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纷乱之证(第5/7页)
死者与根本有子没有联系,当天的幽会也是第一次。两个人之间也没有任何纠纷和恩怨,死者在有子卖淫后支付了1万日元。
为了慎重起见,警方又问了根本有子有关“福助”超市的情况,但她没有任何线索。
“我没有在沼袋的‘福助’买过东西。我住在龟户。我干这一行儿家里是不知道的。”
有子认真的答道。她的父亲是一名小公司的职员,她本人是一家时装学院的学生。根本有子也不具备杀人动机。
于是根本有子第一个从犯罪嫌疑中除去了。而从现场找到的“福助”超市的收据又使警方得到了一条新的线索。
牛尾和大上到达了那家超市,马上査到了那张收据是宫地由起子的收款台打印的。
“这个收据是我打印的。‘0011’号是我这个收款台的代码,有牛里脊、葱、粉丝、蒿子秆、豆腐、鸡蛋,还有烧烤用的调料。”
“买这些货的是什么人?”
“是一位叫军司的客人,他常来。”
“‘军司’?不叫‘浅川’吗?”
由起子明确地回答使牛尾和大上有些意外。
“浅川?我记得和军司一块儿来的那个人叫这个名字。”
“浅川和军司一块儿来的?”
事情好像有了头绪了。
“他说是来东京时碰巧坐在一起的一个人,后来偶尔又碰上了。”
“你知道那个叫军司的人住在什么地方吗?”
“不知道,但好像就在附近。”
于是牛尾和大上决定顺着这条线索査下去。
“军司”的住址査到了。根据超市店员的证词,浅川和军司来超市时把浅川的名字告诉了由起子。在饭店的登记处用得也是这个名字,好像并没有打算使用假名。
而且牛尾和大上去辖区内派出所轻而易举地找到了军司的住址:沼袋1-10号和平庄。那里离“福助”超市很近,是一栋两层水泥预制板的小型公寓。
这栋公寓里住了好多摄影师,大概都是哪家报社或出版社的工作人员吧。平时总会看到出入公寓的人挂着照相机忙来忙去。
军司的房间里乱七八糟的,好像多少天没有回来了。邻居都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
从派出所里查到的底卡上显示,他全名叫军司弘之,24岁,独身,本籍是长野县松本市。
警方认为可疑人员应具备下述条件:
①职业不明者;
②过着与年龄不相称的生活;
③没有户口底卡者;
④与非婚女性同居者;
⑤无固定职业,昼眠夜行者;
⑥从不与邻居交往者。
凡属上述任何一条,当地派出所都予以登记造册,加以防范。但军司不在此“册”之中。他只有⑤、⑥似乎符合。有时有姑娘出入他住的房间,但不像是特定的情人。邻居也见过那个叫“浅川”的人出入过军司的房间。
于是搜査总部决定要军司弘之作出证词。目前只有那张超市的收据是唯一的“证据”,但还无法确定军司是不是杀人凶手。警方决定先让他来取证,视情况再决定是否以“犯罪嫌疑人”拘留。
11月3日早晨,牛尾、大上等7名刑警来到军司住的公寓,叫醒了还在睡觉的军司,要他一同去一趟搜査总部。
突然接到负责杀人事件的搜査总部让自己到警察署接受调査的要求,军司吃了一惊。
“我可从来没有和警方打过交道。”
军司大声地争辩道。但警察冷冷地回答说:
“如果查出了问题可就不是这么客客气气地‘请’你了。”
军司只好无可奈何地一同前往。因为他明白和警方对抗将对自己的处境不利。
到达警察署后他被询问了与浅川真的关系。
“你认识浅川真先生吗?”
“认识,但不是很熟。”
“你们不是在来东京的火车上认识的吗?后来还常常见面?10月28日的夜里你们两个人还一起吃过烧烤吧?”
军司对警方了解的如此清楚大为震惊。
“你知道浅川先生被杀的事情吗?”
“我是看电视知道的。当时我吓了一跳。”
“他被杀的30号夜里11点至第二天凌晨你在什么地方?”
“你、你们怀疑我?”
“请回答。”
“我没有杀死浅川!”
“我们在问你,那天夜里你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