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5/9页)

我愣了一下,忙蹲下帮他捡。

当我拿起牙膏时,发现下面压着一张崭新的火车票,星城通往北京的。我曾听傅林森说过,去他家的火车没有直达,必须从北京转。我猛然意识到,原来傅林森已经陪我在外面过了快四个年头了,而今年,他要回家了。

说不出为什么,我有些心酸。

他察觉到我的失落,轻声笑道:“我要回家了。”

“这样……”我哽了一下,尽量自然地说:“什么时候走?”

“明天凌晨五点的火车。站票。”似乎怕我骂他,他忙补充,“买得太晚,实在没票了。”

“都回家了,那你还买那么多日用品?”我继续东拉西扯地说着,“可别告诉我这些东西拿到你们内蒙古都能算土特产啊。”我开了一个不好笑的玩笑。

“不是,你搬出去后每天下班都很无聊,随便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我不知道他这些话算不算在讨好我,我干巴巴地扯出一个笑。

我留在了公司。

原因有很多,比如外面突然下起大雨,要知道冬天下雨是很可怕的,走在街上随时有种被寒冷的刀片凌迟的感觉。正巧张翔又打电话给我说他今晚不回公寓,而我的钥匙昨天才丢的。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我突然想留下来。

当晚我依然睡在他上铺。准确说不能算睡,没刷牙洗脸,也没脱衣服,就那么躺平了身子。他也差不多,直接打包好的两大袋行李放在床铺上,弓背坐着一言不发。我在很早前就忘记了一个人如果什么都不做该怎么打发时间——不玩手机,不听音乐,不看书,什么都不干就那么安静待着真是难以忍受。但傅林森不会,他能把独自安静这个状态阐述得非常好。

挨到凌晨两点多,我们才渐渐说起了话。当然谁也没有提那件事,在我们心照不宣的条约里,不触犯这片雷区是重中之重。我们瞎回忆起了在白鸟公司的那段“峥嵘岁月”,记得那时候新学员们因为某件事而集体罢课一天,跑到公司后面一个果园里去偷橘子,然后被一只凶恶的大狼狗追着咬,有三个同事都被伤到了,我跟傅林森被迫在半分钟内爬上了一颗柿子树,再摘柿子攻击它,直到把它赶跑,成功后再像两个傻子一样在树上尖叫着欢呼。说到这件事时我们都很真诚地笑了。

我因为抽烟,笑声有些沙哑。笑完我突然心虚地问他,“还会回来吧?”我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在看到那张火车票的一瞬间,我预感,他可能不会再回来了。毕竟当初他出现的时候就是那么虚无缥缈,保不准离开时也如此。“我轻轻地来,正如我轻轻地走”,我有跟人说过吗?我这一辈子最痛恨就是这句诗。自以为潇洒,其实是不想负责任的借口。

“干吗这么问?”他的声音从静谧的黑暗中传过来。

“先回答我。”

“会。”

“那就好。”

很久后,我才意识到这几句话或许代表着我们重归于好。

凌晨四点我送走了傅林森,没说再见,没说珍重,矫情的话一句都没讲。我只是陪他站在潮湿的广场上,顶着蒙蒙的小雨和上空洒下的橘黄色灯光,一直从四点出头等到了四点四十。然后我扔掉烟头,一脚踩灭说:“差不多了吧。”

“嗯,我走了。”他点点头。

我目送他进了站口,整个过程他都没有回头。很突然地我就想起了我们认识的第一年。那年冬天我也是站在这,目送着又高又瘦的他背着那个沾满了流浪气息的大迷彩背包,手里还提着一个同样气质的行李箱,孤独地挤进人群,淹没在人流中。不同的是,我转身刚走几步时他又出现了,从左边勾过我的肩,笑着告诉我:突然不想回去了。我没问原因,因为当年同样作为漂泊在外且决心永远不再回家的我,真是太需要一个朋友陪伴了。我想他一定是看出来了。那之后,便是第二年、第三年。

然而今年,他走了。

我有些感伤地罩上羽绒服上的连衣帽,双手插兜发着呆。这时苏荷打来了电话,我掏出手机,与那个顽固的来电提醒静静对峙着。这些天里她依然没放弃,每天各种时间都会打电话对我进行轰炸。我清晨刷牙的时候,有时在我半夜失眠的时候,我蹲在马桶上看杂志的时候,冷不防手机就响了。我不是没想过换号码,但换号码太麻烦,况且,如果这样做就等于我示弱了。所以我不换号码,也不关机,我就等着她一次又一次地打过来,再骄傲而冷漠地无视她。来电每一次自行断掉后,我的内心深处都会涌起一丝报复的快感,更多却是某种说不清的隐痛。奇怪的是偏偏这种虚妄的自虐,总让我甘之如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