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夏日最后的和声】第四章 校规与学生处分(第7/10页)
“嗯!”
“王天琳嘛……”
“怎样?”
“……她是个女的。”
“啊?”
完了后我要了一份外文中学校规,便和斯文一起离开了这所同人学校。斯文吵着问我万雪霏在哪,还用问,肯定是在拐个弯那的寒露时分嘛。
现在的寒露时分人不多。因为是上午,一部分年轻人们还在睡觉,也不是偶像表演的时间,加上周末没什么人来补课,让我一眼就找到万雪霏正坐在大厅的一角座位上等着我们。
她正摆弄着茶具给我们沏茶,动作娴熟优雅,让不懂茶艺的我大老远都仿佛用眼睛闻到了茶香。见到我们到来,还起身请我们坐下,言行举止把斯文迷得一愣一愣的。
“不好意思,后台太窄了,所以在这个角落,不会介意吧?”她说。
当然不介意,斯文也不会介意的,如果你穿着的是新的女仆装他就更不介意了。
“是香片。”她给我们俩递上茶杯,问道,“今天天琳没来吗?”
我告诉她天琳昨晚打牌打得太晚,肯定没起来,她起来后会直接找我们,所以不用理她。
我尝了一口她沏的香片茶,实在是太香了。斯文也一口干了,冒出一句:“好喝!”明显和我一样不懂品茶。
“这位辩手是?”万雪霏问斯文,她声音比茶水要清甜得多。
差点忘了介绍了。我说这是斯文,头衔是宅男,不是辩手。如果非说斯文和王牌庭辩队有什么关系的话,该算是候补吧。斯文忙冲她点头,同时嘴里“嗯,嗯”了好几声。
“原来是宅男候补辩手,幸会。”
说了他不是辩手,是候补打牌选手……
我和她说我已经完成登记了,受理也已办妥,周五开庭,我们可以先聊聊。我拿出受理单给她看,依然想问她校方的起诉到底是怎么想出来的。可她仍说不知道,我也只好问她了不了解对方几位辩手的情况。
“戴羽熙,郭典范,黎昀……”万雪霏看了遍她们的名字,抬头说,“只有三名辩手。”
“嗯,他们的实力如何?”
“他们是高中部的学生,我不了解。”
对了,万雪霏还停留在初一年级,自然很少了解高中情况。
“那你们的校规,你了解吗?”我问她。
她说她看过校规,有一定的印象,只觉得很严格。比如上课绝对不允许说小话,更不允许迟到,课间不允许过分打闹,放学后必须立刻去该去的地方,不能四处逗留,作业必须按时完成等等。如果违反,罚得都很严重。
我一翻他们校规,还真是这么回事,即使是上课说小话都要被学校公开批斗。还有学生中有很多禁忌校规。不允许留太长头发啦,不允许吃零食啦,不允许哼唱流行歌曲啦,不允许男女之间过分亲昵啦,不允许传阅色情光碟书刊等等。我看只有最后这条还算正常,全国走到哪都表面上不允许。
他们校规最为特别的地方,在于很多重要的事情学生无法自主,一定要家长或老师的参考意见。学生不能擅自报补习班,一定要老师审核过补习班的质量后决定。学生也不能随便在外打工,要有家长的许可才行。甚至学生不能以自己的意愿变动学籍,需要家长老师双方对该学生的情况做详细了解,再决定同意与否。
不过这些都不是我们要关心的内容。
这份校规明确写了一点:无故旷课100节以上,必须受到勒令退学处分。
他们100节是退学线,比我之前说的还少10节。但万雪霏三年来缺的课是1000节以上,所以不管退学线是几百节对她来说都基本没差别。关键是一词:无故旷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