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女巫的烈焰(第3/8页)

门那边有个架子,丽迪莎在上面翻了一会儿,点亮了一盏灯。“现在除了我,都没有别人到这里来了,”她说,“因为这里闹鬼。”

“没错,”蒂凡尼尽量平静地说,“是一个没有头的女鬼,她胳膊底下还夹着一只南瓜,现在正朝着咱们走过来呢。”

蒂凡尼也不太清楚自己说这话的动机何在,是期待着丽迪莎大吃一惊呢,还是干脆盼着把她吓哭呢?不过不管怎么说,她都没想到丽迪莎会这样回答:“哦,那是梅维丝。今年的南瓜早就熟了,我应该给她换个新的才对。这些南瓜总是用上一阵子就没那么好了。”然后她还提高了嗓门接着说,“是我,梅维斯,不用怕!”

只听叹息似的一声,无头女鬼转过身,沿着长廊走开了。

“给她南瓜是我的主意,”丽迪莎蛮有兴致地接着说,“原本她可难缠了。你知道吧,她老是想找她的脑袋。有了南瓜,对她来说多少是个慰藉。老实说,我觉得她也弄不清南瓜和脑袋之间的区别,可怜的家伙。她其实不是被斩首的,我想她一直都想跟所有人澄清这件事。她掉脑袋完全是一次意外事故,可能是她从楼梯上摔下来,又碰上一只猫、一把镰刀什么的,然后脑袋就掉了。”

真不敢相信这就是那个整天哭鼻子的丽迪莎,蒂凡尼想,不过这里毕竟是她家嘛。表面上,她说的是:“还有什么鬼魂要介绍给我的吗?以防我突然被吓到哟。”

“呃,现在没有了。”丽迪莎说着,向走廊深处走去,“原先有个尖叫的小骷髅,后来我给了他一个旧旧的毛绒玩具熊,他就不叫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哦,还有,我们家族第一代公爵的鬼魂这些日子认准了餐厅旁边的洗手间,总要在那里出没,还好那个地方我们都不怎么用了。他老是喜欢在你上厕所的时候哗哗地拽链子,不过这已经比从前强多了,从前他会搞一阵血雨哗地浇下来。”

“你是个女巫呀。”这句话自动就从蒂凡尼嘴里冒了出来,她都来不及把它作为秘密保守在心里。

丽迪莎震惊地看着她。“别开玩笑了,”她说,“咱们都知道的,这怎么可能呢?金色长发、肤色白皙,出身高贵——呃,还算高贵吧——严格来讲,还算得上富有。我这样的人,不可能是女巫的,我只能是标准的淑女。”

“可是你知道,”蒂凡尼说,“仅仅根据童话书里讲的就决定一个人的未来,可能是不对的。一般来说,‘公主淑女系’的女孩看到不开心的无头鬼,是不会想到用南瓜安慰它一下的。至于用一个玩具熊让尖叫的骷髅止住尖叫呢,这一点很令我钦佩。威得韦克斯奶奶会说那属于‘心思学’的范畴。其实魔法说白了就是心思学和柏符搞怪道具的结合体。”

丽迪莎看起来既慌张又开心,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单看这张脸庞,蒂凡尼不得不承认,丽迪莎绝对是那种关在高塔里、终日向外窥望等着骑士来救她的少女,而骑士呢,也是那种没什么别的差事可做的家伙,只能来帮少女摆脱恶龙、魔怪,或者,假如这些威胁都不存在的话,那就是帮她摆脱乏味的生活。

“一个人是不是女巫,那是天生的,”蒂凡尼接着说,“戴不戴尖帽子随你的便。如果蒂克小姐在这儿的话,她肯定会建议你接受培训、正式入行。孤孤单单地当女巫是不好的。”

她们已经到了走廊尽头,丽迪莎扭动了又一个破旧的门把手,它吱吱嘎嘎地抱怨了一阵之后,门开了(门也是吱吱嘎嘎在抱怨)。

“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确实不好。你说的蒂克小姐是……”

“她到处游历,专门寻找那些有魔法天赋的女孩,”蒂凡尼说,“人们说,不是你找到魔法,而是魔法找到你。一般来说,代表魔法来找你,拍拍你肩膀的,就是蒂克小姐。她擅长的就是发掘女巫人才,但是我想她很少到大户人家来。深宅大院让女巫感到不自在……哦,天啊!”蒂凡尼这声惊呼是因为丽迪莎点亮了一盏油灯。她看到房间里全是书架,书架上的书籍闪闪发光。这里没有廉价的新书,这里的书全是用皮子装订的,而且不是一般的皮子,是那种聪明的母牛的皮。这些母牛在最好的牧场上欢度了一生之后,最终献身文学。丽迪莎在大大的房间里绕行着,点亮了更多的灯盏。她又拽动长长的铜链子,让灯盏升向天花板。铜链在她手下轻摆,书皮的反光和金属的光泽交相辉映,房间里好像满是流光溢彩的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