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唇男人(第10/11页)
“倘若我就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很显然我什么罪都没犯。所以说,我受到的是非法的拘留。”
“确实不犯罪,但你却犯了个相当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你应该相信你妻子的话,那样或许你能干得更好点。”
“我担心的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孩子,”囚犯呻吟着说道,“上帝保佑,我可不想让他们因为我的所作所为而感到羞耻。我的天!说出去该多么难堪啊!我能怎么做呢?”
福尔摩斯就坐在他的身边,正和蔼地拍着他的肩膀。
“倘若法庭最终查清了这件事,”他说,“那么宣扬出去在所难免。但是,倘若你能让警务当局认定这是一件不足以提出指控的事件,那么他们也没什么理由非要把这件案子的详情在报纸公布。我相信谨慎的布雷兹特里特巡官一定会记下你对我们说的话然后把它提交给相关当局的。这样的话,这案子也许就不会再出现在法庭上。”
“愿上帝保佑您!”那囚犯重新热情洋溢起来,“我宁可独自忍受拘禁,甚至处决都行,只要不让我那令人感到耻辱的秘密成为家庭的污点,影响孩子们。
“你们就是唯一知道我身世的人。我的父亲曾做过切斯特菲尔德小学的校长,我在那儿曾接受过良好的教育。青年时期的我很爱旅行,也热爱演戏,后来我成了伦敦一家晚报的记者。一天,总编想拿到一组和大城市的乞讨生活有关的报道,我就自荐提供和这有关的稿件。我一生的历险就发端于此。要想收集写文章需要的一些直接材料我只能扮作乞丐。我曾做过演员,对于一些化装技巧了如指掌,甚至还曾因化装技巧而驰名于剧场后台。这时,我的这套本领得到运用。我先在脸上涂了油色,然后尽量做出一份惹人怜悯的样子,接着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就成了我脸上的一个完美的伤疤,嘴唇的一边也扭卷起来,再加上一头红发,以及合适的衣服,然后在市商业区选一个地方,看起来是火柴小贩,实际上则是乞丐。就这样仅仅几个小时,等到晚上回家时,我竟然得到了二十六个先令零四个便士,这让我很是吃惊。
“等我写完报道,就不再关心这些事了。直到过了段日子,我帮一位朋友签字担保了一张票据,结果不久就接到了一张要我赔偿二十五镑的传票,我当时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心急如焚的我忽然计上心来。我请求债主缓期半月,以便我筹款,然后又向雇主请了几天假。计划制订好后我就化好装,去城里乞讨了。十天之后,我就把钱凑够了,还了这笔债。
“唉,这次过后,你们都能想到,我就知道:只要我抹一点油彩在脸上,放顶帽子在身边,静坐着,每天都能得到两英镑,既然如此我何必再安心去做我那拼命干一星期才挣这么点钱的工作呢?一边是自尊心,一边是钱,我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终于金钱占据了上风,我和记者生活说了再见,后来的每一天我都坐在我选好的那条街的拐角,凭借着我那副可怕的面容招致的恻隐之心,我的口袋总是塞满了铜板儿。知道我隐秘的只有一个人,就是我的寄宿之地天鹅闸巷那个下等烟馆的老板。在那儿,我每天早上都是个邋遢乞丐的面目,而晚上我又能变回一个衣冠光鲜的浪荡公子。印度阿三收了很高的房租,因此才会替我保密。
“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自己积攒起了大笔钱财。你们都想得到,没有哪个乞丐能在伦敦的街头一年挣上七百英镑,而这仅是我的平均收入罢了,我的化装技术和应付才能帮助了我,而且在这两方面我越练越精,很快我就成了这城里令人赏识的人物之一。每天我的口袋里都会飞入各种各样的银币,要是哪天我的收入不到两英镑,那就真是时运不济了。
“我发财了,可是野心越来越大。我去郊区购置了房子,然后结婚成家。谁都没有怀疑我的真正职业是什么。我爱妻所知的也仅仅是我在城里做生意,却不知我到底干些什么。
“上星期一的时候,我一天的营生刚刚结束,正躲在烟馆楼上的房间中更衣,偶尔向外一望,竟见到我站在街心的妻子,她的眼睛正瞧着我,这让我惶恐极了。我大叫一声,赶忙用手臂把脸遮住,然后跑着去通知我的知交——那个印度阿三,要他阻止上来找我的任何人。我听到她在楼下吵闹着,但知道她应该无法上来。我快速地把衣服脱下,换上那身乞丐的装束,涂上油彩,套上假发。这样,即便面对着妻子的眼睛也没有被识破。但随即我就想到可能对这间屋子里的搜查,我的秘密一定会被那些衣服泄露。我赶紧打开窗户,但因为用力太猛,我早上在卧室里割破的伤口再次裂开。我平时都把要来的钱放进一个皮袋中,这时我把其中的铜板都掏出来塞进上衣口袋里。接着我抓着装满铜板的沉甸甸的衣服,一下扔出窗外。衣服掉进泰晤士河很快就不见了。我本想把其他衣服都扔进河里,但几乎在转瞬之间,一些警察就冲上了楼。我承认,当时我很感欣慰,我没在当场被认出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虽然我被当成是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疑犯被逮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