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节(第5/7页)

“人有十根手指,斯特恩先生。中指和食指的指纹是不一样的,左手和右手的指纹也不一样。如果没有比照的样本,根本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当然,当然,迪克曼先生。”斯特恩暂停了一下,“在萨比奇先生之后,是哪位检察官在监督你的工作?”

“莫尔托先生。”迪克曼说。这句话的语气已经透露出来,他对莫尔托并不满意。

“嗯,那他有没有让你对比这五个指纹印,看其中两个是否属于同一个人的?”

这个问题非常好。在我当检察官的时候,也会经常忽视这样的细节。那个时候,我想的是如何对付被告,而被告方,想的当然是如何对付其他人。

当迪克曼回答“没有,先生,他没有让我对比”时,有一个陪审员,就是那个兼职搞计算机的男生,摇了摇头。我很惊讶,从昨天到现在,局势居然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摇头的陪审员又转过身,和坐在他旁边的另一个陪审员开始小声说起了话,就是那个开药店的女孩。

“一个晚上就能查得出来的。”迪克曼说。

“嗯,那么我相信。”斯特恩说,“莫尔托先生应该不会是忘记了。”斯特恩正要坐下,突然又站了起来,“迪克曼先生,你知不知道,莫尔托为什么没有让你比对那些指纹?”一个好的辩护律师从来不会问为什么,除非他已经知道了答案。斯特恩知道答案,我也知道答案。答案就是,莫尔托忘记了。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做,而时间又不够,他就是忘了。但无论怎样的答案,都足以构成陪审团对莫尔托的怀疑。

“我猜他是不怎么在意吧。”迪克曼说。他故意说得很轻松,语气却很严肃,似乎是在批评莫尔托根本不关心事情的真相。

斯特恩一直站在我们律师席的旁边,这时,他又多站了一秒钟。

“原来如此。”他说,“原来如此。”

莫尔托走到讲台旁,现在出庭作证的是在尼尔林当女佣的梅贝尔·碧尔翠丝。看到莫尔托站在上面,我倒觉得轻松了。在尼可粗心大意的表现之后,莫尔托现在倒像是重新找到了自信,他平时其实是个适应能力并不强的人。在检察院里,人与人之间一直存在着一道看不见的分歧,这也是我和尼可最终不会成为朋友的原因。雷蒙德担任检察长时,会亲自挑选一批精英队伍,都是有法学院文凭的年轻律师,也都是他喜欢的人。他会在他们实习期过后,让他们去特别调查组锻炼,我曾经就是其中的一员。我们起诉的对象一般是有受贿罪或欺诈罪的人,我们会和大陪审团合作,展开长期的调查,我们学着如何去应付斯特恩这种巧舌如簧的律师。而当时,莫尔托,还有尼可一直负责街头罪案。莫尔托在凶杀庭和分区庭里长期工作的经验让他形成了一种特别的骄傲和激情,在这些法庭上,没有什么严格的规矩,被告律师会用尽一切卑鄙手段,而检方也渐渐学着以牙还牙。莫尔托成了检察院里最常见的那种人,一个分不清劝说与欺瞒界线的人,一个把庭审看作是一系列阴谋诡计斗争的人。一开始,我以为,他这种狂躁的个性会成为他的一个弱点,但实际上,他过去的经历才是他最大的缺陷。他比尼可更聪明、更敏锐,他总是时刻准备着,但现在,法庭上的每个人都在想,他的这种热情是不是没有底线,他是不是会为了打赢官司不惜一切手段。不管拉伦法官和他过去是不是情敌,但他的这种个性,应该也是造成他们之间不和的一部分原因。

也正由于这样的原因,我对尼奥和那个B类档案很好奇,对莫尔托见不得光的过去也很好奇。我和这法庭上的其他人一样,越来越觉得莫尔托的个性中有一种阴暗险恶的因子。他总是能为自己的任何行为找到理由,而他的所作所为似乎没有任何底线。斯特恩原本是想在法庭上让陪审团对莫尔托产生不好的印象,而莫尔托自己已经完成了这个任务。肯普对我说,他要去查一些事,我就在想,是不是去查莫尔托。显然,斯特恩是想用辩护律师最常用的一招,也就是引起陪审团对检方的怀疑,而莫尔托的表现正中了我们的下怀。在对女佣碧尔翠丝的询问中,莫尔托犯了最大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