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杀小组(第7/14页)

当我们走进门时,女人开始朝我们尖叫。盒子里的小孩叫个不停,她也叫个不停。尖叫声好似塞进耳朵孔的一把把螺丝刀,一刻也没消停。彭特尔抓住那女人,试图稳住她,可她和那小孩还是没完没了地尖叫。突然间我喘不上气了,摇摇欲坠。小孩不断地尖叫、尖叫、尖叫着:我的耳朵像是同时被塞进了螺丝刀、玻璃碴和碎冰锥。

于是我朝那小孩开了枪——我掏出格兰其枪,喂那小杂种吃了一发子弹。盒子与小孩的碎片溅洒在了空中。

通常我不会这样做——在母亲面前干掉她们的孩子是违反规定的。但事已至此,所有人只能盯着尸体。周围满是血渍和火药粉末,我的耳朵则由于枪声而嗡嗡作响。有那么一瞬间,世界完全安静了下来。

然后那女人再次朝我尖叫起来。彭特尔也开始尖叫,因为他还没来得及拍照,证据就被我毁了。紧接着那女人便扑到了我身上,想要掏出我的眼珠子。彭特尔将她拉开,她咒骂着我是狗杂种、凶手、王八蛋、猿猴,是头长着一对死鱼眼的他妈的蠢猪。

这着实激怒了我:我的确长了一对死鱼眼。这女人正走在回春效果逐渐消失的不归路上,只剩下不到二十年的命,而且这段时间还得在单性别劳改营里度过。她挺年轻,很像爱丽丝,也许是刚成年就接受回春治疗的人——不像我,当回春治疗普及时,我已是四十岁的老跑腿了——而现在,她转瞬间便会死去。可我才是有死鱼眼的人。我掏出格兰其枪抵住她的额头,“你也想死吗?”

“来啊!开枪啊!开枪啊!”她仍在继续怒吼和咒骂,没有一刻停歇,“你他妈的王八蛋!王八蛋他妈的他妈的他妈的——开枪啊!开枪啊!”她哭出了声。尽管我很想见到她的脑浆从后脑勺喷溅而出,但我下不了手。她已经活不长了,再过二十年便会完蛋。杀了她还得上交书面文件,实在不值得。

趁她朝盒子里的孩子低声嘟囔之时,彭特尔将她铐了起来。这时那小孩已成了一大团血肉模糊的残肢。“我的宝贝,我可怜的宝贝。我不知道,我的宝贝,我可冷的宝贝,对不起……”彭特尔将她强行拉进了外面的车。

有那么一会儿我还能听到她从走道里传出的声音。我的宝贝,我可怜的宝贝,可怜的宝贝……不久她便乘电梯下去了,留下我站在这里,身旁是公寓里潮湿的空气以及地上的死尸。于是我松了口气。

她把梳妆台抽屉当成摇篮在用。

我的手指沿着抽屉裂开的边缘移动,抚弄着黄铜把手。不提别的,这些女人至少十分善于随机应变,能制造出不少市面上已经无法购买的物品。倘若我闭上眼,几乎能回忆起一整套围绕着小鬼们而产生的工业产品——小号服装、小号椅子、小号床……所有小一号的东西。

小号恐龙。

“她没法让孩子闭嘴。”

我被吓了一跳,手抽搐了一下,从婴儿盒上收回。彭特尔走了过来。

“什么?”

“她没法让孩子不哭,不知道如何是好,不知道怎么让孩子平静下来,所以邻居们才会听到隔壁有小孩。”

“真蠢。”

“是啊,她甚至连搭档都没有。是怎么去购买生活用品的?”

他拿出相机,拍了几张婴儿的照片。尸体没剩下多少。十二毫米口径的格兰其枪是针对吸毒者、发狂的瘾君子和机器人杀手设计的,对这样一个没有武器的小孩来说,其杀伤力未免过大。新型格兰其枪上市的时候,还在我们警车侧门上打了广告:“格兰其:势不可挡。”或者类似的话。有个广告是这样写的:“近距离瞄准的格兰其”,配图是个被打成蜂窝的瘾君子。我们所有人的衣帽柜上都贴着这则广告。

彭特尔换了个角度给抽屉拍照,想照个全貌,尽量充分利用这糟糕的现场。“我喜欢她这样运用抽屉。”他说。

“是啊。很聪明。”

“我见过一个女人为她的孩子制作了整套小号桌椅,全手工打造。真不敢想象她为此投入了多么大的精力。”他用手比画着形状,“小小的扇形边角,桌面上画着图形:方形、三角形什么的。”

“如果你冒死做某件事,我猜你肯定想把它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