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第5/13页)
我宁愿我妈是萨克斯比大娘。她好太多了。她只收了照顾我一个月的钱,却照顾了我十七年。如果这不是爱,啥是爱?她可以把我送到救济院去,她可以不理我的哭闹,把我遗弃在破摇篮里。可她没那么做,她把我宝贝起来。她不让我跟他们去偷东西,怕警察把我抓走了。她让我睡在她的床上,在她身边。她用醋把我的头发洗得发亮,她把我当珍宝。
但我不是珍宝,我连颗珍珠都算不上。我的头发后来变得平淡无光,我的相貌也毫不出众。我能撬个普通的锁,配把普通的钥匙,我能把一枚硬币弹一下,从声音里辨出真伪。但是,这些事儿只要有人教,谁都能学会。在我身边,小孩们进来住上一阵,又被妈妈们领回去,或者找到了新妈妈,或者死掉了。当然,没有人来领我,我也没死,而是长大了。直到后来,我能拿着琴酒瓶和银勺子在摇篮之间走来走去。我发现易布斯大叔有时看着我的眼神有点奇怪,我觉得,他看我就像看着一件货品,琢磨着我怎么就待了这么久,他能把我转手给谁。但是,当人们说到——他们时不时会说到——血脉,说到血浓于水什么的,萨克斯比大娘就会脸色一沉。
“乖孩子,你过来,”她会说,“让我看看你。”她会把双手放在我头上,用大拇指抚摩我的脸,她会盯着我的脸说,“从你身上我看到了她。她看着我,就像那天晚上一样看着我。她想着她会回来,让你发财。她哪会知道,可怜的孩子,她哪会知道自己再也回不来了!你是要发财的,苏,你会的,我们也会……”
这话她说了很多次。每当她发牢骚或者叹息时,每当她从摇篮边站起身,揉着酸痛的背时,她的目光会望到我,她的神情会变得开朗,显得心满意足。
我们还有苏,她会说,眼下生活是苦点,但我们还有苏,她会改变一切……
我就随她这么想了,但我自己觉得懂的很多。我曾经听说,很多年前她自己有过一个孩子,生下来就死了。我想,她盯着我看时,她看见的是那个孩子的脸。这念头让我不寒而栗,因为,我得到的这份爱并不属于我自己,而是属于某个素不相识的人,这感觉有点怪。
那时候,我以为我完全知道什么是爱。我以为我什么都懂。如果那时候你问我将来会怎样,我肯定会说,我将来就照看孩子了。我也许会结个婚,和一个扒手或者销赃客。我十五岁的时候,有个男孩偷了一枚别针送给我,说他想吻我。不久又有另外一个,老是站在我家后门外吹口哨,他吹的是《锁匠的女儿》,就想让我脸红。萨克斯比大娘把他俩都赶跑了。和其他所有事一样,在这事上她也小心翼翼地保护着我。
“她想把你留着给谁呀?”那些男孩会说,“留给艾迪王子?”
我觉得来兰特街的人都认为我有点“钝”,钝的意思是不够机灵。按波镇的标准来说,可能是钝吧。但我自己看来,我已经够机灵了,在干那行的环境里混大,你多少都会明白点事——你会明白什么东西该去哪儿,什么事会有什么结果。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吧?
你在等我开讲自己的故事,对吧?可能我当时也在等。但我的故事早已开始——我其实跟你一样,自己都不知道。
这就是我认为故事真正开始的时候。
那是圣诞节后,一个冬天的晚上,那个圣诞节我刚过十七岁。那是一个暗夜——苦寒,裹着雨一样的浓雾,飘着雨雪。扒手和销赃客都喜欢黑夜,冬天的黑夜最好,因为普通人都待在家里,有钱佬都去了他们的乡下大宅,伦敦城里的豪宅都锁上门空着,等着被打劫呢。这种晚上我们一般能收好多货,易布斯大叔赚的利润比平时高多了。冷天让小偷们成交很快。
我们在兰特街倒也不觉得太冷,因为除了厨房里的火,易布斯大叔还烧着锁匠炉,火苗舔着炉炭,你永远不知道该往里头添什么或者熔化点什么才能搞出你想要的东西。那天晚上有三四个男孩守在炉边,忙着把金币外层的金子熔下来。在他们身边,萨克斯比大娘坐在她的大摇椅上,身旁的摇篮里睡着小孩子们,还有当时和我们住一起的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约翰·弗鲁姆和丹蒂·沃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