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集(第3/23页)
简而言之,小亡是那种比一麻袋响尾蛇还要危险的人物——他铁了心,非要找出宇宙背后的潜在逻辑不可。
这会相当困难,因为那玩意儿压根儿就不存在。想当初,造物主把世界捏成了一团,那时候他的确有好些挺妙的主意,然而让世界能被理解并不是其中之一。
那些个悲剧英雄,每回神仙对他们表现出一点点兴趣,他们总要叫苦不迭;可事实上,被神仙忘在脑后的人日子才真叫难熬呢。
他老爸又在冲他嚷嚷了。小亡把刚才的石头朝鸽子扔过去,开始溜溜达达地往回走。鸽子吃得太撑,差点儿没能闪开。
于是,除夕前夜,小亡和老爸就牵了头毛驴,让它驮上小亡那一点可怜巴巴的东西,翻山越岭来到了绵羊岭。所谓的镇子不过是个鹅卵石广场,四边排满小铺子,搞农业需要的所有服务在这儿都能找到。
小亡从裁缝铺里出来,穿上了件不怎么合身的棕色衣裳。它原来的用途已经难以考证,之所以被前主人遗弃倒应该可以理解。它给小亡留出了相当充足的成长空间,似乎当初是为一头十九条腿的大象设计的。
当老爸的拿批评家的眼光上下打量他一番。
“很不错,”他赞许道,“相对于价钱来说。”
“我身上直痒痒。”小亡说,“这衣裳里头除了我,肯定还有些别的东西。”
“这世上成千上万的小伙子都会感激不尽的,要是他们也能有这么件漂漂亮亮、暖暖和和——”勒泽克顿了顿,没能找出什么别的形容词,“——的衣裳,我的孩子。”
“我可以跟他们分享吗?”小亡满怀希望地问。
“你得拿出点儿机灵样。”勒泽克严厉地说,“必须给人留下印象,让人家在人堆里一眼就能瞅见你。”
在这上头实在是一点问题也没有,他会给人留下印象的。
广场上密密麻麻地挤满了人,父子俩走进人堆里,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平常小亡挺喜欢来镇上,这儿有种五湖四海大杂烩的氛围,还能听到其他村子的方言,其中一些离绵羊岭足足五英里远,甚至还有从十英里之外赶来的人。不过这一回他有些心神不宁,那感觉就好像是回忆起了什么还没发生的事。
集市大致是这样的:找工作的人歪歪扭扭地在广场中间站成几排,不少人还在帽子上做些标记,告诉全世界自己学过啥手艺——羊倌戴一小卷羊毛,车夫弄一束马鬃,搞室内装饰的就来一小块麻布纹路的墙纸,等等等等。
想当学徒的小伙子们则在广场中轴向的一面挤成一团。
“过去站着就成,然后就有人来找你当学徒。”勒泽克的声音里点缀着疑虑,“如果他们喜欢你的模样,当然是。”
“他们怎么干的?”
“唔。”勒泽克有些迟疑。哈米什没解释过这部分,他只好自己发挥。勒泽克对集市的一点点了解完全限于牲口买卖,他大胆展开想象,“我猜他们会数数你的牙齿之类的。还要搞清楚你有没有哮喘,双脚是不是没问题。我要是你,可不会让人晓得念书的事儿,它叫人紧张。”
“然后呢?”
“然后你就去学门手艺。”
“哪种手艺?”
“唔……木工就挺不错,”勒泽克顺口诌了一个,“或者盗窃。总得有人干嘛。”
小亡盯着自己的双脚。他是个尽职尽责的好儿子——在他记得自己是人家儿子的时候。假如老爸期望他当个学徒,那他就一定要好好干出个样来。只不过,木工听上去似乎没什么前途——木头一辈子都顽固得紧,还老喜欢裂口子。而正式的盗贼在锤顶山一带非常稀罕,这儿的人太穷,负担不起这笔费用。
“好吧,”他终于说,“我去试试看。可如果没人要我怎么办?”
勒泽克搔搔头皮。
“不知道,”他说,“大概就这么等着,等到集市散了为止。午夜,我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