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第9/11页)
无论夜晚还是白天,这都算不上是独特的伦敦景致。本顿觉得窗外的风景可以说成是任何一座大城市的。在他面前没有任何熟悉的地标建筑——看不见泰晤士河、灯火通明的大桥、熟悉的尖塔或者穹顶建筑。不过,这幢毫无特色的公寓,乃至眼前的景致都经由他精心的挑选,也都是他所需要的。他生如浮萍,不带故土。
在加入警局的六个月后,他搬进了这栋公寓,这里同他父母位于南肯辛顿林荫大道上的家截然不同:那里有着白色的台阶、带廊柱的前门、闪闪发光的装饰和毫无瑕疵的粉饰。他之所以决定搬离那栋房子顶楼的独立小套房,是因为他觉得十八岁后仍然住在家里难免有些不好意思,但更主要的原因是他无法想象自己如何邀请同事到那样的地方做客。只要一走进房子的大门就能体会到那究竟代表着什么:金钱、权势、富硕而自由的中上层阶级文化。但是,他心知肚明眼下的独立是骗人的:这套公寓连同里面的一切陈设都由他父母买单——以他目前的薪资水平还负担不起离家独居的花费。他说服自己心安理得地享用这一切,并苦笑着对自己说只有识货的客人才能猜出这些看似简单的现代化家具到底值多少钱。
不过,目前还没有同事来做客。作为一位新人,他行事十分谨慎,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试用期比以往任何一次资格临时性评估都来得更加严格、漫长。他希望,就算不是友情,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赢得其他人的宽容、尊重和接纳。但是,他知道自己依然被审慎的目光观察着。他觉得自己周身围绕着各式各样致力于保护他种族敏感性的组织,甚至也包括了刑法,仿佛他是一个遭遇了露阴狂的维多利亚时代处女,很容易就会被冒犯似的。他希望那些种族卫士能够离他远一点儿。难道他们想让少数族裔蒙上过于敏感、缺乏安全感和偏执的污名吗?不过,他承认这样的问题有一部分是由他自己造成的,矜持是一种比羞涩更缄默、更难以交往的性格,阻碍了他与他人之间的亲近。不仅他们不了解他,就连他自己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认为,这种结果不单单是由混血身份带来的。他所认识和工作的伦敦充斥着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他们各自拥有着各式各样的种族、宗教信仰和国家背景,但是,他们似乎都应付得不错。
他的母亲祖籍印度,是位儿科专家;他的父亲是英国人,在伦敦一所综合院校担任校长。他的父亲比他的母亲年长十二岁,当二人坠入爱河、结为夫妻时,他的母亲才十七岁。他们真挚地爱慕着彼此,直到现在也是这样。他从二人的结婚照上看到,母亲年轻时秀丽绝伦——现在依然如此。她为这段婚姻贡献了自己的财富和美貌。从童年时起,他就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入侵者,闯入了一个私密而独立的世界。他的双亲都十分忙碌,所以他很早便了解到父母在一起的时光是弥足珍贵的。他知道父母爱着他,他的幸福是父母挂心的事,但是每当他悄然而意外地出现在父母独处的房间时,他都能够捕捉到父母脸上失望的阴云立刻变成欢迎的微笑——可惜已经来不及了。父母宗教信仰上的差异似乎从来都不是困扰他们的问题。他的父亲是位无神论者,他的母亲信奉罗马天主教,而弗朗西斯也是在罗马天主教的指引下接受教育、被抚育成人的。进入青春期后,他逐渐摒弃了这种信仰,因为这样他或许能够摆脱一部分儿时的记忆。不过他的父母似乎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如果被他们察觉的话,他觉得他们完全有理由质问他。
父母每年都会带他拜访德里,可是在那里他依然觉得自己是一个异类。那感觉就像费力地舒展开腿、跨过旋转的球体,但是两边都找不到立足点。他的父亲特别喜欢重游印度,去那里就像回家。当地人热烈地欢迎他,他总是大笑着同对方互相逗趣儿,穿着印度服装。比起在英国同人握手,似乎行额手礼于他而言显得更加自在,每次离开印度时都要含泪告别。在幼年和青少年时期,人们见到他时总是大呼小叫、过分溺爱,称赞他漂亮又聪明,但是他只能局促不安地站在原地,礼貌地交换一些恭维的话语,深知自己并不属于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