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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需要从长计议。”罗伯特见她语气恢复正常,连忙说。
“还是让我来说吧。”格兰特温和地说。
“当然得你说,”夏普小姐说,“毕竟这是你的事。”
罗伯特心想,不知道格兰特有没有听出这话中的揶揄。他也有点儿好奇,夏普小姐此刻态度冷淡,语气嘲讽,是因为苏格兰场的人坐了她最好的椅子吗?毕竟之前她给他打电话时听起来并不冷淡,反而是很焦急,更有些绝望。现在这样,或许是因为有了同盟,她感到底气足了些;又或许是因为她之前受到的打击太大,这会儿才缓过神来。
“有个叫伊丽莎白·凯恩的女孩,”格兰特不愧是警察,说话做事毫不拖沓,雷厉风行,他立刻简明扼要地展开描述,“和她的监护人一起住在艾尔斯伯里附近。复活节前,她去家住曼舍尔的姑姑家度假,曼舍尔就在拉伯洛郊区。她是坐巴士去的,因为伦敦到拉伯洛的车经过艾尔斯伯里和曼舍尔,她从曼舍尔下车再走三分钟,就能到她的姑姑家;如果搭火车,她得在拉伯洛下车,然后再大老远跑回去。一周后,她的监护人韦恩先生和韦恩太太收到她寄来的一张明信片,说她玩得很开心,要多待一段日子。韦恩夫妇就以为她整个假期,也就是随后的三个星期都会待在那儿。开学前一天,她还没有回家,韦恩夫妇以为她不想上学,便写信让她姑姑送她回来。她的姑姑收到信后,没有去最近的公共电话亭,也没有去电报局,而是又给韦恩夫妇回了封信,告诉他们女孩两个星期前就已经回艾尔斯伯里了,信件这一来一回就用了近一个星期。到女孩的监护人去报案时,她已经失踪了四个星期。警方做足准备,打算展开调查,结果这时女孩出现了,一天夜里她自己回到了艾尔斯伯里附近的家,身上只穿着一条裙子和一双鞋子,整个人处于精疲力竭的状态。”
“那女孩多大了?”罗伯特问。
“十五岁,快十六了。”他停下来,见罗伯特没再问问题(罗伯特对他非常欣赏,感觉就像在跟另一个法律顾问交谈,他稳重周全的做事风格正与低调地停在门口的警车相配)继续说,“前两天,她只说自己被‘绑架’到一辆车里,后来便陷入半昏迷状态,大约四十八小时后才清醒,醒来后才对他们说了她的经历。”
“他们?”
“韦恩夫妇。警方也想亲自询问她,可是只要一提‘警察’这俩字眼,她就变得歇斯底里,没办法,警方只能获取二手资料。她说她在曼舍尔的十字路口等车时,一辆小汽车停在了路边,车上有两个女人,开车那个较为年轻,问她是不是在等车,并说她们可以载她一程。”
“当时就只有女孩一个人?”
“是的。”
“为什么?没有人送她吗?”
“她的姑父在上班,姑姑受邀去洗礼仪式上做教母了。”他再次停下,给罗伯特留出提问的时间。“女孩说她在等去伦敦的巴士,她们告诉她那班车已经走了。因为她几乎是卡着点儿赶到的十字路口,手表又不是很准,所以也就相信了她们的话。其实在小汽车来之前,她就隐隐担心自己会错过巴士,那时都快四点了,天渐渐变黑,还下起了雨,她有些焦躁不安。那两个女人非常同情她的遭遇,主动提出可以把她捎到一个地方,还说她从那里半个小时内就可以坐上去伦敦的巴士。女孩接受了她们的好意,非常感激地上了车,坐在较年长的女人旁边。”
罗伯特脑海中闪过夏普老太太端端正正、气势凌人地坐在车后座的样子。他看向玛丽恩·夏普,发现她一脸平静,显然她早已听过这个故事。
“雨水打在车窗上,看不清外面的景致,女孩一路上都在跟那年长的女人说自己的事,也没注意车开到了哪里。最后,当她终于回过神时,发现天已经非常黑了,她们好像行驶了很久。她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说她们不嫌麻烦捎了她那么远,真是心地善良的大好人。那个较年轻的女人一路上都没说过话,这时却开口道她们正好顺路,还说时间还很充裕,她可以先去她们家喝点热的东西再去十字路口等车,到时她们会送她去。女孩有点儿犹豫,但较年轻的女人说横竖都是等二十分钟,与其在雨里淋得浑身湿漉漉,不如进屋暖暖和和、干干爽爽地等,还可以吃点儿东西填填肚子,她想着的确是这个理儿,便答应了。女人下了车,好像开了一道闸门,然后把车驶到一栋房子前,天很黑,看不清房子的外观。她们把女孩带到一间挺大的厨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