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第5/6页)

 

“是的,因为那是事实。”

 

“那么,那位情人给她的五百元钱呢?警方也没有找到;银行户头也没有,又没有购买大件的物证,什么都没有,你认为她把那笔假定的钱弄到哪儿去了?”

 

“我不知道,也许她交还给他了。”

 

“没有问题了,法官大人。”

 

“博斯律师,”法官问道,“你是不是想再问证人?”

 

“法官大人,我宁可到后天再问,以便我仔细研究这份证词。”

 

“很好,检察官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

 

“那么,星期四上午十点再开庭。”

 

“现在开庭,由杰姆法官主审。”

 

“提醒被告,你的誓言仍然有效。博斯先生,你可以提问了。”

 

“法官大人,在我开始询问之前,可否允许我的助手带一个电插头,插到电视机上?也就是第十六号物证上?”

 

“博斯先生,目的是什么?”

 

“被告曾经作证说,电视机需要修理,我希望确证一下。”

 

“检察官没有异议吗?”

 

“没有异议,法官大人。”

 

“那么,进行吧!”

 

“杰克,请你接上那个插头好吗?谢谢,现在,华伦,你说玛丽打电话要你去修理电视机,但当你到达时,注意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电视机有声音,没有图像,是吗?”

 

“是的。”

 

“现在请离席,打开电视!”

 

“是打开电视机开关吗?”

 

“是的。好,对了。打开了吗?现在我什么也看不到,只是黑黑的屏幕,根本没有图像,连线条也没有,就像关掉电视一样。对不对,华伦?”

 

“是的,先生。”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听到说话的声音……我想那是第七频道的节目,对不对?”

 

“是的,它是调在第七频道。”

 

“法官大人,能否请这位证人暂时下来,以便我请卫克汉镇的高尔警官作证?”

 

“很好,请高尔警官上证人席。”法官说。

 

“现在,警官,我请你回忆一下现场情景。当你到达时,电视机有没有在响?”

 

“没有,先生。”

 

“这台电视机在警察局保管期间,你或者任何人有没有动过它,或者想修理它?”

 

“没有,先生,我们没有动过它,只是在上面撒过药粉,取指樱”“当然,就像你所说的,在电视机上只找到被告与受害人的指纹?”

 

“是的。”

 

“这段时间,这台电视机一直在你的保管中?”

 

“是的,先生。”

 

“谢谢你,警官。请被告回到证人席上,好吗?华伦,关于这台电视机,我想多问一些问题。你说它是你亲自组装的?”

 

“是的,是我组装的,用我自己原有的和买来的零件组装起来的。”

 

“那么,你对这台电视机很熟悉了?”

 

“是的,很熟悉。”

 

“我想请你现在,就在这里,把它修理一下。”

 

“法官大人,我抗议被告律师这种表演。”

 

“博斯律师,你有什么目的吗?”

 

“法官大人,当事人有罪或无辜,很可能全靠这台电视机。我不喜欢法庭否定他的每一个机会。”

 

“很好,进行吧。”

 

“华伦,请你取下你的工具袋,也就是二十四号物证,看看你能否修理。”

 

“我愿意试试。”

 

“法官,我请求你留心纪录,被告现在把整台电视机翻转过来,拧开一些螺丝,取出组合盘,检查下面的电路。你找到毛病了没有?”

 

“和我想的一样,看来好像是一个接头松了,只要焊接一下就好了……好了,现在我们就会有图像了。是的,有了。”

 

“法官大人,我说对了,那是第七频道,色彩鲜艳。谢谢你,华伦,你可以失掉电视机,再回到证人席。现在,华伦,那个电视机的机壳是从哪儿来的?”

 

“那是从一台旧麦克牌电视机上拆下来的,我用旧外壳配上新零件。外壳轻,而且很好控制。”

 

“你是说调整声音大小的控制钮?”

 

“是的。”

 

“告诉我,华伦,这个外壳或控制钮上,有没有任何指示或标志,说明这台电视机是黑白或彩色的?”

 

“没有,先生,没有任何标志。”

 

“告诉我,你在作证期间,或者我在问话期间,我们谁提到过这台电视机是彩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