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万艳书 上册》(11)(第5/9页)

詹盛言又与岳峰耳语一阵,便点点头,“你们先去外头等着。”

他叫白凤替他倒了一碗茶,拿手捧住那盖碗慢慢吸着。白凤绕去后头揉捏着他两肩,“二爷,有什么急事吗?”

“没什么事,”他放下茶,笑着拍拍她的手,“我饿了。”

因为客人们全都是起居无节,一天十二个时辰随时有可能传饭,所以怀雅堂的小厨房从不封炉,非但常吊着一锅鸡汤、一罐燕窝,其余一概的水陆珍肴、咸甜点心全都是现成的,说开饭立时就能开出饭来。白凤要了几道詹盛言喜欢吃的精致小菜,又特地叮嘱送一味熬得浓浓的海参小米粥上来,硬逼着他全喝光,“酒太伤胃,也得拿米汤养一养。”

喝过粥,他就说要出门一趟。白凤早有预料,且知道问也白问,便很利索地伺候他穿衣登靴,“你晚上还来不来?”

“‘那边’不叫你,我就来,”詹盛言自己搭好了腰上的玉钩子,就匆匆起行,“你头都还没梳呢,别送了。”

白凤依然送到了廊外,那一头岳峰紧随着詹盛言,她在后面悄悄一扯另一个俊仆陈七的腰角。陈七还没回过头,已马上一拨手护着那儿,好似很提防着人碰他似的,待一瞧清白凤,红了一红脸,住脚悄声问:“姑娘可是有吩咐?”

白凤见他反应甚大,只当他人在年少,不惯于和女人接触,无非一笑,也掐着声儿道:“公爷如果又是去泡子河,你可好生看住了,我重重赏你。”

她对泡子河如此敏感,是事出有因。詹盛言除了爱饮酒滋事以外,还有一桩经年恶习:三五不时地携几壶烈酒,独个跑到东城泡子河河边的树林子里,一边喝一边纵马狂奔,前一阵喝晕了摔下马直滚进河里头,若非他的坐骑有着非凡灵性,将他从河水中拖出来,他竟就溺死了。所以白凤一听见“泡子河”就心惊胆战,却也不敢多说,那一回说急了,詹盛言并不和她吵,但接连销声匿迹了五六天。白凤怕惹得他又同自己闹冷战,只好退而关照下人。

陈七十分通情达理道:“姑娘对我们公爷关怀备至,小的怎敢不尽心?”

“陈七,再磨蹭打断你狗腿!”

詹盛言在楼梯口叫起来,陈七忙和白凤行个礼,拔腿就跑。

白凤迎着楼栏向下望,一直目送着詹盛言远走,这才掉头回了房。她也不梳妆,却挑拣了几支红参,一一去掉芦头,亲手泡进几坛绍兴酒里头。“憨奴,你盯着人把这几坛子藏到小阁楼上,别叫我那位馋爷又给刨出来,还要放一个月才能喝呢。”

憨奴应下来笑道:“姑娘吩咐我们就是了,自己再进去躺一会儿吧,何必亲自动手做这些下人的微末功夫呢?”

酒香骀荡中,白凤低颜一笑,“我就是喜欢为‘他’做这些。”

她一直像是活在一座没有下场门的舞台上,这一边是纸醉金迷、骄奢淫逸,那一边是幕后的阴暗和凌乱,她擅长在台前用笑眼和腰肢使男人们热血沸腾,也同样擅长在灯火的背后干冷血的勾当,然而她最最喜欢做的却只不过是这些琐碎的、爱的小事:用自己刷指甲的小毛刷细细刷拭方才为他剃须所用的银剃刀,用沉香熏过的清水洗净他那把象牙梳,把他换下的衣裳在衣架上展平挂好……她一边做,一边想起不知道什么时候瞥见过一眼的《女诫》《女训》,或者是《女则》《女论语》……反正都一样,那里头写着的也全差不多:女子该烹五谷、缝衣裳、孝顺公婆、服侍丈夫,昼为之升冠着履,夜为之宽衣暖被,递茶送水,举案齐眉……白凤想象着这才是她的生活,把一双眼想得湿润又明亮。

憨奴瞧着女主人忙碌的身影,不禁笑出了声来,“姑娘,谁也不会拿这三个字来形容你,可每回你替公爷打理这些,我只能想到这三个字。”

“哪三个字?”

“傻丫头。”

白凤笑着啐了一口,叠起手间的一双男袜,“你才是傻丫头。”

她往外头的阳光一望,恨不能直望到泡子河。

泡子河就是元代的通惠河,上游直通大内的金水河,流经内城的河段有三里多长,被叫作“泡子河”。河两岸的傅家东园、傅家西园、方家园、房家园……都是京城有名的园林,更有被称为“天下第一园”的如园,八十多年前,摄政王齐奢专宠名妓段青田,就曾把这里当作金屋藏娇的所在,足可见这一段河道的景致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