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第4/9页)
钱德勒小时随母移居英国,一九○七年入籍,一九一二年回美后恢复成为美国公民。年轻时的抱负是当诗人。一九○八年起在英国做了六年记者,先后曾在加拿大陆军和皇家空军中服役。一九一九年起为洛杉矶《每日快报》工作。一九三三年开始从事专业创作。他也是先在《黑面具》上发表连载小说,一炮而红,从此开始专门写作“硬汉派”小说的。他鄙视传统的英国侦探小说,认为那是“上层阶级的玩意儿”,侦探小说应该同真正的罪犯打交道,使用凶杀犯和警察日常使用的语言。根据这一信条,他写作上应用他称为确保真实性的“客观方式”。他文笔洗练简洁,人物形象生动丰满,对白口语化,故事充满戏剧性。他刻画的硬汉侦探菲利浦·马洛是个知识分子,人品正直,博览群书,性格孤僻,愤世嫉俗。他的著作不多,只有七八部长篇小说。代表作是《夜长梦多》(1939)、《别了,爱人》(1940)、《湖上艳尸》(1943)、《小妹妹》(1949)和《长别离》(1953)等。此外还出版过五部短篇侦探小说集。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他受聘好莱坞的电影公司,写过五六部侦探电影剧本,如《双重赔偿》(1944)《蓝色大理花》(1946)和《火车上的陌生人》(1951)等。但他厌恶好莱坞,所以不久又恢复写他的小说。
“硬汉派”小说在这三位代表人物的倡导下蓬勃发展,一些名作都多次重版,广泛流传。同时,好莱坞根据他们的作品改编或由他们自己编写剧本拍摄的侦探片也纷纷上市,形成“黑色电影”[19]的流派。黑色电影的异军突起为“硬汉派”小说赢得了更多的读者,这三位作家塑造的侦探形象,通过电影的媒介也更深入人心。
自从钱德勒和哈米特相继去世后,“硬汉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就推罗斯·麦克唐纳[20]了。某些作家为了适应市场需要,在作品中大量渲染暴力和色情,这种着重写犯罪活动的惊险小说在全世界掀起新的热点,“硬汉派”小说终于日趋式微。
尽管如此,这一流派的经典作仍久盛不衰,最突出的例子是《马耳他黑鹰》,七十年来多次保持畅销纪录,印数累计达上千万册之多,吸引了整整三四代读者。
二
《马耳他黑鹰》是哈米特的第三部作品,也是他的成名作[21]。在此之前,他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通俗刊物的作者,署的是笔名彼得·柯林逊。
他于一八九四年五月二十七日生在美国马里兰州圣马利郡,父亲理查德是个沉湎酒色的小农场主,原先是民主党人,后来倒向共和党,搞得在地方上站不住脚,只得卖掉农场,举家离镇,远走高飞。全家在费城暂住一阵后,定居在巴尔的摩,理查德改行做经销生意,维持一家生计。哈米特十三岁时因父亲病重,无人挑起家庭重担,只得离开巴尔的摩工艺学校,干活养家。先后做过邮递员、计时员、铁路车场工人、装卸工。二十一岁时进了平克顿侦探事务所[22],当办事员,还当过专门盯梢的暗探,后来才升为办案的侦探。这段生涯使他得益匪浅,获得不少知识。他开了眼界,看到了社会种种不公正现象。生活经验改变了他的政治信仰,形成他贯彻终生的一套行动准则。
一九一八年,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他在招募新兵的爱国宣传影响下,应召入伍。在部队中因患流感而得了肺病,几经住院治疗无效,就此复员,领取退伍军人病残抚恤金。康复后又回到平克顿工作,并同在军中医院结识的护士乔斯结婚,生下一个女儿,取名玛丽。
一九二二年他肺病复发,被迫辞去平克顿工作,开始卖文为生。他原先的志向是当个严肃作家,沉重的家累使他选择了向通俗刊物投稿的道路。从一九二二年十月起,他写的短篇侦探小说陆续被采用。一九二三年十月,《黑面具》杂志发表了他的第一篇以“大陆侦探”为中心人物的系列小说《纵火罪》,受到欢迎,于是他又接着发表了《奸诈小人》,《谁杀了鲍伯·蒂尔》和《烧焦的脸》。一九二五年末,他太太再次怀孕,家庭负担越来越重,他在写作之余,又兼职当了广告制作人。一九二六年五月,他肺病恶化,为了避免传染给两个女儿,他不得不同家人分居。分居后他的写作时间更充裕,稿费收入也多了,同时也更有时间纵情酒色,尽管妻女经常去探望,全家能团聚几天,但他同妻子已貌合神离,终于在一九二九年末抛妻别女,独自过着花天酒地、戕害健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