做一个“新时代女性”,真的要拿生命来换?(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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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渣男,名叫唐季珊。
和张达民相比,唐季珊的形象就要高大太多了:他是在整个东南亚都有名气的富商,做茶叶生意,同时又是阮玲玉所在的联华电影公司的大股东。
阮玲玉和唐季珊在一次应酬场合相逢,阮玲玉没有放在心上,但唐季珊却被她迷住了,随即展开了热烈的攻势。一开始,阮玲玉是回避的,但唐季珊无论形象、财力、温柔体贴程度都远胜张达民,一直渴望得到一个依靠的阮玲玉,渐渐对唐季珊产生了感情,开始和他交往。
这个时候,阮玲玉收到了一封女人的来信。写信的人叫张织云,曾经也是一名电影明星,和阮玲玉气质很像,而她就是唐季珊的“现任女友”。

唐季珊和阮玲玉
在那封信里,张织云告诉阮玲玉,唐季珊在广东有一个原配夫人,因为唐季珊的发迹全是靠那位原配夫人家里的财力和势力,所以一直不敢离婚。而自己的今天,就是阮玲玉的明天。
已经坠入爱河的阮玲玉并没有把这封信当回事,认为张织云只是出于女人的嫉妒,她相信唐季珊是真心准备和她过一辈子的。
回到上海后,阮玲玉就离开了张达民,搬到了唐季珊在新闸路买的一幢漂亮的三层小洋楼,开始和他同居。
说到张达民,就再交代下这位渣男到香港后的情况。上海战事平息后,阮玲玉要回沪,张达民觉得香港更开放更好玩,不肯回去。他知道香港的何东爵士认了阮玲玉做干女儿,就通过阮玲玉的关系,去太古轮船公司的瑞安轮上当了买办。但他又怎会好好干一份正经工作?很快,他就挪用公款,到澳门赌场一掷千金,直输到两手空空。
无奈之下,张达民只能返回上海找阮玲玉。阮玲玉又给他谋了一份福建福清县税务所所长的肥差。
1933年4月,张达民回到上海的二人居所,发现阮玲玉已经搬走。再一打听,得知阮玲玉搬到了唐季珊的小洋楼。
对于唐季珊,张达民是不敢动的,想来想去,他找到了阮玲玉,要求阮玲玉补偿他“分手费”。阮玲玉只要能摆脱张达民,愿意接受他的苛刻条件——两人签订了《阮玲玉张达民脱离同居关系约据》。其中第二款明确规定:阮玲玉每月给张达民一百元,以二年为期。
阮玲玉觉得,终于可以摆脱张达民,和唐季珊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但她不知道,她被两名渣男轮流虐待的日子,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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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每月100元,普通老百姓足够花了,但根本满足不了张达民的胃口。手头拮据的张达民很快就操起了“老本行”:敲诈阮玲玉。而且第一次敲诈就是一个狮子大开口:索要5000元大洋。
阮玲玉还去征求唐季珊的意见,唐季珊自然脸色不好看,表示自己一分钱也不会出,也不建议阮玲玉给他钱,因为张达民是个无赖。
于是,阮玲玉就下了狠心,一分钱不给张达民。
没想到阮玲玉敢反抗的张达民,随即一纸诉状告到法院。告什么呢?告阮玲玉当初住在张家的时候,偷走了不少张家的值钱东西,后来把东西送给了唐季珊——这样等于把唐季珊也给告了。
唐季珊当然也不是好惹的,他马上也向法院递了状子,说张达民诬陷他,他要证明自己的清白。
怎么证明呢?他要求阮玲玉自己在报纸上刊登一份启事:她和自己虽然同居,但经济独立,从来没送过自己东西。
一个男人诬告,另一个男人要证明自己的清白,他们抛出的,是同一个女人。
但阮玲玉当时还是爱着唐季珊的,软弱的她最终按照唐季珊的意思,在报纸上刊登了那条关于同居但经济独立的告示。
这一切,阮玲玉还是可以忍受的,她只要唐季珊爱她。
但她这个最后的卑微的愿望,还是落空了——很快,她就发现唐季珊有了新的女友,那个女人还是自己同一个圈内的朋友,名叫梁赛珍。从那时候起,唐季珊开始打骂阮玲玉。
阮玲玉觉得自己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这时,她又遇见了生命中的第三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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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男人,名叫蔡楚生,嗯,不是渣男。
蔡楚生是一名导演。你可能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你应该知道电影《渔光曲》,那是中国第一部获得国际荣誉的电影,导演就是蔡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