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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关我的事,”我说,“但如果能让你感觉好些——”
他急切地点点头。“两个人相逢在公园长凳上,开始谈论上帝。你有没有注意过这种场面?人们不会找最要好的朋友谈上帝。”
“我知道。”我说。
他喝了口酒,望向湖对面。“她是个好女孩,”他柔声说,“嘴上有点不饶人,但真是个好女孩。一见钟情呐,我和缪丽尔。一年零三个月前,我在里弗赛德的一家酒吧遇见了她。在那样的酒吧里,通常是见不到缪丽尔这种女孩的,但就是让我给遇上了。我们结婚了。我爱她。我知道自己差劲。我是个大烂人,配不上她。”
我挪了一下身子,让他知道我还在听,但没发一言,生怕煞了风景。我坐着,手里的酒一滴未动。我想喝酒,可有人拿我当日记簿的时候可喝不下去。
他继续伤感道:“但你也知道婚姻是怎么回事——谁都一样。过了一阵,像我这么个坏种,就不安分了。想跟别人来一腿。也许很恶心,但就是这么回事儿。”
他看看我。我说我听明白他的意思了。
他仰头喝完了第二杯酒。我把酒瓶递给他。一只蓝鲣鸟飞上一棵松树,在树枝间跳来蹦去,既不抖动翅膀,也不停下来稳住身体。
“是啊,”比尔·切斯说,“这些山里人都有点疯癫癫,我也差不多了。我在这好端端的,不用付房租,每个月有张不赖的养老金支票,其中一半是我买战争公债的分红,还娶了个人见人爱、白白净净的金发姑娘。原来我一直是个神经病,自己却还不知道。我竟然去了那儿。”他狠狠指着湖对面的红杉木小屋。在傍晚的日光下,它渐趋牛血的红色。“就在屋前的园子里,”他说,“就在窗下。那个花里胡哨的小婊子,在我眼里就是根烂稻草。老天爷啊,男人有时候真是蠢到家了。”
他第三杯酒下肚,把瓶子在石头上放稳。他从衬衫口袋里拈出一支烟,在拇指甲上划燃火柴,一口接一口吞吐起来。我张着嘴呼吸,安静得像躲在窗帘后头的贼。
“妈的,”最后他说道,“你准会想,要是我非要偷腥,好歹也该离家稍远点,至少换换口味吧。可那小骚货连路子都是一样的。跟缪丽尔一样,她也是个金发妞,身材、体重相仿,类型相同,连眼睛的颜色都差不多。但兄弟,其实她俩差别多大啊。漂亮,没错,在别人眼里顶多不分上下,对我就更不用说了,连缪丽尔的一半都及不上。唉,那天早上我在那儿烧垃圾,像平时一样忙活自己的事。她来到小屋后门,穿的是半透明的睡衣,超薄,你都能看到贴在衣服后面的粉红奶头。她的声音懒懒的,不怀好意:‘喝一杯吧,比尔。这么美的早晨,别忙坏了。’而我呢,酒瘾正发作,便去厨房拿了。我喝了一杯又一杯,不知怎么的就进了屋。我越靠近她,她的眼神就越勾人。”
他顿了顿,冷峻地扫了我一眼。
“你刚问我那儿的床舒不舒服,我恼了。你是随便问问。只是我记得太多了。好吧——我睡过的那张床很舒服。”
他不说话了,我也不接茬,由他的话在半空悬浮。语句缓缓飘落,留下一片岑寂。他屈身从岩石上拿走酒瓶,出神端详着。他似乎在做思想斗争。威士忌打赢了,百战百胜。他拿起瓶子猛灌几口,随后拧紧瓶盖,煞有介事。他拾起一颗石子,弹进湖中。
“那天我翻过水坝回来,”他慢腾腾地说,声音里已满是醉意,“潇洒活络得不行。心想这就算得手了,瞒过了。我们男人难免在小事上犯点错,对吧?根本瞒不过。啥也瞒不过。我听着缪丽尔说话,她连嗓门都没提高。可她说的关于我的那些话,我简直从没想过。噢是的,我瞒得可真叫好啊!”
“所以她抛下你走了。”看他不吱声了,我说道。
“那天晚上。我都不在家。没脸醒着,非得把自己灌个烂醉。我跳进福特车,开到湖北面同几个跟我一样的无赖厮混,喝得昏天黑地。那也没让我感到好些。大约凌晨四点,我回到家,缪丽尔走了,收拾了东西走了,啥也没留下,只看到梳妆台上的一张纸条和枕头上的一点面霜。”
他从破烂的皮夹里抽出一张陈旧的纸片,递过来。那是张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蓝格纸,一行铅笔字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