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4/7页)
伊尔玛·万萨特就是她的名字——一号图钉。五十四天前,利普霍恩将这枚图钉钉在格瑞斯伍德和鲁卡查卡斯之间的一条路旁边。杀死她的子弹型号为30-06,这是世界上第二常见的子弹。在保留地及周边地区,每三辆轻型卡车中就有一辆在后窗边的枪架上挂着这么一支。好像每个人都有一支,有些人不仅有30-06,还有30-30。伊尔玛·万萨特是艾丽斯和霍莫·万萨特的女儿,父母分别是苦水族和塔屋族的,三十一岁,未婚,社区服务部纳瓦霍办公室的代理人,被人发现死在一辆翻倒的达桑两门汽车的前座上。一粒打碎了驾驶室玻璃的子弹穿过她的嘴和喉咙,又击中了另一边的车门。现场还找到一个多少可以称为证人的学生。这位图德拉纳寄宿学校的学生在回家看望父母的路上,看到了一个人。“是个老人,”她说,“坐在一辆轻型卡车里,停车的位置差不多就是警方推测的开枪的地方。”理论上可以推定,伊尔玛·万萨特被击中后,达桑车就失去了控制,最终翻了车。
利普霍恩见过那具尸体,这个推定应该靠得住。
二号图钉,出现在两星期之后,代表的是杜盖·恩德斯尼,他是穆德族人,可能七十五岁,也可能七十七岁,就看你相信哪个了。他被刺死在他的霍根【纳瓦霍人用泥和木头盖的小屋】小屋后面的羊圈里,切肉刀还留在尸体边。他的霍根屋在诺凯拓,离钦利溪与圣胡安河汇流的地方不远。负责此案的迪里【迪里是下文戴尔伯特的昵称】,斯特伯特工说,在一号图钉和二号图钉之间有一个明显的联系。
“万萨特没有任何朋友,而恩德斯尼没有任何敌人。”迪里说,“有人就是这样爱走极端,不断地将朋友和敌人除掉,直到朋友和敌人都没了,只剩下非敌非友的人。”
“像我们这样的一般人。”利普霍恩说。
斯特伯笑起来:“我觉得他很快就会把你划到敌人那一类里。”
戴尔伯特·L.斯特伯不是人们通常想象的那种FBI特工,利普霍恩常常这么觉得。斯特伯上过FBI学院,为这个机构服务了半生,他比大多数人都要聪明,具有敏捷创新的头脑,这令他在J.埃德加·胡佛【约翰·埃德加·胡佛(J.Edgar Hoover,1895-1972),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改制后的第一任局长,担任此职直到一九七二年逝世】时代显得特别格格不入,以至于被打发到印第安地方任职。由于在保留地发生的杀人案件都归联邦政府管,因此就成了他的案子。斯特伯已经在万萨特案上锁定了目标,在恩德斯尼案上也定出了。利普霍恩也有自己的目标。
斯特伯在看利普霍恩的地图时,曾提出二号图钉应当是三号图钉的看法,也许他说得对。利普霍恩用三号图钉代表威尔逊·山姆,慢走族人。已故的山姆先生五十七岁,是个牧羊人,有时候也是亚利桑那州高速公路部门的低级雇员。有人用一把铁锹从他的脖子后面砍了下去,砍的力度之大,使他毫无疑问地当场毙命。问题是他的死亡时间到底是什么时候。山姆的侄子先是找到了叔叔的牧羊犬,它就坐在钦利比托峡谷边上,低声吠着,渴得半死。威尔逊·山姆的尸体在干涸的河道里,明显是被拖下去的。尸体解剖结果显示他与恩德斯尼死于同一时间。到底哪个先死的呢?大家都拿不准,没有证据,没有线索,没有明显的动机,什么都谈不上,除了那让人沮丧的事实,即如果验尸官是正确的,那么同一个凶手在同一时间杀死了两个人,这显然是极为困难的事。
“除非凶手是个剥皮行者,”迪里·斯特伯脸色阴郁地说,“你这家伙说得对,剥皮行者能飞,跑得比安了涡轮发动机的轻型卡车还快。”
利普霍恩不在乎斯特伯嘲笑他,但他不喜欢别人拿巫术来嘲笑,所以他板着脸没笑。
现在回想起这件事,利普霍恩仍然没笑。他叹了口气,搔搔耳朵,在椅子里动了动身子。今天一看到地图,他的思路就很快接上了上一次想到的地方。相对而言,一号图钉在窗岩地区,接下来的两枚则在穷乡僻壞。
第一名受害者是一位公务员,年轻人,女性,比较老于世故,遭枪击而亡。接下来的两人都是男性,整天跟在羊群后面,比较传统,估计说不上几句英文,都是近距离遭袭致死。这是两件不同的案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