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LV.7(第5/7页)
待身子好了些,尤二姐便从嫁妆里拿出一半儿,一定要给尤三姐柳湘莲,说她不能白吃白住。
柳湘莲本不肯要:“我和三姐儿是夫妻,姐姐家来住本是应该的,我倒要姐姐的钱,那成什么人了?”
怎奈尤二姐这次格外坚持,尤三姐也让柳湘莲收下,他只得收了,转头又尽数给了尤三姐,说:“你替姐姐收着,将来再给她罢。”
尤二姐知尤三姐和柳湘莲情分深重,比她和贾琏的虚情假意不知真了多少。她自知从前品行名声不好,失了德行,今既住在柳家,便格外注意与柳湘莲避嫌,轻易不肯见人。每到饭时,柳湘莲和尤三姐一处吃,她便在屋内自吃。
尤三姐想劝她不必如此拘束,尤二姐落泪道:“我并不是拘束。是我如今只有你一个亲人了,不想再坏了咱们的姐妹情分,所以先注意着。我再不想和从前一样糊涂了。”
见是如此,尤三姐心内也颇觉感叹,也就不再劝她。
倒是王熙凤得知此事,特特派人又跑了一趟刑部大牢,把尤二姐不要他的事儿添油加醋告诉了贾琏。
贾赦贾珍流放上路之前,王熙凤还生拉硬拽秦可卿和她一起去“送”了一回。林黛玉说她虽没亲眼见,但听人说起,贾赦贾珍都活活被王熙凤气晕了,是被押送的人打醒带走的。
林黛玉知道王熙凤这些事都是瞒着她做的,但她并不觉得王熙凤这样做有什么不好。
她说,凤姐姐从前受了贾家多少气,这时候报回去一二是理所应当。她就喜欢凤姐姐这样敢爱敢恨的性子,比那些心里只有算计的人可爱多了。
林黛玉还写,贾母将琥珀等四个大丫头给了她,还想给她和林棠一人一万两银子。四个大丫头她收了,银子她没要。贾母本还想让鸳鸯出去,因鸳鸯执意不肯,定要服侍贾母,贾母也只得罢了。
贾宝玉也求她收留麝月等几个丫头,她念着当年的情分,答应了。
她还把紫鹃一家子买了来,王熙凤买了林红玉和她爹娘林之孝一家子,就像林棠当年要彩兰王婶子等人一样。
现琥珀紫鹃等都暂住在清宁伯府里学规矩,等学好了再往各处分派。这些人差不多都是贾母调理出来的,一个比一个好,只可惜大多不会读书识字,不然也不输女官多少。
独有一个袭人,本她娘和哥哥听得贾家卖人,便求上门要把她赎回去。可袭人求了贾母,情愿不出去,一直服侍贾宝玉。贾母感念其忠诚,也就留下了。[注1]
林黛玉用玩笑的口吻写,贾宝玉现在是完全的白身,父亲无职,母亲是有罪之身,其实和袭人没有谁高贵谁低贱。若不是王尚书仍在位上,贾宝玉的舅舅家里仍旧显赫,还有一位在冯家做当家奶奶的嫡亲长姐,其实他和袭人应该也算一份好姻缘。
可惜王太太必不会愿意让贾宝玉娶袭人做正房的。可有这么一个温柔娇俏从小服侍到大的爱妾在侧,以贾宝玉现在的身份,又能结到什么样的好亲事?还不如给袭人放良娶了她,才算是有情有义,有始有终。
林棠看了这一段,又是好笑,细细想来又觉得有理。
她把信放好去找薛宝钗,不提林黛玉的信,只把事儿一说,笑道:“我看贾宝玉合该娶了袭人,才算对得起她。你觉得这话怎么样?”
薛宝钗曾经想过和贾宝玉结亲,但此事更多是其母薛姨妈积极,她一直觉得贾宝玉不算适合她的良配。
做了大半年女官,见识得多了,心境更加开阔,她更是早就不把贾宝玉放在心上。
因此林棠这么说,她并不觉得怎样,也想了一回,笑道:“宝兄弟的性子我大概知道,我姨妈看重家世门第,他未必在意。袭人么,从小儿服侍了他这么些年,在他身上的心只怕比姨妈还多。她人生得不错,心思也细,宝兄弟待她也比别人不一样,若他们两个成了姻缘倒不奇怪。只是有我姨妈在,恐怕难成。再说贾家还有老太太呢。我姨妈虽然……”
毕竟王太太是她正经的姨妈长辈,她将王太太的错处掩住不说:“可贾家有这位‘忠义荣国公夫人’,宝兄弟未必寻不着大家子的女孩儿。”
话现在是这样说,可王太太的倚仗不过是王子腾罢了。若王子腾也倒了,贾宝玉还比袭人强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