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窃的信(第5/8页)

“这个嘛,”我说道,“不过是推理者的思维和他敌手的一致罢了。”

“是的,”迪潘说,“我曾问过那孩子,他是怎么做到和他对手的思维全然一致,因而赢了他们的,他这样回答我:‘当我想发现对方有多聪明或多愚蠢,有多好或多坏,或当时有些什么想法时,我就尽可能准确地在脸上装出一副和他一致的表情。他的回答道出了一切貌似高深的学问的根源。罗什富科[4]、拉布吉夫[5]、马基雅弗利[6]、康帕内拉[7]的学问就是这么产生的。

“如果我理解对了的话,”我说道,“推理者的思维若要同他对手的保持一致,就得靠准确地揣测对手的心思。”

“实际上就是如此。”迪潘答道。“警察局长和他的同事们之所以屡试屡败,首先是不具备和对手全然一致的思维,再者,对敌手的心思估计错误或根本没有估计。他们考虑的只是自己的高明计策,在搜查那些藏匿起来的东西时,涉及的只是那套他们自己藏东西时会采用的办法。他们这套办法和大多数人的心计不谋而合,所以倒也行得通。不过,碰上个心性不同的老谋深算的滑头,当然就得栽跟头了。对手若胜他们一筹,跟头则栽定了;对手若比他们逊色,他们也经常败北。在侦查过程中,他们的原则总是一成不变。就算是遇到不同寻常的紧急情况——受特别丰厚的赏金的刺激,他们最多是将老操作方法变通一下罢了,而万变不离其宗。比方说,在德××的这个案子中,他们到底做了什么改变侦破原则的事?又是钻又是戳,又是听测,还用显微镜照,把房子表面分成好些个方格,编上号码——这一切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一种搜查法则的扩大应用,或者是一套搜查法则罢了。这些个法则就是根据他们对人心巧拙的看法定出来的,警察局长长期例行公事,早已习惯了这一套。莫非你就没看出来,他认为所有的人要藏一封信的话,虽不一定在椅子腿上钻个眼,至少也会藏在什么隐僻的洞眼或角落里,这同一般人想把信藏在椅腿钻眼里的念头岂不是如出一辙?难道你不明白,只是在一般情形下,而且只有那些智力平平的人,才会将东西藏在这种稀奇古怪的角落里;因为,大凡藏东西的人起初可能会这么设想,藏东西就要藏在希奇古怪的角落里。如果这样,要发现它就根本不需要什么精明狡黠,搜查者只须具备小心、耐心和决心就行了。若遇到重大案件——若有重赏,在警察看来也是要案——他们必定会小心、耐心和有决心的。你这下理解我的意思了吧,如果那封失窃的信藏在警察局长的检查范围之内——换言之,如果藏信的办法恰巧同警察局长的那些原则相一致——那么要将它找出来就根本不在话下。但是,这位警官完全被搅迷糊了;追根溯源他失败的原因就在于把这个部长当成了傻瓜,因为他享有诗人的声望。所有的傻瓜都是诗人,这就是警察局长的观点,由此推论,凡是诗人都是傻瓜。他错就错在不该因果颠倒[8]呢。”

“可是这人真是个诗人吗?”我问道,“我知道他有兄弟俩,两人素有博学多才之誉,那位部长曾写过专论微分学的文章,学术性很强,我相信他是个数学家,不是诗人。”

“你弄错了,我是很熟悉他的,他两者都是。身为诗人和数学家,他肯定擅长推理,若仅仅是数学家,压根儿就不会推理,那他准落入警察局长的手掌心了。”

“你真叫我吃惊,”我说,“你这些观点,恰恰与世人的意见相左。你不至于公然蔑视千百年来为世人所普遍接受的观点吧。数学的推理长期以来就被认为是最完善[9]的推理。”

“‘可以打赌说,公众的意见是愚蠢的,因为它迎合大多数人。’”迪潘引了尚福尔[10]的话回答道,“我承认,数学家一直在尽力传播你刚才说的那种流行的谬论,尽管它被当做真理传播开来,可仍旧是个谬论。例如,为一种没多少意义的缘由,他们巧妙地将‘分析’这一术语引入代数的应用中。而法国佬就是这种独特骗术的始作俑者;不过要是术语有什么重要性——如果字眼的适用能产生什么价值的话,那么,‘分析’就表述了‘代数’的意义,就像拉丁文中的‘ambitus’包含有‘野心’的意思,religio暗指‘宗教’的意思,或‘homines honesti’意指‘正直的人’的意思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