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8/28页)

在轨道车上,她面对游行人群的喧闹所表现出的无动于衷吸引了他。她应该还不到二十岁,若不是装扮成了一个残疾人,真看不出她对狂欢节有丝毫热情。她的长发又亮又滑,自然地披在肩上,身上是一件没有装饰的普通麻布长袍。街上音乐嘈杂,人们互相撒着一把把大米粉,每当轨道车经过时,人们都往乘客身上泼洒颜料,在那疯狂的三天,轨道车的骡子也用淀粉涂成了白色,还戴上了花环。然而对这一切,她仿佛全然无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趁着混乱,邀请她去吃冰激凌,因为怕她不会接受更多的要求。她看了看他,没有表现出丝毫惊讶,说:“我很乐意接受,但我要先提醒您,我是个疯子。”对这个出其不意地回答,他笑了,接着便把她带到冰激凌店的阳台去看彩车游行。之后,他穿上租来的斗篷,两人钻进海关广场跳舞的人群。他们在一起陶醉的样子就像一对新结合的恋人,因为她的冷漠在夜晚的喧闹中一扫而光,转向了另一个极端:她跳得像专业舞者一样,在人群中显得格外大胆且富有想象力,具有一种令人倾倒的魅力。

“你不知道和我搅在一起的麻烦。”在狂欢节的狂热中,她一边笑得要死,一边喊道:“我是疯人院里的疯子。”

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来说,那晚仿佛回到了年轻时还未遭遇爱情不幸的纯真胡闹之中。然而他知道,易得的幸福无法持久,这点体会更多地是源自教训而非经验。夜晚的狂欢将在颁出最佳化装奖后开始消退,在那之前,他向姑娘提议到灯塔去看黎明。她高兴地答应了,但说要等到颁奖之后。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很肯定,正是她的拖延救了自己一命。当姑娘最终向他示意一起去灯塔的时候,圣牧羊女疯人院的两名看守和一名女护士一下子扑到了她的身上。自从她下午三点逃跑后,他们就一直在找她,不只是他们,城里所有的警察也都在找。她用一把从园丁那里抢来的砍刀,砍掉了一名守卫的脑袋,又重伤了另外两名,只因为她想出来到狂欢节上跳舞。但谁也没想到她就在大街上,还都以为她会藏在某幢房子里,他们地毯式地搜查了无数幢房子,甚至连地下雨水池都没放过。

带走她可真不容易。她用一把藏在贴身背心里的修枝剪自卫,六个男人一起才给她穿上了紧身衣,拥挤在海关广场的人群开心地鼓掌哄笑,以为这血腥逮捕的场面是狂欢节刻意上演的无数闹剧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痛如绞,从圣会星期三开始就一直徘徊在圣牧羊女大街,手里拿着一盒要送给她的英国巧克力。他看着那些被囚禁的疯女人从窗口向他嚷出各种辱骂或哀求的话,而他向她们晃着手中的巧克力,希望能恰巧碰上她也出现在铁窗前。但他始终没有再见过她。几个月后,他走下骤子轨道车时,一个由父亲领着的小女孩向他索要盒中的一块巧克力。父亲责备了她,并向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道歉。可他却把整盒巧克力都给了小女孩,期望这个举动能帮他从所有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他拍了拍那位父亲的肩膀,让他放心。

“它原本是为一份已经见了鬼的爱情准备的。”他说。

仿佛命运要给他以补偿,同样是在骡子轨道车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认识了莱昂娜·卡西亚尼。她是他生命中真正的女人,尽管两人始终都不知道这一点,也从未做过爱。他乘五点钟的轨道车回家,在看见她之前便感觉到了她的存在:那是一道结结实实的目光,仿佛一根手指似的触动了他。他抬起眼,看见她坐在车子的另一端,在乘客中显得十分出众。她并没有把目光移开,而是恰恰相反,继续无所避忌地盯着他。毫无疑问,他不能不这样想,这个年轻漂亮的黑女人是个妓女。他决意不去理会她,因为他想象不出有什么比花钱买爱情更可耻:他从没有这样做过。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轨道车的终点站车站广场下了车,然后飞快地消失在商业区的迷宫之中,因为母亲在等他六点钟回去。而当他从人群的另一头穿出来时,身后传来了女人的高跟鞋踩在石砖上的欢快声响,他回过头去,证实了自己早已猜到的事:是她。她装扮得和版画上的女奴一样,穿一条荷叶长裙,走过街上的水坑时要用跳舞般的姿势提起裙角,领口开得很大,露出了双肩,脖子上戴着一大串五颜六色的项链,头上包着白色头巾。这样的女人他在小旅馆见过。她们常常在下午六点才只吃过早餐,于是别无他法,只能拿色相来充当拦路劫匪的尖刀,把它架在街上遇到的第一个男人脖上:要么一夜良宵,要么性命不保。为了做最后的验证,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掉转方向,钻进了空无一人的麦仙翁巷,而她仍旧跟着他,且越跟越近。于是,他停下脚,转过身,双手拄着雨伞,在人行道上挡住了她的去路。她在他面前站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