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中的超自然恐怖 Supernatural Horror in Literature(第2/41页)
正因我们对痛苦与死亡威胁的记忆比对欢乐的记忆更为长久清晰,也因为我们自古以来便将来源于未知的恩赐形式化,以宗教仪式保存至今,所以这些长久清晰的记忆便与宇宙之谜中偏向黑暗与邪恶的部分一道形成了民间超自然传说中的主角。未知与危险联系紧密,这种以恐惧看待超自然的趋势也自然而然地由此壮大。于是,任何未知的世界便也成为了邪恶与危险丛生的场所。而好奇心从这邪恶与恐惧的土壤中无可避免地萌生时,随之而来的便是一种杂糅了敏锐的情感与丰富想象力的聚合体,并无疑将与人类共存亡。儿童总是会畏惧黑暗,而那些对滞留在人类心智中本能的冲动所敏感的人,则会无一例外地敬畏那隐蔽无形的神秘世界——无论它们是遥远深空中孕育着古怪生命的星球,还是地球上那些只有死者和狂人才可窥见的黑暗角落。
以此为基础,表达对“宇宙恐惧”的文学创作的存在则显而易见,它们自古便已存在,今后也将继续存在。而那时不时驱使一些作家在个别的作品里加入这些元素,那迫切希望将萦绕在脑海里的某些虚无缥缈的形体倾泻于纸上的冲动,则更是它顽强的生命力的体现。狄更斯便是因此写出了数篇恐怖故事,勃朗宁则由此写出了那可怖的诗篇《公子罗兰》,霍姆斯博士写下了微妙的小说《埃尔西·韦内》(Elsie Venner ),亨利·詹姆斯和他的《碧庐冤孽》(The Turn of the Screw ),F.马里恩·克劳福德的《上层铺位》与其他几篇故事,社会工作者夏绿蒂·柏金斯·吉尔曼女士所撰写的《黄色壁纸》等等,而即使文风一贯幽默的W.W.雅各布斯也曾受其感召创作出如《猴爪》一类耸人听闻的故事。
不过,这种围绕着恐惧的文学作品必不可与另一种看似相同,但表达的思想却大相径庭的文体所混淆——这便是那些仅触及恐惧毛皮的作品,多以庸俗的血腥暴力来达到惊吓读者的目的。诚然,正如正统的、异想天开的,甚至稍带幽默的鬼怪故事一般,无论是因形式主义的缘故,或是作者故意在剧情中添加幽默元素,使“病态不自然感”这本应主宰全文的气氛完全淡化,它们在读者心中依然占有一席之地,并广受追捧 (6) 。但它们绝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宇宙恐怖”,而真正的怪奇作品也不只是关于秘密谋杀案、血肉模糊的尸骨,或者带着枷锁、蒙着白布的鬼魂之类循规蹈矩的传统作品——故事中必须存在着一种无法解释、源自人类理解之外的未知的恐惧,并以此创造出使人屏气凝息的恐怖气氛。而其中也必须具备严肃且充满恶兆的暗示,并以此不断冲击人类思维中最为可怖的构想之底线——即对自然规则的违背与破坏。它们之所以能令人感到邪恶异常,全因为这些自然规律是人类面对来自混乱与深不可测之星空中的邪魔的唯一心理防线。
自然,上述均是最理想的情况。没有人能够保证一切怪奇作品悉数遵循此原则。创造性思维并非千篇一律,即便是佼佼者也会有失足之时,更何况绝大多数上乘的怪奇作品往往是在不经意间一气呵成,或时常出现在诸多读时令人印象深刻,却与全文主题截然不同的片断之中。总的说来,气氛是至关重要的元素,对它的塑造应高于一切——因为最终把握真实性的要素并非首尾相连、能够自圆其说的剧情,而是创造令人信服的感受。所以我们说如果一个怪奇故事的目的是为了冶情理性,推广某种正面的社会道义 (7) ,或其中的恐怖最终以自然科学分析的方式被条条澄清 (8) ,这篇故事则不具备真正的“宇宙恐怖”。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便在这些故事中,个别用以营造气氛的段落通常具备真正超现实恐怖文学所必备的一切特征。因此,我们不应完全以作者的写作目的,或仅仅以剧情的构造来评析一部怪奇作品,而是应观察它在文中——特别是在最不起眼的部分——对气氛与感情的营造。如果某一部分的气氛恰到好处,无论之后描述的剧情怎样平淡无奇,这一部分都应被当作优秀的怪奇故事来对待。于是,关于一篇文章是否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怪奇故事,所需的判定只有一个——它能否在涉及无法推测的空间与力量的同时,使读者感受到源于未知的强烈恐惧。若要将这气氛形容为一种具象之物,它们则类同微妙的恐怖之声——源于黑色蝙翼的拍打,或外而来之物在已知宇宙最边缘的抓挠。如果一个故事越能完整统一地传达这种气氛,这篇故事便越是一篇上乘的怪奇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