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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我觉得可以。”
“可是社会才不会理解呢,不知羞耻。”
“就是吧?这跟意志什么的才没关系呢。说这种话的人意志才有问题吧?”
“是啦是啦……”
关于这一点木场应该非常明白才对。
心情与行为并不一定总是吻合,如果以为通过语言和行动,就一定能够传达出什么,那就大错特错了。木场亲身体验,对此深有所感。
确实,不管是心怀高迈思想的脱衣舞,还是酒后乱脱一通,在旁人眼中看来都一样只是下流的舞蹈。那么意志再高尚也无甚屁用。
“……嗯,你说的没错哪。不管怀着什么样的志向,做的事一样的话,结果也是一样吗?”
“是啊……”
阿润把手肘撑在吧台上,下巴顶在微微交叉的手指上头,以一种心怀不轨的眼神注视着木场。
“特别是你,不当成一样是不行的。”
“这样吗?那,不管是有夫之妇还是泼辣的流莺,卖春就是卖春——都是一样的吧。”
“当然是一样的喽。”
“那,主妇卖春也不是什么坏事喽?”
“当然是坏事啊,你真笨。”
“到底是那边啦?”
“刚才不就说了吗?你们刑警怎么可以迷惘呢?要是没有人决定基准,说明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伤脑筋的可是我们。基准这玩意儿会随着时代环境不停改变,每个时期都要好好地确定下来才行呀。防止犯罪的不是你们吗?振作一点啊。”
“啊……”
——阿润说的没错。
木场一口气喝干了酒。
她的意思是:不要比照道德、不要比照世间的常识、不要比照自己的心情,警官只要比照法律就对了。这些事物全都会迁移改变,因此不是绝对,但警官在侦查案件的时候,如果怀疑法律,社会就无法成立了。
当然,法律也不是绝对的,但是如果要质疑法律,就去到别处的地方,先卸下警官的身份再说——酒店的老板娘是这么规劝刑警。
“我明白啦……”木场的指尖放松,“……不是因为主妇卖春才是坏事。管她是贤妻良母、小姑娘还是稀世荡妇都无所谓,不管对象是谁,只要去想对方是不是做了该被取缔的行为就是了,对吧?现在法律规定私娼必须要取缔,所以……”
“真是废话。实在是,像个孩子似的。”老板娘露出母亲般的表情。
在阿润千变万化的表情中,这张脸是木场感觉最棘手的。
不管是妻子还是小姑娘、荡妇,都不过是个角色。
卸下这些角色的话,底下的脸就只是单纯的个人吗?还是单纯的女人?在身为女人之前,首先是个人吗?还是身为人之前,首先是个女人?木场难以衡量。
“跟卖春……没有关系吗?”
“是啊。只是啊……”老板娘收起母亲的表情说道,“……不是有一种看法,把贤妻良母和荡妇都同样视为女人的敌人吗?”
“这……我不懂哪。”
两者角色不同。
“娼妓把女人的性拿来当成商品贩卖,所以这种买卖对于提高女人权利是有所阻碍的。那她们会受到礼遇吗?就像我刚才说的,他们被不当地鄙视,而且她们也敢于接受这样的待遇。而且买女人的是男人,男人就算玩女人,也不会被世人用鄙夷的眼光看待……”
“这我懂,可是……”
“贤妻良母也是一样啊。她们是父权制度这种封建社会的古老陋习的牺牲者——牺牲者也就是受害者,但是现实上她们大部分甚至没有认清这一点,换句话说,积极地支撑着男性社会的,就是这些女人当中的内贼——没有自觉的女人自己。这么一想啊……”
“女人的敌人就是女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