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第6/7页)

不过,搜查本部并没有全盘否定该女子的讲述,她的经历作为警方的材料,由报社刊登了出来。

上田喜一读到了这则报道,蓦地想起杉子原町二四七番地的那栋违章建筑。

那栋违章建筑已经在五六天前,由希望建设自行拆除了。以前凡是与高锅沾边的违章建筑,监察人员往往束手无策,但这次的事件是例外,很快就解决了。上田曾悲观地以为高锅会玩捉迷藏,拖延个一年半载。因为等客户住进去后,建筑科就只好善罢甘休。从高锅以往的表现看,得到上述结果的可能性非常大,因而拆除的顺利反而令人感到意外。从贴上“违章建筑”告示的日子开始算,整个拆除工作只用了两个月时间。

不管这房子如何简易,拆除都是一种资金损失。可能高锅意识到区公署的强硬态度,才长痛不如短痛,抓紧时间自己动手拆除。高锅以后还要从事建筑业,或许不想给建筑科的人留下太恶劣的印象。

可上田总觉得高锅这次太自觉了,真不知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高锅如此听话,依法执行,那以前为什么要捉迷藏兜圈子,甚至杜撰子虚乌有的建筑物所有权人?毕竟那房子百分之九十的工程量都已经完成了。

上田没看过那栋房子的内部情况。他在刚开工后就去过工地,对其内部结构却一无所知。当然,图纸上画的和这一栋的实际情况完全不一样。

如果那屋子里的房间布置成病房的模样——上田读着新闻报道,暗自琢磨。

把房间布置成病房,在墙上挂一幅花卉画,摆一个带抽屉的小桌,这些根本用不着专业的工人师傅,高锅一个人就能胜任,而且电源线都已经接好了。凶手深夜里用车将昏睡的女子载到即将完工的房子里,把女子放在床上。

然后,凶手勒死女子,肢解尸体。因为整栋房子里没有别的人家,凶手有充分的时间收拾现场的血迹。

接着,凶手将肢解好的尸块装进车,分开丢弃。等抛尸结束后再拆除房子,以毁掉行凶的证据。由于区公署对凶手行凶的房子下达了违章建筑的拆除指令,所以拆除变得再正常不过,人们也不会感到奇怪。估计在拆除前,高锅已经亲手清除了痕迹,招来的工匠也不会发现。

但奇怪的是,为什么凶手在实施犯罪前放过一名女子?

凶手想将她大卸八块,难道真的是在将要下手的那瞬间,凶手大发慈悲了?

不!绝不是。

上田喜一很快否定了这一想法。凶手是在为下一次真正的行凶做准备。他是故意放掉那个女人,这样,侦查人员肯定会误以为第一现场在某家医院的病房。凶手相信被他放掉的女人一定会向警察汇报她不可思议的经历,而这正是凶手希望的。所以说,布置那间“病房”只是为了误导警方,凶手在行凶前可能已经拆除了那间“病房”。

可是,上田转念一想,希望建设的高锅真有那么残忍吗?他真的变态到要杀人?

人不可貌相,不可以妄下定论,可上田还是认为高锅应该不是那种人。他是恶毒的开发商,非常狡猾,肯定一肚子坏水,这些都没错,不过像他这样的恶棍,应该不至于会犯那么伤天害理的残酷罪行。凶手会不会是那个看上去温和善良、有着绅士风度的男人?

这时,上田喜一的眼前浮现出他在工地上遇到的那位绅士的形象。他看上去五十岁出头,身着英式的毛衣和长裤,嘴里叼着烟斗,牵着德国狼狗,正优哉游哉地在散步,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上田想起当时他曾觉得,那个几次打电话举报这栋违章建筑的人,就是这位中年男子。

如果凶手想拆掉房子以销毁犯罪证据,就有必要收到区公署建筑科要求拆除违章建筑的命令。因为毫无征兆地拆除一座几乎完工的房子,会显得很不自然,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但是如果有建筑科监察人员下达的拆除令,拆除房屋就变得合情合理了。为达到这个目的,他必须主动举报这栋在建中的违章建筑。

举报电话还须尽早拨打,因为在此前的违章建筑处理案中,纵然接到投诉的监察人员三番五次地前往现场,开发商也不会乖乖依法执行。如果在房子就要完工时举报,然后迅速依法拆除,就会显得有些夸张和做作。所以必须装模作样,与监察人员打打太极拳。于是他早早向监察人员举报,并且经常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