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13/15页)
但是,在漫长的 5 年之中,我不能在未经他们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家用产品的开发工作,那我宁愿割断自己的喉咙算了。
那儿还有一些转让所有专利的文件复印件,已经正式注册过了的,由我转让给受雇女郎公司,包括受雇女郎、擦窗魏利和其它几样小东西。(至于灵活富兰克,当然了,还从来没申请过专利——哦,我不认为他已经有了专利权,我后来才发现事实真相。)
可是我从来没有转让过任何专利,甚至从未正式授权受雇女郎公司使用该专利。公司是我自己创下的,过去似乎从来不觉得有必要急于此事。
最后三样是我的股票证券(那些我还没送给芭拉的),一张保付支票以及一封信,用以解释那张支票中的每一项——扣除提款户头开销后累计的“薪水”;用来替代解雇通知书的额外三个月的薪水;诉诸于“第七款”的选择性赔偿金……还有 1000 元奖金,以表达他们“对我在职期间服务表示感谢的一点心意”。说到这最后一项,他们还真是表现得够亲切的了。
在我重读着这令人惊异的一堆文件时,我有充分的时间意识到,一直以来,无论芭拉把什么文件放在我面前我都会照直签下去,这实在太不明智了。毫无疑问,这些签名都是我自己亲笔所为。
第二天,我镇定下来,冷静到足以和一位律师仔细商讨此事,他是位很聪明而又缺钱花的律师,一位在搏斗时会毫不介意地去踢、去撕、去咬的家伙。一开始,他渴望立即接下此案,以胜诉酬金的方式收费。然而,在他看完我展示给他的文件,又听了具体的案情之后,他坐回到座位上,用手指敲着自己的肚子,看上去一脸酸酸的表情。“丹,我想要给你几条忠告,你什么钱也用不着花。”
“怎么说?”
“什么也别做。你一点机会也没有。”
“可你刚才说——”
“我知道刚才我说过什么。他们欺诈了你。可你怎么证明呢?他们太聪明了,偷了你的股份,或者说,不花一分钱就剥夺了你的权利。如果这一切都合法,而你已经退出,或者说是被解雇了,那他们跟你做的这笔交易已经确然是你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所能指望的最好结局了。——正如他们所表达的——因为彼此在经营策略上的歧见。他们给了你所有你理所应得的酬劳……甚至还适当地给了你一千元以示激励,仅仅是为了表现说他们对你并无恶意。”
“可我没签过什么合同!而且我从来没转让过这些专利权!”
“这些文件说你确实那么做了,而你承认那是你自己的签名。有没有任何其他人可以证明你所说的呢?”
我想了想,我当然找不到谁可以作证。在前面办公室里发生过什么,连杰克·司库米特都一概不知。我能找到的惟一证人就是……迈尔斯和芭拉。
“现在来说股票转让的事,”他继续道,“这是惟一一个打破僵局的机会,如果你——”
“可那次转让才是整个这一堆文件里惟一真正合法的,是我把那些股份过户给她的。”
“是的,可凭什么?你说那是一件预期结婚的订婚礼物。不用管她是如何行使投票权的,那不是关键。如果你能证明这份礼物是作为订婚的彩礼,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而她在接受的时候又已经知道了这一点的话,你可以强迫她要么嫁给你,要么交还股份,两者必择其一。然后等你夺回控制权,你就可以把他们踢出局了。你能证明这一点吗?”
“去他妈的,我现在不想和她结婚。我才不要她呢。”
“那是你自己的问题。可是,一次只能解决一件事。你有无任何人证物证,信件或任何东西,能够给人一个印象说她接受了股份,理解你送给她礼物是要她做你未来的妻子?”
我想着。当然了,我有证人……同样是那两个家伙,迈尔斯和芭拉。
“看到了?你什么都没有,只靠你自己的证词要推翻他们二人,加上一大堆白纸黑字的证据,你不仅什么也得不着,还会被诊断为妄想症,被人捆着送到‘拿破仑工厂’去。我对你的忠告是,在其它行业再找份工作吧……要不就一路向前超越极限,直到可以跳过那份黄犬合同,成立一家公司和他竞争——我倒很高兴看到合同里面的措辞是几经推敲的,反正又不是我自己不得不和它斗。但是,你不能以合谋罪控告他们。他们会胜诉的,然后还会反诉你,连已经给了你的那些也会一点不留地夺走。”他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