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夏日最后的和声】第六章 小诡辩(第7/9页)
“也许吧。但第一年万雪霏旷课,责任全在万雪霏自己。第一年勒令退学和现在勒令退学,有什么不同吗?等于说,我们把第一年的债转移到今天来还!”
“那可不行。戴羽熙,你刚才不是说过吗,万雪霏第一年的旷课已经从轻处理完毕了。”
“……!”戴羽熙被噎了一下。
照天琳这么说,第一学年的已经处理完毕了,第二第三学年的责任又不在万雪霏,那等于说,万雪霏完全没必要接受处分了。
见戴羽熙一时没话可说,在座全场都开始议论纷纷。多啦A梦连忙敲了一声鼓让大家安静下来。
我确实搞不懂天琳在想什么,她那应该是……诡辩啊!
就算戴羽熙一时找不到话说,她那理论也迟早也会被推翻。再说了,多啦A梦是清醒的,不会被这种绕弯子的方法绕过去。
“王天琳啊,”戴羽熙想来想去终于想通了,“你以为这样的理论会有用吗?留级这点处罚,我承认是校方没办好,但旷课的是万雪霏,这点不会有错。你这么说只能是在拖延时间。”
天琳说:“对不起,我只是想说明你光以这么一个班主任的证词和那几张纸的证据,还不足以让审判长下达宣判。因为你并没有证明旷课是万雪霏的错。”
“旷课的是她,错的不是她是谁?”
“可你说的是三年前的内容!校规上明确写了,要无故旷课100节者,这个‘无故’……我刚才也说明了,万雪霏后两年旷课,其实还是有一定原因的!”
你那叫什么原因哦!因为没有处罚而旷课成性,算是原因?
“唔。”多啦A梦忽然发话了,“其实我虽然不太赞同辩护方的观点,但起诉方确实应该提出证据,证明被告是无故旷课的。”
我还是没有太懂。天琳为什么要和他们在这上面纠缠这么多?这些和刚才她提出的辩护词到底有什么关联?
就我看,对方肯定会料到我方会钻“无故”这个字眼,也自然会准备证明万雪霏旷课是“无故”的证据。天琳不会想不到这一点啊,为什么还要求对方继续出示证据?
看她的表情,神色自若,满怀信心地坐在主辩席上,等待着对方的行动。崔隽也是毫不紧张地转着笔,连苏可也面容轻松,一点没有要输的感觉!
我总觉得,他们没把这一段庭辩放在心上。
比如刚才多啦A梦问他们对起诉方证据有没有什么质疑,他们回答“没有”,简直是完全放任对方出示证据,提出论据。
莫非是……
以简单而又容易被推翻的论据,来消耗掉对方的精力?或者消耗掉对方的有力证据?
原来如此,我算是有点明白天琳的意图了。天琳他们正在采用“忍让”战术。在保证自己不垮的前提下,让对方不断进攻,就可以将对方慢慢磨成强弩之末。最后再提出自己的观点,让证据和论据都用完了的对方无法反驳!
加上天琳一开始就隐藏了自己的思路,果然是为了让对方猜不透自己,使他们无法提早准备对策吧。
现在只要对方能不停地使用他们的证据,用到完,那他们将完全落入我方的圈套之中。
不错,有可能赢。只要天琳的思路确实能有力证明万雪霏无须接受处分的话。
真的能赢!因为对方果然又再一次提出证据了。
戴羽熙首先宣读校规,有一条是:旷课未请假,作无故旷课处理。还有一条是:请假50节以上,如无法确认请假理由真实,全作无故旷课处理。
然后他起身询问万雪霏:“被告万雪霏同学,请问你旷课那么多节,有请假吗?”
不管万雪霏怎么回答都没用啊。回答没请假,那就全是无故旷课了;回答请假了,又不能确认请假理由真实,毕竟时间过去太久了;回答部分请假部分没请假一样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