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父亲的选择(第4/10页)

焦可明盯着大狗的眼睛:“我明白了,它是被女孩的灵魂派来催我赎罪的。我等了五年,这一夜,终于等来了。”

然后,他承认了一切——

五年前的夜晚,南明路失乐园门口,他原本要抛弃自己的无脑畸形儿,酒后开车撞到十三岁的霍小倩。他误以为女孩死了,将她转移到鬼屋背后的排水沟,造成强奸杀人的假象。当小倩突然活过来反抗时,却被慌乱中的他掐死……

整个叙述的过程,霍建彬强忍着愤怒,泪水浸透黑衣,右手摸着背后的尖刀——最近半个月,一直悄悄被他藏在身上,随时准备复仇。

“你可以杀了我,但不要在今晚。我还有重要的一件事没完成。”焦可明指了指笔记本电脑,有个word文档已写得密密麻麻,“等我把这篇文章写好,明天发布到微信公众号,一切都可以了结。到那时,我把选择权交给你——是你亲手杀了我,还是我自杀?或者去公安局自首?或者你直接报警?由你决定!”

看着焦可明无所畏惧的目光,霍建彬却害怕到了极点。他背后的手在发抖。死神察觉到了什么,警惕地靠近他,拼命嗅着他的裤腿。

“你说你有个畸形儿?”

被害人的父亲没来由地问了一句,焦可明点头说:“我有孩子,他正跟他妈一起在里屋熟睡,请你不要吵到他。”

焦可明拿出一家三口的合影,妻子板着一张脸,他也表情严肃,只有无脑畸形儿在微笑。

“我儿子生下来就这样,他能长到五岁,是一个奇迹。我是一个失败的爸爸。但在今晚,在我赎罪的日子,我要为他做一件事,也是为了无数别人的孩子。”

“我也是个爸爸——曾经是。”霍建彬摸了摸照片,发紫的嘴唇沾着鼻涕与泪水,“我们住在南明路附近。我女儿三岁那年,她妈得乳腺癌死了。我一个人把女儿养大到十三岁。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小倩。”

“对不起。”

“五年前,女儿一宿没有回家,我到处去找她,走遍了补习班、学校,还有南明路,唯独漏掉了失乐园。第二天,我接到警察的电话,说发现她的尸体。那时候,我就发誓,如果找到凶手,我要亲手杀了他。”

焦可明说了第二遍对不起,跪在被他杀死的女孩的父亲面前:“我不祈求你的原谅,我只祈求再多活一晚。明天早上,你可以杀了我。”

已近子夜,霍建彬脸上的肌肉在颤抖,眼皮狂跳。他站起来,又坐下,再站起来。五年来,他一直想着为女儿复仇。始料未及的是,一旦真凶就在眼前,他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杀人的胆量。他已做出了决定。

“明天,我打电话报警,请你不要离开!”

“我答应你。”焦可明继续跪着,头磕在地板上,“谢谢!”

“但有一个条件,让我把死神带走!我不希望小倩养过的狗,还在凶手的家里。”

“可以。”焦可明看着已经养了一年的大狗说,“你走吧!回家去吧,永远别再回来!”

霍建彬抹了把鼻涕和眼泪,打开门,让死神跟着他走。然而,死神对前主人龇牙咧嘴,发出凶狠的呼噜声——它不愿离开小主人无脑畸形儿。

“你敢对我凶!忘恩负义的狗东西!”

没有勇气杀人的霍建彬,把怨气全撒在狗身上,重重地一脚踢中死神——谁能想到,死神张开大嘴,咬中了他的右腿。这条狗从未咬过主人。也许在外流浪多年,它的脾气性格变了,加上已是十岁的老狗,更让人捉摸不定。

死神一旦展开攻击,它就会变成真正的死神。

霍建彬忍着腿上的剧痛,扶着墙往外逃窜。死神紧跟在后面。来不及等电梯,只能从逃生通道往下跑。一人一狗,一路生死追赶,直到小区地面。已过午夜,没人看到他的脸。他又被死神咬了好几口,原本准备杀人的尖刀,一把刺入死神的脖子。

终于,猛兽的攻击暂停,它趴在地上流血,喘息,哀嚎……

霍建彬找到助动车,忍着全身伤痛,戴上头盔,迅速离开。路上他几乎昏厥,艰难地回到家。他没去医院治疗,更没有打狂犬病疫苗,而是自己上了点药。

第二天,他从手机新闻里看到焦可明灭门案的消息。他不知道为何会发生火灾,是谁酿成的灭门惨案,又是谁在为小倩复仇,但他必须保守秘密。他在案发前到过现场,还被死神咬伤过,身上带着凶器,所有人都会觉得,他就是凶手。霍建彬仓皇失措地搬家,辞去在宜家的工作,找了个便宜的群租房。他准备先躲几个月,等到警方找到真正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