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屋遮风雨,一布遮肚脐(第6/10页)
小茹说:“我是没法跟我妈妈说什么,我妈妈太不容易了,一个人要下地干活,撑起这个家还要照顾我,我不能再给她添堵了。”
出乎意料的是,夏新亮一直没问小姑娘是谁强奸了她,他说他觉得比起抓获受害人,帮助小茹先跟她自己和解更重要。也只有让小茹跟她自己和解了,她才可能大方地告诉夏新亮侵害她的王八蛋是谁!
不得不说,夏新亮的细腻心思在这个案子派上了大用场。小茹跟他深谈过后,敞开了心扉,把什么都说了。
畜生就是白小菊那个表弟。他奸淫小茹也不是就这么一回,是惯常的。只是以前小茹年纪小,还没来月事,因为习惯成自然,他没有做预防措施,这才导致小茹怀孕。
白小菊知道事情真相之后,当着警察的面儿把这畜生的脑袋打开了瓢,没人制止。这事我想了很久,救人于危困的,可不仅仅是君子啊。这个表弟有事没事来帮忙给白小菊操持,真应了那句——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单身母女的生活本来就够艰难,但盲目地抓救命稻草,反而导致了更大的悲剧。
孩子还是要生下来,却也因祸得福,这回真算个证据确凿。据我所知,俩徒弟给这对母女留了钱,我没说他们,说也没用,我还不是跟他们一个脾性?只是慢慢地,生活迟早得教会他们,要正视自己能力有限。
回去的路上,还是我开车,俩徒弟则对这起案子展开了一番相当激烈的讨论。
李昱刚和白小菊聊了不少,主要是站在单身母亲有多不容易的角度阐述问题。夏新亮则是站在小茹的立场说话,认为这孩子太遭罪了。
但其实他俩都没说到正题上。
我当刑警的习惯,是在案子结束之后,分析一下这一地狼藉,看看这案子到底有多少受害人,有时候犯罪嫌疑人其实也是受害人之一。
就拿这起强奸案来说吧,白小菊一个人好不容易把小茹拉扯大了,结果忙于生计,连自家姑娘让人糟蹋了都不知道,她算是十足的受害人。
小茹缺少父爱,生活艰苦,还摊上一个畜生亲戚,结果吃了大亏,小小年纪就怀上了孩子。
白小菊的那个表弟,的确是个强奸犯,但事发之后,他的一生也算是毁了。只不过他这个受害人,是拜他自己所赐。
最关键的一点,是小茹肚子里的孩子。因为没钱做引产,这个孩子迟早会生下来。这个孩子有一个13岁的妈,没有爸,家境又贫穷至此。他或者她长大了会变成什么样子?会不会也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后毁掉更多的人、更多的家庭?
我发自内心地同情这个尚未出生的孩子,但我也觉得他是一颗定时炸弹。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又会伤害更多的人。
有句古话说得好,冤冤相报何时了。可这里所说的报应,有时是冥冥中注定的。犯罪其实是一颗恶果,可它同时也是种子,一旦埋下,就会无穷无尽地再结出恶果。
这想什么来什么,第二天我就遇到了一次定时炸弹的“爆炸。”
安贞死了个老民警。
事发地点是个便民早市,你说它固定吧,每天都出来;你说它流动吧,摊位不固定。一般大型社区周边,总会有这么个早市。群众有需求。买买菜买买日用杂货,方便得很。这下儿死了人,我估计离取缔就不远了。本来就清退低端人口呢。
人是给两刀捅死的,我到的时候法医已经给拉走了。一刀扎在心上一刀扎在肺上,人当时就死了。地上的血迹呈延伸状,泼洒滴落痕迹皆有。分别属于受害人和凶手。凶手是个什么人呢?小偷。被害者是个什么人呢?警察。
遇害的民警老马,月底就退休了。干了一辈子的片儿警,这片地区他驻扎了小30年,跟当地群众都十分熟悉。今天早上,他骑车去早市像往常一样买早点,发现有人偷钱包,他就上去抓,不承想歹徒当下掏出刀就把他捅了。老马一倒下,周围群众急了,一伙人上去打这个小偷,把小偷给打得头破血流,奋力逃跑的时候鞋都跑掉了。
我一想,是这么回事儿,现场取证员采集证据的时候,是有只鞋,浅口乐福鞋,两边的麻底儿都磨得起毛了。
小偷逃走的当下好几个群众去追,没追上追丢了,因为小偷大约二十四五的年纪,追他的群众最年轻的都比我岁数大,早市嘛,年轻人基本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