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事件的真相(6-10)(第9/9页)
当麻布西署的秋宫警部补带着他的部下,到我家来拜访我的时候,我正把义足解下,将用布巾包好的亚砒酸粉末藏在里面。看守所的狱卒不会去碰我的义足,所以到现在我都收得好好的。那是我为了以防万一,事先准备的毒药,看来它就要派上用场了。
刚被逮捕的时候,我原本打算在法庭上公开陈述我以上的那番意见。不过,被警方拘留的期间,我的想法改变了。就算法官愿意给我申述的机会和时间好了,能够听到我这番意见的人也只是少数几位旁听者。就算报纸会报导好了,我的意见也会被浓缩成短短几行文字。
修正少年法的主张,我想让大多数的人知道。因此,我决定以小说的形式将它发表出来。《米乐的囚犯》在我死后,会由文苑社出版发行。
至今为止,我的所有着作都写上“谨将此作品献给E”的献辞。
不过,当读者拿到即将刊行的《米乐的囚犯》时,在首页的地方,应该会看到以下的献辞吧。
谨将此作品
供奉在伊娃和美季的灵前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