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5/24页)
李益道:“那高士如何回答呢?”
霍小玉道:“他毫不考虑地就回答说救。”
李益一笑道:“当然可以救,因为老虎吃人不吃黄金,把虎惊走了,黄金还是在的。”
霍小玉道:“故事并没有完,别人继续问说,假如地处悬崖,黄金掷出后就会掉落深崖,拾不回来了,又当如何?那高士的回答更妙,他说第二个假设根本就是多余,黄金非我所有,经我之手就是害廉,跟是否能拾回来毫无关系,何况取金之时,也没想到这黄金是否会失落。”
李益道:“这种说法是对的,事情本来应该如此分明。保管钱粮的官侵吞官款是贪,把保管的钱粮挪用借贷给别人而生利也是贪,朝廷律令对两者是同样的罪,并不以钱粮之是否短缺而为依据。”
霍小玉道:“于是那人问高士说这不伤廉吗?那高士说所谓廉,乃是内心的操持,不是行为的规范,及义就不伤廉,譬如说地方上突生灾变,郡牧未奉宪示而擅自开启禀官用以账灾,这是失职,而非伤廉。”
李益笑道:“小玉,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呢?”
霍小玉道:“我是针对你那句人我不分而言,我承认算计到用典屋而补足款项的举措是不对的,但是我并不因此而感到有错,我也不认为这是人我不分……”
李益看了她一眼道:“小玉,你把钱化光了都没关系,但是想把卖别人的房子来补足那笔钱就错了,因为那是我们的钱,严格地说,那是你的钱,你本来就有权化的,所以你不该存着卖别人的房子来补足那笔钱的心。”
霍小玉心头一震,发现自己的确错了,李益是个计算很精明的人,而精明得的确有道理。
崔允明的事刚一发生,他就说过了,自己的这笔钱不能动,就是挪用也不行,替崔允明了断官司可以用别的方法。就是不能动那笔钱,虽说目前不用,但将来再用别的方法补上这笔钱时,那不是为了崔允明,而是为了自己。
这笔钱是不能用任何方法来补足的,因为那是他活动前程的钱,为活动前程而钻营求告,是李益绝不屑的事,这是关乎内心的尊严问题。
尤其是李益的最后一句,使她知道自己犯了多大的错;因此她以乞怜的声音道:“十郎!别这么说,那笔钱不是我的,是你嫌来的,你到江南去赚来的。”
李益淡淡一笑:“本钱是你的,无母何来子?何况你帮助的还是我的亲戚,算吧!别去想它了,化了就算了,幸好还有一半,我希望你再要化掉时,多加小心一点,别等到我们上路时一文不名,以前我还可以向人告贷一下,现在我是开不了口了!”
霍小玉不敢再说话了,李益如果骂她,打她,她还好过些,可是他用那种不着痕迹的态度说话,才使她感到真正的可怕,因为她这时才深深了解到一种潜在的危机──金钱与尊严的冲突。
崔允明与小桃就是因比而离异的,当时李益、黄衫客与贾飞都在,他们了解原委后,没有一个人解劝崔允明,甚至于贾飞与黄衫客还促成了他们的离异。
可见在每一个男人心中最重视的就是这种的冲突。
入赘豪门富家的男人最不为世所重。靠着裙带以显的官宦,也最怕人提起这一点,虽然很多人娶妇都想找个家世显赫的对象以为青云之梯,但是他们在内心中却万分痛苦,对人说话时,从不提示妻族,因此这不仅是个人的尊严问题,也是整个社会的观念厚薄。
李益的允婚之前就再三强调过这一点,无可言讳,早先他是需要一笔钱来作为今后的打通关节的用途,但是他也坚持要把这笔钱严格地分开算列,作为借贷而不肯承受下来。虽然到了后来,这笔钱已经彼此不分了,而李益也设法赚了一笔钱,但在他的心里始终是分得很清楚的。
多少时来,从成婚之后开始,郑净持就一再的告诫,要霍小玉千万记住一件事,不要在钱上去伤及李益的尊严。
多少时来,霍小玉更是小心谨慎地处理这个问题,鲍十一娘为了替她治病时大事挥霍,她宁可与鲍十一娘绝交,都不欲破坏到彼此的感情,想不到因为这次无心之失,为自己多辩了一句。把一切都破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