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5/21页)

他想从自己的真实身份上获得启发。他自己为什么选择单身呢?答案很简单。那是因为出于职业需要。至于是不是还有更深层的理由,他不想去弄清楚。

今天后半夜他要在露天里度过了,海格特丛林就蛮好。天一亮,他就把箱子寄存到火车站的行李寄存处,明天晚上他就到布莱克希斯的住处去。

他要换成他的第二种身份。他不大担心会被警察抓去,周末在布莱克希斯下榻的那个流动推销员跟杀死这位房东太太的铁路职员判若两人:住在布莱克希斯的推销员奢侈、庸俗、浮华,打着花哨的领带,梳着不同的发型,在酒吧里请人喝酒也毫不吝啬;警察要找的是一名小职员,按照描述,他邋邋遢遢,对呆鹅都不肯呸上一声,后来只因为一时欲火中烧而杀了人。谁也不会对一个身穿条纹毛料西装的帅气推销员怀疑地多看上一眼,他显然属于那种时时都充满了欲望的色鬼,而要女人在他面前裸露出乳房,是用不着他下手去杀她们的。

他需要再准备一种身份——他总是同时保持两种身份。他需要一个新工作,一套新证件——护照、身份证、配给证、出生证明。这要大冒其险了。该死的加顿太太。她干吗不跟往常一样喝完酒就睡觉呢?

午夜一点了。费伯最后看了一圈这间卧室。他不在乎留下什么痕迹——这房子里到处都有他的指纹,但谁都知道,凶手正是一个叫费伯的铁路职员。他也不会因为从此要离开住了两年的住所而伤感,他从没有把这里当成是家。其实,他从来不把任何地方当作家。

他将永远记住这个地方,只因为在这里他学会了要在门上装插销。

他关掉灯,提起箱子,爬下楼梯,走出大门,消失在黑夜中。

2

亨利二世是位卓越的国王。在飞机还没有发明出来的年代,他就已经有办法神出鬼没地飞速往返于英法两地,人们认为他自有神助。在一一七三年——至于是在六月抑或九月,这取决于人们接受的是哪一种第二手资料——他抵达英格兰,旋即再次驰往法兰西,其速度之快,当年的作家均无一人弄清真相。后来,历史学家从收支档案上发现了他的开销记录。当时,他的王国正受到他的儿子们在北南两面国界——英格兰边境与法兰西南部上的进攻。但是,他当时出访的目的何在?他去会晤的又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神神秘秘的?他又达成了什么目的呢?

一九四〇年夏天,这些问题沉重地压在珀西瓦尔・高德里曼的心头。当时,希特勒的军队正如一把大镰刀似的横扫法国的玉米田,而英国人则溃不成军地从敦刻尔克仓皇撤退。

高德里曼教授比所有在世的人都更熟谙中世纪。他那本论述黑死病的专著,冲破了中世纪研究的陈规,成了畅销书,在此基础上,他把研究转向时代更早也更加棘手的历史时期。

伦敦六月里阳光和煦的一天,中午十二点半,秘书看到高德里曼正俯身在一份有插画的手稿上,吃力地翻译着中世纪的拉丁文,并用他那比手稿还难辨认的字体加着注解。秘书不喜欢这间死气沉沉的手稿室,要进这间屋子,得用许多把钥匙,这里简直像座坟墓。

高德里曼站在放手稿的小台架前,单腿而立,活像一只栖息在枝头上的鸟。在头上一盏聚光灯的照射下,他的脸色苍白,看起来仿佛就是当年在清冷的夜晚埋头编写这部年史的那位修道士的幽灵。女秘书清了清喉咙,希望引起他的注意。她眼睛里看到的,是个五十多岁的小个子男人,肩头浑圆,视力微弱,穿着一套花格呢的西装。她知道,只要把他从中世纪中拖出来,他就又会变回一个十分敏锐的人。她又咳嗽了一声,说:“高德里曼教授。”

他抬起眼睛看到了她,微微一笑,这时他不再像是幽灵,倒更像什么人的书呆子父亲。“你好!”他用吃惊的口气说,犹如在撒哈拉大沙漠中跟邻居不期而遇。

“之前您让我提醒您,中午您约了特里上校在萨伏伊酒店用餐。”

“噢,对。”他从背心口袋里取出怀表,看了一眼。“我要是走路去,最好现在就出发。”

她点点头:“我已经给您拿来了防毒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