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第5/6页)

《该隐的后裔》,但我是该隐,还是亚伯[1]?我曾经把狄更斯当成哥哥。对于我谋杀他的意图,我唯一后悔的是我没有得手,祖德从我手中夺走了那份乐趣。

读者啊……你看出来了吗?你看得出狄更斯留在我身上的诅咒多么邪恶、多么可怕吗?

从过去到现在,我连一秒也没相信过祖德是某种催眠暗示的产物。我不相信他只是1865年6月被人一时性起创造出来,从那时起便诅咒着我生命中的每一天。但假使狄更斯当真做了这种事——假使世上没有祖德,那会是多么可憎、多么恶毒的行为。光凭这点,狄更斯就该死,他的肉体也活该在生石灰坑里被腐蚀。

但如果1865年他没有发神经在一场被(我)遗忘的催眠里对我鸦片药效作用下的浑浑噩噩作家脑袋暗示祖德,却告诉我他这么做,还说他只要晃荡怀表几分钟、简单下一道“无法理解”的指令,就能让我摆脱祖德,从此走出我人生的这场噩梦,这种行为又是多么残酷、阴险、不可原谅地差劲。

光凭这点,狄更斯就该死,死再多次都不够。

更重要的是……读者啊……狄更斯该死、该下地狱,因为尽管他有种种缺点与毛病(无论身为作家还是作为一个男人),他始终是文学奇才,我却不是。

这个诅咒——这个持续存在的认知,就像亚当受诱吃了辨识善恶树上的苹果后那场无比痛苦又难以挽回的苏醒——甚至比祖德更糟糕,而没有任何事比祖德更糟糕。

《盲目的爱》是我目前创作中的书本,我已经写出初稿。此时的我心知肚明,我再活不久,没办法完成润饰。

对谁的盲目的爱呢?

不是对卡罗琳,也不是马莎。我对她们的爱是短暂的、理性的、限额配给的,永远给得心不甘情不愿,而且总是——毫无例外——受欲望操控。

也不是对已经长大或成长中的孩子玛丽安、哈丽叶和威廉·查尔斯。我很高兴他们来到人世,除此之外,我没什么好说的。

也不是对我的书或我创作那些书付出的辛劳。那些书我一本都不爱。它们只是成品,跟我的孩子一样。

可是,天可怜见,我爱查尔斯·狄更斯。我爱他那种突如其来、感染力十足的笑声,爱他幼稚的荒唐行为,爱他说的故事,也爱跟他相处时那种每个当下都很重要的感觉。我痛恨他的才华,他活着的时候掩盖我的光芒,死后的每一年都更让我黯然失色。而且,不忠的读者啊,我相信在你那遥不可及的未来他更会远远凌驾我。

过去十九年来,我经常想到狄更斯最后告诉我的那个小故事。他说他还是个穷小子的时候走在伦敦街头,把一颗颗樱桃喂给一个骑在爸爸肩膀上的小男孩。那男孩吃光了他的樱桃,那个爸爸自始至终都没发现。

我认为狄更斯把故事说反了,我认为他偷了那男孩棕色袋子里的樱桃,男孩的爸爸始终没察觉,全世界都没察觉。

或者这是我自己不为人知的故事,或者狄更斯趁我骑在他肩膀上的时候偷了我的樱桃。

再过一小时,我会派玛丽安把字条送去给毕尔德:我快死了,方便的话过来一趟。

他当然会来,毕尔德从不让人失望。

而且他会来得很快,他家就在对街。可是他赶不及。

我会坐在我的大扶手椅上,就像现在这样。我后脑勺会枕着一颗抱枕,就像现在这样。

火焰会在炉栅里燃烧。

但我感受不到它的热度。

我为这些墨水渍致歉,我晨袍的袖子真的太大了。

阳光会从窗子高处照进来,就像现在这样,但只是高一点点,正如壁炉里的煤炭只会烧低一点点。应该会在十点过后。虽然阳光灿烂,房间却会一分钟一分钟变暗。

我不孤单。

读者啊,你一直都知道的,我死的时候不会孤单。

有好几个身影跟我一起在这房间里,或许在我费力写着的时候,它们会滑行过来,但我的手会没有知觉,我的写作从此终止,我手上的笔只会画出毫无意义的线条和污渍。

祖德当然会在这里。他的舌头会一吐一收。他实实实在很想跟柯林斯斯斯先生说个小秘密。

我在猜,在祖德后方左侧,我会看见巴利斯——菲尔德探长的儿子。菲尔德也会在场,在他儿子后面。他们俩都会露出食人族的尖牙。站在祖德右边的会是狄更森,他终究不是狄更斯认养过的那个儿子。他向来就是,也永远会是祖德的怪物。在这些身影后面就只是模糊的形状,个个都穿黑色西装披斗篷。在这屋里渐渐变暗的阳光中,他们看起来会很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