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模仿犯(第13/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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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1
高德在白板上写下这个公式。
冯阳、段义、段婉婷和方旭一脸茫然。
“婉婷于案发当日出现在南禺公园并非偶然,亦非她所谓的‘闲逛’,不过她要去的真正目的地,不是南禺公园,而是这里。”
高德指着南禺区地图上的一个点:环城三路七号入口。
“南禺公园的后门往西不到一公里,就是环城三路七号入口,也就是婉婷的真正目的地。注意到这个入口后,我才发现原来我和冯阳都忽略了最明显的一种诡计——路程分担诡计!我们在计算每个人的不在场证明时,都将个体的整段路程时间作为假设前提,却忘了小学里最常见的‘相遇问题’——两个同时在路上的人,是可以在路程中间的某个点相遇的!因此,我更坚定了‘共犯’的结论,并以此进行重新计算和推理,最终找到了犯罪路线。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巧妙的手法不仅仅在本次案件中被使用,而且在十年前的案件中也被使用——或许我应该更正一下来讲,本次案件就是模仿了十年前案件的手法!”
投影中显示出两张更新后的路线图。(见图七)
图七
“在本次案子的侦破过程中,其实我也有过瞬间的火花,感觉罪犯可能运用了‘路程分担诡计’,但我又随即自我否定了——因为如果嫌疑犯方旭与婉婷在三号路线的中点相遇,方旭拿到钥匙后前往段家,然后再从段家返回茗雅居,总时长还是需要一小时四十分钟,超过了他最大限度能使用的一个半小时。然而,婉婷在南禺公园的出现触发了我的灵感。我想起CD两地的往来——距离最短的路程自然是基本为直线的三号路线,可假如走四号加五号路线,尽管路程因此而变长,不过由于少了很多红绿灯,总时间与三号路线的历时差不多,都是四十分钟。这对于普通司机来说,是油耗与效率的权衡问题,而对于方旭与婉婷,则成了另辟蹊径的最佳选择——因为方旭在E地,即南禺公园外的环城三路七号入口拿到钥匙后,可以很快驶上环城三路,到达段家只需要再开三十五分钟,加上回到茗雅居的时间,总时长为八十五分钟,完全具备作案的可能性。”
高德说完得意地看着方旭和婉婷,两人深深低下了头;而段义的脸上则写满了木然。冯阳见状问道:“高德,你的推理很精彩,可十年前的案子应该有所不同吧?要知道,何彩玲没有驾照,也从不开车……”
“冯警官,妙就妙在这里,婉婷不也没有驾照吗?或许,何彩玲当年会开车,但为了隐蔽自己,她一直跟车子‘绝缘’。段义,你说呢?”
段义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关于是否会开车的问题,她没跟我谈起过。”
“嗯,或许十年前的那次驾驶,就是她这辈子最后一次开车。”高德指着第二张路线图说,“何涛应该在案发前就将柳文娟房间的备用钥匙给了何彩玲,何彩玲沿着环城二路开车,往返A地与段家只需三小时,绝对能在下午四点前见到牙医。关键是,何彩玲在杀人后的返程途中,需要在环城二路的六号出口出来,与何涛在附近的F地会合,将钥匙还给何涛——何涛从B地到F地,往返只需五十分钟,正好在工休时间完成上述任务。”
“婉婷为何要模仿彩玲的手法?”段义好不容易憋出这么一句话。
“‘模仿’在犯罪心理上有着重要的‘惩戒’意义,估计婉婷是在近期得知了生母死亡的真相,于是采用完全一样的手法对继母进行报复……剩下的细节,我想在婉婷和方旭被拘留后会通过进一步的审问而逐步明晰。”
高德说完,关掉了投影。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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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阳望着电脑屏幕出神,高德在背后拍了拍他。“冯警官,干吗神色那么凝重?破了案不是应该开心吗?抑或是因为被我抢了功劳?”
冯阳郑重其事地说:“高德,该是你的功劳,我连惦记都不会惦记,而且也会一分不差地写在你的借调评语里。只是过往某个案子从我脑海中闪过,提醒我有些事情不能看得那么简单。”
高德看了一眼冯阳的电脑屏幕。“这是谁的博客?”
“婉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