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回到过去 第十章(第5/9页)
我需要说明这一点。不然,你永远不会理解我在得克萨斯州的行为。
想象你走进一间屋子,看见桌上摆着复杂的多层纸牌屋。你的任务是把它推倒。如果仅此而已,那很容易,不是吗?使劲跺下脚或者吹口气——就像吹灭生日蜡烛——就足以完成任务了。但这不是全部。任务是,你必须在特定的时刻及时地把纸牌屋推倒。在那之前,屋子必须矗立着。
我知道邓宁星期天下午会去哪里,1958年10月5日,我不想冒险改变他的行程一丁点儿。而在点灯人酒吧哪怕跟他对视一眼都可能带来改变。
你可以轻蔑地哼一声,说我谨慎过度;你可以说这么微不足道的小事不太可能改变事情的进程。
但是过去脆弱得有如蝴蝶的翅膀,或者纸牌屋。
我来德里就是为了推倒弗兰克·邓宁的纸牌屋。
7
我跟查兹·弗拉蒂道了晚安,回到寓处。我的高岭土果胶瓶在浴室的药箱里,用金线绣着管体式水塔的枕头这一新纪念品放在餐桌上。我从装银餐具的抽屉里拿出一把刀,小心翼翼地将枕头沿对角线切开。我把左轮手枪放进去,塞进填充物里。
我不知道我能否睡着,但我睡着了,睡得很沉。尽最大的努力,让上帝照管剩下的,这是克里斯蒂从匿名戒酒会上带回的众多格言之一。我不知道是否有上帝存在——对杰克·埃平来说,陪审团仍然在外面就这一点争论不休——但我那晚睡着时,我很肯定我已经尽力了。现在我所能做的就是好好睡一觉,希望我尽力就足够了。
8
没有胃肠流感。这一次,我在黎明时醒来,感受到了一生中最严重的头痛。偏头痛,我猜是。
我不太确定,因为以前从没出现过。见到哪怕是微弱的光线,从脖后到鼻窦根部就会产生起伏的阵痛。眼睛里不知不觉涌出眼泪。
我爬起床(忍着疼痛),戴上一副在北上德里途中购买的便宜太阳镜,吃了五片阿司匹林。
这才勉强能穿上衣服和外套。我得穿外套,因为早上很冷。天气阴沉,要下雨了。从某种角度上讲,这是个有利因素。我不确定自己能否在阳光下存活。
胡子该刮了,但我懒得刮。我想,站在明亮的灯下——灯在浴室镜子里变成了两盏——可能会直接让我大脑分裂。我真无法想象怎么熬过这一天,所以干脆没有去想。每次走一级,我缓步走下楼梯的时候告诉自己。我一只手抓着护栏,另一只手拿着我的纪念品枕头。我看上去肯定像个拿着玩具熊的大孩子。每次走一级——
扶手突然断了。
刹那间,我的身体向前倾斜,脑袋轰的一声,手在空中疯狂挥舞。我把枕头扔了(里面的枪发出闷响),伸手抓头顶的墙壁。在倾斜身姿变成可能会让我骨折的摔跤前最后一秒,我的手指抓住了装在墙上的老式灯架,灯架用螺栓钉进石灰里。灯架脱落了,但电线足够长,让我恢复了平衡。
我坐在台阶上,把一阵阵作痛的头埋在膝盖上。疼痛跟手提钻般振动的心跳同步。我感觉湿润的眼睛要从眼眶中蹦了出来。我可以告诉你,我想爬回公寓,放弃一切,但这不是事实。事实是我想死在这台阶上,结束这一切。有人不是偶尔,而是频繁这样头痛吗?如果有的话,上帝救救他们吧。
只有一样东西能让我强忍着头痛,站起身,我不仅能想到它,而且能看见它:图加·邓宁朝我爬过来时,他的脸突然没有了。头发和脑浆溅到空中。
“好吧,”我说。“好吧,是的,好吧。”
我捡起纪念品枕头,踉跄着走下楼梯。我走出来,是个多云天,看起来跟撒哈拉沙漠的下午一样明亮。我伸手去摸钥匙。钥匙不见了。我在右前裤兜里摸到的是个大洞。前一天晚上还没有,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一点。我摇晃着慢慢转身。钥匙正躺在门阶上散落的零钱中间。我弯下腰,脑子里一阵剧痛,我畏缩了一下。捡起钥匙,朝森利纳走去。我打火,之前一直非常可靠的福特车却启动不了。螺线管里响了一声,仅此而已。
我对可能发生的事已经有所防备。但我始料未及的是我不得不拖着疼痛的头再次爬上楼梯。
我一生中从未有如此热切地渴望过我的诺基亚手机。有了它,我本可以坐在方向盘后面打个电话,然后闭上眼睛,静静地等兰迪·贝克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