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能乘着烛光到那里吗?”(第6/9页)

“在我离开前,你想再来一次吗?”

老三指了指腿间,作为回应。

“我们能让它一眨眼就挺立起来。”莱蒂夏咯咯直笑。那瓶由她带来的红酒正放在床边,她拔出软木塞,把酒递给老三。

老三冲她咧嘴一笑,咕嘟咕嘟吞下几口红酒,把她拉到身前。

“我打赌酒的味道一定不错。”莱蒂夏说,“亲爱的,这回让你见识下我的技巧……天啊,怎么回事?”老三在床上前仰后翻,双目瞪得老大,呼吸异常急促。

“那瓶红酒,”他憋出几个字来,“你从哪儿弄来的?”

“从你兄弟那儿。我在楼梯上遇见他,他告诉我这是滋补壮阳的好东西,会给我们一个永生难忘的夜晚。”

“还真是……”老三吃力地喘息,抽搐了一下,两下,三下,不动弹了,再也没动静了。

他听到了莱蒂夏的尖叫,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来。他察觉到四个熟悉的身影,与他一同立在墙边的阴影里。

“她真是个尤物。”老二压低了声音,莱蒂夏还以为是窗帘在作响。

“老七最鬼了。”老五说,“上回他神不知鬼不觉把毒浆果下入我盘里的鳗鱼,与今儿这招如出一辙。”莱蒂夏像是听见疾风在山岭间呼啸。

她推开门,门外是被她的尖叫声吵醒的大伙儿。大家把客栈搜了个遍,可到处都不见老七,马厩里也少了匹黑色公马。马夫正呼呼大睡,怎么都摇不醒。

老大第二天一早醒来时,心情糟糕至极。

他否决了处死莱蒂夏的提议,说她也和老三一样,是老七阴谋的受害者,但吩咐她将老三的尸体护送回风暴堡。

他留给莱蒂夏一匹黑马驮尸体,还给了她一袋银币,足够她雇一个诺特威村民一同上路,以确保没有狼群把马或他弟弟的尸体叼走。他又等马夫醒来,结清了酬劳。

打理完一切后,老大独自驾着一辆由四匹公马所拉的马车,离开了诺特威村,心情比来之前坏了数倍不止。

布莱威斯攥着缰绳停在路口,牵着一只有须、带角、目露凶光的公山羊,他要把山羊拉到集市上卖掉。

这天早上,妈妈在他面前的餐桌上放了一小根红萝卜,对他说:“儿子呀,今天我只从田里挖出了这么根小萝卜。我们的地里没一点儿收成,粮食也吃光了,除了公山羊,也没东西可卖了。所以呢,我要你把山羊牵到集市上,卖给农夫,用换来的钱——记住,卖价怎么说也至少得一个弗罗林——买一只母鸡,再买一些玉米和白萝卜,这样我们还不至于饿死。”

布莱威斯咽下小红萝卜,萝卜硬得像木柴,辣得舌头直发麻。整整一早上,他都在羊圈里追赶山羊,肋部添了块瘀青,大腿还被咬了一口,终于在一个过路补锅匠的协助下制服了山羊,并给它套上绳索。他托母亲为补锅匠包扎拜山羊所赐的伤口,自己则拉着山羊往集市走去。

有时山羊会蹿到前头,布莱威斯就被山羊倒拖着,靴子的后跟一路碾过干泥地,嘎吱作响。有时山羊又会猝不及防地停下来,毫无预兆。布莱威斯只得强打精神站起身,拽着这头畜生继续前行。

他来到了林地边的交叉路口,汗流浃背,饥肠辘辘,浑身青一块紫一块,还拉着头拒不配合的山羊。路口站着个高挑的女人,一头乌发,绯红的头饰上别了个银冠,红裙同红唇一样鲜亮。

“小伙子,怎么称呼?”女人的嗓音宛如散发麝香味的棕色蜂蜜。

“别人都管我叫布莱威斯,夫人。”布莱威斯注意到女人身后有个奇怪的东西,那是辆轻便的双轮车,可车辕间没缚上任何牲口。他挺纳闷,双轮车是怎么来这里的?

“布莱威斯,”她轻喃道,“真是个好名字。你愿意把你的山羊卖给我吗,小布莱威斯?”

布莱威斯有些迟疑:“我妈交代我把山羊带到集市上卖掉,用卖得的钱买一只母鸡、一些玉米和白萝卜,再把找零带回家。”

“这头山羊,你妈叫你卖多少钱?”红裙女人问。

“不少于一个弗罗林。”

女人笑着伸出一只手,掌心有个金灿灿的东西:“那么,我愿意出一个金几尼,够你买上一笼母鸡和几百蒲式耳[3]的白萝卜。”

男孩张口结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