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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因为考上本校的研究所,便开始放暑假等九月中旬开学。
她告诉我,认识我之前就打算出国念书,平时也积极准备考托福。
上台北是去补托福,三个月加强班的那种。
她借住亲戚家,于是又给了我第三组数字,是亲戚家的电话号码。
在亲戚家不方便深夜讲电话,也不能讲太久,我也不好意思常打。
她偶尔会在两座城市之间移动,而且移动的时间未必是假日。
如果回台南,也未必回家,可能待在住宿的地方。
每当我很想找她说话时,只能循环拨打三组数字——
家里的、住宿地方的、亲戚家的,但通常找不到她。
她已经很少使用MSN,所以在MSN留讯息给她的意义也不大了。
往往她看到讯息时,都已经过了好几天。
因此我买了部手机,让她可以随时找到我。
我很希望她也买手机,但她觉得没必要。
“用不了多久。”她说。
她在台北补托福期间,如果我们有通电话,通常是她打我手机,
但她却很少打。
而且手机电话费太贵,根本不敢讲太久。
我曾要她拨通我手机后,马上挂断,我再打那三组号码其中之一。
“不用了。”她说,“我们得为不久的将来的离别,先做热身。”
这个说法也有道理,不然如果习惯通电话,将来她到美国后怎么办?
趁现在慢慢习惯很久讲一次电话,以后相隔万里才不会太难受。
好,就把这300公里的离别当热身,准备应付10000公里的离别。
然而思念无法先做热身准备。
你可以试着养成很少讲电话的习惯,以应付将来很难讲电话的状况,
但无法养成不思念的习惯去适应将来的离别。
相反,越是比以前更少互通音信,越是想念。
尤其在深夜,思念的浪潮排山倒海而来,只能被吞噬。
在第一次因为思念她而失眠的深夜,我下床写了封E-mail给她。
曾经跟你说过,我特别喜欢在深夜想念你。
但从没想过,会因为想念你而失眠。
思念是需要排遣的,也需要找个出口,
或许在深夜写信是个好方法。
有些东西是假的,比方吴宗宪说他很帅。
有些东西可能是真的,比方吴宗宪说他是浑蛋。
有些东西应该是真的,比方吴宗宪说他很花心。
但总有些东西是真的,而且是如同太阳般闪闪发亮的真,
比方现在坐在计算机前写信的我,正毫无保留地想着你。
谢谢你让我在每一个深夜,都可以因为你而不寂寞。
如果可以,请你允许,允许我保留在深夜里思念你的习惯,
直到太阳不再闪闪发亮为止。
脑中的思绪既多又杂,敲打键盘打出的文字却简单而寥寥。
虽然E-mail可以立刻送达,但这封E-mail恐怕跟手写信一样。
如果是手写信贴邮票寄出后,对方可能要过几天才收到,
而这封E-mail虽然一按键就马上送到她的信箱,
但她过几天再开计算机读取,也同样是要过几天才能读到信。
白天也常会突然想起她,然后就会出神。
比方吃饭时会忘了咀嚼;
喝咖啡时会忘了烫而一口喝下;
走路时会突然冻结,然后被后面的人撞上;
骑机车时经过路口会一直向前,忘了右转回家。
她在台北的日子我常抬起头看看天空,寻找爱尔普兰星。
只可惜很难发现飞机的踪影,我抬头看了三个多月,
才抓到三颗爱尔普兰星。平均一个月抓一颗。
如果是战时,那大概一个月就可抓完100颗,
如果侥幸不被炸死的话。
8月初一个炎热的日子,正打算睡午觉时,她打电话给我。
“15分钟后,可以到我家巷口吗?”
“没问题。”我说。
当然没问题,我10分钟就到了。
算了算,她到台北两个半月了,这次才第三次见她。
把很少见面也当热身好了,因为以后她在美国,恐怕是难得一见了。
我等了10分钟后她才下楼,抱着一盆绿色植物。
照理说我应该对她抱着一盆植物感到好奇或惊讶,
但我的视线完全集中在她身上,没看那盆植物第二眼。
即使她抱着一颗炸弹,我大概也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