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能乘着烛光到那里吗?”(第7/9页)
“成交?”女人问。
“给你。”男孩点点头,递出拴着公山羊的绳索。他说不出别的话来,眼前只有滚滚而来的财富和数不清的白萝卜。
女人接过绳子,用手指轻轻碰了下山羊的前额,就点在两只黄眼睛之间,然后松开了绳索。
布莱威斯本以为山羊会撒腿就跑,冲进树林或顺路而下,可它却呆呆地僵立在原地。布莱威斯摊开手接过金几尼。
女人的目光转向他,从泥泞的脚后跟扫到汗淋淋的短发,再度微微一笑。
“你知道,成双成对总比孤苦伶仃来得令人难忘,是吧?”
布莱威斯没听明白,正想开口问个究竟。可说时迟那时快,女人抬起纤长的手指,轻轻碰触了他的鼻梁,他发觉自己发不出声了。
女人打了个响指,布莱威斯和公羊连忙站到马车的套具里,布莱威斯惊觉自己竟迈着四条腿,身材似乎也不比身旁的动物高。
巫后抽响长鞭,一对白胡子公山羊拉着马车,沿着泥路颠簸而去。
小毛人拿着特里斯坦破烂不堪的外套、裤子和背心,走进一个坐落在峡谷里的小村庄,环绕峡谷的三座山开满了石楠花。
特里斯坦留在原地,裹着毛毯,在温暖的夜色中等待。
身后的山楂丛里有光亮闪动。他以为是萤火虫之类的昆虫,可凑近一看,却发现是一些小人。他们亮晶晶的,正在树枝间轻快地飞掠。
他礼貌地轻咳一声。二十来道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他身上。一些小人隐去身形,一些退进了山楂丛,也有一些胆子大一点儿的,扑闪着双翼朝他飞来。
他们发出银铃般的清脆笑声,对特里斯坦指指点点,嘲笑他的破靴子、烂毯子、内衣和礼帽。特里斯坦用毛毯紧紧裹住身子,脸羞得通红。
一个小人唱道:
傻呀傻乎乎
男孩裹着小毛毯
没头没脑上了路
想要找星星
想都不用想
仙国漫漫旅途中
剥去你的小毛毯
便知你是谁
另一个小人唱道:
特里斯坦·索恩
特里斯坦·索恩
不知自己为何降生
许下愚蠢的誓言
呢绒裤、外套、衬衫全都破光光
只得无依无靠地坐在这儿
即将面对心上人的嘲讽
威斯坦
毕斯坦
特里斯坦
索恩
“滚开,你们这帮蠢东西。”特里斯坦脸烧得厉害,因手里没东西可扔,他只好把礼帽朝他们丢去。
因此,当小毛人从快活村(没有在世的人知道村名的由来,因为那是个幽怨之地,早已被遗忘多时)回来后,见到山楂丛边苦着脸的特里斯坦。他裹着毛毯,正为丢掉的帽子而伤心。
“他们对我的真爱——维多利亚·弗瑞斯特恶语相向,他们怎么敢说出口?”
“这些小东西什么都敢说,有时满口胡言,可有时也一针见血。当你遇险时,你可能会听他们的话,也可能会直接忽视他们的话。”
“他们说我即将面对心上人的嘲讽。”
“他们真这么说?”小毛人在草坪上摊开各式各样的衣服。就算在月光下,特里斯坦也能看出这些衣服和自己早上脱掉的那些完全不一样。
在石墙村,男人穿棕色、灰色和黑色,就算是面色最红润的农夫脖颈上最鲜红的领巾,也很快会在日晒雨淋下褪色,变得更为素淡。特里斯坦看着亮红、鲜黄、赤褐的布料,像是江湖艺人的装束,或是表妹琼的字谜盒里花花绿绿的东西,问:“我的衣服呢?”
“现在这些就是你的衣服啦。”小毛人自豪地说,“我拿你的旧衣服换来的。这些个料子质地更好——瞧,不易开裂不易破损,结实耐用。除此之外,穿上后你也不会像个外乡人那样惹眼啦。这儿的人都这么穿。”
特里斯坦本打算裹着毛毯继续上路,就像个从课本里跑出来的土著。他叹了口气,脱下靴子,任毛毯滑落在地,接着在小毛人的指示下(“不,不对,老弟,这个要穿外面。哎哟喂,这年头大人都教了小孩些什么呀”),很快换上了新衣。
新靴子比旧的还要合脚。
这几套新衣裳的确工艺上乘。虽然俗话说,锦衣成就不了能人,华羽成就不了好鸟,可衣服有时真能给人增色不少。一身亮红和鲜黄的特里斯坦,和身着大衣或礼拜日西服的他截然不同。他昂首阔步,举止大气,一时间已判若两人。他扬起低垂的下巴,眼中闪烁着戴礼帽时从未有过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