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萤(第7/12页)
她们的闲谈,给了荣子强烈的冲击,使她感到头晕目眩。
不知道在丈夫死后也可以确认孩子这件事。如果女人安全分娩,其有确凿的证据,又向法院提起认领诉讼的话……
荣子的遗产独占将顷刻化为灰烬。泉田家的莫大财产也必须按继承份额分割了,甚至连北海亭的经营权也不知将落于何人之手。
应向专家核实一下,荣子请教了律师。当然不是作为自己的事,而是作为第三者的事发问的。律师照例点头承应了。
“只是,必须从父母死亡之日起,在三年以内提起申诉。”
“那么,申诉被确认之后,怎么处理呢?”
“由于判决而产生的父子关系,其生效期要追溯至孩子出生之时。”
“那么继承问题如何解决呢?”
“死后确认的实际利益,在于使孩子有遗产继承权,以便给予物质的保护。但是已经按继承份额分掉了遗产的情况下,由于再次分割的复杂,所以要承认被确认者有按价支付的请求权。”
“这是说用钱去支付吗?”
“是的。”律师冷酷地点了点头:“但是,确认的追溯后果,不能仿害第三者已经得到的权利。例如被确认者的保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与第三者成立的契约,在法律上还是有效的。”
“那么,被重新确认的孩子,可以继承多少遗产呢?”
“这是由继承人数量和继承人顺序来决定数额的。”
“如果继承人只有妻子一人,丈夫的私生子自立家门的情况下……”荣子忘了应该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来说话了。
“在这种情况下,孩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是同序列继承人,孩子是三分之二,配偶是三分之一。”
“妻子是三分之一!”荣子霎时呆若木鸡。
“是的,如有几个孩子,应按人数均分孩子三分之二的继承份额。如有嫡出子和非嫡出子的话,非嫡出子占嫡出子的二分之一。”
“配偶和孩子作为同一序列继承人,和孩子是否嫡出没有关系,仍是三分之二。孩子之间,当然要根据嫡出和非嫡出来划分继承份额。”
“私生子也取得三分之二的遗产吗?”
“是指除了这个孩子再没有其他孩子的情况说的。”荣子没有听出律师冷酷的话尾。
是呀,丈夫死了之后,那个女人不慌不忙,原来是有这样的绝招。不用着急,生下了小孩,就可以获得耀造遗产的三分之二了。证明那孩子是丈夫生的证据一定有山一样多,提起诉讼期限是父死之后的三年之内,时间上也绰绰有余,而且确认效果的产生,要追溯到孩子出生,所以就越发安心了。那个女人,原来手里握有这样一张王牌哪!
荣子明白了女人和自己的位置发生了逆转。不,是从最初就决定了这样的位置。自己无知的优越和独占的错觉,只不过是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而已。在那个女人的眼中看来,这是一种很可笑的优越和独占!
别说三分之二,一分钱也不给!荣子坚定地发誓。这和以前的战斗不同,她要为保卫自己好不容易到手的“王国”而宣战。
六
杀人的念头早就有了。但为了付诸实施而开始具体策划,那是从律师处获悉孩子将要继承三分之二遗产的时候。与其让那个女人的孩子据有遗产的三分之二,还不如寄放在国库,不,还不如扔到阴沟里去哩。
杀人,是为了保卫她的“王国”非尽不可的责任。那么,必须抢在那个女人分娩之前,分娩之后就来不及了。
或许已经晚了。荣子忍受着油煎似的焦躁,暗地去打听。——来得及:肚子还大着,还没生下来哩。
刻不容缓。杀了母亲,胎儿也有活下来的可能性,胎儿越大,这个危险也就越大。
计划要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付予十分的细心。即使好不容易除掉了女人和胎儿,自己被问个杀人罪也还是什么也得不到的。
所幸,耀造隐瞒了女人的住所,妻子自己也一直是佯作不知。这样,就造成自己和那个女人根本没有任何关系的假象了。
妻子怎么会杀了不知其人的女人呢?荣子倒是感谢耀造一直到死都为女人的住所保密了。
还有一个危险,他也许向哪个店员或熟人泄露过女人住所的秘事。不过,耀造讨厌向别人述说个人的私生活,他的性格完全是神秘主义。所以,一般也不会有这个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