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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众不同,与众不同什么?尊严?有何尊严?独立?开玩笑!人类发自内心的荣誉感呢?它们都到哪儿去了?自由――当然依靠欺骗能获得一些人世间的自由,不幸的是――意志与精神自由的高贵却在普遍的追名逐利的庸俗中被杀死了!
去瞧瞧那些可怜的当代英雄吧!去看看他们站在领奖台上的自我标榜吧!去瞧瞧电视名人吧!去看看那些亲自参加自我推销及宣传的反叛专家吧!去看看报纸上对着根本不认识的读者傻笑的成功者吧!真不知道从小有没有人教给他们不知羞耻是怎么回事!即使作为一个稍有自尊心的市侩,我都能对他们产生强烈的蔑视之情,毫无希望,毫无希望――瞧瞧那些可悲的笑话,下等人中哗众取宠自取其辱的人比比皆是,靠写出几首不疼不痒的抒情歌起家的约翰。列侬,得意忘形,骗到钱与名之后居然还不当即收手,终于赢来苦果,被一狂热歌迷当场击毙,真是死得其所,活该倒霉――谁让他在那些胸无点墨而又狂热无比,拿着到鸡毛当令箭的蠢货面前载歌载舞的?让笨蛋高兴毫无价值,因为高兴之余,笨蛋毫无例外地只会乐极生悲――当代的人生越来越像一个假货市场了,努力叫卖全是为了某种低贱的欲望与目的――那传说中的与生俱来的高贵在何处呢?看来,维特根斯坦的贯穿一生的粗暴是有理由的,怪不得令我如此着迷,与势利之徒为伍的滋味一定不太好受,怜悯应对准那些无能但恰当的人,甚至是愚昧的人,而对待稍有所能便想以此巧取豪夺的人,粗暴是必须的,更不用提那些身无所长,却一贯连蒙带骗之徒了。我猜想,老维对缺乏挚诚的人有一种天性中病态的敏感及厌恶,他之所以打断老波普尔在剑桥的讲演,说明老波普尔身上多少都具有一定的卖弄气质,但我也不排除其他原因,比如老维具有特别强烈的学术上的好胜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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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再次被我扯远了,但我现在已不为这件事而感到不适了,我现在认为,无论什么写作,必须要先择最重要的说,为了一个破故事绕过重要的东西,是一种油滑作法,是一种文字欺骗,而只要是欺骗,就是一团迷雾,就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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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激愤之下,我丢开手头工儿,开始写作一个浪漫爱情故事,故事大意是,有一天,我在迪厅里的包房里认识了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性格像我一样激烈,傲慢而无教养,但我们一见钟情,她家里很有钱,生平也没有遇到什么真正的倒霉事,因此十分纯洁而善良,她自信而真挚的气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十分凑巧,她竟是文学爱好者,对我的小说十分好奇,希望认识小说后面的那个人,她几乎是凭本能就认出了我,我们拉着手,一起来到包房附近的露台上聊天,她有一个父母雇请的跟班,处处盯着她,因此,我们一起设巧计摆脱了那个跟班,我们来到街上,姑娘与我坐在街边,诉说她在青春期遇到的烦恼,我自是对她百般嘲讽,于是我们打起了嘴仗,她失败了,因此十分气愤,当她知道我就是她喜爱的小说作者时,争强好胜之心占了上风,她坚持认为自己已经长大,而我却认为她仍是小孩,只对她说小孩感兴趣的话题,但她不爱听,她对成人世界更加好奇,我们一直争论,长时间的争论,后半夜,我们饿了,她要请我吃饭,由于我非常不愿意领受姑娘请客,于是我讽刺她说:你还是用你挣的钱请我吃饭吧。
不幸的是,相当自负的她却接过我的话茬,半小时后,我们来到三里屯街边,她站在一排路边妓女的行列中,出于对她的责任心,我百般劝阻,但她执意不听,甚至我放弃了请她吃饭的念头也不行,她是如此地争强好胜,如此地激烈,令我震惊,我一向不愿违背别人的意愿,于是只任她任性下去,此刻,我已忘记我是一个成年人,我认为到了最后关头她自会退缩,而且,后半夜,嫖客是如此稀少,她站黑暗处,机会几乎没有,为了争强斗狠,也出于万一的安全考虑,我从旁边的一只鸡手中买了两个避孕套,递到她的手上,不料她却对我一笑,用有点抖的手接过避孕套,我注意到,她的那种笑是那么骄傲,甚至令我暗吃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