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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
作者：酒徒
内容简介
 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 生于斯，长于斯，五色石别无选择。 大唐，是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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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一章 秋声 （一 上）


    
秋天的长安，是其一年四季中最美的时刻。


    
沿着朱雀大街两侧，枫树的叶子由绿慢慢转黄，又由黄慢慢转红。最后，那耀眼的红色陡然一跳，于边缘间再添一层薄薄的鎏金。整个城市登时就变得金碧辉煌，就像被罩在云霞里般，如梦似幻。


    
每年这个时刻，也是长安城最热闹的时刻。经历了春的艰辛，夏的劳碌，人们终于盼到了收获的季节。看见田间的，树上的，还有店铺里的营生一件件都变成沉甸甸的铜，白花花的银，亮闪闪的金还有暖融融的丝帛，紧绷了大半年的神经迅速地放松了下来。长喘一口气，换上最体面的衣服，带上最漂亮的峨冠，该出门登山的去登山，该串巷访友的去访友。该兑现春天时诺言的，则请了媒人，提着岭南来的冰糖蜜饯，吴越来的薄纱轻罗，还有西域碎叶城来的白璧一双，登上泰山老大人家的门去，好言求娶其女。


    
那有女儿初长成的人家，却恨不能买一个海商用的放大镜在手，把求亲者的相貌品行，前程学问，以及家中祖孙三代查一个遍。稍有不合意，则拎起扫把，连媒人带礼物一并扫将出去。至于自家女儿的哭泣哀求，寻死觅活，全然装作听不见。反正长安人的女儿不愁嫁，新昌里的客栈中，每年都有大把大把外地来的赶考书生，可以像莲菜一样任凭挑选。运气好捞中一个未来的进士老爷，则蓬荜生辉，黑门转眼变朱门了。（注1）


    
那求亲被拒的男子也不必沮丧。回头到东市上走一遭，斗一会儿鸡，赛几场狗，转眼就可以忘却一切烦恼。若是有朝一日时来运转，因为斗鸡赛狗的本领被皇亲国戚看上，说不定就可以一飞冲天。这可是比读书考进士还方便的捷径，只要把家主伺候舒坦了，随便放一任出来，就是上下流油的肥差。再走过从前伤心之所，则昂首而行，连目光都不曾做片刻停留。


    
每年秋天，都有类似的一曲曲悲歌、欢歌被传唱。歌中之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徒留怅惘。歌外的人却看得津津有味，把酒浅酌，且买一醉。从这个秋天唱到那个秋天，从贞观唱到天宝，唱曲的人和听曲子的人走马灯般换了一波又一波，旧曲子腻了谱写新调，旧词厌了换填新词，曲中的故事，却始终未做多大改变。


    
小侯爷王洵歪在胜业坊古寺巷的锦华楼上的一个临街雅间里，闭着眼睛听今年的新曲。锦华楼的头牌白荇芷嗓音柔婉，琴师小萍儿的指法轻灵，但王小侯爷的心思，却集中于右手指间的一缕柔腻之上。（注2）


    
轻拢，满捻，静若处子，动若脱兔，从好朋友宇文至处学来的新指法被他发挥得淋漓尽致。很快，白荇芷的嗓子里便无法唱出完整调子了。悄悄看了王洵一眼，她垂下修长的颈子，舌头突然从口中吐出，在已经探入抹胸中的手背上迅速一舔。还在闭着眼睛享受的王洵就像被烫了般，猛然把手缩了回去。身子瞬间挺得笔直，将面前矮几碰得歪了歪，各色果脯洒了满地。


    
“哈哈哈哈……”琴师小萍儿忍不住，站起身来，用手不停捶打墙壁。“小侯爷您真有意思，明明只有针尖大的胆子，却非要学人家窃玉偷香！”


    
“去，你懂什么！”王洵被笑得脸上发烫，捡起一个梅子，向小萍儿砸去。“我是怕自己练武之人下手没个轻重，不小心弄痛了你家……”


    
说到一半，又被旁边白荇芷眼睛里的微笑逼得心虚。把头扭开，梗着脖颈补充道，“练武之人，练武之人你懂么？自己觉得没用多大力气，有时候一不小心，连个石头都能捏成粉……”


    
话音未落，白荇芷立刻垂下头，向自家抹胸下瞅了瞅，然后低声发出一声惊叫，捧着胸口蹲了下去。


    
“真的给捏坏了！”王洵被吓了一跳，顾不上再跟琴师小萍儿斗嘴，转过身去，一把将白荇芷抱在怀里。目光顺着敞开的胸口还没等往下查探，白荇芷已经笑吟吟地抬起头来，婉转送上两片红唇。


    
“你这坏妮子……”王洵立刻意识到自己又被白荇芷给骗了，低下头去，恶狠狠张开大口。屋子里立刻传来一阵春天的呢喃，早已司空见惯了的琴师小萍儿摇摇头，重新走回自己的座位旁，跪坐下去，信手拂动琴弦。


    
轻拢满捻抹复挑。


    
王洵王明允是锦华楼的贵客，这座楼台，有近半姐妹要靠着王明允和他那帮狐朋狗友的关照过活。既然白姐姐和自己早晚要把身子给了人，还不如就便宜了王明允。至少他的家世，相貌，在锦华楼的客人中数一数二，并且为人又非常有担当。虽然他的胆子小了些，还时不时露出几分年少青涩。


    
一曲尚未终了，相拥着的两个人已经将身体分开。眼睛里分明充满了对彼此的眷恋，目光却渐渐恢复了明澈。


    
“白姐姐，白姐姐……”王洵搔搔脑袋，脸色有些讪讪的，不知该说些什么好。白荇芷的嘴唇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品尝，每次都能品出不同的滋味。但关键时刻，却无法更进一步。或者被白荇芷主动推开，或者因为琴师小萍儿在侧，而自己意兴阑珊。


    
白荇芷早晚要破身，不给自己，也得给别人，这一点，王洵很清楚。小萍儿的命运就是给小姐和姑爷擦汗，暖床，侍寝，这点，王洵心里也很清楚。但是，多一个人在侧，他就像被监视了般，兴趣迅速退散下去。


    
今天又是个浅尝辄止的结果。


    
白荇芷眼睛里分明写上了一丝幽怨，却将细长白皙的手指伸过来，慢慢按住他的嘴唇，“不要说，我知道……”


    
“如果姐姐愿意，待过了重阳，我就可以给姐姐赎身。”王洵的心脏立刻一痛，坐直身体，信誓旦旦地保证。


    
白荇芷眼睛登时一亮，整个人看着就像一朵雨后初绽的夏荷。但只持续了短短的一瞬，她很快就又把头垂了下去，发出低低的一声轻叹。


    
“姐姐舍不得楼里的其他姐妹么？”王洵被叹息声弄得懵懵懂懂，搔了搔脑袋，继续问道。


    
白荇芷轻轻摇头，想说些什么，又犹豫着，仿佛无法鼓起勇气。


    
倒是琴师小萍儿，在旁边看着着急。“呛郎”一声，四弦一划如裂帛，“这种风月之地，有什么好留恋的。白姐姐怕是吃不准你将来会如何待她。是直接抬回你崇仁坊的大宅里去么，还是另做安排？”


    
“当然，当然……”王洵的额头上渐渐冒出几滴汗珠，木讷地重复了几句，很是心虚地补充道：“你们两个也清楚，我家云姨是什么个脾气。我托人在呜珂巷新购了套宅院，不比崇仁坊那边的宅院小多少……”


    
“二郎别听那妮子胡说！”白荇芷笑着打断，信手捡起一粒梅子，塞进王洵的嘴巴。“青萍种在池塘里，早一日采，晚一日采，还不是由着二郎拿主意么？我一个女人家，哪来的那么多挑拣？只是楼中几个新来的姐妹，曲子还唱不成句子。二郎且容我再逍遥一年，将她们调教好了，放心撒了手，从那往后，曲子便只唱给二郎一个人听！”


    
“姐姐这是……”王洵炙热的心头被浇了一瓢冷水，愣了一下，笑容看起来有些僵。


    
白荇芷知道他是聪明人，也不多说，幽幽一声长叹，慢慢走向窗前。外边的枫叶红得似火，秋风吹过，飘飘荡荡舞动起来，却不知道最后要落入谁家宅院。


    
“姐姐也知道，我对姐姐一片真心。只是我家云姨那关……”王洵也幽幽叹了口气，站起来，跟过去拢住白荇芷的肩膀。“再给我一点点时间，不需太久，她毕竟是我的长辈……”


    
“不过也是一个攀上高枝的喜鹊罢了。凭什么容不下我们姐妹？”小萍儿气得摔下瑶琴，瞪圆了眼睛喊道。


    
“你懂什么？”王洵这回突然转了性，回过头来，恶狠狠地瞪着小萍儿，“不要乱说话！从我记事儿时起，就是她一直在照顾我！她现在虽然人老多事，脾气也倔，但我不能没有良心！”


    
从来没见过王洵发如此大的火，不但琴师小萍儿被吓住了，他怀中的白荇芷身体也是一阵瑟缩。三人半晌不再发出任何声音，静了好一会儿，白荇芷才第一个缓过神来，笑了笑，手指轻轻点在王洵的胸口，“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见二郎发火呢！二郎别跟小萍儿一般见识，那妮子，被姐姐给惯坏了！”


    
“我才懒得理他！”王洵笑了笑，轻轻摇头。“反正，姐姐相信，我终归不会负你就是了！”


    
“相信，二郎说什么姐姐会不相信呢？”白荇芷眼角含笑，柔荑轻轻在王洵胸口画圈儿，“二郎能尊重你家姨娘，他日亦不会辜负我们姐妹。小萍儿她没见过世面，才不懂得二郎的好！”


    
“还是姐姐明白我！”王洵将怀中美人抱得更紧了些，心满意足地说道。白荇芷的皮肤很光滑，抱在怀里又凉又软。他胸口由于小时候被逼着练武，坚硬得如同石块。只是石块下的心脏此时却“嘭嘭嘭”地跳着，好像深处藏着一团火焰。


    
感受着背后的心跳，白荇芷幽幽地叹气。被人抱在怀里的感觉真好，特别是这样一个坚实的怀抱里，让她一沉浸其中，就几乎无法自拔。但无论背后传来的强烈男子气息如何令人迷醉，她都不得不尽力保持一丝清醒。


    
风尘女子，就像窗外的红叶，再绚丽，也只是短短一个秋天。如果不能把握机会落在一处好宅院内，也许就会被秋风吹进泥沟，沤成粪土。那样的结局，她不敢接受。


    
“哼！”受了委屈的小萍儿有冤难伸，用力跺了跺脚，弄出很大的动静。


    
看在怀中美人儿的面子上，王洵懒得理睬她。正在幽幽想着心事的白荇芷无暇理睬她。小萍儿的一番努力全部枉费，越发觉得自己是好心没捞到好报，转过身，“咚咚咚咚”跑下楼去。


    
“这回终于清静了！”王洵不怒而笑，轻轻用手转过美人儿的身体。


    
“二郎是不是早就想赶她走？”白荇芷笑着伸手，用力在王洵额头上一点，“你啊，一肚子鬼心思全用到这上面了，也难怪云姨天天唠叨你！”


    
“她懂什么？都什么年代了，还抱着那些陈芝麻烂谷子不放？！”王洵笑着摇头。想重温一回刚才的迷醉，却一时找不到合适切入点，目光闪动，眉头忽皱忽舒。


    
望着他那急不可待的青涩模样，白荇芷轻轻摇头。笑罢了，又将王洵的大手拉过来，慢慢盖住自家的抹胸。有股温柔的感觉立即从手掌一直传到了心口，王洵低下头去，满足地闭上眼睛。


    
二人的双唇刚要碰在一起，窗外突然又传来一阵噪杂的锣鼓声。紧跟着，又是一阵山洪般的喧嚣。屋子里好不容易被塑造出来的嫙妮气氛瞬间被外边的喧嚣吵得荡然无存。王洵抬起头，愤怒地去拉窗子。却看见一大队人马耀武扬威从楼下走过，道路两边，丢来荷包香囊无数。


    
白荇芷的注意力也被外边的喧嚣声所吸引，重新转过身子，从窗帘后探出半个脑袋向下张望。外边看热闹的人群中，很快有几个无赖少年看到了她，踮起脚尖，冲着窗子大吹口哨。但些许嘈杂根本无法传到白荇芷耳朵里，一阵更大的锣鼓声传来，压住所有喧嚣。


    
喧天锣鼓声中，马背上的人将身体挺得如旗枪般笔直。在队伍的正前方，正中央，和队伍侧后，依次打着几面不同的旗帜。其中，最大，最引人注意的一面之上，赫然绣着一个斗大的字，高！


    
“是高仙芝大将军从西域凯旋，带着部下向皇上献俘来了！”王洵看了片刻，很不感兴趣地说道。


    
“走在前头的那几个好像都是四品将军呢！看上去可真年青！”白荇芷脸色潮红，眼睛里边这一刻几乎全是星星。


    
“有什么稀罕！那年正月长安城灯市走了水，至少烧死了二十个四品将军！”王洵心里突然涌起一股烦躁的感觉，撇了下嘴，酸酸地回应。


    
“你啊，这张嘴可真毒！”白荇芷一指头戳将过来，“人家都是西域开疆拓土的厮杀汉，跟京城里那些银样鑞枪头怎么能往一起比？”


    
“京城里怎么了，怎么就是银样鑞枪头了？”王洵自己就是长安人，可以毫不留情地奚落那些仅仅靠着父母余荫得到功名的贵胄，却容不得别人当面奚落自己的同类，板起脸来，冷笑着追问。


    
“冤家，又不是说你。你多什么心！”白荇芷自觉说错了话，赶紧想办法补救。“二郎可不是银样鑞枪头，二郎若是……”


    
王洵笑了笑，张嘴将伸过来的手指咬了个正着。“哎呀！”白荇芷手指吃痛，忍不住皱眉发出一声尖叫。旋即，她的尖叫声都被堵在嘴里，变成含混不清的“吃吃”声。


    
“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银样鑞枪头的厉害！哼哼……”王洵支支吾吾调笑，将白荇芷拦腰抱起来，顺势用胳膊关紧窗子，隔断外边的热闹。


    
注1：朱门。唐代百姓家大门颜色有严格等级区分。只有官职到达一定级别才能将大门涂成红色。普通人家即便再有钱，也不可以将大门涂朱。


    
注2：胜业坊，古代长安烟花女子聚集处。崇仁坊，长安中央偏西，是贵胄们的聚居地之一。新昌里则为赶考书生聚集地。下文中的鸣珂巷是著名金屋藏娇处。以上四处地址，唐代传奇话本中曾有提及。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一章 秋声 （一 下）


    
鸳鸯枕，红鸾帐，缕缕春色满牙床。一点儿朱唇轻启，两只星目微张。滚烫，滚烫，叫一声小冤家，你莫要忒地着慌……。二人先还是嬉闹，到了后来，心里都涌起了一团火，正欲“拼将一声休，尽君一日欢”之际，楼下偏偏又传来阵急促的脚步声响。门被“吱呀”一声推开，白荇芷的贴身婢女兼琴师小萍儿急匆匆地跑了进来。


    
“小侯……”被屋子内的嫙妮气氛吓得一愣，婢女小萍儿半只脚门里，半只脚门外，好不尴尬。


    
王洵气得火冒三丈，将怀中玉人丢在床上，转身怒喝：“没人教过你规矩么？整日毛手毛脚的四处乱窜。如是在我家里，早拉出去拿大棍子打死了！”


    
“我……”小萍儿被他骂得两眼通红，含泪欲泣。王洵见了，愈发觉得心中不上不下的，好生难受。忍不住竖起眼睛，低声呵斥道：“哭什么哭？除了哭跟添乱，你还会做什么？”


    
白荇芷先前本来已经准备付出所有了，情正浓处被人突然打断，心情自然好不到哪去。因此见了小萍儿挨训，也不帮腔。只是从床上支起半张脸来，望着王洵的脊梁骨发痴。


    
作为一个风尘女子，她早已清楚自己这辈子的命儿。所以也没指望着嫁入别人家里做大妇，只想着当个一辈子受宠的爱妾，别再被人视作玩物到处转手罢了。因而即便是注定要带在身边为丈夫暖床的丫鬟，也报有极高的期望，不想让男方日后为了一个丫鬟而轻视自己。正恨铁不成钢之际，楼下突然又传来瓮声瓮气的一嗓子吆喝，“二哥，二哥别怪萍儿姑娘。是我让他去喊你的。你赶紧收拾收拾下来，出大事了！”


    
“什么大事，滚上来说，天还能塌了不成！”见有人替小萍儿出头，王洵也不便再继续较真。狠狠地朝门口瞪了两眼，大声命令。


    
“那我可上去说了。不会惊扰了白姑娘吧！”楼下的粗嗓门又瓮声瓮气喊了一句，随后三步两步从楼梯口冲了上来。“我不是故意要打扰二哥。但弟兄们今天被人欺负惨了，二哥你如果不给我们出头的话……”


    
说话间，他已经来到了近前。白荇芷绕过王洵的脊背，皱着柳眉看去，只见来人左眼上罩着一个的大黑圈，右脸上留着两个青疙瘩，鼻子口堵着团葛布，血珠还在不停地往外渗。看样子着实是被人打得不轻，难怪会跑到锦华楼来搬救兵。


    
“到底是谁，居然下了这么重的手？！”见自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被人揍成了这般德行，王洵心头的欲火登时消得干干净净，拉过把胡凳将对方按在上面，一边从梳妆台旁抓过条面巾丢进水盆里，一边愤怒地询问。


    
“一伙天杀的外乡人。”黑眼圈接过王洵洗好的面巾，一边擦拭脸上的污渍和血迹，一边委屈地回答。“二郎你赶紧去，再晚些，斗鸡场子都得被他们给挑了！”


    
“他敢！”王洵腾地一下站了起来，信手扯过自己的大红披风，“这里是长安，天子脚下，难到还没王法了不成？”


    
“何止是没王法，我，西头秦府的那两个小公爷，还有北边马府的四少爷，全被他们给打了！我报二哥的字号出来，他们根本不当放屁！”黑眼圈紧跟着站起来，扯着王洵的胳膊就往外走。


    
白荇芷早就认出了这个不速之客，此人姓宇文，名至。跟王洵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好朋友。只是性格与王洵相差甚远，总喜欢惹下些麻烦来，最后让朋友替他擦屁股。耐着男人的面子，白荇芷起先并没打算多加干涉，这时见到王洵连事情详细经过都不问清楚便准备替对方出头，忍不住皱了下眉，低声喊道：“二郎这就去么？宇文少爷的鼻子可正滴着血呢？”


    
“没事！”被称做宇文少爷的黑眼圈汉子回过头，冲她大咧咧地一抱拳，“得罪姑娘了。等改日我脸上的伤养好了，肯定在锦花楼摆上十桌子酒，当着大伙的面儿给姑娘你赔不是！”


    
“那倒不必！你跟二郎是总角之交，他的事情也是我的事情！”白荇芷端坐在床头，看上去落落大方，“只是东市离这儿还有不短的距离，你鼻子还在流着血，骑在马背上能不头晕么？况且你这么远跑来搬救兵，一来一回，需要不短时间。等二郎到了，那些惹事儿的外乡人恐怕也跑远了吧！”


    
“不晕，不晕。”宇文少爷连连摆手。“他们肯定会跑，但跑不了多远。东市是咱们的地头，咱们在明里暗里的眼线多着呢。”


    
“既然他们跑不远，何不让官府抓了他们去打板子？在长安这片地头上，宇文少爷还怕跟几个外乡人打官司么？”白荇芷愣了愣，装出了满脸的单纯无知。


    
“姑娘你有所不知？”宇文少爷被问得直搓手。“咱们都是要脸的人，哪地方栽了，哪地方找回来便是。怎能随随便便惊动衙门？否则，万一传扬出去，知道的说咱们是顾全大唐律例，不想惹事。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是仗着官场上的人脉熟，欺负他们这些外来户！”


    
被白荇芷这么几次三番地拦阻，王洵的火头也慢慢消了下去。只是平素只有他跟宇文至几个欺负别人的份儿，如今却被人砸了场子，这口气无论如何也难以下咽。另外非常关键的一点是，虽然被尊称为小侯爷，实际上他仅仅是个承袭了祖上余荫的公子哥。前辈在高祖开国时用性命换回来的爵位一代代递减，到了他头上只是剩下个子爵帽子。拿着装点门面可以，用来跟官府打交道未必好用。今日如果不亲手将闹事者抓住而是选择报官的话，以长安县令那个和稀泥的性子，恐怕最后也就是个不了了之的结果。


    
“二哥！”见王洵脸上露出了犹豫之色，宇文至拖长了声音祈求。


    
“你别着急，让我想想！”一边是美人关切的目光，一边是好友期待的眼神，王洵有些举棋不定：“反正这会儿无论咱们怎么赶，他们也都跑远了。你别着急，先止了血。萍儿，你去打盆冷水来。白姐姐，麻烦你再给找几条干净的面巾。最好要那种长绒缣布做的。小五，你别着急，坐下慢慢说，这场架到底怎么打起来的。我觉得那伙外乡人胆子再大，你没主动招惹他，他也不敢去东市砸咱们的场子吧！”


    
“二哥你可是没看见，那伙外乡人就是上门惹事来的！”黑眼圈宇文至拗他不过，只好又老老实实坐了下来，任由白荇芷和小萍儿两个帮忙处理伤口。“他们，哎呀，萍儿妹子，你轻点儿。痛！再不小心，改天我跟二哥要了你，让你去给我暖床！”


    
一边嘴上占着两个女人的便宜，他一边断断续续描述事情经过。冲突的起因听起来其实非常简单，王洵、宇文至，还有几个贵胄之后合本在东市开的“常乐坊”斗鸡场，最近生意非常红火。宇文至闲着没事，又素来喜欢热闹，便日日在场子里跟人赌彩头。谁料他今天运气极差，一向用来镇场子的大公鸡“武威将军”居然先赢后输。作为东家之一，宇文至觉得颜面无光，便准备到自己名下的另外一家“百胜关”斗鸡场挪借个“安乐大将军”来押阵。哪成想有个看热闹的外乡人觉得庄家这样做与事先定好的规矩不符，非要“常乐坊”斗鸡场凭着自身的实力将霉庄一赔到底。看场子的伙计们见状，便准备将外乡人请到后边“喝茶”。怎奈对方压根儿不肯赏脸，反而借机闹事，出手将几个伙计打翻在地。宇文至哪是个肯吃亏的主儿，立即跳出来替伙计们出头。结果技不如人，也被外乡汉子好一顿折辱。同在二楼雅间里边观战的秦国模，秦国桢两兄弟见此，跳下楼来助拳。那外乡汉子身边立刻窜出了四、五个同伴，与胡公后人秦氏兄弟战成了一团。高唐公后人马方闻讯前来劝架，亦被几个外乡人当做诈赌的同党打得鼻青脸肿。


    
“今天这场子二哥如果不给兄弟们找回来，以后在东市口儿，咱们……”唯恐天下不乱，宇文至不断添油加醋。


    
“行了，你别说了！”王洵用力一拍桌案，将整张桌子拍散了架，茶壶，茶盏碎了满地。假如宇文至一个人被打，今天这口气也许他还能忍下。宇文至这小子平素到处惹事，吃点亏也好长长记性。可胡公府的秦家两兄弟，高唐县公府的马四少爷，跟王家都是世交，平素各人的府里边对王家的其他产业多有照应。如今在“常乐坊”斗鸡场被几个外乡人打得鼻青脸肿，他这个斗鸡场的大东家如果再藏起来不肯出头的话，从今往后，就不用与几个朋友再见面了！


    
想到这层，王洵不管正在忙碌收拾地上碎瓷片的白荇芷主仆，拉起宇文至的胳膊，转身便往外走，“跟我去追，今天即便追到天涯海角，咱们也得把场子找回来。你先跟我一起去，如果我也不是对手的话，咱们再寻他人出头！”


    
白荇芷还想再劝几句，又怕在外人面前伤了王洵的面子，张了张嘴，把已经到唇边的话又咽回了肚子内。眼睁睁看着王洵下了楼，在贴身小厮王吉、王祥的服侍下跳上了坐骑，才急急地追了到窗口，俯下半个身子来，低声叮嘱道：“二郎，小心些，别给自己惹麻烦！”


    
“你放心好了！”王洵地回过头，冲她报以感激地微笑。“不就是几个外乡人么？还能反上天去？我先去走一遭，回头再听你谱的新曲！”


    
说吧，轻轻一磕马镫。胯下枣红马发出“唏溜溜”一声嘶叫。顺着刚才官兵凯旋归来走过的同一条街道，风驰电掣而去。


    
“不知好歹的家伙！”小萍儿还记恨刚才受到的委屈，望着王洵等人远去的背影，气呼呼地骂道。


    
“男人家的事情，有时的确很麻烦！”白荇芷摇了摇头，慢慢将窗子合拢。


    
“姐姐还在护着他。要知道，对待男人根本不能心软。你越是心软，他越不待见你。总是吃不到才是最好的。”没有外人在场，小萍儿的嘴巴立刻如炒豆子般，上下动个不停，“今个如果你再紧逼一步，说不定他就肯接你入崇仁坊的宅院了。你总是替他着想，总是替他着想……”


    
“小妮子，你懂什么！”白荇芷一指头戳过去，将小萍儿戳得捂着脑袋呼痛。“见过钓鱼么？不吃饵，你不能强往它嘴里塞。时刻要懂得拉拉线，让他总在吃得着，吃不着之间。它自然就上钩了！”


    
“就怕是吞了饵，哧溜一声游走。让你空落一个钩！”小萍儿偷看了女主人一眼，小声嘟囔。


    
“你这妮子！”白荇芷摇摇头，慢慢坐回了床边，用手揉搓自己滚烫的面颊。自己真的差点只剩个空鱼钩么？她有些茫然。自己怎么今天突然就想在没有任何保证的情况下把一切交给他？她也不清楚。只觉得冥冥中有很多谜团，在等着自己慢慢去猜。也许只是几天功夫，就全看透了。也许，稍一迟疑，误了的就是整整一生。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一章 秋声 （二 上）


    
虽然已经临近傍晚，东市上依旧挤得摩肩接踵。听到急促的马蹄声，百姓们知道平素耀武扬威的那几个公子哥又要无事生非了，赶紧你推我搡闪到路边，为恶少们让开一条通道。


    
王洵和宇文至带领着五名健仆，从人群中疾驰而过。前日刚刚下过雨的街道上还有很多泥水尚未蒸发干净，被马蹄一踩，灰浆溅得路人满身满脸。百姓们望着远去的背影指指点点，骂声不绝。疾驰者却权当什么都没有听见。


    
不到一刻钟功夫，救兵已经来到斗鸡场门口。看到里边被砸得一片狼藉，王洵肚子里更是怒火万丈，用马鞭指了指其中一名大伙计，低声喝道：“就这么让人砸了。你们的手和脚呢，留着当柴火烧的么？赶紧砍下来才是正经！”


    
“二爷，小的们尽力了，他们人多，又都是练家子，小的实在留不下他们啊！”伙计们吓得跪了满地，一边发抖一边哀告。


    
“一群废物，亏我平素好吃好喝供着你等！”明知道不是伙计们的错，王洵还是无法接受被人砸了场子的现实。正欲从中寻出两个不顺眼的家伙来作法，屋子内又跌跌撞撞跑出一个人来，上前一把拉住了他的马缰绳，“二郎啊！今天这个亏咱们可吃大发了。你赶紧去追，那帮外乡来的王八蛋向曲江方向跑了！”


    
王洵低下头，费了好大劲儿才分辨出眼前这个鼻青脸肿的家伙是自己的好朋友马方。此人在长安市井中也算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平素以风流倜傥儿著称，今天居然被打得连他娘都认不出人来了，可见闹事者有多霸道。伸过手去在对方肩膀上拍了拍，王洵低声安慰道：“马老弟放心，今天就是追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替你讨还公道。秦家两位哥哥伤得怎样？需要不需要立刻去请郎中？”


    
“两位秦爷找帮手人去了。一会儿就能过来！”不待马方开口，跪在地上的大伙计主动替他回应。


    
“不等了，让他们沿着这条街跟上来，我这就带人去追凶！”王洵又拍了拍马方的肩膀，示意对方放开自己的坐骑。


    
“嗯。”马方抹了把眼泪，像个受了气的小娘们般回应。


    
“你们几个，跪在那里干什么？还不赶紧扶马小公爷去看跌打郎中！”知道马方被打成这副德行，回家去见了他那棺材面孔老爹，肯定还得再挨一顿板子，王洵用手向跪在地上乞怜的伙计们指了指，大声命令。


    
“唉，就去，就去！”伙计们见他不再追究，如蒙大赦。从地上爬起来，众星捧月般将马二少架向了坊口的医馆。


    
“追！掘地三尺，今个儿也得把他们给揪出来！”王洵用力一磕马肚子，气势汹汹地奔着曲江池方向杀了过去。


    
曲江池又名芙蓉池，位于长安城东南，水面占了整整一坊地大小。沿水两岸的亭台楼阁多为达官显贵们消闲避暑的别院，实际上并没多少人居住。也有不少家道中落的贵胄子弟，悄悄地将一部分院子腾出来，出租给那些到长安游学的有钱读书人。名其名曰“襄助斯文”，实际上无非是看中了对方的荷包。


    
那伙惹了事的外乡客走得飞快，堪堪追到了曲江池畔，王洵等人才终于追到了一伙人影。“就是他们！”宇文至两眼通红，指着对方大喊，“别跑，有种地停下！”


    
“砸了人家的场子，就想走么。这长安城里还有没有王法了！”王洵在马背上狠抽了两鞭子，加速向对方追去。


    
听到来自背后的马蹄声，那伙外乡客并不着慌。其中一个年龄看起来在四十上下的瘦高个子家伙侧过头，冲着另外一个身材和打扮都非常耐看的中年人笑着抱怨，“你看，我说过吧，打了孩子就会把他娘招出来！没错吧？”


    
“那就教教他娘怎么管孩子！”另外一个中年人潇洒地转过身，冲着王洵微微一笑，“你设局诈赌，骗人钱财，莫非还有理了不成？咦，怎么又是一个半大娃娃，回去，叫你们家大人来说话！”


    
“老子诈不诈赌，关你屁事！”王洵本来就没打算跟对方说理，先前喊了一嗓子，不过是不愿承担一个背后偷袭的恶名而已。听外乡客非但没有赔罪之意，反而倒打一耙诬陷自己诈赌，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当即，左脚甩开马镫，右脚猛然用力，整个人如鹞子般从马背上飞将起来，双脚在半空中并作一对铁杵，径直向诬陷自己的外乡客胸口踹去。


    
“天下不平之事，天下人皆管得！”那外乡微微一笑，两腿交替后退，堪堪避开王洵的锋芒，然后将非常随意地左胳膊一挥，宽大的袍袖如浮尘般，卷向了王洵的脚腕。


    
这下子看似轻描淡写，若是不幸被他卷中了，王洵非被摔个头破血流不可。好在王洵这纨绔子弟做得也算合格，甭看书没仔细读过几大本，武艺却练得精熟。见外乡人出招利落，也迅速在半空中将狼腰一挺一扭，竟然硬生生收住了去势，双腿避开对方攻击范围，鸿雁般落到了数尺之外。


    
这几下攻得干脆，解得利落，惹得敌我双方的掠阵者都忍不住大声叫好。刚出招就打了王洵一个措手不及，那玉树临风般的中年人也不趁机追杀，向身后摆了摆手，笑着吩咐，“终于来了个身手过得去的。岑七郎，高夫子，你等不要插手。让我跟他好好玩玩。”


    
王洵是打架场上的老手，刚一过招，就明白在秦家两兄弟将新的救兵搬来之前，自己背后的同伴和健仆们即便一拥而上，也未必是眼前这伙外乡人的对手。因此见对方愿意单挑，也乐得借机拖延时间。向后看了看，笑着叮嘱：“你等先不要上来，免得让人说咱们欺负外乡人！”


    
大唐尚武成风，民间曾有“凌烟阁上无一书生！”之说，因此官府对私斗并不严格禁止。只要不闹出人命来，通常一场架不打完，差役绝不到场。而时近傍晚，曲江池附近游人稀落，无论时间和地点都是打架的最佳选择。（注1）


    
宇文至从小就跟在王洵背后鬼混，相信好朋友的身手，答应一声，带领健仆人们在其身后围成了半个圈子。那厢被称作高夫子，岑七郎的两个和一众外乡客也非常光棍儿，见宇文至等人不上去助拳，也缓缓围成了另外半个圈子。像两军对阵般，与宇文至等人的面孔遥遥相照。


    
恰恰有几伙游曲江归来的闲人经过，见到有人打架，也笑呵呵地围拢上前，在双方的外侧又加了一层人圈，呐喊助威，喝彩不绝。


    
也不怪他们唯恐天下不乱，场中交手的两个人打得的确精彩。王洵虽然年方十七，身高却已经长到了八尺上下，力大腿长，出招呼呼生风。那外乡客身材比王洵稍矮了半尺，窄了三寸，却生得非常匀称。发觉对手力大招沉，立刻采用了一套避实就虚的战术。举手投足之间，飘然出尘，仿佛一头野鹤在与猛虎周旋，非但丝毫不落下风，反而平添几分潇洒。（注2）


    
这套恰当的战术为他吸引来更多的喝彩之声，不明真相的看客们几乎本能地将赞誉给了动作更养眼的人。宇文至等人不甘心己方气势被敌手压过一头，只好拼命扯开嗓子。结果非但没能挽回局面，反而令周围给外乡人的喝彩声水涨船高。不断增高的喝彩声，迅速吸引来更多的看客。更多的看客加入观战行列，同时又让喝彩声愈发剧烈，甚至压过了慈恩寺的晚钟。


    
久战无果，交手双方额头上慢慢都见了汗。王洵是因为心中焦急，而与他放对的那个外乡人，却是因为年龄偏大了，不堪再逞筋骨之强。随着几声清叱，双方同时改变战术。王洵利用自己力大臂长的优势，将身架放开了向前贴，准备采取突厥人近身抱摔之术克敌制胜。外乡客则化拳为爪，专攻他的四肢关节，居然使出了江湖人专用的拆关节毒辣招数。


    
王洵恨他下黑手，故而也不再克制，双掌向对方肩膀上一搭，抬腿便朝小腿胫骨绊去。这下子若是绊倒实处，外乡人的小腿即便不骨折，也得因为脱臼在床上趴上几个月。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他双臂猛地向上一搅，居然借着王洵的一搭之力，把身体腾了起来，避过攻向下盘的一记杀招。然后身随影走，蝴蝶般围着王洵转了半个圈子，挥肘砸向王洵后颈。


    
“啊！”周围的看客们倒吸一口冷气。这已经不是普通打架斗殴，而是以命相搏了。胆小的人两眼一闭，转身就走。免得过后被官府请去当证人问话，徒惹一身晦气。胆大的也屏住呼吸，瞪圆眼睛，看场中的恶少的外乡客谁先得手。


    
“嘿！”王洵猛然前扑，躲开对方杀招。随后转身攻向外乡人小腹。外乡人举掌相迎，包住他的拳头，一抽一送，居然又将王洵的攻势化解掉，随后发起凌厉的反攻。


    
这会儿周围变得清静了许多，只有沉重的拳脚相撞声不绝于耳。转眼间双方又换了十几招，王洵抓住对方一个破绽，以腿为鞭，奋力横扫。外乡客再度敏捷地跃开，随即出脚攻向他的膝盖。王洵避都不避，反而上前半尺。二人的大腿在半空中撞了个正着，发出“嘭”地一声巨响。王洵后退，蓄势，反扑。外乡客踉跄数步，无法站稳身形还击，只好大喝一声，用肩膀顶了过来。


    
如同一头老虎与一头豹子相撞，又是一声闷响，双方紧紧撞在一处。随后四只手臂挥舞，拳头在对方后背上敲鼓般猛擂。这样打下去，外乡人非被砸吐血不可，但王洵也未必能讨到什么便宜。双方的同伴都不忍让自己人受伤，大喊一声，纷纷上前。围观者当中也有数个人越众而出，试图将抱在一起的双方分开，免得两败俱伤。


    
宇文至的心思都在好朋友王洵身上，根本看不出其他人的意图。见对面外乡客来得迅速，又明知自己肯定不是人家对手，把牙一咬，从地上捡了块砖头，冲着距离自己最近的那个四十上下的什么高夫子拍将过去。


    
那高夫子猝不及防，脑门上吃了一砖头，仰头便倒。“出人命了！”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句，其他看热闹的人立刻一片大乱，狼奔豚突，唯恐遭受池鱼之殃。


    
紧跟在高夫子之后的那个外乡客便是被称作岑七郎的，见高夫子满脸是血，以为他真的已经被一砖头拍死。气得怒吼一声，从腰间拔出宝剑，对着宇文至分心便刺。


    
大唐读书人在腰间佩把宝剑乃是时尚。通常剑刃都懒得开，以免不小心割伤自己。但岑七郎的宝剑肯定不在此列，刚出鞘，立刻带起了一道耀眼的寒光。甭看宇文至平素在街市上横行无忌，却从没真正杀过人。看到对手情急拼命，吓得惨叫一声，拔腿便逃。


    
“哪里走！”岑七郎怎肯放过这个杀害自己朋友的“真凶”，提着宝剑随后便追。也活该宇文至倒霉，才奔出十几步，迎面街道上突然传来一声惊呼，数辆包着白铜的马车冲着他直挺挺的撞了过来。


    
这下子要是被撞上，非粉身碎骨不可。宇文至再度发出一声骇人的惨叫，双腿猛然拔起半丈多高，硬是从第一辆马车的拉车辕马脊背上跃了过去。那岑七郎也恰恰追至，来不及收拢身形，也是猛然双腿用力，苍鹰般从同一匹马背上疾掠而过。


    
也就是对方为了出行安全，故意用了以耐力著称，身材却比较低矮的室韦马，才让他们两个逃过了一劫。若是换了军中的突厥马或者契丹马，宇文至和追杀他的岑七郎两个非被辕马撞残废了不可。但是，他们两个算是逃离了生天，一向在豪门里边养尊处优的辕马们却不曾受过如此惊吓，只听车队中间发出“唏溜溜”一声咆哮，有两匹辕马居然不管前后队伍中的赶车者如何呵斥，冲下大路，拖着马车，直奔附近的宽阔地而去。


    
“啊——”惊马所拉的车厢内，有一个女人发出凄厉的尖叫。那马车却片刻不停，车辕在路边的石块上碰出一串串火星。


    
“坏了！”听到女人的尖叫，宇文至瞬间清醒。他也算大户人家的后辈，虽然家道早已中落多年，但平素受的熏陶毕竟还在。对大唐朝廷的衣衫制度、车驾等级摸得门清。白铜装潢外观的马车，至少是公侯之家，或者郡主、郡马才能用。若是放在早几年，皇帝陛下厉行节俭的时候，马车里边坐着一位公主，也极有可能。


    
八两马车，清一色的白铜装潢，清一色的室韦枣红小马。马车里无论坐得是谁，若是今天被伤害到，宇文至即便生了三个脑袋也不够砍的。因此他顾不上再应付岑七郎的追杀，拔腿便向马车追去。岑七郎被宇文至的突然变化弄得一愣，旋即也明白今天自己闯下了大祸，丢下宝剑，跟在宇文至身后纵身紧追。


    
两条腿的人怎可能跑得过四条腿的惊马，眼看着白铜马车就要被惊马拉着撞上路边人家的青砖墙，车里边女人的尖叫声都变了调子，时断时续。宇文至两眼一闭，浑身的力气瞬间全被抽走。早知如此，他又何苦给自己揽这个差事？本以为可以借机讨好某个人，给自己寻个出路，日后重振宇文家门楣。谁料想出路没等看见，鬼门关倒是近在眼前了。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他眼睛一闭的瞬间，马车前又扑过两个身影。一个是跟人打架，在地上滚得满身泥水的王洵，另外一个彪形大汉，比王洵居然还高了半头，粗了两号。二人几乎是同时扑到，半空非常默契地看了看，随即，王洵身体陡然下沉，径直扑向车辕。那大汉则猛然发出一声了怒喝，“着！”。钵盂大的拳头当空砸了下了，正中一匹惊马的脖颈。


    
“唏溜溜！”两匹惊马中的一匹又是一声惨叫，疼得浑身抽搐，软软地跪了下去。紧跟着，另外一匹也被彪形大汉打倒。抢在马车翻到之前，王洵双臂抱住车辕，顺着马车的趋势追了几步，用力按下车闸。“吁！”他大声呼喝，双眼瞪得几乎溅出血来。那马车带着他又前冲了数步，堪堪在车厢与墙壁相撞之前，停住了去势。


    
这几下兔起鹘落，不过是电光石火的功夫。周围来不及逃走的看客全吓呆了，张开嘴巴，连喝彩都全然忘记。倒是后续马车上的仆从反应得足够快，纷纷跳下车来，拔刀将肇事者和救人者全部围在了中央。只待车厢里的女子说句话，就立刻将众人碎尸万段。


    
气还没等喘均匀，身为救人者之一的王洵自己也呆住了。一个多时辰前，他还嘲笑说京师里的官员多如牛毛，随便在哪里发生一次火灾就可以烧死二十几个将军。却没想到报应来得如此之快，自己随便打了一架，就至少打出个郡主来。要是放在他祖父那辈，这场祸当然也不算大。可现在，他所谓的王小侯爷不过是个混吃等死的子爵，欺负几个寻常百姓不在话下，凭什么去招惹这车身通体白铜装潢的郡主大人？


    
注1：凌烟阁，唐太宗李世民纪念身边功臣之所。上面画了二十个功臣像。其中有很多是他的心腹文臣。但民间却认为长孙无忌，房玄龄等长期置身军旅，属于文武双全之列，不能算作书生。


    
注2：汉尺，一尺相当于现在二十三厘米左右。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一章 秋声 （二 下）


    
“老雷，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打开车厢，看夫人伤到没有？”关键时刻，刀丛后响起了一个从容不迫的声音。王洵闻声转头，看见秦国模，秦国桢两兄弟联袂而来，背后还跟着二十几个精悍的家将。


    
那被唤作老雷的，便是刚才与王洵合力制住惊马的彪形大汉。听了秦氏两兄弟的提醒，立刻快步走到马车旁边，冲车厢里抱了抱拳，非常客气地说道：“里边坐得不知是哪位夫人，可曾受了伤？雷某刚才急着拉住惊马，所以行止莽撞了些，还请夫人原谅则个！”


    
“嗯，没，刚才，刚才多谢壮士援手！”车厢里先是传来一声娇喘，紧接着传出来女主人慵懒的声音。虽然还带着几分惊惶意味，却婉转妩媚，让距离车厢最近的老雷头皮猛然一紧，手和脚登时没有了合适安置的地方。


    
“夫人？”王洵又被吓了一跳。瞪圆了两只眼睛细看，天，这哪里是白铜装潢的马车？！那车厢和车辕，分明包的是足色白银。八辆马车，清一色双马拉载，白银包体。整个长安城敢用这么大排场招摇过市，并且被称为夫人的，恐怕不会超过三位。而这三位当中随便一个被碰掉跟汗毛，大伙恐怕都得在监牢里过下半辈子！


    
想到这儿，他哪敢再怠慢分毫，赶紧上前数步，亲手拉住已经变了形的车门，“夫人小心，车门坏了，我帮您拉开。您换一辆后边的马车吧，这辆车恐怕用不得了。我等三日之内，肯定赔您一辆新的来！”


    
“哼！”车厢里的女人鼻孔里发出一声娇哼，明显对王洵提出的条件非常不满。


    
“是虢国夫人吗？秦氏国模，国桢兄弟，和几个朋友在此嬉闹，没想到会惊扰了夫人的车驾。此刻天色已晚，不敢让夫人在路上耽搁，改日我等定当上门请罪！”还是秦家两兄弟见多识广，清了清嗓子，上前朗声致礼。


    
虽然已经到了天宝年间，胡国公秦叔宝的字号还是能派上些用场。车厢里边的女人轻轻笑了笑，柔声回应道：“原来是国模和国桢啊。怪不得我听声音这么熟悉。说什么上门请罪的话来？谁家孩子还没当街打过几场架？嗯，这车厢怎么了，真的撞扁了么？外边的那两位壮士，麻烦你们再用点儿力！”


    
“谨遵夫人之命！”王洵大喜，手上稍微加了点力气，就将变了形的车门扯了下来。怕惊扰到车中女眷，他赶紧后退半步，侧开面孔。


    
这番彬彬有礼的动作，惹得虢国夫人吃吃而笑。笑够了，先有一个绿衣少女从车厢中国跳出，弯下腰去，缓缓在车厢口扑下一块猩红色地毡。那少女年龄也就在十三四岁上下，身材却玲珑有致。屈膝弯腰之际，前后都凸出两道圆润的弧线。她的动作很慢，也极为优雅，白皙的手臂一抬一放，五根春葱般的手指与猩红色地毡相映成趣。手指末端，却涂着一抹另类的嫣红，被夕阳一照，登时勾走了无数视线。


    
王洵亲生父母早丧，庶母云姨虽然按照大户人家的惯例早早地就给他安排了通房丫头，但关系毕竟隔了一层，不能像亲生母亲一样过问他的私生活。因此他虽然是个纨绔的头，在男女之事方面却比同龄人生涩许多。此刻突然见到了一个衣衫几乎半透明状态的绝代佳人，只觉得嘴唇发干，嗓子发紧，肚子里有股邪火一点点往上涌。再看宇文至，眼睛里哪还有半分害怕，一眨不眨地盯着少女的所有动作，仿佛稍一转头，妖媚少女就会变作蝴蝶飞走了般。


    
“啪！”马车前响起一记清脆的声响。众人都是一愣，灵台瞬间恢复了清明。目光所及，只见一只镶了无数珍珠美玉的皮制小屐落在了车厢口的红色地毡之上，紧跟着，又被放下了一只。车帘微动，再次跳下另外一名同样妩媚的妙龄少女，弯腰将一双小屐在车厢口摆好，然后低声说道：“夫人，地毡铺好了。请夫人移步！”


    
“外边的阳光还那么毒么？”在两个美艳小婢的衬托下，车厢里边的声音愈发充满诱惑。尽管觉得有些失礼，宇文至和那些外乡客人还是忍不住偷偷将目光探过去。只见五点豆蔻般的红色慢慢从车厢口探出来，探出来，点燃空气中的火焰。白玉般的足面，柔滑圆润的脚踝，笔直而光滑的小腿。天，居然没穿足衣，玉雕般的小腿上面仅仅覆着一层宝蓝色的天竺纱！天啊，宇文至的脑袋嗡了一声，顷刻间，外边的所有事物都失去了颜色。


    
其他人的表现并不比他好多少。包括王洵，虽然号称见过无数美女，但平素跟他打交道的那些歌姬、舞伎，平素接待的都是长安城有头脸的客人，讲究的是艳而不淫，色而不妖。没有谁会像虢国夫人和她的两个婢女这般，将卧室里穿的衣服当做正装穿，诱惑得彻头彻尾，毫不做作。但同样的衣服穿在虢国夫人身上，与那两个小婢却截然不同。先前那两个小婢女给人的感觉只是妩媚，诱惑，冲动，让人想亲近、抚摸，揽在怀里细细把玩。而当虢国夫人的身形完全从马车中走了出来，却给人感觉像是佛寺里彩绘的飞天，诱惑依然存在，隐隐地却透出了几分宝相庄严。


    
宇文至完全看傻了，浑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冥冥中，只觉得，天上落雨成花，八百罗汉一同吟唱。在庄严的诵经声里，却有一个赤足，裸腰的飞天向自己缓缓走来，婉转送上一双红唇。


    
“见过夫人！”梦境突然被打断，宇文至愕然回首，却见秦家两兄弟带头，众人正纷纷向马车抱拳施礼。


    
“免了吧！”虢国夫人笑了笑，轻轻摇头，满脸慈爱。“你们两个野小子啊，真不让大人省心。下次打架，记得离官道远一点儿。否则被你娘亲听到风声，少不得又要拿家法制你。”


    
说罢，由两个侍女搀扶着，施施然走向后排的一辆马车。一边走，一边低声冲着自家侍卫呵斥道：“亮刀子干什么？吓坏了人怎么办？赶紧都给我收起来！把坏了的马车拖回院子里，别在这里碍事。一群废物，若不是人家舍命相救，我早就被惊马拖到水里边去了！”


    
转身之间，便是三副不同面孔。一副妩媚，一副慈祥，一副寒冷如霜。不同人的看在眼里，均于心中涌起股别样滋味。那令大伙神魂颠倒的虢国夫人在侍女的搀扶下走入备用马车，又慢慢探出头来，像个长辈般笑着冲秦家兄弟叮嘱，“待会儿玩累了，记得到去我的别院来一趟。我那里新到了一批岭南糖霜，你们拿几坛回去，难得你娘亲喜欢。是自家伙计专程送过来的，比外边买的强许多。”


    
“多谢夫人！”秦氏两兄弟拱手致谢。


    
虢国夫人，慢慢放下车帘。众侍卫狠狠瞪了宇文至和岑七两个一眼，将已经恢复正常的两匹惊马拴在车队后，连同马车一并拖走。待车队都在官道上消失了，大伙才堪堪缓过一口气来。宇文至拍了拍胸口，长声感叹，“我死了，我真的死了。老天啊，我是死了，魂在到处飞么？”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跟王洵几乎打了个平手的那个外乡人摇摇头，大声吟唱。


    
这两句洛神赋引得倒也恰如其分，众人无不摇头而笑。只有先前被宇文至一砖头拍晕了的高夫子，错过了一场视觉盛宴，懵懵懂懂从远处的地上爬起来，莫名其妙地喊道，“你们站在那边干什么？架打完了么？还是握手言和了？哎呀，谁这么缺德，弄了我一脑门子血！”


    
“哈哈哈哈！”见到他晕晕乎乎的模样，所有人都大笑了起来。笑罢了，互相看了看，心中都失去了将这场架再打下去的动力。


    
那两拳砸倒两匹惊马的雷姓壮汉跟王洵原本就有些旧交，又不知道今日冲突的起因，见大伙脸色都有些尴尬，便主动向跟王洵战了个平手的外乡人搭讪道：“这位兄台可曾在洛阳呆过，那几式擒拿手雷某看起来熟悉得很，不知道兄台跟丹丘老儿什么关系？”


    
“雷大哥，理会他做什么。就是这厮，今天带人把常乐坊给挑了！”不待对方回应，宇文至冲到近前，挥拳便打。


    
“你不故意设局欺诈李某。李某还会主动上门招惹与你？！”外乡人轻轻一挥手，将宇文至陀螺般推到了旁边去画圈儿，然后整了整身上衣衫，上落落大方地向雷姓壮汉还礼，“丹丘生乃李某知交。当年在嵩山脚下，曾经承蒙他指点了几手。”


    
宇文至还想上前挑衅，却被王洵单手搭住了肩膀，轻轻一按，立刻无法移动半步。那厢雷姓壮汉听外乡人曾经跟自己的故交丹丘生学艺，愈发动了替双方说和的念头，抱了抱拳，笑呵呵地问道：“丹丘老儿一直挟技自珍，没想到居然肯倾囊相授！在下雷万春，敢问兄台尊姓大名？”


    
“可是昔年义救孤女，为了一颗鸡蛋的酬劳追杀凶贼三千里的大侠雷万春？”听壮汉自报家门，举手投足间都带着出尘之意的外乡人悚然动容。“在下李白，久仰雷兄大名？”


    
“你是李白？斗酒诗百篇的李白？”雷万春脸上的惊诧，比对方只多不少，轻轻后退了半步，瞪圆了双眼惊叫。


    
“正是在下。所谓斗酒诗百篇，不过朋友的谬赞罢了。比起雷兄当年的义举，李某只能算个会写字的酒鬼耳！”李白笑了笑，摇首自谦。


    
“哈哈，哈哈，这仗打出乐子来了！以你李太白大名，想必也不会交那些主动上门滋事，砸人场子的鼠辈！”雷万春哈哈大笑，先冲着李白和他身边的几个外乡人团团作了个揖，然后又将头转向了王洵，“兄弟，今天就买我个薄面，你们两家先前无论发生了什么误会，都一笑了之，如何？”


    
说罢，不看其余人等，只是把目光炯炯地盯着王洵。


    
早在宇文至上前重新起衅之时，王洵已经觉察出今天的事情有点儿不大对劲儿。随后听闻跟自己打了平手的中年人是名满天下的大诗人李白，更觉得这场仗打得蹊跷。此刻既然有雷万春出面做何事佬，他刚好借坡下驴？点了点头，非常大气地回答道：“既然雷大哥发了话，小弟怎岂有不应之理？只是你几时来的京师，怎不提前跟兄弟们打个招呼？”


    
“我的事情，等待会儿有时间了再跟兄弟你细说！”雷万春冲着他歉意地点点头，随即又将目光转向李白等人，“不知名满天下的李青莲，可愿卖我老雷一个薄面？”


    
“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他们不再追杀，我等求之不得！”李白笑了笑，轻轻点头。


    
“那好，今天的事情就这么算了。一场误会而已，谁也别记仇。改日我老雷做东，请大伙去城里的临风楼吃酒！”雷万春笑着总结，“哈哈，看我这记性，临风楼也是王兄弟名下的产业，大伙去了那里，肯定不用担心老雷我付不起账！”


    
雷万春是个有名的江湖豪客，当年在市井游侠中的影响力，不亚于李白在文人墨客之间。此刻虽然已经收敛锋芒许久了，他的面子，大伙却不能不给。当即笑着答应。秦国模，秦国桢也不是小肚鸡肠之辈，虽然今天下午在斗鸡场中吃了点亏，此刻见双方化敌为友，也就不打算再计较。反而主动冲着脑袋被一砖头拍破了高夫子拱了拱手，关切地询问道：“那外乡汉子，你伤得重不重，要不要给你请个郎中来！”


    
“老夫刚才是……”高夫子皱着眉头回忆，分明还没完全缓过神来。忽然，他一抱脑袋，放声大叫，“哎呀，老夫刚才居然被一顽童用板砖拍晕了。羞也，羞也，半世英名负之流水！哪里还有面目向人讨汤药钱哉？”


    
“哈哈，哈哈，哈哈！”众人愈发笑了个畅快。笑够了，李白冲着秦氏兄弟做了一个揖，低声说道：“刚才多亏了两位机灵，才使得大伙逃过了一劫。我等无以为谢，这点汤药钱，还是自己出了吧！”


    
“若是日后发觉有什么不妥。可以到永嘉坊秦府找我们兄弟。只要说出今日之事，我们兄弟绝不会赖账。”秦国桢笑了笑，以平辈之礼相还。


    
几个外乡人听他说永嘉坊三个字，又见他兄弟二人敢作敢当，再联系刚才他们两兄弟跟虢国夫人的对话的情景。知道这二人并非什么蛮不讲理的恶少，因此也断绝了报复了念头。笑了笑，纷纷说道：“不敢，不敢。些许小伤，犯不上闹那么大动静！”


    
当下，双方互通名姓。那脑袋上挨了宇文至一砖头的中年人姓高，名适，原本是封丘县尉，因为看不惯上司鱼肉百姓愤而辞官，此刻在京师访友。那提剑追杀宇文至的人唤作岑参，是天宝三年的进士，尚未被授予官职，暂时在京师闲住。剩下的几个外乡人，一个姓崔，一个姓王，也俱是小有名气的才子。


    
“老天！好歹今天这场仗是在曲江池畔打的，没多少人看见。若是被传扬出去，我等可真要‘名载史册’了！”听闻几个外乡人的名姓，王洵心里暗自吃惊。冷眼看向宇文至，只见对方目光躲躲闪闪，始终不肯与自己相接。


    
众人又寒暄了几句，约定了三日后在临风楼吃酒的具体时间，然后拱手作别。不待李白等人走远，秦氏兄弟和王洵已经一起围住了雷万春，七嘴八舌地追问：“雷大哥何时来的京师？怎么不去家中住？”


    
“雷大哥你真是不仗义，若非今天这场糊涂仗，大哥说不定还躲着我等！”


    
被大伙围在当中无法脱身，雷万春只好拱手讨饶，“不敢，不敢。几位兄弟这么说，不是打我老雷的耳刮子么？我老雷又不是什么大人物，岂会做出来了京师，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事情？实在是没来得及。我家大人回吏部述职，今天晌午刚住进驿站。我奉命去曲江坊将别人托我家大人带的信送过去，差事还没干完呢，谁料先在半路碰上有人打架。你们也知道，我老雷不是个安分人，看见有人动武，难免就想多瞅两眼……”


    
“好啊。看到我们跟人打架，也不上前帮忙。雷大哥真是胳膊肘往外拐！”宇文至撇了撇嘴，佯怒着责怪。


    
“王兄弟跟人单挑，哪轮得上我出手相帮？倒是你小子，越来越有出息了，都知道抄砖头了！下次记得，往太阳穴上拍。一砖头把对方拍死，我们借着探望你的机会，也能看看京师大牢是什么风景！”雷万春横了他一眼，冷笑着回应。


    
“这家伙估计也是一时情急！”王洵将宇文至拉到身边，防止他再次扫大伙的兴。“小张探花也回京师了？真是难得。三日后之聚，雷大哥何不把他也叫上？”


    
“他当然会来！”雷万春大咧咧地点头，“甭看我家大人对别都是冷眼相待，跟几位兄弟，却是投缘得很。我今日还有几封信要替他去送，就不打扰各位兄弟了。三日后，咱们临风楼见！”


    
“雷大哥慢走！”看看太阳已经落到了西城墙的垛口下，王洵等人只好点头放走雷万春。秦氏兄弟被虢国夫人勒令过府走动，也不敢去得太晚。只有宇文至，不待秦氏兄弟的背影去远，立刻翻身跳上马背，“二郎你先忙着，我去斗鸡场里看看，小的们……”


    
“你给我下来吧！”王洵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去，赶在宇文至挥动缰绳之前，老鹰捉小鸡般将他扯离了马鞍。“现在你还不肯说实话，你到底要蒙我到几时？！”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一章 秋声 （三 上）


    
王洵力大，宇文至挣扎了几下徒劳无功，便放弃了抵抗，急头白脸地喊道：“别，别闹了。勒得慌！赶紧放手，你再不放手，我可真生气了！”


    
“认识你这么多年，我还真没见过你生气是什么样呢？”王洵臂上又加了一成力气，将宇文至拎到自己身边，冷笑着松开手指，然后胳膊一搭，将对方紧紧地搂在腋下。


    
“下人们都在呢，二哥，你给我留点脸行不？”宇文至无可奈何，低着头求肯。


    
“都滚远点，没看见我跟宇文公子在商量要事么？一旦走漏了风声，就唯你等试问！”王洵双眼圆睁，半真半假地冲着愣在一旁的仆人们命令。宇文家的仆人和王家的仆人都是一起厮混熟了的，知道两位家主是总角之交，不可能说翻脸就翻脸。因此也不敢怀疑王洵的话，答应一声，转眼散了个干净。


    
“行了，下人们都走远了。这回，你宇文公子该给我个交代了吧。”斥退了两家的健仆，王洵松开宇文至，却跟对方始终保持在伸手可及的距离上，让其欲溜无门。


    
“我，我刚才不是跟你说过了么？”宇文至四下看了看，发觉今天的确没人可以救得了自己，只好灰溜溜地解释，“咱们常乐坊今天走背运，镇场子的大将军……”


    
“呸！”王洵笑着向地上猛啐，“那李白虽然算不得什么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但名头也是响当当的。俗话说玉石不会主动碰瓦片儿，为了几个小钱儿，他就砸了你的场子？你这番话说出来，放眼整个长安，除了我以外，还能骗得了谁？”


    
“不是，不是赶巧么？人输钱输急了眼，谁还在乎这些许名声！”宇文至支支吾吾，继续狡辩。猛然见王洵的笑容开始发冷，立刻举起手来，大声喊道，“我说，我说，是我没眼力架，见他们都是外乡来的土老帽，就命令伙计想办法敲他们一笔。谁料做事的伙计不仔细……”


    
“然后你们就被抓了个正着？然后就拒不认错，准备把人家打趴下了事！”王洵一把揪起宇文至的脖领子，气急败坏地数落，“你可真长出息了你。为了赢几吊买棺材钱，连脸都不要了。怪不得那姓李的说我设局诈赌，我还以为他是信口雌黄呢，原来是你被人当场捉了脏！”


    
“我，我哪知道他眼神那么毒。况且，况且他一边赢着咱们的钱，嘴里却一边嘀嘀咕咕，说这是雕虫小技，却令太多人沉迷其中，贻害无穷。我嫌他太嚣张了，才想好好给他个教训！”


    
“我看最该教训的人是你！”尽管心里对宇文至的话还有所怀疑，王洵依旧决定今天的事情到此为止。毕竟没惹出什么太大的麻烦来，况且李白这个人名气虽然响亮，在长安官场上却不甚吃得开。得罪了也就得罪了，犯不着为了区区一个他而跟好朋友闹得生分。


    
“我已经被教训了，你看我被他打的。”从王洵的说话语气中，宇文至知道自己再一次蒙混过关，指指乌青的眼眶，低声诉苦。


    
“活该！”王洵有些恨铁不成钢，“谁叫你没有赌品，下套不成，反被捉了现行！今天常乐坊所有损失，都要从你年终的分红中扣出来。日后那姓高的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所有汤药钱，也由你自己一个人担着！休想再让我跟你一起出，我没这种满嘴跑舌头的兄弟！”


    
“我，我家四十几口子，就等着那点儿分红过年呢！”宇文至一听大急，立刻跳着脚抗议。


    
“你家在渭水河边，还有四百亩地呢吧？！别跟我说今年庄子上又闹了灾，颗粒无收！”王洵把嘴一撇，毫不客气地拆穿。


    
“可不是么？今年夏天雨下得太足，渭河涨水，冲垮了很多屋子。我这个人你也知道，一向心软，看不得庄户们没地方容身，就……”宇文至苦着脸，顺着杆子向上爬。


    
“滚你个一向心软的宇文大少吧！”王洵一巴掌拍过去，将宇文至轻飘飘推出老远，“你要是心软，天底下就没有恶霸了。滚，今天别让我再看见你！”


    
说罢，不再理会宇文至的哀求，跳上坐骑，打道回府。


    
虽然把话全说开了，但无端被知交好友骗去当打手，他还是觉得很不是滋味。因此也没心思再去招惹白荇芷，带着几名贴身健仆，径直往自己家里赶。


    
此际时令已经到了仲秋，天色暗得很快。待一行人来到崇仁坊的祖宅，各家各户的门前已经挂起了灯笼。明晃晃的一颗挨一颗，五颜六色，把天空中星斗的光辉都给比了下去。


    
王家的祖宅只有五进，规模在崇仁坊这一带不算太大，但胜在历史悠久，风水吉利。据说此宅乃北周初年所建。后来经历周隋相代，又经历隋祚唐承，到了高祖武德年间，被王洵的曾祖父王蔷给买下，一直传承至今。（注1）


    
也许是在隋末杀人太多的缘故，王家的人丁一直很单薄。所以也没人跟王洵的祖父和父亲提出分家要求。而王洵的祖父和父亲又都是知足常乐的性格，这么多年来，爵位只降不升，故而也找不到机会光大门楣。不过这样也使得王家躲开了“永昌”、“天授”和“景云”年间那些错综复杂的站队，始终得以平安。不像崇仁坊内的程家、许家和高家，如今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茬主人，只有房梁上的燕子年年如故。（注2）


    
到了开元末年，王洵的父亲子稚公终于意识到，朝廷又恢复正常了。自己的家门如果再不出一匹麒麟，恐怕到了曾孙那辈儿，就要重新成为庶民。所以才高薪聘请名士，来王家指导儿子成材。怎奈王子稚本身就是个不拘小节之辈，所交的朋友当然更是一个比一个放任不羁。因此在教导王洵之时，也是低标准，宽要求。故而王洵从小到大书没少念，名师也没少拜，却学出来一个文不成，武不就。只能在伙同一群贵胄子弟称雄东西两市，却没半分本领可以卖给帝王家。


    
好在此刻天下承平已久，很多高祖在立国之初定下来的老规矩，官府执行起来已经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王洵头上虽然只剩下了个子爵的帽子，家中的田产却膨胀到了其曾祖在世时的好几倍。借着父亲生前打下的好人脉，他还跟胡国公秦叔宝的后人秦国桢，秦国模两兄弟、郢国公宇文士及的后人宇文至，高唐县公马周的后人马方等，合伙开了常乐坊，百胜关两家京师中赫赫有名的斗鸡场。此外，东市上的临风楼，锦绣轩，宝昌源，等若干生意兴隆的酒楼，绸缎铺和典当行，幕后的主人也是王家。


    
守着这些几辈子挥霍不完的田产和店铺，王洵的小日子就过得甭提有多滋润了。卖地方官员一个情面，所有店铺他从不亲自去巡视，每隔一段时间，都有掌柜的上门交代最近的具体经营状况。他父亲的小妾云姨本身就是商户人家的长女，天生一双可以明察秋毫的慧眼，因此王洵的父亲虽然已经去世了四、五年，王家的生意却是越来越红火。


    
每年大把大把的铜钱被云姨赚进来，又流水般经王洵的手撒出去。王洵王明允在长安城内可谓混得风生水起。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一直无缘步入仕途。云姨掌管家业时，借助其父亲遗留下来的人脉，给他安排了好多闲差。都被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给混丢了。如今换了他亲自管家，更是不求上进，压根不想往仕途上走。害得云姨天天追在他身边念叨，说自己没完成王洵父亲的嘱托，愧对王家列祖烈宗。


    
今天王洵回家比往常早，云姨好不容易逮到一个机会，当然不肯轻易错过。随便找了个由头，眼巴巴地赶过来跟王洵一道吃晚饭。米没咽下去几粒，嘴巴张开了却再没停下。从王洵父亲子稚公当年在世时如何望子成龙，一直说到王洵曾祖相如公如何艰难创业。好在王洵的曾祖王蔷王相如出身实在是寒微得很，往上代只能追溯到生父赶脚苦力王三柱和祖父庄稼汉王五斤，否则，这家史的话题说到后半夜也甭想完。


    
王洵今天心情本来就差，起先还能强打着精神听云姨痛陈家史。到后来，好不容易把王家的历史复习了完整的一遍，偏偏云姨还不肯放过他，话题一转，又扯起同一坊子里隔墙牛家那个中了进士的大公子，年纪轻轻地外放了刺史如何风光来。这下，王洵可是再也耐不住性子了，打了个哈欠，笑着说道：“朝廷的差事，哪就那么好做的？那牛家的宅院，我记得当年是姓程的吧。程叔祖身为大将军，手握重兵，天后还不是一道圣旨，就把他给砍了脑袋？程家人坐牢的坐牢，逃走的逃走，偌大家族转眼树倒猢狲散。早知如此，他当年何苦那么卖力替皇家玩命？”


    
程、王两家本为世交。当年程家的第一任家主名振公和王家的第一任家主相如公乃刎颈之交。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可到了二人的儿子这辈儿，就因为一家蒸蒸日上，一家不思进取而疏远了。但是到了最后，不思进取的王家依旧住在崇仁坊，锦衣玉食。程名振的家族却因为其子大将军程务挺站错了队，在武则天当政时烟消云散。


    
这个血淋淋的事实，虽然隔得年代稍远了些，云姨却无法否认。愣了一下，强笑着辩解“哪就那么危险了？如今圣上又不是当年的天后，心里一直怀着慈悲。自从他即位以来，国泰民安，四海升平……”


    
“那是把该杀的人都杀干净了。皇上要是心软，当年早就被太平公主给剁了！况且皇上他老人家虽然不爱杀人，当朝李中书可是有名的三眼马蜂，人都说他嘴里抹着蜜，肚子里藏着根针。凡是得罪了他的人，能立刻死掉，都是上好的结局！”


    
住在崇仁坊的人家，消息都比较灵通。云姨平素跟一群女眷交往，少不了听人说些官场轶事。中书令李林甫独占相位十数年，所有政敌都被他逼得痛不欲生。因为其年老眼花，看东西需要举着个水晶磨制的镜子，因为落了个三眼马蜂的绰号。可女眷们也就是跟非常熟悉的人私下里叫一叫这个绰号泄愤，谁也不敢大声。唯恐万一传到李林甫耳朵里，自家男人转眼就身败名裂！


    
“可，可你现在只是个子爵。若不立些实实在在的功劳，下一代就只是个县男。若是朝廷哪天突然清查地产……”


    
“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什么时候轮得到我？您没见连当年力主清查地产的马老公爷，他家的田地如今都在千顷之上了么？”真的认真起来，王洵嘴巴远比云姨好使。旁征博引，将对方驳得哑口无言。


    
“你阿爷当年千叮咛万嘱咐，要我一定得替他将你培养成才……”说王洵不过，云姨就又祭起了杀手锏。提起王洵已经故去多年的父亲，她自己又忍不住心里凄凉，眼睛一红，愣愣地落下几滴泪来。


    
虽然对方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毕竟尽了母亲之职，将自己抚养长大。王洵不忍看着云姨难过，只好笑了笑，低声服软，“我今年不是才十七岁么？即便出去做事，谁能把我真当个大人看？况且京师里像我这样的勋贵子弟，少说也有两三千，如果没点儿真本事，怎么可能有机会脱颖而出？有心从军，我舍不得这个家。可去考进士呢，我又不擅长舞文弄墨。所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先在您的指点下，把家业变得更大。然后再花大价钱寻个皇上身边的门路，哪怕是做个宫廷侍卫，天天在皇上眼皮底下晃悠，也比从底层一级级向上爬来的快！”


    
“话虽然是这么个理儿，可门路在哪啊？”见王洵不再一味地跟自己顶嘴，云姨也慢慢地收住了眼泪。“这也都怪我。当年你阿爷在世时，不嫌我出身低，走到哪都把我带在身边，让我认识了好多诰命夫人。可我总是觉得跟她们说不到一起去，不愿意主动往一起凑。这么长时间没来往，用到时再想求人家帮忙，关系却已经远了！”


    
“那些人。吃块冰糖都要炫耀三四天，有什么好交往的！”不想让云姨一味地往她自己身上揽责任，王洵笑着奚落。


    
“人家未必有钱，可是手中的权力，随时都可以换成钱啊！”云姨叹了口气，幽幽地说道。“咱家倒是有的是钱，可想找几个能说得上话的人……”


    
“不急，不急，慢慢就有了！”王洵笑了笑，装作对未来充满信心，“您猜猜我今天遇到了谁？这个人将来肯定是有前途的！”


    
“除了宇文家那个不争气的，你还能认识谁来！”提起王洵身边的那些狐朋狗友，云姨就觉得牙根痒痒。


    
“这回您可是真猜错了。我认识一个正经八本的三鼎甲！”为了哄云姨高兴，王洵只得把张巡搬出来做挡箭牌。“小张探花，您还记得不？当年外放前，曾经到咱们家拜会过的那个？”（注3）


    
“小张探花？”正如王洵所料，云姨脸上立刻多云转晴，“他回京师了？怎么没来家里。说起当年，虽然那时你年纪尚小，我又是女流之辈，没帮上他的什么忙。但毕竟指点了他一条明路。否则，恐怕他提着猪头，也找不到收礼的庙门口！”


    
“他刚刚到。本来说要登门拜谢您老当年提点之恩的，我看他实在赶路赶的辛苦，就婉拒了。怕他多心，所以我约了后天在临风楼给他洗尘。同时还请了李白和高适作陪！”下午时还觉得李白无足轻重，此刻为了哄长辈高兴，王洵又迫不及待地将两个新结识的才俊搬了出来。


    
若说此时整个长安，也许有人会不知道京兆尹是哪位。但不知道李白的人，还真难找。听闻王洵终于肯结交几个名声赫赫的当世才子，而不是一味地斗鸡走犬为乐，云姨的心里头立刻乐开了花。轻轻揉了揉眼睛，笑着说道：“那敢情好。多认识几个知道上进的人，日后也好彼此有个照应。咱不求他们能帮上什么大忙，但谁家没有个一时应付不过来的大事儿小事儿呢！到了那时，你就知道我平时唠叨你的，都是些正理儿了！”


    
“知道了——！”王洵拖长了声音回应。“我知道您都是为了我好。明天我就去西市买书，从头开始读，争取也考个探花郎当当还不成么？”


    
“贫嘴！”云姨笑着啐道，“我知道你又不耐烦了。好了，我不叨叨你了。天色晚了，你也早些休息吧！”


    
说完，微笑着起身出门，心里头由衷地因为王洵知道“上进”而高兴，脚步居然比吃饭前利落了许多。


    
注1：五进，即纵向五重院落。


    
注2：永昌、天授是武则天的年号。景云是睿宗第二次登基的年号。


    
注3：三鼎甲，即进士考试前三名。探花一词，亦起源于唐朝。史料记载，“进士杏园初宴，谓之探花宴。差少俊二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若他人先折花，二使者被罚。”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一章 秋声 （三 下）


    
好不容易对付走了云姨，王洵也感觉有些倦了。叫过一直在门口伺候着的婢女，命其将残羹冷炙收拾下去，然后自己也踱回卧室安歇。


    
虽然自幼失去了亲生母亲，王洵在生活上却没有被云姨苛待过。凡是大户人家嫡子应该享受到的待遇，他半点都不比别人少。包括通房丫头紫萝，也是从八岁起便贴身伺候他的饮食起居，待主人刚满十四岁，即被教习嬷嬷拉出去单独面授机宜。回来后虽然羞得面红耳赤，却大着胆子，把男人家应有的启蒙，都跟王洵两个手把手地摸索了个遍。


    
三年多的光景下来，主仆二人不能说水乳交融，彼此之间却已经熟悉到了能感觉到对方身上任何细微变化的地步。王洵今天原本肚腹间憋了一股子邪火，但抱起紫萝的那一刹那眼前却不由自主地浮现了虢国夫人那魅惑的身影。秾纤得衷，云髻峨峨，靥辅承权，瑰姿艳逸。偏偏紫萝自幼受到的是正统教导，发不出那种粉腻酥融的声音。因此便有些意兴阑珊，只是草草地应了个景，就转身睡下。


    
紫萝慢慢地爬起来，披上衣服，唤伺候在外间屋的洒扫小婢雪烟打来温水，先仔仔细细地将王洵的身体某部分擦拭了一遍，然后将水交给雪烟端走，自己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铜镜发呆。


    
“你不困么？”王洵迷迷糊糊地翻了个身，发觉今晚的床榻比以往空了许多，睁开半只眼睛朝光亮处望了望，喃喃地追问。


    
“不困。爷先睡吧。奴家这就把蜡烛吹了！”紫萝回过头，爱怜地看了一眼王洵棱角分明的面孔，幽幽地回应。


    
“怎么了？”从小一起长到这么大，即便是只猫儿，也会养出感情来。王洵隐隐觉得紫萝今天的表现有点儿不对劲儿，把眼皮睁得略大了些，关切地问道。


    
“没什么？是紫萝自己犯糊涂。不该打扰了爷休息”紫萝轻轻摇了摇头，用扇子扇灭蜡烛，然后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窸窸窣窣地爬上床，躺在王洵身边，一动不动。


    
“你这丫头，谁欺负你了？”王洵心里有些疼，伸开胳膊，揽住对方僵硬的身体。在夜风中吹了这么久，紫萝的身体已经凉得像块玉。刚一接触，便有股冰冰的滋味顺着皮肤缓缓渗进了王洵的心里头。


    
“在这个院子里，眼下谁敢欺负我？”紫萝的鼻孔有些堵，抽了抽，低声回应。


    
“那你怎么了？”王洵伸手去摸对方的额头，手指间却接触到了一片湿漉漉的东西。翻过身，借着月光看向对方的面孔。


    
如水的月光下，他看到了一片汪洋。“真的没什么，爷，睡吧！是紫萝自己发傻！”躲避不及，紫萝无法掩饰自己内心的惶恐，索性伸开双臂，紧紧抱住王洵的身体，仿佛一松手，便要一无所有般。


    
“你这倔丫头！”王洵笑了笑，仰面朝天躺下来，将紫萝抱在胸前，慢慢捂热。“有什么事情就说么？从小到大，我几时难为过你来？即便我答应了你的事情一时做不到，家中还有云姨呢。看在我的面子上，她也会想方设法帮你的忙！”


    
“真的没什么？少爷已经待我够好了！”王洵越是温言抚慰，紫萝的眼泪越是“吧嗒，吧嗒”往下掉。猜不出少女的心思，王洵只好用一只胳膊抱住她，腾出另外一只手，像摸小猫一样在她背后慢慢拂拭。


    
这是他惯用的招数，屡试不爽。抚摸了一会儿，紫萝果然像只小猫般平静下来。却赖着不肯睡下，半个身子继续粘在王洵胸口，用耳朵听他的心跳。


    
王洵自幼丧母，庶母云姨虽然对他照顾得很仔细，毕竟隔了一层关系，不能像亲娘那般无微不至。所以对于陪伴着自己一道长大的紫萝，他用情很深，很杂。瞪着眼睛看对方淘了好会气，才又伸手捏了捏对方的鼻子，笑着说道：“听够了没，听够了就下来吧。再不下来，我可被你给压扁了！”


    
“嗳！”紫罗调皮地伸了一下小香舌，然后灰溜溜地滚下来，在王洵腋下缩成一个小团。


    
“看你这样子！”王洵笑着骂了一句，然后侧过身，轻嗅对方的头发，“这会儿可以说了吧？你再不说，我可真要睡了！”


    
“真的没什么？是奴家自己犯傻了。”紫萝讪讪地笑了笑，把身子团得更紧。片刻之后，她却又赶在王洵被倦意重新带入梦乡之前，探起脑袋，怯怯地追问道：“少爷，奴是不是已经老了！”


    
“老个屁！你只比我大两岁，你现在就老了，那我怎么算？”王洵终于猜出几分紫罗今晚举止异常的原因了，伸手在她屁股上拍了一记，笑着骂道。


    
“啊！”紫萝被拍得低声惊呼，却不肯躲开，身子继续膏药般往前贴，“奴家怎能跟爷比。爷是男子汉，即便七十岁，也能挽得了三石强弓，一顿吃一斗米。奴家却是枝头桃花，即便绚丽，也只有刹那间的光景。”


    
“哪学的这些乌七八糟。”王洵气得又拍了对方一巴掌，下手却愈发地轻柔。“那都是某些人吃饱饭后无病呻吟，岂能当得了真。有那功夫，你还不如带着雪烟去街上走走，看看有什么从南洋泊来的稀罕货，给自己买几件，也替我买几件来孝敬云姨！”


    
“广州的商人说，海船要一年才往返一次。”提起逛街，紫萝的眼睛立刻亮了一下，但很快又回复了黯淡。（注1）


    
“广州的海船走了。西域那边，总会有胡商来吧？”王洵打了个哈欠，笑着提议。


    
“那边卖的珠宝玉器全都以分量取胜，做工粗糙得很！”对于西域来的贵重之物，紫萝很是看不上眼。这些年大唐四海升平，工匠们有的是时间琢磨新鲜玩意。做出来的簪环坠珏巧夺天工，比胡商运送来的那些高出好几个档次。如今也就是某些暴发户，还会买那些胡人做的饰品。真正在长安城有头有脸的人家，谁要是带一块西域来的金土坷垃出门，都不好意思碰见熟人。


    
“那我就拿你没办法了。反正我的钱箱子钥匙在你手里，想买什么，你自己决定好了！”王洵又打了个哈欠，很无奈地说道。


    
“爷！”尽管知道他已经很困了，紫萝还是大着胆子支撑起头，痴痴望着他的眼睛，“雪烟也不小了，爷改天把她收了房吧！”


    
“我看你这妮子是真讨打了！”王洵伸手将她重新按倒，脸对着脸教训，“居然吃起雪烟的飞醋来！她才跟了我几年？连我早晨喜欢吃什么点心都不清楚，还能爬到你头上去？！”


    
“奴家不是嫉妒。奴家真的觉得自己不该太贪心了！”紫萝挣扎了几下，无法挣脱王洵的大手，强笑着表白。“与其让爷不能尽兴，还不如换个人来伺候爷。也省得哪天把爷真的惹烦了，把我赶出府去，这辈子都懒得再理！”


    
“死丫头，原来小心眼藏在这呢！”王洵终于恍然大悟，伸出巴掌，狠狠赏了对方两记。“这两下是让你长个记性，免得以后再自己给自己找罪受。你生是我王家的人，死是我王家的鬼，这辈子也甭想从爷的掌心逃出去！”


    
虽然屁股被打得火烧火燎，紫萝的心里却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满足来。缩着身子朝王洵的腋下又蹭了两蹭，抬起头，以蚊蚋般的声音问道：“那，那爷今晚怎么……”


    
问到一半儿，已经羞得脸红到脖子根儿，把头迅速缩进被子里，再也不肯探出来。


    
“你这妮子！”王洵先是一愣，随即苦笑不止。当着这么一个敏感的小人儿的面儿，他自然不能说刚才云雨时想着别的女人，摇了摇头，低声补充：“爷今天遇到了些麻烦事情，所以就有点儿心不在焉！断不是厌倦了你。即便你将来老了，我也不会赶你走。就像我阿爷对待云姨那样，这个家，永远会给你留个位置！”


    
闻听此言，紫萝心里瞬间一热。命运让她生在贫贱之家，这辈子身若浮萍。她却不想被别人用过了就丢弃，像秋萍般在污泥中烂掉。所以能真心实意为王洵付出，同时也竭尽全力要保住自己的一席之地。


    
既然不是已经腻烦了自己，其他事情就都好解决。想到这层，紫萝把忐忑的心情先收起来，从被子里探出半个脑袋，认认真真的替王洵谋划，“是不是在白姐姐那儿受了制？爷不要为她心烦。依婢子看，她也就是待价而沽。您狠狠心晾上他几天，我想她肯定主动派人上门讨饶！”


    
“去你的，这种事情，你别跟着掺和！”王洵气得直摇头，笑着申斥。


    
“还有一个办法。爷要是想快一些得手。不妨就先让让她，无论什么要求都答应下来。反正只要轿子进了王家的门，怎么炮制她，还不是爷说了算？”见自己的谋划没被采纳，紫萝的眼睛转了转，很快又献上了另外一条妙计。


    
“我看出来了。今晚最该被炮制的人是你！”王洵又好气又好笑，伸出手去，在紫萝腋下狠狠抓了几把。直到对方连连讨饶了，才收起笑容，很无奈地说道：“不关白小姐的事情，你别跟着瞎掺和了。我今天稀里糊涂地跟人打了一架，现在想起来还很后悔！”


    
“爷伤到了？”紫萝吓了一跳，赶紧翻身去点蜡烛。


    
“老实躺着吧你！没伤到半根寒毛！”王洵一把将其按住，低声制止。“我的本领，你又不是没看见过！”


    
“那爷把人打伤了？”借着月光，紫萝的明亮的眼睛围着王洵上下乱扫。确信对方的确没受伤，才彻底送了口气，低声安慰道：“打伤了也不要紧，大不了，咱们多赔些钱呗！想那长安县令，也不会为了这点儿小事找上门来！”


    
“也没伤到人！”王洵轻轻叹了口气，“我是因为宇文小子故意骗我，心里有点儿堵得慌。他如果真需要我帮忙打架，直说便是。何必弄这种下作手段？”


    
“宇文家那小子？”紫萝的提起此人就满脸不屑，“那小子也太坏了，怎么连少爷你都骗？对方很难惹么？所以他才怕你不肯帮忙？”


    
“怪就怪在这儿？按说，那李白虽然有官职在身，但在皇上眼睛里，地位恐怕和贾老大差不多。”王洵又摇了摇头，反正已经被折腾得没了倦意，索性把事情经过详细将给紫萝听，只是隐去了马车的主人名姓及自己刹那间惊艳的失态模样。


    
贾老大又名贾昌，是长安城斗鸡界的前辈。从十三岁起，就已经开始执掌斗鸡界的牛耳。此人能将三百只斗鸡组织起来，像一支军队那样按照号令指挥进退。因此被皇帝招到身边，专门掌管宫廷斗鸡的训练和比赛。


    
李白在二十出头便名满天下，却因为性子高傲，一直得不到贵人相助，直到四十二岁才被贺知章大人引荐入朝。虽然皇帝陛下也非常欣赏他的才华，但实际上却把他当做一个随时能给大内提供歌词的弄臣，地位与贾昌等人等同，根本不肯委以重任。


    
这背后的种种隐情，王家一个通房丫头紫萝当然不会懂得。即便能看透，她也不会在乎。她只在乎自己的主人心情如何，会不会惹上什么难以解决的麻烦。想了片刻，居然慢慢推测出一个模糊的答案，“李白有官职在身，估计不会主动到常乐坊砸场子。宇文至那小子虽然喜欢招惹是非，赌品却向来不错。应该不是因为输钱输急了，才耍诈骗人。我估计，他跟李白早就有什么过节，要不就是替另外的人出头！”


    
到底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王洵想了一路没想明白，被紫萝随便几句话，就给把那层迷雾给戳破了。宇文至主动启衅招惹李白，并非因为输钱输急了眼。而是他想借机收拾一下李白，让对方栽个大跟头。可他书都没读过几本，跟李白这个大诗人能有什么过节呢？莫非他背后另外有人指使？可指使他的那个人又是谁，到底花了多大价钱，让他连几个从小玩到大的几个好朋友都全不在乎了？


    
越是想，王洵心里越不踏实。支起脑袋，想再跟紫萝商量几句，却发现身边玉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鼻孔中响起了均匀的呼吸声。


    
注1：广州在唐代已经开港。史载其城中客商云集，繁华冠绝东南。但后来因为黄巢之乱而毁。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一章 秋声 （四 上）


    
猩红色的蜡烛，淡粉色的罗帐。薄薄的烟罗后，沉睡中的美人缓缓张开星眸，发出一声慵懒的呻吟。


    
“夫人醒了？”正缩卷在床榻旁虎皮毯子上假寐的婢女听见呻吟声，雀跃着站起来，端起温在羊毛巣子里的莲子羹，轻手轻脚捧到初醒美人的案头。


    
“嗯！”虢国夫人又发出一声低吟，抬起半个身子，在婢女手上喝了几口莲子羹。然后缓缓伸了个懒腰，叹息般问道：“什么时辰了？香吟，秦家那两个孩子走了么？”


    
虽然已经三十出头，她的皮肤却比身边十六岁的婢女香吟的还要细腻。也许是刚刚睡醒的缘故，也许是习惯使然，不经意间，大半个胸脯已经露出了被子，两点殷红隔着一道深深的沟壑，傲然相望。


    
这风景，即便是女人看了，也会目眩神摇。被唤作香吟的婢女将半空的瓷碗放在床边，缓缓低下头，用面孔贴上虢国夫人的手臂，“已经二更天了。夫人！秦家的两位小郎君都是被家人管怕了的。见夫人不胜酒力，就寻了个借口，主动告辞了。倒是夫人，这一下子睡得好沉！”她轻轻蹭了蹭，低声回应。嗓音带着几分与年龄极不相称的沙哑，令不远处的烛火突然一跳，忽明忽暗。


    
“作死！”虢国夫人一巴掌打过去，将小婢女轻飘飘拍出老远。“别在这里烦人，帮我把今晚穿的衣服找出来。要大食商人上次贩来的那件。还有相应的簪环，妆盒，一并拿了过来！”


    
“要那套大食人的装束么？”婢女香吟闪在一伸手能拍到的距离外，眉头轻蹙，“这会儿可不比夏天时候。半夜风凉。那套衣服除了两片羊皮就是一堆银饰，根本御不得寒，若是……”


    
“老东西就喜欢这一口，能有什么办法？”虢国夫人收起脸上的妩媚，眉宇之间竟然露出一抹无奈。“不过这样也好，让他过够了眼瘾。到时候扑上来，就只剩下蜻蜓点水的力气了……”


    
“那老不死！”香吟皱着眉头低骂。与其像替虢国夫人鸣不平，更像是在跟某个人争风吃醋。


    
“别啰嗦了，去吧！”虢国夫人看了她一眼，低声重复。“让药痕出去看看，马车准备好了没有？今天下午那两匹马，也不知今后还能不能爬起来？”


    
“应该没大事！夫人放心。那姓雷的莽汉不知道用了个什么法子。虽然把马给打倒了，却真正没伤到筋骨。”小婢香吟一边迈着碎步往外走，一边条理分明地汇报。“一个时辰前管家叫兽医来看了看，开几味安神的兽药，就收了摊子。说是不吃药也行，在马厩里修养两三天，便可以恢复过来！”


    
“哦！”虢国夫人的嘴巴慢慢张成了个柔润的椭圆形。她倒不是没钱重新买两匹同样颜色的室韦马，只是觉得两匹牲口很可怜。都被吓成那种模样了，还要挨上狠狠两记老拳。


    
“夫人现在感觉如何了？要依着婢子之见，干脆把今天的夜宴推掉算了。反正那老东西的别院离这儿也不远，您傍晚车驾被惊的事情，他不可能什么消息都没听到。”小婢香吟托着一个描金漆盘走了进来，盘面上放着两片朱漆羊皮，一袭蓝纱，和一堆亮闪闪的手镯，脚镯，铃铛，链子。四个年龄比她还要小一些，但个个长得如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般婢女跟在她身后走了进来，从床头搀扶起虢国夫人，搀到梳妆台边，服侍她穿戴打扮。


    
正如香吟先前所说，这套大食人的衣服从御寒角度上讲，穿了和没穿区别甚微。只是这样一来，虢国夫人的皮肤被衬托的更白皙细腻，腰身也被衬托得更玲珑有致。虢国夫人摇了摇头，捡起一串沉甸甸的胸饰，亲手挂在自己的脖颈之上。“能不去么？一旦被那老东西记恨上了，没三年五载的功夫，根本摆脱不了……”


    
胸饰是一串由琥珀和珍珠穿成的网罩，下缘缀着无数亮银打造的小铃。一个个缀在暗红色小羊皮抹胸的边缘上，带来星星点点寒意。


    
望着镜子里又一点点妩媚起来的美人，虢国夫人微微冷笑。十几年了，这张面孔一直就没变过。一样的颠倒众生，一样的倾国倾城。记得丈夫去世的时候，也是这样一个冰冷的秋天。身上的热孝还没脱下，公公已经爬上了自己的床。


    
那天夜里，虢国夫人不知道自己怎么重新从床上起来的。反正，自那个时候起，杨玉瑶这个人就死了。从此以后，她是河东裴氏最“出色”的儿媳，蜀州才子裴邈的遗孀。也许是受到了亡夫在天之灵庇佑，她非但如雨后海棠般愈发娇艳，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了起来，才女之名远播。


    
这一切，都是因为裴家势力太大。自己的父亲杨玄琰职位太低，哥哥杨国忠没有出息所致。没出息的人注定要受欺负，杨玉瑶曾经对此深信不疑。于是，她用一种非常简单，又非常有效的方法，让好色无度的公公驾鹤西归，执掌了蜀中这一枝裴氏家族的大权。却赫然发现，光在一个蜀地，裴家之上，还有王家、萧家和李家。随便哪家，她都招惹不起。


    
于是，她继续飞舞与达官显贵之间。期望凭借自己的美貌替家人换来更大的出息。于是，妹妹被选入寿王府，哥哥混入节度使帐下做书吏。


    
好不容易等到自家妹妹玉环成为寿王妃了，这回算是搭上了个正牌皇族，杨家总算可以出口气了吧？谁料，寿王之上还有皇帝，节度使之上还有当朝中书，左右仆射。


    
于是，她的舞姿继续旋转，从开元一直舞到了天宝。妹妹杨玉环成为了皇帝陛下最宠爱的女人，为了她多次罢掉早朝。哥哥杨国忠兄凭妹贵，身兼十七处显职，权倾朝野。但是，习惯了迎来送往生活的她，脚步已经无法停得下来。


    
哥哥国忠不是个心怀沟壑的人，身居高位，做事却还脱离不了当年混迹市井所形成的习惯。擅长背地里搞上不了台面的小伎俩，却无直面麻烦的智慧和勇气。妹妹专宠后宫，背后却没个强大的家族支撑，无意间得罪下仇人无数。这些消息，这些缝隙，都需要她舞动着长袖去打听，去弥合。如果半点懒惰，妹妹和哥哥就要多出一个意想不到的仇人。杨家，还有曾经令自己恨之入骨的蜀中裴家，背后就要多出一把冷刀子。


    
有时候虢国夫人也觉得，自己其实没能替哥哥妹妹们解决任何麻烦。但如果没有这个大义凛然的借口，她已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着。


    
香吟拿起扬州进贡给皇家的珍珠舍利膏，在虢国夫人夫人的眼窝附近仔细涂抹。“夫人恐怕刚才没睡好呢！”一边用手指慢慢揉搓，让珍珠舍利膏慢慢渗进眼窝附近的皮肤，她一边轻声嘀咕。仿佛一个长姐，在小心照顾自家任性的妹妹。


    
“刚才做了一个梦。很奇怪的梦！”虢国夫人从托盘中抓起一根又粗又长的银链子，在婢女的伺候下系在自己的腰上。这件大食来的物事有个非常香艳的名字，叫做“锁蛮腰”，粗狂的风格与她纤细的腰肢搭配起来，令其一下子在妩媚之外，再添几分楚楚可怜。


    
“夫人梦见了什么？能不能跟奴婢说说！”


    
“早忘光了。明知道梦是假的，谁还费心思去记它！”虢国夫人摇摇头，侧开身子，让婢女给自己披上一袭薄纱。


    
宝蓝色的轻纱披在肩上，半边肩膀和半边躯体若隐若现。镜子里边，出现了一个充满异域风情的大食公主。与其说是公主，不如说是某个国王的女奴。白银手镯，白银脚镯，粗大的锁蛮腰。即将被一个丑陋的老妖怪抱在怀里……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虢国夫人脸上突然泛起了一层极其不自然的潮红。刚才她的确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只是，梦里的情景，非但一点没忘，而且到现在还历历在目。梦境中，杨玉瑶记得自己也差不多是这副打扮，被两个又老又丑妖怪掠在半空中，镣铐加身。一个身高九尺，满脸胡须的壮汉恰巧从地面上经过，怒喝一声，冲上云头。一拳将左侧的妖怪打翻在地，然后，对着右侧挟持着自己的妖怪再次挥出钵盂大的拳头。


    
只两拳，两个青面獠牙的妖怪便被打回了原型，居然是两只老树根。妖型一现，杨玉瑶在半空中立刻失去支撑，迅速坠落。就在她即将被摔得粉身碎骨之际，那名络腮胡子壮汉驾着七彩祥云降下来，轻轻托住她的胴体……


    
那一瞬间的幸福与安宁，胜却，平生无数。


    
“好了！夫人自己看看，这样的妆容可否要得？”香吟的声音再度于耳畔响起来，将沉浸于梦境中的杨玉瑶变回虢国夫人。


    
三分圣洁，三分妖媚，三分妖娆，还有一份楚楚可怜。冲着镜子里的自家笑了笑，虢国夫人站起身，信手披上今晚最后一件武装，一件纯黑色的羊绒大氅。所有妩媚与妖娆瞬间都被纯黑色的大氅裹了个严严实实，不把大氅剥开，谁也看不见她几乎赤着的躯体和躯体上的那些冰冷的饰物。此刻镜子里的人露在外边的，只剩下一个头颅，带着一缕高傲而疲倦的微笑，永恒不变。


    
“好了，你们都下去吧。香吟，把烛火挑亮一些。我看不大清楚。药痕呢，这死妮子怎么还没回来！”在镜子前慢慢转动着躯体，虢国夫人柔声命令。


    
羊绒大氅还没暖和起来，凉凉的，仿佛裹着一块冰。但这块冰，也可以随时变成一团火焰。只要某一天，能与梦境里的那个人相遇。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问自己的过去与将来……


    
“怕是在路上睡着了吧！”香吟不着痕迹地诋毁了同伴一句。“她身子弱，容易犯困！”


    
“都像你一样，蝎蝎蛰蛰地就好了！”虢国夫人转过头，轻轻戳了香吟一手指。看看其他几个小婢女的身影已经出了门，想了想，继续说道：“我今天叮嘱你们从秦家哥俩嘴里套的话，你们可曾套了出来？”


    
“那哥俩嫩得很。您回房休息后，我跟药痕根本没用任何手段，他们就竹筒倒豆子般把我们想知道的事情，全倒了出来！”美艳小婢香吟想了想，脸上的表情不禁有些得意。“那个拉住马车的公子，是开国侯王蔷的曾孙。家住崇仁坊，父母早丧，头上只剩下了一个庶母。名下田产、店铺有不少，但仕途上这辈子基本没什么指望了！”


    
“嗯！”虢国夫人轻轻点头，示意香吟继续说下去。


    
“那个见了您连口水都顾不上擦的小无赖，叫做宇文至。是宇文家旁支的一个庶子。家中两个老的俱在，但都是撒手掌柜。由着他的性子胡闹。依奴婢之见，今天这场乱子，恐怕就是他惹起来的。”


    
“提那小无赖作甚！”虢国夫人笑了笑，嘴角露出一丝不屑。见了美色心有所动是一回事，见了美色就迈不开步子时另外一回事。前者证明了自己魅力之威，而后者，则只证明了那小东西自己成不了气候。


    
“剩下的几个人就更不值得一提了！”香吟皱了下眉头，实在想不明白今天下午遇到的人中间，有谁值得主人关注。反正夫人已经说过不想追究他们的责任了，问得再清楚也是瞎忙。况且除了秦家哥俩，王家公子，还有姓宇文的那小无赖之外，其他人把骨头敲碎了熬油，也未必赔得起自家夫人的马车。


    
“剩下的几个人。其中那个最倜傥的，就是一纸番书吓退十万雄兵的李白！”唤作药痕的婢女恰恰从外边走来，见香吟回答不上夫人的问题，赶紧把握住难得的机会。


    
这个自以为高明的答案，却没为她换回应有的赞赏。虢国夫人只是摇了摇头，笑着说道：“不过是高明一些的通译罢了。如果我大唐没有精兵强将坐镇，就凭他一个书呆子，即便写上一千份退番文，恐怕也会被大食人当成柴禾烧掉。”


    
“夫人说得极是！”香吟回转头，示威般冲着药痕扬了扬下巴。“其他几个人，比较有名的是高适和岑参。但都郁郁不得志，流落在京中寻找出路。所以，奴婢才没太多关注他们！”


    
“那出拳打翻惊马的大汉呢？”虢国夫人有些不耐烦，主动询问。心口突然跳了几下，让镜子中的人两腮愈发红润，看上去娇艳欲滴。


    
“他，他只是一个去了职县令的跟班儿，更没什么前途……”香吟愣了一下，顺嘴回应。另外一名婢女药痕却从虢国夫人的声音里，听出了一些苗头，赶紧快步上前，低声补充道：“婢子问了，那人叫雷万春。早年是个浪迹江湖的大侠，后来遇到了开元末年的探花郎张巡，被其心胸气度所折服，才毅然金盆洗手，发誓毕生追随于张巡麾下！”


    
“好个一诺千金的壮士！”赞颂的话，从虢国夫人嘴中脱口而出。“他住哪里，你们问清楚了么？”


    
“呃！”两个小婢女瞠目结舌，谁也回答不出来。


    
“你们啊，哪里懂得什么是男人！”虢国夫人叹了口气，爱怜地轻轻摇头。一瞬间，脸上风尘之色尽去。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一章 秋声 （四 下）


    
第二天一早，王洵带着满肚子疑问赶到了常乐坊斗鸡场。谁料到平素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扎在斗鸡场里的宇文至却突然转了性，居然迟迟没有现身。


    
倒是平素不怎么出现的秦家哥俩，今天也早早地赶来了。与王洵互相打了个招呼，随即便吩咐健仆从身后的一辆敞篷马车上，搬下来十几个乌漆描金的鸡笼。


    
那笼子里面的斗鸡个个体型高大，毛色油光水滑，一看就知道是花费重金专门培养出来的良种。虽然说朋友之间有通财之义，王洵还是上前拱了拱手，笑着谢道：“又让两位哥哥破费了！其实两位哥哥不必如此，咱们的场子里，拿得出手的‘大将军’还有好几只呢！”


    
“都是朋友送的，不值几个钱！养在家里边，只会越养越颓废。还不如拿到场子里来早点接受历练。”秦国模看了他一眼，笑着给出一个听上去非常顺耳的理由。


    
秦国祯年龄比哥哥小两岁，性格也不像哥哥那般沉稳，挥了挥手，非常不耐烦地道：“二郎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我们也是场子的股东不是？怎么也不能年年白拿分红，出了事情却让你一个人担着！”


    
“二哥客气！”王洵无言以对，只好感激地抱拳。


    
还不到开业时间，三个人便站在大堂里面一边监督伙计们收拾场子，一边闲聊。随便扯了几句之后，秦国模四下看了看，很是惊诧地问道：“怎么没见子达？按道理，平常这个点儿他早就来了？”


    
子达是宇文至的字，此刻听秦氏兄弟提起，王洵不由得在鼻孔里冒出一丝苦笑，“我也正找这小子呢？平时赶都赶不走，今个儿却不知道跑哪去了！两位哥哥昨晚去见虢国夫人，她没难为你们吧？”


    
“没有。只是随便聊了几句家常，还留我们哥俩吃了晚饭。她那个人，其实心肠挺好的！”秦国模想了想，微笑着回应。


    
“虢国夫人留你们哥俩吃晚饭了！天哪，你们居然在虢国夫人家吃了晚宴！”没等王洵接口，门外突然闪进马方的身影，鼻梁上贴着块硕大的膏药，却依旧无法令他那女人般尖细的嗓音变得稍稍粗犷分毫。


    
“一顿便饭而已！”秦国模回过头来，笑着跟他解释，“去年我一个同宗族叔想续弦，还是虢国夫人出面给牵的红线呢。新婶娘是她的一个远房表妹。所以，按辈分，我跟国祯还得称夫人一声姑姑！”


    
“天哪！天哪！天哪！”马方才不管别人话里话外隐藏着什么意思，只管一味地抱着脑袋大叫，“你们居然有幸去参加虢国夫人家的晚宴。居然不带上我？要知道，整个京师，想去一亲虢国夫人芳泽的，全部加起来从光化门能排到曲江坊！如何？那虢国夫人是不是像传说中那样，那样……”（注1）


    
“行了，哪都有你。”见马方越说越不像话，王洵只好上前打断，“守直，昨天你回家没事吧。伯父没有接茬罚你？”


    
“是啊，我们还以为守直最近肯定要在床上趴上十天半个月呢！”知道马方就是这种口无遮拦的性格，秦家两兄弟也不跟他多计较。上前几步，目光围着马方上下扫视。


    
“嘿嘿！”马方马守直得意洋洋地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我阿爷昨天在户部当值，压根儿就没回家。最近朝廷里边好像事情特别多，估计没十天半个月的，他很难抽出功夫来管我！”


    
“怪不得你小子今天尾巴一直翘着！”众人点点，纷纷作出恍然大悟的模样。


    
“宇文子达呢，他今天没来？”转眼之间，马方也发觉今天斗鸡场缺了一点热闹气氛，目光约略一扫，便找出了具体原因。


    
“谁知道他跑到哪里去了？”王洵笑着摇头。


    
找不到宇文至，马方的注意力便转到了另外的事情上，“二郎，两位哥哥，昨天你们抓到那伙外乡人没有？奶奶的，可把我给打惨了！回家后屁股都没法沾床，愣是趴着睡了一宿！”


    
“追倒是追上了。不过打了个平手！”王洵笑着点头人，然后看似很随意地问道：“昨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看那几个外乡人，不像故意惹麻烦的主啊！”


    
“我哪里知道啊！”马方的回答，让所有人哭笑不得，“我正在里边小间里边看热闹呢，子达兄在大堂已经跟人打起来了。我见他要吃亏，就赶紧上前助拳。谁料想那几个外乡人看着都是文弱书生，下手却一个比一个狠！”


    
轻轻皱着眉头，王洵将目光转向秦家哥俩。那两兄弟也苦笑着摇头，“别看我们，我们两个也是稀里糊涂被子达给卷了进来。听到动静时，守直已经趴在地上了。都是自家兄弟，我们怎好眼睁睁地看着他挨揍……”


    
“这仗打的！”王洵不住地摇头苦笑，心中更确信是宇文至刻意惹事，把大伙全给卷了进去。可宇文至平时的确不是这种陷害朋友的人，那他这样做，到底因为什么？又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事实上，不只他一个人满头雾水，秦氏哥俩个昨天回到家中，也觉得白天的那场仗打得稀里糊涂。所以，他二人今天才借着给斗鸡场补充斗鸡的由头，一大早赶过来探寻究竟。此刻找不到宇文至，又见王洵的眉头上隐隐冒着一股黑气，就明白其中猫腻恐怕比想象中还要复杂几分，笑了笑，顾左右而言他。


    
只有马方一个人没心没肺，看不出别人的脸色，自管询问昨天另外一场“战斗”始末，“怎么会只打个平手？二郎，他们居然能跟你打个平手？什么来路，居然如此厉害！”


    
“若是名字被伯父知道，恐怕再躲上十天半个月，你也难逃一顿家法！”看了看他，王洵苦笑着回应，“跟我交手的那个家伙叫李白。另外还有高适和岑参，都是进士出身。怎么样，这下，你满意了吧？”


    
“呃！”马方大声打了个嗝，一口气差点没喘过来。他家教严格，在户部为官的父亲天天拿当世才俊来给他做榜样。诗人李白正是其中之一，高适和岑参二人的名字听得比李白少了些，但也是他努力要学习的对象。不肯上进，还把学习目标给打了，这个罪名要是被马方的父亲抓住，恐怕他的屁股被打成四瓣都不算完。


    
见马方被吓得小脸儿煞白，秦国祯忍不住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担心，已经化敌为友了。老雷明天正午在临风楼做东，让咱们几个跟李白他们握手言和。记住了，明天正午。这回你结交的都是一时才俊，即便喝多了，伯父肯定也不会教训你！”


    
听见雷万春的字号，马方立刻又雀跃起来，“老雷？是雷大侠么？他什么时候又回京师了？怎么不提前跟咱们打个招呼。他上回答应我的渤海国弯刀，到现在还没兑现呢！”


    
有些人的名字就是不禁念叨，马方的话音刚落，雷万春那高大的身躯已经从门口挤了进来，“谁在念叨我？我说呢，从早晨起来就老打喷嚏。好了，别念叨了，老雷我送上门了！”


    
说罢，笑呵呵地朝门口换筹码的柜台上扔下一个沉重的大包裹，砸得柜台咚咚做响，“都是些以前走江湖时结识的朋友送的，大伙随便挑几样带回家去孝敬长辈，也算我的一份心意。小马四，你要的弯刀也在包裹里边。小心些，已经开过刃的，别割了手！”


    
“哎！”马方答应一声，飞一般冲过去，打开包裹。里边除了两把带鞘的宽刃弯刀外，还有几串珍珠，数件玉器。都是以分量和个头见长的塞外货。秦氏兄弟和王洵知道雷万春自从跟了张巡之后，手头一向不太宽裕，赶紧上前把包裹重新收拾起来，拱手谢道：“怎好又劳雷大哥破费？你一个县尉，才拿几个薪水！”


    
“嫌我官小了是不？”雷万春一板脸，双目瞪得滚圆，“嫌我官小，我立刻走了，不敢打扰几位贵人！”


    
“雷大哥这是什么话！”众人一看，只好拦住他，当面礼物给分了。雷万春这才高兴起来，捋了把自己的络腮胡子，笑呵呵地道：“这就对了么？真的想弄钱的话，哥哥重操旧业，京城里边随便转一圈就有了，只是最近不想给我家大人添麻烦而已。本来今日我家大人想到诸位家中登门拜访的，但我跟他说你们肯定不会在家。所以他就直接去吏部了，派了我来，跟诸位约定登门时间。”


    
“张河东可真客气！”众人纷纷笑着摇头。雷万春所追随的上司张巡，跟大伙也有一些渊源。但比起放任不羁的雷万春，说话做事总是有板有眼的张巡，肯定比较难以融入大伙的圈子内。


    
“我家大人就是这模样。持身以正，甭管律人还是律己，都非常严格！”唯恐大伙误解了张巡，雷万春主动替此人辩解，“但他一心肯为百姓办实事，也是我见过的官员里唯一的一个。对不住，两位伯父都不是地方官，我没打过交道，但肯定也是廉洁奉公，敢于为名请命的大丈夫！”


    
听了别人对自家父亲的恭维，秦氏兄弟和马方都觉得面上有光，所以也不计较这些恭维话是否恰当。事实上，放眼整个大唐，朝野中能像张巡般洁身自好的，加在一起恐怕十根手指头都能查得过来。正是因为不肯收受贿赂，所以张巡也拿不出足够的钱来打点上司。所以在县令位置上连年考评都是优等，却始终无法高升半步。


    
“子达呢，他怎么没来？”随便聊了几句，雷万春也发现斗鸡场里少了一个重要人物，皱了下眉头，低声询问。


    
“不清楚！”王洵笑着回应，“估计是家里边临时有事，所以脱不开身吧。老雷你也清楚，他们家上下几十口子人，全靠着他维持着呢！”


    
“也是，子达甭看平时笑得很轻松，实际上，肩膀上的担子比你我都重！昨天我也是一时生气，话说的过了些。今天赶过来，本想跟他道个歉……”


    
“雷大哥这话就见外了。昨天你教训得在理，况且子达也不是那不知道好歹的人！他要是敢生气，咱们把他揪出来，每人踹上两脚，看他肚子里的气顺不顺得过来！”秦国祯笑了笑，低声替宇文至打圆场。


    
“也是！”众人皆笑，纷纷把话题岔到别处。又听雷万春聊了几句发生在张巡任上的趣闻，时间也就接近了巳时，街道上“当当当”传来一阵钟声，茶馆、酒楼、赌场、当铺，诸多家店铺同时打开大门，准备迎客。整个东市立刻热闹起来，买东西的，看热闹的，四处找差事谋生的，摩肩接踵，川流不息。


    
王洵等都算是有身份的人物，不能在大堂里边跟散客对赌。所以在秦国模的提议下，打算到外边的茶馆里边小坐。还没等动身，门口的人流中突然挤进一个看起来比马方还要秀气三分的少年书生，掏出几十个铜钱往兑换筹码的柜台上一丢，趾高气扬地问道：“宇文子达在么？请他出来见我？”


    
当着几位股东的面儿，伙计们怎敢收人门包。立刻赔着笑脸将铜钱推回去，低声回应道：“宇文公子不在。他其实不经常来这儿。您老人家找他有事么？可否让小人带话给他？”


    
“我老人家？”看起来比马方还要秀气的少年书生紧张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脸，眉头轻皱，“我，我老人家不用你带话了，你也别敷衍我。我老人家知道，这间斗鸡场，他是背后股东……”


    
话未说完，灵活的目光已经扫见了王洵等。立刻转过身来，快速向这边挤了数步，“前面可是雷大侠，可算找到你了。我家主人让我给你带个口信……”


    
注1：光化门在长安城的西北角，曲江坊在东南角。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一章 秋声 （五 上）


    
“找我？”雷万春眉头轻皱，好似丈二和尚般摸不着头脑。“在下雷万春，当不得什么大侠。敢问小娘子，你家主人找我何事？”


    
“婢子香吟，见过雷壮士！见过诸位恩公！”那看上去比马方还要秀气三分的书生见自己的身份被雷万春一语道破，愣了愣，微微蹲身，向着王洵等人敛衽施礼。


    
“小娘子客气了！”王洵等人恍然大悟，同时侧身，拱手还了个半揖。自打这男装女子在门口一出现，他们就觉得眼熟，到了此刻才终于发现，原来这女子并非旁人，正是昨天第一个跳下来，替虢国夫人铺好地毡的那个美艳小婢。


    
一猜出此女口中主人的身份，秦家兄弟顿觉脸上微热，冲着雷万春笑了笑，低声说道：“诸位兄弟，请容我们哥俩先走一步。家里头还有些别的事情，需要人抓紧时间去处理！”


    
联想到虢国夫人那倾国倾城的艳名，王洵也不好意思再听小婢女香吟到底有什么口信要带给雷万春，轻轻扯了马方一把，笑着说道：“既然场子已经开了，咱们两个最好去巡视一下。昨天刚子达还在这里跟人打过架，我怕有些霄小之辈不知道死活，会趁机前来浑水摸鱼！”


    
“哪可能。放眼整个东市，谁不知道王家小侯爷的威名！”马方正望着一身男装的小婢女香吟发傻，被王洵拉了个趔趄，后退了几步，很不情愿地抗议。


    
“走吧，你个瓜娃子！”王洵恨不得给他两巴掌，扯住马方的衣角，小声说道：“没见过美女是怎么的。令尊大人对你要求再严格，也不至于连个通房丫头都不给你选！”


    
“能一样么，那能一样么？”马方倒退着一边向后一边低声抗议，“我阿爷说了，选女人第一标准是不能狐媚惑主，让我一见之后便难生亵渎之意。第二，要身子骨强健……”


    
被他这么一闹，没事也变成有事情了。雷万春先涨红了络腮胡子下的脸，拱了拱手，瓮声瓮气地道：“小娘子有话请讲。这几位都是我的好兄弟，不用回避！”


    
“任何话都可以说么？”香吟用手指捂住嘴唇，惊诧地瞪圆一双杏眼。她的手指修长，皮肤洁白，放在嘴上，登时与朱红色的樱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周围不少赌客无意间瞥到，便再也无法将眼神移开。更有几个好事者，不认得雷万春的威名，竟然慢慢围拢了过来。


    
甭看雷万春挥拳能打翻惊马，这种阵仗平生却没遇到过几次，脸色登时红里透紫，回头向已经开溜的王洵等人张望了一眼，大声喊道：“诸位兄弟，我先告退了。明天临风楼，咱们再好好喝一杯。”


    
说罢，无可奈何地向香吟做了个请的手势。带着对方逃命般出了斗鸡场的大门。


    
马方一直盯着雷万春和香吟看，直到二人的背影在人流中消失了，才恋恋不舍地将目光收回来，摇摇头，低声道：“雷大哥也太不解风情了。那小娘子，分明是……”


    
“看看你这副德行！”王洵气哼哼地打断，“就跟这辈子没见过女人般！”


    
“二郎你有所不知！”马方被说得满脸委屈，“我不是没见过女人。但我阿爷给我选的女人，首要一条要求是不能让我贪恋其姿容而耽误了学业。你想想，照着这个标准选，我还不够可怜么？”


    
念及马方的父亲那张终日紧绷着的棺材面孔，王洵不由得心里好生同情，“我带你去一个全是美女的地方，你去不去？”


    
“哪？”马方立刻高兴起来，迫不及待地追问。


    
“平康里！”见他那副猴急模样，王洵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答应。


    
“还是算了吧！”马方缩了缩脖子，神情又开始打蔫儿，“上次宇文晓达带我去过一次，到最后我都没弄明白，是我拿里边的姑娘们取乐呢，还是姑娘们拿我寻开心呢！”


    
“你没收到两个小红包吧！瓜娃子！”王洵笑着打趣了他一句，耸耸肩，“随便你。反正雷大哥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我也先走一步了！”（注1）


    
说罢，也不理睬低头耷拉脑袋的马方，顺着斗鸡坊的侧门匆匆而去。


    
此刻刚刚过了上午巳时，这一天的光阴还很长。王洵带着两个健仆人，漫无目的在街头游走。看了会儿风景，终归觉得无所事事，便又信马由缰地朝白荇芷的小楼走来。


    
他自觉自己来得早，谁料锦华楼已经宾客盈门。非常不巧的是，作为锦华楼的当家头牌，白荇芷也被一伙恩客重金包了场子，无法分身来见。还没跟白荇芷达成赎身协议，此刻的他当然也没资格砸人家锦华楼的买卖。只得撇了撇嘴，非常不屑地骂道：“才什么时候，便跑到锦华楼来喝酒厮混。大白天的，莫非他们就没点儿正经事情干么？”


    
锦华楼的阿姨红姑当年也曾是风月场上的花魁娘子，不用看王洵的脸色，就知道他在喝飞醋。赶紧笑呵呵地凑上来，轻轻扯住他的衣袖，“二郎不要生气么？那些外地来的军汉，怎么会像二郎这般，隔上十天半个月，才能忙里偷闲到白姑娘这里来放松一下！这些人，在军营里头都憋疯了，见了蚊子都觉得是双眼皮。这不，一大早就伸长了脖子等着锦华楼开门，只要能听白姑娘唱一首曲子，花多少钱都不在乎！您老别跟他们一般见识，他们的钱都是拿命换回来的，早扔干净了早利索。照这种扔法，估计用不了几天，就得抱着光溜溜膀子，哪里来滚回哪里去了！”（注2）


    
“一伙外地来的军汉？哪里来的？”听阿姨这么一说，王洵心里的恼火稍微小了些，笑了笑，低声询问。


    
“好像是安西四镇回来的。啊哟，二郎你可不知道，这些军爷不好惹得很。白姑娘本来不打算露面的，可他们说，如果白姑娘不出来献艺，他们就要拆了这锦华楼。为了楼里其他姐妹的营生，荇芷她只好委曲求全了！”望着王洵的脸色，阿姨摇晃着手帕替白荇芷解释。


    
“这群粗坯！”王洵不屑地骂了一句。心里却又想起昨天下午高仙芝的部将跨马游街，白荇芷从楼上探头张望的情景，登时愈发觉得堵得难受。


    
锦华楼的阿姨唯恐惹恼了他，凑得更近了些，附在王洵耳边说道：“小侯爷尽管放心，荇芷她知道分寸。老身可以拿性命担保，除了您，旁人连靠近她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是么！”王洵无奈地笑了笑。白荇芷干的就是出卖歌喉与色相的营生，他又不是第一天才知道。按常理，他这个气生得的确有些不值。可这两天遇到的事情，就没一件让人顺心的。先被宇文小子骗，然后打架冲撞了虢国夫人的马车。好不容易抽出时间来到锦华楼寻个乐子，白荇芷又被别人抢先一步包了场子……


    
“后院的翠竹轩还空着，要不，小侯爷先去那边喝口茶润润嗓子。反正那些军爷有任务在身，从来在楼里呆不长！”


    
“那就上去歇一会吧。听你这么说，我还真有点渴了！”王洵笑着点点头，接受了红姑的建议。


    
锦华楼阿姨红姑会心一笑，叫过两个姿色出众，手脚麻利的新罗小婢，命她们好生伺候王洵去翠竹轩休息。片刻后，新罗小婢端来了新煮的茶汤，又摆上几色时兴的茶点，一人坐在王洵怀里，笨手笨脚地用胸口摩挲他的胸口。另外一人则摆开瑶琴，慢慢地开始抚弄。


    
“别弹了，今天我没心思听曲子！”王洵推开怀里的小婢，意兴阑珊地挥了下胳膊。“下去吧，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两个新罗小婢吓了一跳，愣愣地看着王洵，眼泪在眶子里打转。“新来的吧？”王洵终于明白了红姑笑容后的含义，忍不住轻轻摇头，“没事儿。你们两个都下去吧。该给的赏钱，我都照给就是。你们跟红姑说，我困了，想在这儿睡一小觉。让她没事别派人过来打扰！”


    
两个新来的新罗小婢互相看了好一会儿，才终于确信她们未曾得罪了客人。躬了下身子，默默退了出去。


    
“这些人倒也知趣！”王洵懒散地依在胡床上，心中默默地想。虽然在长安城中，蓄养新罗妇，待其长大时取其处子之身滋补，乃是一种养生时尚，但是他却对哑巴一般的新罗少女提不起什么兴趣。况且大白天的，万一白荇芷那边早早散了场子寻过来，恰恰自己又在这里跟新罗女人混战，撞到一起，恐怕彼此面子上都不大好看。


    
乱七八糟地想了一会儿心事，他倒真的有几分倦了。又不想大白天睡觉，便下了胡床，信手推开了窗子。缺了一道阻隔，院子里的喧闹声立刻传了进来。王洵竖着耳朵听了听，依稀听见距离自己的房间不远处，隔着片竹林，一间小楼里有个熟悉的声音婉转吟唱道：“秋来四面足风沙，塞外征人暂别家。千里不辞行路远，时光早晚到天涯……”


    
四下里轰然叫好，喝彩声中，琴曲渐转激昂。白荇芷声音也由低变高，压过了四下里的所有嘈杂，“汉兵出顿金微，照日明光铁衣。百里火幡焰焰，千行云骑騑騑。蹙踏辽河自竭，鼓噪燕山可飞。正属四方朝贺，端知万舞皇威。少年胆气凌云，共许骁雄出群。匹马城南挑战，单刀蓟北从军。一鼓鲜卑送款，五饵单于解纷。誓欲成名报国，羞将开口论勋。”


    
唱到最后几个字，曲声戛然而止。歌声却穿云裂帛，然后渐远渐稀，余韵绕梁，绵绵不绝。


    
“好！”采菊轩里边的军汉们听得过瘾，喝彩声愈发强烈。有人拼命地拍打着巴掌，有人却食髓知味，大声喊道，“再唱一首，请白姑娘再唱一首。我等日日在前方拼命，最希望听到的，便是长安的乡音。”


    
“歌倒是还有一首，可曲子尚未配好，只能清唱了！”白荇芷从不怯场，移动莲步走到酒桌旁，拿起一双象牙筷子，用筷子轻轻敲打面前白玉酒盏，“敕勒金颓壁，阴山无岁华。帐外风飘雪，营前月照沙。羌儿吹玉管，胡姬踏锦花。却笑江南客，梅落不归家。”


    
“好个却笑江南客，梅落不归家！”众人又是大声喝彩。赞叹罢了，突然有人高声提议道“来个‘婉转’些的吧，我等日日风里来，雨里去，许久未听缠绵些的调子了！”


    
“对，对对，来个有些脂粉味儿的。整天杀来杀去，爷们其实早就倦了！”


    
白荇芷使了个眼色，琴师小萍立刻拨动丝弦，换了一曲悠扬的长安古调，“玉关征戍久，空闺人独愁。寒露湿青苔，别来蓬鬓秋。人坐青楼晚，莺语百花时。愁人多自老，肠断君不知！”


    
这回，却是歌声先停了。曲子若断若续的弹奏不止，就像一缕相思，慢慢将人环绕，抱紧，慢慢渗进心里，慢慢将心头一块肉拴住，系牢。解不开，断不去。


    
除了那首清唱的敕勒川，其余两首曲子，都是王洵早就听腻了的。但此刻隔着一片竹林静听，却别有另外一番滋味。特别是那句“人坐青楼晚，莺语百花时”。简直就是在说白荇芷自己，寂寞地困在锦华楼中，等着心上人早日带她脱离这烟花之地。


    
正愣愣想着，竹林那边又换了个曲调，白荇芷自己操琴，幽幽唱道：“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珍惜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歌者无意，听者有心，隔着一丛清幽的绿竹，竟已经痴了。


    
注1：平康里是长安城有名的烟花之地。据传，古代烟花女子接客，如果恰巧接到了个童男子，则认为是吉兆。通常不会收对方的钱，反而会给对方发小红包。


    
注2：阿姨，即鸨母。白居易诗歌“弟走从军阿姨死，朝来暮去颜色故”中的阿姨，指的就是这类操这类营生的女子。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一章 秋声 （五 下）


    
想那白荇芷，自从与自己相识之后，明知道不可能嫁入王家做正房，还对自己曲意逢迎，唯恐哪天自己不高兴了，从此再不来捧她的场子。别人把她像宝贝一样捧在头顶上，她不屑一顾。唯独自己，可以随便出入她的闺房，随便亲近他的芳泽，任意施为。


    
而自己不过是一个顶着空头帽子的子爵而已。这样的勋贵子弟，长安街上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前程比不上现在听歌那些军汉，未来也比不上那些日日围着白荇芷转的诗人才子。


    
王明允啊，王明允，你有何德何能，让荇芷姑娘为你在孤独中守候，一直到老呢？


    
她不过是想要一个安稳的生活罢了，你能给，为什么迟迟不肯付出呢？


    
想到这儿，再听那隐隐约约的春愁闺怨之声，不觉目动神摇。恨不得立刻将白荇芷喊出来，当着众人的面，宣布自己要给她一个归宿。正痴痴迷迷间，身背后又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不是说叫你们不要打扰么？”王洵的一腔春愁被打断，非常恼怒地回头喝道。已经推开了房门的人吓了一跳，一脚门里，一脚门外，期期艾艾地回应，“二，二哥，是，是我，是我啊！”


    
“守直，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王洵也愣了一下，皱了皱眉头，满脸困惑。


    
“二，二哥，坏事了。宇文小子被官府给抓了！”见王洵语气放缓，马方嘴巴一咧，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


    
“他这回犯了什么事情，官府要抓他？”已经有了昨天被宇文至欺骗的经验，王洵今天的表现冷静了许多。上前拉住哭哭啼啼的马方，将其按到胡床上坐好，手上塞了一杯水，然后不紧不慢地追问。


    
“我不知道！”马方就像没娘的孩子见了亲人般，哭得愈发委屈。


    
“哪个衙门抓了他。是万年县，长安县，还是京兆尹衙门？”王洵皱了皱眉头，继续盘问。（注1）


    
“我不知道？二哥，你快躲起来吧。不止宇文小子一个，官府今天抓了很多人！”马方一问三不知，却始终念着朋友的安危。


    
“那你从哪得来的消息，总能告诉我吧？”王洵又气又急，伸手拉开马方正在抹眼泪的手臂，“别哭了，哭管个屁用！你怎么知道宇文子达被抓的？他什么时候被抓的？说，说完了再哭。”


    
“我，我……”马方被王洵的粗暴态度吓住了，眼泪憋在眼眶里不断打转，“我，呜，我今天没地方去，你们都不愿意理我。我就去找宇文小子。才，才走到他家住的那个坊，就看到他的贴身丫头月怜，一边哭一边往外跑……”


    
断断续续，王洵终于把事情经过听了个大概。原来马方跟他分别后，同样是百无聊赖，便去宇文至家打探他是否生了病。结果在永宁坊口，恰好碰到宇文至的贴身丫头月怜在哭着往外跑。拦住一问，才知道今天早晨天刚擦亮，宇文至就被一伙官差堵上门来带走了。直到上午巳时还没放回。宇文至的同父异母哥哥宇文德在工部做七品小吏，平素从不管家。每年那点儿可怜巴巴的薪俸，根本不够其一人挥霍。全靠宇文至在外边的收益，老婆孩子才能在旁人面前装阔。可今天，这个不知吃了拿了弟弟多少好处的哥哥居然抖起威风来了，请了假跑回家，说要以长兄之名整肃家门。宇文至不知去向，月怜、猗墨等二房人马招架不住长房的趁火打劫，只好偷偷跑出来四下求救。


    
“月怜呢，她这会儿人在哪？”王洵知道继续问下去，马方也说不出任何有用的东西来，打断他的哭诉，低声问道。


    
“我，我把她和猗墨两个藏到平康里的一家妓院里了。她不敢再回宇文府，怕宇文德那厮借机欺负她！”马方重重抹了把鼻涕，哽咽着道。


    
“你可真会找地方！”王洵气得摇头苦笑。平康里是长安城有名的烟花之所，妓院、赌场一家挨一家，挤了满满一整坊。把一个女人藏到那，宇文德倒是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可日后消息传扬开，女人家的名声也难免受影响。


    
“那家妓院是宇文小子偷偷出钱开的。上次他带我去炫耀过！”马方瞪起通红的眼睛，低声抗议。


    
“对，这回算你藏得对！”王洵无奈，只好违心地夸赞了一句。宇文至在平康里开妓院的事情，当初倒也没瞒他。但他和秦氏兄弟都觉得那种单纯做皮肉生意的妓院是偏门，赚的钱不多，被人知道后还有损家族名声，所以就都没有入股。仅仅在看场子的人手调配上行了个方便，就由着宇文至自己去瞎折腾了。只是当初大伙谁也没想到，关键时刻，下等妓院还能成为一个非常隐蔽的藏身之所。恐怕宇文至本人，听到马方的这个巧妙安排也会啼笑皆非吧。


    
“我，我本来也没想到的。只是，只是今早听你说，你要去平康里。就，就带了月怜她们到那边寻你。后来寻你不到，才临时起意，把月怜她们给藏了起来！”马方倒是坦诚，抽了抽鼻子，断断续续地说出了他选择平康里安排月怜藏身的原因。


    
“不提这些了，反正你现在也找到我了！”王洵摆摆手，低声打断，“你刚才说，官府还抓了很多人。都是谁，现在还记得清楚么？”


    
“是，是月怜告诉我的。她，她好像是从宇文德那王八蛋嘴里听到的！”刚刚止住眼泪的马方嘴巴一咧，又骂骂咧咧地开始哭诉。“宇文德那王八蛋欺负子达是庶出，所以遇到祸事，立刻想把他和他娘逐出家门。子达以往赚的那些钱财，还有地产，宇文德那王八蛋全都给霸占了，一点儿也不给子达留！”


    
“这不要脸的东西，早晚有他后悔的那天！”王洵气得直拍桌子，恨不能亲手把宇文德揪过来痛打一顿，“先让他嚣张几天。具体都谁被抓了，你说说看！”


    
“好像有弘德坊的薛子敬。还有升平坊的柳雄。还有一个姓郑的，他阿爷做过一任光州刺史。还有，还有，对了，还有去年到东市来砸场子，被你打得抱头鼠窜那个萧长山，还有，还有，其他，我就不记得了，反正很多。”马方低下头，努力回忆自己听说的信息。


    
他提及的这些人，王洵心里约略都有点印象。皆是些勋贵子弟，平素在长安城内横行无忌的。但这些人平素彼此之间要么彼此有隙，要么老死不相往来，怎么突然会被官府给一勺烩了进去？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见他皱着眉头半晌不说话，马方收起眼泪，低声补充道：“月怜好像，好像听宇文德那王八蛋说，这回宇文小子甭想再找你给他撑腰。好像，好像说官府抓人名单上，你也是其中一个！”


    
“谁说的！”王洵心里猛然打了个突，站了起来，沉声追问。


    
“月怜啊！”马方扬起泪汪汪的双眼看着他，“她也是听宇文德那王八蛋说了一嘴。二哥，你快躲起来吧。一旦把你也抓了，大伙可怎么办啊！”


    
“躲？”王洵快速走到窗口，向外张望。楼下没有人埋伏，是他自己太小心了。现在逃走肯定来得及。但内心深处，一股强烈的耻辱感却死死地拉住了他的脚步。“躲，我躲了，家中其他人怎么办？云姨是个女流。我又没哥哥弟弟支撑这个家。”


    
“可，可官府要抓你啊！”马方拉了一下他的衣袖，哭哭啼啼地劝告。


    
“我又没犯事儿，官府抓我干什么？”王洵心里慌得像被一百只爪子挠般，脸上却不得不强作镇定。这事儿肯定不能指望马方来担，马小子是被他阿爷管萎了的，真的被叫到公堂上去，肯定犯没犯过的错事全会承认下来。秦家哥俩肯定也不在官府抓捕的名单内，第一，那哥俩平素很少惹麻烦。第二，那哥俩家里背景太深，轻易没人愿意惹。


    
“你们昨天刚刚冲撞过虢国夫人车驾，还说没事！”马方一着急，驳斥的话脱口而出。“那杨家现在是什么背景，三个夫人，一个贵妃，还有一个当朝副宰相……”


    
“虢国夫人说过她不会追究！”王洵轻轻摇头，心里却没有半分把握。仗着家中背景欺负人的事情，他跟宇文至、马方等人肯定或多或少都干过一点儿，并且曾经以此为荣。这会儿被更大的势力欺负到头上来，却发现自己平素依仗的势力是那样单薄，连喊冤的地方都没有。


    
“那女人说话能算话么？他哥哥杨国忠是个什么人？”马方摇晃着王洵胳膊，继续催他赶紧逃命。“你出去躲一躲，等风声过去了再回来。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我不能躲！”王洵顿了顿脚，郑重作出决定。“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真的躲了，小事儿也许就会变成大事儿。我真的要进去了，秦家哥俩不会袖手旁观。至于你，赶紧回家去。你阿爷追究起来，要么你一问三不知，要不你把所有过错都往我跟宇文至身上推。千万别硬撑！”


    
“我不！”见王洵拿出了交代后事的架势，马方又呜咽着哭了起来，“我发过誓，要跟你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男子汉大丈夫，发过的誓不能当放屁。你不躲，我也不躲。大不了陪你一起去坐牢！”


    
“我呸！”王洵被他单纯的样子给硬生生气得笑了起来，“还坐牢呢。信不信，如果你主动出来顶缸，不用官府收拾你。令尊大人就会活活把你给打死。到时候，正好便宜了你那几个替孩子盯着家主位置的姨娘！回家去，我刚才想明白了，被抓的那几个，家道要么已经中落，要么就是父辈刚刚失了势。你马家肯定不在此列。只要你阿爷一天不倒，官府就不敢上门找你麻烦！”


    
“那你呢？”马方被他信心十足的模样唬住了，抬起泪汪汪的眼睛问道。


    
“我也先回家一趟。提前做好安排，免得官差上门，找不到我，骚扰其他人！”王洵叹了口气，抓起披风，举步向楼下走。


    
白荇芷那边的客人还没有散。锦华楼阿姨红姑见王洵和马方两位贵客都阴沉着脸，以为他们是怪罪自己招待不周。赶紧急忙忙从背后赶过来，拉住王洵的袖口撒娇，“啊吆我的小侯爷啊，怎么这么快就走了。白姑娘那我刚刚打过招呼，她马上就过来伺候您。静官，赶紧去看看，白姑娘那边完了没有。”


    
王洵只是轻轻一甩袖子，就把她给甩了个趔趄，“不用了！我今天有急事。让白姑娘继续忙，甭出来招呼我。”


    
“啊！”红姑一脚没站稳，差点直接坐到地上。“小侯爷！”她脸上陪着笑，声音却已经开始打颤，“小侯爷您千万莫生气，荇芷她，荇芷她今天……”


    
“好了，我没生气，真的有事。我最近可能不会经常过来。你看着，别让人欺负了她。否则，我肯定饶不了那闹事的家伙！”为了白荇芷不被为难，王洵丢下一句狠话，快步向外走去。


    
才走到坐骑旁边，白荇芷已经急匆匆地追了上来。“二郎，二郎你今天怎么了？莫非嫌姐姐怠慢了你么？”


    
“不干你的事！”王洵翻身跳上马背，双脚一磕，飞也般去远。


    
白荇芷脸色立刻变得煞白，嘴唇发青，忍了好一会儿，眼泪才勉强没有掉下来。“这人不知好歹，姐姐你甭搭理他。晾他几天，他自己就会乖乖回来！”小萍儿见状，好心上前安慰。


    
“你懂什么啊！”白荇芷劈手给了小萍一巴掌，还不解气，又冲上去，冲着小萍的腿上踢了两脚，“都是你，都是你，尽瞎出些馊主意……”


    
发泄完了，猛然抬头，看见很多正出门的客人都在满脸惊诧地看着自己。愈发觉得无地自容，双手捂着脸，低头往自己居住的小楼去了。


    
注1：唐代长安，以朱雀大街为界，分为长安，万年两县。西为长安，东为万年。京兆尹府总管整个京畿道，级别更高。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一章 秋声 （六 上）


    
回到了家中，王洵立刻把紫萝叫到自己的卧房内，屏退了闲杂人等，低声叮嘱道：“我最近可能有点事情需要出去支应几天。家里边，你多留神些。云姨年纪大了，别让她累到。若是有家奴趁机作乱，就立刻找王吉、王祥两个出手拿下。该打该关，千万别手软！”


    
“相公，您要去哪啊？走得这么急？”昨夜刚刚得了王洵一个承诺，还沉浸在幸福之中的紫萝没反应过来，上前拉住他，满脸依恋。


    
“遇上点儿小麻烦。待会儿你就知道了。”怕她听了承受不住，王洵没有实话实说。“我放印子钱那些契据，都收在家祠香炉底下的暗格里，具体位置以前告诉过你，你千万要记好。其他店铺、赌坊的契据，还有渭河上那些田产的地契，都锁在书房的那个黄梨木柜子中。所有正经买卖，都有管家照应着，你时不时督促一下就行。至于那些高利贷，别人主动偿还，就叫王祥去收。如果别人趁我不在赖账，也别忙着追要……”


    
闻听此言，紫萝终于意识到王洵可能惹上了大麻烦。吓得脸色惨白，哏着泪点头，“相公，相公，真的不要紧么？你别吓唬婢子，奴家可是不能没有你！”


    
“没事儿。是受了宇文小子的牵连罢了。也许官府会找我问几句话。也许得跟他们好好理论一番才能脱身！”王洵笑了笑，伸手去摸紫萝的秀发，“看你急的。成什么样子。我不在时，还指望着你帮云姨掌管这个家呢！”


    
“相公！”紫萝低低叫了一声，抓住王洵的手，紧紧贴住自己的脸，“我不叫你走。我陪你去打官司。如果真有麻烦，奴家替你挨板子！”


    
“就你那小身子骨，两板子就打死了！”王洵笑了笑，轻轻摇头。官司到底有多大，他心里也没谱。京城里边的事情，向来很难说。有人只不过酒后说了几句李相的坏话，便给发配到了交州，终生不得还乡。有人当街冲撞了太子的车队，不过罚了几十吊钱，就算了结。京兆府衙门里，打的向来不是官司，而是当事双方的背景。背景深的，没理也能断出理来。背景差的，有理永世照样翻不了身。


    
“奴婢心甘情愿！”紫萝也发了狠，擦了把眼泪，沉声道。“相公把这些东西交给别人吧。这辈子紫萝赖上你了。你走到哪，我跟到哪。即便刀山在前，也绝不后退半步！”


    
“傻妮子，不过是场小官司罢了！”王洵摇了摇头，伸出大拇指擦去紫萝脸上的眼泪。到了此刻，他才发现自己平素依仗的权势有多脆弱。当得罪了真正实权在握的大人物，居然连一点招架之力都没有。


    
终归他良心未泯，不肯丢下庶母和小妾，独自跑到外边避祸。见紫萝死死拉着自己的手，唯恐一转眼，自己便凭空消失了般。只好又笑了笑，强装镇定说道：“听话，别闹了。再闹，就来不及了。官差估计很快就会找上门，你振作些，云姨那边也能少受些惊吓！”


    
“不！我不！”紫萝也突然犯了拧，死活不肯放手。


    
主仆二人正拉拉扯扯的时候，门外已经响起了王祥焦急的声音，“小侯爷，小侯爷。大事不好了。外边来了一大堆官差，指名道姓叫你出去问话！”


    
“你先去塞些铜钱，让他们别惊动了家里其他人。我马上就出去！”王洵知道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叹了口气，低声叮嘱。


    
“哎！”家仆王祥答应一声，转身正要出去按照王洵的叮嘱行事。却被人迎面堵了回来，“什么事情，用得着这么慌慌张张的。外边来了一队官差又怎么了。你出去，告诉他们老实在门口候着。你家爵爷正在处理家务，待会儿腾出功夫，才能让他们进来说话！”


    
“哎——，啊？”王祥一时没反应过来，还顺口答应，随即便呆立在了当场。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云姨狠狠瞪了他一眼，低声呵斥。转过头，却对王洵露出了慈爱的笑容，“二郎，到底怎么了，能跟我说说么？”


    
到了此时，王洵还有什么好隐瞒的。只好整理了一下思路，将从马方嘴里打听来的细节，简略说给云姨听。末了，还不忘了补充一句，让云姨不要为自己担心。自己跟秦家哥俩交往多年，真的出了事情，秦府未必肯袖手旁观。


    
“你啊，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孩子！”听王洵满嘴傻话，云姨爱怜的戳了他一手指头。“老秦郡侯还在，秦家哪轮得到国模、国祯哥俩说了算。即便他求了老秦郡侯，以那老人精的性子，帮不帮忙还在两可之间呢。你跟姨娘说句实话，最近你在外边惹什么大麻烦没有？”


    
“没有，保证没有？”王洵连连摇头，“除了昨晚跟人比武，不小心冲撞了虢国夫人的车驾外。但她当场表示，不会追究。并且今天上午还派人向雷大哥示好！即便翻脸，也不会这么快！”


    
“她既然答应了秦家哥俩不追究，想必不会这么快就出尔反尔！即便真的因为此事，也只是个引子而已。否则官府动作哪会这么利落！”云姨耐着性子听他讲完了，轻轻摇头。


    
王洵第一次遇到靠祖上余荫解决不了的麻烦，眼前雾蒙蒙的根本找不到头绪。听云姨这么一说，心里头登时闪起一道亮光来。


    
就在这当口，小厮王祥又铁青着脸跑了回来。低下头，闷声闷气地说道：“回夫人的话，那捕头是个新来的。说如果一刻钟之内小侯爷不主动出去见他，他就要带人闯进来了！”


    
“咯咯咯！”没等王洵开口，云姨嘴里发出了一阵冷笑。“王富、王贵，召集家丁，抄家伙迎客。如果官差敢硬往里闯的话，就下死手。打残废了自有人顶着。王吉，收拾一下前院，一会儿打开正门，请官差老爷们从正门进来说话！”


    
刹那间，她已经完全换了一副王洵从没见过的面孔。双目之内，寒气毕现。“紫萝，伺候你家爵爷穿上过节时出门走动的那身衣服。雪烟，拿出朝廷当年赐给我的命服来。我倒是要看看，没凭没据的，哪个敢把王家的人带走！”


    
一连串的命令传下去，根本不给其他人插嘴的机会。王洵从没见过云姨如此强悍，只好硬着头皮按照对方安排行事。片刻后，二人都穿戴整齐，端坐在正堂，静等带队的官差进门。


    
他家住在崇仁坊，按地域归万年县管辖。万年县的捕头孙仁宇是刚刚走了门路，从关内道调来的，不知道京师水深水浅，今日接了上峰命令，说要找王洵问话。又听人说王家势力早已不复当年，家里边只有一个寡居的庶母和一个嘴上没长毛小子爵，便眼巴巴地抢在几个同僚的前面，将这个难得一遇的“肥差”接了过来。反正衙门里边的规矩向来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特别是这种上头交代下来的案子，不让当事人倾家荡产，就等于坏了规矩。


    
谁料想来到王家门前，刚开始还狐假虎威地吓住了几个小厮。片刻后对方就翻了脸，一个个彪形大汉手持朱漆大棒列队而出，在门口默不作声站了两排。把孙仁宇和跟着他来发外横财的差役们夹在中间，吓得两腿直打哆嗦。


    
“我，我可是奉了上命而，而来！”到了这个时候，孙仁宇还不肯死心，手往天上指了指，意思是自己头上有人罩。带队家将不清楚自家主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所以也不敢过分嚣张，笑了笑，低声呵道：“我家主人只是说没时间见你罢了。你稍等会儿怕什么，大秋天的，太阳又晒不死人！”


    
“好，好，我等，我等！”孙大老爷耸了耸肩膀，做出一副不与尔等刁民一般见识的模样。心中却暗自发狠，如果此间主人拿不出可以真正配得起这份下马威的物件儿，就休怪自己出手不留情面。


    
倒是同来队伍中有个上了年纪的老帮闲，清楚崇仁坊在京师算什么地段儿，不忍看着孙大老爷自己往坑里边跳。趁人不注意，用手指捅了捅他，低声提醒：“头儿，我听人说，这家祖上曾经跟着太宗跨海东征，功劳大得很。”


    
“功劳再大，能大过早晨那家姓宇文的去？那可是正经的国公之后。张头不也是带人去一条链子给锁了来！”唯恐王家的人听不见，捕头孙仁宇撇了撇嘴，提高了声音嚷嚷。


    
同来的众差役们纷纷退开半步，唯恐沾了此人的晦气。孙仁宇尚浑然不觉，四下看了看，悻然道：“大唐律例黑纸白字写着呢，即便王爷犯了法，也得与草民同罪。上头既然放心把这件事情交给我等，就是……”


    
话音未落，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吱呀”声，一年四季难得开过几次的子爵府大门被人从里边缓缓打开。刚才还被孙仁宇吓得脸色煞白的小厮王祥迈着四方步，趾高气扬地从门里走了出来。目光四下扫视了一遍，站稳身形，高声叫道：“今天是哪位捕头大人带队，我家郡君有令，请捕头大人到正堂问话。哪位啊，哪位啊？上前一步说话。”


    
“郡君？”听到这两个字，孙仁宇心里陡然打了个突。回头看看一干差役都躲了自己老远，只好硬着头皮上前半步，强挤出副笑容来说道，“回小哥的话。我就是今天带队的捕头。不敢自称大人。我是新来的，没想到会惊扰郡君。麻烦小哥头前带路，我奉命找你家小侯爷问几句话，就几句话，问完了，立刻就走！”


    
“哼！”这回，轮到王祥狐假虎威了。从鼻孔里冷哼一声，拔腿走在了前面。


    
注：唐代女性封爵，一品为国夫人，三品以上为郡夫人，四品为郡君，五品为县君。


    
风遗尘整理校对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一章 秋声 （六 下）


    
本以为这回抓到家中一个只有孤儿寡母的破落富豪，可以重重敲上一笔，却没料到宅子里边还住着一个能比县太老爷高出半级的郡君，孙仁宇头上的气焰立刻矮了半截。待进了正门，看见门里边比万年县衙门还整洁宽敞的院落，再看看沿甬道两旁挺胸拔背站立的高头大汉，剩下的五分气焰也紧跟着溜之乎也。好在王家的院子不大，在他两只脚还有走路的力气时，正堂已经到了。顺着四敞大开的正门向内望去，孙仁宇只看见两袭披朱挂紫的锦袍，赶紧小跑几步，上前躬身拜倒：“万年县快班经制正役班头孙仁宇，拜见郡君夫人，拜见子爵大人！未经通报，上门打扰，请郡郡夫人和子爵大人恕罪！”（注1）


    
一番话说得啰里啰嗦，不伦不类，但总算把自己不想惹麻烦的意思表达清楚了。王洵见孙捕头的态度前倨后恭，心中暗暗觉得好笑，正准备命人扶他起来，却听见端坐在自己左首的云姨淡淡地哼了一声，板着脸说道：“免了，孙捕头起来说话。王吉，给孙捕头搬个座位来！”


    
“谢，谢郡君夫人赐座！”孙捕头擦了把额头上的汗水，手忙脚乱地爬了起来。却不敢真的往下人们搬过来的座位上坐，只是欠着屁股搭了个小边儿，赔着笑脸补充道：“小，小人今天，本不敢来。但，但上头……”


    
“你刚才说，是经制正役的班头，对吧？”没等他把借口找全，云姨扫了他一眼，淡淡地问道。


    
“是，是。的确如此！”孙捕头心里又打了个突，不太明白对方的意思，但舌头已经开始发麻了。


    
又一道刀子般凌厉的目光扫了下来，紧跟着便是一声惊雷，“孙捕头是经制正役，想必对我大唐律例有所了解。既然如此，请孙捕头出示朝廷的抄家圣旨！来人，摆香案，准备接旨！”


    
“别，别，千万别！”孙捕头腾地一下跳起来，双手紧紧揪住作势欲出门拿香案的王吉，“这位兄弟慢走一步。郡君夫人请听小人解释。小的这次来，是奉了，奉了我家大人的命令……”


    
“你家大人，哪个你家大人！”云姨把眼睛一竖，厉声喝问。


    
“是，是万年县正堂，张，张圭张大人。”孙捕头冲着上面连连作揖，根本不敢抬头与云姨的目光相接，“我家大人遇到几个案子，跟子爵老爷有点牵扯。肯定，肯定是那些嫌犯攀诬。但是我家大人……”


    
“原来是张圭张县令啊。”云姨摆了摆手，打断了孙捕头的啰嗦，“既然是你家大人命令你来的，我断然没有妨碍你执行公务的道理。请出示刑部的搜捕文书，或者你家大人的朱漆火签！”


    
“没，没有！”孙捕头满脸是汗，鼻涕顺着嘴唇淌出好大一截都顾不上擦，“启禀郡君夫人，我家大人没有从刑部请到公文。想必是小案子，把子爵老爷请过去，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事情。所以他也就没敢惊动刑部，也没给小人赐下火签！”


    
“是吗？”云姨的声音突然变得柔和起来，笑着追问了一句。


    
“是，是，就是这样！”孙捕头展开袖子，用力在自己脑袋上抹了几下，以颤抖的声音回应。


    
“既没朝廷的圣旨，也没有刑部的公文，甚至连衙门的朱漆火签都没带。孙捕头，你把堂堂子爵府当成什么地方了？无任何确切凭据，就敢上门锁拿一个子爵。若是让你手里抓到跟鸡毛，你是不是连兴庆坊都敢去抄啊？来人，把这大胆狂徒给我拿下。备好轿子，咱们找地方跟他说理去！”（注2）


    
“尊命！”门外待立的家将们答应一声，冲进来就准备动手。孙仁宇哪曾见过这种阵仗，“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双手抱住大厅内的一根柱子，咧开嘴巴哭喊道：“饶命！郡君夫人饶命啊。小的我是新调来的，不懂长安城里的水深浅。他们都欺负我，才怂恿我来捅这个篓子。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啊！”


    
一边哭，一边用脑门往柱子上撞。“咚咚咚咚”，撞得天花板嗡嗡乱颤。云姨见他吓成了这副德行，知道他再也不敢耍花样了，摆摆手，示意家将们退下。然后换了副语气，柔声命令，“念你是新调来的分上，我可以放过你这一次。不过……”


    
“谢谢夫人，谢谢夫人！”孙仁宇放开柱子，冲着上面连连顿首。“夫人的大恩大德，小的这辈子没齿难忘！”


    
“起来说话吧，你也是公门中人。看看都成了什么样子？”云姨笑着摇了摇头，低声命令。


    
“是，是，夫人教训的极是！”孙仁宇又磕了个头，偷眼向上看了看，见郡君夫人脸上的乌云已经有渐渐变淡的迹象。擦了擦已经撞出青包来的脑门，慢慢爬了起来。


    
这回，云姨没命令他坐下。叹了口气，低声说道：“先夫已经过世多年，如今这宅子里只剩下我们孤儿寡母，难免有些霄小之辈会时不时动些歪心思。但天下之事，再大也大不过一个‘理’字。谁要是无凭无据就想冤枉好人的话，我们娘俩即便拼着性命不顾，少不得也要跟他去两仪殿内打上一场御前官司！”（注3）


    
孙捕头一边擦汗，一边点头，唯恐哪句话说得不谨慎，再被云姨捉到痛脚。“是，是。夫人大人不记小人过。小人今日也是奉，不，不，小人今日是被猪油蒙了心，走路不长眼睛，一头就撞到了崇仁坊里来！”


    
看到他那副畏手畏脚的嘴脸，云姨不由得抿嘴而笑，“你倒是会撞。好在今天是撞到了王家。若是再往东走几步，一头装进周郡公府，被人家一顿乱棍打死了。你说，万年县张大人，到底有没有勇气到郡公府里替你讨还公道呢！”


    
闻听此言，孙捕头双膝一软，差点又瘫在地上。用手在柱子上扶了扶，总算站稳。深深做了两个揖，低声哀求，“夫人放过小的这一次。小的再也不敢乱来了。小的人贱，早晚在街上被马车撞死，夫人犯不着为了小的伤了阴德！”


    
“你是正编捕头，我是万年县管辖下的子民，怎敢生您老人家的气呢？”云姨摇了摇头，咯咯冷笑，“日后，我们王家还得请孙捕头多多照应呢！”


    
“不敢，不敢。日后只要夫人有令，刀山火海，小的也不敢推辞！”孙仁宇打躬作揖，只求今日能平安脱身。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云姨笑着点点头，然后正色询问，“既然来了，也别忙着走？到底哪个不长眼的胡乱攀诬，把脏水泼到了我家洵儿头上，还请孙捕头透漏一二！”


    
衙门还没升堂，断然没有将案子详情透漏给当事人的道理。可眼下孙仁宇大老爷哪还顾得上衙门里的规矩，又胡乱抹了两把汗，低声回应：“其实也不是我们老爷多事。这几个案子都是上头压下来的。第一件，便是去年秋天，子爵大人在大街上纵马疾驰，不小心撞伤了朝廷命官的案子！”


    
“那件案子不是了结了么，怎么又提了起来？”云姨微微一愣，皱着眉头追问。


    
“上头玩的什么猫腻，小的怎么可能清楚啊！”孙仁宇一咧嘴，满脸委屈。


    
“那件案子，纵马伤人的是高家小公爷，我当天只是跟他们一起吃酒兜风，并没有直接撞到赵御史的车驾。”直到现在，王洵总算从云姨带来的震惊中略微缓过了一点儿神，想了想，低声插了一句。


    
“你听到了！”云姨看了他一眼，随即将目光转向孙捕头。


    
“小的听到了！小的回去后一定如实向县令大人汇报！”孙仁宇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无奈地点头。


    
“还有哪几件案子，你且拣紧要的说来。只要做过，想必王家也不会抵赖，日后传扬出去，也省得有人说我们王家仗势欺人！”


    
这都不叫仗势欺人？还什么叫？孙捕头在心里暗骂，脸上却不敢表现出来。理理思路，吞吞吐吐地说道：“还有，还有就是今年春天，几个勋贵少年当街调戏民女不成，下手打死其兄弟的案子！”


    
“那可不是我干的。我跟姓萧的一点关系都没有！”王洵闻听，气得立刻站了起来。


    
云姨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少安毋躁。然后笑眯眯地冲孙捕头问道，“你听到了？要不要洵儿再重复一遍？”


    
“不必，不必！”孙捕头赶紧摆手。“爵爷的话，小的已经牢牢记在心里了！”


    
“还有呢，继续说？”


    
“第三件，好像是渭水河那边强买别人田庄……”


    
“那家庄子遭了水灾，原主人自己要卖。当时出价的几个人，我是最高的！”见孙捕头被云姨制得服服帖帖，王洵胆子也慢慢壮了起来。“公平买卖，在地方上备了文案的。”


    
他自己说是公平买卖，人在矮檐下，孙捕头哪里敢争。紧跟着，在云姨的督促下，将自己所知道的案情一点点慢慢说出，其中大部分跟王洵都没什么关系，但其中有几件，王洵或者在场，或者从中替朋友出头，怎么摘也摘不干净。但好在都不是什么人命关天的大案，所以云姨在旁边帮忙搪塞几句，也就让孙捕头诺诺称是了。


    
堪堪问了将近一个时辰，见孙捕头嘴里已经掏不出太多干货了。云姨也不为已甚，命令小厮王祥出门取来一个托盘，指了指，冲着孙捕头说道：“既然你肯来给王家送信。大热天的，总不能让你白跑。这里有几锭小元宝，拿回去跟弟兄们分了吧。虽然不多，每人买碗酒吃总也够了！”“不敢，不敢，小的不过是跑了趟腿儿，怎能收夫人的赏呢？”转眼从上门问罪的公差，变成了王洵的同党，孙捕头一时难以适应。但看到托盘里白亮亮的颜色，双目中立刻放出齐刷刷的亮光。


    
白银在大唐并非法定货币。但官场上送礼，和民间大宗货物结账，已经开始使用白银。此刻一两足色白银拿出去，在市面上足够换到一千八百枚开元通宝。若是天宝年间增铸的那种，则能换到两千一百多枚。这一盘银锭，足足有二十枚多枚。每一枚，看大小都有二两重。五十两白银，按实际俸禄的话，孙捕头挣上十年都未必能挣到。也难怪他立刻见钱眼开。


    
既然拿了人家的钱财，就不能再对付了事。道过了谢，孙捕头双手将托盘接过，仔仔细细将上面的红布盖严实，然后四下看了看，压低了声音说道：“夫人，今日之事，小的多有得罪。但小人的确是奉命而来，而我家大人，估计也是奉了上头的命令，实际上，如何问案，他自己未必能做得了主。今天小的可以回去跟我家大人说，爵爷去乡下打猎去了，恰好不在家。但改日我家大人若是无法向上头交差，他那个人的性子夫人想必也有所耳闻，向来是只看眼前，不管将来！”


    
“不妨，你能提前来给王家送个信儿，我们母子就感激不尽了！”云姨笑了笑，胸有成竹地摆手。“来人，把这件传家之宝给孙捕头看看。让他回去之后，也好向万年县令交差。”


    
“是！”王祥答应一声，从桌案上双手捧起一个不甚起眼的锦盒，举在眉间，捧给孙仁宇过目。见王祥的模样如此郑重，孙仁宇也赶紧肃立站好，捧着受贿得来的银子，踮起脚尖，向锦盒里边张望。只见里边放了一个比锦盒还要不起眼的铁牌子，上面用隶书阳文雕了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免”。


    
晃了两晃，孙捕头将银子放在地上，双膝跪倒。恭恭敬敬冲着锦盒磕了三个头，然后慢慢站起来，脸色像死人一般惨白，“小的今天真是瞎了眼，居然敢到开国元勋家里来找死。谢郡君夫人大人大量，饶小的不死。夫人放心，今后无论衙门里有什么不利于小侯爷的动静，小的只要得到信，肯定立刻亲自给您送过来！”


    
注1：经制正役，即有正式编制的捕头。不是协警和临时工。作为京畿大县的地方官，万年县令为正五品。比郡君低半级。


    
注2：唐玄宗登基前的住处，后来成为皇宫的一部分。


    
注3：两仪殿，唐玄宗处理政务，接见大臣之所。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一章 秋声 （七 上）


    
孙捕头已经走了很长时间，王洵兀自呆坐在胡床上，对着锦盒里的免死铁券愣愣出神。


    
“行了，别看了。再看，它也是块铁片片，变不成金的！”看不惯王洵那副魂不守舍的模样，云姨笑着伸出手指，照着他脑门戳了一记。


    
“啊！”王洵猛然惊醒，本能地伸出双臂，将装着免死铁券的锦盒牢牢护在了怀里。这个动作令云姨哑然失笑，摇了摇头，低声数落道：“看你那没出息的样。抱着铁券干什么，谁还能抢了你的？况且这东西，也就吓唬吓唬姓孙的那个乡巴佬，真的惹下什么大麻烦来，未必能起得了什么作用！”


    
见王洵脸上依旧写满了不相信的意味，她笑了笑，继续说道：“一朝天子一朝臣。你以为这东西真的什么灾都能挡么？隔壁你程叔祖家当年这东西有三块，一块是高祖钦赐，另外两块是太宗钦赐，到了天后当政，还不是说灭族就灭族了？我以前不让你知道，是怕你仗着它在，闯出难以弥补的大祸来。这东西，是咱们王家的最后一道护身符。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往外拿，万一拿出来后还起不到作用，那王家就彻底万劫不复了！”


    
“嘿嘿，嘿嘿！”王洵被数落得只剩下傻笑的资格。放下铁券，起身走到云姨身后，轻轻替庶母按捏肩膀，“不是还有您在么？您就是咱们王家的第二块铁券。有您在，谁也不能拿王家怎么样！”


    
这话倒是他的肺腑之言，虽然明显带着拍马屁的意味。今天事情，给他的震惊实在太大了。首先，他没想到，自己家里还藏着“免死铁券”这种宝贝。其次，他更没想到的是，先前把自己和马方两个吓得六神无主的大劫，居然被云姨用五十两银子就给轻飘飘地应付了过去。而云姨在与孙捕头说话时的表现，更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看见。其中威逼、利诱、胁迫、安抚等诸多手段一一使来，花样百出，王洵虽然一直自觉心机在长安城中能排得上号，今日跟云姨一比，才知道自己平时玩的那些东西有多么的幼稚。


    
“小马屁精！”云姨一巴掌将王洵的手指拍开，脸上的表情又是怜惜，又是无奈，“我能看顾得了你几时？平素我督促你上进，你总嫌我啰嗦。这回知道厉害了吧？一个衙门里的捕快，就能让你六神无主。有道是灭门的太守，破家的县令。如果头上没个实在的官帽做遮挡，即便家业再大，钱财再多，一场官司下来，就全得变成别人的！”


    
“我以前不是阅历浅么？”刚刚欠了云姨一份大人情，王洵不敢出言顶撞，讪讪笑了笑，低声服软。


    
“这回受到教训了吧！”云姨慢慢站起身，苦笑着摇头，“半大小子，总以为自己是天底下第一聪明人。大人的话全当耳旁风。什么时候遭了罪，什么时候就想起大人的嘱咐来。到了那时候，一切也都晚了，后悔药都没地方买去！”


    
“嘿嘿，嘿嘿！”王洵像小时候一样寸步不离地跟在庶母身后，只是傻笑。


    
云姨走了几步，见王洵还是像尾巴般粘在自己身后，只得又回过头来，笑着数落道：“你跟着我干什么？还不赶紧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办？那孙捕头不是说了么？万年县衙门也是奉命行事，真正想对你们下手的人是谁，张县令自己恐怕都不太清楚！”


    
“所以，所以我才希望姨娘再给指点一二啊！”王洵挠了挠后脑勺，可怜巴巴地说道。


    
“你啊，让我怎么说你！”云姨摆脱不了他，又不能真的任他出了事被衙门抓走，只好又转过身，走到胡床前重重坐好。“首先，你得给姨娘交个实底儿，最近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没有？”


    
“伤天害理的事情肯定没做过。但要是较真儿的话，鸡蛋里挑骨头，总是能挑出些毛病来！”王洵想了想，低声抱怨。


    
“没骨头，还有人堵上门来挑么？怕是苍蝇不叮没逢的鸡蛋吧？”见王洵还在抵赖，刚才在外人面前还像老母鸡护雏一样护着王洵的云姨登时换了一副截然相反的面孔，冷笑着追问。


    
“硬，硬要挑的话，怕是，怕是能挑到一点儿！”被云姨看得心里发虚，王洵只好实话实说，“除了您老交到我手上的那些产业，孩儿最近两年还放了些印子钱出去，这个恐怕您也是知道的。此外，去年渭河发水，趁着有些庄户人家日子没法过下去，低价吃进了一批地，这个，您老估计心知肚明。还有，就是偶尔帮人打个架，闹市上赛个马之类的了。但逼死人的事情，孩儿真的没干过！”


    
“这么说，刚才孙捕头提及的案子，你都有牵连了？”云姨叹了口气，满脸疲倦。


    
“孩儿刚才跟孙捕头说的，基本都是实话。当然，尽量把自己的责任说小了点儿！”王洵点点头，满脸委屈。


    
“你啊，真是做纨绔都做不好！”云姨气愤不过，又狠狠戳了他一指头，“这不是授人以柄么？咱们家怎么就缺这点儿钱来，让你连强买强卖，逼人上绝路的事情都做得出？”


    
“也不算完全强买强卖！”王洵不敢躲，捂着额头小声嘟囔，“大伙不去趁机抄地，我随大流罢了！秦家哥俩抄得比我还多呢，也没见官府把他家怎么样？捏柿子尽捏软的，欺负我罢了！”


    
“这就对了，欺负的就是你这种没长心眼的！咱家跟秦家能比么？”云姨举起巴掌欲打，见王洵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心里一软，又把手臂放了下来。


    
她虽然不是王洵的亲娘，毕竟从小将其带大，一直拿对方当自己的亲生骨肉看。不忍见王洵懊恼，幽幽叹了口气，低声说道：“眼下关键不是这些案子，而是打听清楚这场风波由何而来？官府准备办到什么程度？我今天能借着祖上的余荫，将姓孙的土包子镇唬住。下次换了别人来，恐怕就没今天这么容易了！”


    
连云姨都觉得为难，王洵心里更是七上八下，用手小心地指了指庶母身上的锦衣，低声嘀咕道：“您老不还有这身命服么？比万年县令都大一级呢！”


    
“呸！”再也忍不住，云姨笑着在他后脑勺上狠狠来了一记，“你还当真啊。这身命服，说出来其实一钱不值。那姓张的县令真的想办咱们，直接跟上头说一声，第二天就能把我这身命服给收回去。况且这身衣服当初也是花钱是买来的，与正经的命服差距甚大。你阿爷一辈子没出仕，上哪给我弄正经命服穿去？”


    
“啊！”王洵张口嘴巴，上下牙床间的空隙足以塞进一个鸭蛋。今天的事情太离奇了，几乎件件都超过了他以前积累的常识。铁券一朝天子一朝臣，换了天子效果就要大打折扣；朝廷命妇的官服居然可以买到，并且一个掌握实权的县令就可以轻松将其收回。这么算起来，自己平素所仰仗的王家权势，基本等同于不存在。只是平素没惹到太大的麻烦，没人愿意跟自己较真儿而已。


    
想到这层，他背后不禁冷汗直冒。别的不说，只是孙捕头今天谈及的那些案子，真的落在普通人头上，恐怕已经可以上好几回法场了。可怜自己以前居然还认为背后有祖上余荫庇佑，可怜自己以前还以为拉上一帮同样的勋贵之后抱成团儿，就可以在长安城内横行无忌。


    
正后悔不迭之际，又听云姨叹了口气，低声说道：“你也别太着急了。这身命服不是还没被人收缴回去么？只要我能护着你一天，总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你被人抓走。”


    
“孩儿不争气，给姨娘您添麻烦了！”王洵心里一暖，站起身，恭恭敬敬地冲着云姨施了个礼。


    
“傻话，有什么麻烦的。这个家若是没了你，姨娘还能活么？”云姨眼睛一红，低声说道。“当年你阿爷给你我买这身命服时，恐怕也是为了今天。他做事谨慎，总能走一步看好几步。只是去得早了些，没能亲自教导你成材！”


    
“阿爷是心疼姨娘，所以才给您买了身命服穿！”王洵见云姨垂泫欲泣，顾不得再问自己的事情，强笑着安慰对方。


    
提起王洵的父亲，云姨的话头就有些收不住。“当年你娘刚刚过世。我是一个商户人家的女儿，却被你阿爷硬给扶了正，府里头难免有些人心里气不顺。恰巧皇上修离宫缺钱，准备卖一批官爵出来，你阿爷就狠了狠心，花了两千吊钱给我买了这身四品命妇的官服穿！”


    
“那阿爷怎么没给自己也买一身？！”一半时因为好奇，另外一半是想逗庶母开心，王洵仰起脸，笑着追问。


    
“本来也想买的。但官府后来又改了口，不肯卖男人的官爵了！”云姨笑了笑，脸上涌起一股淡淡的幸福。


    
“那又是为什么？”王洵完全变成了一个好奇宝宝，抓住云姨的话头问个不停。


    
“当时的丞相张九龄公反对，说官员乃朝廷的手臂。官制乃社稷的基石。买官的人出了钱，上任后自然会从百姓头上加倍捞回来。而大唐疆域这么大，朝廷不可能把所有贪官都揪出来绳之以法。长此以往，那些原本清廉的官员，看见贪官没得到应有的惩罚，也会群起效仿。这样下去，用不了太久，大唐官场上便再找不到一个清官。任何政令从中枢下达到地方，哪怕是为百姓谋取福利的善政，也会成为官员们敛财的借口，从而变成恶政。慢慢地，大唐的根基便被城狐社鼠给掏空了，重蹈当年大隋朝的覆辙！”


    
“他可真敢说！”听到此处，王洵再也忍不住，脱口赞了一句。


    
云姨轻轻点头，“老张丞相，当年的确是非常敢说的。这一点儿，连你阿爷都好生佩服。因为他的阻挠，皇上只好收回了成命，停止出售官爵。但当时的礼部尚书李林甫看出了皇上的心思，便提议只卖女人的诰命，不卖男人的官爵。反正除了天后当朝那会儿，其他各代都没有女人当官的先例。只要大唐以后确保女人不当官，诰命自然可以随便往外卖，卖多少都不会扰乱官场秩序！”


    
“啊！”王洵又给听傻了，嘴巴张得老大。他平素跟一群勋贵之后喝酒聊天，也没少说起朝廷里某些官员的奇闻轶事。却都是些金屋藏娇，分桃断袖的无聊故事，并且都是捕风捉影的乱说，没一件像云姨今天讲得这般生动实际。


    
“所以呢，没多久。老张丞相就被皇上罢免，换了李林甫上位。这大唐的官儿也越来越好当，只要能给上司塞钱，位子便可以坐得安稳，怎么向下伸手都不妨。所以你阿爷才幡然醒悟，希望你这辈子能出仕。不指望你能重振门楣，至少弄个官帽子代戴，别让人上门欺负！”


    
“孩儿知错了！”最近两年多来，王洵第一次没嫌云姨啰嗦，诚心实意地接受了对方的教诲。


    
“你知道就好。也不急在这一两天。咱们娘俩儿先过了眼前这关，慢慢再寻其他门路。我总觉得，这场风波不是冲你们来的，而是背后另有玄机。所以这几天你别再招惹是非，把精力重点放在探听官府风声上，只要找到背后那个人的真正目标，咱们就有可能化险为夷！”


    
“嗯！”王洵点头称是。心里边对云姨佩服得五体投地。


    
母子两个又商量了几个关键行动细节，还没等确定从哪一步开始，门子又在外边禀报，说马小公爷与张探花、雷兵曹三个联袂来访。王洵一听，喜出望外，赶紧跟云姨告了假，亲自到迎到了家门口。


    
见了面，看到三个朋友都是一脸关心，他肚子里愈发觉得暖和，笑了笑，低声赔罪道：“我自己行事不检点，招了一身麻烦。居然还拉着几位跟着一起劳心劳力，自己想想，真是惭愧死了！”


    
“这是什么话！赶我们走么？”雷万春跟马方一人给了他一拳，笑着数落。


    
张巡是个文官，行事不像雷万春和马方般肆无忌惮。却也摇了摇头，笑着回应道：“二郎别客气了。平素你们玩的那些东西，张某都不擅长，所以也尽量不硬凑上前扫大伙的兴。但二郎现在遇到了麻烦，张某再往后缩，那以前的圣贤书不是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么？”


    
说罢，收起笑容，双目之间，磊落之气毕现。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一章 秋声 （七 下）


    
王洵也是个爽利的汉子，见张巡说得郑重，便不再多客套。当下命仆人头前带路，领三位朋友入正房奉茶。


    
闻听此言，张巡又笑着摆了摆手，低声说道：“喝茶倒不急！容我先拜见了老夫人再说。张某那年在京师处处吃闭门羹，只有王兄的庶母，曾出言给张某指了一条明路！”


    
“张兄真是太客气了。当年的事情，姨娘也不过是送了个顺水人情而已！”没想到张巡把王家的些许小恩小惠看得如此之重，王洵愣了愣，笑着谦让。


    
“对老夫人来说，可能是顺水人情。对张某来说，却是拨云见日！”张巡摇摇头，继续坚持要先谢了引路之恩再说。


    
王洵坳他不过，只好先带领三人去拜见庶母。对于张巡等人在明知王家要吃官司的情况下，还冒着遭受池鱼之殃的风险前来探望的仗义举动，云姨心里头也非常感激。跟大伙随便说了几句场面话后，便笑着提议，“洵儿的官司，我刚才已经详细问过他了。伤天害理事情，他肯定是没做过的。这点我们娘两个可以在祖宗灵位前起誓。但官府里边那些弯弯绕，我们娘俩个却都不太懂。探花郎今天既然已经来了，老身也不跟你客气。待会儿好好帮洵儿琢磨琢磨，让他及早脱身才是要紧！”


    
“长者有命，晚辈焉敢不从！”张巡抱了抱拳，郑重答应。


    
“那我就不耽误你们的功夫了。洵儿，你叫下人到临风楼订一桌酒菜，今晚不用出门，就在家中给探花郎洗尘好了！”云姨笑着还了个半礼，在丫鬟的服侍下，起身走向后堂。


    
四人以晚辈之礼目送云姨走远，然后互相笑了笑，一同朝王家接待贵客的正房走去。雷万春和王洵身高腿长，步子迈得飞快。张巡也急着了解官司的详细情况，跟在二人身后，半步不落。这下可苦了马方，本来个子就比前面三人矮了不小一截，偏偏又穿了一身书生长袍，才紧走了几步，便被自己的袍子下摆绊了个趔趄，忍不住惊呼一声，伸手扶住了路边一株矮树。


    
“怎么了？”走在最前头的王洵听到惊呼，回过头来，关心地问。


    
“没事，没事！”马方满不在乎地摆手，本来就非常白皙的脸上，不见半分血色。


    
“崴脚了？”凭借直觉，王洵发现马方的状态不对。掉头走到对方身边，单手扶住其肩膀。他一靠近，马方的神色立刻大变，向旁边趔趄了几步，笑着说道：“没事！走路不小心踩到了石头上！”


    
“胡说，我家院子里，怎可能有多余的石头！”王洵笑着摇摇头，一把将马方扯了过来。“腿怎么瘸了，在马上掉下来了？还是被人家给打了？”


    
“刚才在去寻张探花的路上，从马上掉下来蹭了一下。我真的没事，先商量如何应付你和子达两个的官司要紧。”马方笑着摇头，却没发现汗水已经从鬓角上滚了出来。


    
“衣服上连半点儿土都没沾，鬼才信你从马上掉下来过！”王洵又是摇头冷笑，“谁欺负你了。说给你我听，我帮你把场子找回来。”


    
“真的没事！你这人怎么这般啰嗦！”马方忽然翻了脸，用力推了王洵一把。


    
他那副细胳膊细腿，推王洵就像蜻蜓撼大树。王洵连躲都没躲，硬受了马方一推，然后低头拉住他的外袍，迅速向上一撩。只见马方袍子下的小衣上红殷殷一片，新的血珠正顺着旧的痕迹丝丝缕缕往外渗。


    
“我的天！”王洵忍不住惊呼的一声，不由分说，将马方给扛到肩膀上，“先别去正房了，先去我的卧房。赶紧上点儿药，免得落下病根儿。谁下的手，这么狠。老子日后定然饶不了他！”


    
“放手，放手！”马方的小腿在王洵的肩膀上来回直踢，“两个大男人，大白天钻进卧房里，成何体统！”


    
“放心，我没断袖之癖。况且肯定不止咱们两个。”王洵被他气得直乐，一边快步走向自己的卧房，一边大声喊道：“张大哥，雷大哥，你们直接跟过来吧。别客气了。我让女眷们回避了便是！”


    
关心马方的伤势，张巡和雷万春两个只好也跟了过来。王洵在半路叫住个丫鬟，命令其头前给紫萝送个信，让紫萝把自己的床铺收拾好。然后，又抓住了急急忙忙跑出来查看情况的小丫头雪烟，命令她带人去打两大盆热水，顺便把自己常备的金疮药拿过来。


    
“用我的吧，估计比你的好使些！”雷万春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瓷瓶，信手塞给王洵。见马方的小脸涨得通红，笑了笑，继续说道：“咱老雷当年闯荡江湖时，受了伤，被女人扒下衣服来敷药都是常有的事情，有什么好在乎的。若是一味地拘泥于小节当中，江湖儿女，早就死干净了！”


    
马方平生最大的志向就是提三尺长剑浪迹江湖，听雷万春这么一说，便停止了挣扎。任由王洵将自己抗回了卧房里。提前得到下人们的通知，紫萝早已将王洵的卧房收拾干净。见众人进门，敛衽福了一福，带着贴身丫鬟匆匆退了下去。


    
王洵把马方平放到自己的床上，扯过一个枕头，让他趴好。接着到外边接过雪烟打来的热水，先把手洗干净了。然后找了个崭新的棉布面巾，用另外一份开水润湿。拧干了水分，拎着走回卧房里。


    
雷万春早年经常帮人处理伤口，手脚比王洵利索得多。见王洵做好了准备，于是快速走到床边，慢慢卷起马方的外袍。“嘶！”三人不由自主同时吸了口冷气，只见马方里边的小衣，从腰部开始一直红到了小腿。新旧血迹一片压着一片，要多恐怖有多恐怖。


    
“谁下的手。你说，老子今晚就去替你出气。”雷万春勃然大怒，拳头攥得咯咯直响。


    
“我，我阿爷。”马方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承认。


    
“你阿爷这几天不是当值么？”一边慢慢卷起马方的小衣，用湿布润开衣服上的血痂，王洵一边气愤地追问。“敢情中午抽空跑回家里，就是为了打你一顿板子！有这么做人父亲的么？你是不是他亲生的啊！”


    
“可不是么？今天中午突然回来了！抓住我就一顿好打！”尽管王洵已经尽量轻手轻脚，马方依旧疼得直吸冷气。“二郎，慢点，慢点，疼，疼！”


    
“我来吧！”雷万春挤开王洵，接替他的工作。“我处理这些东西是长项。真是的，你阿爷怎舍得下这么狠得手？”


    
“有什么？他小时候，被我祖父打得更狠。”马方咧了咧嘴，自我解嘲。“我若是不服气，将来也下狠手收拾他的孙子就是了。反正我们马家，向来讲究的是棍棒底下出孝子！哎呀，雷大哥，动作慢点儿。求你了！”


    
“动作越慢，你越遭罪。你也是，挨了打，不在家里趴着养伤，还跑出来干什么？你小子一定是偷着跑出来的，对不对。这几个地方，先前敷的药全被血给冲开了！”雷万春一边利落地处理伤口，一边说话分马方的神。


    
马方叹了口气，没有接茬。


    
一股热流直接冲上了王洵的鼻子。马方下午拖着受伤的身体跑出来，当然是为了四处替他搬救兵。这兄弟虽然长得有些娘娘腔，说话的声音也细声细气，骨头里却是硬得令人感动。看到马方伤成这般模样还不顾一切替王洵和宇文至两个奔走，在一旁帮着打下手的张巡也很感慨，拍了拍马方的肩膀，低声道：“好小子，够朋友。张某这辈子交你是交定了。”


    
“男子汉大丈夫，为朋友两肋插刀！哎呀——疼死我了！”马方疼得龇牙咧嘴，却依旧没忘了说大话。


    
他表里不一的模样，逗得大伙哈哈直笑。笑够了，张巡走到桌案边，从包了丝绵的茶壶巢子里倒了一杯热水，亲自捧到马方嘴前，喂着他喝了几口。然后笑着问道：“令尊大人没说，他今天为什么打你？”


    
“唉！阿爷打儿子，还需要什么理由？想打就打呗！谁让我是他亲生的呢！”马方摇摇头，很是无奈地说道。


    
“总得有个借口吧？”张巡的眉毛以极其细微的动作皱了一下，继续逗马方说话。


    
“无非是说我不用心读书，到处结交些狐朋狗友呗！还不是借口？”马方咧着嘴叹气，对自己摊上这样一个父亲很是无奈。


    
“当时有外人在场么？除了说你交友不慎，还告诫你什么了？否则，你连原因都不清楚，这顿打不是白挨了么？”张巡笑了笑，又问。


    
“告诉我最近一段时间不准出门，否则就会打断我的两条腿。哼，又不是第一次了，我才不怕！”马方皱着眉头，仔细回忆中午时挨打的情景。“我想起来了，当时还有一个人在场，姓周，是我阿爷的朋友，好像在御史台或者什么地方行走。缺德得很，看着我被仆人拖下去拿大棍打，居然连一句说情的话都不讲！”


    
“估计他是怕讲了情，令尊大人无法下台。你会挨打挨得更狠吧！”张巡笑了笑，点头解释。


    
说话间，雷万春将马方屁股和大腿上的棒疮处理完毕。重新上好了金创药，又向王洵讨了块天竺国商人贩来的细绒棉布，小心翼翼地垫在马方的屁股上。然后帮他重新套好小衣，盖好外袍。笑着看了看张巡，向对方请示下一步动作。


    
张巡跟雷万春、王洵两人分别交换了一下眼神。笑呵呵地说道：“瞧这伤势，估计马兄弟半个月内是出不了门了。为了避免坐下病根儿，我看不如请明允派辆车，将马兄弟先送回家去！”


    
“不去！”没等王洵答应，马方立刻大声抗议。“我才不回家呢。免得被我阿爷活活打死！”


    
说着话，他挣扎着准备起身，却被王洵和雷万春一人伸出一只手，死死按在了床上。“听话，别胡闹。坐下病根儿不是玩的。弄不好，你下半辈子就瘫在床上了。”这节骨眼儿上，王洵心眼转得极快，善意的谎话张口就来。


    
“听张探花的话，肯定没错！”雷万春笑了笑，也跟着在旁边帮腔，“你身子骨弱，千万不能再乱跑了。本来我还有份双刀的刀谱，昨天忘了带给你。你早日把伤养好了，赶着我还在京师，就能早点教给你如何使那渤海国的弯刀！”


    
不待马方开口，王洵又继续说道：“你带伤出门，不就是不放心我跟宇文子达么？我现在平安无事，你自己也看到了。子达那边，包在我们三个身上，无论费多大力气，都尽早把他从衙门里边捞出来便是！”


    
也不知道是王洵最后一句话起了作用，还是经不起跟雷万春学武功的诱惑，马方犹豫再三，终于点点头，很不情愿地答应了。


    
王洵见此，立刻命小厮王祥安排下自家最舒适的那辆马车，车上又多铺了两床棉被。亲手将马方抱起，小心翼翼放到车中。然后命令王祥必须将人送到马家院子里才准回来。


    
“你去了就跟马老爷子说，马小公爷今天下午是跟小张探花有约，不敢逾期，所以才拖着病体跑了出来。小张探花非常感动，改日必将登门回访！”临行之前，雷万春又拉住王祥，细细叮嘱他如何跟马家的人编瞎话。


    
小张探花这个名号，可比王洵王明允这东市霸王光辉得多。这样交代，未必能讨马老爷子高兴，至少能让马方少挨一顿打。王祥心领神会，点点头，笑呵呵地挥动了马鞭。


    
剩下的三人再度转回正堂，喝了几口茶，又听王洵将他所知道的案情描述了一遍。张巡想了想，正色说道：“恐怕这场风暴，不是冲你王明允来的！”


    
“云姨跟我也这么想！”王洵点点头，低声附和。“但不知道它到底冲着谁！”


    
毕竟当过一任知县，张巡的眼光比王洵、云姨等人敏锐得多。顿了顿，继续说道：“恐怕也不是冲着其他人。子达，你，还有今天被官府找去的那些勋贵之后，恐怕都不过是个由头。从目前情况看，极大可能是上头有神仙打架，害得你们这帮小鱼小虾跟着遭殃！”


    
“神仙打架，关我们何事？”王洵有些不明白张巡的意思，皱着眉头追问。


    
“神仙打架，哪会儿先死的是神仙？还不是先拿些小鱼小虾祭旗？”张巡摇了摇头，无奈地苦笑。“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官府今天没抓走你。今后也未必会再来找你。只要躲过了最近半个月，恐怕谁也记不清今天准备问你什么罪名来！”


    
王洵无言以对，不管懂不懂，都只能洗耳恭听。张巡又沉吟了片刻，嘴角突然露出一丝微笑，“马老爷子今天当着外人的面儿，重棒教子，估计也是由于这个原因。他自己已经把儿子打成半残了，别人就不好意思再拿小马方去祭旗！我估计，打架的那两位神仙，级别肯定都不会太低。否则，也不至于把马老爷子逼到教训儿子，却拉着御史作证地步。”


    
“嗯！”顺着张巡的提示想，王洵也觉得对方的分析很有道理。“如果那样的话，子达是不是也能化险为夷？”


    
“那要看他卷进去多深了！”张巡站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如果他跟你一样，只是被风暴卷进去的小鱼小虾，估计使点钱，托对人，很快就能释放出来。所有陈年旧案，都按到别人头上就是了。但万一他为过招的某一方摇旗呐喊，或者已经加入了其中一方，恐怕这回就麻烦了！”


    
联想到宇文至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性格，王洵和雷万春两个互相看了看，心中都涌起了一股寒意。马方的父亲官职虽然不高，但能让马老爷子刻意拉着一位御史作证，当着对方的面重棒教子的人物，放眼长安城中，也屈指可数了。而宇文至一直希望能在他自己这一代重振祖上的荣耀，以他的性格，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偷偷抱上某个大人物的粗腿也很难说。


    
“这只是我的推测，有可能不准！”看到王洵和雷万春忧心忡忡，张巡笑了笑，低声开解。“况且即便子达卷进去很深，深到对手欲杀之立威的地步。他背后的那位大人物，也不可能置之不理。否则，今后谁还肯替那位大人物卖命？！”


    
雷万春和王洵两个点点头，终于在无边黑暗中看到了一线希望的亮光。张巡想了想，又道：“如今咱们的首要任务，是弄明白宇文子达到底是无辜被卷入，还是已经成为别人麾下的棋子。被卷入的程度有多深？他背后那个大人物是谁？都必须抢在官府将罪名坐实之前，得出结果。否则，一旦他头上落下第一项罪名，恐怕所有黑锅，都要一个个摞将上来！”


    
“那还等什么，还不赶紧去？”闻听此言，雷万春长身而起。“小马方不是把宇文子达的两个通房丫头给藏到平康里的妓院了么？咱们这就去找她们问明情况！”


    
“天这么晚了，两位连饭还没吃呢？”王洵心里也急得火烧火燎，却不得不摆出一副主人架势，向张、雷二人发出邀请。


    
“早晚还能替你省下这顿饭？走吧，别耽误了！”雷万春一把拉起王洵，另一只手拉住小张探花，“回头我在街上请你们吃羊杂碎泡馕，味道不比临风楼的酒席差多少。咱们在这里多耽误一会儿，宇文子达那边就可能多挨一顿板子。他那个人我清楚，甭看表面上人五人六的，三顿板子打下来，差不多什么罪名都肯招了！”


    
想想宇文至平时的所作所为，王洵不得不承认雷万春的分析句句在理。只好吩咐家仆把订好的酒席分掉，然后命人从马厩里拉出三匹最神骏的坐骑，与雷万春，张巡两个一人一匹，风驰电掣般赶向平康里。


    
折腾了整整一下午，此刻，天色已经全黑。静街的刻到来之前，夜幕中的长安城，渐渐陷入另外一种热闹。拥挤的街道上，人来人往，各色小吃都开了张，香气顺着夜风往行人的鼻子里边灌。


    
进入了平康里后，空气中则换成了另外一种味道。带着点甜，带着点腻，伴着两侧高楼里的丝竹声，盈盈绕绕，勾得人心里发痒。临街的赌场前，已经有人输光了今天带在身上最后的盘缠，被赌场小厮架起胳膊丢将出来。也有人带着胀鼓鼓的行囊，兴冲冲地正往赌场里边钻，准备把全部身家押上，搏一个更大的彩头。


    
与赌场门前喧闹的氛围相衬，临街的酒楼、妓院一样高朋满座。靠窗的座位上，数名屡试不第，流落在京师的读书人一边喝酒，一边破口大骂。骂那些权贵子弟胸无点墨，却占尽了朝中的好职位。骂考官不长眼睛，看不出他们满腹经纶。骂世道不恭，令他们胸怀大志却没机会施展。骂够了，也喝醉了，各自抱上一个看得顺眼的妓女，摇晃着走进后院包房，金戈铁马，肆意驰骋。


    
也有很多酒客非常安静，结完帐后，便慢慢走出酒肆，站在路边沉默不语。他们大都是勋贵之后，祖宗的脸面丢不起，所以在这样的夜晚，无论如何是不能徒步走回家里去的。很快，一伙皮肤漆黑的昆仑奴的出现，彻底解决了他们的麻烦。躬身半蹲在地上，十几个昆仑奴排成一排。醉了酒的贵胄之后挑挑拣拣，从中挑出身材最结实的那个，慢慢趴到了对方背上。被选中的昆仑奴则发出一声欣喜的大喝，“坐稳了，您！”，双腿发力，以不亚于奔马的速度，背着贵胄之后隐没在黑暗中。


    
王洵和张巡、雷万春三个的身影并络而行，慢慢走入盛唐的秋夜。这一刻，每个人都以为自己醒着，每个人却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慢慢融入这销魂蚀骨的盛世里，一起沉醉。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一 上）


    
鸡叫三遍，沉睡了一夜的长安城渐渐从梦中醒来。


    
张巡、雷万春、王洵三人并络走在朱雀大街上，每个人都顶着两只硕大的黑眼圈儿。昨天在平康里向宇文至的两个通房丫头月怜和绮墨打听消息，一直交谈到后半夜方才结束。过了亥时，长安城内开始禁行，三人也没法回家了，只好在平康里的客栈里将就了一宿。偏偏平康里关闭了坊门后，坊内本身是不禁灯火的。于是丝竹管弦伴着酒客、歌女们的嬉闹声，一阵阵从外边飘来，拼着命往人耳朵里钻。一直到了卯时，喧闹声终于消停了下去，平康里的赌场、妓院开始打烊，外面的天光也已经开始放亮。


    
单单一夜没能睡好也就罢了，王洵平素与朋友往来，也没少做夜猫子。张巡和雷万春在地方上公干，加班熬夜也是家常便饭。只恨的是他们从月怜和绮墨两个嘴里，根本没探听到太多有用的信息。两个没见过什么大风浪的小丫头早就给吓傻了，见了王洵，一个只顾着哭哭啼啼控诉宇文至的哥哥宇文德有多势利，平素整个家都靠宇文至支撑，自己做甩手掌柜；遇到麻烦，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宇文至逐出家门，划清界限。另外一个稍微伶俐些，则赌咒发誓自家男主人从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所有罪名都是别人蓄意泼的污水。


    
“有没有罪你我说得都不算，得听万年县令的判定！”直到王洵忍无可忍了，板起脸来虎吼了一嗓子，两个小丫头才勉强止住了啰唣。但接下来的言辞依旧没什么用处，只是比马方当日所转述得更详尽了一些而已。至于宇文至除了王洵等人以外，最近还和谁交往比较密切，外边认识不认识什么大人物等关键问题，则一概摇头。


    
“那钱财上呢，最近你家少爷有没有什么大的进项，或者突然有了一笔很大的开销？你好好想想，想清楚了再告诉我们。毕竟需要知道他到底犯在谁手里，我们才能想办法救他。”关键时刻，还是张巡想得细，放低声音，和颜悦色地询问。


    
“您说花钱？哦！”没枉费大伙几个时辰的精力，小丫头月怜终于想起了一些。红着眼睛看了看王洵，然后低声说道：“少爷他最近的确动过一大笔钱。说是投给一个叫贾老大的家伙。但没说做什么生意，也没见到有契据凭证！”


    
得，王洵听得直翻白眼。“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不早说！”


    
“我，我家少爷，不准，不准我跟任何人讲！”月怜像受惊的小鸟般将头垂了下去，不敢直面王洵的愤怒。


    
宇文少爷当时的原话是，不准跟任何人讲，还特别强调了不能让王洵、马方、秦氏兄弟等人知晓。如今宇文少爷出了事儿，偏偏全力替他奔走的，还是王洵、马方等人，这次第，怎不让人为难？


    
好在王洵也没过于较真儿，又问了几个问题后，看看时间已经是后半夜，便拉着张巡和雷万春找房间休息去了。到了僻静处，王洵将贾老大便是当今天子最宠爱的斗鸡内史的身份一说，张巡和雷万春两个也登时傻眼。先前大伙还心存侥幸，指望着宇文子达仅仅是个摇旗呐喊的小卒，神仙们略抬抬手，也就将他像个屁一般放了。如今可好，他把手已经抱向了内宫里边，在这场风波的位置又岂能一般？


    
想着烦心事，三人一夜都没能睡安稳。特别是王洵，总梦见宇文至的脑袋被挂在了城门洞子上，一边流着泪，一边可怜巴巴地看着自己。而百姓们从城门下经过，则一个个拍手称快，都说这就是平素仗势欺人，无恶不作的下场。有人干脆就在宇文至的头颅下吟起了诗，颂扬大唐天子圣明，宰相贤德，铁腕铲除了长安一霸。


    
“那些事不是我们做的！”王洵冲着无知的人群怒吼。声音喊出来，人也就醒了。想想梦中看到的情景，心里头倍觉委屈。宇文家那小子做事的确比较出格，但从小一起长到大，王洵心里很清楚，他跟自己一样，都属于小恶常干，大恶不犯那种。要是真的像梦里这样稀里糊涂掉了脑袋，没准还真的冤魂不散，日日在长安城门口哭诉委屈。


    
草草吃过早饭，三人就又骑着马赶往万年县的县衙。准备借着探监的机会，从宇文至这当事人嘴里听听他的说法。想着中午还跟李白等人有约，张巡便建议雷万春出面去将饭局推掉。到了此时，王洵心里却有了几分豁出去了的念头，摇了摇头，笑着制止，“算了，还是去吧。约好的事情，否则显得我等太没诚意。况且上次的事情，明显是宇文子达故意挑衅在先。稀里糊涂打了一架，我还没当面向那几位道歉呢！”


    
“李太白岂是那拘泥之人？”虽然仅有一面之交，雷万春却主动替李白说起了话。“朋友遭难，你无心应酬，想必他知道后也会表示理解。”


    
“还是去吧！反正时间上安排得开。”张巡却又改了主意，点点头，笑着支持王洵的意见。“出了这么一档子事，也许太白兄那里也能听到些消息。眼下他手里虽然没什么实权，平素交往的人物，却和你我颇有不同！”


    
如今大唐四海升平，京畿一带已经近三十年没有经历战事，所以从朝廷到民间都喜欢摆弄一些诗赋，歌舞之类的东西。李白乃有名的酒中谪仙，每次痛饮之后，诗兴有如泉涌。故而上至王侯贵胄，下到市井闲人，都以能跟李白一道把盏为荣。席间若是能目睹“谪仙”当场出口成章，回去后，就足足可以在朋友面前吹嘘好几个月了。


    
只有宇文子达这种糊涂蛋，见到李白，不想着跟对方攀交情，反而试图打人家一顿出气。如果李白不介意他当日所为的话，愿意出面帮忙探听消息，肯定比王洵等人这样没头苍蝇般到处乱撞来得及时。想到这些，雷万春也不再坚持把中午的酒宴推掉了，点点头，低声说道：“也罢，希望太白他能不跟宇文小子一般见识。说实话，让那小子吃一次亏，不算什么坏事。否则，即便这次他能平安脱身，说不定，下回又卷入更大的风波里去了！”


    
“那是自然！”王洵苦笑着点头。“子达跟我，平素都有些过于嚣张了！”


    
“你还好了！”雷万春见王洵主动认错，赶紧笑着开解，“长安城中的勋贵子弟中，像你这般肯讲道理，且有担当的，我老雷还真没见过几个。其他要么咋咋呼呼，总觉得除了皇帝就是他最大。要么无病呻吟，好像转眼天就要塌了一般。总之是黄鼠狼窝里出跳兔，一代不如一代！”


    
王洵笑了笑，也不跟着心直口快的家伙认真。勋贵子弟有勋贵子弟的难处，远非雷万春这种无牵无挂的大侠所能理解。旁的不说，光是祖先们的荣耀，压在肩膀上就是一种沉重无比的负担。如果不是急着振兴门楣，想必宇文至也不会饥不择食地到处去乱抱粗腿。而像自己这般什么都懒得参与，则又会被人认为“不思进取，枉费了那么好的家世！”


    
正昏昏沉沉间，又听雷万春低声说道：“提起打听消息，我倒是想起一条路子来。虢国夫人请我明晚过府饮宴，说是答谢当日曲江池畔的救命之恩。我把子达的事情跟他提一提，估计她的消息渠道比李白那里还要多一些！”


    
“雷大哥，那女人……”王洵登时困意全无，从马背上直起腰来，瞪圆了眼睛看向雷万春。想提醒对方一句，虢国夫人艳名满长安，石榴裙下宾客无数。又顾忌着对方颜面，话到了唇边就吞了回去。


    
“老雷，你自己小心！”张巡刚刚回到京师，但也从其他渠道隐约听说一点有关虢国夫人的轶闻，想了想，低声提醒。


    
“我觉得那女人不错！”雷万春笑了笑，脸上涌起一缕激愤之意，“咱们惊了人家车驾，人家过后没追究不说，还念念不忘施以援手之恩。单凭着一点，就比京师中很多男人都强！”


    
“老雷，大丈夫立世，当惜名如羽！”见雷万春压根儿没听进去自己的劝告，张巡只好板起了脸，非常直白地正告。


    
“以讹传讹，听着风便是雨，恰恰不是大丈夫所为！”虽然对方是自己的知交好友兼顶头上司，涉及到为人处事的原则方面，雷万春依旧丝毫不肯退让，“她设宴请我，我去了喝酒，堂堂正正，何必遮掩？若是为了几句流言蜚语就避而不见，反而落了下乘。况且这世上的所谓坏女人，还不都是男人弄出来的？面对面时巴不得对方风骚入骨，颠倒众生，好上下其手，以满足心里头那点龌龊念头。转身提起裤子来，就大骂对方淫荡成性，不守妇道。里里外外，敢情都是你的对！天底下哪有这种道理？！”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一 下）


    
看到针锋相对的两个人，王洵不禁哑然失笑。


    
这两个人的性格毫无相近之处，真不明白他们怎么走到一起去的？


    
张巡乃开元末年探花，满腹经纶，人品和才学都是没的挑。但只有一点，太令人难以接受了。就是这个人说话做事总是一本正经的样子，待人律己都恪守古圣先贤教诲，不到万不得已决不通融。虽然在世间屡屡碰壁，却依旧不知悔改。


    
而雷万春，则走的恰恰是另外一个极端。他自持武艺高强，行事完全随心所欲，将人间一切规矩和礼法视若无物。若非后来遇到的张巡，断然金盆洗手。估计在大唐的刑部海捕文书上，早晚必有雷万春这么一号。


    
但很快，王洵就明白这两个人成为莫逆之交的原因了。


    
虽然被雷万春当着外人的面弄得下不了台，张巡脸上却没有丝毫恼怒之色。仅仅是向着雷万春拱拱手，便悻然作罢。


    
“老雷今天这话，当浮一大白”见两人争的有趣，王洵故意大声叫好。


    
“满嘴歪理邪说而已！”张巡耸了耸肩膀，摆出一副我不跟你们争的模样。


    
“那张兄还由着老雷满嘴跑舌头？”只是为了看张巡受窘的模样，王洵明知故问。


    
“歪理邪说也是理！”张巡斜他一眼，凛然说道。“张某乃圣人门徒，辩论不过就是辩论不过，日后想明白了其中关键，再辩回来就是。说不过人家就强令别人闭嘴，乃法家不孝之徒行径，实非真儒所为！”


    
说罢，自己也觉得有趣，率先笑了起来。王洵和雷万春两人也笑。笑过了，因为人处事理念不同而产生些许的不快一扫而空，心中反而愈发觉得对方真实可敬。


    
万年县衙门距离平康里没多远，出了坊口正门，转过几个弯，也就到了。才过辰时，地方官吏们还没正式开始处理公务。偌大的县衙门口，冷冷清清不见百姓身影，只有一个刚换了班的差役，背靠着门口的大鼓，双手揣在衣服袖子里，上下眼皮不断打架。


    
早早地下了坐骑，把马缰绳丢给从后边追上来的小厮，王洵整理好了衣衫，快步走到差役面前，抱拳施礼，“这位衙差大哥请了。敢问大哥，快班的孙头今天当不当值？”


    
“你找谁？”正在假寐的衙差被吓了一跳，顺手抄起辍在身边水火棍，大声问道。


    
王洵笑了笑，拉住差役的手，顺势将一串铜钱丢进对方高举的衣袖里。“我想找快班的孙头儿。就是新调来的那个。我是他的表弟孔有方，劳烦大哥进里边帮我看看他在不在？”


    
“找孙头啊。等着，我进去给你看看！”不用低头，光凭着衣袖中传来的重量，差役就估摸出铜钱的大概数目。冲着出手大方的王洵点点头，转身快步走进县衙。


    
王洵轻轻摇了摇头，闪在一旁，含笑恭候。过了大概小半盏茶时间，昨天受了王家一大笔贿赂的捕快孙仁宇跟在当值差役后，满脸迷茫地赶到。看见笑嘻嘻迎上前的王洵，他吓了一跳，赶紧将对方拉远了几步，低声问道：“我的小祖宗！你怎么跑衙门口来了！我家大人好不容易才忘了你，你偏偏还到衙门口晃悠，这不是自投罗网么？”


    
“嘿嘿！”王洵咧开大嘴傻乐，“只要你孙头不说，衙门里其他人谁还能认出我来？刚才，我跟他们报是你的表弟，表哥，你看咱们俩长得像不像？”


    
“像才怪！”孙仁宇气得直跳脚。“我一个衙门里跑腿的，哪敢跟小侯爷你攀亲戚。说吧，你今天找我什么事！”


    
“表哥真是个痛快人！”王洵又笑了笑，从贴身口袋中摸出对拿来哄女人开心的玉镯，信手递给孙仁宇，“你看这副镯子，质地还凑合不？拿给表嫂或者侄女，也算我这当叔叔的一份心意！”


    
“又让小侯爷破费了。老孙我怎么好意思！”孙仁宇快速向两旁看了看，嘴上说得客气，手上的动作却一点儿不慢，一把抓住镯子，利落地藏入了衣袖。“只要我能办到的，一定办到。不过小侯爷您也别太难为我，毕竟这是京师里的衙门……”


    
“我知道，我知道，绝对是件小事！”王洵笑呵呵地打包票，“我有个朋友，姓宇文的，昨天早晨不知道为什么被衙门抓了。我们几个想进去看看他，表哥能不能行个方便！”


    
“啥？”孙仁宇一咧嘴，牙齿上的韭菜叶子清晰可见。“他可是京兆尹下令拿的要犯，你这不是……”


    
手伸进袖子，想把玉镯掏出来丢还给王洵，却终究下不了那份决心。犹豫再三，跺了跺脚，低声道，“去衙门后边的角门等我，就是靠近大牢那边的那个。我进去安排一下，一刻钟左右在那里找你。”


    
王洵默契地点头，带了张巡、雷万春两个，转身离开。远离衙门口数十步后，再顺着墙根儿慢慢绕向后角门。在那里等了不多时，门从里边被轻轻打开了一条缝隙，孙仁宇的脑袋向外探了探，低声喊道：“表弟，赶紧过来吧。跟着我走，别多看，也别多说！”


    
三人大喜，立刻快速闪入衙门内，跟着孙仁宇，先过了一个小小的花园，然后在两堵青灰色的高墙后三绕两绕，经过一个布满铜铃的铁丝网下面，来到牢狱门口。


    
“这是我表弟！”孙仁宇向牢头打了个招呼，闪身躲在一边。王洵立刻心领神会，走上前，将一对小银锭子迅速塞进对方衣袖里。那牢头的眼神登时一亮，就像野狼在半夜里看到的猎物般射出两道寒光，随后如同多年不见的老熟人般拍了拍王洵的肩膀，笑着客气道，“既然是孙头的表弟，那就是自己人。跟着孙头进去吧，注意，别耽搁太长时间，弟兄们都担着老大风险呢！”


    
王洵点头称是，跟紧了孙仁宇，快速迈进监狱大门。一门之隔，内外差距立刻如两重天。只见沿着门口一条不知道存在了多少年的石板小径直通监狱深处，上面污水横流，秽物遍地。两排粗大的木栅栏相对排开，栅栏后，无数蓬首垢面的囚犯双手奋力探出来，对着门口的差役大声喊冤。


    
自幼锦衣玉食的王洵哪里见过这种阵仗，登时被监牢里的气味熏得差点把昨天晚上吃的羊肉汤泡馕给吐出来。好不容易压下了心中烦恶，再往两边看，只见栅栏后的牢狱被土墙隔成了一个个小间，每个小间或者关着四五个囚犯，或者只关着一个人。同是坐牢，待遇却大不相同。


    
那关着四五个囚犯的牢笼，里边仅有一堆稻草给囚犯们做铺盖。并且大多远离牢狱的通风口，暗不见天日。而只关着一个囚犯的牢笼，则被褥，桌椅一应俱全。甚至个别牢笼内，连书本纸笔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囚犯们身上的拘束物也千差万别。有的压根儿就没带刑具，有的仅仅在脖颈上象征性地套了根铁链子，有的则手铐脚镣片刻不离身。最惨的一个人，则是脑袋，双手，双脚被同一张木板上的五个洞，牢牢枷在一起，整个人趴在泥坑里，抬着脖子慢慢倒气。听到有人从面前经过，圆睁的双眼中露出一丝留恋的目光，这样下去，恐怕过不了两个时辰，整个人不死也变成残废了。


    
见到此景，张巡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怒火，眉毛往上一挑，大声说道：“没想到的京师大牢，居然也如此污秽不堪！”


    
“嗨，一群囚犯，头上有片瓦遮雨就不错了，还能让他们住进客栈里不成？”念在张巡跟王洵同来，极有可能非富即贵的分上，孙仁宇不跟他计较，压低了声音解释。


    
张巡却不肯领这个情，指了指被枷成待宰牲口般的那个囚犯，低声喝问：“他到底犯了什么罪？你等要这样折磨他？若是把人弄死了怎么办？天子脚下，就没王法了么？”


    
“那又不是我定的规矩？”孙仁宇没想到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张巡这般不懂道理，皱了皱眉，低声回应，“放心，枷上三天三夜也死不了。这是有名的死不得，几百年了，衙门里对不长眼睛的家伙都这么处置。谁让他命贱，偏偏又犯了王法了呢？若是肯使钱的和不肯使钱的同样待遇，京师里的米价这么高，弟兄们还不都得喝西北风去！”


    
“胡扯！”张巡气得直哆嗦，想要再驳斥一番，命令孙仁宇将快被活活枷死的囚犯放开，却被雷万春一把扯到了旁边。“我这位朋友读书太多，这里有点不清楚！”一边向孙仁宇赔笑，雷万春一边指指自己的脑袋。“读书太认真，读傻了，你的，明白？”


    
看在一双玉镯的分上，孙仁宇懒得跟对方较真儿。笑了笑，加快了行进速度。片刻之后，一行人来到在监牢最深处，向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囚笼指了指，他低声说道：“就关在这里了。是京兆尹下令严加看管的，各位千万别怪我。我先出去给弟兄们交代一下，一刻钟，一刻钟之后进来找你们。大伙必须按时离开！”


    
说罢，将手里的灯笼塞给王洵，转身快速离去。


    
王洵拱手向对方道了谢，然后慢慢将灯笼挑向牢笼之内。忽然见到了光，牢笼里的囚犯吓得一哆嗦，迅速向后逃去。手脚上的铁链当当作响。


    
“是我，子达，我跟老雷，老张来看你了！”王洵看得心里发酸，赶紧低声表明身份。


    
“二郎？”宇文子达茫然地回应了一声，然后如见到亲生父母的婴儿般扑了过来。双手握住监牢栅栏，大声哭喊道：“二哥，你可来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想办法来救我。赶紧，赶紧救我出去，再晚两天，我就被他们折磨死了！”


    
“他们对你用刑了？”见到宇文子达浑身上下血迹斑斑，王洵心里一痛，强压住滔天恨意问道。


    
“嗯！”宇文子达的眼泪成串地往下掉，这回，可再也不是装出来的了。“问了两次话，打了我两次板子。那姓张的县令说，如果我再不招认，下次就上夹棍！”


    
“天！”王洵倒吸一口冷气，“他们让你招认什么？你招了么？”


    
“还没！”宇文子达用力摇头，唯恐王洵不相信自己一般。“那些事情，我一件都没做过，我怎么敢招认。若是招了，肯定用不了半个月就被推出去砍了脑袋！”


    
王洵和雷万春、张巡三人互相看了看，从受伤的情况推断，宇文子达有可能还真的把两场大刑硬熬过来了。带着几分佩服，他又低声问道：“你到底招惹谁了，他们让你承认什么罪名？”


    
宇文子达又是一犹豫，随即低声嚷嚷道：“我也不知道招惹谁了。他们，他们让我承认，结党行凶，当街强抢民女；受人指使，折辱朝廷官员；还有，还有仗势欺人，霸占百姓田产。二哥，我没干过，我真的一件都没干过！”


    
随便任何一件，都是杀头的罪名，况且有“受人指使”这关键四个字在。张巡听得心里一紧，上前半步，压低了声音强调，“子达，只要没干过的，再疼也得熬下去。我是张巡，你听我说，你这个案子有点儿邪门儿。若是你还打算活命的话，就仔细想想，跟二郎说句实话，你背后的那个人，到底是谁？”


    
“没，没有啊！”宇文子达心虚地四下看了看，顺口抵赖。


    
“走，咱们走吧，让这小子被人打死算了！”见到了这个时候，宇文子达依旧不肯说实话，王洵勃然大怒，提起灯笼，转身便走。


    
“二哥，二哥。我真的冤枉啊！”宇文子达见状，赶紧抱着栅栏大哭，“二哥别走，你走了，我就真的死在这里了！”


    
“你死不死，关我屁事。姓王的没有你这号朋友？说，你设计折辱李白，到底是谁指使的？你跟贾老大合伙，到底做了什么生意？”


    
听王洵把贾老大的字号都给报了出来，宇文子达又是一哆嗦，举头四下张望了一圈，黑咕隆咚地看不清周围还关着谁。用手向两边指了指，然后高声说道：“二哥，你别逼我。我宇文至一人做事一人当。即便死了，也不会攀扯其他人！”


    
看到宇文至这般模样，王洵终于明白他到底担心什么了。将耳朵凑过去，低声说道：“我不管你跟谁有牵连。但你今天必须告诉我，你帮谁在做事。否则，只要他不肯出面救你，衙门里至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死得不明不白！”


    
“我，我……”宇文至喃喃自语，咬了咬牙，以几乎不可能被人听见的声音回应，“二哥，我先前不是想故意瞒着你。真的是不想把你给牵连进来。贾老大背后的那个人姓朱，是在西市口开南货庄的。至于其背后的主人，整个长安没人不知道！”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二 上）


    
“又撒谎，又撒谎！我踢死你，踢死你！”王洵抬起脚来，冲着牢笼栏杆“咣咣”猛踹。“你就等着烂在这里吧，不说实话，谁也甭想捞你出去！”


    
骂过了，又迅速低下头来，以细不可闻的声音迅速问道：“你怎么跟他搭上关系的？！你被官府抓了，他们怎么不肯出面捞你？”


    
“二哥，二哥，救命，救命！”宇文至十分配合地哀嚎，仿佛真的被打得很惨一般，“我真的是冤枉的，真的是冤枉的！”，喊过了，又迅速回应道道：“我哥哥在那人背后的东家手下当差，我能不听那人使唤么？事发突然，我估计东家还没做出反应吧！”


    
王洵听罢，心里又是一抽。宇文至卖身投靠，只是为了替他那个当官的同父异母哥哥谋取更好的前程，借此重振宇文家。却不知道，在他被差役抓走后不到一个时辰，他哥哥宇文德已经吞掉所有家产，借机将其驱逐出门。但这些消息，眼下他无论如何不能告诉宇文至。以免对方听了后灰心丧气，真的死在万年县的大牢里。略作沉吟后，王洵又蹲下身子，把手从木栅栏缝隙之间伸进去，一把扯住宇文至的衣领，厉声喝道：“好，好，好，你尽管嘴硬是不？继续嘴硬是不？反正你自己也是作死，不如我先杀了你干净！？”


    
说罢，却迅速一抬手，将几锭小银元宝塞进了宇文至的胸口，“藏好，关键时刻也许能让你少吃些苦头。别一次给出去，记得要细水长流！”


    
“二，二哥。啊，啊，啊……”宇文至装作呼吸不上来的样子，哭喊求饶。随即压低声音，迅速回应，“我有一份账本，藏在斗鸡场后院左数第四个鸡笼底下。二哥帮忙收好，也许能派上用场！”


    
“算你还没傻到家！”王洵以极低的声音斥骂。点头答应了宇文至的请求，又问他还有什么其他吩咐。


    
宇文至又趁机请求王洵去自己家看看，让哥哥嫂嫂不要太着急，也尽量别牵扯进来。还请王洵带话给自己的两个通房丫头，让她们盯紧往来账目，以防底下人趁乱捣鬼。王洵听了心里头愈发难过，强打着精神头，一一答应了。


    
一刻钟的时间转瞬即到，还没等宇文至啰里啰嗦地把事情托付完，黑暗的甬道里已经响起了孙捕头那令人厌恶的声音，“表弟，时间到了。赶紧出来吧。别给大伙添麻烦！”


    
“知道了！”王洵快速答应，伸手按了按宇文至的肩膀，“老实在这里呆着吧，你个蠢猪。看你能倔到几时！”


    
“我没做过，我冤枉！”宇文至梗着脖子哭喊，一半是假装，另外一半却是发自肺腑。


    
大伙不再理他，跟在孙捕头身后走出了监牢。拐到僻静之处，王洵将自己贴身荷包掏出来，将里边剩下的几锭平素用来应急的小元宝和所有铜钱一股脑倒出，硬塞进了孙捕头的衣袖里，“今天的事情劳烦表哥费心了。我那朋友是跟我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铁哥们，还请表哥跟衙门里的弟兄们说一说，这几天让他少吃点儿苦头。眼下他们宇文家虽然败落了，却是树大根深。只要诸位能保得他平安，日后宇文家少不了会再补一份厚礼！”


    
“好说，好说！我一会儿就跟牢头打招呼，让他给你那朋友换个雅间！”孙仁宇眉开眼笑，点头不止。心道还是京城的捕头油水厚，才一桩案子，就是几十两银子的进项。这样的案子若是能多接几桩，老子一年后就可以在郊外置办庄子了。


    
“若是你家大人非要用刑，也请掌刑的弟兄们高抬贵手。若是给他治伤的汤药钱不够，我等随时还可以再补！”雷万春从后边跟上来，淡淡地补上了一句。


    
这人是个行家！孙仁宇警觉地回头。衙门里打板子轻重有别，同样四十大板，可以把人活活打死，可以让人终生残废，但也可以让人打完了不用搀扶就爬起来，活蹦乱跳的自己走回牢房去。这一点王洵不知情，因此只能笼统地拜托孙仁宇对宇文至多加照顾。雷万春却一句话戳到点子上，让人不敢随便糊弄。


    
见孙仁宇脸色不对，雷万春笑了笑，继续说道：“孙老哥是个明白人，有些话我就不绕弯子了。只请老哥跟衙门里的诸位朋友知会一声，千万别受人诱惑，做出什么短视的勾当来。否则，即便宇文家不出头，我老雷也不会放过下手之人！”


    
说罢，抬脚往地上用力一顿。登时，将铺地青石顿得四分五裂。


    
孙仁宇吓得一哆嗦，再也不敢信口打包票了。双手冲雷万春作了个揖，以极低的声音说道：“这位老哥，有小侯爷的面子在，能行的方便，我们肯定一点儿不少地行给你牢里那位朋友。可是，您老不知，这件案子是上头压下来的，我们这里未必能罩得了你那朋友几天。他还好了，身上没了爵位，归咱们万年县审理。其他几个头上还顶着世袭爵位的，昨天下午，刚一到案，就被大理寺给提了去。据说连夜开审，整个给折腾的没了人样。连小时候在骊山温泉偷看亲姐姐洗澡的事情都给招出来了！”（注1）


    
“嘶！”王洵惊得倒吸一口冷气，“那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我这不也是才知道么？小侯爷，我就一个衙门里挑酸泔水的，消息哪可能太灵通！”孙仁宇苦着脸作揖，唯恐王洵将刚才给自己的赏赐再讨还回去。


    
好在一直没说话的第三个人看上去比王洵和络腮胡子大汉多少明白些事理，叹了口气，低声说道：“别难为孙捕头了。这事儿的确已经超出了他的掌控范围。孙捕头，我们不求你别的，能保证宇文兄弟不死在你万年县大牢里就行。至于日后他被押到哪儿，我们再重新想办法！”


    
“唉唉，一定，一定！”刚才还于肚子里对张巡腹诽不已的孙捕头如蒙大赦般，冲着对方连连作揖。“这位大哥放心好了，有我在，保证不让宇文兄弟在万年县衙门里再吃苦头！”


    
“那就有劳孙捕头了！”张巡拱手相还，礼数一丝不苟。


    
“不敢，不敢！”见张巡在盛怒之下，说话做事犹自保持着清晰的条理，孙捕头更是不敢小瞧了他。赌咒发誓，会尽自己所能护得宇文至在万年县衙内周全。


    
张巡三人没精力跟着市侩小人纠缠，快步出了县衙。重新见到了外边的如洗苍天，心情却一点儿也明朗不起来。王洵是第一次看到长安城内最龌龊的一面，自然无法承受这种沉重。张巡却是因为天子脚下的衙门肮脏到出乎自己想象的地步，对自己一直坚信的人生观念产生了极大的动摇。只有雷万春，见得最多，从打击中恢复过来的也最快，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苦笑着道：“我终于明白探花郎你为什么连年考评优等，却始终不得升迁了。在你的治下，咱们清河县的衙门穷得连耗子都不来。若是你得了升迁，掌管一州，则一州的官吏要跟着受穷。掌管一道，则一道的官吏无法伸手捞油水。若是让你入朝为相么？呵呵，全天下的官吏就都得上吊去了！”


    
“胡说！”张巡翻了他一眼，终是无法反驳，只能装作刚才什么都没听见。


    
“能给个考评优等，也算你家大人的上司良心未泯！”刚刚受到了刺激，王洵的性子也变得激愤起来，冷笑了几声，摇头点评，“若是真的黑了心肠，就给张大哥的考评上写一句，‘廉而无能！’，让张大哥彻底绝了升迁的希望，以儆全天下的官员效尤！”


    
说罢，只觉得头上的天空漆黑一片，郁闷得只想以头撞树。


    
身为朝廷命官，虽然眼下失去了实职，张巡毕竟不能任由雷万春和王洵两个给‘自己人’抹黑，笑了笑，把话题岔往宇文至的案子上，“别乱嚼舌头根子了。事情的解决总需要时间，不能指望一蹴而就。先别管它，咱们先想办法解决小宇文的麻烦。明允，子达刚才提到的那位姓朱的掌柜，到底是什么来头？”


    
“还能有什么来头！他背后站着当朝贵妃的哥哥呗！”提到朱掌柜背后的人物，王洵忍不住连连苦笑，“这京师里，凡是从广东道运来的稀罕货，六成以上都出自朱记。若是没有贵妃的哥哥罩着，谁有本事占那么大的份额？”


    
“你说的是杨国忠？”张巡的脸上凛然变色，“那另外一位神仙，岂不是来头更大！”


    
“刚才不是说了么？”王洵一拳捶到路边的枫树上，砸得漫天红叶飞舞，“京兆尹和大理寺都出动了。京兆尹那位王鉷，还身兼御史大夫，户部侍郎，权力比贵妃的哥哥只大不小。并且整个京城，谁不知道他跟李相穿的是一条裤子？嘿嘿，我本来以为自己在长安城内基本可以横着走了。现在看来，什么王家、秦家、宇文家，跟前面这三家相比，恐怕连个屁都算不上！！”


    
注1：大理寺，按照唐代官制，负责审理与贵胄和高级官员相关的案子。宇文至是庶出，没继承到爵位，所以只能算平民，归万年县管辖。如果换了王洵，则有可能被移交大理寺。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二 下）


    
“二郎，好端端的，你跟一棵大树较什么劲啊。再打几拳，这棵树就被你给打折了！”满腔郁郁正无处发泄的时候，耳边突然想起一个温婉的声音。


    
“你少……”王洵顺口回应，想叫对方别多管闲事。猛然觉得声音很熟，愣愣地抬起头，看见白荇芷拉着一个身穿红衣的美丽中年美妇，俏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


    
“白姐姐，你怎么来了？”王洵登时觉得很不好意思，讪讪笑了笑，低声向对方打招呼。


    
“还说呢！”白荇芷的婢女小萍正从马车上往下跳，听见王洵的话，立刻大声数落，“昨天上午你连个招呼都不打，转身就走。害得白姐姐为你担心了一整天。今个早上，才过了卯时没多会儿，秦家那哥俩就又找上门来了。说去你家没找到你，所以问问白姐姐知不知道你去了什么地方！”


    
“萍儿……”白荇芷害羞地转过头，低声阻止。


    
“都找了他一早上了，还怕让他知道！”小萍儿梗着脖颈，摆出了一副宁可挨顿打也要仗义执言的架势，“我们跟秦家那哥俩分头找你，从一大早找到现在。若不是半途遇到了王祥……”


    
“是我不好，让荇芷担心了！”没等小萍儿把话说完，王洵已经快步来到白荇芷身边。也不管别人就在一旁看着，轻轻拉起了对方的手。


    
他从小到大基本没受过什么挫折，可最近三天，遭遇到的事情没有一件是凭着自身力量能解决的。正彷徨无助间，忽听闻有人如此对自己如此关心。胸口猛地一震，望向白荇芷的目光，早已经痴了。


    
白荇芷大窘，用力甩了甩，却是无法甩脱。只好任由王洵握着自己的手指，垂下头，低声道：“二郎，你还没向我介绍你的朋友呢。太失礼了！”


    
“啊，哦，哦！”王洵瞬间从温柔乡里惊醒，带着一脸的幸福，将白荇芷径直拉到张巡和雷万春面前，“两位哥哥，这是我的，我的红颜知己白荇芷，她，她目前在锦华楼献艺。荇芷，这是两位是我的好朋友，左边这位姓张，单名一个巡字，是开元年间的探花。右边这位络腮胡子的，姓雷，名万春。是个行走江湖的豪侠！”


    
见王洵毫不犹豫地将自己介绍给他的朋友，白荇芷心里又是高兴，又是害羞。微微蹲身，做了个万福，“歌女白荇芷，见过两位兄长！”


    
“白行首免礼！”“弟妹免礼！”张巡和雷万春各自侧开半步，先后说道。（注2）


    
白荇芷脸上登时浮现一片红云，整个人看上去娇艳如花。羞羞地瞪了王洵一眼，她又转身拉住与自己乘同一辆马车而来的红衣中年美妇，笑着向大伙介绍道：“这是妾身的好姐姐公孙兰，她的剑舞，在长安城可是一绝！”


    
“公孙大娘么？”张巡对公孙兰这个名字不敏感，雷万春却立刻把眼睛瞪了个老圆，“哈哈，我老雷今天真是有福气。京师四绝中的头两位，居然同时见到了！”


    
“什么京师四绝啊！那都是朋友么瞎起哄而已。哪能入小张探花和雷大侠的双眼！”公孙兰也被闹了个脸红，蹲了蹲身，竟是一口非常地道的吴侬软语。


    
“公孙大家客气了！”直到这会儿，张巡才隐约猜到自己碰见了谁，赶紧侧开半步，还了个平揖。


    
在临来京师述职之前，他也曾经从朋友口中听说过京师有大小四绝。凡是到过京师的，无不以与大小四绝聚会为荣。所谓大四绝，指的是“李太白的诗，张旭的字，雷海青的琵琶，贺知章的眼睛。”


    
李白诗名满天下，草圣张旭的字也是千金难求。雷海青曾经与唐玄宗一道整理霓裳羽衣曲，一手琵琶弹得出神入化，令闻者数日难知肉味。而贺知章的眼睛则指的是这位老大人慧眼识人，当年李白就是因为他一句“谪仙”之赞，从而进入当今皇帝的视野。又因为他恃才傲物，屡屡当众讥笑李林甫“有才无德”，杨国忠“无德无才”，故而倍受读书人推崇。


    
对于世人来说，去一趟长安，没能与“大四绝”谋面，还不算人生憾事。如果再把小四绝也错过了，那么，这趟长安就等于白走了。所谓“小四绝”，则为“公孙大娘的剑，白荇芷的歌，谢飞烟的箜篌，胡阿蛮腰肢。”其中胡阿蛮来自西域之西，据说是个亡了国的公主，腰肢细软如春柳。一曲飞天舞罢，令无数王孙公子神魂颠倒。每年，都有很多游学长安的才俊因为沉迷于胡阿蛮的舞姿而花光了所有盘缠，最后不得已流落街头。


    
而谢飞烟的箜篌，听起来则是另外一种滋味。宛若秋山新雨，在轻灵之外，有一种说不出的空旷和苍凉。每天，都有很多怀才不遇的饱学之士，早早地坐在谢飞烟的乐场前。从上午等到日落，只为了听谢飞烟一曲，落两行清泪，一洗心中块垒。


    
相比于后两位的剑走偏锋，公孙大娘和白荇芷二人所奉行的却是传统的中正平和之道。特别是公孙大娘，一手剑器舞“来若雷霆，去若风止”。曾有传言说张旭当年正是观看了公孙大娘的剑舞，才创作出了独一无二狂草，终能跻身大四绝之列来。


    
作为京师中的一位顶级闲人，王洵自然也知道公孙大娘的名号，只是他平时花费在歌舞上面的时间不是很多，即便出去找乐子，也大多是腻在白荇芷的房间里，无暇他顾。古人有云，“观于海者难为水，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也许便是这个道理。（注3）


    
待众人分别见完了礼，白荇芷轻轻替王洵扯平了衣服上的皱褶，低声问道：“二郎这两天在忙什么？怎么大清早往衙门口跑？我问过秦氏兄弟，他们一直支支吾吾不肯细说！”


    
“子达遇上了点麻烦！”有外人在跟前，王洵也不方便吐露太多。特别是对于公孙兰这种曾经出入宫廷，跟很多妃嫔都有交往的“大家”面前，更是三缄其口。


    
白荇芷自幼被鸨母养大，察言观色几乎是从小必修的功课，发觉王洵似有不足为外人道的苦衷，立刻笑了笑，柔声说道：“既然二郎没事，那我就放心了。秦家哥俩正在四处寻你。你若有空，今天与他们碰个面吧！我跟公孙姐姐先走了，两位兄长，改日小妹当在锦华楼奉茶，给两位兄长洗尘！”


    
“改日倒不必了，今天午时，我等在临风楼请了李白、高适等人吃酒。如果公孙大家和白行首肯赏光的话，则再好不过！”雷万春一咧嘴，鬼使神差地来了一句。


    
话音未落，张巡脸色大变。自从收服了一堆姓阿史那的子弟，大唐京师胡风甚胜。青年才俊们聚在一起喝酒，请几个歌姬助兴乃再正常不过的勾当。即便有人席间喝醉了，酒后跟歌姬滚在了一堆儿，大伙过后也都当是一段风流韵事，一笑了之。谁也不会吃饱了撑的往什么男女大妨上牵扯。可眼前这两个女人怎能以寻常歌姬舞女视之？且不说那白荇芷是王洵的什么红颜知己，有可能就是大伙未过门的弟妹。那公孙大娘，当年可是得到过皇帝陛下赞赏的，寻常王公贵胄都未必请得动，岂肯轻易为几个无权无职的书生持剑而舞？


    
谁料公孙大娘和白荇芷两个根本不以雷万春的话为忤，相对着看了看，抿嘴而笑。这一笑，登时引得无数过往行人止步注目，连天上的朝阳都觉得暗了下去。


    
众目睽睽之下，只见公孙大娘缓行几步，再度敛衽，“既然雷大侠有约，我等岂敢扫兴。不过缠头不能少，需要李谪仙、高书记、小张探花各自赠诗一首为谢。至于雷大侠和王小侯爷，则自己斟酌合适的礼物即可！”（注4）


    
“使得，使得！”不管李白等人在不在场，雷万春大包大揽。“如果谁敢不写，我拿酒坛子灌他便是。雷某虽然文不成，武不就，这酒量，却是从来不输于人的！”


    
公孙大娘又是一笑，点点头，拉着白荇芷转身而去。直到人和马车都在街道转弯处消失了，旁观者中有人才猛然回过神来，大声叫道：“哎呀，我今天见到公孙大娘了。赶紧回家练字去。哪位家中有多余的毛笔，先借给我一支！”


    
闻听此言，行人无不大笑。谁也没功夫去注意，刚才跟公孙大娘说话的三个男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经过这么一场奇遇，王洵等人心中的郁闷之气散去了不少。趁大伙不注意，偷偷挤出人群，跳上坐骑。


    
走在去斗鸡场的路上，张巡兀自怪雷万春莽撞，不该随便就向两位奇女子发出邀请。那雷万春却摇摇头，笑着说出一番歪理，“既然她们都是奇女子，自然不能以世俗之礼待之。况且我刚才听王兄弟感慨，说京师水深，宇文兄弟得罪的人即便秦家都招惹不起。那公孙大家既然经常出入宫廷，将来万一咱们要告御状，难免要请她帮忙！所以，不如尽早混个脸熟！”


    
注1：行首。古代对歌女或者卖艺女子的尊称。即某一行的魁首。


    
注2：雷海青，历史上实有其人，为梨园子弟。长安陷落后，不肯为安禄山演奏琵琶，被安禄山车裂处死。


    
注3：出自《孟子》，此处起调侃之意。


    
注4：缠头，给歌女的谢礼。高适曾经在哥舒翰帐下做掌书记，此刻尚未发达，所以被尊称为高书记。日后做了节度使，散骑常侍。则为高常侍了。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三 上）


    
到了“常乐坊”斗鸡场，却又跟秦氏兄弟走了个前后脚。伙计们说两位小公爷久等王洵不至，留了封信后，又急匆匆地赶往别处去了。


    
“拿来我看！”王洵从伙计手中接过信，查验了封口的火漆，慢慢抽出信瓤。只见上面字迹潦草不堪，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在匆忙中写就。在信中，秦国桢很是委婉地提醒他，最近有秋寒来袭。建议他没事尽量不要外出，能到渭水河边的田庄中视察一下今年的收成最好。若是一时脱不开身，出门时也要多穿衣服，免得被秋寒冻伤的手脚。具体情况，今日酒宴后兄弟几个私下里细说。如果今日王洵不能去赴宴，那么见了信后，就在今晚到秦家把上次落在那里的貂皮大氅取回来，免得再浪费财力添置新的。


    
在信的末尾，秦国桢顺便提了一句，子达在生意上遇到麻烦的事情，秦老爷子已经知道了。正在想办法凑钱帮他周转。但秦家最近在钱财上也比较吃紧，可能运作起来很慢，也可能是杯水车薪，希望王洵能够谅解。


    
“果然让云姨猜对了，秦老爷子不愿趟这趟浑水！”把信纸放下，王洵又忍不住唉声叹气。


    
刚才他看信时，张巡一直拉着雷万春躲在远处喝茶，不肯靠近了张望信上的内容。此刻听他主动提起，心中立刻了悟，笑了笑，低声开解道：“秦家世伯这回恐怕也是力有不逮吧！杨国忠、李林甫、王鉷三人斗法，京师之中，文武百官人人避之不及。国模、国桢两个冒着老大风险四处找你，已经是非常难得了！”


    
“唉！”王洵又发出一声轻叹。明知道张巡的话句句在理，却依旧很不甘心。


    
雷万春看不惯他这种遇上点儿麻烦就怨天尤人的模样，笑了笑，大声道：“照我说，求人不如求己。宇文小子不是告诉你，他藏了个账册么？鸡笼在哪，我去把账本找出来！”


    
“雷大哥跟我来吧！”王洵轻轻点点头，无可奈何地回应。此刻三人已经置身于斗鸡场后院专门留给东家的书房内，出了房门，顺着花园的小路走过一个水榭，再往左一拐，便来到了平素蓄养“大将军”们的馆舍。王洵支开伺候斗鸡的伙计，参照宇文至先前的描述，往指定位置伸手一摸，果然从铺在鸡笼里的稻草底下，掏出一个包裹着油布的厚本本来。


    
三人将账册收起，快步退回书房。关好了门窗仔细查看，只见上面从半年多以前开始，将宇文至跟朱记掌柜朱福之间的所有金钱和“业务”上的来往，包括当事人姓名、原话，都记录得清清楚楚。其中有好几次王洵一直认为是大伙酒后失德冲撞官员车驾的祸端，实际上都是朱福通过宇文至和其他几个投靠了杨家的纨绔，暗中故意促成。利用的便是那些官员没胆子同时跟十几个世家勋贵为敌的心理，替杨国忠狠狠出了一口恶气。


    
看到这些，张巡也忍不住幽幽叹气。他没想到，杨国忠身为朝廷高官，皇亲国戚，做事风格却依旧摆脱不了市井无赖的习惯。本来可以在廷议中解决的矛盾，偏偏不肯堂堂正正地解决，反而拿到暗处，用下三滥的手段来处理。他更没想到的是，宇文至小小年纪便有如此心机，早仿佛早料到了大伙一旦出了事，杨家一定会弃卒保帅。所以提前留下一本账册，为自己搏一个活命的希望。


    
“叹什么？有了这个账本，宇文小子至少多了五成脱身机会！”雷万春又把牛铃铛般的大眼睛向他瞪来，气哼哼地说道。


    
“问题是，我们怎样做才能把这个账本拿到明面上！”强压住心头对宇文子达的厌恶，张巡低声回应。既然昨天答应过马方，一定想方设法救宇文子达脱险。他便一定要兑现诺言。哪怕此刻想想宇文子达的行为和心机，胸口就觉得堵得慌。


    
虽然气愤宇文至瞒着自己做了这么多见不得光的勾当，王洵依旧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好朋友死在万年县的大牢里。摇了摇头，甩掉心中所有不快，低声说道：“宇文至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看样子好像跟杨国忠走得很近……”


    
“不可！”没等他把话说完，张巡和雷万春同时出言阻止。互相看了看，雷万春主动闭嘴。张巡继续解释道：“宇文德既然果断与弟弟划清界限，摆明了便是要让子达去背黑锅的。如果账本送到他手里，我敢保证，不出三天。子达必然遭人灭口！”


    
王洵也明白自己出了个馊主意，铁青着脸，悻然点头。见他一副萎靡不振模样，张巡又笑了笑，开口安慰道：“其实此刻即便我们什么都不做，子达也未必有什么风险。那个姓孙的捕头不是说了么，押到大理寺的几个人已经招供了。依我之见，这种神仙打架，臭鱼烂虾之所以首先被波及，为的只是拿出来当个由头。如今由头已经找到了，多宇文子达一个未必会多，少他一个也未必会少！”


    
“那也不能让宇文小子继续在大牢里遭罪。虽然他的确是罪有应得！”雷万春摇了摇头，有些恨铁不成钢。若不是早就跟王洵等人有交情，遇到今天这种事情，他也许会为京兆尹的举动拍掌叫好。毕竟京师的纨绔子弟早就恶名远扬，凡是跟他们起过冲突的人，提起来几乎无不以手掩鼻。


    
“我只是说，他一时半会儿死不了而已！”张巡摆摆手，示意雷万春和王洵两个少安毋躁。“这件事情如果想从根本上解决，上上之策是我联络几个当年的进士同门，一起上书朝廷，把杨国忠、李林甫等人弄权误国，殃及无辜的劣行，直达圣听……”


    
话说到一半儿，他自己也觉得此举毫无可能。咧了咧嘴，率先笑了。当年的那些进士同门，经历了这么长时间宦海沉浮，身上还剩下多少当年指点江山的锐气？听闻针对的是杨国忠和李林甫，恐怕他们立刻会躲得远远的吧！即便他们真的肯出手相助，凭着几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儿，又如何能撼动连胡国公后人都敬而远之的当朝权相？只怕是大伙的联名折子递上去，要么如石沉大海，要么徒招祸端。等到皇帝陛下重瞳亲照之日，宇文子达的尸骨都已经化成灰了。（注1）


    
“你那办法只适用于正人君子！”笑过了，雷万春看了张巡一眼，很直白地宣布，“对付市侩小人，我觉得还是用市井无赖的办法最好。把这个账本扯开，撕下无关紧要的几页，派人送到那个什么朱掌柜的手里去。不为别的，就是让朱掌柜知道，咱们手里有这么个东西。至于救不救宇文子达，他背后的东家掂量着办！”


    
“这个……”张巡眉头紧锁，这么多年的儒家经典读下来，让他在心里很难赞同雷万春的行事手段。但同时又不得不承认，雷万春的建议比自己刚才那个一厢情愿的想法有效得多，也更具备可行性。


    
“我安排人手去办。你和张大哥别出面。免得日后杨国忠找到线索，报复到张大哥头上来！”王洵心里倒是没那么多负担，觉得雷万春的提议好，立刻点头赞同。


    
“你也不能去！”张巡摇头阻止。勉强接受了雷万春的提议后，对于具体行动细节，他的考虑比其余两个人深入得多。“你跟子达的关系是明面儿上的。杨家只要想找，第一个猜测到的人就是你。这种神仙斗法，恐怕一两个回合之间很难分出胜负来。只要杨国忠不彻底倒下，你们王家又在京师，设个圈套把你套进去，轻而易举。”


    
想了想，他又继续摇头。“同理，也不能动用马方的人。他能为大伙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国模和国桢一样不能出面。另外经历了这次的事情，杨家跟宇文子达就等于一拍两散。为了让他们日后投鼠忌器，无法报复子达，必须让剩下的账本如同凭空消失般，彻底无迹可寻！”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您老倒是说个行的啊！”看到张巡四平八稳的模样，雷万春急得直搓手。


    
张巡笑了笑，幽然长叹，“也就是对付杨国忠，才能用如此卑劣伎俩。罢了，罢了，就算是以毒攻毒吧。老雷，你看能不能找个江湖上的朋友，基本上没什么牵挂，以前又很少在京师露脸的，让他去朱记走一趟。从朱记出来后，立刻离开长安，让杨家再也找不到他！”


    
“这个？”雷万春还真被张巡给难住了，他已经金盆洗手多年。先前认识的道上朋友要么已经死于非命，要么一样金盆洗手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业。可以毫无保留的相信，并且孑然一身，事后能飘然而去的，一时半会儿哪可能自己送上门来？！


    
“不急在这一时！只要你不惜代价往万年县衙门使钱，拖个十天半月没什么问题。”张巡约略有些失望，看了眼可怜巴巴望着雷万春的王洵，低声安慰。


    
“有了！”雷万春突然一拍脑袋，哈哈大笑。“我怎么把他给忘了。这个人绝对可靠，只要他肯答应，就没完成不了的事情！”


    
注1：重瞳亲照。古人认为圣明天子都两个瞳孔。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三 下）


    
不得不说，除了略微有点儿食古不化以外，张巡在处理事务的才能方面，的确是无可挑剔的干练。一旦他过了自己心中那道“宁在直中取，不往曲中求”的坎儿，接下来的事情就无需王洵和雷万春两个操心了。只见他信手翻开宇文至留下的账册，边看边说，须臾之间，已经将账册里哪几页可以撕下来，交给雷万春选好的朋友送到朱掌柜手里；哪几页可以略作删节，当做谣言请人四下散播；哪些页必须握在手里，作为威慑杨国忠的最后把柄，都做了详细归类，井井有条。随后，又取来纸笔，将整个行动计划重新整理一遍，交给王、雷两人推敲其中细节。


    
待将所有细节都敲定了，时间也就临近正午。三人小心地把可以救宇文至一条小命的东西重新藏好，然后打马出门，赶往临风楼赴约。


    
临风楼的背后大股东就是王洵。既然是东家的朋友要在此设宴，掌柜的和伙计们岂有不使出浑身解数的道理？早早地就腾出了二楼上一个巨大的雅间，按预计人数摆放好了矮几，餐具，酒盏等物。并且特地从秦氏兄弟的产业中，调了一批陈年佳酿来。


    
因为临时又请了公孙大娘和白荇芷两位前来献艺，王洵到后，少不得对房间内的陈设又做了一番临时调整。堪堪将屋子里的陈设收拾停当，李白等人也就到了。三人笑着将贵客们迎接入内，伸手将李白等人往最里边的主位上让。李白见状，赶紧摇了摇头，笑着推辞：“雷大侠还是自己先请吧，毕竟今天是你请客！”


    
“呵呵！”雷万春一咧嘴，满脸得意，“我今天一个铜子儿都没带！这酒楼是王兄弟开的，他才是真正的财东！”


    
众人大笑，纷纷请王洵入席。在这些人面前，王洵哪敢装的大头蒜？看了看张巡，又看了看李白、高适，笑着四下拱手，“今天不管谁请客，长者为尊。小弟斗胆猜猜诸位的年龄，当以高书记为最长吧。那就请高书记坐了首席，大伙儿以为如何？”（注1）


    
高适的实际年龄比李白只大了几个月，因为经历相对比较坎坷缘故，看上去却是比所有人都大出甚多。听了王洵的提议，赶紧摆手客套，“论才学，我不及小张探花，论名望，我不及……”


    
“又不是考进士，谁跟你论才学名望了！”雷万春笑着打断，抱起高适，不由分说将其按到了正中央主座之上，“年长者为尊，这个提议最对我的心思。高书记赶紧坐好，否则，再谦让一会儿，天就黑了！”


    
听他说得有趣，众人又是一阵大笑。笑过之后，便按照王洵的提议，请李白坐了左手第一席，张巡的位置与其对面。随后依次是崔颢、雷万春，岑参，王荃。其中崔颢和王荃两个当日因为与李白、高适同游，不为王洵所注意。刚才在路上被张巡指点了一番，才知道前者也是个赫赫有名的大诗人，而后者，则是五斗老人的子孙，家学渊源极深。（注2）


    
说话间，秦氏兄弟也到了。向大伙告了来迟之罪，捡挨着岑参的位置坐了。那岑参当日提剑追杀宇文至闯祸，事后心中甚觉愧疚。看席间还有两个空位，便笑了笑，低声问道，“子达今日怎么没跟明允在一起，莫非他连喝酒也要搬救兵乎？”


    
“他今日有事，恐怕不能来了！”王洵立刻坐直了身体，笑着向大伙解释。然后整了整衣衫，冲着李白、高适等人团团做了揖，“前天之事，是子达误信了别人的挑拨，所以才多有冒犯。他今天有事没法来，王某替他给大伙赔个不是吧！还请诸位哥哥，多多原谅我等年少轻狂！”


    
众人将身体挺直了，拱手还礼。其中以高适最为洒脱，笑了笑，大声道：“我本来今天想灌他几大碗，把当日吃的亏找回来的。没想到这小子提前跑了。算了，该灌他的酒，我还是留着自己喝吧！”


    
闻听此言，李白也笑，摇了摇头，低声道：“说什么赔不是的话来！谁年少时没打过几场架？我跟你这么大年龄时，一天不跟人动手，恐怕都浑身发痒！”


    
“太白还有如此无赖时候？”大伙瞪圆了眼睛，却是不敢相信。


    
“我当年可是生在碎叶，从记事儿起便跟那些胡人的孩子打架，一直打到大！”李白笑着点头，丝毫不隐瞒自己年少时轻狂。（注3）


    
王洵仔细看去，果然发现李白的眼仁颜色比大伙略淡些，想必是祖上长期居于胡汉混居的边陲，与异族通婚的缘故。此刻大唐境内光说的上名字的民族就有数百个，民间相处得还算融洽。到了官场上，因为皇帝陛下的偏好，则有胡人血统者升迁反而容易些。是以大伙对李白的说法只是笑了笑，谁也不打算较真儿。


    
须臾，伙计们将酒水和餐前水果摆了上来，请客人先行品尝。高适见席间那两个座位还空着，便笑着问道：“何人姗姗来迟，误了大伙的酒兴？再不露面，高某的肚子里酒虫可就要自己爬出来了！”


    
“这两个人，绝对值得高书记稍等片刻！”雷万春神秘地笑了笑，就是不肯透漏客人的名姓。


    
话音刚落，楼梯口已经响起了一阵错落有致的脚步声。凭借着经验，众人分辨出脚步声来自两个女子，忍不住纷纷抬头张望。只见一袭嫣红，一袭雪白，联袂而来。登时让屋子中所有点缀都失去了颜色。


    
“公孙大家！”高适立刻起身，用力抚掌，“原来是京师四绝之首驾到，这个客人着实值得大伙一等！”


    
公孙大娘微微一蹲身，落落大方地向高适等人打招呼，“什么四绝之首，高书记真是愧煞人了。谪仙在前，妾身怎敢再称个‘绝’字。这位是我的好妹妹白荇芷，她的歌喉想必大伙也是听说过的！”


    
“听说过，听说过！”众人纷纷起身，向公孙大娘还礼。


    
能请了“小四绝”之中的头两位联袂到场助兴，这场赔罪的酒宴摆得不可谓心意不诚。当即，大伙顺带着纷纷向王洵点头致意，前天那场误会，这辈子估计都没人再计较了。


    
待大伙寒暄已毕，公孙大娘和白荇芷两个依次入席。一个恰恰坐在雷万春的下首，另外一个的座位则紧邻着王洵。见白荇芷的脸色还带着几分害羞，公孙大娘笑了笑，主动把众人的目光向自己身边吸引，“青莲居士，最近身体可好？当年修道落下的病根儿，已经调理得差不多了吧！”


    
“劳公孙大家挂念，已经好多了！”不知为何，李白突然幽幽叹了口气。


    
“怎么，青莲居士又起了诗兴么？”公孙大娘笑了笑，继续问道。


    
“不是！”李白素来是个洒脱之人，心里有了事情也不向大伙隐瞒。“刚才高书记提起四绝，让我又想起了贺老。当年蒙他一句谬赞，使得李某空负虚名近二十载。如今李某又跟公孙大家重逢，而当年曾一道为公孙大家抚掌的贺老，却已经仙去快十年了！”


    
“是啊，七年光阴，一晃而过！”公孙大娘想了想，低声附和。“想当初妾身得以被陛下赐予乐师身份，离开禁宫，还是承蒙贺老在君前美言呢！”


    
他们二人口中的贺老，自然指的是“大四绝”之中的贺知章老大人。此老在天宝三年过世，算起来至今已经整整七载了。七年当中，京师里边的小四绝除了为首的公孙大娘没变外，其余三绝已经换了两代。而大四绝却始终保持着三缺一的遗憾，至今没人有资格填补贺知章留下的空缺。


    
“借一杯酒！”李白伸手，从面前的矮几上抄起一盏美酒，快步走到窗前，缓缓洒落。“今日得见故人，不胜唏嘘。谨以此酒，敬四明狂客。”


    
“我也借一杯！”公孙大娘缓缓走到李白身边，并肩将一杯美酒撒入秋风当中，“诗狂不在，谁解谪仙寂寞！”


    
这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当众缅怀起了故友贺知章，浑然没把在座的其他诸君放在眼里。偏偏在座诸君谁也生不起嫉恨的心思，反而纷纷举头向窗外眺望，仿佛那位绰号为“诗狂”老人正优哉游哉骑着一头毛驴行于秋风当中，慢慢在云间隐去了身影。


    
注1：古代正式宴会，通常为分席而坐。每人面前摆一个小矮茶几，跪坐于其后。


    
注2：崔颢，唐代著名诗人，早年恃才放旷，仕途坎坷。晚年以边塞诗为名。其诗甚受李白推崇。五斗老人，即隋末隐士王绩，大儒王通之弟，著名酒鬼，五言诗的奠基人。


    
注3：碎叶。碎叶城于唐高宗调露元年置，属条支都督府，在今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以东的托克马克市附近。曾经盛极一时，城中一切格局皆仿照长安。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四 上）


    
高适既然被大伙公推坐了首席，自然当仁不让地承担起了控制酒宴节奏的职责。陪着众人向窗外看了片刻风景，轻轻咳嗽了一声，笑着责怪道：“青莲居士，今日你又大谬矣！”


    
“怎么了？”李白茫然回头，看见在座众人，笑了笑，拱手致歉，“猛然想起一位故人，李某孟浪了。请诸位多多见谅！”


    
“哪个说你缅怀故人的事情！”不待大伙回应，高适抢先说道：“如此美酒，老夫闻了就直流涎水，你只泼一杯下去，恐怕没等贺老喝进嘴里，半途中被西天诸佛一人一口，就给截留干净了！”


    
众人闻听，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够了，才慢慢察觉到，有一股非常清淡，但又非常持续的酒香飘荡在空气当中。李白是个有名的酒中神仙，闻到此味，岂会不明白自己今天捡到了宝贝。当即命伺候在一旁的小厮给自己又倒满了一盏，端在手里慢慢转动，“好酒，好酒，怕是放了不下二十年了吧。如此好酒，不知是谁家酿得？”


    
“是秦府所藏佳酿。今日为了招待诸位哥哥，特地拿了出来！”有意往朋友脸上贴金，王洵点点头，笑着介绍。


    
闻听此言，众人纷纷举盏。果然见一盏琥珀色的酒浆慢慢沿着杯子口转动。也许是端上来之前刚刚温过的缘故，在酒浆表面，还有抹若聚若散的白雾，萦萦绕绕，若焚香兰。


    
毕竟终日周旋于达官显贵之间，公孙大娘的见闻远比其他诸人广阔。蹙着眉头轻轻嗅了嗅，放下酒盏，笑着问道：“此酒的配方，恐怕是从宫中流传出来的吧！据传最早酿出此酒的，乃大唐的一位长公主，敢问秦家两位小公爷，传闻可否为真？”


    
“配方的确是昔年兰陵长公主为高宗所创。秦家有幸得了方子，自己又加了两道工序！”提起长辈们的荣光，秦国模方才点点头，笑容满面。


    
“那的确是难得之物了？妾身也就是和谪仙、高书记、张探花同席，才有幸得饮此酒”公孙大娘非常善祷善颂，说话间，已经把在座的主要人物恭维了个遍。


    
看看时候差不多了，王洵轻拍手掌，命伙计们开始上菜。那些菜肴，也都是在长安城中难得一见的珍馐。高适看得食指大动，笑着举起酒盏，大声道：“美酒佳肴，却之不恭。来，诸君，满饮此盏！谢此间主人盛情！”


    
“谢此间主人盛情！”“谢诸位赏光！”众人举起酒盏，纷纷唱和。


    
宾主双方互相敬了几盏后，席间气氛更浓。高适向众人看了看，又笑着建议，“如此好酒，不行酒令怎能喝得尽兴？诸位，老夫屈长几岁，今日便斗胆自命为明府。这‘律录事’和‘觥录事’么，还请公孙大家和雷大侠二位兼之。”（注1）


    
说罢，先将手中慢慢一盏酒干了。


    
“那是自然！”众人纷纷附和。公孙大娘和雷万春两个推脱不得，只好把差事应了。李白却笑了笑，大声提议：“如此美酒，若是输了才能喝到，李某就次次认输了。不若我等换个规矩，赢得才有酒喝，输的人只给清茶一杯，诸位以为如何？”


    
大伙轰然响应，便由着律录事出题。公孙大娘四下看了看，见席间多为文人墨客，便笑着选了个雅令。却是要每人引用一句诗经，说一个草木。说上来的喝酒，说不上来的饮茶。


    
因为刚刚听过公孙大娘介绍白荇芷的名字，又见她自从入得席来，双目始终不离王洵左右。高适便猜到这二人之间必有一缕情愫了。想了想，低声调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哈哈，托明允的福，高某有酒喝了！”


    
众人抿嘴而笑，把个白荇芷笑得粉脸通红，娇羞不胜。李白紧跟在高适之后，立刻接口：“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哈哈，我可以喝两盏！”说罢，立刻将面前酒水一饮而尽，然后命令小厮给子斟满，再度鲸吞落肚。


    
跟在李白之后的是张巡，他冲着王洵笑了笑，低声诵道：“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注2）


    
张巡之后是崔颢，他才情惊人，却半生颠沛，习惯性地开口说道：“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说罢，笑着摇了摇头，也把酒干掉了。


    
雷万春没读过几本书，是以虽然肚子里酒虫大动，却只能喝茶水解馋。轮到岑参，则开口吟道“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虽然是打趣白荇芷今日“女为悦己者容”，无意间取的却是比较忧伤的韵律，也倒与他目前怀才不遇的经历吻合。


    
秦氏兄弟自幼饱读诗书，对这种简单的小令张口就来。一个笑着轻吟，“焉得谖草，言树之背。愿言思伯，便我心痗”另外一个击打着节拍低唱，“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可谓句句恰如其分。


    
到了王荃，则笑着接了一句，“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对王、白两人，调侃之余，不无羡慕。


    
白荇芷被大伙调侃得粉颈轻垂，几乎不敢抬头。当酒令轮到她时，却脉脉地看了王洵一眼，轻启朱唇，低声吟唱：“芄兰之支，童子佩觿。虽则佩觿，能不我知。容兮遂兮，垂带悸兮。芄兰之叶，童子佩韘。虽则佩韘，能不我甲。容兮遂兮，垂带悸兮。”


    
歌声婉转柔媚，把整个一曲清唱完毕，方才慢慢停下，拿起酒盏在红唇下轻轻一抿。这已经接近直抒胸臆了，令大伙仿佛来到远古，看到葱茏的林木之间，一个女孩子对着懵懵懂懂的男子主动示爱，含羞带嗔。惊其大胆之余，却也佩服她的睿智。


    
大唐之所以能让四夷来朝，凭得却不仅仅是武力的强大和市井的繁华，其浓郁的文化气息，也令来访者恨不能将自己换成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共享这盛世美景。故而王洵虽然书读的不精，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长安勋贵子弟，短短的几句酒令却是难不住的。在众人期待且鼓励的目光中，清了清嗓子，低声和道：“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好，哈哈！”众人抚掌大笑，举起酒盏，又共同为两个少年人饮了一盏。公孙大娘见雷万春不经于此道，第二轮便换了个更简单的，拆字令。把一个字拆成两个，不求典故出处，与今日之景相应即可。


    
大伙叫了声好，依次拆过。却又是雷万春以茶代酒，其余人喝了个痛快。再继续这样下去，就等于欺负老雷一个人了。第三轮伊始，公孙大娘想了想，缓缓说道：“在座诸君都是文武双全，光行雅令，未免太单调了。不如再换个新规矩，每人拿自己最擅长的来给大伙下酒，或诗，歌，或琴，或武，不拘于形势，能博得众人认可就好。不按座位次序，随兴而为。如果大伙都轮完了一遍，最后那个人还拿不出东西来，则只能饮茶！”


    
这个酒令的花样的确新颖，众人笑着答应了。李白才思之敏捷，当世无双。略作沉吟，便笑着说道，“我先来献丑吧，且以诗赞这杯中之物。”随即，清清嗓子，低声吟道：“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韵脚不甚整齐，用字也有重复，但胜在随口吟来，且能和眼前美酒相应。端得无愧于谪仙之名。


    
众人玩味已罢，高适看了看李白，笑着嗔怪道，“我本来想借此偷懒来着，却才思不如你快。被你抢了先去。罢了，罢了，岑七，借宝剑一用。”


    
岑参的宝剑一直不离身，此刻饮酒，也横在腿边上。听高适来借，便双手递了过去。高适双手接过，将宝剑“呛喨”一声抽出，先用手指沾上酒水润了润，然后曲指而弹。只听一阵叮叮咚咚之声，宛若春泉吐珠，又似微风拂柳，听得人心里暖融融的，说不出的舒坦。


    
正心驰神往间，曲调忽然转急。徐徐清风之外，竟隐隐出现马蹄之声。紧跟着，鸣镝破空，兵戈相击。士卒往来，旌旗猎猎。从春暖花开的太平宁静迅速转为金戈铁马的慷慨激越，令人直头发竖立，热血沸腾。真恨不得拔剑而起，置身其中了。


    
一曲终了，众人还在意境中沉寂。半晌，才有白荇芷幽幽叹了口气，低声赞道，“好在高书记只是弹剑为曲，若是手中有琴，明日长安城内，半数琴师要去跳河了。”


    
注1：唐代行酒令习惯，选一人为酒头，即明府。两个录事，一个负责制定酒令规则，另外一个负责监督大伙饮酒。


    
注2：里边的文字皆出于诗经。舜华，即木槿花。


    
注3：盛唐之盛，不仅仅在兵戈。其文化之繁荣，胸襟之大气，皆为后世历代所无法超越。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四 下）


    
“雕虫小技，当不起白行首如此盛赞！”高适笑了笑，轻轻摇头。“某闲暇之时常以此为乐，此刻所凭的不过是个手熟。倘若把剑换成了琴，反而奏不出里面的韵味了！”


    
说罢，举起酒盏，把头转向众人，“这杯酒，高某可能喝得？！”


    
“喝得，喝得！”大伙一起抚掌，为高适的“琴艺”轰然喝彩。


    
场中的气氛愈发浓烈，饶是张巡这种四平八稳的性格，也被撩拨得热血沸腾。四下看了看，见在座之中没人准备起身接过高适的酒令，便放下酒盏，笑着问道：“明允，可否借一套笔墨来！”


    
“如果探花郎能在壁上提几个字，临风楼上下肯定感激不尽！”王洵点点头，笑着吩咐伙计去拿笔墨。


    
须臾，笔墨送到。张巡从中选了只大狼毫，在砚台里沾饱了墨，大步走到墙壁前，悬腕，屏吸，挥毫写下了“风起云动”四个字。字字都有两尺见方，皆为一丝不苟的汉隶。


    
此时文人墨客之间最流行的是草书，取的是其自由奔放，无拘无束之境。但民间亦不乏擅长隶书的名家。张巡这几个字，若论潇洒磊落，变幻莫测，恐怕与草圣张旭差了不止一筹半筹。但其贵在端庄厚重，远远望去，一股凛然正气奔涌而出。


    
“好！”在座都是识货之人，见了张巡写的字，立刻以掌击案。张巡笑着冲大伙拱了拱手，然后低声说道：“能喝上这盏酒，还多亏了高夫子刚才的剑曲。张某闻之，心中忽有所感。便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了！”


    
“探花郎莫要归功于我。”高适笑着摇头，“那股凛然之气就在你心中，高某的曲子，不过是恰巧与之感应到了而已。吾养吾浩然之气，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古人诚不欺我！”


    
话音落下，四座又是一片喝彩之声。半是为了张巡的字，半时为了高适的点评。雷万春连续两轮没捞到喝酒，嗓子眼里早就馋得冒了烟。向墙壁上的题字看了几眼，心中忽然有灵光一闪。哈哈大笑了几声，长身而起。快步走到高适身侧，从他手里借过宝剑。然后提着宝剑来到张巡刚才题过字的墙壁前，身子猛然在半空中打了个滚，居然一边翻滚着，一边在墙上高于张巡所提四字数尺的偏左位置，用宝剑刻下了“虎啸龙吟”四个大字。最后一撇刻罢，身体已经接近地面。却是用另外一只手臂奋力一撑，九尺多高的身躯竟然如落叶般又轻飘飘立了起来，缓缓直立着落地站稳。


    
这下，大伙连喝彩都忘记了。或端着酒盏，或抓着筷子，嘴巴微张，双目一眨不眨。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奋力鼓起掌来。


    
这四个字，却是狂草。书法上所表现出来的造诣与张巡刚才所写那四个字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但谁也不敢将雷万春的这一手小瞧了。要知道，一起一落不过是三两息之间，即便用狂草的笔法，四个字加在一起也有二十余笔。写下这四个字，就等于在三两息之间刺出了二十余剑，此等武艺，此等急智，恐怕放眼整个大唐，也找不出第二人选。


    
“可以喝酒了吧？”雷万春忐忑不安，在掌声之中四下拱手。


    
“可以，可以。雷兄当换大盏！”秦国模笑着回应。转头命令伙计，给雷万春换了最大的酒盏来，慢慢斟了一盏，双手奉于雷万春面前。


    
“总算喝到了！”雷万春毫不客气，端起酒盏，一口灌了下去。灌完了，用手抹了抹嘴巴，回头再看自己的字，忍不住轻轻摇头，笑着说道：“跟探花郎的字比起来，我的字简直是蜘蛛在爬。不过，这意境么，倒也相符！”


    
“岂止是相符，简直是珠联璧合！”岑参轻轻抚掌，起身说道，“看了二位的字，岑某这里也有了！”，说罢，从雷万春手里接过宝剑，边弹边吟，“汉将承恩西破戎，捷书先奏未央宫。天子预开麟阁待，只今谁数贰师功。官军西出过楼兰，营幕傍临月窟寒。蒲海晓霜凝马尾，葱山夜扑旌竿。鸣笳叠鼓拥回军，破国平蕃昔未闻。丈夫鹊印摇边月，大将龙旗掣海云。日落辕门鼓角鸣，千群面缚出蕃城。洗兵鱼海云迎阵，秣马龙堆月照营。蕃军遥见汉家营，满谷连山遍哭声。万箭千刀一夜杀，平明流血浸空城。暮雨旌旗湿未干，胡烟白草日光寒。昨夜将军连晓战，蕃军只见马空鞍。”


    
没有高适刚才所弹前半段曲子的半点轻柔绮丽，却把后半段曲子中的慷慨激昂滋味发挥了个淋漓尽致。


    
众人大声赞叹，纷纷向岑参敬酒。岑参举起酒盏，笑着喝干。接下来又是秦国模、秦国桢两兄弟，他二人家教甚好，文武双全。所以应景做了两首小令，也能入得了大伙的眼。只是文采和意境，都照着岑诗略逊了几分。


    
轮到王荃，自知没法在李白、高适、崔颢、岑参面前表现文采。便趋长避短，命伙计重新找了几个酒盏来，分别倒入不同高度的酒水。拿起象牙筷子，在酒盏上轻轻奏了一曲《升平乐》。叮叮当当，宫商角徵羽，诸多乐符，一个不落。也堪称神乎其技也！


    
一曲终了，喝彩之声满座。白荇芷知道王洵并不擅长弄这些文雅的东西，趁大伙还沉浸在王荃所奏的乐曲声中的时候，悄悄向王洵提议道：“妾身想向大伙献上一支歌，二郎可否为我抚琴？”


    
“求之不得！”见白荇芷如此体贴自己，王洵心里很是满意，点点头，低声答应。


    
瑶琴是白荇芷自己带来的，刚才就摆在身边。待大伙的喧闹声又小了下去，便笑着交给了王洵。见两个少年男女含情脉脉，你情我浓，众人明知王洵涉嫌作弊，也笑着默许了。须臾，琴曲声起，王洵顺着刚刚宴会上的慷慨基调，弹了一首破阵乐。这支歌，白荇芷平日几乎每天都唱得，所有曲调早已烂熟于心，当下站起身，柔声伴唱：“秋来四面足风沙，塞外征人暂别家，千里不辞行路远，时光早晚到天涯……”，随即，曲调转急，歌声也渐渐由柔婉转向激越，“汉兵出顿金微，照日明光铁衣……”


    
破阵乐乃大唐数一数二的宏大之曲，原本不适合一个人单独吟唱。但白荇芷唱起来，却能举重就轻，把每个细节都照顾到，并于音色中演绎出自己的感悟。一曲唱罢，余音绕梁。在金戈铁马之外，凭空又生出几许儿女温柔。让人仿佛看到一对少年男女持剑相伴，并肩行走天涯。在座当中年长者回忆起年少时光，纷纷微笑着品味，如秦氏兄弟和王荃这三个年青才俊，目光则渐渐变得有些痴迷了。


    
众人喝彩已毕，场中没献艺佐酒者只剩下了崔颢和公孙大娘两个。不敢让女子顶在自己前面，崔颢笑了笑，随口吟了一首古意。借了是乐府的调子，填的却是少年男女两情相悦的新词。把方才情景刻画得精细入微，让王洵和白荇芷二人幸福之余，不觉又羞了个大脸红。


    
轮到公孙大娘，她笑着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衫，冲着白荇芷说道：“我还是来弄老本行吧。不知妹妹能否替我抚琴？”


    
“姐姐的剑舞惊神泣鬼，恐怕妹妹的琴音过于阴柔，难与姐姐舞姿相合。不若找高夫子？”白荇芷想了想，低声荐贤。


    
“拿琴来！”高适当仁不让，命伙计从白荇芷处借来瑶琴。轻轻试了几个音，然后笑着说道：“奏哪支曲子，公孙大家请选！”


    
“无妨，夫子信手而弹就是！”公孙大娘持剑为礼，言语中透着难以掩饰的自信。


    
“那就水调歌吧！”高适笑着拨动琴弦，“倒也符合公孙大家的气度！”


    
“高夫子可真会选！”公孙大娘笑了笑，顺着琴音起了个势子。


    
水调歌也是一曲非常非常宏大的杂曲，从开始的战场景色奏起，一直到百战过后，凯旋归来，将士们与家中的妻儿重逢，共同举盏相庆。前后共有十一叠，每一叠的风格都各相迥异。或者慷慨激昂，或者恢宏大气，或者温柔婉转，或者缠绵低沉。把出征男子和闺中佳人两方的诸多情绪都写尽了，最是难以演绎。


    
但上述这些复杂情况都难不住高适。更难不住已经享誉京师近二十载的公孙大娘。只见她轻移莲步，婉转身姿，借着曲调的节奏徐徐而舞。把前方征人的寂寞和后方佳人的相思表现了一个淋漓尽致。


    
若论年龄，公孙大娘比白荇芷大了足足一倍有余。但其身姿之轻灵，却仍然宛若刚刚及笄。娉娉袅袅，柔弱无骨，把手中一双利刃衬托得愈发冰冷如霜。随着曲调的转换，这个原本温柔孱弱的身姿，一点点刚强起来。就好像一个女子成年之后后，从父母的掌上明珠突然变成了别人家的长房媳妇。从无忧无虑的生活忽然转到必须使尽全身解数支撑一个家。以弱草之躯担负起丈夫出征后的千斤重担，令观者无不叹惋。


    
随后，两军相争。女子的一缕芳魂借着月色飞往前线，化作一团剑光，与夫君并肩而战。敌军四面杀来，其势如潮。剑光与征夫在潮水般的敌军中苦苦坚持，却始终不离不弃。苦战之后，征夫受伤。剑光飞回中原的家中，虽然心中装满了对丈夫的担忧，却在婆婆、小姑面前装出一副笑脸。转过头，两行清泪映着月色而落。


    
征夫带伤出战，剑光再度相伴身旁。如闪电当空，如蛟龙翱翔，将胡人杀得纷纷溃退。征夫与剑光奋力向前，劈开潮水般的敌人，直取中军掠阵的单于。无数狼骑惊呼着前来护驾，征夫一声长啸，宝剑化作白虹，寒气凛然，令所有人不敢凝视。


    
“呛喨”一声，曲调又转。征人建功立业，跨马归国，册勋十二转，到京师向朝廷报捷。剑光缓缓飞回，重新与佳人合二为一。对镜梳妆，拔去早生的白发，默默等候……


    
十一叠曲子，每一叠所表现的都是一个不同的场景，每一叠中所包含的意境，都被公孙大娘丝毫不差地给表现了出来。忧伤处令人肠断，慷慨激扬时又令人热血沸腾。十一叠奏罢，杯中酒和矮几上的菜都已经冷了。站在两旁伺候客人的酒楼伙计们却忘记了自身职责，一个个瞪圆了眼睛，张大了嘴巴，魂魄早已随着公孙大娘的舞姿飞走，不知道飘到什么地方去了！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五 上）


    
酒足饭饱，宾主尽欢而散。雷万春依旧记得自己上午时的承诺，赶在大伙互相道别的功夫，将李白与高适两个悄悄拉到一旁，低声把自己替两人答应各送给公孙大娘一首诗的事情说了。


    
李白与雷万春这个直爽的汉子甚为投缘，见对方脸上带着几分惭愧之色，故意皱了皱眉头，低声打趣道：“我还以为今天这顿酒水是白喝呢，原来最后还是要收钱。都醉成这个样子了，你让我如何写得了诗？”


    
“本来想在席间提起的，但是在座诸位都是诗人，怕，怕是……”雷万春脸色微红，挠着脑袋解释。


    
“太白你就别难为人了！”高适看得好笑，忍不住上前推了李白一把，“青莲居士如果喝了酒就不会写诗，这‘谪仙’之名早就归了旁人。老雷，你别听他的，尽管找笔墨来便是！”


    
“我今天真是不能了！”李白收起促狭的笑容，轻轻摇头。“我现在，眼前一直晃的公孙大家的舞姿，纵使勉强凑出几句来，才不堪用以赠人。我觉得公孙大娘也不是个小气的人，所谓缠头之说，只是句玩笑话而已。你不如去跟她说，让她稍微宽限几天时间。待我心中有了诗兴时，再送她一首更好的也不迟！”


    
“应该如此。仓促拼凑之作，也的确对不起今天公孙大家这场剑舞！”高适点点头，笑着表示同意，“高某今天也偷个懒。不妨也等上数日，到时候跟太白一道交账！”


    
雷万春无奈，只好讪讪地去找公孙大娘赔罪。却看到公孙大娘正站在墙壁前，对着自己和张巡的那几个字发呆。


    
“大家喜欢探花郎的墨宝么？不妨我去帮你要一份？”欠债心虚，雷万春主动示好。


    
“探花郎的墨宝，自然是一等一的！”公孙大娘笑着点头，然后又轻轻摇头，“但我更奇怪的是，你怎么能在半空中用剑写出这么多字来。不过是三两息的功夫……”


    
“这个说出来，其实不值行家一笑！”提起剑术，雷万春立刻又来了精神。从公孙大娘手里借了把剑，现场演示给对方看，“写字之前，先在心里把所有笔画过一遍，尽量连在一起。腾空之后，则把着力点尽量压在剑上，剑尖微微向下倾斜。如此，留在空中的时间一定会比无所凭依之时长，再加上点轻身之技，就可以成了！”


    
公孙大娘闭上眼睛，把雷万春的话在心里过了一遍，嫣然而笑，“的确如此，多谢雷大侠指点。如果把这个方法溶入舞姿当中，凌波微步之态，就很容易模仿出来了！”


    
“不用谢，举手之劳而！”雷万春连连摆手，紧接着把李白和高适二人的话复述了一遍。公孙大娘笑了笑，低声道：“我刚才还想着如何谢你呢。既然如此，这番指点之德，就算你本人的缠头吧！至于李太白和高达夫，改日我再登门找他们要！”


    
说罢，便拉了白荇芷准备离去。白荇芷心中一百二十个不愿意，眼巴巴地望着王洵，希望他能出言留下自己，待会儿一道同行。谁料王洵正急着跟秦家哥俩商量事情，看到公孙大娘和白荇芷向自己这边走来，立刻迎了几步，笑着叮嘱：“既然你跟公孙大家一起走，我就放心了。我今天还有点杂事需要安排，待一切都处理妥当了，改日再去寻你！”


    
“二郎的事情很麻烦么？”白荇芷滚烫的心被泼了一瓢冷水，脸色立刻显得有些黯然。


    
“子达遇到了点麻烦。几位兄长和我正一道想办法。”王洵也不多瞒她，点点头，压低了声音回应，“你先走吧。估计这两天，我都要扑在这事儿上面。具体情况如何，过后再跟你说！”


    
“嗯！”白荇芷低下头，委委屈屈地跟着公孙大娘上了马车。马车都驶离了老远，还隔着薄纱窗子，不断地向临风楼那边张望。公孙大娘见此，忍不住笑了笑，低声劝道：“妹子，还是把眼睛收回来吧，他不会追来的。男人么，在他这个年龄的时候，朋友看得比性命还重要！”


    
“真烦人，那姓宇文的一天到晚都惹麻烦！”白荇芷放下车帘，幽幽地抱怨。


    
“没了姓宇文的，也有姓尉迟的！”作为过来人，公孙大娘看得非常透彻。“妹子你必须习惯这些，否则，恐怕有的眼泪掉呢！”


    
“嗯！”白荇芷低低的回应，心里觉得很是失落。耷拉着脑袋想了一会儿，扯了扯公孙大娘衣袖，低声询问，“姐姐，你说我，我在他心里能占多少分量？”


    
“谁？”公孙大娘正在闭着眼睛假寐，听白荇芷问得幼稚，猛然把眼睛张开来，笑着打趣。


    
“姐姐！”白荇芷羞得满脸通红，拉着公孙大娘的胳膊来回摇晃。


    
“行了，行了，老胳膊老腿儿，快被你摇晃散了！”公孙大娘被逼不过，只好讨饶，“从他今天的表现上看呢，他心里肯定有你的。否则，也不会急匆匆地拉着你在朋友面前炫耀。男人呢，莽撞一点儿不可怕。怕的是那些心机深的，一边跟你海誓山盟，一边却不肯让你跟他的朋友见面。巴不得谁也不知道你的存在！”


    
闻听此言，白荇芷心里多少舒服了一点儿，撇撇嘴，故作矜持地说道：“谁稀罕在他的朋友面前露脸了？我又不是一个物件，有什么好炫耀的！”


    
“妮子，你就是个嘴硬！”公孙大娘捏了她的粉脸一下，笑着数落。“刚才是谁，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当我没看见是吧！”


    
白荇芷羞得无地自容，把脑袋扎进公孙大娘怀里不肯探出来。公孙大娘爱怜地在她背上拍了拍，继续说道：“但是呢，有一点妮子你也得明白。他最近可能遇到了一件很棘手的事情。所以总是神不守舍的。在吃酒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但你这妮子有点粗心，居然丝毫没注意到！”


    
“啊！”白荇芷把头抬起来，嘴巴张成了半圆。仔细回忆了一遍今天王洵的所有举动，才狠狠拍了自己一巴掌，懊恼地道，“看我这双眼睛，炼了多少年的，却……”


    
“在你心里，他与别人不同。所以你才不会时时像观察客人那样对他察言观色！”公孙大娘摇摇头，继续开导。“这样也好，什么都不要刻意而为。否则，时间久了，终有装不下去的那一天！”


    
白荇芷点头，叹气。愣了半晌，又低声问道：“姐姐知不知道他遇到了什么麻烦？有没有人跟你提起过？”


    
“我们跟他们都是初次碰面，当然不可能什么话都跟我说！”公孙大娘笑着摇头，“但他此时不肯跟你说，也就是说明在他心中，你只是个可以共欢乐，却不是可以一同分担烦恼的。这种感情未免浅了些，如何把握，你自己拿主意？”


    
“啊？”白荇芷又是一愣，眼睛张得大大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发了好一阵子呆，才终于缓过神来，有些着急地请教，“姐姐能不能教教我，具体该怎么办？”


    
“你这妮子！这么着急就把自己嫁出去啊！”公孙大娘伸出手指，用力戳了她一指头。“我还指望你来传我衣钵呢，怎能着急把你往别人家里送？”


    
“姐姐——”白荇芷继续娇声撒赖，像个愁嫁的小女儿在依偎着自己老娘。公孙大娘无奈，只好叹了口气，低声道：“以你的天分，过上几年，接替我的位置轻而易举。可一旦你选择嫁入别人家中做妾，恐怕再难于人前展示你的歌喉了。仔细想想，岂不可惜？”


    
见白荇芷神情坚决，笑了笑，继续说道：“既然你自己愿意余生所有歌都只为他一个人而唱，也没人能拦着你。你要向我问计，我只能说，想办法让他知道，你不仅仅是条缠着他的蔓藤，离了他也能自己活，风雨来时，也能跟他一道应对。只有这样，他才会不把你当个小猫小狗那样的宠物，而是从心眼里敬你，爱你。即便你嫁入王家做了小，只要跟他一同经历过风雨，将来在大妇面前，也始终能有一席之地。若是只懂得跟他分享欢乐，却不能跟他患难与共，那，将来年老色衰，恐怕有你哭的时候！”


    
“嗯！”白荇芷慢慢点头，眼睛亮晶晶的，也不知道把公孙大娘的话听懂了多少。“你这孩子！”公孙大娘捋了捋她的头发，爱怜地叹气。“你们都还是孩子！今后的路，恐怕还长着呢！”


    
今后的路，还长着呢。每个男人心中会有一个女人，但越是有本事的男人，身外就越有一个广阔的世界。这辈子能陪着他走多远，在相拥的那一刻，永远都是未知。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五 下）


    
送走了一众宾客，王洵和秦氏兄弟等人再度转回刚才吃酒的二楼雅间。屋子里的残羹冷炙早已被酒楼伙计们撤走，整个房间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纤尘不染。南北两侧的窗子都被推开通风，靠近角落的香笼中则重新燃起了龙涎香，盈盈绕绕，飘飘荡荡。突如其来的静谧与刚才的热闹之间的对比是如此的鲜明，让人忍不住要揉几下眼睛，怀疑刚才的聚会是不是真的存在过。


    
答案显然是肯定的。墙壁上的墨迹尚未干透，一列端庄大气，另外一列龙飞凤舞。就连王洵这种平素对书法极不感兴趣的人，目光掠过的瞬间，心中都会涌起一股澎湃之意。


    
“探花郎好笔力！老雷好身手！”“有了这两行字，日后恐怕临风楼二楼每天都会被排队预订，再也甭想闲下来！”伙计们还在陆续向屋子里边送茶点水果，眼下肯定不是说正事的时候，所以秦国模和秦国桢两个一人捧了一盏清茶，站在墙壁前慢慢品评。


    
“两位兄弟就别拿我那两下子开涮了！”


    
“是听了高达夫的剑琴，心中忽有所悟。若是放在平时，我也写不出这笔字来！”雷万春和张巡一前一后走回，笑呵呵地表示谦虚。


    
张巡当年之所以能外放补了清河县令的缺，胡国公府在背后出力甚多。所以秦氏兄弟与张巡、雷万春两人也算交情颇深。此番重逢，话头非常能谈得拢。倒是王洵，突然就有点发了傻，端着茶水站在一旁，眼皮半晌都不曾眨上一下。


    
平心而论，他以往并不喜欢跟文人聚会。在他心目中，这世上的文人墨客，十个里边有九个是眼高手低。仗着死记硬背过几本书，就自觉学富五车。看什么都不顺眼，什么事情都能挑出毛病来。而倘若真的让他们帮忙做点儿实事儿，则东一耙子，西一棒槌，帮了比不帮还乱。


    
然而今天，席中诸人彻底推翻了他先前的成见。高适的豁达，岑参的才气，张巡的持重，还有王荃的灵活机变，都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其中最为心折的当属李白，虽然整个席间，这位被称为“谪仙”的诗人基本没说几句话，所写出的诗与后面岑参、崔颢的作品比起来，差别也不明显。但此人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之间都给人一股出尘之意，仿佛本不该行走在这个俗世上的星宿，不小心喝醉了酒落入凡间，纵然身形被周围滚滚人流所吞没，从发梢到脚尖却依旧纤尘不染。


    
王洵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李白有这种奇怪的印象。却知道自己这辈子永远都不会与李白这种人较真儿。尽管此人特立独行，心高气傲，但自己却欣赏这种独特，喜欢这种骄傲，也许不能与之为友，却依旧能高兴地看着他在自己身边来去飘然。


    
“喂，别想了，再想，口水快淌出来了！”无意间，秦国桢看到了王洵那种痴痴呆呆的模样，伸出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笑着打趣。


    
“啊！”王洵的魂魄猛然飘回躯壳，手一抖，小半碗茶水都泼在了衣服下摆上。


    
“看，口水没淌，茶水先洒了吧！”秦国桢得理不饶人，一边取出手巾递给王洵，一边继续打趣，“你不是已经买好金屋了么？既然这么上心，早一点儿抬过去不就行了？一天到晚相看两不厌，何必像今日这般，她的人才离开，你的魂儿都跟着走了？”


    
“什么啊？”王洵难得脸红了一次，一边自己擦身上的水渍，一边笑着辩解，“我是有点乏了而已。昨天为了子达的事情，一直熬到三更才睡。周围又是丝竹管弦之声不断，吵得人脑仁疼，直到天亮才勉强眯着了一会儿！”


    
“我们哥俩昨天下午被禁足在家。子达的事情，的确多亏了有明允在张罗！”秦国模和弟弟在来临风楼之前，已经到过王家，从小厮王吉嘴里，约略听说了宇文至的麻烦，笑了笑，低声把话头引向正题。


    
“我昨天也被打了个两眼发懵，亏得身边有雷大哥和张大哥！”王洵不敢居功，把张巡和雷万春两个也给扯了进来。“王吉那小子估计没来得及向两位哥哥汇报吧，我跟张大哥，雷大哥，还找到了一个子达刻意留下的账本！”


    
都是自家兄弟，他也没什么需要隐瞒的。看看此刻房间中已经没了外人在场，便比比划划将早晨探望宇文至时在衙门里的见闻，以及找到账本后自己和张巡、雷万春两人的初步打算，简略地跟秦氏兄弟两个描述了一遍。


    
“也许你们几个想到的，是目前唯一可以救子达脱身的办法！”听完王洵的描述，秦国模轻皱眉头，低声分析，“我和国桢昨天刚回到家，就被父亲勒令不准再出门。直到今天早晨，家父去上朝，才寻了个机会，偷跑出来找你。先前压根儿不知道宇文小子已经出事儿，听你家的下人说了一嘴后，惊出了一身冷汗，赶紧四处托人想办法。但这个节骨眼儿上……”


    
叹了口气，他不知道该怎么跟王洵说下去了。连自己的父亲都决定袖起手来旁观，兄弟俩转弯托的人情，谁还肯真正尽心？不过是碍着胡国公府的颜面，勉强对付两句罢了！真正肯出手相助的，恐怕不会有一个！


    
好在王洵经历了一上午折腾，心里边已经把很多事情看明白了，对秦家不再向先前那般失望，反而笑了笑，低声安慰道：“你别着急，子达暂时不会有性命危险。大不了是多花几个钱的事情。都到这时候了，你我两家会心疼那点儿钱么？”


    
张巡在旁边听见，也笑了笑，低声说道：“据我了解，世伯那个人，向来是面冷心热。一旦他知道宇文子达的确是被人冤枉了，想必不会真的置之不理。我听人说这件事情背后牵扯甚多，也许世伯他们这些长辈需要一点儿时间弄明白幕后真相，才好出手把问题彻底解决掉。不会像咱们这些人，只管如没头苍蝇般乱撞！”


    
见两位朋友如此体谅自己，秦国模心里更觉得过意不去了，苦笑了一下，叹息着说道，“长辈们不愿意此刻出面，的确是有一些不得已的苦衷。我上午时已经探听过了，李相对杨国忠早有不满，只是这两年看在贵妃的面子上一直隐忍罢了。此番不出手则已，一出手，恐怕就不会再留任何情面！”


    
秦国桢平素虽然表现得大大咧咧，关键时刻，心思之细腻却丝毫不亚于其兄，看出王洵的笑容很勉强，想了想，低声补充道：“咱们这些晚辈身上都没实际官职，平素胡闹惯了，此刻继续胡闹也不会让人往歪里想。可长辈们如果现在出面，就等于亮明了身份站队。要么站在杨家一边，要么站在李相和王大夫的一边。而且队伍一旦选定，日后就再也无法更改！就在今天早上，工部、吏部和刑部，已经有几个郎中一级的人告了病假，出城避祸去了。永穆公主和常山公主的车队今天一早也去了城外的庄子上，说是与家人去打猎，估计没几个月不会再回来！”（注1）


    
不像武后当朝之时，党争一起，动辄人头滚滚。此刻朝廷中的权力倾轧后果已经柔和了许多，但站队失误者，在秋后算账之时，也难免要往岭南走一遭。有着隔壁程家的活生生的例子在，再理解秦国桢的话，对于王洵就不是非常困难了。况且宇文子达跟秦家哥俩的交情是晚辈们的交情，与胡国公府干系不大。出了事儿，秦老爷子肯帮忙属于对晚辈的看顾，袖手旁观也是人之常情。想到这儿，他又笑了笑，低声道：“咱们自己惹下的事情，还是尽量自己解决得好。长辈们已经够辛苦了，没必要给他们再惹麻烦。什么时候咱们自己实在没办法了，再求长辈们帮忙，他们难道还会真的不管么？！两位哥哥这几天尽管呆在家中，少惹老爷子生气。子达这边，我先全力对付着便是！”


    
“你也多小心些！”秦国桢笑了笑，顺手从怀里掏出一页叠得方方正正的纸，“这是我从一个地方偷偷抄录来的。可能对你会有点儿用场。仔细收好了，除了张大哥和雷大哥之外，轻易别给第四个人看见！”


    
见秦国桢说得郑重，王洵赶紧双手纸片接过来。目光匆匆在上面一扫，心中立刻感觉舒服了许多。秦家哥俩还是很仗义的，这张看上去毫不起眼的纸，可以说是雪中送炭。纸片上面，细细密密写了很多人名。每个人名之间都用墨线连了。正是一张京师官场上各路神仙小鬼之间的关系图。


    
如果一个新入京的官员得了这张图，就可以明白自己哪些人可以惹，哪些人必须跟紧，无形中相当于求到了一张“护官符”。而对于此刻的王洵等人来说，一直没弄明白的万年县衙门跟上层人物的关联，同样在纸上写了个清清楚楚！


    
小心翼翼地收起纸片，王洵向秦家哥俩郑重施礼，“多谢两位哥哥。有了他，子达就更安全了几分！”


    
“子达还不是我们的朋友么？”秦国模笑着反问。然后又想了想，低声叮嘱道：“杨国忠那个人，根本不能以常理推测。身为当朝重臣，却总是喜欢玩上不了台面的勾当。此番你替子达逼他，即便他不得已出手相救，恐怕日后子达也会成为杨家的眼中钉。所以，你千万别泄露了自己的行迹。另外，一旦子达出狱，立刻安排他离开京城！”


    
“这一点，我已经想过了。其实若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我们也不敢招惹杨国忠！”王洵笑了笑，点头致谢。


    
“还有，我跟国桢最近可能不方便外出。但咱们之间的联系千万不能断。有些消息，我会找机会不断送到你府上。你若是有急事，便去我家，只要跟门口的仆人说前来讨要忘在我家中的貂皮大氅，他们自然会明白你是什么意思！”


    
“知道了。非常时期，两位哥哥也尽量小心。”王洵想了想，点头答应。


    
“救出子达之后，如果有可能，我建议你也去渭河边的庄子躲上一阵儿。按照家父的分析，眼下李相的实力已经远远不比当年。纵使这回拉上了王大夫一道出手，此番斗法，恐怕没有三、五个月时间也分不出个胜负来！”


    
秦国模年龄比他大很多，所以少不得要叮嘱得仔细了些。知道对方处于一片好心，王洵都笑着答应了下来。又仔细想了想，秦国模发现基本上需要告诉王洵知道的话，自己已经都叮嘱完了。便笑了笑，建议大伙赶紧回家向长辈报平安。


    
“那我们也回驿站了。回头，再登门向令尊问好！”看看天色又已经擦黑，张巡向雷万春使了个眼神儿，笑着拱手。


    
“嗯，晚上还有几个朋友要见，我等就先告辞一步了！”雷万春心领神会，一道上前冲大伙拱手。


    
五个人互相道了别，分头各自回家。走到半路上，秦国桢忽然叹了口气，转过头来，对着哥哥低声说道：“咱们这回，恐怕是让明允失望了！”


    
“是啊。经历了这么一遭，恐怕明允再不是先前那个小孩子了！”秦国模也觉得非常无奈，叹了口气，闷闷地回应。


    
“唉！”秦国桢又报以一声长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渐渐长大的王洵王明允，还会向先前那般，毫无心机地跟人交往么？过去的日子虽然任性胡闹了些，彼此之间，却是没掺杂一点市侩成分。当时不觉得如何，现在即将失去时，却忽然觉得非常非常珍贵。


    
可男人终归是要长大。抬起头来，他冲着天空轻轻吐气。忽然发现今晚的月色很亮，半块白玉般的明月周围，大大的围着一个同样洁白的圆圈。


    
那是即将变天的征兆，已是深秋，风会越来越冷。


    
注1：王大夫，即京兆尹王鉷，因为他还身兼户部侍郎、御史大夫等多个要职。郎中：唐代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相当于副部长），郎中（相当于司长）。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六 上）


    
“要变天喽！”陈记珠宝行的供奉余老四捶了捶自己的腰，打着哈欠咏叹。


    
外边的天空依旧是瓦蓝瓦蓝的，秋风约略有一点儿凉，但是远没到透骨的地步。可整个店铺里的伙计们却都对外边的万里晴空视而不见，纷纷点着头，附和余老四的说法，“是啊，是啊，最近货走得很慢呢！”


    
“是啊，是啊，很多人家都去渭河边上忙秋收去了，货走得可不就慢了么？”


    
“瞎折腾！”


    
“没辙，谁让咱们住在天子脚下了呢！”


    
京师里的百姓，自打会说话时起，受到的就是同样的熏陶。因此对头顶上的风吹草动素来敏感的得多。此刻他们嘴里的变天，指的可不仅仅是真实的天气，而是朱雀大街正北，昭阳门里边的一举一动。（注1）


    
也不能怪天子脚下的百姓们嘴贫。有道是龙王打架，鱼虾遭殃。每当朝廷里发生一些重大的变化，最先受到冲击的，肯定是京城里的这些草民。且不提天后在位时，每隔三年五载就要杀得人头滚滚。就拿最近几年的时局变换来说吧，随便一次权力的重新划分，市井中都要萧条上好一阵子。往往神仙们还没分出胜负，底下的草民们家里却已经没米下锅了。


    
最近的兆头又不是很好。那些公主、郡主、公爷，侯爷们成群结队地往渭河边上跑，说是去庄子里边查验秋收，可是把家里的箱笼都装在马车上了，看样子没个一年半载根本就不打算回来。紧跟着，那些平素招摇过市的勋贵子弟们也都销声匿迹，据说是被老一辈关在家中闭门思过，什么时候能再出来不得而知。


    
这两类人，平素都是珠宝行的重要主顾。没了他们，整个铺子立刻变得门可罗雀。也难怪余大供奉又想起了他的老腰，整天捶捶打打，抱怨个不停。


    
若是整条街面上的所有店铺都一样萧条，大伙心里边也许还会好受些。人不患贫，唯患不均。看到别人跟自己一样倒霉，自然就不会觉得老天爷处事不公。偏偏就在陈记珠宝行的斜对面，那家朱记南货铺门前始终停满了各式马车，就好像京师里边的风云变换与他家无关一般，每个从朱记出来的贵客，身后的家仆手里都拎着大包小裹。


    
“人比人得气死，没办法！”余老四眯缝起眼睛，盯着斜对方的朱记，目光中充满了嫉妒，“月盈则亏，水满则溢，早晚有那么一天……”


    
忽然，他停止了诅咒，眼睛瞬间张大。正在忍受余老四喋喋不休的伙计们耳边猛然失去了噪音，都是微微一愣，旋即，纷纷把脑袋扎到窗口，眼睛盯向了余老四所盯的同一个位置。


    
那个人绝对不是去朱记南货行买东西的，光看他那身朴素得已经到了寒酸地步打扮，余老四就相信，对面朱记南货铺里边随便摆出一样东西来，此人都不可能买得起。可那个人身上，又带着股说不出的骄傲与自信，仿佛朱记门口往来客人眼里那鄙夷的目光都不存在般，信步向里边走去。


    
“有热闹看了！”凭借直觉，余老四幸灾乐祸地想到。京城里有一种混混，专门以敲诈商家为谋生手段。只要看中了谁，要么在商铺内叫嚷丢了装钱的荷包，要么说被地砖崴坏了脚脖子，总之，商家到最后不拿出点儿钱来免灾，此事儿永远不会完结。


    
但是，近十年来，敢到朱记南货铺敲竹杠的，余老四今天还是第一次看见。京师里边，有谁不知道朱记南货铺的掌柜朱七爷，当年是跟着贵妃哥哥杨节度从小玩到老的好兄弟？所谓朱记，其实就是杨记。只不过顾忌着高祖当年达官显贵不准经商的遗训，门口挂了只“猪头”罢了。


    
十多年前，杨国忠还没有凭着妹妹的关系当上节度使，就敢将几个不长眼睛到朱记讹诈的地痞打断了腿丢进曲江池去喂王八。如今杨家的地位在京师如日中天，居然还有人敢打朱记的主意，要么此人活腻歪了，要么此人是个外地来的乡巴佬，根本不懂得京师里边的水深水浅。


    
朱记门口迎客的伙计估计也是这么想，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的分上，伸出胳膊，赶在不速之客进门之前拦住了他，“干什么的？看看门口的招牌再进来！”


    
“哦！”衣着朴素但非常整洁的客人后退几步，抬头看了看朱记的金字匾额，又以同样速度走了回来，“这里不是朱记么？难道我走错地方了？”


    
“没错，这里的确是朱记，京城里边独一号！”看门的伙计伸出脚尖，挡住客人的去路。手指按在自己的下颏和嘴角上，一边用食指于嘴角边来回轻挠，一边冷笑着说道：“听口音，兄弟是外地来的吧？咱们朱记专门卖广州港泊来的海上诸国物件，可是金贵得紧呢！”


    
“哦！这个，我知道。来之前，我已经打听过了！”衣着朴素的客人点点头，丝毫不以伙计们的轻蔑眼神为意。“我也不是来买东西的，请把脚拿开。小心，别绊倒了自己！”


    
说罢，继续慢慢向里走。两个守门的伙计气得鼻子都歪了，伸手便去推客人的肩膀，“不买东西，你干……。哎呀，啊……”


    
也不知道客人使了个什么手段，两个伙计的手连对方的衣角都没碰到，人就滚地葫芦般摔了出去。偏偏摔得方向还很奇特，一个人向屋子内，一个人向屋子外，“扑通”“扑通”，像事先排演好了一般整齐。


    
“什么人在此撒野！”刹那间，四名彪形大汉一道从柜台后冲了出来，伸出蒲扇般的大巴掌，同时去扯客人的手脚。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客人又是轻轻一转身，四名彪形大汉齐刷刷倒在了地上。每个人膝盖弯处都留下了一个带着泥土的脚印，就像事先印上去的一般清晰。


    
“天哪。赶紧关门，下窗户！”余老四大喝一声，以某种与年龄不相称的敏捷扑向门口。“别看了，别看了，小心遭了池鱼之灾！”


    
“啪啪啪啪！”半条街的店铺都在瞬间都采取了同样的动作。能在这条街上开铺面的，谁都不是傻子，都能看出来人绝对不是敲竹杠的地痞那么简单。而光天化日之下敢明目张胆找朱记麻烦的人，整个京师顶多只有两到三家。


    
注1：昭阳门，唐代皇城的内门。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六 下）


    
“啊——”商铺里有很多女眷正在兴致勃勃地挑选货物，见到突然闯进一名男子将四个护院全部打倒，吓得尖叫一声，丢下手里的东西，便往自己的家丁身背后钻。


    
那不速之客也没想到商铺里居然会有这么多人，愣了一下，迅速将双手往剑柄上一搭，笑着向四方拱手，“诸位不要惊慌，云某是给朱掌柜送信来的。看不惯这几个护院的嚣张做派，才忍不住出手教训了他们。惊扰之处，还请诸位原谅则个！”


    
说罢，又弯下腰往地上几名壮汉的后颈处拍了拍。伸手一一把对方拉了起来。


    
四名彪形大汉稀里糊涂地倒下去，稀里糊涂地又被扯了起来，心中好不恼怒。可对方的身手实在比自己这些人高出太多了，又像老熟人般开口提到了朱掌柜，登时连骂街的勇气都鼓不起来，一个个捂着脖颈，手足无措。


    
“刚才出手太重，得罪了几位了！”不速之客又后退半步，笑着冲他们拱手。


    
说来也怪，身上依旧穿的是那件洗得看不出原来颜色的布袍，脚下依旧登的是那双边缘被磨毛了的快靴，不速之客的脸上一绽放出笑容，整个人看着立刻清秀顺眼起来。再也觉不出半分寒酸，而是质朴中透出几分超凡脱俗，令人忍不住就想多看上几眼。


    
躲在家丁身后的女眷们早就忘了害怕，已经嫁为人妇者抿着嘴，微微而笑。还待字闺中者则两眼忽闪忽闪，盯着年青的不速之客不舍得离开。大唐国力强大，民风古朴中透着几分豪放，未婚女子若是看中哪家少年郎，央求长辈派遣媒人到男方家中替自己求亲亦不算是惊世骇俗。当下，已经有女孩子悄悄地用手指在贴身婢女腰间掐，暗示对方上前跟不速之客套话，问问此人的姓名和具体家庭门第情况。


    
前厅中闹出这么大动静，早就惊动了里边当值的供奉。躲在珠帘后偷眼望了片刻，见衣着简朴的客人除了教训了几名护院打手外，没有再做任何过分动作。心中不觉对此人刚才的话相信了几分，咳嗽了一声，笑着从门帘后闪出身影，“这位云小哥请了！本人是朱记的供奉李戈，敢问云小哥，来找朱供奉何事？”


    
“李供奉请了！”不速之客把手搭在剑柄上，又冲着李供奉彬彬有礼的拱手，“在下今天来，是受朋友之托，将一件要紧物事带给朱掌柜。如果朱掌柜在后院的话，烦劳李供奉命人通禀一声！”


    
“这个……”供奉李戈的目光上下打量来客，有点儿拿不定主意。猛然间，他的目光落在了剑柄的一处花纹上，登时闪了闪，声音也紧跟着颤抖了起来，“敢，敢问小哥。可否将宝剑，借于李某，不，不，您自己拿着，让我凑近了看一眼就成！”


    
“一把佩剑而已，李供奉感兴趣，尽管拿过去看好了！”客人笑了笑，大大方方地将手里的宝剑连剑鞘一同递了过去。


    
就像捧着皇家钦赐的八宝琉璃盏一般，李供奉哆哆嗦嗦地把宝剑接了过来。不敢出鞘，手指在剑柄的花纹上来回抚摸，一边摸，一边颤抖着嘴唇发出含糊不清的“呃，呃”之声。


    
大唐国尚武成风，很多青年男子都会在腰间佩一把宝剑作为饰物。其中比较豪奢者，将整只剑鞘都用宝石镶嵌满了也不足为奇。而作为朱记南货铺的供奉，李戈这双老眼看尽了世间珍宝，今日却突然为一柄毫不起眼的佩剑失了态，如何不令人感到惊诧？


    
当即，很多惊魂稍定的男性客人都围拢了上来，伸长脖颈想看看宝剑上有什么花样。那李供奉却不肯再给人看，像捧着连城玉璧般将宝剑双手举到眉间，郑重还给了年青的不速之客。“您，您请收好。朱掌柜就在后边，小的这就给您去请。你们几个，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打开雅间，请贵客到里边奉茶！”


    
“唉，唉！”突然挨了骂的伙计们晕头转向，赶紧把接待重要人物的雅间推开，恭恭敬敬地将不速之客请了进去。


    
也有人不长眼色，见李供奉抬脚就往后院走，悄悄跟过去，扯住对方的衣袖，低声提醒道：“七爷正在里边招待客人，您老看是不是等一会儿再去叫他？那年轻人是什么来历，怎么看着就像个登门讹诈的乞丐一般。”


    
“滚，你见过一个乞丐拿着巨阙宝剑上门讹钱的？”李供奉一个脖搂打过去，将提醒自己的小伙计拍了个趔趄。


    
“啊，啊——”挨了打的小伙计捂着腮帮子，站在原地发傻。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巨阙”这两个字。


    
朱记南货铺乃贵妃的哥哥杨国忠幕后出资所开，除了向长安城内的富贵人家供应广州港泊来的南洋诸国稀罕玩意儿之外，也会偷偷地从家道中落的豪门子弟手中压价收购各种珍奇异物。因此小伙计们都长了颗七窍玲珑心。不速之客的身上的打扮与他的气质大相迥异，偏偏又拿了一把吴王阖闾当年用过的宝剑，单凭这几点，就可以推断此人肯定出身于富贵之家。只是家门不幸后来遭了横祸，才不得不安贫乐道，低调做人。可越是这种人家，偷偷拿出来卖的东西越是珍惜。你想想啊，经历过抄家之祸都不肯丢弃的，难道价值会低得了么？


    
客人中有几个耳朵尖，依稀也听到了“巨阙”二字。目光登时亮了亮，借着挑选货物的由头，脚步再也不肯离开了。


    
这年头，天下财富都汇集于长安，城里大户人家，珍珠玛瑙差不多要论斤买。公子王孙们配一把镶金嵌玉的宝剑出门都显不出特别。可若是从那个衣着朴素的年轻人手里，或者通过朱记南货铺辗转把巨阙宝剑买到手，献给那些急需的人家。下半辈子还愁不飞黄腾达么？


    
抱着各种各样的念头，大多数伙计和客人们都无心再讨价还价。眼巴巴地望着珠帘后，盼望李供奉能跑得快一些，早点儿把朱掌柜给找过来。


    
李供奉的腿脚的确不慢，也就是五、六息时间，身影已经出现在后堂外。将脑袋向里边探了探，扯着嗓子低声喊道，“七爷，七爷，前头有个年轻人找你！”


    
“谁，没看我这有贵客么？什么年轻人，让他等着！”朱七爷的声音从后堂中传出，隐隐带着一丝愤怒。


    
正跟他对坐着喝茶的是一个面如涂脂的年青后生，见朱七爷脸色不快，赶紧笑着替李供奉求情，“你今天若是有事儿，就去忙吧。咱家也出来好一会儿了，大将军下午还要伴驾出宫，咱家得早点儿回去伺候他！”


    
“冯公公，您看，下人们不懂事。您老别跟他们一般见识！”虽然年龄比对方大了好几轮，朱七掌柜还是站起来，毕恭毕敬地向对方赔礼。


    
“咱家怎会挑你的理呢！”面如涂脂的冯姓小太监笑了笑，轻轻挥动手帕，“咱家真的是出来太久了，急着回去。你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去吧，咱家从侧门走了。对了，贵妃娘娘需要的东西，您老尽早给准备好。九九重阳，陛下还要看娘娘重新排演的霓裳羽衣舞呢。如是耽误了，咱们可谁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闻听此言，朱掌柜不断点头哈腰，“明白，明白。您老尽管放心。也请大将军，贵妃娘娘放心。广州港那边已经送了信去，今年的新货一到，立刻从驿站用千里加急送过来！”


    
“那我就等你消息了！”冯公公笑了笑，起身出门。


    
“向大将军问好。小的准备了一份薄礼，都是些拿不出手的潘州小吃。我家主上知道大将军好这口，特地命人从南方快马加鞭运来的，烦劳冯公公给大将军带进宫里去！”朱掌柜追了几步，上前亲手替冯公公拉开屋门。


    
“那咱家可就代大将军先谢谢你家主上了！”冯公公笑了笑，点点答应。


    
他们口中的大将军，并非替大唐拱卫四方的几位节度使，而是赫赫有名的内廷总管高力士。因为深得皇帝陛下宠信，所以在天宝七年被加封为骠骑大将军。自古以来，以内侍之身，充任一国武将最高职位者，高力士堪称第一。此刻贵妃娘娘专宠于后宫，作为皇帝陛下的亲信，高力士与杨国忠两个也顺理成章地攀上了交情。彼此麾下的徒子徒孙们往来不断，都从这层关系中得到了不少好处。（注1）


    
虽然被朱掌柜代为上宾，冯姓小公公因为平素受到高力士的言传身教，非常懂得体谅别人的难处。出了门，看到李供奉耷拉着脑袋在门口恭候，笑了笑，低声向朱掌柜说道，“老李刚才想必不知道咱家在，您就不必苛责他了。都是熟人，犯不着太较真儿！”


    
“听到没？还不赶紧向冯公公道谢，没长眼睛的东西！”朱掌柜狠狠地白了李供奉一眼，大声命令。


    
“小的刚才莽撞，不知道公公在里边。该死，该死！”李供奉无可奈何，狠狠打了自己两个嘴巴，大声说道。


    
“行了，行了。都说别较真儿了呢！”冯公公摇了摇头，慢慢向侧门走去。


    
“等会再跟你算账！”朱掌柜丢下一句狠话，快步跟上。李供奉的身体猛然僵了一下，抬起眼，望着朱掌柜的背影，嘴角露出了一丝阴冷的笑容。


    
注1：高力士原籍广东潘州，所以杨国忠的人送他潘州美食为礼物。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七 上）


    
客客气气送走了冯公公，转过头，朱掌柜就换了另外一副嘴脸。点手叫过来李供奉，拉长了声音数落道：“我说老弟啊，你在咱们这干了有十来年了吧！怎么这蝎蝎螫螫的性子一点儿都没改啊！上个月节度使大人还问起我，说洛阳那边需要安排个大管事的过去，问我谁比较合适。我还郑重向节度使大人推荐了你。你说就你这性子，去了我能放心么？啊！”


    
“谢谢，谢谢掌柜的提携！”李供奉连连点头哈腰，脸上的感激表情一点儿都不像是装出来的，“我今天也不是要故意来打扰掌柜的。的确，的确那人来头太大，所以想早点儿知会您一声。若是您能把此人手里的东西留下，找机会献给节度使大人，说不定他老人家一高兴，下任扬州别驾出了缺，就能内定了您老人家！”


    
“去，去去，我一个当铺伙计出身，连书都没正经读过几本，做什么扬州别驾？”朱掌柜推了李供奉一把，根本不相信他的说法。但内心深处，却又隐隐涌起一股难以压抑的渴望。节度使大人对属下一直非常照顾，扬州是上州，别驾职位估计他不敢私相授予。但像循州，广州这些读书人视作发配的地方，替属下谋一两个位置出来，应该难不住他老人家吧？


    
想到这儿，朱掌柜的脸色又渐渐转暖，扫了一眼畏畏缩缩的李供奉，撇着嘴道：“说说，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你大失方寸？要是真的是件宝贝，今天的过错就一笔勾销！”


    
“是，是……”李供奉四下看了看，把嘴巴凑向朱掌柜的耳朵，“巨阙剑！当年在随着吴王后人失踪的那把。伙计们不知道此剑的来历，您老人家见多识广，肯定听说过！”


    
“什么？”朱掌柜后退了半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巨阙剑是春秋时代吴王阖闾重金聘请欧冶子所造，后来吴国被越所灭，此剑也销声匿迹。上一次出现的时间为隋末，被绿林大豪杜伏威在一座为筹集军资而挖开的古墓中获得。武德初年，杜伏威归降，为了表示这辈子永不再言武事，将此剑作为礼物献给了高祖。因而，当年的文武百官才有机会目睹其真容，并由阎立本画了彩图留念。太宗当朝时，因为宠爱吴王恪，在其加冠的时候赐下了此剑，激励他努力习武，日后为大唐镇慑四夷。永徽年间，吴王恪被牵连进房遗爱谋反的案子含冤而死，其子流放岭南。巨阙剑就随着吴王一脉的衰落，再度消失于人们的视线当中。


    
神龙年间，中宗为吴王平反。吴王的后人在岭南遇赦，陆续返回长安。但巨阙剑却没随着吴王的子孙的归来而一同出现。倒是民间的珍宝商人嘴中，不时传出关于此剑的消息，忽而岭南，忽而塞北，神龙见首不见尾。


    
贵妃的哥哥杨国忠早年不喜读书，终日与地痞流氓们在市井当中厮混。如今做了剑南节度使，身兼太府卿等十七处要职，自然不愿意再让人觉得自己粗鄙，需要很多文雅之物装点门面。因此各种有历史的古物，字画，便成了朱记南货铺的重点关注对象。上次有个在京师流落多年的穷进士，偶然在鬼市里低价买到了一幅王右军的真迹，托人送到了节度使大人府中。没多久，他就被授了颖州刺史的职位。如果这回真的能把巨阙剑替节度使大人弄到手，朱掌柜家中恐怕就要飞出一只金麒麟了！


    
有道是当一个人心里充满了欲望之时，神智必然不会太清醒。怀着满心的幻想，朱掌柜丢下李供奉，三步两步冲向了前厅。进入了雅间，目光往里面年轻人的手臂间粗粗一搭，心脏立刻疯狂地跳动了起来。没错，那是巨阙剑，李供奉看得的确没错。朱掌柜在阎立本的画作摹本中，不止一次看到过此剑，没想到今生真的能这么近地遇到它。


    
“云公子是吧？！”不待伙计帮忙引见，朱掌柜主动搭腔，“鄙人就是这家店铺的掌柜，姓朱，排行第七。云公子叫我一声朱七便可。不知道云公子受何人所托而来，所为又是何事！”


    
“哦！”相貌做派俱透着一股子高贵气的云公子轻轻拱了拱手，无意间将剑柄递得距离朱掌柜更近了一些，“您老问我啊。我的一个朋友姓宇文，托我将一封信带给您老！”


    
“宇文？啊，宇文兄弟啊，我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信在哪，麻烦云公子了！”朱掌柜有些心焦。宇文这个姓氏很独特，除了宇文至兄弟之外，他不记得自己还认识第三个姓宇文的。但看在巨阙剑的面子上，他也不打算深究。因为干红货这一行的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只看物件真伪，不问其来历。免得出来变卖传家宝的王孙公子觉得丢脸，也免得梁上君子被问得心虚。


    
“在这儿，您老请过目！”云公子把宝剑交到左手，右手从怀中掏出一个厚厚的信封。当着伙计们的面儿，递到了朱掌柜手上。


    
虽然比起眼前的巨阙剑，信中的内容根本一文不值。但为了给云公子留下个好印象，朱掌柜还是仔仔细细地验看了信上的火漆，然后将信封用一把小刀割开，抽出了里边的信瓤。


    
一瞥之下，他大惊失色，本能地就想从外边喊人进来。但看看云姓公子那大大方方的模样，心里又猛然打了个突，笑了笑，强压着满肚子火气问道：“不知道这封信云公子是从何而来？哪位姓宇文的公子托你交到老夫手上。”


    
“还能有哪位。跟朱掌柜曾经一道喝过酒的那位呗。”云公子一手拎着巨阙，另外一只手百无聊赖地在桌子上轻轻磕打，每磕打一下，都在楠木桌子上留下了一个清晰的小坑。“他很久以前就把这封信交给了我，说日后他遇到麻烦，朱掌柜见了信一定会仗义施以援手。这几天我突然找不到他了，心想，既然他这么相信朱掌柜的人品，就千里迢迢把信给您送过来了。您再仔细看看，里边没少什么东西吧？！”


    
“啊，啊，没，没少！”朱掌柜脸上瞬间淌满了油汗，本能地将身体往后躲。但是，他又不敢躲得太远，那清秀少年既然能用手指关节将楠木桌案敲出一个个坑来，若是把他惹急了，信手给自己脑门上来这么一下，自己脑袋不就变成了漏勺么？


    
“既然信送到了，我也就该走了！”云公子笑了笑，从胡凳上长身而起。“哦！对了，看我这记性。怕我贪杯误事，类似的信宇文兄弟还托给了好几个人，过几天，估计您还能收到几封。唉，他这个人啊，有时就是太过于小心了。”


    
“您，您……”朱掌柜有心伸手将云公子留下，伸到一半，却又哆嗦着收了回来。还有好几封信，留下姓云的根本化解不了眼下困局。一旦把宇文至给逼急了，弄不好下封信就直接送到了李林甫的手上。可就这么放巨阙剑和他的主人离开，朱掌柜又非常的不甘心，从背后追了几步，跟对方保持着三尺多远的距离，扯开嗓子问道：“云，云公子，能不能告诉在下，您住在哪里。若是写了回信，怎么送到您的手上？”


    
“我住平康里东南的菩提寺中！与李卫公旧居一墙之隔的地方便是！回信就不必了，朱掌柜日后请我那朋友喝酒便是。”云姓公子的脚步四平八稳，一点儿不像着急离开的模样，笑了笑，回头说道。（注1）


    
朱掌柜立刻又向后缩了半尺，唯恐对方突然暴起伤了自己。半晌后，发觉对方的一条腿已经迈出了门槛，猛然回过神来，大声喊道：“云公子，公子慢走。你们几个……”


    
“怎么，朱掌柜还是其他事情？”云公子将迈出坎的腿又收了回来，笑着问道。


    
“没，没了！”被对方的目光一照，朱掌柜心中的勇气顿时全部消失。讪讪地咧了下嘴，低声回应，“我，我只是觉得公子您大老远的把信送来了。连口茶都没喝上，就让您走不太合适。你们几个愣着干什么？赶紧把南洋的冰糖提出一篮子来，给云公子拿去冲茶润喉。”（注2）


    
“唉，唉！”伙计们被朱掌柜一惊一乍的模样弄得无所适从，连声答应着，将价格不菲的冰糖从货柜中取出事先装好的一篮，毕恭毕敬地交到云公子手里。


    
“既然如此，云某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云公子非常礼貌地向朱掌柜道了谢，接过冰糖，笑呵呵地离去。待整个人都从街角消失了，朱掌柜才哆哆嗦嗦地擦了把汗，不顾店铺里闲杂人等的目光，冲着伙计们吼道，“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去几个人，把姓云的给我盯住。今天若是找不到他的落脚点，你们谁都不用再回来了！快去，快去。打烊了，打烊了。今天天气不太好，各位贵客请早点结账回府。所有看上的东西，一律八折。”


    
注1：李卫公旧居，即李林甫的府邸。


    
注2：冰糖。蔗糖不是中国古代的特产。通常要从南洋或者印度进口。所以冰糖是非常贵重的礼物。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七 下）


    
朱掌柜是杨国忠做泼皮时就跟在其身后混的老兄弟，平素仰仗着杨国忠的信任，在伙计们面前颐气指使惯了的。这会儿突然一发怒，尽管伙计和护院们谁都不明白其中缘由，却问都不敢问，一个个抱头鼠窜而去。


    
好在那位云公子走得不快，大伙儿追过街角，也就望见了他的背影。几个护院汲取了先前的教训，不敢追得太近，先派遣伙计们回去给朱掌柜报信，然后装作闲逛的模样，躲躲闪闪缀在了云公子身后。


    
不知道是疏于防范，还是有恃无恐，那姓云的落魄公子哥先是在善和坊的街口看了一会儿皮影戏，又转到开化坊买了几朵珠花，优哉游哉，漫无目的。直到把几个盯梢者都累得伸着舌头喘粗气了。才突然加快脚步，直奔皇城根儿下的永兴坊而去。


    
几个护院见状，贴着墙根，一溜小跑。生怕一个眨眼，就把人给追丢了，之后无法向朱掌柜交差。只见那云公子入了永兴防口，径直奔了坊左第四个大院，先是笑嘻嘻地跟门房不知说了几句什么，然后踏上台阶，回头四望。


    
“哎呀！坏了，他看见咱们了！”几个护院赶紧往墙角缩脖子，如同丧家野狗般蹲进了阴影里。好在那云公子贵人多忘事，压根儿不记得他们这几张的面孔，只是笑了笑，便举步向院子内走去。


    
“我去赶紧留个记号！”一名姓周的护院反应快，抬腿就往外走。


    
“去死吧你！”其余三名护院伸手按住他的肩膀，用力向后拖去，“还留记号呢，赶紧走。周老虎，你没长眼珠子啊？！”


    
“怎么了！”被唤作周老虎的护院兀自发着晕，懵懵懂懂地反问。猛然看见那家院墙上琉璃瓦的颜色，登时心里头一哆嗦，低头耷拉脑袋地任同伙将自己拖远。


    
等他们都逃得不见踪影了。云公子又笑嘻嘻地从院门口走了出来。客客气气跟门房道了个别，快走几步，身子一闪，如惊鸿般消失于街巷深处。


    
到了这会儿，他脚下真实的功夫才显露了出来。尽捡着人少的僻静巷子走，三晃两晃，已经飞一般走了四五条街。沿着长安城东南兜了大半个圈子，确认背后的尾巴已经完全被甩掉。才又跳上了一辆在停在寺院门口的，专门拉散客的马车，缓缓向城门驶去。


    
落下车帘，在里边已经等得心焦的张巡，雷万春和王洵三人立即凑了过来，乱纷纷问道，“霁云”，“老八”，“八哥”，前半句称呼迥然相异，后半句的话却都是六个字，“事情办得如何？”


    
“幸不辱命！”假冒的“云公子”微微一抱拳，笑着向三人介绍，“亏了张大人的计划周密！那朱记南货铺的人果然个个都是见利忘义家伙。看到了我手里的巨阙剑，立刻就什么都顾不得了。朱掌柜很快就亲自出来跟我搭话，然后我便将信当着一堆伙计的面儿交给了他。”


    
“然后呢，他没试图向八哥你动手？”王洵年纪最轻，也最不善于掩饰内心深处的真实感觉，扯了对方一把，急切地追问。


    
“都跟你说了几遍了，别叫我八哥。”假冒“云公子”倒转巨阙，用价值连城的剑柄轻轻敲了下王洵的脑门，“要么叫我南八，要么叫我霁云。八哥，八哥，当我是你养的傻鸟么？”


    
“嘿嘿，嘿嘿！”车厢中的人掩住口哄笑。笑过之后，气氛登时不像先前那样紧张。假“云公子”，也就是南霁云缓了口气，继续向大伙介绍，“不知道我的来头，他们没敢立刻跟我动手。只是派了几个人跟踪我。我怕一时半会儿甩他们不掉，就按照张大人事先的安排，带着他们到玉真长公主府邸走了一遭。就像张大人事先料定的一样，他们一见到玉真长公主家的门楼子，就全给吓跑了！”（注1）


    
费了这么大力气，南霁云却丝毫不肯居功，把一切都归结于张巡事先安排得周密。张巡和雷万春知道他就是这么个性格，也不多说废话，笑着摇头。只有今天上午才重新跟大伙碰面的王洵，不清楚其余三人昨晚的商议，瞪大了眼睛，迷迷糊糊地追问：“玉真长公主，南大哥跟玉真长公主很熟悉么？怎么又把她给牵扯了进来？！”


    
“我倒是想跟她熟？”南霁云笑着摇头，“若是跟她熟的话，估计我早就进飞龙禁卫效力了，还会到现在还是一介白身？”


    
飞龙禁卫是皇帝的亲兵，只有区区三千人。但将士们的地位极高，里边即便是一个小小的旅率，头上也顶着正六品武将散职。以南霁云的身手和心智，如果背后还有皇帝陛下最宠爱的妹妹撑腰的话，恐怕在飞龙禁卫中做个镇军将军都不成任何问题。（注2）


    
很显然，南霁云没有出仕的心思，所以加入飞龙禁卫只是一个笑话。那他凭什么能轻轻松松出入公主府邸，就令人非常奇怪了。看到王洵满脸好奇的模样，南霁云忍不住又用巨阙宝剑敲了他一下，笑着解释道：“瓜娃子！玉真长公主素来喜欢招待一些奇能异士，我抱着把价值连城的巨阙宝剑，到她家的门房中讨口水喝，难道还会被打出来么？”


    
“啊！哦——”王洵如梦初醒。内心深处不得不承认，跟张巡、雷万春这些前辈比起来，自己真的是什么都不懂。此刻杨国忠跟李林甫二人过招，最忌讳地是把一旁观望的其他势力推入对方阵营。而大唐长公主素来受皇帝陛下宠爱，无论其加入哪一方，另外一方恐怕立刻就溃不成军。


    
所以南霁云在送完信后往玉真公主府邸上走一圈，等于彻底断了杨国忠追查此事的念想。眼下光是李林甫和王鉷二人的联盟，已经使得杨家势力处处被动。若是底下人不开眼再得罪了玉真长公主所为首的皇族，恐怕即便贵妃娘娘再受宠，也保不准让杨国忠去岭南休息几天。


    
而越是弄不清那封信的来路，杨家越不敢起杀人灭口之意。若是把宇文至的头上的罪名摆到阳光之下，堂堂正正的审理。宇文小子过后肯定难逃一刀。可杨国忠既然身为当朝大员却专门走这些歪门邪道，眼下也就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了。


    
见王洵脸上终于出现了恍然大悟的表情，南霁云笑了笑，摆出一副孺子可教的姿态，“如果不出我所料，三日之内，杨家必然会想办法插手你那位朋友的案子。但他最后到底可不可以平安脱身，却不能完全指望杨家。万年县和长安两县的衙门，向来是王鉷的一亩三分地。想要让他放手，还需再往火上添一把柴！”


    
四人压低了声音，慢慢商议，马车内不时传出一阵轻松的笑声。


    
几乎与此同时，朱记南货铺内，却是一片愁云惨淡。掌柜的朱七爷佝偻着腰，来回在屋子内踱步，一边踱，一边没完没了地重复道：“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姓宇文的怎么会认识玉真公主府里的人。你们真的看清楚了，那个姓云的小子进了公主府？”


    
“七爷，您老就是借我们几个胆子，我们也不敢在此事上扯谎啊。真真切切，那位公子爷进了长公主他老人家的府邸。门房还对他客客气气打招呼呢。”护院们唯恐朱掌柜把邪火发在自己身上，一个个赌咒发誓。


    
他们的担心显然属于多余。再三确认了云公子的去向后，平素威风八面的朱七爷像只泄了气的猪尿泡般瘫在了地上。“长公主，长公主，姓宇文地居然搭上了长公主府里的人做靠山。我这回是真的瞎了眼睛，瞎了眼睛……”


    
伙计和护院们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出言安慰。通过互相之间的私下交流，此刻他们已经约略猜到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一边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像李供奉乱献殷勤终于引火烧身，一边暗自为朱掌柜即将面临的严厉惩罚而感到无比的快意。


    
瘫坐于地上发了会儿呆，朱掌柜长长地叹了口气，慢慢地又站了起来。前后不过半炷香时间，他看上去足足老了十岁。两鬓的花发凌乱不堪，走路也变得步履蹒跚。


    
向底下人扫视了一眼，朱掌柜摆摆手，笑着说道：“大伙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今天的事情，全烂在肚子里，谁也不准往外说。大人那边，自然有我去解释。日后如果和几位还能再见面儿，念在我已经黄土埋了半截脖子的分上，诸位别往我脸上吐唾沫。拜托了，拜托了！”


    
“七爷！”终是有人心肠软，除了朱掌柜平素的跋扈外，多少想起点儿他的好处来。哽咽了嗓子，低声喊道。


    
“其实你们吐我，也无所谓。出来混么，早晚都要还回去的！”朱掌柜又笑了笑，伸手扶住墙根，颤颤巍巍地往外走。脚步临迈出门槛儿，又回了下头，冲着这间自己经营了十几年的南货铺子望了一眼，仿佛想把一切记住般。却终归知道这是奢求，摇了摇头，慢慢走上了外边早已准备好的马车。


    
注1：玉真长公主。唐玄宗的妹妹，大唐著名女道士。终生未婚。但喜欢与名人侠士交往。与李白、王维等大诗人过往甚密。民间传闻，其曾经试图嫁给神仙张果老。结果把张果老吓得坐着毛驴逃走。


    
注2：大唐官职分为实授官和散官。实授职位掌握实权，散职只享受相应的待遇。很多官员的散职会比实授职位高上数级。以显示皇家的恩典。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八 上）


    
从朱记南货铺到杨国忠的府邸没多远，马车走上半刻钟时间也就到了。但从门房通报到杨大人正式召见，则足足让朱掌柜等了一个多时辰。没办法，杨大人如今身兼十七职，每天排队在门前等着被召见的官员都数以十计，朱掌柜虽然很受杨国忠的信任，但作为一个商人，地位毕竟太低下了些。


    
凤目蚕眉，龙行虎步。如今的杨大人可不是当年在剑南道街头靠讹诈商贩为生的小混混，从解剑亭到议事堂，光站着甬道两侧的金甲武士就有三百多个。看看武士们刀削石刻般的面孔，朱掌柜就觉得自己的小腿肚子直发软。更令他感到绝望的是杨大人的脾气，几乎刚刚听他汇报了一个开头，脸色已经阴得像腊月里的雪天一般。待听闻护院们追踪送信人，一直追到了玉真长公主府上，立刻将手在桌案上奋力一拍，沉声喝道：“来人，将这个没用的东西给我拖出去，乱棍打死！”


    
“大人，饶命。饶命啊，大人！”虽然临来之前，朱掌柜已经做好被严厉处罚的心理准备。死到临头，却又吓尿了裤子。趴在地上，手指紧紧扣住地面的金砖缝，头磕得“咚咚”做响。


    
武士们根本不听他的哀号，扑上来几个，伸手搭住他的肩膀。只是稍稍一用力，就将他那肥胖的身躯像扯死猪一样从地上扯了起来，拖曳着向门外走去。


    
“大人饶命！小的再也不敢了啊！大人——”朱掌柜绝望地大叫，热尿顺着裤脚沥沥拉拉淌了满地。看到此景，杨国忠愈发觉得恼怒，瞪了下眼睛，厉声喝道：“还不快点儿给我堵了嘴巴，难道这叫唤声听得过瘾么？”


    
“诺！”武士们齐声答应，从腰间掏出块葛布，就准备堵朱掌柜的嘴巴。鬼门关前，朱掌柜眼里突然闪过一丝灵光，将脑袋护在地上，用尽全身力气哭喊了一声，“四哥，四哥救命！”


    
猛然见听到这个已经多年未曾听过的称呼，杨国忠的身体明显的震颤了一下，“住手！把他放下！”呵斥的话不经过任何思考，脱口而出。话音落下，看见门前一众武士无所适从，猛然又想起自己现在是太府卿，剑南节度使，不再是当年那个街头混混。叹了口气，放缓了声音吩咐，“先把他放下吧。待会儿问完了话，我再发落他。你们几个都退下去，顺手把门关好。没我的吩咐，不要让任何人靠近！”


    
“诺！”满脸茫然的武士躬身施礼，慢慢退了下去，从外边拉上了议事厅的大门。死里逃生的朱掌柜向前爬了几步，双手抱住杨国忠的大腿，放声号啕，“四哥，该死，我该死。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啊。您饶我这一回吧，下次，下次我再也不敢了！”


    
“还想着下次，你这头猪。”杨国忠抬起脚来，将朱掌柜踢到一边，然后照着对方的屁股和大腿猛踹，“你这头猪，吃屎都吃不到热乎屎的没毛猪。还想着下一次，我踢死你，踢死你算了！”


    
嘴里骂得虽然恶毒，下脚却明显地避开了朱掌柜身上要害。趴在地上的朱掌柜不敢躲闪，一边咬紧牙关苦撑，一边大声喊道，“我是头猪，我是头猪。四哥，可我已经尽力了啊。我就是个做跑腿伙计的材料，是四哥照顾我，我才有今天……”


    
最后一句话说得非常有力，杨国忠听在了耳朵里，立刻停止了对朱掌柜的摧残。“你这头遭瘟的死猪，老子早晚被你拖累死。给老子滚起来，把整个事情经过重新说一遍！”


    
“是，四哥。小七谢您不杀之恩！”朱掌柜又在地上磕了几个头，才慢吞吞地爬起来，跪在自己的尿迹里，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把自己怎么利用的宇文至，又怎么准备拿他当弃子。下书的云某是怎么先骗过了李供奉，又怎么利用李供奉的愚蠢骗过了自己……。林林总总，唯恐有半点儿遗漏。


    
杨国忠这回终于耐着性子把他的话听完了。随后叹了口气，轻轻摇头，“你他娘的，真是蠢到家了。既然拿他当了弃子，为什么不在他入狱的当天，就买通里边的人灭口？非要等他明白滋味来，掉头反咬咱们一大口。你这头瘟猪，让我怎么说你好！”


    
“我笨，我笨得不可救药。四哥，四哥怎么罚我，都是应该的！”朱掌柜知道自己今天逃过了一场死劫，抹了把鼻涕，哭着回应。


    
杨国忠又叹了口气，轻轻摇头，清秀的脸上写满了苦涩。他已经没心思再惩罚朱七了。一是想起了当年二人一起在街道上被人唾弃时的交情，心里实在不忍。二来朱七刚才也说得在理儿，他就是个做跑腿伙计的材料，自己却把那么重要的职位交给他。十年多年来能一直坚持到今天才捅娄子，已是经他尽了最大努力的结果。这种人，打死他对其余下属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只会令一干当年的老兄弟们觉得齿冷。


    
想到这些，杨国忠心里好生无力。杨家崛起太快，自己手下缺乏堪用的人才，这是不争的事实。而那些主动前来投效的家伙，要么像朱七这样有忠心却没能力，要么像中书舍人窦华那样有能力却首鼠两端。害得自己空有一个做贵妃的妹妹为后盾，却始终被李林甫打得缩手缩脚。


    
“四哥，那李供奉已经被我命人看押起来了。你仔细审审他，一定能从他嘴里撬出些东西来！”在地上趴了半天，却听不到杨国忠的进一步命令，朱掌柜鼓起勇气，低声建议。


    
“瞧你这点儿出息！”杨国忠抬脚踢在他肩膀上，将他又踹了个跟头。“自己捅了娄子，就不要牵扯别人。滚出去把衣服换了再过来，臭得要死，无怪你姓朱！”


    
“唉，唉！”朱掌柜连声答应着，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左右自有伺候的小厮上前，搀扶着他出去更衣。看着他的背影去远，杨国忠继续苦笑着摇头，不用问他也知道，那李供奉肯定是朱掌柜抛出来的替罪羊。即便将其打死，也不可能找出任何有用的消息来。于今之计，最重要的不是分清放走送信人是谁的责任，而是弄清楚玉真长公主牵扯进此事到底有多深？若仅仅是长公主府上某个门客与宇文至交好，看不惯杨家丢卒保帅的作为，愤而替对方出头，则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如果玉真长公主已经跟李林甫勾结在一处了，则除了纠集起全部力量背水一战之外，自己已经别无选择。


    
思前想后，他还是决定也做出些让步，稳住玉真长公主府上的人再说。转头向外边看了一眼，沉声喊道：“来人，去通知管家。命令他拿着我的名帖，明天一早去万年县衙门，请张县令对一个姓宇文的高抬贵手！”


    
“是！”亲信小厮答应一声，转身便走。还没等出门，杨国忠又从背后叫住了他，“且慢，告诉他，大张旗鼓地去，从正门进。选在上午巳时三刻左右，尽量让更多的人看见杨府的车马。”


    
小厮又答应一声，快步去远。杨国忠脸上的无奈慢慢变成了一丝冷笑，心中暗暗发狠。你不是逼老子出手么？老子就出给你们看！那万年县令是王鉷亲信，他看了老子的名帖，加倍下狠手对付姓宇文的，可不关老子的事情！


    
发完了狠，心中终究有些忐忑，不想在此紧要关头再平白结下一个大仇家。沉吟了片刻，又低声命令道：“来人，准备马车，老夫要到虢国夫人那里走一趟。待会儿姓朱的换了衣服回来，就让他滚吧。让他好好在铺子里做生意，老子最近不想再看到他。”


    
门口的另外一个小厮赶紧答应，跑步去后院命人准备马车。朱掌柜恰恰换了衣服来到，听见杨国忠说不想再见到自己。眼睛一红，泪又流了下来。“四哥，我对不起你。我马上就走，你别生气！”


    
“滚进来！”杨国忠没好气地骂，“这么大岁数了，除了哭鼻子抹眼泪，你还会什么？”


    
“唉！”朱掌柜这才欣喜地回应了一声，慢吞吞从门口挪进。先向杨国忠重新施了礼，然后压低了声音，悄悄提示，“四哥，这个点儿，您去大姐那里，好像不妥当吧！”


    
“怎么了，老子去看自己的妹妹，也要你来操心？”杨国忠竖起眼睛，低声质问。


    
“不是，不是，我是说，我是说……”朱掌柜低下头，像个小受气包般委委屈屈地解释，“天色已经这么晚了，大小姐那边，到了晚上一向是宾客盈门……”


    
“滚——！”杨国忠再次一脚飞出，将朱掌柜径自踹出了门去。“滚回去铺子里去吧，别在老子面前碍眼。老子的亲妹妹宴请不宴请宾客，关你鸟事！”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八 下）


    
踢走了饶舌的朱掌柜，杨国忠还是决定今晚要往虢国夫人府里走一趟。不过，他总算听取了朱掌柜的一部分建议，刻意先派了两名机灵的小厮提前去曲江坊的虢国夫人别院通报，以免届时遇到什么特殊情况，令兄妹二人彼此尴尬。


    
半个时辰后，小厮自虢国夫人府邸急匆匆返回。汇报杨广忠，虢国夫人说她府上今晚要招待贵客，请兄长见谅。若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请明天中午下了朝再过去一叙。


    
杨国忠一听，心里立刻觉得极不是滋味，皱了下眉头，沉声问道：“什么客人，你见到是谁家的马车了么？”


    
“没，小的刚到门口，就被夫人的贴身婢女香吟给挡了驾。”小厮侍墨摇摇头，回答声里带着一点点委屈。


    
“废物！”杨国忠不用想，就知道侍墨在妹妹的贴身婢女香吟那里栽了跟头，瞪了他一眼，低声骂道。


    
侍墨低下头，目光只敢看自己的鞋子尖儿。另外一名小厮清箫总算稍微机灵些，见杨国忠脸沉似水，赶紧上前半步，笑着说道：“禀告老爷。小的偷偷往门里边看了几眼。从大门口到正堂都点着灯笼，看样子，应该招待的是一个大人物。小的隔着老远，都能闻到一股子蜜蜡味道。”


    
“嗯！”杨国忠低声沉吟，眉头却皱得更紧了。蜜蜡乃是从海外贩来的珍稀物件，整支蜡身都由蜂蜡和鲸油调和而成，点起来既明亮又略带着股蜂蜜香味儿，在京师中非常流行。但与其味道和风靡程度相应，此物的价格也是一等一。大多数富贵之家宴客，只会在大厅里点上数支，像妹妹这般从大门口的灯笼一直点到正房之内的，整个京师也找不出几人来。可越是这样，越说明客人的尊贵程度。想到市井间关于几个妹妹共卧一帐的传言，他心里猛然一揪，抓起桌案上的茶盏，重重摔了出去。


    
“小的知错了，请大人饶命！”两名小厮吓了一跳，赶紧并着肩膀跪了下去。他们可没朱七爷那种老资格，能在杨国忠盛怒之下还逃得一条小命。如果不赶紧想办法令大人消气，被冲进来的武士拖出去打死，衙门那边连个水泡都不会冒一下。


    
半晌之后，也没听见杨国忠呼喊武士入内。两个机灵的小厮偷眼观望，只见杨国忠坐在胡床上，两手轻轻揉着太阳穴，脸色一片黑紫。


    
“大人！”小厮侍墨膝行数步，把脸贴在杨国忠的大腿上，低声撒娇。


    
“算了，不是你们的错！”感觉到腿上传来的温柔和恐惧，杨国忠摆摆手，命令两个小厮退下，“通知老赵，让他把马车卸了吧。随行的武士也各自回去休息。去虢国夫人府的事情，明天下午再说！”


    
“是，大人！”两个小厮互相看了看，爬起来，倒退着走了下去。眯缝着眼睛，看着侍墨那与某个人及其相似的背影，杨国忠心中又涌起了一股莫名其妙的恨意，“今晚我要在书房里彻夜批阅公文。你们两个，到时候一起去给我伺候笔墨！”


    
“是，大人！”两个小厮的肩膀剧烈地缩动了一下，然后带着几分慵懒答应。


    
“去吧，顺便叫个人来把碎片收拾出去。一群废物。”杨国忠板着脸，从牙齿的缝隙吩咐。


    
妹妹杨玉瑶那倾国倾城的艳名，他早就从有关人嘴里听说过。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介意。老实说，如果没有这个终日周旋于京城的达官显贵之间，将许多实权人物掠为裙下之臣的妹妹，他在朝廷里的地位绝对不会像现在这般稳固。要达到安若磐石，光是一个做了贵妃，集后宫三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妹妹玉环远远不够。皇帝陛下再爱屋及乌，也需要顾及朝中那些大臣的感受。而有了虢国夫人那里源源不断的各种隐秘消息，几次权力争夺中，他都稳稳占据了主动。


    
更难得的是，自己这个长妹特别擅长利用男人的保护欲。凡是跟她有过交往的，对杨家都非常仗义。除了这回单挑李林甫之外，在其他几次权力争斗中，包括上次驱逐京兆尹萧炅，在李林甫态度不明的情况下，仍有很多实力派大臣耐着虢国夫人的情谊，偷偷对杨国忠施以援手。


    
可妹妹玉瑶千不该，万不该，最不该的就是去招惹皇宫里的那位。按伦常辈分，那是另外一个妹妹玉环的丈夫。做妹夫的半夜溜出皇宫，爬上妻姐的床，在民间尚不能为舆论所容，发生在李氏家族，让宗室们该怎么想？若是姐妹之间早有默契也好，偏偏又弄得姐妹生隙。万一后宫当中有别的女人趁机抢了妹妹玉环的宠，这笔糊涂账该怎么跟玉瑶去算？


    
当然，杨国忠很清楚，责任不完全在妹妹玉瑶这一方。住在皇宫里边的那位比妹妹大了近四十岁的妹夫李隆基，在私德上的确不怎么样。当年妹妹玉环还是他的儿媳的时候，就被这位公公勒令出家为道士，然后顺理成章地接进了皇宫。如今他传口谕让虢国夫人侍寝，难道妹妹玉瑶有胆子拒绝么？


    
正因为无力改变已经发生的现实，当听小厮们汇报说，虢国夫人今晚招待的可能是为极其尊贵的客人，杨国忠才恨得牙根痒痒。他无法将那个不要脸的皇帝陛下从大妹妹家中赶走，也无法以一个兄长的身份进入后宫为暗自垂泪的小妹妹主持公道，他现在能做的，唯一能做的，就是找个长得跟皇帝陛下相似的小厮，在其身上宣泄一番，以解心头之恨。并且还不能跟任何人说起其中缘由，以免给自家带来灭族之祸。


    
“大人，有贵客来访！”外面响起了门房的通报声，打断了杨国忠乱纷纷的思绪。


    
“不见！”杨国忠想也不想，干脆利落地回答。已经过了戌时，这个时候登门来访的，肯定又是向自己求要官缺的废物。李林甫老贼的眼睛正紧盯着，无论来人出多少钱，也不值得冒着被李林甫捉贼捉赃的风险，把手中的几个肥缺私下卖给他。


    
“是，是吉温，户部侍郎吉大人！”门房在外边犹豫了一下，低声亮出来访者身份。


    
“嗯！”杨国忠皱着眉头沉吟。吉温，非常时刻他来干什么？他就不怕被李林甫报复么？但转念想到吉温的为人，杨国忠立刻换上了一脸笑容，“请，速速请他进来。掌灯，我要亲自出门迎接他！”


    
门房捏了捏口袋里的红包，欢天喜地地去找吉温交差去了。片刻之后，杨国忠亲自迎到了二门，将户部侍郎吉温迎入了正堂。双方刚刚寒暄完毕，吉温立刻向杨国忠深深一拱手，“拜见杨大人，卑职今晚观测天象，发现您老的星位有大吉之兆。所以特意跑到府上来报喜！”


    
“是么？吉大人真的无愧于你的姓氏！”杨国忠赶紧侧开身子，以平级之礼相还。然后笑着拉住吉温的衣袖，一同走向窗口。


    
机灵的小厮立刻推开窗子，一股凛冽的夜风吹进来，冰凉刺骨。变天了，外边天空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布满了彤云，甭说星星，连月亮的影子都看不见。


    
谎言被事实当场击穿，吉侍郎那张丑陋的脸上却看不见半点愧疚之意。摇了摇头，笑着说道，“刚才还晴空万里呢，彤云乍起，居然立刻能遮住星斗。不过，那个吉兆很多人都看见了，估计明日就会纷纷向大人表示恭贺！”


    
早就猜到吉温这个家伙另有目的，杨国忠笑了笑，装作没看见半点儿乌云，“是么，如果真的出现吉兆，杨某定然不忘你老兄今日之言！”


    
命令小厮关好门窗，二人再度回到桌案前，对坐饮茶。喝了几口润润嗓子，吉温见杨国忠不肯主动发问，只好压低声音，笑着说道：“今晚在下出门吃酒，看见高节度麾下旧部，安西四镇支度营田副使封常清的车驾被堵在了十字路口。范阳节度使麾下别将李归仁带着一群兵痞，大摇大摆地策马冲过，根本没把朝廷赐给封常清仪仗放在眼里。”


    
“那又怎么说？”杨国忠心头一震，两道蚕眉紧紧锁成了一团。


    
见杨国忠已经被自己说动，吉温心头一喜，笑着问道：“杨公可知李相独揽大权十五年，即便跟太子对阵，亦能占据上风，凭的是什么？”


    
“无非巧言令色，擅讨陛下欢心。口蜜腹剑，打击同僚毫不留情而已！”此刻跟李林甫之间的矛盾已经人尽皆知，所以杨国忠也不隐瞒自己心中的鄙夷，冷笑几声，恨恨地回应。


    
“非也，非也！杨公此言看似在理，实则大谬！李相之所以能独掌大权十数年，关键并非善讨陛下欢心，而在善于取势！”吉温摇了摇头，大笑着否认。


    
这种态度给人感觉非常狂妄，但杨国忠此刻正在急需人帮忙出谋划策，并不以吉温的狂妄为忤，起身整顿了一下衣衫，长揖及地，“杨某愚钝，请吉侍郎不吝指点！”


    
“只是吉侍郎么？”吉温站起身，毫不客气地受了杨国忠的全礼，然后，仰起头来，倒背着手发问。


    
虽然平素已经有所耳闻，此刻吉温的无耻程度却依旧让杨国忠这个做过混混的人也不得不暗叫一声佩服。笑了笑，低声答应道：“此事若成，吉大人看中哪个职位，杨某定然想方设法如你所愿便是。何必现在就忙着把话说死呢？李林甫不倒，纵然杨某有心助你，也过不了他那一关！”


    
“所以，吉某心中的韬略，才卖给识货之人！”提起李林甫，吉温就恨得牙根发痒。他为李林甫出谋划策十余年，屡立奇功。可李林甫却因为他长相“清奇”，不肯给他比侍郎更高的任何职位。还到处跟人讲，吉侍郎长于权谋却短于实干，做个侍郎已经是赶鸭子上架。做了比侍郎更大的职位，则一定会弄得遍地都是麻烦。


    
吉温不服，却只能忍气吞声。隐忍了这么多年，今天终于看到有人敢站出来跟李林甫作对，如何能不在旁边帮上一把。所以也不待杨国忠做出更多承诺，清了清嗓子，低声说道：“老贼之所以在朝中的地位稳如泰山，最初五年的确是承蒙陛下宠信。而到了天宝元年之后，其势力之大，却是连陛下都对他投鼠忌器了。杨公请仔细想想，如今大唐四大边镇当中，有几人是李相所提拔。其中又有几人唯李相马首是瞻？”


    
“这……”杨国忠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正所谓一语惊醒梦中人，这么多年他跟李林甫勾心斗角，一直觉得对方老奸巨猾，在朝堂中爪牙无数。却没想到其根基早已扎进了边镇中。如今大唐北方范阳、朔方、安西、陇右四大边镇，除了朔方为太子李亨的嫡系所把持之外，其余三镇的节度使，安禄山、高仙芝和哥舒翰等宿将，居然全是李林甫一手提拔。


    
如此，即便边镇诸位重将都对大唐忠心耿耿，皇帝陛下想要更换宰相的话，也要考虑李林甫下台后，给边塞上带来的巨大影响。那些地方唐人稀少，朝廷全凭着军队威慑诸胡。军队上的任何动荡，都可能令塞外诸胡心生歹念，进而起兵挑衅大唐天威。


    
想清楚这一点，杨国忠禁不住手足冰冷。他也有个剑南节度使的虚衔，但他这个节度使，除了府邸中五百多家丁之外，再不掌握任何武力。而李林甫所控制的三大边镇当中，随便一名将领伸出手来，都可以把杨家连根铲除。


    
看到杨国忠头上冷汗淋漓，吉温知道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哈哈大笑了几声，摇着头说道：“杨公尽管放心。三大边镇，定然不会公然在京师中作乱。即便奉了李相的私命，也调不进多少兵马来。况且如今高仙芝被空置，哥舒翰卧病，李相手中所掌握的，实际上只是安禄山一人而已！那安禄山的人马在京师中又是跋扈惯了，今日当众侮辱了封常清，等于自己在挖李相的跟脚！”


    
“此话怎讲？”杨国忠心里一喜，笑着求教。


    
“李相对高仙芝有知遇之恩，但那封常清可是高仙芝一手提拔起来的。跟李相的关系，本来就差了一层。并且封常清这人出身寒微，家族中没有其他高官，并不懂得如何结党造势，所以在他心中，对陛下的忠心肯定要比对李相的忠心高出不止一点半点。他今年奉高仙芝的命令入京献俘，曾被陛下多次召见，风头正劲。此刻突然又受了安禄山侮辱，这口恶气岂能轻易咽得下去？李相如果事后能强行压制住安禄山的人，勒令他们去向封常清登门请罪，事情还能善了。可李相如今正借着安禄山的势力来压制你，怎么又会轻易落安禄山的脸？如此，今晚之后，恐怕封常清心中，再不会对李相有半分感激了！”


    
“有道理，有道理，听君一席话，茅塞顿开。照杨某说，吉兄才是杨某的吉星。”杨国忠用力拍掌，大声为吉温的分析叫好。他平素自问也擅长权谋，但所谋多是些见不得光的诡道。像吉温这般把李林甫麾下各种错综复杂的逐一挑拣出来，并且从中发现破绽，却是他根本不可能企及的高度。


    
得了杨国忠的称赞，吉温兴致更高。两只三角眼眯缝起来，整个人就像一只盯上猎物的毒蛇，“前日陛下想借用封常清整训飞龙禁卫，却被李相以‘与制度不合’为由阻止，已经令封常清离心。今天若是不能秉公儿断，为封将军讨还公道，恐怕更令对方齿冷。在此陛下厌恶了高仙芝杀良冒功，欲大力提拔封常清取而代之的当口，如果杨公能做个顺水人情的话……”


    
他拖长了声音，目光炯炯地看向杨国忠。后者立刻心领神会，点点头，低声道：“陛下的意思，便是我等为臣子的努力目标所在。明早廷议上，我自然会联络几位朝臣，大力对封将军表示支持。但那毕竟是远水，一时半会儿成不了气候。而如今李相与王鉷狗贼狼狈为奸……”


    
“杨公别忘了，当年李相可是将太子殿下的左右臂膀都硬生生给掰了下来！”吉温笑了笑，低声提醒。


    
“可……”杨国忠愣了一下，有点不敢接受。“当时，杨某虽然没主动与太子为敌，其中却也出力甚多。”


    
“杨公以为，如今太子是忙着计较与杨公的前仇呢。还是更希望搬走李相？”吉温看了杨国忠一眼，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反问。


    
“当然是先扳倒李相！”结论从杨国忠嘴里脱口而出。说完了，他才明白自己错在了哪里，又向吉温深深一揖，“多谢吉兄教我。但有得手之日，杨某不会忘记今日的诺言！”


    
“吉某也是想为国除奸而已！”吉温倒背着手，突然间又是满脸清高，“吉某贪权，只是为了一展心中抱负，非为一己之私。李相独掌朝政，任人唯亲，阻塞贤才晋升之路，吉某自然不能容他。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待的事成之后，吉某自然……”


    
“杨某定会牢记大人今日之语！”杨国忠恶心得都快吐出来了，却不得不赔着笑脸，对吉温的高风亮节大加称赞。赞颂过了，又命人取来一盘金子，直接装在袋子里，送上了吉温的马车。


    
送走了这个不速之客，杨国忠心中的烦恼尽去。他终于看到取胜的希望了，虽然这个希望非常微小。但只要肯付出努力，谁说微小的希望就不能变成一片光明呢。


    
抬起头，他对着阴沉沉的天空轻轻吐气。恰恰看到几点雪花慢吞吞从空中落了下来。


    
长安城，今年的初雪来得真早。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三章 早寒 （一 上）


    
当第一朵雪花从天上飘下来的时候，杨玉瑶正站在门口恭迎自己的客人。她今天刻意穿了一件纯白色的棉袍，从肩膀一直拖曳到脚。乌黑的长发不加任何錧系顺着耳后滑落下来，就像一道流瀑般滑过脊背。纤腰，丰臀，修腿，玉颈，薄施粉黛的脸上写满了愉悦，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顾盼生波，宛若一朵幽莲，静静地绽放于秋水之侧。让前几天刚刚见识了她如何风情万种的雷万春忍不住愣了一下，眨了眨眼睛，早已准备好的客套话顷刻之间忘了个一干二净。


    
“怎么了，雷大侠这么快就不认识妾身了么？”早就预料到雷万春见到自己后脸上会出现这种表情，杨玉瑶促狭地笑了笑，抿着嘴问道。


    
“这个……”雷万春挠了挠后颈，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尴尬。“的确与前天的感觉不太一样。夫人，夫人今天的打扮，看，看起来，就像，就像……”


    
“就像”了半天，他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仿佛世间的一切言辞在美人面前都黯然失色，反倒是不用任何语言来啰唣方才恰当。


    
杨玉瑶又笑了笑，信手接过雷万春递过来的礼物，轻轻抱在怀里，“雷大侠客气了。今天只是安排一顿便饭，答谢你当日的救命之恩而已。又何必带什么礼物！里边请，外边风大，请雷大侠先入内饮茶。”


    
“这个，呵呵。我老雷拿出来的物件，当然入不了夫人法眼。可空着手上门，又过于失礼了些。一点小玩意而已，夫人如果看着还顺眼就把玩两天。如果不顺眼的话，随便赏赐下人就好了！”


    
说着话，宾主二人隔着三寸左右距离，并排走向今晚会客的正堂。甬道两边的灯笼里蜜蜡跳动，将一双影子忽然推进，忽然拉开。只是那股甜甜的花香味道却愈发的浓了，将亭台院落和院子里的人都包裹起来，就像步入了一个甜甜的梦境。


    
杨玉瑶抱着雷万春给的礼物走入正堂，心情突然变得像一个小女孩般迫不及待。把客人引入座位，亲手奉上一盏茶，她笑着说道：“不知里边装的是什么宝贝。恩公介意妾身现在就将盒子打开么？”


    
“别叫我恩公！”雷万春一口热茶差点儿没喷出来，“我只是路过那里，举手之劳而已。你再叫我两声恩公，我就不知道自己多少斤了。盒子随便开，我都说过了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夫人可能不知道，我老雷目前只是个兵曹……”


    
没等他把自谦的话说完，杨玉瑶已经将装礼物盒子轻轻打开。里边是一件越州白瓷，对于普通百姓家来说，价值已经不菲。对于拿了蜜蜡当松木火炬点的虢国夫人府，则显得过于寒酸了。唯一值得称道的是整件白瓷被烧成了匹骏马形状，无鞍无络，四蹄腾空。


    
“好一匹奔霄！妾身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马儿！”见惯了各种珍宝，把金子当土坷垃使的杨玉瑶偏偏对一匹瓷马感了兴趣，举在眼前，细细地看了又看。欣赏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摆在了屋子里的多宝阁中，然后又用手扶了扶，唯恐放置不稳将其跌成碎片。（注1）


    
“朋友帮忙选的。没想到还能入得了夫人的眼！”见对方如此珍重自己送的礼物，雷万春心情大好，笑着补充了一句。


    
“是秦家那哥俩儿么？”杨玉瑶将目光从骏马上收回来，款款走到雷万春对面坐好。因为只是两个人的小宴，所以她选了一张方桌，而不是寻常大型宴会选用的那种小几。只是这样的话，两个就变成了对面跪坐，微微抬头，便将彼此眼睛里的光芒看得清清楚楚。


    
到了此时，雷万春才发觉座位的异常。尴尬于自己的反应迟钝，他赶紧坐直了身子，笑着回答：“不是，国模，国桢兄弟两个最近家里边事情多，没时间陪着我这闲人乱逛。是我的顶头上司张大人帮忙选的。他读书比较多，心思也比较细腻些！”


    
“恩公的……”信口追问，猛然意识到自己又犯了雷万春的忌讳，杨玉瑶赶紧用春葱般的手指去掩朱唇，“看我这记性。又叫你恩公。可如果不叫恩公的话，该叫你什么才好呢？”


    
“嗨，你就叫我老雷，壮士。或者直接喊我名字都行。我是个粗人，没那么多讲究！”雷万春大咧咧的一挥手，示意对方随便，同时也尽力让自己变得放松一些。


    
他不是没见过美人儿的初哥，临来赴宴之前，还信誓旦旦地向张巡和王洵两个吹嘘过，自己行得正，走得直，绝对不会因为美色当前就乱了心神。但所有诺言在一看到虢国夫人的瞬间就开始失效，总觉得心里慌慌的，好像有好几百只手在抓挠。


    
“那你也别叫我夫人！”杨玉瑶撅了撅嘴巴，像个小女孩般跟雷万春讨价还价。“我叫杨玉瑶，小字佩儿。雷大哥喊我玉瑶，佩儿均可！”


    
“谨遵夫人之命！”雷万春郑重点头，嘴巴张了张，却发不出那几个对方期待的音节。晃了晃脑袋，笑着道：“我不习惯叫人的小名。干脆，咱们就简单些，你，我相称。反正今晚估计也没第三个人了！”


    
“也好！”杨玉瑶心里涌过一阵淡淡的失望，很快，脸上又绽放出了笑容，“雷大哥喜欢吃什么？”


    
“你这里有什么？”雷万春倒不再客气，笑着反问，“客随主便。有酒有肉就行。千万别弄什么天南地北的珍馐。你给我吃，我也吃不出好来。并且未必能填得饱肚子！”


    
杨玉瑶又愣了愣，没想到雷万春的要求如此简单。为了这顿酒宴，她事先可是费了好大心思。这年头非但皇家饮宴讲究一个奢华，即便长安城内普通大户人家请客，只要不是穷得快过不下去日子了，什么燕窝、鱼翅、鹿唇、熊掌、驼蹄之类便一样都不能少。


    
谁料雷万春的要求却如此简单。不愿品尝那些珍馐，只求一个醉饱。对于虢国夫人府里的厨子而言，这个要求就太笼统了些。但这也难不住杨玉瑶，只见她做沉吟，心里边有了主意，拍了拍手，冲着身边伺候酒宴的婢女命令道：“让厨房准备一头刚刚宰杀的小鹿，剥了皮，直接抬到这边来。再准备炭盆，石板和烤架。今天下雪，咱们刚好吃个热乎！”


    
这下，倒有些令雷万春喜出望外了。笑了笑，瞪圆了眼睛问道：“你也肯吃烤肉？乖乖，我还以为只有我这种粗人才好这一口呢！”


    
“炙么，当然是现烤现吃为好。”杨玉瑶笑着回应，双目中灵光闪动。


    
须臾之后，一头刚剥了皮的小鹿送到。杨玉瑶挥手命前来伺候的女仆退下，自己挽了袖子，从鹿背上割下一条带着点淡黄色脂块的肉，用铁钎子穿了，慢慢架在了仆人们刚刚端进来的白铜炭盆上。


    
盆里边用的是上好的白炭，没有一丝烟，蓝幽幽的火苗上下跳动。带着脂块的鹿肉被热气一熏，立刻汪汪地冒出一层油来。眼见着油珠越聚越大，慢慢汇拢成滴。终于在肉块上再也挂不住，“啪嗒”一声落进了火盆里。


    
火盆中的蓝色幽焰立刻跳跃起来，半空中变成明亮的金黄。杨玉瑶却不闪不避，抓起穿着肉块的铁签子，在黄色火焰上慢慢翻动。看着肉表面也变成金黄色了，才笑着将肉取下来，放在一个银制的托盘中，用刀子轻轻切成薄片。然后将调料和肉片一并送到雷万春面前，“久不做此事，已经手生了。希望雷大哥能吃得下！”


    
“如果这样还算手生的话，老雷平常自己烤的东西，就只配喂狗了！”已经看得发傻的雷万春摇摇头，大笑着将托盘接了过去。他已经记不清这是今晚自己第多少次被震撼了。他没想到自己随口一说，此间女主人居然会亲手烤肉给自己吃。更没想到的是，一个锦衣玉食的女人，居然连烤肉也能做得如此熟练。


    
“可称大哥的口味！”笑眯眯地看着雷万春吃了几片肉，杨玉瑶低声问道。


    
“很好，很好。这滋味，简直地道极了！”有肉在嘴，雷万春也放松了许多，点点头，笑着夸赞。


    
猛然间，他发现所有烤好的肉都在自己的面前。赶紧将盘子向前推了推，笑着客气道：“你也吃啊。怎么好东西全给了我老雷一个人？！”


    
杨玉瑶点点头，用筷子夹了一小片肉，在自己面前的调料盒中蘸了蘸，放进嘴中慢慢品尝。新鲜的烤肉自有一股醇厚滋味，她原本嫌这东西火气大，今晚吃起来却非常顺口。于是又用筷子夹了几片，斯斯文文地吃光了。便又用铁签子同时穿了几片鹿脊，慢慢烤了起来。


    
“我来帮你！”雷万春不好意思光吃饭不干活，夺过铁签子中的几根，学着杨玉瑶的样子慢慢在火盆上转动。杨玉瑶笑着看了他一眼，也不拒绝，静静地盯着火焰，享受此刻的温暖与宁静。


    
须臾，几块肉就都熟了。宾主两人将肉切开，也不分哪一片是谁烤的，一口酒，一片肉，开开心心吃了起来。不一会儿，两人额头上就都热出了汗珠，脸也都变得红扑扑的，说不出的滚烫。


    
“大哥刚才说，小张探花是你的顶头上司？”杨玉瑶胃口弱，吃了几片，也就饱了。便架上石板，慢慢熏烤。准备一会儿用它来炙鹿腿。


    
“嗯！”雷万春放下酒盏，笑着回应。“是啊，我是七、八年前开始跟的他。那时他还没外放为官，我跟他一起困在京城里。亏了秦府的秦老爷子帮忙，他才谋到了一个县令的差事！”


    
杨玉瑶已经通过各种途径打探过雷万春的过往，但此刻听对方亲口说起，还是有一种很亲切的味道。“妹子觉得，大哥与小张探花，应该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你怎么会放着轻松惬意的游侠不做，反而去听他的差遣？！”


    
“这个，说来话可就长了！”雷万春又喝了一碗酒，笑着摇头。


    
“能说给小妹听听么？”杨玉瑶歪了歪头，显然对其中原因十分好奇。


    
“呵呵，你如果有兴趣听，跟你念叨念叨也无妨！”雷万春笑呵呵地回答，顺手将一片烤肉放进嘴里。一边咀嚼其中醇厚的乡野滋味，一边笑着说道：“那年我刚刚手刃了一个恶贼，心情正好。结果在一间道观里，就碰到同样在那借宿的他。几个朋友都夸我本事大，为民除害。唯独他听见了，就给了一声冷哼！”


    
“为什么？”也许是寂寞的日子过久了，杨玉瑶乍闻这些江湖传奇，兴致浓得无法掩饰。


    
雷万春笑了笑，继续讲道：“我当时也这么质问他。你一个书呆子，屁都不懂，也敢笑我？结果，他几句话就将我给问住了。”


    
“他问我为何杀了那个恶棍。我说那恶棍草菅人命，该杀。他便问我，那你不经官府允许而杀人，算不算草菅人命！”


    
“当然不算！”杨玉瑶立刻竖起眼睛，替雷万春抱打不平。


    
“我也这么认为。那恶棍乱杀无辜，肯定是罪有应得。可他又问我，凭什么能断定，那恶棍杀的就是无辜？我杀恶棍之前，问没问过他杀人的原因。如果恶棍杀人，也是事出有因的话，我的行为，算不算乱杀无辜？”


    
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话，在酒宴中本是非常失礼的行为，但雷万春一口酒，一口肉的那种大咧咧模样，却给人十分轻松惬意的感觉。杨玉瑶听着听着，便受了对方的感染，也抓起酒盏，一口酒，一口肉地重新吃了起来。


    
“我被张巡给绕晕了。就让他滚一边去，别扫老子的兴。结果他又问我，明知道自己可能做了错事，又不准人说，算不算一种恶行。如果他此刻身手比我好的话，提刀把我给剁了，算不算为民除害？！”


    
“这人可真烦，我要是你，就狠狠揍他一顿！”杨玉瑶撇了撇嘴，非常不屑地说道。


    
“可我要是揍了他，就把仗势欺人四个字，算彻底坐实了！”雷万春摇摇头，收起笑容，低声说道。“然后我就问他，如果换了他是我，该怎么办。他说，世间凡事得讲个规则。没人能用自己的喜恶去代替律法。换了他，就抓那恶棍去打官司，让官府来审理。该打板子打板子，该杀头就杀头。如果人人都像我一样，完全凭着自己的个人判断来决定其他人生死的话，这世界上多出来的就不是大侠，而是一群强盗了！”


    
这个理论倒也新鲜，听得杨玉瑶满脸茫然。心里明知道张巡这些话太幼稚了些，在大唐国内绝无实现的可能。所谓规则，向来是保护有权势的人。而那些没权没势的，则被规则给活活碾碎。


    
“他说如果规则有不对的地方，他可以设法让朝廷改变规则。官员有不法的地方，他可以向朝廷弹劾，要求朝廷更换官员。唯独人人都以自己的好恶为标准，去行侠仗义，是要不得的。看似在为民除害，实际上自己有可能已经成了一个大祸害。若是有不法之徒，仗着一身武艺，到处杀人。却口口声声说自己在行侠仗义。官府也没力量约束他。那到了最后，这世间就变成谁拳头大谁说得算了。与狼群已经没什么两样！”


    
“我说不过他。只好骂他是书呆子。他却说，‘你没看我如何做事，怎知道我说得那些行不通？’于是，我就跟他打了一个赌，如果他做了官，早晚有一天会忘记自己的今天的话。他就跟我说，‘你可以在我身边随时看着，哪天发现我忘记了，尽管拿刀子割我的脑袋。’我当时酒喝多了，就一时冲动答应了下来。结果，谁知道那小子那时还没当上什么官儿。等他混上了个小小县令，已经是好几年后的事情了！”


    
雷万春本来就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因此一番话说得啰里啰嗦。但杨玉瑶在旁边却听得津津有味。伸手替对方倒了一盏酒，又给自己倒了半盏，举到眉梢，笑着总结：“归根到底，大哥还是一诺千金的豪杰。若是换了小妹，发现是一时冲动说错了话，过后拔腿走人就是了。反正姓张的也追不上我！”


    
“后来我发现，他的话其实挺有道理的！”雷万春叹了口气，抓起酒盏，一口闷下。“虽然他这些年四处碰壁，但像他这样的好官，无论到了哪里，当地的恶棍都会收敛自己的行为。效果比我提着把宝剑四处杀人，的确强了百倍！”


    
“那不一定，天下哪有那么多像小张探花般的好官！”杨玉瑶早就忘了自己的身份，笑了笑，低声点评。“还不都是对上屈膝逢迎，对下搜刮无度？小张探花根本奈何不了他们。反而像大哥先前这般提剑而行的，更令他们忌惮三分！”


    
“我也拿他们没办法！”雷万春笑着摇头。“学武之人，不都是喜欢当侠客的。越大的官，身边养的武士身手越强。县令一类的官员，我去刺杀他们，也许还能得手。到了刺史这级，就很难全身而退了。至于更高的，比如说你哥哥，我估计没等靠近他十步之内，就被硬弩射成了筛子！”


    
“家兄？”杨玉瑶瞬间清醒，瞪大了一双夺魂的眉目，笑着追问。“家兄在你眼里，算是十恶不赦么？”


    
“我只是顺口打个比方，并非说令兄十恶不赦！”雷万春瞬间也惊醒了过来，讪讪地解释。


    
注1：奔霄，又名白义，即穆王八骏之一。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三章 早寒 （一 下）


    
刹那间，屋子里的气氛变得有些古怪。双方都不是故意提起各自的身份，双方却又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摆脱此刻的尴尬。那道看不见鸿沟瞬间被暴露无遗，无论如何去掩饰，都不能否认它的存在。


    
毕竟是终日游周旋在达官显贵之间的老手，虢国夫人恢复得比雷万春还快些，笑着抿了一小口酒，低声把话题引往别处，“妾身听说大哥当年追杀歹徒三千余里，过后苦主情愿以身相许，大哥却只从她手中取了一个鸡蛋，这是真的么？”


    
“那是更远的事情了！”雷万春巴不得把话题岔开，笑呵呵地接口，“事情过去快二十年了吧，想不到居然还会有人提起它！”


    
“能说说么？我只是好奇！”虢国夫人垂下粉颈，笑着给雷万春倒了杯酒。然后将自己面前的酒盏也重新填满，笑着举起。


    
“那是开元年间的事情了！”雷万春微微举起酒杯向女主人致谢，然后抿了一大口，“那年我路过易县，看到有个小姑娘在衙门口不断磕头。额角都磕出血来了，但衙役们却不肯理睬他。一时气愤不过，就上前帮忙理论。结果衙役们却说，不关他们的事情。杀人凶手已经跑到碎叶去了，知县大人也发了海捕文书。但碎叶那边的官府接不接这案子，什么时候能把凶手给押解回来，他家大人也无能为力！”


    
“恐怕是一种应付之辞吧？”虢国夫人目光非常敏锐，一语道破了其中玄机。


    
“可不是么？”雷万春摇了摇头，苦笑着回答。“我当时就觉得蹊跷。私底下一打听，原来整个事情经过根本不是衙役们说的那样。所谓鞭长莫及，分明官老爷们编造的借口。事实上是官老爷护短，故意放走了凶手，然后又拿距离遥远来应付苦主！”


    
“也太过分了。那小姑娘家中就没别人了么？不会到州府去告他们玩忽职守？”当忘记了自己现在的身份时，虢国夫人很快又变成了杨玉瑶，一双眼睛忽闪忽闪，仿佛藏着数不尽的好奇。


    
“没了。官老爷们欺负的就是这一点。那小姑娘长得很好看，在当地也算一枝花。歹徒见色起意，半夜偷偷翻墙进入她家欲图谋不轨。她惊醒呼救，阿爷、阿娘和哥哥先后赶来跟歹徒搏斗，都被歹徒给用刀子当场杀死了。小姑娘自己肚子上也挨了一刀，被捅成了重伤。那歹徒误认为以为她已经死了，就大摇大摆回了家。邻居们第二天早晨来借盐巴，从鬼门关上救回了她。她不顾自己的伤势，求人抬着去衙门告状。结果知县老爷前后派了四十多名衙役、帮闲，都没能抓到疑凶。半年后，小姑娘把伤养好了，疑凶还在法外逍遥。有人气愤不过，偷偷告诉她，当初是疑凶家里花钱买通了捕头，才导致的这个结果。她不甘心，让人写了状子再次到府衙喊冤，结果府衙把案子又重新压给县上。还是原来那个知县负责处理此案，因为证据确凿，推脱不过，便想出了这么一招，让疑凶先跑到几千里外去，然后以管辖权限鞭长莫及的借口来搪塞！”


    
“狗官！大哥就应该当场把他也杀了！”杨玉瑶义愤填膺，低声唾骂。


    
“那我就成了谋反之徒了！”雷万春哈哈哈一笑，仿佛很欣赏杨玉瑶的这种激愤，“况且那狗官还算有点良心，并没把事情做绝。他既然发了海捕文书，见到疑凶的人就都可以将其捉拿归案。我怕那小姑娘求告无门，再闹出什么人命来。就拍了胸脯保证，这个事情我管定了。然后就揭了县衙附近的海捕文书，拍马去了西域。结果也巧了，正好在碎叶城内的一家杂货铺子碰到了疑凶。他当时在那边做小伙计，我拿出海捕文书，跟他说案子发了，让他跟我走。他便抄了刀子跟我拼命。我正愁大老远的怎么把他往回带呢，既然他当场动了刀子，我也不用再整得那么麻烦了。夺过刀子来将他放翻，割了首级去衙门报案。”


    
“碎叶那边的地方官员也懒得多事，便命人把疑凶的首级用石灰腌了，装在匣子里，责令我必须将其捎回河北去。于是我又掉头回了易县，这一来一回，就跑了十一个月！”


    
“回了易县，知县大老爷见到人头和碎叶方面的公文，只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便赏了我三吊铜钱，把我给打发走了。反正疑凶已死，知县大老爷不必再做什么人情，于是废物利用，把人头挂到城墙上，算作他任上的一个政绩。”


    
这些陈年旧事，他说起来不添加任何夸张的成分，听在杨玉瑶耳朵里，却比那些添油加醋传闻更为惊心动魄。直到整个故事都说完了，才拍拍自己的胸口，低声赞道：“到底是大哥，武艺够高。否则，几千路跑下来，光马背上的颠簸，也把人给颠散架了。”


    
“嗨，我是风餐露宿惯了的。最不怕的就是骑马！”雷万春又饮了一大口酒，低声解释。


    
“然后那小姑娘就要以身相许？”杨玉瑶笑着陪了一口，依旧难以满足心中的好奇。


    
雷万春笑着摇头，“也不能算以身相许了。她一年多来人情冷暖见多了，心中恐怕对报仇的事情早已绝望。所以看到我居然能说到做到，就一时冲动……”


    
“那大哥为什么不娶了她？”石板已经烧得发红了，杨玉瑶把鹿腿切成片，一片片放上去。借助石板的蓄热，烤得鹿肉“滋滋”做响。


    
这是一个很费功夫的活。肉还没完全被石板烫熟，她的脸已经被热得通红一片。雷万春搭不上手，只好笑了笑，继续满足她的好奇心。“我当时年纪正轻，心里总想着一个人闯荡江湖，不想被家室所累。况且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她，因为帮了人家一个忙，就要人以身相许。那不等于乘人之危么？”


    
“那不一样！”杨玉瑶轻轻摇头，把烫好的鹿腿一片片捡给雷万春，“乘人之危是别人不愿意。而那小姑娘是自愿嫁给你！趁热吃吧，冷了就没味道了！”


    
“你也吃一点儿吧！”雷万春笑着谦让，语气中不知不觉带上了一点儿怜惜，“看把你热的，都成了这般模样。如果光我一个人吃，实在过意不去！”


    
“我胃口弱！”杨玉瑶嫣然一笑，通红的脸孔就像一朵怒放的牡丹。“大哥吃，我在一旁帮你倒酒。”


    
说罢，又给两人的酒盏填满，拿起其中一只，放在唇边轻抿。


    
雷万春拗她不过，只好自己先吃了起来。鹿腿的肉嫩而不腻，配上和昨天同样的兰陵美酒，简直是天造地设。也不知道是酒劲上了头，还是炭盆实在太热，喝着喝着，二人的脸色就慢慢变成了同样的颜色。


    
“那女子非常漂亮么？”杨玉瑶星眸微张，望着雷万春胸口衣服下如斧凿石刻般的隆起的肌肉，以一种极其缓慢的声音问道。


    
“嗯！这个……”这个问题实在有些突兀，雷万春想了好一会儿，才挠了挠后颈，讪讪地回答，“说实话，我早就记不清她长什么样子了！也许很漂亮吧，应该是很漂亮！”


    
“跟小妹比呢？”杨玉瑶迅速看了雷万春一眼，又迅速把眼神移开，痴痴望着杯中的美酒。


    
“不，不大清楚！”雷万春喝得已经有点高了，想了想，笑着回答。“没比过。应该是不如吧！”


    
“真的？”她故意追问。


    
“真的！”他郑重点头，想了想，又稀里糊涂地补充道：“说实话，你是我这些年来所看过的女人中，最漂亮的一个！”


    
酒到酣处，说者并不觉得此语有多大胆。但闻者听在耳朵里，脸色却愈发红润了。仿佛突然害了羞，杨玉瑶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抬起头，眨着明亮的眸子追问：“大哥觉得，我那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还是今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


    
“都好看！”雷万春坦诚地回应，然后又迅速补了一句，“其实你不该问我，我对衣着饰物方面，一直不怎么在行！”


    
“大哥没听人说过，女为悦己者容么？”杨玉瑶又往前探了探身子，双眸闪烁，流露出一片汪洋。


    
“啊，呃！”雷万春终于好像琢磨过一点味道来了，用力拍了自己的脑袋，笑着回应，“我没读过几天书，哪里会知道那么多古人的说法。况且古人的话也未必全对。你怎么打扮，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何必在乎别人怎么想。要是女人总为别人活着，那这辈子岂不太没意思了么？”


    
没想到看似粗豪的雷万春嘴里居然能冒出如此令人深思话来，杨玉瑶愣了一下，双目中突然恢复了明澈。看了看大大咧咧的雷万春，她突然又觉得有些失落，于是便再次举起酒盏，笑着邀请，“再干一杯，大哥难得来我这里一次！”


    
“还是不要多喝了吧！”雷万春举盏相陪，然后笑着劝阻，“我已经喝得够多了。你也别喝太多酒。这兰陵美酒入口虽然绵软，后劲儿却比一般的酒足很多！”


    
“大哥知道这酒的来历？”闻听此言，杨玉瑶微微一愣，笑着追问。


    
“昨天刚刚跟李白他们几个喝过。是秦家两位兄弟从家里带来的。”雷万春点点头，如实回答，“李白还给此酒写了一首诗，是什么，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好不好我也不清楚，但大伙都佩服得很！嗯，我吃饱了。谢谢你的款待。你烤肉的手艺没的挑，简直是我见过最好的！”


    
说这话，便慢慢站起身。准备告辞。杨玉瑶赶紧起身相送，却是坐得太久了，腿脚发麻，身子晃晃悠悠向地上倒去。


    
雷万春手疾眼快，赶紧抢上前半步，伸出一只胳膊，将杨玉环从搀了起来。“哈哈，你也喝多了。我说过么，这酒后劲儿极大。不过不妨事，回头再喝几碗浓茶，就能解掉！”


    
门口的婢女试图靠近搀扶，却被香吟用凌厉的目光瞪了回去。借着三分酒意，杨玉瑶晃了几步，身子却不由自主往后倒，“大哥也喜欢李白的诗么？其实妹子也很喜欢。”


    
“李白的诗，恐怕没几个人会不喜欢！”雷万春想找个帮手把杨玉瑶交过去，目光四转，却发现婢女们都忙着收拾炭盆和鹿肉，根本没人注意自己。只好用力将杨玉瑶绵软的身躯搀稳，笑着回答。


    
“大哥最喜欢哪一首呢？”杨玉瑶慢慢转过头来，星眸紧闭，樱口微张。


    
雷万春心里猛然打了个突，总算记得自己在张巡面前夸下的海口，定了定神，笑着回答，“我一个粗人，懂什么诗。听过就算了，转头便忘！”


    
“那大哥知不知道小妹喜欢哪一首呢？”杨玉瑶仿佛已经醉成了烂泥，身体舒舒服服地贴在雷万春臂弯里，丝毫没有移开的打算。


    
猛然间心头灵光一闪，雷万春哈哈大笑，“你喜欢的，恐怕是那句，‘我醉欲眠君且去’对不对。赶紧叫个下人来吧，你今天真的喝得太多了！”


    
“大哥猜错了！此刻我最喜欢的，却是另外一句。”杨玉瑶笑着摇头，微微睁开双眼，目光温柔如酒，“‘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三章 早寒 （二 上）


    
秋天的第一场雪向来不可能下得太大，到了后半夜，也就慢慢停了。地上的雪沫迅速融化成水，被夜风一吹，反而愈发的冰冷。吹进巡夜士卒的大氅里，将他们一个个冻得直打哆嗦。


    
已经太平了近三十年，长安城的宵禁早就不像开元初年那么严格。所谓夜巡，大多情况下也是摆摆样子而已。这么冷的秋夜，寻常百姓才懒得从热被窝里爬出来在街上乱跑；而那些打着明晃晃灯笼的马车里边，坐的往往又都是长安、万年两县管不了的权贵，所以巡夜者们听到车铃声后，大多数情况下，都选择远远地避开。省得给自己找不痛快，也省得给上司惹麻烦。


    
雷万春骑着一匹纯黑色的骏马，慢慢地走在长安城寂静的街道上。凭着手中那个纯银打造的腰牌，没有任何巡夜的士兵敢难为他。这块腰牌是杨玉瑶所赠，据说持此牌者即便夜半想离开长安，守城的将士都得乖乖地打开城门。雷万春没有刻意去试验，但他相信这是真话。因为他相信杨玉瑶没有必要欺骗自己，也不会欺骗自己。


    
那是一个水做的女人。可以像大江大河一般汹涌澎湃，也可以像涓涓细流一样清澈见底。只要她愿意，她甚至能化作一汪寒潭，静静地照见你的影子。但如果她真的恨上了你，也可以随时把你拖入深渊，硬生生地淹没，卡断你的呼吸。


    
雷万春不是一个没见过女人的初哥。在他人生中很长一段时间，他过的都是‘系马高台，千金买笑’的潇洒日子。做游侠的人从不缺钱，劫别人的富，济自己的贫，顺手再给青楼女子谋个生路，乃为最平常不过的勾当。在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中，雷万春记不得自己曾经与多少个女子把酒言欢，共谋一醉。但今天，他却不得不承认，自己从来没遇到过杨玉瑶这样的女人。一个炽烈如火，同时又温柔如水的女人，让你无意之间，便沉迷进去，从此宁愿长醉不醒。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种感觉。以那个女人的身份与地位，应该跟他话不投机才对？可事实上，两个人今晚说了很多话，说得很热闹。她似乎明白哪些话会让他听了顺耳，哪些话是他的忌讳。从而小心翼翼地避开了那些逆鳞，如同温泉一般抚慰着他干涸已久的胸口。


    
还是不想了吧！努力摇了摇头，雷万春将杨玉瑶那迷离的眼神从自己的心中赶走。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今晚的狂乱不会再有第二次。在送他出门的时候，她肯定明白。雷万春自己心里也明白。所以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为自己彻夜不归寻个恰当的借口，别让张巡那个书呆子看了笑话。


    
一辆头前挑着明晃晃灯笼的马车从身边经过，雪水从车轮旁溅起老高。雷万春拨了拨坐骑，尽量离得对方远一些。大半夜还敢挑着灯笼高速疾驰的马车里边，坐得肯定是位权贵，除了其中极少数几个之外，雷万春对这类人整体上都没好感。


    
但是马车的主人却很不识趣。从雷万春身边匆匆而过后，很快又掉头追了回来。头前的车夫扯开嗓子，低声喊道：“前头可是雷大侠，能否稍停一停，我家主人想跟你说几句话！”


    
“我好像不认识你家主人！”雷万春回头，皱着眉应了一句。


    
车夫尴尬地笑了笑，却不生气。赶着马车快速追上前，然后伸手拉开车门。一个长着中年人面孔，身材却像十三四岁少年高度的男人出现在车门口，冲着雷万春拱了拱手，自我介绍，“在下贾昌，久仰雷大侠之名。没想到今天能在这里遇上！”


    
“我已经不做大侠很多年了！”雷万春的声音依旧冰冰冷冷，试图拒对方于千里之外。贾昌这个名字，在长安城内几乎家喻户晓。此人十三岁时，便因为擅长摆弄斗鸡，而受到了皇帝陛下的赏识。后来又凭此被授予官职，随同皇帝一道巡游泰山。他父亲只是个宫廷侍卫，病故于巡游途中，皇帝陛下居然停下车驾，先为贾父发丧，然后再继续泰山封禅大业。恩宠之隆，连宰相李林甫都嫉妒不已。以至于斗鸡业迅速在大唐境内成为一种风潮，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市井小民，一个个趋之若鹜。恨不得自己儿子不读书，不种田，只要能变成第二个贾昌，就可以光耀门楣。


    
作为一个传统的读书人，张巡对掀起这股斗鸡风潮的始做甬者深恶痛绝，认为皇帝陛下无心朝政，与贾昌、雷海青等弄臣的引诱有极大的干系。受到张巡的影响，雷万春对贾昌等人也没什么好感。此刻只是不想给张巡树敌，才不得不强忍着心头的烦恶与对方寒暄。


    
“雷大人说话真风趣！”敏感地觉察到雷万春的冷淡，贾昌依旧笑容满面。“贾某拦下雷大侠，并非故意惹大侠生厌。而是有一件事情，不得不跟大侠核对一下！若有冲撞之处，还请大侠多多见谅。”


    
“什么事情？”看到贾昌始终彬彬有礼，雷万春也不好做得太过分。从马背上跳下来，还了对方一个笑脸。


    
“我的一个朋友！”贾昌也从马车上跳下，身手却是与外貌极不相称的矫健，“最近被万年县给抓了进去。他叫宇文至，雷大侠应该认识这个人。”


    
“没错。”雷万春轻轻点头，后退半步，戒备地按住了腰间刀柄。


    
“我没有恶意！”贾昌笑着举起双手，“即便有恶意，也不是您的对手。我的确跟他是朋友，不是互相利用那种朋友。只是别人都当我是个矬子，所以我也不常跟朋友一道露面，免得他们觉得尴尬。”


    
“你只是少年时没有完全长开而已。”雷万春觉得有些尴尬，放开刀柄，笑着表示歉意。“我握刀已经握习惯了，所以一旦有人靠近，本能地就想做出防备。此刻又是半夜……”


    
“呵呵。的确是我莽撞了。”贾昌磊落地大笑，“个子像我这么矮小的人，要么是刺客，要么是弄臣，要么是乞丐。的确不该靠得人这么近。”“在雷某眼里，此刻你只是贾昌！”雷万春笑了笑，友善地回应。


    
对于冷淡和友善，贾昌几乎同样的敏感。也笑了笑，带着几分愉悦说道：“在贾某眼里，你始终都是那个急公好义的雷大侠。不废话了，否则雷大侠肯定又嫌我啰嗦。我今天傍晚去了万年县衙一趟，见过了宇文至。他的处境相当不妙。我知道雷大侠和王小侯爷也曾探望过他，所以找你们商量一个万全之策。本打算明天一早到崇仁坊先堵住王小侯爷，没想到半夜时在路上遇到你！”


    
“什么情况？狗官又对他用刑了么？”雷万春心中登时一紧，沉声问道。


    
“用了一次刑。但伤得比前两次轻了许多！”感觉到了雷万春话语中的恼怒，贾昌低声安慰。“应该是王小侯爷留下的钱起了作用。但我不知道王小侯爷的面子能管多久！”“你可有更好的办法？”初次相遇，雷万春不敢说自己已经在想方设法逼杨国忠出手，只好先咨询贾昌的解决方案。


    
“没有。”贾昌轻轻摇头，“那张县令本来跟我相熟，但这次，我无论许下什么好处，他都不肯放子达一马。想必是京兆尹王鉷那边盯得紧，一定得从子达身上寻找突破口。如此，子达就等于无形中夹在了李相和杨相两大势力之间，随时都可以被其中一方灭口！”


    
“这狗官！”雷万春的拳头再次握紧，心中却猛然涌过一丝无力感。如果头上没有张巡这个顾忌，他现在完全可以潜入万年县令家中，用刀子威胁此人一番，逼他不要欺人太甚。可现在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雷万春是张巡的心腹，惹了祸，非但自己有麻烦，连带着张巡都得受拖累。


    
“所以，我想请雷大侠帮个忙！”贾昌咧了咧嘴，脸上浮现一丝苦笑，“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我可以到处托人，但无法保证子达不被人弄死在大牢当中。衙门里边，喝水，吃粥，睡觉，甚至随便笑一笑，都可能要命。他们至少有一百种办法让子达无声无息地死去，尸体上却一点儿伤痕都看不出来。”


    
这点，前几天刚刚去县衙大牢里走过一遭的雷万春心里非常清楚。因此也不再多想，点点头，低声答应：“说吧，只要雷某能做得到。”


    
“万年县令是个进士，不可能亲自到大牢里边下手杀人。所以，无论哪方准备把子达弄死，都得通过以下几位。”贾昌四下看了看，压低了嗓音解释，“牢头李老实，狱霸张三孬，还有县尉薛荣光。其中头两个人不过拿钱办事，背后没有什么太硬的后台。而万年县县尉薛荣光，却是京兆尹王鉷的家奴出身，完全听京兆尹的命令行事。”


    
“嗯！”雷万春轻轻点头。秦氏兄弟昨天给了王洵一张“护官符”，里边很详细地描述了京师中各方势力之间的关系及主要人物。薛荣光的名字在其中最不起眼的角落，着墨不多，但他现在依稀还有印象。


    
贾昌又向前靠了半步，将声音压得更低，“所以，如果雷大侠能让薛县尉不知不觉病上十天半个月，恐怕子达在大牢里就会更安全一点儿。有这十天半个月功夫，贾某即便不能让子达脱离险地，至少也能想出办法让别人不敢轻易害死他！”


    
这回，雷万春没有防备他。甚至对他产生了几分敬意。李林甫和杨国忠过招，京师中与双方势力不相干的官员人人避之不及。连胡国公府上都决定袖手旁观了。而贾昌只是一个弄臣，这个时候却能为了朋友挺身而出。光凭这份仗义，就比那些所谓的世家显贵可敬得多。


    
“怎么样，雷大侠能帮我这个忙么？”见雷万春沉吟不语，贾昌扬起脸，急切地追问。


    
“雷某当尽力而为！”雷万春拱了拱手，郑重承诺。


    
“那就拜托了。此事过了之后，雷大侠如果有空，请到我府上喝一杯水酒。就在曲江池边上，每年秋末，可以看到很多南返路过的水鸟。非常热闹。”


    
“雷某一定去！”雷万春不想拒绝，笑着答应。


    
“那贾某就随时恭候雷兄的大驾！”贾昌抱了抱拳，转身走向马车。明亮的灯光下，他的背影就像道路两边的树木一般，高大笔挺。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三章 早寒 （二 下）


    
目送着贾昌的马车去远，雷万春笑了笑，飞身跃上了坐骑。他终于有了一个足够地借口向朋友们解释自己为何夜不归宿。让书呆子张巡和小娃娃王洵两个见鬼去吧，还有他们那满脸的坏笑。老子今晚就去重操旧业，痛快地做一回大侠，哈哈！


    
带着三分酒兴，他又风驰电掣般跑过了两个街道口。在纵贯长安城南北的朱雀大街上，一队看似比较认真的巡夜士卒拦住了他。带队小校一看雷万春递过来的银牌，立刻愣了愣，后退半步，抱拳施礼。然后恭恭敬敬地将银牌交还，带着士卒们急匆匆地跑远。


    
这种见了官差横着走的感觉，令雷万春心里非常舒坦。他霍然发现权力带来的好处不亚于武功，甚至还远远在于其上。以前凭借武功恣意纵横，他总是要担心被官差以夜半扰民的罪名抓获。而如今，凭着一块来历不明的银牌，他就可以把长安城不准夜间在外行走的规矩，安安心心地踏于脚下。


    
哼哼，怪不得很多人一辈子都在不停地想往上爬。收起了银牌，雷万春偷偷地腹诽了好朋友一句。在他面前，张巡从没掩饰过个人对权力的欲望，总是说必须到达一定位置，才能实现兼济天下的抱负。而今晚，雷万春却发现，权力不但能实现个人的抱负，更大的好处是你到了一定位置，就可以无视这世界上很多规则，无论是明面上的规则还是桌子底下那些见不到光的规则，向来是约束普通人，对于到达了一定高度的上位者而言，无异于废纸一张。


    
他知道自己今晚肯定是喝醉了。否则心里不会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想头。但这种微醉的感觉令人很舒服，仿佛已经掌控了身边的一切，又仿佛对身边一切东西都不在乎。“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当年李白醉卧长安街头的时候，估计也是同样的而感觉。只是他醉得时间太短，醒来后还得规规矩矩入宫去给皇帝陛下赔礼。


    
酒醉后的思绪就像一头脱缰野马，让他不受控制地想起很多事情。想到自己刚刚学艺有成，立志提三尺剑扫尽世间不平的少年狂妄。想到自己名满中州，无论走到哪里都被江湖豪杰敬仰的荣耀。想到自己突然厌倦了四海浪迹的生活，断然决定金盆洗手时朋友们的惋惜。然后又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杨玉瑶，这个此生不可能成为他的妻子，偏偏又给他留下了难忘记忆的女人。


    
也许在十年前两人相遇，说不定他们真的能走到一起。那时她眼中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沧桑，而他心中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顾忌。你在想什么啊，这傻瓜！他突然笑了笑，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脸。那上面烫烫的，仿佛还坐在炭盆边，一边吃酒，一边看她的一颦一笑。


    
正胡思乱想着，猛然抬头，今夜的目的地，大通坊已经近在咫尺了。京城里的坊市规划相当整齐，由于皇宫位于正北方，东西居中的位置，所以以皇宫为核心，城北的东西两侧住的全是达官显贵。以朱雀门和东西向的春明街为界，往南则住的是低级官员和普通百姓。越往南走，距离皇宫越远，居住者的身份也就越趋于普通。唯独东南角曲江坊是个例外，因为靠着曲江池的缘故，那附近的宅子多是显贵们的别院，住户的身份反而愈发尊贵些。至于雷万春现在所在的位置，大通、归义、显行、大安等西南角的数坊，则是标准的下风下水，除了那些家境非常贫寒的平头百姓和想住大宅子，又买不起城北地皮的暴发户外，基本没有多少人居住。


    
万年县县尉薛荣光的宅院就在大通坊的最里端，大小规模足足是这个坊子里其他宅院的十几倍，因此非常容易找到。雷万春先牵着坐骑，装作迷路的样子，围着大通坊前后左右的街道走了几圈，摸清了薛宅的具体位置。然后将坐骑隐藏在一处人迹罕至的高墙下，脱了外套，扯下袍子一角蒙了脸，双手扒住大通坊的外墙上的砖缝微微一用力，整个人立刻如猿猴般沿着外墙攀了上去，瞬间消失在高墙的另外一边。（注1）


    
已经很久没高来高去过了，突然重操旧业，他身体里瞬间涌起一股熟悉的感觉。少年时所有豪情壮志刹那间又回到了血脉里，仿佛整个人转眼就年轻了十几岁。也许那些豪情壮志一直就藏在他血脉深处，只是被他刻意掩盖起来了而已。今晚被几个突然事件连续触发，立刻熊熊燃烧了起来。


    
雷万春发现自己对这种高高再上的感觉十分迷恋。站在高高屋脊之上，整个大通坊一览无余。尽管夜色漆黑如墨，但他眼底却再没有秘密。包括那些在黑暗中才能进行的交易，都被他看得清清楚楚。


    
万年县县尉薛荣光家居然还亮着灯，这让雷万春感觉很惊诧。已经是后半夜了，不抱着家里那七八个小妾之一睡觉，姓薛的这是在干什么？很快，他的好奇心便得到了满足，两个全副武装的差役打着哈欠从房檐下经过，一边走，一边喃喃地骂道：“他奶奶的，有完没完。一天到晚商议来商议去，什么时候才能商议出个结果来！”


    
“行了，老刘，少说两句。一旦被薛头听见，仔细你的屁股！”另外一个差役四下看了看，低声喝止。


    
“我怕他？”被称作老刘的家伙撇嘴冷笑。“他以为自己做得很机密么？若是把老子给惹急了，就到上面去出首。这么多事情，随便抖出一桩来，都能让他抄家……”


    
“你作死啊！”另外一名差役吓得赶紧用手捂住了老刘的嘴，“作死自己去死，别拉着我。上个月顾小个子怎么死的，你忘了么？人都在臭水沟里泡软了，妻儿还背了一身的官司！”


    
听到从前同僚的下场，姓刘的差役猛然惊醒。“我只是……”四下看了看，他低声表白，“我只是痛快一下嘴。老王，这话你千万别说出去！”


    
“我是那人么？”另外一名王姓差役瞪了他一眼，低声撇嘴。“但你这张嘴巴，最近可得小心点儿。念在咱俩多年的交情上我才劝你，不该说的别乱说。非常时期，能当哑巴最好。”


    
“那是，那是！”刘姓差役连连点头。提着明晃晃地灯笼，打着哈欠走远。


    
待他们的身影在拐角处消失了，雷万春才从房瓦上重新把身体拱了起来。尚未被夜风吹干的雪水浸透了他的衣衫，让他胸口处仿佛抱了一块冰。同时，他的头脑也因为受到冰水的刺激而变得异常清醒。


    
这个宅院里还隐藏着其他秘密！一瞬间，雷万春清醒地认识到，自己闯进了一个更大的阴谋当中。万年县县尉薛荣光跑到长安城西南角的下风下水之处起了这么大一座豪宅，为的不是过一过大户人家的瘾，而是另有图谋。实际上，这个宅院还是万年县衙门的一个暗中据点所在，一旦哪天长安城中发生异变，聚集在薛宅里的差役，帮闲们冲出去，便可成为一支奇兵！


    
可京师西侧，偏偏又是长安县的管辖范围。万年县不在自己的地盘里设立据点，把爪子深到长安县里来干什么？按照那张“护官符”，这两个县的县令，可都是京兆尹王鉷的嫡系，照理说，绝不该互相朝对方捅刀子！


    
正闷闷想着，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脚下的回廊上又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有个小厮提着灯笼跑来，一边跑，一边低声喊道，“老刘，老王，死哪去了你们两个。大人有令，让你们两个赶紧过去！”


    
“唉，在呢，在呢！”方才说话那两个差役又颠着屁股跑过来，冲着小厮满脸赔笑，“我们不是一道去解个手么？人有三急……”


    
身为薛家的奴仆，小厮地位仿佛比衙门里的官差还要高一些，把眼睛一瞪，厉声喝道，“这话跟大人说去。我看你们是懒驴上磨！再磨磨蹭蹭的，仔细你们两个的皮！”


    
“唉，唉，我们哪敢啊。六爷，你走先！”两个官差敢怒不敢言，拱手哈腰，请薛家的小厮走在了前头。


    
“狗仗人势！”雷万春在肚子里暗骂了一句，身体贴着屋脊，狸猫一般蹑手蹑脚地缀在了回廊中三个人身后。深更半夜，没人愿意往房上看。即便看，在这彤云万里的深夜，不用铜镜子聚光，也未必能发现他。


    
那个秘密就在眼前了。他兴奋得全身战栗，慢慢伏低身子，屏住呼吸。


    
注1：按照唐代长安城的格局，整个城被街道划分程一百多个坊。每个坊都可以单独封闭起来，住户的家门皆朝坊里，夜晚时关上坊门，则外人无法进入。类似于现代的封闭化管理小区。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三章 早寒 （三 上）


    
不对，眼看就要在屋脊上跟着头前的几个人接近正堂，雷万春心头忽然一凛，立刻把脚步停了下来。


    
太奇怪了。这处院落太奇怪了。贴伏在冰冷的屋瓦上，雷万春手握刀柄，举目四望。周围的房屋都黑沉沉的，只有前方不远处灯火通明。只要他不踩失了足，身处亮处的那些家伙肯定发现不了他的身影。可内心深处的危险感觉却越来越浓，仿佛已经被一头猛兽盯上了般，令他浑身上下的肌肉的猛然绷紧。


    
仔细观察了好几遍，他终于明白令自己警觉的源头在哪了。今晚的路太顺了，自己居然翻过了后墙，一直沿着屋脊来回绕，脚不沾地就靠近了宅院的核心！这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巧合！凭借当年做游侠时的经验，雷万春很快就发觉了脚下这个院落的异常。在那段劫富济贫的日子里，富贵人家的院子他没少进。但无论是一方巨富，还是家里只有百十亩地的土财主，建院子都讲究个风水格局。正堂、厢房、跨院、花园，哪几间屋子该什么位置就是什么位置，决不能像收容灾民的窝棚般随便乱搭。而脚下这个院落，又不能简单地以“混乱”二字来形容。虽然正房、厢房互相紧挨着，供下人们居住的前厅和饲养牲口的马棚也角对着角，但站在高处仔细观看，却霍然发现，所有建筑搭配起来，竟然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回”字型。尽管内外两重院落之间有长廊相连，可若是临时将长廊的立柱放倒，内外两重院落，数息之内就可以变成彼此隔绝的内外两层。只要弓箭手占据了边角处一个个看似突兀不堪的小楼，便能将大门，二门死死封住。而即便院墙和第一重院落被敌人出其不意攻破，凭着第二重院落，此间主人也能坚守待援，挣扎上数个时辰。


    
很显然，脚下的这个宅院，不只是一个据点那么简单。想明白了这一层，雷万春愈发按捺不住继续一探究竟的念头。弯着身子，沿着屋脊轻轻移动，借助薛家宅院各个建筑彼此距离过近的便利，很快就来到了院子的核心所在。


    
与此间主人居住的正堂还有三、四丈距离，脚下的屋脊却突然又到了头。那间正堂居然与第二重院落并不相连，成了个相对独立的大房子。里边明晃晃点着二十几只牛油大蜡，将每个人身上的服饰都照得清清楚楚。因为牛油大蜡的烟气太重，所以房间正面的窗户不得不敞开着，方便屋子里的人透气。雷万春沿着屋檐，找了个正对窗口的位置藏好，举目向里边一看，登时心里又是“突”地一下打了个哆嗦。


    
此刻端坐在主人位置上的，哪里是什么不入流的万年县捕头。看服色，分明是一个正五品的高官。而站在主位两侧排成恭恭敬敬两排的，也不止是长安、万年两县的捕头、捕快和帮闲。几个数年前曾经跟雷万春有过一面之缘的长安本地“豪杰”，此刻也恭恭敬敬地站在队伍的末尾。


    
刚才那两位借尿路出来透气的差役明显在挨训，半躬着身子，就像两只煮熟的河虾。坐在主位上的高官脾气甚大，呵斥了几句后，就猛然用力一拍桌案，信手抽出个竹签子来丢在地上。那两名差役见状，立刻趴伏于地，叩头如捣蒜。那名高官却理都不理，挥挥手，命人将他们拖出门外。


    
距离有点远，雷万春听不太清楚屋子里边的人说些什么。凭着夜风里传来的只言片语以及里边每个人的动作、表情，约略推断出那名高官在整肃纪律。而倒霉的刘、王两位差役因为刚才的行为，则恰恰被对方当做了以儆效尤的对象。刘、王两位哀告不得，被几个彪形大汉倒拖着往屋外走。眼看就要拖出门口，那姓王的差役忽然扯开嗓子，大声叫嚷，“饶命，大人饶命。小的有要事禀告！”


    
这句话，雷万春完完整整地听清楚了。紧跟着，他就看见彪形大汉们将刘、王两位差役一并又拖了回去。刘姓差役继续叩首乞怜，王姓差役却扬起头来，大声说了几句话。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随即，刘姓差役就跳起来欲跟他拼命，却被两旁的壮汉死死按住。王姓差役则向旁边躲开数步，手指对方，脸上露出了一副大义凛然的表情。


    
登时，五品高官站了起来，冲着刘姓差役大声喝问。那刘姓差役推脱不得，只好趴在地上，苦苦哀求。高官好像是叹了口气，然后轻轻摆手。有两个彪形大汉们立刻反扣住了刘姓差役的双臂，另外一名大汉则小跑着取来一个脸盆，将数块润湿的厚布，一片片扣在了刘姓差役的脸上。


    
那刘姓差役拼命挣扎，挣扎，终于两腿一伸，再也不动。五品高官笑眯眯地转过头来，好像夸赞了王姓差役几句。猛然间脸色又是一变，命人扣住了他的胳膊。王姓差役显然不服，扯着嗓子大喊大叫。但没有人理睬他，又是数片湿布贴上了他的口鼻，将他在众人面前活活闷死。


    
整个过程，左右差役和豪杰们都眼睁睁看着。谁也不敢上前说情，甚至连怜悯的表情都不敢有。那名五品高官好像还不满足，又从队伍中点出两个人，拍案呵斥。呵斥完了，则拖到院子内，噼里啪啦一顿板子打下去，眼见着挨打差役嘴里就进气多，出气少了。


    
伏身在屋脊上的雷万春浑身冰冷，脊背上汗毛一根根地竖了起来。他年青之时也杀过人，但都是手起刀落的事情，从没像高官这般，故意让对方死得惨不忍睹。更甭说一边笑着，一边取走对方性命，就像碾死了一只蚂蚁般轻松了。


    
转眼间杀了两个人，又将另外两人打了个半死不活，五品高官终于心满意足。又来回踱着步，大声宣讲了几句。随后，命人抬出了一个箱子。当场用脚踢开，里边居然堆满了黄的，白的，明晃晃照得人眼花。把赏钱分发完毕，方才还低迷的军心立刻大振。他笑了笑，信手从衣袋里取出一张纸，当众念了起来。周围人等一个个伸直了耳朵恭听，脸上表情无比的兴奋。


    
雷万春听不清对方读的是什么内容，但凭借直觉，他判断出那可能是一个近期行动方案。为了将秘密查个水落石出，他慢慢动了动，然后贴着房脊往侧面转。侧面有棵大槐树，顺着槐树的枝干爬过去，也许能听清楚屋子里的声音。


    
谁料人刚走出没多远，他就发现事情不妙了。屋子里有一名弓手打扮的家伙突然把耳朵竖了起来，然后大声喊了一句。紧跟着，那名高官立刻收起了正在朗读的纸张。随后，所有人都拔出了兵器，冲到院子之内。


    
“谁在那？在下薛荣光，请道上的朋友进屋来说话。”看不清屋脊上的情况，一名捕头打扮的人大声叫嚷。


    
“阴沟翻船！”雷万春心中暗暗叫苦。先前光想着天色够黑，可以很好地掩饰自己的行迹。却没料到屋子里边还有个顺风耳在内。眼下院子里提着兵器的人就有五六十位，其余分散在各间屋子里睡觉的小杂鱼更是不知多少。以自己的本事，硬碰硬肯定属于找死行为。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想办法先脱身再说了。


    
想到这儿，他迅速调整了一下姿势，趁着别人还没发现自己的时候，从靴子腿里抽出一把三寸多长飞镖来。掂了掂分量，倒扣在掌心，然后双眼盯着薛县尉，一眨不眨。


    
“道上的朋友请现身，薛某向来喜欢结交英雄豪杰，断然不会难为你。下来喝一碗酒，咱们凡事好商量！”见屋顶上静悄悄地的没有任何回音，薛荣光笑了笑，继续循循善诱。同时，他背后的几个差役已经取来数面铜镜，团团靠成一个扇面，举起火把，就要往扇面中心放。


    
就在这电光石火之间，雷万春将手中的飞镖打了出去。随后看都不看，迈开双腿夺路狂奔。只听院子里边“啊！”地一声，万年县捕头薛荣光仰面栽倒，脖颈之上插了根黑黝黝的飞镖，血顺着飞镖的边缘的凹槽喷溅而出。


    
“薛头！”几名差役抱住薛荣光，大声喊叫。那身穿五品服色的高官却冲将过来，劈手夺过一把横刀，高高举起，“号什么丧！赶紧去追，抓不到他，大伙全都得死！”


    
闻听此言，院子里的捕快，帮闲和江湖豪杰们才如梦方醒。再顾不上薛荣光的死活，搬梯子上房的上房，贴墙根绕路的绕路，缀着房顶上的脚步声，奋力直追。只有先前凭借过人耳力发觉了雷万春动静的那名弓手，皱了皱眉，拔出一支狼牙箭，搭在弓弦之上。


    
“射死他，射死他！”从外围宅院冲进来的巡逻者立刻受到了启发，一边叫嚷着，一边弯弓搭箭。雷万春最忌讳的就是这种情况，眼见着最外侧的高墙就在近前，也不管能不能跳得了那么远了，长身跃起，身子如同大雁般向墙外落去。


    
几支蓄力不足的雕翎从他头顶匆匆掠过，眼看着就要逃离生天。突然间，雷万春将手中宝剑向后急挥，然后身子猛然一滞，半截箭头从肩窝前端透了出来。


    
“嗯！”他发出一声闷哼，整个人瞬间落入黑暗之中。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三章 早寒 （三 下）


    
这一觉睡得好沉。


    
待眼前又出现了亮光，雷万春挣扎着扭头四望，却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非常奢华的大床上，身上盖着一床薄薄的但极其暖和的锦被。床脚边，有一名衣衫雪白的妇人将胳膊垫在额头底下，正在酣睡，漆黑的头发从肩膀一直披散到跪坐的脚踵，宛若一道流瀑。


    
“我怎么会睡在这里？”他大吃一惊，翻身便欲坐起。肩窝处却猛然传来一阵剧痛，浑身上下的力气立刻被抽了个干干净净。


    
“你醒了？”沉睡中的杨玉瑶被床榻的剧烈摇动惊醒，抬起脸来，疲惫的双眼中充满了无法掩饰的欢喜。“别乱动，肩膀上的那支箭喂了毒药，疯和尚花了一个多时辰才将伤口清理干净！”


    
“疯和尚？”雷万春眉头紧锁，不记得自己曾经认识这么一个人。肩膀上的伤口处在剧痛之后便传来一阵刺痒，令他相信杨玉瑶没有欺骗自己。可自己怎么又跑回了虢国夫人的家里？那些追兵到底发现了自己的身份没有？一切都像是在做梦，乱纷纷根本理不出任何头绪。


    
“慈恩寺的念痴大师精通岐黄之术，常常免费为人诊病。昨夜你受了伤，我府上又没有擅长处理伤口的郎中，就派人到慈恩寺把念痴大师给请了来。因为他住的离我这儿很近，平素又总喜欢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到我这里来骗钱，所以大伙都叫他疯癫和尚。”见雷万春满眼迷惑，杨玉瑶笑了笑，低声解释。“不过他人虽然疯疯癫癫的，治病的手段着实了得。我家郎中束手无策的毒药，他三下两下就处理干净了。”


    
一笑之间，她疲惫的脸上登时平添三分妩媚。雷万春看到她满眼血丝，猜测出她后半夜肯定没合眼。咧了咧嘴，非常抱歉地说道：“这下，真，真给你添麻烦了。唉，俺老雷别的不会，添乱的本事却……”


    
“说什么呢，雷大哥！”杨玉瑶轻轻瞪了他一眼，伸手掩上了他的嘴唇，“大哥曾经救了我一次，我这回再救大哥一次，不就扯平了么？有什么好麻烦的？况且昨晚如果你不是在我家喝过了量，估计也不会半路遭到别人的暗算！”


    
“当日惊了你车驾的人，都是我朋友。我当时伸手制住惊马，本属应该！”雷万春摇了摇头，低声打断。他想告诉对方自己昨夜并非在路上遭到了人的截杀，而是夜探薛宅，不小心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秘密，所以才被万年县的差役们用毒箭射伤。但一时间又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犹豫之下，舌头越发笨拙起来。


    
杨玉瑶如同一个知冷知暖的妻子般，笑着站了起来，“如果大哥觉得过意不去，日后找再找机会救我一次好了！反正你一时半会儿未必能离开京城。你饿了吧，我命人去端碗鸡汤来！”


    
“等等！”眼看着杨玉瑶的身影就要走到屋门口，雷万春惶急地叫道，“你听我把话说完。我昨夜不小心惹上了一个大麻烦。不是故意往你这里跑的，只是当时昏昏沉沉……”


    
“没事儿！”杨玉瑶停住脚步，微笑着转身，“麻烦事情我见得多了。黑灯瞎火的，谁能看见你往我家跑了？况且，敢到我家来上门抓人的，京师里恐怕也没几个！”


    
她越是这样说，雷万春心里越是觉得不安。他记得自己昨夜跳下高墙后，便察觉出箭头上抹了毒。所以挣扎着翻上了坐骑，把银牌抓在手里就跑。当时只想着对方势力太大，不能把灾难引到张巡身上，也不能让小屁孩儿王洵再掺和进来。却不料才逃到半路，就昏昏沉沉失去了知觉。


    
剩下的事情，他全记不得了。但既然曾经想过不给张巡和王洵二人添麻烦，恐怕京师之大，能跟那伙追杀自己的人硬扛的，只有虢国夫人。即便自己不是诚心将祸水引到虢国夫人府邸，恐怕当时心里也动了类似念头。否则，与主人心意相通的乌骓马不会偏偏往杨玉瑶府上跑。


    
想到这儿，他心里愈发惭愧。挣扎着支起半个身子，苦笑着说道：“你还是听我把话说完吧！我也不知道这回惹下的麻烦有多大。我有个熟人，就是那天惊了你马车的那小家伙。叫宇文子达的那个。他最近不知道得罪了哪路神仙，稀里糊涂地被抓进了万能县大牢。然后又因为答话不符合万年县令的意思，被打得很惨。我昨夜在回去的路上，想着万能县的捕头薛荣光可能知道些隐情，便临时起意准备到他家拜访他一下。谁料他的宅院中有一伙人正在聚会，好像密谋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一时好奇，就忍不住趴在房顶上多听了几耳朵。结果还没等把话听清楚，就被对方发现了！”


    
“然后他们就拿毒箭射你？”杨玉瑶也是经历过一些风浪的人，才把话听了一半儿，就缓缓走了回来，跪坐于雷万春的身边。“怪不得今天一大早，万能县的衙役们就像丢了祖宗般把整个长安城搅了鸡飞狗跳，却不肯明说在找什么。原来根子在这里！你可曾看清楚了，宅院里都是些什么人？”


    
雷万春想了想，低声回忆，完全没注意到杨玉瑶此刻躯壳里就像换了另外一个人，“有五六十个衙役，还有很多帮闲，混混。主事的不是薛荣光，而是个正五品官员，长脸，颏下蓄着一把短须，看上去四十岁出头。”


    
“正五品，那至少应该是个郎中！长脸短须，大概多高？长得胖不胖？”杨玉瑶继续低声追问，手指屈伸，被窗口透过来日光一照，指甲显得格外修长尖锐。


    
“微胖，中等个头，七尺三寸左右，眼角有点下垂。”雷万春愣了一下，望着杨玉瑶的尖利的手指，低声回应。


    
他发现，对方又变回那个虢国夫人了。风情万种，灵魂深处却隐隐透着一股子狠辣。这种感觉令他极不舒服，但又无可奈何。梦终是要醒的，不管睡得有多沉，梦中有多温馨。


    
发觉雷万春在看着自己，虢国夫人的脸不自然地红了起来。笑了笑，柔声解释，“大哥如果不想告诉我，可以不说。小妹绝不会强逼你！”


    
“恐怕越早让你知道情况越好！”雷万春轻轻叹了口气，低声补充，“那个五品官员下手非常狠辣，前后不到半炷香功夫，我就看到他命人将两名做事懒散的衙役用桑皮纸活活闷死了。紧接着，又把另外两个打得半死不活！”


    
“那个五品官儿应该是王銲，他是京兆尹王鉷的弟弟。他们兄弟两人都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很显然，虢国夫人对用桑树皮浸水闷死人的手段并不觉得好奇，笑了笑，低声分析，“薛荣光是王鉷的心腹，你看到的那些衙役和帮闲，估计全是王家养的走狗。好在你昨天跑到了我家，否则，别的地方还真藏不住你！”


    
“我，我不是故意想往这里跑！”就像撒谎被人当面戳穿了般，雷万春登时红了脸。


    
“大哥在危急关头能想到小妹，小妹开心还来不及呢！”虢国夫人显然误解了雷万春的话，笑了笑，柔声安慰。“你放心在我家养伤好了，昨天我派人偷偷查访过，附近应该没人看见你逃入了我家。即便发现了，也不怕。他们密谋的东西肯定见不得光。所以无论听到了多少，此刻都已经把他们吓得六神无主了。”


    
“哼哼，敢伤我的人！”她咬着牙，眉头轻锁，“他们真是活得腻了。大哥正愁抓不到他们的把柄。这回，他们不是自己送上门来了么？”


    
‘是啊，我几乎忘记了你是杨国忠的妹妹。’雷万春笑了笑，心中默默地想。自己从来就不是个擅长谋略的人，可昨夜稀里糊涂一逃，却逃得恰是地方。杨国忠和李林甫两人斗得势均力敌。而京兆尹王鉷恰恰又是李林甫的心腹。自己无意间偷听了王鉷之弟王銲的密谋，然后又逃入虢国夫人的家，等同于把王氏兄弟的把柄，直接送到了杨国忠手上。


    
所以，昨夜自己听到多少，听到了什么，都不重要了。甚至自己是谁，是死是活，也无关大局。杨国忠只要暗示一下，说昨夜潜入薛宅的人是他指派，便足以逼得王氏兄弟不敢轻举妄动。王氏兄弟一退缩，就等于断掉了李林甫的一条胳膊。无论先前斗得是输是赢，摆下这几颗妙子后，京师的局面就已经彻底向杨国忠倾斜。


    
只是，成为一粒棋子，绝非自己所愿。京师中这场恶斗本来与自己无关，杨国忠也好，李林甫也罢，在自己眼里都是一丘之貉。可自己一不小心就搅了进来，并且越陷越深，越陷越深，所有一切都无法掌控。


    
想到这儿，雷万春艰难地从床上坐起，顾不得肩膀处一阵阵令人眩晕的疼痛，笑着说道：“听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一夜未归，此刻，张大人肯定在担心我的安危。我得赶紧回去见他，免得他到处找我！”


    
说罢，一只手提起靴子，弯腰就试图往脚上套。虢国夫人愣了愣，脸上的笑容慢慢凝固。“如果大哥不喜欢，我可以不把你今天的话告诉我哥哥！”如同祈求般，她蹲下来，伸手按住雷万春的手背。


    
雷万春的手臂立刻颤抖了一下，然后僵硬地任她按住，“你还是尽早通知杨大人吧。姓王的心狠手辣，白天不敢闯你的府邸，夜晚偷偷派人摸进来，你也防不胜防。我不是怪你，我真的得回去了！”


    
虢国夫人叹了口气，想再解释几句，却终于什么都没说。只是慢慢站起来，退出门外，叫进几个小婢女，服侍雷万春更衣，穿靴。


    
身上的衣服全是新换过的，包括贴身里衣。雷万春即便反应再迟钝，也发现衣服的质地与自己原来穿的大不相同了。是京师近几年才流行起来的天竺棉布，比起葛布和麻布来都细了很多，也绵软了很多，亦不带丝绸那种特有的冰凉。光是这套贴身衣物，就够他花光全年的所得。当然，重操旧业去劫富济贫除外。（注1）


    
婢女们的手脚很慢，期间还停下好几次偷看虢国夫人的脸色。但是，再慢，衣服也有穿完的时刻。虢国夫人不肯多说话，她们也只能帮雷万春披上最外边的大氅，将随身佩戴的宝剑拿过来，系在腰间。


    
“这个！”雷万春单手抓住佩剑，慢慢解下来，笑着递给虢国夫人，“送给你吧。也算名家打造的，非常锋利。日后若是你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无论我在哪，你叫人拿着宝剑过来，我肯定会拍马赶到！”


    
“嗯！”虢国夫人接过宝剑，死死地抓在手中。因为用力过大，五根手指顿时都失去了血色。有点疼，很多年没这么疼过了。可她知道，自己留不住。昨夜的痴迷与疯狂只是一场梦，梦醒了，日子还得继续。他是雷万春，自己是虢国夫人。


    
看到对方那默然不语的模样，雷万春心里也一直麻麻的。他想说几句话来安慰，或者告诉杨玉瑶，在自己眼中，她是个非常不错的女人。却又发现，所有的话要么太苍白，要么又太容易引起误会。


    
还是不多说了吧，雷万春点点头，笑着向主人告辞，然后大步朝外走。走过铺满枫叶的甬道，走过曲曲折折的回廊，走过二门，走过照壁。杨玉瑶默默地跟在他身后，默默相送，默默地看着他艰难地翻上马背，松开缰绳。


    
“小心些！”终于，她张了张嘴，发出了极其低微的声音。不知不觉间，泪已经流了满脸。


    
“你也小心些！”雷万春居然听见了，在马背上转过头来，背后霎那间全是阳光。“如果有事情，就派人拿着剑去找我。任何事，都行。”


    
说罢，他磕了磕马肚子，顺着洒满枫叶的街道，疾驰而去。


    
秋风卷起落叶，纷纷扬扬，遮断人的视线。梦一般美丽的长安，梦里梦外，谁人醒着？


    
注1：棉花在唐代之前，一直非中国主流衣物。而印度棉花因为绒长，细软，所以纺织出来的布在当时被视为奢侈品。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四章 霜降 （一 上）


    
“你这一下，无异于在火上浇了一桶油！”听完了雷万春对昨夜情况的描述，张巡皱起眉头，来回踱步。


    
这下，不用再逼着杨国忠出马了。京兆尹王鉷借助民宅蓄养死士的把柄都落在了他手里，不信他不主动出击。只是这样一来，争斗双方就都被逼入了死角，原本只是在外围零敲碎打，如今却变成了生死相搏。


    
“那贾昌怎么突然发了善心，肯主动透漏消息给你？！”而王洵所关注的，却和张巡截然不同。杨国忠和李林甫谁死谁活，谁来做下一任宰相，在他看来，跟自己都没太的关系。他好奇的是贾昌的举止，怎么看怎么像故意把雷万春往圈套里引，“他那个人，可是有名的只长心眼不长个子。自打我记事儿时候起，就没听说过他肯白帮人忙！”


    
“仗义每多屠狗辈。我倒觉得他这人挺实诚！”雷万春皱了皱眉，低声回应。他没敢跟张、王两人说起自己中了毒箭的情况，所以现在只能强忍着肩膀处的痛痒。而那支毒箭的药性偏偏又很强，害得他眼前总是一阵阵发黑。


    
“他若是仗义实诚，全天下就没阴险之人了！”王洵摇了摇头，对雷万春的判断非常不赞同。“我倒是觉得，他已经发现了那个窝点是王鉷私蓄死士之处，自己又不愿意出面将其揭开，以免卷入杨、林两党之争，所以才假借了雷大哥之手！”


    
“你分析得很有道理！”张巡停住脚步，低声附和，“但现在已经没必要追究贾昌的动机。王鉷的把柄已经牢牢被杨国忠攥在手里了，私蓄死士，无论哪朝哪代都是个抄家灭族的罪名。接下来，就要看杨国忠如何动作……”


    
“你们两个老说这些没边际的东西作甚？”伤口处不舒服，雷万春的心情也跟着变得非常烦躁，“被人发现后，我趁乱给了姓薛的一镖，虽然不至于要了他的命，至少也能让他在床上躺半个月。杨国忠爱怎么对付李林甫让他对付去，咱们现在需要的，却是尽早把宇文子达弄出来，尽早离开这非之地！”


    
从没见他发这么大的火气，张巡和王洵两个都愣住了。雷万春也迅速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咧了咧嘴，低声道：“我的意思是说，人家怎么斗，咱们都管不了，也没必要管。还是先救宇文小子要紧。咱们当初赶过来，不就是为了救宇文小子出狱么？”


    
“那倒是！”张巡叹了口气，幽幽地回应，“只是，此终非国家之福。他们这样斗下去，消耗的却是国家之……”咧了咧嘴，他不想继续说下去了，王洵阅历太浅，在京师里长这么大，平日见的都是大唐如何威震四夷，恐怕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在繁荣的表面下，已经隐藏了无数危机。而雷万春，他心里，恐怕连谁来做皇帝都不是很在乎吧，跟他说起国家之事，简直是对牛弹琴。


    
“没这么严重吧！”正如张巡所料，王洵心里果然没有什么危机意识，笑了笑，大声反驳道：“李林甫弄权误国，这话不也是你说的么？”


    
“李林甫弄权误国，但他毕竟还有宰相之才。若是换了杨国忠，恐怕正应了贺老那句评价，既无宰相之才，又无宰相肚量！”张巡摇了摇头，满脸苦笑。“算了，不提这些了。老雷说得对，眼下咱们即便想管也管不了。老雷，你脸上怎么这么多汗？”


    
后半句话，他几乎是喊出来的。王洵仔细一看，也发雷万春脸色白得有些不对劲儿，赶紧上前一步，用手摸向对方额头，“受风了？我这就去请郎中！”


    
“别！”雷万春单手拉住他的衣袖，另外一只手始终垂在身侧，“被人发现后，我受了点儿小伤。在虢国夫人府里躲了半宿，才把追兵甩开。你如果去请郎中……”


    
“伤得重不重！你怎么不早说！”闻听此言，张巡大急，冲上来便欲查雷万春伤在了哪里。


    
“已经处理过了！”雷万春再也装不下去，身子一歪，软软地躺倒了床脚，“慈恩寺的念痴大师给用了药，据说效果还不错！”


    
“疯和尚？”王洵显然对念痴这个人很熟悉，先愣了一下，然后脸上的表情立刻轻松了起来，“虢国夫人居然能请动他？真是不容易。那个老秃驴虽然又贪又色，一身医术，在京师里边倒是找不出可以相提并论的人来。”


    
听到又贪又色四个字，雷万春心里猛然一阵抽搐。自己这回欠杨玉瑶太多了。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还得清？其实离开虢国夫人府没多远，他就开始后悔自己的冲动。可人已经出来了，实在拉不下脸来再回头。只要就这样闷头继续往前走，不去想每一步的对错。


    
张巡为人远比王洵仔细，扶着雷万春躺好，又出门吩咐小厮给他弄来一碗肉粥。然后坐到床榻边，一边看着小厮喂雷万春进餐，一边笑着说道：“我听说高僧在红尘中修行，追求的是一个悟字。一边呵佛骂祖，一边割肉饲鹰者大有人在。不羁的只是外表，心中多为纤尘不染。你不用担心，虢国夫人既然能请得动他半夜出马，自然彼此之间早就熟识了”（注1）


    
“有什么好担心的！”雷万春微微苦笑，“只要她哥哥杨国忠一天不倒，估计也没人动得了她。我倒担心的是咱们几个。无意间卷入这么大一场漩涡中，千万别再有什么闪失！”


    
“没事，我估计从今天起，谁也顾不上咱们这些小鱼小虾了。子达那边，待会儿我跟明允再去找一找他那个姓孙的表哥。”


    
“你们两个小心些！”雷万春想了想，笑着叮嘱。“那姓孙的，恐怕眼里只有钱！”


    
“没事！”张巡也笑，“他叫孔有方，我叫周郭，呵呵，我们两个，几千年来出入衙门，向来都是无往不利的，呵呵，呵呵！”（注2）


    
注1：割肉饲鹰。佛经上的一个传闻。在此指内心虔诚，不流于表面。


    
注2：秦代之后，铜钱皆为外圆内方。所以孔有方，周郭，都是钱的代称。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四章 霜降 （一 下）


    
安排雷万春睡下静养，又派人将南霁云请来，托他做几天临时保镖，免得有人急红了眼作出疯狂之举，张巡和王洵两个这才松了口气，策马奔向万年县衙门。


    
重新走上了街道，二人霍然发现今天街上的人很少。已经临近正午了，马路两旁很多店铺却门可罗雀。即便偶尔有几个出来购物的，也是丢下钱，买了东西就走。不愿在街道上多做片刻停留。


    
王洵心里头感觉很不踏实，这跟他记忆里的长安完全不一样。遣了小厮王祥四下打听发生了什么事情。半晌之后，王祥喘着粗气跑了回来，低声汇报道：“昨天后半夜万年县衙门说要捉拿江湖大盗，把几个经常有留宿外地人的坊子给抄了个底朝天。可今天上午辰时三刻左右，突然又蔫了吧唧的撤了。大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所以就都加起了小心……”


    
王洵和张巡相视苦笑，心里头都明白这场风波为何戛然而止。想必是杨国忠已经从虢国夫人那里得到了消息，断然出手。才令长安、万年两县衙门不得不偃旗息鼓。


    
神仙们终于亲自上阵了。二人一边苦笑，一边摇头，心中既是无奈，又有几分失落。几天前，大伙谁也没想到事态会发展到如此地步。而这几天的经历，却使包括王洵在内的所有人，对大唐的权贵们的认识又增加了不止一层。


    
迤逦来到万年县衙门，交上门包，当值的差役进去禀报。不一会，捕头孙仁宇就颠着屁股跑了出来，远远地看到王洵，立刻当着众人的面儿大声嚷嚷道，“哎呀，我说表弟啊。你好好生意不做，老往我这儿跑干什么？不知道这两天衙门里事情多么？有什么话不能回家去说！”


    
一边嚷嚷，一边不断地给王洵使眼神。通过前面几次交道，王洵早就摸透了此人的秉性，立刻笑了笑，拱手赔罪，“表哥，我哪知道您这么忙啊。我是中午路过这儿，心想表哥可能会有点空一起喝杯茶，所以就冒冒失失转了过来！要不您先忙着，我晚上再到家去找你？”


    
“既然来了，就别拖到晚上了。你啊，以后别这么冒失！”捕头孙仁宇越给面子越来劲，翻了翻白眼，没好气地说道。转过头，他又向门口的当值差役赔了副笑脸儿，“诸位兄弟，我这表弟娇生惯养，不太懂事儿……”


    
“孙头尽管去忙。反正大人此刻也不在。回头若有人问起来，我们就说您上茅房了！”门口当值差役刚刚收了“孔有方”的好处，岂能不给“周廓”几分面子。笑了笑，轻轻摆手。


    
“那我就偷一会儿懒！”孙捕头冲着大伙作了个揖，然后又将头转向王洵，“走吧，不远处有个茶馆，咱们先去垫点儿东西。你嫂子是个乡下女人，做的菜死咸死咸的……”


    
王洵会心一笑，拉着张巡跟在了孙仁宇身后。离开县衙大门没多远，转了个弯儿，就来到一座非常安静的小茶楼。既然把茶楼开在了衙门附近，过往的宾客肯定都不是为了喝茶而来。因此茶楼掌柜也非常体谅客人们的心思，在二楼辟了很多雅间儿，每间屋子都用双层木板夹了稻草做墙，房间内的客人说话声音即便不小心稍高了些，也不担心隔墙有耳。


    
孙仁宇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带着王洵，三拐两拐来到二楼最里边的一间。吩咐伙计上了茶水，然后把门关紧，压低的嗓子向王洵解释，“刚才的话，小侯爷就当我在放屁，千万别往心里去。我也是不得已，最近风声有点紧，衙门里头老是疑神疑鬼的……”


    
“表哥你就别客气了！”王洵摇了摇头，笑着说道，“在外人面前，你该怎么说，就怎么说。我心里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就是。”


    
“到底是侯爷，比我们这些跑腿的明白事理！”孙仁宇又笑着拱了拱手，算是为刚才的行为赔罪。“不瞒您说，今天即便您不亲自来，我晚上也肯定会去府上找您。您那朋友的事情，麻烦大了！”


    
“怎么了？难道还有表哥摆不平的麻烦么？”王洵笑着坐好，信手把一个小银锭子笼在了手指底下。


    
“不是摆平摆不平的问题，小侯爷有所不知……”看见手指缝隙里露出来的白亮成颜色，孙仁宇两眼登时放光，“这事儿，牵扯有点广。我这么跟您说吧，到昨天为止还好好的呢。老爷虽然问了一回案，但我拿着您赏下的钱，把该打点的弟兄们都打点儿到了。所以宇文兄弟虽然又挨了四十板子，身上却没添半点儿新伤。可今天上午，杨太仆府的管家居然拿着名帖来找我家大人，命令我家大人将宇文兄弟当场释放。我家大人稍作犹豫，那位管家就当着众位弟兄们的面儿放了狠话，让我家大人掂量着办。您瞅瞅，这不是骑在人脖子上拉屎么？我家大人再不济，好歹也是天下第二县的县太老爷啊。他杨太仆府上的区区管家，凭什么向万年县衙门发号施令？”


    
“你家大人难为宇文子达了？”王洵吃了一惊，关切地追问。他先前只考虑到逼迫杨国忠出手之后，可以让宇文至所承受的压力减小些。却没料到杨国忠会玩出这么一招，明着是向万年县衙门要人，实际上却是借刀之计，逼着万年县衙把宇文至往死里整。


    
“还没。”孙仁宇看了看王洵手指下的银锭，轻轻咽下一口吐沫，“我家大人原本是想立刻找你那位朋友麻烦的，结果昨夜本县第一捕头薛荣光那厮得了急病，今天没来应卯。我家大人担心那厮的身体，所以在接到他家人的报告后，就暂且把惩治你那位朋友的心思放到了一边。急匆匆地往薛家去了！”


    
“你可知薛头儿得的是什么病？病情如何？”王洵松开手指，将银锭子推了过去。


    
“不知道！”孙仁宇看到了银子，立刻把什么都忘了，双手扑上来，将银子快速按住，“我真的不知道，报信的人快中午了才来，神神秘秘的，估计这场病轻不了！”


    
“急什么，谁也抢不了你的！”对于这种人，王洵知道已经学会了如何去对付，“不过我把丑话说到前头，如果宇文子达在你那里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给你的钱，我会加十倍利息讨回来。不信你可以试试！”


    
“我，我哪敢啊！小侯爷，您这不是要我的命么？”孙仁宇嘴巴一咧，声音里面立刻带上哭腔。他半生潦倒，几乎花光了全部积蓄才买通上司调到长安来做捕头。目前手中所有余财，几乎全是从王洵手里拿到的，并且每次都得分出好大一部分去打点上司和同僚，很快就十去其五。日后王洵甭说加十倍利息偿还，就是一文不加，也足够逼得他卖儿卖女了。


    
“我不想要任何人的命，我只想保住朋友的命。放他出来的事情，我会继续托人。但如果他死在了牢里，你也知道，我另外几位朋友的脾气……”王洵笑了笑，手指在桌面上慢慢叩打。


    
“我知道，我知道！”孙仁宇迫不及待地表态，“我尽力，我已经尽力了。可是，小侯爷，我是新来的啊。衙门里很多事情，我根本插不上手！我家老爷，最信任的还是原来那几个。”


    
“薛捕头不是病了么？”一直坐在旁边没说话的张巡突然插了一句。


    
“是啊？”孙仁宇愣了愣，顺嘴回应。


    
“你家老爷的心腹，除了薛捕头还有谁？比如说，他要干些见不得光的事情，通常都经过谁人之手？”看着孙仁宇的眼睛，张巡继续追问。


    
“这个儿！”孙仁宇打了个哆嗦，不敢与张巡对视，低下头，一边冥思苦想，一边慢慢回应，“排在第一的，肯定是薛捕头。第二，估计就是主簿大人。不过他不太管衙门里的事情。还有牢头老李，不过老李那个家伙属于有奶就是娘型。其他的，就不好说了。反正大伙干这差事，都是为了养家糊口。寻常小事儿，县太老爷发个话，大伙也愿意跑腿。若是县太老爷做得太出格，大伙也不想为了他几句褒奖，就丢了头上吃饭的家伙。”


    
“你也知道会丢掉吃饭的家伙？那张县令准备将宇文子达弄死在狱中，对不对？”张巡笑了笑，眼神越来越冷。


    
“我不知道！”孙仁宇向旁边一闪，本能地狡辩。却被张巡刀一样的目光盯得无处可逃，咬了咬牙，低声道，“我真的不太清楚。我是新来的，他们有事儿都瞒着我。这衙门里，上上下下几乎都是我家老爷和薛捕头的人。我若管得多了，恐怕早晚得把自己搭进去！”


    
“那你不想想，这件事，你家大人到底兜得住兜不住？他一个读书人，总不能自己动手吧！你们帮了他这个忙，就不怕事发之后，他把罪责全推到你等头上？”张巡手扶桌案，就像审讯犯人一般，连声质问。


    
“我只是个跑腿的，不敢想那么多。”孙仁宇依旧低着头，声音里边充满了委屈。“他们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我不多问，也不多掺和！”


    
“我劝薛兄弟还是多想想！”张巡摇摇头，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这案子，你心里清楚，已经牵扯了京兆尹王鉷，牵扯了太仆卿杨国忠，你家大人恐怕于其中也就是个跑腿的份儿。如果最后闹大了，他可未必能一手遮天。一旦他翻了船，你即便什么都没做，会有好果子吃么？”


    
“其实，其实大伙心里也都不太踏实。但没办法，他毕竟是我们的顶头上司。”孙仁宇叹了口气，有些沮丧地说道。


    
“所以薛捕头就稀里糊涂的病了。”不骗人则已，一旦说起谎话来，张巡总能说得头头是道，“昨天下午，估计他还好好的吧！一晚上就病得爬不起床，难道是坏事做多了，突然遭了瘟么？杨国忠府上的管家为什么如此嚣张，没有把握之时，人家不知道以退为进，暂避锋芒么？你好好想想，再劝熟悉的人也想想。你家大人为了升官可以拼了性命，你等又是为了什么？言尽于此，你等好自为之！”


    
说罢，站起身来就往外走。孙仁宇激灵灵又打了个冷战，赶紧追上去，死死拉住张巡的袖口，“周兄，周兄，你别生气。我一定，我一定想办法保全宇文兄弟。哪怕拼上自家的前程不要了，也会让他平平安安躲过这场劫难。”


    
“不需要拖的时间太长，我只希望你保住子达七天之内的安全。也许用不了七天，你就会亲眼看到此事结果！”用力甩开对方的手，猛然间，张巡身上的气势凌厉无比。


    
“啊！”孙捕头又愣了一下，后退半步，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这个周廓到底是什么来头，他一开始根本没在意。可今天看来，此人非但对衙门里那些猫腻一清二楚，并且官威十足，恐怕其真实身份，还远远在王小侯爷之上。


    
能让王家小侯爷当跟班儿的人，会是什么级别？孙仁宇不敢再想下去了。联系到有关薛捕头在自己家中被刺客打成重伤的传闻，他突然发现，这京师里的水，实在太深了。实在不是他这个外地来的小小捕头能趟得起的。也许稍不小心，就一脚踩进漩涡里，尸骨无存。


    
早知如此，当初何必扒门盗洞底往京师里调？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么？他暗暗骂了自己一句，心中突然好生后悔。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四章 霜降 （二 上）


    
不单是孙捕头被突然变得霸气十足的张巡给唬住了。王洵一时也难以适应。只是他这两天见到的稀奇古怪事情实在太多，倒也不差这一件。因此一直忍到了孙捕头佝偻着腰走下茶楼，才看了张巡一眼，皱着眉头问道：“张大哥怎么确定子达在七天之内能够出狱？若是七天之后，杨国忠和李林甫两人还分不出胜负来……”


    
“我不能确定！”张巡长长叹了口气，身上的霸气转眼间被落寞所取代，“但你不能指望一个小小的捕头能有什么担当。只好先拿大话稳住他，拖一时算一时。能让他帮忙拖过了头七天，就有机会再让他帮忙拖过下一个七天。杨国忠已经亲自出马了，我想，既然神仙们已经交了手，如宇文子达这种小烂虾，估计很快就没人在乎了！”


    
“也好！”王洵听得直咧嘴。万万没想到素来持身以正的小张探花居然也会撒谎骗人“多几天时间总比少几天要好。我再想办法托托关系，说不定能找到一个肯替子达出头的！”


    
“关键要看贾昌。希望他昨夜不只是想利用老雷！”张巡摇了摇头，继续叹气。“其他人……”想了想，他主动闭上了嘴巴。满朝文武个个缩头，能给无辜者主持公道的，反而需要指望斗鸡走狗之辈。这大唐到底是怎么了？再这样下去，几代明君持续努力儿开创的盛世基业，终归有被耗完的那一天。难道朝中诸公就一点儿也不担心么？


    
“贾昌恐怕指望不上。他生着一颗七孔玲珑心，估计连昨夜是否见过老雷都不会承认。你也别太担心了。我继续想办法托人就是。”到了此时，年龄小的王洵反而比年长了他近一倍的张巡显得淡定，笑了笑，慢慢站起身。


    
张巡知道对方跟自己担心的压根儿不是同一件事情，也不强求，点点头，低声叮嘱，“如果京兆尹的注意力已经被昨夜的事情转移了过去，子达的口供就变得无关紧要了。上面压力小了，万年县令也没必要非跟子达较真儿不可。想办法贿赂贿赂他，也许比四处托人还管用！”


    
“这个我醒的。昨天下午，已经捎信让秦家哥俩打听张县令的嗜好！现在缺的只是一个能跟他搭上话的中间人！不过这也不难，无非是费点时间而已。我想、那张县令虽然唯京兆尹马首是瞻，在不惹怒上司的情况下让他发笔小财，想必他不会拒绝。”说起如何请客送礼，托关系寻门路，王洵立刻精明起来。转眼之间，将其中窍要分析得头头是道。


    
“你也小心些！”张巡想了想，再度轻轻点头，“别光为了救人，把自己也搭了进去。如果能找个棵大树下躲躲，也别故作清高。非常时期，一切都可以从权！”


    
能让以清廉刚正而闻名的小张探花说出这样的话来，可见自己这个朋友在其心中的分量。王洵笑了笑，向朋友投过感激的一瞥，“这个我自然晓得！你跟老雷也多加小心，实在不行，就先到城外去避避风头。反正朝中最近一片大乱，估计吏部也没功夫想起你述职的事情来！”。


    
双方又笑了笑，便在此处拱手作别。心中都憋了一肚子愤懑，却都找不到可以发泄的地方。堪堪走到了自己家门口，王洵忽然发现前方变得拥挤起来，忍不住沉下了脸，低声喝道：“小祥子，给我看看谁把路给挡了。长安城这么大，非到崇仁坊来摆什么当大爷的谱！”


    
“唉！”小厮王祥吓了一跳，赶紧下了马，分开人群，撒腿向前跑去。不一会儿，又气喘吁吁跑了回来，拉住王洵的马缰绳，低声汇报，“小侯爷，不是别人，是咱们家把道给挡了。好像来了一个贵客，仪仗整整摆了半条街！”


    
“咱们家，咱们家几时认识过这么有身份的客人！”最近做事屡屡受挫，王洵也变得有些玩世不恭，“那我可得抓紧看看去，别让贵客等急了！”


    
说着话，也跳下了坐骑。把缰绳交给小厮，自己分开看热闹的人群往里挤。“各位借光，借光，我家就在前面。”


    
“是小侯爷！”几个邻居家的仆人回过头来，看见王洵，立刻大声咋咋呼呼地叫嚷。“王小侯爷，您回来了！大伙赶紧让让，王家的少主人回来了！”


    
王洵只是个落了势的子爵，在崇仁坊这片儿地，名望和地位都压根儿排不上号。左邻右舍的仆人们以往见了他，当面通常喊一声，“二郎”，背地里则以“王大虫”呼之。从来没像今天这般客套过。王洵听在耳朵里，心中愈发感到好奇，从众人让开的缝隙中快走了几步，抬头张望，刚好看到三十几名全身甲胄的武士，威风凛凛地肃立在自家门口。


    
“谁他娘的这么大排场！居然拿此等精锐做亲卫！”见到此景，王洵心里头不由得暗暗赞了一句。也算个识货的人，一眼就看出这些亲卫，与京师里边招摇过市的那种银样鑞枪头截然不同。京师里边的禁军，无论是太子殿下直属的东宫六率，还是皇帝陛下直属的飞龙禁卫，无论再怎么收拾，身上都带着股萎靡之气。而自家门前者三十几名甲士，则个个都是身高八尺之上的陇西大汉，直溜溜地往那一站，不用拔刀，锋芒就从骨头里冒了出来。


    
正赞叹间，一直在门口四下张望的王吉已经看见了他，冲上前，一把拉住，“小侯爷，您可回来了。云姨娘已经催了好几次了。您再不回来，大伙就要满街去找了！”


    
“谁来了，还非我露面接待不可？”王洵笑了笑，故意装出很不在乎的表情。


    
“您没看到那一整套仪仗么？”王吉看了他一眼，有些不可思议，“那边……”


    
王洵的目光这才从武士们身上收回来，转而投向停在家门口的车驾、仪仗。只见距离自己最近处，有两面猩红色的大旗迎风招展，一面上龙飞凤舞写着两个大字“安西”，另一面上，斗大的字却只有一个，“封”！


    
前几天刚在锦华楼内，曾经亲眼看见安西军的将士奉旨沿街夸功，王洵如何能猜不出这几个字里边包含的意义，微微一愣，询问的话脱口而出，“封大将军！他怎么到咱们家里来了？咱们家几时跟他攀上了交情？”


    
“小的也不知道！”王吉扯住王洵的衣袖，三步并作两步从侧门往里走。“今天刚过了正午，封大将军的车驾就到了。左邻右舍那帮家伙，平素跟我人五人六。今天看到封大将军的车驾径直奔咱家而来，一个个看得眼睛都直了！”


    
也许是故意，他说话时中气十足。附近看热闹的人也不反驳，一个劲儿地嘿嘿傻笑。那些安西军护卫显然也听见了，却依旧将身子站得笔挺，目光斜都不向这边斜一下，仿佛外边喧嚣跟自己没半点儿关系。


    
看到此景，王洵心里越发感慨。被王吉拉着紧赶慢赶来到自己的房间，换了平素会见贵客穿的衣服，小心翼翼走向正堂。距离门口还有十几步，就听见里边有阵爽朗的笑声传了出来，“云嫂子，你说这些话做什么？当年若不是子稚公仗义，我说不定已经变成路边饿殍了！你放心，王家的事情，就是封某的事情。无论谁想带小侯爷走，都得先问问封某手中的刀答应不答应！”


    
“有封兄弟这句话，妾身可就放心多了。你不知道，这几天，我的心都悬在了嗓子眼儿里！”云姨依旧慢声细语，但话里话外，已经将封长清这棵大树完全把住。仿佛离了对方照料，王家立刻会被人欺负上门一般。


    
“您尽管放心！万岁命我在城西大营帮骠骑大将军整训禁卫。一时半会儿，我不会再回安西去。小侯爷的事情，我管定了。如果嫂子您心里还觉得不踏实，就让他先跟我去禁军历练历练。一则避一避京师里最近的妖风。二来，也好为他谋个晋身之阶！”


    
“那敢情是好。让封叔叔费心了！”云姨站起身，肃然下拜。一个身材矮小，但锋芒毕露的锦袍将军抢前半步，相对施礼，“嫂子，您可千万别再跟客气。否则，封某就惭愧死了！”


    
见屋子里的人说话有趣，王洵轻轻咳嗽了一声，然后慢慢迈过门槛，“姨娘，我听说有贵客来……”


    
“赶紧，等你好久了！”云姨娘利落地打断他的问候，上前扯住他的手腕，将他拉向矮个将军，“这是你父亲生前结识的好友封大将军，你赶紧上前拜见封四叔！”


    
“四叔！”王洵心领神会，上前躬身施礼。


    
矮个将军瞪圆了双眼看着他，目光里透出一股淡淡的感伤，仿佛在追忆非常遥远的事情。直到王洵把礼施全了，才上前半步，双手扯住了他的胳膊，“起来，起来，让四叔看看。看看子稚公这棵大树上，掉下来到底是个什么种！小子，比起你阿爷来，你可是差得太多了！”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四章 霜降 （二 下）


    
虽然言语里边不无长辈对小辈的关心，但上来就一句子不如父，这话未免太刺耳了些。王洵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正琢磨着该不该反唇相讥，却又听见那矮个子封将军继续数落道，“怎么，小子，你不服气不是？想当年你阿爷虽然也未曾出仕，但知交故旧满长安。甭说一个小小的捕头，就是京兆尹本人也没胆子上门来撒野！你看你，做得都是什么事儿……！”


    
“四叔苛责明允了，他今年不过才十七岁。还是个半大孩子！”云姨在一旁也听不下去，主动站起来替王洵说话。


    
“孩子，嫂子，不是我多嘴。就因为你一直拿他当孩子，他才始终长不大。”矮个将军封常清回头看了云姨一眼，沉声反驳，“只要是个男人，肩膀上的担子便是与生俱来的。外人哪会管他是不是个孩子，只要他撑不住，毁得就是整个老王家！”


    
见封常清说得郑重，云姨也只好点点头，叹息着闭上了嘴巴。王洵被羞得面红耳赤，却不能不承认对方说得都在理儿，只好又做了一揖，低声谢道：“四叔教训的极是。侄儿不争气，给王家抹黑了！”


    
“抹黑？那倒也不至于！”封常清摇了摇头，把说话的语调慢慢放缓，“好歹你在遇到麻烦时，没丢下你姨娘，自己一个人去跑路。就凭这一点，也还算个男人！最近的事情，你姨娘刚才都跟我说了，正巧我最近奉命整顿飞龙禁卫。从明天起，你跟我到军营里住几天吧！”


    
王洵是个懒散惯了的性子，最讨厌受人约束。听了封常清的话，本能地就想拒绝。但猛然间耳畔又飘过张巡今日临别前对自己的叮嘱，犹豫了一下，低声回应，“但凭四叔安排。小侄给四叔添麻烦了！”


    
“倒也算不得什么麻烦。朝廷刚刚升我为节度副使，手底下正好出现了几个空缺。你跟我去，先做个六品参军，将来到塞上后再积攒些功劳，我也好拔你出头！”封常清用力拍了拍王洵的肩膀，笑呵呵地许诺。


    
一入伍就是六品参军，这番厚待又出乎了王洵预料。想想自己不能欠太多人情，他沉吟了一下，低声客气，“会不会太给四叔添麻烦了，小侄略通些武艺，可以从马前卒做起！”


    
“是啊。你刚刚做了节度副使，立刻大举提拔私人。难免会被那些眼红的家伙抓做把柄。洵儿平素武艺练得好不错，就让他先给你做个亲兵吧！”云姨再度站起来，设身处地的替双方考虑。


    
以王洵的年龄和声望，一入伍就当了六品参军，肯定会令很多人不服。而他的阅历又不足以让他能摆平各种关系，还不如先跟在封常清身边当个亲兵。一则日后提拔的机会多，二来也不用亲自上阵，能避免许多意外的风险。


    
封常清就是从高仙芝的亲兵做起，一步步爬到副节度使高位的。此时云姨肚子里边这点小算盘，他岂能猜测不到？但是扭头看了看王洵，他却笑着表示了拒绝，“嫂子有所不知，他这样子，做个参军容易，做个小兵反而会让我为难！”


    
怎么会这样？王洵和云姨两个的目光一下子被吸引了过来，盯着封常清，满脸迷惑。


    
看着二人欲言又止的模样，封常清继续笑着摇头，“我安西军中的士卒，要求‘刀山敢前，火海不退。每战争先，死不旋踵。’明允他也许会点儿武艺，但凭着这两下子想做我的马前卒，恐怕还差了些火候！”


    
“你……”王洵一听就急了眼，再不顾双方的辈分差别，大声顶撞。“我以前的确做事有欠考虑的地方，四叔今天骂也就骂了。可你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折辱我。甭说你那安西军的什么破参军，我未必看得上眼。就算是我先前主动求着你想去的，此刻我改主意了，还不行么？四叔请便，侄儿今天在外边刚喝过酒，有点累了！”


    
“哟喝，年龄不高，脾气还挺大！”突然挨了一顿顶撞，封常情不怒反笑，“行，有脾气就好。男人不怕有脾气，就怕三棍子敲不出个屁来！心里不服是吧？不服咱们就伸伸手。十三，帮我教训教训这小子！”


    
“是，主上！”墙角边突然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紧跟着，一个身材比封常清还矮小，长得像几辈子没吃过饱饭一般的家伙猛然跳了出来。


    
“啊！”猝不及防之下，王洵不由得后退了数步。再定睛细看，只见那个几辈子没吃过饱饭的侍卫双手握住刀柄，在自己面前恭恭敬敬地施礼致意，“小侯爷，十三向您讨教！”


    
“四叔！”怕王洵有闪失，云姨赶紧出言阻拦。


    
“没事儿，嫂子，我陪他玩儿一会！”封常清促狭地眨眨眼睛，让云姨少安毋躁。然后笑了笑，低声叮嘱，“十三，别在屋子里边打。这屋子里边随便一件都是上了年份的古董，把你卖了都赔不起。出去，我记得这个家中有个练武场。你去那跟小侯爷比划比划。只准使三分力气，千万别伤了他！”


    
“是，主上！”被唤作十三的饿死鬼立刻收了刀，站在封常清身边，深深俯首。


    
自从进门时起，就一直被封常清以长辈的身份教训来教训去，王洵心中早就憋了一肚子火。此刻听对方提到演武场，不觉正中下怀，也不再多废话，做了个请的手势，拔腿就往外走。


    
封常清手捋短须，微微而笑。紧接着又冲着云姨点点头，拔腿跟在了王洵身后。正是求人之际，即便对方有多少失礼之处，云姨也没法计较。只好笑了笑，命令下人把矮几和茶水、点心都摆到演武场旁。


    
不一会儿，王洵收拾好了一身短打，在演武场中直身站稳。名叫十三的饿死鬼也迈动两条罗圈腿，跟在王家仆人们的身后跑了进来。为了比武方便，他也脱去盔甲，换了一身短衣，捡了把包了葛布的木刀，冲着王洵再次施礼。


    
“请！”见对方如此礼貌，王洵也不好上来就动手，将包了葛布的木刀向上举了举，笑着说道。


    
“呀！”话音未落，饿死鬼十三已经凌空跳了起来，半空当中，人与木刀合二为一，呼啸着冲王洵头顶砸下。


    
“啊！”没想到此人说动手就动手，王洵赶紧举刀招架。这一下却无论如何使不上全力，刀刃与对方的兵器一碰，身子立刻被冲得摇摇晃晃。那饿死鬼却借着双方兵器碰撞的反作用，在半空调整了身体，猛然踹出一脚，正中王洵肩膀。


    
一股大力传来，蹬，蹬，蹬，王洵倒退数步，结结实实坐了个大屁股墩。那饿死鬼从半空中飘然落下，于王洵面前三尺处站稳，双手再度搭住了刀柄，“小侯爷，十三承让了！”


    
“你——”王洵这个气啊。心道真是有什么样的家主，就有什么样的仆人。这封常清就是个为老不尊的无赖，底下的随从也是个地痞，根本不讲比武的规矩。


    
仿佛听到了他心里想说的话发，封常清哈哈大笑，“两军交手，谁跟你讲那么多规矩。一刀下去，输的死，赢的活，就这么简单。不服，是吧？十三，再跟他比试一次，这回，准许你使五分力！”“是，主上！”饿死鬼十三先冲着封常清一躬身，然后退开数步，冲着王洵再度拱手致敬。


    
这回，王洵不肯上他的当了。从地上跳起来，挥刀便劈。饿死鬼十三向旁边轻轻一闪身，随即将兵器贴着地面横扫。“啪！”刀头正敲在王洵的脚踝上，疼得他向前一个踉跄，再度跌倒。


    
“如何？”封常清得理不饶人，压根不管王洵的面孔已经涨成了紫茄子，笑着追问。


    
“他这是耍诈！”王洵从嗓子里发出一声怒吼。仿佛平生所受到的委屈，独以今天为最。


    
“那就再来。十三，五局三胜。输了就罚你去清理马圈！”为老不尊的封常清笑了笑，伸手从矮几上抓起茶盏，自斟自饮。


    
“是，主上！”饿死鬼十三大声回应，“十三肯定能赢，十三不需要去清理马圈！”


    
“打死你这饿死鬼投胎的家伙！”趁着对方自吹自擂的功夫，王洵跳起来，挥刀扑上。仗着自己手长脚长，大开大合，将身材矮小的十三逼得无法靠近。那十三虽然长得一副吃不饱饭的模样，身子远比常人灵活。只见他围着王洵猴子般蹦来跳去，突然用鞋子往地上狠狠一挫，一股浓烟夹着沙子跳起，直奔王洵面孔。


    
“啊！”王洵眼前立刻什么都看不见了，眼泪被沙土刺激得滚滚而下。还没等他发觉自己上当，脖颈后猛然传来一下轻轻地敲击。紧跟着听见十三在自己耳边喊道，“五局三胜，主上，十三幸不辱命！”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四章 霜降 （三 上）


    
毕竟只有十七岁的年纪，王洵在心智上还远远达不到一个成年人应有的标准。连番受挫之下，多日来积累的怨气彻底爆发，也不管什么封四叔，封五叔在不在场了，揉掉眼睛里的尘土，抡起木刀，兜头朝饿死鬼便剁，“我杀了你，杀了你这缺德家伙，杀了你，杀了你……”


    
饿死鬼十三不敢跟他硬碰，只是一味地躲闪避让。封常清见到此景，又抿了口茶，笑着命令，“十三，出全力跟他打吧。别管几局为胜了，打得他心服口服再说！”


    
“是，主上！”饿死鬼闻言大喜，轮着木刀与王洵对劈起来。这回，双方不再点到为止，而是以一方彻底弃械投降为目的。王洵的腿上，肩上很快就挨了十几下，好在木刀外都缠了葛布，所以倒也没伤筋动骨。每次跌倒，则迅速爬起来，呼喝邀战。


    
那饿死鬼十三也杀出了狠性子，出手再不留情。招招都透着阴险毒辣。王洵是街头打架打出来的混混头儿，别的本领不论，韧劲儿却是十足十。因此无论吃了多少次亏，也绝不讨饶。只管抖擞精神继续缠斗。


    
云姨看得心疼，站在场外，眼泪直在眶子里打转。封常清笑了笑，趁人不注意时低声安慰：“你别害怕。如果真想伤他，十三在五合之内，就能叫他再也爬不起来。由着他们闹去，折一折他这浮躁性子，顺便也把他肚子里的火气也泄掉一些。否则，从没受过挫折的人初次遇到解决不了的麻烦，难免会憋出毛病来！”


    
云姨听后觉得有道理，只好再展颜做笑，冲着封常清微微点头。封常清叹了口气，然后轻轻摇头，无意之间，目光中居然露出了一丝眷恋。


    
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的自己，也就如王洵现在这般年纪。与王子稚偶然相遇，结为知交。完全忘记了彼此之间的身份差距。直到有一天，遇到眼前这个女子。


    
那时她也一样的年青。心中根本不看重谁是伯爵之子，谁是守门老军之子。可自己吃着王子稚的，用着王子稚的，又怎么鼓得气勇气与王子稚相争。于是，在某一天，告别好朋友，只身回到西域。


    
功名但在马上取。这么多年来，自己从一个无名侍卫，一步步当了判官，将军，朝散大夫，节度留后，节度副使，每每走到人生的辉煌处，心中却总有一缕遗憾挥之不去。这么多年来，自己身边有过高句丽女人，大食女人，铁勒女人，楼兰女人，却没有一个女人，能掩盖住她留下的影子。


    
功名但在马上取。后辈们富贵到手的轻松，不会明白前辈们的艰辛。而前辈们有时辛辛苦苦一生，只是不想后代身上，重演自己年青时的遗憾而已。


    
一代又一代，这便是人生。


    
“四郎，你说得真对。洵儿看上去真的轻松了不少！”突然一句四郎，令封常清心头一颤，思绪立刻从不知名的地方飞了回来。将目光转向比武场，只见王洵身上黑一块，白一块，不知道挨了多少下。但双目之中愤懑之色尽去，代之是一种无法抹杀的年青与张扬。


    
“快出结果了！”封常清笑了笑，低声说道。目光不敢再与云姨相接，只是紧紧盯住场中二人的一举一动。


    
“你就不知道个累啊！”王洵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将饿死鬼十三劈过来的招数化解掉。打了这么长时间，他已经慢慢熟悉了对方路数。虽然时不时依旧要挨上几下，但偶尔已经能还上一两招。


    
“习惯了！”饿死鬼飘然退开，令王洵的反击走空，然后又一刀劈将过来。“一千下，每天一千下劈砍，从八岁起，十三，没中断过！”


    
“你他娘的砍柴的啊！”王洵用力斜磕，将饿死鬼十三的刀刃磕偏，然后又一招还了过去，“一千下，你就不怕把胳膊砍肿了。”


    
“肿着肿着就习惯了。小侯爷！”十三一边招架，一边用非常生硬的唐言回应，“不瞒小侯爷，十三本来就是砍柴的樵夫。后来承蒙下道朝臣大人提携，十三才做了他的侍从！”（注1）


    
一听下道朝臣这几个字，王洵就明白对方不是中原人。心中更不愿主动向对方示弱，向地上吐了口吐沫，继续用话语分饿死鬼的神，“那你怎么又跟了封四叔？就是你家将军大人！”


    
“下道朝臣大人把我送给了将军大人！”饿死鬼不知道王洵的用意，一边劈砍，一边大声回答。


    
“你又不是东西，怎么能随便被送来送去的？！”王洵居心叵测，突然问了一个非常失礼的问题。


    
谁料这么明显的挑拨离间招数，对饿死鬼根本起不到任何效果。对方只是稍微想了想，便理直气壮地回答，“下道朝臣大人是十三的主人。十三的一切都是主人的。主人愿意把十三送给谁就送给谁！”


    
“那你现在的主人是封四叔。封将军？”王洵一计不成，心中立刻又生一计。不断发问，缓解兵器上的压力。


    
“是的！”饿死鬼干脆地回答了两个字。


    
“我是封四叔的侄子，也是你的主人，对不对？你是仆从，怎么能跟主人动手？”


    
“不对。小侯爷，您姓王，不姓封！”十三想都没想，顺口回应。


    
“那你姓什么？”王洵发现自己的招数很管用，变本加厉地将其功效发挥到最大。


    
“回小侯爷，十三没姓。十三是樵夫。樵夫是贱民，没姓！”


    
这回，轮到王洵暗暗纳罕了。几乎出自本能，顺口问道，“那你为什么又叫十三？”


    
“下道朝臣大人征集同船的侍从，十三是第十三个，所以叫十三！”对方的回答认认真真，却荒诞得令人喷饭。


    
王洵忍不住笑了起来，稍一分神，肩膀上立刻重重挨了一记。“不打了，不打了！”他捂着伤处大叫，迅速与好笑的饿死鬼拉开距离，“你这人根本不知道累，我不跟你打了！”


    
“主人有令，必须打到一人心服口服为止！”饿死鬼十三好像是直肠子般，拎着木刀紧追不舍。


    
“我服你了，服你了还不成么？”王洵被他纠缠得筋疲力竭，一边绕着比武场兜圈子，一边大声叫嚷。


    
“小侯爷这是口服，不是心服！”十三不肯罢休，继续追在身后不离不弃。


    
“什么叫心服，你还没完了你？你先告诉我，心服是什么样子？”一不小心，王洵脊背上又挨了五、六下，龇牙咧嘴地质问。


    
“这样，我先做，你跟着学！”饿死鬼不知道是计，停止追杀。将木刀举过头顶，恭恭敬敬地跪倒，以头抢地，“我输了，心服口服，请您收下我的兵器！”


    
“好吧，那我就不客气了！”王洵上前一把夺过对方的兵器，然后飞起一脚，将对方踢了个跟头。“这个笨蛋，可想到还有这么一招！”


    
围观的仆人早就猜到自家小侯爷不是那么容易认输的人，看了此景，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声中，饿死鬼十三翻身从比武场中爬了起来，手指王洵，怒不可遏，“你，你这不是上邦风范。大唐天朝的人，不应该使诈骗人！”


    
这下子，倒把王洵给说愣了。站在那里，好不尴尬。上邦天朝的人应该是什么样子？他心里也没此概念。长安城中的各国使节、商贩以及跟着使节和商队来大唐讨生活的人多了去，平素大伙见怪不怪，早已忘记了彼此之间的分别。


    
“好了，十三，小侯爷跟你闹着玩呢！”好在封常清及时插言，化解这场尴尬。“你退下吧，回头去军需官那里领两吊铜钱。”


    
“谢主上恩典！”听到封常清的话，饿死鬼回过头来，躬身施礼，话语里带着难以掩饰的委屈，“十三没脸要您的赏赐。十三今天不小心，被他给骗了。”


    
“你做得很好。他已经输了！”封常清摆摆手，笑着夸赞。“他年龄还小，按照我们大唐的习俗，年纪大的，不跟年纪小的一般见识！”


    
“是，十三年纪大，不跟年纪小的一般见识！”饿死鬼又躬了下身，大声重复。


    
“如何？”封常清扫了王洵一眼，笑呵呵地问道：“今日如果是在两军阵前，你可算过你已经死了多少次？”


    
“多谢四叔指点！”王洵擦了把脸上的汗，郑重致谢。一场恶战打下来，他心中郁结之气尽散，心胸也跟着开阔了不少。“但我依旧愿意从马前卒开始干起，四叔既然奉旨整训飞龙禁卫，我也可以跟他们一道接受训练。”


    
这个答案，倒是有些出乎封常清预料了。望着对方那稚气未脱，但充满坚毅的面孔，他忍不住轻轻点头。


    
王子稚，算老封这辈子欠你的。当年受了你那么多恩惠，这回帮你教导一个争气的儿子出来。


    
注1：下道朝臣，即吉备真备，日本遣唐使之一，日本望族。归国后根据大唐留学所得创造了律法，历法，片假名，并为当时的日本培养了大量人才。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四章 霜降 （三 下）


    
在如此风云变幻时刻，能给王家搭上封常清这样一个大靠山，云姨心里非常高兴。能找个大树底下躲躲风头，让云姨和紫萝等人不再日日为自己担惊受怕，王洵心里头也很高兴。能照顾一下朋友的儿子，以酬当年相待之情，封常清心里自然也非常舒坦。因此当晚的家宴吃得极为酣畅，直到坊子外响起了宵禁的邦子声，宾主双方才尽欢而散。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宇文至的事情依旧没有着落。席间王洵转弯抹角地想请封常清帮忙，却被对方用很含混的语言敷衍了过去。“老狐狸！”他暗中腹诽，却也不敢过分强逼，只好把此事先放一放，待宴会结束后再慢慢想辄。


    
自家夫主有了正事做，侍妾紫萝最为兴奋。王洵才回到房间里，她就把封常清留下来的武将常服抓起来，一一在对方肩头比量。陪着客人喝了整整半夜的酒，王洵早就困得上下眼皮直打架了，轻轻在紫萝的手背上拍了一记，低声抗议道：“大半夜的，瞎折腾些什么。三天后才去军营报道呢，明天有的是时间让你收拾！”


    
“妾身喜欢看郎君穿戎装的模样！”紫萝抿着嘴，眉眼含笑。“精神，利索，透着股子飒爽劲儿！”


    
“照你这么说，我以前就不精神，不利索了？”王洵戳了紫萝一指头，笑着反问。话虽然这么说，他还是除掉了外套，任由紫萝带着几个小丫头，把戎装一一套在了身上。


    
虽然说好去做马前卒，封常清却不能真的让他从一个普通小兵干起。因此留下是一套正八品宣节副尉常服，大红色披风，赭石色抱肚，青黑色缺胯。上衫以蜀锦为面，鲁缎为里，前胸口用暗红色丝线绣着头长着翅膀的野狼，肘部和袖口皆用硝软了的乳牛皮拼垫加厚。腰间系一条四指宽的板带，斜侧挂着汉白玉做的剑钩。脚下则是一双长勒乌皮靴子，尖头高翘，恰似两艘快船，只要架上帆，就可以乘风破浪了。（注1）


    
这样的衣服，光各色丝袢就有二十几个，平素甭说穿，看上一眼就浑身别扭。强忍着身上的不适，王洵任由紫萝带着两个小丫鬟将自己摆布整齐。对着铜镜子照了照，低声说道：“这哪里是打仗穿的衣服，站在茶馆里给人说平话，还差不多。真的穿着上阵，恐怕那些西域蛮夷一看到，一个个就争先恐后的冲上来了！”


    
“冲上来干什么，冲上来送死么？”小丫头雪烟追随王洵较晚，不像紫萝那样能猜到他的心思，愣了愣，低声追问。


    
“扒我的衣服啊。”王洵哈哈大笑，“这身行头，市面上至少能卖两三千钱。那些蛮夷放上一辈子的牛，也未必挣得到这个数。所以，两军一交手，立刻士气大振。一个个喊着‘恭喜发财’，就奋不顾身地冲过来了！”


    
说着话，他摆了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嘴里吱吱哇哇乱叫。把几个小丫头们笑得花枝乱颤。“可不能乱说。郎君现在是八品副尉，军官就要有军官的威严！”紫萝一记大白眼，把几个小丫头的笑声全给瞪回了肚子里去，“你们几个别傻站着，赶紧帮忙看看哪里不合适。等一会儿爷脱下来，咱们连夜给改改！”


    
“哪用那么着急，还两三天呢！”王洵受不了紫萝这急吼吼的模样，笑着伸手去解腰间束带，“这就脱了吧，别扭！”


    
“郎君别动！”紫萝立刻扑上来，死死按住他的胳膊，“别动，马上就好了。还有横刀和腰牌没挂上呢！”


    
说着话，利落地给王洵挂上横刀。然后又把一面描金腰牌挂在了刀鞘旁。“得，这回成收废铜烂铁的了，走路时不愁人听不见动静！”王洵笑着打趣，目光在铜镜上扫过的瞬间，却被腰牌上的花纹吸引了过去。


    
流云纹，里边隐隐探出一只蛟爪。他微微一愣，伸手便去解腰牌。紫萝以为他嫌挂着累赘，立刻软语相劝，“马上就好了，马上就好了，郎君别乱动！”王洵轻轻推了她一下，低声命令，“你别胡闹。马上把腰牌解下来给我看看！”


    
“嗯”这回，紫萝终于发现出一丝不对劲儿了，赶紧把腰牌解下来，双手托到了王洵眼前。“把灯往这边挪挪！”王洵点点头，低声命令。目光盯着腰牌上的花纹一动不动。


    
的确是流云纹，蛟龙探爪印记。这不是安西军的腰牌，而是飞龙禁卫的标记。飞龙禁卫，龙之爪牙。不知道封老爷子是疏忽了，还是刻意，把直属于皇帝陛下的飞龙禁卫腰牌，当成安西军的腰牌留给了王家！有了这块腰牌，非但万年县衙门想动王洵需要掂量掂量。即便是京兆尹衙门的捕头亲自出马，事先也得仔细考虑清楚，为了讨好上司而直接跟飞龙禁卫起冲突，这场麻烦到底由谁来承担？


    
想明白其中关窍，王洵心里头不觉涌过一丝温暖。封常清这老狐狸，肯定料到自己在去军营之前的这几天，不会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所以才故意让人把一面飞龙禁卫的腰牌当做安西军的腰牌留了下来。有了这面腰牌，就等于自己手中多了一个护身符。再为宇文至的案子东奔西走，便不必担心中途被人随便栽一个罪名给抓了去。


    
“二郎，有问题么？”见王洵痴痴盯着腰牌不说话，紫萝望着他的眼睛，忐忑不安地追问。


    
“没事。”王洵笑了笑，轻轻摇头。“这块腰牌上的金色花纹不知道是镀上去的，还是嵌进去的，咱们明天找个金匠看看，若是嵌纹，问他能不能把金子给扣出来！”


    
注1：安史之乱前，由于中原连续数十年没经历大战，军队的衣服一直向奢华方面发展。京师中的禁军尤其为最。直到战争爆发后，才又回归于初唐时的那种简洁实用。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四章 霜降 （四 上）


    
第二天一早，王洵便揣着飞龙禁卫的腰牌出了门，将自己平素交往过的那些勋贵子弟拜访了个遍。非常令人郁闷的是，除了个别人冒着被父辈责骂的风险给他提供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小道消息之外，大多数昔日的“好友”，此刻要么“出门在外”，要么“卧病在床”，谁也不愿因为插手宇文至的案子冒上半点儿风险。


    
堪堪时间已经到了正午，他知道自己今天可能又白跑了。无可奈何地骂了几句脏话，骑着马垂头丧气往张巡居住的馆驿方向走。才走过隆政坊，前面的街道便被一大堆官差给堵了个水泄不通。只好骂骂咧咧地跳下坐骑，拉着马缰绳从隆政坊后边的街道绕行。堪堪行了十几步，却又看到又几个衣衫不整的女人，哭哭啼啼地从颁政坊方向跑了过来。


    
“这是怎么了，乱七八糟的！”王洵看得眉头直皱，信手拉过一个店小二模样的看客，低声问道。


    
那名店小二被他扯了一个趔趄，瞪圆了眼睛刚要发作。看看对方身上的服饰，立刻又换了一副笑脸，“公子爷，你没听说啊，隆政坊那边出了大热闹了。永安郡主家被抄了，据说是与李左相当年的案子有牵连。后边随州刺史家二女儿刚刚跟永安郡主家的小侯爷定了亲，说好了下个月过门。此刻男方家遭了灾，女方家闻讯便闹着要退婚。但那个女儿不肯，家人一不留神，她便偷跑了过来，说是要跟未婚夫婿福祸与共。坐牢还有媳妇陪着，这等好事儿天底下哪找去？官差冲她呵斥几句，结果她就一脑袋撞在了石头狮子上。啧啧，花骨朵一样的一个小娘子，啧啧，可惜了儿的了！”


    
“李左相？”王洵对这个发生在天宝六年的案子约略还有点印象，“那不是过去四五年了么？怎么到现在还没完了！”


    
“是啊。谁知道呢？”店小二模样的人咧着嘴苦笑。半是为死去的那个小娘子惋惜，半时为京城里的风云变幻而感到无奈。抄一个郡主家不要紧，可街市上至少又要冷清小半个月。自己就靠在酒馆里给客人伺候汤水赚点儿房租钱，这下好了，眼看着全家人就得睡大街了。


    
“嗯。”王洵点点头，顺手将十几个铜钱塞进了店小二手里。正在唉声叹气的店小二吃了一惊，赶紧躬身作揖，“使不得，使不得。几句话，哪能让公子您赏这么多！”


    
“我家小侯爷赏你的，你就拿着吧！”自己家主人当了军官，小厮王祥也觉得底气壮，看了店小二一眼，大声说道。


    
“谢，谢侯爷，谢谢侯爷！”得知自己真的遇上了贵人，店小二更是作揖不止。


    
王洵瞪了王祥一眼，拉着缰绳默默走出看热闹的人群。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左相李适之素来有老好人之名，在位数年，终日喝酒买醉，从来不敢跟李林甫起冲突。可即便这样，四年前他依旧被李林甫给逼得仰药而死。并且人死后家族也受到了牵连，唯一的一个儿子在替父亲奔丧的路上，也被李林甫的爪牙活活打死。


    
正感慨间，背后突然有一辆装饰得极为俗气的马车慢慢快速跟了过来。听到吱吱咯咯的车轮声，王洵本能地闪到路边。车轮声却在他面前戛然而止，车厢门迅速被推开，一个侏儒笑着冲他拱手，“小侯爷，真巧，没想到在这儿碰上了你！”


    
“原来是贾前辈啊，今天真巧！”王洵眉头轻轻一挑，然后抱拳还礼。


    
“不敢，不敢！”侏儒笑嘻嘻的摆手，“贾某不过是入道比较早而已，当不得二郎的前辈。能上车来一叙么，你的马太高，我跟你并辔而行，得一直仰着脖子！”


    
前天夜里，雷万春就是上了这个小人的当，趁着醉意去夜探薛宅，才中了对方的毒箭。想起此事，王洵就恨不能将对方从车厢里拽出来，按在地上痛打一顿。但转念想到贾昌既然能挑拨雷万春去夜探薛家，肯定也能猜到薛荣光遇刺的案子与雷万春有关，现在无论如何都不能跟他起了冲突，只好点点头，低声答允，“也好，我正骑马骑累了呢。到你的车上歇歇，也能缓一口气儿！”


    
说罢，将马缰绳往背后一丢，纵身跳上了贾昌的马车。


    
不得不承认，姓贾这家伙人虽然长得龌龊了些，却是非常懂得享受。这辆双轮马车被他将车厢加宽了一半，里边摆了一大张胡床，还能余出很大空间。胡床前，又专门安装了一个矮几，一个书架，一个洗手的脸盆架，一个放衣服的壁橱。两名十三四岁的新罗婢女跪在矮几前，将矮几上的葡萄剥了皮，一粒粒摆在银盘子上。


    
车厢门一关，里边外边就被隔离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外边那个世界哭声凄凄惨惨，时断时续。里边这个世界却纸醉金迷，香艳无边。伸脚向其中一个新罗婢女腿上踢了踢，贾昌低声命令，“去，到那边给小侯爷揉揉脚。如果伺候好了，今晚我就把你送给他暖床！”


    
那新罗小婢一愣，随即眉梢涌起一丝狂喜。快速挪动膝盖来到王洵身边，伸手便去脱他的靴子。


    
“前辈盛情，小弟心领！但小弟家中已经人满为患了，实在不敢再接受这份厚礼！”王洵见状，赶紧抱拳辞谢。外边刚刚答应纳了白荇芷，家中还有一个紫萝，再弄个新罗小婢暖床，王家的热闹可就大了。虽然前两个人都是温柔性子，在自己面前未必会喝无端飞醋。可哪天自己不在家，新罗小婢女“不小心”掉进池塘淹死了，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算积德行善，自己还是敬谢不敏了吧。好歹那也是一条性命，不能当做蝼蚁不是？


    
贾昌看了看他，呵呵呵笑了起来，“不是说真才子自风流么？明允怎么跟我客气了起来？！”


    
“王某书没读过几本，当不起什么才子！倒是前辈，一身本领着实令人佩服。”王洵摇摇头，笑呵呵地恭维。


    
贾昌突然冷了脸，叹了口气，幽幽问道：“省却前辈两字，称我一声贾兄，难道就那么难么？”


    
贾昌因为训练斗鸡有方，被赐予了朝请大夫的散职。但自从二人相遇以来，王洵却一直以“前辈”两字呼之，明显是因为跟对方有隔阂。此刻被人家当面点了出来，脸上不禁一热，讪讪笑了笑，低声解释道：“王某素来也喜欢训练斗鸡，所以叫你一声前辈，并非刻意疏远。既然贾兄不喜欢这个称呼，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这才对么？否则，我还以为你瞧不起我个子矮呢！”贾昌立刻又笑了起来，低声抱怨。


    
“不敢！”王洵立刻出言解释，“王某虽然没什么本事，却也不会以貌取人！”


    
“是我多心了！”贾昌笑着承认，“她们两个只能听懂很简单的几句唐言，完全可以当做哑巴。这车厢夹层用了棉花，里边的说话，外边基本听不见！”交代完了，他又快速补充道：“前天半夜薛宅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杨国忠跳出来把事情揽了过去，但具体动手的是谁，想必明允心里跟我一样清楚！”


    
跟这种身体里装着颗九孔玲珑心的家伙说话，倒也不用绕太多弯子。王洵点点头，低声承认，“的确，是雷大哥做的。他跟我说，是受了贾兄的指点！”


    
“指点，倒不敢当！”贾昌用银汤匙从盘子里舀起一颗去了皮和籽的葡萄，一边吃，一边说道，“我也没想到动静会闹得这么大。更没想到杨国忠居然自己会跳出来替雷大侠顶缸。这里边还有什么猫腻，明允可以跟我说说么？”


    
“我哪里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情。雷大哥中了一支毒箭，差点没把命搭上。好在杨国忠把事情揽了，否则，估计这会儿我也得到处逃命了！”王洵摇摇头，低声苦笑。


    
从他的话中，贾昌明显听出了抱怨意味，皱了皱眉，低声问道：“雷壮士受伤了，伤得重么？薛荣光那两下子，怎么可能伤得了雷大侠？”


    
“是毒箭！”王洵再次强调，心中暗骂贾昌虚伪，“薛府好像住着许多人，贾兄难道不清楚么？”


    
“我只是从外边路过，觉得那个宅子很大。”贾昌懊悔得连连拍自己脑袋，“莽撞了，莽撞了。姓薛的既然做了别人的打手，家中少不得要养几条狗听使唤。怪我，怪我，雷大侠伤势如何，用不用我帮忙请个郎中？”


    
‘我看你还能装到几时！’王洵心里暗骂，脸上的笑意却越来越浓，“还好。已经治过了伤。雷大哥朋友遍天下，区区毒箭还奈何不了他。如今很多江湖上的朋友都在找那个罪魁祸首，如果贾兄有消息，不妨知会我一声。我想，即便他防备的再紧，有几十双眼睛天天盯着他，总有被抓到破绽的那一天。”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四章 霜降 （四 下）


    
“啊？”贾昌的嘴巴瞬间张得老大，差点把里边的葡萄掉出来，“那凶手可得小心点儿，雷大侠素来有‘千里追命’之称，他的朋友岂是好相与的？你放心，既然我给雷大侠指了错路，也不能袖手旁观。只要我打听到谁射的那支毒箭，一定想方设法让你知道！”


    
看到贾昌脸上的表情一惊之下，迅速又恢复了常态，王洵不得不在心里暗叫了一声佩服。只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不敢四处树敌，拱了拱手，笑着说道：“那我就先谢谢贾兄了。以贾兄的手段，在长安城里找个人，想必也不是什么难事！”


    
“包在我身上，包在我身上！”贾昌没口子答应，“对了，我今天刚刚为了子达的事情，需要去一个地方。明允若是有空，能否陪我一行？”


    
“没问题。我也正为子达的事情挠头呢。听雷大哥说过，只要他让薛荣光生上几天病，你就能把子达从万年县大牢里捞出来！”王洵笑了笑，死死地钉住贾昌的话头。


    
贾昌望着他展颜而笑，两只儿童般明澈的大眼睛忽闪忽闪，“跟我走吧，那地方距离这很近。去了你就知道了！”


    
目的地的确非常近，说话间，马车已经停了下来。赶车的仆人伸手拉开车厢门，挂上下车的台阶，王洵和贾昌一前一后从车内走出。这个巷子应该是安福门外，紧挨着皇宫的辅兴坊内，寸土寸金的地方。但以王洵这张吃遍了京师名店的嘴巴，居然不知道此处还隐藏着一家酒楼。看店面规模，也就是十几个房间大小。但店门口的马车却排了整整一长溜，个个都是描金嵌银，一看就知道马车的主人来头不小。


    
“这是一个朋友开的！”贾昌冲着头上的匾额扬扬下颏，低声解释，“一般人谁也不常来这个地方。明允尽管跟着我走，到了里边，尽管吃，别多问！”


    
见对方说得神秘，王洵只好轻轻点头。跟在贾昌身后迈进了店门，早有几名长相极为清秀的小二迎了上来。跟贾昌的家仆问了几句话，便点点头，笑着将客人迎向了早已定好的雅间。


    
雅间很小，只摆了一张方桌。仅仅能供两三个人同桌而食。这样的规格甭说用来宴请官员，就是朋友之间来往，也显得太简陋了些。但墙上的字画，却是出于名家之笔。王洵略微扫了扫，便知道字画的身价，恐怕京师一等一的大酒楼里也摆不起。


    
如此，这间酒楼想不令人浮想联翩，也就难了。可王洵搜遍自己的记忆，却着实想不起京师里还有这么一个销金窟所在。新开的？王洵瞪圆了眼睛打量，却又发现屋子中的桌椅边缘都磨得发亮，显然不是用了一年两年的物件。


    
任由他满脸好奇，贾昌也不解释，只是捏了一盏茶水，慢慢品饮。片刻后，一个文文静静的店小二走了进来，先冲着二人一躬身，然后低声问道：“两位客官，是已经定了席面儿，还是现吃现点？”


    
“已经订好了席面。是丘道长帮我预定订的。现在就上吧，酒水捡最合口的配！”对着一个店小二，贾昌已经非常客气，点点头，笑着吩咐。


    
“好咧，客官稍等！”店小二把毛巾往肩膀上一甩，大声回应了一句，转身出门。


    
“你没请其他人？”门刚刚关好，王洵就忍不住追问。太奇怪了，明明说要为了宇文至的案子奔走，对方迟迟不露面，还怎么求他帮忙？


    
“在这里吃饭，不用请人！”贾昌回答了一句不着边际的话，满脸高深。“喝点儿茶吧，味道相当不错！”


    
王洵得不到答案，只好带着满肚子怀疑端起了茶盏。水刚一沾舌头，他的眉毛立刻又跳了一下，是贡茶，专门进贡和皇家的茶叶！这味道，只是于数月前，在马府尝过一次。事后为了偷偷拿皇家赐下的贡茶四处炫耀，马方还挨了他阿爷一顿板子。没想到，在辅兴坊这家不起眼的小店里，贡茶居然能随便拿出来卖。


    
很满意他脸上的表情，贾昌微微点头。又过了片刻，雅间门再度被从外边拉开，几名小二，将贾昌定的菜肴一一摆上了桌案。无非是鱼翅、血燕、鹿唇，熊掌之类，却做得十分精致，摆在四寸大小的白瓷盘子里，看得令人垂涎。


    
小二们退下之后，贾昌举盏相敬。王洵笑着陪了一盏，然后在对方的示意下拿起筷子。菜肴入口，他立刻又大失所望。凭着一张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嘴巴，他能分辨出菜肴用的都是一等一的好材料，光是那道鹿唇，里边至少就用了二十几种珍稀的东西来佐味。但是，这味道也太杂了些！就像个暴发户，将金子，银子，珍珠，宝玉，都穿成串，一股脑套在了脖子上。非但显不出富贵气，反而令人觉得厌烦。


    
看到他举着筷子迟迟不想动第二下，贾昌又是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笑过了，指指酒盏，低声建议，“这酒不错，剑南道特供的，外边难得一见。明允若是量大，不妨多喝一些！”


    
“的确是好酒！”王洵笑着端起酒盏，一饮而尽。桌案上值得一品的，也就剩下茶和酒了。这两样东西无需太复杂的工序，所以没被楼里那个笨蛋厨子糟蹋。


    
很显然，贾昌自己也不喜欢菜肴的味道，只是粗粗动了几筷子，便开始以酒果腹。喝着，喝着，宾主就都大笑了起来。笑过后，贾昌擦了擦眼角，低声道：“实在抱歉，我也不知道皇宫里的御厨，居然是如此手艺。否则，肯定不会拉着明允你来。再吃点，再吃点，算给人家一个面子……”


    
“御厨？”王洵的手一抖，杯中酒差点没泼在衣服上。“你说，这桌酒菜，是宫中御厨掌勺做的？谁这么大胆子，敢把御厨从皇宫里请出来！”


    
“嘘！”贾昌将手指按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别问。吃饭，喝酒。过两天你自然就明白了！”


    
“能明白才怪！”王洵心里暗道。只好抓起酒盏，继续干喝。


    
一顿饭很快就宣告结束。请客的主人与被请的客人都空着半个肚子，却丝毫不敢抱怨。临出门，王洵偷偷向身后扫了一眼。只见贾昌的家仆将一个红绸包恭恭敬敬地放在了店掌柜手上。绸包看上去不大，但分量明显很重，那店掌柜显然已经对此司空见惯，看都不看，便将红绸包收进了柜子里。


    
“客官走好！有空请下次再来赏光！”面目清秀的店小二追出数步，热情地向客人道别。


    
正在登车的贾昌猛然打了个趔趄，晃了晃，一头栽进了车厢里。


    
“两位客官里边请，是已经定了席面儿，还是现吃现点？”店小二对此视而不见，一转身，笑呵呵地迎向了另外两位贵客。


    
“已，已经订好了席面，是，是张居士帮，帮我订的。”两位新来的客人当中，年龄看上去稍大的一位结结巴巴地说道。仿佛不是来赴宴，而是走向刑场。


    
“好咧，客官稍等！”店小二把毛巾一甩，将客人领向了阴暗的酒楼内。


    
厨房，掌勺的大师傅手起刀落。寒光耀眼。


    
也不怪贾昌心甘情愿在这里挨宰，当天晚上，他在辅兴坊内支付的二十两黄金便转到了酒楼了幕后掌柜，采卖小太监冯存忠手上。冯小太监先将金子入了帐，然后将最近的账本揣好，拎了一篮子潘州小吃，笑呵呵地朝太极宫走去。


    
入了宫，却不去皇帝陛下和贵妃娘娘所居的长生殿，而是贴着墙根拐弯抹角，辗转进了与东宫相接的武德殿里。


    
武德殿内，骠骑大将军，渤海郡公高力士跪坐在书案旁，提着一支毛笔，不停地在纸上写写算算。已经落过了第一场雪，京师的天气很快就要转冷。皇宫中的该买的香炭铜炉，该更换的门窗桌椅，还有各位年纪尚幼的皇子公主们所需要添置的锦袍貂裘，全都要赶在下一场雪落前筹备好。每年到了这个时候，高力士就恨不得自己长出三个脑袋、六只手臂来，把所有事情一挥而就。


    
当然，以他现在的地位，完全可以做一个甩手的掌柜，把事情都交给手底下的徒子徒孙们去办。但那些孩子毕竟不像他这般经验老到，做事情又未必仔细，所以他宁愿自己累一些，睡得少一些，也不希望出现了难以弥补的纰漏，让皇帝陛下为此分心。


    
冯小太监是高力士的义子，跟守门的侍卫很熟。远远地就看见高力士映在窗子上的背影，轻轻摆了摆手，制止了侍卫们的通报。然后像贼一样踮起脚尖，无声无息地溜了进去。


    
鼻孔中突然闻到了一股子家乡味道，高力士疲惫的精神登时一振。回过头，冲着冯小太监微微一笑，“小兔崽子，你以为你贴着墙根儿走，咱家就看不见你了么？过来吧，把那点儿小伎俩给我收起来！”


    
“到底是阿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冯小太监笑嘻嘻地恭维了一句，拎起竹篮，把里边的吃食一件件摆在了书案角上，“夜深了，阿爷吃点东西吧，刚刚从广州运过来的，孩儿觉得，应该能合您老人家的口味！”


    
“我已经闻见了！”高力士笑着点头，目光慢慢从桌案角的盘盘碗碗上扫过，最后落在几片棕黄色的萝卜糕上。


    
“阿爷不用动手！”冯小太监机灵，立刻取了银制的筷子，夹了半片萝卜糕，慢慢送进高力士嘴边。


    
高力士张嘴咬了一个角，然后伸手将筷子推开，一边品味，一边笑着数落，“你这笨孩子，萝卜糕是热着吃的，放冷了根本不是原来的味道。倒是那莲蓉酥盒，冷热均可。但要配上合适的茶水，像这般胡乱摆上来，反而是糟蹋东西……”


    
“啊，嘿嘿，嘿嘿，孩儿是北方人么？嘿嘿，其实连名字都叫不全，只是觉得阿爷见了肯定会喜欢……”冯小太监吐了吐舌头，讪讪地挠起了后脑勺。


    
“还是不上心！”高力士抓起一本账册，轻轻在对方脑门上敲了一记，“伺候我，你怎么马虎我都不会怪你。若是咱家过几天调你去伺候贵妃娘娘，你把该趁热吃的东西冷着上，即便冲着咱家的薄面，你也少不了挨一顿板子！”


    
贵妃娘娘生于巴蜀，却同样偏爱广州美食。所以由岭南通往京师的各大驿站，如今承担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把广州的各色食品以最快速度运到长安来。皇帝陛下愿掷千金以搏倾国一笑，所以宫中的太监们也都视伺候贵妃娘娘品尝广州美食为升迁捷径。曾经有个叫李静忠的御膳房杂役，就因为在向长生殿端送汤水时，跑得足够快，而被贵妃娘娘夸赞了一句“做事尽心”。随后没几天便被皇帝陛下亲口下令提拔为六品马厩丞。之后又过了半个月不到，便再次得到越级提拔，一举成为东宫太监首领，四品监门将军。（注1）


    
那冯小太监却不太愿意接受高力士的安排，缩了缩脖子，低声嘟囔道：“孩儿宁愿一辈子伺候阿爷，才不去长生殿去凑那份热闹呢！贵妃娘娘那边规矩大，哪天稍不小心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孩儿甭说挨顿板子，估计连性命都得交代了！”


    
“胡说！贵妃娘娘一向慈悲得很，岂会随便打杀下人？”高力士立刻瞪起眼睛，低声呵斥。“你现在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自己掌嘴十下，免得你不长记性！”


    
“阿爷息怒，孩儿知错了！”冯小太监吓了一跳，赶紧放下筷子，伸手抱住高力士的大腿。


    
“滚起来！装什么可怜！咱家才不可怜你！”高力士没好气地将对方踢开，却没再提掌嘴的事情。看着冯小太监委委屈屈地从地上爬起，叹了口气，低声说道：“你是个聪明孩子，千万不要因为自己比别人聪明，就忘乎所以。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若是嘴巴没个把门的，谁敢将重要事情交给你做！”


    
“阿爷教训得是，孩儿一定会改！”冯小太监低头耷拉脑袋，看上去可怜巴巴。“但孩儿真的不想去伺候贵妃娘娘，阿爷这边本来就没几个合适帮手，如果孩儿走了……”


    
“你在，也帮不上我什么忙。添乱还差不多！”高力士又斥责了一句，脸上却不由自主露出了笑容，“算了，你自己不知道上进，咱家懒得再为你花费心思。算了吧，就让你继续逍遥几天！”


    
“孩儿就知道，阿爷最心疼孩儿了！”冯小太监立刻笑容满面，跪在桌案前再度用筷子捡起一片莲蓉酥，“阿爷尝尝这个，看起来很精致得很呢！”


    
“滚吧，我待会儿再吃！”高力士没有用嘴去接，而是笑着骂道。他自幼入宫做了太监，一直以无儿无女为人生憾事，所以对眼前这个义子宠爱得很，基本不会真的跟对方生气。


    
冯小太监笑了笑，快速站起，却不立刻走开，而是来到高力士身后轻轻捶打对方肩膀。高力士闭着眼睛享受了一会，摇了摇头，笑着问道：“说吧，你又在外边胡乱答应别人什么事情了？”


    
“没，没乱答应。最近青云居的生意非常好，孩儿把账本拿来了，想请阿爷过目一下！”冯小太监眼睛一亮，笑嘻嘻地从怀中取出账册。“光是这个月，就赚了……”


    
“你自己管着吧，我不用看！”高力士不耐烦地推开账本，“赚了钱，也别独吞。宫里边这些人都是无儿无女的，给他们分些，让大伙将来年老时也能有个依靠。钱这东西，生带不来，死带不去。够用就行，别太贪心了！”


    
“孩儿知道。阿爷真是菩萨心肠！上次孩儿奉了阿爷的命去看望出宫的公孙姐姐，她还不停地念您老的好呢？”冯小太监捶捶打打，把高力士伺候得极为舒服。


    
“嗯”，高力士低声呻吟，“干爹老了，身子骨大不如前。这一变天，就酸疼得不得了。你这孩子，又不求个上进。哪天阿爷罩不住你了，看你怎么办才好？”


    
“那孩儿就出宫去买个庄子，跟阿爷一道当土财主去！”对于未来，冯小太监自有一番打算。“咱们爷两个养鸡，养鸭子，养牛，养羊，再挖两个池塘，养一池子莲藕。夏天看荷花，秋天采莲子……”


    
“那敢情好！”被冯小太监描绘的田园风光说得怦然心动，高力士闭着眼睛幻想。可能么？自己现在这个位置？要么一直终老于此，要么被人一脚踢开，想要回归田园，恐怕只能在梦里吧！


    
“孩儿已经着手去办了，上次碰见贾昌，他说在渭河边上有个三百顷的庄子，原来是……”


    
“太大，咱们要不得！”没等冯小太监说完，高力士立刻打断。“那么大的庄子，原主至少是个开国公。人家已经够落魄了，咱们不能趁火打劫！”


    
“哦！”冯小太监愣了愣，回应声带着几分沮丧。“那孩儿就让贾昌帮忙再找找，他交友甚广，估计能找到小一些的！”


    
“你跟他走动多么？”高力士笑了笑，心不在焉地问了一句。


    
“还行！”冯小太监一边给义父捏肩膀，一边快速回答。


    
“答应他事情了？”高力士声音突然转沉，低声追问。


    
“没，没，只是最近跟他往来比较多而已！”冯小太监连声否认，语气中却透出了几分心虚的味道。


    
“以后尽量不要招惹他。那人，太聪明！”高力士回头瞪了他一眼，沉声吩咐。


    
“嗯！”冯小太监的计划再度落空，扁住了嘴巴，满脸无奈。


    
“你收他钱了？”高力士猛然惊觉，竖着眉头追问。


    
“没，孩儿真的没收他的钱。只是，只是，欠了他一份人情！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阿爷完全可以不管！”


    
“你这小兔崽子！”高力士扬起巴掌，做了个准备打的姿势。“老实交代，你欠了他什么人情，又答应他做什么？”


    
冯小太监立刻抱住膀子，要多可怜有多可怜，“阿爷，我真的没欠他什么大人情！是他主动帮的忙。我上次出宫，看到李白那厮。就偷偷骂了几句。贾昌恰好在旁边听见了，就指使了个人去打了李白一顿！”


    
“你这小兔崽子！”高力士劈手就是一记，“咱家哪用你去帮忙出气。那狂生恃才傲物，四处树敌，京师里有的是人给他使绊子。你这一闹，反而成了咱家小肚鸡肠，容不得贤能了！小兔崽子，你就给咱家惹麻烦吧你！”


    
冯小太监接连挨了好几巴掌，却连躲都不肯躲，抱着膀子，哽咽着道：“孩儿不是气愤不过么？连太子殿下见了阿爷，都恭恭敬敬叫声大将军，他李白一个书呆子，就会写几首狗屁诗，怎么配让阿爷给他脱靴子？！”


    
提起李白仗着皇帝陛下有所求时，让自己给他脱靴子的事情，高力士面孔猛地一阵抽搐。因为身体残缺，他自尊心远比一般人强。无端受了李白的折辱，自然会恨之入骨。但恨归恨，高力士却不愿意采用私下报复的方式发泄心中的怨毒。只要李白此生除了写诗之外碌碌无为，后人自然会明白谁是目中无人的大胆狂徒，谁有相忍为国的宰相肚量。


    
冯小太监私底下的这番作为，却将他的原本计划彻底给弄砸了。今后无论李白如何四处树敌，外人都会把他这个内廷总管视为李白一生仕途坎坷的最大原因。尽管事实上，他压根没向皇帝陛下进半句谗言。


    
只是，孩子们毕竟出于一番孝心。高力士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收起巴掌。“然后贾昌借机求你帮忙，你就替咱家答应了？”


    
“没有！”冯小太监哭得如梨花带雨，“孩儿昨天出门，本来想请打李白的那个人吃顿饭。结果，结果听贾昌说，他不小心得罪了人，被万年县衙门抓去了！”


    
“噢！”高力士点了点头，长声叹气。“他叫什么名字？万年县抓他，是以什么罪名？！”


    
“他叫宇文至，罪名好像是纵马伤人，聚众斗殴，冲撞朝廷命官车驾，一大堆呢，但都是硬栽在他头上的！”冯小太监抹了抹眼睛，哽咽着回应。


    
“是户部员外郎宇文德的弟弟吧？”高力士眉头紧皱，低声追问，“那他应该是杨国忠的人啊？！怎么他哥哥宇文德不出手帮他？”


    
“还说呢！”冯小太监立刻做出一副愤愤不平的模样，“他出事儿的当天，他哥哥宇文德就把他逐出了家门。欺负他是庶出，所有财产全霸了去。朱七掌柜本来跟他交好，可见势头不对，也把头缩回壳子里去了！”


    
“这厮！”高力士不屑地啐了一口。然后长时间陷入了沉默。从万年县衙门救个人，对他来说乃举手之劳。但是，杨国忠和李林甫之间的冲突，却令人唯恐避之不及。平心而论，当事双方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李林甫口蜜腹剑，嫉贤妒能。杨国忠呢，则连做宰相的才能都没有，若是当了政，估计还不如李林甫。


    
“阿爷，孩儿是不是给阿爷添麻烦了！”见高力士迟迟不肯表态，冯小太监扬起脸，小心翼翼地问道。“阿爷如果觉得为难，就不必管这事儿。反正孩儿也没跟贾昌把话说死了！”


    
“他毕竟曾经给我出过气，虽然咱家没有指使他！”高力士叹了口气，轻轻摇头，“单凭着这一点，咱家也不能看着他被人冤枉！你拿着我的帖子，明早去万年县衙门走一趟。就说姓宇文的是咱家的人，让万年县令高抬贵手！”


    
“是！”冯小太监心中涌过一阵狂喜，脸上却依旧带着小心翼翼的表情，“会不会给阿爷添麻烦。如果很麻烦的话……”


    
“杨国忠这人没卵蛋，但咱们不能没有。”高力士笑了笑，伸出手去，轻轻抚摸冯小太监的头，“你记住了，咱们虽然是太监，却不能自己不把自己当爷们！”


    
注1：李静忠，即后来的权奸李辅国。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四章 霜降 （五 上）


    
安福门外这家不怎么起眼儿的酒楼乃宫中几位极有背景的太监所开，想要进去喝酒需要专人引荐。在赴宴之前，把自己需要求公公们办的事情，写清楚了交给中间人。酒店的东家便会根据事情的难易程度明码标价。因此，你并不需要跟办事的人碰面儿，只要人家肯允许你去摆酒，事情就成功了一半儿。饭后再将“酒席钱”如数交给掌柜，便可以回家听信儿了！所托的事情，半个月之内，必有结果！


    
居然会有这种事情！


    
王洵自诩在京师里混了十好几年，居然连这样一家酒楼都不清楚！当听贾昌透漏完那顿饭的玄机之后，他惭愧得差点没找个地缝钻进去。因此也顾不上探究这些话的真伪，跟对方告了别，低头耷拉脑袋就回家“听信儿”去了。


    
也没让他等太久，第二天刚过了正午，王洵正在卧房里跟侍妾紫萝一道收拾自己去军营时的行装，小厮王祥急匆匆地跑进了后宅，隔着老远，便冲窗子喊道：“小侯爷，小侯爷，大喜事，大喜事，出来了，宇文公子出来了！”


    
“谁……？”王洵差点没反应过来，推开窗子，冲着外边喊道：“走到近前来说，到底是谁出来了？”


    
“宇文公子，宇文至！”小厮王祥看了看站在门口花廊下做针线的两个侍女，轻轻吐了下舌头，“小的不是故意要打扰小侯爷。是宇文公子被从大牢里放出来了。人给折腾得，那叫一个惨啊！刚刚在前面敲门儿，差点被王福他们当叫花子给打出去！”


    
“少废话，他现在在哪？”王洵心里登时涌过一阵狂喜，手用力一按，直接从窗口跳了出来，“快，快带我去见他！”


    
“王福他们怕他把一身晦气带进门，先拉着他去西跨院洗澡换衣服去了。云姨命人煮了肉粥和红枣汤，一会儿让去前院的会客厅吃！”


    
“那我去会客厅见他！你找几件我没穿过的衣服，先给子达送过去。顺便再通知王吉，让他骑着快马出去，给秦家哥俩，小张探花，还有马方那边，一并报个喜！”王洵想了想，觉得云姨的安排也合情合理，推了王祥一把，抬腿走向会客厅。


    
“唉，唉！”王祥连声答应着，抬腿又往供贵客歇息的西跨院跑。一边跑，还一边念念不忘地嘟囔道：“这回谁都不用再担心了，万年县既然肯放他出来，就没有，……”


    
王洵笑了笑，不理睬下人们的多嘴。这些天虽然自己没受到什么波及，但自从孙捕头来过之后，全家上下手里都捏着一把汗。如今终于雨过天晴了，大伙因为高兴稍微张狂些也没必要追究。


    
不多时，宇文至梳洗完毕被仆人们领回。一进客厅门，看到王洵，立刻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咧着嘴巴哭道，“二哥，二哥，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


    
王洵心里边，其实一直为宇文至当初背了自己惹下这么大的事情而郁闷着，本想借着重新见面的机会，狠狠收拾对方一番。听了这句话，心登时一软，抢上前数步，双手拉住宇文至的胳膊，用力扯起，“你，你总算出来了。今后可改了吧？别再让大伙为你担心！”


    
“我知道错了，知道错了！”宇文至拉住王洵的手，鼻涕眼泪一起往下淌，“我也是一时糊涂，才想去抱杨家的粗腿。我以后再也不犯傻了，二哥你千万不要恼我！”


    
“这么多年的兄弟了，我怎么会真的恼你！”王洵幽幽叹了口气，低声说道。最近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可以说让他对自己和身外的世界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不完全是坏事，至少内心深处已经不像先前一般懵懵懂懂。


    
“多亏了二哥了。我在大牢里边，一直咬着牙挺。就是相信二哥不会怪我。二哥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救我出来。二哥，您放心，无论花了多少钱，我将来肯定一文不差还你！”宇文至抽回一只手去抹了把鼻涕，断断续续地说道。


    
“谁稀罕你的钱！”王洵将对方的另外一只手也丢开，大声说道。“留着那两个臭铜给自己买棺材吧。下次遇到麻烦，千万别再来烦我！”


    
“二哥……”宇文至愣了一下，瞪着泪眼看向王洵。旋即，他意识到自己又犯错了，抬起手，狠狠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看我这德行。就知道一个钱。二哥，我不提钱了。你对我的好处，我一辈子记在心里！”


    
“你别再让挖坑骗我往下跳就行了！”王洵扫了他一眼，哭笑不得。宇文至压根儿就是个无赖，自己根本不能跟他一般见识。“赶紧过来坐吧。先喘口气儿。云姨命人熬了肉粥和红枣汤，马上就能端过来！”


    
“谢谢云姨，谢谢二哥！”宇文至讪笑着擦了把脸，拖拖拉拉地走到桌案前。“饿死我了，在里边，天天吃糠窝头，还不管饱。我喂狗的东西都比那强！”


    
他身材远比王洵矮，在监狱里又折腾掉了膘，穿着对方的衣服，就像梨园里专门装扮来逗人发笑的丑角。王洵替他理了理衣领，笑着说道：“我家没有太小的衣服，这几件你先对付着穿。已经让人出去锦绣轩给你买新的了，估计待会儿就能送过来。”


    
“嘿嘿，谢谢二哥！”宇文至咧嘴傻笑。“其实这身挺好的，天竺棉的呢，贴在身上很软乎。我拿回去，找人改改，也就能穿了！”


    
王洵笑着摇头，看了看宇文至的脸色，低声问道：“回过家了？你哥让你进门么？”


    
“别提那厮！”宇文至沮丧地一甩袖子，倒不见得有多恼怒，“他奶奶的，以为我进去了，就好欺负。把宅院，田产全霸占了。可他就没想到，账本和房契、地契，我都找个专门藏了起来。这几天我先缓口气，等有了精神，再慢慢跟他算总账！”


    
“能好聚好散，就好聚好散吧！毕竟他是你亲哥哥！”王洵轻轻叹了口气，低声劝道。


    
“问题是，他从来没拿我当兄弟！”宇文至眼中瞬间闪过一丝阴狠，咬着牙说道。“要不是二哥你救我，我死在大牢里，他才开心。不提他，早晚我会让他知道什么叫后悔！”


    
王洵自己没兄弟姐妹，所以也体会不到亲生兄弟争夺家产时那种怨恨。见宇文至恨成这个样子，也不好再劝。笑了笑，低声道：“你那两个小妾，都被马方藏在平康里了。你小子，倒是有福。她们两个宁愿流落街头，也不肯背叛你！”


    
“真的？”宇文至喜出望外，“没想到还有人会等着我。我还没来得及去平康里呢？从宇文家门口离开，立刻就奔你这来了！马方这小子，他也真会挑地方！”


    
“为了你的事情，他被他父亲差点打折了腿！”王洵笑了笑，低声说道。


    
宇文至的脸色瞬间又变了变，带着点哀伤，又带着几分满足。“让他遭罪了。我这辈子忘不了他。二哥，我这回在监狱里，把很多事情都想明白了。关键时刻，除了有权有势外，你还得有一伙铁杆兄弟。否则……”


    
王洵又笑了笑，懒得搭腔。宇文至刚刚从大牢里出来，又经历了亲哥哥的背叛，以现在的心态，说出来的话肯定毫无理性可言。还不如由着他去，发泄完了，也就忘了。


    
兄弟两个随便又闲扯了几句，仆人便将新煮的肉粥端了进来。宇文至闻见肉味，两眼立刻发直，也不用筷子和勺子，直接端起碗，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仆人们忍住笑意给他添了一碗，宇文至又是“咕咚咕咚”两大口，将整碗粥喝了个干干净净。不待仆人伺候，伸手便去抢勺子。王洵见状，赶紧一把拉住了他，“肠子饿细了，千万别吃得太急。你先缓缓，喝碗红枣汤，去去晦气再说！”


    
“噢！”宇文至傻傻地回过头，手里死死攥着一个空碗。半晌之后，才确信对方不是不肯给自己饭吃。抽了抽鼻子，沙哑着嗓子说道：“二哥，我听你的。你不会害我！”说罢，抢过盛满红枣汤的小碗，咕咚咕咚又喝了个底朝天。


    
“你可真是饿急了！”王洵笑了笑，低声叹气。“国用和国祯可能一会儿就赶过来，马方能不能来我不知道。为了你的事情，雷大哥受了伤，如今现在正躺在驿馆里，所以张巡大概来不了了。晚一些时候我带你去登门拜谢他们。这几天你就住在我家，我可以命人把你的两个侍妾也接过来住。等风波平息了，咱们再给你重新去买宅院！”


    
“不用，不用！”宇文至放下红枣汤，连连摆手。“我就去平康里的妓院住，挺好。”


    
“你……”王洵又是为之气沮。为了赚昧心钱，宇文至开妓院也就算了。如今还要亲自住进去，被外人看见，他们宇文家祖宗的脸该往哪搁？


    
不用问，宇文至就猜到王洵想说什么。撇了撇嘴，笑着道：“没事，二哥不用担心。丢也是丢我自己的人。宇文家，如今跟我还有任何关系么？”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四章 霜降 （五 下）


    
见到弟弟有难，不伸以援手也就罢了，还趁机图谋弟弟的那一份家产。这样的宇文家，也难怪宇文至心里毫无留恋。可王洵偏偏记得宇文至先前念念不忘的，就是如何振兴门楣的。想到这一层，心里猛然一搅，叹了口气，也就不再多劝了。


    
把肚子里的一份积怨吐出来，宇文至的心情倒是轻松了不少。想想宇文德的同僚们听说自己在平康里开妓院做龟公的消息后，如何去嘲笑那丧尽天良的家伙，更觉得这场报复酣畅至极，索性端起盛粥的盆子来，不顾王洵的劝阻，直接往肚子里倒了小半盆。然后用衣袖擦擦嘴巴，笑呵呵地说道：“分家就分家好了。将来我的儿孙修家谱，就从我这辈儿修起。往上，不用高攀任何人。就当宇文至是从石头缝里自个儿蹦出来的！”


    
说着话，自怜身世，忍不住又愣愣落下泪来。


    
“瞧你那点儿出息！”见好朋友难过，王洵心里也很不是滋味，推了他一把，强笑着数落。“咱们几个合伙开的铺子，每年进账都不少。如果没有你哥，我是说宇文德那厮，从你手里拿钱，恐怕你以后还能活得更滋润些。”


    
“那是，我以后宁可拿钱施舍乞丐，也不再让他拿走一文！”宇文至咬了咬牙，赌咒发誓。


    
王洵知道他心里不痛快，所以就尽捡些不着边际的笑话逗他开心。二人有一句没一句的嬉闹了片刻，又约略说了几句最近发生的事情，秦氏兄弟也就到了。见宇文至那副面黄肌瘦的模样，老大秦国模吃了一惊，抢上前数步，拉着他的手叹道：“我的天，怎么把你折腾成这样子？！明允不是把万年县衙门上上下下都打点到了么？他们怎么拿了钱还要欺负你？”


    
“上边要打八十板子，看在钱的分上，他们也只能高举轻落而已，岂敢真的连皮肉都不沾？”宇文至咧了咧嘴，苦笑着回应。


    
没等他把话说完，老二秦国祯脸色先红，“这次我们哥俩没帮上什么忙，真的很过意不去。子达，你要骂就骂我们几句，心里别恨哥哥就成！”


    
“哪能这么说？两位哥哥言重了。小弟自己惹的祸，怎能怪得了别人？况且若不是伯父的消息灵通，两位哥哥全力奔走，二郎他也不会捞我捞得如此迅速！”在秦家兄弟到来之前，宇文至已经从王洵嘴里将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了解了个大概，摆摆手，笑着说道。


    
话虽这么说，秦氏兄弟毕竟觉得自己心中有愧。大伙凑钱合开的几桩买卖，虽然是均摊股本，但平素都是王洵和宇文至两个在打理。特别是宇文至，几乎每天都扎在生意场中，付出的精力是大伙的好几倍！他之所以这样做，当然是为了送其他人一份人情，以防日后不测之需。而真正遇到麻烦时，最可能帮上忙的人偏偏什么力气都使不上？


    
讪讪笑了笑，兄弟二人先后说道：“反正这一回，我们哥俩没尽到责任就是了。实在对你不住！”“家里的事情，我们一直做不得主。但能想的办法，已经都想尽了！好在你能平安出狱，否则，我们哥俩儿真的没脸再出来见人了！”


    
“若不是两位哥哥和明允，估计这会儿我已经死在牢里了！”宇文至又摆了摆手，笑着回应。“这份情谊，这辈子我宇文子达都不会忘记。两位哥哥莫要再说，再说，咱们就生分了！”


    
“是啊，是啊，子达不已经出来了么？不提那些晦气事情，咱们还是想想今天中午去哪喝酒才是正经！”王洵见屋子中气氛越来越尴尬，赶紧笑着打圆场。


    
“好吧，不提就不提！”秦家哥俩兄弟也不是什么婆婆妈妈之辈，点点头，笑着接口。“这当口，子达估计也不愿意把晦气带回家门吧！刚好，我们哥俩在隆庆坊得了处宅院。一直没顾得上打理。干脆，就送给子达暂时歇脚吧！”


    
“这如何使得！”宇文至闻听，头立刻摇得如拨浪鼓，“我又不是没有去处……”话说出了口，猛然又意识到自己如今的确是有家归不得，心里登时又是一抽，眼神也随即黯然下来。


    
“不是暂时歇脚么？又不是白送给你的。推辞什么？”还是王洵机警，看到宇文至脸色不对，推了他一把，笑着劝道。


    
宇文至一愣，旋即明白，秦氏哥俩恐怕早已经知道自己嫡亲哥哥宇文德的那些作为，因此才提前替自己准备了一座宅院。鼻孔里登时开始发酸，拱了拱手，低声道：“如此，我就不客气了。待把院子收拾好了，一定请哥哥们去我那儿喝酒！”


    
“那是自然！”秦国模拉过宇文至的手，将一份房契硬塞进他的掌心，“拿着吧。想住多久就住多久。等哪天我们哥俩缺钱了，自然会找你把房子要回来！”


    
“入了坊子口正数第六家，门前有两块黑色的上马石那个就是！”秦国祯也笑了起来，低声告诉宇文至院子的具体位置。


    
六在大唐民间是吉顺之意，可见秦家哥俩为此着实花费了一番心思。如此恩惠，宇文至再说什么客气话，反而显得小气了。点点头，笑着将房契收了起来。


    
兄弟几个又闲扯了几句，话题无意间便又提起了最近京师里边的一系列变故。从曲江池畔跟李白等人打架到现在，前后不过是五、六天的光景。兄弟四人却都觉得恍如隔世一般。几天前，大伙坐在一起，还觉得个个都很了不得天，联起手来，天下事情几乎无不可为。而现在，才终于明白，原来自己力量是那样的微不足道。被上位者随便挥挥袖子，就可以像垃圾一样扫得连一点儿渣都剩不下！


    
当人知道自己并非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到之时，便是成熟的开始。半晌之后，秦国模叹了口气，低声总结道：“吃一堑，长一智。咱们几个，以后做事还得努力些，不能总指望别人来帮忙！”


    
“是啊，父辈们的余荫，总有用完的时候！”王洵心中也有类似感悟，点点头，笑着附和。


    
“有些人，早晚我要让他后悔！”宇文至念念不忘那些在关键时刻抛弃自己的人，一说起来，就咬牙切齿。


    
秦国祯用手搭住他的一个肩膀，低声劝解，“我劝你还是先忍忍。这场风波一时半刻恐怕完不了！”


    
“我又不是说今天！”宇文至冷笑，雪白的牙齿一闪一闪。


    
秦国祯劝他不动，只好将头转向王洵，“今天乍闻子达脱离苦海，我和哥哥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本以为还要再费一番周折的，谁料老天真的开了眼！谁这么有本事，出手便立竿见影？”


    
“是啊，不知道明允最后找到了哪尊大佛？！”对于能在京兆尹王鉷手中硬把宇文至捞出来的人，秦国模也十分好奇，看着王洵的脸，笑着追问。


    
“嗨，哪是我求的人，是子达自己先前……”王洵晃了晃脑袋，笑着说道。还没等说出贾昌的名字，门外忽然响起了马方那尖细的嗓音，“哪呢，哪呢。宇文子达，赶紧给滚出来让我看看。你这混账王八蛋，可把我给害惨了！”


    
“小东西，你皮痒了不是？”宇文至推开门，大笑着迎了出去。“就这么跟哥哥我说话，我看你是活腻烦了！”


    
话音未落，已经跟马方两个打成了一团。闹了好一会儿，二人才相互拉扯着重新走进屋子内，脸色依旧有些苍白，但眉宇间依旧恢复了许多生气。


    
“你小子居然被放出来了？还是又偷跑出来的。仔细你的屁股！”对于心中并无半点儿尘杂的马方，王洵也是喜欢的紧。上前摸了摸对方的脑门，笑着打趣。


    
“我这回，可是大大方方从正门出来的！”马方伸手拍开王洵的胳膊，昂首阔步，“我阿爷帮我寻了一份正经差事。今后不怕我再给他惹事了，所以便不再像看贼一样看着我！”


    
“正经差事？你能干些什么？”不光是王洵，连一向厚道的秦氏兄弟都无法置信，看着嘴巴胎毛尚未褪尽的马方，咧着嘴道。


    
“太瞧不起人了吧！”马方装作一副受伤的模样，大声抗议。见众人谁也不肯安慰自己，忍不住又将受伤的表情收起来，洋洋得意地在大伙面前踱了半个圈子，“尔等，休要欺我年少。有志不在年高，小爷我现在已经投笔从戎，就要为国出征去了。不破楼兰，誓不还家！”


    
“就你？”众人又是一阵狂笑，抓过马方来，从头到脚看个不停。马方被看得恼羞成怒，伸手往腰间一摸，掏出一块嵌了金丝的腰牌，在众人眼前用力晃动，“我怎么了。看看，我现在可是正九品仁勇校尉。不是虚衔，是京师里边可以横着走的飞龙禁卫。怕了吧，哈哈，吓死你们！”（注1）


    
注1：仁勇校尉，唐代武职散爵。正九品。比王洵的宣节副尉略低。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四章 霜降 （六 上）


    
王洵眼尖，目光只是稍稍一瞥，就发觉马方手里拿的腰牌有些眼熟。不待对方把炫耀的话说完，劈手就抢了过来。


    
“别抢，别抢，肯定不是假的，骗你是小狗！”马方双手抓住王洵的胳膊，死死不放。“赶紧还给我。那是我阿爷花了好大力气才给我弄到的。不能给你，否则我回家后就死定了！”


    
“我才不稀罕你这玩意！”王洵把腰牌仔细看了看，随手又丢还给马方。“我刚刚也得了一面，所以才拿过来看看。”


    
说罢，从贴胸的口袋摸了摸，将自己的宣节副尉腰牌掏了出来，“你看，是不是跟你的差不多！”


    
这回，轮到马方不敢相信对方的话了。伸手将王洵的腰牌夺过，放在眼前仔细比较，“真的啊，差不多。你从哪弄来的？没想到咱们又混到一起去了！”


    
“还没来得及跟你们说呢。云姨托了一位家父的知交，准备让我去军中历练一段时间。日后，恐怕与大伙见面几不那么容易了！”王洵笑了笑，借机向大伙说明自己最近一段时间的打算。


    
“不妨。飞龙禁卫的大营就在城南，只要能请到假，随时都可以回家！”秦国模仿佛早就料定王洵会这样一般，摆了摆手，笑着安慰。


    
马方却约略有些失望，将两面腰牌翻来覆去比了好几遍，摇了摇头，撅起嘴巴来说道：“你这面居然是宣节副尉，比我这面足足高了两级。我阿爷还说他为我花了很大力气，分明是存心糊弄我！”


    
“傻小子，这都是散职。看着好看，不加上实授职位，屁用不顶。”王洵用力摸了一下马方的脑袋，笑着提醒。（注1）


    
“哦！倒也是！”听他这么解释，马方的心里稍微平衡了些，转眼间，却又气哼哼的说道：“但你的月俸比我多一吊半钱呢。我这个，每月才能领到三吊！”


    
“你们家缺那一吊半啊！”看到他愤愤不平的模样，素来老成持重的秦国模也忍不住了，上前狠狠捏了他脸一下，“一千五百个钱，够你吃一顿饭不？”


    
“这不是吃不吃饭的问题！”马方用力揉揉被捏红的脸蛋，非常不甘心地嘟囔，“这意味着我受不受他的重视。云姨不过随便托了个人，明允就是八品宣节。我阿爷却说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你怎么知道是随便托的人！”王洵笑了笑，低声解释。“最近京师风声鹤唳，不知道有多少人准备到禁卫军中躲灾呢。云姨也是凑巧了，才找到了家父的一位故交。否则，估计我连飞龙禁卫的营门都摸不着。你如果不开心我的职位比你高，咱们就换换好了，反正都是散职，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补上实缺儿！”


    
“那倒不必了！”马方摇摇头，怏怏地回应。“反正你甭想着日后我每天见到你，就向你行军礼就是！否则，我宁可继续赖在家里！”


    
原来他最不满意的是这个！闻听此言，众人恍然大悟。纷纷笑着数落道：“嘿，翅膀硬了是吧？翅膀硬了就不待见明允了。想当年，不知道是谁眼泪巴碴地跟在明允马屁股后叫二哥来着！”


    
“你跟明允掰一次手腕。掰赢了，让他管你叫哥哥！每天见到你就向你施礼，如何？”


    
“懒得理你们！”马方招架不住大伙的围攻，翻了翻眼皮，将王洵的腰牌丢还回来。


    
“你知足吧，我想混到军营里去，日日向明允行礼，还没人要我呢！”宇文至推了马方一把，笑着感慨。


    
话音一落，众人的笑声立刻冷了下来。为了逼杨国忠出手相救，王洵曾经托人将宇文至留下的一部分账册送到了杨国忠幕后出资的朱记南货行。如今宇文至被别人救出来了，虽然暂时脱离了牢狱之灾，可也把杨家彻底得罪了。若是杨家“秋后算账”的话，宇文至恐怕才离虎穴，又掉进了狼窝！


    
秦氏兄弟消息比其他人灵通，心思转得也快。略作沉吟，便想出一条妙计。老二秦国桢先冲哥哥点了点头，然后笑呵呵地说道：“如果不是马方拿他的腰牌炫耀，我还真想不起来。眼下有个地方，刚好能供子达暂且去避避风头！”


    
“哪？”其他三人人立刻围住了他，异口同声地追问。


    
“当然是飞龙禁卫了。陛下自从见到了安西精锐的军容后，便对飞龙禁卫的懒散十分不满意。已经下旨重新整训飞龙禁卫了。骠骑大将军高力士牵头，实际上负责此事的却是刚刚从安西归来的封长清将军。”


    
“那子达怎么进去？你能帮忙想办法么？”马方性子最沉不住气，不待秦国桢把话说完，立刻急吼吼地追问。


    
秦国桢摆摆手，做了个少安毋躁的示意，“据说封将军对飞龙禁卫现下的模样非常失望，已经决定，出榜招兵，京师中良家子弟凡有心为国出力者，皆可去报名入伍。届时高大将军会亲自下场筛选，择优录用并授予官职。子达的身手本来就不错，这两天再临阵磨磨枪，不信届时还比不过一群没学过武的普通人！”（注2）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特别是骠骑大将军高力士这块亮闪闪的招牌。凭着当年的从龙之功，此人在皇帝陛下心中的地位非同一般。虽然他很少插手朝政事务，但无论是独掌宰相大权十数年的李林甫，还是一心取李林甫而代之的杨国忠，都轻易不敢招惹他。只要宇文至能在筛选中表现出色，入了高力士的法眼。杨国忠的人再想找他麻烦，就得好好掂量掂量其中利害得失了。


    
当下，王洵和马方两个你一言，我一语，都极力鼓动宇文至去试一试。知道二人都是毫无保留地替自己着想，宇文至咧了下嘴巴，笑着回应，“如果能托庇到高大将军麾下，当然是好。但咱们的那些产业……”


    
“放心，没你，太阳照样每天从东边升起来！”王洵用力拍了他一巴掌，打断了他的犹豫。“几个掌柜的都是实在人，即便咱们不天天盯着，料也不会出什么差池。大不了，我再厚脸皮请云姨帮忙照看一下，反正我家的产业先前就是她老人家打理，比后来我自己经营强多了！”


    
“我们哥俩，平素也可以多跑跑。子达你放心去应募好了！”秦国模也赞同宇文至先去军营躲一躲，想了想，笑着说道。


    
秦果桢点点头，笑着附和：“是啊，先前所有产业一直靠明允和子达照看，我们哥俩只管年底分钱。这回，你们两个就轻松几个月，让我跟哥哥来支撑一阵子！反正飞龙禁卫也不会出征，等风波平静了，子达再想办法退役便是！”


    
“也好，就有劳两位哥哥了！”宇文至没了后顾之忧，立刻做出了决定。


    
既然宇文至做出了决定，大伙就开始帮他想办法过关。秦国桢心思敏锐，很快就拿出了一个比较合适的方案，“如果应募的话，考的无非是力气，兵刃，骑术和射术四项。届时几千人同时上场，如果想要脱颖而出的话，子达不妨专攻一项自己最擅长的。”


    
“膂力方面，你不必跟人争。兵刃很难出彩。至于骑术，咱们这些天天骑着骏马横冲直撞的，肯定不会输给那些连马都买不起的。”王洵点点头，低声补充，“但要想引人注目的话，我看你还是把重点放在射箭上！第一，咱们几个人中，你射箭一直最准。第二，那东西有靶子在，无法作弊。一轮箭射完了，谁高谁低，靶子上一眼就能看出来！”


    
“据说高力士大将军，最擅长的也是射箭！”马方的心思也不慢，一句话便说到了关键处。“比试射艺的时候，他肯定会亲自到场察看。子达只要把握住这一次机会，哪怕其他几项都输了，也能过关！”


    
正议论的热闹间，张巡和雷万春也都到了。王洵一见，大吃一惊，赶紧上前几步，伸手搀扶，“雷大哥，你怎么也来了？你的伤……”


    
“针眼儿大的伤口而已。要连门都不让出，岂不把我老雷活活闷死了！”雷万春单臂将他挡开，脸上写满了不在乎的神色。


    
“雷大哥受伤了？”在马方的眼里，雷万春简直是神一般的存在。听说后者受伤，立刻瞪眼了眼睛，大声追问。“你怎么会受伤？那个下手偷袭你的家伙怎么样了？你把他抓住了么？”


    
“没抓住！我倒差点被他给抓住了！”雷万春爱怜地拍了拍马方的肩膀，低声回应，“那人是个神射手，即便面对面比试，我也未必能靠近他。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咱们练武这一行，从来没有哪个敢说自己天下第一！”


    
注1：散官，只是一种表示身份地位的称号，并没有实际的职权。如文中王洵所任的八品宣节副尉，只是代表他有被授予八品以下实际职位的资格，并非立刻可以带兵。


    
注2：府兵制在开元年间已经走向没落。天宝八年，唐玄宗正式废除府兵制，改为募兵制。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四章 霜降 （六 下）


    
“是小弟惹祸，拖累雷大哥了！”从王洵口中，宇文至早已知道雷万春受伤的原因，抢上前几步，长揖致谢。“大哥放心，这笔帐，兄弟们早晚一定替你讨回来！”


    
“对，不能放过那施冷箭的家伙！”马方对雷万春一向崇拜得很，不肯接受对方受伤的现实，挥舞着拳头嚷嚷。


    
“算了！”雷万春伸出没受伤的那支胳膊，用力将宇文至搀扶起来，“你能平安出狱就行了。至于报复不报复的话，休要再提。我半夜偷听人家的秘密，不小心被发现了。人家不拿箭射我，才怪！倒是你，以后做事千万仔细些。我虽然老是呵斥你，却也不希望被冤死在狱中！”


    
“大哥教训的是，小弟记下了！”宇文至点点头，低声答应。


    
秦国模、秦国桢兄弟两个听得满头雾水，好不容易等大伙再安静下来，才凑上前，低声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雷大哥什么时候受的伤？与子达的案子又有什么关系？谁能告诉我一下？我们哥俩都快成傻子了！”


    
“是啊！雷大哥，莫非你去万年县令家里，拿刀子吓唬他了？”小马方的思维方式与大伙截然不同，满脸钦佩地问道。


    
“让明允跟你们说吧。我先去喝口茶！”雷万春笑了笑，抬腿往屋子门口走。


    
大伙这才意识到，他跟张巡两个还被堵在院子里站着。赶紧笑着让开一条路，放二人入内。王洵命令小厮添上了茶具，给每人面前都斟满了水。然后整理了一下思路，把当日雷万春如何在赴宴归来的途中遇到了贾昌，贾昌如何拜托雷万春想方设法拖住万年县捕头薛荣光，为宇文至的案子争取时间。雷万春如何夜探薛宅，发现有人在里边密谋。之后如何被发现并且受了箭伤，如何又凑巧被虢国夫人所救，引得杨国忠出手的经过，从头到尾，细细描述了一遍。至于雷万春是前半夜遇到的贾昌，还是后半夜遇到的贾昌，跟虢国夫人两个之间又有什么交情，自然是用了春秋笔法，略过不提。


    
整个过程其实很简单，但这背后牵扯的各方势力可就太复杂了。听完王洵的描述，所有人，包括稚气未褪的马方，都一起陷入了沉思当中。好一会儿，秦国桢才第一个从沉思中回过神，叹了口气，幽幽地道：“这潭水，恐怕越来越浑了。咱们本来只想救子达脱险，谁料竟陷到了这么深的地步！好在京兆尹那边还不清楚夜探薛宅的人是谁！杨国忠又急于抓住对方把柄，主动将事情揽了过去。否则，恐怕大伙很难招架！”


    
“都怪我，给大伙添麻烦了！”闻听此言，宇文至又敏感地站了起来，团团向众人作揖。


    
“他不是抱怨你！”秦国模伸手扶住了他，“这场风波来势太猛，恐怕没有你的事情，大伙也难远远地躲开。要怪，只能怪咱们先前把自己都看得太有本事了，丝毫不知收敛，方有今日之祸！但是，眼前说这些都也没什么用了。你能平安脱身，已经是老天爷的恩典！”


    
“是啊！若非机缘巧合，恐怕咱们几个根本救不出你来！”王洵也点点头，低声插了一句。


    
安抚住了宇文至，秦国桢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但我总觉得贾昌怂恿雷大哥去对付薛荣光，并非为了给子达争取时间那么简单。恐怕，对薛宅里边的布置，他已经早有觉察。只是不想自己惹火上身，才让雷大哥出面顶缸！”


    
“这心机狡诈的王八蛋！真是作死！”闻听此言，马方立刻跳将起来，破口大骂，“他家住得离我家不远，走，咱们打上门去，将他揪出来给雷大哥赔罪！”


    
“恐怕大伙都冤枉了他！”王洵见状，赶紧替贾昌解释。“其实子达这回能平安脱身，还多亏了贾昌。我以前也觉得他心眼子太多，不像个好人。但经过此事，反而发现他的许多好处！”


    
“他？”马方不信，瞪圆了眼睛抗议。


    
“子达是他帮忙放出来的？”“你刚才没说完的话，是他？”秦国模，秦国桢兄弟先后问道。


    
“嗯！”王洵轻轻点头，“刚才我没来得及把话说完，被马方给打断了。子达这次能平安脱险，的确多亏了贾昌。昨天他带我去了安福门外一处不起眼的酒楼，借着吃饭的由头，往里边送了一大笔钱。今天子达就被放出来了！”


    
在场的都不是外人，王洵也没必要向大伙隐瞒什么，便将昨日被贾昌拉去喝酒的离奇经历，仔仔细细向大伙描述了一番。很显然，这等离奇事情，也远远超出了其他几个人的承受能力。听完他的话，大伙一个个瞪着眼睛互相张望，谁也不敢相信自己是不是在梦中。


    
“居然是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张巡受到的打击最重，左手拳头在胸前挥动，五指分分合合，一会儿握紧，一会松开。圣贤书里边，可从没教导过这种东西。半辈子所学，令他经纶满腹。可满肚子的墨水，关键时刻却抵不上半包金银。这种事情，让全天下读书人情以何堪？


    
“我觉得挺好啊。至少是拿了钱就给办事儿。比那些光拿钱不给办事的家伙高尚得多！”马方看问题的角度，永远不可能与张巡相同。无法理解对方的愤怒，笑了笑，以商量的口吻说道。


    
“小家伙，你就别给张大人添堵了！”雷万春看见张巡已经快抓狂了，赶紧单手扯了马方一把，笑着命令。


    
“啊！嗯！”马方一脸无辜，看在雷万春的面子上，闪开数步，闭住了嘴巴。


    
雷万春摇头苦笑，从怀里摸了摸，掏出一本已经发黄的书册，一眼看上去就知道已经有了些年头，“这是一本刀谱。与你平时见到那些决不相同。我从一位渤海国的朋友手中得来的。据传是前朝某位大将军所创。上次我把刀给了你。这回，索性给你补成全套。你自己拿回去慢慢琢磨，不懂的地方可以来问我！”


    
“好啊，谢谢雷大哥！”马方的注意力立刻被刀谱所吸引，接过来，迫不及待地翻看，躲到阳光好的地方揣摩去了。


    
安顿好了马方，雷万春又把头扭向张巡，“大人，这种事得分两方面看……”


    
“你不用来安慰我！”张巡发出一声长叹，瘦削的身影显得格外孤单。“我以前见识少，多经历几次，也就习惯了。能收下钱，第二天就让子达出狱的人，皇宫里边恐怕也屈指可数。这场祸事，恐怕越来越麻烦了！”


    
“不关咱们的事情就好！”王洵对时局一直不怎么关心，笑了笑，低声开解。


    
他的话引来了三双愤怒的眼睛。不只是张巡，秦氏兄弟也把头转了过来。老大秦国模看着他，恨铁不成钢地说道：“你怎么还不明白‘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这个道理！照这个样子发展下去，恐怕用不了多久，京师里边就要再次血流成河了！”


    
“没这么严重吧！”王洵被吓了一跳，睁大了眼睛反驳。“不就是又多了几个太监么？原本李林甫和杨国忠两个也没消停过！”


    
“你啊！”秦国模气得直摇头。在场中的人，不是阅历太浅，就是年龄太幼。根本不清楚当年中宗、韦后，睿宗、太平公主等几方势力交替时，京师里的凄惨光景。包括张巡和雷万春，恐怕也是偶尔听说过几句。不像秦家这般，从头到尾目睹了几场权力争斗的始末，并作为一份秘密的家训，详细记录了下来。以防自家子孙不肖，胡乱站队，步了长孙、上官等名门的后尘。


    
“原本李林甫和杨国忠明争暗斗，基本上保持了势均力敌态势。所以几番交手下来，倒霉的都是些小鱼小虾。双方谁也没伤筋动骨！”不愧是中过探花的人，张巡几句话，就跟愣在一旁发傻的王洵、雷万春和宇文至三个解释清楚了其中关键。“宫中那位，我不知道他到底是谁，看他救子达的速度，很有可能就是高力士本人。以往，他基本两不相帮。如今，突然出手干预了万年县的事务，就等于宣布自己准备站到杨国忠那边。原来李、杨双方的平衡，便彻底向杨国忠一方倾斜了。万一李林甫补救失当，恐怕……”


    
“恐怕跟着李林甫一系，不知道多少官员要去岭南走一遭了！”不用他把话说完，即便雷万春这种粗线条的人，都明白其中后果了。笑了笑，大声补充。“你为他们担什么心，那些人里边，又有几个好鸟！”


    
“话虽然这样说，但此事绝非社稷之福！”张巡瞪了他一眼，没好气的总结。气归气，屋子中的沉重氛围，却被雷万春不负责任的话彻底打散了。大伙或点头，或摇头，呵呵笑了几声。随即便岔开话题，说一些与时局无关的事情。


    
事关家族的前程，秦氏兄弟急着回去跟父辈通气，无心再多逗留，聊了几句，便准备告辞回家。见秦家哥俩要走，张巡也无心再跟着大伙坐着闲扯，借着雷万春需要静养的借口，一并起身告辞。王洵本来想在家中摆一顿酒宴，给宇文至冲冲晦气，见秦家哥俩和张巡的目光中总带着一股掩饰不住的沉重，便笑了笑，起身送了出来。


    
脚步刚刚踏出会客厅，还没走到前院，小厮王祥又笑嘻嘻地跑了过来。离着老远，就冲大伙奋力挥手，“小侯爷，几位老爷，赶紧到前门看看去，宇文老爷来访！”


    
看到贵客在前，下人们还如此胡闹，王洵有些不高兴了，把脸一沉，低声呵斥道：“哪个宇文老爷？让你高兴得连点正形都没有了？我平素就是这么教导你的么！”


    
“是，是宇文公子的大哥！”小厮王祥吓了一跳，停住脚步，低着头回应。


    
“让他滚蛋，老子没功夫见他！”王洵一听，立刻如同火上浇油，竖起眼睛，大声命令。


    
“他，他……”王祥苦着脸咧嘴，“他，……”


    
“怎么了，没听到我的话么！”王洵上前踢了他一脚，怒气冲冲地命令。


    
脚上力气不大，小厮王祥打了个趔趄，委屈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他，他光着膀子，背后背了几根木条，说，说是负荆请罪来了。门口，门口围了一大堆人！”


    
“负荆请罪，他跟我请的哪门子罪？”王洵彻底愣住了，站在原地，嘴巴张得老大。


    
宇文德怎么着也是个实授的员外郎，却跟自己一个白丁请罪，这不是个大笑话么？正惊疑间，张巡忽然插了一句，“恐怕，是冲着子达，和救子达出狱的那个人来的吧。他先前做出那种龌龊勾当，所凭的就是子达背后没人撑腰。而现在，忽然发现子达背后站着一个谁也惹不起的大靠山，怎会不吓得要死？”


    
闻听此言，大伙又是哭笑不得。几头臭鱼烂虾，却卷进了杨国忠、李林甫、高力士三方势力的角逐中，连自己下一步将被风浪拍到哪处都不清楚，又怎可能威胁到宇文德大人？可他们自己心里明白，其他人又如何能分辨得清楚其中猫腻？真个是做梦时一脚踏入了黄河里，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了。


    
“我出去吧！把他尽早弄回家去，别让他给二哥惹麻烦。！”毕竟是自己的嫡亲哥哥，纵使先前再恨，宇文至也不忍心让其继续丢人现眼。叹了口气，低声建议。


    
“去吧！”王洵让开半步，叹息着道。外边的事情永远出乎他的想象，一波接着一波，增长着他见识的同时，也冲撞着他对人性的认识底限。


    
大伙默默与宇文至拉开一段距离，半途转向另外一道侧门，以免看到对方的尴尬。出门之后，偶尔回头，还能看见宇文德白花花的光膀子，背着两个硕大的荆条，在秋日的照耀下，竟是分外地扎眼！


    
已经是落过霜的天气，亏得他有一身肥肉。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五章 春晓 （一 上）


    
宇文至最终还是放不下亲情，跟着他的哥哥一道回家去了。马方忙着找人一道钻研雷万春留下的刀谱，也急匆匆地回了他自己的家。转眼之间，王家宅院就又恢复了平日的宁静。望着头顶高墙外四角形的天空和一棵棵枝叶即将落尽的树木，王洵心底突然涌起了一股难以名状的疲倦。


    
这几天，他看过的不可思议事情太多了。多到已经远远超过了能接受的极限。在忙着为自己和宇文至两个的命运担忧时，暂且还感觉不到精神上的劳累。随着外部压力缓解，宇文至的案子了结，心头猛地一松，各种纷乱想法的立刻接踵而至。


    
自己平时结交的那些朋友基本都派不上用场。关键时刻，肯仗义援手的，却是自己一向不大瞧得起的，靠着斗鸡爬上高位的贾昌！自己平素在长安街头横冲直撞，把那些市井小民当做蝼蚁。而在杨国忠、李林甫这些真正身居高位的眼里，自己和宇文至恐怕也跟蝼蚁差不了多少。祖先留下的爵位，只能吓唬住孙仁宇这种外来户，关键时刻屁用也不顶。而太监高力士的一句话，便可以让万年县令忘记先前的所有谋划，毕恭毕敬地将已经被视为死囚的宇文至开释出来。


    
雷万春的盖世武艺不顶用，救不了别人，也救不了他自己。区区一个万年县的捕快，就可以调动一堆武艺不在雷万春之下的高手。在权力面前，张巡的满腹经纶同样不堪一击，虢国夫人风情万种地挥一挥手，却能够让半长安的捕头捕快，噤若寒蝉。


    
诸如此类，正确的，错误的，杂七杂八的想法，不断撞击着他的心脏，折磨着他的神经。迫使他第一次坐下来，仔细打量身外这座自己于其中从小长大的长安城。却发现自己从没真正看得懂过这座城市，既不了解它的繁华，也不了解它的神秘。


    
曲江池畔的那些别院里边都住着谁？王洵发现自己从没关心过。长安城中除了皇帝陛下之外，谁的权力最大，谁能一句话就决定自己的生死，王洵也从没注意过。十七年的人生当中，他几乎是懵懵懂懂地在成长，懵懵懂懂地去打架，懵懵懂懂地去做纨绔，却从来没睁开眼睛看看外边的风云变幻。既不了解别人，也不了解自己。


    
他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张巡的忧虑，也似乎无法看透贾昌的圆滑，甚至连宇文至的激烈，宇文德的无耻，都不太懂。而马方的稚气虽然一眼就能望穿，却跟现在的他格格不入。仿佛在独自登山时恰恰遭遇了一场大雾，向上看是白茫茫一片，向下看是模模糊糊一团。这一刻陪伴着他自己的，只有孤独、困惑和无穷无尽的迷茫。


    
也许人生注定便是孤独的吧。晚上辗转无寐时，他一个人故作老成地想。然后望着透过窗帘的月色，开始酝酿诗句。只可惜一首诗还没等写完，就已经迷糊了过去。睡梦里跟宇文至两个摔泥巴打架，玩了个不亦乐乎。


    
好在留给他发呆的日子没几天，否则大唐朝说不定又会多出一个苦吟诗人。转瞬间，入营的日子到了，一大早，王洵被云姨打发贴身丫头叫起来，沐浴，更衣。然后空着肚子到家祠里边拜祭王家屈指可数的几位祖先，求他们的在天之灵保佑自己仕途顺利，这辈子都没机会驰骋疆场。接下来回房间陪着云姨吃早饭，穿好戎装，与家中其他人依依惜别。


    
“二郎去了军营，切忌再抢着出头。见了事情躲远点儿，你好歹是个世袭的子爵，即便一辈子不立功，凭资格熬年头，也比别人升得快些！”云姨亲手帮他整了整肩膀，絮絮叨叨地叮嘱。话说到一半，突然发现王洵已经比自己足足高出了一个半头，眼圈突然一红，转身走了出去。


    
“不就是城南大营么？骑马半个时辰就能跑回来！”对云姨的模样十分不解，王洵咧着嘴嚷嚷。


    
“二郎——！”紫萝拖长了声音嗔怪，想说几句体己的话，鼻子突然变得酸酸的，伸出手，抱住王洵的腰，眼泪一下子淌了满脸。


    
“看你这模样，好像我真要上阵一般！”王洵摸了摸她光滑的头发，笑着开解。“要是你舍不得，我干脆就不去了吧。反正凭着咱家跟封四叔的交情，他肯定不会拿我当逃兵！”


    
紫萝抹了把脸，咬着牙拼命摇头。泪汪汪地又看了王洵几眼，仿佛下一刻对方就要消失般，然后从怀中掏出一个同心结，趁着屋子中的丫鬟们不注意，快速系到王洵的脖子上。“不稀罕二郎封侯拜相，一辈子平平安安就好！”


    
一边将王洵的衣领重新掩紧，她的眼泪一边噼里啪啦地往下掉。被屋子中的忧伤气氛弄得很不自在，王洵笑了笑，低声抗议，“看看你，就跟我不要你了似的……”


    
“不行……”紫萝再度抱住他，终于呜咽出声。感受着胸口湿漉漉的泪水，王洵的心脏终于热了起来。笑了笑，低声道：“别哭，我每隔十天半月肯定回来看你跟云姨。把刀帮我拿来，时间不早了。别第一天就耽误了点卯。”


    
“嗯！”紫萝乖巧地点点头，从桌案上拿起鎏金皮鞘横刀，慢慢替丈夫挂好。


    
看着她那一丝不苟的模样，有股关于男人的责任感从王洵心里油然而生。这个家，自己是唯一的男人。云姨盼着自己有出息，就像盼着她的亲生儿子。紫萝盼着自己建功立业，好跟着脸上有光。而自己，终归要承担起关于男人肩上的一切，或早或晚，无法逃避。


    
从家门口出来，则是另外一番模样。左邻右舍早就从王吉、王祥等人的口中得知，王家小侯爷谋到了前程，成为了一名八品宣节副尉，看过来的目光中不乏羡慕。当然，也有不少人对此事嗤之以鼻，特别是看到了王洵那身光鲜的衣服，和挂在另外一匹马鞍上的大包小裹后，更是加强了原有的判断，“王家那孩子，肯定吃不了军营的苦。飞龙禁卫，那可是陛下刚刚下旨命令严格整训的，他去了那，估计超过不了三天，就得哭着喊着偷跑回来！”


    
对于邻里们品头论足的目光，王洵早就习惯了。从小时候开始，他就没做过别人的正面榜样。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估计也不会。“别学王家二郎，一点教养都没有！”“好好读书，否则长大后就成了王家二郎，准把你阿爷气死！”类似的话语不值得细想，记忆里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但是这次，王洵希望给邻居们留一个好印象，努力在马上坐稳，将脊背拔得笔直笔直，心中默默念道：“我是开国侯王蔷的曾孙，王拯的孙子，王子稚唯一的儿子。我是王家这代唯一的男人……”


    
很久很久以后，王洵还记得自己当年的幼稚与倔强。回头对着记忆中的自己笑笑，如饮醇酒。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五章 春晓 （一 下）


    
飞龙禁军的整训地点在城南十里的白马堡，那里与其说是一座军营，不如说是一个小型城市。自从开元十一年以来，皇帝陛下采用当时宰相张说的建议，逐步以募兵制取代府兵制，此地便成了禁卫军新兵入伍的审核与集训场所。而大唐民风尚武，年轻人常以为国征战为荣。所以禁卫军的考核标准也一提再提。除了身体康健这一要求之外，还需要家道殷实，兄弟众多，人才骁勇，出身良正等几大条件。于是，凡能加入禁卫军者，囊中都不会太羞涩，训练之余请假跑出来在营地周围买酒买肉，乃为常事。百姓们见到商机，便自发组成的草市，卖一些日常用品和各色小吃，以赚取军爷们手中的铜钱。很快，第一批跟兵大爷们做生意的，就都发了财。于是禁卫军“钱多、人傻”的名气迅速传开，各色生意人在白马堡周边越聚越多。久而久之，军营附近茶馆、酒楼、妓院也鳞次栉比地建立了起来，日日笙歌不断，热闹处比城内的平康里简直不逊多让。（注1）


    
但是今天，白马堡的氛围却显得有些萧杀。太阳已经升起老高了，军营附近的店铺却依旧房门紧锁。以往卖羊肚汤的摊子周围连个鬼影子都没有，三个人手拉手才能抱得过来的大锅底下，堆满白色的炭烬。偶尔有风吹过，已经完全没了重量的灰烬便纷纷扬扬飞起来，把周围景色装扮得愈发苍凉。


    
早在两个多月前，王洵曾经被宇文至等人拉着到白马堡来饱过一次口福，记忆中最深刻的便是军营附近的这口硕大的铁锅。见到眼前这番凄凉光景，忍不住愣了一下，带住坐骑，抬起头来四下张望。


    
一望之后，他心中愈发吃惊。记忆中那座四门大开，闲杂人等往来不断地热闹场所早就消失不见。代之的，是一座戒备森严，岗哨林立的军事重镇。正门口，几个早来报到的京师官宦子弟被勒令跳下马背，一个挨一个排成纵队。所携带的大包小裹全丢在了一边，有仆人自告奋勇去捡，立刻劈头盖脸挨了军官们一顿鞭子。


    
“奶奶的，以为是让你门游山玩水么，还带着这么多东西。”一名脸上有道巨大疤痕的家伙，一边用皮鞭四下乱抽，一边骂骂咧咧地叫嚷。“瞧你们这副熊样子，还好意思说来给天子当禁卫！一旦有事，让陛下保护你们呢，还是你们保护陛下？把手放下，腰挺直了。没吃早饭啊，没吃滚回家去，吃饱了再过来！”


    
王洵心里“突”地跳了一下，对飞龙禁军的美好憧憬一扫而空。排队挨骂的人中，有好几个他熟悉的面孔。都是在京师里横着走的恶少，平素见了御史大夫的官轿，都未必肯让一步。如今被父母硬塞到军营门口，却被一个七品副尉当做孙子一般呵斥，那情景，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就在此时，一大队飞龙禁军的将士从他身后跑过，个个盔卸甲歪，满头大汗。看到正在门前挨骂的新兵，大伙脸上都露出了明显的幸灾乐祸表情。“又有人送上门来挨骂了，今年真是稀罕！”“这不是犯贱么？嘿嘿，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被当驴子使！”


    
“你们几个，赶紧跟上！”又一名身着校尉服色军官策马跑过，手中白蜡杆子急挥，打在队伍最边缘几个家伙的背上，“啪啪”做响。“你别挡在这儿，要么到营门口报到，要么赶紧回家！”校尉扭过头来，冲着王洵和他身边的仆人怒喝，然后带了带坐骑，风驰电掣般向前奔去。


    
“德行！不就是杀过几个大食人么，有什么可张扬的！”一名挨了打的飞龙禁卫冲着军官的背影吐了口吐沫，低声骂道。


    
“就是，爷们是没机会去。否则，哪轮到他们安西乡巴佬出风头！”另外一名飞龙禁卫一边伸长了舌头喘粗气，一边低声附和。


    
王洵将坐骑向外拨了拨，尽量远离晨操归来的这群兵大爷。看得出来，飞龙禁卫的兵大爷们被封常清带来的安西军官折腾得够呛。想想自己马上就要成为其中一员，他不禁又有些犹豫了。飞龙禁卫的确是个避祸的好地方，但是，为了还没出现的祸端，就自己把自己送到兵营里累得口吐白沫，这个代价未必有些太大。


    
正犹豫自己是不是先回家再想一想，还是现在就硬着头皮往里冲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压得极低，仿佛从地面钻出来的一般，“二哥，你也来了，赶紧把仆人遣散回家。东西也交给他们带回去，除了几件换洗衣衫，其他能别带就别带！”


    
“守直？”王洵闻声回头，在自己的坐骑屁股后边，找到了身穿一身小兵戎装的好朋友马方，“你怎么这身打扮？什么时候来的，不是今天才报道么？”


    
“别提了！”杵着根足足有自己两个高白蜡杆子的马方四下看了看，尽量往王洵的坐骑后边藏，“我阿爷嫌我在家碍眼，昨天就把我早早地给送过来了。他老人家怕我死得太慢，还跟那个姓封的将军说，尽管对我严加要求。这不，姓封的一挥手，我就从军官变成小兵了！不跟你说了，赶紧照我的话做。赶紧，赶紧。”


    
说罢，一转身，头也不回朝着不远处一个刚刚出操回来的队伍中跑去。唯恐不小心被带队的军官看见，白吃一顿皮鞭。


    
“奶奶的，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听说马老太爷亲自将儿子送给封常清教训，王洵心里猛然发狠。他一直不相信马老太爷会真的害自己的骨肉。平素马方与其父之间的冲突，更像是一种另类的关爱。一方很铁不成钢，所以硬着心肠做严父。另外一方则你说往东我偏往西，事事与父亲对着干，以此彰显自己的已经长大。


    
对于王洵这个父母早丧的孩子来说，想要一个马老太爷那样的父亲，亦是一种奢求。仿佛有人在背后看着自己一般，他笑了笑，对着跟着前来军营报到的小厮王吉、王祥两个吩咐，“留下装着我换洗衣服的那个包裹，其他的你们都带回去！跟云姨说，让她别为我担心！”


    
“小侯爷！？”王吉大声抗议，“这可是紫萝为您收拾了三天才收拾出来的。如果您……”


    
“你没看看那边是什么情况么？”王洵用马鞭朝大营门口指了指，没好气地提醒。先那些报到者已经陆续入营，各自带的包裹都被丢在了营门外边，家仆们既得不到主人命令，又不敢就这样回去交差，一个个站在行李团边，茫然不知所措。


    
“回去跟云姨说清楚，是军营里的要求。封老将军以严治军，咱们不能给他添麻烦！”看着王吉和王祥两个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王洵又笑了笑，放缓了语气说道。“反正这里距离咱们家也没多远。等过几天营里边管得不严了，我再托人给你们送信，你们悄悄地把东西给我送来。不就两全其美了么？何必现在非要跟着我一道过去？东西进不了营门不说，还要拖累我白白挨人家一顿鞭子？”


    
王吉、王祥两个想了想，也明白如今的飞龙禁军大营不同于往日。只好点点头，把王洵随身的衣服挑了一包出来，把其他行李重新搬上马背，怏怏地走了。


    
目送他们在秋风中去远，王洵长吸了一口气，拉着坐骑和一个干瘪的小包，大步走向了军营。


    
他刚才在远处那些作为，当值的军官早就看了个清清楚楚。此刻见他能自己主动遣散了家仆，拒绝了多余的行李，不禁在心中对他有了几分好感。负责安排新兵入营的疤瘌脸军官难得地笑了笑，以相对柔和的语气问道：“干什么来的？报上姓名、年龄、家住地址，还有，推荐人、有什么其他入营凭证，赶紧一道拿出来！”


    
“我叫王洵，字明允，今年十七，家中崇仁坊。推荐人是封常清将军，这是我的腰牌！”王洵双腿并拢，挺直身体，恭恭敬敬地报上名姓，然后将自己的腰牌交了上去。


    
“什么？”听闻封常清三个字，周围的军官们悚然动容。带队的疤瘌脸肃立站好，双手从王洵手里接过腰牌，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然后笑着点点头，将腰牌交还回来，“没错，是封大将军送出去的腰牌。你小子既然能入得了封大将军的眼，肯定差不到哪去。好好干，别给咱们大将军丢人！”


    
说罢，用力拍了拍王洵的肩膀，叫过几名小兵，将对方直接领向了军营深处。


    
直到王洵牵着坐骑走远了，其他几名同样负责安置新兵的军官才回过神来，拉了一下疤瘌脸，七嘴八舌地问道：“老周，你没看错吧。就这么一个半大孩子？封大将军会亲自给他当推荐人？”


    
“是啊，毛还没长齐呢？不会是花钱从别处买的腰牌吧。这京师里边可不比安西，我听说，只要有钱，什么东西都买得到！”


    
“闭上你们的臭嘴！”周姓军官把眼睛一瞪，长长的疤瘌随着眼皮跳动而跳动，“乱说什么？咱们大将军是可以用钱贿赂的人么？他看中的人是个半大孩子不假，可谁说过，半大孩子就做不了任何事情了？有志不在年高。想当年，咱们大唐太宗皇帝跟着高祖起兵，不过也才二十出头。照样把天下英雄打得满地找牙……”


    
听他提起大唐开国之战，众军官都笑着闭上了嘴巴。对啊，年龄又能说明什么？咱大唐看人，看的是本事。李孝恭，徐世绩，罗士信，还有当年太宗皇帝本人，哪个不是年轻轻就独领一军，建功立业？


    
咱大唐，老一辈，少一辈，代代都有英雄豪杰，让四夷宾服，八方震慑。


    
注1：唐六典中记载，“凡天下诸州差兵募，取户殷丁多，人才骁勇，选前资官、勋官，部分强明，堪统摄者，节级擢补主帅以统之。”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五章 春晓 （二 上）


    
跟在负责安置新人的小兵身后，王洵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不得不承认，封常清的治军手段非常有一套。才接手飞龙禁军几天的功夫，整座军营内已经完全没有了过去那种奢靡、懒散之风。一排排砖木结构的馆舍，被从里到外打扫得干干净净。地面上的杂草和马粪被扫得精光，所有坑坑洼洼都被三合土填满，重新用石头碾平。看上去光滑整洁，比长安城内的街道也毫不逊色。


    
几个月前王洵经过此处时，看到的那些随处晾晒的衣物也都被收了起来，代之的是一面面不同的旗帜。每一排馆舍的第一间房门前，都竖起了一根旗杆，旗杆顶端，表明该栋建筑归属的角旗迎风飘舞。旗面之上，分别写着左一某队，右二某队，中三某队等字样，让人一看便可以分辨，房屋主人隶属于哪个建制。


    
走了大概有半炷香时间，专门腾出来安置新兵的馆舍也就到了。带路的小兵用手向左首一栋房屋的第一间指了指，低声说道：“大人就住在这吧。这间房子宽敞，通风也比其他屋子好些！”


    
“让我住这里？”王洵望了望屋门前旗杆顶端写着“新七旅二队”字样的角旗，犹豫着道。


    
那名带路的小兵被他问得一愣，想了想，斟酌着回答，“大人持着正八品宣节副尉的腰牌，按道理，做个旅率也是绰绰有余的。但他们飞龙禁卫向来是官多兵少，刚刚周大人又没明说您担任何职，所以，属下只好先委屈大人暂且在队正的屋子里委屈一晚上，待大人的实授职位下来，再行调整！”


    
他一口一个大人，叫得王洵头皮发麻，手脚几乎都没地方放。好不容易等对方说完了，才长喘了一口气，笑着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是新来的，估计做不了队正吧！”


    
带路的小兵摇摇头，显然给不出王洵任何答案。见对方的表情实在不像是存心捉弄自己，王洵只好从马背上取下行李卷，扛在肩上，抬腿慢慢往屋子里走。


    
那带队的小兵也不说话，默默从马鞍后将其他行李帮助王洵提下来，拎到屋子中，捡干净处放好。然后又向王洵抱拳施礼，准备回去交差。


    
“这点钱，拿去给哥哥买杯酒喝！”王洵身上依旧带着在长安城内逛酒馆养成的习惯，在贴身衣袋里摸了摸，掏出一小串铜钱，大约四十个的模样，塞进了小兵手里。


    
“不，不，不！”带路小兵吓得脸色煞白，一边摆手，一边大步后退。“大人别害我。封将军管得很严。收钱，斩首！”


    
“斩首？”王洵又是一愣，仔细想了想，才猛然醒悟对方说的是军规。就这么几个铜钱？要是参照此规矩的话，整个京师的官员，恐怕没一人的脑袋还能摆在颈子上！


    
那名小兵知道王洵没有恶意，四下看了看，快速把铜钱塞回，“我走了。大人小心些。咱们安西军的规矩，不比外边！”


    
“你是安西军的人？”王洵一肚子迷雾没地方化解，好不容易抓到一个能跟自己说几句话的，岂肯轻易放手？上前扯住对方胳膊上的绊甲皮索，低声追问。


    
“啊！是！”小兵用最言简意赅的回答，证明了王洵选人的眼光实在不怎么样。


    
“那你，那你……”跟着这种不擅长说话的人在一起，王洵的嘴巴也变得笨拙了起来。吭哧了好半天，才问出了一句，“那你应该是帮封大将军整训飞龙禁卫的军官了，怎么还穿着这身……”


    
“属下，属下刚刚升的散职。如今，如今在营里，只管，只管帮助周大人安置新兵，并没被委派任何实际职务。”带路小兵看了看缝在自己左肩膀上从九品执戟长的标记，讪讪地回应道。


    
看到对方如此紧张，王洵反而觉得自己太莽撞了。赶紧拱了拱手，低声说道：“我不清楚这些，大哥别怪我多嘴！”


    
“没，没事！”带路小兵微微一笑，露出了几颗洁白的牙齿。


    
“还没请教大哥贵姓？”王洵想了想，继续跟对方套近乎。


    
“免，免贵，姓苏。大人叫我苏慎行就是！”小兵的回答非常简单，决不肯多说一句王洵没问到的东西。


    
‘谨言慎行，还真符合你的名字。’王洵心中悄悄嘀咕了一句，堆起一脸童叟无害的微笑，继续不屈不挠地跟对方套辞，“苏大哥是跟着封大将军回朝献俘的吧？我看过你们奉旨沿街夸功的场面。当时羡慕得眼睛都直了，没想到今天能这么近跟英雄们说话！”


    
“不，不敢当！”苏慎行被肉麻的头发都竖起来了，一边摆手，一边后退。“我，我得走了。周，周大人还在等我回，回去缴令！”


    
说罢，不再理会王洵的任何话头，拔腿逃之夭夭。


    
‘居然吓跑了一个！’王洵苦恼的直挠头。没有苏慎行，他更不知道自己满肚子的疑问找谁解决了。四下张望了片刻，发现对面供新兵居住的馆舍里隐约有人影晃动，心中一喜，赶紧赔着笑脸往跟前走。


    
“别过来！”对面的窗口立刻探出一个脑袋，冲着王洵大声呵斥。“想挨打自己爬旗杆去，别过来害咱们！”


    
“害你们？”王洵愣了愣，犹豫着停住了脚步。


    
“新来的吧，你先看看门口的石碑。就在道路中央，对，就是那个！”窗口的陌生面孔很快发觉的王洵所面临的困惑，指了指连接各栋馆舍的那条笔直的大道，笑着提醒。


    
王洵顺着对方的手指望去，果然发现了一座巨大的石碑。那块碑显然刚刚刻好没几天，字上涂得墨痕看起来还非常稠厚。王洵急走数步，赶到石碑近前，瞪圆了眼睛仔细拜读，只见石碑上用非常简洁的言语写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共十七条，五十四斩。看的王洵脖子后冷汗直冒。好在血淋淋的军规之下，还有一行小字备注，“新兵集训，念其无知，初犯者责打军棍五十。再犯者倍之。三犯而不改者，斩无赦！”


    
“老天爷！”王洵心里发出一声惨嚎，终于明白刚才对面的馆舍中的人，为什么不肯让自己过去聊天了。扬声笑语，蔑视禁约，万一被巡视的军官抓到，这五十冤枉鞭子谁也跑不了！


    
正后悔自己为什么不考虑清楚就来军中混日子的当口，不远处又快步走来几个人。当先的正是那个脸上有巨大疤瘌的军官，见到王洵，远远地就冲他招手，“王副尉，请等一下。我有几句话要跟你交代！”


    
惊魂未定的王洵本能地站直身子，肃立拱手，“大人请讲！属下洗耳恭听！”。


    
看到他这般模样，疤瘌脸军官得意地笑了起来，“嘿嘿嘿嘿，吓坏了吧。我就猜到苏慎行那家伙可能会吓到你，所以就赶紧跑过来了。别害怕，这些军规定的虽然严，但封将军是个好上司，只要你不是故意触犯，绝不会允许任何人故意找你的碴！”


    
听到这几句话，王洵的心脏终于又往肚子里边落了数分，拱拱手，笑着说道：“谢过大人了。敢问大人，找我有什么吩咐？”


    
“是这样的，你跟我来，咱们边走边说！”疤瘌脸军官笑了笑，一边向王洵住的那栋屋子里走，一边笑着自报家门，“我姓周，是新兵营的都尉，你可以叫我老周，也可以跟他们一样，叫我周老虎！”


    
“不敢，属下见过周大人！”刚刚与惜言如金的苏慎行打过交道，王洵对周都尉的热情极不适应，非常礼貌地拱了拱手，低声回复。


    
周都尉摇摇头，也不在称呼上跟王洵多做纠缠，“新兵营正缺军官，既然你是八品宣节，刚好可担任一队之长。苏慎行虽然不会说话，但给你安排的住处却是恰好。这新兵营七旅二队，就交给你来带……”


    
“千万不可！”没等周都尉把话说完，王洵赶紧出言打断，“属下初来乍到，两眼压根儿就是一抹黑。大人千万别把这个队交给属下，否则，属下非闹笑话不可！属下临来之前，已经跟封将军说过了，愿意从一个小兵做起。请周大人收回成命！”


    
“你真的只想做一个小兵？”周都尉愣了愣，脸上的疤瘌随着眼皮上下直跳。


    
“是，属下愿意从一个小兵做起！”王洵被对方凶恶的模样吓得心里直发寒，却强打着精神，目光不闪不避。


    
盯着王洵看了好半天，周都尉也没看出丝毫做伪的迹象来，笑了笑，把刀一样的目光慢慢收回，“你想做一个小兵，但我却不能由着你的性子胡闹。两眼一抹黑不打紧，我给你派两个副手，凡事多跟他们商量，保管你不会惹麻烦。赵副尉，李副尉，从今天起，你们两个便是新七旅二队的队副，两个月内，无论队中的新兵，还是分编过来整训的禁军老兵，我要看到他们脱胎换骨！”


    
“诺！”一直跟在周都尉身后的两名军官上前半步，抱拳领命。


    
“周都……”王洵还想再推辞，却被周都尉一眼把话瞪回了肚子里。“少啰嗦，不懂的地方，找你的队副问。你是封将军亲自选的人，千万别给他丢脸。否则，弟兄们绝不会放过你。”


    
我只是想在军营里躲上几天，没想着升官进爵的啊！王洵心里苦笑，却不得不学着两位队副刚才的模样抱拳肃立“诺！属下谨遵都尉大人吩咐！”


    
“这就对了么？”周都尉变脸比翻书还快，刚刚还是惊雷滚滚，瞬间已经是雨过天晴，“还有什么要求，尽管跟我直接说。我周老虎，决不会为难自己的弟兄！”


    
注1：唐代军制，沿袭隋代旧例。每八百到一千二百人设一折冲府，领兵者为折冲都尉。其下有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长史、兵曹、别将各一人，校尉六人。兵士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百人为旅，设旅率一人；五十人为队，设队正一人；十人为火，火有火长。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五章 春晓 （二 下）


    
接下来数日，王洵每天都在忙忙碌碌中渡过。领取辎重、器械，服装、盔甲，安置刚入营的新兵和从原来禁卫军中打散重编的老兵，带领麾下士卒整理营房，归置床铺，如是种种，片刻也不得闲暇。


    
好在周都尉给他指派的两个队副，赵怀旭和李元钦都是安西军中的老手，经验丰富，办事利落，为人也没什么坏心眼儿。凡事都按照他们两个的指点办，王洵也没闹出什么太大的笑话。看着麾下的二十名新兵和三十名禁军老兵走在一起渐渐横竖成排，一股自豪的感觉在王洵心中油然而生。兴奋之余，他又想起了自己刚刚离开家门口时，心中暗地发下的誓言。作为王家唯一的男人，一定要混出个名堂来，让云姨高兴，也让紫萝她们提起自己就脸上有光。


    
可到了正式开始训练的时候，这种壮志豪情瞬间又灰飞烟灭。扛着一长八尺长的白蜡杆子围绕白马堡才跑了两圈，他就开始像狗一样伸长舌头大喘气。待到第三圈路程近半，则恨不能立刻丢下所谓的兵器，抽冷子跑回家去，再也不受这种折磨。只是这种想法只能烂在心里，很难付诸于行动。赵、张两位队副仿佛早就料到王洵喜欢常立志却无法持之以恒的缺点般，一左一右夹着他，让他根本没机会开溜。而队伍中同样累得像死狗一般的新兵老兵们，看见三位上司一丝不苟地跟着大伙吃苦，也轻易不敢偷懒耍滑。咬紧牙关把四个圈子坚持完毕，居然使得新兵营七旅二队，成了所有参加训练队伍中，表现比较出色的前三支队伍之一。


    
赏罚分明，是所有将领治军的不二法宝。安西军既然能成为大唐最为精锐的几路强军之一，对此四字真言更是执行到了骨子里。看到新七旅二队第一天参加训练，就能完整建制地回到终点，折冲都尉周啸风在心里暗自松了一口气之余，自觉知人善用。捋了捋胡子，笑呵呵地宣布，赏全队将士烤羊两头，当天中午便可以由伙房兑现。闻听此言，弟兄们立刻爆发出一声欢呼，一路上所挨的鞭子，责骂，统统都忘掉了。恨不得将疤瘌脸周都尉抬起来，在地上狠狠墩上三下，以表示发自内心深处的感激。


    
晨操通过绕着白马堡跑步锤炼体质，上午操着重训练队形，阵列，到了下午，则是器械使用训练时间。李队副擅使长槊，所以同时兼任了全营的枪棒教头。只见他将一根丈八长的步槊一捋，横挑竖挡，左劈又刺，登时枪花乱颤，舞了个泼水不透。看得八百多名已经入伍的新兵老兵个个满脸钦佩，喝彩声犹如雷动。


    
可轮到辅导士兵们的时候，他却把脸一板，沉声说道：“年刀，月棍，一辈子槊。尔等手中的白蜡杆子，实际上就是步槊的变种。只是现在轮不到尔等上阵，所以去繁就简，先拿根便宜货对付着罢了。想学槊，先练臂力，每天单手托住白蜡杆子，平端半个时辰。日日坚持不懈，半年下来，自然就能窥得门径！”


    
说罢，将步槊交到右手，握住离地四尺处轻飘飘一托。果然把根丈八长槊像秤杆一样托了个四平八稳，杆尖与杆尾成一条线，纹丝不动。


    
“好！”禁军老兵中有不少识货的人，扯开嗓子大声叫好。还没等喝彩声落下，周都尉已经又板起了他那张疤瘌脸，用鞭子指着众人大声命令，“端起来，端起来，从今天起，每个人每天都端半个时辰。坚持不下来的，没有晚饭！”


    
喝彩声立刻戛然而止，已经呈分散队形排列的士卒们将白蜡杆子交到右手，乱纷纷端平。看着时容易，自己做起来难。才坚持了不到一刻钟的五分之一，已经有不少人额头开始冒汗，手臂哆哆嗦嗦地垂了下去。


    
队列前给指导大伙枪棒的教头李元钦骄傲地看了他们一眼，手臂端着比白蜡杆子重了近一倍的丈八长槊，依旧纹丝不动。疤瘌脸周都尉则带领一堆如狼似虎的亲兵走进队列，举起鞭子，冲着试图偷懒着劈头盖脸猛抽，“废物，战场上这样，不但你自己死，还得连累我们大家。想留下，就给老子把保命的家伙端稳了。不想干了，马上收拾铺盖给我滚！”


    
尽管队伍中，有不少人跟王洵一样，属于娇生惯养，喜欢常立志的家伙。可这个节骨眼上，还真没人愿意被当做废物踢出。心中一边问候着周老虎的祖宗八代，一边重新将白蜡杆子端平了苦撑，撑上片刻，胳膊又开始发软。然后又挨上几鞭子，再度将白蜡杆子端平。好不容易将半个时辰捱过去了，八百多人的队伍里，已经有六百多人的面孔变成了惨白色。


    
“我周老虎，从来不难为自己的兄弟！”命令已经累得半只胳膊失去了感觉的士卒们将架势收起来，周都尉清清嗓子，重复他的口头禅。“白蜡杆子虽然不起眼，但战场上你却离不开他。一旦兵器断了，别的家伙不好找，白蜡杆子却随处都能捡到。安上个槊头就可以当槊，按上个矛头就可以当枪。实在没东西安了，把前头削上几刀，一样可以将敌人捅个对穿！此外，安营立寨，三根白蜡杆子戳在一块儿，把前头一绑，就可以支撑起一个帐篷。半夜遇袭，顺手从地上一拔，就可以端起来临时充作拒马枪。两军对阵，僵持不下，后排的士卒还可以把白蜡杆子突然当做投矛掷过去，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从来没听说过白蜡杆子还有这么多好处，王洵听得津津有味儿。正琢磨着这姓周的家伙入伍前是不是茶馆里讲平话出身，因此练就了一张铁嘴的当口，耳畔突然传来一声断喝，“王队正，你来，跟李教头一道示范如何拿白蜡杆子做投矛！”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五章 春晓 （三 上）


    
“王队正……”王洵犹豫着转过头，四下张望，试图从队伍中找出第二个姓王的队正来。却赫然发现，大伙将眼睛齐刷刷地看向了自己。


    
“说的就是你！”站在他身边的赵怀旭轻轻推了他一把，低声提醒，“没事，老李他知道轻重！”


    
有这句话做保证，王洵立刻觉得肩头上的压力轻了许多，笑了笑，快步走出队伍，冲着周都尉抱拳施礼，“属下在，请都尉大人吩咐！”


    
“李教头，带着他，三十步投枪激射！”周都尉看都不多看他一眼，大声喝令。


    
“诺！”李元钦答应一声，扯着王洵向不远处一辆堆满了白蜡杆子的小车跑去。一边跑，一边低声交代，“跟着我做，把白蜡杆子冲着那边的靶子投。动作越快越好！”


    
话音未落，人已经到了车前。左手从腰间抽出横刀，右手从车上扯下一根白蜡杆子，将较粗的那端奋力用刀一削，然后一手提着刀，一手斜举着白蜡杆子向前助跑数步，单臂猛然一掷，“着！”大头被削尖的白蜡杆子在队伍正前方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斜斜地扎进了三十步外的一个早就准备好的稻草人身上，将稻草人刺了个对穿，势犹未尽，尖端继续向下飞了数尺，一头扎进了地上。


    
“好！”众将士大声喝彩。


    
李元钦看都不看，转身跑回，单手抓起第二根白蜡杆子，一刀削尖，然后大步助跑，掷出，将第二个稻草人刺了个对穿。


    
“好啊！”训练场中，喝彩声如雷。新兵们为投枪的准确和迅速而大声赞叹，某些略通军阵的禁卫军老兵们，却被这一枪之威惊得目瞪口呆。若是两军胶着之际，一方背后突然飞出数百根投枪来，恐怕身上穿着最结实的明光铠，也难逃肠穿肚烂之祸。而军阵一旦被对方砸出突破口，那就是洪水破堤，瞬间就是一去千里，神仙也难收拾了。


    
喝彩声中，李元钦已经拿起了第三支白蜡杆子。同样看得目眩神摇的王洵才在对方低声提醒下，抓起了第一支。将大头削尖，单手托住小头距离末端六尺左右的地方，迈开大步助跑，投掷，白蜡杆子斜斜掠过三十步的距离，与一棵稻草人的擦肩而过，尖头刺入地面，尾端在惯性的作用下左右横扫，愣是将临近的两棵稻草人扫了个稀巴烂。


    
“好！”喝彩声中，夹杂着大声讥笑。王洵却没心思去分辨是谁在捣乱，跟在李元钦身后，抓起第二根白蜡杆子，奋力一刀下去，削尖大头，然后助跑，投掷。转身，抓起第三支白蜡杆子。


    
前后不到半炷香功夫，一小车白蜡杆子已经见了底，其中三分之二左右是李元钦投出去的，另外三分之一归功于王洵，不远处的稻草人阵列则被刺得肠穿肚烂，七零八落，若是换成真人，恐怕早就溃不成军了。


    
“好！”周老虎也不管哪棵稻草人是被李元钦用投矛刺穿的，哪棵稻草人是被王洵砸倒的。清清嗓子，大声总结，“两军阵前，上司不可能把每个命令跟每个人解释清楚。也许是他突然灵光闪现，也许是他根本就认为你应该懂。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王队正刚才就给尔等做出了最好的榜样。第一，跟着老兵做，他干什么你干什么。第二，不管准不准，把兵器朝着敌人脑袋瓜子上招呼，保管没错！记住了没有！”


    
“记住了！”众受训将士扯开嗓子，齐声回应。对安西军派来的这些教头，心服口服。


    
“接着来，步槊基本要领，李教头示范，王队正跟着做。一边做一边矫正。大伙跟着一步步学！”周老虎趁热打铁，大声命令。


    
左右亲兵取来两根一模一样的白蜡杆子，一根交给李元钦，一根交给王洵。在八百多双眼睛的注视下，二人一教一学，认认真真地做了起来。


    
大唐军中，并没有统一的长槊、长枪使用规范。各路兵马的日常训练，全靠着一军主将所聘请的枪棒教头口传身授。其中各种槊、枪套路五花八门，但最为实用和最受推崇的，却只有早期的尉迟家槊法和后期的薛家槊法。尉迟家槊法出自鄂国公尉迟敬德，特点是注重使用者的膂力，眼力的锻炼和身体协调，讲究大封大辟，一招出手，决不反顾。而薛家槊法，却出于距离众人所处年代更近一些的薛仁贵。特点注重锻炼使用者的精气神，讲究的是心意合一，呼吸与力量的协调，万马军中只攻一点，丝毫不受外界喧嚣所干扰。


    
无论是尉迟槊法，还是薛家槊法，最基本的招式却都差不多，无非是挑、刺、荡、封、横、压、送、转八招。每招从最简单的起手式开始，再慢慢演化出十几个不同动作。能综合起来，融会贯通，便可大成。


    
王洵的父亲在世之时，已经有了让儿子将来谋取功名的打算，因此给他请的师父都是当时的用槊好手。这些师父们虽然对徒弟低标准，宽要求，可坚持四五年下来，王洵的武学底子毕竟还是打下了。


    
此番在大校场当众示范步槊基本技巧，才跟在李元钦身后摆了几个简单的姿势，对方就已经察觉出王洵在基本功方面已经过关。为了培养其他人的训练兴趣，李元钦刻意找了几个非常花哨的招数，当着众人的面放慢了动作演示。王洵紧随其后，亦步亦趋，学了个丝毫不落。这二人身高都在八尺开外，臂长腿直，再配上那些本来就是表演有余，实战不足的招数，愈发显得玉树临风，洒脱倜傥。惹得校场上喝彩之声一浪高过一浪，若不是周都尉及时叫了停，简直可以把头顶上的蓝天给径直翻过来。


    
在这么多人面前露了一次大脸，王洵纵然性子还算沉稳，也有些洋洋自得起来。高兴之余，便又幻想着自己如何像尉迟恭、薛仁贵等前辈英雄那样，扬名沙场，为国建功，封一个妻荫子。一时间，把刚才投掷白蜡杆子，被众人喝倒彩时所受的屈辱，连同心中萌生的退意忘了个干干净净。


    
可命中注定，像他这种喜欢常立志的家伙，就要时不时受到一些始料不及的锤炼。下午的兵器训练刚刚结束，他正在跟着几个刚刚认识的朋友互相吹捧着往馆舍走，半途中，猛然被人用肩膀狠狠地撞了一下。


    
“啊！”王洵猝不及防，趔趄数步，完全凭着当年学武之时练出来的本能，才勉强稳住了身形。转头回望，想看一看是哪个冒失鬼走路不长眼睛，耳边却又听到一声质问，“小子，你就是从那个什么崇仁坊，什么开国侯府来的家伙吧？！”


    
“在下王洵，的确住在崇仁坊。不知道老兄问此有何贵干！”尽管心中恼怒至极，鉴于对军规的敬畏，王洵还是站稳了身形，非常礼貌地回应道。


    
“我说一入伍就做了队正呢，原来是凭着祖上的那点余荫。”差点把王洵撞了一个跟头的古铜脸壮汉撇撇嘴，非常不屑地说道。“老子在禁卫军中吃了五年粮，光救火拿的功劳牌牌，就拿了七面。可说被捋下来，就被捋下来了，如今只能做大头伙长。级别反而不如你个刚入伍的小娃娃。你自己说，这种事情还有没有天理？”


    
“那关我什么事！”王洵越听心越烦，转身便走。凭着祖上余荫而少年得志的人多了，怎么没见这家伙去上门理论？分明是欺负自己初来乍到，根基浅，底子薄，身边没几个帮手而已！


    
谁料那壮汉却不肯罢休，又向前追了几步，伸手便来搭他的肩膀。王洵心中大怒，微微扭了下身子，便将对方的巴掌抖了个空。随后轻飘飘退开数步，笑着拱手，“兄台，这里可是军营。你自己想挨军棍，尽管去找明法参军，莫要平白扯上我！”


    
“老子……”那壮汉两眼瞪得如同鸡蛋般大小，却被王洵后边的话给吓住了，高举着拳头，不敢再往前冲。半晌，才咬了咬牙，大声喊道：“老子姓齐名横，是新七旅四队二伙的伙长。不服你这个小娃娃做二队队正，是带把的，你就跟我比试一场？”


    
此刻下午操练刚刚结束，很多人都在往宿营地走。听到姓齐的壮汉大声嚷嚷，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都笑嘻嘻地围了过来。


    
如果此刻是在长安城的大街上，王洵早就跟对方打成一团了。但不久前刚刚吃过一次遇事冲动的亏，如今又是刚刚进入军营，不清楚里边的水深水浅，便咬了咬牙，再度压住一直窜上脑门的怒火，冷笑着道：“我不是走江湖卖艺的。兄台想砸场子赚铜钱，还是去找别人吧！”


    
说罢，分开人群，大步离去，背后丢下一阵哄笑。哄笑声中，那姓齐的家伙两眼冒火，扯开嗓子喊道，“姓王的小白脸，你要是个爷们，就不要跑。老子今晚酉时在演武场等着你。咱们一分高下！若是不敢来，你就干脆尽早卷起铺盖滚回家吃奶去，别在这给你们王家祖宗丢人现眼！”


    
王洵皱了皱眉头，正欲回骂。耳边却听见自己的队副赵怀旭低声提醒：“答应他，把他揍到亲娘都认不出来。这人肯定受了挑拨，你如果不过了他这一关，咱们队的那些禁军老兵，日后恐怕谁都不会服你！”


    
“嗯！”王洵微微一愣，瞬间便明白了赵队副的意思。飞龙禁卫军中官多兵少，本来内部倾轧就非常厉害。而封常清奉命整军，将飞龙禁卫去芜存菁，留下的全部打散了与新兵混编，自然又使得不少低级军官丢了差事。这些家伙不敢找封常清本人和战场上见过血的安西将士麻烦，当然就把火气都撒到了刚入伍的新兵头上。而自己这个新兵蛋子，非但一入伍就做了实授的队正，今天下午又被周都尉拉出来，当众卖弄本事。若是不招人暗中嫉恨，那才真的是怪事！


    
想明白其中关窍，王洵知道自己已经避无可避。笑着向四下里赶来的新兵老兵们拱拱手，大声说道：“王某初来乍到，不清楚原来军营中还有专门比试武艺的地方。既然这位齐壮士一而再，再而三地发出邀请，王某再不答应，就等于不给大伙面子了。不必等到酉时，王某现在就可下场比试。这位齐兄，演武场在哪，请您老头前带路！”


    
一番话说得不卑不亢，令新兵老兵们不由得暗自点头。特别是那些刚入伍的新兵蛋子，无形中就把王洵当成了自己这伙人的代表，拍着巴掌大声叫好。那受人唆使向王洵发起挑战壮汉齐横也甚磊落，见王洵肯下场接招，愣了愣，将声音放缓了几分说道：“你今天下午操练得比齐某累，齐某不占你的便宜。你先回去歇歇，待到酉时，咱们再分高下！”


    
“不必。早打完了，大伙好早点儿回去吃饭！”王洵笑了笑，非常自信的回应。对方的身手到底如何，他其实并不清楚。但最近两年来，跟长安城的同龄人打架，他却是没有吃过亏。所以即便做不到不知己知彼，也不担心自己输得太难看。


    
听王洵答应得痛快，众新兵们更是大声叫好。那带头惹事的齐横见此，便不再坚持，笑了笑，低声道：“随我来，我不对你下死手便是！”


    
王洵摇摇头，不明白对方这份自信是从哪冒出来的。迈开大步，紧紧跟在了齐横身后。还没等走出入群，教头李元钦也闻讯匆匆赶到，扯开嗓子，大声补充了一句，“既然是比试，岂能没有彩头？姓齐的，我这边压五吊铜钱，赌你被打成猪头。你可敢赌！”


    
“这个……”一听提到钱字，壮汉齐横的气焰立刻矮了半截。分明是穷日子过惯了的，手里并没半分余财。


    
“五吊就五吊，我来替老齐出。”一名圆脸，胖滚滚的禁军军官从人堆里露出半个身子，笑着回应。


    
“我也赌五吊，买王队正胜！”赵怀旭笑了笑，大声补充。


    
“我赌一吊，买王队正胜！”


    
“我赌五百个钱，买王队正！”新兵营七旅二队的人见两位队副都买王洵胜，也跟着鼓起勇气，积极参与。


    
那些簇拥着齐横的禁军老兵被逼得无法下台，也纷纷地拿出钱来，压齐横胜利。双方争相加码，把一场简单的比武较量，瞬间硬生生变成了涉及上百吊钱的豪赌，令交手双方，谁也退避不得。（注1）


    
“肯出钱压姓齐的取胜的人里边，肯定有挑事的正主！”趁着众人不备，赵怀旭贴在王洵耳边，低声说道。


    
“放手去打。咱安西军的规矩，禁止私斗，却鼓励堂堂正正的比试。那姓齐的，身手肯定不及你！”刚刚亲手辅导过王洵槊技，对其基本功摸了个七七八八的李元钦也凑上前来，以仅有两人可闻的声音鼓励。


    
注1：唐代铜钱购买力惊人，即便是开元年间，物价居高不下，一个铜钱也相当于现在三块人民币左右。一吊为一千个钱，大致相当于三千人民币。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五章 春晓 （三 下）


    
“知道了，谢谢！”王洵小声回应。有了李元钦这个用槊高手的鼓励，他获胜的信心愈浓。加快速度跟着人流往演武场走，发誓要给那些欺负自己的人一个教训。


    
封常清辣手整军，早就令素来散漫的飞龙禁卫们憋了一肚子无名火。而新兵们刚刚入伍，对枯燥的训练也倍感不适应。突然发现了一个可以宣泄内心压力的热点，两类人几乎一拍即合，你喊我，我拉你，呼朋引伴，纷纷向演武场聚集。


    
待两个比武的当事人赶到之时，比武场内已经挤得水泄不通。多亏了苏慎行等一干安西老兵处事经验丰富，得到消息后立刻拎着木棍入场维持秩序，并用绳索把王洵和齐横二人的“拥戴者”隔离开，才避免因为拥挤而产生更大的混乱。


    
军中比武，自然有一套严格的规矩。安西军老兵们驾轻就熟。苏慎行甭看是个锯嘴葫芦性格，却因为处事公道，被安西军的将士们公推为这场比试的裁判。飞龙禁卫的老兵们虽然七个不服，八个不忿，但这套规矩却是别人带过来的，他们两眼一抹黑，也只好认可了裁判的人选。


    
须臾，比武双方到场，都在裁判的提示下，重新整理好衣服，先相对着抱拳施礼，然后再面向所有观战者抱拳，举臂，抬腿，侧腰，以表达对支持者的感谢，并示意大伙自己身上没带那些乌七八糟的江湖零碎。紧跟着，苏慎行用最简短的话宣布比试规则，即一方倒地不起或掉到擂台下为止，不准故意伤人性命，不准击打太阳穴、后颈和身体两侧肋骨下三寸和两腿之间的要害部位，否则，必将军法处置。待双方都发誓把规则听明白了后，抓起鼓槌在擂台旁的大鼓上重重一敲，宣布比试开始。（注1）


    
那齐横早就等得火烧火燎，听见鼓声一响，立刻抡起钵盂大的拳头，重重地砸向了王洵的面门。王洵迅速向后撤步，避开对方倾力一击，随即一招侧身勾扫还了回去。齐横见状，不闪不避，大叫一声“够劲儿！”，居然竖起胳膊硬挡了一记。


    
双方小臂相撞，“嘭”地发出一声闷响。王洵招式无法用实，半途而废，胳膊上登时传来一阵酸疼，仿佛不小心碰到了树枝上一般。再看齐横，也被王洵的奋力一击砸得晃开数步，站稳身形，龇牙咧嘴，显然也被这一下硬碰疼得够呛。


    
军营里的汉子，最不喜欢看的就是花拳绣腿。像这般一上来就硬碰硬，正合大伙胃口，“好啊！”有人立刻扯开嗓子，大声地叫嚷起来。也有人唯恐天下不乱，一边鼓掌跺脚，一边大声喊道，“打倒他，打倒他，快点，快点，爷们等着分钱呢！”


    
实打实拼了这么一记，场上交手的双方却都谨慎了起来。挑衅者齐横发觉少年人并非像别人说的那样，没任何真本事，完全靠祖上的余荫才混了个队正做，不由得收起轻视之心，开始认真对待这场比武。而应战者王洵，也通过第一招交手迅速判断出，齐横并非像李元钦等人说得那样不堪一击，无论在反应速度和臂力上，其实都跟自己在伯仲之间。


    
势均力敌，交手双方谁也不敢怠慢。互相盯着对方的眼睛，在擂台上绕起了圈子。这下，周围的看客们不愿意了，跺着脚喝起了倒彩，“噢，噢，老齐，你行不行啊，是不是昨晚漏了，到现在还脚软！”


    
“那小白脸，别躲啊。是爷们就冲上去干他。用眼睛瞪又不能瞪下块肉来！”


    
若是这话被一般人听在耳朵里，肯定就不顾一切冲上去厮打了。但齐横在飞龙禁卫里边就是个刺头，平日打架打得太多了，经验丰富，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埋汰自己。他对面的王洵虽然初来乍到，在长安城的恶少中也算一个小霸王，各种各样的糊涂架每年都要打上十几二十几场，一动起手来，立刻心无旁骛，也令周围的喧嚣起不到任何效果。


    
震耳欲聋的倒彩声中，双方兜了一个圈子又一个圈子。都试图找出对手的破绽，迅速结束战斗。却都越来越慎重，唯恐一个闪失给对方造成可乘之机，就此被打下擂台，丢人现眼。


    
恰在此时，门口突然传来一声吆喝，“封将军到！”


    
“封将军！”“封将军！”积威之下，安西、飞龙两军的将士们纷纷转头，偷看这位以治军严苛为名的铁腕将军脸色。还没等他们看清楚，擂台上突然传来一声痛呼，“啊！”。待众人警觉过来，将目光转回，齐横那硕大的身躯已经凌空飞起，一头砸到了人堆当中。


    
“承让了！”王洵才没功夫管什么封将军，雨将军呢，有人在比武之时突然分心看向了场外，放着这么大个便宜不拣，自己就是傻子！况且这场比试完全因对方而起，即便封四叔秉公处理，板子也打不到自己头上来！


    
“你耍诈！”不知道是被齐横那硕大的身躯给砸的，还是因为输了钱肉疼。擂台下，齐横落地点附近，一个圆脸胖子气急败坏地爬起来，冲着台上大声嚷嚷。“不算，这次不能算。你耍诈，趁着封大人进门的当口……”


    
“谁耍诈了？”一声怒喝打断了他苍白的嚷嚷。矮个子将军封常清带着十几名亲卫，分开人群，大步走到了擂台之上。“谁耍诈了，刚才说话的人，到台上来说。本将军替你做主，决不让耍诈者阴谋得逞！”


    
说罢，他眯起双眼，目光在比武场内四下扫视。登时，所有噪杂声，无论是支持王洵的，还是支持齐横的，都烟消云散。圆脸胖子根本不敢抬头，把脑袋扎在齐横身后，唯恐被封常清给认出来。


    
十几名封常清的亲兵在十三的带领下，走进人群，以探询的目光四下寻觅。没有人敢跟他们说话，甚至连以目光相接都不敢。新兵，老兵，一个接一个把头低下去，屏住呼吸，眼睛只盯着自己的鞋子尖儿。


    
“怂了？”封常清猛然把眼睛张开，双目中射出一道闪电。“有胆子说，没胆子认么？你们这般德行，也配做大唐的军人？”


    
台下众人依旧不敢搭腔，气氛压抑得就像暴雨即将到来之前的黑夜，连呼吸声听上去都分外得沉重。半晌之后，还是带头向王洵挑衅的齐横鼓起了勇气，咬咬牙，大声说道：“将军大人说得对，我等认赌服输。刚才的比试，的确是王小哥赢了。齐某心服口服！”


    
“你分明是听到将军大人来了，才分的神！”


    
“如果他不是趁机偷袭，你根本不可能输！”周围的几个飞龙禁卫军官不甘心大把的铜钱就这么稀里糊涂输出去，扯住齐横的袖子，低声嚷嚷。


    
“跟他重比，重比。封将军自己立的规矩，可以擂台上说话！”


    
封常清再次用目光扫过，将嘈杂声全部压了下去，然后用手指点齐横，“你，把刚才的话，到擂台上重复一遍！”


    
“诺！”齐横一抱拳，大步流星重新走回擂台之上。冲着王洵长揖及地，“刚才的比试，的确是王小哥赢了。齐某输得心服口服！”


    
“是齐大哥手下留情，王某惭愧！”对这个还算磊落的莽汉，王洵也恨不起来。笑了笑，以平辈之礼相还。


    
“输了就是输了，赢了就是赢了，弄这么多虚的作甚？！”封常清又是一瞪眼，把王洵教训得满头雾水。


    
不理睬王洵的困惑，他将头转向齐横，“蠢货，知道你输在哪了么？”


    
“属下，属下不该分神？”齐横愣了片刻，犹豫着回应。


    
“还算没蠢到家。如果两军阵前，你背后突然来了个将军，你也回头去看么？脑袋瓜子早就被人砍下来了！”封常清点点头，冷笑着数落。“下去，自己围着军营跑三圈，算是给自己长长记性！”


    
“诺！”齐横这回终于真的心服口服，转身跳下擂台。


    
一场并不算精彩的比武已经结束，输掉的钱也拿不回来了。观战的将士无奈地摇摇头，便准备回营吃饭。谁料想封常清突然又把眼睛一瞪，冲着台下大声命令，“来人，把蔑视军规，煽动闹事的主犯余凌远、边剑、韩士诚、张谋给我拿下。”


    
“诺！”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先前走入人群的亲兵们突然发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那个圆脸胖子及其身边的三名军官制住，拖曳着扯到了擂台前。


    
“冤枉啊！”圆脸胖子大声叫嚷，额头上的汗珠滚滚而下。


    
“冤枉。大人，我等冤枉！”一听到蔑视军规，煽动闹事八个字，几名飞龙禁卫军官就知道事情不妙，跟在圆脸胖子身后，大声喊冤。


    
“冤枉？”封常清放声大笑，“你等还敢说冤枉？有本事当众说明白了，封某到底如何冤枉了你们？把他们松开，我谅他们也没逃走的胆子！”


    
注1：身体两侧肋骨下三寸，是古人认为肾脏的部位。重击后可以令人全身瞬间瘫痪，甚至毙命。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五章 春晓 （四 上）


    
众亲兵答应一声，将四名被制住的军官狠狠地掼在了擂台前。余、边、韩、张四人吓得面如土色，不断向后回头，满指望一众飞龙禁卫军将士能看在昔日的情分上，跟自己起同仇敌忾之心，主动大声鼓噪，向封常清施加压力。然而这四个家伙平素的人缘实在不怎么样，虽然今日被拿下得有些突然，可一众飞龙禁卫们却很难报以同情，个别人居然脸上出现了笑意，仿佛在说，‘奶奶的，你们几个也就今天！’


    
“说啊，老夫到底怎么冤枉你等了。怎么不说给大伙听听？”见四人一味拖延着不肯开口，封常清笑了笑，继续问道。


    
“属下，属下……”四个人中，平素以圆脸胖子余凌远口才最为便给，可今天却变成了一个结巴，吭哧了半天，一句完整的自辩都说不出来，红着脸把头垂了下去。


    
“既然你等说不出来，那我可就替你等说了！”封常清鼻孔中喷出一道寒气，咬着牙道。“封某奉圣旨整顿飞龙禁军，你等觉得封某出身寒微，心里不服，是不是？”


    
“大人……”余凌远额头上立刻冷汗滚滚，知道自己这伙人在暗中做的那些勾当，恐怕一件都没逃过对方的眼睛，惨叫一声，“扑通”跪倒。


    
封常清用眼皮夹了他一眼，继续大声质问，“封某将飞龙禁卫去芜存菁，打散重编，你等就暗中联络，煽动不满，是不是？”


    
“封某任命在疆场百战归来的将领做你等的上司，你等便以为受了委屈，一直对新上司阳奉阴违，是不是？”


    
“封某替陛下挖掘人才，破格提拔了几个人做队正，你等就觉得被后来人爬到了自己头上，怂恿齐横那蠢货出头，准备扫新任军官颜面，是不是？”


    
“若是齐横今天这场比试打赢了，你等还会继续下去，联络禁军中更多将领闹事，直到把封某挤走，是不是？”


    
每问一句，他都停顿片刻，静静地等着余凌远、边剑、韩士诚、张谋人辩解。怎奈这些事情件件亏心，四个被抓了现行的败类只有胆子在暗中干，去没胆子把自己做的事情摆到明处来。一个个陆续跪了下去，垂着头，大气也不敢吭。


    
先前与王洵比武的莽汉齐横本来已经准备出去受罚，围着白马堡跑圈了。走到门口，听见身后的变化，又默默地转了回来。此刻看到余、边、韩、张四人跪在地上垂头耷拉脑袋，即便再笨也明白自己被人拿来当刀子使了。分开人群，大步走到擂台前，直挺挺跪倒：“齐某太蠢，请大人责罚！”


    
“你还知道自己蠢？”封常清看了他一眼，有些很铁不成钢。“明法参军，上前宣布，依照我刚才所言，他们都犯了什么罪？”


    
“诺！”明法参军王腾闪身出列，大声宣布，“多出怨言，怒其主将，当斩！不听约束，更教难制，当斩！好舌利齿，妄为是非，当斩。调拨军士，令其不和，当斩。回将军的话，余、边、韩、张四人共犯八条死罪，数罪并罚，当枭其首级，悬于高杆之上七日，以儆效尤！然而……”


    
“将军饶命！”没等明法参军把话说完，圆脸胖子余凌远已经凄厉地惨叫了起来。


    
“将军饶命，我等再也不敢了！”韩士诚、张谋两个也知道今日自己在劫难逃，跟在余凌远身后，一边哀告，一边用力磕头。


    
唯有边剑冥顽不化，见封常清一出手就打算至自己于死地，立刻跳起来，冲着身后大喊，“你们这些王八蛋，咱们当初怎么说的！姓封的已经把屎扣到咱们……”


    
没等他把话说完，亲卫十三飞起一脚踹过去，将其踢个仰八叉。周围的将士纷纷闪避，其余几名亲兵快速插上，抓住边剑的胳膊，死死地按在了地上。死到临头，边剑兀自大声叫嚷“上啊，不信他有本事把所有人都杀了。今天有他……”


    
十三抡开膀子，又是两个大嘴巴。这下，姓边的军官终于消停了。嘴角上不停淌着血，身体还在不停地扭动，“老子……”


    
“明法参军……”封常清脸色铁青，竖起眼睛，厉声喝道。


    
明法参军王腾狠狠瞪了姓边的军官一眼，脸上露出了无可奈何神色，仿佛再说，你自己找死，怪不得我。“当众煽动闹事，出言侮辱主将，虽经教训，却无悔改之心。当斩！但……”


    
又是没等他把话说完，军官边剑再度抬起头来，大声叫嚷，“我叔叔是右监门将军边让，我叔叔是右监门将军边让……”（注1）


    
这下，连余凌远等同谋都不愿继续跟他为伍了，主动将身体挪了挪，试图跪得离此人远些。封常清叹了口气，轻轻向下挥手。几个刀斧手从门外冲进，拖着边剑便向外走。


    
“我叔叔是右监门将军边让，我叔叔是右监门将军边让。饶命——啊！”惨叫声戛然而止，数息之后，刀斧手用托盘将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托了上来。


    
封常清冷冷地向人头扫了一眼，低声命令，“挂到高杆上，示众三日，以儆效尤。三日之后，将头颅与尸体缝起来，让他叔叔领走！”


    
“诺！”刀斧手答应一声，托着血淋淋的人头大步走了出去。


    
在场的安西军将士都是刀丛中打过滚的百战老兵，杀人杀得多了，根本不在乎再看到一个没有身体的头颅。其他飞龙禁卫和新入伍的兵卒，却都是没见过血的生瓜蛋子，一个个吓得面如土色，迫于严苛的军规，紧紧闭住嘴巴才没当场把胆汁给吐出来。


    
“你们几个，有何话说！”处理完了边姓军官，封常清将头再度转向跪在地上的其余几人。圆脸小胖子余深河见机得快，听出封常清不准备把大伙一次全给都砍了，立刻重重地磕了几个头，大声说道：“我等愚蠢，受了边剑那厮的挑拨，才稀里糊涂闯下了大祸。不敢求将军赦免，只希望将军大人念在我等初犯的分上，给我等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是啊，是啊，我等都是受了边剑那小子的挑拨，并非有意胡闹！”其他几人也叩头讨饶，把过错全都推到了死人头上。


    
飞龙禁卫的将士们看着这几个没骨头的家伙，心中大部分同情都变成了鄙夷。按照大伙的基本印象，余、边、韩、张四害当中，当以圆脸小胖子余凌远居首。其余三个，平素都受其指使行事。特别是刚才被砍了脑袋的边剑，属于里边最缺心眼的一个。仗着自家有个做宦官的叔叔撑腰，常常充作余凌远的打手。真正主动干的坏事，却连余凌远的三分之一都不到。


    
封常清显然早就预料到这种情况，轻蔑地摇了摇头，把目光转向了明法参军王腾。后者清清嗓子，大声说道：“按军律，三人当斩首示众。然而将军入营时曾经勒石为誓，说初犯者只责以军棍。所以，他们三个，数罪并罚，每人当被责军棍四百。为了避免伤及筋骨，可分十日执行。”


    
姓边的自己把自己弄死了！听了王腾的这番话，众将士才明白，刚才他看向边剑的目光为什么充满无奈了。封常清奉旨整军，勒石强调军纪，自然不会因为某个人的后台硬，就会轻易放过他。但石头上那最下一行附注，却是他故意留给飞龙禁卫们的活路。知道禁军将士散漫惯了，突然受到严格要求，难免有冒失鬼会试图挑战他的权威。所以给双方都留下了一个缓冲的余地，以免真的杀人太多，跟朝廷不好交代。


    
如果今天姓边的家伙不一味地胡搅蛮缠，而是像余凌远等人同样俯首认罪的话。估计封常清通过打军棍的手段，把对整军不满者搅起暗流压下去，也就把他们放过了。可偏偏姓边的先煽动所有禁卫一起闹事，然后又把其叔叔右监门边让抬了出来向封常清施压。硬生生逼着封常清和明法参军王腾两个没了回转余地，不得不砍了他的脑袋！


    
“打！一天四十棍。隔一日打一次，四百棍打完为止！”正感慨间，大伙耳畔又传来封常清的命令。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不杀之恩！”余、韩、张三害死里逃生，不待行刑者上前拉扯，自己主动连滚带爬地向外走去。人都被按在了行刑的木凳子上，嗓子里还不停地说着感恩之声。“谢谢大人，啊！”“谢谢大人，呀，轻点，我的娘咧！”“疼死我了，啊！”


    
这等蠢货，死有余辜。随着外表噼里啪啦打军棍的声音传来，飞龙禁卫们对死者最后一点同情之心才消失得干干净净。心中都明白，朝廷这次整军，恐怕是要动真格的了。若是想继续吃飞龙禁卫这碗饭，就不得不把以前那套散漫随性的做派收起来，好好地接受一番锤炼。


    
此刻，擂台下跪着的，只剩一个莽汉齐横。封常清看了他一眼，轻轻叹气，“明法参军……”


    
“属下在！”王腾拱了拱手，低声回应。


    
“有人愚蠢至极，受骗上当，按军律，该当何罪？”


    
“嘿嘿！”新兵老兵们抿嘴偷笑，看向齐横的目光充满了同情。


    
明法参军王腾也抿嘴而笑，摇摇头，大声回答，“伙长齐横，训练时不认真，比武时分神四顾，以至被打下擂台落败。将军您已经罚了他围绕白马堡跑圈三次，一过不可二罚。至于他自己蠢的给人家当刀使么？禀告将军，军规上并未写明，蠢是一种罪行！”


    
“哈哈哈哈！”将士们再也忍不住，齐声大笑了起来。刚才因为封常清杀人立威而造成的压抑氛围，顷刻间荡然无存。


    
“你可听见了？”封常清走到擂台前，俯身向下问道。


    
“听见了！”齐横的脸红得像猪肝一样，狼狈不堪地爬起身，抱拳听训。


    
“那就去跑圈，跑不完，就不要回来吃饭！”封常清一挥手，将其赶了出去。随即将目光投向全体将士，“老夫知道尔等没受过这种罪。但训练时多吃一份苦，沙场上就多一分活命的机会。飞龙禁卫，乃天子的亲军，大唐的脸面。如果连这点苦都吃不得，岂不令那些前来朝贡的四方蛮夷看了大唐的笑话去？！今晚加餐，每人赏酒一坛，猪腿半只。滚蛋吧，明天别让老子再看到你们伸着舌头喘气的熊样！”


    
“谢大将军！”


    
“大将军威武！”


    
几句粗话，立刻把擂台上下的关系拉得极近。累了一整天的将士们觉得封将军的确是自己人，带着满脸的笑容和钦佩慢慢散去。待擂台下的人差不多都走光了，封常清猛然转头，刀一样的目光指向了王洵，“你个蠢货，别人找你挑衅，你就接招。你当这里还是长安街头么？凭着胳膊头粗细争老大，军法是干什么用的？若是有人找老夫比武，赢了一招半式，难道老夫也把将军的大印送给他？”


    
“将军教训的是，属下知错了！”刚刚见识了对方如何借边剑的脑袋立威，王洵对老狐狸的手段佩服得五体投地。耷拉下脑袋，低声回应。


    
“蠢！”封常清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的评价，“战场上死的家伙，十个里边有九个是自己笨死的。老夫可不想看到你日后死无全尸。再给你三天时间，好好想想怎么做一名军官。三天后，老夫要你带着左七旅二队去大校场，负责维持新兵招募现场秩序。若是届时因为你的愚蠢导致校场中出了乱子，军规都在石头上刻着，老夫也帮不得你！”


    
训斥完了，也不管王洵如何目瞪口呆，倒背起手，在十三等侍卫的簇拥下，施施然地走远。


    
注1：监门将军，太监中的高级职位，负责维护内宫治安。突然想起，连续剧一休里边的新右卫门，如果日本制度参考大唐的话，此人恐怕也是下边没了的说。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五章 春晓 （四 下）


    
三天时间，把五十名新兵老卒练得如臂指使，然后带着他们去维护大校场的募兵秩序。若出纰漏，军法从事！费了好大的劲儿，王洵才琢磨清楚自己要干什么！天可怜见，王家的丫鬟仆役加在一起，也不过是这个数目。还全凭云姨指挥调度，每次只要王洵自己一插手，结局肯定是鸡飞狗跳，到最后什么都干不成。


    
万般无奈，他只好想办法将任务推给赵、李两位队副。对此，两位队副也很忐忑。赵怀旭把手一摊，坦诚地告诉王洵，自己在担任队副之前，一直给周都尉当亲兵。学着当年周都尉的样子，给王洵出出主意可以。王洵如果想要把担子硬塞过来，届时肯定会砸锅。


    
李元钦更是直接，掰着手指头让王洵看自己过去的履历。武师出身，因为使得一手还算过得去的长槊，被封常清私聘入伍做安西军的枪棒教习。从没单独带过兵，先前之所以能给王洵出谋划策，一半时因为，这么多年在军中厮混，虽然没吃过鹿肉，鹿怎么跑总是见识过。另外一半原因却是，王洵为人虚心好学，肯由着自己胡乱指挥。


    
“那我可怎么办啊！”见两位队副都开始撂挑子，王洵大声惨叫。


    
“没事儿！”赵怀旭挤挤小眼睛，低声劝慰，“军规下面，不是还有补充条款么？即便你弄砸了，念在初犯的分上，顶多也是一顿军棍而已。还可以分成几次来打……”


    
“我呸！”王洵端着脸盆泼过去，将赵队副淋成了个落汤鸡。“咱们三个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我挨军棍，你们两个也甭想跑。到时候，我就说是你们两个倚老卖老，横加干涉……”


    
话虽然这么说，三人还是认认真真核计了一番，尽力在最快时间熟悉并整顿队伍。好在王洵跟齐横比武这件事，效果非常轰动。七旅二队的新兵们自觉队正大人给新兵长脸，所以对他的指挥非常配合。而七旅二队的老兵们，也觉得自家队正还是有点儿真本事的，并非是完全靠着家族余荫的二世祖，因此也不刻意给他捣乱。再加上王洵本人出手大方，从不吝啬花钱。更不屑占属下的那点儿小便宜。训练中得到的赏赐总是能公平地分配给大伙。几番折腾下来，新七旅二队的卖相的确在所有被整训的队伍中，达到了首屈一指的地步。


    
每天早晨，带着五十人的队伍，迈开整齐的步伐围着白马堡跑过，王洵就觉得胸中有一股豪气直冲云霄。仿佛带的不是五十人，而是五百，五千，甚至五万人。马踏楼兰，刀劈百济，威风凛凛，杀气腾腾。连篇幻想下去，这条从军之路真是选得正确至极。而在训练、对练中吃了苦头，甚至当众丢脸之时，他又觉得自己不如老老实实继续在家混吃等死，总好过像街头卖艺的侏儒般，被这么多人大声嘲弄。就这样，在“誓破楼兰”和“不如归去”两种情绪之间左右徘徊着，三天的时间也就过去了。第四天一早，新兵营七旅二队接到命令，带齐各种用具，直奔白马堡中央的大校场。


    
此番重整飞龙禁卫，从民间公开比武选拔“人才骁勇”的良家子弟入伍，是皇帝陛下亲口提议，并在朝堂上经由文武百官讨论通过的。因此，京师中很多消息灵通的人家，都对其寄予了很大关注。要知道，大唐以武立国，素有凌烟阁上无书生之说。皇帝陛下最近几年虽然侧重于文治，无意开疆拓土，可从辽东到安西，大唐将士依旧打得四方蛮夷闻角鼓声而色变。况且武将的升迁之路，比文职相对要公平便捷许多。远有白袍骁果薛仁贵，后有哥舒翰、高仙芝、郭子仪、封常清四大正副节度，无论哪个，获取功名凭得都是赫赫战功，而不是其家族血脉。


    
飞龙禁卫乃天子亲兵，虽然不像内宫禁卫那般受重视，升迁也是极快。平素只需救救火，疏通疏通京师里的排水渠，就能册勋数转。若是运气好被皇帝陛下看上，破格提拔为一卫重将，也不无可能。（注1）


    
以上种种因素综合起来，导致白马堡大校场门口今早被挤了个水泄不通。许多富贵人家庶出子侄，这辈子既没机会继承父亲的爵位，又没毅力昼夜苦读，博取功名。便把出头的希望，压在了今天下场一搏上。见日头已经升过了树梢，而校场门迟迟不开，有人心中急躁，就大声叫嚷了起来，“开门，开门，是不是军官的名额在里边已经内定了。内定了就不要再欺骗大伙！”


    
“这么晚了不开门，没有猫腻才怪！”有人唯恐天下不乱，趁机大声鼓动。


    
“陛下亲口答应凭武艺高下授予官职的！”“陛下再英明，也架不住朝中奸臣当道！”转眼之间，躁动声就越来越大，恨不得校场大门给掀翻在地。


    
“冲上去，不管是谁，直接打！”王洵带领本队禁卫恰恰赶到，按照先前谋划好的套路，冲着弟兄们吩咐。


    
“诺！”五十名飞龙禁卫立刻举起手中的齐眉短棍，不由分说，顺着校场门口的道路向前打，一边打，一边高声骂道：“闪开，闪开，想造反啊你们。心急吃不上热豆腐。不想造反，就老实站在路边排队！”


    
正所谓“恶人自有恶人磨”，先前还在大门口鼓噪吵闹的众人被打了个鼻青脸肿，却立刻都安静了下来。抱着脑袋上的青包退到一边，老老实实恭候军官大人的指挥。


    
“拉开绊马索！”见一招得手，王洵信心更足。四下看了看，皱着眉头命令。


    
禁卫们又是一声响亮答应，比平素训练更整齐。用染了红色的绊马索拴住校场大门左右门柱，沿着道路向外拉开，每侧上中下各拉了三道，隔着五六步远，便用白蜡杆子做立柱固定，从大门口一直拉到了二十余丈之外。才又重新收拾整齐。然后每侧各站下十名禁卫军，挥动这棒子，命令前来应试的良家子们排好队伍，沿着绳索拉出来的通道鱼贯入内。


    
进了校场大门，自有两位队副负责登记，核对身份，并根据良家子们的应考项目，发放标记牌号。然后，王洵麾下的另外三位伙长各带数名禁卫，按照牌号标记，把应试者陆续引往指定范围。行进间，半个笑脸也不肯给，只要有人敢逾越半步，立刻一棒子打过去，揍得对方连连讨饶。


    
这种手段虽然粗暴了些，但收效却不是一般的好。前来应试的良家子们挨了打，立刻明白军营里边与外面不一样，把所有骄狂之心收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按命令行事。而新七旅二队的飞龙禁卫们，却因为将对方打得抱头鼠窜，心中油然升起了一股自豪感和归属感。觉得自己就是高人一等，虽然几天前，他们也曾经同样被老兵们收拾得苦不堪言。


    
将良家子们带到了考核场地，新兵营七旅二队飞龙禁卫的责任便宣告结束，另外一队禁卫将应试者接收。再度根据名册上的描述重新核实身份，着手安排比试。


    
焦头烂额忙碌了足足一个半时辰，前来应募的人流才慢慢稀了。大校场里边，却是喝彩声一浪高过一浪，显然前来应募的良家子当中，的确有人身手不俗，令主考官和应募者们都大开眼界。王洵心里惦记了宇文至，便跟赵怀旭交代了几句，请他暂且代替自己守大门。转过身，擦了擦汗，大步向里边走去。


    
才走了十几步，就看到马方远远地跑了过来。日光的照耀下，小脸通红，额头上的汗珠清晰可见。望见王洵，立刻弯下腰，一边喘气，一边大声喊道：“二郎，赶紧去看看，宇文小子遇到对手了！”


    
“没事！”王洵笑了笑，顺口回应。“他拳脚上的功夫本来就稀松，连我都打不过，还……”


    
“不是拳脚！”马方一边喘气，一边摆手，“是弓箭，今天真是遇上高手了，宇文小子跟人家比，差了不止一点儿半点儿！”


    
“有这种事！”王洵禁不住微微一愣。宇文至跟他从小厮混到大，到底什么水平他心里非常清楚。因为性格所致，此人吃不得苦，所以拳脚上的功底扎得很一般。否则也不会在前一段时间设计欺负李白，反而被对方揍了个鼻青脸肿。但在弓箭射艺方面，宇文至简直是个天才。说百步穿杨有些夸张，一百步范围内，十箭当中有八箭以上正中靶心，却不是什么为难事。


    
“赶紧去看。认识你的人多，看看能不能帮子达作弊。否则，他肯定要输！”不容王洵细想，马方一把拉住他的胳膊，“赶紧，赶紧，再晚一步，甭说第一名，前三名都未必有子达的份了！”


    
注1：册勋，隋唐时的一种记功方式。基本上册勋三转，便官升一级。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五章 春晓 （五 上）


    
闻听此言，王洵不敢耽搁，跟在马方身后就是一溜小跑。等人跑到了考校射艺的地方，有关宇文至比试遇到对手的情况，也断断续续从马方嘴里听了个大概。


    
原来今天前来参加比试的良家子弟甚多，其中不乏一些大家族的旁枝。这些人虽然没有爵位继承权，平素却是被家族当做菁华来重点培养的，因此一下场，便占尽了优势。


    
宇文至在拳脚器械方面的功夫很一般，看到场中的几个熟悉面孔，就知道自己无论如何在这两场比试中出不了头。便胡乱应付了几轮，勉强混了个中等偏上的考评，就主动退出了两场比试前几名的角逐。


    
马术比赛要明天挪到更远的旷野中比，所以他今天就将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射箭场中。谁料今天射箭场中也是高手辈出，前五轮比试结束，箭靶也从五十步挪到了九十步，竟然还有五个人的箭箭不离红心。


    
“那子达也未必会输啊？”王洵听得着急，皱着眉头插了一句。


    
“你自己看，马上就要一百步三矢急射了！”马方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目光死死顶住了比试场地。王洵笑了笑，随着马方的目光翘首望去，只见场中大部分应试者都已经退出角逐，如今在靶子前慢慢调整弓臂的，除了宇文至以外，只剩下一个瘦高个，一个黄脸庞、一个彪形大汉和一个面如冠玉的美貌少年。其中以那美貌少年最为紧张，额头和鼻尖上全是汗珠，手指不停地在弓弦上抹来抹去，显然未等开局，气势上已经输了。


    
剩下的三个陌生面孔，看样子都是射术高手。举止优雅，表情轻松，看来对一百步这个距离根本不放在心上。特别是那个瘦高个子，目光根本不往靶子方向看，偶尔把手指往弓弦上轻轻一搭，立刻气质大变，隐隐的竟有了百战老兵的味道。


    
“那瘦子恐怕是个劲敌，子达无论如何比不上他！”不得不说，在几天的军旅生活中，王洵的收获还是很多的，至少这份观察事物的眼力，原来无论如何做不到。听了他这句评价，马方急得直跺脚，“我刚才担心的就是他。前几轮比试，他射箭的速度至少是别人的两倍。却没有一箭失过手！”


    
“得不到第一名，前三名估计也能引起人的注意力！”王洵想了想，实在找不出宇文至能拔得头筹的理由，只好退而求其次，“高大将军，我是说高力士，他来了这边了么？我在正门口，一个时辰前就看到了他的车驾。你注意没注意到他去了哪里！”


    
“就在看台上。手里拎着鼓槌的就是！”马方向看台扬了扬下巴，低声回应。


    
王洵闻言扭头，果然在看台上一群人中间，找到了一个身材魁梧，白面无须的长者。手里亲自拎着一只硕大的鼓槌，看样子兴致极高。封常清、周啸风，还有一堆他叫不上名字的将领像众星捧月般，围绕在此人周围。唯恐哪件事照顾不到，拂了此人的心思。


    
“开始吧！”高力士却有些荣辱不惊的味道，笑了笑，高高地扬起的鼓槌。


    
“咚，咚，咚！”随着他手臂的挥动，牛皮大鼓开始有节律的炸响。在场所有人立刻屏住呼吸，目光齐刷刷转向射手。只见剩下的五名射手同时举起了弓，将弓弦拉至了耳侧，手指一松，羽箭离弦。紧跟着，远处的靶子“砰”地发出一声巨响，五支羽箭，齐刷刷插于其上。


    
没等喝彩声响起，鼓点急转高亢，五名射手再度拉满弓弦，瞄准箭靶。白羽如流星般飞出，雕翎在靶子上乱晃。喝彩声这才响了起来，伴着激越的鼓声，烧得人血脉沸腾。


    
所谓急射，就是要求一通鼓点敲完，射手必须将三支箭全部发出去。以靶心处箭支多少为胜。高力士精通音律，一阵战鼓敲得抑扬顿挫。转眼间，已经过了旋律已经过半，节奏由最高亢处转了个弯，慢慢舒缓了下来。


    
对于场中的所有而言，此刻舒缓的节奏比刚才更为惊心动魄。有人已经按捺不住，用力跺脚，提醒射手们注意时间的流逝。美貌少年第一个沉不住气了，没等羽箭在弓臂上停稳，便松开了手指。雕翎“嗖！”地一声飞出百步，射中的箭靶，却距离红心相差甚远。


    
“唉！”观众里传来低声的长叹。很为美少年的发挥失常而惋惜。大部分人却无暇去同情失手者，目光死死盯住剩下的四张弓。彪形大汉和黄脸儿也慢慢调整到位，将第三支羽箭射了出去。一人正中靶心，一人偏离靶心半寸，显然是压力太大所致。


    
照这个态势，只要宇文至最后一箭能落在红心之内，就可以稳居第三名。王洵心里立刻涌过一阵狂喜。再看马方，已经挥舞着拳头跳了起来。这种时刻，场中的宇文至却不敢分心看其他人的成绩，把箭搭在弓臂上，依旧是调整，调整再调整。那瘦高个见还有一人引而不发，自己也拉着弓弦不松手。就像跟宇文至较上了一般，看谁率先沉不住气。


    
“咚咚，咚咚，咚咚咚！”鼓点越来越慢，越来越慢，忽然一个旱地拔葱，高高飘起，然后又急促敲了两下，化作一声炸雷，戛然而止。


    
“咚！”就在最后一声鼓响的同时，宇文至和瘦高个二人同时松开了弓弦。两支羽箭比肩而飞，齐头并进，掠过寂静的校场，“啪”地一声，落在了红心中央。


    
“好啊——”喝彩声如雷鸣般响了起来，无论新兵老兵，还是前来参加考核的良家子弟，都把手掌拍得像红烙铁一样。


    
过了好一会儿，喝彩声才在封常清的示意下，慢慢弱了下去。周啸风亲自带领几名安西军老兵跑到靶子前，高声报出五个人的最后成绩。“一号靶，三箭全中靶心！”“二号靶，两箭正中红心，一箭偏出半寸！”“三号靶，三箭全中靶心。”“四号靶，两箭射中红心，一箭偏出四寸半！”“五号靶——”周啸风忽然停了一下，然后扯开嗓子高呼，“五号靶，三箭全中红心。各占红心一隅，成品字形排列！”


    
“啊！”场中所有人都愣住了，一瞬间，阳光仿佛都停顿了下来。数息之后，才有一阵齐整的喝彩声，如同海浪般慢慢涌起，由低到高，到高，再高，再高，呼啸着卷过原野。


    
“好啊——”


    
“好——”


    
听着看台下如潮喝彩声，封常清和高力士两人以目互视，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一抹难以掩饰的欣慰。通过公开比武的方式，选拔良家子弟入飞龙禁卫，这个主意是两人共同提出来，并经过皇帝陛下点头许可的。如果选拔的结果差强人意，就说明二人做事莽撞，白白浪费了许多人力物力，却没能给国家找到任何人才。而现在的情形，显然已经超过二人的事先期待了。长安城内的良家子弟，并非全是混吃等死的废物。他们之中有的是英才，只是先前没有机会处于颖中罢了。（注1）


    
“把三块全中的靶子拿上来！”封常清点点头，冲着左右亲兵吩咐。


    
立刻有人领会了他的意图，小跑着到达靶场，将三块插着羽箭的靶子扛上。“元一公，你看！”封常清亲手接过箭靶，一一排开，邀请高力士共同点评。


    
高力士本名冯元一，本为潘州刺史冯君衡之子。因为家族被抄受到株连，阉割为太监。入宫后，由于年纪小，受尽其他太监欺负。直到被中人高延福收为养子，处境才大为改观。为了报答养父的教诲之恩，他改名为高力士。即便在功成名就后，也一直没利用皇帝信任回归本宗。可内心深处，却念念不忘自己原来的姓氏。


    
此刻，封常清称他为元一公，非但表达了足够的尊敬，而且在尊敬之外透着亲密。高力士心里很受用，略为斟酌了片刻，低声客套：“还是请封将军评判吧，毕竟你是上过战场的，咱家虽然也喜欢摆弄弓马，却不过是玩玩而已！”


    
“元一公客气了。谁不知道您老人家，当年素有‘小养叔’之名？”对于眼前这位皇帝陛下的亲信，封常清非常尊敬，摆了摆手，再度发出邀请。


    
“请大将军指点！”周啸风非常擅于揣摩上头的心思，抱了抱拳，大声替封常清帮腔。


    
“请大将军不吝赐教！”其他几名高级将领也齐声恳求。


    
盛情难却，高力士沉吟了一下，笑着点头。“如此，咱家就露丑了！”说罢，围着三块箭靶来回踱了几步，举起其中一块来，笑着道，“此人射艺，当居第三。虽然准确度有余，却劲力不足。战场之上，即便射中对手，也难以穿透铠甲。等于白白浪费箭矢。不过，若是肯在膂力上多加锻炼的话，倒也是块难得的璞玉！”


    
注1：锥处颖中，必脱颖而出。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五章 春晓 （五 下）


    
“一号靶，三箭全中，然力道稍有不足，高骠骑点你为射艺第三！”立刻有人将高力士的评价大声喊出，顷刻间传遍全场。“一号靶射手，上台见过骠骑大将军！”先前听闻自己只得了个第三，宇文至心头不由涌起了一阵沮丧。待又听见传令兵吩咐自己去看台上拜见高力士，所有沮丧立刻被狂喜所取代。为了脱离牢狱之灾，他先前不惜拜托好朋友王洵，以公开自己私下记录的秘密账本为要挟，逼迫杨国忠出手相救。此刻脱离苦海，急需重新找一个过硬的靠山，以防杨国忠的爪牙寻机报复。而高力士在朝中的影响力丝毫不亚于杨国忠，如果攀上这个高枝的话……


    
没等宇文至想好自己到底该怎样表现，才能给高大将军留下更深刻的印象，耳边突然传来一声低低的咳嗽。凭着以往养成的机警，他意识到自己在稀里糊涂间，已经随着传令兵的脚步来到了看台之上，赶紧抬头向前看了看，抱拳肃立，“草民宇文至，多谢高大将点拨。多谢封大将军和各位将军给草民这个展示射艺的机会！”


    
“你就是宇文至？”闻听这个名字，高力士立刻想起自己的义子前几天所求之事。皱了皱眉头，低声问道。


    
宇文至被问得一愣，斟酌了好半天从，才回答了一句废话，“是，宇文至正是草民！”


    
听闻二人这不着边际的一问一答，看台上的人全都微微一愣。心思机灵的立刻意识到，高力士与眼前这位射艺不俗的少年恐怕先前就有些瓜葛。而心思愚笨的，则笑着揣摩起这两个人今天是不是都兴奋过了头，以至于连话都不会说了。


    
作为皇帝陛下的近臣，高力士六识是何等的敏锐。目不斜视，却已经感觉出周围气氛的波动。笑了笑，低声补救道：“咱家曾经在闲聊时，听人提到过你。户部员外郎宇文德是令兄吧？你这个姓氏，与开国郢公可有关联！”


    
郢国公宇文士及乃宇文至的曾祖，当年追随太宗皇帝平宋金刚，破窦建德，灭王世充，功劳赫赫。名望和地位在贞观年间都排得上号。而宇文至平素念念不忘的，就是如何恢复家族昔日的荣耀，此刻听高力士提起，立刻躬了躬身，朗声答道：“回骠骑大将军的话，晚辈乃郢国公之曾孙。学无所成，实在有辱于祖宗之名！”


    
“不错，你很不错！”高力士摇摇头，否定了宇文至的过谦之言，“勋贵子弟中，能把射艺练到你这一步的，屈指可数。我记得你祖父曾被封为新城县公吧？怎么你刚才自称草民？”


    
“晚辈……”宇文至脸色一红，讪笑着解释，“晚辈的父亲兄弟众多，因此未能袭爵。至于晚辈，乃庶出，所以无缘为朝廷效力！”


    
“是这样啊！”高力士又皱了皱眉头，轻声说道。按照大唐律法，庶出之子所享受到的待遇，的确与嫡子有着天壤之别。朝中早有言官向皇帝陛下提醒过，这种继承方式很不公平，容易养成家族嫡子的惰性，同时也使得庶出子弟得不到展示才华的机会。但传统的力量大得难以想象，纵使天子看到了这种不公平的存在，也不敢轻易做出改变。因此，那个的奏折仅仅是在朝堂上掀起了一个水花，随后就不了了之了。


    
“我大唐男儿，向来讲究‘功名但在马上取’，你无缘袭得爵位，其实也不是一件坏事！”见高力士脸上流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封常清笑着接过话头。“大将军刚才说，你射艺准确有余，劲力不足。但堪称一块璞玉。老夫麾下正缺几个好弓手，你可愿入老夫的亲兵旅效力？”


    
能够成为封常清的亲兵，升迁机会可比在飞龙禁卫中做一个低级军官多得多了。宇文至大喜过望，立刻挺胸拔背，抱拳施礼，“回封大将军的话，草民求之不得！”


    
“哈哈哈，哈哈哈哈！”封常清被宇文至那迫不及待的模样逗得开怀大笑，捋了捋胡须，将头转向了高力士，“元一公，封某就越俎代庖，替你做这个玉匠如何？”


    
“你倒是会捡现成便宜！”高力士笑呵呵地“数落”了一句，又看了看宇文至，笑着补充：“既然你我先前曾经许诺，择在比试中表现出色者为军官。就不要让他只做一个普通士卒了。以他的射艺与家世，授一个御武校尉也不为过！封节度，你看如何？”


    
御武校尉？宇文至心里边立刻一哆嗦，霎那间，全身的血都往眼睛里涌。那可是从八品的武职，只要封大将军一点头，自己就等于同时受到了两位大将军的青睐！以后在长安城中，基本上就不必再担心任何人的报复了！


    
在他近乎乞求的目光中，封常清慢慢点头，“哈哈，哈哈，既然元一公慧眼识珠，准备越级提拔他，封某岂有不遵从之礼！来人，取一套御武校尉的戎服和腰牌来，给宇文壮士立刻换上！”


    
“多谢高大将军，多谢封大将军！如此大恩，晚辈，晚辈末，没齿难忘！”宇文至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利落了，冲着高力士和封常清连连作揖。高力士有点不喜欢他这种欣喜若狂的做派，轻轻皱了皱眉头，正色强调：“咱家只是奉了陛下的命，为国选才而已。你日后努力操练，不忘陛下的恩典，便是对咱家最好的感谢了！你宇文家有郢国公这样的英才，同时也出过宇文化及那样的败类，希望你今后好自为之！”


    
“是，属下一定将大将军今日的教诲牢记于心！”从兴奋的巅峰瞬间跌落到屈辱的谷底，宇文至脸色登时变得红里透绿，抱了抱拳，低声回应。同时，却有一个更清晰的声音在心里说道，‘老太监，小爷哪点得罪你了，居然拿这种话来埋汰人。你等着，早晚有一天，这份屈辱要如数奉还。早晚！’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五章 春晓 （六 上）


    
“下去换衣服吧！换好之后就在看台下找我的亲兵队正报到！”敏锐地察觉到周围气氛有些不对，封常清本着回护之意，笑着命令。


    
与高力士不同，他倒不认为年轻人有野心是什么过错。虽然宇文至刚才的表现，实在太浮躁了些。想当年封常清自己心中若是没有同样的一股子不甘，也不会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兵，慢慢爬到安西四镇节度副使之高位。野心本来就是动力之源，那些满足于现状，终日想着混吃等死之辈，在他心里才是真正的无可救药。


    
“诺！”宇文至如蒙大赦，感激地冲着封常清抱了抱拳。然后从对方的亲兵手中接过刚刚取来的戎装和腰牌，匆匆而去。


    
才转到看台之后，他的胳膊就被早已等得迫不及待的王洵和马方两个一左一右拉住了。肩膀、脊背等处先挨了二人一顿老拳，然后，才被二人放开，笑嘻嘻地数落道：“奶奶的，拍马屁也不是这么个拍法，黏在看台上就不肯下来！你就不怕惹大伙妒忌么？怎么样，授了你什么官职？”


    
“你们自己瞧好了？”宇文至拿出腰牌，得意洋洋地递了过去。御武校尉，级别为从八品上，比王洵的正八品上宣节副尉低一级，却恰恰比马方的正九品上仁勇校尉高了一级。害得小马方立刻撅起了嘴巴，非常不服气地嘟囔道：“我说呢，这半天都不肯从台上下来。原来是喜欢得傻了！”


    
“什么啊，高力士那老阉狗一直拉着我问东问西！”宇文至迅速四下看了看，压低了嗓子回应。


    
王洵听得眉头一皱，也迅速四下看了看，低声提醒：“高骠骑怎么得罪你了？你居然这般埋汰他。要知道，若不是他肯出头，你现在还关在万年县大牢里呢！”


    
“他？”宇文至气得鼻孔中直喷冷气，“明允你这就错了。如果不是贾昌送的那二十两金子，他肯出面救我？”


    
“你去问过贾昌了？”王洵一愣，皱着眉头追问。“纵然贾昌使了金子，也需要有人敢收不是？他身居高位，还指望着你这二十两发财！”


    
王宇文至冷笑着摇头，“他的确不指望这二十两金子发财。却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不说这些了！反正这辈子，你、马小子，还有张大哥、雷大哥和贾昌的人情，我绝不会忘。其他人，哼哼……”


    
“算了，算了，咱不说这些。反正今后也不会再跟高骠骑打交道！”见二人越说越僵，马方赶紧上前打圆场。“不过，还那句老话，你们两个都甭想让我给你们行礼。除非在实在躲不过去的正式场合。”


    
“好了，受你一个礼，我们又不多长一块肉！”王洵也没心思跟宇文至两个为了一点小事就发生争吵，向马方虚踢了一脚，笑着答应。


    
“殴打同僚，五十军棍！”马方立刻跳开，低声威胁。然后笑呵呵地拉住宇文至，“走，这个场子今天归我们队管，我先带你换衣服去！”


    
说着话，三人笑呵呵走开。不一会儿，又换好了衣服，并肩走了回来。王洵高大魁梧，马方瘦小机灵，中间再夹着一个形销骨立的宇文至，真的是各自有各自的特色。


    
就在三人兜了这么大个圈子的时候，看台上，其他两名应试者的射艺也点评完毕。不像宇文至，为了求准，在军中提供的器械里，专门挑了把方便节约臂力一石软弓。三号靶位的彪形大汉和五号靶位的瘦高个二人都选了以硬度闻名的黑漆弓，力道高达两石。其中彪形大汉射出的三箭，箭箭入靶子半寸。而瘦高个虽然没把弓臂的力量发挥到最大，三支箭却各占了红心的一个边，恰恰摆出了一个品字形。


    
因为刚刚被宇文至的浮躁跳脱模样破坏了心情，高力士板着脸，将射艺明显压过其他人不止一筹的瘦高个韦珏评为了第二名。理由是，涉嫌故意卖弄。如果在沙场之上突然起了轻慢之心，非但会害死己，而且会牵连袍泽。而彪形大汉王武因为人长得憨厚，射箭时丝毫不偷懒保留力气，被高力士当众宣布为第一。授予正七品上致果校尉衔，一跃成为被朝廷正式记录在编制内的低级武官。


    
而那名瘦高个子韦珏虽然有“刻意卖弄”这嫌，射艺之高，毕竟被这么多双眼睛看见过。为了不令前来应试的良家子们过分失望，封常清再次做了老好人，举荐瘦高个做了正八品下怀化司戈，并以安西四镇节度副使的名义，聘请他为弓弩教头，指导麾下士卒射术。


    
二人一个欣喜一个失望，却都不漏声色的地躬身谢过两位大将军提携之恩。高力士点点头，吩咐二人退下。然后又命人叫过来其他两名坚持到最后一轮的，直接拔他们进入军中效力，先于从九品下执戟长的位置开始做起，待日后根据个人表现再酌情升迁。


    
消息传出，全场欢声雷动。一众良家子都从两位大将军的点评中，看到了晋身的希望。因此没能在射艺场表现出色的，则把精力放在了器械场。未能在器械场脱颖而出的，则把精力重点转向拳脚和明天的比试上。即便对四场比试都没有什么把握，也准备继续碰碰运气，不指望取得前五名，一举成为有散职的军官。能凭着综合成绩进入飞龙禁军做个普通士卒，也比在家里看兄长们眼色吃饭强！况且飞龙禁卫升迁机会多，从普通士卒升到从九品执戟长，只须册勋三转而已。京师中每年正月十五赏灯，不失上几场火都是稀罕。而每逢夏末，疏通城内的排水沟，也能立下不少功劳。万一哪天走运正好被皇帝陛下看中了，一飞冲霄也不无可能！


    
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高力士以众人难以察觉的幅度轻轻摇头。今天前来应募的这些年轻人，毕竟还是太稚嫩了些。比起开元十一年那次选拔时前来应募的四方才俊，差了不只是一点半点。那年的应募者，身上穿的多是半旧的粗葛衣，但简陋服饰却掩盖不住他们脸上的勃勃英气。而今天前来应募的良家子弟，大半以上穿的是锦缎衣衫，服饰奢华得有些过了头，骨子里那种英武之气，却被锦衣华服消磨了不少。


    
猜到高力士心情可能不太舒服，却猜不出其原因。封常清笑了笑，冲着身边的周啸风轻轻挑眉。在将领中素有“粗坯”之名的周啸风周老虎立刻心领神会，向前走了几步，冲着高力士深施一礼，“早听说骠骑大将军射艺娴熟，天下无双。但小将一直无缘得见。今天好不容易遇到了，请大将军万万不吝赐教！”


    
“是啊，是啊，我等久居边塞，早就对大将军的射艺有所耳闻。今天能亲眼看到一回，回去之后就有的吹了！”一群安西军官跟在周啸风身后，冲着高力士拱手施礼。


    
“胡闹！还不退下！”封常清低声骂了一句，脸上却明显带着笑容。


    
“嘿嘿，嘿嘿！”周老虎用力挠自己的后脑勺，一边向后退，一边可怜巴巴朝高力士脸上看。


    
高力士被他的假憨厚迷惑住了。笑了笑，大声道：“也好，高某刚才一直卖弄唇舌，总不能手底下半点儿真章都见不得。取一把两石半的硬弓来，咱家也来露一回丑。待会儿若是不中，诸位千万莫笑！”“哪的话，能亲眼目睹大将军射艺，乃我等平生之幸！”周老虎咧了下嘴，笑着接口。


    
高力士笑了笑，随手解开肩膀后的披风。然后活动活动筋骨，从亲兵手里接过一把两石半硬的白桦大弓，一边慢慢向靶位走，一边笑着命令到，“将靶子竖到一百二十步位置。不在这个距离上，显不出白桦弓的好处来！”


    
“诺！”亲兵们一溜小跑，扛起靶子，又向后挪了整整二十步，于一百二十步距离上再度插稳。


    
前来应募的良家子们本已经打算去别的场地碰运气，猛然听闻皇帝陛下最宠爱的太监高力士要当众展示射术，又纷纷走了回来。马方见此，赶紧上前维持秩序，费了好大半天劲儿，才把众良家子们重新安置妥当了，站在高力士身后二十步处，遥遥地围成了个半圆型。


    
高力士从箭匣中挑了五支尾羽最均匀的箭，一支一支地插在面前弯腰可及处的硬地上。一边插，一边笑着跟追上来的周啸风等人闲聊。声音却故意提得很高，让周围大部分人都能听见，“你们上过战场，经验肯定比我丰富。咱们大唐的羽箭虽然是兵部专门定制，却并不是每支箭都质量上乘。临战之时，若是敌军骑兵发起冲锋，一百二十步距离，你顶多有三到五次发箭机会。所以，事先挑选挑选，就能多杀一个敌人，少给敌人一次接近本阵的机会！”


    
“的确如此！”周啸风向后看了一眼，大声回应。


    
闻听此言，一众应募者中立刻有机灵者意识到，高大将军是在借机指点大伙的射艺，赶紧屏住呼吸，唯恐错过了一个字。而人群中的某些愚钝者，却依旧觉得，高力士之所以能混上大将军的高位，完全依靠皇帝陛下宠信。所以，一边微微冷笑，一边等着看高力士如何出丑。


    
高力士却无暇顾及背后这些应试者到底把自己的话听进去几分，一边慢慢调整弓弦，一边继续笑着说道：“我刚才之所以说宇文至劲力不足，也是着眼于实战。如今我大唐主要强敌乃西边刚刚崛起的大食国。他们的疆域广阔，据说不再我大唐之下。而铠甲之精良，跟我大唐的明光铠也有的一拼。你拿一石硬的软弓射他，恐怕接连射上三箭，都不能把他射下马来。而三箭之后，他距离你顶多还有二十步，第四箭即便正巧射在他喉咙之上，他胯下的战马也把你给踩成肉饼了。”


    
“这个道理没错。但软弓毕竟容易瞄准！所以很多人都喜欢偷懒用软弓！”周啸风想了想，再度高声回应。


    
“不然！”高力士轻轻摇头，“正所谓满拉弓，紧放箭。对于臂力小的人，软弓当然比硬弓容易掌握。可若是臂力已足，却还偷懒用软弓，反而会适得其反。”


    
不待任何人附和，他想了想，继续说道：“弓箭一道，重在一个心字。不分心，不动心，有恒心，平素训练就不想着偷懒，选取适合自己臂力的弓，务求一拉即满，中间不做任何停顿。急开弓，稳放箭！”


    
说罢，把腰一弯，从地上拉起一支箭，借着直腰的功夫，已经将白桦大弓拉得圆如满月。手指微微一松，就把雕翎射了出去，带着一股子冷风，“啪”地一声，正中远处的箭靶红心。力道却依旧未尽，将靶子撞得前后乱晃。


    
不待靶子重新恢复平稳，高力士已经再度弯下腰去，将第二支羽箭搭上弓臂。直腰，引弓，松弦，所有动作一气呵成，娴熟如同行云流水。转眼间，第二支箭就插在了一百二十步的靶心上，与第一支箭紧紧相挨，尾羽碰撞，白翎四下乱飞。


    
“好——”众人这才反应过来，扯开嗓子齐声喝彩。高力士对周围的声音充耳不闻，弯腰，起身，弯腰，起身，两次重复，已经将第三、第四支羽箭射在了靶心上。


    
全场前来应募的众良家子疯狂般地喝起彩来。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刚才宇文至等人三箭百步急射，用了大约一曲鼓时间，每射一箭，至少有四、五个呼吸功夫用来瞄准。而高力士大将军却在四息之间射了四箭，箭箭皆中红心，并且比宇文至等人远了二十步。


    
喝彩声中，高力士又把第五支箭搭上了弓弦。此刻前四支羽箭已经将箭靶核心挤得满满当当，眼看着第五支箭已经几乎没有空隙可落了。他好像也发现了这一点，第五箭引而不发。众人的喝彩声立刻戛然而止，目光直勾勾地盯住了箭尖端一点寒光，唯恐这一箭落空了，把前四箭的精彩全抹杀掉。


    
说时迟，那时快，高力士突然微微一笑，松开弓弦。仿佛心脏被箭杆带了出去，场中所有人都张开了嘴巴，瞪圆了眼睛，看着那根雕翎一寸寸往前飞，往前飞，往前飞。“啪”，寒光隐没于雕翎的缝隙，第五箭，竟然在前四支箭之间硬挤了进去，稳稳地傲立于箭靶的正中央！


    
注1：朱漆，白桦大弓，都是唐军中的制式名弓。射程远而精准。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五章 春晓 （六 下）


    
募兵考核转眼间就过去了小半个月，高力士凭借精湛射艺给大伙带来的冲击却还没散尽。“没想到高大将军竟有如此本领！”“是啊，是啊，五箭连珠，箭箭命中靶心。即便换了当年一箭定天山的薛将军，也不过如此吧！”很多入伍多年的老兵钦佩地称赞。（注1）


    
“他一个阉人，尚能凭借本事取得功名，我又怎能居于其后？！”“是啊，是啊，如果咱们不努力训练，可真的不如一个阉人了！”很多新兵在心里默默地发狠。


    
这种钦佩和羡慕转化为动力之后，令飞龙禁卫中新兵老兵们参加训练的积极性大为提高。以前有军官拿鞭子在旁督促，还想方设法偷懒耍滑。如今无需军官盯着，就能努力完成大部分训练项目了。


    
封常清见此，立刻因势利导。不但当众奖励并提拔了几个训练积极主动者，还通过高力士的门路，大举提高了飞龙禁卫原本就相当不错的伙食。纵使做不到顿顿有肉，但隔三差五命令伙夫们杀上百十头羊给麾下将士打牙祭，已经不是什么稀罕。


    
嘴里吃着鲜嫩的肉肉，将士们对高、封两位大将军愈发感激。凡是两位将军的命令，从不考虑对错，都不折不扣地去遵从。只有宇文至，对高力士当日的警告一直耿耿于怀。当着大伙的面不敢说其坏话，可跟王洵和马方两人在一起时，则立刻变得口无遮拦。为此，王洵跟他争执了好几回。但是，谁都无法令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反而彼此间生出了许多隔阂。仅仅念在多年的交情分上，没有互相翻脸而已。


    
看到两个好朋友的关系日渐疏远，马方心里很是着急，借着闲暇时间，来来往往没少给二人说和。然而，误会已经形成，便不那么容易消除。王洵认为宇文至在经历一场牢狱之灾后性情大变，简直有些不可理喻。宇文至则认为王洵只为上头那些官员着想，却没想到自己所遭受到的那些磨难。弄得马方左右为难，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对了。


    
好在三人隶属于不同的编制，平素训练都非常紧张，彼此能聚在一起的机会并不多。倒也杜绝了裂痕继续扩大的可能。特别是王洵，一入营后便被封常清当做嫡系军官来培养，加在其肩膀上的任务越来越重。开始还有李元钦和赵怀旭两位队副照应着，不至于手忙脚乱。可第一个月过去后，周啸风又以‘招募的新兵太多，需要组建新的队伍来整训’为由头，先后把赵怀旭和李元钦两个调到别处当队正了，另给王洵派来另外两名飞龙禁卫老兵油子做队副。弄得王洵每天从早忙到晚，连吃饭、睡觉时都念念不忘如何保证不因为本队士卒训练表现过差，连累自己这个赶鸭子上架的队正被上头拉出去当众责打军棍，慢慢地，反而把跟宇文至发生争执的起因给淡忘了。


    
入营后第二个月，在没有两位安西军队副的照应下，王洵勉强应付过了所有大小关口。虽然每天累得像条死狗一般，却好歹没被当众责罚。第三个月，他与麾下的五十名弟兄都厮混熟了，彼此之间无话可以不谈，训练成绩便又慢慢提高了起来，渐渐接近赵李两位队副在时的水准。


    
这三个月里，他是忙得一天也没顾上回家。接到云姨和紫萝两人的信，也匆匆回应几句，便应付了事。紫萝从前来军营探视的王吉、王祥两人嘴里，知道自家相公的确很忙，虽然心里头有点儿不痛快，却也不敢再拿儿女情长来烦他。云姨则难得看到自己从小带到大的孩子发奋一回，心里甚感欣慰，给府上诸人的吃穿用度就格外宽松，连同平素管清理马桶，疏通水渠的老周，都混了一吊半的赏钱，没等过年，从头到脚便收拾一新了。


    
正所谓“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第四个月，王洵因为带领麾下弟兄们清扫华清池附近的道路上的积雪有功，被策勋三转，直接升了从七品下归德中侯，实授职位没有任何变化，依旧在与他共同长大的新七旅二队当队正，但每月的薪俸，却涨到了六千钱。“气”得刚刚补了伙长缺的马方两眼冒烟，一个劲儿地嘀咕王洵是“朝中有人好做官”。然而嫉妒归嫉妒，在说了几句酸溜溜的话之后，马方也不得不亲口承认，这几个月来，王洵身上的变化简直可以用“叹为观止”四个字来形容。原本就很高的个头，如今已经直奔九尺而去，肩膀也因为训练时卖力，比先前宽出了整整两寸有余。非但在一干新兵堆里显得虎立狼群，即便被人拉着再跟前来探视的雷万春站在一起，也不比对方逊色多少了。


    
除了体型之外，王洵在气质上的变化，也令马方非常羡慕。原本被长安子弟视为流行的疲懒无赖气质，已经消退得几乎难以看到痕迹。相反，如今在王洵的额头、两颊和肩膀等处，都隐隐透出几分刚正味道。虽然他开口说话时，还是嘻嘻哈哈，很少有个正形。可大伙谁都知道，新七旅二队的王队正，向来都是言出必践，只要他肯答应下来的事情，绝对说到做到，不会出半点纰漏。


    
对此，安西四镇节度副使封常清也非常满意，在新年后一次跟麾下军官的私宴上，曾经亲口夸赞，“你小子，不愧是开国侯王家的种。现在即便把你送回家去，封某也对得起你阿爷子稚公了。今后有什么打算，你不妨慢慢想想。最近安西那边的大勃律国又在蠢蠢欲动。估计把你们这些新兵蛋子交出去后，老夫就得抓紧时间返回安西去了。你如果想去边塞建功，就跟着我一起走。如果你想留在飞龙禁卫中慢慢熬年头，那也随你。凭你现在表现出来的本事，估计升起来也不会太慢！”


    
这简直已经是明显的把王洵当心腹看了，在座众人，包括站在军帐门口当值的亲兵伙长宇文至，都直勾勾地把眼睛转了过来。众目睽睽之下，王洵立刻又被打回了原型，伸出右手，不断地挠自己的后脑勺，“四叔厚爱，按理说晚辈理当接受。但这么大的事情，晚辈不好现在就做决定。还得跟晚辈的姨娘商量商量。毕竟，毕竟他养我这么大……”


    
注1：薛仁贵驻守天山时，铁勒九部来犯。薛仁贵连发三箭，狙杀三名部落头领。铁勒九部叹为天人，不战而溃。所以军中一直流传歌谣，“将军一箭定天山，壮士长歌归汉关！”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五章 春晓 （七 上）


    
“长不大的小屁孩儿！”见王洵说得可爱，周啸风忍不住伸出大巴掌，轻轻拍了一下他的头。“咱们安西军，可是很多人哭着喊着想加入，都摸门不着的。唯独你，还要回家去问问大人！”


    
“是啊，大唐十镇当中，咱们安西军可是首屈一指！”赵怀旭也不忍看到王洵将如此好的机会轻易错过，笑着提醒。“如今四海升平，尚能时不时动动真家伙的，也就是咱们安西军了。”


    
“诸位兄长厚爱，小弟不胜感谢！可庶母养育之恩，小弟却不得不考虑！”王洵尴尬地笑了笑，继续挠自己的后脑勺。临入伍之前，云姨的一个重要叮嘱，就是宁可升官慢些，也别主动去冒险。成为封四叔的部将，是为了避祸。可若是跟着老家伙去塞上，就敬谢不敏了吧！


    
听出王洵话里明显的推搪意味，封常清不禁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便理解了对方的选择。作为一个生下来就带有爵位的勋贵，即便仅仅是个子爵，王洵的前途也比自己当年平坦得多。不用任何努力便可以锦衣玉食，若是对权力也没有什么奢求的话，完全可以在游山玩水中逍遥一辈子。


    
这样的孩子，让他到一年难得见到几个月绿色的玉门关外去博取功名，的确太为难了些。况且站在一直把王洵视为亲生儿子养大的碧云角度，恐怕也不希望王家的独苗跟着自己去吃那份苦。想到这一层，封常清禁不住笑了起来：“随你。这件事，老夫操之过急了。你的确该问问家人的想法，毕竟你们王家这代只有你一个男丁，若是跟老夫去了西域，没三年五载的，恐怕不那么容易回来！”


    
“呵呵，到底是个小屁孩！”冲着王洵瞥了一眼，周啸风小声附和。赵怀旭和其他几位将领也觉得失望，苦笑着轻轻摇头。


    
“无论今后在哪里，四叔和几位哥哥的照顾，晚辈都不会忘记！”被大伙看得有些不好意思，王洵举了举酒盏，笑着表态。


    
“废话。老夫还稀罕你一个娃娃的感激？不说这些了，喝酒，喝酒……”封常清笑了笑，举起了酒盏。


    
几个月来，他在王洵身上投入的精力太多了。虽然不是亲自出面，可那些一个又一个的任务，由简单到复杂，都是费劲心思为这孩子量身打造的。害得他身边的幕僚们一个劲地说笑，问大将军是不是看上了小家伙，准备收其为义子，以便将来传递衣钵？前一种心思，封常清自问是没有的，王子稚当年对自己有恩，就凭这一点，自己也不能夺了他的子嗣。但后一种心思，封常清却着实存了一些，并且随着小家伙的表现越来越好而变得越来越浓。


    
通过这几个月的观察与锤炼，不止封常清一个人惊诧地发现，王洵这个纨绔子弟身上，有着非常罕见的武将天分。过人的膂力和兵器拳脚方面的悟性尚且不论，单单是他能以如此年青的面孔，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将麾下那五十几个不同性格，不同出身的新兵老兵收拾得服服帖帖，并且能心甘情愿地执行他的每一道命令，就远非寻常人能做到。此外，王洵身上固然有着纨绔子弟的很多缺点，如怕吃苦，爱出风头，动辄就心生退缩之意等缺点；但是，他身上同样有着反应机敏，心胸开阔，仗义疏财等明显的优点。这样的人在两军阵前锤炼几年，肯定会变成一块绝世好钢。只要是个领军主帅，看到后就没有不欲得之而后快的。


    
敏锐地觉察出自家主帅心中的失落，周啸风等嫡系将领忍不住在心中暗骂王洵不知道好歹。半年前，安西军在怛逻斯河畔因为葛逻禄人的出卖而大败，中层将领折损严重。所以封大将军在奉命重整飞龙禁卫时，才向皇帝陛下提出了‘通过公开考核的方式，招募良家子入伍’的建议。这个建议的目的有两个，第一当然是为了给飞龙禁卫补充新鲜血液。第二，则是为了替安西军选拔英才。


    
如果王洵今天答应了加入封常清幕府，可以预见，用不了太长时间，这个天资甚佳的年轻人将一飞冲天。而他选择留在飞龙禁卫军中熬资格，就等于自甘平庸了。也许这辈子能同样能升到一定高位，可没见过血的士卒，永远是个新兵。即便做了将军，也无法例外。


    
带着一点点的鄙夷和一点点的不舍，周啸风等人开始主动找茬和王洵拼酒。而王洵心里明白自己肯定会留在禁卫军而不是去上战场搏命，未免觉得有些对不起大伙这几个月来的关照，所以来者不拒，把借着各种由头找上门来的酒盏一碰而干。几轮酒喝罢，却又在机敏、仗义之外，为自己搏得了一个豪爽的名头。害得周啸风、李元钦等人心中愈发觉得不舍，看向他的眼睛几乎冒出了幽幽绿光。


    
酒宴在什么时辰结束的，王洵最后完全记不得了。只记得自己好像喝翻了许多同僚，并且把顶头上司周老虎彻底给灌成了病猫。在临趴在矮几上之前，他又看到了一个熟悉面孔。是当日跟李白等人一道写诗喝酒的岑参，不知道什么时候投入封常清幕府，居然成了一名负责管理往来文书的绿衣判官。


    
有岑参在，诗歌当然是酒席间不可缺少的内容。“上马带胡钩，翩翩度陇头。晓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当岑参挥毫泼墨，将一首边塞诗写就之时，王洵已经喝得醉眼乜斜，听着周围众军官齐齐拍打桌案，大声吟诵，自己心中不觉也豪情万丈，跟着众人的节奏举杯高歌，“晓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万里乡为梦，三边月作愁。早须清黠虏，无事莫经秋。”


    
不知不觉间，居然沉沉睡去。睡梦里，他看见自己身穿一袭明光铠，手持长缨，与周啸风、李元钦等人西出玉门。突厥人，铁勒人，大食人，一个长得青面獠牙，哇哇怪叫着扑上来。而自己则纵马长前，用长槊将他们一一刺穿，一一挑上半空。


    
前方刀如林，箭似雨，却没有任何人回头。


    
因为，自己背后，有一道巍峨的长城。


    
酒徒注：王洵这个人物是不是没出息了些。不着急，他只有十七岁，会慢慢长大的。

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五章 春晓 （七 下）


    
梦中的情景是如此的令人热血澎湃，以至于醒来时，王洵还能清晰地听见自己擂鼓一样的心跳声。抬头看看窗户缝隙透过来的亮光，翻身坐起，披衣穿靴，从放在门口防火的木桶里边打来冷水，迅速洗脸，漱口。当凭着几个月来养成的习惯，迅速仔细地把浑身上下收拾利索时，回头看了看馆舍里边另外两张空荡荡的床铺，才猛然想起来两位队副昨天下午就回家去了。为了弥补大伙在过年期间都忙于训练未能与家人团聚的遗憾，封大将军昨日刻意宣布，从今天起休假五日。除了他们这些队正以上级别军官外，几乎所有新兵老兵在听到消息后就立刻出了营。今天的晨操早已取消，整个新兵营七旅二队，只剩下他一个光杆队正，还因为昨晚宿醉，赖在军营里。


    
“看我这记性！”王洵懊恼地拍拍自己，苦着脸呻吟。卯时不到，外边的天还擦着黑，这个时间回家，根本进不了长安城！想躺下去再睡个回笼觉，他又觉得浑身上下都不得劲。四个多月的紧张训练已经在他精神上打下了深刻的烙印，以前只恨天亮得太早，如今却连多睡半刻的兴趣都无。


    
“闲着也是闲着，还是跑圈去吧！”折腾了老半天，王洵最终还是决定照常去出操，也省得坐在屋子里眼巴巴地等着天亮。围着白马堡跑了整整三个圈，他猛然又想起自己刚入营时，被累得像死狗般吐着舌头喘气的情景。回忆刹那间活了过来，所有的事情，都仿佛发生在昨日。可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当初令自己几度萌生退意的苦差，如今完成起来竟然变得非常轻松。而当初费尽心思想逃避的种种，如今居然已经成了习惯。


    
跑步，举石锁，打拳，耍长槊。没有任何人督促，也听不见周老虎那熟悉的骂声，所有晨操项目被王洵完成得一丝不苟。他发现，自己居然很喜欢军营这种有条不紊的生活，对以前的那种奢华懒散并没有太多的留恋。“其实去安西军效力，也不是什么太可怕的事情！”一个念头突然从他心里涌起，迅速将刚刚冷却下去的血液重新烧热。“上马带胡钩，翩翩度陇头。晓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昨天酒席宴间听到的诗，瞬间再度于耳畔回响，当时分明已经喝得酩酊大醉，诗的内容却记得清清楚楚，一个字也未曾落下。


    
出完了晨操，天也就亮了。算算距离长安城开城门还有一段时间，王洵又小跑着去伙房打早饭。好在军营中的大部分将领都是封常清临时从安西军调配来的，家不在长安，所以伙房还照常提供早餐。几个中级将领已经坐在了西北常见的大方桌边准备动筷子，看见王洵气喘吁吁地跑进，愣了愣，脸上瞬间浮现了一丝赞赏。


    
“王队正，坐这边来吃！”李元钦用手指敲了敲桌子，笑着发出邀请。


    
“不，不了，谢谢教头！”王洵笑了笑，摇头拒绝。现在，他已经不是刚刚入营的新兵了。知道最初给自己打下手的赵、李两位队副，实际官爵都比自己这个队正高得多。所谓临时没有空缺补，分明是周老虎当初为了照顾自己，专门扯的一个善意的谎而已。


    
“叫你坐过来就坐过来，小家伙，怎么越来越婆婆妈妈！”仿佛猜到王洵在想着自己，周老虎的那张疤瘌脸立刻从李元钦身边抬起，凶巴巴地命令。


    
“诺！”王洵举着饭盆抱拳，跟上司们开了一个小玩笑。然后打好早餐，快步走到了桌案前。


    
“小家伙，酒量不错么？”周老虎上看下看，就像欣赏一个宝贝般，把王洵看得心里直发毛，“怎么样，昨天后半夜头疼没有？”


    
“还好！”王洵一边大口大口都往嘴里塞蒸馕，一边支支吾吾地回应。如果这功夫周老虎旧事重提，再度向他发出邀请，他肯定会觉得非常为难。几位上司这段时间都对自己照顾有加，实在不好拂了他们的好意。可想想自己答应了邀请后，云姨和紫萝等人的眼泪，所有出塞报国的激情便一点点消退。


    
仿佛猜到王洵在逃避着什么，新兵营都尉周啸风笑着摇了摇头。“你家就是长安的，对城里边的各处好玩的地方很熟悉么？”


    
闻听此言，王洵心里头立刻松了口气，想了想，点头回应，“算不上太熟，但基本都能找到。就看几位大人想玩什么了！”


    
“大人个屁！”周老虎眉毛一竖，眼皮上的刀疤立刻又上下跳动了起来。“叫我老周，或者周老虎，叫他们老李，老赵，又不是正式场合，叫那么生分做什么？”


    
“周大哥说的是！小弟疏忽了”笑呵呵地咽了口白米粥，王洵点头应承。


    
“这就对了么？”周老虎很满意王洵的表现，伸手在他后背上拍了拍，害得王洵差点没被粥给呛到，“我们几个家都不在长安。难得来京师一次，却一直给关在这军营里。如果你知道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不妨介绍一下。趁着这几天还有闲功夫，我们搭伙去逛一逛。回去后也好跟弟兄们吹嘘，老子去过长安了！”


    
“是啊，能到京师放个屁，也给祖宗争口气！”不在正式场合，李元钦说话也非常幽默。“在西域老跟各部族的人吹，说长安多繁华，多繁华。乃天下第一都城。把那群蛮夷部落长老唬得一愣愣的。嘿嘿，其实，我们几个根本没看见过。”


    
话音落下，立刻引发了一阵哄笑。赵怀旭、李文达、周啸风，还有那个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苏慎行，脸上都露出了一缕难以掩饰的自豪。很显然，类似的拿天朝上邦风物忽悠蛮夷头领的事情，大伙恐怕都没少做过。


    
笑过之后，王洵跟大伙的关系拉得更近，想了想，开头提议：“要说逛，京城里边最值得一看的，自然是朱雀门到玄武门之间这一带。几位哥哥若是有机会轮值……！”


    
“已经都逛过了！”周啸风坦诚相告，“不瞒兄弟你说，回京师的第一个月，我们就轮班去皇宫附近当了一回值。除了不该进去的地方，其他差不多都偷着看了！”


    
“嘿嘿嘿嘿……！”众人心照不宣的憨笑。朱雀门到玄武门之间是皇城和皇帝陛下居住的太极宫所在，来到京师向皇上献俘，如果不找机会看一眼皇宫是什么样，这趟京师就等于没来。


    
“第二值得一看的地方，恐怕就是曲江池了。不过现在刚刚开春，柳树还没长叶子呢，去了也没什么风景可看！”跟着大伙笑了一会儿，王洵再次提议。


    
“没意思！”赵怀旭第一个出言反对，“即便是有春暖花开可看，也没什么意思。风景这东西，越是人迹罕至所在，越是亮眼。如果过分雕琢的话，反而失去了本来韵味！”


    
周啸风微微一笑，偷偷向周围人使眼色，“是啊，咱们西出玉门之后，一抬眼，黄沙万里，风的痕迹毫不掩饰地留在沙子表面上。那才叫一个壮丽。还有碎叶热海，猛然间从万里黄沙中冒出来，同样是一眼望不到边。里边的水就像井水一样干净，鱼在哪地方游，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没错，曲江跟咱热海比，也的确是个小池子罢了！”另外一个安西镇的高级军官李文达心领神会，笑着帮腔。


    
“还有沙漠里的胡杨树，一根根就像铁打的般，沿着丝绸古道两侧，从玉门一直长到吐火罗！”提起西域，一众安西将领的话头就收不住，“三千年生，三千死，三千年而不倒！”


    
“那才是男儿们该待的地方！”


    
“这长安城的繁华，哪个不是靠咱们这些人用刀子打出来的！”


    
大漠、巨湖、孤城、日落、一棵棵剑指苍天的胡杨树，还有沿着丝绸古道纵马扬鞭的大唐男儿，这风景，光是想想，已经令王洵心里一片沸腾了。然而作为一个长安人，他不能任由几个军中将领把自己从小长大的地方给贬得一文不值。想了想，再度提出一个建议，“那就去看看白马寺吧。当年玄奘高僧翻译经文的地方，香火一直鼎盛得很。还有胜业坊，很多前来赶考的读书人都在那边扎堆儿。再不就去北里，也就是平康里，从下午到深夜都有好玩的东西，即便宵禁之后也不停歇。再不，就去东市，里边有个斗鸡场，小弟是股东之一。几位哥哥去了，保证可以玩得痛快！”


    
“不去！”“去过了”“没意思！”众军官们纷纷摇头，对王洵认为最拿得出手的那些东西，丝毫不感兴趣。猛然间，心中有灵光一闪，王洵想起了有人跟自己说过的一句话，‘大唐之盛，不仅仅在于兵戈之威，其文教之兴，也是周围所有蛮夷骑着汗血宝马都赶不上的。’用力一拍自己大腿，高声道，有了，“我想起几个去处，保证让几位哥哥去了后这辈子都不后悔。”


    
“说来听听！”众人闻声抬头，半信半疑地看着他。


    
王洵的傲气一下子就被激了起来，手按桌沿，长身站起，“几位哥哥莫非没听说过长安城里边有‘大小四绝’么？这八个人我不敢说都想办法让你们见到，可是去他们的场子里转转，或者是邀请其中一两个举杯小酌，应该还是力所能及的！”


    
“当真？”这下，几个军官的确被镇住了，抬起头，眼里充满了难以置信。


    
“绝无虚言！”抬头看看天边喷薄而出的春日，王洵年轻的脸上刹那间充满了自信与骄傲。“不过，你们得给我一点时间去安排，那些人性子都傲得很，不是，不是……”


    
谢飞烟的箜篌，胡阿蛮的腰肢，都不难见到，只要你荷包足够的鼓。其他，大四绝里边的李白还欠了雷万春一首诗，打着雷万春的名义去请他，并且把高适和岑参一起叫上，估计李白不会拒绝。而小四绝中，自己肯定能请到的，就是白荇芷，通过她去找公孙大娘……


    
想到白荇芷，王洵笑容禁不住僵了一下。忽然发现，自己入军营之前，诸多事情一件比一件逼得紧，居然忘记了告知对方。而在军营里边这四个月，更是每天忙得连打呼噜的时间都没有，所以竟然没有写只言片语给她。


    
这也太对不住人了！他心里忍不住涌起了一股愧疚之感。旋即，这股子愧疚便被惊诧所取代。当初，自己可是一天不见她，就几乎魂不守舍的。怎么这四个多月里，很少想起她的笑容来？


    
“怎么了？牛皮吹大了吧，哈哈！”周啸风一直就没个正形，耸了耸肩膀，笑着数落。


    
“您还怕我说话不算数？”王洵迅速收回不知道飞到哪里的心神，笑着回应。“我刚才不过是在盘算于哪里请客，才能安排下这么多人。你们放心好了，如果我请不到大小四绝中任何一个人，放假回来，你们找碴打我军棍好了。反正周大哥天天盯着，总不愁找到机会！”


    
“小子，你周大哥有那么不堪么？”周啸风笑着摇头。终是不敢相信王洵有那么大的颜面，能请到大小四绝中的任何一位与自己共饮。


    
王洵笑了笑，也不多说，只等着届时给众人一个惊喜。约好三日后正午在城里的临风楼聚会，他便跟大伙告了辞，收拾好行装向军营外走。


    
这顿早饭吃得实在有些耗时，眼看着日头就爬到树梢之上了。一边走着，王洵一边设想回到家后的情景。云姨见到自己这般模样，想必眼里会涌过一丝欣慰吧。小丫头紫萝呢，不知道她这些天瘦了没有？还有白荇芷，这么多天没去捧她的场，也没派人送个信去，想必她会很着恼吧？万一她真的生气了，哄起来可是不容易。是给她再买个簪儿，还是抓紧时间把买下来的那个院子指给她看……


    
正想着，耳畔突然传来一声熟悉的呼喊，带着一丝颤抖，带着几分幽怨，“二郎，是二郎么？你终于肯出来了！”


    
“白姐姐？”王洵狐疑地抬起头。恰看见白荇芷带着小婢女萍儿，袅袅婷婷地站在军营门口的一棵柳树下。


    
春天又来了，几对燕子呢喃着从空中掠过，带起一片云影。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一 上）


    
“看看，我说他早就把你给忘了吧？你还不相信，这回，终于死心了吧！”见到王洵的目光向自己二人这边转来，婢女小萍立刻撅起嘴巴，发出了一串连珠箭般的质问。


    
毕竟是自己疏忽了，几个月来一直没给对方写信，王洵感到心里内疚，回头向军营门口望了望，确信没人在看自己的笑话。上前几步，柔声问道：“姐姐怎么到这里来了？这大冷天的，你穿了这么少，也不怕冻到！”


    
“我，我……”白荇芷一张口，眼泪立刻滚了满脸，“除了到这儿，我还能在别的地方找到你么？我，我一个风尘女子，连你们家的门儿……”


    
话说到一半，已经泣不成声。婢女小萍儿立刻又将话头接了过去，气愤填膺的指责，“招呼也不打一个，你就消失了。害得白姐姐日夜替你担心。想到你们家去问问，那些仆人却个个像恶狗一般，根本不准我们靠近。要不是昨天下午我碰巧在街上看到了马方，姐姐还不知道要为你担心到几时呢！”


    
“别说了！”白荇芷擦干了眼泪，轻轻扯了小婢女衣袖一下，制止了对方。“是我自己傻，怪不得别人！”


    
说罢，又是以手拭泪，无语凝噎。


    
闻听此言，王洵心里的内疚感愈发加重了几分。云姨对白荇芷的态度，他早就心知肚明。小丫头紫萝平素甭看在自己面前文文弱弱的，转头对上白荇芷主仆，恐怕就是无所不用其极。再加上小萍儿这笨丫头在锦华楼仗着女主人的势头跋扈惯了，根本不懂得富贵人家对欢场歌姬的真实看法。主仆冒冒失失闯入了崇仁坊这个地界儿，恐怕瞬间就一个跟头从云端栽到山沟底下。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轻轻摇头。看看四下除了自己和前来接自己回家的小厮王祥之外没有外人，上前几步，轻轻拱手，“的确是我不好，姐姐原谅则个。”


    
这句话说得实在太没诚意了些，白荇芷看了看他，轻轻摇头。“我不敢怪你，只怪我自己笨，一直……”


    
话音未落，眼泪又是先流了下来。见白荇芷委屈成了这般模样，王洵心里好生怜惜。有心立刻将对方揽在怀里，低声抚慰，却耐着自己身上这身戎装，不敢被人看了笑话去。一时间，居然想不起太合适的安慰话，愣手愣脚地站在了当场。


    
没想到自己哭时，王洵居然连句服软的话都不肯说。白荇芷登时有些失望，心里忽然变得空落落的，仿佛有什么东西飞走了一般，怎么抓也抓不住。


    
这一下，原本装出来的三分委屈，也变成真的了。眼泪越涌越多，竟是再也止不住。没想到，令人她更加失望的事情紧跟着就发生了，一向聪明的王洵在旁边居然给哭得手足无措，想了好半天，终于才憋出了一句，“姐姐不要哭了！这儿风大，咱们先回城去。有什么话，咱们待会儿慢慢说！”


    
白荇芷慢慢张开泪眼，默默地看了看他，摇摇头，默默地转身向马车方向走。王洵讪讪地笑了笑，迈开大步跟了上来，伸手去拉白荇芷的胳膊“姐姐慢些，前几天刚下过雪，小心路上滑！”


    
白荇芷用力甩开他的手，低声呵斥，“别拉拉扯扯的，我摔死了，与你何干？”


    
若是放在几个月前，王洵肯定会像块牛皮糖一样贴上去，顺口抛出一大堆甜言蜜语，将对方哄得破涕为笑。而今天，那些熟悉的招数却突然变得生涩起来，他只是讪讪地把手松开，赔着笑脸说道：“怎么会与我无干。姐姐大老远到这里来，不就是为了看我么？”


    
白荇芷心里失望越积越浓，越积越浓，慢慢地变成了绝望。全变了，王洵早就不是当日的王洵，只是自己可笑，还一直想着如何像藤萝一般攀住他。想到这，白荇芷停住脚步，贝齿将下唇咬得通红，“我今天到这里来，的确是为了看你！我看过了，知道你很好。所以我该走了。王小侯爷，你老千万别跟过来！免得我一个风尘女子，阻碍了你的前程！”说罢，双手掩面，加快速度向马车跑去。


    
“姐姐这是什么话！”王洵被说得愣了愣，张口问道。“我几时把你当做一个风尘女子来！不过是最近训练忙……”


    
白荇芷的脚步明显停顿了一下，想再说些什么，瞬间却又发觉自己说什么好像都没有用了。以前的王洵，看到自己落泪，就会不顾一切冲上前，用尽浑身解数哄自己。可今天，他好像什么都忘了。


    
这种陌生的感觉，令白荇芷格外惶恐。找个合适时机嫁入王家，做他最宠爱的女人，结束风尘生涯。几乎是她最近一年来全部努力的目标。如今，这个目标突然变得遥不可及。照现在这样子，即便嫁入王家，恐怕也难逃人老珠黄后被转手送给别人的命运。‘他还没有长大，你今后有哭的时候。’公孙大娘的忠告在耳畔响起，声声犹如惊雷，敲打得她几乎连逃走的力气都要失去了。


    
见到女主人几乎是小跑着奔马车而去。婢女小萍猝不及防，这可不是主仆二人事先商量好的花招之一。用力跺了跺脚，她提起裙子随后紧追。一边追，一边低声喊道：“小姐，小姐，慢一些，不值得为这种人伤心。他就是块榆木疙瘩……”


    
“麻烦你闭一会嘴！”王洵早就看小丫头不顺眼了，听了这番话，终于忍无可忍，“我跟她怎么样，是我跟他的她事情。关你个小丫头什么屁事。再啰嗦，信不信我知会红姑把你卖了！”


    
“你……”婢女小萍扭过头来，想要反唇相讥，突然意识到王洵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吓得愣在了原地，大气也不敢出。


    
以前觉得这小丫头心直口快模样挺可爱，几个月不见，却突然变得很讨厌对方的尖牙利嘴的模样，轻轻皱了皱眉头，王洵继续命令：“骑我的马，跟王祥一起走！马车里没有你的地方了，别再过来添乱！”


    
若是换做几个月前，小萍儿才不听他的安排。早就竖眉瞪眼，护巢母鸡咋呼起来了。但是今天，她却从王洵的言谈举止中，敏锐发现了一股从没有过的威严，眨了眨眼睛，低着头闪到了路边。


    
“你，护送萍儿回锦华楼，路上走得慢些。”王洵瞪了在旁边偷笑的小厮一眼，继续替大伙安排。


    
小厮王祥不敢违拗，将自己的坐骑让给婢女萍儿，翻身跳上王洵平素用的大宛良驹。用屁股在雕鞍上颠了颠，美滋滋向萍儿发出邀请，“走吧，我家大人和白行首的事情，你以后别瞎跟着掺和了！”


    
“德行！”刚刚在惊愕中回过神来的婢女小萍冲他翻了翻白眼，怏怏地爬上了为自己空出来的坐骑。


    
转眼之间，众叛亲离。发现此节，已经逃入马车的白荇芷愈发觉得软弱无助。双手用力捶打车厢，哭着命令，“老周，赶车，走，带我离开这儿！”


    
“驾！”车夫老周用力抖了下缰绳，却没有松开屁股旁的车闸。马车晃了晃，带着吱呀声开始起步，速度慢得如同乌龟在爬。


    
王洵向老周投去了感激一瞥，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车门前，用力拉住把手，“姐姐，开门。我上去跟你慢慢说。这是军营门口，被人瞧见不好看！”


    
白荇芷扑到车门前，用尽全身力气压住里边的把手不放，“那自己走好了。追我做甚。松开，赶紧松开。别让人看见，耽误了你的前程！”


    
“嗨！”王洵低声叹气。再度四下张望，确认没有人偷偷看自己的笑话。猛然一晃肩膀，将整个车门直接给从车厢上拆了下来。在内边压住把手不放的白荇芷来不及做出反应，一头栽出了车外。


    
“啊——”她发出一声尖叫，本能地松手闭眼。意料中的疼痛却没有传来，额头所触处又暖又柔，鼻孔里亦充满了浓烈的男人气息。


    
“嘿嘿嘿嘿！”伴着一阵得意的奸笑，然后身体又是一轻。待白荇芷恢复了正常知觉，人已经被送回了车厢里，王洵宽阔身躯也跟着踏了进来，顺手用破门挡住了车厢口。


    
“无赖，下去！”白荇芷手脚并用，试图将王洵打下马车。


    
这点儿力气，跟捶背差不了多少。王洵宽厚地笑了笑，冲着前方低声命令，“老周，回锦华楼。小心赶车！”


    
“坐好了啊，白行首！”早就看惯欢场风云的车夫老周笑了笑，轻轻松开车闸。车轮立刻慢慢开始滚动，碾碎冰碴的“咯咯声”，如同轻笑一般钻入人的耳朵。


    
白荇芷发泄了一会儿，终于打得累了。认命抱住自己的肩膀，对着车厢角垂泪。


    
“唉！”背后又传来一声低低的叹息。带着点儿无奈，同时也带着一点儿迁就。白荇芷突然想回头看一看，几个月不见的王洵到底变成了什么模样？为什么自己一向百试不爽的招数，今天彻底失了效？反而从一见面开始，自己在气势上就已经输了三分，以至于最后几乎溃不成军。


    
就在她默默地给自己恢复信心之时，背后又传来那个熟悉的声音。依旧带着一点点稚嫩，却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增添了许多男人特有的粗哑，“姐姐别生气，行么？没有通知你就进了军营，的确是我的错。可我也并非故意冷落你，当时为了救宇文子达，我已经忙得焦头烂额。随后就被云姨托了关系，强塞进了军营里来避祸！”


    
听见王洵的语气越来越温柔，已经完全失去了自信的白荇芷瞬间又恢复了几分镇定，抽抽鼻涕，低声数落：“四个多月呢，四个多月，你就一张纸片都没功夫写？”


    
这个，的确是王洵的错误。他没有任何理由抵赖。但实话实说，未免太伤人心。犹豫了一下，他讪笑着解释道：“入营的第一天，我就想给你写信来着。可没等把纸笔拿出来，就被赶鸭子上架做了队正。每天不但自己要努力训练，还要盯着属下五十多名比宇文子达还赖的家伙。无论是我自己疏忽了，还是他们出了错，一旦被上司抓到，责任就全让我来背！”


    
这是白荇芷从来没听说过新鲜事，立刻令她的哭声减弱了几分。王洵见到自己的奇招见效，顿了顿，继续顺嘴胡编：“抓住一次，就是五十军棍。打得人皮开肉绽，然后用冷水泼醒了，还得继续训练……”


    
白荇芷吓得一哆嗦，头立刻转了回来，瞪着泪汪汪地眼睛在王洵身上来回检视，“你挨军棍了，打在哪儿。疼吗？”


    
“没挨多少下！”既然已经开了头，王洵慢慢又找回了数月前的自己。有点生涩，但很快就变得轻车熟路，“挨打时，我就想着姐姐的歌声。想着想着，就不那么疼了！”


    
谎话虽然是临时编出来的，却将白荇芷感动得一塌糊涂。“你受苦了！”用手一边抹泪，一边将王洵的脸扳向自己，“姐姐错怪了你，姐姐还以为……”


    
“我的确该写信给你的。可实话实说，又怕你替我担心！”越来越熟练，王洵终于把另外一个自己完全给找了回来。虽然心里边带着一点点愧疚。“想来想去，还是准备把这一段日子先熬过去，然后再让你看看我几个月来有什么变化！”


    
“二郎的变化可大了！”白荇芷将王洵的脸转向车窗，借着穿过窗帘日光细细查看，“变得差点让我不认识了！”这是一句实话，就在刚才，她几乎认为已经完全失去了王洵。虽然以前她自己也认为，跟王洵之间的种种，多半是看在他的家世上曲意逢迎，并没付出多少真情。可当发现对方完全脱离掌控的一刹那，她的心居然就像碎了一般疼。


    
也许，这就是孽吧！她轻轻叹了口气，任凭马车将自己拉向任何方向。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一 下）


    
情人之间的争吵向来如六月的雷雨，来得急，去得也快。还没等马车将通往长安城的官道驶完一半儿，车厢里已经传出来了白荇芷低低的笑声。却是王洵将自己这几个月来，看到的和亲自做的一些荒唐事添油加醋的说了，搏得红颜一个劲地用手指轻掩朱唇。


    
笑了一会，白荇芷又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轻轻推了推王洵的胳膊，低声问道：“你刚才说避祸，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几个到底惹了多大的祸，非要全躲到军营里去？”


    
“还不是都怪宇文子达那小子！他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非要去抱杨家的粗腿……”说起自己进入飞龙禁军的原因，王洵心里就好一阵失落。若不是为了救宇文至出狱，雷万春也不会受了箭伤，自己更不会跑到军营里找罪受。虽然在四个多月的军旅生活里，得到的东西远远多于所付出辛苦。


    
捡着最紧要的部分，他简单将自己从军前那几天的经历跟白荇芷讲了一遍。末了，还念念不忘加上一句，“当初真的不该那么早把他给弄出来。多在万年县大牢地受几天罪，也能让他长长记性！”


    
“怎么了？他又给你惹麻烦了？！”白荇芷对宇文至一向不怎么待见，听王洵的话里透着愤懑之意，蹙了蹙眉，轻声问道！


    
“那倒是没有！”王洵叹了口气，轻轻摇头。他不知道该怎么跟白荇芷描述发生在宇文至身上的变化，一场牢狱之灾过后，对方几乎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敏感、偏狭、凡事都爱斤斤计较。即便是先前说惯了的玩笑话，也会惹得他当场变了脸色。偏偏此人自己还意识不到这些，总是觉得有人故意针对他。就连一向与宇文至不分彼此的马方，如今跟他说话时小心翼翼的，唯恐稍不小心拂了他的逆鳞。


    
见王洵的脸上的表情郁郁的，白荇芷赶紧笑着开解。“那个人就是不知道好歹，二郎你别理他就是了。像臭狗屎般晾上他几天，说不定他就又涎着脸凑过来了！”


    
王洵勉强笑了笑，轻轻摇头，“估计不会了。他现在人大心大！早就不是当年的宇文子达！”


    
放在半年之前，白荇芷的主意的确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可现在肯定起不到任何效果。宇文至的心思，已经远非他这个从小一起玩到大朋友所能猜透。明明当初投考飞龙禁卫，就是为了躲在高力士的旗下避祸。而现在，宇文至好像把当时的初衷全忘了，倒是把高力士的几句稍嫌过分的教训之言，一字不落地记在了心里。要说他准备自强自立，不再仰人鼻息吧？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情。上次华清池扫雪，恰巧又遇到高力士本人，他就像没骨头的蛇一样粘上去，大将军长，大将军短地的好一阵猛拍，令周围的弟兄们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不会了？那更好，省得他闯祸时，再找你补锅！”白荇芷撇了撇嘴，愤愤不平地补充。


    
王洵又轻轻叹了口气，没有搭腔。十几年的交情，不是说放就能放下的。希望他能得到封四叔的赏识吧，虽然封四叔的实力没有高力士那么强，但维护身边一两个亲信，应该还不在话下。


    
“好了，别再叹气了！”白荇芷的话再度从耳畔传来，透着股子醉人的娇憨，“你就放心吧，他上次的案子，早就没事了。你才进军营没几天，京师里就风平浪静了！”


    
“你怎么知道？”王洵愣了愣，瞬间回过神来，低声询问。


    
看到自己成功地分了对方的心神，白荇芷脸色禁不住涌起一股子得意。“我当然知道了！上次京城里边，又不是只抓了宇文至一个人？他被放出来之后，紧跟着那波被抓的人也都放了出来。除了长安县衙门不小心弄死了一个姓韦的外，其他人都平安无事！”


    
“都放出来了？你听谁说的！”王洵的眉头慢慢皱紧，拼着命想把白荇芷透漏的信息消化掉。四个多月的军营生活，让他彻底脱离了长安城里的万丈红尘。入营后外边又起了什么风浪，在军营里几乎一点儿都没有听闻。


    
“周小伯爷，张小侯爷，还有公孙家的那个傻小子呗！”白荇芷笑得愈发得意，忍不住低声卖弄，“他们几个出狱的第二天，就跑到锦华楼里捧我的场子了，一个个没心没肺的，半点儿教训都没涨！”


    
那几个人都是跟王洵有过数面之缘的恶少，宇文至被抓的时候，他们也一个没跑掉。可宇文至被放出来，是因为高力士出了头。其他几个人呢，他们又抱上了哪根粗腿？难道说京兆尹王鉷突然发了善心，把所有用来打击杨国忠的把柄全放掉了？


    
见王洵脸色突然阴沉得可怕，白荇芷以为他在喝飞醋，赶紧赔着笑脸解释：“他们几个都只是来听我唱歌的，很快就结账走人了。你忘了？当初还是你把他们介绍锦华楼里来，让他们尽量多捧我的场子的呢！”


    
这番话，王洵全然没有听见，一颗心飞速地在推算，京兆尹王鉷此举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目的？杨国忠，李林甫，王鉷，三个身影持着宝剑，在他眼前飞来飞去。这些神仙打架的事情，他本来很少注意。但经历了上次一场风波，却再不敢认为既然事不关己，就可以置若罔闻。


    
不可能？即便京兆尹王鉷肯发善心跟杨国忠握手言和，李林甫也不肯。其中必定还有别的原因，只是自己一时猜不到而已。


    
“你不高兴，我以后不接待他们就是了！”始终听不到王洵的任何回应，白荇芷心里着了慌，用力冲着对方胸口捶了一拳。却像砸到了石头上一样，疼得倒吸一口冷气，“啊，作死了，好端端的，你在衣服里边套件铠甲做什么？”


    
“铠甲？”王洵终于在沉思中被惊醒，低声反问，然后的得意洋洋地微笑，“哪有什么铠甲啊！你再捶一下看看，就明白了！”


    
说着话，将胳膊微微向身前一曲，胸口处立刻鼓起一个硬硬的大肉块儿来。白荇芷登时红了脸，想摸一下，无端又觉得有些害羞。最终还是拗不过心里的好奇，慢慢地将手伸向王洵的胸口，“这么大的一块腱子肉，你这些天吃什么了？”


    
“哪是吃出来的。天天举石锁，练出来的！”再度说起军营生活，王洵的脸色终于恢复了先前的阳光。“一天一百下，到现在为止已经坚持了一百多天。我还认识一个人，每天挥刀一千次。长得像棵树根般，横着比竖着还粗！”


    
白荇芷轻轻地抚摸他的胸口，就像在擦拭一件易碎的瓷器般小心，“他们，他们都知道咱俩，咱俩的关系。所以，所以不敢胡来……”


    
“我知道！”王洵笑了笑，低声解释，“我刚才不是在生气，而是在想那些人为什么会被放出来。按照小张探花的推断，当时京兆尹下令抓他们，本来就是冲着杨国忠去的。”


    
“那还不简单，杨国忠和李林甫两个打和了呗！”白荇芷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想了想，满不在乎地得出结论。


    
“那样倒是件好事！若是继续斗下去，终非国家之福！”王洵突然变成了张巡一般，叹息着道。


    
“二郎现在怎么关心起这些来了？”白荇芷见不得对方老气横秋的模样，撅着嘴问道。“人家等了几个月，好不容易才见到你。你可好了，净说些不相干的事情！”


    
“好了，不提，不提！”王洵摇摇头，终于决定暂时把天下大事放到一边。美人在侧，说这些废话的确太煞风景。“这些天，姐姐过得如何？想我了没？”


    
“没想！”白荇芷回答得极其干脆了荡，“傻瓜才想你这个小没良心……”


    
调情的话才说一半儿，她突然发现王洵又皱起了眉头。两只耳朵支愣着，大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抓住了上车后才从腰间解下的横刀。


    
“二郎……”白荇芷好生委屈，低低地发出了一声娇嗔。


    
“别出声！”王洵一把将她推倒在车厢内的软座上，紧跟着把身体俯了上去。“二郎，别，别在这儿，别在车里，老周……”虽然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白荇芷还是立刻浑身发软，喘息着，低声提醒。


    
“哆，哆！”两声脆响将车厢中的嫙妮气氛瞬间打了支离破碎。紧接着，第三支的冰冷的箭锋贴着她鼻尖飞了过去，在王洵肩头带起一串血花。没等她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身上猛然一轻，王洵一手拎着横刀，一手拎着半扇车门，从先前上车时被他破坏的地方跳了下去。


    
“啊——”白荇芷终于大声尖叫了起来，双手扒住车厢门，就想往外边跳。


    
“别下来！”王洵用车厢门直接把她拍了回去，然后又是一记猛拍，将已经吓傻了的老周和迷迷糊糊地辕马一道拍醒，“走，进城，进了城就安全了！”


    
辕马受惊，拉着马车沿官道落荒而逃。“二郎，二郎——”白荇芷再度从车厢口探出头来，冲着车后撕心裂肺般大喊。


    
“走！”泪眼朦胧中，她看见王洵一手持车门，一手持刀，威风凛凛地挡在了官道上。朝阳洒下万道霞光，将其的身影照得宛若一座金甲天神。


    
“姐姐别怕，我会保护姐姐！”两年前，那个傻头傻脑的小屁孩儿如是承诺。


    
“二郎！”白荇芷趴在疾驰的车厢里，大声号啕。这回，每一滴眼泪都不是装出来的。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二 上）


    
他们不是冲我来的！刚一跳下马车，王洵立刻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实。偷袭者的目标不是他，而是白荇芷。


    
用三个骑着马的蒙面大汉劫杀一个歌妓，还要动用弩箭？哪家会做出这么蠢的事情！不待他继续猜明白其中因果，三个刺客已经策马冲了过来，“小面首，躲远点儿，这里没你的事情！”（注1）


    
“你们才是面首！你们全家都是别人养的面首！”王洵登时心头火起，从车厢门后探出半个脑袋大骂，“用伏波弩暗算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你们三个不是面首还能算什么？”


    
骂声未落，敌我双方都吓了一跳。“伏波弩，他们用的居然是骑兵专用的伏波弩！老天，幸亏他们射得不准。”王洵心中大惊，举起车门就向对方冲去，唯恐留给别人重新装填弩箭的时间。


    
“杀了他！”三名刺客心中也是大骇。伏波弩乃大唐军中专门给骑兵配备的弩箭，做工精良，射程直逼步弓。严禁寻常百姓之家严禁持有，如果胆大者从军中盗卖的话，被官府抓住，便会被扣上谋反的罪名！


    
对这几个人来说，谋不谋反其实无所谓，牵连到背后的东家才是大罪过。互相用目光一对，他们立刻分出了轻重缓急。两个人一左一右，向王洵包抄而至。第三个人则绕下官道，兜着圈子向白荇芷的马车追去。


    
“想得美！”王洵大声怒喝，跑动中猛然俯身后转，胳膊抡个半个圆，将左手里的车厢门当做暗器向追逐白荇芷的战马抛去。紧跟着双腿猛然发力，整个人由纵转横，一头扎下了官道。


    
四个多月的艰苦训练，此时效果尽现。那面车厢门被王洵当成了暗器，贴着地皮一路旋转，直接切到追逐白荇芷那匹战马的后腿跟儿上。可怜的畜生哪能受得了这么大的冲击，“唏溜溜”一声惨叫，一个侧翻，将背上的主人压在了身底下。


    
剩下的两名刺客还没弄明白自己的同伴身上发生了什么事，见王洵转身横向逃窜。把坐骑一兜，紧跟着追了下来。跑动中，王洵突然又开始转向，依旧双腿突然发力，由横转纵，又沿着与官道齐平的路线朝白马堡跑了过去。


    
“小子，哪里逃！”两名刺客紧追不舍，横刀在朝阳下荡起一片寒光。两条腿无论如何都跑不过四条腿，王洵无可奈何，只好转身迎战。“当”“当”凭着以前还算扎实的基本功和最近艰苦几个月训练出来的实战技巧，他接连挡住了对方两下攻击。手中横刀却吃不住这么大的冲力，从中间断裂，大半个刀身都飞到了半空中。


    
手中只剩下匕首长的半截残刀，王洵才没有那么傻，站在原地让人家白砍。趁着对方拨转坐骑的功夫，撒开双腿，又沿官道向长安城逃窜。


    
此时的官道上，已经零星有了行人。但是事发突然，大伙谁也弄不清到底是谁在杀谁。本着遇到灾祸能躲就躲的原则，纷纷向路边的田野里逃窜。整个官道刹那间就变得空空荡荡，令王洵想找个人堆儿往里扎都不可能。


    
“救命！”他大声嚷嚷，希望有人能挺身而出，哪怕是丢块石头过来，干扰一下刺客的视线也好。谁料不喊还可，一喊，人们跑得更快，上树的上树，钻雪地的钻雪地，数息后，官道两旁连个多余的影子都看不见了。


    
耳听着身背后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王洵一下子也发了狠。把半截横刀咬在嘴里，瞅准路边一棵合抱粗的老榆树狂奔。双腿在树根下猛然起跳，两臂勾住横着伸出来的树枝奋力下拉，借着树枝的反弹之力曲臂，收腹，翻身，所有动作一气呵成。没等刺客追到，整个人已经跨坐在了树枝上。


    
变化突然，两名刺客根本来不及拉紧马缰绳，只好顺着树干旁急冲而过。看准其中一人，王洵飞身从树上扑下，一手抱住对方后腰，另外一只手翻过来用半截刀刃狠狠一勒。“噗！”鲜血立刻喷了满身满脸。倒霉的刺客半个脖颈都被刀刃割断了，脑袋和身体间只剩下一层油皮，哼都没哼，立刻从战马的鞍子上掉了下去。


    
“别跑，看刀！”双腿夹住马鞍，王洵策动坐骑向最后一名发起了进攻。不是因为胆大，而是对方就在他身前不到半丈远，如果给了此人拨转马头的机会，自己拿着半截横刀，还是只有挨剁的份儿。


    
最后一名刺客哪里能猜到王洵心中的鬼主意，猛然回头，看见一个血人舞着“匕首”跟自己跑了个马头衔马尾，居然吓得发出了一声惨叫，用力磕打马蹬，落荒而逃。


    
“哪里逃，快快束手就擒！”王洵没想到自己居然能弄假成真，磕打着坐骑紧追不舍。堪堪又追出了四十余步，就看到了先前被他用车门当暗器放倒的坐骑在官道旁悲嘶。马背上骑手被坐骑压住了一条腿，半张脸栽于坚硬的泥土中，即便一时还没有死，下半辈子也得拄着拐杖过活了。


    
见到另外一个同伴也遭了敌人毒手，逃命中的刺客更是魂飞胆裂。将横刀丢在路边，高高地举起双手讨饶，“别杀我，别杀我，我只是奉命行事。奉命行事！”


    
“别跑，别跑我就不杀你！”王洵是又惊又喜，咧着嘴巴继续咋呼。这种胆子居然也好意思来做刺客？几个月不见，长安城的混混们，真是越来越没出息了。


    
“不跑，我不跑！”刺客高举着双手，求饶声里边已经带上了哭腔，“我不拉住缰绳，坐骑停不下来啊。爷爷，您别追了，我求您了还不行么？”


    
“真是个废物！”王洵哭笑不得，破口大骂，“做面首都没人要的家伙！”


    
骂过了，迅速用目光在马鞍侧扫视，果然如愿找到了一把伏波将军弩，一匣子整整齐齐的弩箭。


    
丢下“匕首”，他把弩弓抓起来，双手摆弄。也难怪几个刺客发完一矢之后想不起用第二支，在疾驰中，这种专门给骑兵用的短弩非常难以重新上弦。也就是王洵这种膂力大，自小骑惯了马的，空出两只手还能摆弄得开。换了个膂力差或者骑术不精熟的，没等把弩箭搭上，人早掉到马肚子底下去了。


    
数息间，王洵将弩箭重新搭稳。双臂平举，瞄准自己前方的刺客。“你回头看看这是什么？拉住缰绳，下马。否则，我就用弩箭射你了！”


    
闻听此言，刺客的讨饶声愈发凄厉，“饶命，饶命啊！”双腿却继续磕打马镫不止，死活也不肯停下来做俘虏。


    
白荇芷的马车跑不了多远，王洵没有更多时间在路上跟刺客折腾，手指一扣机关，把弩箭射了出去。一丈不到的距离，即便没训练过的人也不会射飞。侧前方的刺客应声落马，在地上翻了一个滚，口吐鲜血，眼见就不得活了。


    
第一次见到人死在自己面前。王洵心里猛地抽搐了一下，鼻孔里血腥味道忽然加重，张嘴就把早晨吃的东西吐了出来。一口未消化的食物喷出，他鼻涕眼泪同时流下。却不敢再做任何耽搁，用手在脸上胡乱抹了一把，拨转坐骑，向被战马压残废了那个刺客奔去。


    
最后一个可问出事实的人，如果最后这个死了，自己的就等着蹲大牢吧。王家的免死金牌未必管用，恐怕封四叔出面也不好摆平。一边自己吓唬着自己，王洵一边跳下坐骑。伸手去推那匹被车门砸伤后腿的战马。


    
经过训练的战马都略通人性，见王洵前来救助，努力地配合着挪动身躯。一人一马耗光了彼此身上最后的力气，终于将压在马身下的刺客挪出。好在此人胸口还有起伏，王洵见状，心中大喜，伸手向对方面巾抓去。


    
“别动！”就在此时，官道旁先前被惊散的路人当中，响起一个沙哑的声音。


    
王洵微微一愣，伸出的手立刻改变方向去抓刺客落下的横刀。怕引起误会，那个大胆的路人又快速补充了一句，“他既然蒙着脸，肯定不想让人认出身份。你如果没把握对付他，索性不如装糊涂！”


    
“怎么装？”王洵的心思素来不慢，听完了对方的话，立刻打消了揭破刺客身份的念头。自己最近的麻烦已经够多了。即便躲着走，还不停地找上门来。这些笨蛋刺客未必能奈何得了自己，但其背后的主人，却一定不好惹。


    
“他们三个西域胡人见色起意，光天化日之下劫杀一个大唐女子。你身为大唐男儿，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乃是本分！”敢情，自打战斗刚刚开始，给王洵出主意的这家伙就把所有经过看在了眼里，就是缩在路边不肯上前帮忙，“既然已经把责任尽到了，剩下的事情就交给能管的人去管。什么都没问过，什么都没看过，就当此事与自己无关！”


    
注1：女人的男宠，武则天时代比较流行。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二 下）


    
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问过，只当路见不平！如果换在半年前有人给王洵出这种主意，早就被他一巴掌拍到地沟里去了！啥，装傻？咱王小侯爷是什么人？全天下除了住在太极宫里那位不敢惹之外，其他的给不给面子全看心情！怎肯做这种藏头露尾的蠢事！（注1）


    
可经历了宇文至入狱出狱这一档子事儿后，王洵就对自己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一山还有一山高，这京师里边，王家惹不起的远不止太极宫里的皇上。其他的宰相、将军、尚书、侍郎，也是能不惹就不惹为好。


    
回头冲给自己出主意的好心人笑了笑，他慢慢转过身，拱手施礼：“多谢小哥提醒，这几个拦路行凶的蛮夷，还是交给官府处理为好！”


    
“是啊，光天化日之下，几个西域来的蛮夷竟然敢在天子脚下行凶，真当我大唐没王法了么？”出主意的路人点点头，做出一副孺子可教的姿态。


    
到了这时，逃到旷野里避难的其他路人才慢慢转了回来，有人看都不看，抓紧时间继续赶路。更多的人却立刻忘记的害怕，围在王洵身外十几步远开始交头接耳。


    
“这时谁家的小哥，真有本事，一个对三，居然赢了！”


    
“我哪知道，你看他那身衣服，好像是皇上的禁军才能穿的！”


    
“即便是禁军，杀人也要偿命的吧！咱们大唐毕竟是有王法的地方！”


    
“小声点儿，当心他拉你垫背！”


    
被众人无聊的议论声吵得心烦，王洵猛然回过头去，厉声断喝，“都给我闭嘴。躲远些，否则，我就说你们都是我的同党！”


    
“哄！”人群像受惊的苍蝇般逃开，没多远，又趔趄着停下脚步，继续向这边偷看。气得王洵无可奈何，只好抓起最后一名刺客的横刀，在还没死的那个家伙身边画了个圈子，示意无关者不要随意进入。然后放下刀，冲着刚才给自己出主意的好心路人笑着拱拱手，“恐怕我得再找几个人过来帮忙才行。否则，一会这里就乱套了！”


    
“你不能走！”好心的路人笑着摇头，“你一走，更要乱套。给官府留下杀人潜逃的印象，想再翻过来，可就难了！”


    
“那怎么办？”王洵顿时有些为难了。官道上的人越来越多，按照惯例，凡是出了打架，斗殴和凶杀案件，衙门里的差役没有一时半会儿绝不会轻易赶过来。而两具尸体和一个伤者之间又隔着很大距离，若是有人趁机从尸体上拿走点儿什么东西，或者偷偷塞入点儿什么东西。自己即将面临的麻烦可就越来越大了。


    
“我也没太好的办法，顶多在这里帮你照看一下！”好心的路人想了想，继续说道：“但我建议你最好再找几个证人，否则，官府很难听信你的一面之词！”


    
“证人？”王洵又是一愣，举头四望，吓得周围看热闹的众人再度纷纷回避。显然，大伙已经听到了关于证人的建议，谁也不愿没事儿跟官府去打交道。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官府们一直希望百姓们如此，所以也不能怪看客们没义气。把目光转回唯一肯给自己帮忙的路人脸上，王洵才注意到此人的年龄其实跟自己差不多大小。生着副非常耐看的面孔，蚕眉凤目，鼻直口方，一笑起来，脸上就洒满了阳光。


    
“这里离军营没多远，你既然穿着身戎装，总有几个袍泽吧？”见王洵将目光又转回自己，阳光少年笑了笑，低声提醒。


    
“对啊！”王洵高兴地直拍脑袋，“你帮我看着，我骑马去找……。算了，算了，我自己在这看着，麻烦你去白马堡军营，找一个叫周啸风的都尉。就说王洵遇到了刺客，让他赶紧带几个人过来！这是我的凭记，交给你，你到门口一亮，就有人带你进去！”


    
说罢，解下自己的腰牌，直接递了过去。


    
“你就不怕我拿着跑了？”阳光少年笑着打趣，然后飞身上马，“你叫王洵是吧，我叫颜季明！记住，我回来之前，你最好先别跟差役走！”


    
“小弟一定谨遵季明兄吩咐！”被对方脸上的阳光所感染，王洵拱了拱手，冲着颜季明的背影喊道。


    
有这么一个机灵鬼帮忙，接下来的事情，他应付得比先前镇定得多。不一会儿，附近的里正带着几个身体强壮的庄户先赶到了，见一方身上穿着飞龙禁卫的戎装，出了事后也不急着逃走。而另外一方却个个脸上蒙着黑巾，藏头露尾。首先便认定了王洵肯定占理。为了避免发生误会，他先把庄户们留在远处，然后自己空着手凑上前，隔着十几步距离抱拳施礼：“小老儿乃这一片儿里正，姓刘，敢问军爷，可有需要帮忙的地方？”


    
“有劳刘老丈了！”王洵求之不得，赶紧长揖及地，以晚辈之礼相还，“麻烦您老找几个人，把尸体看好了，别让闲人乱碰。这些蒙面的家伙突然蹿出来试图用弩箭攻击一辆马车，我路见不平，才不得不出手管一下！”


    
“应该管，应该管！”刘老汉见王洵不但人长得方正，举手投足间还不失礼貌，立刻完全接受了他的说法。“藏头露尾的家伙，一看就不是好鸟。小老儿这噶达几十年没出过人命案了。唉，真是缺德！死都不挑个好地方！”


    
一边骂着，一边颤颤巍巍地走开。带领同来的庄户，看守远处的两具刺客尸体去了。


    
又过了片刻，官道上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上百个差役，手持长刀铁棍，气势汹汹地杀了过来。一边纵马疾驰，一边呐喊着自己给自己壮胆儿，“哪呢，哪呢，别走了凶手，闲杂人等回避！”


    
闻听此言，看热闹的人再度一哄而散。带队那名捕头模样的家伙急冲数步，在距离王洵五十步外猛然拉住马缰绳，刀尖前指，“弟兄们，把他给我拿下了。先带回县衙再说！”


    
“是！”百十个差役互相壮胆，却没人肯第一个往前冲。


    
“抓我？”见来意不善，王洵猛然站起，用弩箭对准带队的捕头，“没长眼睛的东西，你看看这是什么？”


    
“啊呀～！”毕竟是京师衙门混饭吃的，见识就是跟其他地方不一样。听到王洵的提醒，所有差役、帮闲，不分职位高低，正职私聘，编制内外，同时缩颈藏头。“别，别冲动，有话，有话好好说！”


    
“哪个是带头的，报上名来！”知道自己若是稀里糊涂进了衙门，肯定浑身上下长一百张嘴都说不清楚，王洵把伏波弩平端，冲着众差役不断挪动。阴森森的弩箭指向哪个方位，哪个方位的人就立刻缩回去一大截。


    
带队的捕头几曾受过这种羞辱，一边将身体往人堆里边缩，一边大声威胁，“小子，持械拘捕，罪同谋反。你手里持的还是……”


    
“你再睁大眼睛看看我这身衣服！”有过跟孙仁宇大捕头打交道的经验，王洵知道对这种家伙就不能给好脸色。只有在气势上死死压住他们，才能免于被他们借机敲诈勒索。


    
“你这……”带队的捕头暗暗叫苦。刚才接到某些人的提醒，他才知道今天出去办事的家伙们出师不利，把一件本来手到擒来的事情给搞砸了。本打算仗着长安县捕头的身份，先将坏了自家大人好事的傻小子抓到县衙里，再慢慢想办法将白的染黑，将黑的洗白。却没料到对方是飞龙禁卫的军官，手里还拿着自己人偷偷从军中弄来的违禁证据！


    
众目睽睽之下，他想否认自己不认识对方身上的戎装，根本没有可能。然而一旦案子被公事公办，后面的窟窿恐怕非他一个人能堵得住。甭说是他，连上头的长安县令把自己填上去都堵不住。正犹豫间，猛然听身边有人低声提醒，“头儿，先稳住他，让我带人包抄过去，解决了那边的两具尸体再说！”


    
“对！”捕头如梦方醒，定了定神，立刻换上了副笑脸，“小兄弟，小兄弟，别着急，别着急。咱们长安县衙门，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你，你能不能先把弩箭放下，咱们有话慢慢商量！”


    
“报名！”王洵确认此人就是正主儿，干脆直接用弩箭瞄准了他的脑门。“别啰嗦，先报上名来。你们几个，别乱动。想死的，就从我身边绕绕看！”


    
一百多名差役，如果同时扑上的话，十个王洵也早放翻了。可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事实上却没人愿意做那个唯一的箭靶子。在冰冷的箭锋威逼之下，已经打算迂回包抄的几个衙役们慌乱地退了回来。惹得远处野地里看热闹的百姓们一阵哄笑。


    
“奶奶的，老子的人都让你们给丢尽了！”捕头大人被现实气得直翻白眼。无奈之下，只好又退后数步，一边尽量避开王洵手中的伏波弩，一边笑着说道：“我，我乃长安县捕头贾季邻，小兄弟可否报一下名姓，说不定咱们还能交个朋友！”


    
王洵微微一笑，陡然提高了声音，冲着周围喊道：“在下坐不更名，行不改姓，姓孔，名有方！今天路见几个蒙面歹徒袭击路人，不得已，拔刀而斩之。弄死了两个，还有一个，好像还剩下半口气！”


    
他已经认定长安县这帮差役对自己没安什么好心，所以鼓足了中气，把每个字都说得清清楚楚。躲在远处看热闹的百姓本来就痛恨差役们一上来不分青红皂白胡乱抓人，此刻听见了王洵的话，立刻毫不怀疑地全盘接受。胆小的暗暗摇头，胆大的则拍起巴掌，大声附和：“好，杀得好。大白天用黑布蒙着脸的家伙，肯定不是好人！”


    
长安县捕头贾季邻又惊又怒，想要强带着众差役把“孔有方”拿下，又怕没等抓到人，自己喉咙上先挨一弩。蒙着脸的三个家伙他都认识，虽然身手差了点儿，也不至于死在一个普通路人手中。很显然，眼前这个名叫“孔有方”的少年武艺高强，随便收拾掉自己十几名属下估计不会成什么问题。


    
想到这儿，他额头上禁不住汗珠滚滚。公事公办，肯定不行。颠倒黑白，力有不逮。偏偏头顶上的太阳越升越高，官道上往来的人也越来越多。不光是平头百姓纷纷驻足，有几辆朱漆和铜装马车也被堵在了路上，车的主人拉开帘子，向对峙的双方探头张望。


    
“头，偷偷用弓箭结果了他！”先前给贾季邻支招的衙役再度开口，抛出一条绝户计，“抓紧时间，趁着他还没把刺客脸上的蒙面扯掉！”


    
是故意没扯，留几分余地吧！贾季邻眼前突然有灵光一闪。只要刺客的身份没暴露，这件事就有被对付过去的希望。只可惜，这个聪明的少年必须去死。否则，京师里要死的就是几百号。


    
再度偷偷将身体向后缩回数尺，贾季邻将脑袋躲在属下的背后，打手势示意几个心腹准备羽箭。随即，又探出半个头颅来，大声高喊：“放下弩箭，束手就擒，本官一定给你个公道。否则的话，休怪本官对你不客气！”


    
喊罢，他把手向后一招，就准备命人给王洵来个万箭穿身。就在这个当口，耳畔却突然响起了一声炸雷，“住手！老子倒是要看看，谁敢对老子的人不客气！”


    
“啊！”不光贾季邻被断喝声吓了一跳，其他捕快们也都吓得松开弓箭，纷纷向声音来源处抬头张望。只见数名飞龙禁卫，在一名疤瘌脸军官的带领下，风驰电掣般杀了过来。马背上，所有飞龙禁卫双臂平端，每人手里，都是一具上好了弦的骑弩。


    
注1：太极殿，李隆基做太子时所居，当皇帝后，成为其处理国事的地方。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三 上）


    
来者只有十二个人，其中一个还是个带路的过客。但这十二个人，却把百余名差役压得连大气都不敢出。对方手中拿的可全是骑弩，差役们谁也不敢怀疑只要自己这边胆敢率先发出一箭，所有人就会被对方立刻射成刺猬。虽然，在事实上，十一支骑弩，顶多能制造同样数目的牺牲者。


    
一转眼，飞龙禁卫们已经冲至眼前。马队中飞出两个人，一左一右将站在地上的王洵死死护住，其他八名禁卫呼啦一声，瞬间分散开，围作一个四面透风的圈子，将百许名差役团团困在了官道中央。


    
“把他们的兵器都给老子下了！”带队的疤瘌脸将领周啸风第一个到达，却是最后一个拉住坐骑，策马兜了一个圈子后，站在官道的中央大声喝令。


    
所有人，包括差役和远程的看客，登时全都傻了眼。以八名禁卫围困上百差役，还要下掉对方的兵器，只有疯子才会发这种命令。然而，八名禁卫却毫不犹豫地再度分成两队。四人继续持弩围困，另外四人将上好了弦的弩箭交给负责监视的同伴，赤手空拳地冲向了差役们。


    
众差役们手里抓着兵器，却不敢反抗，只是拼命往旁边躲。很快，冲入队伍的四名飞龙禁卫就被他们惹得不耐烦了，抡起大巴掌，直接往差役们的脸上招呼，“啪啪！”“放下兵器，别找不自在。”“啪啪”“把兵器拿过来，自己下马，否则爷爷就不客气了！”


    
“别，别……”直到这一刻，贾季邻才终于有了一点带队捕头的模样，高举起双手，大声嚷嚷：“别，别打脸，给长安县的老少爷们留点面子！”


    
“面子？！”周啸风冷笑着撇嘴，“长安县老少爷们的脸，早就被你等丢光了！光天化日之下纵容蒙面刺客行凶。见到有人抱打不平，非但不心存感谢，反而处心积虑诬良为盗。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你们都敢做，还好意思在人前提什么脸面。呸！也不先撒泡尿照照自己的影子！”


    
贾季邻被骂得面红耳赤，想要反唇相讥，却怕对方真的发了飚，把弩箭射在自己喉咙上。哼哼唧唧地嘟囔了两句，慢慢把头低了下去。


    
倒是站在他身旁，刚才建议将王洵用冷箭射死的那个家伙，胆子稍微大一些。从人群里探出半个头来，大声抗议道：“对面的都尉，你也别太嚣张。咱们可是天子脚下的差役，若是你……”


    
“天子脚下的差役，就可以草菅人命了么？”周啸风立刻将弩箭转过来，正好对上此人的眼睛，“今天的事情，即便打到皇上面前，周某也不会理亏。给我下，下掉了兵器后，再问是谁主使！”


    
不用他再度强调，李元钦、赵怀旭等人已经将差役们的兵器劈手抢过来，乱七八糟扔了满地。站在贾际邻身边的那名差役试图反抗，苏慎行手疾眼快，食指一扣，便将弩箭送进了此人的肩窝。疼得此人丢下兵器，捂住膀子满地打滚。


    
有这么一个活生生先例在，接下来的任务便轻松多了。有的差役象征性地躲了躲，便将手中的吃饭家伙交了出去。有的差役更干脆，直接丢了兵器，跳下马背，双手抱着后脑勺任人宰割。


    
官道两旁的看客们终于明白什么叫“耍横”了，一个个张开了嘴巴，口水流出老长。飞龙禁卫仗着是皇帝亲兵的身份，在长安城里边一直横着走，这点，大伙都心知肚明。可长安县的差役也不是好惹的，他们手中的权力远远大于一般衙门里的捕快，普通人根本不敢招惹。双方以往也发生过针尖对麦芒的斗殴，互有输赢。但是像今天这般，十一名飞龙禁卫把一百多差役、帮闲当做灰孙子教训的场景，却是从没出现过。


    
“那些不是普通禁卫！”终于，一个从马车中跳下来看热闹的工部小官员发现了一点名堂，摇摇头，低声说道。


    
“从没见过血的家伙，碰上沙场打过滚的安西老兵，不吃亏才怪！”另外一名身穿青衫的礼部小吏凑过来，笑着跟几个被堵在路上的同僚解释。


    
“他们是高仙芝的人？怪不得我刚才感觉到一股杀气。”有人立刻愣了愣，然后做恍然大悟状。


    
“可这也太不给长安县面子了！”有人抱打不平，不敢把声音提得太高，唯恐被疤瘌脸的将领听见。


    
“面子是自己争来的，不是别人给的！”有人摇摇头，拉着坐骑绕路而行，“一边是三十年没见过血光的混混，一边是从恒罗斯河畔一路杀回来的老兵，也只能是这样了！”


    
就在大伙幸灾乐祸地小声议论中，长安县的差役、帮闲们全都变成了赤手空拳，坐骑也被抢走，一个个抱着脑袋蹲在地上，就像一只只被褪了毛的公鸡。


    
看到脚下这帮家伙的窝囊模样，周啸风突然变得有些意兴阑珊，“丢人！”他收起弩箭，冲着地上重重地啐了口吐沫。然后回过头来，冲着王洵大声骂道：“既然惹了麻烦，不尽早跑回军营里求救，在这儿傻站着干什么。唯恐别人没法向你身上栽赃么？到底怎么回事？你先跟我说清楚些！”


    
“诺！”王洵憋不住想笑，本着给长安县的差役们留点儿脸面的想法，尽量没有笑出声音来，“属下，属下今天，属下今天请了假回家，在半路上发现几个蒙面的家伙拦路打劫一辆马车，于是就……”


    
按照颜季明先前的建议，他尽量把这场厮杀说成见义勇为，不提白荇芷的名字，也不提自己为什么会坐在前者的马车里。一边说，一边用靴子尖轻轻点压脚下那名被俘刺客的脸，暗示周啸风自己不想把事情做得太绝。


    
见到他如此小心，周啸风忍不住笑着摇头。“笨蛋，既然捉了活口，更应该把他押回军营里边审问清楚，难道你小子还想私设公堂不成？来人，看看这个死透了没有，如果没有，直接给老子拖回军营去。敢在白马堡附近打劫，分明是没把咱们飞龙禁卫放在眼里！”


    
“诺！”负责监视众差役的苏慎行等人见对方已经彻底失去了抵抗的念头，答应一声，转而执行最新任务。长安县捕头贾季邻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想要阻止，又没胆子，抬起头偷偷地看了看对方，满脸乞求。


    
周啸风恰恰向他看过来，半空中与他的目光对了个正着，“你都听见了？用不用我的人再向你重复一遍？”


    
“听见了，听见了！”贾际邻的眼睛不敢与周啸风相对，只是小鸡啄米般连连点头。心里却恨不得能抛出一口飞剑来，神不知鬼不觉地割下对方的脑袋。


    
“记住了？”周啸风向前带了带坐骑，吓得差役们纷纷向后挪动。


    
“记住了，记住了！”长安县捕头贾际邻的答话声里已经隐隐带上了哭腔。欺负人，太欺负人了。一点面子都不给留。如果官道上只有当事双方也罢，周围偏偏还有很多人把今天的一切看在了眼中！回去后，即便上头能把窟窿堵好，自己和弟兄们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也没脸再见人了。


    
绝望当中，他突然又听见对方说道：“我这人一向讲理！别人不欺负到头上来，也不为已甚！”


    
仿佛黑暗中突然看到了一丝阳光，贾季邻抬起头，脸上写满了期盼。


    
仿佛猜出了他的心思，周啸风耸耸肩，换了副相对缓和的口吻补充，“活人和凶器我带回军营里去，死尸体归你抬走。咱们不擅长审案，说不定稍一用力，就把最后一名刺客给打死了。所以，这个案子最后该怎么结，还烦劳你们长安县多费点儿心思。反正呢，这么多眼睛都看到了，倒是不怕你颠倒黑白！”


    
“不敢，不敢！”贾季邻如蒙大赦，恨不得抱着对方的靴子亲上几口。这几句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疤瘌脸都尉只是护短，不想人陷害他麾下的亲信。至于什么伏波将军弩，什么刺客真名，人家根本懒得管！


    
有了这个承诺，他即将面临的压力也轻了许多。又嘿嘿干笑了几声，抬起脸来问道：“那，那么军爷，我，我可以现在就抬尸体了么？大过年的，官道上血乎淋拉的实在不好看！”


    
“随你！”周啸风看了他一眼，沉声许诺。随后将大手冲着弟兄们一挥，“走了，走了，回营去陪高大将军下棋。大将军还在营里等着呢！”


    
“嗯！”刚刚准备起身的贾际邻差点没又一屁股坐到地上，怪不得对方那么横，原来有高力士在背后撑腰，这死老太监，什么时候如此爱管闲事起来！


    
腹诽归腹诽，表面上，他还得笑嘻嘻地目送对方远去。直到飞龙禁卫们的背影都自官道上消失了，才重新恢复了往日的嚣张模样，冲着属下的一干差役、帮闲大声呵斥道：“都傻站着干什么？还不把兵器都捡起来。遇上点事情就拉稀，老子白养了你们这群废物！”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三 下）


    
跟着周啸风等人往军营方向走了一会儿，王洵终是放不下白荇芷的安全，慢慢拉紧了马缰绳，讪笑着向众人道谢：“多亏了几位哥哥来得及时，否则，小弟非得被那帮无良差役给冤枉死不可。大恩不言谢，日后……”


    
“想滚去会你的相好就赶紧，别跟我们几个老家伙绕弯子！”周啸风拉住坐骑，非常不屑地横了他一眼，“我们几个满大街找女人的时候，你还穿着开裆裤子玩泥巴呢！”


    
“哈哈哈哈——”众位安西老兵齐声大笑，嚣张得无以复加。连带着替王洵报信的颜季明，也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王洵被大伙笑得有些脸红，抓了抓自己的后颈，继续解释道：“我，我不是担心那帮差役去找她的麻烦么？我刚刚托了她请公孙大娘为诸位哥哥献艺。如果……”


    
“这么大个证人抓在咱们手里，你猜那些差役还有胆子再把事情闹大么？”周啸风用马鞭在半死不活的刺客背上抽了一记，非常不屑地回应。


    
那个刺客其实早就被坐骑给颠醒了，只是弄不清周围情况，一直装昏而已。猝不及防屁股上挨了一鞭子，立刻发出了一声惊叫“啊——”


    
“这种烂货，居然也拿出来丢人现眼！”周啸风的注意力瞬间被刺客吸引了过去，撇了撇嘴，大声嘲讽。“小子，别装了，老子没功夫陪着你玩。要么你就立刻咬舌自尽，要么就老实交代谁派你来的。否则，老子就拿军中审问俘虏的手段来对付你，保管你后悔活着到世上走一遭！”


    
听到这话，刺客立即扯开嗓子大叫，“我不是冲这位军爷来的，不是冲这位军爷来的！误会，这完全是误会！”


    
“误会？”周啸风眉头紧皱，半边脸的疤瘌愈发显得狰狞，“三个大男人，拿着伏波弩，只为对付我兄弟的一位小相好？这话，你猜有人会信么？”


    
“兄弟，我劝你还是趁早说了吧。前面就是军营，落到军法官手里，恐怕就不是这个待遇了！”李元钦怜悯地看了刺客一眼，目光在对方后颈骨上下来对打转。仿佛在找一个适合用刑的位置，以免届时手忙脚乱。


    
“我真的不是冲这位军爷来的啊！”被横绑在马鞍上的刺客咧开大嘴，鼻涕眼泪一起往外淌，“小的若是有半句虚言，天打雷劈，永世不得超生。几位军爷，小的上有八十……”


    
所有安西老兵围着他，就像看一个乞丐在表演杂耍。到后来，反而是王洵第一个看不下去了，干咳了几声，讪笑着替可怜的家伙作证，“诸位，诸位哥哥，这，这家可能说的是真话。见到我从马车里跳出来，他们当时都愣了好一阵儿。”


    
“对，对，我们是冲着白行首，冲着白行首去的。这位小哥可以作证，这位小哥可以作证！”宛如溺水之人抓到了一棵稻草，刺客从马鞍上抬起脸来，大声补充。


    
这回，众安西老兵可真的傻了眼。一个个以目互视，谁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毛病。那刺客见大伙仍旧不相信自己，索性豁出了脸皮，继续大声叫喊道：“如果不是为了对付一个女的，我们也不会只出动三个人了。你们安西镇的军爷，谁不知道都能以一当十。离白马堡就这么一点点路，万一杀这位军爷不死，我们几个还跑得掉么？”


    
最后一句话相当有力，不由得周啸风等人不相信他说的是实情。刺客杀人，肯定要事先打听好动手的目标。王洵的武艺虽然不太扎实，可在长安城的纨绔子弟中也算个佼佼者。想要暗杀他，第一，不该在白马堡和长安城之间这段路上动手。第二，绝对不该派这样三个废物点心！


    
想明白了其中关键，周啸风忍不住轻轻摇头。太有意思了，这京师里的事情真他奶奶的太有意思了。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小女子，出动三个大男人不算，还要拿出军中专用的骑兵弩，谋划这次行刺的家伙，要么是个凶残到了极点的白痴。要么是个像刺客一样的废物点心。


    
“那你们为什么要杀白行首？”尽管王洵也觉得这场发生在光天化日下的刺杀行动实在荒唐至极，因为涉及到了白荇芷，还是不得不问仔细些。


    
“小的不知道！”刺客突然又变得硬气起来，摇摇头，低声回应。


    
“嗯？”周啸风眉头轻皱，发出一声怒哼。


    
“小的真的不知道啊，真的不知道，小的只是奉命，奉命行事。”刺客吓得立刻又在马鞍上大喊大叫，被绑住的身体如同蚯蚓般上下扭动，一会儿功夫，鼻涕眼泪已经滴滴答答落了满地。


    
原来不是嘴硬，而是级别太低了，只配做这种下三滥勾当。众老兵看得又好气又好笑，纷纷摇头不止。周啸风略作沉吟，继续问道，“指使你的人呢，千万别告诉我他已经死了！”


    
“小的不敢，小的不敢。是王小公爷，王小公爷今天一早命令小的三个在出城埋伏，如果看见白行首，先用弩箭吓她半死，然后装进麻袋里，驮到太原公府上见他！”软骨头刺客一边哭叫，一边大声解释。


    
“哪个王小公爷？说名字！”鉴于京城里的小公爷、小侯爷太多了，周啸风即便猜到了些端倪，也不得不要求刺客把话说明白些。


    
“是，是卫尉少卿王准，京兆尹王鉷大人之子。协助贾昌替皇帝陛下训练斗鸡的那个！”刺客叹了口气，耷拉下了脑袋。


    
又跟王鉷和贾昌扯上了关系，王洵头皮瞬间就开始发乍。抢在周啸风之前，大声追问：“白行首怎么得罪王准了？他要你抓白行首做什么？”


    
没等此刻回应，一众安西老兵已经把眼睛转了过来，目光里充满了调侃。早在王洵钻进白荇芷的马车之时，他被一个绝色美女接走的消息，已经于军营里不胫而走。如今刺客又是一口一个白行首，那王准为什么要派人吓唬她的原因还用猜么？无非是想一亲芳泽未得，转而欲霸王硬上弓而已。反正京师里丢了一个歌女，绝对算不上什么大案奇案。衙门里再重视，最后也要落到王准自家阿爷的手中。爷俩个后院里一商量，案子可以结了，绝对无须劳动更多人。


    
软骨头刺客的招供，也恰恰证明了大伙的猜想，“小公爷前几天去了趟锦华楼，不知道为何冷着脸出来了。然后今天一大早，我们几个就接到了任务！”


    
一瞬间，王洵的脸红得几乎要滴下血来！折腾了一大早晨，弄进去两条人命，害得十几个同僚与百余差役大打出手，结果，却是为了争风吃醋事。即便责任不在于他，也足以令人惭愧得无法抬头。正欲强撑着向大伙说几句道歉的话，一直凑在旁边看热闹的颜季明却突然插嘴说道：“不对，此事绝不会像他说得这么简单！”


    
“小爷，我真的没说假话啊！”软骨头刺客艰难地将头扭过去，哭喊着抗议。


    
“我不是指责你说假话！”颜季明摇摇头，把目光转向若有所思的大伙，“那位太原公的威名，我在河北也听说过一些。以他家公子的身份，想对一个歌女用强，恐怕无需派人于城外埋伏。趁着王洵兄弟不在家的时候，直接把轿子往门前一堵，京师里边，又有几人敢为了一个歌女出头？”


    
“对啊，这不是牛刀割鸡么？”赵怀旭看了一眼王洵，低声附和。根据他所了解的情况，王洵这个小侯爷，跟王准这个少公爷，可是一点儿都没法比。真要惹恼的京兆尹王鉷，一巴掌拍下来，恐怕连实授的大州刺史都要粉身碎骨，更何况一个从没出过仕的小小子爵。


    
闻听此言，赵怀旭、李元钦等一众老兵忍不住轻轻皱眉。半年多来，在京城里看到的那些东西，早就远远超过了他们这些直心肠汉子的想象。大伙不怕在两军阵前跟敌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对于来自背后的冷箭，却是防不胜防。


    
“再多，估计这小子也不知道了！还是不要问了！先把他带回军营，处理了伤口为好！”还是周啸风有主见，略作沉吟之后，便笑着做出了安排。“谨言，从今天起你就跟着王中侯，免得他再英雄救美时，找不到帮手！其他人，就当今天的事情没发生过，不要乱说，也别再于此事上浪费心思！”


    
“诺！”苏慎行和一众安西老兵立刻收起嘻嘻哈哈的面孔，拱手领命。


    
见周啸风安排了专人贴身保护自己，王洵心里好生过意不去，想了想，笑着推辞：“反正这两天我就在城里，还是不用劳烦苏大哥了吧！”


    
“去！”周啸风笑着冲他扬了扬马鞭，“老子怎么安排，你听着就是了。别多嘴。赶紧找到你那小相好，把三天后的酒宴安排妥帖。大伙还等着见见公孙大娘，回去后好跟西域的弟兄们吹嘘呢！”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四 上）


    
跟众位同僚告了别，再度折返长安的路上，王洵一直闷闷不乐。


    
指使刺客劫杀白荇芷的是卫尉少卿王准，京兆尹王鉷大人之子。一个他从前无论如何也不会招惹的人物。若不是今天恰好坐在白荇芷的马车中，误打误撞击败了三个笨蛋刺客，王洵甚至不确定，自己得知白荇芷被掠入京兆尹府，或者被京兆尹府的爪牙杀死的消息后，有没有勇气为白荇芷讨还公道？


    
也许会一时冲动去铤而走险，也许会为了云姨和紫萝不受牵连而忍气吞声。更大的可能是，即便铤而走险，也奈何不了王鉷父子分毫！双方的实力差距太悬殊了，悬殊到王鉷父子稍稍动动手指头，就可以令自己像灰尘一样消失，整个长安不会有任何人敢于为此多说半句话。


    
这是半年来，王洵第二次感觉到自己的弱小与无助。作为一个习惯于借助家族势力欺负别人的家伙，没有什么事比被别人欺负却无法还击更令人郁闷了。弱肉强食，这长安城的规则，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变得如此简单直接！如果你不想被人欺负，就只能努力向上爬，把欺负你的人统统踩在脚下。然而向上爬的路又是那样漫长，从目前的正七品下怀化中侯爬到正四品上忠武将军，才能与王准目前的职位等级持平。需要连升十三级，即便背后有封四叔照顾，每一级至少也需要四个月到半年时间。也就是，想要保护白荇芷不被王准抢走，他至少需要四到六年的不断地加官进爵才行。而到了王准那个位置，他还需要面对银青光禄大夫、御史大夫兼京兆尹、太原县公、京畿及关内采访黜涉等使王鉷！（注1）


    
在王鉷之上，还有开府仪同三司、行尚书左仆射、兼右相、安北副大都督、持节朔方知节度事，管内军郡采访处置等使李林甫。再往上，还有若干个李姓郡王，皇亲国戚。很少考虑那么长远的王洵突然发现，若想保护白荇芷和自己身边的其他人不被欺负，自己这辈子就需要不断往上爬，往上爬，这条路，没有止境！永远没有！


    
怪不得宇文子达出狱后性情大变！他发觉自己终于有些理解好朋友的想法了。并非权势的诱惑令人疯狂，而是不想再经历一次那种闭目等死的滋味，除了想方设法爬到高处，将自己的命运握在自己手中之外，宇文至根本没有其他选择！


    
“喂，傻了！用过人，连个谢字都懒得说么？”一路同行，见王洵始终不跟自己说话，颜季明有些不高兴，用马鞭在空中虚抽了一记，低声抗议。


    
“啊，嗯嗯，啊——”听见马鞭击打空气声，王洵的身体猛然后仰，新换的横刀迅速出鞘。把刀刃都端得与肩膀齐平了，他才瞬间清醒，愣了愣，收刀入鞘，同时低声抱怨：“别乱开玩笑，我现在都快成惊弓之鸟了！”


    
“练武之人，招数收发却不由心。等于还没窥得门径！”颜季明也被王洵的过度反应吓了一跳，将坐骑向旁边带了带，笑着数落。


    
“换你，好好的突然被人拿弩箭当靶子射，过后能不草木皆兵么？”王洵冲他翻了翻眼皮，没好气地回应。


    
“我还以为你乃神勇之士，谈笑杀人，面不改色呢？原来心里也是后怕！”纯粹为了缓解王洵心中的压力，颜季明摇摇头，继续笑着打趣。（注2）


    
“不怕才怪。”王洵咧嘴苦笑，“我又不是天生的刺客！”


    
说起刺客，他又猛然想到，对付王准、王鉷这种仗势欺人者，也许最有效的途径是做一个像荆轲，聂政那样的大侠。管他头上有多少顶官衔，半夜翻墙进去，一刀捅死，官职再高也是白搭。


    
可那又需要过人的武艺！雷万春曾经亲口说过，对付十个二十个壮汉，他勉强可以应付。五十人以上，就只能落荒而逃。况且武无第二，练武这条路，同样也无止境。一山还有一山高，你想着凭借武艺逍遥自在，有个武艺比你高的家伙欺负上门来怎么办？还不是跟现在一样束手无策？！


    
“又傻了！”见王洵说着说着便两眼发直，颜季明气得直嚷嚷。


    
“初次遇到这种事情，我难免有些心神恍惚。季明兄原谅则个！”王洵苦笑着收回混乱的心神，冲新交的朋友拱手赔罪。


    
“有为难的事情，跟我商量啊！我虽然未必能出什么好主意，至少咱们三个人商量，比你一个人发呆强！”颜季明倒是个热心肠，主动替王洵排忧解难。


    
“他叫苏慎行，字谨言！”王洵将手向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同僚指了指，笑着替对方引荐。


    
“啊，哦！”颜季明这才意识到，自打与周啸风等人分开，苏慎行居然一个字都没说过。愣了愣，笑容里露出了几丝促狭意味。


    
苏慎行恰恰抬起头来，笑了笑，难得地说了几个字，“你们说，我听！就行！”


    
“那怎么行？”颜季明立刻找到了目标，笑呵呵地抗议，“论年龄，苏兄肯定比我们两个都大许多。论阅历，苏兄显然也是刀丛中打过滚的，生死估计都看透了，更不会因为这点儿小事乱了方寸。论谋略……”


    
没等他把一大队恭维话说完，苏慎行已经受不住了，无可奈何拱了拱手，笑着回应：“颜公子过奖了，苏某不敢当。需要苏某做什么，请直说！”


    
存心刁难苏慎行这个锯嘴葫芦，颜季明指了指王洵，笑着询问：“有人要杀那个白行首，他不知道原因。想替白行首出头，也不知道从哪下手。如果换了苏兄，该如何自处？”


    
“问。找白行首问明情况，再做决定！”话音刚落，苏慎行已经给出了确切答案。


    
注1：作为天宝年间的三位权臣之一，王鉷身兼二十多个实职。文中只是列举了其中比较有威慑力的几顶官帽。


    
注2：原文用来形容荆轲，这里颜季明为了缓解气氛，挪用调侃王洵。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四 下）


    
“哈哈，姜还是老的辣，苏兄一语便道破了关键所在！”听完了苏慎行的话，颜季明立刻大笑着抚掌。


    
只是他这番做作并没得到预料中的响应。苏慎行只是笑了笑，便将头侧了开去。王洵则默默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怎么看都像是在冷笑。


    
颜季明立刻意识到自己今天聪明过了头。不只是自己一个人看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被自己逼着说出真话的苏慎行，还有已经走远的那些飞龙禁卫军官们，恐怕谁心里都清楚，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关键就在那个什么白行首。问她跟卫尉少卿王准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比审问软骨头刺客所得到的消息还要更靠谱些。可是大家都没有将这层窗户纸戳破，把选择的权利留给了王洵。只有自己，还卖弄聪明，故意用话语挤着苏慎行向大伙刻意忽略的地方绕。


    
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更何况白行首这种女人，即便嫁入王家，顶多也只能做一个地位最低贱的妾！在颜氏家训中，女人仅仅是男人的附庸与玩物，可以亲近她们却不可因为他们耽误了正事。因此，颜季明习惯性地认为，王洵应该找到那个女人，逼问出事实真相才对得起众位好朋友的信任。可看看王洵刚才那神不守舍的模样，他又隐隐觉得这种话不适合由自己来讲出，毕竟，自己跟对方刚刚认识了还不到一个时辰！


    
被王洵看得有些不自在，颜季明抬起头来，左顾右盼，“前面好像来了很多人，会不会是又来找你麻烦的？那个，那个女的好像也在。王兄，她带着人找你来了！”


    
后半句话，他几乎是带着几分雀跃喊出。终于解脱了，那个女人来得正是时候，免除了自己很多尴尬！见对方的脸上的表情不像是在刻意作伪，王洵将信将疑地举头张望，恰好看见四匹骏马向自己这边疾驰而来，其中一人两眼通红，满脸是泪，不是白荇芷，又能是谁？


    
“白姐姐！”这一刻，悬在嗓子眼儿的心脏终于落下，顾不得颜季明目光里的嘲弄，他用力一磕马镫，快速迎了上去。才奔出两步，猛然意识到白荇芷身边还有雷万春、南济云和张巡，讪讪笑了笑，慢慢又放松了缰绳。


    
“我就说么？你小子没那么笨。即便打不过那三个刺客，跑也跑得赢！”雷万春哈哈大笑，策马上前，用力在王洵肩膀上捶了一拳。“行，赶紧去看看白行首吧，她可是为了你，可是差点把长安城都给翻过来了！”


    
“你小子，没伤着吧！”张巡也策马靠近，却没做半分停留，目光在王洵肩膀上被弩箭擦破的地方扫了扫，便笑着走了过去。


    
南霁云更是洒脱，干脆直接把坐骑带到了一边，连招呼都不打。转眼间，官道中央就只剩下了王洵和白荇芷，两人四目相对，心里有无数话要说，却不知道从哪一句开始说起。


    
眼看着二人就要在官道中央变成一道风景，雷万春把大手一挥，笑着提议，“好了，好了，有话还是回城里再说吧。大冷天的，刚刚跑出一身汗来。咱们这些大老爷们不打紧，女人家却未必受得起这股子白毛风！”


    
一句话，立刻让王洵和白荇芷两人都瞬间清醒。扭头冲大伙讪讪一笑，却把马头并在一起，相跟着朝长安城走了。


    
看到此景，颜季明忍不住悄悄吐了吐舌头。这位王兄对他的白行首，还真不是一般的痴迷。好在自己除了逼苏慎行说了一句话外，没再多管人家的闲事。否则，非但落不到半分感激，恐怕日后连朋友都没的做！


    
重色轻友，猛然间，四个字闪过颜季明的心头。这种人，以往他从来不愿意与之交往。但今天，却越来越觉得王洵有点儿意思。与自己父辈那些人，与自己先前的那些朋友，有很多很多不同。


    
这个时候，王洵已经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了。雷万春、南霁云和张巡都是值得一交的好朋友，是朋友就不会在乎自己一时失礼。而白荇芷，他将头扭过去，仔仔细细重新打量，刚才曾经以为她已经被人夺走了，现在，终于确定她还在自己身边，还是原来那个样子。


    
“看什么？”白荇芷脸色不觉一红，扫了王洵一眼，把头又快速垂了下去。


    
沉默，沉默，王洵讪笑着不知道从哪说起。下一个瞬间，两人几乎又同时开口，“你有事没？”“你没受伤吧！”，然后，又同时闭住了嘴巴。互相张望，彼此的目光在半空中相交，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浓浓的关切。


    
有一个紧绷在心里的东西，缓缓地松开了。王洵感觉得清清楚楚。笑了笑，他低声道：“没受伤，除了刚开始时被弩箭擦破的那处之外。其他地方连根汗毛都没被碰道！那几个刺客都是笨蛋，很快就被我打发掉了。只是后来为了对付官差，才不得不回军营里搬了一支救兵！”


    
几句话，说得前言不搭后语，听在白荇芷耳朵里，却觉得甜滋滋的，心中亦涌起一股说不出的骄傲。他都是为了我，他已经可以保护我了！作为女人，她无法不为这些而感到高兴，如果不是后边跟着一群尾巴，她恨不能现在就将头靠过去，靠在那坚实的臂膀上，永远再不分开。


    
这个想头明显太奢侈了些，走在同一条官道上，后边的朋友即便有心给二人腾出空间，也无法躲得太远。更何况，在前方不远处，又有二十几匹骏马，风驰电掣地向这边冲了过来。


    
“二哥，你没事吧！”小马方拎着两把弯刀，满脸污渍，活脱一个刚刚下山的土匪。紧跟在其后的，则是宇文子达，马鞍桥下挂了十几个箭馕，比两军对阵还要夸张。再往后，则是秦国模、秦国桢哥俩，还有若干秦府家将。乱哄哄地围拢过来，一个个跑得满头大汗。


    
“没事，我没事，谢谢诸位兄弟。谢谢诸位哥哥！”旷野当中冰雪未尽，王洵心里却涌过了一股融融暖流。来得都是他的好朋友，不问他得罪了谁，只要有人敢动他一根寒毛，就准备给对方死拼到底。


    
“你没事就好！”几个月不见，秦国模还是像先前那般稳重。上下打量了王洵一番，然后低声补充，“那几名刺客想必已经被你打发了。咱们先回城去，找个安稳地方给你压惊，然后再慢慢弄清楚到底是谁下的手！”


    
“嗯！”王洵笑了笑，轻轻点头。


    
“连峰，去王家报个信，说小侯爷跟我们在一起。让王家上下放心，吃完了中饭，我们就送他回家！”见王洵接受了自己的建议，秦国模又扭转头，主动做出相应安排。


    
“是！”一名家将拨转坐骑，沿着官道风驰电掣而去。


    
“连喜，你带几个人，在路边等。看到有官差前来，就说王小侯爷被请到秦府吃酒了。让他们自己先把案子查清楚后，再过来打扰！”顿了顿，秦国模又做出了第二波部署。


    
“不用了，不用了！”王洵赶紧摆手拒绝，“官差已经来过了，安西军的周都尉替我出头打发走了他们。长安县的贾季邻已经当众保证过了，今后不会再找我的麻烦。”


    
“周都尉出头？长安县的贾捕头答应不再找你的麻烦？”秦国模有些无法消化王洵提供的信息，愣了愣，迟疑着问道。扯着秦家的大旗替王洵出面，已经是他冒着被父亲责罚的风险所能做出的最大努力。具体能不能让长安县那帮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有所忌惮，还不得而知。然而，安西军的一个小小都尉，却做到了连秦府都很为难的事情，能力之大，未免有些令人匪夷所思。


    
“噢，周将军只是暂且兼任飞龙禁军的新兵营折冲都尉，原本是安西军的册授忠武将军。”见秦国模眼神中露出几分茫然，马方主动上前解释。


    
那好像也只是正四品而已！听了马方的话，秦国模脸上的疑惑一点儿也没减少。长安县尉贾际邻是京兆尹王鉷的嫡系爪牙，平时仗着王鉷的势力，连许多皇亲国戚都不放在眼内。如何会突然转了性子，在乎一个区区四品将军的颜面？


    
“我捉了一个活口，被周将军扣下了，直接带回了白马堡大营！”不愿意让秦国模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继续深究下去，王洵主动补充了一句。


    
这下，秦国模立刻就明白了。想必是刺客心里藏着令贾际邻非常忌惮的把柄，所以他不得不退让一步，以求将大事化小。


    
好不容易把秦国模给应付了过去，那边，马方的好奇心却又被勾了起来，“莫非那几个刺客就是贾际邻的手下？二哥你什么时候又得罪了他？”


    
“我怎么知道！”王洵偷偷看了看白荇芷，尽量替对方遮掩，“也许是他们杀错了人吧！反正这件事儿，已经到此为止了。三个刺客被我失手杀掉了两个。他们却连我的寒毛都没碰到一根！”


    
“二哥你真厉害！”马方眼中的好奇立刻变成了崇拜，望着王洵，笑呵呵地夸赞。


    
“凑巧而已！”看了看自己手上刚刚干掉没多久的血迹，王洵肚子里忍不住又是一阵翻滚。无论白荇芷怎么得罪了王准，她都是自己的女人。自己必须将此事扛下来，即便扛得再费力，再辛苦。


    
偏偏有人哪壶不开提哪壶，王洵的话音刚落，一直沉默不语的宇文至突然插了一句，“恐怕不是对二哥来的吧。否则，选在离白马堡这么近的地方动手，这几个刺客未免太托大了些！”


    
话音落下，秦国模、秦国桢和张巡、雷万春等人都愣住了，目光一同转向了宇文至，“你说不是冲二郎来的？什么意思？不为了二郎，他们为了谁？”


    
“冲我来的！”白荇芷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刚才王洵看见自己之时，脸上除了喜悦之外，隐隐还藏着一丝别人注意不到的痛楚。霎那间，她的脸色变得一片惨白，“是我不祥，拖累了二郎和大伙。我，我……”话未说完，她已经泣不成声。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五 上）


    
见到白荇芷落泪，王洵心里立刻一痛，伸出手去，抓住对方的手，低声喝道：“别哭，甭管是冲谁来的，我都挡了便是。我不信，把他私养刺客，偷盗伏波弩的罪证公之于众，这长安城内，所有人还都能装作视而不见！”


    
“二郎，我，我……”听王洵说得坦诚大气，白荇芷心里愈发感到凄苦，抽抽噎噎，眼泪成串成串地往下落。作为一个风尘女子，试图嫁给一个开国元勋之后，双方之间悬殊的地位差异，本来已经令这场姻缘如薄冰一样脆弱。现在又多了一条行为不检，给男人招惹麻烦的罪名，想要让王家上下接受自己，恐怕更是难于登天。


    
众人纷纷把头侧开，脸上的表情好不尴尬。“原来是桩风流案！”秦氏兄弟轻轻咧嘴，好生后悔没问清楚，就跟白荇芷赶了过来。“这女人恐怕是个息妫、绿珠之辈！王兄弟还是早点儿回头的好。”老成持重如张巡者，也在心中暗暗叹息。唯有雷万春，皱了皱眉头，大声说道：“是别人劫杀你，怎么又成了你的错了？哪个王八蛋使得如此下三滥？你告诉我，假如官府不肯管的话，我去替你出头！”（注1）


    
“雷大哥……”白荇芷抬头看了雷万春一眼，想要说，却不知道该如何说起。


    
“白姐姐，你至少告诉大伙谁想掠走你，再哭也来得及么？这次抢不到你，难免他还会来第二次。”小马方心思最少，话说得也最直接。“说不定他把二哥也恨上了，咱们也好提前做些防备不是？”


    
“是卫尉少卿王准！”轻轻握了握白荇芷的手，王洵替她给出答案。“刺客已经招供过了，他们三个今天准备先吓白姐姐半死，然后将她趁乱掠走。如果失手的话，就杀人灭口！”


    
听闻“杀人灭口”四个字，白荇芷的身体猛然战栗了一下。抬起泪眼看了看王洵，却从对方脸上看不到半丝厌弃之意。相反，手掌间有股温暖的感觉不断传来，让她冰冷的心脏一点点变得柔软。


    
“原来是他，怪不得敢盗用伏波弩！”秦国桢的话恰恰传来，一字不落地传入白荇芷耳朵，“那小子仗着其父的势力，一直无法无天。这回偷袭不成，未必肯轻易罢休。不过……”


    
“他不光是为了劫持我！”白荇芷突然收住了眼泪，大声打断。“他是怕我泄露了他的秘密，所以，所以才……”


    
看了看王洵的脸色，她希望得到他的认可。王洵笑着点点头，低声鼓励，“没事，你说出来，让大伙有个准备也好。毕竟，这里边涉及的麻烦不小！”


    
“嗯！”白荇芷轻轻点头，声音居然是前所未有的温柔，“三天前，有个自称叫王准的家伙来包我的场子，红姑见他出钱爽快，就答应了。谁料他进房后，不肯好好听歌，反而说些疯言疯语，要我嫁入太原公府给他做侍妾。我不肯答应，他就拿出一大锭金子来，问我记不记得以前几个客人在我这里说过些什么？我告诉他，来锦华楼听我唱歌的人很多，谁说些什么，我根本不可能往心里去。请他不要侮辱我。随后，他丢下了几句狠话，就摔门走了。我以为他只是个被惯坏了的公子哥，也就没往心里头去。谁料，紧跟着就发生了今天的事情！”


    
“那他到底想知道些什么？”


    
“你还记不记得他问的是哪几个客人？”颜季明和张巡一前一后，问了两个极其相近的问题。


    
白荇芷贝齿在朱唇上轻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抬头看看王洵棱角分明的面孔，她点点头，低声道：“他问的是周伯钧，张双和公孙亮三个，是不是曾经一道在我这里吃酒听歌，席间说没说过关于太原公府的闲话。另外，另外三个人，在几个月前，也卷进了跟子达同样的案子里。比子达出狱略晚了几天。的确曾经到锦华楼来听歌压惊。但只是那一次！之后就再没来过！”


    
“他们的确不可能再来锦华楼。张小侯爷两个月前，掉到曲江池里淹死了！”宇文子达眉头一跳，沉声补充。“周小伯爷上个月外出打猎，被野猪撞下马来，摔断了脖子。只有公孙亮，刚出狱没几天，就被他阿爷一封信送去了渔阳，投靠在了安禄山麾下。所以勉强还保住了性命！”


    
“啊？”众人忍不住低声惊呼。若不是宇文至出言提醒，谁也不可能把京师里常见的两次意外，与白荇芷今天被人刺杀的事情联系到一起。


    
“王准想掩饰的，恐怕不是一般的秘密！”众人当中，年龄最长的张巡亦变了脸色，皱着眉头，低声说道，“白行首，当日他们说了些什么话，你真的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么？”


    
“我，我怎么可能记得住！”白荇芷摇了摇头，哽咽着道。她先前还是担心因为王准图谋不轨的事情，影响到王洵对自己的看法。如今，却发现自己可能牵连王洵把性命和前程都搭进去，一着急，眼泪登时又掉个不停。


    
“好了，好了，天还能塌下来不成！”不忍看她哭得伤心，王洵笑了笑，低声安慰。“刺客被关在白马堡军营里。他盗用的伏波弩也被周将军收了起来。他若是再不知进退的话，大不了我就把证据送到上头去，看谁最后能落得了好下场！”


    
听他说得果决，白荇芷心中慢慢又恢复了几分勇气。想了想，低声道：“可二郎你刚刚谋到的前程……”


    
“不妨，王家的手，目前还伸不到禁卫军里。”王洵微微一笑，脸上写满了不在乎。两个刺客都被自己宰了，事情再坏，还能怎样？难道还能因为王准父子实力大，自己就把白荇芷推出去不成？那样，自己又成了什么人，日后如何在这世上立足？


    
“他们王家如果欺人太甚，咱们就一起跟他拼了！”马方也挥了挥弯刀，大声表态。“京城毕竟是天子脚下，他王家难道还能把所有官员都收买了不成？”


    
秦国模看了看自己的弟弟，然后笑着接口，“那倒是未必，据我所知，王鉷自己最近日子也不好过。这件事，十有八九是王准瞒着他阿爷干的。那家伙，从来就不知道天高地厚。”


    
“是啊，为了上次的事情。李相对王京兆很是不满呢！”秦国桢点点头，为哥哥的话做出注解。


    
这可是其他人接触不到的秘闻，一时间，大伙的注意力都被秦国桢所吸引。在众人催促的目光下，秦国桢只好低声补充，“上次杨国忠利用一个把柄，逼得王鉷率先退缩。随后又因为忌惮高力士的插手，李林甫不得不跟杨国忠握手言和。但心里边，李林甫却非常痛恨王鉷背叛了自己。如今，夹在杨、李两大势力中间，王鉷已经是全力苦撑。谁料他儿子王准在这个当口还不醒事，居然继续为王家惹麻烦。若是……”


    
若是今天的事情再被有心人利用起来，王家也许就要万劫不复。秦国桢没有把话说完，在场所有人却都听了个清清楚楚。“所以白行首和明允两个，不必担心王准借助他阿爷的势力在明处对付你们。”秦国模接过弟弟的话头，笑着补充，“如果是来阴的，只要咱们多加提防，也未必就怕了他！”


    
“明允在军营里，大可不必担心自己的安全。白行首那边，我看看能不能找几个老朋友，暗中照顾一下！”雷万春想了想，主动替朋友分忧解难。


    
“与其被动应战，不如主动逼他收手！”颜季明摇摇头，笑着否决，“王兄手里不是有个没死的刺客么？把他的供词抄一份出来，派人送太原公府送去，相信他们父子不敢再造次！”


    
这个办法与上回张巡逼杨国忠的那招如出一辙，令大伙登时将头全转向了他。颜季明被众人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四下拱了拱手，笑着自报家门，“琅琊颜季明，见过诸位哥哥！”


    
到了此时，王洵才意识到自己一直没向大伙引荐刚刚结识的朋友，赶紧松开白荇芷的手，笑着冲大伙抱拳，“几位哥哥，是我疏忽了。这位颜兄，今早曾经帮了我的大忙。如果不是他，我恐怕就自己把自己送进长安县的大牢里去了！”


    
“王兄言重了。我只是当时恰巧遇见，不好袖手旁观而已！”颜季明被他夸得脸色一红，笑着自谦。


    
“琅琊颜家，可是平原颜太守的同宗？”秦国模对各家姓氏族谱揣摩研究最深，听对方自报为琅琊人，想了想，笑着追问。


    
“正是颜某的二叔！”颜季明点点头，笑着回应。


    
“原来是濠州颜刺史的公子！”张巡也立刻醒悟过来，笑着上前跟对方见礼。“愚兄张巡，跟令尊大人曾经有过数面之交！”


    
“小侄刚才就猜到是张叔父，一直没敢贸然相认而已！”颜季明赶紧跳下坐骑，以晚辈之礼拜见。


    
张巡也从马背上跳下，笑呵呵地拉起他，“咱们还是单独算好了。否则，这里众位兄弟，便都比你长了一辈。”


    
颜季明也大笑，依照张巡之言，称呼对方为兄。张巡笑呵呵地拉着他，跟秦氏兄弟、马方、宇文至等人重新见过。算起来，大伙的长辈们拐着弯都有些交情，相互间称作世交，也不为过。


    
一番寒暄下来，反倒把王洵和白荇芷两个落在一边了。趁着大伙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王洵想了想，低声对白荇芷说道：“你别怕，有我在，别人奈何不了你。转头我跟云姨商量过了，就可以拿轿子抬你入府。我不信，光天化日之下，他们还敢到崇仁坊来抢人！”


    
这话如果放在以前，白荇芷肯定要追问一下自己进入王家，到底算做什么身份。而现在，却只能从王洵的话里，感受到浓浓的关切。点点头，低低“嗯”了一声，一瞬间，红色从两颊蔓延到了脖颈处。


    
见白荇芷顶着两只红眼泡，却娇羞不胜，王洵心里大觉有趣。暂且把如何应对王鉷父子的事情搁在一边，专心专意地替对方考虑道：“云姨其实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只要你不刻意得罪她。紫萝那丫头有点小性子，但也不会处处针对你。我回去后给下人们定个规矩，让他们不准轻慢你，这样，即便我不在家之时……”


    
话才说道一半儿，猛然间被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打断。大伙纷纷转头，看见几十个身穿黑衣的恶仆，在一名锦袍华服的痨病鬼的带领下，气势汹汹地围了过来。


    
“小心！”雷万春大喝一声，率先拔出了兵器。南霁云长剑出鞘，纵马与其比肩。十几名秦府家将训练有素，迅速散做了两排，以雷、南两个为前锋，成雁阵型，把其余人牢牢护在了队伍中央。


    
已经到了上午巳时左右，官道上行人极多，看到两伙人剑拔弩张，吓得纷纷逃入了旷野，远远地绕路而走。须臾间，就把宽阔的官道给让了出来。


    
带队的痨病鬼一声令下，众恶仆也迅速整队。乱七八糟结了个方阵，人数虽然多，气势上却比这边差了不止一分。


    
“且慢！”眼看着双方就要厮杀在一起，秦国模分开众人，策马来到队伍正前，冲着痨病鬼轻轻拱手，“光天化日之下，不知道王少卿挡住我等的去路，所为何事？”


    
“呵呵，我还猜是谁的家丁呢，居然训练得比皇家禁卫还要精良？原来是胡国公府上的人马！秦小公爷，敢问仗着胡国公的余威，你就能强行带走我家的逃妾么？”


    
“你家逃妾？”见对方说得煞有介事，秦国模不禁微微一愣。旋即，意识到对方是在恶人先告状，冷笑了几声，摇头斥责，“我只看到有人仗着父辈势力，试图强抢民女。却没看到你家的逃妾在哪？莫非，对于王少卿来说，只要看到一个稍有姿色的女人，就要赖做你家逃妾么？”


    
“少废话，把那个女人交出来，咱们不跟你计较！”站在痨病鬼身后，一个身高过丈，膀大腰圆的西域壮汉厉声嚷嚷。


    
“对，少废话，赶紧交人滚蛋！”一干家奴狐假虎威，冲着秦国模不断挥舞兵器。


    
秦国模涵养甚好，不理睬那些恶奴，眼睛只盯着带头的痨病鬼。那痨病鬼却仿佛没听见属下在说什么般，双手抱在胸前，满脸轻慢。


    
此刻不用任何人介绍，单从白荇芷惊恐的脸色上，王洵就猜到来者是谁了。也跟着分开众人，来到了秦国模身边，跟对方并肩而立。不说话，一双眼睛却像刀子般，朝那些喧嚣不止的恶仆们望去。


    
四个多月的军营锤炼，令他变得挺拔如山。再加上那还没来得及洗掉的一身血迹，登时将对面的恶奴们逼得呼吸一紧。王洵的目光看向哪里，哪里的叫嚣声就小了下去。没等一圈扫完，眼前的队伍已经鸦雀无声。


    
“你想替那贱女人出头？”痨病鬼王准不甘心输了气势，往前带了带坐骑，举起马鞭冲着王洵指点，“就凭你，也不称称自己的斤两，你家王爷……”


    
“你家王爷今天没功夫给你闲扯！”王洵劈手夺过马鞭，轻轻一捋，就将其捋成了三截。随手往地上一丢，恶狠狠地说道：“你派出的那三个刺客，被我杀了两个，剩下的那个，直接送进军营了。你若是想要打官司，咱们就直接去大理寺。你家王爷奉陪到底。想要动手给他们报仇么，就放马过来！”


    
“你，你……”痨病鬼王准本打算仗着人多势众，先把白荇芷抢走。然后再慢慢想办法遮盖今天早晨刺客失手捅下的娄子。却没想到对方这么硬气，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还敢承认刺客被他所杀。并且一上来就给了自己个下马威。


    
这可是完全不在他的推算之内。以往，他王准仗势欺人，连当朝宰相李林甫的儿子李岫都退避三舍。谁料眼前这个小小的七品武官，居然比李岫胆子还大！为了一个歌伎，竟想硬扛太原王家。


    
然而结结巴巴叫嚣了半天，他也没说出更有威胁的话来。此事如果闹到大理寺，恐怕自己盗用军械的事情立刻会败露。可就这么毫无所获地铩羽而归，又等于留下了另外一个致命的隐患。


    
两害相权，好像没一件是轻的。叫嚣着，犹豫着，王准觉得自己越来越气馁。“把他给我拿下！”终于，他想到一个扳回局面的主意，一边迅速拨转马头，一边大声召唤背后的恶奴们动手，“秦家哥俩，这是我跟他的私人恩怨，你们哥俩少管！”


    
注1：息妫，春秋时息侯的妻子，因为美貌给息侯带来亡国之祸。绿珠，南北朝时石崇的爱妾，其美貌被人垂涎，导致石崇灭门。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五 下）


    
都是长安城有名的纨绔，这一招又能骗得过谁？早在互相理论威胁期间，王洵就一直盯着卫尉少卿王准的眼睛。看到对方的眼神一变，立刻磕动坐骑，直接冲了过去。他的坐骑不用掉转方向，自然比王准向后拨马来得快，眼看着就要将对方生擒活捉，恶奴之中，那名身高过丈的西域汉子奋不顾身从马背上跳将起来，双腿直接跨过自家主人王准的头顶，两只钵盂大的拳头一并，直杵王洵胸口。


    
人坐在马鞍上，王洵根本无法躲闪。只好先放弃对王准的追击，两脚用力踩紧马镫，长身直臂，双手向斜前方猛托。耳畔只听“嘭”的一声闷响，西域壮汉的前臂与王洵的双掌碰了个正着。虽然大部分扑击之力都被王洵用巧劲化掉了，剩下余威依旧压得王洵的身体晃了晃，一屁股坐回了马鞍之上。


    
“一齐上，一齐上！杀了他们！”被这几下兔起鹘落惊得魂飞魄散，卫尉少卿王准不顾一切地命令。对面除了秦氏兄弟外，其他人的背景都可以忽略不计。只要把白荇芷趁乱掠走或者弄死，剩下的事情就可以算作两波公子哥为了一个歌女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虽然传扬出去，对自己和父亲大人的名声有损，甚至会影响到自己今后的仕途升迁，但比起抄家灭族的惨祸来，些许名声又能算得了什么？


    
他如意算盘打得清楚，怎奈胯下坐骑实在跑得太“慢”了些。堪堪就要与冲上来的恶奴们汇合到了一处，脑后突然传来一声冷笑，“想跑，哪那么容易！”却是雷万春见事情紧急，受到了那名西域壮汉的启发，直接甩开坐骑，脚踹马鞍，从半空中扑了过来。


    
“救……”卫尉少卿王准大声呼救，真的是一点也不在乎自己四品高官的颜面。声音刚喊出了一半，便戛然而止，整个人被雷万春如老鹰拎小鸡一样拎着从空中落下，脖颈处因为衣服紧勒而透不过气，痨病鬼般的面孔憋得通红。


    
“想让他死，尔等就再上前一步试试！”雷万春一手抓住王准的后脖领子，另外一只手提着他的腰带，大声断喝。他长得身形魁梧，手长脚长，而卫尉少卿王准又恰恰因为好色无度淘空了身体。两相比较，就像一棵生机勃勃的千年古树之上吊了具风干尸首，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已经围拢过来的恶奴们见状，纷纷拨马闪避。个别愣头青抽出尖刀想捅雷万春个措手不及，却被雷万春直接拿王准当盾牌挡了回去。恶奴们赶紧收刀，宁可伤了自己也不敢伤了少主。却吓得王准两眼紧闭，双腿抽搐，一泡尿水再也憋不住，滴滴答答透过锦袍淌了下来。


    
“腌臜货，这般模样也好意思站立于朝堂之上！”鼻孔中闻到一股骚臭之气，雷万春皱了皱眉头，低声斥骂。单手扯住王准的腰带，尽量将对方拎得与自己远些，一边大步前行，一边左右舞动。每前进一步，跟着王准来的恶奴们就后退一步。十几步过后，一干恶奴皆吓得闪到了路边，如同霜打了的茄子般低头耷拉脑袋，连看都不敢再向雷万春这边看一眼。


    
只有跟王洵拼命的那个西域恶汉，根本不管背后发生了什么变故，仗着自己在马下变招灵活，而王洵的身体一时难以离开坐骑，双拳一刻不停地往王洵下三路招呼。本指望三下两下擒住王洵，解决战斗。却不料王洵虽然也是个纨绔子弟，却不像他的主人那般不堪一击。双手在身前身后左撑右挡，被逼得很是狼狈，却没让对方占了到丝毫实质上的便宜去。


    
假装没听见雷万春的威胁，那西域壮汉还想继续纠缠，至少要把王洵抓住换回自己的主人。从双方交手之时起便一直护在白荇芷身边的南霁云却看得不耐烦了，拉过两名秦府健仆，将白荇芷挡在中间。随后一声长啸，轻飘飘跳下坐骑，一拳冲西域壮汉的后心打去。


    
“你耍赖！”明明自己这边已经输得无可再输，壮汉却反咬一口。丢下王洵，双手来抓南霁云的胳膊。南霁云怎肯被他抓住，脚掌发力，飘然而退。跃开数步，低声喝道：“蠢材，你再不停手，你家主人就死定了！”


    
既然已经豁出去了脸皮装傻，那西域壮汉就不在乎再多丢人。见南霁云长得眉清目秀，一副翩翩公子哥模样，料定他不会比王洵力气更大。口中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咆哮，双手冲对方肩膀搭了过去。


    
这回，不光是秦国模、王洵等人忍无可忍，就连他们自己的同伴也看不下去了，纷纷张开嘴巴，大声喝止，“万俟，赶紧住手，小公爷快被人掼死了！”（注1）


    
“没分出胜负！”被唤作万俟的西域壮汉头也不回，只想把南霁云搬住肩膀摔倒。遇到这么一个蠢货，南霁云气得直摇头。双手平举，截住对方的手腕，顺势斜带，脚下使了一个绊儿，连衣服都没被碰到，就将对方摔了出去。


    
“蹬，蹬，蹬”那名叫万俟的西域壮汉踉跄数步，一头扎进了官道旁的雪地里，摔了个鼻青脸肿。顶着一脑袋白雪沫子挣扎着抬头，他还想再看看有没有下手偷袭的机会。马方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将弯刀往其脖颈处一压，“有本事你就继续抬头，看我敢不敢把刀刃按下去！”


    
“啊！”那西域壮汉万俟脖颈吃痛，爬在雪地上不敢再动弹。小马方得势不饶人，冲着对方的胖胖的屁股狠踹了两脚，一边踹，一边大声骂道：“胡虏就是胡虏，你家主子的死活，难道你一点儿也没放在眼里么？”


    
眼看着一场血淋淋的火并，瞬间就变成了一场闹剧。躲在官道两旁野地里的过客们顾不得害怕，纷纷大笑了起来。毕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张巡不想闹出人命。策动坐骑向前走了几步，冲着雷万春喊道：“老雷，小心些，别真的摔死了他！”


    
“你放心，这种货色，雷某杀他都嫌手脏！”雷万春点点头，大声答应。手臂回转，再度由单手斜举改为双手平端，只听“哎呀！”一声，卫尉少卿王准终于哭了出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远处的过客们笑得前仰后合，没想到平素令京师百姓闻名色变的酷吏王鉷，居然养了出如此一个脓包儿子。听到周围的笑声，王准哭得愈发伤心，一边手脚乱蹬，一边大声威胁道：“放开，赶紧把我放开，否则，你们几个谁也甭想逃得掉。”


    
“你还是先想想自己如何脱身吧！”雷万春将手臂微微向高提了提，吓得王准又是一阵干号。哭够了，发现对方没有将自己活活摔死的意思，胆气瞬间再为一壮。扯开嗓子，大声叫嚷：“姓秦的，老子今天记住你们哥俩了。有种你就叫人杀了我，否则，只要我活着，你们哥俩跑得了和尚，跑不了……”


    
“与秦家兄弟无关！”雷万春手指稍稍用力，顷刻便把王准的胡言乱语憋了回去，“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河北雷万春是也。向来是自己吃饱了，全家不饿。今天就把这条命豁出去了，看你王家怎么让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说罢，在路边寻了块青石，将王准高高举起，作势欲掷。手指间却又悄悄松了松，给对方留出了呼吸的空间。有道是，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听雷万春说得狠辣，王准吓得哇哇双手乱挥。一边挣扎，一边哭着喊道，“别，别。我求您了。别摔，别摔，我服了还不成么？”


    
“哈哈，哈哈哈哈”，周围看客们笑得直捂肚子。一干恶仆也转过脸去，唯恐继续看到自家少主如何丢人。俯在地上的西域壮汉万俟更是无地自容，干脆把头扎进雪里边，装作什么都没不见。


    
哄笑声中，雷万春将王准的身体放低了些，沉声问道：“真的服了？”


    
“服了，服了，心服口服！只要壮士你今天放过我，咱们就当这事没发生过！”唯恐一个回答不对，就被人拿脑门跟青石比谁硬，王准连声叫嚷。


    
“没发生过，说得轻巧！”雷万春低声冷笑，将王准瞬间又举了起来，“那我妹子今天早晨被你派人追杀，这笔账该怎么算？你刚才不说他是你家逃妾么？卖身契在哪，掏出来给大伙看！”


    
“没有，没有，我信口雌黄，您老别跟我一般见识行不行？”王准吓得两眼紧闭，眼泪鼻涕一起往外淌。


    
“哼哼！”雷万春冷笑两声，不置可否。


    
“饶命，大侠饶命！”王准立刻吓得一激灵，讨饶的话冲口而出，“今天的事情，全都是我的错。您老别跟我一般见识。您妹子受了惊吓，我十分过意不去。愿意拿出钱来给她压惊。十吊，不，一百吊，您老抓稳了，我求您了！”（注2）


    
一百吊钱，已经够京城中等人家花销四五年了。雷万春对于钱财没什么概念，目光悄悄转向了张巡。探花郎张巡本来想见好就收，免得日后惹得京兆尹王鉷疯狂报复。见到王准是典型的吃硬不吃软，笑了笑，低声道：“一百吊，你当白行首没见过钱么？她一曲清唱，恐怕也不止这个数。你今天当众恐吓她，让她日后怎敢再于人前露面？不拿一千吊钱出来赔罪，我等今日就是拼着性命不要，也必须替白行首出了这口恶气！”


    
“别，别，一千吊，一千吊，我赔，我赔！”王准求生心切，根本不在乎拿出多少钱，反正过后他直接一赖，谁也不敢到太原公府上讨还。


    
雷万春跟张巡相视而笑，将手慢慢放低了数寸，继续逼问：“一千吊，你现在就拿。在场这么多人都听见了，休想回头就赖账！”


    
“我，怎么可能随身带那么多钱啊？”王准的鬼心思被人戳破，哭丧着脸求肯。


    
“立字据，然后找人担保。说你诚心悔过，不会再蓄意找大伙麻烦。也不会仗着家族势力赖账。”雷万春想了想，低声命令。


    
“我，我找不到保人”闻听此言，王准嘴巴一咧，又哭了起来。随身带来的家奴，肯定没有替他做担保的资格。秦家哥俩被他刚才的话得罪透了，当然也不会多管闲事。剩下的宇文至、马方，还有远处看热闹的路人，要么跟他素不相识，要么跟他有过节，看笑话还来不及，谁肯主动惹这个骚。


    
正哭哭啼啼间，不远处突然闪出一个俏丽的人影。“我给他担保吧，雷壮士你看行么？”


    
“你！”闻听此言，雷万春登时一愣。双目圆睁，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卖得是什么药。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几个月前跟大伙有过数面之缘的公孙大娘。先冲着众人摆摆手，做了个少安毋躁的暗示，然后笑着走到雷万春近前，踮起脚尖，往王准脸上瞅了瞅，接着退开数步，笑着问道：“卫尉大人，您想必不会事后赖账，让小女子无法见人吧？”


    
王准的主要职责就是协助贾昌训练斗鸡，跟经常出入宫廷的公孙大娘非常熟悉。唯恐对方信不过自己的人品，扯着嗓子大声保证，“大姐，公孙大姐如果肯帮忙，我这辈子忘不了您的好处！我发誓，我拿王家的列祖列宗发誓！”


    
公孙大娘笑了笑，轻轻摇头，“那倒不必了。你今后别再找白妹妹的麻烦就行了。贵妃娘娘新谱了个曲子，正寻白妹妹去给她对词呢？若不是碰到了她的贴身丫头，我还真没想到小公爷您胆子这么大！”


    
“呃——”王准吓得一口气没喘过来，差点没当场死掉。所谓贵妃娘娘谱的曲子，十有八九都是出自当今皇上陛下之手。如果被皇上陛下知道自己准备抢他的歌姬，王家势力再大，恐怕也得被连根拔了。


    
想到这儿，他不敢再怠慢，立刻连连点头。“不敢了，不敢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这次的确是我喝酒上了头，大白天撒酒疯。赔多少钱，我都愿意！”


    
“我不要你的钱！”白荇芷的声音突然从人群中传出来，令王准如闻天籁。分开人群，她策马慢慢向前走了十几步，来到雷万春身边，低头看向在半空中挣扎的王准，“卫尉大人担心的事情，其实根本没有必要。小女子卖唱为生，每天接待的客人数以十计。要是谁说的话都能记在心里，就是累，也早给累死了！”


    
“谢谢，谢谢白行首！”闻听此言，王准心里愈发高兴。不管白荇芷的话是真是假，既然她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日后肯定不会出面告发王家的图谋。早知这样，自己又何必苦苦相逼？弄得灭口不成，反而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


    
冷冷地看了对方一眼，白荇芷继续说道：“但是，小女子相信，抬头三尺有神明。想要灭口的话，最好的办法是当初什么亏心事都没有做。否则，即便小女子不记得你担心的是什么事情。天知，地知，你自己心里也放不下！”


    
“那是，那是！”王准居然难得脸红了一次，喃喃回应。


    
既然话都已经说到这分上了，雷万春也懒得再跟对方纠缠。哈哈一笑，双臂用力，“枉你是个四品高官，还没一个小女子懂道理。”笑罢，手指一松，将王准像垃圾一般丢了出去。


    
“啊——”半空中，卫尉少卿王准厉声嘶嚎。本以为自己这回死定了，谁料屁股底下突然一凉，整个人落在一片未化的积雪上，惨叫着向前滑去。


    
众家奴赶紧一拥而上，将王准用力搀起。被自己人围在中间，喘息了片刻，卫尉少卿大人才终于确信自己活着脱离了危险，回头看了看王洵、雷万春一众人等，鼻孔中轻轻冷哼。


    
雷万春的目光如电一样扫了过来，吓得他立刻又堆出了一副笑脸，“多谢，多谢雷大侠大度，今天的事情，您老既然不打算追究了，能不能把那个奴才也一起放过来！”


    
“谁？”雷万春回头张望，这才看见马方刀刃下还押着一个。笑了笑，低声命令，“马小子，把那个蠢货放了！”


    
“哎！”马方最崇拜的人就是雷万春，立刻笑着答应。收起弯刀，转身走开。


    
西域壮汉万俟从雪地上爬起，先拍了拍自己的衣服，然后冲着马方长揖及地，“多谢小哥不杀之恩！”。不待马方回应，他又走了几步，冲着王准轻轻抱拳，“小公爷，万俟无能，保护不得您的周全。您还是另请高明吧。从今以后，咱们各走各的路，谁死谁活，都与对方无关！”


    
说罢，把身体一转，迈开大步，头也不回地向西去了！


    
注1：鲜卑族姓氏，拼做moqi（莫奇）


    
注2：一吊钱为一千文。按照开元年间购买力，一百吊钱，相当于现在四十到六十万左右。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六 上）


    
“你，你到哪里去？回，赶紧给我回来！”王准又惊又怒，向前追了几步，大声呵斥。


    
“怎么，卫尉大人还想强留在下么？”西域汉子万俟突然转过头，脸色冷得像一块冰。王准被吓得连连后退，想要命令家奴们将此人拿下，却又怕一不小心，再被身高过丈的万俟抓了做人质。愣了片刻，将声音放柔和了商量，“万俟壮士何出此言，你只是我家礼聘的护院，又没签死契？我只是觉得咱们好歹主仆一场，不应该让你空着手走。不如先跟我回府，把这半年的聘金结了如何？”


    
“万俟没本事，不敢再要聘金！”西域壮汉瞪圆了眼睛上下打量，看得王准直往后缩。这几年，死在王家后院里的外乡人不止一个两个了，跟这小子回去，还有命再出来么？


    
知道自己心里的那点儿坏水又被人猜了个通透，王准咽了口吐沫，喃喃地说道：“你，你本事很，很好。如果要走，我，我也不拦你。这，这点钱，拿着，拿着路上花！”


    
说罢，用手在贴身口袋里掏了掏，摸出两个压荷包的银锭，犹豫了一下，又偷偷放回去了一个。将另外一个拢在手心处，强笑着递给了对方。


    
万俟笑着摇头，不肯接王准的馈赠。四下看了看，语重心长地劝告：“小公爷，我觉得那位白行首的话很有道理。不做亏心事，自然不怕鬼敲门。我走了，你以后好自为之罢！”


    
说完，四下里拱了拱手，再度扬长而去。


    
“你……”王准气得直咬牙。无可奈何，只好喃喃地骂了几句‘不知道好歹’，收拢起队伍，灰溜溜地打道回府。


    
稀里糊涂地又打了一场架，秦氏兄弟心情也不太好。目送着太原公府的人马消失了，转过头来，对大伙低声叮嘱：“从今天起，咱们都小心点儿。他们父子两个在京师里横行惯了，未必能咽得下这口气。有什么变故，尽量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哥俩。念在先祖的功劳上，家父在朝廷里边多少还能说得上几句话！”


    
雷万春最见不得有人如此畏手畏脚，笑了笑，很不在乎地说道：“他还想怎样？若是朝廷法度管不了他们父子，就休怪我等无法无天。大不了，雷某改头换面，天天在他们父子上朝的路上盯着。看看最后谁先受不住！”


    
“老雷！”听雷万春越说越离谱，张巡立刻出言喝止，“又信口胡说？他们父子如此横行，早晚有不被国法所容的那一刻。何须由你我越俎代庖？你现在大小也是个兵曹，有这身衣服穿着，就要受……”


    
雷万春耸耸肩，权当张巡的话是耳旁风。王洵知道这两位向来便是如此，笑了笑，低声道：“秦大哥的话乃出于一番好心。雷大哥的话也不无道理。无论明的暗的，咱都不要吃亏最好。我、子达和守直很快就要回军中，估计太原公的手伸不过来。至于荇芷……”


    
“白家妹子这几天要跟我入梨园去教授宫女们唱歌，王小侯爷不必为她担心！”没等他把自己的意思说清楚，公孙大娘笑着打断。


    
“我……”王洵一下子愣住了。本来都想好了，宁可冒着惹恼云姨的风险，也要把白荇芷带回家中去，免得日后王准那厮再度来找麻烦，没想到竟被公孙大娘横插了一杠子。


    
“小侯爷以为我刚才是信口说瞎话么？”公孙大娘看着王洵，脸上的表情非常令人玩味。“我今天一大早就到锦华楼找白家妹子，商量入宫授艺事宜。若不是后来碰巧遇到了萍儿，还不知道城外居然出了这档子事情……”


    
“大娘……”白荇芷红着脸呼唤，想把自己跟王洵刚才的约定说与对方听。公孙大娘却横了她一眼，低声调笑，“顶多就是两三个月的功夫，莫非你们两个，已经连这么几天都等不得了么？”


    
白荇芷登时羞得脸上几乎滴出血来，垂下头，不敢再接一句话。平心而论，是否现在即嫁入王家，她自己也没考虑清楚。只是被外力所迫，继续寻一个避难的地方而已。而天底下，躲避贪官逼迫的最好所在，莫过于皇宫……。偷偷看了看王洵，一时间，她居然有些拿不定主意。


    
“看来，你不松口，她不敢跟我走！”公孙大娘把头转向王洵，继续调笑。


    
被公孙大娘热辣辣的目光逼得无处可遁，王洵只好笑了笑，低声向白荇芷商量：“若只是入宫授艺的话，你去几天也好。反正最近我还要回军营里边受训，一时半会儿回不了家！”


    
“嗯！”白荇芷低低地回应了一声，心里突然感觉好生失望。


    
既然白荇芷的安全已经不用自己操心了，王洵心里都也觉得轻松了不少，回头看了看大伙，继续说道：“两位哥哥和张大人……”


    
“我们哥俩准备应考了，估计最近轻易不会出府！”秦氏兄弟笑了笑，低声回应。


    
“吏部考核已经结束了，张某不日就要离开！”张巡也笑了笑，冲着大伙微微拱手，“本想找个机会宴请诸位，答谢多日来照顾之情。没想到今天竟意外在此相聚！”


    
“这么快？你高升到哪了？”马方还惦记着向雷万春讨教刀法，愣了愣，冲口问道。


    
“真源县令，平调。”张巡笑着回应，脸上居然看不出半点儿不甘。


    
闻听此言，众人纷纷谴责吏部主事没长眼睛，居然对张巡连年优等的考绩视而不见。倒是张巡本人，心里边对此已经早有准备，笑了笑，低声道：“吏部估计也有吏部的难处，眼下朝廷冗官成灾，能这么快补上实缺，已经令张某感到庆幸了。至少，我还能到地方上做些实事！”


    
不管张巡心中是否真的这样想。在挫折之下，还能说出这等言语来，已经令大伙佩服不已。又说了几句场面话，宇文至笑着提议，“既然大伙今天已经聚齐了，不如由在下做东，到临风楼喝几盏水酒。诸位意下如何？当日相救之恩，在下还一直没机会向诸位当面道谢呢！”


    
“那可不行！”又是公孙大娘，第一个出言反对，“照理，小宇文这番好意，我等不该推辞。但我找白家妹子的确有事，今天回城后，请容我们姐俩个先走一步。”


    
“我，我得赶紧回家，今天，今天出门时，没跟我阿爷打招呼！”马方想了想，也很不好意思地说道。


    
“不如改在三天之后吧！”王洵怕宇文至觉得尴尬，笑着接过话头，“我今天也得回去跟姨娘报个平安。实在不敢再多耽搁了。三天后，恰巧我也要在临风楼宴请几位同僚，张大哥要向诸位辞行，咱俩三场酒席，不妨合在一处摆！”


    
“甚好！张某刚才正打算跟你借地方！”张巡略作沉吟，大声答应。


    
闻听王洵要宴请军中同僚，不用猜，宇文至就知道肯定是周啸风等几个。这么好的一个跟上司交流的机会，他当然不会拒绝，笑了笑，也大声答应，“也好，那就干脆合三为一。几个哥哥，公孙大家，白姐姐，届时请务必赏光！”


    
白荇芷记得王洵早晨时所托，立刻不由分说出言替公孙大娘答应了下来。公孙大娘轻轻向她腰上掐了一把，算作警告，但推辞的话，却再也无法说出口了。


    
“我记得那日李谪仙和高书记，每人还欠了公孙姐姐一首诗。不知道他们还记得没有？”白荇芷腰间吃痛，心思却愈发伶俐，笑了笑，低声问道。


    
雷万春的脸色立刻发红，笑呵呵地提议，“那我就去把他们几个也请来，替公孙大家当面讨账！诸位觉得如何？”


    
“那我倒是要谢谢雷大侠了！”闻听李白即将被“强押”到场，公孙大娘眼神登时一亮，笑殷殷地向雷万春致谢。


    
“应该的，应该的！”雷万春不好意思地摆手。目光扫过人群，又看到了今早一直跟大伙共同进退的颜季明，笑着向对方发出邀请，“颜兄弟，你届时一定也来。临风楼，就在启夏大街和金光路的交汇处，唯一的三层小楼便是！”


    
“颜某恭敬不如从命！”颜季明对新交的这些朋友很有好感，笑了笑，轻轻拱手。


    
谈笑间，一场盛宴便安排妥当了。众人说说笑笑顺着官道往长安城走，心里慢慢忘记了今天上午的不快。入了启夏门，秦家哥俩先跟大伙告辞。然后公孙大娘扯了扯白荇芷，也将对方拉入了自己的马车。


    
透过厚厚的车帘，听着窗外的人喊马嘶，白荇芷心中突然生出几分不舍。这条街继续向前走，快到尽头处便是崇仁坊。王家的大宅子就在那里。入了他家后，再想出门像先前那般闲逛，恐怕就很难了。


    
“你真的想好了，不接我的衣钵，一定要嫁给他做妾？”公孙大娘的声音恰恰传来，一字一顿敲进白荇芷耳朵里。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六 下）


    
嫁给王洵，从此远离烟花之地。似乎在双方相识后没多久，白荇芷心中便有了类似的念头。并非为了爱，而是为了寻求开国侯府的庇护！


    
所以才跟婢女小萍儿串通好了，一而再，再而三地做戏给王洵看。把主动权牢牢地抓在自己手里，不达到有一个明白身份的目的决不罢休。


    
但是似乎又从某个时间开始，这种半为做戏半当真的举动，慢慢地变了味道。不知不觉间，主客已经慢慢易位，她迁就王洵的次数越来越多，而王洵的心思却越来越难以琢磨。


    
就拿这次从军多月，却只言片语没有遣人送来的事情说吧！换做一年前发生，白荇芷肯定至少要半个月不给王洵好脸色看。任他哀告、讨饶、送礼、求肯，不让他从此长个记性绝不罢手。而今天早晨，在见到王洵那一刻起，先前私底下发的种种毒誓就全忘记了。竟然明知道对方的话语不尽其实，还是主动接受了他的借口。


    
什么时候我变成了这个样子？白荇芷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内心深处，乱成了一团麻。唯一清晰的地方就是，当弩箭飞来之际，王洵手持车厢板，威风凛凛地挡在自己身前。


    
“姐姐，我保护你！”几年前，那个稚气未脱的小男儿一时冲动所说出的话，居然变成了现实。而几年后，当时那个心机深沉的“坏女人”，却几乎忘记了她的初衷。老天，为什么会这样？白荇芷如同做了场噩梦般，额头上瞬间冒出了无数细小的汗珠。内心深处，那个幼稚到了极点的声音却愈发清晰。


    
“姐姐，我保护你！”


    
“姐姐，嫁给我，我对你好一辈子！”


    
“姐姐，你这个发髻，比上次那个好看！”


    
“姐姐……”


    
“你这妮子，又发花痴！”见白荇芷一直沉默不语，公孙大娘摇摇头，笑着数落。


    
她终身未嫁，膝下无儿无女，因此把同行姐妹都当做自己的晚辈来看顾。与白荇芷名为姐妹，实际上更像一对母女。站在自己人的立场上，对白荇芷试图嫁入王家的选择，始终持否定态度。认为王洵品性远未定型，甭看现在一口一个姐姐叫得火热，日后说不定就会把兴趣转移到别人身上。而白荇芷出身风尘，即便嫁给王洵，也只能做妾。按照大唐律例，妾的地位近乎于奴仆。如果这辈子不能生一个儿子作为依仗，待到人老珠黄之时，境遇比人家自小养大的通房丫头都不如。至少，后者跟下人们还能混个脸熟，轻易不会遭到暗算。


    
“姐姐——”白荇芷推了公孙大娘一把，娇声嗔怪。“人家刚才只是想，王准那厮会不会……”


    
“甭理睬他！”公孙大娘微微冷笑，“快死的人了，还能嚣张几天。你先跟我到梨园里边躲一躲，用不了多久……”


    
话未说完，她突然意识到自己泄露了一个大秘密。顿了顿，快速以手掩口，“除了父辈的权势，你看他还能依仗谁？养了那么多家奴，被别人三拳两脚就全打趴下了。而太原公王鉷也未必赞同自己的儿子四处惹祸。只要家里边老的不出马，王准那厮凭着他自己，能折腾到今天这样已经到头了！”


    
“噢！”白荇芷轻轻皱眉，做出一副很好奇的模样。“可我听说，太原公那人护短得很。有一回王准到驸马府做客，吓得永穆公主都亲自出面替他端茶倒水。生怕得罪了他，害得太原公事后找驸马的茬？”


    
“当时太原公和李相结盟，的确权势熏天。可现在，连李相他都得罪了，这份权势也……”公孙大娘笑了笑，低声解释。话又说到一半，猛然意识到白荇芷在故意转移话题，伸手戳了对方一指头，低声数落道：“死妮子，心眼儿全玩到姐姐头上了。遇见了王家那傻货，就被人吃得死死的。有这份机灵劲儿，你倒是想办法给自己争个名分啊。他虽然只是个落了势的子爵，但也能娶一妻一媵。正妻的资格你这辈子估计难指望了，能想办法搏个媵的身份，也不枉自己跟了他一场！”


    
“按大唐律例，如果他娶我为媵，会被判刑两年半！”白荇芷显然早就动过这种念头，把其中绕不过去的地方都打听得一清二楚。（注1）


    
“那你还要嫁入他家，就这么想给人家做牛做马去？”公孙大娘本以为白荇芷不清楚，听对方如此说，惊得立刻瞪圆了双眼。


    
“可他，可他……”白荇芷语塞，结巴了半天，也没能给自己的行为找到个充足的理由。以她目前在歌女中的地位，只要不嫁人，就是名副其实的花魁。每天有无数王孙公子蜜蜂一般围着转。待到人老珠黄时，要么出家做个女道士，要么像公孙大娘这般以给王孙贵胄之家训练歌姬为生，这辈子自食其力，既不用小心翼翼担心失去男人的宠爱，又不用跟大妇、婢女们勾心斗角，实在比嫁入豪门为妾逍遥得多。


    
况且公孙大娘已经多次摆明了要以衣钵相授。凭着公孙大娘留下的人脉，即便皇宫里头也能结下不少手帕交，又何必担心像王准这种货色欺负上门？


    
但王洵那棱角分明的面孔却在眼前挥之不去。任白荇芷自己偷偷列举出多少不嫁人的好处，都比不上对方脸上一缕阳光的重量。沉吟了好半天，她终于咬了咬牙，低声道：“我也不清楚他到底哪里好，但，但我，我已经放不了手了！”


    
“你呀你……”公孙大娘无可奈何，只有还以一声长叹。


    
白荇芷继续沉吟不语，默默想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怯怯地问道：“大娘，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


    
“唉——”公孙大娘继续叹气，想了片刻，才斟酌着回应，“已经这样了，我还能说你什么？赌吧，干脆就赌得大一些，关键时刻不要再犹豫。要么赌他是个有良心的，要么赌他没良心，这辈子一定会辜负你。到最后认赌服输就成！”


    
“嗯！”白荇芷用贝齿轻咬下唇，默默点头。半年前，她保证自己能赌赢，而现在，却一点把握都没有。王洵已经不是那个懵懵懂懂的纨绔子弟了。短短几个月，他如同脱胎换骨，变得结实，厚重，棱角分明。这样的奇男儿，在她认识的所有贵胄子弟中，根本找不到第二个。假以时日，也许就要一飞冲霄。让哪个女子敢轻言，可将他一辈子牢牢抓在手里？


    
“行了，别犯傻了！真拿你没办法！”公孙大娘气得又拍了白荇芷一记，恨不得将其一巴掌打下马车去。“快到我那了，你先收收心思。在最近这几天之内，跟我把宫廷内的礼节学清楚。免得到时在皇上和贵妃娘娘面前，一不小心说错了话，那样，可是没人敢给求情！”


    
“不是，不是根据曲子把词对清楚，唱上几遍就完了么？”白荇芷从来没进过皇宫，按照自己平常的习惯，忐忑不安地追问。


    
“你以为像在锦华楼一样呢，随便添上几个词，唱唱就算糊弄过去了？”公孙大娘瞪了她一眼，有些恨铁不成钢。“皇上和贵妃娘娘两个，对音律可是精通得很。外边流传的霓裳羽衣曲，其实就是陛下亲手所谱。每段舞步怎么安排，每段唱词如何与音律糅合，也是贵妃娘娘和皇上两个一同揣摩出来的。”


    
霓裳羽衣曲脱胎于周穆王去拜会西王母传奇，但是结合了唐人习俗，将故事演绎成了一个人间帝王梦遇月宫仙子，互生爱慕，终成眷属的神话。全曲共三十六段，融歌、舞、器乐演奏为一体。曲调婉转，歌词清丽，配乐大气恢弘，实乃古今舞蹈、诗歌与音乐的巅峰。


    
此舞诞生之后，起初只是在梨园里边排练，供大唐皇帝陛下和妃子、近臣，以及李姓王爷们鉴赏。后来才渐渐流传于梨园之外。但外边流传的只有三两段，无论规模还是艺术造诣都与皇宫里边的相去甚远。


    
而这样的神作，居然是皇帝陛下与贵妃娘娘亲手所制，即便先前隐隐听人提起过，此刻从公孙大娘嘴里得到证实，也不由得白荇芷不震惊得目瞪口呆。愣了半晌，猛然想起自己很快就要面对两个绝世行家，她不禁吓变了脸色，扯住公孙大娘的衣角，喃喃祈求道：“我，我对诗词可是一窍不通啊。若是随便弄几首小令出来，还能凑合。如果非要我分辨哪段诗作与曲子更为配合，哪段诗如何演绎才更有味道，可不是要了我的命么？”


    
“知道了吧？”公孙大娘又是一指头戳过来，将白荇芷脑门戳出了一个明显的红印，“整天就想着如何嫁人。却不知道女人家除了嫁人之外，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事情做。霓裳羽衣，歌舞之道岂有止境？就是皇上自己，也翻来覆去将曲子改了很多回呢？”


    
话说到这，她脸上居然现出了一种夺目的光辉。就像当日策马夸功的凯旋将士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着股子说不出的骄傲。


    
注1：唐律，妻妾的等级分明。地位低下的女子只能做妾。如果强行娶她为妻，就等同于蔑视礼教，判刑两年半。通房丫头如果不生下男孩，或者对主人家有什么说得过去的奇功，依仗宠爱强行被纳为妾的话，一旦有人上告，男主人也要被判两年半徒刑。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七 上）


    
然而，这种骄傲却不无代价。


    
以音乐舞蹈为道，穷毕生之力而逐之。怪不得公孙大娘的舞技如此精湛。也怪不得大娘身边至今没有一个男人。她的心思已经全在歌舞上了，根本无暇再于男女之情上分神。所以，长安城各行魁首几乎年年更换，二十年来，却无一人可取代公孙大娘。


    
佩服归佩服，然而白荇芷自己却没胆子去尝试。笑了笑，低声回应，“大姐的境界，又岂是庸人所能企及的？小妹这辈子，只求吃饱穿暖，再找个合适的男人嫁掉，让他好好待我一辈子罢了！”


    
“你不是无法企及，只是不舍！”公孙大娘笑着摇头，一语戳破白荇芷的小心思。“即便他将来能够建功立业，凭本事打通关节，娶你为媵，为你挣得一身诰命。你还是要攀附于他。依仗别人带来的荣耀，哪如自己争来的靠得住？过几天到梨园里，你可以见到很多同行前辈。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你不妨好好想想我的话！静上一静，确定自己这辈子究竟想要什么也不迟？”


    
要什么？我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么？白荇芷微微一笑，没有反驳公孙大娘的话。对方是从深宫里走出来的，见惯了显贵荣华。而自己却生长于烟花之所，自幼辛苦学艺，不过是为了早些脱离这个地方。经历不同，看东西的角度也就不同。没必要争辩，相信对方出于一片好心便是。


    
公孙大娘见白荇芷不再吭声，以为自己的话已经将她说动了。心中不免觉得有些欣慰。正高兴间，马车突然猛地停下，猝不及防，二人同时扑向前，差点一头撞在车厢上。


    
“老曲，你怎么赶的车？”饶是平素脾性好，公孙大娘无法容忍这种错误，伸手推开车门，冲着前方质问。


    
“回，回大家的话！”车夫老曲早就从车辕上跳了下来，一边拱手谢罪，一边低声解释，“虢国夫人的车队突然从前方路口拐了出来，小的不敢冲撞，只好让马车先停下。您没事吧，要不要去请郎中！”


    
“没事！吓了一跳而已！”不待车夫老曲解释完，公孙大娘已经看到了前方那一长串银装马车，摇摇头，主动熄灭了怒火。


    
“尾巴都快翘上天了，真的忘记了自己是什么东西？”白荇芷却替公孙大娘咽不下这口气，恶毒的话脱口而出。


    
“也是一个可怜人罢了，没必要跟她较真儿！”公孙大娘笑了笑，轻轻掩住了车门。贵妃娘娘对自己有恩，看在她的面子上，也不该对她的姐姐背后指手画脚。


    
“她还可怜？”白荇芷的内心里，无论如何无法将虢国夫人和可怜两个字对上号，瞪大了一双眼睛，低声抗议，“姐姐你没说错吧，驾着八辆银装马车天天招摇过市的，居然是个可怜之人！！！”


    
“你只看到了表面那层银装而已！”公孙大娘笑了笑，轻轻摇头，“一个女人家，终日周旋在不同男人之间，有几场宴是她真正想赴的？如果她再不装的强势一些，恐怕更会被人欺负到头上来！”


    
“她妹妹可是贵妃娘娘，哥哥是杨国忠！”白荇芷抿了抿嘴，笑着提醒。


    
“贵妃娘娘那个性子，本来就不是擅抓权的。而他那个哥哥，呵呵……”公孙大娘轻声冷笑，“恐怕恨不得她裙子下多几个男人，好为自己拉来强援。特别是在这种关键时候，妹妹开心不开心，远不如多一个帮手来得重要！”


    
见白荇芷脸上始终带着一缕茫然，她笑了笑，提高了声音向前边问道：“老曲，刚才那队马车从哪边过来，你看清楚了么？”


    
“从安兴坊那边插来的，在咱们前边拐了个弯，奔永昌坊去了！”车夫老曲眼力非常好，迅速满足了女主人的好奇心。


    
只要是女人，大抵心里头都喜欢打探些家长里短。白荇芷自然也不能例外。听了车夫老曲说的那两个方位，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安兴坊，那不是几个皇子和公主们住的地方么？她怎么刚从那边出来，又奔几个王爷家里去了？”


    
“当然是替其兄寻求援军去了！”公孙大娘低声口气，以非常理解的口吻解释，“咱们大唐天子，可是最重兄弟之情的！”


    
这代大唐天子登基前就是出了名的孝友，当了皇帝之后，除了突施辣手杀掉了太平公主极其党羽之外，对自己的嫡亲哥哥弟弟都非常宽厚。一点儿不像太宗，高宗时代那样，恨不得将亲生兄弟们赶尽杀绝。


    
爱屋及乌，连带着高宗、中宗的其他后人也受到照顾，重新在皇宫附近聚集起来，形成了一股影响朝中人事变迁的巨大力量。当年皇帝陛下力排众议，提拔姚崇为相，就是因为后者得到了皇兄李成器的支持。而李林甫能在朝中专权这么多年，其身上的皇家血脉，也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这句话，对白荇芷而言，显然又过于深奥了些。眨巴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她在心里不住地推测虢国夫人的行程安排。上午跟一位皇子耳鬓厮磨，下午又躺在了一位皇族弟或者皇族叔怀里，装憨卖痴。这个虢国夫人，怎么跟平康里那种随便接客的娼女一般下贱？（注1）


    
“等价交换罢了！”公孙大娘又叹了口气，替虢国夫人的行为作出注解。“他们啊，还真以为皇宫里的那位对外面的事情什么都看不见呢。不过是耐着过去的几分情义罢了。如果有人把这份情义给用尽了，难免有哭的时候！”


    
“皇宫里的那位？”白荇芷好像不清楚公孙大娘所指，侧着头反问。


    
“装，我要你装！”公孙大娘一巴掌拍将过去，笑着说道：“不过这样也好！别问，就当什么都没看见。等着吧，已经用不了几天了！”


    
注1：古代歌舞伎和娼妓身份差别很大。歌舞伎多是卖艺不卖身，有点儿现在女明星的味道。所以白荇芷虽然出身风尘，一样看不起平康里的娼妓。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七 下）


    
“等着吧，已经用不了几天了！”同样的话，从某个面色苍老的男人嘴里说出来，却完全是另外一番味道。


    
“你到底要我等多久！”虢国夫人回过头，脸上写满了哀怨，“两年前，你就这么说。两年后，你还是同样的话。难道你们李家，就找不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来么？”


    
“我们李家的事情，又岂是你这个娼妇能了解的！”老男人低声斥骂。声音里没有丝毫愤怒，听起来却令人觉得如同被一条毒蛇爬进了衣袖里。


    
虢国夫人身体猛然一颤，紧跟着就呻吟出声音来，“唉啊，慢，慢点儿……”


    
“小娼妇，别乱动！”老男人眉头轻皱，慢慢从虢国夫人丝缎般光滑的后背上，抬起三根修长手指。手指之间，一根银针耀眼升寒，几滴血珠，顺着针尖缓缓地流了下来。


    
“疼，疼得厉害，麻烦您老稍微轻一点儿！”虢国夫人在鼻孔里发出哀鸣，与其说是讨饶，不如说是诱惑。


    
面容苍老的男人却不为所动，用侍女递上来的棉布擦干净针尖，又不疾不徐的刺了下去。神情之专注，就像在摆弄一件绝世绣艺。


    
此刻他针下呈现的，也的确堪称一件绝世佳作。只是没有绣在绸缎上，而是硬生生刺在虢国夫人的皮肤中。每一针下去，虢国夫人都疼得一阵战栗，却不敢将身体移开分毫，以免老者手下的针落错了地方，还要用更多的痛楚来补救。


    
即便移动，她也无法离开身底下的毡塌。有四条粗大的铁链，从毡塌四脚处的地面上拉过来，分别锁住了她的双手和双脚。一件墨绿色玉石枕头，恰恰垫在她的小腹下，将其的臀部垫起来，上身与下身摆成了一个近似的直角。


    
两条宝蓝色的轻纱，遮住她的胳膊，臀部和大腿，使得她裸露在外的脊背愈发显得光滑细腻。而就在这细腻光滑的肌肤上，一树妖艳的牡丹真正慢慢成型。


    
枝干是墨黑色，叶子是青绿色，明显不是同一时间刺就涂色，却浑然天成，与生在皇家禁苑的牡丹别无二致。在重重绿叶的衬托下，几朵娇艳的花朵蓬勃怒放。


    
每一片花瓣，都堪称完美。


    
老者不容许有缺陷的作品存在，偶尔一针刺得不到位，一定会想方设法修补。或者用一连串细密的阵眼，将花瓣纹出脉络。或者用一连串叠刺，绣出花瓣的阴影。


    
几十针下去，老者惨白的面孔渐渐红了起来，喘息声粗重如牛。他迅速拔出银针，轻轻放在侍女递过来的托盘之上，然后用另外一名侍女递过来的冷毛巾轻轻在额头上擦拭。“你这娼妇，今天怎么这般能忍？是不是又想着早点从我这里离开，到别处去出卖色相？自己交代，否则休怪我不客气！”


    
“王，王爷，想，想到哪里去了！”虢国夫人疼得连说话都不利索了，偏偏脸上还带着妩媚的微笑，“奴家今天上午，可是刚刚听到你的召唤，就立刻驾车赶过来了。前后一共用了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


    
“从庆王那里到我这儿，需要半个时辰么？”老者笑了笑，声音宛如夜鸮般低沉。“我看，你是需要长点记性了！”


    
“别，别，庆王，庆王他……”虢国夫人吓得花容失色，连声解释。没等她把话说完，老者已经抓起一根比原来粗了四倍的钢针，一针扎在她的脊骨上。


    
“啊——”虢国夫人长声惨嚎，身体不由自主像蛇一般在雪白的毡塌上扭动。将铁链扯得叮当作响。老者却更加兴奋起来，抬腿跨坐上去，压住虢国夫人的粉臀，钢针飞速上下舞动。血珠飞溅，中间夹杂着铁链叮当和女人的厉声哀鸣。两名侍女很快就看不下去了，将头偷偷转向了墙角。老者粗重的呼吸声却跟哀鸣一道传入她们的耳朵，刺激得她们冷汗淋漓，手足酸软。


    
终于，哀鸣声戛然而止。虢国夫人身体如垂死的鲤鱼般挣扎了几下，趴在毡塌上一动不动。老者的喘息声也到了巅峰，突然把钢针丢到一旁，伸手扯下虢国夫人下体上的最后两片遮挡。


    
满屋子的血腥味道里，突然混入了一股难闻的淫靡味道。两名侍女不敢离开，也不敢回头，紧并着双腿，慢慢蹲了下去。裙子下摆，转眼之间已经湿淋淋一片。


    
那名老者仿佛要的就是这种境界，驰骋着，喘息着，突然发出一声野兽般的怒吼。伏在了虢国夫人血淋淋的脊背上，身体不断打起了摆子。


    
两名侍女知道今天的劫难就要过去了，慢慢站起身，一步步挪到粘塌前，一个拿起毛巾，轻轻替老者擦汗。另外一个从托盘中拿起一把银亮的钥匙，去开虢国夫人手脚上的铁锁。


    
“放下！”已经瘫做一团的老者突然又直起了身子，皱着眉头大声怒喝。胆小的侍女手一抖，“当啷”一声，把一整串钥匙掉在了地上。


    
“奴婢该死，奴婢该死，请王爷责罚！”小侍女吓得连哭都哭不出来了，跪在毡塌前头如捣蒜。老疯子用手一把扯起她的头发，狞笑着上下打量，“责罚，想得美。你这料子，怎配老夫亲自下手。来人——”


    
“在！”两名全身披甲的昆仑奴立刻冲了进来，不由分说，架起那名小侍女。“三十鞭子！扒了衣服，吊在窗外那棵梅花树下打！”疯狂的老者狞笑着吩咐。


    
两名昆仑奴答应一声，像拖抹布一般将小侍女拖了下去。不一会儿，窗外就传来清脆的皮鞭声和女人厉声的惨嚎。


    
“嗯！”听着侍女的惨叫，老者像喝了醇酒般，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娼妇，她比你叫得可难听多了。你说说，你是伺候了多少男人，才学会了如此销魂的叫声！”


    
闻听此言，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的虢国夫人又战栗了一下，扭过头，脸上的笑容若暴雨后的桃花，“王爷，难道不觉得外边的叫声太青涩了么？不如先把她赐给奴家，让奴家调教几天，学会了怎么叫，再给王爷送还回来继续抽鞭子。”


    
“好，好，好……”老者听得甚是高兴，伸手推开窗子，冲着外边喊道：“停，别打了。剩下的先记账。把她送到虢国夫人府上，半年后再接回来！”


    
“诺！”昆仑奴们答应一声，拖着脊背已经被抽得血肉模糊的小婢女退了下去。屋内屋外瞬间又恢复了寂静。另外一名小侍女手握着毛巾，身体不断地颤抖，颤抖。


    
“怎么，你也想挨几鞭子尝尝味道？！”疯狂老者回过头，两眼中射出一道寒光。


    
“啊！”小侍女像受惊的雌鹿般跳起来，抓起毛巾，在老者枯树般的身体上四下抹拭。“笨！”老者一巴掌将其拍出老远。亲手从托盘里抓起另外一片毛巾，赤裸着走到靠着墙的多宝阁前，拿出一瓶剑南道进贡的烈酒。向毛巾上洒了半瓶，然后大步走回毡塌前，将润了酒的毛巾向虢国夫人的后背抹去。


    
“啊——啊——啊——”又是一串婉转哀鸣，夹杂着无尽的痛楚与诱惑。老者再次兴奋起来，三把两把将虢国夫人背上的血迹抹干净了，然后丢下毛巾，向一旁伸开鬼爪般的大手，“来！”。


    
这回，小婢女终于变聪明了些。从脚下的托盘里拿起一只琉璃瓶，拔出塞子，迅速递了过去。“嗯！”老者满意地点了下头，用小拇指从瓶子里勾出一点点黑绿色的染料，小心翼翼地涂在钢针刺出的痕迹上。一边涂抹，一边自言自语，“焦骨牡丹，懂么。原来那几根枝干怎么看都缺了一点神韵，而今天新刺的这一段残枝，却恰恰弥补了先前的不足！”


    
“王爷也说是好的，一定就是好的！”虢国夫人疲惫地笑了笑，温声细语地回应。背上的牡丹图案，她自己也曾对着镜子检视过。的确纹得巧夺天工。而这个历时两年都没有彻底完成的牡丹图，带给她的，却只有无穷无尽的屈辱。


    
“那老家伙，还能蹦跶几天，就算为了咱们杨家，你迁就一下他算了！”第一次被此人折辱后，哥哥杨国忠如是劝告。


    
从此，牡丹花的每一片叶子，每一片花瓣，都是为着同样理由。


    
然而，老者却迟迟没有死。从两年前一直活到现在，越活越精神，越活越疯狂。“我一定要杀了他，一定要杀了他！就用那把宝剑！”望着锁住自己双手的漆黑色铁链，虢国夫人展颜微笑，这一刻，笑容居然无比地娇媚。


    
背后的焦骨牡丹渐渐成型，疯狂老者手中换了另外一只玉瓶，一边用手指钩出艳红色往虢国夫人背上的针孔里边涂，一边笑着说道：“小娼妇，就你会说话。念在你今天陪老夫作画的分上，老夫就教你一个乖。我们李家可以跟臣子共享权力，却不会共享江山。你哥哥不是个笨蛋，你把老夫的话带给他。他自然会懂！”


    
说罢，信手涂上最后一抹，刹那间，有树焦骨牡丹，绽放得令人目眩神摇。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八 上）


    
看见崇仁坊内那座熟悉的宅院，王洵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场梦。


    
四个多月前，坊子里的枫叶正红，而现在，干枯的树梢头却透出了隐隐绿意。仿佛一觉醒来，秋天和冬天就都过去了，天宝十一年的春天悄然而至，谁也没听见她的脚步。


    
季节不是昨日的季节，少年也不再是昨日的少年。人纵有一天都会长大，无论他长得快，长得慢，长得是否情愿。


    
初入军营的那几天，他无时无刻不想着放弃受训，卷铺盖逃回家，继续过那种混吃等死的日子。而现在，那些看似很艰苦的训练，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甚至每天早晨不起来跑上几圈，他自己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门房王福见少主人站在门口迟迟不肯迈步，还以为他又喝多了，伸出大手，用力扶住少主人的胳膊，“小侯爷，您往这边。紫萝已经烧好了醒酒汤，马上就能给您端来！”


    
“去，你闻闻我身上有半滴酒味儿没？”王洵没好气地推了对方一把，低声数落。


    
“嘿嘿，嘿嘿！”王福也发现自己马屁没拍对地方，讪讪笑着，却不肯把胳膊收回，“这边，这边，今天早晨听说您回来，主母亲口吩咐我等铺的地毡！”


    
听到对方的提醒，王洵才意识到，从父亲过世后就很少开启的宅院正门敞开着。有一条猩红色的地毡，从院子里铺出来，一直延伸过了上马石。看阵仗，比前些日子迎接封常清来访还要郑重些，愣了愣，顺口问道：“有客人来么？谁？”


    
“没有啊？这不是为了迎接少主您回府么！主母吩咐下来的，小的们可忙活了一阵子呢！”仅仅通过几句话，王福就发现少主人已经比半年前成熟了许多，不敢怠慢，笑着解释。


    
“我又不是什么贵客？这么张扬做什么？”闻听此言，王洵又是一愣四下看了看，果然看到很多邻居家的小厮，正在朝这边探头探脑。


    
“这哪是张扬啊。小侯爷您现在可是正七品归德中侯！”王福摇摇头，陡然将声音提高了数分，唯恐邻里们听不见王洵现在的品级。“照这个升法儿，等到训练结束，最起码能实授个游击将军。咱这崇仁坊里，可是有些年头没出将军了！”


    
“就知道说嘴，也不怕别人笑咱们不知进退！”王洵笑着啐了一句，抬腿迈上地毡。云姨的想法他已经能理解一点了，这个家，的确需要一个有出息的男人来支撑门面。只可惜，自己领悟得太晚，若不是受到宇文小子入狱这件事情的刺激，说不定现在还浑浑噩噩地混着日子。


    
“咱们这才哪到哪？”一边骄傲地左顾右盼，门房王福一边笑着跟王洵闲聊，“坊子最里头那个老史家，去年不过出了个小生徒，照着中进士还十万八千里呢，就张灯结彩庆贺了好几天。跟您这堂堂的七品中侯怎么比！今天早晨，他家的老管家上赶着跟我套近乎，我连都头懒得回……”（注1）


    
“也不知是谁，去年站在人家门口眼巴巴地看了好几天！”王洵撇撇嘴，笑着打趣，心中却也有些得意，脚步越来越轻飘起来。


    
即便是再不思进取的父亲，也希望儿孙能走正途。崇仁坊这一带，开国勋贵住了一大堆。可这一辈后人中，却是不争气者居多。有人在京师的学堂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辈子与进士无缘。有人走门路捐了散职，却没能力补上实缺，整天穿着身没有任何标记的绿袍硬充大头蒜。像王洵这种吃了军营的苦，并很快得到升迁者，的确已经堪称是凤毛麟角了。（注2）


    
在自家很少使用的大厅里，云姨早就等得不耐烦。听见王洵的脚步声从外边传了过来，忍不住就想迎出门，想了想，又强迫自己坐稳，摆出一副正襟危坐的架势。


    
王洵包容地笑了笑，上前几步，屈膝拜倒，“姨娘，我回来了！”


    
云姨立刻向被火星烫了般跳起，双手将王洵的胳膊拉住，“这是干什么？回来就回来了呗。好端端的，你拜我干什么？”


    
“这几个月，每每想到姨娘的教诲，心中都不胜惭愧！孩儿不孝，就知道惹是生非，如果没有姨娘照应着……”王洵顺势起身，笑着回应。场面话说到一半，心中突然动了真情，鼻子一酸，眼泪立刻盈了满眶。


    
“你这孩子，怎么尽说这些，这些不着边际的话……”云姨那里早就已经撑不住，眼泪滴滴答答淌了满脸。四个多月，时间不算太长，却是王洵从小到大第一次离开家门。第一次脱离了她的羽翼庇护。


    
这孩子不是她亲生的，却是她从小带大。如今孩子终于有出息了，做娘的心里如何能不高兴？即便将来见到他阿爷和他亲娘，也可以跟对方有个交代了。我没有辜负你们的嘱托，我把这个孩子养成人了！


    
几个小丫头赶紧递上毛巾，给“老”少两代主人擦脸。云姨接过来，胡乱抹了两把，笑着说道：“不是说要跟秦家哥俩一起去吃饭么？怎么提前回来了。饿了没，我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合你口味的吃食！”


    
王洵忍了又忍，好一会儿，才把眼眶里的泪水顺着鼻孔里消灭掉。笑着拉住云姨的衣袖，低声回应：“我不饿！您甭忙了，让下人们随便弄点就成！”


    
“他们怎知道你的口味？”云姨挣扎了两下，甩开王洵，迈步向门外走，“你好不容易才回一趟家，不能没口热乎饭吃。还是我亲自去盯着吧。你先去后院换了衣服，紫萝也在那边等你呢！”


    
说罢，用手帕擦着脸，逃也般去了。从始至终，也没问过王洵那一身血迹由何而来，是不是又给自己闯下了难以弥补的祸患。


    
王洵脸上露出了浓浓的笑容。


    
这就是家，你不必提防着谁，伪装什么。你就是你自己，可以随意宣泄自己的感情，暴露自己的内心。当你累的时候，它不会嫌你一身酸臭。当你潦倒的时候，它也不会嫌你满脸晦气。而当你稍有成就，家中的所有成员都会以你为荣，尽管那点儿成就在别人眼里几乎微不足道。


    
带着暖暖的感觉，他快步走向了自己居住的房间。小紫萝没资格和云姨一道迎接自己的郎君，站在门口，手中捏着根绣花针，绷子上却没有一根丝线。看见期待已久的身影在眼前出现，立刻将绷子和绣花针丢给雪烟，小鸟一样扑入了王洵的怀里。


    
王洵的衣服还没来得及换，血腥味和汗臭味一并钻进了她的鼻孔。她把脸抬起来，约略有些惊异。转眼，就又毫不犹豫地贴了上去。双手将王洵的后腰搂得紧紧的，唯恐一松开就要失去。


    
无悔，亦无惧。哪怕王洵是个被通缉的江洋大盗，这辈子也要跟他赖在一起。富贵贫贱，悲伤快乐，永远在一起，永不回头。


    
王洵笑呵呵地抱着紫萝，感受着自己胸口一点点变得湿润。四个多月来，从没有一刻，他的心脏如现在般柔软，里边充满了幸福与满足。这是他的家，他的女人，他这辈子要保护的所在。没离开之前，不觉得有多牵挂。几个月不见，才一点点发现家的重量。


    
“你，你可回来了？”紫萝哭得稀里哗啦，鼻涕眼泪一起往王洵胸口上蹭，把干涸和血迹重新润湿，染了自己满脸。


    
王洵轻轻笑着，没有回应。已经长满茧子的大手，慢慢从对方丝一般的头发间捋过。由发根，到发梢，说不出的惬意。紫萝慢慢抬起头，王洵也恰恰准备嗅一嗅她的发香，二人的目光在半空中相遇，立刻纠缠在了一处，彼此羁绊拉扯，再也无法分开。


    
紫萝的脸突然变得如春花般绚丽，红嘟嘟的嘴唇慢慢举起来，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睛。王洵毫不犹豫地吻了下去，如饮醇酒。紫萝的身体瞬间发出一阵战栗，腰肢越来越软，整个人几乎都开始融化。王洵慢慢抬起头，双眼含笑，手臂猛然一用力，抱着紫萝，大步走进屋子。


    
“郎君，别，雪烟在旁边看着呢！”小紫萝立刻吓得花容失色，双臂却紧紧地勾住了王洵的脖颈。王洵哈哈大笑，快步走到床前，将紫萝放了上去。“雪烟，去厨房给我烧一桶洗澡水。顺便跟姨娘说一声，我要先洗了澡，然后才能吃饭！”


    
小紫萝在床上打了个滚，抓起一件刚绣完的丝帕，盖在了自己的脸上。两只鸳鸯在一波春水间交颈而游，随着她火热的呼吸，整件丝绣栩栩如生。


    
注1：生徒。唐代通过官学内部选拔，被推荐参加进士考试者，统称为生徒。


    
注2：唐代服饰，三品以上紫袍，佩金鱼袋；五品以上绯袍，佩银鱼袋；六品以下绿袍，无鱼袋。绿袍无标记，则等于没有任何实际职务，只有一个空头官衔。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八 下）


    
小别胜新婚。


    
接下来的几天，王洵过得极其滋润。要么在家中跟紫萝腻在一处，说一些只有两个人才觉得有趣的傻话，做一些彼此都开心的事情。要么出门去找白荇芷，听歌，喝酒，打情骂俏，乐此不疲！


    
经历了一场风波，白荇芷变得比原来还要纵容他，除了最后一层壁垒之外，几乎满足了他一切要求。“反正，清萍开在池塘里，早晚还不都是二郎的！你就容奴家保留一个小小的心愿，待嫁给你之后，二郎要如何，奴家便如何好了！”


    
“我要你每天晚上唱歌给我听！”经历了几个月的军营生活，王洵的性子也比先前沉稳了许多，将大手从对方的衣服里抽回来，笑着打趣。


    
“二郎现在每天不都在听么？”白荇芷没想到王洵居然提出了这么一个简单了要求，愣了愣，依恋的眼神中露出了几分好奇。


    
“当然不一样，我要你……，唱歌给我听！”王洵笑着把嘴唇递过去，贴住白荇芷的耳朵。


    
“坏蛋！”白荇芷登时满脸飞霞，逃也般滚出老远。抱了个靠枕当盾牌，躲在后边，遮住半边身体，又羞又娇，声音宛若歌声的余韵，“如果，如果二郎真的喜欢，也，也未尝，未尝不可！”


    
“真的？”王洵大笑，两眼登时冒出了热烈的光芒。


    
“嗯！”白荇芷咬着牙点头，然后又飞速摇头，“真是没正经。人家还以为你脱胎换骨了呢！”


    
“脱胎换骨，那还不容易？”王洵立刻收起笑容，摆出一副私塾先生的刻板模样，长揖及地，“娘子，月明星稀，乌雀南飞，咱们行一回周公之礼，可否？”


    
“呸！”白荇芷一把将靠枕丢了过来，笑得在毡塌上直滚。


    
笑闹够了，二人又把头并在一起，仔细规划答应给周老虎等人的酒宴。有了白荇芷这能接公孙大娘衣钵的欢场行首在，宴会安排起来从容得多。几乎每个细节，包括客人们的口味和喜好，酒令的难易程度和针对范围，都考虑得清清楚楚。


    
转眼到了三天后，周啸风、赵怀旭等人如约而至。没想到王洵真有本事将公孙大娘和李白两个请来，平素气焰嚣张的周啸风连话都说不利索了，结结巴巴地比划了好一阵儿，才终于让大伙明白，他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在碎叶城附近驻扎，城里边，无论是汉人、羌人、回纥人，还是突厥人，都以那里出了一位大诗人为荣。其中好几次，为了争论李白到底是奉命改姓为李的突厥王族，还是正宗的汉人血脉，百姓们大打出手。多亏了安西军及时赶到，才没弄出更大的乱子！


    
对于此等殊荣，李白早就见怪不怪。笑了笑，冲着周啸风轻轻拱手，“给周将军添麻烦了。李某乃陇西布衣，恐怕跟突厥王族搭不上什么关系。至于祖上是谁，家谱里记载不祥，李某自己也没精力去穷究。”


    
“谪仙真是洒脱！我记得有位前辈说过一句话，人不是畜生，不需要名血名种！”赵怀旭接过话头，笑着赞颂了一句。


    
“此言甚妙！”李白愣了愣，大笑着抚掌。“为了这句话，也该喝一大杯！”


    
“干！”众人立刻举盏，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放下酒盏，周啸风却怕李白误解了自己质疑他的血脉，结结巴巴地继续解释道：“我，我，唉，我是个粗人，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了。青莲居士不要责怪才好，我只是想说，在碎叶一带，无论胡汉，皆以李兄为荣！”


    
“父老乡亲们的厚爱，着实令白惭愧！”李白冲着周啸风轻轻点头，“好多年没回去过了，不知道故乡那边变成了什么样子？”


    
“没，没什么变化！”提起安西四镇的风貌，周啸风紧张的心情终于略有缓和，喘了口粗气，向李白描述道：“一切都是老样子。大漠、黄沙、古道、驼队，还有的就是一排一排的胡杨，胡杨树……”


    
“还有我大唐将士，手持长缨，在大漠雄关之间纵横驰骋！”高适快速接了一句，替周啸风补全了整个西域的雄伟画面。


    
在座当中，李白出生于碎叶，崔颢曾经去边塞上游历寻找出人头地的机会，高适充任过陇右节度使高仙芝的掌书记，岑参刚刚加入封常清幕府，做了一名掌管文书判官。相互之间，倒也不乏共同话题。很快，便热闹地打成了一片，杯来盏往，不亦乐乎。


    
公孙大娘依旧没忘记上次酒宴的欠账，不待酒酣，便寻了机会上门逼债。李白和高适早有准备，笑着调侃了几句后，便把两首赞颂其舞姿的诗作拿了出来。看得白荇芷极其眼热，暗中不断给王洵使眼色，让其向李白等人替自己也求一首诗，以便日后跟同行姐妹们炫耀。王洵却不好意思每顿酒都要求对方拿诗作来换，摇摇头，故意将白荇芷的威胁视而不见。


    
见二人老是眉目传情，周啸风等人便又开起了玩笑，问白荇芷是不是觉得欠了王洵的救命之恩，打算以身相许？白荇芷登时羞得面红耳赤，径直往公孙大娘身后躲去，逗得众人哈哈大笑。笑过了，高适和李白却不知道周啸风口中的救命之恩是怎么回事情，忍不住好奇追问。跟大伙一混得脸熟，周啸风立刻本相尽露，当即添油加醋，将三天前王洵英雄救美的壮举描述了一番。


    
故事说完，立刻搏了个满堂彩。李白、崔颢、高适、王荃等人都拍案赞叹，佩服王洵武艺超群，给了某些仗势欺人的家伙一个痛快的教训。王洵却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想了想，低声解释道：“不是我的武艺好，而是那三个家伙身手太差了些。连马上重新装填骑弩的本事都没学会，偏偏还出来当刺客！”


    
“小家伙，不带你这么埋汰人的！”高适以为王洵在谦虚，忍不住笑着打趣。


    
“是啊，你赢得固然干净利索，却也别太看扁了别人！”作为王洵的好友，张巡也笑着忠告。


    
“他们的身手的确很差！”颜季明第一次跟李白、高适这种风流人物打交道，却一点儿也不怯场，见大伙误解了王洵的意思，立刻主动帮忙解释。“当时我就在路边，本打算上前帮忙的，可没等找到合适机会。明允兄已经把刺客都解决掉了。依晚辈之见，不光是那几个刺客身手差，王家养的一众家将，还有长安县的捕快，帮闲，以及守备城门的禁军，好像本领都不怎么样。反应慢得出奇不说，遇到硬茬，就立刻怂了。”


    
“得，照你这么说，京城里边的各个衙门，还有禁军各营，等于养活了一群废物了！”作为一名京师勋贵子弟，马方非常不满意颜季明说起长安城时不经意流露出来的轻慢，笑了笑，低声反问。


    
“除了各位所在的飞龙禁卫之外，其他恐怕正是如此！”颜季明笑了笑，毫不客气地回答。


    
“你可真敢说，好像见过多少精兵强将一般！”马方立刻撇起嘴，冷笑着点评。


    
“至少，跟在下见过的范阳节度使麾下兵卒比起来，相差距甚远！”颜季明也年轻气盛，立刻针锋相对。


    
李白在几个月前因为一场误会，曾经跟王洵交过手。知道后者实际斤两到底有多重。虽然后者又在军营里苦练了四个多月本领，可若说到达了脱胎换骨地步，未免有些太夸张。所以，他很快就接受了颜季明的看法，并且很是认真地追问道：“你从河北来？见过范阳节度使麾下的精兵？”


    
“家父曾经在安节度麾下行走多年，最近蒙其推举，出任常山太守之职！”颜季明点点头，低声回应。


    
自从那日看到长安县的捕快们和太原公府的一众家将相继出乖露丑之后，他心里就一直有些忐忑不安。这种不安的感觉到底从何而来，却又很难说得清楚。今日跟马方一斗嘴，颜季明心里随即意识到了真相。令他不安的是范阳节度使麾下的骄兵悍将，与长安城的武备力量之间那种鲜明对比。前者跟后者站在一起，就像恶狼身边趴了只羊羔，想要让恶狼不起任何邪念，简直是没有任何可能！


    
不禁官府的爪牙们外强中干，通过几天来的观察，颜季明还清晰地发现，护卫京城安宁的几支禁军，除了正在被封常清重手整训的飞龙禁卫之外，其他也都是徒有其表。这样的兵马，如果拉上战场跟范阳精锐对阵，恐怕没等交手，已经被对面将士身上的血腥之气吓尿了裤子！又如何能指望他们威慑四方，令天下居心叵测者不敢蠢蠢欲动？


    
但是这种担忧，颜季明却不能明白地宣之于口。首先，安节度对颜家有恩，他不能因为安禄山的实力过于强大，就污蔑此人图谋不轨。其次，以他现在的身份，即便把自己的担忧说出来，也没几个人会认真听。反而会让大伙觉得，父亲和叔叔是养不熟的白眼狼，得了人家好处之后还反咬一口。


    
好在，座中有几人一样心忧国事，听闻颜季明开了个头，就立刻顺着同样的思路想了下去。“禁军糜烂，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而如今边镇上诸将的势力越来越大，对朝廷而言，这恐怕不是一件好事！”张巡本来就以正直敢言而闻名，心中想到了什么，嘴上立刻就说了出来。


    
“张大人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安西镇的高帅和封帅，对皇上可是一直忠心耿耿！”彼此的利益不同，看问题的角度自然就不同。见张巡言谈中似有所指，周啸风立刻板起脸来，大声反驳，“况且西域距离长安有数千里之遥，如果主帅事事都需要向朝廷上奏，却没有专断之权，等到朝廷的批复下来，恐怕黄花菜早都凉了！”


    
“张某无意影射高帅和封帅！”张巡赶紧拱了拱手，低声赔罪。“张某只是就事论事而已，边镇兵强，腹心空虚，实非国家之幸！”


    
赵怀旭把眼一瞪，怒气冲冲地说道：“那是禁军自己不争气，关边塞几镇屁事？你可知道，带着白帽子的大食人已经快打到热海边上了！这些年来，全凭着安西子弟浴血奋战，才把他们顶在了恒罗斯河对岸。如果再有人胡言乱语，说得朝廷起了削减边镇兵马的念头，玉门关外三千里江山，恐怕早晚不复为我大唐所有！”


    
“若是中原有事，安西四镇保住了，又有什么用？”雷万春听不太懂双方在争论什么，完全凭着个人好恶，站在了张巡的一边。


    
“保住了四镇，就保住了中原重夺西域的机会。否则，一旦让回纥，突厥、吐蕃和远道而来的大食人勾结在一起，大唐将永无宁日！”李元钦也不肯示弱，把安西军众将的一致看法大声说了出来。


    
眼看着双方你一言，我一语，把好好的盛宴搅翻了个，高适赶紧笑着打圆场，“呵呵，几位都请息怒，且听高某说一句。京畿之地已经近三十年未闻角鼓之声了！禁军散漫一些，恐怕在所难免！但如今陛下对此已经有所察觉，所以才委托封将军重整飞龙禁卫，并且招募良家子弟入伍，凭本事授予武职。像明允、守直这般的少年才俊，不已经都暂露峥嵘了么。照这样下去，不出三年，禁军必然会脱胎换骨。而其中表现优异者，又可以奉命到边塞建功立业。届时，恐怕几位刚才的争论，全都成了杞人忧天！”


    
“那倒也是！”周啸风想了想，低声回应。西域地广人稀，中层将领们折损后一直得不到足够的补充。如果这次整训中发掘出来的人才，如王洵、马方和宇文至、韦珏等能被陛下指派到安西军中，就令人高兴了。


    
“高书记此言，如同醍醐灌顶！”同样的话听在张巡和颜季明的耳朵里，却有了另外一番感悟。经过京师大营整训的军官，对朝廷的忠心肯定不成问题。将他们派往边镇之后，就能成为朝廷的耳目和爪牙。不但对边镇重将可以起到监督作用，慢慢地还可以形成一股牵制力量，让心有异图者不敢轻举妄动。


    
“所以，我等不必杞人忧天！”高适举了举酒盏，笑着提醒，“否则，恐怕对不住公孙大家和白行首的绝世歌舞！”


    
“的确如此！”众人立刻醒悟到，此地不是争论的合适场合，一齐笑着点头。


    
“那就干杯，为我大唐国运！”高适抓住机会，大声提议。


    
“干杯，为我大唐国运！”无论文人武将，都放下了刚才因为争论而引发的不快，大笑着举起酒盏。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九 上）


    
虽然因为颜季明的无心之言，导致大伙发生了一场争执。但整场盛宴还是在公孙大娘和白荇芷二人的刻意推动下，气氛越来越浓。借着三分酒意，周啸风拔剑起舞，为众人助兴。舞罢，却又厚着脸皮，请李白为安西军中诸将赋一首诗为和。


    
一别三十余年，难得又听见了熟悉的乡音，李白也是心潮澎湃。竟不怪周啸风行事莽撞，吩咐一声，“取纸笔来！”即席挥毫泼墨，信手写道：“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好一句无花只有寒！”没等最后几个字写就，在座诸人已经拍案叫绝。五月在长安城中本是盛夏，玉门关外依旧白茫茫一片。有人吹起幽咽的笛曲《折杨柳》，眼前却不见半点绿意。简简单单四句，看似波澜不惊，却道尽了塞外生活的单调与清苦。宛若一幅淡笔勾出了水墨画，将边塞风光，一下子就拉到了众人眼底。


    
而在如此艰辛的环境之下，大唐将士们居然毫无怨言，哪怕是凌晨与敌军接战，半夜抱着马鞍休息，士气也不减分毫。最后两句急转高亢，以西汉傅介子计斩楼兰王的典故，直抒将士们的胸臆，如洪钟大吕，一响之后，百乐失声。


    
有如此巨作现世，其他几个诗人，便只剩下的摇头苦笑的份了。此生幸甚，能与李太白生于同时。此生不幸，亦是与李太白生于同时。当即，高适从白荇芷手中借来锦瑟，亲自为李白的这首塞下曲兑上了调子。公孙大娘持剑起舞，白荇芷引颈而歌，岑参、崔颢用手指在桌案上敲打节拍，将诗中意境演绎得淋漓尽致。


    
一曲终了，众人皆醉，无需此间主人再劝，纷纷将杯中烈酒一饮而尽。接下来，大伙或歌，或舞，或墙上题字，或泼墨作画，每个人各展所长以助酒兴。虽然没人再肯主动提“赋诗”两个字，却也将这场盛世欢宴点缀得精彩纷呈。直到华灯初上，众人才慢慢收起了狂态，笑呵呵地与王洵拱手道别，各自打马归去。


    
李太白醉写塞下曲，高达夫试调五十弦。不多日，发生在临风楼上胜景和一首新出炉的《塞下曲》就传遍了整个长安城。各家酒楼的幕后掌柜闻讯，无不扼腕长叹，羡慕王家那小兔崽子傻人有傻福，居然能够在半年之内两度请到了李白、高适、公孙大娘、小张探花等风云人物赏光。而旅居长安的迁客骚人，则纷纷拿了荷包，不惜花重金预订座位，也要到临风楼上把盏吟唱一回。虽然到了临风楼，也未必能写下与那首塞下曲比肩的诗作，但是到李白曾经坐过的房间里借一点对方的才思，也自觉不虚此行了。


    
作为临风楼的幕后老板，王洵自然又赚了个盆满钵圆。可令他高兴的不仅仅是临风楼自从李白两度莅临之后，每日账面上了流水翻了四倍。而是与军营中的诸位同僚，从此后相处得愈发融洽。凡是能出风头露脸的任务，几乎不用封常清做任何暗示，都有人主动将其交给王洵所在的新兵营七旅二队执行。凡是上头发下来的好处，不但王洵本人能比其他几个队正多拿一份，连带着麾下的弟兄都跟着沾光。


    
“你们有本事，也到李谪仙那求一首塞下曲来！”遇到有人抱怨上头处事不公，过于照顾王洵，明法参军王腾总是第一个出头反驳。


    
“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也只有李太白，了解咱们这些边镇将士的辛苦！”私下里，周啸风不止一次跟同僚们说道。


    
“有了这首《塞下曲》，哪怕再过五百年，人们提到当今盛景，也不会忘了大唐的强盛，是咱们这些武夫用命换回来的！”提起李白的赠诗，节度副使封常清也是感慨万千。


    
长安城诗人一抓一大把，但李太白却只有一个。听到了上司们的这些话，很多低级军官即便心中不服气，也不得不承认，王洵的确给弟兄们长了脸。特别是那些从安西归来的低级将领，更是觉得李太白的这首《塞下曲》，简直写到大伙心里头去了。爱屋及乌，看向王洵的目光难免又柔和几分！


    
只有马方一个人与众不同，私底下，没少调侃王洵走的是狗屎运。帮人打架，都能打到李白，并且由此跟对方攀上交情。而自己当天被岑参揍了鼻青脸肿，到现在，却成了对方手底下的一名小跑腿儿。这人比人，真是得活活气死！


    
“这算什么。太白向来就是个福星。当年有个犯了军规要斩首的家伙，刚好被他看见，求情救下。现在都已经快做了一镇节度了！”在军营里厮混得久了，绿衣判官岑参身上也沾染了不少兵痞气，听见了马方的抱怨，摇摇头，笑着说道。


    
“谁，还有比王明允运气更好的么？”闻听此言，马方立刻瞪圆了双眼，羡慕地追问究竟。


    
“朔方节度右兵马使郭子仪啊，你们没听说过么？”岑参愣了愣，笑呵呵地反问。


    
众人闻听，登时惊了个大眼瞪小眼。朔方节度使位置一直由太子遥领，此时的朔方节度右兵马使，实际上掌握的就是节度使的权力。大伙都知道郭子仪是武举人出身，科考之时，骑射，步射，马槊、膂力四项皆列第一，却都没听说过他居然还有如此倒霉的时候。年纪稍大一些者，如赵怀旭等人，就当岑参讲的是个与自己不相干的故事，笑笑也就忘了。年纪轻轻如王洵、马方等，则个个都听得心中滚烫，恨不能自己这辈子也能奇遇连连，像郭子仪成为封疆大吏。


    
志向虽然远大，王洵和马方两人却有一个共同的毛病，那就是舍不得长安城的繁华。只有宇文至，看样子是打定主意准备跟着封常清去安西建功立业了，终日向老兵们讨教在西域的生活经验。所以三名好朋友虽然还经常碰面，话却是越来越说不到一处。慢慢地，连碰头的兴趣也薄了。


    
对于这种情况，王洵和马方两个除了心里感觉到很遗憾之外，想不出任何解决办法。宇文子达寻求上进，大伙不能出言劝阻，以免耽误了他将来的前程。而功名富贵虽然对前两人同样重要，在心里边却无论如何也比不上骨肉亲情。况且王洵心里边还多牵挂着一个白荇芷，若是一去边塞三五年不归，未等自己功成名就，白姐姐却已经先老了。


    
有卫尉少卿王准这个恶例在前，对于京师里边的其他纨绔会不会趁自己无暇分身的时候，乱打白荇芷的主意，王洵心里边可是一点儿也不敢保证。回营后还不到一个月，他就借着人脉熟的好处，厚起脸皮跟周啸风请假跑回了长安一趟。见到白荇芷，大诉离别之苦。调笑间出言询问，却发现自从那日被自己和雷万春等人联手收拾了一顿之后，卫尉少卿王准居然信守承诺，再也没靠近锦华楼半步。不觉暗自吃惊，信口说道：“那厮倒是长了记性，也不算白被雷大哥摔了个屁股墩！”


    
“我估计除了被二郎你跟雷大哥打怕了之外，他还非常忌惮公孙姐姐。毕竟贵妃娘娘跟公孙姐姐的关系很好。万一被她告到皇宫里去，恐怕太原公也招架不住！”几番进出宫廷，白荇芷身上又多了些富贵气，说起话来慢条斯理，陈述自己的见解之余，还很好地照顾到了王洵的情绪。


    
“有很大可能！”能看到白荇芷平安就好，至于到底是谁的功劳，王洵也不屑一争。“公孙大家还要用你到什么时候？贵妃娘娘的新曲子，快弄完了吧！”


    
“早着呢！”白荇芷以手掩口，轻轻摇头，“皇上和贵妃娘娘哪有那么多闲功夫，天天耗在歌舞上边。十天半个月能听我们排演一回，已经很难得了。照这个速度下去，恐怕再耗上一年都完不了！”


    
“那你……”王洵想重提自己用轿子接白荇芷进门的事情，话说了一半，猛然意识到自己在白马堡接受的新兵整训的事情还不知道什么时候算是个尽头，此刻提了等于白提，索性主动闭上了嘴巴。


    
白荇芷却在这一瞬间看到了王洵的内心，有些害羞，更多的是高兴，垂下头，低声道：“进宫授艺的事情，其实是公孙姐姐为我寻找的一个保护伞。随时都可以辞掉不去的。只要二郎腾出了时间，奴家，奴家……”


    
说到最后，声音几乎细不可闻。王洵闻之，心中大乐。扑上去香了对方一口，大笑着说道：“快了，快了，也就是一两个月的功夫了。下月初五，皇上要派人来校阅。我估计校阅之后，大伙也就都交了差！”


    
说罢，留下一句，“不要着急，等我回来！”，飞奔下楼。


    
“呸，跟谁稀罕你似的！”白荇芷捂住脸上的红印，低声啐道。慢慢追了几步，依在二楼的栏杆上慢慢挥手。


    
不知不觉间，曾经的少年已经长大，其背影越来结实。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九 下）


    
回到军营，王洵立刻全心投入到本队弟兄的整训当中。作为一个讲义气的小家伙，他不敢让七旅二队在即将开始的校阅中表现太差。因为在他看来，如果本队弟兄不争气，非但关乎着封四叔的颜面，也有愧于周老虎、赵怀旭等人长期以来对自己的照顾。


    
同样，因为王洵讲义气且出手大方，新兵营七旅二队的弟兄们也很给他这个队正面子。每天的各项训练完成得保质保量，在个别科目方面，甚至达到了全营最高水准。乐得新兵营折冲校尉周啸风咧开了嘴巴，逢人就吹，自己知人善任，为飞龙禁卫军培养了一队精锐。暗地里，在物资给养调拨方面，也愈发向新七旅二队倾斜。羡慕得同旅的其他几个队正人人眼蓝，天天偷着骂周老虎心眼长到了肩膀子上。


    
过了数日，校阅如期开始。皇帝陛下因为临时有事未能亲临，却派了太子李亨带领一干文武前来检视飞龙禁卫的整训成果。秦家兄弟的叔叔，还有马方父亲也赫然在随行之列。这两人平素虽然对王洵没什么太好的印象，关键时刻，却依旧看在晚辈的颜面上顾及到了几分香火之情。不动声色在旁边品评了几句，立刻令太子李亨目光集中在马方和王洵二人所在了队伍上。


    
有长辈在点将台上观望，王洵和马方也都各自使出了浑身解数，把几个月来的训练成绩，超常发挥到了十二分。校阅完毕，王洵所在的新七旅二队和马方所在的新五旅四队脱颖而出，都进入了全营前五之列。王洵因为协助上司训练本队士卒有功，再度高升一级，头衔成了正七品上致果校尉。实职待新兵整训结束后，根据飞龙禁军的具体情况候补。马方则因为被认出是当朝大员的儿子，小小年纪就放弃了锦衣玉食，主动从军为国效力，得到了太子殿下的褒奖。当场赐予备身腰牌一面，明光铠一领，待整训结束之后，便可到东宫就职。（注1）


    
其他在整训中表现优异的军官、士卒，也得到了升迁、赐甲、赏金等各种奖励。命令宣布，全场欢声雷动。全然忘记了半年之前，大伙私下里是怎么骂封常清和高力士两个老家伙‘没事找事，变着法子折腾人’的情景。


    
校阅结束，几乎每个受训者都兴高采烈。新兵们立刻眼巴巴地盼着全营放假，好把心中的喜悦与自己的家人分享。从飞龙禁卫和安西镇调过来的老兵们则盼望着队伍早日解散，大伙好带着新到手的虚职，回军中去谋取实缺。偏偏两位行事素来利落的主帅，这个时候突然又拖拉了起来。只是命令各团校尉带领麾下士卒继续训练，巩固先前取得的成果，却迟迟不肯宣布大伙的去向。


    
一巩固就是一个半月，即便是性子再沉稳的人，也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大伙知道王洵和马方能跟上头搭上话，便拐弯抹角找上门来，求他们两个去周老虎那里打探动静。王洵和马方二人也急得百爪挠心，斟酌了片刻，便找了个由头，往中军位置走去。


    
谁料素来很好说话的周老虎这回突然板起了脸。先把王、马二人狠狠数落了一顿，让他们不要恃宠而骄，忘记了军营的规矩。随后，看着二人手足无措的模样，又忍不住心发软，叹了口气，低声说道：“你们两个甭多打听了。就是我，也仅仅知道个大概。回去等信儿吧，这种事情，本不是咱们武夫该掺和的，索性离得越远越好！”


    
“离得越远越好？”王洵和马方相互对视，都从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浓浓的疑虑。不像其他人那般对时局毫无所知。他们两个，最初进入军营的缘由，可就是为了躲避京师中莫测风云的。带着满肚子疑团，二人闷闷地离开了中军。走在路上，却再按捺不住，低声议论了起来。


    
“李相和杨国忠两个不是握手言和了么？”认为马方的消息总比自己灵通一点儿，王洵皱着眉头追问。


    
“我哪知道啊？”小马方满脸无辜，“我都快俩月没回过家了。即便能回去，以我阿爷那性子，会把他知道的事情告诉我么？”


    
“那倒也是！”王洵点点头，然后又轻轻摇头，“还没完了呢。害得大伙都跟着倒霉！”


    
张巡说过，朝廷上权臣内斗不断，实非社稷和百姓之福。王洵、马方两个都是勋贵子弟，对于社稷和百姓的关心，远不如自己的切身利益。朝廷上的风暴再起，就意味着他们两个在城里合伙开的那些铺面要受影响。时局一日不宁，也就意味着他们两个一日无法离开白马堡，完不成各自最迫切的心愿。


    
“二哥，你说子达会不会比咱们知道的多一点儿？！要不，咱们到他那转转去？”任务没完成，不甘心就这样回去受大伙的抱怨，马方犹豫了片刻，再度提议。


    
“嗯，好长时间没见到他了！”王洵想了想，点头同意。宇文至现在是封常清的亲兵，作为主将身边的心腹，肯定能听到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消息。


    
想明白了此节，二人立刻转头去找宇文至。费了好大力气，才在军需官那里将对方寻到。没等开口说明来意，就被兜头泼了一瓢冷水。“你们两个，这个节骨眼儿上乱窜什么？还嫌自己不够引人注目不是？赶紧回各自的营房去，没事儿少往中军晃悠！”


    
“嗨！你小子什么意思？”马方立刻就冷了脸，扯开嗓子，大声反问。“才攀上高枝，就嫌我们哥俩丢人了是不是？！谁稀罕找你啊，我们不过是来看看，某些人又被抓进大牢没有？”


    
“你小声点！”宇文至气得两眼直冒烟，“别拿好心当做驴肝肺！要是换了别人，我还懒得提醒他呢！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别人都能躲多远躲多远，就你主动往火堆上凑！”


    
“行，行，你厉害，行了吧！二哥，咱们走！”马方越说越生气，拉着王洵就准备离开。


    
“我真是……”宇文至见王洵的脸色也开始发阴，上前一步，拉住马方的胳膊，“你真的以为，陛下整训飞龙禁卫，是为了重塑京师武备么？说实话吧，咱们这些人，从一进白马堡大营，就已经成了别人棋盘上的子！”


    
“你说什么？”作为一直将白马堡当做避难所的王洵和马方两个，宇文至的话无异于晴天霹雳。双双瞪圆了眼睛，无论如何不敢相信对方陈述的是一个事实！


    
“我还以为，你们多少会觉察到一些呢？！”宇文至低声冷笑，四下看了看，继续补充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跟我过来！你们两个，什么时候能改改这种过了今天不管明天的性子！”


    
王洵和马方被宇文至数落得直撇嘴，却不由自主跟在了对方身后，三拐两绕，来到一处堆放辎重的房间。宇文至拉开门，自己先走了进去检视了一番，然后探出头来，冲着两位朋友轻轻挥手，“进来吧，这没人。我跟你们一次说清楚，省得自己枉做小人！”


    
“你本来就不是什么君子！”见宇文至模样郑重，马方心里已经信了三分，撇了撇嘴，低声骂道。


    
换做以前，宇文至肯定要反唇相讥。这一回，却难得地没有报复。将二人带进房间内，仔细掩住了屋门，然后以极低的声音说道：“你们俩想过没有？去年怎么高力士一出手救我，李林甫那边立刻就偃旗息鼓了？！李林甫和杨国忠两个王八蛋斗了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为什么太极宫里的那位总是装聋作哑？他老人家当年可是一登基就辣手除了太平公主的人，会那么容易被臣下糊弄么？”


    
“陛，陛下……”提起大唐天子，王洵和马方都不像宇文至那样随意，不知不觉，已经用上了敬语。“陛下因为宠爱贵妃娘娘，所以懒于过问朝政！”这是民间的一致看法，但现在说出来，却明显有些不靠谱。


    
“难道是说，陛下，陛下手中缺乏可以调派的力量？”突然想到一个答案，王洵自己把自己给吓了一跳，话刚出口，就立刻用手掩住了嘴巴。


    
“哼哼！”宇文至继续冷笑，脸上却露出了几分赞赏意味，“至少，陛下他没有十足的把握来控制局面。李林甫执掌相权十数年，几度逼得太子无力自保。京兆尹王鉷身兼京畿及关内采访黜涉大使，把京畿一带除了禁军之外的力量都握在手里，偏偏又跟李林甫眉来眼去。而禁卫军恰恰又糜烂不堪，换了谁是太极宫里那位，恐怕也……”


    
全明白了。全明白了。刹那间，王洵犹如被闪电击中，眼前白亮亮一片。


    
其实，宇文至今天没有说任何内幕，只是比大伙多了个心眼，把最近半年多来发生的事情，慢慢穿成了串而已。


    
秋天，高仙芝派遣封常清入朝献俘。在明知道安西军刚刚在恒罗斯河畔经历了一场惨败的情况下，太极宫里的那位，依旧将错就错，把封帅和其麾下数十名死人堆里杀回来的百战老兵留在了京城！


    
紧跟着，李林甫通过王鉷向杨国忠发难，却因为高力士的突然介入儿不了了之。


    
高力士和封常清二人奉命重整飞龙禁卫，实际上，就等于将这支几乎废弃的武力，重新抓到了皇帝陛下自己之手。


    
随即，飞龙禁卫通过公开比武招募和严格训练的方式，力量得到了不断加强。


    
有人开始揣摩皇帝陛下的立场。有人开始摇摆不定，有人开始悄悄改变选择。只有王准那个笨蛋，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还借着父辈的力量狐假虎威。


    
不对，那个笨蛋根本不是狐假虎威，而是狗急跳墙。去白荇芷处饮酒作乐的几个纨绔，肯定听说了什么惊天秘密，所以，他们几个先后横死。为了以防万一，王准一定要控制住白荇芷。


    
却万万没想到，在关键时刻，自己凭空横插了一杠子，将王准派来的三名刺客杀死了两个，活捉了一个。


    
活着的那名刺客进入白马堡后，就销声匿迹。


    
长安南门外的一场冲突，将京兆尹之王鉷手中力量的真实情况，暴露无遗。与王鉷手中力量外强中干相对应，飞龙禁卫军却在封常清的整训下，脱胎换骨。


    
如今，飞龙禁卫校阅结束，真实情况，想必已经通过太子之口送入了皇宫深处。太极宫里的那位圣明天子，此时已经完全有了控制局面的把握！


    
所以，飞龙禁卫这把利剑，悬而不落。一落，便将流血漂杵！


    
半年多经历的事情接踵从眼前晃过，晃得王洵脸色苍白，额头上冷汗淋漓。他发现自己真的太简单了，的确像宇文至斥责的那样，过了今天不管明天！早就深处漩涡当中，几乎不小心经历了其中的每个细节，却始终懵懵懂懂，对危险一无所知。


    
站在王洵身边，马方此刻也是目瞪口呆。校阅的当天，得到了太子殿下钦赐的备身腰牌，他还为此欢呼雀跃。万万没有想到，从接过腰牌的那一瞬间起，他已经将自己的家族，直接拖入了这场权力争斗中！


    
京师里的龙争虎斗，失败者，肯定是死无葬身之地。


    
他和王洵都是稀里糊涂卷了进来，脚步越陷越深，越陷越深，却如同梦游一般懵懵懂懂。


    
他和王洵如同两粒棋子。站在黑白经纬之间咋咋呼呼，却不知道，执子者只要轻轻一挥手，就可以将他们统统扫到地上，摔得粉身碎骨。


    
事实上，在这一刻，他们都是小孩子，天真善良的小孩子！


    
注1：备身，皇帝和太子的贴身侍从武官。级别有千牛卫将军，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备身、主仗等，分别为从三品将军到七品带刀侍卫。实际权力不大，但因为在皇帝和储君身边，升迁机会极多。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十 上）


    
冥冥中的那只手伸过来时，作为棋子者，根本无处可逃。


    
就在王洵和马方两人被隐约猜测出来的真相惊得六神无主间，门外突然传来了一个“稚嫩”的声音，“宇文校尉，宇文校尉在么？大将军找你过去！”


    
“在呢，在呢，马上就来！”宇文至的脸色立刻惨白，一边答应着，一边将王洵和马方两个往辎重垛后面塞。没等后两者理解他的意图，门猛地被人从外边踢开，有个长相非常秀美的男人大步走了进来。


    
“宇文校尉，原来你在这里，让咱家这通好找！”来人分明是个男儿身，声音却比女人还娇柔。一声抱怨含嗔带怒，令王洵和马方两个肚子里登时一阵翻滚。


    
“这不，他们两个抱怨兵器不趁手，求我帮他们换一件！您老先去，我随后就到！”对于同样腻人的声音，宇文至早已见怪不怪。笑了笑，伸出手臂揽着对方往外边走。


    
“是王校尉和马副尉吧。原来你们俩也在这儿。”来人毫不客气地拍开宇文至的胳膊，笑着说道。“正好，省得咱家四处跑了。跟宇文校尉到中军待命吧，高骠骑在那等着！”


    
闻听此言，宇文至大急，用身体堵住门口，沉声反问：“程，程门令，大将军没有亲自点将吧！”（注1）


    
“怎么，宇文校尉质疑咱家拿鸡毛当令箭么？”程姓太监脸色立刻一冷，眉毛直竖到头皮深处，“骠骑大将军有令，凡知道内情者，要么一道入中军待命，要么暂时关入罪囚营，以防泄密。刚才咱家喊你，这两位兄弟都听见了。不叫他们一道去中军，难道要咱家关他们去罪囚营受苦么？”


    
“你！”宇文至恨得直咬牙，却从对方的话里挑不出半分毛病来。眼看着好朋友为了自己竟然不惜得罪高力士身边的太监，王洵非常感动，先前对宇文至的种种不满登时抛到了九霄云外，上前半步，笑着说道：“既然高骠骑有令，王某自然不会让程大人为难。但是，这位马兄弟，却是太子殿下的看中的人，一旦在执行任务时有个闪失，反而不美。还请程大人帮忙想个办法，免了他这趟差事，如何？！”


    
说罢，继续上前，与宇文至并肩而立。


    
经过几个月的锤炼，他的身子板结实得像块石头一般。往程姓太监面前一站，登时把对方的去路堵了个严严实实。程姓太监本来还想为难三人一下，看看宇文至阴冷的眼神，再看看王洵蒲扇般的大手，心里突然有些畏惧。翘起兰花指，柔声说道：“哎呀，若不是王校尉提醒，咱家几乎忘掉马副尉已经领了东宫备身腰牌这档子事情了。不去就不去吧，反正这营盘里空得很，随便在里边躲上几天便可，别四处乱走乱说就是了！”


    
“我跟你们俩个一起！”马方丝毫不肯珍惜王洵和宇文至为自己争来的脱身机会，大步上前，贴着王洵肩膀站好。“二哥，我跟你们一起去。是福是祸，咱们兄弟共同当之！”


    
“看看，看看，马兄弟真仗义。咱家一直就羡慕，没交到如此仗义的好朋友！”见马方根本不知道好歹，程姓太监立刻煽风点火。


    
“马小子，你在营里好好待着，别瞎掺和！”宇文至大怒，伸手就去抓马方的胳膊。


    
“放开！”马方毫不客气地架开他的手臂，“你又不是我老子，凭什么替我安排。这趟差事，我去定了。谁要是敢拦着，我就自己到高骠骑面前请缨。”


    
“你这傻……”宇文至又是气愤，又是感动。自知无法劝动马方，只好用眼神向王洵示意。


    
“让他一起去吧。我护着他就是了！”王洵看了马方一眼，笑着做出决定。他发现，马小子也长大了，已经无需再做大伙的跟屁虫。该如何选择，此人心中自然有数。


    
既然王洵也支持马方一道同去，宇文至无可奈何，只得闪身让开了门口。程姓太监在前，兄弟三人随后紧跟着，一溜小跑，转眼进入了中军大殿。


    
中军大殿内，高力士和封常清二人在帅位左右正襟危坐。左右两侧按照官职高低，侍立着五六十名飞龙禁卫和安西镇军官。看到王洵、马方、宇文至三人鱼贯而入，封常清的眉毛以极其轻微的幅度跳了一下，随即，便笑着说道：“既然你们都来了，就站在两旁候命吧。其他弟兄，马上也会过来！”


    
“诺！”三名少年拱了拱手，各自前往恰当的位置，长身肃立。


    
安西军的老兵差不多都到齐了，包括刚才急着赶大伙走的周老虎！校阅当天，表现比较出色的新兵营弟兄差不多也都被点了将，陆续入内候命。站在中军大殿中没多久，王洵就把基本情况摸了个大概。果然如宇文至先前所说，飞龙禁卫是皇帝陛下提前布下的一支奇兵。高老太监花费半年功夫，完全掌握了这支精锐。如今，这把刀已经磨利，就差砍向的目标了。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更多的将士被传了进来。大伙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奉命在左右各站成了两列，眼珠子不断四下乱看。见到这种情形，封常清忍不住咳嗽了一声，皱着眉头呵斥道：“看什么看，训练了半年多，令行禁止四个字，难道你等还没学会么？”


    
众人闻听，面色登时又是一凛。连忙收起各自眼中的疑惑，挺胸拔背，站得像两排木桩般整齐。


    
“呵呵！封将军对他们要求太严格了！”关键时刻，高力士突然又变得慈眉善目，“是咱家没把话说清楚，不怪他们心存困惑。”


    
“嗯！那就请高大将军下令。”封常清拱了拱手，主动要求对方正座。


    
高力士也不推辞，长身而起，大步走到帅案之后，清清嗓子，笑着发问：“诸位兄弟可否记得，咱们飞龙禁卫的军训是什么？”


    
“飞龙禁卫，天子爪牙！”早有事先安排好的亲信扯开嗓子，将飞龙禁卫的日日要背诵的军训吼了出来，“飞龙禁卫，天子爪牙！”虽然日日都要喊上好几遍，突然跟这么多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异口同声，王洵心里陡然涌起一股豪情。


    
“刀山敢前，火海不退。身死名存，忠义千古！”已经进入中军候命的百余名将士，齐声高呼，震得天花板上瑟瑟土落。


    
“既然大伙都没忘记，那咱家也就不多啰嗦了！”高力士将手向下压了压，止住了大伙的口号声，“咱家不管你是谁推荐来的，从前跟过谁。只要进了白马堡这个大门，就是当今天子的亲兵。一旦听见陛下命令，便要不顾生死。即便亲生兄弟，父母挡在前面，也要抬脚从他们身上踏过去！”


    
最后两句，他的声音陡然变冷，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不见。到了此时，大部分将士才感觉出今日气氛有些不对来，心中不禁暗暗叫苦。想要抽身，却已经完全老不及。


    
“王参军，若是有人不肯奉令，该当如何？”看到众人脸上的犹豫表情，高力士突然大声问道。


    
“当斩之，枭首示众！”明法参军王腾立刻跨步半步，朗声回应。


    
“很好！”高力士挥挥手，示意对方入列，“既然军法写得明白，诸位就别怪咱家不客气。来人，请天子所赐尚方宝剑。”


    
“诺！”又有一名内宫太监大声答应，齐眉捧着一柄黄色剑鞘的宝剑举到高力士面前。


    
高力士微微一笑，右手将尚方宝剑举过头顶，“奉天子口谕，飞龙禁卫军众将上前听令！”


    
“属下在！”封常清第一个站起来，走到高力士面前，抱拳肃立。


    
“属下在！”紧跟着，周啸风、李元钦、赵怀旭等一干将领，都站到了封长清身后，肃立听令。


    
“属下在！”几个脸上明显带着迟疑之色的前飞龙禁卫军官，也快步上前，冲着尚方宝剑抱拳施礼。


    
到了现在，谁想后悔退出都来不及了，只好于中军大殿内整队，一个个却默默祈祷，希望高力士这死太监心中尚存一丝良知，不要带领大伙做抄家灭族的勾当！


    
仿佛猜到了众人畏惧什么，高力士又是微微一笑，“天子口谕，户部郎中王銲，龙武军郎将邢縡，私养死士，图谋不轨。着骠骑大将军高力士，安西节度副使封常清，统领所部飞龙禁卫讨之。钦此！”


    
说罢，将手腕轻轻一抖，亮剑出鞘，“诸君，高某陪伴陛下近四十年，从未有过丝毫闪失。今日奉旨讨贼，请诸君随我前行，一道为陛下建功，为国家除害！”


    
“诺！”封常清带领众将齐声答应，躬身领命！


    
注1：王洵为正七品致果校尉，宇文至为从八品御武校尉。都可以称为校尉，中间相差五级。程姓太监的官职为门令，就是内宫的看门官。级别大约六品左右，比前两人都高很多。

第一卷 长安醉 第六章 惊蛰 （十 下）


    
“高明！不愧是骠骑大将军，就是高明！”一边跟着大伙整顿铠甲兵器，王洵一边在心里胡思乱想。


    
到了这时候，他已经不再感慨世事无常，自己躲进了白马堡大营，最终还是没有躲开京城里的这场风暴。他感慨的是，皇帝陛下的这招妙手。不打击勾结边镇大将，一手遮天的宰相李林甫，不收拾执掌京畿兵马大权，专横跋扈的京兆尹王鉷，而是轻飘飘一记绝杀，点向了户部郎中王銲！


    
京城里谁都知道，户部郎中王銲是京兆尹王鉷的亲弟弟。如果此人谋反的罪名被坐实，王鉷又怎可能脱得了关系？！可如果王鉷出手阻止高力士对自己的弟弟发难，那便更是心中有鬼，等于自己把谋反的罪名顶在了脑门子上。


    
可京兆尹王鉷深受皇帝陛下的信任近三十年！又有谁令皇帝陛下对他起了疑心？紧皱着眉头，王洵猜不到谁才是真正的执子者，居然布出了如此绝妙好局？三十年的信任，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打破的。虽然下令高力士调动飞龙禁军的肯定是皇帝本人！当初重整飞龙禁卫，也是因为皇帝陛下察觉出几个权臣的势力太大，已经有可能威胁到了他的安全！


    
肯定有一个家伙，拿出了足够的证据，才促使太极宫里那位痛下杀手。而这个人出招之阴险，远远超过了大伙的想象。王鉷与李林甫狼狈为奸，共同把持朝政十五载，曾经令多少政敌家破人亡？杨国忠依靠着集后宫宠爱于一身的妹妹，崛起迅速，在朝堂上，却始终被李林甫和王鉷二人挡在身后。待到王鉷一倒，李林甫的位置紧跟着也岌岌可危。假使杨国忠趁着这个机会再度发难，众仇家借势推墙……


    
杨国忠不可能放掉送上门来的良机！连自己这种蠢笨如牛家伙都能看明白的局势，又能瞒得过谁的眼睛？想到此节，王洵不禁哑然失笑。没必要继续琢磨了，这事儿根本不是自己能琢磨明白的！也跟自己压根儿没半点儿关系！神仙们打架，越是赢得干净利落越好。越相持不下，自己这种臭鱼烂虾越跟着受折腾。


    
不像王洵的想法这么多，对于大多数飞龙禁卫军将士而言，高力士那句，“高某陪伴陛下四十多年……”，才是他们最关心所在。从皇帝陛下还是太子之时起，高力士便是他心腹中的心腹。铲除太平公主，扑杀权楚壁叛乱，在一次又一次宫廷争斗中，此人每回都代替皇帝陛下冲在最前面。如果京师文武百官当中，真的有人试图谋反的话，那个人绝对不是高力士。因为除了当今天子之外，没有人能给予一个太监比骠骑大将军更高的职位。也没有人能够像当今天子这般，对一个太监推心置腹长达四十余年！


    
既然如此，高力士想诛杀谁，就都无所谓了。户部郎中也好，龙武军郎将也罢，就算他要铲除当朝宰相李林甫，也没什么关系！只要不是谋反作乱！大伙跟着他冲杀一番，保准有功劳可赚！在类似心思的驱使下，众将士气高涨。一个个跨马提刀，跟在高力士身后出了白马堡大营，风驰电掣往长安城杀去。


    
沿途中，又有一支颇为精干的队伍前来汇合，竟是来自不远处的一座濒临废弃的行宫。带队的也为一名太监，名叫崔光远。与高力士显然早有约定在先，当即将两家兵马合二为一。共四百余人。士卒大多出自行宫守卫，而从统军主帅到带兵伙长的各级军官，却完全由高力士临时从白马堡拉出来的飞龙禁卫组成。


    
难得的是高力士和封常清两位主将经验丰富，一边赶路一边着手调整。待大军来到长安城的南侧的启夏门外，已经牢牢地控制住了队伍。


    
长安城南侧有三座城门，明德门乃天子专用，平时很少开启。文武官员和市井百姓，则从安化、启夏两座偏门出入。在启夏门城楼上当值的武将名叫薛宝贵，乃是京兆尹王鉷一手提拔的心腹。两个多月前，王洵、雷万春等人在城门口痛揍和卫尉少卿王准及其家奴，此人当时就站在敌楼上，却连下来问一问的勇气都没有。今日忽然见到高力士手持尚方宝剑，带领四百多名浑身披甲的精锐杀到，居然吓得连句完整话都说不出来了，身体一晃，直接瘫倒在了门洞子里。


    
“程元振，你带十个人控制住此门。准许百姓照常出入，却不准一个带兵器的从城门下经过，如果出了纰漏，咱家要你的脑袋！！”高力士一脚踢开面如土色的薛宝贵，沉声命令。


    
“您老人家就放心好了！包在小人身上！”内宫看门太监程元振娇媚地答应一声，带领一队士卒，大步踏上了城楼。


    
有道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启夏门上原本有一百名守军常驻，危急关头敲响警钟，还能从附近的军营里，再调来数千龙武军士卒登城协防。但主将薛宝贵被手捧尚方宝剑的高力士给吓傻了，其他士卒又怎敢轻举妄动？只能乖乖让开登城马道，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女人味十足的小太监振将启夏门接管了过去。


    
百余甲士，不如咱家麾下一名太监。高力士满意地点点头，带领其余兵马继续赶路。从始至终，都没正眼看过薛宝贵一回。待众人全都走远了，瘫做一团的薛宝贵才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望了望高力士的去向，口中喃喃地哭道：“王公，王公，今日之事，不能怪薛某啊！是您老人家自己连个准主意都没有，薛某又能怎么样！薛某又敢怎么样！”


    
哭罢，居然将身上的头盔铠甲腰牌佩刀全都解下来放在一堆儿，头也不回地走了。监门令程元振在敌楼上看得清清楚楚，也没心思派兵去追。


    
启夏门附近闹出了这么大动静，按常理，明德门中的守军早就应该听到了消息，敲响了警钟。可今天，明德门的城楼子里也是静悄悄的，龙武军大将陈玄礼手按剑柄，背靠着用来示警的铜钟闭目养神。有这么一尊大佛坐镇，龙武军内其他将领也不敢轻举妄动，手扶城楼栏杆，望着高力士等人去向摇头不止。


    
某些人嚣张了。总觉得自己的权力大得没了边。却渐渐忘记了，自己的权力来自何方？当源头已经断掉时，纵使算尽机关，又能再多折腾几天？！


    
几乎是在龙武军的目送中，骠骑大将军高力士带领四百甲士杀到了户部郎中王銲家门口。王家早就一片狼藉，男人女人拎着大包小裹，乱哄哄的挤在门口。看见四百多名骑着高头大马的甲士冲来，立刻吓得“哎呀！”一声，作鸟兽散。


    
一见王家已经乱成了这般模样，高力士猜到正主肯定得到消息跑了。但是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派出两伙甲士左右一兜，便将试图卷了细软逃命的王家仆役全部给堵了回来。其中一名管家模样的中年人不待高力士发问，立刻跪了下去，以头抢地：“将军饶命，将军饶命，我们都是都是下人，对家主的作为毫不知情？”


    
“咱家没功夫管你知不知情！”高力士冷笑一声，马鞭戟指，“那是长安县衙门的事情！咱家只管问你，你家主人往哪跑了！”


    
“老爷，老爷……”管家犹豫了一下，终是舍不得陪着家主一道去患难，低声说道：“一个时辰前，老爷被邢将军请到家中下棋去了。这会儿，应该还在那边！”


    
“谁告诉你等王家出事儿的？你等为何要跑？”高力士皱了下眉头，继续追问。


    
“是，是……”管家重重地磕了几个头，带着哭腔回应，“就在刚才，杨国忠带领亲卫来过。没抓到老爷，又奔邢家杀去了！”


    
“这厮……”高力士心中暗骂杨国忠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脸上却不愿表现出来，咬了咬牙，迅速将坐骑朝西方一捭，“跟我走，去金城坊继续捉拿反贼！”


    
“诺！”发觉对手居然如此不堪一击，众将士愈发士气高涨，答应一声，跟在高力士马后直扑目标。


    
金城坊位于长安城西北，与皇城仅有一坊之隔。须臾之间，众将士拍马杀到，却只看见坊子口掉了一地兵器，几名身穿剑南节度使牙兵服色的家伙，围着一棵三尺多高的珊瑚树大打出手。（注1）


    
“这是怎么回事？”高力士大怒，跳下坐骑，抡起马鞭，冲着几名争抢珊瑚树的牙兵抽将过去。


    
“你，你敢打我！”几名牙兵被打懵了，本能地低头捡兵器，却又被李元钦和赵怀旭等人拥马槊抽翻在地。明晃晃的槊锋面前，他们终于恢复了几分理智，愣了愣，大声喊道：“别动手，别动手。这玩意给你们就是了。王家里边，宝贝多得很，大伙犯不着动刀子！”


    
“你们这些废物！”连一向待下属比较宽容的周老虎都看不下去了，上前数步，一人赏了对方一个大嘴巴，“睁开你们狗眼看看，面前站得是谁？节度使大人哪里去了？怎么就留了你们几个废物在这儿丢人现眼！”


    
“啊！”几名牙兵捂住肿起来的面颊，定神细看。这才认出先前拎着鞭子抽人的是个身穿大将军铠甲的太监。脑袋瓜子立刻“嗡”地一声大了三寸，一个挨一个跪倒在地，大声求饶：“不知道高骠骑驾到，我等该死。骠骑大将军高抬贵手……”


    
“去你奶奶的高抬贵手！”高力士抬起腿来，将距离自己最近的那名节度使牙兵踢翻在地，“老子没功夫搭理你等。杨节度去哪了？反贼被抓到了么？”


    
“跑，跑了！”其他几名牙兵赶紧停住求饶声，争抢着回答，“朝西南方跑了，节度使大人命令我等在此封门。禁止任何闲杂人等……”


    
说到这儿，他们终于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咧了咧嘴，讪笑着解释：“小人们都是打剑南来的，没，没见过这么多宝贝。正，正想抬一棵给贵妃娘娘送，送到宫里边去……”


    
即便他们不把贵妃娘娘抬出来，高力士也没心思处置他们。对方是杨国忠的亲卫，打狗也要顾及几分主人的颜面。况且眼下两个谋反要犯全都不见踪影，谁有心情跟几个垃圾小兵为难？


    
跳上坐骑，高力士带领一众禁卫，沿着紧邻金城坊的小巷，径直向南。这回倒是没费太多周章，就辨明了钦犯去向。因为每隔着十几步或二十几步，大伙都能在巷子旁看到一滩血迹。在血泊中打滚的或者是节度使府牙兵，或者是长安城的差役，或者是龙武军小卒，身上的伤都未必立刻致命。一个个却喊得撕心裂肺。


    
“如此货色，怪不得颜季明瞧他们不起！”亲眼目睹长安城日常守卫者们的窝囊废模样，王洵都跟着觉得脸红。就这类货色，平素居然用来拱卫京师？真的有外敌打过来，不用太多，像安西军那样的精锐有五千人，就可将长安城轻松拿下。


    
猛然间，他又想起了两个多月前的酒宴上，张巡和周啸风等人的争执。当时他也觉得，小张探花过于杞人忧天了些。如今跟实际情况对照一下，恐怕谁都无法否认，小张探花当日的担忧很有道理。


    
“京畿之地已经近三十年未闻兵戈之声……”恍惚之间，高适当日的话也在王洵耳畔响了起来。“陛下已经对此有所察觉，所以才委托封将军重整飞龙禁卫……”


    
只可惜，高夫子没预料到，皇帝陛下重整飞龙禁卫，不是像他想的一样，看到了大唐兵力部署外实内虚的弊端，准备大力整饬。而是仅仅为了防备权臣们图谋不轨。


    
“如果高夫子知道真相的话，不知道该有多尴尬！”正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着，队伍猛然停顿了下来。王洵一个猝不及防，直接从队伍的中央冲到正前方。


    
“小子，不是这种勇敢法！”周啸风手疾眼快，一把拉住了王洵的马缰绳。“小心，对面有个用弓箭的老手！”


    
“哪儿？！”王洵信口问道，这才发现，就在自己魂不守舍的时候，大伙已经在京城里兜了个圈子，一路追到了曲江池边上。


    
这个地方王洵很熟，距离他上次跟李白打架的位置不远。前方有几座大宅子，都是京师贵胄的别院。平素很少住人，只有几个负责护院的武师在侧面的角门出入。


    
“你小子，这个时候还走神，真是找死！”周啸风迅速发觉了真相，王洵根本不是急于表现，而是心不在焉。气得冲着对方的头盔狠狠拍了一记，低声骂道：“两军阵前，一个疏忽就是生死！跟紧我，别再做出头椽子！”


    
“嗯！”王洵费了好大力气，终于定住了纷乱的心神。他发现，此地不仅有与自己同来飞龙禁卫，旁边不远，还站着二百余名剑南节度使府牙兵。稍远些，则是近千身穿各种服色的衙役、捕快、帮闲，临时被拉来的龙武军巡城小卒，乱轰轰地聚在一堆儿，像苍蝇一般嘤嘤嗡嗡。


    
相比之下，飞龙禁军队伍显得分外齐整。虽然混编了大量的行宫守卫，但那些守卫也经过严格整训过，军容风貌远在其他两队兵马之上。高力士所依仗的，正是这一点，举起马鞭，冲着对面大声斥责，“杨节度，你不等咱家到来，就提前动了手。怎么现在还没将钦犯捉拿归案？你剑南节度使麾下的牙兵，手里拿的家伙难道都是废铜烂铁么？”


    
“你……”闻听此言，杨国忠又羞又忿。在侍卫的重重保护下冲到本队正前方，看了看高力士身后那个齐齐整整的方阵，再回头看看自己身后那乱七八糟的一坨，气焰登时就矮了下去。拱拱手，低声回答：“骠骑大将军明鉴，非杨某做事不力，而是有人与钦犯勾结，故意扯杨某的后腿！”


    
“姓杨的，你休要落井下石！”长安、万年两县的差役队伍当中，也迅速钻出来一个胖胖的三品大员，手指杨国忠，破口大骂。“老夫已经把亲弟弟交出来了，你还想怎样？老夫今日虽然蒙受了不白之冤，但陛下圣明，早晚有一天，会重瞳亲照！”


    
“是京兆尹王鉷！”马方立刻扯了下王洵背后的披风，低声提醒。“这个大胖子就是京兆尹王鉷，我曾经在酒宴上见过他。他奶奶的，都到了这时候了，居然还如此嚣张！”


    
“他是觉得有恃无恐！”王洵想了想，低声回应。“别多说话，咱们好好看稀罕！”


    
“嗯！”小马方轻轻点头。半年前，京兆尹王鉷受了李林甫指使，在京师里重拳打击勋贵子弟，害得他无辜挨了一顿板子。两个多月前，王鉷之子王准仗势欺人，劫杀白荇芷，马方跑出来抱打不平，回家后又被自己的父亲臭揍了一顿。细算下来，两顿板子都是因眼前这个死胖子王鉷而起、此刻能亲眼看着他倒霉，马方心里甭提有多畅快。


    
此刻宇文至的心情，比马方有过之而无不及。半年前那场牢狱之灾，害得他差点把命丢掉。出狱后，最恨的人便是这位京兆尹。见对方死到临头还不知醒悟，忍不住微微冷笑，手指悄悄地往腰间的弓馕里摸去。


    
“别乱动。等大将军下令！”还是周啸风，几乎后脑勺上长了眼睛。没有回头，就及时制止了宇文至的莽撞。


    
宇文至只好怏怏地耸了耸肩，把拉了出一半的雕翎放回原处，手指抚摸着弓弦，耐心地观看杨国忠、高力士和王鉷三人如何勾心斗角。只见杨国忠后退半步，侧过头来向高力士这边喊道：“大将军，您看。他先前就是这般，口口声声说他自己和钦犯王銲是被冤枉的。拦着本官不准抓人。结果反贼邢縡带领死党往外一突，他麾下的衙役们立刻就让开了道路！”


    
“姓杨的，你休要血口喷人！”“姓杨的，邢縡分明是从你那边突围出去的！”王鉷背后，立刻传出了一阵大骂。长安县捕头贾季邻，万年县捕头薛荣光，还有一干平日被王鉷养下的爪牙，七个不服，八个不应地反驳。


    
“嗯？”高力士只用了一声冷哼，就把所有嘈杂声压了下去。“谁在大声喧哗，站出来说！谁，给咱家站出来！”


    
闻听此言，京兆尹王鉷也立刻扭头，满怀期待自己养熟的忠犬们能出面替主人说话。谁料薛荣光等甭看敢站在人堆里胡乱起哄，却无一人有勇气直接面对高力士的怒火。见到此景，杨国忠心里大乐，上前半步，冲着高力士再度拱手，“大将军，您老人家这回看清楚了吧。就这么一群废物，居然也想学着别人造反……”


    
“你说谁造反！”京兆尹王鉷大急，立刻拔出兵器作势欲扑，其背后的薛荣光等也发觉局势对自己越来越不利，呼啦一下，冲出本队，向杨国忠冲去。


    
杨国忠身后的牙兵们也不肯示弱，立即拔刀迎上。眼看着双方就要来一场火并，高力士眉毛陡然向上一挑，从侍卫手中接过尚方宝剑，高高地举了起来，“飞龙禁卫，听我号令！”


    
“诺！”四百多名武装到牙齿的甲士齐声断喝，将手中马槊端平，径直地指向了正前方。


    
一股澎湃的杀气喷涌而出，没等发动，已经冲得杨国忠和王鉷两方人马愣了愣，潮水般向两侧散去。


    
“前方两股兵马，来历不明……”见到另外两支队伍被飞龙禁卫吓住，高力士故意拉长了声音，引而不发。


    
“别别别，别动手，杨某听你调遣就是！”


    
“大将军，大将军，有话好说！”杨国忠和王鉷两个见手底下的兵马不争气，立刻服软讨饶。


    
“老夫可是只奉陛下圣旨，不管两位什么身份！”高力士冷笑着看了对方几眼，大声强调。


    
“应该的，应该的。我们两个也是奉了圣旨行事！”杨国忠和王鉷异口同声，难得的互相配合了一次。


    
“嗯？”高力士愣了一下。杨国忠虽然急于抢功，提前发动了对叛逆的扑杀。但皇上的确给他下了命令，要求他配合自己捉拿叛贼。京兆尹王鉷明明是叛贼的亲哥哥，怎么也会是奉命行事？


    
“圣旨，快把圣旨拿出来！给大将军验看！”唯恐高力士不相信自己，王鉷一边擦汗，一边大声吩咐。四月的天气，根本不算很热，他的脸上却已经有汗水汇成了小河。


    
立刻有亲信将包着黄色缎子的圣旨捧出，双手举到了高力士马前。这东西在高力士面前做不了假。在皇帝身边伺候了四十年，只要目光朝圣旨表面一扫，不用看内容印记，高力士就能分辨出其真伪。


    
“嗯！”高力士有些犹豫了。作为皇帝最宠信的太监，他非常清楚自己背后那位主人的性情。既然在命令自己和杨国忠带队抓拿户部郎中王銲之后，又很快给王鉷下了另外一道圣旨，说明陛下本人对王家兄弟谋反这个指控，也很犹豫。至少，还准备给京兆尹王鉷留一条生路。


    
揣摩圣心，是做太监的第一要务。猜到皇帝陛下心里已经开始犹豫，高力士也立刻变得没有了主见。谁料就在这个时候，京兆尹王鉷上前数步，“扑通”一身跪在了高力士马前，“骠骑大将军，王某也为陛下臣子三十余年了，岂会轻易辜负圣恩？王某已经把舍弟从邢府骗出来，绑在队伍后了。望大将军念在咱们两个相识多年的情分上，给王某个证明清白的机会！”


    
说罢，叩头不止，声泪俱下。与先前的嚣张模样判若两人。


    
这种窝窝囊囊的王鉷，看在王洵眼里，比刚才那个骄横跋扈的王鉷还要觉得恶心。刚才那个骄横的王鉷，至少还对得起他身上三品大员的袍服。此刻摇尾乞怜的王鉷，却令人恨不得上前再踹他几大脚。


    
“官呐！”一向不爱说话的苏慎行，冷不防从嘴里冒出了两个字。


    
“官呐！”没有什么话形容此刻的场景，比这两个字更恰如其分了。王洵和马方等人举目互视，心中都涌起一股说不清楚的滋味。半年前，第一次发现自己背后的权势不可靠之后，他们几个都不约而同地认为，只有自己出仕做官，做高官，才能保证自己不被别人欺负。而现在，曾经跺一跺脚就令京师地面震动不止的银青光禄大夫、御史大夫兼京兆尹、太原县公、殿中监、闲廏使、陇右郡牧监使，天下户口色役、和市和籴、坊作、园苑、长春宫、栽接、京畿及关内采访黜涉等使王鉷，就如一条赖皮狗般跪在大伙马前。


    
看到王鉷任人宰割的模样，高力士心中既觉得庆幸，又觉得好生不忍。想了想，换了副和气的口吻说道：“你若是相信自家清白，就不要耽误咱家捉拿反贼。事后陛下问起，咱家自然会把你今天的表现如实上奏。你也知道，陛下对臣子素来宽厚。只要你与谋反之事无关，肯定会还你一个公道！”


    
“多谢高骠骑，多谢高骠骑！”京兆尹王鉷又磕了两个头，才从地上爬起来。将面孔转向自己带来的那些差役、帮闲和打手，大声命令，“还不把九爷，把王銲给带过来，交给高大将军！”


    
“阿爷！”卫尉少卿王准大声阻止，却被王鉷狠狠地把下面的话瞪了回去。事发突然，王家在左右龙武军以及京畿各地兵营中的力量，根本来不及调动。眼前只有千把临时拉起来的差役、帮闲、打手和正在巡街的散兵游勇。这些东西一百个绑在一起，也顶不上一个飞龙禁卫新兵，除了暂且隐忍之外，还能做些什么？


    
王准愣了愣，再看看周围一个个面如土色的随从，只好紧紧闭上了嘴巴。几名差役押着五花大绑的王銲走出，将其交给了高力士身边的亲卫。王鉷看了一眼自己的弟弟，再看了看高力士背后那四百蓄势待发的飞龙禁卫，叹了口气，转身闪到了路边。


    
长安、万年两县的差役、帮闲，还有被王家临时从街上拉来的士卒们见此，也纷纷收起兵器，退到了路边。有些人心中非常不甘，大多数人却偷偷擦掉了额头上冷汗，长长吐气。终于解脱了，谁是反贼，谁属清白，与咱们这些人什么关系？升官发财未必轮得到咱们，一不小心却可能把命搭上。哪个皇帝登基，地方上不需要衙役？哪位大人掌了权，家门口不需要巡街捕盗的小卒？还是老老实实回家，等待上头们分出高下来再说吧！没事掺和与自己没关系的事情，那不是闲得慌么！


    
看到高力士三言两语逼得王鉷解散了队伍，杨国忠喜不自胜，当即向高力士一抱拳，主动请缨，“大将军远道而来，想必也有些累了。反贼邢縡及其爪牙就躲在前面那座宅院里。请容末将先带人冲杀一阵！”


    
“你——”高力士摸了摸光溜溜的下巴，有些不太相信对方的本事。杨国忠立刻觉得受了辱，拱了拱手，大声说道：“请大将军拭目以待！”


    
丢下这句硬邦邦的话，他立刻重整队伍，再度向前方的宅院发起了猛攻。怎奈麾下这些牙兵们素质实在太差了些，甭看一个个长得膘肥体壮，临战却与市井无赖没什么差别。才乱哄哄地向前冲了三十余步，便被宅院内的弓箭手放翻了十几个。剩下的发出一声惨叫，转过身，将后背露给敌人当箭靶，连滚带爬地逃了回来。


    
“哈哈哈！”已经彻底成为旁观者的差役、捕快们哄堂大笑。对杨国忠及其麾下的窝囊废们好生鄙夷。笑声中，杨国忠面红耳赤，整了整头顶上的铁盔，大声喊道：“弟兄们，跟着我来。老子这回走第一个，人死鸟朝天……”


    
“行了，行了！”高力士策马冲上，挡住了对方的去路，“杨大人先休息片刻，让咱家的弟兄上吧。一旦你有什么闪失，咱家跟贵妃娘娘那边，也不好交代！”


    
说罢，不再理睬面孔被憋成了茄子色的杨国忠，将尚方宝剑再度高高举起，“飞龙禁卫——”


    
“小心——”封常清突然喊了一声，冲上前去，一脚踹在了高力士的马脖子上。


    
可怜的坐骑突然受到袭击，惨叫一声，撒腿便向路边窜去。几乎与此同时，一支黑漆漆的破甲锥贴着高力士的肩膀掠过，将护甲铜板擦出了一溜火花。


    
“保护大人！”十三带着几名亲兵扑上，团团将封常清围在中央，退回本队。周啸风则策马冲向高力士，伸手拉住了对方受惊的坐骑。骤然遇袭，高力士也被吓得脸色煞白，退在人群中缓了好一阵儿，才拱拱手，低声向封常清道谢：“多谢封兄弟出手相救。否则，咱家今天就交代在这里了。奶奶的，姓邢的真有本事，居然能笼络到如此神射手！”


    
“刚才就是这个家伙，射死了我麾下两名得力爱将！”见到高力士吃亏，杨国忠心中好生舒坦，假惺惺地走上前，笑着搭腔。


    
“一百六十步！”高力士没有理睬他话里的幸灾乐祸之意，回转头，冲着远处的高墙判断。“如此算来，刚才咱家的位置，距离对面至少在一百三十之外。一百三十步之外能瞄上咱家的哽嗓，此人真是个用箭的行家！”


    
“雷大哥当日……！”队伍中，马方猛然想起了一件事情，再度偷偷地跟王洵嘀咕。


    
“我去会会他！”听到这句话，宇文至立刻从马鞍下取出角弓，主动走向了高力士。没等他把请缨的话说出口，高力士已经摇头拒绝，“你不是他的对手！虽然勇气可嘉。骑弓本来就没有步弓射程远，你在明处，他在暗处……”


    
“求大将军再指派两个人，分对面那家伙的神！”不待高力士把话说完，宇文至主动献计。


    
高力士看了他一眼，轻轻皱眉。对方的神射手箭无虚发，派去分其神的人，十有八九要被其一箭射穿喉咙。牺牲两条袍泽的性命，只为自己有所表现，这小家伙，心肠可真够狠毒。


    
“十三，你带几个人，到附近拆门板做盾牌！”不待宇文至继续请求，封常清低声下令。“周都尉，你去准备些树枝和干草，准备用烟熏对面那些人的眼睛。咱们这边是顺风。赵都尉，李都尉，你们两个各带五十名弟兄，迂回过去，堵住这个宅子通往别处的路口，免得贼人再次逃掉。其他弟兄，下马，放弃长槊，准备短兵相接！”


    
一连串命令传下去，被不折不扣地分头执行。眼看着飞龙禁卫将士们如同封常清的手臂一般，迅速地行动了起来。高力士心中暗叫一声佩服，笑了笑，不再越俎代庖争夺这支队伍的指挥权。唯恐老太监多心，封常清待属下刚刚忙出了头绪，立刻笑着跟他解释，“大将军亲自出马抓拿叛贼，如果再让他们走脱了一个人，岂不有损大将军英名？让儿郎们先去忙碌着，咱们两个慢慢等。待他们把口袋扎好后，想怎么捉拿贼人，大将军尽管伸手便是！”


    
“不必了。”高力士倒也豁达，笑了笑，跟着封常清一道退向了路边的柳荫。“若是再年青二十岁，老夫定要跟对面的叛贼比比射艺。而现在，呵呵，人老不逞筋骨之强！”


    
“那就给晚辈们一个表现机会！”封常清点点头，笑着说出自己的设想。“一会儿我让周都尉先点起几堆烟来，遮住宅院内弓箭手的视线。然后以盾牌手潜到墙下，翻墙而入。其他人趁机一举杀上，直扑大门……”


    
“干脆再砍几棵大树做攻城锤！”高力士想了想，笑着补充。


    
“也好，只可惜了这湖边的大柳树！”封常清笑着点头。


    
四百飞龙禁卫快速行动，很快就将各种设想落到了实处。看见外边的飞龙禁卫动作有条不紊，宅院里负隅顽抗的“叛逆们”知道今天已经没了生路，从院墙后探出半个身子，齐声喊道：“是高力士大将军么？请出面一叙，邢某有话要说！”


    
“大将军小心有诈！”不待高力士做出回应，已经只剩下看热闹资格的王鉷快步冲上前，大声阻止。


    
“不妨！”高力士轻轻摆手，将尚方宝剑交给随从，自己拎了把横刀，走出树荫。在距离敌军一百五十步左右站稳身形，笑了笑，大声喊道：“高某在此，邢将军，有话请讲！”


    
封常清不放心，立刻派了数名亲信围了上去，随时准备用身体替高力士遮挡冷箭。谁料对面的神射手却没有偷袭的打算。抓着一把大弓，站到了墙上，与邢縡并肩而立。


    
“韦教头？”看到邢縡身旁那高挑瘦削的身影，高力士的目光立刻被吸引了过去，愣了愣，冲口问道。


    
“是韦珏，那天得了第二，负气离开的韦珏！”飞龙禁卫中，立刻也有人认出了对面神射手的身份，压低了声音交头接耳。


    
当日在校场比武授职，此人明显技压群雄，但却因为高力士心情不佳，被刻意打压做了第二名，只授了个九品司戈职位。事后封常清心里觉得这样处置有失公允，曾经破格礼聘其为弓箭教头。但此人在比武结束后却负气离开了军营，从此销声匿迹。


    
谁也没想到，他居然是“叛逆”的亲信。或者是因为受到了不公平对待，愤而投靠了叛逆！


    
“高公公，咱家的射艺，该当第几？”瘦高个韦珏肚子里明显还记着当日遭受到的不公，笑了笑，大声问道。


    
“单论射艺，老夫亦不及你！”高力士又是一愣，随后大声回应。“但你因为一时委屈，就委身事贼。恐怕也只配得个第二！”


    
闻听此言，瘦高个韦珏气得双肩颤动，恨不得立刻搭上羽箭，将老太监射个对穿。万骑军郎将邢縡却抱住了他的肩膀，笑着说道：“高骠骑，那你可看走眼了。这位韦兄弟，早就在我麾下效力。当日去白马堡比箭，只是玩玩而已，根本没想争什么头名。我们二人，的确早就怀有异心，但是却非针对皇帝陛下，而是针对他们……”


    
说着，邢縡将手指遥遥地指向杨国忠，“凭着献妹邀宠的杨国忠，专横跋扈的李林甫，还有尸位素餐的陈希烈。杀此国贼，以清君侧。咱大唐看似花团锦簇，内部却已经被这些城狐社鼠蛀得空空荡荡。陛下如果再不振作的话，恐怕这穷无数英雄豪杰毕生之力开创的国度，就要大祸临头了！”


    
“一派胡言！”杨国忠再也听不下去，跳出来大声嚷嚷。


    
“死到临头，休要再血口喷人！”京兆尹王鉷见对方没有随便攀扯自己，也鼓起了几分勇气，在一旁大声帮腔。


    
神射手韦珏立刻弯弓搭箭，吓得杨国忠连滚带爬地跑到了侍卫身后。他把弓箭缓缓移向王鉷，也吓得对方张皇逃避。“看到了吧，哈哈！”万骑郎将邢縡哈哈大笑，眼泪顺着两颊缓缓下淌。“你们看看，陛下所倚重的权臣，都是些什么货色？这种人窃居高位，国家还能往兴旺里走么？这种人充塞朝堂，真正有本事的，还会看到出头之日么？邢某今日身边只有二十余弟兄，仓促应战，还在一位节度使，一位京兆尹所统带的上千号兵马中，溃围而出。若是他日京师有警，凭着这等货色，如何保护得了皇帝陛下，如何保护得了我大唐子民？”


    
“你，你，你……”杨国忠被气得直哆嗦，却只敢从侍卫身后探出半个头来，大声嚷嚷。“你死到临头，还，还废，废什么话！”


    
“邢某今日自知定无幸理！”万骑军郎将邢縡抹了把眼泪，笑着回应。“但邢某堂堂七尺男儿，却不会死在你等小人之手！”


    
说罢，抽出腰间横刀，往脖颈处一抹。登时血光飞溅，将一百五十余步外的所有人逼得向后直退。明知道不可能被人血浇到脑袋上，却依旧不敢正视那具缓缓倒下的尸体。


    
“哈哈，哈哈，哈哈！”神射手韦珏抱住邢縡，放声大笑，“好兄弟，你走好，韦某这就来了。”


    
随即，将尸体缓缓放平在墙头上。自己抓起几支狼牙箭，往小腹上一戳。登时刺进了半尺有余，笑了笑，随着邢縡去地下了。


    
事发突然，高力士被惊了个目瞪口呆。待想起劝对方不要自寻短见的时候，墙头上已经只剩下了两具尸体。


    
“还不赶紧冲进去，捉拿活口！”见到神射手韦珏已死，杨国忠立刻来了精神，冲着远处的宅院大声提议。


    
高力士瞪了他一眼，把头转开。封常清瞪了他一眼，把头转开。就连已经落了势的王鉷也瞪他一眼，满脸不屑。只有杨家从剑南带来的牙兵们，苍蝇般冲着远处的尸体扑过去，争先恐后，唯恐舔不到那片血迹。


    
没等他们到达宅院门口，一个火头，陡然在院子内跳了起来。紧跟着，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浓烟滚滚。整座宅院都冒起了火舌。“汉兵出顿金微，照日明光铁衣。百里火幡焰焰，千行云骑騑騑。”


    
一支熟悉的曲调，从火海中传出，火辣辣钻入墙外每个人的耳朵。王洵心里猛地抽搐了一下，仿佛丢了什么东西般，失落不已。


    
这是白荇芷的拿手曲子之一，只是从白荇芷嘴里唱出来，却从没像火海中那些叛逆者所唱得那般决绝，那般雄壮。


    
“蹙踏辽河自竭，鼓噪燕山可飞。正属四方朝贺，端知万舞皇威。”火焰越腾越高，逼得人不敢靠近。杨国忠麾下的牙兵们冲了几次，都被烟熏得仓皇退了回来。


    
“少年胆气凌云，共许骁雄出群。匹马城南挑战，单刀蓟北从军。”临近的院落很快也被火星点着了。主人不住在这儿，看门的家仆们手忙脚乱的救火，却无法阻止火势的继续扩大。


    
擒拿叛匪的任务，很快被救火所取代。高力士、封常清、杨国忠、王鉷四人不得不联起手来，指挥着各自的属下从附近百姓家借来水桶，取水灭火。


    
跟在人群中，王洵拎着一只空桶，却不知道去曲江里边提水。熟悉的曲调在他耳边萦绕，久久不散，久久不散！


    
“一鼓鲜卑送款，五饵单于解纷。誓欲成名报国，羞将开口论勋。”悲歌声里，无数雕梁画栋轰然而倒。


    
（卷终）


    
注1：牙兵，即亲兵。按照唐代规矩，节度使府上可以蓄养一定数量的亲兵，称为节度使牙队。平时充作护卫，战时负责保护主将，传递号令。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一 上）


    
穿一身赤红色锦袍，王洵站在半人高的铜镜子前扭来扭去。镜子里的那个家伙脸上涂了很多粉，万一掉下块渣来，肯定能砸得人脚肿。可云姨还是嫌擦得不够厚，从紫萝手中抢过粉饼，继续在他脸上涂涂抹抹。


    
“应该行了吧？不就是吃顿饭么？擦这么厚作甚？我又不是梨园里边那些唱曲子的小丑！”实在忍无可忍，王洵皱着眉头抗议。


    
“别动，别动，马上就好！马上就好！你再把头低下一些，好，就这样！在耳朵下涂一点，紫萝，把你的胭脂膏子也拿来，他这块晒得有点儿黑！”云姨就像多年前哄着王洵吃饭一般，声音里充满了温情，但不容拒绝。


    
王洵无奈，只得把膝盖向下弯了弯，任凭对方宰割。谁让他从小被云姨带大呢？谁让昨晚下棋，他又输给了小紫萝呢？男人么，在家里能弯腰时就弯腰。哄得一家人终日脸上带着笑，自己偶尔在外头做点出格的事情，回来后也好蒙混过关不是？！


    
两个女人显然没猜到王洵心里头的“卑鄙”想法，兀自前前后后忙个不停。小丫头雪烟和醉霞几次想伸手帮忙，都被紫萝笑着给挡了开去，“别动！你们两个别挡着亮。去，把侯爷的鱼袋拿来。就在我床头左首的柜子里。钥匙，钥匙在我腰间。我腾不出手来，你们自己往下摘！”


    
“对，就应该挂上鱼袋。那可是皇上赐下的。我怎么把这个茬儿给忘了！”明明知道紫萝在借机确立其自家地位，云姨却装作毫无察觉，反而主动替她张目，“雪烟，赶紧去拿。顺便通知王福，把马车也换了！别再用那辆乌漆的，看着就不大气。把前天我在胡记订做的那辆朱漆的推出来，用那两匹辽东锦云璁拉上！”


    
闻听此言，王洵立刻就急了，赶紧转身，冲着雪烟连连摆手：“等等，别去！那两匹是战马，不能用来拉车！万一伤了腰，以后就没法骑着上战场了！”


    
“就用这一晚上！”云姨一把扯住王洵的衣袖，将其重新扯回了镜子前，“一晚上不可能就伤了腰。再说了，上战场哪轮得到你？要是飞龙禁卫都得上战场，大食人岂不打到长安城下来了？！”


    
“我只是说……”王洵皱着眉分辩，话说了一半，又理智的闭上了嘴巴。从小到大，跟云姨讲道理，他就没赢过。所以干脆弃械投降！反正那两匹辽东锦云璁不算极品良驹，只是骨架和毛色生得很漂亮而已。况且周老虎也曾说过，骑着白马上战场，基本等于提醒对方弓箭手靶子在哪！


    
想到自己在白马堡大营里结识的那些同僚，他心里不禁有些黯然。大伙都走了，解决了京兆尹王鉷这个隐患之后，飞龙禁卫的整训事宜也就告一段落。周啸风、李元钦、赵怀旭，还有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苏慎行，都跟着封常清回了安西。就像没来过一般，半点儿不留恋京师里的繁华。只是自己，依旧在长安城里面混吃等死。


    
王洵不清楚自己到底留恋长安城里边什么地方。这座城市里边的舞榭歌台，他早就看腻了。斗鸡走马的诸般乐事，也玩不出什么新鲜花样。但想到自己一旦去了安西，就要很多年不能回家，他心里头就极其恐慌。所以，尽管封常清把招揽的条件一加再加，他终是没有答应对方的邀请。反倒对飞龙禁卫军里的旅率之职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到最后，封常清只好摇头放弃。但是，老将军也不愿意这个颇有才华的少年人就此被埋没，在临走之前，居然通过高力士的关系，替他弄到了个飞龙禁军昭武校尉的实缺。


    
一番折腾下来，王洵王明允，这个去年长安城里有名的无赖，现在的正式称呼应该是，云骑尉、留县子、敕授飞龙禁军昭武校尉、赐紫铜鱼袋王洵！


    
其中，云骑尉是武勋，代表他有大功于国。留县子是世袭于父亲和祖父爵位。飞龙禁军昭武校尉是手握三百禁军的实职。而紫铜鱼袋则为皇家的恩典。作为正六品武官，他本来没有佩戴鱼符的资格，但由于在“平叛”过程中表现出色，被授予了配带五品官员饰物的殊荣！


    
从云姨充满欣慰的唠叨声里，王洵得知，整个崇仁坊，除了攀上李林甫的关系外放刺史那位之外，他是这一辈中，第二个有资格正式佩戴鱼符的人，并且比前者足足年轻了二十岁。这种进境，着实另左邻右舍羡慕得两眼放光。王家上上下下，进出家门时也跟着把头又抬高了几分。但是，有一个烦恼也跟荣耀接踵而来。以前总指着王洵背影教育自家儿郎引以为戒的世婶、世姨们，突然发现王洵年近弱冠，居然还没有定下的亲事！便争相把自己认为与王家门当户对的女子推销上门。


    
于是，王洵在去军营当差之余，赴宴就成了一项任务。每次，都被云姨像打扮梨园子弟般在脸上涂一层厚厚的白粉，装在双马拉的座车里押送出门。而在酒宴中的近半时间里，则是被一群身穿不同等级命妇服色的女人们，叽叽喳喳地刨问祖宗八代。


    
“这简直是上刑！”才去了几次，王洵就受不了那些相亲宴的氛围了。直着脖颈大声抗议。可在这种事情上，他的抗议显得毫无力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只有娶了正妻，生下男丁，他才对得起王家列祖列宗。以前云姨不给他张罗亲事，是因为王洵的父亲去世得太早，家里缺少一个男人支撑门面，与王家门当户对的那些人不肯让女儿下嫁。如今王洵已经凭着真本事证明他可以重振开国侯府门楣了，婚事自然也就提上了日程。


    
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如果王洵不娶妻的话，云姨就绝不准许他纳妾。包括紫萝，在正妻入门之前，也只能是通房丫头，而无法正式确立侍妾的身份。至于白荇芷，那更是桦树皮做鼓面儿——响（想）都不要响（想）。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一 下）


    
明明身边已经有了两个情投意合的好女子，偏偏不能娶她们之中任何一人做正妻。反而要像乡下土财主赶集一般四处赴宴，去寻找另外一个与先前自己素未谋面的女人。只因为她比前两人血脉纯正、家世显赫。


    
这事儿，怎么跟家里配牲口似的，还非得名种名血？细琢磨起来，王洵连砸桌子摔茶碗的冲动都有。但既然生在长安，长在长安，他就必须遵守长安城里的约定俗成的规则。是为了自己的前程也好，为了王氏家族的利益也罢，总之，他只要想消消停停地过完这辈子，就不能无视规则的存在。


    
对此，紫萝倒是看得开。每当王洵私下里抱怨的时候，总是笑着揉揉眼睛，温柔地说道：“郎君是开国郡侯之后，当然要找个门第相当的女人才能配得上啊！至于紫萝，郎君不必过于担心。只要日后在大妇生气要处罚紫萝时，郎君记得多少回护一些，紫萝就心满意足了！”


    
“六品敕授校尉呢？再往前半步就是游击将军。整个长安城里，除了皇族子弟外，不到二十岁能做到正六品实职的能有几人？”同样的话，从白荇芷嘴里说出来，就不如紫萝说得中听。总像带着股嘲弄意味，恼得王洵恨不能立刻拂袖而去。但想想是自己无力兑现承诺在先，气焰随即便矮了半截。


    
“我家二郎前程似锦，当然要好好把亲事挑一挑！无论是谁家的女儿，嫁给你都是福气！”唯恐王洵临阵胆怯，云姨的话语了总是充满了鼓励。


    
“狗屁前程，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不立这场功劳呢！”不敢当面顶撞云姨，但是在私下里，王洵却忍不住大发牢骚。


    
他不喜欢被人像挑牲口般拉着去相亲，更不喜欢跟那些世婶、世姨们一遍遍地讲述自己在“平叛”过程中的光辉事迹。平心而论，最近这场平叛“奇功”，对他来说，的确是索然无味。首先，王洵自己就不相信那是一场蓄谋已久的叛乱。跟着万骑军郎将邢縡一道自尽的那二十几个汉子，个个都是一等一的好身手。如果他们真的是处心积虑、图谋不轨的话，找个合适时机突然发难，飞龙禁卫们未必那么容易将其镇压得下去。


    
其次，朝廷公布的所谓万骑军郎将邢縡图谋不轨的证据，也非常荒唐。居然是对方酒醉之后，说得一堆牢骚话。类似的牢骚话，放眼长安，没有一万人，也有九千人说过。无非奸贼当道，城狐社鼠乱国之类。高适、李白、岑参他们几个，喝了酒之后指点江山，说出得话比邢某人所云尖刻十倍。只不过他们几个运气好，没交到户部郎中王銲这种朋友而已。


    
第三，万骑军郎将邢縡临死之前说的那几句话，对王洵深有触动。道理就是道理，不在于从谁的嘴里说出来！眼下大唐朝廷当中，的确有很多不大对劲儿的地方。不单单姓邢的一个人心存不满，就连小张探花这种稳重人，提及现实，每每也是苦笑着摇头。只不过，小张探花在失望的同时，还在继续期待朝廷能够重新振作。而邢縡和他的那些弟兄，则是由失望渐渐走向了绝望！


    
在王洵眼里，整个所谓的“谋反案”，脉络其实非常清晰，也非常荒唐。万骑军郎将邢縡和几个兄弟借酒撒疯，抨击朝政。经常跟他下棋好友，户部郎中王銲恰巧在场。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王銲回到自己家中之后，便请来江湖术士任海川，命其看自己的宅院中有没有帝王之气。任海川不敢回答，吓得连夜逃走。王銲唯恐任海川将自己的问话传扬出去，便动用了哥哥王鉷手下的爪牙，从长安一直追到了大荔，捏造罪名，杀人灭口。


    
偏偏任海川有个朋友叫韦会，是安定公主的儿子。觉得任海川死得冤枉，就跟朋友嘀咕了几句。而王鉷也是横行惯了，听不得别人的诋毁。居然借着上次李林甫命令其打击京城中纨绔子弟的机会，将韦会从家里抓进了大理寺，半夜悄悄用绳子勒死。而韦会的几个好朋友，出狱后恰恰在白荇芷面前提及过此事。于是，当朝极品大员，身兼二十余职的王鉷，在把韦会的几个好朋友弄得死得死，躲得躲之后，又指使自己的儿子王淮，瞄上了歌女白荇芷。


    
于是，才出现了几个月前，王淮“抬举”白荇芷做妾不成，愤而派遣刺客出手的闹剧。怎奈三个刺客的能力实在有限，运气又差到了极点，居然遇到了王洵。被当场格杀了两个，生擒了一个。于是，京兆尹王鉷认为自己有把柄被奉命整训飞龙禁卫的大将军高力士抓在了手里，愈发进退失据。于是，当杨国忠鬼使神差突然出头弹劾王家兄弟有不臣之心时，在明知道皇帝陛下还没有丧失对自己信任的情况下，京兆尹王鉷居然试图带领自己的爪牙，绊住杨国忠的卫队，将邢縡等人放走。日后再悄悄想办法灭口。谁料皇帝陛下还留了一手，在命令王鉷协助杨国忠抓捕钦犯的同时，还命令高力士带领飞龙禁卫从城外杀来。


    
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邢縡最后一次当众发泄了对朝廷的不满，愤而自杀。自始至终都没打算将“好朋友”王銲牵连进案子中。而王鉷发现邢縡没有留下任何对自己不利的证言之后，居然立刻又嚣张了起来，拒绝承认对自己的任何指控，并且当众辱骂杨国忠，并威胁率领家丁前来救火的左相陈希烈不要落井下石。这种有恃无恐的态度令高力士极为恼火，也愤然加入了“倒王”行列。随即，中宗之女安定公主、冬天时儿子掉进曲江池淹死的张老侯爷，春天时儿子从马背上上掉下来摔断脖子而死的周老将军，还有已经在安禄山帐下做了侍卫的公孙亮，也一道出面指证王鉷、王銲的“谋逆”罪行。


    
古往今来，帝王可以跟人分享权力，却绝不会跟人分享江山。于是，皇帝陛下震怒，亲笔颁下《赐王鉷自尽诏》，诏书中列举了王鉷杀死任海川，勒死韦会、和邢縡交往密切，纵容弟弟王銲参与作乱等诸多罪状，斥责王鉷“内怀奸诈，包藏不测”。


    
当夜，王鉷畏罪自杀。第二日，王銲在朝堂上被杖杀。随后，王鉷的儿子王准被长流岭南。王鉷的妻子和女儿被流放交趾，王氏兄弟多年积蓄下来的家产被查抄，共折算开元通宝一千四百多万贯。接近大唐户部全年的收益。


    
王鉷在京师的爪牙，长安、万年两县的官员尽数被撤换。长安县县尉贾季邻和万年县县尉薛荣光被斩首示众。其他党羽或者被抓，或者逃走，半月之内，散了个干干净净。


    
“活该！”对于京兆尹王鉷的下场，周啸风等人心里没有半分同情。但提及自杀身亡的邢縡，大伙心里却怀了几分兔死狐悲之意。不过是一个空怀报国之志，却找不到任何门路的热血汉子而已，不幸卷入了权贵们的争斗中，成了一粒弃子。然而大伙的境遇又比邢縡好多少，还不是一样被人利用，一样身不由己？


    
如此想来，因参与“平叛”之故，大伙新获得的鱼符上面就带着股血腥味道。是邢縡及其手下那二十几位兄弟的血，成就了大伙的功名！京兆尹王鉷虽然恶贯满盈，死有余辜。借势一举接管了朝堂上大部分权力的杨国忠，又比王鉷能好上多少？


    
于是乎，当封常清正式向皇帝陛下请辞，准备回到安西镇时，周啸风等人也跟着走了个干干净净。尽管白马堡大营的规模比先前又扩大了一倍，紧跟着还要整训左右龙武军、万骑军、左右千牛卫。尽管高力士给安西军的老兵们开出了足够丰厚的条件，却没能留得一人。包括功利心极重的宇文至，都跟在封常清身后跑到了千里之外，再不回头！


    
只有王洵，一贯胸无大志，又舍不得白荇芷和长安城的王洵王明允，厚着脸皮留了下来。官升数级，成了飞龙禁军的昭武校尉。协助骠骑大将军高力士和龙武军统领陈玄礼，训练刚入营的又一批新兵。但他现在也丧失了先前跟马方、苏慎行等人在一起时的进取心，总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好在龙武军统领陈玄礼知道他是封常清的晚辈，对他的偷懒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除了到白马堡训练新兵之外，王洵第二件提不起精神，却必须小心应对的就是接连不断的相亲宴了。鉴于只为一个庶母的身份，大部分相亲宴，云姨都没资格列席，虽然王家大事小情实际上由她来说得算。这可加倍苦了王洵，每次赴宴几乎饭菜都吃不上几口，大部分时间要用来回答那些已经不知道回答了多少遍的问话。至于别人准备塞给自己的正妻长什么模样，生得什么性情，是温柔贤淑还是彪悍善妒，连分辨一下的机会都没有。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二 上）


    
今天设宴请王洵过府的“世姑”姓韩，其祖父和王洵的曾祖都在巨鹿泽落过草，后来又跟程名振一道受了大唐高祖李渊的招安，算得上是生死兄弟。只不过后来王家连续几代在京师闲居，而韩家的后人则一直在地方上为官，彼此之间的联系也就慢慢少了。


    
但世交就是世交，王洵有了出息，韩家一样觉得脸上有光。于是便请了这位已经出阁多年，丈夫在国子监为经学博士的韩世姑出面，设家宴向王洵道喜。当然，以上一切都不过是个由头，真正的情况是，国子监博士许士良的女儿恰恰及笄，贤良淑德、秀外慧中，正需要一个有出息、肯上进的夫婿托付终生。而王洵无论是家世、长相和未来前程都与许家择婿的条件相近，所以在家中闲得无聊的韩世姑便打算做一次月老，把王、许两个孩子的姻缘线给系到了一起。


    
同类的酒宴，王洵已经出席了多次。也不怕再多这一回。被云姨和紫萝两个联手抹了一脸白粉后，便坐上马车，慢吞吞地向韩世姑家中驶去。按照大唐习俗，客人不能比跟主人约定的时间到得太早，所以在沿途，他还顺带着去了趟东市上的斗鸡坊，把跟秦国模、宇文至等人合伙的生意照看了一下。春天时京城里的那场荒唐的叛乱带来的影响已经消逝，斗鸡坊里的热闹更胜从前。只不过喧闹的人群里少了哪些熟悉的面孔，多了哪些新加入的后辈纨绔，就没人能看得分明了！


    
过了东市往南，便是亲仁坊。这一带的人家的宅院规模远不如王洵所居的崇仁坊内诸多老宅尊贵大气，但胜在精致华美，生机勃勃。许多经科举出身的新贵，便住在这里。韩世姑的丈夫吴博士三年前买下了亲仁坊左首第三座院子。因为院子的前主人在墙内种了百余株青竹，便给自宅起了个竹园的雅号。平素往来者皆为饱读诗书的鸿儒，像今天这般敞开大门接纳京师贵妇的机会不多。所以院子前有些拥挤，马车从门前的上马石一溜停到了坊子口！（注1）


    
连续这么多场子赶下来，王洵已经有了一定经验。粗略用眼望了望，便分辨出今天的家宴上，至少还请了位郡主列席。这倒不让他觉得受宠若惊，李氏皇族子孙众多，头上顶着郡主名号却连皇帝陛下面都没见过的女子在长安城内随便一抓就一大把。令他觉得略微好奇的是，虢国夫人的银装马车居然也在！这个女人跟王、韩两家可是没半点交情！好端端的，她跑到这里搅什么局？


    
带着几分戒备，王洵缓缓下了马车。早有吴博士的管家迎上前，将贵客迎接入内。先入正堂拜见了“吴世姑父”，送上一份薄礼，寒暄了数句。然后，王洵就被作为自家晚辈，请入了后宅。


    
后宅中，一堆身穿不同服色的命妇们，正在一边品茶，一边唠家长里短。听到小丫鬟的汇报，立刻收起笑容，正襟危坐。王洵入门，先以晚辈之礼拜见了韩世姑。然后再由对方引着，转向了左首第一位头发雪白的盛装老妇，“过来拜见安定公主殿下，也是你姑父的婶婶，按辈分……！”


    
虽然事先有所准备，王洵还是略略一惊，赶紧上前，长揖及地：“卑职王洵，参见公主殿下！”


    
“你这孩子，也忒地着急，我刚要告诉你今日家宴，咱们只论辈分，不论尊卑呢！”韩世姑一把没拉住，赶紧在旁边大声补充。


    
话音未落，对面的安定公主已经站了起来，一把托住王洵的胳膊，大声回应，“恩公不必多礼。我今天到这儿来，是专门向恩公当面道谢的。可不敢受你这一拜！”


    
“恩公？”王洵眼前冒出一团迷雾。自己什么时候对一个公主有恩了，还是这么老的一个公主？


    
就在这一犹豫间，安定公主已经颤颤巍巍跪了下去。吓得王洵立刻跳在一旁，却不敢伸手搀扶，只顾连声否认：“弄错了，弄错了。您老人家一定是弄错人了。晚辈跟您老人家从没碰过面，不可能对您老人家有什么恩情！”


    
距离王洵最近的几位命妇也被安国公主的举动弄了个措手不及，纷纷上前抱住安定公主的胳膊，“公主殿下您这是做什么？他是您的后辈，怎敢受殿下您的大礼？”


    
“没弄错。没弄错！”安定公主看起来老态龙钟，实际年龄却只有五十左右。硬坠着身体往下跪，大伙还真的拉她不住，“我家会儿被姓王的害死后。他阿爷吓得连声冤枉都不敢喊。多亏了明允这孩子，识破了王家父子的奸谋，让他们身败名裂，才使得会儿的在酒泉之下瞑目。老身今天特地赶来，只为替我家会儿拜你一拜。恩公在上，请……”


    
说着话，她已经泣不成声。


    
闻听此言，大伙眼前的迷雾终于散开了些许，把目光齐刷刷地转向了王洵。几个月前，京兆尹王鉷因为涉嫌参与谋反畏罪自尽，其弟户部郎中王銲被诛，其子卫尉少卿王准在流放途中试图逃走被差役打死，整个家族就此灰飞烟灭。而导致王氏父子阴谋败露的关键人物，就是大伙眼前这个的翩翩少年郎，年龄刚满十八的飞龙禁军正六品昭武校尉王明允！


    
饶是脸皮厚，王洵在一旁也禁不住面红过耳。所谓率先洞悉王鉷父子的奸谋，完全是封常清和高力士二人为了抬举他而编造的说辞。诛杀两名刺客，属于误打误撞。而在城门口跟王准大打出手，则纯属于少年人争风吃醋，跟忠君爱国一文钱关系都没有！可功劳已经安在他头上了，嘉奖的圣旨里也浓墨重彩写了个清楚。即便他想说出实情，也不会再有人相信。反而会给大伙留下一个机心过重，故作谦虚的坏印象。


    
正手足无措间，虢国夫人已经笑着挤上前来，双手扯住了安定公主的胳膊，“老姐姐，你这就太见外了。论辈分，他不是您老人家的侄孙么？叔叔被奸臣迫害致死，作为侄孙，明允岂有袖手旁观之礼？若依妹妹之见，明允他不过是做了一个晚辈应该做的事而已。您不拜他，亦心安理得。若是非要把谢字挂在嘴边上，反而冲淡了亲情！”


    
几句话说得丝丝入扣，既化解了在场所有人的尴尬，又借机抬高了王洵身价。安定公主闻听此言，果然不再坚持给王洵叩头。一边拉着虢国夫人的手起身，一边哽咽着说道：“还，还是妹子明，明白道理。谢，谢人不能光用嘴巴来谢。我家那个窝囊废身无长物，也不可能在仕途上助明允一臂之力。这样吧……”她叹了口气，幽幽地道：“你这孩子想必也知道吴夫人是为何安排的这场家宴，凭着你的家世人品，估计同样的家宴还要赴不少场。无论你今后看中了谁家姑娘，新婚之时，就把这支簪子插在她的头上。”


    
说着话，不顾虢国夫人的劝阻，从发间直接取下了一支镶嵌着珠子的金凤来，硬按在了王洵手中。“你别嫌礼物轻。这是我父皇成亲时，祖母所赐之物，整个大唐，估计找不出第二支来！”


    
“晚辈，晚辈愧……”闻听此言，王洵吓得又是一个哆嗦，推辞的话都说得结结巴巴。安定公主的父亲是大唐中宗，大唐中宗之母，当然是一代女帝武则天。大唐皇家心胸豁达，民间女子头上插枝金凤簪子不算僭越。可是要把武则天赐给儿媳妇的金簪带在头上，恐怕满堂宾客吓得连酒杯都不敢举了。


    
在场的命妇都是识货之人，看向王洵的眼睛里登时冒出了光来。众目睽睽之下，王洵愈发不敢收取如此贵重的礼物。但看见安定公主那未老先衰的面容，他又实在无法伤一位母亲的心。正犹豫间，耳畔又传来了虢国夫人那善解人意的声音，“既然是晚辈了，长辈有所赐，还能拒绝么？还不赶紧让吴夫人替你包好了收起来？日后藏在家中，也会日日记得大唐皇家的恩德！”


    
“是，晚辈多谢婶祖母所赐！”事到如今，王洵也只能就坡下驴。先将金凤交给韩家世姑，随后整顿衣冠，重新向安定公主施晚辈之礼。安定公主这回没有躲闪，瞪大泪眼看着王洵在自己面前俯下身躯。‘会儿当年，也是这么懂事。待人也是这般彬彬有礼。会儿被奸臣勒死在狱中，作为皇帝的堂兄居然不闻不问。若不是眼前这个少年撞破了奸臣的图谋……’


    
所谓皇家，哪有什么亲情？不过是一群争夺金銮殿的疯子而已。做父亲的手足相残，做儿子的反噬其父。做妻子的鸩杀其夫。反不如寻常百姓，兄弟父子相亲相爱，有始有终。


    
注1：国子监，隋唐的中央最高学府，同时兼管一部分科举选拔功能。内设经、史、医、算等诸多学科。由博士和助教对适龄学子进行深造。在唐代，国子监博士还可以弹劾官员，抨击时政。宋后渐渐变成了专门的教职。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二 下）


    
拜过了安定公主这个捡来的婶祖母，王洵又被韩世姑拉着引荐给其他几位盛装命妇。无非是七大姑八大姨之类，或者与韩家，或者与周家，或者与许家联络有亲。有的是受了许家所托，前来替人相看女婿，有的则纯属在家里闲得无聊，没事儿凑热闹来了。


    
大唐胡风甚胜，对于等级尊卑看得重，对于男女之妨却看得极其轻微。因此世姑世姨们瞅向王洵的目光就像在珠宝行选首饰，即便是替别人买，也恨不能自己先戴在头上试试方才甘心。好在王洵临来之前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粉，所以即便被瞧得浑身不自在，倒也看不出脸红。


    
女人们没兴趣照顾一个晚辈少年的心思，酒席刚一开始，就接连不断地向王洵发起了盘问。而其中大多数问题，王洵已经回答了十几遍，心里愈发觉得不耐烦。才动了几下筷子，便对面前的珍馐失去了兴趣。


    
正当他举着一盏淡酒百无聊赖地品味的时候，耳边突然听见一个非常娇糯的声音问道：“我听人说，明允几个月前，曾经在城南痛殴叛贼王准。在几百名王家爪牙的环饲下将他给生擒活捉。当众狠狠地羞辱了他一番，可有此事？”


    
“啊，噢！”王洵没想到有人会突然问起与自己家世不相干的问题，愣了愣，差点没被酒水给呛到。放下酒盏，他向问话方向轻轻拱手，“回襄郡夫人的话，的确有这么一回事。但当时并非晚辈一个……”


    
“你这孩子！”没等王洵把话说完整，襄郡夫人翘着兰花指遥遥戳了一记，“刚才不是告诉过你么，论辈分，我是你的姨母，你该叫我一声四姨才对！怎么突然又生分起来了？”


    
“是，是……”被对方那风情万种的眼神看得有些头皮发木，王洵讪笑着回应，“是晚辈疏忽了。晚辈当日跟王准打架，不是赤手空拳。旁边还有十几个朋友帮忙。当日在一群家丁之中，将王准那厮生擒活捉的，也不是晚辈。而是晚辈的朋友雷万春！”


    
“哦！”襄郡夫人朱口微张，摆出了一个非常好看的姿态。“那你也是以寡敌众，并且没被王家父子的气焰吓住。要知道，当时在京师里，敢跟王家父子动手的可是找不到几个。就连，就连……”说着话，她四下看了看，故作神秘地压低了声音，“就连永穆公主，都得亲手给他端茶倒水！就像个受气的小丫鬟般。而那位驸马爷，居然站在一旁，不敢说出半句抱怨的话！”


    
大唐国家强盛，君臣自信，对民间言论向来不怎么约束。在酒席宴上聊几句有关皇家的逸事，乃为大伙司空见惯的娱乐方式之一。特别是一些官员的眷属，每每以此作为消息灵通的象征。但当着安定公主的面儿，编排另外一位公主，就有些太过于失礼了。王洵听得又是一愣，咧了下嘴，笑着解释道：“晚辈不是被逼急了么？连命都顾不上，哪还想得到他是谁的儿子？况且当时晚辈身边还有雷大哥，南大哥给撑腰，也算不得势单力孤！”


    
“男人就得有点胆气，关键时刻豁得出去！”襄郡夫人一点儿也没意识到自己说话得罪人，拍了下手，继续笑着点评。“要是被人欺负到了老婆孩子头上，还唯唯诺诺的话，这种男人要来何用？还不如……！”


    
这回，非但王洵觉得尴尬，一直讪讪地向安定公主赔笑的韩世姑也坐不住了。举起酒盏，大声提议，“各位长辈，各位姐妹，今天难得聚在一起。来，大伙再干一盏！”


    
“干！”有几位相对持重的命妇立刻大声响应，硬把襄郡夫人的话淹没在劝酒声里。趁着大伙转移了注意力，王洵偷偷抹了额角，暗中同情起襄郡夫人的丈夫。也不是几辈子没积德，居然娶了这样一个女人。看模样倒是一等一，但肚子里头恐怕装得全是谷糠。


    
正腹诽间，襄郡夫人已经又放下了酒盏，轻启朱唇，柔声问道：“明允，我听人说，那天早晨王准还派了三名家将去强抢一个歌女，却碰巧被你遇见。当场击毙了两个，活捉了一个。是不是真的？”


    
说罢，一双桃花眼崇拜地望着王洵，里边水波盈盈。


    
“也是误打误撞。那三个家伙武艺太差，又都用黑布蒙着面。我不知道他们的来历，就出手打败了他们！”王洵额头上终于有汗珠冒了出来，低下头，苦笑着回应。


    
“那明允当时心里头不害怕么？你跟那位歌女，先前有过交往么？大清早的，她怎么会跑到城南的荒郊野地里去？！”襄郡夫人越问越收不住，居然开始追问起了细节。


    
“估计是头天晚上，那边有人请她去唱曲子吧！”正当王洵被问得手足无措间，虢国夫人笑着把话头接了过去。“城南那边，我记得有好几个大庄子，都是致仕高官的别院。想必是已经远离了京师，却放不下红尘中的热闹。请歌女回家唱几首曲子，第二天早晨再给打发回来，也不足为奇！”


    
“事实应该如此吧！”虽然这样说有些对不起白荇芷，王洵还是朝虢国夫人投去了感激的一瞥。“反正我碰见蒙面者拦路劫人，不能不管。”


    
“路见……”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我大唐男儿本色！”抢在襄郡夫人开口之前，虢国夫人抚掌赞叹。“后来王准带领一群爪牙出来找你，想必是为了夺回他的家将？”


    
“嗯！”王洵笑着回应。故意不用眼角朝襄郡夫人那边看，免得那个缺心眼的女人再给自己找麻烦。


    
“所以，你刚才说被逼急了，倒也没错！”虢国夫人非常配合，根本不给襄郡夫人再度插嘴的机会，“你说当时在场的，还有雷万春和南霁云。其中那位雷万春，可是当年千里为人报仇，事后只取一个鸡蛋为偿的雷大侠？”


    
‘你明明知道，还来问我？’王洵笑着又看了虢国夫人一眼，却还是将话头接了下去，“正是那位雷大侠。他当年在河北……”


    
这个话题，显然比刚才襄郡夫人提及的那些皇家逸事更适合用来佐酒。众命妇都转过头来，眨巴着大眼睛看向王洵。一边听，还不忘了感慨几句。骂地方官员的无能，骂歹徒的残忍，赞叹雷万春的仗义。待听到雷万春婉言拒绝了女子的以身相许，拿了对方一个鸡蛋当酬劳的举动之后。更是抚掌不断。只有襄郡夫人，望着自家涂成朱红色的长长指甲，冷笑着道：“什么啊，分明看不上人家。给自己找个借口罢了。若是那个女子美得像天仙般，估计什么雷大侠脚都软了。还会急巴巴走开？”


    
“雷大哥可不是那种见色起意的人！”王洵再也忍耐不住，提高了声音反驳。“他纵横江湖多年，走南闯北，见过了美女不计其数。我可没听说他为了哪个女人，连路都走不动了！”


    
“想必是没遇到让他心动的人吧！”襄郡夫人弹弹手指，语气里充满了不屑。


    
王洵懒得再跟这种女人争辩，笑了笑，举起酒盏轻抿。虢国夫人也笑着举了举酒盏，低声问道：“我听说雷大侠一直追随张探花左右。如今张探花去了真源为县令，雷大侠想必跟去了吧？”


    
“还没去。他新收了个徒弟，正在指导对方武艺。所以暂时不会离开京师！”王洵想都没想，信口回应。话说出来了，才忽然意识到，今天遇到的这位虢国夫人，与自己印象里的那位截然不同。以前在他的记忆里，无论是听人传闻，还是自己亲眼所见，虢国夫人都是风情万种外加盛气凌人。而今天这位，却是雍容大度，外加善解人意。根本不像传闻中那个人尽可夫的荡妇，反而比襄郡夫人更像一个能够相夫教子的当家大妇。


    
“哦！”虢国夫人的脸色以常人难以察觉的幅度变了变，转瞬又回归了先前的平静。这一轻微的动作被王洵捕捉在眼中，瞬间如见闪电。‘她在向我打听雷大哥？这才是她今天到这里来，并一而再，再而三地帮我解围的目的！’


    
‘这个女人，难道对雷大哥动了真情？难道雷大哥留在京师，不是为了就近指导徒弟马方，而是为了她？’即便不喜欢探听别人的隐私，王洵还是为自己的想法大吃一惊。雷万春娶虢国夫人，这个情景他想都不敢想。且不说前者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尉，后者却已经爬上了龙床。但是前者高大伟岸的侠客背影，和后者猥琐阴险的桃色形象，摆在一起就格格不入。


    
但是王洵却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虽然雷万春还是终日嘻嘻哈哈，但王洵能感觉到，这位豁达干练的老大哥最近过得并不开心。“师父总是喜欢叹气！”下一个瞬间，王洵又想起前几天遇到马守直时，对方跟自己说过的话。胸口猛然一紧，仿佛有块石头，沉甸甸地压在了那里！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三 上）


    
作为一个讲义气的小家伙，‘能以朋友的快乐而快乐，忧伤而忧伤’是王洵的行事准则之一。虽然没有办法帮上雷万春什么忙，他还是把自己所知道关于的对方一切情况，当做奇闻异事，转弯抹角地说给了虢国夫人听。


    
也不知道是王洵误解了虢国夫人的意思，还是雷万春本来就自作多情。一大堆听了足以让男儿热血沸腾的传说讲了出来，引得各位命妇们不断抚掌叫好。只是虢国夫人的表现反而不如先前，就像听一个陌生人的故事般，既不比其他人热衷，亦不比其他人冷淡。


    
“早知你不在乎，我又何必多此一举！”看着虢国夫人淡淡的笑容，王洵心中觉得老大没趣。杯中酒水的味道也立刻跟着寡淡了起来。整顿了下衣衫，他冲着韩世姑笑着拱手，“晚辈酒量浅，再多喝下去，就要在长辈面前露丑了。不如今日……”


    
“啊？这么快？刚才光顾着听你讲故事了，正事还没办呢！”韩世姑愣了愣，如梦初醒。“先别忙着走。喝醉了我让仆人送你回去。你丁姨那边，还有些话没问你呢？”


    
所谓的丁姨，就是受了女方所托来相看女婿的中人。刚才听王洵说侠客故事听得入神了，也把女方的托付丢在了脑门子后。此刻听到周夫人的提醒，赶紧把心神从故事中拉回体内，笑了笑，低声附和：“其实啊，明允的人才肯定是一等一的。根本不需要挑。但姻缘这东西，不仅仅是需要人品好，有才情。还要看冥冥中是否有缘分。所以，我再替女方多探听几句，明允千万别嫌丁姨烦！”


    
“晚辈不敢！”王洵笑了笑，轻轻拱手。心里其实巴不得早点儿脱身。耐着性子又应付了丁夫人几句，见酒宴还没有散的意思，便寻了个尿急的借口，先跑出来透透风。


    
早有伺候在门前的小丫头迎上，将王洵引到五谷轮回之所附近。有心在外边多逗留一段时间，王洵便赏了小丫头几个铜钱，笑着说道：“多谢姐姐引路。我今天实在喝多了些，需要多在外边吹会儿风。姐姐如果有事……”


    
那小丫头也就十三四岁年纪，还没被收过房，脸嫩得很。一路上鼻孔里不断嗅到王洵身上强烈的男子气息，本来就已经心慌意乱。听闻对方还要在五谷轮回之所逗留很长时间，立刻摆着手，连珠箭般说道：“不敢接您的赏。不敢接您的赏。您先在这里忙着，婢子去给您叫一壶茶来！”


    
说罢，立刻脚不沾地，逃也般去远了。


    
“茶水倒不用了。你帮忙估摸着时候。别让姑母觉得我有意怠慢就好！”王洵哈哈大笑，望着小丫头的背影消失，身子一歪，径自钻进了五谷轮回之所旁边的竹林当中。


    
此刻时令已是仲夏，太阳底下热得人发晕，竹林中却是凉爽得很。更妙的是，竹林深处，还有一张石头桌子，四个石墩。有这么一个舒适的地方纳凉，王洵更不想再回酒席上受罪了。把两个石头凳子搬了搬，一个坐在屁股底下，另外一个摆在桌子对面拿来垫腿。双臂支在桌子上，自己给自己找借口：什么朝廷命妇，大家闺秀，分明是一群完全不考虑别人感受的泼妇。那许家小姐有这么一堆不讲理的亲戚，即便贤惠，恐怕也是有限得很！明摆着没可能娶她回家做老婆，老子何必委屈了自己。还不如先在这边喘口气，待这身汗落了再说！


    
正得乜斜着醉眼，迷迷糊糊地想着，耳畔又听见一串细密的脚步声响，王洵眉头立刻一皱，心中暗骂“这小丫头，动作也忒麻利了些。让你走远些，你却这么快就跑了回来。孤男寡女，就不怕老子借着酒劲儿把你给吃了！”


    
带着几分促狭之意，他回过头来，脸上堆出一副色迷迷的表情。原本准备捉弄那个小丫头一下，却突然发现，对方的身材变得丰满了许多。赶紧抬头，恰恰看见襄郡夫人那花一般的笑容。


    
“我就知道，你不喜欢被人家问来问去，所以学了鸿门宴上的刘邦！”襄郡夫人摇摇头，如大姐姐般低声哄道。“我也不喜欢，没意思透了。还不如在竹林里头吹吹风！”


    
说着话，也不客气，径自走过来，坐在了王洵的腿边。


    
对方年龄比他大了至少一轮，论辈分又是他的姑姑或者姨母，在林荫下这么坐着，可是有些过于太亲昵了些。王洵吓得把腿往回一收，立刻站了起来，笑了笑，低声道：“我今天喝得太多了，不敢在长辈面前失态，所以才出来透透气。没想到还是被四姨给看见了。我这就回去，可不敢让长辈们多等！”


    
“不妨，她们正忙着探讨你跟许家小姐是否般配呢，估计一时半会儿得不出确切结论！”襄郡夫人伸手拉了王洵衣袖一把，五根手指白如春葱，“况且人家也不好独自坐在这里。凉飕飕的，吹得肩膀发冷！”


    
说罢，居然把肩膀缩了缩，做出了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


    
这下，王洵可是愈发慌了神。笑了笑，低声道：“我，我还是回去吧。免，免得姑姑会派人出来找！”


    
他故意把姑姑两个字咬得极重，示意对方这是在别人家里。谁料襄郡夫人一点不知惧怕，反而将手臂像蛇一般顺势盘了上来，一边在王洵身上游走，一边喃喃地说道：“她，她们哪里顾得上啊！她们一聊起来，从不会记得时间。你听我的，保管……，嗯，呜……”


    
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低，话未说完，两片红唇已经与王洵的嘴巴近在咫尺。“腾！”，一股邪火瞬间从王洵肚子里涌起，烧得他心头滚烫。两腿之间也登时鼓起了一块，几乎要撑破外袍。但是，在灵魂深处，却有一个清晰的声音同时响起，“不能。不能。这是韩世姑的家，丢人不能丢在这里。”


    
“明允……”扬起的红唇里，传来叹息般的呼喊，令人听了骨头发软。不像紫萝那般青涩，也没有白荇芷那种矜持。热烈，坦白，诱惑得毫无掩饰。


    
“四，四姨！”王洵用力咬了两次牙，努力把自己想象成小张探花那种古板君子。他本以为那会很难，事实上却比想象起来简单许多。不知不觉间，灵台已经渐渐恢复了平静，并且将对方从身边推开一段距离，喘息着提醒，“四姨醉了，晚辈去喊个下人来！”


    
“喊什么人啊！你个傻孩子！”襄郡夫人愣了愣，脸上瞬间涌起一丝恼怒，但很快，又吃吃笑再度拉住王洵的胳膊，“四姨醉了，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记得了。你还不过来，扶四姨回去！”


    
“我，我还是去叫个人吧！”眼看着自己的手就要被对方拉向胸口，王洵用力抽回自己的胳膊。谁料对方的身体居然像没有重量般，居然顺着他的动作扑了过来。整个人直接贴住了他的胸口，两支手一上一下，上边勾住了他的脖颈，下边直接去解他的衣服袢儿。


    
“四，四姨！”王洵额头上汗珠滚滚，想大声呵斥对方，却又怕招来外人，一时间，竟被逼了个手足无措，眼看着衣服就要被女人给解开，只好使了个摔跤的动作，把对方直接抱起来，狠狠丢了出去。


    
“啊——”没想到王洵居然如此不怜香惜玉，襄郡夫人惨叫一声，撞在了一株翠竹上，把竹干撞得四下乱晃。


    
“晚辈乃习武之人，出手不知道轻重！失礼之处，还请四姨见谅！”王洵冲着惊魂未定的女人拱了拱手，转身便走。


    
才迈出三、五步，襄郡夫人的声音又从背后响了起来，其中充满了怨毒，“小样！莫非你还指望着虢国夫人？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影子！”


    
“四姨，请不要信口雌黄！”王洵也有些动了怒气，转过身，瞪着眼睛喝道。“不要把别人都当成你。也不要拿你的心思揣摩别人！”


    
“唉吆，我还冤枉你了。”襄郡夫人又羞又急，脸色红得就像身体里边憋着一股子火，“刚才也不知道是谁，跟虢国夫人眉来眼去的？你也不仔细掂量掂量自己，人家虢国夫人现在可是六王爷的禁脔。哪块肉儿还有你的份？”


    
“六王爷？”王洵愣了愣，不知道对方说的是谁。更不明白，自己什么时候，竟然给外人造成了这种误会。


    
“傻了吧，哈哈！”见王洵的脚步突然停住，襄郡夫人心中觉得好生快意。“论辈分，那可是皇上的族叔。现在，连皇上都不敢随意再碰虢国夫人，更何况你个小小的校尉？！”


    
“谁碰不碰谁，那跟我有什么关系？！”王洵终于猜到了对方的话中所指，皱了下眉，再度迈开步子。恶心，他突然觉得很是恶心。虽然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虽然他也曾跟别的女子逢场作戏。可今天，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穿着新靴子踩上了狗屎堆，对襄郡夫人，还有襄郡夫人所说的话，要多厌恶有多厌恶。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三 下）


    
才走出三五步，又听襄郡夫人在背后喊道：“站住！你不就是想把姓杨的寡妇弄上手么？只要你让老娘开心，老娘可以教你一个办法，保管有效！”


    
一股浓烈的酒意登时冲上了顶门，王洵再也按捺不住，回过头来，恶狠狠地骂道：“夫人请把嘴巴放干净些？别再拿这种肮脏事埋汰王某，也别再埋汰你的夫君，毕竟他做官还需要些脸面？”


    
“肮脏！”不知道是喝醉了，还是被王洵的话给激得失去了理智，襄郡夫人咯咯冷笑，“肮脏，你嫌我肮脏？那做父亲勾搭上儿媳妇怎么算？做哥哥的爬上弟媳妇的床又怎么算？你嫌我脏，敢问，这长安城里，除了曲江池旁的汉白玉栏杆外，还有干净的东西么？”


    
“你……”这女人是个疯子，王洵真后悔自己刚才没走得快一些。只有疯子才敢说那种大逆不道的话，虽然她陈述的是人尽皆知的事实。当今天子最宠爱的贵妃娘娘，的确曾经是皇子寿王的发妻。皇帝陛下看上了她，先诏令她去做女道士，然后又将其册封为妃。而所谓哥哥爬上弟媳的床，则说的是大唐太宗皇帝风流故事。先在玄武门杀掉了齐王元吉，随后将齐王的妃子杨氏掠入了自己的秦王府。（注1）


    
“怎么了？哑巴了不成？有贼心没贼胆的小屁孩！”见王洵几乎是狼狈而逃，襄郡夫人愈发狂态毕露，紧追了几步，笑着调戏。“做人就该干脆些，想要就要，别藏着掖着。看上哪个女人，纵使亲兄弟也不要客气，该动刀子就动刀子，该……！”


    
“夫人！”王洵停住脚步，怒目而视，“不要因为自己内心龌龊，就容不得世间半点干净。别人怎样，王某管不着。但你要再埋汰王某，休怪王某这双拳头不客气！”


    
说罢，挥拳砸向身边一棵青竹。只听“咔嚓”一声，足足有小儿胳膊粗的青竹居然被硬生生给砸歪了半截，径直挡在了自己和襄郡夫人之间。那襄郡夫人虽然阅人无数，却没见过这种野蛮粗暴的莽汉，竟吓得接连后退了数步，抱肩缩头，唯恐躲得稍慢些，就被王洵一拳头砸在脸上。


    
“欠揍！”王洵终于弄明白对方是什么毛病了。迈开大步，扬长而去。直到他整个人都走没了影子，襄郡夫人才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来，目光四下探了探，随即露出了一缕怨毒。


    
“夫人怎么透风透到这里来了，当心被竹子绊到！！”还没等她想好如何报复不识好歹的王洵，一个声音在竹林外淡淡地问道。


    
“你少管！”襄郡夫人立刻竖起一双桃花眼，挑衅般地瞪将过去。


    
“婢子不过是恰巧经过这里，哪敢管夫人的闲事？”来人乃虢国夫人的侍女香吟，自问也不是个善茬，明知道襄郡夫人做贼心虚，依旧咬住不放，“不过公主殿下好像刚才也出来透气，不知道她老人家听到竹林中的母鸡求偶声没有？”


    
“公主殿下听到又怎么样？她又不是皇上的亲妹妹！连她……”襄郡夫人兀自嘴硬，瞪着对方，恶狠狠地补充。话说出了口，猛然意识到刚才自己可是把皇上和皇上的曾祖父全给稍带了进去。安定公主虽然与当今天子关系处得淡，可把听到的内容传到宫中去的办法还是有的。一旦惹得皇帝陛下震怒，恐怕自己的丈夫再懦弱，也要奉命休妻了。


    
当即，心思在肚子里转了无数转，脸上的怒容迅速变成了笑意，“看香吟妹子这话说的，公主殿下无缘无故，怎么会跑到后园中来？想必是妹子刚才走得匆忙，一时间看花了眼吧！”


    
“夫人不也是无缘无故，就跑到别人家后园中来了么？”有心替自家女主人出气，虢国夫人的贴身婢女香吟摇摇头，微笑着反问。“婢子眼神虽然差，公主殿下的服饰是什么颜色，却还是能看得清楚！”


    
自高祖李渊起，大唐官员和命妇们的服饰颜色，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今日与宴的贵妇人们品级各异，袍服颜色自然也明显不同。特别是安定公主，作为中宗皇帝的女儿，当今天子的堂妹，她的服饰在今天的人群中可以说是独一无二。根本不存在认错得可能！


    
想到这儿，襄郡夫人脸上的笑容愈发妩媚，几乎是讨好般，甜腻腻地凑到香吟跟前，讪笑着说道：“人家刚才不是走错路了么？所以才误闯到这里。公主殿下是此间主人的婶母，自然不会像人家这般笨！好妹妹，你刚才都看见了什么？能不能跟姐姐说得详细些！”


    
“我可高攀不起。”香吟笑着向旁边躲了躲，抬手隔开了襄郡夫人蹭过来的肩膀。“香吟不过是别人家的一个小婢，怎会有当郡夫人的姐姐？！”


    
“哎吆，看妹妹这话说的有多生分！”襄郡夫人丝毫不以香吟的冷淡为忤，继续挺着胸脯往前贴，“能伺候虢国夫人，是几辈子修来的福！谁敢真拿你当奴婢看？我第一眼见到你，就觉得你长得跟我亲妹妹一般。”


    
大唐富足，民间少有饥寒。所以女子皆以丰腴为美。襄郡夫人也不能例外，人还隔着半步，胸前软软的两团肉已经蹭在了香吟的手臂上。小婢女香吟饶是跟在虢国夫人身后见多识广，却也未曾遇到过如此自甘下贱的女人。见对方笑得双目流波，忍不住心中涌起一股促狭之意，伸出双手，满满地握了两握，“那姐姐何不投入夫人门下，也好跟我日日相见！”


    
“唔！”感受到胸口传来的力度，襄郡夫人轻哼一声，双目中的春意立刻淌了满脸，“好妹妹，好妹妹。你说怎样就怎样。姐姐一切都依着你便是！”


    
这下，轮到小婢女香吟受不住了。松开十指，鸟雀般跳了开去。“你这人真是个疯子！男的女的都不放过。我得走了，你自己爱跟谁玩跟谁玩去！”


    
话音未落，人已经逃出了一丈之外，比长了翅膀还要迅捷。


    
“妹妹别走！”襄郡夫人提起裙角，紧追不舍。“姐姐还有话要问你呢？刚才安定公主……”


    
“公主走得很快，估计什么都没听见！”小香吟哪敢停步，一边逃，一边回应。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襄郡夫人立停止了追杀。拍拍自己波涛汹涌的胸脯，娇笑着骂道：“小样，跟老娘斗！就是你家主人，在老娘面前，也未必能讨到半分便宜去！”


    
骂罢，猛然又想起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自己是看中了王洵强壮英俊，所以才追着对方如厕的脚步而来。那虢国夫人的婢女又跑到男人撒尿的地方做什么？莫非她是前来替自家女主人穿针引线？怪不得姓王的家伙放着白送的蜜桃不啃，原来已经把虢国夫人勾搭上手了！


    
那咱们可得好好把这笔账算算。襄郡夫人一边冷笑，一边在心里头发狠。自从十岁起，凡是她看中的东西，几乎就没有弄不到手的。偶尔错过了一两样，也一定要千方百计从拥有者手里夺过来，或者千方百计将其毁掉。总之，我没有，别人也不能有。否则，睡觉都睡不安宁！


    
王洵哪里知道自己一不小心踩上了这样一堆狗屎？急匆匆回了酒席前，脸色非常尴尬。好在七大姑八大姨们正家长里短聊得热闹，也没人过多注意他的表情。所以端起酒盏随便抿了几口，就把一切遮掩了过去。唯独安定公主，一直对王洵感激于心，见他走得满头是汗，笑了笑，低声数落：“你这孩子，大日头底下跑这么快干什么？在座的都是长辈，谁还会计较你离席时间稍长一些？赶紧喊人来把额头上的汗水擦干净了，免得一会儿被风吹得头疼！”


    
“不妨事，不妨事！”闻听此言，王洵的脸色登时又红得像熟透了的柿子，“晚辈乃练武之人，轻易不会感染风寒。况且这大热天的，哪会被冷风吹到！”


    
“还是小心些为好！”安定公主慈祥地笑了笑，仿佛王洵真的是自己的直系晚辈般，目光中充满了怜惜，“越是赤日炎炎，越要小心房檐底下吹来的阴风。男子汉大丈夫，真刀真枪未必能放得倒，但不经意的一点疏忽，却总是能要人的命。你日后在长安城里摸爬滚打，一定要记住这一点。宁得罪君子，别招惹小人。宁得罪男人，别招惹女人。男人之间有了冲突，端起酒盏来，也许就一笑了之了。而被某些女人惦记上了，很可能纠缠你一辈子。倒不如给她一个痛快，也省却日后许多麻烦！”


    
说这话，眼睛向门口微微一瞥，恰好落在了正进门的襄郡夫人脸上！


    
霎那间，半空中宛若出现了一把刀，逼得襄郡夫人愣了愣，快速将头低了下去。


    
注1：开元二十三年，杨玉环被册封为寿王妃。由丞相李林甫和陈希烈持节颁旨（相当于证婚）。开元二十八年，唐玄宗带领儿子儿媳去温泉宫。二十九年春，突然下旨命儿媳出家为女道士。不久召之入宫侍寝。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四 上）


    
一直到酒宴结束从韩世姨家里告辞离开，王洵心里头一直觉得堵堵的，恨不得将吃下去的东西全给吐将出来。


    
怎么可以这样？


    
那襄郡夫人的丈夫分明是朝中三品大员，她怎么可以丝毫不顾丈夫和家人的脸面。随便见到一个年青的男人就想让对方做自己的面首？


    
怎么可以这样？


    
那安定公主的儿子分明几个月前被人冤杀，令她尝尽了丧子之痛。她怎么可以轻轻松松地就说出要给某人一个痛快的话，完全不在乎对方还拥有四品诰命的身份？


    
人毕竟不是禽兽，见到强壮的雄性就要主动蹭过去，把自己的躯体毫无保留地奉献在对方面前！


    
人毕竟不是蝼蚁，看着不顺眼就伸手碾死，过后可以没有任何负担！


    
王洵一直没敢对人提起的是，数月前在长安城南奋起反击格杀两名无能的刺客之后，他至少有一个多月都在连续不断地做噩梦。这也是他不愿意去安西镇效力的原因之一。他很怕再见到血，再见到一条活生生地性命于自己眼前消失。即便对方是仇人，是外敌。


    
也许，在公主眼里，襄国夫人的命还不如一只蝼蚁。


    
但在更高的权势面前，公主殿下又与蝼蚁何异？！


    
他很后悔今天来赴这场无聊的相亲宴。不仅仅为襄郡夫人的无耻，更为安定公主的狠辣。虽然，后者的话完全是站在他的一边考虑。


    
因为襄郡夫人的轻薄举止就要杀了她，这未免太小题大做了些。对方只不过是一个闲极无聊，想弄几个年青面首的贵妇人而已。整个长安城中，这一类贵妇人数不胜数。若是因为行止不端就该处死的话，恐怕尸体能从朱雀门一直摆到明德门外。


    
“这长安城中，只有曲江池畔的汉白玉栏杆是干净的！”想起襄郡夫人的话，王洵就觉得肚子里头翻江倒海。


    
对方的话虽然刻薄，却未必离谱。楚王好细腰，宫人多饿死。正所谓。上有所行，下有所效。连皇帝陛下都明目张胆地霸占自家儿媳妇了，又怎能对官员和命妇们的品行要求太严格？


    
“官呐！”几个月前苏慎行对王鉷、杨国忠等人的评价，怎么看怎么都恰如其分。


    
人的思维方式很奇怪，当你心情烦躁的时候，往往想到的没有一件是愉快的事情。今天，半醉半醒的王洵就陷入了类似的牛角尖，从襄郡夫人的无耻下贱，想到安定公主的狠辣蛮横，再想到京兆尹王鉷龌龊阴狠，杨国忠的卑鄙下流，越想，越觉得长安城里一切都不顺眼，甚至连空气中都散发着一股子糜烂味道。


    
“呕！”他在马背上张大嘴巴，却什么都没有吐出来。在韩世姨家，他本来就没吃多少东西，些许酒水也早已化作尿液排了出去，此刻胃里边空荡荡的，根本不存在任何可吐之物。


    
“小侯爷，小侯爷！”一直紧跟在王洵背后的小厮王祥吓得脸都白了，连忙磕了下马镫，直接追到家主身边，“您怎么了？是不是今日酒喝得太急了。您稍微忍忍，小的这就给您找茶水去！”


    
“别，别去。”王洵用衣袖抹了下嘴角，低声阻拦。“被人看见，笑，笑话！”


    
虽然路边茶馆里的散客不可能人人都认识他这个小侯爷，王洵却觉得大伙都在向这边张望，时刻准备看一个醉鬼的笑话。不带丝毫同情之心。其中好几个面孔还很熟悉，不是杨国忠的爪牙，就是某个达官显贵的亲随。他们都在笑话自己，笑自己不知道好歹，笑自己自命清高。


    
这令人愈发觉得愤懑。这是大唐，曾祖们追随在高祖身后，用血与生命打下来的大唐。这是长安，他自幼长大的长安。但此刻的大唐与长安看起来居然如此丑陋，如此肮脏，让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一直生活在这里。


    
城狐社鼠窃居高位，有才华者却报国无门。这大唐看似花团锦簇，实际上早就被蛀得空空荡荡。这是谁的话？好像是反贼邢縡的。大逆不道，一瞬间却在王洵耳畔却异常地清晰。如此大唐，有何可留恋。如此长安，有何割舍不下？半睁着朦胧醉眼，王洵忽然又很后悔自己没接受封常清的邀请。相比于纸醉金迷的长安，安西的空气也许更清新。相比于长安城达官和命妇们的阴险与无耻，军中汉子的直率愈发显得可贵。


    
从没见到过自家少主醉到这般地步，小厮王祥一下子有些六神无主了。此刻才是下午申时，大路边的茶馆门可罗雀。只要跑过去丢下几个钱，小二哥肯定能送上一壶上好的茶汤过来。可王祥却不敢保证，等自己从茶馆里折返回来的时候，少主人是否还能找得见。穿着一身六品校外的常服，醉醺醺骑马在街上乱跑可不是什么好事。即便巡街的差役们不敢管，万一被哪个无聊的御史看见了，过后就是没完没了的麻烦。


    
正犹豫间，背后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让路，让路，找死啊你们！”


    
王祥吓了一跳，赶紧扯着自己和王洵的马缰绳往大路旁边躲。几名浑身上下散发着酒臭味道的恶少贴着主仆二人的身边疾驰而过，将几个躲避不及的百姓撞得满地乱滚，却连停都不停一下，哈哈大笑着继续向远方狂奔。


    
酒后策马在闹市上横冲直撞，类似的事情，王洵在一年多以前也常干。只不过没有蓄意伤人而已。此刻醉眼里看到了以前的自己，居然被气得怒火中烧。不顾小厮王祥的劝阻，一抖缰绳追了上去。


    
他胯下的坐骑是安西镇的兄弟临别时所赠，乃大宛良种和安息良种杂交后选优而成的后代。非但长相神骏，脚力也是一等一。好久没撒过欢了，突然得到了主人的命令，岂敢不珍惜？当即“稀溜溜”发出一声咆哮，四蹄腾空，转眼间，已经与前方队伍中最后一人追了个马头衔马尾。


    
“有人养没人教的东西！”借着三分酒意，王洵大声断喝。左臂斜伸，一把抓住前方恶少的腰带，径直将对方从马鞍上拎了起来。


    
“救命——！”猛然间被人拎离了坐骑，恶少吓得扯开嗓子大叫。喊声未落，身体已经在半空中斜飞数丈，一屁股坐进了路边的排污渠中。


    
好王洵，一不做二不休。靴子轻磕马镫，迅速与下一名恶少拉近。大手张开，如老鹰捉小鸡般揪住对方，高高地举了起来。


    
“放下我，我阿爷是——”第二名恶少大声威胁，想凭着父辈的官威把王洵吓住。他得到只是一声冷笑，早已憋了满肚子邪火无处发泄的王洵胳膊一抖，将其也扔进了排污渠中。


    
长安城中的大部分污水走的都是明渠，流速十分缓慢，深度也仅仅及膝。王洵在白马堡大营中时，曾经带领士卒清理过其中一段，所以知道污水淹人不死。两名被丢进污水中的恶少哪里知道深浅，手脚上下乱扑腾，一边哀声呼救，一边大口大口地往肚子里灌脏水。


    
“好！”从错愕中回过神来的百姓们却不肯施以援手，站在水沟旁大声喝彩。有促狭者，干脆从路边捡起些烂菜叶子，劈头盖脸朝落水者丢去。


    
欢呼声中，王洵策马追上了第三名恶少，不管对方如何求饶。直接从马背上拎起来，丢进了臭水沟。经历了最初的困惑，跑在前方的其他几名恶少也发现了背后追来的煞星，纷纷拨转马头，将装饰用的佩剑抽出来，高高地举在手里。


    
“剁了他！”刚才跑在最前方，此刻却距离王洵最远的恶少大喊大叫，光闪闪的宝剑四下乱舞，“剁了他，凡事有我阿爷兜着！”


    
“剁了他，剁了他！”其余四名恶少举着宝剑在马上站成一排，却没人敢第一个上前。


    
见对方一而再，再而三地提起身后的父辈，王洵愈发压抑不住心中恼怒。虽然他也曾经是个纨绔，但不知不觉间，他已经背弃了原来的自己。


    
既然这帮王八蛋喜欢仗势欺人！今天就让他们彻底尝一尝被人欺负的滋味！霎那间，王洵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大侠，手提三尺青锋，荡尽世间不平。


    
“你阿爷没告诉过你们，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么？”从腰间拔出横刀，王洵冷笑着反问。随即双脚一磕马镫。胯下坐骑以为到了战场上，立刻将速度冲到了极限。几名恶少还没等决定是将对手直接用宝剑捅死，还是捅成重伤再逃之夭夭呢，横刀已经到了眼前。只听“噗噗噗噗！”四声轻响，血光飞溅，四名恶少直接滚进了血泊中，宝剑摔出老远。


    
“杀人了！”排污渠旁的看客们大声惨叫，一哄而散。三名在污水里挣扎的恶少也吓得猛一蹬腿，靴子直接踩上了渠底的软泥。


    
“没事！”感受到脚下传来的支持力，排污渠中的恶少喜出望外。随后，便一起扯开嗓子惨叫起来，“救命啊，救命啊，有人在东市口儿杀人了！”


    
“救命，救命！”和坐骑一道倒在血泊中的恶少也跟着厉声惨嚎。压根没注意到所有血都是马脖子上冒出来的，自己浑身上下一根汗毛都没伤到。


    
最后一名未落马的恶少早已吓瘫在马鞍上，伴随着“当啷”一声，手中价值千金的宝剑落地。有股淡黄色的水流也缓缓从胯下淌了出来，淅淅沥沥流过马腹。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四 下）


    
见对方那副脓包模样，王洵心里不由得涌起一阵厌恶，用滴血的刀尖向前指了指，沉声问道：“你是自己下马，还是让我砍你下来？”


    
“别，别杀我！我，我阿爷是……”最后一名恶少立即用双手抱住脑袋，身子在马背上缩成一个球，“我，我阿爷是……”


    
“老子才不管你阿爷是谁！下马，否则，我砍你下来！”没等对方把话说完，王洵烦躁地打断。除了拿自己的父辈吓唬人外，这几名纨绔要本事没本事，要胆色没胆色，真是丢尽了勋贵子弟的脸！


    
“我，我，我的腿动不了了！呜呜，呜呜……”恶少抱着脑袋，号啕出声。“我真的动不了了啊，好汉爷，我没法下马了啊！”


    
闻听此言，王洵又好气又好笑。正琢磨着该怎样处置这个被吓瘫了的胆小鬼间，眼角的余光又看见其他四名先前躺在血泊中哀嚎的恶少悄悄地爬了起来，争先恐后朝来路上跑。立刻把马头一拨，大声喝道：“站住。谁跑得最远，我先杀了谁。不信，你们就再跑几步试试？”


    
“救——”四名浑身上下沾满了马血的恶少登时僵了僵，嗓子里的呼救声戛然而止。随即，他们以目互望，倒退着开始向回跑，唯恐自己比同伴离马上的那个恶魔远出分毫。


    
“过来，全给我走过来。靠近些！”王洵笑得肚皮直抽，继续摆出一副穷凶极恶模样，“到我马前来，别磨磨蹭蹭的。”


    
“好汉爷饶命，好汉爷饶命！”几乎无师自通，四名恶少同时转过身，冲着王洵的马头跪倒。“我们刚才不是故意冲撞您老人家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你们三个，是自己爬上来呢。还是试试我的箭射得准不准！”不理睬马前这四名已经被吓傻了废物，王洵将头转向排污渠，冲另外三个试图涉水逃走的纨绔问道。


    
“好，好汉爷息怒。我们，我们自己过去！自己过去！”不愧是臭味相投的同伙，其余三名纨绔动作与前四人如出一辙，一边哭喊求饶，一边趔趄着爬出了排污渠，手脚并用，爬到王洵马前。


    
到了此时，先前惊散的路人们也发现没有人伤亡，纷纷从房门后、桌案底下以及沿街院落拐角处钻了出来，指指点点地继续看热闹。见到先前嚣张不可一世的恶少们此刻竟然被收拾得像条赖皮狗一般，心里觉得好生痛快，忍不住就有人大声冲王洵喝起彩来。


    
“打得好，打得好，军爷好本事！”


    
“揍他。揍这些有人养没人教的东西！”


    
“军爷，狠狠给他们一个教训。让他们永远忘不了今天！”


    
听见周围人声鼎沸，恶少们愈发觉得恐慌，跪在地上，不断冲王洵叩首乞怜，“好汉爷，好汉爷息怒。我等，我等再也不敢了呀！”


    
“娘咧，我不敢了，真的不敢了！”


    
“我们给您磕头，给您磕头还不中么？”


    
看着对方奴颜婢膝的模样，王洵自己都觉得脸红，用刀尖冲瘫在马背上的那个银样鑞枪头一指，恶狠狠地命令。“少废话，去，把他给我从马背上卸下来！”


    
闻听此言，七名恶少立刻起身，不由分说冲到瘫在马背上的同伴身边，抱大腿的抱大腿，掀马鞍的掀马鞍，将对方径直从马背上扯下，按着跪在地上，比久经训练的仆人动作还要干净利落。


    
做完了，还不忘将后者的头向下压一压，好像自己成了王洵的帮手，而后者已经与自己完全划清了界限一般。


    
“扶他站好，别折磨他！”倒是王洵自己，反而觉得看不下去了，瞪了七名恶少一眼，大声喝止。


    
“唉！”七名恶少架住原来自己这伙人的首领，抬头等待王洵的下一步指示。


    
“往回走，走到你们刚才撞人的地方去！”王洵心里叹了口气，把语气放缓和了些，低声命令。


    
恶少们愣了愣，不敢违抗，架着瘫软的同伴，拖着一身污水和马血，晃晃悠悠地沿来路折返。王洵策马跟在这帮废物身后，目光四下逡巡，想从看热闹的人群中找出刚才被恶少们纵马踏伤者。谁料看客们虽然喝彩声一浪高过一浪，每当与他的目光发生接触，就迅速将眼睛闪在了一旁，仿佛多对视片刻，就会被牵连般，更甭提主动上前搭腔。


    
直到半条街都走完了，依旧没有受害者出来痛打落水狗，也没有人主动出头请他主持公道。王洵做大侠的欲望无法满足，心里便觉得有些气闷，瞪圆双眼，冲路边的看客们喊道：“刚才是谁被他们撞到了，请出来一下，我让他们当面向您赔礼道歉！”


    
看客的人们纷纷向后退去，唯恐躲避不及，被卷进这场稀里糊涂的热闹当中。见到此景，王洵心中愈发觉得失望，想了想，继续鼓励道：“大伙别怕，出了事情我一个人担着。今天哪位被他们撞伤了，或者被他们的坐骑撞坏了东西，请出面说句话。我立刻让他们赔钱给你！”


    
道路两旁的看客纷纷摇头，脚步不停向后挪动。几个破碎的竹篮子和装干果的陶罐从大伙脚下露了出来，却没人承认那是属于自己的东西。


    
发现受害者不敢露面，八名恶少立刻松了口气，偷偷将头转过来，冲着背后的持刀恶魔上下打量。直到现在，他们才看清楚了，马背上的恶魔其实跟自己差不多年纪。也是生得一副富贵相，细皮嫩肉，浓眉大眼，根本没有刚才自己心里想得那样可怕。


    
被恶少们看得心里发虚，王洵勃然大怒，将刀尖一摆，厉声呵斥：“看什么看？以为没有苦主，你们几个就得意了不是？给跪下，冲着路边的老少爷们磕头赔罪。”“好汉爷……啊……”一名恶少试图打个商量，被王洵用刀背直接抽了跟头。惨叫着满地打滚。


    
“少废话，我怎么说，你们就怎么做！”指了指前车之鉴，王洵竖起眼睛威胁。


    
其他几名恶少登时收起了侥幸之心，齐刷刷地冲着路边的看客们跪倒，一边磕头，一边乱七八糟地嚷嚷，“各位父老乡亲，我刚才骑马不小心……”


    
“别给自己开脱！”王洵策马过去，刀尖在众纨绔头顶虚晃，“说你等有人养没人教，闹市纵马，伤天害理。请父老乡亲们原谅！”


    
“我等有人养，没人教……”众纨绔们惹王洵不起，只好按着他的命令重复。


    
“大声点儿，没吃饱饭么？刚才纵马伤人的劲头哪里去了！”王洵用刀背在众纨绔头上乱敲，就像在军营里训练新兵一般，醉醺醺地呵斥。


    
“我等有人养没人教……”众纨绔们扯开嗓子，唯恐惹背后的魔头不满，再拿自己脑袋当木鱼使。


    
“算了，算了。”看客们先是觉得有趣，稍后又开始可怜起几个纨绔子弟来，纷纷摆着手回应。


    
“我等有人养没人教……”得不到背后那么恶魔的首肯，众纨绔不敢停声，继续扯开嗓子大喊。


    
“算了，算了，这位军爷，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反正今天又没弄出人命来！”人群中，有几个老者过意不去，居然替纨绔们求起情来。


    
“都是你们这些家伙，挨了欺负却不敢吭声，才把他们惯成这般模样！”喝了一肚子闷酒，王洵本来就有些神志不清楚，见看客们拿好心当驴肝肺，酒意一个劲地往脑门上撞。“不都是一条命么？他策马踩你，你拿刀子捅他便是？捅翻几个，看下次还有人敢胡作非为不？遇到事情就知道呼天抢地，有了报仇的机会却又滥发好心。下次再被人用马踩了，我看也是活该！”


    
“你这话太过分了！”有人立刻觉得受了伤害，大声冲着王洵反驳。


    
“谁说的，谁说的，到我面前来，重复一遍！”王洵怒不可遏，瞪起一双通红的眼睛，试图找出反驳自己者。


    
没有人肯接茬，大伙纷纷向后退去。一边退，有人一边苦笑着摇头，“原来是个醉鬼。哧！”


    
“军爷真的喝醉了！”一个又一个看客叹息着散去，谁也不愿意跟醉鬼一般见识。何必呢，他喝醉了酒抱打不平，日后肯定得受惩处。大伙跟着瞎掺和，又能得到什么好处？稍有不慎，反而惹了一身麻烦，这辈子理也理不清……


    
“站住，你们！”王洵皱了下眉头，策马欲拦。谁料不动则已，一动，本来走得不是很快的人们立刻受了惊吓，竟然像躲瘟疫般，加快速度向远处逃去。


    
“你们，你们这……”王洵气急败坏，横刀上下乱挥。纵使皇帝老爷，也没有将不愿意接受赔偿的受害者抓回来治罪的道理，他又能将大伙如何？一时间，竟憋得满脸青紫。就在这当口，跪在最远处的一名恶少忽然跳了起来，扯开嗓子冲更远的地方喊道：“孙捕头，救我！赶紧过来救我。抓住他，我让我阿爷给你连升三级！”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五 上）


    
事发突然，王洵根本来不及阻拦。一名恶少带头，其他几名恶少连滚带爬，顷刻间，居然像苍蝇般一哄而散。待他反应过来拨马欲追，恶少们已经跑出了二三十步，冲着远处一所茶楼拐角处不断大喊呼救，“孙捕头，救命啊！杀人了，杀人了！有人持刀杀人了！”


    
架不打完，衙门里的差役赶不到现场，乃为长安城里的惯例。万年县县尉孙仁宇其实早就闻讯赶来了，只是不愿意提前露面，坏了规矩而已。此刻见自己躲无可躲，只好从藏身处闪出来，遥遥地冲着王洵拱手，“小侯爷，您老暂且息怒。这几个家伙到底怎么惹到您了？能不能看在我的面子上放过他们！”


    
“是你……”王洵愣了一下，被酒气烧红的眼睛慢慢开始恢复明澈。对方跟他没什么交情，但毕竟肩上担负着维系地方治安之责。当着他的面儿打人，恐怕有些太不讲道理，并且也有损于捕快们的威望。


    
他有心就此罢手，纨绔们却突然又来了精神，撒腿跑到孙仁宇等一干差役后，立刻狐假虎威。冲着这边张牙舞爪，“孙捕头，赶紧将其拿下，我阿爷一定会重赏你！”


    
“几位公子，请先不要着急！”孙仁宇看看这边，瞅瞅那边，心里好生为难。因为卷进了京兆尹王鉷谋反的案子，长安、万年两县的捕贼官吏几乎被清洗一空。唯独他这个从外地调来的捕快，因为跟上司和同僚都不太熟悉，所以非但没受到牵连，反而在事后被升了数级，直接从捕快跃居县尉，成了万年县衙门里除了县令、主簿之外的第三号重要人物。


    
越是喜出望外，孙仁宇心里越不踏实。他看到过前任县尉薛荣光当初是何等的威风，也看到过京兆尹王鉷一家的下场是何等的凄惨。深知京师重地藏龙卧虎，自己这个小小的县尉根基浅，底子薄，能不招惹是非，就不招惹是非为好。


    
本着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他倒也混出了个好人缘。非但上司们觉得其勤勤恳恳，市井商贩也因为头上突然少了许多摊派而对其感恩戴德，有了事情总会主动向衙门通风报信。如此几个月下来，居然把所辖范围内治理得欣欣向荣。虽不敢说夜不闭户，哪里有个风吹草动，却总瞒不过他老孙的耳朵。


    
但今天，孙仁宇这个和事老恐怕做不成了。挨打的几位中，恰巧有一个是他顶头上司，新任万年县令魏弘的儿子。而打人的这位，最近才实授了六品武职，将来的前途也许不可限量。


    
“姓孙的，难道你跟贼人有勾结么？”


    
“如果你敢放走他，咱们肯定跟你没完！”见孙仁宇迟迟不肯奉命，几位纨绔立刻瞪起了眼睛，恶狠狠地威胁。


    
“不是我不给你面子！他们几个还没玩够呢！孙兄，你还是让开吧！”王洵不想让孙仁宇为难，磕了磕马镫，慢慢向前靠近了数步。


    
“别，别让他过来！”几位纨绔立刻吓白了脸，躲在差役们的身后，脑袋拼命往衣襟里边缩，“拦住他，拦住他重重有赏！”


    
“小侯爷，小侯爷，息怒，息怒！”孙仁宇连连作揖，唯恐稍有不慎，让王洵找到发作的机会，“他们几个不知天高地厚，您千万别跟他们一般见识！”


    
回过头，他又赶紧冲着几位纨绔子弟解释，“几位公子爷，你们看在我的面子上，让他一让行么？”


    
“就你？一个小小县尉？”先前被吓得无法走路的纨绔把嘴一撇，丝毫不给顾忌孙仁宇的脸面。“你有什么面子。赶紧着，把他拿下。不然咱们走着瞧！”


    
“姓孙的，你别吃里爬外。否则，我让我阿爷明天就撤了你的职！”另外一名纨绔子弟也以手叉腰，七个不服，八个不应。


    
“我的公子爷唉！”孙仁宇急得直跺脚。见过缺心眼的，没见过这么缺心眼的。“您看看他身上那套衣服。六品校尉，飞龙禁军，陛下的亲兵。这京师里边的治安，本来就有权过问。就是县尊大人亲自在场，也不会下令抓他，更何况我了？”


    
“禁卫军校尉怎么了？不才一个六品么？”纨绔子弟们纷纷撇嘴。“我阿爷……”


    
话音未落，众人头顶斜上方的茶楼二层忽然打开了一扇窗户，有个二十八九岁的古铜脸汉子探出半个脑袋，笑着提议，“我说县尉大人，你还是走远些吧。人家根本不用你管。他阿爷明天一句话，就能解决所有麻烦。”


    
“是啊。先让王校尉把他们打残废了。然后你再露头不就得了么？好端端的，给自己找什么麻烦呢！”另外一个年青的面孔紧跟着露了出来，笑嘻嘻地提出建议。


    
“这……”孙仁宇哭笑不得。要是刚才不被纨绔子弟们看见，他当然是能躲多久就躲多久。可现在，却没有任由事态继续闹大的道理。只好苦笑几声，冲着提建议的人连连拱手，“多谢两位指点。但孙某好歹也是个县尉，没有看着他们被打死的道理！”


    
“你胡说些什么？”几个纨绔大怒，指着孙仁宇的鼻子呵斥。


    
“几位公子爷，公子爷！息怒，息怒，听小人解释一句！”孙仁宇急得直擦汗，却不知道该怎样才能让这几位缺心眼儿的家伙认清眼前形势。


    
跟在孙仁宇身后的捕头、捕快们见此，心中实在气愤不过。干脆耸耸肩，自行走开，将纨绔们直接暴露在王洵马前。这下，比说什么都管用，纨绔子弟们立刻放过了孙仁宇，一边往远处退，一边冲着茶楼骂道：“哪来的乡巴佬，多管什么闲事？！再啰嗦一句，爷爷把你黄子捏出来！”


    
“孙子你骂谁？”古铜脸汉子没想到这当口，众纨绔们还敢招惹自己，被骂得登时愣了愣，操着明显的河北口音回骂。


    
“爷爷就骂你，怎么了？”纨绔子弟们惹不起王洵，却不怕这个外乡佬，跳着脚反击。


    
“好，好，爷爷刚才正看得手痒呢！”古铜脸汉子腾身而起，直接从窗口跳了下来，半空中打了个旋，如同老鹰般扑向几位纨绔。人没落地，脚已经先到，“咚、咚、咚！”接连踹翻了三个，才稳稳地收住了势头。


    
“啊——”挨了打纨绔躺在低声惨叫。


    
“杀人了，杀人了！当着捕快的面儿杀人了！”没挨打的几个藏在孙仁宇背后，揪住对方的外袍下摆死死不放。“救命，孙大哥救命……”


    
“我的天呐！”孙仁宇双手抱着脑袋，直接蹲在了茶楼下。先前出了一个王洵，已经让他头大三尺了。如今又跳下来的外乡汉子，到底什么来头不说，就凭他外袍胸口上绣的那只麒麟，就不是自己能惹得起的级别。（注1）


    
他本来长得就不算魁梧，往下一蹲，背后更是藏不住任何东西。那古铜脸汉子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冲上前去，一脚一个，将剩下的纨绔统统踹翻在地。过后还觉得不解气，一边用靴子尖朝肚子上猛踹，一边恶狠狠地骂道：“杀了你们又能怎样？有人养没人教的东西，大不了老子一条命，换你们八个！”


    
这下子，不但众捕头捕快们傻了眼，猛然变成看客的王洵也有些发懵。古铜脸汉子虽然没用兵器，下手可比他狠多了。才三两脚补下去，纨绔子弟当中有人嘴巴里已经吐出了血沫来。怕对方再打下去真的弄出人命，王洵赶紧跳下坐骑，拱手为礼：“多谢这位大哥出手相助。这几个家伙虽然仗势欺人，但也罪不致死。犯不着为了他们，耽误了大哥的前程！”


    
“我才不在乎什么狗屁前程。这长安城里的官，做着没意思透顶！”古铜脸汉子撇了撇嘴，丝毫不以王洵的提醒为意。“刚才如果不是来不及下楼牵马，我就跟你一道追他们了。先让他们尝尝断胳膊断腿的滋味，然后再跟他们讲道理！”


    
“将军息怒，将军息怒。”孙仁宇终于缓过了一口气，双手抱住了古铜脸汉子的大腿。“求求您了，别打了，再打下去，下官和弟兄们的饭碗就没了！”


    
“没了到我那去，吃得不比现在差！”古铜脸汉子气哼哼地回应了一声，终于收住了双脚。“你也真是，这么窝囊的县尉，有什么可留恋的？装孙子有瘾是不？”


    
孙仁宇无言以对，摇着头叹气。古铜脸汉子四下看了看，又冲着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纨绔补了一脚，冷笑着道：“记住了，今天打你们的，是平卢左卫将军史朝义。你们哪个不服，尽管让家人找老子的麻烦。趁着老子这几天就住在京城。别太晚了，太晚，老子就没功夫赔你们玩了！”


    
注1：唐代武官常服外有装饰刺绣，称为袍花。胸前刺绣麒麟者为各镇领兵的将军，或者禁卫军首领。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五 下）


    
“完了，几个家伙今天这顿揍肯定白挨了！”听古铜脸汉子自报家门，众差役忍不住悄悄咧嘴。


    
由于皇帝陛下偏执地认为胡人性格忠厚，所以北方几大边镇主帅或多或少都带有一些异族血统。如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出身高句丽，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出身突厥，范阳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则出身于万里之外的康胡。（注1）


    
三人之中，以安禄山地位最为尊崇，一人身兼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麾下总计拥有部众近四十万。兵骄将悍，行事蛮横。非但地方的各级官员被他欺负得有苦说不出，就连当朝宰相李林甫，见了安禄山本人也要客客气气，唯恐不小心惹恼了他，无端生出什么是非来。


    
而古铜脸汉子既然自称为平卢将军，必为安禄山的属下。再联想到他的姓氏，此人的来历也就呼之欲出了。


    
不管孙仁宇等一众差役如何目瞪口呆，古铜脸汉子史朝义大步从纨绔子弟们的身体上踩过，来到王洵近前，抱拳为礼，“久仰明允兄大名，一直想找个机会见见你。没想到今天在这里碰上了！”


    
“久仰，久仰！”也许是因为喝醉了的缘故，王洵的反应明显慢了半拍，嘴里说着客套话，脸上的表情却极为牵强。


    
史朝义摇头而笑，转过身去，冲着自己刚才跳下来的那座茶楼大喊，“小颜，还不赶紧滚下来给老子引荐。你再不露面，明允兄弟恐怕还以为我在忽悠他呢！”


    
“来了！来了。我可不像你那么皮糙肉厚，从二楼跳下来也不怕摔断腿！”刚才与史朝义一道煽风点火的年轻人小跑着从茶楼底层闪了出来，整顿衣衫，冲着王洵笑呵呵地拱手：“明允兄，你的身手可是越来越矫健了！”


    
“原来是你！”王洵先前就觉得对方的声音耳熟，此刻定神细看，立刻认出了这张方正中又略带一点玩世不恭的笑脸。“怎么在下每次遇到麻烦时，你都碰巧在场？！”


    
“王兄这话就不对了，应该是在下总计来了两次京师，都恰巧看到王兄大展神威！”颜季明笑了笑，立刻连敲带打地还了回来。


    
论嘴上功夫，王洵自知这辈子永远不是颜季明的敌手，摇了摇头，把目光转向史朝义，“这位史兄……”


    
“他乃平卢兵马使史公之子，现在跟我一道在范阳节度使麾下效力。我们两个这次来京师，是奉命押送一批契丹战俘！”颜季明收起笑容，郑重回应。将头转向史思明，他又继续补充，“史大哥，这位就是我多次跟你提起过的王明允，开国郡公王蔷之曾孙，曾一个人空手击败三名刺客！”


    
“等着你，热乎包子都晒凉了！”史朝义明显读书不多，说话时总带着一些方言俚语。但这种习惯丝毫不给人土气的感觉，配上他那大咧咧的模样，反而令王洵觉得亲切。


    
“我现在是文官，自然得小步慢走！岂敢跟你们两个武夫相比！”颜季明白了他一眼，笑着调侃。


    
“拿着刀子写字的文官？”史朝义微笑着耸肩，摆出一副我还不知道你小子底细的神态。


    
“当然，难道只许某些人以笔为刀，就不准颜某以刀为笔么？”


    
几句调笑话说完，登时将三人之间的距离拉得更近。史朝义看了看被差役们架在肩膀，一个个鼻青脸肿的纨绔，再看看周围躲躲闪闪却不肯离去的人群，耸耸肩，笑着提议：“既然是难得碰到一起了，咱们干脆找个地方喝杯酒吧！长安这地方我人生地不熟，刚好有些掌故想找人请教。”


    
明知道对方后半句说得完全是客气话，王洵却没法拒绝，略作沉吟，笑着点头，“那好，附近就有一家酒楼，我跟里边的掌故还有些交情。让他整治一桌地道的长安风味，估计没什么问题！”


    
“是临风楼么？”颜季明的兴致立刻被勾了起来，“明允兄能否让掌柜的打开当日咱们聚会的那个雅间。或者，留有张探花墨宝的那间亦可。昨天我就想带着史兄去，掌柜的却推说房间都在一个月前就被定走了！”


    
这个问题倒难不住王洵，临风楼的大部分股本都是他家所出。最受文人墨客们青睐的两个雅间，也完全是他一手造就。当下，点头答允，将坐骑丢给小厮王祥，命其头前去准备。自己举步与颜季明、史朝义二人同行。


    
那临风楼掌柜听闻东家要摆宴请客，岂敢再推三阻四？当即命伙计们打开了轻易不肯让人进入的二楼雅间，摆出当日李白用过的酒盏，高适握过的筷子，岑参拍过的矮几，崔颢坐过的鹿皮，将一道道风行于长安的珍馐陆续端了上来。


    
颜季明出身书香门第，讲究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对每一道菜肴都非常有鉴赏力。非但能够自己大快朵颐，捎带着还能以半个主人的姿态，向史朝义介绍一些名菜背后的掌故。而古铜脸汉子史朝义，则显然接受不了这种过于精细的吃食，每道菜送到面前后只是懒懒的挑上几筷子，便开始大口大口地喝酒了。


    
王洵见对方瞳孔灰中透黄，猜到此人必定是汉化的胡儿。拍拍手，笑着叫过伙计，“我今天饿了几乎大半日了，这种吃法几时才能吃饱？赶紧让厨房烤只母鹿来，不必烤得太老，有三四成火候即可！”


    
史朝义闻听，登时眼中就是一亮。待几个伙计用铜盘抬着一头半熟的母鹿入内，更是食指大动。当即举起酒盏，大笑着说道，“多谢明允老弟对我这个粗人多加照顾。切鹿的事情，就不必劳烦伙计们了吧。咱们兄弟三个围将过去，自己动手，边吃边聊，岂不是更是痛快！”


    
“理当如此！”王洵点点头，笑着起身。


    
“焚琴煮鹤！”颜季明白了史朝义一眼，低声抗议。却无法以一人之力与其余二人强拗，只好端了酒盏，磨磨蹭蹭地走了过去。


    
长安城内，原本就有很多投降过来的突厥贵胄居住。所以厨子们烤鹿烤得极其地道。表面上金灿灿油汪汪，一刀子下去，贴着骨头处却能带出新鲜的血津来。史朝义年龄看上去比其二人长上几岁，便理所当然做了持刀者。先将鹿头前额处的肉切了，摆到盘子里敬给此间主人王洵。然后又将鹿背处最细嫩的肉切下一条，笑着送到颜季明面前。


    
这是标准的胡人礼节，王洵和颜季明都约略有些不习惯。但同时也都念在史朝义为人豪爽大气的分上，笑着用双手将盘子接了。见新老两位朋友如此照顾自己，史朝义愈发感到高兴。端起酒盏，引吭高歌，“苍狼子孙，雄鹰为伴。四野无际，群山连绵。天高万丈，鹰翔其上。山立千仞，狼嚎其巅。白云遮不住雄鹰的眼睛，青山挡不住苍狼的视线……”


    
调子是突厥人的长调，歌词却是翻译成了汉家文字，无论韵脚和意境，都无甚可取之处。但听起来却别具一番苍凉滋味，隐隐还透着几分无法折服的骄傲。王洵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原汁原味的祝酒歌，不觉将杯中的酒喝了个干干净净。见史朝义还没停下来的意思，赶紧又命伙计给自己斟满了一盏，端在手里大口品味。


    
接连喝光了三盏葡萄酒，史朝义才终于把一首祝酒歌给唱完了。喜欢王洵喝得痛快，自己也举杯陪了两盏。然后用刀子割了一块带着血津的鹿肉，边吃边道：“痛快，今日真是痛快。没想到来了长安，还能遇见明允这般豪爽人物。此番即便半点赏赐都替安伯父讨不到，也不虚此行了！”


    
“岂止是不虚此行！”听不得相交多年的好朋友猖狂，颜季明笑着调侃，“你坐在李白写诗的地方，高歌一曲。日后凡是到临风楼喝酒的人，提起李白诗，必然也会提起你的歌。真是星月辉映，相得益彰！”


    
“小颜休要戏弄我！”跟颜季明混得已经无法再熟了，史朝义直接唤着对方的姓氏抗议，“我不过是个老粗，怎配跟谪仙相提并论。只是觉得跟明允一见投缘，所以拿一首歌来助兴而已。待会儿咱们走了，掌柜的估计要命人连洗五遍地，才觉得洗干净了这间屋子里的俗气！”


    
“那倒不至于！”很欣赏史朝义的坦率，王洵笑着摇头。“追究诗之本源，想是古人一时兴起所唱。只求唱得痛快，有感而发，直抒胸臆即可，未必非得合辙押韵，也未必非要字字珠玑。史兄刚才那一曲，恰恰符合此道。”


    
“有感而发，直抒胸臆！这句话说得好。我喜欢！”史朝义毫不客气，立刻全盘接受了王洵的恭维。


    
“呸！”颜季明气得差点没把一口酒全喷在自家衣服上。想要出言反驳，却突然发现王洵的话根本无从驳起。‘四诗’当中，的确有许多直抒胸臆的经典。比如“上邪，我欲与君相知，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类，分明是个女人发的毒誓，粗鄙之处，并不比史朝义刚才唱得长调强上多少。（注2）


    
注1：安禄山的父亲为来历不明的西域胡商，母亲为突厥巫女。其本名为轧荦山，与亚历山大同音。


    
注2：四诗。《诗经》的四体：《风》﹑《大雅》﹑《小雅》﹑《颂》。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六 上）


    
好不容易见颜季明吃一次瘪，史朝义心中大乐。干脆故意找一些离经叛道的话题跟王洵闲聊。而王洵本来就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别的本事没有，曲解古人意思，牵强附会地信口胡说可是其长项。最近又憋了一肚子愤懑无处发泄，借着三分酒意，居然把几个话题引申得头头是道。


    
越聊，史朝义越觉得与对方相见恨晚，端起酒盏，大声提议：“来，咱们再喝一轮。为了明允今日的话！也为了今日能跟明允一道打架喝酒！”


    
“干！”王洵也觉得跟史朝义聊得非常投缘。举起酒盏，一饮而尽。


    
见到这两个家伙臭味相投，颜季明只好捏着鼻子赔了一盏。喝过之后，立刻抢在史朝义开口之前，笑着询问：“今年春闺已经结束，不知道结果出来没有？上次在这里吃酒时，我隐约听闻两位秦家哥哥准备入场应考。以他们的才学，想必不会被轻易埋没吧！”


    
“不清楚。我也好久没见到他们兄弟两个了！”王洵摇了摇头，言语中隐约带着几分失望。“榜还没放出来，但他们两个都是读书的料子，结果应该不会太差！至少，看在他们父辈的分上，考官不敢轻易废了他们的卷子！”


    
自从上回在临风楼设宴款待周啸风等人之后，秦家兄弟就开始闭门读书。随即，宇文至随着封常清去了安西，马方进入东宫做了太子身边的千牛备身。往日几乎朝夕不离的一众好兄弟，如今互相之间想见一面都很难了。很多年轻人在成长阶段特有的话题，王洵也再找不到合适的人分享。弄得他心中的孤独感越积越深，即便走在人群当中，也怀着几分形影相吊的滋味。


    
“哦！”颜季明愣了愣，轻轻点头。他并非真的关心秦氏兄弟的考试结果，而是想借机将话题引开，不再让自己的耳朵受王、史二人的荼毒。此刻见王洵眉头隐隐中带着一股郁郁之气，便动了开解的心思，很快又笑着补充了一句，“莫非明允兄也想下场一试么？以你的现在的情况，想必不屑于明经。而考策论么，亦不急在一时。”（注1）


    
大唐科举项目繁杂。经史、算学、策论、律法均在可选范围之内。但难度最大，出来后也最受朝廷重视的，却只有策论。故而民间有云，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说的便是明经科考取容易，策论科出头艰难。


    
然而通过了策论考试，至少能有资格候补县令的空缺。考中明经科，却只能在各部衙门或者地方上誊抄公文，做一辈子抄书匠了！


    
王洵年龄还不及弱冠，已经获得了六品武职，再去考明经科当然没任何意义。若是跟秦家兄弟一样去考策论，则功底又太差了些。好在他这个人虽然嘴巴上嚣张，心里却甚有自知之明，见颜季明误解了自己的意思，摇摇头，笑着道：“考进士，这辈子我估计是没指望了。甭说布局谋篇，光揣摩题目的意思，就足足把我憋死在考场当中！”


    
“考进士有那么难么？连明允这种大才都不敢下场？”听二人说到科考，史朝义忍不住插嘴。在他所认识的人当中，论书读得多，颜季明当属第一。论才气和投缘程度，王洵却还要排在前者之上。


    
“我哪里有什么才气！”没想到自己信口胡诌的话都被史朝义当了真，王洵赶紧笑着摆手。


    
“明允兄不要过于自谦。你博闻强记，小弟可是由衷地佩服！”出人意料，颜季明反而开始称赞王洵的好记性。


    
“就是么？明允若是考不中，只能说考官长了颗歪心眼。”史朝义毫不隐瞒自己对王洵的推崇，大声附和。


    
这下，王洵可真的有点儿脸红了。一边摆手，一边笑着解释，“我可是真的不行。两位千万别再拿我开玩笑。秦家两位哥哥的文章我亲眼见过，那境界，恐怕我再头悬梁，锥刺骨地苦读十年，也达不到！”


    
“两位秦兄想是在文章方面下过一番苦功夫！可惜上次相处的时间短，没能向他们讨教。”不忍见王洵难堪，颜季明又开始转移话题。


    
史朝义却有些分不太清楚有真才实学和离经叛道之间的差别，瞪了瞪一双大眼睛，闷声闷气地说道：“如果连明允这样的人都考不中的话。那些考中的，估计也没什么真本事，光会死啃书本而已！这种考试，有还不如没有！”


    
“你这话有点道理，但不一定全对！”颜季明见史朝义一个劲儿的胡搅蛮缠，摇摇头，笑着给他讲解，“当年咱大唐高祖皇帝推行科举的目的，为国家选取贤能只是其中之一。更重要的是，通过科举，可以让士族庶民都看到一个改变前途的希望。而不同出身的人站在同一个朝堂上，也能使得决策者可以听到不同方面的声音，在做决策时能顾及到士庶两方的利益。不至于太偏颇，再闹出何不食肉糜的笑话！”


    
这个解释很到位，但显然超过了史朝义的理解能力。后者眨巴了半天眼睛，也没把其中精髓吃透。反而很不服气地强辩道：“若考上的人没什么真本事，又怎能做出长远决策来？！还不是一样的稀里糊涂？弄不好，反而耽误了皇上的大事！”


    
“通过了科举，只是说明他有了做官的资格。真正能影响朝堂决策，还需要很多年的历练！”颜季明无可奈何，只得从头跟他解释大唐朝科举选材的详细规则，以及进士们获取官职的具体过程。临了，还不忘了拿探花郎张巡为例，让对方理解仕途的艰难。


    
谁料史朝义不听则已，一听，立刻又从颜季明的话里找出了纰漏，“照你这么说，考上进士和做官，还是两码子事情了！那又打什么开科取士的幌子？张巡考了第三，这么多年却只能当个县令。那些考了第四，第五的，若是背后没个硬靠山，岂不是到现在还在候补着呢？”


    
自从李林甫执掌相权后，大唐朝官吏的选拔和升迁越来越任人唯亲，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点儿，颜季明即便有心替朝廷遮掩，也无从下手。正为难间，又听见王洵信口插道：“可不是么？开元年间的进士，现在还有留在京师里等候补缺的呢！上次我在平康里就见到过一个，穿着一身绿袍，却站在街头帮人写家书为生。看样子都六十多了，也不知道这辈子能不能补上一官半职！”


    
“那和不考有什么区别？”史朝义听王洵支持自己的观点，愈发不知收敛，“选取贤能的功用已经没了，改变前途的希望也抹了。留着一个科举的空架子糊弄谁去？还不如直接跟百姓们说，你们别费劲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省得人家辛苦读了一辈子书，到头来却什么都落不下！”


    
“的确。书读得再好，不如有个好家世。”对于世道的不公，王洵这几天感触良多。他本人又没有太多的阅历，所以被史朝义一提，立刻顺着对方话头将肚子里的愤懑发泄了出来。


    
“哈哈，那还不如换给考法！”史朝义拍案大笑，“弄这么复杂干什么？干脆比谁阿爷官大。考卷上不写任何题目，叫考生直接默写家谱便是！祖孙三代没有当过官的，继续回家去种地。当过宰相的进中枢，当过刺史的守牧地方。当过衙役的，就直接接过阿爷的水火棍。连堂威怎么吆喝都不用再学，打小听习惯了的，！”


    
“不妥，不妥，还得排排班次。否则，职位估计也不够分。比如父辈当过两任以上刺史，子孙才能实授刺史。只当了一任，或者连一任都没干满的，则顶多给个县令！”王洵大口喝了一盏酒，笑着补充。


    
他和史朝义二人一个是刚刚接触了很多先前想象不到的东西，心理落差太大，因而变得有些玩世不恭。另外一个则是看不惯朝廷的文恬武嬉，趁机借题发挥。因此你一句，我一句，极尽阴损之能事。颜季明开始听着，还觉得几句醉话无伤大雅。越往后，却越觉得两位朋友过于口无遮拦。在自己面前发发牢骚无所谓，万一于其他场合被有心人听了去，未免会招惹许多麻烦。


    
想到这，他便再也忍耐不住。咳嗽了几声，正色打断，“二位兄长，今天有些话可是太过了！朝廷在选拔官员上，的确有很多弊端。但也未必像二位说得那般不堪。况且我等三人，若非借着父辈的余荫，在仕途上还能够如此顺利么？既然受益于其中，我等又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三道四？”


    
注1：明经，唐代科考的一种方式。将儒学典籍分段摘抄下来，让考生填空。借以比较对典籍的熟悉程度。因为难度比较低，所以即便考中了，也只能到各部充当小吏，负责抄抄写写。


    
注2：按周制，男子二十岁行冠礼，意味着成年。王洵今年十八，所以没有加冠。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六 下）


    
这话说得未免有些太直接。史朝义和王洵同时被臊了个大红脸。特别是王洵，只是因为正处于少年人特有的躁动年龄段，再加上阅历不足，喜欢随口发泄一下而已。内心深处其实对大唐没有半分敌意。


    
史朝义的年龄比王洵和颜季明都大许多，定力也强了许多。只是哈哈一笑，便把满脸的尴尬遮掩了过去。随即举起酒盏，笑着说道：“季明不愧为颜子之后，言语犀利直追乃祖。不说今天你可说错了，史某的一切的确仰仗父辈余荫，但史某却不认为这种方式公道。看见不公道的事情么？史某性子直，少不得就要说上一说！管上一管！”


    
颜季明与史朝义相交多年，知道对方是个不服输的性子。既然已经达到了提醒的目的，便笑了笑，不再接茬。以免让对方找到借题发挥的机会。谁料史朝义今天似乎酒喝得有些上了头，晕乎乎的竟丝毫不知收敛。见颜季明笑而不语，便放下酒盏，继续说道：“我书没你们两个读得多，道理也没你们两个懂得多。但有一个精卫填海的故事，不知道你可曾听过？”


    
“早就听过不下一百遍了！”颜季明皱了下眉头，仿佛不认识般看着好朋友。在他记忆中，对方可是没读过几本书，说话素来直截了当。像这般引经据典，却还是第一次，远不像他平时所为。


    
就在这一愣神功夫，史朝义已经口若悬河，“山海经有记载，炎帝之女到东海游泳，却被海水给淹死了。她死后魂魄不散，化作数只精卫鸟，日日衔木头石块，试图将大海彻底填平！天长日久，那东海之神便受不了了，跳出来，大声骂道，‘呔，你这傻鸟。每天吃的鱼，喝的水，全来自这海。你还妄想填平了他，到底还有没有良心？’”


    
有关精卫填海的原文，王洵也曾经读过。但山海经中的文字简短干涩，远不像史朝义发挥出来的这般生动。听对方说得有趣，便给自己倒了盏酒，举在嘴边上细细品味。根本没注意到坐在自己旁边的颜季明脸色已然发青。


    
“他今天到底是怎么了，还是我以前一直看错了他？”同样举着一盏酒，颜季明舌头上泛起的却是一阵苦涩。精卫填海，精卫填海，史朝义将自己比作精卫鸟的话，他所恨的，不正是大唐么？


    
“我本是好好的一个人身！”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史朝义突然憋细了嗓子，学着女人的声音说道，“却被你变成了一只扁毛畜生！难道我不填平了你，还感谢你提供的臭鱼烂虾不成？”


    
说罢，他哈哈大笑，举起面前酒盏一干而尽。有股冰冷的感觉却像蛇一般爬上了王洵的脊背，大热天的，他居然忍不住想去关窗子。山海经中的记载，可不像史朝义说得这般详尽。并且几乎每个字，每句话，都充满了怨毒。


    
“史大哥喝醉了。明允千万别跟他计较！”正惶恐间，又听见颜季明笑呵呵的解释。


    
王洵笑着摇摇头，将不舒服的感觉甩出身体。“咱们今天的确喝得有些急了。吃这种油腻大的东西，最忌讳酒喝得太急！”


    
“喝醉了，喝醉了，但喝得真叫痛快！”史朝义好像坐都坐不稳了，却犹自在不断给自己斟酒，“明允，我今天跟你一见如故。便说几句大实话。你虽然也是勋贵之后，但在京师这丢一块石头能砸到三名国公的地方，恐怕很难混出头。不如跟我去塞上。那边咱们都是些直心肠兄弟，可以天天在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安大帅又素来重视英雄，凭你的本领，三年之内，哥哥保你能做到将军，独领一卫兵马！”


    
王洵现在是实授的昭武校尉，等级为正六品上。而独立领兵的将军，即便最低的明威将军，也是从四品下。比王洵目前的职位整整要高出五级。并且按照大唐军中惯例，越往上，升迁越为艰难。很多人在军中摸爬滚打一辈子，到老时不过是个正五品郎将，最后一道坎儿死活就是攀不过去。


    
但将军这个头衔，对王洵的诱惑力却远不及别人期望得那样大。一则他年纪轻，初入仕途便混到了校尉，对其中艰难感触不深，升官的愿望便不太迫切。二来他自幼遗传了父辈那种懒散的性子，这辈子最大的奢求不过是平平安安混吃等死，根本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


    
见王洵始终举着酒盏不接自己的茬，史朝义未免有些失望。皱了皱眉头，低声抱怨，“怎么？难道明允还信不过史某么？你我相交时间虽然短，史某却真的拿你当做朋友。所以才恨不得将心窝子掏出来给你看！”


    
“怎么会呢？史大哥言重了！”王洵摇了摇头，笑着将举盏举到眼前，“史兄待我这份情谊，兄弟心领了。但兄弟我自幼生活在京师，从没去过离长安超出五十里的地方。乍闻史兄之邀，未免有些犹豫。说实话，兄弟在家里还有长辈，自己其实做不了自己的主！”


    
“男子汉大丈夫当志在四方。怎么都这么大了还要事事由长辈定夺？”史朝义一摆手，非常不客气地说道。


    
“父母在，不远游，自古以来便是中原人的规矩。”见王洵婉言拒绝了史朝义的邀请，颜季明心中暗松了一口气，连忙笑着替对方打圆场。今天的情况不对劲，非常的不对劲。不光今天，这趟到京师公干，史朝义的表现就有些古怪。拜访了很多没必要拜访的人，花了很多没必要花的钱，该张扬时，突然低声下气。该收敛时，又特别地张扬。


    
这不是他早就认识的那个史朝义。以前他认识的那个史朝义，书读得虽然不多，却不至于胡搅蛮缠。更不可能将山海经中一个小小的故事，能说得如此清晰，如此生动。“难道他们？”突然想起一个流言，颜季明忍不住打了个冷战。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平生最忌讳的人便是当朝宰相李林甫。曾经亲口跟属下说过，自己不怕见当朝天子，但每每跟李相交谈，过后都会汗流浃背。而随着几个月前京兆尹王鉷的倒台，李林甫在朝廷中的权威已经大不如前。杨国忠一系隐隐已经呈后来居上的态势，随时都可能将李林甫拉于马下。


    
“如果那样……”颜季明不敢再想。以他所处的地位，当然知道父亲和自己的顶头上司安禄山的实力有多强悍。且不说范阳、平卢、河东三镇的总兵马加起来已经超过了京畿卫戍力量。就是双方人数相当，京畿兵马也远不是范阳军的对手。前者三十年未闻兵戈之声，战靴上都开始绣各种花鸟。而后者，日日与契丹、奚、室韦诸部厮杀，早已被锤炼得像方下磨刀石的利刃一样。


    
“若是日后得到机会，自然会前往塞上找史兄喝酒。但现在么？呵呵呵呵……”王洵虽然性子直爽，却并非胸无沟壑。听颜季明替自己说话，立刻顺着台阶往下溜。


    
史朝义无可奈何，看了眼从小跟在自己屁股后玩到大的好友颜季明，又看了眼满脸英气的王洵，摇头而笑，“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勉强了。你们中原的规矩，和我们胡人总是不大一样。很难说谁好谁坏。但日后明允要是有事情需要帮忙，尽管给我送封信便是。只要能做得到，史某决不推三阻四！”


    
“多谢史兄。王某也是如此，他日史兄有用得着的地方，尽管说话。只要能做得到，决不推辞！”王洵再度举起刚刚斟满的酒盏，笑着提议，“来，再干一盏。”


    
“干！”史朝义大笑，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


    
接下来，在颜季明的刻意努力下，双方都没再说任何出格的话。在一种亲切而又生疏的氛围中，宾主尽欢而散。


    
暮色中的长安城，比起白天，有着一种不一样的繁华。街道两边挂起了一串串五颜六色的灯笼，远远看去，就像一条天河，一眼根本望不到边。肉香、茶香、酒香和各种各样的饭菜香味游荡于天河两岸，不断往人的鼻孔里边钻。劳累了一天的男人们拎着壶小酒，哼着不成调的曲子往各自的家中走。无忧无虑的顽童则骑着竹竿，大呼小叫地互相追逐。


    
行在灯笼下的人们，有的衣衫华贵，有的肩膀上打着补丁。但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带着一股子从容与平静。这是久不闻兵戈之地才特有的安宁，在塞上很难见到。虽然这种安宁氛围很容易让人浑身发懒，不知不觉便想沉沉睡去。


    
望着眼前阑珊灯火，颜季明心里突然涌起了一股冲动，他不想这份安宁被打破，尽管他也觉得长安城的人活得太颓废了，颓废得有些令人厌恶。策马与史朝义贴的更近了些，他笑着问道：“史大哥今天那个精卫填海的故事是从哪听来的？怎么以前从没听你说过？”


    
“我信口胡诌的！”史朝义肩膀微微一颤，脸上却依旧带着大咧咧的笑容，“怎么，我说得不好听么？”


    
“不能说好听，也不能说难听！”颜季明将对方所有动作都看在了眼里，心中愈发觉得一阵阵地发沉。他们父子都隶属于安禄山的管辖，如果节度使安禄山和兵马使史思明两个起了异心，他们父子很难置身事外。但在事发之前，偏偏他们又无法向任何人示警。第一，安禄山对他们父子一向礼敬有加，没有更确凿的证据情况下，随便给人家扣上一个灭门的罪名，实在有愧于心。第二，以朝廷对安、史二人的信任，自己和父亲即便上本揭发，也不会有任何效果。朝中诸公忙着争权，根本顾不上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并且，也没人愿意轻易招惹两个手握重兵的悍将。


    
“好听，难听，我都已经说了！”史朝义又看了颜季明一眼，似笑非笑，“说出去的话，永远无法收回来。倒是你，小颜，我从小看着你长大。日后我如果有事需要你帮忙，你肯不肯给我打下手？”


    
这已经是非常明显的暗示了，颜季明心中凛然生寒。他不希望与好朋友决裂，但更不想成为对方的爪牙。犹豫了片刻，抬起头，正色说道：“那要看史大哥需要我做什么事了。有些事情，我当然愿意效劳。有些事情，恐怕不能！”


    
“说说！”史朝义在马上伸出大手，尽力去拍了下对方的肩膀。颜季明很瘦，但衣服下却长了副坚硬的骨架，拍起来很咯手。


    
“利国利民，则愿意效劳！”颜季明伸手，将史朝义的胳膊从自己肩膀上支开，笑着回应，脸上的表情却非常认真，“反之，兄弟必会挡在大哥马前！”


    
“就凭你？”虽然心里早有预料，史朝义依旧非常失望，咧着嘴，又一巴掌拍将过来，“小样，我从小就……”


    
“有所为，有所不为！”颜季明依旧在笑，双目之中却流露出一股子令人无法回避的坚韧。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七 上）


    
有的人喝了酒之后会变得清醒，有的人却是越喝越糊涂。有的人喝醉了酒之后能够过目不忘，有的人喝醉了之后却是根本记不得清醒时到底做过什么事，说过什么话。王洵就属于最后一种，稀里糊涂下了临风楼，在小厮的照应下稀里糊涂回了家，然后又稀里糊涂面对了云姨的指责和紫萝的抱怨，稀里糊涂就一觉睡了过去，把白天的事情忘了个干干净净。


    
第二天早晨，他唯恐又被云姨强按着去参加什么相亲宴。便推说还有公务在身，跳上坐骑往白马堡大营逃去。距离营门还老远，就看见当值的队正方子陵遥遥地向自己挥手，“王校尉，你怎么才来。骠骑大将军已经在里边点了两遍卯了！”


    
“高骠骑，他怎么来了？”王洵吓了一跳，赶紧将坐骑丢给守门士卒，徒步向营内跑去，“他老人家不是一直忙得脱不开身么？今天又怎么又有了闲功夫？！”


    
“您还是赶紧吧！卯点三遍不至，可是掉脑袋的罪名！”方子陵大声提醒，看看四下里没有外人，又紧追了几步，小声补充道：“好像有人到骠骑大将军面前把您给告了。小心点，别自己往大将军的火上浇油！”


    
“告我？”王洵又是一愣，接连晃了好几下脑袋，才想起自己昨天当街教训几个恶少的事情来。对于此，他自觉理直气壮。飞龙禁卫本来就肩负维系京师治安的职责，那几个恶少纵马伤人在先，在自己面前拔刀示威于后，挨顿打已经是轻饶。如果换了宇文至那狠货，估计至少要留下几条胳膊。


    
“嗯。好像有两个红袍文官，一大早就堵在营门前求见陈将军。恰巧骠骑大将军也来了，就把他们一起带了进去！”方子陵一边陪着王洵向营内急行，一边继续补充。


    
按大唐的服饰等级规定，只有五品和五品以上的官员才能有资格穿绯红色的袍服。昨天挨打的那几个家伙看样子背景不小。想到此节，王洵的脚步禁不住慢了些许。但转眼又开始加快，“行了，我知道了。你赶紧回去当值吧。改天，我请你到临风楼喝酒！”


    
“那我可就却之不恭了！下次王兄跟人打架，一定叫在下。从小到大，我跟人打架就没吃过亏！”方子陵嘻嘻一笑，转身离开。


    
“滚吧！”王洵猛然转过身，冲着方子陵的屁股虚踢。


    
转眼来到中军，第三遍点卯已经开始。闻听值日参军口中叫到自己的名字，王洵赶紧猛跑几步，冲着帅案中央毕恭毕敬地抱拳，“到，昭武校尉王洵，参见骠骑大将军！”


    
“拖出去，给我重重地打！”一向待属下很和气的大将军高力士铁青着脸，厉声怒喝。


    
“大将军，属下有……”王洵没想到高力士连个分辩的机会都不给自己，扯开嗓子大声嚷嚷。话才说了一半，就被急冲上来的四名金甲侍卫拉胳膊扯腿，直接拖到了门外。有亲兵搬来一条长凳，将他往上面一按。监刑官扯开嗓子，声音传遍了整个军营，“行刑，一……”


    
“啊——！”从小到大，王洵哪曾受过这份苦。第一棍子打在屁股上，立刻觉得大腿和腰杆猛地一抽，浑身上下肌肉都向臀部涌去。同时，一股火辣辣感觉瞬间从脚跟冲上顶门，惨叫声脱口而出。


    
“二……”监刑官不动声色，继续报数。带着风声的军棍重重挥下，发出与皮肉撞击的闷响，“啪！”。


    
“啊——”王洵本能地发出一声惨叫，随即却惊诧地发现，屁股上传来的痛觉与第一下相去甚远。仿佛有个热乎乎地东西隔在了自己的屁股和军棍之间，卸掉了大部分痛击的伤害。


    
“三……”伴着监刑官的报数声，第三记军棍转瞬即至，这回，王洵的感觉更清晰了，的确有个热乎乎油腻腻的东西挡在自己的屁股和棍子中间，使得军棍发出的声音甚为巨大，造成的伤害却半点儿都没有。


    
转过头，他好奇地向后张望。脖子却又被金甲武士重重地按在了长凳上。同时，一个沙哑的声音迅速钻入耳朵，“王校尉，麻烦你配合些，别让兄弟们难做。”“啊——”


    
后一个惨叫声是从别人嘴里发出来的，听上去却跟王洵刚才发出的一模一样。


    
“老程……”王洵大惊，却顺从地将头低了下去。他分辨出，此刻按着自己脖颈的人是程元振，也是一名太监，当日曾经跟自己一道去王銲府上“平叛”。后来一直奉高力士的命令掌管白马堡大营的辎重钱粮。


    
“别动，有人直接把状子递到宫里去了。大将军也很为难！”不愧为高力士的心腹，程元振两句话，就点明了事情原委。王洵昨天打的人背景太深，关系直通皇宫大内。所以高力士才不得不抽出时间来赶往白马堡大营处置下属，以给所有告状的人一个交代。


    
“啊——”“啊——”军棍继续有节奏地下落，身边的惨叫声先是凄厉，后转沙哑，慢慢地，一声低于一声，听起来却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王洵顺从地趴在长凳上，心中充满了感激。这一切肯定是高力士大将军事先安排好的，否则，给监刑官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如此徇私舞弊。除了第一下军棍之外，其他的都打在了垫于自己屁股和军棍之间的东西上。闻味道，那好像是块带着血的猪肉。而行刑的弟兄们事先已经料到了自己可能会穿帮，居然连帮忙喊疼的人都预备下了。


    
须臾，五十军棍打完。程元振将护在王洵屁股上的猪肉先上下抹了抹，然后迅速拿开。监刑官强忍住笑，扯开嗓子大声汇报，“启禀大将军，五十军棍责打完毕。王校尉已经昏过去了，是否继续行刑！”


    
“用冷水泼醒了，然后带上来给两位大人验伤！”高力士面沉似水，大声命令。立刻有人打来一盆冷水，冲着王洵当头浇下。然后伴着一声痛苦的呻吟，几名金甲侍卫从长凳上扯起落汤鸡般的王洵，拖着他往中军走。血水顺着衣角，淅淅沥沥淌了满地。


    
前来找麻烦的两名高官都是文职，几曾见过如此血腥的场面。看到王洵将头耷拉于金甲卫士肩膀上，奄奄一息。再看看其身背后拖出的那一条长长的血迹，肚子里早就翻江倒海了，哪还有勇气凑上前验看伤口？赶紧长身站了起来，冲着高力士连连拱手，“不敢，不敢。我等只是觉得王校尉当街行凶，有损天子禁军名声，岂敢干涉大将军执行军法？快些将他带下去敷药吧，免得耽搁时间太久，整个人都废了！”


    
“不见识下军法的严苛，别人还以为白马堡大营是菜市场呢，想怎么着就怎么着！本爵既然替陛下练兵，自然会掌握分寸，把这支队伍带出个样子来！不包庇，不纵容，该打军棍打军棍，该砍脑袋砍脑袋。可若是谁故意找我属下的麻烦，哼哼，”高力士扫了两名朱衣官员一眼，低声冷笑，“咱家也不会装孙子，任由属下被人欺负！”


    
“大将军说的是。说的是！”两位朱衣官员一边听，一边不断地点头。人家高大将军都把属下打成这般模样了，他们再继续纠缠，就显得太没意思了。况且人家高大将军说得明白，这支队伍是他的心头肉。谁要再穷追不舍，他也绝不会客气。


    
“两位大人想必也清楚，咱家向来不喜欢管别人的闲事。咱家也一向教训麾下弟兄，低调做人，小心做事，别到处惹是生非。”高力士笑了笑，继续强调，“王校尉当街折辱令郎，的确做得过分了些。可令郎闹市纵马伤人，也实在有违两位的家风。若一味由着他们胡闹下去，哪天真的弄出了人命。恐怕在天子脚下，京兆尹那边想大事化小，也不太容易吧！”


    
“那是，那是！”早晨的天气不算热，两名官员却同时开始流汗。心中暗自后悔不该听了人的挑拨，上门来找这个最受皇帝陛下宠信的老太监的麻烦。自家儿孙被打的场子是找回来了，跟飞龙禁卫的梁子也结下了。日后若是京城里再有什么风吹草动，谁能保证老太监不会授意属下浑水摸鱼？


    
“咱家还有军务要处理，就不送两位大人了！”见自己敲山震虎的目的已经达到，高力士直接下了逐客令，“回头见到李相，替我给他带个好。咱家身为内宦，不方便出宫拜访他，但心里对他老人家，却是一向佩服得很！”


    
“李相？”趴在金甲武士肩膀上的王洵微微将眼睛睁开一条缝隙。他看见两名朱衣官员脸色登时变得有些苍白，额头上汗珠滚滚。“又是李林甫这厮在搞鬼？老子怎么得罪他了！”一边在心里偷骂，王洵一边暗中思索。将自己一年多来所有做个的事情细数了个遍，却没发现与当朝宰相有过任何牵扯。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七 下）


    
有道是玉璧不会碰瓦片。即便自己曾经有得罪之处，作为当朝宰相，李林甫对付一个小小的六品校尉，又何须费这么大周章？于情于理，这都说不过去！可两位朱衣高官脸上的表情，却又分明证实了高力士的猜测丝毫没错！


    
正百思不解之际，王洵突然听见高力士笑着骂道：“行了，小兔崽子，别装死了。外人已经走了，赶紧给咱家滚起来说话！”


    
“多谢大将军！”王洵打了激灵，立刻从金甲侍卫肩膀上滚下来，冲着高力士长揖为礼。


    
“你个小东西，倒也不傻！”高力士撇了撇嘴，笑着骂道，“闯祸的时候，怎么就不知道寻思一下轻重？！”


    
“属下，属下昨天被他们逼急了！”王洵当然不敢直说自己是喝过了量，所以才借酒撒疯。只好讪讪笑了笑，低声解释。


    
“逼急了？这个理由倒也不错！”高力士的眼神陡然一亮，如刀子般，直接扎进了王洵的心口。“知道咱家今天为什么要打你军棍么？在老封手底下时，你还没吃过这种苦头吧？玉不琢不成器，他这个人啊，就是太惯着你了！”


    
“没！”王洵摇摇头，老老实实地承认。然后咧了下嘴，笑着道：“大将军今日的回护之恩，晚辈一定牢牢记在心里。那两个狗官既然敢找上门来，想必背后有所凭借。大将军……”


    
话没说完，高力士立刻不耐烦地打断，“来人，拖出去，再给咱家打五十军棍。这次，结结实实地打，不准你等徇私！”


    
“是！”左右亲卫答应一声，作势就往前扑。王洵见状，赶紧大声讨饶：“大将军饶命，大将军饶命。属下知道错了，知道错了！”


    
“知道了，错在哪了？”高力士摆手斥退亲兵，笑着问道。


    
被老太监的笑容弄得心里直发毛，王洵先是搜肠刮肚想了好一阵，然后硬着头皮回应，“属下不该下那么重的手。不，不，属下不该给大将军找麻烦。不，不，属下刚才不该偷听大将军的话之后，擅自瞎琢磨……”


    
“呸！”高力士重重地吐了口吐沫，满脸不屑，“笨，真是笨得可以。真不知道老封他为什么如此赏识你小子。咱家平素行得正，走得直，还怕别人放出的两条狗？他们汪汪得再欢，咱家只要不高兴，一样拿军棍打出门去！咱家是打你小子不知道天高地厚，多管闲事！别人闹事纵不纵马，伤没伤到人，关你小子屁事？背后追出人家一里多地，居然还找出了被逼急了这种烂借口！他们怎么逼你了，倒骑着马追杀你了，还是个个在背后长着第三只眼睛？”


    
“属下，属下知道错了！”谎言被人当场拆穿，王洵不觉憋了个满脸通红。“但，但是他们……”


    
“他们在东市口儿纵马伤人，自然有万年县管。如果万年县管不了的话，上头还有京兆尹衙门，大理寺！何时轮到你多事来？不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就强出头，嫌自己命长不是？朱雀门内，还有很多陛下顾不过来的地方呢，有本事你也管管去！”（注1）


    
“属下，属下……”王洵被骂得满头是汗，半晌找不出一句合适的话来回应。高力士知道他心里未必肯服气，将语调放缓了些许，大声说道：“天下之事，最要紧的是有秩序。文官武将，士绅百姓，各安其分，各守其职。不该自己管的事情，别随便乱管。否则，你也上前啰嗦两句，我也上前插上一脚，天下就该大乱了。”


    
“属下莽撞，多谢大将军教诲！”虽然心里觉得自己教训几个恶少教训的没错，念在上司是出于一番好心上，王洵恭恭敬敬地致谢。


    
见他态度如此谦和，高力士心中本来就不多的怒气又散了几分，摇了摇头，柔声道：“年轻人心中藏着一股正气，这是好事。但千万不能忘了自己的本分。咱家追随陛下这么多年，始终没犯下什么大错，就是因为时刻记得‘少管闲事’四个字。你是老封极力抬举的人，别辜负了他，也别辜负了父辈对你的期盼才好！”


    
“晚辈不敢！”王洵擦了下额头淌出来的汗珠，以晚辈对待长辈的姿态回应。


    
“最近外边乱，没事别到处瞎跑。”高力士笑了笑，摆出一副自己人的口吻，“老老实实给咱家在军营里猫上一个月。每天按时点卯，按时带队操练。这白马堡大营虽然没多少人，外边可是有无数双眼睛盯着呢！”


    
留在军营里一个月不准回家？意味着不能跟小紫萝耳鬓厮磨，不能到斗鸡场呐喊助威，不能找白荇芷卿卿我我……，这惩罚也太严重了些！但大将军已经把话说的这个分上了，王洵想拒绝也鼓不起勇气来。只好躬身领命，然后怏怏退了下去。


    
好在高力士没时间天天在白马堡盯着，而他的顶头上司陈玄礼又知道体谅下属。明白像王洵这种人，如果天天憋在军营里，肯定会被憋出犄角来，便尽量多安排些外差给他。


    
所谓外差，无非是下雨天疏通疏通排污渠，走水时带队救救火，以及替皇帝陛下和哪家王爷清清场子之类，没什么难度，并且容易出风头。王洵去年便曾经因为带队清扫通往骊山行宫道路上的积雪而捞过一票功劳，此番旧业重操，自然是轻车熟路。


    
他为人直爽，出手大方，又不爱摆什么长官的架子，小半个月干下来，倒也跟麾下新老弟兄们打成了一片。白马堡中很多年青贪玩的低级军官，都把跟着王校尉一道执行任务视为美差，做起来争先恐后。


    
堪堪到了夏末，京师里接连下了几场暴雨，曲江池的水位就有了外溢的危险。为保证京城万无一失，陈玄礼便让王洵等几个对京师熟悉的军官轮流当值，日夜于池畔警戒。这个差事也没什么难度，只是有点耗人。时间久了，众飞龙禁卫们便闲得有些腰疼，纷纷开始在周围自己给自己找乐子。


    
能在曲江池畔占据一亩三分地的，背景肯定不会太浅。王洵不想再被高力士打军棍，便从早到晚来回巡视，对着弟兄们千叮咛万嘱咐。弟兄们被叮嘱得不胜其烦，便信口敷衍道：“行了，校尉大人！您放心，我们懂得分寸。宰相家的门房六品官，您就是借我们三个胆子，我们也不敢在这种地方给您惹祸啊！”


    
“就你们，我能放心才怪！前些日子也不是谁，差点惊了薛王的坐骑！”王洵耸耸肩，指着几个无法无天的家伙嚷嚷。


    
“我们不也是认真负责么？大半夜的，他老人家连随从都不带，一个人骑马在外边晃荡。知道的相信他是咱大唐的王爷，不知道的，还以为半夜撬门的恶贼呢！”跟王洵时间久了，众禁卫也摸透了他的脾气，笑了笑，大咧咧的对付。


    
“就你等？少装大头蒜吧。真要是贼，还指不定谁抓谁呢！”王洵气得直撇嘴，压根不相信对方的解释。


    
“要是我等真能抓到个贼呢？校尉大人，是不是请我等到平康里那边开开眼界？”队正方子陵跟王洵关系最亲切，凑到跟前，笑呵呵的反问。


    
“扯淡，除非哪个贼活得不耐烦了，自己捆住手脚往你们手边上送！”王洵一脚踢在对方屁股上，将对方踢出老远。


    
“我们，我们前天傍晚真的看见了一个贼。不信，您问问老郑，还有老朱他们几个？若是骗您，天打雷劈！”方子陵单手捂住屁股，跳着脚赌咒发誓。


    
见对方说得不像作伪，王洵忍不住心里也涌起了几分好奇，“前天傍晚？那你们怎么没将他抓住？！”


    
“是，是个那种贼。那种……”方子陵一脸坏笑，神神秘秘地再度凑了过来，“不是，偷，偷东西，是偷，偷那个。您懂得？就在那间后院种了很多柳树的大宅子里。前天傍晚，天刚擦黑，一个男的乘着辆淡青色的马车来到了人家的后门口，然后就被一个小丫鬟带了进去。紧跟着车夫就赶着马车自己走了。老郑跟我觉得他们行事诡秘，偷偷爬墙去看。发现那个男的和一个贵妇人抱在一堆儿哭，心呀肉呀的好不凄凉！”


    
“哪边？这一带家家后院都有柳树。”王洵微微一愣，随口问道。


    
“那边，种得最多的那家！”方子陵唯恐天下不乱，伸出手指向王洵示意。


    
“她……”王洵的眉头登时拧成了个疙瘩，如果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虢国夫人的府邸。虢国夫人的艳名满长安，只要双方你情我愿，想让哪个男人做入幕之宾不可？何必要偷偷摸摸地从后门进入，还抱在一起哭？


    
“校尉大人知道那是谁的府邸？”见王洵神色不对，方子陵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追问。


    
“不知道！”王洵摇头否认。“但是高大将军说过，让咱们少管闲事！”


    
话虽然如此，他却再也按捺不住心中好奇。早在此前，已经隐隐约约猜到虢国夫人跟雷万春之间好像有些纠缠不清。但以雷万春的为人，绝不会从后门偷偷摸摸去拜会一个女人。更不会软弱到跟对方抱在一起痛哭失声。


    
“大将军的话，咱们当然要遵从。”方子陵随口敷衍，“可那家的男主人，也忒傻了些。老婆都被人偷了，自己居然半点察觉都没有！”


    
“行了，别乱嚼舌头。跟老郑，老朱他们也打个招呼，这事儿别乱传。”王洵收起笑容，郑重吩咐。随后，又鬼使神差般信口追问：“那男的长得什么样？很壮实么，个头比我高还是比我矮！”


    
“跟您可是没法比！”方子陵看了一眼王洵，满脸贱笑，“他的个头也就到您肩膀。瘦得像个痨病鬼般。也不知道哪点赢人，居然把一个朝廷命妇搭上了手。不过那个女人长得可真不赖，隔着那么远，也差点没把老郑的魂看飞了！啧啧，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真是有点可惜。换了校尉您还差不多，要模样有模样，要体力有体力……”


    
“滚！”王洵作势欲踢，心中的石头却终于落了地。不是雷大哥，他为人磊落光明，断不会做如此无聊之事。那又会是谁呢？难道虢国夫人那天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关切眼神，真是装出来的？


    
此刻太阳已经落了山，湖畔人烟渐稀。放眼望去，一片烟波托着几处舞榭歌台，竟有股子说不出的苍茫滋味。王洵不想再管虢国夫人的闲事，便转过身，拔腿向自己的坐骑走去。刚走了几步，还没等拉住马缰绳，身后却又传来了方子陵神神秘秘的声音，“来了，来了。那天差不多也是这般时候。您看，就是那辆淡青色的马车，您快看，又是后门下车，进去了，又进去了。！”


    
“你们几个别多……”王洵皱了下眉头，低声呵斥。话音未落，却看见数匹骏马从不远处的官道上疾驰而过，马上的人簇拥着一个紫袍官员，威风不可一世。


    
“杨国忠，他怎么也来了？”凭着当日与剑南节度牙队一道“平叛”留下的印象，王洵认出马背上的那位身穿紫袍的大人物。“来捉自家妹妹的奸么？还是……”


    
回过头，他发现方子陵等人已经踮着脚向别人的后院墙附近溜。赶紧追了几步，低声命令，“你们几个，都给我躲远边上去。别跟着添乱。老郑，你在这块警戒，不准任何人再去偷看。子陵，把我的马牵到水边饮饮……”


    
一连串命令发完，弄得几个属下面面相觑。正恍惚间，却看见自家校尉大人蹑手蹑脚靠近了那家院墙，双手轻轻一扒，将头探了过去！


    
注1：朱雀门，大唐皇宫的正门。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八 上）


    
本质上，王洵并非一个喜欢多事儿的人。前些日子出手教训几个恶少，不过是因为酒后失去了节制力，心中的压抑一并爆发而已。过后被高力士教训了一顿，也老老实实承认错误，心中并没觉得有多冤枉。


    
今天去翻虢国夫人家的院墙，亦非存心窥探他人隐私。襄郡夫人骂得好，这长安城里，只有曲江池畔的汉白玉栏杆才称得上干净。虢国夫人艳名远播，裙下之臣据说能从西北角光化门一直排到东南角的启夏门。虽然王洵私下里认为她可能跟雷万春藕断丝连，但像她这种女人，谁还能指望着她为了自己而守节不移？


    
只是杨国忠今天来举动实在太反常了，反而勾起了少年人的好奇心。王洵本打算探过头去看一眼到底是哪路神仙，居然令杨国忠如此忌惮。谁料目光一落在后院亭子里的相对流泪的两个人身上，便再也挪不动分毫了。


    
此刻太阳刚落，天将黑未黑，从墙头上探过半个头的王洵看不清院内人的面孔，但凭借直觉，他相信那不是自己曾经为之惊艳的虢国夫人。


    
不是虢国夫人。院子中那个女人个头比虢国夫人略高，身材也比虢国夫人更丰腴。但你决无法说她长得太胖，而是丰腴到了极致。增一分则有余，减一分则不足。与其以手拭泪的娇弱动作相配，令人心头登时涌起一股想揽之入怀的冲动。


    
但这种冲动又与第一次见到虢国夫人之时截然不同。虢国夫人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娇艳欲滴，香气四溢，无论哪个男人看到，都想将其摘下来把玩一番，即便被花枝扎得满手是血也心甘情愿。而此刻在亭子内垂泪不止的那个女人，则如同一朵静静照水的白莲，美则美矣，却令人只想亲近而不想亵渎。


    
如此绝世姿容，难怪老郑、老周他们几个看过一眼就念念不忘！恍惚间，王洵竟然有些羡慕起了亭子里的那个男人。虽然那个男人也在一直默默流泪，但伤心的时候有这样一个倾国之色陪着，即便就哭上一辈子，也是值了。


    
这个女人到底是谁？带着几分嫉妒，王洵皱着凝神细想。根本无法再顾忌自己刚才曾经看见杨国忠已经进了宅院的正门。据他所知，贵妃娘娘有三个姐姐，个个都堪称世间绝色。但那三个女人都是都是杨国忠用来跟朝臣拉关系的蒲包，想往外送还唯恐不及，又怎会惶恐成那般模样？除非她是……


    
一瞬间，王洵的身体犹如雷击。长得与虢国夫人相像，又能让杨国忠如此着急的女人，恐怕全天下只有一个。那个名字呼之欲出，王洵却不敢宣之于口。他快速将头缩回来，打算远离这个是非之地。谁料动作太急，竟然将墙头的琉璃瓦碰歪了一块，发出“啪”地一声脆响。


    
“谁！”后院亭子里相对落泪的一双男女立刻如鸟雀般各自跃开数步，齐声惊问。


    
“是婢子，寿王殿下，赶紧离开这里，节度使大人闯进来了！”不待王洵想出脱身之策，院落之中，有个惶急的声音喘息着回应，“赶紧，王爷赶紧。夫人拦他不住，节度使马上就杀到后园来了！”


    
寿王殿下？双脚已经落在了墙外的硬地上，王洵两腿却一阵阵发虚。那个男人是寿王殿下，大唐皇帝陛下的十八皇子！他竟然跑到虢国夫人家中来，私会自己的前妻，当今圣上最为宠爱的贵妃娘娘。天啊！怪不得杨国忠听到消息后会急成那般模样。真的惹得皇帝陛下醋海生波，恐怕杨家有多少颗脑袋都得一块儿砍下来！


    
他这厢吓得魂飞魄散，麾下几个亲信弟兄却以为校尉大人正在为墙里的女人惊艳，悄悄地围拢过来，压低了声音调笑，“怎么样，的确是个尤物吧。老郑昨天只看了一眼，就……”


    
“赶紧走，不想死，就快跟我离开这！”王洵一把揪住一个，拉着大伙快速退远，声音压得极低，面上的表情却穷凶极恶。“我不管你们前几天看到了什么，也不管你们今天看到了什么，最好全给我忘掉。谁也不准再提，更不准跟别人说三道四。否则，不用别人来找，我第一个拿刀砍了你们！”


    
从没见过上司连续两次强调同一件事，并且如此声色俱厉。方子陵等人把脖子一缩，凛然称是。唯恐大伙阳奉阴违，拉着大伙退出五六十步后，王洵再度低声补充，“刚才那个骑马穿紫袍的家伙，就是杨国忠。自从王鉷倒台后，他已经能跟李相分庭抗礼。咱们这些小鱼小虾，哪招惹得起人家？还是躲远些最好，免得人家迁怒起来，平白遭了无妄之灾！”


    
“啊——”方子陵等人愣了下，嘴巴张大得足以塞进一个鸡蛋。“我，我去给您刷马。”老郑第一个反应过来，从方子陵手里抢过马缰绳，拔腿就往水边跑。“那是校尉大人安排给我的任务，你别拍马屁！”方子陵也不敢再耽搁，撒开双腿紧随其后。


    
转眼间，先前一众唯恐天下不乱的兵痞们逃了个干干净净。把王洵老哥一个人丢在了暮色里，苦笑连连。他不怪弟兄们溜得快，京兆尹之王鉷当年动辄要人性命，连公主之子也敢抓进监狱直接勒死。杨国忠如今权势更胜王鉷，大伙不过是一群小杂兵，哪敢偷窥对方的隐私！


    
贵妃娘娘于歌舞一道上造诣极深，陛下亦为此中行家。他们两人正在合力重修霓裳羽衣舞，若是完成，则为古今第一华章……。沉沉暮色中，王洵猛然想起白荇芷曾经跟说过的话。霓裳羽衣，脱胎于周穆王与西王母互相唱和的典故。大唐天子将其改为人间帝王梦游月宫，与月宫仙子同游，同乐，两情相悦的故事。但此刻的王洵眼里，分明还印着刚才寿王和贵妃相对落泪，难舍难分的模样。近在咫尺，却如相隔天堑。


    
霓裳羽衣，浩瀚烟波上，他仿佛看到了白荇芷翩翩起舞的模样。好像又不是白荇芷，仙袂飘飘，罗袜生尘！


    
注：杨贵妃在少女时代嫁给寿王，被封为妃。与对方共同生活了五年。之后被玄宗看上，先命其“主动”出家为道士，然后进入皇宫为妃子。如果帝王家有爱情的话，我不敢相信，她会不爱同龄的寿王，而爱上比自己大了足足四十岁的玄宗。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八 中）


    
有股难言的忧伤与冲动，同时从他的心底交织着涌了起来。


    
他突然发觉自己很想见到白荇芷。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想见到。仿佛再不赶过去，说上几句话，对方就要凭空飞走了一般。


    
事实上，自从发觉自己无法兑现承诺之后，王洵去锦华楼已经不如先前那般频繁。尽管白荇芷从来没有催过他，但是从对方的眼睛里，他能看到毫无掩饰的失望。这种失望如同一道无形的墙，将二人悄悄地隔开。双方谁都能察觉得到，但谁都看不见，也不知道如何将这堵墙推倒。只好假装其不存在，却被其隔得越来越远。


    
原来失去一个人，竟是如此简单的事情。王洵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撞得他胸骨“砰砰”作响。他不敢想象，如果白荇芷被一个比自己地位高得多的老家伙看上，会有什么后果？也亦不敢想象，当日白荇芷为了自己拒绝王准之时，需要鼓起多大的勇气？！要知道，当时的京兆尹王家，跟他这个破落户王家之间的差距，丝毫不亚于寿王和当今天子。后者都是随便弄弄手段，就可以令前者一无所有，甚至身死名灭。


    
原来她竟是如此在乎我！在弟兄们茫然不解的目光里，王洵拔腿跑向自己的坐骑。自己当时所都能给予白荇芷的，王准都可以给，并且可以给得更多。自己任性莽撞，有时还会故意把白荇芷晾上几天，以示威严。而任何一个花丛老手，却都可以低眉顺气，掷千金搏美人一笑。


    
原来，她竟然为我付出了这么多？不敢让对方变成贵妃娘娘的影子，劈手从方子陵手里夺过马缰绳，王洵飞身而上。“头儿，您上哪去？”正在给战马饮水的方子陵被吓了一跳，后退数步，站在水里追问。


    
“你甭管了。如果上面问起，就说我家中有急事！”王洵双腿狠狠一夹马肚子，大声回应。一瞬间，竟然什么都不想再顾及。


    
胯下的安西良驹打了个激灵，张开四蹄，腾云驾雾般冲了出去。在背后丢下满湖的马蹄声。


    
未曾娶妻又怎样？那些素未曾谋面的女子，谁可能像白荇芷一般跟自己共享快乐忧伤？可能被人嘲笑怎样，自打父亲过世后，左邻右舍，有几人曾经拿正眼看过自己？如果为了别人的赞许和承认，就要跟白荇芷渐行渐远，他宁愿不要这种赞许！


    
王洵这个年龄段的人，情绪最容易被外界所感染。看到了寿王和杨贵妃相对垂泪，便不由自主地把自己带了进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跟白荇芷也可能咫尺天涯，心中愈发惶恐无助。双腿不停地磕打马镫，把坐骑催得风驰电掣。


    
好在身上穿着飞龙禁卫的官服，一路上没有差役胆敢前来找他的麻烦。待来到锦华楼前，坊子里已经是灯火阑珊。一波波年少多金或者年老有才的客人呼朋引伴，把楼门口挤了个水泄不通。见到此景，王洵心里愈发地感到紧张，将坐骑丢给迎客的伙计，拔腿就往里边闯。一众宾客猝不及防，被他挤了个东倒西歪。有脾气暴躁者缓过神来之后即破口大骂，他亦全当做了耳旁风。


    
门口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早惊动了锦华楼的老鸨红姑。见王洵脸色不善，以为他又和白荇芷之间起了误会，赶紧扭着屁股贴上前，娇声娇气地嗔怪，“唉吆，这不是小侯爷么？您可是有阵子没到楼里来了。怎么，今日不当值，还是顺道过来看看！”


    
“白姐姐呢，她现在在哪？”王洵下意识地用手在胸口挡了挡，大声问道。


    
“您说荇芷啊？她下午时还念叨您来着呢。但是就在刚才，几个外地来赶考的书生包了她今晚的场子……”红姑停住脚步，身子挡在前面不肯让开。王洵的脾气她早就吃透了，跋扈虽然跋扈了些，却并非一个不肯讲道理的主儿。锦华楼既然开门迎客，就得讲究个先来后到，即便他跟白荇芷二人两情相悦，也不能耽误了楼里的生意。


    
谁料今日情况不似从前，一向懂得体谅别人难处的王小侯爷仿佛吞了三斤生炭，火气大得怕人。居然伸手一扒拉，就将挡住去路的红姑推了个趔趄。随手又揪住了一个负责端茶倒水的伙计，大声问道：“白荇芷在哪个房间，速带我去见他。”


    
“白，白……”伙计被吓得直往后缩，一边看着红姑的脸色，一边搜肠刮肚。


    
不待红姑推辞，王洵的目光又向刀子一般射向了她的眼睛，“让他带我去！白姐姐今天这个场子的缠头，都算在我的账上。明天你自管派人去长乐坊取，一文都不会少了你！”


    
当了这么多年锦华楼的老鸨，红姑自然分得清谁得罪的起，谁得罪不起。发觉自己不会有任何损失，眼睛微微一眨，即分辨出来孰轻孰重。已经开始发黑的面孔瞬间绽放出了灿烂的笑容，手绢向上一扬，咯咯娇笑，“吆！看小侯爷说的。好像我多贪财似的！罢了，罢了，今天为了您，锦华楼就坏一次规矩。小七，带侯爷到青云阁跟荇芷两个说话。那几个读书人也坐了不短时辰了，就请他们大厅里来喝碗醒酒汤吧。今天缠头，全退还给他们！”


    
“多谢红姑成全！”闻听此言，王洵抱拳施礼。也不待伙计头前领路，大步奔青云阁冲去。


    
今晚在锦华楼点了白荇芷场子的，是三名前来参加科举考试的外地书生。本届考试结果已经公布，三人没有在榜上找到自己的名字，不愿意灰溜溜地回家。便打着结伴温习功课的由头，合租下某处院落留在了京师。一边尽兴地品味长安城的繁华，一边想方设法向达官显贵家投帖子，指望着能搭上某个大人物，从而飞黄腾达。


    
在长安城待得久了，自然就听闻了大小四绝的名号。于是便凑了钱，一同到锦华楼里听白荇芷唱歌。正听得高兴处，忽闻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当即，其中年龄最长的一位便沉下了脸，用手指敲了敲面前的矮几，沉声喝问道：“怎么回事？这么大的锦华楼，难道没个规矩么？外边跑来跑去的，让我等如何能够静下心来咀嚼歌中三味？！”


    
不清楚外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白荇芷也非常尴尬。只好暂且收了歌喉，赔着笑脸安慰道：“楚公子不要生气，想必是伙计们送茶汤来了。他们手里都拎着重物，自然脚步声也会稍稍沉上一些！萍儿，赶紧去招呼一下，让他们走得慢些，别搅了几位公子的兴！”


    
“是了！”琴师小萍点点头，小跑着走了出去探听消息。


    
“多此一举。听了白行首的歌，三月都不知道肉为何味，谁还会惦记着一碗茶汤？”斜坐在楚公子对面的，是一名兖州来的书生，冲着白荇芷眨了眨眼睛，笑着说道。


    
“权公子过奖了！”白荇芷敛衽施礼，“妾身可当不起这等赞誉。不过是凭借此技谋生罢了，岂敢与古人相提并论！”


    
“咱们说你当得，便是当得！”第三位书生不甘人后，抓了根筷子做笔，在半空中指指点点，“待会儿咱们三个，每人赠一首诗给你。相信今日之后，整个长安城，都会传诵白行首的艳名！”


    
“周公子此言甚善。咱们不如现在就写！”楚公子微微一笑，胸有成竹。


    
“不过得麻烦白行首稍靠近一些，我们兄弟看不清你的花容月貌，下笔便无法传神！”权姓公子笑着补充。


    
“对啊，对啊。万一失了神韵，反而有损白荇首的声誉！”周姓书生往起一站，笑呵呵地过来扯白荇芷的衣袖。


    
这种无聊之人，白荇芷每天都能遇到好几个。所以也不甚着恼，笑着向后退了几步，抓起琴师小萍的琵琶挡在自己和对方中间，躬了下身子，低声说道：“小女子容貌本来就很平常，越看清楚，恐怕三位越会失望。咱们还是听歌为好，刚才唱的是洛阳女儿歌，接下来妾身唱一曲封侯乐，祝三位早日金榜题名，挂印封侯！”


    
“不求封侯乐，但求美人恩！”周公子以酒盖脸，拨开琵琶，伸手去抓白荇芷的手腕。还没等触到对方的衣角，脖领子猛然一紧，有股大力从背后传来，将其直接提到了半空，重重地向屋外掷去！


    
“滚！”早就在门口跟琴师小萍纠缠了半天，本想着先跟几名书生赔个不是再请其离开的王洵竖起一双虎目，厉声怒喝。


    
“别，别动手，有话，有话慢慢说！”已经从两侧包抄过来准备一亲芳泽的权公子和楚公子被吓了一跳，看看王洵比自己足足高出两个脑袋的魁梧身躯，赶紧停住脚步，连连摆手。


    
“拿上你们的东西，给我有多远，滚多远！”王洵的眉毛一跳，双目之前露出一股冷森森的杀气。


    
“我，我们……”楚姓书生本想强调一下自己已经付足了今晚缠头，但突然看清楚了王洵没来得及换下的一身飞龙禁军官服，立刻气焰全消，耷拉着脑袋朝门外走。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一章 羽衣 （八 下）


    
自己最不希望王洵看到的场景，恰恰被对方看在了眼里。白荇芷不禁又羞又怒，顾不得对方刚刚曾经替自己解围的情义，红着眼睛，大声质问：“你又来做什么了？你不是忙着相亲么？怎么，新娘子已经定好了是哪家名门闺秀，特地到我这里来显摆？”


    
“我，我……”没料到白荇芷会突然翻脸，王洵的满腔热情登时被浇了个凉透，退开半步，喃喃回应。“我看见他们几个轻薄你，所以，所以……”


    
见他哪壶不开提哪壶，白荇芷愈发悲从心来，抹了把眼泪，凄然道：“哪个要你管了。我吃的就是这碗饭。不是被这几个人轻薄，便是被那几个人轻薄。你又不是日日蹲在这里，管得了今天，还管得了明天？”


    
“我，我，我以后管你一辈子！”王洵憋得面红耳赤，滚烫的话突然脱口而出。话音落下，他立刻觉得自己心头一松，干脆伸出胳膊，将白荇芷牢牢地抱在了怀里，“我管你一辈子，从今天开始管。再不让任何人靠近你，欺负你……”


    
“放手！”白荇芷用力捶打，“除了你之外，还有谁会欺负我！”骂罢，不由得悲从心来，趴在王洵的胸口放声痛哭。


    
感受着胸口处传来的湿热，王洵的心也一点点发软。他突然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早一点儿把对方从锦华楼中带走，明知道对方是千肯万肯。一个弱女子无依无靠，完全仰仗着歌喉为生。虽然占了一个小四绝的虚名，但在那些一掷千金的客人眼里，还不一样是可以买卖的玩物？今天这三个书呆子还算是好对付的，要换了一个跟自己同样膀大腰圆的武夫，还不知道白荇芷有多为难。


    
想到这一层，他愈发感觉到愧疚。平素的花言巧语全都忘在了脑后，只是紧紧地抱住白荇芷，任对方在自己的怀里哭个痛快。


    
事发突然，婢女小萍也不该如何插手。悄悄退了出去，伸手掩上了房门。尽管她的动作极其小心，门与门框相碰的声音，还是打断了白荇芷的哭声。抬起红肿的泪眼四下看了看，白荇芷发现素来很会哄人的王洵居然一言不发，愣了下，抽着鼻子抱怨：“你，你今天干什么来了。就是为来惹我哭么？”


    
“我，我今天来……”这话说起来好长，王洵不知道该从哪开始。想了想，郑重道：“我今天到楼里来，是想当面跟你说，我打算立刻接你过门。不再等了，一天也不等了！”


    
“疯子！”白荇芷毫无准备，愣了下，抽噎地骂道。


    
“我是说真的！”王洵用力将白荇芷的身体摆正，眼睛看着对方的眼睛，“我今天来这里，真的就为了接你走。我不想失去你，一点儿也不想！你马上让萍儿把红姑找来，咱们俩当面跟她谈。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她！”


    
“二郎，你今天到底怎么了？”惊异之下，白荇芷的眼泪全憋了回去，伸出手掌去摸王洵的脑门。


    
王洵一把抓住对方的柔荑，紧紧相握，“马上去找，咱们今晚就跟她把赎身的事情敲定下来，明天一早，我用马车接你过门！”


    
“云姨答应了？”用鼻子在王洵身上嗅了嗅，确认对方今天不是喝醉了，白荇芷低声问道。


    
“没，不管她。过后我再向她赴荆请罪好了！”王洵略作迟疑，然后把心一横，大声回应。


    
原来还是去鸣珂巷！白荇芷心里刚刚涌起的喜悦登时消失了个无影无踪。勉强展颜笑了笑，柔声说道：“不是说过了么？青萍开在池塘里，早一日晚一日都是二郎的！你先回去把家里面的事情安顿好，然后再慢慢想办法纳了我也不迟！”


    
“不一样！”王洵用力摇头，脸上的表情看上去说不出的郑重，“再拖下去，我就怕彻底失去你。永远再也见不到你。即便费劲力气找到了，也是相对无言，只会脸对着脸淌眼泪。我怕，白姐姐，我真的怕得厉害！”


    
听王洵说过各种各样的情话，今天这几句，无疑最为动听。白荇芷抿嘴一笑，未干的眼泪顺着腮边不断地往下滚，“傻话！除了锦华楼，我还能到哪里去。我可是打小就长在这里，连自己原来姓什么都不知道。”


    
“很多地方，你不懂。”王洵又是心疼，又是着急，忍不住用力跺脚，“京师里边，比我有权有势的人多了去。说不定哪天就有人看上你了，把你强行掠走。到那时我就没任何办法，只好跟他拼命。而拼命也未必能拼得过，人家雇着大把的护院，连雷大哥都未必能闯得进去！”


    
“这是什么跟什么啊？”白荇芷愈发感到茫然了，擦掉了眼泪，惊诧地追问。“二郎你今天到底怎么了，尽跟我说这些稀里糊涂的话？”


    
“我……”王洵急得直跺脚。转头四望，唯恐有人在旁边偷听。


    
这个动作令白荇芷瞬间清醒。在她的记忆中，王洵虽然年少懵懂，却不是个胆小怕事的主儿。上次即便对上了王准，明知道此人是京兆尹之子，过后依旧谈笑风生，仿佛一点没把对方背后的势力放在心里。可今天，他却好像看到了什么非常恐怖的东西般，敏感得异常，也警觉的异常。完全没有了他平素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先别急，跟我来！”轻轻拉住王洵的大手，白荇芷如同个姐姐般带着对方跟自己走，“到我房里说，今天你到底看到什么了？居然像换了个人一般！”


    
“我不是换了个人，我是突然想明白了！无论如何，我今天一定要带你走！”一边任由对方拖着自己前行，王洵一边低声辩解。


    
白荇芷不再接口，迈开脚步一溜小跑。嫁入王家，本来是她梦寐以求的事情。但是不能嫁得如此仓促，如此稀里糊涂。特别是在云姨正忙着给王洵相亲的时候。否则，一旦影响了王洵的前程。日后即便进了王家大门，在云姨这个长辈，王洵的正妻以及侍妾紫萝三人的联手攻击下，自己也没消停日子过。


    
转眼来到她的闺房，白荇芷先将王洵扯了进去，然后掩住了门，背靠在门上喘息着道：“这个房间你最熟，没我允许，轻易不会有人进来。说吧，到底怎么了！”


    
“我今天看到了贵妃娘娘，在虢国夫人家的后院！”知道不把话说清楚，白荇芷肯定不会跟自己走，王洵只好将自己内心的恐惧和盘托出，“她和寿王殿下在那里碰面，两个人本来是好好的一对儿夫妻，现在却只敢相对着哭……”


    
“贵妃娘娘？还有寿王殿下！天啊！”没等王洵把话说完，白荇芷不由自主发出了一声惊呼。用手指掩住嘴巴，她先走到窗口向外看了看，然后又转过头去检查房门，确信附近找不到第三个人了，才松了口气，低声补充，“怪不得排霓裳羽衣舞时，贵妃娘娘的想法总是和陛下不一致。原来在她心里，还惦记着寿王！”


    
“她嫁给寿王那年，寿王只有十七。在一起整整五年。然后，才被陛下看上。”王洵轻轻叹了口气，低声解释。


    
先嫁给了年貌相当的寿王，夫妻两人之间未必没有恩情。随后却进入深宫，成了昔日公公的贵妃。仔细追究其中究竟，白荇芷也忍不住轻声叹气。同样为女人，她不敢相信自己会放弃王洵，而选择一个比自己大了四十岁的糟老头。虽然那个糟老头比王洵有才华，有魄力，并且能赐给自己无尽的富贵。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可以选择。而贵妃娘娘当时，恐怕连拒绝的勇气都提不起来吧？！想着在编排霓裳羽衣舞时，皇帝陛下和贵妃娘娘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恩爱模样，再想想相对落泪的寿王殿下和同一个贵妃娘娘。白荇芷恍然大悟。


    
原来二郎把自己给代了进去！原来二郎居然这么在乎我。一股惊喜和一股感动交织而来，迅速填满白荇芷的胸口。“二郎……”她嗔怪地白了对方一眼，轻声呼唤。先前的所有隔阂，转眼之间荡然无存。


    
“在来的路上，我已经想过了！”见白荇芷不再怀疑自己，王洵将自己心中的打算一一道出，“云姨给我安排的那些女子，我一个都不喜欢。但我想娶你做正妻的话，的确又面临很多麻烦……”


    
见白荇芷试图插嘴，他摆摆手，将语速提得极快，“你先听我说。规矩都是死的，人却是活的。我现在人微言轻，自然奈何不了规矩。但我准备去安西，去投奔封四叔。那边立功的机会多，有他照应，我升迁的速度也会快一些。”


    
“另外，也恰好能躲开云姨给我安排的那些女人。等我身上有了军功，就可以用来给你谋出身。即便还是无法让你做正妻，至少，可以给你一个媵的身份，并且让衙门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白荇芷先前还想开解王洵几句，听到一半，整个人便呆住了。静静地凝望对方棱角分明的面孔，静静地听对方勾画两个人的未来，再也不想把眼睛移开半寸。


    
毫无疑问，王洵的想法非常幼稚，实现起来困难极多，并且所消耗的时间，也不止是一年两年。但他心中的坦诚，却能清晰地感觉得到。白荇芷不敢辜负这种坦诚，虽然在此之前，她为了抓住王洵这个有钱且大方的金主，曾经使用过不少小心思。


    
终于一口气将自己的想法说完了，王洵咽了吐沫，带着几分期待追问：“你觉得怎么样？如果可以，我现在就去找红姑谈。”


    
“二郎……”白荇芷张了张嘴，想说几句话表明心迹，却突然发现自己所擅长的全部语言都很虚假。那些都是用来对付客人的，说给王洵听，简直是在侮辱对方和自己。此刻，只有淌在眼里的泪，干干净净，不带一点掺杂。


    
“如果你不愿意，还可以慢慢想办法！”见对方未语泪先流，王洵瞬间又失去了自信，“反正，我今天无论如何要把你的卖身契从红姑那赎回来。你自己拿着，先从锦华楼搬出去。将来即便不想嫁给我，也还能选一个自己喜欢的。”


    
说到这儿，他突然觉得自己很伟大，一转身，便准备下楼去跟老鸨谈价钱。脚步还没等走到门旁，又听见白荇芷在背后轻声喊道：“二郎，我怎么可能不愿意？你这瓜娃子，先别忙着去找红姑……”


    
“噢！”王洵被白荇芷娇柔的声音叫得心头一颤，茫然回头。却赫然发现，自己一直朝思暮想的白荇芷微笑着抬起手，缓缓抽下了头上发簪。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二章 残醉 （一 上）


    
夏末的阳光很强，即便透过一层厚厚的窗帘，依旧能晒得人脸红扑扑的，如刚刚饮过半坛醇酒。


    
王洵用胳膊支住脑袋，借着晨光慢慢数白荇芷的睫毛。他已经醒来多时的，却迟迟不想下床，只想在白荇芷身边再多赖一会儿，能多久算多久。


    
白荇芷其实也早醒了，因为害羞的缘故，一直闭着眼睛假寐。昨天晚上两个人都太冲动了，冲动的代价就是，她现在从腰肢往下一直到脚趾无处不酸痛。那是一种美好且幸福的酸痛，很久很久以前，她就已经预料到了这种酸痛迟早会来。却没想到，它来得如此突然，以至于心中根本没做好相应的准备。


    
有一点点后悔！但心中更多的是安宁。当某种东西一直令人患得患失，有一天你却下定决心握住了它，再无法做任何更改之后，便是这种感觉。白荇芷不清楚王洵现在心里的感觉是否跟自己一个样，本来，双方都有所顾忌，有所保留。可现在，一切都木已成舟。都怪贵妃娘娘和她的前夫！她闭着眼睛在心中嘀咕，谁料一不留神，竟直接用嘴巴里说了出来！


    
“你说什么？”王洵没有听清，将头向后撤了撤，笑着追问。


    
“大清早的，你累不累啊？！”白荇芷的脸立刻变得更红，如同晨光中怒放的牡丹。努力闭住眼睛，不看对方脸上戏弄的笑容。只是睫毛之间偶尔露出的缝隙，却让王洵逮了个正着。


    
“不累。一点也不累！”王洵笑着扑了上去，咬住对方的嘴唇紧紧不放。双手同时在被子底下忙碌了起来，惹得白荇芷的身体来回扭动。


    
“不行了，真的不行了！”白荇芷费了好大力气才从王洵的嘴边逃开，心里发慌，四肢一阵阵发软。“妾身真的不行了，二郎怜惜则个！妾身……”


    
“我叫你装睡！这回一定要你知道郎君的厉害！”王洵笑着威胁，大手继续在被子里边游走。身体却悄悄挪开了数寸，与白荇芷保持了一拳之隔。


    
早在数年之前，云姨便依照大户人家的惯例，命紫萝做了他的通房丫头。这些年来，从生涩到熟悉再到老练，王洵早就把女人身体上的秘密探查了个清楚。像白荇芷这种初经人事的女子，第二天的确需要好好休息一下。所以，尽管嘴巴上喊得很凶，他还是小心约束了自己的行为。


    
“郎君……”挣扎了片刻，发觉王洵并没有进一步动作，白荇芷慢慢张开水汪汪的双眼。她知道王洵在纵容自己，这种纵容令她感到无比的幸福，同时又感到一点点负疚。“如果郎君真的很想的话……”


    
“该起床了。太阳都晒屁股了！”王洵笑着刮了对方一下鼻子，爬了起来，远离床榻。不想是假的，白荇芷身躯宛若一杯晃动着的琼浆，让人看到后就恨不能一饮而尽。但需要节制，将来在一起的日子长着呢，不能贪一时之欢让对方坐下病根儿。


    
白荇芷没有回应，转过头，默默地看着王洵刀刻斧凿一般的身体。棱角分明，强壮有力，几乎每一条肌肉都随时欲从皮肤下弹出来。这给了她一种非常安全的感觉，仿佛躲在对方身后，就可以无惧外边的任何风雨。如果她自己是一朵白莲，他则是池畔的大树。魁伟的枝干，可以为她撑起一片没有任何委屈的天空，永远没有。


    
“去年在军营里天天被逼着举石锁，压的！”王洵笑了笑，伸手去抓自己的里衫。按照长安城的最新流行标准，他这副身板就太粗糙了些。天宝年间的标准美男子是，唇红齿白，面若傅粉，猿臂狼腰，仙风道骨。而他的面孔因为长期在外边练武，已经被晒成了古铜色。肩膀太宽，脊背太阔，腰肢和手臂太粗，大腿太长。唯一符合标准的是牙齿，笑起来一闪一闪，仿佛有日光被反射回来。


    
“别动，我喜欢看！”白荇芷从被子里伸出玉臂，托住自己的脑袋。乌黑的头发立刻如流瀑般淌下，遮住她裸露的肩膀。


    
这下，王洵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愣了愣，笑着数落，“有什么好看的，不都是一个脑袋两只手么？”


    
“郎君不穿衣服的样子其实很好看！”白荇芷快速吐了一句实话，随即卧倒，将面孔扎进了枕头，半天不敢再抬起。


    
“找打！”王洵笑骂，冲到床边，对着白荇芷的屁股轻轻拍了一记。然后又快速退开，手忙脚乱地往自己身上套衣服，“不跟你胡闹了。天已经大亮了，我得赶紧去找红姑！”


    
“噢！”白荇芷好像没睡醒般，低声回应。慢慢地将头再度抬起，望着王洵的每一个动作。这个男人要兑现昨晚的诺言，并非吃到嘴后便不算数。这个男人是认真的，从没试图用谎言相欺。天哪，我在想什么？！该死，哪有让郎君自己穿衣服，做妾室的却赖在床上的道理？


    
猛然意识到了这一层，白荇芷立刻慌乱了起来。“二郎稍等，我这就起床。梳子在梳妆台左脚第一个抽屉，面巾挂在脸盆架上。我马上就穿好衣服，伺候你洗漱。”


    
“你还是先顾一下自己吧。”看到对方那手忙脚乱的模样，王洵抿嘴而笑。“在军营里，我天天都是自己穿衣服。赶紧回床上去，小心有外人突然闯进来！”


    
“啊——”白荇芷这才发现自己胸衣的带子都没有系好，发出一声惊呼，以手掩胸。王洵见此，笑得愈发不可收拾。伸手抓起一件外袍，连头到脚将白荇芷包在了里边，抱着丢回床上，“行了，我知道你被人伺候惯了。好好收拾你自己吧。别光顾着逞能！”


    
“啊！”白荇芷又发出一声短促的低呼，柳眉轻蹙。王洵诧异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恍然大悟，“第一天都有点儿，第二天就会好些，差不多到了……”


    
“都是你！”白荇芷羞不自胜，挥起粉拳在王洵的肩膀上捶打。捶了几下，力气便再度用尽，干脆将头扎进对方怀里迟迟不肯离开。


    
感受着怀里的温香软玉，王洵心中涌起一股说不出的幸福与满足。白荇芷终于是他的了，从此之后，所有歌声都将为他一人而唱。而他将兑现保护她一辈子诺言，永不反悔。


    
屋子里的温度慢慢在升高，日光透过窗帘，在地上照出一对相拥着的影子。看着床上那斑驳的血痕，王洵知道自己这回真的长大了。长大了不仅仅意味着凡事需要自己给自己做主，还意味着一份义务，一份责任。而在昨夜之前的他，只能算一个半大孩子。


    
“待会儿拿回了你的卖身契，我先带着你去鸣珂巷住下。然后找万年县的孙捕头，让他想办法单独给你立个户！”良久之后，王洵慢慢说道。


    
“嗯！”白荇芷这回没有做任何质疑，只是在王洵怀里轻轻地点头。


    
“这样，你就变成了良家女子，再与锦华楼没任何关系。我也可以从容跟云姨商量咱们两个的事情。她那个人嘴硬心软，即便生气，也肯定不会逼着我改变主意！”


    
“嗯！”白荇芷舒服地在王洵怀里拱了拱，换了个姿势继续享受对方身体的温度与气味。既然已经把自己交给了对方，她便不想再为自己多操心。相信对方，相信自己，相信冥冥中的诸多神明。


    
“等云姨那关过了之后，我便将你接回家。安顿好了之后，马上去安西投军，想办法建功立业。”拍了拍对方后背，王洵继续规划两人的未来。


    
“非去不可么？”白荇芷突然抬起头，眼睛里露出了几分不舍。“其实妾身一直住鸣珂巷也没关系。反正郎君这辈子肯定不会辜负妾身。”


    
“傻瓜。哪能让你一辈子做外室！”王洵笑着捏了捏对方娇俏的鼻子，“即便你不在意，将来咱们还有孩子呢？他不能一辈子进不了王家的祠堂！我得教他练武，读书，考进士……”


    
“噢！”白荇芷突然变得很笨，想了好一会儿，才明白王洵考虑得有多长远。庶出的孩子就已经没有资格继承父亲的爵位，如果是外室所生，并不被家中大妇接纳的话，非但是爵位没份儿，连同家产、田宅都无资格染指，彻底形同路人。


    
“紫萝其实也很好相处。她从十三岁时就跟了我，从没拂过我的意思。家中其他人……”唯恐白荇芷担心，王洵慢慢跟对方介绍。


    
“可安西那么远，又那么荒凉！”白荇芷的眼睛又湿润了起来，凝视着王洵，哑着嗓子说道。上回在王洵给安西将领安排的酒宴上，她从周老虎嘴里约略听过几句玉门关外的情况。五月还没开春，八月便可能飞雪。“郎君从小就没离开过京城，为了妾身……”


    
“也不仅仅是为了你！”王洵笑了笑，轻轻摇头。“我最近看到的东西太多，越看心中越堵得慌。如果继续憋在长安城中，非把我憋疯了不可。有机会去外边转转，我心里也好受些。”


    
“可，可那边毕竟还在打仗！”凝望着王洵还略带一点稚气的面孔，白荇芷的眼泪越涌越多。她忽然感觉到很委屈，委屈得莫名其妙，委屈得只想大哭一场。“住在鸣珂巷也没什么？真的！红姑那里有个秘方，可以让妾身永远不怀孩子。楼里边很多姑娘都吃过。妾身不想让你走，真的不想！”


    
“傻瓜！”王洵轻轻拍打着对方的后背，满眼爱怜，“都说过了，不是为了你。是我自己想离开长安一段时间。这里太憋闷了，除了你和云姨、紫萝三个之外，我几乎无可留恋！”


    
真的无可留恋么？话说出了口，他在心里默默自问。长乐坊、临风楼、曲江池，有关年少的回忆，几乎留在了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可太多的阴影，又慢慢延伸开来，将所有记忆变成了青灰色。


    
压抑、颓废、灰暗、冰冷。这里不是他喜欢的那个长安。也许，长安城本来就是这种青灰色的模样，只是，从去年开始，他才睁开眼睛认真看而已。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二章 残醉 （一 下）


    
趴在王洵怀里默默哭了一会儿，白荇芷慢慢止住了眼泪。她年龄比王洵大，阅历也更丰富些。虽然心里很是不舍，却也非常清楚，眼下暂且离开京师去安西投靠封常清，对王洵来说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去安西不仅仅是为了博取功名，虽然在封常清将军的照顾下，王洵去那边肯定会比留在京师升迁快。更重要的一点是，去安西与西域诸野蛮民族打交道，对王洵而言也许比留在飞龙禁卫军中更安全。他最近接触到的东西实在太杂了，很多秘密根本不能被暴露于阳光之下。那些秘密的主人，也许互相不忍或者无力伤害对方。但杀掉所有旁观者灭口，却是轻而易举！


    
即便别人没有灭口之意，以王洵这种大咧咧的性格，难免有一天就会被某个大人物视作眼中钉。到那时，恐怕封常清想保护他，也鞭长莫及。


    
“你，你打算什么时候走？”抽了抽鼻子，她低声询问。


    
“尽快！趁着天气还暖出发。”王洵想了想，笑着回答。他心中现在只是有个大概的规划，根本无法定下具体时间。离开京师去安西，是他昨天骑马赶往锦华楼的途中才想到的主意。起初只是偶发冲动，谁料后来居然越想越认真，慢慢已经变成了执念。


    
“到时候，别太急着立功。有危险时让别人先冲，你在后边缓一缓，没人看得出来！”白荇芷丝毫顾不上挑王洵的话里的缺陷，揉着眼睛，小声叮嘱。


    
“知道了！”王洵摇头大笑，声音无意中拖得老长。“哪那么容易就有仗打？西域诸国，早就被高仙芝给打怕了。轻易不敢扎刺。我估计，短时间内，也就是驱逐马匪，肃清山贼什么的，根本不会有风险！”


    
自从李林甫执掌相权之后，醉心于党争，任人唯亲。大唐国力就慢慢走了下坡路。在边境冲突中，也是时输时赢，不复有永徽年间那种跺一跺脚周边国家抱头鼠窜的威慑力。而李林甫为了粉饰太平，又总是虚夸战果，掩败为胜。所以民间对唐军兵威反而有一种非常盲目的自信。特别是像王洵这种从小到大没听闻过兵戈之声的一代，简直把战争看得像喝酒打架一样轻松，根本不相信自己有可能会战败，负伤，甚至丢掉性命。


    
见情郎说得如此豪气，白荇芷不敢坏了口彩，沉吟了一下，继续叮嘱道：“那有空就多想想家里边。想想云姨、紫萝，还有我。别老想着打仗杀人，身上沾了太多的血腥气，佛祖会怪罪的！”


    
“佛祖哪顾得上管我。”对于怪力乱神，王洵一概嗤之以鼻。“他老人家自己的晚饭还没着落呢，上回听周老虎说，天竺国那边被大食入侵，很多佛寺被带着白头巾的人一把火全烧掉了。还自称是奉了神明的指使。也不知道是哪个神明，居然教唆出来一群打家劫舍的徒子徒孙？”


    
带着白头巾的大食人在长安城里也有不少。珠宝、香料、丝绸、首饰、甚至黑市人口买卖当中，都有他们的身影。这些家伙翻脸的速度堪比翻书，完全不懂得买卖不成仁义在的道理。并且喜欢扎堆抱团儿，强买强卖。因此在长安百姓中的口碑并不甚佳。听王洵口无遮拦地拿佛教徒和这些大食人开涮，白荇芷忍不住用力捶了他一拳，笑着骂道：“别什么话都说。神明都是顺风耳。说不定会听见。反正，你自己要多加小心，我从今天开始日日烧香，求佛祖保佑你平安回来！”


    
“希望你求的那个佛祖有良心吧！别白吃了你的香。”王洵笑着摇头，并不以什么佛祖为然，但心中终究十分感动。“现在先不说这些，你把小萍儿喊进来，让她伺候你洗漱更衣。我去找红姑！”


    
“噢！”白荇芷顺口答应，这才意识到自己身上仅仅披着一件外袍，里边什么都没有穿。脸色登时又羞得通红，推开王洵，一边自己往头上套小衣，一边嗔怪，“都怨你。弄得我现在还晕头涨脑的。别急着下楼，待会儿我自己跟红姑谈。你先帮我拉一下床脚的绳子。另一端系着的铃铛就在楼下萍儿的头顶上，她听见后，很快就会上来！”


    
“哦！”王洵闻言低头，果然在床榻左上角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一段红绳。“怪不得以前，萍儿总是突然过来推门。”一边拉，他一边做恍然大悟状，“原来是你……”


    
“作死了！”白荇芷自我保护的小伎俩被拆穿，羞得直挥粉拳，“人家昨天不是让你得手了么？还不知足？老提过去的事情干什么？”


    
“不提，不提！”王洵笑着又拉了几下，一边仔细追寻那隐隐约约的铃声，一边皱着眉头说道：“这么清楚，我以前根本没注意到！那昨晚，她岂不是……”


    
猛然想到这一层，白荇芷立刻羞得无地自容。以手捂脸，低声惊叫，“啊？你怎么不早提醒我？这下惨了，都给她听去了，你让我怎么见她？！”


    
此刻再想办法补救，显然已经来不及。门环轻叩，婢女萍儿红着眼睛探进半个脑袋，“小姐，我可以进来了么？”


    
“别——！”白荇芷下意识拒绝，随即想到自己已经无可掩饰，将头扭向墙角，低声补充，“别站在门口。赶紧进来帮忙整理衣服。死妮子，睡得可真沉，也不早点起来帮我打洗脸水！”


    
这简直是无理取闹了，她不拉铃，对方哪敢上来坏其美梦？好在萍儿已经追随白荇芷多年了，知道女主人脸嫩，低声到了个歉，垂着头，默默上前，帮对方洗漱梳妆。


    
夏天需要穿的衣服很少，白荇芷很快就收拾完一身行头，坐在了梳妆台前。眼神扫过铜镜，无意间，她忽然看见萍儿举着梳子，正在自己背后默默流泪。愣了愣，笑着啐道：“你脾气还大了！我错怪你了，行不？别哭了，大清早，也不怕哭肿了眼睛！”


    
“小姐……”闻听此言，萍儿愈发觉得伤心，竟然不顾王洵就不远处站着，抱着白荇芷肩头呜咽了起来。


    
彼此间互相照顾了这么多年，临别在即，白荇芷心头也有些伤感，叹了口气，声安慰道：“别哭，我带你一起走便是。待会儿，我替你跟红姑谈！”


    
“姐姐，你，你这回可真犯了傻！”不知道该怎样表达自己的感受，萍儿哽咽着道。本来，二人一直互相配合，说好了要逼迫王洵先答应把白荇芷堂堂正正地接进崇仁坊的老宅，才肯让其得手。谁料，昨晚白荇芷一时晕了头，居然没坚守底限。甚至连个承诺都没要，就稀里糊涂地把她自己交了出去。


    
如果王洵吃饱了抹嘴走人怎么办？一个青楼女子还能找到地方声讨恩客负情薄幸去？如果进入王家之后，被她家那一对老少狐狸欺负怎么办？主仆二人无依无靠，到时候还能依仗谁？


    
越想，萍儿越是担心，昨夜竟然是睁着眼睛一宿未睡。今早见了白荇芷，便再忍耐不住，所有疑虑都化作眼泪淌了出来。


    
转头抱住婢女萍儿，白荇芷心中也是五味陈杂。在与王洵的智斗中，萍儿一直板着脸做恶人，而她，则伪装成娇弱无主的角色。事实上，所有好人恶人都出于她的暗中部署，萍儿只是个提线皮偶而已。


    
但是昨晚，是她自己主动拔下了发簪。将满头长发和干净的躯体一并交到了王洵手中。从某种角度，萍儿说她傻，半点也没有错。想到这儿，白荇芷收住眼泪，拍了拍萍儿的肩膀，低声耳语：“你说得对。姐姐是傻。但女人，这辈子早晚都会傻上一回。”


    
“为他？”萍儿愣了下，回头看向坐立不安的王洵。还是像以前一样懵懵懂懂，从两年前到现在，她一直也没看出此人有什么好来。


    
但一切都已经木已成舟。主人做了选择，她一个小丫鬟又怎有资格置喙？只好跟着赌上一局，听天由命而已。正自怨自艾间，又听见女主人笑着命令，“别瞪眼睛了。以后，咱们姐妹两个得全依仗着他呢。赶紧去大堂，把红姨帮我请过来。就说我已经决定嫁给王郎，今天就打算跟她告别！”


    
“嗯！”萍儿点点头，站起身，默默走了出去。片刻之后，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锦华楼的老鸨红姑，哭天抢地地冲了进来，“唉吆，我的肉啊，你怎么这般傻啊。怎么着，也先让我准备一下才是。说走就走了，这不是拿刀子剜我的心么……”


    
“红姐莫哭，该出多少赎身钱，你尽管开口便是！”王洵被哭得好生尴尬，侧开半步，赔着笑脸说道。


    
“这哪里是钱不钱的事儿啊！”红姑抓起手帕，用力擦拭自己的眼睛，“芷儿即便不是我十月怀胎，也是我从小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我本打算把锦华楼交给她，让她将来给我养老送终。谁料她女生外向，居然……”


    
一边哭，一边哪眼睛偷看王洵。早在昨天晚上，看到王洵一直没下楼，她已经开始磨刀霍霍。只是不太清楚对方的底限在哪而已。报得太低了怕对不起自己。开价太高，又怕叫黄了，把白荇芷砸在手里。毕竟，过了昨晚之后，白荇芷就不能再算清倌人了。以后再锦华楼多留一天，价格就要下跌一截。（注1）


    
“我知道，她是锦华楼的招牌。可她跟我真的是两情相悦。所以，还请红姐成全则个！”听红姑哭得撕心裂肺，王洵未免有些误解了她的意思。讪讪笑了笑，继续求肯。


    
算来也是这姓王的太笨，换了别的客人，白荇芷恐怕在一年半之前，就早不是清倌人了。只有这个傻蛋，居然辛辛苦苦等到现在！这种傻瓜，不宰白不宰。想到这，红姑收起眼泪，哽咽着道：“没了芷儿，我也只好把锦华楼关掉了。这楼里百十张嘴，总不能随便给几个钱就打发掉。都是芷儿多年的姐妹，情同手足。若是小侯爷真的心疼芷儿……”


    
正准备报一个天价，谁料白荇芷那边已经忍无可忍。轻轻咳嗽了一声，上前插嘴，“阿姨可别这么说。锦华楼的招牌，可是姐妹们一同撑起来的。女儿不敢抢他人之功。我记得您老买我时，只花了三吊钱。后来虽然请过不少老师，教我唱歌跳舞写字画画，但从十四岁起，哪年我给您赚回来的钱少于千吊过？”


    
“那可不能这么算！”闻听此言，红姑立刻变了脸色，“为了保护你不让人欺负，我可是费尽了心思！还有胭脂水粉，珠宝首饰，一项项，全捡着最好的给你挑。就拿你住的这……”


    
“姨娘。咱们不是说好了么？好聚好散。楼里这么多姐妹，谁能守在您身边一直到老呢？你老并不缺钱，又何必不给她们留一个从良的念想？”白荇芷立刻也收起了柔弱姿态，将身体往王洵肩上靠了靠，笑着回应。


    
“这……”没想到白荇芷会变得如此强硬，红姑登时语塞。做青楼这行，一本万利，同时也把脚踩在了刀刃上。她年青时，曾经亲眼见过，一个攀上高枝变凤凰的名妓，如何将从前的老鸨逼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今日若是她咬紧牙关不松口，固然能从王洵身上刮出万贯肉好。可这个价钱一开出来，就等于给锦华楼里的其他“女儿”做了榜样。那些找不到王洵这种冤大头的，难免会怀恨在心。日后若是有人也侥幸时来运转，恐怕锦华楼的繁荣也就到了尽头。


    
况且王洵本身就是个世袭的子爵，六品校尉，前程一片大好。白荇芷很显然又是个即便做了妾也能长期受宠不衰的。若是他们两个发达后掉过头来算旧账……


    
“我听人说，漂洋过海贩珠之利，不过二十倍。”看到白荇芷满脸骄傲地靠着自己，本来有些被欢喜冲晕了头的王洵也慢慢恢复了清醒，想了想，微笑着补充，“算上这些年荇芷在楼里的开销，我给您一千吊肉好，您看如何？日后您老还是荇芷的长辈，我们两个永远不会忘记您老的好处！”


    
一千吊肉好，足够在机会合适时，买到一百个女孩，并且从小调教到大了。已经做好了赔本打算了红姑岂会不肯？假装没看见白荇芷狠踩王洵的小蛮靴，扬了下手绢，没口子答应，“行，行，多谢小侯爷恩典。别的我也不说了，这间房子里的东西，荇芷喜欢什么，尽管拿好了。连同这个小丫头片子……”说到这儿，她伸手一指对着王洵怒气冲冲的萍儿，“算作添头，白送！”


    
注1：清倌人。只卖艺不卖身的歌伎或者舞姬。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二章 残醉 （二 上）


    
锦华楼的顶梁柱，小四绝中居于第二位的歌仙白荇芷被人赎走了！消息传开，立刻在长安市井中掀起了轩然大波。特别是那些自诩经纶满腹，却一直籍籍无名的读书人当中，对此简直失望至极。想自己寒窗苦读这么多年，却既没混得朝廷高官厚禄相待，又没博得红颜知己慧眼识珠！那姓王的不过是个破落了的勋贵，要才华没才华，要名气没名气，凭什么就能抱得美人归？


    
“这恐怕与礼不合！”失落之余，立刻有人在此事中寻到了破绽，本着咱家得不到也不让你日子过舒服的态度，抱着一壶浊酒在饭馆里边义愤填膺，“姓王的乃显贵之后，却娶了一个歌姬为妾。按照大唐律例，娶倡女为妾者，杖……”


    
“行了，老路，你当那姓王的小侯爷是傻子么！”同桌一道就着半碟子盐渍黄豆下酒的同伴摇摇头，撇着嘴打断，“人家早就做好了准备。我听说……”把手掩在嘴边上，此人故作神秘，“那姓王在给白行首赎身的当天，就把卖身契还了她。还找了万年县衙门疏通关系，给她在长安城里单独立了户。眼下，人家纳的是良家妇女，可不是什么艳压群芳的歌姬！”


    
“那，那岂不是要花很多钱！”刚才还满脸不平的老路立刻放下酒盏，瞪圆了眼睛追问。“老仁，你从哪听来的？要是白行首突然变了卦，他岂不是人财两空？”


    
“当然不会太少！”透漏消息的老仁将碟子中的黄豆向自己这边分了一大半儿，洋洋得意地继续，“我五舅三姨夫就在万年县当差，据他说，光是给白行首赎身，姓王的就出了这个价……”


    
“五十吊！嘶，他可真舍得花钱！”盯着对面竖起的五根手指，老路倒吸一口冷气，压根儿没注意到同伴又多占了自己二十粒腌黄豆的便宜。


    
“五十，你当白行首是斜对门的小红么？”酒鬼老仁满脸鄙夷，好像在看着一个白痴，“五千！这还不算给对方添脂粉和买衣裳的钱。再加上给衙门里塞的红包，少说也得万吊以上！”


    
“这败家子！”老路又一巴掌拍在桌案上，把几个空盘子拍得上下直跳。


    
“要么怎么说富不过三代呢，就照这个糟蹋法……”趁着老路沉浸在愤怒当中，透漏消息的同伴老仁赶紧将盘子里的黄豆往自己嘴里捡。


    
旁边桌子上的几个酒客显然也听见了，带着几分醉意一同谴责败家子王洵，“吁！祖宗褴褛筚路聚之，子孙金沙珠砾败之。上位者若不幡然醒悟，我大唐恐怕……”


    
正搜肠刮肚地忧国忧民，靠近窗口处突然传来一声怒喝，“呸！你们几个活该落榜一辈子的酸丁，人家娶自己的媳妇，花自己的钱，是人家的事情。与你们几个酸丁何干？有种躲在角落里乱嚼舌头，怎不见你们到衙门口为民请命去！”


    
“你这……”几个头戴布冠的读书人立刻拍案而起，对着说话的壮汉怒目而视。看看对方不低于九尺的身板，和此人旁边穿了一身宫廷侍卫服色的同伴，满肚子火气立刻又烟消云散。


    
“怎么，雷某说错了你等？枉自读了一肚子书，不想想怎么为国尽力，却总盯着别人裤裆底下做文章。还好意思说是自己圣人门下！我要是你等，早尿一泡尿把自己给淹死了！”越看几个读书人越不顺眼，壮汉继续破口大骂。


    
有道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更何况壮汉旁边还坐着个太子府的锦衣卫士？读书人们不愿跟此类“俗物”计较，摇了摇头，叫来跑堂伙计，将没吃完的剩菜打了包，陆续结账离开。


    
望着一干无聊的酸丁去远，雷万春用手指敲了敲桌案，对着陪自己喝酒的马方抱怨道，“明允这小子，越来越不像话了。娶了白行首过门，也不说请大伙喝杯水酒！难道还怕我等出不起礼钱？”


    
“明允这时恐怕自己在家抓脑袋呢！”马方笑了笑，偷偷跟雷万春解释，“师父你千万别怪他。据我所知，他在家，向来自己做不了主！白行首虽然倾国倾城，毕竟担了个歌姬的名头。而崇仁坊那边，住的又全是开国勋贵之后。即便他先想办法给白行首单独立了户，身份差距这道坎儿，恐怕也不是简单能对付过去的！”


    
“怎么？那婆娘……”雷万春又轻轻叩了下桌案，满脸怒气。转念想到云姨曾经对自己的好朋友张巡有恩，语气迅速软了下去，“那云姨娘我也见过，不是个不讲道理的长辈。她既然把明允视若己出……”


    
“越是视若己出，恐怕越管得严！”经过了白马堡和太子府两个地方的历练，小马方非但人长高了不少，心思也成熟了许多。“明允将来不走仕途则已。如果想走仕途，名声就非常重要。如今他没娶妻，先纳妾，虽然想办法免除了官府的麻烦，但门当户对的人家，谁还肯把女儿嫁给他？他上面又没有什么过硬的长辈，缺了联姻这层关系，无形中就少了一个强援。眼下只做个小小校尉还可以，假若再往上走，被御史台那帮吃饱了没事干的家伙盯上后，恐怕要死死揪住不放！”


    
“那帮家伙管得可真叫宽！”雷万春继续愤然拍案，却清楚马方说话是事实。全大唐的官位就这么多，勋贵世家占掉其中一大半，皇亲国戚占掉其中四分之一，剩下的四分之一，才是留给历届科举出身的读书人，地方举荐的名士，还有走终南捷径的隐贤们分得，显然僧多粥少！所以官场中越往上走，倾轧也就越剧烈。任何名声履历上污点，哪怕是极不起眼，被竞争对手抓到后，也能做出一笔大文章来。当然，如果背后有李林甫、杨国忠这样的权臣撑腰另算！（注1）


    
“何止管得宽！”提起御史台，马方就一肚子不满。“那帮家伙，就靠给人挑毛病吃饭。连太子府去年冬天多用了几车竹炭，都能做出戒奢侈、戒淫逸的文章来！”


    
雷万春听得直撇嘴。“这帮家伙！如果太子殿下算做喜好奢侈的话，那两位丞相往哪摆？！”


    
鉴于前几代做太子者鲜有善终，当今太子李亨为人一向低调。平素深居简出，非重大场合时上街只乘两辆朱漆车，带五六个随从。比起动辄前呼后拥到骊山洗温泉的皇帝陛下，和出入皆有银装车队开路的李林甫、杨国忠，简直可以用寒酸二字来形容。而御史们偏偏不敢找李林甫和杨国忠等人的麻烦，反而揪住太子府多用了几车竹炭取暖的小事儿做文章，这种欺软怕硬的行为，实在无法不让人觉得鄙夷。马方摇了摇头，低声道：“如今这时代，怎可能有人肯做魏征第二？他们的算筹打得很精细！如果弹劾了李相和杨节度，恐怕第二天就得卷铺盖回家。唯独太子，虽然名为储君，却没任何实权。即便陛下百年之后，太子即位，恐怕也不好意思翻御史台的旧账！”


    
对于这些官场上的鬼花样，雷万春素来不熟悉，听起来觉得很累，打了个哈欠，笑着道：“算了，反正老子这辈子做不了什么高官。犯不着看这帮家伙来气。说正事儿吧，你今天来找我，是不是刀法进境上又遇卡了！”


    
“师父说的极是！”马方站起身，恭恭敬敬地回应。


    
“坐下，别动不动就作揖。老子又不是什么牌位？！”雷万春曾经是个无拘无束的大侠，对于世俗礼节向来不怎样在乎，最讨厌马方在自己面前循规蹈矩。“你学的那套刀法，原创者就是个惊世骇俗人物。如果你学不到他的为人和心胸，纵有进境，也难登堂入室！”


    
“是！弟子尽量改！”虽然做了东宫侍卫之后，马方已经很少挨打。但父亲的影子却依旧印在他的身上。纵然刻意去反，一时半会儿却也改变不了。


    
“算了，不跟你计较。”雷万春无奈，只好笑着作罢，“说吧，到底卡在什么地方了？是不是你小子最近又贪多求快，没学会走先想着跑！”


    
“弟子可是每天都勤练不辍的！”闻听此言，马方大急，立刻红着脸替自己辩解，“这套刀谱，前半部分我翻来覆去练了好几个月，每一招的关键都能倒背下来。练熟之后，也能感觉到其中的道理。无非‘手疾眼快，料敌于先’八个字。但从第二十五招起，却是生涩异常，仿佛不是一个人所创，怎么练都找不到感觉！”


    
“第二十五招？”雷万春抓起筷子，在半空中比比划划。好一会儿，才笑了笑，非常苦涩地说道：“这个，恐怕我也没办法帮你。这套刀法，记录了前朝一个名将毕生所得。但前半部分，是此人幼年跟随一隐士所学，带着几分轻松惬意。而后半部分，却是此人经历了一场国破家亡之恨后，自己所悟。刀意充满悲愤和失望，每一刀下去，都恨不得让对手碎成数块。你如此年纪，又没什么阅历，能悟到其中三味，才是怪事！”


    
“啊！”马方登时满脸失望，“那，那我岂不是永远学不会了！”


    
“有前半部分，足够你在军中打滚了。别贪多嚼不烂。”雷万春敲了对方一指头，笑着开解，“后半部分，要看机缘。不如先熟记在心里，日后慢慢再领悟。”


    
“哦！”马方叹了口气，终是无法甘心。凭着雷万春所教的刀法，他现在于东宫六率中混得如鱼得水。很多比他资格老，背景深的侍卫，跟他比试过后，都对他深表叹服。但对于太子身边的几个顶尖高手，马方就只有仰视的份了。想要跟对方平辈论交，武艺在短时间内，非得要更上一层楼不可。


    
“刀法这东西，跟手艺一样，也是活到老，学到老！”雷万春猜到了徒弟的心思，摇头而笑，“没有人是刚出道就天下无敌的，需要在实战中，把刀谱上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也能达到大成之境。即便刀法的原创者，跟你这般年纪时，据说也是稀松平常。但后来他东征西讨，斩将无数，刀法也就渐臻化境！”


    
“斩将无数。是侯君集么？”马方毕竟年龄小，很快就从沮丧中走出，转而关心起刀法的来历。


    
“侯君集乃一代名将，但跟此人比，还差了些！”雷万春摇头否认。


    
“是王君廓！”马方眼神突然一亮，大声喊道。


    
“此人纵横中原时，王君廓恐怕只能给他做马前一卒！”看了一眼马方，雷万春继续摇头。


    
“那，那……”马方搜肠刮肚，在自己所熟悉的开国元勋中，无论如何找不到这么一号使刀的人物来。


    
“你甭想了，书中没有！”雷万春笑了笑，低声补充。“你阿爷也许知道，但不会跟你说。这个人，就像李孝恭、徐世绩一样，本朝巴不得将他的功劳全夺了，按在别人头上！”


    
“李孝恭，不是说，他是个太平王爷么？”马方瞪大眼睛，满脸不可置信。徐世绩因为受到其孙徐敬业的牵连，被武则天挖骨抛尸。其生前所立战功，大多也都被马屁文人硬挪给了同代名将。但李孝恭的事迹，马方就不太清楚了。只晓得此人是个高祖的侄儿，曾经领过几天兵而已。


    
“本朝？”没有张巡这个诤友在身边，雷万春说话显然越来越肆无忌惮，“太宗可是亲自干涉过修史的。把隐太子和齐王的战功全一笔抹了。李孝恭若是太平王爷，那凌烟阁上其他人就都全是狗屎。一军主帅优柔寡断，懦弱无能，事事全靠李靖这个长史来安排，你信么？”


    
这句话的确击中了很多主流说法的软肋。李靖被后世推崇备至，但其在开国之战中大部分功劳，却是在行军长史这个职位上立的。而他的顶头上司，恰恰正是李孝恭。想到这层，马方哑然失笑，“真过分。他们怎么能这样？那刀谱的主人，岂不是跟李孝恭齐名的英雄？”


    
“至少不比李孝恭差！”雷万春端起酒盏，轻轻抿了一口。正想把刀谱的来历和盘托出，无意间却看到酒馆门口走进一个人，目光立刻被吸引了过去，直直的，半晌无法移动分毫。


    
注1：终南捷径。唐代君王喜欢寻访隐士出来做官。所以很多人就到终南山隐居，方便被寻访。久而久之，终南捷径就成了成语。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二章 残醉 （二 下）


    
顺着雷万春的目光方向望去，马方的喉咙立刻发出一记轻微的“咕咚”声。门口又进来两个读书人，皆身穿一袭裁剪恰当的苏绸青衫，看上去非常干净利落。右边一个马方曾经在斗鸡坊见过，正是虢国夫人的贴身侍女香吟。纵使身着男装，亦无法掩盖她骨子里的妩媚之态。而左边的那个年龄稍长者姿色更胜一筹，竟令人一见，就有种想走上去揽在怀里的冲动。


    
虢国夫人，她怎么到这种小酒馆来了？努力将目光收回，马方听见自己的心脏“怦怦怦怦”跳个不停。像这种只能提供几样不入流小菜的路边酒馆，客人通常为各家店铺里下了班的伙计，出卖苦力的挑夫，赶大车的莽汉，或者科举屡试不第，穷困潦倒的书呆子。若不是雷万春租住的客栈恰巧在酒馆附近，马方相信自己这辈子都不会走入此种地方。


    
但虢国夫人却易装而来，根本不在乎她身上的苏绸长衫与酒店里油渍渍的胡凳格格不入。非但如此，她还不顾酒保酒客们错愕的目光，带着同样一袭男装的贴身婢女香吟，落落大方地走到雷万春和马方两人的对面，坐下去，笑着说道：“这个位置靠窗，肯定比较凉快，想必两位不介意跟我们拼张桌子吧？”


    
那古铜脸汉子好福气。登时，酒店中仅剩的几名客人个个满脸羡慕，恨不得将自己的座位跟雷万春换一换。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虢国夫人举起莲藕般白净的手臂微微一招，“小二，上两样招牌菜，再给我温一坛子老酒！”


    
“来了——！”一看就知道对方是花得起钱的大主顾，身兼酒店掌柜、账房和店小二三职的地头蛇贾五兴高采烈的答应一声。脚不沾地，直接向后堂跑去。


    
“师父！”已经变得六神无主的马方在桌子底下轻轻踩雷万春的脚。希望对方能开口抢回主动，别让虢国夫人一直得寸进尺。谁料，平素在他眼里顶天立地的师父今日却突然如同换了个人，愣愣地坐在那里，从开始到现在一个字也不肯说。


    
“走了这么远的路，我还真是饿了！”见雷万春不肯接招，虢国夫人轻轻伸了个懒腰，登时让周围酒客眼珠子掉了满地。谁料更令人羡慕的事情还在后边，她好像被饿得有些急了，居然不等自己点的酒菜送到，直接从桌案中央的竹筒中抽出一双筷子，从雷万春和马方两人吃剩下的盘子里拣了片五香驴肉，斯斯文文地吃了起来。


    
这下，马方再也忍不住了。他没想到，自己居然有机会跟名满长安的虢国夫人在一家毫不起眼的路边酒馆里同桌而食。更没想到，对方居然不计较自己和师父二人的口水，对着几片驴肉大快耳颐。


    
按照大唐律例，无故屠杀耕牛，判刑一年半。所以没有背景里的街头酒馆，通常只能给客人提供狗肉、马肉和驴肉佐酒。而马肉太糙，狗肉夏天时吃又太热，所以驴肉便成了酒客们的首选。


    
可这些都是针对雷万春等平民百姓之家而言的。换了马方和王洵，家中随时都能有牛肉、羊肉或者鹿肉吃。至于地位和背景犹在马方之上的虢国夫人，恐怕连刚出生的乳牛都不知吃过多少头了，又怎可能真的对几片驴肉如此迫不及待？


    
莫非，她真的对师父有情？猛然想起王洵私下里对自己旁敲侧击的几句话，马方心头亮起了一道闪电。那今天这场偶遇好解释了。根本不是偶遇，而是虢国夫人刻意主动寻了过来！只可惜自己如此后知后觉，居然还赖在师父身边当蜡烛，没在第一时间逃出门去。


    
现在再找借口走，肯定太做作了。那样会令在场的气氛更加尴尬，也会给师父和虢国夫人都留下自己还没长大的印象。冥思苦想找不到脱身之策，小马方急得满头是汗。脚下的力气在不知不觉间越来越大，踩得雷万春忍不住轻喝出声，“小家伙，你到底要干什么？赶紧把脚给老子拿开！”。


    
一喝之后，雷万春自己也清楚无法再装下去了，叹了口气，低声命令：“今天的刀法就说到这吧。你先回家去，把我今天教的东西自己领悟一遍。改天，我再到你家中给你喂招！”


    
“哎！哎！”已经猜到八九分真相的马方如蒙大赦，站起身，冲对面轻轻抱了抱拳，拔腿就往外走。一路上碰歪了三张桌子，踢翻了两张胡凳，却也浑然不觉。


    
看见马方狼狈不堪的模样，虢国夫人莞尔一笑，登时让黑漆漆的小酒馆亮了三分。偏过头，她冲着贴身婢女香吟吩咐，“路上我看到一家卖糕点的老字号，你去帮我买包桂花糕来。要新出锅的，别太硬！”


    
“是！”小婢香吟微微一笑，同样是如羞花照水。这下，一直满脸羡慕的酒客们全明白了，敢情人家古铜脸壮汉不是有福，那个相哥是他的旧相识。也对，像这种长得比女人还好看的相哥儿，据说最喜欢身强力壮的男人……（注1）


    
正一脸淫秽地想着，忽然又看到古铜脸壮汉竖起眼睛瞪将过来。登时，满肚子的花花肠子全不见了，低下头，眼观鼻，鼻观心，再也不敢东张西望。


    
顾不上跟这些好事者认真，雷万春轻轻叹了口气，看着虢国夫人，低声问道：“你怎么来这种地方来了，有事需要我帮忙么？”


    
“如果没事需要帮忙，大哥是不是就不想见到我了？”虢国夫人也轻轻叹了口气，顺势放下了筷子。


    
“当然不是！”雷万春摇头否认，声音里明显透着点虚。事实上，自从那天离开对方府邸之后，虢国夫人的影子就一直在他心头挥之不去。虽然明知道两人这辈子永远没有在一起的可能，还是忍不住想找机会再见上对方一面。


    
哪怕是远远地看上一眼，不用说话，不用微笑，心中也觉得非常安宁。雷万春已经不再年青，但年青时都没有过的冲动，却在不该被点燃的时候萌发于心底，浓烈如酒，炽烈如火。


    
“那大哥是不是一直很想见到我？”虢国夫人紧紧咬住对方话头，抬起一张期盼的面孔。


    
“这……”雷万春语塞。既不敢承认，又不敢否认，一时间，竟然憋了个满脸通红。


    
二人说话的声音都不甚高，但经不住酒馆的面积只有巴掌大。一瞬间，刚才还准备看稀罕的几个酒客们都受不了了，肚子里的酒食直接往上涌。赶紧把该结的酒菜钱摆在桌子角，争先恐后地逃了出去。


    
两个大男人。其中一个还生得虎背熊腰，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眉来眼去，卿卿我我。刚刚端着酒菜从后堂跑进来的店小二也直犯恶心，将虢国夫人要的酒菜往桌案上重重一丢，转身走了开去。


    
“大哥不说，我就当是了！”见雷万春尴尬成那般模样，虢国夫人无端心中一紧，叹了口气，幽幽地道。


    
“不。不是！”雷万春再度摇头，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他之所以留在长安没有继续追随张巡，的确有想再跟虢国夫人见一面的因素。但同样很重要的是，他发现马方人品资质都适合做自己的传人，所以才不惜花费一段时间来指导对方。至于这两条因素哪一个更重要些，恐怕雷万春自己也无法说清楚。更甭说当面回应虢国夫人的逼问了。


    
“大哥觉得我很讨厌么？”虢国夫人脸色登时一黯，垂下头，珠泪闪烁。


    
“不，不是那个意思！”见不得女人哭，更见不得自己关心的女人哭，刹那间，雷万春方寸大乱。大手上下比划了好半天，终是不敢替对方拭泪，狠狠拍了自己一巴掌，低声回应，“我的意思是，你穿男装，不，不如穿女装好看！”


    
“扑哧！”虢国夫人破涕为笑，宛若春花在阳光下绽放，“大哥说不好看，我就不穿。这破帽子，扣在头上热得很！”


    
说罢，信手摘下头上的儒冠，秀发如流瀑般缓缓滑落。


    
此地的掌柜、账房兼店小二贾五已经被恶心得从屋子角抓起笤帚准备扬灰，闻听此言迅速回头，愣了愣，瞬间如遭雷击。


    
那相哥居然是个女人！店小二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数息之后，又开始两眼放光。山一样魁梧的男人，花一样娇艳的女人。怪不得古铜脸汉子半年来几乎每天都在这里喝酒，原来，他一直在等着今天。怪不得一身上等苏绸女人肯进入路边小店，原来，她要找的人在这里。


    
也就是他，才能配得上她。小二哥再度向店中的两位客人投去祝福一瞥，捡起不知何时从手中掉落的笤帚，悄悄从前门走了出去。把一个打烊的标志树在了门口。作为一个给长安城最底层百姓提供吃食的酒店主人，他平时听到看到的郁闷事实在太多了。难得在黑暗处发现一缕温情。他不介意损失几个铜钱，给这缕温情多腾出一点点空间。


    
注1：相哥。男妓。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二章 残醉 （三 上）


    
坐在为了这次出行临时买来的青布篷马车里，身边挤着婢女香吟，虢国夫人感觉心情无比的宁静。


    
比起她平常用的银装马车，这辆青布车的箱体窄了足足二分之一。车座垫子里塞得也仅仅为蒲草，而不是鹅绒。至于车窗则更简单，居然连层青纱都没舍得钉，随便挂了几串民间唤作草珠子的东西敷衍了事。但这三伏天的夜晚，蒲草显然比鹅绒更凉爽，草珠帘子也比青纱更透风。


    
见自家主人时而嘴边露出浅笑，时而眉间流出数分娇羞。小婢女香吟非常不愤，用靴子尖轻轻踢了踢车厢板，板着脸提醒：“那种一吊钱可以住一个月的小客栈，向来就是虱子窝。夫人小心沾上一身虱子回来，用多少药水也杀不干净！”


    
虢国夫人正在回忆刚才发生的事情，听到心腹婢女酸溜溜的话，也不生气，摇摇头，笑着回应，“哪里有你说的那样不堪！雷大哥看上去很粗豪，实际上是个很细致的人！”


    
“我可真没看出来，夫人不会是爱屋及乌吧！”追随虢国夫人多年，香吟早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姐姐，见对方沉浸在温情中无法自拔，笑了笑，继续大泼冷水。


    
“你没看出来的东西多了！”虢国夫人白了心腹婢女一眼，再度摇头。“你才多大？知道什么样的男人叫好，什么样的叫坏？！”


    
“我当然知道了！”最怕虢国夫人拿自己当小孩看，香吟立刻坐直了身体，连珠箭般反驳，“没见过几个，我还没听人说起过么？上次你让我去韩国夫人家还琴，婢子曾经亲耳听她和别人说起长安城的七大美男子，什么玉树临风崔宗之，冰肌雪骨汝阳王，粉面朱唇雷海青，柳腰猿臂李三郎……”


    
“作死！”没等香吟把话说完，虢国夫人立刻一巴掌拍了过来，“连陛下都敢编排，你可真是活腻烦了……”


    
“又不是婢子自己编出来的，是韩国夫人说的吗！”小婢香吟把嘴一扁，做垂泫欲泣状。


    
“又装，又装！”虢国夫人将香吟拉过来横在膝盖上，照着屁股结结实实地拍了两巴掌。拍完了，却又摸着对方的头发说道：“她们借酒撒疯，那是她们。你可千万不要跟着学。免得一旦犯了陛下的忌讳，连我也保不住你！”


    
“嗯！”拼着屁股上挨两巴掌，成功换回了主人的关注，小婢香吟自觉很值。在虢国夫人的怀里拱了拱，用鼻孔懒懒地回应。


    
“你啊……”虢国夫人轻轻叹气，这一刻，眼睛里居然充满了慈爱。


    
有关长安城七大美男的说法，她也略有耳闻。其中排名第一的崔宗之乃宠臣崔日用之子，袭爵齐国公，素有玉树临风之称；排名第二的汝阳王李琎为唐睿宗之孙，当今皇帝陛下之侄。皇帝曾经亲口赞他‘姿质明莹，肌发光细’。排名屈居第三者，为一梨园子弟，擅长琵琶与舞蹈，深受皇帝陛下宠爱，特许随便出入禁宫，昼夜不限。而排名第四的李三郎，则是皇帝陛下本人，贵妇们不愿直呼其名，私下以他的排行称之为李三郎。


    
长安城内已经三十余年未闻兵戈之声，宫廷和民间皆以男生女相为美。仅从这一点上而论，以上排名确实非常公允。但在虢国夫人眼里，这个排名准则未免太幼稚了些。适用于十六岁刚刚开始怀春的少女，而不适用于她这种年龄的少妇。少女对男性一无所知，自然只会欣赏那种阴柔之美。而对于已经历尽风霜她来说，需要的则是一个像山一样结实的肩膀。


    
想着想着，她便又开始出神。不知不觉，思绪再度飘回半个时辰前，雷万春租住的那间四面透风的小屋子中。仿佛怕她着凉，他一直紧拥着她的身体，从始至终。那粗壮的双臂就像一道铁箍，紧紧地箍住了她，让她无处可逃。


    
事实上，她也不想逃，反而将双臂伸过去，用力扳住他的肩胛，直到激情完全消退。事过后，他们肩并肩躺在一起，静静地听彼此的心跳。曾经有一刻她非常担心雷万春对自己背上的那些刺青刨根究底，毕竟几个月前的牡丹，还未呈焦骨之态，与现在的相差甚远。但他仅仅是用手摸了摸，却什么都没有问。


    
“如果你愿意，我随时都可以带你离开这儿！”在准备告别的时候，他突然没头没脑的来了一句。


    
“去哪？”那一瞬间，她的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问出来的话完全不经思考。


    
“东南西北，只要你喜欢的地方！甚至漂洋过海。”当时，雷万春的笑声是那样的坚定，仿佛这世间就没有东西能阻挡他的脚步一般。“我听人说泉州往南乘船五天左右，有个大岛，上面的气候四季如春。如果你喜欢冷一点的话，咱们也可以去北边的渤海国，我有个师弟就住那边！”


    
下一个瞬间，她几乎答应了。但从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是，“我怕，我怕我自己会想家！”


    
然后，她就看见他的笑容渐渐凝固在脸上。凝固得令人心疼。伸出手去，她又抱住了他，脑袋刚好能贴住他的胸口，“大哥别急行么？让我再想想！多想几天，从小到大，我一直跟家人在一起，从没分开过！”


    
没有什么不能答应了，似乎只要她说，他便会轻轻点头。那一刻，她真想对方能野蛮一点，把自己抱起来放在马鞍上劫走。她可以肯定自己不会反抗，不会哭闹呼救，顺从得像一头小绵羊。从此把自己交在对方手里听天由命。


    
可他却什么都没有做。只是轻轻地摸了摸她的头发。动作比父母抚摸女儿还要轻柔。


    
“想什么呢你！”被虢国夫人没完没了的抚摸动作弄得心里痒痒的，小婢香吟伸了个懒腰，慢慢坐直了身体。


    
“没，真的没有？”仿佛偷东西被人当场捉住了手腕，虢国夫人的脸突然红了起来，目光迅速向窗外躲闪。


    
“骗人！”小婢香吟追过去，把头与虢国夫人的头靠在一起，“当我猜不到么？可他到现在只混了个县丞当，并且还拖着不肯去上任。真到配得上夫人的时候，不知要何年何月！”


    
“你懂什么！”这回，虢国夫人被触到了逆鳞，瞪起眼睛，低声怒喝。“不懂，就不要乱说。他就是个县丞又怎么了？有人行运早，有人行运迟。李靖在这般年纪时，地位还不如他。后来不也凌烟阁上标名么？况且雷大哥根本无志于官场！否则，以他的武艺，拿个武状元还用费力气？”


    
第一次被主人这般呵斥，小婢女香吟吓得直眨巴眼睛。愣了好半天，才撅着嘴，非常委屈地解释：“奴婢不是为了夫人着想么？以您现在的地位，如果想风风光光地嫁给他，当然会遇到很多麻烦。如果只想如今天这般，那又……”


    
“风风光光地嫁给他？”虢国夫人好像自己都没想到这一点，“你说什么呢？这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夫人说过，雷大哥不是寻常男子！”为了证明自己正确，香吟把二人之间以往的悄悄话都翻了出来。


    
“他当然不是寻常男子！”闻听此言，虢国夫人忍不住轻轻叹气。可我也不是寻常女人啊？！同时，一个声音在她心中响起。自从丈夫亡故之后，自己身边就没缺过男人。有的是自己无力拒绝，有的则是自己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主动送上门去。而雷万春，他的名字却干净的像一匹白绫，随便滴一点墨上去，便是一个大大的污渍。


    
“其实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只要夫人您真的想跟他在一起！”仿佛年龄比对方还大一般，香吟低声开导。


    
“嗯！”虢国夫人从鼻孔里回应，目光却依旧盯着马车之外。真的在一起的话，日子可能会很清苦，但每一天都充满快乐吧？她突然发现，哥哥妹妹们其实早已经得到了他们从来没想到的富贵。自己的确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如果跟着雷万春离开长安，去一个谁也不认识两人的地方……


    
那想必会是个新的开始。就像车窗外这些男男女女一般，手里提着灯笼，半夜了还不回家，目光彼此牵引。


    
“怎么回事，今天不宵禁么？”猛然间，虢国夫人意识到外边的景色有点不对。寻常到了这种时候，除了少数特权者的马车之外，长安城街道上早就没了行人。而今天，车窗外的灯火却汇流成了一条长河。


    
“今天是七夕吧！”小婢女香吟想了想，大声提醒，“七夕，肯定是七夕。您看那边，很多人在城隍庙前求姻缘呢！”


    
“原来是七夕啊！怪不得……”虢国夫人笑着朝香吟手指方向望去。城隍庙前，灯火璀璨，一双双男男女女的眼睛里，憧憬着幸福。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二章 残醉 （三 下）


    
在长安城住了这么多年，虢国夫人还没见过平民百姓家的女儿如何过七夕。今日难得好心情，索性命令车夫老周将马车停在路边，挽着婢女香吟，施施然加入了路边的人流。


    
她主仆二人都做儒生打扮，修身长腰，粉面朱唇，恰符合长安城内最流行的美男子标准，很快，就吸引了无数少女火辣辣的目光。


    
七夕本来就是青年男女互相结识的日子，而长安城内胡风又甚胜。看到两个年青男子也向城隍老爷求签问姻缘，很多高鼻深目的女孩子便顾不上害羞，搭讪几句，便主动将香囊送了过来。虢国夫人开始时还抱着开玩笑的心态收了两个，胡乱杜撰了家世和住址，哄女孩子们开心。到后来，香囊居然越收越多，隐隐有怀里揣不下的趋势。赶紧拉着已经笑得前后打跌的香吟，跳上了马车，落荒而逃。


    
如此一耽搁，二人回到曲江坊便已经是两更时分了。曲江池畔住户少，四下里一片幽静。与刚才城隍庙前的热闹相比，简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前者为喧嚣人间，后者好似广寒寂寞。望着远处的阴沉沉的自家宅院，虢国夫人忍不住又低低叹了一声，“唉——！”


    
“夫人叹什么气，还嫌香囊收得不够多么？”明知道此刻虢国夫人心里想什么，小婢女香吟依旧笑着打趣。


    
“去！你如果稀罕，这些香囊全都拿走好了！”轻轻白了对方一眼，虢国夫人信手将刚刚收到的香囊全掏出来，丢进对方怀里。“看看哪个女孩的针线好，我找人去给你做媒。把你当做男孩子送去入赘，省得天天惹我心烦！”


    
“婢子哪敢惹夫人心烦啊！”香吟笑着回了一句，将荷包摞起来，借着车内的烛光仔细挑拣，“还真有几个针线好的。可惜我不是男人，否则，真的哪个都不舍得放下，要不这样好了，哪天我打听一下她们是谁家的女儿，派媒人说给昢少爷做妾……”


    
“作死！你可是越来越胆大包天了！”虢国夫人一抿嘴，微笑着捶了对方几拳。心中郁闷一扫而空。


    
二人口中的昢少爷，是杨国忠的次子杨昢。长得风度翩翩，唇红齿白，俊秀处丝毫不亚于崔宗之，并且琴棋书画样样皆精。但这个人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便是惧内。自从娶了万安公主之后，每天定点出门，定时回家，从不敢在外边耽搁片刻。婚后还不到半个月，从小一起长大的通房丫头便被公主殿下找了个机会打发出府，从此无法再靠近驸马半步。至于什么纳美妾、养歌姬，赏娇花、品嫩莲等男人们通常最爱做的事情，驸马更是想都不用想。后来竟发展到连同僚间的应酬都不准参加地步，稍有违背，家中必然鸡犬不宁。


    
皇帝陛下从杨贵妃口中听闻此事，亦觉得自家女儿过于跋扈，曾经将万安公主宣入宫中训斥，并将当着她的面儿赐下两位妙龄宫女给驸马暖床。谁料公主殿下前脚还在父亲面前痛哭流涕，发誓永不再犯。后脚回到家，便将两个宫女送去了城外的田庄。宣布如果对方非经自己允许敢离开田庄半步，即提刀相见，不死不休。


    
两个无依无靠的宫女，哪敢跟公主殿下拼命。只好自认倒霉，忍气吞声到田庄里替杨家看谷仓去了。皇帝陛下闻讯，也只得一笑了之。


    
小香吟怂恿虢国夫人替侄儿杨昢娶妾，分明就是推女孩子下火坑。非但被选中的女孩子要一辈子以泪洗面，恐怕驸马本人，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也要灰头土脸。


    
当然，虢国夫人不会真的这样去做。虽然她最近对族兄杨国忠很是反感。自打借助虢国夫人的帮助，一举斗垮京兆尹王鉷之后。杨国忠的举止越来越嚣张。以前还懂得自己的地位来之不易，口头上感念几个妹妹的鼎力相助。现在，却动辄摆出一副长兄的架势，对除了贵妃之外的其他三个妹妹呼来叱去。


    
今天，好像杨国忠的车驾又在。马车转了个弯，猛然间看见家门口那一大溜仪仗，虢国夫人刚刚露出的笑容立刻又冷了下去。“老周，直接把马车开到后门去。香吟，一会儿替我把后院通往前院的中门锁住。有人问起，就说我在外边吃酒吃醉了，怎么唤就唤不醒！”


    
“知道了！”对于最近动辄找上门来的杨国忠，车夫老周也很不感冒，答应了一声，调转了车头。


    
谁料还没等香吟把后院通往客厅的门关好，杨国忠已经得到了消息，不顾一切闯了进来。将敢于阻挡自己的人都推到一旁，他抬脚踢开妹妹的卧室门，冲着里边大声咆哮：“你到哪去了？怎么这么晚了才肯回来？从申时起，我一直等你等到现在！”


    
“哥哥有事么？我正在换衣服！”没想到自己的族兄居然如此鲁莽，虢国夫人立刻也冷了脸，皱着眉头问道。


    
“没事，谁大老远往曲江池畔跑？你以为我喜欢这边的风景么？”见到自家妹妹酥胸半露，杨国忠心里立刻腾起一股热浪。强忍住欲望将目光移开，继续大声呵斥，“别装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就那种三文钱一碗的淡酒，喝起来跟白开水差不多，怎可能把你给喝得人事不省？”


    
“你跟踪我？！”本来以为很秘密的行动，居然完全落入了对方眼里，虢国夫人就像当众被剥光了衣服般，禁不住又羞又怒。顾不得再遮掩自己半露的身体，抬起手，指着对方的鼻子大声喝道。“你怎么能这样，你怎么敢这样！”


    
“跟踪你，我才懒得费那力气呢！”杨国忠伸手将面前的手指拨开，走到床前，一屁股坐了下去。“京兆尹衙门，如今上上下下全是我的人。哪怕长安城多飞来一只苍蝇，半个时辰之内，也会将报告送到我的手上。就你那身打扮，光做衣服的料子钱，就够穷人家吃两年的。偏偏又坐了一辆就快要散架的马车……”


    
“我愿意，关你何事！”终于明白问题出在了哪，虢国夫人心态稍平。自己没过过真正的穷日子，所以装平民百姓肯定怎么努力都装不像。被杨国忠的眼线盯上了，实属正常。但那跟对方又有什么关系？难道自己一举一动，还需要跟对方汇报么？


    
“当然关我的事了！”杨国忠把眼睛一竖，撇嘴冷笑，“至少，你还是我妹妹。至少，你准备给我找的妹夫是个什么样的人，做兄长有权力过问一下吧？”


    
“兄长？”虢国夫人刚刚转弱的火头，一下子又被点了起来，“敢问兄长，你准备怎么关心小妹呢？是遣人给小妹做媒，还是把你看着不顺眼的人想办法做掉。不过我劝你别打他的歪主意。否则，出了什么后果你将追悔莫及？”


    
“就凭他？”杨国忠满脸不屑，“一个好勇斗狠的匹夫而已。他能把我怎么样？随便伸出两根手指头，我就能让他粉身碎骨。”


    
“那你不妨试试！”虢国夫人气得脸色煞白，咬着牙开始发狠，“我正愁找不到债主呢？从今天开始，他如果少一根汗毛，我就直接入宫，把这些年看到的事情，一件件讲给陛下听。看看，到最后谁粉身碎骨！”


    
“你敢！”杨国忠腾地一下从床上跳了起来，举手欲打。虢国夫人也不示弱，退后半步，信手抄起挂在墙上的宝剑。香吟、绮墨等小丫鬟见状，也抄棍子的抄棍子，出门喊人的喊人，一时间，乱了个不亦乐乎。


    
听见窗外的嘈杂声，杨国忠猛然间意识到这里是虢国夫人府邸，自己眼下跺跺脚半个长安城晃悠，却未必能在妹妹家讨得到任何便宜去。忍了忍，笑着放下手掌，“看我这臭脾气，发起急来总是不管不顾。行了，好妹妹，把你的剑放下，让下人们散掉吧。难道，你还真能在我身上捅个透明窟窿不成？”


    
“那可不好说。真要把我逼到无路可退的分上，只好鱼死网破！”虢国夫人又瞪了他一眼，缓缓将宝剑推进剑鞘。无论如何，对方都是他的族兄。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她的确做不到。


    
“该干什么干什么去，我跟自己妹妹逗着玩儿，你们这些奴婢瞎掺和什么？”不愿把气氛搞得更僵，杨国忠避开虢国夫人的目光，将头转向围拢过来的丫鬟和仆役。“你，你，还有你，不知道这是后宅么？你们几个大男人，怎么随随便便就闯了进来！”


    
“他们是我的下人，好像轮不到你来管！”虢国夫人笑了笑，冷冰冰地打断。转过身，她将头探向窗口，“行了，大伙都去休息吧。下回记住了，没我的准许，无论谁想进后宅。全给我直接将腿打折了。不用怕，所有责任由我来负！过后即便把官司打到太极宫，咱们也占着理！”


    
“妹妹这是什么话。我今天不是心里着急么？”闻听此言，杨国忠脸色终于红了红，讪讪地说道。


    
“着急管我跟谁喝了酒，跟谁上了床？”虢国夫人关上窗子，背对着杨国忠，用披肩将自己的胸口裹了个严严实实。她曾经不在意于人前展露自己的丰腴，但从今天起，她希望自己的美丽只有一个人能看。


    
风遗尘整理校对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二章 残醉 （四 上）


    
“瞧你说的，我哪有那般不堪！”见妹妹脸色稍缓，杨国忠向前凑了凑，目光左顾右盼，“我今天来找你，真的有件很重要的事情。你先让下人们回避一下，有些话，不好听见的人太多！”


    
“你堪，堪得很！”虢国夫人不耐烦地退开半步，回头冲外边命令，“行了，大伙该干什么都干什么去吧。香吟，去厨房让人给我烧洗澡水。绮墨，带几个去把澡桶帮我收拾好，顺便到花园采些新鲜花瓣！”


    
“是，夫人！”婢女们不放心地看了杨国忠一眼，陆续退下。不待众人的脚步声去远，虢国夫人将面孔一板，低声命令：“行了，有什么话你尽管说。但是请快一点儿。我今天已经很乏了！”


    
“是，是这样的……”杨国忠咽了一口吐沫，很遗憾刚才没盯着妹妹的酥胸多看一会，“六，六王爷下午派人到我那里，问你最近为什么不到他那去了！问，问我是不是……”


    
“我是欠了他债，还是天生的贱骨头！”没等杨国忠把话说完，虢国夫人立刻火冒三丈，“你现在也是朝中数得着的大员了，就不能拿出点儿骨气来？！人家找你，你就跑来拉皮条。难道你天生有当龟公的瘾么？”


    
“我，我……”毕竟身居高位多年，杨国忠隐约也能感觉到一点羞愧，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解释，“我不是怕他找你的麻烦么？那老东西虽然不在朝中，可皇家的大事儿小情，他都能插上一脚。”


    
“那让他直接来找我的麻烦好了。我倒要看他能把我怎么样？牛不喝水，难道还能强按头不成？”越看族兄那畏畏缩缩的模样，虢国夫人越觉得憋火。竖起眼睛，怒气冲冲地回应。


    
“他，他……”杨国忠急得团团转，想要把妹妹拉到怀里来，用非常手段强迫她就范，又恐再度受到下人们的围攻。直憋得抓耳挠腮，火头恨不能从脑门上冒出来。


    
烂泥就是扶不上墙，虢国夫人失望之余，不怒反笑，“哼哼，他什么？他能怎么样？即便他跟皇上的关系再亲，也没有打上门来强抢民妇的道理！”


    
“我，我不是还有求于他么？”实在无托词可讲，杨国忠只好实话实说。“好妹妹，你就再多应付他几天。李林甫那老东西已经被我逼得告病了，差一步就彻底完蛋。只要李林甫一倒台，咱们就再用不着六王爷那老色鬼。到时候，你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做兄长的绝对不拦着你！”


    
“兄长？你居然还记得自己是我兄长？”仿佛听到了世间最好笑的话，虢国夫人笑得花枝乱颤，“你见过做兄长的，拿妹妹当娼妓往别人床上送么？你见过当兄长的，为了往上爬，把妹妹当肉垫子踩么？恐怕我这个妹妹，还不如你府中一个下人吧？至少利用完了他们，你还记得给几文钱打赏。而我，却是不用白不用！”


    
杨国忠被骂得连连后退，直到脊背顶到了墙壁，才站稳脚跟，低声反驳，“你怎么能这么说？人家毕竟帮过咱们不少忙。即便不是为了扳倒李林甫，过河拆桥，总是没有道理！”


    
“过河拆桥？”虢国夫人继续冷笑，“谁过了河，谁是桥？你只记得老色鬼帮你对付了王鉷。知道我为此付出了什么代价？哈哈，即便知道，恐怕你也不在乎。反正我们姐妹有四个，用坏了一个，还有其他三个替补。”


    
“还能是什么代价！”既然话都说到这个分上，杨国忠也豁出去了脸皮。“不就那点子事情么？咱们都这么大年纪了，又不是什么都没经历……”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打断了他所有风言风语。虢国夫人犹自不解恨，抬起脚来冲着对方肚子猛踢，“你这个禽兽，杨家怎么出了你这没良心的东西！经历过，经历过，今天我就让你见识见识……”


    
“你凭什么打我！”毕竟是小混混出身，杨国忠可没有原地挨打的习惯，侧开数步，避开虢国夫人的断子绝孙脚。顺手从腰间抽出佩剑，指着对方的脖颈威胁。


    
“有本事你今天就一剑捅过来！”愤怒至极，虢国夫人仰着脖颈往剑尖上凑。“天生犯贱的乌龟王八蛋，你怎么不把自己的老婆送给老色鬼去玩？你什么都经历过，好，好，我让你看个明白！”


    
说罢，她猛地向自己肩膀一扯，遮挡身体的罗衣瞬间四分五裂。几近完美的胴体立刻呈现在了灯下，有朵焦骨牡丹，火一样绽放。


    
对于这具胴体，杨国忠垂涎已久。只是耐于最后一点廉耻之心，没好意思要求妹妹给自己看。今夜突然如愿以偿，呼吸立刻变得滚烫。但只是一瞬间后，他心中的欲念便全冷了下来。手中的宝剑再也掌握不住，“当啷！”一声，掉落于地。


    
“看啊，看啊。你不是一直想看么？别以为我猜不到你的心思？从十四岁起，我就知道你是个什么东西！”虢国夫人一边大声狂笑，一边流着泪转动身躯，“好好睁开你的狗眼看看，最好把它刻在心上。看看，看看，好看不？这焦骨牡丹，你见过么？老色狼一针一针刺出来的，用了整整两年时间。两年，为了你，为了你们杨家，我每次都恨不得当场死掉。你还让我继续给他玩，你怎么不自己去试一试！”


    
“我，我……”杨国忠又是愧疚，又是怜惜，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合适。愣了好一会儿，才俯身从床头抓起一条单子，隔空抛在了妹妹身上，“赶紧穿好，别再让我看了。我受不了了。那老色狼，早晚我会替你杀了他！”


    
“你杀不杀他，那是你的事，别拿我当借口！”虢国夫人根本不领情，用床单从头到脚再次将自己包了个严严实实，“以前的事情，算我为了杨家跟他做的交易。如今王鉷已经倒了，李林甫再也奈何不了你。我跟老色鬼的交易已经完结。从此各走各的道，谁也不欠谁！”


    
“是啊，是啊！”杨国忠的脸色瞬间变换了好几次，抹着额头上汗水回应。他没想到，在大唐皇族中素有贤德之名的六王爷，私底下竟然是如此一个疯子。他更没想到，虢国夫人做事如此干脆，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但眼下他却无法拒绝六王爷的要求，取代李林甫成为大唐首辅，是他多年的梦想。不能因为怜惜自己的妹妹，在关键时刻失去皇族重要人物的支持。


    
“如果没什么事情，我要洗澡了！”发泄出了心头郁闷，虢国夫人觉得筋疲力竭。摆了摆手，示意对方尽早离开自己的卧房。


    
“这，这个……”杨国忠继续期期艾艾，直到听见门外又传来婢女们的脚步声，才狠了狠心，压低嗓音说道：“妹妹最近看上的那个雷万春，是咱们大唐数得着的好身手。先前吏部只给他授了个县丞的职位，的确是屈才了。最近刚好左龙武军出了个郎将的缺，我可以推举他担任此职。只要他不惹大麻烦，三年之内，我保证能让他升到怀化将军！”


    
“怀化将军？”虢国夫人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怀化将军之职为正三品下，并且有权调动一卫重兵。即便有大功于国的将领，想拿到这个职位都要费上好多力气。杨国忠与雷万春素不相识，今天怎么想到替他谋划起来？


    
没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本着对自家兄长的了解，虢国夫人非常谨慎地追加了一句，“你推荐他，恐怕不只是想为国举贤吧！他那个人性情耿直，恐怕不容易受你操纵！”


    
“不是还有妹妹你么？”见虢国夫人心思松动，杨国忠立刻打蛇随棍儿，“他的武艺那么高，的确也能担任此等要职。况且他做了我的妹夫之后，咱们就是一家人。有什么事情，当然是力气往一起用，你说，哥哥我这话对不对？！”


    
“容我想想！”能让雷万春留在京师，光明正大的与自己成亲，虢国夫人当然求之不得。但杨国忠的笑容，却令她非常地不放心。直觉意识到对方还有其他条件没明说，所以无论如何不敢露出半分欢喜的表情来。


    
果然，见到妹妹始终不冷不热，杨国忠立刻按捺不住，“其实，我这样也是为了你们好。毕竟以他目前的身份，根本不可能让一个国夫人下嫁。而妹妹你只需要忍耐几天，帮我哄住老色鬼。待把李林甫彻底扳倒了之后……”


    
“休想！”虢国夫人如同当头被浇了桶冷水，脸色登时变得一片惨白。“你都看到了，你……”她颤抖着用手指戳向杨国忠，声音里充满了绝望，“我以为你还算个男人。没想到你根本不是。你，你这没人性的东西，在你心里，除了权势之外，还剩下点儿什么？”


    
“我不也是没办法么，我！”知道不下狠手，很难逼对方就范，杨国忠用力跺脚，使出最后的杀手锏，“你以为我愿意替老色鬼传话？我不也是被逼的么？那天傍晚，老色鬼亲眼看见了寿王偷偷跑进了你的后宅。而当天，四妹给皇上的出宫理由，也是来探望你这个姐姐！他今天撂下话了，如果你不主动到他府上请罪，他就把这件事情抖出来。到那时，四妹当然一定会身败名裂，我，你还有老二，老三，一个也跑不掉！”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二章 残醉 （四 下）


    
“这不可能！不可能，他怎么可能看见的？！”如杨国忠所愿，虢国夫人果然被吓呆了，后退数步，满眼难以置信。她跟杨国忠之间已经没有什么亲情，但是对于其他几个妹妹，特别是小妹妹杨玉环，却着实割舍不下。


    
“怎么不可能！高祖的嫡系子孙被武后和韦后杀了多少？若是没点特殊本事，老色鬼他能活到现在？”见自己一招奏效，杨国忠立刻趁势追杀到底，“实话告诉你吧，老四在你这里私会寿王的事情，非但老色鬼一个人看到了，那几天在曲江池畔当值的飞龙禁卫，也有很多人看了个清清楚楚！”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虢国夫人彻底失去了方寸，瞪着无神的眼睛，喃喃地抗议。她是见妹妹暗中垂泪，一时心软，才答应了对方帮她安排与寿王碰面的请求。本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谁料想竟惹出如此大的祸端来！那李三郎自从得到四妹后，就视作禁脔，恨不能造座金屋给锁在里面。若是让他知道了四妹心里还念着前夫寿王，醋坛子岂不是要泼到天上去！


    
“寿王殿下虽然与老四有过夫妻之恩，可眼下，他们确是母子！皇上宠爱老四的确不假，可消息一旦传开了，天理伦常这关，恐怕他即便有心谅解，也无路可退！”杨国忠就像一条毒蛇，不断吐着冰冷的信子。


    
“你闭嘴！”虢国夫人突然爆发，厉声怒喝。发泄过后，心头的恐惧却愈发强烈。母子，母子，好一个母子！做父亲抢儿子的老婆时，文武百官都可以假装视而不见，因为他是皇上。可寿王与贵妃娘娘私会，百官们却无法容忍。因为他的前妻此刻已经成了他名义上的母亲，天理伦常，不容亵渎！


    
顾不上再管是否暴露身体，她快步走到窗子前，探出头去四下张望。“香吟，香吟，死哪去了？赶紧给我过来，守在门口，不准任何人靠近卧房三十步之内！”


    
“是，奴婢尊命！”小婢香吟早就在门外被吓得六神无主，答应一声，慌乱地挑起灯笼。不小心碰到了路边的花架，将上面的几个花盆一并撞下来，摔了个粉身碎骨。


    
“该死！”虢国夫人低声骂了一句，不知道骂莽撞的婢女还是站在旁边看热闹的杨国忠。“四妹知道这件事了么？你有没有派人入宫通知她？”


    
“还没，目前我还能控制住局面。但再拖下去，结果很难说！”杨国忠想了想，故作沉着地回应。


    
“如何控制？”毕竟没在官场中打过滚，虢国夫人一步步踏入了对方事先设好的圈套。


    
杨国忠微微一笑，眼神慢慢变冷，冷得像一把涂了毒药的匕首，“那几天在附近当值的飞龙禁卫共有三十余人，名字我都逐一查清楚了。三五天之内，就能他们离开长安，再也没机会回来！”


    
“杀人灭口？”虢国夫人再度后退，包裹身体的床单顺着肩头徐徐滑下，她却压根儿没注意到。“那可是高力士的部属，他那个人一向护短！”


    
“此事已经由不得他！”杨国忠冷笑一声，轻轻撇嘴。“我已经跟他打过招呼了，他也不愿意看到陛下和寿王父子相残。所以，答应尽全力配合。”


    
三十几条人命，就这么轻描淡写的就没了。虢国夫人心中好生难过。但眼下最重要的是保全自己的妹妹杨玉环，所有代价都不吝付出。“越快越好，最好找个适当的理由，别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这个我自有分寸！”杨国忠的目光迅速从妹妹的胸口扫过，心中突然觉得好生不忍。这么玲珑有致的娇躯，那老色鬼居然当做绣花绷子来用，真是暴殄天物。可现在他无法怜香惜玉，跟李林甫之间的争斗已经到了最关键时刻，任何纰漏都出不得。


    
“封常清在安西磨刀霍霍，发誓要洗雪恒罗斯之耻！兵部已经认同了他的出征谋划，有一批兵器马上就要送过去。”狠狠地咽了一口吐沫，他继续补充，“飞龙禁卫做这件事情最为合适。而到了安西之后，我的人会给他们再安排个恰当差事。”


    
所谓恰当差事，自然是让这一批飞龙禁卫以身殉国了！站在自己人角度，虢国夫人从兄长的安排中找不到任何破绽。“一定要他们死吗？”她用颤抖的声音追问，心中却明知道答案是什么。


    
“死人才能最好地保守秘密！”杨国忠点点头，笑得像一头白毛老狼。“但六王爷那边，我却无法用这种手段，所以……”


    
“所以，我只能去继续受其蹂躏了！”终于想清楚自己从一开始就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虢国夫人的心情瞬间又变得无比宁静。这是命运，如果无法拒绝，就只能默默承受。就像多年前，她葬了丈夫，随后任由公公爬上自己的床一样。“你需要多久才能彻底取代李林甫？我的意思是，你需要多久才能不怕老色鬼要挟，让我彻底解脱出来！”


    
“这个，很难说。”终于达到了目的，杨国忠心情大好，说出口的难得有几句实话，“也许是两三个月，也许需要一整年。李林甫目前正在装病，那老家伙，一向阴险。只要他一天不离开长安，我就无论如何不敢掉以轻心！”


    
“这样，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虢国夫人长长叹了口气，弯下腰，从地上重新捡起床单。俯身的瞬间，背上的焦骨牡丹如烈焰般摇曳。


    
“放心，我会给你补偿！”杨国忠目光瞬间又被吸引了过去，直到虢国夫人重新把身体包紧，才恋恋不舍地将目光移开，“雷万春的职位，我会尽快安排。我麾下正缺他这样的高手，在任何方面都不会亏待他！”


    
一阵恶心的感觉瞬间冲上虢国夫人的嗓子，强忍住心头的烦恶，她摆手冷笑，“那我就替他多谢您了。今天太晚了，后天一早，老色鬼就会改变主意！”


    
“越快越好。最好提前给他递个话，免得他等不及！”杨国忠心情大悦，笑着敲砖钉角。见妹妹脸上始终带着几分鄙夷，笑了笑，他又迅速补充，“其实，这样对你，对雷壮士，都有好处。像他现在这般混，永远都甭想在长安城混出头。这的人虽然多，但大伙其实只有三条路可选，第一，融入。第二，离开，第三，忍受。而忍受的目的，其实还是为了最后融入。不管你心里愿不愿意！”


    
“行了，我知道了！”虢国夫人无力地挥手，制止了对方长篇大论。“你赶紧走吧，都后半夜了！”


    
“嗯，我等你的消息！”杨国忠咽下今晚的不知道第几口吐沫，面孔上依稀露出几分不舍。


    
再让他多停留一刻，虢国夫人几乎就能把自己恶心死。赶紧命令香吟组织人手自己送洗澡水。待杨国忠在婢女们的目送下离开后，她却又站在了木桶旁，愣愣地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


    
似乎没有必要再洗澡了。飘满花瓣的热水散发着幽香，跳下去，被污染的只会是它们。这具胴体，已经从皮肤脏到了骨子里，再多的水，也洗不干净。


    
这具胴体，无论如何也配不上雷大侠，无怪乎他的朋友几乎个个对自己冷眼相向。他本是云间一头白鹤，假若陷入长安城这团污泥中，只会慢慢变成一具腐尸。那样，虢国夫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原谅自己。


    
仿佛突然想通了般，抛开床单，她一步踏进木桶。猛烈的动作立刻使洗澡水溅了出来，旁边吓得不敢说话的几个婢女躲闪不及，惊声尖叫，“啊——”


    
“叫什么叫！”向来对下人十分宽厚的虢国夫人突然冷了脸，厉声呵斥，“香吟，把这几个不开眼的带下去交给老赵，每人赏五十鞭子。”


    
“夫人饶命！”婢女们跪倒于地，连连叩首。虢国夫人却冷着脸，视而不见。小婢香吟等了好久听不到主人改口，只好慢慢走向前，扯起几个倒霉蛋往外赶，“走吧，五十鞭子死不了人。谁让你们几个不长眼睛了！”


    
“回来！”虢国夫人突然冲木桶中站起，水淋淋的身体直接暴露在空气当中。“让漪墨去。你，把墙上那把宝剑给我拿过来！”


    
“是！”被女主人的举动弄得晕头转向，小婢香吟慌慌张张地答应一声，快速取下宝剑。


    
这把剑是雷万春在此疗伤时留下的。虢国夫人一直视为至宝。从香吟手中接过剑，她抽出剑刃，将冷冰冰的三尺青锋贴在胸口。百炼精钢的温度瞬间让她的胸口处起了一层小鸡皮疙瘩，冰凉的感觉直通到心底。


    
剑，如果被锈蚀了，还能叫做剑么？轻轻摇了摇头，杨玉瑶将利刃用白绢抹干净了，重新插回剑鞘，递给随时准备扑上来制止她自杀的香吟。“你拿着这把剑，今夜去找雷大哥。就说，我想请他做一件事。做完了，请他立刻离开京城，永远别再回来！”


    
永远！一滴血从嘴角落下，溅于水中，散成一朵牡丹花。


    
焦骨牡丹，天香国色。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一 上）


    
出兰州，跃古长城，越往西走，沿途的景色越是荒凉。


    
漫长的丝绸古道上半天也见不到个人影，只有一排一排胡杨树，剑一般指着圆天。已经死去多年的，刚刚长到碗口粗细的，还有一丈高矮的，隔着百许步一棵，遥相呼应。那是西域特有的植物，三千年生，三千年死，三千年而后不倒。


    
飞龙禁卫军昭武校尉王洵骑在一匹安西良驹上，手掌始终不离腰间刀柄。这条路并不安全，三天前，大伙路过大雪山下时，就在一处避风的土围子内发现了二十几具尸体。个个身首异处，死状极为恐怖。而尸体上的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剩下，包括一个胖子嘴中的假牙。按照常走这条路的向导老岳分析，作恶的应该是一伙沙漠强盗，或者是居住在雪山另一侧的吐蕃人。只有他们，才会贪婪到连死者的假牙都搜刮，根本不在乎鬼魂的报复。


    
“胡说，这世上根本没有鬼！”队正方子陵缩了缩脖子，大声给自己壮胆。跟王洵一样，从小到大，他也是连距离长安五十里之外的地方都没去过，却不料，此番竟然一走就是数千里。头十天，心中还带着股初次离家的喜悦，待到了现在，整个人都已经被旅途折磨得几欲疯狂，听见点儿风吹草动就本能地想拔刀。


    
“谁说没鬼了。只是你没看到过而已！”明知道方子陵心中害怕，向导老岳故意神神秘秘地反驳，“前年在蒲昌海旁，我的一个伙计就看到过。大约在半夜三更时分，先是听见海子里有女人的哭声，然后就看到一个白色的身影从水里边走了出来。那家伙也是机灵，立刻把鼻子扎进沙土里，双手抱住脑袋死活不肯抬头。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日出，起来一看，同行的商户死了一大半，剩下的几个都得了失心疯，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注1）


    
“不可能，一定是你那同伴编瞎话，或者他自己贪图别人的钱财！”听了老岳绘声绘色的描述，方子陵本来就憔悴的脸色愈发惨白，手按刀柄，大声嚷嚷。“对，一定是他见财起意，所以想出这等下作手段……”


    
“长生天在上！”老岳立刻举起右手，对着天空赌咒，“干我们这一行的，如果见财起意的话，肯定会迷失在沙漠里。走这条路的人谁都知道，越多的人结伴而行，越能保证平安。如果自己走的话，即便不被狼群盯上，也可能活活寂寞死。”


    
最后一句话非常有力。长生天会不会惩罚坏人，大伙毫无把握。但旅途的寂寞，却着实令人痛不欲生。在出凉州之前，大伙平均每天还能经过一个村镇或者堡寨，跟里边的百姓说说话。在凉州到肃州这八百多里路上，再想见到个活人，却只能到河西节度使麾下的烽火台中找。而那些烽火台中还不是个个里边都有驻军，因为朝廷拨款不足的关系，很多用来防备突厥人的烽火台早已废弃，又高又厚的土墙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缺口，每一处缺口上都留着西风的痕迹。


    
所以，向导不会谋害雇佣自己带路的商队，不光是敬畏长生天，还因为害怕寂寞。凭着对地形的熟悉，他的确能把商人们全部谋杀，自己卷了财物逃之夭夭。问题是，接下来的数千里路，就需要他一个人从头走到尾。每天对着同样的蓝天，同样的黄沙和同样印在山丘顶端风的痕迹，恐怕没等见到下一个绿洲，就已经被寂寞给活活折磨疯了。


    
“那就是他刻意编瞎话吓唬人！省得你们抢他的饭碗！”毕竟是长安城里长大的，方子陵远不像西域本地人那般好骗，略做沉吟后，继续跟老岳掰扯。


    
向导老岳摇了摇头，懒得跟他一般见识，“从遇到鬼之后，我那伙计就再也不干向导这行了。他当时能活着回来其实都是万幸。拉扯着几个疯子，在沙漠里跌跌撞撞。要不是刚好碰见了哥舒翰大将军麾下的骑兵，估计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这下，方子陵彻底没话说了。如果是谋财害命的话，就不会带着几个被吓傻的商人一道往回返。如果是编瞎话吓唬同行，那他自己放弃了这条谋生的道路，又是为了什么？


    
莫非这大漠当中，真的……。想到昨天上午看到的海市蜃楼，方子陵心里就直哆嗦。一路行来，大伙看到的稀奇古怪东西太多了，根本不敢往深里头想。如果真的被鬼神盯上的话，那么大伙……


    
“别听他瞎说，咱们几个又没做过亏心事！”看到方子陵脸色越来越不对劲，伙长老郑轻轻追上前，大声给对方打气。“平生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咱们几个行得正，走得直，头顶上聚着三尺浩然正气……”


    
没等他把话说完，另外一个伙长老周立刻气哼哼地反驳，“别瞎扯了。如果行得正，走得直就不该倒霉的话，那咱们几个……”


    
看了一眼近在咫尺的向导老岳，还有不远处奉命护送大伙的几个河西悍卒，他突然又把嘴巴闭上了。有些事情，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免得有人趁机落井下石。


    
这个明显戒备的动作令向导老岳非常不快，耸了耸肩，主动走开了。若不是惹不起河西节度使府的兵大爷，这趟活儿他根本不想接。给军队带路和给商人带路有天壤之别。前者基本上是桩亏本买卖，而后者，只要他善于察言观色，总能在既定的报酬之外，再收获几倍的赏钱。


    
见老周把唯一能陪大伙说话解闷儿的人给气走了，伙长老郑非常不高兴。从马背上扭转身，冲着同伴低声抱怨：“不说话，谁还会当你是哑巴？你怎么知道咱们这趟不是肥差，自己非要往歪门邪道上想？想死你一个人去，别总拉着咱们！”


    
“还嘴硬！”素有乌鸦嘴之称的老周立刻反唇相讥，“你又不是没长着眼睛。好好看一下，这次出差的都有谁？怎么弟兄们全是那几天在曲江池畔当过值的！”


    
这一层，老郑不是没想过，但却不敢相信高力士会如此狠毒。犹豫了一下，继续反驳，“你还说咱们无法活着走到阳关呢！人家哥舒大将军都把亲兵派出来护送咱们了，若是真的跟你想的那样，他又何必费这么大心思！”


    
不像封常清、高仙芝等纯粹的武将，河西节度使哥舒翰为人处事素会把握方寸。当年他的顶头上司王忠嗣蒙冤入狱，同僚都劝哥舒翰以重金贿赂李林甫替上司脱罪，其本人却坚持认为，这是皇帝陛下亲自办的案子，贿赂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被招回京师述职时，扯住皇帝的衣角叩头出血，苦苦哀求对方高抬贵手。结果不但如愿使得王忠嗣被释放，哥舒翰本人也给皇帝和文武百官留下了‘正直、忠诚，对朋友仗义’的好印象。被破格提拔为陇右节度使，一举取代了老上司王忠嗣的原本位置。


    
到任后，哥舒翰改变王忠嗣的消极防御策略，积极主动向吐蕃发起进攻。步步为营，把刀锋直接顶到了青海湖畔。吐蕃人多次兴兵来犯，都被哥舒翰以优势兵力击败，只好退守大非川。天宝八年，哥舒翰领兵六万强攻，以折损一万五千人的代价，拿下吐蕃重镇石堡城。取得俘虏敌军将士四百余人的“大捷”，彻底锁住了吐蕃大军进出高原东北侧的通道。


    
消息传回长安，宰相李林甫认为哥舒翰好大喜功，折损了太多的唐军将士，恳请皇帝下旨撤换此人。杨国忠却认为哥舒翰替朝廷夺取了进攻高原的战略要地，建议对其进行嘉奖。一番角力之后，大唐天子接受了杨国忠的建议。赐给哥舒翰蜀锦千匹，庄园一座，加摄御史大夫，随后又加封开府仪同三司，陇右兼河西节度使。而哥舒翰也投桃报李，在朝廷的权力争夺中力挺杨国忠，丝毫不把李林甫放在眼内。


    
正因为如此，乌鸦嘴老周才坚持认为，大伙在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的地盘上要处处小心，以免对方受杨国忠指使杀人灭口。可如今大伙马上就要走出河西地界了，却一直风平浪静，前来护送的河西兵马的表现也是规规矩矩，丝毫没有准备动手的迹象。


    
想起这些，其他几个同僚也觉得老周是多虑了，凑上前，压低了嗓子说道：“老郑的话有道理。就咱们这几头臭鱼烂虾，人家哥舒大将军随便伸出一只手指头都能碾死，何必又是派兵护送，又是代请向导的，费这么多周折？”


    
“是啊，这不是脱裤子放屁么？”


    
“你们傻啊。他哪是护送咱们，是护送这批辎重！”乌鸦嘴老周看事情永远是悲观一派，半点儿都不赞同伙伴们的见解，“如果这批辎重在他治下出了事儿，肯定会给人留下攻击的把柄。所以他先把咱们平安送出河西，然后在归途上等着咱们。趁咱们不备，喀……”


    
他伸出手，做了个砍头的手势。吓得周围几个同僚连连缩脖颈。谁料向来胆小的队正方子陵听了这话，却嘿嘿冷笑，瞅了瞅大伙，满脸鄙夷。


    
“吓傻了，你？”老郑被笑得心里发毛，拍了他一巴掌，低声追问。


    
“你们才是傻子呢，杞人忧天！”方子陵撇了撇嘴，低声回应，“鬼不好对付，人却未必难惹。只要你们几个跟着我，保证一根汗毛都少不了！”


    
“就你？”老周、老郑和其他几名同僚轻轻摇头。相处了这么久，大伙还真没看出方队正除了比较会做人之外，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本事来。


    
“看见了没？”看出大伙不相信自己，方子陵也不着恼。用下巴向王洵所处的位置挑了挑，压低了嗓门解释：“那是谁，王家小侯爷，安西四镇节度使封帅的门生。前方出了阳关，可就是封帅地盘。只要咱们时刻跟紧了他，就不怕被杀人灭口！”


    
“对啊！”仿佛瞬间被阳光照到了心脏，大伙连日来积聚在脸上的阴云一扫而空。王校尉的发迹史大伙私下里早就有所耳闻，只要到了安西四镇的地盘上，谁吃了豹子胆，敢打此人的主意？


    
“去的时候当然没事，回来时候，咱们怎么办？”乌鸦嘴老周兀自不安，想了想，继续问道。


    
“他如果不回来，咱们也别回来。”方子陵笑了笑，满脸得意，“多时那件事被人忘了，多时再回长安。先在安西躲两年，说不定还能立些功劳，最后风风光光地衣锦还乡！”


    
注1：伙计。市井俚语，指同行，朋友。蒲昌海，即罗布泊。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一 下）


    
王校尉为人仗义，王校尉后台很硬。这是众人商议之后得出的一致结论。至于王校尉跟他背后那个人之间的关系，到底能承受得住多大重量，大伙就不去想了。对于溺水之人而言，哪怕是一根稻草，也要死死抓在手里作为救命的凭借。更何况事态还远远没糟糕到那种地步。


    
走在队伍最前方的王洵，却不知道大伙都把自己当做了救命稻草，更没意识有把钢刀已经悬在了自己脖颈上。第一次离开长安，他心里没多少留恋，反而觉得飘飘然的，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


    
早在此之前数日，他已经当面向顶头上司陈玄礼表明了自己打算离开京师，到安西镇历练的意向。而陈玄礼当时虽然有些不舍，却也表示“功名但在马上取”，自己跟高力士大将军协商后，会尽力成全他的心愿。随后不久，高力士就亲自到军营中点将，命令王洵带领数十名禁卫，护送一批重要军械到疏勒交割。并且悄悄暗示他，如果愿意的话，可以暂时留在封常清麾下听令，不必急着返回飞龙禁军。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趟任务有一半成分是王洵主动请缨而得，算不得什么苦差。至于同行的弟兄都是些熟悉面孔这一现象，王洵理所当然地把它视作上司对自己的照顾，所以心里头除了对上司们的感激之外，根本没有想到其他。


    
此外，这趟差事还让他逃开了一个非常大的难题。那就是纠缠不清的家务事。云姨和紫萝二人对白荇芷成见颇深，这点王洵心里非常清楚。本以为自己采取先斩后奏的办法，可以蒙混过关。却没料到一下子彻底捅了马蜂窝。当天下午回家，云姨便将所有账本、钥匙全部推了过来，声明自己今后要“安于妇道”，不再干涉家中的任何问题。而紫萝做得更绝，以要替王洵为云姨尽孝为名，躲到了后者居住的院子中不肯露头。让王洵连句求饶的软话都没人帮忙传递。


    
甩手掌柜当习惯了，王洵一下子哪里顾得过来那么多事情？正忙得焦头烂额间，上次设下相亲宴席的韩世姑又派人送了封信来，说是女方家长对王洵没娶妻之前先流连青楼的举动非常不满。如果他不能痛改前非的话，许家宁可放弃这门亲事，也不会推女儿进火坑。而作为双方的长辈，韩世姑则劝王洵迷途知返，别为了一个青楼女子，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这都是哪跟哪啊，我招谁惹谁了我！”打发走了送信的家丁，王洵将韩世姑苦口婆心写下的教诲扯了个粉碎。自己不过是到韩世姑家赴了一次宴，连在场的哪位是许家的家长都没记住，居然就成了别人的准女婿。没成亲之前娶一个青楼女子就成了道德败坏了？那成了亲之后再一马车一马车的往家中拉新罗少女，算君子还是圣人？


    
没等他把肚子里的怒火发泄出来，几个与王家有关联的长辈也陆续登门。纷纷站在了云姨一边，指摘他的不是。而其中不少人自打王洵的父亲过世后，便跟他家没了任何来往。猛然间拿足了架子说三道四，着实令王洵无法适应。


    
好在白荇芷善解人意，从不逼着他立刻把所有事情做好。并且主动提出，与其嫁入门后惹得长辈们不开心，不如自己在鸣珂巷的小院里多住上些日子，给双方都留下一段缓冲时间。这种委曲求全的姿态，令王洵愈发地感到负疚。总觉得自己如果不兑现当晚的承诺的话，就辜负了对方，这辈子都心里都不得安宁。


    
“没有的事了！既然姨娘那样不喜欢我，我进了你家，也不会得到什么好脸色。而我又不太会哄老人开心，说不定哪天就让你左右为难。与其那样，还不如就像现在这般，双方谁也不见到谁。”白荇芷笑了笑，温柔地替王洵捏肩膀。


    
“她只是一时被我气晕了头。很快就会好起来！”拍了拍白荇芷的手背，王洵笑着替对方宽心。“从小到大，我基本上就没违拗过她。这次事发突然，估计她一时转不过弯来。慢慢就会好了，我保证！”


    
“别着急，一点点来！”


    
“嗯。我知道！”


    
两个人说着毫无意义的悄悄话，倒也能让王洵暂且忘却很多烦恼。直到返回自己在崇仁坊的家，才再度体会到什么是焦头烂额。


    
高力士的一道命令使得所有难题戛然而止。


    
“你居然要去安西？你这孩子，怎么能这样……”当王洵小心翼翼地将马上要出差的消息向云姨禀明了后，云姨的眼泪立刻淌了下来。“不就是没有答应你娶那个什么白行首进门么？你就要跑得那么老远？姨娘答应你，姨娘这就答应。你马上去跟陈玄礼将军说，让他另外指派别人！”


    
“这是军令啊，我的好姨娘！”王洵就是见不得女人的眼泪，站在一旁，手足无措地解释。“军令如山。哪能说不干就不干。若是抗命不从的话，明天我的脑袋就得挂到旗杆上去！”


    
“啊！”云姨登时吓得止住了眼泪，可怜巴巴地望着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作为长辈，谁不希望自家的孩子在仕途上能一帆风顺？自己前一段时间跟对方赌气，的确为了对方的前程着想。本以为能逼着王洵就范，万万没想到，最后竟然逼了这样一个结果出来。


    
“你别担心，如今大唐四海升平，谁还敢打朝廷军械的主意？到了封四叔地头上，更没有人敢招惹我。从带兵的别将到底下的校尉、旅率，去年我结交下一大堆！”怕云姨一时接受不了，王洵没敢直说自己准备留在西域一段时间的打算。反正封常清早就跟云姨说过想带自己倒安西军中历练。届时往老家伙身上一推，就说他不放自己走。想必云姨更容易理解。


    
见王洵脸上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期待，云姨知道自己此刻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孩子已经长大了，已经开始选择他自己的路。这一刻根本无法逃避，即便自己再努力拖延，也是早一天，晚一天的差别而已。


    
想到这儿，她轻轻揉了揉发红的眼睛，低声问道：“你没其他事情瞒着我吧？除了答应娶那个女人进门之外？你最近，最近得罪什么人没有？”


    
“没有，看您，一下子又想到哪里去了！”王洵的头立刻摇成了拨浪鼓。“自从宇文小子滚蛋之后，我每天除了军营，就是在家，哪有功夫再去惹是生非？”


    
“倒也是！”云姨轻轻点头，心中登时又放松不少。自家孩子肯定都是好孩子，坏事全是别人家小王八蛋教唆的。此乃家长心中的不二定律。一转念，她立刻又忐忑不安地问道：“宇文家那惹祸精不也在安西么？他有没有又闹出什么麻烦来！”


    
“没！他很得封四叔的赏识，最近也升了校尉。跟我平级了！”王洵笑了笑，言语中约略带上了几分羡慕。


    
“那种拿命换来的功名，咱宁愿不要！”云姨立刻板起脸，忧心忡忡地告诫。“到了那边，你少跟他一道掺和！我会专门给封常清去信，让他早点把你给打发回来！”


    
“好的，好的。一切随您！”王洵登时头大三尺，信口敷衍。“我得赶紧去做准备了。上头催得急。”


    
没等他逃到门口，背后又传来云姨的召唤声。“洵儿！”这是云姨第一次如此郑重地招呼他，以前都是明允、小家伙、你这孩子之类。不由自主停住脚步，他回头与云姨的目光相对，从后者眼中，看到了深深的不舍。“你明天把白行首接到家中来吧！你不在长安时，她一个人守着个空院子，挺难挨的！”


    
“姨娘……”过了很久之后，王洵都无法相信当时自己听清楚了云姨的话。突然间的转变令他无所适从，可对方眼里流露出来的爱怜却不容置疑，就像小时候，他调了皮，对方在数落了他一顿之后，总会将他抱在怀里，温言抚慰时一模一样。


    
“你这孩子！”带着一点点不甘，云姨低声补充，“就是个急性子。几个月都等不得！未成亲先娶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妾，谁家还会放心把女儿嫁给你为妻？算了，你甭管了，我来想办法应付此事。等你从安西回来，保管让你得偿所愿就是了！”


    
“姨娘！”顷刻间，王洵感觉到自己眼中有一股温热的东西慢慢滚动。他不想因为白荇芷而失去云姨的关爱，一点儿都不想。自己的生身母亲是什么模样，在他记忆当中早已模糊。但从小到大云姨为他做出的一切，此刻却历历在目。


    
云姨笑着上前，踮起脚，轻轻摸了摸王洵的脑袋。“去吧！先她接回家住下。我跟下人们知会一声，不准慢待了她就是。等你从安西返回，我再给你们补个酒席。成亲哪有悄声不响的，那样不但委屈了她，也委屈了你！”


    
“嗯！”王洵低声答应，悄悄把身体俯低了一点儿，让对方摸得更方便些。


    
云姨的手掌，已经不像他记忆中那么柔软。但掌心处传来的温热，却始终暖和着他，从长安一直到西域。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二 上）


    
西域之大，令人几乎难以想象。


    
从京师出发走了整整一个月，行程两千余里，方才到达传说中春风吹不到的玉门关。而玉门关到疏勒，还有两个两千余里。


    
这条路，漫长而又寂寞。唯一的好处是，不用再呼吸京师中那股令人窒息的暮气。这一点对王洵来说至关重要。内心深处，他烦透了长安城里那种醉生梦死的生活。不想再遭受一次神仙们打架时的池鱼之殃，也不想再被老女人们当做潜在的面首品头论足，更不想跟再跟任何人比谁的背景深，谁阿爷的官位大。他还年青，眼睛里对人世间还充满了幻想。他需要过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而不是在天宝年的暮色中慢慢地糜烂。


    
长安人只有三种选择。融入，忍耐，和逃离。王洵不清楚这话最早出于何人之口，心中却深以此话为然。融入长安达官显贵们的圈子，对他来说显然有些强人所难。忍耐心中的种种不适，以图今后的回报，亦非此时的他所能接受。所以，留给他的只剩下逃离一途。逃，逃得远远的，眼不见心不烦。逃，找一个全新的地方，寻回全新的自我。


    
此番远行，恰恰是个开始。


    
一路走来，麻烦多得出乎预料。一百名飞龙禁卫，三百余名服劳役的民壮。再加上四十几辆满载辎重的大车，五百多匹驮马，想要沿途中不出任何纰漏，对年仅十八岁的王洵来说，绝对是个前所未有的挑战。好在他去年被封常清、周啸风等人赶鸭子上架带了几个月的兵，倒也不至于无所适从。本着公平处事，恩威并施的原则，先下重手收拾了几个不听话的刺头儿。然后毫不吝啬地将大把的钱撒出去，奖励那些任劳任怨的属下和民壮。再接着根据自己的观察，将几个做事积极且在队伍中享有一定威望的民壮提拔为临时队正，与原来的几个心腹共同处理遇到的麻烦。慢慢地，这支队伍就有了秩序井然的模样。待得队伍走到凉州、甘州，所有人已经习惯了唯校尉大人马首是瞻，再不敢欺王洵的年青，而试图对他的命令阳奉阴违。


    
凭着身上的天子禁军行头和头顶上的昭武校尉官帽。王洵在沿途中也唬倒了一大批地方官员。年纪轻轻就官居六品，在长安城里也许还不算扎眼，到了地方上，却绝对堪称少年得志。很多不明就里的地方官吏，本能地把长长的运输队伍，跟“挂职历练”四个字联系起来。为了给日后的显贵王大人留个好印象，不吝大开方便之门。而王洵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给钱就拿，给好处就收，转身再分给麾下众弟兄和肯出力的民壮，自己一点儿不留。豪爽的举动，博得了弟兄们的一片赞赏。


    
出了玉门关后，沿途人烟愈发稀少，景色也愈发显得荒凉。有时走上好几天都看不到半点绿色，入目的只有无边无际的黄沙。偶尔在沙窝深处能发现几点白光，那不是雪，而是被风从沙土中翻出来的枯骨。


    
这种情况下，如果跟大队人马走散了，等在前面的肯定是死路一条。禁卫和民壮们为了各自的性命，愈发对校尉大人唯命是从。在方子陵、老郑、老周等几个“有心人”的暗中推波助澜下，这种敬畏渐渐演化成了崇拜。即便是哥舒翰派来护送大伙的河西军将士偶尔对王洵开个出格的玩笑，也会引起大伙的同仇敌忾。仿佛只要王洵一声令下，众人便会一拥而上，将冒犯者剁成碎片。害得护送者与被护送者之间几度剑拔弩张，亏得王洵处理得当，才没闹出什么大乱子来。


    
好在哥舒翰的治地不算太广袤，出过了玉门关，经行大雪山脚，再涉冥水、甘泉水也就到尽头。“再有半天的路程，我们就可以看到阳关了。”向导老岳也敏锐地感觉出了队伍中的紧张气氛，指了指天地交接处的冒出来的一个青灰色的小点儿，如释重负般说道。“过了阳关，就是焉耆都督府的地界，距离疏勒也就没多远了！”


    
“没多远是多远？”方子陵咧了下沾满沙土的嘴唇，有气无力地追问。西域人眼里的距离，跟中原人眼里的距离大不一样。老岳眼里的很近，也许骑着马也要跑上一整天。经过了几场教训，大伙已经不敢再轻信此人任何有关路程的说法。


    
果然，事实正如方子陵所预料。向导老岳缩了缩脖子，低声回应，“大概，大概是一千五百多里地吧。如果不绕路的话，也就走一个来月！”


    
“我呸！”众飞龙禁卫一起涌上前，冲着老岳大啐特啐。“一千五百里还不算远，干脆你把咱们都领到天竺国去得了！”


    
“真的不算远。”老岳抱住脑袋，满脸委屈，“关键是从蒲昌海开始，有一条大河直通疏勒。眼下虽然河面已经开始结冰，但用石头敲几下，肯定能从冰窟窿里舀出淡水来。”


    
这的确是个好消息，众人的精神头立刻大振。沙漠中赶路，最怕的不是缺乏食物，而是找不到足够的淡水。有一条大河相伴始终，便意味着永远不再有缺水之忧。如果条件允许，还能架上篝火，烧壶浓茶，涤荡一下已经装满了沙土的肠胃。


    
很快，整个队伍就活跃了起来。有人开始设想横亘沙漠的大河究竟是什么模样；有人开始憧憬每天晚上都能用热水泡脚；更有甚者，干脆开始探讨在正午时分的阳光下，点着篝火能不能洗个热水澡。至于先前几天的草木皆兵，转眼就被大伙抛在的九霄云外。


    
唯独方子陵还忧心忡忡，趁人不注意，拉过向导老岳，继续追问，“蒲昌海，你上次不是说那里有鬼么？到底有没有？”


    
“也许有吧，我也是听说！”向导老岳没料到方子陵如此较真儿，犹豫了一下，喃喃回应。“但我们这边有句话，说是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军爷，您说这话对不对？”


    
“呸，你这该死的老家伙！”方子陵气急败坏，挥舞着马鞭作势欲抽。向导老岳立刻将身子缩成了一个团，大声叫嚷道：“军爷，你不是不怕么？不是不怕么？救命啊，军爷杀人了！”


    
正笑闹间，前方的队伍突然一滞。凄厉的铜哨瞬间传遍的所有人的耳朵。闻听警报声，方子陵迅速抬头，只见一道暗黄色的烟尘从西向东，径直朝大伙扑将过来。


    
“整队，整队，把马车围做方城，民壮到里边躲避，飞龙禁卫把伏波弩上弦！安西军的弟兄，暂且退向两翼！”没等方子陵来得及害怕，王洵那略带稚嫩的声音，已经从队伍前头传向了队尾。


    
“诺！”老周、老郑等人齐声答应。一边组织民壮将货车从驮马的背上卸下来，搭建临时城墙，一边抽出骑兵专用的伏波弩。有意无意间，十几把弩弓齐齐地指向了前来护送大伙的河西军将士背后。


    
此刻，唯一可以依仗的便是手里的弩弓了。前来护送大伙的河西军人数不比飞龙禁卫少，远处的来客又敌我未辩。如果双方勾结起来，准备杀人灭口。大伙在临死之前，总得拉上一两个凶手垫背。


    
正惶急间，又听王洵在队伍前方大声命令，“警报解除，警报解除！是自己人！小方，带几个弟兄跟我一道上前迎接。老周，老郑，把队伍重新组织起来！”


    
“自己人？”伙长老郑惊诧地睁大眼睛。只见远处的烟尘中冲出几个全副武装的将士，当中一人，身披一件猩红色锦袍，冲着王洵哈哈大笑。


    
“高，高书记，你怎么会在这里？”催促着坐骑快速迎上，王洵远远地冲着身披锦袍的武将抱拳施礼。


    
“我，你小子可真是够糊涂的。你刚才叫我什么来着？”一身戎装打扮的高适笑着抱拳，声音中透着一股子冲天豪情。


    
“高，高书记啊！”王洵愣了愣，顺口答道。旋即想起来，这是大伙对高适的习惯称谓。而此称呼的来由，便是因为高适曾经做过哥舒翰麾下的掌书记一职。


    
“既然是河西军的掌书记，自然不能老赖在京师里逍遥了！”高适点点头，大笑着回应。“只是你小子，怎么不好好在飞龙禁军里边混，非要跑到西域这边来跟我一样吃沙子？”


    
“我，我是奉命护送一批军械来的！”王洵笑着摸自己的后脑勺。难得在距离京师数千里外的地方遇到一个熟人，他心中的高兴根本无法掩饰。


    
难得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遇到一个故旧，高适心里也非常愉悦，上上下下打量了王洵一眼，笑着奚落：“莫非陈玄礼麾下再也找不到可用之人了么？非要派你一个从没出过远门的小娃娃来！算了，老子管不到他，你既然到了我的地头上，便进关跟我喝杯水酒吧！”


    
“进关？”诗人高适和兵痞高适之间的差别太悬殊，王洵一时难以适应。愣了愣，犹豫着反问。


    
“当然了。阳关，老子现在就于此地坐镇。你小子没听人说过么？西出阳关无故人，说得就是这儿！”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二 下）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虽然对诗词一道涉猎甚少，这曲脍炙人口的《阳关三叠》，却在王洵心里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不止一次在不同的场合听到过此诗，仿佛只要有送行宴，不请歌姬们唱上一曲阳关三叠，就显不出惜别之意。只是王洵心中，从没把诗中的阳关，和远处黄沙中那个淡灰色的小点儿联系起来，更没想诗歌中的阳关城，居然坐落于一个如此荒凉的所在。


    
“走吧！想要往安西去，我那里是必经之路！”见王洵还是满眼茫然，高适拍了他一巴掌，大笑拨转马头。


    
“唉！唉！”王洵终于确信自己没有做梦，转过头，冲着身后同样满脸惊诧的弟兄们大声命令，“再加把劲儿，咱们今天进阳关城休息。吃饱喝足，明天再继续赶路！”


    
“唉，好勒。王校尉尽管先走一步，这儿交给我们几个！”方子陵长长地舒了口气，兴高采烈的答应。终于不用再疑神疑鬼了。阳关城的守将居然是王校尉的熟人。出了此城，便彻底离开了哥舒翰的地盘。即便他跟杨国忠好得恨不能同榻相拥，也无法将大伙如何了！


    
“走啊，大伙加把劲儿，今晚有热水洗脚了！”老周、老郑还有一干在沿途提心吊胆的飞龙禁卫们互相看了看，脸上都露出了轻松的笑容。到底是王小侯爷，根子就是深，这么远的地方，也能碰到熟人。


    
所谓阳关城，前身其实只是一个稍大些的屯兵堡垒。因为堡外恰有一条雪水融化而成的大河经过，故而慢慢演化成了穿越大漠与戈壁滩的一处关键所在。开元年间，大唐将士与后突厥狼骑在此地拉锯大战，热血曾经一度将城外的甘泉河染成烈焰颜色。为了给前线将士储备足够的补给，此关多次被扩大、修葺，终于使其成为丝绸之路上与玉门关并立的一座要塞。


    
天宝三年，朔方节度使王忠嗣灭后突厥，犁庭扫穴。将居延海到小海之间的数万里草场重新收归大唐版图。阳关城的军事使命也同时宣告结束，渐渐转变为一个商旅和行人补充粮食和淡水的落脚点。后又因为这条商道过于靠近雪山脚下的绿洲，沿途沙漠强盗和吐蕃惯匪袭扰不断，商旅们宁愿在北方绕一个大弯子，也轻易不敢再走，阳关城便一日比一日荒芜下去。（注1）


    
数月之前，奉了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的将令，高适来此坐镇。凭着一身过人的本事和多年经营的人脉，想方设法重新修葺了城墙、仓库、兵营和供往来行人租住的馆舍、客栈，使得整个阳关城的面貌焕然一新。


    
隐藏于附近的沙盗和吐蕃惯匪听闻新来的阳关城守将是个诗人，以为有便宜可占，纠结在一起到城外打草谷。却不料一脚踢到了铁板上，被高适亲自带领五百河西精锐在野战中杀了个大败，从阳关城一直被追至大漠深处，若不是秋雪突降，几乎全军覆没。


    
自此，沙盗和吐蕃惯匪再也不敢捋高适虎须。从肃州至阳关城的商道重新畅通。往来行人发现此城的士卒待人远比玉门关那边和气，城门税收得也更公道，一传十，十传百，短短几个月，竟然将玉门关那边的人流分了一小半过来，令阳关城重新恢复了勃勃生机。


    
初来乍到，王洵当然不清楚这其中曲折。与高适并辔而行，只觉得所看到的一切都十分新鲜。整齐干净的街道，错落有致的房舍，狭窄却繁华的街市。虽然不像长安城那般大气，却也没长安城中那般压抑沉闷。仿佛一个刚刚从乡村里走出来的少年，身上的衣衫打满了补丁，面孔和额角却充满了阳光。


    
沿途不断有人跑过来向高适躬身施礼，或者为全身披挂的巡城士卒，或者为头顶毡帽的铁勒牧人，或者为从头到脚包裹着布料的大食商贩。几个不知道来自何方的化外蛮夷居然跪在路边，伸手去抚摸高适靴子尖。而周围的侍卫也不驱赶，任由他们满足了心愿之后，默默让开道路。


    
“高大哥真是好手段，短短几个月，居然能让此间百姓对你如此崇拜！”王洵看得好奇，赞叹的话忍不住脱口而出。


    
能让王洵这个外行当面称颂，高适听在耳朵里比收到同僚的们的一车赞许还要舒服，也不故作谦虚，大笑着回应道，“哪里需要什么手段！走在丝绸古道上，保命乃第一要务。我能守护一方安宁，他们自然就真心感谢我。要是哪天我被沙漠里的强盗给打败了，第一个向我丢吐吐沫扔石头的，保准也是他们。”


    
“啊！那他们可就太没良心了！”王洵被高适坦率的话语逗得哈哈大笑。从前跟后者一道喝酒谈诗，佩服归佩服，却从没觉得对方如此容易亲近。但在今天，他接触到的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奇男子，而不是那个略带一点点高傲且又老于世故的大诗人。


    
说话间，二人已经走到了城中央的镇守使衙门。早有侍卫迎上前，替二人拉住马头。高适甩镫离鞍跳下坐骑，回头看了看，笑着提议，“在此城的西南角有一处兵营，你的人不妨先到那边安歇。干粮和热水，在伙房里都是现成的。我安排几个弟兄照看一下，保管不会慢待了他们。至于你小子，今天就睡在我的府衙中吧，很久没听到长安那边的消息了，咱们俩今晚痛痛快快地喝上一场！”


    
“但凭高大哥安排！”王洵想了想，拱手致谢，“还有哥舒大将军派来的一队兵马，沿途多亏了他们处处照应。高大哥如果方便的话……”


    
“一块儿住到兵营里去好了。”高适非常大气地挥手。在出城迎接王洵之时，他已经看到了那队护送者。双方的级别相差太远，根本没必要在后者身上过多花费心思，“明天早上你出发之后，我再安排他们回去交差！”


    
“有劳高兄！”王洵再度拱手，正想回过头去跟护送者们说几句客气话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意，带队的河西军谷姓校尉却主动追了过来，冲着高适大咧咧的拱手，“高参军，某家这厢有礼了！”


    
“古鲁图？怎么是你？”高适的眉毛瞬间向上跳了跳，低声喝问。很快，他的脸色又恢复了平静，摇摇头，继续笑着说道：“既然你来了，就一起进来喝碗酒吧。咱们两个可有一段时间没见面了！”


    
“不打扰了。某家奉哥舒大帅的命令护送他们到这里。既然人马都平安入了关，就没某家什么事情了。某家这就回去向大帅缴令，高参军，你好自为之！”带领护送队伍的谷姓校尉乜斜着眼睛，仿佛跟高适有什么过节般，把哥舒大帅四个字咬得极重。


    
“那就恕不远送了！”高适的眉毛又向上跳了跳，目光瞬间凌厉如刀。


    
这可不是王洵记忆中那个弹剑做歌的高书记。如果此刻手中有一把剑，王洵相信对方甚至会将其直接架在那个谷姓校尉脖颈上。而后者虽然长得五大三粗，却未必是高适的一合之敌。


    
这种气势上的差距，远非人力所能弥补。在高适的怒目注视下，谷姓校尉竟然后退了半步，喃喃地辩解：“某家，某家也是奉……”


    
“回去交差吧！就说高某替你把人接下了！”高适耸了耸肩，慢慢收起怒火。


    
谷姓校尉不敢再多废话，冲着大伙抱了抱拳，转身离开。待他的身影去远了，心里隐约觉察出几分不对劲儿的王洵犹豫了一下，低声向高适问道：“高大哥，这个谷校尉是干什么的？怎么有点儿不知道好歹？”


    
“他是突厥杂种！”高适向地上啐了一口，满脸不屑。“你甭理睬他。这些家伙都是这般德行，就看不得别人给好脸色！”


    
“噢！”王洵皱着眉点头，“怪不得他一路上都少言寡语的。原来不怎么会说汉话！安西军怎么会用突厥人，不怕他们贼心不死么？”


    
“哥舒大将军也是突厥人！”高适笑了笑，轻轻摇头。唯恐引起其他同僚的误会，他又迅速补充，“但哥舒大将军却对大唐忠心耿耿。突厥人中，大部分都是好的，只有很少一部分不知道好歹。这个谷，姓谷的家伙便是其中之一！我跟他素来不对付，所以一见到他就来气！”


    
“我看他也不太顺眼。不过，这一路上，还是要多谢他带兵护送！”王洵展开眉头，笑得满脸阳光。


    
如果没记错的话，高适以前的职位是哥舒翰私聘的掌书记。而现在，其身上穿的是四品参军袍服。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他的地位都远远比一个校尉显赫。有道是，玉石没必要主动碰瓦片，身居要职的高适跟一个普通校尉斤斤计较，不太小家子气了么？


    
除非，姓谷的根本不是一个校尉。或者……王洵不敢再想，跟在高适身后，缓缓走入阳关城镇守使衙门。


    
大门吱呀一声关紧。秋日的阳光照在黄铜打造的门环上，反射出点点碎金。


    
注1：小海，贝加尔湖。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三 上）


    
早在数日之前，方子陵等人有含沙射影地提醒过王洵，要他当心哥舒翰派来的护送队伍。但当时王洵却一笑了之。


    
作为一个初涉官场的后生晚辈，他心里还保持着对人性的信任。相信为人仗义且顾全大局的高力士大将军，不会冒着跟封常清决裂的危险，刻意安排一个送死的差事给自己。他亦相信素有“正直、忠诚”之名的河西节度使哥舒翰，不会无缘无故杀掉一个与其素不相识的六品校尉。况且自己所护送的这批辎重，乃安西军在前线所急需。纵使哥舒翰受了杨国忠的指使准备动手，也需要考虑此举对安西战局的影响。


    
可今天，高适和谷姓校尉遮遮掩掩的对话，却令王洵从初次离家的喜悦中骤然惊醒。西域距离长安太远了，朝廷对这里的控制力几近于无。先前之所以没有出现过任何乱子，完全凭借的是武将的个人忠心和大唐的国力威慑。而一旦某个封疆大吏想玩一些小动作的话，数千里瀚海中消失一两百个人，想必长安那边连个风声都听不见。


    
心里有了疑虑，他喝酒时就不敢放开量。总想着长安街头说平话艺人口中所描述的场景，高达夫冷不防举起手中酒盏往地下一摔，左右立刻冲出几百个事先埋伏好的刀斧手……


    
以高适的年龄和阅历，如何看不出王洵心中的猜忌来。所以也不勉强，约略劝了几轮，便开始自斟自饮。待客人忧心忡忡地把酒菜用得差不多了，摆摆手，示意左右撤去残羹冷炙，换了壶新煮的浓茶，给自己和王洵面前各自斟了一盏，一边捧在手里慢慢品味，一边笑呵呵地问道：“兄弟，你小子最近在长安城里是不是又惹麻烦了？所以才急匆匆地往封大将军麾下寻求庇护？”


    
“没，没有啊！”白白戒备了好半天的王洵愣了愣，顺口否认。


    
“真的没有？”高适满脸戏谑，“可我记得大约半年之前，某人亲口拒绝了封大将军的邀请。死活不愿意离开长安城呢？”


    
“啊，啊，那，那是……”被对方当面揭了老底，王洵的脸一红，呼吸立刻急促起来，“我，我是突然，突然想出来转转。转转。长安城里太憋闷了！！”


    
“说得好，长安城里的确太憋闷了！”放下茶盏，高适大笑着抚掌。“本来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觉得气闷，没想到你这个勋贵子弟居然也跟我有同样的感觉。所以你就逃出来了？一时半会儿不打算再回去？”


    
“不！”王洵被高适的掌声吓得心头一紧，很快又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红着脸，喃喃补充，“不能算逃。我从小到大就没离开过家，所以突然想出来闯一闯！达，达夫公那日不是说过么，大漠黄沙之中，才是男儿放歌之所。”


    
“我说过？”高适有些记不起来了。但很欣赏王洵的应变能力。“就算我说过吧！那两场酒，喝得可真叫尽兴。小子，你放心，甭管你是因为什么缘由而来。也甭管你曾经得罪了谁。至少在阳关城附近这一亩三分地上，你会很安全。好了，喝茶，把手从刀柄上放下来吧。高某虽然称不上什么惜名如羽，出卖朋友的事情，却也是不敢做的！”


    
“我，我，我不是，不是针对，不是！”如同被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剥光，王洵本来已经发红的脸色渐渐开始变紫，“我，我……”


    
他虽然阅历浅，却也不是个笨蛋。从死角里稍稍调转过头，便立刻明白，以此刻高适手中所掌握的武力，想解决掉自己根本不用摆什么劳什子鸿门宴。既然作为一座要塞，阳关城内的常驻兵马少说也有两到三千。而自己麾下不过一百禁卫和三百民壮，双方真的动起手来，估计用不了一炷香时间，自己这边就被剁得连个肉渣渣都剩不下了。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惭愧地摇头，“达夫公别跟我一般见识，在路上，我心里天天绷着一根弦，已经快魔怔了！”


    
明知道王洵在找借口遮掩，高适也不戳破，摇摇头，笑着道：“到了我这里，就不用绷着了。西出阳关无故人，这不还没出阳关呢么？跟我说说最近长安城里发生的事情，隔着几千里地，想打听点儿消息可真不容易！”


    
“行！不知道达夫公，高，高大哥想听哪方面的消息！”王洵终于放松了心情，双手捧起面前茶盏，大口大口地喝了个痛快。


    
“随便说说吧。”高适端起架在炭火上的白铜茶壶，亲手给王洵把茶盏添满，“人都是贱骨头。在长安时，总觉得长安城太拥挤。等走到了这边，又开始怀念起长安城的热闹来。”


    
这个范围给得实在太广，一时间，王洵也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京兆尹王鉷倒了，牵连进了谋反的案子。那时候，不知道高大哥是否还在京师？”


    
“我刚刚离开没多久，路上就听说了！与你小子有关系吧，我记得，春天时就是你小子，活捉了王鉷家的刺客！”高适用铜筷子捅了捅火盆中的白炭，令里边的火头烧起来更旺一些，西域不比长安，天冷得厉害。而他如今已经年过半百，身子骨远不如王洵强健。本不该再到边塞来吃这份苦，但心中那份对功业的渴望，却轻易难以冷却。


    
“我只是不小心被卷入其中。本以为双方就此各自罢手了，谁料到这里边的水竟然浑得看不见底儿……”话匣子一打开，王洵的心态便越来越轻松起来。一边慢慢喝着茶，一边把当日自己奉命去抓叛贼的经过，以及邢縡等人如何英勇，如何临死之前痛陈时弊的场景，带着几分敬意说了出来。


    
“那姓邢的，倒也是个好汉子！就是心眼太实了些！”高适一边听，一边轻轻用手指叩打自己的膝盖。“临死之前还想着把王鉷一家摘出来，谁料到王家哥俩从一开始起，就在利用他！”


    
“大伙也是这么说。邢将军死得可惜了！”王洵点点头，小声附和。


    
“不是可惜，而是他自己笨，根本分不清形势。”高适突然又开始摇头，叹息着补充，“朝廷的积弊，相信很多人都能看得见。可解决起来，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他打算兵谏，看似快刀斩乱麻。实际上这一刀斩下去，恐怕后果远非他所能控制！”


    
这几句话所涉及的层面又太深，王洵只有瞪大眼睛听的份儿。待高适点评完了，才看了对方一眼，很小心地说道：“王鉷死了之后，他手中的大部分权力就归了杨国忠及其爪牙。封大将军也离开的京师，返回安西四镇替高仙芝主持具体事务了！”


    
“那也在应该的范围内！”高适皱了下眉头，笑着点评，“杨国忠那厮渴望王鉷手中的权力不是一天两天了。既然能扳倒对方，当然不会在这上面吃亏。李林甫呢，他就任由杨国忠大肆安插党羽？”


    
听到杨国忠在对方口中带上了‘那厮’的头衔，王洵心态更加感觉安稳，摇摇头，笑着补充道：“不甘心又能怎样？王鉷是李相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陛下能不起疑心么？我听人说，王鉷死后第二天，李林甫就大病了一场。随后病情时好时坏，对朝中的事情，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原来是这样？”高适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怪不得杨国忠最近手伸得越来越长。原来是已经肆无忌惮！如果李林甫真的一病不起的话，嘶——”他用力紧了紧身上的皮裘，仿佛无法忍受大漠深处吹来的寒风，“那可就有点儿麻烦了，朝廷已经三十年未经动荡……”


    
“高大哥好像很不喜欢杨国忠？”王洵笑了笑，低声询问。对他来说，李林甫和杨国忠乃一路货色，都是大大的权奸，无论谁在台上，都不会干什么好事。


    
“不是不喜！”高适笑着看了王洵一眼，很羡慕对方的年纪。年少就是好，可以懵懵懂懂，可以茫然无知。有的是时间去成长，去琢磨。“李林甫虽然心胸狭窄，但还有本事压得住局面。而杨国忠那厮，当个混混可以，做一国之相，恐怕非社稷之福！”


    
见王洵眼中还是有些困惑，他笑了笑，低声补充：“没本事的人爬到高位上，即便兢兢业业，也会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况且杨国忠这人私心甚重，考虑事情时，恐怕总将自己的小家，摆在国家的前面。小子，你这趟西域，恐怕来得不大是时候！这边，也太平不了多久了！”


    
“不是时候？”王洵越绕越糊涂，顶着满头雾水重复。


    
“皮之不存，毛将焉覆？！”高适端起茶盏，仿佛恨不得其里边装的是一盏酒，“这边，有太多太多的变数。回纥人，铁勒人，突厥人，还有远道而来的大食人，各自都成一股势力！中原若是一直安定，所有势力都会俯首帖耳。说我大唐语言，着我大唐衣衫，以我大唐子民自居。若是中原有事，恐怕这些家伙立刻会跳起来反咬一口！”


    
“啊？”如同被人兜头泼了一盆冷水，王洵瞪圆了眼睛愣在了当场。他来西域，可不是为了送命来的。本以为在封常清的麾下，可以轻轻松松地打得塞外之敌望风而逃。谁料到西域的局势复杂程度丝毫不亚于长安城内，弄不好，自己小命都得交代于此。


    
仿佛猜到王洵心里在想什么，高适忍不住摇头而笑，“小子，念在你今晚陪我喝酒的分上，我送你一句话，有些责任乃男儿与生俱来，逃，是逃不掉的。”


    
说罢，也不管王洵听懂听不懂，将手中茶水一饮而尽。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三 下）


    
西域，中原，男儿，责任。整整一夜，王洵都在想高适所说的话。他以前的朋友和长辈们，有人敦促他建功立业，有个教导他纵情享乐，却从没有人如此清楚地告诉他，生活中还有“责任”两个字。


    
这两个字是如此沉重，一时间竟压得他辗转反侧。第二天早晨起来跟高适告别，不知不觉顶上了两个老大的黑眼圈。


    
“没睡好？”高适见他一脸憔悴，忍不住笑着调侃，“想是我这里床太硬，比不得锦华楼的软榻吧！”


    
“不，不是……”王洵被笑得脸上发烫，赶紧轻轻摆手，“我在太累的时候，反而睡不踏实。”


    
“那还是不够累！”高适又笑，面孔上带满了促狭之意，“真正累的时候，随便在沙丘背后找个土坑，也能睡上一整天。半夜醒后，抬头四望，周围一圈绿眼睛。狼群不知不觉就围了过来，就等着狼王的号令呢！”


    
那种滋味王洵从来没尝试过，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可前往疏勒的路已经走了一半，根本不可能回头。“沙漠里的狼很多么？通常用什么办法对付？”本着多一份准备，就多一份活命机会的原则，他小心翼翼地向对方请教。


    
“多！”高适非常坦诚地回应，“越靠近水源，遇到狼群的机会越大。半夜时点起一堆篝火，多少能管点儿用。但要想平安从狼嘴了脱身，关键是不能输了气势。狼这东西跟狗一样，都是势利眼。你表现得越冷静，他越不敢主动攻击你！”


    
在群狼环伺之下，保持冷静谈何容易？王洵咧了咧嘴，满脸苦涩。见他被自己吓住了，高适忍不住哈哈大笑，“小子，别这么沮丧。狼群一般只攻击落单的人，不会攻击商队，更没胆子主动跟军队开战。在这世界上，最危险的动物不是狼，而是人！狼攻击你，是为了填饱肚子。人如果想害你，往往不需要任何理由！”


    
“那是！”王洵继续咧嘴。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高适教给他的东西太多了。与人交往的经验，战场上保命的经验，西域各民族的习俗。谁知道对方从哪里学来了这么多知识，填鸭一般塞过来，令他几乎无法招架。


    
“先去填饱了肚子吧。多吃些，进了大漠，再想吃口热乎饭可就难了！”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高适像叮嘱自家晚辈一样叮嘱。事实上，他在心中的确也把王洵当做了自己的晚辈。中原承平日久，肯主动前来西域历练的年轻人已经不多了。特别像王洵这种出身于勋贵之家，衣食和前程都不用自己操心的年轻人。无论他因为什么而来，能在西域这片土地上生存下去，就等于又给大唐播下了一粒种子。


    
三千年生，三千年死，三千年不倒。胡杨树在，丝绸古道就在。大唐子弟在，大唐旌旗就在。


    
王洵却不懂得对方心中想法，匆匆吃过了早饭，便开始收拢队伍。待大伙收拾好了行装，赶着马车出了关门，太阳刚好升到头顶，将远处的大漠照得一片金黄。


    
“这个给你！”高适将王洵送出三五里，临分手之前，笑着丢给对方一个脏兮兮臭烘烘，从外观上根本分不出是什么东西的包裹，“再往前的路，就需要你自己走了。小心些，沙漠里并不太平。”


    
“达夫兄自己也保重，这里毕竟不像长安那么暖和！唉——”王洵笑着伸出胳膊，却被包裹的重量压得双臂迅速下坠，好在他反应够及时，才避免了当众出丑。“这份礼物，可真够分量！里边是什么东西？您不会送我金子吧！”


    
“自己看看！”高适笑着一扬下巴，脸上写满了对后生小辈的关爱。


    
二人交往的时间并不算长，但彼此却很能说得来。特别是王洵，经历了昨晚和今早的两次长谈，心中已经把对方当做了自己的兄长。带着几分好奇将缠绕在包裹外的皮索慢慢解开，两件叠放在一起的铁家伙立刻露了出来。


    
“这是什么东西？”王洵愣了愣，疑问的话脱口而出。他自幼练武，虽然没达到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的地步，但市面上常见的家什至少都能叫上名字来。而今天高适所赠之物，却远远超过了他的见识范围。


    
上面那件勉强可以算是面盾牌，大小却只有寻常制式盾牌的三分之一。上圆下尖，像极了一个被压扁了的鸡心。盾面为精钢打造，故意磨去了金属应有光泽，看起来黑漆漆的，非常丑陋。盾牌里侧则衬着一层厚厚的牛皮，摸上去非常柔软。在盾牌内侧正中间，还有一个大大圆环，也是精钢铸成，表面缠绕着一圈皮索，也不知道被多少双手握过，挂满了肮脏的油泥。


    
压在盾牌之下的那件，则无论如何都叫不上名字了。光看外观，可能是一把特大号的流星锤，但链子却只有三尺多长，根本不能当暗器使用。而锤头表面也非常怪异，竟然铸了很多锐利的铁三角，黑漆漆放着冷光。锤柄与锤头也不是一个整体，相互分开，靠中间的铁链子锁在了一起。


    
“我也不知道该叫它什么？算是链子锤吧！”高适摇摇头，笑着解释，“几个月前灭了一伙沙盗，从一个贼头的随身包裹里找到的。估计是大食那边流传过来的奇门兵刃，沙盗们得到手后却不会用，所以当做宝贝带在了身边。你的膂力甚大，近战时用横刀恐怕未必顺手。不如试试这两件家伙。那个盾牌，可以直接套在左臂上，用来挡箭挡刀。那把链子锤，则握在右手里，使足力气抡圆了，一般人初次遇上，很难招架得住！”


    
“嗯！”参照高适的介绍，王洵将盾牌套在了左臂上，右手顺势拎起锤柄。“感觉不错，特别是这把锤子的分量。以前用横刀，总觉得轻飘飘地像拎着根树枝！”


    
“试试！”高适笑着鼓励。


    
王洵轻轻点头，策马跑开数步，迎着凛冽的寒风抡开手臂。第一下有些生涩，扯回来的锤头差点砸中胯下坐骑。第二下稍好了点儿，但胸前空门大露。第三下，第四下，他慢慢找到了些感觉，将链子锤越抡越快。第七、第八下，相继挥出，隐隐带着风的尖啸。第九下，第十下，第十一下……，渐渐地，整件兵器化作一道乌光，围着他上下左右不停翻滚。


    
“好——！”高适的部属中不乏识货之人，立刻扯开嗓子喝起彩来。方子陵等人紧随其后，不停地用力拍巴掌，“好！好！王校尉，好样的！”


    
不愿意在人前过分卖弄，王洵慢慢地收了势子。打着马缓缓跑回，将兵器挂在马鞍下伸手可及之处，然后笑着向高适抱拳，“达夫兄……”


    
“再多啰嗦我可生气了！”知道王洵想说什么，高适抢先一步打断，“快滚吧，趁着天色还早。到了疏勒之后，记得托人给我捎个信！”


    
“一定！”王洵愣了愣，然后展颜而笑。“哪天回到长安，我再请你喝酒！”


    
“一定！”高适将眼睛眯缝起来，轻轻挥手，“前提是你活着回来！记住，别丢咱们中原男人的脸！”他知道把兵器自己送对人了。远处的万里黄沙，跟王洵马鞍下黑漆漆的兵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配上王洵那九尺高的身板，不用交手，气势上就压了敌人一筹。


    
“参军大人！”望着王洵一行人的背影越走越远，一个身穿黑色铠甲的武将凑到高适身边，压低了声音提醒，“您真的要放他们走？昨天古力图将军可是说……！”


    
“怎么？难道你想劫留朝廷拨给安西军的辎重？”高适在马背上迅速转头，脸上的表情与一刻钟之前判若两人。“还是你觉得这阳关城，应该换个守将了？”


    
“我，我不是那个，那个意思！”黑甲武将不敢与高适的目光相对，垂下眼睑，低声解释，“属下，属下只是觉得，觉得日后哥舒大将军若是追究起来……”


    
“哥舒大将军追究起来，自然有高某顶着！”作为哥舒翰的私聘心腹，高适却没有对东主唯命是从的觉悟。冷冰冰地回了一句，再度将面孔扭向远方。


    
黑甲武将嘴唇嚅嗫了一下，不敢再多说了。眼前的高参军虽然握起笔来写得一手好诗，掌中握着刀时，杀人却也不含糊。他的前任和雪山脚下那些强盗们就因为小看了这位大诗人，最后落得身首异处。他可不想重蹈别人的覆辙。


    
“哥舒大将军会明白高某为什么这样做！”仿佛为了让属下心安，高适放缓了语气，低声解释，目光却依旧盯着黄沙和蓝天之间慢慢消失的人影，“欠杨国忠的人情，哥舒将军随时都可以还，主动权在他自己手里。可如果跟安西军结了仇，主动权就归了别人。马上就起风了，大漠之中，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一个仇家！”


    
“起风了？”黑甲武将皱着眉头远眺。万里瀚海静静的，沙子在阳光下泛着水一样的波纹，哪曾有半点儿变天的迹象？！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四 上）


    
天气很好。没有风，没有云，红彤彤的太阳在大漠的尽头一点点下坠，将人和马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


    
才离开阳关半天，王洵就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选这样一条路了。虽然从舆图上看，走阳关，经蒲昌海前往疏勒，路程要比北出玉门，走眼下商旅们常用的伊吾道短了数百里，但舆图上却没说，商旅们为何舍近而求远。


    
脚下的路根本不能叫做路，深深浅浅的沙窝子，让人和马每前进一步，都要耗费比先前双倍的力气。数不清的沙丘连绵起伏，刚刚爬过一个，第二个又挡在人面前。大部分沙丘都是孪生兄弟，一样形状，一样颜色，连表面的纹路都别无二至。如果不是在沙丘之间一直能看到前人赶着驼队留下的脚印，大伙几乎要怀疑自己一直在原地绕圈。那样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活活渴死，风干，变成一具具僵尸。


    
比疲惫更难挨的事情，是寂寞。一百飞龙禁卫，三百民壮，放在中原任何一座城市中，都是热热闹闹一大堆。可走在无边无际的黄沙上，就变成了一串小蚂蚁。爬动，爬动，慢慢向前爬动，几个时辰下来，印象中早该被甩在身后的废弃烽火台，却依旧近在咫尺。大声喊叫，听不见任何回音。引吭高歌，得不到任何关注。偶尔看见一个热闹的村寨，蒙着面纱的异族少女冲人轻轻招手，快步赶过去，却只能看到无尽黄沙。少女、村寨、水井，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别追了，那是鬼市。”向导老岳见多识广，拦住站在沙丘上瞠目结舌的众人，低声提醒。


    
“分明是蜃景！你又满嘴跑舌头！”方子陵还记恨着昨天被对方吓到的仇，瞪了老岳一眼，毫不客气地戳穿。所谓海市蜃楼，传说中都是巨蜃吐气所凝。他所读过为数不多的几本书中，恰恰有相关描述。


    
“我的军爷唉！这里连个河沟都没有，哪来的巨蜃啊？”向导老岳摇摇头，拖长了声音反问。“鬼市就是鬼市。屈死的冤魂出来买东西的地方。当年侯君集大将军西征高昌，抓了一百二十万俘虏，回来时带了粮食不够吃，一狠心，就把俘虏全活埋在了沙漠里。”


    
“净胡说。活埋一百二十万人，得派多少士卒挖坑？况且大太阳底下，鬼怎么敢出来！”听向导说得活灵活现，伙长老周也加入了聊天队伍。嘴里反驳着前者的话，手却在不知不觉间拉紧了自己的衣领。


    
冷。没有风，但寒气却轻而易举地吹透了中间夹了丝绵的外袍。透过皮肤、肌肉、骨头，一直渗进人的心窝子里。


    
“沙漠里埋人，还用挖坑么？”向导老岳的声音也低沉起来，隐隐透着阴寒，“把手脚用牛皮索一捆，推进地洼处。一场大风过后，立刻被沙子盖得平平的，保证留不下任何痕迹！”


    
这个解释的确可以说得通。此时距离贞观年间还不算太远，侯君集灭高昌古国之后，肆意屠杀俘虏的故事，大伙多少都听说过一些。而沙漠中风暴的威力，众人前几天恰恰也领教过一回。提前躲到一个大沙丘后，用马车围成一个堡垒，人藏于其中，还差点被黄沙给活埋了。如果绑住手脚不准躲避的话，恐怕……


    
一百二十万高昌男女老幼，就埋在自己脚底下的沙窝子中。想想，就令人不寒而栗。偏偏向导老岳没眼色，兀自继续喋喋不休，“要是在人烟稠密处，阎王爷当然不准小鬼们白天出来活动。可这附近方圆百里根本没有人烟，白天和晚上还有什么……！”


    
“闭嘴！”没等他把话说完，有声怒喝从背后传来，吓了所有人一哆嗦。扭头看去，只见王洵手按刀柄，冲着向导老岳怒目而视，“如果你再敢胡言乱语扰我军心的话，我就先把你给埋在沙丘底下。”


    
“军爷，瞧，瞧您说的，我，我哪敢呐！”向导老岳又打了冷战，咧开大嘴，讪笑着解释。“我这不是怕大伙走路走得闷么？所以才……”


    
“你只管头前带路。如何鼓舞士气，无须你来操心！”王洵眉头紧锁，冷冰冰地命令。丝毫不顾忌对方的颜面。


    
还甭说，如今他板起脸来，的确带上了点儿一军主将的威严。向导老岳不敢再乱对付，咧了下嘴，耷拉着脑袋向队伍最前方走去。


    
“老郑，你带两名弟兄，给我盯紧了他。如果他敢再装神弄鬼，就拿鞭子狠狠抽他的嘴巴！”仿佛突然变了性子，王洵的声音听起来冰冷如刀。完全不像前几天那般，对所有人都客客气气。


    
“诺。”伙长老郑愣了愣，冲着王洵肃立拱手。


    
“老周，你带本伙弟兄到队伍最后边去。如果背后有什么动静的话，及时向我示警！”挥手示意老郑离开，王洵继续发号施令。


    
另外一个伙长老周也是满头雾水，犹豫着答应了一声，带领麾下弟兄赶往队尾。紧跟着，王洵又命令方子陵带领几个骑术好的弟兄充当斥候，在队伍左右两侧二里远的位置来回警戒。随即又把几个民壮的头目叫到跟前，对他们面授机宜。


    
校尉大人憋疯了。所有被分配到任务的人，都在心里头悄悄地腹诽。万里大漠，除了这支运输辎重的队伍之外，连个其他人的影子都看不见。何必如临大敌般，弄得人心惶惶？


    
如果说在哥舒翰的势力范围，这种举动还好理解。毕竟当时大伙心里头也不踏实，总害怕哥舒翰受到杨国忠的指使，替后者杀人灭口。可前几天校尉大人根本没把危险当回事，待到了危机已经解除的时候，偏偏又开始草木皆兵，不是被寂寞的旅程憋疯了，又是为何？


    
腹诽归腹诽，众人却轻易不敢违拗王洵的意思。毕竟大伙这辈子能不能平安回到中原，眼下还指望着他。况且沿途几千里路走下来，大伙亲眼目睹了王洵以可以看见的速度，一天天变得成熟，已经慢慢地把他当做了这支队伍的真正主心骨。而不是一个仰仗祖上余荫捞取功名的半大孩子。


    
事实证明，王洵的举动还真不是一时兴起。很快，在队伍最后担任警戒的老周就派人送来警讯，有一群苍黄色的野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悄悄地坠在了大伙身后。人停下来，它们也停下来。人继续前进，它们也继续前进。始终保持着二百步左右的距离。


    
“甭管它们，除非有人落单儿，否则，狼群不敢主动向咱们发起攻击！”凭着今天早上临时被高适填进肚子里的知识，王洵沉声下令。“保持队形，互相照顾一下，谁也别掉队！”


    
“好勒！”有道是将乃三军之胆。虽然王洵年龄未及弱冠，但是，看到他不慌不忙的模样，一干飞龙禁卫顿时也觉得胆壮，扯开嗓子，齐声答应。


    
跟在队伍后边的狼群被众人的喊声吓了一跳，居然停了下来，迟疑着不敢继续迈步。伙长老周见此，立刻有了主意，策马跑回王洵身边，低声献计：“不如让大伙一起唱歌，一则能解乏，二来也能壮大气势！”


    
“嗯！”王洵犹豫了片刻，笑着答应。


    
作为长期驻扎在京师的天子禁军，弟兄们打仗未必在行，在诗歌杂曲方面，却是谁都不含糊。在王洵的组织下，很快，队伍中便响起了粗犷的歌声，“边庭烽火惊，插羽夜征兵。少昊腾金气，文昌动将星。长驱鞮汗北，直指夫人城……”（注1）


    
此诗为隋代诗人薛道衡所做的出塞曲。因为简单易懂，曲调慷慨，所以在军中广为流传。不但大部分飞龙禁卫会唱，片刻后，连民壮当中，都有人小声跟着哼哼起来。整个队伍，士气登时为之一振。


    
正如高适今早所说，狼跟狗一样，都是天生的势利眼。看到前方队伍中突然变得豪气干云，愈发不敢贸然靠近。众人听到队尾传来的喜讯，唱得更加卖力，兴起之处，干脆一边走，一边用横刀磕打起了金镫，“绝漠三秋暮，穷阴万里生。寒夜哀笛曲，霜天断鴈声。连旗下鹿塞，叠鼓向龙庭……”


    
刹那间，整个队伍模样大变。疲惫之态一扫而空，隐隐竟然透出几分剽悍之气来。群狼闻之，更加犹豫不决。勉强在原地观望了片刻，居然耷拉下脑袋，在狼王的带领下灰溜溜地逃了。


    
到了此时，队伍已经不再管背后跟的是谁。士卒民壮，彼此唱和，几乎忘记了旅途的劳累，只觉得浑身上下从头到脚一片滚烫。生为大唐男儿，受点苦，受点儿累算什么？凌烟阁上无书生，百战之后方成名。如果能令关心着自己的人和自己所关心的人平安喜乐，哪怕是付出更高代价也是值得。


    
“妖云坠虏阵，晕月遶胡营。左贤皆顿颡，单于已系缨。绁马登玄阙，钩鲲临北溟。当知霍骠骑，高第起西京。”歌声越来越高，越来越激越，渐渐地，冲入云霄，响彻已经寂静了数十年的大漠。


    
注1：此诗为隋代诗人薛道衡所做的出塞曲。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四 下）


    
有了这次吓退狼群的经历，王洵在队伍中的威望无形中又提高了几层。特别是那些民壮，再也不敢拿这个年纪不到二十岁的校尉当做孩子看，望过来的目光中满是崇拜。到了傍晚扎营的时候，明知道附近不可能有敌人，他要求大伙将马车首尾相连摆成一座营垒，并且在“营垒”外围密密麻麻撒了三层对付骑兵的铁蒺藜，也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了，再没人敢笑他画蛇添足。


    
沙漠里的黑夜很冷。虽然没有风，寒气依旧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渗过身上的皮裘，丝袄，慢慢从汗毛孔渗进骨头里。因为无法预计还要在这条该死的路上走多久才能看到下一个绿洲，他们不得不尽量少点几堆篝火，以节约使用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干柴。这令这个黑夜愈发显得漫长。还不到亥时，大部分弟兄已经被冻醒了，缩卷在各自随身的铺盖里，上下牙齿不停地相撞，“咯咯咯，咯咯咯，咯咯咯……”


    
倒是那些民壮，因为习惯了吃苦的缘故，反而睡得非常香甜。鼾声此起彼伏，宛若夏日傍晚的闷雷。


    
耳畔听着这些伴奏，王洵当然不可能再睡得着。睁大眼睛，百无聊赖地数夜空中的星星。比起长安城里，此刻头顶上的星星显得更大，更近，也更清晰。虽然天空中同时还挂着一轮满月，却无法遮盖住它们的光芒。据说天空中每一颗星斗都对应着地面上的一个人，当本命星变得明亮之时，此人的运气也会转好。“只是不知道哪颗是我的？”王洵在心中默默地想，“哪颗是荇芷、云姨，哪颗又是紫萝？”


    
不知不觉中，他开始怀念起长安城来。身在其中时，总是看见它的缺陷，巴不得早一刻离开。而此刻去家千里，记忆中最深刻的，却又全是它的好处。曲江池畔有座道观，门前种满了桃树，每逢春来，桃花开得像云一般绚丽。走在树下，可以看到无数红男绿女，几乎全是成双成对，彼此碰到了相互点头致意，谁也不会笑话谁。花开的季节，独自漫步在桃树下的人才是另类。


    
二郎？白荇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微如耳语，却充满了依恋。王洵慢慢回过头去，看见白荇芷背靠着一株桃树，脸上做桃花般颜色。他笑着走过去，双臂前伸，将白荇芷固定在树下。白荇芷则慢慢地抬起樱唇，合上眼睛，长长地睫毛上下颤抖……


    
良辰美景，岂堪辜负？只是短短一瞬，唇间的芳泽已经使人迷醉。但就在此时，天色忽然大变，惊雷从天际滚将过来，将背后的桃树劈得东倒西歪……


    
落红满地。一对对年青男女抱头而走。跑动中，他们身上的衣服慢慢脱落，露出白森森的骨头架子。他们都是高昌人，被侯君集活埋在万里瀚海里的高昌人。他们心里充满了怨恨，伸出獠牙和利爪，试图攻击附近的一切活物……


    
“鬼啊——”白荇芷吓得厉声惨叫。嗓子里发出的确是男人的声音。刹那间，她也变成了一具骷髅，向自己张开双臂……


    
“啊——！”王洵吓得魂飞魄散，瞬间从睡梦中惊醒。惨叫声还在耳边回荡，一声比一声凄厉，“鬼啊，冤鬼来索命了！”


    
“胡说，哪里来的鬼？”尽管心脏几乎从嗓子眼里狂跳而出，王洵还是没忘记肩头的职责。凭着本能翻身坐起，抓住一直放在手边的链子锤。


    
“鬼，鬼……”民壮和士卒们抱头鼠窜，整个营地乱成了一锅粥。只是被马车挡住了去路，才不至于四散奔逃。“完蛋了！”在那一瞬间，王洵几乎打算独自逃命。但来自心底的一股子倔强劲儿瞬间又压住了恐惧，强令他抬头四望。


    
每个人肩头都有自己的责任，逃，是逃不掉的。眼下，他的责任就在这营垒之中，就是那一辆辆装满辎重的马车。


    
临近十五，惨白色的月光，将大漠照得一片通亮。就在营盘外一百步左右距离，有队惨白色的影子，顶着没有肌肉的骷髅头，骑着战马，悄无声息向大伙靠近。因为要对付脚下的铁蒺藜，他们走得并不快。但发自身上的腥臭气却直扑人面。


    
那绝对不是活人所能具有的味道，那躯体上的暗红血色也绝非刚刚淌出。是高昌人，被侯君集活埋在沙丘底下的高昌人，时隔近百年，他们真的来索命了！恐惧再次如毒蛇般，死死缠住了王洵的心脏。缠得他几乎无法呼吸。他不想死，但似乎已经无路可逃。本着临死之前拉个垫背者的念头，他从身边的篝火堆中抓起一根几乎烧透了的木柴，奋力向营垒外的幽灵们投了过去。明亮的炭火在半空中打着旋儿，掠过近五十步距离，落地，炸开，红星四射。正在对付铁蒺藜的幽灵们被火星吓了一跳，虽然隔着很远，却本能地带住坐骑，抬起空洞洞的眼睛，向营地内张望。


    
“不要怕，用火箭招呼他们。鬼也怕火！”如同溺水之人抓到了根救命稻草，王洵扯开嗓子，发出几乎不是自己的声音。“火箭，火箭。别跑，这么大个沙漠，你们能跑哪去？”


    
没有人停下来听他的命令，士卒、民壮乱成了一锅粥。几个身强力壮者已经翻过了远离鬼魂方向的马车，撒腿往大漠深处狂奔。


    
“临阵脱逃者，斩！”眼看着爬上马车的人越来越多，王洵扯开嗓子大喝，狂奔数步，单手将距离自己最近的逃命者一一从马车上扯下。“火箭，火箭！咱们有的是火箭！鬼也怕火。这么大个沙漠，不带水，早晚都得渴死。”


    
不知道是他的提醒起了作用，还是对被渴死的恐惧压过了对鬼魂的恐惧，人们都不再试图翻越马车了，而是集体转过头，直奔堆放着水袋的地方。“抢水者死！”王洵大急，抡开另一只手中的链子锤，劈头盖脸砸了过去。两个跑得最快的民壮被击中，惨叫着扑倒于地。第三个靠近水袋的是名飞龙禁卫，迅速趴下，在地上打了个滚，才避免了筋断骨折的命运。整个人却吓傻了，张开嘴巴厉声哀号。


    
“咱们死了，也是鬼。鬼还怕鬼么？”情急之下，王洵也豁出去了，将链子锤抡圆，围着水袋狂扫，“给我拿起弓，射火箭，用火箭烧死他们。侯君集在天上看着呢。当年高昌人就不是咱大唐健儿的对手，做了鬼，一样不是！”


    
在被链子锤砸死，逃入沙漠中渴死以及与冲入营盘的恶鬼拼命之间，大多数人都本能地选择了第三者。趁着人群稍稍安定的功夫，王洵放下链子锤，再度俯身从篝火堆中抓起一根燃烧着的木条，向距离营盘最近的鬼魂丢了过去。


    
这次，火把差点命中目标，吓得鬼魂的坐骑扬起前蹄，发出“唏溜溜”一声咆哮。“鬼怎么会骑活马？”突然间心中有灵光一闪，王洵大声叫嚷。“假的，大伙不要怕，外边的肯定不是鬼。鬼不可能骑着活马打仗！”


    
“可以的，可以的，鬼吸足了阳气，就可以骑马！”向导老岳的声音立刻传来，阴测测地令人直起鸡皮疙瘩。王洵二话不说，大步奔过去，用套在左臂上的小盾砸向老岳的面门。看着对方软倒于地后，再度扬起链子锤，冲着营垒外的鬼魂们怒喝，“有种就过来跟老子单挑，装神弄鬼算什么本事？老子死了，一样是鬼，肯定比你们这些假鬼强！”


    
外边的鬼魂依旧不说话，纷纷跳下坐骑，徒步向营盘靠近。十几名胆子稍大些的飞龙禁卫们听见王洵的叫嚷，抱着拼死一搏的想法张弓搭箭，乱纷纷向营垒外攒射。大部分都是普通羽箭，只有零星几根，用的是火矢。默默靠近的鬼魂们猝不及防，居然被羽箭射得狼狈不堪。有一个倒霉鬼身上的裹尸布不幸被火箭给点燃了，吓得手忙脚乱，一不小心，骷髅头直接从脖子上掉了下来。


    
“#￥%@”倒霉鬼用陌生的语言骂了一句，弯腰去捡地上的骷髅头。这下，他身上的破绽愈发明显，原本涂黑了的脖颈被身上的火光照亮，弯曲的头发清晰可见。


    
“假的！”“假的！骷髅是顶在脑袋上的！”原本已经被吓得六神无主的禁卫们纷纷醒悟，扯开嗓子破口大骂，“叫你装，叫你装。老子射死你，把你变成真鬼。射死你，射死你！”


    
“射死你，老子是恶人，专门对付恶鬼！”


    
“活着的时候被老子杀，死了一样是窝囊鬼！”


    
更多的禁卫们从惊恐中清醒，拉满角弓，将前端涂了引火物的羽箭点燃，一根接一根射了出去。他们平时训练不认真，发出的火矢十有八九偏离了目标。但总有那么一个幸运的家伙，瞎蒙也蒙对了地方。已经近到可以摸到马车边缘的“鬼魂”们被射得狼狈不堪，大骂着退下。营盘之中立刻发出了哄笑声，更多的羽箭腾空而起，追着“鬼魂”们的脚步，将他们和受惊的战马一道送出百步之外。


    
四野没有风，插在沙粒中的火矢继续燃烧，将“鬼魂”们狼狈后退时丢下的骷髅头照得格外清晰。望着那一地惨白色骷髅头和几个受了重伤在营盘前挣扎的“倒霉鬼”，飞龙禁卫和民壮们哈哈大笑，丝毫不记得刚才到底是谁差点被鬼魂们吓尿了裤子？！


    
“老周，老周还在吗？给老子清点人数！”趁着众人还沉浸在击退“鬼魂”的兴奋当中，王洵大声命令。“老郑，老郑，赶紧带几个弟兄，把缺口给我堵好。小方，方子陵，你小子被吓死了没有，还活着的话就喘口气儿！老魏，老魏呢，赶紧看看你手下的民壮还有多少？老朱，找几个大嗓子家伙站到后面的马车上去，把跑掉的家伙尽量给喊回来。”


    
人这东西就是奇怪，刚才还被吓得屁滚尿流，发现鬼魂是强盗所装扮之后，反而彻底忘记了恐惧。很快，营盘内便传来嬉皮笑脸的回应。几个主要禁卫军头目和王洵临时提拔的民壮头目居然都没来得及逃走。摆出一副临危不惧的架势，分头去执行王洵的命令。


    
须臾之后，伙长老周、老郑、胆小鬼方子陵，还有民壮头目魏风、朱五一等各自回来汇报，刚才被大伙推开的地方，已经重新用马车堵好。经过反复清点，一百禁卫还剩下八十七，三百民壮还剩下两百六十二。朱五一已经派了十几个大嗓门民壮站在马车上向周围喊话了，不知道逃走的那帮胆小鬼们能不能听得见。


    
“不管他们了。渴死了活该！你们几个坐过来，咱们得商量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王洵冲着地上啐了一口，低声命令。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他已经无暇考虑能不能将队伍完完整整地带出沙漠了。装神弄鬼者就在羽箭的射程之外徘徊，看样子不将马车中的物资弄到手，誓不罢休。而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儿的荒漠之中，大伙根本不要指望能有援军。


    
“还商量什么，这里数你官最大，你说怎么办，咱们就怎么办呗！”伙长老郑犹豫都没犹豫，冲口回应。


    
“对，刚才如果不是王校尉沉得住气，咱们不被活活吓死，也得被强盗砍死！”经历了一场危难，民壮头目魏风对王洵佩服得五体投地，走上前，大声附和老郑的意见。


    
其他几个头目对魏风的话深有同感。纷纷开口附和。王洵心里的本来打算就是先确立自己的绝对指挥权，见大伙没有异议，立刻大声说道：“那我可就不客气了。从现在起，不分谁是士卒，谁是民壮。再敢不服从命令者，一概以军法从事。否则，咱们谁也甭想活着走出这片沙漠。”


    
“对，咱们不能乱，越乱死得越快！”众人纷纷点头，低声响应。马车中的物资是运往疏勒，供安西军下一步军事行动所用的。如果被强盗夺走，即便大伙侥幸逃出沙漠，过后按照军法也得斩首示众。还不如拼死一搏，争取将强盗击败，为自己闯出一条生路来。


    
“嗯！”王洵轻轻点头，然后开始着手布置防御任务，“我给大伙交个实底，估计你们也偷着探查过了。在所有马车中，装的全是兵器。都是军械监花了大力气打造出来的精品，待会儿咱们先卸下几车，让弟兄们每人挑件顺手的家什……”


    
“日后到了疏勒，恐怕，恐怕你不好向那边交代！”没等王洵把话说完，民壮头目魏风犹豫着提醒。


    
“先过了眼前这关再说！”王洵笑了笑，两眼眯成了一条直线。“咱们用了，总好过落在强盗手里。”


    
来袭者真的是强盗么？他无法肯定。心中却一个清晰地声音告诉自己，如果不把那群装神弄鬼的家伙杀光了，恐怕前路永远不会太平。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五 上）


    
留给王洵等人准备的时间不多。大约在半刻钟之后，远处的装神弄鬼者就发起了第二波进攻。这次，他们将顶在脑袋上的骷髅头全摘了下来，代之以厚厚的包铁毡帽，护住大部分头颅，仅把两只眼睛暴露在外面。身上用血迹涂得花里胡哨的灰布伪装也被尽数抛弃，露出了里边整齐的牛皮铠，前胸处，护心宝镜倒映着月光。


    
“这他奶奶的哪里是沙盗啊。装备一点儿不比咱们差！”方子陵猫着腰跑到王洵身边，哑着嗓子低声咒骂。飞龙禁卫平素的作用在于装点皇家威仪，故而身上的铠甲注重于好看而不注重于实战。此刻到了两军阵前，缺陷就尽数显了出来。牛皮的厚度太薄不说，边角处某些装饰性的物件，还严重影响了将士们的动作。


    
“至少咱们有伏波弩，他们没有！”第一次上战场，伙长老周也变成了话唠，不停炫耀自己一方的优势。


    
伏波弩乃骑兵专用弩箭，射程短，然而操作起来非常简单。即便是第一次接触此物的民壮，稍经讲解也能将弩箭发出去。虽然暂时做不到百发百中，但每人发三把弩弓，提前装填好，战时给敌人来个三段轮射还不成问题。


    
“我还发现了整整八大车陌刀，一千多把呢。逼急了，咱们就组织陌刀队，冲出去跟他们拼命！”说话是唯一能缓解紧张的方式，伙长老郑也变得极其啰嗦。“那东西，对付骑兵最好使。想当年苏定方带领八百陌刀将，硬砍得两万多突厥狗人仰马翻。如今咱们有四百多弟兄，如果每人拿上一把……”


    
陌刀是大唐步兵用来进攻的第一利器。重量超过五十斤，刀长过丈，光利刃就长达六尺有余。军中好手一刀挥出，可将敌军连人带马同时砍成两段。因为其威力过于巨大，民间严禁私自打造。军中所用，也皆为兵部统一定制，再根据武将的要求分批次拨付。（注1）


    
此番王洵等人所运往安西的物资当中，最重要的就是这批陌刀。这也是他轻易不敢放弃的原因。假若陌刀被对面的强盗得了去，转手再卖给一直对西域虎视眈眈的大食人或者吐蕃人，后果将不堪设想。


    
“他怎么又下了马？”同样吓得脸色苍白，民壮头目魏风关注的东西却与方子陵等人截然不同，“缺德东西，欺负哑巴牲口？！早晚得遭报应！”


    
答案已经昭然若揭。临睡觉之前王洵命人在营地周围洒下的铁蒺藜，在沙漠里发挥了双倍作用。这种三面有尖锥的家伙，被沙土掩盖后，凭借肉眼很难被发现。马踩上去，蹄子固然被扎得鲜血直流，人不小心踏到了，靴底和脚掌一样被戳个透心凉。上一波偷袭，装神弄鬼的强盗们之所以没能趁着混乱冲进营地，王洵等人反应及时是一个因素，更重要的原因便是，他们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策马避开脚下的铁蒺藜。


    
这回，贼人不敢再于攻击途中停下来给飞龙禁卫们当箭靶子。所以干脆于一百五十步外跳下坐骑，把十几匹战马蒙住了眼睛，赶在头前去趟路。


    
可怜的坐骑不知道主人黑了心肠，兀自被蒙着眼睛向前冲。突然间，一匹战马被沙土中的铁蒺藜刺穿了前蹄，哀鸣着卧倒，借着惯性向前滑出了半丈多远。更多埋在沙土中的铁蒺被带了出来，一个个刺入战马的侧腹。吃痛不过，战马来回翻滚，浑身上下，很快不再有一块完整皮肤。十几支铁蒺藜攒刺而入，血滴滴答答流出，染红冰冷的沙土。


    
一匹这样的好马，在长安城附近至少能卖到十二、三吊铜钱。可以用来骑乘、拉车、甚至套上犁铧耕地。普通百姓无论谁家能买下一匹，都拿来当宝贝。平素吃的全是精料，半夜里还要起来喂些豆饼补充体力。如今突然看到强盗们拿马来当趟路的肉垫，民壮们心疼得破口大骂。但是，没有王洵的命令，谁也不敢发箭，只能把新领到手的伏波弩在掌心里握得死死的，额头上青筋直冒。


    
越来越多的战马在奔跑中倒下，用生命给强盗们趟开一条攻击之路。看到火候已经差不多了，带队的强盗头子抓起手边的牛角号，呜呜吹响。旋即，所有强盗一哄而上。或者骑马，或者步行，踏过被马血润湿的沙土，潮水般涌向了寂静的营垒。


    
第一次指挥实战，王洵也紧张的直冒汗。但他却不敢太早地发出攻击号令。从铠甲和兵器上看，敌军未必是普通强盗。而他和手下的士卒民壮，却是一伙不折不扣的乌合之众。能将来袭者阻挡在营垒之外，也许士气还能保持片刻。一旦被敌人跳进营垒贴身近战，非立刻炸了营不可。


    
不能慌，不能慌，打输了就是死路一条。眼看着敌人的身影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他努力将眼睛瞪得滚圆，牙关紧咬，避免心脏从嗓子眼里蹦将出来。终于，冲在最前面的几个强盗进入了瞎子都有绝对把握射中的距离内，王洵猛然站了起来，用尽全身力气大吼，“射！”


    
民壮们早就等得心急如焚，闻听命令，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近四百支弩箭，同时射了出去，整个营垒正面瞬间闪过一道淡黑色的光芒。乌光过处，冲在队伍最前方的强盗们迎面而倒。人和马都中了十几支弩箭，血顺着伤口向外狂喷。


    
临行之前，强盗们已经做足了功课，知道护送辎重的禁卫们从军官到士卒全是从没上过战场菜鸟。所以根本没怎么把对方放在眼里。猛然间被四百具弩弓迎头拦击，瞬间被打懵了。攻击节奏竟然瞬间停顿。


    
这一个疏忽，却带来了致命的后果。不待王洵继续下令，民壮们丢下手里的弩弓，从身边捡起已经上了弦的第二把伏波弩，对着自己正前方又是一轮。三百支弩箭呼啸着飞出，在只有二十步的距离上，穿透力大得惊人。骑在马上的强盗们立刻又倒下十好几个，失去了主人控制的坐骑发狂的疾奔，很快身上就插满了短矢，轰一声，扑倒于地，血光溅满了临时充作营垒墙壁的马车。


    
“注意节奏，注意节奏。瞄准人射！”王洵大声提醒，喊得声嘶力竭。敌军这次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下次肯定不会继续犯傻。如果不能尽最大可能地将强盗们杀死，下一轮攻击，众人所承受的压力将更大。


    
没有人听得见他的呼喊，第三轮弩箭又迅速飞出，砸向近在咫尺的强盗们。有的强盗身上挨了十几箭，几乎被射成了筛子。有的战马分明已经受了重伤，民壮们还将弩箭不要钱般向它身上砸。可怜战马被射得跟个巨大的刺猬般，倒在了后撤途中。缓过神来的强盗们依靠死去同伴和战马的变相掩护，转过身体，抱头鼠窜。


    
见到强盗们被自己打退，民壮们士气更旺。也不管对方退没退出弩箭射程之外，从箭匣里拿出没有尾羽的短弩，迅速往弩弓上添。一会儿功夫，又追着敌人射出了上百支弩箭，大部分落空了，在沙漠中竖起一片密密麻麻的箭杆。


    
“瞄准点儿，瞄准点儿。一支弩要二十好个大籽呢！”见到有人还在乐此不疲地乱射，民壮头目魏风大声提醒。他的话明显比王洵的话更容易被理解，兴高采烈的民壮们立刻将弩弓垂了下来，一个个心疼得直咧嘴。前后不到半刻钟功夫，大伙就射出了上千支弩箭。一支按二十文钱计算，就是两万文钱打了水漂。足够小户人家大半年的开销！


    
庄户人家，最忌讳的就是被人骂做“败家仔”，很多人抬起头，望着王洵讪讪而笑。被大伙单纯的举动弄得哭笑不得，王洵伸出大巴掌直抓头皮，“这个。也不用太省，打跑了强盗要紧。大不了过后咱们再将弩箭都捡回来。赶紧把弩箭装好吧，敌人的下一次进攻马上就要开始了！”


    
听王洵的话里没有责怪的意思，众民壮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分配给自己的伏波弩全捡起来，挨个重新装上弩箭。打仗在大伙眼里突然变成了很简单的事情，无非瞄准了敌人扣动弩弓扳机而已。只要马车上的弩箭用不完，强盗们休想冲到营垒内部来！


    
作为这支队伍的主将，稀里糊涂打退了敌军的一次进攻，王洵心情却没变得轻松。抬起头，他借助天上的月光向营垒外远眺，只见二百余步外，敌军黑压压又聚集了一片。有的是刚刚退下去的，有的则从更远的沙丘后迂回而来，马脖子下挂着几颗黑漆漆的人头，不用问，是刚才那些被鬼魂吓得夺路而逃的弟兄。


    
“还真的是一个都不放过啊！”轻轻咧了下嘴，王洵心中涌起一片悲凉。为了一个所谓的秘密，就葬送这么多无辜，值得么？恐怕某些人做决定时，心中根本没把自己这些人当做同类吧！


    
想到这儿，王洵忍不住轻轻摇了摇头，没必要再逃避了。在敌人发起下一次进攻之前，最好让所有弟兄明白大伙的处境。


    
“去几个人，把姓岳的给我抓过来！”趁着敌我双方都在做准备的功夫，他叹了口气，低声命令。


    
注1：汉尺，一尺相当于现在23厘米左右。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五 下）


    
先前王洵出手那一下并不是很重，向导老岳早就醒过来了，一直趴在营地里装昏倒。此刻突然间听见校尉大人喊自己的名字，知道大事不妙。一骨碌爬起来，撒腿便跑。这个节骨眼儿上，他如何能跑得掉？早有几名飞龙禁卫扑了上去，将其按翻于地，拎着脖领子拖到了王洵面前。


    
“杀人了，官兵杀人了！”没等王洵开口，向导老岳立刻满地打滚。“官兵打不过强盗，杀人泄愤了！”几名飞龙禁卫都无法将其按稳。


    
“如果你敢再乱叫喊，我就直接剁了你！”王洵从腰间抽出横刀，毫不犹豫地压在了老岳的脖颈处。“说吧，外边那些强盗是哪来的？”


    
“冤枉，小的不知道。小的真的不知道啊，校尉大人！”向导老岳继续高喊，死不认账。


    
王洵笑了笑，手腕微微用力，锋利刀刃立刻割进了肉里，“你说，如果我杀了你，然后赖在对面的那些家伙头上，过后会不会有人替你主持公道呢？”


    
“小……”喊冤的声音戛然而止。向导老岳张开眼睛，目光里充满了恐惧。他发现自己惹上了一个大麻烦，虽然对方年纪很轻。但绝对不是个可随便糊弄之辈。这点儿从他刚才果断动手打晕自己以稳定军心的举动上就能看得出。


    
“我这个人其实没什么耐性。”王洵将手腕稍微向上抬高了些许，血珠立刻顺着刀刃缓缓滑了下来，一滴滴渗进了沙土。“但我很想看看，一个人到底有多少血可以流。三个时辰？或者两个时辰？如果我把你的血管割开，相信外边那些家伙不可能马上冲进来救你吧！”


    
听着沙土吸收血液时发出嘶嘶声，向导老岳眼里的恐惧欲深，“我，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来头啊，校尉大人！您就放过小的吧。小的家里还有三个娃儿，全指望小的给人带路养活呢！”


    
“不知道？”王洵突然变得心软，慢慢收起横刀，用手指抹去刀刃上的血迹。


    
“真的不知道，不知道。小的可以对天发誓！如有半句虚言，天打雷劈！”向导老岳如蒙大赦，一手捂住脖颈上的伤口，一手高高指向天空。


    
“可我听说，沙漠里轻易不会打雷！”一瞬间，王洵又把横刀按到了老岳脖子另外一侧，“不知道。不知道强盗是谁，为什么你白天刚刚讲完鬼故事，夜里就有强盗装神弄鬼？不知道，为什么你放着玉门关外好走的伊吾道不走，偏偏带着大伙往阳关外的沙漠里绕？不知道，为什么敌人来袭之时，你喊叫的声音比任何人都高？”。


    
第一个和第三个疑问，向导老岳根本无法解释。但第二个疑问，却让他找到了空档。“小的冤枉，冤枉！校尉大人。走这条路，十几天前是您自己选的。不能怪到小的头上！”


    
“是么？”王洵手腕继续用力，在老岳的脖颈上割开第二道口子，“我初来乍到，所以只会抄舆图上说的近路走。你吃的就是向导这碗饭，哪有专门给客人往难走的路上带的道理？说吧，外面的人就要发起进攻了，在他们到达营垒之前，我希望能听到一个合理解释！否则，你就永远没机会说了！”


    
“啊……”向导老岳脖颈吃痛，拼命向后躲闪。方子陵冲上前，伸手搬住他的脑袋，将喉咙转向刀刃，“别问他了。反正宁他死也不说实话。给他个痛快，然后咱们直接跟外边的人说，他已经招供了。诈也能把实情诈出一二来！”


    
这句话，比王洵刚才所有的话都见效，向导老岳立刻把眼睛睁开，脑袋瓜子拼命乱摇晃，“饶，饶命！我，我全说，别，别杀我！”


    
“敬酒不吃吃罚酒！”对付这种滚刀肉，方子陵远比王洵有办法。“我数一二三，再不交代，我就割断你的喉咙。一……”


    
“我说，我说，是古力图，是古力图将军让我这么干的。小的是奉命行事，奉命行事啊！”向导老岳一边哭，一边大声嚷嚷。


    
“古力图？”对这个名字，王洵隐约有点印象，却记不太清楚什么时候与此人有过交往。没等他想起来，向导老岳已经完全崩溃，“就是前几天一直护送您的古校尉。在凉州城中，他就吩咐小的，务必带你们走楼兰古道。昨天分开之前，他又告诉我，今晚务必带你们在这一带休息，否则，就拿我全家老小试问！小的就是一平头百姓，小的实在惹不起他啊！”


    
闻听此言，不止王洵，其他几个禁军头目全明白了。哥舒翰派出的那队兵马根本不是前来保护大伙，而是要送大伙进鬼门关。在河西境内杀人，即便过后没人怀疑到他哥舒翰头上，辖地内丢了这么大一批军械，此人也难逃治安不靖之罪。而出了阳关后，便是安西军的管辖范围。辎重队消失在大漠中，责任只能由封常清来背，与他哥舒翰半点儿关系都没有。


    
“小，小的不，不知道您跟古将军有什么过节。但小，小的敢保证，走，走楼兰古道，的确，的确比伊吾道距离近！小的，小的本来没有，没有恶意，只是，只是……”见众人都愣在了当场，向导老岳想了想，低声替自己辩解。


    
“我整死你这王八蛋！”没等他把话说完，方子陵冲上去，拳打脚踢。“没有恶意，没有恶意。你先看看外边那帮家伙马脖子上挂的是什么？老子都被你带进陷阱里来了，你还说没有恶意！老子先杀了你算了，死也拉一个垫背的！”


    
向导老岳不敢还嘴，双手抱住脑袋，满地打滚，“饶命，方爷饶命啊。小的只是个带路的。小的只懂得给人带路啊！”


    
大伙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在附近的民壮早就被惊动了。纷纷扭过头来，探头探脑查看究竟。目光之中，居然对挨打者不乏怜悯。


    
“行了，小方，打他也没用！”王洵不想引发民壮们的误会，摆摆手，低声喝止。“放开他，我还有几句话要问！”


    
上司有令，方子陵不能不从。抓起向导老岳的脖领子，将其再度丢回王洵面前。“说，好好回答我家校尉的话，否则，老子将你大卸八块！”


    
“我说，我说，校尉大人问什么我就说什么？”向导老岳朝王洵爬了几步，顶着一双熊猫眼答应。


    
王洵笑了笑，单手从地上扯起了他，“坐吧。不用跪着！我想知道的第一件事是，姓古的到底是什么人，让你这样怕他？”


    
“他原本是哥舒翰的家奴。后来做了河西军的郎将。”向导老岳不敢与王洵平起平坐，蹲在地上，低声回应。“他们都是突厥人。所以打断骨头连着筋。我是汉人，平时就受突厥人欺负。碰到突厥大官，更是不敢不听他们的话！”


    
是朝廷刻意纵容的结果！王洵跟方子陵等人互相看了看，心中暗自嘀咕。太宗皇帝征服西域后，施行胡汉平等相待之策。使得很多蛮夷部落，皆化胡为汉，慢慢与中原唐人融为一体。而到了当今皇上这一辈儿，因为其自己觉得胡人比汉人诚实，所以很多政策都大向胡人倾斜。导致西域的胡人自觉高汉人一头，很多汉家子弟也以身上带着胡人血脉为荣。久而久之，西域各地竟然是胡人越来越多，汉人越来越少。慢慢竟重新变成了突厥、铁勒以及回纥人的天下。


    
这种朝廷大事，远非王洵等小人物所能置喙，尽管一路行来，他们已经深深地看到了其中潜在的危险。长长叹了口气，他将声音提高了几分，继续问道：“以前这条路上所谓的鬼怪伤人事件，跟姓古的家伙有没有关系？你跟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勾结了吧？他除了这次试图谋害我等之外，还干过什么？”


    
“小的冤枉！”向导老岳本能地否认，看看旁边随时准备扑过来的方子陵，又快速改口，“小的只跟他做了两次生意，这是第二次。上回是一伙大食商人，仗着人多想抄近路。被古力图知道后，全杀掉沉到蒲昌海里去了。小的事后只分到一卷苏绸，其他什么都没捞到。”


    
“天！”众人皆倒吸一口冷气。早听说哥舒翰在河西一手遮天，没想到其下属的胆子和胃口居然大到如此地步。杀人越货，坐地分赃。这还和真正的沙盗有什么分别。只是后者明火执仗，而古力图等人身上穿了一袭官袍而已。


    
“一个活口没留！”尽管远方的敌军已经整理完了队伍，王洵还是不紧不慢地追问。


    
“没有！古力图将军怕事情败露，手下从不留活口。”向导老岳摇摇头，畏惧地闭上眼睛。


    
那么大的一支商队，光护卫就请了三百多人。可一夜之间，就被杀了个干干净净。同来带路的伙伴吓疯了，从此天天口吐白沫，见到人就磕头求饶。而他，却连发疯的资格都没有。一家老小都在别人手里握着呢，不与古力图将军人合作，肯定会被丢入大漠中，连个囫囵尸体都找不见。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六 上）


    
“大伙都听清楚了？”一脚将向导老岳踢开，王洵站起身，冲着附近竖着耳朵偷听的众人问道。


    
“还废什么话！跟他们拼了！”老周、老郑等一干飞龙禁卫嘴角抽搐着，脸色铁青。一路上，大伙都忧心忡忡，但到了忧虑真的变成事实的时候，大伙心里反而不像先前那么恐惧了。只想在临死之前，再出一口恶气。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对，跟他们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以魏风，朱五一二人为首的民壮们不像飞龙禁卫那般激愤，但目光中的绝望却清晰可见。他们不是士卒，即便把辎重全丢光了，回去后也未必会被斩首示众。然而向导老岳的供述，却浇灭了大伙心中最后一丝幻想。远处的那群强盗是官兵假扮的，他们习惯于杀人灭口。马车上装的全是军械，“官贼”们如果不想事后被朝廷追究，就不能让任何人活着走出这片沙漠。


    
“先别想着怎么够本！”王洵冲着远处的官贼指了指，大声冷笑。“咱们这里老少爷们，加在一起有四百多号。长短兵器，强弓劲弩，要多少有多少。他们有什么？拿着把破铁片儿就想让咱们束手就戮，没门儿？”


    
“没门儿？”


    
“拼了，拼了，人死卵朝天！”禁卫和民壮们群情汹涌，扯开嗓子附和。不被提醒不知道，听了王洵的话，大伙才发现自己这方实力比对手丝毫不弱，在兵器和辎重补给方面，还远远站着上风。


    
听到营垒之后的呼喊，敌军的动作立刻加速。可仓促之间，他们也想不出什么恰当办法来破解辎重队的弩箭攒射，只好命令一部分人下马，密密麻麻排成一个鱼鳞阵，站在最外围者每人手持一面圆盾，斜斜地护住头顶和上半身。


    
这种鱼鳞阵可以最大程度降低羽箭的杀伤力，但队形保持起来非常不容易，特别是在沙漠中，脚下忽浅忽深，整个队伍根本无法做到协调统一。每前进数步，就不得不停下来，重新整顿队伍。


    
所以王洵还有足够时间，在两军发生接触之前，最大程度地鼓舞起自己一方的士气。咬咬牙，他冲着禁卫和民壮们大声喊道：“既然他们自不量力，那就杀光了他们，咱们也好开伙做饭！”


    
“杀光了他们，开伙做饭！”


    
“杀光了他们！”


    
“杀光了他们！开伙做饭！”老周、老郑等人带头，飞龙禁卫和民壮们齐声响应。举起手中长刀和短弩，组成一道钢铁丛林。


    
“飞龙禁卫，全体都有，抄陌刀，堵在马车后边，一个活人都不要放进来！”看看士气可用，王洵迅速调整部署。


    
接下来的战斗肯定要比先前困难得多。前两次敌军之所以被击退，是因为他们没考虑到马车中有那么多伏波弩，同时也太低估了飞龙禁卫的战斗力。但幸运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在同一方。有着丰富战斗经验的河西军将士也不可能连续犯三次犯同样的错误。


    
那就放手一搏，看看谁笑到最后。王洵虽然没有实战经验，但作为长安街头上的纨绔头目，身上最不缺的就是一股子狠劲。看方子陵等人按照自己的命令，毫不犹豫地抄起了陌刀，顿了顿，他继续喊道：“各位民壮兄弟，弩箭就全交给你们了。听魏大哥和朱大哥的号令，瞄准了射，宁可把弩箭全用光了，也别让官贼拣了便宜去！”


    
“我们……”没想到王洵会突然把如此重要的任务压在自己肩膀上，民壮头目魏风和朱五一愣了愣，本能地想推让。他们的声音迅速被淹没在一片震耳欲聋的怒吼声里，“校尉大人放心，官贼们连根弩毛都捞不到。”


    
“想要弩，他们拿命来换！”


    
“拿命来换，拿命来换！”


    
听到远处传来雷鸣般怒吼，车骑郎将古力图嗓子忍不住一阵阵发干。假扮沙盗劫掠这条路上的商队，是他和麾下弟兄们惯用的发财手段。但从没有任何一次，点子像今天这般扎手。那些商队护卫，即便人数再多，看见四下里突然涌出来的一大堆骷髅，也早就被吓破胆子了，哪可能组织起有效抵抗？而今天对面那伙飞龙禁卫，却凭借缺德的铁蒺藜和迅速的反应，硬生生地抗住了自己精心组织的第一波偷袭。


    
第二波进攻，对方的反应同样出乎自己的预料。那个带队的校尉据说从没领过兵，却比很多沙场老将还要果断。居然冒着过后被追究责任的危险，把民间禁用武器，伏波弩尽数发给了民壮。并且似模似样地组织起了三段射！


    
三百多把伏波弩连番齐射，威势大得惊人。一瞬间，古力图麾下就折进去四十多名弟兄。为了避免损失过重，他不得不以最快的速度把队伍撤了下来。同时在心中暗暗发狠，如果今天活捉了对面那姓王的小子，一定要在他身体上割开几十条口子，看着他的血被沙漠一点点吸干。


    
而这一切的前提是，自己麾下的弟兄们能顺利冲破弩箭的阻拦，靠近马车搭成的营垒，为后面的骑兵开辟出攻击的道路。慢慢前行的鱼鳞阵并不是古力图最后的杀招，在他身边，还有五十多名同族心腹。都是身上穿着清一色的明光铠，手里的横刀凛然生寒。（注1）


    
“快点，快点，别他娘的磨磨蹭蹭。老子每天大鱼大肉地养着你们，就为了这时！”心情越是忐忑，等待的滋味越是难熬。古力图握住刀柄，手指不停分分合合。为了保持阵型整齐，步卒们的行进速度太慢了，慢得让他两眼冒火。不时还有人停下来，低头在沙子中摸索残留的铁蒺藜。每当这时，整个队伍都不得不原地等待，而对面的猎物则放肆地大喊大叫，仿佛对即将到来的战斗已经迫不及待。


    
“有你们哭的时候！”古力图咬了咬牙，心中暗自发狠。鱼鳞阵走得再慢，早晚也会靠近马车。到那时……。他不信一伙没见过血的新兵和三百民壮，离开的伏波弩的优势，还能与自己麾下这批杀人无数的弟兄硬撼。要知道，为了弟兄们每年二十几次出门做无本买卖，从来没有一次失手。


    
事实也验证了他的指挥正确。鱼鳞阵刚刚进入弩箭的射程后，对面营垒里的乌合之众果然不知所措。第一波弩箭射得太早，大部分落在了沙地上，只有很少几支射中了弟兄们手中的盾牌，“当”地一声溅起几粒火星，然后软软地掉在了地上。第二波羽箭很快又飞了出来，声势浩大，杀伤效果依旧有限。横在鱼鳞阵正面的盾墙有效地克制了它们，令大部分弩箭徒劳地跌落。见到此景，营垒里的乌合之众们愈发紧张，第三波弩箭先是迟迟不发，待到射出时，却不知道应该调整角度，依旧平平地拦腰一片，除了给盾面增添几株无羽短弩做装饰外，根本起不到任何阻拦效果。


    
被古力图派出带领盾牌手的将领名叫阿于会，也是他的一位同族。哥舒翰成功取代王忠嗣的位置之后，在河西军中大肆提拔自己的族人。导致一些突厥军官的职位如春天的芦苇般迅速拔高，其本人的能力和经验却非常有限。看到对面营垒中连续三次都是同样的招数，阿于会心中顿时涌起一阵狂喜，“加速贴过去，把马车推开！弩箭只能平射！”横刀猛地向前一指，他大声命令。同时平举盾牌，冲在了所有人的前头。


    
“弩箭只能平射！！阿于会这下赚大了！”看到自家队伍推进迅速加快，古力图心中也是一阵狂喜。军中之所以同时配备弩和弓，便是因为弩箭虽然杀伤力惊人，但攻击方式远不如弓箭灵活。无论平端还是斜端，射出的短矢都只能走直线。力道用尽后则徒劳地跌落于地。而弓箭则可以采用各种角度抛射，对敌军进行大范围覆盖。


    
又是十几支弩箭从马车后射了出来，效果几近于无。乌合之众大乱，不少人从马车后站起身，撒腿就往后跑。“通知在外围警戒的斥候，劫杀所有逃走者，一个不准漏网！”古力图笑了笑，露出满口的白牙。菜鸟就是菜鸟，哪怕它竖起羽毛，大声嘶鸣，也避免不了成为苍狼口中的一顿美餐。


    
鱼鳞阵向前越推越快，越推越快，不少盾牌手立功心切，已经顾不上再停下来等待自家袍泽。整个阵列出现了大段大段的缺口，突然间，古力图心中涌起一缕不祥的预兆。对面可是藏着几十马车军械，怎可能只懂得用伏波弩？


    
“整队，赶紧吹号角，提醒阿于会这混蛋整队，别贪功！”他扯开嗓子，大声叫喊。但一切为时已晚，有道刺眼的白光从马车后凌空而起，半空中划过一道凄厉的弧线，正正地砸在了前冲的队伍头上。


    
一瞬间，鱼鳞阵四分五裂。


    
注1：明光铠，唐代最精良的铠甲之一。有护颈，身甲前部分成左右两片，每片中心有一小型圆甲片，背部则是整块大甲板。防护力居军中十三种制式铠甲之首，造价高昂，只有少数精锐或主将的亲兵才有机会装备。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六 下）


    
官贼们登时被打懵了。


    
鱼鳞阵是克制弓弩的最佳阵型。


    
河西士卒手中的盾牌乃硬木所制，表层还粘着层坚韧的牛皮，理论上完全可以挡住弩箭的攒射。他们身上的加厚皮铠也为工匠精心打造，在二十步外很难被羽箭穿透。即便个别倒霉鬼不幸被流矢射中，也不会立即致命。但是，不远处那伙天杀的猎物们居然把随身携带的漆枪当做投矛掷了出来，登时打了大伙一个猝不及防。


    
漆枪！谁也没想到专为禁军配备，华而不实的漆枪还可以这么用。当八尺多长的枪身带着风声从半空中落下之时，河西士卒们习惯性地将手中盾牌斜向上举。这是他们按照平素所接受训练做出的本能反应，以前的经验证明，此举对付羽箭抛射行之有效。然而，对于装在漆枪前端的利刃来说，手中的盾牌实在太薄了。长达两尺的枪头如戳纸一样戳透了盾牌上的牛皮、硬木，刺穿盾牌后胸甲、捅破胸甲后的肋骨，将冲在队伍最前方几个持盾者直接钉在了沙地上。（注1）


    
“啊——”凄厉的惨叫声连绵不绝。原本坚实得如乌龟壳般的鱼鳞阵，正中央立刻出现了巨大的裂纹。不幸的是，营垒中的飞龙禁卫们平素训练太差，攻击根本做不到整齐划一。十几杆漆枪抛起得太晚，落在了大部队之后，却恰巧顺着鱼鳞阵的裂缝砸了进去。绝大多数走空，一头扎进沙漠中，枪尾四下乱扫。只有两三根却直接命中内层河西士卒的胸口，将倒霉蛋戳了个透心凉。


    
精钢打造的惯性未衰，继续急冲向下，钻进沙地，将伤者的身体支在半空，形成一个怪异的三角。


    
“啊——”“啊——”惨叫声不绝于耳。两名濒死的官贼双脚在地上徒劳地乱蹬，试图将自己从漆枪上拔出来。但他们的努力只给自己造成了更大的痛苦，刺入沙地的漆枪摇摇晃晃，始终不倒。在双腿的推动下，濒死者的身体以漆枪为圆心，围着枪杆不停的画圈。每转一圈，沙地上的血迹便扩大一重。


    
没有人肯上前将他们从痛苦中解脱出来。被打懵了的官贼们本能地向两旁躲闪，仿佛闪得稍慢些，濒死者上的晦气就会传给自己，令自己成为下一波漆枪的攻击目标。有几个官贼过于胆小，竟然不顾自己一方领军者的严令，转身向后逃去。这个动作更加致命，躲在马车后寻找机会的民壮们，立刻毫不犹豫地扣动了弩箭的扳机。数以百计的短弩呼啸而至，追上逃命者，将他们没有盾牌防护的后背，射成一株株刺柳。（注2）


    
“不要慌，不要慌。冲过去，冲过去！”毕竟曾经在沙场征战多年的老手，在损失掉六十几名弟兄后，河西军校尉阿于会终于做出了正确反应。


    
鱼鳞阵所在位置距离猎物藏身的车墙仅剩下二十余步，只要弟兄们举着盾牌继续前冲，猎物们即便有机会掷出第二轮漆枪，在漆枪落地之前，弟兄们也冲到了车墙底下。只要推开挡路的马车，几百河西老兵，没有拿不下一群乌合之众的道理！


    
听到命令，一众河西老兵缩在盾牌后互相张望。被漆枪射中的人其实不算多，但死状却惨烈无比。手里的盾牌和身上的皮甲根本起不到防护作用，谁也不敢保证，自己是不是下一名倒霉鬼。


    
“冲上去，冲上去！”躲在几名亲信身后，阿于会大喊大叫，“他们哪来的那么多漆枪。给我冲，冲得越慢，大伙死得越快！”


    
话音刚落，一杆漆枪呼啸而至。阿于会不敢硬扛，迅速向侧面躲闪，同时将一名亲信拉在了自己的胸前。“噗！”疾飞儿至的漆枪落在他远来站立的位置，入地两尺，抢尾上下跳动，扫起一片黄烟。


    
“看见了没，能躲开！”虽然被吓得脸色煞白，阿于会嘴巴反应却丝毫不慢。指着还在颤抖的漆枪大声嚷嚷。


    
的确，速度是投矛的致命缺陷。河西老兵们的精神陡然一振，举起盾牌，慢慢又开始向一起靠拢。对面的弩箭急促射来，却无法阻挡裂成数块的鱼鳞阵慢慢重新聚成一个整体。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几乎与此同时，低沉的鼓声从众人背后响了起来，在空旷的大漠中显得格外苍凉。鹰扬郎将古力图根据自己的判断，发出了最后命令，只许向前，不准后退。


    
两军阵前，闻鼓不进者，斩。也许发现了漆枪并不像想像得那样可怕，也许知道自己已经无路可退，官贼们内心深处最后一点血性被激发出来，长嚎一声，用盾牌护住身前要害，低头便往前冲。几百双大脚带起漫天黄尘，顷刻间遮住漫天星斗。


    
见到敌军开始玩命，车墙后的民壮们紧张得双手颤抖。在魏风和朱五一二人的指挥下，他们按照事先说好的次序，轮番向烟尘中发射弩箭。但起到的效果却微乎其微。漫天沙尘眼中干扰了大伙的视线，对死亡的恐惧也使得他们的动作越来越生涩，越来越僵硬。


    
王洵、方子陵、老周、老郑、以及一干禁卫继续抓起漆枪向外投掷，却再也收不到与先前同样的效果，很快，大伙临时收集起来的漆枪就被投完了，敌军所带起的烟尘，也扑到了车墙近前。


    
眼看着远处的烟尘已经接近猎物的位置，古力图满意地点点头，刀锋前指。“所有人准备！”他沉声对身后的骑兵下令，心中带着一点点快意。损失掉几十名弟兄不是什么大事，只要把飞龙禁卫们押运的辎重抢到手，草原上有的是想当兵吃粮的牧民。每人发一把兵器，就可以重新拉起一支队伍。关键是不要让带领飞龙禁卫的那小子趁乱跑掉，此人眼下虽然还是个雏儿，一旦羽翼丰满了，肯定会给河西军带来大麻烦。


    
不知不觉中，古力图于心里再度调高了对王洵的评价。反应够快，遇事够沉着，出手也够果断。刚才将飞龙禁卫们的随身漆枪当做投矛向外丢的举动，更是一记神来之笔。如果易地而处，古力图自己都不敢保证能在危急关头做出和王洵一样的决断。要知道兵器乃武者保命之本，临阵丢掉平素用习惯了的家什，即便身边有现成的兵器更换，也未必能使得顺手。


    
而战场上，每一招都是性命攸关。反应稍慢，就有可能身首异处。姓王的小子命令一众飞龙禁卫将随身携带的漆枪当投矛往外丢，只能说明一点，他活腻了。或者，他心中对未来已经彻底绝望。


    
的确，此刻的王洵正如他的对手古力图所猜，已经彻底豁了出去。一旦被河西军击败，他知道自己肯定会被灭口。丢掉辎重突围，等待着他的结局也是死路一条。没有任何人授权，私拆马车上的封条，将兵器分发给民壮，事后如果被追究下来，等着他的还是死。既然左右不过是个死，还有什么豁不出去的？


    
瞪着血红的眼睛，他从车墙后站了起来。官贼们已经近在咫尺，个别胆大者甚至开始推动大伙藏身的马车。民壮们则放下失去作用的伏波弩，死死将马车靠近自己的一侧抓住，试图做最后的挣扎。而身边的飞龙禁卫则将眼睛全部转向了他，目光中充满了信赖。


    
“别管马车，跟着我上！”心中仿佛有一股火焰被众人的目光给点着了，王洵突然大喝一声，纵身跳起。整个人如同发怒的野兽般，咆哮着越过车墙，半空中挥动链子锤，冲着距离自己最近的一颗脑袋砸了下去。


    
“噗！”沉闷的声音在一片混乱的呐喊声中显得格外清晰。正弯腰跟马车叫劲儿的河西士卒来不及躲避，半个脑袋被链子锤击了个粉碎，红殷殷的人血和白花花的脑浆落了满地。没等他的尸体倒下，链子锤已经又飞了起来，带着一阵腥风，只奔下一名试图破坏车墙者。


    
这名河西士卒明显被同伴的战死时的惨状吓呆了，竟然生不起抵抗之心，掉头就往后跑。慌乱之中，将冲上前的同伴撞得东倒西歪。


    
这么好的机会，已经急红了眼的王洵岂敢放过。不待身子站稳，手中链子锤立刻快速横抡，“呜——”，扫起一片碎肉。


    
“啊！”几名河西士卒先后被扫中。抱着受伤的肩膀狼狈躲闪。也不管前方有多危险，王洵追着对方的脚步冲进了人群。链子锤前后乱抡，在自己身边带出一团乌光。


    
乌光所及，血花四溅。因为要腾出一只手来举着盾牌，这波官贼都没有携带长兵器。而轻便锋利的横刀，在王洵这种两败俱伤的战术下明显吃亏。甭说能伤到王洵的身体，只要跟乌光发生接触，就会被砸得火花四溅，要么被砸成锯子和折尺，要么直接碎做数段。


    
“奶奶的，一起上！”看到王洵已经跟敌军拼了命，方子陵、老周、老郑等人也红了眼睛。齐声怒吼，推开面前马车，高举着陌刀，冲着河西士卒杀了过去。


    
虽然训练和临战经验都远不及对方。但拼命的决心，却强出对方十倍。锐利的陌刀为大伙这种悍不畏死的打法徒增一倍威力，一刀下去，对手连人带兵器，直接碎成两截。


    
血光瞬间窜起来数尺之高，不分敌我，将周围所有人溅了个满身满脸。抹了把脸上的血迹，方子陵愈发疯狂，“跟着王校尉，杀一个够本儿！”


    
“杀一个够本儿！”老周，老郑二人齐声响应，一左一右夹住方子陵，陌刀抡出一片血浪。


    
很快，这种疯狂的气势便感染了所有冲出来的飞龙禁卫。论家世，大伙谁也不如王校尉。论前途，大伙更是照着校尉大人望尘莫及。既然人家都不要命了，自己还留着这条烂命干什么？不如临死之前，跟着校尉大人杀个痛快。


    
“弟兄们上啊，杀一个够本儿，杀俩赚一个！”几名平素跟在王洵身边蹭吃蹭喝的禁卫们高举陌刀，大声疾呼。


    
“杀一个够本，杀俩赚一个！”


    
“临死拉一个垫背的！”


    
众禁卫们抓着陌刀陆续从车墙后冲出，冲进汹涌而来的敌军当中，手起，刀落。


    
雪亮的刀光中，河西士卒被砍得东倒西歪。临阵经验在此刻派不上用场，对方情急拼命，根本不顾生死。有个河西老卒分明砍中了自己的对手，本以为对手会倒在地上惨叫着等死，谁料对手在倒下之前，却用尽全身的力气，将陌刀横着扫了过来。刹那间，河西老卒的腰部以下便和上身分了家。却无法立刻咽气，瞪大眼睛在地上中翻滚，翻滚，所过之处，沙子被染得一片殷红。


    
更多的河西士卒连对方长得是什么模样，就被陌刀砍成了两段。步战之中，陌刀是百兵之王。飞龙禁卫没受过严格的陌刀训练，可这些长安子弟既然能通过当日的校场测试，身体素质，也绝非普通士卒能比。沉重的陌刀被他们抡得像风车一样，劈头盖脸冲着河西士卒乱砍。只要击中目标，无论是河西士卒用兵器隔挡，还是用盾牌格挡，结局都是一个样。


    
一刀，两段。兵器，盾牌，和人。


    
巨大的伤亡，很快摧毁了河西兵卒的士气。他们奉了主将的命令，扮作强盗劫掠商队，本来士气就不高。发现目标也是大唐官军之后，士气当时就打了个对折。此刻又目睹自家袍泽接二连三送命，士气更是一落千丈。


    
有人开始大步后退，这个动作瞬间传遍全军。在闪电一样劈下的陌刀面前，河西士卒们纷纷闪避，甚至掉头而走。见到此景，阿于会怒不可遏，先下手劈翻两名从自己身边逃过的兵卒，然后冲着王洵，发出狼一般的嚎叫，“啊——，啊——，啊——”


    
“啊——，啊——，啊——”回答他的是一样凄厉的嚎叫声。不远处，浑身是血的王洵高举链子锤，仰天长啸，“啊——，啊——，啊——”“来呀，老子在这儿呢！”“来啊，想杀人灭口，哪那么容易！”“来啊，贵妃娘娘给皇上戴绿帽子，老子亲眼看见了。怎么着，怎么着，来啊，老子只要不死，就要嚷嚷得全天下都知道！”


    
“来啊，扒灰的扒灰，乱伦的乱伦，整个长安，就剩下曲江池畔的石头栏杆是干净的。怎么着，怎么着，你们敢做，还怕别人说么？”


    
整个世界，在他眼中一片通红。


    
唯一不变的，是红色尽头的几点人影。“二郎，早去早回！”云姨、紫萝、白荇芷，三个冤家对头般的女子冲着他，轻轻挥手。


    
“早去早回！”他将链子锤再次抡开，砸出一条血路。


    
注1：漆枪，唐代用来取代马槊的一种兵器。采用木料做柄，造价远低于马槊。表面多涂彩漆，充当仪仗队和禁军的随身兵器。杀伤效果远逊于槊，华而不实。


    
注2：刺柳，即沙棘树。大漠边缘常见灌木，枝条上长满硬刺。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七 上）


    
疯子，这人是个疯子！


    
听到王洵语无伦次的叫喊声，不仅阿于会，附近几乎所有河西兵卒都愣住了。


    
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队士卒中虽然以突厥人为主，但长时间在大唐旗下征战，他们其中很多人已经学会了唐言。虽然对于“扒灰”“乱伦”这些字眼理解起来还有点儿吃力，但“绿帽子”和“杀人灭口”各代表什么意思，大伙却清楚地知道。


    
大唐皇帝的老婆，跟他的儿子勾勾搭搭？长生天啊，我听到了什么？长生天作证，我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听到。


    
光凭着这几句话，手拎着链子锤的年轻人就该被碎尸万段。大伙千辛万苦跑到沙漠中假扮鬼魂的目的终于水落石出了。不是为了那批原本拨给安西军的辎重。而是为了杀人灭口！


    
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只有知道秘密的人全部死掉，才能维护皇家尊严。


    
为了保全皇家颜面，哥舒翰将军不惜派遣心腹一路尾随，最后在荒无人烟处才突然动手。如今大伙也知道了同样的秘密，日后等在大伙的前路上的又会是什么？


    
没人敢说出答案！


    
两军交手，哪有功夫给人发呆？就在这一愣神的瞬间，疯子般的王洵又扫倒了两个拦路者，直接扑到了阿于会面前，抡锤便砸，“拿命来换。想杀我，拿命来换！”


    
“啊！嘿”阿于会如梦方醒，赶紧提起横刀格挡。单薄的横刀怎经得起如此重击，“当啷！”一声，碎做数段飞出，只给他留下了半截刀柄。“拿命来换！”王洵一锤刚落，紧跟着又是一锤砸下。阿于会也算反应迅速，立刻丢掉刀柄，双手举起盾牌。只听“咚！”的一声巨响，盾牌从中央裂开，下陷。盾牌后的阿于会口吐鲜血，倒着向后飞去。


    
“拿命来换！”王洵手舞链子锤，紧追不舍。阿于会的一名亲兵赶过来救主，横刀瞄着王洵后背画影。还没等他追上王洵的脚步，方子陵快步赶至，搂肩搭背就是一记斜劈，将此名亲兵上半截身子砍飞，下半截身体兀自前冲了数步，喷着血倒在沙漠中。


    
对来自背后的惨叫，王洵充耳不闻。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倒于沙漠中的阿于会，大步迫近。一锤落空，又是一锤。可怜的阿于会，到了此时连哭都哭不出来了。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因为前些日子对狼神不敬，所以今天居然会遇到王洵这个疯子。正常人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跟疯子拼命，在沙地上打了个滚，他手脚并用向后逃去。一边逃，一边大声疾呼，“救命，救我，快过来——啊！”


    
红色的血液带着深色的内脏碎块，从他的口中一并喷射而出。这一锤，王洵终于砸了个正着。锤头上的铁锥没能捅破阿于会的护背镜，巨大的冲击力，却直接将阿于会的脊柱和内脏砸得四分五裂。


    
没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继续生存，可怜的阿于会被锤头的冲击力推着继续前冲数步，七窍出血，缓缓栽倒。见到此景，几名正赶过来护卫主将的河西老卒脚步登时一顿，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难以置信。要知道，阿于会能成为哥舒翰的心腹，也不完全是因为他跟哥舒翰是同族。此人的一身马上步下本事，在突厥族将士中也名列前茅。谁料到，如此一个勇士，居然被一个籍籍无名的少年当场击杀，并且还是耻辱的从后背追上夺命。


    
“拿命来换！”大脚踩过阿于会的尸体，王洵迅速冲向下一个目标。那是一个身高与他不相上下的河西壮汉，用一把临时抢来的陌刀，顶住了老周、老郑两个人的联手攻击，并且丝毫不落下风。看到王洵也赶过来帮忙，壮汉立刻刀上用力，先后将老周和老郑的兵器磕到旁边，再兜头一刀劈向了王洵。


    
六尺长的刀刃带起一道寒风，吹得人头顶直起鸡皮疙瘩。王洵手中的兵器不及对方手中的兵器长，却不肯躲避，加速向前冲了数步，链子锤突然脱手。


    
“呜——”笆斗大的锤头毫不客气地砸在了壮汉的脸上，将其砸得哼都没哼，撒开兵器，直接向后倒飞。赶在陌刀落于自己头顶之前，王洵用空出来的双手握住了刀柄。巨大的惯性使得刀刃继续下降，砍开了王洵头上皮盔，带起一串血珠。下一个瞬间，他单手将破裂的头盔扯了下来，另外一只手拖着刀柄，大步向另外一名河西士卒扑去。


    
也不知道伤口究竟有多大，血顺着王洵的额前滚滚留下。他没有时间抹，也不想抹，披头散发，满脸鲜血，双手将陌刀挥出一片冷电。


    
被他盯上的那名河西士卒明显吓傻了，单手举着横刀，居然一招也发不出来。已经杀红了眼睛的王洵此刻心中哪里还有半点儿怜悯，手起刀落，将对方的身体劈成了两片。


    
“疯子！”


    
“这人是个疯子！”


    
河西兵卒的士气本来就已经很低，看不到自家的前途，又连续遭受阿于会身死，己方勇士陆续阵亡的打击，登时丧失了继续坚持的勇气。有几个胆小的家伙看到王洵向自己扑来，惨叫一声，丢下盾牌，拔腿就跑。剩下的立刻如风吹败絮，一瞬间，居然全体转身向后，溃不成军。


    
“拿命来换！”王洵嘴里含含糊糊地嚷嚷了一句，手举陌刀，紧追不舍。老周、老郑等人拦他不住，只好也举着陌刀追了上去。队正方子陵见状，也只好转身向全体幸存的飞龙禁卫下令，“追，贴上去，跟他们拼了！”


    
“拼了！”一众禁卫本来就不懂得什么叫把握战场节奏，见自己一方占据了上风，士气大涨。紧跟方子陵，在王洵背后跑出了一个锋矢型。


    
早在双方步卒短兵相接之时，鹰扬郎将古力图已经带领骑兵发起了攻击。怎奈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松软的沙子又严重迟滞了战马的速度。没等他和所部重骑兵冲入战团，前方的盾牌手们已经如同潮水般败了下来。


    
这一下，将战马前进的道路挡了个正着。冲在最前方的几个身穿明光铠的重甲骑兵来不及带住坐骑，直接趟入了溃兵队伍，将自家袍泽踩翻了十几个。而后续的重骑兵又陆续前撞，或者撞倒了自家溃退步卒，或者撞到了前方坐骑屁股上，一瞬间，人仰马翻。


    
“让路，让路！”古力图气得两眼冒火。没有车墙的擎肘，他和麾下这队重骑兵，光是踏，也能轻而易举地将敌军踏成肉饼。可纵马踩翻自家弟兄，则是另外一回事了。且不说将来战场上会不会被手下士卒背后放冷箭，即便能趟出一条血路来，待冲到了姓王的疯子面前，战马也没了任何速度。让身披明光铠的重骑兵原地对付陌刀手，谁胜谁负，想都不要想。


    
“杀，杀光他们！”溃兵的另外一侧，王洵兀自在扯着嗓子大喊大叫。刚刚走上战场的他，根本不懂得什么叫“驱溃破敌”，更不懂什么叫“倒卷珠帘”。此刻的他，神智其实已经非常模糊。不知道害怕，不知道死亡，也不知道活着的滋味。唯一清晰的，只有恨，无边无际的恨，像火一样，焚烧着他的灵魂，焚烧着他的心脏和眼睛。


    
他恨，恨杨国忠弄权误国，为了自家富贵，居然准备将四百余名禁卫和民壮，像蝼蚁一样抹去。他很，恨哥舒翰利欲熏心，居然为了讨好杨国忠，不惜出动心腹，在沙漠中向同为大唐将士的飞龙禁卫举起钢刀。他恨，恨陈玄礼和高力士无情无义，居然一点儿也不念自己大半年来鞍前马后的功劳苦劳，为了保全皇家隐私，毫不犹豫地将自己推了出去。他恨，恨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长安城，居然于浮华颓废的表面下，流动着如此肮脏冷酷的现实。


    
也不怪他被现实逼得几乎发了疯。作为一个没受过什么挫折的纨绔子弟，在他记忆中，天下之事几乎无可不为。长安城内，除了皇帝老子之外自己谁也不忿。谁料突然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的生命居然贱如沙砾。是个穿着官袍的家伙，就可以随随便便踩上一脚。就像自己曾经在东西两市欺负那些平头百姓一样，根本不会顾忌对方心中的感受。


    
这一脚，是如此之痛，直接踩进了他的灵魂深处。原来我在人家眼里什么都不是。原来我跟所有人一样卑微。从云端到尘埃之间的巨大落差，令他本能地选择了逃避。不去想为什么这样，不去想这样是否公平。只想找个机会痛痛快快发泄一番，砍翻所有试图伤害自己的人，然后在绝望中战死。


    
这世间，也许只剩下死亡是最公平的，每个人都一样，或早或晚。手里挥舞着陌刀，少年王洵哈哈大笑，笑声中，整个沙漠都在眼前战栗。


    
以命换命。杀一个够本，杀俩个，赚一个。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七 下）


    
如果前任河西、陇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王忠嗣还活在世上的话，一定会被此刻战场上的情形气得吐血三斗。太乱了，任何稍懂兵法的武将都无法容忍的混乱。七十余名飞龙禁卫，如同流氓打群架一般，追着至少五倍于己的河西步卒乱砍。而在距离他们近在咫尺的对面，五十余名身穿明光铠的河西精骑，却被溃败下来自家的袍泽推着不断后退，根本发挥不出任何作用！


    
更令人鼻子都气歪的是，在这团混乱的人群两侧，就是广袤万里的大漠。河西精骑只要稍稍拨转马头，就可以从溃兵两侧迂回过去，对敌人发起致命一击。偏偏他们对此视而不见，只是一味地大喊大叫命令溃兵让路，根本想不起来看上一看战场全局。


    
鹰扬郎将古力图被战场上的突发情况弄晕了，有人的眼睛却是亮着。趴在围做一圈的车墙后，两个民壮头目魏风和朱五一相对点头。二人都是第一次在如此近的距离上目睹一场厮杀，二人都吓得脸色煞白，两条大腿不断地战栗。但是二人都清楚地知道，自从“鬼魂”出现的那一瞬，自己的命运就已经跟飞龙禁卫们牢牢地绑在了一起，要么一起死，要么一起杀出生天。除此之外，再无第三条路可选。


    
“官贼已经被禁卫军打残了，是爷们的，跟我一起上！”扯开破锣般的嗓子，魏风大声嚷嚷了一句。从运送兵器的马车上抄起一件长家伙，也不管自己会不会使，高举着冲出了营盘。


    
“是爷们的，跟着老魏上啊！”朱五一捡了把横刀，紧随其后。才冲出不到十步，他就被地上的尸体绊了个大跟头。挣扎着从血泊中爬起来，回过头继续招呼，“一起上啊，愣着干什么，一旦让官贼缓过气来，大伙谁他娘的也活不了！”


    
“一起上！一起上！”


    
“一起上，杀一个够本儿！”缩卷在车墙后的民壮们如梦方醒，随便抓了把兵器再手，高喊着冲出营垒。


    
这群人根本没经过任何训练，若是遇到阻截，肯定会一触即溃。可眼下河西军鹰扬郎将古力图应付自家弟兄还应付不过来，哪有余力再调兵遣将？须臾之间，民壮们就跟飞龙禁卫汇合到了一处，乱哄哄地于王洵背后汇成一道洪流，将挡在前面的河西军冲得人仰马翻。


    
三百民壮，三百生力军。纵然是挥着兵器乱砍，声势也大得惊人。早就不想再打下去了的河西步卒听到来自背后的喊杀声，更是魂飞胆丧。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战马，不管马背上有没有人，不管自家袍泽会不会因此而受伤，继续夺路狂奔。


    
眼看着飞龙禁卫已经追着自家溃卒冲到了战马前，河西骑兵们叫苦不迭。作为古力图的亲信，他们的装备极其精良。每人身上都穿着一袭明光铠，手中的兵器也是标准的丈八长槊。这身行头，如果在马背冲起速度来，足以正面把十倍余己的敌军踏成齑粉。可站在原地与人交手，重甲骑兵的弱点就暴露无遗了。紧密得如乌龟壳一样的明光铠严重限制了骑兵的动作幅度，手中的长八长槊也是顾远不顾近，好不容易格挡开敌军第一招，对方一个垫步，就冲到了战马身侧。长槊还没等来得及回转，雪亮的刀光已经在腿边闪了起来。在荣誉和大腿之间，骑兵们只能选择后者。主动离开马鞍，侧向滑落，镫里藏身。冲上来的飞龙禁卫们哪里肯给他们再度爬上马背的机会，紧跟着又是一刀，能砍人就砍人，砍不到人就劈马，血光飞射！


    
“撤开，撤开，拉开距离，回头再收拾他们！”眼见着自己的亲信一个挨一个被从马鞍上劈了下来，古力图终于想到了一个摆脱困局的办法。以身作则，他迅速拨转马头，双腿狠狠在马肚子上一磕，手中长槊左右乱捅。


    
“啊——”逃在他附近的河西军步卒纷纷被刺倒，惨叫声不绝于耳。闭上眼睛，古力图策马从弟兄们的尸体上踏了过去，身后留下一路血迹。


    
既然做了主将的亲信，重甲骑兵认为的生命远比普通士卒金贵。学着古力图的样子，他们也纷纷挥舞长槊，不是与冲上来的飞龙禁卫交手，而是刺向战马附近的袍泽。很快，身边的袍泽便被杀了个干净，河西精骑们拨转马头，踏着自家弟兄的尸体，迅速撤离。


    
没有了骑兵们挡在面前，退路一下子就变得畅通无阻。幸存的河西步卒们迈开双脚，瞬间逃了个干干净净。疯子般的王洵对战场上的变化毫无察觉，兀自尾随其中一股紧追不舍。接连跑过了两座沙丘。猛然间脚下一软，身体向前踉跄数步，“扑通”栽倒于沙砾中。


    
血色的世界消失了，眼前一片黄烟。黄烟散后，头顶是惨白的月亮，如此近，如此亮，又是如此冰冷。王洵低低呻吟了一声，挣扎着想站起来。站到一半儿，腿上却突然没了力气，又直直地倒了下去。


    
方子陵恰恰跑上沙丘，见到此景，登时被吓得魂飞魄散。丢下兵器猛冲几步，他用双手抱住王洵的脑袋，放声哀号，“王校尉，王校尉！来人，快来人，来人啊，校尉大人战死了！”


    
“你他娘的才战死了呢！”一个愤怒的声音很快在他怀中响起。满脸是土的王洵再度睁开了眼睛，依旧布满了血丝，目光却已经不再狂乱，“嚎什么嚎，赶紧把老子拉起来。弟兄们呢，收队，赶紧收队！”


    
“你，你没死？！没死！”方子陵吓了一跳，差点儿把王洵的脑袋直接丢到了地上。“校尉大人没死，校尉大人没死，别过来了。别过来了！”


    
闻听他的第一声呼救，已经累得喘不过气的老郑、老周等人心脏猛然向下一沉。再也顾不上追杀敌军，拖着兵器，掉头就往方子陵身边跑。待到警报解除，附近的飞龙禁卫和民壮们已经全赶了过来，围着方子陵和王洵站成一个大圈，每个人脸上都欣喜若狂。


    
看着不断围拢过来的弟兄们，王洵本来已经冰冷的心脏中陡然涌起了一股暖流。“都傻站在这儿干什么，还不赶紧往回跑。让人把马车端了，渴也得把咱们渴死！”他抽了抽鼻子，大声喝令。“赶紧，把兵器丢掉，空手往回跑！”


    
空手？众禁卫先被校尉大人荒唐的命令弄得面面相觑。旋即，就明白了王洵是什么意思。陌刀的造价着实高昂，可丢了马车上的淡水，大伙就等于连命都丢了，留着把沉甸甸的陌刀根本没用！不如先将其扔在大漠中，轻装跑回营垒内。抢在河西军有勇气回头再战之前，重新组成一道铜墙铁壁。


    
当下，方子陵带头，众飞龙禁卫丢掉兵器，撒腿开始往回跑。一边跑，一边举头四望，观察附近敌军的动静。庆幸的是，刚才那一败，河西军也没能及时收拢队伍。待大伙都跑到了车墙之内了，才有十几名河西骑兵大着胆子兜了回来，在五百余步外探头探脑。


    
“找死！”刚刚打了一场胜仗，飞龙禁卫们变得极其胆大。立刻有人重新在马车上捡了兵器，高举着朝河西骑兵冲去。见到此景，那些河西骑兵立刻拨马远遁，唯恐逃得稍慢些，被步行的飞龙禁卫们追上剁成肉酱。


    
“哈哈哈哈！熊样！”众禁卫和民壮们哄堂大笑，脸上写满了对河西军的鄙夷。


    
“早知这样，不如把兵器随身带回来了！化了能打好几把犁杖呢！”民壮头目魏风依旧心疼被丢弃在不远处沙丘上的陌刀，小声嘀咕。


    
他那副舍命不舍财的模样，引发了更激烈的哄笑声。虽然此战飞龙禁卫的损失也不小，剩下的也疲惫至极；虽然敌军只是暂时撤离，随时都可能再杀回来；可大伙却个个信心十足。能打败敌人第一次，就能打败第二次。在疯子校尉的带领下，一切都有可能。


    
喧闹声中，王洵的身影显得极为落寞。稀里糊涂赢了一仗，他心里却半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在他记忆当中，大唐边军可不是这般模样。周老虎、苏慎行、赵怀旭、李元钦，个个都是响当当的汉子。不会像古力图这般冒充强盗在大漠中打家劫舍，更不会像其他河西将士这般，遇强则溃，身上连一丝军人的荣誉感都没有。


    
即便是河西军，也不该是这般孱弱。王忠嗣做主帅的时候，曾经带领河西将士先破吐蕃，再破吐谷浑。天宝三年，长驱直入大漠，连破后突厥左厢阿波达干等十一部。杀其王，俘其后，将其彻底犁庭扫穴。此刻距离王忠嗣故去还不到十年，昔日威震塞上的河西军，却已经烂成了一坨狗屎。


    
这，到底是因为什么？


    
注：王忠嗣。大唐名将，父战没后，被唐玄宗收为养子。与太子李亨交好。曾任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统帅精兵二十六万余。灭后突厥，威震边陲。后被李林甫诬陷，入狱。出狱后不久病死。时年只有四十五岁。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八 上）


    
“校，校尉大人！您，您真的没事了？！”发现王洵落落寡欢，方子陵心中很不踏实，凑到近前，低声询问。


    
“没，噢，没事！”王洵猛然从回忆中惊醒，勉强笑了笑，低声回应。什么军人荣耀，大唐辉煌，那都是跟自己七杆子打不到的事情。眼下，保命才是第一要务。


    
“真的没事儿？”鉴于王洵在不久前曾经疯过一回，方子陵继续追问。


    
“没事儿了。滚远一点儿！”王洵抬起脚，将方子陵踹到一边，“滚，给老子带几个，去把刚才丢下的兵器全捡回来。姓古的肯定不会走远。麻利着，今夜这仗还有的打呢！”


    
“唉，唉！”方子陵揉揉屁股上的脚印，晃悠着跑远。望着对方天塌下来也满不在乎的背影，王洵忍不住哑然失笑。无忧无虑是好事，一年之前，自己也曾无忧无虑过。可最近这一段时间，看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校，校尉大人！”又一声结结巴巴呼唤从右侧传来，打断他的思绪。王洵闻声回头，正看见伙长老郑那满是期待的脸。


    
“有事么？说！”笑了笑，他和气地命令。


    
“没，没！”伙长老郑缩了缩脖颈，目光开始躲躲闪闪。很快，他又低下头，望着自己的脚尖问道：“强，强盗，我说的是河西那帮家伙，还，还不打算退么？”


    
“咱们才是官军。你就拿他们当强盗打就是了！”王洵推了对方肩膀一下，笑着吩咐。他理解对方的担心，古往今来，杀官等同于造反。虽然对面那伙河西军打着沙盗的旗号。


    
谁料，他却猜错了老郑的心思。对方勉强勉强笑了笑，继续问道：“我，我是说，不如，不如咱们趁夜逃走，等他们反应过来，想追，也找不到咱们！”


    
“恐怕不行！”王洵想了想，低声回应，“第一，咱们对这里的道路不如他们熟悉，走得人困马乏，更容易被敌人寻到可乘之机。第二，咱们带着这么多辎重，根本跑不快。沙漠上很容易就留下印记，只要循着脚印追，肯定能追得上！”看看围拢过来的其他几个低级军官，他想了想，继续补充，“第三，其实大伙都知道，河西军那帮狗贼是奉了杨国忠的命令前来杀人灭口的。倘若就这样放咱们走了，他们非但对杨国忠无法交代，光是劫杀朝廷物资这一条罪名，也够让河西军从上到下一群人脑袋搬家！！”（注1）


    
最后一条，众军官其实心里早就清楚。只是想从王洵这里寻找些希望罢了。如今希望破灭，大伙的眼神立刻就暗淡了下去。见到此景，王洵赶紧笑着给大伙打气，“怕什么？反正咱们已经打败过他们一次，再来一次，就再打败他们一次。什么时候打得他们不敢纠缠了，什么时候就可以继续赶路了！”


    
众人勉强笑了笑，士气却依旧提不起来。刚才那场混战，大伙虽然将河西军打得丢盔卸甲，可自己这边也有三十余名飞龙禁卫永远地留在了大漠里。如今能打仗的弟兄，总共只有六十多，还够跟河西军纠缠几回？


    
第一次独立指挥战斗，王洵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弟兄们和古力图所部河西强盗之间，肯定只有一方可以活着走出大漠。如果丢弃了辎重的逃走的话，等待大伙的还是死路一条。可就这样原地等死的话，好像也的确不是个办法。上次将古力图打败，是因为此人过于轻敌，低估了飞龙禁卫的战斗力。而下一次大伙不会有这么幸运了，接连吃了几次亏的古力图估计一上来就会全军压上，不再保留任何余力。


    
正犹豫间，向导老岳又鬼鬼祟祟地凑过来，扬起被打成猪头的脸，笑着提议，“小，小的还知道一条，一条路，也，也许是个办法！”


    
“说来听听！”众人喜出望外，不待王洵开口，立刻大声回应。


    
“向，向南！”向导老岳伸出手指，指向星空下未可预知的远方，“南边，距离这里没多远。我知道一条小道，可以直通吐蕃。那边的吐蕃东则布大相有令，凡有人能带一把陌刀投过去，就赏……”他用力咽了口吐沫，目光中露出了无尽的贪婪，“赏二十锭银子。五头牦牛，外加二十名奴隶和一片牧场，当场兑现！童，童叟无，无欺！”（注2）


    
话音落下，周围一片寂静。众飞龙禁卫痛恨杨国忠和哥舒翰谋害自己，骨子里作为唐人的骄傲却始终还没被仇恨所吞没。而吐蕃，在大伙眼里就是茹毛饮血的化外蛮夷，投降过去，肯定会令自己的十八代祖宗一道跟着蒙羞，还不如就战死在沙漠中。


    
“那，那条路，其实，其实不难走！”向导老岳知道从今晚起，自己肯定无法再回河西了，所以鼓动如簧之舌，继续盎惑，“绕过大雪山，就有吐蕃人接应。凡从大唐这边投奔过去的，只要有本事，都能做，做大官！就像，像校尉大人这样，这样的少，少……”


    
“滚！”没等他把话说完，王洵一脚踹了过去。“再敢废话，我先杀了你！老郑，把他给我捆好了，嘴里塞上马粪。没到达疏勒之前，谁也不许给他松绑！”


    
“诺！”伙长老郑大叫一声，上前按住向导老岳。毫不客气地给捆了个结结实实。


    
其他数名飞龙禁卫的低级军官们摇头苦笑。既然王校尉已经把疏勒两个字报出来了，大伙也不用再胡思乱想了。大不了死在沙漠中就是了，总好过逃到吐蕃那边，让子孙后代都在人前抬不起头来。


    
“老周，老朱。你俩带些个弟兄和民壮出去，看看战场上还有没有活着的弟兄。”甩了甩头，王洵把所有纷乱的思绪全部抛到脑后。吐蕃，他是打死也不会去的。在这里等死，也不是他的习惯。眼下唯一个办法可以让大伙脱身，那就是，在下一轮战斗中，将古力图所部这伙河西兵马尽数歼灭。这样，即便过后哥舒翰得到消息，也来不及再派兵追杀自己。


    
伙长周德树和民壮头目朱五一互相抱了抱拳，领命而去。才把人手召集起来，王洵又追上前，沉声补充，“无论是禁卫弟兄，还是民壮，无论重伤的，还是已经战死的。全抬到营垒里来。咱们不能任凭他们的死无葬身之地。待会儿点一把火，将战死者火烧了，只要咱们之中有人活着走出这片大漠，就要把他们的骨灰带回长安。一个都不落下！”


    
“嗯！”众禁卫和民壮红着眼睛点头，大步走向刚才战斗最激烈的地方。一个都不落下，从现在开始，没有禁卫和民壮的区别。他们都是长安人，只要有一个人活着离开大漠，就要让大伙魂归故里。


    
下一战，将是今夜最后一战。弟兄们的士气支撑不起第五次战斗，飞龙禁卫的人数，也无法承受更大的消耗。望着眼前空旷的大漠，王洵的声音里带上了与其年龄极不相称的沉静。像个指挥过多场战斗的沙场老将般，他慢慢调整部署，“大刘，你去挑一百匹最好的战马过来。老赵，你从马车上把那几座一窝蜂卸下来，摆在营垒正前面。一会儿敌军再攻过来时，你带着伤兵负责点火。老魏，你还是带领民壮，负责用弓弩压制。其他禁卫，抓紧时间按休息。一窝蜂放完之后，咱们立刻策马冲出去，只扑古力图！”


    
“诺！”众将士诧异地看了王洵一眼，躬身领命。校尉大人身上的变化太大了，仿佛突然就脱胎换骨一般。不再青涩，也不再迷茫，代之的是一种令人望而生畏的冷静和成熟。就像一把刀，终于在沙石上开了刃，是从头到脚，露出了凌厉锋芒。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远处又有骑兵从沙丘后绕了过来。慢慢地向营垒迫近，紧跟在骑兵之后，还有大队大队，先前跑丢了头盔的步卒。在步卒背后，是数以百计的轻甲游骑兵，马脖颈上挂着刚刚砍下来的头颅。


    
那些头颅全是河西士卒的。凭着毫不犹豫地杀戮，古力图赶在天明之前重新收拢了队伍。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把先前安排在周围负责堵截飞龙禁卫退路的所有骑兵都全调到了身边。与先前的残军混编在一起，准备给猎物最后一击。


    
没有第四次。虽然站在不同阵营，古力图与王洵却心有灵犀。河西军的威名不允许，突厥王族的骄傲也不允许。“传令，所有下马，举盾！”咬了咬牙，他大声命令，“组成鱼鳞阵，直接压过去，不死不休！”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身边的亲信抓起镶嵌了金丝的牛角号，把古力图的命令传了出去。他们是苍狼的子孙，狼群所过，即便老虎和狮子，也会被撕成碎片。


    
注1：古代岭南是。


    
注2：末·东则布，吐蕃大相，天宝十四年谋杀吐蕃赞普赤德祖。后被吐蕃王子赤松德诛杀。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 （八 下）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不待王洵下令，方子陵从亲兵手中抢过牛角号，奋力回应。


    
所有尚未战死的飞龙禁卫每人牵住一匹战马，默默地立于车墙之后，头盔上泛起点点晨曦。


    
以七十残兵迎面对撼六百敌军，即便胜，很多弟兄也注定无法再看到今早的太阳。但是，没有人以伤重为借口逃避。


    
他们是一群骄傲年轻人，一群年青的虎豹，即便身上布满了伤口，也无法低下高贵的头颅，向野狗寻求庇佑。


    
河西官贼在迫近，一百步，九十步，八十步，车墙岿然不动。


    
河西官贼继续迫近，八十步，七十步，六十步，车墙岿然不动。


    
龙吟一般的号角声成了车墙后的唯一声响，没有气愤地怒吼，没有胆怯地哭泣。他们只是静静地站着，站着，等待最后一刻到来。


    
战场上突然爆发的寂静，令一众河西官贼觉得很不踏实。不知是谁带头，鱼鳞阵中响起一声声呼号。“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车墙依旧岿然不动。


    
所有人，从飞龙禁卫到民壮，都握紧了武器，手指关节被寒风吹的发白。


    
在敌军发起进攻之前，围在营垒四面的马车已经全部被卸空。只要敌军进入恰当范围，伙长赵怀忠就会点燃摆在营垒前的所有一窝蜂。随后，民壮负责推开马车，飞龙禁卫们立刻跳上坐骑，冲出营垒，杀敌军一个措手不及。当他们切入敌阵中央后，魏风和朱五一两人就带领民壮从两翼包抄冲上去，向狼群发动最后一击。


    
王洵的安排很简单，没有任何实战经验的他，也想不出什么高明的破敌之策。庆幸的是，对面的古力图在排兵布阵方面也很平庸。哥舒翰过于注重同族的血脉联系，短短几年时间内，把河西军中的突厥人都像芦苇拔节般提到了关键位置，却没办法让他们领军打仗的本事也像官职一样迅速提升。这些苍狼的子孙对战斗的理解，还停留在“蚁聚狼突，悍不畏死”层次，与那些真正身经百战的老将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五十步，四十步，鱼鳞阵的移动速度陡然加快。车墙后，成排的弩箭射出来，砸在盾牌上如雨打芭蕉。


    
不断有弩箭从盾牌的缝隙扎进去，将躲在后面的河西官贼射穿。伤者倒在地上翻滚哀嚎，未受伤的士卒却谁也不敢停下来施以援手。古力图和他的亲兵就走在鱼鳞阵的最后一排，见到有人迟疑不前，不由分说，兜头就是一刀。


    
既然后退是死，停下来是死，前进也许是唯一的生路。一边嚎叫着，官贼们一边迈动双腿。三十步，二十九，二十八。近了，近了，近到营垒后的人已经能看清楚他们的眼睛。忽然间，赵怀中龇牙一笑，将手中火把向下戳去，戳中绑在一起的药捻子。


    
十几条火蛇突突前窜。所有人飞龙禁卫同时抬起手，用一片黑布挡住身边坐骑的眼睛。那种名叫“一窝蜂”的东西乃终南山上的炼丹道士所献，匠造监刚刚掌握其制造技巧，性能很不稳定。除了少数飞龙禁卫得近水楼台之便，有幸目睹过其试射效果外，其他各军镇根本没见过实物。这次也不知是兵部哪个郎官发晕，竟然把此等守城利器当做进攻之物拨给了安西四镇。


    
对面的河西官贼也被突然冒起的火蛇弄得一愣，攻击的节奏略微停滞。就在这一瞬间，数千条火蛇从摆在营垒外围的那几个黑漆漆的大箱子中窜了出来，上下左右，拖着长长的尾巴，无孔不入。


    
“妖法！”恐惧的哭喊声立刻从鱼鳞阵后响起。战旗、披风、盔缨，所有能被点着的东西，基本上都冒出了浓烟。冲在最前方的十几名兵卒丢下盾牌，掉头狂奔。


    
火蛇从背后追上去，咬住他们的皮铠。剧烈的恐惧令他们倒在沙漠中，来回翻滚。惨叫声中，烤肉的味道瞬间传入所有人的鼻孔。更多的河西士卒丢下兵器，四散奔逃。


    
“站住，都给我站住！”古力图气急败坏。举起横刀乱砍，试图阻止恐慌的蔓延。站住队伍最后的他看得很清楚，那些冒着火蛇的怪箱子，很快就黯淡了下去。几千条腾空飞起的火箭，声势虽然浩大，实际造成的伤害还不如一波投矛。可没有人肯再听他的话，平素装神弄鬼装成习惯的官贼们，已经把对鬼神的畏惧印在了内心最深处。见到自己不熟悉的东西，本能地就往妖术上套。


    
“撤，大伙一起往下撤！保持队列！”无可奈何，古力图只好退而求其次。即便这回输了，己方人数依旧是敌军的两倍多。实在啃不动这块硬骨头，就豁出脸皮去向驻扎在附近的其他河西各营求援。相信除了镇守阳关要塞的高蛮子之外，其他将领都不敢不给自己这个面子。


    
一阵激烈的马蹄声将他的梦想踏得粉碎。


    
硝烟背后，飞龙禁卫们策马冲出，手中长槊平端，马蹄扬起一片金色的尘土。


    
王洵冲在队伍的正前方。双手握紧一根长槊，马鞍下挂着刚刚被方子陵捡回来的链子锤。沙地很软，战马无法冲起速度，但对付乱作一团的河西官贼已经足够。


    
挡在王洵战马前的第一个牺牲品是一名长着卷曲胡子的回纥人。见到长槊袭来，居然忘记了躲避，被长槊瞬间洞穿了胸口。大唐最优秀的工匠用天下最精良材料制成的长槊在撞击的反作用力下，迅速弯曲成了一道弧线。随即，槊身“呯”地一声弹直，将伤者提离地面，借着惯性甩出去两丈多高，惨叫着掠过其他河西士卒的头顶。


    
“呯——”“呯——”“呯——”沉闷的撞击声不绝于耳。队正方子陵、伙长周德树护住王洵左右，组成一个锐利的刀锋。其他飞龙禁卫紧随其后，刺入敌阵，长驱直入。


    
早就残缺不全的鱼鳞阵迅速崩溃，河西士卒纷纷败退，但也有个别战斗经验丰富的老兵开始做出正确反应。他们背靠背挤在一起，三五人聚成一个小团。然后彼此呼应，慢慢互相汇拢。


    
如果让他们聚集起来，大伙就要前功尽弃。王洵拨转马头扑过去，用长槊冲散一伙对手。这是一个非常致命的错误，身后的弟兄们跟着他纷纷拨转马头，扑向个个凝聚的战团。本来就不快的马速瞬间减缓到最小，个别禁卫甚至不得不停下来，以免长槊误伤到自家袍泽。


    
“上啊！哥舒大人看着呢！”一名身材魁梧的河西军校尉看到机会，高举兵器冲向距离自己最近的飞龙禁卫。双方一个在步下，一个在马上，灵活性差距甚大。很快，那名飞龙禁卫就不得不跳下坐骑，用随身横刀与河西校尉周旋。几名被逼到绝路的河西士卒趁机一道反扑，将飞龙禁卫困在中间，乱刀砍碎。


    
“上啊，别给哥舒大人丢脸！”得了手的河西校尉继续大喊大叫，试图召集其更多的同党。飞龙禁卫伙长老郑距离他最近，不得不带领几名弟兄拨马迎战。论身手，禁卫们大占上风。在战斗经验方面，河西士卒则略胜一筹。双方很快纠缠在了一起，难解难分。战马陆续倒地，飞龙禁卫跳下受伤的坐骑，徒步拼杀。一名河西兵卒被老郑用横刀砍中，伤口从肩膀一直裂到了胯骨。临死之前，此人突然发了狠，怪叫着扑倒，紧紧抱住了老郑的双腿。


    
伙长老郑调转刀锋，抹断拼命者的脖颈。就在此时，一道寒光从侧面袭来，没入他的肋骨。“呃！”伙长老郑瞪眼双眼，满脸难以置信。缓缓地，他退后数步，将横刀戳在了身边。伫立，面孔向东，跪倒，死不瞑目。


    
“老郑！”最后赶来的伙长赵怀中将这一幕看了个清清楚楚。策动战马，直扑凶手。他用长槊挑飞了凶手，紧跟着自己也陷入了重围。五名河西士卒同时盯住了他，围着坐骑前后来回奔走。赵怀中左挡右拨，手忙脚乱。一个疏忽，胯下坐骑被敌人砍中，悲鸣着跌倒。抢在双脚被压住之前，他从马镫上跃开，挥刀扑向距离自己最近敌人。手起，刀落。锋利的横刀从对方锁骨处砍了进去，深入数寸。对手立刻毙命，横刀也被卡在了尸体中，无法拔出。赵怀中迅速后跳，躲过交替砍向自己的刀光。然后一低头，从沙土中抄起一把不知道是谁扔掉的盾牌，抡圆了四下乱砸。


    
一名敌军被他砸扁了鼻子，惨叫着后退。又一名敌军冲上前，被盾牌拍晕，跌倒。赵怀中从此人手中抢了一把横刀，继续呼喝酣战。第三名敌军做了他刀下亡魂，第四名被他砍断了一只胳膊。随后，一把横刀从背后砍中了他，造成了一条二尺多长的伤口。


    
力气迅速从身体中溜走，赵怀中回过头，目光看向从背后偷袭自己的那名河西士卒。对方也是个唐人，与他差不多年纪，黑色的眼睛中，同样充满了恐惧。见到赵怀中转过身，居然吓得快速后退，脚被尸体绊了一下，摔了个仰面朝天。


    
只要再挥一次刀，就可以为自己报仇。赵怀中却突然放弃了这种打算，趁着血没有流干之前，他也将横刀戳进了沙漠，面对着朝阳升起的方向，缓缓跪下，身体支在刀身上，就此不动。


    
他是土生土长的长安人，半年前凭着过人的本事，上万参加选拔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一名飞龙禁卫。


    
飞龙禁卫，天子爪牙。


    
如今，长安中那条老态龙钟的天子已经抛弃了他们。可他们却无法忘记抛弃自己的故乡。


    
魏风、朱五一各自带着百余名民壮从两翼杀来，加入战团。


    
喜出望外的古力图重新振作精神，带领亲信亡命反扑。


    
敌我双方搅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不停有人惨叫着倒下，不停有人踩过袍泽的血泊，投入战场。除了最早逃走的那批人外，敌我双方都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只是拎着兵器，不停地砍，不停地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混战中，战马已经完全成了累赘。所有飞龙禁卫都跳下了坐骑，挥舞着兵器各自为战。人数上，他们远不及对手。民壮们虽然已经赶到，却给隔在了战场外围，无法提供最直接的支援。王洵和方子陵、老周三人几度试图将麾下禁卫们重新整合为一个整体，在敌军的刻意阻击下，几度功败垂成。


    
“长生天保佑突厥人！”眼看着麾下弟兄们凭借丰富的厮杀经验，就要把飞龙禁卫吞没。古力图兴奋得哈哈大笑。“杀光这群笨蛋！狼神在天山上看着呢！！”


    
“杀，杀，杀！”被血光激发了凶性的河西士卒齐声嚎叫，仿佛一群许久未见肉味的野兽。


    
“老子先杀了你！”循着喊声，王洵终于找到了自己今天的目标。丢弃跟自己捉对的敌手，转身扑向古力图。


    
“长生天保佑突厥人！”


    
“为了哥舒大将军！”


    
河西士卒向疯了般，挡在他面前，前仆后继。


    
敬鬼神而远之。王洵不清楚自己究竟为了谁而战。被权臣陷害，被上司抛弃，被河西军追杀，他们这一伙禁卫，早已经成为无本之凭。古力图等人坚持战斗是为了哥舒翰，为了长生天，为了突厥人心中的狼神。大伙为了什么？


    
王洵心中没有答案。但是，不战斗，大伙就只有死路一条。“为了咱们自己！”在一片刺耳的喧嚣中，他终于发出了属于自己声音。“为了咱们自己，弟兄们，杀啊！”眼中突然有泪流了出来，在满是鲜血的脸上，留下两道清晰的印记。


    
“为了咱们自己，杀啊！”方子陵跟在王洵身后，寸步不落。老周停下来，挡住了来自侧面的敌军。几个飞龙禁卫拼死上前，用身体为王洵挡开一条进攻的通道。


    
没有朝廷，没有效忠对象，在离开长安的那一瞬间，他们已经成为一群弃儿。


    
从今天开始，他们只为了自己而战。


    
为了让死去的人能魂归故里。


    
为了让活着的人不再背负耻辱。


    
“去死！”王洵抡起链子锤，打碎挡在自己面前一名河西士卒的头颅。


    
“去死！”磕飞侧面来袭的一柄横刀，他大步走过，根本不再理会儿手足无措的对手。方子陵跟上前，向失去兵器的敌人砍了一刀。然后不看效果，继续追赶王洵的脚步。


    
“去死，去死！”更多的飞龙禁卫汇聚过来，重新跟在了王洵身后。如同一把重新淬火的利刃，笔直地插向敌军心脏。


    
弟兄们，杀啊！为了咱们自己！


    
为了咱们自己！

第二卷 关山月 第四章 楼兰 （一 上）


    
看到不远处那个向自己扑过来的身影，古力图的双眼轻轻眯缝成了一条细线。


    
又是这种奋不顾身直取主将的招数，一点儿新意都没有！如果早在半刻钟前，对方这一招也许还能收到奇效。毕竟在那段时间，河西军曾经被漫天飞舞的火箭打得晕头转向，根本无法作出正常反应。而现在，老兵们已经从震惊中慢慢恢复了精神，凭着丰富经验，他们也不会让王洵轻易突破到自家主帅面前。


    
“阿尔克、巴斯库、土司！”向自己周围看了看，古力图开始点将。“你们三个，各带一伙兄弟，上前困住他！”


    
被叫到名字的三名亲信愣了愣，脸上分明露出了恐惧之色。但是军令难违，都不得不答应一声，慢慢开始整队。


    
“去！快一点儿，你们这群笨蛋！”看到亲信们磨磨蹭蹭，古力图大声呵斥，“不是让你们上前跟他硬抗，想办法困住他，活活把他拖死！”


    
远处那个年轻人太凶悍了，从昨夜到现在，他的链子锤下，至少已经战死了二十余名弟兄。古力图自问不是此人对手，也没指望自己的亲信能创造奇迹。但是，克敌制胜，凭得不是主将的个人勇武。有谁见过野狼跟豹子单挑？团团围上去，困住它，累死它，终能将其撕成碎片。


    
三名亲信迅速理解了主将的战术布置，并且将其执行得非常彻底。驱赶着麾下士卒，他们向王洵的侧面、背后位置发起了连番冲击。只针对王洵身边的其他禁卫，决不试图与链子锤的主人争锋。若是有人不幸被链子锤扫中，成了锤下亡魂。队伍也不做丝毫停顿，继续像走马灯般，围着方子陵、老周等人乱转。


    
这个招数非常卑鄙，也非常有效。王洵不得不经常回过头来，救助自家袍泽。而古力图则趁此机会，不断改变其所处的位置。每次都是恰恰拉开三、五丈距离，让王洵能看得见其帅旗，却始终无法靠得太近。


    
一个又一个飞龙禁卫，倒在了攻击的途中。手中的链子锤越来越沉，而敌将始终游离在链子锤的攻击范围之外。王洵知道自己上当了，敌将本领低微，人格卑下，却凭借丰富的经验，使自己陷入了困境。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太久，自己身边的飞龙禁卫就会损失殆尽，到了那时，狼群的目标便是自己。


    
必须尽快摆脱这种困境。他抡开疲惫的胳膊，用链子锤扫翻一名挡路者。然后放弃对敌方主将的追杀，突然转过头，迎住向自己背后偷袭的队伍。当先的一名河西士卒猝不及防，被王洵堵了个正着。链子锤带着风声砸下去，挂飞半个脑袋。


    
“拿命来！”踢开死者的遗体，王洵冲向下一名来袭者。敌军的攻击次序立刻被打乱，来袭者动作稍一迟缓，被他瞅准机会，用链子锤砸翻在地。第三名来袭者生着一对褐色眼睛，目光里充满了恐惧。见到王洵扑向自己，他丢下横刀，转身便走。王洵也不去追，哈哈大笑着，直扑队伍最后那名进攻组织者。


    
伙长阿尔克叫苦不迭。占了半天便宜，没想到对手会突然改变方向，不再去追杀古力图将军，而是跟自己这个小小的伙长拼起了命。主将就在附近盯着，他不敢像普通士卒一样逃走。只好硬着头皮迎上前，手中横刀上下乱砍。


    
王洵一锤砸过去，将横刀砸碎。紧跟在他身边的方子陵快速前冲，用刀刃在失去兵器的阿尔克脖颈处奋力一抹，迅速结束战斗。几名已经冲得很近的河西士卒登时作鸟兽散，这一小股敌军瓦解了。可不远处，还有更多的敌军在古力图的组织下结成小队，一股股地靠上前，捕捉机会！


    
“你甭管我们，直接向前突！”魏风和朱五一两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冲到了王洵身侧，每个人身上都带着好几道伤口。民壮们被彻底打散了，只有十几人跟在他们身后，其余或者被挡在沙场外围各自为战，或者正四下逃散。空旷的大漠上，他们根本不可能逃出多远，只要古力图腾出手来，就可以派出熟悉道路的游骑兵，将他们一一杀死。


    
往前突是唯一的希望。突到敌军主将面前去，就像先前杀死另外一个敌军将领一样将他杀死，砍翻将旗。让群狼失去首领。除此之外，王洵想不出任何解决办法。他毕竟还是个刚刚走上战场的新手，除了一身蛮力外，别无所恃。


    
古力图也看出了他的想法，再度快速移动方位。王洵不得不在冲击途中跟着改变方向，将侧翼的对手交给朱五一和魏风，死死追着古力图不放。


    
亲兵队正巴斯库奉命上前阻截，不敢独自面对王洵，与麾下弟兄组成一个小圆阵。王洵挥锤很砸，将圆阵砸开一个豁口。正准备继续前突，肋下突然觉得一凉。他连忙拧身，奋力挥出一记腿鞭。有名个子十分矮小的敌军被他踢了出去，刀刃处带起一串血珠。


    
锥心的疼痛瞬间传遍全身。王洵知道自己又受伤了，比夜间伤在头顶那下还重。顾不得给伤口止血，他怒吼着扑向一个身穿队正服色的家伙。砸烂对方的兵器，头盔和脑门。


    
剩下的敌军四散奔逃，王洵不管他们，冲着敌军帅旗所在，跌跌撞撞。他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伤口处的血随时会把全身力气抽干。而一旦自己倒下，背后的这伙弟兄和民壮，就会成为狼群口中的肥肉。想怎么啃，就怎么啃。


    
很快，又一队敌军呐喊着扑上。然后被链子锤和砍出了缺口的横刀砸翻在地。伙长老周也倒了下去，生死未卜。


    
倒下之前，他将自己的头转向了东方。转向了数千里之外的长安。太阳正在那个方向冒出来，将天边云层烧得一片火红。


    
太阳已经大漠边缘升起来了，风还是冷的，吹得人动作越来越僵硬。有几名河西士卒看到便宜，冲上来试图创造奇迹。被王洵锤砸脚踢，挨个击倒。与此同时，他身上又添了两道伤口，一道在腰间，一道在大腿根上，深可盈寸，血流如注。


    
古力图的帅旗还在两丈之外，已经停了下来，不再逃避。他已经无需再逃避了，对手筋疲力竭，现在，轮到他上前，展示自己过人的勇武。推开两侧的亲兵，古力图抓起一根狼牙棒，静静地等着王洵上前送死。以重兵器对重兵器，一对一单挑，这一仗，他赢定了。代价也许有点儿大，可收获十足。


    
一步，两步，三步，王洵继续跌跌撞撞地前行。除了方子陵、魏风和朱五一三人外，身后没有其他弟兄能跟上来。弟兄们都陷在了敌阵当中，个个都成了强弩之末。


    
一步，两步，三步，血，淅淅沥沥从身上淌落，在大漠中留下一片血迹。圆圆的太阳从故乡长安方向升起来，将天地间照得一片殷红。


    
挡路的河西士卒奉命散开，把机会让给古力图。作为军人，他们心中隐约有些不忍。但是，战场上从来没有怜悯二字。给失败者一个光荣的死法，已经是对他最大的尊敬。


    
一步，两步，三步，最后这段路，走起来如此疲惫。王洵已经看不太清楚古力图的面孔了，也不打算细看。死在谁手里无所谓，其实，在目睹贵妃娘娘私会其前夫的那一刻，自己已经该死了。否则，长安城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夜不能寐。


    
他发现自己的心中一片空明，这一刻，居然没有恨，也没有后悔。只是一步步向前，走向命中注定的结局。


    
在微微的晨风中，他隐隐听见白荇芷的歌声，仿佛就在昨日。那是李白亲笔按照古乐府谱写，经公孙大娘、白荇芷二人合力演奏出来的名曲。王洵只听过一次，却牢牢地记住了其中旋律。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


    
玉门关已经在身后数百里之外，昨夜的月光，果然如周老虎当日所说的一般璀璨。只是天山在哪？汉家儿郎又在哪？


    
歌声越来越近，越来越雄壮。不对，那不是歌声，而是一阵阵战鼓。迷迷糊糊中，王洵看见古力图将旗又开始摇晃。他将链子锤挽在手里，积蓄力量，准备垂死一搏。谁料对方却撒开双腿，掉头就跑。


    
鼓声，清晰的鼓声。伴着战鼓，数以千计的战马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马背上，一群穿着暗灰色布袍的人，将河西众官贼砍得抱头鼠窜。


    
“是沙盗！”王洵晃了晃，“全都撤回车墙后去。赶紧！”他大喊。随即，一阵天旋地转，栽进了漫天黄沙当中。


    
酒徒注：看到书评区里有读者说王洵的战术错误。解释一下，王洵是个刚刚上战场的菜鸟，肯定要不断地犯错。否则，他就是天生名将，读者也就看不到猪脚成长的轨迹了。

第二卷 关山月 第四章 楼兰 （一 下）


    
京师失火了。


    
红色的烈焰从曲江池上烧起来，沿着龙首、清明、永安三条大渠四下蔓延，顷刻间点燃了整个长安。


    
飞龙禁卫奉命保护皇宫，王洵双手拎着水桶，不停地向红色的宫墙上浇水。一桶接着一桶，却无济于事。


    
每一桶水浇下去，立刻化作一团迷雾。


    
太极殿内，偏偏还有人笑着向火里边丢干柴，一捆接着一捆。


    
“你们干什么？你们到底要干什么啊！”王洵气急败坏地大喊。


    
谁也不理睬他。丢干柴者紫袍华衮，对他这个小小的校尉不屑一顾。“老子也不管了！”王洵丢下水桶，拔腿便走。转眼，他来到自己家门口，崇仁坊还是那个崇仁坊，左邻右舍却都换成了陌生的面孔。见到他回来，满脸恐惧。


    
他迟疑着走上台阶，没等叩动门环，大门和侧门同时向内倒下。浓烟翻滚着从里边冒出来，腾起来，遮住人的眼睛。


    
“荇芷——！”他大声呼喊，浓烟中没有任何回应。


    
“紫萝——！”“云姨——！”不顾一切扎进浓烟里，他努力寻找，却一无所获。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的庭院突然变得十分陌生，屋子一栋挨着一栋，没有门，也没有窗。都冒着烟，冒着火，硫磺的气味熏得人鼻涕眼泪一道往外淌。


    
“王福——！”“王吉——！”“王祥——！”王洵彻底疯了，用肩膀撞向距离自己最近的墙壁。冒着火的墙壁瞬间消失，他闯进了一个烟雾升腾的屋子。有个美艳之极的女人，躺在洒满花瓣的木桶中，轻舒玉臂。


    
水从她的葱葱玉指中落下来，飞花碎玉般落在高耸的胸口。两点嫣红，在水流的刺激下分外夺目。


    
是虢国夫人。不！比虢国夫人丰腴些，天啊，是贵妃娘娘。心中突然一紧，王洵拔腿就往外逃。先前空无一人的门口，却瞬间涌出数以万计的河西士卒，举着刀围拢过来，将其团团困在中央。


    
“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他大声解释，却没有人肯听。杨国忠、高力士、陈玄礼、哥舒翰，还有很多不知名姓的达官显贵们，狞笑着走近，刀刃上滴滴淌血。云姨、紫萝、白荇芷、小马方、还宇文至被砍倒了，在血泊中翻滚挣扎。


    
“不——！”王洵大叫。“一人做事一人当。别杀他们，别杀他们！”


    
杨国忠等人瞬间消失，云姨和紫萝等人也飘然不见。红色的火焰从地下冒出来，吞没世间一切。


    
这是做梦，肯定是做梦！王洵拳打脚踢，拼命挣扎。终于，火焰也不见了，他睁开眼睛，看到一片灰蒙蒙的天空。


    
快下雨了，云雾头上翻滚，空气中弥漫着硫磺的味道。


    
这是哪？王洵大惊，迅速转头，却看见一片葱茏的绿色。几个属下的身影坐在附近，围着一个脸上蒙着薄纱的女生低声说笑。听到他这边的动静，却都将脸转了过来。


    
“校尉大人醒了！”


    
“校尉大人醒了！”方子陵和魏风两人同时跑上前，兴高采烈。


    
随后是额头上绑满白布的老周，将胳膊挂在脖子上的朱五一，还有一群黑压压的脑袋，或者来自飞龙禁卫，或者来自民壮，个个满脸欣喜。


    
“我醒了？”王洵不敢确认。依稀记得，自己倒下的时候，是十一月。而现在，周围空气中却荡漾着融融暖意。


    
“这话问的！”众人被逗得哈哈大笑，七嘴八舌地回应，“你您当然醒了。不然怎么能看得到我们！”


    
这一觉睡得可真长。王洵艰难地转动脖颈，目光从人缝中穿过去，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周围一片碧绿，至少是晚春时节才有的颜色！自己居然昏睡了四五个月！天啊！“这是哪？我昏迷了多长时间？你们怎么走出来的？沙盗呢，你们将沙盗也打败了？”


    
一连串的问题让大伙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是好。特别是最后一个问题，听得众人好生尴尬。方子陵和魏风同时转过头去，讪讪地看向自己的背后。王洵的目光紧随而至，在那个方位，他看见了一幅粉红色的面纱，和一双充满愤怒的眼睛。


    
“这里是奈何桥。你们都已经死了，他们都是鬼！”眼睛很好看，但面纱后边传来的话，却像刀子一般冰冷。


    
众禁卫讪笑着让开一条通道。任由面纱的主人将一碗又黑又稠的药汤端到王洵面前。“喝，喝了这碗孟婆汤，好去投胎！”


    
“孟婆汤？”王洵愣了愣，不是为了碗中的药汁，而是为了面纱主人对中原文化的熟悉。从露在面纱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和洁白的皮肤来看，此女肯定不是中原人。但她的唐言，却说得非常地道，并且隐约带着几分长安腔。


    
“喝吧，小洛姑娘的手段高明着呢！咱们不少兄弟的命，都是她救下的！”错误理解的上司的意思，蹲到王洵耳边，方子陵低声解释。


    
“我在里边下了盎毒。想让它什么时候发作就什么时候发作。一旦发作起来，就让你们一个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面纱的主人眼中怒气未消，声音的尾韵处，却隐隐已经带上了笑意。


    
“小洛？”王洵又是一愣，在心中默念面纱主人的名字。很显然，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原女孩名。并且绝非出自什么上等人家。也许她本身姓洛，或者父母懒得请教书先生给女孩取名，就干脆随便叫了个这个名字。听起来很顺口，却让人立刻能分辨出她出身寒微。


    
“你到底喝不喝？”小洛姑娘还是个急脾气，见王洵只顾皱着眉头出神，将药汤往床榻旁重重一顿，发出“当”地一声。


    
药碗是铜的！不知道是不是被梦中的浓烟熏坏了心智，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此刻王洵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向对方道歉，而是药碗的质地。这么大一个碗，至少需要三两精铜来做。那就是三十几个钱，足够普通农家开销一整个月！（注1）


    
“再不张嘴，我就捏你鼻子了！”看到王洵依旧满脸木然，小洛姑娘竖起眼睛，厉声质问。


    
“嗯，喝，我喝还不行么？”王洵连声答应，唯恐再耽搁片刻，被人将药汤直接浇在脸上。


    
“这就对了么？来，张嘴！”小洛姑娘眼中的怒火瞬间消失，代之的是一股说不出的温柔，“喝吧，不苦，我放了很多糖在里边！乖！”


    
注1：开元通宝的重量比较规范，十个大约一两。比五铢钱轻一半。

第二卷 关山月 第四章 楼兰 （二 上）


    
“哈哈哈哈——”人群中立刻爆发出一阵哄笑，经历过一次同生共死，大伙彼此之间的距离被拉得极近，长幼尊卑，高低贵贱，统统抛到了九霄云外。


    
自从十二岁之后，王洵几曾被女人像小孩子般哄过？特别是还当着一堆人的面儿！登时，他那一张古铜色脸涨成了紫茄。赶紧从床上坐起来，伸手将药碗从小洛姑娘手里抢过，仰着头，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小心些，别迸裂伤口。小心！”蒙面女小洛连忙出言劝阻。但一切为时已晚，直到把药汁都灌进肚子，王洵才突然感觉到一阵锥心的刺痛，闷哼一声，额头上虚汗滚滚而下。


    
“这人，你这人，真是！不要命了！”小洛又气又急，扯着王洵的耳朵大喊。转过头，她又将怒火发泄到了方子陵、老周和魏风等人身上，“笑什么笑？笑什么笑？！若是他的伤口迸裂了，看你们谁还笑得出来！”


    
这能怪我们么？魏风和老周等人小声嘀咕，强忍住笑意，将头转到了旁边。这几天来，大伙都没少受了小洛姑娘的照顾，所以谁也不敢真的惹后者生气。否则，非但良心上过不去，生活中也会缺少很多滋味。


    
“不想死，赶紧躺下！”再度回转头，小洛冲着王洵喝令。


    
“哎！”不敢再惹这个小魔星，王洵缓缓卧倒。心中的疑虑却越发浓郁，自己在大漠上跟人拼命时分明是冬天，而现在周围满眼翠绿。四、五个月时间，伤口居然还没长好？难道河西军的兵器上抹了什么毒药不成？


    
偷眼再细看老周、方子陵等人，他发现大伙身上包裹伤口的白布都很新，个别人因为伤势较重，白布下隐隐还透出暗红色的血迹。


    
时光交错！


    
一瞬间，王洵真的弄不清自己是不是还在梦中了。可伤口处的痛楚却一阵阵袭来，令他忍不住再度呻吟出声。“嗯，嗯，水，能不能给我碗水喝！”


    
“疼死了才活该。谁让你自己没深没浅的！”小洛姑娘的声音再度传来，隐隐带着几分关切，“给，别喝太多。对伤势无益！”


    
王洵冲对方投去感激的一瞥，伸手去接水碗。“算了，你还是躺着吧！”见他疼得脸色煞白，小洛姑娘心立刻又开始发软，“我拿勺子来喂你！”


    
这怎么好意思！王洵脸上的表情立刻又窘迫起来。长安城内虽然胡风甚胜，但未婚男女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互相喂食。而他跟这位小洛姑娘素不相识……


    
对方心里，显然没顾忌这么多。慢慢地舀起一汤匙水，递到了王洵嘴边。没有任何情愫的成分在，也没有任何扭捏。


    
见到小洛姑娘如此大方，王洵的心里也慢慢释然了。这是西域，不是长安。也许习俗就是如此质朴，自己没必要少见多怪。可这到底是西域什么地方？我到底昏迷了多久？小洛姑娘属于哪个当地部落？浓浓的迷雾背后，他看不到任何答案。


    
正困惑间，耳畔突然又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紧跟着，一个爽利的男声从远处传了过来，“小洛，小洛，你在这边么？赶紧到老营那边去一趟，陈叔受伤了！”


    
“陈叔受伤了！”蒙面女小洛的手一抖，差点把水灌进王洵的鼻子里。丢下碗，她急匆匆地站了起来，“伤在哪了？重不重？你这笨蛋，出发前康老是怎么交代给你的！”


    
“我们已经尽力保护陈叔了，可他偏偏自己要往前面冲。”来人越行越近，声音里隐隐带着几分委屈，“结果一不留神，就被贺拔部的贼人给砍了一刀。好在没砍正地方，只是在胳膊上开了条大口子。”


    
“笨，笨！”小洛急得直跺脚，“他自己要往前冲，你不会拦着他？别的弟兄呢，伤了多少，折了多少？！”


    
“一个没折，只有三个重伤和四十多个轻伤，全抬到老营里去了。福威大师和巧巧正在照顾他们！我怕他们两个忙不过来，才赶紧来寻你！”说话间，年轻男子已经策马跑到近前，看到满脸茫然的王洵，笑了笑，低声说道：“你醒了。既然醒了，就别光躺着。下地慢慢走走，对伤口恢复有好处！”


    
“你懂个屁！”小洛一边收拾药箱子，一边毫不客气地数落，“什么都想掺和，什么都掺和不好。第一次打仗，就伤了这么多兄弟！亏得康老还放心让你带队！”


    
“这能怪我么？这能怪我么？”当着外人的面儿，男子脸上立刻有点儿挂不住了。“贺拔部的人是咱们的两倍多哩！背后还有吐蕃狗给他们出谋划策！”


    
“你怎么不说你这回带了那么多弩箭呢。贺拔部的人什么时候有过弩箭！”小洛姑娘得理不饶人，句句戳到对方痛处。“出发前，谁在康老面前吹过牛来，说什么牛刀杀鸡，手到擒来。这回，被鸡给啄瞎了眼睛吧！”


    
“我打赢了啊！我打赢了啊。”男人急得直磕马肚子，“谁说我没赢了啊。带着那么多骑弩去，再打不赢，我还有脸回来见你么？贺拔部已经投降了，贺拔吐信被我给抓回来了！还有个吐蕃狗，叫什么论纥颊，也被我给活捉了！”


    
“这还差不多，走了！”听到对方最后一句话，小洛姑娘终于开心了些，“赶紧着，陈叔身子骨弱，经不起耽搁！”


    
说着话，她向马背上的男子伸出右手。借着对方胳膊一扯之力，直接拎着药箱跳进对方怀里。丝毫不避讳男女大妨。


    
这个举动，又令老周等人目瞪口呆。长安城中，可没有哪个女子敢这般胆大。否则，即便身后那个男子愿意娶她，公公婆婆也不敢让如此“放荡”的女人来败坏自家门风。


    
偏偏小洛姑娘的举动，跟“放荡”二字沾不上半点干系。坐在男子的身前，怀抱药箱的她显得异常单纯。仿佛跟自家哥哥打招呼般，她冲着王洵大声吩咐，“你别乱动，他刚才是信口胡说。伤口那么深，至少要七天才能结痂。你才躺了不到三天，千万别将急着下地。否则，我这几天可就白忙活了！”


    
“嗯——！”王洵懵懵懂懂地回应，心里头愈发感到迷茫。才躺了三天，那就是说现在还是冬季，可为什么周围一片翠绿，并且自己躺在露天处，也感觉不到半分寒冷？小洛说那男子出外作战，用了大量的弩箭，想必是大伙负责押送的那一批了。可他们既然夺了辎重，又何必费心费力给大伙治伤？


    
百思不得其解！


    
迷迷糊糊中，王洵只觉得自己好像走到了一团浓雾深处。答案几乎近在咫尺，可眼睛偏偏就是看它不见。


    
“头儿，头儿，你没事儿吧！”不知道什么时候，方子陵又凑了过来，低声在王洵耳边呼唤。


    
“没事！”王洵晃晃脑袋，尽量让自己保持清醒，“扶我起来，我需要四下走走！”


    
“那可不行。待会万一被小洛姑娘看到……！”如同被蝎子蜇了般，方子陵立刻躲出老远。


    
“你扶不扶！”王洵扭过头，摆出一副愤怒模样。方子陵摇摇头，不肯受其威胁。王洵无奈，只好咬紧牙关，努力用胳膊支撑自己的身体，慢慢从床上往起抬。方子陵见状，吓得立刻又窜了过来，“我扶，我扶，我扶你还不成么？慢点儿，您千万慢点儿！”


    
老周、魏风二人见状，也赶紧跑上前，与方子陵一道，将王洵架离病榻。双脚一落地，王洵立刻觉得膝盖处阵阵发软。但年轻人特有的倔强劲儿令人不肯示弱，强忍住伤口处传来的疼痛，慢慢站稳，抬腿。一步，两步，三步……


    
眼前金星四射。但有股熟悉的力量，却慢慢从脊背延续到了全身。在几个伙伴的搀扶下，他缓缓走了数步，看看周围没有外人跟上来，压低了嗓子问道：“这是哪？我到底昏迷了多久？怎么周围已经全绿了？小洛姑娘到底是什么人？当天大伙怎么脱身的？赶紧跟我讲讲！”


    
“这……”方子陵的脸色又变得十分古怪。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在王洵的逼迫下不得不开口，“我也不知道这是哪儿。楼兰人叫它阿尔金山。这个山谷里有很多温泉，所以四季如春！”


    
“原来如此！”王洵眼前终于看到了一丝微薄的光亮。去年冬天他曾经带领禁卫们到华清池扫雪，见过温泉附近的景致。想必此地的温泉更热一些，所以使得山谷里的树木始终冒着浓浓绿意。但是，怎么又冒出楼兰人来了？楼兰古国，好像已经亡了几百年了吧！


    
不待他发问，方子陵的话已经揭开了谜底，“小洛姑娘是楼兰长老的女儿。刚才那个男的叫石智拔，是另一位长老的独生子。前天早晨，也是楼兰人抄了古力图的后路。当时你昏迷不醒，我，我，没办法，所以就让弟兄们放下了武器！”


    
“你！”王洵身子晃了晃，差点儿一头栽倒地上。什么楼兰人，分明是一群沙盗所冒充！弟兄们没有被河西军打垮，没有向吐蕃人乞怜，最后却成了一伙沙盗的俘虏！而偏偏这一切发生在自己昏迷之后，除了拖后腿外，自己一点力也使不上。


    
见他被气得脸色发黑，民壮头目魏风赶紧推开方子陵，一边轻轻捶打他的后背，一边低声解释道：“当时，方队正已经尽力了。是楼兰人的大头领，就是沙盗大当家，亲口答应，保证弟兄们的安全，并且帮忙收敛所有战死弟兄的遗体，方队正才命令大伙放下武器投降的。”


    
“这话你也信？”王洵嘴里一阵阵发苦。但是，他又无法指责弟兄们做得不对。当时，无论飞龙禁卫还是民壮，都已经筋疲力尽。即便方子陵下令血战到底，估计顶多也是白白送命而已，根本不可能保住大伙所护送的辎重。


    
“他们，他们的确给大伙治伤了！”偷偷看了王洵一眼，方子陵低声辩解。“如果不是他们帮忙救治，很多弟兄根本不可能活下来。”


    
这句话王洵无法反驳。他身上绷带裹得很仔细，根本无法相信是出自一伙杀人不眨眼的强盗之手。如果依旧不知道对方身份的话，他几乎把小洛姑娘当成一个天真无邪的邻家少女。虽然这个少女脾气太差，行为也太无拘无束了些。


    
在待人接物方面，民壮头目魏风远比方子陵老练，见到王洵半晌不再说话，便猜出他因何而沉默。叹了口气，继续解释道：“我们当时的确不敢相信。但那个向导老岳跳起来给沙盗作证，说不留活口的沙盗，肯定是官军假扮的。真正的沙盗，从不将商队赶尽杀绝。否则，就是春天里宰杀母羊，自己断了自己的财路！”


    
这个比方很粗俗，但也很生动。王洵立刻明白了魏风说的是什么意思。丝绸之路上的盗匪，完全靠劫掠商队的财物而生存。如果每次都将商贩杀光的话，渐渐的，就没人再敢走这条路。那样，沙盗们也就失去的生存的基础。成了无源之水，很快就濒临干涸的困境。


    
可那是针对商人而言，自己却是货真价实的官军。商人丢了货物，可以再买。官军丢了辎重，却只有掉脑袋的份儿！


    
“这几天我旁敲侧击跟小洛姑娘打听了一下……”四处看了看，魏风将声音压到最低，“好像，好像这伙楼兰人，每次劫掠商队，只要对方留下两成货物做保护费便可以平安过境。并且一路向西护送对方到达焉耆。咱们负责押运的那些辎重，楼兰人也只取用了部分伏波弩，其他的，还继续放在马车里。如果您出面跟……”


    
“如果个屁！！”王洵气得几乎抓狂。大唐立国以来，向强盗投降的官军，自己麾下这伙弟兄恐怕是第一支，也可能是最后一支。并且还要向沙盗讨价还价，请对方拿走两成辎重后，对大伙高抬贵手。


    
大唐帝国的脸面，恐怕被自己这伙人给丢尽了。


    
可除此之外，还有别的选择么？


    
一瞬间，他眼前又闪过老郑、老赵等战死者的身影。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们全都尽力将脸转向了东方。


    
转向数千里外的长安。

第二卷 关山月 第四章 楼兰 （二 下）


    
死者已矣。


    
活着的人却依旧要为生存而继续挣扎。


    
已经阵亡了这么弟兄。王洵无法再狠下心来命令幸存者进行一场做毫无希望的厮杀。领着一伙残兵，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面对一群陌生且数量未明的沙盗，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条样样不占，大伙根本不可能夺回辎重后再平安脱身。


    
他只有暂且接受现实，一边养伤，一边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时机。


    
事实上，王洵怀疑自己即便做出与沙盗拼命的决定，弟兄们也未必肯遵从。这一点，从老周、魏风等人对盗匪的称呼上就能推断得出。他们更喜欢称呼对方为楼兰人，而不是沙盗。虽然王洵几次婉转地提醒，楼兰古国已经亡了很多年了，大唐境内根本没有楼兰这么一个部族存在。


    
“小洛姑娘说，只要最后一个楼兰人还活着，楼兰国就还存在！”让王洵更郁闷的是，他在队伍中的影响力，明显已经受到了外人的挑战。那个蒙着一层薄薄面纱，名字叫做小洛的女孩子，无论说出什么狗屁不通的话，都被方子陵等年青禁卫奉若圣旨。虽然他们这些贱骨头经常因为油嘴滑舌，招来小洛的追杀，但那种一边在小洛的攻击下抱头逃命，一边回过头来嘻嘻哈哈的模样，更像是一种享受，而不是被惩罚。


    
“红颜祸水！”王洵老气横秋地小声嘀咕。这是他第一次为了白荇芷跟王准拼命时，颜季明的原话。此刻用在小洛身上最恰当不过。王洵从前从来没见过如此疯疯癫癫，如此不知忧愁，如此伤风败俗的女子。她就像雪野里一团跳动的火苗，温暖着所有人的笑容。


    
腹诽归腹诽，真正面对小洛时，王洵发现自己也很难将脸板起来。对方身上仿佛有一种天生的亲和力，可以让人在不知不觉间放弃一切防备。而对方的医术也确实很不错，自打从昏迷中醒来后，王洵身上的伤口几乎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愈合。第一天在下地活动时，偶尔还会渗出些血珠，第二天血珠就变成了淡淡的水渍，到了第五天头上，伤口已经完全结了痂，除非动作幅度太大，否则已经感觉不到任何痛楚了。


    
对于王洵的惊人恢复速度，小洛姑娘也是啧啧称奇。“你简直是头牦牛！”每次帮他换药时，都忍不住品头论足，“比牦牛还壮实。我从十岁起跟在爷爷身后帮忙治伤，还是第一次看到愈合这么快的家伙！”


    
“当然了，也不看看我们王头儿是谁！”看到小洛两眼放光，方子陵的嘴巴就又开始犯贱，“他可是长安第一勇士，空手可以放到一头牛！想当年，无论走到哪，都有一堆女孩子追着送香囊。你可要把握住机会，否则，等我们离开，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他？”小洛姑娘对此将信将疑。送荷包是楼兰女子向男方表达爱慕的一种方式。当成年女子看某个男子顺眼时，便将自己头上一缕青丝剪下来，装进香囊，亲手送给对方，或者托人送到对方家中。如果对方接纳了，则收下香囊，再以一张完整的狼皮作为回赠。然后双方的家人就可以坐到一起，大大方方地商议婚礼细节，以及聘礼、嫁妆的多少。由部落中的萨满选定吉期，让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然了。老魏和老周两个可以作证！”不顾王洵几乎要跳起来杀人的目光，方子陵继续满嘴跑舌头。


    
“是啊，是啊。上次我跟王头一起出门，也收到了好几个呢。气得我家婆娘整整三天没吃饭！”闲极无聊，魏风和老周两个也被方子陵给带坏了，睁着大眼睛尽说瞎话。


    
“那你家婆娘可真傻。”从没离开过部族的小洛被三个坏家伙忽悠晕了，眨巴着水汪汪地大眼睛说道。“如果是我，就先吃饱了饭，然后拿起一把刀子出门。将那些敢给我夫婿塞香囊的臭女人全大卸八块。看下次谁还敢不长眼睛！”


    
“嘶！”众人听得直吸冷气。因为常年跟周边部落起冲突，楼兰人中未婚女子的比例，远远多于男子。所以这个部族和中原一样，也是一夫多妻。越是强壮的男人，在外边越受青睐。但女人们显然自有一套保卫婚姻的办法，逼不得以时，她们不介意把自己变成一头护巢的母狼。


    
“丫头，话可不能乱说，要是被人听见，你就甭想出嫁了！”带着几分调侃之意，向来寡言少语的老朱走过来凑热闹，“男人么？谁不想三妻四妾的。如果周围的人都好几个老婆，只有他守着你一个，走在外面，他肯定抬不起头来！”


    
“娶老婆多和有没有本事有什么关系？”小洛姑娘的大眼睛登时充满了困惑，但很快，她就从自己看到过的现实情况，推测出其中道理。大头领康老娶了七个妻子，自己已经亡故的爷爷和父亲，也都娶了三个。部落中陈叔虽然身子骨单薄得几乎风吹就倒，可凭着一肚子墨汁儿，也有四个女人哭着喊着要嫁给他。跟自己从小玩到大的小石头更不用说，虽然还没有成亲，可每天晚上，都有一大堆女孩子在演武场旁边替他呐喊助威。跳得一个比一个高，巴掌一个比一个拍得响。


    
越是优秀的男人，喜欢他的女孩子越多。这可是个大麻烦。轻轻皱着眉头，小洛姑娘眼中第一次有了忧虑。对于冰雪般聪明的她来说，人生中还没有什么解不开的难题。“那好办！”很快，笑意就重新涨满了她的双眼，“我要是看上哪个男人，就让他拿一张金狼皮来做回礼。我亲手做了皮帽子给他戴上，保证这辈子，都没人敢小瞧他！”


    
“嘶——！”周围又响起一阵倒吸冷气声。在山谷里闷了这么多天，大伙对楼兰人的习俗已经多少有所了解。这个部落信奉火焰之神阿胡拉·玛兹达，认为其创造世间一切。不像西域中其他部落，受突厥人影响以狼为图腾。而小洛口中的金狼，则是沙漠野狼中的异种。浑身上下呈金黄色，百年难得一见。只要出现，肯定是群狼之首。（注1）


    
想要猎取金狼王，首先得面对数千头野狼的疯狂攻击。其次，突厥人以金狼为神明在人间的化身，凡杀死金狼者，要么成为突厥人的首领，要么，就得被蜂拥而上突厥武士剁得粉身碎骨。


    
对于王洵来说，以上两个挑战无论哪个他都不愿意接受。小洛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虽然没有见过她的脸，但从灵动的眼神和柔软的腰肢上来判断，她即便到了中原，也堪称绝色。可自打离开长安之后，王洵的目光已经很难再被某个女孩子所吸引。并非是心中已经被白荇芷填满，而是在内心深处充满了疲倦。


    
这种来自内心深处的疲倦感，让他对同龄年轻人热衷的一切，都提不起兴趣。醇酒、美人、名马、宝刀，所有能点亮年轻人生命的东西，仿佛都厚厚地蒙上了一层尘土。美艳如贵妃娘娘又怎样，还不是姣好的外表下，包裹着一颗蛇蝎心肠？为了保住自家的秘密，她不惜通过自己的哥哥杨国忠，将四百余无辜者，千里迢迢送到哥舒翰的屠刀下。明亮如宝剑巨阙又怎样？如果不是拿在南霁云手中，而是成为某个皇族的玩物的话，不是一样躺在某个没有阳光的角落里，慢慢地被岁月锈蚀？


    
越是在蜜罐里长大的年轻人，遇到挫折后越是容易愤世嫉俗。此刻，在自以为看透了世间一切的王洵心里，活着的目的只是为了向上爬，向上爬，想方设法爬得更高，更高，功成名就。最终将那些曾经背叛过自己、谋害过自己和欺凌过自己的家伙，一个个都踩在脚下。那样，他才能吐出心中积聚已久的怨气。才能回到长安城中，在静夜里悄悄地对死于大漠中的那些兄弟们的亡魂说一句，老子替你们把公道讨回来了，老子没有忘记当日的承诺！


    
一股无形的寒意，慢慢从他眼中散发出来，令周边友善的调笑声戛然而止。校尉大人生气了！方子陵、老周、老魏等人意识到王洵神色不对，赶紧低下头去，将目光避开。唯有小洛姑娘感觉不到这股冰冷，兀自回过头来，笑着揣摩王洵的心思，“你怕了？真是个胆小的家伙，亏你长了这么结实的一副身板！”


    
说着话，她还念念不忘用手在王洵伤口周围的肌肉上捏一捏，仿佛市场上买菜一样讨价还价，“金狼的确很难打。很多人这辈子都看不见一头。这样吧，如果是你的话，本姑娘可以打个折儿。按照一金十银计算，没有金狼皮，十张毛色纯银的雪狼皮也可以。”


    
“哈哈哈哈！”禁卫们再度狂笑着捶地，笼罩在大伙周围的寒意如同阳光下的残雪般迅速消融。


    
嬉闹声中，小洛姑娘拉起王洵的手掌，用自己柔软的小手在上面轻轻拍了拍，继续补充，“要等你伤好了之后，亲自去打，拿钱买回来的可不算！”回过头，她的目光扫向满脸羡慕的方子陵等年青禁卫，“你们几个，也可以！条件都一样！本姑娘今天决定了，谁先亲手打来十张雪狼皮做聘礼，本姑娘就嫁给他！”（注2）


    
注1：拜火教，在中国称为“祆教”。公元前六百年起，便在中东和西亚流传。是古代波斯帝国的国教。


    
注2：雪狼，一种体型极大的高原狼种。可以重达七十公斤，身长达两米以上。群居，性情凶猛。因为皮毛呈银白色，华贵保暖，在上世纪中叶被人类赶尽杀绝。

第二卷 关山月 第四章 楼兰 （三 上）


    
雪狼的栖息地距此并不远，在阿尔金山雪峰上就有！


    
小洛姑娘当众宣布择婿条件的第二天，方子陵就从新结识的楼兰朋友那里，打听到了有关雪狼的具体消息。


    
这种奇异的猛兽平时生活雪线和林地的交界处。只在每年冬季最冷的那几天，才会成群结队从山上走下来，猎取沿途看到的一切生物。包括狗熊和豹子！


    
因为头和四脚呈浅象牙色。雪狼与突厥人奉为圣兽的银狼，并不被视为同一物种。在西域，你杀死一头银狼，肯定会被无数受到突厥人影响的部落联手追杀。但能够猎杀雪狼的人，却会被各部落视为受神明保佑的英雄。


    
不幸的是，这种英雄全西域也没几个。


    
成年雪狼身材能长到八尺开外，体重高达一百六十余斤。暴怒之下，可以直接掀翻战马。寻常部族武士，根本挡不住它的倾力一扑。（注1）


    
更不幸的是，这种野兽居然喜欢群居。要么不出现，一出现至少是三五十只。


    
想想被二三十头像王洵这样强壮的雪狼围攻是什么滋味吧？绝对令人不寒而栗。甭说猎取其中一头了，能从狼嘴下平安脱身，都是几辈子在佛前烧香磕头积下来的福分！


    
“如果手头有蒙汗药就好了，提前下到羊肉中，再把羊肉扔到狼窝附近！”不甘心与美人失之交臂，方子陵开始谋划智取。


    
这个想法刚一说出来，就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肯定不行！”他刚结识的楼兰朋友，一个年龄也在十八九岁上下，名字叫做窟米和清的部族武士大声反驳，“你当它是狗呢，什么烂肉都吃！那畜生性子傲得很，只吃自己打的，或者刚刚被同伴咬死的动物。你拿块冻肉丢给它，保管它看都不看一眼！”


    
“那就下夹子！”一计不成，方子陵心中又生一计。“用夹子夹住它，我们的人中就有好几个懂铁匠活的，你帮我找几块生铁来就成！”


    
“它宁可把自己的腿咬断，也不会等着被你活捉。况且你怎么知道它走哪条路？阿尔金山这么大，你总不能到处都下夹子！”窟米和清白了方子陵一眼，用极其生硬的唐言反驳。


    
“那就挖陷阱！”


    
……


    
“设套子！”


    
……


    
回答他的是一个接一个大白眼。部族武士都是天生的好猎手，方子陵那些鬼花样，窟米和清与他的同伴从小玩到大。可没听说过，谁曾经用这种办法猎到过一头雪狼。


    
“那就大伙上山围猎，找到狼群后，用弩箭三段连射。先杀死十头雪狼，再决定狼皮的归属！”方子陵越想越急，连行军打仗的本领都拿了出来。


    
“那，那就把狼皮射成筛子了！”窟米和清目瞪口呆，愣了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提醒。“咱们，咱们这儿，下聘礼讲究用整张皮子。身上窟窿眼儿不能超过两个。最好，最好是一箭射到眼睛中……”


    
不待对方把话说完，方子陵气哼哼地打断，“我要有那本事，直接拎着把弓上山不就得了么？！还用拿什么弩箭？！你到底是给我帮忙来了，还是替别人打击我来了？！莫不成你们这里，早就有了合适人选？”


    
“石头，石头大哥的箭法，就，就能从猎物的眼睛中穿进去。其他，其他人都不成！”窟米和清倒也老实，毫不保留地向方子陵交代了实底儿。“去年，去年秋天，我曾亲眼看到石头大哥射死一只火狐狸，就，就一箭，把两只眼睛贯穿了！”


    
“去你的石头大哥！”方子陵又是羞愧，又是嫉妒，伸手将窟米和清推了个屁墩儿，“我就不信，他一个人能单挑几十头雪狼！保管被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是你问我的？”窟米和清好生委屈，从地上爬起来，喃喃说道。“又不是我主动替，替石头大哥威胁你。喜欢，喜欢小洛姐姐的人多了去了。可，可谁也不像你，像你输，输不起！”


    
“你哪个耳朵听见我说喜欢她了！”方子陵愈发恼怒，竖着眼睛质问。


    
“你，你不，不喜欢她。干，干什么要，要上山打雪狼？！”窟米和清嘴有点笨，心思却不慢，接过方子陵的话头，委委屈屈地反问。


    
“我想做个狼皮大氅，行不？”方子陵气急败坏地跺脚。看看对方满脸鄙夷，又迅速将祸水东引，“我替我们王头儿想办法，行不？别以为除了姓石的，谁也没有一箭贯目的本事。我们，我们王头就有。等他养好了伤……”


    
若是放在一年之前，即便为了给自家兄弟争口气，王洵也要装出副神射手模样。可现在，他却半点儿争风吃醋的心思都没有。见窟米和清将目光转向了自己，立刻笑着摆手，“别听他吹，我根本不会射箭。你们两个接着想办法吧，我得出去散步了！”


    
说罢，杵着老魏帮忙打的拐杖，晃晃悠悠朝远方走去。


    
“你不说雪狼冬天时会下山么，现在就是冬天。我到半山坡上那个大温泉附近等着它出现，就不信了，它能比人还聪明！”


    
“不想活了你就去！我可告诉你，雪狼是阿尔金山上最聪明的猛兽！比豹子还聪明！”


    
背后争论声继续传来，已经完全是为了抬杠。王洵笑了笑，轻轻摇头。以小洛姑娘的姿色，身边肯定不乏追求者。她却至今云英未嫁，要么是眼界太高，要么是心有所属。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方子陵都注定无法得偿所愿了。况且昨天听到小洛姑娘择婿条件的，不止是民壮和飞龙禁卫。很多与大伙往来密切的楼兰人也听见了。只要他们把话传开，部落中肯定有的是人欲一展身手。


    
无论如何，王洵都不想参与其中。在潜意识里，他已经把自己定义为一个过客。因为某个意外的缘由来到眼前这个云雾笼罩的山谷，养好伤后便会毫不犹豫地离开。从此，与这里的所有当地人都再无瓜葛。


    
他是官军，即便被上司抛弃了，依旧是大唐官军的一员。而山谷里的人都是沙盗，与官军势不两立的沙盗。即便他们自称为楼兰人！


    
所以，双方今后再无交往，是最好的结局。


    
但这种观点，却找不到几个支持者。特别是一些像方子陵一般年纪的禁卫和民壮，在楼兰人的热情款待下，已经开始乐不思蜀。王洵曾经亲眼看到，几个飞龙禁卫在昨天傍晚时分，悄悄地钻进了楼兰女子的帐篷。还有更多的弟兄，带着满脸羡慕，跃跃欲试。


    
“伤风败俗！”躲在无人处，王洵偷偷腹诽。可他也拿不出什么好办法。楼兰人的风俗自古以来就是如此，适龄男女之间只要两情相悦，随时都可以钻进对方的帐篷过夜。作为外人的他，根本无权对此指手画脚。


    
况且，在鬼门关前打个了滚回来之后，很多弟兄们已经完全看开了。既然朝廷像丢垃圾一样，抛弃了大伙。那么，留在楼兰部落里开枝散叶也不错。至少，不用再回到长安去，赶着被杨国忠换一种办法杀人灭口。


    
一伙有家归不得的男人，一个急需补充新鲜血液的部落，双方几乎是天作之合。有时候，王洵甚至怀疑，那些热情如火的楼兰少女，是不是部族长老刻意派来勾引弟兄们的。通过最近几天散步时的偷偷观察，他发现，楼兰部落中的女人数量，远远高于男人。因为生存条件恶劣的缘故，部落中的儿童，也是男少女多。再加上不断与周边部族争斗等因素，身体强健的年青男子，在这里简直是无价之宝。很多帐篷前，都是五六个女人，围着一个成年男子在打转。


    
兄终弟及，父死子承，两种在中原人眼里被视做禽兽不如的行为，在这里几乎是天经地义。只要对方不是自己的生身之母，在其丈夫死后，便可以接纳为妻妾。起初王洵对此大为震惊，可转念一想，便明白了其中道理。楼兰人不擅长耕种，即便温泉附近四季如春，也不懂得将山谷里的空地开辟成农田。这样，他们的食物就完全靠放牧、打猎和劫掠来获取。如果家中没有男人支撑，女人们根本无法继续生存。


    
但这并不等于说楼兰女人个个都像小洛姑娘一般弱不禁风。作为一任长老的女儿和部落中的医术最高明的郎中，小洛姑娘在这里是个特例。她不需要依附于任何男人，自然也不需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她的高明医术，足以令她衣食无忧，并且无论走到哪里，都受到族人的尊敬。


    
部落里的大多数其他女子，却没有小洛姑娘这般幸运。她们通常只是在第一次成亲之前，才有追求美貌的权力。所以，在这段时间内，她们如同山谷中的野花般，尽情怒放。尽管隔着一层面纱，依旧美得惊心动魄。而一旦成了亲，她们便迅速由观赏型向实用型转变。所有繁杂事务，包括劈柴、担水，样样都要拿得起来。年青的男人们，则除了放牧以外，每天就只管在校场上比武、摔跤，射箭，以备在需要时候，拿起武器为部落而战。（注2）


    
对于这样一个匮乏成年男人的部落而言，从战场上活下来的二十七名飞龙禁卫，和一百三十四名民壮，简直是奇货可居。如果换做自己是部族长老，王洵也会想方设法将禁卫和民壮们一口吞进肚子里去，连骨头渣都不给别人剩。


    
能够成为飞龙禁卫的，都是当日在校场选拔中表现优异者，身子骨远远比普通人强壮。经历了一场血与火的洗礼之后，活下来的，更是百里挑一的好身手。单打独斗的话，随便拉出一个来，都不会比沙盗中的一流武士差多少。若论行军、布阵、相互配合这些军旅基本功，更是比沙盗武士强出不知道几条街。


    
而那些大唐民壮的身子骨虽然比起飞龙禁卫弱一些，却丝毫不亚于普通楼兰男人。况且关中男人讲究勤俭持家，一切能自己动手的伙计，决不花钱委托外人来做。这伙民壮中，很多人都可以兼任木匠、铁匠或者泥瓦匠。有的甚至能身兼三职，样样活计都能提得起来。


    
中原人讲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为了答谢楼兰人连日来的热情款待，已经有不少民壮，主动替楼兰人打了家具，盘了火炕，或者修补了马掌、器具和兵刃。每当他们展示手艺的时候，不光楼兰少女会雀跃着围上前看热闹，很多杵着拐杖的楼兰老人，也会在人群外围默默观望，眼里边冒着难以琢磨的亮光。


    
“再这样下去，即便能将辎重讨回一半来，恐怕连赶马车的人手都凑不齐了！奶奶的，一群老狐狸，简直吃人不吐骨头！”自以为洞悉了沙盗图谋的王洵忍不住低声咒骂。他才不相信沙盗们是恰巧赶在最危急关头救了大伙的命。一切想必是那个被称作康老的沙盗头子谋划好的，先任由飞龙禁卫跟河西官贼拼个两败俱伤，然后坐收渔翁之利。


    
对，肯定是这样，否则沙盗们不会出现得那样巧。越想，王洵越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巨大的陷阱当中。偏偏周围的弟兄们对此毫无察觉，还沉浸于温柔乡里无法自拔。


    
没等他想出一个合适的办法，把所有人唤醒。一个新麻烦又找上了他。刚刚拄着拐杖离开驻地没多远，迎面突然跑过来一匹安西良驹。那是他的坐骑，但现在已经不属于他。当日那个被小洛姑娘呵斥得不敢还嘴的年青男子从马背上飞身而下，冲着他轻轻俯身：“王洵是吧。我叫石怀义！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注1：汉制，一尺为现在的二十三厘米左右。


    
注2：很多北方部族，即便到了现在，好像女孩和女人之间的差别也非常巨大。一个水桶般的母亲，带着一个花骨朵般的女儿逛街，在有些地区很常见。

第二卷 关山月 第四章 楼兰 （三 下）


    
不是找我打架吧？王洵警觉地扫视周围环境，心中腹诽。


    
打架他倒是不怕，从小到大，为了各种各样的原因跟别人打过不下一百次，一直赢多输少。问题是，那个小洛姑娘明明跟自己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为了她稀里糊涂跟姓石的打一架，这也实在太冤枉些！


    
石怀义的感觉很敏锐。像所有坠入情网中的少年一样敏锐，发觉了王洵神色不对，立刻退开半步，将自己的双手拍了拍，笑着补充，“只是想请你喝一杯酒而已，没别的意思！怎么，王兄弟不愿意赏光么？！”


    
鸿门宴！王洵心里又悄悄嘀咕了一句。笑了笑，轻轻摇头，“当然不会。只不过我身上还有伤……”


    
没等他把话说完，石怀义又快步靠上来，敲砖钉角，“酒是男人血。少喝点儿不要紧！你要是怕小洛说你，过后把责任全推到我头上好了！”


    
也不知是谁，在小洛姑娘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王洵悄悄撇嘴。既然人家已经把话说到这个分上了，他也只能见招拆招了。如果能将话说清楚了最好，省得一天到晚被别人惦记着。如果对方实在不肯讲理，他也不怕出手较量。把这个无名山谷搅个鸡犬不宁，刚好断了此间主人试图以温柔陷阱留客的心思。


    
想到这一层，他笑了笑，轻轻拱手：“那就叨扰石兄弟了！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天，我还没来得及四下转转呢！”


    
“王兄请跟我来！”石怀义将坐骑丢在一边，与王洵并肩而行。脸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僵硬。


    
此刻已经是傍晚，山谷中人声鼎沸。劳累了一整天的男人和女人们趁着太阳还没落山，纷纷聚在自家门口，处理永远也忙不完的家务。而那些无忧无虑的孩子们，则围着自家的毡帐和引火用的干牛粪堆儿疯跑，一会儿你把我推了个跟头，一会儿我揪了你的辫子。吵吵嚷嚷，片刻也不停歇。


    
所有人当中，最为扎眼的，就是王洵麾下的那些年轻禁卫和民壮们。狭长的山谷内，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禁卫和民壮们的身影。沙盗们对客人毫无防范，似乎一点儿也不顾忌对方在不久之前还是官军的身份。而为了回报此间主人的热情，禁卫和民壮们则施展了浑身解数。或者帮铁匠们打造修理各种兵器，或者帮助木匠们赶制新潮家具，或者帮当地少女将温泉旁边采来的野菜烹调成各种美味佳肴，如此种种，不一而足。每当他们露出一手在西域罕见的新鲜活计，周围看热闹的楼兰少女们则毫不吝啬送上发自内心的赞誉。于是在接连不断的掌声和尖叫声里，红着脸的禁卫和民壮们干得愈发卖力，全部精神都集中到了手下的活计上，丝毫没有察觉，自己的顶头上司王洵就在人群外围走过，目光中充满了恨铁不成钢的无奈。


    
“这个山谷里有十几处温泉，因此一年四季都很暖和。就是太小了点儿，住不下很多人！”默默地陪着王洵走了片刻，石怀义开始寻找话题。


    
“嗯！好一片福地！”心里怀着几分不满，王洵顺口答应。“也难怪，有人开始乐不思蜀！”


    
后半句连敲带打的话，显然属于抛媚眼给瞎子看。石怀义虽然能讲一口流利的唐言，对于成语典故，却是一窍不通。眨巴着牛铃铛的大眼睛想了好半天，才喃喃地回应道，“王兄是说，你的人在这里过得很开心是么？那很好啊，我还怕你们过得不习惯呢。康老一直叮嘱大伙，不准慢待贵客！”


    
“那改天见了康老，我可得好好谢谢他！”王洵咧了咧嘴，又是夹枪带棒地刺了一句。老狐狸这一招玩得太阴，让他肚子里即便再有气，也找不到发泄的借口。毕竟人家对大伙有救命之恩，并且没用刀子逼着任何人留下。至于有人经不住红颜祸水的诱惑，那是他们自己的定力太差和王洵这个顶头上司约束力太弱的问题，半点都怪不到老狐狸头上。


    
石怀义对语言的理解能力恰恰与他的姓氏相吻合，迟钝到了极点。笑了笑，继续替自己人谦虚，“不用，咱们楼兰人对待朋友，向来是倾尽所有。其实即便没康老这句话，大伙也会拿你们当亲兄弟看！”


    
“是啊，亲兄弟。比亲兄弟还亲！”王洵被弄得没有半点儿脾气，只好悻悻回应。亲兄弟，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几十大车兵器都兵不血刃地给你送到手上了，还能不是亲兄弟么？


    
石怀义笑了笑，很高兴王洵能这样形容双方的关系。“王兄弟请走这边，小心脚下，阿斯兰喜欢到处刨土坑！”


    
话音刚落，一只七尺多长的黄毛大狗突然从人群中窜了出来，一跃扑向他的肩膀。石怀义被扑得向后退了半步，然后双手握住搭在自己肩膀上的狗爪子，“好了，好了，咱们阿斯兰最有本事了，从不四处给人挖陷阱。乖，别乱舔，去跟客人打个招呼！”


    
仿佛能听懂他的吩咐。黄毛大狗从他的肩膀上转过半个头来，冲着王洵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温润的目光中充满了好奇。


    
好一头猎獒。尽管在长安城中，见惯了天下名犬，王洵还是忍不住打心底发出一声惊叹。眼前这个大家伙，可比公子王孙们用来赌赛的那些名种好得太多了，头颅足足有笆斗般大。长吻直咧至耳，上下颚张开，口中能吞下半个牛头。露在唇外的獠牙寒光四射，仿佛一把刚刚开了刃的匕首。更难得的是狗颈部那圈厚厚的长毛，金灿灿，亮闪闪，完全抖开，活脱一头跨海而来的狮子。


    
“去，你这懒家伙。向客人行个礼，然后头前带路！”石怀义朝大狗阿斯兰背上拍了一记，再次笑呵呵地命令。


    
阿斯兰又哼哼了几声，很不情愿地从他的怀里跳下来。转向王洵面前，伸出一只前爪。这么聪明的一只猎獒面前，王洵立刻收起了所有防范，伸出手去，跟阿斯兰的前爪握了握，然后笑着自我介绍，“我叫王洵，长安来的王洵。你知道怎么去酒馆么？头前带路，待会儿我请你吃肉！”


    
大狗很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抽出爪子，转身向不远处的一座脏兮兮的大帐篷跑去。跑到帐篷口，冲着里边“汪，汪，汪，汪！”叫了几声，然后又得意洋洋地跑了回来，转身走在了王洵面前。


    
憨态可掬的模样，立刻引发了一阵轻笑。笑过之后，王洵和石怀义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就被拉得很近，一边走，一边杂七杂八地闲聊了起来。


    
“王大哥也养过狗么？我听我娘说，长安城大长老们家中，收集了几乎天下最有名的犬种！”隔阂被抛开后，石怀义眼中充满了对未知世界的好奇。


    
“长安城的大长老们兴趣很杂！”尽管有些词感觉很别扭，王洵还是迁就了对方，“有人喜欢养马，有人喜欢养狗，还有人喜欢收集宝刀宝剑。但我见过一个大长老，家里养了三百多头名犬，但是，没一头及得上阿斯兰！”


    
“那他们一定很有钱。要不然，养不起那么多！”石怀义眨巴眨巴眼睛，无法想象三百多头像阿斯蓝一样的大狗每天要用多少肉来喂，“我光养阿斯蓝一个，就快养不起了。没办法，只好让他来驼子叔这里帮忙。自己给自己挣肉骨头吃！”


    
“怪不得它认得酒馆怎么走！”王洵开心地笑了起来，一半为阿斯蓝的聪明，另外一半为石怀义的坦诚。如果换了他自己，肯定不会承认手头紧。特别是在情敌面前，咬着牙，也得打肿脸充胖子。


    
说话间，二人一狗已经走到了毡帐门口。里边正在吃酒的人见到石怀义，都笑着站了起来，热情地发出邀请，“小石头，到这边来坐。我请你和你的朋友！”“石头哥，坐我这桌，好长时间没跟你喝一碗了。”“石头，过我这边来吧。我这个刚点了只羊背，还没端上来呢！”


    
一片嘈杂声中，石怀义把手放在胸前，四下躬身，“谢了，谢了。我今天请了贵客，就不跟大伙凑一堆了。改天，大伙都到我的毡包里去，我请你们吃黑瞎子肉！”


    
“好啊！”众人哄笑着答应。“那你可得抓点儿紧。冬天一过，黑瞎子就掉膘了！”


    
“一定，一定！”石怀义笑着回应，带着王洵，朝毡帐内最西北角走去。


    
西北角点着明晃晃的几盏酥油灯，但灯下的餐桌上却没有人坐。伙计们见到此景，先是愣了愣，随后赶紧小跑着上前，将桌子上摆的乱七八糟东西挪开，重新铺好了一张擦洗干净的熟牛皮。随后，驼背掌柜也以其最快的速度走了过来，举起手中明晃晃的大铜壶，向桌子上刚刚摆下的铜碗里满斟了一碗茶汤。石怀义端起茶碗，双手举到眉间，递向王洵，“王大哥远道而来，兄弟我没什么好招待的。这碗奶茶，就算下马酒吧！”


    
“下马酒？”王洵微微一愣。旋即想起周老虎曾经跟自己说过的西域民俗。这边部落众多，风俗信仰各异。但几乎所有部落，无论以前信什么，都或多或少受到了些佛教的影响。


    
西北角，那是玄奘大师取经归来的方向。显然，桌子上先前摆的那些杂七杂八，也不是什么随便之物。所以，这碗奶茶是万万不能随便喝的。否则，非犯了众怒不可。


    
想到这儿，王洵轻轻一笑，接过铜碗，双手举到眉间，“我是外乡人，不懂此地规矩。但没有自己先喝茶，却让老人在旁边伺候的道理。这位大叔，王某借花献佛，先敬您了！”


    
说罢，躬下身子，将奶茶捧到了驼背掌柜面前。


    
这番做作，肯定不符合楼兰人的礼节，却令所有人都挑不出半分毛病来。驼背掌柜赶紧放下铜壶，双手接过茶碗，“折煞了，折煞了。您是贵客，我怎么能喝您的茶呢……”


    
“驼子叔，您就别客气了！待会儿好好整治几个菜来，就算答谢王大哥了！”石怀义接过话头，笑着替大伙铺台阶。


    
“好了，好了，那我就不啰嗦了。你们两个慢慢聊着，我去后边看看，能弄点儿什么好吃的出来。大冬天的，什么都缺！唉。你们聊着，你们聊着！”驼背掌柜将奶茶一饮而尽，随后，将茶壶交给伙计，转身向帐篷后跑去。


    
“坐吧，这里亮堂些，也比较清静。你放心，楼兰人没那么讲究。大伙也不会故意找客人的麻烦！”目送着掌柜的离开，石怀义笑了笑，邀请王洵入座。


    
伙计又重新倒上两碗奶茶，在两位客人面前摆好。然后躬了躬身，小跑着离开。毡帐中立刻又被喧嚣声充满，酒客们继续大声喧哗，仿佛相互之间早有默契般，没人再主动往西北角这边多看上一眼。


    
奶茶是用粗茶、牛奶、加了盐烧制而成，上面还点着一层黄油，散发出一股非常怪异的香气。西域各部族皆以此为消渴、化食之物，一日三餐不可或缺。但对于王洵这个贵胄子弟而言，碗里的茶水就太难喝了。崇仁坊那边给干粗活丫头喝的茶叶，都比这碗里的精细。至于茶汤表面的油珠，喝了这些，还指望着今晚能吃下东西去么？（注1）


    
“是不是不合王兄的口味？”见客人面前的茶水半晌不动，石怀义有些不高兴，咧了下嘴，强笑着询问。


    
“不是，有点儿热而已！”王洵狠了狠心，将茶碗中“药汁”一饮而尽。


    
他奶奶的，豁出去了，反正早晚都是那么回事。早切入正题，大伙都安生。


    
注1：奶茶有非常好的化解脂肪和补充维生素作用。所以为中国北方游牧民族必备之物。至今还是待客的上品。

第二卷 关山月 第四章 楼兰 （四 上）


    
看到王洵像咽药一般将奶茶灌进了肚子，石怀义脸上露出了几分丝促狭的笑容。“好喝么？再来一碗？”趁着对方不备，他举起铜壶，迅速将空碗填满。转眼之间，脸上的表情又变得一本正经。


    
正在强压心头烦恶的王洵哪曾注意到对方脸上表情的变化，瞅着油腻腻的茶汤，心中暗暗发狠，‘喝就喝，不信你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大不了老子把这壶茶全喝光了，就当久病需要大补！’


    
正端起茶碗向嘴里狂灌间，又听对面幽幽地说道：“其实我也喝不惯这东西。所以平素在家里很少烧它。今天么？只是想让王兄尝个新鲜而已！”


    
“噗！”王洵嘴里半碗茶汤差点儿直接喷出来。抬起头，正好看见石怀义笑吟吟的面孔。“你这缺德带冒烟的家伙！”放下茶盏，他笑着骂道，心中的所有戒备再度被击了个粉碎。


    
“其实味道还满不错的，只要习惯就好！”石怀义笑着给自己也斟了一碗奶茶，一边品，一边慢慢回应。


    
“你还是自己留着慢慢喝吧！”知道对方是存心捉弄自己，王洵将茶碗推开，板着脸道。少倾，他的脸上就又堆满了苦笑，“我刚才说的那些话，你不是装着听不懂吧？！”


    
“哪句？”石怀义的眼神又开始发直，很难分辨是不是故意装傻。


    
到了此时，王洵再也不敢于口舌上跟对方较劲儿了，咧了咧嘴，低声道：“算了，反正你小子是这里的地头蛇。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吧。画下道道来，王某接着便是！”


    
“你说的话，我的确很多地方听不太明白，这倒不是装的！”见王洵脸上已经露出了恼怒之色，石怀义赶紧低声解释。“我的汉话是跟我娘亲学的，她是粟特人。教我识字的师父陈老是汉人。我们族里还有很多粟特人，都会说几句汉话。”


    
汉话？王洵稍一迟疑，旋即明白对方指的是唐言。接下来对方口中的汉人，自然指的也是中原的大唐百姓了。而其口中的粟特人，则是丝绸之路上一个以善于经商而闻名的民族。未曾建立过自己的国家，也常年居无定所，擅长很多种语言。从大唐长安到遥远的疏勒，到处都可以见到他们的身影。（注1）


    
“这些年因为要经常到城里买你们汉人造的家什，所以大伙也都能说上一两句汉话。但稍微难一点儿，就都听不太懂了！”石怀义又喝了一口奶茶，脸上露出了安慰的笑容。


    
听到这句话，王洵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麾下弟兄如此容易跟楼兰人打成一片了。双方几乎没有语言隔阂，经历了两汉、魏晋和隋唐这么长时间交融，西域很多民族，其实已经慢慢被中原所吸附。所以唐言几乎成了西域各族的通用语，能与中原人做交易，也成了西域各民族发展的保障。


    
这就是大唐。你几乎无时无刻都不能忽视他的影响力。哪怕是在绵延千里的阿尔金山中，也处处能看到它的印记。


    
带着几分身为中原人的骄傲，他笑着接了一句。“你们说得已经很不错了。至少咱们俩闲聊没任何问题！”随即，又非常大度地提醒，“说罢！今天找我什么事。只要能做到的，我肯定不会拒绝！”


    
肯定不会拒绝，那个小洛姑娘，本来就跟我没任何关系。就算有，冲着你对大唐如此仰慕得分上，我也成全你一回。


    
正心里自恋着的当口，却又听见石怀义幽幽地说道：“其实我们楼兰人并不完全以劫掠为生。有时候向过往商队讨取保护费，只是不得已而为之。”


    
“这个，我听人说过！”王洵笑了笑，心里约略有些不耐烦。自己都把话递到这个分上了，姓石的傻蛋居然还不懂顺着杆子往上爬。总不能让老子先开口说，不想跟你争女人吧？要是被人误解为老子怕了你，让老子的脸今后往哪搁？


    
“这个山谷太小了。只能避寒，却不能让大伙活下去。所以……”石怀义的话继续传来，隐隐竟然带着几分自卑。


    
“嗨，其实那些商贩赚得已经够多了。来回一趟，据说能赚到十倍二十倍的利钱。要他们留下两成货物，未必伤筋动骨！”不知不觉间，王洵已经开始站在对方立场上考虑问题。笑了笑，低声宽慰。


    
“王兄明白就好！”仿佛早就等着这句话般，石怀义笑着接口。


    
他究竟想说什么？猛然间心头涌起一股警兆，王洵轻皱眉头。楼兰人如何生活，跟自己有什么关系？莫非姓石的今天找自己来，不是为了小洛？


    
仿佛在印证他的怀疑，石怀义笑了笑，继续补充，“其实王兄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就明白了。咱们楼兰人很好相处，只要认准你，肯定把你当自家人看！”


    
“噢！”难道他还想把我也留下？登时，王洵觉得自己的心眼儿已经完全不够用了。姓石的东一锤子，西一棒子，完全没有半点儿章法。令人想要见招拆招，都看不出他到底什么路数。


    
驼背掌柜再度从帐篷后门转了进来，用一个硕大的木头托盘，拖住了一整只烤羊。头脚俱全，浑身上下金灿灿、油汪汪，香气四溢。看大小，至少有三十几斤重。却被驼背掌柜的单手送了过来，另一只手拎着个硕大的酒坛，放在桌子上，发出“咚”地一声巨响。


    
王洵纷乱的思绪被响声打断。抬起头，冲着驼背掌柜微笑致意。在长安时，据周老虎介绍，烤全羊是西域招待贵客之礼。无论姓石的今天打着什么歪主意，至少，在礼节上，人家给了他足够的尊敬。


    
“王兄尝一尝，驼子叔的烤羊手艺在咱们这里是一绝！”石怀义伸手抓过插在羊背上的短刀，将羊头上两角之间的肉切下来，递到了王洵面前。


    
“我自己来吧！”按照记忆里的只鳞片爪，王洵笑着将羊肉接过。然后抓起短刀，从羊背上切了最嫩的一块，递还给了石怀义。


    
这是兄弟之间的礼节。稍有误差，却基本符合西域部族的习俗。石怀义又笑了笑，抓起羊肉，大嚼起来。


    
驼背掌柜烤羊的手艺，的确不是吹出来的。跟对方躲躲闪闪兜了这么长时间圈子，王洵也的确有些饿了。于是，二人你推我让，很快，便将小半只羊送进了肚子。


    
伙计们陆续将几个下酒小菜端来，分量不像烤羊那么大，却贵在材料稀罕。在石怀义的盛情邀请下，宾主二人边吃边喝，话越聊越轻松。


    
“王兄的酒量，在我们楼兰人这里，也能排得上号！”眼花耳熟，石怀义的话头又开始往回绕。


    
“石兄弟如果到中原去，肯定也能闯出一番基业！”王洵笑了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不可能！根本不可能！”石怀义的声音突然提高，吓了帐篷中所有酒客一跳。但大伙好像对喝酒撒疯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很快，就又把头转了回去，各自冲着面前的酒盏努力。


    
“为什么？”王洵继续循循善诱。想留下我？嘿嘿，我不把你拐跑就不错了！“怕不能出人头地么？很多西域人，都做了大唐的官员。远的不说，哥舒翰你知道吧？他不就是哥舒部头领之子么？”


    
“那不一样！”石怀义眼睛亮闪闪的，充满了年轻人特有的坦诚，“我们楼兰人，跟他们突厥人不一样。他们突厥人，信的是狼神。以强者为尊。谁强大就追随谁！我们楼兰人，却是火焰之子。不会向任何强者屈膝！”


    
那不一样被人家给灭了。王洵心中腹诽。脸上却依旧带着笑容。“可你刚才还说，这个山谷太小了。只能用来避寒……”


    
“是太小了！”对于自己说过的话，石怀义一点也不否认。“但这个山谷却是咱们老一辈楼兰人，拼了性命才从白濑人手里夺下来的。所以，不能丢在咱们这一辈儿手里！否则，否则即便死了，灵魂也要在大漠上流浪。”


    
白濑人是什么民族，王洵不太清楚。西域这片土地太广袤了，到目前为止，大唐之控制了南北丝绸之路沿线的城市。而在大漠深处的绿洲上，戈壁滩间，以及连绵千里的群山脚下，还有很多像楼兰人这样的部族存在。既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国度，也不肯接受大唐的管辖。（注2）


    
可这些部落已经不可能摆脱逐渐消亡的命运。即便大唐没有心思跟他们较真儿，突厥人、吐蕃人，还有刚刚在大漠北部崛起的回纥人，也不会放过他们。弱肉强食，这是西域的生存法则。火焰之子，恐怕也难逃例外。


    
“知道么？当年为了打下这个山谷，小洛的父亲、爷爷、叔叔，都战死了。整个家族，留下的全是女人！”石怀义的声音又低了下去，低得就像在倾诉。


    
的确，他是在倾诉。眼睛红红的，在浓浓的醉意中透着无法掩饰的怜惜，“她哭了整整三个晚上，三个晚上。谁劝都劝不好。从小到大，我就没见到她那样哭过！”


    
你可真是个多情种子！王洵笑了笑，心中点评。作为一个过来人，他非常理解石怀义那种束手无策的心情。同时又觉得暗暗好笑。不就几句话的事情么？谁稀罕跟你争！绕这么大个圈子，还不够累的呢！


    
“从那时开始，我就对自己发誓。不会让她再受半点儿伤害。永远不会！”石怀义猛然将头凑上来，眼睛盯着王洵的眼睛，“说，你会不会好好待她，会不会？！”


    
这到底是哪根哪啊！王洵彻底愣住了。真幼稚！原来不是争风吃醋，是替小洛说媒来了！有这么说媒的么？把自己喜欢的女人让给别人？这又不是绝缨宴？


    
还没等他想好说辞，石怀义已经站了起来，手扶桌子边缘，脸上带着笑，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无比的伟大，“我，我知道一个可以打到雪狼的方法。我，带着阿斯蓝帮你。这个冬天，肯定能凑够十张雪狼皮。但是，你必须答应我，这辈子，这辈子都不要辜负她。否则，否则，我非杀了你不可！”


    
“轰”地一声，有个炸雷直接砸进了王洵的心底，溅起一团火焰。他再也不敢笑对方幼稚了。坐在酒桌前，一动不动。过了好一会儿，才叹了口气，慢慢将面前的酒碗喝干，然后笑着回应道：“我不能答应你。我养好了伤，就会离开这儿！根本不可能留下！”


    
“为什么？”这回，轮到石怀义发问了。只是不像刚才王洵那种慢声细语，而是用手将面前桌子拍得啪啪作响。


    
帐篷中的酒客们又朝这里看了几眼，笑了笑，纷纷开始结账走人。年青男子为了女孩子喝酒打架，在楼兰部落里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实在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况且那个身上带着伤的汉家伢子，肯定不是小石头的对手。对此，他们深信不疑。


    
“我是大唐军官，军令在身，你懂不懂啊！”王洵又笑又气，索性主动把话挑明。“根本不可能留下。并且未经许可在队伍中携带女人的话，按军律，会被斩首示众！”


    
这个答案，应该够清楚了。但石怀义压根儿不信。“骗人！我早就知道了。哥舒翰是奉了你们大唐长老的命令，才派人假扮强盗要杀光你们。你们根本没地方可去，一出大漠，肯定会死！”


    
“大唐不止有一位长老！”王洵又给自己倒了碗酒，慢慢喝了下去。楼兰人的酒是用野果酿造的，不算很烈，但下肚后却如刀子般扎得人心里生疼生疼。“也不止哥舒翰一位将军。我负责押运的这批辎重，是送到疏勒城，给封常清将军的。他跟哥舒翰不是一路！可以直接写信给大唐的皇上，替我们鸣冤。皇上，也就是整个大唐的族长！长老犯了错，上面还有族长管着他。”


    
这个浅显的讲解，石守义很容易便听明白了。但是，他却依旧不想让自己的“伟大”半途而废，“如果大唐的皇上，也偏袒长老呢？”


    
这一点，王洵倒没仔细想过。几天来，支撑他离开的动力，就是相信奸臣杨国忠不可能永远一手遮天。只要自己想办法将杨国忠想掩饰的秘密，以及哥舒翰派人假冒强盗攻击官军的真相揭开，这两个狼狈为奸的家伙，肯定会身败名裂！


    
“那你岂不是还要被砍头？被哥舒翰杀掉的弟兄们也白死了？”石怀义的疑问宛若重锤，下下敲在他的心口。


    
“不会白死！”一股酒意，直接涌上王洵的头顶，“无论如何，我都要离开。我答应过弟兄们，一定走出这片大漠！”他记不清楚自己当晚说没说过类似的话，但心里却认为自己肯定答应过。“我答应过他们”带着几分酒意，他大声补充，“答应过他们，总有一天要带着他们堂堂正正地回到长安。无论活着的，还是死了的。我答应过，就不会说了不算！”


    
注1：在唐代，粟特人已经开始使用汉字，并且大部分拥有汉姓。借助中原重农抑商的便利，积累了大量财富。这个民族消失于宋末元初，蒙古帝国西征期间。


    
注2：白濑人，又叫白兰人。生活在青藏高原边缘的一个游牧民族，被吐蕃所灭。

第二卷 关山月 第四章 楼兰 （四 下）


    
半夜醒来，王洵觉得头像裂开了一样疼。


    
他居然喝多了。很多年未曾尝过醉酒是什么滋味的他居然被一个年龄比自己还小的半大孩子给放翻了！


    
但没什么好丢人的，这顿酒喝得着实痛快。具体怎么回到了自己的帐篷，王洵已经彻底记不得了。但是，他却记得自己跟石怀义两个说了很多话，从小时候翻自己家墙头被树枝挂破了屁股，到在街上迷了路一个人哭着回家；从喜欢某个女孩子喜欢得说不出话，到被恶狗追出半里多地，你一句我一句，林林总总，尽是少年时发生荒唐事。


    
他们都很年轻，他们的心都还没被世间污浊给填满。所以他们可以轻松地对自己过去的那个傻傻影子笑一笑，充满怜惜。他们以后可能还会犯错，今天做过的事情，日后回过头来看，可能还是一场笑话。但他们真真切切地年青过，无怨无悔。


    
已经到了仲冬下旬，月亮只剩一个小牙。星斗却愈发明亮。冰冷的星光穿破山谷中的雾气，顺着窗子边缘的缝隙透进来，照亮人的眼睛。


    
傍晚喝酒时，石怀义的眼神也如星光般明澈。王洵记得当时自己恰好提到了故乡长安。


    
石怀义眼中立刻充满了向往。从没见过比玉门关繁华所在的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东西长达十九里半，南北宽到十七里的巨城，将恢弘成什么样子。亦无法想象，一个人口超过五十万大城市，将会何等的繁荣。最最无法象的是，在这座城市里，楼兰人信仰的火神阿胡拉·玛兹达，天竺人信仰的佛陀和大食人信奉的真主，居然可以同时享受信徒的供奉，并且彼此相安无事。要知道，换了在西域任何一个部落里，如果同时出现了两个神明，结果必然是一场血淋淋的厮杀，直到其中一方的信徒完全死光为止。


    
当石怀义说起楼兰的故事，王洵也听得两眼放光。这个部族的历史居然可以上推到先秦，曾经被月氏所灭，被匈奴所破，被大汉所败，但却始终没像其他西域部族一样被漫长的岁月所淹没。从汉到唐，数百年间，只要一寻找到机会，楼兰人就会试图建立起自己的国度。即便为了一瞬间的辉煌耗尽了百余年积累的全部力量，也在所不惜。


    
据石怀义所说，楼兰人最近一次差一点梦想成真的时刻，是一百余年前。当时侯君集领兵伐高昌，楼兰人出兵一千五百为前驱，带领唐军穿越大漠，直抵高昌城下。过后，侯君集论功行赏，曾经上奏大唐天子，请朝廷赐予当时的楼兰族长王爵。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赏赐却始终没能落到实处。随后西域的突厥人降而复叛，隔断西域与中原的交通，楼兰人也遭受池鱼之殃，被大唐视作了反复无常的异类。直到现在，也没能重新与朝廷恢复联系。


    
“想必是因为侯将军杀戮过重吧！所以朝廷驳回了所有赏赐要求！”尽管心里对现在的朝廷很失望，王洵还是本能地替大唐辩解。


    
“杀戮过重？高昌人发现唐军突然出现在城外，吓得根本没敢抵抗就投了降，怎么可能杀戮过重？”对于王洵的解释，石怀义根本无法相信。


    
“我说的不是当时，是过后。班师时，侯君集把一百多万高昌俘虏，都活埋在了沙漠当中了！”王洵想了想，大声补充。


    
“一百多万？”石怀义的鼻子几乎和眉毛拧到了一起，“你听谁瞎说的。如果高昌国有一百万人，还能那么轻松被侯将军给灭掉？”


    
“这个？”想起当时的尴尬，王洵就觉得脸红。既然要穿过大漠，唐军人数不可能太多。而高昌若是个人口百万的大国，怎么凑也能凑出三、四万守军来。三、四万枕戈待旦的守军对着远道而来，满脸疲惫的敌人会不战而降？好像古往今来都没有过类似先例！


    
有关杀俘的传说，居然是凭空捏造出来的。躺在毡塌之上，对着西域荒野特有的星光，王洵好生为自己的无知而感到惭愧。他知道这不能完全怪向导老岳信口开河。他自己在长安城时，所听闻到的，有关侯君集的故事，也都与贪婪、残暴、不知进退有关。甚至有传闻说，早在侯君集没当上一方主帅之前，李靖就预料到了此人今后会造反。并且向太宗陛下预警。可惜太宗陛下没有相信李靖的先见之明。（注1）


    
这些荒诞不经的传说到底是怎么来的？如果是在一年之前，王洵肯定会毫不犹豫将责任都归结为“世人无知，以讹传讹”。而现在，他却根据一年来自己亲身所见所闻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很多事情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正所谓风起萍末，很多流言既然能广泛传播，背后肯定会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暗中推动。是因为侯君集战功过于显赫，引起了同僚的嫉妒？是因为侯君集在太子之争中站错了队？还是因为侯君集不小心得罪了某个大人物？林林总总，都有可能。反正具王洵所知，侯君集从西域班师之后便稀里糊涂获罪入狱，根本没得到任何赏赐。随后没几年，就因“谋反罪”被杀，彻底身败名裂。（注2）


    
好在当时石怀义也喝多了，没有趁机刨根究底。反而又设身处地地替王洵的前程担忧起来。他认为，有功不赏，没有过错却稀里糊涂要被杀，这样的朝廷，不保也罢。王洵却坚持强调，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既然自己答应了要带弟兄们堂堂正正地回到长安，就一定做到，否则，死后灵魂都不得安生。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星光下，王洵翻了个身，带着几分醉意回味。石怀义能为其部族舍弃一切，自己同样也能做到。身为大唐男儿，无论如何不能被一个楼兰毛孩子比下去。


    
“可长老们都以为你会留下来！如果你贸然提出要走，他们肯定很震惊！”石怀义当时的话，又回荡在了王洵耳边。这个楼兰少年很单纯，单纯得像阿尔金山上的千年冰峰一样，可以照见人心里的阴影。见王洵坚持选择，他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开始替对方考虑如何才能通过部族长老那一关。


    
“你们部落不是有规矩么？截住商队之后，只留下货物的两成！不伤害人命？”对于如何才能平安脱身，王洵也没有太大把握。索性先在石怀义这里探探底，看看楼兰人到底会是什么反应。


    
石怀义当时的脸色很有趣，既舍不得已经到手的军械，又不愿让自己的族人因为违背承诺而蒙羞。皱着眉头冥思苦想了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辩解道：“那是对商贩的规矩。你们，你们可是官军！”


    
“咱们双方当时交手了么？”借着几分醉意，王洵先在石怀义身上演练自己将来面对楼兰族长的说辞。“这批辎重是安西军的。我们只是负责护送。所以不能算作官军。只能算作一群送货的镖师。如果不是相信你们部落的信誉的话，当时我们肯定会抵抗，抵抗到底！”


    
“当时你们已经没有力气再战了！”


    
“若不是你们一直等到我们跟河西贼拼得两败俱伤时才露头，我们怎么会没有力气？”


    
论口才，石怀义无论如何也不是王洵的对手。才辩了几句，便悻悻地败下阵来。知道楼兰人当时的算计已经被王洵看穿，这个直爽的年轻人脸上有些挂不住。犹豫了片刻，低声承诺，“你的话，我可以帮你递到康老那。至于族长他答应不答应你带着辎重离开，我可管不了！”


    
“如果你能在康老面前替我分辩几句，那再好不过了！”虽然喝了很多酒，王洵当时却记得敲砖钉角。“这个人情，做哥哥的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也不用记一辈子。你答应帮我做一件事情就行了！”记忆中，小石头的眼睛里好像又带上了几分伤感。这个多愁善感的小家伙，心智远不及其面孔成熟。


    
“行！”难得在楼兰部落里攀上这么一个强援，王洵没口子答应。


    
“一言既出！”石怀义伸出手，用刚刚学会的词语说道。


    
“驷马难追！”王洵笑着举手相击。在半空中发出一声“啪”的脆响。


    
“驷马难追！”轻轻重复了一句，借着帘外透进来的星光，王洵再度细看自己的手掌。他知道自己当时利用了小石头的单纯，心里隐约觉得有些愧疚。那小家伙，学会了豪饮，却没学会大人们在酒桌上“做文章”的本事。猛然间，他又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小石头今天为什么要拉自己喝酒呢？难道不是为了小洛么？可自己主动宣布要离开了，岂不正合了姓石的那小子的心意？！


    
奶奶的，我可能是上了那小子的当！


    
更多的星光从帘外渗进来，照在王洵年青的面孔上。刹那间，笑容涌了满脸。


    
注1：参见新唐书。唐太宗让李靖教授侯君集兵法，侯君集对太宗说：“靖且反，兵之隐微，不以示臣。”唐太宗又问李靖，李靖说：“方中原无事，臣之所教，足以制四夷，而求尽臣术，此君集欲反耳。”


    
注2：史载，侯君集破高昌，没等班师便被弹劾贪污俘获物，胡乱委派官职等多项罪名。随后入狱。后来虽然被释放，却功过相抵。没有因为灭敌一国而得到赏赐。

第二卷 关山月 第四章 楼兰 （五 上）


    
接下来几天，王洵都在忐忑不安中渡过。


    
自己无意留下的消息已经透过石怀义的嘴转达给楼兰人的部落长老了。但长老们会不会恼羞成怒还属未知数。毕竟眼下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除了指望沙盗们那虚无缥缈的只取货物两成的规矩外，此刻王洵几乎别无所凭。


    
然而规矩定下来就是为了被践踏的。如果皇帝陛下讲规矩，就不会把自己的儿媳接进皇宫，册封为贵妃。如果贵妃娘娘讲规矩，就不会一边跟皇帝陛下共谱霓裳羽衣之曲，一边跟她的前夫寿王殿下藕断丝连。如果贵妃娘娘的哥哥杨国忠讲规矩，就不会为了保全妹妹的秘密，指使哥舒翰将军杀人灭口。如果哥舒翰大将军讲规矩，就不会命令麾下心腹假扮沙盗，企图将四百多名无辜者悄无声息地消灭于大漠之中。


    
“礼失而求于野！”上位者们都把规则与法度视作无物了，却指望强盗遵守其传统，这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虽然每次笑起来，王洵身上的伤口都一抽一抽的疼。


    
等待的日子很难熬。


    
好在每天还可以见到精灵古怪的小洛。每天还可以跟她东拉西扯，看到她脸上如春花般绽放的笑容。


    
自从跟石怀义把话挑明了之后，王洵反而彻底放下了心中的障碍。该待之以礼时待之以礼，该嘴巴上大占便宜时就大占便宜。反正小洛姑娘从来也不着恼，气到极处，顶多也就是挥着拳头砸上几下。对于在白马堡中已经把筋骨练得像石块一样结实的王洵来说，这种程度的攻击无异于按摩。砸得越用力，浑身上下越舒服。


    
在别人眼里，这个变化带来的效果则与王洵的本意截然相反。


    
他跟石怀义二人拼酒，拼得两败俱伤场景被很多人都看见了。而二人当日说过的话又不可能一遍遍重复给别人听。所以山谷里的年轻人们很快就自然而然地分成了两大派。一派以楼兰族的少年为主，对外边来的那个妄想采摘本部族最娇艳雪莲花的家伙同仇敌忾。另外一派则以飞龙禁卫、民壮为主，把王洵能不能最终击败石怀义抱得美人归，视作了大伙整体的荣誉。至于方子陵、康成宗、窟米和清等小洛姑娘的仰慕者，则不分族别地被王洵和石怀义的拥趸者们集体忽略，根本不被认为有入围的希望。


    
对于这股悄然涌起的暗流，起初王洵并没十分在意。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等到自己离开的那一刻，一切必然真相大白。然而，很快他就发现，暗流在迅速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几个有手艺在身的民壮和禁卫如今已经不如先前那般受欢迎了，没事老找借口往大伙宿营地这边跑的楼兰年轻人也越来越少。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误会，几个年青的飞龙禁卫竟然还和居住在营地附近的楼兰人打了一架。虽然冲突迅速就被双方的长者制止，但宾主之间先前那种融融洽洽的氛围却明显不复存在。


    
除非你放老子走，否则老子肯定想办法将此地搅个底朝天。正当王洵一边下着狠心，偷偷火上浇油。一边仔细计算着惹事的分寸，以免楼兰长老们狗急跳墙之际，石怀义终于送来了一个好消息，族长康老于百忙之中抽出了一点儿时间，准备在明天下午未时整，请校尉大人前去山谷中央的金帐饮茶。


    
“长者赐，不敢辞！”冲着石怀义挤挤眼睛，王洵文绉绉掉了一句书袋。到现在为止，他依旧无法确定前几天在酒桌上，自己是否上了对方的一个大当。不过一切已经都不重要了，部落内肆意奔涌的暗流，足够令楼兰族的那些长老们仔细考虑一下，继续强行留客将会造成什么后果。


    
也不知道到底听明白了没有，石怀义笑了笑，转身跳上了原本属于王洵的坐骑。“康老一直很看重你！”离开之前，他微笑着补充。“他说你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年轻人！他汉话说得很好，估计你的意思他全懂！”


    
‘懂就好！’王洵心中腹诽。光脚不怕穿鞋的。已经一无所有了，就不怕再失去什么。大不了老子孑然一身离开，只要活着到达疏勒，周老虎他们自然能想办法把失去的东西拿回来。


    
人心中一旦存了豁出去的心思，便很容易做到不卑不亢。第二天下午，王洵刻意换上一身相对整齐的武官常服，将去年因为参与剿灭王鉷父子谋反一案而获得的鱼袋挂在腰间，施施然走向了坐落于山谷正中央的金帐。


    
所谓金帐，只是西域各部族对于议事厅的习惯称谓，并非帐篷顶以黄金装饰，也非一个单独的金黄色帐篷。它其实是由几个独立毡帐组成的帐篷群，被一圈木栅栏围在中间。远远看去，就像一堆雨后拱出草地的大蘑菇！而在帐篷群的内部，则又根据每个帐篷的方位和大小，被划分出各种独立的功能。中央最大的一个，用于点兵、发布长老们的决议、当众处理涉及到全族生死存亡的重大事件等。旁边几个小帐篷，是长老们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处理日常公务之用。而在帐篷群的西北角，则为族长大人“皇宫”，寻常人轻易不可入内打扰。


    
楼兰人对长老很尊敬，但在金帐周围执勤的武士却寥寥无几。如果随身携带着那把怪异的链子锤，王洵甚至相信自己可以直接闯进去，抢在楼兰人没做出正确反应之前，把金帐中的几大长老一锅端掉。当然，这只是他在心中临时涌起的一个臆想，不到万不得已，并不打算付诸行动。


    
在栅栏门口，有个脸上长着红疙瘩的年青部族武士迎了上来，将他直接引向帐篷群中最尊贵的那个位置，“康老在里边等你。他耳朵不太好，你说话的声音尽量高一些！”


    
“知道了！”王洵理了一下思路，举步入内。帐篷里的味道很怪异，好像皮革发了霉，又像有人三伏天连续半个月没有洗澡。这让曾经锦衣玉食的王洵很难适应，强忍了好半天，才抑制住了转身退出帐外的冲动。当被熏出来的眼泪擦干净后，他于一堆羊皮卷之后找到了一个顶着花白头发的脑袋，很乱，盖在头发下的面孔皱得像块干橘子皮。


    
“坐吧！”花白头发向面前的狼皮褥子上指了指，低声命令。


    
“见过族长。晚辈王洵，代麾下兄弟多谢族长这些天来的收留之恩！”王洵笑着拱了拱手，然后缓缓坐了下去。


    
鼻孔和眼睛的感觉愈发难受，显然，所有怪味都来自花白头发面前的那堆羊皮卷。可此间主人却浑然不觉，眼睛兀自盯着其中一块展开的陈年老羊皮，信口命令：“在你左手边上有个茶壶，里边是新烧的奶茶。茶碗在你右手旁边的架子上。自己倒，我忙完了手头的事情就招呼你！”


    
“嗯！”王洵答应了一声，强迫着自己去适应。奶茶的味道依旧很冲，此外，铜制茶碗好像洗得也不怎么干净。在摆放茶碗的木架边缘，拴着一根黑漆漆看不出什么材料搓成的绳子，另一端系着块油汪汪的鹿皮。估计平素用以充当擦茶碗的抹布，同样脏得几乎看不出原本颜色来。


    
不想一句话还没谈，就给此间主人留下坏印象。他只好忍住心头烦恶，给自己倒了一盏奶茶。一边慢慢往嘴唇上蹭，一边抬头四下打量帐篷里的陈设。


    
很简单，简单到了几乎寒酸的地步。除了挂在帐壁上的两把横刀，和摆在客位附近的一把铜制茶壶、几个茶碗之外，几乎再找不到任何值钱的东西。即便王洵家喂马的杂役，屋子中陈设都比这奢华。可此间主人丝毫没有丢脸的觉悟，居然一边看着羊皮卷，一边笑嘻嘻地炫耀：“茶还不错吧。是我特意让他们从库房里找出来的上等砖。卖到白衣大食那边，能值半盒珠子呢！”（注1）


    
半盒珠子？王洵下意思地看了眼碗里的茶汤。虽然加了很多奶，茶汤依旧呈现黑褐色。显然，这不是上等茶叶应有的颜色。在王洵记忆里，即便长安街头最便宜的茶馆，恐怕都不会熬出这种茶汤待客。就这种质地的东西也能换半盒珠子？那长安人富贵人家日常所饮之物，岂不都是价值连城？！


    
仿佛为了迎合他的想法，花白头发笑了笑，继续说道：“当然，如果在长安，这种货色恐怕只能用来饮驴！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了。当地人弃之若弊履，千里之外却可能视之为奇珍。这世道本来就如此。你说，是不是？”


    
注1：古书上有“白衣大食”、“黑衣大食”和“绿衣大食”之称。具体将建都伊拉克以黑旗为标志的巴格达哈里国家发称做“黑衣大食”；将在突尼斯一带建立的哈里发国家称为“绿衣大食”；将建都叙利亚的以白旗为标志的瓦哈里发国家称“白衣大食”。

第二卷 关山月 第四章 楼兰 （五 下）


    
王洵心中陡然一凛。老家伙话里有话，很明显是在提醒，自己麾下这伙人也就在楼兰部落里“物以稀为贵”，若是执意回到大唐，肯定还是一伙弃子。


    
这些道理，王洵也曾想过。但是他无法放弃作为一个唐人的荣耀。虽然在这支队伍离开长安的那一瞬间，已经被高官们像扔垃圾一样抛弃了。但一代又一代，祖辈父辈已经将“大唐”二字深切地刻入了他的灵魂，纵然漂泊致死，面孔也要执拗地转向故乡。


    
老郑、小赵，还有一个个他记不住名字的飞龙禁卫，在那个血与火之夜，最后的动作几乎一模一样。转头，用身体内最后一丝力气将头转向长安。人回不去了，魂魄也要飘回去。


    
每当想起这一幕，王洵的身体就开始发抖。尽量缓和了一下情绪，他笑了笑，低声回应：“族长大人之言，乍听的确很有道理。但茶叶这东西在西域之所以贵，就是因为它只能长在中原。若是因为想喝新茶，就把茶树强行移到西域来。即便是种在温泉旁，施最好的肥，日日用甘露浇灌它，恐怕也无法令它成活！”


    
“嗯？”花白头发从羊皮纸上抬起头，快速看了王洵，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道理很简单。天生万物，早就给它安排好了存活之地。”王洵笑着颔首，目光与对方的目光相接，眼睛里充满了坦诚，“根本非人力所能勉强。西域的良马，眠沙卧雪，冬天里只能啃食草根，却不会生病。若是运到长江以南去繁衍，那里倒四季如春，有的是新鲜嫩草可以吃，反而没几天就病死了！还不如就让它们无拘无束在大漠上跑着！”


    
“哦？”花白头发眼里的惊奇之意更盛。“这些话你都是从哪听来的？老夫怎么没听人说过！”


    
你分明是故意装傻！王洵暗自腹诽，脸上却依旧带着平和的笑容，“族长大人每天要处理一大堆的公务，自然无暇涉猎这些琐事。而晚辈的家中，恰恰开了几个铺子。东南西北的货物，每样几乎都能走一部分。晚辈在旁边看着，天长日久，也就多少了解到一些！”


    
“噢！”花白头发点点头，毫不客气地顺着王洵铺好的坡往下滑，“怪不得你说起来头头是道。可你不是世袭的子爵么？怎么也操起了贱役！”


    
这明显是在转移话题，王洵听得出来，却无法硬往回扭。大度地笑了笑，低声回应，“京师乃世间最繁华所在，天下人无不向往之。因此什么东西都贵。如果晚辈家中不做些生意的话，光凭着祖上挣下的那些田产，早就要入不敷出了！”


    
“那你还对长安恋恋不舍！”花白头发迅速在王洵的话里抓到了一个破绽，大笑着追问。


    
因为早就有所准备，王洵的回应非常迅速，“故土难离，乃人之常情。如果我邀请小石头离开部落到长安去住，即便给他大房子，让他天天都锦衣玉食，恐怕他也舍不得离开这儿吧！”


    
“倒也是！”花白头发再度被王洵给挤兑住了，咧了咧嘴，喃喃地回应。


    
“所以晚辈不敢继续叨扰楼兰朋友，准备尽早带着弟兄们离开。相救之恩，晚辈没齿难忘，日后若是有机会……”抓住这个难得的好时机，王洵将早就在心里演练过了一千遍的说辞娓娓道来。


    
回答他的是一片沉默。花白头发又将头扎进了羊皮堆中，对王洵的侃侃而谈充耳不闻。


    
“族长大人！”见对方根本不听自己说什么，王洵只好主动停了下来，提高了声音抗议。


    
“怎么了？你看，你看，我这老糊涂，总是想一心二用，总是什么都干不好！”花白头发抬起头，满脸无辜，“刚才咱们说到哪了？对了，生意，你家里开着很多铺子。做着茶叶和战马的大买卖！那可是最赚钱的勾当！”


    
“嗯！”王洵被气得差点直接晕倒。什么人老糊涂，分明是找借口胡搅蛮缠！好吧，既然你胡搅蛮缠，我也不客气了。笑了笑，他顺着对方的话头回应，“族长大人记性不错。晚辈家里的确开了很多铺子。所以晚辈从小到大，听了不少生意经。不知道族长大人对此感不感兴趣？！”


    
“说说！”只要不提离开的话头，花白头发就有的是精神继续交谈。


    
“做生意呢，无论大小，最重要的就是，‘诚信’两个字！”王洵清了清嗓子，唯恐对方耳朵背一般，将话里的要点咬得极重。“讲究一个童叟无欺。你不能因为客人年龄小，就故意提价。也不能因为客人衣着寒酸，就对他爱答不理。否则，暂时也许能赚到一点儿小便宜，久而久之，损害的却是自家信誉。倘若做砸了招牌，日后没有客人登门了。铺子也就黄了，最后只会落得血本无归！”


    
“嗯，有道理。的确有道理！”花白头发脸皮绝对够厚，明知道王洵在指桑骂槐，却依旧频频点头。


    
王洵淡然一笑，继续大谈生意经，“中原有句古话，秤杆端头三颗星，曰福，曰寿，曰禄。缺一为折福，减二为损寿，若是欺负客人实力弱，短给三分，就是把福气、寿命、财气全折了进去。早晚必要遭到天谴。”（注1）


    
“是么？”花白头发难得把身体坐直了一回，仰着橘皮般的老脸继续问道：“商人的信条是诚信！但是在中原古话里，强盗得信条是什么？”


    
他本想引诱王洵说出‘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谁料王洵根本不上当，略作迟疑，笑着回答：“盗亦有道。打仗时冲在最前，为勇。回撤时为同伴殿后，为义。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为智。取得财物能给大伙均分，为仁。劫富济贫，不畏邪恶，为圣。如果只是一味地倚强凌弱，见财起意的话，就连盗都算不上。顶多是群禽兽。而禽兽之群，最大不过千许头。对外只懂得弱肉强食，对内也是以力逼服，杀戮不断，谁牙齿尖利谁有理，永远不可能建立起秩序！至于建国封疆，更是想都不要想！”（注2）


    
前半段话篡改自《庄子》，后半段话却完全是他借题发挥。虽然有些不伦不类，却恰恰击中了花白头发心中的痛处。愣了愣，老狐狸终于收起了笑容，沉声问道：“你是在指责我不守规矩么？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站在什么地方！”


    
“规矩之所以为规矩，便不会因为我站立的地方而改变。”王洵笑了笑，语气里没有丝毫畏惧，“至于族长大人的行为有没有可以被指责的地方，想必在火神眼里，看得比你我都清楚！”


    
“你是玛兹达大人的子民么？我记得中原还有句话，叫临时抱佛脚！”花白头发扬起头，胡子一翘一翘的，显然被王洵气得不轻。


    
“火神眼里，只有光明和黑暗，善良与邪恶的区别。不会因人而异！”这些天来，在楼兰人信奉的宗教上，王洵很是下了一番工夫。因此信手拈来，毫不费力。


    
花白胡子再度被挤兑住了，苦笑连连。好一阵儿，才终于想起了一句有力的反击，“规矩的确是有。楼兰人在玛兹达大人面前发下的誓言，永不会反悔。可你带的是商队么？”


    
这是王洵与沙盗交涉时，最大的破绽所在。前几天跟石怀义争论，已经被对方抓到过一次。因此在事后曾费尽心思弥补。此刻听花白头发提起，立刻笑着给出准备好的说辞，“不算商队，晚辈顶多算一伙负责押运货物的镖师。但晚辈也非被族长大人所擒，一伙禽兽冒沙盗之名拦路打劫，被晚辈和族长大人联手击败了。所以，此刻我等只能算族长请来的客人。”


    
“客人？”花白头发大怒，用手直拍桌案，“老夫吃饱了撑的，才请你来做客。信不信，老夫立刻调遣兵马，将你等全部拿下。记得你们中原还有句话，叫什么来着，敬酒不吃，却吃罚酒。对，就是这句！”


    
“楼兰人有在家中劫杀客人的规矩么？还是火神的教诲里，有如此待客之道？”反正已经豁出去了，王洵唇枪舌剑，针锋相对。


    
在自家帐篷前杀死宾客，是拜火教里边无法被宽恕的几大恶行之一。身为族长，花白头发当然不能真的带头违反教规。见拿狠话吓不住王洵，立刻又开始转换话题。“若非当日我部武士及时赶到，你已经死在沙漠里了！哪还有机会跟我胡搅蛮缠？！客人也好，俘虏也罢，没有人听说过，吃到肚子里的东西还能吐出来！”


    
“族长大人尊重规则，晚辈自然也尊重规则。除了陌刀之外，其他所有辎重，楼兰部可以留下两成！”


    
“两成？”花白头发看了王洵一眼，嘴角浮现出一丝冷笑。


    
“陌刀乃步战利器。而楼兰族却是在马背上来去如风。留下陌刀根本没用。况且整个楼兰族，也凑不出一千名合适的陌刀手。”王洵不怕对方耍横，却被花白头发的脸上突然浮现的笑容弄得心里发毛，叹了口气，硬着头皮跟对方讨价还价。


    
花白头发不肯搭腔，继续乜斜着眼睛看他。


    
王洵被逼无奈，只好继续让步，“我带的弟兄，倘若有谁愿意留下，也可以留下。但不愿留下的，族长大人不能勉强。他们都有一技之长，相信可以为贵部带来不少好处。此外，那批伏波弩，族长如果用得顺手，也可以留下一半儿。如果族长大人还嫌不够本的话，我记得几个练兵速成之法，可以默写下来，留给贵部，以备不时之需？”


    
“那敢情好。还有么？”花白头发依旧不满足，乜斜着眼睛继续追问。


    
“没了！”王洵长长吸了一口气，沉声答应，“还有，顶多就是晚辈个人的感激。如果族长大人真的看中在下的话。晚辈保证，日后必有回报！”


    
说罢，他把眼睛看向花白头发，静静地等待对方的答复。如果老家伙还想得寸进尺，他就只能铤而走险了。迅速扑上去，劫持其为人质，逼楼兰人放大伙离开。那是最后一招，不到万不得已，王洵不愿付诸行动。


    
谁料，花白头发却突然大笑了起来，本来就不算大的两只眼睛眯缝着，笑得像一只偷鸡得手的狐狸。“小子，这可是你主动答应的！我可以留下两成辎重。一半儿伏波弩。并且你在走之前，需要给老夫默写一份练兵速成秘方。你们中原有句古话，一言既出，什么马难追？”


    
“驷马难追！”敏锐地感觉到有些地方不对劲儿，王洵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答应，“除了陌刀之外，所有辎重的两成。一半儿伏波弩。一份练兵速成秘方！”


    
“那老夫可是要多谢谢王校尉了！”花白头发迅速站了起来，走上前，与王洵重重击掌。“你回去默写秘方吧，接你的人已经到焉耆了。老夫明天就派人送你走！”


    
“接我的人？”王洵大吃一惊，满脸茫然。


    
“是啊。有两个人先后托老夫保护你平安通过此处。老夫不愿意干，却得罪不起他们。只好接下了这笔赔本买卖。好在你小子够朋友，没让老夫血本无归！”花毛老狐狸向后跳开数尺，笑得心满意足。


    
上当了！王洵瞬间便醒悟了过来。怪不得楼兰人对大伙如此客气，原来是受了别人的托付。不用问，其中一个是封常清封四叔！只有他，安西四镇节度使，安西都护府副大都护，才能调得动眼前这头杂毛老狐狸。


    
还有一个人是谁？


    
王洵眼前迅速闪过高适那人畜无害的笑脸。“小子，把手从刀柄上放下来吧。高某虽然称不上什么惜名如羽，出卖朋友的事情，却是不敢做的！”


    
这一刻，他顾不上再跟老狐狸拼命，心中充满了温暖。


    
注1：古代的秤是十六进制，秤杆上的星记按照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加上福、寿、禄三星。


    
注2：原文大部分出自《庄子》。此处被王洵篡改了一部分。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一 上）


    
第二天中午，楼兰部众长老在山谷中摆开酒宴，为长安来的客人们践行。随后，族长康忠信亲自带领五百部族武士，护送客人前往安西四镇最靠东方一镇，焉耆。


    
按照王洵和老狐狸康忠信双方昨天达成的协议，楼兰人留下了辎重的两成作为救命之恩的酬谢。而王洵连夜默写的练兵纪要，也被老狐狸郑重地收了起来，像宝贝一般供在了火神塑像前。


    
为了表示自家族长言而有信，楼兰部只留下了二十七名飞龙禁卫中重伤未愈的两人。一个在那晚的血战中永远失去了右臂，另外一个被战马踏碎了小腿胫骨。二人这辈子都不可能重新走上战场了。所以自愿接受楼兰部的聘请，充任部落里的练兵教头。


    
幸存下来的一百三十四名民壮，楼兰部也只接纳了其中手艺最精湛的四人。将另外一百三十人，及其余二十五名禁卫一道还给了王洵。压根儿没征询这些人有没有留下的意愿。


    
送行的队伍绵延长达数里。


    
争执的源头消失之后。楼兰牧人对在这段时间内曾经给自己留下无数惊喜的长安贵客们依依不舍。


    
而那些已经与禁卫和民壮有了肌肤之亲的楼兰少女，则更是扯住情郎的衣角，哭得肝肠寸断。


    
被生生从温柔乡里扯出来的民壮和禁卫们，一个个也都红了眼睛。看向王洵的目光之中，难免带上了一缕敌意。


    
偏偏王洵根本没法解释，自己曾经准备把有留下打算的人全部留下。因为如果他当众宣布了这个决定，整个辎重队估计会立刻散架。在楼兰少女的眼泪攻势下，还肯继续跟着他去疏勒搏命的弟兄，不会超过三分之一。


    
关键时刻，又是老狐狸跑出来向大伙许诺，一旦王校尉带领弟兄们在安西有了固定的落脚点。只要送封信回楼兰部，他就立刻派人把这些天来已经跟禁卫们有了夫妻之恩的楼兰少女们送去团聚。无论届时双方相距有多远，楼兰人的承诺不会做任何更改。此言落地成誓，接受火神阿胡拉·玛兹达大人的监督。如有违背，死后无法通过裁判之桥，永坠黑暗。


    
关于老狐狸信守承诺的方式，王洵昨天已经领教过了。因此心中警觉顿生。“你不是又想借机敲诈我一笔吧！我可事先告诉你，像我这样的校尉，安西军中一抓一大把。根本不可能再给你任何好处！”


    
“看你这话说的。太伤人了不是？！你以为老夫也像你，没事儿就喜欢棒打鸳鸯么？”老狐狸笑着眯缝起眼睛，花白的胡子随着笑声上下颤动。“老夫是不忍看着年轻人们辜负了大好姻缘。所以才愿意成全他们。你等若肯念老夫一份人情，待日后发达了，对楼兰部多看顾一二便是。”


    
“我就知道你从不吃亏！”王洵气得手拉锤柄，恨不能立刻照着老狐狸的脑门来上一下子。对方这招叫遍地下夹子，无论大小，夹上一个算一个。以老狐狸心机，根据最近一段时间从大伙口中套到的情报，肯定不难推算出来，在短时间内，无论飞龙禁卫还是民壮，想要活命，都只能老老实实地留在安西军中效力。而军中最容易出人头地，一百五十五名禁卫和民壮，只要日后有一个能在封常清面前站稳脚跟，就等于替楼兰部与安西大都护府核心阶层搭上了一条连线。


    
大唐对待西域地区各游牧部族的策略很宽松。只要求各部向中枢表达恭顺之意，却不从各部族收取任何赋税。每逢大的喜庆来临，如新皇登基，册立太子，对外战争获取决定性胜利等，还另有丝绸、茶叶等珍贵物品赐下。而万一各游牧部族之间发生了争斗，大唐朝廷也不偏不倚，很少公然照顾冲突中任何一方。


    
但由于西域距离长安过于遥远，各部族之间的争斗又是年年不断。所以大部分争斗，过程和结果都传不到朝廷耳朵里。即便少数争斗因为规模巨大，引起了朝廷的关注。往往朝廷派出的调节特使没到，两个部族之间已经决出了胜负。胜者吞并了失败一方的草场、牲畜、乃至大部分人口。败者或是自动消亡，或者远走他乡投奔同族。朝廷特使即便对弱者心中充满同情，为了地方的安宁，也只能默认获胜者的利益。


    
然而，朝廷不易插手。不等于地方节度使会对治下各部落的行为听之任之。根据各人喜好，节度使们总是会或明或暗地扶植一批部落，打压另外一批部落。最明显的例子就在河西，自从哥舒翰取代王忠嗣出任河西节度使之后，突厥各部就在与铁勒、回纥各部的争斗中，大占上风。而在此之前，却是铁勒和回纥人一直压得突厥各部无法翻身。


    
于是，在西域各地就有了一种奇怪的现象。凡是与军镇关系和睦的部落，在与其他部族的草场和水源的争夺战中，都稳稳居于上风。各地节度使无需亲自出面，只要暗中资助一些西域各部自己制造不了的军械，如这回被楼兰部截留的骑兵专用弩，就可以令早已明确的战局瞬间翻盘。


    
想到这儿，先前楼兰人的诸般动作，对王洵来说就更一目了然了。他们之所以将飞龙禁卫和民壮们待为上宾，不仅仅是因为禁卫和民壮们表现出来的能力令人刮目相看，更多的是冲着他们背后的安西都护府。而楼兰长老之所以任凭自己由着性子胡折腾，却不闻不问，也非因为他们公务繁忙，而是冲着站在自己背后的两个人，封常清和高适！


    
仿佛看出了王洵眼中的郁闷，老狐狸康忠信又笑了笑，低声说道：“朋友之间交往，谁吃亏，谁占便宜，一时怎能算得清楚呢？承蒙您做主留下了那么多骑弩，老夫心中不胜感谢。为了不让你对上头无法交代，我们几个长老连夜凑了份礼物给你。瞧！”


    
说罢，张大嘴巴打了个哈欠，好像真的一宿没合眼般。早有在一旁伺候的楼兰牧人上前，双手呈给王洵一个缠着红绳的羊皮卷。在方子陵等人好奇的目光中，王洵信手将羊皮外的红绳拆下，一份由烙铁烫在羊皮上的礼单，立刻展示在大伙面前。


    
一千三百一十二匹骏马，两千头羊，还有四十匹白毛骆驼。纵使知道牲口在西域远不像其在京畿附近那样值钱，王洵还是被礼单上的大唐文字吓了一跳。“白毛骆驼和其中一千匹战马，算作那两成兵器和骑弩的折价。你将它们交上去，肯定不会有人再责怪你没有尽到保护辎重的责任。至于剩下的马和羊，算是我们楼兰人给女儿的嫁妆吧。”老狐狸擦了擦胡须上的哈喇子，笑嘻嘻地补充，“当然了，聘礼也是一文不能少的。就按照你们中原的规矩，娘家出一份，婆家给双倍！”


    
“我呸！”王洵重重地向地上啐了一口，眼中的失落却完全被笑意给融化。无论老狐狸心里打着什么算计，至少，到目前为止，大伙都切切实实感到了他的善意。也许这就是楼兰人几百年来所秉承的生存之道吧，利用一切可以自我壮大的机会，精打细算到锱铢必较。与此同时，又不吝对自己认可的贵客倾尽所有。


    
“走了走了，女婿们，赶紧骑着马滚蛋。再不走，就把老丈人家吃断顿了！”老狐狸笑着将头转开，扯开嗓子冲依依惜别的情侣们大喊。


    
伤感的氛围瞬间被善意的哄笑声所打碎。一对对年青男女红着脸，松开相执双手，慢慢拉开彼此之间的距离，三步一回头。


    
“行了，行了。真是女大留不得！还不赶紧回去织毯子？难道日后到夫家，你们就空着手，什么都不带么？”老狐狸又笑嘻嘻地喊了一嗓子，声音里充满了长者的慈爱。


    
少女们立刻羞得转身逃开，七彩面纱在阳光下飞舞。此地距疏勒不过一千八九百里，对两颗相许的心来说，无论如何都不算太远。


    
禁卫和民壮们也纷纷跳上了坐骑。霎那间，每个人眼中都充满了微笑。有个曾经同生共死过的好上司，有充足的安家费用，还有背后一道不离不弃的目光，西域边陲，也许不算荒凉。


    
“走了，走了！”康老大笑着催动胯下坐骑，一边前行，一边给麾下的武士们分派任务，“安摩诃，你带八十个人，负责四下警戒。每人三匹马，前后左右都撒出去十五里，两里一拨，互相之间随时用角声联络。何黑子，你带人一百人前面探路。胡小丑，你带一百人护在队伍最后。其他人，跟长安来的弟兄们一道护住马车。把眼睛放亮，刀子磨快，随时准备应付不测！”


    
“不测？”王洵被老狐狸半真半假的表情吓了一跳。“您老不是说，安西军的接应人马，已经到达焉耆了么？”


    
“是啊！”老狐狸眯缝起眼睛，鼻孔在空气里四下抽动，“可我又闻到的一股血腥味儿。而焉耆，距这儿还有六百多里。这一路上，说不定会有哪家小贼不长眼睛！”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一 下）


    
事实还真的被老狐狸的大嘴巴说中了。大队人马才离开山谷两天不到，已经有身穿黑色罩袍的游骑苍蝇般的缀了上来。


    
起初只是零星几个，一天之后便成群结队。他们不敢主动与散在队伍外围的楼兰部斥候交手，被发现后，却也不肯离去。每当安摩诃试图带人将他们全歼，便“哄”地一声，四散奔逃。待楼兰斥候放弃了对他们的追杀，这些阴魂不散的家伙又缓缓从沙漠之中折回，不远不近地坠在了大队人马的侧后方。


    
由于携带着大量辎重，王洵等人根本不可能走得更快。而受困于周围恶劣的自然环境，大伙也不可能轻易改变行军路线。沙漠里走路，最重要的就是水源。连人喝带牲口饮，随身牛皮水囊中的所有储存，根本不可能坚持太长时间。因此季节河与地下暗河的河道，就成了所有人的唯一选择。只要沿着河道走，肯定不愁没有淡水补充。但与此同时，只要沿着河道追，也肯定不会将目标追丢。


    
“那些人是什么来头？”战却战不得，赶又赶不走，甩亦甩不掉，王洵的耐心一天天被消耗干净。趁着大伙在路上宿营的机会，低声向老狐狸询问。


    
“铁勒人，具体一点，应该是铁勒族纥骨部。只有他们，才喜欢用黑衣服把浑身上下遮盖起来！”老狐狸眯缝起眼睛，盯着面前取暖用的火堆回应。


    
“铁勒纥骨部？”王洵弄不清西域这些杂七杂八的部族名，也没心思分辨，“这条路，不是你们，你们楼兰人那个，那个什么的么？怎么他们好像压根儿不买您的帐？”


    
“难道在你们中原绿林，就从没有捞过界一说么？”听出王洵语气中的不逊，老狐狸笑嘻嘻地反击。“更何况在楼兰古道上发财的，从来就不止是我一家！要怪，只能怪你这次携带的货物太值钱。一柄陌刀送过雪山那边，就能换到二十锭银子，五头牦牛，外加一片牧场。啧啧，这价格，连老夫听了，都难免心有所动！”


    
“那你为什么不把陌刀全扣下？！我带着还嫌沉呢！”王洵撇了撇嘴，对老狐狸的威胁不屑一顾。几天相处下来，他发现对方虽然说话时有些为老不尊，但心肠其实还是还是蛮不错的。至少在这一路上，禁卫和民壮们没少受到他的照顾。


    
“不行啊。吐蕃女人从不洗澡。老夫闻到她们身上的味道，就立刻痛不欲生！”老狐狸康忠信眯缝起眼睛，开始信口开河。


    
“您老好像也很久没洗过澡了吧！”王洵耸耸肩，毫不客气地揭露。


    
老狐狸康忠信笑了笑，没有回应。有些话，只能烂在他自己心里。作为一个总人口不超三万的小部族，楼兰人早晚需要托庇于影响西域几大势力其中之一麾下。但具体如何选择，部落中的诸位长老却始终达不成统一意见。他本人和另外三位陈姓、石姓、张姓长老力主向大唐靠拢。而其他四位长老却更倾向于吐蕃或者刚刚崛起的回纥。双方已经争论了好几次，但谁也无法说服谁。包括这次收留王洵等人，另外四位长老也曾提议楼兰部干脆将货物一口吞下，然后借机交好吐蕃。但一则耐于部落的族规，二来由于陈姓、张姓和石姓三位长老反对态度坚决，导致长老会迟迟下不了狠心。随后，封常清就把麾下心腹大将周啸风派到了焉耆……


    
眼看被人将刀子顶到了脖颈上，长老们只好收起了对军械的窥探之心。继续履行先前对安西大都护府的承诺。但是，想把辎重队悄悄送到焉耆已经不可能了，家贼难防，这几天四下里出现的黑衣游骑兵，已经充分证明了隐藏于楼兰族内部的危机。


    
见对方突然变得沉默，王洵心里隐约有点儿后悔。事实上，他并不想真的让老狐狸感到难堪。四下看了看，他又开始寻找新的话题，“您这次出来，把本部族的精锐武士，至少抽调了一多半儿吧？”


    
“嗯！”康老点点头，回答得有些心不在焉。究竟是谁把消息泄露出去的？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做，有可能给部族带来灭顶之灾么？几个长老的面孔一一在他眼前轮替，每个人都不太像，但每个人都有一点儿嫌疑。


    
“那些家伙，会不会趁着您老不在，打山谷的主意！”用手扯了扯康老肩头的皮袍子，王洵好心地提醒。


    
“不会！”老狐狸信口答应。随后，便立刻把游荡在天边的心思收了回来。“那个山谷很难找，并且只有一个入口。陈长老又参照你们中原人的法子，在谷口险要处修了几处堡垒。除非敌人抬着石炮来，否则，即便驱使十万大军进攻，也难进入谷口半步！”（注1）


    
“哦！看来是我多嘴了！”笑了笑，王洵自我解嘲。自从后突厥灭亡那一刻起，草原上就再没有哪个部族拥有过石炮。而聚集十万大军攻打楼兰人所藏身的山谷，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且不说大唐安西都护府无法容忍治下出现这种规模的军事行动。光是人和牲畜的食物饮水，也足足把进攻组织者活活耗死。


    
谁料，这回老狐狸却突然严肃了起来。犹豫了一下，正色回应，“不是，你提醒得对。多做一手准备总是没错。否则，没等把你们平安送到焉耆，老夫的老窝却被人给端了。岂不是鸡飞蛋打？！”


    
停顿了片刻，他从侍卫手中接过一个铜钎子，放到了面前取暖用的篝火上。然后又取来一张薄薄的羊皮，用被烧红的火钎子在上面烫了数行字。随即，将羊皮卷入一个竹筒中，以蜜蜡封口，盖上自己的印章。再三确认没有任何疏漏后，将竹筒交给了身边一名心腹武士，“米屯，你带二十名弟兄，每人三匹骏马，立刻赶回山谷。通知陈长老，命他严守谷口。在我回来之前，不准任何外人进入！”


    
“是！”米屯躬身施礼，收好竹筒，跳上坐骑。


    
“带足饮水。每人带一把骑兵弩，沿途遇到拦截，不准纠缠。直接闯过去。无论如何在明天日落前，将我的信送到陈长老手中！”抢在米屯策动战马之前，老狐狸大声命令。


    
“来几个人，把自己的水袋给他挂在马鞍上！”站在老狐狸身边的石怀义大声补充了一句。


    
分散在火堆附近的楼兰武士迅速行动了起来。或者按照米屯的命令，跳上马背跟他一道去送信。或者将自家的水袋挂在信使们的马鞍后。转眼间，一队骑兵就冲出了宿营地，在大漠中留下数道烟尘。


    
“要不要咱们立刻折回去？大都护那边，过后我自己去解释！”见周围的楼兰人个个满脸凝重，王洵主动提议。


    
那个山谷的得失对于楼兰人来说，就是生与死的差别。绿洲上物产不丰盛，光凭劫掠商队，也无法给部族积累起足够的物资储备。所以，全凭着山谷中的几个巨大的温泉，才使得楼兰部族能熬过一个又一个冬天。如果突然间，那个四季常绿的山谷被外人夺走，至少一半楼兰老弱要死于迁徙的路上。


    
“不必！”康老笑了笑，谢绝了王洵的好意。“雄鹿只要五脏没毛病，就不会被野狼追上。相信在火神面前，一切阴暗都将无所遁形。倒是你，今后可能要加点儿小心了。老虎虽然凶残，可每年死在老虎嘴里的人，还不及死在毒蛇嘴下的一成！”


    
“您老是说……”被老狐狸前言不搭后语的话弄得晕头转向，王洵皱着眉头询问。


    
“小子，要吃多少生羊肉，你才会记得膻腥气！”对王洵的木讷非常不满，老狐狸气哼哼地捶了他一拳。“挺机灵的人，怎么就在这里不开窍呢？脚下这块沙漠是谁的地盘？在他的地盘上，打他的辎重主意？若是没人在背后支持，纥骨部那些家伙岂能有这么大胆子？离这四十里就是石城堡，出发前我就将消息送了过去，到现在，却都没看见石城堡那边派半个人前来接应！莫非在石城堡守将眼中，你们手中这几十大车辎重，连个屁钱都不值么？”


    
我到底又得罪谁了？登时，王洵眼前漆黑一片。安西的地形他不熟悉，安西的各部族势力所在位置，组成结构，他也不熟悉。如今，连交情颇深的周老虎、苏慎行、赵怀旭等人的形象，也跟着模糊了起来。


    
所有人仿佛都在背后藏着另外一副面孔。所有人转过身去，好像都会拔出刀。而只有他，兀自懵懵懂懂地继续往西，往西，根本不清楚前方等待着自己的究竟是什么。


    
也许这次离开长安，真的是一个错误决定。迷迷糊糊中，他忍不住悲哀地想。耳畔却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号角声，顷刻间打断了所有思绪。


    
“呜呜——呜呜，呜呜呜——”角声由远及近，一声比一声凄厉。隐藏在大漠中的劫掠者，终于出手了！


    
注1：石炮，即投石车。


    
注2：对突厥人之外，其他突厥化的西域民族泛称。按史料记载，铁勒族分布，从辽东一直到咸海。从哈密到焉耆北天山附近有契苾﹑乌护﹑纥骨等。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二 上）


    
“全体禁卫，抄陌刀，结阵。民壮弟兄躲到马车后边去！”听到角声，王洵立刻抛下纷乱的思绪，跳将起来，凭借本能做出部署。


    
民壮们在上一次搏杀时的表现，直到此刻他还记忆犹新。跟精挑细选并且受过系统训练的飞龙禁卫们相比，前者的战斗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勉强把他们拉上战场的话，等同于蓄意谋杀。已经向阎王殿送了那么多冤死鬼，王洵不想再造更多的孽。


    
这番好意，却没换来应有的理解。闻听号令，飞龙禁卫们固然每人迅速从马车上抄下一把陌刀，以他为核心结成了一个三角阵。那些刚刚经历过一次生死考验的民壮们，居然也从马车上抄下了长短不齐的家伙，乱哄哄地挤在了三角阵之后。


    
“别添乱，赶紧躲马车后边去。”王洵大急。扯开嗓子冲着民壮们吼了一句。“对面全是骑兵，你们根本帮不上忙！”


    
没有人理睬他。民壮们以沉默作为抗议。“赶紧卸车，组车墙，傻了啊，你们！”王洵又急又气，连连躲脚。有一个沙哑的声音却从背后响起来，低低的传进他的耳朵。“楼兰人在旁边看着呢！咱们可丢不起那个脸！”


    
“老魏？！”王洵回过头，恰巧看见民壮头目魏风那刚毅的笑容。什么话也不用再说了，在部族武士们眼里，此刻，他们都是中原人。根本没有天子禁卫和普通民壮的区别。


    
“那大伙就跟紧了我！给强盗点儿颜色看看！”王洵红着眼睛吼了一句。转正头颅，狠狠手中陌刀戳在了沙地上。


    
“咚！”烟尘四溅。其余一百五十五把陌刀的刀柄同时戳立于地，将脚下沙漠戳得隐隐一阵晃动。


    
烟尘中，楼兰武士也跳上坐骑，在康老和石怀义两个的组织下，缓缓结成了两个三角。一左一右，与陌刀阵比肩而立。


    
三个铁三角。


    
两大一小，在纷乱的号角声和滚滚而来的烟尘面前，岿然不动。


    
风将远方马蹄击打地面的声音传过来，清晰地送入大伙的耳朵。没有人惊慌，也没有人左顾右盼。他们只是静静地站着，或为徒步，或跨在马上。静得仿佛阿尔金山上的万年冰川般，在冬日下凛然生寒。


    
仿佛感觉到了这种肃穆的寒意，远处烟尘的逼近速度明显慢了下来。角声越来越缓，越来越低沉，突然又像狂风乍起般爆发了一次，然后又戛然而止。


    
几个楼兰族斥候就在此刻从烟尘最前端钻出，气喘吁吁冲到康老的旗帜对面，“纥骨人、处木昆人，还有赤牙人。前锋骑兵八百，后续还有两个大队，无法靠近，看不清到底有多少！”


    
“入列！”战场上的老狐狸又是另外一番形象，点点头，脸上的表情波澜不惊。


    
斥候绕过本阵，补充进队伍的末尾。三角阵再度静止，向三颗定海神针，牢牢地稳住了万里瀚海。


    
沙尘慢慢落下，将来袭的敌人一排排露了出来。有的与先前出现的盯梢者一样，全身上下皆用黑葛布包裹，只在眼睛位置，露出一个脏兮兮的大窟窿。有的则全身上下皆呈现沙土的黄色，离得只要稍远些，就很容易跟沙漠融在一起。还有一伙人，头上没有任何遮挡，披散的发髻上缀满各类石子和铃铛。一边调整队形，一边张着大嘴嗷嗷怪叫。嘴唇处，红艳艳的染料混着口水，不停地往下淌。


    
也许是因为远来疲惫，也许是因为彼此之间还未协调好出战次序。三伙来自不同部族的强盗抵达战场之后，并没有立刻发起进攻。而是在距离王洵等人结阵之处三百步外停住了脚步。少顷，有一名全身包裹在黑袍里的家伙越阵而出，手举一面顶端装饰着白色马尾的旗帜，冲着康老所在方位大喊了几句。随即，在康老身边也有一名部族武士出列，手举白色马尾大旗，跟对方走了个脸对脸。


    
双方在两军阵前，将旗杆互相碰触。接着，便用一种王洵根本无法听懂的语言叽里咕噜地说了起来。片刻之后，二人再度分开，各自回归本阵。随后，强盗阵中响起一阵轻柔的号角。“呜——呜——呜——呜呜——”


    
“呜——呜呜——呜呜——”宛如两只发情的野牛在互相呼唤，楼兰人也以同样温柔的角声回应。敌我双方军阵再度分开，康老带着两名亲信，策马走向战场中央。强盗的头领也策马而出，以手抚胸，遥遥地向康老致意。


    
“他们，要谈判。康老出去敷衍一下，你甭担心。先说好话，然后再动手！”唯恐引起王洵等人的误会。石怀义从队伍另一侧跑过来，冲着中原儿郎们大声解释。


    
“先礼后兵！”陌刀阵中爆发出一阵轻笑。对于身侧的异族伙伴，他们心里充满了信任。


    
石怀义还以同样轻松的微笑，挥舞着手中弯刀，低声补充，“你们汉话太复杂，我不会说。但，但基本，基本就是那个意思。这，这是我们这边的规矩！”


    
说话间，战场中央的康老和强盗头领已经开始讨价还价。但明显有一方出价太低，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说着说着，身穿黑袍的强盗头子恼羞成怒，猛然从腰间掏出横刀，直直地伸向了天空。“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他背后的无数把再度吹响，这次没有了丝毫先前的温柔，而是赤裸裸的威胁。


    
老狐狸康忠信眯缝着眼睛笑了起来，很低，声音里边却充满了轻蔑。将食指伸出，他先笑着指了指头上天空，随即又指了指脚下大漠。拨转马头，缓缓返向本队。


    
没想到自己一记重锤砸进了空气中，全身包裹在黑袍里的强盗头子愣了愣，气急败坏。举在半空的横刀上下颤动，几度试图劈向老狐狸的背后，但最终，却没有劈落下去。


    
楼兰武士们以放肆地笑声迎接自家族长大人。丝毫不以敌方人多势众为意。个别年轻人甚至学着老狐狸刚才的模样，伸出手指，先指向苍天，然后再指向大漠。笑声里充满了不经任何修饰的骄傲。


    
“康老刚才说，苍天看得见，大漠也看得见。”石怀义低声给中原儿郎翻译。“所以楼兰人无法在太阳底下出卖朋友！”


    
王洵冲他笑了笑，心里再度被温暖所充满。不愿让对面强盗继续嚣张下去，他猛然将陌刀从沙堆中拔出来，然后再度顿下，“战！”


    
“战！”“战！”“战！”一百五十五中原儿郎齐声大喝。瞬间便将角声砸了个支离破碎。对面的强盗暴怒了，举着兵器大声嚷嚷。但是，他们嚷嚷归嚷嚷，却依旧没有任何一个部落冲上前，用敌人的鲜血证明自己的英勇。


    
相反，在号角声停歇之后，众强盗居然从军阵中抛出了数百具野兽的利角和骨骼，在本阵之前，草草地堆出了一个白骨鹿砦。


    
“他们有点儿不对劲！”王洵的鼻孔里敏锐地闻见了阴谋的味道，转过头，跟身边几个弟兄商量。


    
“刚才斥候不是说，他们在后边还有人正往过赶么？反正咱们也跑不远，等人都到齐了，再开战，他们岂不是胜算更大。”方子陵的战场感觉，和他的情场感觉一样懵懵懂懂，说话根本不经任何思考。


    
他话立刻招来了好几个大白眼，就连没经过任何正规训练的民壮头目魏风，都能明显地指出问题关键所在，“康老不是说石城堡据此只有四十里么？如果咱们点起狼烟，守军两个时辰之内肯定能杀过来！”


    
“可康老也说过，石城堡守将，有可能会对强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方子陵梗了下脖颈，自圆其说。


    
“强盗不可能买通所有人。过后一旦他见死不救的事情败露，封大都护就会砍了他的脑袋！”伙长老朱又白了他一眼，沉声补充。


    
“那，那就……”方子陵还是不服，结结巴巴地寻找新的说辞。节度使掌握生杀大权，哪怕没有确凿证据，砍了一个小小堡寨守将的脑袋也不在话下。过后朝廷肯定连问都懒得问。倘若石头堡守将明知道辎重队的确切过境日期，见了求援的狼烟后依旧敢于按兵不动，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心中有恃无恐。


    
可在安西这块地盘，还有谁比封常清势力更强？方子陵搜肠刮肚，半晌也想不出确切答案。


    
正在他为难的时候，王洵突然长长叹了口气。“别瞎耽误功夫了！援军肯定不会来了！”


    
“怎么了？”闻听此言，大伙同时一愣，信口追问。


    
没有回答他们的话，王洵直接开始给大伙布置任务，“老魏，你带几个人先去把狼烟点起来。小方，你去把康老跟小石头全请过来。老朱，你帮弟兄们检视盔甲兵器。告诉弟兄们，先活动下筋骨。一刻钟后，咱们主动出击！”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二 下）


    
“我听说，你准备先抢先下手？胆子不小么？”老狐狸康忠信还是那副为老不尊的德行，一见到王洵，立刻又开始嬉皮笑脸。


    
“嗯！”王洵点点头，低声回应。“贼人有恃无恐。越等下去，情况对咱们越不利。所以……”


    
“这些废话还用你说！”没等他把话讲清楚，老狐狸立刻撇着嘴打断，“我先前就跟你说过，那个石城堡守将，恐怕已经被贼人买通了。无论咱们怎么等，也不会等来一兵一卒！可眼下对面的敌人不比咱们少，如果咱们主动出击，十有八九会打成个势均力敌的烂仗！咱们这边死一个少一个，人家的援军却是随时都能赶到！”


    
“还不止是这些。再等下去，我怕石城堡的守将，会在咱们背后捅上一刀！”摇了摇头，王洵苦笑连连。


    
“你说什么？”石怀义恰好再度策马赶到。听到王洵的话，立刻瞪圆了眼睛。


    
“我是说，石城堡的守将，有可能背着封常清大都护。跟贼人联手把咱们黑掉！”王洵叹了口气，低声解释，“反正他已经不打算在封大都护手下混了，不如做得更彻底些……”


    
道理其实很简单，如果只是按兵不动的话，辎重队有失，石城堡守将肯定会被封常清追究责任。而带领麾下弟兄与强盗一起干掉辎重队，过后往哥舒翰那边一逃。无论手中有没有确凿证据，安西军都不可能与河西军兵戎相见。


    
封常清能做的，顶多也就是把官司打到朝堂上。而如今朝堂上几乎是杨国忠一人说了算，在他的力压下，这个案子最终只能不了了之。待风波平静，人们把此事渐渐遗忘的时候，杨国忠和哥舒翰论功行赏，石城堡守将就可以一步登天。


    
“这，这……”石怀义听得目瞪口呆，结巴了半天，都没说出一句完整评价来。在楼兰部落，几个大长老之间也不是铁板一块。可长老们无论再怎么勾心斗角，都不会做出让底下的部族武士自相残杀的事情来。中原这个大部落一向号称礼仪之邦，手足相残之时却做得如此肆无忌惮，仿佛心中没有半点负担！


    
“中原很大，所以内部的事情很复杂！”王洵叹息着拍了拍石怀义的肩膀，顺便帮对方整理好了明光铠的护肩甲板。这套铠甲是对方从河西军的死尸上扒下来的，穿在身上略显小。但比起西域各部族自己造的牛皮甲来说，防护力高出了不止一点半点。“好的地方，也许你这辈子都想不到。坏的地方，有时也一样！”


    
“嗯！”石怀义点点头，眨巴着大眼睛开始沉默。老狐狸康忠信却又笑了起来，就像某种动物在荒原上突然看见一只蹒跚学步的同类，“小子，你开窍了。我以为你这辈子都不开窍呢。说实话，像你这么糊涂的家伙，能活到现在也真不容易！”


    
王洵笑了笑，没有出言反驳。他先前其实也不是不开窍，而是打心底拒绝把人想得那么坏而已。此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在他内心深处的潜意识里，无论杨国忠、哥舒翰还有那个与自己素不相识的石城堡守将做了什么事情，他们都是唐人。而老狐狸和他身后那一伙，却是不折不扣的异族！


    
而现在，这些异族却要跟他一道面对强敌。而他的族人，却随时准备在他后心处捅上一刀。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庆幸，还是先找个地方大哭一场。


    
“说罢！你准备怎么打！”见王洵不肯接招，老狐狸只好又把话头转向正题。“对面的人可比咱们多。并且已经开始布设鹿砦！硬攻的话，咱们肯定占不到任何便宜！”


    
“最怕的就是双方粘在一起，谁也脱不了身！”提到打仗，石怀义立刻来了精神，“所以，我觉得，与其在这里跟他们硬耗。不如咱们先把辎重丢掉，上马逃走。然后再找机会兜回来，抽冷子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对于游牧部族来说，在实力不如对方之际，这的确是个上佳选择。但王洵的设想却与此截然相反，“不必丢弃辎重！”他将陌刀向地上顿了顿，打断了石怀义的话头，“我有个办法，可以打败他们。如果大伙能照办的话，说不定还能一举解决掉所有麻烦！”


    
“什么办法？！”


    
“说来听听！”


    
小石头和老狐狸二人的眼睛同时一亮，先后催促！


    
“这个伏波弩，可以在马背上用！你们恐怕还不知道吧！”王洵点点头，从石怀义的马背上，解下大唐骑兵专用的伏波弩，扣动扳机，将弩箭射进脚下沙砾中。然后弯曲左腿，顺势将弩臂前方一个稍微宽大的木制凸起扣住自己的膝盖，用力一顶。只听“铮”的一声，构造复杂的伏波弩，居然被他用单手给挂上了弦。


    
剩下的话，已经不用他再多解释了。马背上长大的老狐狸和小石头两个，自然知道如何将伏波弩的威力发挥到最大。


    
当即，老狐狸和小石头二人各自叫过数名小箭，当着王洵的面儿，把伏波弩的真正使用技巧传授了下去。然后命令他们赶紧练习，随时准备投入战斗。（注1）


    
趁着大伙熟悉伏波弩使用技巧之际，康忠信、石怀义和王洵三人开始商量具体攻击方案，武器方面的优势可以弥补人数上的不足。敌军分别来自三个部落，互相之间很难协调一致的缺陷，又使得大伙的胜算多增加了数分。


    
“我建议重点招呼赤牙部！”向对面望了一眼，王洵小声跟另外二人商量。“他们没有穿铠甲，并且体型看上去也更结实！”


    
石怀义只管带队冲杀，对如何寻找突破口不感兴趣。老狐狸康忠信的眼睛却再度一亮。“中！”他低声答应，同时手指自家子弟，“三十步内，他们基本上箭箭不会落空！”


    
“把骑兵分为三队，轮番射击。放出一箭之后，立刻跑到五十步之外重新装填弩箭。鹿砦刚好把敌军自己给挡住了，只要他们不出来，咱们就不要靠得太近！”王洵想了想，继续提议。


    
“可如果他们如果追出来呢？！”石怀义的思路有点儿跟不上，愣愣地追问。


    
“不予理睬，你只管带队拉开距离。”老狐狸猛然睁眼眼睛，双目中露出一缕杀气。“你去跟所有弟兄打好招呼。一会儿听我的号令行动。谁敢再不顾一切地乱冲乱撞，过后无论立下什么功劳，我都要杀了他。快去！”


    
“啊！噢！”石怀义又愣了愣，答应一声，拨马去传达命令了。


    
望着他的背影，老狐狸忍不住轻轻摇头。在楼兰部年青一代当中，石怀义无疑是最为顶尖人物。可跟眼前这个中原伢子王洵比起来，差距几乎是显而易见。虽然这个中原伢子只是他们朝廷的一个弃子，虽然据中原伢子自己说，在长安，像他这样的年轻人，几乎满大街都是！


    
让这样一个年轻人长大。对楼兰部族的复国之梦来说，真不知道是祸是福了。忽然间，老狐狸内心深处隐约涌起一股悔意。但眼下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一路行来，中原伢子凭借着他自己的大度、坚韧和勇敢，已经博得了绝大多数部族武士的信任。


    
石怀义那边不断有笑声传来。令老狐狸愈发有些魂不守舍。虽然刚刚学会使用诀窍，再怎么练习也是临阵磨枪，楼兰武士们依旧兴奋不已。驰射乃游牧民族最擅长的战术，自幼开始追随父辈打猎的他们，几乎把一边策马飞奔，一边开弓射箭熟练成了某种生存必须技能。然而，因为骑弓的弓臂远比步弓短小，并且受部落工匠个人技术所限，实际作战中，驰射战术的攻击效果非常差。只要对方的士气不被漫天射来的羽箭吓得崩溃，基本上就无法造成令敌方阵脚松动的效果。如是对方训练有素，并且铠甲精良的话，看似声势浩大的漫天飞羽便只能搔痒痒。


    
但唐军配备的伏波弩，却很好地弥补了骑弓攻击力不足的问题。楼兰部落在得到伏波弩后，立刻与附近的贺拔部打了一仗，并且将对方打得溃不成军。但弩弓毕竟不像武士们常用的骑弓，可以不停地连发。为了保证进攻的连续性，楼兰武士们不得不在伏波弩上配了根皮绳子。冲到敌军附近，扣动扳机之后，立刻将伏波弩丢下。依靠拴在马鞍上的绳子另一端，保证伏波弩不会丢失。武士本人则迅速抽刀在手，趁敌军阵型被弩箭打乱的功夫，冲上去与其肉搏。


    
王洵的指点，令弩弓无法连续射击的问题迎刃而解。稍作练习之后，楼兰武士们便兴奋地跳上坐骑，迫不及待欲在敌军上一展身手。临跳上马背之前，石怀义终于又找到了一个机会，趁着老狐狸没注意，低声向王洵请教，“王兄，王兄，如果敌人追出来呢？兵器上太吃亏，他们不可能老躲在鹿砦后挨射！”


    
“一旦敌军搬开鹿砦！接下来就是我们的事情了！”王洵友善地向他笑了笑，给出了一个难以置信的答案。


    
注1：小箭，部落底层军官，类似于中原的伙长。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三 上）


    
“你疯了？！”石怀义愣了愣，质疑的话冲口而出。刚才他被赶开去整理队伍，没听见王洵与康老两个如何商议破敌之策，却没想到，两人在他心中都是一等一的聪明人物，最后却商量出了如此一个险中求胜的战术。


    
“不能只让楼兰弟兄上前拼命，我等中原儿郎却在原地站着！”王洵笑了笑，给出了几个不是理由的理由，“况且近身肉搏，陌刀手攻击力本来就比骑兵强！”


    
“陌刀的近战威力大，的确不假。可，可你们，你们才二十几个人！”石怀义急得直踹马镫。求援般将头转向康老。却看见一向行事谨慎族长大人若无其事地笑了笑，信手举起了令旗。


    
待敌军受不了骑弩轮番攒射，自己推开鹿砦出来拼命时，由中原儿郎组成的陌刀队立刻冲上前与其近战，整个计策都出自老狐狸的谋划。王洵没有拒绝，也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强盗们是冲着中原儿郎们来的，他无法厚着脸皮让楼兰武士上前搏命，自己却带着手下弟兄作壁上观。至于老狐狸出这个主意时，是因为相信陌刀队的战斗力，还是心中还藏着什么其他打算，就不得而知了。


    
看到本阵令旗挥动，楼兰武士们立刻跳上坐骑，摆开攻击阵形。已经没有任何时间再争论战术细节，石怀义迷惑地看了族长康忠信一眼，然后又看了一眼王洵，“你一定要活着！还欠我一件事情没做呢！”丢下这句话，他轻磕马腹，策动坐骑冲向了队伍正前方。


    
“我没那么容易死！”王洵从沙砾中拔出陌刀，轻轻举起来，向小石头的背影致意。想要自己死的人太多了，杨国忠、哥舒翰、还有对面那些不知道来自何处的部族头领。可自己一定要好好活着，像个人样般活着。也许还要加上背后那头老狐狸。偷偷回望了一眼，王洵心中暗道。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得罪了这老家伙，可对方刚才的战术安排，分明隐藏着阴险的味道。他只知道自己无法拒绝，只知道自己一定要继续活下去，活得精彩，活得热闹，活得堂堂正正。


    
角声再度响了起来，低沉绵长，就像一只冬眠被惊醒的野兽在寒风中发出怒吼。石怀义举起弩弓，一马当先冲了出去。四百余名楼兰武士紧随其后，马蹄击打在沙漠上，瞬间腾起一股黄色的烟尘。越来越浓，越来越粗，渐渐遮断人的视线。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早就察觉到对面楼兰人的举动有异的强盗们吹起角声示警。随后跟着各自部族的埃斤走向鹿砦，举起皮盾、长矛和马刀，摆开防御阵型。虽然还有两支队伍没到，他们在人数上依旧占据优势。凭着临时用白骨搭建成了鹿砦，不难让冲动的楼兰人撞个头破血流。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楼兰人的角声充满了挑衅味道。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三族联军以角声还击，丝毫不肯落于下风。


    
但是，来自双方的号角声很快被淹没于震耳欲聋的马蹄声里。四百多匹骏马在行进间分成三波，梯次前行，势若大河决口。马蹄下溅起的烟尘借着西风，很快便在身前身后凝聚成了一条巨大的黄色土龙。


    
骑兵们身影与土龙融为一体，分不清彼此。偶尔有刀光从龙头处闪烁，宛若土龙口中的一只只獠牙。站在老狐狸康忠信所在位置，对面的强盗已经完全看不见了。站在白骨鹿砦后，视野范围亦减弱到同等地步。土龙隔断了敌我双方指挥者的视线，令他们都再也无法观察对手的具体动向，只能完全凭着直觉对战术做局部调整。而双方旗下的武士，却是个个热血沸腾。张开嘴巴，挥舞兵器，在沙尘中发出狼一样咆哮，“啊——啊——啊——”“啊——啊——啊——啊——”


    
喊声如同两道无形的洪流，在半空中逆向相撞。战场上突然一静，随后，空气中便响起了毒蛇吐信般的“嘶嘶”声。羽箭！双方相距一百步，白骨鹿砦后的联军率先发出羽箭！给楼兰武士以迎头痛击。烟尘太浓，他们看不清隐藏于土龙内的具体目标，所以只能在三个部落临时推举出来的指挥者统一号令下，对敌军进行覆盖射击。羽箭如冰雹般砸进土龙身体，密密麻麻，却看不到任何效果。黄色巨龙越飞越快，越飞越庞大，转瞬，已经压到鹿砦前五十步之内。


    
“举盾！举盾！没盾牌的，赶紧蹲在鹿砦后面。”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凭着多年战场经验，大声下令。（注1）


    
五十步是骑弓的最佳发射距离，太远则射出的羽箭对目标造不成有效伤害。太近，则影响到骑手们的下一步动作。


    
守在鹿砦后的盗匪，也是各自部落的精锐。熟悉驰射战术的关键，即便不用人提醒，也能做出相当规范的遮挡和躲避动作。但是，他们的努力全白费了。预料中的羽箭并没有从烟尘中发射出来，马蹄声却越来越近，近到几乎踩在大伙的脸上！


    
“怎么回事！楼兰人疯了么？”纥骨肯亦特、处木昆吐马提、赤牙布其勒，三个部族埃斤同时举目互望，眼睛里充满了准备落空的惊诧。就在这一瞬间，“崩，崩，崩，崩！”清脆的弓弦弹动声从烟尘后响了起来，近百道乌光疾射而出，直扑白骨鹿砦。


    
刹那间，最靠近鹿砦处的部族武士被扫倒了一排，如同飞镰割草一般整齐。还没等倒地者发出哀嚎声，近在咫尺的烟尘骤然向两侧一分。紧跟着，更多的乌光从烟尘中射出，溅起一团团血雾。


    
“弩，他们居然用弩！”处木昆吐马提双目圆睁，眼角处几乎崩出血珠来。二十步之内用弩箭射击，康忠信那老狐狸，居然使出了如此昂贵又缺德的战术！处木昆吐马提眼睁睁地看见，就在距离自己五步远的地方，一名部落武士仰面朝天倒下，身上至少被扎入了三支无羽短弩。一只正中面门，一只射在右侧肩胛。还有一只，居然将两层牛皮做成的圆盾穿了个透明窟窿，临到武士胸口才彻底失去余势。


    
“该死，楼兰人哪来的这么多弩弓？！”纥骨部埃斤肯亦特也发觉了形势的不妙，扯开嗓子大声咒骂。楼兰部的规模和他的部落差不多大小，双方除了因为争夺放牧用的绿洲而大打出手之外，还曾经有过贸易往来。彼此间算得上知根知底。据他所了解，康忠信那条老狐狸日子过得向来紧巴巴，连身边亲卫都配备不起全身铠甲，什么时候居然阔到了给所有部族武士人手配备一把弩弓的地步？


    
这笔买卖亏大了！第一时间，他与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两个，居然同时想到的不是如何扭转逆境，而是不该仅为了贪图两车绸缎，就答应哥舒翰使者的请求贸然出兵。只有赤牙部的埃斤布其勒心眼实在，拎着把车轮般大的板斧，径直冲向了队伍最前方。


    
临阵不过三箭。如果用弩的话，也许只有一次发射机会。接下来，楼兰部的狗贼们就会趁着鹿砦后的部族武士被弩箭打得乱成一团的当口，纵马而入。赤牙布其勒要报仇，亲手将第一个冲入鹿砦的敌人剁成碎片，为死去的弟兄们报仇。不光是他，所有嘴角涂着红色染料的赤牙武士都冲到了第一线。无怪他们急红了眼，死在刚才那一波弩雨下最多的便是他们的同族。处木昆曾经追随在突厥大汗旗帜下，有过跟唐军交手的经历。所以族中武士们的铠甲和盾牌配备都非常整齐。纥骨部则与突骑施人渊源颇深，同样比较懂得自我保护。只有赤牙人，曾经为室韦一部的赤牙人，刚刚从极寒之地迁徙到西域，根本没有跟正规兵马的作战经验。


    
在战场上，无知往往比冲动更致命。就在赤牙人咆哮着冲向白骨鹿砦的时候，本来该直接冲进鹿砦的楼兰武士的前进方向突然由纵转横。他们凭借精湛的骑术，在最后一刻拨转了马头，几乎贴着鹿砦的边缘向南边两个方向撤走。距离是如此之近，以至于被弩箭打懵了的处木昆人，能清楚地看见他们的笨拙而又生涩的动作。几乎每一个楼兰武士，都将手中弩弓伸向膝盖处。单腿离开马镫，身体用力后仰。


    
“快蹲下，他们在重新装填弩箭！”有反应机敏的处木昆武士大声示警。但是，一切已经来不及了。烟尘后，又一波楼兰武士冲了上来，手指扣动了弩机。


    
“崩，崩，崩！”弩弦声响，声声带血。这一波，比刚才那一波杀伤力更为强悍。刚才那一波攻击不过是随意而发，没有任何针对性。这一波，却大多瞄准了赤牙人那毫无防护的脑袋。


    
三十余名赤牙人惨叫着死去。其中包括两名小箭，一名卓班。还有更多的人受伤，躺在地上大声哀嚎。赤牙布其勒凭借过人的反应，用斧头护住了自己的头颅，大腿根上却挨了一弩，直没至尾。狂吼一声，他丢下斧头，用手抓住弩尾，奋力拔出。然后再度抡起斧头，跌跌撞撞向烟尘里冲去。（注2）


    
“护住布其勒埃斤，护住布其勒埃斤！”纥骨肯亦特、处木昆吐马提二人同时下令，逼迫自己的亲兵，用身体组成盾牌，堵在了赤牙布其勒面前。不像中原，军队有严格的等级次序与指挥权接替制度。部落中，埃斤就是所有武士的心脏与灵魂。倘若赤牙布其勒被楼兰人用弩箭射死，剩下的二百余赤牙武士则会瞬间崩溃。拖累着纥骨部和处木昆部一起跟着完蛋。


    
“别挡道，别挡道！”布其勒大声咆哮，仿佛一头被激怒了的狗熊。其他两个部的武士不愿意理睬他。拉胳膊的拉胳膊，抱腰的抱腰，硬是把他扯回了人群深处。


    
“别拦着我，我要跟他们拼了！”布其勒挥舞着板斧，冲着吐马提抗议。“苍鹰留住翅膀，才有机会飞跃高山！”后者笑了笑，丢下一句安慰。随后，举起弯刀大声喝令：“架设盾墙，架设盾墙，所有手中持盾牌的，都站到最前面去！”


    
盾牌防不住弩箭，但聊胜于无。至少可以起到稳定队伍作用。第二波敌军又开始转向，受于总人数限制，他们每一波投入的兵力都不算大。趁着这个的空档，几个处木昆部落伯克挥舞着狼牙棒，逼迫自家武士或者纥骨部武士执行命令。放在其他时间，纥骨肯亦特肯定会立刻翻脸。但是此时，对敌人的恐惧超过了对盟友的防备。抽出弯刀，他大声重复，“架设盾墙，架设盾墙，按照吐马提埃斤的命令做。不听号令者，杀无赦！”


    
持盾牌的部族武士被逼无奈，只好抵近鹿砦，并肩组成一排血肉堡垒。聪明一些的，从地上捡起一切可能得到的东西，或是战死者头盔，或为伤者丢弃的兵器，作为第二层防护，顶在了盾牌后面。反应迟钝者则将盾牌护住自己的要害，将身家性命完全寄托在那两层牛皮上。


    
第三波弩箭很快落下，穿透数面皮盾，将盾牌后的部族武士射死。后排的武士则顶住持盾者，迟迟不让他的尸首倒下。楼兰武士只有五百来号，顶过了这一波，也许他们的攻击就要结束。在死亡的威胁面前，一切活命的手段，都会成为人的选择。


    
凭着阵亡者的尸体，联军武士挡住了楼兰人的第三轮攒射。灾难终于过去了，鹿砦后剩下的武士，依旧比楼兰人多。但是，他们很快就陷入了绝望。最先一批从鹿砦前策马撤离的楼兰人，又从不远处兜转了回来，抵近鹿砦，扣动扳机。


    
这是第四轮攒射。对三部联军造成的伤害，其实不比前三轮多。然而，对联军士气的打击，却是无法估量。楼兰人可以借助这种战术，翻来覆去地持续发射弩箭。作为他们的敌人，联军武士却只有在白骨鹿砦后挨射的份儿。


    
光挨打，却不能还手，这与等死还有什么差别！第四轮攒射刚刚结束，已经有不少赤牙人，冲开其他两个部落武士的阻拦，开始搬动白骨鹿砦。很快飞来的第五波弩箭，把他们全射成了刺猬。但是，随着第五轮弩箭开始变得零星，更多的部族武士，包括处木昆人与纥骨人，也加入了破坏自家鹿砦的大军。


    
也许冲出去决战，是摆脱困境的唯一办法。看到此景，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也不敢再等下去了。后续还有两个部落，也许大伙跟楼兰人拼得两败俱伤之时，他们能“恰好”赶到战场。但此刻已经无法再锱铢必较，继续固守的话，三部联军肯定会彻底崩溃。


    
想到这些，吐马提咬着牙下令。“库摩，牙尔木，你们两个带人去搬鹿砦。其他弟兄，上马，准备出击！”


    
“是！”两名突处木昆部落的勇士躬身领命，带着麾下弟兄去搬动鹿砦。其他处木昆部武士，只要能爬上坐骑的，纷纷开始向马背上爬。战马是部族武士的双腿，离开了马鞍，他们之中大多数人根本不会打仗。


    
“上马，上马！”纥骨部埃斤肯亦特亦步亦趋，冲着自家武士下令。他们同样是马背上收割性命的行家，原地作战，本领只能剩下不到原来的三成。


    
简陋的白骨鹿砦，非常容易被破坏掉。很快，联军正前方就出现了一个宽达两丈的缺口。新一波楼兰武士恰巧赶到，在马蹄扬起的烟尘中，再度扣动扳机。然后，不管战果如何，他们突然大叫一声，拨马而走。


    
逃，的确，楼兰人掉头逃了。仿佛一锤砸在了空处，骑马上拼着挨射也要发起反击的三个部族埃斤几乎要吐血。特别是吃亏最大的赤牙布其勒，几乎是第一个策动坐骑追了出去。他要追，哪怕是天涯海角，哪怕全身的血液流干，也要追上楼兰族那些胆小卑鄙的家伙，将他们一刀刀割成碎片。因为刚才那数轮攒射，几乎将他此番带来的赤牙部的精锐武士，放倒了六成以上！


    
这个愿望实在过于宏大。以至于根本没有实现的可能。就在战马踏过倒伏的白骨鹿砦，刚刚准备加速的瞬间，一道闪电，突然从烟尘背后毫无预兆地劈了下来。“哎呀！”以勇悍而闻名的赤牙布其勒大埃斤只来得及匆匆抬起右手，便被闪电直接砍中了胳膊。


    
紧跟着，他的胳膊、胸骨和骑在马鞍上的半截大腿，直接与身体脱离。喷着鲜血，向后边的亲信武士砸去。而那个亲信武士的结局同样惨烈无比，一道突然从烟尘后扫过来的寒光，居然砍中了他的腰，将其瞬间断成了两截。


    
又是数道寒光从骑兵踏起的烟尘内劈出，道道夺命。在赤牙部武士惊恐的惨呼声中，三名身穿明光铠，手持陌刀的大唐武士，出现在人们的视线当中。以他们三个为前锋，后面还有数不清的陌刀列队而进，任何东西挡在了他们前面，无论是人是马，皆一刀砍为两段。


    
“陌刀阵！”处木昆吐马提心里猛然打了个哆嗦，浑身上下汗毛直竖。想当年，他的祖父就在突厥人的旗帜下，被来自中原的陌刀队砍了个身首异处。那一战，也彻底将处木昆部落，从西域排得上号的十箭大部，打成了一个三流角色。已经五十多年过去了，至今还没能恢复元气。


    
没等他从震惊中恢复心神，当先的陌刀将已经从联军武士清理出来的鹿砦缺口大步而入。手中陌刀左劈右砍，手下无一合之敌。


    
突然而来的打击面前，部族武士们本能地选择了躲避。这个错误的动作，使得他们的队形更为凌乱。跟在陌刀将之后，更多的大唐男儿冲进了鹿砦内。百余人宛若一把屠刀，将鹿砦内搅得血肉横飞。


    
两名处木昆部顶尖勇士，库摩和牙尔木，抓起手边的长矛，徒步迎向陌刀将。刚才奉命清理鹿砦，他们和手下弟兄还没来得及上马。此刻反倒成了唯一一支来得及做出正确反应的队伍。四十几名处木昆武士，还有十几名失去首领的赤牙部野人，紧跟在库摩和牙尔木身后，高举兵器，大声咆哮，“嗷，嗷——嗷——呜——”


    
野兽般的呐喊，根本没能起到任何助威效果。全身披铠，只露出一双冰冷眼睛的陌刀将举刀冲向库摩，手起，刀落。居然将库摩连同他手中的长矛一道劈断。随后，此人上前半步，挥刀向冲过来夹击自己的牙尔木横扫，抢在牙尔木的兵器砍中自己之前，将其扫飞到了半空中。


    
半空中，牙尔木手足乱舞。肠子，肚子，破碎的内脏纷纷从开启的腹腔内落出。部族武士们纷纷闪避，以免被溅得污秽满身。那名来自大唐的陌刀将却对一切视而不见，继续上步，手起，刀落。


    
上步，手起，刀落。紧随在王洵两侧，是同样全身包裹着铠甲的方子陵和老周，亦做出同样动作。这个配合，早在白马堡中，他们之间就演练过无数次。经历了半个月前那个晚上的血与火锻造打磨，此刻已经锋芒毕现。


    
上步，手起，刀落。追随在王洵身后，二十三名飞龙禁卫如同一只巨大的蜈蚣，伸出刀足，将临近自家身体的一切活物切成两段。半个多月前的血与火之夜，他们已经“死”过了一次。因此对死亡已经毫无畏惧。更关键一点是，此刻周围敌军和盟友皆为异族，他们不能坠了中原男儿的脸。


    
上步，手起，刀落。跟在二十三名飞龙禁卫背后，是一百三十名民壮。此刻，他们已经完全不能再被称为民壮。每个人手中都持着一把硕大的陌刀，每把刀锋过处，都鲜血淋漓。杀人，突然变成了一件极其简单的事情。当你看惯了死亡之后，它就变得像吃饭与喝水一样简单。一刀挥出，或者砍死敌人，或者被敌人砍死。你根本不用多想，也来不及去恐惧。


    
上步，手起，刀落。一百五十五名士卒和一名将领组成的陌刀队，在三倍余自己的敌军当中，如入无人之境。纥骨、处木昆、赤牙三部联军在建立营寨之时，没想着立刻跟楼兰人开战。他们要等继续赶来的其他两个部落，以免自己付出了巨大伤亡，反而让别人占了便宜。这点儿小心思，如今成了致命伤。狭窄的营盘内，战马根本无法加速。而骑在马背上原地与陌刀队交锋，部族武士们只有伸长脖子挨宰的份儿，根本没有办法还手。


    
在陌刀队的疯狂攻击下，各部武士纷纷走避。错误的对策，引发了更大的麻烦。很多武士竟被自己人撞下马背，稀里糊涂成为刀下冤魂。更多的武士则傻了般随波逐流，眼睁睁地看着陌刀在自己面前砍倒自家弟兄，然后再血淋淋地砍向自己。


    
“顶上去，顶上去！别慌，别慌！拦住他，拦住他们！”眼看着麾下武士纷纷落马，纥骨部埃斤肯亦特急得声音都变了，挥动弯刀，强逼着自己的亲信去阻挡敌军进攻。在他的逼迫下，十几名部族勇者逆人流而上。才走到半路，便被自己人挤得彼此无法呼应。陌刀将追着逃命者的马蹄，迎上了第一个纥骨部勇士。砍下他的脑袋，用鲜血染红自己的铠甲。另外两名纥骨部勇士被方子陵和老周用陌刀砍倒，躺在地上来回翻滚。他们肠断骨折的惨状，吓得周围各部武士加速向后退开，你拥我挤，如同一群被关在笼子里待宰的土鸡。


    
“顶上去，顶……”纥骨肯亦特再度调兵遣将，却找不到任何回应。就一眨眼功夫，先前冲向陌刀阵的十几名部族勇士已经全部阵亡。就像鸡蛋碰上了石头，连个响动都没听见。


    
纥骨部受突厥人影响，以狼为尊，部落中崇倡勇者。但勇敢和毫无希望地送死不能相提并论。眼看着已经有本族武士拨转马头，准备跳出鹿砦向远方遁走。纥骨部埃斤肯亦特只好大吼一声，亲自冲到了第一线。


    
这个动作令濒临崩溃的士气登时一振，三十余名纥骨部武士羞愧地策动战马，跟在了埃斤大人身后。在纷纷退下来的人流中，他们举步维艰，却是步步向前，宁死不退。队伍中的纷乱迹象开始逆转，很多部族武士被堵住退路后，突然惊诧地发现，陌刀队的攻击力，并不像自己先前看到的那般强大。只是挡在刀阵最前方者，才容易被一刀两段。稍微靠近陌刀阵中央一些，则危险减半。而在陌刀阵尾部，此刻则有几个来不及退避的武士跟陌刀手搅在了一处，居然斗了个难解难分。


    
“跟我来，跟我来！”纥骨肯亦特也发现了陌刀阵的破绽，避开敌军锋樱，转向队伍侧后。早就对自家实力心知肚明的王洵怎肯给他这个机会？当即大喝一声，砍翻面前敌军，然后挥舞着陌刀，斜向堵了过去。


    
跟在王洵身后的飞龙禁卫纷纷转向，如同翻身的巨蟒般，由正面进攻，转为斜向横扫。几个部族武士被陌刀砍死，整个陌刀阵也出现了前后脱节的迹象。有名处木昆部小箭试图寻找机会，结果被民壮头目魏风迎面挡住，一刀砍在锁骨处。刀锋深入数尺，整个人被劈成了左右两片。


    
魏风抽出陌刀，蹲身横扫。他没学过如何打仗，完全靠一身蛮力在临场发挥。五、六只马蹄同时飞起来，受伤的战马厉声哀鸣，将背上的武士甩下，被其自己人活活踩死。


    
“剁马蹄，剁马蹄！”跟在魏风身边的是一名二十几岁的年青民壮，身手一般，心思却转得极快。在他的呼吁下，民壮们纷纷蹲身，将攻击目标改为敌军的坐骑。这个招数杀伤效果丝毫不亚于攻击敌军本人，断了脚的战马纷纷跳起，倒下，将部族武士压得筋断骨折。


    
此刻，王洵终于堵住了纥骨部埃斤肯亦特。“这家伙是个麻烦！必须趁早解决掉。”他心中暗想，同时用起全身力气，挥刀斜劈。刀锋被肯亦特用弯刀挡住，瞬间，弯刀断裂，飞出。肯亦特将半截刀柄丢向王洵的面门，拨马便走。方子陵抢上一步，从背后搂头盖脑便是一记。肯亦特向前提了提马缰绳，人躲开了刀锋，坐骑的屁股却被陌刀砍中，哀鸣一声腾空跳起，踩倒数名部族武士，然后双膝跪在了沙地上。


    
肯亦特狼狈地跳下马鞍，低头往人堆里边猛冲。王洵大踏步追了上去，不管左右惊呼着扑上的部族武士，直取肯亦特后背。方子陵和老周追上前，护住他，挡下所有兵器。飞龙禁卫们顺着这个缝隙涌入，用陌刀将部族武士的人群劈开一道裂缝。肯亦特逃无可逃，只好随便捡了件兵器转头招架。这一回，王洵一刀砍了结实。从肩膀到胯骨，刀锋一闪而过。肯亦特连喊声都没能发出，当场毙命。


    
纥骨部武士迅速向两侧散去，不是为族长报仇，而是纷纷逃走。陌刀将太狠了，跟他放对，只能战死。从开始到现在，没有任何人能挡住他三刀以上。这是受到狼神庇护的天命勇者，凡人根本不可能将其杀死。


    
遇到无法抗拒的力量，越是未开化的部族，越习惯往鬼神方面想。随着纥骨部武士的惊呼，三族联军的秩序愈发混乱。王洵等人则迅速转身，前往接应已经与禁卫拉开一段距离的民壮弟兄。见到他凶神恶煞般扑来，部族武士纷纷逃命。飞龙禁卫与民壮迅速汇合，重新凝聚成一个整体。


    
这次打仗，好像比上一次顺手得多！突然间，王洵心中灵光乍现。随后，他便意识到了关键所在。古力图所部为正规官军，所以很容易组织起抵抗顺序。而今天的三部联军却是一群乌合之众，只要打掉了他们中间的核心人物，多少兵马也会土崩瓦解。


    
前后不过一瞬间功夫，他已经做出了决定。再度带领队伍转身，直扑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的羊毛大纛。已经被战场上的紧张局势逼得束手无策的吐马提见状，赶紧吹响号角，调动本部武士向自己靠拢。同时命令亲卫拨转马头，准备带领残部遁走。


    
“呜呜，呜呜，呜——啊！”角声刚刚响起，就戛然而止。一支弩箭凌空飞来，将正在吹角的亲兵射了个透心凉。吐马提惊诧地抬头，发现就在自己忙着调兵遣将阻挡陌刀队攻击的时候，楼兰武士们已经再度围了过来，人手一把弩弓，瞄准鹿砦中乱成一团的三族联军，箭无虚发。


    
打，肯定不是陌刀将对手。逃，也未必能跑得过好整以暇的楼兰武士。吐马提突然悲从心来，早知道如此，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河西军使者的贿赂。如今，便宜没捞到，反而把自家性命和整个部落的精锐葬送于此。


    
好在他熟悉唐人的习惯，所以并非除了死亡之外别无选择。投降！放下兵器任凭对方发落。无论按照大唐的规矩，还是草原部族的规矩，作为一族之长，天之骄子的他，都不会被杀死。


    
“投降！”猛然间福从心至，抢在陌刀将扑到自己附近之前，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丢下兵器，高举双手。“投降，我们愿意投降！”早就听说过大唐的宽容，处木昆部武士纷纷效仿，丢掉兵器，跳下坐骑。任凭陌刀砍到面前，也不肯再做任何抵抗。


    
“投降，投降。别打了，大唐来的勇士，我们愿意投降！”失去了自家族长的纥骨部武士见状，也纷纷下马乞降。眼睛里看不到任何仇恨。只有赤牙部武士，还没跟唐人打过交道，翻过白骨鹿砦，四散逃向大漠深处。


    
“投降！”一名武士在刀前大喊，却不做任何抵抗。他被砍了个身首异处，血冒着热气溅了周围同族满脸。那些同族们却毫无怨言，继续丢掉兵器，跳下坐骑。束手待毙。


    
“投降！”“投降！”“投降！”喊声此起彼伏。有唐言，也有大伙听不懂的突厥语。先前还凶神恶煞般的部族武士们突然都变得温顺起来，一个个跳下坐骑，跪倒于地，仿佛待宰的羔羊。


    
“投降？”胜利来得如此突然，王洵一时很难适应。接连又砍倒了好几个下马受死的部族武士，才在石怀义的提醒下，收住了刀锋。


    
陌刀已经砍出了缺口，血淅淅沥沥顺着刚刚竖起的刀刃留下，淌过刀杆，手指，淅淅沥沥在脚边汇成小河。他威风凛凛地站着，双眼中充满了迷茫。


    
一个个飞龙禁卫，中原民壮，同样手持陌刀，站在了王洵身后。身上同样威风凛凛，眼中同样充满迷茫。


    
这里是西域，不是中原。


    
这里的一切一切，都跟大伙所熟悉的中原不一样！


    
注1：埃斤，突厥语，部落酋长。


    
注2：卓班，突厥官制。埃斤的左膀右臂。（乡长助理？）。伯克，部落中的贵族。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三 下）


    
见到一干陌刀手始终不开口说出饶恕对手的承诺，石怀义在白骨鹿砦外急得恨不能抬手给王洵一弩，“他们，他们已经是你的了！别再砍了，杀一个，少一个！”


    
“我的？”王洵木然看了他一眼，依旧像沉浸在某个噩梦里一般。


    
“对，你的，你的！全是你的！”石怀义跳下坐骑，大喊大叫着冲了进来，“你让他们往东，他们不敢往西。包括这个身穿貂皮袍子的家伙，他是部落埃斤，你可以扣下他，向他的部落索要赎金。或者以他为人质，威逼整个部落向你效忠！”


    
“哦？”王洵的眼神终于重新灵动了起来，笑了笑，伸手揭开面甲。这里是西域，是以强者为尊的地方。失败者赤条条而去，胜利者拥有一切。这是狼群规则。部族武士们不在乎改变追随对象，只要你强，哪怕是杀父仇人，亦可以发誓效忠。


    
今天，他赢了。先后杀死了两个看起来地位很尊贵的人，吓坏了另外一个。所以，他理所当然地拥有曾经属于对方的一切。可他要这些部族武士干什么？身为大唐军官，如果留在安西，封四叔自然会给他指派部属。身后带着数百私兵，先不说符合不符合大唐法度，光是养活这些张嘴巴，也能把他吃得倾家荡产。


    
“他们，今后都属于你！他们的老婆孩子，家中牛羊，也都是你的！”费了好大力气挤到王洵面前，石怀义继续向对方解释。终于轮到王洵发傻了一回，他心中好不得意。“过来，过来，站好队，一个个过来，向你们的主人报上名姓！”


    
后半句话是冲俘虏们说的，明显有狐假虎威的因素。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不满地哼了一声，率先上前，解下脖颈上一串花花绿绿的石头项链，躬身，双手呈给王洵，嘴里嘀里嘟噜说出一大串王洵根本无法听懂的语言。


    
“他说，你是受白狼神保佑的勇士，他输得心服口服。他是处木昆部的埃斤，所以愿意献上与身份等同的财物，传家之宝和一百匹战马，为他自己赎身！”石怀义主动替王洵翻译，然后又迅速用汉语提醒，“先别忙答应他。这家伙长得白白胖胖的，肯定能榨出更多油水！”


    
“嗯！”王洵信口答应。他现在心里头非常乱，根本顾不上考虑那些身外之物。石怀义见状，还以为他在为具体如何讨价还价而烦恼，立刻又越俎代庖，自顾用突厥话跟处木昆吐马提说道，“你家主人说了，一百匹战马不符合你的身份。至少要五百匹马，一万头羊。送到他指定的地点后，才能放你走。”


    
闻听此言，处木昆吐马提立刻扬起脸来大声抗议，话语里充满了激愤。石怀义先是大声呵斥了几句，打掉了对方的气焰，随后才向王洵翻译道：“我让他出五百匹马，一万头羊，送到疏勒去，才能放他走。他不肯答应，说东西太多了，他的族人肯定宁可换个人做埃斤，也不会赎回他。并且疏勒距离此地太远，一来一回几千里路，等他这返到部落后，肯定也是被废掉的货。所以，要么你现在放他走，他可以对长生天立誓，回到族中立刻送出赎身财物。要么你现在就杀了他！大伙一拍两散！”


    
“这家伙倒是一点儿也不傻！”听了石怀义的转述，王洵不怒反笑，“你告诉他，可以现在就放他走。价格就按他先前自己所说的，一百匹马，加上他手中的项链。但是，他得告诉我，谁指派他来的，给了他什么好处！”


    
“就这点儿东西？！”石怀义看了吐马提手中的项链一眼，花花绿绿的，有很多石头，但未必值多少钱。


    
“赶紧翻译吧。咱们没时间耽误！”王洵向四下看了看，带着点催促的口吻补充。


    
“这好办，让他先等着！”石怀义有些不甘心王洵如此败家，笑了笑，把头转向其他俘虏，大声喊道：“都放下兵器和水袋，自己往鹿砦外边走，不准牵马。把没死的也抬上。到那边沙丘下站队。都看到没有，就是那个最高的沙丘，上面长着几棵胡杨树的那个。大个子在前，小个子在后。一个部落排一条长队。待会儿你们主人会派管家问你们名姓！”


    
这几句话他先用汉语喊了一遍，然后又用突厥语重复。虽然啰嗦了些，意思表达却非常清楚。听完他的话，所有俘虏，无论满脸横肉的，还是虎背熊腰的，居然个个像绵羊般温顺。抬起受伤的同族，一个挨一个，走向不远处的沙丘。


    
“麻烦二位暂时给王大哥充当一下管家！不用怕，他们已经被王大哥吓住了，没胆子造反！”回过头，石怀义又向方子陵和老周两人请求。


    
方子陵和老周正在看稀罕，听到他的提议，欣然领命。笑呵呵拖着陌刀，朝不远处长着几棵胡杨树的大沙丘走去了。已经替王洵做了这么多，石怀义索性好人当到底。随即，又冲陌刀手们吩咐，“各位大哥赶紧到咱们刚才扎营的地方洗把脸。有谁受了伤，就赶紧去找小洛。她随身带着药。就在是那个绿色的旗子下。认准了，绿色旗子下是她的位置！”


    
“小洛姑娘！”众陌刀手立刻忘了身上的疲惫，无论有没有负伤，皆抬起头，眼巴巴地看向王洵。见后者没有异议，大伙轰然而笑，争先恐后跑走出了白骨鹿砦。


    
“小洛姑娘什么时候跟出来的，我怎么没见过她？”王洵心里也有些奇怪，扯了石怀义一把，低声追问。


    
“她是我们部落最好的郎中，当然要跟着大队人马一起行动了！”石怀义哈哈大笑，满脸得意，“没看到吧。那是因为你眼力太差。她一直跟在我身边，只是穿了身男人衣服而已！”


    
“原来是女扮男装，我眼力是够差的！”想想小洛穿着一身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油渍泽旧皮甲的模样，王洵无声而笑。那个精灵古怪的小姑娘，行事总是出人意料。谁若是日后娶了她，可是有的是时间头疼。


    
看看鹿砦里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石怀义转过身，又冲着自家弟兄喊道，“别愣着了，赶紧下马收拾弩箭。死人身上的也拔出来，一个都别落下。那宝贝东西，咱们自己现在还打不了。”


    
楼兰武士们发出一阵哄笑，翻身下马，跑进鹿砦里回收弩箭。个别人发现某把联军丢下的兵器比较顺眼，也悄悄地捡了起来，别在了腰间。王洵发现了，笑了笑，权当什么都没看见。


    
也许是觉得自家弟兄表现实在有点儿太贪婪，石怀义讪讪笑了笑，赶紧想法转移王洵的注意力。踢了吐马提大埃斤一脚，他用突厥语大声说道：“你家主人宽宏大量，可以答应今天放你走。但你的赎身物资，必须翻倍。你当着长生天立誓，回到族中，立刻兑现。还有，谁派你来的，给了你多少好处，你必须如实汇报！”


    
“我不能出卖朋友！”处木昆吐马提脸色突然一红，直接用汉语回应。“你可以现在就杀了我，但不能侮辱我的骄傲！”


    
没想到这家伙居然会说唐言，王洵和石怀义俱是一愣。特别是后者，脸色登时就红得像只煮熟了的大虾。没等二人说出威胁的话，处木昆吐马提退后半步，双膝跪倒，“我，处木昆部落埃斤吐马提，今天，愿意对着长生天立誓，以三百匹骏马，两千头羊，赎回自己。但是，我不能出卖朋友！”


    
“你这没良心的家伙！”石怀义挥拳欲打，“我现在就揍你一顿，看你回去怎么继续做埃斤！”


    
王洵上前半步，伸手拉住他的胳膊。“别忙着动手。交给我自己处理。”随即，将头转向吐马提，“我，唐人王洵，可以接受你的赎身要求。但是，你需要再回答我几句话！站起来回答，别让你的部下看见你跪着。”


    
“主人尽管问。但是，我绝做出卖朋友的事情！”吐马提感激地点点头，从沙地中爬起来，大声回应。


    
“没人让你出卖朋友。不过，请你出兵的那个家伙，未必是真朋友！真朋友不会怂恿你送死！”王洵的嘴巴突然变得笨拙，绕来绕去地说道。“在你后面还有两波同伙。他们是哪个部落？各自有多少人？离这边还多远？”


    
“这……”处木昆吐马提有些犹豫。


    
“我可以把你的部族武士，都放还给你。打败了后面来的那些家伙，你就可以带他们走。所有缴获，包括俘虏的赎身财物，也分给你两成！”王洵笑了笑，开出一个难以拒绝的价码。


    
吐马提立刻心动，躬了下身体，低声回应，“你是我的主人。我不能欺骗你。否则金狼神必然会降灾于我的部族。跟在后面的两伙强盗，一个是乌尔其部，有四百人。另外一个是塞火罗部，有七百多人，距离这儿大概四十里左右。这两个部落骑的都是骆驼，所以走得比较慢。”


    
“你这不叫出卖？”石怀义气得直想揍人。“还拿狼神降灾当借口。就冲你今天的作为，你们部落的牲口早就该得瘟疫死绝种！”


    
吐马提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不敢当面回骂。石怀义见状，又挥拳欲打。王洵不想折辱吐马提过甚，再度伸手将石怀义拦住，“行了，他大小也是个族长。你给他留点儿脸面。”


    
说罢，接过吐马提一直举着的项链，看了看上面花花绿绿的各色宝石，又将它塞回对方手里，“这个，你自己留下吧。我用不到。一会儿打仗，你跟在康老身边。我不用你为我冲杀。你自己也小心点，不要被羽箭误伤！”


    
“是，主人！”处木昆部落埃斤吐马提愣了愣，没想到多次被某人索要，自己却始终舍不得交出的传家之宝，王洵居然看了一眼就还了回来。比起自己先前那些所谓的朋友，眼前这个主人可是太大度了。略作迟疑后，他斟酌着说道：“主人，您的恩情比夷播海还深，比大漠还厚。吐马提不能愧领您的恩惠。有人出了三百匹绸缎，要你和其他唐人的命。至于他是谁，主人请原谅我不能直接说出他的名字。”


    
“我知道了。”王洵早就猜出主使者是哥舒翰，摆摆手，笑着回应，“你下去休息吧。待打败了追兵，我就放你和你的族人离开。”


    
“是，受狼神眷顾的主人！”吐马提又躬了下身，低声提醒。“您的勇武，让狮子也会颤抖。但是。请主人注意来自背后的毒蛇。吐马提听人说，石头堡的大头领萨亦黑正带着麾下兵马赶过来！”


    
还真让我猜中了，王洵满脸苦笑。挥手示意吐马提离开，然后笑着跟石怀义说道，“走吧，咱们去见康老。商量一下接着该怎么打？”


    
“你们刚才不是已经商量好了么？”石怀义皱了下眉头，低声追问。“我记得，你说过，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所有麻烦！”


    
“事情变化比我想得快。”王洵摇摇头，低声解释，“我原本的谋划是击溃眼前这三部联军，驱动他们的败兵冲击其余两部，倒卷珠帘。”


    
他说了一个大唐军中常用的战术。据说为军神李靖所创。在敌军各部号令不统一，或者敌军实力强弱不均衡时，非常有效。此战术，关键点便是击败其中一部，驱赶溃兵去冲击其余。王洵当时在白马堡中也学得稀里糊涂，如今，期待中的溃兵全变成了他的奴隶，更令他有些手足无措。


    
“行！无论怎么打，我不能再让你跟刚才一样冒险！”不待他解释完毕，石怀义忽然变了脸色，怒气冲冲地强调。“刚才，你知道么？我特别怕你出事！你是我的客人，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死！”


    
“行，下次肯定不会了！”王洵笑了笑，拉着石怀义，转身向正在白骨鹿砦外徘徊的老狐狸康忠信走去。有些隐藏在阴暗中的真相，他并不想说给石怀义听。为了对方日后在其族中的处境，也为了对方眼中那种值得珍惜的单纯。


    
老狐狸康忠信其实早就赶过来了。一直默不作声观察两个少年的表现而已。战前设法怂恿王洵带队向数倍与陌刀手的敌军发起冲锋，他其实也不是想让前者去送死。而是想将王洵先逼入绝地，然后再施以援手。这样，日后这个迅速长大的汉家伢子，才会更感念楼兰人的恩德。在其于西域唐军中拥有一席之地后，才会给楼兰人带来更大的好处。


    
没想到，这个汉家伢子，居然凭着二十几名亲信和一百多名民壮，硬生生击溃了八百敌军！并且抓了至少四百多俘虏！他的确不是个寻常少年。怪不得封常清不惜一切代价要保住他，而哥舒翰则费尽心机想要他的命！假以时日，恐怕整个安西四镇，都要在他的怒吼声里颤抖。


    
这样的豪杰，自己居然想凭借几个小伎俩套住他？望着远处说笑着向自己走来的两个少年，忽然间，老狐狸开始怀疑自己的智慧。他发现自己的确老了，总喜欢耍弄阴谋，一辈子算计来算计去，其实还不如看上去傻乎乎的小石头！小石头自打开始就没算计过别人，小石头却博得了所有汉家儿郎的喜欢与尊敬。


    
族中日后有小石头在，我还瞎担心什么？转瞬，老狐狸康忠信又笑了起来。眯缝着眼睛向两个少年迎去。


    
这一刻，他发现自己的确已经老了！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四 上）


    
“老了！”望着天空中苍白的斜阳，乌尔其部埃斤跌思泰拖长了声音说道。他今年已经七十四岁，在一年到头见不了几天绿色的玉门关外，这绝对是个令人惊叹的高寿。因此，作为且末河流域最老的酋长之一，他的一生中也看到了许多别人没时间看清楚的东西。


    
他看到过突厥帝国在骨咄禄汗带领下的崛起、扩张，也目睹了其在默戳汗带领下如何一天天走向衰落；他看到过毗加可汗带领黑衣狼骑如何耀武扬威，也目睹了王忠嗣麾下的十万唐军如何摧枯拉朽；他看到过白眉可汗那无法闭上的眼睛，也目睹了骨力裴罗可汗刀头上的淋漓血迹。（注1）


    
一年年，脚下的图伦碛不停地换着主人。每一次王旗变幻，都留下一片尸山血海。作为一个总人口不到五万的小族，乌尔其部只能在其中随波逐流。尽量跟在即将获胜者一方，哪怕突然临阵改换门庭。尽最大努力别站错队，以避免强者的雷霆之怒。


    
所以，遇事慢半拍，是乌尔其部埃斤跌思泰的毕生经验总结。不当冲在最前面的那个人，哪怕巨大的利益在前方唾手可得。也不当拖队伍后腿的那个人，哪怕前方横着一座刀山。此番哥舒部派遣使者邀请生活在蒲昌海附近的五大部族共同出兵讨伐一个唐人的辎重队，他也采用了同样的策略。收下礼物，按期出兵，以免惹得哥舒部的发怒，暗中唆使附近突厥部落报复。同时，尽量走得比其他人慢一些，不当导致辎重队覆没的罪魁祸首，以免安西四镇节度使封矮子秋后算账。（注2）


    
“是啊，咱们都老了。日后的图伦碛是年轻人的了！”抱着同样捡剩骨头心思的，还有塞火罗部埃斤颉质略。他亦不愿意因为参与劫杀一伙唐人辎重队，惹来安西军的大规模追杀。要知道，封常清是出了名的护犊子。谁动了他麾下弟兄一根汗毛，他无法腾出手来管则已，一腾出手来，肯定是山崩地裂。


    
但与此同时，塞火罗部埃斤颉质略也不愿意惹恼哥舒翰。虽然蒲昌海位于安西镇境内，河西节度使哥舒翰不可能带领麾下大军越境来替其部族出头。然而眼下散落于西域各地的突厥部落都唯哥舒部马首是瞻，惹恼了哥舒翰，谁也没把握会不会被某个临近的突厥部借着争夺草场的由头狠狠咬上一大口。


    
两害相权，颉质略埃斤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和跌思泰埃斤同样的对策。尽数带领骆驼兵出征。纥骨、处木昆、赤牙三部愿意讨好哥舒翰，就让他们讨好去吧。乌尔其部与塞火罗部情愿慢慢跟在后边分一口残羹冷炙。反正，骆驼的主要特长是负重能力和耐力，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跑得比战马快。


    
两个人老成精的家伙合兵一处，拖拖拉拉地踩着另外三个部落留下的马蹄印迹向前赶。沿途不停地发现楼兰人的斥候，他们也懒得派人去追杀。到了这个时候，两支骆驼骑兵加不加入，对战局已经毫无影响。纥骨、处木昆、赤牙三部尽遣族中精锐，加起来有八百多号。带领八百多号精锐武士，如果连四百多楼兰人都吃不下，处木昆吐马提等人就不要继续在蒲昌海一带混了。戈壁滩上容不下弱者，闻到同伴生病味道的其他部族会在第一时间赶过来，将隶属于三个失败部落的草场、牲畜和女人瓜分干净。


    
仿佛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在大队人马附近观望了片刻之后，楼兰人派出来的斥候就彻底消失不见了。塞火罗部埃斤颉质略摇头苦笑，脸上中充满了对敌人的同情。但是，刚笑过还不到半个时辰，他又开始为其他三个部落担心起来。


    
“我说，跌思泰老哥。吐马提他们三个小家伙，不会真的打输了吧！按道理，这会儿该有信使过来炫耀了！”轻轻扯了扯乌尔其部埃斤跌思泰的皮得勒，塞火罗部埃斤颉质略皱着眉头探询。


    
“不至于吧。颉质略，你怎么越老越胆小呢！”跌思泰回过头，笑着数落，“吐马提他们麾下的武士，可是楼兰人的两倍还多。”


    
“我不是有点儿担心么？”面对朋友的质问，塞火罗部埃斤颉质略讪讪而笑。“楼兰人的确只有四百多，可架不住还有一百多唐人。我听人说，半个月前，一伙突厥人也曾经袭击过唐人的辎重队，却被打了个全军覆没！”


    
“那肯定是在关键时刻被楼兰人抄了后路。”乌尔其部埃斤跌思泰摇了摇头，信誓旦旦地给朋友打气。“那一仗我也听人说起过，突厥人跟唐人打到最激烈时，楼兰人突然从后边杀了出来。咱们西域啊，就是部族太多了。各怀各的心思，互相捅刀子们，所以越来越衰败。真要一对一，才不会输给他们唐人！”


    
“那倒也是！”颉质略耸耸肩，不断苦笑。西域各部团结一致，说得好听，做起来谈何容易？自从阿史那骨咄禄去世之后，西域各部就没团结过。总是被唐人以极小的代价挑拨得自相残杀，然后又被唐人各个击破、征服。


    
“那几个小家伙儿的脾气我非常清楚，如果没有把握取胜的话，他肯定会按兵不动，等着咱们跟上去再发起进攻！”眯缝着眼睛想了一会儿，跌思泰又撇着嘴补充。谁都不是傻子，傻子当不了部落埃斤。可一个个聪明人们，却被既不部聪明也不强壮的唐人，逼得步步后退。带领着自己的部落，从祁连山退到图伦碛，然后再一路退向更远的西方。


    
“那倒是。即便打不赢，也不至于连逃的机会都没有！”颉质略叹了口气，笑着附和。四百人击败八百人，堪称经典。可如果四百人一战全歼掉两倍于己的对手的话，则只能称为奇迹了。


    
偏偏奇迹就在他眼前发生。


    
话音未落，三十余名全身上下套着黑色罩袍的处木昆武士，已经冲破远拦子的阻截，策马向大队逃来。一边逃，一边声嘶力竭地用突厥语喊道：“救命，救命，楼兰人追过来了！”


    
“拦住他们！”乌尔其部埃斤跌思泰立刻带住胯下的白骆驼，大声命令。“让他们绕到队伍后边去，不准靠近！”


    
“是！”部落卓班鹘屈答应一声，带领二十余骆驼武士杀出本队。一边阻拦溃兵，一边大声喝令，“绕行，绕行，绕到队伍后边去！否则，别怪我下手狠！”


    
处木昆武士不敢违抗，乖乖地拨偏马头，向骆驼队的后方绕去。见到此景，跌思泰暗松一口气，刚要命人将溃兵带到面前来，询问战斗详细过程。远处突然警报声大起，百余全身包裹着黑布的处木昆武士，被三百余楼兰骑兵像赶鸭子一样赶着，冲向乌尔其与塞火罗两部武士组成的大队。


    
“拦住他们，拦住他们！全体，结圆阵。弓箭手准备！射住阵脚。”乌尔其部埃斤跌思泰大惊，顾不上征求塞火罗部埃斤颉质略的意见，大声喝令。


    
“结阵，结阵。敢硬闯者，射！”颉质略的反应也不慢，紧跟着向自家部众发出命令。溃兵的危害极为可怕，往往没等敌人杀到近前，自家阵脚已经被溃兵给冲乱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凄厉的号角声接连而起。伴着角声，乌尔其与塞火罗两部的骆驼骑兵迅速调整队形，试图结成易守难攻的圆阵，避免溃兵冲击。就在此时，后队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哀鸣。先前绕过去寻求庇护的处木昆部武士，举起弯刀，向驮运物资和淡水的骆驼砍去。


    
保护辎重的骆驼骑兵猝不及防，被出处木昆部武士砍了个七零八落。大队骆驼受惊，撒开四蹄，到处乱窜。乌尔其与塞火罗两部武士刚刚具备雏形的圆阵立刻四分五裂，很多骑兵不得不转过身去，对付冲向自己的骆驼。而狠毒的处木昆部武士则挥舞着弯刀，跟在骆驼身后乱砍乱杀。


    
三十人，在一千一百多人的眼皮底下搞破坏。疯子才会这么干。但这个时候，谁也无法讥笑他们疯狂。就在乌尔其与塞火罗两部武士被自家骆驼冲得手忙脚乱之际，对面的一百多处木昆武士已经“逃”到五十步之内。当先二十余人猛然一弯腰，从得胜钩上取下一把长槊，平端在手，撞向负责拦截的乌尔其鹘屈等人。


    
马槊！有过跟唐军作战经验的乌尔其鹘屈卓班尖叫。抬起弯刀，试图拨开三尺槊锋。这个努力几乎等于白费，借着战马的冲力，对面的长槊宛若一条发了怒的巨蟒，撞飞他的弯刀，撞上的胸口，将他整个人撞起来，挑上半空。


    
如果是硬木马槊的话，此刻持槊者必须松手。否则，巨大的反冲击力会将持槊者也直接撞下马背。但是，令所有骆驼骑兵们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撞中鹘屈卓班后，那条巨蟒般的长槊居然弯成了弓形，一瞬间，几乎所有反冲力，都被变了形的槊杆吸收。随着鹘屈卓班的身体被挑离马鞍，槊杆又瞬间弹直。将已经气绝的鹘屈卓班，向甩草滚子一样，远远地甩了出去。


    
“杀！”马背上的持槊者厉声怒喝，手臂一推一拨，将槊杆左右横扫。蓄在槊杆上的冲击力继续释放，“啪”“啪”，抽在另外两名骆驼骑兵的胸口，将二人直接抽下了驼峰，筋断骨折。


    
“杀！”“杀！”其余二十几杆长槊紧随其后，撞、挑、拨、打，眨眼间，将负责拦截的乌尔其部武士杀了干干净净。


    
“唐人，他们是唐人！”到了此刻，乌尔其部埃斤跌思泰才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声嘶力竭地喊道。


    
他明白自己上当了。正面冲过来的持槊者，和先前绕到队伍背后的那些阴险家伙，根本不是处木昆部溃兵，而是如假包换的唐人。只有唐人，才用得起造价昂贵的复合杆马槊！也只有唐人，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令吐木昆部落，反戈一击。


    
但此刻再做任何调整都已经来不及了。冲破了鹘屈卓班的阻拦后，全身包裹在黑色罩袍下的唐人片刻不停，径直撞向乌尔其与塞火罗两部武士本队。二十六杆马槊，排成一条长满利齿的尖刀，沾死，碰亡，长驱，直入。


    
已经被自家骆驼撞了个乱七八糟的骑兵圆阵，正面立刻又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裂缝。裂缝最前方，手持长槊的唐人如同凶神恶煞。紧随他们之后，八十余名黑袍武士挥舞着弯刀，将裂缝扩大，扩大，扩成一个巨大缺口，扩得鲜血淋漓。


    
“挡住，挡住！”塞火罗部埃斤颉质略心如刀绞，拼命催促自家武士去堵缺口。几名在部族中以勇武著称的年轻人，策动胯下骆驼迎了上去。左右夹向持槊者的马头，弯刀闪起数道凄厉的寒光。


    
“杀！”冲在最前方的持槊者又是一声断喝。长槊顺着刀光缝隙钻进去，戳破距离自己最近的那名部族武士喉咙。紧跟着，他左手紧握槊杆，右手轻拨槊纂，看似笨重的丈八长槊居然突然转向，由刺变割，平平地画起一道冷光，将另外一名冲上来夹击的骆驼骑兵脖颈割开一条巨大的血口子。


    
“呃！”脖颈血管被割断的骆驼骑兵丢下弯刀，试图用手指捂住伤口。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随着热血的涌出，他手臂上的力气越来越软，越来越弱。弥留中，他看见冰冷的槊锋再度转向，扫过数尺距离，将自己的一名袍泽扫上了半空。


    
“杀！”另外几杆长槊陆续撞到，在冲在最前方那个持槊者左右，撞飞数名骆驼兵。前后不过数息之间，塞火罗部最勇武的十几名年轻人，全部阵亡，无一幸免。而对手的罩袍衣角，他们都没有机会碰到。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塞火罗部埃斤颉质略目瞪口呆。已经不用再派人上去阻拦了，塞火罗部的骑兵，无一人能挡在持槊者马前。乌尔其部的骆驼兵们同样如此，在部落埃斤跌思泰的催促下，他们拼命去试，拼命去试，结果全是落下坐骑而死。


    
一个辎重队，哪来的这么多勇士？！颉质略感觉到嘴里有股咸滋滋的味道涌了上来。早年他曾经在突厥人旗下，跟唐军做过战。那时的唐军虽然声势浩大，数万人当中，也不过千余用槊好手。怎么一个小小的辎重队，居然能拉出近三十名持槊者来？


    
他当然不知道，正杀得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的那二十几名持槊者，是长安城附近千挑万选出来的良家子。去年数万人前往白马堡应试，最后通过高力士和封常清二人联手选拔的，也不过千把人而已。


    
这千把人，经过半年多艰苦训练之后，放在大唐边军中，也是一等一的好手。更何况王洵及其身后的二十五名飞龙禁卫，还刚刚经历了一场血与火的淬炼。


    
数万人只取千余。一百人只剩下二十五。如此残酷“淘汰率”，当然远远超过了部族牧人的成长过程中的自然选择！西域部族武士，为什么平均体质优于普通大唐士卒？是因为大唐境内百姓生活殷实，男孩子平安长大的几率远远高于西域。而部族武士之所以个个人高马大，是因为在艰苦的生存条件下，那些生下来身体略显孱弱的，根本没机会长大成人！


    
只是这些道理，颉质略这辈子已经没机会再想了。就在他痛不欲生的当口，紧随在处木昆部“溃兵”之后的楼兰武士，也杀了过来。人手一把弯刀，顺着自家盟友留在背后的缺口冲进去，将乌尔其与塞火罗两部武士砍得狼奔豚突。


    
此刻，冲杀在圆阵后方的那三十几名身穿黑色罩袍者，在付出了阵亡过半的代价后，也终于完成了使命。呼哨一声，拨马便走。刚刚与骆驼兵脱离接触，带队者立刻伸出大手，一把扯碎了身上黑色罩袍。


    
“啊呜，啊呜，啊呜！”带队的年青武士仰头大喊，声音虽然略显稚嫩，但是霸气十足。


    
是楼兰人。乌尔其部埃斤跌思泰猜错了。绕到他们背后，冒着九死一生威胁打乱了他临时部署的不是唐人，而是唐人的盟友，一伙看上去年龄不到二十岁的楼兰武士。


    
“啊呜，啊呜，啊呜！”最早跟在持槊者背后挥舞着弯刀收割生命的那伙黑袍武士也扬起头，将心中的郁闷之气借着咆哮喷了出来。他们也不是唐人。乌尔其部埃斤跌思泰又猜错了。而是刚刚投靠过去，半日前还跟乌尔其部骆驼兵称兄道弟的处木昆武士！


    
一袭黑袍，从头到脚包裹，掩盖了所有差别。


    
阴险毒辣的唐军将领，借助处木昆人的黑色罩袍，骗过了跌思泰和颉质略两头老狐狸。他们让楼兰武士穿上处木昆人的罩袍，扮作溃兵，寻求乌尔其与塞火罗两部的庇护。然后，他们再自己穿上处木昆人的罩袍，扮作溃兵直冲乌尔其与塞火罗两部本阵，打开缺口。


    
前后夹击，突然发难。还充分利用了部族武士们打败仗时一哄而散，打顺风仗时一往无前的特点。好一条阴险毒辣的计策，好一双洞彻人心的眼睛。望着不远处越冲越近的长槊，跌思泰不想逃走，而是突然想看一看，领军的唐人到底是什么模样。为不同的阵营打了一辈子的仗，在不同大汗旗号下忽降忽叛的他，临老去前死在这样一个对手里，不冤！


    
注1：骨咄禄、默戳、毗加，后突厥的三代大汗。742年，唐将王忠嗣灭后突厥。744年，率领着后突厥余部苟延残喘的白眉可汗被回纥首领骨力裴罗击杀，突厥帝国从此在中国彻底消失。


    
注2：图伦碛，即塔撒拉马干。蒲昌海，即今天的罗布泊。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四 下）


    
仿佛感觉到了自家族长心中的决死之意，临近的乌尔其部武士纷纷舍命扑上，以血肉之躯组成一道围墙，挡在了持槊的唐人战马前。


    
可惜，战势到了此刻已经无法逆转。再多的武士扑上去，也起不到力挽天河的作用。多一名部族武士挡在战马前，只是多给唐人槊锋上多添一缕血痕而已。


    
只见带队冲阵的唐将槊锋一挺，便将挡在其正面的部族武士刺于骆驼下。随后，整条长槊如同怒蟒般，借着槊杆再度弹开的力道左右狠抽。另外两名扑过来的部族武士被抽了个正着，上半截身体立刻从驼峰上歪了下去，胸骨和脊骨同时断裂，眼见就不得活了。


    
另外两名唐人立刻冲上，顺着带队唐将冲开的缝隙，将手中长槊向前猛撞。随着“啊！”“啊！”两声惨叫，又有两名企图上前拼命的乌尔其部武士被挑飞到半空中。胸口处各自出现了一个碗大的窟窿，血水伴着内脏纷落如雨。


    
第六个挡在唐军面前的是个塞火罗人，见到此景，吓得拨转坐骑便逃。拥挤的人群中，哪有逃跑的道路？唐将手中的长槊从背后追上了他，刺穿腰腹，然后重重甩了出去。


    
几名塞火罗部骑兵被尸体砸下骆驼。其余人纷纷躲避，互相推搡着，争先逃命。乌尔其部大埃斤的亲卫们却逆着人流，前仆后继地往槊锋上涌。王洵身边的空隙迅速变宽，随即又迅速缩窄，窄到他几乎无法挥动马槊。一名乌尔其部伯克踩着骆驼峰，纵身扑上，试图将他的胳膊抱住。他将长槊夹在左侧腋下，右手从马鞍处后抄起高适赠送的链子锤。将半空中跳过了来的家伙砸了个稀烂。随后，单臂抡开，链子锤刮起一阵风，所碰之处，血肉横飞。


    
骆驼骑兵纷纷惨叫着掉下坐骑。王洵眼前瞬间又是一空。手指一松，他将链子锤当做暗器砸向了二十几步外的羊毛大纛。碗口粗的旗杆登时歪倒，将乌尔其部埃斤跌思泰直接盖在底下。


    
“埃斤大人死了，跌思泰埃斤死了。”跟在飞龙禁卫身后的处木昆武士唯恐天下不乱，扯开嗓子乱喊。


    
乌尔其部的武士们无法辨别真伪。纷纷拨转骆驼，四下逃散。但也有数名身穿的亲卫袍服的武士愈发疯狂，竟然争先恐后地向王洵马前扑去。


    
“别送死，别送死了。都回来，回来！”乌尔其部埃斤跌思泰掀开头上的大纛，痛哭失声。他已经活了七十多岁，死不足惜。可眼下挡在唐将槊锋前的，都是乌尔其部众的希望啊。他们都是族中最精锐的武士。少一个，部族重新崛起的机会就又少一分。


    
“挡住他，挡住他！”同样带着哭腔，塞火罗部埃斤颉质略发出来的命令却与跌思泰截然相反。他从二十岁熬到了五十岁，才把自己的父亲，部族的上一任埃斤熬走。还没享受够作为埃斤的荣华富贵。更舍不得坐在黄金大帐当中，一呼百应的滋味。


    
怎可能挡得住！


    
游牧部族混乱的指挥体系，在此刻弊端尽显。一旦两个族长被唐军给盯住了，外围的部族武士就接不到任何确切命令。完全是凭着各自的判断在乱冲一气。而他们的阵型又在第一时间被唐人、楼兰人和处木昆人联手冲乱，故而此刻再奋不顾身，同一时间能凑上前与持槊唐将交手的，也不过是三五名部族武士而已。三五名完全靠自己感悟出来的马上好手，跟王洵这种从小练武，又在白马堡中经过数名百战老兵悉心教导的唐将放对，简直与送死无异，接二连三地付出了性命，却连摸到后者衣角的机会都没有。


    
转眼之间，又有几名乌尔其和塞火罗两部的精锐武士死在了唐军马槊之下。与此同时，魏风也带着其余民壮策马赶到，人手一把伏波弩，冲着乱成一锅粥般的骆驼骑兵攒射。一边射，一边大声叫嚷，“投降，赶紧投降。降者免死！准许你们赎身。”


    
“降者免死！准许自赎！”正在人群中乱砍乱杀的楼兰武士也突然醒悟过来，用突厥语将魏风等人的命令翻译了过去。闻听此言，被搅成一锅糊涂粥的骆驼骑兵们愈发手足无措，有的拨转坐骑向远方逃遁，有的则干脆丢下兵器，闭上眼睛随便对手处置。


    
好不容易才赶过来的大唐民壮们怎肯眼睁睁地放着几乎到手的赎金飞走，立刻分头追上去，用弩箭从背后将距离自己最近的逃命者射杀。数十名骆驼骑兵无路可逃，不得不拉住坐骑，乖乖地束手就擒。


    
听到周围乱轰轰的叫嚷声，已经准备用自己鲜血洗刷耻辱的乌尔其部埃斤跌思泰眼前猛然一亮。拔出腰间弯刀，他双手举过了头顶。同时，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喊道：“投降，所有人下马，向大唐将军投降。他们是仁义之师，不杀俘虏！”


    
“投降，投降。塞火罗人，赶紧投降！”如同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颉质略大埃斤也哭泣着举起双手。“别打了，别打了，今天死的人已经够多了。给塞火罗部留下些种子吧。大唐老爷，我求求您了！”


    
听见来自背后的哭声，完全是凭着一腔热血在苦苦支撑的族长近卫们都拉住了坐骑。呆呆地看了冲到面前的那个唐人持槊者一眼，然后木然丢下了兵器。


    
“让开！”来不及带住坐骑，王洵只能单手将长槊举向天空，同时用另外一只手拨歪马头。已经跑发了性子的坐骑大声咆哮，接连又撞翻了四五匹来不及躲闪的骆驼，才勉强收住了脚步。


    
其余飞龙禁卫也纷纷抬高槊锋，同时拨偏胯下坐骑。尽量避免与自家袍泽和已经投降的敌军相撞。当然，在二者不能同时选择的情况下，首先要照顾自家兄弟。


    
见到持槊者们心肠如此仁慈，两位部族埃斤更生不起抵抗之心，一起跳下白色骆驼，跪在地上用膝盖爬了数步，将代表着本族尊严的腰刀举到了王洵马前。“受白狼神庇佑的唐人将军，您的勇武与仁慈，令整个图伦碛为之颤抖。我，乌尔其部埃斤跌思泰……”“我，塞火罗部埃斤颉质略……”“愿意带领阖族武士，拜倒在您的马前！任凭您处置！”


    
“我，大唐校尉王洵，接受两位埃斤的投诚。”王洵将手中长槊戳进沙地，跳下坐骑，双手将两位族长献上的腰刀一一接过。随后，转过身，冲着所有忐忑不安的骆驼骑兵们喊道：“我，大唐校尉王洵，愿意以自己的家族荣誉担保，只要你等放下兵器，就不再乱杀你们其中任何一人！”


    
“放下兵器，赶紧投降！”


    
“放下兵器，埃斤都投降了，你等愣着干什么？！”


    
楼兰人、处木昆人、还有数个混在处木昆武士当中，被王洵临时拉来凑数的纥骨人，同时用突厥语大喊。他们可没有王洵那种好脾气，见到有动作稍慢的，立刻一刀砍过去，将对方直接砍于坐骑下。


    
“投降，投降。赶紧投降。大唐将军答应，不会再杀任何一人！”唯恐自家武士被杀光，两位埃斤同时扯开嗓子，用本部落语言大喊。


    
“当啷！”“当啷！”一把接着一把游牧民族特制的弯刀被扔在地上，幸存的乌尔其、塞火罗两部武士跳下骆驼，用愤怒的目光看向耀武扬威的处木昆、纥骨、楼兰三部武士，恨不能用怒火将对方活活烤成肉干。


    
“你还不服是不是！”一名处木昆部小箭被看得又羞又怒，扬起弯刀，便欲劈下。旁边立刻有两三支弩弓同时对准了他。“他们都是大人的奴隶，你无权处置！”民壮头目魏风策马上前，怒气冲冲地呵斥。然后，也不管骆驼骑兵们听懂听不懂，自顾大声向对方表示抚慰，“你们，都别怕。我家大人生着一副菩萨心肠。只要你们出得起赎金，肯定会放你们走。”


    
无论是骑在马上的处木昆部武士，还是站在地上的新俘虏，都没听懂他的话。但他动作里想表达的意思，却都被理解了个清清楚楚。处木昆部武士想想自己此刻还前途未卜，讪讪笑了笑，收起了弯刀。新的俘虏们则迅速藏起眼里的怒火，冲着仁慈的唐人老爷投过去感激的一瞥。


    
有了上次收编俘虏的经验，方子陵和老周两人轻车熟路。很快，在不远处重新指定了一块地盘，带着俘虏们去登记名字。石怀义、王洵和一直带队在外围警戒的老狐狸康忠信三人，则从地上拉起跌思泰和颉质略两位族长，跟对方商讨具体赎身事宜。


    
亲眼目睹了第二场干净利落的战斗，老狐狸康忠信愈发坚定地认为，王洵的前途不可限量。眼下趁其没有崛起之前跟他建立牢固的友情，日后定然能为楼兰族带来无穷的收益。因此，谈判时非常卖力。宁可拼着被乌尔其和塞火罗两部记恨五十年，也要从这两个部族身上替王洵榨取最后一头羊羔。


    
其锱铢必较之模样，令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暗擦一把冷汗。“好歹刚才跟我谈赎身条件的是王校尉。如果换了老狐狸，处木昆部十年之内……”


    
“受白狼神庇佑的大唐将军，与您为敌的不是我们乌尔其和塞火罗两部！”为了给自家部落争得一线喘息的余地，跌思泰连强盗打劫的行规不讲了。直接把幕后主使者给供了出来，“是哥舒翰大将军，是他的族人命令我等在半路截杀您。我们两族都很弱小，要想在蒲昌海和玉门关之间讨生活，就不得不遵从哥舒翰大将军的胁迫！”


    
“刀子在你手里，骆驼在你胯下。你不自己往前跑，哥舒部还能牵着你的缰绳么？”老狐狸康忠信可不吃这一套，未等王洵开口，直接驳回了对方的狡辩。“每名武士，用十匹马，三十头羊赎回。必须在三个月内送到疏勒去。见到牲畜之后，王校尉立刻放人。此外，武士们在这一段时间内的吃喝，也由你们自己负责。要么拿牲畜来抵，要么拿真金白银来折算！”


    
“不行，不行，你干脆杀了我得了！”话音未落，塞火罗部埃斤颉质略立刻以头抢地。他这次带了七百骆驼骑兵，刚才的战斗中又没被王洵等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因此活下来当俘虏的族人，远远高于乌尔其部。如果按照老狐狸康忠信开出的条件将被俘的族人全部赎回去，整个部落上下明年就得喝西北风。


    
“你是你，他们是他们。你的身价另算。五百匹马，四千头羊，才不辱没你的身份。跌思泰埃斤也一样！”康忠信一撇嘴，摆出副谁骗得了谁的姿态。


    
“我已经听到长生天的召唤了，肯定不值这个价！”乌尔其部埃斤跌思泰连连摇头，语气不像颉质略那样强烈，但异常坚决。“我愿意以余生，侍奉受白狼神保佑的大唐将军。至于我部被俘武士，只有不到两成，能出得起您说的赎金。其余的，也只好用这辈子做牛做马，来给自己赎罪！”


    
“大唐将军有的是人伺候，不缺你这一把老骨头！”老狐狸康忠信撇撇嘴，目光中不带半分怜悯之意，“如果你的族人出不起赎金的话，我会请求大唐将军，让他们都到楼兰部来做牧奴！”


    
楼兰部正缺青壮，如果这伙俘虏被带到山谷里，以老狐狸的本事，几年之内，肯定全都将他们变成同族。作为土生土长的西域部族埃斤，乌尔其显然也清楚对方话里的威胁之意，笑了笑，沧然道：“长生天既然这么安排，我也没有办法。那是他们的命！可如果我今天答应了你的条件，乌尔其部上下四万多口，肯定活不过下一个冬天。”


    
“活不下去，活不下去。大唐老爷，您就开开恩吧！”塞火罗部埃斤颉质略接过话头，大声祈求，脑门磕在沙地上“咚咚”作响。


    
王洵最见不得别人向自己摇尾乞怜，立刻伸出手，将颉质略硬拉了起来。“我也不想将你们逼上绝路。但我和我的弟兄，还有楼兰部诸位兄弟，必须得到补偿……”


    
“我们可以补偿，我们可以拿出所有能拿出的财货，补偿您的损失！”听王洵的语气松动，塞火罗部埃斤颉质略立刻如蛇一般缠了上来，“我，愿意拿出三百匹马，一千，不，两千头羊，赎回我自己。其他我部武士，每人可以出三匹马，五头羊。不，十头羊。”


    
“还有，还有！”唯恐王洵对这个条件不满意，他继续大声补充，“我们部落还有许多银器，铜器，全加起来有好几百斤。我可以折成牛羊赔给您。还有，还有，哥舒部给了我三车上好的绸缎，也都可以交出来！您等等，我这就派人回去给您拿！”


    
“我没时间等。要那些东西也没用！”从小锦衣玉食惯了，王洵对身外之物看得一向不是很重。摇摇头，笑着拒绝，“银器和铜器你自己留着用吧。绸缎我也不需要。至于牲畜，过后你派人将牲畜运到焉耆，交给那里的守将就行！”


    
“一定，一定。”颉质略立刻又跪了下去，头磕在沙地上砰砰直响，“白狼神保佑的大唐将军，您的仁德比图伦碛还厚。有生之年，塞火罗部愿意供您驱使！”


    
“但你麾下那些人，必须拿出三匹马，不，三头牛每人。二十只羊，不能减了。”唯恐王洵再做散财童子，民壮头目魏风冲上前，替他做主。


    
“行，行。三头牛，二十只羊。我立刻派人回去赶！”颉质略闻言大喜，转过身，冲着魏风重重叩头。


    
“嘶——！”石怀义在一旁急得直咧嘴，恨不能上前重重踹魏风几脚。作为中原农户，魏风自然觉得牛比马珍贵。然而在西域这片土地上，战马价值却远远高于牛羊。后两种牲畜只能作为粮食，每年秋末冬初都要大量被屠宰，以免储备的干草不够吃，在漫长的冬天里将其饿死。而前者，却是部族实力和武士个人地位的象征，只要族中还有战马和青壮，就能从更弱小的部落或者往来商队手中，抢到牛羊和金银！


    
愣了一下，魏风也猜到自己犯了个大错。可话已经出口，便无法更改。只好讪讪地将目光转向王洵。后者倒不是很在乎部属的插嘴给自己造成了多大损失，心里对牛羊和战马的差别，其实也一样没什么概念。点点头，笑着说道，“好，就按照这个条件。但是只把牛赶到焉耆，托守将转交给我就行。剩下的羊，全部送往阿尔金山下，康老会派人前去接收！”


    
“使不得！”几乎异口同声，老狐狸康忠信、小石头还有在旁边偷听的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三人大声叫道。


    
“使不得，使不得！”狠狠瞪了吐马提一眼，老狐狸康忠信连连摆手。“您的好意，楼兰部铭记于心。但这么多羊……”


    
“是大伙应得的。请您老酌情分配。务必让每个参战的弟兄，都得到一份！”笑了笑，王洵低声打断。


    
六百多名俘虏，每人二十头羊，加起来就是一万两千多头。如此庞大的一笔财货，他居然眼皮都不眨，就送给了楼兰部。一时间，老狐狸感动得几乎说不出话。嘴唇上下颤抖，手指死死扯住王洵的衣袖，关节处不剩半点儿血色。


    
小石头也无法用语言形容自己的感激，把手按在胸前，冲着王洵恭恭敬敬地俯首。接连俯首三次，他才勉强平静了下来，擦了把眼睛，用颤抖声音说道：“我去把这话告诉弟兄们。让他们也高兴一下，让他们永远都记住大唐朋友的慷慨！”


    
王洵摆摆手，做了个不足挂齿姿态。随即，将头转向了乌尔其部埃斤跌思泰，“您老的身价，跟他一样。贵部的武士，也是三头牛，二十头羊。这个价格，您老出得起么？”


    
“受白狼神庇佑的大唐将军，跌思泰瞎了眼睛，才会做您的敌人！”跌思泰也立刻拜倒于地，带着几分哭腔回应。“您放心，从今天起，乌尔其部永远都将铭记您的宽宏。再也不敢冒犯任何一个唐人！”


    
“那就好！”听对方把自己的宽宏回报于所有唐人头上，王洵心里觉得非常高兴。无论杨国忠、哥舒翰等人做了什么事情，骨子里，他依旧为身上的唐人血脉而自豪。“牛你派人送到焉耆去。羊么，一半送到焉耆，另外一半，送到他……”用手一指处木昆部落埃斤吐马提，“送到他指定地点。分配给所有参战的处木昆武士！”


    
“我？”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愣在了当场，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参战之前，王洵的确答应过他，分两成赎金给处木昆部落。但那只是随口一说，并且没有立下任何字据和誓言。如果王洵不准备兑现的话，他也没任何办法。以处木昆部众武士现在的奴隶身份，替主人打仗本来就是应尽的义务，连坐骑兵器都要自备，更甭说战后能分到任何好处了。


    
想当年，处木昆部为了突厥人作战，是这样的规矩。为了回纥人作战，也是这样的规矩。自备兵器、战马和辎重，死了白死，所有缴获却要全部上交。只有今天，第一次听说主人会分四分之一财物给自己。


    
“还不谢恩。真是便宜死你了！”康忠信又是嫉妒，又是愤恨，上前一记脖搂，彻底打醒了吐马提。


    
“谢，谢谢王将军。谢谢，谢谢！”处木昆吐马提扑通一声跪倒，真心实意地折服在少年唐将面前。“从今往后，只要您一声召唤。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处木昆部武士决不皱一下眉头！此誓，长生天为证。如有违背，让蒲昌海连年降下白灾，我部牲畜死个干干净净。”（注1）


    
注1：白灾，即雪灾。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五 上）


    
消息传出，处木昆部的武士们也是一片欢腾。大伙都没想到成为俘虏之后不到两个时辰，就重新获得了自由。更没想到的是，受白狼神庇护的唐人将军非但不再追究大伙的冒犯之罪，而且还把战利品分到了每个人手中。


    
以往替别的英雄效力，可没过这么的丰厚的收获。登时，处木昆部武士看向王洵的目光中充满感激。见到此景，王洵索性好人做到底。将先前临时拉入队伍中滥竽充数的十几个纥骨部俘虏，也叫到了面前。通过石怀义的口用突厥语向他们宣布，“你们几个刚才表现不错。唐人将军非常满意，决定释放你们。此外，每个人赏赐三匹骆驼，一袋子莜面粉，明天一早就可以回家！”（注1）


    
闻听此言，纥骨部武士立刻跪倒在地，叩首称谢。骆驼原来的主人，乌尔其和塞火罗两部的埃斤也说不出什么怨言来。西域的规矩历来如此，失败者的所有一切，包括身家性命都归胜利者支配。在他们决定投降的那一刻，队伍中的牲畜和辎重已经换了主人。


    
随后，在石怀义和康忠信两个的帮助下，王洵开始指挥弟兄和俘虏们一道打扫战场。刚才那一仗赢得干净利落，包括他本人在内的二十六名飞龙禁卫，居然一个都没战死，只有六人受了不同程度的轻伤，被小洛姑娘随便在伤口上贴了块膏药，就又活蹦乱跳了。倒是追随石怀义冒充处木昆部武士混到敌军背后大搞破坏的楼兰武士，损失比较重。去的时候是三十四人，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十二个，并且几乎人人挂彩。但比起此战的辉煌成绩和楼兰部事后分到的收益，这些牺牲也是值了。


    
追随在飞龙禁卫身后冲阵的处木昆部武士损失也很小，只有区区十几个。跟在处木昆部扩大战果的楼兰武士们损失更轻，伤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有参战者当中，损失最轻的是魏风和朱五一二人所带领的民壮，由于不放心民壮们的战斗力，王洵将其安排在攻击序列最后。结果，他们就充当了压垮敌军的最后一根稻草。基本没怎么动手，乌尔其和塞火罗两部就投降了，当然也就没什么损失。


    
相比之下，乌尔其和塞火罗两部的伤亡就有些惨不忍睹了。特别是那些挡在飞龙禁卫冲锋路上的族长亲卫，凡是被长槊从骆驼背上扫下来的，没一人能逃得活命。而由于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的缘故，在跟处木昆和楼兰部武士的厮杀中，骆驼骑兵也没发挥出应有的实力。几乎是付出四、五条性命，才能换取对方一个落马。并且还有很多骑兵被自家袍泽撞下了骆驼，踩了个筋断骨折。


    
伤亡惨重归惨重，两部骆驼骑兵心里却涌不起半点儿仇恨之意。如果换了突厥人或者回纥人处在大唐王将军同样的角度，他们根本不可能以如此小的代价被赎回。也许要到别人部落里，做一辈子牧奴。也许会被当场处死，作为祭品献给白狼神。即便是换了其他唐人处于王将军的位置，他们的结果也未必会如此轻松。当年薛仁贵击败铁勒九姓，可是将十余万俘虏一夜之间全部活埋，连老人孩子都没有放过！


    
冬季的白天短。待把战死者的尸体都收敛了，天色也就暗了下来。不敢在夜间的沙漠上赶路，王洵便参考几位埃斤的建议，寻了个挡风的大沙丘，命令麾下弟兄和一众俘虏扎营安歇。


    
当下，伙长周德树带领几名飞龙禁卫，指挥各部俘虏一齐动手，在沙丘后扎了个巨大的营盘。魏风带领民壮从缴获的物资中拿出干柴、淡水和莜面粉，分给俘虏每人一份。有了食物果腹，又有了火堆取暖，众部族武士的心思愈发安定。有些刚刚获得赏赐的处木昆人，居然一边吃着莜面团，一边大声唱起歌来。


    
草原上的民族崛起迅速，消失也很突然。从秦汉到隋唐，近千年里起起伏伏的众多族群，彼此之间的影响极为巨大。有些后起之秀，曾经做过消失者的奴隶或者附庸。而有些现在的弱小族群，几百年前恰恰是整个西域的主人。因此，处木昆人的歌声一起，立刻有其他部落的武士低声附和，渐渐地，参与进来的居然有数百人，歌声苍凉宏大，顺着夜风响彻整个沙漠。


    
“他们唱的是什么？”隐隐约约，王洵觉得对这个曲调也很熟悉，冲着坐在自己身边的石怀义笑了笑，低声请教。


    
“这……”石怀义的笑容登时有些尴尬，“他们不是有心唱的。估计是平时唱习惯了，随口就喊了出来！”


    
“到底是什么啊？你这人怎么尽绕弯子！”方子陵听得不耐烦，用力推了石怀义一把。“又不是你唱的，赶紧翻译，万一那些家伙心存不满，咱们也好有备无患！”


    
“我估计他们不是存心唱给你们听！”石怀义讪讪笑了笑，低声解释。“歌词大意是，被汉人抢走了胭脂山，我们部族的女人就失去了美丽的容颜。被汉人抢走了祁连山，我们部族的牲畜就再也下不了小崽……”


    
“他奶奶的，这群养不熟的白眼狼！”没等他将歌词大意翻译完，方子陵已经长身而起。拔出横刀，就准备杀人立威。


    
石怀义见此，赶紧伸手拉住了他。“我都说他们未必是存心的了。所有水袋和兵器，都被咱们控制着。他们即便想造反，也寻不到任何活路！”


    
这句解释，倒也算是有力。沙漠中最重要的是淡水。没有水袋，即便趁夜色掩护逃了，也会活活渴死。方子陵想了想，气愤地跺脚，“他奶奶的，早知道他们如此忘恩负义，当初就不该答应放他们走。俗话说得好，非我族类……”


    
后半句话被王洵用白眼给直接打断。摇摇头，他低声说道：“这歌，恐怕在汉代就有了吧。应该是，‘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亡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是霍去病北伐之后，匈奴人做的挽歌。不过，当年大汉打到草原上，只是让匈奴妇女脸上没有了胭脂擦而已。汉后五胡进入中原，可是拿中原百姓当两脚羊，随便煮熟了吃！”


    
石怀义笑了笑，无法表态。作为楼兰人，他应该属于胡人的一部分。但内心深处，他又非常赞同王洵的话。西域各地，向来纷争不断。然而无论是突厥人、吐蕃人还是回纥人掌控了这里，对待各当地部族都不会像大唐这般宽容。虽然大唐在征服西域时，也曾经发生过屠杀。但毕竟只有极少的一两桩，总体上对待当地部落还是以怀柔为主。而不像其他几大族，动不动就将被征服部落中的男女老少，高过车辕者全部处死。


    
“我去喝止他们！”有心拉近跟王洵等人的距离，老狐狸康忠信站起来，大声说道。一个月之内，他曾经亲眼目睹了飞龙禁卫参与的三场战斗，如果说第一场战斗中，作为指挥者，王洵的表现还错误百出的话。今天这两场，则有了本质上的差别。仿佛一块被埋在沙子下沉睡了数千年的古剑，一旦被磨去了表面锈迹，便会发出逼人的寒光。


    
“不必了。让他们唱吧。即便把人的嘴巴堵上，他们说不定也会在心里边哼哼！还不如让他们直接唱出来，省得憋着难受！”摆摆手，王洵笑着阻止，丝毫不以俘虏们的歌声为忤。


    
“嗯！你说不必就不必！”老狐狸迟疑了一下，又慢慢坐回了火堆旁。“怪不得封常清那么看重你。你的确与众不同。不同。你们唐人本来就与众不同。”将面前的火堆挑旺了些，他笑着补充，“也许是因为强大，所以宽容。也许是因为宽容，所以强大。反正，西域这片土地，最好还是由你们唐人来管！”


    
“您老过奖了！”王洵被夸得有些脸红，拱了拱手，笑着谦虚。


    
“我老人家从不曲意奉承！”老狐狸笑着摇头，“你的确很有本事。比我见过的年轻人都有本事。将来在西域这一块，肯定有属于你的一片天空。”


    
“的确，王大哥的马槊使得，那个，那个，简直绝了！”不给王洵继续谦虚的机会，石怀义笑着挑起大拇指。“我还从没见过有人，把马槊使到这种境地呢。简直跟活了一般。你能不能教教我？我拿两匹骏马报答你！”


    
“教你倒是不成问题。但你现在练，恐怕有点儿晚了！”正愁找不到机会岔开话题，王洵赶紧顺着石怀义的口风回应。“马槊总共就是那么十几招，但是得从小开始练，没三五年功夫，见不到任何效果！”


    
“他们也都练了好几年了？总不成你们都在马槊上下过十几年辛苦吧！？”石怀义唯恐王洵在敷衍自己，用手指向方子陵以及坐在火堆前取暖的其他几个飞龙禁卫，大声问道。


    
“恐怕是！”方子陵、周德树等人笑了笑，满脸得意，“年刀，月棍，一辈子槊……”


    
“那你们唐军，干脆全都用马槊算了！”石怀义登时泄了气，踢了脚沙子，悻然说道。“还让不让人活了。随便拉一个出来，就练过十几年。还让不让人活了……”


    
“那也很难！”伙长周德树诚心拿年轻人逗闷子，笑着补充，“马槊也不是人人能练的。我们家乡那边有句话说，看一个武夫是自幼受过名师指点，还是半路出家，看兵器就行了。使槊的，肯定是从小练起的。拿刀的，基本上都是野路子！”


    
“呵呵呵呵！”一众飞龙禁卫全都笑了起来，声音中充满了自豪。今天下午这仗，彻底树立了他们对自己的信心。恐怕今后很多年内，沙场上遇到再强的敌人，他们都敢纵马与之一搏。


    
“他们这些家伙，以前都是禁军。也就是中原大埃斤的贴身近卫。所以，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看到石怀义眼睛里充满了求知欲，王洵笑着给对方解惑。


    
大唐有句话叫做穷文富武。家境贫寒者只要有心读书，折根树枝也能在沙土上习字。长大后进入县学便可以吃国家供给，同时让家里省一份口粮。一旦学有所成，无论是通过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当中任何一科，都立刻有了铁饭碗。即便没机会出任地方官员，也可以成为官员的私聘幕僚，这辈子再也吃穿不愁。（注2）


    
相比于习文来说，学武的条件就要高得多。家中不富裕，便请不起名师指点，也买不起造价高达十几贯甚至几十贯的复合杆马槊。即便是学最简单的刀、矛、拳脚，长时间的大量活动之后，习武者突然暴涨的胃口，也不是寻常人家所能承受得起。故而也就是全部由居住在京师附近良家子弟组成的飞龙禁卫，才随便找出一个人来，即能上马持槊。换到了大唐其他任何一支军旅中，包括以精锐著称的边军之内。善使马槊者，也未必能凑出一千之数。


    
只是这话一时半会儿解释不清楚，王洵也不想跟所有人交代大唐的实底儿。因此仅拿飞龙禁卫的身份来敷衍。


    
“哦！”石怀义听得似懂非懂。部落埃斤的贴身侍卫，肯定要拥有部落中一等一的好身手。楼兰部也是如此。但这只解释了为什么王洵等人个个本领高强，并没解决他心中另外一个疑问。想了想，他又冒失地追问了一句，“既然你们本事这么大？那个，那个姓杨的长老，为什么非要杀死你们？莫非，莫非他不是唐人么？”


    
“他！”王洵等人的眼神立刻就黯淡了下去。半个多月前的那个血与火之夜，几乎是大伙心中永远的刺。只要有人一提起来，心脏处就立刻痛得如刀子扎一般。


    
“我去巡视一圈！”方子陵站了起来，晃晃悠悠走开。


    
“我找个地方解个手！”素来与人为善的伙长周德树黑着脸，跟在了方子陵身后。一个个飞龙禁卫，陆续站了起来。或找借口，或者一言不发，慢慢走远。先前还热闹的火堆旁，转瞬间便只剩下了王洵、小石头和老狐狸三个，满脸尴尬。


    
“我，我是不是说错话了。我不是有心的！”石怀义也意识到了自己闯了祸，拉了下王洵的披风，怯怯地解释。


    
“你说了句实话而已！”王洵长长地叹了口气，脸上泛起一缕苦笑。“但有时候实话并不好听。杨国忠的确是我们唐人的大长老。只不过，只不过他们这些大长老，把家族利益摆在了整个大唐之上而已！”


    
注1：攸麦粉，草原民族常见食物。可以用开水泡了，捏成面团当干粮吃。


    
注2：唐代科举和后世不尽相同。考的范围广，名目也相对繁杂。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五 下）


    
“嗯！”石怀义眨巴眨巴眼睛，似懂非懂。毕竟阅历有限，王洵所说的话，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如果换做楼兰部，某个长老也像中原的杨大长老一样，随随便便就将族内大批精锐武士置于死地。结局肯定只有两个，要么这个长老被驱逐出部落，赶到沙漠中任其自生自灭。要么，整个楼兰部族因为长老的倒行逆施而迅速衰落，成为临近其他部落的猎物。


    
偏偏杨长老这种把自己家族利益放在整个“部落”利益之前的人，在中原层出不穷！而偏偏大唐帝国，依旧无比地强盛。这其中到底是什么缘故，石怀义此刻想不明白，将来也永远想不明白。他只能看懂眼前的事，无论大唐的那些长老如何对不起王洵等，王洵等却依旧以作为一个唐人而骄傲。


    
不止是武艺高强的飞龙禁卫如此，那些身手平庸的民壮也是如此。根本不用刻意表现，举手投足之间，某种高高在上的心态便已经暴露无遗。“我们唐人如何？”“我们大唐如何如何”类似的话语随时随地都能听到。这种骄傲与自信，有时让石怀义听在耳朵里很不舒服，却不得不承认，巍巍大唐，已经把它的印记，铭刻进了每一个族人的骨头里。任你图伦碛的风沙再大，也很难将其磨去。


    
一时间，没人再想说话，火堆旁的气氛变得有些冷清。老狐狸闭着眼睛假寐，石怀义抱着膝盖发呆，王洵本人，则两眼盯着跳动的火焰，魂魄不知道飞往了何处。


    
他是唐人。无论离开故乡多远，剁烂了，踩碎了，烧成灰，依旧是个骄傲的唐人。这种强烈的自我认同感，越是在一群陌生的部族武士当中，越是强烈。特别是听到周围那低沉忧伤的歌声，骨头里作为唐人的自豪便油然而发，令他不敢稍稍弯曲一下自己的脊梁。


    
内心深处，王洵也解释不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按道理，在经历了这么多磨难之后，大伙在恨杨国忠和哥舒翰的同时，也会痛恨长安城里那个朝廷才对。然而，事实却非如此。弟兄们想要报仇，想要讨还公道，却又在时时刻刻维护着大唐的尊严。


    
也许是周围环境所致吧。毕竟，盟友们称他们为唐人伢子。而俘虏们则称他们为唐人老爷，唐人将军。前前后后，总离不开一个唐字。以此表示他们的身份地位与其他各族武士截然不同。而这种称呼，完全是自然而然产生，谁也无法干涉。除非某人发了疯，在他自己脑门上刻字，上书“我不是唐人”。否则，即便到死也改变不了。


    
“受，受白狼人保佑的唐人将军！”猛然间，又一声敬畏的呼唤传来，打断了王洵的纷乱的思绪。


    
王洵一愣，骤然回头，“有事么？吐马提埃斤，你怎么有空到我这边来了？”


    
“我，不是我。是我。不是……”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突然变得结巴起来，一张嘴翻来覆去地捣蒜。“是，是我，不是不是。”


    
“有话就说！”王洵向旁边挪了挪，给对方让开一个烤火的地方。“坐下说，这铺着皮垫子呢。还算热乎！”


    
“唉，唉！”吐马提有些受宠若惊，凑上前，小心翼翼地坐下。把手举到火堆旁来回搓动。“我，我是受他们，他们所托过来找，找您的。他，他们……”


    
实在觉得紧张，他干脆将手向后一挥，冲着凑在附近另外一个火堆旁蹲着的几个人喊道，“过来吧！你们自己说，我替你们翻译。”


    
“腾——”附近火堆旁立刻乱了一下。几个下午曾经混在处木昆族武士中一并为王洵效过力的纥骨人站起身，上前数步，又“扑通”一声拜倒在地，嘴里发出一串难懂的音符。


    
“他们，他们说，感谢仁慈得大唐将军，释放了他们，并赐下许多财物！”处木昆部落埃斤吐马提偷偷看了看王洵的脸色，眼神有点儿飘忽不定，“他们，他们还说。想请仁慈的主人开恩，准许他们赎回自家埃斤的尸体和其他被主人俘虏的同族。只要主人开出价码，他们立刻就派人回族里筹集赎金！”


    
“他们许给了你什么好处？”没等王洵开口，老狐狸突然把眼睛睁开，低声质问。“我记得，你处木昆吐马提，也是刚刚才被王将军释放吧！”


    
“我，我……”吐马提低下头，不敢直视王洵的眼睛，“我，我们处木昆部落，与他们纥骨部落距离很近。他们，他们的埃斤、博班和几个伯克今天都战死了。所以，今，今后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族中男女老幼，都会，都会拖庇在我部保护之下。”


    
“你干脆直接说，你准备将纥骨部趁机吞掉，不就得了！”老狐狸康忠信撇撇嘴，冷笑着点破。楼兰部付出了这么大代价，最后却让处木昆人平白壮大了一倍。这口气，怎么想都愤愤难平。


    
“不，不是，不是那个意思！”吐马提立刻坐直了身体，冲着老狐狸连连摆手，“您老，您老误会了。唐人，唐人将军，您千万别信他的。我，我处木昆吐马提，没有，没有趁机捞好处的意思。我，我可以对，对着长生天发誓。我们，我们两部只是，只是今天都，都败在了唐军将军手下。族中武士伤亡，伤亡有些大。当然，当然这都是我们自己的错。不，不敢怪唐，唐人将军。但，但是，没，没三年五载，部落，部落的实力恢复不过来。所以，所以才不得不暂时互相依托，以，以免机会为，为别人所乘！”


    
结结巴巴说了一大堆，倒也把他的意思解释清楚了。原来在下午的第一场战斗中，处木昆、纥骨和赤牙三个部落损失都很惨重。其中赤牙部为刚刚从极北之地迁徙而来的新部族，在蒲昌海一带举目无亲，今后是死是活没人操心。但处木昆与纥骨两部，却要面临着实力大减之后，如何应对其他部族窥探的问题。于是，在得知自己和本族武士即将被释放之后。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便将主意打到了距离本部老巢最近的纥骨族头上。而纥骨部被释放的一众武士因为刚刚失去了自家埃斤，此刻也正需要一个外来强援在背后撑腰，才敢回到族中报信。故而，双方一拍即合。吐马提帮助刚刚获得自由的纥骨族武士向王洵求情，请后者恩准以合适的价格赎回纥骨部埃斤肯亦特的遗体，以及其他被俘族人。作为回报，众纥骨部武士在回到本族后，则力争促使整个部落向处木昆部靠拢，共同应对试图趁火打劫的其他游牧部落。


    
在大唐天朝，向来没有挟尸要价的习惯。王洵本人也不屑这样做。听完了处木昆吐马提的解释，想了想，笑着答允：“人死了，便一了百了。什么罪孽也都跟着抹了。你跟纥骨族的武士说，我准许他们将肯亦特的尸体挖出来带回去。至于他们部落中其他被俘虏武士，也跟别人同样价格，每名武士，三头牛，二十只羊。送到焉耆城交割即可！”


    
“多谢大唐将军成全！”处木昆以手抚胸，躬身施礼。然后转过头，将王洵的话翻译给了那些纥骨武士。


    
众纥骨武士闻听，立刻纷纷以手捂住胸口，躬身拜谢。同时用突厥语大声嚷嚷道，“受白狼神保佑的大唐将军，您的恩德，纥骨部永远不敢忘记！”


    
王洵摆了摆手，示意对方不必客气。然后，又笑着对吐马提埃斤建议，“好像还有七十多名赤牙族俘虏，到现在没人管。他们的埃斤也战死了，估计一时半会儿族中也顾不过来赎回他们。我没时间照顾这些家伙，干脆一并作价卖给你算了。我给你打个折，每人算两头牛，十只羊！如何？”


    
“多谢将军大人恩典！”话音未落，吐马提再度拜服于地。“我马上派人回去筹集物资，马上就去。如果不够，就从您给我的赏金里往外扣！”


    
那七十多名赤牙俘虏，他早就看过了。虽然人野蛮了些，还喜欢在脸上乱涂乱抹。但个个长得膀大腰圆。带回族中去，无论当做牧奴，还是日后同化为自己的族人，都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当即，吐马拿出小刀子，提在羊皮上刻了手令，连夜派人赶回自家部落凑集赎金。还没等信使跳上坐骑，先前离去的那几个纥骨人，又带着十几名同族，快步走了过来。走到王洵面前，依次跪倒。


    
“你们还要干什么？”这回，不但王洵皱眉，吐马提自己也觉得纥骨族武士有些得寸进尺，板起面孔，大声呵斥。


    
带头的纥骨族武士看了他一眼，随后突然大声地唱起歌来。一边唱，一边用力拍打自己的胸口。其他十几名纥骨族武士紧随于后，也唱着同样的调子，不停地捶打自己。


    
“他们，他们说……”吐马提有些不甘心，碍于石怀义和康老狐狸在旁边虎视眈眈，不得不如实翻译，“他们几个，情愿永远追随受白狼神庇佑的英雄。一辈子做您的奴仆，跟着您，见证您的辉煌功业。”


    
“这——！”王洵一时有些发傻。自己的前途如何，到现在他还不敢确定。怎敢再收下这些连唐言都不会说的异族武士？正准备开口拒绝，老狐狸康忠信却笑了笑，抢先说道：“收下他们吧。否则，他们就没法再活下去了。追随强者是草原上的习俗。即便给你做牛做马也不丢人。如果你拒绝了，就等于说他们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他们以后无论走到哪，都会被人瞧不起。”


    
“好吧！”王洵无可奈何，只好点头应承。“可你们族埃斤的遗体怎么办？谁回去报信？”


    
“他们随便留下两个人就可以报信了。”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自作主张，替纥骨人回应。然后快速将王洵的话翻译了过去。


    
话音未落，那十几名纥骨部武士已经大声欢呼，相继膝行上前，去吻王洵的靴子。王洵躲闪不及，只好在吐马提的示意下，接受了纥骨部武士的敬意。随后，由按照老狐狸的指点，命人找来弯刀，一一交到了纥骨族武士们手里。


    
拿到兵器，纥骨部武士立刻兴高采烈地从地上爬起来，自动在王洵背后站成一排。举目四望，顾盼俾睨。


    
“现在你也有了自己的部曲了！”老狐狸康忠信笑了笑，轻轻点头，“嗯，就是人数少了点儿。小石头，一会儿你从族里点二十名得力弟兄，让他们永远追随在王将军身后。不用再回本族了。”


    
“这——！”王洵又是一愣，猜不透老狐狸的举动里又包含着什么图谋。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却瞬间醒悟，向前凑了凑，大声说道：“受白狼神庇佑的大唐将军，处木昆人得到了您的那么多好处，却一直想不出报答的办法。亏得刚才康老族长的举动提醒了我。我族武士也愿意追随英雄豪杰的脚步。我马上去挑出二十名身手最矫健的，让他们永远做您的奴仆，为您效忠！”


    
“啊——！”王洵根本来不及反应，一瞬间嫡系部曲就增加到了五十余名。


    
吐马提说做就做，立刻起身，小跑着去挑选自己的族人。这番动作，自然无法不引起其他人的关注。很快，乌尔其和塞火罗两部埃斤也凑了过来，各自献上二十名本族精锐武士，让他们永远追随受白狼神保佑的唐人将军。


    
“受白狼神保佑的唐人将军，处木昆部上下仰慕您的勇武，个个都愿意为您效忠。我从中精挑细选出来二十四名，恰好能使您的忠心奴仆凑成一百之数！”处木昆吐马提带着族人转回，看到火堆旁又多出了乌尔其和塞火罗两部族长的面孔，立刻追加投入。


    
“我部武士的家眷和财产，很快便会送到焉耆城中！”


    
“我部会给您的仆人配齐兵器和铠甲！”


    
同为部落埃斤，谁比谁反应慢多少？乌尔其跌思泰和塞火罗部埃斤颉质略也迅速做出补充。唯恐王洵看不到自己的诚意。


    
没完成哥舒部交给的任务，今后哥舒翰这棵大树众埃斤们是彻底指望不上了。可眼前这位受白狼神庇佑的王将军，前途未必比哥舒翰差！做人又比哥舒翰厚道得多，大方得多！此刻不趁着他尚未崛起攀上关系，更待何时？


    
现在向他示好，就等于替部族的未来铺路。当受白狼神保佑的英雄在西域打下一片属于他自己的天空之时，乌尔其部、塞火罗部以及处木昆部，还用愁没有大树可依么？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六 上）


    
沙漠中的夜风很冷。


    
即便身前背后的火堆都有人照料，王洵还是不到凌晨就被冻得从睡梦中清醒了过来。举头四望，天空就像一口倒着的大锅，罩在同样浑圆的大漠之上。数不清的星星一颗颗镶嵌于锅底，近处的几乎伸手可接。稍远些的，则闪闪烁烁，宛若节日里长安城中不息的灯火。


    
他发现自己又开始思念长安了。哪怕在其中时，被压抑得几乎无法呼吸。离得远时，反而慢慢忘记了它的缺点。只记得它的繁华，它的温暖，还有偕美同游，呼朋引伴的惬意与安宁。


    
如果不是不小心看到了皇家的隐私，王洵知道自己肯定下不了离开长安的决心。只是没想到，自己已经躲出几千里之外了，居然还没能逃过别人的暗算。杨国忠、哥舒翰，还有高力士，这些心如蛇蝎的家伙，早晚不得好死！用力握了握被夜风冻得发僵的手指，王洵再度于心中发狠。虽然他很清楚，高力士与杨国忠勾结起来给自己挖陷阱，很大程度上属于迫不得已。但他就是无法容忍，自己的性命被高力士看得如此之轻。居然犹豫都没犹豫，便给当成了弃子。压根儿没考虑自己好歹也算个勋贵之后。


    
家世已不可凭。父辈们留下来的余荫在真正的上位者面前不值一哂。当心情从失望中平静下来，他再次审视自己。才发现自己原来的生活是多么轻狂。如果运气稍微差一点儿的话，恐怕已经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正如前两天老狐狸说的，像自己这般缺心眼儿家伙，居然能懵懵懂懂地活到现在，真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中一直有鬼神照应。


    
“冻醒了？抓紧时间闭会儿眼睛吧，天亮可早着呢！”老狐狸的声音从对面传了过来，与他脸上的表情一样疲惫不堪。


    
“嗯！”王洵转过头，给了老狐狸康忠信一个感激的微笑。对于这个精于算计，言谈中有包含了很多人生智慧的老家伙，他心中很难涌起什么恶感。


    
“睡吧！忍忍就好了。否则，你会觉得越来越冷！十二月，本来就不应该是赶路的天气！”老狐狸向前蹭了蹭，将手伸到跳动的火焰上方，慢慢熏烤。


    
他的手狠糙。手背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裂口。看到对方鸡爪般干枯的十指，王洵猛然意识到此人的年龄，笑了笑，带着几分歉意说道：“给您老添麻烦了。这么大岁数，却跟我一起在沙漠里受冻！”


    
“这算什么话。难道我老人家的身子骨儿比你还虚么？”闻听此言，老狐狸立刻把眼一瞪，低声抗议。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没想到自己的马屁居然一下子就拍在了马腿儿上，王洵不觉有些委屈，“我的意思是，您老其实没必要亲自送我去焉耆。天寒地冻的，让我心里感觉很过意不去！”


    
“那好办！”老狐狸的双眼再度眯成了一条缝隙，“我老人家其实也不过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你如果觉得亏欠了我老人家的话，就想办法再给我点儿补偿呗！军械、粮食、还有你那练兵秘方什么的。我老人家不挑，随便再丢过来几样就行！”


    
“我呸！”王洵大声啐了一口，如果不是念在对方年龄几乎可以做自己祖父的分上，恨不得将老东西的头拧下来，直接塞火堆里去。“骗我留下了两成辎重，你还不知足？人心不足蛇吞象你懂不懂？昧良心欺骗我这后生晚辈，你也不怕火神怪罪！”


    
“那可是你自己主动提出来的。我不过是盛情难却而已！”论脸皮，老狐狸也一样不含糊，“况且我还用战马和绵羊付了账。一点儿亏都没让你吃！”


    
“对，对，您老是公平买卖，童叟无欺！”王洵懒得再跟对方计较已经发生的交易。反正无论怎么辩论，他都不可能把留给楼兰部的辎重再从老狐狸手中追回来。


    
“当然。阿胡拉·玛兹达说过，人不可拿别人的财物，否则死后无法通过裁决之桥。但朋友之间的馈赠不在此列！”老狐狸旁征博引，说得头头是道。


    
“哼！”王洵自知说不过对方，干脆将头转开，继续欣赏大漠上的夜色。


    
四周全是连绵起伏的沙丘，东南西北毫无差别。仿佛向哪里走，等在前面的都是未知与黑暗。然而你却必须走下去，因为只有继续走，才可能看到希望。留在原地不动的话，只能死于寒冷与干渴。


    
这仿佛就是他的未来。好运气已经用完了。家族的余荫也已经在懵懵懂懂中耗尽了。今后他所能凭借的，只能是属于自己的力量。手中的槊，胯下的战马，还有身后那些跟自己有着同样遭遇的弟兄。


    
二十五名飞龙禁卫，一百零六名民壮。


    
昨天下午的第一场战斗虽然胜的干净利落，却又有二十四名民壮永远倒在了大漠里。想想这个惊人的比例，王洵就心中就忍不住哆嗦。“不到万不得已，绝对再不能派他们出马。”回头看了火堆旁东倒西歪的魏风等人，他心中暗暗发誓。“尽量，让他们都活着回去。尽量。他们都不该被卷进来，不该死在这里！”


    
“小子，想什么呢？看你咬牙切齿的模样？”老狐狸的声音再度从火堆对面传来，隐隐带着几分关切。


    
“没，没什么？”不愿让自己的心事被外人知晓，王洵摇摇头，低声否认。


    
老狐狸一点儿也没有少管闲事的觉悟，把身体卷在皮得勒里，慢慢挪到王洵身边，“说来听听吧，也许我能帮你出个主意！毕竟，我老人家活得年岁长一些，见过的东西也多一些！”


    
“您老不休息么？！赶紧去睡吧！”忍受不了对方身上的膻腥气，王洵向远处挪了挪，低声提醒。


    
“年纪大，没那么多觉了！”老狐狸毫无自觉，再度拉近与王洵的距离。


    
“我在想，没事献殷勤，是不是有什么企图！”转头白了对方一眼，王洵半点好气都欠奉。


    
“的确！”如果有人想知道什么叫没脸没皮的话，相信老狐狸能给出最好的答案。笑了笑，他顺着王洵的口风往下出溜，“对于在我这个位置上的人来说，一举一动都有所图。但是……”又笑了笑，他的脸色渐渐凝重，“校尉大人，你需要明白一点儿。人生就是一场交易。通常当别人对你有所图时，你在他们眼里才有存在的价值。否则，除了你亲生父母之外，谁稀罕你的生死！”


    
“别离我那么近！”仿佛被对方的语气吓到了般，王洵迅速向旁边躲了躲，然后身体猛然僵住！利用的价值！存在的价值！这不就是答案么？在高力士大将军眼里，自己和身边这些弟兄，能有什么可图？有什么存在的价值？所以他随手一挥，就将数百条人命送上的绝路。因为这一百禁卫，三百民壮，比起皇家尊严来，与蝼蚁无异！


    
冷，刹那间，整个星空的寒气，灌进了他的身体内，冻得他忍不住浑身颤抖。如此，哥舒翰的行为也就好解释了。在他这种动辄拿上万弟兄去填敌军壕沟的百战名将眼中，四百多条人命，恐怕就是一个冷冰冰的数字而已。虽然自己来西域之前从没跟他碰过面，相互之间更谈不上什么仇冤。然而替杨国忠擦掉自己这些可能引起危险数字，对他而言只是举手之劳，根本不需要任何犹豫。


    
一切，只是因为自己的分量太轻。分量太轻。在他们眼里没有丝毫利用和存在的价值，无关仇恨！如果自己手握重兵，或者背后还有一个够分量的大人物，恐怕高力士就不会轻易将自己牺牲掉。同理，哥舒翰也不会为了讨好杨国忠而痛下杀手。


    
利用价值，便是存在价值。否则，就可能受到背叛，遭到抛弃。


    
冷，刺骨的冷。


    
“几个部落埃斤为什么争先恐后送你奴仆，因为他们认为你将来对他们有用？那些纥骨人为什么要追随你？因为你能带给他们荣耀，让他们得到更好的前程！”唯恐王洵还不清醒，老狐狸继续用言语敲打他的心脏，“包括我老人家，为什么大冷天要受这个罪，因为我老人家觉得你小子将来能在封常清麾下站稳脚跟，关键时刻也许能替我楼兰部说几句话！还有他们，看看他们，我的校尉大人……”信手指了指熟睡的飞龙禁卫和民壮，他继续口若悬河，“他们为什么要追随你，即便知道随时可能战死。因为他们，相信你能带给他们想要的东西。这都可以称为有所图，我的校尉大人。”


    
“不，不是！”王洵听见自己在辩解，但声音是如此的孱弱。老狐狸的话虽然失之偏颇，却胜在简单明了。顺着这条思路，先前很多看不清楚的东西，猛然间就现出了本来面目。


    
可事实真的如此么？他拒绝相信。人世间，除了赤裸裸的交易外，还应该有点儿别的东西吧？一瞬间，他又想起半个多月前，那个血与火的夜晚。


    
无数弟兄倒在了血泊中。


    
在死去前的那一刻，他们用尽最后的力气，将头转向东方，转向东方。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六 下）


    
如果人生就是一场交易的话，那些临死前转向长安的脸，图的是什么？


    
在生命的最后一息，他们又试图得到什么？


    
抱着被夜风吹透的肩膀，王洵在挣扎中沉沉睡去。睡梦里，老狐狸的话依旧宛若冰凌。每个人都有所图！有利用的价值，才有存在的价值！除了亲生父母之外，没有任何人会不求回报地为你付出……


    
如果此刻王洵已经到了不惑之年，听见这些话之后肯定会一笑而过。每个成年人因为自身阅历不同，对世界都会有一个独立的看法。没必要强求一致，也不会轻易受别人的观点所左右。但现在的他，毕竟才刚满十八岁。刚刚开始睁大眼睛，用自己的双目观察外边的世界。恰恰看见的，多是阳光照不到的阴影。


    
所以，老狐狸的这些话，字字如冰，冻得他浑身上下一片凄冷。睡梦中，本能地想拒绝接受，偏偏又找不到一个有力的反驳理由。直到把体内的血液也冻得一片冰凉，直到自己的心脏也被冻得几乎不再跳动。


    
直到又一声凄厉的号角，将他从挣扎中唤醒。


    
“呜——”警报从晨曦中吹来，响彻整个大漠。“准备迎战！”王洵翻身跳起，一把抓起链子锤，跌跌撞撞地跑向战马。


    
很多人都在跑，跳过余烬未息的火堆，把营地弄得乌烟瘴气。腾起的浓烟加快了混乱的蔓延速度，乌尔其部，塞火罗部，处木昆部，昨天下午刚刚被开释部族武士和一众俘虏你推我搡，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每个人眼中都充满了惊恐。


    
“不要乱动，不要慌！预料中的事情！王将军早有安排！”老狐狸的声音也从火堆旁响了起来，阴沉沙哑，却不带半点波澜。“曹智拔，带人巡视营地！曷骨萨，石怀义，整军，原地等待王将军调遣！”


    
听到熟悉的呼喝声，王洵的神智迅速清醒。自己是这批人的主心骨，背后有几百双眼睛看着呢！停住脚步，他回头给了老狐狸康忠信一个感激的笑脸。翻身上马，将链子锤在晨曦中抡开一个半圆，“魏风、朱五一，带领民壮弟兄看守营地和俘虏。有试图趁机逃走者，杀无赦！”


    
“诺！”“是，校尉大人！”正茫然不知所措的民壮头目魏风和老朱先后答应，停住慌乱的脚步，从身边的马车上抽出陌刀，杀气腾腾地走向各族俘虏，“弟兄们，跟我来。替校尉大人看紧营盘。等他的好消息！”


    
“看紧营盘，看紧营盘！”民壮们抄起陌刀，快速跟上。跑动中，慢慢形成一个整齐的长队。虽然没经过严格训练，但接连打了两场胜仗，大伙心里都非常有底气。特别是在面对手无寸铁的俘虏时，个个都精神抖擞。


    
“飞龙禁卫，上马，持槊！营前列锋矢型攻击阵列！”略做犹豫，王洵继续大声调整部署。“楼兰弟兄，也都上马，跟在飞龙禁卫的后面，做第二波攻击阵列。众亲卫，营前整队，跟在楼兰弟兄的后面。”


    
从号角声中判断，敌军到此地应该还有一段距离。昨天宿营前，他跟老狐狸两个撒出去了大把斥候，探听石城堡守军的动向。此刻的警报，应该就是斥候们发出来的。随着营地内秩序的恢复，王洵的心思也越来越清晰。昨天连续两场恶战，大伙先后打垮了两波敌人，五个不同的游牧部落。大队人马的行进方向，也比原计划向后折返了大约四十余里。所以石城堡的守军才会失去目标，直到今天早晨才追了过来。


    
按常理推算，他们至少赶了一到两个时辰的路。甚至可能在沙漠上找了整整一夜，眼下正是人困马乏的时候。想到对方是一支疲兵，王洵心境更加沉稳，挂好链子锤，催动坐骑出了营地，顶着初生的朝阳，走上最近的一个沙丘。


    
众飞龙禁卫快速跟了上来。每个人都平端长槊，在王洵的身侧和背后，结成一个锐利的攻击阵列。昨天大伙在一人不损的情况下，就冲垮了乌尔其与塞火罗两部联军。所以此刻对自己的战斗力信心十足。虽然加上王洵在内，总计不过二十六人。却如同背后站着千军万马般，威风凛凛。


    
楼兰武士在石怀义和另外一名部族将领的指挥下，跟在飞龙禁卫之后走上沙丘，摆出攻击阵型。昨天晚上才被赠送给王洵的各族武士在老狐狸康忠信的指挥下，策马跟在了楼兰武士之后，挨挨挤挤，两眼中充满了忐忑。他们顶多凑个人场，打顺风仗时可以，万一遇到麻烦，估计起不到太大作用。正当王洵皱起眉头，准备给自己的亲卫部曲换个位置之时，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策马跑了过来，大声请求：“让我的人跟你一起上吧！我已经没退路了！知道了昨天的事情，哥舒翰不会放过我！”


    
“嗯！”王洵略作迟疑，随后迅速点头。“你带人跟在我的亲兵后面，做最后一波。顺便帮我督战。有迟疑不前者，立刻砍了他！”


    
吐马提先是愣了一下，没想到王洵会如此信任自己。旋即，学着唐人的模样，迅速在马背上抱拳，“诺！”。


    
“去吧！”王洵向他轻轻摆手。无论此人的举动是像老狐狸说的那样，对自己有所图也好，或者是单纯是为了寻一条出路也罢，至少，此刻他可以被视作盟友。回头四下看了看，他冲着方子陵吩咐，“吹角，示威，通知敌军，咱们在这里等着他！”


    
“诺！”方子陵大声回应。从马鞍下取出一个硕大的牛角号，放在嘴边吹响。“呜——呜呜——呜呜——”高亢的号角声宛若龙吟，穿透清晨的寒风，将挑战的意思远远传了出去。在高高低低的山丘上起伏回荡，连绵不绝。


    
“呜呜，呜呜，呜呜！”敌军迅速以号角声回应，仿佛一头被激怒了的野兽。紧跟着，几名斥候在正北方的沙丘间出现，背后拉开一条长长的土龙。土龙越拉越粗，越拉越长，猛然间，远处的沙漠上出现了一个硕大的黄色云团。翻翻滚滚，遮天蔽日。


    
“唐，唐军，三千到五千人。全是骑兵！”带队的斥候跑过沙丘，冲着王洵和康忠信二人大声汇报。


    
“详细点儿。”老狐狸微微一皱眉，沉声命令。


    
斥候头目斟酌了一下，继续补充。“应该是石头堡的守军。我看到了他们战旗上的金雕！规模至少在三千以上，很多人带着两匹坐骑！但是弟兄们无法靠得太近，所以数不清具体人头！”


    
“萨亦黑是麻羯人，他们部落信奉金雕。”唯恐王洵听不懂，老狐狸主动向他解释。“当年追随高仙芝西征有功，所以被授了石城堡总管一职！手下将士都是他的族人，战斗力跟我部武士不相上下！”


    
“嗯！”王洵轻轻点头。他不太在乎敌军属于哪个族群。大唐帝国胸怀四海，边陲各地有很多部族都在其旗下效力。特别是最近十几年，由于宰相李林甫一厢情愿地认为，部族将领比汉人将领更容易控制，所以朝野间胡人的地位都很高。很多军中将佐，都由异族来担任。其中佼佼者如哥舒翰，安禄山和高仙芝，甚至已经爬到了数镇节度使的高位。


    
他在乎的是敌军此刻所打的旗号。虽然明知道今天是个不死不休的局面，心里面却依旧觉得极不舒服。半个月前，他带着飞龙禁卫和民壮们对付古力图，对方虽然是哥舒翰的心腹，却穿着一身沙盗的衣服。所以将其砍了也就砍了，不用担心有什么后果。而现在，他却要在大唐的土地上，带着临时拼凑起来的一伙乌合之众，反击一伙正规唐军！


    
此战，败了自然是身死名灭。侥幸获胜，恐怕其后也麻烦不断。到目前为止，所有关于石城堡守军图谋不轨的指控，都建立在推测上。除了吐马提从哥舒部的使者口中道听途说了一耳朵之外，没有任何确凿证据。而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的证言，拿到朝堂上去恐怕起不到任何作用。杨国忠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借口推翻它，哥舒翰也绝对不会承认其族人做过如此猖狂的事情。


    
“你怕给封将军惹来麻烦么？”康忠信不愧为一头老狐狸，光凭王洵的脸色，就推断出此刻他心中在想什么。


    
“嗯！”王洵讪讪笑了笑，没有否认。


    
“你还有别的选择么？”老狐狸微微耸肩，很为王洵的犹豫而感到不满。


    
“没有！”王洵低声叹了口气，把目光重新投往烟尘滚来的方位。


    
敌军的将领肯定是个沙场老手。刻意在沙漠中兜了个圈子，避开初生的朝阳，从正北方冲了过来。队伍行进很快，站在沙丘上，王洵可以清楚地看见他们的规模。共四个方阵，分为左右中后，每个方阵都至少一千人。长槊和弯刀，不断从烟尘后透出来，在日光下凛然生寒。


    
老狐狸指责得对，现在的确不该再瞻前顾后。如果不趁着敌人远来疲惫的机会，迅速冲垮他的中军，恐怕大伙西行的路就到了尽头。想到这儿，王洵轻轻叹了口气，将长槊举起，指向远方的黄色烟尘，“诸位弟兄，今日，我们已经没有了选择，要么杀出一条血路来，要么……”


    
后半句话，被一声龙吟般的号角声打断。“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伴着洪亮的角声，天地之间出现了第三支队伍，滚滚烟尘当中，猩红色的战旗格外扎眼。


    
“唐”。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七 上）


    
终于，来了！


    
凭借直觉，王洵相信来者是友非敌。


    
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轻轻颤抖。


    
半个多月来，一直在生与死边缘徘徊。他肩膀上所承担的重量，早就已经到达了极限。随便再加上一根稻草便可能压垮。如果来者不是援军的话，即便最后侥幸逃离生天，他对人生也会彻底的失望。


    
但是，沉睡多时的老天爷在最后一刻竟然开了眼。援军来了，安西镇的援军来了。封常清老将军没有抛弃他，没有像老狐狸康忠信说的那样，因为他和一众弟兄地位没有利用价值，就把他们像垃圾一样抛弃掉。


    
在这可以冻死人的季节里，从疏勒到焉耆，再从焉耆到石头堡，足足两千里路。来自安西军的精锐，终于在最关键时刻，赶到了辎重队的身边。


    
尽管来者只有千余人。却令王洵的眼前突然阳光万丈。


    
尽管人数还不到萨亦黑所部的四分之一！但是，这千余精锐所呈现的气势，却犹如泰山压顶。他们在清晨的阳光下缓缓移动，几千部族武士压得不敢轻举妄动。


    
“该死！”石城堡总管萨亦黑狠狠拉了一下战马的缰绳，将胯下坐骑勒得前蹄扬起，四下乱蹬。已经蓄到极处的攻势戛然而止，队伍中旗帜乱晃，很多将士差点被自己人直接撞下马背。


    
“怎么回事，大头领！这种关键时刻，你怎能让队伍停下来！”有个全身包裹在黑布里的家伙，被突然发生的变化弄得手忙脚乱。挤到石城堡总管萨亦黑面前，大声呵斥！


    
“赶紧，赶紧把正面的敌军击溃，然后掉头对付侧翼的敌军。你还有时间，人也比他们多！”


    
“对，兵贵神速。正面只有几百人，一个冲锋就可以将他们全部拿下！”


    
“不要停，不要停。否则你将受到来自两个方向的夹击！”


    
“不要害怕，真主会照应忠诚于他的勇士！”另外几名全身上下包裹着黑布的家伙，也纷纷围拢到萨亦黑马前，七嘴八舌地发出命令。


    
“都他娘的给我闭上嘴！”萨亦黑被吵得头大如斗，从腰间抽出横刀，冲着穿黑布的家伙们来回比划。“好好看看，你们好好看看。看看对面来的是什么人！弟兄们昨天在沙漠上找了大半宿，个个累得要死，你要我拿什么跟他们开战？！”


    
“你，你……”从来没受到过这种待遇，浑身上下被黑布包裹的家伙一时无法做出正常反应，将坐骑拨开数步，喃喃地嚅嗫。


    
他们都来自黑衣大食，以经商为名潜入西域各地。一边将大唐的奢侈品源源不断地送往自己的母国，一边向各部族埃斤宣扬穆斯林教义。半年之前，因为族中萨满喻示，麻羯族会得到来自西方的贵人帮助，重现三百年前的辉煌。所以，石堡城总管萨亦黑带领族中贵胄一并改信了穆斯林教，并且私下出资在城中兴建了一座巨大的清真寺，供来自大食的曼拉们向真主禀告自己的忠诚。（注1）


    
然而，因为传统势力的影响。萨亦黑对真主的信仰并没达到曼拉们要求的虔诚。首先，他的部族军战旗上，依旧画着传统的金雕图腾，而不是大食人推崇的弯月。而对于曼拉们口中的真主指示，他也秉持一种将信将疑的态度。宁愿暂时在安西与河西两大边镇之间左右摇摆，也不肯将部族的未来交给一群真主的代言人来掌控。


    
“弟兄们都很累了。不能同时面对两个方向的敌人！我需要先稳一稳！”很快，萨亦黑就意识到自己的态度过于恶劣，想了想，低声向曼拉们解释。麻羯人发展壮大离不开对方的支持，穆斯林的严格教义，也能有效地帮助族人抵抗来自中原的财货引诱。万一失去了黑衣大食这个潜在强援，麻羯人的命运只会像突骑施、突厥、铁勒一样，慢慢忘却了祖先的荣耀，从而彻头彻尾成为大唐的奴隶。


    
作为身上背负着特殊使命的智者，几个大食国曼拉也不愿轻易与萨亦黑翻脸。眼下在石头堡内，改信真主的部族武士还没达到三分之一。按照几个功勋前辈们的经验，只有将一个部族的武装力量控制到三分之二以上，彻底铲除异教徒的行动才有绝对把握。那时，如果萨亦黑还敢像刚才一般对真主的代言人不敬的话，曼拉们不介意赏给他一杯毒酒。


    
当即，几个全身包裹着黑布的家伙们互相看了看，由其中年纪最长的一人带头说道：“大头领不要误会，我等无意挑衅大头领的权威。只是，万一来人跟对面的异教徒有所勾结，您的队伍岂不要受到两面夹击么？”


    
“我现在还是大唐的将军，他们轻易不敢对付我！”犹豫了一下，石城堡总管萨亦黑大声解释。“除非将我的族人杀光了。否则，即便是封常清将军，也担不起这个干系！不过你们提醒得也有道理，阿拔斯，传令，让弟兄整队，结圆阵！”


    
“诺！”萨亦黑的弟弟，游骑将军阿拔斯拱了拱手，领命而去。作为依附于大唐旗下的部族将领，不到万不得已，他绝对不愿跟来自疏勒前线的百战精锐为敌。当年随着高仙芝出征时，他曾经亲眼看见过安西精锐的战斗力。不动则已，一动必然是天崩地裂。甭说昨夜自家弟兄在沙漠里走了大半宿，眼下已经走得人困马乏。即便前夜大伙没有在大漠上来回寻找突然消失了的辎重队，此刻也没有任何胜算。虽然，眼下石城堡的兵马足足是来者的四倍！


    
“呜呜，呜呜，呜呜！”低沉的号角在山丘间再度吹响，隐隐带着几分慌乱。听到角声，萨亦黑麾下的部族军开始调整阵型。由蓄势待发转为原地坚守，由四个趾高气扬的攻击方阵，转为一个牢固的大圆阵。人喊马嘶，烟尘滚滚，仿佛突然遭遇了一场旋风，黄褐色的土柱直飞冲天。


    
“呵呵！”见到此景，老狐狸康忠信忍不住轻轻摇头。这就是大唐的威仪，哪怕只是出动区区几百正规兵马，也能成为整个大漠的主宰。而无论是突厥人、突其施人还是眼前这伙麻羯人，跟唐人比起来，只是上不了台盘的一堆瓦罐石头而已。


    
“哈哈，姓萨的被吓住了！”目睹了对面敌军阵型的变化，石怀义也忍不住开怀大笑。刚才王洵将长槊举起来的时候，他的心几乎已经从嗓子眼里跳了出来！凭借来自至少四个部落的区区几百武士，去直冲对面四千人的军阵，即便能够侥幸得胜，恐怕背后的一半以上弟兄，也没有机会再看见明天的太阳。


    
“嘿嘿！也不看看来的是谁！”终于不用跟敌人拼命了，方子陵亦觉得非常高兴。援军走得很慢，但沙尘中已经探出了几面他非常熟悉的旗帜。“唐”“安西”“云麾将军”“周”，这些旗帜，去年在白马堡中，大伙也曾经见到过，却从没有像今天这般觉得亲切。


    
援军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铿锵的甲胄碰撞声穿透烟尘，不停地敲打着人的心脏。听见肃穆的甲胄碰撞声，石城堡守军的队伍愈发慌乱，王洵背后的飞龙禁卫们则忍不住大声欢呼。欢呼声中，还夹杂着部族武士们的赞叹，还有几声倒吸的凉气。


    
“天——！”王洵听见有人在自己背后小声惊叫，不知道是出于庆幸，还有出于震惊。如果第三支兵马再晚来半步，恐怕他们其中大多数人，都要死在一场疯狂的拼杀当中。如果他们刚才承受不住来自对面的压力，临阵退缩，恐怕，今后永远都会成为安西各部的笑柄！


    
“天，居然有具装甲骑，居然有那么多具装甲骑在里面！”有人一边惊呼，一边轻轻拍打自己的胸口。怪不得新来的兵马有这么大的气势，原来有近三分之一的具装甲骑走在队伍的最前列。对于护甲和兵器都不精良的部族武士来说，连人带马都包裹着铁铠的大唐甲骑简直就是一个从天上降下来的煞星。武士们射出的弓箭，即便把具装甲骑变成刺猬，也伤害不了铠甲里边唐军将士的分毫。而具装甲骑只要排着队趟过来，即便不挥动兵器，光用战马踩，也能把部族武士们活活踩成肉酱。


    
甲胄铿锵，宛若一道推进的钢铁丛林。望着越来越近的具装甲骑，萨亦黑的脸色一片惨绿。‘亏了刚才没听那些神棍的话！’他心中暗自庆幸。‘即便将对面的乌合之众一下子就击溃掉，转过头来，老子拿什么对付这些重甲骑兵？’


    
“天，他们怎么全来了！”望着越来越近的援军，王洵也忍不住惊叫出声。隔着马蹄踏起的烟尘，他已经看到了一个个熟悉的身影，周啸风、李元钦、赵怀旭，宇文至！封四叔居然把他们全派过来了！除了宇文至那小子之外，都是他在白马堡时结识的好朋友，都是可以将性命交托的好兄弟！


    
策马向前跑了几步，王洵挥臂向援军招手。都来了，都来了。从此，他在西行路上，再不是孤立无援。与这么多好兄弟在一起，再不用担心被人于身后捅刀子。


    
然而，援军的将领们好像谁都没认出他。包括跟他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宇文至，也板起了一张臭脸，目不斜视。直到推进至距离敌我双方都有二百步左右的地方，这支兵马才终于停住了脚步。不偏不倚，对谁都没用表露半点儿善意。


    
先前蓄势待发的交战双方再次愣住了。王洵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位于数百步外的石城堡总管萨亦黑眼里也是一片茫然。难道姓周的还不知道我的事？猛然间，有个侥幸的念头在他心中涌起，随即，他看到自己眼前一片灿烂。


    
姓周的星夜赶来，肯定不知道我在干什么？姓王的先前曾经向我求援，我只不过来得稍晚些而已。误会，这一切都是误会！


    
对，误会！一股轻松的感觉迅速包围了萨亦黑的全身，以至于他都无法看见各方动向。直到身边的亲卫发出提醒，他才猛然意识到，第三支唐军的主将，大唐云麾将军周啸风已经策马出列，只带了两名随从，径直来到夹在三支军队之间的正中央位置。


    
“小心有诈！”全身包裹在黑布中的大食曼拉们也异口同声地发出了提醒。萨亦黑不敢领军跟宗主拼命，他们也没办法。此刻唯一能做到的是，尽量提防远处的大唐将军许下好处，令刚刚信奉了真主的萨亦黑重新投回“邪教”的怀抱。


    
“不会！”萨亦黑蔑视地看了曼拉们一眼，轻轻摇头。按照大唐官制，他的职位与周啸风平级。即便此刻手中掌握了真凭实据，对方也没有任何权力处置他。


    
不过，小心些总是没坏处的。想了想，他点手叫过来自己的弟弟阿拔斯和五名本族最强悍的勇士，“阿拔斯，你替我掠阵，防备万一。胡涩罗、贺逻施、何达、索哥、黑摩诃，你们几个，跟着我，一起去迎接周将军！”


    
“诺！”众人答应一声，分头开始行动。萨亦黑整了整头上的铁盔，擦了擦胸前的护心宝镜，施施然走向了战场中央。


    
一边慢慢往前走，他一边小心地观察周围动静，准备发现任何风吹草动，就立刻回到自家弟兄的保护当中。然而，担心显然是多余的。正如他刚才的判断，周啸风还没弄清楚具体情况。对面的那个年青校尉也被他喊出来了，铁青着个脸，一看就是大失所望。还没等三方靠近到彼此能发生接触，云麾将军周啸风已经大声呵斥起来，“怎么回事？你？怎么跟萨总管对峙了起来！一个小小校尉，以下克上，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


    
“我……”王洵被打了当头一棒，两眼顿时金星直冒。做和事佬也没这么做的，明明是姓萨的主动挑衅，自己被迫反击而已。以几百乌合之众去主动进攻四千轻甲骑兵，谁脑袋被驴踢过，才会那么干！


    
根本不给他解释的机会，萨亦黑立刻哈哈大笑，“误会，应该是一场误会。我接到王校尉的求援，就带领麾下弟兄，星夜赶了过来。没想到却被王校尉当成了敌人。多亏周将军来得及时，否则，我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是这样么？赶紧向萨总管赔罪。”周啸风冲萨亦黑拱拱手，策马又迎上了数步，“萨总管可是跟着高大帅西征的老将，连我见了他，都得叫一声兄长。你怎么如此糊涂，拿他的好心做了驴肝肺！”


    
“我……”王洵面红耳赤，不知道该不该立刻揭穿萨亦黑的真面目。处木昆部埃斤吐马提还在自己的队伍中，如果他敢跟萨亦黑对质的话……。


    
“估计王校尉是太累了。所以草木皆兵！周将军您别生气。萨总管也请原谅则个！”到底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宇文至拎着把骑弓走到几人中间，笑呵呵地替王洵打圆场。


    
“是这样么？”好像也没心思多管闲事，周啸风看了当事双方一眼，低声喝问。


    
“误会，哈哈，误会，我怎么会怪王校尉呢！毕竟他一路上走得辛苦！”萨亦黑心境愈发轻松，笑着冲周啸风摆手。这个周老虎，太体贴人的心思了。等把这关蒙混过去，日后一定要重重给他补一份大礼。甭管是带领本族人马去投奔哥舒翰，还是继续在封常清麾下混，总之，只要过了眼前这关，前路就是一马平川。


    
“应该就是这样。王校尉他毕竟是第一次来西域！”仿佛唯恐王洵再说出什么扫兴的话，另外一名随同周啸风一道来的大唐将军李元钦也向前带了带坐骑，插在双方中间，笑着替王洵打圆场。“我当年第一次来的时候，心里边也是紧张的要死！听见风吹草动，就把手往腰间伸！”


    
“是啊，误会，误会！”宇文至摆动着角弓，满脸堆笑。自打在白马堡凭着弓箭一举成名之后，他简直把角弓当成了命根子。无论什么时候，都拎在手里，唯恐交战时来不及从弓馕里把它抽出来。


    
“不是误会！”猛然见看到宇文至手中的角弓，王洵眼前突然灵光一闪。“他勾结沙盗，试图劫留军械，我手中有足够的证据！”


    
“你，你休得血口喷人！”萨亦黑立刻手按刀柄，大声反驳。对方一共才四个人，他身边的侍卫却有五个，即便立刻翻脸，也留不住他。当然，能让周老虎逼着姓王的主动认错更好。


    
谁料周老虎翻脸更快，立刻双腿一磕坐骑，直接冲了过来。“拿下！”随着一声呼喝，他挥动手中马鞭，卷飞侍卫胡涩罗手中兵器。然后一鞭子抽瞎了侍卫贺逻施胯下坐骑的眼睛。可怜的战马吃痛，扬起前蹄，将背上的主人摔了出去。另外两名侍卫见势不妙，赶紧抽刀护主，却被跟在周啸风身边的李元钦一槊一个，挑飞在了半空中。转眼之间，护在萨亦黑身边的就只剩下最后一名亲信。他还哪有胆子再恋战，大叫一声，拨转坐骑就逃。


    
忠心的侍卫兀自举刀护主，被王洵直接用链子锤砸死。眼看着萨亦黑麾下的兵马就要围拢过来，宇文至不慌不忙抽出一支破甲锥，搭上弓弦。手指一张一松，只听“嘣”的一声脆响，石城堡总管萨亦黑应声而落！


    
注1：曼拉，此为音译，古代中亚伊斯兰教徒对智者的称呼。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七 下）


    
眼看着主将落马，生死未卜。蜂拥上前石城堡部族军不由自主全都愣了一下。就在这一瞬间，周啸风从怀中掏出支令箭，高高举起，同时用突厥语大声喝道：“奉安西大都护将令，诛杀勾结吐蕃的萨亦黑。其余人等，休要轻举妄动！否则，杀无赦！”


    
“萨亦黑勾结吐蕃，已被安西大都护下令诛杀。其余人等，休要轻举妄动！”千余安西精锐早有准备，扯开嗓子，先后用突厥语和唐言齐声重复。


    
“萨亦黑勾结吐蕃，已被安西大都护下令诛杀。其余人等，休要轻举妄动！否则，杀无赦！”“杀无赦！”惊雷般的呐喊滚过沙漠，闻听此言，石城堡的部族军当即就退下去了一大半。剩余的一小半也犹犹豫豫，纷纷把头转向了萨亦黑的弟弟，部族军的副帅阿拔斯。只有十几名对萨亦黑死忠之徒，继续疯狂咆哮着冲向战场中央，试图杀死周啸风等人，为自家族长报仇雪恨。


    
阿拔斯性子原本就很柔弱，此刻一向被其视为主心骨的哥哥又死了，更是心乱如麻。一时间，竟拿不出任何准主意来。趁着这个机会，有名全身包裹在黑布里的“曼拉”大声喊道，“勇士们，为真主献身的机会到了，你们还犹豫什么？冲上去，将唐人砍翻。真主将在天国里，见证你们的忠诚！”


    
这些打着传教幌子为黑衣大食国的扩张为前驱的“曼拉”们，实际上都是些狂信徒。他们嘴里讲出来的经文，已经完全背离了传统的穆斯林教义。但同样怀着重现五胡瓜分华夏时代梦想的麻羯人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受了蒙蔽，想想天国里的取之不尽的水果、绸缎和处女，身上立刻勇气大增。当即，又有数百名信教的武士催动坐骑，挥舞着弯刀向周啸风等人冲去。


    
看到石城堡守军执迷不悟，周啸风带来的大唐边军也动了。以三百余具装甲骑为前锋，排成一个楔形阵列，缓缓向战场中央压去。


    
大唐边军一动，不远处替王洵掠阵的方子陵亦挥动令旗，二十五名飞龙禁卫与四百余楼兰武士，一百多王洵昨晚才收的仆从，排成一个三叠角阵，呼啸着冲下沙丘。


    
眼看着三支大军就要展开一场混在。周围突然又传来一阵激越的号角声。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同时烟尘大旗，无数打着大唐旗号的西域部落，从沙丘后滚滚而来。


    
“奉安西大都护将令，诛杀勾结吐蕃的萨亦黑。无关人等，休要轻举妄动！”


    
“奉安西大都护将令，诛杀勾结吐蕃的萨亦黑。无关人等，休要轻举妄动！”


    
“奉安西大都护将令，诛杀勾结吐蕃的萨亦黑。无关人等，休要轻举妄动！”


    
“奉安西大都护将令，诛杀勾结吐蕃的萨亦黑。无关人等，休要轻举妄动！”


    
四面八方，数万部族武士齐声高呼。声音宛若惊雷，将战场中的麻羯人劈得个个脸色惨白惨白。


    
作为仆从军，麻羯族武士本来就对大唐心怀敬畏。猛然发现自己已经身陷重围，刚刚被宗教狂热鼓动起来的勇气立刻又弱了半截。大多数冲出来的武士立刻在阿拔斯的率领下带住坐骑，原地等待唐人的处置。只有那十几个萨亦黑的心腹、少数受了盎惑的狂信徒和自知阴谋败露的大食国来客，按胯下出发次序分成了三波，口诵经文，疯了一般继续前扑。


    
说时迟，那时快，所有这一切不过是发生于数息之间的事情。没等萨亦黑的心腹们靠近自己三十步之内，宇文至已经弯弓搭箭。“不知死活的东西！”他微微冷笑，拉动弓弦，将羽箭连珠般射了出去。


    
宇文至的射艺本来就属上乘水准，去年在石城堡被高力士打压之后，又狠狠地下了一番苦功夫。此番施展开来，居然百发百中。转眼间，就将冲过来的部族死士放翻了五个，剩下的不敢聚在一起当靶子，只得散开了队形继续前进，嗓子里的喊声依然高，气势却已经竭了。


    
见到此景，李元钦哈哈大笑。端平长槊，策马迎了上去。麻羯族众武士为了应付宇文至的冷箭，队形已经变得很松散。此刻被李元钦逆向反冲，仓促间互相做不出配合，居然只有一个名武士跟此人单打独头。在李元钦这种马槊大家面前，此种行为简直与送死无异。双方战马一错镫，麻羯族武士便从坐骑上掉了下去。咽喉处开了个血口子，四肢抽搐，眼见就不得活了。


    
一击得手，李元钦头也不回，策马直取第二波攻过来的黑袍大食客。那名全身包裹着黑布的大食国的“曼拉”只是个煽动别人送命的嘴把式，轮到自己，却登时吓得胆气全无。看见明晃晃的槊锋向自己刺来，居然不敢拿兵器招架，拨转坐骑，便欲逃命。


    
两军阵前，哪有足够的时间逃走？还没等他将战马拨偏，李元钦长槊已经到了。只听“扑哧”一声，三尺槊锋刺进去两尺半。黑衣大食恶客被挑离坐骑，一边声嘶力竭地惨叫着，一边乍手乍脚于空中挣扎。


    
“丢人现眼的玩意！”李元钦一抖胳膊，将尚未死绝的黑衣大食恶客从槊锋上甩了出去。随即左臂平端右臂侧推，来了个拨草寻蛇。一丈八尺长的马槊被他使得如增长了的自家手臂般，左右摆动。将另外两名躲避不及的黑衣大食客抽得筋断骨折，惨叫着掉落马背。


    
这几下兔起鹘落，端的是干净利索。不但把临近的大食客们吓得魂飞胆落。连在不远处攻击途中的麻羯族狂信徒们也是人人色变，心中不约而同地想到，如果刚才是我与此人放对，能有几分活下来的把握？


    
没有，答案显而易见。正常情况下结阵冲杀，十几名麻羯族武士彼此配合，也许能挡住此人的槊锋。若是单打独斗，恐怕谁都不是他的对手。可眼下族长大人已经被唐将射死，周围还有数万其他部落的武士正向此地迅速汇拢，大伙哪里还有结阵而战的机会？刹那间，众狂信徒们如同被兜头泼了盆冷水般骤然清醒，居然立刻丢下弯刀，大叫“饶命”逃了开去。


    
对于这种胆小鬼，李元钦也不屑追杀。拨转战马，从背后夹攻剩余的黑衣大食客。就在他策马透阵的同时，剩余的黑衣大食客和萨亦黑的心腹们已经围到了周啸风身边。本指望依仗人多将对方拿下，逼迫周围的唐军放大伙一条生路。谁料想周啸风比李元钦还要凶悍，冲着围上来的众人一龇牙，从得胜钩处抽起一把九耳八环大砍刀，兜头便剁。


    
那刀根本不在大唐制式兵器之列，刀头五尺多长，一尺半宽，用一个铁套子套在枣木之上，看上去又重又蠢。唯恐拿出来不够吓人，刀背处还有几个锯齿，上面挂着硕大的铜环，互相碰撞，“铛铛”做响。距离周啸风最近的那名麻羯族武士没等交手，就被铜环发出的噪音吵得晕头转向。待发觉刀锋临头已经来不及躲闪，惨叫一声，整个身体被斜劈成两半。


    
一名麻羯族武士和一名大食国“吐曼”左右夹上，还没等冲到九耳八环刀的攻击范围内，已经被策马冲过来的王洵堵住了一个，用链子锤打碎了半个脑袋。


    
“别添乱，管好你的人要紧！”周啸风压根儿不领情，丢下一句怒气冲冲的呵斥，抡刀直取另外一人。谁料耳畔忽听一声清脆的弓弦响，斜刺里飞来一支雕翎，正中那名全身包裹在黑衣里的大食“曼拉”的咽喉。


    
“宇文小子，别在我这儿卖弄，否则，老子拿军棍伺候你！”周啸风气得直嚷嚷。他的顶头上司封常清素负“智将”美誉，自打此人接替高仙芝代管安西四镇之后，就严禁四品以上武将以身犯险。对于别的将领而言，此乃上司的体贴。但是对于周啸风这种以勇力见长，一路从小兵打上来的武夫，则比天天挨军棍还要难受。


    
好不容易捞到一次不在封大帅眼皮底下的机会，他本来想好好过一次斩将杀敌的瘾。谁料王洵和宇文至根本不给他机会，一左一右，把扑上来的敌人全接了过去。


    
“你们两个，眼里还有我这个将军没有？”见王洵和宇文至不肯听话，周啸风继续呵斥。胯下坐骑片刻不停，超越二人，直扑第四名全身包裹着黑衣的大食恶客。


    
王洵和宇文至相视而笑，一个转身去收拢从沙丘上冲下来的自家队伍，以免部族武士们杀得兴起，打乱了周啸风的部署。另外一人则手挽角弓，盯着周啸风的两侧，以免主将真的受到敌人的夹击。


    
身边没有了自己人抢功，周啸风手脚放得更开。九耳八环刀抡得像风车一般，“哗愣愣”“哗愣愣”一刀一个，将试图拿下自己的两名黑大食国恶客接连剁下坐骑。


    
只可惜他还是没有过冲锋陷阵瘾的机会。眼看着自家弟兄被九耳八环刀连人带兵器劈成两段，处在第六位置的黑衣大食国恶客早就落了胆子，“魔鬼！”他大叫一声，拨转坐骑就逃。迎头正遇到转回来的李元钦，被对方一槊刺于马下。


    
眼睁睁看着对方只有四人，却将自己这边十几个同伴纷纷杀死，其余麻羯族武士和来自黑衣大食恶客吓得魂飞魄散。“鬼啊！”有人惨叫了一声，拨转坐骑，带头向战场边缘逃去。剩下的人立刻崩溃，顾不得再跟周啸风拼命，纷纷拨转马头，四散奔逃。


    
到了此刻，哪里还有逃生的机会。早有飞龙禁卫和大唐边军围拢上前，将他们一槊一个，挑落马背。个别人误打误撞，径自冲向了石城堡部族军的队伍，他们先前的袍泽非但不上前相救，反而抛出套索将他们扯下马背，然后捆成一团，鄙夷地丢在了大军面前。


    
待王洵收拢好自家队伍，沙场上的战斗已经全部结束。共有二十七名麻羯族武士和九名黑衣大食恶客被杀，其余的全被准备投降的石城堡守军自己擒获。唯恐手持九耳八环刀的唐人将军杀得不过瘾，下令将自己的族人全部砍掉，萨亦黑的弟弟阿拔斯跳下坐骑，将弯刀举过头顶，三步一拜走向战场中央。跪在于周啸风面前，哭泣着求告：“大唐将军，大唐将军。我哥哥是受了黑衣大食人的诱惑，才打起了辎重队的主意。如今他已经用性命偿还了自己犯下的罪孽，请您千万高抬贵手，放过我们麻羯一族。今后无论做牛做马，我等不敢有丝毫违抗！”


    
“放过你们？！”周啸风也跳下坐骑，却肯不接对方举在头顶的弯刀，“如果我晚来一步，让这帮弟兄落在贵部手里，你等可会给他们一条生路？”


    
答案当然否定的。临出发之前，萨亦黑曾经跟族中高层达成了共识，要杀光运送辎重的所有唐人，吞下这笔宝贵的军械，然后逃到河西节度使哥舒翰麾下去寻求庇护。待黑衣大食人准备东进，建立地上天国之日，再从背后捅哥舒翰一刀，从而在大食人的扶持下，成为西域或者整个中原的霸主。


    
这个谋划是如此的长远，以至于萨亦黑本人说起来都不是很有底气。但是在赤裸裸的利益面前，他们却认为至少第一步值得一试。谁料好梦刚刚开始，就被人一槊给捅醒了，萨亦黑自己为此也丢掉了性命。


    
但是，这个节骨眼上，阿拔斯却没有说实话的勇气，也想不出不会被人轻松搠穿的谎话，只好放下弯刀，不断地磕头。


    
见他始终不肯开口，周啸风轻轻叹了口气，“也好，求仁得仁，我不难为你。来人……”


    
“将军饶命，将军饶命！”阿拔斯赶紧膝行数步，双手抱住周啸风的靴子，“将军大人啊，将军大人啊，是萨亦黑和萨满两个人受了蛊惑，我等拗不过他们，才不得不遵从。不得不遵从的啊！”


    
“就两个人么？”周啸风继续冷笑，“我把你的部落屠干净了，然后再随便找两个人杀掉，替你们偿命，如何？”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阿拔斯额头冷汗淋漓，与血水混在一起，将面前沙地染成一片粉红，“还有一些长老和武士，是受了黑衣大食人蛊惑的。但他们被蒙蔽不深，已经开始感到后悔！”


    
“如果刚才没见到我的大军，他们会后悔么？估计连我都要一道杀了灭口吧？！”周啸风耸耸肩，笑着追问。


    
在四下里没有出现几支打着大唐旗号的部族兵马之前，阿拔斯心中的确曾经有将所有唐人火并掉，给自家哥哥报仇的打算。然而时势不由人，随后周围陆续出现的各族联军总数足有两三万，麻羯族如果敢动手的话，必然会被挫得连骨头渣都剩不下。


    
知道今天不壮士断腕的话，自己肯定交代不过去。咬咬牙，他大声说道：“将军大人明鉴，麻羯人自知冒犯了将军虎威，不敢乞求您的宽恕。只求您念在我族曾经追随高仙芝将军为大唐流过血分上，给我等留一条活路！”


    
“你不是冒犯了本将虎威，而是冒犯了大唐天威。我们中原有句话，叫做‘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眼下，汉就是唐。唐就是汉。今日我要是轻易放过你们，日后，我大唐儿郎行走西域，岂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被人诛杀了？”


    
“将军大人开恩！”“将军大人开恩！”阿拔斯无言以对，唯有叩头乞怜。


    
“这样吧！”周啸风叹了口气，沉声说道：“念在你的族人曾经为大唐流过血的分上，我给你们留一条生路。你去，带上几个人，把你族的糊涂萨满，还有刚才那些听了大食人盎惑，准备向我动手的家伙，全都杀掉。有他们留在族中，我不敢相信你们的忠诚。”


    
“这——！”阿拔斯一愣，本能地就想拒绝。杀了萨满那个老糊涂无所谓，那家伙是罪有应得。若不是此人突然改信了真主，也不会给本族带来这么大的灾难。可刚才听了大食人鼓动冲出来的那些族人，数量却太庞大了。虽然大部分都在中途停住了脚步，他们的队伍与留在原地的族人之间却已经留出了很大一段空隙，彼此之间泾渭分明。众目睽睽之下，阿拔斯根本没机会随便杀几个人就糊弄过去。


    
不杀，无法向唐人将军交代。下令将那些族人杀了，麻羯族也就元气大伤，没有十年八年恢复不到现在的这般兴旺气象。一时间，阿拔斯心里好生为难。见他始终犹豫不决，周啸风又叹了口气，缓缓举起的右手。“你不愿意么？也罢，我从不强人所难！”


    
“杀！”“杀！”“杀！”四下里围拢过来的各族联军立刻举起兵器，呐喊示威。看看周围那一丛丛亮闪闪的弯刀，阿拔斯只得把心一横，叩了个头，大声说道：“将军大人且慢，我这就去执行命令，肃清族中的败类！”


    
说罢，他站起身来，跌跌撞撞往本族队伍中走，还没走到一半，又摔了一跤，爬起来，放声大哭。


    
刚才两个人的对话，用的全是唐言，很多部族武士都听不懂。可自有唐言的人，将对话翻译了过去。闻听其中详情，跟在王洵身后的各族武士，包括懂得唐言处木昆部族长吐马提，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心中暗自庆幸，“好在昨天没打赢，并且遇到的是小王将军。如果昨天那仗打赢了，吞下辎重。恐怕逃到天边，也会被这手持九耳八环大砍刀的蛮恶将军追上去，阖族上下，杀得干干净净！”


    
没等他们一口冷气叹完，麻羯族已经开始自己动手清理“败类”。阿拔斯和几个族中长老带着各自的亲信，闭上眼睛，一个挨一个砍过去。一边砍，一边大声嚎哭。那些因为受了黑衣大食恶客鼓动，梦想死后进入天国享用数不清处女的家伙，自知无路可逃，亦不敢牵连族中家人，大声哭泣着引颈就戮。


    
这种毫无抵抗的屠戮，比刚才的恶战，更令人感到畏惧。望着眼前冲天而起的血光，那些昨天曾经试图打劫辎重队的部族武士们，一个个呆立于马背上，浑身上下冷汗淋漓。


    
但是，没人敢对麻羯族的下场有半点儿同情。此刻，他们终于记住了一句话。汉就是唐，唐就是汉，犯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八 上）


    
虽然已经逐渐习惯了疆场厮杀，看见眼前人头滚滚落地，王洵肚子里也是一片翻涌。屏住呼吸，他尽量让自己离杀戮远一些，以免在老朋友面前丢丑。


    
同样是面对滚滚腥风，原本比王洵胆子小很多的宇文至却没有感觉到丝毫不适应。歪着脑袋监督了一会儿，看看阿拔斯将获罪的本族“败类”杀得差不多了。他夹了夹马肚子，来到王洵身边，笑着跟对方打招呼，“二哥，没想到真的是你！我还以为周老虎他又糊弄我呢！你怎么不好好在长安享福，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了？”


    
“我，我这不是，不是那个什么么……”王洵脸上一热，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宇文小子肯定不清楚自己是在长安里待不下去了，所以才主动寻了个押运辎重的机会，前来投奔封常清。而就在半年之前，自己还曾经多次拒绝封常清和周啸风两位将军的拉拢。


    
好在大伙久别重逢，宇文至并没有太多时间刨根究底。很快，曾经充任枪棒教头的李元钦也策马上前，微笑着向王洵拱手，“明允，来了！一路上还好吧！”


    
“还好，还好！托教头的福！”王洵如蒙大赦，赶紧将头转向李元钦，笑着拱手还礼，“教头也好吧。弟兄们呢，这半年过得都好吧！”


    
“当然都好。这半年没仗可打。我们几个净蹲在屋子里养膘了。能不好么？”李元钦放下鲜血淋漓的长槊，舒展双臂，做了个夸张的扩胸动作。“前些日子接了大帅的将令，周老虎他还说呢。明允这小子，本来就该是咱们安西军的人。看看，分开才不到半年，他就主动送上门来了吧！这次，无论如何不能轻易放他回长安去！”


    
“喂，背后嚼人舌头根子，可不是男子汉大丈夫所为！”话音未落，周啸风已经走了过来，大声抗议。


    
王洵哈哈大笑，赶紧跳下坐骑，快步上前跟周啸风见礼，顺便感谢对方援手之德。客气话啰里啰嗦说了一堆，却只换回了对方一个大白眼。


    
“还拿我当哥哥不？”周啸风翻着眼皮，满脸不高兴，“拿我当哥哥，就别他娘的废话。莫说来的是你王明允，即便来的是个陌生人，只要是我大唐将士，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挨蛮夷的欺负。况且我这次来，也不光是为了接应你。萨亦黑这狗贼跟大食人早就勾搭上了，还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呢。大帅一直没腾出手来收拾他。这不，我这次接你，刚好顺道收拾掉他！也算为咱们安西军清理门户了！”


    
原来如此！王洵恍然大悟！怪不得连双方冲突的来龙去脉都不用听清楚，周老虎便断然出手。想想这家伙平时看上去就像个打家劫舍的山大王般粗鄙，做起事来居然如此滴水不漏。不动则已，一动，便雷霆万钧。除了千余安西精锐之外，还调用了至少六、七个部族的仆从兵马，根本没给麻羯族留任何反抗的余地。


    
“我昨天得到的线报，说还有几个没长眼睛的部落，试图打辎重队的注意？怎么着，他们都被你自己收拾掉了？”见王洵不再说腻歪人的客气话，周啸风又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追问。看模样，仿佛王洵能独立应付掉所有难关是天经地义一般，根本无需任何人为此担心。


    
感受到对方手上的力度，王洵的肩膀不由自主就往上挺了挺，笑着回应，“多亏了楼兰部的弟兄帮忙，我昨天把另外五个打辎重主意的部族都击败了！还收了一大队俘虏。不过，今天这仗要不是周大哥来得及时，估计就有点儿悬了！”


    
“我就说么，我周老虎的兄弟，怎可能这点儿小麻烦都对付不了！”周啸风又轻轻按了下王洵的肩膀，满脸得意。“康忠信那老狐狸呢，没刁难你吧？”


    
老狐狸康忠信早就想上前跟周啸风打招呼，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猛然间听到对方提起自己，老脸登时一红，赶紧摆摆手，大声解释道：“这话说的。我怎么可能刁难一个后生晚辈！”


    
“是么？”周啸风乜斜着眼看了看他，嘴角浮现一丝淡淡冷笑，“有人转性子了？辎重还都在吧？没丢了或者短了什么东西？这可是封大帅亲自向朝廷索要的军械，如果有人敢打主意的话，我保证，他的下场不会比萨亦黑好到哪去！”


    
饶是智计百出，闻听此言，老狐狸额头上也冒出了丝丝冷汗。他不怕直接跟封常清这种儒将打交道，因为对方即便再位高权重，多少还讲一个“理”字。而碰上周老虎这种喜欢以力服人，动不动就要将对方犁庭扫穴的家伙。肚子里有再多的谋略也起不到任何用。对方完全是蛮打蛮撞，把一个“横”字写在了脸上。‘有本事你就跟我拼命，拼不过我，就乖乖老实听话。否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一看老狐狸这般模样，周啸风心里就明白了三分。冷笑两声，撇着嘴道：“还真有不要命的！怎么，楼兰族最近翅膀硬了？连运往前方的辎重，也要按惯例抽成？！”


    
“不是，不是，周将军不要误会！”老狐狸康忠信满头大汗顾不上擦，连连向对方摆手，“周将军千万不要误会。谁敢抽大军辎重的成啊？我只是眼馋辎重队里的兵器精良，所以就用一千三百一十儿头骏马，两千头羊和四十匹毛色纯白的骆驼，跟王校尉做了点儿交易！不信，您尽管问他？”


    
说罢，将祈求的目光转向王洵，唯恐对方不肯给自己圆谎。


    
你老人家也有今天！王洵心中偷笑。却不愿真的因为截留辎重的事情，让楼兰人受到周啸风的严惩。点点头，笑着说道：“的确，他们对辎重队有救命之恩，所以我才擅自答应跟他们做了一笔交易。如果周大哥觉得交易不合算的话，我相信无论差价是多少，康老都会很快从楼兰族的库存里拿出来补上。”


    
“是这样，是这样！”康忠信连连点头，信誓旦旦地保证。“我跟王校尉都不知道军械的具体行情，如果周将军觉得价格不合适的话，我可以随时给予补偿。”


    
“救命之恩？”周啸风狠狠瞪了王洵一眼，恨对方不肯配合自己，“受人所托，办一点儿小事情，就没完没了的索要报酬，是大丈夫所为么？况且王校尉，你有资格处置这批辎重么？还是你多生了很多脑袋，可以无视大唐军纪？！”


    
“这……”王洵脸色一红，登时说不出话了。按照大唐军纪，他的确没有任何资格拿所押送的辎重跟楼兰人交易。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对外边信息两眼一抹黑，如果不许以楼兰人足够的好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该怎样才能平安脱身。


    
“不，不要责怪王校尉。如果，如果周将军觉得交易无效的话，我，我部可以将军械全都退还，退还给你！”老狐狸又羞又气，偏偏又没胆量拿全族老少的性命冒险。一边擦着冷汗，一边喃喃地补充。


    
“凭什么退还给他们？”话音刚落，一个清脆的声音已经从身旁响了起来。“如果不是咱们及时赶到，辎重早就被别人抢走了，他们连点汤水都剩不下！如今得了八成，凭什么还让咱们退其余的？”


    
“吆喝？”周啸风循声扭头，刚好看见小洛姑娘那明亮的双眼，“哪里来的小娘子，说话好生利落！”


    
“她，她是我，我的侄女。没有规矩，让将军大人见笑了。”老狐狸赶紧将小洛拉开，然后笑着向周啸风赔罪。“这样吧，将军说怎么着，就怎么着。楼兰部照做就是。”


    
“凭什么他说怎么着，就怎么着。将军怎么了，将军也得讲理吧！”除了王洵等人之外，小洛从来没跟大唐军官打过交道，所以心中根本没有畏惧之意。挣扎了两下，甩脱康忠信的阻拦，上前几步，看着周啸风的眼睛说道：“就算是我部受了封，那个什么封大帅的托付，不该索要报酬。可救下了你们那么多人呢，怎么算？我花费了那么多精力和药材给他们治伤，怎么算？他们在我部一住大半个月，吃的，喝的，还有顺道拐走了我们那么多姐妹，又该怎么算？！当初本来说好了是取两成辎重做报酬的，我们还多给了一千多匹骏马，两千多头羊呢。凭什么你一句交易无效，就全赖掉了？！如果王校尉说得不算，你说的就一定算数么？上面还有那个封大帅呢，他说的话就一定算数么？要是还有人比他官大，是不是你们又可以反悔一次？！”


    
一口气，她发出了五、六个疑问。小嘴如同连珠箭般，啪啪啪啪说个不停。康忠信等人根本没有阻拦的机会，只好讪笑着擦汗。本以为这下子一定闯了大祸，谁料周啸风突然展颜而笑，“她说的是事实么？明允，你们真的把人家的姐妹给拐走了？！”侧过头，他向脸色涨红的王洵追问，眼里充满了促狭之意。


    
“基本，基本上是事实！”虽然自己没趁机拐上一个楼兰美女，王洵的脸依旧红得几乎滴出血来，点点头，喃喃地回应，“当初，当初发现沙盗是河西兵马冒充，大伙，大伙还以为这辈子都要困在楼兰部了呢。所以，所以……”


    
“难为你们了！”周啸风叹了口气，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记住，是沙盗拦截，不是河西军。这笔帐，咱们早晚会跟‘沙盗’算回来！”


    
‘沙盗’两个字，被他咬得很重。以王洵的聪敏，当然立刻明白这背后还有其他玄机在。心里虽然很是不甘，却也只好点点头，低声重复，“是沙盗，我记下了。周大哥尽管放心。”


    
“有些事情，在无法弄明白前，也只能先糊涂着！”猜到王洵心里的感受，周啸风叹了口气，低声开解，“就像我刚才，明明知道是大食人在其中搞鬼，却要说是吐蕃人。”


    
“嗯！”无论理解不理解，王洵都只能点头。刚才，他的确听见周啸风带来的人，和四下里赶来帮忙的部族援军在高声呐喊，“萨亦黑勾结吐蕃，已被安西大都护下令诛杀……”云云。本以为是大伙一时着急的口误，谁料想竟然是故意而为之。


    
安抚完了王洵，周啸风又将头转向康忠信和小洛，“这位是小洛姑娘吧！您说的话有道理。我周老虎，向来都愿意跟人讲道理。好吧，我的弟兄拐走了你的姐妹，的确需要聘礼。况且既然王校尉已经答应了你们，那两成兵器的事情，我就不再追究了。不过……”


    
“将军大人尽管说，能做到的，楼兰部绝对不敢拒绝！”问听此言，老狐狸康忠信心里登时一松，拱拱手，赔着笑脸许诺。


    
“不过当时的价格，的确太低了些。所以，今后凡是走楼兰古道，从阳关开始，一直到石头城这段，凡是打着大唐旗号的人马，无论是商队还是给大军运送辎重的队伍，你部不得抽取任何保护费用！并且要竭尽所能保证商队和辎重队的安全。即便一时保护不周，也好派人向焉耆的驻军汇报，说清楚是何人下的手！”


    
“这……”康忠信迟疑了片刻，然后迅速点头，“好，就依将军所说！但，但是我部活动范围，很少靠近石头城这一段。若是……”


    
自从伊吾道开通之后，愿意走楼兰古道的商队就没多少了。并且其中大多数打的是大食或者其他西方诸国的旗号。所以即便答应了周啸风的条件，实际上也不会给靠打劫来补充部落资源的楼兰人造成任何损失。但是负责大唐商旅安全的任务，对楼兰部而言就有些难度了。第一，从阳关到石头城之间不止活动着楼兰部一家，还有很多其他西域部族也兼职做打劫的买卖。第二，石头城附近是麻羯族的传统势力范围，楼兰人实力不如对方，很难向这一带插手。


    
“你一路将我的弟兄护送到这儿，我也不让你白干！”周啸风摆摆手，不耐烦地打断，“从今天起，麻羯族迁出石头城，附近的全部草场都划归楼兰部所有。新任石城镇总管，大帅也会推举由你部的人来做。”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八 下）


    
长生天啊！处木昆吐马提猛然将目光看向老狐狸康忠信，羡慕得差点儿没把眼珠子从眼眶里掉出来。石头城背靠且末河，城南城北有好几大片的水草丰美的绿洲，城西之地还有上百里戈壁滩可供蓄养牧草。这些年来不知道多少西域部落打过此城的主意，都被麻羯族武士拼死杀退了。没料到周将军只是随随便便一句话，就令方圆数百里的膏腴之地换了主人。


    
想到这儿，处木昆部大埃斤吐马提心里越发后悔。早知道如此，自己又何必去觍着脸拍哥舒翰的马屁？跟着楼兰人一道接下保护辎重队的任务不就得了么？即便捞不到石头城的主人做，至少也能分碗汤喝？怎么会像现在，偷鸡不成，反而差点把老底都赔得一干二净！


    
他这厢羡慕得两眼冒火。老狐狸康忠信却被天上突然落下来的大馅饼砸得晕头转向。两相比较，绿洲环绕的石头城比楼兰族目前暂且藏身的那个温泉山谷强得何止一点半点儿。然而，论整体实力，楼兰族与麻羯族之间相差着也不止是一点半点儿。眼下虽然后者刚刚遭受重创，没十年八年功夫很难恢复元气。但在平地上作战，双方都无险可据的情况下，楼兰人也没有丝毫胜算。偏偏石头城周围偏偏是一片空旷。如果康忠信今天敢接下周将军恩赐的话，失去了家园的麻羯族没勇气怨恨安西节度使心狠，却绝对会跟楼兰部拼个不死不休。


    
“怎地？还嫌我给的报酬低么？”见康忠信始终支支吾吾不肯谢恩，周啸风把环眼一瞪，沉声喝问。


    
“不，不低。太高了，太高了！”到了此时，老狐狸康忠信总算是明白过味道来了。敢情周老虎一开始，就没打算将楼兰人已经扣下的那两成辎重讨要回去。而是试图通过这笔军械，将楼兰族死死捆在了安西军的战车上。日后，保护楼兰古道沿途大唐商旅的责任，就落在了楼兰部的头上。而与此同时，楼兰部还得时刻提防麻羯人和其他几个居住于且末河流域的部族联手报复。


    
“这是你们应得的。我周老虎最肯讲道理！不会亏大一个对安西军有功的人，当然，也不会饶恕一个敢冒犯大唐天威的家伙！”扭头扫了尚懵懵懂懂的小洛和石怀义两人一眼，周啸风龇牙而笑。


    
不由自主，神医小洛就觉得身上一阵发冷，赶紧缩了缩脖子，躲到了石怀义身后。石怀义也被周老虎笑得浑身上下不自在，却不敢辜负小洛的信赖，硬着头皮挺直身体，同时不停地拿眼睛往自家族长，老狐狸康忠信那边瞄。心中还暗暗纳闷，‘能得到石头堡及其周围的数百里草场，不是件好事情么？怎么族长大人看起来好像要哭一般？’


    
的确，老狐狸康忠信现在连哭一场的心情都有。这么大的恩惠，他根本没理由拒绝。如果拒绝了，回头跟族中其他长老也无法交代！可硬着头皮接下来，恐怕用不了多久，楼兰部就要面临灭顶之灾。正手足无措间，耳畔突然传来一阵号啕之声。杀光了本族“败类”的阿拔斯小跑着上前，扑倒在地，抱住周啸风的双腿大声哀求，“周将军开恩，周将军开恩啊。您把麻羯人从石头堡赶出去，让我们全族上下七万余老幼，到哪里去安身啊！”


    
“你们，不是早就在河西那边找好了新的草场了么？怎么，又突然舍不得离开了？”周啸风将腿抬了抬，甩开阿拔斯的胳膊，冷笑着追问。


    
“将军大人开恩，将军大人开恩！”阿拔斯膝行几步，再度抱住周啸风的靴子，死也不肯松手。“那都是我哥哥和萨满两人的主意。他们两个被猪油蒙了心，自己往绝路上走。可麻羯族其他男女老幼，却对大唐忠心耿耿啊！”


    
麻羯一族的确跟哥舒部的使者有约在先，完成了截杀辎重队的勾当之后，如果害怕封常清的追究，就阖族迁徙到哥舒翰的治下。由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在玉门关大泽附近，另外再拨出一块更丰腴更宽阔的绿洲来，供麻羯族修生养息。反正眼下河西节度使手里，有的是当年王忠嗣灭后突厥时夺取的疆土。


    
可现在麻羯族非但没有完成哥舒部交代的任务，反而实力大减。对哥舒翰而言已经彻底成为鸡肋。再觍着脸投向河西，肯定没有任何好果子吃。


    
这些苦处，阿拔斯是有口说不出。只敢以头抢地，号啕不止。周啸风听得不耐烦，再度抬起腿来，将阿拔斯踢开数尺，冷笑着问：“就这么个忠心耿耿法？趁我不注意，就拿着刀子砍我的弟兄？手和脚都在你们自己身上长着，我就不信，阖族上下都不愿出战的话，你哥哥和萨满两人有胆子自己过来送死！”


    
“我们拗不过他。胳膊拗不过大腿啊！”阿拔斯回头看看近在咫尺的数千本族武士，继续哭叫。嚎了几声之后，知道光凭着谎言交代不过去，他擦了把脸上的血，抽泣着补充：“萨亦黑和默啜两个狗贼的人头，我已经割下来了。还有哥舒部的狗贼，我也已经命人拿下。将军大人稍等，我马上给您个满意的交代！”


    
说罢，起身返回刚才的杀戮场。命人拎过来数个血淋淋的人头，逐个捧给周啸风。“这是我那被猪油蒙了心的哥哥萨亦黑。这个是萨满默啜。这几个是混入我部的大食‘曼拉’和他的仆从，我都给您拎过来了。请将军大人过目。”顿了顿，又将手向背后一伸，指着抬在族人手上，十四个被绑成粽子般的家伙说道，“这几个是哥舒部的狗贼，打劫辎重队，都是他们的主意。小的不敢随便处置，交给将军大人审理。如果这样还不能令您老人家心里的怒火稍微平息一些的话，麻羯族可以付出任何代价。只求您老，只求您老开恩，千万别把我们赶走啊！”


    
说罢，又趴在地上，号啕大哭。鼻涕眼泪一起往下淌。


    
“唉！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周啸风轻轻摇了摇头，‘语重心长’地叹道。“你部其他长老是什么意思？还愿意留在安西节度使治下么？”


    
“愿意，愿意！”阿拔斯立刻收起眼泪，连声回应。


    
“那好，你们把石头城让出来，交给楼兰部来居住。城外的绿洲分为三份，你部留下其中三分之二，另外一份交给楼兰人！”


    
这个条件虽然还是很苛刻，但比全部被从且末河畔赶走，已经宽容了许多。阿拔斯不敢再争辩，流着泪答应。“嗯，是！谢将军大人开恩，谢将军大人开恩！”


    
抬起头来，目光扫向康忠信，便是满眼怨毒。


    
老狐狸康忠信被看得心中一凛，知道梁子已经结下了，此刻再想抽身恐怕早已来不及。也只好上前半步，躬身向周啸风致谢。


    
“不用担心。你做了大唐的石城堡总管，自然有安西军在背后给你撑腰。有人敢攻击你族的话，回过头来，我带人灭了他！”周啸风笑了笑，出言安慰。


    
“多谢周将军！”老狐狸康忠信这回终于心服口服，再度躬身施礼。论谋略，他自诩不输于任何人。可没有强大的武力作为后盾，此刻任何谋略使用出来，都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准备接受石堡城吧！护送辎重队的任务到此为止，剩下没你们楼兰部什么事情了！”周啸风摆摆手，示意老狐狸康忠信退下。然后，再度将目光转向阿巴斯，“你也不用哭鼻子抹眼泪了！我今天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你想想，今天你部向我发起攻击时，是谁下的命令？如果我不出手替你杀掉那些做梦都想进入天国的家伙，回过头去，族中还有你什么事么？”


    
闻听此言。阿拔斯又打了一个冷战。当时目睹哥哥身死，他又惊又惧，根本做不出任何正确反应来。一众改信了真主的族人们，全是在黑衣大食恶客的唆使下，才不顾一切向大唐将军发起了进攻。


    
这简直是将麻羯族往深渊里边送！杀掉一个小小校尉没关系，哥舒翰肯定兜得住。而杀掉一个云麾将军。恐怕即便哥舒翰有心帮忙，在大唐皇帝的震怒下，麻羯族也要被连根拔起了！


    
更何况这里边还涉及到了族中权力之争的矛盾。那么多改信了真主的族人拧成一股绳，自己即便继承了哥哥的位置，恐怕根基也无法稳固。届时，大食人再偷偷派过来一个‘曼拉’，还不是想干什么干什么。自己这个族长，只能充当一个聋子耳朵？


    
想到这一层，他心中对周啸风的怨恨大减。看向老狐狸康忠信的目光，却愈发的阴毒。对方接替了石城堡总管的职位，麻羯族当然不能明着跟其背后的大唐对抗。可暗地里用些手段，恐怕天高皇帝远，安西节度使也没那么多闲功夫操心！


    
正在心里发着狠，又听见周啸风沉声命令道：“今晚我就住在石城堡中。你的儿子，还有部族中每个长老，各送一个儿子到我帐下来！明天一早，必须到我军中应卯。有机会的话，我将着力提拔他们！”


    
“这……是，将军大人！”阿拔斯犹豫了一下，不得不答应。这回，他连使阴招的机会都没了。长老们日后顾忌自家做人质的子侄们的安全，肯定会非常小心。族中任何对抗大唐的举动，都会受到慎重考虑。


    
“去，将死者都安葬了吧！”挥手赶走了阿斯拔，周啸风又将注意力转到十几个捆成粽子般的哥舒部使者及其仆从身上。他先前逼阿拔斯自己主动交人，不是为了掌握什么罪证，而是为了彻底割断对方与哥舒翰之间的联系而已。如今安西军远征在即，根本没时间跟哥舒翰打一场无头官司。况且据长安来的消息，李林甫已经病故，杨国忠如今独掌朝中大权。有此人在背后撑腰，安西军掌握不到更强大的证据，也搬不倒哥舒翰这个军头！


    
至于以后怎么把冒充沙盗，劫杀辎重队的帐算回来，那都是需要封常清大都护仔细考虑的事情。作为一名得力干将，周啸风眼下能做的只是给哥舒翰一个教训，让他别扯安西军的后腿而已。转眼间，十几个想法便从周啸风心中闪过。皱了皱眉头，他选择了其中最稳妥的一条。


    
“留下这个，其他的全杀了！”用手向俘虏们指了指，他沉声下令。


    
立刻有亲信答应一声，抽出腰间横刀，将十四名来自哥舒部的俘虏杀掉其中十三，只留下看上去衣衫最华贵的那个，倒拖着丢到了周啸风脚下。


    
“你，叫什么名字？”周啸风用靴子踢了此人一脚，沉声喝问。


    
“饶命，饶命啊，大人。小的招了，招了！”哥舒部的信使本来准备了一肚子瞎话，试图蒙混过关。没想到对方问都不问，就开始动刀子杀人。立刻吓得连尿都淌了出来，爬在湿漉漉的尿泥里，大声哭号。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看到沙地上迅速扩展的一大片水渍，周啸风直皱眉头。用这种人当心腹，亏得哥舒翰能做得出来！换到安西军这边，还不够给大都护丢人现眼的呢！


    
“小的，小的叫哥舒阿勒贷。是哥舒部卓班的阿尔斯亲弟弟，别杀我，别杀我。小的全招。全招！”使者一边哭泣着回应，一边来回在尿泥里打滚。


    
对于这种疲懒人物，周啸风杀他还真觉得脏手。命人将绳索割断，然后又命人牵过来三匹骆驼，拿出几袋淡水和干粮放在骆驼背上，笑着说道：“杀了你，谁给老子送信回去？赶紧滚吧，滚回你主人身边去！告诉你家主人，别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他干的那些龌龊事情，安西军上下全记得！”


    
“您，您真的不杀我？”死里逃生，阿勒贷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趴在骆驼腹下，低声问道。


    
“滚！”周啸风冲着此人屁股狠踹了一脚，大声重复，“回去告诉哥舒翰。让他做事情前先想想，自己的富贵由何而来？！别光顾着替族人捞好处，如果没有大唐，他连屁都不是！”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九 上）


    
“……他说，他说，让大将军做事情前先想想，自己的富贵由何而来？！”十余天之后，哥舒阿勒贷终于赶到了河西节度使大营，趴在哥舒翰面前，哭哭啼啼地汇报任务失败的详细经过。


    
“你说什么？？”哥舒翰脸色铁青，伸手便去按腰间刀柄。阿勒贷见状，赶紧向前爬了几步，哑着嗓子干号道：“不是我说的，不是我说的。大哥，大哥，是姓周的说的。我只是转述，只是转述啊！”


    
“你这丢人现眼的家伙！”哥舒翰恨不得一刀将族弟劈成两段，接连咬了几次牙，才勉强将心中的怒火压下去了一丁点儿。“他，他还说什么了。你，给我一句句讲来！”


    
“他，他……”哥舒阿勒贷又怕又累，因为长时间不眠不休地赶路，声音哑得像风吹破锣，“姓周的还说，还说，您别觉得做的那些龌龊事情都，都天衣无缝。他们，他们都看得清清楚楚。他，他还说，还说，如果没有大唐，您老，您老人家连屁都不是！”


    
说罢，他偷偷看了看哥舒翰的脸色，继续伏地大哭，“真的不是我说的啊，我只是转述而已。我，我可什么都没说啊！”


    
“这，这厮。我，我杀了他！”哥舒翰长身而起，挥动横刀，奋力向自己的帅案砍去。只听“当啷”一声，厚重华贵的楠木帅案被砍进去半尺多深，横刀也断成了两截。一半还握在他手里，一半飞了出去，掠过几名亲信将领的眼角，把对方吓得寒毛直竖。


    
“该死！”哥舒翰满腔怒气无处发泄，抬起腿来，将帅案踢翻在地。随即手握着半截横刀，瞪圆了眼睛左右乱扫。亲信侍卫们知道他的习惯，都远远地躲了开去。只有他的同族远房堂弟，跪在地上的哥舒阿勒贷无处可躲，一边哭一边替自己辩解，“大哥息怒，大哥息怒！我，我已经尽力了啊。我什么，什么都没招啊！”


    
“你还用招么？”哥舒翰将高高举起地刀锋偏了偏，砍在族弟的胳膊上，划开一个寸许深的小伤口，“你当时怎么不去死！滚出去，别让我再见到你！”


    
“大哥息怒，啊！”哥舒阿勒贷被吓得魂飞魄散，惨叫着跌倒。发现自己没有被砍死，赶紧手脚并用向外爬走。


    
“你这吃货。赶紧去死！”哥舒翰将半截刀刃丢出，砸在族弟的脚后跟上，将对方又吓了一跳。也只能如此了，对方即便罪孽再深重，毕竟是哥舒族人。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愿意洒同族兄弟的血。


    
可被封常清帐下一个小小云麾将军羞辱，这口气实在难以咽下。喘着粗气在中军帐内踱了几个圈子，哥舒翰心中的怒火终于又小了些，停住脚步，沉声道：“你们几个，刚才可都听清楚了？”


    
“听清楚了！”“姓周的欺人太甚！”“这事儿，咱们绝对不能就这样算完！”火拔归仁、阿布思、左车、浑惟明等几个哥舒翰的心腹将领们互相看了看，七嘴八舌地回应。


    
“当然不能这样算完！”哥舒翰没好气地补充，“我需要你们几个帮我拿个主意，接下来，咱们到底该怎么办？！”


    
‘怎么办？’众人面面相觑，唯有苦笑以应。当初哥舒翰为了还杨国忠人情，派遣下属截杀飞龙禁卫，大伙明知此举不甚妥当，却谁也没有出言阻拦。毕竟对方只是个小小的校尉，死就死了，无论是明着杀掉还是暗地里做掉，对哥舒翰这种手握重兵的节度使而言，都跟碾死一个小蚂蚁差不多。


    
但是，谁也没料到，一件看上去无关紧要的事情，如今却演变成了这么大的一场风波！怎么办？还能怎么办？跟安西军打一场御前官司？河西这边肯定不占任何道理！即便朝中有杨国忠帮忙，也未必能讨回任何‘公道’来。毕竟，此事根本见不得光。况且随后的几场战斗都发生在安西军管辖范围之内，哥舒翰派心腹过去，又违反几大节度使各安其分，兵马互不往来这个约定俗成的规矩。


    
“怎么了，都哑巴了！遇到事情就装哑巴，我养你们干什么？”等了半晌，听不到众人的回应，哥舒翰又狠狠朝已经倒地的帅案上踹了一脚，厉声喝问。


    
这回，大伙不敢再继续保持沉默了。哥舒大帅的性子是外宽内厉，一旦被他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倒霉。又互相之间用眼神打了几下招呼，职位最高的火拔归仁上前半步，低声说道：“既然姓周的家伙如此侮辱我等，我等又何必忍气吞声。大帅干脆点兵打过去，给封瘸子点儿颜色看看！”


    
“对，直接带兵打过去，给封瘸子个教训。看皇帝陛下能把咱们怎么样？”沙洲都督跌思太也唯恐天下不乱，跟在火拔州都督火拔归仁身后，张牙舞爪。


    
这种话几乎等同于在劝哥舒翰造反了，站在稍远处的忠武将军鲁炅皱了皱眉，发出了一声轻咳。他也是哥舒翰一手提拔起来的将领，但由于身上没有突厥族血统，所以永远也走不到对方的亲信圈子里去。但对于哥舒翰的知遇之恩，心中依旧非常感激。


    
哥舒翰循声扭头，怒气冲冲地瞪了鲁炅一眼。却发现对方的脸上丝毫没有畏惧之色，而是抬起头来，微笑着与自己的目光相接，双眼中充满了期许。


    
猛然间，哥舒翰觉得自己的心脏动了一下。燃烧的怒火迅速衰减。真的要跟安西军来一场火并的话，自己有必胜的把握么？过后朝廷追究起来怎么办？难道还能真的造反不成？且不论麾下的将士未必肯追随，即便包括忠武将军鲁炅这种汉人将领也遵从了自己的号令，最后又是为谁辛苦一场？


    
‘没有大唐，您老人家连屁都不是！’顷刻间，族弟的话，又回荡在哥舒翰耳畔。令他的头脑愈发清醒。按照突厥的传统，只有阿史那家族的人，才可以做所有突厥人的大汗。哥舒部眼下虽然日子过得红火，当初在族中地位却排不上前十。论血统，火拔归仁，跌思太两人都比自己距离阿史那家族亲近得多。特别是火拔归仁，是后突厥大汗阿史那默啜的亲外孙，可谓如假包换的名种名血。


    
倘若自己愤而造反的话。哥舒翰眯缝起眼睛，嘴角露出一丝冷笑。恐怕即便能打朝廷一个措手不及，到头来，突厥大汗的金冠也戴不到自己头上吧！想到这一层，他的心态愈发冷静，意味深长地还了忠武将军鲁炅一眼，随即，又意味深长地扫视了擦拳摩掌的火拔归仁和跌思太等人一圈，摇摇头，低声道：“这口气，肯定要从封常清头上找回来。却不可因为私怨而辜负了朝廷的信任。你们再好好想想，还有什么更妥帖的办法？”


    
“这……”火拔归仁和阿思泰两个耸耸肩，默默退回了自己应该站的位置。刚才，他们两个心中的确存了将哥舒翰架在火上烤的心思，没想到对方却不肯上当。既然他哥舒翰自己默认，离开大唐他就屁也不是，大伙还替他操那个心作甚？老老实实等着看热闹罢了！


    
将二人的举动都看在了眼里，哥舒翰在心中暗自叹了口气。这就是他的同族，总把别人当傻子，自己当做全天下最聪明的人。总是在互相倾轧中寻找快乐，却不知道将自己的同族踩进泥沼当中，事实上自己也同样被人看扁。早知道如此，自己当初又何必辛辛苦苦提拔他们？还不如原封不动保持前节度使王忠嗣大将军的安排，至少，不会令河西军像现在这般，如同一盘散沙。


    
这都是他自己给自己找的麻烦。总是急于证明自己比前任高明，结果害得昔日的同僚纷纷借故离去。总是相信自己的同族比其他将领更忠诚勇敢，结果却使得河西兵马战斗力每况愈下。总是认为自己有识人之明，提拔起来的那些家伙，却一个个都丝毫不懂得感恩。


    
有股冰冷冰冷的感觉，渐渐涌上哥舒翰的心头，浇熄了先前的怒火，却令他愈发感到压抑和痛苦。火拔归仁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跌思太也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如果没有他的大力举荐，阿布思此刻应该在居延海边上给人放马，而浑惟明那厮，充其量顶多当个从五品别将，还是带队冲在第一线，替主力挡箭雨的那种。他们理应与自己一条心，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可事实上，他们每个人肚子里都藏着单独的一册账本！


    
还有高适高达夫，最可恨的是这厮。自己把他从一个不得志的县尉，直接提拔为节度使幕府掌书记。本以为可以借助他的文笔，替自己张目，免得明明打了一个大胜仗，还被那些不开眼的读书人侮辱，说什么“君不能学哥舒，横行青海夜带刀，西屠石堡取紫袍”。谁料，此人到达河西之后，竟然一句替自己辩解的诗都没写，却每每破坏自己的好事。这次，如果不是他从中横插一脚，古力图也许早就把姓王的校尉收拾掉了，根本不会引出随后的一系列麻烦！（注1）


    
想到此节，哥舒翰挥出一拳，重重地打在身边的朱漆廊柱上，“来人，去，让高达夫速速前来见我。浑唯明，你跟左车两个去。带上本部兵马。如果姓高的胆敢推三阻四，你们两个就直接把阳关城给我端了！”


    
注1：“君不能学哥舒，横行青海夜带刀，西屠石堡取紫袍”。此句中的石堡，位于青海湖附近，与前文提及的石头堡名字类似，却不是同一地点。这句唐诗是讽刺哥舒翰为了建功立业，牺牲无数部下的性命，强行攻克的吐蕃的石堡。以将士的鲜血给自己换了一身标记着身份的紫袍。相传为李白所作。但也有人认为是时人托李白之名所写。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九 中）


    
“诺！”浑唯明和左车二人肃立拱手，回应的声音老大，却没有任何进一步动作。见到此景，哥舒翰脸色登时一沉，“怎么，难道本帅的政令，已经不能出此帐门了么？”


    
“大帅……，嘿嘿嘿……”“大帅息怒！”浑唯明和左车继续讪笑，互相看了看，吞吞吐吐地补充道，“那个，那个高达夫，不是，不是已经被您给关起来了么？”


    
“哦？！有这事儿？”哥舒翰以手扶额，低声沉吟。好半天才想起来，早在半个多月之前，高适就已经从阳关城赶来觐见。可当时自己正在火头上，连中军帐都没有让此人进，就命人将其软禁了起来。


    
“就在，就在校场左侧的那个小楼里关着。当时，您还说，要让他好好反省反省！”唯恐哥舒翰贵人多忘事，浑唯明笑了笑，低声提醒。


    
他的好心，只给自己换回了一个大白眼。“用你多嘴！”哥舒翰狠狠瞪了他一记，“看，我都被你们给气糊涂了。去，你们两个，把高达夫给给我叫来，不，给我押过来！”


    
“诺！”浑唯明和左车二人拱了拱手，怏怏地去了。片刻之后，即一左一右“伴”着高适走了回来。他们两个为了哄哥舒翰高兴，故意摆出了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谁料被当成俘虏看待的高适却没有大祸临头的觉悟，先是微笑着向一众同僚点了点头，然后冲着倒在地上的帅案之后肃立拱手，“阳关城代都督高适，见过节度使大人！”


    
“你还敢来见我！”看到高适那满不在乎的模样，哥舒翰心里的火气就不打一处来。“你真是好大的胆子。莫非，你嫌本节度的脾气好，不敢杀你这个酸丁么？”


    
虽然做了半辈子落魄文人，高适的胆子却一点儿也不比在场的将军们小。明知哥舒翰正在气头上，却继续装傻充愣，“不敢来见大帅？为何？高某又没做过什么对不起大帅的事情，为何不敢来见大帅？以大帅的地位，杀了高某自然是轻而易举。可是高某却不知道，哪里做得错了？居然让大帅恨到如此地步！”


    
“你早就该死！”哥舒翰恨不得当头给高适一记。伸手去摸腰间，却摸了一个空。这才想起来，佩刀已经被自己刚才砍断了。瞪圆了冒火的眼睛左右扫视，准备在帅案上寻找一个趁手的家伙。无奈帅案现在还倒在地上，镇纸、令箭、笔筒全都被撒在了脚底下。


    
“大帅是找刀么？”高适笑呵呵上前两步，解下腰间横刀，连鞘一并递了过去。“高某这里有一把，但是，用刀之前，高某斗胆请大帅当众明示所犯罪状，好让高某死后能做一个糊涂鬼！”


    
眼看着高适捧着兵器距离主帅越来越近，左右亲卫赶紧闪身上前拦阻。待看到高适那施施然的模样，又讪讪地退开了半步，愣在了当场。


    
“都给我滚远边上去！”哥舒翰怒不可遏，抬起腿，一脚一个，将丢人现眼的亲信们踢开。他是正经八本的武将出身，身材比做了半辈子落魄文人的高适魁梧的不止一点半点儿。甭说眼下高适的举止没有丝毫歹意，即便是对方意图行刺，哥舒翰也有足够的自信不会让对方找到任何机会。


    
几脚踢完了，他心中对高适的恨意反而不那么浓了。劈手夺过对方献上来的横刀，用力抽出半个刀身。“你以为我不敢杀你。我杀了你，也不会惹来任何麻烦！这刀，这刀不是我送给你的么？你这该掉脑袋的杀材，你还有脸带着这把刀？！”


    
“的确，此刀为大帅所赐！”做了半辈子小吏的高适对人心的把握极为到位，笑了笑，轻轻点头，“大帅当日以此刀赠高某时，曾经有言，希望高某持此刀，替大帅清理干净阳关城附近的盗匪。如今，玉门关、沙洲、阳关三地之间，匪患已经彻底绝迹。是以，高某可将此刀交还给大帅了！”


    
“你这……”哥舒翰骂不下去了。把高适丢到阳关城去历练，他的本意是想借着大漠的寂寥，煞煞这个书生身上的傲气，让此人今后彻底对自己俯首帖耳。谁料从没有过行伍经验的高适高达夫第一次独当一面，就展现了除了惊人的治军天赋。非但令阳关城守军的面貌焕然一新，并且通过几次干净利落的战斗，打得大雪山脚下的一众盗匪屁滚尿流，再也不敢靠近阳关城半步。


    
功劳是实实在在的。所谓的“罪责”却见不得光。如果此刻强词夺理杀掉高适，恐怕今后整个中原的文人，都会以自己为靶子。这种可能遗臭万年的事情，哥舒翰在清醒的时候才不会去做。“呛喨”一声将刀刃收起，奋力丢还给高适，“你这靠耍笔杆子吃饭的酸丁，本帅说不过你。滚吧，滚回阳关城吃沙子去，这辈子再也别来见我！”


    
“为何？”高适后退了半步，卸去了横刀上的力道，然后又笑着追问。


    
“本帅不想再见到你了，行不？”哥舒翰彻底被弄没了脾气，瞪圆了眼睛大喊，“本帅见到你，就想杀你，行不？听清楚了没有，听清楚了，还不赶紧给我滚！”


    
“原因？”高适根本不为对方的怒火所动，笑了笑，心平气和地继续询问。


    
“本帅见不得你这种幸灾乐祸的模样！行不！”哥舒翰上前半步，跳过帅案，伸手去扯高适的胸口。“你现在高兴了，是不。得意了，是不？你的那个朋友平安被周啸风接上了。你不用再替他担心了。本帅的安排全部落空了！行了不。你还想要什么？难道非得把本帅气死不成？”


    
“王校尉是白马堡大营里千挑万选出来的佼佼者，我有什么好替他担心的。”高适将手中刀鞘往前一递，刚好又送到了哥舒翰抓向自己的巴掌中，“属下只是奇怪，以大帅的身份，与一个小小的校尉会有什么怨仇？怎么就非要置他于死地不可呢？”


    
“我……”哥舒翰握住刀鞘的手猛然僵硬了一下，眉头紧锁。对啊，我跟姓王的有什么冤仇？他在内心深处自问，肚子内的火气登时小了大半截。


    
当初派人追杀王洵等人，只是为了还杨国忠一个人情。说实话，这种芝麻绿豆大的小武官，在河西军内一抓一大把，所以在哥舒翰心里，根本没把此人当一回事！直到后来古力图所部七百余人全军覆没的消息传了回来，他才感觉自己的虎威受到了挑战。所以宁可冒着与安西军起武力冲突的危险，也要派族人潜往且末河畔，许给几个游牧部族好处，借他们的手为自己“报仇雪恨”。


    
归根结底，哥舒翰跟王洵之间没任何过节。先前只是太没把后者当同类看，后来则是觉得颜面受损，一心想把场子找回来。而这些“折辱”全是他自己给自己找的，换了无论任何一个人与王洵异地相处，都不可能在刀架在自己脖颈上的情况下，不做丝毫挣扎。


    
高达夫处事圆润，又不拘小节，所以跟大伙的关系都混得不错。刚才，帐中诸将几乎人人替他捏了一把冷汗。此刻见到哥舒翰居然被高适三言两语给问住了，以浑唯明、鲁炅两个为首，大伙又暗中不住点头。“到底是耍笔杆子出身的，就是能言善辩。要是换了别人，肯定不会应付得如此轻松！”


    
感受到周围关切的目光，高适耸耸肩，还以善意的一笑。这个小动作没有瞒过哥舒翰，后者立刻又板起脸来，厉声喝道：“我怎么跟他没冤没仇，难道，难道古力图就白死了么？”


    
这简直是在强词夺理了。亏得他有脸说出口。高适闻之，笑了笑，慢吞吞地反问道：“大帅，古力图将军当时带了多少人？王校尉麾下有多少弟兄？以七百精锐，劫杀一百个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最后却落得个全军覆没的下场。这种人，值得大帅为他出头么？”


    
“你！”哥舒翰被问得又是老脸一红。古力图是他的心腹不假，但高适所说的话，却句句属实。带领七百老兵，劫杀一百个没见过血的新丁，以有心攻无备，最后却落了个全军覆灭的结局。河西军的脸面，算是被古力图给丢光了。即便此人当初能活着回来，自己也得砍掉了他的脑袋示众。所以此人还不如死在外边干净！至少不用自己再看了生气。


    
在突厥人的传统当中，弱者向来没有生存的必要。所以，表面上虽然还是装得怒不可遏，哥舒翰心里已经认同了高适的说法。然而就这样轻松放对方过关，他又觉得自己这个大帅的脸没地方搁，咳嗽了几声，继续板着面孔死撑：“可古力图毕竟是我的人。不能就这么白白死掉。你们都是我的人，只要我在这位置上一天，就不能让你们被人欺负。否则，我也不配做这个河西节度使。”


    
“多谢大帅照顾！”众将一齐抱拳，强忍着肚子里的笑意回应。


    
在大伙眼里，哥舒翰就是这么个人，虽然贪恋权力，好大喜功。但对于他看得上的将领，的确非常仗义。并且很懂得为心腹们的前程着想。特别是对待同族，更是优厚有加，即便犯了再大的错误，也从不真正下狠手对待。长此以往，哥舒翰在军中就难免就落了个有恩无威的局面。大伙心中感激他的厚待，却不是非常畏惧他的权威。


    
马屁声刚落，高适已经正色拱手，“大帅对属下仗义，这点在西域人尽皆知。但是，大帅可曾想过，封常清这人治军向来以铁腕闻名，这回，怎么突然会为了一个小小的校尉，花费这么大的力气？甚至不在乎去捋杨国忠的虎须？”


    
“这……？”一日之内，哥舒翰已经是第三次被高适给问愣住了，心中不禁有些羞恼，“我怎么知道那瘸子心里在想什么？他一向都是特立独行！”


    
“那大帅可曾知道，当年突厥王庭每次出征，都会在谁面前供奉香火和牺牲？！”笑了笑，高适以目光扫视全场。


    
这个问题太简单了。自从光宅元年，大唐单于道安抚大使程务挺被武则天抄家灭族之后。突厥人每次对外用兵之前，便在这名曾经多次打败自己的战神塑像前祭祀祷告，希望能借到对方的威风。


    
可这跟姓王的校尉有什么关系？一时间，非但哥舒翰有些发傻，帐中诸将亦是满脸迷惑，静静地看向军帐中央，等待高适给出答案。


    
“王校尉之曾祖相如公，与程务挺将军之父名振公，乃生死兄弟。”笑了笑，高适侃侃而谈，“二人当初曾经一道于窦建德手下谋生。归被高祖收服后，又曾经与徐世绩一道，为大唐平定四方立下了汗马功劳。二人虽然没能塑像凌烟阁，可也算山东将门中的顶尖人物。朋友故旧，军中无数。在长安时，我听人说，如今陛下追思高祖、太宗开国艰难，曾有为徐世绩、程名振等受子孙拖累的功臣平反之意。所以，封常清才像宝贝一般，眼巴巴将一个小小的校尉抓在手里。只有大帅，恨不得自己给自己树一堆敌人出来！”


    
事实上，关于王洵的身世，高适也仅在酒桌上匆匆听人说起过一嘴。但此刻信口东拉西扯，却说得有鼻子有眼。特别是听在火拔归仁和跌思太等突厥族将领耳朵里，本来就注重血统，加之又对程名振父子的盖世武功佩服得无以复加，登时，后悔得连连扼腕。


    
此刻，哥舒翰心里也是波澜汹涌。他从军之前曾经在长安混迹多年，深知以秦叔宝、程知节二将后人为代表的山东将门，在朝中的影响力有多强大。而当时徐世绩和程名振两个还受子孙的拖累，被打入了另册。如果朝中那位爱美人胜过江山的糊涂陛下哪天真的心血来潮，给徐世绩和程名振两人的家族平了反，山东将门的势力，恐怕将愈发不可轻视。


    
想到这，他忍不住再度冲着高适瞪眼，“照你这么说，本帅全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了？既无法向杨国忠那边交代，又得罪了封常清！敢情瞎忙活一场，里里外外都没落到好！呸，你个杀材！早干什么去了你？”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九 下）


    
“属下得到消息之后，曾经写过一封信给大帅！”高适微微一笑，露出保养得极好的一口白牙，“属下记得曾经在信中建议大帅不要急于向杨相示好。他的人情随时都可以还，主动权在大帅之手。而万一与安西军交恶，却得时刻提防着封常清报复！两相比较，最好是稀里糊涂将辎重队放过去！可能是大帅公务繁忙，根本没注意到属下的提醒。”


    
“有这么一回事？”哥舒翰又是一愣，模模糊糊中，他对此信还真有点儿印象。可这封信，当时是被夹在一大堆公文当中一道送过来的，封皮上没有任何特殊的标记，他怎可能有精力仔细去读？更何况他一直认为高适这个人书生气太重，根本不可能做出什么长远谋划。所以只是匆匆扫了几眼，就将信丢到废纸堆中去了。


    
如今，被对方当面提起来，哥舒翰的脸皮登时有些发烫。扭头避开高适的目光，低声说道，“唉！你怎么不再多提醒我一下！本帅每天要处理那么多公务，哪可能有时间仔细看每一封信？估计是底下的参军归错了类，所以根本就没有引起本帅的注意。唉！这帮疲懒家伙，尽误我的事。早晚我得找机会好好整顿他们一下。不过现在说这些也晚了，封常清我也得罪了，杨国忠那边也没落到好！唉！我怎么这么倒霉啊我？！”


    
话音落下，参军们在一旁都咧嘴苦笑。当初哥舒翰执意要报达杨国忠的知遇之恩，大伙谁有胆子给他添堵？也就是高适这个在地方官场上打滚打圆了的刀笔吏，才会想出此种既尽到了提醒责任，又不会惹哥舒翰发怒的办法。未必期望它起到什么作用，唯求事后心安而已。


    
“其实，大帅如果想要补救一二，也不是很难！”没等众人将笑容收起，高适又拱了拱手，抛出了一句惊人的言论。


    
“补救，我怕他们？”哥舒翰冷笑着撇嘴，脸上写满了不在乎的意味。“本帅得罪的人车载斗量，也不怕再多出一两个来。不过，你倒是可以说来听听。如果只是举手之劳的话，本帅也不介意卖他杨国忠和封瘸子两人些许颜面！”


    
“死要面子！”众将心中腹诽，目光却齐齐转向了高适。看他如何能把哥舒翰砸漏了的锅底再给补上。


    
“当然不是谁怕谁的问题！”高适笑了笑，冲大伙轻轻点头，“只要咱们河西军上下齐心，谁也奈何大帅不得！属下只是想替大帅解决掉一些小麻烦而已。中原有句古话，千日防贼，不如一举除之。大帅请想，王校尉等人没死的消息如果传回杨国忠的耳朵，他将做何反应？！”


    
“那厮！一定会骂本帅不用心替他做事！然后立刻想阴招给咱们河西军添麻烦！”对于杨国忠的脾气秉性，哥舒翰看得非常清楚。苦笑了一声，轻轻摇头。


    
既无宰相之才干，又无宰相之人品。这是高适当初和李白、岑参等人指点江山时，大伙对杨国忠的一致看法。笑了笑，他非常诚恳地对哥舒翰说道：“杨国忠初登相位，根基未稳，估计不会立刻跟大帅翻脸。但日后待其在朝中站稳了脚跟，恐怕难免会翻旧账。所以，大帅不如趁现在及时送一份厚礼给他，让他从此不再对我部未能如其所愿的事情耿耿于怀！”


    
“什么厚礼？”哥舒翰皱着眉头反问，“他杨国忠现在还缺钱么？”


    
如果换了别人做宰相，高适肯定不敢妄下结论。但对于杨国忠这种市井混混的心思，他却闭着眼也能猜得七七八八，“此人性喜豪奢，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但光送金银玉帛，就显不出大帅与杨相之间的交情来了！况且他现在刚刚取代了李林甫，最需要的也不是什么钱财，而是切切实实能显出自己比前任高明的政绩！”


    
“政绩？”哥舒翰的眉毛锁得愈紧，额头上因为酒色过度而早生的皱纹清晰可见，“我是武将，如何能白送政绩给他？”


    
“开疆拓土，怎少得了宰相的运筹帷幄之功？”高适狡猾地笑了笑，低声回应，“李相执政的最后这几年，心态一直懒散得很。拨给边镇各地的粮草辎重，屡被克扣。而边镇各地，除了大帅之外，也没人拿得出任何耀眼的功劳。特别是天宝十年的恒罗斯之战，由于葛逻禄部阵前背叛，导致高仙芝大将军进退失据。粮草辎重尽丧于敌手，两万四千将士最后平安杀出重围者尚不到千人！此战，乃我大唐立国以来少有的奇耻大辱。朝野闻者无不为之扼腕。事后李相虽然多方掩饰，可毕竟难塞天下悠悠之口，也在陛下心里从此留下了一根毒刺。据属下所知，这也是高仙芝随后回京师养病，将安西兵马俱交予封常清代管的原因之一！”


    
这些话，即便不用高适说，哥舒翰心里也非常清楚。自从皇帝陛下即位以来，大唐将士东征西讨，几乎无往不利。然而恒罗斯一战的惨败，却让朝廷颜面尽丧。若是仔细追究其中责任，领军主帅高仙芝固然活该丢官罢职，作为宰相的李林甫恐怕也难辞其咎。毕竟自从此人掌管朝中大权以来，拨往军方的粮饷辎重就一减再减。


    
如今杨国忠终于成功取代李林甫为宰相，上任之后，想要证明他自己比前任能干，最便捷的方法就是开疆拓土。假若有人能及时送上一两场过得去的战绩，恐怕在杨国忠眼里，将无异于雪中送炭。非但先前再大的嫌隙，都可以一笔勾销。日后待杨国忠坐稳了丞相位置，也会将此人引为左膀右臂。


    
想到此节，哥舒翰忍不住用力抚掌，“好你个高达夫，不愧是官场老油子，简直把人情世故都读透了！就依你说的办，待明年开了春儿，咱们立刻把弟兄们拉出去，结结实实给杨国忠送上一份厚礼！”


    
“大帅英明！”“大帅威武！”“打，打，再不打仗，老子的胯下都长肥肉了！”火拔归仁、阿布思、左车、浑惟明等几个哥舒翰的心腹将领齐声呼喝。老是没仗打，他们早就闲得浑身发痒，巴不得早点找个软柿子揉捏一番。


    
“但是，打哪？”哥舒翰摆摆手，制止了众人喧嚣，“达夫，你接着说，咱们该从哪下手？”


    
“当然是哪最方便，从哪下手！”高适早就准备好了答案，点点头，不紧不慢地回应。“据属下在阳关城时打探到的消息，吐蕃赞普病入膏肓，其大相与王子之间，好像已经势同水火。这个时候，大帅不趁机宰上他们一刀，更待何时？”


    
“嗯！的确是个机会！”哥舒翰点头沉吟，声音却不是很坚定。取代王忠嗣掌管河西兵马之后没几天，为了证明自己的才干，他就领军跟吐蕃人打了一场硬仗。虽然如愿拿下了青海湖、大非川一带的几个战略据点，可因为天气和地势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麾下将士的损失也着实惨重了些。


    
此战的后遗症至今还没有完全消除，中原文人提起来，便众口一词地嘲笑他哥舒翰好大喜功，拿弟兄们的鲜血替自己换来一件御赐紫袍穿。安西军中数得着的猛将张守瑜和高秀岩二人也先后借故离去。一个回家乡养老，从此懒闻金鼓之声。另外一个干脆直接去投靠了哥舒翰的老对头，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


    
“此乃一举两得之计！”偷偷看了看哥舒翰的脸色，高适继续替对方小心谋划，“开春之后，趁吐蕃内乱南下，只要有所斩获，便可以令杨相对大帅感恩。而封常清之所以急着向朝廷讨要军械补给，想必是准备向西用兵，洗雪安西军当年恒罗斯惨败之耻。一旦他与大食人重新开战，最担心的便是被吐蕃人从背后狠插一刀。而如果我河西兵马将吐蕃主力全部牵制于积石山一线，想必封常清也不会忘记大帅的援手之德。他那个人虽然特立独行，可国事和私仇哪个轻，哪个重，想必还能分得清楚！”


    
“妙！”没等哥舒翰完全理解了高适的建议，忠武将军鲁炅已经开始大笑着抚掌。“姓王的背景再深，此刻也不过是个校尉。在军中能起到的作用有限。如果咱们河西军在安西军西征之前，抢先一步替他解决了后顾之忧，谅那封常清，也没脸再跟大帅计较！”


    
“嗯——，给我取舆图来！达夫兄，你尽管把你的设想标在上面！”哥舒翰沉吟了片刻，突然把脚一跺，高声命令。


    
就在刚才那短短的一瞬，他的心思已经转了上百转。直觉告诉他，高适的建议，肯定不止是为了替河西军减少麻烦那么简单。其背后说不定还包含着其他动机。然而，这条计策所表现出来的巨大利益，却让他无法拒绝。正如忠武将军鲁炅所言，有了这份人情，足以令封常清说不出替王洵讨还公道的话来。更重要的一点是，无论对于哥舒翰本人，还是刚刚当上宰相的杨国忠，这都是一场及时的功劳，足以令他们再度携手，前嫌尽弃。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十 上）


    
当下，有机灵的亲卫取来舆图，替哥舒翰在帅案背后的墙壁上挂好。高适从侍卫手中要来一支炭笔，在舆图上粗粗勾抹几下，一场规模不大不小，却能满足所有实用要求的战役，便跃然纸上。


    
哥舒翰麾下的将领多为带队冲锋的猛将，对这种纸上谈兵的东西很不感兴趣，也说不出什么子午卯酉来。然而作为一军主帅，哥舒翰本人却在运筹帷幄方面狠下过一番苦功夫。单从舆图上的标记，便明白此战胜算颇大，皱了皱眉头，笑着问道：“你好像对吐蕃那边的地形很熟悉么？是不是已经谋划很久了？”


    
“大帅果然目光如炬！”高适轻轻点头，不着痕迹地拍了哥舒翰一记马屁，“属下蒙大帅垂青，礼聘为节度使幕府掌书记，一直无以为报。所以，自打代领阳关城都督之后，就出重金买通了大雪山南侧的几个部落埃斤，命他们帮忙绘制吐蕃治下的山川地势。并且叮嘱他们，只要有关吐蕃王庭的消息，无论巨细，都第一时间送到我的军帐中。前后历时半年余，如今总算有了一点儿收获！”


    
“你收买了那些吐谷浑人？”哥舒翰微微一愣，惊诧地追问。早在两年之前，他就有过联络大非川一带的吐谷浑遗民，共同对付吐蕃蛮兵的打算。然而由于这里边牵扯了很多是非，加上平时总是俗务缠身，所以就一直没腾出手来付诸实施。却没想到，高适初来乍到，非但很多想法跟自己不谋而合，并且身上还不乏将想法付诸实施的毅力和勇气。


    
“不光是吐谷浑人。雪山南麓，还有一些羌人、白腊人，羊同人，属下都曾经跟他们有过一些往来！”高适点点头，笑着回应，仿佛做了一件极为简单的事情一般。


    
他说得越是轻描淡写，哥舒翰心中越是波涛汹涌。在大唐和吐蕃的交界处，的确生存着很多大大小小的游牧部族。但这些游牧部族都是些有奶就是娘的家伙，通常是自哪边能捞到的好处多，就倾向于哪边。丝毫没有廉耻之心和长远打算，只管向雪山两侧伸手。而高适为了摸清吐蕃人的情况，居然同时收买了这么多部落为大唐效力。这得花多少钱帛方能做得到？一个小小的代理都督，他哪来的这么大财力？


    
当目光落在对方那已经洗得发白的袍服上时，哥舒翰心里立刻有了答案。这个高达夫，居然穷得连件儿像样的罩袍都添置不起了！放眼整个河西，上至自己这个节度使，下到一个小小的校尉、旅率，无不鲜衣怒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为了满足对奢华生活的追求，不同程度上，都有吃属下空饷，在下拨的粮草辎重中大肆克扣的行为。这乃是大唐军中不知道从何时起就已经约定俗成的惯例，即便前任节度使王忠嗣在任之时，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料高达夫这个受了半辈子穷的书生，好不容易得到机会独掌一方，非但没有发财，居然还把他自己俸禄都贴了进去！


    
‘这个掌书记，看来我当初的确礼聘对了。’平生第一次，武夫出身的哥舒翰开始端端正正地欣赏一个文人。“你一定花了不少钱吧？待会儿到司仓那边报个总数，我让他给你补上！”冲着对方点点头，他非常诚恳地叮嘱。“那些已经搭上的线不要断了，如果需要给予更多好处的话，也直接找司仓参军去领。本帅会叮嘱他们，凡是你高达夫所需，一律不准刁难！”


    
既然哥舒翰已经猜到了，高适也不矫情。笑了笑，躬身施礼，“多谢大帅体贴！说实话，属下的确已经穷得要喝西北风了。好在这里地靠大漠，一年四季，西北风从没停下来过！”


    
“哈哈，哈哈哈哈！”话音刚落，大帐内立刻响起一阵放肆的哄笑之声。包括火拨归仁、跌思泰等突厥将领在内，投向高适的目光都充满了敬意。哥舒翰也陪着大伙笑了一会儿，擦了擦眼角上笑出来的泪珠，摇头叹道：“好你个高达夫，本帅以为你会一直清高下去呢！没想到你连句假惺惺的推辞话都懒得说。”


    
“钱如车轮，有之可日行万里，无之则坐困愁城！高某又不真的会吸风饮露，怎么会嫌财货烫手。”高适摇了摇头，继续笑着插科打诨。“不过，大帅也需要早做准备。吐蕃所控之地，多山且苦寒。我军突入敌境之后，在粮草方面的消耗，恐怕是平素的三倍之上。一旦粮草接济不上，即便前期收获再大，最后也得把吃到嘴的肥肉重新吐回去！”


    
“嗯。多谢达夫兄提醒，本帅立刻就派人囤积粮秣！”哥舒翰轻轻点头，毫不犹豫地接受了高适的建议。“你回到阳关城之后，也要早做准备。明春之战，本帅少不得要招你到军前出谋划策！”


    
“那是属下应尽之责！”高适笑着拱手。被对方稀里糊涂软禁了半个多月，如今终于得以平安脱身，他脸上却看不到任何波澜。


    
“你那阳关城代都督的代字，本帅会上奏朝廷，尽早去掉！”虽然高适本人对最近这段时间所受到的委屈不甚介意，哥舒翰却一定要给予补偿，否则，他怕自己无法留对方太久。以高适今天所表现出来的才干，远不该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吏。大唐朝廷令明珠蒙尘，他哥舒翰却不愿坐视千里马困于肥车。“节度使府的掌书记一职，也还是由你兼任。本帅帐下都是赳赳武夫，的确缺少一个像达夫兄这样的能运筹帷幄人才！”


    
“大帅就不怕我再肆意妄为，坏了您的大事？”高适咧嘴而笑，毫不客气地反问了一句。


    
“再有下次，我一定抢在你开口说话之前，命人砍下你的脑袋！”哥舒翰也笑，毫不隐瞒自己曾经的愤怒。“否则，一旦让你说动了，难免还得升你的职！赶紧下去找司仓参军报账吧！领到钱后，记得在城中给自己订做一身像样袍服穿。免得被外人看见了，还以为本帅吝啬，连你的薪俸都要克扣呢！”

第二卷 关山月 第五章 紫袍 （十 下）


    
从哥舒翰的大帐里告辞出来，太阳已经西坠。被傍晚的寒风斜斜一吹，有股冰冷粘湿的感觉，立刻从后脊梁一直窜上了头顶门。全湿透了！隔着厚厚的武将冬季常服，外人看不出端倪来。可高适自己心里却清清楚楚，自己穿在里边的中衣，如果找个僻静之处拧干的话，汗水肯定能拧满一个小号洗脸盆。


    
面对哥舒翰这样一个已手握生杀大权的封疆大吏，他无法不畏惧。然而内心深处却又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使命感，令他努力地在对方面前挺直脊梁。


    
这种没来由的使命感可谓荒谬至极。大唐朝廷什么好处都没给过他，而哥舒翰却对他有知遇之恩。如果不是后者的着力提拔，高适知道自己这辈子在仕途上已经没有了任何光亮。一个五十多岁还在底层小吏位置上徘徊，既不能容于上司，又未能讨好同僚的落魄文人，除了几篇诗作还勉强能拿得出手之外，还会有什么能被朝廷诸公发掘的呢？只有哥舒翰，以飞扬跋扈而闻名的哥舒翰，不嫌他年纪大，脾性高傲，将他揽入了幕下。无论是出于装点门面的目的也好，还是想借助他手中的那支秃笔为自家扬名也罢，毕竟给了他一个向上走的希望，还有一个施展才华的空间。


    
凭借这些，高适本来该不折不扣为哥舒翰谋划才对。士为知己者死，这是古来文人的处世信条。哥舒翰对他有知遇之恩，他当然要以性命相报。但是，在阳关城内得知王洵可能会遇到危险的一刹那，高适却毅然将这些感激和信条抛在了脑后。


    
他要尽自己最大所能帮助这个年轻人，哪怕因此得罪了哥舒翰，再度丢官罢职也在所不惜。在做出这个决定之时，高适其实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执拗。王洵跟他不过是几顿饭的交情，连酒肉朋友都算不上。然而，他却清楚地明白一件事，如果自己真的袖手旁观的话，恐怕下半辈子在每个漫漫长夜里都永远难以安枕。


    
提前将王洵接进阳关城中，不给古力图抢先下手的机会；借酒宴之机，指点对方前途埋藏着危险。联络有求于自己的楼兰部落，命其保证辎重队的安全……。能做的事情，凭着良心的指引，高适已经都做了。当收到楼兰部送来的答复之后，他立刻开始着手谋划如何应对哥舒翰的愤怒。在坚守底限的前提下，最大可能保护自己。这是几年县尉生涯，积累下来的一条宝贵经验。事实上，这条人生经验和其他一些做小吏时学会但并不熟练的与上司相处的窍门儿，再度帮助了他。面对哥舒翰狂风暴雨般的愤怒，高适始终强令自己保持了镇定。已经年过半百的人了，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即便再往上爬，难道还指望着像姜子牙那样八十拜相不成？失败，最差的结果不过是继续穷困潦倒下去，回到长安靠卖名气和诗文为生。而一旦经深思熟虑准备的应对之策能够成功的话，高适相信，自己从今往后，在河西军节度使帐下的待遇，绝对将是另外一番光景。


    
当一个人已经输无可输的时候，往往是赢的开始。因为此刻他的心态最佳，无人能够击败。今天，高适赢了。他先用自己不卑不亢的态度，成功遏制住了哥舒翰的怒火。然后又利用对方闯了祸却不愿意令事态失控的贪心，成功地将矛盾转向了吐蕃。在有了共同的外部目标时，人们就会暂时放弃互相倾轧。这同样也是三年小吏生涯，给他留下的人生财富之一。很显然，哥舒翰、杨国忠和封常清这种位高权重的人臣之间，此规则也同样适用。转移矛盾的手段有些上不得台面，甚至为了达到目的，不惜扯出了什么“山东将门”这类子虚乌有的谎言。当目标达成时，那种从心底涌起来的自豪感，却绝对令人飘飘欲仙，脚步越来越轻松。


    
一边大步前行，用心中的自豪来抵抗外边的寒风。高适一边继续暗中盘算自己下一步的举动。有了哥舒翰在上边撑腰，阳关城的守军便有可能过一个肥年。而在粮草辎重无缺的情况下，明年春天起，凭借重新开启的楼兰古道，通关税金也可能完成从完全干涸到涓涓细流的转变。如果哥舒翰的信任能持续不减，让自己在阳关城都督的位置上再干上三年的话，也许，阳关营将有机会成为节度使帐下数一数二的强军，至少在武器装备和作战经验两个方面，不会再逊色于其他同僚太多。（注1）


    
此乃高适认为自己能给予哥舒翰最好回报。比帮着他拍杨国忠的马屁要有价值得多。即便能跟杨国忠结为一党又能怎么样？对哥舒翰而言，不过是头顶的官衔再加一级而已。他已经是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辅国大将军。无论实职和散职，都接近于人臣之顶。再多，增加的也只是虚名罢了。而手中有一支到数支百战百胜的强军，却可以令其荣宠长盛不衰。甚至在告老还乡，或者功成身退之后，还能有一批曾经的部将，协力维持其家族和后人的富贵荣华。


    
比起杨国忠的青睐，后者无异于更实惠得多，也更可靠得多。关键是，如何才能让哥舒翰完全明白其中道理。大将军与自己的出身、阅历不一样。高适清楚地明白，像哥舒翰这种父亲做过安西镇副大都护，母亲曾经贵为一国公主的天之骄子，不会像自己这种潦倒半生的下品小吏一样凡事先求稳妥。他们习惯了那种飘忽云端的感觉，亦总是想着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节度使、大将军，然后是国公、然后是郡王，再然后……


    
接下来已经不言而喻。高适希望永远不要有那样一天。然而，河西军中突厥血统将领都得到快速提拔的事实，却令他感觉到了一种潜在的风险。即便有了真凭实据，道义上，他也不能揭发与自己有恩的谋主。何况现在只是妄自揣测。所以，眼下他所做的，也只能是尽量将哥舒翰往更安全的道路上拉，而不是看着他在那些曾经的突厥王族怂恿下，距离正常方向越来越远。


    
由于兴奋的缘故，高适的思路越飘越远。保证哥舒翰的前途安稳，才能保证自己安稳。已经五十多岁了，他不指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替朝廷镇守一方的诸侯，但是，却希望自己能在河西节度使帐下，平安混到致仕。做过一任实授都督，并且能跟河西军众位将军、刺史们打好关系，自己的后人在仕途上肯定要比自己平坦许多。并且手头也不会像自己那般忽紧忽松。


    
想到得意之处，高适忍不住面露微笑。对于身后急促追来的脚步声，几乎充耳不闻。这下，可令在他背后喊了好几声的同僚，忠武将军鲁炅有些恼火了，重重地咳嗽了一下，大声说道：“好你个高达夫，得意便忘形么？信不信鲁某随便几句话，便可以让你今日所谋，全部付之流水？”


    
“谁？”高适终于听见了最后半句，愕然回首，“原来是照临公，您什么时候从节度使大帐告辞出来的？请恕高某耳背，居然没听见照临公的招呼！”


    
“行了，别跟我装傻了！”虽然官职远在高适之上，忠武将军鲁炅却没有半点儿架子，冲着对方懒懒的挥手，“你刚离开，我就找借口跟出来了。为了不引人注意，连个贴身侍卫都没敢带。只是没料到你这穷鬼，居然身边也连个伺候笔墨的小厮都没有。结果白喊了你好几声，都没人帮着提醒你！”


    
“是高某一时走神，得罪，得罪！”见对方不像是打算兴师问罪的模样，高适笑嘻嘻地拱手。“不知照临公有何赐教？属下愿意当面领受指点！”


    
“指点个屁！”看不惯高适身上那套隐形的铠甲，忠武将军鲁炅破口大骂，“你这满肚子花花肠子的家伙，我哪敢在你面前卖弄？今日追你过来，只是为了跟你说句实在话。今后你高达夫那边无论缺什么，辎重也罢，粮秣也罢，甚至大筐的铜钱，只管给鲁某言语一声。多了没有，挤个一二十车的出来，估计也不至于太为难！”


    
“多谢照临兄仗义！”高适愣了一下，立刻长揖及地。鲁炅在河西军中，算是中原将领的核心之一。得到了他的青睐，自己日后在哥舒翰帐下行走会顺畅得多。但是，无功不受禄。突然抛出这么多好处来，对方想要自己付出什么？


    
仿佛看穿了藏在高适肚子里的困惑，鲁炅笑了笑，轻轻摇头，“鲁某今天没想到，你一个终日与笔墨打交道的文人，居然比鲁某还有胆子。鲁某一直想跟哥舒翰大将军说的话，想做的事情，都被你说出来的，并且做的比鲁某更好。鲁某佩服之至，无以言表，干脆来点实际的给你。也算对你马上荣升为阳关城正式都督的一份贺礼！”


    
高适又愣了愣，再度补了一个长揖，“如此，高某就愧领了。他日若有用得着高某之处，请照临兄尽管言语！”他没想到，身居高位的鲁炅，居然和自己有着同样的想法。在他看来，自己之所以敢挑战哥舒翰的权威，十有七八是骨子里的书生气发作。而武将出身的鲁炅，心思居然同样的火热！


    
鲁炅快速避开半步，然后以平揖相还，“达夫兄不必再客气了。说实话，让你这个初来乍到的文人领头，鲁某已经愧煞。你我，毕竟同是汉家儿郎！”


    
“汉家儿郎？”高适眉头一皱，心中猛然涌起一股警觉。如果得了对方些许好处，就要结成一党的话，他可不敢继续奉陪。毕竟这里是哥舒翰的地盘，而后者身上流淌着不折不扣的突厥血脉。


    
“知道鲁某为什么要这么说么？”看了看高适脸上的表情，鲁炅低声轻叹。“非鲁某刻意拉你为同党，而是想要跟你交代一下这里的实情罢了。你们文人有句话，叫做‘春风不度玉门关’。自从咱大唐开国以来，西域这地方总是流血不止。很大原因便是，肯来这里，并且愿意在此扎根的汉家儿郎，实在太少了！”


    
说到此，鲁炅眼睛中涌上一丝淡淡的无奈，顿了顿，继续叹息着补充：“然而朝廷自开元年起，却不体恤守边将士离家万里的辛苦，一味提拔部族将领，用人不凭其本领而凭其身上有无部族血统。自损主干而强弱枝。导致西域胡贵汉贱，愿意来此扎根的汉家子弟愈发稀少。几十年下来，积弊已成。此刻看上去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无暇西顾。鲁某恐怕，数代大唐将士前仆后继在此洒下的热血，就要白流了。”


    
“鲁兄……”高适低低地喊了一声，却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回应。他再度被对方的话语给震撼了。原来有人看得比自己还远！自己保护王洵，想方设法弥合封常清与哥舒翰两大节度使之间的关系，不过是凭着内心深处的直觉行事而已。然而武夫鲁炅，却已经把此事上升到大唐疆土得失的高度。这是何等锐利的目光？！没有了中原人存在的西域，可能还属于大唐么？自从太宗皇帝陛下征服西域以来，铁勒、后突厥、突其施还有现在的回纥缕灭缕兴，这波刚消，那波又起。害得汉家儿郎反复为西域流血，还不是因为此地胡人多，汉人少的缘故？！


    
……用人不凭其本领而凭其身上有无部族血统。自损主干而强弱枝。导致西域胡贵汉贱，愿意来此扎根的汉家子弟愈发稀少。……此刻看起来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反复咀嚼鲁炅的话，忽然间，高适浑身上下宛若遭受雷击。


    
眼下中原到底是个什么情况，长期四处游历的他，可以说比任何人心里都清楚。大唐朝廷，已经身染痼疾多时了。很多人都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其中流露出来的暮气，却没人能有拉住他，阻止其继续沉沦下去的办法。


    
于是，大伙在盛世的欢歌中，一道醉生梦死。世间究竟还有什么事情，比亲眼目睹危险的降临，而束手无策，甚至连示警声音都发不出来更为悲哀？！


    
‘……此刻看起来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那时，恐怕只能指望已经身在西域的汉家儿郎。比如王洵小子，还有他身边那些飞龙禁卫！虽然眼下还不顶事，可毕竟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希望的种子！’


    
想到王洵那尚嫌稚嫩的面孔，高适的目光，又立刻又明澈起来。他发现，自己居然做了一件比预想中，更为有意义的事情！洒下种子，收获希望。“不妨，汉家，自有很多热血男儿在！”无意间，一句话从他嘴中溜了出来。吓了他自己一跳，也吓了忠武将军鲁炅一跳。


    
“你说什么？”忠武将军鲁炅后退半步，惊诧地追问。


    
“我说，我放走的那几个小家伙，现在估计已经到达焉耆了！”高适笑了笑，目光慢慢地投向远方。


    
冬日的太阳已经垂到了大漠边上，红红的，圆圆的，像一团凝固的火种。天边所有云朵都被这块凝固的火种点燃了起来，从西向东，将倒扣着的天空烧得通红通红。


    
此刻，天上的诸神也许睡着了。地上有人却还醒着。


    
（卷终）


    
注1：都督，类似于总管。在唐代是个可大可小的官职，主要适用于地广人稀之所。由朝廷委派坐镇一地，全权负责军务民政。多用于归化大唐的少数民族头领。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一章 白虹 （一 上）


    
春日的阳光从西侧照过来，透过七宝琉璃窗格，洒在白色的象牙大床上，将同样洁白的幔帐染得七彩斑斓。


    
这张大床是哥哥杨国忠送的。酬谢杨玉瑶在他登上相位过程中的奔走扶持之功。据说造价为与床体等重的黄金！至于这个报价中间到底注进了多少水分，杨玉瑶也懒得去猜。官场上的男人么，有几个说话靠谱的？撒谎都已经成习惯了，对上边骗，对底下蒙，待到面对自己的家人时，也改不过来。把一说成十那还算是忠厚的，把没有的凭空捏造出来，才能显出真本事！


    
尽管心中充满了厌恶，杨玉瑶还是命人把这张象牙大床抬进了自己的房中。杨国忠送的东西，不拿白不拿。反正他的钱财也不是从正路上得来的，替他们花费掉，等同于替天行道。对于其他送上门来挨宰的官员，虢国夫人通常也是一视同仁，或者待遇更胜一筹。许给点儿小小的好处，从他们手中敲诈出大笔财货，然后看他们眼角疼得直抽搐的模样，实乃人生一大乐趣。比起驾着银装马车在长安街上快速驰奔，看那些市井小民们躲在路边敢怒不敢言的模样，让人心里更舒坦许多，更痛快许多。


    
此刻卧房里琳琅满目的华贵陈设，几乎全是这样得来的。几乎每一件拿到世面上去，都足以买下一座小小的田庄。然而，杨玉瑶却已经记不清大多数物品原主人的名姓了。逢场作戏而已，曲终后，人也就散了，将对方放在心里念念不忘的，才是真正的傻子！


    
只有一样礼物例外。整个房间里唯一的一样。那是一把品相极为普通的长剑，此刻就横在杨玉瑶的枕头旁。灰扑扑的鲨鱼皮鞘，雾蒙蒙的桃木手柄。挂剑鞘的两个石绊儿早已经磨得发亮，根本分辨不出原本的形状。扣在石绊儿内的绳索更为简单，既没裹着金线，也没编着银丝，仅仅一条牛皮老弦，因为天长日久，已经快断裂了，因此不得不在中间重新打了一个死结。


    
解不开的死结。杨玉瑶曾经无数次设想，拿着这把剑去寻回它的主人。却一次次又放弃了。雷万春是个名满天下的大侠，品行和志向都如同一只在晴空中飞舞的白鹤。而杨玉瑶自己，却是奸相之妹，皇帝陛下的姘头，六王爷曾经的禁脔。天下第一水性杨花的荡妇！


    
如果一把剑，上面染了锈渍，还能锋利如初么？如果一只白鹤，被关在了笼子里，还能有翩翩之资么？翻了个身，慢慢把剑从鞘里抽出来，杨玉瑶轻轻抚摸那冰冷锐利的霜刃。几点血珠立刻从手指间处渗了出来，慢慢滑过剑刃，盖住几点陈旧的殷红。


    
伤口很浅，所以她并不觉得痛。反而有一股久违的感觉，从手指尖处源源不断地涌起，慢慢传遍她的全身。那是一种活着的感觉，浓烈不亚于醇酒。慢慢地，杨玉瑶屏住呼吸，并拢双腿，手臂战栗，身体紧绷，纤细的腰肢开始一下一下地抽搐。


    
她知道自己还活着，像个正常女人一样活着。而不是一件包裹着绫罗绸缎，浑身挂满金银和宝石的雕塑。她是个有血有肉的女人，而不是一件货物，价高者得之。虽然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她都得向不同的男人出卖一次自己。


    
只有剑的主人例外。从第一次见面起，雷万春就没把她当做一件货物。她知道，所以，她宁愿派人将宝剑还给他。冷言冷语将他赶走，赶到自家哥哥的视线之外，以免他彻底坠入长安城的污浊。


    
但是，这把宝剑在五天之后的一个清晨，却又挂在了她的卧房门前。那一夜她蓄醉未醒，所以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什么时候离开？迷迷糊糊中，只是隐隐地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叹息。便从此彻底错过。


    
下人们也都没看见他的身影，那些号称一流高手的侍卫们，更是堆土偶木梗。然而这样也好，如果当时被惊醒了，杨玉瑶根本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睁开眼睛！


    
事后她唯一清楚的是，曾经折磨了她长达两年的某个恶棍，在那个夜晚被人一剑刺死。屎尿流了一裤裆，死状极其龌龊。作为身上流着太宗直系血脉的皇族，六王爷之死，令整个京师鸡飞狗跳。京兆尹衙门为此许下万金悬赏，无数负责京师治安的官吏也为此被砸掉了饭碗，病中的前宰相李林甫甚至为此操劳过度，忧惧而死。然而，刺客却像从天上掉下来的露珠般，再也没有出现。谁也猜不到他的身份，谁也不知道他受了哪个的指使。只有杨玉瑶例外。从那天起，就将宝剑藏在了自己的枕头旁，每天晚上守着它，才能安然入梦。


    
他欠她一个人情，用自己的方式还了。所以走得无牵无挂。然而，她却知道，自己灵魂的某一部分，也被他同时带走，在他感觉不到的位置，伴着他浪迹天涯。走的那个是个干干净净的好女人，而此刻，留在长安，躺在象牙床上的，不过是具已经濒临腐烂的躯壳！


    
没有他的日子，她用自己的方式，安慰这具躯壳，借以忘掉现实中的冰冷与灰暗。随着腰肢的抽搐，身体内的血液越来越热，杨玉瑶将另一只手向某个湿润的位置探去，让指尖的火焰点燃藏在灵魂深处眷恋。瞬间，有道闪电劈开了黑暗，照亮了记忆中他的身影，强壮，魁梧，如同块岩石般可以遮挡住所有风雨。这一刻，他的身影跨越万水千山，张开双臂，将她的灵魂紧紧抱住，揉得粉碎，却令她甘之如饴。她不想挣扎，宁愿在他的怀抱里窒息。然而现实中的身体却在这一刻抽得更紧，喉咙处也喷发出了一声压抑的呻吟。


    
很轻，但伺候在外间的小婢女香吟却已经有所察觉。叹了口气，解掉衣服，慢慢地走了进来。在卖入虢国夫人府邸之前就久经训练的她，懂得如何取悦男人，也懂得如何取悦女人。虽然实践的机会不多，但胜在技术专业。


    
一双娇艳的红唇吻住了杨玉瑶露在被子外的锁骨。她迅速将双臂抽了出来，重重地揽住小婢香吟的脖颈。紧闭的双眼内，雷万春的身影一下子更加真实。每一下抚摸，都历历在目。看不见的现实中，红唇从她的锁骨位置继续下探，吻过胸口处两点殷红，吻过小腹处隐约的曲线，最后停留在火焰燃烧最剧烈之处。


    
随后，她俯下身，紧紧压住了小婢女香吟的头颅，与对方一同迷醉，一同发出尖利的叫喊，一同飘进某个支离破碎的梦里，长醉不醒。


    
当另外一个贴身婢女药痕将宵夜端进来时，已经到了酉时三刻。虢国夫人主仆重新梳洗打扮，然后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一边用餐，一边开始谋划今晚如何压榨猎物的细节。自打哥哥杨国忠做了宰相之后，她的任务更加繁重。虽然整个京师之中，除了贪得无厌的李三郎之外，已经再没有第二个人敢主动打她的主意。但是，为了让杨国忠的位置更加安稳，她却需要不时在各种欢宴上露一次面儿，哪怕是让所有人都看得着急却吃不到嘴，也要能巩固杨氏与其他权臣家族的关系。（注1）


    
在互相之间都有利用价值之时，联盟最为牢固。作为一个有着倾国倾城之名的美人，杨玉瑶的出现，往往可以加快整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并且让杨氏一门稳赚不赔。当然了，这其中也需要一定的技巧，然而，对于已经把一切看开了的她，每次不仅能应付得轻松自如，而且还能顺带着替自己赚到很多应得的东西。


    
今晚的宴会主人叫贾昌，以交游广阔，消息灵通而闻名。在杨国忠对付李林甫的“战斗”中，此人提供的情报居功至伟。更令杨国忠看中的是，此人非常懂得进退，从来不漫天要价。在李林甫被皇帝下令掘墓鞭尸之后，居然没有立刻凑上前邀功领赏。而是恭敬地退到一边，直到杨国忠想起他时，才替族中一位远房弟弟，讨要了一个岭南某县的实缺儿。


    
这种对于京师官员来说，类似于流放的差事，杨国忠手里攥着一大把。因此随便便就指了一处还算富庶之地，派了贾昌的弟弟去做县令。


    
功高赏薄，实在不该是宰相大人的做事风格。更何况贾昌凭着一手训练斗鸡的本领，在皇帝陛下眼中也有一定地位。几天之后，杨国忠自己又觉得很过意不去，再度向贾昌许诺，准备将他的那位弟弟调任到洛阳附近补一州刺史。但是，贾昌却笑着拒绝了。“我那族弟，连续三次进京，连个进士都没考中。做个县令已经是破格，如果做了刺史的话，我怕传扬出去，影响国忠公的贤名。毕竟，眼下是您老刚刚接手一个烂摊子，正需要做出点儿实际成就来的时候。贾某的一点儿私心，无论如何都要先往边上放一放！”


    
“成就？”杨国忠当时的脸色，如同在睡梦中刚刚醒来一般，充满了迷茫与困惑。


    
“国忠公难道不想青史留名么？自古以来，有哪个做了宰相的，不想被万人敬仰？”贾昌当时后退了半步，笑着反问。比杨国忠矮了近半的影子，顷刻间被烛光拉得老长。


    
注1：李三郎，李隆基的小字。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一章 白虹 （一 下）


    
一句话，登时将二人之间的距离又拉近了老大一截。在没能取代李林甫之前，杨国忠的确终日想的是有朝一日重权在握，如何大摆宰相威风。而现在，他却更多想的是如何在宰相这个位置上，留下些与前任不同的东西。


    
但是，想达成这个愿望是谈何容易？！且不说在长达十九年的宰相生涯里，权相李林甫已经将前几任留下的巨额府库盈余挥霍得一干二净，并且将吏治从朝廷到地方都败坏得百孔千疮。单凭杨国忠本人的背景、才华以及在士林中的声望口碑，亦无法像李林甫在任时那样做到令出遂行，无论正确和错误都没有敢于阻挠。


    
而贾昌的出身和经历与杨国忠可谓同病相怜。二人父辈的身份都不高，家族中没有过硬的背景可凭借；二人都是取悦了大唐天子李隆基，才登上了高位。二人都没读过太多书，肚子里没那么多道德说教。二人的道德品行都不足以服众，开始出入朝堂时背后总有一大票人指指指点点。更重要一条是，二人都对那些所谓的饱学名士看不上眼，宁愿跟市井无赖攀交情，也不愿跟后一种人有任何瓜葛。


    
想到贾昌跟自己的境遇曾经有很多相似之处，杨国忠笑了笑，坦诚地询问，“你有比较稳妥的办法么？要知道杨某并不是不想做事，而是李林甫老贼留下的完全是一个烂摊子。这些日子来，杨某每天光是给他补锅，就累得晕头转向了！哪里还有精力再琢磨其他东西！”


    
“那要看国忠公是需要一剂猛药，还是一剂秋梨汤了！”贾昌得意地笑了笑，抛给杨国忠一个颇为有趣的选择。


    
“什么是猛药？什么是秋梨汤？”杨国忠眉头轻皱，愈发觉得眼前这个人有意思起来，“不妨都说给杨某听听，若是可行的话，杨某肯定不会吞没你的功劳！”


    
“功劳就不必了，我就这么丁点儿个小个头，放在越起眼的位置，招来的嘲弄越多！”贾昌苦笑了一下，轻轻摆手，“我只是想借国忠公之手，完成自己回报陛下恩德的心愿而已。”


    
看到杨国忠满脸惊诧，贾昌耸了耸肩，得意的笑容背后透出一缕难以掩饰的寂寞，“所谓猛药，就是见效快，药力狠，但稍有不慎，便可能会令朝廷伤筋动骨的方子。贾某总结为二十四个字，整肃吏治、重振朝纲、广开言路、选贤用能、精练禁军、削弱藩镇。具体的办法就是……”


    
“不瞒贾兄，以本相目前之力，恐怕一条也做不到！”没等贾昌把话说完，杨国忠立刻苦笑着打断。他府中也有一群颇具眼光的幕僚，贾昌今日所提六项，大伙在言谈中也曾多有涉及。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除了大力提拔自己看重的人才这项不会遭到太大阻力之外，其他任何一项，都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稍有不慎，朝廷倒未必伤筋动骨，他杨国忠好不容易到手的权柄，恐怕就要丢得精精光光了。


    
贾昌先是一愣，然后摇头苦笑。他本来也没指望杨国忠这个人太有担当，只是预料中的事情发生之后，心中依旧有些不是滋味。杨国忠也明白自己辜负了对方的一番好意，讪讪地笑了笑，低声解释：“给我五年时间，五年之后，贾兄今日所提之策，我一定会全力以赴去实施。然而现在，局面已经是积重难返，贸然下猛药的话，恐怕未必治得了病，反而会伤到五腹六脏。”


    
“也倒是！”贾昌轻轻叹了口气，将双臂倒背于身后，本来就矮小的个头看上去愈发孱弱。


    
“呵呵，你还是说说秋梨汤怎么熬吧，毕竟这个更顺口些！”杨国忠陪着干笑了一声，继续追问。


    
“既然叫做秋梨汤么，自然是滋补的成分大。顶多让病情继续拖下去而已，实际上根本起不到治疗的作用！”贾昌又笑了笑，轻轻点头，“办法简单，保证不得罪任何人。李相在位之时，用人完全依赖个人观感和有司对其的风评，实际上根本没有具体操作规则可循。很多地方官员在司马、知县一级徘徊到致仕，也看不到丝毫升迁的指望。国忠公若是想收百官之心，稳定朝野秩序的话，从这方面着手，倒不失一条捷径！”


    
“收百官之心？”杨国忠最希望做到的便是这一点，立刻上前抓住贾昌的肩膀，大声追问，“如何去做，贾兄能否说详细些！”


    
“我的骨头，国忠公，我可经不起你这么折腾！”贾昌赶紧后退数步，惨叫着挣脱杨国忠的魔爪，“其实很简单，只是国忠公身在局内，不像我这个旁观者看得那么清楚而已。凭资历熬年头就是了。越是久久不得升迁的人，对李相怨恨越大。而他们又的确非常有治政经验，参照为官的年头多寡依次提拔，谁都能看到希望，谁都说不出什么怨言来！”


    
这倒是个切实可行之策！关键是操作起来非常简单，并且迅速有效。原来李林甫当政之时，选拔官员的手续非常繁杂。六品以下官吏赴京应选，需要通过笔试，面试，然后吏部拟官注籍。既注唱名，三唱后冬集，以其名报仆射，再由门下省上报皇帝，然后依旨授官。整个过程从春到秋，历时长达半年之久。其中只要有一个环节没打点到位，或者由于没讨得李林甫本人的欢喜，就可能被淘汰出局，或者长时间被搁置在京师，得不到任何结果。


    
所以，很多底层官员在任期结束后，宁愿想办法行贿上司，原地踏步，也不愿意入京述职。原地踏步虽然没有升迁指望，但也不会出现大的起落。而赴京述职的话，稍有应对不甚，便可能如同囚徒般被困在馆驿，进退不能。直到他自己完全对前途绝望，主动请求返回故乡去做一个平头百姓，方才算逃离生天。


    
如果依照贾昌的建议，把在职官员考评升迁的规则，改成凭资格熬年头。标准便立刻清晰了许多。并且操作过程当中人为干涉的因素也减弱到了极低的程度。原本需要历时半年多的选拔，恐怕半月之内就可搞定。虽然有可能得罪一些在原来选拔过程中上下其手的家伙，但比起被提拔者的感恩戴德来，这点儿怨恨简直微不足道！


    
杨国忠心思转得向来不慢，否则也难以从一个市井无赖爬上当朝宰相的高位。略作沉吟，就将‘秋梨汤’的中的利害得失考虑得清清楚楚。他现在最需要的便是在朝中提拔一批支持者，借此巩固自己来之不易的地位。贾昌所献“秋梨汤”，可谓雪中送炭。至于这个方子的疗效好坏，暂时可以不在考虑之列。毕竟大唐朝的骨头架子还在，虽然比起开元年间虚弱了许多，但是一时半会儿不可能倒掉。待自己的地位稳固了，积聚下足够的实力，再痛下猛药替国家疗伤不迟！


    
“多谢贾兄！”给了对面的矮个子一个友善的微笑，杨国忠低声说道，“这番指点之恩，杨某心里记下了。你既然不在乎官职高低，杨某也不勉强于你。这样吧，以后内庭所用柴薪杂物于民间的采办之事，就交托给贾兄来管理。反正你已经在陛下身边行走多年，知道陛下和内庭所有重要人物的喜好！”


    
“如此，贾某再客气就显得矫情了！”贾昌笑了笑，冲着杨国忠长揖及地。皇宫内所需的大宗物资采买，一向是由高力士等首领太监负责。但毕竟有很多日常所用的粗笨之物，如木炭、粮食，马桶水缸等，是太监们或者不方便，或者懒得去管的。这些东西往往价值不高，然而胜在用量巨大。经手人随便在上面刮一刮，就是整桶整桶的油水。


    
原来负责此事的是李林甫的族中子侄。如今李林甫已经皇帝下令被刨棺鞭尸，先前的一众党羽自然是树倒猢狲散了。朝中很多颇具慧眼的人物，便替自家人盯上了这个留下的肥差。杨国忠一直将其握在手里没有给出，今天心情高兴，立刻将其作为酬谢，交托到了贾昌的肩膀上。


    
这样安排也非完全出于私心。太监们由于身体残疾，性情或多或少有些古怪。跟他们打交道，一定得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眼下杨国忠在朝堂内立足未稳，自然不愿意跟高力士等人起了隔阂。所以把贾昌这个人精顶到双方权力交错的位置上去，也的确能起到缓冲与弥合作用。


    
不出杨国忠所望，上任才短短几个月，贾昌已经凭着娴熟的手段，赢得了高力士等人的交口称赞。此外，尽管杨国忠没有提到“论资排辈”的官员选拔之策是出于谁的建议，某些消息灵通者，还是从蛛丝马迹中，分析出了一点儿头绪。于是，某些受惠于此策的新贵们，在感激杨国忠之余，念念不忘贾昌的挖井之恩。很快，坐落在曲江池畔的贾家别院，就开始宾客盈门了。


    
但是，贾昌这个人却非常懂得避嫌。无论客人的来意是登门致谢，还是有事相求，他都念念不忘将杨国忠推到前面。久而久之，双方之间的关系愈发亲厚。很多杨国忠抽不出时间会见的‘普通’客人，也都交给贾昌帮忙招待。后者本来就是寻欢作乐的老手，对付这种小差事，自然是驾轻就熟。无论来者的脾气有多古怪，他总是能让其留下礼物和感激，满意而归。偶尔虢国夫人杨玉瑶再于酒席间露个面儿，则更令客人们觉得脸上有光，浑身上下的老骨头都跟着年青十好几岁。


    
今天的酒宴上，有很多熟悉的面孔。虢国夫人入席后，匆匆扫了几眼，认出了中书舍人宋昱、吏部郎中郑昂、前扶风县令薛景仙等。还有几个她没有见过，但从对方脸上欣喜的表情来推断，也是走了哥哥杨国忠的门路，终于得偿所愿的新贵。因此她微笑着冲大伙蹲了蹲身，谢过姗姗来迟之罪，便在此间主人的引领下，走入了左侧首席位置。


    
几个当朝新贵们，倒不觉得坐在一个女人的下首有什么失身份。第一，对方是有‘国夫人’的封爵，地位远在自己之上。第二，对方是当朝宰相的妹妹，能出席这样的酒宴，是给足了大伙面子。至于第三么，就只能在心里想想了，嘴上无论如何说不得。人家是出得了厅堂，上得了龙床。自己一个区区五品，在人家面前有什么资格可摆？若是能找机会一亲芳泽，也算沾了皇帝陛下的余恩。过后在亲近朋友面前说出去，保准能获得无数惊讶与羡慕。


    
对于周围投过来或为献媚，或为热辣的眼光，虢国夫人没有感觉到半分不快。她早已习惯了，或者说是驾轻就熟。只要坐到大庭广众之下，穿上那身代表品级地位的服饰，便自然而然地忘记了另外一个自己，浑身上下都透出倾国倾城之态。


    
换句话说，对于这种钓鱼或者被钓的游戏，虢国夫人早已驾轻就熟。心中既没有什么厌恶感，也没有什么负疚。对四下传来的包含着某种暗示的肢体言语和眼神，她向来是报以妩媚且专业的微笑。既不立刻回绝，也轻易不许下任何承诺。把所有一切都包含在笑容当中，让对方自己去猜。猜中了没有奖励，会错了意，她也不在乎人家四处宣扬。男人么，其实骨子里都差不多。总希望自己是最引人注目的那个，天下女人都恨不得哭着喊着倒贴。然而你只要给他一个念想，他就会像闻到腥味的猫儿一样蹭过来，任你搓扁搓圆，决不退缩半分。


    
这一刻，她不再是自己梦里的那个杨玉瑶。那个胆小而又多情的女子，早已随着一个梦飘走了。


    
梦再好，醒来后的人却只能做回自己。她，如今只是杨国忠的妹妹，大唐一品夫人。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一章 白虹 （二 上）


    
有如此长袖善舞的绝世美人在座，酒筵不用主人太卖力张罗，自然而然地就迅速向高潮迈进。酒过三巡，有人提议行令助兴，四下立刻响起一片赞同之声。


    
此间主人贾昌位高权重，被大伙公推做了酒明府，负责掌控全局。中书舍人宋昱素负才名，亦当仁不让地做了‘律录事’，司掌宣令和行酒。至于司掌罚酒的‘觥录事’，虢国夫人当然是众望所归。见大伙目光热切，她也不扫众人的兴，端起面前酒爵小抿了一口，柔声说道：“如此，小女子就自己先饮了这盏，且罚僭越之罪。待会儿若是谁敢偷奸耍滑，可千万莫要怪我不肯饶过他！”


    
她出生于河东，长于蜀地，成年后又日日周旋于达官显贵之间，曲意逢迎。因此根本不必刻意做作，言语中自然就带上了丝缕娇媚之味。再配上那流波双目，烈焰红唇，未等劝酒，已经令人先醉了三分。


    
当下，众人轰然答应：“使得，使得。谁敢偷奸耍滑，夫人尽管行军法便是。我等肯定不给他求情！”


    
“使得，使得！夫人已经把酒喝到前头了。哪个敢不识抬举，大伙就将他叉了出去！”


    
“那便请律录事宣令！”听众人答应得心齐，虢国夫人目光微转，扫过中书舍人宋昱的眼睛。


    
中书舍人宋昱心头登时一颤，满面春风，笑着回应，“如此，宋某可就献丑了！诸位稍待。”


    
他有心在虢国夫人面前卖弄文采，所以故意选了比较有难度的酒令翻检。将右手五根精心修剪过的手指在面前的竹签背面微微一抹。看上去好像信手拈来，得到的结果却是个雅令，要众人“间、山、环……”等字为韵脚，即兴赋诗一首。以一曲歌舞为限，曲终诗成。交予明府评定优劣，甲等者可邀舞姬入席伴酒。乙等者无奖无罚。若是不幸做了第三等，或者才思今日不甚方便，则罚饮酒三杯，另献上一拿手绝技，为所有人助兴。


    
在座诸位宾客都是文官，当然不会被这点儿小玩意给难住。当即，贾昌命歌姬献艺，众人一边观赏美人旋舞，一边以指扣打面前桌案，微微吟哦。曲子刚刚奏到中途，中书舍人宋昱便已经抬起头来，手捋胡须，含笑不语。


    
须臾，吏部郎中郑昂和翰林学士赵无忧亦有所得，相继停止了吟哦，微笑抬起眼睛。紧跟着，又有几名宾客或者举起筷子品菜，或者轻轻击打曲子的节拍观赏歌舞，显然都已经有了成稿在胸。唯独扶风县令薛景仙素不以诗文见长，兀自紧皱着眉头，口中喃喃不已。


    
酒明府贾昌见状，不忍扫了此人的颜面，便暗中示意乐师将曲子的末段改为叠韵，反复演奏了三遍，直到很多人都仰起头，以目光抗议了，方才不得不徐徐停了下来。


    
“不瞒诸君，贾某肚子里墨水有限。实在有愧这酒明府一职！”见薛景仙还在愁眉苦脸，贾昌笑了笑，再度给此人创造机会，“不如诸位都将所得诗作陆续吟诵出来，大伙一道品评，共论优劣，如何？”


    
“嗯，使得！”中书舍人宋昱心中已有胜券在握，当然不怕被众人评点，当即微微一笑，轻声回应。


    
“使得！使得！”有道是自古文无第一，其他诸位才子也不甘在美人面前被埋没了，立刻没口子答应。


    
“如此，则请宋兄先带个头。”见众人都没有异议，贾昌笑着开始点将。


    
中书舍人宋昱欣然领命，笑了笑，低声回道：“久未摆弄此物，手都有些生疏了。既然贾兄有令，就且让宋某来抛砖引玉。”说罢，抿了口茶润润嗓子，朗声吟道：“饵柏身轻叠嶂间，是非无意到尘寰。冠裳暂备论浮世，一饷云游碧落闲。”


    
前宰相李林甫在位之时，他一直郁郁不得志。直到杨国忠扳倒了李林甫后，才因为襄助有功，从而青云直上。因此这首诗做得轻松惬意至极，字里行间，都透出一股掩饰不住的怡然味道来。


    
在座众人都是刚刚得到杨国忠提拔的新贵，此刻人人心中的感觉都跟中书舍人宋昱差不多，故而轰然叫好，公推了这首诗为甲等。


    
贾昌轻轻拍拍手，立刻有先前献艺的舞姬再度走上，排成一排，由中书舍人宋昱随意挑选。谁料今日宋昱却突然改了性子，一收平日里的风流之态。摇摇头，笑着说道，“有虢国夫人在座，我等若是放浪形骸，未免有失庄重了。你等都暂且退下吧，宋某今日光是用这双醉眼观赏名花，便已经足够！”


    
说罢，眼睛又偷偷向虢国夫人这边一转，目光里边充满了嫙妮。


    
那些美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若是平日，个个都堪称倾城之资。只是今天在虢国夫人这绝代佳人面前，未免就都失了几分颜色。看到宋昱不肯挑选，其他贵客也觉得贾府的美人姿色实在距离自己心中期待甚远。于是，也都笑着摇头，宣布自己为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此间主人贾昌见状，只好笑了笑，命舞姬退下。然后取了白璧酒盏一只，算做对于宋昱刚才所做佳句的答谢。


    
这倒是个雅物。无论价格和品质，都恰恰配得上中书舍人宋昱的文采。后者略作客气，便含笑收下了。


    
接下来，其他宾客也纷纷拿出即兴之作。或者婉转陈情，或者直抒胸臆。但文采与宋昱所做都有一段距离，两首被评了乙等，三首落为丙级。作品被评了丙等的诗人也不着恼，哈哈一笑，举起面前白玉盏，连干三轮，滴酒不剩。


    
按照先前约定，失手者还要当场献艺。这点小事亦不会让大伙觉得为难。古来君子须通习六艺，礼、乐、射、御、书、术。大伙多年来又常在官场上迎来送往，礼、射、御、术四艺也许不精，乐、书两艺却都磨炼得炉火纯青。


    
于是，借着三分酒兴，作诗失手者或者抚琴，或者弹剑，或者引吭高歌，把酒宴的气氛从一个高潮，推向另外一个高潮。中间虢国夫人又耐不住性子，主动和了吏部郎中郑昂一曲，登时又令众人羡慕得两只眼睛发蓝。心中暗道，早知这样，我又何必过于执着于虚名？主动认输了，或许还能博得美人转眸一睐，藏在心里夜半独自回味，岂不妙哉？！


    
及轮到翰林学士赵无忧，只见他用手捂脸，大声喊道：“罢了，罢了。今日有宋舍人的诗作在前，我写的那点烂东西，就别拿出来献丑了吧！我认罚，认罚可好！”


    
这等便宜事，大伙当然不依，纷纷出言指责赵无忧偷奸耍滑，要求‘觥录事’出言干涉。虢国夫人推辞不过，咯咯娇笑了几声，转过头来劝道：“再丑的媳妇，也难免要见一次公婆啊。赵翰林你又何必非要藏着掖着？且吟出来让大伙听听，也许是你过谦了呢！”


    
“我哪里是过谦啊！”赵无忧冲着虢国夫人直做苦脸，“我是怕扫了大伙的兴而已！实在是看不得，看不得！”


    
“拿出来看看么？反正在座诸君，随便一人文采都比小女子强出不止百倍！”虢国夫人哪里肯信，继续温言相求。


    
登时，大伙看向赵无忧的目光就充满了嫉妒，纷纷开口斥责道，“认赌服输。你这厮也忒没品！”


    
“连郑郎中都甘居人下了，你还装什么清高。赶紧，别耽误功夫！”


    
见自己一不小心就要成为众矢之的，翰林学士赵无忧只好苦着脸交出诗作。却是一首借美人香草以言志的七言绝句，字面上非常工整，只是意境方面显得略微愁苦了些，与当前的气氛格格不入。


    
“铅华久御向人间，欲舍铅华更惨颜。纵有青丘吟夜月，无因重照旧云鬟。”四句吟罢，不待众人点评，赵无忧主动认罚。端起酒盏，咕咚咕咚连喝三大杯。然后把嘴巴一抹，讪笑着说道：“惭愧，惭愧。今日不知为何，就是写不出合适句子来。还是为大伙献上一曲，以谢唐突之罪吧！”


    
随即，将几个空酒盏摆成排，灌上深浅不一的酒水。举起筷子，一边敲打，一边高声唱道：“南陌春风早，东邻去日斜。千花开瑞锦，香扑美人车。长乐青门外，宜春小苑东。楼开万户上，人向百花中。”


    
却是一首流传甚广的浣纱调，不知为何人所做，然而此刻何人是他心中的浣纱西施，却昭然若揭。众人此刻心中都已经有了醉意，骤然闻之，又是一片轻笑。一边奚落赵无忧疲懒，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望虢国夫人脸上瞧。探询她是否会责怪赵翰林孟浪。谁料虢国夫人却对后半段带有分明示好意味的短歌充耳不闻，烟眉轻蹙，口中依旧在反复吟诵道：“纵有青丘吟夜月，无因重照旧云鬟。”


    
“纵有青丘吟夜月，无因重照旧云鬟。”


    
不知不觉间，目光已经痴了！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一章 白虹 （二 下）


    
众人见此，不用问，也知道赵无忧方才那首宫怨诗打动了美人之心。再一细回味，发现此诗意境虽然与眼前的热闹氛围格格不入，然而单单从诗文本身的平仄韵律及工整性而言，的确不输于先前中枢舍人宋昱所做那首分毫！


    
于是大伙又纷纷开口数落赵无忧过分谦虚，故意拿了一首好诗来吊人胃口。正欲将此诗推为甲等，却见虢国夫人慵懒地打了个哈欠，笑着说道：“昨夜睡得有些晚了，所以刚才走了一会儿神。实在是对不住诸位。这样吧，我前几日新谱了首曲子，正需要有人来雅正。如果诸君不怕被污了耳朵的话，玉瑶愿弹奏一曲以助酒兴！”


    
闻听此言，众人看向赵无忧的目光里愈发充满了艳慕，纷纷笑着开口致谢。虢国夫人也不再多说话，从酒明府贾昌手里借来一把瑶琴，横在面前矮几之上慢慢抚弄了几下，且调正其音色。尔后便低眉信手，叮叮咚咚弹奏了起来。


    
杨家众姐妹之所以都能被大唐天子李隆基引为红颜知己，过人的姿色只是其中因素之一。更为关键的是，她们姐妹在音乐与歌舞方面的造诣都极为深厚，所以才与李隆基有着说不完的共同话题。此刻虢国夫人信手弹来，虽然奏的是一阕刚刚出炉，未经雕琢洗练的新曲，但其中流露出来的意境，已经强出寻常琴师所奏甚多了。


    
君子六艺，乐本是其中之一。众宾客都颇通音律，起初听时还是抱着猎奇的心理，想找一找这名满京师的虢国夫人到底有哪点儿过人之处，居然连龙床也能轻易上得。须臾之后，心中的好奇便转为了赞赏，脸上的笑容也逐渐庄重起来。待到曲子弹到了一半处，满屋已经不闻呼吸之声。唯有婉转的琴音，泉水般在屋子里呜咽流淌。


    
突然间，泉水汇成大河，自天际而来，直奔入海。沿岸山川大地瞬间皆碧，群芳吐艳，百鸟齐鸣。更有一对少年男女，沿着河岸并辔疾驰。马踏春风，人面相争桃花色。俄顷，狂风大作，电闪雷鸣。树上百花尽落，林间群鸟惊飞。唯有策马疾驰的男女，丝毫不以天地之变为意。四目盈盈相对，笑容起时，叮咚一声，风雨戛然而止。


    
‘叮咚’一声，却是弹奏者收了弦，沉吟不语。许久之后，宾客们才慢慢从已然消失的琴境中把自己的魂魄找回来，轻轻抚掌。先前还因被赵无忧抢了风头而有些懊恼的中书舍人宋昱叹了口气，冲着虢国夫人轻轻拱手：“圣人说听了琴声会三月不知肉味，宋某原本以为夸张。今日听了夫人所奏之曲，才知道圣人所言非虚。岂止是三月不知肉味，简直是易筋洗髓，让宋某半年之内，都不愿碰腥膻之物！”


    
“宋舍人过奖了！”虢国夫人杨玉瑶笑了笑，轻轻摇头。仪态举止依旧倾国倾城，却令人心里难以再起任何非分之念。


    
她需要的是一个可以风雨相伴，生死相随的奇男子。而吾辈，不过是欲尽一夕之欢而已。彼此之间所图相去甚远，还不如知难而退，互相间保持个好印象。一时间，与宋昱心思相同者不止一个，就连先前以浣花曲大胆示好的赵无忧，也收起了非分之念。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盏酒，笑呵呵地跟临近同僚品评起刚才众人的诗作来。


    
大伙都光顾着品味琴声和诗作，倒把尚未交卷的人给忘了。前扶风县令薛景仙连续轻咳了数声，都吸引不了别人的关注。心中不禁有些恼怒，将空酒盏用力往面前矮几上一顿，发出“咚”的一声巨响，“倒酒，倒酒，今日喝得好生痛快！”


    
在一旁伺候的婢女吓了一跳，赶紧小跑着上前，将薛景仙丢下的空盏添满。此间主人贾昌也骤然醒悟，连忙在座位后躬了躬身，笑着说道，“哎呀，看我这当酒明府的，居然未能一碗水端平！谁的大作还没交上来？好像就剩下薛兄了吧！怪我，怪我！以薛兄大才，肯定是一篇压轴之作！”


    
“是啊，是啊！差点儿让薛兄蒙混过关！”律录事宋昱也不想因为薛景仙一个人搅了大伙的兴，赶紧笑着在一旁帮腔。“赶紧把大作交出来，否则，休怪本录事军法无情！”


    
谁料他不帮忙还好，越帮忙，薛景仙心里越觉得郁闷。肚子里已经准备好的诗作，薛景仙自问压不过宋昱和赵无忧两人的风头。而论才思敏捷，在座诸人恐怕都完成得比他快了许多。即便能侥幸评了乙等，也显不出任何本事。怪就怪这律录事宋昱，好端端地非要卖弄什么诗文？他中书舍人是个耍笔杆子的差事，自然弄得驾轻就熟。而薛某人做了半辈子地方小吏，平素总是跟俗物打交道，笔下如何又清雅得起来？！


    
与其把拼凑出来诗作拿出去勉强应景，不如另辟蹊径，否则，肯定难以引起宰相之妹的关注。想到这儿，薛景仙撇了撇嘴，笑着回应道：“我在任上时天天忙得焦头烂额，哪里有闲功夫舞文弄墨？所以，诗作就算了吧，免得污了诸位之耳。”


    
他本意是想向虢国夫人暗示，自己比较长于政务。谁料这话听在大伙耳朵里，却充满了挑衅之意。当即，吏部郎中郑昂皱了皱眉头，笑着说道：“的确，薛县令在任上比较勤政。以至于他的顶头上司一直舍不得他调往别处，故而连年考评都刻意给了最低一等！”


    
这简直是当众打人的耳光了。有美人在侧，薛景仙又怎能忍得？立即竖起眉头来，大声反驳道，“那是因为薛某不擅长钻营，所以才被小人诬陷。不像某些家伙，唯一懂得的便是如何讨好上司！”


    
不擅长钻营？那你又何必死皮赖脸地往贾大人家里凑？！众宾客连嘲讽都懒得嘲讽了，纷纷拿青白分明的眼睛向薛景仙处乜斜。大伙都是读书人，谁都指望此生能找寻到机会，一展心中抱负。所以想方设法另辟蹊径，不足为耻。然而一边主动跑到杨国忠门下投靠，一边大喊着自己是个清流，就有些太恶心了。往好听了说是言行不一伪君子一个，往阴损了说，就是一边做婊子一边立牌坊！


    
没想到自己一时疏忽，居然惹出了这么多麻烦。此间主人贾昌心里也好生懊恼。强压住命人将薛景仙叉出去的冲动，他清清嗓子，笑着说道：“以前吏部选拔升迁官员的方式，的确有很多弊端。所以薛兄被上司刻意打压，也非不可能！好在杨大人接掌相位之后，已经开始着手革除积弊。否则，咱们大伙儿今日也没机会坐在一起。呵呵，酒宴之上，不提这些！咱们就事论事，薛兄不愿以大作示人，照约定算输。所以，本明府要求薛兄再干两盏水酒，然后给大伙露一拿手之技。薛兄以为如何？”


    
“薛大人刚才可是说过，他唯一拿手的，就是处理政务！”没等薛景仙回应，立刻有人冷笑着奚落。


    
薛景仙立刻耸了耸肩膀，反唇相讥，“身为地方官员，难道不擅处理政务，才是长处么？怪不得最近几年，百姓的日子越来越紧巴，原来是世道变了！”


    
“薛大人这话说得太过了吧！”听到此，贾昌再也忍耐不住，皱了皱眉头，将声音提高了几分质问。“莫非薛大人以为，我朝又应该变更年号了么？”


    
“嗯——”薛景仙登时语塞。他只是想嘲讽有人身为百姓父母官，终日里却就知道吟诗操琴，把正事都交给属下胥吏去办，弄得地方上民不聊生。却万万没有料到，这话能被人联系到天子失德方面去。想想斗鸡小儿贾昌跟当今天子之间的关系，不禁额头见汗。犹豫了一下，向贾昌郑重拱手：“薛某今日喝多了。所以口不择言。还请贾大人原谅则个。刚才的酒令，薛某认罚便是！”


    
说罢，赶紧端起面前酒盏，连干两杯。随后，讪讪擦了把脸，笑着说道：“诗文的确非薛某所长。有虢国夫人这种大家在侧，薛某的琴艺，也是万万不敢拿出来献丑的。其他，请明府随便划下个道道吧，薛某照做便是！”


    
见薛景仙这厮肯服软，贾昌也不欲跟他继续纠缠。这种伪君子，表面上看起来一本正经，其实肚子里龌龊得很。并且往往心胸都极其狭窄。自己做错的地方从来不记得，别人稍有得罪便没齿难忘。与其当众处置他扫大伙的兴，不如稀里糊涂把今晚的酒宴结了，然后把此人赶得远远得，再也不准他登门来添堵。


    
客气笑了笑，他低声说道：“若论诗文，在座诸位还能有比贾某肚子里墨水更少的么？拿此来行令，不过是图个开心罢了！与才华高低，根本没任何关系！薛大人既然不喜欢作诗，不如讲个笑话来听听！若是把大伙都逗笑了，本明府便算你已经了结了这场酒官司，如何？！”


    
“这个，薛某倒是不愁！”轻轻冲‘斗鸡小儿’贾昌拱了拱手，薛景仙装作很感激的模样回应，“先说个关于老虎的笑话吧！扶风一带，地形多山，所以猛兽也极多。老虎乃百兽之王，很少遇到敌手。不料一日行猎，却一口咬在了刺猬身上，被扎得满嘴冒血。老虎吃痛，只好张开嘴巴，又把刺猬吐了出来。肚子里面饥肠辘辘，一时又找不到更合口之物果腹。猛然间看到了掉在地上的板栗，立刻扑将上去，用爪子按住，大声骂道：‘有完没完，我今天已经被你阿爷扎过一次了。你还想怎么样？！’”（注1）


    
说罢，自己率先哈哈大笑。


    
在座诸人，除了贾昌和虢国夫人两个年少时家境较为普通之外，其他皆为书香门第，根本没见过未脱最外一层表壳的栗子果是什么模样。当然无法将其与刺猬联想到一起。看到薛景仙乐不可支，不由得相对苦笑。


    
薛景仙前仰后合地笑了片刻，突然发现根本没有人响应自己。愣了愣，苦着脸道，“莫非这个笑话不好笑么？老虎拿栗子当了刺猬啊。你们见过刺猬没？栗子呢？”


    
众人纷纷点头，然后又纷纷摇头。薛景仙终于明白自己错在哪里了，咧了下嘴，继续说道：“那我就再说一个吧，保准好笑。话说有一伙人乘船过扬子江，走到江中间，船突然漏水了。满船的人都吓得哇哇大叫，只有一位老兄，先皱着眉头四下看了看，然后冲着大伙呵斥道，‘又不是你们家的船，沉了就沉了呗，心疼什么啊，真是笨死了！’”


    
这回，终于又引起了三两声轻笑，却依旧不是很热烈。薛景仙无法过关，心里登时又恼怒起来，脸色变得一片漆黑。翰林学士赵无忧见状，唯恐他再搅了众人的兴致，拱拱手，笑着把话头引到了自己身上，“我也说个笑话吧。但不保证比薛兄讲得更好听。话说我们家乡那地方，土地贫瘠，所以民间素来不以经商为耻。可县城西头有一户中等人家，偏偏要子侄读书做官。别人问他原因，他说：‘给子孙金银珠玉，他们总有花完的时候。给他们一肚子学问，足够他们受用终生！’邻里闻之，都以此翁为智。结果县城东头的一户富豪听了，却不住摇头。有好事的家伙追问摇头的原因，东城富豪笑而不答，却请了人来，每天教导自己的几个女儿如何梳妆打扮。三年之后，西城老翁之子进京赶考，金榜题名。消息传回来之后，城西那头张灯结彩，城东那头也鼓乐齐鸣。结果，你们猜怎么着？”


    
他故意卖了个关子，然后喝了口茶，笑呵呵地补充，“人家城东头小姐早就跟城西才子私订终身了，约好了金榜题名后才子就入赘其家！没花几个铜钱，把进士公和他满肚子的学问，一道给拐回了门来！”


    
注1：栗子果并非街上所卖板栗模样，外边还有一层厚壳，上面生有很多毛刺。每个果壳内，通常包着三四枚板栗。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一章 白虹 （三 上）


    
这个故事并不比前两个好笑分毫，并且其中破绽极大。然而在座宾客多为读书人，心中最乐于相信的就是只要饱读圣贤书，则权势、金钱和美女都会争先恐后而来。因此先是微微一愣，旋即“嘿嘿嘿”地笑了个心照不宣。


    
薛景仙将众人的表现看在眼里，愈发怀疑大伙是诚心跟自己过不去。冷哼了一声，笑着质问道：“以堂堂进士之身，居然去入赘商贾之家。真是把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那些地方官员都是瞎子么？怎么能允许如此斯文扫地之事发生？”


    
“只是一个笑话而已。当不得真，当不得真！”赵无忧没心思跟此不知道好歹的人较劲儿，赶紧摆摆手，自己解释。


    
那厢吏部郎中郑昂却看不过薛景仙如此无聊，亦笑了笑，冷冷地插了一句，“男婚女嫁的事情，地方官管得再宽，也没有插手的道理吧！况且人家考中了进士又未必是为了当官，赘婿身份有何不便？说不定眼下小两口正优哉游哉地画眉为乐呢，又关地方官员哪门子闲事！”


    
这句话非常切合实际。李林甫为相期间，任人唯亲。考中进士却补不上实缺的读书人遍地都是。像张巡这种探花之材，金榜题名之后都在京师里滞留了多年，若不是辗转托了秦家的门路，也许这辈子都要继续候补下去。


    
对于那些背后既没有靠山，个人名声又不显赫的新科进士来说，入赘到某富豪之家，应该算个不是很差的结局。虽然个人前途因此要受些影响，但至少终身大事和后半辈子的饭碗有保障了。总好过年复一年在小客栈里毫无希望地等待。


    
薛景仙辩不过郑昂，却又不甘心就此服输。眉毛一跳，借题发挥道：“怎地不关别人屁事？我辈既然替天子牧守一方，就要尽教化百姓之责。商乃贱业，为牧守者却坐视其折辱斯文，这不是渎职又是什么？！”


    
“这个，赵某都说是笑话，做不得真了。薛大人就别再追究了吧！”赵无忧笑着拱拱手，带着几分祈求地口吻说道。


    
“不是薛某较真儿，而是涉及到为官之底限，所以才不得不跟郑郎中争论一番！”薛景仙朝虢国夫人座位处偷偷看了一眼，继续慷慨激昂。


    
“薛大人要教导我等如何做官么？”吏部郎中郑昂大怒，立刻反唇相讥。“吏部侍郎位置倒是刚刚出了缺？以薛大人的才干，想必在此能尽展所长！”


    
提到官职上的差距，薛景仙的面孔立刻涨了个通红。他只是一个从七品县令，职位甭说照着侍郎位置相去甚远，比郑昂这个正五品郎中，矮了都不止一级两级。刚欲开口骂对方借官位压人，却听见虢国夫人那边传来一声轻咳，然后笑着问道：“诸位大人在争论什么啊！我怎么半句都听不懂呢！咱们刚才不是正谈论诗文么？怎么好好地把话题跑了这么远？！”


    
啊吖！众人心里暗暗叫了一声。纷纷收起火气，在脸上重新堵起笑容。那姓薛的今天就是只疯狗，逮谁咬谁。大伙跟他斗气不要紧，万一扫了美人儿的兴头儿，被她一状告的杨相那边去，或者在天子耳边吹几句枕头风，可是谁都吃不了兜着走。


    
还是贾昌为人体贴，笑着把话头接过去，主动替大伙解释道：“他们是平日里忙惯了！所以一不小心就扯到政务上。大抵刚刚交卸了印信，入京述职的人，身上都有这个毛病，或多或少而已。等在京师里多休息几天，慢慢就又改过来了！”


    
“哦！”虢国夫人恍然大悟，一双眼睛忽闪忽闪。“原来如此，看来是小女子少见多怪了。他们吏部也是，怎么能这么用人。累坏了怎么办？！应该给大伙放半年假，在四下游历游历，散散心才对！”


    
嘿！众人恨得直咬牙。不敢反驳虢国夫人这红颜祸水，却把目光都转向了薛景仙，恨不得当场用眼神杀了这缺心眼儿的家伙。放半年假，大伙休息得还不够么？每年能出的肥缺儿就那么几个，放半年假，回来后肥差还能轮得到大伙头上么？


    
薛景仙此刻也明白自己不小心成了众矢之的，心里顿时好生后悔。然而他又不可能当众解释说自己刚才不是想找人吵架，只是为了吸引虢国夫人的注意力，才故作惊人之语。正尴尬间，又听见贾昌笑着说道：“那怎么行？杨相着手整顿前任留下来的烂摊子，正是需要用人之际。他们再累，也得把目前这段时间挺过去！”


    
闻听此言，大伙登时找到了台阶下，冲着皇宫方向拱拱手，信誓旦旦地附和：“正是，正是，贾大人所言甚有道理。为国效力，怎敢嫌苦嫌累！”


    
虢国夫人微微一笑，举起酒盏细品，不再继续在这个无聊的话题上纠缠。众人见此，心中又暗暗松了口气，看向薛景仙的目光，却愈发厌恶起来。


    
眼看着酒宴上刚刚开始好转的气氛又要被破坏掉，贾昌无奈，只好自己找比较开心的话题讲。先后说了几个关于非常有趣的笑话，把大伙心中的不愉快冲淡。然后又摇摇头，非常乐不可支地说道：“其实贾某也有这个毛病，三句话不离官场。最近有个关于某县豪强的笑话，不知道你们听说过没有？”


    
“哪个？”


    
“讲讲？贾兄莫要吊人胃口？”


    
众宾客也不想让酒宴不欢而散，即便不是很感兴趣，也纷纷开口回应。


    
“说起来此事也挺有意思的。咱们大唐律法宽容，所以地方上总有那么一两户人家，仗着树大根深，尽做一些不知好歹的事情！有时候官员们上任，还真拿他们挺为难！不管吧，实在愧于陛下教诲。管吧，又扯出萝卜连着泥……”


    
“嗯！”有着在地方做官经验的宾客们纷纷点头。贾昌这句话说得都是底层官场上的实情。大唐的地方官员由吏部统一任免，通常不准在原籍为官。然而小吏却不受这个限制。所以很多地方官府，小吏往往都由大户人家的爪牙担任，或者早已被地方大户买通了，恨不得每天晚上跟富豪们抵足而眠。然而新官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又不得不依靠这些胥吏。结果往往是赴任没有几天，就发现自己已经被架空了。要么政令根本出不了县衙，要么不得不跟胥吏们同流合污，成为地方大户的提线皮影。即便有个别想尽心报效朝廷的，往往还没等其在与地方豪强的角力中把局面扳回来，任期就已经到了。要么高升，要么被调往其他地方为官。新来的继任者又要重蹈前任覆辙。


    
对于了解一些地方上奇闻异事，虢国夫人倒是不太反感。见贾昌三言两语就抓住了众人的心，也笑着转过头来，静静地等待对方的下文。


    
端起面前的酒盏抿了一口，贾昌继续笑着说道：“对此情况，很多人害怕麻烦，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反正那些大户行事也自有分寸，轻易不会弄得太过火。可有这么一位，偏偏不信邪，上任才半个月，就把前几任一拖再拖的数件陈年旧案翻了出来，准备要秉公处理！结果地方上几个大户立刻就不干了，勾结起来，准备给此人点颜色看看。其中有个愣头青叫华南金，是这个地方上的一霸，就故意在县衙门口不远处纵马伤人，然后气定神闲地等着看县令的笑话！”


    
类似的尴尬事情，在座众人也曾遇到过。无非是找人中间说项，双方各退一步。新任官员不再管前任留下的积案，而闹事者也推出个替罪羊来去坐几天牢。然后彼此借机探明了对方底限，约定好今后井水不犯河水罢了！


    
不愿意，但根本没其他办法。想抓拿真凶，捕快们根本不肯认真动手，县令自己总不能提着刀满大街去追杀一个恶霸！并且一旦惹出了所谓的“民变”，上头追究下来，“一个处事不利”的评语，就彻底毁了你的前程！


    
仿佛猜到大伙心中所想，贾昌微微一笑，得意地说道：“谁料想，那县令比恶霸更愣，居然立刻丢下火签，以三日为限，要求麾下差役出手拿人！那些差役们当然不肯应承，按照传统继续明目张胆地消极怠工。谁料才过了一天，纵马伤人的恶霸华南金就主动到县衙投案自首了。非但承认了自己的罪责，连数件前几任县令没敢处理的案子，也都主动认了。被县令立刻打入了死牢，准备上报刑部，秋后问斩。”


    
“这下，地方大户们可乱了阵脚，再度聚在一起，准备到上头联名控告新任县令‘诬良为盗’，嘿嘿，谁料这边状纸刚刚写好，墨迹还没等干呢。那厢已经有差役提着锁链把门给堵了！”


    
“啊！”不但虢国夫人听得好奇，一众做过地方官的宾客们也个个瞠目结舌。指望横行一方的恶霸幡然悔悟，还不如指望石头能开花！而那帮差役们既然是地方豪强养活熟了的‘家雀儿’，又怎可能事先知会一声都不做，就立刻翻脸上门捉人？


    
莫非那县令背后还有个极大的靠山不成？可强龙难压地头蛇。谁的靠山会硬到如此地步，令全县的衙役同时洗心革面？


    
“那帮大户们纳闷啊，都是熟人，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呢！”不愧为能在天子面前侃侃而谈的弄臣，贾昌说起故事来，简直是句句搔到人心痒处。“当即大声抱怨衙役们不仗义，威胁要揭对方老底。大伙谁都别想好过。那些衙役们先苦笑了几声，然后指着自己的脸说道，‘还用你们揭么？咱们的老底早被揭干净了！’”


    
“听了这话，大户们仔细一看，才发现几乎所有衙役，都是鼻青脸肿。几个平素最为有头脸的捕快，班头，居然连胡子带眉毛一并给人剃了，脑袋光溜溜的像个大鸭蛋。”贾昌顿了顿，继续笑呵呵地讲述，“原来他们昨天夜里，都被一蒙面人堵在了家中。狠狠地收拾了一通之后，非但把自己跟大户们勾结的事情招认了出来，连这几年做过的所有缺德事，都在对方的威逼下，招了个竹筒倒豆子！”


    
“啊！蒙面人？莫非是个侠客？”众官吏眼睛又是一亮，纷纷兴奋地大叫。随着平话这种日常娱乐活动在大唐各地风靡，有关剑侠的故事，也像雨后的野草般流行开来。其中比较有影响的如风尘三侠的故事，就把前朝某个重要人物，篡改成了虬髯客。并且将在大唐立国时处处跟高祖作对，差点儿被秋后算账砍了脑袋的李靖，一举捧上了开国功臣的神坛。


    
然而剑侠这东西毕竟太过于虚玄，大伙只是希望其有，却谁也没亲眼看到过。此刻听贾昌讲起，忍不住都好奇地打听起来，“真的是侠客么？那县令怎么结识得此等人物？贾兄可知事情具体发生在哪里？改天若是有机会，真要去见识见识！”


    
“真源县啊。你们真的没听说过？最近市井中都传遍了！”贾昌诧异地看了大伙一眼，白净的面孔上写满了无辜。


    
“真源？”虢国夫人的眉稍突然一跳，下意识地扭头朝贾昌看去，却在对方脸上没有发现任何刻意的迹象。她的心脏慢慢狂跳起来，双颊因为酒气上涌而慢慢变得通红。真源，那是小张探花改任县令的地方。勇于任事，疾恶如仇，也是他的一贯风格。那个蒙面大侠，应该是雷大哥。可雷大哥分明比张巡晚离开了半年多，怎么可能在后者刚刚赴任，就帮他教训那些胥吏和土豪？


    
雷万春，这个已经渐行渐远的背影，瞬间在她心头又变得清晰。那棱角分明的面孔，那满脸的络腮胡子，那永远充满了笑意的眼睛。仿佛漫漫冬夜里的一点烛光，照亮了所有寒冷与污浊。


    
那才是他应该去的地方。持剑而立，快意恩仇。如果留在京师的话，恐怕他就会一天天地沉沦，变成一个无可救药的酒鬼和糟老头。


    
“我还以为早就大伙听说过呢！”醉眼蒙眬中，虢国夫人看见贾昌拍拍胸口，笑着补充，“白担心了半天。当然是侠客出手了。但不是一个，而是一群。那县令不知道怎么走了狗屎运，居然结交了一群大侠为他效力。华南金那恶棍一脑袋撞到了铁板上，本以为这回还能像以前一样给县令个教训，也好作为日后横行乡里的凭仗。谁料衙役们没动手抓他，当晚他的庄子却被几个大侠联手给破了。全家老少都给绑了起来，如果他不肯主动去县衙投案自首的话，人家就要替天行道！”


    
“衙役们开始时还以为华南金另有所谋，嘻嘻哈哈地等着看热闹。谁料热闹没看成，自己全被人起了老底，不得不反咬先前的买主一口，以图将功赎罪。那些地方豪强们一看这阵仗，登时傻了眼。想逃逃不掉，想造反没胆子。好在县令本来也没想将他们赶尽杀绝，只是将那些陈年旧案都拿了出来，一一核实。该打板子地打板子，该罚金的罚金，该蹲监牢的命各家自己从嫡系子侄中出一人顶罪蹲监牢。该砍头的罪名，也是照此办理。一串案卷送到刑部核实过后，去年冬天直接在县城西门外砍了十几颗血淋淋的大脑袋。从此之后，整个真源县民风为之一振，再也没人敢依仗家族势力横行乡里。”


    
‘一群侠客？怪不得那真源县令有恃无恐！’众位宾客摇头惊叹。换了自己与对方易地而处，恐怕也要甩开膀子大干一场。为官一任，有谁不想在地方上留下个好名声呢？只不过谁也不像真源县令那么走运罢了！


    
只有虢国夫人，从迷醉中慢慢回转心神，秋水般的眼睛盯着贾昌又扫了数下。突然，她轻轻地笑了起来，一瞬间百媚顿生。


    
这个贾昌，也忒会做人了！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一章 白虹 （三 下）


    
一场漫长的盛宴，足足进行了三个时辰，才终于宣告结束。从贾昌家出来的时候，东边的天色已经泛白。虢国夫人跳上自己的银装马车，刚刚将虚伪妩媚的笑容从脸上卸下，立刻觉得一阵倦意袭来。忍不住打了个长长的哈欠，眯缝起眼睛，准备进入梦乡。


    
老天偏偏不肯遂人所愿，还没等她把眼皮闭安稳，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车轮摩擦声。紧跟着，马车骤然停下，将她和贴身婢女香吟的身体同时抛向前方。撞在包裹着厚厚一层棉花的车厢板上，发出“砰砰”两声巨响。


    
“抓刺客！”马车外的侍卫们齐声大叫。一刹那，斥骂声、兵器出鞘声和拳脚入肉声纷涌而至。中间还夹杂着数声凄惨无比的哀鸣，“别打了，别打了。哎呀！是我，我不是故意的。哎呀，哎呀，饶命，饶命……”


    
“出去看看！别弄出人命来。”强压住心头的怒火，虢国夫人爬起身，低声向婢女香吟吩咐。能无视长安城内宵禁命令，半夜在曲江池附近晃悠的家伙，身份自然不会太低。一旦侍卫们出手太重把人给打死了，万年县那边恐怕又要费一番口舌。


    
“半夜冲撞您的车驾，打死了才好！”小婢女香吟恨恨地应了一句，揉着被撞疼的额头，信手推开车厢门。“夫人说了，让你们悠着点儿，别直接打死了！留他一口气，丢到万年县大牢里边去，让孙捕头料理他！”


    
“知道了。夫人没被惊扰到吧？！”凶神恶煞般的侍卫们转过头来，满脸媚献。“这厮冷不丁地就从路边冲了过来，我等根本来不及拦阻！”


    
说着话，又抬起脚来，冲着横在车队侧前方不远处的一个身体猛踹。一边踹，一边骂骂咧咧的数落，“贱胚，没长眼珠子呀你！连夫人的车驾都敢拦，活该去垫车轱辘！”


    
“啊，啊——”挨打的家伙双手抱头，在众人脚下乱滚。一边滚动，一边语无伦次地大叫，“我不是故意的。哎呀，我是薛县令。别打了，哎呀，我刚刚见过你家夫人！”


    
黎明前的寂静里，他的惨叫声显得异常清晰。穿过敞开的车厢门，再度引起了虢国夫人的注意。“让他们别打了。”一声不耐烦的怒喝从车厢内传出，听在挨打者的耳朵里无异于天籁。“这个人我刚刚在贾大夫家里见过！香吟，你出去看看，需要不需要给他请个郎中过来！”


    
“是！”小婢女香吟终于也想起了挨打的家伙是哪个，答应一声，悻悻然走下马车。“别打了。都住手。这个人不是刺客！杨伍，你检查一下，伤到他的骨头没有！”


    
话音刚落，滚在众护卫脚下的薛县令立刻爬了起来，不顾擦拭脸上的血迹和泥土，冲着香吟躬身作揖，“没伤到，没伤到。几位家将大哥刚刚都留着手呢！谢谢姑娘！谢谢夫人！是薛某莽撞了。不该惊扰夫人的车驾。但薛某也是事出有因，迫不得已……”


    
“既然薛大人没受伤，就赶紧让开吧。时候不早了。夫人还等着坐车回府呢！”没等扶风县令薛景仙啰嗦完，香吟眉头一皱，不耐烦地打断。


    
“是，是！”到底是做过一方父母官的人物，薛景仙大肚能容，丝毫不以被一个婢女呵斥为耻，“可，可我的确有要事需当面向夫人禀告啊。要事……”


    
像这种打着禀报要事旗号，借机拍虢国夫人马屁的无赖文人，香吟已经见了不下百个，根本不肯相信对方的拙劣借口。眉头又皱了皱，低声说道：“薛县令是不是弄错了。夫人向来不管外边的事情。无论公事还是私事，你还是去找右相大人吧！”


    
“我，我压根进不了右相府的大门啊！”眼看着这顿毒打就要白挨，薛景仙扯着嗓子大喊，“夫人，夫人。薛某有惊天大事禀报。薛某有惊天大事需要向您禀告！”


    
没想到薛景仙一点儿官员的脸面都不要，小婢香吟大急，狠狠推了其一把，低声喝道：“让开。让开。大清早你瞎嚷嚷什么！来人，请薛县令到路边休息！”


    
“是！”侍卫们答应一声，上前叉住薛景仙，就准备往路边的排水沟里边扔。就在此时，官道上又传来一阵急剧的马蹄声，光禄大夫贾昌劈头散发，带领着数名家丁疾驰而来。人未到，声音已经先到：“夫人怎么样了？受伤没有？谁没长眼睛，竟敢冲撞夫人的车驾？！”


    
见有外人在场，正在跃跃欲试的杨府家将们赶紧把薛景仙放了下来。“今儿算是便宜了你！”小婢女香吟偷偷骂了一句，整理衣衫，走上前迎住贾昌的马头，“有劳光禄大夫费心了。我家夫人只是受了一点儿惊吓而已。”


    
“那就好，那就好！”贾昌抹了把额头上急出来的冷汗，喃喃地回应。此地距离他的府邸没多远，刚才听到官道上有人大喊“抓刺客”，他赶紧带领家丁赶了过来。唯恐在自己家赴宴的贵宾们在回府途中遇到什么意外，弄自己一身洗不清，摘不净的干系。


    
眼角的余光看到鼻青脸肿的薛景仙，刹那间，贾昌心头便是一片雪亮。所谓刺杀，十有七八是某个把脑袋削尖了往上爬的家伙心情太切，一头扎进了虢国夫人车队的缘故。却害得自己虚惊一场，差点把心脏从嗓子眼儿里给跳出来。


    
想到此节，饶是涵养再好，贾昌也忍不住心头火起。眉头一竖，低声冷笑，“我当是哪个吃了豹子胆的家伙，敢当街冲撞国夫人的车驾呢！原来是薛大人！不知道薛大人这是要跨境问案呢，还是看我等不顺眼了，准备当街给以教训呢？！”


    
被贾昌刀子般的目光扫到，薛景仙本来就不算太高的身躯登时又矮了一截，连连拱手，结结巴巴地回应，“不，不不不。卑，卑卑职不敢，不敢！卑，卑卑职，只，只是有，有一件，一件非，非常重要的事情，需，需要当面向夫人禀，禀告！禀告！”。


    
“什么事情，不能在我府里边说！”见到薛景仙那副猥猥琐琐模样，贾昌肚子里的火气更是不打一处来。他是听了熟人推举，说扶风县令薛景仙勇于任事，才想将其引荐到杨国忠门下。一方面可以为国求贤，另外一方面，也能帮助杨国忠加强一下手中队伍的实力。却万万没有想到，此人居然如此市侩。虽然穿了十几年官袍，行为举止却连一个市井流氓都不如。


    
“卑，卑职，卑职是，是刚刚才想起来的！”薛景仙想都不想，谎言脱口而出。说完了，才突然发现这句话里边毛病甚多。非但会让有权有势的美人觉得自己是无理取闹，而且容易给斗鸡小儿贾昌抓到把柄。


    
果不其然，话音刚落，贾昌立刻冷笑逼上，“原来薛大人随时拍一拍脑袋，就能想出天大的要事。贾某佩服，佩服！”


    
还是早春的天气，薛景仙的脑门上却汗流滚滚，滑过沾满泥土和血污的面孔，留下一道道清晰的印记。眼看着要同时得罪两个惹不起的大人物，他再顾不上考虑轻重，扯开嗓子，大声求肯：“不，不是，不是这样。不是这样。贾大夫您听我，听我解释啊！夫人，夫人您给我一个解释机会啊！”


    
这种小人，多看一眼都恶心。贾昌冷笑着转过头，抬腿便准备离开。薛景仙见状，心中更急。不顾一切地追将上去，用力扯住贾昌的披风，“大人，大人听我解释。酒宴上，酒宴上人多。我不敢说。有人，有人要谋反！”


    
“啊！”最后两个字把贾昌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虢国夫人恰恰也从车厢中探出半个身子来，正准备向贾昌当面致谢，听到薛景仙声嘶力竭的大喊，也大吃一惊，愣了愣，身体僵在了车厢门口。


    
还是小婢女香吟反应快，赶紧向侍卫们使了个眼色，低声命令：“架住这个疯子，送到第三个车厢里去。等候夫人和贾大人处置。无关人等，旁边警戒。能站多远就站多远！”


    
“诺！”侍卫们心头一凛。躬身领命。顷刻之间，就在官道上围成了一个直径长达五十步的大圈子，把车队和几个重要人物全都保护在了里边。


    
家将头目杨伍叉起薛景仙，将其丢进车队中的一辆备用马车。虢国夫人和贾昌两个互相看了看，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相继迈入了车厢。杨伍指挥几个心腹侍卫，又在车厢附近围了第二道圈子，以防有人偷听。待亲眼目睹侍卫们将一切必要手段准备稳妥后，虢国夫人命令香吟关严车门，回过头来，厉声向扶风县令薛景仙喝道：“薛县令，说话之前你可要考虑清楚。不要胡乱编造故事，也不要用谎言耍弄我等。我这个国夫人虽然不爱管闲事，可若是有人敢刻意戏弄的话，我也不会轻易让他好受！”


    
“是，是是。卑职明白，卑职明白！”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将机会抓到了手里的薛景仙连连点头，慌不急待地回应。虽然旁边还多了一个贾昌，比他预料中的情况差了一些，但总算引起右相杨国忠大人之妹的关注了。想到自己今后的前程就要赌在几句话上面，他的声音都变得有些战栗，“卑职，卑卑职手，手里有确凿证据。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安安，安禄山，准准准备谋反！”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一章 白虹 （四 上）


    
“啊！”闻听此言，虢国夫人和贾昌两个脸上齐齐变色，惊呼之声脱口而出。安禄山是李林甫一手提拔起来的藩镇重将，本来就跟杨国忠极为不睦。如果他突然在此刻起兵造反的话，无论最后结果如何，杨国忠好不容易到手的右相之位也要变成明日黄花。


    
更为恐怖的是，此刻朝廷手中的力量，根本挡不住安禄山麾下的虎狼之师。安禄山坐拥范阳、平卢、河东三镇军政大权，麾下总兵力高达十九万余，接近大唐北方边军总数的一半儿。而拱卫京师的左右龙武卫非但士兵的人数上空额极大，里边的多数武将也都是从没上过战场的雏儿。他们之所以加入军旅不过是为了捞取资历，为日后在家族的帮助下平步青云寻找借口。真的拿起兵器与人拼命的话，十有七八还没等看到敌人的面儿，自己已经吓尿了裤子。


    
至于比龙武军稍微有一点起色的飞龙禁卫，眼下总人数还不到五千。纵使个个以一当十，也会被从渔阳杀来的滚滚洪流踩成肉酱！


    
“怎么办？”虢国夫人睁圆恐慌的眼睛，祈求般看向了贾昌。自己的哥哥和他麾下那些所谓的谋士是什么德行，她心里比谁都清楚。如果眼前这个身材低矮的“斗鸡大夫”也束手无策的话，整个京师不会有第二个人能想出应对危机的办法来！


    
感受到对方目光里的信赖，贾昌本能地将胸脯向上挺了挺。只可惜此举作用非常有限，比起跪坐在对面的薛景仙，他就像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甚至比起身侧的虢国夫人，他也矮了一个肩膀。然而这并不妨碍他思考。眼珠在框子里快速打了几个转儿，他收藏好心中的慌乱，以很平静的口吻发问：“薛大人有证据么？要知道，你我都不是言官，都没有风闻奏事的权力。胡乱攀诬一方节度的话，一旦被查出是信口开河，可要受反坐之责！”


    
“这……”薛景仙犹豫了一下，有些不习惯贾昌说话的语气。但此刻有求于对方，他不得不选择忍让。“下官有一个族弟，刚刚从范阳镇辞了武职。据他所说，安禄山在军中大肆安插同党，排斥异己。随口便授予族人四品将军之职，并且私下做了很多鱼袋，留给心腹备用！”


    
“这算什么狗屁证据！”话音落下，不但贾昌气得七窍生烟，虢国夫人干脆直接骂出了声音来。早在十数年之前，朝廷就以不擎肘地方军镇之名，将边军将领的选拔之权下放到了各大节度使手上。从四品武职以下随意授予，从四品及其以上才要求上报朝廷批复。而朝廷收到节度使的报告之后，也只是照其举荐盖章，根本不会做任何留难。


    
像今天薛景仙所举报的行为，各大节度使或多或少都有所涉及。谁在那个位置上，不会提拔一些私人？毕竟亲手提拔起来的将领，比前任留下的班底用起来会更顺溜一些。如果仅凭这两种出格行为，就断言安禄山准备谋反的话。那恐怕十大边镇节度，个个都难逃谋反的嫌疑！


    
“下，下官！”没想到自己心目中像女神一般高贵优雅的虢国夫人，居然说出如此肮脏的言语，薛景仙的脸色登时涨得一片黑红。嘴唇嚅嗫了半天，才喃喃地补充道，“下官也，也觉得证据不甚充足。然而风起于萍末，让，让右相大人早，早做些提防，总，总是好的！”


    
“行了！我会把这事儿转告给兄长知晓。你可以回去了！”念在对方立功心切的分上，虢国夫人决定不计较此人冲撞自己车驾的行为，打了个哈欠，懒懒地说道。


    
“夫人！”薛景仙闻听，说话的语调又急切了起来。听上去几乎是在大吼，“下官可是，可是一片赤诚啊！夫人你不能……”


    
“好了，好了。虢国夫人既然答应你了，就一定会做到。”眼看着此僚又要丢人现眼，贾昌赶紧出面替双方打圆场。“即便夫人一时想不起来，我也会亲自提醒杨公。薛大人赶紧回馆驿休息吧，马上就要天亮了！”


    
“我……”敏锐地察觉到了贾昌语气里的驱赶意味，薛景仙脸上的急切迅速转为愤怒。


    
见此人根本不知道好歹，贾昌心里登时也起了火，皱了下眉头，沉声问道“怎么，薛大人还怕贾某贪了你的功劳不成？”


    
“不，不敢！”薛景仙的身体立刻就矮了下去，拱了拱手，喃喃回应。


    
贾昌轻轻举起右手，大声补充，“本官今天就当着虢国夫人的面儿，向你做个保证。如果你所言经查属实的话，全部功劳都是你自己的。贾某保证连个光都不会沾！”


    
“不敢，不敢！”无论是否相信对方的保证，薛景仙都知道自己今天不可能再更进一步了。又作了个揖，低着头走下了马车。


    
车门在他背后迅速关闭，发出一声刺耳的撞击声，“咚！”。紧接着，八辆银装马车快速动了起来，车轮滚滚，卷起一片烟尘。


    
站在微明的晨曦中，呼吸着马车卷起的尘土，薛景仙觉得头皮一阵阵发木。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为朝廷出力机会，又被白白浪费掉了。那两个目光短浅的贱人，绝对是在敷衍自己！这是什么世道？！他们一个人尽可夫、淫荡成性，另外一个巧言令色、奸诈阴险。却偏偏都挡在自己头顶正上方！自己为了成就大事，不拘小节地向他们折腰，他们居然对自己的才华和抱负视而不见！


    
是可忍孰不可忍！狠狠地向早已消失的车队吐了口吐沫，薛景仙摇晃着走向自己的坐骑。身上的伤已经不是很痛了，但心里的伤却像一把涂满了毒药的匕首，一下下刺激着他的灵魂。此事不能就这么算完，所有加诸在薛某头上的侮辱，有朝一日，薛某一定要十倍百倍的报复回来！让那个姓贾的家伙身败名裂，把那个姓杨的贱人从高高在上的位置拉下来，掼到尘土中，蹂躏、折磨。磨光她的傲气，然后再让她哭着爬过来向自己求饶，在自己胯下婉转承欢！


    
“我呸！”薛景仙又吐了一口带血的吐沫，牵着坐骑，向曲江池畔另外一栋别院走去。那个别院的主人曾经找过他，但由于更看好此刻大权在握的杨国忠，他才没有接受对方背后那位主人的拉拢。如今，通往杨家的道路已经断了，他只好再主动去叩响对方的大门。


    
古来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不是么？目光再度转向马车消失的位置，薛景仙笑了笑，眼睛里充满了怨毒。


    
此刻坐在马车里的人，却没有时间计较一个小小县令的怨恨。即便觉察到了后者的不满，他们也不会很在乎。比起三镇节度使安禄山的威胁来，薛景仙的愤怒就像老鼠在磨牙齿。只要屋子的主人还没有被击倒，老鼠就起不到任何威胁。


    
“他说的话，有可能是真的么？”没有局外人在场的时候，虢国夫人的脸色又变得灰暗起来，就像骤雨来临之前的天空。


    
“关键不在于真假，而在于杨相有没有应对的办法和实力！”单独对着虢国夫人，贾昌的脸色也变得非常严肃，想了想，沉声回应。


    
“你觉得有么？”虢国夫人笑了笑，轻轻摇头。


    
“不好说！”毕竟对方是杨国忠的妹妹，一笔写不出两个杨字。贾昌才不会据实直言。“右相大人才执掌朝政几个月，大部分时间都在给前任补窟窿，很多事情根本来不及着手去做。”


    
这已经是变相在替杨国忠开脱了，虢国夫人对此心知肚明。“你有没有可以应急的策略？姓薛的人品虽然不怎么样，但他那句早做提防，还是非常有道理的！”


    
“夫人应该知道，我曾经给右相大人献过几策！”贾昌摇摇头，笑容有些苦涩。办法的确能想到一些，但杨国忠根本没有魄力去执行。所以说了也是白说。万一不小心传扬出去，自己白白招安禄山怀恨而已。


    
“他不是答应一有机会，就按照你的建议执行么？！”虢国夫人将头向前凑了凑，眼睛被车厢里的蜜蜡照得一片汪洋。


    
贾昌耸耸肩，没有回应。各镇节度已经成尾大不掉之势，朝廷动手处理越晚，所要承受的危险就越大。还不如趁现在双方都没有任何准备，立刻摆开阵势。毕竟大唐的国力还没到支撑不起一场叛乱的地步，节度使们如果没有绝对把握，也没胆子轻易造反。


    
“应该是远水不解尽渴！”虢国夫人又笑了笑，喝过酒的面孔看上如同一朵怒放的牡丹。“你有没有能快速见效的办法。说给我听听。我去跟大哥讲，无论成败，都没有人会怪到你头上！”


    
虽然这是个很好的条件，可由一个美女当面说出来，实在太伤人自尊了。眉头稍微往上一挑，贾昌就要发怒。可目光看到对方的如花笑颜，他的心脏又猛然跳了一下，把身体坐正了些，叹息着道：“夫人你这又是何苦呢！把薛某人今天的话如实传过去就是了！杨相麾下那么多谋士，还愁想不出个对策来？！”


    
“他们？”虢国夫人的嘴角向上翘了翘，变成了一个非常好看的月芽。“香吟，你换一辆马车。顺便告诉闲杂人等不要靠近！”


    
“嗯！”婢女香吟知道主人有机密话要谈，答应一声，推开了车门。整个车队的速度骤然变慢，直到香吟的身影跳上了另外一辆备用马车，也没有再度恢复到原来的速度。


    
“可以了么？”待车门重新关拢，虢国夫人又追问了一句，信手掠过额角上的乌发。


    
这个看似漫不经心的动作里边充满了诱惑，令贾昌几乎无法保持正常呼吸。想了想，他低声说道：“我这人出身寒微，所以想出来的办法也未必能上得了台面。眼下最为简单的对策，就是请皇上直接下旨，核实各节度使麾下实际兵力。将麾下实力过于雄厚者分拆。或者以平定南诏之叛为名，将南北各镇节度调防。节度使的根基都在地方，离了治地，自然变成了无本之木，即便心里有所图谋，也没胆子付诸实施！”


    
这个策略牵扯的层面太广，不用向杨国忠转述，虢国夫人就知道自己的哥哥没那么大魄力接纳。“还有别的办法么？你这么聪明的一个人，总不至于让我哥哥在一棵树上吊死！”


    
“第二个办法，更上不了台面。并且要有人做出牺牲。”贾昌耸耸肩，笑着补充，“就是想办法将安禄山宣进京师来，然后派遣刺客除掉。不过，事后为了给其麾下那些悍将有所交代，京兆尹要被推出来顶罪，是免不了的！”


    
这个策略比先前那个容易得多，也更符合杨国忠的脾性。虢国夫人想了想，决定跟自家哥哥说说试试。“多谢你了。日后有用得着妾身的地方，尽管派人过来言语一声。无论能否帮上忙，我都会尽力！”


    
“是么？”贾昌立刻笑了起来，眯缝着一双小眼睛往虢国夫人身上瞄。纤细的腰肢，高耸的胸口，还有隐隐露出来的一缕白腻。无人能拒绝这种诱惑，他贾昌也不能。“什么要求都可以提？这可是你说的！”


    
“去你个小色鬼！”久经风浪，虢国夫人还能听不出贾昌话语里的隐含之意，抬起脚虚踹了一记，低声骂道。脸上却没有多少恼怒之色，反而带上了几分赞赏。


    
“不识子都之美者，无目者也，不识彼姝之美者，非人者也！”贾昌笑着掉了一句文辞，凑上前，做出一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模样。（注1）


    
这是长安城的潜藏规则。等价交换，童叟无欺！本来也没指望贾昌能白白替杨家出谋划策的虢国夫人笑着摇了摇头，将眼睛慢慢合拢了起来。对方虽然个子矮小了些，但为人却不讨厌。至少不像某些家伙，嘴上说得道貌岸然，心里却想得是如何把自己往床上骗。


    
谁料贾昌却只是向前探了探身，用嘴唇轻轻在虢国夫人的额头上啄了下，便没有了进一步动作。“我喜欢让别人欠我的帐，这样才觉得心里特别舒坦！”他轻笑着躲开，笑声里充满了戏谑，“特别是被一个倾城之色天天记在心里，比吃到嘴中的感觉都强上百倍！”


    
注1：子都，古代美男称呼。彼姝，指代美女。贾昌用以指虢国夫人。如果自己不为其所动，就是禽兽不如。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一章 白虹 （四 下）


    
“你这贪心的讨厌鬼！”虢国夫人笑着啐了一口，惊愕之余，心中隐隐涌起了一缕感动。放眼整个长安城，上至皇帝，下至贩夫走卒，只要是个男人，包括堂兄杨国忠在内，所想的都是如何爬上她的床，一亲芳泽。但是，今天她却突然碰上了一个异类，一个身材不足五尺，心却高可上擎苍天的异类！


    
这种感觉很危险。虢国夫人本能地就想掩饰。长着长长睫毛的眼睑慢慢张开，双目中的妩媚勾魂夺魄。人情债难偿！比起永远地在内心中感念某个人的好处，她更习惯性于现货交易，钱货两清，互不相欠。这样彼此之间便不会产生更多纠葛，哪怕下一刻就成为敌手，心里也没有什么负担。


    
“夫人千万可别考验贾某的定力！”仿佛受不了虢国夫人的如丝媚眼，贾昌向后挪了挪身子，笑着调侃。“贾某给对自己的要求是一天只做一次正人君子。今天这次，刚才已经用完了！”


    
“那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呗！我一个妇道人家，还能拗得过你一个大男人不成！”虢国夫人白了贾昌一眼，红唇上宛若有一团火焰在烧。但是，嘴角流露出来的笑意，却暴露了她根本不相信贾昌会拿自己怎么样！


    
“那我可就真不客气了！！”望着虢国夫人微微上翘的嘴角，贾昌大声威胁。身体却又往后蹭了蹭，脊背重重地撞上了车厢板。


    
“咚！”包裹一层华丽装饰得车厢板，发出低低的闷响。二人同时把眼睛睁开，吃吃吃吃地笑了起来，一瞬间，目光里竟然充满了友善。


    
待双方都笑够了，贾昌摇摇头，正色说道：“如果夫人真的想准备更充分些的话。不妨劝右相大人暂且把个人嫌隙向后放放，出手扶持一下安西与河西两大节度使。毕竟，那边的兵马也是久经战阵的，一旦中原有事，可以调回来拱卫京师！”


    
“嫌隙？！”虢国夫人眉头瞬间皱紧，一双凤眼盯住贾昌，目光凌厉如刀，“兄长跟哥舒翰和封常清两个能有什么嫌隙？你是不是听到了什么？”


    
“西边正在打仗。难道夫人一点也没听说么？”贾昌将双目迎上来，笑容依旧波澜不惊。


    
“打仗？”虢国夫人心中暗自松了口气，“跟谁在打？我一个女人家，哪可能对西域的事情了解得那么清楚？！”


    
“吐蕃赞普弃隶缩病危，其王子赤松德与大相争权，国内局势动荡。哥舒翰大将军趁着开春雪化之机，领兵南下。将战火一举烧到积石山一线。”贾昌想了想，用非常简洁的语言解释，“与此同时，封常清带领安西军直扑大勃律国，前几天我看到军报，安西军兵锋已经抵达菩萨劳城下！破国指日可待！”（注1）


    
“怎么又打起来了！”虢国夫人又皱了下眉头，脸上露出了几分不耐烦的神色。“你们这些男人，就不能消停一会儿么？我听说那边除了沙子就是野草，一年当中有七个月要下雪。种什么庄稼都不长的地方，拿回来有什么用场？”


    
这回，她倒不是故意作假，而是对西域正在发生的战事的确一点兴趣都不感。如果不是去年为了杀人灭口，她甚至连哥舒翰、封常清等人的名字都懒得弄清楚。反正这两大节度使很少回京城，跟她、跟杨氏家族，几乎没有任何利益冲突。


    
眼下，虢国夫人对西域两大藩镇的认识比去年略微多了一点儿，但也非常有限。记忆里，她仅有印象是：哥舒翰这个人办事不怎么靠谱。至于封常清，哥哥杨国忠在得知王洵到了安西后，一直为此人会不会借机要挟自己而忧心忡忡。


    
如今看来，哥哥杨国忠倒是太多虑了。对封常清而言，眼下心思显然都放在了为大唐开疆拓土，借此建立绝世功业方面。而王洵那小家伙，估计十有八九到现在还不明白他自己怎么去了西域，怎么又在路上遇到了那么多磨难！


    
即便王洵和封常清两人都知道了些内幕，事到如今，虢国夫人心里也不像当初那么害怕了。京师中当时对妹妹跟寿王之间的未了余情有所察觉者，可不仅仅是那些倒霉的飞龙禁卫！但事情发生后，冠军大将军高力士一直在大力帮忙掩盖，李氏皇族中的知情者，除了死去的六王爷之外，也都三缄其口。大伙显然都不想让此事闹大，闹得皇家再次出现父子相残的惨事。虢国夫人现在都有些怀疑，李三郎是不是也对此事心知肚明，但是出于对寿王和玉环两人的负疚，所以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玉环是他从亲儿子寿王手里强夺来的。毕竟，他年龄已经那么大了，夫妻之间很多事情都是有心无力。


    
“吐蕃一直是我大唐的跗骨之蛆。哥舒翰在积石山一线站稳脚跟，就能彻底堵死吐蕃人北出祁连的通道。”见虢国夫人抱怨了一句之后就没了下文，贾昌误以为她在困惑于西域方面的战事，赶紧笑着替她分析。“而哥舒翰那边牵制住了吐蕃人的力量，大勃律国背后就只剩下了黑衣大食。如果封常清能给黑衣大食人迎头痛击的话，不但可以替高仙芝报了当年兵败恒罗斯之仇，而且可以彻底堵死大食人东进的一条捷径！”


    
虢国夫人忽闪了几下眼睛，嘴角露出一丝无奈的苦笑，“你说的这些，我根本不懂！我估计，兄长心里懂得未必比我多多少。如果我贸然跟他说起这些话，很难起到什么效果！”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吐蕃的少赞普赤松德乃金城公主所生，精通吐蕃与大唐两家文字。并且自幼拜唐人为师，学习大唐兵法与治国之术。他现在被大相和国中贵戚联手压制，所以展现不出头角来。哥舒翰还能找到进攻机会。一旦他成功驱逐大相，夺回王权。凭着吐蕃人天生对恶劣条件的适应性，恐怕我大唐兵马在高原之上很难与其争锋。”见虢国夫人有些心不在焉，贾昌不由得将声音提高了几分，急切地补充。


    
“如果光是一个哥舒翰，还比较好办！”虢国夫人嗔怪地白了他一眼，很不理解他到底收了封常清和哥舒翰二人多少好处，居然办事如此卖力。“那个封常清，素来特立独行，非但跟兄长合不来，左相陈大人对他的印象也非常不好！”


    
“封常清那边，比哥舒翰还重要许多。”贾昌喘了口粗气，继续耐着性子分析利害，“夫人可知道，当年在恒罗斯河畔，高仙芝将军就在大食人手里差点儿全军覆没。虽然事后大食人因为内乱，暂时停止了东进脚步。可经历了这几年休整，它的元气已经恢复，又开始蠢蠢欲动。如果此番封将军重蹈高将军覆辙的话，我恐怕，整个安西都将不复为大唐所有！”


    
“有你说的那么严重？！”虢国夫人还是不太敢相信。“那么荒凉的地方，还真有人当它是香饽饽啊！”


    
“万一西域丧城失地，恐怕第一个受责难的就是右相大人！”贾昌气得直想打人，忍了又忍，才大声补充道。


    
这话，终于让虢国夫人慎重了些。犹豫了一下，沉吟着回应，“可我怎样才能让大兄明白呢？！毕竟，我从来不干涉他的正事！”


    
贾昌的眉头微微一皱，然后迅速给出了更有说服力的理由，“夫人只要告诉右相大人，如何安西与河西两大藩镇联手，实力足以克制住安禄山，就足够了！”


    
“嗯。那倒是可以试试！”虢国夫人终于轻轻点头。突然，她又抬起眼睛来，狐疑地看向贾昌，“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多？说出来总是一套一套的？！”


    
“你没听人说过么？凡是个子矮小者，都是被太多心计所压的缘故！”贾昌笑了笑，给出了一个非常俏皮的答案。


    
“鬼才信！”虢国夫人歪着头看他，目光里充满了怀疑。“哥舒翰和封常清两个家伙许给你好处了？还是你本来就跟他们二人关系不错？！”


    
“我跟你说，我从来没跟他们打过交道。他们两个也根本不会拿正眼看我，你信么？”贾昌露齿一笑，连连摇头。自己只是想做点儿事情而已，为什么总是引起这么多猜测。难道大唐朝廷，早就已经没有肯不拿好处做事的人了么？


    
“不信！”虢国夫人非常干脆地回应，然后继续用审视的眼光看着贾昌，仿佛要把秘密从他心底给挖出来。


    
“那我告诉你，我是个唐人。这个理由，够不够分量！”贾昌骄傲地扬起头，大声说道。


    
“废话，谁不是唐人？”虢国夫人被说得有些发懵，眉头拧成了淡淡的一团。


    
“你不懂。夫人！”贾昌叹了口气，信手推开了车门。“你真的不懂！”


    
外边天色已经大亮，朝阳从车厢口照进来，将他的身影瞬间拉得老长。这一刹那，他是个包裹着万道鎏金的巨人。


    
注1：大勃律国，今天的克什米尔地区。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一 上）


    
也许是被贾昌为虢国夫人精心准备的说辞给打动，也许是心中实在觉得亏欠自己这个堂姐太多。得到虢国夫人的建议之后没几天，杨国忠就跟自己的心腹幕僚们，商量出来了一个非常大度的决定。


    
暂时抛下因为追杀几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而与哥舒翰和封常清造成的嫌隙。着力扶持河西、安西两大藩镇，以期二者能与丞相府联起手来，共同应对由三镇节度使安禄山挑起的争端！


    
次日早朝，中书舍人宋昱、吏部郎中郑昂二人联名上本，请求朝廷表彰哥舒翰、封常清等前线将士的破贼之功，以鼓励其继续浴血杀敌。话音刚落，翰林学士张渐与京兆尹鲜于通立刻出列唱和。这几个都是杨国忠麾下的得力干将，平素恨不得一个鼻孔出气。因此朝中群臣略加琢磨，旋即就明白了对河西与安西两镇的封赏不可能被逆转。因此也不愿意出面枉做小人。


    
左丞相陈希烈素有印章宰相之称，当年李林甫得势之时依附于李林甫。如今看到杨国忠及其党羽在朝中势大，又转而依附于杨国忠。见朝中同僚无人出言反对宋昱、郑昂等人的提议，也从给丞相设立的专门座位上站起身，力荐哥舒翰和封常清之能。


    
大唐天子李隆基最近正忙着跟杨玉环以及一众梨园子弟编排最新的歌舞，对这等“鸡毛蒜皮”般的“小事”很提不起精神。又加上安西、河西两镇将士的功劳的确是实打实摆在明面上的，便挥挥手，笑着命令：“既然如此，就不必再议了。中书、门下两省先拟个具体赏赐章程出来吧。送到朕的书房，由朕看过之后，再交给尚书省颁布褒奖便是！”


    
“陛下圣明！”右相杨国忠早就料到会是如此结果，立刻站起身，大声回应。


    
“陛下圣明！前方将士若闻此讯，敢不用命杀敌乎？”左相陈希烈、京兆尹鲜于通、中书舍人宋昱、吏部郎中郑昂等人紧随杨国忠身后，齐声歌功颂德。


    
这气象可比前两年右相李林甫、京兆尹王鉷、侍御史杨国忠三人争权之时和谐得多，已经做了四十多年太平天子，对朝政早已厌倦的李隆基见此，心中很是高兴，顺口便又追问了一句，“左藏可还殷实？”（注1）


    
杨国忠早有准备，微微躬了躬身，笑着回应，“托陛下的洪福，地方上连年大熟，左藏里的财帛几乎都要放不下了！昨天下午臣亲自去验看，发现有些穿着铜钱的麻绳，都已经放烂了！”


    
他在度支员外郎这个位置上起家，敛财的本领相当有一套。早在取代李林甫之前，就力主虚外实内，将各地州县库存的粮食、布帛变卖掉，变成黄金、白银、铜钱和绸缎等硬通货，送往京师统一调配。取代李林甫之后，更是连每年各地的丁租地税也盯上了，不管道路损耗，要求地方必须如数上缴。如此一来，短时间内国库倒也显得充实，宫中需要单独增加拨给之时，户部不敢再以左藏空虚的理由向皇帝哭穷。并且逢年过节，京中文武百官的烛火钱、柴薪钱，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倍的上涨。（注2）


    
然而，仓库被中枢搬空了，地方上的财政难免要捉襟见肘。一旦有了水旱灾害或者其他紧急事件，官员们根本没有余力应对。只能写折子向中枢求援。而等中枢的钱粮拨下来，往往大半年时间早已过去，即便经手官吏不层层剥皮的话，也失去了其应有作用。但是，此项政策受益者是皇帝本人和朝中大部分官员，所以很少人愿意出言反对。即便有一两个意识到其弊端者，一则不敢面对杨国忠兄妹的打压，二来也不敢犯同僚的众怒，只好闭上眼睛，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此刻的大唐天子李隆基，可没那么多精力理会地方上的难处。他已经年近古稀，更关心的是如何留下力气安享散朝之后的惬意时光。听杨国忠奏闻左藏里穿铜钱的绳子都已经烂掉，想都不想，笑着说道：“左藏充盈，关朕的洪福什么事？！这都是你们这些臣子尽心做事的功劳！既然左藏里边的钱已经放不下了，就拿出些来，把岭南到京师的驿道修补一番。免得那边的奏折，总是要在路上耽搁很多时日。”


    
“是！”又是陈希烈带头，众人躬身回应。


    
皇帝陛下休整驿道的理由实在有些牵强，岭南乃官员流放之所，除了天下海商云集的广州城外，实在没什么值得需要朝廷关心的地方。然而夏天将至，贵妃娘娘喜爱的荔枝却需要及时送来。此果一日而色变，二日而香变，三日而味变。即便采摘之后放在冰盒之中，七天之内送不到京师，也是色、香、味尽去，搏不来红颜一笑了。


    
听群臣的回应之声不像先前一样高，李隆基也觉得有些心虚。唯恐门下省借故刁难，封还了自己的圣旨，想了想，又笑着说道：“如果还有盈余的话，把骊山那边的行宫也整饬一下。天热之后，朕和诸位肱骨一道去骊山避暑。总好过闷在这蒸笼般的长安城里挥汗如雨！”（注3）


    
天子愿意与臣下同乐，群臣岂有不愿意之理？念在陛下有福和大家同享的分上，众人在陈希烈的带领下，再度躬身领旨。杨国忠本来想出言反对，见到大伙个个兴高采烈，也只得皱着眉头随波逐流了！


    
只是，把自己好不容易从地方上敛来的钱财，都花在运送荔枝和大修宫室上面，本来打算拨给河西和安西两地将士的赏赐，未免就要受到影响。不过这点儿小问题压根儿难不住中枢、门下两省的肱骨重臣，散朝之后，他们立刻聚在政事堂中，根据皇帝陛下和各方势力的需求，拿出了一个非常妥帖的方案。


    
哥舒翰有开疆拓土之功，进封西平郡王。其所保举的有功将士，如火拔归仁、高适、王思礼、浑唯明、严武、阿布思、跌思泰等，皆有封赏。此外，朝廷再颁给每名参战士锦缎两匹，折成铜钱，由哥舒翰代为领取。


    
封常清的出身远比哥舒翰寒微，所以此刻虽然立有大功，却封不得王。只进封了个宁西郡公之爵，在京师内赐宅邸一座，提拔一子为五品文官。麾下有功将士，如段秀实、周啸风、赵怀旭、李元钦等，根据各人原来职位以及新立下的功劳大小，升赏不等。与对安西军的政策一样，朝廷也颁给每名参战士卒锦缎两匹，折成铜钱，由节度使封常清代为领取。


    
然而，由于河西与安西两地距离京师路途实在过于遥远，钱粮财帛在运输过程中，折损甚重。所以，朝廷这次体恤民力，稍做变通。不立刻兑现拨给安西、河西两军的财帛赏赐，而是准许哥舒翰和封常清两人从治下各州郡应该押送往京师的赋税中，酌情扣留。并且可以多折算一成损耗。鉴于两地人口稀少，本年度的赋税可能不够扣，所以可以连下一年，乃至后年的赋税，也都截留下来，以折算军需和朝廷允诺的赏赐。


    
“这个先例一开，各镇节度使手中的实权，可就更大了！”左相陈希烈稳重，看到杨国忠等人只一味地想着如何替国库省钱，却不考虑准许节度使扣留朝廷赋税抵充军资这条策略出台后所带来的长远影响，斟酌了片刻，赔着笑脸提醒。


    
“李相在位时，节度使们手中的实权，已经难以控制了！不差这一点儿半点儿！”杨国忠登时把眉头一皱，毫不客气地反驳。


    
“老夫，老夫……！”陈希烈没想到自己的一番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脸色微微一黑，喃喃地回应。


    
“杨某莽撞了！”杨国忠迅速意识到自己现在没必要以陈希烈这种人畜无害的和事老做对手，赶紧抱了抱拳，叫着对方的表字低声致歉，“杨某不是针对至柔公。杨某是忧心国事，一时失态而已。至柔公可知，自打三年之前，范阳、平卢、河东三镇各地的赋税，就一文都没往国库上缴过！同样是替我大唐开疆拓土，杨某实在不敢厚此而薄彼！”


    
“是老夫唐突了。居然没想到左相大人之策还包含着如此深意！”陈希烈虽然心里头很不高兴，却顺从地借着杨国忠给的台阶往下走。安禄山仗着有李林甫撑腰，一直以对契丹的战事紧张为名，截留朝廷赋税。而李林甫却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今杨国忠想借助哥舒翰和封常清二人的力量制约安禄山，少不得也要给予同样的好处。否则，只会令安禄山的势力越养越强，而哥舒翰和封常清两人却因为相对遵守朝廷法度，无法快速壮大自己。


    
道理一点就透，只是大伙谁也不把话说得太明白而已。有了陈希烈这老好人带头，其他中书、门下两省的官员们，纷纷出言附和。个别人还由此想到安西、河西两军将士接到朝廷的赏赐之后如何感恩，如何上下用命，不觉飘飘然，连耳朵都被热血给烧得发红了。


    
已经升任为给事中的宇文德在封常清保举的将领中看到了弟弟的名字，一直想借机为家族讨取些好处。此刻趁着大伙高兴，便将那份奏折单独拿了出来，指着中间一段文字，低声向杨国忠暗示道：“自从大人您掌管朝政以来，大力扫除积弊，正本清源，朝野英才辈出。属下刚才粗粗扫了一眼封节度给其所部将士的请功奏折，光是在校尉这一级别的后起之秀，就足足有二十余人。他们的年龄都在二十至三十之间，假以时日，必将成为替大唐拱卫西陲的栋梁！”


    
“嗯！”杨国忠手捋胡须，笑着点头。宇文德是他的心腹爪牙，平素鞍前马后，任劳任怨，按道理，此人的这点小小要求不该被驳回。然而，这份名单里边却碍着一个大麻烦。去年曾被被杨国忠下令追杀的王洵也身藏在其中，并且本来就是一个落了势的勋贵之后，头上顶着子爵的帽子，起步比其他人高出许多。如果让他跟所有人一并升官进爵的话，杨国忠心里很不舒服。如果单独把他一个人剔除出来，又太容易引起在座同僚的注意。


    
正犹豫间，又听见中书舍人宋昱笑嘻嘻地说道：“这封节度也忒会做人了，居然把我弟弟宋武也写在了上面。他是去年春天才到安西的，当时不过是个小小的旅率。怎么可能立下这么大的功劳。不行，不行，为了避嫌，也得把他的名字剔除出来！”


    
“宋大人太谦虚了。岂有如此避嫌的道理？！”陈希烈等人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了过去，纷纷开口，劝说宋昱不要过于折抑自己的家人。一则这样对宋武本人不公平，二来，被外人一旦想歪了，反而有沽名钓誉之嫌。


    
中书舍人宋昱本来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阻碍自己的亲弟弟升官。此刻的大唐已经不是立国之初，官场上讲究公正廉洁。内举不避亲才是王道。否则，一群乌鸦里突然出现一只白鸽，肯定会被群喙生生啄死。他这样做，只是为了提醒杨国忠，封常清本人并没有跟丞相府为敌的意思，否则，也不会破格提拔宋某人的亲弟弟。前年到白马堡大营投军谋前程的飞龙禁卫，都是封常清亲手挑选的。以其为人的精明，不可能不知道宋武、宇文至两人与宋昱、宇文德的关系。


    
果然不负其所望，杨国忠只是略作沉吟，就明白过其中关窍来了。江湖上讲究一笑泯恩仇。既然我没能杀死你，找机会把你拉做同党，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有了好处大家一起捞，聪明人自然就不会把过去的那点儿恩怨放在心上。


    
本着当年做街头混混学到的人生经验，杨国忠迅速做出决定，“宋大人你就不必过谦了，杨某觉得大伙今日的话非常有道理。我大唐想要长久稳住西域，必须大力提拔少年才俊。不看他出身，也不必看他以前做过什么！否则，等封常清、哥舒翰他们这批宿将老了，谁来替大唐驻守四方？这样吧，咱们原来的决议改一下，对于放弃了京师的安逸，到西域为国出力者，特别是当年跟着封将军一道前往安西的那批飞龙禁卫，非但要论功行赏，并且要大力嘉奖，以为天下少年人的表率！你等把杨某这段的话加进去，相信陛下看到其中缘由之后，也会赞赏我等的决定！”


    
注1：左藏，即唐代国库。掌钱帛﹑杂彩﹑天下赋调。


    
注2：烛火钱、柴薪钱，唐代对官员的工资外补贴。


    
注3：古代门下省，如果觉得皇帝的命令缺乏考虑的话，可以封还皇帝的圣旨，不予颁发。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一 下）


    
“右相大人英明！”话音落下，周围立刻涌起一片赞颂之声。特别是如愿给自家弟弟讨得了好处的宇文德、宋昱两人，脸上感动的表情清晰可见。就好像下一刻杨国忠让他们去上刀山下火海，他们也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去执行。


    
“嗯！”杨国忠手捋胡须，笑着回应。虽然肚子边明知道大伙的阿谀奉承没多少是出于真心，他依旧忍不住有些为自己的急智而洋洋得意。封常清给宇文至、宋武、王洵等人保举的不过是正五品郎将之职，按照大唐目前的中枢和地方的分权惯例，节度使举荐五品及以下官员，他根本不能驳回，否则，肯定要冒上与对方彻底交恶的风险。然而，借着短短的一句修饰语，他就轻而易举地将王洵和其他几名需要自己重点提拔的少年彻底分割开来。既给了宇文德和宋昱恩惠，又没有拂了封常清的面子。


    
“那就将去年主动追随封将军去安西为国守土的几个少年，再升上半级，为从四品郎将，加明威将军散职，诸君以为如何？”不愧为天下第一老好人，左相陈希烈略一斟酌，便看明白了杨国忠的本意，顺水推舟地补充。（注1）


    
“善！”杨国忠扫了陈希烈一眼，大笑着抚掌。


    
宇文德的弟弟宇文至和宋昱的族弟宋武两人都是春天时主动追随封常清去西域的，自然要大力嘉奖，以为天下表率。至于去年秋天才押送辎重带队前往安西的王洵，在座众人虽然还没有意识到杨国忠是刻意将他隔在了被越级提拔范围之外，但对于这样一个跟大伙没任何管关联的小人物，他是按部就班还是鱼跃龙门，又有谁会在乎？


    
依照大唐旧制，凡是涉及到官员升迁、续任、降级诸事，皆需要经由中书省拟议、门下省复审双重步骤，才能交给皇帝做最终批复。眼下右相杨国忠身兼四十余职，左相陈希烈尸位素餐，其余百官趋炎附势。整个提拔官员的程序就大大地被简化了。当下，中书舍人宋昱参照“大伙儿”刚才的决议，字斟句酌地将其落在了纸面上，然后交给右左两位丞相大人过目，待二人都表示没有任何需要修改之处后，与整饬岭南驿道、翻新骊山行宫等决议汇拢在一起，由专人送入了禁宫之中。


    
此刻距离散朝仅仅过去了一个多时辰。大唐天子李隆基刚刚与贵妃杨玉环在一起用过午膳，正捧着一碗精心烹煮的小龙团听对方抚琴。得知臣子们这么快就把自己交代的事情统统商议妥当了，登时心情大悦。笑了笑，信口夸赞道：“想当初朕提拔国忠之时，还有人说他没宰相之才。可事实上，他上任后这半年以来，朕可省心多了！”


    
“陛下不要太娇宠他！”杨玉环笑着看了李隆基一眼，慢慢从琴弦上收回春葱般的手指。“哥哥读书不多，做事也是个急性子。万一有闪失之处，陛下切莫看在臣妾的面子上护短！否则，误了国家大事，臣妾可真是百死莫赎了！”


    
虽然不是刻意邀宠，但如此善良体贴的话语，怎会不令人心中发软。大唐天子李隆基笑着站起身，慢慢走到贵妃身边，拉起对方的手指，“说什么呢你？难道朕就那么不堪，会因为你而耽误国事么？朕看人，一向看得准。当年启用元之、广平两个，宫外也有很多人怀疑朕的眼光。然而，元之和广平却用事实教训了他们。”


    
元之是姚崇的字，广平指的是宋璟，二人都是开元初年任的宰相。上任后扫除积弊，淘汰贪官，力挽大唐由于政局动荡而形成的颓势。可以说，此后大唐近三十年的繁荣与太平，基础皆由这二人所奠定。更难得的是，此二人一直深受李隆基的信赖，君臣之间有始有终。直到二人尽享天年，还被李隆基追封褒奖。


    
杨玉环冰雪聪明，听了李隆基的话，立刻明白对方是把杨国忠当做了姚、宋那样的名臣，当即感动得无以复加。蹲了蹲身，用颤抖的声音回应道：“陛下千万别这么说。哥哥即便再历练二十年，也达不到两位贤相的一半儿水准。日后他只要不给陛下闯出祸来，臣妾就心满意足了！”


    
见宠妃眼中垂泫欲泣，李隆基心里油然涌起一种慷慨豪迈的男儿之气。笑着将对方拉进怀里，拍打着玉背说道，“能闯出什么祸。天塌下来，有朕替他顶着！国忠如果真的像你所说，经验上还差些火候的话，就让他在丞相位置上历练便是了。谁还能生下来就懂得怎么当宰相！”


    
“陛下恩情。臣妾兄妹纵使粉身碎骨，也无法报答！”听李隆基说得豪迈，杨玉环抽抽鼻子，低声说道。


    
她自问不擅长政务，也懒于关心皇宫外边的是非。然而，有些关于哥哥姐姐们的风言风语，还是通过各种渠道，陆续传进了她的耳朵里。什么‘无宰相之德，亦无宰相之才’；什么‘内外勾结，把持朝政’；什么‘姐妹争宠，秽乱后宫’。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有些是捕风捉影，有些则纯属于恶意诬陷。杨玉环塞不住天下悠悠之口，却深知树大招风这个道理。所以随时随地，都保持着一分警醒。希望通过自己的绝世容颜和防危杜渐的行止，能够替家族避免一些可能的灾难。


    
李隆基却不知道自己的宠妃今天为什么说话总是带着几分悲凉。还以为对方是在趁机撒娇，用另外一只手朝对方的鼻子上捏了捏，如慈父般笑着道：“粉身碎骨，朕怎可能舍得？！爱妃哪怕走路急了摔一跤，朕都要心疼好几天呢！日后令兄在外边出了差错，你粉身碎骨就不用了。直接被朕咬住，一口口慢慢吃掉，也就行了！”


    
“陛下——！”杨玉环脸上登时腾起一团红晕，如同白碧上的一缕烛光，令人目眩神摇。


    
“莫非，爱妃这就想被朕吃么？”李隆基心里立刻热了起来，笑着追问。


    
“陛下，陛下还有很多奏折没批呢！”杨玉环如同小兔子般挣扎了一下，随即将脸埋进李隆基的胸口，静止不动。


    
二人的年龄相差了三十四岁，身体上的需求根本不是同一种层次。然而，权力向来为最好的补药，虽然年近古稀，只要不是连续征伐，床笫之中，李隆基的表现也勉强过得去。但此刻显然不是沉迷于床笫之乐的时候，一则天色尚早，二来，还有一大堆奏折摆在书案角上等着大唐天子批复，杨玉环也不想稀里糊涂背上一个红颜祸水之名。


    
“嘿嘿！”李隆基得意地笑。大手顺着杨玉环的脊骨慢慢向下滑动。直到怀中的身体颤抖成一团，才抬起来，轻轻地在丰臀上拍了一记，“啪！”


    
“啊！”与其说是呼痛，不如说是在呻吟。杨玉环抬起头，媚眼如丝。


    
“去长生殿等着朕。朕随便糊弄完这些奏折，就去听你清唱！”李隆基继续坏笑，放开杨玉环，大步走向御书案。


    
“陛下，陛下真是……”杨玉环的扭扭鼻子，红着脸慢慢挪动身体。才迈了三五步，脚一软，差点儿变成滚地葫芦。已经悄悄躲向门外的宫女们听到动静，赶紧抢步进来，伸手架住她的胳膊，“小心些！娘娘，把手放在婢子的肩膀上！崴到脚没有，快传太医，贵妃娘娘脚受伤了！”


    
换做平常时候，李隆基早就丢下奏折，快步抢过来查看美人的伤势了。可今天，他却突然间转了性子，两眼死死地盯着一份刚刚打开的文案，额头之上，隐隐有青筋耸动。


    
见到此景，小宫女们也不敢再替贵妃娘娘邀宠了。轻轻向后者使了个眼色，夹着其胳膊，缓缓向门外躲。谁料李隆基年龄虽老，眼观六路的本事却没放下。猛然间皱了下眉头，沉声喝道：“回来！爱妃，到朕身边来！”


    
“臣妾遵命！”杨玉环被吓了一跳，心中先前被撩拨起来的火焰尽数熄灭。低头整了整衣衫，缓缓移动莲步，“陛下，是臣妾的哥哥做了错事么？陛下尽管把他叫过来痛斥，千万别因为臣妾而纵容于他！”


    
类似的意思，她先前就表达过。此刻重新提起，立刻事半功倍。李隆基闻听，阴沉的脸色迅速放缓，又将杨国忠等人送来的决议反复看了几遍，沉吟半晌，叹息着问道：“爱妃今年多大了？”


    
“臣妾是天宝四年入的宫，如今已经三十有五了。”杨玉环不清楚李隆基为什么突然关心起自己的年龄，斟酌了片刻，小心翼翼地回答。


    
“入宫这么久了啊！”李隆基摇摇头，脸上的笑容看上去有些发苦，“朕心里，你一直还是双十年华呢。”


    
“陛下又取笑臣妾！”杨玉环愈发困惑，合了合长长的睫毛，娇嗔着道。


    
这番做作，今日却没起到应有的效果。李隆基又叹了口气，继续摇头不止，“玉环，你实话实说，朕真的已经很老了么？”


    
注1：唐代官制，郎将分很多种。四品、五品皆有。明威将军则为从四品散职，享受从四品待遇，并可以优先补缺。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二 上）


    
这个问题，让杨玉环着实有些为难。李隆基今年已经六十有八了，无论放在哪朝哪代，何时何地，都不能再算做年青。然而即便在普通夫妻之间，实话实说都未必永远是条美德。况且此刻她面对的还是一个随便说句话就可以决定杨家兴衰荣辱的人间帝王？！


    
“算了！就当朕没问？！”敏感地察觉到了宠妃心中的犹豫，李隆基突然又叹了口气，幽幽地感慨。


    
“其实，老与不老，不能单凭年龄上算！”见李隆基今天的举止一再反常，杨玉环心里没来由的一软，笑了笑，柔声开解。


    
这本是一句宽慰的话，听在有心人耳朵里，却无异于天外梵唱。顷刻间，李隆基脸上又闪现了阳光之色，低头看向杨玉环的眼睛，带着几分期盼追问，“是么？莫非你那里，还有其他算法？”


    
“当然！”不忍让李隆基失望，即便是编瞎话，杨玉环也得努力往圆满编了，“臣妾曾经听闻，老天给每个人的寿数都不一样。有人不过才二十出头，却满脸都是皱纹，走几步路就要停下来大喘气。而有人即便活到九十开外，却依旧耳不聋，眼不花，攀山越岭健步如飞。若不问其年龄，单从身体与精神上看，谁能说他们哪个更老一些，哪个更年轻一些！”


    
“哦？”李隆基闻听，脸上的阳光越发浓郁，将先前的灰败之色刹那间又被冲淡许多。


    
“并且这些，还与个人福泽息息相关。越是福泽深厚的，越是老得慢。甭说活到九十，即便活到一百到数百岁，也不足为奇。至于那些福泽浅薄者，能活到四十岁，已经算长寿了。”终于从突然降临的难题之中将自己解脱了出来，杨玉环的嘴巴越来越灵活。顺着隐约猜到的对方心思，她将甜言蜜语编得丝丝入扣，“臣妾还听人说过，昔日的三皇五帝，动辄都是几百岁，甚至上千岁高寿。而在战国时期，老将廉颇七十几岁，每餐依旧能食饭半斗。持槊上马，斩将杀敌！至于本朝，托历代明君的福，身子骨几乎不受岁月影响的人就更多了。光臣妾能说出来名字的，就不下二十几位！”


    
后半段话，已经是明显地在混淆年龄与身体状况二者之间的差别了，偏偏李隆基还越听越顺耳。笑了笑，主动顺着杨玉环的话头补充道，“是啊，本朝开国高祖，古稀之年依旧能弯弓射雁。太宗他老人家虽然去得早，可也是龙行虎步。朕的福泽虽然不能跟高祖比，然而在治国方面，也没令他老人家蒙羞！”（注1）


    
“岂止是没让高祖他老人家蒙羞！外边百姓口中，也一直交口称颂您的功业。都说您在位这些年，大唐无论国力和民间殷实程度，远迈仁寿与贞观呢！”杨玉环向对方投过去赞赏了一瞥，笑着补充。


    
虽然明知道这是一句恭维话，李隆基却依旧觉得心里头非常舒坦。摇摇头，笑着谦虚道：“那些村夫村妇的言论，又岂能当得了真。他们不过看到自家米缸里多了几升余粮罢了，怎会体味到高祖当年平定乱世之艰难！”


    
“可陛下当年，也曾力挽天河啊！”杨玉环抬起头，眼中崇拜之意清晰可见。“臣妾听长辈们说，当年韦后和太平公主轮番折腾，把大唐江山弄得摇摇欲坠。多亏了陛下果断出手，才力挽狂澜于既倒！”


    
李隆基心中最得意几件的事情之首，便是年青时先辅佐父亲诛杀韦后夺取大位，然后又在众人几乎都认为不可能取胜的情况下，将父亲的盟友，自己的亲姑姑太平公主诛杀。彻底扭转了大唐朝廷内部的连年动荡的局面。


    
那年他不过才二十八岁。精神和体力都旺盛过人。对大局的掌控和判断能力，也远远超过其他几位做过皇帝的父亲和叔叔们。在姚崇、宋璟等人的辅佐下，整肃吏治、选拔良材、广开言路、勇于纳谏。前后不过短短五年，就使得大唐重新焕发了活力。不但令百姓生活日益富足，而且通过一系列恶战，重新收回了在武后当政年间逐渐失去的西域、辽东等大片疆土。


    
可现在，他已经六十八岁了。一想到这其中四十年的差距，李隆基的脸上的阴云就又开始重新汇拢。自己老了，想不承认都不行。四十年前，自己即便大事小事都亲力而为，也不会觉得丝毫疲惫和厌倦。而现在，即便经杨国忠等人再三挑选过的奏折，自己批阅起来依旧感觉到筋疲力竭。


    
看着李隆基脸色又开始发沉，杨玉环慢慢地将身体靠上去，依偎着对方的肩膀，软语说道：“其实陛下看上去年龄真的不大。倒是臣妾，最近容颜渐衰，今早照镜，居然看见了几根白头发！唉！”


    
“唉！”李隆基心有戚戚，叹息着回应。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自己看到杨国忠等人的奏折里，为了防备封常清、哥舒翰这一代名将的老去，主张大肆提拔年轻将领，进而心有所触，怒不可遏。玉环又何尝不在日日担心着年老色衰，宠爱渐退。想到这儿，他心里与对方的共鸣更强。笑着捧起对方的脸，低声说道：“尽说傻话，你才多大，就敢喊老！”（注2）


    
“陛下不会因为臣妾老了，就不再宠爱臣妾吧！”杨玉环用双手盖住李隆基的手背，仿佛祈求般，低声呓语。


    
“不会。你不老。朕也不会嫌弃你老！”李隆基的心绪立即软得柔可绕指，点点头，郑重许诺。


    
“那臣妾也永远不会嫌陛下老。即便有朝一日陛下真的老了，也不会嫌弃！”仿佛突然变成了小孩子般，杨玉环闭起眼睛，自顾说着傻话。


    
望着眼前那娇艳的红唇，李隆基的心里柔情翻滚，“行。朕跟你约定。咱们这辈子，谁都不会嫌谁。一起相守终老！”


    
“谢陛下！”杨玉环突然感伤起来，珠泪顺着眼角滚滚而落。“有陛下这句话，臣妾即便现在就死，也值得了！”


    
“傻孩子！”李隆基伸开拇指，轻轻抹去宠妃脸上的眼泪。泪很热，他的血液也被烧得慢慢发烫，“你可真是个傻孩子。咱们谁都不嫌谁，不就行了么？你不嫌朕，朕亦不嫌你。一起老，一起死，一起羽化，升天，如何？”


    
“臣妾的确有时会犯傻。”杨玉环哭得愈发伤感，抱住李隆基瘦棱棱的身体，将头埋进去，呜咽有声。“陛下莫嫌臣妾。臣妾亦不嫌陛下。这辈子剩下的日子就一起厮守着过，谁也不辜负谁！”


    
“嗯！”李隆基笑着用大手慢慢拍打美人的玉背。自己刚才真是犯痴了，杨国忠他们也是为这个国家的长远着想，自己怎么无端就发起了火来？！连累得玉环也受了池鱼之殃，差点被自己给吓坏了。自己应该考虑到，她一向胆小。怕担上后宫干政之名，从来不敢对朝中的事情发半句议论。包括这次提拔杨国忠为相，她知道后，都一而再，再而三地委婉向自己表白，不愿意因为家事而影响到国事。更不愿意因为杨国忠在朝中犯了什么错，无端冲淡了自己对她的宠爱。


    
越是往细里琢磨，李隆基越是后悔。越是后悔，他心里头越发柔情四溢。带着几分歉疚，他俯下头去，在对方耳边柔声说道，“玉环，还记得去年七夕，朕跟你一道把酒赏月之时，朕跟你说过的话么？也许你已经忘了。同样的话，朕这辈子除你之外没对任何人说过。”


    
闻听此言，杨玉环的眼泪戛然而止。梨花带雨般的脸上，又是感动，又是愧疚，“臣妾今天犯傻，陛下不要怪罪！臣妾以后再也不会了！”


    
“傻话，朕怎舍得怪罪你！”李隆基笑着捏了捏对方的鼻子，溺爱地说道，“记得那句话么？也许你已经忘了，但朕自己却牢牢记在了心里！”


    
“臣妾怎敢忘！”杨玉环扬起脸，双目之中波光潋滟，“在天愿做比翼鸟……”


    
“在地愿为连理枝！”李隆基双臂猛一用力，将对方稳稳地抱了起来。有些吃劲儿，但这副自幼练武的身体还撑得住。“朕不会忘，你也不准忘！”


    
“陛下！”杨玉环娇声呼喊。无论她对李隆基的感情有几分是真，至少在现在这一刻，她被对方深深地地给打动了，“这里是御书房啊。您还有一大堆奏折呢。啊、呀——！”


    
“去他娘的御书房，去他娘的奏折！”李隆基顺口骂了一句，脸上没有丝毫九五之尊的稳重。趔趄着急行数步，将杨玉环压在了御案后宽大的胡床上。谁说朕老了，朕就是没有老。六十八岁算什么，朕这就试给自己看！


    
“吱呀——”书房门被人从外边轻轻关紧。碧瓦红墙内，几株晚桃开得正艳。


    
注1：李渊是有名的神射手。年青时去窦家求亲，曾经射中屏风上的孔雀眼。凭此神射一举压服众多竞争者，如愿抱得美人归。后世野史为了突出李世民的功绩，对李渊的形象贬损过多。但射艺卓绝方面，却始终保留了下来。


    
注2：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此语出处不详，最早被记载于清代。小说中就当它早就有了吧！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二 下）


    
须臾雨收云散，李隆基觉得自己心情和精神都好了许多。看了看摞在御案上那一堆待批的奏折和诏敕，歉意地笑了笑，低声叮嘱：“传宫女进来扶你回长生殿吧！朕把手上这些麻烦处理完了，就过去寻你。叫御膳房准备好饭，咱们两个晚上一起吃！”


    
“嗯！”杨玉环低声回应，用力支起上身，“不用叫人进来，臣妾自己能——哎呀！”胳膊突然一软，又迅速跌回了胡床里。


    
“爱妃可曾摔到了！”李隆基被吓了一跳，赶紧俯下身去，查看对方是否受伤。回答他的是一声腻腻的呻吟，“皇上——！皇上别看了！臣妾没事的。臣妾就是身子有些发软而已么！”


    
“嘿嘿嘿嘿！”虽然贵为九五之尊，李隆基此刻却和长安城中的凡夫俗子没什么两样，作为男人的自豪感在心中油然而生，“还是叫宛如她们进来扶你吧。小心些，地上有点儿滑！”


    
“嗯！”杨玉环再次低声回应，凝脂般白净的面孔上涂满了娇羞，“那，那臣妾就先告退了。臣，臣妾在长生殿等着陛下！”


    
“爱妃去吧。好好睡一觉！来人——”李隆基笑了笑，喊进一直躲在御书房门外伺候的宫女，命她们小心搀扶贵妃娘娘下去休息。然后自己在书房里踱了几个圈子，收了收心，慢慢坐回御案之前。


    
自有当值的小太监及时跑进来，替他更换茶汤，铺开笔墨纸砚。李隆基信手拿起摆在最上面的一份诏敕，顺着刚才中断的地方浏览了下去。平心而论，杨国忠等人作出的这份诏敕中规中矩，除了几处建议朝廷大力提拔年青才俊的话，刚才曾经令他看得有些扎眼之外。其余各方面考虑得都很合他的心意。既没有增加国库的支出，又不会给前方将士造成朝廷刻薄寡恩的印象。


    
然而杨国忠为什么平白又送了一大堆人情给封常清的手下？猛然间，李隆基再度皱起了眉头。他年青时记忆力非常惊人，几乎能达到过目不忘的地步。如今虽然有所衰退，几天前刚看过的东西，心里边也会留下些朦朦胧胧的印象。


    
记忆中，封常清是中规中矩，将麾下的一批年青心腹都保举了正五品郎将才对？怎么被杨国忠等人一议，就突然又升了一级，并且在实授官爵之外还加了从四品武散职？难道封常清这么快跟杨国忠就内外勾结起来了么？


    
宰相和封疆大吏内外勾结，放在任何朝代都是个大麻烦。哪怕仅仅是个萌芽，也要迅速将其扼杀。略做犹豫，李隆基威严地向外边喊道，“来人，宣骠骑大将军，命其火速来书房见朕！”


    
门外当值的小太监姓冯，是高力士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听出李隆基的语气不善，赶紧答应了一声，撒腿向高力士在宫中的居所跑去。


    
片刻之后，骠骑大将军高力士顶盔贯甲，带着十几名飞龙禁卫，气喘吁吁地赶到了御书房外。脚步还没站稳，立刻大声禀报：“启奏陛下，末将高力士，奉命前来见驾！”


    
“进来！”李隆基显然还在懊恼当中，沉声命令。


    
高力士四下看了看，从周围的太监宫女脸上，得不到半点儿暗示。显然，大伙都被皇帝陛下突然而来的怒火吓坏了，谁也没胆子入内探听究竟。这种时候，他只能完全凭着自己的本事去揣摩圣意了，心腹们根本帮不上忙。好在以往的经验此刻还能派上些用场，高力士把心一横，用力拍了拍身上的明光铠，发出“咚”地一声巨响。随后，大步迈进御书房内。


    
他身材本来就非常高大，为了讨李隆基的好，又刻意选了双厚底战靴穿在了脚上。因此刚进门，就令书房内的光线瞬间一暗。李隆基见到他如此做派，忍不住莞尔一笑，摇头问道：“你这是干什么？朕又没说要你跟人去拼命！”


    
“陛下不是说，宣骠骑大将军见驾么？”高力士拱了拱手，冲李隆基施了个不甚标准的军中之礼，“所以末将就以为，陛下一定是发现了什么异常情况。需要末将提刀上马，替陛下冲锋陷阵！”


    
“呸。朕麾下又不是没人可用了，冲锋陷阵，哪还能轮得到你这把老骨头！”李隆基笑着啐了一口，心中的不快一扫而空。


    
“冲锋陷阵自然轮不到末将。然而末将虽然不中用，危急时刻，这把老骨头却可以最后一个挡在陛下身前！”高力士笑了笑，大言不惭地自我表白。


    
话音刚落，一抹温情就涌了李隆基满脸。当年他纠集嫡系与太平公主火并，高力士就是穿着同样的一袭明光铠，护在了他正前方。太平公主府中的死士箭如雨下，但全被高力士用身体和兵器挡住了去路，一根都没射到他李隆基身上。


    
战后太医给高力士治伤，光破甲锥就从其身前拔下二十余支。其中几支入肉盈寸，再深一点儿，就会要了他的小命。然而高力士却丝毫不以此为功，伤好后，立刻默默回到了李隆基身边，继续铺纸磨墨，尽一个贴身小太监的本分。


    
所以李隆基对高力士宠信极厚，除了将其提拔为内宫第一人之外，外面的文职、武职，也给他头顶上加了一大堆。其中最为显赫的便是骠骑大将军之位，直与汉代曾经数度深入大漠，打得匈奴人望风而逃的霍去病比肩。


    
君臣间随口又说笑了几句，御书房的气氛立刻活跃了起来。李隆基将手中诏敕向前推了推，笑着说道：“其实朕今天宣你，并不是什么大事。杨相他们向朕保举了几个年青才俊，据说都是从白马堡大营出去的。朕想起他们曾经是你手下，所以就征询一下你的看法！”（注1）


    
“不瞒陛下。末将去年偷懒，对飞龙禁卫整训的事情，没怎么上心。日常事务，全是靠封常清和他那麾下那帮百战老兵在做！”因为顶着一个骠骑大将军的头衔，所以高力士可以用“末将”一词来自我称呼，并不像其他内宫太监一样，直接把自己定位于皇帝的私人奴婢。“不过若是有人表现非常出色的话，末将心里也会多少有那么点儿印象！”


    
说着话，他探过半个身子，用眼睛往御书案上扫去。刚刚扫了没几个字，心中立刻‘咯噔’了一声，眉头紧跟着就皱了起来。


    
“怎么？这些人表现并不出色是不是？”李隆基的眉头随着高力士的表现而皱紧，脸上的怒气一闪而没。


    
“不是！末将，末将只是没想到，他们几个小家伙，居然在边军之中，也能这么快站稳脚跟！”高力士一边遮掩，一边在肚子里暗骂杨国忠糊涂。俗话说，打虎不死必受其害。咱家既然昧着良心把姓王的小家伙交给了你，你就该干净彻底的把麻烦解决掉。都身居百官之首了，居然还改不了江湖习惯。杀不了对方，就想着给点儿好处恩仇尽泯！你以为是街头混混抢地盘么？还带打完了架就摆桌子酒席把盏言欢，从此井水不犯河水的？


    
“你记得他们？”李隆基敏锐地察觉出高力士有点儿言不由衷，看了他一眼，目光中隐隐带上了几分凌厉。


    
“末将，末将的话说出来，可能，可能有点儿得罪人。这几个，这几个小家伙，当时在白马堡中，并不是表现最抢眼的。”高力士心中猛然警觉，赶紧把对杨国忠的腹诽藏好，顺着刚才说过的话给自己圆谎。


    
“哦？！”李隆基低声沉吟，“说说，那他们怎么会得到封常清和杨国忠两人的赏识？！”


    
“他们，他们……”高力士脸上的表情更为尴尬，好像非常为难一般，吞吞吐吐地说道，“陛下也知道。前年末将在白马堡奉命练兵，很多世家子弟，都把加入飞龙禁卫作为了终南捷径！这几个小家伙，都是勋贵之后，刚入军营时个个都细皮嫩肉的，没少拖累军中同僚。不过，经历了最初的几个月磨炼之后，他们倒也没给长辈丢人。后来他们追随封常清去了安西，想必因为父辈的关系，在那边也会被将领们高看一眼。立功的机会就难免比普通人多一些！”


    
“哦！”李隆基笑着点头，目光再度落于那几个被杨国忠额外施恩者的名字上，“宇文……？这个姓氏可不多见？宋武，朕好像听什么人提起过，莫非他跟中书舍人本是一家？”


    
“陛下目光如炬！”高力士见李隆基的注意力成功被自己引歪，赶紧大声拍对方马屁。


    
“这些不争气的东西！”李隆基笑着骂了一句，心中的最后一丝猜疑也烟消云散。给事中宇文德是杨国忠的心腹，中书舍人宋昱也是杨国忠的党羽。他们借机给自己的弟弟和族人捞取好处，乃人之常情，不足为怪。


    
猜到了其中关键，李隆基非但不生气，心中反而顿时感觉到一阵轻松。如今已经不是姚崇为相的时候了，对官员的个人品行要求没那么严苛。事实上，即便是姚崇做首辅之时，朝臣们为家人捞好处的事情也无法完全禁绝。做了这么多年大唐天子，李隆基对底下官员的心思摸得很透彻。他不怕臣子们为家人谋取私利，只要不超过一定限度，他反而会默认这种行为。


    
自家的孩子用得放心。凡借助家族力量爬到一定位置的，其一举一动，也必然会考虑到背后的家族。这种人，驾驭起来比心中无所顾忌者相对容易得多。也最不容易对朝廷产生怨恨。毕竟，其家族利益已经跟大唐朝廷牢牢地凝结为一个整体。休戚相关，荣辱与共。


    
“宋舍人他们几个，这回的确做得太露骨了些！陛下可以将这份诏敕驳回去，让他们重新来过。想必，他们心中有愧。不用陛下明说，也会痛改前非！”揣摩出李隆基不打算深究，高力士立刻做出一份义正辞严的模样，大声建议。


    
“算了吧！他们肯让自家子侄到军前效力，也是难得！”李隆基大度地摆了摆手，笑着否决。“莫说几个小家伙还立下了些功劳。即便他们还赖在长安城中混吃等死，看在他们父兄的分上，朕也不能太亏待了他们！”


    
“陛下这话要是让宋舍人他们几个听见，羞也要羞死！”高力士笑着补充了一句，马屁拍得半点痕迹也不着。


    
“水至清则无鱼。他们肯尽心为朕做事，朕也不能一点好处也不给他们留！”李隆基笑着将马屁收下，继续浏览一干年青才俊的名姓，“这个叫王洵的小家伙，朕还有些印象。去年平定王氏兄弟之乱，好像他还立了大功吧。朕记得，曾经赐了他一个紫铜鱼符带！”


    
“的确是他。瞧末将这记性，陛下不提，末将差点给忘了！”尽管心里一百二十个不情愿，高力士见遮掩不过去，还是将王洵底细给背诵了出来。“他也是托了关系进白马堡大营的。刚开始时表现也是平平。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原因阴差阳错，居然成了揭穿王氏兄弟谋反案的关键人物！”


    
“朕记得他！”李隆基对王洵的印象可不止这么一点点儿。“前年在骊山行宫，他曾经带着一伙人为朕清理道路上积雪。干活时很卖力气！宋舍人他们几个这事儿做得有失公允了！既然越级提拔，就要准许别人借风扯帆。怎么能只顾照应自家兄弟，把别人直接漏在了外边。让安西将士看见了，岂不是要从此疏离他们的家人？”


    
“的确如此！”高力士心中暗暗叫苦，嘴巴上却不得不附和李隆基的意见，“一碗水不端平，军中想必也会有抱怨之声。不过——”顿了顿，他笑着提醒，“王校尉是押送物资去的安西，并非主动请缨。想必杨相和宋舍人他们商议时，也有这层考虑吧！”


    
“嗯！”李隆基轻轻点头。这也是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但无论怎么看，都掩饰不住宋昱等人以权谋私的痕迹。“朕记得，那姓王的小家伙也是将门之后。元一，你可清楚他的族谱么？”


    
“他是开国郡侯王相如之后。其祖当年与武氏一脉走得很近。但连续三代没有出来做官，所以到了他这辈，按照制度，就只剩下了个子爵头衔。”心知今天无法阻挡王洵的狗屎运，高力士只好将自己掌握的情况一一向皇帝禀明，同时念念不忘泼上些污水，“其在去年秋天前往安西，是为封常清押送一批军械。但到达之后，就留在了当地，再也没回来覆命！”


    
注1：在古代，很多有些重要上谕的稿子由臣下代拟，叫做诏敕。皇帝如果觉得符合自己的心思，就用印后交给尚书省颁发。如果觉得不满意，就驳回。然后由臣子修改再拟。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三 上）


    
“哦！”李隆基点头微笑，注意力虽然成功被高力士那句‘跟武氏一脉走得很近’所吸引，着眼点却与高力士希望的方向截然相反，“算起来，他还是朕的晚辈呢！肯留在疏勒那么艰苦的地方，也着实难得！”


    
“的确很是难得！”高力士一边笑着附和，一边在心里暗暗纳罕。皇上今天是怎么了？好端端的先是怀疑杨国忠跟封常清内外勾结，转眼之间，又突然跟一个无名小辈攀起了亲戚来？！


    
不过，这份血缘关系却是如假包换。天后武曌虽然曾经害死李隆基的生母，却对他这个孙儿颇为提携回护。连李隆基当面顶撞河内郡王武懿宗，问天下到底姓李还是姓武的鲁莽举动，都能一笑了之。而王洵的曾祖父王相如，当年娶得正是应国公武士矱的侄女，按辈分，此女应该是武则天的堂姐，李隆基的姑祖母。


    
只是帝王家的亲情，向来都是比水还淡。武则天在位时差点儿杀得李氏子孙断了宗祀，李隆基父子登台后，对诛杀武氏逆党及其门下鹰犬也不留任何情面，甚至下令将死去的武三思、武崇训斩棺、暴尸，平其坟墓。高力士今天刻意把王洵的身份往武氏身上引，原以为李隆基听到后，会对此人心生恶感。谁料此刻的大唐天子，不知道是因为年老心软，还是其他什么缘故，居然突然又怀念起武氏的好处来！


    
‘如果让陛下看中了他，以后再想斩草除根，可就要麻烦了！’熟知李隆基的用人习惯，高力士心里急得火烧火燎。事实上，他跟王洵也没什么大仇，甚至还曾经对这个虎头虎脑的年轻人颇为赞赏。去年之所以与杨国忠勾结起来，欲致对方于死地。也是为了保存皇家颜面，不得不做出一点儿牺牲。反正对于他这种一言可定人生死的权臣而言，王洵这种校尉级别的小军官，就跟普通蝼蚁无异。想碾死几个就碾死几个，无需什么理由，过后也没什么心理负担。


    
然而既然已经下了手，就没有半途将刀子收回来的道理。否则一旦让小人物得了势，上位者保不准会被其反咬一口。正搜肠刮肚地想着如何善后的当口，高力士突然又听见李隆基笑着说道：“朕记起来了！他的父亲是王子稚，当年花重金给妾买诰命的那个！为此，还有不少人在朕面前弹劾过他！”


    
“末将也记起来了！”高力士笑得两只眼睛都眯缝到了一起，“那王子稚当年做的那件事，也的确够特立独行的了。也难怪读书人看他不顺眼。若不是当时陛下出言回护与他，估计他没那么容易平安脱身！”


    
“是啊！”提起那些陈年旧事，李隆基也是不胜感慨。“当年李林甫的确给朕出了一个馊主意！好在没造成什么恶劣影响。再加上王子稚从中那么一搅和，反而把书呆子们的注意力都给吸引了过去。”


    
“恐怕他也是无心之举！”高力士越听越着急，真想出门去看看，今天外边刮得是哪门子邪风。


    
“虽然无心，可也给朕帮了不小的忙！否则，光卖官鬻爵这一条，就够朕被骂上好些年的！”李隆基越是回忆，越觉得诏敕中那个王字看起来顺眼，“子稚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啊。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子，甘受天下人唾骂。这种气魄，就是朕，也佩服得很！”


    
说着话，他轻轻提起朱笔，点在王洵名字前面那个正五品的正字上。刚想将其与前面几人一道改成从四品武职，又觉得这样改，好像显得自己跟臣子们刻意较真儿。干脆将‘正’字放过，直接将后面的‘五’改成了‘四’。然后在“郎将”两字之前，又信手添了个‘中’字！


    
“陛下！”高力士看得心里一哆嗦，差点直接惊呼出声。四品以上官员，不分文武，都会有专门的履历存在吏部。并且生老病死都会被如实记录下来。傻小子王洵今天走狗屎运，被皇上一跃向上提拔为正四品中郎将，今后再想将其悄无声息地从世上抹去，可就非常困难了。况且他还是皇帝陛下亲自下令提拔的，身份比其他被节度使们大批举荐的武将们无意间又高了不止一重。


    
换句话说，有了李隆基亲笔这么一改，傻小子王洵就等于直接成了皇家的心腹。虽然今晚过后，李隆基未必能再想得起自己某天突然心血来潮，破格施恩给了一个能力和背景都很平常的年轻人。底下三省六部的官吏们，可是谁也没有胆子这么猜。被李隆基亲笔批改过诏敕转回尚书省后，官员们必然会将王洵这个名字刻意记在心里。日后朝廷有什么容易立功受赏的美差，都会优先落在此人的头上。而只要他在安西那边稍稍建立些尺寸之功，兵部和吏部自然有一大堆马屁精，将功劳夸大十倍，迫不及待地汇报到大唐天子的耳朵中。


    
“怎么？元之莫非觉得朕此举有失妥当？！”虽然高力士已经及时压低了自己的嗓门，大唐天子李隆基还是敏锐地听出了声音里的异样，回过头，笑着询问。


    
“陛下施恩与他，是他的福分。末将岂敢横加阻拦？！”高力士讪讪笑了笑，低声回禀，“只是末将觉得，此子刚到安西，就已经被封常清提了一级。而陛下又额外将其提拔为正四品中郎将，对他这样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来说，没经过必要的历练就要领军独当一面，恐怕未必是件好事！”


    
“也对！”李隆基对高力士一向宠信，根本不会怀疑他的谏言背后还包含着别的什么东西。不过让他承认自己一时兴起处置失当，也实在是强人所难。斟酌了一下，他又笑着给出了一个更合理的解释，“朕不是过分施恩与他。而是褒奖他父亲当年无意间替朕解围的功劳。只是，有些话无法讲到明面儿上而已。况且封常清那边，总兵马加起来不过才四万挂零，怎会因为朕将王洵破格提拔为中郎将，就直接分兵给他！”


    
高力士没有胆子跟李隆基争辩，拱了拱手，笑着表示歉意，“陛下说得对。是末将多虑了！封老四那家伙做事向来谨慎得很，想必不会冒冒失失地将重任交给一个没有任何领兵经验的后生晚辈！”


    
到了这种地步，王洵的加官进爵，已经无人能阻止得了。好在安西那边，高力士还有别的亲信。只要处置得当，照旧可以令王洵死无葬身之地。只是操作起来略微麻烦些，并且有可能令其身后极尽哀荣罢了。


    
“你也是尽自己之责！”李隆基大度地摆摆手，示意对方不要过分自谦，“对了，最近太子那边如何？马上入夏了，窗纱、蚊帐之类，你可给那边调拨了过去？”


    
“回陛下！”高力士有点跟不上李隆基的思路，先胡乱应付了一句，然后才按照以往习惯小心翼翼禀告道：“太子一向不大习惯出门。走的比较近的，也就是马尚书、赵詹事那么几位。去年陛下叮嘱太子多出去走走，打打猎，晒晒太阳，以将养身体。末将遵照陛下的旨意，还给东宫那边调了一批飞龙禁卫过去，供殿下出巡时听用。可太子殿下好像也没什么改变，还是天天闷在家里，除了下棋、就是弹琴。再不就是……”


    
“嗯！”知道自己的心腹会错了意，李隆基不耐烦地打断，“他就是这么个恬淡性子，想必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去年和今年内库都颇有盈余，日常用度方面，你给东宫那边再多拨些吧！还有，东宫六率的人数也太少了。你从飞龙禁卫中挑表现出色的，再拨三百人，交给太子，让他以此为骨头架子，把六率先补充完整！”


    
“这——！”高力士越听越糊涂，真想伸过手去，摸摸皇帝陛下今天是否发烧。在他记忆中，以往的李隆基对太子可没这么宽厚。甭说主动替后者充实东宫六率了，就连以前身兼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王忠嗣，都因为跟太子的关系过于密切，被李隆基无缘无故地夺了职，最后在贬谪的位置上抑郁而死。


    
这也不能怪李隆基薄情。自从太宗开始，大唐父子相残就是惯例。先有玄武门之变，然后有齐王叛乱和太子李承乾谋反。包括李隆基本人，登基之前在太平公主的挑拨下，与其父李旦之间差点儿势同水火。所以无论是李林甫、杨国忠等中枢重臣，还是肩负皇宫守卫之责的骠骑大将军高力士，平时在李隆基的默许之下，都本能地把太子当做敌人来防备。非但将东宫六率削减到名存实亡的地步，连拨给太子李亨的日常用度，也是能省就省。以免后者手中有了余钱，就暗中勾结朝臣，图谋不轨。


    
今天李隆基看到杨国忠关于大力提拔年轻人的借口，心有所感。所以先是懊恼自己终归有一天会老去，进而又突然起了舔犊之念。试想连杨国忠这种刚刚登上宰相之位的家伙，都懂得为国家培养后继人才，以免老的一代将领亡故后，边镇上出现青黄不接的局面。李隆基自己作为大唐天子，又怎能见识比臣下还短呢？


    
因为上述诸多缘故，李隆基今天追问东宫那边的近况，实打实的是出于一个父亲对儿子的关心，而不是防微杜渐。谁料高力士却以老习惯揣度圣意，一时半会儿根本转不过弯儿来。看到自己的最为倚重的太监满脸困惑，李隆基心中负疚之意更浓，叹了口气，继续补充道：“从今往后，东宫那边无论需要什么，你都照常拨付吧！不必再跟我请示了。亨儿已经做了十五六年太子了，一直小心翼翼。你不要因为他谨慎，就慢待了他！”


    
一声“亨儿”叫出，终于让高力士彻底恍然大悟。赶紧理理混乱的思路，大声表白道：“末将从没慢待过太子殿下。只是如今陛下的禁卫也不足额，所以才没急着补全东宫六率。如果将飞龙禁卫中的佼佼者全都补到六率当中，陛下这边……”


    
“等下一批就是！”李隆基摆摆手，笑着打断高力士的话，“先将太子的侍卫补起来，朕这边缓缓无妨。此外，白马堡大营那边，你还是多花费些心思。封常清的奏折朕也看过，这回推荐的少年才俊，大半儿都出自白马堡。这说明，我大唐关陇子弟并没有像外边传说的那样，已经被声色犬马掏空的身体。他们骨子里边，祖宗的热血还都在。只是如今四海升平，没有太多建功立业的机会让他们崭露头角罢了！”


    
“诺！”高力士肃立抱拳，大声回应。“陛下尽管放心，两年之内，末将一定给陛下整训出一支精锐之师来！”


    
“朕相信你！”明知高力士是故意装出赳赳武夫的模样来讨好自己，李隆基还是满意而笑，“你的本事，朕是知道的。朕无需你为朕拉起一支精锐之师，像去年那样的少年才俊，再多挖掘出来几百个就好。国忠他们说得对，封常清、哥舒翰和安禄山这批人，如今年龄都不小了。朕得替大唐的未来多做打算！”


    
“陛下圣明！”闻听此言，高力士登时又佩服得五体投地。杨国忠等人不过是给提拔自家子弟，找到了一个漂亮的借口。而在李隆基因势利导之后，却可以最大程度地缓解大唐如今边镇势力过大，中枢兵力空虚的尴尬局面。假以时日，用白马堡整训出来的少年才俊，将几大藩镇麾下的底层军官给换个遍。哪个节度使纵然有不臣之心，恐怕也没有力量扯起反旗了。


    
“圣明倒是未必！但朕还没有到老糊涂的地步吧！”知道高力士已经领会了自己的真实意图，李隆基嘴角挂起一丝微笑，“朕从姑姑手中将大唐夺回来时，社稷是如何一个混乱模样，你也曾经亲眼看到过。咱们君臣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到最后交给亨儿的，不能是同样的一个烂摊子。你别偷懒，朕也不偷懒。咱们君臣还都不算老，没理由被小辈们看了笑话去！”


    
说着话，他五指伸伸合合，好像又回到了年青时代，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三 下）


    
第二天一早，李隆基亲笔批阅过的诏敕就送到了尚书省。当值官员翻开一看，登时大惊失色。为自家的前程着想，他们既不敢轻易地将这份诏敕变成圣旨颁发下去，又没勇气找借口将其封还。只好偷偷地遣人到丞相府报信，请杨国忠自己出面定夺。


    
杨国忠正在召集心腹议事。听闻皇帝陛下这么快就做出了回应，心里也是暗暗纳罕。待从报信人口中了解到诏敕上御笔朱批的内容后，略作沉吟，便笑着指点：“既然陛下已经做出决断了。咱们当臣子的照着执行便是。没必要大惊小怪的，这年头连三品将军都快烂大街了，更何况区区一个四品中郎将！”


    
话虽然是实话，听在左右亲信耳朵里却极不舒服。特别是给事中宇文德，今天赶一大早派人发给弟弟宇文至的家书中，还在不着边际地吹嘘，说自己如何如何费尽心力，才替对方争来了连升两级的好处。谁料想转眼间，没人给争好处的就爬到了朝中有人做靠山者的脑袋瓜子顶上，这让他今后如何在自家弟弟面前抬头？


    
“可姓王的分明寸功未立，却一下子连升三级。”中书舍人宋昱也是个见不得别人家过年的主儿，偷偷给宇文德使了个眼色，然后带头说道。“圣旨到达安西之后，想必会寒了一大批将士……”


    
“行了！”杨国忠不耐烦地摆手，打断了宋昱的胡言乱语，“陛下决定的事情，咱们可能跟他拧着来么？封还了诏敕又能怎样？说不定让陛下一怒，再凭空给他升上三级！况且那小子明摆着是封常清的人，咱们现在不能跟几大节度使同时交恶，也只能做个顺水人情！”


    
“是，右相大人言之有理。宋某莽撞了！”中书舍人扁了扁嘴，悻然退了下去。


    
其他人心里虽然还是拧着一团疙瘩，却也不得不点头承认，杨国忠所说的话句句都在点子上。大唐天子李隆基虽然越来越无心处理朝政，但只要他认定了的事情，群臣们根本没办法违背。当年一味地信任李林甫，动辄将弹劾李林甫者贬到岭南捉大象的是他。过后幡然悔悟，不顾众人劝阻，下令将李林甫掘墓鞭尸的还是他。无论谁想以令他收回成命，到头来无不是落个灰头土脸的下场。


    
“陛下额外施恩给某人，对于其他报国从军的将士而言，的确有些不公。但日后弥补的机会多着呢，不必争在这一时半会儿！”见宇文德等人脸上还是写满了沮丧，杨国忠叹了口气，慢吞吞地补充，“况且眼下范阳那边，加中郎将衔者有上千个。咱们不敢难为安禄山，又何必摆明着车马跟封常清过不去？！”


    
“是，右相大人英明！”宇文德无可奈何，只悻然带头回应。


    
见大伙精神头还不是很足，杨国忠又笑了笑，大声许诺，“好了，都打起点精神来。需要处理的事情多着呢。终归一句话，本相从来不会让自己人吃亏。不信，你们等着看好了！”


    
“右相大人英明！”有了这句保证，宋昱和宇文德等人脸上终于又露出了献媚的笑容。拱了拱手，带头歌功颂德。


    
杨国忠笑着摆摆手，制止了大伙的马屁。然后命人取来数锭官府专门用来压库的银锭，亲手赏给了尚书省那边送来的报信人。待对方千恩万谢的告辞之后，又命侍卫将议事厅的大门从外边关严，四下看了看，正色说道：“行了，鸡毛蒜皮的事情，大伙就别再想了。咱们赶紧言归正传。刚才我说的那个消息，大伙能不能想出个两全之策来！”


    
“嗯！”众人立刻又成了霜打过的茄子，瞬间就蔫了下去。就在昨天半夜，与杨国忠一向交好的某位太监悄悄送出宫来一个惊人的消息，皇帝陛下命高力士帮助太子重整东宫六率！


    
比起跟几千里之外一个新晋的中郎将较劲儿，这个消息显然更值得大伙重视。前几年揣摩李隆基的心思，当政的几个权臣都没少给东宫使绊子。特别是掌管天下钱粮的杨国忠，简直恨不得让太子李亨及其家人天天喝西北风过活。如今皇帝陛下突然念起父子亲情来了，让大伙如何来得及措手？


    
突然间的改弦易辙，对李隆基本人来说不要紧，毕竟他跟太子李亨是亲父子，双方之间血浓于水。对于杨国忠及其爪牙来说，这无异于突然间身临断崖。不跟着李隆基改变对东宫的态度，肯定会失去皇上的欢心。然而万一跟着李隆基做出了改变，太子李亨依旧难忘前仇的话。待哪天李隆基圣驾归西，等着杨国忠及其党羽的，肯定就是一把血淋淋的屠刀！


    
“怎么，对尔等没有好处的事情，尔等就懒得用心么？”见众人个个低头看自家的靴子尖儿，杨国忠禁不住怒形于色，“莫非尔等以为，杨某倒了台后，尔等就能活得滋润么？”


    
“不，不是，不是！”宇文德胆子最小，受不得吓。见杨国忠动了怒，登时着急了起来，一边抹着额头上的汗水，一边结结巴巴替自己辩解，“是，是……”


    
“给个痛快话。到底是还是不是！”杨国忠最讨厌这种黏黏糊糊的家伙，若不是看在此人一向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分上，恨不得飞起一脚将其直接踢出门外。


    
“是，是……！”宇文德越着急，话越说不利落，“是，是这样的。所，所谓疏，不，不间亲。皇，皇上……”


    
“我滚你个疏不间亲！”杨国忠忍无可忍，伸出手来，一把揪住宇文德的脖领子，将其按翻在其身后的廊柱上。“这等废话还用得到你说。我问的是应对的办法？办法？你到底听明白没有！”


    
“办，办法！”宇文德憋得直翻白眼儿。口中白沫乱冒，就是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好歹都是有头有脸的文官，谁曾见过这种黑道头子拷问手下兄弟般的阵仗？登时，宋昱等人着起急来，三步两步围拢到杨国忠身侧，一边施礼，一边大声劝谏，“右相，右相。您再用点儿力气，宇文给事中就被您给掐死了！”


    
“死了活该。省得再由太子动手！”杨国忠气哼哼地甩了下胳膊，将宋昱等人拨得东倒西歪。“你们几个记着，一旦太子登基，你们谁都逃不了！”


    
“可宇文给事中刚才所言，也是实情。并且右相刚才也曾经说过，陛下向来乾纲独断，我等做臣子的，根本无法让他收回成命！”宋昱踉跄了几步，捂着被杨国忠扫疼的肩膀，大声喊冤。


    
“那就一起死吧！”杨国忠暴怒，捋胳膊，挽袖子，就要再让宋昱尝尝自己的老拳。“我今天先打死你们，然后去投曲江池！”


    
眼看着议事厅就要变成斗鸡场，先前差点儿被杨国忠直接勒死的宇文德终于缓过了一口气来，扯开嗓子，大声喊道，“办法，办法我，我有！”


    
“你个话都说不利索的废物！”杨国忠又气又笑，收起架势，单手搀起宇文德，“你就不会分个轻重缓急！赶紧起来，别吊本相的胃口！”


    
宋昱等人闻听，也纷纷围拢上前，眼巴巴地等着宇文德的高见。后者先是长长地喘了几口气，接着吞吞吐吐地说道：“其实，其实这，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咱，咱们……”


    
“捡重点说。说不出来，你就直接唱！”杨国忠急得火烧火燎，顾不得丞相府议事时应有的礼节，大声提醒。


    
“咱们可以先，先忍忍。然后再，慢慢找。找太子，小毛病，积累小，就成多。三个人，就成虎！百张口，可铄金”宇文德扯开嗓门，就像唱歌一般抑扬顿挫，果然令口齿利落了许多，“在同时，攒实力。选良将，领强兵。可防备，安禄山。又可以，应不测！”


    
“你，你这简直是玩火！”杨国忠顿了顿脚，大声点评。前一条意见，不用宇文德提醒，他自己也知道去做。只要能令李隆基对太子心生厌恶，就可以找机会废掉他，另立一个与自己关系好的储君。然而后一条，在京师中私藏武力，则与谋反无异。万一被皇帝陛下察觉，肯定是抄家灭族之祸。


    
“那得看右相大人做得巧妙不巧妙了！”中书舍人宋昱冷笑几声，撇着嘴提醒，“看看人家安禄山，手中兵马都顶了半个大唐了。陛下依旧相信他忠心耿耿！”


    
“对啊！”闻听此言，杨国忠猛然惊醒。李林甫做宰相时，有其在背后给安禄山撑腰，自己弹劾安禄山包藏祸心，皇帝陛下不肯听，也可以理解。如今李林甫已经被掘墓鞭尸了，自己继续弹劾安禄山有不臣之心，为什么秘折递到陛下面前，也屡屡石沉大海呢？


    
以对自己影响力的自信和对李隆基看事眼光的判断，杨国忠不认为后者依旧相信安禄山对大唐忠心耿耿。那么如今就只剩下一个答案了：皇帝陛下跟自己一样，忌讳安禄山的实力，所以轻易不敢招惹这头不露牙的老虎。


    
如果自己在京师内也拥有一支强军？人数不必太多，有五千足够。恐怕即便太子李亨如愿即位，一时半会儿也奈何自己不得吧！想到这儿，杨国忠恍然大悟，双手抱住宇文德，笑着夸赞：“真没想到，你这家伙，还有这种眼光。今天是本相性子急，轻慢你了。你别往心里去，回头我在家里摆酒，亲自跟你赔罪！”


    
“不，不敢！”宇文德心情一松，说话立刻就利索起来，“替右相尽力，是属下分内之事。但事不宜迟。具体策略如何实施，还请右相今天跟大伙商议出个详尽章程来！”


    
“左右龙武军都不堪用，右相可以借加强京师防备力量为由，派遣心腹将领重建一支兵马。”中书舍人宋昱不甘居人后，犹豫了一下，大声说道。


    
“架子好搭。即便将龙武军抓过来，都费不了多大力气。关键是，到哪找合格的兵将去！”心里有了大方向，杨国忠的思路也开始清晰起来。摇了摇头，小声感概。“本相的节度使牙兵，你们也都见到过。当日跟白马堡的那批飞龙禁卫比起来，简直就是一群废物！”


    
“右相不必过于悲观！当时白马堡大营选兵，可是百里挑一。并且又经过封瘸子之手严加整训过的！当然拿出来个个都堪称精锐！”在座当中，也不乏擅长兵事之人。接过杨国忠的话头，大声说道。


    
众人循声张望，在议事厅门口，看到了一个身穿五品郎将服色的武官。不是别人，正是当日领着一众节度使牙兵捉拿“反贼”，却被反贼揍了个鼻青脸肿的护卫统领杜乾运！联想到他当日的狼狈相，再合理的话，大伙听起来也变成笑料了。当即，有人撇着嘴调侃道：“莫非杜将军是说，把白马堡大营那里边的一众儿郎交到你手上，你也能将其变成虎狼之师？！”


    
“正是！”杜乾运拱了拱手，大言不惭地回应。


    
“哈哈哈哈！”一众文官摇头大笑，根本不相信杜乾运的说辞。倒是杨国忠本人，不想眼睁睁地看着心腹护卫受窘，重重地咳嗽了几声，打断了众人的奚落，“行了，白马堡大营，咱们就不要眼馋了！高力士那老太监，别的不论，对陛下却是忠心得很。恨不得全京城的菜刀都收起来，免得威胁到皇家安全。本相虽然只是想组建一支看得过去的兵马拱卫京师，却也甭指望从他那里得到半点儿支持！能令他不横加阻拦，已经烧高香了！”


    
“那倒也是！”众人悻悻的咂嘴。显然对高力士的固执与愚忠都无可奈何。


    
“不过人总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杨国忠笑了笑，继续说道：“咱们这回替哥舒翰讨了那么多好处，他总得有所表示才对。封常清能派遣麾下好手帮高老太监训练飞龙禁卫。本相若是请旨替陛下整训左右龙武军，难道哥舒翰就不能帮个小忙么？”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四 上）


    
这话虽然说得不伦不类，听起来倒也实在。当即，四下里又是一片阿谀奉承之声。杨国忠笑着摇了摇头，命人取来纸笔，当着在座诸人的面，垂腕悬肘，亲笔写了两封信，一封送往河西，一封送往安西。


    
两封信的前半部分内容大体相同。无非是以私人身份，向安西、河西两大节度使表示恭贺，并且信誓旦旦的保证，只要自己还能在朝堂上说话，就会做两大节镇的强力后盾，确保他们永远没有后顾之忧。


    
然而在信的后半部分，杨国忠许诺给两大节镇的待遇就大相径庭了。送予封常清的信中，全是冠冕堂皇的漂亮话，并且很“坦诚”地告诉他，由于安西镇过于遥远，朝廷每次向疏勒运送粮草辎重，途中都会有极大的折损。所以从今年开始，中枢将不再拨给安西一株一厘。而作为杨某人费尽心思为安西军争取来的利益，封常清也得到以下授权：第一，可以随便处置战场缴获，无需上缴府库。包括土地和草场在内，安西军可以随意支配，朝廷事后决不过问。第二，可以随意处置安西镇治下的各部族首领及地方官吏，无需提前征询中枢的意见，以免路远误事。第三，可以随意截留安西各地应该运往朝廷的税赋，以弥补军需的不足。当然，至于以安西镇目前的人口总数，封常清截留的税赋到底够不够养活麾下将士，如此琐碎的问题，就不在丞相大人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在写给哥舒翰的信中，河西军即将得到的待遇则与安西军差别如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首先，杨国忠郑重建议，哥舒翰将河西军兵员总数，在目前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所缺军械辎重、粮草饷银，由哥舒翰在地方税赋中扣除。其次，如果截留地方税赋之后，仍然不够扩军所需，中枢将另行拨付，决不亏欠。第三，中枢目前匮乏知兵之材，如果哥舒翰麾下有合适者，希望他能主动向朝廷举荐，无需避嫌。第四，朝廷即将参照前年在白马堡重整飞龙禁卫的模式，重整左右龙武卫，加强京师防御力量。在这方面，丞相府有意把机会留给河西军。希望哥舒翰在战后回朝献俘之时，能带领一批精兵强将，先把新龙武军的架子给搭建起来。


    
不得不说，杨国忠虽然没读过几天书，文采和书法还是相当不错的。两种相差几乎从地下到天上的待遇，被他随手一解释，非但看起来无懈可击，并且在字里行间透着股子亲切味道。即便日后封常清知道了其中差距，也很难从中挑出什么“理儿”来。毕竟从长安到疏勒的距离在那明摆着，况且人家哥舒翰还同时担负起了重整龙武军的重要责任。


    
中书舍人宋昱等看罢，再度齐声喝彩。待纸面儿上的墨迹干透了，杨国忠从外边叫进几名心腹，命他们征用官府驿马，以八百里加急的方式，务必抢在圣旨到达之前，将两封信分别送到封常清和哥舒翰手中。


    
“诺！”两名杨国忠从剑南带来的亲信抱拳领命，转身大步而去。人还没等走出议事厅大门，外边突然又急匆匆跑进一个当值的侍卫来，三步两步赶到杨国忠面前，躬身禀报，“启禀左相大人，先前送信的那个书吏，又转回来了。说有要事请左相大人指点！”


    
“还没完了。他不会觉得杨某这里的赏钱太好赚了吧！让他在外边等着，把所有需要汇报的事情都想清楚了，然后再进来！”杨国忠皱了皱眉头，信口奚落。转念一想，又将当值侍卫喊住，笑着改口，“算了，就再便宜这小子一回吧。传他进来，说杨某这里有请！”


    
“左相大人口谕，有请董大人！”当值侍卫立刻走到门边，大声将杨国忠的吩咐喊了出来。


    
“左相大人口谕，有请董大人！”几名侍卫齐声重复，将声音一直传到了丞相府大门口。


    
尚书省派来的跑腿小吏董国安哪当得起这个“请”字？赶紧擦了把赶路赶出来的油汗，屁颠屁颠地窜了进来，一入门，立刻躬身谢罪，“属下无能，再三打扰左相大人处理公务。请大人恕罪，恕罪！”


    
“算了吧！”杨国忠笑了笑，客气地摆手，“都是为朝廷办事，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刚才你把什么要事忘记了，赶紧说吧！”


    
虽然是慢声细语，依旧吓得董姓书吏一缩脖子，“这个，这个，不是属下忘记了！实在，实在是来回跑了两趟，请，请左相大人明鉴！”


    
“两趟？”杨国忠的眼睛登时瞪得滚圆，“有什么紧急事情，需要你一趟一趟地往我这里跑？尚书省究竟今天谁当值？难道一点儿主见都没有么？”


    
“是，是兵部的赵，赵大人当值。”董姓书吏唯恐杨国忠怪罪，主动替自己的上司解释，“他，他说有些事情，还是请左相大人把把关为好。以免底下人考虑不周，耽误了国家大事！”


    
“原来是赵侍郎啊！也难怪！”对于董书吏口中的赵大人，杨国忠心里印象极为深刻，知道这家伙是个八面玲珑的琉璃球，谁也不肯得罪。念在此人对自己态度十分恭敬的分上，他决定不追究此人的失职，笑了笑，低声命令，“说吧，他又有什么委决不下的事情了？！”


    
听出杨国忠的话语里没有生气的意思，董书吏又抹了一把汗，低声求教，“赵，赵大人想请示左相，派谁去河西与安西两地宣旨比较合适！”


    
本以为是事关重大，谁料竟是一地鸡毛蒜皮。杨国忠不胜其烦，忍不住开口怒骂，“这琉璃球，今天犯什么毛病了！谁去不都一样么？！”


    
话音落下，他立刻紧锁双眉。心中迅速推算出赵侍郎的用意，‘不对。既然有心与河西、安西两镇修好，就不能随便派两个人过去传旨。必须派两个自己人，并且地位不能太低。否则，要么达不到拉拢效果，要么就会让哥舒翰和封瘸子还有他们两个麾下将士以为本相刻意轻慢。可这两地方，都不是什么好地方。河西镇好歹离中原尚近，安西那边，可是穷得连鸟都不往其处飞……’


    
一边想着，他一边拿眼睛往几个心腹头上瞄。希望有人能主动出来请缨。然而，宋昱和宇文德等人皆像累晕了一般，一个个低着头，根本不肯与他的目光相接。


    
也难怪大伙不肯主动替他分忧。河西那边还容易些，快马加鞭的话，连去带回一个半月也够了。而疏勒那边距离长安却足足有三千余里。其中近半道路都荒无人烟。到那边去宣旨，半路上被狼群围上，连个囫囵尸体都找不回来。即便能平安到达疏勒，以封瘸子那种耿直脾气，宣旨人也没有什么油水可拿。并且来来回回至少得在路上耗费三、四个月时间，离开中枢这么久，回来之后，自己先前的位置早成别人的了。


    
“嗯、哼！”杨国忠心里有些失望，皱着眉头发出一声咳嗽。


    
这下，中书舍人宋昱不敢带头再装傻了。赶紧抬起眼睛，小心翼翼地说道：“属下与哥舒翰还有过一面之交，替大人跑一趟河西也无妨。可封常清那边，就有些难对付了。大人也知道，封节度脾气很古怪，稍微应对不甚，就容易跟他闹僵。如果人选不合适的话，反而容易误事。”


    
“嗯！”杨国忠继续冷哼，对宋昱的拖沓表现很是不满。


    
这一下重锤，立刻收到了奇效。后者略作沉吟，迅速低声补充，“不过，属下倒是知道一个妥帖的人选，不知道左相可否给他个为国出力的机会？！”


    
“谁？”杨国忠眉头轻轻一跳，沉声喝问。


    
“此人姓薛，是一个进京述职的上县县令，按照惯例，朝廷该授一个刺史职位给他。可最近刺史位置没有出缺儿，此人的资历又着实有限。所以一来二去，此人就在京师住了下来。”中书舍人犹豫了一下，一边在心里发着狠，一边笑着回应。（注1）


    
扶风县令薛景仙当日在酒宴上三番五次扫大伙的兴，宋昱一直在心里憋着劲儿要收拾他。但此人眼下连官缺都没补上，所以很难找到给他穿小鞋的机会。如今，让他吃些苦头的机会终于来了。疏勒哎，出玉门关后还需两千里！朝廷流放犯官，都不会流放到那么远的地方！让姓薛的去，最好去了之后就被封矮子留下做地方官，管一群连官话都不会说的野人，这辈子甭想再回来！


    
正快意地想着，耳畔却传来一声高兴的询问，“你说的可是扶风县令薛景仙？我听玉瑶提起过他，据说还算个人才！”


    
“正是！”宋昱偷偷地看了杨国忠一眼，目光里露出难以掩饰的惊诧。他没想到薛景仙那么没脸没皮一个人，居然还能得到虢国夫人的赞赏。这下坏了，杨相对他这个妹妹向来宠信。万一过后把薛景仙提拔到一个高位上，宋某岂不是白白给自己树了个强敌？


    
真是越担心，越来什么。很快，宋昱就听到的杨国忠的决定，“行，就他吧。本相相信玉瑶的眼光！先让吏部给他加一个中大夫的散衔。然后你派人知会他一声，让他尽心去替本相办差。待从西域回来，本相挪也给他挪一个上郡刺史的位置！”


    
注1：唐代郡县皆分上、中、下三等。根据郡县的等级，地方官员的等级也有差别。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四 下）


    
忍辱负重这么久，最后却只混到了一个比流放还不如的差事，前扶风县令薛景仙闻讯后简直要出离愤怒。然而转念一想，自己这好歹也算搭上了杨相的马车，日后未必没有一展抱负的机会，心里头又忍不住得意起来。施施然跟驿站的掌柜结了帐，拿出几乎是最后的积蓄买了身像样衣服。然后到吏部领了圣旨、文凭，点齐了朝廷派遣给的二十名护卫，兴高采烈地离开了长安。


    
才走出不到百里，他的兴头就冷了一半以上。同样是西去传旨，人家中书舍人宋昱出城的时候前呼后拥，送行的亲朋故旧从十里长亭陪着走到醴泉，直到了汾州地界，还陆续有新面孔骑着快马追来，与宋大人一叙挥别之意。而他薛大人，光景混得可就有些惨了。从始至终都是形单影只不说，连朝廷派来护送的亲卫，都因为没分到期望中的车马费，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待到了地方上，薛景仙心情愈是一天不如一天。人家宋大人位高权重，所以沿途官员都倾力巴结。他薛大人虽然贵为四品大夫，眼下手中却没有任何实权。所以非但官员们没心思过来招呼，沿途驿站也摆出了公事公办的嘴脸，从菜肴、酒水到喂马的饲料，无不捡着最低标准来。害得胯下老马天天食不果腹，没等出泾州，已经迈不动步了。


    
薛景仙有心跟驿站讨匹精壮坐骑，可对方不是推脱说官马已经都被征用了，就是推脱说自己没权做主，请薛大人找地方最高长官去说话。而地方的县令、刺史们，又因为公务繁忙，没时间接受薛景仙的拜会。害得他空跑了许多趟，一路受气不说，还落得门房不少白眼。


    
到后来，连一直骂骂咧咧的护卫伙长都看不下去了。途中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低声提醒道：“大人莫非还没看出来么？他们哪里是没有坐骑可给您更换？分明是想从大人这里讨些彩头罢了。等到了下处驿站，您随手丢一些财帛下去，不用多，总价能折合五六千个钱足够。保证要什么有什么，连我等都跟着吃香喝辣！”


    
“董伙长这是什么话！本，本官一向清廉。哪里有闲钱给他们盘剥！即便有，也不能助长这种歪风！”薛景仙气得一拂袖，红着脸驳斥。好歹也在官场上混了这么多年，他怎可能连这点儿眼色都没长。怎奈在扶风任上时，为了谋个好名声，他一直没敢怎么收受贿赂。而在京城述职这半年多来，为了谋个合适差事，他又将大部分积蓄都送了出去。此刻莫说拿不出足够的钱财来供自己和随从们沿途花销，就连囊中最后几枚压马鞍的银锭，都是舍了脸皮跟经商的同乡借来的高利贷。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敢拿出来铺张！


    
好心被当做了驴肝肺，董姓伙长心中也冒了火，乜斜着眼睛扫了薛景仙一遭，拖长了声音说道：“好，好，既然薛大人不想助长别人的歪风，董某就不再啰嗦了。咱们慢慢捱着就是，反正眼下才是春末，离立秋远着呢。不愁今年到不了地方！”


    
“你！”薛景仙气得两眼发黑，挥着马鞭就想给对方以颜色。然而看到周围几个护卫那阴冷的眼神，怒火瞬间又化作了余烬。沿途三千里，其中至少两千里荒无人烟。一旦得罪了这帮丘八，找个僻静地方把自己这钦差大人给活埋了，然后向上报个染疾身亡，让自己到哪里喊冤去？


    
他这厢未战先怯，那边董伙长却踩着鼻子上了脸，“怎么，难道薛大夫还想给我个教训不成？来啊，您最好把我给打残废喽。咱正找不到借口偷懒呢！鸟不拉屎的地方，你以为哪个愿意跟着你去受这番罪啊？若不是上头硬把活计摊派下来，董某眼下说不定正在东市怡红院里寻快活呢！”


    
“打你就打你！”薛景仙被逼得下不了台，只好又恶狠狠地举起了马鞭。董姓伙长也不示弱，手腕子一低，就抓在了腰间横刀柄上。眼看着二人就要动真格的，另外一名姓张的侍卫伙长赶紧跑上前，一把扯住薛景仙的衣袖，低声规劝，“薛大人别生气，老董他不也是为了您好么？这一路上您也亲眼见到了，驿馆那帮东西是如何看人下菜碟。您老再不想想办法，甭说咱们大伙都跟着受罪，就连这胯下的牲口，不也一天天掉膘么？西域的暖和天气本来就没多少，万一落了雪后咱们还没到达目的地，耽误了朝廷的公务是小，您老人家这身子骨，经得起大漠上的冷风吹么？”


    
这话说得实在，让薛景仙不由得有些感动。顺着对方拉扯放下马鞭，叹了口气，低声道：“罢了，罢了。为了不辜负皇恩，薛某也不惜这点儿虚名了。下一个驿站，就按照你等说得办就是。咱们好好吃上一顿酒，然后再继续赶路。”


    
“薛大人英明！”众侍卫闻听有油水可祭五脏庙，立刻高兴了起来，拱拱手，齐声欢呼。


    
没等大伙的欢呼声落下，薛景仙赶紧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仅此一回。路还远着呢，咱们若是走一路打点一路的话，薛某即便再有钱，也要倾家荡产了！”


    
这下，众侍卫的脸色又开始发黑。一个个忍不住心中暗骂，自己是倒了几辈子邪霉，才摊上了这么个吝啬主顾。别人护送钦差前去地方上传旨，没等出长安地界，已经赚回了几年的薪俸。唯独咱们这帮倒霉蛋，连吃顿热乎饭，都得绕着弯子求上老半天。


    
知道这些京师里来的护卫以往都是被养肥了的主儿，薛景仙把心一横，大声补充，“薛某也知道大伙辛苦。为了不拖累大伙，有谁走不动了，直接打马回头就是。薛某保证，日后决不向上头告任何人的黑状！”


    
有道是“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头上，还顶着连脸皮都不要的。”薛景仙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一摆出来，众侍卫立刻纷纷改口，“哪能呢，哪能呢。看薛大人这话说的。好像我们兄弟比您还金贵似的！”


    
“那就赶紧走吧。薛某日后绝对不会辜负大伙！”薛景仙耸了耸肩，带头向前走去。


    
众侍卫往地上偷偷吐了几口吐沫，悻悻跟上。这一路，更是没精打采。直到天色将黑，才好不容易看见了一个城池的影子。薛景仙紧抽了坐骑几鞭，正准备到城内的馆驿安歇。城门口不远处的茶棚子中，突然响起了一句地道的长安腔调，“敢问，这位是新晋的中大夫薛大人么？小的姓李，奉我家主人之命，在这儿等候大人很久了！”


    
“等我？”薛景仙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犹豫地拉住了坐骑。他为人过于功利，在任时得罪上司同僚无数，因此这回奉命出使，连个送行的人都没用。谁料想已经离开长安数百里了，却突然冒出一个故交的家仆来，不由得令人好生困惑。


    
“正是！”那名说话满口长安腔的李姓男子做管家打扮，言谈举止落落大方。“大人在长安之时，我家主人就想找时间跟大人一晤。只可惜阴差阳错，始终没能如愿。后来听说大人奉命去安西宣旨，就派了小的前来给大人送行。谁料大人走得太急，小的居然没有赶上。所以就沿着官道一路追了过来，好歹这回赶在了大人的前面。”


    
“哦？”闻听此言，薛景仙愈发感到困惑。在京师这半年多来，他四处求人，四处碰壁，几乎把鼻子都碰扁了，也没攀上什么可靠的门路。怎可能突然交到这么讲义气的朋友？可看看对方的面孔、打扮，其所说的话又不似有假。特别是来人背后那几名随从，个个都生得孔武有力，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重金礼聘的护院。


    
正犹豫间，一众护卫们已经赶了上来。张姓伙长用目光匆匆一瞥，立刻猜到来者非富即贵。赶紧又向前带了带坐骑，躬身提醒道：“既然是大人的故交遣管家前来践行，我等到旁边候着便是。反正天色还早，进城不急在这一时半时！”


    
说罢，向众位弟兄们使了个眼色，拨马走开百余步。自己找了个卖茶水的摊子，跳下坐骑，背对着薛景仙买水解渴，目光不肯再向后回顾分毫。


    
得到张伙长的提醒，薛景仙也注意到来人的打扮。只见此人虽然身穿一身管家服饰，却是由上等绸缎精细缝制，价格恐怕能至少是自己行囊中的那件崭新新官袍的三倍。而此人随随便便牵在手中的坐骑，也是有名的大宛良驹，民间有个诨号叫照夜狮子，通体雪白，浑身上下没有半根杂毛。


    
能养得起如此神驹的，恐怕家资至少在百万贯以上。或者是个京师里数得着的权贵，地位不在宋昱等人之下。想到权贵两个字，猛然间，薛景仙眼前闪起一道亮光。在对巴结上杨国忠这条路绝望之后，他曾经决定接受一位大人物的招揽。可那位大人物好像又突然对他失去了兴趣，接到拜帖之后就音讯皆无，再也没派人联络过他。


    
如今有人不在长安城外给自己送行，却眼巴巴地赶出几百里路来！莫非有什么不方便不成？扫了一下对方脖颈上某个具体位置，薛景仙赶紧跳下坐骑，冲着李姓管家长揖及地，“看我这眼神！居然没看出您老是谁来。贵上可好，薛某一直对贵上仰慕得很。只是无缘拜见，不胜遗憾！”


    
“薛大人言重了！”李姓管家笑着侧开身子，平滑的咽喉上下耸动，“我家主人，一直很欣赏薛大人的治政之能。这回听说薛大人奉命去西域传旨，怕您走得太累，路上难挨。所以特地命我带了几匹像样的脚力过来！”


    
说着话，他回头冲身后一使眼色。众家将立刻同时翻身跳下坐骑。将马缰绳牵了，连同李姓管家背后那匹照夜狮子一道，送至薛景仙面前。


    
“使不得，使不得！”薛景仙吓得连连摆手，说什么都不敢接受对方的馈赠。那匹照夜狮子是万金难求的宝马，其余几匹坐骑虽然看上去比照夜狮子差了点儿，但也是一等一的良驹。这么多匹良驹都送给自己做脚力，甭说恩重难还了，就连沿途的精料钱，都得把自己吃得倾家荡产！


    
“有什么使不得。看大人的这匹黄骠马，恐怕至少都是十岁口了。大人为官清廉，也不能太苛待了自己啊！”没有喉结的李姓管家笑了笑，非常体贴地劝道。“大人尽管收下，越往西走好马越便宜，我等回程时，再买脚力便是。对了，还有这几本书，大人也尽管带着路上看。免得旅途寂寞，想找个消遣都没有！”


    
当即，又有随从殷勤地送过一个提蓝来，里边装了厚厚的几大本。薛景仙心下感动，揉了揉眼睛，双手接过书篮，“马您老留着。书薛某就却之……”


    
他本意是退马留书，以给对方一个更好的印象。谁料手中突然一沉，差点把书篮丢在地上。好在这半年以来受了很多罪，膂力见长，才稳了稳身，勉强没当众出丑。心中却暗暗纳罕，“什么书，居然如此之重？”


    
“薛大人果真是个读书种子！”李姓管家笑着托了薛景仙的胳膊一把，帮他将书篮提稳，“虽然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可没有好的坐骑，西去之路也不好走。这样吧，白马给大人留下，其他几匹劣货，我们自己骑着回去！大人不要再推辞，否则，小的就没法跟我家主人交代了！”


    
“这儿……”薛景仙还有些犹豫，手中的提篮，却压得他无法直起腰。李姓管家没有喉结，身份已经呼之欲出。太子殿下一直受杨国忠的打压，地位岌岌可危。自己好容易才抱上了杨家的粗腿，一转头，却又跟太子这边眉来眼去。日后若是双方起了争端，自己这小身板儿，还不是要被碾的粉身碎骨么？


    
“穷家富路，大人就别推辞了吧。再推辞，可就假了！”李管家又笑了笑，言辞之间若有所指。


    
回想起一路上受到的罪，薛景仙在心里猛然发狠，“去他娘，人死卵朝天。大不了把命搭上，好歹也能风光几天”。放下提篮，他冲着李姓管家拱了拱手，低声说道：“如此，薛某再要推辞，就是不识好歹了。请问李管家，此番薛某西行，贵上可有什么嘱托？！”


    
“薛大人果然痛快！”李管家哈哈大笑，“没什么吩咐。我家主人只是希望薛大人能替他向封节度及其麾下将士带个好而已。众壮士为国守土，一个个奋不顾身，我家主人也是佩服得很。”


    
“薛某必然不辱使命！”薛景仙又是长揖及地，以下属对上司的礼，郑重承诺。


    
这回，李管家没有再躲闪。而是实打实受了他一揖，然后代替自己背后的人物还了个半礼，“我家主人闻听此言，必然会倍感欣慰。薛大人走好，人多眼杂，李某就不再多啰嗦了！”


    
说罢，留下照夜狮子和一篮子“书”，转身跳上马背。


    
“李兄走好！”薛景仙站在路边，挥手相送。直到对方的背影已经在官道上消失了，才慢慢放下挥酸了的手臂。提起装“书”的竹篮，晃晃悠悠走向浑身雪白的宝马良驹。


    
一众侍卫也恰恰在此刻灌饱了茶水，在张、董两位伙长的带领下，笑嘻嘻地跑了过来，“大人的朋友真仗义，没赶上跟给大人践行，居然派管家追出五百多里远来。瞧瞧，瞧瞧这宝马。原来那匹坐骑跟这匹比，简直是吃肉都没人要的货！”


    
“尔等休要多嘴！”胸中有“书”气自华，更何况是一篮子夹了黄金叶子的宝书？提着它，薛景仙立刻与先前判若两人，“把我原来那匹老马牵好，空着鞍子，跟在队伍后边。它驮了我半辈子，也该享享清福了。越往西走马匹越便宜，你等若是嫌胯下坐骑碍眼，待会进了城，就去马市上转转。趁着天没黑，各自挑选一匹上等脚力回来。所需费用，全由薛某负担！”


    
“那敢情好。多谢大人了！我们这就去，弟兄们，赶紧走啊！别耽搁了薛大人的公务！”张、董两位伙长以目互视，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惊诧的意味。毫无疑问，姓薛的吝啬鬼发了一笔横财，否则也不会突然变得如此大方。至于具体这笔横财出自谁人之手，大伙就不感兴趣了。京师里边水深，知道得越少，活得越长久。否则，哪天早晨起来突然掉了脑袋瓜子，都没地方喊冤去！


    
薛景仙之所以大方出手，就是为了买通一众亲卫，免得有人四下嚼舌头。此刻见大伙如此上道，心里更是高兴。将手中书蓝用力向上提了提，笑着补充，“走吧。咱们今晚不住馆驿了。到城中捡最好的酒楼落脚。今后，只要有薛某一口吃的，绝对不会亏待大伙分毫！”


    
说着话，举目四望，端的是顾盼生威。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五 上）


    
手中有了钱，接下来的旅途立刻顺畅了许多。薛大夫先找了个规模较大的州城，将夹在书中的一少部分金叶子换成了大宗交易和官府结算赋税时才用得到的银锭。又寻了个马市，给所有护卫都更换了坐骑。顺带着也把自己从头到脚收拾了一遍。前后不过用了小半日功夫，整支队伍立刻脱胎换骨。


    
经过如此一折腾，即便反应再慢的侍卫也看出来了。原来薛景仙大人不是天生抠门儿，而是先前宦囊实在羞涩的缘故。到真正手头宽裕时，比其他官员对弟兄们还更大方些！故而，对千里迢迢赶着给薛大人送盘缠者的身份，大伙也是愈发好奇。可无论好奇者如何旁敲侧击，薛景仙就当那天傍晚的事情没发生过一般，对李姓管家等人只字不提。偶而被追问得急了，居然还真摆起了钦差的架子，要对好事者施以重责。


    
“好好，您老别生气，就当我没问。就当我没问！”几日厮混下来，众亲卫吃人嘴短，拱了拱手，笑着策马躲开。


    
“别扯淡就对了！老子时来运转了还不行么？！关你鸟事！”沿途安全还要仰仗这群丘八大爷，薛景仙也不愿捏拿太过，笑着啐骂，“反正沿途吃喝和回程后的赏钱，丝毫不会短了你等就是！”


    
众侍卫本来就得到过两位伙长的警告，要他们不要多管别人的闲事。之所以找薛景仙刨根究底，不过是为了满足心中的那丝好奇罢了。接连碰了好几回钉子，好奇心慢慢也就淡了。再被几件沿途遇到的稀罕事情一搅和，索性彻底将李管家等人的身影丢在了马蹄扬起的烟尘之后。


    
为了避免丘八大爷们见财起意，勾结起来沿途寻僻静处将自己埋掉，分了书篮里的金叶子跑路。在经过会州时，薛景仙又打着对西去道路不熟，需要寻找向导的幌子，花重金雇佣了十名孔武有力的刀客做伴当。这下，整个队伍的声势更壮。非但没有盗匪的眼线胆敢沿途尾随，连规模小一点儿的商队见了他们都赶紧躲着走，以免薛景仙这钦差是强盗假扮，在路上突然翻脸，给大伙来个一刀两断。


    
对于商人们的冷眼，薛景仙也懒得理会。从早到晚只管催促大伙抓紧时间赶路，坐骑跑疲了就寻驿站，通过恢复驿卒的方式更换。或者干脆到市集上卖旧买新。人跑累了则找酒馆大吃大喝，菜肴酒水都捡好的往上端。如此一路跑下来，居然只用了二十余日，便从会州跑到了疏勒。进了城后稍事休息，又在安西军的护送下，风驰电掣地向战场赶去。


    
几个月来，安西军在前线连战皆胜。在薛景仙赶到疏勒的半个多月前，大勃律国重镇菩萨劳城已经被攻下。守将阿特拉战死，其余领兵贵胄死伤无数。大勃律宰相艾力亚斯东拼西凑攒了三万兵马来援，没等赶到地方，已经看到了城头的火光。不得已，只好退而求其次，于唐军必经道路上精心设下了一个埋伏，准备打封常清个瓮中捉鳖。


    
谁料他那点儿道行，在安西百战精锐面前根本拿不上台盘。没等封常清亲自出马，斥候统领段秀实已经察觉了前方情况异常。封常清得到汇报，干脆将计就计。派麾下悍将李元钦、王洵等人带领一队重甲步兵，故意踏进敌军的埋伏圈。同时命令周啸风、段秀实二人带领骑兵来了个迂回包抄。结果大勃律宰相艾力亚斯偷鸡不得，反而被唐军打了个四面合围外加中心开花。三万战死五千，其余全都放下兵器做了俘虏。


    
在自家心腹的拼死护卫下，宰相艾力亚斯才侥幸逃出了重围。回去后四下求援，却苦苦盼不来任何援军。后又听闻吐蕃兵马在柏海一带被哥舒翰打了个全军覆没，知道已经无力回天。只好听从了族中长辈指点，以国主年幼不经事，被奸臣所惑为名，光着膀子背了荆条，亲自前往封常清帐前请求宽恕。


    
封常清此番挥军西进，目的也不在区区一个大勃律。当即接了降书，发还给了艾力亚斯五千俘虏。命他必须在三天之内，以实际行动表达悔过之心。并且割狮子河以北所有土地给大唐，以赎其罪。（注1）


    
宰相艾力亚斯及其家族本来就是很虔诚的拜火教徒。前年迫于国内其他贵胄和大食曼拉们的压力，才不得不改信了天方教。信教之后，手中权柄大落，眼看就要变成曼拉们的提线皮影了。此刻听闻封常清开出的条件，大喜过望。立刻毫不犹豫地将所有条件答应了下来。回去后只用了两日，便利用安西军归还的俘虏，胁迫国主的亲卫兵马，将境内可控制地域内的天方教信徒和大食国来的传教曼拉全部逮捕处死。然后又主动放了一把大火，将刚刚落成没多久的天方教神庙，焚成了一片残砖烂瓦。


    
此时东来的天方教曼拉十有八九都是狂信徒。对于敢于侵犯教派利益的人，报复手段极其残忍。动辄便抄家、灭族、甚至做出屠城这种人神共愤的恶行。大勃律宰相胁迫其国主烧了天方教寺庙，就等于彻底断绝了他们再倒向大食人的希望。此后即便唐军不在其国驻扎，也不必担心艾力亚斯君臣敢再出尔反尔了。


    
封常清见此，立刻留下段秀实和五百精锐，“辅佐”艾力亚斯重整大勃律秩序。随后亲领大军，杀入健驮罗境内，半个月连下数城，兵锋直抵其国都坦叉始罗。（注2）


    
那坦叉始罗乃西域数一数二的名城。在天方教东侵之前，本为佛门圣地。城池乃西来求取真经的佛教徒参照中原古都洛阳的格局，指导当地人所建，高大坚固，易守难攻。被大食人占据后，虽然年久失修，但比起大勃律国内那些所谓的重镇来，依旧不可同日而语。


    
薛景仙携带着圣旨赶到前线时，唐军已经屯兵于坦叉始罗城外十数日。喊杀之声昼夜不绝，却好像始终无法踏上城头半步。有意借着圣旨来鼓舞士气，封常清命人在营内搭建了高台、香案，亲自为钦差大人带路，将其领了上去。


    
在长安城受尽了白眼的薛景仙，哪曾料想在安西军中会得到如此礼遇？！当即，感动得连嗓音都哑了。也顾不上再摆什么钦差大人的架子，捧起圣旨，一口气从头到尾读了个遍。末了，还声嘶力竭地加了一句，“薛某临来之前，杨相和太子殿下曾经亲口许诺。让弟兄们尽管放手去打。后边一切，自有他们两个顶着！所有缴获，全赏给有功将士，朝廷一文不取！”


    
“陛下英明！”立刻有人带头，大声喝起彩来。


    
“陛下圣明！大唐威武！”大部分将士根本没听清楚圣旨上的具体内容，只觉得远在数千里之外的皇帝陛下还没忘了他们，扯开嗓子，齐声响应。声音一浪高过一浪，直冲云霄。


    
虽然是一个凡事讲究从容镇定的文官，薛景仙也被四下里传来的欢呼声烧得热血沸腾。干脆也扯开嗓子，跟着大伙一道放声高呼，“陛下圣明！大唐威武！”


    
“陛下圣明！大唐威武！”


    
“陛下圣明！大唐威武！”


    
“……”


    
待大伙都喊累了。封常清才按照圣旨上提到的顺序，将相关将士一一叫上高台。由薛景仙代表朝廷，授予他们应有的印绶。见到面前的武夫们一个个生得虎背熊腰，满脸煞气。薛景仙愈发觉得太子殿下高明。居然隔着数千里，就能看出安西军是大唐境内数一数二的精锐。刚刚恢复实权，就准备将其牢牢攥在手里。


    
想到此节，他心中对太子李亨的未来，更是看好了数分。原本还犹豫着是否再继续观望一番，再选择如何站队。如今却准备彻底背弃杨国忠，完全执行太子府管家的暗示，全力替太子殿下与安西军建立联系了。故而，对待周啸风、李元钦、赵怀旭等人，更是殷勤有加。许多朝廷中本来没人说过的赞誉之语，都被他信口开河地给编造了出来。唯恐忽略了哪个忠臣良将，给对方心里留下轻慢印象，今后无法继续套近乎。


    
他心里头的这些鸡零狗碎算计，周啸风等人当然猜度不到。即便隐约感觉出了钦差大人有些热情过度，也没功夫去搭理。大伙都是封常清的嫡系，如何指日高升，全凭着封节度一言而决。在这方面，朝廷基本上只有在举荐文书上盖章的资格。根本无法左右节度使的决定。


    
然而，当钦差大人将给宇文至、宋武和王洵三人的印绶逐个颁发下去时，周啸风等人突然发觉有些不对劲了。节度使封常清大人平素处事极其光明磊落，保举文书送往朝廷之前，早就跟相关人等有过交代。谁最近立了那些功劳，该升到什么职位，大伙都清清楚楚。却没料到，朝廷这回居然格外施恩，将宇文至、宋武和王洵三名小将在封常清大人的保举基础上，又各自升了一级到数级不等。


    
那宋武和宇文至两个的哥哥，都拜在了权相杨国忠门下，朝中有人好做官，平白多升了一级，自然不难理解。奇怪就奇怪在王洵王明允，经历了前年那段时间的交往，大伙都清楚这小子只是个落了势的凤凰，跟当朝几个权臣根本没有任何牵扯。怎么这回凭空得到的好处反而比宇文至、宋武两人更多？


    
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个大馅饼，王洵也被砸了个晕头转向。愣了好一阵儿，才想起上前数步，躬身从钦差手里将正四品武将的印绶接过来。先谢了皇恩浩荡，然后瞅个机会偷偷溜到封常清近前，低声试探道：“多谢大帅提点。不过末将初来乍到，就贸然登上此高位。实在是心中惶恐得很。不如……”


    
“你小子，甭给我捡着便宜还卖乖！”对于王洵突然鸿运当头，封常清亦是满脑袋雾水，当即一巴掌拍过去，大声骂道：“实话告诉你，这跟老夫半点儿关系都没有！老夫发给朝廷的保举文书是岑书记亲笔所写，封口之前老夫反复检查了数遍，给你的就是从五品，绝不会错！”


    
“想必是王将军在京师时积德行善，背后有贵人暗中照顾。”不愧为封常清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周啸风立刻明白了封常清的用意。笑了笑，用附近所有人都能听见的声音建议，“具体如何，待会儿王将军不妨偷偷问钦差大人。他刚刚从京师来，估计对此比较清楚！”


    
“嗯，希望不是弄错了，过后再发一道圣旨来收回去就好！”王洵笑着缩了缩脖子，官迷一般将四品中郎将印绶收了起来，藏进怀里。


    
这番举动立刻引起了一片窃笑。原本有几个弟兄对他突然越级高升心存芥蒂，见到此景，也把都把心事都抛开了。


    
窃笑声中，封常清又轻轻踹了王洵一脚，低声骂道：“你以为朝廷是跟你做生意呢。发了印绶还能无缘无故地反悔不成？这次算你小子走运，下次就未必总有同样的好事了！不过你也别高兴得太早。老夫眼下手中没兵分给你，想当真正的中郎将，自己找你的部族朋友招兵买马去。你要真有能耐给老夫拉来一万精锐，甭说区区一个中郎将，就是更高的职位，老夫也能给你争来！”


    
注1：狮子河：即现在的天竺河。上游如今仍在中国境内，名为狮泉河。


    
注2：坦叉始罗，遗址位于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坦布尔附近。原为佛教圣地，唐朝中叶，被穆斯林狂信徒所毁。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五 下）


    
“那我还是老老实实做我的校尉吧！”王洵一咧嘴，侧身闪开了封常清的偷袭。


    
大唐军制沿袭于隋，这么多年来军官名称等级略有更改，但士兵的编制基本未变。通常每五人为一伙，设一伙长。每五十人为一队，设一队正。每百人则为一旅，设一旅率。三旅合为一团，由一名校尉统带。（注1）


    
三百人规模虽然不大，却已经是人凭借嗓子可控制的最理想范围。故而，临阵之时，团便是最基础的建制。全团士卒都追随在校尉身侧。唯其马首是瞻。而校尉本人，则通过旗帜、号角，追随中军或者距离自己最近一名上司的指引，带领麾下弟兄，攻向本军旌旗所指。


    
校尉乃正六品武职，再往上，便是从五品都尉，别将。按照军种差异，每名都尉下有三到六个团不等。而都尉再往上的郎将、中郎将、将军，则领兵没有固定数字。视任务情况，战役规模，以及跟主帅关系的亲疏远近，统军几千乃至上万。


    
王洵从京师出发时，军职为实授的昭武校尉。带了一百名飞龙禁卫和三百多名民壮，勉强也算凑足了一个团的编制。虽然这支队伍在路上屡经磨难，损失超过了总数的三分之二。但能幸存下来者，都已经成了难得的老兵。后来王洵一日之内连胜两场，打得处木昆、塞火罗、乌尔其等部落心服口服，几个埃斤为了巴结他，又合伙赠了他一百部族武士做仆从。再加上临别时老狐狸康忠信所赠楼兰族护卫，不多不少，刚好又凑齐了三百人，恰恰是一名校尉该带之数。


    
此番越级升迁为中郎将，按常理，封常清至少应该划拨三个团给王洵做嫡系部曲。好歹让他凑够个都尉的门面。只可惜整个安西军如今满打满算才五万来人，还要分散在方圆数千里的广袤大地上震慑西域诸族，所以根本无法满足这种要求。不光是王洵一个人如此，放眼军中，从封常清往下开始算，周啸风、李元钦、段秀实、赵怀旭等人都面临着同样的困境。空有一颗金灿灿的将军印，麾下嫡系部众却凑不齐定额的一半儿。倒是那些前来助战的部族总管，动辄就能带出上万牧人。然而这些牧人们却空长了一副好身板儿，临阵变化、队列配合方面几乎是一张白纸。单打独斗，不弱于任何一名安西军士卒。规模到达十人以上，便会被同等规模的安西军逼得节节败退。待到规模上到数百人，就要被一小队安西军揍得满戈壁滩找牙了。若是不顾一切把他们硬塞进安西军中滥竽充数的话，则眼前的仗根本不用打，主帅直接带着大伙逃回长安算了！


    
是以，封常清干脆糊涂账糊涂算，当着大伙的面声明没有士卒给王洵手下拨。而王洵虽然是去年冬天才到达军中，由于先前通过周啸风等人之口，对安西军的窘迫情况已经有所了解，所以也就来了个顺水推舟。一方面不让对自己照顾有加的封常清难做，另外一方面也避免自己因为稀里糊涂连升三级，在同僚面前引起的尴尬。


    
正嘻嘻哈哈地笑闹间，李元钦又从背后堵了上来，笑着向王洵建议道：“不如这样，我治下的于阗城中，还有一些党项族猎户，干脆跟你做笔买卖好了！用你麾下的那些陌刀手，换我麾下的党项猎户。一个换十个，或者哥哥我再吃点儿亏，二十也行。如此，你麾下弟兄至少能攒足两千之数。也配得起你新得的这颗将军大印了！”


    
“呸！想得美！”王洵一巴掌将李元钦拍开，笑着啐骂。“他们都是跟我一起在刀尖上打过滚的弟兄，甭说二十个猎户，把你治下全城百姓都给我，也不能换！”


    
没见到封常清之前，他本打算平安抵达疏勒后，就给麾下民壮们分了途中缴获的财物，遣送众人结伴返乡。谁料封常清这里是久旱盼甘霖，见了有人从中原来，无论老幼，便一个不想再放走。借着酬谢大伙的功劳为由，直接从疏勒城外的河畔拨了数百顷适合耕种的沃土，按人头分给每名民壮五百亩。准许他们雇佣他人代耕，也准许他们世代相传，只要疏勒城还在大唐手中一天，就永不收回。


    
此际中原土地兼并日趋严重，大部分普通农户成丁后按照唐律，应分得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实际上到手已经不足规定的五分之一。然而该缴纳的税赋却一样不少缴，每年还要根据年龄和身体情况，去应付各种徭役。（注2）


    
疏勒城外的土地每年虽然只可耕种一季，但架不住封常清出手足够大方。再加上塞火罗和乌尔其两部为赎回其本族武士所支付的耕牛，可以说，此刻活着抵达疏勒的民壮，一瞬间都变成的货真价实的小地主。


    
一边是返回中原之后，日日提心吊胆地防备杨国忠继续杀人灭口。一边是留在军中服役，替子孙后代挣得更多的永业田，傻瓜才会选择前者。当即，以魏风和朱五一两人为首的民壮们就齐声拜谢封常清的大恩，毅然决定留了下来。同时念念不忘了托人给家中捎信，让乡中亲朋护送着自己的妻儿老小，一道来疏勒这边过好日子。


    
这批民壮均来自大唐最富庶的关中地域，又经过战火洗练，凡是最后活下来者，体质丝毫不比安西一带土生土长的部落武士差。因此稍加训练，便拉起了一个完整的陌刀队。再由王洵本人带着与安西军大队一道，横扫大勃律全境。一连十几场顺风仗打下来，个个信心十足，列队往外一站，隐然已经有了几分精锐的模样。


    
因此，军中很多将领都暗自眼红，恨不得让封常清将王洵及其所部调到自己名下，顺势得了这一百陌刀手。而跟王洵本来就交情匪浅的赵怀旭、李元钦等，则一再笑呵呵地跟他讨价还价，愿意拿自己治下的部族牧人来换王洵麾下的陌刀手。每到这种时刻，王洵也不拿大伙的话当真。总是笑呵呵应付过去，不给任何人钻空子的机会。


    
今天，李元钦旧事重提，收获当然还是一个大白眼。好在他也不着恼，笑了笑，继续纠缠道：“你现在好歹也是四品高官了，别那么小气行不行？不给陌刀手，把飞龙禁卫借给我几个也将就。我麾下有两个校尉受伤较重，估计以后上不得战场了。借两个飞龙禁卫过来，刚好可以补他们留下的缺！”


    
若是换做一个月前，手下弟兄有了升迁机会，王洵肯定不会拦着不放。然而他现在已经是正四品中郎将，虽然眼下只挂了个空头衔，可手中的校尉实缺儿也有一大把。压根不再稀罕李元钦给的好处。笑了笑，拱着手表示拒绝，“李大哥别难为我了。就这几个人，我还留着做种子呢。借给您两个不算多，可此头一开，诸位哥哥们都来跟我借。我那个团就拆零碎了！”


    
“呸！好歹我也教导过一场！都道是师徒如父子，有你这面对付师父的么？”李元钦做恼羞成怒状，板起脸来唾骂。


    
“我可也曾做过你李兄的顶头上司呢！”王洵笑着跟对方翻旧账。


    
吵吵闹闹间，周围已经没人再注意王洵被破格提拔的事情了。大伙纷纷围拢过来，七嘴八舌地给双方帮腔。好几次声音过大，差点把钦差大人代表朝廷慰勉有功将士的场面话都给淹没了下去。亏了封常清用咳嗽声示意，才勉强稍作收敛。


    
薛景仙知道军中武将大多都是直来直去的脾气，最无法忍受长篇大论。看看日头已经偏西，也就笑着结束了啰嗦。封常清命人在军中摆开酒宴，替钦差大人接风洗尘。薛景仙装模作样的客气了一番，然后半推半就，在众将的簇拥之下，走向了中军大帐。


    
仓促之间，军中自然摆不出什么山珍海味。只是几盘子生、熟牛肉，一只烤羊，外加三两样西域本地产的水果而已。酒也是军中将士用野葡萄自己酿制，喝起来带着一股子酸涩味儿，非常难以入口。然而，众将领对钦差大人的热情，却比任何佳酿都令人心怀舒畅。很快，薛景仙就有些熏熏然了，端了盏酒，大声说道：“薛某一直听人说，西域艰苦，玉门关外春风不度。这回自己一路行来，发现岂止是春风不度，连入耳的羌笛声，都透着股子难言的苍凉。但再艰苦的地方，也有我大唐男儿为国守疆的身形。来，来，来，为了大唐，为了诸君背后的太平盛世，咱们干了这盏！”


    
“说得好。大伙一道干了！”封常清轻轻拍案，举起手中酒盏，一饮而尽。


    
“谢钦差大人夸赞！”周啸风带头，李元钦等人紧随其后，众将士齐齐举起酒盏，将里边的葡萄酒喝了个一滴不剩。


    
“痛快！”薛景仙也将杯中酒水全部倒进肚子，伸手抹了抹嘴巴，故做粗豪模样，“薛某在中原之时，常叹男儿何不带吴钩。今日能亲眼目睹诸君英姿，此生也没算虚渡。来，来，来，让薛某借花献佛，再敬诸位一盏！”


    
“干！”众将被薛景仙夸得心头火热，举起酒盏，再度一饮而尽。


    
注1：唐制，旅在团之下。


    
注2：据武德七年，李渊发布的政令记载，唐代丁男和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各授予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老男、笃疾、废疾各给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此制度在唐初效果甚佳，直接为后来的盛世奠定了基础。但随着人口增多和土地兼并日趋严重，天宝年间，均田令已经名存实亡。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六 上）


    
“薛某是个文官，酒量恐怕比不得各位英雄。但今日却要斗着胆子再敬大伙一盏，不为别的，就为诸位今日这场功绩。薛某出长安之前，尚听闻安西军还在菩萨劳城外与大勃律人鏖战。谁料弹指一挥间，我大唐的旌旗已经被诸君插在了健驮罗国的都城之下！古语云，功大莫过于破国。诸君半年之内连破两国，这泼天富贵，可是没的跑了！”


    
“哈哈哈哈！”“借钦差大人吉言！”“哈哈哈哈哈！”“干了！”一众安西将士放声大笑，心中都觉得长安来这位钦差大人善祷善颂，话都说到大伙心窝子里去了。


    
封常清开始对薛景仙本来不怎么重视，仅仅看在后者代表着朝廷的分上，不得不敷衍他一番。待耐着性子听完了此人的祝酒词，忍不住又开始重新打量他，欣赏之意油然而生。


    
坐在封常清下首的周啸风也心生警惕，命人给自己倒满了一盏野葡萄酒，举到眉间，笑着回敬，“薛大人远道而来，我等本该多下一番力气招待才对。奈何战事匆忙，军旅之间暂时也拿不出什么佳肴。就只能先借这点儿淡酒，替大人一洗旅途劳累罢了。望大人莫嫌弃我等寒酸，放开量多饮几盏！”


    
参照先前的圣旨，他刚刚升怀化将军，官阶为正三品下。而斜对面的薛景仙的官衔却只是一个从四品下的中大夫。因此后者不敢坐着接受周啸风的回敬，赶紧手扶矮几站起身，先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抱拳施礼，“周将军千万别这么说。薛某岂敢嫌酒宴简陋。正是因为诸君在前方吃糠咽菜，才使得我辈能在后方过太平日子。如果薛某连这点好歹都分辨不清楚的话，也枉读了十几年圣贤书了！”


    
说罢，将酒盏从矮几上拿起来，一口闷下。然后不待他人伺候，自己拎起座位旁的酒坛子，将空酒盏添了个满满当当，“薛某不会说话。谨以此盏，谢诸位的款待！”随即，一仰头，再度将盏中酒鲸吞而尽。


    
“薛大人好酒量！”


    
“薛大人好汉子！”


    
众人见此，又是没口夸赞。更有赵怀旭、李元钦等一干宿将，端着酒盏来向钦差大人致意。薛景仙有心在大伙面前留下一个豪爽印象，对于举到面前的酒盏，皆是来者不拒。说上几句慷慨激昂的话，就是口到杯干。转眼间就跟军帐中所有人都打了一圈招呼，把帐中气氛推得如火般炽烈。


    
饶是军士自酿的野葡萄酒寡淡，一连串二十几盏落肚，薛景仙也觉得天旋地转了。为了完成太子殿下交托的使命，他却依旧使出全身力气苦撑。一边与众将推杯换盏，一边大声道：“古语云，功名但在马上取。只可惜薛某身子骨太弱，上不得马，舞不动槊。否则，宁效昔日班定远，投笔从戎，与诸君并肩而战。即便醉卧沙场，也不虚来此世间走一遭！”


    
“薛大人客气了。若无大人这样的书生在朝中运筹帷幄，我等在西域哪会如此从容？！”有道是花花轿子人抬人，见薛景仙说话始终客气有加，封常清笑了笑，低声回应。


    
“说来惭愧。薛某也是刚刚才入朝。原本只是个地方官员，哪有什么机会参与军国大事？！”薛景仙摇摇头，乜斜着醉眼谦虚。


    
“喔？”封常清微微一愣，有些诧异于对方的坦诚，“不过在老夫看来，以薛大人的才华，想必君前问对，也是转眼之间的事情！”


    
他现在是开府仪同三司，安西都护府副大都护，辅国大将军，无论实职和虚职，都远在对方之上。按常理，根本没必要对一个小小的四品官酒后之言如此在意。然而自打听完薛景仙的那几句祝酒词之后，封常清心里就隐隐约约觉得此子这番前来，除了替朝廷宣旨之外可能另有目的。所以不得不加倍提着小心，以免得罪朝中某个强大势力，给安西军带来没必要的麻烦。（注1）


    
“如此，薛某就斗胆，先谢过老将军吉言了！”薛景仙正愁没办法跟对方套近乎，闻听此言，赶紧笑着长揖及地。“若是日后薛某真的会有那么一天，定然不会忘了此日老将军鼓励之恩！”


    
“不敢，不敢。”没想到对方随便抓个杆子就敢往上爬，封常清又愣了一下，心中有些哭笑不得，“日后薛大人出入君前，老夫背后这些安西子弟，还要请薛大人多加照顾呢！”


    
“呵呵！老将军言重了！”薛景仙抬起头，将腰杆挺得笔直，“诸位将军在前方替大唐浴血奋战，薛某在后方摇旗呐喊，乃应尽之义。虽然眼下薛某人微言轻，想帮忙也力有不逮。然而，薛某今天依旧要斗胆放这里一句话。日后安西军有需要薛某效力的地方，只要送封信来，薛某只要能做到的，就决不敢推辞！”


    
“那老夫可真的要多些薛大人了！”封常清又是一愣，旋即收起笑容，冲着王洵等年青将领大声命令，“你等还看着做什么，还不赶紧替老夫多敬薛大人几盏！”


    
“是！”王洵、宇文至和宋武等人齐声回应，站起身，遥遥向薛景仙举杯致意。


    
“这都是老夫看好的后生晚辈。安西军的未来，也要着落在他们身上。”封常清手捋胡须，笑着向薛景仙介绍，“日后薛大人若能如愿平步青云，千万要对他们照应一二！”


    
“照顾不敢当！”薛景仙也站起身，举盏向王洵等人还礼，“虽然是文武殊途，薛某却愿意交这几个朋友。”


    
他越说得大言不惭，越证实了他背后还站着一个强大势力的可能。封常清微微一笑，用目光示意王洵等人继续与钦差大人周旋。自己却借口人老体虚，需要及时清理体内残酒的借口，告假外出方便。


    
早有岑参等一众亲信幕僚，等在了中军帐侧面的小帐篷内。见到封常清之后，立刻走上前，低声汇报通过各种渠道探听到的情况。“此人是大上个月十八日，与中书舍人宋昱一道出的京师。在路上只用了二十三天，便赶到了疏勒。然后就被咱们的留守弟兄迎上，派专人一路护送到了这边！”


    
“据朝廷那边传过来的消息。此人是走了虢国夫人的门路，才捞到了中大夫之位。但他好像跟中书舍人宋昱不太合得来。宋舍人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却故意暗示地方官员们不要搭理薛大夫！”


    
“还有什么？”封常清轻轻皱眉，苍老的脸上不见半点酒意。“按道理，他们不应该为同党么？”


    
“属下们也猜不出这其中缘由究竟是因为什么？”节度府判官的岑参摇摇头，低声回禀，“两人虽然同为杨国忠的亲信，在路上却没有同行。并且待遇简直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不过据派去接待那些钦差侍卫的弟兄汇报，好像薛大夫在路上另有一番奇遇。在会州附近，一个自称姓李的管家，送了他一匹骏马，一篮子书。书里边夹着很多金叶子。”


    
这个消息非同小可，封常清的眼神立刻一亮，沉声追问：“那个人是谁。他们还知道些什么？”


    
“向咱们吐露消息的人姓董。是龙武军的一个伙长。按他自己的话说，是这次倒霉，才摊上一个需要跑这么远的差使。”岑参想了想，低声补充，“根据他酒后的醉话，我等推断，送薛大夫金子的人，跟杨国忠属于完全不同的另外一股势力。而根据他描述出来的赠金者容貌，很像是个阉人！”


    
“阉人？”封常清眉毛迅速上挑，旋即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姓薛的是太子，或者哪位皇子的人？”


    
“正是！”岑参轻轻点头。“否则也没必要赶出距离京师那么远的地方，才跟姓薛的说话！”


    
“嗯！”封常清低声沉吟。薛景仙今天说过的所有话，在他耳边匆匆回响。“好像此人在宣旨时，第三句提的就是杨国忠和太子？莫非太子殿下复出了？你等可有类似消息？”


    
“太子殿下已经于上个月中旬复出。目前正在秦国桢、国模兄弟两个的辅佐下，重新熟悉政务。据说这回陛下突然有了传位之意，所以命令杨国忠全力配合！”


    
这就对了。封常清摇摇头，脸上浮现了一丝苦笑。怪不得薛景仙今日如此卖力气，原来已经抱上了太子殿下的粗腿。作为手握重兵的边镇节度，他当然不能轻易跟太子之间起什么瓜葛。否则，王忠嗣大将军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非但自己落得郁郁而终，连累着河西军也跟着实力大损，无数弟兄稀里糊涂地被继任者哥舒翰葬送在石城堡外。然而，为了安西军的未来着想，薛景仙这个人还真的不能得罪。否则，一旦太子将来接替了皇位，等着大伙的，还是一场飞来横祸。


    
既要面对来自前方的刀光剑影，还要提防来自背后的凄风冷雨，饶是封常清久经大浪，一时间也觉得十分难做。无论如何，保持安西军的安稳最为重要，尤其是现在这个节骨眼上，更是万分马虎不得。想到这儿，他叹了口气，低声追问，“姓薛的在疏勒城时，见到了边监军没有？可否派人与其联络？”


    
“没有！”岑参笑着低声保证，“边令诚那厮刚好出去巡视他的那几百顷田产去了，当时不在城中。”


    
“那就好！”封常清心中暗松一口气。虽然他这个安西都护府副大都护，眼下头顶上并没有正职压着，但监军边令诚的影响力却不容忽视。万一薛景仙已经跟边令诚勾结上了，或者边令诚得知了薛景仙背后的来意，准备借此向杨国忠邀功。安西军必然会遭受一番动荡。毕竟，边令诚作为朝廷派来的监军，所代表的乃大唐天子本人。


    
“属下斗胆，请大将军尽早送钦差东返！”岑参又向前走了半步，低声建议。“宋将军是中书舍人的亲弟弟，宇文将军态度不明。属下得到消息，他们两个，都是得到杨相的嘉许，所以才被越级提拔。如果杨相和太子两方的纠葛蔓延到我安西军中的话，恐怕会影响军心！”


    
“已经来不及了！”封常清摇摇头，继续苦笑，“边令诚手中另有一班亲信。那是朝廷的制度，老夫干涉不得。此刻，他恐怕正急匆匆地自疏勒往这边赶，估计转眼就到！”


    
“老贼！”岑参眉头一皱，手不由自主地就往腰间摸，“如果属下带几个人出去一趟……”


    
“不要鲁莽！”封常清见状，赶紧低声喝止。他麾下这个岑判官可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文人，如果此刻他轻轻点一下头，恐怕过几天就得向朝廷给边令诚请身后之功，奏其“舍身为国，不幸死于歹徒劫杀！”


    
这可能是防患于未然的最佳选择。然而，作为大唐的忠心臣子，封常清却不愿意痛下杀手。虽然与边令诚合作的这些年来，对方的贪婪、多事和在军务上的擎肘，无时无刻不在挑战着他的忍让底限。


    
见封常清下不了狠心，岑参无奈，只好退而求其次，“那就将将军把此战的目的改一改，尽早结束在坦叉始罗城下的耽搁！”


    
“老夫筹备了两年多，等的就是这么一天！”封常清想了想，苦笑着摇头。“该来的早晚都会来的。让他来吧，老夫要当着他们的面儿，洗刷安西军头上的耻辱！”


    
以安西军目前的实力，坦叉始罗城虽然高大，被攻克也是数鼓之间的事情。然而，他此番西征的目的却既不在大勃律，也不在健驮罗。而是在两国背后，那个不断向东拓进，像蝗虫一样走到哪毁到哪的大食。


    
天宝十年，由于葛逻禄仆从军的突然叛变，高仙芝在恒罗斯一带被大食人打得大败亏输。几乎将安西军的近半精锐，都折损在了那里。活着回来的弟兄们卧薪尝胆，矢志报仇。所以，封常清这回才故意装作久攻坦叉始罗城不克，等着大食人援兵上钩。


    
要么不战，要战，就得将大食人打疼，把恒罗斯河畔的血债，连本加利讨还回来。令大食品那些宗教狂信徒从今往后听到“大唐”两个字就做噩梦，心中轻易不敢再起东窥之念。


    
为此，封常清宁愿付出所有代价，包括付出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注1：开府仪同三司，为从一品。辅国大将军，是正二品。二者皆为虚职，可以领相薪俸，使用相同服饰仪仗。安西都护府副大都护，为实授职位，从二品。眼下薛景仙为中大夫，品级为从四品下，并且没有实际管理范围。所以在封常清、周啸风等人面前需要持下属之礼。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六 下）


    
如果下不了狠心将监军太监边令诚和传旨钦差薛景仙两人之中任何一人暗中做掉的话，静观其变，就成了眼下安西军最好的选择。毕竟眼下大唐天子年事已高，早晚要将皇位传给太子。而太子殿下偏偏又与杨国忠势同水火。


    
既然决定了以不变应万变，封常清干脆连虚应故事都省了。酒筵散掉之后，立刻传令全军，从即日起对坦叉始罗城的战术改为四面围困，逼着健驮罗的国主自己主动投降。


    
安西军的纪律向来严整，将士们虽然对节度使大人的命令有些不解，却也不折不扣地将命令执行了下去。唯独薛景仙这个外人，既想跟着大军分些灭国之功，又怕战事拖得太久了会有什么难以预料的变化。因此找了个自认为合适的机会，低声向怀化将军周啸风讨教道：“我军远道而来，每日粮草消耗想必都不会是个小数。怎么不一鼓作气将坦叉始罗城攻破，反而要在城下长期地耗下去？此地距离疏勒虽近，从那边运送辎重过来恐怕也需一个月以上。万一粮道有个什么闪失，比如忽然间大雨倾盆或者野火蔓延什么的，岂不是要前功尽弃？！”


    
怀化将军周啸风正有心从薛景仙口中套问朝堂上最近的局势变化，因此也不能对他过分疏远，四下看了看，笑着打趣道：“薛大人不会是想亲眼目睹健驮罗国主肉袒负荆的模样再走吧？若是能亲手将请降文表带回长安去，估计上头也忘不了大人激励士气之功！”


    
“咱大唐不是有‘男儿何不带吴钩’之说么？”被人一语道破了心事，薛景仙不由得老脸一红，转而爽快地承认，“薛某难得来西域一回，就算不能亲自披甲冲阵，替诸位摇旗呐喊，擂鼓助威，总是能做得来的。回去后即便不会因此而受到褒奖，下半辈子也有向人吹嘘的本钱了不是？！”


    
大唐男儿，素来讲究的是“功名但在马上取”，因此，周啸风并不因为薛景仙坦陈心迹而感到厌恶，反倒在内心深处又对他多出几分认同来。笑了笑，低声透漏：“这个倒不用着急，据周某判断，少则三五天，迟则半个月，此间必然会有一场大战！”


    
“大战？”薛景仙吃了一惊，“莫非封将军做的是围城打援的谋划？这手笔可太大了，毕竟此乃敌国地界，我军对这里人地两生！”


    
“当然是围城打援了！”周啸风撇了撇嘴，眉宇间充满了对眼前敌人的不屑，“否则，甭说区区一个坦叉始罗城，就是大半个天竺也拿下来了！只是因为我安西军人数实在太少，震慑境内诸胡，已经颇为吃力。根本不可能留下太多兵马于此地驻守。而这些弹丸小国向来都是墙头草，我军只要一班师，肯定又要倒向他人。所以，还不如给他来个一劳永逸！”


    
“将军说得是吐蕃人么？”薛景仙听得似懂非懂，皱着干涩的眉头追问。


    
“吐蕃人算什么东西？一群茹毛饮血的禽兽而已！”周啸风轻轻摇头，嘴角不经意间撇得更高。


    
“那，那莫非，莫非是，是大食人！”薛景仙被笑得心里发毛，嚅嗫着嘴唇猜测。“他们，他们不是已经被咱们打怕了么？上次恒罗斯血战，我军虽因为葛逻禄的背叛遭受小挫，却也杀得大食人血流成河。即便获胜，也丧失了继续东进的勇气！”


    
话音刚落，周啸风已经怒不可遏，“谁跟你说的？简直是捂着眼睛做梦！我安西军输了就是输了，却不需要编造这些瞎话来丢人！”


    
“朝廷，朝廷的邸报上写的啊！”薛景仙缩了缩脖颈，装出一副可怜巴巴模样。他倒不是真的对恒罗斯之战的结果一无所知，只是为了照顾对方的颜面，不愿意将邸报背后的盖子揭开而已。


    
“瞎话，全都是瞎话！”周啸风突然变得冲动起来，丝毫不像一个身经百战的将军，“不是我老周牢骚多，朝廷最近几年，可是被李林甫这奸贼折腾得够呛。什么假话都敢说，拿皇上和全天下人当睁眼瞎！”


    
“好在陛下重瞳亲照，最后发现了李林甫这奸贼的图谋！而最近又命太子殿下出山，帮忙处理朝政！”薛景仙闻言大喜，装作很不经意地附和。


    
“如果太子殿下能知道西域目前的局势就好了！”周啸风摇了摇头，低声叹气，“我们这些马上取功名的，不在乎醉卧沙场。却无法忍受在前方打生打死，还要提防自己人从背后下黑手。”


    
“太子殿下乃天赋之资，应该会知道的！”薛景仙愣了愣，旋即在眉宇间露出一丝欣喜。这姓周将军简直太聪明了，差点把自己给带进沟里去。他身为安西军的核心人物之一，哪里会不清楚当年朝廷在恒罗斯之战后掩败为胜的举动？分明是借着这个话头，婉转地向自己表达对太子殿下的亲近之意。


    
如果这也代表着封大将军本人的意思就好了！刹那间，薛景仙心头被烧得火热，连先前趁机捞取军功的念头都忘记了。可周啸风却丝毫不理解他的苦心，绕来绕去，把话头又绕回到了眼前战事上来，“当年大食人之所以没有趁机东侵，是因为其国发生了内乱。而眼下距离上次战事已经过去了将近三年时间。大食国的内乱早就平了。我安西军即便不西进，大食人也会重新把战火挑起来。所以这回封帅干脆主动出击，先灭了大食人在东方的两个仆从。打乱他的进攻部署！”


    
“所以先前的所谓久攻不下，也是封大将军故意而为？”尽管心里小小的有些失望，薛景仙还是顺着对方的意思猜测道。


    
周啸风点点头，耐心地向对方解释，“当然，否则，凭它一个弹丸小城，怎可能阻挡住我安西军的脚步。此城在咱们唐人眼里，虽然残破不堪。却是这一带数一数二的繁华所在。城中还曾经有许多佛寺，如今虽然被天方人改成了他们的神庙，在周围的影响力却依然残留着不少。所以万一此城被破，昔日的佛子佛孙们，肯定要借着我唐军之力驱逐天方教众。而如果这里再度变成佛国的话，天方教向东传播的道路就会彻底被卡死。”


    
“不是两军之争么？怎么又跟天方教众扯上了关系？”薛景仙听得似懂非懂，眨巴着眼睛追问。


    
他虽然有一定的治政经验，对于西域这边的复杂民情，却一点儿都不了解。所以表现得就像一个刚出茅庐的书呆子。好在半年来在京师中屡受打击，身上的傲气已经差不多磨干净了，因此也不在乎向别人屈身求教。


    
周啸风的本意就是通过薛景仙的口，将西域所面临的具体威胁，带到太子李亨的耳朵内。虽然眼下太子顺利接位的形势还很不明朗，但多做一点准备，总是没有什么坏处。故而，无论薛景仙问出什么白痴般的问题，他也不会表现出半分的不耐烦。反倒很客气地笑了笑，用对方容易理解的例子解释道：“薛大人在中原时，可曾见过那些刺血书经的佛子、居士？”


    
“见过，一个个简直都是他娘的疯子。”作为不折不扣的儒家门徒，薛景仙提起此话气就不打一处来。“人之发肤，受于父母。他们不知道珍惜，已是不孝。还妄图借此获得什么佛祖的青睐，以求来世富贵。这岂不是缘木求鱼么？”


    
“薛大人请想。如果佛经上说，信我者，皆入极乐。那些不信我者，其子女、田产，皆可随意剥夺，归信我者所有。那些佛子、居士们，还会刺自己的血么？”


    
作为非常有经验的地方官员，薛景仙当然知道人一变成狂信徒，会是什么模样。眉头跳了跳，低声回应。“那肯定是要个个拿起刀来，把邻居、街坊，甚至自己的亲朋好友都杀个干干净净。乖乖，你不是说天方教的经书上，唆使他们四下劫掠吧！那岂不是把信徒个个都变成了疯子，即便先前信的不虔诚，杀了几个人后，也会变得像妖怪一样嗜血！”


    
“天方教的具体教义如何，周某不太清楚。但其教众的表现，大抵却是如此。西域这些小国，只要天方教一传播开，用不了多久，必生内乱。然后过不了几天，境内除了天方教的教众外，就剩不下其他活人了！更狠的是，其教义极有盎惑力，信者宁可此生穷得连裤子都穿不起，也要追寻死后的天堂。纵使黄巾、白莲之流，也拍马难及！”


    
“天！世上还有这种疯子！”听了周啸风的描述，薛景仙忍不住大声惊呼。大唐帝国气度恢宏，各国商旅百姓在境内往来不绝，因此长安附近也不乏拜火教、十字教和天方教的神庙。但在薛景仙的记忆中，这些怪力乱神的信徒都跟佛教的信徒差不多，痴迷固然痴迷，却还远远没达到丧心病狂的地步。莫非教众这东西也跟某些果树一样，“淮南为橘，淮北为枳”？如果事实真如周啸风所说的话，那眼下大唐在西域面临之形势……，他简直不敢设想。


    
好像唯恐他印象不深，周啸风笑了笑，继续循循善诱，“如果其军队皆由狂信者组成，以劫掠征服非信徒为念，薛大人以为其战斗力如何？”


    
“那，那岂不是个个悍不畏死？！”站立在习习凉风中，薛景仙却去伸手抹汗，“他们，他们……”


    
他不敢说不下去了。眼前突然变得一黑，无数身穿大食黑袍子的狂信徒，如同天河决口一般，从太阳即将落下的位置滚滚而来。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七 上）


    
“所以，这一仗，我安西军必须打赢。只有把天方人的士气打下去，才能保得整个西域的十年平安。”周啸风的声音又清晰地传来，如同闪电般劈碎铺天盖地而来的黑暗。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却让薛景仙两眼发亮。


    
“周将军看得长远，薛某愧不能及！”半晌之后，薛景仙才从令人恐惧的幻想当中回过神来，抱拢双拳，冲着对方深施一礼。


    
“不是看得远。而是站得近而已！”周啸风摆了摆手，眉宇间透出一抹萧杀，“薛大人如果久在西域，一样会将局势看得清清楚楚。天方教讲究的是非信徒的财富乃至生命皆可予取予夺。如果此战我安西军因为某些意想不到的原因打输了，中原会不会震荡周某不敢说。整个西域，从凉州到疏勒，恐怕不止是要披发左衽那么简单了！”


    
此刻周啸风话里所谓的‘意想不到的原因’从哪而来，薛景仙心中比谁都清楚。顿时心里好生愧疚，犹豫了片刻，用仿佛不是自己的声音说道：“若是薛某，薛某能做些什么，周将军尽管吩咐便是。薛某虽然不成器，轻重缓急，还是能分辨一二的。”


    
周啸风接下来的话，让他又气又愧，“薛大人是背负着使命而来。这点大人不必明说，我等也能猜到一二。但是，周某想请钦差大人转告您背后的那位太子殿下，我等在此刀头舔血，并不只是为了自家功名富贵，同时也是为了整个大唐。只要他最后能心想事成，我等自然愿意为他鞍前马后全力奔走。可若是想现在就命令我等做些别的事，恐怕我等此刻就答应下来，也不过是一桶远水罢了。”


    
“这……”对方的话说得太直接，直接得有些令人难堪。但这些话又偏偏句句理直气壮，让薛景仙根本没勇气拒绝。


    
宦海沉浮十数年，他已经习惯了斟酌着说话，弯着腰做人。平生第一次，见到像周啸风这种说话不会拐弯的武夫。毫无疑问，对方的话并不是只代表他一个人，而是他背后那整整一群。一群相信‘功名但在马上取’，一群毫不掩饰自己对富贵的渴望，又愿意为某个看似虚无缥缈的目标，放弃已经到手一切的赳赳武夫。


    
这一刻，薛景仙觉得自己需要挺直脊梁，才能看清楚对方的身影。事实上，他也不由自主地在这么做。肃立抱拳，沉声答应，“周将军尽管放心，此战一天未完，薛某就不再多提一个与长安有关的字就是！”


    
“如此，周某多谢了！”周啸风也郑重了起来，双手抱拳，长揖及地。“薛大人此番回朝之后，必然会平步青云。他日若有需要，我一众安西将士，也不会忘了大人今日的眷顾之恩！”


    
“这个，咱们就不提了吧！”薛景仙摆了摆手，笑容依稀有些发苦。除非日后位列三公，否则，他无论如何也用不到引地方藩镇为外援。而此番西行如果回去将周啸风刚才那番话如实禀告，恐怕也会给太子那里留下办事无能的印象，今后再想把印象扭转过来，难度可就大了。


    
然而男子汉大丈夫，这辈子总得做几件像人样的事情。用力甩了甩头，薛景仙将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到脑后。继而笑了笑，把话题转回即将到来的战事上面。“据薛某昨日所见，此番出征，安西军顶多出动了三万正兵。如果大食兵马倾巢而来的话，不知道封大将军那里有几分胜算？”


    
“打仗么，谁敢保证每次都稳操胜券！”提起战事来，周啸风的脸上的神情立刻又变得很放松，“咱大唐甲兵天下无双，但大食人在西边，也是赫赫有名的霸主。只能说，尽力往最好了打就是了。总之咱们这回是以逸待劳，想打输了也不容易！”


    
这话等于什么也没说，薛景仙的心一下子又被揪了起来，“我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周将军能否给我这门外汉说说，大食人的具体实力如何。比起，比起当年的突厥来，是差不多，还是更再其上。”


    
“没法比！”周啸风摇摇头，笑着解释。“说实话，当年的突厥国不过是黄昏的太阳，再亮也亮不到哪去了。而眼下大食国，却是初生的旭日！”


    
这个比方，令薛景仙的心脏顿感沉重。他几乎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刚才要答应对方在战事结束前不做扰乱军心的举动了。如果能亲自参与到一场空前绝后的大胜仗当中，封常清随便从功劳中分点儿出来给他，也够他在太子面前将自己办事不利的形象挽回一二。而若是既没及时完成太子殿下交托的使命，又跟着安西军一道打输了，或者没完没了地在这里僵持下去，他的前程可就彻底看不到光亮了。


    
“甲兵，甲仗兵刃，大食人那边如何？”带着一点点不甘心和难以置信，薛景仙低声问道。


    
“大人请看！”周啸风笑着从腰间解下一把柄上装饰着古怪花纹和宝石的弯刀，双手递给薛景仙，“这是周某上次恒罗斯大战时，从一名大食将军手里夺来的。给大人看个稀罕。”


    
薛景仙小心翼翼地将兵器接过，缓缓拔出半寸。刀刃刚一出鞘，一股子冷森森的寒气就直扑他的面孔。周啸风的话恰恰又从对面传来，令人的头皮阵阵发紧，“像这样的弯刀，周某手中还有好几把。都是从大食将领手中夺来的。对于他们那边来说，好像不是什么稀罕物件！”


    
“哦！”反复回想书中描述的当年在淝水之战时谢安的形象，薛景仙强作镇定，“看起来好像挺锋利的，不知比咱们的横刀如何？”


    
“大人拿你腰间的宝剑试试就知道了！”周啸风想了想，给出了一个馊主意。


    
大唐男儿，无论文武，腰间都喜欢佩戴一把兵器。薛景仙也不能免俗。听周啸风说的轻松，心里便有了一争短长之意。将弯刀交到左手，右手抽出自己平素佩戴的宝剑，高高举起来，向左手的刀刃砍去。


    
耳畔只听“噗”的一声，宝剑居然如同豆腐一般断为了两截。薛景仙这下彻底沉不住气了，将丝毫无损的弯刀举到眼前，一边反复打量，一边气急败坏地质问道：“你刚才还跟我说，此战万万输不得。兵器不如人家，兵力也不如人家，这仗还怎么打？”


    
“大人莫急！”周啸风还是那副波澜不惊模样，笑着从薛景仙手里夺过弯刀，将其装回刀鞘，“周某只是想让大人对大食那边的实力，有个更直接的印象而已。至于这把弯刀，就送给大人防身吧。此乃天竺那边所产精钢打造，刀身上的花纹很精美，带回长安去也算个稀罕物件！”


    
“你还没说怎么才能打赢呢！”此刻薛景仙哪还有闲心再欣赏什么刀身上的花纹，一把将刀身刀鞘从周啸风手上夺回，气急败坏地追问。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薛大人虽为文官，看起来也深得其中三味！”周啸风又笑嘻嘻地打趣了对方一句，才收起满不在乎的神色，郑重解释，“方才周某跟大人说起，大食人的三大长处。一是其士卒多为教众，相信死后可以进入天堂，享受无穷无尽的美酒美食和天国处女，所以作战时往往不顾生死。即便处于劣势，也会顽抗到底。第二，就是大食国如今国力正盛，比起我大唐毫不逊色。第三，则是其国新并了天竺、河西一带，把两地所产的良马、精钢都得了去。甲杖之坚利，可谓天下无双。我大唐在此三方面，根本不占……”


    
“这我都记住了！不会忘了回长安替你等宣扬！”没等周啸风总结完，薛景仙气哼哼地打断。“说重点，咱们怎么才能赢。否则，甭想让薛某替你等张目！”


    
“很简单啊。”周啸风微微一笑，故意让薛景仙着急，“咱们不是不能输么？”


    
“狗屁！”薛景仙气得直哆嗦，顾不上斯文，脏话脱口而出，“不能输就不会输了。自古以来，谁打仗想输过？”


    
“那可不一样！”周啸风摇了摇头，语气虽然还是带着一点点玩笑意味，眼神却很是凝重，“大人可知道，整个西域的百姓，无论栗特，突厥，还是突其施人，走到西边去做买卖，都以唐人自居？而西边的波斯人，天竺人、甚至极西之地，信奉十字教的色目人，到了我大唐境内，也无不倾倒于我大唐的优容与繁华！我大唐之文章，我大唐之秩序，我大唐之物产，即便走到万里之外，也令无数蛮夷之国仰慕不止。他们来我大唐之后便不愿意离开，只恨自己今生投错了胎，没有生为唐人。”


    
是这样么？久在中原，薛景仙对此还真没什么特别感觉。记忆中，自己治下的确有个开点心铺子的胡商，总是到衙门中上下打点，希望能花钱买个唐人良家子的身份。只可惜他那双汪蓝汪蓝的眼睛无法像头发一样用墨汁染黑，所以无论怎么装扮，正常人一瞥之间就能看出破绽。故而衙门口也不好收他的贿赂，直到薛景仙离任，此事还没有任何着落。


    
“那些天方教众，寄希望的不过是一个死后的天国。而我大唐，建立的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太平盛世。”周啸风的话继续传来，配合着过去的回忆，让薛景仙的心中刹那间豪情万丈，“兵书上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人和这一块，敌我双方还用得着比么？”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七 下）


    
回到自己的寝帐，躺在铺着软绵绵羊毛毯子的大床上，薛景仙辗转反侧。这是他在军中渡过的第二个晚上，然而，他却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迷恋上了此地。不仅是因为借着传旨钦差这个差事的光，平白得了许多以往得不到的尊敬。而且是因为安西军中那种轻松、惬意、雄壮威武又充满阳光的氛围，让他浑身上下倍感舒畅。


    
人天生就是直立行走的物种，即便是乞丐，也不愿接受嗟来之食。在官场摸爬滚打这么久，薛景仙本以为自己早已经忘了尊严是什么模样。而今晚，他却发现自己的尊严还在，并且隐隐有了复苏的迹象。


    
长远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好事！然而今天，他宁愿冲动一回，以后回想起来，也不会后悔。为了不让西域大地像周啸风描述的那样，成为一伙宗教疯子的猎物。更为了写在自己灵魂深处的那个称谓，唐人！


    
他薛景仙是唐人。无论做县令时的薛景仙，还是读书时的薛景仙，都是唐人。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在治下那些腰缠万贯的胡商面前，始终能高高地仰着头。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他的晚辈，还有成千上万和他一样的人，无论走到哪里，心中都充满了骄傲。


    
我是一个唐人。我大唐的国力，文章，物产以及平头百姓的吃穿用度，都是全天下最好的，世间无其他国度可比。我大唐平定西域这片无主之土，带给地方的是繁容与安宁。而远道杀来的天方人，带来的只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实在被自己突然崇高的举动烧得有些兴奋，薛景仙忍不住披上衣服爬起来，借着灯火观赏周啸风赠给自己的弯刀。刀柄上装饰的是几块拇指大的红色宝石，看起来非常剔透。被灯光一晃，就好像有一股流动着的血迹，顺着刀柄淌向刀鞘。而把刀刃抽出来之后，血迹又突然化作一朵朵金色的云彩。卷卷舒舒地布满了整个刀身。看起来神秘而又华贵。


    
“这个周老虎，还真的如他所说，不让朋友吃亏！”信手抛起一块面巾，薛景仙挥刀将其凌空斩为两段。到现在，他已经不相信，随便一个大食将领，都会配备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了。很显然，周啸风刚才故意夸大了敌人的实力。而至于此人为什么这样做，薛景仙已经懒得去寻找答案了。这把刀带回长安去，至少能卖到一千吊钱以上。但薛景仙绝对不会卖掉它。这将作为人生的一段令人骄傲的回忆，陪伴他过下半辈子。直到厌倦了仕途沉浮告老还乡之后，还能一手拿着宝刀，一手抚摸着孙子或者曾孙的脑袋对他们炫耀，“你祖父我当年，可是在西域打过天方人的。一刀挥下去，就是……”


    
正对着刀身上的花纹呆呆地傻笑，寝帐外又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紧跟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将其从幻想拉回现实，“薛大人已经安歇了么？周将军这里有一份礼物让岑某带给大人。不知道大人可愿意今晚就收下！”


    
“是岑判官么？薛某还没睡呢。”薛景仙愣了愣，赶紧收好宝刀，快步走到寝帐门口，“真是的，又让周将军破费，薛某怎好意思！”


    
“薛大人不必客气。大人肯替我安西军着想，就是我安西军所有将士的朋友！”判官岑参已经知道薛景仙的承诺，因此话语间透着股子亲近，“这份礼物，大人肯定会喜欢。赶紧抬进来吧，别耽搁太久！”


    
“是！”随着一声回应，几个虎背熊腰的兵士，将一个巨大的描金箱子抬进了寝帐。薛景仙在路上高薪聘请的私人护卫们也被惊动了，纷纷走出临近的帐篷，试图过来帮忙。判官岑参却笑着踏上一步，挡在了他们面前，“周将军叮嘱过，这份礼物，需要我们走后，由薛大人亲自打开。不劳烦诸位帮忙了，大伙还是回去继续休息吧！”


    
“你等先退下吧！”见岑参举动神秘，薛景仙只好客随主便，点头吩咐护卫们回避一二。待一干护卫回了各自的寝帐，刚想出言询问究竟，岑参已经拱手告辞，“大人慢慢看。喜欢就收下。不喜欢也没问题。岑某还有事情要忙，就先走一步了！”


    
说着话，竟不跟薛景仙继续客套，一转身，含笑而别。


    
什么东西遮遮掩掩的？莫非他们还能送我金子不成？想想岑参脸上的诡异笑容，薛景仙心里就有些发痒。反正是睡不着了，不如现在就打开看看。随手将寝帐门关严，薛景仙带着几分期待，扭开了箱子上的铜锁。


    
还没等他将箱子盖完全揭开，里边已经传出了一声柔媚的呻吟，“哎呀，可闷死奴家了。这个姓周的家伙，不得好死！”


    
“啊！”薛景仙吓了一跳，赶紧将手从箱子上缩了回来。


    
红色的箱子盖被人从里边完全推开，朦胧的灯光下，一个足足有七尺高的女子缓缓地伸展腰肢，抬腿迈出。


    
皮肤如牛奶般洁白莹润，下巴微尖，头发竟然呈烈火般的颜色！以唐人的目光看来，此女绝对够不上角色美人标准。但胜在异域风情浓烈。踮着完全赤裸的双足轻轻走了几步，就来到了薛景仙面前，轻轻跪倒，“奴婢荷叶，奉命前来伺候相公。”


    
“你，你叫什么。你叫我什么？”直到现在，薛景仙才从震惊中回转过心神，手握刀柄，低声追问。


    
“奴婢叫荷叶，前来伺候大人啊！”女子身上只穿了薄薄一层轻纱，跪在地上，红唇和发梢上的火光涌动，愈发烧得人心神荡漾，“难道我的唐言说得不够好么？嬷嬷就是这么教导的啊？！”


    
原来是个大户人家养在家里，请人教导了唐言的舞姬。薛景仙心里猛然涌起一丝暖融融的滋味，一瞬间，防备之意尽数消散，“不要叫我相公。还有，谁给你取的名字，叫什么荷叶，可真偷懒！”


    
“是父亲重金礼聘来的粟特嬷嬷，怎么，她取的不好么？这个骗子，还说她在长安呆过好几年呢！”歌姬一歪头，有些惊诧地抱怨。


    
“即便大户人家干粗活的婢女，都很少用荷叶做名字！”薛景仙心情大悦，笑了笑，耐着性子解释，“还有，你不要叫我相公。相公是特指某些男人。”


    
“那奴，奴家叫你什么啊。还有，你说我的名字不好，你帮忙再想一个！”女子见薛景仙面色和蔼，说话时的胆子立刻大了起来。


    
“你叫我大人，老爷，都行！”从对方的后续话语中，薛景仙又推翻了自己刚才的判断。眼前的这个女子不是歌姬，而是西域某个大户人家的女儿。真想不明白那些西域人的心思，居然不知道从哪找了个半吊子粟特人，给女儿取了个如此不伦不类的名字，“至于你。既然原来头发这么红，原来又叫做荷叶。不如就改为红莲吧。听着清爽，叫着也上口！”


    
“谢谢老爷！”西域女子倒是不笨，很快就学会了新的称谓，“请问老爷，红莲可以起来了么？”


    
“嗯！”薛景仙轻声咳嗽，想吓唬新得的婢女一次，又有些于心不忍，“今天可以起来了。以后记得，回到长安后，我不让你起来，你不能主动要求起来！”


    
“以后你会带着我？”红莲腾地一下从地上蹦起，胸前波涛涌动，“真的，老爷说话算话！”


    
“周将军让你过来伺候我时，没跟你说么？”薛景仙有些发傻，笑了笑，勉强将目光从波涛起伏处移开半寸，皱着眉头反问。


    
“他根本不跟我说话！”红莲撅起嘴，对周啸风好像十分不满，“我父亲将我送给了他。结果他从来就没搭理过我。今天是唯独一次，把我从别的营地叫过来，说让我来伺候你。还说只有把你伺候高兴了，才会带着我去长安！否则，就把我送回家里去，随父亲安排！”


    
“如果我不要你，你父亲还会把你送给别人么？”薛景仙很是好奇，顺口询问。


    
“你真的不要我？”红莲一听大急，扑上前，双手死死拉住薛景仙的胳膊，“求求你。千万别赶我走。我会跳舞，我会唱歌，我还会弹你们大唐的琴。我弹得可好了，连教习都夸我有悟性！我还会给你暖床，给你做任何事情！”


    
说着话，她就俯下身去，慌乱地解薛景仙的腰带。薛景仙见此，赶紧用双手将其抱住，低声安慰，“你不要怕。既然周将军把你送给了我。我就勉强收下好了……”


    
话说到一半儿，他忽然觉得自己实在是有些太过虚伪，忍不住大笑了几声，继续补充：“我是说，我会带你回长安去。但是，你们这里女子不值钱么？怎么随随便便就送人！”


    
“也不是随便送人！”红莲挣扎了几下，脸色突然变得通红，“我父亲是勃律国的大相，家中有很多女儿。长大之后便要送出去和亲，能送给唐人还好，要是送到，送到大食那边，那，那……”


    
说到这儿，她不仅有些伤感，眼角处珠泪涌动。


    
原来如此，周啸风可真够朋友！薛景仙心中叹了口气，同时又有几分得意。找个宰相的女儿做奴婢，想想心里就觉得有面子。可对于大勃律这种夹在大唐与大食两大势力之间的弹丸小国来说，甭说是宰相的女儿，即便是金枝玉叶，自从生下来的那天起，恐怕命运就已经注定了吧！


    
想到这儿，他不仅对怀中玉人心生几分怜惜。伸手摸了摸对方的头发，笑着安慰，“你放心好了，老爷我不会将你随便送人！等咱们到了长安，想必你就不会再终日提心吊胆。”


    
“谢谢老爷！”红莲伸出莲藕般的手臂，轻轻擦泪。抹到一半儿，忽然看到薛景仙那火辣辣的目光，笑了笑，低声说道：“我刚刚说的都是实话。我，我的确会给大人暖床。但是，但是不知道以前学得对不对。大人，大人能教教我么？”


    
转眼间，声音已经细不可闻。


    
“敢不从命！”薛景仙低声轻笑，手一挥，蜡烛应声而灭。


    
今晚，他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八 上）


    
第二天早上，却起得迟了。


    
待在红莲的伺候下用罢早饭，外边已经日上三竿。薛景仙本来还打算出去拜访几个安西军将领，转念一想自己昨天刚刚做出了承诺，心里也就迟疑了起来。然而坐在寝帐中无所事事又确实无聊得很，便点手将红莲叫到身边，一边教她真正的中原礼仪，一边跟她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红莲虽然是化外蛮夷之女，却也生着一副玲珑心思。知道自己下半辈子的命运好坏，就全系在眼前这个看上去有点干瘦，实际上身体还不算差的男人身上。所以学起来分外用心，偶尔在有意无意之间闹点儿小笑话，反倒给寝帐内的气氛平添几分嫙妮。


    
二人一个教，一个学，好不快活。正蜜里调油间，门外又有护卫来报，说宋武、宇文至、王洵、方子陵等一干家在长安的年青将领联袂前来拜访。薛景仙昨天还曾转交过宋昱和宇文德的家书，跟这几个年轻人也能算得上有一面之缘。况且现在是对方主动找上门来，不能算他违反承诺，因此稍做犹豫，便笑着迎到军帐门口。


    
“未经邀请便前来打扰，希望钦差大人勿怪我等冒昧。”几个年轻人中，眼下以王洵官职最高。因此便带了个头，冲着薛景仙抱拳施礼。


    
抛却钦差的身份不算，薛景仙的实职只是个中大夫，位列从四品下，比王洵的正四品中郎将身份整整小了三个级别。怎敢站着不动受对方的礼敬，赶紧侧开身子，以全礼相还，“王将军客气了。几位将军都客气了！几位能来这里看望薛某，已经令薛某受宠若惊。岂有怪罪几位将军冒昧的道理？！”（注1）


    
“薛大人真是会说话。再这样，我等都不敢进门了。”王洵身后的几位同僚一道侧开身子，拒绝接受薛景仙的回敬。


    
“那可不行。薛某正羡慕几位将军的好运道，准备沾点儿喜气呢！”薛景仙立刻收了客套，上前一把挽住王洵的胳膊，“赶紧请，赶紧请。红莲，快去给几位将军烧茶！”


    
他新收的侍妾红莲正躲在门口偷偷向外观看，猛然听见自家男人呼唤，吓得答应一声，拔腿便跑，“哎，我这就去。老爷别着急，水壶呢，老爷，咱们家的水壶在哪啊！”


    
话音未落，四下里已经响起一片善意的哄笑。几个在路上重金礼聘的护卫不忍眼睁睁地看薛景仙受窘，赶紧从侧面的小帐篷里出来，送上一壶刚刚打满的冷水。“挂在寝帐后边那个火堆上烧。记得先烧开了水，然后再放茶叶和调料。不要往茶里边加奶。你家老爷的客人都是从长安来的，喝不惯奶茶的味道！”


    
“知道了！知道了！谢谢，谢谢！”如同新妇见公婆般忐忑的红莲频频点头，别人指点一句，就说一声谢谢。这番举动，又惹得王洵等人纷纷哄笑。一笑过后，跟薛景仙之间的关系反而比先前融洽了许多。


    
“这丫头是周将军昨天送我的。薛某还没来得及教导她，让几位将军看笑话了！”薛景仙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笑着解释。


    
“她可是大勃律国中第一美人儿！这些日子来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跟周将军讨要，他都没松口。薛大人真忍心，居然让她做粗使丫鬟。”宋武笑了笑，低声点醒。


    
“啊，竟有此事！”薛景仙被说得一愣，惊诧地低呼。但是昨夜已经领教过这大胸长腿女子的好处，食髓知味。此刻将礼物退还回去的话，是万万不肯说出口的。只好讪讪笑了笑，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这个，这个，你们看，薛某这不是夺人所爱么。此女昨晚还是完璧，如今，如今……”


    
如今了半天，就是憋不出个所以然来，直尴尬地面红耳赤。还好王洵见机得快，笑了笑，主动给薛景仙找台阶下，“薛大人就不要自责了。周将军即便不将此女送给你，他也没福享受。否则，他的脑袋早挂旗杆上了！”


    
闻听此言，薛景仙心里又是一阵紧张。但是很快，便明白了王洵是在替自己解围，“哈哈，如此，此女倒是真和薛某有缘。这份人情薛某是欠大了，不知道这辈子有没有机会还上？！”


    
“薛大人客气了！”宇文至心里窃笑，脸上却装得一本正经。“一个蛮夷女子，算不上什么厚礼。若不是有这身甲胄束缚着，说不定宋将军已经成车成车的往自己家中拉了！”


    
“我哪有那么好色！”听大伙绕来绕去，把玩笑话突然绕到了自己头上，宋武赶紧跳出来，用力摆手。“薛大人别听这厮诬陷，宋某人练得是童子功，二十四岁之前，近不得女色！”


    
“那你可有的熬了！”薛景仙摇了摇头，笑着打趣。“安西军声威赫赫，不知道今后有多少蛮夷小国，上赶着将公主、郡主往军中塞。我看宋将军你今年也就十八、九的样子。美色坐于怀中却心神不乱，啧啧……”


    
“哈哈哈哈哈……”没想到平素斯斯文文的薛大钦差，说起笑话来嘴巴比武夫们还要直接，众年青将领又是一阵狂笑。只把个自称练童子功的宋武，窘得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红着脸戳在门口咬牙切齿，“你们，你们……”


    
“好了，大伙若不嫌弃薛某的寝帐寒酸，就赶紧进来吧。西域日头太毒，你等受得了，本官可是受不了！”薛景仙收起笑容，伸手拉开门帘。


    
有道是听话听声，锣鼓听音儿。刚才虽然是东拉西扯地说了一些笑话，薛景仙也从中弄明白了，安西军纪律很严，像那种“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现象，在安西军中并不存在。所以周啸风平白得了个美人，也只能将其送往关押俘虏的营寨内暂住。不敢立刻享用。而自己昨天收了周啸风的礼物，却也没违反军纪。毕竟自己只是到此公干的一个外人，任何行为都不受军法的约束。


    
正在心中仔细盘算利害得失之际，耳畔又听见王洵笑着说道：“我等此番前来打扰大人，并没有什么要紧事情。只是离开长安太久了，难免有点想家。还望大人体谅我等的苦处，有什么新鲜事，尽管跟我等说说！”


    
跟在王洵身后，宇文至也冲着薛景仙拱拱手，笑着请求，“是啊，是啊，都离开一年多了。当初在长安时，没觉得城里有什么好来。待到了这儿，才知道当初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还不是老样子，哪有什么新鲜事！薛某倒是觉得，西域这边天宽地阔，喘气时都多几分自在！”薛景仙略作斟酌，笑着回应。


    
这话倒不完全是在恭维对方。在长安城时，他求官处处碰壁，整个人压抑得都快疯掉了，所以看到谁都不顺眼，遇到令自己不开心的话题，就忍不住冷嘲热讽几句。而到了西域之后，又是被大伙众星捧月般奉承，又是被赠宝刀美人，心情一下子就晴空万里，整个人的性子也是大变，跟先前相比简直是天上地下。故而跟谁都能说上几句笑话，看哪个都觉得亲近。


    
“大人还是随便说说吧。我等想家，都快魔怔了！”宋武也终于缓过了几分精神，唯恐薛景仙继续推辞，拱手着手请求。


    
若是放在以前，就冲着他是中书舍人宋昱的弟弟，薛景仙也会给他点儿脸色看。此刻，却觉得对方不过是一个半大孩子，骤然间离家万里也着实可怜，想了想，笑着说道，“那薛某可是随便说了。其实薛某去年夏天才到的长安，对城里风物也不熟悉……”


    
一边谦虚着，他一边将半年多来听到的，看到的新鲜事娓娓道来。中间当然还不忘了偷偷加上些个人私货，对杨国忠取代李林甫之后的作为称颂有加。反正恭维话不要钱，通过宋武、宇文至二人的口辗转传回长安去，说不定还会给他带来许多利益。


    
王洵、宇文至、宋武等人的确也思乡思得苦了。很多长安风物，明明在记忆里边很熟悉，也巴不得让薛景仙再描述一番。偶尔听对方描述错了，还笑着出言指正。总之，此刻在他们记忆里边，只有长安城光鲜的一面，绝没有先前感受到的沉沉暮气。非但世间再无其他名城可以与长安相提并论，连佛教中的极乐，十字教中的天堂，都无法跟故乡比拟。


    
不一会儿，说话者就从薛景仙一个人，变成了大伙共同参与。七嘴八舌，将长安城的诸多好处如数家珍。侍妾红莲烧好了茶，拎着铜壶入内。见到此景，不敢出言打扰，只好站在一边旁听。听着听着，她自己就入了迷，铜壶什么时候丢到了脚下也不清楚，只觉得如果世间真的有如此繁华所在的话，自己能在里边生活上一天，就是第二天早上就死去，这辈子也值了。


    
注1：唐代官制，同一品之间，还分正上，正下，从上，从下四等。王洵此刻的官职级别为正四品上，薛景仙为从四品下。所以后者比前者低了三级。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二章 天河 （八 下）


    
好梦向来容易醒。


    
突然间，外边传来一阵凄厉的警报，“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有敌情！”宇文至第一个反应过来，单手一撑，从毡垫子上长身跃起。“赶紧去中军听令，大帅正在点兵！”


    
“快走，快走！”宋武推了方子陵一把，大声催促，“估计是大食人的援军到了，赶紧去中军听令！”仓促中，脚下一绊，将红莲放在身边的铜壶踢出数步，茶水登时淌了满地。


    
此刻，他却没功夫怜香惜玉，拉开帐门，撒腿便跑。紧跟着，宇文至、方子陵等前来打听故乡消息的长安子弟鱼贯而出。只有王洵，总算在生死边缘比众人多走过几遭，虽然心里也很紧张，却还不忘了躬身向薛景仙施了个半礼，带着几分歉意说道：“军情紧急，某等就先告退了。待会儿待大帅那边应完了卯，再过来向钦差大人讨教。”


    
心里想时是一回事，真的听到了角鼓之声，薛景仙早就惊得手脚发软。此刻哪里还顾得繁文缛节？一把抱住王洵的胳膊，惨白着脸喊道：“王，王将军慢走一步？大食人，大食人真的来了么？”


    
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胆小，王洵挣了两下没能挣脱，只好停住脚步，伸手去掰对方死抱着自己的胳膊双臂，“薛大人不必着急。眼下只是斥候传来的警讯，按照军中常规，想必大食人还有一段路要赶！王某之所以急着走，是要着去中军应卯。安西军规矩严，若是三卯不至，王某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


    
“我，我跟你一起去！”薛景仙哪里肯放手，用尽吃奶的力气跟王洵“搏斗”，“我跟你一起去。我替你擂鼓，擂鼓，那，那个助威！”


    
“大人想要为国出力，也得换了铠甲啊！”王洵哭笑不得，像哄孩子一样安慰对方，“战场上最怕的就是流矢。那东西中上一支未必立刻要命，可万一伤口感染，就是神仙也救不回了！大人若不穿铠甲上阵，岂不是成了活靶子么？中军点卯还需要一段时间，大人换好了铠甲，去那边寻王某便是。赶紧放手，你的女人在旁边看着呢！”


    
“啊，啊！”薛景仙愣了愣，这才意识到自己新收的美妾就站在身边。讪讪地收了胳膊，低声叮嘱，“那，那一会儿薛某就站着王将军身边好了。你可千万说话要算数啊！”


    
“其实你留在营地内，比哪都安全！”王洵笑着解释了一句，转过身，匆匆跑远。


    
“薛某这就去寻你！”薛景仙才不敢一个人留在营地。万一安西军打输了，谁还顾得上回营？还是跟紧了王洵这个大块头安稳，至少敌军放箭时，目标不会落在自己身上。


    
一边在心里给自己打气，他一边收拾行头。刀是周啸风送的，铠甲是刚才宇文至带来的礼物，头盔稍微大了些，总是溜下来盖住眼睛，需要在脑后垫点儿东西。薛景仙忙得手不够用，大声命令侍妾过来帮忙。接连喊了好几嗓子，才发现红莲已经吓得傻了，苍白着脸根本挪不动脚步。


    
“帮我把床头上的帐子扯下一角来，赶紧着。愣在那干什么，大食人远着呢！”薛景仙火往上撞，推了红莲一把，大声喝令。


    
“啊——”红莲再度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张开胳膊，一头扎进薛景仙的怀里，“大人，大人，别丢下我。我怕。我不敢一个人在这儿！别丢下我。大食人，大食人，他们要屠城的啊！”


    
“别怕，老爷在这儿呢！”尽管自己心里吓得要死，薛景仙却不得不装出临危不惧的模样，“你好好待在这儿，老爷亲自到阵前去，把大食人赶走。乖，别怕，实在不行，你就到床上躺着，用被子捂住耳朵。”


    
这些话显然没什么作用，吓傻了的红莲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老爷别走，老爷别走，别把我一个人丢在这儿，我怕，我怕——！”


    
“别怕，大食人不是我们唐人的对手！”薛景仙双臂抱住美妾，将其一点点推向床头，“别怕，有大人我在呢。来，你躺在床上，用被子捂住耳朵。这把削铁如泥的宝刀也给你，谁敢靠近，你只管剁他。”


    
“大人别走，大人别走！”红莲显然是见识过大食兵马淫威的，死死拉住薛景仙的绊甲丝绦，就是不放。薛景仙又安慰了几句，心头便有些噪了，抬高嗓门，大声呵斥道：“放手！你再胡搅蛮缠，我就休了你。如果我战死了，你尽管投降便是！反正敌军不知道你是我的人，冲着你阿爷的面子上，也会放你一马！”


    
“不——！”红莲又怕又急，立刻号啕出声，“如果你死了，我就抹脖子。你上午刚说的，这是中原规矩！”


    
“胡说，我哪那么容易死掉！”薛景仙被哭的心中一疼，声音立刻又软了下来。“我是钦差，钦差你懂么。除非真的打了大败仗，否则谁也不敢让我受伤。乖乖地在这里等着，老爷我去捞功名去了！”


    
说罢，狠心不再听身后的哀哭，整了整衣袖，大步出帐。


    
一干被指派护送薛景仙从长安而来的亲卫们，此刻也吓得脸色煞白。拉着坐骑等在帐篷前，恨不得立刻就上马逃走。在此“危难”时刻，薛景仙怎肯便宜了他们。冲上前几步，指着两位伙长的鼻子骂道，“你们也算男人？听见按号角声就要尿裤子！莫说还有安西军的弟兄顶在前面，即便安西军真的抵挡不住了。大不了是一个死罢了，总好过阵前逃命，被官府捉了把脑袋挂在城墙上，辱没自家祖宗。呸，呸，安西军怎么可能会输。你们这些没卵蛋的，还不跟我一起去中军听候调遣！”


    
“还说我们呢，您脸色又好看到哪去了！”侍卫们小声嘀咕，心中虽然不服，却再不敢提逃走两个字。


    
骂完了长安城来的护卫，薛景仙自己的胆气又壮了不少。侧过头，冲着十几名在路上雇来的亲随喝道，“你们几个也别愣着，都把盔甲给我穿起来，咱们一起去给安西军擂鼓助威。打赢了仗，我手中的金子跟大伙平分。若是不幸输了，薛某身为四品钦差都不怕死，你们不过烂命一条，还有什么可惜了的！”


    
“我们本来就想去阵前长长见识的！”一众雇佣来的亲随挨了骂，也不着恼，笑呵呵地大声回应。“既然薛大人这里有金子分，我们就更不能走了。只是我等这三脚猫功夫，怕人家安西军看不上眼罢！”


    
“尽管跟在我身后。我如果有机会往前冲，你们跟着就是！”本着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的原则，薛景仙大声回应。“如果战后大伙侥幸不死，甭说几片金子，就是你们想分军功，薛某也厚着脸皮帮你们讨些回来！”


    
“多谢大人！”那些薛景仙在路上雇佣的汉子，多是些亡命的刀客。只要有钱赚，有好处捞，就不知道什么叫做畏惧。当即齐声道谢，咧着膀子跟在了薛景仙身后。


    
已经没太多时间啰嗦，薛景仙带领着随从，携裹着一众亲卫，快速冲向中军。还没等走到中军大帐，安西兵马已经开始整队。薛景仙骑在马背上四处瞭望了一下，瞅准了封常清的帅旗所在位置，策马凑了过去。


    
这是最稳妥的选择。除非安西军被打得全军覆没，否则，没人敢让敌人冲到封常清眼前。正当薛景仙为了自己的急智而得意间，耳畔又传来一阵号角，“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悠长低沉，与刚才报警的角声截然不同。他不由自主地将头扭向角声传来的方向，却看不见敌军具体规模，只见远处地平线上涌起了一股黑潮。铺天盖地，没边没沿。


    
黑潮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如同墨汁般，盖住了阳光，盖住了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将黑暗与冰冷灌满整个世界，令天地间所有一切，瞬间都失去了颜色。


    
天河，真的决口了。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三章 壮士 （一 上）


    
顷刻间，所有勇气再度从薛景仙的身体里溜走。什么功名富贵，什么壮志豪情，全都在不远处那道铺天盖地而来的黑浪面前被拍了个粉碎。整个人心里，除了“逃命！”二字，也再想不起其他。可偏偏四下周全是战马，他根本没有空隙拨转坐骑。想要大喊一声“让开！”，却又发现自己的嘴巴早就被远处那道冰冷黑浪给冻僵了，根本无法发出任何声音。


    
就在薛景仙就要从瘫在马背上的当口，一个温暖而巨大的手掌托在了他的腋下。“末将王洵，奉命来保护钦差大人！”


    
“啊，呃，呃，呃……”薛景仙如同溺水之人突然看到了救命稻草，顺手抓过去，手指在王洵的臂甲上扣得发白，“呃，呃，呃，王，王，呃……”


    
见到他如此模样，王洵倒不感觉怎么奇怪。读书人么，十有八九都是这德行。没上战场时，个个都热血沸腾。待到需要动真章时，则手软脚软，连逃走的力气都失去了。“大食人虚张声势而已。跑了这么远的路，早就人困马乏。傻子才敢直接发起攻击！”


    
仿佛是在印证他的推断，随着一声凄厉的号角，远处的滚滚黑浪猛然一滞。随即，黑浪下发出数阵狼嚎般的声音，几十面大大小小的战旗挑出来，在距离唐军五百步左右排成一条长长的直线。


    
旗面上写的都是大食文，薛景仙一个都不认识。但他却终于恢复了一点儿心智，能判断出敌军正在列阵。在阵型整理结束之前，无法发起进攻。“有，有劳王将军了！”转过惨白的脸，他向王洵轻轻咧嘴，“薛，薛某这是，这是第一次，第一次……”


    
“钦差大人是第一次这么近的看两军对垒吧。”此刻的大块头王洵，笑容看起来要多令人舒服有多令人舒服。“不愧学富五车的才子，泰山崩于面前都不变色。哪像末将，第一次与敌军对垒时，差点连兵器都没力气拎！”


    
“你以为全天下都跟你一样啊！”宇文至带了一小队人策马赶来，整整齐齐地站在了薛景仙的另一侧，将薛大钦差和他的侍卫们护在了两队安西军中间。“我去年来这里，第一仗可就射杀了四名敌将！”


    
“得。谁不知道你？还吹呢，头几箭差点儿扎我肩膀子上！”第三个奉命赶过来的是宋武，听到宇文至又在吹牛，笑着揭穿他的老底。


    
三个年轻人嘻嘻哈哈，丝毫没把远处的敌军放在心上。薛景仙和他的随从们看到此景，心境立刻又踏实了不少，一个个讪笑着松开紧握的缰绳，将坐骑慢慢收拢成列。


    
“薛某，薛某哪是镇定啊。是给吓得连害怕都忘了！”受到王洵等人的影响，薛景仙也拿自己开了个玩笑，“该死的大食狗，看看他们来了多少人！”


    
“人多才好，免得待会儿首级不够分！”王洵笑着向对面扫了一眼，嘴角上挂起几分轻蔑。


    
对面的大食人还在继续整队，一层层披着铠甲的士兵从骆驼上跳下来，在战旗下排开，用门板大的盾牌竖起城墙。紧跟在刀盾手之后的，是大食人的长矛兵，也是刚刚从骆驼上跳下，就迫不及待地将矛尖探过前排刀盾手的肩膀。随后，是弓箭手，高昂着头，寒森森的箭锋斜指向上。再往后，全身包裹在铠甲内的重骑兵，只穿了一件护胸的轻骑兵，没有任何铠甲，用黑布裹着半个脑袋的骆驼兵，一波波，一浪浪，从远处向这里汇聚，没完没了，无止无休。


    
只看了区区一小会儿，薛景仙心脏就又开始发紧。侧着脑袋再看自己这边，却发现安西军的士卒们连盾墙都懒得竖，就大模大样地骑在马上，仿佛在观赏敌军的表演。而就在自己不远处的安西军主帅封常清，仿佛也没有趁敌军立足未稳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的意思，半眯缝着眼睛，花白色的胡须随着呼吸上下颤抖。


    
这群疯子！两相比较，薛景仙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后悔。早知道敌我双方众寡如此悬殊，他才不留在前线看热闹呢！对面的大食人规模至少是安西军的四倍，骄傲的封常清居然还给对方留下充足的列阵时间，不是自大到发疯的地步，还是因为什么？


    
与这群疯子一起上阵，纯属给自己找死！薛景仙心中又偷偷嘀咕了一句，伸手去摸腰间兵器。准备着万不得已时挥刀自杀。手指却在腰间摸了个空，本来该挂刀的地方只剩下了香囊，上面湿湿冷冷的，宛若留着一层水渍。


    
该死！薛景仙低声叫骂。这才想起来，临出寝帐之前，自己将削铁如泥的宝刀留给新收的美妾了。正懊恼间，王洵已经看到了他的窘迫。笑了笑，将自己的佩刀解下来，递了过去，“莫非钦差大人也手痒了么？先用我的凑合一下吧！是军中统一配发的横刀，刀脊有点太薄了，只适合追亡逐北。大人先凑合着用，待会儿我再给你寻把更好的来！”


    
“多谢王兄弟！”薛景仙将刀接在手里，真心实意的抱拳致谢。无论对方接近他是为了什么目的，至少，人家今日已经三番五次地替他解了围，并且每次都小心地顾及到了他这个钦差大人的颜面。


    
王洵这人大咧咧惯了，对薛景仙的回护，其实只是出于对同乡照顾，根本没想那么多。见对方端端正正地向自己作揖，赶紧在马背上侧开身体，笑着数落道：“不就一把破刀么？犯不着这么郑重吧！咱们两个可都穿着铠甲呢，别动不动就作揖行不行！”


    
“噢！也是！”薛景仙这才听见自己身上的铠甲撞击声，讪讪地笑了笑，放下平端着的胳膊。


    
见对方终于不再端着架子，王洵又将马头带近了些，笑着说道：“你要是真的想谢我也行。我最得了些小物件，需要人帮忙带回长安去。等你回去缴旨时，帮忙捎一下就行了。我家就住在崇仁坊，从左首数第……”


    
“如是王兄肯让我抽头的话，捎点儿东西也不是不可以。”薛景仙的笑容被对方感染，随口开了句玩笑。“还有宇文兄弟，这位宋兄弟，有什么东西需要往回捎，待会儿打完了仗，一并送到我那边就是。反正我需要办的事情已经差不多了，路上不必再紧赶慢赶！”


    
“那敢情好！”宇文至和宋武也笑了起来，年轻的脸上充满了阳光。


    
“就这么说定了！”薛景仙笑着挥刀，这一刻，心情竟然是十几年来，最为轻松之时。


    
几个人谈谈说说，时间过得飞快。好像就在转眼功夫，远道而来的大食人已经布好了阵，黑漆漆一大片，远远望去，就像农夫秋天放火烧荒，不小心火头失控，燎了自家的堆放在地里秸秆一般，冰冷而又凄凉。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低沉的号角声再度响起，军阵中的大食人开始有所动作。不是向前，而是轮番跪倒在地上，嘴里发出喃喃的声音。


    
“他们在干什么？”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到了此刻，薛景仙反而不像先前那般惊慌了。回过头来，向王洵虚心请教。


    
王洵对大食人的古怪举动也不熟悉，又不愿意在对方面前丢面子，想了想，信口胡柴道：“估计，估计是在向某个神仙祈祷吧。祈祷神仙保佑他们杀人放火，无往不利！”


    
“世间还有保佑强盗杀人放火的神明？！”薛景仙冷笑着撇嘴，心中对大食人的敬畏又降低了数分。虽然此刻，他已经能清楚地看见，对面的大食士兵身上的甲胄做工之精良，丝毫不亚于自己身边的安西军士兵。


    
平心而论，大唐在西域的扩张，也不是丝毫不带血腥气。然而藏在中原人骨子里的仁义观念，还使得他们在击败了反抗者之后，尽可能地善待当地部族，而不是彻底将对方赶尽杀绝。当地人的信仰，拜火教、十字教、萨满教，甚至此刻煽动百姓与大唐为敌的天方教，都被很完整地保存了下来。虽然这些教义在某些方面，与中原人奉行的儒、道、释三家典籍格格不入，然而作为唐人，却有着海纳百川的胸怀和勇气，允许被征服者与自己的信仰共存，共生，甚至相互影响、促进。


    
反观天方教，只是通过短短的几天接触，已经在薛景仙心中留下了非常恶劣的印象。侍妾红莲对天方教的恐惧不是装出来的，军中流传的关于天方教狂信徒，把所有非教徒视为猎物的谣言，也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这种残酷而又偏执的教义，与薛景仙心中的儒家理念冲突甚重，越是与其接触得多，越令他心生蔑视之感。


    
不是武力上的蔑视，而是作为文明对于野蛮的天生优越感，令薛景仙心中充满了骄傲。即便安西军今天真的打输了，除却逃跑与战死之外，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心里也没想过自己其实还有投降和当俘虏这两个选择。因为那两个多余的选择，不仅仅侮辱了他的一肚子文章，同时也侮辱了他身上的唐人血脉！


    
大食人的祈祷文很长，像苍蝇一般没完没了。薛景仙只看了一小会儿，便有些不耐烦了。用手肘碰了碰王洵，继续虚心求教，“这应该是个好机会啊。敌人都下了马。咱们只要拿骑兵一冲……”


    
“此战不是要将大食人击败，而是让其心服口服！”关于封常清的战略目标，王洵倒是理解得非常清楚，“安西军只有这么点儿人，即便获胜，也没力气继续向西开疆拓土了。而大食也算是个当世大国，据说国土、人口都与大唐不相上下。如果趁他们远道而来，立足未稳就发起攻击的话。胜算固然很大，但大食人输了之后，却未必对我军心生畏惧。只有给他们一个机会，堂堂正正地将他们打个落花流水。才能让他们彻底怕了，至少有整整一代人，不敢再主动向咱们起衅！”


    
“不战而屈人之兵么？封节度真是大手笔！”薛景仙反应一点儿都不慢，被王洵一提，立刻明白了安西军的意图。只是这个意图是不是有些过于一厢情愿？本着读书人对化外蛮夷一贯恶感，他不太看好封常清的目标。


    
正准备再跟王洵探讨几句，对面的敌阵又发生变化。随着数声号角，所有将士从地上站起身，各归原位。随后，阵门忽然打开，有个身高过丈，横着量肩膀也足有六尺开外巨人，扛着把黑漆漆的弯刀，大步走了出来。


    
咚，咚，咚，隔着老远，薛景仙几乎能听见对方脚步的节奏。端的是一步一个脚印，将地面踩得来回晃动。当然，这些都出于他的想象，西域的地面没那么松软，大食巨人也不是蛮荒猛兽。但那扑面而来的压迫感，还是令安西军中很多人的呼吸为之一滞。


    
“噢，噢，噢——”巨人走到战场中央，距离敌我双方都两百五十步左右，终于停下了脚步。将弯刀插到地面上，伸开没有任何铠甲保护的胳膊，用力敲打自己的胸口。“噢，噢，噢——”


    
如同野兽般的叫喊，迅速传遍整个战场。大食人闻之士气高涨，跟着巨人的节奏齐声呼喝。安西军这边的士卒们则破口大骂，气势上却明显比对面稍逊了一筹。


    
“都什么年头了，居然还跟老夫玩这一套单挑的把戏？！”封常清终于被惊动，睁开双眼，目中冒出一道寒光。“谁替我出去，把对面那个傻子给砍了！”


    
“末将愿往！”没等封常清把话说完，王洵的坐骑已经冲出了本阵。一边策马飞奔，一边大声喊道，“末将刚刚受了陛下破格提拔，无以为报。就拿这家伙的脑袋来顶账吧。诸位兄弟，千万别跟我争！”


    
周啸风、赵怀旭等人本来已经冲离了本阵，听到王洵后半句话，笑骂着兜转了坐骑。只有宇文至不放心，远远地跟了上去，同时取下骑弓，将羽箭搭上了弓弦。


    
没等王洵冲到战场中央，巨人突然转过身，拔腿就跑。一溜烟跑出老远，又回过头来，冲着王洵又跳又叫。


    
“哈哈哈哈！”看到此景，本来还为王洵暗捏一把汗的薛景仙等人忍不住哈哈大笑。正好奇间，又看到那个巨人拎着黑漆漆，侧面镶嵌了很多大宝石的弯刀，大步流星地走向了战场中央。


    
这傻子要干什么？众人微微一愣。旋即看到王洵也跳下了坐骑，将马槊挂在了马鞍桥侧，单手拎起了一柄又像链子锤，又像流星锤的奇怪兵刃。


    
原来那看着像个傻子的巨人一点儿也不傻。居然不肯吃敌人在马上，自己在步下的亏，所以才撒腿跑远，然后背靠着自家大阵提出了抗议。而王洵虽然不懂大食话，却从巨汉的举动上，猜到了他的意图。所以才跳下了坐骑，选择与对方公平步战。


    
他腰间的横刀刚才借给了薛景仙，所以此刻手边只剩下了高适所赠的铁流星可用。而对面的大食巨汉也算身经百战，一眼就看出了，前来应战自己的唐将犯了个致命错误，把极西之地重甲骑士所用的马上兵器，当做步下兵器来用了。


    
这种送上门便宜，不占才是傻子。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大食巨汉腾腾腾助跑了几步，大喝一声，挥刀冲王洵就来了记直劈。此刻的王洵也不再是半年前那个初经战阵的小菜鸟，先是向旁边轻轻跃开半步，避过对方的刀锋，随后一抖手臂，将铁流星迎面锤了过去。


    
“嘿嘿……”大食巨汉咧嘴冷笑，露出满口的黄牙。脑袋随即轻轻一歪，以与自己身形决不相称的敏捷，避开铁流星的攻击。然后迅速向前抢身，刀锋直劈王洵的面门。


    
铁流星本来极西之地的重甲骑兵，在第一波冲击完成，手中长枪失去作用后，用来横扫对方步卒的。因此链子设计得很恰当，坐在马背上，单臂正好可以抡圆。此刻被王洵稀里糊涂地当做了东方的步战兵器来用，链子就有些过长了。被巨汉抢近内圈，立刻成了累赘。害得王洵左躲右闪，根本没有能力还击。


    
那大食巨汉岂肯再容王洵缓过神来反攻。占到了便宜后决不松口，接连数刀，刀刀不离王洵脖颈和前胸。看到对方身体已经渐渐失去平衡，又是嘿嘿一声冷笑，刀锋由竖转斜，兜肩带背劈了下来。


    
眼看着王洵就要身首异处，薛景仙忍不住闭上了眼睛。年轻人的刀在自己手里，如果他就这样死了，薛某人难辞其咎。正自责间，又听见一声喝彩，随后有一声凄厉的怒吼，瞬间冲入耳鼓。


    
“啊！”薛景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听觉。大食巨汉受伤了，王洵居然没事？他睁开眼睛定神细看，只见大食巨汉满身是血，左一刀，右一刀，追着王洵猛砍。但是脚步已经踉踉跄跄，显然受得伤不轻。


    
再看王洵，却是空了双手，围着大食巨汉来回兜圈子。先前被视为累赘的铁流星落在不远处的地上，锤头几个尖角在日光的照耀下隐隐发红。原来就在薛景仙闭眼之时，王洵突然猛地向回用力，然后松开铁流星，整个人向下一蹲，以地躺拳的救命姿势，逃离了对方的攻击范围。


    
而大食巨汉非常不幸地抢上，刀刃正好横扫到了铁流星的链子。失去控制的锁链立刻变成了一条毒蛇，在巨汉的兵器上绕了一遭又一遭。没等他在突然发生的古怪状况下将兵器扯回来，铁流星的锤头却因为王洵先前留在兵器上的惯性，呼啸着扫回。顺着大食巨汉拉扯的力气绕了个圈子，正好砸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饶是那巨汉头上裹着铁盔，后脑处也被铁流星上的尖角敲破，鲜血汩汩外冒。然而此人却依旧无法接受被一个身材比自己矮，年龄只有自己一半的唐将击败的现实，怒吼着抡动兵器，拼尽最后一口气，也要将王洵剁于刀下。


    
只可惜这个愿望实在有些奢侈过分。王洵只是随意绕了两个圈子，就将此受伤巨汉绕晕了头。瞅准破绽一脚踹于其腿弯处，将其踢翻在地。随后抢过刀来，猛然向下一挥。只见红光四射，有个硕大的头颅跃上了半空，双眼里兀自写满了愤怒与不甘。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三章 壮士 （一 下）


    
“好啊——！”见到王洵阵斩敌将，安西军上下齐声喝彩。特别是心中自觉有愧的薛景仙，奋力挥舞着横刀，叫声比周围任何人都响亮。


    
对面的大食人中间，则发出了一阵刺耳的诅咒声。紧跟着，三名身披重甲的将领策马而出，挥舞着弯刀，直扑正在战场中向自家兄弟拱手的王洵。


    
“小心身后！”“不要脸，输不起么？”发现敌军趁机偷袭，安西将士立刻大声示警。听到袍泽们的提醒，王洵一把抄起链子锤和敌将的弯刀，迅速转身，质问的话脱口而出。“就这点儿出息啊！单挑可也是你们提出来的！”


    
大食人听不懂王洵的质问。即便听懂了，也装着充耳不闻。继续催动坐骑，恨不得立刻将王洵砍成碎片。


    
此刻王洵的坐骑不在身边，如果转身退走的话，肯定会被策马而来的敌将从背后剁成肉酱。只好把心一横，左右手各持一件兵器，摆出了迎战的姿势。本着临死前也要多拉一个垫背者的想法，硬扛到底。


    
眼看着敌将已经靠近他二十步之内，耳畔忽听一声弓弦响。当先一人脖颈上突然插了跟雕翎，应声落马。紧跟着，第二声弓弦响起，左侧敌将亦被射翻在地。冲过来的第三名敌将见到已经没便宜可捡，迅速拨偏坐骑，向战场两侧远遁。冲上前替王洵抱打不平的宇文至岂肯放过他，从箭馕中掏出第三支破甲锥，稳稳地搭在弓臂上，弯弓如满月。“嘣！”第支雕翎破空，从背面射中敌将脖颈，将其直接推离了马鞍。


    
电光石火间，王洵面前已经没了敌人。赵怀旭和李元钦两个此刻也策马冲到了近前，一左一右，将其牢牢护住，“大帅有令，命你速归本阵！”


    
“稍等我一下！替宇文小子收拾了战果就回！”在生死两界迅速打了个转的王洵怒不可遏，对敌将的最后一丝尊敬也从心中消失殆尽。举起抢来的弯刀，收起刀落，“噗，噗，噗，噗！”在附近的三具尸体上各补一刀，然后将死者的头盔踢开，用手抓住四颗头颅的发梢，倒拖着向自家军阵走回。


    
见到自家将领接连战死，对面的大食人愈发恼羞成怒。十几名身穿黑衣的武士同时出马，试图凭借人数的优势将头颅抢回。安西军这边，也不肯再吃第二次亏。封常清一声令下，十几名悍将策马迎上，与李元钦、赵怀旭、宇文至三人一起，堵住大食武士激战。


    
有这么多人看顾自己的后路，王洵岂会再担心。迈开大步，一溜小跑来到封常清马前，将手中的四颗血淋淋的人头向地面上一掷，同时大声喊道，“末将王洵，幸不辱命！”


    
“胡闹。还不给我退下！莫非还等着老夫给你记功不成！”封常清狠狠瞪了他一眼，低声呵斥。


    
武将单挑，在汉代以前的中原就已经是一种过时的战术。如果刚才不是顾忌到己方军心，封常清根本不想理睬大食人的挑衅。对方的意图明显在于借机炫耀武力，以鼓舞其麾下兵卒士气。好在王洵这愣头青最后打赢了，否则，安西军未正式开战之前先折一将，气势上就已经输给了对方。


    
此刻王洵也有点儿后怕，嘿嘿干笑了几声，拎着两把兵器跑向自己的原来的位置。见了薛景仙的面儿，将新缴获的弯刀向对方手里一递，“给。大食人的人品不咋地，打制兵器的手艺还不赖。正经八本的天竺钢，比我那把横刀强！”


    
刀的长度足有六尺，侧宽五寸。对于薛景仙这种身板来说，实在有些过于笨重。但是，他还是伸出双手，将王洵的礼物接了过来。然后紧紧抱在胸前，一边感受着刀身的分量，一边笑着说道，“有劳兄弟了。下次切不可再这样冒险！”


    
“谁想到大食人这么不要脸！”王洵摇摇头，翻身上马。“打得怎么样了？真无耻，他们又在加人！”


    
“插标卖首而已！”到底是书生，薛景仙说话比王洵文雅得多。撇了撇嘴，不屑地点评。就在王洵回阵，缴令，送刀，这段时间，疆场上的混战已经又分出了胜负。远道而来的大食人接连被打下马四、五个，而安西军这边却只有一名将领受了很轻的伤，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然而对方主帅的心里却好像根本没有“公平”这一概念。见到自家将领接连吃亏，索性吹响号角，又调了数百好手同时出阵。非要在安西军身上讨到个彩头不可。


    
封常清再也没耐性跟对方耗下去了。抬头看看天空的太阳，估算了一下敌军从列阵起到现在的时间。笑了笑，伸手将一面淡红色旗帜举了起来。


    
“前军出击！”周围的亲兵扯开嗓子大喊，瞬间将号令传到了所有人的耳朵。


    
“大帅有令，前军出击！”帅旗下，数百名将士齐声重复，紧跟着，激越的战鼓声轰然炸响。“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


    
“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雷鸣般的鼓声中，安西军前锋就像一条被激怒了的狮子，咆哮着张开了尖利的牙齿。


    
统带前军是宿将李嗣业，闻听号令，立刻挥师向前。最前排为七百多名盾牌手，每个人都举着一把足以将整个身体遮盖起来的巨盾。盾牌表面，包了一层精钢。被盾牌的主人精心打磨，明晃晃的几乎可以照见对面的人影。


    
走在盾牌手之后，则是两千多弓箭兵。分成前、中、后三排，每排相距十余步，一边走，一边在领军郎将的指挥下，慢吞吞地调整着弓弦。跟在弓箭兵身后，则是两队长槊手和一队陌刀手。规模各有八百余人，单独结成了三个锥形阵列。


    
李嗣业本人就站在陌刀队前方正中央位置，头戴一顶镔铁盔，盔沿微微上翘，形成一个优雅的圆翼。圆翼之下，是一个黑漆漆的面甲，上面用簪花工艺敲打出一张金刚脸，怒目圆睁，红唇翻卷，看上去极其威武。面甲之下的脖颈，则被一层链子甲和一层皮甲牢牢护住，与下方的胸甲浑然一体，中间找不到半点儿过度的痕迹。而整个胸甲则又由几片不同的甲叶组成，如荷花瓣般彼此扣在一起。既能为铠甲的主人提供可靠的防护，又尽最大可能保证了铠甲下身体的灵活性。胸甲正中，则为一面亮闪闪的护心镜，遮住整个小腹。连在护心镜下的，是几片犀牛皮战裙，遮盖起护腿甲、护胫，和包铁战靴的上边缘。


    
跟在李嗣业身后的陌刀手们，几乎与他做相同打扮，皆是全身重甲。将领与普通士卒的唯一区别在于盔缨的颜色。李嗣业的盔缨在阳光下呈华贵的深紫，统带不同兵种的核心将领盔缨发蓝，直接控制一团士卒的校尉则头顶深红色盔缨。旅帅们的盔缨为绿，队正们的盔缨为灰，伙长和普通士卒站在一起，混同为一片耀眼的洁白。只有敌军的血液，才能给他们染上颜色。


    
如此厚重铠甲，与手中精钢打造的长柄陌刀加在一起，至少有六十斤分量。整个陌刀阵却能紧跟前军的节奏，寸步不落。只见他们踩着鼓点，不紧不慢地向敌军迫近，每向前数步，铠甲上的光芒便又明亮一分。刀刃处反射出来的日光亦更为耀眼。


    
说来也怪，见到唐军挥师冲阵。对面的大食人反而又吹响了收兵的号角，“嘟嘟嘟嘟，嘟嘟嘟嘟……”角声中充满委屈与不甘。在将所有活着的武士撤回本阵的同时，然后立刻开弓放箭，抢在唐军靠近之前，将自家军阵百步之内范围，硬生生射了一地鸡毛。


    
“大食到底要干什么？”薛景仙此刻心里对敌军已经没有了半分畏惧，一边目送着自家前军大步压向战场中央，一边小声向王洵请教。


    
“我哪里知道！”王洵也是满头雾水，“先是无聊的要求单挑。单挑占不到便宜，就直接群殴。群殴捞不到好处，就想混战。等两军真的该接战了，他奶奶的，又缩了回去！”


    
“估计双方对规矩的理解不一样吧！”薛景仙皱着眉头嘀咕了一句。心中总觉得能把铠甲兵器打造到如此精良地步的大食人，应该不像王洵描述的那样龌龊一般。然而对方此刻的表现，又令他着实找不到为之辩解的词汇。


    
由于前军尽数为步卒，所以推进的速度并不快。战场中厮杀的大食武士有充足的时间撤回本阵，而在混战中逞足了威风的李元钦、赵怀旭和宇文至等人，则不紧不慢地割下地上尸体的头颅，彼此招呼着，让开李嗣业所部前锋的攻击路线，绕向本军的两翼。


    
“等会儿咱们也要冲锋么？”又看了片刻，满头雾水的薛景仙终于想起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凑到王洵耳边，略带点儿惭愧地追问。


    
“你不想冲？”王洵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低声发问，“这种机会可是不多。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儿了！”


    
“那我一会儿跟在你身边！”薛景仙挥了会手中刀，大声点头。“傻子才蹲在后边看热闹呢！”


    
敌军人数众多，装备精良，看上去还训练有素。可怎么看，薛景仙都不相信自己一方会打输。比起安西军来，大食人身上缺少一种东西。到底是什么，薛景仙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是，他却清楚地知道，如果自己不趁机砍下几颗大食人的脑袋来换取功勋，这辈子肯定都会追悔莫及。


    
男儿何不带吴钩！此番安西之行，值！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三章 壮士 （二 上）


    
望着远方伴随着鼓点节奏缓缓推过来的刀丛，大食圣战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忍不住在心中暗暗叫苦。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无论如何都不想在这个时候，领军跟大唐争锋。东方有句格言说得好，‘如果你想打赢一场战争，至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第一，要掌握有利时机。第二，要占据有利地形。第三，将领和士卒，国王和臣子们齐心协力！这三个条件重要性依次提高，特别是第三条，乃是重中之重！’而现在他手中的这支圣战军，却任何一个取胜的条件都不具备。（注1）（注2）


    
论时机，眼下大哈里发艾布·阿拔斯缠绵病榻，随时都可能亡故。第一继承人曼苏尔·阿拔斯威望不足，难以令首相和群臣信服。军队最高指挥者大艾米尔穆杰希德心灰意冷，沉迷于从西方传来的一种特殊饮料，终日精神恍惚。若不是教法官贾布里勒大人联合当年追随哈里发一同发动叛乱，驱逐了倭马亚家族的若干老兄弟们苦撑局面的话，整个帝国几乎要分崩离析。（注3）


    
论地形，坦叉始罗附近河谷众多，丘陵林立，根本不适合骑兵大规模展开。而对面唐军的重甲步卒，在这里却如虎归山。唐军已经抵达此地半月有余，基本上是在以逸待劳。圣战东征军却是远道而来，人困马乏。


    
论内部团结，此刻的东征军更是千疮百孔。当年恒罗斯大战结束后不久，呼罗珊总督阿布·穆斯林就被大哈里发下令毒死。其麾下悍将齐雅德·伊本·萨里稀里糊涂地卷入了一场叛乱，全家上下七十余口尽数被诛，无一人得到宽恕。更有叶齐德、贾哈姆、塞勒曼等一众勇士，立下了旷世奇功却没有受到应有奖赏，反而跟着阿布总督一道被杀，死得不明不白。眼下的东征军里核心将领，除了艾凯拉木本人，几乎全是从其他战场抽调而来，之前没有半点儿与唐军交手经验。


    
从某种角度上讲，眼下的这支东征军看起来规模庞大，盔明甲亮。真正实力还不如两年半以前，恒罗斯之战时与唐军遭遇的那支队伍的一半儿。当年的那支队伍，十五万人中有六万是嘎兹（圣战者），四万穆特瓦尔（愿意献身的人，志愿者），剩余五万才是从被征服各国临时招募的武士。领军的呼罗珊总督阿布·穆斯林，前锋齐雅德·伊本·萨里两人都堪称一时名将。而眼下，十二万大军当中，居然有六万是临时拉起来的穆特瓦尔，三万余各国仆从，真正受过严格训练的护教嘎兹还不足三万。至于他艾凯拉木本人，虽然深受大哈里发的信任。但此刻他心里却非常清楚，自己的真实本领，距离前任呼罗珊总督阿布将军相差不是一点儿半点儿。（注4）


    
但是，艾凯拉木又不敢推辞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曼苏尔并不是一个宽容的人，此刻国内权力争斗的局势又不明朗。一旦被曼苏尔和首相两方之中任意一方误会自己跟另外一方是同伙，故意不听调遣的话。待争斗结果出来之后，艾凯拉木不敢保证自己的结局会比齐雅德·伊本·萨里好上多少。


    
坦叉始罗曾经为佛教圣地，对周边各国影响甚重。失去它，天方教所遭受的打击将不可估量。所以尽管准备不足，尽管心里一百二十个不情愿，艾凯拉木却不得不硬着头皮接下了东征重任。并且在清真寺中立下誓言，要将真主的旨意传遍整个东方，甚至一直传到唐人的国都，数千里之外的长安。


    
嘴上的誓言说得响亮，真正走上战场之时，他却慎之又慎。上次恒罗斯之战，阿拔斯帝国做足了充分准备，并且收买了对方的仆从军，背后下刀子，才勉强获取了胜利。虽然将唐军打得大败亏输，自己一方也伤筋动骨。这回，唐军有备而来，阿拔斯帝国的圣战军却是仓促拉起，凭借着上次跟在呼罗珊总督阿布·穆斯林身边获得的经验，艾凯拉木不相信自己能创造更高的奇迹。


    
所以，他一直试图以巧计破敌。先将十二万大军齐头并进，期待着以人数方面的优势，逼迫唐军后撤，不战而屈人之兵。待发现这条计谋未能得逞之后，艾凯拉木又迅速想出第二条妙计，利用单挑的方式，打压唐人的士气，同时为自己一方争取更多的休息时间。


    
计策成功了一半，素有贤者之国的唐人，果然接受了圣战者的单挑请求。没有趁东征军立足未稳之际，立刻发起攻击。然而，令艾凯拉木始料不及的是，自己麾下那些打遍了整个西方世界未尝一败的圣武士，居然接二连三地败在了唐人之手，无论是单挑，还是群殴，半点儿便宜都没占到。


    
为了揭开圣战武士们集体意外失手之谜，艾凯拉木不得不派遣更多的嘎兹出战。尽管他心里面明明知道自己这样做，会遭到对手，甚至自己一方将领的耻笑。但是，为了达到最后目的，任何手段，都可以原谅。谁料想，先前一直不断谦让唐军主帅却突然改了主意，居然主动向圣战军这边发起了进攻。


    
第一波杀过来的唐军只有六七千上下，人数不及圣战军的十分之一。然而，就是这区区六千余众，却令艾凯拉木头皮发乍，心里发毛，需要用尽全身力量，才能稳住呼吸。那是怎样一支队伍，他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踏着鼓点，他们缓缓迈进，每前进一步，都好像踩到了对手的心窝子上，令眼前的战场来回晃动。


    
过午的阳光很暖和，艾凯拉木却觉得浑身发冷。他恨不得现在就立刻把全部兵马都派出去，直接用人数淹没对方。却不敢保证对面的那名白胡子唐人将领，还有没有其他妖术未曾使出。对，是妖术。异教徒最擅长的黑魔法与诅咒，否则，打遍了整个西方世界无敌手的圣战军，也不会被区区几千人，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曾经砍下无数西方骑士头颅的圣战者们，也不会突然就失去力气，被唐人像杀牲畜一样，肆意宰割！


    
破解对方诅咒的，只能是对信仰的虔诚。想到这儿，艾凯拉木忍不住在心里默念经文。这番虔诚的举动，迅速被身边的亲信学了去，继而传播开来，以最快速度传遍全军。“他们躺在宝石镶嵌的床上，长生不老的少年端着碗、壶和一杯最纯的酒；他们自己选择水果和喜爱的禽肉。他们还会得到深色眼睛的天堂美女，如同蚌壳里的珍珠一样贞节……”


    
“他们躺在宝石镶嵌的床上，长生不老的少年端着碗、壶和一杯最纯的酒；他们自己选择水果和喜爱的禽肉。他们还会得到深色眼睛的天堂美女，如同蚌壳里的珍珠一样贞节……”祈祷文慢慢从军阵当中响起，声音由混乱慢慢变为整齐，由低沉慢慢变为响亮。旋即，几乎所有大食将士都加入了进来，将经文如梵唱般传遍原野。


    
对面的安西军将士听见了，却依旧走得不紧不慢。他们仿佛根本无视于对方人数是自己近二十倍的事实。迈着整齐的步伐，他们继续向前推进，推进。一步，两步，从三百步推进到二百步，从二百步推进到一百五十步，一百三十步，一百二十步……


    
“咚、咚、咚、咚”从他们背后传来鼓声单调且响亮，扫过沙场，越过人群，刺入圣战者们的耳朵，令他们骨头发冷，手脚发木。


    
“咚、咚、咚、咚”接连不断的鼓声，始终以同一个节奏，穿透诵经者的耳朵，穿透他们的灵魂和心脏，如同乌云背后的一缕阳光，将诵经声搅得支离破碎。


    
“啊——”终于有大食人受不了鼓声所带来的压力，率先发出了一阵箭雨。一百二十步距离，羽箭可以命中目标，却无法射穿对方的护甲。走在攻击队伍最前排唐人刀盾手，只是随便将盾牌举了举，就拦住了大部分攻击。零星几支羽箭穿过盾牌缝隙，砸在铁甲上，发出“叮”的一声，软软落地。


    
“稳住，稳住。不准浪费箭矢！”艾凯拉木突然惊醒了过来，扯开嗓子大声喝止。


    
“稳住，稳住。不准浪费箭矢！”毕竟久经战争，他身边的嘎嗞们扯开嗓子，将命令迅速放大，传遍全军。


    
羽箭的密度迅速变稀，但有人还在盲目地乱射。一支接一支，落在唐人的脚下，与先前胡乱射出的羽箭混在一起，在军阵面前形成一道细密的屏障。


    
这种完全由木杆和羽毛组成的屏障，不具备任何防护效用。唐人的包铁战靴踏上去，立刻粉碎一片。一百一十步，一百零五步，一百步，忽然，鼓声猛然停顿，随即，化作一阵连续的雷鸣。


    
“咚咚咚咚咚咚咚——”伴着奔放不羁的节奏，所有唐人停住了脚步。走在队伍最前方的刀盾手猛然将手中巨盾向上一举，瞬间结成了一面明亮而低矮的城墙。所有盾牌，上缘都微微前倾，与头顶上已经走过天际中线许久的烈日，呈某种默契的角度。


    
刹那间，西域特有的明亮日光，就从打磨平滑的精钢盾牌表面上反射了出来。无数道反光汇聚成粗壮凝重的一团，狠狠劈向了对面大食人的眼睛。


    
“啊——！”艾凯拉木本能地选择了闭眼，耳畔惊叫声响成了一片。还没等他弄明白唐人到底有使用了什么古怪魔法，雷鸣般的鼓声又急转稀疏，“咚、咚、咚咚、咚咚……”踏着鼓点，安西军前锋再次向前推进，如同一只浑身闪着银光的巨龙般，压向黑漆漆的大食军阵。


    
“放箭，放箭！”到了此时，艾凯拉木再也顾不得什么控制战场节奏了。扯开嗓子，不顾一切地命令己方弓箭手进行拦截。命令被化作喊声和角声，迅速向周围传播。闻听号令，早就按捺不住的大食弓箭手弯弓，仰头……


    
无法瞄准。即便信仰再虔诚的嘎嗞，在这单纯的自然力量面前，也无法让自己睁开眼睛。他们只能凭着直觉，调整弓箭的角度。数以万计的羽箭腾空，大多却都成了无用角色。或者高高地从安西军头顶掠过，或者没等到达目的地，便一头扎向了地面。只有很少一部分，直接打在了移动中盾墙上，将光洁的盾面打出无数小麻点儿。然而，这些小小的麻点儿，根本影响不了整个盾墙的反光能力。粗壮的光柱继续劈来，晃得大食人两眼流泪，无法看清楚对面目标。


    
好在艾凯拉木麾下兵马足够众多，中军的弓箭手被盾墙晃成了瞎子，两翼的弓箭手还能尽最大可能地提供一些支援。通过侧向攻击，给前进中的唐军制造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烦。为自己一方赢得更多的调整时间。只是这样一来，两翼的队形就无法保持齐整，慢慢地被自家弓箭手挤压向前，慢慢被挤压成了一个雁翅形，并且起伏不平。


    
连绵不断的箭雨越下越猛，前进中的唐军渐渐有了伤亡。一名位于队伍边缘的刀盾手身体猛然晃了晃，鲜血从肩窝处冒了出来。他身后的弓箭手立刻上前，先接过巨盾，然后将伤者推开，推向队伍后侧。随即，耀眼的巨盾再度举了起来，护住附近的大唐男儿。


    
又一名盾牌手无声无息地倒了下去。羽箭从空档处斜向扑入，射中了几名弓箭手。为了保持射击的准确性，唐军给弓箭手提供的皮甲，在一百步以内的距离上，防不住羽箭攒射。伤者被推开，盾牌被捡起，内排弓箭手在低级军官的指挥下迅速补位。整个队伍在行进当中做好了调整，脚步依旧不疾不徐。


    
“咚，咚，咚咚，咚咚……”终于，鼓声的节奏再度发生了变化。敌我双方，几乎同时松了一口气。前进中的唐军再度停住脚步，在距离大食人军阵不及八十步的位置，重新调整队形。盾墙两侧慢慢向后弯曲，为自家袍泽提供更全面的保护。盾墙正面的盾牌数迅速减少，反射的阳光也不再如先前那般强烈。


    
“传，传令。让两翼约束队伍，小心唐军有诈！”艾凯拉木声音已经紧张的变了调，沙哑着嗓子调整部署。他麾下众位嘎嗞和穆特瓦尔的身体，似乎越休息越疲惫。只是匆匆射出了三五支羽箭，就已经有人无法拉开弓弦。他自己的身体状况也没比别人好多少，心脏狂跳不止，几乎无法停下。嘴唇发干，手脚发软，平素随便就可以肆意挥舞得长矛此刻竟然好像重逾千斤！


    
一切都向最不利情况发展。这种状态下，艾凯拉木不敢轻易驱使大军上前决战。否则，根本无法预料麾下的弟兄们，会不会在激战当中，忽然失去全身力气。成为一群任人宰割的羔羊！


    
“安拉啊，难道您是惩罚仆人的信仰不够虔诚么？”抬头看了看可恶的太阳，艾凯拉木暗暗追问。虽然家族中偶尔有人也会做一些抢劫，勒索的勾当，但那都是针对异教徒的行为，按道理根本没有违反教规。为何今天圣战大军突然失去了往日的好运气？承受着一个接一个莫名其妙的磨难？


    
还没等他将心里的疑惑想清楚，对面传来的鼓声再度化作一阵阵雷鸣。在挡住了大食人数轮羽箭攒射之后，安西军刀盾手突然把盾墙撤开，露出了先前隐藏在盾墙之后，蓄势已久的弓箭手。


    
“嘣”一声整齐的弓弦响，切入了军鼓的节奏。数百支破甲锥同一时间发了出去。掠过八十步的距离，将正面的大食军阵，整整齐齐砸出了一道豁口。


    
八十步，唐人制弓技术之精良，在这个距离上表现的淋漓尽致。尖锋长达三寸，有着四个棱面的破甲锥轻易地撕破了大食人身上的保护，无论是皮甲、板甲、还是锁子甲。尖利的锥锋去势未尽，继续撕开皮肤，撕裂肌肉，将里边的五腹六脏搅得稀烂。


    
第一轮羽箭射起的血珠尚未落下，唐军前锋的第二排弓箭手已经松开弓弦。又是数百支羽箭同时升空，声响和威势与先前丝毫不差。唯一不同的就是，这轮羽箭为斜射，先向上飞了一段距离，然后急转直下，越过第一波弓箭手撕开的缺口，将后边的大食兵将射得人仰马翻。


    
紧接着，第三排羽箭又至，将更多大食人推向死亡的深渊。整个大食军阵正面登时一片混乱，很多训练不足的穆特瓦尔抱头鼠窜，将自家队形撞得百孔千疮。


    
一些参加过上次恒罗斯之战的大食老兵见状，不等艾凯拉木发令，立刻一手举着盾牌，一手持刀冲上前，严肃战场纪律。十几个血淋淋的尸体倒下去后，军阵正面终于恢复了一点儿秩序。另外数百名经过严格训练的圣战者也从骤然打击中缓过神来，弯弓搭箭，向对面的唐军发起反击。


    
“近卫营，严肃战场纪律！圣战营，反击，马上反击！”到了此刻，艾凯拉木好歹想起了主帅的职责，挥舞着手臂，大声命令。


    
更多的老兵投入缺口处，或者用刀锋逼迫穆特瓦尔们充当肉盾，或者加入弓箭手行列。冰雹般的羽箭从缺口处射了出去，逆着对方羽箭射来的方向，扎向大唐将士。一瞬间，双方队伍中都出现了大量死伤，血光在两支队伍头顶轮番飞溅。


    
站在前排的一名唐军弓箭手刚刚将羽箭搭上弓臂，就仰面朝天倒了下去。他左右两侧的袍泽却不闻不问，前腿弯曲，后腿紧绷，用全身的力气，继续将角弓拉圆。紧跟着，左侧的弓箭手受伤倒地，角弓摔出老远。没受伤的右侧弓箭手目不斜视，继续蓄力，瞄准，松手，破甲锥如毒蛇般飞出，正中对面大食弓箭手的面门，将其整个人射飞起来。脖颈在半空中折断，脑袋被破甲锥穿透，前后各露出血淋淋的半截。


    
前、中、后，三排唐军弓箭手，每排都有不少人受伤倒地。但没被敌军羽箭射中的人，则继续遵从身边校尉的指挥，将破甲锥搭上弓弦，将弓臂拉满，将死亡的乌光送向指定的目标。


    
“啊……”整整一排大食弓箭手倒地身亡。很快在弯刀和经文的驱动下，又补上了新的一批。


    
“噗……”羽箭入肉，数名大唐男儿血染沙场，身边的袍泽迅速补位，拉开角弓，继续向大食人射出羽箭。


    
没有停顿，没有闪避动作，敌我双方面对面站在八十到一百步的距离上，瞄准对方的要害，不停拉弓，放箭。放箭，拉弓。


    
战鼓声依旧响如惊雷，却已经无法盖住弓弦的弹动声。“嘣”“嘣”“嘣”简单而又清脆的弓弦响犹如从地狱发出来的召唤，每一轮过后，都带数十条鲜活的人命。


    
一排大食人倒在了缺口处。转眼又是一排。


    
活着的人手开始发软，脚开始发虚，却不得不继续向前补位。否则，他们将无法证明自己对信仰的虔诚。


    
不虔诚者，死后无法升入天国，活着也会身败名裂。


    
不知不觉间，圣战者们又开始念诵经文，一声比一声急促，“他们躺在宝石镶嵌的床上，长生不老的少年端着碗、壶和一杯最纯的酒。”


    
“他们自己选择水果和喜爱的禽肉。”


    
“他们还会得到深色眼睛的天堂美女，如同蚌壳里的珍珠一样贞节……”


    
“他们躺在宝石镶嵌的床上，长生不老的少年端着碗、壶和一杯最纯的酒。……”


    
注1：黑衣大食建立于公元750年，开国哈里发姓阿拔斯，所以自称为阿拔斯帝国。


    
注2：当时的阿拉伯帝国横跨东西，对东西方文明都有涉猎。文中模拟阿拉伯人口吻翻译的孙子兵法。


    
注3：黑衣大食是政教合一国家。最高为哈里发，其下为首相，称作维齐尔。再下为教法官，负责审理教徒内部的诉讼。全国军队总司令称“大埃米尔”。


    
注4：嘎兹、穆特瓦尔都是黑衣大食国对战士的称呼。嘎兹：为圣战者，信仰虔诚，训练严格，打仗时奋不顾身。穆特瓦尔是志愿者，同时也是狂信徒。但没有经过严格军事训练。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三章 壮士 （二 下）


    
弓箭手在战场上本来只是用做防御的辅助力量。主要用来对付敌军的大规模冲击，或者在攻城时负责压制防守一方的同行。在今日之前，大食人从来未曾尝试过将弓箭手派到战场最前方，充当进攻的主力。更没有人会想到，安西军主帅封常清，会在两军交战之初，就选择了这样一个不合常规的打法。


    
八十步左右的距离，对于大多数经过严格训练的弓箭手而言，命中目标几乎是十拿九稳。只要他能平心静气地瞄准，只要他能不受身边的惨叫声和对面刀盾手的干扰。


    
换句话说，是封常清以一种几乎疯狂的战术，将两军的第一回合，从传统的互相试探实力，直接变成了双方弓箭手之间的“单挑”。面对面互相射击，谁坚持到最后，谁就是胜利者。


    
很显然，大食人在这方面不占上风。即便有人数和信仰力量作为支持，他们身上的颓势也越来越分明。


    
双方的训练程度本来有一定差距。唐军最前方那一面面分散开来，在阳光下不断闪烁的盾牌，又严重影响了大食圣战者的视觉。大食圣战者手中的弯弓，是由他们自己掏钱购买，弓臂材料从桑木、柞木到山毛榉，五花八门，弓的力道大小不一。而对面唐军手中，却是由兵部统一打造，清一色的朱漆角弓。讲究的是“冬析干而春液角，夏治筋，秋合三材，寒奠体”。同样呼啸而来的羽箭，唐军的破甲锥可以轻松撕裂大食人护甲，入体半尺。大食人的弓箭却只能贯穿唐军弓箭手身上的皮甲部分，一旦遇到护心镜、铁护胸等物，威力就要大打折扣。


    
上述几项，大食人和唐人在每一项之间的差距都不算很大。然而数项加起来，却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后果。被圣战者发出的羽箭射中，唐军多是伤而不死。只要能及时撤回本阵医治，活下去的把握至少有六到七成。所以受了伤后，唐军弓箭手往往是不喊不叫，默默地倒下，默默地由自家袍泽将自己抬向阵后。而被羽箭射中了的大食圣战者，重则当场丧命。轻者，也会扑倒在血泊当中，来回翻滚，惨叫不止。


    
整个弓箭对射的时间其实并没有进行多久。从搭箭、开弓到把弓弦松开，训练有素的弓箭手只需要一个到一个半呼吸时间。前、中、后三排弓箭手循环往复三轮，总计也不过是十几个呼吸。但是，对于战场中处于下风的一方而言，这十几个呼吸的时间，却比从日出到日落还要漫长。在钢刀的逼迫和诵经声鼓舞下，圣战者们前仆后继，一波接一波往缺口上填。每一波人填上去顶多坚持三两息，就又被唐军的弓箭手射成了筛子。终于，对信仰的虔诚再也抵挡不住对死亡的恐惧，有名全身包裹着黑甲的圣战嘎嗞突然大叫一声，掉头就跑。恐慌以他为核心如同洪水般迅速蔓延，刹那间，大部分与唐军对射的弓箭手都丢下了兵器，转身逃命，任由唐军的羽箭将自己的后背当成靶子，却再也不敢回头看上一眼。


    
“回去，回去！安拉在天国看着你们！”负责督战的大食老兵们气急败坏，挥动弯刀，剁翻惨叫最大声的几个弓箭手。然而，在绝对的数量面前，屠杀起不了丝毫作用。逃命者只是胡乱伸手一推，就将督战老兵推翻在地，然后数双沾满血浆的皮靴子踩了上去，将可怜的老兵踩成了软软的一团。


    
见到此景，大食圣战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不敢再犹豫了。瞪着通红的双眼高高举起右臂，同时声嘶力竭地命令：“近卫营，全体出击。将对面的唐人给我杀光。出击！安拉在天国见证你们的荣耀！”


    
近卫营都是精挑细选的老兵，素质还在被称作嘎嗞的圣战者之上。闻听命令，立刻催动坐骑，呐喊着从本阵正中央冲出。宁可将溃退下来的弓箭手们踏翻，也要尽可能地将胯下战马的速度提高到更快。


    
看着不远处持续加速的黑色洪流，大食人军阵的正前方八十步位置，百战老将李嗣业轻轻举起手中陌刀，沉声断喝，“进！”


    
“进！”八百陌刀手，一千六百长槊手齐声回应。同时端平手中兵器，呈三个尖锐的锥形阵列，大步向前推去。


    
已经出色完成使命的刀盾手，弓箭手们在几名郎将的指挥下，迅速变为纵队。沿着陌刀阵和长槊阵之间的空隙，迅速向后撤去。


    
一瞬间，陌刀阵和长槊阵完全暴露，如同猛兽的牙齿一般，亮在了大食禁卫营面前。


    
“咚，咚，咚！”鼓声再度传来，还是那个单调低沉的节奏。踏着鼓声，三个锥形阵列稳稳前推。百战老将李嗣业手举陌刀，走在了整个队伍的最前方。


    
转眼之间，敌我双方就撞在了一起。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黑色的洪流被雪亮的铁锥硬生生刺出了三道巨大的豁口。红色热浪就沿着这三条豁口向西推去，如同火焰一般，迅速点燃天空与大地间的所有颜色。


    
“进！”李嗣业举起带血的陌刀，大声高喊，劈落。将自己正对的大食武士连人带坐骑，同时劈为两段。


    
“进！”身后的陌刀手和不远处的两队长槊手齐声响应。兵器并举，将周围蜂拥而来的大食人，砍翻，刺倒，变成脚下的尸体。


    
八十步的距离，根本不够骑兵用来加速。没有惯性作用，战马立刻表露出求生的本能，扬起前蹄，死活不愿往刀丛和槊丛中硬冲。失去了坐骑的助力，人数足有唐军前锋五倍之多的大食近卫营，对着平行推进的三个钢铁丛林大声喝骂，却找不到任何下手机会。对面的唐军则对此早有预料，在领军核心将领和数名校尉的协调指挥之下，槊出，刀落，将靠近自己的对手杀得人仰马翻。


    
“进！”李嗣业举起陌刀，厉声断喝。


    
“进！”八百面陌刀同时举起，同时落下，将敢于挡在面前的一切障碍扫成齑粉。


    
“进！”长槊向正前方刺出，无数黑衣大食人从马背上掉下来，变成了一个又一个血葫芦。


    
黑衣近卫纷纷后退，双眼里边充满了委屈和不甘。唐军的步槊长达两丈四尺，锋刃部分完全由精钢打造，然后由一条两尺多长的套管，固定于硬木制造的槊身之上。而他们手中的弯刀却只有五或六尺来长，连对方手中槊杆的木制部分都碰不到，更甭说是攻击到对方身体。


    
这种既借不上坐骑的力气，又无法靠近对手的滋味，憋得他们就像春天的公狗般，放声嘶吼。嘶吼罢了，一肚子憋屈依旧无从释放，只能顺着自家人流，不断向后退避。


    
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将这一切看在了眼里，禁不住大骂禁卫营主将白舍尔愚钝，“绕到侧面去，攻击他们的侧翼。攻击他们的侧翼。笨，笨得向石头一样。来人，给我下死命令，挡不住唐军，我就将他们全家变成奴隶！”


    
没等传令兵把命令和威胁转化成号角声，禁卫营主将白舍尔已经开始尝试攻击唐军的侧面。在他的调度下，十数名低级将领分头散开，各带百余名近卫，缓缓地在人流中兜了半个圈子，从不同角度扑向了陌刀和长槊阵。


    
长兵器的弱点在于不利近战，万一被对方贴身迫近，就无法进行有效回防。大食近卫军中士卒以呼罗珊地区的百战老兵为主，反应速度远远高于普通圣战者。发觉自己一方有新的应对举措，立刻拨转坐骑闪避，主动让出数条缝隙，给侧向扑上的同伙创造机会。


    
“进！”


    
“进！”


    
陌刀手和长槊手们对敌军的变化视而不见。依旧按照固定的节奏，高呼向前。迂回扑上的大食禁卫喜出望外，用双脚再次磕打了一下马肚子，尽可能此从胯下坐骑上压榨出一点儿速度来，然后高高地举起弯刀，狞笑着劈落。


    
这一刻，他仿佛看到了天国的荣光。然而，一声断喝却击碎了所有美梦。


    
“进！”冰冷单调的呐喊声中，后排的安西士卒猛然发力，将长槊向斜侧前方刺出。前方紧邻他的袍泽对身边砍过来的弯刀不闪不避，以同样的姿势，刺向更前一排斜侧偏上位置。再前排，长槊举起，也是同样一个角度。


    
锥形阵列的外围迅速扩大，数百杆同时刺出的长槊，在烈日下，宛若一朵绽放的钢铁牡丹。红光闪耀，一个个大食近卫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软肋上的槊锋，手臂一软，弯刀无力地掉落于地。


    
迂回到陌刀阵侧翼的近卫们结局更为惨烈。在志在必得的一击当中，他们几乎把自己整个肩膀和肋骨，暴露给了比目标稍后一排的唐人。随着一声断喝，六尺余长的刀锋从侧后凌空劈落，毫无阻碍地劈到了大食近卫的软肋处。将他们的上半个身子连同高高举起弯刀一并扫起来，跃起数尺，带着血雨惨叫着跌落。


    
“进！”左右两个长槊阵，同时发出断喝。长槊手们互相照应，将正前和斜前方的敌人扎下马背。


    
“进！”陌刀阵平推向前，剁碎周围一切阻挡。


    
“进！”手起，槊出。


    
“进！”手起，刀落。


    
随着单调冰冷的“进！”“进！”声，身穿黑色铠甲的大食近卫纷纷落地。领军主将白舍尔凭着优势的人数，不断调整应对之策。但所有妙计都撞在了三个一成不变的钢锥上，次第化为一滩滩血肉。


    
“进！”


    
“进！”


    
“进！”


    
“进！”


    
李嗣业不知疲倦，安西将士也不知疲倦。随着他们单调冰冷的呼喝，先前如同乌云般涌来的大食近卫就像被阳光照到了般，不断向后退，向后退，猛然发出“哄”的一声，四分五裂。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三章 壮士 （三 上）


    
“进！”“进！”薛景仙扯开嗓子，喊得声嘶力竭。


    
这一刻，他完全忘记了自己肩头的使命。也再顾不得读书人的斯文。只想用尽全身力气，将心中的狂热喊出来，喊出来，大声地喊出来。


    
“进！”“进！”“进！”“进！”追随薛景仙一道前来的钦差护卫也完全迷失于战场上的热浪中，根本想不起刚才是谁，被吓得几乎纵马逃命。更狂热的是那些被薛景仙高价雇佣来的刀客，饶是已经见惯了鲜血，他们依旧一个个挥舞着手臂，喊得声嘶力竭。仿佛如果自己稍有懈怠，就分不到薛景仙事前许诺的金子一般。


    
这趟安西之行，即便没有金子，刀客们也觉得值了。以前光是从别人嘴里听说大唐如何如何，强汉如何如何，却从没亲身体验过。今天，他们与护卫们一道，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身为唐人的骄傲和威严。


    
是的，他们都是唐人。天底下信仰最不虔诚的一伙。有人家中供着佛祖，有人家中供着真武道君。有人家中供着匠神鲁班。有人家中甚至把赵公元帅和孔老夫子并肩而立。他们喜欢逢庙烧香，见神磕头，只要对方传说中能够为自己提供保佑。与对面的大食圣战者相比，他们简直可以说毫无信仰。然而，一个“唐”字，却可以让他们所有人热血沸腾。


    
每一个唐人心中，都站立着唯一的一个神明。不是真主，不是上帝，不是一团火焰或者一团混沌，更不是哪个蹲在寺庙里故作高深的土偶木梗。


    
他们真正信仰并会为之付出一切的，是自己记忆里的祖先，是自己身体里的血脉，是自己背后已经屹立数千年，并且将永远屹立的巍巍华夏。


    
这一刻，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霍去病，深入大漠，封狼居胥。


    
这一刻，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班定远，万里觅封侯，无须生入玉门。


    
他们走到哪里，就会把文明带到哪里。像火把一样，照亮周边沉沉黑暗。让四方蛮夷感受到唐人的文章之美，胸襟之阔，武力之强，百业之盛。


    
他们站在哪里，华夏就在哪里。


    
听着周围山呼海啸般的呐喊，王洵同样心情激荡。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大唐重甲步卒列队冲阵。然而，像今天这般，以区区两千五百人组成的三个锥形阵列，直捣对方中军，将数倍与己的敌军砍得人仰马翻的场景，却是在梦里都没有想到过。


    
比呐喊声更令他如醉如痴的，是视觉上带来的冲击。


    
那陌刀，那长槊，那一步步稳稳前进的动作，那平静而华丽的节拍。那队列与队列，士卒与士卒之间的娴熟配合。猛然间，让他如遭醍醐灌顶。


    
凭借严格的训练和精妙的配合，重甲步兵完全可以与敌军的骑兵正面硬撼，并且可以干净利落的击败他们；长槊手和陌刀手，临战时无须考虑来自侧面和后方的敌人，只要能保持队形的齐整，就能保证自己的安全；骑兵冲击时声势浩大，但如果速度优势被克制，威力就无法正常发挥；真正的良将，往往会利用战场上一切有利条件，发挥己方的长处，压制敌方的优势……


    
这些话，当年在白马堡中他都曾被逼着记得滚瓜烂熟。然而直到今天，他才明白，当年自己从封常清、周啸风等安西前辈手里，到底学了些什么！不远处战场中央，此刻正挥舞着陌刀带队前进的李嗣业，等于在亲自示范，给王洵上了一堂生动的临阵指挥课。让他这个懵懂少年，半瓶子醋将军，终于能窥探到兵法的堂奥。


    
眼前仿佛劈过了一道闪电，把战场上的所有一切照得分外明亮。每一个人的动作都慢了下来，包括敌军每一次的应对，和己方的每一步变化，此刻，在王洵眼里都清清楚楚。心头的热血依旧汹涌澎湃，耳畔的呐喊依旧响若雷鸣。他的眼神却渐渐从狂热中冷却，渐渐变得沉静而锐利。


    
大食人又挺不住了。为了保证中军不被李嗣业所带的重甲步卒冲垮，对面的大食主帅不得不再度从两翼抽调兵马。接到号令的敌将显然汲取了先前的教训。不再试图原地与大唐的重甲步兵硬撼，而是远远地兜了半个圈子，准备高速迂回，冲击李嗣业的后方。


    
封常清当然不会让敌人的奸计得逞，挥动令旗，派遣苏慎行和齐横两名别将各带一千轻骑兵上前迎战。从两翼前来支援中军的大食人看到这种情况，不得不在迂回途中再度分兵，一半儿继续绕向唐军重甲步卒的身后，一半儿挥舞着弯刀，直扑新投入战场的唐军。


    
尽管如此，大食人的兵马，在局部依旧远远超过了唐军。所以他们一个个大呼小叫，自觉稳操胜券。然而，一个突然发生怪事，却令敌我双方所有观战者的呼吸同时为之一滞。跑在最前方的那几匹大食战马，前腿猛地一弯，将背上的大食黑甲甩了出去。紧跟着，“扑通！”“扑通”，人体与地面撞击声络绎不绝，左右两侧迂回而来的所有大食圣战者乱成了一团。


    
“他们完了！”用眼睛直勾勾盯着战场的王洵轻轻摇头。骑兵对冲，落马者根本没有生还的希望。即便未被当场摔死，也会被后面冲上来的马队踩成一堆烂肉。更关键一点是，轻甲骑兵的攻击威力，大部分都要依靠战马才能发挥。如果军阵混乱，坐骑突然减速，就等于变成了一个个活靶子给对方砍。


    
“大唐！”齐横本来就擅长把握机会，见到敌军胯下战马突然脱力，不禁喜出望外。断喝一声，挥刀抹过去。


    
锐利的横刀借助胯下坐骑的速度，在半空中抹出一条诡异的红线。顺着红线的延伸方向，身穿黑色铠甲的大食骑兵，如同秋天的麦穗一般，纷纷往下掉。近千安西轻骑紧随齐横两侧与身后，手臂张开，刀刃斜抹，无数条红线在半空中陆续拉开，宛若一只梦醒的凤凰，慢慢展开了火焰之尾。


    
另外一侧的苏慎行依旧保持着他先前的闷葫芦本色。带领麾下弟兄，在奔驰中排成齐整的楔形队列。每一名与这个楔形接触的敌人，身上都中了不止一刀。有几个既没来得及招架，又无力躲避的大食人，陆续被数把横刀抹中，脖子、前胸、小腹和大腿上部纷纷裂开，惨叫着扭动挣扎，内脏零零碎碎落处老远。


    
手持横刀的大唐轻骑无暇回顾，将横刀斜举，继续列阵猛冲。所过之处，大食黑甲要么被杀，要么拨马逃开。原本就乱哄哄的队形越发散乱，根本组织不起有效抵抗。


    
“大唐，大唐！”“大唐，大唐！”薛景仙等人的注意力瞬间被骑兵吸引，扯开嗓子，喊得不知疲倦。


    
远处的重甲步兵阵列完全被马蹄溅起的烟尘遮挡，唐军这边，再也看不见他们的身影。然而，那单调和沉稳的呐喊声却依旧保持着同样的节拍，“进！”“进！”“进！”，穿透烟尘，穿透血光，把凛冽的战意，送到每一名大唐男儿的耳朵里。


    
‘如果去年我能掌握李将军一半儿本领。不，也许两成就够。’听着烟尘后的呼喝声，王洵心中暗想。如果去年一众飞龙禁卫在遇袭时，能组成今天李嗣业将军所统带的那种陌刀阵。扮作沙盗的古力图等贼根本没有任何获胜的希望。可那场战斗中，同样是手持陌刀的飞龙禁卫，伤亡却高达七成以上。


    
一百飞龙禁卫，最后活下来的不过二十几人。背后唆使哥舒翰下黑手的杨国忠，如今又成了大唐的宰相，第一权臣。可以说，王洵这辈子，基本上已经看不到报仇的希望。哪怕他的官职升得再快也不能！


    
没等他来得及懊恼，一阵骄傲的呐喊声，迅速又将他的思绪拉回眼前。大唐轻骑已经击穿了敌军的阵列，弟兄们纷纷策马杀回。“跟上，把大食人砍成肉块！”曾经跟王洵有过一场冲突的齐横满身是血，分不清哪些是敌人的，哪些是自己的。只是他的眼神却愈发狂热，刀尖向剩余的黑甲一指，又策马扫了过去。


    
“那边！”苏慎行终于开口说话，刀锋指的不是散布在战场上，失魂落魄的对手。而是自家重甲步卒的身后。“帮忙，杀！”


    
“杀！”他麾下的弟兄行事风格完全跟主将相同，简短地回应了一个‘杀’字后，立刻拨转马头。


    
千名轻骑冲破烟尘，冲破黑暗，如同一把钢刀般，插向了另一波敌人。血光再度在战场中央呈现，惨叫声不绝于耳。本想包抄到唐军背后，自家背后却受到攻击的大食人或者逃走，或者被杀，迅速土崩瓦解。


    
转眼间，三个重甲步卒阵列就又回到了人们的视线当中。与先前不同的是，两侧的锥形槊阵，已经都变成了前后都有一个尖角的菱形。将陌刀阵的两翼和后背牢牢护住。近半士卒面孔朝后，持槊挺立。另外一半却继续与陌刀阵相伴向前，平稳推进。


    
而陌刀阵的最前方，此刻已经抵上了敌人的本阵。


    
“进！”李嗣业手举陌刀，大声断喝。


    
“进！”数百大唐男儿齐声响应。刀锋所指，黑色如潮水般退却。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三章 壮士 （三 下）


    
太阳很足。倒映在刀刃和槊锋上的寒光，却令所有大食人从冷彻骨髓。


    
没有人愿意直面那耀眼的寒光。即便在士气旺盛的情况下，保持严整队形列阵而战也不是大食人的强项，更何况他们刚刚目睹了数以百计的圣战者被缓缓移动过来的陌刀和长槊搅成碎肉。


    
实事求是的讲，唐军重甲杀人的效率并不高。从双方开始白刃接战到现在，死在陌刀和长槊下的也不过才几百人。但是，那一往无前的气势，却令所有大食人，包括信仰最坚定的圣战者，都不敢直搠其锋樱。


    
挡者，必死。


    
并且一定是世间最惨烈最难看的死法，连个囫囵尸首都找不回来。


    
在血淋淋的断肢碎肉面前，天国圣处女的诱惑力顿时大打折扣。只要还来得及，大多数圣战者们都本能地做出相同的动作，拨转战马，退向两侧。少数不幸正挡在唐军前进道路上者，则不顾一切从马背上滚落，手脚并用朝任何不需面对槊锋和刀锋的方向逃窜。


    
黑色的人潮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裂缝，如同乌云遭遇到了烈日。


    
裂缝尽头，正是艾凯拉木的帅旗所在。


    
大食圣战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的脸色登时变得像石灰一样惨白。如果此刻不顾一切命令左右两翼向中军合拢，凭借绝对的数量优势，他有极大的机会，用人海淹死这群踏步而来的唐军重甲。


    
然而，随后东征军必然要面临一场灾难。他的对手，安西军主帅封常清向来就以擅长把握机会而闻名，没有理由坐视圣战军撅起了屁股，依旧按兵不动。


    
如果继续用中军死扛，艾凯拉木相信，一刻钟之内，他的身体就要像先前那些冲上去的圣战者一样，被陌刀或者长槊直接搅成碎片。


    
到底何去何从，答案其实不难选择。


    
命是自己的，坦叉始罗城是哈里发的。


    
圣战嘎兹打光了可以再培养，志愿者穆特瓦尔耗没了可以再招募，家族失去一位举足轻重的贵胄，可是要十几年甚至数十年缓不过元气来。


    
“吹角，吹角。全军向我靠拢，跟唐人决一死战！”只是稍作犹豫，大食圣战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就举起了令旗，身边的亲兵一直眼巴巴地盼着的就是这句话，迅速将命令化作连绵的角声。“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左右两翼，数以百计的号角迅速回应。如同一群在冬夜里对着月亮嚎叫的野狼。在未曾探明唐军实力之前，就仓促与其决战的确要面临一定风险。但是，所有大食人的心脏都受够了陌刀和长槊的压迫与折磨，宁愿尽早与对手分出结果。


    
刹那间，天地当中所有的黑色都向战场最中央涌了过来。圣战嘎嗞、志愿者、试图到东方发财的强盗、囚犯，还有被携裹而来的仆从军，高举着黑色战旗，在战场上形成一个个黑色漩涡。仿佛要吞噬一切，席卷一切，将天地间所有颜色，都变成死一般的纯黑。


    
然而，就在无穷无尽的墨色正中央，却有一团白色的亮光始终耀眼。如长夜中的火种，黎明前的晨星，每一次闪烁，都令黑暗为之战栗。


    
“救他们啊！救他们啊！”看着大食人疯了一般往中军靠拢，薛景仙的眼眶几乎瞪裂，伸手扯住王洵的绊甲丝绦，大声祈求，“赶紧去跟封帅说，赶紧。要不然，就来不及了！”


    
“封帅自有主张！”轻轻掰开对方的手指，王洵小声回应。“你慢慢看好了，大食人这回已经输定了。”


    
“可李嗣业将军也在里边！”薛景仙愣了愣，瞠目结舌。虽然不懂军略，他也能看出，对面的大食主帅方寸已乱。安西军这边只要不出太大的失误，最后肯定能稳操胜券。然而那两千多持长兵冲阵的重甲步卒和后续上前支援的两千多轻骑怎么办？如果他们只是诱饵的话，安西军所付出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些？


    
难怪人说一将功成万骨枯！默默看着远处即将被重重黑暗吞没的军阵，薛景仙只觉得自己浑身血液都要凉透。什么万里觅封侯，什么封狼居胥。煊赫的战功背后，分明是尸山血海！


    
“放心好了，封帅从来不会抛弃自己的弟兄！”仿佛听到了他内心里发出的狂喊，王洵再度偏过头来，笑着安慰。“至少我从没听说过！”


    
仿佛在印证着他的话，在左右两侧，突然传来一阵令人牙酸的吱吱咯咯声。薛景仙扭头看去，只见百余具架在木轮上的大弩，被一群身穿轻甲的士卒小跑着推到了阵前。


    
紧跟着，又是一阵令人牙酸的车轮摩擦声，一排密密麻麻的轻弩被士卒们推出，在大弩之后排成前后数列。还没等薛景仙弄清楚安西军到底在搞什么鬼，耳畔突然传来一通凄厉的号角，千余全身上下没有任何盔甲防护的壮汉，冲到阵前，每个人肩膀上，都扛着一把早已上好了弓弦的强弩。


    
“最大的那种，是伏远弩，三百步内可穿透重甲。稍小的那种，是擘张弩，致命射程二百三十步。弟兄们手里拿的，是角弩，射程也在二百步之外。”唯恐薛景仙再来拉扯自己，王洵侧过头，低声向他解释，“封帅马上就要下令进攻了。待会儿，你跟紧我。千万别自个儿往前边冲！”（注1）


    
“进攻？你怎么知道？”薛景仙傻傻地追问。话音刚落，帅旗下果然传来一阵激越的鼓声。所有唐军，无论骑在马上还是走在步下，同时缓缓向前移动。


    
“怎么不让骑兵先冲？”薛景仙紧随王洵身后，嘴巴像被拧了弩弦一般，啰嗦个没完。


    
他其实并不是真的想要知道答案。只是本能地用这种方式来掩盖自己内心深处的紧张。“敌军可都是骑兵！天哪，薛某居然也有持刀上阵的机会！天哪，该死的大食人居然分兵过来迎战了。天哪，陌刀阵，陌刀阵还在。他们还在，还在！快点，大伙走快点啊！天哪，怎么又停下来了。又停下来了！”


    
回答他的是一声急促的脆响。


    
军阵的正中央，一架伏远弩被人用绳索拉动了扳机。


    
青黑的弩箭呼啸着腾空，带起一道黑光，直扑对面高速冲过来的大食黑甲。当先的一名大食圣战者连惨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就被弩箭从马鞍上推了下去。粗大的弩箭透过他的尸体之后，余势未衰，继续穿透第二名圣战者，射翻第三名圣战者，随后，将第三名圣战者和其背后正对的一匹战马的脖颈钉在了一起，才终于停了下来，尾部冒出数道血箭。


    
“啊！”最后一名被弩箭射穿的圣战者却还没有死透。躺在马尸体上，厉声惨叫。无数铁蹄从他身体上踏了过去，将他，战马，以及战马的主人一道踏成了肉饼。


    
没有人敢于停下来施以援手。骑兵高速冲击过程中，任何停顿都等同于自杀。为了获得马速的优势，大食人几乎个个都将坐骑的潜力压榨到了极致。两军之间的距离，转眼就被他们跑完了一半儿。当发现唐人突然停下来发射弩箭时，想改变战术已经来不及。只好一个个拼命将头压向马脖颈，同时继续踢打马镫。


    
“继续！”看着不断向自己冲来的敌军，封常清笑了笑，轻轻挥手。


    
从左到右，百余架伏远弩依次被拉动扳机。巨大弩架迅速向后一顿，将蓄势待发的弩箭，一支接一支射了出去。


    
伏远弩，弩强十石，以绞车开弓。弩臂上置巨矢一，长三尺五寸，精钢为锋，枣木为杆，尾部嵌有三片铁翎。三百步内，挡者立毙！


    
每一支弩箭都是根据同样的标准精心打造，彼此间重量的差异不会超过一钱。被同样做工精良的伏远弩发射出后，在半空中次第组成了一把黑色的镰刀。


    
这把镰刀带着罡风，带着呼啸，迅速向前。猛然间碎裂成片，将数以百计的大食人，从马背上扫了下去。


    
为了保证弩箭的最大杀伤力，经验丰富的安西射手们，都尽量瞄准敌军的脖颈偏下位置。大食人赖以自豪的板甲，在破空而来的巨弩之前，如同纸糊。精钢打造的弩锋毫不费力地穿透铠甲，撕裂肉体，然后从目标的胸腔飞出来，飞向下一个牺牲者。


    
几乎每一支弩箭都至少射杀了两个目标。个别发射角度足够刁钻者，甚至像第一支凌空而起的弩箭那样，接连杀死三到四个目标，才被尸体所阻挡。大食人狂奔而来的队伍当中，立刻出现了无数巨大的缺口。缺口边缘，侥幸没被巨弩招呼上的圣战者们既失去了高速前冲的勇气，又不敢将坐骑拉住，一个个将身体伏在马鞍上，像被抽走了魂魄一般，摇摇欲坠。


    
注1：唐代军弓弩装备率也非常高，并且工艺精良。基本上每十名士兵，要装备六把角弓。各种强弩，也是军中必备。其中伏远弩有效射程三百步，擘张弩有效射程二百三十步，角弩有效射程二百步。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三章 壮士 （四 上）


    
数万人，涌在横向宽度不到二里战场上，每名参与者对全局的把握程度可想而知。


    
冲在最前方的大食圣战者们已经彻底失去的进攻的勇气，迟迟不肯移动脚步。跟在纵深处的狂信徒们却对前方发生的情况毫无察觉，为了取得攻击主动，他们继续拼命地磕打马镫。这样做的结果只有一个，很快，后面涌上来的大食狂信徒与前面的失神者撞在了一起。将自家军阵，挤成一个又一个黑疙瘩。而后面稍远的地方还有更多的大食圣战者稀里糊涂地继续前涌，撞在由自家袍泽组成的黑疙瘩上，人仰马翻。


    
两军对垒，这样的失误可谓致命。


    
操纵伏远弩的安西士卒两年多来，日思夜想就是如何洗刷恒罗斯血战之耻。见到此景，心里简直乐开了花。不用带队的郎将督促，立刻手脚麻利地从弩车侧面的木匣中取出新的巨弩，迅速卡在射击用的凹槽上。然后，一名伙长带着几名弟兄合力推动绞车轮盘，随着一阵“咯吱咯吱”的摩擦声，竟然在两军阵前，重新从容不迫地绞起了弩弦。


    
“不好！”大食黑甲中，也有很多参与过上次恒罗斯血战的老兵。听到远处传来的弩臂蓄力声，立刻从慌乱中回过神，挥舞着弯刀向前狠劈几记，杀死挡在自己马前的倒霉鬼。同时，扯开嗓子大声示警，“冲上去。冲上去呀！傻站着干什么，等大弩上满了弦，大伙不都成了活靶子么！”


    
这些人平时虽然因为受到上一任呼罗珊总督阿布·穆斯林的牵连，这辈子升迁无望。可关键时刻，却发挥出了无可代替的作用。当即，一些低级将领断然醒悟，学着老兵的模样，挥刀在自己人中间砍出一条血路，带领身边弟兄奋勇西向前。


    
不顾一切冲上去才是正道，这个距离上，稀里糊涂地挤在一起，只会给唐人的巨弩当靶子射。很快，更多的圣战者从恐慌和茫然中回过神来，加入老兵们的队伍，呼喝前进。


    
“他们给弩箭上弦需要时间。靠得越近，大伙越安全！”带队冲在第一排的一名参加过恒罗斯血战的老兵受到鼓舞，挥着弯刀大声给后面的人鼓气。


    
“散开些，大伙别靠得太近。安……”他的后半句话永远憋在了腔子里。第二轮弩箭破空而来，像冰雹扫过麦地般，将挡在飞行路线上的大食黑甲，无论是奋勇前冲者，还是原地徘徊者，硬生生扫翻了一片。


    
由于敌军挤得实在太密集，这一轮齐射的杀伤力比上一轮更大。除了少数几支弩箭实在不走运落在了空处外，大部分都像穿羊肉一般，从大食人身体上一个挨一个穿过去，直到弩箭上的蓄力被耗尽。


    
被弩箭透体者胸口上立刻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血窟窿，一声不哼，仰面便倒。比起后面的人来说，他们死得很痛快，至少不必再忍受那临终前的煎熬。而最后一个被弩箭射中的人，就没那么轻松了。已经被血肉之躯磨钝了的弩锋行至半途，在他们的身体内猛然停顿。枣木做弩杆上余力却还没有耗尽，借着惯性上下乱颤。


    
“啊！”濒死者大声惨叫。伸出双手，用尽全身力气试图将弩杆握住。他们的手腕立刻脱臼，光滑圆润的枣木弩杆此刻却锋利得像刀子般，快速晃动，硬生生撕开附近的铠甲和血肉，将目标的内脏搅个稀烂。


    
整个战场上瞬间一滞。这回，几乎所有冲过来的大食人都亲眼目睹的伏远弩的威力。反应迅捷者立刻拨转坐骑，避开与弩车正对路线。大多数人却本能地拉住坐骑，宁可被后边冲过来的自家袍泽撞下马，踩成肉酱，也不敢亲身品尝铁钎穿肉串的味道。只有极少数老兵和宗教疯子，此刻反而被血光照得两眼通红，高举弯刀继续向前猛冲，同时在口中大声朗诵经文。


    
“真主使不信道者末能获胜，忿忿而归；”


    
“真主使信士不战而胜。”


    
“真主是至刚的，是万能的。”


    
……


    
此刻双方距离已经不到三百步。以大食良驹的速度，跑完这三百步的距离，不过是七八个呼吸的事情。威力巨大的伏远弩显然已经来不及再装填，操纵它的大唐弩兵们齐齐转身，将弩车后面的绳子扯上肩膀，撒腿便撤。


    
“唐人撤了，大伙一起上！”见到此景，先前已经被吓得躲在人群中不敢动弹的大食伊马木们立刻活跃起来，扯开嗓子，大声鼓动。（注1）


    
按照大食传统。他们这些人平素负责组织教徒诵经，祈祷，教导平民学习基本队形队列，遵守秩序。战时则自动转为中级军官。因此在军中威望很高，声音一出，立刻有很多人盲目追随。


    
攻击的队伍立刻又壮大了不少，很多原本信仰不太虔诚的人，也看出了对面大弩装填不便的缺陷，呼喝着加入了冲锋行列。


    
只是他们加入得实在太晚，前方的老兵和狂信徒们冲得又实在太急。一时间，整个战场上竟然出现了十几股进攻队伍，都是由老兵或者狂信徒带领，拖拖拉拉扯开老长，如同几条成了精的蟒蛇般，向唐人的弩兵蜿蜒吐信。


    
即便不拖曳如此沉重的大家伙，两条腿的人也跑不过四条腿的战马。眼看着冲在最前方的大食狂信徒就要将自己与伏远弩手们之间的距离缩短到百步之内。唐军阵中突然又响起一阵急促的战鼓，紧跟着，一排密密麻麻地擘张弩被推上前排，挡住大食狂信徒的去路。


    
“射！”随着一声低沉的断喝。有道乌光平平地飞了起来，掠向大食人的队伍。弩箭排得是如此之密，肉眼在中间几乎看不到任何缝隙。策马猛冲的大食狂信徒们吃惊地瞪圆通红的眼睛，如傻了般看着乌光向自己飞过来，飞过来，然后惨叫着被乌光推上天空。


    
冲在最前方的数百名狂信徒无一幸免，全部都被乌光射下了马背。个别人不止被一支弩箭射中，整个身体在半空中变成了筛子。血肉飞溅。


    
十几股由老兵和宗教疯子拉起来的攻击队伍，就像菜贩子手中的蟒蛇一样，被人一下子砍去了头。只剩下一个巨大的身体，还在不甘心地挣扎扭动。不知道是被同伴死时的惨状给吓傻了，还是真的被经文给忽悠傻了。侥幸没被弩箭射中的狂信徒们，此刻竟然不知道转身逃走，继续茫然地跟在攻击队伍中，快速向安西军迫近。


    
“安拉在天国看着我们！他会用乐园换取信士们的生命和财产。他们为真主而战斗；他们或杀敌致果，或杀身成仁”关键时刻，伊玛木们再度响起。他们不会傻傻地冲在第一排送死，心思也转得比普通信徒快。稍作迟疑后，就立刻在人群中呼喝起来，出面稳定军心。


    
安西军的第二排擎张弩迅速推上，取代第一排的位置。机关扣动，又一道乌光平平地飞了起来，毫无悬念地将距离自己最近的百余名大食狂信徒送上了他们期待已久的天国。


    
由于双方队列问题，很多弩箭都没有找到合适目标。平平地在空中飞了片刻，一头扎在了地上。


    
“噗噗噗噗！”烟尘四溅。在远离唐军本阵二百五十步左右，齐齐地竖起了一排由弩杆组成的栅栏。


    
看到那黑漆漆散射的寒光的怒杆，很多原本准备跟在自家袍泽身后捞军功的大食黑甲也瞬间改变了心思，死死地拉住的坐骑，任由队伍中伊马木如何鼓动，都不肯再向前一步。


    
失去了后续支援，大食人的攻势立刻断裂。战场中央，数以万计的骑兵不动如山。几百名弩箭攒射下的漏网之鱼却已经冲在了唐军阵前不到三十步位置。只需要再度磕打一下马镫，他们就可以砍翻无数手无寸铁的弩手。可是，他们却已经没有勇气举起手中弯刀。幸存者们先是犹豫着放慢马速，然后左顾右盼，紧接着，轰地一声，像苍蝇般四下散去。


    
只是，此刻再逃，已经来不及了。第三排擎张弩迅速推上前来，在不到五十步的距离上，从容瞄准，发射。


    
逃命中的大食狂信徒被弩箭从侧后方追上，一个接一个掉下马背。转眼间，安西军主阵与大食人之间就空荡了起来。再没有狂信徒敢组织冲锋，也没有伊马木敢上前给予濒死者最后的安慰。只有数百匹失去了主人的战马，站在一个个大大小小的血泊旁，不住地嘶鸣，嘶鸣！


    
战场上的大食人数量是安西军的四倍。封常清没有时间给予敌军怜悯。将帅旗向前微微一倾，大声命令，“进！”


    
“进！”数千人的吼声，一齐炸响。震得整个战场都在晃动。


    
听到吼声，处于军阵最前排，已经放空了箭矢的弩手们迅速整队，一边推着弩车前进，一边用机关盘紧弩弦。


    
正在从容后退的伏远弩手们也迅速转身，拉着巨大的弩车跟在了擎张弩手的身后。一边走，一边重新将巨大的弩箭，扣到了发射槽上。


    
“吱吱咯咯”，令人牙酸的声音又在军阵前响了起来。汇成这个时代最恐怖的乐章。


    
注1：早期大食帝国，伊玛木们同时也是地方领主。负责传教，训练。并且在战时带兵上阵。这种政教合一的组织形式，使得阿拉伯帝国的武力远超当时的西方世界。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三章 壮士 （四 下）


    
为了保证有效射程，每一具伏远弩的弩臂都有碗口般粗细，一丈长短。想要支撑如此笨重的弩臂，整个弩车难免要做得很大。此外，为了发射方便，车身两侧还各携带着一个巨大的箭匣，每个箭匣内所装铁羽弩箭不多不少，各自十五枚。全算下来，整个伏远弩及其配属部件的重量加在一起，已经不下千斤。


    
如此沉重的庞然大物，完全靠操弩手们肩拉手推，肯定不可能走得太快。然而整个安西军大阵的移动速度却完全以伏远弩为标尺，丝毫不以被大食人团团困在起中军附近的袍泽为念。从轻骑到具装重甲，从普通士卒到封常清本人，都跟在弩车之后，踩着鼓点，不急不徐。


    
偏偏他们走得越慢，汇聚起来的压力越大。弩锋所指方向，空气仿佛凝结成了一个巨大撞车，不断向对面不远处的大食黑甲撞去。“轰”“轰”“轰”无声地冲击砸得大食人东倒西歪，左摇右晃。


    
在此无形的重压下，即便是经历过上次恒罗斯之战的大食老兵，一个个也面如土色。上次的战斗中，唐军的大小弩车，也曾经给他们留下了颇为深刻的印象。但是，那次战斗中，安西军出动的全部弩车加起来也不过是几十辆，还没有今天的一个零头多。更未曾像今天这般，把大大小小的弩车连成片，射击起来片刻不停。


    
上次，他们付出一定伤亡后，便可以冲到弩车跟前，令这些庞然大物彻底失去作用。而今天，当庞然大物们排成阵列后，他们却连冲到弩车前的机会都没有。


    
两相比较，经历了前年那场灭顶之灾，唐人的实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大大增强了。无论装备和战术，都令他们只能仰视。


    
非但老兵们如此，站在很远处负责调度全军的大食东征圣战军主帅艾凯拉木，看到那数以千计列阵逼来的大小弩车，心中也涌起了一股无力感。


    
如其所愿，发出决战命令后，四下汇拢过来的大食精锐，已经团团将唐人的重甲步卒包裹在里面，曾经令他胆寒的陌刀阵，在短时间内，再也威胁不到他的帅旗。然而，他的心却一点点往下沉，越来越重。


    
此安西军非彼安西军，封常清也不是高仙芝。当年的安西军除了骁勇善战外，从上到下个个都眼高于顶。根本没把大食人放在眼里，更不屑与躲在弩车后边，完全依靠装备的优势来赢取胜利。当年的高仙芝，打仗时完全凭着麾下精锐横冲直撞，骄傲得像一只苍鹰。而今天的封常清，却是阴险得像一头狐狸，从战局还没开始到现在，几乎算计好了每一步。


    
虽然手中还没有任何证据，艾凯拉木甚至相信，就连军中勇士们突然出现手脚发软现象，也是封常清在其中搞的鬼。此人要么是派遣了死士，在十几万东征大军的粮草中下了毒。要么就是精通一种巫术，侵蚀了圣战者们的灵魂，连同真主最虔诚的信徒都不能抵抗。


    
想到巫术，艾凯拉木忍不住再度向神明祈祷，“安拉啊，您即便真的不在乎您的信徒。难道一点也不在乎这块插上根柳条就能长成大树的沃土么？”


    
就在他怨天怨地的时候，远处唐军主阵再度停了下来。巨大的伏远弩被推到最前方，操弩手再度毫不犹豫地拉动扳机，“嘣，嘣，嘣，嘣……”每一声都清晰无比，包括弩箭撕裂空气发出的呜呜声，都毫无遗漏地传进了艾凯拉木的耳朵。


    
一片血雾在人群中升腾。


    
敌我双方之间的距离已经被缩短到二百步，奉命对唐军主阵进行阻击的大食黑甲已经退无可退。所有人，包括骑兵和步兵，圣战者、志愿者和临时携裹而来的仆从，密密麻麻地挤成一个巨大的黑团。巨大的弩箭就从这个黑团最外侧撕进去，深入丈余。沿途所有阻挡，生机瞬间窦被夺走，红殷殷裂成数到血线。


    
“传令，传令，让他们杀上去！迎战，迎战！”艾凯拉木不顾一切地大叫，声音如破锣般嘶哑。“传令给阿木尔，加里卜和哈西里，让他们亲自带队往前冲。谁敢后退，我将禀明哈里发，杀他全家。传令给那边所有伊马木，如果他们敢撤回来，我会亲自把他们绑给教法官，让他们生不如死。传令给所有圣战者，为真主献身的时候到了！”


    
一道道疯狂的命令化作角声传出，起到的作用却非常有限。远处的大食黑甲们只是快速膨胀的一下，然后就又收缩成了巨大的一团。数以千计的弩箭凌空飞来，在这个巨大的黑团正对唐军的侧面，狠狠扯下了一层。就像洪流在撕扯一窝倒霉的蚂蚁。


    
最外侧的“蚂蚁”惨叫着死去。其余蚂蚁继续挤在一起，既不反抗，也不知道如何逃走。又一波弩箭凌空飞来，呼啸着在黑团外侧撕扯下第二层。紧跟着，第三层，第四层，血雾升腾，染红整个天空。


    
“愣着干什么，等死啊！”艾凯拉木的眼中，整个世界都变成了暗红色。血水混着泪水，从他的两个眼角缓缓流下。太惨了，太惨了，简直就是屠杀。该死的阿木尔，该死的加里卜，该死的哈西里，该死伊马木们，你们到底在干什么？


    
“安拉在天国看着你们呢，安拉在天国看着你们呢！”如果此刻艾凯拉木长了一双顺风耳，他就会发现，被他点到名字的那几名将军和所有一众伊马木们，确实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乱作一团军阵当中，这些人和他们的亲信喊得嗓子都冒烟了。然而平素百试百灵的鼓动，到了此刻却突然失效。天国圣处女的诱惑，无论如何都抵挡不了被弩箭射上半空，穿成肉串的恐慌。虚幻的乐土，也掩盖不了血淋淋的现实。


    
要死别人先去，只要不射到自己头上，便是幸运。反正弩车装填缓慢，唐人很快就会将这一波发射完。此刻，几乎所有大食人都抱着同样的想法。


    
然而，很快，他们就发现自己的想法是多么幼稚了。伏远弩和擎张弩的确迅速发射完毕，操弩手们再度开始忙碌。一大队手持角弩的唐人，却快速涌到了军阵的最前方。平端弩臂，扣动扳机。


    
“嘣！”“嘣！”“嘣！”“嘣！”“嘣！”“嘣！”弩弦嘈嘈切切，宛若雨打芭蕉。铺天盖地的弩箭飞了过来，呼啸着落入人群。一百七十步，依旧是可以轻易撕破重甲的射程。正对着唐军主阵方向几百大食人同时倒地，整个战团瞬间被咬下了整整一大块。


    
第一排角弩手发射完毕。弩手原地坐下，手脚并用，重新张开弩弦。第二排角弩手迅速涌上来，超越他们，扣动扳机。


    
又是整整一大块鲜活的血肉从大食军阵中被啃下。惨叫声不绝于耳。


    
第三排角弩手涌出，越过原地坐倒的第二排弩手，扣动扳机。


    
第四排角弩手涌出，越过原地坐倒的第三排弩手，扣动扳机。


    
第五排角弩手涌出，越过原地坐倒的第四排弩手，扣动扳机。


    
第六排……


    
整整两年时间，安西军的弩手们都在重复同样的训练，阵型和动作都早已成为了本能。只见他们在战鼓的指挥下，机械走向前排，扣动扳机。压根不看战果，紧跟着迅速坐倒，用脚张开弩弓。然后，一跃而起，手持重新装填的角弩，等待下一个给予自己的命令。


    
领军郎将则竖起耳朵分辩鼓声。当听到那段属于自己的鼓点儿，立刻高高举起手中横刀，“进！”。


    
“进！”第一排角弩手涌出，越过原地坐倒的第六排弩手，扣动扳机。


    
“进！”第二排角弩手涌出，越过原地坐倒的第一排弩手，扣动扳机。


    
第三排……


    
第四排……


    
一排排由弩手组成的巨浪，不断向前翻滚。每滚动数步，对面的大食军阵，便像内崩裂数尺。


    
世间没有任何兵马能承受这种压力。第二轮六段攒射还没结束，由数万大食黑甲组成的战阵，居然就出现了开裂现象。正对唐军方向，整个战阵凹下去了一个巨大的缺口，人与马的尸体摞在一起，血水汇流成河。


    
圣战者们陆续将坐骑拨歪，避开弩锋所指。个别胆子极小的家伙，干脆直接将坐骑转向，把本来就混乱不堪的队伍搅得越发混乱。


    
“冲上去，为真主而战斗的时候到了；杀身成仁的时候到了！”将军和伊马木们不甘心就这样身败名裂，继续舌灿莲花。除了极微弱的回应之外，他们得到了只是一道道冰冷的目光。按照教义规定，真主最虔诚的信徒是这些将军大人和伊马木。按照世俗规矩，教派内平素享受好处最多的，也是他们。此刻应该是他们拿出点儿具体行动来，证明自己虔诚的时候了。


    
“安拉在……”几名正在喋喋不休的将军突然觉得身体发冷，本能地侧头张望。他们看见，一条巨大的缝隙在自己身旁断裂开来。裂缝尽头，正是隆隆前行的弩车。


    
伏远弩，弩强十石，三百步内，当者立毙！


    
“啊！”没等看到巨弩离弦，将军伊马木们就吓呆了。策动坐骑，拼命往别人身后躲。大食黑甲们则一个接一个拨马避开，像躲瘟疫一样唯恐闪避不及。


    
风遗尘整理校对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三章 壮士 （五 上）


    
“嘣！”随着一声沉闷的弩弦响，百余支铁翼巨弩再度飞出。所有挡在唐军主阵前的大食将士，无论是身经百战的老兵，还是临时招募来的志愿者，拨转坐骑，撒腿就跑。


    
毕竟只能做直线攻击，大部分铁翼弩箭都落到了空处，没像前两次射击那样，给敌军造成巨大的杀伤。但是，对大食军整体而言，这波攻击的效果远好于先前两波。凡巨弩掠过的路径的三尺之内，周围便没有一个站着的大食人。弩箭最后的落地处，居然硬生生在大食人队伍中开辟出了一个个圆圈。距离落地点附近的大食人互相拥挤着，拼命向远方遁去。若是有人胆敢阻挡则一把推开，根本不管拦路者死活。


    
“咯吱吱吱……”比伏远弩体积小了近一半儿的擎张弩被唐军不慌不忙地推上前，一字排开。还没等操弩手用绳索拉动机关，挡在唐军主阵前的大食人惨叫一声，抱头鼠窜。数万人组成的攻击阵列，居然硬生生被安西军用弩箭压得分崩离析。


    
恐慌从前到后迅速蔓延。几个领兵的大食将军用尽全身解数，也无法再度将队伍收拢收拢。很快，隔在拦截战团之后，正忙着在大食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调度下绞杀李嗣业所部唐军重甲的另一伙大食兵马也被惊动了。纷纷在战马上回过头来，举目向恐慌的起源地张望。


    
一看之下，所有人大惊失色，攻势登时为之一滞。


    
两军交战，无论众寡有多悬殊，在其中一方崩溃之前，实际接触的范围，却是以人数少的一方周边长度为限。此刻包围在安西军重步兵周边的大食黑甲足足有四万余，然而真正能跟重步兵们交上手的，不过是最靠近三个锥形阵列的那区区数千。再往战团外围的大食黑甲，则完全是在给自己人壮胆。只有与安西重步兵交手的那些大食人被砍死或者戳死之后，才轮到他们上前补位，以延续“蚂蚁多了咬死大象”的人海战术。


    
只可惜这头被困住的“大象”过于凶残，每摇晃一下身躯，都要踩死数以百计的“蚂蚁”。而负责拦截唐军主力的几支大食兵马却已经崩溃，另外一只庞然大物踩着鼓点，正在隆隆迫近。所过之处，一切活物都化作齑粉。


    
到了此刻，东征圣战军主帅艾凯拉木哪里还控制住局势。这边手忙脚乱地挥动令旗，从后队中调遣兵马去阻挡溃退下来的乱兵。那厢又不甘心让已经近在咫尺的唐军重甲步兵溃围而出，杀到自己的帅旗下。直忙得晕头转向。连续几道命令都前言不搭后语，让麾下将士们愈发无所适从。


    
“咚、咚、咚咚！”与大食这边乱成一团的模样相比，不远处徐徐逼来的唐军主阵则显得气定神闲。在战鼓的统一调度下，他们稳步向前推进，依旧是弩兵在前，其他兵种一律跟在弩兵之后，每逢遇到阻挡，就先用伏远弩和擎张弩轮番招呼，然后再用角弩将顽抗者彻底射成一只只刺猬。


    
眼看着唐军的弩箭就要射到自己背上，而身为主帅的艾凯拉木依旧在胡言乱语。几个一直奉命围杀唐军重甲步卒的将领互相看了看，呼喝督战声戛然而止。那些圣战者们早就被陌刀和长槊杀得胆战心惊，完全因为身后的督战队逼着才不得不一波波拼命往上扑。感觉到来自背后的逼迫消失，脚步立刻停止前进。


    
围困在重甲步兵战阵外的压力顿时减弱。李嗣业身经百战，哪里不懂得把握如此良机？立刻双臂用力，剁翻自己面前的敌军，然后将陌刀高高举过头顶，“进！”


    
“进！”所有手持长兵的安西重甲大声回应，齐齐向前踏出一步，又将挡在前方的人墙砍了个四分五裂。


    
“啊！”人墙后，数名督战的大食低级将领大惊失色，转过身体，撒腿便逃。李嗣业根本没有兴趣在这些小鱼小虾身上浪费时间，陌刀斜斜地向前虚指，断喝一声“进”，双脚又奋力向前跨出一大步。


    
“进！”长槊陌刀齐挥，寒光令风云变色。


    
周围的大食黑甲齐齐后退，为逃避被剁成碎片或者戳成筛子的命运，哪怕是将自己人挤下战马，也毫不在乎。


    
“进！”又是一声断喝，血肉横飞。李嗣业又向前跨出的一大步。身边尚能拿起兵器的弟兄，亦跟着大步向前。


    
大食人被逼着又后退了一大步。然后继续主动大步后退。忽然间呼啦一下，各自撒去，比受惊了的兔子跑得还快。


    
三个锥形的军阵彼此照应，如同三支雪亮的狼牙般，从四下散开的黑甲后缓缓推了出来。锋刃所指，依旧是大食东征圣战军的帅旗。


    
此刻，圣战东征军的帅旗距离李嗣业已经不足二十步。大食主帅艾凯拉木还指望着能在真主的保佑下创造奇迹，将弯刀交到左手，右手去抓传令号角，准备亲自吹角鼓舞士气。冷不防却抓了一个空。定神再看，负责背号角的传令兵早已经拨转了坐骑，磕打着马镫正欲逃命。


    
“背叛真主者，死！”艾凯拉木将弯刀迅速举起来，凌空向传令兵丢去。可怜的传令兵被自家溃卒阻挡，根本不可能跑得太快。艾凯拉木的宝刀盘旋而来，从背后将他的脑袋切离了脖颈。


    
“考验你们忠诚的时候到了。考验你们忠诚的时候到了！”艾凯拉木也不拿其他兵器，挥舞着两只空手，冲着周围的溃兵大喊大叫。


    
唐军的陌刀都快砍到屁股上了，溃兵们哪里还有勇气肯理睬他？头一低，钻过自家主帅的腋下，策马继续逃命。左右两旁的亲卫见状，赶紧一拥上前。拉胳膊的拉胳膊，扯马缰绳的扯马缰绳，拽住艾凯拉木，加入了逃跑的人流。任后者如何诅咒威胁，也死活不肯松手放他去陌刀阵前送死。


    
“放开我，放开我。我要杀了你们！杀了你们！”艾凯拉木先是疯子一般的咆哮，挣扎。然后突然间肩膀一缩，低下头，大声号啕，“让我去奉献忠诚吧。让我去奉献忠诚吧。仗打成这般模样，我怎么回去向大哈里发交代啊！”


    
“穆圣当年在麦加城下，也曾以示弱的方式来迷惑敌人。但是，却获取了最终的胜利！”一名跟上来逃命的伊马木心思机敏，看出艾凯拉木并不像是真的想要寻求解脱，凑上前，朗声说道。


    
话音落下，艾凯拉木果然止住了号啕，睁开泪汪汪的眼睛，低声追问，“你，你说什么？”


    
“当年穆圣在传播真主荣光时，也曾受到过挫折。但他却能忍辱负重，直到获取了最后的胜利。将军今日虽然没有取得一场辉煌的胜利，又怎知道这不是真主对您的一个考验呢？”那名年青的伊马木想了想，继续引经据典。


    
“对啊？”仿佛暗夜中看到了一丝亮光，艾凯拉木双眼一下子就重新充满了生机。怪不得今天所有一切都不对劲儿，原来是安拉给我的一个考验。心中将这个理由默默地念叨了几遍，他终于振作起来，一边拼命磕打坐骑从人群中撞出条血路，一边低声询问，“你是谁，我怎么看着你的面孔很熟？”


    
“我是来自麦加的阿里·本·哈迈德·本·波尔克·……阿迪！”尽管是在逃命当中，年青的伊马木还依旧念念不忘地报上了一个冗长的姓名。


    
艾凯拉木只听清楚了阿迪两个字，目光登时愈发明亮。大食人姓名在外界看起来虽然非常复杂，事实上却有着一个十分完善的命名规则。那个年青伊马木的姓名中，包括了其父亲、祖父乃至曾祖的名字，最后一个，却是清清楚楚地报明了，他来自著名的阿迪家族。乃是四大圣徒之一，巨商奥马尔的后人。


    
虽然临阵指挥能力一般，艾凯拉木的站队本事却是一等一。否则，也不会能在原阿布·穆斯林派系将领都受到严厉打压的情况下，出面执掌东征大军。“你跟紧了我。只要我能通过安拉的考验，就不会忘记你的提醒之恩！”又看了年青的伊马木一眼，他低声吩咐。双腿狠狠夹了下马肚子，带领着一干亲卫迅速向西转进。


    
主帅一逃，其余大食黑甲更是无心恋战，虽然人数远远高于唐军，却连有秩序地撤退都组织不起来。很多刚刚从西线调过来的高级将领，丢下本来就不熟悉的士卒独自逃命。失去了主心骨的士卒们四下乱窜，有的策马向西，有的策马向南，有的转身向北，只要不回头面对唐军，哪怕前面就是大漠，也毫不犹豫。


    
那些本来就是强拉来的仆从军更为过分，干脆成帮结伙地下马向距离自己最近的唐军将领乞降。然后把头盔用白布一裹，再度跳上坐骑，充当起了唐人的仆从，带头追杀起四下逃窜的大食人来。


    
论身手本事，那些大食圣战者和志愿者们远在被强征来的仆从之上，随便一个人出手，都能将仆从军打翻两三个。然而，他们却没胆子在战场上耽搁，遇到仆从军从侧面包抄过来，要么调转马头改变逃命方向，要么抱着脑袋继续前冲，只要当场被砍死的不是自己，就算是暂且又逃过了一劫。


    
好在唐军的人数较少，安西战马的冲刺速度，整体上又远在天方马之下。所以只要不管不顾地逃命，安西军还真难将他们全体留下。大部分圣战嘎兹和志愿者都逃了出来，远远地跑出了三十余里，直到耳边再也听不到战鼓声了，才稍稍放缓了坐骑，相对着大声号啕。哭着，哭着，他们猛然发现，先前困扰大伙的那种手脚酸软的情况居然不见了。每个人除了跑得又累又渴外，身体上再没有什么异常状况。


    
“莫非安拉本来就不希望咱们进攻东方？”这下，不但少数志愿者开始怀疑此番东征的必要性了，连素来以信仰坚定著称的圣战者和伊马木们，也开是疑神疑鬼。唐军的齐整阵形，精良装备和高明战术，无一不打击着他们继续向东传播教义的信心。特别是那如林陌刀，每当想起来，都令众人不寒而栗。


    
还没等几个幸运的伊马木将心中的困惑整理出个头绪来，逃命的队伍末尾，凄厉的惨叫声又起。淡黄色的烟尘中，一员唐将纵马杀到，手中链子锤顺势一抡，就将数名躲避不及的圣战者扫于马下。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三章 壮士 （五 下）


    
大食军中最善战的一名勇士，今天就是死在此锤之下。故而众溃兵对持锤追来的唐将印象极为深刻。自认不是对手，大叫一声，上马便逃，不求跑得过唐兵唐将，只求逃得比自家袍泽快上半步。


    
追来的唐军人数有限，也未曾起将所有溃兵一口吞下的心思。只是跟在后边草草地撵了一阵儿，截下了逃得最慢的几百人，也就再度停下来消化战果。


    
那被唐军截住的几百溃兵当中，被大食人临时征召的部族仆从军又占了一半以上。见到退路已断，立刻跳下坐骑，举手投降。一众曾经豪情万丈地准备将天方教用屠刀传播到东方的圣战志愿者们受到影响，心中再也鼓不起向安拉证明自己忠诚的勇气，紧跟着下了马，跪倒在地上任唐军宰割。只有队伍中的少数圣战嘎嗞和几个哈马木，自知像自己这样的人即便投降也未必能得到宽恕，聚成一团试图顽抗到底。他们这伙残兵败将又岂是安西生力军的对手？被王洵带着自己的嫡系纵马一冲，也就纷纷如霜打过的枣子般落到了地上。


    
“杀贼！”早就在旁边跃跃欲试的薛景仙见此，迅速跳下战马，带领随从徒步上前。按住被打下坐骑的敌兵敌将，挥刀朝脖颈处猛剁。转眼间，就将一个个血淋淋的头颅割了下来。


    
按大唐军功统计方式。临阵斩首三级，则策勋一转。连续策勋三转，则官晋一级。若是杀的是敌军中的将领，则按照死者在生前的军职高低，另外再折算升赏。虽然这批割下来的脑袋，按道理要给王洵及其部属分大头，薛景仙和他的随从们只能捞到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可架不住数量充足，并且今天的追亡逐北战斗远没到结束的时候。随便从每次战斗中揩得一点儿油水，一次次积累下来，也够薛景仙和他的随从们每人都升上一级两级了。


    
猜到了对方的心思，王洵也不加拦阻。只是命令麾下弟兄一边下马恢复体力，一边小心翼翼地在旁边警戒，以防哪个落马的敌军伤得不够重，临死之前拉上钦差大人垫背。至于薛景仙麾下的那些刀客们杀得兴起，偷偷地把几个投降者也给割了脑袋，则完全装作没有看见。


    
有道是什么将带什么兵。薛景仙本人喜欢到处占便宜，所带的随从们也一个赛一个刁钻奸猾。看出王洵不怎么在乎俘虏们的生死，立刻用眼神互相打了个招呼，迅速向被俘志愿者当中几个铠甲最华美的家伙扑去。


    
“投降，投降！”第一个被盯住的目标厉声惨叫，手脚并用向俘虏堆中缩。两个刀客像抓绵羊一般，将他从人群中拖了出来。用刀刃往咽喉处一抹，立刻结果了性命。


    
另外一名被盯上的俘虏是个天竺人，信仰颇为虔诚。见到几名满脸横肉的刀客联袂向自己扑来，惨叫几声，低头颂经不止。刀客们哪里管他口中嘟念的是什么，拖出人群，一刀了账。


    
大食军在攻略西域诸国之时，获胜后也有屠杀俘虏的习惯。一众俘虏既然下马投降，便等于已经认命。即便被拖走的人原来就躲在自己身旁，也是两眼一闭，不敢做任何抵抗。倒是王洵身边的小校魏风心肠软，见俘虏们态度恭顺，便策马上前，赔着笑脸向薛景仙祈求道：“钦差大人饶他们一命吧。都是人生父母养的，都杀光了恐怕有违天和！”


    
对于王洵麾下的所有弟兄，薛景仙都不愿得罪。讪讪地笑了笑，信口地解释道，“我这不是怕他们再串联起来弄什么妖蛾子么？！所以才放任弟兄下了狠手。杀将留兵，也恰好符合古代处理降军的惯例。”


    
魏风在来安西之前，就是个种地的大老粗，怎可能辩得过薛景仙这种正经科举出身的读书人。想了想，觉得钦差大人说得也有道理，便将头转到了一旁，眼不见为净。


    
就在这一晃儿功夫，已经又有数名铠甲华贵的东征圣战军将领被拖出来斩首。身上的板甲也被刀客们当做战利品，剥下来挂在了缴获的战马之后。众人还是觉得首级不够分，目光又转向了最早带头乞降的那些仆从军，以期望从中寻到什么大鱼。


    
众仆从兵将的铠甲都是自备，谁职位高，谁家富有，比身穿统一制式铠甲的大食人还要分明。当即，数个打扮华贵的家伙就无所遁形，被刀客们一个挨一个从俘虏堆中拖了出来。


    
“杀完这些就行了。剩下的押回去等候封大帅处置！”唯恐王洵等得不耐烦，薛景仙大声命令。


    
“饶命，饶命啊，唐人老爷！”话音刚落，被拖出来的俘虏当中，有一个年轻人忽然用唐言大叫。字正腔圆，居然是标准的长安口音。


    
“停下，先别杀他！”薛景仙心里吃了一惊，快步上前，挥刀架在了求饶者的脖子上。“你怎么会说唐言？从哪里学来的？”


    
“小的，小的不是大食人。小的是木鹿城那边商户。当年追随父辈到长安贩货，所以学了一些唐言。小的是被大食人逼着参军的，不是自己主动来的呀。小的自知罪该万死，请唐人老爷念在我等迫不得已的分上，千万饶恕则个！”年青俘虏一边磕头求饶，一边飞快地解释道。


    
“抬起头来！”薛景仙大声喝令。


    
“小的不敢！小的长得丑，怕惊了唐人老爷！”年青的俘虏口中大声回应着慢慢抬头。高鼻深目，果然长了一副波斯人面孔。


    
“你真的是被携裹来的？”薛景仙想了想，迟疑着问。念在对方能说一口流利的唐言分上，他准备发一回慈悲。


    
“薛大人还是快点儿把他杀了吧。跟一个小商贩有什么可啰嗦的！”一直在旁边将养马力的王洵突然大步走上前，笑着跟薛景仙商量。


    
“也是！”薛景仙愣了愣，旋即转身准备离开。目光与王洵目光交错的瞬间，快速向对方挤了挤眼睛，表示自己已经心领神会。


    
那年青俘虏不知道有诈，吓得立刻扑过去，双手死死抱住薛景仙的大腿，“唐人老爷，唐人老爷，我家有钱，我家有钱啊。可以赎身，可是给我赎身！”


    
闻听此言，众刀客和随从们忍不住哈哈大笑，纷纷围拢过来，看此人口不择言时，还能闹出什么乐子。薛景仙也被逗得双肩直耸，强忍住笑意，继续沉声说道，“你当我穷疯了么？需要你那点儿臭钱？不过是三五吊而已，我还得白养着你好几个月！”


    
“不是三五吊，是很多，很多！”年青俘虏一手继续紧紧抱住薛景仙的小腿，另外一只手来回比划，“很多，很多钱。唐人老爷，我马上就可以派人给我父亲送信。您饶我一命，他肯定会报答您的恩德！”


    
“一个商贩的报答，我不稀罕！”薛景仙向外抽了抽腿，满脸不屑。“把你的脑袋交上去，我至少能记一等功。官升得快些，啥都有了，不好过拿你家几个臭钱？！”


    
“不是臭钱，臭钱。是香钱，香钱！”年青俘虏唯恐薛景仙走开，抱着他的大腿苦苦哀求，“我父亲不仅仅是个商贩。还是，还是木鹿城的赋税总管。就是，就是你们中原的户曹大人！”


    
“你父亲恐怖不止是个小小的户曹吧！”薛景仙冷笑着转过身，用刀尖压住对方的血管，“说实话，你父亲到底是做什么的！再敢满嘴跑舌头，我就直接放了你的血！”


    
他长得原本就不怎么英俊，一发起狠来，更是满脸阴毒。年青俘虏被吓得魂都快飞了，手指抓住刀刃，鲜血滴滴答答往下淌，“我说，我说，唐人老爷，我再也不敢了。我父亲就是木鹿城的总督夏普·苏伦，小的叫鲍尔勃，还有个唐名叫苏适！”


    
“苏适，对吧？”薛景仙蹲下去，用手轻轻拍了拍对方白嫩的面孔，“除了钱之外，你还能给我什么好处呢？赶紧说出来，否则，我可没耐心再陪着你玩儿！”


    
他本想咋呼对方一番，从其嘴里逼问一些大食人在这附近的详细情况，以防追杀过程中遭遇敌人的援军。谁料叫做苏适的小家伙却会错了意。一把抓住薛景仙伸过来的手掌，大声喊道，“我，我父亲可以帮你们。一起对付大食人！在大食人打来之前，木鹿城就是我们家的，我父亲在百姓当中威望很高！不信，不信你问他们几个！”


    
说罢，将手向另外几名被拉出来的俘虏一指，用一种古怪的语言哇啦哇啦喊了一大通。


    
那几名铠甲颇为华贵的俘虏本来已经觉得生还无望，没想到自家少主跟唐人老爷还能说得上话。立刻爬了过来，手按自己胸口，同时，嘴里哇啦哇啦地不住嚷嚷。一看就知道是在赌咒发誓。


    
“我说得不算。你们向他讨饶吧。他才是主将！”薛景仙侧身让开，笑着把众人的目光引向王洵。


    
“将军饶命，将军饶命！”苏适立刻带着随从爬向王洵，双手伏地，头如捣蒜。


    
“你怎么能保证，你父亲可以帮我们一道对付大食人！”突然间捡到一个宝贝，王洵也有些心动。皱了下眉头，继续追问。


    
“我，我……”唐名叫做苏适的年青俘虏四下看了看，确信周围没有其他俘虏懂得唐言，压低了声音回应道，“不瞒唐人老爷，我家本来就是被迫投降大食人的。我曾曾祖父活着的时候，还做过你们大唐的官儿。叫什么刺史，对，东安刺史。当时整个那密河沿岸都向大唐效忠，被叫做康居都督府！我家还有人做过康居都督府的长史，负责宣扬大唐教化。”（注1）


    
“怪不得此人能说一口流利的唐言！”薛景仙冲着王洵笑了笑，低声说道。唯恐王洵不知道这段历史，他又耐心地向对方介绍，“至少是总章二年之前的事情了，当时咱大唐疆域直达阿姆河。只可惜随后便失去了此地。而国内又因为武后当政，导致内乱不断……”


    
听出自己活命有门儿，苏适立刻打蛇随棍上，“我，我曾曾祖父，也是因为没有得到大唐的及时支援，才不得不投靠大食人的。否则，我家族的人也不会一直学习唐言！”


    
这话未必说的是实情，但苏伦家族准备在大食与大唐两大势力之间骑墙的心思，却暴露无遗。否则，其家族也不会将九十多年前的故事，告诉给子孙。并且还费了好多心思教导苏适学习标准的长安言语。


    
想到这儿，王洵向薛景仙看了看，迅速做出决定，“我决定相信你的话，但你需要拿出点儿实际行动。证明你是真心投降！”


    
“真心，真心。如果有半点假心，天打雷劈！”苏适自知已经逃过一劫，又爬将过来，用嘴唇狂吻王洵的战靴。


    
王洵厌恶将此人踢开，低声喝道：“还有哪些是你从木鹿州带来的亲信？把他们全部挑出来。替我押着这些俘虏回大营。我会另外派二十名弟兄协助你。如果你敢起什么歹心的话，他们就直接把你剁成肉酱！”


    
这更令苏适觉得喜出望外了，原地打了个滚，快速站起，“遵，遵命！小的这就去召集属下。你，你，还有你们几个，还愣着干什么，唐人老爷要给大伙立功赎罪机会了！”


    
“这厮！”饶是脸皮已经被磨砺得足够厚，薛景仙也是自愧不如。摇了摇头，低声向王洵提醒，“二十个人押送俘虏，够不够？万一他们路上起了歹心，岂不是……”


    
“周围还有咱们的人在追杀溃兵，没人能翻起大浪来。况且这姓苏的波斯小子怕是巴不得有这么一个机会呢！”历经这么多风雨，王洵早就不像在长安城时那般稀里糊涂，笑了笑，耐心地向薛景仙解释，“西域这边，很多小国都是朝秦暮楚。前些年高将军打了败仗，他们就一股脑投降了大食。今天咱们在这里大破大食人十二万联军，消息传出之后，恐怕很多小国的国主，又要改换门庭了！”


    
“这厮倒是因祸得福！”薛景仙想了想，瞬间就明白了其中奥秘。姓苏的波斯小子如果半途逃走，一旦唐军继续向西推进，肯定会被其家族绑了当做罪人送给唐军以表诚意。如果替家族跟唐军主帅搭上关系，回去之后，此人的地位恐怕就要被其家族另眼相看了！


    
注1：撒马尔罕一带。曾经作为附庸归顺唐朝。但后来被天方教势力所蚕食。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三章 壮士 （六 上）


    
“是福是祸，倒也难说！据传言大食也算万乘之国。不会因为一场胜败就轻易认输！”王洵摇摇头，微笑着回应。


    
这神态倒有几分封常清的味道了，令薛景仙忍不住微微一愣。随后，便笑着调侃道：“我记得王将军今年还不到二十岁吧，怎么就像活了好多年的老狐狸一般？！”


    
“是么？”王洵自己倒是感觉不到自己身上那种已经与实际年龄大不相称的成熟，笑着咧嘴，“估计是安西的风沙大，吹得人容易显老吧！不说这些，大食人只顾着埋头逃命，人马都不得休息，体力肯定无法持续。趁着天色尚早，咱们赶紧再追杀他一阵！”


    
说罢，挥手叫来校尉魏风，命其带领二十名轻骑“协助”木鹿城少主苏适，一道押送俘虏回大营安置。然后吩咐方子陵去招呼弟兄们整队，朱五一带人去将缴获的战马当中，看上去骨架比较宽大的都拉出来，留作大伙的备用。待将一切都安排得差不多了，又转过头来向薛景仙做了个邀请的手势，一道跳上坐骑出发。


    
薛景仙几乎眼皮不眨地看完了整个过程，心中对王洵好感愈发浓烈。在长安中找寻门路的那半年多来，他可是于应酬场合见过不少世家子弟。但这些人要么眼高手低，只会夸夸其谈地指点江山，真正做事时却拿不出半点儿章法。要么就是一味混吃等死，心中没有任何长远打算。而像王洵这般待人又谦和，做事又条理分明的，一百个里边也挑不出一个。


    
“也难怪陛下对此人另眼相待！”想到自己在长安城时听说的一个传闻，薛景仙忍不住暗暗点头。


    
京师官场中很难藏住什么秘密，除非其干系实在太大，可能导致人头落地的那些。而王洵被破格提拔的事情，显然不属于此列。况且皇帝陛下已经很多年没有重点关注过一个勋贵子弟了，突然间对王洵青眼有加，没法不引起群臣们的格外瞩目。


    
所以早在薛景仙离开长安之前，各种分析就已经说得有鼻子有眼。但是所有分析中，没一个猜到，被破格提拔的年轻人的确有着一身过人的本事。


    
“如果把他拉到太子这边……”心念一动，立刻变得无法收拾。瞪着眼睛上下打量王洵，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上上之选。


    
即便是在纵马疾驰中，王洵的六识也非常敏锐。察觉薛景仙笑容的异样，回过头来，好奇地追问，“你老晃脑袋干什么？不会是已经撑不住了吧！那你可得坚持一下，像这种毫无风险的追逃战，可不是天天都能遇上的！”


    
“哪能呢？君子六艺，薛某好歹也都有所涉猎。”薛景仙赶紧将歪心思收起来，笑着用手向身后的随从们指点，“况且我要是现在就回去，他们几个岂不恨死我了？”


    
众刀客追随了薛景仙这么久，也知道这位雇主嘴巴虽然尖酸刻薄，为人其实并不算坏，策马靠近数尺，笑着反驳：“大人又拿我等开玩笑！也不知道是谁，刚才非要跟了过来！”


    
薛景仙心情正好，说话也非常随意，“一群不知道好歹的东西！我是想替你们谋个前程！当刀客有什么意思，同样是和人拼命，哪如像王将军这般，功名但在马上取！”


    
“我们这些人，怎敢跟王将军相提并论！”刀客们对王洵的武艺也是好生佩服，摆摆手，大声表示谦虚，“人家可是祖辈父辈积累下来的福缘，不像我等，生来就一副劳碌的命！”


    
“这么说对王将军可不太公平！”薛景仙心里，最受不了的就是有人拿血脉说事儿，“他也是凭本事夺得这份富贵。你等多学着些，将来未必就一辈子寂寂无闻！”


    
“承大人吉言了！要是真有祖坟冒烟的那一天，我等一定请大人喝酒！”众刀客拱了拱手，笑着敷衍。内心深处，对于博取功名的渴望却又热切了许多。


    
风驰电掣般又追出了十余里，前方果然发现了一大群溃兵。安排人保护好了薛景仙后，王洵策马冲了上去，手起锤落，将挡在马前的敌军割麦子般扫落坐骑。大食溃兵们一个个累得半死不活，根本没力气反抗。呼啦啦四下逃散了一大半儿，另外一小半儿，被方子陵和朱五一两个带人咬住，接二连三地从背后砍于马下。


    
战斗刚一结束，薛景仙就又带着自己随从跳下的马背。争先恐后地收集大食残兵的人头。这波敌军当中，被大食人强征来的仆从甚少。故而也没有几个人主动投降。薛景仙怕王洵再分兵押送俘虏耽误了大伙的时间，干脆主动替他分忧。带着刀客们将活着的俘虏也全砍了，脑袋瓜子一并拴在马背上凑数。


    
待打扫完了战场，队伍中就又多出了几百余匹大食良驹。虽然已经跑得精疲力竭，可让它们空着鞍子，体力也能慢慢恢复。


    
王洵在心里计算了一下时间，又不疾不徐地带领麾下弟兄向西追了下去。沿途不断更换坐骑，让战马轮番将养体力。因为对策得当，速度反而没受到路程太多影响。很快，就又遇见了第三伙和第四伙溃兵。


    
照旧是王洵带着安西弟兄们上前冲杀，然后薛景仙负责带人打扫战场，清点收获。转眼间，又是两百余颗首级入账。与前两波的收获加在一起，差不多每名参战者已经能分到三颗以上了。然而薛景仙却还不满足，一边与王洵策马继续追击敌方溃兵，一边笑着提议道：“我看这一路上的大食残兵，已经都被咱们安西军追废了。根本没力气举刀。下次再遇到，干脆让我带几个人绕到前面堵截，你带弟兄在后边砍杀。咱们来个前后夹击……”


    
“那可不成！”没等薛景仙把话说完，王洵赶紧笑着打断。“薛大人有所不知，这追亡逐北，其中也有许多讲究。必须给敌人留一分逃命的希望，他们才不会拼死反抗。若是连希望都不给留，恐怕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两口！”


    
“就凭他们？拼命又能怎样？！”薛景仙对大食人的战斗力充满了轻蔑，皱了下眉头，不认同王洵的说法。


    
“今天两军阵前的情景大人也看到了。咱们安西这边，除了李将军所带，直捣大食人中军的重甲步兵，和后来上前支援他的那两波轻骑伤亡较大外，其他各部，在整个战斗过程中损失堪称微乎其微。可在敌军开始逃命之后，反倒有不少弟兄因为立功心切，不小心将性命搭了进去。”


    
“唔！”薛景仙回头一想，事实果然如王洵所说。今天这场仗，封常清几乎是完全凭借弩箭就射垮了敌军。双方主力没有发生贴身肉搏，当然不会遭到什么损失。但当敌军主帅从战场上逃走之后，安西军急于扩大战果，反而被某些垂死挣扎的大食黑甲给咬了一口。虽然只伤亡了几百人，但毕竟出现了损失，给先前的完胜局面蒙上了一丝阴影。


    
封常清对此怒不可遏，当着全军将士的面，痛斥了几名应对失当的核心将领。随后的分兵追逃过程中，王洵便表现得异常小心。宁可少收获一些首级，也不肯把敌人迫得太急。


    
这点儿，此人倒又得了封常清的真传。对麾下士卒性命珍惜得要死。根本不像个谈笑间取敌人首级的悍将。要知道古来慈不掌兵，杀敌三千，自损八百便是兵法大家。为了获取胜利不惜付出任何代价，才应该是为将者的最佳选择。


    
正腹诽间，忽然又听见王洵笑着叹气，“薛大人是不是觉得，只要能将敌军多堵住一些，咱们哪怕损失几个弟兄，也是值得。可咱们安西军就这么点儿人。每条命都金贵得很。封帅曾经说过，哪怕用一名弟兄，换一百敌人，对咱们来说，也是笔亏本买卖。王某不才，不敢忘记封帅的叮嘱！”


    
这话，在薛景仙心里倒是能找到许多共鸣，点了点头，他大声说道，“那倒是！咱们是大唐男儿，他们算什么？刚才那些话就当我没说，该怎么打，大伙还是听你王兄弟的！”


    
“再追上一程，差不多也该往回返了。”抬头看了看已经西斜的太阳，王洵笑着说道，“其他各路弟兄恐怕都已经收兵。一旦成了孤军，就轮到大食人追杀咱们了！”


    
看到薛景仙脸上隐隐带着不甘之色，笑了笑一下，他继续补充道：“想必薛大人日后难以再有亲自上阵杀敌的机会。今日的收获，该算在王某名下的，就全送给薛大人吧！难得有人从长安来，总不能让你两手空空回去！”


    
“这怎么成！不行，不行！”薛景仙被王洵的慷慨吓了一跳，赶紧连连摆手，“你肯让我跟着沾光，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薛某即便再不知道进退，也不能抢你拿性命换来的功劳！”


    
“薛大人不必客气！”王洵有心成全对方，笑着摇头，“临阵斩将，我已经立下了一件大功。足够报答朝廷的破格提拔了。今日即便再砍下更多敌人的脑袋，也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况且王某刚刚才连升三级，哪怕此刻立下天大的功劳，官职还能升到哪去？”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三章 壮士 （六 下）


    
薛景仙本来就精通于官场规则，略一琢磨，便明白了王洵所说的话甚有道理。眼前这个年青的勋贵才到安西半年就连升数级，不到二十，已经位居正四品中郎将，无论是资历，还是其背后的根基，都难以服众。虽然自己在颁发圣旨时，没有人当面表示质疑。可要说整个安西军上下所有将士心里都对王洵一点儿也不觉得嫉妒，也是根本没可能的事情！所以即便单纯从保护年轻人的角度上讲，最近一段时间封常清也必然会暂时将王洵的风头稍稍往下压一压，以免日后其真的木秀于林。


    
偏偏今日王洵临阵斩杀敌将，又出了一个大大的风头。这个功劳为众人亲眼所见，根本不可能抹掉。故而在接下来的追亡逐北过程中，王洵有没有斩获，斩获多少，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


    
‘可这年轻人怎么会老成到如此地步？’猛然间，薛景仙又突然觉得送上门的礼物开始烫手。同样年龄的官宦子弟他见过很多，其中没有一个像王洵这般，能清楚地把握上司意图，并能让所有与他接触的人都心生好感的！‘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我示好，又为了什么？’


    
薛景仙在官场沉浮多年，心中早就没有初出茅庐时的那份单纯和做人的是非观念。然而，收了别人的礼物，就要替人办事儿，却是他给自己定的最后原则。唯恐王洵过后给自己出什么难题，他笑了笑，拱手道：“本来么？王将军这番好意，薛某是不该推辞的。但将军来安西的时间并不长，想必也需要多结善缘。所以替将军计，这份厚礼不如将军自己留着，拿来送与更合适的人！”


    
“薛大人这是什么话？”王洵眉头一皱，怒形于色，“你不要，我分给弟兄们便是。安西军中，哪个需要首级，自己不会拿刀去砍么，谁还稀罕王某名下的这几颗？”


    
他昨天主动与薛景仙交往，初衷的确就是探听长安那边官场动静。但今天送功劳给对方，却是顺手而为，根本没包含任何交易的奢求。谁料反而被对方误会了，硬拿官场潜规则来往里头套。因此心中不免觉得甚为乏味，带了带坐骑，便准备离薛景仙这厮远一些，免得看着此人那副嘴脸闹心。


    
薛景仙见状，赶紧催动坐骑跟上，伸手扯住王洵的马缰绳，“王将军莫要生气！薛某跟你一见如故。所以才替你着想。王将军应该也知道，薛某是个刚升上来的文官，在朝中根本无法替你说话……”


    
“哪个需要你替我说话来？！”王洵回过头，又是好气，又是好笑，“王某不过是念你一个文官，难得来这边一趟，所以才想多让你立点儿功劳带回去。免得日后回想起来，觉得白受了一番苦。你若是心里头过意不去，今后朝廷那边有什么风吹草动，多给王某透漏一二就行了。这边离长安几千里路，朝廷中的任何变化，传过来至少都得一两个月。若是能比旁人早知道几天消息，做到事事有备而无患，岂不是比攀上什么高枝都强？”


    
这番话半真半假。倒让薛景仙心里头登时安生了不少。送个消息对他来说肯定是举手之劳的事情，更何况日后为了替太子巩固基业，他肯定还少不了要与安西军的将领打交道。想到这层，他笑了笑，轻轻点头，“如此，薛某就不客气了。日后有用得着薛某之处，王将军尽管言语！”


    
“若是用不着，咱们便老死不相往来了么？”王洵看了薛景仙一眼，笑着追问。


    
薛景仙被问得又是一愣，抬起胳膊，笑着拱手，“薛某说错了。说错了！王将军若是不嫌薛某高攀，薛某交了你这朋友便是！”


    
“早该如此！”王洵又狠狠地看了薛景仙一眼，气哼哼地说道。


    
说罢，二人俱是哈哈大笑。彼此的心中都感觉轻松了不少。


    
向西追了片刻，大伙又遇到了一伙大食溃兵。规模在五百上下，人和马都跑得口吐白沫。薛景仙怕别人说自己尽占便宜，竟然不顾劝阻，挥舞着弯刀跟在王洵身侧，连斩数名敌军下马，举止如同疯虎。


    
他的随从见自家大人如此，也都冒死跟在了安西军身后冲杀。几个来回过后，居然将五百余大食溃兵杀了干干净净，没有让任何一名敌军漏网。


    
那些从长安来的钦差侍卫以前没跟大食人打过任何交道，还不觉得今天的战果有何奇怪。几个薛景仙于半路上雇来的刀客随从却惊诧莫名，收拢了敌军的首级之后，一边喘息着跟着大队人马往回返，一边兴奋地议论，“大，大食兵，兵将素，素以强悍闻名，今，今儿怎么都变成了纸糊的？”


    
“那还不简单，安西弟兄比他们更强呗。”有人嘴快，带着几分恭维的口吻回应。


    
这个答案显然不能令大伙满意。一名年龄稍老的刀客摇摇头，低声感慨，“人家也是一路从西打到东，沿途破国无数的。按道理实力不应该这么差。不过，安西弟兄比他们强，也是个谁也否认不了的硬道理！”


    
“这个，薛某倒能猜到一二！”走在队伍前头的薛景仙有心卖弄，回过头来，笑着插了一句。


    
队伍当中，数他读书最多，说出来的话自然有人捧场。立刻，不光是随从们竖起了耳朵，王洵麾下的一些安西士卒，也都眼巴巴地看了过来。大伙心中其实也甚为纳闷，在开战前，军中老兵曾经小心告诫，切莫看轻了大食人。当年高仙芝大将军便是因为打久顺风仗，一时不察，才导致在恒罗斯河畔阴沟翻船。可今天的战场上情况却和老兵们说得恰恰相反，整个大食东征军，从主帅的临阵调度，到士卒的决死之心，武将的战斗之力，基本上都乏善可陈。简直就是一群纸糊的人偶，被大伙用力一捅，就彻底现出原形了。


    
“依照薛某之见，原因有三。”薛景仙理了理思路，得意洋洋地卖弄，“第一，我大唐国运正盛，大食国虽然疆域广阔，毕竟是个蛮夷之邦。萤火虫难与皓月争辉！”


    
“呵呵！”众将士咧嘴而笑，嘲弄的意思立刻写了满脸。


    
薛景仙也不以为意，顿了顿，继续卖弄，“第二么，自从上次恒罗斯血战之后，安西军上下卧薪尝胆，苦等这一天足足等了两年。从上到下，都做足了准备。而大食人，恐怕还沉浸在上次偶然占到便宜的得意之中，压根儿没把咱们大唐男儿放在眼里。古语云，骄兵必败，就是这个道理！”


    
还甭说，即便是信口开河，薛某人也胡诌得头头是道，把众将士唬得眼神发愣，脸上的表情立刻带上几分钦佩之意。见到大伙被自己糊弄住了，薛景仙更为得意，笑了笑，拉长了声音道，“这第三么，就是封大帅的高明之处了。悬师城外，围而不攻。逼着大食人远道来救。结果大食人跑得人困马乏，战斗力剩下的还不到原来一半儿……”


    
“哎，算了吧大人……”闻听此言，众人脸上的表情立刻又变成了不屑状。围城打援不是什么太神秘的计策，老实说，从封常清下令对健驮罗城停止进攻那一刻起，军中大部分将士就猜到了主帅的战略意图。大食人那边其实也未必猜不到，只是不得不来而已。所以在赶路之时，大食主帅必然会考虑到麾下将士的体力情况。要么距离唐军远远地就扎营休息，要么就是在尚有足够的体力战斗之前，才会向唐军示威。根本不可能出现先自己把自己跑个半死，再送上门来挨刀子这种情况！


    
“那你们说，今天大食人到底是怎么了。个个如同软脚虾一般，难道安西军中，还有人会咒术不成？”薛景仙心里不服，摸了摸滚烫的脸，笑着反问。


    
“这儿……”包括王洵在内，大伙虽然不认同薛景仙的第三项剖析，却真说不出所以然来。正为难间，只见校尉朱五一向人堆中挤了挤，讪讪地说道，“卑职，卑职倒是能，能猜出个一二来。就是，就是不知道对，对还是不对！”


    
“说罢，咱们不是都在瞎猜么？管他是对时错，说出来算！”在一群武夫之间，薛景仙倒也不愿意摆什么文人架子，招招手，笑着喊道。


    
“那，那属下就斗胆了！”朱五一先是向王洵拱了拱手，然后笑着分析，“属下，属下当年在码头上替人，替人扛过活。明白这么一个道理。如果，如果哪天接了个大活儿，需要装卸的东西特别多，大伙又不想拖到半夜才干完的话，中间休息时，就不能在原地站着。必须，必须来回走动，好把血脉给活动开。否则，否则一旦中间休息时站着不动。等再去搬东西时，肯定浑身都没力气，没一两个时辰，根本，根本缓不过劲头来。”


    
“着啊！”话音未落，薛景仙已经大声抚掌。怪不得封常清明知道大食人主帅在给其麾下兵将创造喘息机会，还是任由对方拖延下去。并非为没看破对方的如意打算，而是巴不得对方如此，将计就计。


    
其谋划布置，竟然慎密如斯！


    
我大唐有如此将士，还惧什么区区大食？！纵使其来势如同天河决口，又当如何？


    
自有壮士挥臂力挽，净洗胡尘！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一 上）


    
待众人回到营地，天色已经完全变黑。整个营地灯火辉煌，将士们杀牛烤羊，引吭高歌，一齐庆祝首战的胜利。


    
与唐营的热闹相比，此刻健驮罗国都坦叉始罗城内，却是一片愁云惨淡。白天安西军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击垮了数倍于己的大食圣战者，健驮罗大相艾敏和一干文臣武将站在城墙上几乎目睹了整个过程。随着代表大食人的黑色战旗倒下，大伙心中的最后一丝希望也彻底破灭。谁都明白坦叉始罗城被攻破已经是迟早的事情了，纵使天使亲自降临，恐怕也无力回天。


    
然而以艾敏为首的众贵胄却全是天方教信徒，这多年来，也全是凭着大食人的支持，他们才能架空其国王，牢牢掌控国内的政局。为了讨好背后的宗主，他们用强力禁止了国内的其他一切宗教。强迫僧侣还俗，拆毁寺庙，捣毁佛像；驱赶拜火教信徒，将婆罗门教祭祀丢到河里活活淹死；几乎每个人手上都沾满了异教徒的鲜血。万一城破，力主与唐军为敌的大相艾敏固然难逃一死，其他文武重臣恐怕也会被蜂拥而上的各类异教徒们撕成碎片。


    
更何况这一代国主已经年满二十，按照唐人的传统，断没有不扶持一个血统正宗的国主，而继续任由权臣把持朝政的道理。可以说，无论是现在就开城投降，还是继续负隅顽抗。等待着大相艾敏众人的，都是死路一条。其中差别仅仅是，只死少数几个掌权者，还是拉着城中无辜百姓一道为自己殉葬而已。


    
文官们当然吵嚷着要死战到底，武将们心中却清楚，到了现在，恐怕士卒已经没有与唐军交战的勇气。甭说逼着他们提着刀继续顽抗，就是在唐军下次攻城时，想保证大伙不一哄而散，亦没有任何可能。因此，平素一个个皆衣冠楚楚的权臣们你指责我本事差，我抱怨你目光短，哭哭啼啼，自己先乱成了一锅糊涂粥。


    
大相艾敏被吵得晕头转向，不得不再度拿出平素的威仪来，大声呵斥了一嗓子。“唐人不是还没开始攻城么？等开始攻城再说！先各回各家，安排一下各自的后人吧。如果真主明天就需要我等证明忠诚，我等即便争吵，又有何用？”


    
毕竟其家族和本人都已经把持朝政多年，在众人心中形成了一定的积威。一声断喝之后，争吵立刻戛然而止。文武权臣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无可奈何地叹了会儿气，摇着头陆续散掉。待众人的背影都去得远了，大相艾敏也慢慢踱回了自家宅邸。进了门，先命人叫来自己的两个孙儿，每人各给了他们一笔金子，命令二人城中相熟的商铺藏身，从此隐姓埋名，不准再提起与家族相关的任何事情。然后又将儿子、女儿、女婿等家族近亲叫过来，一一替他们安排出路，以免城破后玉石俱焚。最后，命找来管家哈桑，叹息着吩咐道，“把我珍藏的那瓶孔雀胆取来吧！准备了这么多年，该到喝它的时候了！”


    
“主人！”闻听此言，管家哈桑立刻哭叫了起来。上前抱住艾敏的双腿，死死不肯松开，“您不用这样啊。不是城池还没被唐人攻破么？即便城破了，凭着您的身份，也可以得到唐人的赏识，何必非得走这条路，死后也不得安宁呢！”


    
“父亲——！”


    
“祖父——！”


    
艾敏的几个儿女和孙子们早就猜出事情不妙，一直躲在门外没有离开。此刻听到管家的哭诉，立刻先后抢了进来，拉胳膊的拉胳膊，扯大腿的扯大腿，无论如何不准许艾敏服毒自尽。男男女女，哭成了一团。


    
“傻孩子们啊！”听着儿孙们的哭声，大相艾敏心中也犹如刀割。“等唐军入了城，我还可能死得如此体面么？他们跟大食人为了争夺这一带的控制权，打死打活几十年。断然容不得我这个大食人的鹰犬。早已经知道结果的事情了，又何必非得承受最后的煎熬呢？！”


    
“可，可城中还有很多忠于您的兵士啊。曼拉大人也保证过，会调动所有虔诚的信徒，为真主死战到底！”艾敏的儿子也是个文官，扯着他的手大声哭叫。“唐人本事再大，也不可能飞上城墙来。只要咱们能再守三个月左右，肯定能等到第二波大食援军！”


    
“第二波援军。你不是说梦话么？”艾敏摇摇头头，满脸是泪，“我为大食人效力了这么多年，心里还不清楚他们的习惯？用得着时向来是拿你当宝，用不到时则像狗一样踢开。咱们坦叉始罗有什么宝贝，值得大食人送掉了一支军队，很快就再添上另外一支？况且那些曼拉们，又有哪个不是嘴巴上说得比唱得都勇敢，真正需要打仗时，立刻就躲在别人身后边？赶紧都走吧，别再耽搁了。按照我说的先藏起来。唐人没人屠城的传统，不会把刀子砍到你们头上。先分散开躲一躲，然后悄悄混出城外去。再过三五十年，咱们家肯定能重新兴旺起来！”


    
“可，可不试试又怎么知道不行呢？即便城被攻破，您也有化妆逃走的机会啊？！”几个晚辈依旧不肯放手，哭喊着继续给艾敏出主意。


    
“胡说！我好歹也是健驮罗的大相！”艾敏把眼睛一瞪，厉声呵斥。“你以为咱们家享受百姓这么多年供奉，是可以白拿的么？每吃一口粮食，拿一块金子，天使们都看得清清楚楚！如今，是还债的时候了。何必明知道事态已经无可挽回，还非要再欠上几千条人命？不如自己把自己奉献出去，见证对安拉的忠诚。免得复生之日来临时，受到地狱之火的炙烤。”


    
天方教亦如十字教，讲究末日、地狱和天堂。最高神安拉身边，有四大天使负责传达神谕、降示经典、掌管世俗时事、司死亡和吹末日审判的号角。如果某人在尘世间犯下罪孽，复活之日来临时，就要被送入地狱受苦。而善良的人和忠诚的信徒们则被接入天堂，永远享受欢乐。


    
艾敏一家信奉天方教已经多年，虽然其中包含了太多的功利成分，但对于末世之说却是不敢质疑的。此刻大相艾敏把自己选择服毒的理由摆出来，儿孙们也无法再继续劝阻。只好含着泪站起身，相互搀扶着离去。


    
唯有老管家哈桑还不肯奉命，趴在地上痛哭失声。艾敏叹了口气，伸手将他搀扶起来，低声安慰道：“你去拿酒吧。然后自己打开库房，拿一袋金子离开。唐军素来军纪严明，应该不会伤害你这头发已经白了的老人！”


    
“主人！”哈桑哑着嗓子嚎叫，头碰在地毯上咚咚做响，“你不能这样啊。不能啊！真主说过，自杀也是一种罪行！”


    
“比起拉着成千上万人一起去死，罪行毕竟轻一些！”艾敏又长长地叹气，伸手从地上扯起老管家，“这么多年，我一直没拿你当外人看。你应该知道我的脾气。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服输。可这回，的确已经没的选择了。去吧，早点喝完酒，我还能睡个安稳觉！”


    
“主人啊。主人啊。您听我说啊！”到了此时，老管家哈桑再也顾不得双方地位悬殊，“没到这种地步呢啊。没到呢啊。大食人刚刚吃了一场败仗，还没有全军覆没呢啊。不彻底将他们收拾干净，唐军怎么会放心攻城？”


    
“啊！”艾敏愣了愣，猛然将身体坐得笔直。但是很快，他的腰杆又驼了下去，“可那不是早晚的事情么？十二万东征军，连三万唐军都没打过。如今剩下的顶多也就是一小半儿，还能折腾出什么花样来？”


    
哈桑咬了咬牙，恶狠狠地说道：“可如果您抢在东征军覆灭之前，把坦叉始罗献给唐人呢？怎么着也算戴罪立功了吧？就算是为了做给其他国家的掌权者看，唐人也没理由再杀掉您。况且那些曼拉们的性命，此刻还掌握在您老手上。把他们绑了献出去，岂不又是大功一件！”


    
“胡说！”艾敏腾地一下站起来，气得直哆嗦，“我是安拉的信徒，怎能下手残害自己的兄弟？赶紧闭嘴，否则我不会再宽恕你！”


    
“可即便您不杀他们，唐军入城之后，等着他们的也是死路一条。这些年来，他们的那些作为，哪点儿又符合了教义？不过是打着真主的名义，行罪恶之实。若说背叛，他们才是真正的背叛者。您杀了他们，只是替真主清理蛀虫而已。”


    
“你，你……”艾敏气急败坏，连话都说不利落了。然而心中却有一个声音清晰地告诉他，老管家所言，句句属实。自从上两代人昄依了天方教之后，他的家族对经文多有涉猎。私下里慢慢发现，其实原始的教义并不像传教曼拉们所讲述得那般严苛。事实上，天方教非常讲究和平与包容，要求信徒们忠诚，却不排斥与其他信仰并存。而不是像犍陀罗、大勃律等国现在这般，非要将其他信仰的神庙焚毁，将其他神明的教徒和祭司斩尽杀绝。


    
肯定有人在故意歪曲经义！艾敏对此心知肚明。然而当大多数心中的狂热都超越理智之时，只有表现得比别人更为狂热，才能得到最大的支持。否则，肯定会被打成异类，从而失去所拥有的一切。


    
“经义中曾经说过，要大伙拆毁佛寺么？经义中曾经说过，异教徒必须处死么？经义中曾经说过，可以随便占有别人的家产，土地么？经义中曾经说过，可以向邻居举起刀么？”老管家也豁了出去，看着艾敏的眼睛大叫，“六信五功当中，哪一条是战功？为什么有人非要逼着我们，对自己从前的朋友和邻居动刀子？只有善良的种子，才会结出善良的果实。用刀子推广经义，播种下去的全是仇恨，怎可能建立起地上天国？”


    
“你，你这该死的老家伙。你还不赶紧去死！”从没听人以这样口吻向自己发问，艾敏简直怒不可遏。但是，他的灵魂，却慢慢地从绝望中走了出来。老管家的话没错，那些试图用杀戮建立地上天国者，本来就已经背叛了真主。出卖他们，不应该是罪行，而是替真主伸张正义，让真正的教义重新回归人间！


    
“可，可哈里发那边，我怎么交代？”想到这儿，他不由自主地坐下去，“毕竟，此事不可能瞒过所有人！”


    
“凡是身体健康的信徒，一生都要去麦加朝圣！”老管家想了想，沉声提醒。“哈里发病重，哈里发的弟弟和大相正在争夺整个国家的控制权。您如果派人去朝圣，顺道说明您为了稳住东方的局势，不得不忍辱负重。想必任何人都能理解您的苦衷。况且在短时间内不可能组织起第二支东征军的情况下，与唐人恢复交往和贸易，对大食国来说，得到的远比失去的多。”


    
正所谓一语惊醒梦中人，艾敏眼前立刻一片雪亮。家族名下的商队头目曾经向他汇报过，在大食以西的若干国度，来自大唐帝国的一切商品，都可以卖出天价。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挥师东进，占领商品的原产地，对大食国来说当然是最佳选择。可在东征失败的情况下，保持通往大唐的商路畅通，就成了重中之重。否则，别的不说，光是失去了茶叶和绸缎这两项物品，就足以令很多大食贵族的生活变得索然无味。


    
如此，他这个健驮罗大相的地位，就更加重要起来。沟通东西两大帝国，向交战双方传递消息，把坦叉始罗城变成东西方商品的集散地，从而为家族谋取更大的利益！想到这儿，艾敏心中的阴郁一扫而空，抓起镶满宝石的腰刀走到门口，冲着外边声嘶力竭地大喊，“来人，来人，给我敲响王宫门口的大钟。我要召集群臣议事。我要给大伙指一条明路！来人，召集所有王宫侍卫，别忙着跑。我还没死呢，大伙都有平安渡过此关的希望……”


    
“铛，铛，铛……”钟声很快就响了起来，打碎笼罩在健驮罗国都，曾经的佛教圣地，坦叉始罗城空中的漫漫长夜。把明亮的星光，洒满在每个心怀期盼者的眼睛。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一 下）


    
黑暗是阴谋和交易的最好掩饰。第二天早晨，坦叉始罗城的百姓从自家门口探头探脑地向外张望，就发现城中的一切都变了模样。


    
已经被天方教霸占多年的一座座佛寺，重新打开了山门。房顶的形状却还没来得及恢复原貌，数以百计的工匠们在士兵的逼迫下，将房顶周围匆匆忙忙钉了一圈翘起的飞檐，以示盖头换面。曾经被当做菜市场的拜火教神庙也重新清理了出来，长满茅草的房顶上青烟缭绕。最离谱的是几处临街的店铺，窗口处挂满了不知道从哪里寻找来的女人衣服，长长短短，花花绿绿，让习惯了黑白两色的眼睛直发痛。而平素腰里别着棍子，以替安拉严肃经义为名，四处敲诈勒索的差役们却对此视而不见，难得换上了一副笑脸，冲着门缝后的眼睛躬身抚胸，不断示好。


    
“他们这是怎么了？被门板夹了脑袋不成？”个别胆大者无法相信自己所见，从门口走出来，到街上举头张望。一看之下，嘴巴立刻张得能塞下个鸡蛋。怪不得差役们都换了嘴脸，原来背后给他们撑腰者都落了难。那些打着安拉名义到处作威作福的收税官，那些动辄就将人处以极刑的传教曼拉，全部被绑了起来，像待宰羔羊般关入了囚车。跟在囚车后边，却不只是数队满脸惶恐的王宫护卫，还有几百名手捧木鱼的“高僧”，扯开嗓子向大伙宣布国王陛下废除天方教的最新决定。只是他们显然是昨夜才临时接受剃度的，发茬被初升的朝阳一照，立刻反射出一层扎眼的青光。


    
“这不是糊弄鬼么？”有人撇着嘴暗骂。健驮罗国王，从他祖父那辈起就成了摆设，城中百姓哪个对此不心知肚明？那些横行霸道的大食曼拉、圣徒们，有谁背后与贵族老爷们没牵扯？可嘲弄的话只能偷偷的说，不能公然宣之于口。坦叉始罗城已经变天了不假。一夜之间，寺庙换了经文，神明换了面孔，然而坦叉始罗城掌权的那几个大家族却没有变。只不过人家从“真主的最虔诚信徒”，一转身就成了佛陀或者火神在人间的讲经者，转过来转过去，总是走在了风云变幻的最前列。


    
“铛……”“铛……”“铛……”，清脆的钟声又响了起来，打断人们心中的困惑。堵在城门口的巨石被士兵们一块块挪走，城门大开，先将几面白葛做的旗帜挑了出去。随后，新剃度的“高僧”们哭丧着脸，念着自己也不熟悉的经文，簇拥起一个苍白面孔高官，在刀剑的逼迫下走出城门。跟在他们身后，是一辆辆锈迹斑斑的囚车。紧接着，城门“咣当”一声又关了起来。将城里城外分隔为两个互不关联的世界。


    
“投降了，他们要投降了。向唐人老爷投降了。”在城门口附近居住的百姓立刻明白了贵族老爷们在做什么，嘴里发出绝望的叫喊。但很快，叫喊就被附近的士兵们大声喝止，“胡说什么？咱们这不是投降。大相说了，这是举义，举义，你们懂么？”


    
举义和投降之间到底有多少差别，百姓们的确不懂。但是，所有人心里却慢慢又安宁了下来，旋即涌起一股如释重负般的轻松。终于不用打仗了，奶奶的。再不用每天都提心吊胆的听头上的弩箭呼啸声了。贵族老爷们改信佛陀也好，改信了火神也罢，终于良心发现，没拉着大伙一道给他们殉葬。至于唐人入城之后究竟会如何？就随他去吧。反正城中值钱的东西早被大食人拿走了，除了性命之外，大伙不会再损失更多。


    
“大相说了，所有罪责，都由他一人承担！”士兵们的呐喊声单调而乏味，却一遍遍重复，以图将谎言彻底地重复成真相。“原来他命令大伙抵抗唐人老爷，是因为天方匪教凶残，而唐人老爷善良。如果在战局未定之前，咱们就开城迎接唐人老爷。万一事情发生了变故，则城中必然血流成河。而唐人老爷向来仁慈，即便咱们举义稍晚了两天，想必也不会过分难为大伙。大伙别怕了，别怕了。所有罪责，大相他老人家都一个人担下来了。不求大伙对他有多感恩，只希望今后所有人都能安守本分，太太平平过日子！”


    
希望如此吧。百姓们摇摇头，叹息着掩好了自家院子门。改天换地，那是大人物们的戏耍。真话也好，谎言也罢，寻常小人物只有听的资格，若想豁出性命去较一次真儿，那还的确犯不着。


    
坦叉始罗城不战而降，在封常清预料之中，又多少有些出乎于其预料之外。早在做出围城打援的决定之时，他就相信，像健驮罗、大勃律这种弹丸小国，根本没有资格决定自己的命运。唐军的实力高过大食人，则这些小国就立刻会成为大唐的藩属。而万一大食人在附近的实力哪天又占据了上风，唐军也甭指望这些小国的忠诚。


    
只是封常清没有预料到，健驮罗大相投降得这么果断，并且“洗心革面”得如此干净利落。派出使者带来的投降条件，甚至比唐军在大勃律经过威逼利诱得到的还要多。这倒让封常清有些不忍过分替健驮罗国主讨还公道了。好在当初兴兵之时，“扶持健驮罗国主，清除奸佞”本来就不在他的兴趣之内。眼下大食残军还没被彻底歼灭干净，他也不愿意在安西军背后留着一颗隐患。因此，只是稍微捏拿了一番，便接受了健驮罗使节和一众“高僧”带来的请降文表。


    
按照健驮罗大相艾敏自己主动提出来的条件，该国重归大唐庇护范围之内。历代国主，得不到中原册立，则不得正式接位。而王子、王弟，以及国中各级贵胄的嫡系子孙，十二岁之后都要到大唐学习三年。能做到“明法度，知礼仪，工文字，受教化”后，才可以回国辅佐他们的父辈。


    
因为先前受大食曼拉和“少数奸臣”的胁迫，健驮罗上下对天朝多有不敬。所以该国拨乱反正之后，将处死所有乱臣奸党以及传教曼拉。查抄他们的家产，补偿唐军为主持正义所造成的花费。并且由国库出资，弥补其中不足。


    
作为大唐的藩属，今后大唐讨伐外寇之时，健驮罗必须提供力所能及的一切协助。包括粮草、辎重以及仆从兵马。各级官员，将士，服从大唐统帅的调度，令行禁止，否则，必以军法处置。若是胆敢像葛逻禄那般与敌军暗中勾结，则自愿承受神明和唐军的双重惩罚，永不超生。


    
此外，坦叉始罗城彻底废除天方教所坚持的，只准信仰唯一神明的严苛教义。所有被天方教徒霸占的佛寺和拜火教寺院由贵族们捐款重新装潢，归还于其原本教派。天方教不准女子单独上街，不准露出面孔、肢体和不准穿彩色衣服的法令，也一并废除。百姓可以信奉任何神明或者选择不信任何神明，其国家不准强制干涉。


    
……


    
健驮罗贵胄们自己主动提出的，再加上封常清和麾下幕僚商议之后补充的，林林总总四十余款，上午由健驮罗使节带回城中，下午就被大相艾敏等人全盘接受。第二天，艾敏代替健驮罗国主出面，向唐军正式负荆请罪。然后，坦叉始罗城打开所有城门，清水泼街，黄土垫道，张灯结彩，恭迎王师入城。


    
随即，封常清与健驮罗大相艾敏两人，当着所有将领和城中贵胄的面儿，在王宫中交换条文，对天盟誓，永远遵守信约。接着，条文由通译们分别誊抄为汉、突厥两种文字，刻于石碑的正反两面，竖立在健驮罗王宫前方。


    
一连串的繁文缛节折腾结束，安西军将士们也从大战的疲劳中恢复了精神。派出去打探消息的斥候纷纷回报，大食残兵在二百里外的迦布罗附近重新集结，大约还剩下五万多人马，依旧打着东征圣战军的旗号，准备凭借附近的丘陵地形，继续苟延残喘。


    
“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赶紧向封帅请缨，我跟你一道做先锋，挑了这伙孽障！”薛景仙悄悄扯了扯王洵的衣袖，冷笑着点评。亲眼见证了大唐兵马如何破阵灭国，勒石为铭，他现在自信心膨胀到了极点。根本舍不得立刻打道回返，只希望能随着安西军一起向西，将大唐的旗帜插满每一片视野能及的土地。


    
当然，收益不仅仅是心灵上的。一场追亡逐北下来，分到他名下的敌军首级就有二十几个。阵斩三人策勋一转，策勋三转官升一级。带着这份功劳回去，再由背后的太子势力稍作提携，身上的袍服换一种颜色指日可待。


    
“恐怕轮不到我出头！”王洵扭头看了看他，低声回应。“等会儿吧，封帅自有安排！”


    
话音未落，周围已经响起了一片请战之声。李嗣业、周啸风、赵怀旭等人纷纷出列，要求担任前锋，将大食残兵彻底清理干净。


    
“犁庭扫穴！”


    
“犁庭扫穴！”


    
将领们出列拱手，争先恐后。功名但在马上取。大唐男儿不屑掩饰心中对权力和富贵的渴望，却要堂堂正正地，在万马军中将功名换回来。


    
“李元钦带领五百人协助健驮罗大相守城！”老将封常清也受到周围气氛的感染，大笑着站起身。卧薪尝胆两年多，他终于带领安西儿郎，重新找回了昔日的信心与荣誉。这份痛快难以言表。现在，他不求身着锦袍入玉门关接受奖赏，只想在有生之年，把安西军的威名播得更远一些。


    
“其他众将，且下去整军。明天一早，拔营西进。待洗净千里黑尘，封某当与诸君把盏！”他的声音不算高，却响彻了整个大帐。


    
“洗净千里黑尘！”


    
“洗净黑尘！”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二 上）


    
毕竟已经在这一带经营近百年，天方教于民间已经有了一定根基。虽然健驮罗国中权臣断然宣布洗心革面，不少天方教徒还是心向大食。发现城内唐军有集结迹象，立刻连夜将消息传到了二百里外的东征圣战军手中。


    
大食军主帅艾凯拉木闻讯，魂飞魄散。不敢与唐军交战，以保护教众为名，迅速将残兵撤入了迦布罗城中。同时征发阖城青壮，用乱石巨木堵住了由坦叉始罗城通往该城的唯一官道。


    
迦布罗附近的官道还是大唐中宗时期在此地设立写凤、条支、修鲜三个都督府时所修建，本来就因为地形和人手的限制，因陋就简。天方教趁大唐内乱之时得到此地后，便只管利用，不管建设。数十年下来，官道早已被其糟蹋得破败不堪。再让艾凯拉木蓄意这么一番破坏，立刻彻底宣告瘫痪。非但大队人马无法通过，连外出放羊的牧人，都失去的回家的希望。


    
有道是破坏总比建设容易。安西军上下都没料到大食人竟然如此无耻，被堵在了黑石山口之外，数日不得寸进。无奈之下，封常清只好放弃了重新打通道路的设想，带领大军转道向北，准备从小勃律国内迂回到迦布罗以北，再度逼天方军决战。


    
闻听唐军北撤，已经连续数日没睡过安稳觉的艾凯拉木终于松了口气。派人将所有在上一战中幸存的将领召集到总督府，带着几分悲凉跟大伙商议道：“这次东征，咱们本来就准备得过于仓促。而真主又因为咱们这些信徒之间内斗不断，拒绝再给予任何帮助。为了保全真主的信徒和领地，我已经尽了一切可以尽的努力。如果唐军再从北方迂回过来，作为大军主帅，我只能用鲜血证明自己的忠诚了。但你们几个，却没必要陪着我一道等死。能寻门路平安调回西方去的，现在就自己想办法吧。我估计还有一个月时间可用，趁着唐军到来之前赶紧走。别让士卒们知道就行，不用再陪着我死撑了！”


    
众将虽然因为前番溃败，对艾凯拉木甚为不满。此刻闻听了他的肺腑之言，也一个个感动得落下了眼泪。抽噎了片刻之后，纷纷开口劝道：“大人不要丧气。咱们手中不是还有五万多士卒么？天气马上就要凉下来了。从小勃律迂回到这边，路上至少得走一个月。迦布罗城还算坚固，只要咱们在城中死守上一个半月时间，便拖到了秋末。那时候不用咱们动手，光是临近雪山上刮下来大风，也能把野外扎营的唐军活活冻成冰疙瘩！”


    
“是啊，我们当初来时都把话说得太满，现在找借口跑回去，即便凭着家族的力量逃过追究，这辈子估计也难再抬起头来，还不如留在城中再拼一次！”


    
“上次作战，可能是健驮罗狗子勾结唐人，在饮水中给咱们下了毒，所以才导致将士们手脚发软。这回咱们死守在城里不露头，不信唐军还能飞进来！”


    
“是啊，是啊。野战咱们未必打得赢，守城总是行吧。在西边作战，攻打拂菻人的城池，咱们最少都得打半年左右。这迦布罗的城墙比拂菻人的城墙丝毫不差。只要咱们下定决心死守，坚持两三个月应该没问题！”（注1）


    
众人七嘴八舌，却都没离一句本义，那就是与唐军在野外交手，无论如何都是打不赢的。但凭借天气和地利，撑过今年肯定没问题。


    
“天冷下来又能怎样？”艾凯拉木打断大伙的话，摇头苦笑，“如今周围各仆从国都被唐军吓破了胆子。唐人要求进城避寒，他们敢不好吃好喝伺候周到么？等明年雪化了，还不是一样要打到城下来？！”


    
“当初就该把这些对真主不忠心的异教徒国家，统统屠灭干净了！”有一个络腮胡子将领跳起来，恨恨地骂道。


    
“对，这些异教徒就该下地狱！杀光他们，将财产给弟兄们分掉，鼓舞士气！”立刻有人跳起来，朝着窗外鬼哭狼嚎。


    
大食国同时朝东西两个方向推进。在西边所遭受的阻力可没有东方这么大。那些信奉十字教的小国要么举国西逃，要么留下来被当做奴隶。很少如同东方这般，还需要圣战者们假惺惺做些怀柔举动来安抚。敢对大食老爷流露出半分不敬，甭说是人，连城池都可以给它完全抹去，根本不会留一点儿挣扎余地。


    
大敌当前，有人却还想着如何在城里杀人劫财，这无论如何也得不到艾凯拉木的赞同。将眉头皱了皱，他沉声呵斥道：“杀光了他们，谁为大军提供粮食、奶酪和金子？况且现在说这些不是太晚了么？难道你们还想把迦布罗城中的百姓也逼到唐军那边去？想走就立刻走，不想走的话，就别给我添乱。否则，我死之前，不介意先送他下地狱。”


    
天方教内部派系众多，平和派与激进派都不在少数。对于平和派而言，只要异教徒肯纳税，就应该受到保护。而对于激进派而言，所有异教徒的财产和性命都应该被予取予夺，根本没资格与教徒谈条件。而为了达到迅速扩张的目的，大食国的权臣们，一直在默默扶持激进派的力量。东西两路圣战军中，狂信徒更是占据了绝对主流。但越是跟西域诸国打交道久的人，则越倾向于平和派。在他们心中，或多或少已经意识到了，光用武力和天国诱惑，已经抵抗不了西域百姓对大唐的向往。只能恩威并施，才可以获得更多的机会。


    
艾凯拉木曾经在呼罗珊多年，对大唐影响力的认识非常深刻。甭说此时东征军已经战败，武力威慑已经大打折扣。就是当年在怛罗斯战役取得完胜之时，他也不敢轻易对地方小国妄动杀机。


    
然而人越是在绝望时刻，越容易暴露本性。将领们没有人敢真的跟自家主帅过不去，却对他的决定不以为然。特别是那几个想将失败的愤怒发泄到百姓头上的蠢货，见艾凯拉木动怒，立刻将头低了下去。躲进人群背后，低声嘟囔道：“不将他们杀了，难道等着城破后，他们帮唐人磨刀杀咱们么？他们又不是真正的教友？！”


    
不少将领本来就认为自己已经无法平安返回故乡，听了这些煽动，心思便活跃了起来。悄悄地互相使眼神儿，准备联合在一起，再度向艾凯拉木施加压力。虽然屠杀和劫掠未必能起到鼓舞士气作用，至少大伙临死之前还能再疯狂一回。


    
艾凯拉木指挥打仗的本领一般，把握人心的本领却远远高于众将之上。目光稍作巡视，便猜出了一些人的真正想法。用力一拍桌案，大声喝道：“刚才是谁在说话！有本事站到我面前来说。大声些，让所有人都能听清楚你在说什么！知道为什么西域各国总是愿意跟大唐勾结么？就是因为你们这些家伙的存在，让他们把真主的信徒都当成了恶魔！”


    
有人立刻将腰弯得更低，有人却梗着脖颈，愤怒的与主帅对视。还有一部分将领，则从中做起了和事老，一边劝艾凯拉木不要为了一点沙子般的小事生气。一边推开愤愤不满的同僚，阻止他们将冲突继续扩大。


    
眼看着没等唐军迂回打来，城中的将士们已经要分裂。不久以前刚刚获得艾凯拉木赏识的阿里·本·哈迈德·本·波尔克·……阿迪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人，笑着说道：“唐军已经到达城下了么？怎么大伙都仿佛明天就要向真主证明忠诚一般慌乱？现在争论该如何对待异教徒有什么用？有那时间，哪如想办法将唐军顶回去？！”


    
“废话！”


    
“这人是个傻子！”众将领，无论职位高低，包括艾凯拉木本人都转过头来，将怜悯的目光投在阿里脸上。


    
小阿里却丝毫没有被鄙视的觉悟，笑了笑，继续口喷毒液，“怎么，我说错了什么话么？唐军还得几天才能打过来吧。大伙这么快就开始准备葬礼了？要死的赶紧，我正好有机会把你们的最后遗言带回家乡去。以后就写一本书，叫蠢货们的临终祷告……”


    
“有话你就赶紧说！”刚才那名带头要求杀人泄愤的络腮胡子将领冲上来，一把拎住小阿里的脖子，“如果说不出个一二三来，莫怪我揍你个满脸开花！”


    
“经文上说，对教徒使用暴力，该受到什么惩罚？”不愧为伊马木，小阿里就用了一句话，就将络腮胡子的气焰打压了下去。“至于我想说什么？却不是你有资格听的。给我闪开，否则，早晚我会让你承受阿迪家族的愤怒！”


    
“都快死了，谁还怕你背后的阿迪家族？”络腮胡子大声呼喝，身体的动作却暴露了他的胆怯，迅速地松开手，退回人群之中。


    
“我有一个办法，可以让大伙都摆脱困境。并且可以让大伙都平平安安，满脸自豪地回到家乡！”小阿迪撇了撇嘴，继续说道，“但是，我有两个条件。第一，所有人必须发誓对此保密。第二，级别不够的人，请主动退下。否则，我宁愿把这个办法烂在肚子里！”


    
注1：拂菻，阿拉伯人对东罗马帝国和欧洲的音译。唐人根据阿拉伯人的音译称之为拂菻。在阿拉伯人没有将丝绸之路截断时，欧洲人与大唐曾经有商旅往来。景教也是由此地传入大唐。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二 下）


    
对于即将溺死的人来说，哪怕在附近的水面上看到一根羽毛，也要死死地抓在手中。更何况小阿里背后的阿迪家族，庞大得足以堪称巨舰？！


    
当即，众人一拥而上，拉胳膊的拉胳膊，扯大腿的扯大腿，将络腮胡子从议事厅内叉了出去。随后，大伙以目光互相打招呼，估量着自己的身价选择留下或者离开。很快，整个议事厅内就只剩下了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圣战嘎滋统领阿木尔、志愿者统领加里卜和哈西里等寥寥几人，一起用炙热的目光盯着小阿里，眼巴巴地等着他给出答案。


    
小阿里却一点着急的意思都没有，自己给自己倒了碗茶汤，一边慢慢地品，一边拿眼睛在留下来几人脸上反复逡巡。


    
“你到底有没有办法？赶紧说，别指望着日后还能卖出更好的价钱？”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心里急得火烧火燎，狠狠瞪了小阿里一眼，大声喝令。


    
后半句话本来是大食国民间俗语，意思与唐言中的‘卖关子’，‘勾人心痒’等词汇大抵相同。根本与做生意无任何瓜葛。却不料小阿里立刻咬住了艾凯拉木的舌头，干笑了几声，盯着对方的眼睛追问：“将军的意思是，咱们已经可以讨价还价了么？我故乡有句哲言，说不要轻易施舍给别人恩情，除非他能给予等价的回报。我下面说出来的主意，涉及到很多人的生死。恐怕光用恩情两个字，已经无法等价！”


    
早在追随穆圣之前，阿迪家族就是富可敌国的巨商。熟知这些历史渊源的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当然没指望白白接受阿迪家族的帮助。略作沉吟之后，便大声回应道：“我可以凭对真主的忠诚发誓，如果这次你能帮助我逃过大难，我个人和我的家族，将永远成为阿迪家族的朋友！”


    
“我也可以发誓！”


    
“我也可以，甚至可以为阿迪家族效忠！”


    
另外几名核心将领急着从战败的责任中脱身，争先恐后地向小阿里表态。


    
小阿里微微一笑，放下茶碗，淡然回应道：“你们说这些，那都是给阿迪家族的。与我个人有什么好处！”


    
“个人？”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被问得一愣，旋即意识到，眼前这狡猾的小家伙也许并非阿迪家族的唯一继承人。如果将来继承不了家业，他今天这番辛苦，岂不是全替别人忙活了？“如果不嫌我高攀的话，我可以跟你做一辈子的朋友！”咬了咬牙，艾凯拉木大声补充。“我答应给阿迪家族的友谊，只有通过你为联络人，才能兑现！”


    
“对，如果你能帮我们脱困。我永远不会忘了你的人情。只要你需要的时候，便立刻给予报答！”志愿者统领加里卜的反应也不慢，紧随艾凯拉木之后，大声许愿。


    
最为直接的是圣战嘠嗞统领阿木尔，干脆把话头挑到了明处，“你的兄弟很多是么？如果在需要的时候，教法官和军队方面联合明确表示对你的推崇呢？”


    
小阿里又是微微一笑，迅速表明自己的“真实”意图，“我只是随便问一句了！怎么会让你们卷入阿迪家族的内部事务呢！只希望，回到家乡后，大伙别忘了咱们几个今天曾经携手共度难关的情义就好！”


    
“是啊，是啊，谁不知道阿迪家族向来团结一体！”众人齐声大笑，围住小阿里轰然回应。


    
话虽这么说，但谁心里都明白，这笔交易已经谈得八九不离十了。小阿里收到了预期的好处，也不继续兜圈子，斟酌了一下说辞，低声发问：“几位将军大人想过没有。此番安西唐军西进，最终目的在哪里？”


    
“当然是把咱们从这里赶走了？！”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眉头轻皱，话语中约略透出了几分不耐烦。


    
“将军不要着急！”小阿里摆摆手，继续循循善诱，“答案没有这么简单。赶走咱们？从哪赶到哪算结束？安西军顶多也就是三万出头，已经接连征服大勃律、健驮罗两国了，难道胃口还没满足？非一路打到麦加去不成？”


    
“他敢？”


    
“圣战的火焰将烧死他们！”众人大怒，咬牙跺脚地回应。最近一百年来，只有大食国东征西掠的份儿，异教徒们怎可能有窥探圣地的实力？除非他们个个都是精钢打就，不然的话，沿途的真主忠诚的信徒一人伸出一根手指头，都能将他们活活捻成齑粉。


    
身为一军统帅，艾凯拉木的思维远比其他几个将领冷静。除了愤怒之外，还隐隐地看到了一丝亮光，“你的意思是说，安西唐军此番西进，除了报仇之外，并没有具体战略意图？！”


    
“至少，他们不可能一口气打到麦加去！”小阿里笑了笑，轻轻点头。


    
“那是！”艾凯拉木苦笑着表示赞同，“就算沿途每战必胜，毫无伤亡减员，一个城市留二百人驻守，没等到达麦加，他们的兵已经分派殆尽了！”


    
“甭说窥探圣地，估计连呼罗珊，他们都没指望能拿下来！”圣战嘠嗞统领阿木尔也反应过滋味来，摇摇头，满脸苦笑，“他们的人太少了。顶多再打下两个城市来，就不得不停住脚步！可咱们也太窝囊了。真主的战士，居然指望对方人少！”


    
“发挥自己的长处，没什么好可耻的！”小阿里引了一句格言，轻飘飘地将阿木尔内心的惭愧抹拭干净。


    
“让我们这样想想吧！安西唐军，只是大唐的一部分。没有足够的人手和力量进行远征。除非大唐帝国会以倾国之力支持它。”顿了顿，小阿里继续替众人分析，“所以对于大唐帝国和咱们大食国来说，眼前这仗，其实都是伤不到内脏。但是，大唐帝国的某些将军野心甚大，居然纠集了西域二十余国，组成了支庞大的联军，试图拿下呼罗珊，彻底吞并河中地区。艾凯拉木和几位将军，带领大伙浴血奋战，以寡敌众，让安西唐军充分认识到，真主信徒的力量和忠诚。虽然因为健驮罗人的背叛，东征军蒙受了巨大损失。但是，也彻底粉碎了唐军继续西进的野心……”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三 上）


    
“什么，什么，什么……”饶是见多识广，艾凯拉木等人也无法忍受小阿里如此信口雌黄，忍不住大声打断，“你说咱们打败了唐军？这话有谁会信？！”


    
“当然有人会信。”小阿里扫了众人一眼，嘴角微微上翘，“咱们这些人当中，有谁知道安西军当初的战略意图是什么？哈里发知道么？监国大人曼苏儿殿下知道么？教法官知道么？埃米尔知道么？国内教众知道么？既然谁都不知道，则把唐军堵住了半途当中，就是一个非常辉煌的战果。丝毫不比当年怛罗斯的战果来得差！”


    
“你……”众人简直为之气结。带着绝对优势兵力，却被唐军打得一败涂地，已经够令人惭愧的了。没想到现在居然还要捏造战功，掩败为胜，“你以为哈里发身边的人都是傻子么？就一点儿真相都探听不到？任凭咱们信口开河！”


    
“那要看是哪个哈里发了！”小阿里冷笑着摇头，脸上露出了一股与实际年龄极不相称的平静，“这里距离库法恐怕有几千里吧，什么消息传回去都可能已经面目全非。凭什么那边的人就相信谣言，不相信咱们的汇报？况且到底哪个才是真相真的很重要么？我觉得那根本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下一任的哈里发由谁来做，他又喜欢相信哪个真相！”（注1）


    
一连串的反问，令大伙如闻惊雷。他们突然发现，自己的年龄真的活到狗身上去了。居然连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都不如？隐藏在年轻人的目光里边，竟是如此一个深邃的世界。那是一个与大伙日常认知完全不同的世界，由阿迪家族屹立不倒数百年的智慧构成，足以将黑白颠倒过来，将谎言变成事实。


    
眼下大食国内部权力斗争如何激烈，艾凯拉木等人其实都心知肚明。大哈里发已经时日无多，其弟监国大臣曼苏尔窥探权力宝座，无意让几个王子染指王冠。而首相、教法官和大埃米尔等人凭借着当年在推翻倭马亚王朝过程中形成的嫡系班底，各自成一方势力，各自有各自的支持目标。此番东征军几个主要将领的人选，就是数方势力交易和妥协的结果。只是当初谁也没想到，东征会遭受一场失败，并且败得如此快速而彻底。


    
如果将战败的情况据实向库法城那边汇报，无论当初谁提拔了他，艾凯拉木肯定难逃一死。而其余几个核心将领，纵使能逃过教法处置，这辈子也就彻底毁了，前途从此暗淡无光。可真的像小阿里指点的那样，硬是把惨败说成‘付出了惊人的代价阻挡了唐军西进的野心’的大胜，则必须要做到两个前提条件才能有成功的希望。第一，东征军中的将帅抛弃个人成见，彻底团结起来，统一口径。第二，把赌注压在今后最可能执掌国家权柄那个人身上，集体向他暗中投效。


    
第一个前提条件并不难实现，毕竟从主帅艾凯拉木起到志愿者统领加里卜，从严格的意义上讲，都已经不是纯粹的武将。纯粹的武将阿布·穆斯林已经被哈里发给毒死了，据说是曼苏尔在背后捣的鬼。其他很多参加过怛罗斯之战的高级将领也死的死，靠边站的靠边站。像艾凯拉木这种能留下来，并且还能得到一定程度重用者，简直是凤毛麟角。自然心中也不会再把什么武将的荣誉当一回事情。


    
然而，在选择效忠对象上面，大伙却很难达成一致。这并不是说他们对自己背后的东主有多忠诚，而是目前大食国内部的局势，着实让人如雾里看花。监国大臣曼苏尔接位的呼声的确最高，然而其他几个人也不是好对付的。万一大伙压错了赌注，可就要输得裹尸布都穿不起了。


    
“这个……”作为教法官的嫡系，圣战嘠嗞统领阿木尔犹豫了片刻，第一个向大伙坦陈心中所想，“其实眼下库法城中的几位长者，互相之间也并非没有妥协的可能。就拿教法官大人来说吧，他对权力一向看得很淡。对二王子的支持，也仅仅是受了王妃的所托，不得不敷衍一下而已！”


    
“是啊，几位长者总不会真的打起来。否则，岂不是让倭马亚家族的余孽占了便宜去？”志愿者统领加里卜笑着补充，仿佛自己从来没故意拖过主帅艾凯拉木的后腿一般。


    
见众人的心思都已经松动，艾凯拉木也不再犹豫，笑了笑，低声道：“咱们都是同生共死过的，当然今后彼此之间要互相照应。几位长者那边，估计也是如此。争执是难免有的，但同时也很在乎当年一道举义的情分。所以，眼下没必要把他们之间的矛盾看得太重。至于咱们今后选择追随哪个长者么？……”他笑了笑，把目光再度投向小阿里，“其实无论追随谁，目的都是为真主尽忠。依我之见，不妨先看看阿迪家族到底有什么具体打算？！”


    
到底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看问题的眼光很是独到。一时间，几个原本对艾凯拉木不甚佩服的将领们，纷纷将目光转了过来，脸上的皱纹里边写满了佩服。


    
“阿迪家族，向来处事公道，从不介入国家内部的权力争斗！”小阿里笑了笑，低声说明。


    
这话也就能拿出来哄哄三岁孩子。谁不知道阿迪家族最擅长做生意？当年哈里发带领众人跟倭马亚军队血战之时，阿迪家族就曾经两头下注。而针对如今这种局面，阿迪家族恐怕把年青一辈佼佼者全都派了出来，跟几大势力暗中都有勾搭。无论最后哪一方获胜，阿迪家族在新任哈里发身边，都不会缺少自家利益的代言人。


    
想到这儿，艾凯拉木等人又齐齐将目光转向小阿里，看着他含笑不语。被大伙的目光盯得脸皮有些发热，小阿里摇摇头，呻吟般说道：“好吧，我承认，阿迪家族在多头下注。但就我个人而言，更看重曼苏儿殿下。人够聪明，下手够狠，决策也足够果断。另外，更关键一点儿是，他懂得权衡轻重，而不会为了表面上的东西死死抓住某些细枝末节不放！”


    
所谓细枝末节，当然是东征军战败的现实。按照小阿里的说法，如果大伙集体向曼苏儿殿下表示效忠，则谎言也会被当做现实来对待。但小阿里对曼苏儿殿下的信心从哪里来？莫非他不知道，国内大多数武将，因为阿布·穆斯林将军的惨死，一直对曼苏儿冷眼相对么？


    
仿佛猜出了众人心里的疑惑，小阿里笑了笑，继续补充。“我知道，军方对曼苏儿殿下有成见。几方势力中，曼苏儿殿下手中所掌握的武力也最小。可是，诸位别忘了，正是因为如此，咱们这支残兵在他眼里才愈发重要。对唐军来讲，咱们已经是不堪再战。可对于库法那边，咱们手中此刻所掌握的，可是正宗的呼罗珊精锐。当年在全国都无可匹敌的存在！”


    
“这……”众人直眨巴眼睛，费了好大力气，才完全消化掉小阿里的言论。如果东征军集体在某个关键时刻发表声明，支持曼苏儿殿下速速接掌哈里发之位，稳定国内局势，的确可以起到一举打破几大势力之平衡的作用。特别对于教法官、大埃米尔两人那边，简直就是釜底抽薪！


    
脖颈上方悬挂着一把随时都可能落下来的斧头，艾凯拉木没时间怜悯别人。稍作斟酌，便给出了最后选择，“联络监国大人，向他表示投靠的事情，都完全交给你来做！拜托了，阿里。如果此事成功的话，你就是所有将士的救命恩人。我和他们几个，也永远对你心存感激！”


    
“好说，好说。”小阿里摆摆手，仿佛在谈论一件手到擒来的事情，“阿迪家族，在此城中就有货栈。您抓紧时间写一封信，大伙集体签上名姓，交给阿迪家族人秘密带回库法城去，交给曼苏尔大人。相信曼苏儿大人一定会非常高兴！”


    
“我马上就可以写！”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终于松了一口气，刹那间，觉得有些筋酸骨软。“待沙漏下次偏转之时，就可以写完。你们几个也不要急着离开，待我写完了，一起签字。然后分头去找更多的人连署。动作要快，如果哪个到现在还看不清形势，非要拉着大伙一起死的话。”叹了口气，艾凯拉木以极低的声音补充，“就当他已经阵亡了吧！我会替他的家人请求抚恤！”


    
“是！”，圣战嘠嗞统领阿木尔，志愿者统领加里卜等人齐声回应，心头都觉得很是乏力。只有小阿迪，说话做事永远有条不紊，“库法那边，我可以调动阿迪家族的力量为大伙穿针引线。可迦不罗这边呢？几位将军大人心中可有对策？”


    
“嗯！”众人鼻孔里发出一阵悲鸣。的确，眼下大伙解决了向谁效忠，把溃败说成惨胜的问题。新的问题又摆在了大伙面前。那就是，如何才能让唐军止步？否则，刚才的一切谋划，都将成为空中楼阁。


    
打，是肯定不行的。以目前的军心和战斗力，即便龟缩不出的话，顶多也只能将迦不罗城陷落的时间拖到明年春末。过了明年春天，估计即便艾凯拉木等人决定继续死扛，士卒们也会一哄而散。


    
“还是听你的吧。我们这些人，也就会跟人拼命！”艾凯拉木心灰意冷，索性把一切都推给小阿里，任由他为所欲为。


    
“还是你来吧，我们几个听着好了！”其他几名将领也知道玩阴谋诡计的话，自己这边所有人加起来，都未必是小阿里的对手。笑了笑，低声附和。小阿里等的就是这个机会，立刻当仁不让地将做主权拿到了手中。“既然这样的话，我就不客气了。几位将军大人不要嫌我越权，我也是不得已才这么做！”


    
“随你怎么办吧！我们都听你的。”艾凯拉木又咧嘴苦笑，满脸悻然。


    
小阿里笑了笑，轻轻点头，“我听人说，大唐帝国跟咱们大食帝国一样，都是人口众多，地域宽广。那大唐帝国内部所存在的问题，想必也跟咱们大食国差不太多。除了一个大哈里发外，还有几方势力互相争斗，维持着一个微妙的平衡。安西军如果老打胜仗的话，恐怕平衡就要被破坏了。不知道大唐帝国那边，会不会有长老能提前意识到这一点！”


    
“你说是贿赂大唐重臣，让他们勒令安西军停住脚步？！”艾凯拉木大吃一惊，压低嗓子提醒，“从这儿到大唐帝国的首都，据说可是有三千多里路。即便贿赂成功了，待使者赶到前线，咱们几个也早就成了人家陌刀下的碎肉了！”


    
“不是贿赂，是请和。请求缔结和平条约，终止战争！”小阿里摇摇头，笑着点破其中关键。“当然，贿赂也是必需的。但那是咱们的使者到达长安之后的事情。现在咱们要做的事情就是，以哈里发的名义派出使者，承认战败，请求与大唐签订和平条约！”


    
“你真的想找死啊。骗了一回不够，还要再骗第二回！”圣战嘠嗞统领阿木尔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大声抗议。


    
“嘘！”小阿里将手指放在嘴唇上，做出了一个噤声的暗示。“别说那么难听么？贤者曾经讲过，欺骗你的敌人，不能算作欺骗。大唐距离库法这么远，谁能判定咱们的使者是从迦不罗城出发的，还是从库法城出发的？从过去的经验上看，大唐帝国只喜欢享受征服的感觉，并不怎么在乎供奉的多少。对前去投靠的属国，也很优待。如果咱们派个使者去安西唐军那边，说是代表哈里发，向大唐请求臣服。你们认为，安西军主帅敢把使者直接给撵回来么？”


    
当然不能。答案不言而喻。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因为不敢破坏即将到来的和平，安西军将不得不停止西进。迦不罗城当然也能就此逃过一劫。然而，条约缔结之后，唐人肯定会派遣使节到库法去表达安抚之意，届时，所有一切肯定要暴露于阳光之下。


    
转眼间，众人都变了脸色。将一系列问题，连珠箭般射向了小阿里。“如果唐人派遣使节回访怎么办？如果真相被揭露出来后怎么办？如果真主的信徒感到被羞辱怎么办？我们有几条命被人杀？”


    
“欺骗，我们只是在做战略欺骗！贤者说，对付敌人，可以用一切手段。”小阿里将手指竖在眼前，低声提醒。“我们现在最大的凭借就是，此地无论距离大唐的国都长安，还是距离大食的国首都库法，都非常遥远。所以无论咱们做什么，一时半会儿都难以被察觉真相。而只要应付过了眼前的难关，其他问题至少都是一年以后的事情。到那时，国内局势已经稳定下来，你我都为曼苏尔殿下顺利接位立下了大功。谁敢轻易指责咱们？况且咱们欺骗的是敌人，欺骗的是异教徒！又有哪点儿违反了真主的喻示？！如果你们非要做一个诚实人的话，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好了。反正我只是一个传教的伊马木，随时都可以离开这里！”


    
“也对，条约签订下来后，本来就是为了撕毁之用！即便是曼苏儿大人亲自做决定，恐怕也不会比这个好多少！”艾凯拉木别无选择，只得全盘接受小阿里的建议。


    
圣战嘠嗞统领阿木尔点头表示赞同，然后迅速抛出下一个问题，“可谁去当使者？谁能保证一定可以骗住安西军？”


    
“当然是我！”不待众人开口，小阿里主动请缨。


    
“你？”众人吃了一惊，谁也没想到这个满嘴谎话的小家伙，竟然有如此胆量。


    
“当然！主意是我出的，没人比我更为合适。”小阿里点点头，郑重补充，“此外，我也想见识见识，到底是什么样的豪杰，能把咱们打到如此惨的田地！”


    
“好！”强行压住心头的震撼，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沉声回应，“你需要什么作为礼物，随时都可以列出来。我将尽最大努力帮你准备！”


    
“我需要五十匹纯白的单峰骆驼。一百匹上等骏马和四十斤纯金。如果可能的话，我还需要五十名护卫，二十名能歌善舞的女奴隶。要全是没伺候过人，但又懂得如何伺候男人的处女。要长得好看，并且浑身上下充满勾人的味道。同时还要求身体强健，能经得起长途跋涉，至少要活着走到长安……”


    
注1：库法，黑衣大食（阿巴斯王朝）的首都。在如今的伊拉克南部。


    
注2：大食人对军方主帅的称呼。相当于天下兵马大元帅。


    
注3：据资料，安史之乱前夕，黑衣大食曾经派遣使者，到长安朝贡。而阿拉伯人的文献里，则没有相关记载。所以，使节极有可能是冒充。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三 下）


    
迦不罗城虽然在大食人的统治下日渐凋敝，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使出刮地三尺的本事，也能将小阿里所需的出使礼物给凑出来。可此举毕竟事关过于重大，仔细斟酌之后，他又皱着眉头提醒道：“你不怕被唐军认出来么？上一仗，咱们这边可是被唐军俘虏了不少人。一旦其中有几个骨头软的家伙，主动向唐军举报你的真实身份，咱们大家伙可就全都跟着完蛋了！”


    
“不妨！”小阿里既然敢主动请缨，心里就已经仔细考虑过这些可能存在的疏忽。“在上一仗之前，我几乎没在您身边露过面。军中见到我的人不多。而我带来参战的那些本乡士卒，由于见机得快，战斗中只跑丢了二十几个，估计未必被唐军俘虏。况且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唐人转道向北，从小勃律那边绕一个大圈子，不可能将俘虏都押着跟大队走。我估计，他们顶多带一两百名俘虏做阵前喊话之用，其余都会直接押往疏勒那边。如此一来，我被认出真实身份的机会就更少了。等出发时，我再稍作打扮，基本上就可以蒙混过关了！”


    
“嗯——！”艾凯拉木长声沉吟，基本上认同了小阿里的解释。但心里却依旧觉得有些七上八下，皱了皱眉头，再度说道：“小心些总是没坏处。指派给你的侍卫，我尽量从迦不罗城原本的守军中挑选。此外，跟唐人打交道时的说辞你也斟酌些，千万别露出什么破绽来！”


    
“我已经想过了！”小阿里笑着点头，“我就说咱们大食国新王即位后，立刻就下令停止了东征。而你恰恰没来得及接到命令，就跟上国军队起了冲突。两军交战的时候，我正在匆匆忙忙往这边赶路，遗憾的是，依旧没来得及制止你对天朝上国的冒犯。而因为通往健驮罗的道路又被你下令阻断，我才不得不向被绕路，前往小勃律……”


    
“如此，刚好与唐军碰了个头对头！”圣战嘠嗞统领阿木尔快速补充了一句，替小阿里彻底将谎话编圆满。


    
几个核心人物又反复探讨了数遍，确定整个计划都已经天衣无缝，便分头开始准备起来。当晚，艾凯拉木命人吹响号角，将各级官佐将领不论职位高低，全部召集到都督府中商讨“军务”。随后拿出已经准备好的，向监国重臣曼苏尔表示效忠的信，命令将领们依序在上面签字画押。有人稍微表示反对之意，立刻就被事先埋伏在大厅外的重装武士拖出去，一刀砍死了事！十几个血淋淋的脑袋瓜子丢在了地上，本来对此不服的，也只好认命。纷纷走上前来，在那份足以令全家老小陷入万劫不复的文件后写下自己的名姓。


    
随即，艾凯拉木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当众宣布要重新整军。将原来的圣战嘎嗞、志愿者、仆从兵和各伊马木所部私军全部打散原有建制，完全按照自己身边近卫军的模式重编。至于军中将领，理所当然地就选了刚才签字时最积极主动的那些人。


    
此举纯属无师自通，却令圣战嘠嗞统领阿木尔，志愿者统领加里卜等人对他愈发佩服。捎带着军中的命令传达，也因为减少了若干中间环节，重新变得畅通无阻。待到调整结束，这伙残兵败将彻底改头换面，死气沉沉状态背后，居然重新焕发出了一丝隐隐的生机来。


    
当然，始做甬者艾凯拉木也没有想到，自己只是为了保密加保命的权宜之计，居然会起到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效果。心中对到底应该如何组建一支强军的问题，也终于有了些许儿明悟。这丝明悟在日后的很长一段岁月里，曾经多次成为他救命的秘宝。甚至使得他在大食国与西方世界的血腥争斗当中，屡屡大展神威。最终成就了一代名将的美誉。


    
陪着艾凯拉木理顺了军中关系之后，小阿里在迦不罗城中又刻意逗留了数日。计算时间，估计着唐军已经快进入小勃律国境了，便带了礼物和一干护卫，扮作使者的模样，遥遥地向唐军可能行走的路线迎了过去。


    
小勃律地处葱岭之南，是连接河中诸国与安西四镇的重要节点之一。同时还是吐蕃大军走下高原的重要通道。其国原本为大唐藩属，但上上任国主苏失利却目光短浅，为了迎娶吐蕃公主而与大唐交恶。导致葱岭西北的二十多小国，同时失去跟大唐的联系，不得不暂且向吐蕃臣服。


    
随后几任安西节度使，都把铲除小勃律视为对自己用兵能力的重要考验。然而在吐蕃人和大食人的联手支持下，小勃律居然凭借着多山地貌，硬是跟安西军周旋了数年。直到天宝四年，高仙芝亲自带领一万精锐夜渡喷赤河，飞夺关口重镇连云堡，才彻底将这个首鼠两端的弹丸之国制服。吐蕃公主和小勃律王被送到长安享福，整个国度彻底被唐军踩在了脚下。


    
事后，李林甫虽然为了显示宗主国风范，替小勃律国选了新王。然而该国的众部落长却都被安西军打怕了，再也不敢起什么二心。此番听闻安西军要借道经过，居然提前半个多月就准备了酒水干肉，皮裘帐篷，日日等在路边，恭候王师的到来。


    
举国上下对大唐的态度如此恭敬，从西方来的小阿里等人，当然不可能受到什么礼遇。才过了雪山脚，就被小勃律的部落牧人们捉住，连人带礼物捆成了一堆，丢在数十辆牛车上送往唐军大营。


    
经过了一番长途跋涉，唐军也很疲惫。所以封常清不得不暂带领麾下将士在小勃律国都孽多城盘桓几日，以做休整。正计算着从现在到下雪之前的这段时间，够不够将迦不罗城拿下来呢，随军判官岑参突然入内来报，说小勃律的埃尔加酋长抓到了一伙大食细作，想要亲自献给安西军主帅，以求换取一些赏赐。（注1）


    
“这埃尔加，还是死性不改！”封常清对部落酋长的秉性非常熟悉，抬头看了岑参一眼，笑着说道。“找军需官拿二百斤茶叶给他，打发他走。就说我最近头疼，没精神见他！”


    
话音未落，旁边已经有人哑着嗓子，女声女气地“点醒”道：“封节度这样做，恐怕会伤了这些化外赤子对大唐的仰慕之心吧！”


    
不用看，封常清就知道说话的人是刚刚赶来与自己分功的监军大人边令诚，笑了笑，低声解释道：“边大人有所不知，这些部落酋长，经常抓一些过往商户，冒充别国细作来骗取赏赐。两军正在交战之机，即便派遣细作探听军情，也是分散开，悄悄地向对方靠近，谁会弄一大伙人，明目张胆地送上门来给你捉？”


    
“那可未必！”边令诚撇了撇嘴，七个不服，八个不忿，“封节度没听说过么，兵法曾经有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这虚虚实实之间，便是用兵的王道！大食人主帅想必也是个行伍多年的，知道派遣细作容易被识破，索性明目张胆扮作商人过来……”


    
封常清知道此人跟自己纠缠不清，无非是想于接下来战果中多分一杯羹，于是便笑了笑，低声打断了他的啰嗦，“边大人的话的确有道理。这样吧，岑判官，你先去审问一下，弄清楚了那些细作的来历，咱们再做计较！”


    
“诺！”岑参拱手施礼。却没有立刻退下，而是犹豫着，低声补充道：“不如我把俘虏中带头的那个押上来，由节度大人亲自审问。以免底下人疏忽了，耽误了什么重要军情！”


    
说着话，悄悄地用手指在衣袖中向旁边指了指，暗示封常清小心边令诚再找麻烦。


    
封常清见此，知道刚才自己的决定可能是太仓促了。笑了笑，低声补充到，“也好，你就去把人给提上来吧。老夫正需要问问大食那边的反应。敢在两军交战之时还穿越葱岭的，想必有几分胆色。但愿他心思放聪明些，别惹老夫心烦！”


    
岑参拱了拱手，领命离去。不多时，便亲自押了一名中等身材，面色白净，气度十分沉稳的年轻人走了进来。边令诚一见此人，立刻意识到刚才自己信口胡诌，居然给蒙到点子上了。高兴得抬头纹都开了花，用手一拍桌案，大声喝道：“哪来的奸细，赶紧给咱家如实招来。看在你还年青的分上，咱家也许会做主，让封节度给你一条活路！”


    
大食国素来也有蓄养太监的习惯。作为世袭贵胄，小阿里单从声音中，就推断出眼前这个色厉内荏的家伙肯定不是什么真正的男人。再联想到自己所了解的安西军结构，瞬间对形势做出了最佳判断。用力挣扎了几下，不卑不亢地用唐言吼了回去：“莫非所谓的礼仪之邦，就是这么对待别国使节的么？我赶了几千里路，就为了替吾王向天朝皇帝陛下表达忠顺之意。没想到不但途中遇见的部落酋长毫无教养，连安西军主帅也是如此粗鄙！还说什么天朝上国呢，呸，恐怕连高原上的剥皮族都有所不如！”


    
注1：孽多城，今巴基斯坦的吉尔吉特。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四 上）


    
“大胆——”边令诚气得脸色煞白，拍打的面前矮几厉声咆哮。“区区一个化外蛮夷，居然也敢对我大唐的礼仪品头论足。绑你的是小勃律的埃尔加头人，关我大唐什么事情？况且你说你是使者，有什么凭据？！”


    
这句话表面上显得非常得体，实际上，已经等于变相承认对方有使节身份的可能了。封常清闻听，赶紧开口说道，“边大人，战事还没分出胜负来，没必要跟他啰嗦。依封某之见，不如将他先关起来，其他的事情日后再慢慢计较也不为迟！”


    
“咱们两个责任分明。打仗是你封节度的事情，咱家不会干涉。可这言语里看不起我大唐，咱家自当争出个是非曲直来！”边令诚根本不给别人插嘴机会，一句责任分明，就把封常清给挡了回去。


    
小阿里见此，心中愈发欢喜。暗道本以为需要前往长安，才能买通几个大唐权臣，把颓势挽回来。照今天这模样，恐怕不用走得那么远就已经能有所斩获了。故而，又笑了笑，朗声说道：“凭据自然是有的，只是需要做得了主的人看。否则，我怎么知道你们不是贪图我给大唐皇帝的供礼，故意套我的话！”


    
一听到“供礼”二字，边令诚的眼神立刻咄咄冒出两道精光。抢在封常清开口之前，大声命令，“没眼睛的笨蛋！咱家就是监军边令诚，坐在你对面的，就是安西节度使封常清。这回领兵的，主要便是我们二人。来人，先给他松绑。别让这个蛮夷有机会说嘴。万马军中，咱家料他也翻不起什么大风浪来！”


    
“诺！”众卫士齐声答应，却将目光都转向的封常清。封常清不想跟这个皇帝身边的人闹得太僵，懒懒地挥了挥手，低声道：“给他松绑吧。别耽误监军大要替天子抚慰蛮夷！”


    
众卫士依照命令上前，将冒牌使者小阿里身上的绳索割断。小阿里先是活动了活动被绑得发木的肢体，然后重新跪倒在地，向封常清、边令诚二人叩头，顺手举起一个不知道从身上哪个角落摸出来的白色指环，大声说道：“大食国使者阿里·阿迪，叩见两位上国将军。”


    
“把戒指拿来我看！”边令诚一眼就认出那指环是上等的象牙所雕刻，大声命令。


    
左右无奈，只好上前接过戒指。边令诚一边握在手里细细把玩，一边笑着点评道，“看这做工，倒的确是麦加那边的风格。你既然自称是使者，身上至少还应带着国书吧？”


    
“国书与供礼，都被小勃律的埃尔加头人给截获了。国书被当做废纸丢在了牛车上，供礼他们贪污了一大半儿，另外一小半儿跟我一道送进了贵军大营！”


    
“大胆！”边令诚心疼得直咬牙，“把埃尔加给我抓回来。他居然敢扣留给陛下的供礼，真是千刀万剐也不足惜！”


    
封常清不忍见他继续丢人现眼，笑了笑，低声道：“监军大人没必要跟一个部落头人较真儿。让他把供礼如数吐出来就是了。这些部落头人，没全部吞下，然后杀人灭口，已经很不容易了！”随即，用眼睛狠狠瞪向小阿里，“国书的事情，我一会儿派人去找。你先说说，你负有什么具体使命！”


    
小阿里被封常清刀子般的目光吓得一哆嗦，立刻以头抢地，哭喊道：“下国使者阿里·阿迪，奉新国主之命，前来向大唐天可汗告哀。下国老国主，天可汗的忠实仆人阿布，已经薨了！请天可汗念在阿布国王昔日忠心耿耿的分上，示下我国所犯罪名，以便新国主曼苏儿痛改前非，永不再犯！”


    
闻听此言，不仅边令诚被忽悠得五迷三道，封常清也为之一愣，“告哀，你家国主阿布已经死了？！什么时候的事情，我在这边怎么一点儿消息都没听说过。”


    
“弊国虽小，疆域也有数千里之阔。国都发生的事情，传到天朝上国这边，至少也得三、五个月。况且因为奸臣当道，弊国新主不得不暂时对外封锁消息。所以，元帅大人毫不知情，也是自然！”小阿里又磕了个头，泪流满面。


    
他的唐言说得甚好，每一句都文绉绉的，表现出极其良好的教养。边令诚见此，对其使者的身份便相信了七分以上，只是本着谨慎起见，笑着问道：“使者节哀。生老病死，乃人生必然的事情。可既然大食国已经面临国丧，为何不见军中有所志哀表示。为何你等还敢主动冒犯我大唐天威。为何你在战前不露面，打了败仗之后，就立刻冒出来了？”


    
他自以为问得足够高明，谁料句句都没出对方的事先准备范围之内。当即，小阿里清了清嗓子，将与艾凯拉木等人反复演练过数遍的说辞，不紧不慢地“背诵”了出来，同时还没忘了装出十分委屈悲伤的模样，将一个弱国使节为了国家命运在强梁面前不得不忍辱负重的模样演绎得惟妙惟肖。


    
被人家口口声声天朝上国，天朝上国的叫着，边令诚从来不知道愧疚为何物的心脏，居然慢慢抽紧了起来。不待小阿里把全套把戏做足完，便急不可耐地叹息着回应，“咱家虽然未曾闻听阿布之名，但他当年能以一己之力重塑大食，想必也是一代雄主。却没料到，这么早就逝去了。真是天妒英才。可惜，可惜！贵使先下去休息吧，停战的事情，待咱家与封节度商议一下，再给你答复！”


    
说罢，也不向封常清请示，挥挥手，命令左右领使节下去休息，仔细伺候着，莫丢了大唐天朝的脸面。


    
有外人在前，封常清不愿意暴露出安西军内部的矛盾，因此对边令诚的跋扈一忍再忍。好不容易盼到对方把“大食使者”送走了，立刻轻轻咳嗽了几声，正色说道：“此人说话时目光里精光四射，显然是满口的谎言。咱们若是被他的谎话给骗住了，岂不是要全西域的小国都看了笑话去！”


    
“恐怕，他未必是说谎吧！”边令诚意味深长地看了封常清一眼，仿佛猜出了对方的心思般。“封帅急着为大唐开疆拓土，立意甚好。然而古语有云，伐丧乃不祥之兵。不祥，则天必弃之。我大唐乃礼仪之邦，万国之表率。岂可在这种大是大非方面授人以口实？！”（注1）


    
“大是大非？！”封常清说话的声音陡然升高，“他大食人趁我大唐内乱，染指西域之时，可曾问过什么礼仪？什么不祥？在这四战之地，兵力便是道义！哪有看到便宜就占，吃了亏立刻讲究什么上古礼仪的狗屁说头？况且他大食国，有什么资格跟我大唐讲什么华夏礼仪？”


    
“可他毕竟是前来朝觐陛下的，我等不可自作主张！”看见封常清发怒，边令诚反倒不着急了，笑了笑，继续纠缠。


    
听对方抬出皇帝做挡箭牌，封常清也只好再度将语气放软，“什么狗屁使者，监军不要上了他的当才好。依封某之见，他顶多是个犒师的玄皋！否则，怎么会早也不来，晚也不来，我军刚刚取道小勃律，就立刻迎面赶上来了！”


    
“即便是犒师的玄皋，也表明了，此刻大食国上下，已经起了同仇敌忾之心。封帅再贪功冒进，恐怕得不到任何好处吧！”


    
大凡奸佞之辈，口齿方面都远比常人便给。因为其平素的心思，便都放在了这里，而不是如何把事情做好方面。封常清是个武将，本来就不善与人争论。很快，便被边令诚前一句《左传》，后一句《国语》，引经据典地给驳得体无完肤。气愤不过，只得一拍作案，厉声喝道：“封某不管他上下齐不齐心。我安西军如今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断没有因为别人几乎不着边际的话，就停下来的道理！”


    
“如此，边某就只好对不起封节度了！”边令诚拱了拱手，冷笑着威胁。


    
“随便。封某等着你弹劾便是！”封常清也不示弱，撇了撇嘴，不屑地回应。


    
看到封常清不受威胁，边令诚立刻恼羞成怒，站起来，大声断喝：“封节度莫非想拥兵自重不成？此地距离京师有数千里路，待京师的圣旨下来，想必你已经在山外给自己打下了一片若大的天地了。呵呵，这番计较，倒也用得巧妙！只可惜，咱家既然身为监军，就算拼上老命，也得替陛下看好了这支精锐！”


    
“这个帽子，想扣到封某头上却难！”封常清也气得长身而起，“待封某拿下了迦不罗城，自然会向朝廷请罪！”“那可由不得你！监军监军，管不住队伍的指向，要监军作甚！”边令诚从桌案后绕下来，气鼓鼓地挡在了封常清面前。


    
自打夫蒙临察为安西主帅时，他便奉旨监军，因此在安西军中倒也积累了不少人脉。几个随侍在中军内的文职官员担心冲突起来，遭受池鱼之殃，赶紧放下手中公务，抢上前劝阻道：“节度大人暂且息怒。监军大人也不要发火。不就是如何处置一个下国使节么？两位犯不着如此较真儿。不如先找几个俘虏去认认，此人会不会假冒的。如果俘虏们认得他，想必他刚才的话全是信口开河。如果俘虏认不出他来，再重新计较，也不为迟！”


    
边令诚本来就是强撑着跟封常清硬顶，有了台阶，立刻借机向下。“咱家也不是一味的固执，只是涉及到天朝的颜面，不得不小心些！”


    
“哼！”封常清也不想被人看了笑话，甩了下衣袖，算是答应了幕僚们的请求。


    
作为节度府判官，这种跑腿的事情岑参自然要出面。为了替封常清争气，他特意将随军的俘虏们全点了出来，事先告诉清楚了，如果有谁能戳破假冒使者的身份，立刻放其回家，并且给予路费和重赏。然而令他非常失望的是，二百余名随军俘虏中，居然没有一个人戳破大食使者的真身。倒是使者的衣服和打扮上，进一步确认了他的确血脉高贵，有可能与王室走得很近。


    
岑参无奈，只好悻悻然回中军缴令。边令诚的气焰立刻又受到了鼓舞，大笑三声，冲着封常清说道：“咱家就觉得么？此子像是个见过大世面的！区区一个商人，怎可能有如此雍容华贵气度。沐猴而冠，怎么着也装不像啊！封节度以为，是也不是？”


    
封常清出身寒微，做到了一方节度之后，气质却依旧保留着当年的质朴。故而总是被一些人在背地里耻笑。此刻受到了边令诚的当面挖苦，不觉面红过耳。眉头一竖，沉声道：“监军说他是使者，自然越找，证据越足。封某却知道，战机已经耽误不得。你弹劾封某也好，捏造罪名告封某的黑状也罢，弟兄们西进的脚步，却不能就此停顿下来。否则，一旦军心受到打击，再聚集起来，可就难了！”“是么，那何不把将士们都招来，问问他们愿意随你冒险西进。还是更愿意顾全大局！”边令诚自觉占了上风，冷笑着提议。


    
这倒也是个解决办法，特别是在主帅和监军意见不能统一的情况下。否则，封常清即便强行领兵出战，边令诚凭着监军的身份，在粮草辎重上给他做一些手脚，也足以毁掉整个安西大军。


    
顾虑到这些，封常清终是叹了口气，低声道：“就依照监军之意吧。如果弟兄们都已经不愿意继续西进的话，今年就把战线止于此。待到明年开春，想必朝廷那边，也能有了具体指示。到那时，封某领兵西进，希望监军大人能替封某看好粮道，别让宵小之辈趁机生事才好！”


    
“是啊，都是一心为国，咱们两个何必呢？！”终于逼得封常清向自己让步，边令诚得意洋洋。监军么，自然要替天子监督整个军队了！哼，杀了咱家的侄儿，还想着咱家全心全意配合你，哼哼……


    
他咧嘴冷笑，两眼中射出一道阴寒。


    
注1：伐丧不祥，出自《左传》。不祥则天弃，出自《国语》。唐代太监都很有文化，只可惜如当今某些专家一样，学问全没用到正地方。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四 下）


    
封常清心思缜密，当然能猜到边令诚在故意扯自己后腿。然而对方所作所为都在监军的职权范围内，所以他尽管心中恼怒，却无可奈何。只希望对方那句彼此都是一心为国里边，多少有两成为真。待明白了自己在刻意容让之后，再看到将士们高昂士气，能够把个人恩怨先放一放。


    
亲卫们敲响了聚将鼓，须臾，所有核心将领赶到中军帐内。安西节度使封常清先耐着性子将大食使者的来意及其身分上目前存在的疑点一一剖析，然后叹了口气，笑着道：“边监军以为，伐丧不祥，所以劝本节度就此罢兵。然而战机稍纵即逝，本节度却以为，无论使者身份是真是假，大食狼主是死是活，这场仗，一定要打出个高低上下来，才能彻底保证西域的平安。我们二人现在谁也说服不了对方，所以把大伙叫到这里，共同商量。说说吧，你等对此有何看法！”


    
“嗯，说说吧。畅所欲言。毕竟涉及到整个安西军的进退。不能只由一个人独断专行”边令诚接过封常清的话头，阴声怪调地补充。


    
话音刚落，斥候统领段秀实已经昂然出列，向上微微一拱手，大声回应：“这还用问么？当然是打到大食人心服口服了。段某虽不知兵，却也明白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


    
“哼哼，以段将军之见，朝廷的颜面就可以弃之不顾了？”边令诚见段秀实居然敢不支持自己，立刻沉了脸色，冷冷地追问。


    
“不敢！”段秀实笑着拱手，“段某是个粗人，只觉得打得别国兵将落荒而逃最涨大唐颜面。却没听说挨了打不还手，反而能赚到面子的。”


    
这话说得可就有点重了，边令诚登时勃然大怒，“你区区一个折冲府果毅，居然也敢替朝廷做主。要知道大食使者可是来向陛下告哀的，不是向你段将军，也不是向我边某人！”


    
“段某只是实话实说而已！”段秀实根本不买他的账，笑了笑，朗声补充，“此刻大食人已经成惊弓之鸟，我安西大军只需绕过雪山，千里之地唾手可得。如果拖延到朝廷的正式决断下来，恐怕大食人早就缓过劲儿了。到那时，一方士气已衰，一方以逸待劳，胜负很难预料。”


    
“的确如此！”


    
“段将军说得有道理！”其他各级将领互相看了看，小声在底下交流。


    
感觉到自己势弱，边令诚立刻向平素几个跟自己走得比较近的将领使眼色，命众人出头来围攻段秀实。只是这个任务实在有些过于艰难，几个平素紧抱边监军大腿的将领们互相拿眼神推让来推让去，最后，只有掌管辎重的将军毕思琛硬着头皮站出来说道：“段将军其实有所不知，我军虽然曾经大获全胜，但弩箭、军粮等物也消耗甚巨。眼下通往迦不罗城的道路又被敌军用巨石乱木给塞死了，只能从小勃律这边绕行。而这边的道路情况大伙也都知道，除了断崖就是绝壁，弟兄们相互搀扶着倒也勉强走得。粮车、辎重车却很难上得来。即便强令民壮肩扛手推，十亭之中，也要损失三、四亭。能支持大军到此地，已经是竭尽全力。再往前边，就是积年不化的雪山，恐怕把民壮们都累死掉，也满足不了军中所需了！”


    
“这话早怎么没听你说过？”段秀实瞪了他一眼，低声质问。


    
“对啊，早怎么没听你说过此事。周某记得当初封节度问你粮草辎重能否接济得上时，你还信誓旦旦地拍过胸脯！”怀化将军周啸风也走出队列，笑着质问。


    
“这……”毕思琛登时语塞。当初封常清向他询问粮草辎重问题时，边令诚不在场，他当然没胆子说自己无法完成任务。然而众目睽睽之下，想改口却也艰难。正惭愧间，掌管征发民役的行官王滔整了整衣甲，主动出列替死党打圆场，“诸位将军有所不知，当初毕将军以为，小勃律国已经按照高仙芝大将军的命令，重新休整了到疏勒的官道，所以才做出了错误判断。然而谁料小勃律国军民性子懒惰，已经休整了好几年的官道，居然连一半都没有完成。他不敢隐瞒实际情况，耽误军机，故而才如实禀告！”


    
小勃律当年背叛大唐投靠吐蕃，的确将通往疏勒的官道桥梁尽数毁去。高仙芝重新征服此地后，曾经勒令当地军民重修官道。然而放在大唐也就是半年便能完工的事情，放在小勃律却要耗上好几年。一则该国人口稀少，难以调集足够的民夫。二来也是该国民性散漫，干一天活要歇息大半天。这些都为安西将领众所周知，平素还屡屡拿来当做笑话讲。所以行官王滔拿此出来说事儿，大伙也难以反驳得了。


    
眼看着支持出征和支持战斗就此为止的将领势均力敌，边令诚不觉心中得意。冲着右威卫将军李嗣业点点手，笑着问道，“李将军，你最老成持重，你以为如此情况下，我军该做如何打算？”


    
右威卫将军李嗣业勇冠三军，为人处事却非常圆润，知道边令诚这种小人得罪不得。而节度使封常清既然召集大伙公议，想必也生了忍让的心思。因此便笑着拱了拱手，低声回应道：“李某不过一个厮杀汉罢了，能想出什么好主意来？监军大人不必问我，你和节度使两个拿出个章程，李某不折不扣照着执行便是！”


    
“对啊，对啊。我等不过是武夫尔。打仗在行，运筹帷幄，便差了些！”站在李嗣业附近的其他几名年纪较大的武将也拱拱手，低声符合。


    
他们都是凭资格熬出头的老将，对权力斗争的风险领会极深。边令诚这厮虽然贪婪卑鄙，不学无术，背后却站着黎敬仁、林昭隐、尹凤翔、韩庄、郭全、高力士等一干内宦，隐然已经自成一派势力，号称小内朝，无论如何得罪不得。至于封常清，虽为大伙的顶头上司，位高权重。却是个讲道理的人，只要再军纪方面不犯在他手上，就不用担心他秋后算账。


    
边令诚见此，心中愈发感到高兴，四下看了看，发现钦差薛景仙也在场，想拉他做同党，便笑着问道：“这不是薛大人么？咱家边令诚，可是仰慕大人你多时了。可惜留守疏勒的那帮小子不会办事儿，居然面都没让咱家跟大人见上一个，就让大人赶到了前线来！”


    
此人的嗓子又尖又细，听起来就像拿着石头刮锅底。薛景仙强忍心头不适，先向封常清投过去歉意的一瞥，然后笑着拱手，“见过封节度，见过边监军。薛某本来早就该回去了。难得亲眼目睹我大唐军威，所以不嫌自己身手差，厚着脸皮跟了过来。只想着再过一回眼瘾，也好回京师去跟同僚卖弄！”


    
“哪敢，哪敢。您可是代表着朝廷威仪啊！”边令诚丝毫不在乎薛景仙话里的疏远之意，继续笑着跟对方套近乎，“您是进士出身，饱读诗书。依照您之见，这仗咱们是不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呢？”


    
薛景仙不辞辛苦跟着大军来到小勃律，一则是为了继续跟安西众将加深彼此之间的关系，二来也是为了再多捞些功劳。眼看着两项目标都快要达成了，半道却杀出了个太监来。故而心中对边令诚很是不满。但是他又没勇气与此人硬抗，便笑了笑，低声敷衍道：“薛某一介书生，哪里懂军国大事。还是让懂得打仗的人做决策好，薛某在旁边只管摇旗呐喊便是！”


    
此语已经隐隐有倾向继续出征之意了，边令诚硬是装作听不出来。笑了笑，自顾说道，“咱家也是觉得，兵凶战危，一切都需要慎重。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如今连个使者的身份都弄不明白，怎地就知道大食人不是在迦不罗那边摆好了陷阱，等着咱们往里边跳呢？要知道，当年怛罗斯之战，咱家起初也是不赞成的。只可惜高节度被眼前小胜冲昏了头，硬是不听咱家劝阻……”


    
“既然如此，我军何不先遣一支兵马绕过雪山，探探敌方虚实！总好过在这里坐而论道！”实在对众人的表现有些失望，中郎将王洵想了想，出列建议。


    
卖弄到一半儿却被人硬生生打断，边令诚登时目露凶光，瞪着王洵，沉声问道：“这位是谁啊。边某瞧着面生得很呢！”


    
“他乃是朝廷新授的中郎将王洵！”没料到王洵吃了那么多的亏，居然还会主动替自己说话，封常清很是意外，笑了笑，将边令诚的质问接了过去。“年轻人，性子难免有些急躁。但计策说得倒也不错。先派一哨人马继续西征，一则可以减轻粮草辎重的供应压力，二来也能让大食将士知道，我大唐并非瞧不出他的拖延之计来。只是没把他们这些疥癣之痒放在眼里罢了！”


    
“原来是连升三级的王将军啊！”边令诚冷笑着站起身，目光四下扫视，“怪不得如此卖力地主张继续西进呢！不知道他这样做，有几分是真的为了大局着想，有几分是为了报答封节度您的知遇之恩呢！”


    
“畅所欲言，可是监军大人亲口说过的！”封常清皱了皱眉，沉声回应，“至于为国举贤，应该是封某分内之事吧！莫非边监军连封某如何选拔将领也要管管了？！”


    
“为国求贤，当然是好事。只是边某怕封帅内举不避亲，给别人留下什么话柄，影响了我安西军的军心。当初边某本想提醒封帅，只可惜封帅的举荐文书边某没资格看，所以无法过多置喙！”


    
此话，已经是明摆着含沙射影了。封常清怒不可遏，奋力一拍桌案，便想当众给边令诚难看。薛景仙见状，赶紧起身，抢在封常清发作前，朗声说道，“这里边恐怕是个误会。薛某来解释几句。薛某在长安时，曾经听同僚门说起过。王将军的保举文书送入宫中时，只是正五品。谁料陛下忽然想起了王将军昔日曾经立过的功劳，所以才亲自提起朱笔，给王将军追加了两级。”


    
他是朝廷来的钦差，说话当然能起到拨云见日作用。顷刻间，封常清面露微笑，边令诚的脸色，却变成一个黑锅底。恨恨地瞪了薛景仙一眼，老太监又冷笑着道：“既然钦差大人如此说，倒显得边某多事了。可陛下格外施恩，王将军总得对得起陛下这番破格提拔才好。否则，岂不是连陛下的颜面也给辱没了！”


    
放在往常，薛景仙早就冷眼旁观了。封常清至今还没明确表明对太子殿下的支持，边令诚背后又站着一群自己无论如何都惹不起的帝王亲信。然而，大半个多月来，王洵对他处处照顾，却从没要求过任何回报。纵使心机再深，他也知道这个年轻人是个值得一交的朋友。因此不待王洵回应，又抢先一步说道：“王将军数日前，曾经亲手阵斩敌军悍将一名。首级已经用石灰封了，快马送到了京师当中。估计陛下看到后，也会非常欣慰。知道他慧眼识珠，又为大唐找到了一个难得的少年才俊。”


    
“啊哦！”边令诚愣了愣，没想到薛景仙居然会主动为王洵出头。这可跟高力士私下派人送给他的情报中，对此子为人的描述不相符。但受了高力士的委托，他也不敢因为有薛景仙插手，就轻易放弃。笑了笑，继续说道：“既然钦差大人给王将军作证。边某就姑且信之。刚才王将军说什么来着？对了，派一小股兵马探敌军虚实。既然连封节度都认为是个妙计，边某也不再拦着你立功报国。这样吧，就由你领麾下士卒出战。直抵迦布罗城下，扬我大唐天威。若是城中敌军不敢迎击，则使者的身份必然为真。如果他们立刻杀了出来，则本监军便不再阻拦封节度领大军去接应你。你看，这个办法如何？封帅，钦差大人，本监军这样安排，没有越权吧！”


    
“这……，末将虽然已经升为中郎将，麾下弟兄却还没来得及补齐。目前只有两百多人手！其中近半还是新兵！”王洵皱了下眉头，如实回复。


    
“两百多人去探敌军虚实，已经足够了吧。太多了，万一被敌军追杀出来，恐怕反而不容易脱身。封节度，李将军，你们两个以为呢？要么，再给王将军补一点兵马，凑足一千之众如何？”


    
封常清和李嗣业以目互视，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无奈之色。以边令诚监军的身份，硬是拉下脸皮来，找一个新晋武将的麻烦，在座诸将，无论官职高低，谁也干涉不得。


    
然而这种荒唐的安排，无异于让王洵去送死。即便将王洵的部属补齐了，兵将之间事先没有任何熟悉，也发挥不出正常战斗力。况且边令诚这老太监说得轻巧，真的到王洵被敌军围攻时，肯定会想方设法阻止大军西进接应。到那时，王洵即便是生了三头六臂，恐怕也要被剁成肉酱了。


    
正当二人一筹莫展之际，已经抱定了要回护王洵到底的薛景仙突然又拱了拱手，笑着说道，“边监军此计看起来倒是不错。薛某不才，也想立些军功以回报陛下。干脆，就陪着王将军一起去如何？若是侥幸在迦不罗城下斩得一两名敌将，定然不忘边监军的提携之恩。”


    
“你跟着瞎掺和什么啊！”闻听此言，边令诚心里暗骂。高力士给他的密信中，已经把薛景仙的背景交代得非常清楚了。此子虽然是杨国忠所提拔，但背地里却又悄悄地抱上了太子殿下的粗腿，为人着实机灵得很。如果不小心因为边某人的“谋划”，葬送了此子的性命。朝廷那边如何过关不算，太子殿下日后追究起来，恐怕边某人生了十颗脑袋也不够砍。


    
想到这儿，老太监赶紧笑着摆手，“钦差大人乃一介文职，哪有亲自提剑上阵的道理。算了，算了，就当咱家什么话都没说过便是！”


    
见老太监自己先缩了回去，封常清立刻向薛景仙送过去了感激的一瞥。这个人情欠大了，可毕竟为安西军保住了一颗非常有希望的种子。大不了日后薛某人求上门来，安西军上下抱成团将人情还他就是。


    
想到这儿，他微微而笑，“钦差大人有如此气魄，老夫佩服。然而兵凶战危，能不冒险，还是不冒险的好。王将军，从今天起，你就负责带领你部兵马，护卫钦差大人。若是他少了一根汗毛，你自己提头来见！”


    
“诺！”王洵感激地看了薛景仙一眼，躬身领命。


    
“老子又赌赢了一回！”薛景仙心中好生得意，冲着王洵轻轻点头。从一开始，他就料定了边令诚没胆子让自己这个钦差大人去送死，所以既然已经得罪了对方一次，索性得罪到底。反正只要救下了王洵，不愁赢不得安西军将士的好感。


    
果然，很快就有不少目光看过来，其中充满了钦佩之意。态度与先前那种疏远的尊敬，不可同日而语。薛景仙被大伙看得心里直发虚，却死命地将腰杆挺了个笔直。直得他自己觉得辛苦万分，却始终骄傲地挺者，一丝也不肯再弯下。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五 上）


    
有了薛景仙这个突然出现的变数，边令诚自然无法再安排王洵去送死。但他也不愿就此让封常清遂了意，便继续咬住‘大食人已经遣使请降’这一条不放。如此，争论的重点便又兜转回来，落在了使者身份真伪上面。


    
封常清、周啸风等人当然坚持不认为使者的身份为真，却苦于拿不出任何有利证据。边令诚那边虽然有一干党羽为虎作伥，但都是些个主管辎重、粮草和民役的将领，分量难免有所不足。争论进行到了最后，王洵冒冒失失提出的建议，反而成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对策。于是，双方便各退一步，同意安西军主力暂且不继续向西，由斥候统领段秀实将军带其麾下弟兄先去摸清楚敌人的虚实，然后再做进一步打算。


    
这个结果当然让很多人大失所望。特别是对于宇文至、宋武等立功心切的年青将领，一时间对边令诚简直恨之入骨。散了军议，立刻聚集到王洵的寝帐，一边吃酒解闷儿，一边大骂奸佞弄权误国。


    
“当初就不该准许那厮跟过来。若是封帅不派兵接应，即便借他姓边的老贼二十个胆子，他也没勇气过达坦驹岭！”（注1）


    
“早知道老贼如此误事，就该让他掉到婆勒川淹死！”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发泄心中的怨气，丝毫不在乎朝廷派来的钦差大人此刻就坐在旁边。


    
发觉几个年青将领不再把自己当成外人，薛景仙非常高兴。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儿，待大伙发泄得差不多了，便笑着提醒道：“封帅心里，想必对是否继续西进也有所犹豫吧！否则，他又何必把与边监军的争论摆到明处来？直接将队伍拉出去便是了，理睬姓边的说些什么作甚！”


    
话音未落，四周立刻响起了一片反对之声。特别是几个对封常清崇拜备至的年青将领，几乎立刻把火头指向了薛景仙。“你胡说。封帅怎么会犹豫？！咱们安西军上下卧薪尝胆两年多，为的就是复仇的这一天！”


    
“封帅为人向来光明磊落，怎么会借老贼的台阶下？！”


    
“你这家伙，到底是想帮哪一方？！”


    
倒是王洵更沉得住气，犹豫了一下，忽然笑着说道：“大伙先别忙着质问薛老哥，他说的话其实也不无道理。”


    
“嗯？”众人迅速将愤怒的眼神从薛景仙脸上收回，再度刺向王洵，“你说什么呢？莫非你忘了封帅对你的知遇之恩不成？”


    
“诸位兄弟勿恼！”轻轻摇了摇头，王洵笑着解释，“如果没发觉边老贼存心使绊子，封帅自然会继续带领大伙向西挺进。然而刚才中军帐里的情况你们几个也看到了。掌管米粮辎重、铠甲器械的毕思琛、王滔、康怀顺、陈奉忠等人，分明是跟边老贼一个鼻孔出气。此番西征，沿途不是大河深谷，就是山口绝壁，万一边老贼命令其党羽暗中在补给上做些手脚，恐怕眼前的形势再好，我军也难平安班师了！”


    
“老贼敢尔！”


    
“这该死的老贼！”众人破口大骂。恨不得抄家伙冲出去，将边令诚碎尸万段。


    
骂了片刻，宇文至低下头来，喟然叹道：“明允说得在理！毕思琛他们几个本来就仗着资格老，对封帅多有不服。若是真的暗中下黑手，封帅的确防不胜防。还不如顺水推舟把队伍停下，待一切潜在危险都解除了，才好继续与大食人血战！”


    
“这样，弟兄们即便心有不满。士气所受打击也不会过于严重！”众人七嘴八舌，好生叹惋。


    
“只是这样一拖拉，不知道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战机稍纵即逝。好不容易将大食东征军打残了。如果让他缓过元气来，下次再击败它，恐怕就没今天这般容易！”


    
“那倒未必！”见大伙情绪低落，王洵又笑着给众人鼓气儿，“其实今年即便继续向西，顶多也是打到迦不罗城为止。再远，甭说粮草辎重，就是天气情况也不准许了。而让封帅腾出手来先解决掉后顾之忧的话，明年开了春，咱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西进。届时大食东征军的实力虽然也有所恢复，可周边的小国当中，也早把他们这次惨败的消息传开了。不会再真心实意地为它提供支持。两相比较，大食人未必能占到太多便宜去！”


    
这番话他只是信口说来，并没有觉得有何高深。但落在听者耳朵里，却立刻有拨云见日之感。刹那间，有数道目光投射过来，里边充满了佩服之意。王洵被大伙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咳嗽了几声，笑着解释道：“我只是瞎猜。瞎猜的。算不得准。但军中总有一伙家伙拖后腿，的确是个麻烦。还不如先除掉他们，然后轻装上阵！”


    
提到此节，有人立刻低声感慨，“如何除掉，他们几个可是当年追随夫蒙灵詧节度的元老。连一向杀伐果断的高节度，都未能奈他们如何？！封帅又凡事都讲究个规矩，断然做不出那栽赃陷害的勾当来，唉！”


    
“礼送他们到别处养老不就得了么？难道有高升机会，他们还会拒绝么？”王洵想了想，继续回答。


    
这倒的确是安西军解决自身隐患的一个可行办法。边令诚之所以能处处给封常清擎肘，依靠的就是军中一批有资格却没本事的老人。而封常清由于出身寒微，所以一时半会儿也难将这批蛀虫剔除掉。但送他们高升就不会麻烦了。首先，这的确在封常清的职责范围内，并且不算戕害同僚。其次，那几个元老功利心都奇重，有了升迁机会，绝对会牢牢把握。任边令诚如何挽留，都不可能再挽留得住。


    
“明允兄这都是哪学来的。怎么让我都快不认识你了！”宇文至与王洵关系最近，对他身上的变化感觉也最深，看了他一眼，疑惑地问道。


    
“对啊，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我原来还不信这句话。现在可真有点信了！”宋武在白马堡大营时，跟王洵也有过数面之缘，存着拉近关系的心思，笑着打趣。


    
“是么？”王洵茫然地摸了下自己的脑袋。变化真有这么大么？自己怎么没感觉到？但自己想想，换做一年前自己，肚子里还真的没这么多弯弯绕。否则，还不至于混得在白马堡呆不下去，稀里糊涂躲到安西来了！


    
正在心里感慨间，却又被薛景仙推了一把，笑着数落，“你倒是聪明。但我怎么没见你把这股聪明劲儿用在自己身上！看今天边令诚那模样，几乎恨不得立刻让你死掉！你到底怎么得罪他了，居然让他如此恨你？”


    
“我哪知道啊！”一提这话头，王洵就立刻满脑门子雾水。“那老贼天天忙着在疏勒河边跑马圈地。甭看我来安西这么长时间了，却连照面都没跟他打过。即便想得罪他，也得有机会才成啊？！”


    
“依薛某之见，你还是多加小心！”薛景仙收起笑容，正色提醒。“这种肢体不全的家伙，心肠最为歹毒。既然主动找上了你，便轻易不会善罢甘休！”


    
“多谢薛老哥提醒！”王洵知道薛景仙是真心为自己好，赶紧拱手致谢，“可小弟真的想不出何时得罪过他。他是监军，我不过是个无根无基的中郎将。又怎么可能防得住他背后下黑手？！”


    
“总之，多小心些没坏处！”薛景仙毫不客气地接受了王洵的感谢，然后皱着眉头继续追问，“你再好好想想，有没有得罪过他身边的人？或者跟他关系比较近的人？总是找出怨恨的源头来，才好见招拆招！”


    
“没有！”王洵犹豫着摇头。真的是好生沮丧。在京师时，他也遇到过麻烦。可每次都能找出，到底是招惹了哪路神仙。可这一回，却半点儿头绪都寻不到。老天爷仿佛就是看他不顺眼了，所以要故意设下一道又一道关卡。


    
“当年在白马堡中，倒是有个姓边的家伙违背军令，被封节度给斩了。但如果边令诚因此想报复明允，应该在他刚到达安西时就动手了，不会忍到今天！”宇文至在一旁看着着急，主动替王洵找由头。


    
“不会！边令诚要报复，也不会报复明允兄一个人！”宋武笑着接口。“我当时也在场，姓边的那是自寻死路。周将军、赵将军……”他四下看了看，压低声音，“他们几个当时也都在。边令诚这两年来，也从没主动找过他们的麻烦！”


    
“哦，这倒是真有些麻烦了！”薛景仙沉声低吟。按照众人的说法，边令诚应该跟王洵没有任何私怨才对。可他为什么非要除掉王洵不可呢？眼下自己还在，暂时还能扯太子的大旗，罩住王洵。可等自己离开后，王洵又该如何应对？


    
想了半天，他也没想出个头绪来。然而薛景仙的秉性便有些执拗，既然已经插手了，就不会半途而废，皱了下眉头，继续追问道：“其他人呢。我就奇怪了，你好好的飞龙禁卫军官不当，为什么回来安西受苦。以你的家世，即便不来这里，光在禁军中熬资格，也能熬出头来吧？”


    
“这个……”王洵有些犹豫。此刻屋子里的弟兄们交情虽然深，可毕竟彼此身后的背景有很大差异。特别是宋武，其兄乃杨国忠的死党，有些话根本不能当着他的面说。况且杨玉环和寿王殿下偷情的事情，无论谁知道了，都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他跟封常清都没说实话，跟薛景仙更不会说。无他，自己一个人认倒霉了，没必要再拖不想干者下水。


    
“明允兄和子达曾经得罪过丞相大人！”宋武倒是磊落汉子，见王洵脸上带出了犹豫之色，干脆自己把话挑明。“但丞相大人早就没打算追究此事了。况且听家兄说，丞相和小内朝那几位，也不大对路！不可能指使边令诚来陷害他！”


    
他本意是为了弥合跟王洵等人之间的关系。不料‘小内朝’三个字，却令薛景仙眼前登时一亮。“呵呵，既然明允一时想不出来，就算了吧！咱们还是先核计核计如何躲边令诚这厮远些。否则，明允天天在此贼面前走动，难免就会又被人家盯上！”


    
“干脆你请明允兄护送你回京师算了！”宋武没猜到薛景仙是故意把话题往别处引，顺口接了一句。


    
“不成！”没等薛景仙开口，王洵已经大声否决。歉意地看了对方一眼，他又赶紧笑着补充，“我当初来安西时，曾经立下誓言。不功成名就，决不东返！边令诚盯上我又怎样，我找个机会躲开他就是了。安西这么大，总不至于我走到哪，他跟到哪里去！”


    
注1：达坦驹岭，在今克什米尔西北境巴勒提特之北、兴都库什山米尔峰东，海拔4000余米。此地和后文中的婆勒川，都为小勃律境内险要。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五 下）


    
薛景仙是何等老辣人物，微微一琢磨，便猜到导致王洵在飞龙禁卫中无法容身的真实原因，肯定不是什么曾经得罪过杨国忠。否则，此人也不会连长安都不敢回。然而，既然对方不愿意据实相告，他也不想强人所难，点了点头，低声道：“这也倒是个不错主意。但并非长久之计。”


    
“真要逼到王某无处容身的话，那也只好奋力一搏了！”王洵摇了摇头，说话的语气有些悻然。想当年在长安城中招摇过市时，那些被自己欺负了的贩夫走卒是什么感觉，他向来是不屑一顾。反正对方与自己地位相差悬殊，即便有所不满，也没有力气报复。而现在，他却终于明白了这种被人如同蝼蚁般踩在脚下的滋味，真的是刻骨铭心，倘若不是念在云姨、白荇芷和紫萝三人无依无靠的分上，他几乎恨不得一头把天撞出个窟窿来，与所有陷害自己的家伙玉石俱焚。


    
“又何必等到那个时候”宇文至不满王洵如此委曲求全，撇着嘴低声冷笑。“要我说，干脆捡最省事的办法来，姓边的最为贪财，肯定舍不得他家中那一亩三分地。马上秋收在即，如果他回疏勒的路上不幸遇到个什么马惊之类的……”


    
“休要胡说！”王洵低声怒喝。“咱们已经不是可以说了话不顾后果的时候了。你哥哥可就在长安城中！”


    
“如果到我自己都快死的时候，哪有心思再顾旁人。”宇文至丝毫不在意自己旁边就坐着个钦差，继续咬着牙发狠。


    
“对啊！拼掉算了。大不了咱们也当沙盗去！”方子陵对王洵的处境感同身受，也走上前，低声附和。


    
“真的拼了。封节度未必能狠下心来追杀咱们！”朱五一也唯恐天下不乱，哑着嗓子跟着瞎嚷嚷。


    
只有宋武对王洵所经历的坎坷一无所知，心情还能继续保持平静。见众人越说越离谱，赶紧笑了笑，大声提议道：“还是别扯这些没边的了。不是还没被逼到那个分上么？薛老哥阅历比咱们多，听听他有什么好办法没有？”


    
闻听此言，众人立刻意识到当着钦差面前不该如此放肆。讪讪地收住了话头，把目光一道投向薛景仙这边来。


    
在座众人，论舞刀弄枪的本事，薛景仙无疑排在最末一位。然而若论揣摩人心和耍弄权谋，谁也不能出乎其右。并且此子做事向来狠辣，不光对别人，对自己也是一样。因此略做迟疑，便低声回应道：“要是躲灾么？我倒想起一个好去处。不但能让边令诚无法继续找明允的麻烦，还不耽误他谋取功名！”


    
众人闻听还有如此两全其美的好事儿，心头的痒痒肉立刻被勾了起来，七嘴八舌地催促道：“快说，快说！”


    
“您老兄别卖关子了。真是急死我们！”


    
“你等还记得那个叫苏适的家伙么？就是被明允俘虏的那个什么木鹿城总管之子？”薛景仙做了个少安毋躁的手势，笑着反问。


    
“就是那个鲍尔勃吧。提那厮作甚？”众人眉头轻皱，没有一个人能猜出薛景仙的具体意图。


    
木鹿城总督之子的鲍尔勃，是当日王洵在追杀大食溃兵时遇到的俘虏。当时因为察觉到此人的家族可能有在大食和大唐双方之间骑墙之意，王洵便顺手收留了他。并且在过后郑重推荐给了封常清。然而封常清汲取了当年怛罗斯之战的教训，不再敢信任西域众部族的诺言，故而随便问了问，便又将此人丢了回来，留给王洵做日后向其家族索取赎金之用，其他事情一概不提。


    
此刻薛景仙全心全意想要回报王洵对自己的照顾，便又想起了这个可堪一用的俘虏。笑了笑，继续补充道：“封帅手握虎狼之师，堂堂正正列阵而战，就可以将大食兵马打得望风而溃。当然不屑于合纵连横的勾当！故而这姓苏的小家伙在他眼里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但是，明允此刻却为孤身一人，又要躲得边老太监远远的，又不能耽误谋求前程，这姓苏的小家伙么，便可以拿来当做宝了！”


    
“你是说，我自己主动向封帅请缨，到葱岭之西走一遭？”王洵的心思转得甚快，被薛景仙一提醒，立刻反应了过来。


    
“不是走，是堂堂正正的出使。想当年，班定远，可是凭此封侯！”薛景仙微微一笑，带着几分鼓励的口吻说道。“你以大唐安西军中郎将的身份，出使葱岭以西诸国，联络河中诸国以及当年被葛逻禄隔断在外的大唐藩属，共击大食。此乃九死一生的差事，边令诚肯定不会从中作梗。而万一日后有所成，将诸国立约与大唐共同驱逐大食贼虏的文表辗转送回京师。我想朝廷那边，也没人敢贪了你这份惊天奇功！”


    
“嘶——”他说话的声音不大，却听得众人齐齐吸了口冷气。葱岭以西的确有很多地方诸侯，一直在大唐与大食之间骑墙。然而比起大唐的无为而治，大食人这些年确是用弯刀将天方教强行推广到每一个角落。宗教这东西最为可怕，开始被迫接受时，心里也许还存有一些抗拒。可念经念得久了，自己就把自己给念了进去。狂热之时，甭说知交故旧，即便父母亲情，也比不上对信仰虔诚的重要。王洵真的要潜入葱岭之西的话，恐怕稍有应对不甚，就要被天方教狂信徒碎尸万段。


    
然而与危险等价的是，此行成功后的回报。朝廷中那位天子素来爱惜颜面，新上位的丞相杨国忠也急于建立不世奇功来证明其本人的能力。若是有人弄二十几个国家一道向大唐称臣的文表送回京师，恐怕这番功劳，与破敌人之国都不相上下了。


    
一片冷嘶声中，王洵的话听起来格外清晰，“边令诚巴不得我死，肯定不会阻挠。可封帅那边呢，封帅可会答应？”


    
“他先前不会答应。但现在肯定会答应。恐怕他现在也头疼如何在边令诚手下，护得你的周全。毕竟他身为大军统帅，不能时时刻刻都盯着你一个人。”薛景仙笑了笑，慢慢伸出一根手指。“这只是其中原因之一。第二么，那大食人的使者是真的也好，假的也罢，已经来到了安西军中。来而不往非礼也，咱们大唐男儿，总不能轻易被一个化外蛮夷比了下去！”


    
后半句话，听得众人心头俱是一热。可以说，与王洵相交的这些人，对朝廷如何不满也好，对奸佞如何憎恨也罢，却都时时刻刻以作为唐人为荣。在大伙眼里，大食人也好，弗林人也罢，都不过是茹毛饮血的化外蛮夷。众人平素心中最恨的事情，便是输给那些平素瞧不起的外族。所以薛景仙一提起假冒的大食使者，众人登时不约而同地想道：“他算个什么？换了我处于他的位置，为了背后的安西军，同样的事情也都眉头不皱！”


    
当下，王洵整了整衣衫，对着薛景仙长揖及地，“多谢薛兄指点！他日若能平安归来，王某定然找薛兄共图一醉！”


    
“不急，不急！”薛景仙笑呵呵地拉住王洵的胳膊，自觉好生有成就感。宦海沉浮这么多载，他不带任何功利因素交往的朋友甚为寥寥，王洵可能是唯一的一个。故而在心里格外珍惜，断不想因为自己一时谋划失当，将对方葬送在距离长安数千里外的异国他乡。“你一个人去，恐怕路上难免寂寞，封帅也不会放心。”


    
“那就我跟明允兄一道去！”宇文至毫不犹豫地上前半步，大声说道。“我们两个从小便一道撒野。相互之间配合得早就熟悉了，路上更好彼此照应！”


    
“我也去！”


    
“算我一个！”


    
“千万带上我！”


    
方子陵、魏风、朱五一等王洵的嫡系部属争先恐后。


    
人数上，当然足够凑成一个小规模使团。然而，薛景仙心中，却觉得这个使团分量有些欠缺。不是怕他们出去后，在异族面前应对不当，折损大唐威仪。而是怕边令诚这条毒蛇心里没轻没重，豁出去让大食人继续窥探西域，也要想方设法将王洵等人的性命断送在出使的道路上。


    
正迟疑间，又见宋武上前半步，仰着脸，笑呵呵地道：“干脆我也去吧。咱们几个都是白马堡出来的，凭什么眼睁睁地看着你等去建功立业？同去，同去。说不定还能顺道拐个弗林国公主回来！”


    
众人被他不着调的话逗得哈哈大笑，原本有些肃穆的氛围登时散了。薛景仙当然巴不得宋武主动请缨，有此人那个当中书舍人的哥哥宋昱在背后坐镇，边令诚再想干什么对使团不利的事情，想必也会有所顾忌。但他为人处事甚为圆熟，虽然明知宋武是最好的同行人选，依旧摆了摆手，笑着婉拒，“止戈老弟还是不要冒险了吧。一旦中书大人问起来，薛某可是不好向他交代！”


    
“管他呢。你就说不知情便是。”宋武咧嘴一笑，年青的脸上充满了阳光，“况且我总不能指望着他照顾我一辈子！”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六 上）


    
闻听此言，大伙看向宋武的眼神登时一亮。谁都没想到这个背景极深的纨绔子弟，心中居然还藏着如此志向。特别是宇文至，简直恨不能使劲儿揉几下眼睛。瞪了对方好一会儿，才咧了一下嘴，酸溜溜地夸赞道：“看不出你小子，居然如此有种！你可想清楚了，此番出去不是闹着玩的，弄不好，连骨头渣子都没人帮你收拾！”


    
“知道了，用你啰嗦！自己照顾好你自己就得了！”宋武笑呵呵地白了宇文之一眼，仿佛嫌对方看低了自己一般。随即，又将目光转向王洵，拱了拱手，带着几分商量的口吻问道：“明允兄不会嫌小弟本领低微吧？咱们好歹也是一座大营里摔打出来的！”


    
此刻，王洵心里也是波涛汹涌。笑了笑，以朋友之礼相还，“岂敢！王某求之不得！”


    
由于对方有个做中书舍人的哥哥，并且还是杨国忠的亲信党羽，所以他对宋武的态度一直比较冷淡。然而对方总是跟在宇文至身后频频向自己示好，又耐着长安同乡、白马堡一同受训这两重关系，所以他对宋武的态度也无法过于疏远。只是令王洵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是，在自己落魄到准备外出避祸时刻，宋武居然慨然要求与自己同行。


    
甭看大伙说得轻松，连横西域诸国，共同驱逐大食。事成之后，便有一场泼天奇功可供大伙分享。事实上，此行成功的希望根本不到两成。途中稍有不慎，便可能这辈子就埋骨于未知所在，连魂魄都不得回乡。


    
以宋武目前的背景，实在没必要冒这个险。即便他混在安西军中管管粮草辎重，几年之后，凭着他哥哥跟杨国忠的关系，也不愁出人头地。况且与王洵做了一道，就等于自己把自己摆在了边令诚等人的对立面。纵然边令诚忌惮中书舍人宋昱的势力不敢找他麻烦，但势必也会被监军老太监另眼相待。（注1）


    
这份情意，来得可是有几分重了。即便有家世渊源作为阻隔，也无损它的热度。正感动间，又听宋武笑着说道：“那就有劳明允兄了。说句实话，小弟早就想独自出外闯荡一番。只是一直找不到合适机会而已！”


    
“什么有劳不有劳的。照理，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王洵摇了摇头，笑容隐隐带上了几分别人难以察觉的惭愧。


    
当年在白马堡的那些难兄难弟们，如今已经都长大了。非但宇文至成长得令人刮目相看，连当年表现平平的宋武身上，也渐渐展露出了与以往不同的风采。他们眼下的背景都比自己要好，可他们谁也没想着仰仗他人的力量。只有自己，当年在长安时傻傻地指望着秦家哥俩做靠山。如今却又事事指望着封常清。终日把担当二字挂在嘴边上，猛然间发现背后的依仗不那么有力时，就立刻又变得六神无主。


    
正所谓，三人行，必有吾师。想明白了人生的一处郁结，王洵模样立刻精神了许多，挺直肩膀，朗声说道：“此事就这么说定了。咱们大伙效仿班定远，一道往葱岭之外走一遭。只是其中还有两个环节需要仔细斟酌，第一是有关出使时大伙所持的身份凭证以及来历说辞，虽然准备以大食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也不能过于马虎。第二，封帅那边，还需声明一下，以得到他老人家的允许与支持！”


    
话音未落，薛景仙已经笑着接口，“第一点好办。薛某平素就喜欢摆弄些金石之物，伪造几分文书，倒也费不了什么功夫！至于相关交往礼仪么？薛某也算有所涉猎。临阵替大伙磨磨枪，倒也勉强使得。”


    
“如此，就有劳老哥您了！”王洵笑着冲薛景仙致谢。


    
“几桩小事而已，没什么有劳不有劳的。”薛景仙摆了摆手，然后笑着提醒，“但封帅那边，你还需多下些功夫。不仅仅需要他答应你的谋划。更关键是，需要他替你背书，承认你这使节身份是他临时从权处置，相关任命，禀报朝廷之便可以及时补上。”


    
“多谢老兄提醒！”王洵微微一愣，随即又笑着拱手，“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还是烦劳老兄一块说出来吧！否则，就凭我们几个，恐怕功劳不用想立，即便能顺利归来，脑袋瓜子也不敢保证再顶在自家脖颈上了！”


    
“别急，容我仔细想想！”薛景仙自己取了笔墨纸砚，站在桌案边慢慢涂涂抹抹。作为一个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油子，他的心思可是比王洵等人慎密得多。很快，便将所有可能出现漏洞的地方，包括被西域各国发现的，和被大唐这边朝中诸人自己鸡蛋里挑骨头的，都一一想了出来，并且注明了破解之道。


    
宇文至等人起初还是站在旁边看热闹，慢慢地便收起了笑容，脸色的表情越来越凝重，到最后，大伙干脆在薛景仙身边围成了一个圈子，认真得犹如蒙童受教。他们都认同功名但在马上取，他们都觉得男儿应佩戴吴钩，纵横沙场，才不虚此生。然而此刻，他们才惊诧地发现，原来官场上的门道学问，一点儿也不必行军打仗来得简单。有些凶险之处，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洋洋洒洒写了十几大页，薛景仙又将自己写下的东西从头到尾捋了一遍，然后再取来一张纸，龙飞凤舞地写下了一篇短文。用嘴轻轻吹干了，按次序放好，一并交到了王洵手上，“前边是你需要做的准备。最后一页是给封帅留下的官样说辞。以他对你等的袒护，当然不需要这东西，但留着这张纸，日后他也好跟朝廷交代！”


    
“多谢了，真是多谢了！”王洵简直佩服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接过薛景仙的谋划文稿，牢牢地抱在了胸口处。“如果早结识薛老哥几年就好了。王某也不会笨到连得罪了谁都不明白的地步！”


    
“早几年，薛某还未必能入诸位法眼呢！”薛景仙撇了撇嘴，酸溜溜地讲了一句大实话。“好了，别跟薛某假客气了。抓紧时间背熟了它，然后去找封帅请缨。你们几个一走，薛某继续留在军中也没什么意思了。干脆，咱们打着护送我回转的由头，一道离开小勃律。在路上趁没人注意时再各奔东西，估计能骗过边令诚那老贼！”


    
王洵点头受教，然后赶紧坐下来，重新拜读薛景仙的谋划。遇到不解或者觉得有待商量之处，便主动向对方求教。薛景仙也是难得不需设防地与人交往一回，故而非常乐于出言指点，往往在说着一件事情的同时，又想起新的隐患来，再度临时补充入谋划文稿中。二人一个学，一个教，不知不觉，一下午的时间就过去了。待王洵自认为已经掌握了其中精髓，外边的天色便已经擦黑。除了宇文至还强打精神在旁边陪着外，其他众人早就走了个干干净净。


    
“看我，居然耽误了大伙这么长时间！好在寝帐中还偷偷藏着几坛子好酒，不如薛兄就在我这边随便吃些！”王洵歉意地笑了笑，起身邀请薛景仙一道就餐。薛景仙却没心思再逗留，笑着推了他一把，低声数落：“真没眼色。不知道老兄我那边还有佳人等着呢！咱们各自该干什么干什么去，我不陪你，你也别送我。”


    
说罢，自己笑着出门，扬长而去。


    
王洵冲着薛景仙的背影连连摇头，然后拉着宇文至走回寝帐，将谋划文稿郑重交给他，“你好好过上几遍。这薛老哥，可真不是个一般人物！至于晚饭，就在我这里将就着对付一口吧。”


    
“有本事同时脚踏太子和杨国忠两只船的，可能普通得了么？”宇文至笑着将文案接过去，小心放在桌案一角。“你呢！看着样子，准备现在就去找封帅请缨么？”


    
“嗯！免得他再因我的事情而为难！”王洵笑着答应了一句，然后开始对着寝帐中的铜镜子，麻利地收拾行头。


    
正四品中郎将的常服很打扮人，再加上他心中已经有了主张，态度从容。很快，镜子里边就出现了一个英姿勃勃的身影。肩膀还不够宽，但已经非常结实。身材在武将堆中算不得高，然而胜在腰杆始终挺得笔直。曾经充满稚气的脸上，如今已经有了几丝风霜之色，但阳光还在，眉毛从鼻子中间一直延伸向两个鬓角。


    
这就是现在的自己。王洵向着镜子中的人影摇了摇头，轻轻叹气。如果不是今天被宋武无意间戳破的话，他可能到现在，还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现实中屡屡遭受挫折。人都有长大的时候，父辈的余荫不可能永远都罩在头顶上。如果始终没勇气来独自面对现实的话，也许更多的磨难还要等在正前方。


    
“怎么了，你？”见王洵一反常态地站在镜子前顾影自怜，宇文至忍不住皱着眉头追问。


    
“没什么？我把自己给丢了，又找回来了！”王洵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回应了一句。然后抓起猩红色大氅披在肩头，转身出帐。


    
注1：中书舍人在唐代负责制诏，相当于皇帝的机要秘书。故而官职不高，权力却非常显赫。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六 下）


    
封常清也正在为大军行程被阻的事情而烦恼。闻亲信禀报说王中郎将求见，立刻想都不想地信口回应道，“让他回去老实待着！别来烦我！慌什么慌？在安西军这一亩三分地界，只要老子不死，没人有胆子碰他半根寒毛！”


    
“诺！”替王洵传信的亲兵闹了个大红脸，闷声作了个揖，转身退下。还没等走到屋子门口儿，却又被封常清从背后叫住，“行了，让他进来吧。老夫且问问这糊涂小子，什么时候又惹到了边令诚那厮？”


    
他正在气头上，故而根本没注意自己说话的声音有多高。站在门外的王洵却不小心听了清清楚楚。接到亲兵的吩咐，先冲对方笑了笑，以示歉意，然后快步走到封常清面前五步左右站好，做了一个及地长揖，“糊涂晚辈王洵，见过封节度！傍晚来访，给节度大人添麻烦了！”


    
“行了！”封常清从王洵的话里听出了调侃之意，有些尴尬地轻轻摆手，“别在老夫面前耍嘴皮子了。你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家伙！说吧，这么晚了找我什么事情？！”


    
“晚辈岂敢！”王洵笑着直起身，然后将声音稍微压低了一些解释道，“晚辈今日听封四叔说，有个大食小子居然斗胆学玄皋，心里十分不服。所以便打算向封四叔讨个将令，也去葱岭之西走一趟。一则么，可以换个角度探听一下大食那边的军情与民情。二来，还可以顺便联络岭西各国，协助我安西军共击大食！”


    
“你想效仿班定远？！”话音刚落，封常清的眉头立刻竖了起来。“你也不看看自己有多少斤两？二十不到，就急着觅封侯了？忙什么？难道还嫌在老夫帐下升得太慢！”


    
“晚辈哪敢跟古人相比！”王洵又笑嘻嘻地作了个揖，低声解释，“晚辈半年来连升四级，已经快得让自己都头晕了。至于斤两，四叔不会觉得，晚辈连那个大食骗子都不如吧？若论年龄，那假冒的大食使者，岂不跟晚辈差不多大？凭什么他一个化外蛮夷能做的事情，我大唐男儿反倒做不得？！”


    
“他那是打败仗，没办法，只好死中求活。偏偏姓边的正需要一个借口擎肘老夫，所以才得了手！”虽然明白王洵说的话句句在理，封常清却板着个脸，死死不肯松口，“你呢，眼巴巴地急着离开老夫，又为了什么？莫非，你就这么不相信老夫，觉得老夫没本事护得你安全了么？”


    
“晚辈不是那个意思！”王洵又向封常清拱了拱手，低声补充，“晚辈只是觉得，如果始终躲在您的羽翼之下，不见任何风浪的话，晚辈永远都不会有长大的那一天。所以才想出去见见世面。您这代豪杰，已经把大食人打得屁滚尿流了。晚辈这一代，更不能输给大食人！”


    
“好，好，好……”封常清被王洵说得又是欣慰，又是感慨。“说得好，我大唐的下一代，未必输给他大食的下一代。唉，老夫，老了……”


    
长长地叹了口气，他脸上的表情又变得有些黯然，“你说得都对。老夫未必能护得了你一辈子。与其日后看着你被人排挤，还不如趁着自己还能管点儿事情的时候。多给你一些锻炼机会！但是，万一你此去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你让老夫该如何向你姨娘交代？”


    
“四叔不要为侄儿担心。侄儿这里也不是完全没有准备。扮作使者西去，看似凶险无比。事实上借助于咱们安西军此刻的兵势，却完全可以逢凶化吉。想那岭西小国，赶着抱您的大腿还来不及呢。谁有胆子对晚辈起歹意？况且他即便起了歹意，晚辈又不是赤手空拳，会伸着脖颈等他砍么？您老，您老别笑。先别急着笑话我，听我仔细跟您分析……”


    
望着封常清的眼睛，王洵不理会对方的嘲讽，将薛景仙替自己的谋划，结合自己的理解，一一复述了出来。封常清先是不动声色地听着，后来脸色逐渐转向郑重。再后来，则于不知不觉间以手指轻轻叩打桌案，击节赞赏。待王洵将所有西去之后可能遇到的情况和对策完完整整地梳理了一遍之后，捋着胡须沉吟了片刻，摇头苦笑，“看来，老夫岂止是老了！心力和胆识，都照着替你出主意的那家伙，差了不止一筹半筹。他看得着实长远，这个法子表面上凶险，背后却藏着一个建立盖世奇功的机会。比夹在老夫和边令诚之间，安全得多，也快意得多！这厮，这厮……”


    
以封常清的心智，当然不难猜出是谁在背后替王洵捉刀。可此时此刻，他竟然说不清楚，自己到底该骂替王洵出主意的那个人，还是该感谢那个人。连连摇了几下头，才又叹气着道：“是老夫无能。太低估了边令诚的阴险。本以为，眼看着一场泼天大功摆在前面，他定然不会扯老夫的后腿。谁料此贼只要能给老夫添堵便好，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利害得失！牵连着你，也平白遭受这无妄之灾！嗨，老夫这节度使当的，可真他奶奶的窝囊！”


    
“四叔不必因晚辈的遭遇而自责。晚辈之所以受到边令诚的关照，其实另有原因。”见封常清始终放不下自己被边令诚盯上的事情，王洵赶紧出言解释。


    
“哦？”封常清的眉头一皱，迅速将心思从沮丧与自责中收了回来，“说说，到底是哪路神仙，手居然伸得如此之长？”


    
“还不跟去年遭到哥舒翰追杀那次，属于同一档子事情！”轻轻摇了摇头，王洵的笑容好生落寞。“死了的人才能永远保住秘密。但皇家的脸面，却无论如何都丢不得！”


    
“你说的是杨国忠。他不已经主动向老夫示好了么？”封常清又是一愣，信口追问。旋即，双眉高高地锁在了一起，“不是杨国忠，那厮虽然不见得有多光棍！然而此刻正有求于老夫，断不会为了你而轻易毁约。那么，此刻想要杀你灭口的，就另有其人了。想必跟边令诚还是一党？！那厮，那厮，居然是高力士！亏得老夫还把他当做个英雄！想不到也是个阴险歹毒的家伙！”。


    
“他倒未必是阴险歹毒。只是在他眼里，晚辈不过一个蝼蚁之辈而。踩死了就踩死了，才不会当做多大个事情！”经历了这么多打击，王洵心中倒也有了几分明悟。笑了笑，低声补充。


    
“这高力士！这高力士，唉！”封常清彻底没了脾气，拍打着面前桌案大声苦笑。“怪不得你想躲到万里之外去。如果被高力士盯上了，老夫也未必能护得住你。这都是他奶奶的什么鸟事！将士们不顾生死地浴血奋战，又他奶奶的是为了谁家？！呵呵，呵呵……”


    
笑着笑着，他突然觉得胸闷气短，大声地咳嗽了起来。被西域风沙吹皱了的面孔猛然显露出一缕病态的殷红。


    
令男儿最伤心的，莫过于自己倾尽全力捍卫着的东西，在背后轰然崩塌。什么千古明君，什么太平盛世，什么君臣相得，什么荣华富贵。刹那间，几乎全都在背后化作了一团烟云。原来人家根本不在乎？原来万里疆土，都比不上一个女人的两腿之间那短短两寸！


    
“四叔不要多想，是晚辈运道太差而已！！”王洵走上前，轻轻替封常清敲打后背。他打击遭受得早，并且是循序渐进，所以心中并没有封常清此刻这么大的落差。“若不是您带领安西将士驻守在这里，玉门关以内，哪来的夜夜笙歌？况且陛下也不一定知道高力士等人的作为。若是某日重瞳亲照，说不定立刻会拨云见日！”


    
最后一句话，已经纯属替封常清宽心了。大唐天子李隆基已经到了古稀之年，精力肯定会一天不如一天。而其又过于贪恋声色犬马，哪来的时间管国家大事？况且就算是高力士等人打着皇家的旗号胡作非为，天子并不知情。又是谁给了太监们这么大的权力？不通军务，却可以轻而易举地令整支安西大军半步前进不得！白白葬送了眼前大好局势？


    
“你倒是想得开？！”到底是一方节度，很快，封常清便从失望地阴影中走了出来，笑着数落。


    
“想不开又能怎样？晚辈毕竟还是大唐子民，总不能刺了陷害我的人，然后去做山大王？！”王洵笑了笑，实话实说。“因此晚辈现在谁也不敢怪。只怪自己过于渺小，所以才不被他们当人看待。哪天晚辈也能像封四叔这般，手握重兵，雄踞一方了。想必别人再想加害于我，也得仔细掂量掂量！”


    
“话是这么个理儿，不过……”封常清先是点头，然后轻轻摇头。总觉得像王洵这般年纪，还是不要对现实太悲观为好。“不过，这一切都是你自己瞎猜的，并无真凭实据。此刻大唐恰逢五百年来难得一见的盛世，正是男儿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就算不是为了朝廷，也应该好好珍惜一番。”


    
话说到一半儿，他自己也觉得此语很没有说服力。摇了摇头，又笑着补充道：“出使岭西诸国的事情，老夫会立刻着手替你安排。朝廷本来就授予了老夫临时决断之权，让你半途中做个使节，也不算违背制度。相关手续文凭，就按你说得，先拿赝品对付一份儿。真的那份在你出发之后，很快就能悄悄地补齐，并且能在礼部留下备案。只是此事不宜声张，免得边令诚那老贼得到消息，又故意在背地里给你使绊子！”


    
“晚辈省得！”王洵笑着向封常清拱手致谢，“晚辈跟薛大人说好了，打着护送他回长安的旗号，先往东边走一段。待到了无人之处，再悄悄地扮作商队，掉头向西。”


    
“这倒是个稳妥的办法！”封常清点点头，有些形神俱疲。刚才的某一个瞬间，他自己心中几乎一片死灰。然而毕竟已经为了一个信念奋斗了大半辈子，不是轻易就能放得下。所以还不如装作一切都没看到，反而能活得更轻松，惬意。


    
倘若真的能够醉生梦死的话，其实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七 上）


    
“那晚辈就下去收拾东西了。四叔也早点儿歇息吧。有些事情，其实没必要放在心上。大食人兵马已经被咱们打残废了。即便多给他们几个月时间休整，也不过是苟延残喘而已！”见封常清始终提不起什么精神来，王洵心里不觉有些担忧。相识这么久了，这个身量不高，肩膀却如同山岩般结实的始终给他一种挺拔可靠之感。仿佛天塌下来，此人都能用脊梁骨顶住。然而今天，这种沉稳厚重的感觉却突然消失了，待之的是一种无法驱离的软弱与颓废。


    
“你先别忙着离开。老夫还有些话要跟你交代！”封常清的语气突然变得有些急切，微微向前抬了下身子，随后又迅速坐了回去。


    
“四叔请讲！”王洵又向前挪了半步，将二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些，笑着请教。


    
“嗯！”封常清低声沉吟，紧跟着用手轻轻挤压自己的额头。仿佛有很多话要说，却突然间忘记了该从哪里开始一般。想了好一阵儿，才笑了笑，低声道：“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都是些捕风捉影的东西。你还没吃晚饭吧！干脆留下来陪我老头子喝两杯，如何？”


    
“晚辈求之不得！”王洵愣了愣，年青的脸上立刻堆满了欢喜的笑容。倒不是因为觉得跟封常清一道吃饭有多荣幸，而是自打到了安西以来，他与封常清之间便多了一重上司和属下的关系。平素虽然不曾刻意相互回避，但能够接触的机会也不太多。更甭说像当年在长安时一样，单独受到老人的谆谆教诲了！


    
见到王洵脸上那毫无修饰的喜悦，封常清的脸色也是一亮，笑了笑，低声数落，“不就是几杯酒么？军中平素又不禁止你们喝，只是有个节制就行了。”


    
“这不是马上要跟四叔分开了么？”王洵抓了抓自己的脖颈，笑着给自己找借口。


    
“行了！”封常清轻轻摆手，随即将目光转向门口，“来人，吩咐厨房，烤一头狍子来，将小勃律国主送给老夫那几桶弗林人酿的葡萄酒也拿上来！老夫今天要好好跟自家子侄叙叙旧！非重大军情，不要让人进来打扰！”


    
“诺！”亲卫们答应一声，小跑着去准备。不一会儿，便用一个硕大的银盘，端上一整只热气腾腾的烤狍子。


    
夏末本不是吃烤肉的季节，但行伍之人，本来也没什么讲究。况且在这儿远离中原的边陲之地，非但菜肴极为稀缺，连各色香料和调味品都非常难以凑齐。故而用当地炭火烤当地野味，反而成了一道合口的珍馐。


    
自有人拿来西域诸国进献的白玉琉璃杯，分别在王洵和封常清面前的矮几上摆好。然后抬起一个硕大的木桶，慢慢将两个夜光杯斟满。猩红的酒浆被冷冰冰白玉一衬，立刻显出几分炽热来，仿佛两杯流动的血，在不羁的心里缓缓激荡。


    
“干了！”封常清自己先举起夜光杯，一口闷了下去。


    
“好！”知道对方不喜欢拘泥小节之人，王洵痛快地将面前的酒盏举起，仰着头一饮而尽。


    
“好！再来！”封常清用随身小刀割了一大块肉吃了，随即将侍卫们刚刚替自己倒满的第二杯酒举起，再度一饮而尽。


    
王洵本来就喜欢喝上一点，此刻又是长辈所赐，岂能不从。也学着封常清的模样举起第二杯葡萄酒，咕咚咕咚灌了下去。


    
弗林人酿的葡萄酒不同与西域，亦不同于中原，甜味寡淡而酸涩之味甚重。配着肉食饮起来，却能极大程度化解脂肪的油腻。清爽之余，还在人唇齿之间暗留一股辛甘。这股辛甘之味，虽然不像中原酒水那般凛冽，却是盘旋在哽嗓之下，肚腹之上，久久不散。就好像里边点燃了一团火，要把所有男儿豪情都是烧起来，烧成灰，然后变成一粒粒琉璃，撒进西域那苍凉的瀚海里。


    
叔侄二人一口酒，一口肉，很快就喝了个眼花耳热。待肚子里的烈焰烧得差不多了，封常清抓起随从递上来的湿缣布，信手在上面蹭了几下，然后带着几分醉意问道：“说实话，你小子是不是觉得四叔已经护不住你了？”


    
同样的问题，王洵先前已经回答过一次。此刻当然不能出尔反尔，赶紧将手中酒盏放下，笑着解释道：“哪能呢？是四叔自己想歪了。那姓边的手中没有一兵一卒，我还会担心四叔应付不了他？！只是不甘心让那假冒的大食使者就这样占了咱们安西军的便宜。同时也想自己出去见见世面！”


    
封常清只是苦笑，不拆穿王洵，也不表示自己相信。待后者将话全部说完了，摇摇头，叹息着道：“其实你离开得对。若是留在军中，老夫的确很难护住你了！”


    
“四叔！”王洵愣了愣，没想到自己几句大实话，会让封常清遭受如此沉重的打击。“四叔又吓唬我。这安西军，还不是您老的一亩三分地么？姓边的再有心机，也不过使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招罢了。真的把您老逼急了，只要一拍桌子，保准吓得他屁滚尿流！”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封常清放声大笑。不知道是因为王洵的话感到开心，还是觉得失落。“老夫，老夫，想不到老夫在你眼里，还真这么有本事！老夫，老夫……”


    
他突然又开始大声咳嗽了起来，亲信们赶紧上去帮忙顺气，却被他直接用手拨了个东倒西歪，“滚远边上呆着去，老夫还没到要死的时候呢。来，喝酒，喝酒，咱们再干一杯！”


    
有人拼命向王洵使眼色，示意他不要再接封常清的茬儿。然而封常清根本不管王洵这边肯不肯陪不陪着自己，很快又是一杯落肚。将酒喝尽了，他的咳嗽声也停住了。长舒了口气，大声命令，“倒酒，要么就滚出去，老夫自己给自己倒！”


    
左右亲信不敢违拗，只好虚虚地给他又倒上了半杯。封常清将夜光杯握在手里一边把玩，一边低声吟诵，“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明允，你知道后边两句是什么么？”


    
这阙凉州词，恰是王洵能背诵下来为数不多的几首名诗之一。赶紧清了清嗓子，大声回应道：“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是啊！”封常清低声轻叹，“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那你可知道，古来名将，到底是真正死在沙场上的多一些，还是死在小人手里的多一些？”


    
“这个……”王洵彻底被问住了。他本来肚子里的学识就有限，封常清问得问题又过于突兀深刻，令他连拼凑答案的本事都不够。搜肠刮肚地想了好一阵子，才揣摩着对方的意思，笑着开解道：“想必富贵终老的也有很多吧。四叔何苦跟哪小人较真儿呢。若是厌了他，想办法让其离开安西便是。侄儿就不信。朝廷会为了区区一个太监，开罪您老人家！”


    
“岂止是赶他走，即便让他悄无声息的消失，对老夫而言，都易如反掌！”封常清的声音忽然阴森了起来，就像喉咙里堵着一块冰。然而，几乎是一瞬间，冰块便融化得无影无踪，代之的是一股浓烈的酒意，“可是，赶走他，又能如何呢？朝廷给老夫换个监军来，一样会是个太监，一样跟高力士他们是死党。除非老夫真的要拥兵自重。呵呵，真的拥兵自重了，反而没人敢来做监军了！”


    
这话，说得就有些太直接了。好在附近都是他信得过的亲随，不会有人将话往外传。饶是如此，王洵还是替封常清捏了一把汗，笑了笑，尽量把话题往高兴处转，“四叔言重了。虽然晚辈自己的境遇很是一般。但此刻咱们大唐正值盛世，国力如日中天。又有您这样的老将坐镇四方，谁吃猪油蒙了心，才敢起拥兵自重之意。您老若是嫌麻烦，就像原来一样冷着姓边的就是。不过有人让我向您提议，安西军中不少老将，这些年来劳苦功高，他们也该衣锦还乡，回长安享享清福了！”


    
后半句话，才是他真正想引起封常清注意的。只要将边令诚在军中的那些爪牙全部高升调任，日后就不愁其再刻意擎肘。然而向来反应迅捷的封常清，却一点儿也没抓到重点。不理会王洵的主意好坏，只是冷笑着抬起头来，低声问道：“你说的是真心话，你真的以为现在还是盛世？”


    
“这……”一顿饭功夫里，王洵第二次被问得语塞。仔细想了想，才非常认真地回应道，“虽然晚辈个人经历倒霉了些。不过眼下咱们大唐的确是盛世啊！不止长安的人都这么说，连我在西域遇到的粟特人、楼兰人和突骑施人，也都这么恭维！”


    
“哈哈哈哈！”封常清以手拍打桌案，笑得满脸是泪。“你能这么想，倒也不错。可你听说过，底下百姓都快吃不起饭了的盛世么？你听说过，被打得灰头土脸却连手都不能还的盛世么？盛世，盛世，如果盛世便是如此，那平庸之治到底还要怎样？”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七 下）


    
王洵再度无言以对。这是今天他第三次被封常清所震惊。从来没想到，以往看上去对身边一切事情都能淡然处之的封四叔，内心里居然还隐藏着如此激烈褊狭的一面。大唐的确有很多不令人满意的地方，比如说权贵的横行，贪官的不法。然而大唐毕竟还是他所知道的在这片土地上最强大的国家。曾经带给他很多荣耀和梦想。


    
故而在内心深处，王洵很难认同封常清的结论。记忆里，出口成章的诗仙李白也好，身怀绝技的雷万春也好，甚至到他所认识的一些好友，玩伴，指点江山时，个个都满脸激愤，然而如果有人跟他们说一句，‘大唐已经不行了，眼前的一切繁华都是日薄西山时的回光返照。’他们肯定会立刻拍案而起，跟对方打成一团。偏偏今天说这话的人，仕途上比李白和雷万春等人得意了十倍甚至二十倍！偏偏今天说这话的人，居然是他最敬重的长者，封常清封四叔！


    
“从来没人告诉你过这些，对吗？”一眼就看出了王洵心中的不满，封常清又端起酒盏，一边慢品，一边微笑着问道。


    
“嗯！”王洵点头承认。封常清肯定喝醉了，作为一个后生晚辈，他没必要在这个时候还跟一个喝醉了的长者较真儿。反正明天早晨一起来，封四叔自己都未必记得他曾经说过些什么！


    
封常清郁郁地吐了口气，仿佛要把心中的块垒和着酒气一并喷出喉咙，“没人说，因为他们觉得你还小，或者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你在长安的时候，天天锦衣玉食，声色犬马地混着，但依旧觉得不快乐，对不？”


    
“嗯！”王洵也端起酒盏，学着封常清的模样细细品味。因为酿制工艺的问题，弗林国的葡萄酒，骨子里边带着一丝涩味，品得越仔细，这种味道也越清晰。就像某些隐藏在繁华深处的凄凉，不刻意翻弄，很难想得起来。但是一旦被寻出，就再也难以掩饰。


    
封常清的话从对面传来，声音不高，却让王洵觉得头昏脑涨，恨不能立刻用双手掩住自己的耳朵，“按道理，你也算个世家子弟，生下来就带着一份富贵。但是，在长安时，你依旧觉得自己活得不安逸，甚至偶尔还会觉得很害怕，对不对？”


    
“嗯！”事实如此，王洵只有点头的资格。他无法否认，一切都无法否认。如果说，早在宇文至被稀里糊涂丢入监狱之前，他稀里糊涂，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一向仰仗的家族力量，根本不能保证自己安全的话，在走近长安县大牢，看到宇文至被人像猪狗一样拴在泥沼里的那一瞬间，某种危机感已经在他心中留下了一颗种子。并且迅速地生根，发芽，成长。


    
在长安城中，几乎没有人是绝对安全的。太极宫里的唯一的那位除外！他王洵可以随随便便把街上的某个贩夫走卒踏于马下，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王鉷、贾季邻等人，也可以毫不费力地将他王洵像蚂蚁一样碾死。而在王鉷、贾季邻等人之上，还有杨国忠、李林甫，还有无数龙子龙孙，皇亲国戚。即便到了李林甫这般，权倾朝野也不安全。皇帝陛下的一句气话，就能让他死后，依旧要被掘墓鞭尸！


    
这样子肯定不对劲儿。可到底哪里不对劲儿了，王洵却根本说不出来。夜光杯中的酒红得发亮，仿佛就是一杯刚刚飞溅出来的血。不是别人的，而是他自己的。被某把无形的刀刺在心头，飞速里喷射出来，根本无法止住伤口。


    
在长安城中那种恐惧而压抑的感觉，再度缠住了他。让他几乎无法呼吸。下意识地将求救地眼神投向封四叔，却看见封四叔用一种残忍而又陌生的眼光望着自己，嘴角处‘血迹’宛然，“知道不对劲了，是吧！实话告诉你吧，老夫早就感觉出来了。不止是老夫，几乎所有人，都能感觉得到，大唐已经不对劲儿了。但是，从上到下，谁也拿不出解决的办法。所以只好闭上眼睛，捂住耳朵，装作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继续一口一个盛世，盛世的糊弄自己。”


    
真的是这样么？王洵不敢相信，也不愿意相信。盛世大唐，盛世大唐。这是他的梦，他身为一个唐人的骄傲所在！为什么封四叔非要戳破它，为什么自己好端端的，非要发疯陪着封四叔喝这场酒？！


    
“倘若能一直沉浸在盛世梦里也好。可别人给你睡觉的时间么？”封常清将夜光杯丢下，手掌轻轻互相击打，“雪山那边的吐蕃人，葱岭西边的大食人，还有刚刚被打压下去，随时都准备重新崛起的突厥人，哪个不在眼睁睁地盼望着大唐朝廷再出问题。想当年，武后和李氏诸子争权，立刻将我安西将士用性命换回来的数千里疆土，全部丢给了外人。从陛下即位到如今，整整三代安西将士浴血奋战，也未能重现先辈们当年的辉煌。”


    
王洵笑了笑，脸上的表情有些苦涩。内心深处，他对开疆拓土的欲望并不强烈。来安西，起初只是为了避祸。后来则是想着捞取功名，尽快做到一定位置，好替那些冤死在沙漠中的弟兄们报仇。再往后，发现向杨国忠报仇越来越难，而封常清对此也不太支持。他的人生目标就变成了做大官，至少做到正四品以上，在朝廷中留下姓名，让别人不能再像抹灰尘一样，轻易将自己从这世上抹掉。待发现正四品中郎将的职位依旧不能确保自己安全之时，他则希望能更高一步，做到封常清这般，手握重兵，雄踞一方。让任何人招惹自己之时，都得掂量掂量随之而来的后果。


    
这也是他愿意接受薛景仙的建议，主动前往西方冒险的原因之一。不仅仅为了逃避，而是希望找到更多的升迁机会。功名但在马上取。当暂时没有仗打了，马上取功名的路子走不通了，则换另外一种路，只要能走得更快些。


    
本质上，此刻的他与好朋友宇文子达，人生追求没什么两样。都是向上，向上，继续向上。以便不再被人轻易地踩在脚底下，以便在脚底下，踩住更多的人。只不过宇文至性子偏激，从不掩饰其个人野心。而他王明允的性子稍微平和一些，可以在表面上做得从容不迫，更容易被人接受而已。


    
可封常清为什么偏偏要跟他说起几代安西军人的梦想？不知道此刻他王某人，连自保的能耐都没有么？不知道此刻他王某人，已经活得很辛苦，很疲惫了么？老家伙今天到底要干什么？干什么？


    
不管王洵心里有多少不情愿，封常清再度将目光看过来，就像两把咄咄逼人的钢刀，“知道老夫今天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么？”


    
“可能要让四叔失望了，晚辈真的不太懂！”王洵点点头，心虚地将目光避开，不愿意正视封常清的眼睛。安西军人的梦想，那是到了节度使位置上才需要承担的东西。他才是个四品中郎将，还不够承担的级别。


    
“因为老夫欣赏你！”仿佛唯恐王洵逃走，封常清瞬间将嗓门提得老高。“从第一眼看到你那天开始，老夫就看好你，相信你是个人物，将来某一天可以继承老夫的衣钵！”


    
“四，四叔，您，您喝醉了！”王洵的脑袋轰得一下，仿佛有无数日头在里边瞬间炸开。就凭自己，连命都差点丢了还替人输钱的自己？继承封四叔的衣钵？还是算了吧！李嗣业、段秀实，哪个不该排在自己前面！即便他们都跟封四叔不对脾气，还有周啸风、李元钦、赵怀旭这个名将、宿将，要人脉有人脉，要功劳有功劳，自己即便脸皮再厚，也没胆子让他们向自己一个小辈抱拳施礼。


    
封常清好像真的喝醉了。话说着说着，就不知道跑到了什么地方。前脚还在针砭时弊，痛斥朝野上下掩耳盗铃。后脚便将话题落在安西军的未来上面。再接着，没等王洵的思路跟上，老将军又用力一拍桌案，冲着随从们大喝，“拿舆图来！要最大，最详尽的那份，给我挂在正面的墙上！”


    
“诺！”几个随从狠狠地瞪了王洵一眼，然后快速退下。姓王的小家伙太不知道进退，如果他先就告辞的话，大伙根本不会听到后边这些醉话。这回好了，若是谁无意间把某个话题传播出去，非但封帅会被人抓到把柄，安西军的军心，也会因此而出现不小的浮动。


    
然而他们却不敢违拗封常清的命令，只好拖拖拉拉地将一幅巨大的牛皮地图抬了进来。几个人合力，才将其完全舒展，挂了满满一道北墙。


    
就在众人取图、挂图这段时间，封常清又喝了不少酒，也逼着王洵喝了不少。爷俩个都又几分醉了，说话越来越不着边际。


    
“你以为作为一个武将，沙场征战，只是为了功名么？你小子也忒看不起老夫，也把自己看得忒低了些！”


    
“四，四叔说得对。晚辈，晚辈从小就没什么志气。向来是走哪算哪的货色！”不得不说，王洵喝醉了之后的大实话，还让众人觉得比较顺耳。


    
带着几分不满又看了他一眼，大伙还是决定尽量将今晚封常清所谓交托衣钵的话全部忘掉。酒后之言当不得真。况且今天封帅是心中不痛快，所以有些失态了。说不定过后他老人家自己都觉得今晚的事情好笑。将衣钵交给一个才来安西不到一年的年轻人，怎么可能？这话说出去，又有几人会相信？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八 上）


    
“先别急着说自己不行！你跟我来！”封常清心中酒力上涌，仿佛根本不想去管自己今晚所言所行传出去后会掀起多大风浪。跳过面前矮几，他一把揪住王洵的胸口，像拖死狗一般将其硬生生地拖到了舆图面前，“看，说说你到底能看到什么？！”


    
“晚辈……”身材比封常清足足高出了两尺半，王洵偏偏还不敢使劲挣扎。只好弯下腰，带着哄长辈高兴的口吻说道，“晚辈这就看。这就看。您老先放开手，放开手，晚辈衣服有点紧，勒……”


    
“嗯！”封常清接受王洵的借口，慢慢松开手指。整个人却不肯退得更远，抱着肩膀，虎视眈眈地在一旁监督。


    
王洵被盯得浑身上下不自在，只得努力张大眼睛，尝试从挂在墙壁上的舆图中读出几分深意来。平心而论，这份舆图画得很精细，几乎将图伦渍以西的，所有山川河流，道路桥梁都包括了进去。即便是不依赖向导，凭着这份舆图走，轻易也不会迷路。


    
然而封常清所希望得到的答案，肯定不是让他夸赞舆图绘制精心。王洵一眼不眨地望着它，双脚来回踱步。看着，看着，还真琢磨出来些不同的门道来。


    
从汉代以降，被中原人称为西域的地方，随着数百年来的气候变迁，早已被沙漠分割成了互不相连的几大块。图伦渍往东，玉门关到菖蒲海之间算一大块。从图伦渍向西算起，包括疏勒、小勃律、大勃律和目前被大食人控制的康居、迦不罗等地算另外一大块。虽然这中间还夹着葱岭和雪山，但是从总体来说，是片勉强能种庄稼，放牧牛羊的地方。而康居、迦不罗等地再往西，则又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漠。一直到原来的波斯境内，才能重新见到人烟。


    
大勃律往南，原来天竺国所在，倒是有一整片膏腴之地。然而那边却有一道连绵起伏的高山作为屏障。将天竺、吐蕃和安西军所控制地域隔断。只留下极少的几处峡谷可以通行。如果此刻手头有足够兵力，并且将士们长期居住在山顶也不会生病的话，王洵宁愿在吐蕃、天竺和安西之间筑几座堡垒，然后把兵士往其中一塞。立刻就能堵住吐蕃人下山的道路，让安西各地永远不再受到来自南面的威胁。


    
“怎么样，看清楚了么？”封常清等得约略有些不耐烦，拍打着王洵的后背催促。


    
犹豫了一下，王洵决定自己还是不要实话实说，“不太清楚。晚辈只是觉得，咱们安西军跟大食人或者吐蕃人之间的距离，比跟长安之间的距离还要近一些！”


    
谁料这一下居然又歪打正着，封常清狠狠地拍了他一下，大笑着说道：“对喽，老夫挑中的人，眼光自然不会太差。咱们安西军距离长安，的确比距离敌人还要远一些。所以来自长安的接济很难指望，即便有辎重运过来，十停当中，也要损失到五停以上！”


    
“估计我说什么，您老都不会放过我！”王洵心里直嘀咕，脸上却不敢露出丝毫不满，咧了咧嘴，算做回应。


    
“你以为老夫天生好战，是在为仗打不成了而难过么？”封常清对着舆图，比比划划，“胡扯，老夫已经官居一方都护，无论虚职和实职，都快到武将之顶了。还在乎个狗屁功劳！老夫是伤心，为大唐伤心。为几代安西将士的英魂伤心！你仔细看看，仔细看看，看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他扯住王洵的手臂，仿佛要把满腔的愤懑都吼叫出来，“看看，咱们疏勒、大小勃律、迦不罗、康居这一片，是整个西域当中，唯一可以支持起数万大军地方。如果把大食人的势力完全从此地驱逐出去，他们再想西进的话，就得从千里之外运送给养。十停之中，一样要损失掉六停。而一旦丢失这片土地，大食人就等于在东进的途中，找到了一块休整之所。粮食、马匹、军械，都可以在此补充……”


    
说着话，封常清又以小勃律为圆心，奋力画了个巨大的圆圈。“就这片儿，看似穷得鸟不拉屎的地方。却是大唐、大食、吐蕃三国，争夺西域的关键。无论是谁完全控制住了，就拥有了进攻的主动权限。而另外两方，今后就只能老老实实地挨揍！我安西将士几代人前仆后继，才勉强打下了眼前的大好形势！老夫却没什么本事，轻而易举地丢掉了它！老夫，老夫日后，必将成为安西的千古罪人！”


    
“千古罪人？”王洵懵懵懂懂地重复。真的有那么严重么？大食人明明刚刚被封常清打得落花流水一般？然而内心深处，却似乎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封常清说得绝非危言耸听。正因为封四叔的心思全在于此，他才比别人看得更清楚，他的内心当中，才会觉得时间更为紧迫。


    
“是的，千古罪人！”封常清的情绪一下子又低落了下去，苦笑着低声重复，“老夫白天不该向老太监让步。多好的一个机会啊，就这么没了！如果高节度在此，肯定不会像老夫这么无能！”


    
被封常清变来变去的思路弄得有些头晕，王洵笑了笑，低声安慰，“段将军不是已经领兵西进了么？说不定，明年开春后，四叔您就可以点齐大军到迦不罗城下与他会师了。只要届时想办法将扯后腿的人都赶走，保证了粮草供应无虞，谁还有胆子跟您对着干！”


    
“明年！”封常清继续苦笑，“说是明年还能继续，谁又能料到，明年发生什么？老夫无能，居然被一个太监弄得缚手缚脚。悔不该，悔不该当初不下个狠心，派人在半路上作了这个没卵蛋的东西！”


    
“四叔醉了！”这回，王洵可真的不敢再听下去了。虽然他心里，巴不得让边令诚死无葬身之地。


    
“老夫没醉。老夫心里头清醒得很。否则，老夫也不会拉着你这小家伙啰嗦个没完了！”封常清大声苦笑，回过头来，踉踉跄跄地往桌案旁边走。“倒酒，倒酒，明允，今晚老夫跟你两个不醉不休。不准推辞，你是老夫的晚辈。你身上流着王家的血！”


    
王家的血怎么了？王家几代人不都没出仕做官么？搀扶着封常清的胳膊，王洵迷迷糊糊地想。老人的身体很有轻，他用一只手，几乎就能将对方给举起来。然而内心深处，却觉得沉甸甸的，沉甸甸的，仿佛被一座高山压住了般。令他几乎无法呼吸，更没有勇气正视封常清的朦胧醉眼。


    
那里边，燃烧着一个不醒的梦。王洵肩膀太嫩，根本承担不起。

第三卷 破阵子 第四章 社鼠 （八 下）


    
这一晚上到底喝了多少酒，王洵自己也数不清楚。只记得自己稀里糊涂地被封常清拉着把整个安西的地形地貌，完完整整地过一遍。哪里可以屯兵，哪里适合扼守，哪里适合主动出击，诸多他这个级别根本不需要记住的军事概念，随着葡萄酒一起，带着几分炽烈，一盏接一盏灌进了他的肚子里。同时，他还稀里糊涂地被封常清逼着说了很多豪言壮语，许下了很多自己可能永远也不会履行的承诺，然后稀里糊涂地醉去，人事不省。


    
醉梦里，偏偏又回了长安，还是像当年那样，终日声色犬马，无忧无虑。然而朝廷却终于发现了他的才干，派他去做一个守门将领。王洵领了印信得意洋洋地走马上任，爬到敌楼之上，却猛然看见长安城已经被包围了，门外黑压压地，一片骑着骆驼的人潮。


    
“我还没学会怎么打仗呢？！”到了此刻，王洵才豁然发现，自己在白马堡大营中学的东西居然一点也都没记住。想要把责任推脱掉，城上城下，却又无数道期待的目光看过来，汇流在一起，重若千钧。


    
“二郎，小心！”关切的声音来自白荇芷。她背后，就是崇仁坊内的祖宅，已经传了整整四代，雕梁上的彩漆都日渐斑驳。


    
“你是我的男人啊！”恍惚间，他走入了自己的睡房。丫鬟紫萝打来热水，对着镜子喜滋滋地替他整理头发，丝毫没把外边震天的喊杀声放在心上。


    
“二郎，你祖先相如公当年只有十八岁，却已经带着五百绿林草莽，硬对上了大将军卫文升的五千铁骑！！”头发没等梳理完，镜子内又出现了云姨的面孔，担忧当中，略带几分恨铁不成钢。


    
“不用替他担心，我封常清看好的人，绝不会差！”矮个子封四叔走在云姨身后，手按刀柄，豪情万丈。


    
周啸风、赵怀旭、李元钦，苏慎行，一个个安西军的将来陆续出现，静静地看着他，让他感觉到自己肩膀上沉重无比。“你们都错了，我真的什么都不会啊！”王洵大声喊叫，眼前的人却瞬间烟消云散。他依旧孤独地站在城门上，门外是滚滚而来的大食黑潮。


    
“我真的不行啊，不行啊！”大叫一声，王洵翻身坐起。额头之上，冷汗淋漓。是在做梦，好可怕的梦！长安城怎么可能会被大食人围困？即便对方举倾国之兵东来，还有安西挡四镇在前面呢！


    
正迷糊间，眼角处突然瞥见了一缕刀光。“谁！”王洵立刻清醒了过来，翻身滚下床榻，同时将手探向了挂在床头的横刀。


    
刀不在了，只剩下了一个空荡荡的皮鞘。刹那间，所有酒意从王洵身体里消失，所有肌肉都紧紧地绷了起来。好在持刀者的反应还算及时，“我一个！”回答的声音坚硬且古怪，一听，就不是出自中原之口。


    
王洵戒备地提着刀鞘，定神细看，这才发现自己平时读书的地方，坐着一个身材矮小，四肢却非常结实的中年人，正拿着一块白布，不紧不慢地擦拭着自己很少用到，也很少打理的那把横刀。


    
“十三，是你，你怎么还没走……”他迟疑地问。迷迷糊糊地想起，昨天晚上，就是这个人将自己扛回寝帐的。只是没有料到，此人将自己送回来后，居然在寝帐里守了一整夜。


    
“将军您忘了？十三从昨天起，就已经是您的人了！”放下横刀，十三膝行上前，冲着王洵再度施礼，“从今往后，就请主人多多关照！”


    
“我的人？你怎么会是我的人？老子要你一个胡子拉碴的大男人什么用？赶紧出去，该到哪忙活到哪里忙活去！”王洵气得差点没晕倒。这是哪跟哪啊，喝一顿酒，居然喝出了这么多麻烦来！


    
十三吓得向后缩了缩，委委屈屈地提醒道：“将军大人昨天亲口说过的。从昨天晚上起，十三就算您的人，可以跟着您一道做官，做大官！您是天朝的将军，不能出尔反尔，封节度当时在旁边听见的，他可以替十三作证！”


    
“喔！我记起来了！”被对方如此细致的一提醒，王洵终于约略想起了些具体情况。昨天晚上有人把十三搬来劝阻封四叔继续狂饮，而封四叔却突然想到自己此番出使葱岭以西诸国，身边正缺少一个得力侍卫，就将十三转送给了自己。


    
当时这个叫十三的家伙好像还不很情愿。直到封常清许下给他落大唐户籍，并且升他做大唐的旅率，才终于改变了主意，欢天喜地的答应了下来。


    
见王洵终于肯认账，倭人十三扬起脸来，不依不饶地补充：“十三既是您的属下，又是您的族人。当然要守在您的身边了！况且您昨晚又没给十三分派寝帐，十三不在这里，还能到哪里去！”


    
“好了，好了，我喝醉了，行了不？”王洵自觉理亏，丢下刀鞘，用手指轻轻按摩自己的太阳穴。葡萄酒味道虽然好，蓄醉之后，头却疼得非常厉害。视线之内，很多东西都是斜的，来来回回不断晃动。


    
十三见状，立刻乖巧地站起，走到王洵身边帮他按摩头顶的穴道。一边拍着马屁，一边低声请求道，“十三既然算是唐人了。是不是该有个姓氏？否则，大人您终日十三，十三地叫着，肯定也不顺嘴！”


    
“哦！”王洵的神智还是不太清醒，顺嘴回应，“那你准备姓什么？”


    
小心翼翼地看了王洵一眼，十三给出了一个早已准备好的答案，“属下，属下准备，准备姓王！”


    
这个倭人在其本国出身极其寒微，所以连姓氏都没有。此刻既然跟了王洵，改做王姓也理所当然。只是在王洵的印象里，此人的想法应该没有这么灵活才对？怎地刚刚做了唐人，思路就变得如此清晰？


    
“姓王啊。不错！可我这个姓氏，并不算怎么尊贵！”带着几分玩笑的口吻，他试探着询问。


    
十三果然上当，立刻得意洋洋地说出了内心真实打算，“昨天晚上十三想了一整夜到底该姓什么才好！今天突然想起来，将军大人姓王，十三也可以跟着姓王。日后回了故乡，十三就跟人说，这个姓氏来自大唐的一位贵族将军。谁再敢欺负十三，就是跟大唐过不去，就是蔑视整个天朝……”


    
“扑哧！”没等对方把话说完，王洵已经憋不住笑意。低下头，用手指着对方的脑门数落道：“好你个十三，肚子里居然藏着这么多花花肠子。亏得封四叔一直把你当个老实人！说，你还打着什么歪主意，还不给我从实招来！”


    
“没歪，没歪，都是正经主意！”王十三跪在地上，满脸堆笑，“您这么年轻就做了四品将军。日后肯定还能再升官。十三现在是旅率，日后说不定也能借您的光再升几级。到那时十三就向您告两年假，租一艘大船回故乡去。穿一身将军铁衣，挎一把横刀……”


    
毕竟是化外蛮夷，十三虽然唐言说得日渐利落，却还没学会如何掩饰心中的野望。被王洵一问，就如同竹筒倒豆子般，将自己的梦想一一托出。王洵听着听着，心中便也涌起了几分豪气，将手臂一挥，大声打断，“租什么租，看你那点儿志气。要买，自己买一艘三层楼高的大海舟，直接雇人开回家门口去！让你当年的同伴看看，我王十三，又回来了！”


    
闻听此言，王十三登时两眼放光，“对，买，要买的！要买的！十三有自己的俸禄了，立了功还有赏金可拿。攒上两年，肯定就能买得起！”


    
“到时候我也去你家乡逛逛！”王洵笑着伸手，将十三从地上拉了起来，“别跪着了。赶紧到伙房去要些吃的来，咱们一起吃早饭！”


    
“我？”十三还没有完全适应自己的新身份，犹豫着问。猛然间，想起自己已经是安西军的旅率了，不再是那个被送来送去的倭国奴隶，立刻喜得眉开眼笑，“将军大人稍等，十三这就，不，属下这就去给您准备早点。不，属下立刻去吩咐人，把您和属下的早饭端进来！”


    
说着话，他整个人已经窜出了帐外，手脚灵活得宛若一只猿猴。


    
“这家伙！”看到对方那欢天喜地的模样，王洵心里也有几分高兴。昨天晚上的那些醉话可以先不去想，反正封四叔身体还健康得很，没有十年八载，无需考虑安西军的权力交接。况且王洵到现在也无法相信封常清在说那些话时，神智是否还足够清醒。毕竟眼下安西军看起来人才济济，无论怎么轮，也轮不到自己一个后生小辈来掌管大权。


    
倒是西行前的一些准备，需要抓紧时间去做了。他王某人现在已经不是老哥一个，随时可以来去自由。那些活着到达安西的前飞龙禁卫，那些不小心卷入他与杨氏之间漩涡，有家归不得的民壮，还有那些曾经与他为敌，后来又主动投效到他麾下的部落战士，都指望他来谋取前程。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些人已经围绕着他形成了一个小圈子，日后将随着他的升迁而身价倍增。亦会随着他的失败而瞬间落魄。


    
趁着王十三去传早饭，此刻无人前来打扰的功夫，王洵强迫自己打足了精神，将最近需要做的事情一一谋划。大伙刚刚分到手的田产和牧场是不能没人管的，虽然这些土地远不及中原肥沃，无奈数量足够多。若是打理好了，有的人将来即便不幸因伤退役，也可以在疏勒河畔做个小地主。守着几百亩良田和数头耕牛过好日子。而继续跟在他王某人鞍前马后的弟兄们，也会因为名下的土地、牧场产量充足，减少几分后顾之忧。


    
此外，对于属下一众部落武士的训练，也需要更加抓紧。虽然这些武士个个在马上都是好身手，然而行军打仗毕竟不是赛马打猎。跟李嗣业麾下的陌刀队、段秀实麾下的斥候营相比，这些部族武士简直就是群乌合之众。与前两者一对一单挑，绝对不会落于下风。双方各出一伙人对战，则十场中至少要输掉七场以上。若是一旅对上一旅的话，根本不用打，王洵麾下的那些武士会被人虐得连北都找不着！


    
还有就是关于嫡系队伍训练、补充和军官的选拔问题。眼下不止是安西军，整个大唐各军镇，都存在着将多兵寡的麻烦。以王洵目前中郎将的身份，理论上说至少可带足一府兵卒，麾下设两个别将，四个校尉，八名各司参军以及旅率、队正若干。校尉以下各级军官，只要他举荐，上面便会一概照准。根本不会做任何干涉。而事实上，他麾下的兵将加在一起，才勉强能凑够一个团。（注1）凡是识得几个字，在弟兄们中略有人望者，如民壮头目魏风、朱五一等，都直接做了军官。但大部分军职却依旧空在那里，根本找不到合格人选。


    
带着这样一支缺兵少将的队伍出去，沿途若是遇到大麻烦，肯定应付不过来。即便路上不跟马贼、大食人的哨探或者地方豪强的家丁起冲突，到了出使的各个目的地，也会给大唐脸上抹黑。所以，要么将他们留在军中，一个都不带。要么就抓紧出行前最后这些天，打造出一伙精兵强将来。


    
想到这些事情，王洵立刻连饭都吃不出味道了。将十三带着亲兵辛辛苦苦传来的饭菜随便划拉了两口，就又急匆匆地去找几个好朋友商议。私下里，大伙都把西去出使当作一个难得的建功立业机会，故而也就不做任何保留，全心全意地替他谋划。众人拾柴火焰高，再加上有薛景仙这个官场老手于旁边指点，很多隐患迅速得到了解决。只有兵力问题是个真正的麻烦，但在封常清的刻意关照下，周啸风、李元钦和赵怀旭等人，都强忍着“肉疼”，从各自麾下割了几十名精锐并入了王洵的嫡系部曲。虽然依旧不能足额，但勉强将两个团的架子给搭了起来。


    
有了这群精锐的加入，王洵在白马堡学到的本领也就找到了展示机会。在方子陵等飞龙禁卫的帮助下，照搬当年的练兵手段，很快就将两团人马操演得有模有样。虽然对上李嗣业、段秀实等人麾下的精锐，肯定依旧会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然而吓唬吓唬外行和沿途马匪，却已经绰绰有余了。


    
人一忙起来，日子过得就快。大半个月之后，薛景仙终于找不到借口继续于安西军中逗留，只得起身回长安覆命。封常清也按照先前的私下约定，顺水推舟地点了王洵及其所部两团兵马，负责护送钦差大人东返。至于护送到何处为止，何时回安西军中缴令，一概听从钦差大人的安排，任何将士不得擅做主张。


    
见到下手的目标距离自己越来越远，老太监边令诚也觉得十分无奈。他跟王洵本来没什么不共戴天的大仇，置对方于死地也不过是顺应某个大人物的要求。既然王洵在封常清的庇护下躲离了他的势力范围，也就不能算他没尽力办事。况且薛景仙这厮明显是仗着背后有太子殿下撑腰，护定了王洵。作为一个聪明人，边令诚实在没有必要为了给朋友一个交代，把自己日后的出路也给堵上！


    
终于到了离开的这一天，安西节度使封常清、监军边令诚两个，亲自带队给钦差薛景仙送行。临别之际，封常清跳下坐骑，走到王洵等人面前，将他们身上的武将常服一一扯整齐。然后望着大伙，郑重叮嘱道：“前路山高水急，诸君多加小心。无论走到哪里，记得，你们都是我安西军的弟兄！”


    
王洵笑了笑，郑重抱拳施礼，“节度大人保重。诸位将军保重！我等走了，咱们后会有期！”


    
大多数弟兄都不知道此行的真正目的，然而作为安西军的一员，他们却隐隐感觉到了一股异样的离愁别绪。跟在王洵身后，冲着大伙肃立长揖，“节度大人保重。诸位将军保重！”


    
“去吧！”封常清笑着挥手，花白的头发在朝阳下显得格外清晰，“老夫带着这数万将士，就站在你们身后！”


    
“四叔你……”好端端地，王洵突然觉得眼里有股温热的东西在涌动，想说几句叮嘱的话，张了张嘴巴，却发现根本找不到任何恰当的言辞。来安西军，并非他的主动选择。离开安西军，也不是他自己情愿。冥冥中，仿佛有一双大手在推着他走，一步步远离长安，远离故园，远离一切他自己所依恋的地方。


    
到底哪里才是终点，只有老天知道！今后还有哪些磨难在路上等着他，知道答案的，也只有老天。从两年前的那个秋天起，王洵就像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总不相信遇到的事情都是真的，却始终无法从恶梦中醒来。


    
“走吧，看你那点儿出息！”封常清又慈祥地笑了笑，宛若在看着自己即将出门历练的嫡亲子侄，“既然生为男儿，就别婆婆妈妈。记住，有些责任与生俱来，无论怎么逃，都是逃不掉的！”


    
“侄儿记住了！”王洵轻轻点头，将涌到眼角的泪水憋进了鼻孔。“四叔保重。”


    
说罢，转过身，冲着弟兄们奋力挥手，“上马！”


    
“上马——！”王十三扯开嗓子，用极不标准的唐言，将命令传了出去。


    
两个团的将士迅速跳上坐骑。跟在中郎将王洵身后，护住钦差大人，缓缓向东走去。渐行渐远，将无数双关切或者憎恨的目光，远远抛在了背后的群山深处。


    
队伍前头，有数面猩红的大旗高高地挑了起来。“安西”“大唐”“中郎将，王”。宛若数团跳动的火焰，点燃了整个秋天。


    
（卷终）


    
注1：唐代一团兵马为三百。由一名校尉统率。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一章 看剑 （一 上）


    
西域的天气凉得早，才入了秋没几天，山上山下，高高低低的灌木杂草，已经被风吹成了一片层层叠叠的风景。浅绿、鹅黄、淡金、火红，由下到上，次地分明。如果换做二十年前，刀头齐大嘴肯定要伸长脖子，狂吟一首在疏勒城酒肆偷学来的唐律。西北的刀客圈子里，他是为数不多，上过几年县学并能写一手漂亮魏碑的“秀才”之一，不如此，无法显示他卓然不群。可现在，齐大嘴却只希望把嘴巴闭得越紧越好。丝绸古道已经越来越危险，特别是离开唐军控制区域后，简直是一步一个陷阱。稍不小心，整个商队就要遭受灭顶之灾。齐大嘴今年已经四十有七，再走上几趟，就可以回家颐养天年了，所以少引起些关注才好。


    
“该死的天方教徒！”储独眼策马走在齐大嘴身边，一边左顾右盼，一边骂骂咧咧。他是齐大嘴的老搭档。因为早年间帮人押货，一只眼睛被马贼用沾了发酵粪便的弩箭射瞎，所以才得了这么个绰号。不过刀客们纷纷传言，储独眼当年不但被人射坏的眼睛，底下某些代表男人身份的东西也被射坏了。否则，他也不会在鬼门关走了一遭回来后，整个人性情大变。毫无理由地将贤惠漂亮的娇妻赶回了娘家，并为此赔给了岳父近半家产。随后其妻含愤改嫁一开饭馆的鳏夫，成亲不到七个月便产下一男婴。据偷偷去看过的刀客同行们透漏，男孩的眉目与储独眼长得极像。消息传开后，储独眼只是悄悄地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哭了一场，然后就继续刀头添血，再也没靠近妻子的新家五十步以内。


    
不过，从那之后，此人的脾气却是越来越坏了。动不动就拔出刀来跟人拼命。好在他遇到风险时，也总是挥刀冲在第一个。所以西域各地的新老刀客们对储独眼不喜欢归不喜欢，每每接了大活，却总是记得叫上他一起干。


    
有道是人不要命，鬼也害怕。十几年下来，跟齐大嘴一道走丝绸之路的刀客们死的死，残的残，囫囵活到现在地的没剩下几个！储独眼偏偏也成了其中之一！尸山血海中打滚打得多了，此人身上便淬炼出一股浓郁的杀气。独眼微微一扫，便能让附近的同伴不寒而栗。遇到需要拼命的时刻，那只独眼里射出来的光芒，则能令匪徒们手脚慢上半拍。对于刀客们来说，这半拍便是生与死差别，大伙跟在储独眼身后一拥而上，往往能硬生生地在匪群中为背后的商队撕出一条血路来！


    
两个多月前，唐军和天方势力在健驮罗一带打得热火朝天，导致商人们纷纷止步。岭西、河中、古波斯乃至比古波斯更远的西方，丝绸、茶叶的价格一路狂飙。如今，战争终于暂时停顿了下来，已经被利益烧红了眼睛的商人们纷纷出动。与此同时，被“饿”了小半年的各路绿林豪杰也闻到了荤腥味儿，纷纷抄起藏在牲口棚里的兵器，再度如饿狼一样，聚集成群。见到猎物，便毫不犹豫地扑将上去，“吃”得连骨头渣儿都不剩。


    
越是这种情况，刀客们的卖命价钱越高。故而刀头齐大嘴明明已经赚够了可以颐养天年的身家，却依旧抗拒不住铜钱的诱惑，继续带领队伍走在了丝绸古道上。凭着多年在道上闯下的名声和号召力，他不顾商队头领难看的脸色，硬是逼着对方出了雇佣寻常刀客四倍的高价，把自己的老搭档储独眼也给拉入了队伍。为的就是借助后者那一身煞气，给整个商队增加几分平安往返的机会。


    
多出了一笔钱，则意味着利润的减少。商人们自然心里不会太高兴。而储独眼那丑陋的面孔和沾上火就着的性格，也令商人们和刀客同行们，对其敬而远之。所以这一路上，齐大嘴就成了储独眼唯一的听众。耳朵里灌满了后者那粗俗的骂声，从早到晚，从疏勒到图鲁喀尔特山口。


    
过了图鲁喀尔特山口，便彻底出了安西军控制范围。储独眼的目光愈发阴沉，骂声也愈发喑哑难听。也不怪他火气大，如果不是因为天方教那帮孙子打了败仗，自己将健驮罗通往迦不罗的山谷堵死的话，大伙完全可以走南线。那样，虽然路过大食人控制范围时，商队难免要被拔掉一层皮。但总比走北线稍微安全些。并且通过贿赂，完全可以让损失减到更小。


    
然而天方教的将领胆子太小，居然为了逃避与唐军的战斗，将西行最方便也最安全的一条道路硬生生给毁了。所以商队只好在北方，经休循州（今费尔干纳）、康居（今撒马尔罕）、安息、辗转再到波斯。这条道上，光接受大食人册封的总督就有十几个，个个都像蚊子一样贪婪。偏偏这些总督们，麾下又都没多少兵士，根本掌控不了整个丝绸之路北线，导致一路上匪帮多如牛毛。有的地方贵族，本身就是匪首。平素收收人头税，祸害祸害治下百姓。一旦哪天贪心忽起，立刻召集起麾下的兵士，换了衣衫，到别人的地盘上大干一票。


    
“奶奶的，该死的天方教徒。统统该死！”前方已经快到安集延，当年高宗时代安西将士们建立的烽火台隐隐可见。储独眼四下巡视，嘴巴继续骂骂咧咧。如果不是该死的天方人，趁着大唐内乱的机会，煽动这片土地上的各族诸侯独立。安集延一线将非常太平。唐军习惯于建立秩序，故而无论走到哪里，第一件事情便是肃清匪帮，连通驿道。一点儿不像天方人，嘴巴里说得全是真主如何如何仁慈，天国如何如何舒适。现实中，却除了刮地三尺之外，什么都不愿意做。


    
“差不多就行了，当心商队里有天方教徒！”齐大嘴终于忍无可忍，偏过头，冲着老伙计叮嘱了一句。“这疙瘩，可已经算是天方人的势力范围。在寺院门口骂秃驴，你不是嫌自己活得长么？”


    
“我就是嫌乎自个儿活得长了，怎么着？！”储独眼梗着脖子，大声回敬。虽然不服气，却念着搭档多年的分上，给了老朋友一个面子。不再口口声声问候天方人的祖宗八代，而是概括地骂道：“凡是打着天神名义祸祸百姓的家伙，都不得好死。否则，他敬的肯定不是个好神仙！”


    
这话，倒也占几分道理。并且从没有人喜欢自己主动拣骂。齐大嘴笑了笑，不跟对方一般见识，“到了休循州，我要给自己寻摸两匹好马。你呢，跟不跟我到马市上转一圈？！”


    
“球用！这一路上土匪多得跟牛毛般，你还愁抢不到一匹好的来！”储独眼斜了他一记，悻悻地打击。转瞬，目光中却泛起了一丝难得的温情，“你家小桌子，快五岁了吧？买匹岁口小一点儿的大宛马，刚好让他慢慢养着！”


    
“小桌子过了年就六岁了。小凳子过了年也两岁了！”齐大嘴点点头，刀削斧剁过般的脸上，写满了幸福。“我买一公一母，托人给我家那不争气儿子的捎回去。先让他帮着小桌子照看，等小凳子大了，母马也该下小崽了！”


    
“这算筹倒是打得精明！难怪咱们这么多兄弟，只有你攒下了一份家业！”储独眼点点头，说话的语气终于变得正常了起来。老朋友的两个孙子，他都抱过。一点儿也不像其他孩子般怕他，反而黏在他身上叫二爷爷。这让他又想起自己被别人养大的那个儿子来，过了年都二十三了，其养父眼睛里只认得钱，根本舍不得给孩子预备彩礼。而疏勒这边唐家女儿又少，所以硬生生将亲事拖延到现在。


    
“走完这趟，去瞅瞅吧！”看到老朋友的脸上隐隐露出了几分忧伤，齐大嘴立刻猜测出对方在想什么，叹了口气，设身处地地劝告，“都这么多年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那开饭馆的家伙人品不错，虽然抠门了点儿，却一直拿小宝当亲生的看待。”


    
“狗屁亲生。亲生的还舍不得给他说个好媳妇？！”回头扫了扫没其他人跟得自己近，储独眼皱着眉头抱怨。“老子不是舍不得这张脸，是不愿意让小宝他们娘俩多受气。否则，才不在乎那开饭馆的家伙怎么想！”


    
“拉倒吧，你！”齐大嘴角微微上翘，摆出一副我还不知道你的模样。“你这人啊，是死要面子活受罪。这么着吧，等回了疏勒，我做东，请你去那边吃蒜泥羊尾巴。顺便着，咱们看看小宝，然后替他把亲事张罗张罗。那开饭馆的舍不得出钱，咱们俩出不行么？我替你出一半儿！”


    
“多事！谁稀罕你那仨瓜俩枣！”储独眼又瞪了齐大嘴一记，悻悻地骂道。“老子这么多年，就没存钱了？老子就是不给，怎么着？老东西，咸吃萝卜淡操心！”


    
“行，行，算我多事，行了不？”齐大嘴又笑了笑，懒得跟这混人较真儿。储独眼的心思他多少能猜到一些，当年箭毒入脑，随时都可能再度发作。他不忍妻子为自己守寡，所以才趁清醒时与对方一刀两断。谁料老天捉弄人，明明郎中说顶多活不了五年的伤，偏偏让储独眼活出了一个奇迹。所以莽莽撞撞做下的错事，只能偷偷地在没人处后悔。那开饭馆的家伙除了小宝之外，也没有其他后人。如果储独眼一直躲小宝母子远远的，则生亲不如养亲，人家这辈子也算没白照顾小宝母子俩一回。如果此刻他大马金刀地杀回去，丢下一份厚重的家当替小宝张罗亲事。你叫儿子到底该姓储呢，还是继续跟着别人姓张？


    
所以有些事情，糊涂着比明白了更好。糊涂着只伤害一个人，扯明白了，却会伤害一大堆。这么多年来，他看见过储独眼喝醉了酒乱发脾气，看见过储独眼一个人偷偷地抹眼泪。却始终没看见过，储独眼到前妻母子的住处走一遭。虽然疏勒城只有巴掌大，两家前后不过是半刻钟的路程。


    
“就是你多事儿！”储独眼继续不依不饶。“有那心思，先想想怎么把队伍平安带回去吧。这两天，我总觉得心里不太踏实！”


    
“怎么个不踏实法子？”齐大嘴一愣，立刻压低了声音追问。凭着多年行走江湖养成的直觉，最近这几天，他也觉得头皮麻麻的。总好像被一双眼睛盯上了般，但这双眼睛到底在什么位置，却根本发现不了。


    
“我查不到！但就是不踏实！”储独眼虽然人看起来很粗鲁，心思却非常细腻。“你觉得，咱们路上遇到那几波土匪怎么样？什么时候，西域的土匪变得如此不经打了，居然被咱们随便一冲就散了，连商队的寒毛都没碰倒一根？”


    
“嗯——”齐大嘴皱着眉头低吟。回头望望，看看周围没有人偷听，压低了嗓门跟储独眼商量，“这话别跟别人说，免得动摇了队伍的士气。最近几天，我也觉得眼皮老跳。可仔细想想，也许是安西军西进的消息，被土匪们听到了。怕被封大将军秋后算账，所以心狠手辣的都远离了这一带，只剩下了一群小菜鸟！”


    
听到这话，储独眼忍不住微微冷笑，“想得真美！人家朝廷大军，会替你一帮商贩出头？这话咱们自己都不信，更甭提沿途那些惯匪了。我估摸着，前面几波土匪，都是踩盘子的。目的是试探咱们的实力。毕竟这么多商号凑起来的队伍，很难一口吞下。”


    
齐大嘴倒吸一口凉气，凛然回应，“所以你就估摸着，对方准备藏在某个地方，给咱们来一记狠的！你个独眼龙，怎么不死去你？！”


    
“不光是如此。”储独眼笑了笑，直接忽略了后半句诅咒，“我估摸着，匪徒们也在纠集队伍。先将咱们的实力试探清楚，然后发现无论是谁，都很难一口吞下这么大一支商队。所以几家集合起来，一起动手，然后坐地分赃！”


    
他说得满不在乎，齐大嘴听得却脸色越来越白，咬着牙寻思了好半天，才压低了声音说道，“如果这样，商队可就悬了。你估摸着，能交保护费么？”


    
“难！”储独眼摸了摸手中刀，低声否认。“都是马匪，谁都管不了这么长一段路。并且其中不少都是贵族老爷们的私兵，捞一票就换地方的家伙。不像天山那边，还讲究个细水长流，不把商贩们赶尽杀绝！”


    
“那样可就真麻烦了！”齐大嘴越听心里越沉，嘬着牙花子，喃喃嘟囔。年老惜命，他可不愿意没看到孙子娶媳妇那天，就早早地埋骨他乡。然而所有刀客都唯独他马首是瞻，如果此刻他突然生了退意，这支商队就彻底毁在了路上。整个疏勒刀客行的声誉，也因为他一人的行为而彻底完蛋。那样的话，非但商贩们的后台饶不了他，所有西北地区的刀客们，也会一起赶来灭了他的满门。


    
“有什么麻烦的！还不是跟早些年一样？！”储独眼倒是看得开，咧了咧腮帮子，笑着开解。“你别老跟着我。找几个机灵点儿的，过来听我指挥，负责头前替大伙探路。再找几个胆大不要命的，让他们负责断后。你自己则坐镇中间，负责指挥这个队伍突围。这么多年来，遇到大麻烦时，咱们不都是这么干么？届时各安天命，冲出来的，继续发财赚大钱。落入土匪手里的，就自认倒霉。道上的规矩便如此，他们又不是不懂！”


    
道上的规矩便是如此，血淋淋，却非常公平。刀客们以命换钱，商贩们冒着尸骨无存的风险，去西方赚取百倍的利益。越往西，茶叶和丝绸的价钱越高。特别是茶叶，在中原一吊钱可以买上百斤的粗劣货，运到了古波斯，则与白银等价。运到弗林那边，据说当地商人贩卖时，茶团外边要包上黄金。外边那层金箔只算添头，藏着里边的，才是真宝贝。至于路上多少刀客埋骨他乡，多少商贩身首异处，全做了穿着丝绸衣衫喝下午茶时的谈资，不如此，则衬托不出主人的身份高贵。


    
“我已经安排过了。居中调度的，另有他人！你不用操心！”齐大嘴点点头，强装出一份镇定，“我跟你搭档惯了，一起干探路的活，肯定比别人强。你只管把独眼瞪圆了，给我看看危险藏在什么地方就好。咱们两个搭伙闯了半辈子，不信这回就要躺在道上！”


    
“滚你个乌鸦嘴。要死，你自己去。别算上我！”储独眼笑了笑，低声骂道。居中调度肯定比头前开路安全，即便是刚入行的刀客，也明白这个道理。但齐大嘴虽然为人谨慎，却也不是个不讲义气的家伙。所以才舍弃了刀头的福利，宁愿身先士卒地陪着他。


    
“不拉你拉着谁！剩下的都比你年青。”齐大嘴笑着回敬了一句，直起腰来，紧紧按住手中的刀柄。“弟兄们，打起点儿精神起来啊。休循州的蓝眼睛娘们，洗干净了等着你们呢！”


    
休循州，是唐人对渴塞城的称呼。其他地区往来的商贩已经忘记了这个名字，而称其新改的大食名，拔汉那。类似的还有被改作撒马尔罕的康居，改作阿滥密的安息。只有唐人，以身上流着华夏血脉为傲的中原子孙，才始终坚持其百年前的称呼，仿佛这样叫，就能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一般。


    
“好咧！”身后传来整齐的回应。很多被风沙吹黑了的面孔，带着笑，带着对幸福的渴望，带着赶路赶出来的汗水，眉宇间倒映出秋日的阳光。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一章 看剑 （一 下）


    
当年唐军修建烽火台之时，选址都非常讲究。几乎每两座烽火台之间的距离都差不多，并且基座所在要高出周边地势不少。一眼望去，于荒原中非常醒目。更难得的是，为了方便士兵坚守，烽火台内部或者附近，往往还挖有深水井。非但能为士兵们提供饮水，还完全解决了过往商队的补给之忧。


    
大食人的势力控制了这一带之后，所有烽火台都彻底报废。然而唐军打下的水井却被完整地保存了下来。当地牧人视其为活命本源所在，过往商旅也以此作为歇息、休整的最佳场所。与此同时，强盗们则喜欢在烽火台附近守株待兔，劫杀所有靠近水源的猎物。


    
安集延附近的烽火台诨名叫做黄泥墩，因为筑造时使用了附近特有的粘土，所以通体呈金黄色。在西域的落日照耀下，显得格外醒目。此地乃是齐大嘴与商队头领事先商量好的沿途落脚点之一。大伙之所以选中这里，是因为这座烽火台距离城市极近，只有区区十里左右。本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当地部落贵族，不会在这里袭击商队。而其他地区的马贼如果敢于“捞过界”，只要商人们给足好处，驻扎在安集延城内的部族私兵会在半炷香时间内赶到战场。


    
故而，非但齐大嘴这种有着多年为商队护镖经验的老江湖会把安集延附近的烽火台视为比较保险所在。其他大大小小的商旅、刀客团伙，也都将黄泥墩视作野外打尖的首选。只要大伙不进安集延城，在黄泥墩下凑合一夜，第二天就可以直接走到休循州。这样，本来要交两次的进城税，便可以省下一次。此外，还有一个大伙心照不宣的约定，小规模的商队若是在黄泥墩附近相遇，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汇聚成较大的一股。而实力雄厚的商队，亦可以在收取一定好处后，接受小商队的投靠。如此一来，保护商队的刀客数量就更多，力量也更为集中。职业和客串的马贼们即便想打商队的主意，也会事先掂量掂量，自己是否能承受得起相关损失。


    
因为战火刚刚平息的缘故，今年的各路商队出发的时间大体都差不多。所以此刻的黄泥墩下，前后左右扎满了各式帐篷。齐大嘴等人所在的商队虽然规模庞大，却无法在这里仗势欺人。只能在距离水井较远的地方，选了一个稍微避风的洼地，缓缓停了下来。


    
驻地选好之后，不用齐大嘴招呼，刀客们立即开始忙碌。老刀客带着新入行的年青后生，资格不老不新的壮年刀客则自愿结伙，凭着经验行动。众人七手八脚，迅速在驻地外围打下一圈木桩，然后用捆货物的草绳，将一根根木桩连接起来。再接着，商队的大小伙计们将整筐或者整箱的货物沿着草绳一圈圈码放，不能装筐的零散的货物则放于竹筐中间的空隙处。然后有人将牲口牵走喂水，将竹筐和木箱围拢出来的空地打扫干净，支好帐篷。一座似模似样的营盘便拔地而起。


    
商贩们都非常讲究眼色。临时营垒内一座座仓促搭建起来的帐篷看上去东倒西歪，凌乱不堪。事实上却非常严格地遵守了某种潜在的约定。众人推举出来的头领住在营地正中央，资格老，本钱足的大商号掌柜住在里圈，资格和本钱都一般的商贩则依次向外。最外围，临近货箱和木桩的地方，则是刀客们的帐篷。清一色为粗毡子所制，又厚又脏，个别帐篷还打满了大大小小的补丁。却为整个临时营寨里最齐整所在，隐隐地透出几分威严。


    
这座临时营地规模甚大，按照以往的经验，只要商队头领的中央大帐一竖起来，立刻便会有小规模的商队前来搭讪，顺便请求入伙。刀客们也会因为外人的加入，从商队头领所得的“抽水”里边分上一两成，算作约定之外的酬劳。但是今天的情况却有些令齐大嘴失望，站在营门口眼巴巴地盼了半天，身背后的商户伙计们都开始忙活着支锅造饭了，周围的其他商队却连个凑上前套近乎意思都没有！


    
“奇了怪了，莫非这条道上的马贼们都偃旗息鼓了？还是商贩们一个个都吃了豹子胆！”非但齐大嘴一个人失望，他的老搭档储独眼对此也非常不满。卖命的钱，没人会嫌多。刀客们谁也保证不了自己下次还能出来接买卖，所以每一趟，都希望多赚仨瓜俩枣，好多给身后的老婆孩子留一些，少让她们在自己无法照顾到时，受人的白眼。


    
“恐怕是，附近还有比咱们这支实力还强的队伍吧！”齐大嘴左思右想，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可只要是从疏勒城出发的，还能有哪支商队比自己背后这支更大呢。毕竟他齐大嘴的江湖名声在那摆着呢？只要是对疏勒城江湖情况略有熟悉的人，聘用刀客的时候，谁不会第一个想起他老齐？


    
“不可能！”储独眼眯缝着眼睛，寒光在四周扫来扫去。“停战的消息刚刚传出去。即便是龟兹来的商贩，都不可能比咱们出发更早。除非他们根本没把打仗当回事，春天时便从长安出发，差不多这时候刚好走到这里？”


    
这个推测倒也合情合理。长安城乃天下最繁华之所。也是所有中土和天下各国特产货物的汇集地。来自波斯、弗林甚至更远国度的商人们，在巨额利益的驱使下，往往肯花上三年到五年甚至更多的时间走上一个来回。如果有这样一批不要命的商人，春天时从长安运货西行。则恰好能避开丝绸古道因为战争而关闭的时间。


    
能把生意做到万里之外的商队，规模自然不会太小。比起齐大嘴背后临时拼凑起来的队伍，小商小贩们当然更愿意托庇于前者羽翼之下。只是，如此一来，期望中的外快就拿不到了，来自疏勒城的一众刀客们内心里不免有些失落。正骂骂咧咧间，却听见有个很威严的声音呵斥道：“一群鼠目寸光的家伙，有一伙更大的商队搭伴儿，岂不是更好？我出去看看，黄泥墩今天到底来了哪路神仙？老齐，你再叫个人，跟我一道走一趟！”


    
甭看齐大嘴在刀客们中间威风凛凛，见到说话之人，却立刻赔上了一副笑脸，“是了，莫大哥说得对。钱再多，也得有命花才行！老储，咱们两个跟莫大哥去学两手。莫大哥，您老走这边，小心，刚才弟兄们在沙土里撒了扎马钉！”


    
“这么几根钉子，管个屁用！”被称作莫大哥壮汉不屑地撇了撇嘴，笑着数落。“被马贼用竹耙子一扫，就全清理干净了。还不如直接给他们留着门儿省心！”


    
“您老哥说得对！但弟兄们毕竟背了一道了，能使上点儿就比闲着强，您老说是不是？！”齐大嘴连连点头，嘴巴比抹了油还滑溜。


    
见到他如此低三下四，储独眼禁不住暗暗赌气。然而生气归生气，他也清楚老齐这样做全是为了大伙。头前这个叫做莫大的壮汉，是商队头领的心腹家将。光看那块头和眼睛里无法隐藏的精光，就知道是个吃惯了刀尖饭的家伙。这种人不到万不得已，储独眼不绝对会主动招惹。况且当初齐大嘴非要拉上他时，商队头领本来嫌雇佣他的价钱太高，多亏了姓莫的家伙在旁边嘀咕了一句，才勉强答应了下来。


    
那姓莫的虽然脾气桀骜，江湖经验却非常丰富。带着齐大嘴和储独眼两个随便兜了小半个圈子，便套问出了另外一伙大商队的具体驻扎位置。带着几分挑剔的味道，他快步走向目标。距离对方的营地还有好大一段儿，却突然犹豫着停下了脚步，站在原地发起了呆来！


    
“怎么了，莫大哥？”齐大嘴反应极其迅速，立刻把手按在了刀柄上，跟储独眼两个一左一右，将姓莫的壮汉夹在中间。


    
“别冲动，他们绝对不是马贼假扮！”壮汉莫大迅速伸出手掌，死死拉住了齐、储二人的胳膊。“赶紧走，别离他们太近。回头跟谁都别提起，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嗯！”齐、储两个老江湖闷声答应，目光却忍不住继续向前方飘。对方到底是什么路数，居然让莫大连上前打个招呼的勇气都没有？正疑惑间，前面的临时营盘已经大门敞开，有几个人迅速迎了上来。


    
此刻再走，就徒招怀疑了。不用莫大吩咐，齐大嘴和储独眼赶紧将刀柄放开，以江湖之礼向对方抱拳致意。壮汉莫大见走不脱，也只好肃立抱拳，苦笑着向来人打招呼，“安西程家老字号程掌柜，路过此处，特地派小的过来看看有没有搭伙的机会！”


    
“是你，莫七……，你怎么会在这儿？”来人之中，带头者显然跟莫大有过‘交情’，警惕地在十丈之外停住脚步，手按刀柄。


    
“你认识我？！”被人叫出了真实姓氏，先前还骄横无比的莫大，瞬间便气焰全消。“啊，我想起来了，你是宇文将，宇文家的表少爷……。别误会，别误会。万俟现在就是个替人看货的家将。绝对是路过，路过。不敢对您说半句谎言！”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一章 看剑 （二 上）


    
“路过，那你赶得可真巧！”被称作宇文少爷的年轻人显然不太相信“莫大”的解释，笑了笑，继续缓缓迫近。他身边的同伴也瞬间加快脚步，左三右二，不声不响摆出了个两翼包抄的阵势。


    
齐大嘴和储独眼都是刀尖上打了几十年滚的老江湖，焉能感觉不出对方身上透出来的浓烈杀气？立刻抽刀在手，背靠背贴在了一块儿。只有商队头领的家将“莫大”，根本不敢拔刀抵抗，高高地举起双手，继续大声喊道：“我真是偶尔路过！宇文少爷，您就行行好，放我等一条生路吧！不信您尽管去查，程家商队就在距离这边两里不到的大沙丘后面。如果万俟说了半句谎话，就让我走进沙漠中，再也找不到路出来！”


    
对于常年行走于丝绸古道上的人来说，这句誓言比天打雷劈还要恶毒。天打雷劈，不过是瞬间的痛苦。而迷失在沙漠当中的人，却是要被一点点日头晒成干尸，连死后都不得安宁。被唤作宇文少爷的年轻人见“莫大”说得斩钉截铁，脸上的表情明显有些犹豫。想了想，低声喝道：“大伙先别动手！小许，你跟老吴两个去那边看看，新来的商队头领是不是姓程。老张、你回营去跟王大哥说一声，就说我在这儿碰到一个老熟人。怎么处理，请他定夺！”


    
“老熟人，老熟人！”见对方终于收住了攻势，“莫大”连声重复。唯恐负责老张传话不到，又伸追着对方的背影大声补充了一句：“是宇文少爷的老熟人。当年在长安城里有过一番交情的！”


    
“哪个跟你有交情？！”宇文少爷笑着啐了一句，按在刀柄上的手掌终于松了下来。“我说万俟，你怎么越混越倒退了。先前好歹伺候的是个国公爷，现在却给一个丝绸贩子当起的家将！”


    
还不是被你逼得么！化名为莫大的万俟玉薤肚子里暗骂。当年他的故主王鉷、王淮父子，就是断送于眼前这个宇文至和其他一干飞龙禁卫的手上。好在万俟玉薤当年见机得快，猜到王氏父子这条大船已经四处漏水，所以干脆提前跑了一步。否则，以他的身份，肯定也少不了一个被当做王氏父子的爪牙斩首示众的下场。可这些实话他没胆子当面跟宇文至掰扯，只好笑了笑，含含混混地回应道：“那不是，那不是当年受了，受了南爷和白姑娘的点化，所以不愿再于长安城中胡混下去，才决定回到西域谋出身？可您也知道，万俟出身又不太好，点子又背，投军未必有人肯要。所以，所以只得放下脸面，先混碗饱饭再说！”


    
“你是怕被认出来，受到王氏父子的牵连吧？！亏你长了这么大个头，胆量却比兔子还小。”宇文少年根本不给人留情面，一语戳破了万俟玉薤肚子里那点儿小心思。“你想得太多了。那事儿已经过去了。长安城中，根本没人愿意再提！”


    
“真的……”万俟玉薤喜出望外，两只眼睛中精光直冒。


    
“我没事儿干骗你干什么？”宇文至看了他一眼，撇着嘴质问。


    
“嘿嘿，嘿嘿……”万俟玉薤伸出蒲扇大的巴掌，来回摸自己的后脑勺。显然，平素被心中的顾忌压抑得不轻。


    
他二人东一句，西一句说得痛快。齐大嘴和储独眼两个却被弄得雾水满头。到了此刻，再傻的人都能猜到，所谓莫大，不过是个化名。眼前这位身高过丈的壮汉恐怕压根儿不姓莫，而是来自鲜卑族的复姓，万俟（读音为：莫奇）。可他跟另外一位复姓宇文的家伙到底是什么交情，为什么对这人敬畏得像老鼠见了猫儿一般。此外，姓宇文和他的那几个伴当，刚才到底摆了个什么阵势？怎么只是区区五六个人，就压得大伙根本透不过气来？


    
饶是齐、储两个老江湖阅历丰富，一时也无法把这些谜团全部解开。只是隐约觉得，眼前营盘里那支商队恐怕来历绝不简单，这姓宇文的，还有他那些伴当，十有八九是长安城里某个王公贵胄的部曲。为了趁着大唐和大食开战的机会捞上一票，才不惜打扮成普通商队，悄悄地走在了丝绸之路上。


    
没等他们两个理出个大致思路，被宇文少爷派去探听情况的“伴当”已经快步折回，走到他的身畔，当着大伙的面儿回禀道：“的确是疏勒程家出头聚拢的商队。营盘上的那个旗子我见过。出来放马的那几个伙计，我看着也很眼熟！”


    
“是么？！”宇文少爷轻蹙的眉头，转身向自家营盘张望。显然，还是有些拿不定主意。站在他对面的万俟玉薤怕他生了杀人灭口的念头，赶紧高声补充道：“是啊，是啊。我都在程家干了快两年了。只是一直没想到少爷您也来了西域而已。他们两个，一个姓齐，一个姓储，家都在疏勒城中。您随便派个人到刀客中间一问，就能问得出来！”


    
他奶奶的，姓万俟的真不仗义！齐大嘴气得心中暗骂。没想到为了取信于对方，姓万俟的连自己的家眷都给卖了。


    
做了如此没品的事儿，万俟玉薤也自觉心中惭愧，回过头来，低声向齐、储两位刀客解释道，“这位宇文，宇文少爷，是个富贵人。不会，不会做对大伙不利的事情。只是，只是……”


    
只是了半晌，他也没只是出个所以然来。倒是对面的营盘里，又快速走出了一名身高和万俟差不多的年轻人。古铜脸膛，浓眉大眼，阔背宽肩，手臂和腿脚匀称有力，一看，就知道是个习武多年的练家子。


    
“王，王小，王小爷，您，您怎么也在这儿！”对于此人，万俟玉薤显然比对宇文少爷还敬畏，居然远远地就迎了上去，毫不犹豫就是一个及地长揖。


    
“原来是万俟！”姓王壮硕少年一把拉住万俟玉薤，放声大笑，“王某还奇怪呢，在这里，怎么会有王某的熟人。真是想不到，想不到。”


    
“他说是做了程家的家将。一路护送商队过来的！我刚才已经派人查过了，应该不是在撒谎！”姓宇文的少年对来人同样很尊敬，快步迎上前，低声将自己刚才探明的情况重新述说了一遍。


    
“哈哈，这么说，王某跟你还真是有缘！”王姓少年的脸上，带着一种与年龄极不相称的练达，一边拉着万俟的手，一边大声说道。“既然碰上了，就干脆搭个伴一起走吧。回头我跟商队的头领说一声，冲着万俟老兄的面子，我们李记就不抽程家商队的水了。万俟老兄，你意下如何？”


    
我有得选么？万俟玉薤一边陪着笑，一边在心中叫苦。真是倒霉催的，先前在长安栽于谁的手上，这里偏偏又遇上了谁！既然王小侯爷和宇文少爷这两个飞龙禁卫头目都混在商队中了，眼前这个所谓的商队，恐怕担负着极其重要的使命。自己若是不肯答应，恐怕单单是为了保密，对方也会立刻痛下杀手。


    
好汉不吃眼前亏。是万俟玉薤一贯的处事原则。点点头，他笑着回答：“那敢情好，敢情好。跟在您王爷身后，万俟还能不放心么。我这就回去说于跟程大掌柜知晓。告诉他您王爷来自京师里鼎鼎有名的老字号，跟您走一路，肯定没亏吃！”


    
“我也不能护送你们多远。东家的目的地是木鹿州。到了那之后，你们就得靠自己了！”王姓少年还真不知道什么叫做客气，立刻替程记商队做好的路线规划。“不过你放心，在此之前，所有遇到的麻烦，都有我们李记应着。这趟买卖，东家下足了本钱。光是能在马上拉弓放箭的好手，就派出来了一百多位！”


    
有一百多位弓骑兵坐镇，恐怕连夜逃走，都会被追上乱箭穿身。万俟玉薤听得心中一凛，再度拱了拱手，赔着笑脸回应，“如果知道能跟李记搭上关系，带队的大掌柜恐怕高兴得要跳起来。无论远近，我们程记上下心里都承您老的情。我这就回去跟他说，马上就能给您回音！”


    
“嗯，那就有劳万俟兄了！”王姓少年笑着点头，示意万俟可以离开。“我家掌柜行事一向低调，所以，还请万俟兄别惊动太多人！”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万俟玉薤将头点得像小鸡啄碎米一般，倒退着向后走去。直到对面的王姓少年已经转过身了，才慢慢收起了笑容，冲着齐大嘴、储独眼两个低声吩咐，“还愣着干什么，赶紧跟我一起回营地去。记住，刚才听到的话，全烂在肚子里。跟谁也不能说起！”


    
“知道了！”齐大嘴和储独眼两个耸着肩膀回答，对此人刚才的所作所为甚是不屑。万俟玉薤也是个老江湖，岂能听不出来？估计将脚步放慢了几分，待齐、储两名刀客跟上自己之后，才压低了声音补充道：“有几句话好叫你们二人知道，咱家复姓万俟，唤作玉薤。先前是因为遇到点儿麻烦，才不得不隐姓埋名，并非故意欺骗。刚才那位宇文少爷，还有王少爷，身份都非同一般。他们所效力的李记，也是京城当中数一数二的大买卖，后台背景极深。你们两个可以不信我说的话，却不要拿自家的性命开玩笑。咱家不求你永远闭嘴，只要能保证在与他们分开之前不多说话即可。等回到疏勒，你们仔细一打听，便知道咱家今天到底是不是为了你们好！”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一章 看剑 （二 下）


    
齐、储二人不过是有点儿看不惯万俟玉薤对两个年青后生卑躬屈膝，心里倒也没真的想抵触他的命令。此刻听他说得坦诚，不由得收起的轻视之心，先笑着陪了个诺，然后低声回应道：“万俟大哥连这等秘密都不瞒我们俩，我们俩如果再不知道好歹，就真白活这么大年纪了！”


    
“就是，就是。万俟大哥尽管放心，今天的事情，我们两个就让它烂在肚子里，永远不会到处乱讲。咱江湖人吐口唾沫砸个坑，如果哪天违背誓言，就让他……”


    
话还没等说完，万俟玉薤已经用大巴掌拍了过来，“呸！呸！呸！答应便答应了，发那劳什子毒誓作甚！谁家背后没一堆老婆孩子需要养，怎能轻易地就说那些晦气话？！”


    
“万俟大哥说得是！”闻听此言，齐、储二人愈发觉得不好意思。相继拱了拱手，争抢着说道：“那咱们就瞎子吃汤圆，心里有数便行。反正我们兄弟的嘴巴到底够不够严实，您一打听就知道！”


    
“回去后，我们兄弟两个还叫你莫大。你自己也仔细些，别让程掌柜怪你擅做主张！”


    
“不妨！”万俟玉薤笑着摆手，脸上充满了自信，“我跟程掌柜各自负责一摊儿！买卖事情我不插手，沿途如何走得安全，他亦要听我的安排！”


    
“那我们两个就放心了！”齐大嘴和储独眼点头而笑。心中都为平白送了万俟玉薤一个人情而感到高兴。


    
程记在疏勒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商号，否则也不可能轻而易举地在当地拉起一支商队。万俟玉薤既然深得东家的信任，日后的前途自然难以估量。对于齐大嘴和储独眼两个刀头上讨生活的人来说，结交上这样一位“人物”，日后的生意就多了分保障。至少，下次想帮人从程家揽活计时，丢下一句“我跟贵号的莫大有交情”，程记的掌柜和伙计们也会照顾一二。


    
想到这层，两人对万俟玉薤的态度更加尊敬。一点儿也记不起，刚才自己在心里鄙夷过谁来！待回到营地，无需万俟玉薤叮嘱，便自发将有个京师来的大商队正在黄泥墩附近安歇的消息散发了出去。并且将与对方搭伴儿同行的好处说了个天花乱坠。


    
众刀客们和伙计们对此当然没什么怨言。西去的路不太平，同行的商队越多，抱得团儿也就越大。抱得团儿越大，生存的几率也就越大。这就好比蚂蚁过河，一个一个游，肯定全都得淹死。抱成球滚过去，纵然也免不了一些倒霉的，活下来的机会却凭空增大了数倍不止。


    
程记派出来的掌柜是个老江湖，虽然不甚满意“莫大”擅自作主张，但也明白搭伴同行利大于弊。只是千叮咛万嘱咐，要求“莫大”一定要探明了对方的来路，别是马贼假扮才好。见他如此小心，“莫大”忍不住哈哈大笑，“您老要是不放心，就自个儿去那边看看。若他们是马贼的话，天底下的人就全成马贼了！”


    
程掌柜将信将疑，打发走了莫大之后，还真偷偷派了两名机灵的心腹伙计，要他们出去探听探听“京师大商号”的阵容。半个时辰之后，两个素以机灵著称的伙计回来，满脸羡慕地汇报：“到底是不是京师来的，小人不敢保证。他们那边威风大得很，根本不让陌生人靠近营地。不过他们肯定不是马贼，连在营地外给牲口饮水的小学徒，脚下穿得都是鹿皮靴子！要是马贼们有这个身家，谁还出来吃刀头饭啊！”


    
“说不定京师那边鹿皮靴子便宜呢！”听伙计们这么一说，程掌柜算是彻底放了心。笑了笑，酸酸地回应，“人家那边，据说是金子埋到了脚脖子上。只要低头就随便捡！”


    
“那咱们干脆哪天也去捡几块去！”伙计们一齐摇头，对京师人的“奢侈”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类似的话题很快传遍的整个临时营寨。同行的大小商户都知道这回遇到的贵人，心中都兴奋不已。掌灯之后，京师大商号那边派人来请主事者过去商量路上细节，程大掌柜便当仁不让地拉上万俟玉薤去了。不多时，满脸得意地回转，额头上的皱纹都带上了几分富贵气。待到整个营地的人都看清楚了他的那张老脸，他却又偷偷地将万俟玉薤拉进自己寝帐，低声问道：“那个京师里的苏掌柜到底是什么身份？我怎么看着像个胡人？”


    
“我也没见过他们掌柜。我只是跟掌柜身边的那个刀客头领比较熟！他跟胡国公秦家关系颇深！很得秦家两位少爷的赏识！”万俟玉薤心中也有很多谜团无法解开，想了想，半真半假地回应。


    
“是那王姓头领么？怪不得架子那么大？连苏掌柜说话时，都不停地拿眼睛朝他这边看！”程掌柜点点头，自行推测答案，“不过苏掌柜的出身肯定也非同一般，这点儿从他说话做事时的语气姿态就能看得出来。如果不是见惯了大场面的，带不出如此足的做派！”


    
万俟玉薤点点头，心不在焉地附和，“京师里，也有很多胡人的商号。其中不少，还是当年为太宗皇帝陛下效过力的！那苏掌柜说不定是这种人家的庶子。继承不了官爵，所以干脆替家族四处搂钱！”


    
这个推测，倒也有几分可能。程掌柜想了想，便将你作为了定论。毕竟，通过亲眼观察，他绝对相信，那支京师来的李记大商队，不可能是马贼假扮。西北道上的马贼即便换了丝绸衣服，全身上下涂满金粉，也装不出人家那种雍容华贵的气派来！


    
不过既然是李家商队，掌柜的怎么不随家主的姓氏，反而姓了苏？想破了脑袋，程掌柜也弄不明白。类似的破绽还很多，照常理儿根本瞒不住他这双火眼金睛。然而他心里已经先入为主，相信对方是一支很有来头的大商队，所有破绽，便都显得微不足道了。


    
万俟玉薤想的则是另外一回事情。毕竟他伺候过王氏父子，知道京师里大富大贵人家是什么样一个做派。今晚去商量搭伴儿同行的细节时，他敏锐地发现，那个苏姓掌柜恐怕出身极为高贵。但与其说此人是这支商队的掌柜，不如说此人是个掩人耳目的傀儡。商队的真正主事者，恐怕就是他的老熟人王洵。


    
一联想到对方飞龙禁卫的身份，万俟玉薤背后就冷气直冒。有六百多飞龙禁卫护送，还弄了一个王侯之子做掩护，这买卖岂能小得了么？弄不好，都是可以灭国亡族的“生意”！早知道这样，自己下午时又何必非要查看对方的动静！都是贪心不足惹得祸！这下好了，连躲都没地方躲了。一不小心，连命都得搭进去！


    
越琢磨，他越觉得自己卷进了一个的巨大的阴谋当中。偏偏究竟是什么阴谋根本想像不出。回到自家寝帐之后，竟然是整夜无法入睡。第二天早上起来，立刻顶了一双黑眼圈。好在决定结伴同行之后，商队如何行走的事情，都不用他来操持。京师李记那边自然派了十数名干练的家将，把所有愿意同行的商户安排得井井有条。


    
几个昨天晚上本来没想搭伙的小商队，见京师来的人做事如此麻利，也都相继改变了主意。王洵和宇文至等人也不在乎他们出尔反尔，一一接纳。到了最后，竟是昨晚在黄泥墩附近歇息的所有商户都加入了进来，林林总总有四十几号。光是驮货物的骆驼迤逦拉出了五六里远，烟尘遮断了半边天。


    
如此庞大的一支队伍，速度自然快不到哪去。王洵等人也不着急，一边走，一边按照封常清事先的要求，拿出军中的舆图，仔细核对。沿途哪里有水源，何处有操场。地势如何，有没有密林，山丘后可否能藏得住伏兵，道路与一百多年前有何变化。都由苏慎行、宋武二人带领着化妆成刀客的斥候仔细查验了，一一在舆图上注明。


    
他们兄弟几个志向远大，总觉得以安西军目前的实力，用不了多久，就能重现永徽年间，大唐帝国在西域的辉煌。所以做起事情来浑身都是力气。这些举动落在同行的商队眼里，却愈发透着神秘了。


    
大凡商队西行，遇到马贼都是强冲而过，从不与对方做任何纠缠，亦没能力在队伍前后左右五里之外都撒出大量哨骑。而王洵等人在白马堡中时，学得便是如何打仗。各类警戒手段在他们眼里属于家常便饭，想都不想便会施展出来。再加上军队向来讲究令行禁止，纪律森严，而刀客们则都是自由散漫的性子。相处时间一久，便有很多聪明人，从彼此行事风格的差别上，发现了一些端倪。


    
“不对劲儿。这个李记八成不是什么商队？！”中午休息的时候，几个常走西域的老掌柜碰到一起，小声嘟囔。


    
“他们要是商队，我们田记的字号从此倒着写！”有人气急败坏地赌咒发誓。


    
然而上贼船容易下去难，此刻再想分道扬镳，显然已经来不及了。只能在心里默默祈求，李记那个看上还算和气的苏姓掌柜能说话算话，到了目的地后，允许大伙安全离开吧！


    
如此提心吊胆走了两天半，第三天下午，便到了拔汉那，原来大唐休循州所在。李记商队在此要逗留数日，通知大伙，愿意继续搭伴儿的在城中等候。不想耽搁时间的则可以自行离去。闻听此言，众商贩们心里登时松了一口气，紧跟着便又念起与李记这个冒牌商队同行的好处来。从黄泥墩到休循州这两百余里路，大伙甭说大波马贼的影子都没看见，就连几个凑到商队附近踩盘子的小喽啰，都被“李记”的刀客策马追上，毫不犹豫地从背后射成了刺猬。


    
当下，有三五支胆小的商队提前向众人告辞，其余大部分，包括已经把迷惑写在了脑门上的程家掌柜，都决定继续与“李记”同行。毕竟船大能抗风浪。他们李记是真的商队也好，假的商队也罢，跟大伙根本没什么关系。只要他们能充当免费保镖，大伙又何必不揣着明白装糊涂？！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一章 看剑 （三 上）


    
拔汗那国王原为一突厥土酋，利用了大食与大唐争夺西域的机会，才谋取了该城的控制权。在自立之后，该国便奉行左右逢源之策。即使向大唐纳贡，又不肯将大食人得罪得太死。十余年前，其王阿悉兰达汗因帮助唐军消灭突骑施可汗吐火仙有功，被册封为奉化王。此后，又因迎娶了义和公主，与大唐的关系日渐亲密。


    
阿悉兰达汗为人甚为机灵，曾多次试探着自请去除王号，仿照高宗时代那样举国内附，为休循州都督一职足矣。大唐为了对西域诸国宣扬仁德，反而迟迟没有接受他内附的请求。双方揣着明白装糊涂，谁也不把最后一层窗户纸戳破，彼此之间倒也相处得融融洽洽。每次安西军在河中有战事，阿悉兰达汗必然出兵相助。而每次安西军大战胜利，都会分下大批金银细软，牲畜粮食，令拔汉那将士带着大包小裹满意而归。


    
天宝十年的怛罗斯之战，拔汉那又站在了大唐一方。但因为葛禄逻人中途背叛，安西军遭到了五十年以来最严重的挫折。战后，葱岭西北诸国陷入了大食与葛禄逻的前后夹击当中，不得不屈膝投降。拔汗那国也只好随波逐流，被迫与大唐中断了联系。


    
但阿悉兰达君臣心里却都非常清楚，安西军的实力虽然遭受重大损伤，但凭借来自中原的支持，其元气恢复到全盛时期，也不过是三五载的事情。而大食人虽然来势汹汹，其国富庶与强大程度却根本不能与大唐相提并论。因此拔汉那国虽然转奉大食为宗主，却依旧能对治下百姓一视同仁，死活不肯像临近的葛禄逻和柘支那样，将国中所有与大唐有瓜葛的人等抄没财产，贬为奴隶。


    
对于这么一帮“冥顽不灵”的家伙，大食宗主自然十分不满。只是因为国中内乱刚刚结束，一时也腾不出手来收拾。便只好采取老办法，先借助宗教势力一点点向当地贵胄渗透，然后再寻找机会废掉阿悉兰达，推出一个更听话的傀儡。


    
这种已经用烂了的招数，自然让阿悉兰达君臣更为离心。所以，他们时刻都瞪大眼睛盯着安西军的一举一动，准备重新站队。封常清在健驮罗大败天方教东征军的消息传开后，整个西域为之震动。原先投靠天方教的地方贵胄们纷纷与背后的东家划清界限。阿悉兰达便借着整肃治安，以防宵小趁机作乱的由头，将国内亲大食势力狠狠收拾了一番。然而紧跟着“王师”却止步与小勃律，迟迟不肯西进。阿悉兰达便又开始后起悔来，抱怨大相张宝贵怎么不提醒自己些，以至于冒冒失失地铸成了大错。


    
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木鹿城总督夏普·苏伦之子，突然领着唐使偷偷到访，怎不会令阿悉兰达君臣喜出望外？当即命人打开王宫正门，以迎接失散多年的老友名义，将王洵等人迎了进去。宾主之间相谈甚欢，一天后便达成了初步协议。明年开春，大唐安西军将择机翻越葱岭。届时，拔汗那与木鹿两国将为岭西诸国表率，在药杀水畔恭迎王师。


    
为了让安西军师出有因，拔汗那与木鹿两国还将带头，汇集被葛禄逻阻断在外的岭北诸国，还有被大食征服的波斯、南天竺、吐火罗等，重新向大唐上表称臣。同时，乞求王师继续西进，彻底驱逐大食残匪，救岭西黎庶于水火。


    
“好教上差知道，我岭西诸国虽为同源，却是良莠不齐。有的至今不忘大唐当年扶持救助之恩，有的却是良心早就被狼叼了去。大食人让他咬谁，便会咬谁！”在事先起草好的乞求王师西征的文表上第一个用了印之后，拔汗那国主阿悉兰达沉吟片刻，郑重提醒。


    
“中原有句古话，叫做龙生九子各有不同。”能这么快就说服阿悉兰达重新倒向大唐，已经顺利得有些出乎王洵预料，故而他并不怎么在乎前路上可能会遇到的麻烦，“像奉化王这样高高飞在云端之上的，肯定能看得远些。而某些鼠目寸光的蠢物，注定要替人驮石碑！”


    
突厥人的传统圣物为狼，但通过数代人跟中原的交流、通婚，文化上的差距已经非常小。有关龙子龙孙的传说阿悉兰达也非常清楚，因此无需别人替自己解释，便能明白王洵话里的意思，开心地笑了笑，将声音提高了几分说道：“可是那些蠢物总是自不量力，总想跟真龙一较高下。即便没胆子飞到空中，也会躺在地上当拦路石！”


    
“那就将他们搬开就是！”王洵也笑了笑，年青的面孔上写满了自信。“只是需要奉化王事先指明是谁即可，也免得我大唐出兵时，他又蒙起头来装恭顺！”


    
闻听此言，几个亲唐的大臣眼睛里里边立刻放出了热切的光芒，阿悉兰达倒沉得住气，点点头，继续借题发挥道：“身为大唐臣子，当然要为主君分忧。只是我那几个目光短浅的兄弟虽然有罪，他麾下的百姓却很无辜。他们总归算是我的同族，真不忍心让他们再受一回亡国之痛！”


    
这简直已经是在考校王洵的猜谜能力了。好在于出发之前，薛景仙已经根据木鹿城王子苏适提供的信息，根据河中一带可能遇到的情况，替王洵预备了足够多的答案。假装犹豫了片刻，王洵笑着摇头，“我大唐对待岭西、岭北诸国，向来是只求一个君臣名分，不曾谋取寸土。安西军忙着跟大食对峙，想必一时半会儿也抽不出合适的人来治理地方。依照本使的意思，与其从长安硬派一个不熟悉此地民情的官员来，还不如干脆劳烦诸位国主多费一些心思。这样，既酬谢了诸位鞍前马后劳碌之功，又令地方百姓心里不至于觉得太难过。只是本使不知道，奉化王还有多余的精力没有？”


    
“本王屡受大唐洪恩，为陛下分忧，岂能敢推三阻四？莫说此时还年富力强，即便老得爬都爬不动了，也不敢耽误陛下的嘱托！”阿悉兰达目光大亮，再也不拉着王洵绕弯子，迫不及待地回应。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一章 看剑 （三 下）


    
当年在楼兰部落，王洵的心脏承受能力早就被老狐狸康忠信给磨砺出来了，知道这些部族头领个个是些个只要有便宜可占就不会在乎脸面的主儿。因此即便阿悉兰达此刻变脸变得再快，他也不觉有什么突兀。点点头，笑着回应道：“奉化王说这话就见外了。毕竟您和大唐皇帝陛下是翁婿之亲，不劳烦您还要劳烦谁。即便您真的老到不愿意管事那一天，不还有您的王子王孙么？照理，他们也是我大唐皇帝陛下的姻亲，出头替大唐巡狩西域最合适不过！”


    
“那是，那是！”阿悉兰达见王洵如此善解人意，高兴得脸上像开了花一般。


    
给足了对方好处，王洵笑了笑，趁机问道，“本使初来乍到，对这边的情况不甚了解。所以到底哪些豪杰依旧心向大唐。哪些目光短浅之辈已经不值得再去浪费心思，还请奉化王指点一二！！”


    
“木鹿城主老苏伦，肯定是心向大唐的。”阿悉兰达可汗看看已经把耳朵竖起来偷听的木鹿王子苏适，笑着介绍，“还有东曹城主咄喝，当年乃大唐所立，至今仍念念不忘陛下的看顾之恩。再有就是安息王阿斯蓝，他的父兄皆为大食人所杀，若有机会复仇，定然不会放过。但距离本城最近的柘支，也就是伪大宛国主俱车鼻施，当年勾结大食人与高仙芝大将军作对的人就是他。此后更是举国皈依了天方教。所以天使就不必到他那边去了，免得此人为了向大食主子邀功领赏，对您老暗下毒手！”


    
“哦！”王洵做恍然大悟状，冲着阿悉兰达轻轻拱手，“若非奉化王提醒，本使差点自己把自己送入虎口当中去。这伪大宛国主既然如此可恶，本使就不给他任何机会了。待我安西大军一到，立刻将他驱逐。只是大宛国的正朔如今流落到何方，奉化王可有他的消息？！”


    
“我家大汗就是大宛王室唯一的嫡传血脉！”


    
“俱车鼻施窃父子取王位多年，我家大汗不忍见药刹河两岸生灵涂炭，才对他一忍再忍！”没等阿悉兰达开口，周围几个贵胄已经大声嚷嚷了起来。


    
大宛在隋代为突厥所灭，其国主血脉早就被屠戮殆尽。无论是现在自称为大宛国主的俱车鼻施，还是叫喊着要大唐为其主持公道的阿悉兰达，都属于昭武九姓之一，如假包换的突厥血统。跟大宛国王室可以说连半点儿关系都搭不上。但既然阿悉兰达君臣这么嚷嚷，王洵也就顺水推舟，向东方拱了拱手，大声道：“剪除奸佞，匡扶正朔，乃我大唐天朝对属国应尽之责。本使回去后，定将此事原原本本启奏于陛下知晓。诸位尽管放心，届时陛下必将还奉化王一个公道！”


    
“如此，小王就先感谢陛下洪恩了！”阿悉兰达一点儿也不知道谦让，立刻敲砖钉角。


    
倒是他的大相张宝贵，见自家主公表现得如此急切，心中觉得有些不妥。笑着走上前来，冲王洵长揖为礼，“拔汉那国小力弱，日后想在河中立足，还少不得仰仗大唐的扶持。然我国君臣亦不敢辜负天朝眷顾，待王师西进之时，必将披甲持戈，为王前驱！”


    
“百余年来，凡不负我大唐者，我大唐亦不会负他。”王洵避开半个身子，以上司对待下属之礼还了个半揖，“张相乃饱学名儒，应知本使所言非虚！”


    
“然也！”拔汉那大相张宝贵郑重点头。从贞观年间到现在这一百三十多年里，大唐对于主动臣服于他的属国，的确表现得像一个忠厚长者。“正因为如此，我拔汉那君臣百姓，才不敢有负于大唐。他日王师西进，尽管集中兵力对付大食匪寇。像驱逐大宛伪王俱车鼻施这种小事，只要王师肯支援些甲杖器械，我拔汗那儿郎便可以代劳，实在不敢劳烦王师过多！”


    
“嗯！”王洵轻轻皱眉。由大唐将整个大宛国打下来转赐给阿悉兰达，和由阿悉兰达自己带人将国土打下来，表面结果看起来差不多，本质上却大相径庭。仔细看了看张宝贵，他打算先把这个问题敷衍过去，“如果奉化王有此雄心的话，我大唐当然乐于见之。不过军事上的事情本使不太懂，还是届时由奉化王主动向封常清大将军提出来吧。相信他也愿意成全奉化王的威名！”


    
“可看天使的身形和气度，分明是个熟知兵势的百战将军！”张宝贵眼睛很毒，一语便道破了王洵的身份。


    
“君子有六艺，大相莫非没听说过么？”王洵摇摇头，露齿而笑，“本使的确出身将门，但走得却是科举之道。只是家传的武艺未曾丢下，所以看上去更像一个行伍之人罢了！”


    
这个借口，倒也找不出什么破绽来。张宝贵愣了愣，心中好生不甘。就在他准备从其他方面寻求突破的当口，宋武慢慢地踱了过来，冲着他轻轻做了揖，笑着问道：“护卫统领宋武，见过丞相大人。刚才末将听丞相大人说话略带些河北口音，不知道丞相大人与清河张氏可有什么瓜葛？”


    
清河张氏乃大唐有名的望族，其始祖乃为汉留侯张良。宋武这么问，等同于主动往对方脸上贴金箔，岂有被拒绝之理？当即，张宝贵笑了笑，非常自豪地承认道：“张某才疏学浅，年近花甲却一事无成，实在有辱先祖威名。不知宋将军，为何会有此一问？”


    
“原来是奠定大汉四百余年基业的留侯之后，怪不得见识卓然不群。奉化王有张公为佐，想必日后建立宣昭、太武一般的基业，亦不在话下。青史之上，张相亦少不得要与王、崔两公齐名！”宋武继续大拍对方马屁，言谈之间，却把胡汉之分，点了个清清楚楚。


    
前秦世祖宣昭皇帝苻坚和北魏太武皇帝拓跋焘，都曾经一统中原北方，建立了不朽威名。而他们二人麾下，亦有王猛、崔浩这样的汉臣，为其鞠躬尽瘁地出谋划策。但是，王猛终其一生，都极力阻止苻坚领兵南下，攻击偏安一隅的南晋。崔浩也因为极力替北魏的汉人争取权益，最后竟因此身死族灭。


    
相比之下，张宝贵这个所谓的留侯之后，却念念不忘从大唐手中替异族争取好处，就显得有些愧对祖宗了。故而宋武的话音刚落，张宝贵的脸已经涨得一片血紫。想了想，拱手道：“借小兄弟吉言。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张某必以王、崔二公为毕生楷模！”


    
说罢，不敢再继续跟王洵纠缠，找了个借口避向了一旁。


    
阿悉兰达虽然能讲一口流利的唐言，却毕竟不像张宝贵这般，对中原历史能做到了然于胸的地步。所以根本没听懂宋武话里的典故。看到自己的大相几句话便败下阵来，心中就明白今日已经不可能从王洵这里要到更多了。笑了笑，大声说道：“如果能一统大宛，本王定然日日东向焚香，感谢陛下的扶持。今后不仅自己不会忘记，子孙后代，也叫他们永远感念天朝的恩德。希望天使回朝后，能替本王表明这番心意！”


    
“那是自然！”王洵微微一笑，仿佛对方的要求对自己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一般，“本使日后，还想在柘支城古王宫中，代天子向大宛王颁发印信呢！”


    
“届时，本王一定拿最好的酒水，最漂亮的女人，招待天使！”阿悉兰达用力一挥手，以大笑声结束了讨价还价，“但是今天，还请天使前迁就一下，不要嫌本王的酒水不够浓烈，舞姬不够艳丽！来人，上酒，奏乐，为大唐天使洗尘！”


    
在门外等待多时的琴师和舞女们列队而入，于王宫大厅中卖力地演奏了起来。阿悉兰达拉住王洵的手臂，强行将其扯到上首，与自己同席而坐。大相张宝贵则扯了宋武，坐在紧挨着阿悉兰达的尊贵位置上，继续探讨儒家经义。其余拔汗那贵胄也根据自己的级别，相应地找上宇文至、苏慎行等，一边把盏论交，一边欣赏歌舞。整个大厅，气氛迅速攀升至欢乐的顶点。


    
“天使既然肩负秘密而来，想必行藏不可暴露得太早！”酒过三巡，阿悉兰达搂着王洵的肩膀，主动替对方分忧，“我听说有几个商户不知道好歹，居然辜负了天使的好意，提前走了。这些眼里边只有钱的家伙个个都机灵得很，与其冒险赌他们什么破绽都没看出来，不如……”


    
他用另外一只手抓起割肉用的小刀，奋力向面前的蒸羊背上切了下去，“唯有死人的嘴巴最严……”


    
“不必了。多谢奉化王提醒。”王洵摇摇头，笑着表示谢绝，“除了封常清将军外，即便在安西军中，知道本使此行目的者都寥寥无几。几个寻常商贩又怎可能猜得出来！顶多觉得我等不像伙商人罢了！”


    
“我记得天朝有句老话，叫成大事者，不会在乎小的变通！”阿悉兰达显然有些喝过了量，乜斜着醉眼继续坚持，“如果贵使下不了狠心的话，不妨由本王手下的弟兄们代劳！这戈壁滩上，消失几个人也是稀松平常的事情。绝对不会牵连到……”


    
“真的不必了！”王洵的声音有些高，但不至于令对方难堪。同样的话，宇文至也曾提起过，但他反复斟酌后，却不敢接受这个看似最稳妥的建议。当年为了保住皇家的秘密，高力士和陈玄礼两个毫不客气地将他和一众飞龙禁卫送上了不归路。如果他自己此刻为了可能存在的危险，便对无辜者痛下杀手的话，那跟高、陈等人，还有什么分别？！


    
正因为曾经被像杂草一样践踏，所以他从此再不敢践踏别人。猛然间，王洵心中一阵酒意上涌。“他们都是唐人！”望着阿悉兰达充满迷惑的双眼，他以非常平静，却又非常郑重的语气强调，“他们都是唐人。有句话，好叫奉化王知晓，他们之所以为唐人，便是因为他们无论走到哪里，背后都站着一个大唐！”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一章 看剑 （四 上）


    
轻而易举地说服了拔汗那土王阿悉兰达，为此行赢得了一个开门红，所有使团成员都非常兴奋。回到馆驿，大伙依旧没有半点儿困意，便挤在馆驿的前厅内，一边饮茶，一边借着三分酒劲儿继续指点江山。


    
憧憬着大军西来时如何势如破竹，一众核心人物几乎个个都觉得豪气干云。只有王洵自己，因为想着阿悉兰达如何杀人灭口的那些话，心情依旧有些郁郁。便没有加入，端着一盏茶，站在窗口慢慢品味。


    
大唐会站在每个唐人的身后。这句话是他咬着牙根儿硬说出来的。事实上却是，此刻大唐非但不能为远离国境的唐人提供任何庇护，连境内的百姓，往往也感觉不到半点儿皇家恩泽。世家、豪门、贪官、污吏，一层层弄权之辈盘根错节，几乎将普通人头顶上的天空完全遮住了。虽然有了科举制度这种解决问题的途径，可经过几代人的不懈破坏，科举制度已经完全变了味道。真正有才华且想为百姓干些实事的人，补不上官缺。倒是那些凭着父辈余荫的贵胄子弟，个个都能走到高位上。


    
此外，望族与望族之间的相互倾轧。权贵与权贵之间的相互碰撞，每时每刻都在消耗着大唐的最后一份力量。每时每刻都在挤压着普通人的最后一点生存空间。作为开国侯之后，如假包换的勋贵子弟，他还被压抑得几乎喘不过气来。更甭说那些升斗小民，平素活得是如何压抑而沉重了。


    
这不是他梦想中的那个大唐。梦想中的大唐应该处处充满阳光。皇帝圣明，大臣正直，官吏公正廉洁。这甚至不是三十年前的那个大唐。三十年前的那个大唐如果像今天这般暮气沉沉的话，安西军也不可能重新夺回西域，威震四夷。这个大唐肯定出问题了，封四叔也是这样认为。李白、高适、张巡等人心里恐怕更是清清楚楚。然而正像封四叔所说，可怕的不是看到了状况不对，可怕的是从上到下所有人都找不到解决办法。只好闭上眼睛，捂住耳朵，假装看不见，假装听不着，在一个盛世的梦里继续沉睡不醒。


    
王洵现在是使团的领军人物，一举一动不可能不引起别人的注意。聊了一会儿，大伙便看出了他脸色不对。纷纷凑过来，笑着问道，“明允兄今天是怎么了？莫非是担心阿悉兰达再出尔反尔不成？”


    
“这种弹丸小国，都是朝秦暮楚惯了的。此刻我安西军挟大胜之威，他们当然巴不得能有机会靠上来！怎可能再玩什么花样。”王洵疲惫地笑了笑，低声回应。“我只是酒喝得有些多，需要用茶压一压。你们聊你们的，我喝完了茶，便先去睡了！”


    
“倒是。拔汗那距离安西这么近。如果敢玩花样，大军西进之时，第一个便荡平了它！”


    
“明允兄说得对。咱们现在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不知道好歹的话，也不配再做一国之主！”


    
大伙点点头，七嘴八舌地附和，都觉得此地的事情已了。只有宇文至的见解与众不同，撇撇嘴，冷笑着往众人头上泼凉水，“能在这种纷乱之地站稳脚跟的主儿，哪会那么容易相与的？他今天肯带头联署表文，无非是想借助大唐的力量，趁机在河中确立自己的超然地位罢了。若是过后发现势头不对，少不得就会改变主意！”


    
“改变主意又怎么样？难道还敢对我等下手不成？”方子陵向来不喜欢宇文至这种尖酸刻薄模样，看了他一眼，大声反问。


    
“明着不会，暗地里可保不准！咱不能吃一百斤豆子，记住不豆腥气！”宇文至耸耸肩，笑着撇嘴。


    
后半句话，打击面儿可就太广了。连一向不喜欢开口的魏风都忍无可忍，向前凑了半步，低声反驳道：“未雨绸缪当然是好。可如果天天把蓑衣穿在外边，岂不是疯魔了么？况且拔汗那城中的亲唐势力也不会坐视其国主胡闹，特别是那个大相张宝贵……”


    
“那大相怎么说也是个唐人。义和公主据说也深受阿悉兰达宠爱！”其他人也觉得宇文至过于杞人忧天，七嘴八舌地附和魏风。


    
“我今天跟他聊过。觉得此人心中还存着一丝故国之念。况且他既然以留侯之后自居，怎么说定要对得起祖宗！”宋武自觉今天表现出色，笑着宣扬。


    
“唐人又怎地？留侯之后又怎地？吃谁的饭替谁做事！人家现在端的，可是拔汗那的饭碗？”宇文至再度耸肩，对所有人的言论表示不屑一顾，“身为拔汉那大相，他不为本国谋划，才是真的怪事。至于义和公主，不怨恨陛下将她当蒲包送人已经够好了，还指望着她给阿悉兰达吹枕边风？哼哼……”


    
众人被他驳得体无完肤，一个个直瞪眼睛。正吵闹间，今晚负责带队执勤的苏慎行推门走了进来，靠近王洵身边，以极低的声音汇报，“有人送来一张名帖，请钦差大人今晚过府饮茶……”


    
“谁？！”王洵吃了一惊，纷乱的思绪立刻被抛到了脑后。虽然没有采用杀人灭口的手段保密，此刻拔汗那城中知道唐使到来的人也被限制在一个极小的范围之内。馆驿内外，这几日亦被阿悉兰达的亲信围了个密不透风。来人能够知道他的身份，并且不费丝毫力气直接将请柬送到他的住处，显然在拔汗那城中地位不低。


    
“不清楚。”苏慎行双手递上名帖。“送信的人说，他家主人的身份，您去了就会知道。他此刻就在门外等，您看……”


    
王洵将名帖接过来，于灯下仔细观瞧。只是一张极其寻常的纸片，上面没有任何装饰。随便一个商队掌柜所用，都比这个奢华得多。名帖中央，则用蝇头小楷书了四个字，瀚海苦囚。


    
此时中原向道之风甚胜，文人都喜欢以别号自代，像李白就别号青莲居士，贺知章号四明狂客，王维号摩诘居士。但这些别号或者儒雅，或者狂放，像名帖上这般以流落在沙漠中的囚徒自居者，却是闻所未闻。


    
当即，宋武等人也被惊动，纷纷凑过来，对着名帖啧啧称奇。王洵这两年的人生经历忽起忽落，心境已经被历练得非常通达。略一沉吟，便断定名帖的主人恐怕对大唐有些怨怼之意。想了想，笑着对苏慎行说道：“这地方习俗可真怪，还有大半夜拉人喝茶的癖好。那我就去见见他吧。说不定会有什么意外收获！”


    
“我带几个弟兄跟你一起去！”宇文至立刻跟上前，低声建议。


    
王洵摇摇头，笑着拒绝，“能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并且能轻易通过王宫侍卫盘查找上门来的，会在城中下手对付我么？你们几个早点儿睡吧，我很快就会回来！”


    
众人仔细一想，都觉得王洵的话很有道理。拔汉那距离安西甚近，即便城中倾向于大食的贵胄们想除掉使团，也得等到大伙离开拔汗那境内才好动手。否则，安西军别的事情做不到，将拔汉那彻底铲除却未必要花费太大力气。


    
既然有恃无恐，大伙也就不替王洵的安危担心了。又凑在一起，继续斗嘴。王洵跟在苏慎行来到院门外，只见一名圆脸矮胖的男子正站在那里恭候。附近的拔汉那亲卫显然对矮胖子很熟悉，连看都不多看他一眼。


    
“这就是我家大人了！”苏慎行抢上前半步，主动替王洵介绍。矮胖子立刻双手抱拳，长揖及地，“小的六顺儿，参见钦差大人。这么晚了，本不该前来打扰大人。但我家主人说，大人公务繁忙，随时都可能启程。所以才顾不得施礼，想跟大人聊上几句家事！”


    
“家事？！”王洵愣了愣，心里对名帖主人的身份更加迷惑。他的曾祖父王相如虽然位列开国侯，幼时却极其孤苦。除了一个母亲和三个妹妹外，根本高攀不到任何亲戚。而功成名就之后，王相如也只娶了一位妻子。家中人丁素来不旺。到了王子稚和王洵这两辈，则父子俱为一脉单传，更不可能有什么远在国境之外的亲戚了。


    
仿佛早就预料到王洵会发愣，矮胖子六顺儿笑着做了个请的手势，“钦差大人不必怀疑，我家主人没任何恶意。这边请，转过街就能到！”


    
“嗯！”王洵点点头，举步跟上。附近的拔汉那侍卫看到了，也不阻拦，任由矮胖子将大王的贵客从驿馆中领走。


    
那矮胖子脸面极大，无论到了哪，巡街士卒都不敢干涉。转眼间，就带着王洵出了馆驿。连续走过几处高墙大院，随后，在一处青灰色的院墙外伸手指了指，笑着道：“天太晚，就不给贵客开正门了。免得惹人闲话。请走这边，亮灯的地方有个角门……”


    
此举就有些过于失礼了。除非王洵是他家的晚辈，或者是至亲。还没等王洵发作，角门处已经传来一个低沉柔婉的女声，“前面可是钦差大人，贫道天弃，在此有礼了！”


    
“天弃？”一个晚上，王洵已经第三度露出了惊诧的神色。不禁因为请自己前来喝茶的是个女道士，而且为对方古怪的道号。


    
“是啊，无福之人，天亦弃之！”黑暗中，女道士的声音幽幽传来。王洵看不清他的表情，却知道她一定在笑，对着自己，对着这天，这地，轻轻地冷笑。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一章 看剑 （四 下）


    
“你是义和公主？”猛然间，心中闪过一道白电，追问的话脱口而出。问过了，王洵才缓过神来，冲着阴影处的女道士长揖及地，“下官王洵，见过公主殿下！”


    
“什么公主殿下啊。那不过是个糊弄人的头衔而已。”阴影中，女道姑笑着侧开身，微微下蹲，以平辈之礼相还，“陛下可没我这号女儿，大人还是别折我的阳寿了罢！”


    
“这个……”“这个……”一时间，王洵竟有些语塞。用普通宫女冒充公主，赐给周边的小国藩王和亲，是大唐朝廷拉拢周边势力的一贯手段。那些藩王对此其实也心知肚明。然而和亲的女子毕竟顶着个公主头衔，能代表他得到了大唐的支持，并且多为年轻貌美。所以便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但万一大唐与该番邦交恶，那名顶着公主名头送出的女子，便成了第一个牺牲品。丈夫要拿她的血，表明自己从此与大唐势不两立的态度。而故国这边，因为她根本没有皇室血统，也不会拿她的死活来当做一回事。


    
如果换做三年之前，王洵肯定觉得，用一个不相干的女人令两国平息干戈，是个非常合算的办法。但是，现在的他却能理解被当做货物送人的女子，心中藏着多少无奈和悲苦了。因此，嘴唇嚅嗫半晌，居然没找出半句合适的话来。只好讪讪地笑了笑，再度长揖及地。


    
那女道士这回没有躲闪，站在远处完完整整地接受了王洵一揖。然后摇头笑了笑，低声道：“你这钦差，脸皮可真够薄的。跟我进来吧，这个院子是大汗专门赐给我的，这会儿不会有外人来打扰。”


    
“钦差大人里边请！”没等王洵表示犹豫，矮胖子六顺儿已经抢先一步，拉住了他的胳膊，“我家主人只是想问您几句闲话而已，无关国家大事。所以您尽管放心！”


    
我是怕阿悉兰达误会！王洵心中悄悄嘀咕，却无法将此话宣之于口。只好笑了笑，跟在了矮胖子身后。


    
院子不大，却真的是一座道观。左廊右厢，清净庄严。正殿后方有一个小小的水池，水面上飘着几片残荷。与残荷相映成趣的，是一座老旧的小木桥，晃晃荡荡架过池塘，通向旁边的一处小矮厢。


    
女道士领着王洵走过木桥，低头进了矮厢门。分宾主落座，然后命六顺朝摆在屋子正中央的铜盆里滴了几滴蜡泪，将里边的炭火重新引燃。


    
炭的质量很一般，带着股没烧透的松木味道。女道士对此浑然不觉，亲手取来一个铜壶，当着王洵的面反复拿水冲洗了几遍。然后命六顺儿将其重新灌满，架在了炭盆之上。“钦差大人稍候片刻。贫道已经很久没摆弄这些了，因此需要多花一些时间准备！”


    
“能在几千里之外见到故国茶艺，王某已经惶恐不堪，岂敢再挑三拣四！”王洵实在猜不出对方的目的，微笑轻轻拱手。


    
若是在中原，他们这么晚了来见一个已婚少妇，已经是失礼之极。而对方明明请客前来喝茶，却事先不做好准备，更是极其不该。但今晚喝茶肯定只是个幌子，少妇想必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说，或者有什么重要的信息，需要当面讲给他听。所以他也就没必要在乎这些繁文缛节了。


    
义和公主微微点头，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然后摆手命令六顺儿退下，再次站起身，从上了锁得柜子中取出个陶土罐儿，慢慢打开，慢慢又坐了下来。


    
此刻，木炭火之上的铜壶已经隐约有声。义和公主抱着陶土罐子走过去，拎住半边裙脚蹲了，然后把陶土罐子在距离炭盆稍远的地方摆正。接着又慢慢地站起来，从柜子上取了一柄非常干净的银勺，在两个瓷瓶其中之一舀出小半勺雪花一样白的精盐，打开铜壶盖子，轻轻放进了水里。


    
这是正宗的中原茶道。当面煮给客人，一举一动都蹁若惊鸿。王洵不是没有见过美女的初哥，然而却被义和公主的动作弄得有些眼睛发直。失神了好半天，才猛然想起自己此刻身处异域，而不是长安城中。烧茶的人也不是紫萝，而是一个随时可能给自己带来大麻烦的番邦王妃。


    
女道士将他的一举一动都收在了眼底，却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笑了笑，做了个少安毋躁的手势，然后就又把心思放在铜壶上。撇水，放茶、养味、温盏，动作越来越流畅，中原神韵也越来越清晰。


    
当壶中的水再次发出淡淡的气泡声，女道士缓缓起身，提了铜壶，给王洵倒了半盏，也给自己也倒了半盏，轻轻地把铜壶放下，举盏于眉间相邀。


    
“多谢了！”笑了笑，王洵举起茶盏，以礼相还。有股淡淡的乡愁同时从茶盏中冒出来，霎那间飘满眼角眉梢。


    
已经出来一年半了，家中的情况也不知道怎样。想当初，跟云姨和白荇芷等人夸下海口要建功立业时，说得是何等的轻松。而现在，即便有假期，自己也不敢回长安去。在西域，凭着封常清这棵大树，好歹还能让别人有所顾忌。如果回到长安的话，恐怕家人都会因为自己而受到牵连。


    
“还是前年的茶叶呢。钦差大人不要见怪。商贩们运到这边来的只有茶砖，新茶在拔汉那很难见到！”女道士见王洵的表情有异，以为他挑剔茶水的滋味，赶紧低声道歉。


    
“我对茶叶没什么挑剔的。”王洵笑着回应。随后发觉自己的话里语病很大，又赶紧追加了一句，“我一般只喝白水，或者喝酒。对茶涉猎很少。所以公主殿下此刻即便拿小龙团招待我，也是白瞎。我根本喝不出好坏来！”


    
这句话纯属顺口瞎编，却引得美女莞尔一笑。“难道中原的风气又变了，文人都不喜欢喝茶了么？还是钦差大人，本来不是个文人？”


    
王洵吃一惊，强稳住心神才没把手中的茶水撒在大襟上。正犹豫着是不是把说给大相张宝贵的那些谎言再重复一遍的时候，义和公主笑了笑，继续补充道：“若不是军中男儿，想必也不会说出每个大唐百姓，背后都站着一个大唐的话来！换了个无良文人，才不会在乎区区几个商贩的死活呢！”


    
她这话是什么意思？一时间，千百个念头从王洵心里闪过。跟拔汗那土王阿悉兰达交涉之时，他根本没注意到周围有没有向义和公主这样一副面孔。如今对方借着将其请过来喝茶的机会，不断地对他的真实身份刨根究底，莫非是想找机会向阿悉兰达邀宠？或者说想借机报复大唐皇帝将她冒充公主远嫁之仇？


    
偏偏出门之时，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即便王洵现在想杀人灭口，都不可能令自己全身而退。义和公主见他迟迟不肯回应，笑了笑，低声解释道：“贵使尽管放心。今天贫道跟你说的话，不会有第三个人听见。你来自军中也好，来自朝廷也好，总归都是为了大唐。而贫道这个嫁出门的女儿，纵然对这桩婚姻有千般不满。今后想在婆家有个地位，背后的娘家当然是越有实力越好。否则，一旦年老色衰，还不是被夫家欺负得生不如死？！”


    
闻听此言，王洵已经提到嗓子眼的心脏终于再度落回肚子内。放下茶盏，微笑着冲对方拱手，“如此，末将就不瞒公主殿下了。末将的确是从军中而来，但出使的事情，却经过了安西节度使封常清大人和太子殿下认可，所做一切承诺，都可以代表朝廷。”


    
“这么说，安西军西征的事情，已经是板上钉钉了？”义和公主眉毛一跳，脸上的表情有些迫不及待。


    
王洵想了想，真真假假地回应，“三万将士厉兵秣马，只是因为天气已经转冷，才不得不在小勃律国先停一停。待到明年开春，无论这边有没有人响应，也会开过岭来。将河中各地，重新纳入大唐版图！”


    
这本来就是安西军的既定计划，即便传播出去，也不会有什么坏的影响。大食人东征军已经被打残了，九姓诸胡都是手下败将，并且彼此之间相互擎肘，根本无法统一行动。放眼整个河中，唯一有实力给安西军扯一扯后腿的，便是前几年彻底倒向大食的葛逻禄。而无论葛逻禄投降还是死撑，在封常清等人的计划里，这个反复无常的部落都要被彻底抹除。否则，当年战死在怛罗斯河畔的大唐将士们根本无法闭眼。


    
“那就好。那就好！”义和公主双手合拢，冲着正殿方向喃喃祷告，“真武大帝保佑，让封节度的兵马早日打过来。贫道愿意早晚焚香，永远感念大帝的恩德！”


    
“莫非公主在此地还有别的仇家？需要安西军帮忙铲除么？”王洵见她说得虔诚，忍不住惊诧地追问。


    
“柘支城！”先前还温婉善良的义和公主突然变得满脸仇恨，咬牙切齿地回应，“如果安西军到来，请钦差代我祈求封节度。整个柘支城中，不要留一个活物！”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一章 看剑 （五 上）


    
“这？”如此狠辣的事情，王洵可不敢答应。且不说安西军向来以仁义之师自诩，光是自己心里那一关，就不可能过得去。“公主跟伪大宛国主有仇么？还是为了尊夫请求此事。我记得，今天奉化王也要求本使，千万不要放过伪大宛国主？”


    
“他真的向你这样请求？”义和公主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瞪着眼睛追问。


    
“嗯。他的确建议我不要给俱车鼻施汗任何机会！”王洵点头头，笑着回应，心里感觉好生奇怪。阿悉兰达是窥探整个大宛的国土，所以才要求安西军将现在的大宛王俱车鼻施汗驱逐。而义和公主居然要求安西军更进一步，做出屠城灭族这种事情。她们夫妻两个到底跟俱车鼻施有什么怨仇，居然恨得如此铭心刻骨？


    
义和公主满是仇恨的目光中，难得涌上了一丝温情。伸手擦了擦眼角，喃喃道：“他，他终于想起来自己是个父亲了！他，他终究不敢自己去报仇，还是要假安西军之手！”


    
“莫非俱车鼻施害了你家王子殿下？”王洵想了想，犹豫着追问。


    
“我是大唐的和亲公主啊！”义和公主转过头来，脸上的笑容如霜花一样惨烈，“安西军战败了，大食人打到家门口了。如果想要证明已经跟大唐一刀两段，阿悉兰达总得拿出点让人信服的证据来！”


    
“他把你的孩子交了出去？！”王洵的差点把眼眶瞪裂。据他所知，义和公主下嫁奉化王阿悉兰达，不过是天宝三年的事情。即便二人成亲后很快便有了王子，在天宝十年，也不过才八九岁的模样。兴数万大军，对付一个垂髫小儿，大食人怎么下得了手？！


    
“他是王子，身上流着大唐血脉的王子！”义和公主伸出干瘦的手指，轻轻擦拭眼泪。“大宛国有两个王，一个是俱车鼻施，一个是阿悉兰达。都说自己是正统。阿悉兰达当日抢先一步迎娶了我，自然可以仰仗大唐的威风，将俱车鼻施压得无法喘气。而俱车鼻施勾结替大食人带路，在怛罗斯河畔打败了安西军，回过头来，打着大食人旗号做的第一件事情，当然是让阿悉兰达选择，要么交出我和孩子，要么交出拔汗那！”


    
江山和妻儿之间，英雄们当然要选择前者。王洵自己做不得英雄，却明白阿悉兰达会如何选择。娘家败了，义和公主便失去了价值。连带着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也要为此付出生命。


    
“出城那天，靖儿还以为我要带着他出去打猎，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义和公主将头转向旁边，缓缓地说道，声音低沉沙哑，仿佛要把满腔的抑郁，一并倒个干净。“他那没胆子的父亲就在城头看着，连句告别的话都不敢说。我将他带到了俱车鼻施汗的马前，跪下来求他，请念在靖儿年幼的分上，放他一条生路。我愿意拿自己拥有的一切报答他。他先是冲着我大笑，然后就命人将靖儿绑到了马尾巴上，从门口一直拖回了柘支城。二百六十四里路，整整二百六十四里……”


    
“禽兽！”王洵忍无可忍，拍案大叫。“阿悉兰达呢，阿悉兰达呢，难道他就一直看着！”


    
义和公主低头掩面，泪水顺着指缝往外冒，落在火盆中，溅起淡蓝色的烟雾，“他找人帮忙。找人帮忙向俱车鼻施说情，用一千匹骏马的代价，把我从柘支城的那伙禽兽手中赎回来。他说孩子没了可以再生，只要我活着，他活着，就有机会卷土重来！”


    
“这样的废物，也配叫男人？”王洵以手捶地，低声唾骂。然而，内心深处却有一个声音清楚地告诉他，阿悉兰达做得一点儿也不过分。好歹他还记得将自己的妻子赎回来。当年楚汉相争，刘邦可是把两个儿子直接推下了马车。父亲被烹，要分羹一盏。妻子落入项羽手中数月，他的选择亦是不闻不问。最后逼得楚霸王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派人专程将老人和女人给刘邦还了回去。


    
然而世人只会在意英雄们最后的收获是如何辉煌，却很少注意到，在这个过程中，那些被英雄们弃之如弊履的妻儿老小，到底承受了怎样的伤害。恐怕英雄们自己也不会在意。就像现在的阿悉兰达，与义和公主一样，他也打算借助安西军势力。可他只在乎能不都能得到大宛王位，对杀子之仇提都没提。


    
“公主但请节哀。在下无法保证帮你屠城。但只要有机会，在下绝不会让俱车鼻施再活在世上！”心中被某种火焰慢慢灼伤，王洵坐直身躯，郑重许诺。不代表朝廷，也不代表安西军，只代表他自己。


    
“那，那我就先谢过王将军了！”义和公主慢慢收起眼泪，整顿衣衫，冲着王洵深深俯首。


    
“公主殿下！”王洵可不敢接受大唐公主的跪拜，本能地起身闪避。义和公主却膝行着追了过来，再度顿首于地，“我不是公主。我跟陛下没有半点儿血缘关系。我只是陛下拿来安抚奉化王的一件礼物而已！王将军，请接受民女谢意！”


    
王洵躲无可躲，只好站稳身形，结结实实收了义和公主三个响头，然后伸手将对方扯了起来。“你放心，答应你的事情我一定做到。哪怕是俱车鼻施见机得快，主动投降。我也一定要他死无葬身之所！”


    
“我相信！”义和公主抓着王洵的手，仿佛能从那里汲取力量，“今天听了你那句唐人背后站着大唐的话，我就相信。在你之前，从没有人这样说过，从没有人……”


    
应该还有一句，犯我强汉天威者，虽远必诛！可那里的强汉天威，指的是大汉天子的脸面，跟升斗小民恐怕没半点儿关系。想到这儿，王洵忍不住摇头苦笑。自己今天借着酒力，居然吹了这么一口大气。可能做到么？那样一个大唐真的可能存在过么？他自己也无法相信。然而，从这一刻起，他却被自己无意间说出的一句话，烧得热血沸腾。直到很多很多年后，脉搏里还回荡着同样热浪。


    
过了好一会儿，义和公主才突然主意到自己还抓着王洵的手。不觉脸色一红，悄悄地将手指撤回来，慢慢走回烧茶的铜壶前。


    
铜壶里的茶汤早已冷了。她的心却是热的。揉了揉哭红了的眼睛，不好意思地冲王洵致歉，“看我，本来是想请你过来说几句家乡话的。结果一不小心就扯到国仇家恨上面。坐吧，水马上就能烧热，我再重新煮壶茶来！”


    
“不必了！”王洵摆了摆手，笑着告辞，“我该回去了。明天使团就准备离开这里，我得早点回去安排行程！”


    
“这么急着走么？”义和公主脸上隐隐透出几分失望，抬起脸，再度反复打量王洵，“也是，王将军此行，恐怕还要替安西军招揽很多帮手呢？拔汉那只是其中一个而已！”


    
“其实只是为了师出有名。”王洵笑了笑，坦言相告，“打这么大一场恶仗，也得跟朝廷上的某些人有个交代。毕竟某些人总把仁义道德挂在嘴边上，每次对外用兵，都比打了他们的爷娘还难受！”


    
义和公主被王洵逗得展颜而笑。不经意间，眼角上居然流露出几分昔日的娇艳。“我知道，比起打仗，他们更愿意用女人和财帛买平安。反正女人不是他们的女儿，财帛也不用他们自己出！”


    
“男人无能，才用和亲这种蠢办法！”想到义和公主的境遇，王洵顺嘴骂了某些人一句。“如果连自家姐妹都保护不了，朝廷养我们这些兵大爷干什么用？！还不如都回家种地，也好替户部省点儿粮食！”


    
义和公主又笑了笑，然后像个邻家姐姐般起身相送，“那你路上小心些。这些蛮夷之国，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礼义廉耻……”话说到一半儿，她又意识到自己将丈夫也骂了进去，摇摇头，讪讪地补充，“反正做出的承诺，未必可信。哪怕是一句落到纸面上的东西。特别是靠近吐火罗一带，受天方教影响甚久。已经很难再找到心‘向大唐者！’”


    
“多谢公主提醒！”王洵拱拱手，转身出门。已经到了亥时，深秋的夜空中，繁星如斗。走在这样一个纯净的夜空下，让人很容易就想起很多事情。有关长安，有关大唐，有关安西军，还有自己个人的前途与命运。很多东西交织叠杂在一起，王洵心里本来找不到半点儿头绪。然而今天跟义和公主谈了一阵子话，却隐隐约约，仿佛看到点什么。


    
那像一丝光亮。如同在慢慢的长夜中，点亮人眼睛的唯一一星萤火。可到萤火到底喻示着什么，他却又很茫然。仿佛已经把答案抓在了手里，仿佛手中根本没有答案。一切都似是而非，似梦似醒。


    
就在此时，耳畔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响。“谁！”凭借多年习武练就的本能，王洵手握刀柄，迅速转身。


    
“我！”黑暗中，露出六顺儿胖胖的脸。“我家主人说钦差没提灯笼，特意又派我送一个出来！”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一章 看剑 （五 下）


    
“哦！那就多谢公主了！”王洵笑了笑，接受了对方的解释。


    
矮胖脸而六顺儿提着灯笼，一直将王洵送回馆驿之内。待看到大门关好，立刻转过身向不远处的王宫跑去。附近的巡逻侍卫纷纷退让，不一会儿，他已经来到阿悉兰达平素处理公务所在。站在门外向里边探了探，随即压低了声音喊道：“启禀大汗，六顺儿有事情汇报！”


    
“滚进来吧！”阿悉兰达正在里边跟大相张宝贵议事，二人脸上都看不到半丝酒醉的痕迹。


    
矮胖子六顺儿将灯笼交给门口的侍卫，笑嘻嘻地快步走入。临进门，腿脚故意绊了一下，如同个肉球般滚到了阿悉兰达的脚边，趴在地上轻轻叩头，“启禀大汗。正如大汗所料，王妃今晚召见了唐使！”


    
“是么？他们都说了些什么？你一一学给我听！”阿悉兰达被六顺儿的滑稽举动逗得哈哈大笑，看了自己的大相一眼，随口吩咐。


    
“是！”矮胖子六顺儿低声答应，慢慢爬起来，笑嘻嘻地说道：“王妃她把唐使召过去，先是请对方喝茶。然后趁机套问安西军的真正出兵时间。随后，便请求唐使帮忙，杀光柘支城中所有人！替小王子报仇雪恨！”


    
“这个笨女人！”阿悉兰达生气地跺了一下脚，“一天到晚就想着报仇，报仇！本王都快被她给烦死了！那唐使怎么说？答应她了么？”


    
“那唐使甚为心软。听了小王子的遭遇后，气得眼睛都红了。当下拍着胸口保证，一定要让俱车鼻施汗死无葬身之地！”六顺儿点点头，满脸献媚。


    
“蠢！”阿悉兰达继续跺脚，不知道是骂王洵，还是在骂义和公主。


    
大相张宝贵想了想，笑着开解，“其实王妃这样做，也是件好事。一则让大唐方面明白，你与大食人有不共戴天之仇。二来，也能加深大唐皇帝对你的印象。为了大唐天朝，您连自己亲生都搭进去了。难道天朝皇帝还不该给您点补偿么？”


    
“嗯！”阿悉兰达笑着点头，显然被说到了心痒处。“那女人，见识虽然浅了些，对本王却是一向忠心。如果真的因为此举替本王谋得了好处，也不枉本王当日为她花费的那一千多匹骏马！”


    
“中原女子，向来讲究的是出嫁从夫！”张宝贵得意地笑了笑，仿佛自己脸上也很有光彩般。“大汗对她如此宠爱，她当然要全力为大汗谋划。”


    
说着话，又将头转向矮胖子，“柳总管，你刚才说王妃从唐使口中套出了具体出兵时间，你记住是什么时候么？”


    
“记得，小的记得清清楚楚！”矮胖子笑着冲张宝贵施了一礼，大声学舌，“唐使说，唐使说，安西唐军已经厉兵秣马。因为担心下雪，才暂时停在了小勃律。据那唐使说，明年开春，无论这边有多少诸侯回应，安西军都会跨过葱岭来！”


    
“废话。他们本来就是箭在弦上。”阿悉兰达悻然打断，“本王是奇怪，他们怎么在小勃律耽搁了这么久？！若是战后立刻兵出葱岭，此刻恐怕已经将半个河中抓在了手里，怎用担心冬天时在野外扎营？”


    
其中缘由，张宝贵已经猜到一二。然而想起宋武白天时跟自己说过的话，他就有些犹豫自己是不是该将谜底揭开。阿悉兰达瞥了他一眼，笑了笑，假装自言自语：“奇怪。今年的事情件件都很邪门儿？那个钦差心软得就像个孩子一般。他的属吏一个个也都年青得不像话！莫非大唐没人了，随便拉一批武夫来就充当使者？！”


    
钦差和他的随从身上都带着股杀伐之气，张宝贵这一点儿早就发现了。只是耐着同族的面子，没有继续深究。此刻被阿悉兰达戳破，心脏立刻如同受惊的兔子般狂跳了起来。眼睛也下意识地侧开，不敢与阿悉兰达的目光相接。


    
“难道大相对使者的身份一点儿也不怀疑？”阿悉兰达笑着上前一步，低下头追问。


    
他的身材远比张宝贵高，此刻故意将距离拉得极近，立刻形成了一种居高临下的压迫感。张宝贵被压得透不过气来，内心里反复挣扎了几次，终于还是功名富贵占了上风。拱了拱手，笑着道：“大汗果然慧眼如炬。臣的确对他们的身份有所怀疑，但苦于没有真实凭据，所以才不敢胡乱猜测！”


    
“那你猜到了什么？说给我听听！”阿悉兰达点点头，笑着将身体挪开。


    
头顶上的压力顿时缓解，张宝贵轻轻叹了口气，低声回应道，“臣只是胡乱猜测。如果猜得不对，还请大汗宽恕！”


    
“没关系。你在本汗帐下也不是一两年了。本汗何时说过连一点儿小错都犯不得！”阿悉兰达大度地摆摆手，一语双关。“说吧，把你猜到的都说出来，本汗自会做出决断！”


    
“其实安西军止步于小勃律，和使者身份存疑这两件事，彼此息息相关！”毕竟是头老狐狸，张宝贵只要突破了自己心里那道无形障碍，思路就变得非常清晰。“安西军坐视战机丢失，却迟迟不肯西进，依臣之见，恐怕不是因为天气，而是因为，大唐朝廷那边对是否拿下河中起了争执！”


    
“打了胜仗不捞点儿好处，天下还有这么笨的人么？”阿悉兰达摇头大笑，有点不赞同张宝贵的分析。


    
“那看好处能不能落到自己头上了！”张宝贵笑了笑，继续剖析，“据臣所知，大唐天子早就老得没力气处理朝政了。而他麾下的臣子，又分为很多派系。彼此之间争斗不休。安西军打了一个大胜仗，恐怕已经令朝中的几方势力失去了平衡。如果再把整个河中收归版图的话，恐怕……”


    
“蠢！”阿悉兰达收起笑容，低声喝骂。随即，又迅速补充了一句，“我不是骂你。你继续说。为了打击自己的政敌，连唾手可得的土地都不去取，真是愚蠢透顶！”


    
“好处反正落不到他的头上。损人不利己罢了！”张宝贵咧了下嘴，仿佛在点评一伙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并且，安西军本来距离长安已经有几千里路。很难被大唐朝廷掌控。如果再把河中拿下来，粮秣辎重就可以完全实现自给。如果连粮秣辎重都不依靠中原供养了，大唐朝廷拿什么来保证这支虎狼之师没有异心呢？！”


    
“唔！”饶是奸猾无比，阿悉兰达也被中原那博大精深的权谋之术给折服了，沉吟了半天，愣是没找出一个合适的评价之词来。


    
反正已经把王洵等人给卖了，张宝贵也不在乎卖多卖少。索性顺着自己的思路，继续说了下去，“所以，依臣之见，安西军是因为受到了自家人的牵制，才止步不前。而使团出现的目的有三，第一，替大军探路。第二，联络河中一带倾向大唐的力量，一起对付大食人。第三，也是其此行的主要目的，是给安西军找一个继续西进的借口，堵住反对者的嘴巴。同时为自己化解来自背后的纠缠，赢取缓冲时间。最后这一点尤为重要，比起它来，头两项只是添头，顺手做的事情。”


    
“你是说，使者全是安西军将士假冒的？怪不得，那个钦差居然对几个商贩动了妇人之仁。若是换了真正的读书郎，恐怕才不在乎牺牲几条人命来保守秘密！”阿悉兰达反应也不慢，顺着大相张宝贵的话头说道。


    
大相张宝贵摇摇头，笑着给出自己猜测的答案，“假冒不假冒很难说。但他们来自安西军，这点可无疑！安西节度使有遇事决断之权，先将使团派出来，再发信请求朝廷追认，完全合情合理！一点儿也不违反典章制度！”


    
“也对！”阿悉兰达再度沉吟。顺着大相的话往下捋，所有谜团便水落石出。一伙年轻的将领，在西域各地声名不显赫，被认出来的机率便降低了许多。因为都很年轻，所以心中的建立功勋的渴望远比老将们强烈，故而敢于冒险。同样是因为年青，这些人做事总透出一股生涩，一点儿也不像以前代表天朝前来的那些使节，每句话都能说得滴水不漏。还是同样因为年青，他们从头到脚透着一股勃勃生机，让人无论如何都不敢忽视。


    
“所以，依臣之见，大汗需要做两手准备。第一，装作什么都没猜到，继续与大唐，其实是跟安西军保持友好。以便日后借助安西军的力量，一统大宛国。第二，则需要跟大食那边也留下一线余地，以免日后安西军的行程有变，咱们自己反被推到风尖浪口上。就像上次怛罗斯之战后那样，使尽了全身解数才得以化解。”


    
这的确是老成某国之见，阿悉兰达不得不表示赞同。但他心里，却想到了更深的一层。“咱们两个跟安西军打交道，恐怕不下二十年了吧？！”


    
“二十三年了！”大相张宝贵笑了笑，咧着嘴回应。那时阿悉兰达还是此地一股极小的势力，完全靠着打劫商队或者替别的城主作战讨生活。而他不过是个跟着商队行走西域的账房先生。被阿悉兰达俘获后，为了寻一条活路，才不得不委身于贼。而现在，二人却一个做了拔汉那的国王，另外一个做了大相，位极人臣。当年恐怕二人做梦都没想到会走到这一步，走到这一步后，却是无论如何都回不去了！


    
“二十三年来，你在安西军那边也好，大食军那边也罢，见过如此有生气的面孔么？”阿悉兰达目的显然不是为了怀旧，看着张宝贵的眼睛问道。


    
张宝贵的心脏猛然抽搐了一下，但随即迅速将负疚感丢到了身后，“臣没见过，大汗需要早做绸缪！”


    
阿悉兰达点点头，对张宝贵的表现很是满意，“你下去后找几个可靠的人，把唐使已经秘密抵达河中的消息，给我传到柘支城和迦不罗去。特别是柘支城的俱车鼻施汗那边，一定要让他知道，唐使会故意绕开他，不给他弃暗投明的机会！”


    
“是！”张宝贵回答得毫不犹豫。


    
“封常清……”阿悉兰达抬起头，嘴角浮现一丝冷笑，他大半生都在大食与大唐之间摇摆。很多选择都身不由己。而大唐与大食之间的竞逐，恐怕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分出胜败的事情。想真正做此间的主人，该做下的狠心，还是不要心存慈悲才好。


    
……


    
“啊嚏！”数百里外的小勃律城中，安西节度使封常清重重打了个喷嚏。天还不算冷，他却已经用羊毛大氅将自己裹了个严严实实。毕竟年龄在那摆着呢，况且未曾成名前。他的生活颇为坎坷，眼下无论体力和精力，都过早地开始走下坡路。


    
“大帅需要命人端碗姜汤来么？”在旁边整理公文的掌书记岑参见封常清脸色有些灰暗，走上前，关切地询问。


    
“没必要！”封常清摆了下手，很是倔强地拒绝。“只是昨晚被风吹了一下而已，不妨事！”


    
“大帅还是早点去休息吧！”岑参犹豫了一下，继续低声劝说，“没必要硬撑着。这三万多弟兄们，可全都看着您呢！”


    
“看着老夫干什么？老夫脸上又长不出花骨朵来？！”封常清摇摇头，用一句玩笑话将岑参的提醒应付了过去，“你要是累了就早点回去休息吧。老夫习惯了熬夜，哪天不熬反而浑身不得劲！”


    
见对方始终都不肯听从自己的劝告，岑参也无可奈何。拱了拱手，悄无声息地退回了原来的座位，继续替封常清整理军中往来文书。这段时间虽然没有战事，但处理安西军的一些内部杂务，也颇为耗神。特别是关于毕思琛、王韬等在夫蒙灵詧时代就混迹于军中的一干老将的升迁问题，让大伙费尽了心思，也打够了笔墨官司。


    
好在几位老将功名利禄心都极重，虽然边令诚反复阻挠，还是禁不起高升一步的诱惑，接受了封常清的安排。眼下军中边令诚的一系人马都从重要的职位上被调开了，作为封常清的私聘幕僚，岑参也终于能悄悄地松一口气。


    
正埋首于文牍之间，耳畔忽然又响起了封常清的声音，“有使团那边的消息传回来么？老夫上次让你安排的眼线，你可都落实了下去？”


    
“都落实了！”岑参缓缓从桌案后站起，低声回应，“但斥候们也还没能将使团的消息传回来。距离有些远，天又开始变冷了，路也越来越难走！”


    
“嗯！”封常清皱了皱眉，说话声中隐隐带着几分担忧。“年轻人，办事就是不牢靠！按理说，无论有没有收获，他也应该派人尽快给老夫送封信回来才是！”


    
“大帅说的是王将军么？”岑参笑着反问了一句，脸上的表情有些令人玩味。“可属下记得大帅当初，可是力排众议选择他为主使！”


    
当初无论是岑参这种文职幕僚也罢，还是周啸风等心腹老将也好，都觉得派王洵等人出使岭西诸国的计划，实在有些过于冒险。然而封常清却固执己见，不但不听从岑参等人的劝阻，并且拒绝了周啸风关于派个老成持重者取代王洵的建议。


    
对于自己当初的坚持，封常清到现在也不觉得懊悔。“当然！”他大声回应，抬头扫了一眼岑参，又忍不住摇头而笑，“你是不是觉得老夫太器重明允他们几个了？或者说寄予他们身上的希望太高了？”


    
“属下不敢！”岑参微笑着再度拱手。脸上的表情却分明在告诉对方，自己心里的确是做如是想。之所以这般并非出于嫉妒，而是作为对王洵知根知底的老朋友，岑参心中非常明白，眼下的王洵还太稚嫩了点儿。将一个涉世未深的懵懂少年抛到岭西诸国那些一辈子生存于大唐与大食夹缝的老狐狸当中，简直跟送肉入虎口没什么分别！


    
“那你可知道老夫今年多大了？”封常清笑了笑，信口又问了一句。


    
“大帅今年尚不到六十！”岑参想都不想，张开就来，“如果您肯保重身体，不老熬夜的话，安西军在您的带领下，想必还能再辉煌上个十几年！”


    
“你啊，你这个狡猾的家伙！”封常清放声大笑，一边笑，一边看着岑参摇头。


    
岑参被看得身上发毛，赶紧将头侧开，尽量不与封常清的目光相接。同时在嘴里大声反问，“属下说得难道不对么？大帅莫笑，属下说得可句句都是实话！”


    
“你说得的确是实话！”封常清慢慢收起笑容，目光忽然间变得有些深邃，“可你是否知道，自从天宝初年起，有谁能在安西节度使的位置上，干够十个年头？！”


    
“这……”岑参被问得愣住了，一时半会儿还真无法回答。记忆中，他隐约知道封常清的前任高仙芝大约是天宝七年取代夫蒙灵詧做的节度使，天宝十年因为怛罗斯之战指挥失误，被明升暗降，从节度使位置上调到长安享清福。


    
朝廷委派王正见接替高仙芝。很快，王正见积劳成疾，病故于任上。临终前向朝廷举荐了封常清。而高仙芝的前任夫蒙灵詧，大约是天宝三年上任，天宝七年便被受到边令诚和高仙芝联手弹劾，被朝廷调往他方。


    
细算下来，前后四任安西节度使，居然没有一人任期超过五年！这说明了什么？！想到这儿，岑参心中突然开始同情封常清的处境。带着一伙弟兄在这么偏僻的地方为国家呕心沥血，不但要对付宦官的擎肘，而且要时刻提防朝廷的猜疑。也难怪边令诚随便玩弄点阴谋，就令老将军缚手缚脚！若是他稍微应对不慎，西征无功而返还是小事儿，弄不好连自家的性命都要搭将进去！


    
“此地距离中原毕竟太远了！”封常清一边苦笑，一边无奈地摇头。“朝廷多加点儿提防，也是应该。老夫早就看明白了，也不在乎这些。老夫在乎的是，眼看着老夫这一代人行将就木，却依旧没能跟大食人分出个胜负来！”


    
“也不急在一时。胡人向来无百年气运！昔日颉利可汗麾下号称控弦百万，不也转眼间就衰落了下去！大食人，想必也会如此！”岑参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能安慰老将军，只好拿突厥帝国的兴衰来做比方。


    
“可谁又能保证我大唐就永远兴盛下去？！”封常清的声音陡然提高，如同洪钟大吕。


    
岑参无法回答，只好再度选择了沉默。内心深处，却知道封常清的担忧已经渐渐成为现实。经历了三十余年兴旺与稳定，中原已经出现了衰退的迹象。然而当年在长安时他就曾经冥思苦想假若有一天自己侥幸被皇帝陛下赏识，能否献上一条锦囊妙计。答案却是否定的，有些问题不仔细想则已，一往深里边想，就会发现根本不像表面上看那般简单。


    
“你，我，任何人都不能保证！”封常清的话继续传来，声声敲打着岑参的耳鼓。“老夫能做的，便是尽量在咱们这代人活着时，将此间的麻烦彻底解决。即便不能做到，也要给安西军，给大唐，留下几个将种传承薪火。”


    
说着话，他将目光探出窗外，遥遥地看向西边的夜空。


    
自己这一代将领已经都渐渐老去。而大唐与大食之间的较量，恐怕刚刚才开了个头。


    
那个假冒的大食使者不过二十出头。


    
王洵和宇文至、宋武等人，也差不多是同样的年龄。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一 上）


    
从拔汉那出来，商队沿着药刹河北岸继续西行，越走，风景越苍凉。


    
这一带本来是西域难得的膏腴之地，药杀水曲曲弯弯，在两片大漠中间冲出一片绿野，造就了碎叶、休循、大宛、康居等无数繁华所在。然而由于连年战乱和大食人蝗虫般的掠夺，几乎所有文明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落了下去。城池日益衰落，乡村凋敝不堪，驿道变成小径，农田沦为牧场。倒是狼和豺狗种群，日益兴盛了起来。成群结队地在荒草中，见到落单的生物，便试图围拢过去，将其变成口中血食。


    
这样的旅途中，自然是危机四伏。商贩们很自觉地收拢牲口，尽量将队伍长度缩至最短。已经悠闲了好几天的刀客们，也把手掌紧紧搭在了兵器上，时刻准备应付突然出现的危机。只有他们所依赖的主心骨，来自长安李记的商队有些例外。兀自优哉游哉地走走停停，不断地修正手中的舆图，不断地用石块和动物的骸骨堆成一座座矮塔，为以后经过的旅人提供认路的标记。


    
商贩们对此很是困惑，却没有胆子发出疑问。三天前，当大伙都挤在为商贩提供的客栈大通铺上闻彼此的臭脚丫子味道时，人家“李记”的掌柜和几个主要伙计们可是做了拔汉那城主的座上宾。就凭这一点儿，就证明了“李记”的确像大伙先前猜测的那样，已经可以手眼通天！


    
众人如此合作，飞龙禁卫们脸上的神色却丝毫不见轻松。这条路太寂静了，寂静得有些令人寒毛直竖。自打离开拔汗那那一刻起，整整三天半时间，大伙在路上都没看到一个陌生面孔。非但前往极西之地贩卖中原货物的行商凭空蒸发，骑着骆驼去中原做生意的波斯商人也销声匿迹，甚至连前些日子像苍蝇般怎么打都打不干净的马贼探子，也统统失去了踪影。二百余里路下来，除了不时出现的狼群和野兔之外，大伙的视线里，竟然没出现任何活物！


    
情况不对。即便从来没有过做行商的经验，王洵也知道自己可能遇到了大麻烦。使团的真实身份十有八九是暴露了，要不然，已经“饿”了大半年的马贼，不可能突然都集体放了长假。而眼下除了拔汉那国的可汗及少数上层贵胄之外，可能走漏消息的，只剩下那几个提前离开的商贩。


    
“我早就跟你说过，行大事者不能拘于小节，你就是不听！”宇文至认定了使大伙暴露身份的罪魁祸首是商贩们，跟在王洵身边低声数落。“这回好了，所有人都知道大唐的使者来了。来联络西域诸侯一起对付大食人了！那些天方教的教徒岂不是个个都得急红了眼睛？！”


    
“那样做，我跟杨国忠又有什么区别？”实在受不了宇文至的抱怨，王洵看了他一眼，皱着眉头反问。


    
他不肯杀人灭口，并不是因为有什么妇人之仁。而是自己经历过了被别人当草芥践踏的滋味，所以不愿再视普通人为草芥。这种思考显然在宇文至心里得不到任何理解，后者看了看他，愤然抖动马缰绳，“区别就是，杨国忠现在已经做了宰相，而你我却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去！”


    
说罢，不待王洵反驳，快速纵马离开。


    
平心而论，宇文至不愿意跟王洵争吵。虽然两个人现在越来越不投机。在宇文至心里，王洵之所以被卷入那么多麻烦当中，全是因为自己当初不小心上了杨家的贼船。但有时候偏偏他又很难忍住心中的火气，为了王洵的软弱，也为了自己心中的绝望。


    
两个人都憋了一肚子委屈，两个人都想着报仇雪恨。这是他和王洵现在最大的共同点。但王洵却是吃多少亏不会学乖，居然还坚持着他心中那种迂腐的做人信条。甚至比当年在长安城中时，还要执拗。而他，却已经不再相信这世界上有人任何公平可言。人类就像这草原上的兽群，弱肉强食是最基本的规则。兔子生来就注定了当狼和豺狗口中餐的命运，而狼和豺狗头上，还有豹子和狮子。想要不被吃，就得狠下心来，让自己变强，变成狼，变成豹子，变成狮王。把所有敌人都撕成碎片，哪怕它们是自己的同类。而明明是头狮子，却长了颗黄羊的心脏，往往不会被任何种群接受，死都找不到葬身之所。


    
宇文至不嫉妒王洵升官总是比自己快，也不嫉妒王洵在年青一系将领中的人缘比自己好。但他无法容忍王洵有着这么多优势却不擅长利用，平白因为愚蠢的善良，一次次主动往陷阱里边跳，甚至一次次陷入危险。


    
他宇文至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自从他陷入囚牢，而王洵不惜冒着抄家灭门风险，也要想办法营救他那一刻起，他宇文至就在心里暗暗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报答王洵。哪怕为此丢了自己的小命。但他不能容忍王洵固执己见，眼睁睁地浪费自己的回报。


    
背后有马蹄声追了过来，宇文至不用回头，便知道来的肯定是王洵。就像当年在长安城时那样，好朋友在迁就自己。总觉得他比自己大了一些，就喜欢充大哥。实际上，却不知道他这个当哥哥的，心智远没自己这个弟弟的成熟。


    
“你别生气，我并不是想跟你争辩！”果然，王洵的态度明显软了下来，声音里带足了迁就的口吻，“我觉得，那些商贩不太可能猜到咱们的真实身份。即便有所怀疑，未必会跟别人说起。再者说了，那帮家伙向来是无利不起早，向大食人告密，他们能得到什么好处？”


    
后半句话倒也说在了点子上，宇文至强忍心中的怒火，慢慢拉紧马缰绳，“那还有谁，莫非你现在怀疑阿悉兰达不成？”


    
“你不是说过，不能轻易相信阿悉兰达这厮么？”王洵的声音由远及近，依旧是不愠不火。


    
他也不想跟宇文至处得太僵。毕竟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彼此之间虽然性子渐渐不合，却没什么化解不了的矛盾。况且同行的这批弟兄当中，宇文至也是唯一一个有胆子，也经常跟自己唱反调的人，多听听他的见解，而令自己保持清醒。


    
虽然被王洵抓住了痛脚，宇文至却不准备认输，撇撇嘴，冷笑着道：“那天也不知道是谁，自觉舌灿莲花！”话说完了，却突然想起当晚自己是和方子陵、魏风等人打嘴架，王洵从头到尾什么一个字都没说过，心中不觉有些尴尬，撇撇嘴，继续补充道：“用你的话说，那厮也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把咱们卖了，对他能有什么好处？”


    
这个问题，令王洵一时半会根本无法回答。按常理，双方既然已经聊到了战后利益如何分配的层面上，拔汗那土王阿悉兰达应该不会这么快就改弦易辙才对？除非他确定安西军明年不会出兵，或者能从中捞到更大的好处。可采取借刀杀人的手段，将整个使团葬送掉，对拔汉那君臣来说，好处又在哪里呢？莫非他还能借此壮大自家实力？


    
看着王洵那眉头紧锁的模样，宇文至又觉得有些恨铁不成钢。换了自己处于同一个位置上，做出的决策肯定比王洵痛快得多，也简单明了许多。有道是慈不掌兵，即便是封常清封大帅，为了达成最后的目标，有时也会牺牲掉一部分无辜者，他王洵凭什么总觉得能两全其美？


    
“想不出来就别想了！”狠狠踢了胯下坐骑一脚，宇文至气哼哼地建议。“反正咱们的身份肯定是暴露了，现在就看谁第一个带兵堵上来，拿咱们的脑袋向大食那边邀功领赏。与其琢磨过去的事情，不如多谋划谋划眼前。满打满算就六百来号弟兄，还要带着这么多拖累，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办？”


    
“我……”王洵就像没睡醒般，回头四望。宇文至的话没错，六百号弟兄，的确是少了点儿。商贩们根本没有任何战斗力，那些被雇佣的刀客，论身手个个都不错，真的放到两军阵前，个人的勇武根本没机会发挥。万一被某个势力在这里围住……。他又举目四望，忍不住摇头苦笑。周围是一望无际的旷野，没有险要，没有密林，甚至连个可以借助列阵的丘陵都找不到。这一代，天生就是骑兵的战场，打起来一定酣畅无比。


    
“把商贩们甩下，咱们加速往前冲。只要冲到下一座城市附近，无论是谁，让咱们死在眼前，日后都承担不起安西军的怒火！”实在没有办法，宇文至只好替王洵出主意，虽然他知道自己这个主意，十有八九会被对方否决。


    
果然，王洵立刻就开始摇头，却迟迟不给出任何反驳理由。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到底想怎么样啊。大伙都看着你呢！”宇文至再度憋不住怒火，气急败坏地提醒。


    
怎么样？王洵第三次回转头，打量身后长长的队伍。他承诺过，保护那些商贩的安全。承诺过，有朝一日，要带那些飞龙禁卫和民壮们风风光光地回中原去。那些部落武士之所以追随他，是因为相信他能给大伙带来一个好前途。双方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承诺，约定却切切实实存在。


    
他现在已经不是长安城中，那个闯了祸可以不负任何责任的纨绔子弟。他现在的一举一动，都跟很多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他早就不是一个人。


    
“说话啊，真不明白，封帅怎么会看重你？！”宇文至急得心中火烧火燎，凑到王洵耳边大声催促。


    
“嘿嘿！”突然间，怎么看怎么不堪大任的王洵嘿嘿一笑，露出满口的白牙，“你记得有个姓王的家伙么？当年他好像带得人比咱们还少。却几乎横扫了整个西域！”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一 下）


    
王玄策单人独骑荡平西域诸国的故事，在大唐几乎流传到了妇孺皆知的地步。宇文至又怎可能不明白王洵的意思？然而好朋友的前后反差实在太大，几乎到了一瞬间换了个人地步，令他无法不瞠目结舌，半晌，才喃喃回应道：“疯了，你真的已经疯了！”


    
“如今你我，不发疯还有活路么？”王洵咧嘴而笑，摇头反问。“在长安时你靠朱七，结果被人家给卖了！在安西时我想靠封四叔，谁知封四叔也有照顾不到的地方。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荒山野岭，你我还能靠得谁来？东曹、姑墨？又焉知那些土王不会把咱们绑了当做蒲包送给大食人？”


    
“他，他们……”宇文至无言以应。先前他提议抛下商队，带着护卫冲到临近的城下求救，本来就是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比像现在这般在路上混吃等死稍强些，却半点儿也不能保证对方肯接纳大伙。更无法保证城中的土酋不会心生歹意，将使团中的所有人杀得干干净净，从而达到灭口的目的。


    
“若是咱们自己不争气，靠树树倒，靠墙墙塌！”王洵狠狠看了宇文至一眼，仿佛要掐灭对方心里最后一丝希望，“如今之际，咱们只能靠自己和手下这帮弟兄，从绝境中走出一条活路来！如果这点儿本事都没有的话，甭说将来找杨国忠报仇，就是侥幸逃回安西去，军中也不会再有咱们兄弟立足的地方！”


    
这回，轮到宇文至表露软弱的一面了，嚅嗫着嘴唇，半晌，才喃喃道：“封，封帅，封帅不是那种人。封帅不是那种人，他不会害自己的弟兄！”


    
“那也得咱们争气才行！”王洵回头扫了一眼后面的队伍，继续说道，“想让别人把你当个人物，你自己得先把自己当个人物看。否则，无论到什么时候，你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被当成弃子的也没人犹豫！”


    
“封帅没把咱们当弃子。特别是你王明允！”宇文至的声音陡然提高，吓得附近的商队侍卫不断拉紧战马的缰绳，“是你自己主动请缨的。不能怪封帅，绝对不能！”


    
他当年在长安城中无人可依，直到进入白马堡大营，才真正感觉到了安全。所以在他心中，早就把封常清当做了父辈一样的人物，无法容忍别人半点儿污蔑。包括王洵，也绝对不能。可眼下的王洵突然强势得几乎不讲理，耸耸肩，冷笑着道：“我当然相信封四叔。但现在你我根本指望不上他。在安西，指望不上。在这里，更不可能。一句话，我要把大唐使节的旗号亮出来了，你跟不跟我一起干！”


    
“把旗号亮出来？”宇文至根本追不上王洵的思路，紧皱着眉头回应。把旗号亮出来有什么用？那东西又不能当兵器使？但是在转瞬之间，他的眼里就冒出了一道咄咄逼人的精光，“你是不是早就想这么干了？！薛景仙那厮给你支的招，对不对，对不对！”


    
把大唐使者旗号亮出来，就等于把众人此行的目的，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也等同于在逼迫周围的各方势力站队，要么立刻倒向刚刚打了胜仗的大唐，要么继续给大食人尽忠。休想再首鼠两端。而目前所有针对于使团的阴招，同时便被宣告无效。想劫杀使团向大食人邀功也好，想帮助使团以便取得大唐的支持与谅解也罢，都必须摆到明面上来，真刀真枪的干。


    
凭着他对好朋友的了解，宽厚沉稳的王洵，根本不会想到如此决绝的招数。对朝廷忠心耿耿，用兵又素来讲究谨慎的封常清，也不会准许有人这么做。此番出使，本来已经是先斩后奏，达到了封常清所能支持的极限。如果没等朝廷那边的批复下来，就亮出旗号狐假虎威的话，更是等同于硬将整个大唐中枢绑上了使团的战车。


    
宇文至所认识的人中间，唯一胆大、心细、不要脸的便是薛景仙。也只有此人，才会给王洵出这种断子绝孙的狠招。


    
然而，好朋友的回答却再度出乎的他的预料。“不是薛景仙！他也没想到咱们会遇到目前这种尴尬情况。我是在临出拔汉那城时才想到的。我等挟安西军大胜之威而来，是在给别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又何必偷偷摸摸？”


    
“改过自新？！”宇文至突然发现，王洵早就不是他认识的那个王洵。虽然肩膀看上去还一样结实，面孔看上去还一样坦诚。但仅仅这份颠倒黑白的本事，就足以令人刮目相看。


    
当年安西军在怛罗斯河畔惨败，西域诸国倒向大食的举动，根本无可厚非。如今安西军一雪前耻，西域诸国重新投向大唐，也是应有之理。毕竟这些小国的生存之道，便是朝秦暮楚。从来不会把见风使舵的行为当做耻辱。


    
而从王洵口中这么一说，事情就完全变了味儿。如果附近的各方势力立刻表明对大唐的忠心，则大唐可能会“原谅”他们当年的背叛。如果他们继续犹豫下去，或者对大食人心怀眷恋，则活该被犁庭扫穴。


    
不讲道理，一点儿道理都不讲。没有君子风范，一点儿都没有。可站在一个唐人的角度，王洵的话偏偏又让宇文至觉得非常过瘾。仿佛只有这般，才更符合他们天朝来使的身份。才更显得胜券在握！


    
“怎么样，宇文小子，你有种跟我一起干么？”望着宇文至充满迷惑和犹豫的眼睛，王洵又大声追问了一句。脸上的表情，与二人在长安街上做恶少时别无二致。


    
“二郎你说甚？！”宇文至习惯地反问，然后猛然抬头。因为个人经历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不同，这两年，他跟王洵之间已经隔阂越来越深。但就在此刻，那堵隔在二人之间的无形之墙，却突然裂开了一条细细的小缝。透出另外一侧那熟悉的温暖。


    
如果马上要死的话，至少这样的死法，更痛快，更轰轰烈烈。转眼之间，宇文至已经做出了决定，“行，咱就再给他们一个机会！”


    
“你带几个弟兄去队伍两侧，免得一会儿有人被吓到，做出什么冒失举动。”用手拍了对方一巴掌，王洵毫不客气地吩咐。旋即，拨转坐骑，逆着人流走向队伍正中央。


    
宇文至冲着他的背影咧了下嘴巴，随后，点手叫过十几名自己的嫡系手下，“赵大元、杨昊、史怀义，你们几个，各带一伍弟兄，四下加强警戒。待会儿若是发现有人敢不服从命令乱跑乱动，直接射杀！”


    
“诺！”几名低级军官齐齐拱手，大声回应。


    
被点到的都是见过血的老兵，原本就不怎么合格的伪装一去掉，浑身上下立刻杀气毕现。商队中立刻出现了一阵混乱，无数双眼睛抬起来，错愕地看向了队伍中央。


    
那是“李记”大掌柜所在。虽然这些天来，此人很少露面。但那身雍容华贵之气，还是给商贩们留下的极为深刻印象。


    
然而，令大伙更惊愕的事情出现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李记”大掌柜却冲着姓王的护卫头领，诺诺拱手。正当大伙迷惑不解的时候，几名身材魁梧的“家将”从李记大掌柜身后的骆驼背上，扯出了一面旗帜，迎风抖了抖，骄傲地挑过了头顶。


    
“唐”红色的大字，黄色的旗面，边缘缀满了流苏，在太阳的照射下流光溢彩。


    
多日来压抑于众人心头的谜底终于揭晓。不知道为何，几乎所有人在此刻感到的不是恐惧，也不是惊讶，而是发自内心的激动于骄傲。王洵和宇文至事先做出的预防手段全部落空，商贩们先是难以置信地张大嘴巴，伸出手来用力揉眼睛，然后猛然间爆发出齐声欢呼。


    
“噢！”


    
“噢！”


    
“大唐！”


    
“大唐！”


    
这个远在数百里之外的故国虽然不尽如人意，此刻却使得离家在外的游子们心中充满了骄傲。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行走于陌生的国度，无论面对多少危险和挫折，却始终能挺胸抬头。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在陌生的地域生根，发芽，开枝，散叶。却始终未曾忘记自己的祖先，自己的文明。


    
这一刻，大唐不仅仅属于李家。


    
这一刻，大唐不仅仅是一个朝廷。


    
他属于所有挚爱着他的儿孙，所有以他为荣，为他奋战的黄色面孔。他是所有中原游子心中永恒的图腾。


    
感觉到那欢呼声中得崇敬，护旗的兵士挺直身躯，尽力将旗杆挑直，挑高，挑高。


    
起风了。


    
金秋的风吹过来，将旗面吹得猎猎做响。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二 上）


    
西域的秋风，吹得四野一片金黄。


    
天更高，云也更淡。曾经齐腰深的牧草都被风吹得倒伏下去，没有力气再站起来。露出附近平整空旷的大地。


    
这是天生给男儿放歌纵马的所在。每次看到它就令人神清气爽。特别是坐在一头汗血宝马的雕鞍之上，周围簇拥着数千弟兄的时候，更是不由得你不豪气干云。


    
半天云的大当家阿尔斯兰就是这样一个幸福的人。坐在马背上放眼望去，附近清一色的牛皮硬铠，清一色的大宛良驹，足足一千五百余名弟兄，个个红光满面。这都是他阿尔斯兰的手下，他纵横河中的本钱。如果丝绸古道上的买卖能像最近这般继续红火上半年的话，阿尔斯兰相信，附近某座大城，就要换了自己当主人。


    
也不怪他气焰如此嚣张，最近半个多月，这支绰号叫做半天云的马贼，的确赚了个盆满钵圆。丝绸古道南线被大食溃兵人为给破坏掉了，往来商贩们只好绕行北线。而半天云的势力范围，刚好覆盖了药刹水拐弯处这数十里绿洲，商贩们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地方。


    
正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连续十多天下来，阿尔斯兰带着麾下弟兄，日日出击，日日都满载而归。丝绸、茶叶和珠宝等物在东西方的巨大差价，导致往来商贩们个个们都将骆驼背上的行囊塞得满满当当。而在阿尔斯兰手里，这些商人无异于一头头送上门的肥羊，不抢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


    
当货物落到了阿尔斯兰手里后，很快就会通过一个便捷的渠道，以极其低廉价格销售给附近的城主、国主、和总督们。为他换回来大把大把的金币和粮食！有了钱和粮食，就意味着能招募更多的弟兄。有了更多的弟兄，就意味着能吞下更大的肥羊。吞下的肥羊越多，半天云的名气也会变得越响亮。名气越响亮，则在河东一带越吃得开。不但穷困潦倒的牧民会主动前来入伙，就连肩负维持地方安宁的国主、城主和总督们，也会悄悄地伸来友谊之手。准许马贼们在他的城中设立窝点，销赃、打听信息，购买铁器、粮食和战马，反正只要不公然在城里动刀子，其他什么事情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儿。


    
当然，这个友谊不是无任何代价的。在“朋友”需要的时候，马贼们必须两肋插刀。比如在“朋友”不方便出面时，替他做掉某个人，某个家族。或者在朋友与别的势力发生冲突时，作为雇佣军突然出现在敌对势力的后方。偶尔马贼们还需要干点儿本职工作，到朋友指定的地点去制造几场耸人听闻的流血事件，然后在朋友带领军队来时，丢下几具尸体迅速被“击溃！”。这样，“朋友”就会因为做事得力而受到其更高层主人的赏识，马贼们也因为配合默契，拿到应有的补偿。


    
今天，阿尔斯兰准备做的生意，在某种程度上，就可以说是受了“朋友”之托。有一支规模巨大的商队即将从药刹水大拐弯处通过，数日之前他就得到的消息。随后，便有几支马贼同行主动示警，宣布这支大唐商队是根难啃的硬骨头。几家同行陆续派去踩盘子的眼线，居然全被保护商队的刀客们给射死了！这么多天，连商队具体规模和主要运送的货物，都没一支马贼队伍能探听清楚！


    
本来阿尔斯兰听到示警之后，已经不打算动手了。以免折损过多弟兄，得不偿失。毕竟绿林道上纯凭实力说话，万一啃上去嘣了门牙，很快就会被别人取而代之。然而，老朋友俱车鼻施可汗却主动派人找上门来，以伍佰把军中专用大食弯刀的代价，请他出马。不由得他不重新考虑自己的决定。


    
河东一带好铁匠难寻，肯到马贼中讨生活的铁匠更是凤毛麟角。大多时候，马贼们手中的兵器需要高价从城中购买。而被准许在市面上公开买卖的兵器，质量肯定比军队所用差上一大截。所以对正准备大肆扩充实力的半天云来说，这批弯刀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凭着多年到刀尖上打滚儿练就的本能，阿尔斯兰不相信大宛王俱车鼻施会如此好心。然而，伍佰把弯刀的诱惑，又让他实在无法拒绝。思前想后，他决定接受自己的军师，一个来自中原的牛鼻子道士的建议，收下俱车鼻施的礼物，然后联络附近的几家绺子，一块儿“宰肥羊”！这样做，将商队的护卫杀光之后，分给每到每一家绺子头上的“羊肉”难免会变薄，但同时也把被猎物嘣掉门牙的风险，降低到了最小！


    
今天是个出猎的好天气。放眼望去，十里之内的景物一览无余。阿尔斯兰本队人马的左侧，有两支衣冠不整，兵器杂乱的队伍，人数各自在三百左右。那是阿尔斯兰请来助拳的盟友，一捧沙和雪打旺。右侧，则是另外两支前来助拳的盟友，老北风和倒拔柳，各自人数也在三百上下，喽啰们个个面黄肌瘦。跟绰号兵强马壮的半天云相比，这四家盟友简直都是叫花子。根本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如果我做完这趟买卖之后，顺手把他们……”猛然间，阿尔斯兰眼中冒出一道凄厉的寒光。周围这四家同行的实力太弱了，跟他们一起生意，自己肯定吃亏。而过后不肯按约定分赃的话，四家盟友肯定也不会善罢甘休。最合适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在“融入”半天云。这样的话，自己不必再为分出去的东西儿而肉痛，与商队战斗时所遭受到了损失，也能迅速补充回来。


    
这个主意是如此的高明，阿尔斯兰一旦想到，就觉得心头火烧火燎。扭过脸，他向身边的亲信马六儿吩咐，“你，去把老穆头儿给我叫来，不，请，请军师过来。说我有大事跟他商量！”


    
“军师……”马六儿有些犹豫，“您不是让军师带人去探听商队情况了么？”


    
“叫你去你就去，哪那么多废话！”阿尔斯兰不喜欢被属下质疑，举起皮鞭，狠狠地给马六儿来了一记。“让军师把事情交给别人做，赶紧到我这边来！”


    
马六儿躲闪不及，脸上立刻出现了一道血痕。他愣了一下，不敢动手去擦伤口，催动坐骑，迅速跑开。望着此人顺从的背影，阿尔斯兰心中突然有点儿后悔，然而大当家的骄傲很快又压住了后悔之心，撇撇嘴，低声骂道：“连一点儿眼力架都没有，还敢跟老子顶嘴，该死！一支商队，还有什么可探查的。你们几个，给老子打起点儿精神来，一个个低头耷拉脑袋的，老子没管你们饭啊！”


    
后半句话是冲着其他几名亲兵说的。因为马六挨打儿而物伤其类的亲卫们被吓了一跳，立刻将身体挺得笔直。阿尔斯兰这才终于觉得心里舒坦了些，扫了众人一眼，大声道，“别给老子丢人。谁敢给老子丢人，老子就要他的狗命！只要你们好好干，咱们早晚也会有一座城池来安身。到时候，老子给你们每人都封一个大官做，谁都不会落下！”


    
“谢大帅！”明知道阿尔斯兰在画饼充饥，众侍卫们还是齐声道谢。


    
阿尔斯兰心头一片火热，继续喋喋不休，“老子说到，就会一定做到。阿悉兰达当年，不也是跟老子一样吃刀头饭的么？他现在已经做了国主，老子只是生得比他晚了十几年罢了！”


    
这下，不但侍卫们受到了鼓舞，附近的喽啰也士气大振。纷纷拔出弯刀，大拍马屁，“阿尔斯兰汗！”“阿尔斯兰汗！”“阿尔斯兰汗！”


    
现在称汗，肯定太早了些。阿尔斯兰不想过于招摇，挥挥手，制止了众人的欢呼。如果能吞并其他几家盟友，他麾下的战兵人数就可达到四千。再动用今年劫掠所得，招募一些牧民入伙的话，明年开春时凑出五千骑兵没有任何问题。


    
五千轻骑，用得好的话，已经可以颠覆一个国家。特别是在大唐与大食争锋，河东一带群雄乱成一团的当口。阿尔斯兰记得军师穆阳仁曾经对自己说过，附近的大宛王俱车鼻施和拔汗那王阿悉兰达，都不是正统的大宛皇家血脉。他们之所以能各自窃取半壁江山，完全是由于懂得把握机会的缘故。


    
而阿悉兰达手中的兵力满打满算也只有一万五千左右。俱车鼻施的实力比阿悉兰达略强，能够养得起两万步骑。可他们在即将到来的争夺河西之战中，肯定要选择大唐或者大食其中一方。无论怎么选择，战斗中都不可能不蒙受损失。那样的话，半天云的力量，就几乎能与这两个国家平起平坐了。


    
如果手中掌握着一支可以跟国家平起平坐的力量，谁还当马贼？！阿尔斯兰将拳头握紧，将手指慢慢塞进自家的嘴里。


    
狠狠咬了几下之后，他确信自己并没有在做梦。老天已经把机会摆在眼前了，就看自己能否把握得住。坐视机会流逝的人，天亦弃之！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二 下）


    
片刻之后，一身道士打扮的狗头军师穆阳仁骑着马赶到，板着灰败的老脸冲阿尔斯兰拱了下手，低声询问，“大当家找我什么事？马上就要跟敌人开战了，最好不要轻易改变部署……”


    
“当然是非常要紧的事情！”阿尔斯皱了皱眉，念在眼下正有用得到此人的分上，没做过多计较，“区区一个商队，还用不着你我太紧张。本督突然觉得，等宰了这批肥羊之后，咱们的队伍又需要增加些人手了！你以为呢？”


    
说着话，他拿眼光不断往左右两侧的盟友方向瞄。谁料一向擅于揣摩上意的穆军师今天的反应却出奇地迟钝，顺着阿尔斯兰的目光逡巡了好一会儿，才转过头，喃喃地回应道：“若是能筹集到足够的钱粮，把队伍扩充一下也是应该的。不过……”


    
“不要跟我说那些没用的废话！”本想听几句奉承却没听见，阿尔斯兰心中有些恼怒，用力甩了下鞭子，阴森森地命令，“本督已经做出了决定。你只需要想办法把事情做好便是！人，我想要。但最好是他们乖乖地把队伍交出来，免得大伙撕破了脸，到最后谁都为难！”


    
穆阳仁本能地向后躲了躲，脸色显得愈发灰败。反复沉吟了半晌，他才幽幽地说道：“如果大当家执意如此的话，某这里倒也有一个现成主意。可万一传扬出去，未免会坏了大当家的名声！”


    
阿尔斯兰眉头一簇，很是厌烦穆阳仁的啰嗦，“名声管个鸟用！俱车鼻施、阿悉兰达、还有那个鲍尔勃，他们几个谁的名声好过？说，如果主意管用的话，本督日后少不了你的好处！”


    
穆阳仁有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低声补充，“既然如此，一会儿‘杀羊’的时候，大当家何必让弟兄们动作稍慢一些！能让踩盘子的眼线一个都回不来的商队，实力肯定不会太弱。咱们先设计使得一捧沙、雪打旺、老北风和倒拔柳他们不顾一切往上冲，冲得伤筋动骨。然后大当家再借着照顾彩号的名义，邀请他们到咱们那边休整。届时，恐怕他们心里即便不想去，也没胆子推脱了！”


    
这个主意的确足够阴损，只是显得有些过于一厢情愿。毕竟其余四伙马贼的大当家也都是刀尖上滚出来的，不可能一点儿提防之心都没有！阿尔斯兰斟酌了片刻，又低声问道：“这么明显的陷阱，他们肯往下跳么？一旦看出来了，岂不是要耽误本督的正经事？！”


    
“大当家刚才也说过，敌手不过是区区一个商队而已，再强能强到哪里去？”穆阳仁拱了拱手，用阿尔斯兰自己的话做注解，“况且那四人都是穷疯了的。只要大当家事先跟他们约定，谁第一个攻破商队防御圈儿，就有权分七成货物。他们岂肯落于咱们身后？”


    
“哈，这倒是个好主意！”阿尔斯兰高兴得将手中鞭子上下乱挥，差点抽到穆阳仁的眼睛上。“好好好，本督这就将他们几个请过来做约定。你，该忙什么继续忙什么去吧！”


    
“是！”军师穆阳仁整了整道袍，冲着阿尔斯兰深施一礼，然后慢吞吞地拨转了马头。


    
“没事儿给老子施这么郑重的礼干什么？”阿尔斯兰被对方弄得一愣，笑着骂道，“你这臭神棍，莫非心里觉得不忍么？哈哈，既然不忍心，你怎么又给本督出了这么阴险的主意来？！”


    
军师穆阳仁仿佛没听见他的话，佝偻着腰，慢慢往后队去了。绣着一幅火焰图案的道袍在这一刻，显得格外肮脏。“这臭神棍！”阿尔斯兰又低声骂了一句，撇着嘴嘀咕，“才几天没拿鞭子抽你，你的尾巴就翘起来了。等着，待本督先收拾了那几个杂碎，然后再想办法整治你！”


    
骂够了，他自管命人去请其他四伙马贼的大当家前来议事。摆出一副老子吃定了你们几个的姿态，强行要求大伙答应谁先突破商队防御圈，谁分七成货物的条件。其余几名前来助拳的大当家一听，立刻闹了起来，破口大骂阿尔斯兰不守规矩。


    
“规矩？本都督要不是念在大伙都是同行的分上，才不会拉扯你们几个一道发财！”阿尔斯兰撇了撇嘴，大声冷笑，“好，就按规矩，谁出力多谁拿大头儿。本都督麾下有一千五百弟兄，个个身手都是一等一的棒。看看你们，手底下带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知道的是给本都督助拳来了，不知道的，还因为来了一群打秋风的叫花子呢！”


    
“这条道都半年多没行人了！”


    
“人多又怎么样？大不了咱们一拍两散。老子不伺候了，你自己跟商队拼命去！”


    
众人气苦，七嘴八舌地嚷嚷。但心里却不得不承认，自家的实力的确照着阿尔斯兰差了甚多。


    
“好，你们不是说按规矩来么？按规矩，本都督是主，你们是客。按规矩，本都督人多，你们人少。所以本督要分货物的七成，你们几个有何话说？哼哼，之前本督好心给你们机会多分些羊肉，可你们还拿本都督的好心当做驴肝肺……”阿尔斯兰心中早有定计，装出一副气急败坏的模样与对方掰扯。


    
几个大当家你一句，我一句，吵了半天也没吵出个头绪来。一捧沙的头领沙千尺先支撑不住了，咬了咬牙，大声道：“可以，就按你的办法来。但先破了商队防御圈子者，至多分六成。干不干你给个痛快话，倘若不行，沙某宁可立刻走人，不伺候了！”


    
“对，黄某也是这个主意！”雪打旺的头领黄万山素来跟沙千里一个鼻孔出气，见好朋友真的准备撂挑子，也咋咋呼呼地附和。


    
阿尔斯兰心里头分明已经乐开了花，脸上却依旧做出一副很不甘心的模样，“即便大伙不分先后，本督这边也应该分五成才对。本督好心……”


    
“我呸！你要是有好心，沙漠里的野狼就都变成了活罗汉了！”老北风的头领塞吉拉胡向地上啐了一口，冷笑着打断，“最多六成！干不干？不干拉倒！”


    
倒拔柳的头领花十三见大伙先后败下阵来，也不想独自死撑到底。笑了笑，低声道，“就算我们占了你便宜不成么？你阿尔斯兰家大业大，何必跟我们这些穷鬼斤斤计较？！就六成吧，反正，把纂着是你的旗子先插进商队中央去！”


    
“那可保不准。打仗的事情，谁能事先把一切都预料清楚！”阿尔斯兰捡了便宜还卖乖，悻然回应。“六成就六成，谁让本督拿你们几个当朋友呢！说好了，我这边发令后，大伙才一起往前冲。谁也不准抢先！”


    
“好好好。一切都按照你说的来！”沙千里看了看好朋友黄万山，撇嘴冷笑。


    
黄万山本来就不大瞧得起阿尔斯兰，此刻愈发觉得对方形象龌龊，干脆拨转坐骑，一言不发地离开。


    
“怎么走了。咱们还没盟誓呢！”阿尔斯兰大急，策马追了几步，高声喊道。


    
“大伙说好的事情，除了你阿尔斯兰之外，我们几个谁有胆子敢违背？”沙千里又冷笑了几声，策马越过阿尔斯兰，去追自家好朋友黄万山。


    
阿尔斯兰本来就是做作样子，以免被众人看出什么破绽来。听了沙千里的嘲讽，便顺势拉住了战马的缰绳。老北风的头领塞吉拉胡和倒拔柳的头领花十三见此，也觉得心里很不舒服。耸了耸肩，拨马朝黄万山相反的方向而去。


    
转眼之间，四名前来议事的大当家就都离开了半天云的队伍。埋首走在左侧的黄万山突然将坐骑的缰绳拉紧了些，等好朋友沙千里从背后追上来后，低声道：“你说，这阿尔斯兰，到底打的是什么鬼主意！他的眼窝子不会真的就这般浅吧？”


    
“一个杀人越货的强盗头子，目光再长远，还能长远到哪里去？！”一捧沙的头领沙千里摇了摇头，苦笑着回应。“人家兵多，拳头大，你我还是忍了吧！”


    
“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黄万山摇摇头，低声轻叹。对方是强盗头子，鼠目寸光，自己又好到哪里去了？一样是靠杀人越货过活，一样手上沾满了无辜着的鲜血。


    
“那还什么意思！”沙千里继续苦笑，“莫非你真的为那六成货物动了心？莫说凭着你我麾下这点儿人手，未必能拔了头筹。即便侥幸第一个突破商队的圈子，过后那阿尔斯兰肯兑现诺言么？”


    
“你是说。他不但想分了货物的大头，还想吞了咱们？！”黄万山微微一愣，压低了声音反问。


    
“莫非你一点儿都没察觉么？阿尔斯兰今天的确太好说话了。放在平日，谁能从他嘴里多挖出半成货物来？！”


    
“嘶！”黄万山直拔自己的络腮胡子。他的确察觉出了阿尔斯兰居心叵测，却没想得这么深。“吞了咱们，他就不怕树大招风？”


    
“树如果足够大，就不怕了！”沙千里一语道破天机。“我听说，封瘸子要领兵打过来了！俱车鼻施做下了那等好事，封瘸子一到，会留他一条狗命么？”


    
“嘶！”黄万山一不小心，直接将胡子扯下了一小簇。疼得直吸冷气。如果俱车鼻施汗被唐军处决，柘折城一带必然会出现权力空档。阿悉兰达出身草莽，未必能一口整个大宛吞下。届时，药刹水两岸必然又是一番风起云涌。也难怪阿尔斯兰未雨绸缪了。如果黄万山和沙千里两个处于跟阿尔斯兰同样的位置上，也未必能抵挡住这个诱惑。


    
然而，此刻沙千里想得却是另外一番光景。沉默了片刻，他咬了咬牙，低声跟好朋友商量，“兄弟，做哥哥的问你一句话，这样的日子，你过得滋润么？”


    
“滋润个狗屁！”黄万山一磕马镫，沉声回应，“若不是舍不得将最后这点弟兄白白葬送在路上，老子早掉头向东去了。即便死，也是咱安西军的鬼雄！老沙，你是不是想跟我说，起兵接应封瘸子。你放心好了，只要他的旗帜一出葱岭，老子立刻带人迎过去！”


    
沙千里轻轻点头，嗓音居然有些哽咽，“封瘸子为人虽然古板。却也不是个不讲道理的家伙。当年怛罗斯惨败，大伙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能活下来，已经不易。他的心眼里只要还有半分人性，想必就不会追究咱们这些年杀人越货的过错。所以，咱们手中这点儿弟兄，无论如何不能被阿尔斯兰吞了。这么多年咱们都熬下来了，不能倒在最后这几天上！”


    
“嗯！”黄万山低声响应，虎目中有泪水在轻轻打转。近两万大军出征，最后跟着高仙芝撤回安西的，只有区区不到千人。剩下的，或者战死沙场，或者被大食人俘虏，当做奴隶卖往西方。他和手下几十名弟兄，是硬在尸山血海中杀出一条路来，遁入了万里瀚海。


    
待大食军撤走后，他带着弟兄们靠劫掠为生。渐渐于药刹水畔闯出了名号。不久，又在一个偶尔的机会，碰到了同样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沙千里。为了避免成为附近几大势力的关注目标，二人不敢合兵一处，不敢肆无忌惮地扩充实力。只想有朝一日，能带着麾下的弟兄们回到安西。回到中原，回到自家那十五亩永业田旁。


    
这个梦，是支撑着二人和各自麾下的弟兄们活下去的动力。所以，谁也休想将它吵醒。哪怕是将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能。半晌，黄万山抹了抹眼角，低声道：“老沙，这一关该怎么过？你说吧。你主意多，我跟着你就是了。”


    
“即便咱们不跟商队拼得两败俱伤，事后，也逃不过阿尔斯兰的惦记！”沙千里想了想，咬着牙道，“所以，咱们待会儿只能这样……”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三 上）


    
在如此空旷的荒野里，猎物的踪影很容易被发现。刚刚胁迫着几个前来助拳的同行签订城下之盟没多久，队伍的正前方就传来了喽啰们的欢呼声。


    
“嗷！”“嗷！”众马贼像狼一样大声嚎叫，然后迅速摆出攻击姿态。羊很肥，不是一般的肥！放眼望去，光是驮货物的骆驼恐怕就不下两千头。而更令马贼们振奋的是，贪婪的商人们居然没有选择趁大伙立足未稳之时夺路而逃，却错误地将骆驼驱赶到队伍外围，紧紧地缩卷成了一团。


    
这无疑是个极其愚蠢的策略。如果商人们丢下一部分货物跑路的话，因为动了贪心，众马贼便很难尽全力追赶。所以顶多截下商队的部分货物，其余的便只能任由他们逃离生天。而商队一旦缩卷成团，试图负隅顽抗的话。双方便只剩下了不死不休的结局。要么马贼们因为代价过于惨重，忍痛退走。要么商队所聘请的刀客和商人们一道被杀光，货物全部落于马贼之手。


    
见一切事情都朝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阿尔斯兰心情非常振奋，清了清嗓子，大声吩咐，“传本都督的将令，不准出击，先打人墙，把羊群围起来！”


    
“大当家有令，不准出击，先打人墙，把羊群围起来！”


    
“大当家有令，不准出击，先打人墙，把羊群围起来！”


    
发财在即，一众亲兵也非常高兴，扯开嗓子，把阿尔斯兰的将令流水般传了下去。


    
半天云的二当家敏图和三当家哈根闻听，立刻带领各自的嫡系，分左右抄向商队的两侧。狗头军师穆阳仁也抖擞精神，领着百余名与自己关系近的小喽啰绕向商队的身后。一旦包围圈形成，便是总攻开始的时刻。阿尔斯兰满意地挥了几下马鞭，将头向左右两侧的同行们看去，“嗯……！嗯？！”。


    
他突然像被蜜蜂蜇了一下般，两道扫帚眉紧紧地皱成了一个疙瘩。本队人马右侧的老北风和倒拔柳如他事先所料，人和马都躁动不安，显然不甘心“羊肉”被别人拿走大半儿，准备抢个先手。但本队人马左侧的一捧沙和雪打旺两支队伍却太沉静了，沉静得有些令人恐惧。


    
“他们要干什么？”凭着多年刀尖上打滚形成的本能，阿尔斯兰嗅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眼下他的本队人马已经分成了四部分，留在自家身边虽然还占大头儿，也不过八九百人。如果一捧沙和雪打旺两人趁这个机会反水的话……


    
“传令，让老二和老三赶紧撤回来。南北两侧的位置留给老北风和一捧沙他们！”当机立断，阿尔斯兰向身边的亲信大吼，“快，吹角，吹角，让老二、老三和军师给我收拢队伍！”


    
“大当家，你说什么？”亲兵马六等人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直着眼睛确认。阿尔斯兰刚才的命令根本不合常理。大伙把命令变成角声容易，可一旦领会错了大当家的意图，过后恐怕就不是挨一顿鞭子就能恕罪的事情。弄不好，连脑袋瓜子都得被砍下来挑在枪尖上！


    
“收拢队伍，传令。全体向我靠拢！”阿尔斯兰没时间跟麾下这群笨蛋解释，厉声怒喝。屈于他平日的淫威，传令兵慌忙抓起一只号角，用力吹了起来。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令人失望的角声从中军传出，迅速响彻整个旷野。“大当家在干什么？”“大当家今天怎么了？”已经跑出半里多远的二当家敏图和三当家哈根等人拉住坐骑，迟疑地回头张望。先是放着好好的头功不准自家弟兄抢，非要照顾老北风等几个外来户。眼下又于攻击的半路上把队伍硬往回拉，准备放商队一条生路。疯了，莫非他昨夜纵欲之时，脑袋栽到了地上不成？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没等他们决定接不接受来自背后的乱命，不远处的商队中猛然响起一阵激烈的鼓声。伴着雷鸣般的旋律，一杆金黄色的大纛，高高地从骆驼背上竖了起来。


    
“唐！”猩红色的汉字，随着旗面上下舞动。


    
紧紧依偎在一起的骆驼猛然被人拉开，战鼓响处，有股暗金色洪流倾泻而出。金盔、金甲、暗金色战旗。一排排马槊平指前方，宛如银河中的点点繁星。


    
“咚咚——咚咚——咚咚！”金色的洪流涌动速度不是很快，但那股一往无前的气势，却令所有马贼六神无主。第一排只有五个人、彼此之间相距三尺。第二排是六个人，在冲刺的过程中，与前方袍泽拉开两丈左右的距，错开半个身位。第三排冲出来的金甲战士，比第二排又多了一个人，依旧与前排袍泽拉开两丈距离，错开半个身位。然后是第四、第五、第六、第七……


    
就在马贼们被突然发生的变故惊得手忙脚乱之际，已经有近十排金甲战士从骆驼队深处涌出，每个人手中都是一柄丈八长槊，槊锋处反射着耀眼的寒光。


    
“唐军！”阿尔斯兰听见自己已经变了调的声音，他不知道自己该庆幸还是诅咒。好大一只肥羊，吃进肚子后，足够让他积累起称雄河中的本钱。可这一切的前提是，他能做一头真正的狼，而不是喂羊的那把青草。


    
留给他做正确反应的时间没多长，稍一迟疑，便彻底失去。从骆驼队身后杀出来的唐军越冲越快，转瞬间，已经跟乱成一团的二当家敏图所部发生了接触。如阳光照见了积雪，阿尔斯兰能想像多快，二当家敏图所部败得有多快。“嘭！”第一排与唐军接触的马贼，连招架的姿势都没摆全，就被对方用槊锋撞离了马鞍。一丈八尺多长，碗口粗细的槊杆在与人体接触的瞬间，如弓臂般弯曲成弧，随即，游龙摆尾。战马冲锋产生的力量和双方碰撞产生的力量，重新汇聚在一起，由槊杆中部径直向槊锋释放。“铮！”“铮！”“铮！”，清脆的声音不绝于耳。马贼们一个个飞起来，飞上天空。惨叫着，盘旋着们，无可奈何地坠落于地。被急冲而至的战马踩在蹄下，踩成一团团肉泥。


    
冲在最前方的五名唐人速度稍稍变慢，却依旧追上了另外几个躲避不及的马贼。“嘭！”“嘭！”“嘭！”，“铮！”“铮！”“铮！”，沉闷的撞击声和清脆的槊杆弹开声交替而起，又是五具尸体落地。二当家敏图所部队伍，转眼被撞凹了一个大坑，血如泉涌。


    
当长槊第三次弹开之后，冲在最前方五名唐人的坐骑终于放缓了脚步。然而，他们身后，另外六名唐军已经杀到。借助战马奔跑的速度，撞进前排袍泽在敌阵中砸出来的血凹深处，“嘭！”“嘭！”“嘭！”，如惊涛拍岸，一瞬间将血凹变成血口子，转眼又扩大成一道永远也无法弥合的放血槽。


    
第二排唐军的速度因为尸体的阻挡而放缓，第三排唐军又至。还是同样一个位置，还是同样一种节奏。将血槽继续扩大，扩大，彻底撕裂成一道壕堑。


    
第四排……


    
不用第四排了。没等第三排七名唐军的释放完了战力，二当家敏图及其麾下的马贼们已经魂飞魄散。不用任何人下令，争先恐后地拨转坐骑，向远离唐军的方向窜去。把匆匆撤凑过来支援的另外一支队伍，三当家哈根所部冲得东倒西歪。


    
然而唐军的攻击却还在继续。如同事先演练了无数遍一般，一排接一排涌上来，从背后追上逃命的马贼，将他们挑上半空。然后又是一排接一排加速，叠浪般，扫清沿途一切阻碍。


    
“完了！彻底完了！”站在本阵中调度全局的阿尔斯兰如同被吓傻了般，呆呆地目睹了二当家敏图和三当家哈根的溃败，没有发出任何正确命令。那只在大伙假想里令人垂涎欲滴猎物，根本不是什么肥羊！只是它伪装实在太好了，太逼真了。直到它露出獠牙后，才被发现是一头狮子。


    
到了此刻，阿尔斯兰唯一清楚的就是，俱车鼻施挖了一个巨大的陷阱让自己往里边跳。商队的真实身份，俱车鼻施肯定一早就知道。所以，他才不惜重金来买通半天云，推着大伙往火堆上扑。毫无疑问，当自己带领着一众马贼把唐人耗得筋疲力尽之后，俱车鼻施将带着倾国之兵跳出来。一刀一个，将先前拼命双方杀得干干净净。


    
“大当家，大当家。怎么办啊。怎么办啊。您倒是说句话啊！您倒是说句话啊！”危难关头，亲兵马六儿倒比阿尔斯兰更能沉得住气。见自家头领两眼发直，赶紧用力晃了他几下，大声呼喊！


    
“怎，怎么办？怎么办？”阿尔斯兰喃喃地回应。对付丝绸古道上的行商，他有充足的经验。然而跟官军作战，他却一点儿头绪也摸不着。对方的攻击太犀利了，犀利到了根本无法阻挡的地步。阿尔斯兰刚才分明看见，三当家哈根几次稳定队伍，试图凭借人数的优势打断对方攻击节奏。但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在绝对的战斗力差距面前，弟兄们简直是在自寻死路。


    
在三当家哈根的激励下，几十名素以凶悍著称的弟兄，飞蛾扑火般掉头冲向黄色洪流。却连个泡都没冒起便被甩上了天空。红色的血浆在天空中飞溅，头顶的太阳也被染得流光溢彩。比阳光更耀眼的，是敌军挑起的那面战旗。


    
“唐”，炽烈如火，骄傲亦如火。


    
“眼下最要紧的，当然是稳住。正面冲过来的唐人只有两百多。而咱们这边，加在一起还有两千多弟兄！”马六儿彻底急了，冒着被阿尔斯兰秋后算账的危险，越俎代庖。“传令，您赶紧传令。让老北风、一捧沙他们，全都靠过来，靠到您身边来。咱们结圆阵，耗也把唐人耗死！”


    
“传，传令。所有人，向我，向我靠拢！结圆阵，结圆阵！”阿尔斯兰先是顺嘴答应，随后全部神魂又回到了身体当中。“传令，结圆阵迎敌。大伙跟唐寇拼了！”


    
“圆阵。所有人向大当家靠拢！”


    
“圆阵。所有人向大当家靠拢！”


    
亲兵们再度扯开嗓子，将命令传了出去。随即，是一阵阵惊惶的号角声。已经乱成一锅粥的马贼们终于有了主心骨，纷纷策动坐骑，蚂蚁一般挤向阿尔斯兰所在位置。被突然发生的变故弄蒙了的老北风、倒拔柳等马贼队伍，也重新振作士气，慢慢向阿尔斯兰所部靠拢。


    
如果圆阵结成，未必没有翻盘的机会。至少，能挺到俱车鼻施赶来，拉着唐人一道去下地狱。恶狠狠地看了已经突破了所有阻碍，马上就要冲到本阵边缘的唐军一眼，阿尔斯兰咬牙切齿，“跟他们拼了。杀退了唐寇，寨子中所有积蓄，大伙平分！”


    
“平分！”“平分！”马贼们大声鼓噪，自己给自己打气。然而，唐军的攻击力实在太强了，比他们以往见过的所有队伍都强了一百倍。二当家敏图没等撤回本阵，就被唐军追上，从背后刺下了坐骑。三当家哈根几度试图阻挡唐军的脚步，为大当家这边赢得变阵机会。却把手中所有力量都搭了进去，紧跟着自己也被一支冷箭射下了战马，生死未卜。


    
这道凭空冒出来的黄色洪流，根本不是人力所能阻挡。眼看着唐军越冲越近，越冲越近，阿尔斯兰刚刚稳定住的队伍，又开始动摇。圆阵最外围的喽啰拼命往里挤，圆阵内部的马贼们为了保命，不得不将刀尖对准同伙的后背。而一捧沙、雪打旺两支队伍更损，居然不声不响地绕到了圆阵后方，随时准备着开溜。


    
“都别挤，跟我来！”关键时刻，阿尔斯兰也被逼出了几分狠劲儿。回过头，向黄万山和沙千里两人大喝。“老子带人先顶上去。老沙，老黄，塞吉拉乎，您们几个看着办！”


    
“并肩子上啊！”老北风的头领塞吉拉胡和倒拔柳的头领花十三都被激起了几分血性，挥舞着弯刀大声回应，“一起上，堆也堆死他们！”


    
沙千里看了看黄万山，又看了看越来越近的那个“唐”字，忽然咧嘴而笑。“一起上啊，弟兄们！”他大声呼喝，手中钢刀斜劈，将距离自己最近的某个隶属于半天云的马贼头目，一刀劈成了两段。


    
“弟兄们，把咱们的旗子扯起来！”黄万山紧随沙千里之后，一边策马前冲，一边大声呼喝。


    
“把咱们的旗子扯起来！”


    
“扯起来！”


    
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有面千疮百孔的战旗，在马贼们的背后高高地扯起。


    
“唐！”已经陈旧得几乎看不出颜色的汉字，这一刻，竟然如火焰一般，灼痛了所有人的眼睛。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三 下）


    
怎么会这样？


    
一时间，阿尔斯兰、塞吉拉乎和花十三等人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很快，关于一捧沙和雪打旺两支队伍的记忆，便如潮水般从他们的心头涌起。


    
每当一捧沙与别的绺子起了冲突，第一个赶去支援的，肯定是雪打旺。反之，亦然。


    
每当众马贼合伙做买卖，或者聚集在一起根据各自的实力重新划分活动范围的时候，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总是共同进退。


    
这两支队伍的地盘相距极近，却从没起过争执。如果换了别人，恐怕已经不知道火并多了少回。


    
黄万山和沙千里两个明明好得几乎穿一条裤子，却也从没露出过试图将手下队伍合并迹象。


    
无论是丰年还是荒年，一捧沙的队伍只有三百上下。雪打旺的规模也差不多。没有多大发展，也不见削弱。


    
丝绸古道上，几乎任何一伙马贼，都不是独立的存在。都或多或少地与地方势力有瓜葛。然而，一捧沙和雪打旺两支队伍，却没接受过任何地方势力的资助，也从没为任何地方贵族充当过打手。


    
无人能驾驭得了他们，即便把他们逼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也很难让他们屈服。


    
这些年，绿林同行不看好他们，地方势力不待见他们，却都无法将他们解决掉，或者吞并为自己的属下……


    
他们像两只迷途的雪狼，骄傲且孤独地存在。与背后的碧野黄沙格格不入！


    
平素这些细节没人过分关注，如今那面已经看不出颜色的战旗一亮出来，所有谜团便昭然若揭。他们不是绿林同行，始终不是。他们甚至不属于河中这片天地。他们来自大唐，他们是把骄傲刻在骨头里把坚强融进血脉深处的大唐男儿。无论距离家乡多远，多久，都是！


    
不知为何，此刻在阿尔斯兰、塞吉拉乎和花十三等人心中，对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居然生不起什么恨意来。原来那两个家伙是唐人啊，难怪他们不肯为任何实力卖命。原来他们一直在隐藏实力，就是等着今天，等着有朝一日，能再堂堂正正地打起自家的旗帜。


    
这种男儿，即便做了对手，也令人觉得佩服。三名马贼大当家相对苦笑，都知道今天的战斗，已经彻底写好结局。前面一支唐军装备精良，攻击犀利。后方一支唐军士气高昂，经验丰富。被这样两支气势如虹的大唐儿郎前后夹击，即便人数再多一倍，大伙也不可能取胜。


    
如今，三名大当家不约而同想做的，就是带着尽可能多的亲信脱离战场。唐军再强，终归是一伙过客。而他们却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唐军来去如风，他们却坚韧如戈壁滩上的野草。当对面这伙唐军和背后的一捧沙、雪打旺等人离开后，附近方圆数百里，依旧是他们的天下。脚下这片贫瘠而广袤的土地上，人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只要身边能剩下几十名老喽啰，用不了多久，就能重新拉起一支队伍。


    
可如此一个低廉的要求，实现起来也非常的困难。在正面唐军的犀利攻击下，马贼们不断后退，宛如巨锤下翻滚的顽铁。而来自背后的唐军就成了一块铁砧，与前方的唐军遥相呼应，不断将马贼的队伍压扁，压扁，压成了细细的一长条。每一锤击落，都是红光飞溅。


    
老北风的头领塞吉拉乎向后组织了两次突破，都被一捧沙和雪打旺的人给硬生生顶了回来。倒拔柳的头领花十三用刀子逼着一些喽啰往前添，试图将扰乱唐军的攻击节奏，以便为自己和嫡系亲信们赢得安全撤离的机会，却偏偏事与愿违。


    
没有人能挡住前方唐军的锋樱。虽然他们只有百许人，但那区区百余杆长槊如同被萨满施加的祝福般，所指之处，一切皆成齑粉。没人能突破后方唐军的阻拦，虽然他们衣衫不整，兵器残破，但他们所站立的地方，却坚硬如铜墙铁壁。


    
这就是唐军。


    
曾经横扫河中，让众豪杰纷纷俯首的唐军。


    
这就是唐军，曾经以区区数人，带领十几万仆从荡平半个天竺的唐军。


    
虽然经历过怛罗斯之战的惨败，脚下这片土地已经不为大唐所属。然而，唐军威名，依旧像梦魇一样印在药刹水两岸每个牧人的心上。


    
无论他们手里拿着如何简陋的兵器。


    
无论他们被逼到了怎样的逆境。


    
他们依旧，


    
一人可十。


    
十可当百。


    
百可破万。


    
当上万唐军席卷而来，整个天地都将为之颤抖。


    
而唐军以往对待俘虏的宽容与仁慈，又使得马贼们心中生不起顽抗到底的念头。当看见两面新旧不同，却一模一样大唐战旗分别竖立于自家身前身后之时，马贼们的士气就已经垮了下去。当发现自己这边无论采用何等招数，都难挡唐军全力一击之时，马贼们已经彻底绝望。


    
打不可能打得过，败在这样一支队伍手里，也算不得什么耻辱。况且丢下兵器投降，还未必会丢掉性命。大伙又何必自己非要往唐人的槊锋上撞？


    
也不知到是谁带的头儿，最靠近唐军的喽啰们，开始丢下兵器，跳下战马。把双手抱在了自家脖颈上，缓缓蹲下身体。


    
这是标准的投降动作。据说，当年那支唐军，见到做出这个动作者，都不会再施加伤害。


    
前方喽啰的举动，令距离唐军稍远一些的喽啰们愈发不知所措。很多人都将坐骑拉住，免得不小心冲到唐军马前，被长槊在身上捅几个透明窟窿。可背后就是大当家和他们的嫡系，众喽啰也不敢现在就彻底放弃抵抗。只好呆呆地站着，等着最后的机会到来。


    
喽啰们不愿意拼命，阿尔斯兰、塞吉拉乎和花十三等人也束手无策。偏偏此刻他们的位置都处于队伍正中央，想要策马从两侧逃走，却被乱成一团的自家弟兄挡住了去路，半晌都挪不开三尺远。


    
眼看着再不冲出去，大伙就都得被唐军的战马踏成齑粉。亲兵马六急中生智，挥刀从背后劈翻两名乱作一团的小喽啰，大声叫嚷道，“风紧，分头扯呼。别挡道！挡道者死！”


    
“你这……”阿尔斯兰心疼得直哆嗦，挥起弯刀，就想把马六砍成两段。但他的胳膊被老北风紧紧地架在了半空中。“你疯了，他是为了你好，赶紧走，别耽误功夫！”


    
阿尔斯兰愣了愣，猛然惊醒。双腿一夹马肚子，紧紧跟在了马六背后。几名嫡系护住他，一边前冲，一边抡开胳膊左劈又砍。一瞬间，就在周围砍出了条血淋淋的缝隙来。


    
塞吉拉乎和花十三两人的嫡系见样学样，也纷纷向同伙举起的马刀。这些家伙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惯匪，只要动了杀机，手下便毫不留情。须臾之后，以阿尔斯兰的战马为前锋，一支鲜血淋淋的队伍从人群侧面冒了出来。因为唐军前后夹击而涌成一条长条状的喽啰们轰然崩溃，大小头目各不相顾，四散而逃。


    
“想跑，哪那么容易！”正在骆驼队后调度全军的王洵见状，立刻命人晃动军旗，把原本埋伏在驼队两侧，准备拿来用做疑兵的镖师们全撒了出去。“一颗人头一吊开元通宝，三颗人头一石茶砖。不愿意要钱的，可以折算军功，领取武勋。回头到安西节度使大营兑现。”


    
“呜呜——呜呜——呜呜！”伴着催命的号角，齐大嘴和储独眼两个，各自带领百余名刀客倾巢而出。人马卷起一阵狂风，打着旋从背后追向逃命的马贼。刀锋过处，人头滚滚而落。


    
单纯论个人武力，刀客们远远在马贼之上。然而以往双方相遇，为了保护货物和雇主，前者总是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即便有幸杀出重围，或者耗得马贼们不得不退走，也要付出非常惨重的代价。


    
今天，这一切都翻过来了。看上去年纪轻轻，说话做事都不怎么靠谱的钦差大人，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在马贼背后安排了一支伏兵。在两支唐军的前后夹击之下，人数占据绝对优势的马贼们居然连一刻钟都没坚持住，就开始四散逃命。如果让他们跑掉了，大伙将来还有脸见那些死在马贼手里的同行么？此刻不给他们报仇，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去？杀，杀光他们。即便不为了钦差大人许下的高额悬赏，也要将马贼斩草除根。为了这些年来死在丝绸古道上的刀客，为了那些永远回不了故乡的冤魂。


    
看到左右两侧伏兵尽出，阿尔斯兰和塞吉拉乎等人心中愈发绝望。双腿拼命磕打马肚子，即便身边就有人被从坐骑上砍落，也绝不回头迎战。好汉不吃眼前亏，已经输成这样子了，就不在乎输得更多。狡猾的唐军连伏兵都安排好了，谁知会不会还藏着更多的后招？今天这仗，本来就是个大陷阱。即便没有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不带队反水，大伙也讨不到任何便宜去。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四 上）


    
如果阿尔斯兰、塞吉拉乎和花十三等马贼头领，此刻有胆子回头张望一下的话，他们就会立刻地后悔得把肠子都吐出来。


    
唐军的如潮攻势不见了。曾经让赛吉拉乎用尽全身解数都无法阻挡的如林槊锋，在一群丢下兵器，引颈就戮的俘虏面前却迟缓了下来。他们似乎还不能彻底摒弃对同类的怜悯，无法放任自己的坐骑从俘虏的身体上踏过去。尽管每多耽搁一瞬，便会有更多的马贼成为漏网之鱼。


    
与这些无法摆脱妇人之仁的持槊者相比，后来从两翼杀出的“伏兵”们显然更为狠辣果决。但这两支伏兵所发出的声势固然浩大，取得的实际战果却微乎其微。他们过分追求于展示个人的勇武，相互之间很少配合，或者根本没有配合。什么迂回，包抄，策应，接力，诸如此类基本骑兵战术，一概不会！只要马贼们不惜代价埋头前冲，就有机会从给他们的刀下逃生，根本不用过分害怕。


    
与上述两支队伍相比，临阵倒戈的一捧沙和雪打旺等人，倒是透出了几分久经战阵的老练来。但比起追亡逐北，他们眼下更需要的是尽快证明自家的身份。毕竟一杆破旧的战旗无法说清楚一切，刚才有共同的敌人在时，对面的唐军无暇顾及太多。待马贼的抵抗一瓦解，立刻有数十名长槊手摆出了警戒姿态。如果一捧沙和雪打旺两支队伍稍微表现出一点敌意的话，他们不介意将刚才加诸于马贼们头上的如雷攻势，再度施展一次！


    
只要阿尔斯兰等人不被突然出现的巨大变故弄得六神无主。只要他们刚才带领嫡系部属在战场核心处多坚持片刻。结局将截然不同。至少，他们有可能将半数以上的喽啰撤出来。


    
然而，这一切只是假设。唐军在西域的数十年积威，足以令阿尔斯兰等人魂飞胆丧。他们不敢回头，不敢顾身边弟兄们发出的惨叫，只管一味地催动坐骑，催动坐骑。追过来的刀客们虽然人数众多，毕竟在坐骑的精良程度和对周围地形的熟悉程度上与马贼们有一定差距。砍下了几十颗人头后，便慢慢被拉开了距离。


    
眼看着再追下去，就有与大队人马失散的风险，齐大嘴恋恋不舍地收拢了队伍。另外一位刀客头目储独眼还没杀得尽兴，听齐大嘴吹响了事先约好的收兵号角，策马凑了过来，皱着眉头问道：“就这样放走他们，太可惜了吧？！”


    
“先让他们多蹦跶几天！”明明跟好朋友一样觉得惋惜，齐大嘴却生了一张硬嘴巴，笑了笑，做出副成竹在胸的模样，“钦差大人事先叮嘱过，让咱们不要跑得距离大队太远。想必他早就料到了此节，故意放几个贼头一条生路！”


    
“钦差大人交代过，我怎么一点儿都不记得了？！”储独眼狠命皱眉，无论如何努力，都想不起钦差大人几时曾经对自己和齐大嘴作出过这种要求。然而，此刻的他对王洵已经佩服得到了恨不能将对方供起来的地步，丝毫不敢做丝毫违拗，“估计是我当时没往心里头去。说实话，老齐，咱们哥俩这回可真看走眼了！”


    
“谁说不是呢！”提起最近几天发生的一连串变故，齐大嘴就忍不住想咬手指头。太像做梦了，比做梦还不真实。几个在丝绸古道上混了大半辈子的老江湖，居然没看出商队和军旅的区别来！而钦差大人在身份暴露之后，所显示出来的胸襟和手段，更是令他拍刀赞叹。不肯迁怒于无辜的商贩和刀客，不肯屈服于逆境。在敌我难分的未知之地，毫不犹豫地打出大唐使节的旗号。面对数倍于己的敌军，毫无惧色，并且奇招尽出，摧枯拉朽般将马贼们击溃。


    
特别是那支事先潜到马贼队伍身后的伏兵，简直就是神来之笔。数遍心头所有能记住的名将，智将，齐大嘴都不认为他们做得和钦差大人一样神不知鬼不觉。


    
越是用崇拜的眼光看，钦差大人的形象越完美。虽然他的脸比传说中的那些英雄黑了些，身材也显得过于粗壮，与传说中那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潇洒模样格格不入。回返的路上，齐大嘴继续跟老朋友探讨，“你说咱们大唐，是不是早就盯上这几伙马贼了！否则，伏兵怎么那般容易潜到马贼身后去？”


    
“我估计是！”储独眼揉了揉兴奋得已经发了红的眼睛，咧着嘴回应。“你注意到没？伏兵的旗子都掉色了。往少了说，他们至少比咱们早来了一年多。啧啧，钦差大人这谋略，真叫老成。跟他比，咱们这些人年纪真的活到了狗身上！”


    
“是啊，是啊。人不可貌相啊！”附近的刀客们连连点头。无论先前对年青的钦差大人多不看好，此刻，大伙全都当此战之前的那些怪话不是出于自己之口。“最好钦差大人先别忙着公干，带着咱们一路横扫过去。哼哼，我看这条道上，哪支马贼再敢嚣张！”


    
真的会这样么？别做梦了吧！齐大嘴和储独眼两人互相对着摇头。以他们二人做刀客这么多年的经历，官军主动为商贩提供保护的情况，平生还是第一次见到。以往大唐在西域的威名固然赫赫，安西军实力固然藐视群豪，但是，这份威仪却从没跟普通百姓分享过。在大部分平头百姓眼里，官军在西域打输打赢，好像都是朝廷的事情。与他们无关，也给他们带不来半点儿利益！


    
可今天这位带着大伙杀马贼的钦差大人，说话做事，真的和其他大官不一样？莫非他除了钦差身份之外，还有别的背景？这样想着，齐大嘴和储独眼两个，不约而同地抬起头，向远方的战场望去。


    
那面金黄色的大唐战旗还笔直地树立在风中，骄傲且华贵。真的不同了，以往的大唐战旗，从没让人感觉到如此亲近。真希望他走得更远些，挑得更高些。齐大嘴等人默默想着，不知不觉间，已经将腰杆挺得笔直，笔直。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四 下）


    
他们几个对王洵佩服得五体投地，却不知此刻战旗下的王洵，在指挥作战方面，其实是个如假包换的半桶水。非但临阵倒戈的两伙马贼与他半点儿关系也没有，就连拿来对付阿尔斯兰、塞吉拉胡等人的手段，也是参考了几个月前安西军大破大食军的招数，照着葫芦画了个瓢而已。


    
按照王洵原来照搬照抄来的部署，整个战斗应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步，长槊手列队冲阵，打敌方将士一个措手不及。第二步，轻甲骑兵把握住战机，从长槊手撕开的缺口冲进去，搅乱敌阵。第三步，当敌军阵型彻底出现两翼与中央不能相顾之态时，他事先安排下的疑兵，数百名由齐大嘴和储独眼带领的刀客要一齐杀出，干扰敌方主将的判断。然后，才是真正的杀招，由他带着一百五十名陌刀手靠上前去，给敌方以致命一击。


    
几个杀招环环相扣，也算抄得了封常清当日几分精髓。谁成想第一招还没使全，马贼们居然全军崩溃了。后面几式“巧妙”安排，除了两支疑兵在追杀敌军的过程中起到了些许作用外，其余全落到了空处。这让王洵心里感觉非常难受，就像抡着上百斤的大铁锤去砸石头，不小心却砸到了一泡狗屎上面。虽然目标的结果同样是四分五裂，持锤的人却被自家弄得气血翻涌，一时半会儿根本缓不过精神来！


    
被从天而降的胜利弄得头晕脑胀，王洵接下来的指挥就像突然间换了一个人一般，半点儿也没有可称道之处。好在阿尔斯兰等人已经被吓破了胆子，根本没有勇气回头。而宇文至、宋武、方子陵等人好歹也都是白马堡大营正规培训出来的军官，纵使从中军传来的将令前言不搭后语，也懂得如何按部就班地收容俘虏，打扫战场。同时，大伙还不忘了分出一部分兵马，监督来历不明的“友军”。以免整个战斗功亏一篑。


    
待王洵的心智终于又回到正常水平，战斗的收尾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斥候们事先探听清楚的两千五七百多名马贼，除了阿尔斯兰、塞吉拉乎等匪首和一名叫做穆阳仁的狗头军师，各自带着几十名嫡系成功逃走外，剩下几乎被全歼于此。不过被阵斩的马贼人数还不到总人数的两成，剩下的全都主动缴械做了俘虏。


    
这可让王洵感到有些为难了。他身边只有六百多名唐军，还不及俘虏的三分之一。若是被对方缓过神来，就很难再控制住局面。然而，将俘虏尽数诛杀，在此刻也不是一个合适的选择。一则与安西军的军规不符；二来他此番出使的目的是为了合纵群雄，也不宜表现的过于血腥。


    
“不如将处置俘虏的事情暂且搁到一边。先跟对面的人打个招呼去！”见王洵满脸迟疑之色，宇文至走上前，低声提醒。“如果他们所打的旗号为真的话，恐怕是当年在怛罗斯之战中被杀散了的。若是能拉到咱们队伍当中来，可成为你我今后的一个大助力！”


    
“他们？”王洵先是迟疑，然后狠狠地拍了自己脑袋一下，“亏得你提醒，否则我真的太对不起人了。走，一起过去。无论是不是当年失散的弟兄，至少人家今天帮了咱们大忙！”


    
说着话，他策动坐骑，缓缓走向对面已经按兵不动多时的友军。远远地挺直身躯，拱手致谢：“多谢对面的弟兄出手相助。大唐河中安抚使，中郎将王洵在此有礼了！”


    
帮了忙却被当贼看，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早就都憋了一肚子火，见王洵年纪轻轻就穿了正四品武将服色，身后还披着一件赤红色披风，心中愈发觉得憋屈。当即，由沙千里拱了拱手，冷冷地回应道：“几个怛罗斯河畔的孤魂野鬼，能不拖大人的后腿就不错了，怎配提‘帮忙’二字。刚才即便没有我等凑热闹，想必马贼们也难逃出大人的手掌心。若有添乱之处，还望大人不要见怪才好！”


    
“是啊，是啊。还请钦差大人不要见怪才好。否则我等还真担当不起！”其他几名原安西军将领纷纷附和，看向王洵的目光充满了挑衅。


    
“强敌环伺，所以在没弄清楚诸位身份之前，王某不得不小心些。得罪之处，在此赔礼了！”王洵在马上再度拱手，大声向众人致歉。


    
“不敢，不敢！”沙千里等人纷纷闪避，脸上的阴云却没有半点儿消散迹象。


    
周围这些人果真为怛罗斯之战失散的安西军弟兄的话，这几年来，所吃的苦头可想而知。而从这些人匆匆套在身上的标识上看，其中官职最高者，也不过是个校尉。也难怪他们心中不舒坦。猜到敌意的起源，王洵笑了笑，非常平和地说道：“今天如果不是你等出现，王某纵然能取胜，也要付出不小的代价。作为答谢，所有缴获之物，便全归诸位好了。除此之外，王某还能给诸位挤出大约够吃两个月的干粮和一批铠甲、兵器。如果诸位不嫌弃的话，立刻就可以派人跟我去取！”


    
“你？”沙千里等人先是一愣，然后怒形于色，“你这话什么意思！拿我等当叫花子打发么？”


    
“几位兄弟误会了！”王洵非常礼貌地再度拱手，心平气和地解释，“王某此番奉命出使，有重任在身，不敢于路上耽搁太久。而诸位与王某又互不统属，无论是上报功劳，还是指挥调度，王某都不便干涉。所以才准备挤一些干粮和兵器出来，让诸位自行返回安西。安西军刚刚打了一场胜仗，从这里往东，应该没人敢难为一支打着大唐旗号的兵马！”


    
说着话，他自管抬着眼皮往对方那面破旧的战旗上看，压根不在意沙千里等的愤怒。众人被气得几欲吐血，却从王洵的话头里挑不出半分毛病来。半晌，黄万山轻轻叹了口气，带头向王洵拱手，“我等日日盼着，就是重新站在大唐的旗帜下。却不敢作为一哨残兵，灰溜溜地爬回安西去。钦差大人如此年少有为，还是请给我等再指一条明路为好！”


    
“是啊，是啊。钦差大人既然能一路毫发无伤走到这里，想必见识要高人一等。我们这些人都是莽夫，还请大人不吝指点！”沙千里也强忍住心头恶气，顺坡下驴。


    
他与黄万山两个本来就有再度为国出力之意，否则也不会看到王洵这边的旗号之后，立刻打出同样大唐战旗。但先是因为宇文至等人的刻意提防，让他们几个觉得热脸贴了冷屁股。后来又因为把王洵当成了借助祖宗余荫捞功名的纨绔子弟，心生轻慢。所以才故意冷言冷语一番，免得表现得过于急切，合兵一处之后反而被王洵呼来喝去。


    
谁料想王洵根本没有收编他们这支队伍的打算。并且还主动提供粮草辎重，送他们东归。这种大度且毫不在意的姿态，登时让沙、黄两人的盘算落了空。若是灰溜溜地逃回安西，这两年来，他们原本就有很多机会，又何必等到现在？况且就这样不声不响地回去了，又怎可能得到封常清的关注？若是得不到封常清的关注，不能于安西军下一次东征时斩将杀敌，日后九泉之下，又如何面对当年战死在怛罗斯河畔的袍泽？


    
想到那些死不瞑目的袍泽，众人心里先前对王洵的一点不满也变得微不足道了。相继拱手，你一言，我一语地说道：“两年多来，我等将河中各地的山山水水，大路小径，摸得烂熟。若是钦差大人有需要我等效力的地方，尽管开口就是。我等不敢推辞！”


    
“是啊！都是为大唐而战。分那么清楚干什么？钦差大人做事仗义，我等也不能太被人小瞧了去！”


    
早在听到对方自报身份为‘怛罗斯河畔的孤魂野鬼’的时候，王洵心里就已经开始打这支队伍的主意。只是他这两年所受磨砺颇多，心中早就被磨出了无数沟壑，所以才使出了一招以退为进，逼着对方先行表态。


    
如果沙千里和黄万山等人不肯上当，王洵自然还有很多从高力士、陈玄礼、封常清等仇人或者恩人身上偷师来的手段，一招招施展开来，逼着对方就范。总之，这支在敌人背后忍辱负重多年的队伍他已经看到眼里了，绝对不会任由它从嘴边溜走。


    
此刻已经渐渐接近目标，王洵叹了口气，装作很为难的样子说道：“不瞒诸位，此刻等在王某面前的，几乎步步都是陷阱。今天的这伙马贼，不过是别人丢出来的探路石子而已。你等如果拿了干粮现在就向东返的话，十有八九能平安回到大唐境内。如果跟王某一道向西，前路恐怕是九死一生……”


    
“有什么可怕的。我等这条命原本就是捡回来的！”


    
“就是！若是没有风险，我能还没兴趣呢！”


    
不待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人做决断，附近的将士们纷纷表态。王洵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当即将双手一抱，四下做了个罗圈揖，“如此，王某就多谢诸位弟兄了。都是军中弟兄，咱们就直来直去。请诸位先在我帐下委屈些日子，待回到安西后，所有功劳苦劳，无论是这几年王某没亲眼看见的，还是今后王某亲眼看见的，将一一上报，绝对不会让诸位的血白流半滴！诸位，可愿意相信王某！”


    
“愿意，愿意！”众将士听王洵突然满口都是大实话，愈发觉得此人可靠可亲。纷纷围拢过来，大声回应。


    
“两位大哥，可愿意助王某一臂之力！”得到了众人的支持，王洵才又回过头来，向沙千里、黄万山两个头领发出邀请。


    
“我们……”沙千里不禁有些气结，弟兄们跃跃欲试了，做头领的哪还有阻挠的道理？“我们二人，愿意唯大人马首是瞻！”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五 上）


    
见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的气焰已经不像先前那样高，王洵迅速换了副面孔，笑着建议：“那就赶紧带着弟兄们过来换身齐整铠甲，捎带着把兵器也补充一下。我这次带得辎重虽然不多，给大伙每人挤出一套来，还是绰绰有余！”


    
两支孤军被困在河中一带已经将近三年，大多数弟兄们此刻非但身上的铠甲早已破得没法再修补，就连手中的兵器也豁牙露齿，令士气和战斗力俱大打折扣。而对于将士们而言，有一整套优质的铠甲和兵器，无异于多出了半条命。因此，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根本没有拒绝的余地，再度齐齐拱了拱手，带着几分感激的口吻说道：“如此，就多谢钦差大人了！”


    
“别叫我钦差，我听着别扭。”王洵笑着摇了摇头，伸出胳膊，做了个邀请的手势。“请两位前辈带着弟兄们跟我来。在下姓王，单名一个洵字，乃是封节度帐下的一个厮杀汉。封节度需要试探河中地区群雄对大唐的态度，为来年的西征做准备，一时半会儿却找不出合适人选来，才临时赶我这个笨鸭子上了架。若依王某本心，这合纵连横之举，乃文人玩的勾当，根本不该有王某一介武夫什么事情，也远不如真刀真枪拼得痛快！”


    
这番话有真有假，意在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听在耳朵里，却觉得非常亲近。“在下沙千里！见过将军大人！”“在下黄万山！见过王将军！”


    
正客套间，二人突然觉得王洵这个名字有点儿耳熟。仔细一看，又看到了他挂在马鞍桥下的兵器，同时愣了愣，将两双眼睛圆圆地瞪了起来。


    
宇文至一直在警惕着对方的一举一动，发觉气氛有异，立刻提了提马缰绳，与王洵并在了一处，“两位前辈怎么了？还有什么特别要求，尽管提出来让我家将军知晓？”


    
“你是王洵？”沙千里根本不理睬宇文至举动，目光上上下下地扫视，颤抖着双唇追问。


    
“是啊！”王洵被问得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拨开宇文至，笑着回应。


    
“你真的是王洵！”黄万山也好像受到了什么惊吓般，盯着王洵的脸，上上下下看了个没完，“你真的是王洵！那个两军阵前，将大食第一好汉萨尔格拉在两军阵前一锤子砸死那个？！老天爷，没想到竟然是你！”


    
“我……？我哪有那么大本事啊！”王洵瞠目结舌，如坠云雾。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稀里糊涂地居然已经闯下了这么大名头。两军阵前一招斩杀敌将，对方还是大食第一好汉？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啊？自己的确斩杀过一名大食莽夫，却也是费了好大力气的，并且最后用的也是刀而不是锤，怎么传来传去全变了模样？！


    
此刻，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才没心思管真相到底是什么呢！他们两人能带着一伙残兵，在强敌环伺之下坚持到现在，所凭得全是心中一股信念。几乎有关大唐的一切，都会被拿来放大、加工、激励士气。而唐军数月前以少胜多，大破二十万大食联军的喜讯，早就被二人添油加醋对属下弟兄重复了无数遍。几个关键人物，更是浓墨重彩地反复描绘，并且加入了无数个人想象在里边。


    
况且西域各地交通简陋，信息传播完全靠旅人的嘴巴。安西唐军与大食之战的经历，传到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的耳朵里时，已经承受过了无数道加工，与事实相去甚远。


    
在民间的想象里，能被大食军主帅派出来挑敌骂阵者，肯定是军中第一好手。大食军之所以败得那么狼狈，也肯定是因为第一好手输得太快，影响了全军的士气。而杀死了大食第一好手的唐将，肯定是身高过丈，眼似铜铃。说不定还是什么古代神明转世，专门来对付残暴野蛮的大食人的。


    
诸多因素叠加在一起，王洵形象在传说中已经非常高大。即便是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也不止一次地设想过，如果有朝一日能与此人并肩而战，将会是何等的荣耀。二人没想到的是，短短几个月后，他们的愿望就能实现了。更没想到的是，当自己第一眼看到心目中的英雄时，居然会把对方当成个混军功的纨绔子弟！


    
想到这儿，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不觉面红过耳。先冲着王洵深施一礼，然后回过头来，冲着各自的部属大声介绍，“弟兄们，这就是我跟你们说过的铁锤王，阵斩大食第一勇将的王洵王将军。还赶紧不过来一道拜见！”


    
刚才听到两位头领跟对方的交谈，弟兄们已经激动得跃跃欲试。此刻得到许可，谁还能再保持镇静。纷纷策马上前，冲着王洵用力拱手，“见过王将军！”“见过铁锤将！”


    
“大伙免礼。免礼，都是自家弟兄，千万不要客气。不要客气。”被热情的人群包围起来的王洵额头见汗，不断拱手相还，“再客气我就头晕了！赶紧跟着我领铠甲兵器去。还有很多事情要大伙做呢！”


    
听王洵说得直爽，众人更觉得这位年青的将军对脾气。齐声答应着，让开一条路，然后簇拥在王洵身后朝骆驼队方向走。经过刚才带队监督自己的方子陵等人面前时，却还念念不忘瞪上几眼，以泄心头怨气。


    
“都是人啊。运道咋就差这么多呢！”方子陵气得直翻白眼。刚才王洵只带着宇文至一人过去跟来历不明的队伍打招呼，他其实心里暗中捏了一把汗。毕竟对面的那支残军除了一面千疮百孔的大唐战旗之外，拿不出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一旦他们怀着某种不良企图，王洵就等于自己把自己往刀尖上送。


    
谁料王洵走过去后，三言两语便折服了对方的两名头领。随即，虎躯一震，再震，再再震，居然转眼就成了那支残军的主心骨。


    
单看脸上的表情，此刻即便王洵拿大棒子往外赶，那伙来历不明的残军也要死乞白赖追随他了。这情形，没法让人不嫉妒。可是嫉妒之余，方子陵却又由衷地替王洵感到高兴。如果残军的来历真的像他们自己所说，是当年怛罗斯河畔失散的弟兄。收服了他们，就等于大伙身边又多出了两个团老兵。与原来的两个团加在一起，甭看只有区区千把人，却都是实打实的精锐。此后西行路上再遇到任何规模的对手，勉强都有一拼之力了。


    
王洵的好运气显然不止这么一点儿。很快，令方子陵更为嫉妒的事情就发生了。走过俘虏们身边的时候，沙千里迟疑了一下，低声向王洵问道：“怎么他们还都站在这儿。将军是不是很头疼怎么处理这帮家伙？”


    
“的确如此！”一旦拿对方当了自己人，王洵就不喜欢打肿脸充胖子，咧了咧嘴，坦然承认。“王某此番前来，是替大军探路的。不宜杀戮太重。可轻易地放他们走的话，王某又怕他们以为我唐人迂腐可欺，回过头在丝绸之路上变本加厉地祸害咱们的人！”


    
“放他们走？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沙千里有心在王洵面前表现，笑了笑，主动请缨，“末将想跟大人讨一支令，收编了这伙土匪。不知道大人意下如何？”


    
“收编他们？”王洵脸上的表情很是迟疑。类似的主意他也想过，然而一则难以保证马贼们的忠心，二来对方的战斗力也实在太差了些。用来摇旗呐喊则浪费粮食，驱使起作战的话，恐怕没等敌人靠上前，他们反倒把自家阵脚给冲散了。


    
“这片土地上，向来是强者为尊。以大人目前的名头，不愁他们不忠心耿耿。”仿佛猜到了王洵的担忧，沙千里笑着补充，“至于打仗，这边和咱大唐不一样。向来是凭着少数精锐决胜负，其他人能起的作用都很有限！”


    
王洵先是一愣，随后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我还奇怪呢，怎么刚一交手，半天云就溃不成军了！那就烦劳沙将军收编了他们，能借着他们的人数，沿途壮壮声势也好！”


    
“得令！”沙千里兴奋一拱手，纵马朝俘虏们奔去。马贼们将今天的战败的原因十中八九归咎到了他的头上。因此个个满脸愤恨，若不是兵器已经被收走，旁边还有几十名唐军虎视眈眈的话，真恨不能一起扑上前，将此人碎尸万段。


    
沙千里却不怕招人恨。先是策马围着俘虏队伍兜了几个圈子，然后带住坐骑，冲着俘虏们大声喊道：“你们知道今天输给了谁么？两军阵前一招砸扁了大食第一勇将的铁锤王。也就是他老人家懒得跟你等一般见识，没有亲自动手。否则，甭说阿尔斯兰那厮跑不了，你们这些个家伙，也得一半儿都变成肉酱！”


    
唯恐有人听不明白，他先用汉语说了一遍，紧跟着又用突厥语大声重复。众俘虏们听第一遍时，还把敌意写了个满脸。待听了第二遍，猛然间就把王洵的模样跟传说中的人物对上了号。脸上的敌意立刻消失不见，代之是由衷的钦佩和尊敬。


    
河中地区百姓多为突厥遗族，虽然近年来已经渐渐被大食人同化，但骨子里信奉的依旧是狼群法则。服从强者而鄙视弱者，并且没有什么持久的忠诚概念。先前阿尔斯兰实力强，大伙纷纷聚集于阿尔斯兰旗帜下。如今来了一个比阿尔斯兰强大百倍的豪杰，大伙便立刻恨不得扑将过去，借托他的威名，像周围弱小者亮出白森森的獠牙。


    
“听清楚没有？我再说一遍。”把俘虏们的表情看在了眼里，沙千里继续用两种语言重复，“你们今天，输给了铁锤王。一点儿也不冤！他老人家说了，哪个要是还不服，尽管向他单挑。只要打赢了他，就可以带着兵器和战马离开，此外，还赠送十斤茶砖！有不服的没有？有想赚茶砖的没有？”


    
众俘虏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讪讪而笑。据说能空手搏杀虎豹的大食第一勇士萨尔格拉都被铁锤王一锤子砸扁了。自己上去，不是纯粹活得不耐烦了么？


    
“好，既然没人有胆子跟铁锤王单挑，我就再给你们另外一个机会！”看看火候已经差不多，沙千里笑了笑，突然将腰间横刀抽出来，高高地举在了手中。“铁锤王需要有人替他杀人放火，愿意去的，自己列队，跟我到铁锤王面前，向他发誓效忠。不愿意的，自己割了两根大拇指，滚到柘拆城中做叫花子吧！”


    
铁锤王招募喽啰？俘虏们喜出望外，立刻骚动起来，推推搡搡地在沙千里的背后列队。一些原本就是小头目者则出动出面维持秩序，唯恐表现得晚了，日后不会受到铁锤王的重视。而个别不愿意继续过刀头舔血日子的马贼，却舍不得两根大拇指，犹豫再三，趔趄着跟到了队伍末尾。


    
转眼间，队伍已经收拾整齐。在沙千里的带领下，走到王洵面前，齐刷刷拜倒，大声地说道：“我等没长眼睛，得罪了您老人家，该死，该死。请英雄饶恕我等。我等从今以后，愿意供英雄驱使。您让我杀谁我杀谁，您让我打谁我打谁。即便让我自己抹脖子，也绝不皱一下眉头！”


    
这些人有的说突厥语，有的说粟特语，有的说汉语，各种语言汇集在一起，比数百只鸭子的叫声还要乱。王洵根本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什么，却知道沙千里已经出色地完成了任务。高兴之余，又想着收拢这些人的心，清了清嗓子，大声回应：“诸位免礼！都站起来吧！咱们也算不打不相识。既然你们愿意跟着王某，王某也不会亏待你们。从今以后，有功同赏，有过同罚……”


    
“谢大人！”俘虏们乱轰轰的站起身，东倒西歪，完全是一伙乌合之众。


    
这般模样，上了战场也只会拖自己人后腿。可自己能拿什么鼓舞士气呢？一边训话，王洵一边搜肠刮肚。钱财，好像作用不大。自己也拿不出太多的钱财。大义？如果马贼们心中有大义的话，也不会去杀人劫道了。翻来覆去，他豁然发现，此刻，除了被越传越玄的威名外，自己近乎一无所有……


    
突然，王洵看到了封常清送给自己的侍卫，原先的倭人，现在的唐人，王十三，心中灵光乍现：“如果有人接连三次立下头功，我就做主，帮他归化，让他做个唐人！”指了指不远处的大唐战旗，他真诚地许诺，“教他说唐人语言，许他穿唐人衣衫，帮他取唐人名姓。让他的子子孙孙，永远都是唐人！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受人尊敬，让人羡慕的唐人！”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五 下）


    
他有心将这伙马贼彻底地收服为在关键时刻亦可以依仗的部曲，因此毫不犹豫地便拿出了自以为最具诱惑力的赏格。谁料曾经让倭人十三苦盼了十数年的大唐子民身份，对一众马贼却起不到任何激励作用。众人只是敷衍着道了声谢，便纷纷把头低了下去。仿佛根本没把王洵的许诺当一回事情。


    
难道他们没听明白我说什么？现实远远偏离预期，王洵尴尬地皱起了眉头，两眼之中充满了困惑。记忆中，倭人十三为了得到大唐子民户籍，可是花了近十年功夫。而眼下追随在自己身后的那些楼兰人、突骑施人，提到唐人的生活如何如何，又有哪个不是满脸羡慕？哪个会像这伙马贼般，根本没把天朝上国的户籍看在眼里？


    
有道是，人的名，树的影。他现在的形象已经被传言描述得像个八臂修罗一般，足以令人谈之而变色。此刻双眉一皱，立刻有一股无形的压力以两脚所站立处为核心，慢慢扩散开来。众马贼见状，更不敢与他的目光相接，一个个将头埋到腰间，再稍低些许，就要整个人钻进泥土中。


    
还是沙千里为人机警，发觉现场的气氛不对，赶紧出头来替王洵打圆场。“你们这伙鸟人，耳朵都塞驴毛了？”扯开嗓子，他对着一众马贼们大喊大叫，“铁锤王他老人家刚才的意思是，如果你们肯好好干，他就收你们做家奴。子子孙孙都跟着他吃香喝辣！”


    
“谢老爷！”“谢大人”众马贼如梦初醒，兴高采烈地拜倒在地。有人按捺不住内心激动，磕完头后，居然拍打着胸口唱起了歌。虽然歌词里面的内容王洵一个字都不懂，但歌声中所包含的感激却是如假包换。


    
如此荒唐的情景，令王洵登时哭笑不得。这些人家伙到底什么毛病啊。难道给人当家奴，比自由自在地做一个寻常百姓还有诱惑力么？但眼下肯定不是探讨这些问题的时候，既然马贼们心甘情愿，他也只好顺水推舟。反正他在疏勒河畔还有不少的田产没人帮着收拾，日后把这伙马贼带回去做佃户和牧民，也省得他们再四处为祸。


    
想到此层，他便不再于细节上较真儿了。先叫来方子陵和魏风和几个有官爵却没有补到相应实缺儿的部属，让他们将归降的马贼们随意均分为四个团。然后直接命方、魏二人做校尉，其他人做旅率、队正，把其中两个团的架子给搭了起来。随即，又将剩下的两个团马贼带到了沙千里和黄万山二人面前，笑着问道：“不瞒两位前辈，王某出使前刚刚升的中郎将，麾下正好有几张空头告身。如果两位前辈不嫌弃的话，请先在王某这里屈就都尉一职，顺带着帮我管管这些家伙。其他一些事情，咱们等回到安西后，再从头细说！”


    
“这……”沙千里和黄万山愣住了，谁也没想到王洵会这般大方。想当初，他们在安西军中拼死拼活数年，才勉强拼到手一个个振武校尉的散职。如果不是因为弟兄们被打散了群龙无首，这辈子可能都没机会补上统领一团兵马的实缺儿，独自统帅一团人马。而今天刚刚投靠到钦差大人麾下，便从校尉升到了都尉。并且各自麾下人马也得到了扩充，由不足一个团变为足额的两个团。


    
要知道，此刻王洵自己的嫡系麾下，算上刚才补充进去的俘虏，也不过才四个团的人马。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所控兵卒，加在一起已经足以跟主将分庭抗礼？


    
这是何等心胸才能做出的决定。能做出这种决定的主将，又怎能不令人心折？愣了一会儿，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互相看了看，不约而同跳下坐骑，冲着王洵肃立拱手，“大人，大人如此厚爱，末将，末将愧不敢当！”


    
“两位前辈真的是客气了！”王洵哈哈大笑着跳下坐骑，伸手将沙、黄二人拉住，“咱们都是刀尖上谋富贵的，说这些客气话做什么。抓紧时间把他们训练出来，派上用场才是正经！说实话，日后需要用到两位跟人拼命之时，王某也不会跟你们客气！”


    
“愿听大人差遣！”“敢不为大人效死力！”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又退开半步，冲着王洵郑重施礼。


    
到了此刻，王洵才有把握，自己真正得到了二人的支持。笑呵呵地摆摆手，大声提议，“都是安西军出来的，咱们就不在虚礼上耽搁功夫了。你们两个赶紧把队伍整理好，然后到骆驼队中的那座军帐找我。我先去那边安抚一下商贩们，顺便命人准备些饭菜。咱们待会儿一边吃，一边商量下一步该怎么走！”


    
“多谢大人！”沙千里和黄万山齐声道谢，然后各自高高兴兴地整顿兵马去了。


    
目送二人离开，王洵吩咐方子陵和魏风也去整顿各自的部属，然后拉着宇文至、宋武等人，一起返回驼队中央。


    
驼队中央，商贩们亲眼目睹了一场毫无悬念的战斗，早已对年青的钦差大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大伙心中都盼望着，这趟生意就一直如今天般走下去，遇到不开眼的马贼就上前砍翻，遇到前来窥探的小喽啰就射成刺猬，耀武扬威，谁也不用再担惊受怕。


    
但是，钦差大人到底准备护送着大伙走多远，商贩们心里却没半点儿把握，也不敢主动询问。作为“士农工商”四民中地位最低的一类，他们平素能跟着县太老爷直接对上几句话，都是难得的荣耀。更甭说对钦差大人指手画脚了。那可是皇上的信使，手里拎着尚方宝剑的人物。稍不高兴，把你给先斩后奏了，大伙跟谁喊冤去？


    
可心中的期盼一旦冒了头，就很难被压抑住。凭着以往跟官府打交道的经验，商贩们凑了一份贺礼，公推了程记掌柜程思远和家将“莫大”做代表，等在驼队的缺口前“犒师”，期待着这份礼单能打动钦差大人，让他尽量能命令麾下军队护送大伙多走一段。


    
恰好前去追杀逃敌的齐大嘴和储独眼两人也赶回来缴令，见到程掌柜和莫大，便主动打了个招呼。程掌柜正愁怎么才能跟钦差大人搭上话，立刻拉住了二人，竹筒倒豆子般将商贩们的拜托说了出来。


    
“我估计大伙这回是杞人忧天了！”齐大嘴略作迟疑，便笑着掉起了书包，“钦差大人如果不是心怀慈悲的话，先前如何肯带着我等走这么远？他老人家此行的最终目的地在哪，咱们不该问，也不能问。但只要他继续向西，咱们就跟在队伍后边，想必他老人家也不会拒绝！”


    
“那是，那是！”因为常年低头跟人说话的缘故，程掌柜的背有点驼，“但咱们受了大人的好处，怎么也得有所表示不是？否则，岂不被人笑咱们不懂礼数？二位老哥都是在钦差大人面前说得上话的人物，待会儿只要把大伙的意思说清楚了，大伙过后肯定会念你们二位的好处！”


    
“都是乡里乡亲的，什么好处不好处我看就算了！”刚刚品尝了一回将马贼追得屁滚尿流的滋味，储独眼自觉视野和心胸都开阔了许多，笑了笑，谢绝了程掌柜许下的好处，“我跟齐大哥，肯定会尽力把大伙的意思带到。您老人家和莫大哥也千万长点儿眼色，不该提的要求，不要乱提！”


    
“那是，那是！”有求于人，程掌柜点头哈腰时，脊背驼得更低，“你们都知道，小老儿从不是那不晓得进退之辈。可大伙都把寄托放在小老儿这里了，小老儿怎么着也得探探大人的口风。待会儿，还请您二位尽量给小老儿多多美言几句。还有你，莫大，待会儿看到我……”


    
转过头，他刚想对同伴叮嘱几句拜见钦差大人需要注意的细节，却发现一向谦卑有礼的家将“莫大”此刻却抬着脑袋，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一个方向发傻。程掌柜心中大急，推了对方一把，低声呼唤：“莫大，莫大，你看什么呢。你听见我说没有？”


    
接连推了几下，家将莫大才回过神来，先看了一眼满脸惶恐的程掌柜，然后又看了一眼从远处渐渐走近的王洵、宇文至等人，长长出了口气，自言自语道：“这才是男人，这才是男人该过的日子！万俟这半辈子，这半辈子，真的他娘的是白活了！”


    
“你说什么呢，莫大？！”程掌柜被弄得一头雾水，又狠狠推了“莫大”的胳膊一把，焦急地提醒，“钦差大人就要回来了。别在他老人家面前失了礼数！”


    
“我不叫莫大，我叫万俟玉薤！”一向与人为善的“莫大”突然有了脾气，甩开程掌柜的胳膊，大声强调，“你老不用担心，大伙的意思，我去跟钦差大人说。我跟他也算曾经有些交情！不过，从今天起，万俟要跟您老告辞了。万俟不愿意再窝着了！万俟要去过今天真正男人的日子！”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六 上）


    
就你？还跟钦差大人有过交情？程掌柜歪起脑袋看着万俟玉薤，根本不相信对方说的任何一个字。放眼疏勒程记商号，有谁不知道莫大虽然长了一副好身板，却生就了一个兔子胆儿。遇见麻烦能躲就躲，实在躲不开了也会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如果他真的跟钦差大人有交情的话，这两年多来又何必天天夹着尾巴做人？


    
谁料齐大嘴和储独眼二人此刻也好像吃错了药，非但不帮着程老掌柜劝阻莫大，反而相继拱了拱手，信誓旦旦地说道：“好汉子，你尽管放心去。疏勒城中如果有什么需要照应的人，包在我们哥俩身上！”


    
“是啊，包在我和老齐身上。要是我们老哥俩再年轻个十来岁，说不定也跟你一道去了！”


    
这都叫什么事儿？！程老掌柜气得呼哧呼哧直喘粗气。依仗为左膀右臂的家将要去投军，高薪礼聘来的刀客跟着煽风点火。倘若其他刀客再跟着起哄，后半段路程莫非我老汉还得自己拿刀保护货物不成？


    
还没等他想出几句合适的话来劝说众人不要胡闹。万俟玉薤已经越众而出，远远地冲着王洵以抱拳，大声喊道：“恭贺王将军旗开得胜。万俟玉薤受众商贩之托，特带了礼物前来犒劳您和您麾下的弟兄。万望王将军不要嫌弃我等寒酸！”


    
几句话说得不文不白，好歹大致意思没什么差错。程老掌柜先是被弄得一愣，然后赶紧追上前来，双手将礼单举过头顶，“小老儿受同行之托，特来为钦差大人贺胜。些许礼物，不成敬意，还请钦差大人代将士们收下！”


    
早在长安时，王洵就不是个贪财的性子。经历了若干风雨之后，更不把这些身外之物看在眼里。听完了万俟玉薤和程掌柜的客套话，跳下坐骑，上前搀住程老掌柜，“大伙的心意王某领了，但这份礼物，还请老人家给大伙带还回去……”


    
“那怎么行？”没等他把话说完，程老掌柜已经跪了下去，“钦差大人带着弟兄们跟马贼拼死拼活，我等帮不上什么忙，出点小钱，总是应该的。否则，接下来的道路，怎好意思再受大人的保护！”


    
“老人家快快请起，大伙赚的都是血汗钱，王某绝对不能收！”王洵闻听此言，赶紧用力将程掌柜拉起来，同时笑着向对方交底儿，“至于保护你等安全，乃我大唐将士应尽之责。您老人家只管让大伙放心跟着我走就是了。别的不敢保证，至少河中这段路，王某会一直护送着大伙走完它！！”


    
“多谢钦差大人，多谢钦差大人！”程老掌柜心里终于有了底儿，再度向王洵跪拜致谢，“可是这份礼物，您老人家……”


    
“行了！”万俟玉薤见程老掌柜没完没了地为礼物之事纠缠，大声出言打断，“钦差大人乃开国侯爷之后，不稀罕你那仨瓜俩枣。真的有犒劳弟兄们的心思，您老人家不如回去跟大伙商量商量，多为大人凑点儿干粮、熟肉出来。或者找熟人在沿途购买些粮草补给！别跟我说为难，这条路上，你们肯定有办法！”


    
“呃……”程老掌柜被吓了一哆嗦，旋即明白莫大的话有道理。才打了第一仗，钦差大人的部属就翻了番。照这样发展下去，军中携带的粮草补给肯定不够用。而商贩们的目的地虽然不在河中，跟沿途的地商却或多或少有些瓜葛。即便当地贵族下了禁令，大伙偷偷跟城里的老客联系上，也能弄出些粮食来。


    
想到这儿，他便不再于礼物一事上纠缠。顺着王洵的搀扶站起身，冲着对方轻轻拱手，“小老儿不会说话。但今天却可以向钦差大人保证。只要您一声令下，就是挖门盗洞，小老儿也能帮您挖出足够的军粮来！”


    
还甭说，这个许诺，真的歪打正着。王洵刚才还在跟宇文至、宋武两人为保证大军的补给而犯愁，没想到有人会主动把任务揽过去。当即，他点点头，郑重向程掌柜拱手还礼，“如此，就拜托给老丈了。眼下军粮还不缺，但用不了太久，王某就会请老丈出手？”


    
“不敢，不敢。能为大人做事，是小老儿几辈子修来的福分！”程老掌柜赶紧侧开半边身子，满脸自豪地承诺。“大人放心好了。若是做不到，小老儿就把这身老骨头拆了给弟兄们熬汤喝！”“你那身骨头，再熬也熬不出几两油来！”万俟玉薤笑着又插了一句，将程老掌柜推在一边，旋即冲着王洵再度抱拳，“王将军，这两天，万俟羡慕你跟宇文将军的英姿，天天都睡不着觉。万俟自问还有把子力气，想给将军当个马前小卒，请将军一定要给万俟这个机会！”


    
“你要从军？”王洵还记得万俟玉薤当年发觉王淮父子处境不妙，立刻找借口逃离长安的过往，不太敢相信他真的有投军报国的胆气。听对方说得热切，忍不住低声反问。


    
“请大人给我一个为国出力的机会！”万俟玉薤见王洵好像不太想收留自己，心中大急，‘扑通’一声跪倒于地。“万俟做了半辈子窝囊废。今天不想再继续做下去了。请大人给万俟一个做好汉子的机会！”


    
“前方的仗，可不会都像今天这般容易？！”王洵对万俟玉薤的武艺倒也很欣赏，只是不太喜欢他那种见到风险就躲的性格，想了想，笑着提醒。


    
万俟玉薤重重地磕了个头，大声回应，“万俟知道！万俟心里已经有所准备！”


    
“光是心里有所准备还不行。如果胆小退缩的话，军法可是不讲情面！”有心激一激万俟玉薤的血性，宇文至从旁边插言。


    
“万俟知道！”万俟玉薤红着脸，再度叩头，“如果万俟玉薤敢临阵退缩的话，将军自管派人砍了万俟的脑袋就是了。万俟绝对不敢有半句怨言！”


    
“那我就给你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王洵笑着拉起万俟玉薤，上上下下打量对方的身板，笑着鼓励，“说实话，就凭你这副骨头架子，不在阵前博取功名，的确是亏得慌。”


    
“嘿嘿，嘿嘿嘿！”万俟玉薤笑着搓手，不敢接王洵的话茬。他之所以动了从军的念头，主要是被今天的战场上的血气所激。但还有一份考虑就是，跟着王洵比给程记当家将更有机会出头。虽然当兵有战死沙场的风险，可给人当家将，也不保证能永远平安无事。特别是走在丝绸古道上，天天面对着一群群马贼之时。同样是提着脑袋赌命，何不将脑袋押在获利最大的地方？


    
两年来历尽那么多波折，王洵一直以为自己厄运缠身。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万俟玉薤这种真正的市井小民眼中，他的升官速度，已经足以用平步青云来形容。见万俟玉薤一个劲儿地低头傻笑，还以为此人是因为初来乍到而眼生，想了想，冲着背后呼喊：“十三，这个大个子交给你带。让他先到亲兵队里历练几天，日后再安排具体差事！”


    
“好嘞！”难得被王洵注意了一回，亲兵旅率王十三窜上前，一把扯住万俟玉薤的衣袖，“你就跟着我，先给大人当侍卫好了。大人的侍卫最容易当了，平时一般人根本近不了大人的身。打仗时，大人的主要责任是调兵遣将，不到危急关头，也轮不到你我出手！”


    
王洵一听，就知道十三抱怨他自己没有机会施展才能。抬腿给了他一脚，笑着啐道：“再啰嗦，我就把你调到辎重旅去养马。让你天天都有忙不完的事情做。”


    
“大人饶命，小的不敢了，小的真的不敢了！”王十三扯住万俟玉薤的袖子，轻飘飘地荡开去，躲过王洵的“袭击”，“小的只是说了几句实话而已。给大人这种身手的将军做侍卫，实乃天底下最轻松的美差！”


    
他出生于东瀛，身子骨本来就比唐人短小。又拉了虎背熊腰的万俟玉薤做陪衬，更显得像一只猴子。众人被逗得哈哈大笑，都觉得钦差大人这两名侍卫选得巧妙。王洵憋不住笑意，又虚踢了一脚，低声骂道：“去，哪学来的！刚做了唐人，就原形毕露！”


    
骂归骂，此刻，他心中也觉得美滋滋的挺舒服。今天这仗虽然指挥调度方面乏善可陈，毕竟是个开门红。况且这两年来缠在头上的厄运，好像也有了渐渐消退的迹象。至少，几个马贼头目的运气，没比自己更好。


    
唯一的遗憾是，未能让那些投降的马贼们真正归心。想到刚才自己做的傻事儿，王洵又慢慢地收起笑容，正色命令，“十三，你先跟我过来，我有些话要问你！”


    
“诺！”亲兵旅率王十三见好就收，快步走过来，冲着王洵肃立拱手，“请大人发问？”


    
“跟上我！”王洵将战马丢给亲兵照顾，迈开双腿，与前来迎接自己的程掌柜等拉开距离。待周围已经没有了与军旅不相干的外人之后，压低声音，很郑重地问道：“十三，当初，你为什么非要选择做唐人？”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六 下）


    
虽然能说一口地道的唐言，十三的心智却不太那么灵光。被王洵眉头没脑的问题问得愣了半晌，直到看见了迎面打来老大一个拳头，才跳开在一旁，迟疑着道：“这，这做唐人的好处可就太多了。一时半会儿根本说不完。您要十三我从哪……”


    
“别啰嗦，捡你认为最紧要的说！”王洵皱着眉头瞪了对方一眼，不耐烦地打断。


    
“这个……”十三掰着手指头，龇牙咧嘴“第一，大唐这边比我们老家富庶得多，几乎稍稍弯一下腰就能捡到成吊的铜钱！不瞒大人，十三现在一个月的军饷，在我们老家那能顶一个近卫中将。第二，大唐这边任何人只要有钱，都可以随便吃肉，在十三老家那边，普通人只配吃菜团子和咸鱼干……”


    
“叫你做做唐人的好处，你扯这些没用的东西干什么？”王洵被十三几辈子没吃过肉一般的模样气得七窍生烟，抬腿给了对方一脚，大声打断。


    
“啊！”正在忆苦思甜的十三猝不及防，被踢了个趔趄，捂着屁股低声抗议，“大人让我捡最紧要的说的。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还不紧要么？在十三老家那边，平民百姓即便偷着吃，一旦被邻居揭发的话，也要……”


    
“信不信我一拳头捶死你？！”王洵挥了挥钵盂大的拳头，再度打断。


    
“看看，十三一说实话，您就不爱听。您又没说为什么问十三这些事情？十三怎么知道您需要知道些什么？”跟王洵处久了，十三早就摸清楚了自家将军的脾气。向后躲开数步，嘟嘟囔囔地抱怨。


    
对方是封常清赐下来的家将，大多时候，王洵还真拿此人没办法。狠狠瞪了对方一会儿，无可奈何地说道：“你自己没长着眼睛么？刚才你家主人我好心许诺让那些俘虏做唐人，他们居然老大不愿意。可我分明记得，封帅答应帮你入大唐籍贯那天，你喜欢得恨不能翻一百个跟头！”


    
“那当然了！”十三耸耸肩膀，根本不以王洵的调笑为意，“将军您有所不知。在十三老家那边，凡是跟大唐能搭上个边的，都会被高看一眼。不仅从大唐回去的遣唐使，能被封个老大的官职。连带着他们的仆从，也都跟着飞黄腾达。如果已经入了唐籍并且有官职在身，就像十三现在这样，更是不得了。您甭看十三在您麾下只是个小小的旅率，回到老家去，便是天朝来的上差，能和左右大臣平起平坐。走到哪有人都争着巴结，看上谁家的女儿，只要勾勾手指，当晚就会被人送过来！”


    
“左右大臣？”王洵对日本国的官制不太了解，皱着眉头追问了一句。


    
“就是左右丞相，十三老家那边，官制都是从咱们大唐照抄的。只不过是改了个名，其他基本都跟咱们大唐一样！”侍卫旅率王十三脸上没有丝毫惭愧之色，很坦诚地承认。


    
“哦！”王洵总算明白一点儿。倭人十三为什么会为可以入大唐籍贯而兴奋得几欲发狂，原来有切切实实的利益牵扯在里边，而不像自己，对大唐的归属感觉完全是与生俱来认同，很少牵扯到什么实际利益。可那些被俘虏的马贼为什么更愿意做王家的家奴，而不愿意归化大唐呢？难道做一个“铁锤王”门下的仆从，比成为唐人的利益更大，更实惠不成？


    
正百思不解间，又听十三小心翼翼地说道：“至于那些马贼的想法，恐怕十三多少能猜到些。将军如果不嫌十三啰嗦的话……”


    
“你尽管说！”王洵诧异地看了十三一眼，笑着鼓励。


    
“如果十三说错了，您不能打十三！”十三先提了一个条件，然后飞快地逃开几步，见王洵没有追过来，才捂着屁股慢慢解释道：“其实，将军只是对西域这边的情况不太了解，所以白白被人辜负了一番好心。十三听封节度说过，大食人为了将咱们大唐的痕迹彻底从西域抹除，可谓用尽了各种手段。特别是当年咱安西军失利后，大食人更是肆无忌惮。”


    
他一口一个咱们大唐，说得极其顺溜，仿佛早就忘记了自己原来的身份，或者巴不得别人也一样忘记，“十三听封节度说，当年药刹水沿岸各地，凡是与咱安西军有瓜葛的官员百姓，无论高低贵贱，除了少数见机极快者之外，其余全都被贬成了奴隶。唐人两个字，眼下在河中这一带，就是可以随便掠夺的肥羊。贪官污吏，地痞流氓，谁见了谁上前抢一把。当地官府对此非但不管，并且暗中支持鼓励类似的行为。这样一来，哪个还有胆子再做唐人？反倒是做了您老的家奴更安全些，即便日后他们又成了别人的俘虏，念在是同族的分上，也不会被过分苛待！”


    
“居然是这样！他们，他们真，真够……”王洵这回彻底被震惊了，手掌按住刀柄，五根手指曲曲伸伸。大唐与大食对于西域的争夺已经持续了近百年，然而大唐朝廷只追求名义上的征服和军事上的威慑，从来也没像大食人这般，把诸多手段发挥到如此淋漓尽致的地步。


    
他终于开始理解，为什么封常清苦心孤诣地，试图打造一条完美的防线，将大食人彻底隔绝在葱岭以西了。那不仅仅涉及到安西军的荣辱，也不仅仅涉及到几名边将的功名富贵。而是与整个陇右道，近百万户唐人生死攸关。如果被大食人突破进来，凭着其无所不至的同化手段。用不了太长时间，从玉门关往西的汉家百姓，就不得不披发左衽了。


    
“不仅如此！”跟在二人身后听了一小会儿，新任侍卫万俟玉薤也低声插了一句，“即便是大唐的商贩往河中出售货物，如果没有一个信天方教的地商做保人的话，也要多交三倍的税。虽然那些地方贵胄，一天也离不开咱们大唐的东西！万俟给人当家将这两年，亲耳听说几家商贩，为了少交些商税，偷偷派自家子侄到河中去，改了大食姓名做地商！”


    
“该死！”王洵低声怒骂，不知道是骂大食人，还是骂那些为了些许利益连祖宗都肯出卖的商贩们。


    
万俟玉薤笑了笑，低声道：“大人别瞧不起那些商贩。毕竟他们还是为了些蝇头小利。可眼下咱们大唐，却有很多人，宁可不要任何好处，也上赶着把祖宗卖给外人。”


    
“是谁？”王洵敏感地侧过头，看着万俟玉薤的眼睛追问。


    
“大人还需要问我么？当年在长安，您又不是没见到过？”万俟玉薤咧了下嘴，低声反问。


    
明知道属下说的是句牢骚话，王洵却无言以对。当今皇上偏爱异族，认为他们比自家子民更淳朴。前宰相李林甫投其所好，提拔了大量的异族将领。哥舒翰、安禄山、高仙芝，这些手握重兵的节度使，之所以得到重用，哪个不是沾了血统的光？你堂堂一个天国上朝，将异族的利益凌驾于本国百姓之上。而本国百姓在外又屡屡受人欺凌却无处伸冤，久而久之，岂能不对自己的故国失望？


    
想到这儿，非但那些俘虏不愿意做唐人的举动可以理解。即便是小贩们改了自家子侄的名字冒充大食人的行为，在王洵心里也不是罪无可恕了。他自问没有能力改变朝廷的政令，然而于自家所掌控的一亩三分地当中，却绝对不肯任由类似的情况发生。又斟酌了片刻，低声道：“今天的话，你们两个就不要再对别人说了。王某麾下也有很多兄弟来自异族，话被传歪了，难免会引起误解，于军心不利。但王某可以保证，在咱们这里，对所有人都一碗水端平。功名富贵各自凭本事争，谁也别凭着血统占便宜。在白马堡中，赵将军曾经说过一句话，王某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


    
那是一段很浅淡的记忆，如果不是今天受到了外物刺激，王洵也许永远不会主动想起来。他记得，那是在一个秋日的早上，刚成为军人没几天的他和一伙长安贵胄站在一起，彼此套着近乎，显摆着祖上曾经的荣耀。而枪棒教头赵怀旭恰巧从旁边经过，撇了撇嘴，很不屑地说道：“我记得挑牲口一定要挑名血名种，这货体格强，骑在胯下时对主人的意图领悟得快。至于人，总得跟牲口有点儿差别！”


    
当时的王洵心里不无恼怒。如今，对赵怀旭的教诲，却只有感激。凭祖上余荫，这辈子他都甭指望赶上秦家哥俩。凭血统，他亦永远比不上安禄山、哥舒翰。但是……。再度看了看正眼巴巴等着下文的十三和万俟玉薤，他笑了笑，年青的脸上充满了与年龄不相称的老成，“他说，人不是牲口，不需要名血名种！”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七 上）


    
这句话乃是他从赵怀旭嘴里听说，如今原样转述出来，在语气语调上，却又加进去了许多自己的感触。半生潦倒的万俟玉薤听在耳朵里，登时双目便是一亮。旅率十三听到后，心中也好像有半盆热油被引燃了般，烧得恨不能立刻就跳起来。手握刀柄激动了好半天，却又慢慢低下头去，叹了口气，幽幽地道：“跟赵将军认识这么久了，没想到他还能说出如此高深的话来！当年十三追随下道朝臣大人之时，他也曾经说过类似的话……”


    
“下道朝臣，名字怎地这般古怪？”万俟玉薤不知道十三来自东瀛，愣了愣，本能地追问。


    
“就像你的名字不古怪一般？”十三瞪了他一眼，气咻咻地地回应，“他是日本国望族，名字当然和大唐不一样！”说罢，又将头转向王洵，继续叹息着道：“大人当时跟我说，大唐之所以强盛，便是因为唐人的富贵贫贱不是生下来之时就注定的。只要你有本事，只要你肯努力上进，功名富贵就摆在你眼前！”


    
真的是如此么？难怪人家都说距离越远景色越好。作为一个唐人，王洵的感受却和十三的故主，日本遣唐使下道朝臣截然相反。自高宗之后，科举制基本上就成了昨日黄花。能榜上有名者，十中七八不是凭个人本事，而是看背后的推荐者为哪位，其实力如何？侥幸有那么一两个凭真本事取得功名的，如小张探花，薛景仙等，则始终在底层官吏位置上徘徊。只要抱不上一棵大树，就永远甭想有站在朝堂上指点江山的那一天。倒是一堆像自己这样，既然没什么本事，也不愿意努力做事的人，靠着祖辈父辈的余荫，很容易便爬上了五品、四品乃至以上的高位。


    
想到这儿，王洵忍不住又叹了口气，低声问道：“十三，你现在心里头是不是觉得很失望？！”


    
“没，没有？！”立刻，十三将头摇成了个拨浪鼓。“十三可以发誓，真的没有！大唐虽然有些地方不像下道朝臣大人说得那么好，可比起十三的老家来，还是强得太多。”说到这儿，他学着王洵的模样叹了口气，低声补充，“在十三老家那边，大人们如果觉得平民冒犯了他的尊严，可以当街拔出刀来，将对方砍死。过后绝对没人追究。大唐这边，虽然出人头地也不容易。可即便是奴仆，主人也不可以随便将其处死。这种待遇，这种待遇就好比……，唉！十三是个乡下人，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反正从听到这条法令那天起，十三就发誓，这辈子不会再回日本去了。将来有了儿子，也一定让他做个唐人！十三没本事让他成为贵胄，十三却有机会让他走在街上，不被人无缘无故地杀死。”


    
回国做一个平民，随时都可能被地方豪强当街砍死。在大唐为人奴仆，反而更安全些。站在十三的角度，王洵估计也会做同样的选择。现在的他已经能懂得站在对方位置思考，所以能充分理解十三的感受。但是，又不希望身边的气氛一直这么压抑下去。因此伸手轻轻推了对方一把，笑着道：“前两天不是谁，还说要买了大船回日本去耀武扬威来着？对了，你有儿子了么？怎么从没听你提起过？”


    
“有了，有了！”提到子嗣，十三立刻从忧伤地回忆中挣脱出来，“有三个呢，都是在疏勒生的。老大已经七岁了，头上长了两个旋儿。特别能吃，还长了一个大个子，站起来，头已经能顶到我这儿……”


    
他用手比了比自己的鼻子尖，满脸骄傲。王洵见此，又轻轻一巴掌拍过去，笑着调侃道，“不是他高，是你长得太矮了。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你那点儿饷银够开销不？在咱们疏勒，米价可是不低！”


    
“够，够！”十三连连点头，“封帅赏了十三两百亩地，位置就在疏勒河边。我家两个婆娘和五个佃户都是当地人，个个摆弄得一手好庄稼……”


    
“谁家的女儿嫁给你，真是倒了八辈子霉。平素担惊受怕不说，居然还被当做佃户一样使唤！”见十三说得眼冒金光，万俟玉薤忍不住也加进来，酸酸地调侃。


    
“她们自己乐意！”十三一扬脖子，满脸骄傲，“谁叫咱大小也是个安西军的军官呢？不但有饷银拿，种地还不用交田赋。嫁给我，她们其实一点儿也不亏！”


    
“你！”万俟玉薤被堵得无言以对。疏勒乃大唐边境上的重镇，军人的地位在这里极高。而封常清又是出了名的护短。所以挂着正八品宣节副尉腰牌的十三，在大街上的确可以仰着脖子走。而他这个商贩人家的护院，赚得钱虽然多，见到副尉大人却只有打躬作揖的份儿。


    
难得有人被自己说成了哑巴，十三心中好不得意。走过去，拍了拍万俟玉薤的肩膀，笑着安慰道：“你小子也不用眼热儿。咱们家钦差大人，是我见过升官最快的一个。给他做侍卫，还愁没功名可捞么？说不定两场硬仗打过后，你就可以升到从八品。等咱们折返回大唐时，正七品致果也是跑不了的！”（注1）


    
“还得请您老哥多多指点！”万俟玉薤被说得心头火热，拱了拱手，向十三郑重请求。


    
“好说，好说。将军大人不是说过，让我先带着你么！”十三立刻大包大揽，仿佛自己有天大本事一般。


    
见两人说得热络，王洵也不想打断。笑了笑，拔腿走开。仿佛后脑勺处长着另外一双眼睛般，十三立刻丢下万俟玉薤，寸步不离地追了上来，“大人小心。大人小心。这边，这边，我来，我来给大人拉开帐篷帘子！你，你，还有你，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给大人打盆洗脸水来！你，赶紧把这里收拾干净了！别跟块木头桩子似的！马上大人就要升帐议事了！”


    
众侍卫早就习惯了十三狐假虎威的做派，笑了笑，七手八脚地开始忙碌。须臾之后，临时中军帐被整理干净，王洵也在侍卫们的帮助下解去了铁甲，洗干净了手和脸，坐在了一张胡床上，一边慢慢吃东西，一边在心里琢磨下一步的去向。


    
正式亮出大唐旗号的作用已经开始显现。马贼、地方贵胄、大食人的爪牙，无数挑战将接踵而来。他自问不畏惧于这样的挑战，然而，前面到底有多少敌人？敌人到底藏在哪里？类似的情报却半个也欠奉。现在的使团，就像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天气里赶夜路，四下里全是一抹黑，唯有手中的灯笼，可照见脚下咫尺之遥。但是灯笼里边的蜡烛能点多久，却是谁也没有把握。


    
尽管如此，王洵却丝毫不为自己先前的决定而感到后悔。不亮出大唐旗号，也许整个使团就会被悄悄地淹没在西行的某段路上。日后大唐朝廷因为顾及脸面，未必会承认他们，后世的历史更未必会记得他们。他们中间所有人都将籍籍无名地死去，所有付出和牺牲起不到任何作用。亮出旗号，至少还能让周边的各路诸侯有所忌惮。至少能为安西军探明河中地区各方势力的真实态度。退一万步，即便这些目标都没达到，至少，他们保护了自己应该保护的人，没有白白辜负了别人的信赖。至少，他们曾经轰轰烈烈地存在过，像军人一样战斗着死去，而不是如同牲畜般任人宰割。


    
如果敌人都像今天的马贼一般弱小就好了！明知道不可能，王洵心里依旧存着类似的奢望。打完今天的这场仗后，他手中的实力就扩张到了两千四百多人，正面单挑一方诸侯，力量上依旧有所欠缺。然而如果仅仅把目标设定为自保的话，希望却无形中又增大了许多。可那样到底有多少仗要打？周围的城主、总督们，不会一直用马贼来试探。他们早晚会亲自带领嫡系部属扑将上来，并且来得不止是一路！使团可以打退第一波，第二波，乃至第三、第四波，可消耗下去，依旧会有精疲力竭的那一天！


    
一味地等着敌军上门，肯定不是个办法！必须找到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凭借手中的舆图和仅有的情报，王洵反复推算队伍的最佳出路。在安西军大兵压境的情况下，药刹水沿岸的大多数城主、总督目前对使团都会呈观望态度，极少数即便心向大唐，在大食人没有彻底败退之前，也未必有胆子明着上前迎接天朝来使。真正死心塌地归附大食人的，同样是极少数。如果使团可以击败或者拿下其中一伙……


    
这个设想让他心情为之一振。但是，有这样的可能么？凭着手中这两千四百多号兵马，其中还有一半儿是刚刚抓来的俘虏，主动去进攻一城、一国？即便是当年的王玄策，在没借到泥婆罗兵的时候，也没胆子这么干。


    
正犹豫间，军帐外突然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王将军在里边么？找出半天云受谁指使没有？咱们登门去讨账？！”


    
注1：致果校尉，正七品上级武散职。类似于现代的上尉军衔。不带兵时拿干饷。带兵时可任旅率或者队正。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七 下）


    
“是黄、沙两位前辈么？快请进来叙话！”王洵脸上一烫，快步走到军帐门口，迎接新收的两位部属入帐。


    
初次统领超过两个团的兵马，他难免有些手忙脚乱，分不清主次，因此忘记了从俘虏口中套问敌情，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只不过在两位外人兼安西军前辈面前，实在有些抬不起头来。好在新收的侍卫万俟玉薤非常擅于把握上峰的心思，见王洵脸色有些不自然，立刻围着帐篷绕了个圈子，然后装作气喘吁吁的模样跑回到军帐门口，抢在沙千里和黄万山二人再度发问之前，向里边大声汇报：“启禀将军，宇文将军说他奉命审问俘虏，得到了一份重要情报。此刻正在核实，马上就会送过来！”


    
“这个宇文子达，做事总是神神秘秘的！”王洵的脸色又是一红，然后顺水推舟地回应。“你去催催他。就说这是行军途中，不比疏勒，差不多就成。不必弄得太花哨！”


    
“诺！”万俟玉薤肃立拱手，然后扯了把两眼发直的亲兵旅率十三，小跑着去找宇文至。


    
都是从死人堆里边爬出来的老江湖，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岂能瞧不出来王洵的这番做作？然而初来乍到，二人也不愿让主帅下不来台。故而笑了笑，陆续补充道：“宇文将军的确是太较真儿了。其实不用审问俘虏，咱们也能猜到是谁在背后指使。”


    
“附近就那么几头臭鱼烂虾，一个巴掌就能数得过来。即便没有证据是他们干的，咱们打上门去讨要主谋，他们有胆子抵赖么？”


    
“两位前辈有所不知……”被沙千里和黄万山二人的嚣张弄得有些迷糊，王洵再度强调自己一方的实力，“本次出使，王某只带了六百余人。加上两位的嫡系部曲和新抓来的俘虏，咱们也不过才两千余弟兄！”


    
“两千余弟兄还不够么？咱们背后可是站着封节度的十万大军？！”沙千里有些不满王洵的谨慎，看了他一眼，低声提醒。


    
“封帅那边，一时半会儿恐怕也帮不上咱们太多！两位前辈暂且坐下喝口茶，有些内情，咱们慢慢说。”王洵没有办法，只好把使团的来历如实相告。唯一隐去的就是，自己是受到了边令诚的排挤，不得不暂时外出避祸这部分细节。“……，眼下又马上要入冬了。更不可能有大军跟着过来。河中地区的诸侯恐怕也清楚这一点，否则也不会有胆子买通马贼，暗中与使团为难！”


    
听完他的话，黄万山忍不住义愤填膺，拍了拍坐下的胡凳，大声骂道：“这没卵蛋的老太监，居然还没有死掉？当年怛罗斯之战，要不是他一直在高帅耳朵边煽风点火，高帅也不会行军太快，以至于被突然背叛的葛禄逻人抄了后路？！”


    
“是啊。那厮在军中根子扎得极深。封帅有时候也不得不忌惮他几分。”王洵苦笑着摇摇头，低声附和。“可有什么办法？人家毕竟是朝廷派来的监军，有参与军务之权！”


    
“他懂个狗屁。不过是好处没拿够，所以想方设法拆封节度的台罢了。那封节度也是，一点儿大都护的威仪都没有，居然被一个没卵蛋的太监玩得团团转！要我看，咱们大唐，早晚得毁到这帮没卵蛋的家伙手里。”黄万山点点头，骂得越来越肆无忌惮。


    
后半句话，可就有些犯了忌讳了。沙千里不忍看着好朋友因言取祸，皱了下眉头，低声插言，“封节度用兵，素来持重，在军粮供应都不能保证的情况下，当然不会轻易拿弟兄们的性命冒险。不过……”


    
看了看王洵的脸色，他的语锋陡然转向，“封节度这回恐怕持重得有些过头了。药刹水两岸这么多城池，还怕找不到地方养活几万大军么？甭说才两三万，就是十几万，咱们一个城池挨一个城市掠过去，也能把三年的军粮凑出来！”


    
“是啊，没有军粮，就食于敌便是了。何必跟这帮王八蛋客气？！”提起抢劫，黄万山就两眼放光。


    
这两位都是什么人啊？可真是当马贼当习惯了，把大唐官军看得跟强盗一般！王洵在心中暗自苦笑，一点儿也不赞同两位前辈的观点。沙千里是个机灵人，看到了王洵的嘴角，就明白他心中的大致想法，笑了笑，继续说道：“都把兵马开到别人家门口了，再讲什么仁义，那不是哄鬼么？再者说了，河中这一带，向来讲究的是弱者供奉强者。你打了胜仗不抢粮食、不抢牲口，人家还会觉得实力不济，在给自己留后路呢。大食人这些年把各位城主、国主们逼得都快当裤子了，也没见谁敢心生反抗的念头。倒是咱们安西军，处处待人以宽，反而养出一群叛逆来！”


    
这话说得倒也符合实际。王洵根本无从反驳。然而，眼下需要解决的如何在困境中杀出一条生路，而不是替封常清出谋划策。因此，他笑了笑，轻轻挥手，“两位前辈说得甚有道理，但如今咱们却远远算不上强者。凭借手中这点儿兵马，顶多自保。想要上门寻仇的话，恐怕会被人趁机……”


    
“这话沙某不敢苟同！”纵然是已经奉王洵为主帅，沙千里却不愿意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犯傻，“咱们手中实力不济，除了咱们自己，还有哪个清楚？况且沙某听说段秀实将军的旗号半个月前曾经在俱密城附近出现过。如果咱们派几个人打起他的旗号作为疑兵，再于军中多置些旌旗，想必能让附近的城主、国主们吓得连觉也睡不着！”


    
“是啊。更何况还有你这铁锤王的名头。只要打出来，谁愿意提着脑袋上前送死？”黄万山想了想，也跟着低声附和。“如果他们真的敢出城决战的话，就等于摆明了车马要跟大唐作对。封节度过后肯定饶不了他们。如果他们没胆子出城的话，嘿嘿，那可对不住了。城外的粮仓、草垛还有那些来不及撤回城内的牲畜，正好拿来为他们赎罪！”


    
这两个人胆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大。三言两语，便把拿出了一个主动出击的战略。见王洵一时半会儿反应不过来，沙千里想了想，又低声分析道：“河中这边城池，与中原不大一样。这边的百姓通常都不种粮食，完全靠放牧、挤奶过活。牲畜、干草和平时积累下来的肉干、皮革、奶酪，都无法送进城去统一存放。所以几乎每座城池外围，都有几个大大小小的堡垒。这些堡垒当中平时守军就不多，战时更是顾不过来。只要咱们将城内的守军吓得不敢出头，补给就能随便拿。而一些牧人平素本来就对城主不满，失去的过冬的财货，除了加入咱们之外，根本没有别的活路！”


    
这不还是打家劫舍么？王洵听得心里暗中发苦。不待他出言反驳，黄万山接着好朋友的话头敲砖钉角，“要是人少就一定要怕人多的一方的话，那我和老沙两个，早就被附近的城主给剿了。实际情况却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两年来，每到入冬前后，我跟老沙两个都要到城池附近打秋风。那些城主、国主们明明派遣出一些兵马就能把我们两个干掉，却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肯先出手！大人您可知道这是为何？”


    
“为何？”王洵没法不奇怪，顺口追问。


    
“即便古代名将出马，杀敌三千，通常还要自损八百呢！况且这些国主、城主们，哪个又是名将的料子？”黄万山也突然变得口齿便利起来，借着王洵的提问侃侃而谈，“干掉我们这六百多弟兄，他们自己少说也得死伤同样的精锐。巴掌大的小国，哪有那么多精锐可供折损？一旦自家折损太厉害了，说不定第二天就会被别人给吞掉。所以，还不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舍弃点牲口钱财，买个消停！”


    
“嗯！”如果身边有个长辈在的话，王洵真想跟对方讨教一下该如何做决定。可惜，现在连封常清都远在数百里之外，他能依仗的只有自己。沉吟半晌，他才试探着问道，“两位前辈的意思是，咱们主动打上门去，抖一抖大唐的威风？！”


    
“对！”看到王洵终于开窍，沙千里高兴得直拍大腿，“钦差大人反正原来就是虚张声势，索性咱们死挺到底。随便找一个城池，以勾结马贼，谋害大唐使节的罪名讨伐他。看城里的人有没胆子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公然与大唐为敌！”


    
答案基本上是否定的。甭看有心人敢暗中对使团下黑手，让他公开跟大唐为敌，借八个胆子他们也鼓不起勇气来。到了此刻，王洵也相信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的建议，确实有可行之处。自己原来不过是想把危险由暗处引到明处，逼着周围诸侯表明态度。而沙、黄二人的建议，却又进了一步，居然要凭借安西军悬而未发的虎威，强迫药刹水两岸诸侯签订城下之盟。


    
这个计划不可谓不胆大。但万一侥幸成功，带来的震动也更加无法估量。特别是第一份城下之盟签署以后，周围的诸侯们恐怕愈发胆战心惊。所有暗中伸过来的黑手，要么迅速缩回去，要么直接暴露在阳光之下。届时，自己应对起来的可就比现在从容多了。


    
想到这儿，他终于把心一横，低声冲外边喊道，“擂鼓！叫校尉以上将佐到中军议事。”


    
“这就对了。”见王洵最终还是采纳了自己的建议，沙千里忍不住心头一片火热。“在这片土地上，只有咱们大唐男儿横行的份儿。什么时候轮到过别人？”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八 上）


    
须臾，众将领赶到中军帐，齐刷刷在帅案前站了两排。


    
宇文至有心给自家兄弟作脸，不待王洵开口，便高高地将一张按满了手指头印儿的字纸举过头顶，同时嘴里大喊，“禀中郎将，末将奉命审讯俘虏，获得重要口供一份。据半天云麾下的小喽啰招认，他们是受了俱车鼻施汗的指使。”


    
“口供可否属实？你找其他俘虏核对过了么？”王洵给了宇文至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微笑着追问。


    
“属实！”宇文至快步走到帅案前，将口供递上，然后继续大声补充，“末将找了四名马贼小头目，还有十几名贼首身边的亲信，他们都招认说贼首阿尔斯兰平时就与俱车鼻施汗有勾结。这次行动，也是事先谈好了价钱才动的手。”


    
闻听此言，众将领勃然大怒。纷纷开口，要求王洵将此事迅速禀明封常清，请求安西军及早出面对俱车鼻施进行惩戒。只有明威将军宋武，平素跟宇文至混在一起久了，看出他跟王洵之间必有默契，当即哼了一声，大步出列，冲着众人冷笑着说道：“咱们又不是七八岁的小孩子，在外边挨了欺负还要找大人告状。俱车鼻施自己找死，成全他便是。又何必在这里哭哭啼啼！”


    
“谁哭哭啼啼了？”方子陵被说得满脸通红，气哼哼地反驳。


    
“就是，千把人就想与一国为敌，你当弟兄们都是铁做的么？”其他几名将领也七嘴八舌，纷纷数落宋武狂妄。


    
王洵见此，用手掌轻轻拍了拍桌案，笑着说道：“大伙先别急着下结论。先过来见过两位安西军前辈。他们都是经历过怛罗斯之战的老将，经验比咱们丰富得多。”


    
众人刚才就已经在私下打听过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的事迹，心中佩服得五体投地，如果不是碍于军纪的话，早就跑过去攀情了。此刻听到王洵的提议，立刻丢开正在进行的争论，争先恐后围拢向前，冲着沙千里、黄万山两个抱拳致敬。“后生小子，见过两位前辈！”


    
甭看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在万马军中谈笑自若，见到一大堆正五品、从四品的将领向自己行礼，却登时窘得连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红着老脸吭哧了半天，才终于憋出了一句，“各，各位弟兄，别，别客气。折，折杀，小，折杀咱，咱了！”


    
“他们向你们二位行礼，不为官职。而是敬你们二位这两年多来，在群狼环伺下傲然不屈！”王洵也从帅案后走出，笑着替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解围。


    
“我，我们两个也是逼，逼到这个分上了！”沙千里比黄万山先一步缓过气，抱着双拳四下作揖。“当，当不起钦差大人的夸赞。几位，几位将军都是少年才俊，我们岂敢，岂敢托大。”


    
“什么托不托大的，无论怎么说，你们都是安西军的前辈。末学晚辈初次见了前辈，打个招呼还不应该么？”王洵强行按住沙千里的胳膊，笑着命令，“别动，就这么一次。受完了这轮礼，咱们就是一家人。从此再不说见外的话！”


    
“那，那……”沙千里挣扎了两下，力气没有王洵大，只好放弃。“那，那我跟老黄就愧领了。各位弟兄，以后有用得到我跟老黄两个的地方，尽管开口！”


    
“放心，大伙不会跟你客气！”王洵笑着接了一句，松开沙千里的胳膊。对于两个与河中群雄有过多年周旋经验的部将，王洵是打心眼儿里头待见。特别是对沙千里，在他看来，此人非但有勇，而且看问题的眼光也颇为独特。如果让他归心的话，今后必然能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


    
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对王洵也早就有了投效之心，否则，他们两个刚才也不会彼此配合着撺掇王洵主动向河中地区的众豪强寻衅。在沙千里看来，于此节骨眼儿上，王洵只带着六百余名侍卫出使河中，本身就是一场九死一生的豪赌。而赌博这东西，除了运气之外，还要比一比谁底气更足。使团的表现越是小心翼翼，周围的城主、国主们越要踩着鼻子上脸。而使团越是嚣张跋扈，周围的城主、国主们反倒不敢怀疑唐军即将大举西征的真实性，愈发不敢轻举妄动。


    
既然钦差大人以诚待我，我又何不以诚待之。感于王洵的真诚，沙千里又四下拱了拱手，大声道：“前辈二字愧不敢当。大伙看在我们两个痴长几岁的分上，私下里叫一声黄大哥，沙大哥，足矣。大伙都是军中汉子，其他客气话我就不多说了。从此往后，大伙功名富贵一道取之！”


    
“对，就是这话，咱们功名富贵一道取之！”宇文至立刻大声响应。


    
众将领见沙千里说得爽快，对他和黄万山两个的好感不由得又增加了些。纷纷接过宇文至的话头，与二人寒暄起来。静静地听了一会儿，王洵再度走回帅案之后，清清嗓子，大声道：“对于咱们接下来该如何行动，两位前辈早有良策。大伙不妨先静一静，听听他们两个的谋划！”


    
“诺！”众人答应着退向两旁，静待沙、黄二人的下文。


    
两名老将没想到王洵居然丝毫不愿意贪他人之功，直接把自己推到了众人面前。不由得再度窘迫了起来。搜肠刮肚了好一会儿，才由沙千里带头，冲着王洵轻轻拱手，“既然已经到了大人帐下，请大人与其他弟兄同等待之，切莫再称我俩为前辈。否则，我们两个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自处了！”


    
“一个称呼而已！”王洵大度地摆摆手，笑着答应，“就依了两位将军。两位将军还有什么其他要求，不妨一并说出来。”


    
从白马堡中磕磕碰碰走到现在，无数坎坷早已将他磨砺出了几分老辣。他自己对此浑然不觉，沙千里、黄万山眼里，却愈发觉得中郎将大人气度非同寻常。当下，由沙千里带头，朗声说道：“其他要求就没有了。大人一见到我俩，便折节相交。这份情谊，我俩不知道如何回报，只好拿出自己最大的本事来。这个想法未必妥帖，却希望能给大人和诸位将军提个醒，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番客套话说罢，他迅速将话头转向正题。先是将附近各路诸侯的具体实力、对大唐的态度，以及当地各城市、堡垒的大致情况，日常运作方式等，毫无保留地奉献给大伙分享。然后再根据柘折城的具体情况，朗声分析道：“刚才我跟黄别将两个向大人提议，随便找一个地方诸侯，主动逼上门去问罪，强迫他签城下之盟。如今既然罪魁祸首的身份以及被宇文将军审理出来了，咱们就不必再胡乱树靶子。直接杀奔柘折城，问俱车鼻施谋害天朝使节之罪便是！”


    
“这……”众将领闻听，又是大吃一惊。俱车鼻施可汗的实力，在药刹水沿岸诸侯当中绝对排得上前三。而柘折城原本就是大宛国的国都，城高池厚，更不可能被两千多兵马给攻下来。这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一定是当马贼当得穷疯了，刚过上安稳日子，就想着洗劫一个国家。


    
当即，就有人要出言反驳。王洵见此，又是轻轻摆了摆手，笑着吩咐，“大伙别乱，听两位将军把话说完！这边不同于中原，很多事情，沙将军和黄将军比咱们更有经验。”


    
既然主将已经发了话，大伙只好继续洗耳恭听。沙千里整了整思路，继续说道：“俱车鼻施汗的实力很强，这个我和老黄也知道。但是，正因为他实力比较强，我们才要找上门去收拾他。打败他，必将震动整个河中。其他各国主、城主即便先前对使团图谋不轨，也会全吓得缩回去！”


    
“可他麾下有几万兵马，咱们只有一千多人！”魏风素来持重，不愿意王洵因为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的怂恿而带着大伙去冒险，犹豫了一下，带头发问。


    
“应该是一万七千上下，并且只有五千左右是骑兵。再多了，他根本养活不起！”沙千里摇摇头，出言更正。“而这五千多骑兵，还要分守很多地方，平时集中在柘折城中的，不过三千左右。这也是他始终无力剿灭我跟黄别将的原因之一。用步卒来战，根本追不上我。用骑兵来战，三千对六百，他也无法将四面八方全堵住。每次都让我跟黄别将找到办法平安脱身！”


    
“可这次是咱们主动打上门去的！”方子陵也持慎重态度，低声反驳。


    
“打上门去，他也未必主动迎战啊。大人一仗就灭了半天云，换了你做俱车鼻施汗，你敢相信大人只带了六百护卫么？”沙千里摇摇头，笑着反问。


    
换了别人在俱车鼻施汗的位置，的确也不会相信王洵只带了六百人，就轻而易举地干掉了五倍于己的马贼。可这毕竟建立在假设的条件上，赌博的成分实在太大了些。众将想不出合适的反驳话，脸上的表情却依旧充满了犹豫。沙千里见此，又把先前对王洵的话，向大伙重复了一遍。告诉众人，游牧民族的辎重补给来自牲畜，而牲畜无法养在城内。如果主动向柘折城发起进攻，先要面对的不是主城和城内的守军，而是城外的马场、草料场和仓库。俱车鼻施汗肯定想不到使团会主动向他发起进攻，所以大伙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绝对可以将城外存放粮草辎重的据点儿一一拿下。而待俱车鼻施汗做出的反应，粮草辎重已经尽入唐军之手，带着一群士气低落的饿兵出城与唐军决战，他未必讨得了什么便宜。即便真的不幸被他占了上风，大伙也可以如同马贼一般，风驰电掣地离开。俱车鼻施汗如果领兵来追，则双方只有靠骑兵对决。如果不追，则唐军的惩罚目的已经达到，传扬开去，一样没有人愿意重蹈俱车鼻施的覆辙。


    
“所以，这仗，咱们一定要打。打好了，则不必再四处赶路，坐在帐篷里，河中诸侯便争先恐后前来投效。即便打个不输不赢，咱们也得到了足够的粮草辎重和马匹，是走是留，都可以随心所欲！”


    
“那，那商队怎么办？把他们丢下么？”朱五一为人厚道，小心翼翼地提了一个别人都不会提的问题。


    
关于商队，沙千里还真没有仔细考虑过。按照唐军以前的习惯，从来不跟商贩打什么交道，更甭提为对方充当保镖了！犹豫了一下，他将头转向王洵，“商队之事，沙某不太清楚。还请中郎将大人定夺！”


    
“可以留一队弟兄保护他们，连同保护咱们自己的彩号！”王洵想都没想，立刻做出了决定。


    
“大人！”宋武大惊，赶紧出言劝阻。如果真的要主动去找俱车鼻施汗的麻烦的话，手中弟兄已经够少了，这种紧要关头还分兵去照顾不相干的商人，肯定不是恰当举措。


    
王洵起初他也没有为商队充当保镖的打算。他先前之所以拉着商队跟使团一路走，是为了防止泄露消息。后来身份暴露后，则是出于愧疚，想对商人们有所补偿。而现在，他心里却隐隐冒出了另外一番想法，不仅仅因为愧疚，而且因为责任。


    
那是一伙和他一样，对大唐牢骚连连，却愿意为大唐付出所有的人。那是一伙得到些许好处，就恨不能倾其所有作为回报的人。那是一伙明知道前路危险重重，也愿意跟他福祸相伴的人。他无法抛弃，也不敢抛弃。


    
那是他的骨肉同胞。他的父老乡亲。如果此刻抛弃了，日后总有一天会后悔，会被别人同样看得一文不名。


    
“保护大唐百姓，乃你我应尽之责。要不然，人家每年缴纳赋税又为了什么？”挥挥手，他命令宋武归列，“朱旅率，你去。带一队弟兄保护他们。另外，向他们说明实际情况。”


    
“诺！”朱五一昂然出列，拱手领命。宇文至和方子陵两个本来也想反对，看到此景，只好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吐回了肚子。沙千里见状，笑了笑，大声道：“还是大人想得周全。商贩们其实不全是累赘，用得好了，一样可以为大军出力。末将听说，大食那边作战，也有商队跟在军旅之后，一边帮忙采购急需的辎重，一边帮忙处理缴获的战利品！”


    
军队打家劫舍，商队销赃。不但是大食人的传统，大食以西的十字教国家，亦有类似的先例。众将领对此早有耳闻，如今又听了沙千里的描述，便丢开了将商队抛弃的打算。估摸着众人的意见已经被统一得差不多了，王洵笑着拔出第一支将令，“如果没有人反对的话，王某可就要调兵遣将了，宇文将军听令……”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二章 砺锋 （八 下）


    
“末将在！”听王洵第一个就点到自己，宇文至脸上对战事的担忧瞬间就变成了骄傲，答应一声，快步走到帅案前。


    
很满意于好朋友的表现，王洵点点头，笑着吩咐，“你从军中挑选五十名用弓箭的好手，为全军前驱。除了沙、黄两位将军的部属之外，其余各部人马随你挑选。今晚用过饭后便立刻出发，路上遇到敌军探子、斥候……”


    
“只要出现在末将视野之内，末将保证一个也不让他们活着离开！”没等王洵把话说完，宇文至立刻信誓旦旦地承诺。


    
不料王洵却摇了摇头，笑着补充：“别全杀光，放几个胆子小的回去给俱车鼻施可汗报信，让他知道大唐安西军上门问罪来了！”


    
“嗯？！诺！”宇文至先是一愣，随后就明白了王洵的意图。接过将令，转身出帐。


    
目送着宇文至率先离开，众将心里立刻明白，主动向柘折城发起攻击的决定已经无可更改。担忧之余，有一股豪情亦在心中慢慢涌起。


    
即便将沙千里，黄万山两位包括在内，这伙人的平均年龄也不过才二十出头，心中的激情远远多余暮气。况且刚刚以劣势兵力收拾掉了数倍于自己一方的敌军，令将士们个个都对周围的敌人心生轻蔑。所以纵使有人依旧不看好主动出击的结果，却也将期待的目光投向王洵，希望下一个被点到的便是自己。


    
“宋将军听令！”在众人殷切的盼望下，王洵抽出了第二支令箭。


    
“末将在！”宋武答应一声，大步走出队列之外。


    
王洵冲着他点点头，继续吩咐，“你去选五十名骑术最精湛的弟兄，每人带三匹战马，一杆大旗。吃过饭后立刻出发，先向南绕行五十里，到了药刹水边上后，再掉头向西北，做出与我配合夹击柘折城的姿态。声势造得越大越好，若是能让俱车鼻施汗相信你所部兵马是段秀实将军派过来的，我便记你的首功！”


    
“诺！”宋武眼中一喜，随后年青的脸上便洒满了阳光。以五十人冒充一支大军，任务并不好完成。然而，这也说明王洵已经完全把他当成了自家兄弟，不再因为哥哥宋昱的关系，故意对他敬而远之。


    
“沙将军，黄将军……”王洵迅速又抽出第三、第四支令箭，毫不犹豫地交给了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位带领本部兵马，同样是多置旗鼓，紧随宇文将军之后。带了柘折城外，先根据敌军布防情况，选择攻击方向，然后静等我带领大军到来。如果战机许可，亦可以不等我。自己决定何时出手！”


    
闻听此言，众将眼中忍不住涌起了一丝羡慕。王洵手中的兵力只有两千出头，如果沙千里和黄万山提前对城外的某个目标发起了攻击，主力到达之后，便只有给二人做后盾的份儿。换句话说，王洵的这道命令，等同于临阵应变之权交给了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而其本人，则心甘情愿地替沙、黄二将打起了下手。


    
“诺！”


    
“诺！”沙千里和黄万山也明白王洵的对自己非常器重，答应一声，阔步出列，双手将令箭接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捧在心口处。


    
目送二人出帐，王洵又将剩下为数不多的兵马分为几个旅，交给方子陵、魏风等嫡系部属和曹靺鞨、石蛮子等异族将领指挥，各自去执行一定任务。随后，又命亲兵旅率王十三将全部侍卫召集到一处，随时准备为大伙提供接应。


    
待他把一切细节都安排妥帖，夜幕也笼罩在了营地的上空。整个大营一片忙碌，所有人都厉兵秣马，为出征做追最后的准备。王洵四下巡视了一圈，正准备回中军用饭，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混乱的脚步声响。


    
凭听觉，王洵就能猜到来人并没有受过严格的行伍训练。立刻回过头去，手按刀柄，“谁？朱五一，怎么是你？你怎么又回来了？！”


    
被派去保护商队的朱五一不敢用目光与王洵相视，低下头，很是为难地回应，“俺，不，末将，不不，卑职，卑职去过了。但，但商会的程掌柜说，这个时候，他们不能拖大军后退。所以，所以……”


    
“所以你就敢违抗我的将令。并且还拐带了一堆无关的人回来！”王洵又是生气，又是感动，指着朱五一身后的齐大嘴、储独眼等一干刀客质问。


    
闻听此言，朱五一更是不知所措。耷拉着脑袋，喃喃辩解，“他们，他们说，半天云都被您打垮了，周围哪还有强盗轻易敢动商队的念头。您尽管放心向前，他们可以慢慢跟着大队留下的马蹄印儿走！”


    
唯恐王洵处置朱五一，齐大嘴上前一步，主动替对方开解，“程老掌柜琢磨过，在您跟正主儿分出胜负之前，商队肯定安全。大人不要怪朱旅率，是我等自己要来为大人效力的。朱旅率拒绝过，但我等非要跟着他，他也没办法！”


    
“是啊，是啊，请将军带上我等！”其他众刀客们纷纷开口。“我等打仗不在行，追追残兵，打扫打扫战场什么的，也能搭一把手！”


    
“胡闹！”虽然心里感动，王洵还是不得不板起脸来，大声呵斥，“两军交手，岂是儿戏！况且本将这次要对付的是一支劲旅，并非半天云那种乌合之众！赶紧回去保护商队吧，大伙的心意，王某领了！”


    
“我等知道将军有大动作！所以才前来助拳！”


    
“带上我等，我等不怕死。”


    
众刀客心气正高，怎肯轻易推开。纷纷开口求肯王洵准许自己加入。


    
单论身手，这些人的确都是一等一。可列阵而战，个人勇武却派不上多大用场。万一有人没头苍蝇般乱闯，反而容易冲乱自家阵脚。王洵不愿意让别人冒险，自己也不愿意冒险，沉吟了片刻，正准备强行将众刀客驱逐，储独眼却见机得快，“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我老储夹着尾巴，在这条道上走了大半辈子。从没像今天这般痛快过。请大伙让我老储再痛痛快快地活上几天，即便死了，这辈子也甘心了！”


    
“请大人给我等一个为死去同伴报仇的机会！”众刀客纷纷跪倒，祈求王洵准许自己参战。


    
见王洵依旧不肯松口，齐大嘴也跪倒在地，用膝盖向前爬了几步，满脸是泪，“这些年来，凡是在丝绸古道上的劫案，哪个能与河中各地的城主们脱开干系？我等平时不敢提‘报仇’两个字，只能把怨气憋在肚子里。这回，有将军带领，我等要是再不拔出刀来，还如何配做个男人？！”


    
“请大人给我等一个机会！”


    
“请大人给我等一个机会！”


    
想起一个个死不瞑目的同行，众刀客泪落如雨。丝绸古道上的马贼，十有七八是众城主、国主刻意养下的打手。头天做下了案子，第二天赃物就能在城中公开销售。有时候刀客们舍命护着商队的一部分人突破土匪的包围，伤亡惨重地来到前方的城中，在沿街店铺中，便能看见死去同伴身上的遗物。上面的血迹都没擦干净，每一件都深深刺进大伙的心里。


    
原来唐军从不与百姓打交道，所以刀客们也不敢奢望军队为自己主持公道。而王洵却第一个破了这个例，让他们看到一丝复仇的希望。所以，无论付出任何代价，他们都想将这个希望抓住。否则，日后根本无法面对同行们留下的孤儿寡母。


    
王洵终于明白一向老实巴交的朱五一，为什么今天敢于违反军令了。即便是他自己，此刻心中也是火辣辣一片。清了清嗓子，他低声道，“如此，你等就单独组成一队。跟在我的身后，我冲到哪里，你等就冲到哪里。不准乱，也不准擅自行动，做得到么！”


    
“如果谁当了孬种，大人就一锤子砸死他！”齐大嘴喜出望外，代替所有人表态。


    
“对，铁锤将冲到哪里，我们就跟到哪里！誓死追随！”众刀客齐声响应。


    
“起来，去找管军需的李参军，每人领一身轻皮甲。一柄横刀！”王洵强压住心中的激动，点点头，沉声吩咐，“朱旅率，你带他们去。这支队伍也一并交给你。”


    
“诺！”朱五一抹了把脸，憨憨地回应。


    
“去吧！”王洵挥挥手，命令对方领着刀客们退下。然后继续向中军帐走去，接连迈出了几步，腿都僵僵的，手臂处也传来一阵颤抖。


    
不是因为对大战的紧张，而是因为感动。他带领的是一群热血男儿，无论以前做过强盗还是做过刀客，都是不折不扣的好汉子。


    
有这样一群好汉子追随，天下又有何处去不得？


    
有这样一群好汉子相伴，他又何必要逃，何必要委曲求全？今晚，便是全新的开始。他要将珍藏已久的锋芒露出来，在河中这片碧野黄沙间刻上自己的痕迹。


    
正激动间，耳畔忽然又传来侍卫十三的呼唤，“启禀将军，宇文将军的队伍已经整装待发，他想请您过去跟弟兄们说几句话！”


    
“喔！”没想到宇文至动作这么快，王洵愣了愣，旋即顺着十三的指引向不远处看去。夜幕中，有一小队骑兵站在那里，方方正正，宛若一块雕琢过花岗岩。


    
“告诉他我马上就到！”王洵深吸了一口气，调整好自己的情绪。然后快步走向宇文至等人所在。目光一一扫过众人的面孔，想说几句话来激励士气，最终发现无论怎样的言辞在此刻都纯属多余。只得挥挥手，大声喊道：“出发！”


    
“出发！”宇文至抽出横刀，冲着队伍高喊，“用贼寇之头颅，砺你我之刀锋！”随后，一夹马肚子，闪电般冲向了夜幕。


    
“用敌人之头颅，砺你我之刀锋！”五十把横刀同时举起来，半空中虚劈，劈穿远处无尽的黑暗。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一 上）


    
已经入了秋，空旷的原野里，夜风徐徐吹过，给已经发黄的野草镀上一层银白色的霜。天地之间，一片苍茫。


    
“凉了！”老哈曼捶打了几下自己的老腰，蹒跚钻出帐篷。抓起一把草叉，继续蹒跚着往牲口栏方向走。已经六十多岁的老骨头了，最怕的就是夜风吹。然而，此刻他却偷不得赖。


    
今年夏天的雨水少，牲口没抓上多少膘。而给城主大人的羊毛税，给天方教的天课、五一税却半分都逃不得。去年五十里外的老噶厦家才不多晚交了几天，两个儿子便被抓去服劳役，最后竟给活活给累死在柘折城里。老哈曼连儿子都没有，万一给天方教徒带走了，岂不连个骨头渣子都收不回来？！


    
可即便今年将税交上了，又能逃多久呢？自从城主投靠了大食人之后，赋税的花样就一年多过一年。而与此同时，皮革、毡子和干蘑菇的价钱，却是一路暴跌。以前每逢入秋，来自大唐的行商就会挨个部落拜访，送来大伙急需茶砖、丝绸和药材。将牧民们积攒了一年的皮子、毡子和干蘑菇打成捆买走。但是现在，天方教要收人家三倍的税，就是因为人家不信安拉！如此，谁还愿意再冒着被马贼和天方教联手打劫的风险做这种本来利润就不高的杂货生意呢？！


    
算了，不想这些，能熬一天就一天吧，说不定明天就熬出头了呢？往马槽中添了几叉干草，老哈曼咧嘴苦笑。河中这带向来没有固定的主人。今天倒向大食，明天也许就倒向了大唐。对于同样是异族的唐人，老哈曼本来也不甚感冒。但现在，与大食人的作为比较起来，唐人的一言一行都显得那样可爱。他们的官府也征收财货，却很少把手伸到每个普通牧人的毡包里。他们的军队也杀人，却很少对付手无寸铁的老幼贫弱。他们与城主、国主老爷们的争斗，更像是神仙打架，凡人会受到波及，却不至于连条活路都剩不下。而那些狂热的天方教徒，则像极了一群蝗虫，除了石头之外，几乎没有它们吃不下的东西……


    
“的，的，的的，的，的，的的”一阵由远及近的马蹄声，吓得老哈曼一哆嗦，手中的干草全都掉到了地上。是在过兵，只有军队，才会发出这么急促的马蹄声！凭着多年养成的习惯，他迅速吹灭了挂在牲口棚前的火把，丢下手里的草叉，一头扎进草垛中。然后向漫天神明默默祈祷，“佛祖、火神、安拉，不管你们哪个有空，请保佑老哈曼，保佑老哈曼不被人发现，至于其他东西，谁爱拿走谁拿走……”


    
仿佛是听见了他的祷告，那一小支军队只是匆匆在他的毡包前停了停，就又去远了。没有放火烧帐篷，没有迁牲口，也没有将他赖以活命的糜子拿走。甚至连摆在帐篷内火堆旁的铜碗和铜壶，都没有拿……


    
从草垛中钻出来的老哈曼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愣愣地看着自己的牲口圈，自己的毡包和自己的所有财产，嘴角不断颤抖。天啊，天啊……。忽然，他将手伸出来，伸向头顶阴沉的夜空，“长生天啊，您终于开眼了啊。开眼了啊！”


    
“这贼老天，终于开眼了！”骑在马背上，沙千里心里也在狂呼。快三年了，在这片土地上忍气吞声地憋了三十多个月，终于盼到了重新扬眉吐气的一天。


    
三年来，他不敢让弟兄们露出安西军余部的身份。不敢扩充队伍，不敢做“大生意”。他眼睁睁地看着周围一座座防御上充满破绽的城市，却不敢带领属下进攻。遇到城主们的私兵，他望风远遁。遇见马贼同行，他俯首做小。他躲，他藏，他忍，卧薪尝胆，他终于等来了，老天开眼的这一刻。


    
把大唐战旗插在他们家门口。让那些首鼠两端的城主、国主们在大唐的战旗前战栗。让那些投靠大食人，将被俘的安西将士卖往异国他乡的地方豪强们，为他们的愚蠢和短视而付出代价。让恒罗斯畔那些无名冤魂看到，我沙千里不是孬种，我回来了，我带着咱大唐的队伍回来了。我为你们复仇来了。你们在九泉之下，可以将眼睛闭上了！


    
回想起今天发生的一切，沙千里就觉得恍然如梦。上午，他还是个马贼。下午，就重新成了大唐的将军。而晚上，则带着队伍掉头杀向了柘折城。那个与他一见如故的小王将军，那个年纪轻轻却虚怀若谷的钦差大人，居然毫无保留地接受了他的提议，虚张声势，主动向河中地区的诸侯发起进攻。


    
平心而论，无论是在提议之时，还是在出发之后，沙千里对自己所献的计策都没多少把握。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他只是想借机试探试探，新投靠的主将王洵有多大魄力，多大肚量。已经死过一回，他不会再轻易地将自己和麾下弟兄们性命交给别人。如果钦差的表现实在令人失望的话，他宁愿找个机会与其分道扬镳，以免于危难时刻再被抛弃一次，成为没有人照管的孤魂野鬼。


    
钦差大人的表现很令人非常满意。除了开始见面时那略显生分的寒暄之外，其他一切所作所为，都有些出乎沙千里的意料。没有世家子弟身上常见的那种跋扈，也没有少年得志者身上常见的那种高傲。仿佛经历过很多风浪般，钦差大人的一举一动，都带着与年龄不太相称的成熟。然而这种成熟却不会令人感到冷漠，相反，你却时时刻刻，能感受到此人内心深处的赤诚。


    
“咱们这王将军，不是一般人！”侧头看了看浑身上下焕然一新的老伙计黄万山，他低声点评。


    
“当然，要不人家能不到二十岁就当了中郎将，咱们两个都三十大几了，却连个队正都没混上！”在私底下，黄万山却不像于人前那般木讷，咧了咧嘴，笑着回应。


    
“小声点儿！”沙千里吓了一跳，目光本能地向四下逡巡。他和黄万山两个的校尉官职都是自封的，当初只是为了更好地将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弟兄聚拢在一起。后来长时间与疏勒那边联系不上，也就只好将谎言维持下去，免得队伍中令出多门。而在与王洵刚刚相遇那一刻，出于某种骄傲，他们二人没有主动说明。现在，则连说明的机会也没有了。王将军居然直接就将他们提拔到了五品都尉的位置上，对他们以往的履历问都没问。


    
想到先前那个虚假的校尉身份在回到疏勒后可能会被拆穿，沙千里心中就像被塞了一团草。黄万山对此却非常看得开，摇了摇头，又笑着说道：“怕什么，你看小王将军会是个没担当的人么？他既然把都尉的空白告身给了你我，就不会轻易再将其收回去。况且以咱们俩现在的资历，做个校尉还不绰绰有余？”


    
“话可不能这么说？！”沙千里又向四下看了看，继续小声嘀咕，“毕竟军中有军中的规矩。回头如果对照着花名册查起来……”


    
“那又怕甚？咱们当初是事急从权。而小王将军就是咱们两个的伯乐。按军中惯例，他有自行保举任命属下官佐之权。只要咱们俩好好卖命，让他觉得这两张空白告身没有给错了人……”


    
“也倒是！”听好朋友如此说，沙千里的心中终于踏实了一点儿。只要活人，就或多或少有一些向上的野心。他老沙自问不能免俗。以前在高仙芝帐下，不能出头是因为没有合适的表现机会，而如今，王将军却将整场战斗的临敌决策之权交给了他。


    
倘若锥子处于颖中，当脱颖而出。有了机会，就一定要把握。在两年多的马贼生涯里，柘折城附近的一草一木，他都探听得清清楚楚。哪个堡寨是堆放草料的地方，那个堡寨里边圈着大匹的战马，哪个堡寨可以找到足够的干酪和奶酒，对他来说比自己的五根手指头还要熟悉。无论哪一个，只要迅速拿下来，再放上一把火，就能令俱车鼻施汗元气大伤。在王将军心里，自己和好朋友黄万山的地位，也会愈发稳固超然。


    
“你是不是想抢在王将军到来之前，先干上一票？！”不愧为对方的好朋友，黄万山见沙千里突然没了动静，立刻猜到了他心中所想。


    
“嗯！”沙千里点点头，算作默认。单凭自己的力量完成不了这么大的任务，他需要好朋友的配合。“照目前速度，咱们明天日落前后，就能到达柘折城外。趁着俱车鼻施汗没有反应过来……”


    
“我觉得，咱们还是等一等为好！”向来以他马首是瞻黄万山却一反常态，摇摇头，低声打断。


    
“为什么？”沙千里大失所望，低声喝问，“小王将军待你我不薄……”


    
黄万山笑了笑，再度打断他的话，“正因为他待你我不薄，你我才不能抢这个头功！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将军大人想要的，可不只是给俱车鼻施一个教训。他真正想要的是，是整座柘折城！即便你我不联手煽动他，他也会主动发起攻势。只不过早一些，晚一些的区别罢了！”


    
“你是说……”沙千里心里一下子变得很乱，皱着眉头回忆白天的事情。王将军虚怀若谷，很容易就被自己说动了。一旦接受了自己的建议，便立刻付诸行动。整个过程干净利落，半点儿都不拖泥带水。


    
“他不仅仅是相信咱们！”见沙千里依旧满脸困惑的模样，黄万山低声提醒。“那封常清是天底下一等一的谨慎人，会把出使的重任，交到一个耳软心活的人手上么？所以，王将军估计心中已经有了改变策略的念头，我们两个，只不过在火上添了把柴而已！”


    
“嗯，可能，可能真的是这样！”将下午面见王洵的过程，反复回忆了两遍，沙千里终于接受了好朋友的分析。“你怎么不早提醒我？我居然在大人面前没完没了地卖弄！蠢到家了，我真是蠢到家了！”


    
“遇事都是你出头，我装哑巴，咱们两个不是一向这个样子么？”黄万山笑了笑，低声反问，“况且你一直说自己怀才不遇。此时不表现，还要等到什么时候表现？！”


    
“可是不该露的怯，也都露了！”沙千里挥动马鞭，作势欲击。“那你说，到了柘折城下后，咱们该怎么办？咱们到底该怎么办？”


    
“等！”黄万山以一个字作为答案。


    
“等？”沙千里望着对方，双眼充满了不甘，“什么都不做？”


    
“什么都不做。顿兵城下，给大人创造机会！”黄万山点点头，正色说道。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一 下）


    
做马贼的强项是来去如风。放着嘴边的肥肉不咬，却给别人创造机会的事情，沙千里以前真的没做过。然而只要下定决心，这对于他来说也不算什么太困难的事情。无非是尽最大可能干扰敌方对局势的判断罢了。柘折城方面犯下的错误越多，唐军这边的取胜的机会也就越大。倘若俱车鼻施汗及其一干爪牙未战先被吓成了惊弓之鸟，接下来这仗，唐军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了。


    
想清楚了其中关窍，他便命人将队伍停了下来，打散了重编。以一队老兵带领一队俘虏，竖起旗帜冒充一个团。眼间，整个队伍的声势就虚涨了三倍。


    
既然麾下有大军“数千”，自然不能再玩什么轻骑突进的勾当。于是乎，每四十里一休息，每两个时辰一歇马，有条不紊，直到第三天清晨，才赶到了柘折城下，于城东五里处伐木安营。


    
这一路耀武扬威地走过来，柘折城内的俱车鼻施汗不可能得不到任何消息。然而不幸的是，无论是他先前安插领地内各处的眼线，还是后来派出的斥候，都送不来有关唐军的任何准确数字。大部分眼线在路上就被唐军的斥候同行用羽箭射成了马蜂窝，侥幸逃回来的几个漏网之鱼，则要么汇报说根本接近不了唐军主力，要么信口开河，把唐军的数字说得没边没沿。


    
前锋至少十几个团，后续还有二十几个团，此外，俱传闻还有另外一支兵马，打着段秀实旗号，渡过了药刹水，正星夜向柘折城这边杀过来，总人数不详……。各种缺头少尾消息汇聚在一起，登时令俱车鼻施汗乱了阵脚。


    
他原本就没勇气与大唐正面为敌，否则也不会试图假马贼之手对付使团。而半天云、老北风等马贼团伙纠集了两千余众，却在使团面前连一炷香时间都没坚持到便崩溃了，使团的护卫规模当然不可能是先前听说的那个人数！可如果使团的护卫真的有近万规模的话，他们又怎么可能直到过了拔汉那，才被人发现了踪迹？


    
“莫非有人在故意骗我上当？让我自己主动往刀尖上撞？有这种可能！有关使团的消息全是从拔汉那方向传过来的，阿悉兰达那厮一直巴不得我早死！可如今该做的不该做的事情全做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俱车鼻施汗愁得夜不能寐，正辗转反侧间，忽然听见外边警报声大起，人喊马嘶声响成一片。他立刻翻身跳下床，抓起一直放在枕头边弯刀，三步两步冲出了寝宫，“怎么回事？今晚谁当值，作死不成？”


    
“大汗！”几个宫廷侍卫见状，赶紧跑过来，脱下锦袍将俱车鼻施汗的身体裹住，“城外发现了唐军，正在伐木立营！白沙尔大相正命人关闭城门，严禁任何人进出，以免城内混进唐军的探子！”


    
“关闭城门？谁下令开的城？大半夜的开门，他想干什么？来人……”俱车鼻施大怒，立刻想下令将负责城内治安的官员处死。话都到了嘴边上，突然发现众人脸上的惶恐之色清晰可见，抬头望了望，才发现天已经亮了，此刻，太阳正努力从东边的云层后往外钻。


    
百姓们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以，负责治安的官员在日出之前如常开启城门，没有任何过错。俱车鼻施也算一方豪雄，不能在关键时刻让属下看出自己的心头的恐慌来，想了想，低声追问道：“唐军从哪个方向来的，人数多少？城外的草料场，马圈和羊圈都安全么？”


    
“禀大汗！”侍卫长法兑尼明白俱车鼻施此刻最需要的是什么信息，上前数步，躬身回应，“唐军是从东面杀过来的。属下刚才已经派人去城头瞭望了，马上就能把唐军的具体规模报上来。至于城外存放草料和圈养战马、牛羊的堡寨，目前还没有狼烟放出，应该是没有受到任何攻击！”


    
粮草辎重和牛羊牲畜没有受到洗劫，则说明唐军并非想劫掠一番后便离开？那他们想干什么？莫非还想攻下柘折城么？他们究竟来了多少人？谁借给他们这么大的胆子？


    
越想，俱车鼻施汗越觉得六神无主。一把推开试图搀扶自己的侍卫，大声命令，“给老子拿铠甲来，备马。老子亲自去城头看一看。让白沙尔、加亚西、查比尔他们几个都到东门城楼中等我。顺便把那个姓穆道士也从监狱里提出来，押着他到东侧城楼见我！”


    
“是，大汗！”众侍卫答应一声，分头行动。半炷香时间之后，俱车鼻施换了一身淡金色的铠甲，在众人的簇拥下，走上东侧城楼。


    
此刻太阳已经升起老高，红彤彤地晃得人眼睛生疼。俱车鼻施用手搭在眉头上，强忍住眼睛的不适向东望去，只见一座百余丈宽窄的营盘拔地而起。营盘中，无数身穿土黄色铠甲的唐军士卒在往来忙碌。营盘口，则有伙骑兵往来警戒，个个都盔明甲亮，一看就知道是从安西来的精锐。


    
俱车鼻施粗粗数了数，光代表着都尉身份的牙旗，就有四面之多。按照他熟悉的大唐军制，每名都尉下辖三名校尉，每名校尉掌控一个团，三百甲士。这意味着城外至少来了十二个团，三千六百到四千大军！也难怪半天云等马贼在他们面前连半炷香时间都没能坚持下来！


    
想到了半天云等一众马贼，他立刻又想起了一个重要人物，回过头，大声问道，“那个姓穆的臭道士押来了么？赶紧押上城楼见我！”


    
“禀大汗。姓穆的卡菲尔带到！”城楼下立刻传来一声回应，几名身着黑袍的圣战者，像拎小鸡一样，将半天云马贼团伙的军师，游方道士穆阳仁拎了上来。烂泥般掼在了敌楼正中央的石板上。（注1）


    
穆阳仁是当日看出情形不妙后，第一个脱离战场的马贼头目。也是唯一一个跑来到柘折城中投靠俱车鼻施的。由于见机得快，他还带出了五十多号喽啰。本以为凭着麾下这些弟兄，少说也能在柘折城中混个小官儿当当。谁料连俱车鼻施的面儿都没见到，便被下了兵器，塞进了天方教专门为异教徒设立的监狱当中。


    
进了这种监狱，基本上就不可能活着出来。所以最近几天里，穆阳仁许尽了各种好处给看守，只求能见到俱车鼻施一面。如今终于如愿以偿了，他岂能不感到激动。当即，向前爬了几步，双手紧紧抱住俱车鼻施的大腿，哽咽着哭叫：“大汗，您的奴仆终于见到您了。大汗啊，您千万要小心些，有人正使阴谋针对您。唐人使团的护卫可不止六百人啊，不止六百人啊！”


    
一见穆阳仁那龌龊模样，俱车鼻施汗心中的火气就按捺不住。飞起一脚，将穆阳仁踢翻在地，大声质问：“该死的东西，说，你那天到底遇见了多少敌人？”


    
“两千，也许，也许是一千五百，不对，不对，也许是一千。可汗大人啊，我年纪大，眼睛花，怎么可能看得太清楚呢！”穆阳仁以为自己先前夸大敌军人数的谎言已经暴露，立刻张开大嘴开始耍赖。


    
“该死！没看清楚，现在本汗就让你看个清楚！”俱车鼻施气得浑身哆嗦，弯下腰，一把拎起穆阳仁，将其抵到城楼外围的垛口上，“看，再睁大眼睛看，下面到底多少人？”


    
“唐军？”穆阳仁打了个激灵，赶紧张大眼睛仔细观瞧。逆着日光，他无法看得太真切，却明显看出营盘内忙碌的人马远超过自己当天遭遇的那支使团护卫。这下，麻烦可就大了！他心中暗暗叫苦，同时眼珠子开始飞快转动。“大汗，属下发觉唐军数量与传言中不符，立刻赶来向您示警的啊！属下当时如果停下来仔细计算唐军人数，就不可能活着回来向您报信了啊！”


    
“你这胆小如鼠的笨蛋！”俱车鼻施怒骂，心中却知道穆阳仁说得句句在理。几千马贼联手去宰肥羊，结果却遇到了一群老虎。阿尔斯兰、塞吉拉乎等人至今生死未卜，最清楚敌军实力的，也就剩手中这个窝囊道士了。想到这儿，他将穆阳仁轻轻放下，用稍微缓和一点儿语气询问，“你仔细想想，当日交手的过程是怎样的？如实说出来，我向天方教那边求情，饶恕你传播异教之罪！”


    
“我，我……”穆阳仁心中好生委屈。自己这身道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冒牌货，谁料却差点成了催命符，“我当时……”


    
当时敌军数量的确不像很多，否则他也不可能成为漏网之鱼。可现在，说实话就等于自己找死。穆阳仁仔细想了想，慢慢回忆道：“当时，我奉命迂回到敌军侧后。谁料刚走到半路，就听见一声号角响。然后，四面八方都有唐军杀了出来，一下子就把我们那两千五百多弟兄给淹没了。我是见惦记着给大汗报信儿，立刻拔马就逃……”


    
“胡说，淹没你们，还四面八方，那岂不是至少有一万规模？！”如此百孔千疮的谎言，怎瞒得过俱车鼻施等人，当即，左帅加亚西走上前，厉声反驳，“你好好想想，不要信口开河！再胡说，我就把你从这里丢下去！”


    
“我，我真的没看清楚啊！”穆阳仁连连作揖，唯恐捋了对方的虎须。也是他命不该绝，就在此时，城外又传来一阵号角声响，数不清的唐军，在朝阳的照耀下，从东方滚滚而来。


    
注1：卡菲尔，异教徒，异端。古代天方教徒对其他宗教人士的称呼。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二 上）


    
长生天！俱车鼻施顾不得再跟假道士穆阳仁生气，也顾不得天方教的曼拉就站在自己身侧，眼望东方，目瞪口呆。


    
朝阳的光线太强，他根本无法数清楚远方到底来了多少唐军。只能看见一团团马蹄溅起的烟尘，没完没了地朝尚未完工的军营内灌，从东到西，从北向南，很快，整座军营就笼罩在一团厚重的黄色烟尘当中，看不见人的影子，看不清旌旗的颜色，只有人马的喧嚣声，顺着晨风吹上城头，将所有人冻得脊背一片瓦凉，瓦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团烟尘终于慢慢变淡。将无数面猩红、土黄和镶黑牙边儿的大唐战旗显露出来。那是大唐正规军将领的身份象征，当年曾经追随过高仙芝又中途叛逃的俱车鼻施非常清楚。唐军来了一位中郎将，两位五品将军，两位从五品郎将，六名都尉、四名别将和无数校尉以下低级军官。按将旗统计，总兵力接近或者超过一府。最低也在八千人以上，弄不好要高达一万二千甚至一万五千人！


    
封常清怎么将这么多兵马不声不响地送到了柘折城下的？莫非他得到了鬼神的帮助不成？俱车鼻施脸色惨白，瞪大了眼睛向四下寻找人帮忙解惑。只见自己平素依仗的左膀右臂们个个嘴唇处都呈青灰色，显然也被唐军的规模吓得魂飞胆丧。


    
人群中唯一一个脸色看上去还稍微正常些的便是假道士穆阳仁，只见他眨巴着眼睛琢磨了片刻，凑上前，冲着俱车鼻施汗低声说道：“大汗不要慌，外面的唐军来路恐怕有些蹊跷……”


    
“谁说本汗慌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本汗着慌了？”俱车鼻施恶狠狠地瞪了穆阳仁一眼，厉声质问，“说，外边的唐军到底有何不对劲的地方？你如果又是信口胡说的话，别怪本汗治你动摇军心之罪！”


    
“我呸！”假道士穆阳仁心中鄙夷，脸上却摆出了一副神神秘秘模样，理了理思路，试探着问道：“大汗最初得到有关使团的消息，恐怕是拔汉那城那边传过来吧？！无量天尊，如果贫道所猜得不错，大汗您中了别人借刀杀人之计了！”


    
一声道号喊过，登时吸引来无数道愤怒的目光。俱车鼻施完全靠大食人的扶植，才冒领了大宛王之位。麾下文武重臣，以大相白沙尔、左帅加亚西两人为首，都是些虔诚的天方教徒，最无法容忍有人公然在自己面前宣扬异端邪说。当即，便有将领拔出刀来，试图将假道士穆阳仁砍成碎段。俱车鼻施汗见状，赶紧抢先一步，将穆阳仁拎到自己面前，然后半是威胁，半是暗示地斥责道，“说正事儿，别念什么邪经，更不要想在这里挑衅安拉。消息的确是从拔汉那传过来的，可传递消息的人非常可靠，根本不会用谎言欺骗我！”


    
“如果他也被阿悉兰达给骗了呢？”穆阳仁耸耸肩，不慌不忙地反问。


    
“这……？”俱车鼻施被问住了，半晌无言以对。然而他又不甘心被一个死囚扫了颜面，冷笑一声，撇着嘴道：“从葱岭到拔汗那也不是一天两天的路程，这么多兵马行动，怎么可能不走漏任何消息？！”


    
话音落下，他自己心情立刻为之一振。对啊，怎么可能不走漏任何消息，这可是近万大军，走在路上，光运送粮草辎重的马车就能排出三、四里远去。


    
闻听他的话，大相白沙尔等人也是精神大振。立刻准备派遣兵马出城去探一探唐军虚实。正犹豫着到底派多少兵马合适的时候，却又听见假道士穆阳仁小心翼翼地提醒道：“一万多人同时走，的确声势浩大。可如果他们扮作商队分批分批走呢？大汗别忘了，那阿悉兰达可是大唐皇帝的女婿，一直眼巴巴地盯着您的王冠呢？此刻安西军刚刚打了个大胜仗，他如果不趁机巴结上去，可就不是阿悉兰达了！”


    
“啊……”俱车鼻施汗的脸色又开始发白。大食东征军惨败消息传开之后，周围各路豪强都在时刻准备更换东家。阿悉兰达主动帮安西军隐藏兵力，的确非常有可能。但是，就这么被唐军吓得龟缩不出，也太窝囊了些。万一对方只是疑兵之计，待日后真相大白，自己的王位还如何坐得稳。


    
“不过大汗也不必太担心。如今，蹊跷的并非城外的唐军有多少人。蹊跷的是，里边究竟多少是真正的安西军，多少是阿悉兰达派来助拳的属下。”见俱车鼻施等人的脸色变幻不定，假道士穆阳仁开始往汤里边加料。“您想想，当年高仙芝那狗贼带领大军西征之时，里边唐人才占了几成？”


    
一成到两成！答案几乎是摆在明面上的，稍微有点儿军事经验的人都非常清楚。即便在安西军全盛时期，总兵马也未曾超过五万。每次出征，通常都是一到两万安西军，率领着十几万地方仆从。可即便这样，河中地区依旧无人能挡。安西军想灭哪一国便灭哪一国，想克哪一城便克哪一城，从来没在意过守军多寡，城墙高矮。


    
“叫你们欺负我，如果今天不把你们这些个王八蛋全骗死，老子就不姓穆！”见众人的思路已经慢慢被自己引歪，假道士穆阳仁在心中暗暗发狠。他本来是陇右瓜州一个捞偏门儿的混混，不小心骗了惹不起的人，才被对方买通官府，发配到安西军服苦役。怛罗斯之战，高仙芝领着嫡系率先逃命，他这种既不懂武艺，又没官职在身的罪囚，只能老老实实给大食人当俘虏。后来，大食人嫌他没任何特殊技能，便作价五斗糜子，将他卖给了一个地方豪强当牧奴。随即，他又凭着一份过人的机灵劲儿逃了出来，混到马贼半天云的队伍里做军师。


    
如今城下开来了不知道多少唐军，而城内的俱车鼻施汗等人又对唐军畏之如虎，穆阳仁便又动了另外的心思。无论城外的唐军规模是真的也好，假的也罢，想顺顺当当攻破柘折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能给城外的唐军帮上一点儿忙，并且让对方知道是谁在帮忙的话……


    
想到此节，他心中就一阵阵发热。清清嗓子，继续说道：“所以，眼下大汗根本无需畏惧。管他们是真的也好，假的也罢。趁着他们立足未稳，全力扑将过去，先杀他个落花流水！”


    
“好！”俱车鼻施两手一拍，吓得穆阳仁小心肝儿乱颤。眼看着他就要弄巧成拙，大相白沙尔却踏上前一步，大声喊道，“且慢。大汗小心上了这个卡菲尔的当，他不仅是个卡菲尔，并且是个唐人！”


    
骗术这东西，关键就在于虚实之间的适度把握。听到大相白沙尔怀疑自己居心叵测，穆阳仁心中暗喜，脸上却装出了非常委屈的神色，抹了抹眼睛，低声喊冤，“大汗，大汗明鉴。小的今天说这些话，全是为了大汗好，全是为了大汗好！”


    
“哼！”白沙尔瞪了穆阳仁一记，满脸不屑。


    
唯恐俱车鼻施被穆阳仁说动，左帅加亚西也上前半步，替大相白沙尔帮腔，“大汗明鉴。这些唐人，最奸诈不过。怎会对咱们安什么好心！”


    
“小的可以对着长生天发誓！”穆阳仁立刻跪倒，将手举过头顶。


    
俱车鼻施的目光看看白沙尔，再看看假道士穆阳仁，终究对唐人的不信任感占了上风。但他又不想让穆阳仁这条送上门来的“忠狗”过分失望，犹豫了片刻，拉起对方，和颜悦色地说道：“本汗相信你的忠心。但眼下城外敌情不明，贸然出击并非稳妥之举。所以，本汗先给你记一个大功。如果你还有更好的主意，不妨也一并说出来听听。如果切实可行的话，本汗定然不会亏待于你！”


    
“没，没了！”穆阳仁的眼中的失望立刻清晰可见，摇摇头，低声回应。


    
“真的没了？”俱车鼻施皱了皱眉头，强压住心中的不快追问。


    
“没了！”穆阳仁冲着俱车鼻施轻轻拱手，“如果大汗没其他事情，小的就回监狱里边呆着去了。小的是唐人，不敢跟高贵的大汗站在一起！”


    
“卡菲尔，你别不识抬举！”左帅加亚西亦觉得心里有愧，上前一把扯住穆阳仁的衣领，厉声威胁，“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如果你再推三阻四，我现在就把你丢下去！”


    
“别，别，别……”穆阳仁双脚悬在半空，上下乱踢，“我说，我说还不行么？如果大汗不愿意冒险出击的话，不妨关闭城门死守待援。同时派遣使者向四下求救。大伙是一头骆驼身上的牙齿和舌头，无论谁先倒霉，其他人就是唐军的下一个目标！”


    
“死守待援？！”俱车鼻施汗眉头紧锁。凭着柘折城高大的城墙，死守上几个月肯定没问题。只是城外的粮草、辎重和牛羊战马怎么办？任唐军抢么？况且迦不罗的大食人那边能不能派来援军？东曹、西曹和俱战提等国的国主肯仗义援手么？


    
“天，天已经冷了！唐军吃不完那么多东西！”穆阳仁唯恐自己的第二条计策又要被拒绝，指着半空中的太阳补充。


    
已经到了秋末，阳光虽然毒，晒在身上却没有多高的温度。待第一场雪落后，躲在柘折城里的百姓，还有不少人会被冻死。更何况野地里扎营的唐军？只要他们一撤，被掠走的牲畜辎重肯定要丢在路上。凭着俱车鼻施汗的威名，城外会有人敢捡唐军丢下的东西么？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二 下）


    
只要能守住一个月左右时间，即便没有任何援兵赶到，唐军也不得不撤回拔汗那休整。届时，再想办法把劫杀使团的责任推到别人头上，说不定还能取得大唐的谅解！想到不用出城跟唐军野战，俱车鼻施汗心里就感到一阵轻松。低头看了看浑身上下没一根硬骨头的穆阳仁，笑着嘉许道，“想不到你这臭道士还有几分用场。你原来在阿尔斯兰手下是做什么的来着？本汗不记得了，你再说给本汗听听！”


    
‘原来连老子的身份都没问清楚，就把我给丢到那暗无天日的监狱中了！’穆阳仁心中失望到了极点，却不得不强颜做笑，“大汗日理万机，记不得小人也是应该！小的在半天云中做军师一职，就是负责给阿尔斯兰出出主意，管管账什么的！”


    
“嗯！”俱车鼻施轻轻点头，看了看周围清一色信仰天方教的官员，斟酌着说道，“本汗做事向来公平。你既然给阿尔斯兰管过账，想必算术方面还过得去。本汗府中的管家前日刚好病了，你就先顶替他的职务吧。”


    
“大汗！”闻听此言，一众文武官员齐齐变色。纷纷围拢上前，劝阻俱车鼻施汗收回成命。然而，俱车鼻施今天的心情显然不太好，把眉头一皱，低声喝道，“怎么，本汗自己家中的事情，也需要经过诸位的允许么？”


    
“大汗，大汗这话说重了。真的重了！”众官员被问得无言以对，只好施了个礼，缓缓退开。目光却如刀一般射向假道士，看他有没有胆子犯大伙的众怒。


    
穆阳仁心里早就已经看明白，凭着自己唐人和异教徒这双重身份，即便不得罪众文武官员，将来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与其伸长脖子等着众人来砍，不如下狠心赌到底。想到这儿，他上前一步，扑通跪倒，冲着俱车鼻施汗重重叩首。“谢大汗恩典！小的愿意永远做大汗的忠实奴仆。这辈子都为大汗牵马坠镫，死而后已！”


    
“嗯！起来吧，”俱车鼻施看了他一眼，笑着做了个免礼的手势，“本汗用人，向来只看起才华，不看其出身。唐人也好，突厥人也好，只要对本汗忠诚，本汗就一定给他撑腰。待会儿直接跟本汗回府，让原来的管家把账本交割与你！”


    
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的话，穆阳仁肯定已经被官员们戳成了一张烂筛子。然而他却丝毫没有见好就收的觉悟，居然又磕了个头，跪在地上继续说道，“大汗，大汗，您的仆人还有，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仆人的……！”


    
没等他把话说完，左帅加亚西已经忍无可忍，走上前去，抬脚踢了他一个跟头，“你这卡菲尔，不要得寸进尺。大汗府的管家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荣耀，赏给了你，你居然敢讨价还价？！”


    
“加亚西，让他把话说完！”俱车鼻施眉头向上跳了跳，厉声喝止。“他已经是本汗的管家，你想惩罚他，至少要得到本汗的允许！”


    
“是，大汗！”左帅加亚西不敢违抗，施了个礼，气咻咻地闪到一边。俱车鼻施用脚尖点了点已经快被吓瘫了穆阳仁，笑着道，“说吧，你到底有什么要求？莫非还怕本汗亏待了自己的管家不成！”


    
听到这话，假道士穆阳仁却感动得热泪盈眶，“大汗赏识小的。小的当然要粉身碎骨地报答大汗。但是，小的入城时，还带着五十三名弟兄。不知道犯了什么错，都被一起关到大牢里了。小的斗胆，请大汗饶恕他们！”


    
“这点儿小事儿，我当什么大不了的呢！”俱车鼻施轻轻耸肩，“待会儿你拿本汗的手令，去监狱把他们接出来便是。让他们都跟着你吧，本汗的管家，也不能连个随从都没有！”


    
“谢大汗，谢大汗！”穆阳仁喜出望外，冲着俱车鼻施连连叩头。待对方脸上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才连滚带爬地站起来，哈巴狗一样跟在了护卫的队伍当中。


    
既然打定了主意要做缩头乌龟，剩下的军务就没什么好商议的了。俱车鼻施绕着城墙巡视了半圈，鼓励了鼓励麾下的士气，然后带着一干亲信打道回府。穆阳仁摇摇晃晃跟在队伍最后，不敢靠俱车鼻施太近。临下城墙，又被左帅加亚西叫住，低声威胁道：“你这唐人卡菲尔，别以为巴结上了大汗，本将军就动不得你。如果让本将军发现你胆敢图谋不轨的话，哼哼……”


    
“左帅大人说笑了！！”穆阳仁停住脚步，冲着左帅加亚西竖起单掌，施了个道教的躬身礼，“贫道一定会好好为大汗管好账本。不让任何人借着他的名义横征暴敛！”


    
“你……！”加亚西挥拳欲击，却顾忌着穆管家背后的主人，拳头迟迟无法下砸。穆阳仁见状，立刻胆子更大，笑了笑，继续补充道：“其实，左帅大可不必如此。修道者讲究众生平等。今天如果不是左帅再三提醒，贫道几乎忘记了，自己居然还是个唐人！”


    
“我杀了你这……”加亚西暴怒，伸手就去拔腰间弯刀，大相白加尔见状，皱了皱眉头，低声命令：“让他去，加亚西。看他能嚣张到什么时候！”


    
“他……”加亚西气得咬牙切齿。眼睁睁地看着穆阳仁的背影走远。待周围又安静了下来，才强压住怒气，走到大相白沙尔身边，低声问道：“那，那唐人根本没安好心。您，您怎么不提醒一下大汗！”


    
白沙尔笑着看了看他，一双蓝汪汪的眼睛中充满了智慧的光泽，“如果我提醒了，你以为大汗他就有勇气跟唐军倾力一搏么？如果大汗不肯把全部本钱都押上的话，只带一部分兵马出城迎战，咱们这边又有几分胜算？倘若初战便受到重挫，你以为，大汗他还守得住这座柘折城么？”


    
一串连珠箭般的提问，令加亚西如梦初醒。不是假道士穆阳仁阴险狡猾，而是俱车鼻施汗本来就没有跟唐人决一死战的勇气。可躲得了一时，又怎可能躲得了一世？即便今年唐军因为天气原因退走，明年开春，谁敢保证他们不会再度兵临柘折城下？


    
正懊恼间，又听见白沙尔叹息着补充，“大汗他不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原来不是，现在也不是。他在这个节骨眼上提拔一个唐人做管家，无非是为了日后与唐人交易更方便而已。所以，无论你我如何劝告，都不会有任何作用。逼得急了，反而会让他更快倒向唐人那边！”


    
“那，那咱们到底该怎么办？”明白过味道来的加亚西又气又急，低声反问。如果俱车鼻施汗再度倒向大唐，柘折城中，必然有人要为袭击使团的恶行负责。他、大相白加尔，还有一些与天方教势力走得最近的权臣，恐怕谁都不会有好下场。


    
“等！”白沙尔无奈地苦笑，“那个唐人卡菲尔第二个主意虽然不怎么稳妥，但也并非一无是处。等！以不变应万变。”


    
“等？”身为武将，加亚西觉得这个选择实在是太窝囊。然而，他却想不出任何更稳妥的办法。与唐军野战需要一定勇气，失去俱车鼻施的支持，光凭着他手中的那点嫡系兵马，根本没有取胜的可能。


    
“对！等！”白沙尔笑容看上去非常值得玩味，“反正凭着这点兵马，唐军绝对攻不破柘折城。等他们疲了，自然也就走了！”


    
“可，可，他们可以从阿悉兰达那边再调派人手。如果咱们一直躲下去的话，谁也无法保不准其他城主会不会落井下石！！”加亚西不明白白沙尔的想法，单纯从军事角度上，发出疑问。以他附近城主、国主们的了解，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首鼠两端之辈。在此安西军大兵压境的当口，说不定有人会借机向大唐表忠心。


    
“那更好。即便唐人不传令其他诸侯前来助战，咱们也要向周围求援！”白沙加尔笑了笑，目光看上去越来越深邃。“大汗的求援信，你一定要尽早派人发出去。越快越好。”


    
“求援……”左帅加亚西彻底给绕糊涂了，瞪眼两只眼睛，一动不动望着睿智的大相。这个节骨眼上，疯子才敢来支援柘折城。


    
见他满头雾水的模样，大相白沙尔又是森然一笑，“如果他们现在来了，你敢保证他们是哪边的援军么？如果换做是你，此刻，你会站在哪一方？”


    
不敢保证！谁也不敢保证援军会不会对柘折城落井下石。可如果换了自己领兵，刨除对真主的虔诚之外，自己该怎么办？加入唐军围攻柘折城，这个选择看起来的确不错，可万一明年安西军不西进呢？谁来面对大食人的怒火？


    
想到这儿，加亚西张大嘴巴，眼睛一眨不眨。疯子，城外的唐将和自家大相都是疯子！只有疯子才会把赌注都押在别人身上，也只有疯子，才会相信援军一定属于自己一方。


    
“你保证不了！”白沙尔笑了笑，目光锐利如刀一样劈向城外的唐营，“他们，同样也保证不了！”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三 上）


    
带着两百朴刀手和一百弓箭手，宇文至耀武扬威地走向一座存放粮草辎重的营垒。他现在太佩服好朋友王洵的胆量了，简直佩服得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统共带着六百来人，居然敢于接纳同样实力的两伙马贼；接纳了同样势力的马贼不算，居然还敢毫不犹豫地对其头目委以重任；对其头目委以重任不算，居然还敢毫无保留地接受其冒险建议；接受了其冒险建议不算，还敢命其为先锋，以不到两千余兵马主动向十倍与己的敌军发起攻击！


    
这简直就是赌。胆大不要命的赌博。所幸的是，到目前为止，好运气一直站在唐军这边。拥众接近两万的俱车鼻施可汗，居然被疑兵之计吓破了胆，紧闭四门不敢出城野战。赌徒王洵也不客气，干脆继续赌即便唐军将柘折城外的粮草辎重抢光了，城里边的人依旧没勇气出来一探虚实。


    
两百老兵，三百刚刚收拢来的俘虏，在城内守军的眼皮底下，直扑其存放粮草辎重的营垒。没有人在周围警戒，也没有人负责接应。正对柘折城的唐营大门敞开着，仿佛随时欢迎敌人出城来决战。疯子，绝对是疯子才敢的事情，偏偏这种疯狂过瘾得要命。眼下，非但宇文至一个人对王洵佩服得五体投地，自打昨天清晨，亲眼看到俱车鼻施可汗做了缩头乌龟那一刻起，“铁锤王”在军中的声望就暴涨到了最高点。不仅仅是大伙从安西军带出来的弟兄，看向自家将军的目光里充满崇拜。那些临阵倒戈的马贼和被强征入伍的俘虏们，也都个个在脸上写满了骄傲。


    
以两千余众逼得两万守军不敢出头。即便打不下柘折城，这份荣耀，也足够所有参与者吹一辈子了。况且根据目前看到的情况，铁锤王他老人家，好像还握着什么杀招。关键时刻祭出来，大伙今年真的有机会在柘折城内过冬也说不定！


    
抱着类似的想法，几乎所有将士心态都非常轻松。前方的营垒中，据说有五百多守军，人数和自己一方不相上下。可那又能怎么样？俱车鼻施汗都认怂了，几头臭鱼烂虾还敢继续扎刺不成？冲过去，驱散他们，整个冬天的粮食都不愁了。偷偷地卖给军营后的那群商贩一些，说不定大伙每人还能分个三瓜俩枣什么的。咱家王将军可是出了名的大方，队伍中这么多双眼睛，无论新来的还是老的，就没有谁见过咱家将军吃过独食！


    
想到此行的荣耀，想到战后分得到的奖赏，整支攻击队伍，几乎每名将士都豪气干云。只有一个人佝偻着腰，与整支队伍的形象格格不入。他是王洵新收的侍卫万俟玉薤，第一次奉命到战场上历练，难免又把多年养成的老习惯带了出来。


    
宇文至悄悄从后边走过去，伸手给了万俟玉薤一个脖搂，“打起精神来！就你这个头，再使劲儿往下缩，也不可能比别人矮！”


    
“我……”没想到宇文至到这时候还有心情拿自己开涮，万俟玉薤被逗得哭笑不得，“宇文将军，对面可是有弓箭手！”


    
“有弓箭手怎么了！”宇文至笑着撇嘴。距离营垒还有一百五十步，除非是专门培养的神射手，否则，根本没可能对队伍构成威胁。所以，他还有充足的时间向新兵传授作战经验。“你以为把脑袋扎到别人脊梁后，弓箭就看不见你了？什么是抛射，你懂么？根本不用瞄，从天上直接往下砸。砸谁脑袋上算谁倒霉。你佝偻着个腰，本来该挨一箭，现在至少得挨仨！”


    
“我，我……”万俟玉薤讪讪而笑，终是把身体挺直了，将盾牌举到了鼻尖处。在他身前身后的几名刚刚由马贼转为正规军的士卒见状，也纷纷将盾牌举起来，同时将腰杆挺得更直。


    
“这就对了！”难得过一次教头的瘾，宇文至心情大好，“咱们是唐军，懂么？唐军，五百对五百，那是欺负他们。想当年在苏定方老将军麾下，咱们八百大唐陌刀手，就能追着两万敌军屁股砍。咱们做子孙得再不争气，五百砍五百也没有拿不下来的道理！”


    
“呵呵呵，呵呵呵！”队伍中又响起一阵轻松的笑声。唐军在西域作战，几乎次次都是以少击多，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如今大伙都把唐军号铠穿上了，怎么着也不能太丢人了不是？


    
“打起精神来，打起精神来！走整齐些，把大唐气概拿出来。”见自己鼓舞士气的招数奏效，宇文至愈发趾高气扬，“对，就这样，吓，也吓死他们。看见没有，看见没有，他们吓得连弓都拿不稳了！”


    
仿佛是验证他的所说，守卫营垒的敌军开始放箭。稀稀落落地，大部分在半途中就失去了力气，只有少数几支，砸在了前排老兵高举着的盾牌上，发出“啪”“啪”的脆响。老兵们本能地就想躲避，然而一瞬间又想到自己背后还有三百多名刚刚归附的马贼在眼巴巴地看着，荣誉心迅速占了上风，将盾牌举过头顶，斜成一个角度，行进步伐丝毫不乱。新兵们见到老兵如此镇定，也迅速安稳下来，跟在老兵们身后，寸步不离。


    
对于宇文至这种用箭好手来说，此刻敌军凌乱的射击，等于在自暴其短。如果营垒中的守将经验丰富的话，绝对不会把弓箭手的力气浪费在一百二十步之外的目标上。想到这儿，他一边继续大声指挥，一边从背后解下朱漆角弓，慢慢拉开弓弦，“新兵，看你们前面的老兵，他们干什么你们跟着干什么。这个距离，弓箭射到身上也透不了甲，继续前进，前进，不要左顾右盼，保持速度，速度！”


    
他如此大喊大叫，怎可能不吸引对方的注意。顷刻间，有几支羽箭飞来，落在他身前的草地上，溅起团团黄烟。宇文至笑着抬起头，看见一条黑色的貂鼠尾巴，那是敌军中代表百人长的身份标志，昨天晚上审问斥候抓来的俘虏他才知道。“别走，就是你了！”忽然间，他大喊一声，弓箭脱弦而去，掠过一百二十步距离，在貂鼠尾巴下溅起一串血花。


    
“呃！呃！呃！”貂鼠尾巴的主人双手捂住喉咙，两眼中充满了惊诧与不甘。他指挥着手下弟兄对准唐将一个人攒射，尚不能准确命中目标，对面的唐将，怎么可能射得了这么远，这么准？


    
很快，宇文至用另外两支羽箭，给了他一个确定的答案。左右又有两名弟兄捂着喉咙倒了下去，呻吟中充满了绝望。貂鼠尾巴的主人挣扎了几下，慢慢闭上了眼睛。头顶上，秋日的天空，万里无云。


    
谁也没想到宇文至能把羽箭射到如此准的地步。霎那间，营垒后的守军吓得纷纷缩头。趁着这个机会，宇文至将弓臂向前一指，大声喝令，“冲过去，杀光他们，一个不留！”


    
“弟兄们，跟我上！”老兵队伍当中，立刻有两名旅率响应，一手举盾，一手持刀，快步前冲。三百新兵见此，也大着胆子一拥而上。包了铁的战靴落地，将地面踩得哄哄做响。


    
营垒立刻又有零星羽箭射出，被前排的老兵拿盾牌一拨，立刻就偏离了方向。攻击的队伍迅速接近营盘外围木栅栏，刀锋上的寒光亮得刺眼。保卫辎重的守军愈发惊慌，接二连三站起来，拉开弓，胡乱往外攒射。有几名唐军不幸被射中大腿，呻吟着蹲在地上。袍泽们从他身边绕开，前进的速度丝毫不肯放缓。


    
“瞄准，瞄准了再射。”一名头顶貂鼠尾巴的百人长见形势危急，不得不站起来重新组织力量防守。半空中立刻又有一支羽箭飞过来，身穿他的肩窝，将他重重地推了个跟头。两名亲信试图上前施救，刚刚站起身，就被凌空飞来的羽箭找上。一个被射中咽喉，当即毙命。另外一人脖颈中箭，惨叫着原地转了不知道多少个圈子，才颓然倒地，鲜血如泉水一般往外冒。


    
宇文至抽出另外一支破甲锥，稳稳地搭在了弓弦上。他现在已经距离敌营只有七十步，几乎是弓箭的最佳射程。两名亲信一左一右，举着盾牌为他遮挡敌军的流矢。而他自己，则不断地调整目标，寻找营垒之后，敢于出面组织防守者。每发一矢，必夺一命。


    
这种远距离狙杀所造成的压力，比已经冲到对面的刀锋还要沉重。很快，营垒后就没有人敢于露头了，守军的弓箭手将脑袋扎在木墙后，胡乱向外抛射着羽箭。原本就疲弱的杀伤力，瞬间几乎降到了无需考虑的地步。冲在第一排的唐军老兵将盾牌向脚下一丢，横刀往嘴里一咬，三三成组，其中两人将手臂搭在一起，抬起另外一人的脚，同时用力上推。最后一人借助同伴推力跃起，身子如鹞鹰般飞过七尺许高的木墙，凌空扑落。


    
刷！刀光如电，泼开团团血雾。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三 下）


    
这群当先冲入营垒的士卒，都是王洵麾下的老兵，无论训练程度还是装备性能，都远非营垒中的守军可比。人一落地，立刻挥刀横扫，登时在惊慌失措的守军当中硬生生扫开了一个血圈子。大伙得势不饶人，继续挥刀横扫竖剁，将落地处附近的守军剁得抱头鼠窜。转瞬之后，几个血圈子就连在了一起，变成了一个硕大的空场。


    
更多安西军老兵在同伴的协助下翻越营垒，与先登的袍泽汇聚成团，将空场清得越来越大。一名头戴黑色厚布帽子的防守方将领躲得稍慢，被几把横刀同时扫中，登时变成一团碎肉。


    
“别恋战，夺门！”人群中，有名旅率打扮的低级军官扯开嗓子大喊，带领着身边的四五名弟兄朝营垒的木门猛冲。临近的守军纷纷上前阻挡，被他一刀一个，剁翻于地。营墙根儿下，还有数十名弓箭手虎视眈眈。拉圆了手中的木弓，却无法保证自家人不被误伤，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唐军旅率带着弟兄从自己眼前走过。


    
若是被这伙唐军冲到营门前，砍断了门闩，整座营垒必然易手。就在这危急时刻，“呜呜——呜呜——呜呜——”柘折城头突然传来的一阵凄厉的号角声。虽然打心眼里看不起对手，可毕竟自己知道自己的家底儿，正在奋力冲营的唐军攻势难免顿了顿。而那些本来已经濒临崩溃的防守方将士，则一个个像喝了药般，又疯狂地冲了回来，前仆后继地挡在了营门口。


    
“俱车鼻施汗到底要干什么？！”听到城头上传来的画角，正站在主营中一座临时搭起的高台上替宇文至瞭阵的王洵心中也是一愣。按照他的推算，俱车鼻施汗既然第一天不敢趁唐军立足未稳之时出城决战，第二天便不可能再鼓起勇气。为什么今天刚动了他第一座存放粮食的仓库，他就彻底被逼红了眼睛？


    
正迟疑间，沙千里与黄万山两个已经联袂而来，主动请缨去堵柘折城的东门。王洵抬起头，又朝对面的城墙望了望，摆摆手，微笑着吩咐：“不急，再等他片刻又能如何？来人，擂鼓，催宇文至给我加把力气！”


    
“诺！”亲兵旅率十三答应一声，双手挥动鼓槌，将战鼓“咚咚”敲响。正在指挥弟兄们攻打敌军营垒的宇文至闻听鼓声，把牙一咬，心一横，丢下角弓，挥刀向前，“所有人，跟我上。一鼓作气灭了他们，回营之后，老子亲自给你们倒酒！”


    
“灭了他们，回营庆功！”见宇文将军自己都不管后路如何了，原本有些迟疑的新兵们也横下一条心，蜂拥而上。几十人挤到营门口，端着肩膀用力狠撞，“一，二，三！”“一，二，三！”


    
“轰，轰，轰！”木制的营门在持续的撞击下发出震耳的轰鸣。营内的守门士卒见此，也纷纷丢下兵器，用肩膀从内部死死顶住门板。双方隔着一道厚厚的木板比拼力气，“一，二，三，一，二，三”，把半边营墙都挤得摇摇欲倒。


    
“呜呜，呜呜，呜呜呜！”柘折城中又传来了号角声，一声比一声凄厉。营垒中的守军不顾性命往唐军刀前扑，疯狂中透着绝望。


    
见敌军死战不退，宇文至也急红了眼。不再想后路会不会被人抄掉，伸手拉住正朝营垒门使劲的万俟玉薤，大声命令，“你，跳进去，专门捡头上戴着皮帽子的杀。谁穿得越光鲜，你先杀掉谁。我替你掠阵！”


    
说罢，又将手向后一伸，“取弓来，送我上营墙！”


    
他身边的几名侍卫都是其兄宇文德花重金为他礼聘而来，对小主人的心思摸得极透。闻听命令，立刻有一人从背上取下另外一把朱漆弓，连同箭馕一并送上。其余几人则寻了面盾牌，齐心协力地平端在胸口。宇文至一个猿纵从地面上拔起，稳稳地落于盾牌之上。拉弓弦，举弓臂，连珠三箭，将营垒内的三名敌军射翻于地。


    
他这厢用弓箭开路，原本武艺就在众人之上的万俟玉薤立刻如虎添翼。三下两下翻过营墙，挥舞着横刀，就像一名正在组织人手封堵营门的敌将冲去。一名百人长模样的家伙持矛向他急刺，被万俟玉薤用单臂夹住矛杆，一刀扫下半个头颅。紧跟着身子又是一扭，居然把腋下的长矛当做水火棍，扫出一阵风，沾上便是筋断骨折。


    
又有两名小箭打扮的家伙上前拼命，一个才冲到半路，就被宇文至用羽箭放翻。另外一个哇哇大叫，手中弯刀舞成了一团花。万俟玉薤一刀劈下，连肩膀带背砍入尺半。可怜的小箭军连万俟玉薤的衣角都没碰到，仰面便倒。制式横刀被他的尸体夹住，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这时，第三名守军不要命般冲到。万俟玉薤根本来不及再拔刀，只好放弃。身体迅速后退，让开对方的刀锋，然后顺势用左手一拉，右手一拧，居然“咔嚓”一声，将对方面孔扭到了脊梁后。（注1）


    
“别恋战，捡当官的杀。他们都不是你的对手！”宇文至的声音再度传来，隐隐带着几分嘉许。万俟玉薤精神大振，单腿从地上挑起一根不知道是谁丢弃的长矛，左手在矛杆上一捋，右手轻轻下压，“腾”地一声，居然抖出了三个矛头来。


    
这手“金鸡三点头”，可不是街边卖艺的假把式。凡被点中者，身上立刻就是一个血淋淋的大窟窿。此刻，万俟玉薤心中早已没有了初次上阵的恐慌，大步向前，手中长矛左刺右点。一招一个，将挡在自己面前的守军纷纷刺倒于地。


    
正在指挥守军负隅顽抗的将军铁木蓇葖突然见到一个九尺多高的恶煞，提着一边血淋淋的长矛向自己杀来，顾不得再管营门，赶紧命人上前阻截。宇文至连发两箭，将奉命赶来的两名守军射杀，第三箭却按在弓上，引而不发，同时在口中用突厥语大声喊道，“哪个不要命的，尽管上，看你们跑得快，还是老子的箭快！”


    
“哪个不要命的，尽管上，看你们跑得快，还是老子的箭快！”抬着盾牌的亲卫看不清里边发生了什么，尽管扯开嗓子大声重复。


    
对这个一箭一命的神射手，守军心里本来就十分忌惮。猛然间听到他的断喝，心神立刻大乱，居然真的纷纷停住了脚步。趁此之机，宇文至又大声补充，“命是自己的，粮草是别人的。俱车鼻施要出来早出来了，至今援军还没到，不是骗你等送死么？”


    
“命是自己的，粮草是别人的。俱车鼻施要出来早出来了，至今援军还没到，不是骗你等送死么？”几名亲卫再次鹦鹉学舌，将宇文至的喊声传遍全营。


    
他们在安西军中这两年，突厥语学得极溜。而俱车鼻施的族人原本也是突厥一脉，非但能听懂宇文至的话，并且心中对俱车鼻施闭门不战的行为甚为不齿。如今见援军迟迟不到，而营门已经岌岌可危，登时士气就掉了近半儿。有几个甚至举头四顾，试图查看自家大汗是不是存心让大伙死在这里。


    
“别听他的，射死他。射死他！”指挥着防守的柘折城将领铁木蓇葖也不敢保证自己和身边这伙弟兄是否被大汗当做了弃子，指着宇文至大声喝令。宇文至微微冷笑，先是一箭射死一名试图拉弓偷袭者，又是一箭射落了营中将旗，还没等对方回过神，第三箭已经又搭在了弓臂上，“哪个不怕死，尽管前来试一试。老子穿的是猴子铠，一箭射我不死，你就自求长生天保佑我找你不到！”


    
“哪个不怕死，尽管前来试一试。老子穿的是猴子铠，一箭射我不死，你就自求长生天保佑我找你不到！”亲卫们扯开嗓子重复，整齐的喊声在沙场上空回荡，闻者无不胆寒。突厥人骨子里最崇拜强者，宇文至先前箭无虚发，已经令无数守军心折。如今又把铠甲的优势报了出来，更是令对面的弓箭手不敢轻举妄动。柘折城方面的守将铁木蓇葖还欲再鼓动，万俟玉薤已经杀到他眼前，矛头向前一头，便是一团耀眼的寒霜。铁木蓇葖迅速缩头，同时扯过一名侍卫，将自己的身体藏在了对方身后。几串血珠飞溅，可怜的侍卫喉咙处开了个洞，惨叫着软倒。铁木蓇葖的头盔则歪到脑袋一侧，额头上出现了一条三寸多长的大口子，鲜血顺着鼻子尖唏哩哗啦往下淌。


    
“有种别躲！”万俟玉薤大叫，声音里边充满的鄙夷，“这人心肠太坏，别给他垫背，要命的快闪开！”


    
周围的守军闻听，本能地闪避，不肯再上前当肉盾。铁木蓇葖跑了几步见没人肯援救自己，只好转身迎战。他手中的弯刀成色甚佳，三下两下便将万俟玉薤的长矛砍断了半截。“我杀了你！”他大叫，前冲，声音却戛然而止。被削尖的断矛正戳在他的喉咙处，红彤彤从脖颈后露出数寸。


    
“啊！”附近的防守方士卒这才反应过来，纷纷上前拼命。万俟玉薤用断矛扫翻了四五个，大声叫嚷，“主将都死了，你们还瞎掺和什么。赶紧跑吧，再不跑，就没机会了！”


    
他自问突厥语说得也算标准，所言也算设身处地替对方着想，周围居然没人肯听。只管着舍死忘生上前拼命。正手忙脚乱间，又听见宇文至的亲卫们在不远处用突厥语齐声喊道，“都笨死了。怕俱车鼻施找你们家人算账，你们投降不就成了么？这么老远，谁能看清楚哪个战死了，哪个还活着！”


    
这句话，比先前所有呼喊对军心打击都大。围着万俟玉薤拼命的防守方士卒立刻退开了半个圈子，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愣愣地站在原地发傻。宇文至见状，知道自己所猜没错，俱车鼻施汗是利用这些守军留在城里的父母妻儿，逼迫他们顽抗到底。便又扯开嗓子，大声劝道：“愿意投降的，原地蹲下别动！这么老远，城头上怎能看清楚你们谁战死了，谁还活着。等柘折城破了，俱车鼻施再当不成大汗，自然也没办法株连你们的家人！”


    
“愿意投降的，原地蹲下别动……”侍卫们齐心协力，将宇文至的主意尽量传递到每个人的耳朵。围在万俟玉薤周围的守军士卒闻听，先是愣了片刻，然后有人带头，“当啷”“当啷！”接二连三将兵器丢到了地上。堵在营垒门口的防守方士卒也无心再恋战，见到有人带头，便学着对方的样子，纷纷丢下兵器，躲到了一边。只有极少受天方教荼毒比较深的士卒，兀自提着兵器顽抗。怎奈大势已去，根本已经无法左右战局。被万俟玉薤带着几个人一兜，立刻从营门口驱散到了别处。


    
堵在营门内侧防守方士卒一撤，来自门外的压力立刻占了上风，“哗啦！”“哗啦！”数下，终于“咣当”一声，整个门板被推翻在地。


    
“放下兵器者不杀！杀俘者偿命！”宇文至又及时的补充了一句，避免刚刚穿上大唐号衣的马贼们玷污安西军形象。万俟玉薤也换了把趁手兵器，带着几名弟兄围剿垂死挣扎的敌兵。顷刻间，整个营垒的抵抗力量被扫荡干净，有亲卫找到旗杆，从接好绳索，将宇文至的将旗高高地升到了半空中。


    
“吹角。报告王将军，我等幸不使命。请他派人来协助清点战利品！”宇文至顾盼神飞，扯着喊哑了的嗓子命令。


    
身边亲卫兴高采烈，吹响号角向主营报捷。一干在主营中观战的将校们喜出望外，看向王洵的目光愈发充满了钦佩。先前主动请缨要去堵截敌军的沙千里也悄悄松了口气，冲着王洵轻轻拱手，“王将军真乃神算！俱车鼻施果然不敢出头！换了我等，刚才已经被他诈出真相来了！”


    
“先不说这些！”王洵摇摇头，笑着阻止，“你们先去商队那边借几个账房，伙计，赶着骆驼把缴获的辎重清点出来，运回大营。慢慢干，记得不要派得人太多，免得被俱车鼻施看出破绽！”


    
“诺！”沙千里、黄万山两人心服口服，拱手领命而去。望着二人的背影走远，王洵又笑了笑，缓缓从站立的高台上走下。脚掌刚与地面相接，他立刻感觉到一阵酸软。拉住侍卫十三的肩膀用力撑住，看看四下没有人注意，才又摇了摇头，慢慢走向中军帐。


    
背影，被上午的阳光拉得又直又长。


    
注1：小箭，十人长。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四 上）


    
俱车鼻施汗是药刹水沿岸数得着的大势力，家底甚为阔绰。光是区区一座营垒，就让沙千里等人从上午忙活到了天黑。按照账房先生们的初步统计数字，不但整个使团的粮草供应问题得到了解决，即便队伍再扩充两倍，也足够将士们吃喝三个月有余。


    
刚出手就宰了这么大一头“肥羊”，队伍上下当然是一片欢腾。有心鼓舞士气，王洵命人在营垒内摆下全羊宴，犒赏全军。中高级将领们也齐聚在中军侧面的偏帐内，为大伙旗开得胜举杯相庆。


    
宇文至白天的精湛射艺大伙都看在了眼里，自然以其做了敬酒的重点。万俟玉薤虽然如今还没有具体军职，但临战斩杀敌方伯克一人，百人长三人，小箭两人，功勋卓著，也被王洵命人拉来与众将痛饮。还有一位大伙不太熟悉的客人就是程家商号的老程掌柜，由于其带领着一干伙计在清点缴获物资时出了大力，便被王洵硬请来喝庆功酒。老人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跟这么多官员同席吃过饭，紧张得连筷子都握不稳，几次夹菜，都没塞进嘴里去，哆哆嗦嗦，将锦袍前大襟油污了一大片。


    
酒过三巡，大伙回忆起白天的情景，依旧觉得恍然如梦。十倍余己的守军，还占据着家门口的有利条件，居然被自己这边两千多临时拼凑起来的兵马，硬生生压得不敢出头。放眼整个西域，自从王忠嗣大将军离开后，谁人打过这么牛气的仗？即便是当年横扫天竺王玄策，也没创造过如此奇迹。他老人家虽然一人灭一国，但毕竟还从泥婆罗借了七千兵马。而咱家的小王将军，却是货真价实只带了六百随从。（注1）（注2）


    
“行了，行了，你们再说，我就要找个地缝往里钻了！”听大伙越扯越离谱，王洵赶紧出言打断，“今天这场仗，是宇文将军带领着弟兄们打的。王某只是在后边看看热闹而已。大伙还把酒盏对准他为好。来，一起举盏，为宇文将军庆功！”


    
“恭喜宇文将军！”


    
“祝宇文将军平步青云，早日封侯！”


    
大伙哈哈一笑，举起酒盏，向宇文至道贺。宇文至心中好生得意，嘴巴上却不断谦虚着道，“大伙别听二哥。别听王将军的。他只是想灌我几盏酒而已。谁不知道，整场战斗从开始到现在，都没出得了他的预料之外！来，来，来，咱们先满饮此盏，然后一起敬他！”


    
众人齐齐酒盏举到嘴边，一饮而尽。接着又按照宇文至的提议，再度将敬酒目标转向王洵。王洵虽然酒量极大，此刻却不敢多喝。笑了笑，又将万俟玉薤推出来做挡箭牌。“哪有阵前拼命的人还没喝尽兴，后边呐喊助威者先喝翻了的道理。大伙第二个敬他，万俟玉薤，前几天才毅然投军的豪杰，无论是武艺还是酒量，都是一等一！”


    
万俟玉薤为人非常圆润，立刻站起身来辞谢。众将领却是不依，端着酒盏接连灌了他三大盏，才又回过头来找王洵畅饮。正坐在王洵身侧客人位置上的程老掌柜用眼睛一扫，就知道王洵准备将酒水朝自己这边引，赶紧抢先一步站起来，跟在大伙身后说道：“小老儿活了这么大一把年纪，从来没见过，肯出兵保护我等平头百姓的将军。这盏酒，是小老儿代表行走在丝绸古道上的所有大唐商贩敬的，请将军千万不要推辞！”


    
说罢，自己先扬起脖颈，一口将酒水闷了。众人大叫一声“痛快”，也跟着吞酒落肚。王洵伎俩没得逞，只好也陪着饮了一盏。然后命人将酒盏斟满，回敬给程老掌柜，“不小心将你等拖到一场祸事当中，王某已经很是惭愧了。岂敢再生抛弃不理之意。这盏，算给老丈压惊。回去之后，还请老丈把王某的意思跟大伙分说一二！”


    
“折杀了，折杀了。钦差大人真的折杀小老儿了！”程掌柜岂敢让钦差大人向自己敬酒，慌慌张张地闪在一旁，哑着嗓子道，“身为大唐子民，为国家出力，本是应该。将军肯提前说明身份，过后又不怕我等走漏消息，光这份信任，就足够我等荣耀一辈子了。至于抛弃不抛弃，将军且莫这么说。小老儿不才，却也明白一个道理，慈不掌兵，哪有打起仗来，还拖家带口的？”


    
不待王洵回应，他快速揉掉眼角的泪水，又继续补充，“将军不带着我等同行，是理所当然。带上我等，是，是……，小老儿嘴笨，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将军这份高义，小老儿这辈子永不敢忘！”


    
话说到最后，已经带上了几分哽咽。众将领听在耳朵里，肚子里边登时风起云涌。宇文至、方子陵等开始佩服王洵拉拢人心的手段高明，沙千里、黄万山等新加入者，则于心中暗道：“此人连几个商贩都不肯轻易舍弃，日后自然不会像高仙芝那样，在危急关头丢下弟兄们独自去逃命。某家日后即便将这条从死人堆里边捡回来的性命交给他，想来也不算跟错人了！”


    
王洵本来没有施恩之意，只是无心中做了一件自以为该做的事情，却没想到会受到这么多感激。见老人家越说越郑重，赶紧放下酒盏，搀扶住对方的胳膊，“老丈，老丈，千万别这么说，王某愧不敢当。愧不敢当！王某今日请你老人家过来，除了喝一盏水酒之外，还有其他事情需要交托。您再这么说，王某就无法开口了！”


    
“钦差大人有话尽管说。只要能做得到，哪怕把老命搭进去，小老儿也不敢推辞！”程掌柜立刻学着将领们的模样抱了抱拳，郑重许诺。


    
“倒不用您老把命搭上！”王洵笑了笑，再度搀扶起对方的胳膊，将其领回座位，强按着坐好，“距离此处一百余里的西南，还有一个东曹国，不知道老丈跟那边的商号，有没有交情？”


    
“有！”闻听王洵有用到自己出力的地方，程老掌柜立刻大包大揽，“那个城市虽然还没柘折城一半儿大，却也是西行的必经之路。每年倒也能吃下不少货物。如果将军需要补充什么铁块儿，箭矢之类，小老儿这就想办法跟他们联系，即便是走私，也能给您弄到不少来！”


    
“兵器和箭矢，目前还够用！”王洵笑着摇头，“我是想，请您带着商队先到东曹城去。免得跟着我等在这里被秋风吹。顺带着……”


    
“那怎么行。钦差大人没抛下我等，我等也不能提前跑路！”不等王洵把话说完，程老掌柜就大声拒绝。


    
“不是让您跑路，而是希望您带着商队到那边，帮我做一件大事！”王洵摆摆手，示意程老掌柜少安毋躁，“您老也看到了，我今天打下了一座营垒，得到了大量的粮食。弟兄们一时半会儿也吃不完，所以王某想拜托老丈，到东曹城去落个点，把日后缴获来却带不走的东西给处理掉！”


    
低价倒卖战利品。这可是个求都求不来的肥差！以往只听大食人这么干过，没想到钦差大人也能“博采众长”。巨大的商业利益面前，程老掌柜的心脏几乎跳出了嗓子眼，顾不得再跟王洵客气，先狠狠地呼吸了几口气，然后大声回应，“没问题，包在小老儿身上。大人是要铜钱，银子，还是波斯金饼，珠宝，小老儿绝对都能给您换回来！”


    
“不急，不急，这只是头一笔买卖！”王洵继续笑着摆手。反正自己目前所作所为已经很出格，也不在乎做得更出格一些，“我希望您老跟众商贩拟个章程，一起儿筹钱来做这笔买卖。我将缴获物资卖给您老，您老收购后，爱卖给谁卖给谁。只要不往柘折城里边送，其他我一概不管。什么东曹、西曹、木鹿，安息，只要你能联系得上，都可以卖给他们。不但是粮草，日后可能还有战马、兵器、药材等，凡是您老能卖出去的，咱们都可以慢慢商量着来！”


    
“您要灭了大宛国？”程掌柜倒吸一口凉气。这买卖可就太大了，凭借程记的力量肯定吃不下，整个商队的所有人把力量都加在一块，都未必做得起。只要小王将军像今天这笔，不断打胜仗。粮草、辎重、铠甲、战马，甚至男女奴隶，都可以源源不断地向商队供应。


    
“灭不灭大宛国，取决于俱车鼻施汗自己！”王洵点了点头，回答却是模棱两可。“眼下，我只能派很少的人护送你等去东曹。此外，我还会派个人跟着商队一路西行，邀请各国出兵，一道讨伐俱车鼻施！”


    
注1：王忠嗣，唐玄宗养子，曾经身兼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先后击败契丹、突厥、吐蕃等国。威震中外。后被李林甫陷害，抑郁而终。


    
注2：王玄策，唐朝使者，出使天竺时受到天竺国新王阿罗那顺的袭击，单骑脱身。随即向泥婆罗（尼泊尔）借兵七千，灭天竺。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四 下）


    
“将军威武！”话音刚落，欢呼声已经响成了一片。通过今天的第一场战斗，在座诸将已经没有人再怀疑大伙到底有没有全身而退的可能，而是把目标纷纷对准了给予俱车鼻施汗多少惩罚，大伙每个人在战后到底能分得多少功劳方面。


    
“多赖诸君努力！”王洵客气地拱拱手，冲着大伙致意。待周围的欢呼声稍稍平息，又低下头来，对着程老掌柜叮嘱，“我只能给你一天时间准备。你回去后跟大伙商量一下，争取明天下午就能拿出个章程来，后天一早，我派人护送你等出发。”


    
“章程，章程倒是，倒是好办。”程老掌柜第一次接受这么大的买卖，幸福得两眼发花。咬了好几下舌头，才勉强让自己又恢复了清醒，“有大，大将军一句话，谁，谁敢，不，不给小老儿这个面子。但，但是粮草占，占地方实在太大，商，商队一时半会儿恐怕找不到那么多骆驼！”


    
“那还不好办么？在柘折城东北二十里，就有一座很大的养马场。只要钦差大人点点头，末将今晚就带人去把里边的战马全给牵回来！”对于程老掌柜口中的困难，沙千里认为根本不值得一提。看了看王洵，带着几分期盼说道。


    
“不行，这功劳不能被你一个人立！”黄万山在旁边听见，也主动上前向王洵请缨。“钦差大人，俺老黄跟他一起去。明天日出之前，保证把战马全给您牵回来！”


    
“不行，怎么能劳烦两位前辈出马！方某去就可以！”方子陵也不甘居人后，雀跃着上前争抢。


    
“对啊。两位前辈带人去取一座马厩，不是牛刀杀鸡么。我跟方都尉去即可！”老实人魏风也有不老实的时候，跑上前，用肩膀将沙千里挤在了旁边。


    
“我去！”


    
“我去！”众将一拥而前，唯恐落在别人身后。上午宇文至带领五百士卒，禁以轻伤六十七人，阵亡二十四人的微弱代价，便轻取了一座存放粮食的营垒。这份傲人的战绩，令所有人羡慕不已。大伙心里现在都明白，俱车鼻施汗是做定了缩头乌龟，无论怎么敲打也不敢出城。既然如此，城外所有营垒便都是送上门的功劳，谁捞到手谁占便宜。


    
见众将士气如此高涨，王洵也不愿扫了大伙的兴，摆摆手，笑着道：“不急，不急，大伙轮流来。权作练兵。今晚先回去后好好休息，明天一早，沙将军和黄将军去取战马。刚好弟兄们的坐骑也该换换了。用不完的和淘汰下来的，便一并交给程老掌柜拿去当脚力！”


    
“将军威武！”


    
“大唐威武！”


    
话音未落，欢呼声再度响成了一片。诸将都觉得中郎将大人够体贴，懂得给大伙创造建功立业的机会。特别是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有心报答王洵的知遇之恩，互相看了看，一道上前拱手，“末将不累，今晚就可以出发。趁敌人没防备将营垒拿下来。明天早上刚好给弟兄们换坐骑！”


    
“不急！”王洵再度轻轻摇头，否决了对方建议，“今晚去，柘折城中的人看不见，就不会觉得太心疼。明天一早，你们两个大摇大摆地去，让俱车鼻施等贼看看，我大唐王师的威武！”


    
“诺！”沙千里和黄万山瞬间便明白了王洵的用意，一起拱手领命。


    
酒席宴前，原本不该处理军务。可自从出葱岭以来，王洵做的事情几乎没一件循规蹈矩，久而久之，大伙也就习以为常了。只见他略斟酌了片刻，又笑着向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说道：“我估计俱车鼻施的主力此刻全缩在城中，马场那边不会有太多守军。所以，你们两个也不要带太多兵马前去。一则，咱们要借机向河中群雄示威。二来，也正好训练你们手下的新兵！”


    
“我二人也跟宇文将军今天一样，只带两百老兵，三百新兵！不欺负俱车鼻施那厮！”沙千里大声回应。话说到这儿，他又猛地想起一件事儿，拱了拱手，再度向王洵请求，“不过，末将想跟大人借一位弟兄，还请大人恩准！”


    
“说吧！”王洵点头答允，“你看中了我身边的哪位弟兄，尽管叫他同去！”


    
“这位万俟壮士！”沙千里用手向万俟玉薤一指，然后笑着道出原委，“我跟黄都尉都在这一带混了两年多，亲自带队冲阵的话，难免会被贼人认出来。所以，末将想借万俟壮士这副好身板，带领我跟黄都尉麾下的弟兄去攻打敌军营垒……”


    
正在一旁看热闹的万俟玉薤闻听，赶紧跳起来打断，“不行，不行。小的，小的从来没领过兵！可不敢耽误了两位将军的大事！”


    
“叫你去，你就去。是带队冲锋，不是指挥调度！”王洵伸手把万俟玉薤拍到旁边，笑着命令，“我先前就说过，你这身板，是个当猛将的材料。下去后到司仓那边领一份旅率号铠，明天一早，跟着沙、黄两位将军出发！”


    
“这，这……”万俟玉薤愣了好一阵儿，才明白自己当上军官了。欢喜得立刻找不到南北，冲着王洵不断打躬作揖，“多谢将军，多谢将军！”


    
“你今天有斩将之功，理当受此奖赏！”王洵拉起他，笑着鼓励，“如果明天再给我砍一颗伯克的脑袋回来，我就再升你一级。咱大唐男儿，向来讲究的是马上取功名。富贵贫贱，全凭本事！”


    
“诺！”万俟玉薤把胸脯一挺，吼声差点将帐篷掀翻。看到他那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众将又是放声大笑。笑够了，便端着酒盏来向万俟玉薤道贺。万俟玉薤连干了三杯，将酒盏向身边的矮几上一放，四下拱了拱手，正色说道：“诸位将军的盛情，万俟心领。但万俟不敢再多喝了，再喝，难免会因酒误事！”


    
“你这厮，刚当了旅率，居然就开始打官腔。”


    
“我们在行伍之中这么多年了，难道就不知道节制么？”众人闻听，纷纷出言调侃。笑够了，却也不敢再贪杯，纷纷将酒水换了浓茶，坐在一起慢品。


    
王洵又端着茶盏跟每个人交谈了几句，顺带着将最近这几天的任务安排了下去，酒宴也就到了尾声。众将起身告辞，宇文至与大伙一道出门，走了一段儿，又找了个借口，悄悄地折向了王洵的寝帐。


    
“子达，你怎么又跑来了！”王洵正在亲兵的服侍下洗漱，见到宇文至，愣了愣，一抹笑容涌上了嘴角。


    
“明知故问！还不是不放心你！”宇文至看了王洵一眼，没好气地回应，“你明天真的打算传檄河中诸侯，要求他们领兵前来，跟咱们一道攻打柘折城？！”


    
“不是说军中无戏言么？”王洵没有直接回答宇文至，笑着反问，“况且你我手中这点儿兵马，也只够吓唬吓唬人。想把柘折城拿下来，恐怕门儿没有！”


    
“你真的想要柘折城！！！”宇文至瞪圆了眼睛看着王洵，无论如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还以为你只想在此耀武扬威一番呢。”


    
“开始我也是抱着给俱车鼻施一个教训就走的打算。可现在，我的想法又变了！”王洵点头而笑，年青的面孔上写满了自信，“既然已经把使团的旗帜挑明了，何不将此行的目的也挑得明白些。我会在檄文中告诉群雄，愿意跟大唐一道对抗大食的，就过来帮我攻打柘折城。愿意跟着大食人一条道走到黑的，俱车鼻施汗就是他们的榜样！”


    
“你，你这……”宇文至越看王洵越觉得琢磨不透，急得咬牙跺脚。若说对方发疯吧，眼下的情况，的确是把出使的目的挑得越明，形势对大伙越有利。可以想象，只要王洵把檄文发出去，河中群雄立刻就失去了继续首鼠两端的机会。要么站在大唐一边，要么站在大唐的敌人一边。使团也不必继续费力去挨个城池跟那些国主、城主缔约，把大旗往营地内一树，自然有人会主动找上门来。


    
然而，这只是表面上的便利，事实操作起来，却远没有这般简单。首先，河中群雄到来之后，肯不肯出全力为大唐而战，便是个大问题。其次，来的诸侯越多，唐军真实兵力被揭开的风险越大。万一其中有人跟俱车鼻施汗暗通消息，使团就面临着一场声势浩大的报复行动。第三，有怛罗斯河畔的前车之鉴在，宇文至不敢相信那些豪杰的忠诚。万一在使团跟俱车鼻施汗拼得两败俱伤时，有人从大伙背后插上一刀。先前大伙付出种种努力所获取的战果，顷刻间便要化为流水。


    
“看把你急的！”王洵丢过一件面巾，让宇文至自己擦汗，“有什么话，直接说出来！”


    
“谁敢保证他们的忠心！”宇文至用力跺脚，大声嚷嚷。“当年高仙芝，可是在这上面吃了个大亏！”


    
“你是害怕有人学葛逻禄人，与俱车鼻施汗夹击咱们么？”王洵不慌不忙，笑着询问。


    
“嗯！”宇文至轻轻点头。“咱们手中的兵力，毕竟还是太少了！根本威慑不住任何人！”


    
“那你可知道，俱车鼻施汗到底为什么，死赖在城中不肯出来么？”王洵轻轻摇头，笑容显得非常令人玩味。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五 上）


    
“还不是你运气好？”宇文至嘴巴上说得不屑，脸上却写满了羡慕，“一打出战旗，便有人主动来投效。嫌自己兵少，立刻有人哭着喊着给你当家奴。遇上的对手，要么是不堪一击，要么是胆小如鼠。这边刚发愁粮草，几个大仓库就摆到了眼皮底下。可好运气总有用完的那一天，咱们不能指望着把把都掷出豹子来！”


    
“你说得没错，刚刚开始决定亮出旗号之时，我的确是在赌。那时，除了豁出性命去赌一把外，你我也没有其他道路可选！”王洵笑了笑，承认宇文至说得非常有道理，“可后来，我却知道，咱们能顺顺当当走到这一步，凭得绝对不是运气！”


    
“不是运气又是什么？你王明允难道还学会了掐诀念咒了不成。赶紧说给我听听，如果你真的有十足的把握拿下柘折城，我就是再陪你疯一回也无妨！”宇文至听得满头雾水，不耐烦地催促。


    
“如果没把握，你就不陪我疯了么？”王洵笑着撇嘴。宇文至白天的表现可圈可点，然而却有一些别人未曾注意到的细节被他看在了眼里，不得不专门找个机会跟对方说说清楚。


    
“你狠，谁让老子欠了你的！”宇文至被王洵笑得心里发毛，把头侧开，悻然回应，“快说，别卖关子！老子还等着回去睡觉呢！”


    
“是么？！”王洵又仔仔细细看了他一眼，突然把话题岔往了别处，“白天城上第一次吹响号角的时候，我看到你部的攻势突然停顿了一下！怎么了，当时发生了什么？”


    
“没，没什么。我初次单独带兵，有点手生！”宇文至不愿目光与王洵的目光相接，侧着脑袋假装看帘外的夜色。“你也知道，我这个胆子一向不太大。在封帅麾下这几年，虽然蒙他老人家的照顾，却也一直没有机会独当一面。所以，所以……”


    
明知道这些话骗不了王洵，他还继续硬着头皮往下说，“所以，我一听见城上的号角声，就有点担心。所以……”


    
王洵越听越失望，笑了笑，低声打断，“所以你就怕我丢下你不管，自己带着手下弟兄跑路？”


    
将第一仗交给宇文至来打，是因为他相信好朋友的能力。却万万没想到，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二人彼此之间的信任已经不再。这种感觉很不舒服，令他犹如心里边扎了一根刺。拼命想要拔出来，却不成想越刺越深。


    
“不是，肯定不是！”闻听此言，宇文至心里面比王洵还着急，挥舞着手臂，面红耳赤辩解，“我发誓，不是因为这样！把后路交给你，我绝对放心。可，可我更怕你为了救我，不顾一切跟俱车鼻施拼，到最后连自己的命也要搭上！”


    
“所以，你就想撤下来。连已经攻入营垒的弟兄们也不要了！”王洵的心里终于觉得暖和了些许，脸色却依旧很阴沉，皱了皱眉头，他放缓了语气追问，“那可是咱们一手带出来的，你怎么舍得说放就放！”


    
“慈不掌兵，这可是封帅的原话！”宇文至被王洵问得好生尴尬，抓了下自己的头盔，恼羞成怒，“况且我最后不是攻进去了，没耽误你王明允的大事儿么？”


    
“慈不掌兵，可不是这种说法！”王洵被堵得嘴巴发苦，愣了愣，继续说道，“你既然信得过我，就不该停上那么一下。如果信不过我，更不该拿那么多人的命往里填。咱们都是当过弃子的人，应该知道被人抛弃是什么滋味！”


    
“正因为知道是什么滋味，这辈子我才不会再当第二回！”宇文至梗住脖颈，两眼直直地跟王洵对视，“我当时只是想，不能这么死了。我还有很多事情没做，还有大仇没报。至于其他，根本管不了那么多。你王明允也不是第一天认识我，应该知道我就是这么一个性子。对我好的人，我宇文至绝不辜负他。可无关的责任，我宇文至也不想承担！”


    
王洵被宇文至说愣了，看着对方，突然间觉得很陌生。宇文至变了，不再是他熟悉的那个宇文至。什么时候开始的，他不知道。也许宇文至一直在变，只是他一直没留意而已。


    
此刻他唯一知道的便是，自己无法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宇文至。正愤懑间，宇文至却又主动收起怒容，笑着向他拱手，“看我，没事跟你争这些做什么。你是主将，当然有权过问战场上的一切。今天是我耸了，行了不。你如果不高兴，就直接把我拖出去打军棍。我绝不敢喊冤！”


    
“算了吧你！”王洵悻然而笑，“问两句你就恨不得把我劈了，还打军棍呢！”


    
“反正，二哥当年替我做得事情，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宇文至指指自己的胸口，笑着表白，“都在这儿呢，一件都没忘。出狱的那天，我对着宇文家的列祖列宗发过誓。我宇文至这辈子可能辜负别人，绝不会辜负你王二郎！”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王洵受不了别人老把一点小恩小惠挂在嘴边上，赶紧笑着打断。“你以后执行任务时别再犹豫就行。免得别人看出来，我不好收场！”


    
“也不是谁，好好地说着话，偏来找我的麻烦！”宇文至也笑了起来，伸手推了王洵一把，“别乱打岔，还没说你怎么突然就信心百倍了呢！”


    
“我不是信心百倍，而是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王洵笑着摇了摇头，把刚才的所有不快暂且丢在脑后，“沙千里他们前来投靠，不是投靠我王明允，而是我背后的大唐。如今河中群雄畏惧的，也不是咱们这区区六百来人的使团。至于俱车鼻施，更不是被我铁锤王的名号吓破了胆子。他真正怕的是，是当年那支打得他找不到北的安西军。是此刻封帅悬而不发的那数万弟兄！”


    
“这都是哪跟哪啊？”宇文至听得满头雾水，眨巴着眼睛追问。“你是说，咱们之所以能把俱车鼻施吓得做了缩头乌龟，是借了大唐和安西军的势？！”


    
“嗯！没错！”王洵点头承认，然后一点点解释给宇文至听，“如果不是因为封帅刚刚带领安西军弟兄，将二十万大食圣战者打得落花流水，河中群雄不可能对咱们这么忌惮。想收拾咱们都不敢亲自动手，非得借助于一伙马贼。而俱车鼻施也是因为当年曾经被高仙芝打得全军覆没，所以才对咱们大唐的将士的战斗力怕到了骨子里头。所以他才宁可让我把柘折城周围的粮草辎重抢光了消气，也不敢出城试探咱们的虚实！”


    
宇文至还是没弄不太明白，皱着眉头嘀咕，“可他早晚都会知道。其他诸侯带兵赶来之后，肯定有人会把咱们的真实情况偷偷告诉他！”


    
王洵点点头，目光里带着与年龄极不相称的老辣，“那时，恐怕咱们已经把城外的营垒都拔干净了。城中守军的士气，也必然落到了最低点。俱车鼻施想要挽回局面，就必然要出城与你我拼命。那时，咱们麾下的新老弟兄也训练得差不多，足可与城中守军一战！”


    
“你就不怕其他人从背后偷袭你？！”没想到王洵打得居然是这个主意，宇文至大吃一惊，瞪圆了眼睛问道。


    
“不怕！”王洵微微一笑，“至少我敢保证，在咱们跟俱车鼻施分出胜负之前，没人敢抄咱们的后路。况且，俱车鼻施那边所承受的压力比咱们还大。即便打赢了，他也不敢保证有没有人想趁机分了他的柘折城！”


    
“嘶——”宇文至听得直吸冷气。他知道王洵这几年在用兵上颇有进境，却没想到王洵的进境居然这么快。敌军的，自己的，旁观者的，还是千里之外的，种种情况居然全部给考虑了进来，编成一个套子，逼着俱车鼻施汗一步步往里钻。


    
这种环环相扣的手段太可怕了，当他的敌人实属倒霉。想到这儿，一些话从宇文至嘴里脱口而出，“你这都是什么时候学会这些的？在长安时，我可没见过你王明允有如此慎密的心思？！”


    
“不跟你一样，吃一次亏学一次乖么？！”王洵笑了笑，露出满脸无奈，“要么死，要么多想想。再笨的人换到我这位置，也被逼精明了！”


    
“倒也是。你这两年好像比我还倒霉！”提及发生在王洵身上的种种“奇遇”，宇文至也笑着摇头，“还好咱们都差不多熬过来了。”


    
“是啊，熬过来了！”王洵叹了口气，好生感慨。


    
还有一点原因，令他无法跟宇文至说得明白。那就是，在大唐境内，无论做什么事情，他总是觉得有一些无形的枷锁，束缚着自己，令自己心中充满了矛盾和忌惮。而在去国千里之所，面对着素无瓜葛的陌生人，他反而更放得开，更得心应手。种种手段都可以使出来，所有手段都无不用其极。


    
这将是一片他真正凭自己本事闯出来的天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宽阔！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五 下）


    
第二天巳时，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点起二百老兵，三百刚刚招降的马贼，大摇大摆奔柘折城西北的马场而去。


    
他二人所部众士卒身上的铠甲皆为王洵临时从嫡系身上匀出，只够老兵们穿戴。被招降的那一干马贼则还是原来的打扮。唯恐起不到威慑效果，昨天酒后，沙千里和黄万山又连夜从宇文至、方子陵等人那里借了几百套号铠，把马贼们也给穿戴了起来。


    
有道是“人在衣裳，马在鞍”，马贼们也穿上了与正规军同样的号铠，气势立刻是原来的三倍。沙千里与黄万山两个命所有弟兄都拉下护面，先沿着距离柘折城两箭远的地方兜了半个圈子，然后才杀向目的地。俱车鼻施、白沙尔、加亚西、查比尔等人见到，一个个气的捶胸顿足。可想想当年被安西军打得弃军而逃的惨痛经历，终是没勇气出城阻截，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那一面面猩红色的旌旗招摇向北。


    
唐军的队伍距离目的地还有两三里，马场内的守军已经接到了示警。登时，所有兵卒便乱成了一锅粥。负责驻守养马场的将领名叫米摩克，因为曾经是个虔诚的拜火教徒，所以平素一直不怎么受俱车鼻施汗的待见，仅是凭着在军中的资历，硬熬到了一个伯克爵位。然而，此人却颇通军务，见身边将士们个个面如土色，抽出刀来砍断了一根木头，大声呵斥道：“怕什么怕！你们怕，敌军就不会杀来了么？咱们昭武九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胆小？唐军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掏出刀子跟他拼，我就不信拼不过他们！”


    
“米将军，大伙，大伙心里难受啊——！”众将士掩面痛哭，羞愧里隐隐带着几分悲愤。死倒没什么可怕，可怕的是死得毫无意义。今天大伙放手去拼，也许能将来犯的唐军拼掉。可明天呢，后天呢，在孤立无援情况下，大伙能拼到什么时候？况且大伙跟唐人又没什么怨仇，是大相白沙尔信了天方人的教，非要替天方人做走狗，才一次次将柘折城拖向毁灭的边缘。如今祸事又临头了，惹祸的罪魁躲在城墙背后当地羊，却让无辜的人出来替他挡刀，这也忒不公平。（注1）


    
“祸的确不是咱们惹来的，可咱们的家都在这里！”听出众人哭声中的委屈与不甘，米摩克叹了口气，将声音放低了些，继续鼓动，“白沙尔那老贼能逃，咱们却都逃不得。是男人的，就给我把头扬起来！咱们今天不死守了，一道出寨迎敌。即便是死，也让人看见，昭武九姓当中还有男人！”


    
“将军！”众将士哭得淅沥哗啦，却大部分都跳上了坐骑。百夫长安延九与石神奴都是追随米摩克的故旧，迅速开始着手整顿兵马，另外两位百夫长费迪勒与法哈德却属于大相白沙尔一系的“新贵”，不满意米摩克将责任往自家恩主头上推。徒步凑上前，大声抗议，“伯克大人将弟兄们带出去野战，马场谁来守？况且唐军此刻士气正盛，您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


    
“本伯克的确没有必胜的把握，却有决死之心！”米摩克狠狠地瞪了这两个拖后腿的家伙一眼，沉声回应，“怕死你二人尽管逃回城去，别挡着我的道。否则，休怪我手中的弯刀不客气！”


    
“你战死了，营垒中的马匹怎么办？”有白沙尔在背后撑腰，费迪勒才不惧米摩克的威胁，“大汗给你的任务可是，无论如何保全这五千头骏马！”


    
法哈德打仗没什么本事，揣摩人心却是一流。见米摩克身后的亲信手往刀柄处摸，立刻拿对方家眷的性命来做要挟，“对，伯克大人自己战死了不要紧。弟兄们的家眷可都在柘折城内。万一大汗追究起丢失战马的责任来，谁出面替他们说话！”


    
闻听此言，原本已经准备以身殉国的将士们如同霜打了的糜子，顷刻便蔫了下去。米摩克怒不可遏，用刀尖指着费迪勒的鼻子怒骂，“你，你这狐狸转生的小人。大战当前了，居然还有心思拖本伯克的后腿。死守在这里，难道就能守得住么？昨天粮仓那边的战事你也听说过了，五百弟兄，连半个时辰都没坚持到！”


    
“那至少是没有违抗大汗的命令！”费迪勒用手推开刀尖，振振有词。“大汗也会知道，弟兄们是为他而死，弟兄们到死，都没有违背他的意愿。”


    
“对，你有本事就杀了我们。大汗他老人家自然会给我们讨还公道！”法哈德与费迪勒并肩而立，七个不服，八个不应。


    
“你，你……”老将军米摩克被气得直打哆嗦，却最终没将弯刀砍下去。咬碎了半颗牙，将血吐在地上，厉声质问，“那依照你们两个，咱们该怎么办！除非大汗他肯派军来援，否则，咱们根本不可能将马场守住。”


    
“您老可以自己和一部分弟兄出去迎敌。我们两个带领本部兵马死守！”费迪勒想都不想，痛快地给出答案，“大汗昨天没派援军，今天不一定就不派。只要咱们坚持到底，说不定就能让唐人知难而退！”


    
“你，你们……”米摩克看看面前的两个胆小鬼，再看看身边那些满脸迷茫的弟兄，把心一横，大声喊道，“好，就依你们。弟兄们，愿意跟我前去拼命的，上马迎敌。不愿意拼命的，尽管躲在营垒内。我倒是要看看，你们到底能躲到什么时候！”


    
“不想送命的，留下固守待援！”法勒迪等的就是这句话，跳开数步，扯开嗓子嚷嚷。


    
众将士东张西望，一时间，竟然谁也不知道到底该如何选择。米摩克见状，轻轻叹了口气，促动坐骑，径直向营门外走去。百夫长安延九与石神奴二人互相看了看，策马紧随其后。受三人的义气所感召，陆陆续续又有四十几名士卒策马跟了上去。其余的瞻前顾后，最终还是求生之心占了上风，低下头，不敢看远去者的背影。


    
在营门口又等了片刻，确信不会再有弟兄跟上来，米摩克笑了笑，低声命令。四十几名轻骑抽刀在手，于其身侧集结成一个小小的方阵。米摩克又笑了笑，回过头来大喊，“排这种队形还有屁用。锋矢队列，跟我冲！”


    
“跟上伯克大人！”百夫长安延九与石神奴两个大声呼喝，催动坐骑，护住米摩克的两翼。四十几人如同一只飞蛾，逆着上午的日光向远方的黄色烟尘扑去。风在耳畔呼啸，血在心中激荡。


    
由于经常被战马踩的缘故，地面非常坚实。米摩克磕打着坐骑的腹部慢慢加速，慢慢将呼吸调整到最佳节奏。这些临战技巧都是俱车鼻施当年亲自教给他的，很久以前，俱车鼻施也跟他一样，拥有一腔热血和一颗骄傲的心脏。而现在，他们都老了，老得记不清当年的自己是什么模样。


    
对面的唐军仿佛没有预料有人居然敢出来野战，行进中的队形瞬间停滞了一下。米摩克要的就是这个机会，用力一催马，冲着唐阵中央的帅旗方向奔去。几名唐军士卒仓促前来拦截，被他一刀一个，相继砍二人于马下。身后弟兄迅速跟进，将其他几名唐将吞没。


    
“径直往里冲，不要恋战！”米摩克大喜，快速调整战术。他麾下这些弟兄都是连命都豁出去的，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畏惧。听闻主将的喊声，立刻丢下对手，顺着米摩克冲开的缝隙长驱直入。


    
唐军队伍越来越乱，一瞬间，居然被攻击者冲开了条巨大的缝隙。米摩克左砍右劈，如同疯虎。其他四十几名弟兄也舍生忘死，奋勇向前。


    
唐军被杀得抱头鼠窜，很多人竟然在与他们接触之前，拨马逃走，将脊梁骨直接露了出来。米摩克喜出望外，猛砍几刀，从背后砍死两名唐军小兵。然后弯刀再度指向已经避开了的敌方将旗，大声喊道，“不过如此，冲过去，剁翻了它！”


    
“夺旗，夺旗！”安延九与石神奴等人也惊喜莫名，扯开嗓子大喊。他们跟在米摩克身后，迅速转了个弯，将唐阵冲开一个血淋淋的口子，再度扑向对方主将。


    
周围的唐军纷纷闪避，在军阵中露出一片巨大的空白。两面旅率旗与攻击者擦肩而过，却不做任何动作，仿佛主将的生死与他们无关。又有一面校尉旗远远地避开，如同躲闪瘟疫。米摩克心中的狂喜一阵接着一阵，惊诧也一阵接着一阵。


    
“这真的是唐军么？”他皱着眉头自问。记忆中，唐军可不是这般容易对付。正迷惑间，战马已经冲到了对方的主将眼皮底下。一把木槊迎面刺来，直戳他的胸口。米摩克只用了一招，便将木槊砍成了两段。挥手又一刀劈向对方的脑袋，半途中，却被另外一把木槊横刀推偏了刀锋。


    
“是你？”有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他瞪圆眼睛，冲着对面的唐将追问。


    
“是我！”沙千里丢掉半截木槊，推开面甲，“米将军，沙某就知道你会主动攻出来！”


    
注1：地羊，鼹鼠的一种。胆小怕光，遇到危险便缩在地下装死。却习惯到处打洞。草原上经常能看到它们打出的一个个土包。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六 上）


    
“你们……”米摩克自知上当，带领麾下兄弟就想往外闯。好不容易才让猎物上套，沙千里怎肯再给对方逃命的机会儿？从亲兵手中夺过令旗奋力一挥，立刻有几队精锐士卒策马包抄了过去，一冲一兜，将闯入军阵中的猎物们切成了数段。


    
随即，疾驰中的马队再度一转，血肉横飞，十数名追随米摩克多年的老兄弟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便倒了下去。


    
米摩克疼得肝肠寸断，拨转坐骑再度冲向了沙千里。到了现在，他已经明白自己根本没有逃走的可能。先前阻挡自己入阵的唐军兵卒，与现在围杀自己的唐军兵卒无论在个人身手，还是相互之间的配合，都不在同一层面上。敌将先前根本就是拿一群疲兵故意示弱，将自己诱入陷阱当中，然后再慢慢试图猎杀。


    
他本有决死之心，却不甘似这般稀里糊涂地死去。他要死也死个明白，那一万数千唐军，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为什么一伙不入流的马贼，穿上唐军的衣服，会变得如此强悍？


    
“跟上将军！”“跟上将军！”见米摩克放弃突围，百夫长安延九与石神奴也大叫着拨马转回。他们二人身后的弟兄，如今已经十去六七，剩下亦是人人带伤，却个个断然拨转坐骑，哪怕心中清楚地知道，今天这一回头，便不再有活着突围的可能。


    
仿佛跟米摩克心有灵犀一般，沙千里挥了挥令旗，命弟兄们再度闪出一条通道。米摩克带着仅剩的十几名残兵长驱直入，直到距离沙千里一丈远的地方，才再度被一道槊墙堵住去路。奋力拉住坐骑，他冲着对面的敌方主将大喊，“姓沙的，你可是唐人？”


    
“的确，非但沙某是唐人。沙某麾下的这些弟兄，也个个都是唐人！”沙千里点头称是，笑容之中洋溢着自豪。


    
二人从前一个是恪尽职守的下层的武将，一个是家底单薄的落魄马贼，相互之间没少打了交道。为了避免暴露实力，导致河中诸侯的联手剿杀，先前每次与米摩克遭遇，沙千里都是亲自断后掩护着弟兄集体逃命。断断续续两年多纠缠下来，跟米摩克彼此之间已经熟得没法再熟，故而，今天刚一交手，隔着一层面甲依旧被米摩克叫破了真实身份。


    
只是今日，沙千里已经无所畏惧，笑着看了看对方，又诚恳地补充：“俱车鼻施那家伙不值得你为他拼命，你投降吧。拿下柘折城后，我便向铁锤王求情，让他放你平安离开！”


    
他欣赏米摩克的为人，因此不忍对方死在自己刀下。谁料米摩克却对他的话充耳不闻，环顾了四周围拢而来的唐军，如梦呓般问道：“你投了铁锤王？你原本是个军人？”


    
“正是！”既然对方已经被围得插翅难飞，沙千里便不再做任何隐瞒，拱拱手，笑着回应，“不瞒米将军，沙某本来就是安西军的一个老卒。这回，重归铁锤王麾下，也算是回了娘家。投降吧，沙某可以对天发誓，保你和你身边这些弟兄无性命之忧！”


    
一番好心再度被直接忽略，米摩克第二次举目四望，喃喃地回应，“怪不得，每次我都抓不住你。怪不得，以你的实力，原本可以轻轻松松做个大马贼头，却心甘情愿缩起来给别人做小。原来你打的是这么一个主意。”


    
“降不降给个痛快话，别拖延时间。没有人会过来救你。你也不可能冲得出去！”黄万山不似沙千里那般好脾气，见米摩克既不上前拼命，也不逃走，只是一味地喋喋不休。唯恐此人再玩什么鬼花样，举起长槊，厉声断喝。


    
他这厢一动，周围的嫡系部曲立刻做出了配合。两百名刚刚换过铠甲兵器的老兵齐齐向前催马，登时将被围困在军阵中央的敌人压得无法呼吸。米摩克侧了几下身子，避开几乎顶到胸口上的槊锋。然后抬起头来，看看那两百名精锐老兵，又看看挤在老兵外围那些新被唐军收服的马贼，摇了摇头，再度苦笑着道“原来如此，真没想到，大汗他半生纵横，到头来却被一群乌合之众吓破了胆子！”


    
“的确！”反正不可能放被围的任何人逃走，沙千里也就实话实说，“你判断得很对。我们这边的弟兄，的确是一群七拼八凑起来的乌合之众，并且总共只有两千出头。可谁能想到你的俱车鼻施汗，竟然连出城一战的胆子都没有？投降吧，他不值得你去死！”


    
“别跟他废话。王将军还等着咱们的消息呢！”黄万山不满意沙千里对一个煮熟了鸭子还如此客气，抢过他的话头，大声断喝，“投降，或者死。你自己选。别以为还能走得掉，刚才是我跟老沙故意放你进来的！”


    
“投降，或者死！”


    
“投降，或者死！”四百七十余名将士齐声呼喝，声浪震得人群中的“猎物们”前后乱晃。


    
西域诸族或多或少都跟突厥人有一些血缘关系。传统当中，亦不曾以向强者屈服为耻辱。几个浑身是血的部族勇士被唐军的呐喊声吓得魂飞天外，相继丢掉了兵器，滚落于马下。另外数名部族勇士虽然兀自紧紧握着手里的刀，却都将眼睛转向了米摩克，目光里边充满了祈求。


    
对于被吓破了胆子的弟兄，米摩克不以一词苛责。对于身边那几道期盼的目光，米摩克亦视而不见。他只是呆呆地举目四望，看看头顶上的穹庐一般的蓝天，看看四面无边无际的荒野，仿佛永远看不够，永远舍不得一般。直到周围唐军的呵斥声又起，才猛然醒转，冲黄万山拱了拱手，笑着打招呼，“这位黄将军，想必当年也是安西军的一员？！请恕米某有眼无珠，这两年多来得罪了！”


    
别人一客气，黄万山反倒被弄得手足无措，连摆了几下手，才虎着脸说道：“你也是恪尽职守，算不上得罪。投降吧，听老沙一句。不为自己，还要为身边这些弟兄们想想！”


    
“如果我老米有朝一日，带兵打到你家门口，黄将军会投降么？”米摩克笑了笑，低声反问。


    
“这……？”黄万山又是恼怒，又是钦佩。愣了好一会儿，才笑了笑，冷冷地道：“你这辈子恐怕是没机会了。也好，既然你自己要死，黄某就成全你。弟兄们，举槊……”


    
“诺！”几十名距离“猎物”最近唐军齐声答应，同时奋力将手中长槊平端。只待黄万山的手落下，便会策动坐骑，将猎物们捅成透明筛子。见到此景，又有几名先前陪同米摩克踏入陷阱的勇士赶紧丢下兵器，跳下坐骑。以免遭受池鱼之殃。而百夫长安延九与石神奴等最后三五个，则舍命扑上，用身体在自家主帅周围护成了一道单薄的围墙。


    
“且慢！”千钧一发之际，米摩克好像改变了主意。将兵器丢在地上，大声喊道。


    
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大喜，赶紧命弟兄们将攻击暂且停顿。正准备说几句安慰话间，却又见米摩克冲着周围团团作揖，“你等都走吧，别陪着我做无谓的牺牲。今天，死老米一个已经够了。”


    
“将军！”百夫长安延九与石神奴等人失声痛哭，丢下兵器，却不肯离开米摩克身侧。米摩克轻轻推开众人，策马走向对面的槊林，“来吧，给老米一个痛快！老米今日死在唐军的槊下，也算死得其所。”


    
没想到对方性格如此刚烈，周围的唐军将士不由得肃然起敬。手中的槊锋分明已经顶到了对方的胸口，却是迟迟刺不下去。


    
沙千里心里也是好生感慨，叹了口气，低声做最后的努力：“你这又是何苦？俱车鼻施那个人生性凉薄，即便知道你为他死了，他也不会念你的半分好处？”


    
“老米今日死了，却不是为他！”米摩克笑了笑，面孔上的表情竟有几分痴迷，“昭武九姓，总得有一两个知耻男儿。动手吧，换了你在此，想必跟会跟米某做一样的选择！”


    
沙千里知道已经无可再劝，又叹了口气，轻轻抬起手臂。正准备下令给被包围者一个痛快，米摩克突然又张开眼睛，大声喊道，“且慢，我这里还有个不情之请！想让两位将军成全。”


    
“说罢！只要能做得到的。沙某一定照办！”出于对此人勇气的尊敬，沙千里点头应承。


    
“帮我杀了马场中那两个留守的百夫长。他们都是天方教徒，模样很好认！”米摩克翻身跳下坐骑，将战马推到了旁边，“这匹汗血马，算做对两位的酬谢！”说罢，低下头，将身体往前方的槊锋上狠狠一撞。“噗！”几道血光迅速射出，在半空中溅起一团红雾。


    
“噗！”“噗！”“噗！”数道血光相继溅起，与半空中的红雾汇聚成浓浓的一股，凝聚在秋风中，久久不散。


    
“冥顽不灵！”有人低声唾骂。


    
“他们的英雄！”有人摇摇头，轻轻叹气。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六 下）


    
米摩克拒绝投降，阵前自尽。


    
百夫长安延九撞槊自尽。


    
百夫长石神奴横刀自刎。


    
还有两个不知名姓，一看就是普通士卒的部族武士，跟在百夫长石神奴之后，从地上捡起弯刀抹了脖子。


    
饶是见惯了血肉横飞的景象，望着眼前的五具尸体，一众安西军老兵的心中依旧涌上了一股肃穆之意。再看那几个先前陪着米摩克闯阵，最后关头又因为贪生怕而投降的部族武士，虽然不敢放声痛哭，圆睁的泪眼中，却是充满了仇恨。


    
见到此景，沙千里明白这些人已经不可留，叹了口气，轻轻向左右挥手。立刻有数把长槊交替着刺将过去，将剩下的几名俘虏一一戳倒。待确定已经不可能再有人将唐军的真实情况报告给柘折城中，沙千里又轻轻叹了口气，低声命令道，“把他们都葬了吧。都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子，别再侮辱他们的尸身！”


    
“诺！”左右亲信们齐声答应，自管去挖坑埋葬死者。从始至终，没任何人出言提醒沙千里，一个伯克和两个百夫长的首级，上缴之后能换回多少功劳。


    
照这样下去，接下来的仗就没法打了。黄万山为人仔细，发现整个队伍士气不振，赶紧笑着转移大伙的注意力，“我跟老沙本想着抓一个比较有分量的活口，套问柘折城内的布防情况。待日后咱们攻城时也好节省几条人命！没想到这个米将军脾气居然如此之硬，竟给我老黄来了个宁死不屈。好在俱车鼻施汗麾下像这种硬汉子非常少。倒是那种听见些风吹草动就把头缩进壳子里的乌龟王八，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


    
“呵呵呵……”弟兄们低声哄笑，与其说被黄万山俏皮话给逗乐，倒不如说是在卖都尉大人一个面子。


    
“都把脑袋给老子抬起来！”听众人笑的虚假，黄万山登时勃然大怒，“他又不是你们的爷娘老子！别忘了，咱们这两年，可是有不少弟兄，死在了他的刀下！”


    
众将士纷纷挺胸抬头，目光当中，依旧充满了肃穆。黄万山正想再骂几句激励士气，却听见好朋友沙千里低声劝道，“算了，弟兄们只是钦佩他的硬气而已，不会分不清敌我。待会儿开始攻寨，肯定个个都又生龙活虎！”


    
二人早就配合惯了，一个开口，另外一个立刻心有灵犀。“狗屁！”黄万山接过沙千里话，大声嚷嚷，“匹夫之勇而已。老子宁愿这辈子天天遭人恨。也不希望受到这种尊敬。有谁愿意，赶紧牵着马滚蛋。老子麾下，可不需要这样的窝囊废！有愿意受这种尊敬的没有，有愿意受这种尊敬的没有……”


    
接连问了数遍，队伍中都没有回应。黄万山摇了摇头，继续大声鼓动，“好汉子要活得有滋有味，而不是死得轰轰烈烈。要让敌将的听见你的名字就两股战战，要让天下的女人看见你的面孔就舍不得把眼睛挪开。要凭着一身本事给老婆孩子挣下一份家当。这样，即便你死了，也有子孙每年清明到墓碑前上香，并且逢人就夸，当年我爷爷那会儿，只要一瞪眼睛，整个河中没有小孩敢在夜里边哭！”


    
“呵呵呵呵……”这回，队伍中终于响起了一阵真正的笑声。先是少数人轻轻展颜，随后欢快的情绪就迅速在人群中传播。‘对啊，咱们自己还没彻底从困境中走出来，哪有功夫同情别人。况且胜利的滋味总比失败要好，尽管失败者用生命维护了最后的尊严！’


    
欢笑声中，队伍的脚步越来越轻快，转瞬，就杀到了马场的营垒外。没有绝对的把握将里边的守军全歼，沙千里再度拉好了面甲，同时命人叫过万俟玉薤，低声吩咐，“该你上了。带几个人去讨敌骂阵，以炫我大唐军威！”


    
“诺！”万俟玉薤领命而去，才冲出四五步，却又迅速将坐骑拨了回来，低下头，讪讪地请教，“请，请问沙将军，到底如何做才能炫耀军威？万俟，万俟刚入伙，不，不太懂这些！”


    
“你这……”沙千里眼前一黑，差点没从坐骑上掉下去。正准备斥责几句，又听见万俟玉薤讪讪地补充，“沙将军有所不知，万俟，万俟以前一直是做家将出身的。从没，从没大声跟人说过话！”


    
“你这废物！真是白长了这么大块头！”黄万山在一旁也气得在马背上直晃荡。“狐假虎威你会不？给人做爪牙的，总不能老缩着头吧？你就想，你现在是王将军的家丁，对面是欠了租子不肯交的佃户。你奉命上门逼债……”


    
“在下明白了！”万俟玉薤瞬间顿悟，没等黄万山把话说完，便策马冲向了对面的营垒。在距离营墙八十步远的地方带稳了坐骑，双手叉腰，扯开嗓子冲着营墙内的守军喊道，“呔！里边的人听着。奉铁锤王之命，老子来接收战马。识相的，赶紧打开营门，主动帮老子牵马。念在你等诚心悔过的分上，铁锤王他老人家非但可以既往不咎，还可以赏你几袋子口粮，让你留着过冬。不识相的，就死撑到底，看老子敢不敢一把火烧了你这王八窝！”


    
他先用汉语喊了一遍，然后再度用突厥语、粟特语重复。唯恐没有达到威慑对方的目的，还将挂在马背后的大食弯刀抽出来，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挥舞个不停。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在后边看到了，愈发恨不得把眼珠子掉到地上。他们两个之所以从王洵手里讨要此人来助战，无非是揣摩出自家主将有提拔这个大个子的意思。想趁机做个顺水人情。谁料万俟玉薤压根儿就是一块扶不上墙的烂泥，好好的挑敌骂阵，愣给弄成了明火执仗。


    
更令人惊诧的事情还在后边，没等沙千里命人去将万俟玉薤唤回来，对面的营墙上突然挑起了几块雪白色的棉布。紧跟着，有人颤抖着用汉语喊道，“将军大人别生气，将军大人别生气。我等这就投降，这就投降！”


    
饶是没有任何行伍经验，万俟玉薤也清楚守军挑出块白布来意味着什么，一瞬间，竟然无师自通，挥了挥刀，继续厉声恐吓，“投降就赶紧开门，放下兵器，出来列队。别磨磨蹭蹭。惹烦了，老子带人杀进去，鸡犬不留！”


    
闻听此言，守将的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唐人老爷饶命，唐人老爷饶命。我等这就开门，这就开门！该死，谁把门闩得这么紧，赶快用刀劈，用刀劈开，用刀劈开！”


    
随即便是“吱呀”一声，足足有七寸后的木质营门被从内部打开。两列伪大宛国武士，高举着双手，陆续走出。队伍最前方两名百夫长打扮的家伙各自手中还捧着一本账册，距离万俟玉薤的战马还有半丈远就跪倒在地，其中一人口中嘶哑地喊道，“将军大人饶命。小的盼望王师已经很久了，早就想开门投降。但是米摩克那厮冥顽不灵……”


    
“就是，就是，都是米摩克那厮搞得鬼。我们两个知道王师向来仁义，从不牵连无辜。所以昨天就有想开营投诚，但此地主事的是米摩克，那厮非要不自量力地去挑王师的虎须。我们怎么拦，都拦他不住……”


    
当年在王氏父子手下，万俟玉薤也算也见过很多不要脸的家伙，却没想到天外有天。一瞬间，竟然被恶心得差点吐在当场。使劲做了几个深呼吸，才终于压下了心中的烦恶，沉声喝问，“你们两个叫什么名字？在军中担任何职？营垒里边还有其他人么？怎么不一起出来投降？”


    
“回将军大人的话，小的叫法哈德，他叫费迪勒，我们两个都是百夫长。在这座营盘里，除了小伯克米摩克之外，属我们两个最大！营垒里边的活人都在这儿了，其他冥顽不灵的家伙，已经被我们两个替您清理干净了。尸体就摆在正对着营门的地方，您老人家要是不放心，可以随时派人去查验！小的说的绝对没有半句假话，请将军大人念在我等诚心投靠的分上，留小的一命。小的这辈子愿意为您做牛做马，永远追随大人！”既然豁出去无耻了，法哈德干脆做得更没有下限一点。非但将万俟玉薤问到的地方回答了个清清楚楚，连万俟玉薤没来得及问的，也抢先一一交代。


    
原来米摩克领着一群勇士出门之后，法哈德与费迪勒两个自知前者已经没有再活着回来的可能。而如果守不住营垒，逃回柘折城之后，二人也难免被枭首示众。左右是个死，二人干脆把心一横，纠集起若干爪牙，直接宣布要投降唐军。有几个部族武士稍稍露出些犹豫的意思，便被二人带着爪牙砍成了肉酱。


    
既然没勇气追随米摩克一道去跟唐人拼命，留在营垒内的守军之中，当然不会有太多的硬骨头。所以法哈德与费迪勒两个也没费多大力气，便掌控了整座营垒。待听闻万俟玉薤宣布的投降条件，立刻挑出了白旗。


    
能凭着几句狠话吓得敌军跪地请降，万俟玉薤当然喜出望外。然而，如何处置这些软骨头俘虏，他可就有些犯了难。拨转战马回去再度向沙千里请示，沙千里也有些吃不准。他今日不肯取敌将的首级，已经违背了大唐军律。若是再加上尊重敌将遗愿，诛杀主动请降者这一条的话，恐怕被王洵知道后，将会非常难做。


    
正迟疑间，又听黄万山大声说道，“既然人家已经投降了，还客气什么？先将营垒接受了再说。其他，咱们不妨待会儿再仔细商量！”


    
“也好！”沙千里轻轻点头。调派人手，上前接收营垒，按照投降者献上的账册清点战马和草料。


    
由于是守军主动放弃抵抗，营垒中的所有一切都没遭到任何破坏。片刻之后，便有弟兄们送上了精确的缴获数字。共计得到一等大宛战马一千三百零五匹，未阉割种马五十余匹，适龄母马二百余匹。此外，还有马驹若干，供战马消耗的精料若干，干草不计其数，都与账目上的数字基本相符，被提前登记得清清楚楚。


    
听到此言，沙千里更不想立刻下令处死法哈德与费迪勒两人了。但是米摩克的临终所请又被很多弟兄亲耳听到了，他也不好食言而肥。对于这个问题，黄万山却非常果断，笑了笑，大声道：“这两个小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廉耻。况且又都是天方教的信徒。对传教曼拉比自家老子都尊敬。留着他们，难免日后不被反咬一口。赶紧杀了，也省得给你我留下后患！”


    
话音刚落，法哈德与费迪勒已经瘫在了地上。一边磕头，一边哭叫着哀告，“两位将军饶命，两位将军饶命。我等不是天方教徒，我们根本不是天方教徒啊！您答应放过我们的，答应放过我们的！”


    
“不是教徒，你们穿这身黑袍算什么？”见对方还敢当面扯谎，黄万山一脚一个，将其踢翻在地。用刀指着脖颈处，厉声喝问。


    
万俟玉薤本想出言阻拦，刚要开口，却被沙千里用目光制止住。再仔细看看黄万山出刀的手势，他立刻明白对方是想从俘虏身上榨出更有价值的东西，笑了笑，大声附和，“不是老子说话不算数。是老子先前答应过米摩克，用你们俩个的脑袋，给他祭灵。他在先，你们在后，所以，只好对不住你们两个了！”


    
“我们早就想投降，是米摩克硬要从中作梗！”法哈德继续分辩，哭得涕泗交流。费迪勒却比他稍微聪明些，知道关键问题不在米摩克的临终请求，抹了把泪，大声叫道：“我们两个没撒谎。将军大人明鉴。将军大人明鉴。我们两个信教，只是因为信教更容易升官。至于曼拉所教授的经文，我们俩连半句都背不出来！”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七 上）


    
“当真？”黄万山强忍住笑，刀尖继续下压，将两名俘虏的脖颈刺激出一串串鸡皮疙瘩。


    
“真，十足十的真！”法哈德拼命低头，却依旧感觉到脖颈处传来的冰凉。裤裆处突然一紧，尿顺着皮甲的缝隙一股股往外渗。“小的，小的可以对着长生天发誓。发誓！如果曾经真心背诵过一句天方教经文，就天打雷劈。”


    
“小的也可以发誓。对着火神、光明神、和如来佛祖发誓。如果曾经真心信过天方教，就打入畜生道，永远不得超生！”唯恐落在同伙后边，费迪勒也快速跟进。


    
“小的家世代都是买卖人，如果不信教，就得多交两倍的税。所以才不得不随着大流念几句经文！”


    
“小的也是，小的也是！小的如果不入教的话，就升不了官。所以才不得不装模作样一番。其实城里边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子，无非为了……”


    
他二人争先恐后，很快就将能知道的东西交代了个遍。俱车鼻施汗在三年前被高仙芝打得弃师而逃，随后完全依赖大食人的支持才得以复位。作为获取支持的代价，如今伪大宛国内，非但朝政完全由大相白沙尔等天方教曼拉把持，所有涉及到国计民生的政令，也都向天方教徒倾斜。逐利乃人之天性，发现信教后可以得到许多优惠，百姓们纷纷穿上黑袍。而柘折城内的许多市井无赖，也从中发现出头的机会，争先恐后地做了护教“嘎兹”（注1）。


    
这些人平素背诵经文的声音比谁都响亮，捍卫教义的表现比谁都积极，自然很快从普通百姓当中“脱颖而出”，受到了破格的赏识提拔。个别有识之士对此十分担忧，大相白沙尔等人虽然也很清楚“嘎嗞”们的信仰未必如同表现出来的那样虔诚，但本着能起到促使更多人成为教徒的原则，将诸多反对声音给硬压了下去。


    
有了白沙尔这个大靠山在背后撑腰，众“嘎兹”们的表现越来越肆无忌惮。非但拉帮结伙欺凌弱小，对军中的一些老兵老将，也越来越不放在眼里。今天米摩克本来打算率部出战，打王师一个措手不及。也是多亏了法哈德和费迪勒两人率领一群“嘎嗞”拼命阻拦，才没让米摩克的阴险图谋得逞。


    
这两个家伙说得吐沫星子飞溅，宛若刚刚为唐军立下莫大功劳一般。黄万山越听越觉得恶心，忍不住大喝一声，“行了！难道没有你们，老子就打不下一个破寨子了？！像你等这种寡廉鲜耻之辈，走到哪里都是祸害。老子今天就替米摩克完了心愿，送你等下地狱为他殉葬去吧！”


    
说着话，举起刀来便真要往下劈。费德勒吓得魂飞魄散，迅速向旁边打了个滚，哭喊着道：“将军饶命，将军饶命啊！小的话还没说完呢，小的话还没说完呢啊。小的有重要情况还没禀告，可以让俱车鼻施万劫不复的重要情报！”


    
“就凭你？”黄万山将信将疑，手腕微抖，刀锋在地面上劈出一条尺把宽的口子，“说，如果你敢拿大话欺骗老子，老子就将你五马分尸！”


    
五马分尸，是极具威慑力的一种刑罚。通常只用于处置那些大奸大恶之辈。费德勒为了活命，再也顾不得给自己留后路，抹了把脸上的泥土，哭泣着说道：“小的，小的知道在沙漠中有一个秘密据点，是俱车鼻施偷偷修建的仓库。他把很多金银和米粮都藏在了那个据点里，就是为了防着，为了防着柘折城再度丢掉，以便用来重新招兵买马。”


    
闻听此言，沙千里悚然动容，抢在黄万山之前，沉声问道：“在哪里？你一个小小的百夫长，怎么可能接触这种秘密！”


    
“在柘折城西北二百里处的一个绿洲中。附近有几片流沙会吞没人畜，所以愿意去那边放牧的人很少。小的本来也不该知道这个秘密的！可小人的妹子，去年嫁给了左帅加亚西做妾，有一次加亚西喝醉了酒，偷偷告诉了我妹子。说俱车鼻施越来越让他失望，天朝大军会不会再度西征还两说着呢，俱车鼻施却先想着如何弃城逃命。我妹子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又偷偷来找我商量。我就让她装着什么都没听见，把这事儿给遮掩了过去！”


    
怪不得俱车鼻施这么轻易就被钦差大人给吓得缩头不出，原来他早就成了惊弓之鸟！想到这儿，沙千里微微一笑，“待会儿，我带着你亲自去见铁锤王，你把刚才交代的情况当面对他说一遍。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据点的话，非但你可以活命，并且铁锤王他老人家还可能给你一笔丰厚的封赏。”


    
“不敢，不敢。小的不敢要赏赐。能为铁锤王他老人家效力，是小的的荣幸！”费德勒显然也听说过铁锤王的威名，磕了个头，满脸激动。


    
“你也起来吧，跟他一起去见铁锤王！”沙千里又看了看冲自己摇尾乞怜的法哈德，笑着吩咐。


    
“谢将军不杀之恩，谢将军不杀之恩！”法哈德在地上接连磕了三个响头，才翻身爬起来，上前拉住沙千里的战马缰绳，“小的替将军大人牵马，替将军大人牵马。以后将军大人说往东，小的不敢往西！”


    
“你没有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沙千里瞪了他一眼，冷冷地说道，“能不能活命，还得看铁锤王他老人家高兴。在路上好好想一想，城中还有什么你认为比较值得交代的情况。想清楚了再说给铁锤王听，说不定，他老人家看你表现好，也会赏给你点甜头！”


    
“不敢，不敢。能当面聆听铁锤王他老人家的教诲，小的心满意足！”不愧是商户出身，法哈德的唐言说得字正腔圆。


    
沙千里挥了挥手，命人将两个没骨气的家伙押回俘虏堆中，跟在缴获物资一道解往军营。然后一边赶路，一边低声跟黄万山商量，“你说那家伙交代的，有几分可信之处？如果把俱车鼻施私藏的复国之资给夺下来，可真的是彻底犁庭扫穴了！”


    
“我估计有八成是真。那小子一看就不是个带种之辈！”黄万山想了想，笑着回应，“不过……”


    
“不过什么？”见黄万山突然没了下文，沙千里急切地追问。


    
甭看长得五大三粗，黄万山的心思却非常精细。想了想，低声回应，“不过现在就把人家后路断了，是不是太早了些？一旦逼得俱车鼻施狗急跳墙，咱们的损失也不会小！还不如再等一等，等到……”


    
他二人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走一路，商量了一路。待见到了王洵之时，已经大体商量出了一个基本轮廓。唯恐人多耳杂走漏了消息，他们二人先把令箭交回，把今日的战况当众汇报了一遍。等到军议结束，诸将陆续散去之后，才又偷偷找到了王洵，说出有关俱车鼻施的藏宝地点和自家考虑的永绝后患之策。


    
王洵闻听，先是一惊，随后冲着二人拱手施礼，“两位前辈，真有你们的。不但打个寨子几乎兵不血刃，并且连俱车鼻施后路都给他挖了。遇上你们，真是本将之福！”


    
“可不能这么说！”沙千里和黄万山赶紧避开半个身子，以下级之礼相还，“能遇到王将军，才真是我们哥俩的福气。若是换了别人，谁能对我们哥俩如此厚待？我们哥俩不是没经历过磨难的人，知道其中好歹。如果当年安西军中多几个王将军，也不会有那么弟兄死不瞑目了！”


    
说着话，二人眼眶已经开始发红。诸多委屈，在心里头不断翻滚。王洵见此，赶紧又笑着劝道，“已经过去的事情，咱们也没法再挽回。但只要咱们几个肯努力，当年无论是谁将弟兄们推进了火坑，咱们早晚都有将真相揭开的那一天。”


    
“对，早晚有一天，咱们能替弟兄们讨还公道！”沙千里和黄万山哑着嗓子点头，“不说这些过去的事情，咱们一切向前看。如果将军需要派人去抄俱车鼻施老巢的话……”


    
“任务一定是两位哥哥的！”王洵笑着点头，低声允诺。“整个方案，也依照两位哥哥刚才所说。不过……”他脸上露出了一缕俏皮的微笑，信步走回帅案，“为了避免俱车鼻施狗急跳墙，咱们还得再往里边加点儿佐料。沙都尉，黄都尉听令……”


    
“末将在！”沙千里和黄万山长身肃立，回答得分外大声。


    
王洵拿起两支令箭，逐一地按在对方手里，“还得劳烦二位辛苦一趟，今天晚上，你们一个再去见见那两个俘虏。咱们给他玩一出……”


    
“啊！”“真的要这样？”“小王将军，老黄现在佩服死你了！”很快，中军帐内就传出了一阵爽朗的笑声。听起来格外令人振奋。


    
注1：嘎兹为圣战者，信仰虔诚，训练严格，打仗时奋不顾身。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七 下）


    
三人商量停当，分头调派人手。须臾之后，陷阱布置完毕。王洵命人将法哈德和费迪勒押入，屏退左右，先是非常温和地抚慰了一番，然后开始询问城中的布防情况和俱车鼻施汗秘密老巢的大体位置。法哈德和费迪勒当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本以为能凭此捞些奖赏，最不济也能保住一条性命。谁料王洵问完了话，突然把脸一翻，大声喝道：“两个卖主求荣的狗贼，居然还敢以谎话欺骗本钦差。来人，将他们拉下去，枭首示众！”


    
“诺！”亲兵们答应一声，将两名俘虏按倒在地，抹肩头拢二臂绑了起来，倒拖着就往外走。


    
“饶命啊，饶命啊！小的没有撒谎，没有撒谎！”法哈德和费迪勒大声哀嚎，两条脚拼命往地下蹭。王洵却根本不想听，转身就想往后帐走。


    
危急关头，突然听见有人大叫了一声“且慢！”。万俟玉薤大步闯入，挡住军帐前门，冲着里边高声抗议道：“启禀王将军，卑职曾经亲口答应饶恕他们不死。当时很多弟兄都听见了。如果您不问青红皂白就将他们给斩首的话，今后让卑职日后如何指挥属下弟兄们！”


    
“一个小小的旅率，你有什么权力答应饶别人不死？”王洵显然正在火头上，转过身来，冲着万俟玉薤怒吼，“给我滚出去，要不然的话，别怪我连你的脑袋一块儿砍！”


    
“末将，末将……”万俟玉薤羞得满脸通红，顿着脚在原地打转。王洵见此，心头怒火更盛，走回帅案前，伸手用力在上面一拍，“来人，将这傻大个儿给轰出去。轰得远远的，越远越好！”


    
“得令！”亲兵队伍中，立刻窜出了一个身材矮宽，满脸奸诈的家伙，双手按住万俟玉薤的腰用力往外推。万俟玉薤不敢硬抗，只是一边后退，一边继续低声抗议，“古人有云，杀俘乃不祥之举。况且咱们乃堂堂王者之师，岂能对两个化外蛮夷食言？如果消息传扬出去，今后谁还敢再向咱们投降？”


    
“不投降更好，老子还嫌抓多了俘虏麻烦呢！”王洵不耐烦地连连挥手，“轰出去，轰出去。轰到辎重营里去喂马，什么时候学会了尊敬上司，什么时候再放他回来见我！”


    
“走吧，万俟旅率！您还等人抬您走么？”身材矮宽的家伙阴阳怪调，一听就是跟万俟玉薤有旧怨。


    
“姓王的，老子不用你推，自己会走！”万俟玉薤一把推开矮胖子，怒气冲冲起往辎重营方向报道去了。亲兵们拖着已经彻底绝望的法哈德和费迪勒继续向外，才走了几步，又听见有一个熟悉的低声在里边说道：“大人，这两个家伙其实不着急杀。不如先派人探明了藏宝地点是否属实，然后……”


    
然后自然是杀人灭口。法哈德和费迪勒不用细听，也终于明白铁锤王大人为什么非要自己二人的脑袋不可了。原来此人根本没打算将俱车鼻施汗藏在绿洲里的作为战利品起出来上缴大唐朝廷，而是下定的决心要跟几个属下私分。


    
可事到如今，说什么都已经晚了。整个唐军之中，除了先前那个傻大个儿，谁肯为了两名俘虏的死活得罪自家上司？法哈德和费迪勒追悔莫及，被亲兵们一路倒拖着，从中军拖到了后营，随便找了个破帐篷，丢了进去。连绑绳都不肯给解，更甭提任何干粮饮水。


    
两个软骨头的家伙都受不得苦，才饿半天时间，便已经饿得头晕眼花。正恨不得立刻就死掉的时候，帐篷外突然又传来白天那个傻大个特有的憨厚声音，“我给他们两个送一顿上路酒，请几位弟兄行个方便。嗨，原本是答应他们投降后不死的，谁料万俟面子薄，在将军那里求不下人情来！”


    
“你也是吃饱了撑的。跟两个化外蛮夷讲什么信用？”帐外负责看管俘虏的兵士叹了口气，带着几分同情的口吻回应，“这回倒霉了吧。好好的旅率职位也丢了，变成了一个马夫！”


    
“嗨，还都是王十三那倭奴害的。他一直就看我不顺眼，总在大人面前说我的坏话。久而久之，大人不信也信了！”


    
“就是，那倭奴心肠最黑！”看守与万俟玉薤深有同感，冒着被责罚的危险低声附和，“您进去吧。记得别耽搁太久。免得被人发现了，兄弟我不好交差。”


    
“行，谢谢几位兄弟了。这坛子酒，你们拿去暖暖身子！”万俟玉薤满口答应着，低头钻进了帐篷。


    
他手里端着一个木托盘，上面放了一只鸡，三个酒碗。此外，身边还跟着一名亲信，双手拎着一个硕大的酒坛子。见到法哈德和费迪勒两个还被像活猪一样捆着，赶紧放下酒菜，上前松绑。待二人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又轻轻做了揖，低声道：“不是万俟失信，而是你们两个不知道为什么触了钦差大人的霉头。唉，万俟人微言轻，救不了你们了。只能给两位送一分上路酒，让你们做鬼之后，也不至于恨我！”


    
说罢，打发亲兵离开，然后亲自将三个酒碗斟满。每人面前分了一碗，惨笑着捧起。


    
法哈德和费迪勒二人饿得前胸贴后背，哪还顾得上什么是断头酒？扑上去，一人扯起一只鸡腿，狼吞虎咽。待将肚子基本填了个半饱之后，才突然想起来一般，双双冲着万俟玉薤拱手痛哭，“将军，将军，大，大恩，只能下辈子报，报答了。我们两个活该倒霉，死后做了鬼，也绝对不敢怨恨将军！如果，如果……”


    
“嗨！”万俟玉薤只管叹气。闷头又喝了几碗酒，然后站起身来，低声道，“我得走了，否则，又是一屁股麻烦。你们两个慢慢吃，不用着急。外边的几个看守都是不受重用的，此刻有酒有肉，自然不会对你们太苛刻。”


    
说罢，自管起身出帐。丢下两名俘虏相对着以泪洗面。


    
法哈德和费迪勒二人边吃边哭，边哭边吃。慢慢的，酒意便上了头。想到自己早晚是个死，慢慢地，胆子就又大了起来。


    
费迪勒心思比较活络，压低了声音，跟法哈德商量，“你说，如果咱们突然向外冲，有没有活着离开的可能！”


    
“恐怕，恐怕没等跑出营门，就，就被砍成肉酱了！呜呜——”法哈德哽咽着回应，眼泪成串成串往酒碗里掉。


    
“反正是个死。剁成肉酱和砍头也没什么分别！”费迪勒抹了抹眼睛，继续低声鼓动，“我刚刚听他们的说话声，外边好像只有两个看守。如果我们两个跑得够快，说不定……”


    
“可，可往哪跑。回柘折城，大汗如果知道咱们两个带头投降，并且供出了他藏宝的消息，也得活剥了咱们！”法哈德继续哀哭，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才好。


    
“笨蛋。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咱们是力战被擒，还是主动投降的？况且藏宝的事情，只有大汗身边极少数的人知道。即便被唐军起了去，也没人会想到是咱们泄的密！”


    
“呜呜，呜呜，那，那你说咱们什么时候跑……”法哈德心思不由一动，哭着让对方拿主意。


    
“闭嘴！”费迪勒低声怒斥，“你想被人听见啊！”


    
骂哑巴了法哈德，他又快速起身，将耳朵贴在帐篷上，低声说道：“过来，听听外边的动静。如果能打探到一些军情回去，说不定还能得到大汗的奖赏。”


    
“嗯，嗯！”法哈德也终于豁了出去，擦干了眼泪，将耳朵贴在帐篷壁上偷听。功夫不负有心人，不多时，便听见外边有人打着哈欠骂道，“鬼天气，越来越冷了。钦差大人不知道要干什么，居然到现在还不撤军？”


    
“你以为钦差大人不想撤军啊？”另外一名看守非常不屑地反问，“要我看，钦差大人他老人家现在是骑虎难下，欲罢不能。”


    
“此话怎讲？”虽然挨了骂，第一名看守却不生气，反而虚心向同伴讨教。


    
“那还不简单。咱们就六百来弟兄，却接连抢了人家两处营垒。跟俱车鼻施的仇结大了。一旦撤军，就很容易被人看出虚实来。你想，那俱车鼻施也是一方豪杰，还能不要个脸面么？知道自己上当受骗后，就是拼了老命，也得把场子给找回来！”


    
“可就这么装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马上天就冷了？到时候雪一下，想走都走不了！”


    
“要不说你笨呢？”第二名看守低声卖弄，“咱们先抢到了足够的军粮，又抢到了大批战马。把城里的人也都吓傻了。哪天趁他们提心吊胆守城的时候，抽冷子一撤。把整座空营都留给他们。等俱车鼻施可汗发现咱们撤了军，咱们早就进入拔汉那城中了！”


    
“空营？”法哈德和费迪勒简直不敢相信自家的耳朵。联想到白天在营地内看到的情况，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上万兵马即便再井然有序，发出来的声响也跟几百人不一样。而无论白天跟着俘虏队伍被押进唐营之时，还是现在被单独当做死囚看管之时，外边都静得极为可怕！


    
六百人吓得上万兵马做了缩头乌龟。这个乐子可真大了！


    
可如果将消息传回城内去，这个功劳，也足以躺在金子堆上打一辈子滚。霎那间，两个软骨头浑身上下热血沸腾。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八 上）


    
想到日后如何飞黄腾达，法哈德和费迪勒心中的恐惧顿时减弱了不少。蹑手蹑脚地回到床榻前，继续吃吃喝喝。很快，就将两个时辰匆匆混过。外边的看守又冷又累，骂骂咧咧地走进来，随便往囚犯身上套了根绳子，然后骂骂咧咧地回到帐篷外，相互依偎着取暖。很快，鼻孔里边就发出了鼾声。


    
有道是酒壮怂人胆儿，发现逃命的机会就在眼前，法哈德和费迪勒背靠着背，以平生最灵敏的表现解开了绳索，然后悄悄地将帐篷后侧挑开一角，缓缓地钻了出去。


    
此刻正是人们睡得最沉的时候，整座军营一片沉寂。两个立功心切的家伙先是蹑手蹑脚挪开数步，走到距离自己最近的另外一座军帐，慢慢地将耳朵贴了上去。待发现里边没有任何人声，又一寸寸地将帐篷贴近地面处掀开，探头探脑往里边张望。只见这座帐篷内丢着几捆稻草，数把弯刀，竟然连任何活物都没有！二人又惊又喜，快速小跑开数步，悄悄掀开第二座帐篷。依旧是一座空帐，里边除了光溜溜的地面外，空无一物！


    
接连窥探了十余座军帐，个个都是空空如也。“这铁锤王，果真只带了六百人就敢向一个国家发起进攻！”法哈德和费迪勒以目互视，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钦佩的光芒。随后二人便迫不及待哈起腰，沿着帐篷的阴影一溜小跑，三拐两拐，就贴近了营寨外围的木栅栏。


    
沿着营寨外围的木栅栏，倒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防御得颇为严密。可大部分值夜的士兵都不会动，手里举着的火把都被风吹得快熄灭了，也不去照管。法哈德和费迪勒躲在一座空帐篷后凝神细看，发现每十名值夜的军士中，活人竟不足一成。剩下的居然全是牧草所扎，外边套了件旧军服而已！


    
见到此景，法哈德和费迪勒已经顾不上再佩服敌将的胆子了。瞅了个空档钻到了一个稻草人身下，然后又趁着附近真正的值夜士兵闭上眼睛打盹的功夫，将身体贴近栅栏边缘，双手一搭一曲，整个人如狐狸般蹿了出去。然后趴在地上半晌不敢动，待确信真的没有人发现自己逃走之后，又迅速伸开四肢，连滚带爬遁向远方。


    
好不容易爬出了弓箭射击范围，二人直起身，撒开丫子猛跑。军营内的唐家将士疏忽大意，居然也没听见他们惶恐的脚步声。


    
堪堪来到柘折城东门外，法哈德和费迪勒跑得连肺都快炸了。先互相搀扶着喘了几口粗气，然后扯开嗓子冲着城墙上嚷嚷，“今晚哪位兄弟当值，赶紧放下个筐子来！我们打探到了重要军情，需要当面向大汗禀报！”


    
城头上的守军正眯缝着眼睛打瞌睡，猛然听见底下有人喊声传来，立刻把弩车推出了城垛口。同时抓起火把向外一丢，声嘶力竭地叫嚷道：“敌袭，敌袭！唐军连夜攻城了！”


    
“敌袭，敌袭！”刹那间，示警声响做一片。无数支乱箭射出城垛口，将城墙外三丈左右射了一地白羽。好在法哈德和费迪勒两人足够机灵，听到第一声叫嚷后，立刻将身体缩进了城门洞，才避免了乱箭穿身的厄运。然而零星落下来的滚木礌石却差点砸到了脑袋上，吓得二人蜷着身体直哆嗦。


    
好不容易捱到了城头上重新恢复得了宁静，二人再度小心翼翼地从门洞里探出半个头来，冲着上面低声打招呼，“唉！不要慌。我们不是唐人。我们是从唐营里逃出来的自己人。哪位兄弟行行好，麻烦通知今晚当值的将军一声。”


    
“谁，你说什么？”城头之上，灯火通明，几乎所有人都正在瞪大了眼睛检视刚才一番反击的战果。法哈德和费迪勒两个接连重复了三五次，才终于有人肯相信，来的不是唐军将士。讪讪地从城垛口丢下一个火把来，低声命令，“将火把举到眼前，慢慢从城门口走出来。说你呢，别耍花招。否则，咱们就放钉拍子了！”


    
钉拍子，是悬挂在城门洞上方的防守利器。个个都重达百斤左右，向下一侧铆满了狼牙般的铁钉。关键时刻，松开系在钉拍上侧的铁链，就可以把攻进城门洞的敌人砸成肉酱。法哈德和费迪勒久在军中，知道此物的厉害，瞬间急出了一脑门子白毛汗。撒腿从城门洞窜了几窜，一边捡起火把照亮自己，一边大声求饶，“别放钉拍，别放，我们真的是自己人，自己人！”


    
“法哈德？你不是殉国了么？”东城门楼处今晚当值的守将名叫安勒勒，与法哈德有过数面之缘。发现地下举着火把求饶者之一是他，忍不住瞪圆了眼睛追问。


    
“嗨，甭提了！”法哈德龇牙咧嘴，“老安，赶紧丢下个筐子来把我们两个拉上去。我们打听到了重要军情，如果能得到赏赐，到时候一定忘不了你！”


    
“算了吧。我不稀罕！”安勒勒早就清楚法哈德是什么样的人，撇了撇嘴，冷冷地回应。又等了一会儿，确认了城墙下着实只有两个人，他也不想过分刁难对方，便命令弟兄们丢下个系着粗绳的柳条筐，将两名已经宣告殉国又囫囵个出现在城外的家伙拉了上来。


    
双脚一踏上自家城头，费迪勒立刻恢复了往日骄横跋扈的姿态。伸开短粗的手指冲着安勒勒点了点，大声道：“安勒勒是吧，我记住你了。改天见了我妹夫，保证会替你请功！”


    
“妹夫？”安勒勒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才认出眼前这个不知死活的东西是左帅加亚西的大舅哥。忍不住又是一阵微微冷笑，撇着嘴回应道：“如此，安某就先谢过了。你们两个刚才说打探到了重要军情，是跟我说呢，还是直接向大汗去汇报！”


    
“当然要直接向大汗汇报了！”法哈德翻脸的速度比费迪勒慢不了多少，扬起脖子，骄傲地命令，“麻烦你给我们哥俩两匹马，我们哥俩这就去面见大汗！”


    
“好！跟我来，这边！”安勒勒懒得跟对方计较，转身安排了几个弟兄，用快马将法哈德和费迪勒二人送往大宛王宫。临行前，又刻意交代，让弟兄们速去速回，别惦记着从中分什么好处。


    
“这不知道好歹的家伙！看得了大汗的封赏之后，怎么折腾你！”法哈德在肚子里悄悄暗骂，双腿一夹马腹，风驰电掣而去。须臾，便来到了俱车鼻施汗的寝宫前。


    
城头上闹腾了这么久，俱车鼻施早就被惊动了，此刻正冲着大相白沙儿和几名亲信臣子发脾气。听闻当值的侍卫禀告说，负责把守马场的两名百夫长死而复生，并且带回了唐军的重要情报。立刻命人将他们宣了进来。


    
一看到俱车鼻施，法哈德和费迪勒立刻激动莫名。如同见到娘的孩子般扑过去，以头抢地，“大汗啊。您的奴才可是又见到您了。我们两个以为这辈子就没法回来了呢……”


    
“闭嘴！”俱车鼻施用力一拍桌子，然后大声喝令。“你们两个狗贼还有脸回来见我？当初调你们去协助米摩克时，你们两个怎么说的？”


    
“大汗，大汗，我们两个是冒死从唐营中逃回来，向您汇报重要军情的！”


    
“大汗啊。我们尽力了。是米摩克，是米摩克非要主动出击，结果中了唐人的埋伏。才导致我们两个被敌军俘虏。我们可是死战到了最后一刻啊！”


    
唯恐俱车鼻施不问青红皂白将自己推出去斩首示众，法哈德和费迪勒二人争先恐后的将马场失陷的责任往米摩克身上推。俱车鼻施对老将军米摩克非常了解，根本不肯相信两个家伙的谎言。然而左帅加亚西却厚着脸皮走上前，低声建议道，“他们两个既然能从唐营逃回来，也算对大汗一片忠心。大汗您不如先听听他们打探到了是什么军情，然后再决定宽恕不宽恕他们！”


    
“是啊，他们两个总算逃回来了。忠心可嘉！”本着废物利用的原则，白沙尔也出面为法哈德和费迪勒两个求情。


    
“就凭他们两个废物，还能听到什么重要情报！”俱车鼻施肚子里非常不高兴，却不愿驳了几个心腹的面子，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沉声喝令，“听到了没有，讲！你们两个打探到了什么重要军情。说出来，如果真的有用的话，我就饶你们一条狗命！”


    
“谢大汗！”“谢大汗！”法哈德和费迪勒“砰砰”磕了几个响头，然后你一句，我一句，添油加醋地将自己如何身陷重围依旧手刃数人，直到体力耗尽才被唐军擒获。如何临危不惧，当着铁锤王的面骂其为唐寇。如何被恼羞成怒的铁锤王打入死牢，又如何在死牢当中以巧计从看守嘴里套问到了唐军的真实情况，以及如何打翻了看守，从敌营之中杀出一条血路……


    
“够了！”没等他们将话说完，俱车鼻施汗已经羞得面红耳赤，伸手“啪”地一拍桌案，大声叫道：“来人，给我擂鼓点将。本汗要亲自带队，与该死的骗子一决雌雄！”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三章 霜刃 （八 下）


    
“末将愿意为先锋！”


    
“末将去抄骗子们的后路！”


    
左帅加亚西和右帅查比尔、小伯克阿里依、艾敏等人纷纷请命，唯恐落在别人的后边。看到大伙众志成城，正在旁边指挥着仆役端茶倒水的管家穆阳仁也快步上前，冲着俱车鼻施长揖到地，“大汗，小人也愿意带领麾下弟兄做前锋，为大汗一探唐营虚实！”


    
“你……？”俱车鼻施当初留下此人做管家，只是看中对方的唐人身份，以便危机关头有人能出面替自己去敌营讨价还价。如今既然已经胜券在握，当初的准备就显得有些多余了。故而略做沉吟，便笑着答允，“好吧，你把你麾下那些弟兄全带上，一会儿就跟在本汗身边。不过这回，如果你再敢临阵脱逃的话，可别怪本汗翻脸无情！”


    
“小人愿意为大汗赴汤蹈火！”穆阳仁再度深深施礼，仿佛能捞到莫大好处般。


    
他表现的实在太过于积极，不由得别人心里不起疑。特别是大相白沙尔这种天方教势力的领军人物，从一开始就没相信过假道士穆阳仁的忠诚，此刻，更是警惕之意顿生。皱了皱眉头，上前出言阻拦：“大汗且慢。今晚的事情恐怕其中有诈！”


    
“什么？”俱车鼻施愣了愣，很是不满地大声喝问，“你是说本汗又上了敌人的当么？”


    
“臣下不敢。”白沙尔轻轻躬了下身子，嘴里说得客气，神态和表现却大相径庭。“臣下只是有几个疑问罢了。弄清楚些，想必也耽搁不了太长时间！”


    
说着话，他也不理会俱车鼻施的态度，径直将面孔转向法哈德和费迪勒两个从敌营“杀回来”的窝囊废，“你们两个，把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到底马场是怎么丢的？弟兄们都战死了，为什么你们两个却活了下来？！”


    
“是米摩克执意要主动出击，我们拦不住他！”


    
“也不是都死光了，还有很多人被俘。我们两个，是，是力战，力战到……”法哈德和费迪勒二人本来就对白沙尔十分畏惧，在对方刀一样的目光下，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几乎弱不可闻。


    
“再说一遍？！”白沙尔面色阴沉，牙齿在灯光下闪着白森森地寒光，“你们两个是如何被擒的。怎么从唐营逃回来的？”


    
一再闻听同样的质问，众将心神一凛，看向法哈德和费迪勒二人的目光立刻充满了鄙夷。力尽被擒，随后又从唐营中血战而出。即便是柘折城中公认的第一好手查比尔，估计身上也被砍得到处都是血口子。而眼前这两个家伙，身上居然连一丝血迹都没有，怎么可能是真的从唐营里杀回来的？


    
“我们，我们……”众人刀一样的目光下，法哈德和费迪勒两人趴在地上抖得如筛糠，“我们两个的确尽力了啊。是米摩克，是米摩克把能打的弟兄全葬送了。我们，我们两个……”


    
“两个废物！”不待二人把话说完，左帅加亚西冲上前，一脚一个，将他们踢成了滚地葫芦，“你们到底看没看清楚唐营的真实情况？赶紧说，否则老子亲手剁了你们！”


    
“看清楚了，看清楚了，的确大多数帐篷都是空的！”如同抓住了根救命稻草，法哈德和费迪勒两人哭喊着回应。“我们，我们可是接连翻看了十几座帐篷啊。我们尽力了，尽力了啊！”


    
“大汗。末将请求带领本部兵马，出城去踏营！”左帅加亚又气又愧，转过头，再度冲着俱车鼻施请缨。


    
“嗯……？”俱车鼻施眉头紧锁，脸上的表情很是犹豫。他原本也不相信法哈德和费迪勒两个能跟唐军力战到底，只是觉得敌军的实力被这两家伙探听出来了，其余都是细枝末节，不值得深究而已。然而后来随着白沙尔对细节的追问，他心中就对两个窝囊废的话就渐渐失去了信心。此刻发觉左帅加亚西依旧试图包庇二人，心中不由得涌上一股恼怒。正准备顺势答允了对方的请求，由着加亚西去自寻死路，冷不防却又听见穆阳仁在旁边喊道，“还是小人去吧。左帅乃千金之躯，不能轻易犯险。倒是小人，本是烂命一条，多亏了大汗信赖，才有今天这般出息。若是能探明唐营虚实，小的即便是死，也算值了！”


    
“你……”俱车鼻施忍不住上下打量穆阳仁，心中一阵波涛翻滚。


    
比起加亚西的嚣张跋扈，此刻穆阳仁那干瘦的面孔显得分外真诚，“大汗对小人的知遇之恩，小的一直没法子回报。今晚既然敌情虚实不明，小的愿意拼了这条烂命，替大汗探出个真实结果来！”


    
“你这卡菲尔，也敢跟我争？”加亚西一把将穆阳仁推开，呵斥的声音里除了愤怒，隐隐还带上了一股轻松的味道。（注1）


    
“你这唐人，先前还唯恐抢不到功劳，此刻怎么认定了自己一定会死在唐营里？！”大相白沙尔一把将穆阳仁扶住，目光里充满了怀疑。


    
“小人，小人！”穆阳仁先是冲白沙尔讪讪施了礼，然后低着头回应，“小人先前，的确，的确是想抢功来着。可经过大相您的提醒，小人忽然就明白了，唐军在城外，十有八九是挖了个陷阱想让咱们往里边跳。所以，所以小人才想，豁出这一条命去……”


    
“行了！”白沙尔厌恶地摆摆手，打断了穆阳仁的表白。法哈德和费迪勒带回来的军情固然破绽无数，而眼前这唐人道士亦未必安着什么好心。“说重点，我刚才只是觉得法哈德和费迪勒从唐营逃出来得太轻松，你怎么认定了外边是陷阱？”


    
“小人，小人也是受了大相您的提醒么？”穆阳仁抹了抹眼角，满脸委屈，“他们两个身上一点伤都没有，不可能是从唐营闯出来的。而如果说是个人都能轻松逃出来，被俘的弟兄们多了，怎么没见到第三个？”


    
“对啊。怎么没见到第三个？这两家伙运气也忒好了！”听完穆阳仁的话，即便最急于立功的将领，心里也认定了法哈德和费迪勒带回的是一条假情报。出城决战的话再也没人愿意提，反倒纷纷用目光瞪向加亚西，看他还如何袒护两个废物。


    
被大伙看得心里直冒火，加亚西又追上半步，一把拉住穆阳仁的领口，“别人逃不出来，难道他们两个就一定逃不出来么？如果唐军人手不足，当然巡夜的时候会出现疏漏！”


    
这话，已经是在强词夺理了。闻者无不轻皱眉头。穆阳仁却不跟对方硬顶，伸出手去，先慢慢将加亚西的手指从自己的衣襟上扒开，然后整了整长衫，朗声说道：“兵法有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虚虚实实，实实虚虚，善兵者，必以我之实，击彼之虚，如破竹压卵，无不摧矣！”


    
几句中原茶馆里说书的瞎子个个都能倒背如流的套话。却听得在场诸人两眼发直，视线中的穆阳仁立刻变得无比高大。


    
穆阳仁却不知道见好就收，倒背着手，继续朗声念诵，“或虚示之以实，或实而示之以虚，或虚而虚之，使敌转疑我为实，或实而实之，使敌转疑我为虚……”


    
饶是俱车鼻施的唐言功底再好，也被彻底给说晕了。嚅嗫了半天，才低声打断，“穆，那个穆，你的意思是，唐军故意通过这两个家伙的手泄露消息给我，骗我出去跟他们决战？！”


    
“那倒不一定！”骗人的关键在于掌握火候，对于捞偏门出身的穆阳仁来说，简直是驾轻就熟，“兵无定式，水无常形。万般变化，存于一心。敌人可能是兵多，故意示弱，哄骗大汗出营决战。但也有可能是兵力不足，故意告诉大汗实情，误导大汗，让大汗以为他们在城外布下了陷阱。”


    
“这不是废话么？”加亚西晕头转向，冲过来，对着穆阳仁怒吼。“什么都被你说了，却什么都没说清楚。你这卡菲尔，到底想干什么？”


    
“我只是想把水搅浑！”穆阳仁心里暗骂，嘴上却继续信口掰扯，“不然。至少我们可以推断出，所谓六百唐军这个数字，肯定是虚！这两位将军，也是唐营故意放回来的。”说着话，他把手向法哈德和费迪勒两个废物身上一指，“不信你问问他们，逃回来的路上，是不是没遇到任何拦阻？！”


    
“是，的确没遇到任何拦阻！”不待别人发问，法哈德和费迪勒两个就先招认了，以免彻底激怒了俱车鼻施，到最后连小命而都保不住。


    
“那你们，是不是偷听到唐军兵力不足的消息，而不是像先前说得那样，从看守口中套问出来的？”穆阳仁心里猛然打了个突，蹲下身去，和颜悦色地继续询问。


    
“是，是这样的。先生真，真高明！”此刻在法哈德和费迪勒眼里，管家大人就是个活神仙，无论如何都不敢用谎言来欺骗。


    
“看看……”穆阳仁站起身来，冲着众人轻轻摊手。


    
众将领彻底心服口服，再也不敢提出城二字。只有左帅加亚西还不甘心，咬了咬牙，低声道：“那也没法证明唐人的确挖了个陷阱给我等钻。姓穆的，你刚才不是还主动请缨去探营么？现在还敢不敢跟我一起去？！”


    
“当然敢！”穆阳仁现在也有些吃不准外边的唐军到底想干什么了，皱了皱眉头，硬着头皮回应。“但穆某现在又想出了一个更稳妥的主意。可以不出城就知道答案！”


    
“那你还不说出来！”唯恐加亚西继续胡搅蛮缠，大相白沙尔抢先一步，沉着脸喝令。


    
“这……”穆阳仁扭头去望俱车鼻施，看上去非常不情愿。


    
“大相的命令就是本汗的命令！”俱车鼻施心里非常不痛快，嘴上却表现得颇为大度。“说罢，这里没外人。如果你的计策有用的话，本汗就赏你一个官职当！”


    
“谢大汗抬爱。给您做管家，小人已经心满意足！”穆阳仁不骄不躁，先谢了俱车鼻施的赏识，然后才慢吞吞地说道，“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外边有埋伏的话，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咱们不妨先到城墙上观望一番，然后再决定是否出城！”


    
“嗯，这倒是一个办法。反正大伙已经都起来了，不如跟本汗一道去城墙上走走！”俱车鼻施觉得有必要给穆阳仁撑一次腰，点点头，抢先开口。


    
既然大汗都发了话，众人只能遵从。当即，亲兵们牵来战马，簇拥着一干文武来到东面的城楼上，挑起灯笼火把来回乱照。直把眼睛都看酸了，外面依旧是一座静悄悄的大营，仿佛泥塑的一般，没有丝毫变化。


    
“这就是你献的妙计，到底能看出什么来？”左帅加亚西立刻又来了劲儿，冲着穆阳仁低声嚷嚷。


    
穆阳仁心里也直犯嘀咕。不知道自己今天到底是给外边的唐军帮了忙，还是误打误撞真的戳破了对方的计谋。皱着眉头犹豫了好半天，终是把心一横，决定先保全自己在俱车鼻施面前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高大形象，“如果不是故意骗咱们上当，而是真的走漏了军情的话。他们发现两位将军逃离，一定会连夜撤走。届时，咱们策马去追，也肯定来得及。况且……”


    
一句圆场面的话还没说完，天空中突然噪声大作。数以千计的寒鸦，惨叫着从城南、城西、城北三个方向飞来，掠过柘折城上空，一头向民居间扎去。


    
除非受到突然惊吓，鸟雀才会在夜里乱飞。而能在三个方向同时惊动这么多寒鸦，肯定是大批敌军在潜行。登时，所有将领脸色雪白，脑门上齐刷刷冒了一层冷汗。


    
如果刚刚大伙真的出城劫营的话，恐怕十有八九回不来了。


    
再看左帅加亚西，简直臊得连头都没法抬了。抽出腰间弯刀，奋力劈向自家的大舅子费迪勒：“你这废物，活着有什么用……”


    
“啊！”费迪勒来不及躲闪，登时身首异处。血淋漓的脑袋瓜子顺着马道滚落，圆圆的眼睛瞪了一路。


    
“还有你这废料，吃我一刀！”左帅加亚西一不做，二不休，继续挥刀追着法哈德乱砍。右帅查比尔见状，赶紧扑上去抱住他的胳膊，“够了，该怎么处置他们，自有大汗来做决定！你忙着动刀子干什么？”


    
“让开，让我杀了这个废物！”左帅加亚西来回挣扎，不依不饶。如果费迪勒已经将大汗藏宝的消息泄露给了唐人，法哈德想必当时也在场。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再活下去，否则，一旦唐军动手抢了宝藏，自己肯定会受到牵连。


    
可这些理由只能在心里想，却无法宣之于口。眨眼间，小伯克阿里依、艾敏等将领也纷纷上前，硬生生将刀子从加亚西手中夺了下来。


    
“还不赶紧向大汗请罪？”白沙尔恨铁不成钢，上前踢了加压西几脚，用眼神悄悄暗示。


    
左帅加亚西仿佛做了场噩梦般，猛然回神。挣脱众人，快步走向俱车鼻施，“大汗，末将刚才一时……”


    
“杀就杀了！”俱车鼻施看了他一眼，冷笑着回应，“你不杀，本汗也不会让他活过今晚。去，把另外一个也给我砍了。省得在这里碍眼！”说罢，一甩衣袖，扬长而去。


    
左帅加亚西被说得站也不是，走也不是，红着脸愣在了当场。半晌，才又回过身来，冲着自己的亲信吼道，“愣在干什么，去，把法哈德给我宰了。把脑袋挑在城墙上示众。敢不战而降者，就是这个下场！”


    
“是！”亲卫们有气无力地答应了一声，转身去执行命令。已经吓瘫了的法哈德自知在劫难逃，立即扯开嗓子高声控诉，“冤枉，我冤枉。是费迪勒将大汗的藏，啊！”


    
没等他将事实说出来，喉咙就已经被抢上前的加亚西亲手割断。做完了这一切，后者兀自觉得不解恨，转头又想找假道士穆阳仁的麻烦。谁料在人群中看了半晌，却连假道士的影子都没瞧见。正恼怒间，又听大相白沙尔低声骂道，“你这吃草的蠢货。还找什么？人家早就跟着大汗回王宫去了。从今往后后，你记得给我少惹他。否则，别怪我护不住你！”


    
“这……”加亚西再度愣在了当场，好半天，也没弄明白大相到底为什么不准自己再找穆阳仁的麻烦。还是右帅查比尔聪明，看加亚西满头雾水的模样可怜，凑上前，低声提醒道：“过了今晚，那唐人在大汗眼里，肯定会红得发紫。你越急着将他拉下来，恐怕越适得其反。不如先缓一缓，待大汗把眼前的危机对付过去再说。到那时，他一个没有任何根基的外来户，还能斗得过我们这些老人么？”


    
“嗯。”明知道右帅查比尔未必安着什么好心，加亚西却只能点头。然后将双手搭在城墙上，目光盯着王宫所在不停地看，心中怎么想也想不明白，那卡菲尔到底使了什么妖法，居然把所有一切都能料得清清楚楚？


    
不光是他心里犯迷糊，今晚目睹了整个事情经过的所有人，此刻看向假道士的目光当中，都充满了崇敬之意。特别是俱车鼻施身边的亲卫，简直把穆阳仁当成了神仙，骑马时都不敢跟其并排，只敢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


    
假道士穆阳仁却不管背后有多少崇拜的眼神，他现在，最希望的是自己没有误打误撞坏了唐军的大事。不过，只是短短半炷香时间，他心里便释然了。第一，城外的唐军肯定不知道是自己干的。第二，如果唐军打不下柘折城，凭着今晚的功劳，自己在俱车鼻施面前也能博得一席之地，比原来做山大王强了百倍。


    
想到这儿，他磕打坐骑的动作越发小心，唯恐稍有不慎，便被俱车鼻施丢下，忘了今晚封官的承诺。


    
俱车鼻施当然不会忘记穆阳仁今晚立了多大的“功劳”，只是心里被加亚西等人的表现刺激得很不舒服，一时间懒得想其他事情而已。默默走了一会儿，他忽然拉了拉马缰绳，回过头，低声问道：“你今天晚上，真的曾经想出城打探敌情？”


    
“啊！”穆阳仁来不及放缓马速，差点一头从坐骑上栽下来。挣扎了几下，才气喘吁吁地回应道：“禀大汗。小人对大汗的忠心，天上的日月都可以照见！”


    
“当真？”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俱车鼻施停住坐骑，死盯着穆阳仁的眼睛确认。


    
“十足十的真！小的可以对着任何神明发誓！”这回，穆阳仁有了准备，回答得迅速而郑重。


    
俱车鼻施的眼睛一眨不眨，直到把穆阳仁的头皮都看得发麻了，才收回目光，喟然长叹：“想不到，想不到你一个唐人，居然是对我最忠诚的。唉，本汗纵横半生，没想到，真没想到……”


    
“正因为属下是唐人，才会对大汗忠贞不二！”猜到俱车鼻施没说出来的话想表达什么意思，穆阳仁挺直了胸脯回应。


    
“哦？”俱车鼻施眼神忽地一闪，轻轻磕了磕马肚子，继续前行，“跟上，跟我走一起！”


    
“属下不敢！”穆阳仁低声回应，策动坐骑，跟俱车鼻施保持了半个马头的差距。


    
这个动作，又上俱车鼻施好生感慨。摇着头叹息了半晌，才又侧过头来，笑着问道：“为什么？”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一两句话解释不清楚！”


    
“说说？反正今晚本汗也没法睡了！”


    
“这……”奈不住俱车鼻施的追问，穆阳仁很为难地总结，“我们唐人，未必信哪个神明，也未必遵从哪家的教义。心里却把自己的人格看得很重。讲究的是‘人以国士待我，我必以国士报之。’大汗不嫌我是马贼出身，赏我做您的管家，就等于，就等于把我当了人看。我当然，当然要像个人一样……”


    
几句话，半文半白，却听得俱车鼻施频频点头。作为一国之主，最近这两年来令他最寝食难安的，不是随时可能杀回来的唐军，而是柘折城中越来越膨大的宗教势力。这股势力如同一座山，越来越近地压向了他的头顶。让他无法呼吸，无法移动，甚至连站直了身体说话，都越来越艰难。


    
如果一定要做傀儡的话，做哪家的傀儡又有什么关系？至少，给大唐做傀儡还能活得更有尊严，更像人一些！


    
想到这儿，俱车鼻施忍不住放声大笑，如同突然顿悟了什么一般，长笑着纵马冲过半夜的街道。


    
笑声如哭，吓得刚刚落下的寒鸦再度飞起，“嘎嘎嘎嘎”，飞满整个夜空。


    
注1：卡菲尔，异教徒。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四章 破军 （一 上）


    
接下来小半个月，俱车鼻施索性破罐子破摔，将军政诸事彻底推给大相白沙尔，自己躲在王宫中终日饮酒作乐，对城外的战事问都不问一声。


    
城外的唐军也不客气，继续以每天一座营垒的速度，扫荡那些存放粮食、辎重、牲畜、草料的据点。各据点的守军开始还燃起狼烟向城内求援，后来发现城中的公子王孙们根本不管自己的死活，索性连狼烟都不点了。心思坚韧者则象征性地抵抗一番，然后弃营而逃。心思不坚韧者，见到唐军的旗号便打开营门，将账簿和武器双手奉上。然后乖乖地等待对方发落。


    
眼看着两年多来的积蓄一仓库一仓库地落入“盗匪”之手，大相白沙尔急得脑瓜门儿一片青紫。有心带队出城与唐军一拼，怎奈连续两次放弃主动出战的机会之后，非但将领们的心气都疲了，底下的兵卒士气也低落到了极点，无论他怎么鼓动，都提不起半分斗志来。带着这种队伍出去跟唐军决战，无异于自寻死路。白沙尔思前想后，终是决定继续等待下去。反正最近北风已经一日急过一日，不出半个月，暴雪必降。到那时，大伙不用出战，迟迟而来的严寒天气，自然能将唐军冻跑。


    
仿佛发觉了天气的变化，在连续破了数座营垒，将里边的积蓄抢劫一空之后。城外的唐军也改变了战术。不再继续慢条斯理地“打劫”，而是押着连日来捉获的俘虏，将几座营垒拆毁，将木料、帐篷、绳索等物收集到一处，在柘折城正东五里远的地方，重新搭建了一座巨大的营盘。营盘正前方，则用黄土和石块垒了一座四四方方的山丘，高度与柘折城相仿，四面都有木制的台阶，可以直通其上。高台的边角处，还各摆了一个巨大的铁鼎，里边放着木炭、蒿草之类，终日烟火不绝。


    
“他们在干什么，难道准备使用巫术么？”自打那天晚上差点中了唐军的“诡计”之后，左帅加亚西就变得草木皆兵，望着天空中飘荡的黑烟，不断地找人询问。


    
“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那些信奉火神的邪教徒喜欢玩的把戏。但又不太像！”右帅查比尔也被加亚西弄得心情无比紧张，皱着眉头，低声回应。


    
“该死，真主会惩罚他们，让他们下地狱！”加亚西咬牙切齿，心里却直敲小鼓。


    
“真主保佑他的信徒！”小伯克阿里依、艾敏等人亦是满脸憔悴，双眼之中布满了血丝。


    
大伙心里都非常清楚，这回损失实在太惨，无论唐军会不会被寒冷的天气冻走，柘折城的前途都堪忧。药刹水沿岸不止一个可汗自称为大宛国的嫡系继承人，拔汗那城主阿悉兰达、白水城主贺鲁沙哥，都对大宛王冠虎视眈眈。更可恨的是西曹国主曹忠节，连姓氏都是唐人的，居然也自称是大宛王之后，随时准备与俱车鼻施一决雌雄。


    
这两年俱车鼻施背后有大食人支持，几个窥探王位的人才不敢轻举妄动。而如今大食人兵败，柘折城纵使熬过唐军的洗劫，也必将实力大损。明年开春之后，不被周围的群狼盯上才怪！！


    
一想到柘折城的前途，众将便觉得眼前黯淡无光。偏偏外面的唐人一点儿也不体谅大伙的愁苦心情，在刚刚垒起的高台附近，敲锣打鼓，呐喊呼喝，折腾个没完没了。前后不过两日光景，大相白沙尔就被唐军的怪异举动弄得心里发了毛，把心一横，冲着左右命令道，“去，把那个姓穆的，那个总管大人给我叫来。不，请过来，让他看看外边的唐人在搞什么？”


    
“是！”左右答应一声，小跑着去找无所不知的王府新任总管。人还没等走下马道，却被右帅查比尔低声叫停了脚步。


    
“还是我去吧！”右帅查比尔想了想，苦笑着道。“他现在可不好请，几个小兵，未必能让他过来！”


    
“嗯。”大相白沙尔轻轻点头，“你去了，好言好语跟他说。不值得跟他生气。咱们就先让他嚣张几天！待外边的敌兵退了，我自然有办法赶他走！”


    
王府总管，是俱车鼻施当日为了表彰穆阳仁识破唐军阴谋之功，亲口封给他的官爵。甭看与他原来的管家职位只差了一个字，权力范围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管家只算俱车鼻施的私人奴仆，主要负责王宫内的柴米油盐，没权力干涉政务。总管却能替俱车鼻施传达口谕、安排官员觐见时间，将外面的民情，官员的声望禀告给俱车鼻施知晓，并且可以在危急关头调动少量王宫侍卫。


    
若是放在中原，这至少是个三品监门将军，只有亲信太监才能担任。但大宛国没有使用阉人的传统，所以穆阳仁白白捞了个便宜。不过他这个总管也算做得尽职尽业，上任之后第二天，便找出了王宫在防御方面的数处疏漏，还主动替左帅加亚西在俱车鼻施面前说好话，让后者宽恕了他擅自诛杀将领的罪责。所以白沙尔、加亚西等虽然依旧看着穆大总管很不顺眼，却念在其能主动示好的分上，暂时没有专门针对他。而穆阳仁也十分懂得藏拙，平素只管拉着几个宫廷侍卫天南地北地胡侃，对柘折城的政务、军务方面，一概不参与，不打听。倒也暂且与城中的天方教势力相安无事。


    
这日，穆阳仁正跟几名当值侍卫讲古，说到突骑施传奇可汗俱车鼻施，在部落被突厥人屠灭的情况下，收拾了三十几副皮甲，自立为汗。东征西讨，数年之内，一统药刹水沿岸各地，称雄西域。随即又向大唐上表，娶金河公主为妻。得到大唐的财力、物力支持。兴兵二十万，南破吐蕃、北击突厥、西拒大食。将三个强大的敌人打得焦头烂额。吐蕃、大食、突厥三方势力无可奈何，只好像大唐一样，把国王之女嫁过来，以示拉拢。俱车鼻施则将三个公主统统纳为侧室，每天晚上抱着四个女人大被同眠，受尽人间极乐。


    
穆阳仁出身市井，别的本事未必多高明，口才却是一等一。此时大宛国读书人不多，国史更是从来没有修过。所有关于历史的掌故，都是老一辈，少一辈耳口相传，根本经不起任何推敲。所以任穆阳仁把故事说得有多离谱，把黑的说成白的，西北说成东南，侍卫们也听不出来，只是觉得故事听起来着实过瘾，当年的那个俱车鼻施可汗也着实是个大大的英雄。


    
偏偏此人与眼下的大宛王俱车鼻施还是同名同姓，所以侍卫们听了，自然而然地就将他的光辉事迹，与王宫里那位天天喝酒买醉的主人联系了起来。当听到金城公主死后，老俱车鼻施居然听信了吐蕃女人的蛊惑，主动向安西挑起战争，都觉得其十分不智。又听到俱车鼻施在碎叶城下，被唐将盖嘉运打得全军覆没，心里愈发觉得那个吐蕃妖女是罪魁祸首。最后听闻俱车鼻施落魄时，女人们一个个都离他而去，更是怒不可遏。待听闻他众叛亲离，落魄无依，在大漠中游荡，居然被几个处木昆部的马贼砍了脑袋，一个个不觉站起身来，扼腕长叹。


    
“唉，如果大唐的公主再多活几年就好了，一定能镇住那个吐蕃女人！”


    
“是啊，四个女人当中，只有大唐的公主是真心对待俱车鼻施，其他估计心里都巴不得他早死！”


    
“不过，他这辈子也辉煌过，四个大国的公主啊。想想都让人流口水！”


    
“狗屁四个大国。突厥和吐蕃，怎么跟人家大唐比！”


    
“那当然，大唐与河中这一块，恩恩怨怨纠缠了上千年，就像亲哥俩打架，谁都不会真的下死手！”穆阳仁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拍了拍身下的石台阶，低声总结。“可换了外人进来，就不一定了。你觉得人家是帮你，其实人家不过是为了谋夺你的牛羊和牧场罢了！”


    
几个当值侍卫都是俱车鼻施可汗的亲信老人，受天方教的影响不深，所以很容易便被穆阳仁给绕进去，点点头，低声附和，“可不是么！人家大唐遍地都能捡到金子，才不会大老远过来抢你！都怪某些人不知道死活，偏偏挑拨着大汗去劫杀唐使。闯出祸来，又没本事收拾摊子！”


    
“对，他们不是一直说自己本事大么？怎么连出城一战的勇气都没有？”


    
“就是，就是，招惹了唐人，最后还不是咱们出去拼命？”


    
“可不是么？整日说什么地上天国，地上天国，天国什么样我没见到。现在却弄得连口砖茶都喝不起了！”


    
火苗一点起来，就不受控制地往高了冒。提及这两年大食人对柘折城的压榨，众侍卫越发觉得心中气愤难平。穆阳仁自觉计谋得逞，正准备继续往火头上浇几瓢油。刚要开口，猛然听见背后有人喝道：“你们几个，瞎说些什么？都觉得活得命长了不成？”


    
啊！众人被吓了一跳，登时，鸦雀无声。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四章 破军 （一 下）


    
穆阳仁心里也非常害怕，但多年的捞偏门经验，却让他迅速控制住了心中的惶恐。慢慢地转过身来，笑着冲说话的方向轻轻拱手，“嗨，我们几个只是说一些陈年旧事而已。与现在的事情没关系。右，右帅大人，您找大汗么？我这就进去给您通报！”


    
碰到这么一个滚刀肉，右帅查比尔也没办法。强压住心头的不快，沉声道：“不用了！我不找大汗，我是来找你的。唐军在城外垒了个怪模怪样的土丘，大相让我请你过去看看那是什么东西？”


    
“我就一个四处游荡的道士，哪可能知道这么多啊！”穆阳仁一听，立刻赘着屁股往后闪，“右帅您还是找别人吧。一旦我说错了，岂不耽误了您的大事！”


    
“你到底去不去？”查比尔暴怒，伸手便去按腰间刀柄。


    
有道是好汉不吃眼前亏。看到对方真的要动粗，穆阳仁立刻又换了副面孔，讪笑着说道，“我去，我去还不成么？不过，一旦我说错了，您日后不能找我算账！”


    
“赶紧走，哪那么多废话！”查比尔恶狠狠地推了他一把，大声命令。


    
假道士穆阳仁推脱不过，只好命人牵了一匹战马，骑上去，怏怏地跟在查比尔身后。连续听了数日号角之声，此刻柘折城中的百姓人人自危。时值正午，大街上却没有几个行人。沿途商铺也是关门落锁，唯恐一不小心就大祸临头。


    
两人一前一后在街上走了片刻，看看四下里没有其他人旁听。走在前面的右帅查比尔悄悄地拉紧了马缰绳，将胯下坐骑速度放慢。待穆阳仁于不知不觉间与自己并络而行时，侧过头，以极小的声音问道：“你给我说句实话，你是不是外边那些唐人派进来的细作？！”


    
“冤枉！小的冤枉！”穆阳仁吓了一跳，赶紧举起手来大声喊冤。“小的是半天云的军师，唐军见了小的，杀还杀不及呢，怎么可能放心让小的进城来做卧底？您要是不信，就把我身边那些弟兄叫过来审问，看看小的到底跟唐军有没有瓜葛？”


    
他这厢吓得满脑袋瓜子冷汗，右帅查比尔却根本没当回事。听穆阳仁说得恳切，便笑了笑，柔声安慰道：“行了，行了，不是就不是，你嚷嚷什么？我只是随便问问而已！”


    
“右帅，右帅您随便问问，可是，可是会出人命的！”穆阳仁一边擦着冷汗，一边在肚子里骂查比尔的祖宗八代。有这么随便问的么？一旦被别人捕风捉影，老子有几颗脑袋被你们砍？他奶奶的，早晚不得好死！


    
“到了现在，谁还敢动你这王宫总管？！”查比尔丝毫不觉得自己刚才的话有多过分，又笑了笑，淡然道。“不过，你这王宫总管还能当多久就不清楚了。大汗那人，最恨属下吃里爬外！”


    
“小的对大汗的忠心，日月可鉴！”穆阳仁立刻又举起手来，赌咒发誓。唯恐对方不信，他又迅速补充，“没有大汗，就没有小人的今天。小人当年做梦都没想到，能当上这么大的官儿。如果不对大汗尽忠的话，换了别人，还会给小的这么多富贵么？”


    
后几句话，每一句都说到的点子上，不由得人不信。点点头，右帅查比尔笑着说道，“的确，除了大汗，没人会赏识你这家伙！那我再问你句实话，你以为，咱们这柘折城，能逃过此劫么？”


    
“这……？”穆阳仁本来想逃避，然而却被对方刀一样的目光盯着，不得不认真对待。斟酌了好一会儿，才以极低的声音说道：“若是前两次大汗都肯听从小人的建议，不管外边唐军的虚实，只管杀出去跟他们拼命的话，也许还有机会获胜。可小的人微言轻，左帅大人他又事事，事事都要跟小的拧着来……”


    
“过去的事情咱们不提。你就说现在，咱们还能不能把柘折城守住？！”查比尔摆了摆手，制止了穆阳仁的抱怨。作为俱车鼻施身边的一名老兄弟，他对大相白沙尔、左帅加亚西等人的做派也有许多不满。然而大敌当前，这些矛盾都可以暂且放在一边，以免被唐人得了机会。


    
“小的不懂打仗！”穆阳仁先是苦笑着强调了一句，然后继续补充，“但是大唐那边有句古话，说第一次敲鼓能聚集士气，第二次敲鼓士气就要低落一半儿。如果前两次敲鼓都没把握机会的话，第三次敲鼓就没任何效果了。如今城中将士都知道大汗是下定了决心要把唐军耗走，哪还有人愿意出去拼命？所以，现在，守得住守不住，都只能死守了！”


    
河中文化与中原不同，但查比尔也是百战老将，岂能不明白“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听完了穆阳仁的话，沉默了好半晌，才叹了口气，幽幽地道：“的确，也只能死守了。不过，如果柘折城守不住，你能不能想个法子保得大汗周全。说实话，从我跟他那天起，你是他最赏识的一个唐人！”


    
“小的，小的只能说，尽一切努力！”提起俱车鼻施的知遇之恩，穆阳仁也很是感动。点点头，郑重承诺。“不过，现在说这些是不是太早了点儿。毕竟，毕竟有什么主意，都得首先取得大相和左帅的首肯！”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明知道穆阳仁的承诺未必可靠，前途黯淡，查比尔也只能暂且将死马当做活马医。趁附近没人注意，从怀中摸出一块金牌，他迅速塞给穆阳仁，“这是本帅的信物，可以借给你用几天。凭着它，你的人进出各处城门，都不会受到盘查！”


    
‘他什么意思？让我去跟唐军联络如何投降么？’穆阳仁大惊失色，抱着金牌，如同抱着一团火炭。‘他自己怎么不去？莫非又想拿老子当挡箭牌？’


    
早就猜到他的反应，查比尔撇了撇嘴，冷笑着道：“放心，出了事情，本帅自然会替你担着。本帅只是想，如果打不过的话，就另寻一条出路。毕竟，该死的是大食人。咱们柘折城，与大唐并没多少仇怨。”


    
“这……”穆阳仁依旧反应不过来，继续目瞪口呆。记忆中，右帅查比尔也早就皈依了天方教，并且一言一行都极为虔诚。谁能料到此人居然打起了脚踏两只船的主意。


    
见伪道士穆阳仁依旧迷迷糊糊，查比尔耸耸肩，冷笑着补充，“你们大唐人也好，他们大食人也罢，不过都是一阵风。顶多是冷风和暖风的区别。我跟俱车鼻施，却是这里的草。无论是那股风刮过来，都在这里生不了根。而我们这些草，却不可能离开这里搬到别处去！所以，也只能顺着风倒了！”


    
说着话，他又喟然长叹，仿佛要把心中的不甘全部化作一口怨气给吐到天上去。穆阳仁听得心有戚戚，咧了下嘴，低声道，“穆某明白您的意思。穆某尽力去做好了。无论如何，都会不会辜负大汗和您的信赖！”


    
“希望你能说到做到！”右帅查比尔盯着穆阳仁，仿佛要用目光将他内心世界看穿一般。半晌，又叹了口气，低声道：“走吧，别让大相等急了。”


    
“嗯！”假道士穆阳仁答应一声，策马跟上。须臾之后，二人来到了东城门口。将坐骑交给守城士兵，快步沿马道走上城头。先跟大相白沙尔见了礼，然后并着肩头向城外张望。


    
只见一座巍峨的高台拔地而起，与柘折城遥遥相对。高台之上，竖立着四个巨大的香炉，缕缕青烟不断从香炉上的孔洞中冒出来，盈盈绕绕，将高台的顶端装点得如梦似幻。


    
“呜呜呜——”几声号角从烟雾中传出，隐隐带着几分古韵。穆阳仁虽然听不懂号角所传达的意思，心脏却猛然缩了缩，有股肃穆的感觉从脚底升起来，直冲脑门。


    
这角声如龙吟，如虎啸，从亘古的蛮荒时代穿越而来，唤醒他内心深处沉睡的记忆。刀耕火种，披荆斩棘。轩辕皇帝鏖战蚩尤，大汉铁骑驰骋塞外，也许都是伴着同样的曲调，同样的旋律。


    
不知不觉间，穆阳仁就站直了身体，双目当中，隐隐有几点湿润的光泽在闪亮。他是唐人，剥了皮，碎了骨，碾成灰，埋进污泥里，也是唐人。穿上羊皮大氅，带上貂皮帽子，脖颈处挂满兽骨，耳垂处坠满宝石，依旧是唐人。


    
这一身份，在他内心深处，不想改变，也无法改变。


    
“你这卡菲尔，到底知道不知道对面是什么东西？别磨蹭，赶紧说！”看见穆阳仁神神道道的模样，左帅加亚西心头火往上撞，推了他一把，大声喝令。


    
“知道！”穆阳仁偷偷握了握拳，沉声回应。


    
“什么？”闻听此言，大相白沙尔立刻抢上前，急切地追问。


    
“盟誓台！”穆阳仁难得将腰挺直了一回，望着白沙尔的眼睛，大声回答。“据说当年中原一个英雄会盟诸侯，号令大伙驱逐蛮夷，用的就是此物！”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四章 破军 （二 上）


    
话音未落，左帅加亚西已经怒气冲冲扑上，一拳一脚，将穆阳仁掀翻在地，“你这卡菲尔，你这卡菲尔，我叫你盟誓，叫你盟誓……”


    
若是放在以往，穆阳仁肯定早就满地打滚，哭喊着求饶了。谁料今天，他不知道突然从哪来了勇气，居然不闪不躲，冲着加亚西嘿嘿冷笑。


    
见到此景，加亚西愈发怒不可遏，从腰间抽出弯刀就往下劈，“我先宰了你，让你替唐人说话……”


    
“当啷！”一声，刀锋被右帅查比尔用兵器架开，同时，一个冷冰冰声音提醒道：“行了，你闹够没有。他是大汗亲口委任的王宫总管，要杀，也得经过大汗同意才行！”


    
“你！”加亚西不愿与查比尔结怨，却冲着穆阳仁不依不饶，“不过一个卡菲尔，杀了又能怎样？我就不信，大汗还能让我替他偿命？！你别拦着，今天我倒要看看，他能嘴硬到几时！”


    
“人是我叫来的，被你杀了，我也逃不了被大汗责难！”查比尔铁青着脸，紧紧将穆阳仁护在背后。


    
“你让不让开！不让别怪我刀子不认人！”加亚西刀锋乱晃，逼迫查比尔少管自己的闲事。


    
“你试试！”查比尔本来就跟他不怎么和睦，此刻又刚刚与穆阳仁有了秘约，岂肯轻易让步。挥舞了几下弯刀，将加亚西迫离目标三尺之外。


    
眼看着二人就要当众火并，大相白沙尔只好出面做和事老，“加亚西，别给大伙添乱！查比尔，你也把兵器收起来。有那份力气到城外去使，在这里耍刀子算什么英雄？！”


    
他身兼大宛国宰相和天方教河中地区教长二职，位高权重。查比尔和加亚西二人不敢违抗，都悻悻地将弯刀插回了刀鞘。镇住了两名武将，白沙尔又命亲信从地上扶起穆阳仁，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道：“你如果还以大唐为荣，就该到城外去，跟着他们一起攻上来。而不是在这里做大宛国的王宫总管。如果感念大汗对你的恩德，就该老老实实跟我们并肩抗敌，而不是总想着成为外边唐军的一员。到底哪头对你更有利，你自己想想清楚。否则，恐怕不光我这边容不下你。万一唐军入了城，也未必有你的好果子吃！”


    
“属下一直尽心尽力为大汗谋划！”穆阳仁抹了抹嘴角上的血迹，沉声回应，“是他，一直念念不忘提醒属下，属下是个唐人，与你们永远都不一样！”


    
这话倒也是有感而发，因此听起来理直气壮。像穆阳仁这种市井无赖，做唐人时根本没得到过朝廷的任何好处。被高仙芝当做弃子丢在河中之后，却因为唐人的身份，遭受了比其他各族战俘多几倍的磨难。可以说，在穆阳仁内心深处，其实对大唐朝廷的归属感非常单薄，单薄得几乎到了挥挥手便能轻易抹除的地步。然而，无论他愿意不愿意承认，在左帅加亚西这种宗教疯子和心胸狭窄之辈眼里，他就是一个唐人，永远都不可能被视为同类。


    
“你这卡菲尔，你还有理了你！”闻听此言，左帅加亚西又冲过来挥拳欲打。大相白沙尔上前半步，挡住了他的去路，“住手，他说的是实话。人不应该因为诚实而受到责难。”


    
“他……”加亚西气得脸色发紫，指着穆阳仁咬牙切齿。


    
“退下！”白沙尔竖起眼睛斥退了他。随即又将面孔转向穆阳仁，和颜悦色地道，“你抱怨得对。他先前做得的确有些过分了。可大汗给予你的富贵，却也是别人几辈子都求不来的。你怎么也不能刚拿了大汗的金子，转头就打算把他卖给你的族人！”


    
“属下没有。属下一直在替大汗出主意。小的三番五次劝大汗主动出击，可你们都不肯听！”穆阳仁看了白沙尔一眼，满脸委屈。


    
这又是一句实话，虽然白沙尔也不敢确定穆阳仁当初劝大伙主动出击时，到底是何居心？然而眼前的情况却明摆着，因为迟迟不敢与外边的唐军交手，城内兵将们的士气，已经低落到了极点。如果第一场雪还迟迟不降的话，估计用不了太久，就有人偷偷跟唐军联络献城了！


    
但是，事已至此，后悔药显然无处可买。白沙尔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姗姗来迟的冬天和其他各城的援军与唐军貌合神离上。所以，即便明白了城外那座盟誓台的功用，他也不想冒险派将士出去将其焚毁。反正虱子多了不咬人，盟誓台只是对唐军有用。对守军来说，外边多一座高台，少一座高台，几乎没什么差别。


    
想到这儿，他也没心情继续跟穆阳仁掰扯以前的是是非非，挥手命对方退下，自顾去检查城墙各处防务。穆阳仁本来也不愿意跟这些家伙有太多瓜葛，施了个礼，顺着马道走下城楼。待离开城门很远了，又拉住坐骑，回过头来，冲地上吐了口带血的吐沫，恨恨地骂道：“奶奶的，老子欠了大汗的，老子自管想办法去还。但你们几个，如果老子让你们死得太痛快了，老子的姓就倒着写！”


    
他这次是真的发了狠。骂过之后，便拨马走向自己的府邸，着手安排亲信与城外的唐军联络。在他看来，俱车鼻施这个大宛王，不过是白沙尔等人手里的傀儡而已。基本上别人想怎么摆弄怎么摆弄，自己能做主的事情非常有限。既然如此，给大唐做傀儡和给大食人做傀儡，就没多大差别。反正只要外边的唐家肯答应城破后留俱车鼻施一条活路，他这个才当了几天的王宫总管，就算报答了俱车鼻施的恩情。


    
此刻城中，其实已经暗流汹涌。很多将领本来就对白沙尔、加亚西等人一手遮天不满，如今大难临头，更不想为他们这几个疯子殉葬。故而凭着右帅查比尔的金牌，穆阳仁的心腹爱徒刘馆很轻易地就在当天夜里被送出了城，隔了一个白天之后，又瞒过了白沙尔等人在军队中的支持者，神不知，鬼不觉地溜了回来。


    
“如何？见到铁锤王了么？他怎么说？”穆阳仁正等得火烧火燎，见自己的人平安返回，立刻将其拉到僻静处，低声询问。


    
小道士刘馆本是个孤儿，在马贼队伍中受尽欺辱，多亏了被穆阳仁收为弟子，才平安活到的今日。因此，他对穆阳仁这个一句道经都未曾传授过的师父非常忠心，见对方问得急，赶紧理了下思路，低声禀告，“见到了。不过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让唐军相信我是从城里出去的。铁锤王是个才二十出头的大个子，为人非常爽快。他亲口答应，如果您老能劝说右帅大人主动打开城门，日后必然会记您老的首功！”


    
“首功个屁！”穆阳仁狠狠地掐了小刘馆儿一把，急切地催促，“说正事儿，他答应继续扶持俱车鼻施做大宛王了么？城中的其他将领唐军准备怎么处置？！”


    
“那……”小刘馆儿的脸色立刻开始发苦，“没有，他说，其他人都可以饶恕。但俱车鼻施不能。他先前投靠大食，背叛朝廷，是第一罪。侮辱大唐公主，杀拔汉那王子，是第二罪。狗胆包天，教唆马贼劫杀天朝使团，是第三罪。紧闭城门，据王师于城外，是第四项罪名。还有，还有……”


    
“还有个屁！你这废物，不是让你跟他们说么，大汗是被白沙尔等人逼的，迫不得已么！”没等小刘馆把王洵的原话复述完，穆阳仁已经急得跳了起来。


    
“说了，我说了啊。”小道士刘馆儿委屈的鼻涕眼泪一起往外流，“我都跪下来求他了。可他就是不肯答应。他说，借口么，总能找到。俱车鼻施也是个英雄，怎么可能那么容易被别人操纵。他还说，如果，如果不结结实实跟守军打一场，让城里的人知道知道王师的厉害，想必师父和右帅等人即便投降，也投降得不甘心。所以，所以一切都可以慢慢来。他不着急。您也不用着急。再等等，再想想。想清楚了，就派个有分量的人，出去跟他重新谈。不必像现在这般偷偷摸摸。”


    
“老子，老子……”穆阳仁急得直跺脚。能不偷偷摸摸么，如今城中军队大部分都控制在白沙尔和加亚西等人手里，无论是自己还是右帅查比尔，如果真的明目张胆主张向外边的唐军请降，肯定会立刻身首异处。


    
“师父别急，师父别急！”小道士非常有孝心，见穆阳仁焦头烂额，赶紧上去轻轻给他捶打脊背，“买菜不还讲究讨价还价么？我看，铁锤王那人也是在漫天要价。等一等，说不定他发现柘折城并不像他想的那样容易被攻破，也就降低了对咱们的要求！”


    
“等，老子哪来的功夫等！”穆阳仁急得连连嘬牙根儿。照目前情况看，既能讨好外边的唐军又能报答俱车鼻施的恩德的目标，肯定实现不了了。可右帅查比尔等人虽然对白沙尔等天方教狂信徒不满，对俱车鼻施却是忠心耿耿。如果唐军不肯答应宽恕俱车鼻施先前所犯下的诸多罪责的话，大伙根本不可能开城投降。


    
“等，再等等其实也不妨。徒儿我这次多留了个心眼，还真看到了一些秘密？”小道士刘馆一边替穆阳仁敲打脊背，一边笑着邀功，“他们见我年纪小，就不怎么防备我。但是我偷偷看了看，外边的唐军，进进出出都是同样的面孔。好像人真的不是很多，至少不会超过当年咱们的弟兄数！”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四章 破军 （二 下）


    
“你说什么？”穆阳仁眼前一黑，差点没栽倒在地上。他本以为外边的唐军既然敢摆出一副从容不迫姿态，陆陆续续到达了至少也得有四五千上下。谁料事实竟然真的如自己第一次所猜测的那样，仅仅只有数百人！


    
捞了小半辈子偏门儿，他自问都未曾有如此胆大。偏偏先前他还为了干扰白沙尔等人对形势的判断，三番五次叫嚣着要出城与唐军决一死战！如果当日俱车鼻施等人果真听了他的话，他这辈子就彻彻底底不用再回故乡了。如果对面的唐将知道他曾给俱车鼻施出过这种主意，恐怕城破后，放过任何人也不会放过他。


    
想到这些，数股冷汗从穆阳仁额头上淋漓而下。小道童刘馆却不体谅师父的心情，兀自低声回应道，“他们真的只有千把人。我不但偷看了进出营门的队伍规模，趁着他们做饭时，还偷偷数了数营内的炊烟。总计才百十个灶头的模样，肯定养活不了一万多张嘴！”


    
“天！”到了此刻，穆阳仁气得连连以头撞墙。这都是什么事儿啊！自己想打开城门，接引数百唐兵唐将进城来收拾一万五千守军！怪不得对方摆出一副不慌不忙的姿态，一再要求自己这边再等等。假使自己这边真的跟右帅查比尔等人把城门献了，外边的唐兵有胆子进来么？


    
“师父你别急。师父你别急！”见穆阳仁额头上已经撞出了血迹，小道童刘馆儿终于意识到事情不对。赶紧冲上前，双手搂住对方的腰，“事情不是还没成呢么？还没成呢么？况且是铁锤王自己主动说要师父您再等等的。接下来不知道还会有什么变化呢！”


    
“对啊！”穆阳仁如同黑暗之中突然见到了一丝微光，哪怕是来自萤火虫的尾巴，也要死死攥在手里。与唐军接触的事实，只有极少几个人知道。只要不泄露出去，自己便很安全。接下来，就顺水推舟，让开城的计划胎死腹中便好。


    
“你这熊孩子，怎么不早提醒我。”轻轻给了小徒弟一个脖搂，他讨好般骂道，脸上的表情有点惨，就像刚刚赌输了几千文钱。“今天的话，全给我烂在肚子里，跟谁也不要提，听见没有。一旦消息泄露，不仅是你，师父我也得跟着一道完蛋！”


    
“知道，知道，师父您放心！”小道童刘馆摸娑着被击中的地方，低声表态。随即，又很不甘心地追问道，“那咱们还跟唐军联络么？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当然算了，你还嫌咱们死得不够快啊！”穆阳仁没能理解徒弟的想法，竖起眼睛，低声呵斥。


    
“可，可……”挨了训的小刘馆耷拉下脑袋，撅起了嘴巴。沮丧了好一阵儿，又忍不住轻轻扯扯穆阳仁的锦袍，继续低声劝道，“师父，可唐军也不一定会输啊。他们不是请帮手了么？”


    
有关唐军在四下请帮手的话，是先前穆阳仁在分析局势时，亲口说过的。此刻被徒弟重复出来，他根本无从反驳。眨巴着三角眼睛琢磨了片刻，他也觉得此时就跟外边的唐军划清界限，有点儿为时尚早。那铁锤王既然敢带着区区几百人向柘折城发起进攻，就未必没有别的后招。一旦柘折城守不住，自己还是得提前准备后路。


    
想到这一层，他又开始犯犹豫。搜肠刮肚思考了好半天，才低声道，“你说得也对，咱们不着急做决定。这样吧，你先去睡一觉，师父我去查比尔那边打听打听城内的防务情况。咱们师徒两个分头行动。过几天，如果真的有援军到达，你就再溜出去一趟，把这些如实汇报给铁锤王。这样，万一将来他破了城，咱们有功。万一将来他破不了城，咱们只要保住秘密，也不会有什么错处。”


    
“唉！”小道童刘馆答应一声，愉快地下去休息了。穆阳仁则按照先前的商议结果，打起了骑墙观望的主意。一边收集城中的情报，一边随时准备切断与唐营的联络。他现在是俱车鼻施的王宫总管，所处位置非常关键。所有最新军情，在报告与俱车鼻施之前，无一不经过他的耳朵。很快，他便发现，局势越来越复杂了，复杂到了已经无法看清楚其发展方向的地步。


    
药刹水沿岸的众国主、城主们，的确正在带领着队伍在向柘折城附近开拔。但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却不打算充当唐军攻打柘折城的马前卒，而是抱定了两头下注的主意。其中甚至有几家更为大胆，干脆偷偷派人进城来跟俱车鼻施联络，承诺如果大宛国上下准备出城与唐军拼死一搏，他们将在关键时刻，效仿当年的葛逻禄人，从唐军背后插上一刀。


    
当然，这种承诺到底有多少可信度，穆阳仁就吃不准了。不但他吃不准，连老奸巨猾的白沙尔，接到信后也只是稍稍高兴了一小会儿，便继续铁青着脸去城头巡视。用右帅查比尔的观点来解释，那些送信进来的家伙，不过是在替自家多准备一条退路而已。指望着他们真的给守军帮忙，还不如指望着明天就下大雪。


    
雪迟迟没有下，药刹水沿岸诸侯的兵马却陆续抵达了。来得最早的是东曹国国主曹元莘，由于距离柘折城较近，他的国家成了唐军倾销缴获物的首选目的地。因此也彻底把俱车鼻施得罪了个透彻。如果唐军没打下柘折城就撤走的话，俱车鼻施的第一报复目标，必将是东曹。故而，此人铁了心要跟唐军并肩战斗到底。


    
第二支到达的援军由西曹国主曹忠节带领，此人自称身上流淌着大宛王室的血脉，试图与俱车鼻施争夺对大宛国的统治权。当年俱车鼻施得到了大食人的支持，才勉强将其压制住，令其偏安一隅。如今见到俱车鼻施倒了霉，此人岂能不过来落井下石？


    
第三支到达的援军来自拔汉那。由阿悉兰达亲自带队。第四支援军来自白水城，带队的不是白水城主贺鲁沙哥，而是其小儿子贺鲁索索。在半路上，就已经偷偷派人知会了俱车鼻施，说这次行动完全出于被迫，到时候，只会替唐军摇旗呐喊，不会真的向柘折城发一箭一矢。


    
随着第五、第六、第七支、第八支援军队伍的陆续到来，穆阳仁发现自己越来越头大。唐军并没立刻组织优势兵力对柘折城发起进攻，仿佛在等着更好的机会。而先前还如坐针毡般的大相白沙尔，在不断得到城外诸侯的暗通款曲后，已经重新振作起来，慢慢稳住了军心。虽然他没有立刻向城外发起反击，却把城中最精锐的力量，全部集中到了自己和自己的几个心腹手上。


    
白沙尔在等，等待最佳的出手机会。连日来，此人看向城外的目光竟然充满了笑意。


    
到底还继续不继续跟城外勾搭？捞了小半辈子偏门的穆阳仁，从来没像今天这般犹豫过。局势已经完全失控，无论怎么选择，都成了赌博。稍有不甚，便输得粉身碎骨。


    
“天尊，火神，真主，佛陀、无论你们哪个管这噶达，赶紧出来做个决断吧。”望着城头上浅灰色的彤云，他喃喃地祷告。“再熬，就把人给活活愁死了！”


    
也许是他的祷告生了效，也许是老天爷真的存心跟外边的唐军过不去。决断这一天说来便来了。就在穆阳仁迟迟不能决定是否派小徒弟出城继续与唐军勾搭的当口，有个诸侯的使者，冒死送进城里一条令人震惊无比，继而又愤怒无比的消息——唐军的真实兵力为两千五百人左右，其中还有近一半儿，是临时补充入队伍的马贼！


    
“你说的这些都是真的？”接到消息的瞬间，俱车鼻施的脸色就从绝望的灰白变成了亢奋的黑红，推翻桌案，三步两步冲上前，拎着信使的衣领追问。


    
倒霉的信使又冷又累，还没喘过气来便被俱车鼻施抓到半空之中，直憋得手脚乱舞。好半天，才断断续续地回应道：“真，真的。我家可汗仔仔细细核对过。松，松手，呜，呜呜……”


    
“气死我了！”俱车鼻施又羞又恨，将使者奋力掼在地上，大声咆哮。坐拥两万大军，居然被两千临时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吓得闭门不出，从今往后，叫自己如何在群雄面前抬头？更可恨的是，那些该死的唐人，居然接连搬空了自己十几座存放粮草辎重的营垒，而自己苦苦搜刮了两年多，才积攒下来这点儿家底儿。


    
“大汗，大汗不要生气！”那使者既然有胆子冒着被唐军发现的危险进来给俱车鼻施报信儿，自然也不是什么等闲之辈。躺在地上打了个滚儿，迅速爬起来，抱着俱车鼻施的腰喊道，“眼下更重要的是，如何将这伙唐人驱逐。我家可汗说了，整个药刹水，只有您威望最高。所以必须您亲自带领兵马出城，与唐军做一个了断。他才好带头响应。”


    
“我当然要跟唐人有个了断！不杀光他们，我如何咽得下这口恶气！”俱车鼻施想杀的，可不止是城外那区区数千唐军。把手按在腰间弯刀上，目光四下逡巡。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四章 破军 （三 上）


    
他需要挖掘出令自己变成缩头乌龟的罪魁祸首。他需要诛杀几个奸佞之辈，重新在将士们心中树立起光辉形象。他需要有人为先前所发生一切错误判断承担责任。然而，这样一个替罪羊，却非常不好找。


    
大相白沙尔背后站着整个大食国，打退了唐军之后，还得继续求着大食人撑腰，所以，此人注定与所有错误都无关。


    
左帅加亚西是白沙尔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并且此刻重兵在握。


    
右帅查比尔追随自己多年，并且在老兄弟们之间素负人望。处置了他，无异于自掘坟墓。


    
找来找去，唯一一个适合推出来做替罪羊的，便是新任王宫总管穆阳仁。可他却是对局势判断最接近真相的一个，曾经两次建议大伙主动出击，是白沙尔一再否定了他的建议。杀了他谢罪，大伙未免太亏心。


    
可是，不杀他，又如何向将士们解释自己被唐军用疑兵之计吓住的事实？


    
……


    
发觉俱车鼻施的目光一点点向自己这边转，穆阳仁就觉得自己的心一点点在变凉。他终究还是个外人，无论到底做过什么。慢慢地踮起脚尖，他试图悄悄地从人群里挤出去，先找个僻静的地方躲起来，然后再想方设法逃命。谁料退路早就被有心人封死，左帅加亚西伸开巴掌，将他一把扯了回来。


    
“你这个卡菲尔，难道你以为你最近做得那些事情，大相他老人家就真的没看见么？给你个机会，看看你到底能折腾出多大风浪来罢了！”斥责的话语字字如刀，狠狠地扎入人的心脏。


    
“我……”穆阳仁脸色煞白，本能地将目光转向右帅查比尔，希望他能兑现当初的承诺。谁料昨天晚上还在催促他尽快与城外联系的查比尔，却像什么都不知道般，默默地将头转向了窗外。


    
窗外，晚秋的风如刀，吹落树枝上最后几片叶子。


    
穆阳仁知道自己这回无路可逃了，咧了咧嘴，准备接受命运。谁料在这时候，一直对他严加防范的大相白沙尔突然开了恩，摆摆手，制止了左帅加亚西拔刀的手臂，笑着说道：“别忙着杀他。我留着他还有用。况且要不是他给了某些人一个虚假的退路，咱们也没那么容易稳住城中人心。”


    
“哼！”加亚西示威般看了看查比尔，悻悻将刀插回了刀鞘。


    
大相白沙尔摇了摇头笑着走上前，冲着俱车鼻施低声请示，“大汗，臣下认为，此人不适合再当王宫总管了。不知道大汗可否将其交给臣下处置！”


    
“嗯！”俱车鼻施点点头，尽量不去看穆阳仁的眼睛。与城外唐军讨价还价的事情，实际上是查比尔先得到他的授意，然后才交代给穆阳仁去做的。其中所有经过和双方争执的重点所在，他心里都清清楚楚。平心而论，穆阳仁这个王宫总管对他俱车鼻施没有任何辜负之处，并且还一再地想方设法地保全他的王位。但是，王冠面前，容不得些许私情。唐军威胁已经不再，穆阳仁这个总管的使命，也该到了结束的时候。


    
“大汗答允了！”仿佛为了确定俱车鼻施的真实意愿，白沙尔继续敲砖钉角。


    
“大相把他带下去，随便处置吧。”俱车鼻施笑着挥挥手，如同丢掉一块擦手布般轻松。“看在他曾经为我守门的分上，别让人死得太难过！”


    
说罢，尽管迈步走回自己的王座。


    
白沙尔笑着拍拍手，叫过几名武士，将已经心如死灰的穆阳仁架住，低声威胁，“看在你对大汗忠心的分上，我也不过分为难你。这几天都有谁在暗中跟你来往，相信你还记得他们的名姓。说出来吧，说出来后，我让你不流血地死！”


    
“没别人了！”穆阳仁回过头，再度看了看查比尔、安勒勒、艾敏等人，刹那间，嘴角处居然带上了几分骄傲，“我想替大汗找条退路，就偷了右帅的令牌。拿着这块令牌，就没人敢问我为什么派人出城。就这么简单个事情，大相您想得太多了！”


    
“找死！”左帅加亚西闻言大怒，三步两步跨上前，冲着穆阳仁拳打脚踢。穆阳仁突然间如有明悟，既不躲闪，也不求饶，冷冷地看着对方，任对方肆意施为。只是几下，他的嘴角就淌出了血来，滴滴答答往地毯上落。而先前跟他称兄道弟的将领们则一个接一个将目光侧转开，唯恐躲得慢了，便被牵连进去。


    
本来认为可以借机将查比尔等对真主信仰不坚定的将领们一网打尽，没想到穆阳仁居然突然变成了块硬骨头。大相白沙尔也有点儿恼羞成怒。有心在众人面前示威，他故意不制止加亚西，任由此人像捶打沙袋一般，将穆阳仁打得摇摇晃晃。


    
“说，到底是谁指使你的？说出来，我就给你一个痛快！”加亚西越打越过瘾，趴在穆阳仁耳朵边上大声诱导。“你一个人，干不了这么大的事情。别逞能了，说出来，咱们都省点力气。”


    
“呵呵！”穆阳仁咧开猩红色的嘴，吐出一口血沫，“瞧不起人了不是？凭什么我自己干不了大事。老子好歹也是半天云的军师，寨子中坐第三把交椅的大人物。论地位，不比你这狗屁左帅低多少。”


    
“我叫你嘴硬，叫你嘴硬！”听出穆阳仁话里的讽刺味道，加亚西继续连踢带打。两名架住穆阳仁的武士承受不住这么大的冲力，接连后退。然后又有另外两名武士上前，接替他们的工作，继续将穆阳仁架紧，承受加亚西的怒火。


    
“别打了，别打了。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终于，穆阳仁支持不住，张开嘴巴，大声求饶。


    
“哼，贱骨头。”左帅加亚西揉了揉打痛了的拳面，悻悻地骂。


    
众人的目光一下子都集中到了穆阳仁的身上，唯恐他将自己给招供出来。谁料穆阳仁又是嘿嘿一笑，吐着猩红的舌头，低声回应，“第一个当然是您了。不是您怕唐军怕得要死，求着我去联系他们的么？左帅大人，莫非您这么快就忘了？”


    
“我，我杀了你！”加亚西先是一愣，直到穆阳仁把话说完，才明白过味道来。冲上去就要继续痛打。穆阳仁无法躲闪，挣扎着大喊，“你杀我灭口也没用。我早就偷偷将此事汇报给大汗了。不信，你自己去问问大汗！”


    
“杀人灭口”四个字，足以令加亚西不寒而栗。他高举着拳头，就是打不下去。眼看自己的心腹爱将就要掉进穆阳仁的圈套，大相白沙尔不得不再度出言干预，“行了，他不说就不说。没什么大不了的。本相原本也没打算追究到底。毕竟当时唐军来势汹汹，难免有人意志力不够坚定。今后，记得立功赎罪就是。”


    
“哼。算你便宜！”加亚西冲着穆阳仁唾了一口，冷笑着归列。大相白沙尔知道再问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犹豫了一下，转过身，冲着俱车鼻施建议，“大汗，既然药刹水两岸的众城主、国主都到的差不多了。咱们不妨借此机会，干净彻底地赢下这一仗。让天下英雄看看，到底该站在哪一方。”


    
“嗯，就按你说的办！”俱车鼻施点头答应。丝毫不在乎对方说话时，那种颐气指使的态度。


    
得到了俱车鼻施的首肯，白沙尔将头又转向冒险给自己送信的使者，“回去告诉你家可汗。他的心意我们清楚了。大宛国上下，来日誓与唐人决一死战。届时，该怎么办，他自己决定！”


    
“是，是，小人明白！”亲眼目睹了白沙尔等人如何对付一个脚踏两只船的家伙，使者背后凉气直冒，“小的会把大汗，大相的意思交代清楚。相信我家可汗，会慎重地做出选择！”


    
“嗯，下去休息吧。来人，取两百枚波斯金币来，给他压惊！”白沙尔挥挥手，命人安排信使下去休息。随即，再度将目光转回已经丢掉了小半条命的穆阳仁身上，“反正你的人轻车熟路。一会儿，我写好的战书，就由你的人送到唐营当中。希望他们知道阴谋败露后，能对得起大唐帝国四个字，还有勇气堂堂正正与我大宛国将士决一死战！”


    
“相信！”穆阳仁笑了笑，只以两个字来回应。


    
白沙尔懒得再跟一个快死的人争口舌上的锋芒，挥手命武士将穆阳仁架到一边。然后当着众将的面，用大食文和唐文，给城外的唐军写了份战书，交给俱车鼻施审阅并用印后，装进一个羊皮口袋，封了火漆，丢在了穆阳仁面前。“去，喊你的人送信。做好了此事，我就给你个痛快！”


    
穆阳仁捡起羊皮口袋，在数名武士的监督下，跌跌撞撞地走回自己在王宫中的临时住所。小道童刘馆正在房间里边替师父烧水，看到师父这副模样，吓得撒腿跑上前，紧紧将其抱稳。“师父，你怎么了，你怎么了啊？！师父！”


    
“没事！”穆阳仁惨然一笑，低声回应，“师父笨，与狼为邻，结果被狼咬了。这有战书，是大相命人送到唐营的。他们怕唐人砍脑袋，没人敢去。师父就替你接了这个活。”


    
说着话，将战书从怀里掏出来，硬塞进了刘馆之手。“去，赶紧给唐营送去。去了后，就别再回来了！”


    
众武士本来也没打算难为一个半大孩子，所以对穆阳仁最后一句叮嘱，权当没有听见。小道童刘馆儿却不肯领命，抱住师父的腰，大声喊道，“不去！他们自己出尔反尔，凭什么把过错全让师父你来扛。我不去，打死我也不去！”


    
“乖！”穆阳仁摸了摸徒弟的头，刹那间，目光无比地温柔。“去吧。谁让师父我是唐人呢。给唐人送信的事情，自然要落在咱们师徒头上！师父在这儿等着，等着看王师如何打进城里来！”


    
这句话，就有些太嚣张了。负责押送并监视他的武士们纷纷出言怒斥。“住嘴，别自找苦吃！你这小家伙，不想让你师父再挨打，就赶紧去送信！”


    
小道童刘馆知道自己已经没了选择，松开穆阳仁，含泪收好装着战书的羊皮口袋。汪蓝的眼睛中充满了怒火。几名武士牵来坐骑，逼着他出城去送信。穆阳仁则笑着将他送到了城门口，然后轻轻地挥手。“去吧，送完信就别回来了。师父是个唐人，你也该是个唐人才对！”


    
这一刻，穆阳仁从没如此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是个唐人。也从没如此狂热地相信，外边的大唐儿郎，哪怕是只有区区数百，依旧可以横扫药刹水两岸。


    
他庆幸自己将徒儿送到了必胜的一方。谁料，当天傍晚，小道童刘馆却又转回来了，同时还为白沙尔等人带回了唐将的一封信。信上只有区区四个字，明日决战。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四章 破军 （三 下）


    
本打算看看外面的唐军在计谋败露之后仓皇撤退的模样，没想到对方居然还敢应战。俱车鼻施、白沙尔等人如同一口吞下了个包裹着针尖的大山梨，心中酸甜苦辣百味杂陈，脸上的表情也是千奇百怪。


    
唐军为什么敢应战，莫非他们真的能让前来支援的群雄俯首听命？如果那样的话，守军的胜算就未必如先前设想般的大了。俱车鼻施有些犹豫，然而在下午的时候，大相白沙尔已经出面以他的名义昭告全城，先前闭门不出是因为受到了唐人“奸细”欺骗，马上大汗就要带领弟兄们洗雪前耻。如果此刻再度出尔反尔，躲于城墙后头继续做缩头乌龟的话，以后就不用再于药刹水一带立足了。


    
“除了让你把这封信送回了之外，他还说了什么？”白沙尔不甘心好不容易振作起来的锐气再度受挫，拉过小道士刘馆，铁青着脸追问。


    
“关于交战方面的话，一句都没有！”既然敢返回城内与自家师父同生共死，小道士刘馆儿心里早就做好了最坏打算，龇牙一笑，低声回应，“不过，关于我师父的话，铁锤王他老人家倒是提了一句，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听！”


    
“说！”敌方的任何信息，此刻对于白沙尔来说都非常重要，他皱了皱眉，低声命令。


    
“铁锤王，铁锤王他老人家说……”小道士刘馆又是龇牙一乐，然后学着王洵的口气，大声转述，“你回去告诉他们，最好让那个姓穆的道士多活几天。否则，一旦再打了败仗，就找不到人帮忙联系乞降了！到时候别连后悔药都没地方买去！”


    
“他……”


    
“气死我了！”


    
“太瞧不起人了！”


    
如同一滴冷水溅进了油锅，王宫当中，怒吼声几乎要把房顶给掀起来。立刻有人冲上前，就准备给小道士以教训，却被白沙尔伸手拦住，“别打他。他不过是奉命行事而已。来人，把他押下去。让他多活一晚上，明天早晨决战之前，砍他们师徒两人的脑袋祭旗！”


    
“是！”几个彪形大汉抢入，将瘦小枯干的刘馆围住，合力拖向了门外。


    
小道士刘馆也不讨饶，只是嬉皮笑脸地看着俱车鼻施、白沙尔、加亚西等人，目光中充满了鄙夷。俱车鼻施被看得心头火烧火燎，用力拍了下桌案，大声命令，“把他跟他那个骗子师父关在一块儿，别苛待他们。明天一早，本汗要让他们师徒两个亲眼看着，看那唐寇如何在我大宛将士的铁蹄下灰飞烟灭！”


    
“是！”彪形大汉们高声答应，却又将目光齐齐转向了白沙尔，等待他的最后决定。白沙尔不想当众驳了俱车鼻施的颜面，挥挥手，低声补充道：“就照大汗的吩咐去做吧，让他们多活几个时辰也无妨。我就不信，外边的唐人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大相英明！”众将领躬身称颂，底气却不是很足。


    
“难道你们怕了么？”见到大伙个个无精打采，俱车鼻施再度拍案而起，“难道你们真的以为，区区数百唐人，就能打败咱们整个大宛国？”


    
众将领惭愧地低下头，无言以对。谁心里其实都明白，自己一方占据着绝对的兵力优势。可就是感觉不到胜利在望的滋味，总觉得自己一方好像已经掉进了一个巨大的陷阱当中，四下里全是杀机。


    
“大汗说得对，咱们的确不必担心！”白沙尔接过俱车鼻施的话头，继续煽动，“外边的敌军虽然人多势众，可那些城主、国主们，哪个不是成了精的人物？如果唐军没本事单独与大宛国硬撼的话，谁会傻到为他们出死力？”


    
“大相英明！”众将领再度躬身，声音终于高了一些，脸上也挤出了几分笑容。


    
“回去犒赏三军，明天出城决战！”俱车鼻施奋力挥了下胳膊，以使得自己的形象看起来更威武些。


    
“决战！”“决战！”众将领齐声重复，嘶哑的叫嚷声冲破夜空，遥遥地在王宫上空回荡。


    
“决战！”“决战！”几乎在同一时刻，城外的唐营上空，也是一片沸腾。以不到对方十成中一成的兵力，将伪大宛国君臣堵在柘折城里做了足足半个月缩头乌龟，大唐将士们已经将敌人瞧到了脚跟儿底下。虽然明知道真相大白后敌军必然会恼羞成怒，依旧对胜利充满了信心。


    
已经跟了王洵有一段时间的老兵们忙着收拾铠甲，磨利兵刃，为明天的恶战做准备。刚刚从马贼队伍“反正”过来没多久的新兵，则将半个多月来获得的奖赏包裹起来，小心翼翼地托付给那些因为体质和年龄原因，被淘汰到伙房、辎重营等处，明天不必上战场的袍泽。从长安来的天朝将军处事公道，几乎把所有掠夺自柘折城周围营垒的缴获物，都委托商人换成了金银细软分配了下来。无论新兵老兵，一概论功行赏，不偏不倚。即便有人没立下任何战功，也能分到几包“助威赏”。虽然比袍泽们用人头扎扎实实换来的赏赐少一些，差一些。然而比起当年跟随几个马贼大当家“做买卖”后分到的红利，仍然要厚重上好几倍！


    
如此“优渥”的待遇，令马贼们迅速忘记了先前的身份，融进了唐营这个整体。如今，他们也不再把城中的守军当一回事。相反，每个人还都期待着能在王将军的率领下，早日打进柘折城去，将俱车鼻施的王宫洗劫一空，然后携带着抢来的金银、宝马和美女去安西，去大唐境内，永远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即便明天的战斗真的不幸遭受挫折，大伙心里也没什么好怕的。能把俱车鼻施这样的枭雄，硬给吓成了缩头乌龟，本来就是足以夸耀一辈子的光荣。况且在药刹水两岸纵横往来这么多年，大伙受尽了白眼。唯独最近这半个月，真正像个爷们般活了一回。


    
有此一回，立刻死了也值。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四章 破军 （四 上）


    
决战在第二天上午巳时，如期展开。


    
由于已经彻底探明的唐军的实力，俱车鼻施将麾下全部将士都带出了城。经过对方的零敲碎打，此刻他手中总计还剩下一万四千多兵马，其中有三千名骑兵，全身都披着厚甲。这支看家力量，被他放在了队伍正中央。密密麻麻地排成了一个锥形攻击阵列。一个锐利的锥尖，外加一个短粗的椎体。在锥形两翼，则是由身穿轻甲的长矛兵和朴刀手，各自根据攻击范围和防御力量的差别，再度分为前后两层。中间还夹着一排弓箭手，但是人数不太多，手中的弓箭也以药刹水两岸流行的柘木弓为主，射程很远，杀伤力却有些差强人意。


    
俱车鼻施本来也没打算采取守势，所以弓箭兵在今天的战斗当中可有可无。对付唐军步卒身上的明光铠，弓箭的穿透力实在太差了些。而对于交战双方当中任何一方的骑兵而言，弓箭手的有效杀伤距离和射击速度，也使得他们如同刚鸡肋。一百二十步之内才可能使得骑兵受到威胁，八十步才能使得对方受重伤。而战马跑开之后，跨越八十步距离不过是四个屈指光景，这段时间内，训练娴熟的弓箭手顶多发出三箭，还没有时间瞄准。训练程度稍差些的，能稳稳地射出第二支箭都成问题，更甭说将敌人击落于马下了。


    
既然准备主动向唐军发起进攻，以优势的兵力和娴熟的配合，迅速压垮敌人，俱车鼻施就顺理成章地把麾下最善战的将士，都派到了第一梯队。带领骑兵的核心将领是右帅查比尔，小伯克阿里依和艾敏各自带领数百精锐护在查比尔身侧，他们三个将成为整个军阵的锋线。左帅加亚西因为武艺比这三个人稍逊，被安排在了第二骑兵梯队，也就是骑兵军阵的椎体部分。根据白沙尔的建议，俱车鼻施的具体规划是，当查比尔等人将唐军的主力消耗得差不多时，由加亚西带领第二梯队，来完成致命一击。小伯克安勒勒因为做事沉稳，被俱车鼻施安排去统帅左翼的步兵，如果唐军能在顶住两个梯队骑兵攻击后，还没垮掉，或者与查比尔等人形成僵持状态，安勒勒便负责带领左翼靠上去，将对方淹死在人海当中。此外，在军阵的右翼，俱车鼻施布置了安排了同样数量的兵卒。他们具体由大相白沙尔率领，威慑其他前来参战的诸侯，并且伺机煽动对方倒戈。


    
至于俱车鼻施本人，则站在了一个由十六匹红色骏马拉着的巨车之上。一身金盔金甲，看上去像个落入凡间的天神。这架马车是他当年专门为了巡视领地所打造，高达一丈四尺。站在车顶，可以清楚地俯览整个战场。在车顶四周，还竖着数面巨大的牛皮鼓，以便他通过鼓声来发号施令，调度全军。此车无论设计和建造，都堪称完美。唯一的缺陷便是太高了，每次出城时都非常麻烦。俱车鼻施得先蹲在鼓架下面，待车身过了城门才能再度钻起来，站直身体。


    
然而这不损他的威风，至少，在自己人眼里，他的形象依旧高大无比。在万众瞩目之下，只见他高高地将手中弯刀举起来，然后，将刀尖缓缓指向对面人数单薄的唐军，停顿，仿佛在做无声的示威。


    
对面的唐军大概只有千把人，简简单单分为前军、中军、后军三个方阵，和一个松散的预备队。前军和中军都是骑兵，后军则为清一色的步卒。每个方阵大约都在四百人上下，除了军容比较齐整外，几乎一无是处。


    
至于预备队，在俱车鼻施看来，其存在和不存在也没什么两样。里边的士卒铠甲五花八门，手里的兵器也乱七八糟。显然，这些人是从俘虏的马贼当中淘汰下来的，只能给其他三个方阵摇旗呐喊，不具备任何战斗力。


    
作为对盟友的信任，唐将居然把左右两翼，完全交给了前来助阵的群雄。并且对他们的列阵和出战次序，没做任何约束。这使得左右两翼的队伍非常凌乱，东一堆，西一堆，说是存心作壁上观，也不过分。唯一表现比较积极的是东、西两个曹国的军队，但他们无论人数和号召力都实在差了些，根本起不到半点儿表率作用。


    
看到此景，俱车鼻施的获胜的信心更强。将弯刀迅速下挥，半空中劈出一道闪电。“杀唐寇！”右帅查比尔策动坐骑，一马当先冲了出去。小伯克阿里依、艾敏紧紧跟上，护住他的两侧。三个人的嫡系部属呐喊着同样的口号，在他们身后汇成一道洪流，通体呈暗黑色，汹涌澎湃，仿佛可以吞噬掉一切阻挡在面前的活物。当他们冲出百余步之后，统帅第二骑兵梯队的加亚西则带着自己的人，缓缓前行，在行进中调整战马步伐，以便在更近的距离内，向敌军发起新一轮冲锋。


    
两部分骑兵刚一出发，马蹄所踏起的烟尘便笼罩了小半个战场。两翼的步卒们扯开嗓子，大声呐喊，隔着浓浓的烟尘，给自家的骑兵弟兄助威。俱车鼻施则又向身后看了一眼，目光扫视过被捆在敌楼柱子正面的穆阳仁师徒。这两个人位置比他还高，自然会对战场上的局势看得比他还清楚。


    
假道士穆阳仁身负重伤，耷拉着脑袋，奄奄一息。小道童刘馆儿却是宁死也要争一口气。发觉俱车鼻施的目光扫过来，立刻跳着脚大喊，“我打赌，你今天一定赢不了。赶紧投降吧，趁着老本还没赔干净！”


    
战场上的喊杀声甚大，俱车鼻施根本听不清楚对方在说什么。但凭借直觉，他相信那不是一句祝福。冷笑着撇了撇嘴，他放下弯刀，从亲卫手里接过鼓槌，“咚！”地一下，狠狠地擂在了身侧的战鼓上。


    
“咚咚咚咚！”“呜呜呜呜！”巨车之下，鼓声和号角声响成了一片。催促着大宛国的骑兵们尽快上前砍下敌人的头颅。受到自家大汗的激励，查比尔用力磕打了几下马镫，将战马的体能压榨到最大。骑兵交手，速度便是生命。哪怕是比敌人快一分，将对方砍下坐骑的机会就多一倍。


    
对面的唐军骑兵也开始加速，阵型单薄得有些可怜。查比尔甚至怀疑，仅凭着自己所统率的第一梯队，就能结束战斗。“看样子唐将根本不会打仗，或者他被这几天接连的胜利冲得失去了方寸。”一边将弯刀探到身侧蓄势，查比尔一边嘲笑对方狂妄。“阴谋诡计就是阴谋诡计，可以得逞一时，但是得逞不了一辈子。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诡计都将灰飞烟灭！”


    
六十步，双方此刻的距离只剩下六十步。仿佛是意识到了继续对冲的话，将死无葬身之地。对面的唐军速度居然又开始减缓，并且试图通过彼此靠近来一道承担对面的压力。这几乎就是在找死，速度越慢，越容易被撞到马下。正在查比尔暗自高兴的当口，已经在前冲过程中调整为密集阵型的大唐将士，突然将横在身前的兵器举了起来，稳稳对准了大宛骑兵的胸口。


    
“那是什么？”查比尔心中警兆顿生，本能地将持刀的手臂抽回来，挡住了胸前要害。一阵细密的弓弦响，透过惊天动地的鼓声，传进了他的耳朵。随即，护在身前的右臂一紧，手中弯刀缓缓地滑过战马前腿，被马蹄踢到了尘埃当中。


    
弩箭。该死的唐兵，居然人手拎了一把短弩。怪不得他们要把队伍集中起来。还没等查比尔来得及愤怒，敌我双方已经对冲到三十步距离之内。迎面杀来的唐军将在药刹水沿岸可以卖到天价的伏波弩毫不犹豫地丢开，再度于马鞍前抓起早已上好了弦的另外一把，狞笑着，扣动了扳机。


    
“嘣嘣——嘣嘣——嘣嘣——！”这回，弩箭入肉声被查比尔听了个清清楚楚。以他为核心，左右将士齐刷刷落马一片。加上第一波弩箭下的牺牲品，至少一百三十余名骑兵，连对手的模样都没看清楚，就已经命丧尘埃。整个锥尖状攻击阵列，仿佛被人用麦芒捅穿了般，从正中间稍稍偏左方向，出现了一个细细的缺口。而已经近在咫尺的大唐轻骑，则将尾端挂着皮绳的第二把伏波弩丢下，抽出马刀，顺着锥尖缺口处硬闯了进来。


    
一道雪亮的刀光从查比尔左肩出扫过，吓得他赶紧侧身躲闪。有个身穿明光铠的唐将从他身边冲了过去，头也不回，扫空的刀锋砍向另外一个目标。紧跟在查比尔身后的大宛国骑手没有自家将军那么灵敏的反应能力，只是稍稍愣了愣，就被横刀扫在了肩膀上。锐利的刀锋借着战马交错的冲击力，将此人整个肩膀从身体上卸了下来。失去肩膀的骑手厉声惨叫，试图用另外一只手去捂伤口，血却如喷泉般向外冲开他的手指，将坐骑的半边身子染得通红。


    
倒霉的骑手只坚持了两息左右，便因为失血过多而掉下了坐骑。无数马蹄从他的身体上踏过，迅速结束了他的痛苦。把所有力量集中在极小范围之内的大唐将士，继续顺着弩箭射出来的缺口蜂拥而入，将反应不及的大宛国骑兵砍得人仰马翻。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查比尔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调整。而抢到先机的唐将，也不会给他任何调整部署的机会。四百余人的队伍，以五个左右一排，一波波冲在了同样的位置。缺口附近的大宛将士抵挡不住，纷纷落地。查比尔眼睁睁地看到自己的好朋友，小伯克阿里依被四五把横刀同时扫中，整个人被扫成了碎片。然后又做恶梦般看见另外一名自己熟悉的百夫长，被几把横刀轮番照顾，抵挡不及，惨叫着落马。紧跟着，又是几名心腹弟兄，为了保护他这个前锋主将，被轮番冲过来的唐军砍做数段，腾起的热血，溅了他满身满脸。


    
偏偏这个噩梦没完没了，更多的唐军从他身边冲过，每个人都是一击不中，便直奔下一个目标，谁也不肯恋战。整个队列如同水银般，沿着弩箭射出来的缺口向里渗透，渗透，终于，“咔嚓”一声，将差比尔所统帅的第一梯队撕开，硬生生撕成了互不统属的两段。


    
“咚！咚咚！”当近在咫尺的威胁消失，查比尔终于又听见了来自身后那巨大的战鼓声，如同一声声惊雷，不断击打着他的心脏。他知道那是俱车鼻施在指责他，在训斥他的失误。却不知道自己应该继续向前，还是停下来将队伍重新整合为一体。


    
“咚咚咚咚！”又是一阵愤怒的战鼓，让查比尔彻底清醒。他蓦然回首，发现冲破自家军阵的唐军居然没有跟左帅加压西所部的骑兵发生接触，而是迅速拨转坐骑，冲着大相白沙尔所在位置冲去。


    
以精锐骑兵攻击没有准备的步卒，还用上了可以于马背上重新装填的伏波弩。查比尔即便用脚趾头想，也能猜到自家右翼步卒，即将遭受一场什么样的屠杀。特别是大相白沙尔，根本不懂任何武艺，如果他不幸被唐人给射死了，此战便彻底失去了意义。


    
不敢再做任何犹豫，查比尔把未受伤的左臂一挥，拨转马头，带领着距离自己最近的几十人向右翼折去。“跟上右帅，跟上右帅。”小伯克艾敏也发现了唐军的卑劣企图，大声呼喊着，带领自己的嫡系部属，掉头便往自家右翼转。很多骑兵根本弄不清主将到底要干什么，却不得不拨转战马，紧随其后。一个个绕得晕头转向。


    
站在高车上调度全军的俱车鼻施，是对局势看得最清楚的人。虽然眼前的情景，令他根本无法相信。足足一千五百名骑手，居然被唐军用四百人，便搅了个乱七八糟。第一攻击序列彻底完蛋，整个作战部属，也随着第一攻击序列的崩溃，而变成了一团麻。清楚自家士气状况的俱车鼻施知道，此刻大相白沙尔所部右翼，甭说参与进攻，能保证不被敌军冲垮都成了问题。而他除了催促查比尔火速回援以外，居然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第二攻击序列，由左帅加亚西所部的那一千五百名骑兵不能回援。否则，整个战场的主动权，就彻底交给了唐人。一旦出现被区区千余唐军追着打的情况，正在作壁上观的群雄，肯定会立刻落井下石。


    
“去死，该死的人全去死！”也算身经百战，分得出孰轻孰重。俱车鼻施横下一条心，不再管自家右翼，抓过一根号角吹响，催促第二骑兵梯队，迅速向唐家本阵发起反击。


    
“呜呜，呜呜，呜呜——”


    
你打你的，我打我的！


    
看谁能撑得到最后。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四章 破军 （四 下）


    
这个决定狠辣至极，如果能得到彻底执行，扑向大宛军右翼的那四百大唐健儿，顶多将白沙尔砍死，将大宛军右翼捅个对穿。而带领大宛国第二骑兵梯队的左帅加亚西，却可以凭借优势兵力，将另外两部分唐军，吞噬个一干二净。


    
胜利依旧属于俱车鼻施。虽然他付出的代价有点儿大。


    
然而，此刻的加亚西却举步维艰。


    
先是唐军前锋擦着他的军阵边缘冲了过去，然后右帅查比尔又叫嚣着带领一千多号弟兄奋起直追，整个队伍拖拖拉拉长达半里，几乎横在了他的必经之路上，腾起的烟尘呛得人睁不开眼睛。


    
为了不跟查比尔的人撞做一团，左帅加亚西不得不命令麾下弟兄拉紧缰绳，放缓速度。胯下的坐骑被勒得“咴咴”悲鸣，先前做出的所有调整马力准备，瞬间付之东流。


    
速度乃骑兵冲阵的关键。没有速度，就谈不上战斗力。好不容易等到烟尘变淡，眼前再无自己人阻挡，加亚西立刻吹响随身号角，命令弟兄们重新加速。却赫然发现，就在他避让自己方人马的这一瞬间，唐军的第二支骑兵，已经风驰电掣般冲了过来。


    
以四百对一千五，直扑加亚西所在军阵正中央，每个人手里都提着一把伏波弩。


    
“聚拢，向我靠拢！”加亚西吓得魂飞魄散，扯开嗓子大声嚷嚷。第一梯队的前车之鉴未远，他可不敢保证自己能挡住唐军的撞击。


    
正在提速的大宛将士闻令，纷纷朝着主将所在位置涌上。与此同时，令人牙酸的弓弦声响起，数排黑色的弩箭，层层叠叠地扫射过来。


    
登时，大宛将士如同暴风雨中的芭蕉，被弩箭射得东倒西歪。加亚西在危急关头，凭借本能狠狠地勒了下坐骑。可怜的战马被勒得前蹄竖起，上下乱蹬，将射往自家主人的弩箭，尽数挡在了脖颈上。


    
“唏嘘吁吁——”弩箭直没及尾，战马厉声悲鸣，却坚持着不愿倒下。加亚西趁着坐骑吐出最后一口气的关头，双脚用力一踩马镫，整个人腾空而起，窜向距离自己最近的一名百夫长。倒霉的百夫长已经被迎面射来的断弩弄得手忙脚乱，冷不防被加亚西从侧面一撞，立刻掉于马下。借着二人相撞的反推力，加亚西的身体在半空顿了顿，飘然落在了马鞍上。手臂用力一扯缰绳，连人带马藏在了另外一名赶过来救援的百夫长身后。


    
第二波唐军发射的弩箭又到，将加亚西身前的百夫长射成了刺猬。他本人却安然无恙，从尸体后抬起头，弯刀向前斜指，“冲过去，杀光他们，他们就有两把短弩。绝对不会发出第三箭！”


    
几名亲信将领看了看他，硬着头皮跟上。有意无意间，却跟他至少留出了半丈左右的距离。加亚西对此浑然不觉，继续挥舞着弯刀前冲。那两名百夫长不是为他而死，是为信仰而死。为信仰献身，是无尚的光荣。他们将在天堂获得流着奶和蜜的土地，获得无数美丽动人的处女，和吃不完的瓜果。


    
忽然间，瓜果与处女皆消失不见。雪亮的刀锋出现在眼前。加亚西横刀斜挑，磕开对面的刀刃，然后反手一刀砍过去。期待中的利刃破甲声没有听见，手中弯刀落在了空处。对面的唐军凭着战马的速度，从他身边冲过，刀锋斜搂，扫向另外一个大宛人。


    
“卑鄙！”加亚西破口大骂，却无可奈何。骑兵交战，彼此之间本来就只有一刀到两招的互砍机会，傻瓜才会冒着被自己人从背后撞死的风险，停下来跟对手拼命。


    
转眼间，第二把雪亮的横刀又至。加亚西提起弯刀，奋力阻挡。刀锋被他推偏，握刀者也迅速远去。紧跟着，是第三把，第四把，第五把，连绵不绝。急冲而过的大唐将士，拿他当做活靶子，每个人都是一刀不中，策马便走，根本不做任何停留。


    
加亚西所部骑兵，却没有这么娴熟的配合。他们的军阵本来就被自己人弄得很乱，又兜头挨了两波弩雨，再加上战马速度未能及时提起来的因素，整体陷入了被动挨砍的局面。很快，距离加亚西比较近的大宛骑兵便被一个挨一个砍于马下，无数破碎的肢体在半空中飞舞。


    
“我要杀了你们！”加亚西心知情况不妙，却根本腾不出手来调整队形。愿意上前，也敢于上前营救他的大宛士卒，都做了唐军的刀下鬼。他只能凭借自家的武艺苦苦支撑。而从他身边呼啸而过的大唐将士，却集中力量，打在大宛军阵的一个点上，将第二梯队的阵型，冲得摇摇欲坠。


    
“停下来，跟我单挑，懦夫！混账！”加亚西大声咆哮，如同一头被激怒了的公牛。他的武艺远远在这些唐兵之上，然而却只能光挨打不还手。更多的大唐将士从他身边冲过去，轻蔑地挥出一刀，然后杀向下一个目标。每个人都对刺耳的叫嚣不屑一顾。


    
“单挑，单挑！你们这样，算什么英雄？”加亚西左遮右挡，凭着扎实的武艺，将砍向自己的刀光尽数接下。突然，附近的刀光一稀，马蹄声瞬间远去。所有大唐骑兵都冲过去了，把他孤零零地丢在了背后。


    
怀着满腔悲愤地转过身，他定睛细看。发现自己身后二十丈的距离内，出现了一条完全由断肢和尸体组成的通道。四百唐军，凭借一个冲锋，就捅穿了他麾下有一千五百人组成的队伍。留给他的，只剩下千疮百孔的战旗，和无尽的屈辱。


    
这还不是最恐怖的。更恐怖的是，那些大唐儿郎在冲破他的阻拦后，毫不犹豫地，便冲向了查比尔所部的后背。而先前作势扑向大宛军右翼的那伙大唐骑兵，此刻却又兜转回来，掉头撞向匆忙追来救护右翼，却连队形都没顾得上整理的查比尔。


    
二夹一，两个完整的方阵，夹击一个跑成一条长蛇状的混乱队形。谁胜谁负，一望便知。


    
加亚西看得双目欲裂，挥动弯刀，便准备带领弟兄们从唐军背后追过去。谁料就在这一刻，他忽然感觉到胯下坐骑晃了晃，随即，有股战栗的感觉从脚底直冲头顶。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四章 破军 （五 上）


    
天在晃，地在晃，胯下坐骑也在晃。


    
耳畔的鼓声和号角声如虎啸龙吟，加亚西却根本不敢回应。


    
来自本军的任何命令，他都不敢再理睬了。有头从地狱里走出来的猛兽，已经悄悄地扑到了他的面前。那是当初谁也没怎么放在眼里的大唐后军，四百步卒，已经借着烟尘的掩护，悄悄地走到的战场中央，冲着还没从打击中缓过神来的大宛骑兵，露出了锋利的牙齿。


    
四百人，个个身披重甲。


    
四百人，前两排为陌刀手，后两排为长槊手。以每百人为横队，彼此之间相隔三尺距离，斜向摊开，组成一个倒掠的燕尾。


    
中央突前，两翼后掠。


    
宽阔的正面上，刀锋如雪，槊锋凝霜。


    
他们如同一座钢铁森林般，缓缓移动，移动。寒光透过战场上的沙尘，将冰冷的感觉送入每个对手的心里。


    
他们在前进，毫不犹豫地前进。每向前一步，都踩得大地慢慢颤抖。


    
加亚西看得目瞪口呆。


    
在他的记忆里，从没听说过步卒可以主动向骑兵发起进攻。


    
俱车鼻施看得眼眶欲裂，手中的鼓槌高高举起，却迟迟无法落下。


    
数年前被安西军打得丢盔卸甲的那一场噩梦，仿佛又重新出现在他面前。


    
陌刀阵，陌刀阵，怪不得唐将敢与自己决战。他们的队伍中，居然有这么多陌刀手。


    
战场外围作壁上观的诸侯也惊呆了，以他们所掌握战场的常识，步兵跟骑兵对冲，基本与送死无异。


    
但那一切的前提是，骑兵能冲得起速度。而现在，加亚西所部骑兵，速度近乎与无。


    
原地作战，骑兵没有任何优势可言。


    
“冲啊！”几乎凭借着本能，左帅加亚西感觉到了一场灾难的降临。将手中弯刀举起，冲着身边的自家弟兄呐喊，“冲，冲上去。赶紧冲上去，别愣着，别让他们靠近！”


    
这是一个绝对正确的选择。只是双方彼此之间的距离已经不足两丈。在这个距离内，战马根本提不起速度。动物的本能，使得它们看见明晃晃的刀锋，就主动试图逃避。任背上的主人怎么督促，都不愿往刀尖上撞。


    
一些稍微聪明的骑手，则试图从侧翼冲散唐军队形。然而唐军的阵型甚宽，他们先前的锥柄形阵列又太窄，短时间内，竟然成了贴着对方的刀尖打转。


    
即便绕过去，也没任何效果。长槊手稍稍一调转方向，就能将军阵侧面变成了一块完整的钉板。手持弯刀的大宛将士伤害不到他们。他们手中的长槊，却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靠上前的大宛骑兵捅死在马背上。


    
一时间，千余大宛骑兵如同咬住了刺猬的蟒蛇，嘴巴越张越大，却根本无法合拢。


    
就在此刻，站在方阵最前列中央处的唐将突然发出一声怒吼，“起！”


    
“起！”两百名彪形大汉齐声响应，手起，刀落。阵前半丈之内，人马皆碎。几乎在一瞬间，就将正前方清除一片空场。


    
“起！”带着面甲的唐将再度呼喝，声音里没有一丝感情。两百名手持陌刀的彪形大汉再度前踏一步，手起，刀落。


    
一条，两条，三条，大宛骑兵们突然发现，他们眼前处都是刀锋。明晃晃地劈下来，随即带起一片片血光。


    
无可阻挡。


    
这种陌刀，是大唐军械制造的巅峰，刀刃与刀柄几乎一样长短。锐利无双，人马当之立断。


    
这种陌刀兵，也是大唐诸兵种的最精华所在。持刀冲阵，所向披靡。


    
骑在战马上的大宛将士被逼得不断后退，在后退过程当中不断损失人手。左帅加亚西策马疯了般在人群后奔走呼喝，强逼着众人坚持。不断用杀戮自己人来严肃军纪。


    
“别退，别退。退回去，也是个死！”


    
“阿米尔、易卜拉欣、鲁格曼，带着你的人顶上去。大相这就会派人前来支援！”


    
被他点到名字的三名百夫长避无可避，只好硬着头皮往刀锋上顶。嫌胯下的战马过于胆小，阿米尔跳下坐骑，用弯刀挡住劈过来的霜刃。紧跟着一个侧转，试图钻到陌刀手肋下，贴身肉搏。若是单打独头，他这一招绝对可圈可点。然而，这不是单打独斗，没等他欺到陌刀手身侧，从唐军的第二排当中，另外一把陌刀斜劈而至。


    
“啊——”阿米尔如野兽般咆哮，声音凄厉高亢。唐军陌刀手快速收刀，血喷泉般从阿米尔上下两个半身射出，于半空中纷纷溅落。偏偏他还不能立刻死去，失去双腿的身体，拖着内脏，在血肉组成的泥浆里打滚。一根长槊又刺过来，刺入他的胸口，将他的身体挑起，高高地甩向自家兄弟。


    
众人大宛将士纷纷躲闪，唯恐避之不及。


    
稍稍偏后的易卜拉欣与鲁格曼两人看到阿米尔只在唐军面前支撑了一招，便瞬间惨死。都吓得汗毛倒竖。他们不是初上战场的新丁，他们见惯了血肉横飞的场面。但像这样，连对数的衣角都碰不到的死法，实在是太窝囊。


    
没有他们犹豫的机会，唐阵当中，又是一声激扬的号令，“起——！”


    
“起——”两百把陌刀，交替挥出。将挡在自己面前的大宛将士，砍成一滩滩肉馅。


    
易卜拉欣连招架都没来得及，便带着自己的贴身护卫，步了阿米尔的后尘。鲁格曼比他稍幸运些，发觉势头不对，丢下随从，撒腿便跑。靠着侍卫们的保护，他从陌刀阵前逃过了一劫。抬头刚要拉自己的战马，却被左帅加亚西一刀砍飞了头颅。


    
“谁敢后退，以此为例！”大宛国左帅加亚西红着眼睛，挥舞着弯刀四下乱劈。“冲上去，冲上去，大相在后边看着你们呢。真主在天空中看着你们呢！冲上去，建立地上天国！”


    
在弯刀的逼迫下，十几名骑兵哭喊着冲向唐军。然后被长槊捅穿，被陌刀砍倒。重伤者惨叫在地上挣扎，陌刀手们毫不留情地从尸体上踩过，将他们彻底碎烂成泥。


    
沸汤泼雪，也不过如此。


    
当所有亡命之徒被扫荡干净，陌刀阵前又是一片空白。数百条身披重甲的壮汉，踏着整齐的步伐，继续缓缓前压。彼此之间，配合默契得如同一座冲车。


    
挡在冲车前面的人，只有被碾碎的命运。谁也改变不了。加亚西不断督促弟兄上前跟唐军拼命，不断眼睁睁地看着弟兄们死在陌刀之下。他已经快疯狂了，双眼几乎能向外滴血。“上啊，继续上啊。你们这帮胆小鬼。”


    
“胆小鬼，废物，不准退。唐军不杀你们，我也要杀了你们！”


    
无用，无效。


    
双方之间的差距根本无法以勇气来弥补。发觉这个事实，本来士气就很低落的大宛将士彻底崩溃，纷纷拨转坐骑，向战场两侧逃去。


    
“胆小鬼，废物，回来！”加亚西接连砍翻三名逃命者，却依旧无法挽回颓势。他提了提马缰绳，冲向身边最多的一伙逃兵，才冲到一半儿，胯下坐骑前腿突然一软，悲鸣着跪了下去。


    
“扑通！”加亚西跌落于尘埃。


    
几名逃命从他的身边策马而过，头也不回。其中一人空着手，本来该砍向敌军的弯刀，此刻恰恰插在加亚西的马肚子上。


    
没人再肯陪着加亚西发疯。


    
哪怕他喊得再疯狂，也没人回头。


    
整个骑兵第二攻击序列，彻底崩溃。六百余人战死，八百多人变成了惊弓之鸟。


    
“起——”洪亮的口令声再度响彻战场。加压西从死去的战马身上艰难地抬起头，望向越来越近的敌军。


    
对方的军阵依旧完整。


    
对方几乎没受什么损伤。或者说，至少到目前为止，陌刀阵依旧在稳稳向前平推，没有因为刚才的激战，受到任何迟滞。


    
刹那间，所有勇气都从加亚西身体中溜走，他丢掉弯刀，双手伏在地上，喃喃地呼喊，“投降，别杀我，投降！”


    
几乎顶到他鼻子尖上的陌刀顿了顿，有名长槊手从军阵中跑出，拎起他，将其拖向军阵侧翼。


    
“我要见铁锤王。我要见铁锤王，我有重要军情向他禀报！”加亚西丝毫不敢反抗，一边任由对方拖着自己走，一边大声讨饶。


    
“他现在没功夫理你！”长槊手冷冷地回应一声，将加亚西丢在了脚下。“在这里等，马上有人过来收留你。”


    
“铁锤王他老人家……”加亚西有点儿不甘心，试探着问。


    
“在陌刀阵正中央。走在最前头那个便是！”长槊手看了他一眼，抬起头，骄傲地回答。


    
他当然又资格骄傲。


    
他参与了出使、反击、围城和决战的每一步，亲眼目睹了自家将军，如何在危难关头，毅然决定亮出大唐旗号。如何以区区六百兵卒，击溃并俘虏了数倍于己的马贼。如何通过一连串虚虚实实的招数，消耗干净柘折城守军的士气。接着又如何主动将谜底揭开，逼着俱车鼻施不得不出城决战。


    
可以说，从亮出旗号那一天起，唐军就牢牢地掌握住了局势的控制权。


    
柘折城外发生的每一步，都在自家将军的预料之内。


    
换句话说，这些天来，唐军与城中的大相白沙尔一样，等待的是同一个机会。他们要当众击溃柘折城守军，当众告诉药刹水两岸群雄，大唐的雄风尚在。


    
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对手。


    
至少现在没有。


    
风遗尘整理校对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四章 破军 （五 下）


    
“吹角，下令全军出击！”站在高车之上，亲眼目睹了自己赖以为支柱的骑兵如何灰飞烟灭，俱车鼻施彻底陷入了绝望。


    
胆小鬼加亚西向敌人投降了。当着药刹水两岸诸侯的面儿，向唐军跪地乞降。其麾下近半士卒逃离战场，即便日后能找回来，从今往后，也不敢再面对唐军的战旗。


    
蠢货查比尔还在战场的一角苦苦支撑，但是，他麾下的骑兵已经被杀得七零八落。前后两支阵型严整的大唐轻甲，如同铁砧和铁锤般，将查比尔所部夹在了中央。想怎么砸怎么砸，爱怎么砸就怎么砸。锤烂他们只在数息之间。


    
唯一表现还可圈可点的便是大相白沙尔，看到骑兵在战场上失利，他主动带领右翼上前帮忙。只可惜两条腿跑得实在太慢，至今还没沾到唐军的一个衣角。


    
再这样下去，不用唐军杀过来，大宛将士自己就崩溃了。所以，俱车鼻施必须压上最后的赌注。


    
左翼安勒勒手中，还有数千步卒。身边高车附近，还有三百护卫，这是他最后的家底。不赌上去，便不算输干净。


    
平素唯恐反应太慢的亲卫，却迟迟没有举起号角。


    
他们都给吓傻了。他们无法相信自己看到的情景。


    
一千二百余唐军，居然把数倍于己的大宛兵将正面击溃。并且还在继续扩大战果。以目前大宛军的士气，再冲上去多少人，都不可能挽回败局。况且对面还有那么多城主、国主在虎视眈眈？！！


    
“吹角，全军出击，你听到没有！”俱车鼻施等了片刻没听见回应，怒不可遏，劈手从亲兵怀里抢过号角，奋力吹响。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凄厉的角声仿佛野兽临终前发出的悲鸣，令人不寒而栗。眼角的余光里，他又看到了绑在城头上的穆阳仁。发现对方居然醒了过来，并且还冲着他微微摇头。


    
“你输了！”俱车鼻施听不见对方说什么，却相信已经看清了对方的口型。


    
“老子没输！”他咬牙切齿地骂了一句，然后翻下高车，走向自己的坐骑。


    
“你输了！”穆阳仁得意地闭上眼角，用耳朵倾听战场上的鼓角争鸣。低沉沙哑的，是大宛这边的。高亢激昂的，是大唐那边的，是安西军的！当年在军营中服苦役时，他对这个旋律无比的熟悉。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没错，的确大唐旋律。激越中透着一股子骄傲。凭着以往的经历，穆阳仁知道总攻已经开始了。铁锤王将率领他的大军，给俱车鼻施以最后一击。所有弟兄都将在这一刻，拔出腰间的横刀，追亡逐北。


    
功名但在马上取。


    
鲜血是男儿的荣耀。


    
穆阳仁看见自己成了唐军的一员，持刀冲阵，所向披靡。


    
这辈子，他从来没有这般骄傲过。


    
他慢慢垂下头，笑容缓缓在嘴角凝固。


    
刀光闪动。


    
所有大唐将士都奉命冲上了战场。包括最开始被当做预备队那些老弱，每个人都抽腰间抽出横刀，争先恐后。


    
战场中央有很多身负重伤的大宛将士，还有很多失去主人的坐骑。那可都是功劳，稍晚了就得落到别人之手。既然将军大人下令全军出击，大伙还客气什么，赶紧上啊。晚了就捞不到了！


    
看到唐军全部压上，奉命掩护唐军后背的东、西两曹国主互相看了看，轻轻点头。已经没必要再保护铁锤王大人的后背了，如果有谁这个节骨眼上还不知道该如何选择的话，他就是个傻子。就不配再拥有一座城。大伙刚好可以分了他的地盘和百姓。


    
“我去冲右上角！”西曹国主曹忠节冲着东曹国主曹元莘说道，“那边好像还有仗可以打，趁大唐的骑兵还没收拾完对手，上去刚好能给他们帮上忙！”


    
“我跟你一起去！”曹元莘反应也不慢，迅速做出决定。随即，二人一磕马镫，将刀锋指向柘折城守军，“弟兄们，给我冲，帮唐军打落水狗啊！”


    
“杀啊！”四千多部落武士催动战马，毫不犹豫地冲向战场。已经打到这个分上了，哪还有输得道理？早上前一刻早捞一分便宜，去得晚了，连口汤都喝不到。


    
“咱们怎么办？”看到东西两曹的兵马已经迫不及待上前抢功劳，拔汉那城主阿悉兰达回过头，冲着距离自己最近的白水城王子，贺鲁索索低声询问。


    
这二人心里头其实都藏着鬼，十分忐忑不安。但现在如果临阵倒戈的话，恐怕立刻就会成为其他诸侯献给唐使的投名状。把牙一咬，贺鲁索索毅然做出决定，“我父亲早就说过，要我唯天使马首是瞻。刚才是天使没下令，我也不敢贸然上前帮忙。此刻既然天使已经做出总攻决定，我白水城将士，当然要效犬马之劳！”


    
说罢，不再理睬阿悉兰达，直接带来麾下弟兄向俱车鼻施的左翼杀了过去。


    
“等等我，你这年轻人，怎么一点儿都沉不住气！”阿悉兰达急得大叫。也赶紧招呼麾下弟兄，冲上战场抢功。


    
他这边一有动作，其余作壁上观的城主、国主们愈发登时炸了锅。纷纷带领麾下将士，加入了对柘折城守军的群殴。不为抢功，只为像大唐表态，也值得这么做。否则，一旦铁锤王他老人家日后算旧账，大伙谁能惹得起他？


    
“我知道，他们就会这样选择！”看到各路豪杰的兵马纷纷从自己的陌刀阵前冲过，王洵挥挥手，带领弟兄们停住了脚步。


    
沙千里、魏风等人也缓缓停下脚步，拉开面甲。每个人脸上都充满了自豪。


    
宇文至也停了下来，带领所部骑兵缓缓撤离攻击第一线。


    
黄万山带领着麾下骑兵退出战斗。


    
方子陵退出战斗。


    
不用他们再费力气了，接下来的战斗，自有药刹水两岸的群雄代劳。


    
大伙最近已经足够疲惫，大伙从今天开始，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歇一歇。


    
今天这场仗结束后，药刹水沿岸诸国与大唐的联盟便基本成了定局。使团不必再冒着半路被劫杀的风险去各国周游，那些比狐狸还精明的城主、国主们，会哭着喊着跑过来，请求大唐带领他们驱逐“邪恶”的大食势力。


    
他们，彻底杀出了一条生路。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五章 异域 （一 上）


    
躺在暖洋洋的洗澡水里，王洵舒服得伸着懒腰。


    
已经许久没有尝过这般销魂蚀骨的滋味了。自从离开长安，就几乎没好好洗过一次澡。在路上提心吊胆，唯一的愿望便是能见到明天的太阳，哪可能有心思享受？在楼兰部内，则浑身是伤，根本不敢沾水。好不容易到了安西军大营内，以他当时区区一个校尉的级别，也没资格单独享受一整池子温水，更甭想还有美人儿在旁边递茶递酒。


    
两个美人儿都是别人主动进献的，据说是城中某个贵族家的姐妹花儿。原本已经被俱车鼻施可汗看中，过了年就准备纳入后宫。如今俱车鼻施跑路了，他留下的一切便理所当然归了征服者。包括这座金碧辉煌的王宫，和周边镶嵌满了各种宝石，大到足足可以装下二十人的浴池。


    
这倒让王洵好生佩服俱车鼻施的敛财能力。按理说，三年前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大宛国的王宫曾经被高仙芝带着诸部联军洗劫一空。谁料才短短三年时间，俱车鼻施就又将它重新装饰了起来。驼绒挂毯遮了墙，金砖铺了地，银粉涂了梁。就连寝宫门前的几根廊柱，也是掐金嵌玉，随便挖几块下来，便足以换到一身上好的镔铁荷叶铠。


    
由于从小没受过窘的关系，王洵这人不怎么贪财。但他的鉴赏眼光却很独到。随便在王宫中扫视了一圈，便明白自己在最近三五年内，即使无法从封常清那里得到任何补给，也不用再为军饷问题而发愁了。只是眼下这座王宫还要留着招待各国使节，不能马上就拆掉。否则，宫廷里的大部分奢侈品和装饰品，明天就可以出现在集市上，然后通过已经喜欢疯了的程老掌柜之手，变成一袋子一袋子古波斯金币。


    
比起五颜六色的宝石，华贵莹润的玉器，王洵更喜欢金币。因为商贩们往来密切的关系，那种大小统一，重量和质地均衡的古波斯金币，即便在中原也可以找到知音。并且实际购买能力比其在西域高出不少。无论用来上下打点，还是支付日常花销，都大受欢迎。如果用来作为本金经商的话，则更是方便到了天上去。随随便便一小袋子藏在腰间，不显山不露水就可以轻松上路。到了某个地商那里丢下几枚，立刻可以押着几大车货物往回赶。


    
货物么，当然还是中原的精致。可西域、弗林等地的特产，运到长安之后也能卖上五倍甚至十倍的价钱。（注1）眼下自己替大唐占据的柘折城，便可以将此城作为货物中转站，东连疏勒，西接昆墟，三五年经营下来，不用像俱车鼻施那样刮地三尺，也能替安西军赚回一座金山。然后再用商队的红利招兵买马，聚草存粮，几可以把大食人一步步推出河中，彻底赶回他们的老家去！


    
信马由缰地想着，王洵的血液就慢慢又沸腾起来。以六百名护卫，破大宛国，扬大唐国威于域外，联十三路诸侯，拒天方教，保河中数州入版图。这些，都是实打实的功劳，任杨国忠、高力士等人怎么上下其手，也不可能将其彻底抹去。而大唐素来讲究“功名但在马上取”，捷报送到长安之后，皇帝陛下论功行赏，肯定少不了自己一件紫袍穿。祖上传下来的爵位，到自己手里已经递减得快到底儿了，这回，怎么着也得回回头。一下子封侯可能没指望，弄个县伯应该问题不大。只要在皇帝陛下心里挂了名儿，日后别人再想像以前那样对付自己，就得掂量“陷害忠良”的后果。


    
越想越得意，他的眼神就开始咄咄发亮。两名金发碧眼的美人儿昨天晚上初承雨露，身子骨儿到现在还有些酸痛。见到王洵这般模样，吓得手一软，手中的半盏葡萄酒全泼进了浴池当中。


    
“你们……”王洵被浴池当中突然出现的红色吓了一跳，整个人立刻从水中站起。两名女奴自知闯了弥天大祸，赶紧“扑通”一声跪在浴池旁，一边磕头，一边呜咽着用生涩的唐言求乞：“天使息怒，天使息怒。我们不是故意的，我们再也不敢了！”


    
“哼！”王洵察觉了事情真相，懒得计较，挥挥手，命对方过来给自己擦拭身体，“起来吧，把挂在架子上的天竺布巾子拿过来！再到门口喊一声，让人把外边的香炉烧旺一些！这都什么味道了，你们闻不见么？”


    
“唉！”“是！婢子遵命！”。两个女奴没想到传说中杀人不眨眼的铁锤王如此容易伺候，答应着站起身，跌跌撞撞往外跑。堪堪跑到了门口，才想起来天竺布巾子就挂在浴池旁的衣服楠木上，赶紧又双双掉转头，跑过来伺候王洵穿衣。


    
王洵被两个笨女人气得直摇头。轻轻拍了下浴池沿，低声喝令，“留下一个人伺候我就够了。另外一个赶紧去外边叫人摆弄香炉。什么味道啊，让人好生恶心？！”


    
两个女奴又吓了一哆嗦，互相看了看，终于决定了分工。其中个子稍高，看起来像姐姐模样的人，连滚带爬出去点香。另外一个个子稍矮些的，用膝盖在地上蹭着，哆哆嗦嗦地蹭上前替王洵抹拭身体。


    
她显然不太懂得如何伺候人，手中的天竺巾总落不到合适位置。才擦了几下，王洵便被弄得有些心烦，劈手夺过浴巾，从头到脚胡乱抹了几把，然后将浴巾丢在地上，抬腿迈出了浴池。


    
小女奴愈发恐慌，赶紧抬起双手去替王洵系衣袢儿。手一偏，又不小心按在了王洵大腿根处。有股硬邦邦的感觉立刻顺着手掌传入心窝，窘得她连眼睛都不敢抬，只是一个劲儿地低声赔罪，“奴婢，奴婢该死。奴婢该死，奴婢不是，不是那个，那个……”


    
“没见过你这么笨的。也敢进宫来伺候人？！”王洵懒得在女娃娃面前抖威风，皱了皱眉头，低声数落。“如果嫁给俱车鼻施做妃子，你也这么干。我保证半年不到，你们姐妹两个就得被打进冷宫里去！”


    
注1：弗林，欧洲。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五章 异域 （一 下）


    
小女奴唐言造诣不够，根本无法理解冷宫是什么地方。但从王洵说话的语气里，听出了他对自己不满，吓得再度匍匐于地，扯着王洵袍子角哭哭啼啼地哀告，“我改，我一定改。奴婢不要去冷宫，奴婢怕冷。求你，求你不要把奴婢打到冷宫里去！”


    
“行了，行了！”王洵被弄得哭笑不得，一边摇头，一边自己动手将衣服整理好，“冷宫是你家可汗惩罚妃子的地方。我又不是什么可汗，哪有冷宫给你住？！”


    
“可，可你把大汗赶走了啊！”小女奴抽抽搭搭地回应，“他根本打不过你。”


    
“那我也没心情给你们做可汗！嗨，我跟你说这些干什么，怎么着你也听不懂！”


    
“呜，呜，……”小女奴的确不懂，捂着嘴巴，泪眼汪汪。俱车鼻施出身草莽，以掠夺起家，最后击败了周边各路豪杰，登上大宛王位。眼前这个铁锤王只用了几百人马，就将俱车鼻施的两万大军打了个落花流水。如果他不当大宛王，还有谁敢当？


    
这副楚楚可怜的模样，令王洵有些于心不忍，伸手将对方从地上扯起来，笑着摆弄摆弄她的头发，和颜悦色地吩咐，“行了，别哭了。就跟我欺负你了一般。起来吧，拿梳子帮我梳头！”


    
“嗯！”小女奴顺从地答应，慢慢从地上爬起身。眼睛里边噙着泪，目光当中却透出了几分感激。


    
“快点儿！”王洵又笑了笑，低声催促。对方的年龄看上去与紫萝不相上下，所以纵然笨手笨脚，他也不忍心给予责罚。况且自打离开长安那一刻起，他已经做了近一年和尚。突然重开一次荤，倒也颇觉新鲜。


    
“嗯！”小女奴被看得有些害羞，低着头跑去外边拿梳子。片刻后，却是姐妹二人脚跟着脚走了回来。个个眼皮通红，脸上硬挤出一丝妩媚的笑容。


    
外边的天气已经很冷了，刚洗完澡的身体忌讳风吹。所以王洵就随便在浴室里找了面铜镜，在其正前方坐稳，从镜子里边欣赏那对姐妹花的俏生生的模样。


    
不得不承认，俱车鼻施选女人也很有眼光。两个姐妹花虽然颧骨略高，嘴唇也显得稍厚了些，却别有一番风韵。特别是年龄稍大些的姐姐，长腿丰胸，纤腰却盈盈只堪一握。比起当年在长安青楼一舞万金的胡阿蛮，也不逊多让了。


    
只是，两个美婢的动作太僵硬些，一点儿也不像胡阿蛮那般柔若无骨。握着梳子的手分明已经搭到了王洵脑后，身体却趔趄出了半尺远，看上去就像准备跟人摔跤。


    
王洵被镜子里姐妹二人的动作逗得哑然失笑，摇摇头，低声命令，“靠近些，难道我还会吃了你们不成！”


    
“奴婢，奴婢不敢！”年纪稍小些的美婢摆着手，手臂颤抖个不停。年纪大的姐姐胆子也大一些，肩膀处却硬得如同藏了根木头。


    
王洵见此，又是微微一笑，“过来吧！要吃，也不会是这会吃。赶紧把头帮我梳好，还有一大堆事情在外边等着呢！”


    
“嗯！”，小女奴答应着向前挪了挪，脚下一绊，却又彻底贴到了王洵后背上。她自己把自己吓了一跳，赶紧挣扎着往起爬，无意间手臂前伸，恰恰搂住了王洵的脖颈。


    
另外一个年纪稍大些的等得便是这个机会，迅速将梳子丢下，手臂朝自己的头上一扯。忽然间，寒光耀眼，有把磨尖了的银步摇径直向王洵的动脉插去。（注1）


    
即便是没有任何防备，王洵也不可能被两个女人得了手。况且他早就通过镜子，将刺客的一举一动看了个清清楚楚。只是轻轻弯腰，便将搂住自己脖子的那个女刺客甩到了肩膀上，恰恰挡住银步摇的去路。


    
年纪大一些的女刺客不愿误伤同伴，赶紧迅速将手腕向外翻。饶是如此，依旧将同伴的衣服割了条半尺多长的口子。


    
“啊——！”姐妹二人同时尖叫。呼声未落，一个已经被王洵从肩膀上甩至身侧，单臂夹在了腋下。另外一个躲闪不及，被自家同伴的大腿扫了个正着，晃悠悠转了半个圈子，扑通一声栽倒。


    
“找死！”王洵一脚踏上去，将挣扎着起身的女刺客踩得口吐鲜血。又顺势一松胳膊，将另外一名女刺客摔了个眼冒金星。两姐妹在数息之内便彻底失去了战斗力，趴在地上，艰难地抬起头，看向王洵的目光中充满了仇恨。


    
屋子里边闹出这么大动静，门外当值的侍卫早已被惊动。一股脑地涌了进来，七手八脚按住刺客。


    
外边的冷风也随着人流灌入，浓香中夹杂着股子恶臭，熏得人几欲做呕。王洵抬腿给了带队的侍卫一脚，低声呵斥道，“滚出去，谁叫你们进来的！把门关上，这么浓得臭味儿，你们闻不见么？”


    
“诺！”众侍卫们惶恐万分，加快动作，倒拖着刺客往外退。王洵见状，心中的火气更是不打一处来，又是一脚踢将过去，大声喝骂，“把人留下，你们都给老子滚出去。指望着你们，老子早就被人戳成筛子了。”


    
“大人……”当值的侍卫队正愣了愣，不明白王洵到底想干什么。怜香惜玉，可没这么个怜法。如果行刺钦差的罪责都不被追究的话，传扬开后，还不知道多少人会反上天去。


    
“滚！”王洵倒竖着眉头，又是一声断喝。


    
“诺！”众侍卫弄了个大红脸，讪讪地躬身退下。临走之前，还不忘了将两名女刺客头上的所有饰物拔下来，连同落在地面上的银步摇一股脑带走，以免二人再找到偷袭机会，伤了钦差大人。


    
王洵恼恨地来回走了几步，呼吸声十分粗重。他不肯命人将刺客拖出去审问，倒不是因为舍不得对方的美色。只是觉得此事发生得实在有些蹊跷，两名女刺客压根儿就没受到过任何训练，无论时机还是凶器，选得都很差。并且在动手之前，浑身上下破绽百出。如果真的有人在背后指使的话，只能说，指使刺客的那个家伙自己活得不耐烦了，非要揽一个抄家灭族的罪名。


    
到了此时，那两名女刺客倒又镇定了下来。互相依偎着坐在一起，用目光在王洵身上乱戳。


    
只可惜目光无法杀人，甚至连激怒人的效果都达不到。默默走了一会儿，王洵叹了口气，慢慢在姐妹二人面前蹲下身，低声问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们的父亲叫麦尔祖德，是俱车鼻施的税务官。是他命令你们来杀我的么？他这样做，是不是太蠢了点儿？”


    
“哼！”两姐妹斜了他一眼，把头同时侧到了旁边，不肯回答任何问题。


    
王洵早就料到对方会如此，又笑了笑，低声道：“按大唐律例，刺杀钦差，要抄家，灭三族。也就是你们的父亲，兄弟姐妹，娘亲，叔叔阿姨，舅舅姨丈，还有婶婶妗子，表兄表弟等，统统要被砍头。你们两个很恨他们么，非要……”


    
话没等说完，年龄小一点的女刺客脸上已经失去了血色。挣扎着向前扑了一下，却连王洵的衣角都没沾到。趴在地上，哭泣着骂道，“你是坏蛋、恶魔、禽兽。呜呜，呜呜……！”


    
“我有那么坏，我自己怎么不知道？！”王洵故意装出一副疲懒模样，笑着回应。


    
“你恶贯满盈，早晚逃不脱惩罚！柘折城里所有人，都恨不得扒你的皮，啃你的骨头！”小女刺客被气得直打哆嗦，哭泣着继续诅咒。年纪稍大些的女刺客则恨恨地瞪着眼睛，依旧是什么话都不肯说，嘴角处有一股鲜血缓缓流下。


    
“那我就只好按规矩行事了！”王洵被对方瞪得心里发堵，耸耸肩，低声冲着外边呼喝，“来人。去把税务官麦尔祖德……”


    
“不——！”小女刺客立刻慌了神，挣扎着爬过来，用力扯住王洵的袍子角，“别，别去。不关他们的事情。没人指使我们姐妹两个。是我们两个自己决定的。你要杀就杀我们，不关别人的事情，不关别人的事情！”


    
“真的么？”王洵早就猜到了这个答案，挥挥手命令侍卫们退下。“那又是为什么呢？我强迫你们姐妹两个来侍奉我了么？还是做了哪些让你们姐妹受不了的事情？”


    
“没有？”小女刺客大声哀哭，仿佛要把所有委屈都从胸中倒出来一般。平心而论，姐妹二人即便嫁给了俱车鼻施，也未必能得宠，归宿不一定比现在好。况且眼前这个男人虽然凶名在外，对女人却一点都不狠。并且极有风度，从不跟自己生气。


    
可是他却杀了那么多人。


    
可是他将近半座柘折城，都付之一炬。


    
自己怎么可能跟了他，一辈子都跟他住在一起？闭上眼睛，假装看不见外边的血迹。塞住耳朵，假装听不见族人们的哭声。


    
越想，小女刺客越是悲从心来，直哭得一个惊天动地。王洵被哭得有些不耐烦，正准备继续刺激对方几句，却听见另外一名年龄稍大一些的女刺客叹了口气，大声回应，“大人又何必明知故问？这空气中是什么味道，大人真的不清楚么？”


    
“什么味道？”王洵的确不清楚外边是什么味道，皱了皱眉，顺着对方的话语反问。


    
“尸体腐烂的味道。天使大人！无论你命人烧多少香，都遮盖不住！”女刺客咧嘴一笑，满脸狰狞。


    
注1：银步摇。一种银质的簪子。古代中原女子常用首饰。其中一段可以插入发间，另外一段点缀着各种花样。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五章 异域 （二 上）


    
“怎么可能，天气已经这么冷了……”出于本能，王洵立刻反驳。然而话只说了一半儿，声音便越来越低，到最后几不可闻。


    
那味道的确是尸臭。他对此并不陌生。只是内心里一直在抗拒，排斥，一直不愿意往那方面想，一直下意识地逃避而已。这几天来，他就像一个打破了家中宝物的顽童，恨不得在碎片上贴张条子，写上‘不是我干的’字样，事实上，却更证明了自己与此事逃不开干系。


    
屠杀的确曾经发生。


    
当日，当诸侯们一拥而上，痛打落水狗。发现大势已去，俱车鼻施、白沙尔等人果断弃师而逃。整个战局瞬间便失去控制。


    
争先恐后的群雄们，明显对柘折城的兴趣比对俱车鼻施的兴趣更大。顺着溃兵的脚步，便冲进了城门。随后，火头便在城中各处涌起。抢劫、强奸、杀人，大伙做起来轻车熟路，没有任何羞耻心，也不会给被城中百姓任何怜悯。


    
王洵希望的可不是这种结果。他坚信自家所部为仁义之师，王者之师。所以也希望各路诸侯能以自己麾下的安西军为榜样。即便做不到对城中百姓秋毫无犯，至少吃相要好看一些，动作要优雅一些，别像群未开化的禽兽般，在大街上就扒光自己和某个女人的衣服。


    
然而他的喝止声却被淹没在了欢呼声里。没有人肯听从他，包括平素对他唯命是从的宇文至和方子陵，都对他的呼喝充耳不闻。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更甚，干脆直接告诉他，“别费那力气了，这是传统。如果眼下咱们敢阻拦他们杀人放火，他们就敢立刻把刀头掉向咱们。为了一群不相干的人跟得罪盟友，不值得！”


    
“可，可，咱们大唐……”王洵想以武将的荣誉来说服对方，然而言语却是那样的苍白无力。他麾下只有两千来号弟兄，其中近半儿还是马贼出身，能不立刻丢下他这个主帅，加入抢劫队伍已经非常难得了，根本不可能再替城中百姓去主持公道。况且，即便弟兄们肯服从命令，又怎么可能打得过那么多抢红了眼的友军。万一发生了大规模火并，他先前的所有努力就等于白费。


    
“大人别怕言官拿这个说事儿！”见王洵满脸通红，沙千里会错了意，兀自笑呵呵地安慰，“咱们也是事急从权。即便有人再想从鸡蛋里挑骨头，也不能逼着咱们拿这点儿弟兄去弹压两万多友军。况且，这也是战胜者应得的红利。如果这点儿好处都拿不到，大伙拼死拼活又图的是什么？”


    
“是啊！大人您没必要心软！”黄万山向来跟沙千里一个鼻孔出气，也在旁边笑呵呵地帮腔，“您想想，换了别人打破了咱们大唐的城池，结果还不是一样的么？”


    
结果，的确是一样的。在王洵读过的前人记述里，那些有机会染指中原的异族，无一不是禽兽。可为了报复禽兽，自己就要变成禽兽么？这个问题，他想不明白，也没有精力去想。只觉得被烟熏火燎过的天空慢慢发红，发红，红得令人不敢睁大眼睛去看。


    
就在这个时候，西曹国主曹忠节，冲到了他的马前，请求他主持公道。


    
不是为了那些被征服者，而是为了各路友军。“天使，您老赶紧说句话吧。再不说话，大伙就打起来了！”


    
王洵鼓起勇气再度向城里张望，只见城门口处，几伙隶属于不同诸侯的士卒，正为了争夺一个女人而大打出手。而稍远的地方，则是两支来自不同城市的友军，为了争夺一座大宅的洗劫权，白刃相向。


    
当即，王洵觉得满腔子的血都冲上了头顶。一挥手，率先冲向了城门，“陌刀队听令。冲进去，把他们给我砍散！”


    
“诺！”以魏风为首的陌刀队，是王洵一手拉起来的，也是此刻唯一能不折不扣服从命令的队伍。齐齐答应的一声，跟在他身后就往前推。


    
沙千里拦了几下没拦住，只好也带着弟兄跟在了陌刀队之后。随即是黄万山、宇文至，以及那些早就等得心里发痒的前马贼们。


    
让王洵始料不及的是，沙千里等人所担心的倒戈相向并没有发生。当他带着陌刀队入城之后，那些抢红的眼睛的家伙们，立刻恢复了清醒。


    
没人愿意与百战百胜的陌刀队正面抗衡。


    
更没有人胆敢直面铁锤王的愤怒。


    
很快，原来已经消失不见的，各路诸侯的旗帜，就纷纷向王洵聚拢过来。城中的喊杀声和哭叫声，也瞬间为之一滞。


    
“我等驾驭属下无方，请天使恕罪！”


    
“是啊，那些王八蛋没见过世面。我回头就砍了他们！”


    
阿悉兰达带头，贺鲁索索紧跟，争先恐后向王洵请罪。随后，几名诸侯便七嘴八舌地开始表功，“天使大人明鉴，属下已经严令麾下弟兄不准靠近大宛王宫附近的那几条街了。”


    
“下臣只是在外围转了转，城中心最繁华的地段，都给天使您留着呢！”


    
“是啊，是啊。小王特意派了身手最好的弟兄，去封堵通往内城的几个城门了。属下命令，在得到您的命令之前，无论是谁敢擅自进入，一概格杀勿论！”


    
“你们……”王洵已经记不得自己当时都说了什么，只记得最后的结果。在沙千里、宇文至等人的暗示下，他选择了妥协。


    
靠近王宫两里范围，也就是内城所在，不准洗劫。已经偷偷潜入内城的劫掠者，必须立刻撤出，否则将被唐军当场格杀。其余城中各处，则由诸侯们均分。每家各自负责处置自己分到手的地段，不准越界，不准相互动刀子，不准随意放火，不准滥杀无辜。如有违反，唐军将立刻将其攻灭。


    
这个命令令所有人都很满意，至少，避免了群雄相互间发生大规模火并的危险。至于群雄在具体在执行时，对不准滥杀无辜这一条命令有多少阳奉阴违之处，就没人能深究了。反正，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城中哭喊声才渐渐小了下去。而柘折城经此一劫后，大部分地段已经变成了鬼蜮。


    
唐军最后控制范围，也就是大宛王宫和贵胄们平素居住的内城，是唯一看上去还像人间的地方。为了安抚麾下将士，不至于让他们眼红别人的收获，王洵跟沙千里等人商量出了一个变通的办法。具体给出一个劳军数额，命令贵胄们在天黑之前缴齐。唐军则保护他们和他们的家人不受乱兵侵犯。如果有人舍不得财富的话，就会被从内城之中驱逐出去，任他们自谋活路。


    
命令下达之后，很快就得到了积极响应。那些来不及逃走的贵胄们，一边称颂着大唐王师的仁德，一边将多年的积蓄，双手捧了出来。而某些居住在内城附近的百姓，看到内城没有冒起浓烟，也丢下所有身外之物，拼命向此地冲来。本着讨好上司的态度，负责把手城门的万俟玉薤、王十三等人，对此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因为这一念之善，不知道令多少人避免了身首异处的命运。以至于很多年后，提起当日的劫难，百姓们还念念不忘地补充一句，“把守内城东门的那大个子将军，还有北门的那矮个子都是好人哪！要不是他，我早就被剁成肉酱了！”


    
但对于王洵这个打败了俱车鼻施，又放纵联军洗劫者，百姓们则恨之入骨。日日对天空祷告，巴不得他早日受到佛陀、光明神、火神，以及所有可能存在的神仙联手惩处。然而，也有极少一部分心思活络之辈，知道俱车鼻施和白沙尔两人大势已去，惊魂稍定后，又主动奉上一份厚礼，以期能讨好大宛国的新主人，在王宫中谋得一处立足之地。


    
两名女刺客的父亲，大宛国前税务官麦尔祖德，也属于心思活络者中的一员。而王洵正准备着借助这些主动投效者的手，尽快控制住整个大宛国，便半推半就地收下了对方的谢礼。


    
他正直年轻力壮之时，又好几个月没碰过女人，晚上立刻火烧沸油。只是没想到姐妹二人昨天夜里还曲意逢迎，唯恐哪处伺候不周，令自己不能尽兴。今天洗完了一个澡，却立刻翻了脸，竟然动手谋杀亲夫。


    
望着两姐妹写满怨毒的面孔，一时间，王洵心中百味陈杂。恼怒、失望、甚至有一丝丝无法否认的钦佩和负疚，煎熬着他的心脏，也煎熬着他的眼睛。


    
屠城肯定不是正义之举，即便被屠戮一方是异族。王洵虽然没读过许多书，平素对腐儒们的妇人之仁也嗤之以鼻。然而内心深处，却无法真的摆脱这种道德束缚。


    
那些善待同类胸襟，那些对不同文明的包容气度，那些正直、善良、宽厚的品德，早就已经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深刻在骨头里，平时很难发现，却时时刻刻左右着他的思维和行动。


    
非为妇人之仁。


    
这是野蛮和文明的区别。


    
这也是华夏和夷狄的区别。


    
王洵根本没力量去否定，去拒绝，去抹杀。


    
沉吟半晌，他终于又喃喃地丢下了一句话，“是俱车鼻施主动攻击我的。他自己招来的灾祸。怪不得别人，我……”


    
“俱车鼻施有罪。但是，城中百姓惹你了么？”仿佛发现了王洵心中的孱弱，年龄稍大些的那个女刺客盯住他的眼睛，一眨不眨。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五章 异域 （二 下）


    
城中百姓当然没有招惹王洵。正因为如此，他心中才一直觉得负疚。然而，这种软弱只存在了短短一瞬，很快，他便给自己找到了充足的理由。


    
“如果换了俱车鼻施攻破了我大唐城池，被他杀掉的人肯定比这还多。我已经尽力了去阻止了，但是力不能及。我总不能为了保护敌国的百姓，跟盟友开战。除非我的脑袋被驴踢了。没办法，他们只能认命！”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只换回了女刺客两声冷笑，“认命？”年龄稍长的女刺客仿佛刻意在试探王洵的忍耐限度，“谁让他们住在柘折城中？谁让他们不是唐人？对不对？”


    
“你这么想，也由你！”王洵被问得心烦意乱，摆摆手，结束了这场毫无意义的争执，“你们姐妹两个不愿意伺候我，那就算了。好好在这里待着，别到处乱跑。等我处理完了今天的公务，便命人送你们回自己家！”


    
“不……！”年纪稍小些的女刺客低声尖叫，仿佛就要被拖出去斩首一般凄厉。年纪稍大些的女刺客则放声大笑，顷刻间，竟然笑得满脸都是眼泪。


    
王洵没心情再管两个女刺客的死活。在他眼里，这种既不懂得如何伺候男人又不识好歹的蛮夷女子，实在是乏味得很。给娘家退回去就退回去了，半点儿也不值得可惜。


    
念在对方曾经跟自己有过肌肤之亲的分上，临出门前，他又叫进来几名侍卫，命他们看住两位女刺客，免得后者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弄得自己也不好替她们遮盖。随即，便拔腿向前殿走去。


    
大宛国这座王宫是完全仿照长安城的大明宫所建，规模甚为可观。为了安全起见，也为了处理事务方便，王洵听从宇文至的建议，将从安西带过来的一众嫡系，都安排住在了王宫里边。即便如此，宫墙内依旧显得空荡荡的，一路上也见不到几个人影。


    
心里憋着一股子邪火，他双腿迈得很快。三步两步，便已经来到了王宫的前殿，俱车鼻施平素与文武大臣议事的场所。宇文至等人已经在此恭候多时，看到他两鬓上的水渍，个个脸上都憋着一抹坏笑。


    
王洵被笑得愈发心烦，重重地往俱车鼻施的黄金胡床上一坐，大声喝道：“昨天交待你等做的事情，都完成了么？要是没完成，就继续去干。别在这里傻站着！”


    
“启禀中郎将大人，今天上午，属下就已经替你核实过了。所有任务，弟兄们都处理的一丝不苟！”宇文至拱了拱手，带着几分调侃的语调回应。


    
今天起得的确有些迟了，洗热水澡时，又耽误了太多功夫。王洵知道自己被大伙抓住了把柄，长吁了一口气，无可奈何地冲下边拱手，“那就辛苦诸位了。眼下虽然周围已经没什么强敌，但咱们依然要懂得居安思危。半分也懈怠不得！”


    
“将军说得极是！”


    
“懈怠不得！懈怠不得！”


    
众将强忍住笑，七嘴八舌地点头敷衍。王洵随便又说了几句官面上的话，终于将自己的心态调整过来。想了想，正色问道：“其他诸侯没有在城中继续胡闹吧？是时候了，他们也该安静下来了！”


    
“属下按照您的意思，已经安排了人手沿街巡逻。基本上，今天没出什么大乱子！当然，小打小闹是免不了的。这帮王八蛋，总是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永远没有知足的时候！听到动静，属下带人赶过去一顿鞭子，就让他们都消停了下来。”沙千里闪身出列，大声回应。


    
能抢到手的东西，包括活人和铁锅，已经都被诸侯们瓜分干净了。当然没必要继续杀来杀去。偶尔爆发一些小骚乱，则是有人把手捞过了界，或者分赃不均，但都被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有大唐兵卒在街道上巡视，诸侯们也不愿意让属下闹得太过分。以免给天朝使节留下什么坏印象，下次干脆让自己步了俱车鼻施的后尘。


    
这个答案，令王洵心里又舒服了不少。毕竟他的努力还起到了一定作用，而不是被诸侯们彻底忽略。略作沉吟，他又继续追问，“尸体都拖出去掩埋了吧！别闹出什么瘟疫来！”


    
“诸侯们已经自己动手处理各自的辖区了。他们也不愿意天天跟死尸睡在一起！”黄万山点点头，笑呵呵地回应。“至于瘟疫，大人您不必太担心。外边已经开始飘雪花了，三天之内，滴水成冰。保证把瘟神都得冻掉鼻子！”


    
“下雪了？！什么时候的事情！”闻听此言，王洵登时一愣。刚才走得匆忙，他居然没注意天气。


    
对于这一带的天气，当然是以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的意见最为权威。二人互相看了看，相继开口。


    
“昨天半夜就开始飘雪花了。现在还没成规模。不过参照往年的情形，这雪不飘则已，一飘起来，至少也得三五天。”


    
“我看了下云，很厚。没三五天出不了太阳！”


    
“内城中还有空房子给人住么？外城那边呢？需要不需要给群雄下一道命令，让他们腾出些房间来安置百姓？”王洵叹了口气，用试探的口吻向众人咨询。


    
他知道自己这样可能会被大伙嘲笑妇人之仁。然而眼睁睁地看着那些无家可归的百姓冻死，毕竟有些于心不忍。


    
“不会，他们自己懂得照管自己的财产！”又是沙千里，笑呵呵替王洵解惑。“头一天杀人，是为了发泄，也是为了立威。如今，他们发泄过了，也立完了威。剩下的幸存者，便都成了群雄们的私产。冻死一个，就等于一笔损失。虽然不大，但多了也会肉疼！”


    
与中原的战争不同，西域这边，可不讲究什么与百姓秋毫无犯。被征服者，理所当然是获胜者的奴隶。要么给主人做一辈子的苦役，要么被主人卖掉，除了极少的幸运儿有机会重获自由之外，绝大多数人的结局都非常凄凉。


    
但至少，他们眼下还能活着，比起在城破当日被屠戮的人，何尝不是一种幸运？


    
“会不会有人粮食没带够，奴隶多得养活不起？”强忍住心头的烦恶，王洵再次问了一句。这是最后一句，他在心中默念，强迫自己变得冷血。


    
身为使团的最高首领，他首先要为麾下这两千多名弟兄负责，其次是追随自己的这些诸侯，最后才轮到那些无辜百姓。


    
这种冷血的感觉，令人心里很不舒服，但必须去做。


    
“不会。即便粮食不够吃，他们自己也有办法私下解决。以人换物，以物换人。都是明明白白地标价。当年我们被俘后，便是被这般处理的！”沙千里看了他一眼，低声回应。


    
“哦！”王洵终于开了点窍，轻轻点头。的确没必要再多过问了，这是规矩，不同于书本上的仁义道德。更不同于女孩家的鼻涕眼泪。征服者和被征服者都司空见惯。


    
环顾四周，好像只有他一个人不懂。


    
他得尽快努力去“正视”现实。


    
他得尽快努力去适应，做一个合格的征服者。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五章 异域 （三 上）


    
作为征服者，他迫切需要考虑的不是战败一方的处境，而是如何更好地挖掘战争红利。换句话说，他需要继续联合诸侯，替大唐将药刹水沿岸这片土地的控制权彻底稳固住，而不是悲天悯人。


    
柘折城已经拿下来了。有俱车鼻施这个前车之鉴在，药刹水沿岸那些首鼠两端的诸侯，只能放弃先前的观望战略，彻底投向大唐。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此番出使任务，到目前为止已经接近圆满完成，剩下的只是将诸侯们的表文派信使送往长安，然后大伙一道等着那边的封赏而已。


    
一切看起来都非常轻松。然而，具体做起来却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大唐的人口并不充裕，中原百姓轻易也不愿意背井离乡。在以上两个条件的限制下，朝廷对于西域的广袤疆土，只能采取羁縻，而不是彻底消化的政策。包括如今的安西四镇，朝廷也只控制了几个主要城市和战略通道。其余大部分广袤的领土，都完全委派给那些部落头领代为掌管。药刹水诸侯的表文送达长安后，朝廷唯一能做的便是，鼓励封常清统率所部将士继续西进。至于将大食人的势力驱逐之后，留下的势力空档由谁来填补，诸侯之间冲突如何解决，一切都是鞭长莫及。


    
所以，柘折城的地位便凸显了出来。


    
它不但将成为明年安西军远征的一个重要落脚点，而且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要担负起震慑和连通药刹水两岸的枢纽作用。把这座城市经营好了，将来安西军粮草辎重，就不用千里迢迢从中原输送，而可以像大食人那样就地补充。同时，一座已经被战火摧毁，却又迅速恢复了生机的大城，也能让诸侯们更好地认识大唐除战争之外的其他两种实力，在建设和治理方面的力量。


    
这些，都是王洵迫切需要面对并且着手解决的问题。他实在没有太多时间浪费在被征服者身上。然而，当他决定做正事儿的时候，却非常痛苦的发现，自己竟然半点头绪都摸不到。


    
宇文至、宋武和方子陵都是白马堡大营爬出来的，这几年所学，全是如何调兵遣将，运筹帷幄。沙千里和黄万山，最大的本事在于打家劫舍。至于魏风和朱五一，两人前半辈子当过最大的官职是里正，还差点把自己的家底都赔个精光。让他们出面去治理这么大一座城市，还不如直接给他们一根绳索，逼着他们自己把自己吊死在王宫大门前算了。


    
数来数去，众人不得不苦着脸承认，大伙的长处都在破坏上，谁也不擅长建设。而大宛国，并不只剩下了柘折城这一座大兵营。方圆还有数百里膏腴之地需要派人去接收，俱车鼻施留下数十座牧场，也需要派人去掌管。还有若干个先前依附于俱车鼻施的部落，无数散落在柘折城、白水城和拔汉那之间的牧民需要统计，管理。这些有形无形的财富，都是大伙冒着九死一生风险换回来的。王洵如果不尽快将其收归于手，就会白白便宜了别人。


    
“要不，你召见一下那对姐妹花的父亲，我记得他好像是俱车鼻施的收税官？”不忍见众人愁眉苦脸，沙千里试探着向王洵提议。


    
这下，可算捋了王洵的虎须。他腾地站了起来，冲着沙千里大叫，“你到底收了人家什么好处？没完没了地想推荐他？这么大个军营，我就不信找不出个能处理民政的人来？非得用俱车鼻施的爪牙！！”


    
“我这不是看您犯愁么？”沙千里缩了缩脖子，笑呵呵反驳，“再说了，有个地头蛇领着，咱们的人上手也能快些。”


    
大伙强忍住笑，纷纷替沙千里帮腔，“是啊，是啊。咱们就算千金买马骨了。竖这么一个人做榜样，也更容易安抚地方！”


    
王洵心里很不情愿，却拿不出更好的办法。犹豫了片刻，无可奈何地坐了回去，“好吧，去派人把他找来吧。我先问他一些附近的具体情况！然后再决定用不用他！”


    
“不用找，他和几个地方贵胄，今天已经在宫门外眼巴巴地等了整整一上午了。”宇文至摇了摇头，笑呵呵地补充。


    
“等了一上午？”王洵眉头轻皱，对税务官麦尔祖德的为人更是不屑。


    
宇文至倒能理解这些人急于投效的心情，笑了笑，轻声道，“有道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早一天跟您这大唐天使拉上关系，他们心里也能早一天踏实下来！”


    
“又信口开河！”王洵低声呵斥了一句，然后无奈地点头，“那就让他进来吧。我正好也有事情跟他当面说！”


    
众亲卫答应着去宫门外宣人。片刻之后，领进来一个高鼻深目，长者金黄色头发和胡须的白胖子。此人体态看似臃肿，动作却非常麻利。隔着老远，便双膝跪了下去，一边向前爬行，一边大声吟唱道：“勇敢善良的大唐天使，您的仁慈，让天上的神明都为之赞叹。艾哈迈德家的麦尔祖德愿意做您的仆人，永远追随在您的左右。用耳朵聆听您的教诲，用眼睛见证您的伟业，用嘴巴和舌头传播您的威名，用……”


    
“行了，行了行了！”王洵被赞得浑身上下直起鸡皮疙瘩，不耐烦地摆手打断，“站起来说话，我有几件事情需要向你核实！”


    
“仁慈善良的主人，您的睿智如同天上星斗。哈迈德家的麦尔祖德能为您……”麦尔祖德继续前爬，两眼中放出炙热的光芒。


    
“站起来！”王洵受不了对方的马屁，不得不再度打断，“来人，拉他起来，给他搬个座位！”


    
一众侍卫强忍住笑，上前拉起一团软泥般的麦尔祖德，强行将他按到一个胡凳上。刚一松手，麦尔祖德却又火烧屁股般跳起，摆着手辞谢：“天朝使节面前，仆人怎配有座位！大人您有话尽管问，仆人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让你坐你就坐，别啰嗦！”宇文至看不过眼，上前冲着此人的屁股就是一脚。


    
麦尔祖德挨了踢，反而痛快了起来。欠着屁股在胡凳上坐了一个角儿，然后低声表白，“既然主人硬要如此，您的仆人不敢违背，否则……”


    
“行了！”王洵气得直摇头，“我知道你的忠心了。今天我叫你来，是想问问俱车鼻施的领地和人口情况，还有每年的赋税如何？你是他的税务官，应该有点儿印象吧？！”


    
“尊贵的主人，你的目光能洞察一切！”麦尔祖德立刻往前一跳，弓着身子回应，“这两年的户口名册和税务账册，全存放在市署衙门里。您的仆人在主人到来之前，就已经将所有账本藏好了，随时都可以供主人核查！”


    
市易署这个名字，王洵并不陌生。柘折城既然参照长安所建，想必也把同样的衙门给照抄了过来。点了点头，他继续说道：“你做得很好。过会儿我会派人找你交接。但现在，我想了解一下大致情况。你能记得多少，先跟我说说便是！”


    
“启禀尊贵的主人，所有账目，您的仆人都记得清清楚楚！”麦尔祖德好不容易捞到一个表现机会，岂会不努力把握？当即躬了下身，大声回应，“根据今年秋天的最新统计。前大宛国主，不，伪大宛国主俱车鼻施治下，共有男女四十三万七千二百五十余口。其中壮年男子有七万出头，壮年女子十二万三千多，其他是老人和孩子。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贵族的牧奴，并没有统计在户籍册内。您的仆人私下推算，这部分人口大概是六万到十万之间。其中绝大多数是壮年男女，也有一部分是小孩子……”


    
“有这么多？”没等麦尔祖德说完，王洵已经惊得倒吸一口冷气。他先前得到的数据是，俱车鼻施麾下拥众二十余万，其中只有两万多人可以上阵作战。谁曾料想，情报上的数字，和对方的真正实力相差了接近三倍。


    
“启禀尊贵的主人！”麦尔祖德非常擅于揣摩上意，躬了下身，耐心地替王洵解惑，“牧民们通常都居无定所，并且其中很多是整个部落依附于伪大宛国。俱车鼻施只能定期收取羊毛税和屠宰税。并不能完全驱使他们。真的要上战场打仗，还得依靠柘折城和生活在柘折城附近的这些嫡系。”


    
“哦！”王洵轻轻点头。这种情况估计和大唐控制西域的方式类似，也是羁縻为主。统治基础非常薄弱。


    
“此外，贵族的奴隶，平素饭都吃不饱，是不能送上战场的。否则，谁也保不准会出现什么情况！”偷偷看了一眼王洵的脸色，麦尔祖德继续补充。


    
“那倒也是！”王洵再次点头。奴隶们对奴隶主估计平素就视若寇仇。真的被临时武装起来逼上战场，谁也不敢保证他们会不会临阵倒戈。此外，估计俱车鼻施到最后，也没弄清楚自己到底带了多少兵前来。所以败得实在有些稀里糊涂，根本没来得及做全国动员。


    
不等他继续追问，麦尔祖德如竹筒倒豆子般，把其自己掌握的情况，和盘托出。作为药刹水沿岸数一数二的大国，俱车鼻施的领地面积相当可观。东接拔汉那，北临白水城，南致俱战提。向西，则一直延伸到药刹水西岸的大漠深处。


    
在大食人的扶持下，这两年陆续还有不少游牧部落前来依附。导致大宛国的人口总数迅速攀升，国力也节节向上。从某种程度而言，如果安西军再晚几年西进的话，让俱车鼻施消化了这些新归附者，他甚至有可能将拔汉那、白水和邻近的东西两个曹国一口吞下，从而真正的将大宛国重新统一。


    
只可惜，王洵等人来得太突然了些。俱车鼻施本人的根基也过于浅薄。居然一战就失去了所拥有的一切。白白将这两年的积累便宜了后来者。有心全盘将俱车鼻施的势力接收在手，王洵想了想，低声问道：“如果我给你派几个帮手，你多长时间能让那些部落听命于我。我的意思是，不调遣他们上阵打仗，而是保持原样，每年定期向我缴纳赋税，贡献战马和牛羊！”


    
“五十里内的部落，只需要半个月。其他，得等明年开春之后才行。”说起具体事务，麦尔祖德身上立刻表现出几分干练。“启禀主人知晓，牧人们素来尊重强者，一样缴税的话，他们并不在乎把税交给谁！但第一场雪飘下来之后，除了丝绸古道勉强还可以通行之外，其他哪里都去不得。所以您派给属下再多的人手，也不可能向所有部落传宣示您的权力！”


    
在众人的反复灌输之下，王洵现在已经对药刹水沿岸的天气有了大致印象。所以也不敢贸然派人四下游走，以免平白折损了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弟兄。但整整一个冬天都困在柘折城中，什么事情也干不了，想必也是无聊得很。况且经此一劫，柘折城的大部分地段如同鬼蜮。好不容易摆脱了悬在头顶上的刀锋，却连过个热闹年都没有可能了，无论怎么想，都令人心中索然无味。


    
隐约猜到王洵心中的想法，麦尔祖德往前凑了凑，试探着建议，“其实，其实仆人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让周边地域归顺的得快些，也可以让柘折城尽可能恢复往日繁华。不知道主人您，您想不想听？！”


    
“讲！”王洵先是吃了一惊，旋即想到在三年之前，柘折城同样经历过一场洗劫，但转眼就又兴旺了起来的事实。心中也就有了几分期待，带着嘉许的意味看了麦尔祖德一眼，低声命令。


    
“城破那天，大伙都以为这下难逃一劫了。是主人您心怀慈悲，禁止联军进入内城。所以内城中的所有百姓，都感激您的恩德……”


    
“别扯这些，说你的办法！”一提起仁慈二字，王洵脸上就有些发烧，摆摆手，示意对方赶快进入正题。


    
“居住在外城的百姓，眼下都做了各个城主的奴隶。这是诸神对他们惩罚，怪不得别人！”麦尔祖德犹豫了一下，继续鼓动如簧之舌，“但他们身上其实还能挖掘出比做奴隶更大的价值。俱车鼻施当年为了恢复此城繁华，曾经把城中空地免费分给了附近的富豪和往来巨商。居住在外城中的那些家伙虽然没有内城中的有钱，但一个个也颇具身家。国内很多牧场、河滩都归属在他们的名下。如果主人您肯开恩给各位国主一道命令，准许俘虏们自己赎回自己的话。他们自然有办法通知各地的族人，带着赎身钱和牛羊前来向主人您宣誓效忠！这样，主人您不用派出任何人手，便能轻而易举地掌控整个大宛国。”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五章 异域 （三 下）


    
“给诸侯下一道命令，准许俘虏自己赎回自己……？”王洵愣了愣，怎么想怎么觉得这个主意跟绑票勒索差不多。然而反复思量之后，他却不得不承认，麦尔祖德这厮为人不怎么样，所献的计策却着实可行。“赎回来之后呢，会不会有人趁机作乱？会不会有人立即选择离开？”


    
“心中怨气总是有的，可是想作乱，得有那份本事才行！”麦尔祖德见王洵态度松动，赶紧趁热打铁，“至于离开，主人您不必担心。柘折城附近的土地是药刹水沿岸最肥沃的，所处位置，也十分关键。无论商队向东还是向西，这里都是必经之所。有人离开，主人您正好把空余的土地房产接下来，然后一倒手，便能卖个好价钱。那些新来定居的人，肯定都抱着赚大钱的主意，只会比走的人家底厚，不会比走的人家底薄。左右不过两三年的光景，这里就能恢复元气！”


    
“噢？”王洵又被麦尔祖德的才华给震惊了，皱了皱眉，笑着追问，“当年俱车鼻施向外白送城中土地，招徕富人前来定居的主意，想必也是你给他出的吧？！我怎么觉得和现在给我出的主意基本上意思都差不多呢？”


    
闻听此言，麦尔祖德立刻又唱起的赞歌，“睿智的主人，您的双眼比天上的月亮还要明澈！当年那个主意的确是仆人替俱车鼻施所出。但仆人这样做，并非为了讨好俱车鼻施，而是为了早日令此地恢复生机。正如中原的贤者所言，一个好人要心怀慈悲，努力替天下苍生谋福，而不是仅仅为了……”


    
“行了，行了！”王洵才不相信这骨头都没一根的家伙会遵循什么儒家精义，再度笑着打断，“你的办法很好。但具体执行细节上，还需要完善一下。那些城主、国主们已经吃到嘴里的肉，可不是很容易让他们吐出来。还有，赎人的事情，也不能一窝蜂地做。得专门找个地方供双方交割，以免有人拿了钱却不肯放人。这样吧，你先下去拟个具体章程来，我派沙将军和黄将军协助你，三个人商量着做。尽快把事情弄得稳稳当当！”


    
“仆人一定竭尽全力辅佐两位将军！”麦尔祖德大喜，扑通跪在地上，冲着王洵连连叩首，“主人您心肠慈悲，从今往后，整个河中都会传诵您的善名……”


    
“你起来吧，用心做事就好。你不必叫我主人，也不必总说这些阿谀之词！善名也好，恶名也罢，我不在乎！”王洵摇头苦笑。根本不相信麦尔祖德的马屁。最近所行之事，与他心中一贯所持的理念冲突甚大。无关于善，也无关于恶，不过是被周围环境所迫，不得不为而已。


    
如果有其他选择。他不会主动请缨来联络药刹水沿岸诸侯。也不会冒险以区区数百人，硬撼一座高城。更不会容忍有人在自己面前，肆无忌惮地杀人放火。然而，这些不情愿的事情，他都做了，并且一步步走得更远。一点点让自己的心肠变得更硬。变得自己有时候都不认识自己。也许这就是成熟，只是这成熟的滋味，实在有些苦涩。


    
见王洵脸色不是很晴朗，麦尔祖德又磕了头，讪讪地站了起来。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被王洵强行赶鸭子上架，也苦笑着凑上前，与麦尔祖德相见。三人互相客套了几句，便准备一道退下去商议公务。王洵却突然又从沉思中缓过神，冲着麦尔祖德招了招手，低声道：“你也别忙着走，我还有一件事情需要跟你说。”


    
“主人，主人，大人您有话，尽管吩，吩咐！”麦尔祖德实在不知道该如何称呼王洵，说话变得有些结巴。


    
王洵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想了想，迅速做出决定，“其实是两件事。第一，你替我做事，肯定需要个身份。我这里正缺一个司库参军，不妨还先由你来担着。如果做得好的话，日后我便向大唐皇帝陛下保举你，赐你一个大唐的正式官爵！”


    
“多谢主，多谢大人，多谢大人！”麦尔祖德之所以如此下力拍王洵马屁，为的就是在新的政权里边能拥有一席之地。此刻得偿所愿，立刻欢喜得连北都找不到了，跪将下去，重重磕头。


    
“站起来说话。这是军中职务，以后你向我行军礼便是！”王洵不喜欢对方磕头虫般模样，皱着眉头喝令。


    
“诺。将军！”麦尔祖德腾地一下跳起来，肃立抱拳，把一套大唐军礼模仿了个十足十。


    
所有人都被他滑稽的样子给逗笑了，议事厅内的气氛登时一片轻松。王洵也跟着大伙凑了会儿热闹，然后收起笑容，和颜悦色地说道，“还有一件事，属于私事人范畴，原本不该在这里跟你说。但既然你已经来了，就一起处理了吧。你昨日送入宫中的两个姐妹，跟我的性子和不到一处。你今天回家的时候，可以把她们一道带走！”


    
他尽量说得轻描淡写，以免被宇文至等人今后拿来当做笑柄。谁料麦尔祖德闻听，立刻如丧考妣般大哭了起来，想要跪，又不敢跪，佝偻着腰，泪雨滂沱，“大人啊，仁慈的大人啊。您的仆人，您的忠心属下知道，那两个女人笨得厉害，性子也被属下给惯坏了。但大人您大人大量，念在属下对您忠心耿耿的分上，原谅她们一次吧！属下愿意这辈子做牛做马，报答您的恩典！”


    
“这与你对我忠心不忠心有什么关系！”王洵被哭得满头雾水，皱着眉说道，“我相信你的忠心，也相信你的本事。但有道是，牛不喝水别按头。她们两个跟我生活习惯不一样，彼此之间性子也大相径庭。与其留在我身边受冷落，不如早日另寻个好人家嫁了！”


    
在他看来，麦尔祖德先前之所以送女入宫，无非是为了寻个晋身之阶。如今官职也到手了，自己又对他委以重任，那两个姐妹花留不留在王宫内，就无关紧要了。毕竟即便自己将她们留下，顶多也就是做个床伴，连妾都算不上，更没机会替其家族谋取什么好处。


    
谁料不说这些还好，一说出来，麦尔祖德哭得更难过，“大人不喜欢她们，可以打她们，骂她们，指使她们做粗活。无论给她们任何惩罚，属下都不敢有半句怨言。但是，千万别撵她们回家啊。求您了，属下真的求大人您了。发发慈悲，发发慈悲吧！”


    
“留在我身边干粗活？”王洵实在无法理解对方的想法，“胡闹，她们两个是干粗活的样子么？”


    
大唐民风质朴，夫妻之间，讲究好聚好散。无论夫出妻，还是妻休夫，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双方轻易不至于成为仇人，更不会影响彼此今后的婚姻幸福。而妾、婢之类，则属于男人的玩物。可以随意送人、买卖，甚至私下动用家法处死。能像王洵这般好言好语将暖床美婢送还给其娘家，则属于一种被人称颂的善举，对方往往会一辈子铭记在心。


    
谁料想麦尔祖德根本不念王洵的好处，只是一味地摇头哀哭。沙千里在旁边实在看不过眼了，上前几步，低声喝道：“住嘴，你哭什么？大人不是那个意思！”


    
“啊，嗯？”麦尔祖德是典型的吃硬不吃软，立刻止住了眼泪，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看向对方。“大人他，他……”


    
沙千里无奈地叹了口气，又冲王洵轻轻拱手，“启禀大人，这里的风俗，与中原差异甚大。女子如果跟了男人，无论做妻也好，做妾和通房丫头也罢，都是不能再送回娘家的。如果大人您今天非要麦参军将他的女儿带回去。明天，他的族人就得把两姐妹绑在麻袋里，拖到城外用石块砸成肉酱！只有用她们的血，才能以洗刷她们给族人带来的耻辱！”


    
“啊——”王洵这才恍然大悟，瞪圆了眼睛，歉意满脸。他终于明白当自己说出，要送两姐妹回家的话时，为什么二人丝毫也不领情了。原来这居然是比直接杀了她们还狠的惩罚。可这习俗也他奶奶的太不讲道理？莫非整个药刹水两岸的男人，都是从石头缝隙里蹦出来的？


    
麦尔祖德在旁边也恍然大悟，伸出大手，狠狠抽自己的胖脸，“怪小人，怪小人，只顾着担心自己的女儿，没跟大人把话说清楚！小的不敢难为大人，只请求大人先收留她们两姐妹一段时间，等此地改了唐俗，再打发她们回家！”


    
移风易俗，哪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王洵知道这两姐妹估计一时半会儿送不走了，无奈苦笑。感于麦尔祖德的一片慈父之心，他想了想，继续说道：“也罢，那我就在王宫中给她们找个地方暂且居住些时日。但你今天还是抽空去见见她们姐妹，叮嘱一下，别让她们自己再给自己找麻烦！”


    
麦尔祖德是个聪明人，一旦从对女儿安危的恐惧中摆脱出来，便立刻猜到，两个孩子肯定做了什么令将军大人无法容忍的事情。当初送两个女儿入宫伺候铁锤王，是整个家族的一致决定，他纵使心里有一万个舍不得，也需要硬下心肠来执行。如今既然自己混到了铁锤王的身边，家族将来在柘折城中的利益也已经有了保证，有关女儿的幸福，就需要他这个做父亲的仔细考虑了。


    
想到这儿，他双手抱拳，长揖及地，“属下的两个女儿，都生得是柳树条一样的资质。估计做大人的婢女都不够格。但如果有可能的话，属下希望大人将来把她们姐妹带到中原去，赐给家中奴仆做妻子也好，赶她们出门，让她们自己养活自己也好，总归一句话，别再让她们留在此地了！属下在此，先谢大人鸿恩！”


    
一番求肯的话说得不伦不类，其中所包含的赤诚，却清晰可见。王洵无法推脱，只好点头答应了下来。


    
麦尔祖德松了一口气，跟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一道告辞。走到了门口，突然又犹豫了一下，转过身，小跑着回到王洵面前，“大人，属下还有个问题，不知道该不该问？”


    
“说吧！”王洵笑着点头。


    
“大人，大人将来，是准备长久占据大宛国呢，还是像很早以前那样，返回中原，把这里再交给别人代为照管？！”麦尔祖德脸上的表情很犹豫，几乎是咬着牙问出了这段话。随即，扬起头，静静地等待王洵的回应。


    
具体大唐准备采取什么政策来控制河中一带，王洵自己也吃不准。甭看他现在跺一跺脚，足以震动药刹水两岸，但在大唐，却未必有向皇帝陛下进谏的机会。像他这样的四品中郎将太多了，光安禄山麾下就有五百余名。人微言轻，纵然此刻有大功在手，说出的话也未必能让朝中诸公当一回事。


    
然而，这些内幕，却不能透漏给外人知晓。犹豫了片刻，王洵笑着回应，“我还没想清楚。但最近一两年，估计得继续驻扎在此吧！”


    
“噢，是这样！”麦尔祖德心里有些失望，但依旧愿意尽全力报答王洵的恩德，“如果大人准备为此地选一个主人的话，属下建议您考虑一下俱车鼻施。”


    
“你说什么！”不但王洵怒形于色，其他将领们也将手按向腰间刀柄。见过踩着鼻子上脸的，没见过这种不知进退的。刚刚获得了新主公面前站稳脚跟，转眼就替旧主说起情来。


    
“大人不要误会！”麦尔祖德赶紧笑着解释，“大人请听我说，如果大唐准备把这里赐封给当地人的话，阿悉兰达、曹忠节、鲍尔勃，其实都是一路货色。只要地盘大了，人就会有野心。就变得难以掌控。搞不好，过几年便又是一个俱车鼻施。而只有俱车鼻施本人，已经成了被打断了腰的老狼，这辈子，恐怕也没胆子再跟大唐做对了！”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五章 异域 （四 上）


    
闻听此言，众人心中登时火气全消。最近一个多月来，大伙于绝境中求生存，几乎每一步都是被形势所逼，心中根本没有什么太长远打算。


    
亮出旗号，是迫不得已。主动攻击柘折城，是死中求活。当着诸侯的面与俱车鼻施决一死战，更是临时起意，事先没经过任何规划。至于将来谁会填补俱车鼻施消失之后留下的势力空白，大伙压根儿连想都没想过。更甭说用何种手段长期地确保新崛起者对大唐的忠诚了。


    
“据属下所知，当日俱车鼻施便是从派往拔汉那的细作口中，得到了有关使团的具体情况，然后才决定出重金收买马贼攻击大人。而就在大人悬师城外之时，还有不少诸侯，偷偷地派人潜入城内，跟俱车鼻施串通消息。”见众人终于开始理解自己的良苦用心了，麦尔祖德大受鼓舞，继续低声补充。


    
这些都完全是事实，没人能够否认。从入城后发现的蛛丝马迹中来分析，王洵确信，最早将使团情况泄露给俱车鼻施的，就是阿悉兰达本人。而在当使团于城下按兵不动之时，除了曹氏兄弟外，其他诸侯，起初都抱的是两头下注心思。正是利用了诸侯们这种心理，他才能从容地布置好了最后一个局，将使团的真实兵力，以最快速度传进了柘折城，传进了俱车鼻施麾下几乎每一名亲信的耳朵。也正是因为得知了使团一直在虚张声势，俱车鼻施才不得不硬着头皮带领一支士气低落到了极点的军队，出城与使团决战，以期挽回失去的威信，结果被打了个落花流水。


    
等了片刻还是没有得到王洵的回应，麦尔祖德想了想，继续鼓动如簧之舌，“眼下虽说各路诸侯对大人您唯命是从，可谁也不敢保证他们得到整个大宛国之后，心里会怎么想。有道是，多一分实力就多一份野心，除非您驻扎在这里永远不走了，否则……”


    
话未说完，已经被王洵用手势打断，“你先下去做事吧！”皱了皱眉头，他脸上露出了几分不耐烦的表情。“其他先不用管。先把我安排你做的事情处理好了再说！”


    
“这……，属下遵命！”麦尔祖德不知道自己哪句话说错了，心里约略有些失落，却依旧笑着向王洵行了个礼，转身退下。


    
自有亲兵上前，将他领往幕僚们处理公务的偏殿。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互相看了看，也相继向王洵告辞，前去帮助麦尔祖德一道谋划开释俘虏事宜。待三个人的背影都去得远了，宇文至慢慢走上前，低声说道：“那姓麦的家伙为人虽然差劲了些，所出的主意却未必是错。咱们反正不可能永远驻扎在这儿，立哪个傀儡其实最后都一样。别人多少还都有自己的家底儿，俱车鼻施却连存放在沙漠中的保命老本儿，都被你派人给连锅端了。日后他除了老实听话之外，恐怕根本没有别的选择！”


    
早在决战之前，王洵已经悄悄下派了一哨兵马，绕道去抄俱车鼻施藏在沙漠中的应急之资。如今这路兵马正押送着抄到的辎重细软往回赶，如果不是天气耽搁了行程的话，两三日之内，便能将缴获送到城中。失去了最后这点家底，俱车鼻施可以说彻底陷入了绝境，没粮，没钱，没援军，连做一支有实力马贼都不可能，更甭说找机会复国了。


    
心里清楚这些情况，所以方子陵的意见跟宇文至差不多。大体上也觉得麦尔祖德给大伙出了个不错的主意。“是啊，经此一劫。除了死心塌地地投靠大唐之外，俱车鼻施已经没了其他选择。如果咱们肯饶恕他，选他回来做大宛国主。日后不但他自己未必鼓得起造反的勇气，即便哪天又被猪油蒙了心，有今日的前车之鉴在，他手下的弟兄们也没胆子追随！”


    
“嗯！”王洵低声沉吟，依旧拿不准主意。当日他曾经亲口答应替义和公主讨还血债，如今因为形势变化，就要自食其言，怎么想也觉得问心有愧。


    
民壮出身的魏风想法却跟前宇文至、方子陵两人不太一样，看出王洵内心的犹豫，上前半步，大声说道，“如果大人长期能留在这里做节度使就好了。就不用再考虑选择谁来做大宛王了。这附近的田地我粗略看了看，很肥。又靠近水源，好好打理打理，养活几十万人都不成问题！”


    
“胡说！”王洵再度皱起眉头，冲着魏风低声呵斥。“节度使也是说做就能做的？朝廷现在总共才有几个节度使！没事儿带人出去巡城，别在这里跟着瞎掺和！”


    
“嗯，诺！”魏风被训得一缩脖子，拱拱手，倒退着走了出去。朱五一、万俟玉薤、王十三等人本来想开口，见魏风挨了训，也纷纷低下头，把话全咽回了肚子内。


    
宇文至笑着摇头，低声道：“其实他的话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交给谁，都不如咱们自己握在手中放心。大宛节度使这职位有点难度，朝廷那边估计舍不得。但如果请封帅帮忙努努力，咱们自己再上下打点一番的话。凭着咱们破城灭国的功劳，授你一个大宛都督名号，应该不算什么问题！”


    
“要去你去，我可没心思一直留在这蛮荒之所！”对于宇文至，王洵不能跟其他弟兄那般呼来叱去，摇摇头，笑着否决。


    
大宛都督这个职位虽然能坐拥一方，上马管军，下马管民，在他心目中，却远远比不上中原一个普通的州刺史。从朝廷角度上讲，也不会让一名武将长期地驻守在同一个地方，慢慢地经营其自家势力范围。


    
以王洵目前的了解，放眼大唐，除了已经尾大不掉范阳军之外，其他军镇的节度使任期几乎没有超过五年的先例。把大好五年光阴浪费在这儿连中原一个郡城都没法比的地方，整天跟乱七八糟的事情打交道，还不如回到封常清帐下，继续在两军阵前纵马驰骋。


    
“我……”宇文至咧嘴而笑。“我要是有你这种人脉和威望，肯定会留下来。着急回军中有什么好，边令诚只要一天不滚蛋，咱们还得看一天他的脸色！”


    
“我等有这份功劳在手，边令诚恐怕也不能再像原来一般对咱们为所欲为！”提起当日出使的缘由，王洵便忍不住摇头。如果当日不是边令诚苦苦相逼的话，今年冬天自己恐怕就要在军中平淡虚度。谁曾想到，万般无奈之下做出的一个选择，最后还真被自己闯出了一条路来。


    
到现在，他已经不太憎恨边令诚，反而在内心深处隐隐对此人有一些感激。不是此人，自己恐怕永远都要庇护在封常清的羽翼下，凡事第一便想到背后的依仗，永远学不会独自去面对困难。


    
见王洵总是油盐不进，宇文至气得暗自咬牙，“即使边令诚再动不得你，还有杨国忠和高力士呢？如果你连自立门户的心思都没有的话，什么时候才能找他们报仇？”


    
“行了，虽然在座都是自家兄弟，你也不能信口开河！”王洵心里最不愿被触碰的伤疤再度被揭开，不觉有些恼怒。自从发现连封常清都不愿意招惹杨国忠等人之后，他便明白，自己当初那些报仇的话，是多么的幼稚可笑了。即便升官升得再快，十几年后就做了封常清的副手，安西军都护府副大都护，他顶多也只能令杨国忠和高力士等人对自己有所忌惮。若是想把当日二人加诸于自己头上的种种恶行报复回来，依旧是白日做梦。


    
除非自己起兵造反。猛然，一个怪异的念头涌上心底，令王洵不寒而栗。扭过头去看宇文至，却依稀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几分期待。“咱们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全是因为背靠着大唐！”他笑着说道，声音却显得有些无力，“眼下咱们手中也不过才两千来号弟兄，能震慑住诸侯别闹事就不错了，根本没时间考虑其他。况且眼下俱车鼻施躲在哪里还不知道呢，有什么想法，也得把他先抓回来再说！”


    
不敢确定好朋友今日再三劝说自己去争大宛都督职位的举动，是不是包含着什么其他暗示。王洵也不敢往深处想。找个机会将话题岔开，寥寥草草处理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天色也就开始暗了。外边的雪越下越大，议事厅里边的气氛也越来越冷。终于，方子陵顶不住，第一个起身告退。魏风、朱五一等人也陆续找借口离开。宇文至本来还打算跟王洵再聊上几句有关大伙日后发展的问题，见他始终心不在焉，也站起身，带着几分失望告别而去。


    
王洵自己坐在空荡荡的大厅中觉得索然无味，便挥挥手，宣布全天的公务告一段落，自己也起身离开。


    
经历了一个下午，地面上的雪已经很厚了。士卒们来不及清扫，整个大宛王宫，显得干净而又空旷。


    
拜大雪所赐，空气中那股尸体的臭味总算淡了些，不至于熏得人喘不过气来。几处城破时被战火波及的宫墙，也被雪花遮盖住，再也看不出任何痕迹。漫长曲折的甬道两旁，几株叫不上名字的老树，孤零零地站着。它们已经长到了合抱粗细，不知道于王宫中站立了多少年，亲眼目睹大宛国换了多少个主人，却始终保持着原来的模样，无喜，亦无悲。


    
王洵突然觉得心里很烦躁。


    
走在路上，忽然迷失了方向的烦躁。他现在终于安全了，短时间内，不会再被轻易当做棋子牺牲。而那些曾经的仇家，也不会再轻易找他的麻烦。但是，他却发现自己突然失去了人生目标，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道路该如何选择。


    
报仇，这辈子基本没什么指望。继续追逐功名，好像也没什么意思。如果人生就是一味地向上爬，向上爬，将头顶上的人拉下来，将阻碍自己的人踩在脚下。这条路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每当你踩下去一批，抬起头，就会看见更高的一批。踩来踩去，爬来爬去，永远没有止境。


    
想着沉沉的心事，他的脚步就迈得越来越大。一不留神，已经把几个侍卫给甩在了身后。猛然间，甬道边的老树后闪出一道雪影，向前跑了几步，直扑他的胸口。


    
王洵即便没做任何提防，也不会轻易扑到。凭着本能将身体向旁边一侧，随即左腿横扫。只听“扑通”一声，来人被扫了个正着，落在雪地上滚成了一只白毛狮子。


    
“抓刺客！”万俟玉薤和十三等人叫嚷着扑上，七手八脚，将来人按了个结结实实。还没等他们掏出绳索，雪地中又响起一个稚嫩的哭腔，“别，别打了，是我。我，不是刺客。不是刺客！”


    
“是你？”王洵听着声音有些耳熟，命人挑过来灯笼细看，入眼的是一张青涩的面孔。


    
这个孩子大伙都认得。当初曾经替他师父穆阳仁与唐军接洽投降事宜，随后俱车鼻施翻脸不认账，又派其出来向大伙下战书。城破后，东曹国的兵卒在敌楼的柱子上发现了奄奄一息的他，弄不清其具体身份，便连同他师父的遗体一道交给了唐军。


    
念在这孩子当初明知道回城后必死，也宁愿与自家师父患难与共的分上，王洵请了郎中给他治伤，并且专门为他在王宫中腾出了一间屋子静养。谁料小家伙刚一能下地，就冒冒失失地跑了出来。


    
看到刘馆鼻青脸肿的模样，王洵哑然失笑。摆摆手，命人将其放开，和颜悦色的追问道，“小刘倌儿，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我想见你，他们不肯替我通禀！”刘馆抹了把鼻子上的血迹，抽抽搭搭地开始告黑状。“所以，我就躲在你可能经过的路上，堵，堵着你！”


    
“你找我？”闻听此言，王洵愈发觉得奇怪，“你找我有事情么？还是有什么忙需要我帮？”


    
“是，师父，师父托我带，带句话给你！”又狠狠在脸上抹了几把，小刘馆断断续续地哭诉，“师父，师父临死前，托我，托我跟你说。他说，他说当年被高大将军丢下的，不止是一捧沙那三两百人。都被，都被各位国主，城主当奴隶给瓜分了。如果，如果有可能的话，请将军大人发发慈悲，把，把他们都救出来，带，带回中原去。哪怕，哪怕回去后就死掉，也别让他们再做一群孤魂野鬼！”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五章 异域 （四 下）


    
“带他们回去？”猛然间，仿佛有一团雪砸在了胸口，王洵烦躁不安的心脏骤然冷却。


    
老实说，他瞧不起穆阳仁这类没骨头的家伙。此人做事瞻前顾后，说话云山雾罩，心志也摇摆不定，几乎集所有市井无赖的缺点于一身。然而，此人临终之前的遗愿，却令他肃然起敬。


    
王洵猜不到在人生的最后一刻，穆阳仁想到了什么。但他自己却突然间领悟到了很多。有关长安城中的沉闷与压抑，有关从天而降的无妄之灾，有关安西军中遇到的是是非非。一下子，所有这些令他愤懑、委屈、烦躁不安的往事就都变得淡了起来，变得如同空气中的腐烂尸体味道，被纷纷而降的大雪慢慢洗净、漂白，慢慢变成一种陈旧的回忆。


    
“我答应你！”伸手将刘馆拉过来，轻轻拍去他身上的雪，王洵郑重承诺。“答应你师父，尽量找回怛罗斯之战中被掠往各地的俘虏，带他们回大唐去。”


    
北风夹着雪花扫过树梢，发出呼呼的声响。天空中，仿佛有人在呜咽，但王洵的心在这一瞬间却沉静无比，“其实我早该想到这些，只是被一些杂事给弄晕了头而已。谢谢你提醒我，谢谢你师父。他是条汉子！”


    
“师父，师父！”听一个威震西域的大唐将军如此评价自己的师父，刘馆感动得满脸是泪，“师父，师父，师父说，他从来没做任何对不起大唐事情！”


    
“我知道。知道！”王洵将孩子揽在怀里，轻轻点头。比起穆阳仁的那些作为，他和宇文至都应该感到惭愧。他们两个虽然受了很大委屈，但好歹也做了武将，享受过大唐的若干好处。而穆阳仁呢，他又曾经从大唐得到过什么？一个在市井民间挣扎讨生活的无赖，一个流放到数千里之外的囚徒，一个被高仙芝抛弃在怛罗斯西岸的棋子，一个从奴隶主手下逃出来，却有家归不得的流浪汉，一个曾经跪着求生，最后却站着走向死亡的热血男儿！


    
从始至终，大唐没给过他一点儿好处，但是他，却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故国。


    
他是个草民。几千万王洵不曾低下头去看，无暇去认识的草民之一。


    
他们却比王洵更清楚，什么才是真正的高贵。


    
“你呢，你今后有什么打算？是回自己家，还是继续当道士？”沉默了片刻，望着刘馆瘦棱棱的身体，王洵带着几分怜惜的口吻询问。


    
“我，我没有家！”见师父的临终遗愿终于有了着落，刘馆小脸上露出一缕灿烂的微笑，“我也不是道士。师父，师父的道士身份，也是拿来蒙人的。如果，如果你不嫌我小。我想跟着你，当，亲兵，当，当将军！像你一样，当大唐的将军。”


    
“当将军！”众人被刘馆的话逗得相顾莞尔，“那你年龄可是太小了些。咱们大唐，还没出过这么小的将军呢！”


    
“你骗人！师父，师父说，当年，有个姓甘的，十二岁就做了宰相。”刘馆将脖子一梗，气汹汹地反驳。


    
“你说可是甘罗，他可是黑头发黑眼睛啊。哪个像你，黄头发蓝眼珠，一看就不是我们唐人！”存心拿小孩子解闷儿，万俟玉薤数着对方身上的胡人特征开涮。


    
“你也不是唐人！”小刘馆立刻反唇相讥，“唐人没有你这么高的颧骨！他也不是！”把头一转，目光继续扫向王十三，“唐人不像他这么矮，还是罗圈腿！”


    
登时，万俟玉薤和王十三如同被蜜蜂蜇了般侧过头去，脸上的表情好不尴尬。从严格意义上说，他们两个身上的确都淌着异族血统。特别是王十三，原本是倭国使节的家奴，辗转挣扎了近二十年，才终于获得了一个唐人身份。平生最忌讳的是别人当面揭自己老底，此刻被小刘馆一语戳破，虽说是童言无忌，也气得两眼直冒火星。


    
谁料小刘馆还有下文，语锋陡然一转，大声补充，“但是师父说，只要愿意说大唐的话，穿大唐的衣服，遵守大唐习俗的，无论长得什么样，都可以做唐人。刘馆是师父从死人堆里拣回来的，刘馆不知道自己是谁的儿子。刘馆会说大唐的话，愿意穿大唐的衣服。刘馆就是唐人！”


    
“对，对，对，你就是唐人！”王洵对小刘馆又敬又爱，抚摸着他的头，笑着承认。“我可以收下你做个亲兵。不过，我得先给你找个师父，让他教你练武！”将头在侍卫当中扫了一圈，他的目光最后又落在了王十三身上，“怎么样？十三，有心思收个徒弟没？”


    
“将军大人有命，十三怎敢不从！”王十三满脸不情愿，冲着王洵轻轻拱手。


    
“徒儿拜见师父！”小刘馆为人极其机灵，立刻上前跪倒，冲着十三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起来，起来，赶紧起来！”王十三的心肠登时软成了一锅面条，慌不及待地蹲下去，用双手将刘馆搀起。扶到半路，猛然又想起了什么事，把脸一板，大声说道：“你当我徒弟可以，但我可得把丑话说前头。武艺全是练出来的，从没有什么捷径。如果若是吃不得苦，就趁早向大人讨些钱，在城中开个小铺子去讨生活！别跟着我丢人现眼！”


    
“师父放心，徒儿不怕吃苦！”小刘馆向王十三作了个揖，郑重答应。


    
“那就好，那就好！”王十三将孩子拉到自己身边，唯恐被别人抢走了般护在手臂之下。大伙看到他这般模样，忍不住哑然失笑。随着笑声，院子里的灯火便明亮了起来，天空中的北风也变得不那么刺骨。


    
“师父，徒弟也有个请求，希望师父能答应！”小刘馆从王十三腋下探出半个脑袋，小眼睛滴溜溜乱转。


    
“说吧！只要有道理，我就答应！”王十三越看小家伙越觉得顺眼，信口答应。


    
“我，我前一个师父，其实，其实也是个好人。”刘馆看着王十三的脸色，慢吞吞地祈求，“他，他死得挺惨的。我，我想给他立座像样点儿的墓。我，我没钱儿，师父，师父你能不能先，先借我一点……”


    
“你个臭小子！”王十三没想到徒弟第一次开口，就是向自己借钱。扬起巴掌，就给了对方一记。甭看手落得挺快，打在身上却轻飘飘的，根本没什么声音。“好吧，算我上辈子欠你的。他的遗体已经被葬在城外了，明天一早，咱们就请木匠打一副漂亮棺材。重新安葬了他。”


    
“谢谢师父！”小刘馆立刻又跪了下去，冲着王十三重重磕头。


    
王十三伸手将徒弟拉起来，突然间心中好生感慨，“你那师父，其实也算个人物，就是运到差了一些。不过，有你这么一个徒弟，他死后估计也能闭上眼睛了。你以后跟着将军大人好好干，混出个人样来！他死后有灵，也会觉得高兴。这些其实都是废话，我估计，不用我啰嗦，你将来也不会辱没了他。”


    
“王校尉，是不是想儿子了！”亲兵们看到王十三满脸慈爱，笑呵呵地打趣。


    
闻听此言，王十三脸上的柔情立刻消失不见，将胸脯一挺，气沉丹田，“滚。大丈夫惟愿马革裹尸！老子还没当上将军呢，哪有功夫想家？！”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周围的气氛也愈发轻松。王洵跟着大伙笑了一会儿，心中的郁结消失殆尽。冲着十三挥挥手，低声叮嘱，“今天放你一晚上假，你先带着小家伙下去吃饭吧，不用跟着我了。”


    
“将军大人您……”王十三愣了愣，凭着直觉追问，“您还有公务要处理么？已经这么晚了，并且天上还下着雪！”


    
“本来没有，但现在有了！”王洵指了指小家伙，笑呵呵地解释，“我得先找个人问问，那些流落在各城主手下的弟兄，现在基本上是什么情况。等问清楚了，也好找各城主、国主们当面要人！”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五章 异域 （五 上）


    
话说得虽然轻松，具体实施起来，却不那么简单。当年高仙芝带领着安西都护府两万正军，五千多辅兵，连同拔汉那、葛逻禄、白水城仆从一万余，总计近四万大军与大食人决战，危急关头，却被葛逻禄从背后狠捅一刀，以至于全军溃败。最后撤回安西境内的弟兄，还不到两千。剩下的要么做了孤魂野鬼，要么被大食联军俘虏，专卖给了药刹水沿岸各地诸侯。


    
那些辅兵当中，多是些工匠、马夫、兽医之流，因为没什么战斗力，且具备一技之长，所遭受的境遇还好，即便被买走后，也能在新主人家中混碗温饱饭吃。那些纯战斗兵种，则被视作了眼中钉。大食人将他们钉上镣铐，分散发卖。新主人则日日派他们做最重的活，吃喂牲口的东西，还不肯将脚镣打开，唯恐他们暴起反抗，或者找机会逃走。


    
眼下药刹水两岸诸侯虽然都奉大唐为主，王洵却无法强令他们交出当年的俘虏。首先，双方是盟友关系，一道攻破了柘折城。无论诸侯出没出力，都没有打了胜仗反而要交出一部分奴隶道理。其次，王洵手中兵力只有两千出头，单独对付任何一路诸侯都不甚充裕。凭着大胜之威，还能暂时震慑住各路盟友。万一把盟友们都逼到对立面，他将面临的局面，可不止是前功尽弃那么简单了。


    
反复思量之后，他认定此事不能用强力逼迫。而与诸侯们比拼阴谋诡计的话，他和宇文至等人就显得太嫩了些。并且对诸侯们的心思也算不上太了解，无法做到知己知彼。


    
“大人何不把姓麦的家伙找来问问？”万俟玉薤见王洵想得辛苦，凑上前，低声提议。“与诸侯打交道的话，他肯定比咱们在行！”


    
王洵心中对麦尔祖德的信任还有所保留，并不想让此人参与过多军中事务。然而此刻他麾下也的确没有谋士可用，想了想，低声问道，“这么晚了，他还没走么？”


    
“属下刚才出去吩咐人拿木炭时，看见他正往后宫那边去！这会儿，应该还没有离开！”万俟玉薤做侍卫做得很尽职，很多王洵自己没注意到的细节，他都记在了心里。


    
经此提醒，王洵才想起来，自己白天曾经准许麦尔祖德到大宛王宫中去安慰他的两个女儿，便笑着摇了摇头，低声吩咐，“那就把他找来吧。连同沙将军和黄将军，如果还没休息的话，也一并请过来来。对于这里的情况，他们两个肯定比我熟悉！”


    
“诺！”万俟玉薤拱了拱手，快步退下。不一会儿，便将麦尔祖德、沙千里、黄万山三人请到了议事厅。三人不知道王洵找自己的目的，一进门，便拿出份手稿来，由麦尔祖德带头说道：“启禀将军，关于开释俘虏的事情，我们已经商量出了一个大概办法。但是我等才疏学浅，其中难免有遗漏之处，还请将军不吝指正。”


    
说着话，双手将手稿捧到了帅案之前。


    
“这么快？！”王洵有些惊诧三人的办事速度，一边伸手去接，一边笑着褒奖。“有劳三位了。王某还以为至少需要等到明天呢！”


    
“主要是沙将军和黄将军见识高明，属下只不过帮忙拾遗补漏而已！”麦尔祖德为人乖巧，知道自己这个新投靠者，无论如何都不能跟王洵身边的老弟兄相提并论。所以甘愿俯身做小，把功劳全向沙、黄两人身上推。


    
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都是磊落汉子，倒不肯贪图这点儿小便宜，赶紧摆摆手，笑着否认，“大人别听这厮谦虚。整个章程基本都是这厮拿出来的，我们两个根本没帮上什么忙！”


    
“两位将军客气了。没有你们二位把关，小人怎么可能做事如此顺手！”麦尔祖德天生一条老泥鳅，言谈之间，便拉近了与沙、黄两人的距离。


    
他越谦虚，沙千里和黄万山越不好意思，齐齐冲王洵拱了拱手，大声解释，“麦参军熟悉民政，做事非常有条理。我们兄弟两个今天跟在他身后着实受益匪浅！”


    
“是两位将军看得长远，不像属下，总是顾着眼前那一点点光亮！”麦尔祖德也向王洵拱手，死活不肯居首功。


    
“行了！三位一起做事，功劳也都是一样的！”王洵见三人推让起来就没完没了，只好笑着出言打断，“我会把它记下来，日后与其他功劳一道向朝廷为三位申请嘉奖。不过今天我找你们三个，还有另外一件事情。黄都尉、沙都尉、麦尔祖德参军……”叫着对方的官称，他耐心地询问，“当日怛罗斯之战，我安西弟兄，总计有多少人落到敌军手里。你们三个有没有个大概印象？”


    
“这个……？”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脸上的表情立刻凝重了起来，想了好一会儿，才由沙千里带头，咬着牙回应，“当年高帅方寸大乱，竟然命令陌刀手头前砍自己人开道。几个从西域来的部族，又争抢着逃命。弟兄们被陌刀砍，被敌人杀，被盟友马踩人踏，血水把整个山谷都染红了。属下和黄兄弟是被埋在了马尸体下，最后才捡了一条命回来。但过后不敢靠近任何大城，也没有亲眼目睹被俘虏那些弟兄们受人欺凌的惨状，所以，算不清到底多少弟兄被俘。但大体上估计，至少有八千到九千的样子吧！”


    
“不过其中一半儿是辅兵，正兵没带伤就被放下兵器的，估计没几个！”唯恐王洵将当年那支安西军瞧扁了，黄万山赶紧补充。


    
对此，王洵倒是深信不疑。此时大唐乃天下第一繁华之国度，从官员到百姓，几乎每个人都把骄傲刻进了骨子里。所以外人投靠过来，大伙能欣然接纳。唐人向外敌投降，无论其当初有多少理由，都会鄙夷一辈子。


    
到底大唐是因为其强大，所以才包容。抑或因为其包容，所以才强大。王洵也弄不明白。反正他相信自己遇到同样的情况，肯定会血战到生命最后一刻。这一点无关于对朝廷的忠诚，而是对家园，对本族，对自幼生长土地，对将自己养大的云姨，对陪着自己长大的紫萝等人，本能地一种归属感。无论遭受多少磨难，也很难令其淡化下去。


    
所以，王洵才不想让那些已经留了血的前辈们，继续在别人的马鞭下流泪。他们已经尽力了，他们应该得到更好的归宿。以前安西军没能力西进，所以也无法对他们施以援手。如今自己既然已经代表大唐天子，接受了各路诸侯的投效，就有理由把他们都救出来，带回中原去。


    
“你呢，当年在俱车鼻施麾下，参与过此事么？”想到这儿，他将头转向麦尔祖德，低声追问。


    
“属下！”麦尔祖德愣了愣，脸色约略有些尴尬，“不敢欺骗将军大人，属下当年的确在柘折城中，替大食人操办过买卖战俘的勾当！不光是唐人，还有很多部族武士，当年都被大食人集中到了柘折城中，按照各自的本领、体格、年龄，随意出价，谁给的钱最多，谁就能把他们领走！”


    
“嘿！”沙千里和黄万山二人同时冷笑，看向麦尔祖德的目光透出几分凌厉。


    
麦尔祖德知道这事儿早晚需要对王洵有个交代，索性竹筒倒豆子，把一切都说了出来，“胜者占有一切，败者为奴为婢，这是药刹水沿岸自古就有的规则。大食人也一个样。只不过他们更贪财，更肆无忌惮些。几位将军别怪属下。当年属下是俱车鼻施的臣子，眼里只有自家主人，没有大唐。如今属下既然决心投效大人，自然一切都为大唐谋划，同样不敢有丝毫保留！”


    
“知道了，你继续说！被俘的唐军将士总计有多少人，都卖到哪里去了？！”虽然清楚对方的话句句在理，王洵心里依旧觉得极其不舒服。摆摆手，命令麦尔祖德尽快转向主题。


    
“大食人拿出来公开发卖的，大概是七千三百人出头。这里边大概三千多是辅兵，非常容易区分，看眼神就能看出来，也最好卖。因为他们通常都比较温顺，并且有一技在身。其中木匠、皮匠或者泥瓦匠最为抢手……”


    
“应该不止这么多。辅兵不懂得打仗，跑得也慢！”没等麦尔祖德说完，黄万山大声打断。


    
“的确如此！”麦尔祖德坦然承认，“会造纸、会算账和会打造兵器铠甲的，大食人自己都当宝贝带回了老家，根本不肯分给他们的盟友。”


    
“其他人大致去向呢？今天城里这些诸侯，恐怕每个人都买了不少吧！”王洵不想追究这些细节。无论正兵还是辅兵，在他眼里都是唐人，都值得他全力营救。


    
“大人明鉴，今天在城里这些诸侯，当初有一大半儿是跟着大食人身后的。只有拔汗那，白水城、东西两曹，当时心向大唐。他们四家没资格参与战俘买卖，但过后，也从其他诸侯手中转买了不少奴隶，其中也包括唐奴。”麦尔祖德躬了下身，正色回应。


    
“具体数字，你记得么？”王洵越听越冒火，皱着眉头追问。


    
“属下记不得每家诸侯最后分到手的具体数字。但当年的账本，属下到存了一份！随时可以找出来献给大人！”麦尔祖德点点头，低声答应。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五章 异域 （五 下）


    
“那你还不赶紧找出来！”沙千里第一次在王洵面前暴露出了他急躁了一面，上前几步，一把抓住麦尔祖德的衣领，“你还留着它干什么，等着以后再投靠新主人么？”


    
“将军您错怪小的了！小的可以对漫天神明发誓，没有那个意思。”麦尔祖德丝毫也不生气，轻轻将沙千里的手推开，笑着解释了一句。随即。转头向王洵躬了下身，沉声问道，“敢问将军大人，您真的想救他们回来么？”


    
“当然！”王洵听出麦尔祖德话里有话，点点头，大声命令：“别卖关子，有什么好办法，你尽管说出来！”


    
“那您得让沙将军和黄将军答应，不准他们打我！”麦尔祖德低声提了一个条件，然后小心翼翼地四下张望。


    
“行！”王洵想了想，郑重作出承诺。


    
麦尔祖德向旁边挪了挪，尽量离沙千里远一些，以免后者突然暴起伤人。“在城中重开奴隶市场，准许诸侯自由买卖人口。然后您暗中派人出高价，把所有具备唐人血统，或者看上去外表像唐人的奴隶，全都出高价买下来！诸侯见到有利可图，肯定会尽快回去拉人。”


    
“我把你个……！”沙千里气得两眼通红，挥舞着拳头欲打，却被黄万山死死拉住，“别冲动，听听他的理由。”后者强忍悲愤，低声劝阻，同时恶狠狠地瞪了麦尔祖德一眼，警告他不要再卖小聪明。


    
“那些唐奴……”麦尔祖德又往后退了退，尽量与沙千里保持在某个安全的距离之外，低声补充，“那些弟兄这几年的境遇并不太好。不会干活，又难以管教。对各城主、国主来说，基本上等于废物。但既然是花钱买回来的，大人如果让诸侯们白白交出，他们肯定不愿意。说不定有人会在背后捣鬼，偷偷地把弟兄们杀掉。宁可自己留不下，也不让大人您白得了这份便宜。但大人您花钱买，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诸侯们爱财，没有看到钱却不赚的道理！”


    
“嗯！”经历了这么多磨难，王洵的性子已经比在长安时沉稳了许多。虽然心中觉得很不舒服，还是认同了麦尔祖德的建议，“就交给你去办，你能办得好么？”


    
“承蒙大人信任，属下非常荣幸！”麦尔祖德躬了下身体，欣然领命。随即，又指着桌案上的文稿说道，“属下建议把这件事，和开释俘虏的事情混在一起。这样就更不着痕迹了。诸侯起初不会有提防，待发现大人的真实意图后，人已经运到了城外，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嗯！”那份文稿王洵还没来得及看，听麦尔祖德说得肯定，少不得临时抓起来翻了几眼。一瞥之后，目光便吸引住，再也挪动不开。


    
麦尔祖德小心翼翼地看着王洵，目光中充满了期盼。这是他决定投靠大唐之后，第一次有机会展露本领。能不能在铁锤王身边站稳脚跟，就在此一举了。


    
沙千里和黄万山也同样一眼不眨地盯着王洵，希望自己下午时的一番心血，能得到对方的认可。


    
他们两个虽然鄙夷麦尔祖德的为人，协助麦尔祖德做事情时，却非常认真，并且不耻下问。而麦尔祖德作为新投靠者，在大唐没有任何根基，也需要巴结两位铁锤王身边的老人替自己撑腰。


    
三个家伙怀着各自的心思，互相客客气气，倒也配合得如鱼得水。整个方案规划得条理清晰，步骤完整，让人很难挑出毛病来。


    
“这个，你说西市，场地大小充裕么？”直到翻完最后一页，王洵才带着几分欣赏之色缓缓地放了下来，笑着向麦尔祖德询问。


    
“启禀大人，西市那边共有二百四十二间店铺，每间都自带仓房和后院，同时安排下一万人都没问题。并且，赎金不会同一天到，诸侯开释俘虏时，也必将根据对方的身份待价而沽。不会立刻把所有俘虏都脱手！”谈起市政管理和生意经，麦尔祖德立刻变得头头是道。


    
“有这么大？”王洵愣了愣，有点儿不相信对方的描述。柘折城的外围结构他曾经仔细研究过，规模大抵与疏勒相当。没想到在城墙之内，居然还别有一番天地。


    
“当然！”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麦尔祖德非常自豪地向王洵介绍，“大人有所不知，柘折城兴建的时候，受咱们大唐影响颇深，据说格局完全照抄了万里之外的长安。城内每一寸土地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不像其他几个城市，房子建得东一座，西一座！”


    
看见王洵的脸色没有不耐烦的迹象，他继续补充，“大人您现在所居住的王宫，和王宫周围的内城，处于城的正北方。出了内城，便是金光大街，横穿整座城市。金光大街往北，先前都是些官员的居所。往南，便是东西两市。都是半封闭结构，非常容易管理。大人您只需要派遣少量人手，将其收拾干净，就可以重新利用起来。西市比较宽阔可以用作俘虏买卖场所。至于东市么，也可以同时对外开放，供城中百姓和诸侯的随从们交易日常生活所需。这样，即便是在冬天，城里也能迅速恢复生机。大人您也可以从市易署衙门中，收到一部分商税，发给弟兄们做军饷！而弟兄们拿到军饷之后，再把它花出去，就又促进了市井的繁荣……”


    
对于如何做买卖，拿钱生钱，用利滚利，王洵倒是不陌生。只是很久没为此道而已。如今重新听起来，心中立刻感觉到几分亲切。一边听，一边笑着指出几处疑问。


    
麦尔祖德没想到杀人不眨眼的铁锤王大人居然也懂得做买卖，心中大生知遇之感。立刻带着几分谄媚，仔仔细细将自己的具体想法解释给王洵听。宾主二人你一句，我一句，越说越投机，很快，便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王洵不想把诸侯们逼到自己的对立面去，所以事事都防微杜渐。麦尔祖德三年之前，就有帮助大食人坐地分赃的经验，此刻非但能照搬过来，并且可以根据实际心得，弥补上次分赃过程中的不足。到了最后，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反倒成了旁观者，只能带着满脸地佩服看着王洵和麦尔祖德互相提醒着，将规划中的漏洞和可能出现的困难，逐个揪出来，一一给出解决方案。


    
经过一番商量探讨，麦尔祖德又根据王洵的建议，制定了若干详细规则。尽力避免诸侯们趁机哄抬俘虏的赎身价格，禁止收了钱不放人，或者连前来交易者带钱一并吞掉现象。当然，这些规则都需要拿大唐使团的武力做保证，如果诸侯哪个胆敢带头强买强卖，就等同于挑战了大唐威严，王洵将带领其他势力共同讨之。


    
待整个方案趋于完美，不知不觉间，已经是三更时分。听到外边巡逻队的报时声，王洵带着几分歉意伸了个懒腰，笑着说道，“就这样吧。有什么不足，你自己酌情修改便是。不必事事都向我请示。我会安排人手配合你，咱们尽量早点把此事落实下去！”


    
“属下跟沙将军和黄将军已经配合出了几分默契，所以，还是想请沙将军和黄将军一同去完成此事！”麦尔祖德很会做人，随时都记得把功劳分出去一些。


    
这个建议，王洵当然没有不准的道理！笑了笑，点头答应了下来。


    
沙千里和黄万山也非常希望多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任务，立刻上前拱手，表示不会辜负主将的信任。四个人又说了几句场面话，即各自分头返回住处休息。走在路上，看看四下没有外人，沙千里扯了扯黄万山的衣角，笑着感慨道：“没想到，咱家将军大人，非但武艺超群。处理起民政来，也是个行家里手！”


    
“是啊！姓麦家伙甭看在你我面前说得头头是道，在大人面前，却只有洗耳恭听的份儿！”黄万山对王洵也是好生钦佩，点点头，低声附和。


    
“我原来一直以为那些公子哥，都是凭祖上余荫混功名的，直到见了大人，才明白其实平民百姓也好，公子哥也罢，有没有出息，还得靠自己！出身不过是个开头而已！”沙千里跟黄万山向来无话不说，丝毫不隐瞒自己的感概。


    
“是啊！要不大人怎地会这么受封帅赏识呢？说实话，我当年见到的公子哥可多了，没一个及得上大人一根脚趾头的！”黄万山当年曾经给一名将军牵过几天马，所以见过的“大人物”也多些。对王洵的认识也更全面。


    
“嗯！”沙千里连连点头，然后又忍不住叹了口气，“跟宋将军，宇文将军他们比，大人也强出远甚。就是心肠太软了些，不够杀伐果断！”


    
这也是迄今为止，他对王洵最不满意的地方。按照他的想法，跟诸侯们根本不必客气，强令对方交人便是。谁敢暗藏猫腻，就让他去步俱车鼻施后尘。有陌刀队在，看哪个吃了豹子胆！


    
黄万山对此却不敢苟同，立刻竖起眼睛，低声反驳道：“老沙，你这话可就错了。当年高大将军还杀伐果断呢，见形势不对，却把咱们立刻扔给了敌人。依照我看，咱们大人好就好在，身上有人味儿。我说句话你别不爱听，大人他日后的成就，恐怕不止在什么中郎将，大宛都督。他越有人情味，咱们这些跟着他的人，造化也就越大。若是他像姓高的一样拿人不当人，我还真未必肯跟着他！”


    
“这是当然。我说这些不是抱怨。都被人抛弃过一回了，我还能没点儿记性？”见好朋友可能误会了自己的意思，沙千里立刻急头白脸地解释，“我是想，大人他有时候心软，难免会给小人可乘之机。咱们这些当手下，就得多留点神。宁可自己当坏蛋，也别让外人钻了空子。至于其他废话，还用你来说？今天下午见到大人他为当年被俘虏的弟兄劳心劳力，沙某就当时就想，凭着大人对弟兄们这份心意，无论事情最后成不成，沙某下半辈子，就死活都跟定大人了。”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五章 异域 （六 上）


    
王洵可不知道围绕着自己身边，有一个小小的利益集团，已经渐渐在聚集成形。他现在全部心思放在了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上。


    
由于麾下只有两千多弟兄，其中还有半数为刚刚俘虏没多久的马贼，导致他这个大唐天使在诸侯面前说起话来底气很是不足。凭借刚刚取得的大胜余威，短时间内，众诸侯当中还没有人敢当面挑衅他的权力，然而时间长了，就很难保证，会不会有人悄悄地动一些龌龊心思。


    
利益面前，没有永恒的盟友。王洵相信一座几乎不设防的柘折城和数千里膏腴之地，无论对哪个盟友来说，都是非常巨大的诱惑。诸侯们之所以还没擅自动手，是等着他这个大唐天使来主持瓜分最大的一份战果。假如他突然提出来，说不准备将大宛国分掉，要完整地将其保存下去，或者直接并入大唐版图，肯定有人会跳出来质疑他的决定。


    
药刹水沿岸的冬天长达足足五个月。雪一下起来，通往大唐的官道就宣告封闭，谁也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重新畅通无阻。假使某个居心叵测的家伙，趁着下一个春天到来之前，勾结其他诸侯图谋不轨的话，使团肯定要被弄得焦头烂额。


    
出于上述重重原因，王洵不敢干坐在王宫里等待安西军的到来。他必须迅速壮大自己的实力。原本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刚征服的土地上人心不稳，提供不了合适的兵源。他也不愿意让自己麾下有太多的大宛人。可今天小道童刘馆却告诉他，当年高仙芝仓皇撤退时，丢下了大量的安西弟兄。


    
总计七千三百出头，其中三千多辅兵，四千多战兵。即便能从药刹水两岸诸侯手中赎回一半儿，也是三千五百余人。这其中再打一半折扣，有一千七百老兵能重新拿起刀，自己处理起事情来又何必畏手畏脚？


    
到那时候，王洵这个中郎将，才是真正的名副其实。四千战兵握在手里，足以令诸侯中任何居心叵测的人不敢轻举妄动。拿着这四千战兵，再跟诸侯谈释放当年被俘大唐将士的事情，看哪个还有胆子背地里再上下其手？


    
不光是威慑诸侯，手握四千大军，再携裹上一些仆从力量，王洵相信，即便得不到安西军的及时支援，他也能牢牢地将大宛国控制住。届时，想扶持俱车鼻施就可以扶持俱车鼻施，想让这片土地内附，就可以让这片土地内附，谁也不敢再跟他多废一句话。凭着一府兵力和破国之功，他在安西军内，也跃身于实力派将领行列。届时，即便没有封四叔在头上罩着，边令诚也轻易不敢再招惹他。


    
想着这些野心勃勃的规划，不知不觉间，王洵便已经回到了就寝的宫殿。屋子内还亮着灯，有个纤秀的人影在窗纸上晃动。这幅似曾相识的情景令他微微一愣，心里立刻就想起了自己在长安城内纵酒夜归，侍女紫萝于窗前静静等待的模样。忍不住停下脚步，低声向门前当值的卫士询问道：“谁在屋子里面？不是让你们把麦尔祖德的女儿安排到别处去么？”


    
“大人，大人有所不知！”侍卫统领王十三晃着屁股从附近跑过来，带着几分讨好的口吻回应，“属下本来奉大人之命，把她们安排到别的房间去了。但是麦尔祖德参军傍晚来了一趟，跟他的两个女儿嘀哩咕噜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然后两个女人就开始抱头痛哭，哭完了，大的那个被属下安排去了旁边的偏殿，小的却主动留了下来！”


    
“主动留了下来？”王洵不太相信十三的话。“你是不是用了什么手段？既然他父亲现在为咱们做事，咱们就别再难为人家的女儿！”


    
“没，真的没有！我发誓！”十三赶紧举起一只手掌，对着飘雪的夜空大声赌咒，“属下发誓是她自己主动要求留下来的。如果属下曾经逼迫过她，管他天上是什么神，尽管打雷来劈死我！”


    
“去，大冬天的，怎么可能打雷！”王洵轻轻推了自己的侍卫一把，制止了对方胡乱赌咒。“没逼迫就没逼迫吧。但是无论如何，她都不能继续留在我身边了。你给她安排个合适住处，告诉弟兄们，别慢待了她们姐俩个！”


    
“这儿……”一番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侍卫统领王十三脸色有些微酡。俱车鼻施的王宫中女人很多，城破时来不及逃，便统统做了使团的俘虏。在最近这几天，内城当中，也有很多家族为了日后的安全，拼命把自家女儿往将士们手中塞。而大唐风气本身就比较开放，王洵自己也不是什么道德先生，既然打了胜仗，便没有过分强调军纪。所以眼下高级将领当中，几乎谁都不缺暖床之人。包括侍卫统领十三，都分到了两个屁股大腰圆的宫女，夜夜享受齐人之福。如果作为主帅的王洵此刻突然变了性子，开始洁身自好了，大伙的处境就都比较尴尬了。


    
王洵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之人，看到十三为难的脸色，略做沉吟，便猜出了他在想什么。苦笑着摇摇头，再度吩咐道，“送她们走吧！这大宛王宫当中又不缺女人？大不了，你再给我找个别的女人来就是！”


    
“诺”王十三讪讪地答应了一声，伸手便准备推门。就在此时，宫殿的门突然在里边被拉开了。有薄施粉黛小女子，背后插着两根纤细的木条，摇摇晃晃地来到王洵面前，先笨拙地往地上一跪，然后结结巴巴地说道，“奴婢等误信流言，试图加害大人，实在是罪该万死。请大人念在奴婢年少无知的分上，原谅一二。奴婢这辈子愿意做牛做马，永远侍奉大人！”


    
“你这是干什么？”王洵被少女的怪异举止弄得一愣，疑问的话脱口而出。问过之后，才猛然想起负荆请罪这个典故来，忍不住哑然失笑。


    
少女怯怯地抬起头，将用自己丝绦捆在胸前的手朝上举了举，低声解释，“负，负着荆条请罪啊？大，大人的故乡，不都是这样子的么？奴婢知道错了，如果大人还生气的话，就可以把荆条抽出来，结结实实打我一顿。您放心，我不大声哭就是！”


    
说这话，继续在雪地上轻轻叩头。娇侨的身躯被寒风吹得哆哆嗦嗦。


    
“嘿嘿嘿嘿……”众侍卫被逗得直揉肚子，强忍住笑将头转开，用眼角的余光偷看自家大人如何处理。


    
“谁告诉你这么做的！真是胡闹！”王洵也被弄得有些哭笑不得，皱着眉呵斥。“赶紧起来，地上全是雪，小心冻伤了膝盖！”


    
“我，我看书上，书上就是这么说的？”少女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得到王洵的原谅，兀自坚持要把请罪的姿态摆足。“如果大人不原谅我，我，我就一直跪在这里！”


    
后一句话几乎是耍赖了，众侍卫们忍笑忍得实在辛苦，干脆背转身去，大口大口地喘粗气。王洵也受不了对方这副模样，只好憋着笑意，低声命令道：“赶紧起来！滚回屋子里边去！负荆请罪哪有这种请法！滚，你们也都滚。去厨房弄些吃食来，老子到现在还没吃晚饭呢！”


    
“诺啊！”众侍卫们长声答应，嘻嘻哈哈地跑远。王洵单手将少女从地上扯起，丢进屋子内。反头一脚踢上门。板着脸大声道：“既然想认错，就应该更虔诚些。哪能用两根细竹篾。一看就是没诚意。要用荆条，碗口粗细的荆条，就像门闩那样的才行！”


    
“那，那不一下就被您给打死了？！”少女对王洵的脾气秉性还不是很熟，见他说得一本正经，登时吓得花容失色。“您，您，您不是真的要打我一顿吧！书，书上说，只要我背上荆条，通常您就会主动原谅我！”


    
“哪也要看是什么罪！”故意拿少女寻开心，王洵继续板着脸强调，“如果中午时不是我闪得快，就被你们姐妹两个给杀掉了。杀人偿命，知道么？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衙门干什么？”


    
“可，可您武艺那，那么好。连，连大食人的第一英雄都能一锤子砸死，我们，我们姐妹怎可能杀得了您？！”少女理屈词穷，只好可怜巴巴强调双方的实力差距。她的父亲麦尔祖德傍晚时前来探视，将姐妹二人狠狠给斥责了一顿。直接告诉她们，如果不是王洵心怀慈悲，城破之时，非但父女三人背后的整个家族会被连根拔起，整个内城的达官显贵们，至少也会死掉一半儿以上。


    
行刺未果却没有受到追究，姐妹两个本来心里就非常忐忑不安。听了父亲的解释，再想想王洵居然没有因为行刺的事情而牵连整个家族，反倒重用自己的父亲，给他一个大官来当。便明白了父亲所言非虚。但年长的姐姐脾气倔，自觉无法再面对王洵，干脆选择了继续逃避。年幼的妹妹涉世未深，再加上心中本来对英雄便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崇拜，所以干脆厚着脸皮赖着不肯离开，并且自己琢磨出了这个负荆请罪的法子。


    
见王洵不肯吃这一套，她心里便越来越没底。仰着头装了好一会可怜，依旧从王洵脸上看不到任何宽恕的意思。最后只好把牙一咬，转过身去，背对着王洵，再度双手伏地跪倒：“如果大人一定要打。那就打吧！打死了我，求您，求您就别再记恨我姐姐了。她，她其实也不想，不想刺杀您，杀您的。只是，只是一时……”


    
“打么，当然要打！”王洵嘴角上抿，满脸坏笑地将对方横抱起来，慢慢往内室里走，“不过不是现在，也不是在这里！”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五章 异域 （六 下）


    
接下来数日，王洵便在麦尔祖德的辅佐下，按部就班地释放俘虏，恢复城市秩序。一众诸侯本来就没有白养着俘虏的道理，见来自天朝的使节大人主动将西市开放出来，供大伙发卖俘虏换钱，更是欢呼雀跃。都觉得使节大人太体贴，太善解人意了，一点儿也不像传说中中原人那么古板。


    
至于王洵事先担心的拿了钱不放人，和哄抬“人价”的现象。事实证明，基本上属于自寻烦恼。即便是在大食人强行压制下，这几年来，药刹水众诸侯之间，也经常发生争斗。每次战胜一方，必然会抓到很多俘虏。按照传统，这些俘虏有资格赎回自己，或者被其国主、及亲戚朋友赎回。故而，如何估计俘虏的身家，既能从其身上敲出令自己满意的钱财，又不至于逼得他宁可舍掉一条命也不愿意倾家荡产，在药刹水沿岸诸国内，早已经成了一项很专业的技术活。诸侯麾下都有专门的人伢子负责，眼光和口才都独到得很，根本无需沙千里、黄万山等外行在旁边指手画脚。


    
故而“人市”一开起来，便欣欣向荣。赎人的，放卖的，还有被战争逼得活不下去，宁愿自己卖自己到富豪人家为奴的，把市场里挤得满满当当。一些被诸侯麾下武士在城破时抢劫到手，又派不上什么具体用场的贵重物品，也被陆续摆在了地摊上，如同垃圾一样的价钱任人淘弄。先前跟着使团共同进退的大唐商贩们，此刻大发红利，一个个都赚得盆满钵圆。至于倒卖这些带血的财物会不会做噩梦，就不是众人们所关心的事情了。


    
受到王洵的支持，程老掌柜悄悄地纠集了几个同行，以寻找帮手为名，在“人市”上收购那些会说唐言且看上去出不起赎身费用的俘虏。这类俘虏通常也是远道而来，在柘折城扎下根的“座商”，城破时家产被乱兵洗劫一空，周围又没有任何亲戚，因此被人伢子估得价钱极低，随便丢下一吊铜板去，就可以牵走两三个。从今往后，是做牛做马，还是清炖红烧，悉听主人尊便。


    
这些商贩出身的俘虏，被赎出后，顺理成章地便成了程老掌柜的伙计。第二天，便拿了沉甸甸的铜钱和光鲜水滑的丝绸，去“人市”上求购更多会说唐言的同族。由于下雪和道路艰难的关系，一来二去，具有大唐血统的俘虏，便成了最容易脱手的“货物”。诸侯们麾下的人伢子们发现了有便宜可占，便将主人手中的一些具备唐人血统的奴隶，也冒充做俘虏，以稍高的价格送进了西市。而程记、王记、黄记和朱记等大唐商号好像下定了决心要在两河一带开分号，对“人货”需求量极大，竟然不问老幼，见到会说唐言的就照价付钱。没几天功夫，身上具有唐人血统的俘虏们就成了西市上的畅销“货物”，并且价钱还节节攀升。


    
利益面前，理智往往都不堪一击。很快，便有人伢子卖光了主人麾下的唐人血统奴隶，又打起军中具有唐人血统军奴的主意。而住在内城和柘折城周边的富人们，也发现了这个赚钱机会，或积极主动，或者稀里糊涂，将家族中前几年购买的唐人奴仆，送进了西市脱手。程老掌柜依旧是照单吃下，来者不拒，偶尔讨价还价一番，也是在商言商，让卖主折扣打得心服口服。


    
也有人多事儿，悄悄地询问程老掌柜，买这么多同族奴隶干什么。老人家轻轻一捋颏下胡须，笑呵呵地回应道：“呵呵，首先么，我老人家心肠软，看不得自己的同族吃苦，所以花点儿小钱赎回他们，也算积德行善。其次么，这些奴隶既清楚本地的风土人情，又能说一口流利的唐言，只要稍加调教，便能成为商号的好帮手。今后要在本地发展，肯定有用得到他们的地方。第三么，即便他们什么都不能干，我也不过是损失几袋子麦子的事情。待明年开了春儿，丝绸古道畅通。把他们运回大唐去，自然能找到他们的亲朋好友，连本带利把赎身钱赚回来！”


    
第一个所谓积德行善的理由，在众人听起来，简直如同放狗屁。逐利是商贩的天性，三倍利益就可以冒杀头的危险，才没人会相信一个在丝绸古道上冒了半辈子险的老家伙会在乎什么道德。但其后两条理由，却是无懈可击。人伢子们起初不给唐人俘虏标高价，也正是因为这些人的亲朋好友距离远，不可能千里迢迢过来替他们赎身。而对于明年春天肯定要带着货物东返的程记、王记、朱记诸多商号，则不过是顺手又做了一笔买卖，并且还平白得了一大批不要钱的苦力。


    
发现了对方的真实意图，人伢子们出手唐人奴隶时，更加肆无忌惮。只是在价钱方面，又悄悄地上浮了一些。众大唐商贩继续照单全收，让人市上从来没有相关积压。数日后，便有个看似大户人家管事者模样的家伙，私下里找到程老掌柜，跟他商量大宗“人货”的交易。


    
此人开始时口气很冲，据说手中的“人货”有上百号，要全部拿来换丝绸，程老掌柜需要先付三成定金，双方的货物交割时间，却要放在大半个月之后。早就跟王洵通过了气儿，程老掌柜知道钦差大人的真实目的就要实现了，激动得心脏怦怦乱跳。却故意装出一副很为难的表情，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说道：“不瞒您说，这笔买卖，实在有点儿大了。以我们程记的实力，倒是勉强还能吃得下。但几百号人，一个冬天都得白养着，粮食就是个大问题。并且他们一旦闹出点儿事情来，城主他老人家的铁锤可不是当摆设的！”


    
所谓“城主”，是众人眼下对王洵的私下称谓。虽然他从来没有明确表态说要取俱车鼻施而代之，可事实上，早已经成了柘折城的真正主人，权力大到一只手能遮住半边天。前来谈生意的人伢子听程老掌柜把铁锤王搬出来说事儿，也咬着牙做出了让步，“跟你透个实底儿吧，这笔货，我家主人的确是急着要脱手。反正咱们也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就当是为了以后铺条路。人货的价格呢，我家主人可以再给你打些折扣，就算目前行情的一半儿好了。省下来的钱财，足够你给他们买粮食。至于闹事儿，您老人家尽管放心，他们这些人，都是被骟了的公牛，早就不懂得如何去闹事了！不信，我可以给您当面验货，随便拉出一个来，你让他们自己打耳光，他们就会自己打耳光，让他们学驴子叫，他们就学驴子叫，肯定不会反抗！”


    
“那，那还差不多！”程老掌柜听得又痛又气，却不得不继续在商言商。“不过，我只能先付给你两成定金。余下的八成，等货物到手，才能完全支付。”


    
“行，不过要上好的苏绸，你不能拿山东绸来糊弄我！”


    
“哪能呢。做生意的，还能砸自己的招牌？”程老掌柜笑着伸出手，跟对方击掌。宣布买卖正式成交。


    
几乎在差不多前后几天，其他一些商队掌柜，以及王洵私下派人假冒的朱记、王记，也都收到了类似的交易请求。大伙或者以在西域非常紧俏的茶叶、绸缎付账，或者以从柘折城王宫中抄出来的金币、银币做定金，陆续敲定了“人货”的交易日期。


    
由于诸侯的领地距离柘折城的远近不同，所以“人货”的交易时间也参差不齐。第一批“人货”只用了七天左右，就冒着严寒被押送到指定交易地点，但最后一批，距离交割日期却至少还得一个多月。


    
当前三批，大约一千多“人货”被买家吃下后，诸侯们便迅速警觉到了事情的不对。原来不止自己一家“聪明”，其他盟友也在趁机“废物利用”。可要是大伙都在做同样的事情的话，后果就太严重了。


    
几千安西军俘虏，陆续被唐人买走。万一背后的买主是铁锤王，再将这些俘虏武装起来，今后大伙还凭着什么在铁锤王面前硬着脖子说话？想到这儿，诸侯们登时倒吸一口冷气。上当了，大伙肯定上当了。什么用来做伙计，什么运回大唐去高价索取赎金，全他奶奶的是幌子。背后的买主根本不是几个商贩，而就是天朝使节本人！


    
不行，无论如何不能让交易继续下去。宁可赔双倍的价钱给那些商人，也不能继续让铁锤王的实力壮大。几个诸侯凭着本能，便迅速做出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决定。然后迅速互相联络，要求大伙同时跟商人毁约，然后团结起来，共同应对可能面临的危机。


    
“太过分了，太过分了！”火寻国主纳代手中“人货”最少，国土距离柘折城相对也比较远，所以在聚会上跳得最为欢腾，“他怎么能这样，他怎么能这样？把大伙都当傻子骗。就算他是天朝使节，就算他一人能打十个，也不应该这么欺负人。咱们得跟他好好谈谈，别以为离开了大唐，我们就都活不下去！一旦把大伙逼急了……”


    
“逼急了又能怎样？你跟安西军去拼命？”西曹国主曹忠节跟王洵关系最亲厚，听纳代说得嚣张，立刻竖起眼睛，大声打断。“要去你自己去，可别拉上我们。”


    
“你怕唐人，我可不怕。大不了，咱们去再去投靠大食！”火寻国主纳代被堵得脸红脖子粗，跳着脚强辩。


    
“哼哼，你可以试试！”曹忠节轻轻撇嘴，几句话就打碎了众人的幻想，“二十万大食军，被打得落花流水，如今自保都来不及呢，哪还有功夫给你撑腰？再说了，即便人家有力气帮，你拿什么取悦人家。天方教众的脑袋么？还是把境中不信天方教的人再砍上几百个？”


    
“你……”火寻国主纳代无言以对，脸憋得像猪肝儿一样黑。柘折城破之后，诸侯为了避免重蹈俱车鼻施覆辙，都暗中向自己的国中传令，开始着手处置大食人安插过来的官吏。有的国主这几年本来就对大食人不满，干脆趁机命令手下将境内的天方教势力连根给拔除了。如今想跟王洵翻脸容易，想再取悦大食人，可就要费些力气了。


    
见纳代被自己三言两语挤兑住，曹忠节继续冲着其他人冷笑，“不就是几个奴隶么？难道铁锤王不花钱替他们赎身，你们还能派上大用场不成？况且人家铁锤王是付了钱的，两厢情愿的跟你做生意。即便他不付钱，直接下令让大伙把人交出来，诸位有胆子不交么？”


    
“我们……”几个暗中勾结起来，准备毁约不交人的诸侯脸色也开始发红，咬着牙不敢回话。唐军的战斗力，在攻破柘折城那天，给大伙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只是区区千把人，硬撼俱车鼻施近两万大军，居然一鼓而破之？凭着这股力量，即便没有俘虏们加入，在座当中，有谁敢领军与铁锤王一战？


    
不过是想抱成团，互相壮胆罢了。可大伙人齐心不齐，又怎可能真正抱起团来？正尴尬间，又听见曹忠节发出一阵冷笑，“也不想想，自己是几斤几两？铁锤王年纪轻，好对付。你们可以赖账，想必他也不会明着跟大伙翻脸。可明年开了春，封常清把大军开过葱岭来，问问你们这些家伙，诸位手中拿着那么多唐人俘虏干什么？这两年是怎么对待这些他的旧部的？你们敢如实回答封矮子么？”


    
这句话，比先前所有话都有威慑力，令大伙额头上冷汗直冒。对啊，大伙怎么光想着眼前这个铁锤王比较容易对付，把他背后的封常清给忘了。那矮子可是出了名的护短，当年因为麾下几名弟兄挨了欺负，便能带兵灭人家一个部落。大伙这两年将安西俘虏当做牛马来使用，虐待死了不知凡几，若是现在还不赶紧想办法补救的话，等封常清上门问罪，恐怕就不是舍弃几个小钱就能解决的问题了！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五章 异域 （七 上）


    
想到这儿，众人幡然悔悟，纷纷改口，准备继续心照不宣地履行买卖约定。火寻国主纳代失去众人的支持，只好随波逐流。心中却依旧是非常不甘，私下里，又找到拔汉那城主阿悉兰达，低声煽动道：“他当初如果直接说，让大伙把手中的安西军俘虏交出来，我也不会觉得恼怒。却非要弄这样一笔勾当，明摆着就是不信任咱们。照这么看，我觉得别的好处，咱们也没什么指望了！俱车鼻施至今还没抓到，大宛国到底由谁来继承，到现在也还没见个说法！”


    
“那又能怎么样呢？”阿悉兰达苦笑着向外呼了一口气，被寒风冻成一团白雾，在眼前久久不散。“毕竟人家是天朝上国的特使！咱们，嘿嘿……”


    
对当初把使团行迹透漏给俱车鼻施的事情，他心中一直有鬼。非常害怕王洵知道真相后报复。同时，又因为王洵迟迟不肯扶持自己为大宛王而暗生怨恨。可无论是惶恐也好，怨恨也罢，他都得把情绪隐藏在心底。毕竟拔汉那距离大唐太近了，一旦惹恼了使团，他的小城就会第一个被安西军踏成齑粉。


    
把自己的要求摆在桌面上跟王洵讨价还价，肯定不行。其他诸侯不会追随，他拔汉那国也没足够的实力。然而，给王洵随时添点堵，让他明白强龙难压地头蛇的道理，阿悉兰达自问还是能做得到的。关键是，让谁来挑这个头来才合适。免得铁锤王事后发觉不对，寻机报复。


    
眼下，火寻国主显然正盛其人。足够愚蠢，也足够短视。想到这儿，阿悉兰达又冷笑着补充，“你我不服，还能怎么样？他武艺比咱们高，麾下的弟兄又能征惯战。连俱车鼻施都被打趴下了咱们还能干些什么？”


    
“怎么样？！”这么明显的挑拨之言，火寻国主居然没听出来，“难道我们就老老实实任他欺负？当时大食人虽然要钱要得狠了些，好歹也是明抢。哪曾像他这般，把人卖了，还想让大伙感激他！别的事情我做不了，也没资格做。明年跟大食人打仗之时，可别指望我出一兵一卒！”


    
“行了吧！人家本来也没看上你那点儿兵马！”拔汉那国主阿悉兰达看了对方一眼，撇着嘴数落，“人家只不过想要我们联名上表，给封矮子继续向西用兵找个恰当借口而已。有没有你我，其实都一个样。我劝你还是安生点儿，别尽给自己找麻烦。你看看东西两位曹国国主，你再看看木鹿城主，人家是怎么做的？就差直接把女儿送进王宫里了！你要是再说三道四，我敢保证，不用铁锤王亲自动手，就有人出兵收拾你！”


    
“这，这帮无耻的家伙！”火寻国主气得直喘粗气，却也知道阿悉兰达的话无比正确。东西两曹所出的兵马极少，却因为当日参战时态度积极主动，受到了比别人更为丰厚的回报。此刻两个姓曹的家伙恨不得把整个国家都并入大唐，时时刻刻上赶着去拍铁锤王的马屁。而木鹿城的城主鲍尔勃，据说暗中已经找到了波斯老王的遗留血脉，随时准备在大唐的支持下，驱赶那些天方教徒，光复整个波斯国。


    
这三方都有心于大唐交好，所以诸侯这边有什么消息，都会第一时间传进大宛王宫。只要铁锤王点点头，他们就会主动出面，把大唐的敌人撕成碎片。纳代连三人其中最弱的一个都惹不起，更甭说同时对付三家联手了！


    
可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使团的力量一点点在城中占据主动，纳代又觉得非常不甘心。正气得咬牙切齿间，却听见阿悉兰达以极低的声音提醒道：“你别着急，咱们有的是时间看笑话。那些安西军俘虏，你以为铁锤王得到了他们，就能在眨眼间整顿出一支兵马么？你也不想想，这几年，他们受到的都是什么待遇？”


    
说着话，他做了草原民族才明白的手势，一张皱纹纵横的脸上，堆满了恶毒。


    
“看笑话？”纳代有点反应不过来，望着阿悉兰达满脸不解。


    
“你们当年怎么对付那些不听话的唐奴的？忘了么？”阿悉兰达再次重复同样的手势，带着几分龌龊地笑容提醒。


    
“呵呵，呵呵，您不过，我还真记不得了！呵呵，呵呵！”火寻城主纳代恍然大悟，咧开长满黄牙的大嘴巴，嘿嘿嘿嘿奸笑了起来。笑够了，擦了擦脸上的眼泪，跳上坐骑，扬长而去。


    
“嘿嘿嘿！”望着他的背影，阿悉兰达的笑容迅速转冷。当年瓜分战俘，他虽然没有资格参与。但是，也从来往各地的朋友嘴里，或多或少听闻过一些。那些安西军将士所受之苦，远远超过了普通人的想象能力。简直可以用令人发指四个字来形容。


    
为了向新主子证明自己的忠诚，也为了打消被俘者的反抗之心。追随在大食人身后的诸侯们，对被俘的安西将士百般虐待。鞭打、欺凌、将双手绑于木桩上让太阳暴晒，简直是家常便饭。反抗的越激烈，虐待得也越残忍。并且随时随地鸡蛋里边挑骨头，为折磨俘虏的行为找理由。


    
按照草原人的说法，这制服方式叫做去势。从一群刚刚成熟的牛犊子中，挑出最强壮的公牛，当着牛群的面儿，将它的卵蛋割下来，用石头砸碎。此后，所有的牛都会被吓住，再也不敢违背主人的命令。


    
如此，不到半年时间，那些性格比较激烈的俘虏要么被活活折磨死，要么选择了自杀。而性格相对平缓的俘虏，则被磨得胆小、自私、毫无廉耻之心。有了机会也不懂得逃跑，仿佛一具具行尸走肉。唯一的好处就是，主人让干什么干什么，让睡在哪睡在哪，即便丢下刀子，让他们自己捅自己，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执行。


    
想让这样一群失去血性的人，重新成为战士，其难度不亚于令公羊下崽子。想到王洵即将在现实面前撞得头破血流般凄惨模样，阿悉兰达就觉得心理面有股子说不出的痛快。年轻人，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没有一匹识途老骆驼领着，就敢横穿万里瀚海，你以为是在自家后院里跟女人玩么？


    
嘿嘿嘿嘿，早晚有一天，你得重新求到老夫头上来。到那时，老夫再让你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老谋深算，早晚！嘿嘿，嘿嘿！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五章 异域 （七 下）


    
仿佛验证了阿悉兰达的推断，还没等冬天结束，有关铁锤王大人异想天开，准备武装奴隶做士兵的笑话，就悄悄地在柘折城中流传开来。


    
“他找郎中给军奴看病，给他们洗澡、修剪头发，给他们喝肉汤！吃雪白精面饼子！”一名追随了火寻国主纳代很长时间的人伢子，有意无意地将打听到的情况，向同行们传播。


    
“是啊，是啊，我听说，第一天，就撑死了四个！”另外一名来自贵霜州的管家惋惜地撇嘴。


    
“就是就是，太好笑了！哈哈，哈哈。”听说铁锤王如此浪费来之不易的白面，众人立刻起了同仇敌忾之心。见过糟蹋东西的，没见过这么糟蹋的。拿精白面给那些唐奴吃，他们的胃口能受得起么？要知道，那东西可不是莜面，在药刹水沿岸金贵得很。一亩地种麦子的话，顶多能收二百来斤而，还得是风调雨顺的好年景。寻常有钱人家，吃了都折福，更何况是那些下贱的军奴。


    
“我听说，他老人家还给军奴发铠甲，发兵器，训练他们排队！”一位冒着大雪前来柘折城收购士兵手中剩余物资的昆墟商贩，笑嘻嘻地插嘴。他们那里距离柘折城远，眼下还不用急着在大食和大唐之间选择站队。可提前掌握一些信息还是必要的，以免事到临头措手不及。


    
从目前收录到的情报上来看，铁锤王这个人除了武艺超群，胆子也非常大之外，其他方面都非常平庸。特别是这种准备将当了几年军奴的战俘，重新武装为士兵的举措，简直就是异想天开。要知道，士兵在两军阵前，拼得就是一腔热血。既然能成为奴隶之后近三年还没被折磨死，也没有自杀，说明那些人身上早已血性全无。即便你铁锤王再能打，一个能敌一百个，带领这么一群绵羊上战场，也等同于送死。


    
“是啊，怎么可能？！”想到一群绵羊硬被生生地披上狼皮，装上犄角，大伙便哑然失笑。


    
军旅岂是儿戏。你铁锤王如果真的急着扩充队伍的话，发下告示去，各地有的是吃不起饭的牧民，个个都是骑马射箭的好手。稍加训练，便可以拉上战场。何必非要用那些已经被去了势的公牛。在战场上，除了任人宰割之外，他们还能做什么？


    
“咱们这位天朝使节大人啊，估计冒险冒成习惯了！”联想起王洵以往做事的风格，有聪明人低声总结。


    
站在事后的角度看，大唐使团能打下柘折城，完全靠的是运气。如果俱车鼻施是在见到大唐的旗帜后，立刻率部出城迎战，还是发觉上当受骗后，继续当缩头乌龟。战争的结果都要大相径庭。可惜俱车鼻施人老心疲，居然稀里糊涂地做出了最差的选择。也可惜一场足以传扬上百年的奇迹，居然落在了一伙连寒毛都没长齐的年轻人头上。


    
真乃是时运来时，挡也挡不住。时运过后，求亦求不来。眼下铁锤王的好运就有用完了的迹象，即便是曾经受过王洵好处的本地贵族，提起最近一段时间听说的那些笑话来，也忍不住连连摇头。“唉！铁锤王他，他毕竟太年青了！”


    
“是啊，年纪轻轻，偏偏遇上一群老狐狸！唉！”以区区两千多士兵，震慑十几路诸侯，本来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偏偏铁锤王他“老人家”还过低地估计了形势。随着笑话的传播，诸侯们肯定会越来越拿他的命令不当一回事。哪天铁锤王他老人家真的彻底把大胜之威消耗光了，等待这座多灾多难城市的，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命运。


    
有人忐忑不安，有人心怀期盼，有人准备浑水摸鱼。在明里暗里那一双双有形无形的手臂推动下，铁锤王的影响力，以飞快地速度一路下滑。负责城市治安的宇文至和宋武等人当然也没闲着，将探听到的真实情况，不断反映给王洵听。可除了对着没人的地方破口大骂几句之外，王洵基本上也是毫无办法。他现在真的自己跳进了自己挖好的坑内，手足并用，却无力自拔。


    
麦尔祖德的策略很有效。在程老掌柜为首的一干商贩全力配合下，赎买安西军战俘的事情，进行得非常顺利。虽然天气不是很做美，虽然道路上已经结了厚厚的冰，众诸侯们还是将领地上的唐人军奴，像送瘟疫一般，以最快速度送了过来。


    
“这是从俘虏身上赚取最后一个铜子的机会，否则，等封大帅来了后，哪有这等便宜可占！”跟王洵最熟的西曹国主曹忠节，将诸侯们的心态悄悄地汇报给他听。“不过你也做好准备，勇士一旦在敌人面前放下了刀，就很难再捡起来。”


    
“他们当初也是迫不得已！”王洵清晰地记得，自己如何回答曹忠节的提醒。大唐以征战立国，从高祖时代起，对外战事不断。不甚落入敌人圈套，被俘虏的勇将、名将也有很多。但这些前辈们都能在失败的阴影中站起来，重新找回自己的尊严。王洵相信，那些当年被高仙芝丢在背后的安西军前辈也同样可以。


    
然而，现实却真的让他失望了。为了尽快地让前辈们振作起来，他派同样受过战败之痛的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负责此事。给前辈们请最好的郎中治疗身上的棒疮、冻疮。尽可能地给他们提供可口的食物，温暖的衣服。甚至连给他们配发的兵器铠甲，都是从大宛国的武库中精挑细选过的，上上下下焕然一新。


    
无奈身上的创伤可以用药治愈，心里头的阴影却很难被阳光驱散。那些安西军前辈可以安安静静的吃饭，可以秩序井然地领衣服铠甲，可以顺从地排队列阵，可以听从任何指令。双目之中，却看不到一点儿杀气。举刀的胳膊伸不高，握枪的手挑不直，扯开嗓子喊，也发不出奔雷般洪亮的声音。军官们稍微斥责几句，就会吓得他们丢下兵器，跪倒在地上不断磕头。仿佛这已经是他们身上至今所剩下的唯一的本能。


    
“随便找帮放羊的汉子武装起来，都比他们强百倍！”某天训练之后，沙千里精疲力竭地感慨。各种能用的手段他都用过了，皮鞭子也抽断了好几根儿。可就是在这群以前的袍泽身上，找不回半点军人的尊严。


    
“让他们去运送辎重，倒是没问题。并且绝对不会出现逃兵！”黄万山同样大失所望，冲着王洵讪讪地补充。该死的战争，该死的高仙芝高蛮子，该死的药刹水沿岸众诸侯。看看他们，看看他们，把好端端一群大唐男儿，给变成了什么？！


    
行尸走肉么？即便行尸走肉，也比这样有生气一些吧！看看，除了两只间或转动的眼睛，这些人哪里像群活物？！


    
“实在不行，就发些钱，等明年春天的时候，真的托程老掌柜送他们中原去吧！”尽管一直没吃过什么苦，宋武却非常有同情心。走到王洵身边，低声建议。“反正咱们当初也是这么对外说的，不算出尔反尔！”


    
“也只有这样了，总不能再把他们丢给诸侯。你看看他们的样子，有可能自己保护自己么？”宇文至满脸鄙夷，恨铁不成钢。


    
“也只好这样了。否则，别的弟兄们也被他们带坏了！”方子陵亦在旁边附和宇文至。他负责训练那些投降的马贼，本来进行得非常顺利。可自从安西军前辈们的身影出现在校场上之后，马贼们便一个个骄傲的起来，再也不肯谦虚地完成每一项训练任务。


    
“他们……”王洵无奈地叹气。将这些人送回中原去又能怎么样？中原也不是人间天堂。且不说邻里们会不会看得起这些曾经被俘的家伙。乡间的恶霸、地痞欺负到头上来，这些人懂得抗争么？


    
这些人已经彻底成为了奴隶，从灵魂到肉体都成为了奴隶。这辈子只会永远沉沦下去，前途一片黑暗。


    
作为曾经从经历困境与绝望的人，王洵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滋味。四下里漆黑一片，没有丝毫亮光。也看不到任何希望。与其在痛苦中窒息，还不如闭上眼睛，装作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不知道，装作受罪的是别人，而不是自己。


    
他不想让这些安西军前辈就这样被命运给吞噬掉。那实在过于残忍。他费尽力气救这些人出来，不是只为了闹一个笑话给诸侯们看。他迫切需要士兵，需要合格的军官，需要支持者稳固大唐对柘折城的控制。即便这些人最后不能重新拿起武器，走上战场。他也希望这些人挺直胸膛回到家中，做个堂堂正正地生活在阳光之下，而不是一辈子继续在阴影里边匍匐。


    
可到底怎样做才能点燃这些习惯为奴隶者心中最后一滴热血？他不知道，没人可以给他提供建议。沙千里、黄万山等人不懂，麦尔祖德更是爱莫能助。


    
现在，他是柘折城的主人。整个使团都唯其马首是瞻。


    
他彻底走进了一个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并且要从中一步步探出条道路来。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六章 雪夜 （一 上）


    
他不发话。沙千里等人就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能想到的办法都用尽了，能说的话都已经说过了无数遍。可除了两眼中间或转到的一轮，能证明底下这群家伙还活着外，其他地方，看不出他们与死人的区别。


    
即便是块废铁，也懂得火热水冷吧？经历千锤百炼，也能淬成一块钢吧？可他们呢，这些以前的袍泽呢，他们算什么。那么新的铠甲穿在了身上，那么好的兵器握在了手里，那么多白花花软绵绵的精面馕塞下了肚子，他们的反应在哪里，回报在哪里？


    
如果他们始终是这副模样，让大伙如何向使节大人交代？


    
如果他们始终半死不活，谁还会相信当年那支安西军，曾经在西域所向披靡？今后叫黄某和沙某，如何再训练其他弟兄？如何在同僚面前抬头？


    
想到这些，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连拔出刀子砍人的心思都有。把这些家伙直接砍掉，也好过他们从这里出去后，再被别人欺负。再继续丢安西军的脸。可二人又无法真的下狠手，毕竟，他们也曾经是战败者的一员。看着这些人，就像看到另外的一个，一群自己。


    
一群被命运甩进沼泽地，无法走出来的自己。


    
一个人再狠，再混，也舍不得对自己下死手。


    
沙千里等人不动作，底下的军官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能气哼哼地看着校场上的受训者，恨铁不成钢。


    
冬末的阳光滑过半空，慢慢变得有些刺眼，清冷的北风下，四千多前安西军将士，黑压压地挤在校场上，等待着队伍解散的命令。一张张憔悴的面孔上，带着难以掩饰的惶恐。


    
平心而论，大伙谁也不想触怒铁锤王大人。是铁锤王大人想方设法将大伙从恶魔手中赎了出来。是铁锤王大人，让大伙在这个冬天里，重新感受到了炭火的温暖。然而，曾经被抛弃过一次人，没有勇气再追随在同一面战旗之下，再冒一次被抛弃风险。铁锤王一个人的仗义，代替不了整个大唐，也代替不了整个安西军。大伙现在就想着早点混完这段受训的日子，早点混到春天花开，然后跟着商队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看看失去联系多时的老婆孩子。然后平平安安过完下半生，再也不闻世间的角鼓。


    
这个愿望绝对不算奢侈，虽然有点对不住铁锤王大人。


    
可这世间，又有谁曾经对得住他们？


    
正当众人为心中的懦弱找借口的时候，站在帅台上的王洵忽然跳了下来。三步并作两步，他走到了受训者面前。目光慢慢从大伙的脸上扫过去，里边充满了怜悯与鄙夷。


    
没人敢跟他对视。即便心中无愧，也不敢。常年当奴隶养成的习惯，已经令众人学会了如何顺从，如何用卑微的手段，保护自己，免于受到上位者的伤害。


    
“我承认，我看错了你们！”当把所有人看得无法抬头之后，王洵咧了下嘴，终于宣布放弃。“你们都想早点离开这里是不是？好吧，我会让你们走，开开心心的走。来人，到仓库取四箱波斯金币来，分发他们当盘缠！”


    
“大人！”不但受训的士兵们被吓了一跳，宇文至、沙千里等人也大吃一惊。


    
使团在柘折城外扫荡俱车鼻施的仓库与牧场，曾经斩获颇丰。破城之后，又在大宛国库与俱车鼻施的私库当中，得到了几大笔浮财。这些战争红利，都被王洵通过程老掌柜等商人之手，换作了容易携带的金币和珠宝。除了分给弟兄们的那部分赏金之外，依旧剩下了足够的数量。


    
换句话说，王洵和他身边的将领们，眼下最不缺的就是钱。即便没有来自安西的补给，即便被困在柘折城内彻底成为一支孤军，凭着手中的积蓄，他们也能支持上两三年。如果哪天不想继续在马上博取功名了，直接带着自己应得的那份回家，下半辈子即便没有任何其他收入，也可以舒舒服服地活下去，活得人模狗样。


    
可是，即便再有钱，也没有拿金币打水漂的道理！！


    
那古波斯金币个个都有半两重，拿到中原去，至少能换一万多枚开元通宝。一箱子金币是一千枚，四箱子金币，便是整整四千枚，足够买到在场所有士兵吃三个月的粮食。然而，分发下去，就等于白白丢到了死水坑中。不会收获任何回报，甚至连个动静都不会听见。


    
“别废话，去拿！”见亲卫们不肯执行命令，王洵立刻眉头紧皱。


    
一旦发作起来，他的威势很骇人。万俟玉薤等被吓得一哆嗦，赶紧小跑着去执行命令。须臾之后，四个大箱子被抬到了校场。王洵上前，一脚一个，踢飞所有箱子盖儿，几缕黄灿灿暖洋洋的光芒，立刻照亮的在场所有人的眼睛。


    
“认的么，古波斯金币，拿到大唐去，一样可以花！”仿佛面对的是一群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般，王洵笑着解释，“古波斯已经亡了，但金币却留了下来。谁见谁爱，任何人都不能免俗！”


    
在金子的光芒照耀下，受训的前安西军将士们脸上终于有了几丝人气。有的是贪婪、有的是羡慕、有的是羞愧与不安，总之，不再像是一群土偶木梗般麻木。


    
可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便是用眼睛看。没一个敢开口讨要，更没人敢上前向王洵伸手。三年多的奴隶生涯里，得到的教训实在太多了。根本不用去回忆。只要敢有任何非分之想，哪怕是大夏天里想多喝几口凉水，结果都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一场场生死之间的徘徊下来，顺从和麻木已经成为了记忆和习惯，牢牢地刻进了每个人的骨髓中。


    
“想要么？”看到大伙拿恋恋不舍的模样，王洵咬着牙，嘴角上浮起一丝冷笑，“每个人都有份，一人一块，足够你们回家的路费。我说话算话，绝不欺骗你们。”


    
队伍当中立刻涌起一股骚动，但很快，骚动就平息了下去。当年的奴隶主们，曾经用过各种手法，刺激俘虏，抓出其中敢于出头者，重刑伺候。如今，谁敢保证小王将军不是使得同样的伎俩？


    
他是大唐将军，是曾经解救过大伙不假？可现在横于他脚下的，毕竟是整整四大箱金子啊！即便摆在家里也不会生锈，他凭什么分给大伙？而大伙又能为他做些什么？


    
答案显而易见。一群奴隶，连生命都不属于自己，当然给不出别人任何回报。没有回报，凭什么得到别人的好处？一众受训者们犹豫着，徘徊着，眼巴巴地看着王洵，不甘心地等着他开出领取金币的条件。


    
“想要，你自己过来拿！”王洵开出的领取路费条件极其简单，简单到众人几乎谁都能做得到，“不过，你们得脱光了衣服，像狗一样爬着过来，用嘴巴把金币叼走。你，你，你，从你这里开始，每个人都从你们现在站立的位置，开始脱衣服。脱，脱光了之后，再一个一个像狗那样爬着过来。你们，配不上身上那件铠甲！谁都，配不上！！”


    
他的声音很高，隐约中带着几分哽咽。“那衣服是给人穿的，不是给狗穿的。你们穿不起这身衣服，你们把它给我脱下来！”


    
自打被从当地人手中被赎回之后，受训者们还没见过铁锤王发这么大的火。不由得被吓了一跳，本能地就跪倒了一片。但是，也有很少的一部分人先是愣了愣，然后脸色瞬间变得紫红。


    
没有人不爱金子。但在大庭广众之下脱光了衣服，爬过去用嘴巴叼，也太难为人了些！然而拿不到金子，就没有回家的路费！没有路费，甭说走回中原去，大伙就连在柘折城里都没有活路。


    
是脱，还是不脱，这是一个问题。


    
铁锤王恼了，他不打算继续训练大伙了。不想再管大伙死活了，大伙该怎么办，怎么办啊！


    
冰冷的阳光下，站着和跪着的人，一样瑟瑟发抖。或是因为惊恐，或是因为愤怒。王洵自己也有几分激动，略显白净的脸上冒起一片片病态的晕红，“来啊，来拿啊。反正你们也不知道什么是羞耻。脱光衣服算什么，反正你们胯下也没长着卵子。过来拿吧，人人有份，只要你们肯脱光衣服，像狗一样爬过来！”


    
说着话，他抓起一把金币，一枚接一枚地丢在脚下。然后用靴子尖踢着，轻蔑地将它们踢到最前排的受训者脚下。


    
金子近在咫尺。但那份屈辱的感觉，却令受训者无法再继续低头。有人挣扎向前凑，却被万俟玉薤带着亲卫用槊杆拦住，“不行，爬过去才算。大人说了，你们想拿金子，必须脱光了爬过去！”


    
“我们不要你的金子！”带头的是个壮汉，脸上手上疤痕纵横，一看就是吃过很多苦的样子。“我们不要你的金子。的确，是你买下了我们，大伙都该念你的好处。你可以打我们，骂我们，可以让我们干重活，但你不能这样侮辱我们！”


    
王洵摆摆手，命令万俟玉薤带着侍卫退开。然后大步走向了壮汉对面，盯着他的眼睛，大声嘲笑，“侮辱，你们也知道什么叫做侮辱？当年放下刀时，你怎么没觉得被侮辱？给人家当奴隶的时候，你们怎么没觉得被侮辱？想让王某看得起你们，好办，你们做先做几件让王某看得起的事情来！”


    
话音刚落，登时激起更多的反抗。又有几名壮汉冲上前，指着王洵嚷嚷，“我们当年投降做奴隶，是没办法。高仙芝抛下了我们，大伙没有粮食，也没有援兵，个个精疲力竭！”


    
“我们跟大食人作战的时候，你还吃奶呢！”


    
“你凭什么指责我们，你不过是运气好一些，打了个胜仗罢了！”


    
众侍卫唯恐王洵受到伤害，纷纷上前试图将他周围的人驱散。王洵却用目光制止了大伙，然后伸手抓住了第一个冲上前那名壮汉的脖领子，稍稍用力，便将对方提在了半空。


    
毕竟是受了近三年的苦，壮汉的骨架大小看上去跟王洵相似，体质相差却非常悬殊。根本来不及挣扎，便被王洵单手举着，提出了人群，然后重重地丢在了空场之上。


    
其余几名壮汉被吓了一跳，这才想起了有关铁锤王的名头来历，气焰立刻小了下去。王洵却是不依不饶，将壮汉又从地面上重新用单手拎起来，再度像丢麻袋一样掼倒于地。然后再提起，再掼倒。直到对方被摔得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才站稳身形，大声喝道，“高仙芝抛弃的你们，那是他的错。可这些年，你们反抗了么？你们逃走了么？别告诉王某，你们每天都像狗一样被人拴在柱子上。更别告诉王某，那条链子已经拴在了你们的心上！”


    
“我们，我们怎么没想逃呢？”


    
“逃走的人，都被抓回来活剐了啊！”


    
提起噩梦般的过往，受训的士兵们眼圈立刻发红，呜咽有声。他们发现自己打不过王洵，更不敢一拥而上。除了哭泣着为自己辩解之外，别无选择。


    
王洵好像很讲道理，只要大伙肯开口说话，他便静静地听。待众人哭够了，诉完了，却又是冷笑着撇嘴，“就这样？这就是你们甘心做奴隶的理由？这就是当年王某提起来，就佩服得两只眼里直冒星星的安西军。诸位，你们也太让王某失望了！”


    
“不是这样，还能怎样？”倒在王洵脚下的壮汉又缓过一口气，匍匐着抬起头，喃喃地回应。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六章 雪夜 （一 下）


    
“不服，是不？”王洵低下头，看了他一眼，然后把目光扫向全场，“王某知道你们不服。王某今天就让你们看看，什么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沙都尉、黄都尉，你们两个过来！”


    
“诺！”一直在旁边看着王洵的沙千里和黄万山大步上前，在受训者面前并肩而立。


    
“知道他们是谁么？”王洵指指两名心腹爱将，冲着一众受训者介绍，“知道这两年，纵横药刹水沿岸，吓得诸侯夜夜睡不好觉的一捧沙和雪打旺是什么带的么？沙都尉，黄都尉，你们自己亲口告诉他们！”


    
“兄弟沙千里，当年，当年在……”沙千里有些尴尬，又有几分骄傲，冲着众人拱拱手，大声坦诚，“当年也是被高仙芝丢下的一枚弃子。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后，便做了马贼！道上人称一捧沙，侥幸没给安西军丢脸。”


    
“兄弟黄万山，道上人称雪打旺，当年跟大伙是一道的。你们当中，说不定还有我的故人！”黄万山也拱了拱手，自报家门。


    
“你，你是，是，沙，沙……，你真的是……”受训者们没想到，这半个多月来日日陪着大伙摸爬滚打的两名都尉大人，居然当年也是被高仙芝抛下的一员，更没想到，对方便是让药刹水沿岸富人们谈之变色的一捧沙和雪打旺的老大，登时惊诧地无法合拢嘴巴。


    
“黄，黄大哥。你真的是黄大哥！”受训者当中，早有人看着黄万山眼熟，一直没勇气相认而已。如今听他的自我介绍，哽咽着凑了上来。


    
“你，你是牛哥，你是小七，你，你们都还活着！”黄万山听着哭声耳熟，认了好半天，才依稀从对方眉宇间，看出几分故人模样，不觉心中大痛，“你们，你们怎么不早点儿跟我打招呼？”


    
“我们，我们，我们不敢啊啊啊啊！”几个当年曾经跟黄万山同伍的汉子，放声号啕。一样的人，两样的命。他们做了近三年奴隶，对决定自己命运的人，本能地便敬而远之。当然不敢抬起头，仔仔细细看看如今高高在上的黄都尉，就是当年跟大伙一个锅里抢肉吃的黄狍子。而黄万山这些日子为重新振作大伙士气的士气忙得焦头烂额，也无暇从受训者当中仔细辨认每个人的模样。


    
即便仔仔细细地去辨认了，他也认不出来。毕竟受了那么多的苦，大伙都被折磨得足足老了二十岁，岂可能像他一般，依旧保持着当年的面孔？


    
看到那些原本麻木不仁的家伙心一个个泪流满面，宇文至灵机一动，悄悄地做了个手势，命令沙千里和黄万山的旧部上前与受训者们相认。这些人当中多数也是当年怛罗斯之战活下来的孤魂野鬼，全凭着当年沙、黄两位的努力，才凝聚成两股人人谈之变色的马贼。此刻见到旧日的袍泽落泪，哪还忍受得住。当即一用而上，呼朋引伴，在队伍中寻找起昔日的同僚来。


    
刹那间，校场上哭声响成了一片。昔日的袍泽们一边呼唤着对方的名姓，一边说着三年多来彼此的经历，个个泪雨滂沱。饶是万俟玉薤等以心肠硬著称的汉子，也悄悄地将脸转开，不断地揉眼睛。一边揉，一边还抽打着鼻翼跟旁边的人解释道：“嗨，风大，风大，沙子进入眼皮底下了。嗨，这鬼地方，风就是大……”


    
“嗯，风大，风大，这鬼地方，一到冬天就扬沙子。”王十三也看得鼻子之发酸，咧着嘴巴低声附和。


    
“大人这番努力，估计能见效了！”万俟玉薤讪讪地笑了笑，迅速将话题往别处岔。


    
“要不然，他怎么是大人呢。”王十三佩服地连连点头。


    
被赎回来这些前安西军旧部，个个都曾经在生死线上打过滚儿。虽然眼下看上去身体和精神都疲弱不堪，但将养一段时间之后，稍加训练，便能重新成为一支劲旅。关键是，要先想办法打开他们的心结，想办法在他们的眼睛里重新点燃希望的火焰。这一点，宇文至、宋武无能为力，沙千里、黄万山两个也是干着急，只有王洵，居然在大伙都束手无策之时，猛然想出一记奇招。


    
大伙能哭出声音，把肚子里的委屈都倒出来，事情就成功了一半儿。过了片刻，校场上的哭声渐低，沙千里拉了拉黄万山，羞羞答答地走到王洵近前，双膝跪倒，“启禀大人，我们两个有一件事情，一直在蓄意欺瞒您。我们两个都是大头兵，根本不是什么校尉。请大人收回我们两个的官职，重重责罚！”


    
“只要大人能让我俩继续追随，我俩甘受任何惩处！”黄万山紧随好朋友身后，哽咽着祈求。


    
二人本来想永远将身份模糊过去。然而在队伍中突然出现了那么多昔日的袍泽，再继续瞒过去的经历，就非常有难度了。还不如主动认错，也免得日后被人揪出来的尴尬。反正以他们二人对王洵秉性的理解，这位大人并非什么不讲情面之辈。顶多是把官职收走，重新让哥俩再去做大头兵罢了。但只要能继续跟在大人身后，还怕没机会东山再起么？


    
王洵才不在乎沙千里和黄万山当年是什么官职，他现在手下有大把空白位置等着填，只是一时间挖掘不到那么多人才罢了。当即笑着躬下身，一手一个，把沙千里和黄万山二人给拉了起来，“惩罚什么？惩罚你们两个这些年来，把药刹水两岸搅得鸡犬不宁么？那我岂不是替大食人出气了？！起来，起来，都尉官职是你们凭本事赚到的，与先前的身份无关。除非你们自己懒得做了，非要回家种地不可！”


    
有了王洵今天这一句的承诺，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就等同于跟过去一笔勾销。校尉的身份是为了应急儿杜撰也好，为了贪图虚荣自封也罢，都成了不相干的事情，再也影响不到他们日后的前程。


    
想到王洵的担当，再比比当日高仙芝所为，沙千里和黄万山愈发觉得自己跟对了人。那些昔日曾经跟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一个锅里搅马勺的伙伴们见此，心里也觉得非常羡慕。同样是被丢在了葱岭以西，同样是被当做了弃子，人家这三年活得轰轰烈烈，硬生生搏到了一份功名。自己却心甘情愿做了奴隶，每天累死累活，却连糠都吃不饱一口。


    
“大人别怪他们，他们当年也都是好汉子。但再好的铁也经不住风沙磨。”看出同伴们脸上的羡慕与悔恨，沙千里冲王洵拱了拱手，再度替大伙解释。


    
“我从来没怪过他们。”王洵笑着摇摇头，然后把声音陡然提高，“我只是不甘心。不甘心看到当年的那帮好汉子，最后就落个这般下场！”


    
“大人，大人您……”众人听得心中一暖，眼泪登时又落了下来。大唐民间素有马上取功名的传统。凡是吃当兵这碗饭的，哪个心里不指望能在两军阵前真刀真枪地搏个封妻荫子？可命运偏偏跟大伙开了大玩笑，一场本来胜券在握的战争，突然败了个唏哩哗啦。而平素看上去英勇绝伦的将军，居然丢下弟兄们，自己先逃了。凡是亲身经历此事的人，谁心里不觉得失望？亲身经历过后的三年磨难，谁还会轻易再相信别人？再继续拿起刀，为一个完全陌生的家伙去卖命？


    
“我不甘心！”王洵退后几步，目光如刀一般扫过全场。“我不甘心费了这么大力气，赎回来的却是一群行尸走肉。我不甘心，把弟兄们用命换回来的钱财，平白施舍给一群没有廉耻的乞丐。看看你们，看看你们现在的样子，哪里还像一个男人。即便王某不提任何条件，把金币分给你们。你们有能力保证，半路上不被歹徒再度洗劫一空么？”


    
答案显而易见。丝绸古道向来不太平。如果没有人护送的话，一旦归途中遇到马贼，大伙肯定谁也提不起反抗之心，只会乖乖地将最后的钱财奉上，然后习惯性跪地乞求活命。


    
事实面前，众人说不出硬气话，只能继续讪讪地抹眼睛。王洵叹了口气，继续高声疾呼，“我可以给你们每人一笔返乡的费用。也可以派兵护送你们回中原。可回到中原之后呢，你们怎么面对自己的父母妻儿。跟她们说，孩子他娘，俺回来了，除了这身伤之外，一无所有？俺打了个大败仗，被人家抓去当了三年奴隶，终于遇到一个好心的将军可怜俺，把俺送回来了！”


    
“大人，您别说了，求求您，别说了！我等知道错了！”想到自己回家后会令妻儿蒙羞，众人再度放声号啕。三年为奴，梦里边无数次曾经与亲人相遇，想象过无数次与妻儿团聚的场景，可谁又敢认真去想，自己回到家之后，除了屈辱和负担之外，还能带给老婆孩子些什么？！


    
这些问题他们一直在逃避，一直不敢直面，今天却被王洵当面给揭了出来，不留任何余地。


    
有家，却已经归不得。况且有些人早已永远没了家，早已被家人当成了无定河边一堆枯骨？


    
“你们拍拍自己的胸脯，就这个样子回去么？你们回去之后能干什么？邻居问起你们这三年的经历，你们怎么说？被地痞流氓欺负上门时，你们有勇气反抗么？”王洵的声音如刀，字字句句刺进众人胸口。


    
所有人都沉默了下去，包括一直追随在王洵身侧的沙千里和黄万山。半晌，才有一个黄脸汉子回过神来，带头问道“大人，大人说得都对。我们的确不能像这样回去。可大人，您说，我们该怎么办？”


    
“怎么办？得问问你们自己！”王洵笑了笑，大声回应，“是从哪里跌倒，从哪里爬起来。还是继续躺在泥浆里边把自己当牲畜，你们自己选！”


    
“你们跟着大人干吧。大人不会亏待你们的！”沙千里和黄万山二人的旧部纷纷开口，以自身经验，劝说昔日的同伴们向王洵效力。


    
“对，大人是有担当的汉子。危难关头，连寻常商贩都不肯抛弃，更不会抛弃咱们！”对此，几个投戎的刀客也感触颇深，在旁边纷纷帮腔。


    
即便不用他们说，沙千里、黄万山等人身上的军官标示，受训者们也都看在了眼里。但是一着被蛇咬三年怕井绳。高仙芝当年又何尝不是信誓旦旦，可关键时刻，却用陌刀从自家兄弟的人头上，硬生生砍出了一条血路来。


    
曾经被抛弃过一次的人，一旦有了选择权，更不敢轻易再把性命交到别人手里。众受训者们看看这儿，看看那，犹豫着，迟疑着，决定做得无比之艰难。


    
王洵在旁边也不着急，只是静静地等待大伙选择。待众人把各种因果都考虑得差不多了，才清清嗓子，笑着说道：“我不难为大伙。只要大伙今后能挺起胸膛来做人，那些波斯金币……”点点手，他示意万俟玉薤等人将装着金币的箱子抬到自己身边，抓起一把，一枚接一枚放在周围受训者的掌心，“每人一枚，算做给诸位的见面礼。拿着，别往后退。放心，没任何条件。不用你们脱光屁股，也不用你们宣誓追随我。你们自己有权利选择自己今后的生活。明年开了春儿，我会派人将大伙送回中原去。大伙回去后，记得直起腰来过日子就行！”


    
“大人真的要送我们回家？”一个个壮汉把金币紧紧地握在手心里，感受着上面的冰冷，以免发现自己是在做梦。


    
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更不敢相信王洵会这样对待大伙。几千枚，即便是放在大户人家，也够花费一辈子了。居然连眼皮都不眨就散给了这些不相干的人。


    
“你们，总得带点儿什么回去吧！”王洵笑了笑，弯下腰，抓起另外一把金币，走向距离自己稍远的人，“无论如何，下半辈子都得过下去，是不是？当年的事情，高仙芝对不住大伙。可我姓王，不姓高。我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军中前辈们，穷困潦倒地一路乞讨着回家！拿着，前辈。拿着，别缩手，我保证不会反悔再找你抢回来。”


    
一声前辈，叫得众人好生惭愧。握着金币的手伸出，缩回，缩回，又伸出，始终无法正视这份迟来的尊重。终于，有人受不了，哽咽着喊了一声，“大人……”，紧跟着，周围的受训者接二连三地跪了下去，“大人，大人呐……”


    
“起来，都站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王洵伸手，将距离自己最近的汉子们一个个扯起，笑着拍去对方膝盖上的泥土，“王某只是个中郎将，拿不出太多的东西给大伙。但王某却敢保证一点，从现在起到离开这里之前，没人再能欺负你们。如果你们中间有人信得过王某，还愿意吃当兵打仗这碗饭的话，王某也保证，危难关头，决不放弃你们其中任何一个自己逃命。王某不敢保证，你等将来人人都能有机会封妻荫子，但是，王某保证，至少让你们活得时候像个男人，死的时候，也能有片干干净净的土地。”


    
“这里的人太多了，我就不一个个往下发了。大伙自己过来拿。每人一枚，谁也不准多拿，也不准不要。”停住脚步，他笑着站稳身体，目光中带着信任与尊重扫过每个人的眼睛，“拿了之后，愿意加入王某麾下的，就到沙都尉那边报个到。想要选择回家的，到黄将军那边，让他给你们在城里暂时安排个住处。如果实在无家可归，又不愿意再打仗的话，也拿了钱，自己到城中寻份差事做吧。不过要记住，大伙今后都要像个人一样活着，活出一点儿做人的味道来。别人可以轻贱你们，你们却不能自己轻贱自己！老沙，老黄，带着人给大伙登记！剩下的事情，就交给你们两个了。”


    
“诺！”沙千里和黄万山拱手肃立，心里如藏了一团火。


    
“去吧！”王洵又摆了摆手，迈步离开。众受训者纷纷让出一条道路，看向他的目光充满了崇敬。


    
别人可以轻贱你，你自己却不能轻贱自己！如果自己把自己当成了一堆垃圾，这辈子，也就永远没有指望了。这些概念，他们其实心里早就明白，只是被尘世间的泥土封住了，一时想不起来而已。如今，却被人用一双大手，轻轻地将泥土拍碎，将心脏里边的灵魂擦净，擦亮。让他照见每个人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尊严。


    
为了自己而活着。


    
活出个人样来。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六章 雪夜 （二 上）


    
依旧有人会选择拿了金币离开，毕竟当年高仙芝节度做得太“杀伐果断”了些！而朝廷在此战之后，也把这些遗落在药刹水流域的安西军将士当做了一拨写于纸面上的数字，再也没管过他们的死活。


    
即便是那些选择留下的人，其中也有不少已经无法再成为战兵。三年奴役生活，严重摧毁了他的身体和精神。不经过长时间的医疗将养，很难恢复过来。


    
然而，哪怕最后能留在自己麾下的老兵只有区区数百，王洵依旧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毕竟这些人替大唐出过力，替安西军扬过名。而他这个大唐使节，安西军中郎将，理所当然要为自己的属下安排一条合适的归宿。


    
至于那四千多枚金币，想办法从其他渠道再赚回来便是。对于家道中落，很早就在云姨的指导下开始理财的王洵而言，赚钱的最大乐趣，莫过于如何痛快地把它花出去，花在自己认为合适的地方。而今天的这笔花销，恰合此道。


    
这样想着，王洵鼻孔里的空气就变得甘甜起来，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轻松。出了校场大门，在侍卫的协助下翻身上马，才抖动缰绳，却发现自己亲口任命的税务总管麦尔祖德正用一只手扶着墙，另外一只手在悄悄地揉眼睛。


    
此人自从投靠大唐之后，做事颇为卖力。无论在跟诸侯联络发卖俘虏方面，还是帮王洵赎回被俘安西军将士方面，都居功至伟。故而王洵对他也有几分尊敬，轻轻拉住坐骑，在马背上向下欠了欠身，笑着问道，“你几时来的，怎么不进去，有事情找我么？”


    
“大人当时正忙，属下，属下不敢贸然打扰！”麦尔祖德向王洵行了个礼，然后又继续抹眼角，“风大，吹的。嗨，属下这是老毛病了，就怕风吹！”


    
“那就跟我回议事厅说话吧。别在这里继续被风吹了！”王洵善意地笑了笑，低声命令。


    
“唉，唉！”麦尔祖德连声答应着，被仆役抱上一匹白骆驼。紧跟在王洵身后，错开半个马头的距离，“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儿，但属下还是觉得有必要跟大人汇报一二。因为程老掌柜他们带来的货物比较紧俏的缘故，最近城内市场很繁荣，各地商人冒着雪向这里汇集。其中么，难免就夹杂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家伙。”


    
“嗯！回去跟我细说！”王洵一点就透，马上明白了麦尔祖德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随着俘虏们陆续被其家族和朋友赎出，柘折城的生机也在一点点恢复。但在这滴水成冰的天气里，无论如何也不该有这么多商贩在城内出现。虽然表面上看他们能从部族武士手中，低价收购到一批带血的财物，可万一被风雪困在路上，就可能连人带货变成一堆冰雕。


    
过多不该出现的人出现，则意味着他们背后都担负着某种特别的使命。孤军在外，王洵做事非常警觉，早已安排了特别的人手留意陌生人的一举一动。然而他麾下的弟兄人数有限，对当地人的面孔又模糊得紧，远不如麦尔祖德这种老地头蛇眼神毒。


    
“属下知道了！”见自己的工作得到了王洵的肯定，麦尔祖德胖胖的老脸兴奋得直发红。“属下绝不准任何人再破坏大人治下的安宁。柘折城的居民百姓，也厌倦了天天打来打去的日子！”


    
“我知道！”王洵点点头，对下属的观点表示赞同。


    
眼下麦尔祖德的两个女儿都住在王宫当中。虽然大女儿依旧对王洵敬而远之，年纪稍小的那个，却已经成为王洵事实上的妾室。少女崇拜英雄，同时又对远方的大唐有种说不出的憧憬。特别是对大唐女子的身份地位，简直羡慕心往神向。每当一听到相关信息，就高兴得两眼放光。


    
通过跟她的日常交流，王洵也逐渐对当地人的内心世界有了一些了解。与大唐不同，这里的人对国家基本没什么太强烈的认同概念。反而因为长期在突厥、大唐、大食等势力之间摇摆不定的关系，养成了一种对强者的绝对依赖感。只要征服者能展示出足够的实力，不让大伙天天生活在战争的阴影里，当地的贵胄和百姓们就会尽心尽力地支持他。不管这些征服者身上流着哪个民族的血。同时，如果征服者们一旦露出了疲弱之态，也很快便会众叛亲离。大伙抛弃他时没有任何犹豫，也不会感到多少愧疚。


    
这也许时另外一种对环境的适应吧。毕竟与举族男女老幼被屠戮殆尽相比，向强者屈膝，所承受的代价要小一些。特别是当一个国家的男人们没有力量为家园提供保护之时。王洵能在击败俱车鼻施之后，没费多少力气便在柘折城站稳脚跟，很大程度上来说是得益于此。俱车鼻施一败之后，便找不到支持力量，也是因为同样民间传统。


    
当了解到这些之后，王洵对本地人的态度，就又宽容了许多。此刻，他不但提拔了麦尔祖德为自己的税务总管，而且还启用了很多原先替俱车鼻施奔走的贵族，让他们分别负责具体的民政事务。而这些人也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出头机会，做起事情来尽心尽力，很快便得到了使团当中其他将领的认可与赞赏。


    
换句话说，经历了最初的彼此试探与戒备之后，眼下的大宛国内，已经渐渐形成了以使团为主，昔日中下层贵族为辅的，一个相对稳定高效的官吏队伍。在大食与大唐的下一场战争决出胜负之前，保持柘折城乃至整个大宛国的现状，符合各方面的利益。因此，以麦尔祖德为首的地方贵族，才拿出比使团自己还多的时间和精力，死死盯着城中外来势力的一举一动，唯恐有人自不量力，把整个城市再度牵扯进一场混乱当中。


    
转眼来到王宫，在宫门口跳下坐骑，将马匹和骆驼交给当值士兵去照看，王洵与麦尔祖德先后入内。在议事厅内分宾主落了座，先把手在炭盆上暖了暖，然后，慢慢地谈论起城中平静表面下日益汹涌的暗流。


    
麦尔祖德准备得相当充足，几句话，便说道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根子还是在大食人方面！当年柘折城主俱车鼻施和俱战提国主达武特都是大食人所立。国政都被天方教徒把持。日前虽然俱战提表面上倒向了大唐，背地里却依旧在两头观望。”


    
“嗯！”王洵点点头，不置可否。俱战提距离柘折城非常近，使团与俱车鼻施决战那天，该国的国王也曾派兵前来“襄助”。但城破后不久，又借口家里近，把军队调了回去。顺便还带走了大量的俘虏。


    
“而大人您迟迟没有对如何处置大宛国土做最后决定，也让一些诸侯心怀不满，觉得出了力，却没有拿到足够的好处。所以暗中就和俱战提中的天方教势力又开始眉来眼去！准备借助大食人的残余力量，给您制造点麻烦，以便更好地跟您讨价还价。”见王洵好像若有所思，麦尔祖德继续低声提醒。


    
闻听此言，王洵忍不住低声冷笑，“还想要好处，他们得到的好处还不够多么？与俱车鼻施决战那天，他们又出过什么力气？”


    
麦尔祖德垂下眼皮，目光盯着手中茶水。水端的很稳，他的说话的语调也不疾不徐，“话虽然这么说，可人心向来不知足。并且，并且，将军您，您的部下太少了。新赎回来的那些弟兄，又迟迟形不成战斗力！”


    
“你的意思是，我最近的作为，让人看出疲弱来了吧？！”王洵瞬间明悟，继续笑着回应。


    
“大人明鉴。药刹水两岸没什么真正的英雄豪杰。对付目光短浅之辈，就必须把力量摆在表面上。”麦尔祖德轻轻点头，低声回应。


    
“都哪些人在背地里捣鬼，你清楚么？”王洵嘉许地看了看他，继续问道。


    
“据属下所知，心思活动的不止一家。其中闹腾最厉害的是火寻国主纳代。很多打着做生意旗号来柘折城内探听动向的商人，都出入过他的驻地。但据属下观察，纳代只是个鲁莽之辈，不足为惧。大人需要提防的是在纳代背后给他煽风点火的人，他们才更难对付！”


    
“是谁？你查到了么？”


    
“还没有！”麦尔祖德轻轻摇头，“很难落实具体到人。这些日子，除了东西两个曹国的国主之外，其他诸侯，都跟纳代有过接触。属下不敢个个都怀疑，否则，必然会令大人孤掌难鸣！”


    
王洵手中其实也掌握着一些相关的情报，但遇到的问题，也和麦尔祖德这边差不多。畏惧于大唐兵威，诸侯们目前不敢主动跟他对着干，却准备悄悄地抱成团，以谋取更大的利益。是采取一些果断措施的时候了，否则麻烦必然会越积越多，诸侯们的胆子，也会越来越大。但从何处着手，处理到什么程度，却需要仔细考虑。必须让诸侯们感觉到畏惧，也不能将他们再度推向大食那边。


    
“属下以为，可以先从斩断他们跟大食人联系方面着手！”见王洵皱着眉头沉默不语，麦尔祖德小心地提议。“断了与外贼的联系，诸侯们的心思也能多少安定些！”


    
“你是说，把所有来历不明的人都抓起来？”王洵皱了皱眉，不认为这是一个恰当主意。眼下柘折城中，有一大批商贩都不是纯粹为了逐利而来。有的在打探唐军具体实力与动向，以便其国主提前为应对时局做好准备。有的则是替大食人送信跑腿儿，兼收集情报。把他们一网打尽不太难，可柘折城好不容易才恢复的生机也会被瞬间掐灭。毕竟，还有不少商贩是真正以做生意目的来的，这些人稍遇风吹草动，便会成为惊弓之鸟。


    
“只是权宜之计！”感觉到了王洵的犹豫，麦尔祖德低声解释，“属下会派人好好鉴别他们的身份。尽量不冤枉任何人。大人如果您觉得有损于您的威名，属下也可以自己来做这个恶人，事后，大人您只要宣布免的属下的职位，就可以安抚百姓了！”


    
“这样？”王洵听得一愣。想不到麦尔祖德对自己竟然如此忠诚。“那岂不是太委屈了你！”


    
“属下心甘情愿！”麦尔祖德站起身，向王洵郑重施了个礼，“属下和属下全家的未来，都依赖于大人。所以，属下愿意为大人做任何事情！”


    
“喔，这样！”王洵也站了起来，双手将麦尔祖德搀扶住。虽然纳了此人的女儿，并且对此人委以重任，他却一直不怎么看的惯此人的品格。太软，太没有骨气，太缺乏中原传统里那种忠义之感。换句话说，如果此人生在中原，就是十足的逆子贰臣，生前死后都活该被口诛笔伐。


    
但这个人却着实对王洵本人忠心耿耿。从替使团出谋划策营救被俘安西将士那一刻起，他的利益，他背后的家族利益，已经完全绑在了王洵的战车上，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考虑到当地人那种独特的生存传统之后，王洵不得不放下偏见，沉吟了片刻，低声回应，“你不必做出这么大的牺牲。我也不会拿自己人做牺牲品。这样吧，你帮忙写份邀请信，誊抄给各路诸侯。就说我王洵最近整训士卒略有心得，请他们在本月十五那天下午未时，到城外五里的军马场，一道校阅麾下弟兄。请他们届时务必赏光！”


    
“大人要展示实力么？”麦尔祖德心思转得相当快，瞬间猜到了王洵的打算，“可是不是太仓促了些。距离十五只剩下四天时间，那些军奴，那些士卒未必能及时熟悉您的军令！”


    
“不必担心，你尽管去发邀请！”王洵用力拍了拍麦尔祖德的肩膀，非常自信地回应。“等着瞧，到那天，相信咱们会给所有人一个惊喜！”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六章 雪夜 （二 下）


    
“诺！”一句咱们，令麦尔祖德心头发热。抱拳施礼，领命而去。他的动作非常利落，仅用了一个时辰光景，便准备好了所有请柬。交给王洵过目之后，便亲自带领手下，逐一送到了诸侯在城中的住所。


    
“这个铁锤王，又准备搞些什么花里胡哨。大冷天的，不在城里边烤火，到野外校阅什么兵卒？！”接到请柬后，有地方诸侯不满地私下里暗骂。


    
西域的传统，是冬天里边不动兵戈，哪怕是检阅士卒，也不会在寒冷的天气里进行。一则是因为气候条件严酷，将士们都受不起折腾。二来则是因为诸侯麾下的士卒多为各部落里武士兼职，非有战事，很少集结在一起训练。每集结一次，便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但也有诸侯抱上了看热闹的想法。特别是火寻城主纳代，通过前几日的偷偷探访，已经得知王洵在整训队伍方面栽了跟头。巴不得当众再看一次笑话，以便日后更好地拉拢人跟自己一道，抱起团来跟王洵泡蘑菇。


    
个别老奸巨猾者，则心中骤然涌起一股警觉。然而，考虑到这种天气里，根本不可能大规模用兵，所以很快又把心里的担忧化作了一声叹息。毕竟是年轻人，做起事情来不管不顾。也就是眼下又安西军在背后撑腰，否则，已经不知道死了多少次。


    
带着各种各样的困惑与期待，四天时间匆匆而过。到了十五这日，诸侯们早早用过了饭，各带数百名嫡系亲卫，互相邀请着齐聚于城外五里处的养马场，准备看铁锤王他老人家在短短的数天之内，究竟变出了怎样到了一支劲旅。谁料大伙到得却稍微早了些，偌大个驯马场内，只有被踩得又冷又硬的雪地，空荡荡地，泛着刺眼的日光。


    
“这铁锤王，架子可是越来越大了！他这般疲懒，怎对得起陛下的托付？！”拔汉那城主阿悉兰达唯恐天下不乱，当即冷了脸，以大唐天子女婿的身份叫嚷。


    
“是啊，是啊。大唐天子早就该换个人来主持此地事务，至少要老成持重点儿的，就像阿悉兰达大人！！”火寻城主纳代，立刻在旁边煽动，挑拨诸侯对王洵心中的不满。


    
几个平素跟纳代走得进的，如白水城王子贺鲁索索，桂霜城主也忒密儿，也纷纷开口抱怨，觉得自己不该受到如此怠慢。其麾下亲信亦在旁边帮腔，乱七八糟地喊声响成一片。木鹿王子鲍尔勃听着心中懊恼，忍不住抬起头来，连声冷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笑什么？”


    
“小小娃娃，不知道礼貌么？”


    
纳代等人被扫了兴，立刻将矛头对准了鲍尔勃，以长辈的身份呵斥。鲍尔勃却根本不拿这些家伙当一回事儿，撇撇嘴，不屑地回应道，“我刚才看到一群麻雀，嫌小鹰飞得慢。所以才觉得好笑。却不知道一旦人家翅膀长硬了，它们这些家伙就要成为口粮！”


    
“你……，你这小子！”众人被鲍尔勃含沙射影一顿喷，直恼得面红耳赤。正准备寻几句恰当话把场面找回来，耳畔突然听见一阵低沉的号角，“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敌袭！”几乎凭借本能，诸侯们就大喊出声。随即迅速整顿身边将士，准备迎接血战。待将队伍整理好了，才突然想起，此时乃是寒冬。根本不可能有敌军，冒着被大雪冻死在路上的风险前来偷袭。更不可能一直打到柘折城下，才被唐军发觉。


    
来的不是敌人。


    
只是那声威，却比大群敌人凭空而降更为恐怖。只见一面面猩红色的战旗迎风招展，在周围皑皑白雪的映衬下，分外夺目。而在战旗之后，则是一队队骑着骏马武士，个个身穿皮甲的武士，手握长枪大槊，宛如一座移动的钢铁丛林。


    
除了猎猎旌旗和争鸣角鼓之外，队伍中没有一点儿其他杂音。从南到北，四个整整齐齐的方阵，缓缓地向马场压了过来。每个方阵人数都在千许上下，四个方阵加在一起不过是四千出头。却如同一片乌云，刹那遮断了天地间所有颜色。


    
见到此景，群雄相顾失色。虽然不是所有人事先都认定，王洵没任何可能将一群被驯服了的奴隶重新变成勇士。然而，却没有一个城主、国主曾经想到，一旦奴隶们心中的自尊再度觉醒，居然会焕发出这般强大的战意。


    
当日与俱车鼻施决战，王洵麾下不过才两千余众，其中真正发挥作用的，只有区区数百。但仅仅凭着这数百人，他便将俱车鼻施的两万兵马，打得抱头鼠窜。如今其麾下汇集了四千铁军，放眼药刹水两岸，还有谁堪敌手？！


    
后悔、畏惧、羡慕、嫉妒，当即，诸侯们心里百味陈杂。正在他们呆呆发愣间，只见唐军的队伍中，又跑出一名高头大汉，冲着马场中挥动了几下令旗，大声喊道，“使节大人有令，请各位盟友在马场的寨墙内观摩校阅，不要太靠前，以免发生误伤！”


    
即便没有这句话，众诸侯也不愿靠上去去领教大唐将士的虎威，更何况某些诸侯此刻心中还敲着小鼓。当即乱纷纷地答应一声，直接将战马向后拉，直到离开营墙三丈左右距离，确信即便坐骑受惊，也不可能跃出去引起唐军的误会了，才稳住心神，继续观看外边的动静。


    
转眼之间，四队唐军已经来到营墙之外，在二十丈左右的距离上站定，重新整队，聚合为一个大方阵。长槊手在前，骑射手居中，轻甲兵位列于第三梯队。在队伍最后，则由两百跳下马背的陌刀手，组成了一个铁三角。将王洵护在三角形阵列正后方中央处，一匹纯白色的骆驼脊背上。


    
队伍整理好之后，整个军阵便陷入了沉寂。将士们都不说话，纷纷端坐在马鞍上，一个个将脊背挺得笔直。


    
野外的北风甚冷，夹着积雪的湿气，一股股钻入铠甲的缝隙。将马场内的诸侯们冻得直缩脖颈。再看外边的大唐将士，虽然没有那道寨墙挡风，却个个都气定神闲。仿佛根本感觉不到天地间的寒意般。


    
光是这份令行禁止的军容，已经让很多诸侯心折不已了。要知道，这野外的天气可比不得城内，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不动，光是风就能把人吹僵掉。可外边的大唐天使王洵却一点儿也不体谅麾下士卒的苦处，只是抬着头，静静地观看天空中的云卷云舒。直到把诸侯们都冻得几乎要跳下坐骑来了，才忽然淡淡地问了一句，“什么时辰了？演武可以开始了么？”


    
“启禀将军，末时已到，将士整装待发！”陌刀队附近，立刻跑上前一名骑将，冲着王洵抱了抱拳，大声回应。


    
“那就开始！”王洵笑着一挥令旗，大声喝令。


    
“演武开始！”万俟玉薤带着众亲卫扯开嗓子，大声重复。“开始——”“开始——”“开始——”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随着雷鸣般的号角，军阵猛然一动。正前方，三长槊手蜂拥而出，奔跑中，彼此之间拉开半丈左右距离，前后排之间错偏一匹马的空档，潮水般，向不远处的一片树林涌去。


    
他们一边跑一边调整马速，先慢后快，待接近树林半丈左右，已经如同风驰电掣。第一排骑兵迅速撞入，手中长槊径直刺向距离自己最近的树干。随即，口中发出一声大喝，弃槊，抽刀，甩动胳膊，没入激起的雪烟当中。


    
整座树林就像被雷劈中了一般，颤抖着，轰鸣着，腾起一团团白色的烟尘。第二排骑兵追随这第一排骑兵的脚步驰入，突刺、弃槊、拔刀、横扫，所有动作如行云流水。


    
紧跟着是第三排骑兵，完全重复了前两排杀招。当三排骑兵的身影隐完全被雪烟吞没，整座树林仿佛都摇晃了起来。“轰轰，轰轰，轰轰！”回响声连绵不绝。中间夹杂着树枝劈裂的“噼啪”声和树干倾倒时发出的悲鸣。


    
待所有雪烟被寒风吹散，整座树林已经面目全非。最外一层的树木，被刺得百孔千疮，砍得筋断骨折，精锐足足倒下了有上百棵，以至于整座树林就像被猛兽咬了一口，中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创伤。


    
无人喝彩。群雄已经不会喝彩，只是长大嘴巴，呆呆地看着，呆呆地想着，两腿瑟瑟发抖。还没等他们从震惊中缓过一口气来，王洵微微一笑，再度举起令旗，当空急速挥动。“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号角声再度炸响，一千余名骑射手，呼啸着脱离本阵。


    
这些骑射手有的背后插着红色角旗，有的背后插着黑色角旗，所插的旗帜不同，手中的兵器也各异。跑着跑着，便分出了层次，持弩者靠前，持弓者稍稍靠后，待迫近树林七十步左右的当口，突然间，角声骤停。持弩者平端弩臂，扣动扳机，持弓者拉开弓弦，斜向上扬射。两道白亮亮的光芒，一为平面，一为弧线，先分后聚，真正齐齐地砸进了树林之内。将已经摇摇晃晃的树木，砸得木屑直冒。还没等木屑飘落，持弩者将腰一弯，迅速从马鞍下拾起第二把伏波弩，持弓者再度弯弓搭箭，又是一波霹雳和冰雹砸下，溅起一阵阵白茫茫的迷雾。


    
前后不过跑了三十步，已经有两千多支弩箭和弓箭射向了目标。如果换做诸侯当中任何一位带着本部人马站在树林位置，恐怕已经被羽箭射的狼奔豚突了。众看客越看心里觉得越紧张，越看心里觉得越震骇，不知不觉间，额头上冷汗已经结成了冰珠，一粒粒冻在眉毛上，晶莹雪白。


    
他们忘记了冷，也顾不过上去抹，因为一抹之间，就有可能错过最为精彩的场面。第二波弩箭攒射过后，骑射手们的攻击略做停顿，迅速拨歪马头。胯下坐骑由纵转横，于树林前兜成一条半弧线型阵列。每个人开始自由射击，一边策动坐骑从“敌阵”前驰过，一边将羽箭与弩箭以最快速度射出。这一波攻击远不及其他两轮齐整，却更加令人眼花缭乱。待整个队伍从树林前跑过，手最快的士卒，至少又射出三支到五支羽箭。手稍慢者，也射出了一到两矢。整座森林林的外围的树干，瞬间白花花地“长”满了羽毛，每一根羽毛，都刺痛人的眼睛。


    
如果把树林换成了人，即便是以勇武和敢死著称的大食圣战者，经历了长槊突刺和羽箭攒射之后，恐怕军阵也早已四分五裂了。难怪他当日二十万大食东征军，被封常清打得灰飞烟灭。徒弟仓促训练出来的士兵还有如此神威，换了师父，岂不是更狠到了天上去？


    
亏得我等没听纳代的怂恿，跟天使大人对着干。否则，待封常清自己来了，大伙岂可能挡得住他一根手指头。想到这儿，群雄相顾失色，不知不觉间，就悄悄地与火寻国主纳代及其麾下众侍卫将距离拉远了一些。


    
纳代到了此时也后悔不迭，有心做一些补救，却不知道从何做起。正惶恐间，马场外的唐将又发起第三波冲击。这回完全由手持横刀的轻甲骑兵来完成，疾驰中分为三个纵队，一堆沿着前两波攻击所制造的缺口，长驱直入。另外两波，则左右各自做了个大迂回，显然是抄到敌军的侧翼，追亡逐北去也。


    
战无可战，逃亦不能逃。谁做了铁锤王的对手，可真是自寻死路。唯一可能取胜的机会，也许就是抢先手跟他对攻了。直接杀到他中军去，拼个鱼死网破。谁料唐军连这个做梦的机会都不肯留给大伙，待轻骑兵从战场上冲过后，王洵又是一挥令旗。随即伴着轰鸣的号角声跳下骆驼背，抄起一把丈许长的陌刀，快步走到陌刀阵的最前方。


    
铁锤王，这个名号岂是白来的？虽然此刻他手中拿的不是一柄铁锤。只见他高高地将陌刀向前一指，口中大声断喝，“进！”


    
“进！”两百余名陌刀手齐声响应，随即向前跨步，手起，刀落。


    
“进！”手起，刀落。


    
“进！”手起，刀落。


    
“咯咯咯，咯咯咯！”望着栅栏外那团滚动的刀光，火寻国主牙齿上下碰撞个不停。带着几味哀求的意味，他将目光投向阿悉兰达，投向贺鲁索索，投向也忒密儿，却发现原本说好了跟他共同进退的好友们，谁也不敢用目光与他相接。两股战栗，双肩瑟缩成了一团。


    
冷，这个冬天真的很冷。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六章 雪夜 （三 上）


    
一场演武结束，那些曾经被诸侯奴役了整整三年的安西将士，如同浴火重生的凤凰般，骄傲地展开了翅膀。


    
观者无不心中大骇，都后悔这几年没有善待被自己瓜分到的俘虏，以至于今后睡觉都无法安枕。如果铁锤王大人突然翻脸，想替被折磨致死的将士们讨还公道，诸侯们拿什么去赔偿？恐怕只能自己把自己绑起来，跪在地上负荆请罪了。


    
想到可能面临的风险，药刹水两岸诸侯个个战栗不已。好在王洵这个人没有说翻脸就翻脸的习惯，结束了演武之后，先让骑兵们退到树林后的避风处休息，然后才带着身边的两百陌刀手和十几名侍卫，缓缓走到训马场门口。


    
早有人抢先跑过去，将马场的大门推开。众诸侯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两侧肃立，恭迎天朝使节入内训话。到了这时，王洵也不再跟大伙客气，先是缓缓走了数步，来到马场中原有的一座带棚子的高台下，迈腿跨上台阶，然后回头吩咐道，“这里风小些，诸位都跟上来吧。王某有几句话，要跟大伙当面讲清楚。”


    
这当口，哪个还有胆子再当面捋他的虎须？当即，众诸侯小心翼翼地答应一声，缓缓迈上了高台。有人心怀坦荡，自然不怎么紧张。像火寻国主纳代、拔汉那城主阿悉兰达等，则苦着脸，悄悄地将自家护卫招得靠近高台近一些，以免连个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待大伙上了高台，在帅案两侧站直。王洵先是向周围拱拱手，笑着说道：“雕虫小技，难入行家之眼，大伙看看就算了。千万别笑话我这个后生晚辈！”


    
这是雕虫小技，我们岂不是都白活了么？众人心里暗暗叫苦，脸上却堆满了笑，“岂敢，岂敢。大人操练的好兵，我等今天真的是开了眼界。”


    
“没让诸位失望就好！”王洵手指轻叩冰冷的桌面，一语双关。“王某知道，大伙最近都很忙，所以一直也就没过多打扰大伙。但王某有几句话，想问问大伙。”


    
众诸侯讪讪而笑，苦着脸回应，“大人有话请讲，我等将知无不言！”


    
“那就好！”王洵点了点头，目光在众人脸上逡巡，“王某第一个问题就是，当时与俱车鼻施决战，王某曾经答应诸公，城破后，利益均沾。这个承诺，王某兑现了么？”


    
“兑现了，兑现了！”提起当日的情况，众人皆连连点头。虽然整个内城和大宛王宫落在了使团手里，可决战之际，诸侯都抱着看热闹的念头，谁也没出多少力，所以少分一点儿战利品也就天经地义。况且使团分到内城之后，并没有像诸侯那般，把其中所有百姓都变成奴隶，绑票索赎。反而想尽各种办法，安抚百姓，尽力保证了内城和王宫的安全。


    
细算下来，在场众诸侯最后捞到手里的好处，恐怕比大唐使团还多些。所以谁也没脸在这上面挑三拣四。可铁锤王大人现在问出这个问题来，到底是什么意思？他难道要逼大伙给他凑份子么？还是嫌大伙的部属最近把城市破坏得太不像话了些？


    
“王某的第二个问题是，从诸位手中赎买当年被俘的安西军将士，王某给的价钱公平么？”不管群雄的狐疑，停了一会儿，王洵再度开口。


    
“公道，公道！”一时间，群雄纷纷表态。都声明自己对此没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事实也正如此，王洵从始至终，没强买强卖。并且给的价钱，绝对比正常奴隶交易要高出许多。虽然他采用了一点儿欺骗手段。可诸侯把安西军俘虏留在手中，也榨不出更多的价值，还不如及早脱手干净，免得日后被封矮子堵住家门算总账。


    
“那王某可就奇怪了！”王洵用手奋力一拍桌案，声音陡然提高，“那为什么还有人私下里到处串联，煽动大伙跟王某作对？！为什么有人还联络俱占提城中的大食人，准备内外勾结，将柘折城献给他们！”


    
“没有，没有！在下没有对大人不满。”


    
“不是我，不是我！我正想去提醒大人小心。”


    
“不敢，不敢！我们怎可能这么干！”


    
闻听此言，众诸侯面如土色，纷纷摆手否认自己曾经参与第一项。有反应迅捷者更是将头转向火寻城主纳代，对其怒目而视。


    
对王洵不满归不满，在场一众诸侯，却更不愿意重归大食人旗下。纳代这样做，等同于把大伙全都推进了陷阱里边。


    
这条罪行根本无法饶恕，即便王洵不深究，其他诸侯也会跟他没完。火寻城主自知事情败露，转过身，就想跳下高台逃命。万俟玉薤岂肯给他机会，上前一把卡住其脖子后的大筋，单手用力一紧，如同拖死狗一样将其拖了回来，掼在了王洵脚下。


    
“救我——”缓过一口气来的纳代大声呼救，号令台下的亲信上前护主。谁料附近的陌刀手们将兵器向地面上重重一顿，“轰”的一声，雪地乱颤。把试图上前拼命的火寻国武士吓得停了停，后退了数步，愣在了当场。


    
“都给我呆在原地别动，否则，杀无赦！”宇文至快步走到高台旁，信手挥了一下令旗。随即，周围号角声再度响起，先前退到树林附近休息的骑兵们翻身上马，潮水般涌了过来，将驯马场围了个水泄不通。


    
这下群雄非但没有拼命的机会，连逃走都不可能了。几个心思转的快的家伙。立刻对火寻城主落井下石，指控后者居心叵测。而阿悉兰达，贺鲁索索，也忒密儿等人，垂头丧气，静等着被铁锤王发落。


    
王洵耐着性子看了一会儿。笑了笑，缓缓开口，“王某替大唐天子巡视西域，自然有权力处置背信弃义者。但王某手上，却不想沾诸位的血。这样吧，火寻城主纳代煽动闹事，勾结大食人，证据清楚，罪不可赦。王某将其押回长安去，让他当面向大唐天子请罪。至于火寻国么？”他停了停，目光扫过群雄，最后停在了曾经被自己俘虏，之后又极力促成了自己这趟出使之行的鲍尔勃脸上。“木鹿城距离火寻近，就烦劳鲍尔勃王子辛苦一些，去火寻国做几年监国。等纳代从长安被放回来，你再把国家交还给他！”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没等王洵把话说完，鲍尔勃已经跪倒在地，连连叩头。他是木鹿城主的第三子，本来没有机会接掌父亲的宝座。全凭主动促成了木鹿城与大唐的结盟，在家族中的地位才陡然上升，成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如今又得到火寻国的监国之权，地位就愈发稳固。除非犯了滔天大错，否则，几个兄弟谁也甭想再取而代之。


    
至于日后他会不会如约将火寻交还给纳代及其家族，就得看当时的心情了。谁敢肯定，纳代会不会去了长安之后，贪恋大唐的繁华，就像当年阿史那家族那些王公贵胄一样，“赖”在那里再也不肯回西域呢？


    
“你先别忙着谢我，要看这种处置，其他人是否同意。如果有人不满意的话，本使也不好用强！”王洵摆摆手，示意鲍尔勃站起来，寻求其他国主和城主的支持。


    
他二人这般做作，其他国主和城主岂有再做恶人的道理？当即纷纷上前，向鲍尔勃表示祝贺。待大伙热闹够了，王洵敲了敲帅案，又笑着说道：“王某知道还有人受了纳代的蛊惑，试图跟本使作对。但念在大伙都是初犯的分上，就不深究了。不过……”


    
拉长了声音，他冷笑着扫过阿悉兰达等，“王某不会给大伙第二次机会。如果有人执迷不悟的话，王某不介意多费些力气，请他也去长安受几天教化！”


    
有的去，还可能有的回么？阿悉兰达等人心中一凛，赶紧趁机躬身，谢天使大人宽大之恩。王洵说到做到，立即摆摆手，示意大伙不必再提过去的事情。然后笑了笑，大声道：“眼下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大伙帮忙。俱战提城主达武特虽然曾经派遣人前来向本使示好，自己却从来没在柘折城里露过面儿。我听人说，他的国政如今已经完全落在了大食人的手中，其人根本无法走出王宫半步。既然如此，本使就少不得动一动兵马，将他从大食人手中解救出来了。诸位以为如何？”


    
“应该，应该！”


    
火寻城主之所以胆敢公然谋反，引以为外援的，便是俱战提城中的那批天方教狂信徒。既然事情败露，铁锤王想要报复，也是理所当然。


    
况且跟着铁锤王打仗，大伙也不会吃亏。上次大伙基本上没出什么力气，只是站在旁边嚷嚷了几声，他就把整个外城都分给了大伙做酬劳。这回如果冒着箭雨冲锋一回，砍下几名敌将的脑袋来，岂不是能分得更多？


    
“打过去，破了他的城，给他个教训！”


    
“我等愿意与大唐共同进退！”


    
一瞬间，群情激昂，都觉得俱战提城的“大食人”罪不可赦。王洵按了按手，示意大伙少安毋躁，“既然大伙都没意见。本使就做主了！我们中原有句话，叫做兵贵神速。咱们今天下午就出发，明天日出之前，一鼓拿下俱站提，诸位意下如何？！”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六章 雪夜 （三 下）


    
“啊！……”登时，所有欢呼与呐喊之声烟消云散。诸侯们一个个张大嘴巴，瞪圆眼睛，呆呆地看着王洵，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


    
这可是冬天。滴水成冰的冬天！撒尿时稍微慢一些，就会把尿冻在卵子上！怎么可能带领着将士们走那么远的路去与俱战提人拼命？


    
再者说了，即便大伙能冒着严寒赶到俱战提城下，对方闭门不出怎么办？难道联军还能在城外扎营不成？一场暴风雪下来，不用对方动手，老天爷就把大伙给收拾了！！


    
可这种话，该怎么跟铁锤王说，谁又有那份胆子？！大伙还有痛脚被他抓在手里，万一被他误会自己还是心向大食怎么办？一旦被他借题发挥又怎么办？眼下大伙身边的侍卫加起来也不过区区数百，根本不够陌刀队挥挥手。即便大伙今天把所有部众都带出来，又能如何？训马场外有几千大唐精骑也在那摆着，问谁有胆子上前试试他们的刀锋？


    
越是瞻前顾后，诸侯们心里头越是恐慌，一个个呆立于高台之上，双腿不断地打哆嗦。最后还是西曹国主曹忠节胆子大，仗着与王洵还有些交情的分上，向前迈了几步，躬身施礼，“俱站提人不知死活，逆天行事，照理，应该受到惩罚。然而眼下天气实在太差，不利于大军行动。大人贸然带领我等前去征讨，恐怕会被风雪所阻，平白坠了大人的威名。不如先缓一缓，让俱战提人再嚣张几日。待明年春暖，无需大人亲自动手，我等便可以将此城一鼓而破。”


    
既然有人做了那棵出头椽子，诸侯立刻群起响应，“对，对，大人最近连日操劳，也该享享清福了。俱战提这种弹丸小国，就让我等去打便是！”


    
“对，大人且在城中坐镇。我等拿下俱站提，保证像此地一样，把内城交给大人来处置！”只要不在冬天出兵，诸侯们宁愿少分些脏，把利益大头让给大唐使团。


    
王洵却没心思占这种便宜，摇了摇头，笑着说道：“诸位的话都有道理。诸位的好心，王某也领了。但是，俱战提一天不下，柘折城这边的人心就一天不能安稳。所以，我意已决，现在就出兵。诸位不必回城去召集弟兄，只带着随身侍卫，看王某如何破贼便是！”


    
说罢，也不容大伙拒绝，一摆手，命令贴身侍卫立刻吹响号角，将出征的命令传遍全军。


    
“诺！”众侍卫欣然奉命。有人去传递军令，有人却在万俟玉薤的带领下，向药刹水沿岸的一众诸侯们走了过来。


    
再推辞下去，恐怕就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众诸侯无奈地苦笑，只好主动表态，愿意陪同天使大人一道同行。反正俱战提与柘折城相隔不远，即便出师不利，大伙也能迅速撤回来。只要让铁锤王他老人家顺了气，大伙从今往后自然也就能落个消停。


    
王洵也不过分难为他们，依旧让众人各自带领自己的亲兵。只有被定了罪的火寻国主纳代，才被收走了兵器，与他的贴身侍卫们分别看押在大军的中央和后半段。队伍的末尾，则是宇文至带领数百名骑射手负责断后，哪个敢不服从命令，或者冒险去给俱战提人报信，就要先问问宇文至手中的羽箭。


    
冰天雪地地行军，事先又没做任何准备，诸侯们自然走得苦不堪言。才行了不到二十里，有人便受不住冷，在马背上打起了摆子。负责监督大伙的万俟玉薤早有准备，立刻从马鞍之后取下一个皮口袋，松开扎口的绳索，递到快被冻僵了的人嘴边，“喝几口，驱驱寒气。喝完了之后，下马走上几步。你越抱着肩膀不活动，越会感觉到冷！”


    
“唉，唉！”快被冻僵者不敢拒绝，接过皮袋，大口地喝水。才一口下肚，从喉咙到肚脐立刻涌上股火辣辣的热流。袋子里边装得哪里是水？分明是用安西军的秘方，重新蒸酿过的青稞酒！！！


    
有几口烈酒下肚，身上立刻感觉暖和了不少。当即，众诸侯纷纷开口，向万俟玉薤讨要酒水“解渴”。万俟玉薤也不难为大伙，点手叫过来数十名跟自己一样打扮的侍卫，将一个又一个装满了烈酒的皮口袋，变戏法一般从不同的马鞍下取了出来，不但分给一众诸侯驱寒，连他们麾下亲信们，每十个人也分到了一大袋。


    
“看样子铁锤王他老人家也不是临时起意！”众诸侯饮完了酒水，带着几分晕晕乎乎的感觉想到。可光有几袋子酒水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俱战提离柘折城虽然近，但细算下来也有一百五十多里。大伙手上既没有干粮，也没有取暖用的柴薪，这白天还好，到了晚上在野地里可怎么活？


    
愁归愁，脚步却丝毫不敢落下。前后左右都是唐军，谁敢冒着去长安“观光”的风险，去触铁锤王的眉头？


    
又摇摇晃晃地走了一个多时辰，头顶的太阳就斜了下去。冬天的白昼短，日落之后，寒风便愈发刺骨。众诸侯及其侍卫们又冷又饿，忍不住在肚子里将铁锤王的祖宗八代骂了个遍。正痛不欲生间，又看到万俟玉薤带着几个人从队伍前方匆匆折返回来，冲着大伙笑嘻嘻地拱手，“诸位请再坚持一下，翻过前面的那座小山坡，就是一个避风的地方。沙将军带人在那里准备好了篝火和羊肉，等着诸位前去享用！”


    
“篝火和羊肉！”对于已经冻得魂魄几乎出窍的人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比这更具诱惑力了。众人咽着口水抬头细看，果然在前方不远处的一个山丘后，看见了缕缕的炊烟。


    
炊烟的颜色非常淡，再被暮色一隐，不经人提醒，几乎就看不出来。登时，死气沉沉的队伍中发出一阵欢呼，所有人重新恢复了活力，策动坐骑，快速跟上大军的前进步伐。


    
待翻过了前面那座不算高的山坡，果然在两座丘陵之间的空地上，看到了数以百计的柴堆。有的已经被点燃，有的依旧空着，正上方浇满了油脂。前一段时间总和众人打交道的大唐都尉沙千里，正带着几十名屠夫，将一只只刚屠宰完去了毛皮和内脏的肥羊，挨个往柴草堆上架。


    
“老天！”


    
“佛陀！”


    
“真主！”


    
见到此景，众诸侯和他们的侍卫连哭的心情都有了。迫不及待地就往柴堆前冲。若不是王十三带人拦得及时，他们几乎自己人跟自己人为了争抢最近的位置而动刀子。


    
“将军大人有令，按入谷先后顺序就座用餐，！每人有份，乱跑者军法从事！”王十三眼里向来只有自家主帅，放不下其他人。扯开嗓子大声怒喝，以最快速度把骚乱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众诸侯都知道他是铁锤王的侍卫统领，不敢得罪，只好乖乖地约束手下，按照王十三的指引，朝山谷深处走去。好在沙千里准备的羊肉和干柴足够多，大伙每人都分得上。诸侯们每人能分到小半只羊和一整袋子先前喝过的那种烈酒。所带的侍卫们则每五人一头羊，每三人一袋子酒。人人有份，谁也不缺。


    
有吃有喝还有火烤，众人的情绪自然又慢慢恢复。待吃饱喝足，一阵阵困意便往上涌。拉过几个亲兵来正想靠着对方的脊背小眯一会儿，却又听见万俟玉薤在附近大声喊道：“将军大人有令，熄了火堆，立刻拔营赶路。一刻钟之内走不出山谷者，皆以延误战机之罪论处！”


    
“这……”阿悉兰达第一个跳起来，挥着胳膊便准备抗议。贺鲁索索和也忒密儿见状，赶紧上前，死死搂住他的腰，“忍忍，忍忍。都走了这么远了，你此刻又何必惹使节大人不快。反正又不是咱们几个人受罪，大人和他的弟兄，不也得连夜赶路么？”


    
“嗯，哼，那倒也是！”想到王洵也跟自己同甘共苦，阿悉兰达的心态终于平衡了些。嘟嘟囔囔地收拾好了衣服，命令侍卫熄灭了篝火，抱着没喝完的酒水跳上坐骑。


    
其他诸侯也强忍倦意，带领侍卫们跟在了万俟玉薤之后。待他们都收拾停当出了山谷，大队人马已经在外恭候多时。依旧是王洵亲自领军头前探路，宇文至带领射手押后。顶着头上初升的满月，冒着刺骨的寒风，走在无边无际的雪地上。


    
迤逦走了一个半时辰，队伍再度进入一个避风的山谷。这回，则是黄万山带着数百兄弟提前给大军预备好了干柴和火堆。见到此景，诸侯们心里总算明白了，原来铁锤王早就有偷袭俱战提的打算。只是一直在等待某个合适的机会而已。


    
这回不用王十三监督提醒，诸侯及其侍卫们，很自觉地按入谷顺序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又是一番吃吃喝喝下来，体力又略有回复。待大军用餐完毕，王洵一声令下，将士们再度将篝火用雪压灭，拔营前进。静悄悄沿着被积雪盖住的官道，向俱战提城潜行。


    
不知不觉，时间就到了后半夜。即便是年纪最青的木鹿王子鲍尔勃，体力也接济不上了。至于阿悉兰达、也忒密儿等年纪稍长者，已经完全靠贴身侍卫搀扶着，才勉强没有从马背上掉下来。再看他们的侍卫，一个个也是累得东倒西歪，随时都可能一个跟头栽到地上去，从此再也不能爬起来。


    
“曹，曹，曹大叔，你，你跟铁，铁锤王两个关，关系好。你，你替大，大伙向他，向他求个情，让，让大伙歇歇，歇歇吧！”白水城王子贺鲁索索被亲兵架着来到西曹国主曹忠节面前，喘着粗气向他哀求。


    
从小到大，他几时受过这种苦。眼见着小脸便凹了下去，嘴角附近的皮帽边缘挂满鼻涕和口水凝结成的冰珠。


    
曹忠节也累得筋疲力尽，只是碍着面子还在苦苦支撑。听贺鲁索索说得可怜，咧了下嘴，低声回应，“你，你再忍忍。估计，我估计快要到了。已经走了一百多里了，也就是再坚持个把时辰的事情！”


    
“再，再有个，个把时辰，大，大伙光，光是累，就全都累死了！怎，怎么攻，攻城？”阿悉兰达的情况不比前两者好哪去，也凑上前，祈求曹忠节出面向王洵讨饶。


    
“是啊，是啊。曹，曹国主。如果，如果你肯，肯出这个头。我，我把柘折城中的所有店铺，都，都低价卖给你！”实在累到极点了，也密忒儿什么都豁了出去。“如果，如果你，还，还嫌少。我，我再，再加一百匹马！”


    
“我也给你一百匹马！”


    
“我给你一百匹马，加五十名奴隶。只要你替大伙说一句话！”


    
其他诸侯纷纷开口，把求情的价格节节推高。曹忠节受不了众人的热情，吓得连连摆手，“别，别，大伙别这样。曹，曹某不敢要你们的东西。”


    
“你不去求情，我们也不走了！”


    
“对，我们走不动了。你就去报告铁锤王，让他把大伙全砸死吧！”


    
“别忘了你也是药刹水十六国之一。我们完了，你也好不了！”


    
众人不敢捋王洵的虎须，却不怕曹忠节，见他不肯出面，纷纷开口要挟。曹忠节被逼得面红耳赤，狠狠咬了下牙，低声喝道，“小，小点儿声。你，你们，还，还嫌大伙不够丢人么？你，你们仔细看看，人，人家唐，唐军怎么一，一点儿事儿都没有？”


    
诸侯及其侍卫们闻声抬头，果然发现，走在队伍和外围的大唐将士，一个个挺胸拔背，仿佛一点儿都不知道寒冷和疲倦般。


    
这下，可让大伙脸上有点挂不住了，皆默默垂下头。只有白水王子贺鲁索索，兀自低声强辩道，“那姓沙的和姓黄的都是马贼出身，当然不会怕冷。还有那些军奴，几乎每个冬天，都是靠几把干草的当被子盖……”


    
话说到一半儿，他自己豁然清醒。其他诸侯也愣了愣，面面相觑。没错，冬天不用兵是药刹水沿岸各国的传统。诸侯们自己受不了冻，麾下将士们也受不了漫天的风雪。可这上千里长河两岸活跃着的马贼们，却从没管过什么时候是冬天，什么时候是夏天！往年为了能抢到几头肥羊，越是风雪大的时候，他们的活动越猖獗。


    
同样，还有那些被大伙当做畜生对待的军奴。他们这三年来，几时享受火炭盆和火堆的待遇。充其量，身上能多一件烂羊皮而已，那还是主人偶发善心，原来准备扔掉的。


    
眼下铁锤王的麾下队伍中，多数都是以前的马贼和军奴，在寒冷的雪夜行军，当然算不了什么！可在这样一支不怕冷，不怕累的铁军面前，药刹水沿岸各国各城，有谁能防得住其倾力一击？


    
刹那间，诸侯们再也顾不上冷，顾不上累，互相张望着，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深深的恐惧。


    
他们忽然发现，自己已经不清楚自己的想法。是否希望俱战提被大军轻而易举攻下来，还是无法被大军攻下来。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六章 雪夜 （四 上）


    
后半夜的天气更冷，北风卷着被冻硬的雪粒，叮叮当当地砸在结了冰的皮甲上，发出金属般的声音。药刹水两岸的诸侯们却再也顾不上叫苦叫累，一个个闭着嘴巴，皱着眉头，在亲信的簇拥下，咬紧了牙关坚持。


    
前排队伍又慢了下来，万俟玉薤带着几十个人，逆着队伍游走，不断把一个短小的包裹下发到每个人手里。“快到了，诸位大人再忍耐些，让你们麾下的兄弟学着我做！”说着话，他将包裹打开，将短木条咬在口中，然后用包裹皮缠住胯下坐骑的嘴巴。


    
“这是干什么？”众诸侯们不知道铁锤王大人又在闹什么妖蛾子，但是，却顺从地按照唐人的指导去做，当众人学着万俟玉薤的模样将战马的嘴巴扎住，把木条放在口中之后，才霍然明白，此举是为了避免众人发出嘈杂声太大，以至于惊动城里的守军。


    
有必要么？这种冻死人的天气，恐怕守军都懒得出敌楼吧？！众诸侯偷偷在肚子里嘀咕，同时对唐军战斗力的判断，瞬间又高出了数分。提前两三天就派得力人手在前方的路上准备好沿途所有补给，发兵时迅若奔雷，数千大军调度如自己的胳膊和大腿。与这种军队作战，无论白天黑夜都不能闭上眼睛，稍有疏忽，便万劫不复。好在大伙跟他们已经是盟友，好在大伙前几天没闹出什么太出格的举动来！


    
由本地胡柳木临时赶制木条很粗糙，含在嘴巴里，苦辣辣的，令人疲惫的精神不觉一振。大伙艰难地抬起头来，继续顶着寒风与雪粒前行，一步步靠近目的地。在凌晨卯时，远处的雪地上终于出现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城市轮廓。那是俱战提，千余年前由一只从极西之地来的弗林人修建，曾经为药刹水沿岸第一大城。虽然最近百余年，因为各种原因日渐衰落，可城墙的高大程度和各种防御设施的完备性，依旧方圆千里数一数二。


    
换句话说，这座城市的防御能力，比起曾经的大宛国都柘折城来说，也许稍有逊色，比起诸侯们各自的老巢来，却还是强得实在太多，太多了。


    
因为天冷的缘故，城墙表面结着一层薄冰，在黎明前的月色下，凛凛倒映着寒光。这给偷袭者增加了很多难度，即便能打守军一个出其不意，可很难爬到城头上去，从内部将城门打开。况且唐军来得仓促，根本没带什么云梯、楼车之类，想攀城也无处借力。


    
莫非他们要现场砍伐树木做梯子？还是城里边另外有人接应？正当众诸侯们惊异不定间，唐军已经开始整理队形。“各位大人请带着各自的侍卫到山坡上观战，我家将军也在那边。打仗的时候，用不到你们。”还是万俟玉薤，匆匆赶过来，以极低的声音，丢下一句冷冰冰的话，然后匆匆而去，气得阿悉兰达等人直翻白眼。


    
生气归生气，这当口，大伙却没必要去争当什么马前卒！反正如果唐军能将俱战提打下来，分战利品时，少不了大伙的呐喊助威之功。而万一唐军初战受挫，也能刹刹铁锤王的威风不是？


    
抱着各种各样的心态，阿悉兰达等人依照万俟玉薤先前的指引，带领麾下护卫，缓缓走上一个距离城头二里左右的小山坡。王洵的帅旗也树在那，几名侍卫抬着一盒子令旗令箭，供他来调兵遣将。没等诸侯们赶到，兵力已经调整完毕。侍卫统领王十三跳上马背，站在鞍子上，将一面猩红色的角旗挥舞了几下。当即，便有三十几个矫健的身影，鬼魅般向城墙潜了过去。


    
他们要干什么？就这几个人能干什么？众诸侯愣了愣，想开口向王洵身边的将领们求教，却又有些拉不下脸来。毕竟那些将领当中，年龄最大的也不过三十出头，比起他们来都是后生晚辈。


    
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宇文至带领着一队弓箭手，约五十人左右，悄悄地坠在了第一波出发者身后。随即，是宋武，率领大约千余名脱掉铠甲的战士，个个手中擎着一把横刀，缓缓潜向光溜溜的城墙。再往后，则是方子陵和魏风，也没有穿任何铠甲，双臂将横刀紧紧抱在怀里。


    
此刻天色将明未明，正是人最困的时候。城上城下一片寂静，谁也不知道里边的守军到底睡着了没有，还是早已在城垛口之后，准备好了热油和冷箭。诸侯们提着心，吊着胆，一眼不眨地看见第一波出发那三十几名唐军，悄无声息地溜到了俱战提城下，然后，只见带队的将领打了个手势，每个人都从肩膀上解下一团绳索，拿在手中摇了摇，顺势往天空中一抛。只见亮亮的寒光一闪，绳子顶端某个铁制部件，紧紧地扣住了上面的城垛口。


    
刹那间，诸侯们的心脏就提到了嗓子眼儿处。虽然因为夜风大，距离远等诸多缘故，他们不可能听见铁器和城砖碰撞的声音，还是将两只耳朵竖的笔直。其中与唐军关系最近的曹氏兄弟，干脆连皮帽子也不要了，扯下来抱在手里，任由脑门上的汗水在寒风中化作滚滚白烟。


    
即便有绳子相助，近三丈高的城墙，依旧很难攀爬。数千大军屏住呼吸，一眼不眨地看着那三十几道黑影贴着白光闪闪的城墙上上下下。没人敢说话，没人敢扭头，就连心跳和鲜血淌过血管的声音，瞬间里都变得无比之宏大。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忽然，有两个已经接近城头的身影迅速下坠，所有观战者的心脏都猛地一抽。随即，又看到他们的身体被绳子挂在了半空中，来回晃动，晃动，一上一下扯得人眼睛生疼。


    
终于，晃动停止了，拴在绳索上的人继续贴近城墙，不屈不挠。众人将目光畏惧地移动开，缓缓向上。忽然又惊喜的发现，有几个身影已经攀住的城垛。没人发现！没有伏击！没有刀光！没有滚油、沸水和钉拍！寒冷的冬夜，让俱战提城的守军彻底放松了警惕，根本就没有例行在城墙上巡逻！！！


    
在众人期盼和祈求的目光中，那几道攀住城垛口的身影翻了进去，随即，从另外的肩膀上取下黑黑的一团，顺着垛口处迅速抛落。是绳梯，用棉花绳子做的绳梯。只有用那种价格高昂无比的棉线搓绳，做的绳梯，才会这么轻轻，这么软，落下来甚至依旧没能将沉睡的守军吵醒。


    
这当口，没人会指责王洵奢侈，正如从攻击一开始，就没人顾得上再怀疑他胆大一样。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了城墙上，眼巴巴地盯着先登者的一举一动。只见那几个先登城者将绳梯一端与垛口上系牢之后，迅速直起腰，从口中取下横刀，分为左右两组，沿着城墙向开推移。


    
更多的身影爬上的城墙，更多的绳梯被丢了下来。先登者们结成了两个小方阵，用身体牢牢堵死了近五十步宽的一段城墙。同时，由宋武统领的那近千名没穿铠甲的士卒，也来到了城墙下，将横刀咬在口中，顺着绳梯向上攀去。


    
十几条绳梯上，人影陆续向上，就像一串串搬家的蚂蚁。这种景象很滑稽，观战者却发不出笑声。反而在心中悄悄地期盼，期盼他们快些，快些，再快些，抢在被守军发现之前，全部登上城头。


    
当然，这个愿望实在太奢侈了一点儿。当大约有五六十人出现在城墙上之后，有一个绳梯突然断裂，将上面数名战士直接摔了下来。观战者们听不见来自城墙下的惨叫，却能深深地感受到袍泽们的痛苦。这一刻，终于没有人再记得自己原来的身份。所有目光都汇聚过去，期待着奇迹再度发生。


    
幸运之神终于走远。正在敌楼中酣睡的守军被惊动了，几只灯笼闪了闪，慢慢地从敌楼和城墙交接界处挑了出来。随即，有人大声惊呼，拎着灯笼往外跳。但是，他的惊呼声迅速被卡在了喉咙里边。有支来自城下的羽箭，透过寒风，正中他的咽喉。


    
“蹦！”宇文至在斜对敌楼的位置，踩住两名袍泽的肩膀，射出了第二支羽箭。又是一箭穿喉，将第二名试图冲出敌楼，敲响楼台上警钟的守军钉死在楼门口。他所带的那些三人一组，两个抬着另外一个，用人体组成一座座移动的井籣。尽力封堵敌楼的门口，每次发箭，都必然夺走敌楼上一条人命。


    
敌楼中冲出来的人前仆后继，由尸体组成一条通道，直直地指向楼台上用做报警大钟。终于，有一名防御者在两名同伴的拼死保护下，冒着箭雨抄到了钟锤。此人刚刚把钟锤奋力拉开，宇文至的箭便命中了他的脖颈。“铛”的一声巨响，钟锤借着惯性，滑落，撞中了目标。撞钟者的尸体也蹒跚着转了半个圈，满足地倒地。


    
又有几名守军不要命般扑上来，试图敲响大钟。宇文至抖抖已经发酸的手腕，搭上最后一支箭，挽弓，松弦。随着一道寒光从白夜中闪过，“铛”地一声，警钟落地，摔得四分五裂。


    
总攻正式展开！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六章 雪夜 （四 下）


    
巨钟落地，担任前锋将领的宋武，立刻改变战术。


    
按照王洵事先的安排，他的任务是带领着千余兵卒，沿齐大嘴、储独眼等刀客和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一批好手们从城头坠下的绳梯，攀上俱战提城墙，先控制住北侧城墙和敌楼，然后设法自马道入城，打开城门，接应后续的大军入内。然而此刻既然守军已经发出的警报，夺取城门便成了第一要务。至于敌楼和剩余的半段城墙，则完全可以交给齐大嘴等人去收拾。


    
当机立断，他挥舞着横刀，迅速沿马道往下冲。一边冲，一边发出命令，“齐前辈、储前辈，这里交给你们两个。其他弟兄，都跟我来。”


    
“诺！”


    
“将军尽管放心。后面的事情交给我等！”


    
齐大嘴和储独眼大声回应，挥舞着横刀，继续扩大城头控制范围。两个人带领着其余十几名刀客，沿着狭窄的城墙迅速横推。从敌楼里冲出来的守军原本就睡得稀里糊涂，手脚动作都不甚利落，在狭窄的城头上，迎面碰到这么一队专门在刀尖上混饭吃的人，可真是倒了大霉。在刚一接触的瞬间，便被砍得七零八落。


    
这种酣畅淋漓的感觉，令刀客们精神大振。他们都是王洵重金礼聘而来，按照出发前的约定，每完成一阶段任务，都可以领取相应的报酬。而铁锤王的慷慨和仗义，已经被先前的若干场战斗所证明。因此，大伙都恨不得冲得更快一些，杀得更狠一些，以便在干完了这一票之后，就能封刀退隐，从此再也不用顶风冒雪在丝绸古道上跑来跑去。


    
很快，敌楼中冲出来的守军便支撑不住了，被逼得不断后退。城墙一寸一寸地落入刀客们之手，齐大嘴和储独眼二人的身影渐渐迫近敌楼。在城墙与敌楼的交界处，他们终于遇到了一点小麻烦。有名身穿铁甲，身高八尺开外的俱战提将领，在数名亲兵的护卫下，亲自堵在了那里。手中的战斧有半个脸盆大小，挥舞起来呼呼生风。


    
冲在最前方的储独眼措手不及，被斧头寻了个正着。手中横刀瞬间碎成了数片，整个人倒仰着往后退。眼看他就要被斧刃开肠破肚，跟在其身后的齐大嘴大急，双脚一纵，跳上城垛口。包了麻布的战靴于城垛口上用力一点，整个人的身体都飞了起来，跃过储独眼，于半空中斜扑而下，刀尖直插持斧者的双目。


    
出于本能，持斧的俱战提将领停止了对储独眼的追杀，竖起兵器，阻挡来自头顶的袭击。齐大嘴在半空中无法改变方向，只能继续挥刀下劈。锐利的横刀与巨斧在半空中相撞，迸射出一串凄厉的火花。他的人也借着这股力量的反弹，迅速拧了下腰肢，身体横着打了个旋子，后背堪堪撞到城头上的旗杆。


    
只听“咚”地一声，拓木做的旗杆斜斜地弯向城外，又重重地砸了回来。齐大嘴被砸了一个趔趄，顺势用没持刀的左手勾住旗杆，接连打了几个旋子，跳回自家弟兄队伍中，张嘴喷出一口热血，将上前接应自己的弟兄喷了个满脸通红。


    
“齐大哥！”


    
“老齐！”


    
刀客们纷纷大叫，声嘶力竭。齐大嘴丢掉已经不能用的横刀，咆哮着回应，“嚎什么丧，还不赶紧冲过去。敌楼控制在他们手里，宋将军那边就被人居高临下！”


    
这句话的意思稀里糊涂，在场的弟兄们却全听明白了。立刻调转过刀头，争先恐后往敌楼和城墙交界处扑。奈何俱战提的城墙修得实在过于狭窄，根本容不下这么多人同时杀上。而持斧头的敌将偏偏又带人占据了城墙和敌楼连接处相对的宽阔一侧，一时间，竟然指挥着麾下士卒，将敌楼守了个密不透风。


    
此刻城下的弓箭手已经筋疲力尽，提供不了更有效的支援。刀客们凭着个人勇武杀上前去数回，又全被大个子守将用斧头给硬砍了回来。徒劳地添了两具尸体和六个重伤号，除此之外，一无所获。


    
遇强则弱。对于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刀客们而言，这条道理颠扑不破。几次攻击失利之后，大伙便渐渐泄了气，呐喊声不再像先前般洪亮，脚下的动作也越来越缓慢。


    
眼看着大个子守将身后的队伍越来越严整，而自己这边攻击的强度却是越来越微弱。齐大嘴急得双目几欲开裂。作为半生潦倒的刀客，他从来没感到生活像最近这般滋润过。铁锤王亲自登门，重金礼聘他带队攀爬俱战提城墙，替大军开辟通道。宋郎将跟在他身后，口口声声称他为前辈。宇文郎将待人接物时虽然总是两眼朝天，却心甘情愿地替他打掩护。还有程老掌柜的支持，其他未能入选的刀客眼中的羡慕与尊敬。所有这一切，都让他觉得自己又年轻了十几岁，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


    
“如果真的能年青十岁，齐某说不定真的就此跟了王将军。”私下里，齐大嘴不止一次跟储独眼这么说。而后者对王洵的心胸和气度也佩服得五体投地，总是点着头，低声附和，“嗯，甭看小王将军年纪不大，却是个少见的有担当的。跟了他，凭着咱哥俩当年的身手，不愁无法出人头地！”


    
书中有句话，叫做“士为知己者死”。齐大嘴不知道王洵如此信任自己，算不算礼贤下士。却永远不愿意辜负这种信任。只见他双手一分，将挡在面前的两名刀客推歪，侧着身体向前挤了数步，劈手夺下一把兵器，再度冲到了队伍最前方。


    
“齐大哥！”刀客们不忍他上前送死，大声劝阻。却被他厉声给吼了回来，“拿了人家的钱，命就是人家的。道上的规矩，莫非大伙都忘了么！”


    
提及刀客们的行规，队伍中已经略显颓废的士气，立刻又被重新鼓舞了起来。丝绸古道上的刀客们向来过的是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拿着人家的钱财，命就是雇主的。遇到马贼，只要雇主们没能平安脱身，刀客肯定是挡在马贼面前的最后一道屏障。大伙此番攀爬城墙的赏金，王将军已经提前支付了。大伙先前在几场战斗中出的力气，王将军都非常公道地给了赏赐。既然是拿命换钱财，就没有遇到麻烦就缩头的道理。否则，即便过后王将军不以军法处置大伙，大伙又有什么脸继续在道上混下去？


    
想到这些，刀客们心中畏惧之意尽数消散。跟在齐大嘴和储独眼两个身后，再度咆哮着冲向敌楼。持斧的俱战提武将没想到对方如此悍不畏死，心中大吃一惊。手中的兵器却丝毫不慢，劈出一道寒光，斜扫齐大嘴肩膀。


    
齐大嘴迅速蹲下身子，让斧刃擦着自己的头皮掠过。老大一截头盔和头盔里边的头发被扫飞出去，半空中带着点点血珠。他好像根本不知道疼，继续蹲着身子向前扑。半途中躲开横向捅过来的一杆长矛，又用刀锋挡住了斜砸过来的一柄铁蒺藜。然后在对方变换招数的瞬间，抓着铁蒺藜骨朵上面的倒刺，任由对方将自己带向前数步。猛然间再一松手，脚下用力，竟然连人带刀一起，如同马球一般滚过了城墙和敌楼之间最后一段障碍物，整个扑到了持斧者的怀中。


    
“啊——”持斧者厉声惨叫，调转斧刃向下狠砍。储独眼紧跟着齐大嘴的背影冲上来，用双手死死顶住持斧者的胳膊。左右的俱战提守军刀枪并举，齐齐向这二人身上招呼。其余刀客们则先后踩着城墙的边缘，冒着脚下打滑摔成肉酱的危险，扑上去，用兵器或者身体遮挡齐、储二人的要害。


    
“啊——”“啊——”“啊——”持斧的俱战提将领继续大声惨叫，却摆脱不了齐大嘴的纠缠。在二人之间仅有的数寸距离内，齐大嘴将横刀的锐利特点发挥到了极致。如同锯子般左右拖动着，每一个来回，都深入持斧者肚子数寸。


    
“啊——”持斧头的俱战提将领发出最后一声惨叫，轰然倒地。齐大嘴拎着再次断成半截的横刀从敌将的尸体上爬下来，跌跌撞撞地左冲右突。他身上不知道受了多少道伤，鲜血淅沥沥了地往下淌。周围的俱战提兵卒却没人敢上补一刀，给他以致命的最后一击。


    
凌晨的风很冷，月光将城头上人影照得模模糊糊。


    
城墙上的战斗还在继续，每一处都惨烈异常。


    
然而，已经冲到城门口的诸侯们，却把目光全都集中在了敌楼上，那个手持断刀，长发飘舞的老者身上。他们不熟悉唐军内部人员组成，也无从知晓这员老将的名姓。却望着敌楼中那具高大伟岸的身躯，双眼中充满了钦佩。


    
在众人钦佩的目光里，齐大嘴觉得自己的身体慢慢变轻。他晃晃荡荡走了几步，重新抓住了附近的一根旗杆，奋力摇了几下。


    
一股熟悉的感觉，再度涌上了心头。


    
年青时，作为西域身手最好的刀客之一，他手中每每都要擎着一杆大旗，替整个商队开道。行走在空旷而寂寥的大漠戈壁间，将来自中原的丝绸、茶叶、纸张和书籍，源源不断地送往万里之外。


    
“威——武——”他听到有人在大声呼喊。听到熟悉的驼铃声，听到来自旷野之间的回应。


    
“威——武——”齐大嘴咧开大嘴，骄傲地附和。


    
“威——武——”


    
“威——武——”


    
刀客们开道的声音回荡在俱战提城头，萦绕不绝。半空中，云卷云舒，宛若远行的商旅。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六章 雪夜 （五 上）


    
当第一声警钟敲响之时，整个俱战提尚在睡梦之中。


    
药刹水沿岸诸侯没有冬天开战的习惯，俱战提君臣和百姓们也不认为，仅有区区千把人的唐军，会贪心不足地打到自己面前来。虽然在最近一段时间，城中那一伙狂热的天方教徒们，日日都在摩拳擦掌，发誓要收复柘折城，洗刷俱车鼻施弃城而逃的耻辱。


    
然而，紧跟着的又一记巨大的碎裂声，却将所有人从床榻上惊起。迷迷糊糊中，谁也不知道外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如果是敌人来袭，作为预警的巨钟，被敲响后应该有一种独特的节奏，而不会像今天这样，只发出两声一前一后的轰鸣便再无下文。但是，外边也不可能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依照俱战提国律法，胡乱敲响警钟的兵卒，会被绑在战马尾巴后拖行十里。即便全身上下都是铁打的，届时也会拖成一堆碎铁丝，谁活得不耐烦了会犯这种贱？


    
莫非是风刮的，把拴钟的绳索吹断了？可那座铜钟少说也有三百多斤啊，得多大的风，才能把它给吹晃动？莫非又是那些天方教信徒在胡闹？只有他们，才能无视于俱战提的律法。但他们把全城人都吵醒又图的什么？还嫌人们在背后的骂声不够响亮么？


    
没等百姓们从惊疑中缓过神，凌晨的寒风中，忽然又传来几声凄厉的叫喊，“敌袭，敌袭，唐寇进城了，唐寇趁夜爬进城了！”


    
“是唐寇，是唐寇，屠了柘折城的唐寇！”


    
一声一声叫嚷，顺着寂静的街道传开，点燃所有居民的心中的恐惧。唐人，前一段时间带着数国联军捣毁了柘折城的那伙唐人！他们杀到俱战提了！他们来找天方教狂信徒算账来了！他们将柘折城洗劫一空还不满足，又来俱战提杀人放火了！


    
作为距离柘折最近的城市之一，几乎每个俱战提人都听闻了邻国百姓在城破后的下场。整个外城被瓜分，无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都变成了征服者的奴隶，稍有反抗便身首异处。虽然后来征服者们突然“大发慈悲”，准许柘折城百姓自己出钱赎回自己，可没有钱的人怎么办？被征服者洗劫干净了所有家产的人怎么办？难道就一辈子给仇人做牛做马？眼睁睁地看着仇人欺凌自己的妻子，侮辱自己的儿女？


    
“快，快拿去兵器，到城门口去，到城门口去协助防御！”黎明前的黑暗中，有几个低级军官披头散发地从自家院子里跳了出来，冲着左邻右舍大喊。


    
“为真神而战，死后灵魂可以进入天国！”几个天方教狂信徒也跳出来，在军官们背后张牙舞爪。


    
“大伙一起上。堵住街道口，别让唐寇得手！”有人立刻大声响应，抽出门闩，握在手中，跳到冰冷空旷的街道上。


    
火把一根根在临近城门的宅院里点起。灯笼一架架在院门口挑出。高墙大院，茅檐草舍，无数男人赤着脚，拎着家里能用的兵器，跳到街道上，加入距离自己最近的队伍。


    
虽然这场灾难是天方教徒招惹来的。城破的代价却是要全体俱战提人来承担。妻儿老小此刻都被堵在了家中无处可逃，大伙无论如何都不能准许柘折城的灾难在俱战提重演！赶紧出去，跟他们拼了。反正是个死，跟他们死拼到底！


    
“快，快拿起兵器，堵住街道口！”


    
“快，唐寇就要杀进来了。是男人的就赶紧抄起家伙。否则，咱们跟柘折城人一个下场！”


    
经过逃难而来的柘折城大相白沙尔等人一个多月的反复灌输，此刻，俱战提军民，对唐军的敌视已经到了一个极点。同时，对唐军的痛恨，也到了一个极限点上。所以几个别有用心者略加煽动，便纠集起来大批的青壮男子，每个人都抄起自家常用的兵器或者工具，蜂拥着赶往了警钟最初敲响的地点。


    
无论如何要抗争到底，不战，便要面临妻离子散的下场。而即便战败了，结果也就是和柘折城人一样！况且听从柘折城那边逃过来的贤者白沙尔说，唐军事实上仅有千把人，只是擅长耍弄阴谋诡计而已！


    
蜂拥而来的人群，很快就堵住了狭窄的街道。负责把守城门的兵卒，在宋武所部唐军和刀客们的联手攻击下，已经一败涂地。逃命的路上被百姓们迎头一堵，又迅速恢复了勇气，红着脸，掉头冲向了战场。


    
俱战提独特的街道布局和沿街两侧石头垒就的院墙，令战斗场面愈发混乱。很快，攻守双方就又陷入了焦灼状态。数百名的唐军士卒在宋武的带领下，沿着长街冲过来，试图替大军开辟道路。却被一伙掉头杀回来的俱战提守军死命挡住。而在那伙守军背后，则是数以百计的天方教狂信徒。拿着五花八门的兵器，用身体堵死了整个长街。


    
临时从附近各处赶过来的俱战提百姓，则乱哄哄地在狂信徒们背后又堵上了数层。长街两侧的胡同中，还不断有受到煽动的百姓结队赶来，用身体封堵住各条可能的道路。


    
作为统率精锐率先登城的将领，宋武临阵经验不足的缺点很快就暴露无遗。他带领麾下兵卒反复冲杀，每一次进攻，都能放翻十几名俱战提守军。但那十几名守军倒下之后，空挡迅速又被新的面孔所填补。每张面孔上都写满了恐惧，每张面孔写满了宁死不退的绝决。


    
事实上，守军也无路可退。前来支援的百姓们对唐军构不成威胁，却彻底堵死了守城将士逃避责任的可能。那都是他们的父老乡亲，就站在拂晓的寒风中，眼睁睁地看着他们。退一步，就等于把这些人送到了唐军刀下。这辈子，他们都甭想再抬起头来！


    
他们彼此簇拥着，掩护着，不肯再退让半步。倒下一个，就迅速又补上一个。狭窄的街道上，很快摆满了尸体。血顺着创伤淌出，迅速凝结成冰。然后迅速又被涂上厚厚的一层殷红。


    
前锋推进的速度越来越慢，脚下的路面也越来越滑。已经打开的城门处，不断有新的唐军结队进入。在宋武等人身后，挤成了一团大疙瘩。对面长街口，也不断有新的守军和百姓赶来，组成一层又一层血肉屏障。


    
唐军如果想要按原定的攻击方案，迅速拿下俱战提城主府邸，擒贼擒王。就得翻越街道附近百姓的院墙，或者从某些狭小黑暗的无名巷子中穿插过去。而俱战提城的格局，绝不可能像大唐那样，横街纵巷，无论怎么走都不会一头扎进死胡同。


    
在陌生的地域分散兵力，绝对是兵家大忌。况且巷战也非唐军所长。在宋武的暗示下，几个机灵的小校带着身边的弟兄，向附近巷子分兵试探，很快，他们又愁眉不展地退了回来。太狭窄了，真不知道俱战提人是怎么想的，两排院落之间的通道，宽度都不足三个男人并肩而行。万一有人将巷子口堵住，然后往下丢几捆干柴，大伙就要在这里跟敌军玉石俱焚。


    
迂回战术无效，只能继续向前开路。宋武用力跺了跺冻木了的脚，带领身边亲卫又杀向了第一线。对面的守军发现唐寇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招，也变得越来越有信心。先组成圆阵遏制住了宋武的攻势，随后，居然在一名身穿金甲的武将带领下，开始试探着组织反击。


    
攻守双方很快又顶在一起，刀枪并举，手忙脚乱。新赶到的俱战提兵卒是因为刚刚被惊醒的缘故，身体尚未活动开，战斗动作十分生涩。唐军则是由于赶了一夜的路，已经濒临强弩之末。虽然他们在此之前，几乎预料到所有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再这样继续僵持下去，后果也许不堪设想。宋武急得火冒三丈，咬紧牙关再度向对面猛攻。金甲将军也在几名亲信的保护下，向宋武迎了过来。两波人刀来枪往，搅做一锅粥。


    
就在此刻，唐军的队伍中忽然飞出一波箭雨，掠过交战双方的头顶，径直向后续的百姓中落下。士气高昂，却没有任何甲胄护身的百姓们登时被射到一片，惨叫声不绝于耳。守军的动作瞬间一滞，随即，便彻底陷入了疯狂。


    
“用羽箭开道，往人多处射。”宇文至带领着数十名弓箭手，顶到了宋武背后，迅速接过第一线的指挥权。


    
更多的羽箭飞了起来，掠过微明的晴空，落到了守军背后人群当中。仅凭着一口热血在支持的俱战提百姓和天方教狂信徒们，被射得血肉横飞，七零八落。


    
而唐人的杀招还不止这些。宇文至微微扫了一下羽箭攻击的效果，冷峻地下达了第二道命令，“换火矢。点燃临街的房子，给大军照亮道路！”


    
一群摇曳的火鸟迅速升空，在清晨的朝霞中展开翅膀。所过之处，溅起一片片橘红色的光芒。


    
街道上的百姓彻底崩溃了，哭喊着冲向自家的院落。打水救火。天方教圣战者忘记了自己的豪言壮语，丢下兵器，抱头鼠窜。俱战提守军先被自家百姓冲散队伍，然后被沿着长街推过来的宋武等人各个击破。药刹水诸侯则带领着贴身侍卫跟着唐军的步伐冲击城内，跳进一座座院子，开始了新一轮疯狂的洗劫。


    
几个男人持木棍抵抗，被武士们一刀剁翻，再一刀砍掉头颅。几个老人跪地求饶，被武士们一脚踢开。几个女人惊慌逃避，武士们从背后追上去，将她们抱住，摔倒，顺手扯开衣服……


    
“继续前推。凡挡路者，格杀勿论！”宇文至对发生在自己眼皮底下的抢劫与杀戮视而不见，挥了挥猩红色的将旗，下达了新的命令。


    
家族的经验告诉他，无论今天早晨死掉多少无辜者，他都不会受到惩罚。


    
战报总是由胜利者书写。


    
而胜利者不会自己审判自己。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六章 雪夜 （五 下）


    
当第一声警钟敲响之时，柘折城大相白沙尔正在翻看一卷经文。


    
那卷经书不知道已经被他看过了多少遍，里面纸张已经发乌，边角处也有很多地方完全被磨碎。但白沙尔还是舍不得换一本，依旧将其像宝贝一样藏在身边，即便是在行军打仗的时候，也不肯丢下。


    
那是他的老师传给他的宝贝。完全由上好的中国纸印制。二十多年前，这样厚的一叠中国纸，足够换两匹一雌一雄的骆驼，或者四个年青的女人。虽然如今大食国内，也有了很多造纸作坊。导致纸张价格已经勉强可以被普通人接受。但大食商人造出来的纸张，却远不及中国纸这般白净、柔韧。用来印刷经文，也不及中国纸吸墨、清楚。况且这本经文的很多边边角角，还留着当年老师的亲笔注释。每一行字都能令人茅塞顿开，每一行字，都凝结着老师的期待与智慧。


    
经文无所不包。据老师说，无论天下任何问题，都可以在经文里找到答案。但是，白沙尔最近将经文重新翻阅了无数遍，却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真神的虔诚信徒们，却败在了将来一定会下地狱的无信者手里？并且败得那样狼狈不堪？！


    
唐军的真实兵力，白沙尔早已派人打探清楚了。的确只有两千出头，并且其中一大半儿是临时加入队伍的马贼，根本起不到多大作用。可越是这样，他心里头才越觉得不甘。敢情堂堂拥众数万的大宛国，居然被一个来自东方的懵懂时少年，带着六百多护卫给灭了。这个故事传回他的故乡去，让他该如何去面对曾经在自己身上寄予厚望的教法官？如何去面对始终在背后给予自己强力支持的王弟曼苏尔？


    
即便这两人不追究他在柘折城一战的失职，继续给他支持和信任，他又通过何种手段来挽回声誉？召集临近各地所有穆特瓦尔，跟唐军决一死战么？白沙尔不相信自己能有机会重新夺回柘折城。虽然他已经派人四下去宣传鼓动，并且纠集起了一些时刻愿意为真神献身的虔诚教徒。


    
可一伙没有经过严格训练乌合之众，怎可能爬得过柘折城那高大的石头墙？况且明年开春之后，众人所要面对的，就不仅仅是区区两千人的使团，而是封常清带领的安西大军。


    
即便真神降下了恩典，让白沙尔有机会从那个叫王洵的少年手里重新夺回柘折城。白沙尔也不认为，自己能将此城控制太久。安西军西进之势不可阻挡，而药刹水两岸的人心，也不再属于天方教。后者是他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无关乎信仰是否虔诚。只要目睹了周围城市这几年变化的人其实心里头都清楚，在天方教徒的控制下，药刹水沿岸各地，几乎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凋敝。曾经的繁华的街市日渐萧条，曾经亮丽的楼台馆舍，日渐衰败。曾经茂盛的农田，日渐荒凉……，就连女人和孩子们脸上的笑容都减少了许多，每双眼睛里几乎都带着难以掩饰的疑虑和愁苦。


    
可白沙尔却记得老师说过，真神之所以让他的智慧在世间传播，目的是结束所有战乱，瘟疫和灾难，给世间带来永久的和平与安详。而讲经人和穆特瓦尔们的使命，不是杀戮和破坏，是通过各种努力，最终建立地上的天国。


    
可事实上呢？自己和同行们带给药刹水两岸的是什么？为何事实会和美好的愿望相背而驰？！既然严格遵照真神的旨意行事，只会把城市带入困境。又怎能怪那些城主、国主们，又偷偷地倒向了曾经控制过他们，同时却也给他们送来了文明与繁华的大唐？


    
这一切，白沙尔凭借自己的智慧，在经书中无法找到答案。他现在特别怀念在老师身边的日子，几乎所有谜团，都能被老师用几句简短的话，轻而易举的解释清楚。虽然老师因为受伍麦叶家族的牵连，锒铛入狱，并且最后被教法官大人宣布为异端处死。但白沙尔依旧认为，老师对经文的理解，比教法官大人更深入了不止一点半点。（注1）


    
有些话没必要说在明面上。白沙尔不像老师那么固执。出身于小门小户的他，更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也不是拘泥于意气之争。他也没打算像老师那样，必要时可以用生命来捍卫教义。他只是想，把自己学过的知识利用起来，切实去解决目前自己所遇到的困难。


    
这个要求足够低微，然而，现实却再度让他失望。经文里没有一句话，告诉他眼下该如何去做。也找不到任何类似的，可供参考的例子。而老师当年辛苦写下的注解里，更是从未涉及到，讲经人应该如何参与进一场国家与国家的碰撞，并且在形势不利情况下反败为胜。老师的那些注释，更多的是他个人在读书时的感悟，更倾向于空谈，而不是实践。所以也难怪老师和他所支持的人会失败，最后落得个身败名裂的凄凉结局。


    
反复揣摩却一无所获，白沙尔心中对经文和自己的老师不仅有了些失望。就在此刻，外边忽然传来了一记清脆的钟声，紧接着，是更大的一声脆响。吓得他手一哆嗦，不小心碰翻了身边的油灯，把里边的灯油，全都洒到了经书之上。


    
“来人——”白沙尔心疼得直哆嗦。一边赶紧喊人进来向自己解释外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一边用宽大的袍袖去擦经书。经书的封面很快被他擦干净了，然后是第一页。在空白的扉页上，是老师当年用笔写的一行字，“信这经，不要信给你讲经的这个人！虽然他看起来无所不知！”


    
“这……”白沙尔的身子猛然僵直，望着自己看了不知道几千遍的话，手和脚不断地颤抖。


    
“信这经，不要信给你讲经的这个人！虽然他看起来无所不知！”老师这话，是说他自己么？还是有别的所指？他是希望自己的学生超越老师，还是说讲经人，也会刻意曲解真神的意图？！


    
当值的侍卫很快就冲了进来，大声向他汇报城内的突发情况，并且急得额头汗珠滚滚。白沙尔却根本听不见对方在嚷嚷什么，也无暇抬头去看对方脸上的表情。用手指在嘴里沾了沾，他小心翼翼地打开第二页经书，扉页的背面，还是一段空白。老师用硬笔在那里写着，“真神通过讲经人的嘴，将他的旨意传播到世间。讲经人是真神在世间的嘴巴，耳朵和眼睛。同时，讲经人又是真神在世间的投影。在信徒眼里，讲经人的作为，便是真神的作为……”


    
这句话，简直与前面那句自相矛盾。并且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有些离经叛道。白沙尔同样读到过无数次，出于对老师的尊重，他本能地忽略了这些言辞。而今天，眼前突然却仿佛又一道亮光闪过，瞬间让他看到了自己从前一直没看到的地方。


    
那是老师当年走过的路，跟现在的他隔着一道厚厚的墙。如果不是因为处于逆境，也许白沙尔这辈子都无法走进老师当年的领域。


    
没有继续“抢救”经书，他把油污了的封面慢慢合拢，抚平。然后仿佛做了场大梦刚刚醒来一般，向自己的亲卫询问，“你，刚才说了什么？再说一遍，我没听清楚！原谅我，人老了，注意力难免不集中！”


    
“这……”侍卫没想到平素高高在上的白沙尔会突然变得如此客气。先愣了一下，然后急切地重复，“钟声，钟声是从北城门那边传过来的。属下已经派人去打探了。情况好像不妙，请大人早做准备！”


    
“还能坏到哪去？！”白沙尔淡然一笑，仿佛放下了身外的一切。伸了伸腰，他慢慢向门外走去，一边走，一遍笑着说道：“这么冷天，难道唐人还能打过来么？就算他们能打过来……”


    
话音未落，寒风中又传来了一阵嘈杂。有哭声，有喊杀声，好像还有人在低低的抱怨，或者诅咒。快速踏出门外，站在院子里看向钟声最初所在，白沙尔隐隐约约地看见，几点火光从城头直扑而下。


    
唐人真的打过来了，并且已经进了城。凭借直觉，他对事态做出了判断。此刻调兵遣将恐怕已经来不及。但至少，他还能带着自己的亲信趁乱突围。然而，白沙尔却没有下任何命令。只是静静地看着，静静地听着，直到第一缕浓烟在城中腾起，第一缕火光照亮天空。


    
“走吧，大相。这里肯定守不住了！”有名低级武将从外边冲进来，伸手架住白沙尔，试图架着他夺路而逃。却被白沙尔挣扎着推到一边，然后苦笑着反问，“还能逃到哪里去？把灾难再带给别的城市么？”


    
“可，可……”武将愣了一下，然后凭着本能回应，“可唐人肯定不会放过您。他们痛恨咱们，最近您一直图谋对付他们……”


    
“伊利木和呢？”白沙尔再度推开武将的拉扯，叫着一个自己嫡系将领的名字追问。


    
“伊利木和将军已经带着穆特瓦尔们去阻挡唐军了。他命令属下过来带着您出城。”武将跺了跺脚，急头白脸地解释。“他身边那些穆特瓦尔，多数都没上过战场。撑不了太久，您赶紧跟我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不用了！已经来不及了！”白沙尔轻轻摇头，信手从腰间解下一面金牌，交给了武将，“你去，带着我的信物找伊利木和，告诉他，立刻放弃抵抗。向唐军投降。别再给唐军和其他诸侯殃及无辜的借口。快去，立刻！”


    
“大人您……”武将再度愣住，徘徊着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白沙尔冲着他笑了笑，转过身，慢慢走回了屋子。


    
油灯又重新明亮了起来。沙哑地诵读声，慢慢响起。


    
“信这经，不要信给你讲经的这个人！虽然他看起来无所不知！”


    
“真神通过讲经人的嘴，将他的旨意传播到世间。讲经人是真神在世间的嘴巴，耳朵和眼睛。同时，讲经人又是真神在世间的投影。在信徒眼里，讲经人的作为，便是真神的作为……”


    
注1：伍麦叶家族，白衣大食的王族。被阿巴斯家族驱逐。大食遂被称为黑衣大食。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六章 雪夜 （六 上）


    
无论是在柘折城，还是在俱战提，天方教的传教曼拉都具有超然的地位。他们平素不仅仅可以“指导”城主、国主们处理政务，对地方的军事、司法乃至王位继承，都有权横加干涉。因此白沙尔一下令投降，整个城市的防务瞬间便宣告土崩瓦解。来自柘折城的残兵败将们率先放下兵器，退出层层把守的街道。俱战提本地的传教曼拉见大势已去，也跟着带领麾下向唐军缴械投降。


    
当地守军虽然不忍眼睁睁地看着家园被毁，奈何孤掌难鸣。被宇文至带领着大军猛攻了几回，便从城门附近退到内城，随即又狼狈地退入了王宫之内。


    
待到东方的天空开始变白，王宫亦岌岌可危。俱战提国王达武特自知已经无法免于破国之祸，派出自家的总管麻木帖儿打着白旗，出外向唐军讨饶。请求宽限些时间，容自家体面地向天朝使节请罪。宇文至知道对方已经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便不再想多牺牲麾下弟兄的性命。上前狠狠踢了麻木贴儿一脚，大声喝道：“要投降就投降，还玩这些多花样干什么？老子没那么多耐心烦，只能给你半个时辰。等到太阳升到城墙高，如果达武特再不自己给老子滚出来，他就永远不用再出来了！”


    
“是，是，将军大人。我家国主稍作安排，立刻就出来。立刻就出来！”麻木帖儿在地上打了个滚，赔着笑脸回应。“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别讨价还价！”宇文至猜到对方肯定还想提条件，一口回绝。


    
“不敢讨价还价，不敢讨价还价！”麻木帖儿将头点得如小鸡啄碎米，“只是，只是先前想与大唐作对的，是白沙尔和胡提尔两个传教曼拉。我家国主一直被他们困在王宫当中，什么事情都做不得主。如果他们两个因为投降得早没受到惩罚，我家国主却因为投降得稍慢了些而获罪。未免有损于天朝公正之名。所以，所以……”


    
“这个你尽管放心，钦差大人明察秋毫，自然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宇文至撇着嘴，将“坏人”两个字咬得非常清楚。


    
宋武在旁边见状，唯恐达武特被吓得顽抗到底，徒增伤亡，赶紧又替他补充了一句，“你告诉达武特，即便他真的有罪，钦差也不会立刻杀了他。顶多送他去长安做几天客人而已。”


    
“是，是，是！卑职这就去，这就去！”闻听此言，王宫总管麻木帖儿心中总算有了个底儿，赶紧点点头，连滚带爬地往王宫里跑。唯恐跑得慢了，门外的煞神们再改变主意。


    
“德行！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宇文至不屑地冲着麻木帖儿的背影撇了撇嘴，低声冷笑。


    
“他说得也许是实情！”联想到大军刚进城时，天方教徒们身上表现出来的狂热，宋武低声替别人解释。“信了天方教的人，心里便再也没有自己的国主。达武特先前曾经向咱们示好，随后却又收留白沙尔等人，暗地里给咱们下绊子，前后表现如此不一，恐怕其中另有……”


    
“管他是不是实情。反正从今以后，看哪个再有胆子捣鬼！”宇文至笑了笑，不屑一顾地打断。


    
在他眼里，这些弹丸之地的国主、城主，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管他们冤枉不冤枉，一个个都送到长安去做人质最为干净。等到他们在长安学会了做人，安西军也将此地消化得差不多了。届时国主大人回不回来，基本已经无关紧要。


    
宋武知道好朋友天性凉薄，也不跟他争论。笑了笑，低声道，“赶紧约束一下军纪，请将军入城吧。待会儿达武特出来，总不能你我两个出面接受他的投降！”


    
“你我，已经很给他面子了！”宇文至耸耸肩，满脸狂傲。


    
话虽然如此，他却不能真的抢了独属于王洵的这份殊荣。当即吩咐齐横带领一队兵马，清理城门通往王宫的街道，弹压乱兵，约束军纪，迎接主帅入城。


    
齐横也是白马堡出来的老人，把几位上司的脾气秉性早就摸了个透。猜出宇文至是怕王洵看见城中百姓的惨状，心中不快。所以才迟迟不愿意让人接其入内。故而一路上大力整饬，将诸侯们及其属下全赶进了不起眼的小胡同。又将街道上的尸体草草梳理了一番，尽量让摆在明处的皆是身穿铠甲之人。待一切看上去都差不多了，才装出了副急急忙忙的模样，赶到城外帅帐，报告战斗胜利结束。


    
王洵正在与几个随军郎中安抚受伤的兵卒，想都没想，便顺口问道：“王宫已经拿下了？怎地这么快？白沙尔和达武特二人捉到没有？俱车鼻施呢，他在不在城里面？！”


    
“王宫已经被我军重重包围，随时都可以拿下来。达武特请求宽限他一段时间，以便从容投降，宇文将军不想伤亡更多弟兄，便答应了他。白沙尔束手就擒，已经被宇文将军派人看起来了。还有俱战提的传教曼拉，也兼任他们的大相，亦被宇文将军关了起来。城内还没开始挨家挨户搜查，不知道俱车鼻施在不在！但抓到了白沙尔，不难问出此人藏在哪里！”


    
“嗯！”王洵信手帮一名伤兵整理好胸前的绷带，继续问道，“那就再给他半个时辰好了。待会儿你让宇文将军把他们都押送到这里来。顺便通知他，既然战事结束，就尽量约束军纪。毕竟咱们是大唐王师，不能做得太过分！”


    
“诺！”齐横肃立拱手，表示接受将令。随即，又笑了笑，低声提醒道：“达武特既然是主动出宫投降，将军最好亲自去受降。毕竟您才是一军之主。至于军纪，宇文将军已经约束过了，咱们，咱们的人，基本上做得还不错！”


    
“哦！”王洵轻轻皱眉。“那我就去见他一见。弹丸小城之主，还挺多讲究！”


    
说着话，他叫过沙千里，将收治安抚伤患的事情交给对方，然后快步走向坐骑。沙千里为人仔细，从齐横的话中，已经听出城内此刻的景象恐怕不太好看。又知道王洵素来心软，便悄悄地冲黄万山使了个眼色，示意后者跟上去，相机行事。


    
黄万山轻轻点头，跟在王洵身后，策马缓缓入城。一路上，尽量拣些战斗细节安排方面跟王洵讨论，以期待分散对方的注意力。饶是如此，还没走到一半儿，他自己也忍不住悄悄皱眉。


    
此刻天光已经大亮，被烟熏火燎过的街道两侧，横七竖八地摆满了尸体。有些伤者尚未完全断气，兀自在尸堆中间挣扎呻吟。有些尸体却已经冻得僵硬，被晨风在表面凝上了一层白霜。


    
层层叠叠的黑与白之间，则是大片大片的猩红，那是血，融化进雪地里，然后凝结成冰。在晨曦中发出刺眼的光芒。


    
昨天的杀戮的确太过了些。看到此景，饶是做惯了马贼，刀下横尸无数的黄万山都觉得于心不忍。悄悄地回头偷看王洵的脸色。却看见自家主帅紧绷面孔，双目僵直，嘴角如木刻石雕一般坚硬。


    
死的不止是守城的士兵和那些狂热的天方教徒。还有大批大批的普通百姓。与铠甲齐全的士兵们和头包黑布的狂信徒们相比，百姓们的生命更加脆弱。没受过丝毫战阵训练的他们，根本不知道如何躲避羽箭。有些人被当胸射了个正着，有些人则是背后中箭，到死，还保持着逃命的姿势。


    
齐横曾经命手下人收拾过一番，但是却无法将那么多尸体都藏住。横死的百姓太多了，根本无法用地方阵亡士卒的尸首遮盖住。在天色未完全亮之前，还能敷衍个马马虎虎。当白昼完全取代黑夜，真相便完全暴露了出来。


    
“这些人，昨夜，昨夜被天方教众煽动着堵，堵路。”负责带路的齐横唯恐王洵发怒，回过头，主动向上司解释。“当时情况太乱，天色又黑，弟兄们也分不清哪个是哪个，凡是手里拎着家伙，不肯让开者，就全，全驱散了！”


    
这个解释也算合理，毕竟战斗结束得越早，局势对唐军越有利。一旦长时间被堵在街道上，甚至被迫打起了巷战，伤亡就不止是区区数百了。


    
王洵心中对此也很明白。事实上，当城中火光一起，他就猜到这场战事难免要殃及无辜。然而他却没想到，无端横死的普通人会这么多。虽然他可以找到足够的理由为弟兄们的行为辩解，也不畏惧任何人因此弹劾自己。此刻心里边却如同被压了块大石头般，沉甸甸地非常难受。


    
街道两旁，基本上找不到一间完整的房屋。所有着火的地方已经被人用冷水浇灭，断壁残垣中，露出一根根坚硬粗大石头柱子。每一根上面，都裂满了巨大的瘢痕，如同一张张咧开的大嘴。


    
这座在西域屹立了近千年的城市，没毁在匈奴人之手，没毁在突厥人之手，没毁在被视为猛兽妖魔的大食人之手，却硬生生毁在了自己手里。望着那一根根无声的石头柱子，王洵觉得眼前一阵阵发昏。我这是在干什么？我这样，跟高仙芝当年有什么区别？我来到此地的目的又是什么？


    
没人可以给他答案。这一刻，他是孤独的旅人，只能在黑夜中独自寻找方向。作为大唐的将军，作为天朝上国子民，王洵曾经十分鄙视那些大食人，因为后者只懂得破坏，不懂得建设。而在此时此地，究竟是哪个，破坏得更多，造下的杀孽更重？


    
他不是食古不化的腐儒，也从没想过用那些儒家的仁义道德来约束自己。但是此刻，作为一个正常的年轻人，他却在内心深处愧疚得无以复加。三个月之内，破两城，毁两国。屠戮无辜数万！如果早知道此番西行是这样的结果的话，他宁愿继续在安西军中，独自面对边令诚的百般刁难。


    
至少，那样他不会半夜被噩梦惊醒。那样他俯仰无愧。


    
“宇文，宇文将军已经，已经尽力了。这火，这火都是咱们扑灭的。弟兄，弟兄们也没做的太出格！”见王洵脸色越来越阴沉，齐横心里头不觉一阵阵发虚。


    
凌晨的那场恶战当中，形势非常混乱。诸侯们的亲卫以杀人抢劫为乐，唐军虽然平素纪律严明，但一些半途投效过来的马贼，还有某些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安西军旧部，都对当地人心怀仇恨，巴不得对方的下场更凄惨。


    
特别是后者，三年来受尽的当地人欺凌，心中的仇恨早已扎下了根。一旦找到发泄机会，便如同山洪决堤。而宇文至将军因为瞧不起当地人，也没刻意去强调军纪，这导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杀戮和抢劫变成了公然行为。不光是诸侯的兵马以此为乐，一些唐军将士也悄悄地参与其中。


    
但这些话没必要跟王洵说。至少没必要现在说。无论如何，这场战斗是唐军赢了，并且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看到了俱战提的下场后，药刹水沿岸诸侯，估计谁也没有胆子再悄悄地玩什么鬼花样。


    
想到此节，齐横觉得气略壮了一点儿。挺了挺腰，继续笑着向王洵说道，“内城和王宫都没遭到什么破坏。白沙尔见机得快，主动投降了。此地的传教曼拉是白沙尔的弟子，也跟着命令其属下丢掉了兵器……”


    
他正准备引出结论，是守军和当地百姓负隅顽抗，才导致了惨剧的发生。忽然间，街道旁的深巷内，传出来一声惨叫。紧跟着，数名部族武士打扮的家伙，倒拖着一个少女从某间院子里走出，又脏又肥的脸上，个个堆满了淫笑。


    
“***@#@#￥！”“***@#@#￥！”少女的尖叫凄厉而无助。尽管听不懂对方的语言，大伙也知道等待着她的将是什么样的命运。不待王洵发令，齐横已经跳下马冲了过去，先三拳两脚将部族武士打散，然后用突厥语大声喝道：“作死！没听见宇文将军的封刀令么？还不给我快滚！”


    
“你……”几名武士都是某个诸侯的亲信，根本没把齐横放在眼里。从惊诧中醒转过来之后，立刻拔出腰刀，呐喊着向齐横冲来，准备将这个敢于黑吃黑的家伙大卸八块。


    
没想到对方居然敢抗命。齐横急忙拔刀抵抗，才跟冲在最前方的部族武士过了两招。就听见耳传来几声“叮叮当当”的脆响，随即，身边陡然一空，武士们统统消失不见。


    
“别杀他们！”黄万山的声音紧跟着响起，然后是武士们的惨叫着的讨饶声。齐横惊诧地抬起头，看见王洵轮着一把模样古怪的铁锤，凶神恶煞般堵在了巷子中央。几名胆敢跟自己动手的部族武士，兵器全被砸断，抱着脱臼的胳膊，蹲在地上瑟瑟发抖。


    
“别杀他们！”黄万山又大声喊了一句，然后放低了声音向王洵求肯，“大人犯不着脏了自己的手。把他们交给他们的主人处置，免得大伙伤到颜面！”


    
“他们……”王洵也清楚不能为了一个陌生的敌国女子，跟盟友闹翻。因此心中的火气更是无从发泄。恶狠狠地看了几名武士半晌，才一锤子砸到了路边的院墙上。


    
“轰！”已经有了些年岁的院墙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力气，应声而倒。几名武士见到此景，更是吓得魂飞魄散，一个个匍匐过来，将身上所挂的大包小包，不断往王洵脚边送。一边送，一边大声哀求，“铁锤王，铁锤王大人。属下知道错了，知道错了。属下不知道这名女子是您看上的人。属下愿意，愿意双手将其……”


    
“滚！”唯恐几个猪头猪脑的家伙再说出什么混账话来，令王洵一怒之下将他们砸成肉饼，黄万山大声断喝。众武士如蒙大赦，立即连滚带爬地逃走，连头都不敢再回一下。


    
齐横自觉尴尬，笑着向王洵解释，“封刀令在半个时辰之前就下了。但是诸侯们都是些狼心狗肺的家伙，不太好管教。宇文将军念在他们是盟友的分上，也不便轻易动用……”


    
话刚说到一半，眼角的余光却看见，那名被自己从武士们手中救下来的女子从地上捡了半截断刀，直奔王洵的腰眼而去。齐横吓得一激灵，顾不得再讲什么礼数，抢上半步，挡在王洵身侧。紧跟着抬腿一脚，将上前拼命的女子踢出了数尺远。


    
“拿下他！”王十三大叫，带领一干侍卫冲将上去，将女子死死按住，然后伸手却夺对方的凶器。那女子的手被半截刀刃割得鲜血淋漓，却死活不肯松开。一边挣扎，一边在嘴里厉声痛骂。


    
“恶魔，禽兽，你们都不得好死！你们将来都得下地狱，遭受阎罗王审判。”这回，她用的是唐言，不甚地道，却字字清晰入耳。王洵被骂得眉头一跳，本能想将其一锤子打死。却突然浑身上下的力气都被抽走，苦笑了几声，丢掉成名兵器铁锤，蹒跚着走向了自家坐骑。


    
王十三和一众侍卫见状，也丢下叫骂不止的女子，快步跟在了主帅身后。冰冷阴森的巷子中，瞬间只落下了齐横一个，盯着地上的女子，愣愣发傻。


    
那一脚踢得很重，对方的肋骨至少被踢断了数根，黑色的血块，不断从嘴角处淌出。她却不甘心眼睁睁地看着铁锤王离开，手脚并用，拼命地向前爬，向前爬。仿佛只要能爬到王洵身边，就能手刃此人，报破国亡家之仇。


    
“将军是个好人！”齐横蹲下去，看着女子的眼睛，低声说道。


    
“将军是个好人！”喃喃地丢下横刀，他快步走出巷子。把所有血腥都丢在了背后阴暗。

第四卷 天净沙 第六章 雪夜 （六 下）


    
临近王宫，路边的尸体渐渐减少。守军在这一带的抵抗不是很激烈，战胜者为此也没有报复得过于狠辣。但是零星的杀戮和抢劫仍在街道两侧的巷子里继续，大部分都是头戴皮帽子的诸侯亲信所为。他们视此为天经地义，并且能从中得到极大的快乐。


    
不待王洵下令，十三便率领一群侍卫冲将过去，拳打脚踢，将恶棍们驱散。将受害者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那些诸侯的亲信起初还奋起反抗，待看清楚铁锤王就站在不远处，立刻丢下搜刮来的大包小裹，抱头鼠窜而去。


    
强者有权利支配所有“战利品”，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带领唐军发动了这次雪夜奇袭的铁锤王大人，无疑是此间最有力量的强者。所以有充足理由“接纳”他们的孝敬。


    
王洵强忍着抽出横刀，将这些为非作歹的家伙统统剁成肉酱的冲动。打狗还得看主人。大唐与大食对药刹水沿岸的控制权争夺，不是一两次战斗便可以分出输赢的事情。日后安西军在这里立足，还少不得地方诸侯的支持，所以为了大局，不到迫不得已，他不能跟盟友翻脸。


    
可他又无法做到闭上眼睛，堵住耳朵，对暴行视而不见。只好走得尽量快一些，以免在路上拖延得太久了，以至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好在连续几波烧杀抢劫者之间，都没有唐军的影子。这让他心里多少又舒服了些，毕竟杀孽不是弟兄们亲手所做，大伙多少还对得起仁义之师的名头。


    
然而，这种幸运并没持续太久。就在王宫之前的一个路口，街巷里突然传出了一声凄厉的呼救声。两名衣着华贵的少年，看身材只有十二、三岁的模样，尖声叫喊着，从某座大宅院里跑了出了，慌不择路，冲着王宫埋头狂奔。


    
一名身高八尺开外的壮汉，提刀追在他们身后。一边追，一边破口大骂。“小兔崽子，小杂种。你给我站住。赶紧把你家地窖的钥匙交出来，交出来爷爷就放你一条生路！否则……”


    
清晰的唐言，让王洵心中最后一点侥幸的火花也熄灭了。他带住坐骑，怒不可遏。万俟玉薤抢先一步策马冲上去，试图提醒壮汉注意自己的言行。却恰恰挡住了两名逃命少年的去路。两名少年见前方也出现了一伙与背后恶棍同样打扮的人，愣了愣，脚步当时为之一滞。就在这一瞬间，唐军伙长打扮的壮汉已经冲到，手起刀落……


    
“噗……”红光飞射，点燃了在场所有人的眼睛。杀起了性子的壮汉还不收敛，从尸体上拔出刀，大步朝另外一个已经吓瘫在地上的少年走去，“我叫你逃，我叫你逃，小兔崽子……”


    
耳畔突然传来一阵金风，壮汉本能地挥刀格挡。手腕处传来的巨力令他大步后退，踉踉跄跄。紧跟着，耳畔又是一阵金铁交鸣声响，他的横刀飞到了空中，裂为两段。另外三尺明晃晃的刀刃贴着他的头皮被一把刀鞘架住，将冰冷的感觉直送入他的脊髓。


    
“啊——”壮汉惨叫着闭上眼睛，坐倒于地。“大人——”一个声音在他头顶大叫，同时有一只大脚踹过来，将他踢出半丈开外，“找死，敢在将军大人面前逞凶，你不知道死字怎么写么？”


    
“将军……”壮汉在地上打了寒战，颤颤巍巍地睁开双眼。刚好看见王洵那写满愤怒的面孔。“属下没看见，属下没看见。”情知不妙，他立刻起身跪倒，迅速替自己的行为寻找借口，“小的奉命挨家挨户搜查可疑人物，不料这两个小贼鬼鬼祟祟地躲在院墙后向外张望，让他们停下他们却不肯听，所以……”


    
这番谎话编的实在过于蹩脚，连有心回护他的齐横都听不下去了。上前又补了一脚，将此人踹得更远，“姓张的，滚去明法参军那里领一百军棍，老子记得你的面孔，敢少领一棍子，老子亲手砍了你。”


    
“唉，唉！”张姓壮汉连声答应着，转身便走。王洵却推开拦路的万俟玉薤等人追了上去，一言不发，手中横刀冰冷如霜。


    
“大人——”壮汉听到了来自背后的脚步声，猛然回头。然后彻底被吓呆了，既不敢逃走，亦不敢反抗，眼睁睁地看着王洵距离自己越来越近。


    
万俟玉薤与王十三两个再度冲了过来，一左一右将王洵拦住。“大人，他是咱们自己的弟兄！”


    
一句自家弟兄，令王洵脚步登时变慢。但是，很快，他又开始移动。万俟玉薤与王十三两个见势不妙，赶紧丢下兵器，死死抱住王洵的腰，“大人，他们这三年，在当地人手里受了很多苦！”


    
“大人，杀了他，宇文将军面子上不好看！”


    
后一句话，终于令王洵放弃了杀意。两眼瞪着愣在自己对面的壮汉，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还不快滚！”齐横也冲上来，再次提醒肇事者赶紧离开。


    
“唉，唉！”肇事者知道自己刚刚从鬼门关口打了个滚，擦着额头上冷汗回应。转过身去，却忍不住低声嘟囔，“不就是一个化外蛮夷么？也值当生这么大的气。想当年……”


    
“你给我站住！”压抑于王洵肚子里的火山再度爆发，他大声喝怒。“你说什么，有胆子再给老子说一遍？！”


    
壮汉停住脚步，不敢还嘴。低头看向地面，手指在腰间曲曲伸伸。


    
冲撞了将军大人的车驾，他自知有罪，所以即便挨军棍也不敢喊冤。但杀几个化外蛮夷算什么大不了得事情？！当年落在蛮夷们手里的安西军弟兄，哪个不是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如今风水轮流转，弟兄们打进城里来了，自然要连本带利的讨还血债！


    
“他们算化外蛮夷，你算什么？”王洵强压住杀人的冲动，指着对方的鼻子喝骂。“光天化日之下，追杀手无寸铁的孩子，你比蛮夷又强到了哪里？就算他父母有错，他又几曾得罪过你。我王洵麾下，什么时候出现了这种英雄了得人物？你自己有家人没有，有孩子没有？”


    
“属下，属下……”壮汉被骂得不敢抬头，只是不断拱手。嘴角却依旧歪在一边，显然心里没有完全服气。


    
几个临近的院落里，陆续闪出了数名唐军士卒。个个肩头背着大包小裹，兴高采烈。听到骂声，他们迅速向这边张望了一眼。然后转身躲进了阴影里，悄悄地跑远。


    
王洵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猛然间，心中觉得好生无力。“滚，滚出军营去，别让我再见到你！”恨恨地又补充了一句，他转身离开。压根儿没注意到壮汉脸上那惊诧的表情。


    
“大人！”直到他走出老远，壮汉才回过神来，扑通一声跪倒于地。“大人，属下知道错了，求求你不要赶我走，求求你不要赶走我！”


    
王洵心中已经对此人失望到了极点。根本懒得回头再搭理他。壮汉苦苦哀求，却始终得不到回应。咬咬牙，翻身爬起来，追了几步，从路边捡起被打折的横刀，“大人，属下这条命，是你救回来的。属下不该丢你的脸。您看好了，属下自己谢罪了！”


    
说这话，挥刀便抹向自己的脖颈。王十三原本拖在队伍后边，防备壮汉恼羞成怒，以下犯上。见到此景，赶紧冲上去，挥刀去格挡壮汉手中断刃。“当啷”一声，断刃再度被击飞。但还是稍慢了些许，壮汉的脖颈处被割了个大口子，血汩汩地淌了出来。


    
“你……”王洵没想到壮汉居然会自杀谢罪。禁不住又惊又怒。盯着对方绝望的眼睛看了半晌，才叹息着道，“你又何必如此。我军中没你的地方，你正好可以回中原去跟家人团聚。守着老婆孩子过自己的日子！”


    
“属下本以为，这辈子再也没机会回到中原了。”壮汉的脖子不管自家脖颈处的伤口，跪在地上，哭泣着哀告，“是大人将属下从牲口圈里救了出来。是大人让属下重新站了起来。大人如果不愿意要属下，属下也就没脸再回家。还不如就死在这里！”


    
“这是设么狗屁道理！”王洵怒急而笑，咧着嘴反问。


    
壮汉不再回应，只是一味地叩头求肯。王洵不忍见对方继续流血，只好叹了口气，低声道：“你出城去找郎中包扎伤口吧。养好伤，再决定是不是还呆在军中。我不喜欢人乱杀无辜。你自己也想想，自己究竟在做什么？”


    
“是，属下明白！”壮汉欣喜地磕了一个头，爬起来，握着脖子，飞奔而去。王洵冲着他的背影连连摇头，“你要是明白才怪！算了，走吧，是我自己想不开！”


    
后半句话是对万俟玉薤等人说得。听得众人都暗自松了口气。王十三小跑着给王洵牵来坐骑，服侍着他重新上马。黄万山则紧跟在王洵身边，低声劝解道：“其实也不能完全怪弟兄们，毕竟这三年来，他们被当地人欺负得太狠了些！况且自古以来，都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王洵没有接他的话，只是苦笑着摇头。半晌，才突然开口反问了一句，“黄兄，那你说，咱们到底干什么来了？！”


    
（卷终）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一 上）


    
药刹水两岸，春天向来到得很晚。


    
都已经三月下旬，靠近河岸的田野才稍稍能见到些许朦朦胧胧的绿意，麋鹿被冻得不敢撒欢，野兔和黄羊亦没有多余的脂肪抵挡乍暖还寒的春风。只有大群大群的绿头野鸭，不怕这刺骨的冷，欢快地掠过刚刚融化的河面，临波弄影。


    
当啷，当啷，一阵悦耳的驼铃传来，惊得鸭子们展开翅膀，扑扑啦啦地飞上蓝天。逃得好远，却又不甘心地回过头来，在低空盘旋观望。看看是谁这么早就来打扰自己的洗浴。却惊诧地发现，来者穿的衣裳与去年所见大相径庭。更干净，更华美，驼队也更庞大，更绵长。


    
今年的丝绸古道，可不像往年那般寂静。往年刚刚开春的时候，路上几乎看不见任何旅人。而今年，随着唐军在柘折城、俱战提等地重新站稳脚跟，商人们也迅速蜂拥而至。苏州产的绸缎，信陵产的茶叶，宣州产的白纸，泸州产的墨块。还有陶的，布的，瓷的，木的，漆的，各式各样，来自大唐的日用品和奢侈品，随着商人的脚步，源源不断地运到了药刹水沿岸各个城市。而当地人积压在手中多年，以往根本卖不上价钱的皮子，毡子，药材，鹿角，则价格一路扶摇直上。乐得各地座商个个都合不拢嘴巴，张不开眼睛，双手颤抖着，不断掐自己大腿，试探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不是梦，肯定不是。至少大腿上丝绸衣料，证明了这一点。丝绸古道又开了，中原的商贩又来了。本地的大户人家，也可以重新组织商队，再度叩响东方邻居的大门。带着发财的希望和梦想过去，再带着大把大把的中原货物回来。


    
赚得最多的，当然还要数那些早早就倒向的大唐的城主和国主们。商路的重新畅通，让他们将与已经阔别多年大唐奢侈品再度碰面。而随着市场的繁荣，越来越多的税收，又让他们有了充足的资金去挥霍。个别野心勃勃者，甚至壮着胆子向大宛都督府方面提出，购买一批横刀和硬弩来武装自己。谁也没想到，这个要求竟然也得到了善意的回应。刚刚被朝廷提拔为大宛都督的铁锤王，是诸侯们的老熟人。理解诸侯们的苦处，也愿意为盟友大开方便之门。


    
一切都欣欣向荣。在大食与大唐对峙期间，作为前线的药刹水一带，百姓们的生活已经被压制到了最简单的地步。当战争的阴影一去，人们的抢购欲望立刻迸发开来。这种突然迸发出来的购买欲望，迅速转换成了一种动力。推着城市一天天变得热闹，一天天变得愈发繁华。


    
虽然，大食人并未退得太远。而传说中即将杀过葱岭来的安西军，也一直没有挪动脚步。可管他呢，反正此刻大食人根本没有还手之力。而药刹水两岸各地在铁锤王的大力梳理下，也不再是任人揉捏的软柿子。各位城主，国主手中的兵马集结起来，足足能凑齐六、七万众。而铁锤王本人，又统率着五千大唐精锐，坐镇于柘折城之内。哪里若是受到大食人的攻击，他两三天之内就能赶过去救援。那可是十足十的五千唐军，在周围根本找不到对手。


    
提起铁锤王和他麾下的大军，当地人便是满脸钦佩。药刹水两岸是个重英雄，识英雄的地方。人们的内心深处，愿意出现这么一位强大且心怀慈悲的人，替大伙营造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至于这位英雄到底出身于哪个民族，对于饱尝了战乱之苦的百姓们来说，反而不觉得怎么重要。反正这里从数百年前开始，便是各路豪杰的赛马场。匈奴、柔然、突厥、铁勒，大食，你来，我去，他往，一场又一场战争打下来，弄得各地百姓血缘纷乱不堪。从严格意义上说，谁也弄不清自己属于哪个民族。该为哪个豪杰效忠到底。


    
能被一个豪杰，长时间地统治最好。至少大伙不用在睡梦中还想着逃难。不再担心明天早晨一起来，房子和土地已经成了别人的战利品，妻子儿女也都成了别人的附庸。这一点上，铁锤王做得也最体贴。破了柘折城不久，他就准许当地百姓自己赎回自己。而攻破了俱战提之后，他干脆主动将大军撤出城外，没有将任何人掠为奴隶。


    
当然，在城破之时，无辜被杀的人，是不能将仇恨记在铁锤王他老人家头上的。虽然那天夜里，据说有上万人惨死于屠刀之下。可在战争当中，杀戮很难避免的事情。不能怨铁锤王的手下心狠。


    
在药刹水沿岸各地，谁要是敢不识好歹乱嚼舌头，提起俱战提被攻破的惨祸。肯定有人一巴掌打过去，同时大声喝问，“哪场战斗不死人？你且给我说说，谁能比铁锤王他老人家做得更好？！”


    
这话虽然有强词夺理之嫌，但被喝问者，还真回答不出来。破城，劫掠屠戮，敢抵抗者就地处死，投降者发卖为奴，这几乎是数百年来每一场战争之后的必经过程。纵使号称准备建立地上天国的大食人来了，也没能例外。铁锤王他老人家，已经尽力在改变这种传统，虽然因为种种擎肘，他改变得不太彻底。


    
经历过战乱之苦的人，更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宁。也更懂得对给他们带来安宁者感恩。哪怕这个人不会说当地的语言，也很少在大庭广众中出现。但是，只要他还住在柘折城，就能起到震慑作用。就是一座定风神山。有他在，非但天方国兵马不敢轻易来犯。本地的各路蟊贼和诸侯们，也都安分许多。


    
早在二月的时候，积雪刚刚开始有了融化的迹象，康居城主和沙洲城主，便因为一块草场的边界起了争端。若是搁在往年，双方肯定要先打上一场，死几百人，然后才会在大食曼拉的撮合下，坐下来谈判。而今年，铁锤王只是随随便便派了个人去，冲着交战双方的营地吼了几嗓子。康居和沙洲两城便都偃旗息鼓。据说双方过后还都被铁锤王大人叫到眼前去，狠狠臭骂了一顿，并且罚了一笔巨款。而两位城主，从此也和和气气，再也没有刀兵相见的念头。


    
纵使他们心里不服，可谁也没胆子惹铁锤王不快。俱战提城主达武特的先例就在那摆着，那么高的一座大城，还是在大雪封路的日子。铁锤王挥挥手，就把它给破了。达武特被送到长安去，亲自向大唐天子请求宽恕。而唆使达武特暗中与大唐作对的人，原柘折城大相白沙尔和俱战提大相胡提儿师徒，则被当众斩首。头颅至今还挂在俱战提的垛口上，被风吹日晒。


    
在那些斗胆捋铁锤王虎须的人中，唯一下场还算过得去的，就是原大宛国主俱车鼻施。在白沙尔被处死之后第三天，此人背着一把铁斧子，一步一叩首，从藏身的部落，爬到了俱战提，向铁锤王谢罪。念在他诚心悔过的分上，铁锤王原谅了他，并且让他继续做柘折城的城主。但是，其住所却从王宫，搬到了附近的一个小院子里。身边的侍卫，也只留下了不到二十人。


    
原来的王宫，自然改做了大宛都督府，由铁锤王和他的亲信居住。每隔三五日，都有各种政令，从那里边发出来，被信使送往邻近各城各地。那些参考了大唐律法，又结合当地风俗修改过的政令，比几年来各城各地一直执行的天方教教法，更宽容，也更公平。非但各地城主们愿意接受，百姓们因此也受益匪浅。至少，人们不会因为家里藏了一尊佛像，就被烧死。邻居和亲朋们也不会因为信仰不同，无端分出了高低贵贱。


    
特别在大宛都督府直接管理的柘折、俱战提两城，政令一新带来的变化更为明显。南来北往的人众，无论你是信佛陀，火神，天主，还是其他神明，只要不违反当地法律，便可以随便祷告。谁也不会因此而遭受无妄之灾，谁也不会因为信了某种教义，就有权把别人踩在脚下。不仅如此，在柘折城和俱战提官员，还受了铁锤王的告诫，严禁徇私枉法。如果百姓们受了他们的欺负，可以亲自到大宛都督府上告。只要敲响都督府门前的大鼓，自然有官员出面替大伙支持公道。虽然那两面大鼓自从竖立起来之后，很少被敲响。但有它们在，对地方官吏就是一种警戒。约束着官吏们不敢做得太过分。


    
“这些唐人，唉！……”即便当初反抗唐军最激烈的天方教信徒，在经历了最初的痛苦并开始接受现实之后，也不得不承认，唐人在治理地方上面，比大食人合格许多。虽然他们从此失去了凌驾于其他人之上的诸多特权，可更宽松的律法，和更轻，更少的税收，却令他们也从中受益匪浅。并且不必事事都循规蹈矩，唯恐不小心做错了什么，就大难临头。


    
除了那些绝对的狂信徒，他们更愿意为信仰而死。但是，他们的反抗却没多大威力。远方的大食人提供不了太多支持，周围的百姓在未来的天国和眼前的沃土之间，更容易选择后者。不得已，这些信徒开始与马贼勾结。却被铁锤王抓了个正着，唐军在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人的带领下轮番出击，将马贼们杀得落花流水。从此不敢靠近城市十里范围之内，更不敢轻易再打商队的主意。


    
“如果铁锤王大人一直在这里不走，就好了！”日子越过越滋润，人们也越希望和平永远继续下去。那位“老人家”据说还不到二十岁，其脚步肯定不会永远被限制在药刹水。可大伙真心希望他能在此停留得久一些，更久一些。永远不得升迁才好。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一 下）


    
如果王洵知道自己在民间居然有如此高的声望，肯定会咧着嘴苦笑。事实上，除了打两场硬仗之外，他自己压根儿什么都没做。清理马贼，维护治安等工作，是沙千里和黄万山二人在负责，地方政务和民生方面，则有麦尔祖德这个地头蛇大包大揽。


    
然而事实就是这样奇怪，药刹水沿岸地区原本错综复杂，任谁见了都疼的局势，居然悄无声息地就平静了下来。诸侯们停止了年年不断的争斗，马贼们也纷纷偃旗息鼓。就连那些狂热的天方教徒，再接连遭受了几次重大打击之后，也主动调整了做事风格。


    
他们不敢再明着煽动叛乱，也不敢再落下把柄到沙千里和黄万山二人手里。唯恐把铁锤王大人惹急了，连这一带硕果仅存的几座诵经场所都给铲成平地。虽然唐军入主这一带后，并没有严格阻止任何教义的传播。


    
一力降十慧。用宇文至的话来总结，就是当地人以往都是自己犯贱，你对他们越好，他们越纠缠不清。所以导致问题越积累越多，最后彼此牵扯携裹，几乎成了一团乱麻。而若是有人不问青红皂白，一锤子砸下去，有道理的没道理的都锤个稀巴烂，所有问题便都解决了。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权谋和诡计，都显得单薄无力。王洵自己心里，却是另外一番感触。先前拔汉那国王阿悉兰达之所以在他前脚刚刚离开，后脚就将使团卖给了俱车鼻施，就是因为不看好他的实力。而在巧夺柘折城后，诸侯们之所以对他的命令阳奉阴违，也是由于他手中的实力太小的缘故。而当他麾下的可战之兵膨胀到四千，乃至五千，并且一举攻克俱战提后，实力便足以傲视群雄。所以药刹水两岸的豪杰们个个就都收起了小心思，开始认认真真地听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无论做任何事情之前，也会小心翼翼地考虑一番，他这个天朝使节看到之后，会有什么想法。


    
所以王洵现在算是真正地感受到了权力的滋味。你不用每天发号施令，自然有人会站在你的角度，替你着想。你也不用对一些不喜欢的事情大发雷霆。只要稍稍皱下眉头，自然有人会体贴地把一切处理妥当。即便个别事情处理起来有难度，也会小心翼翼地做出变通，折衷，折衷，再折衷，补偿，补偿，再补偿，总之，能让你都不好意思继续追究。


    
还有一点让王洵始料不及的是，杨国忠、高力士等人对他的态度，也突然来了南北对调般的大转弯。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即便有攻克俱战提，折服药刹水沿岸诸侯，力拔俱战提三件大功，被人上下其手之后，七扣八扣后，也未必能给自己换回一个三品将军的实职。毕竟两年之内，从一名校尉连续升到中郎将，他的升迁速度在大唐已经属于罕见。况且他背后，又没有安禄山、哥舒翰这种军方重臣撑腰，封四叔也不是一个喜欢徇私结党的人。


    
谁也没想到，药刹水沿岸的积雪刚刚融化。朝廷的传旨钦差就不辞辛苦的赶到了柘折城中。按时间推算，此人至少是从去年秋末就从长安出发，朝廷当时根本不可能获知大军雪夜入俱战提的消息。可就是凭着前两项功劳，朝廷居然毫不吝啬赐给了王洵一个正三品云靡将军的头衔，一个大宛都督的差遣，一个检校兵部侍郎的兼职，一个涿县伯的显爵，还有新增加的三百户食邑。


    
现在的王洵，全部官称是，大宛都督府都督，检校兵部侍郎，涿县伯。无论实授职位还是虚职，在大唐的年青一代将领中，都得往前十位里数。（注1）


    
此外，按照大唐惯例，开疆拓土之功，要封妻荫子。王洵还没有娶正妻，自然无妻子可荫。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杨国忠破例向皇帝进言，给他已故的父亲王子稚追赠一级爵位，再度成为畴县侯。而王子稚的平妻陈氏，因为在丈夫亡故后，抚育嫡子有功，也加诰命一级，由郡君荣升为郡夫人。


    
到了此刻，王家在长安城崇仁坊的侯爵府，再经历了两代持续衰落后，也总算是又接近名符其实了。而王洵的好运貌似还没有到尽头，在听闻王洵带人在上一个冬天已经又拿下了俱战提，这个药刹水沿岸“重镇”之后，奉命传旨的钦差激动得连连抚掌。竟然连王洵、宇文至、宋武等人精心准备的车马费都顾不上携带，便轻装赶回长安去给将士们请功了。弄得自诩熟悉官场规则宋武哭笑不得，一个劲儿地摸着自己后脑勺翻白眼。


    
钦差前脚刚刚离开，高力士的私信紧随着就到了。作为白马堡军营的两位创始人之一，这位大唐天子近前的宠臣，只字不提他先前对王洵、方子陵等人的诸多迫害。反而以师长的口吻，鼓励王洵、宇文至、宋武、方子陵、齐横等后生晚辈再接再厉，为其他勋贵子弟做个表率。并且在信中极其自然地提到，天子对几个年轻人目前的作为很关注，对每一份涉及到几人的奏折，都是御笔亲批，并且已经责成有司尽力为刚刚重建的大宛都督府，提供方便。


    
当然了，以后王洵等人的战报，除了按照程序向上级缴递之外，也应该简明扼要地誊抄给天子一份。高力士会关照各地监军，为信件的传送大开方便之门。这样，别人就再难偷走年轻人们用性命搏来的军功，天子也会及时地把握前方军情。不会再出现像去年一样，安西军大破大食联军，而朝廷的既定战略却来不及做相应的调整，以至于前方的监军和主帅意见达不成统一，坐失战机的情况。


    
“这老东西，怎么一跤掉曲江池里淹死！”对于高力士的为人和处事，宇文至都鄙夷到了极点。“这分明是叫我们背着封帅，跟他勾勾搭搭。日后好把我等彻底从安西军里边分割出去！”


    
“恐怕还有一层意思，是怕我等被杨相拉拢。我听人说，杨相去年急于证明自己的能力，两度向南诏用兵，都败得十分凄惨。”宋武对此，则有另外一分见解。他的哥哥宋昱是杨国忠的心腹，家书中难免不透漏一些朝廷上的事情。按照其兄的说法，在李林甫倒台之后，原本互相扶持的高力士和杨国忠二人迅速翻脸。如今相府和内庭的争斗，已经激烈到了水火难以同炉火的地步。凡事杨国忠主张的事情，以高力士为首的太监们，则竭力破坏。而凡是高力士等人出面做的事情，杨国忠也是百般刁难。


    
把所有消息综合起来，高力士的态度发生转变的缘由，对王洵而言就不难理解了。除了自己如今掌握的实力，已经足够让别人另眼相看之外。此刻内庭和相府之间的紧张关系，也多少缓解了高力士当初急于将所有目睹杨贵妃与其前夫幽会者除去的心情。留着这些目击者在，日后在关键时刻，便可以拿出来，作为对付杨国忠，乃至整个杨家的棋子。未必能彻底扭转全盘局面，至少能打杨氏兄妹一个灰头土脸。


    
只可惜，王洵现在已经没有了做人棋子的兴趣。他当初去安西，名为建功立业，本质上是为了逃避。逃避不成之后，才不得不拼死一搏，主动请缨出使西域。如今活路算杀出来了，只要这辈子不犯太离谱的错误，高力士和杨国忠两个便谁也动不得他。他亦没必要再小心翼翼地伺候二人。虽然为弟兄们报仇的日子依旧遥遥无期，但至少不必跟仇人继续装模作样地交好下去。


    
“封四叔那边，我会去信跟他解释。这封信，也一并给他送过去！算是给他老人家提个醒。”心里有了准主意，王洵做事也不拖泥带水，“没有安西军，咱们这伙人就是无本之木。别人给的承诺再好，恐怕也是看得到眼里，吃不到嘴里！”


    
“那是自然！”宇文至对此十分赞同，看了宋武一眼，微笑着补充，“咱们能凭自家本事换功名，又何必跟他们这些没卵子的家伙不清不楚，到头来好处未必捞得着，反而弄得自己一身骚。至于杨相那边，估计暂时不会用到我等。若是他能像现在这般支持安西军的话，封帅自然会有所回报！我等就跟着封帅好了。”


    
“我等能在此打开局面，并站稳脚跟，杨相已经从中得到了好处！他那个人出身虽然寒微，却不是个因循守旧的人。”宋武听出宇文至话里有话，笑呵呵地表明态度。


    
此语说得极其实在，令沙千里和黄万山等人在旁边听了，都不住地点头。功大莫过于开疆拓土。杨国忠继任宰相之后，屡屡对外用兵，几乎都毫无建树。偏偏在药刹水沿岸，稀里糊涂地冒出一支打着大唐旗号的兵马来，不断攻城略地。这等于在送业绩给杨国忠，证明他的确比李林甫更堪合宰相之位。也从侧面证明了他去年的命令几大节镇自负盈亏的新鲜政令切实可行。不仅在为朝廷节约了巨量开支，还直接壮大了大唐的军威国威。


    
至于事实到底怎么样，自然不需要王洵等人去操心。杨国忠麾下有的是文人墨客，可以将少年们的功劳夸张再夸张，润色再润色，让所有稍微能沾上点儿边的人，都能从中分到不少好处。而王洵等人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此地站稳脚跟，为大唐保住这块新土。最好再继续打几个胜仗。无论是征服大食国的仆从也好，收拾几个不听话的部落也罢，只要能保持目前的发展势头，持续地将捷报送回长安去。杨国忠一系的从中捞到的好处也就越来越大，随之相伴，众少年获得的回报，也会水涨船高。


    
注1：检校职位，在唐初原本为兼职。唐朝中叶，渐渐变成一种荣誉职位。通常有地位的边将都会被赐予一个中央的检校官。不干活，光拿相应俸禄，以示荣崇。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二 上）


    
兄弟几个你一句我一句，很快就达成了初步统一。王洵看到火候已经差不多了，又把目光转向了沙千里和黄万山。


    
后二人虽然不清楚少年们到底跟高力士之间有什么难以化解的怨仇，此刻却早已跟大伙牢牢地绑在了同一辆战车上，利益休戚与共。想都不想便先后表态，“大人说怎么办，沙某自然跟着！”


    
“黄某一切都以大人马首是瞻！”


    
“两位这是哪里话来？我是想要借助二位的处事经验，而不是要二位唯唯诺诺！”王洵轻轻摇摇头，笑着嗔怪。眼下大宛都督府的架子虽然已经似模似样，但他麾下依旧缺乏可以充任军师的人才。唯一的谋士麦尔祖德又是外族，无法放进核心圈子。因此，年纪最大，军龄也是最长的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就成了大伙倚重对象。无论大事小情，王洵都喜欢征求一下这二位前辈的意见，以免自己和宇文至等人因为年轻气盛，决策再出什么疏漏。


    
两位前辈也不敢辜负王洵的信任，沉吟了一会儿，沙千里率先说道：“如果能不明着翻脸的话，属下以为，都督没必要立刻向高力士表明态度。毕竟我军初立，一切都未稳定，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自竖强敌！”


    
“那种没卵蛋的家伙，做正事的本领没有，却有本事让你什么事情都干不好。况且我等距离长安这么远，书信往来一次都得两三个月。短时间内，他也用不到咱们。”黄万山为人素来谨慎，想了想，低声在一旁补充。


    
“对，就是这个意思！”沙千里迅速看了看众人的脸色，又继续分析其中利害，“并且既然他存心拉拢都督，总得拿出些真东西来。都督的态度越是模糊，他给的好处也就越多！”


    
毕竟是两块老姜，三言两语，便点到几个年轻人事先没有考虑清楚的地方。大伙闻听此言，不由得频频点头。待沙、黄二人把利害关系分析清楚了，才纷纷低声附和，“对，咱们先待贾而沽，先把好处要足了，然后再跟他一拍两散。”


    
“到那时候咱们翅膀也硬了，呼啦一下子飞出他的手掌心儿，让老贼有苦说不出！”


    
“咱们暂时明着惹不起老家伙，暗地里坑他一次，总也能出口恶气！”


    
“看你那点出息！”王洵笑着踢了嚷嚷最大声的方子陵一脚，打断了众人的嚷嚷。“还不快去准备笔墨！既然你叫嚷得这么起劲儿，回信的事情，就全交给你了！若是骗不过高力士那头老狐狸，也拿你是问！”


    
“啊，我……”方子陵故意咧开大嘴抗议，“末将的手可是用来拿刀子的，怎做得来这种斯文事情！”


    
“赶紧去，休要推三阻四！”王洵笑着呵斥，“你就按照沙大哥和黄大哥刚才说的意思写便是。写完了，大伙再仔细帮你参详。务必今晚之前拿出底稿来，免得拖延久了，老太监派来的人心里生疑！”


    
方子陵还想分辩一番，被大伙七手八脚叉了下去。待议事厅内重新安静下来，王洵想了想，又开始了一个新的议题。


    
“封帅那边，一直没说西进的具体时间。所以在眼下药刹水两岸，咱们依旧是一支孤军。因此我打算把都督府的兵马总规模再扩大一些，免得一旦周围有战事，用起兵来捉襟见肘。诸位以为如何？”


    
“只要能征到兵，自然是越多越好。”虽然彼此之间有很多观点不合，宇文至在公开场合，依旧第一个对好朋友的意思表示支持。


    
“当然要扩军！这么大片地盘，四千人哪守得过来？！”


    
“咱们在俱战提城，不是缴获了很多马匹么，我看再组织四千精骑，也不成问题。”


    
随着大宛都督府的建立，不但王洵和宇文至二人升官升得快马加鞭。如今宋武、方子陵、齐横等人，也都成了正四品、正五品的将军。沙千里、黄万山、魏风、朱五一等人紧随其后，亦分别担任了郎将、都尉等实职。有这么一大堆军官在，原来那四千多人的队伍规模，就肯定显得太小了些。所以众将都巴不得早日扩军，早日让自己的头衔名副其实，个个都踊跃表态。


    
只是药刹水一带，汉人实在是少了些。不过王洵刚刚将这个问题抛出，大伙便迅速找到了答案。“去年加入都督麾下那些马贼，不都干得好好的么？按时有军饷发，天天吃得饱穿得暖，还有赏赐拿回去娶媳妇，谁还愿意继续当没出路的马贼？”


    
“是啊。他们本来也无所谓跟着谁干。咱们教他们说唐言，穿唐衣，过不了两年，他们就都会变成唐人！”


    
因为自信，所以众将一个个变得特别宽容。对属下弟兄的语言、肤色和过往经历，都可以忽略不计。只要对方肯追随在大唐的战旗之下，宣誓向大唐，向铁锤王效忠，便被视作自己人。甭管其原来出身于突厥、突骑施，甚至其他什么民族。


    
“那大伙以为，扩军多少合适？！”不忍扫众人的兴，王洵趁热打铁，继续向大伙征询具体意见。


    
“今年至少要扩充到一万，明年如果时机合适，再将队伍扩种一倍。这样，有上三年左右时间，不用封帅亲自带着队伍来，咱们自己就能将大食人顶住。甚至一步步向西蚕食过去……”宋武走上前，大声提议。


    
不依仗哥哥的庇护和家族背景，他照样为自己搏到了功名。此刻志得意满，豪气干云，所以年青的脸上充满了阳光。


    
这个建议得到了齐横和沙千里的大力支持。二人都喜欢与敌军正面硬撼，因此对麾下兵马的数量和质量都极其在意。黄万山则相对沉得住气些，想了想，低声向王洵提醒，“如果一下子招那么多兵马的话，不知道都督手头的钱财和粮秣支撑不支撑得住？”


    
“钱粮方面，问题倒是不大！”王洵笑着点头，“麦尔祖德颇有敛财之能。诸侯们各回各家之后，城里也空出了一大堆找不到主人的房子。前几天麦尔祖德建议我将这批房子重归官府所有，重新发卖，我已经交给他去酌情处理。如果卖得上价钱的话，会是一笔不小的收益！”


    
闻听此言，众人的眼睛登时就亮了亮，同时笑容里边还带着一点点不好意思。去年雪夜拿下俱战提之后，一众随军同行的诸侯便被吓破了胆子。非但不敢再四下惹事，还主动提出，要将柘折城完整地交还给使团管理。王洵当然是极力推辞，奈何挡不住诸侯的盛情，只好勉为其难地接受了对方的要求。


    
随着诸侯们纷纷告辞回国，那些交上来的房屋变成了无主之物。王洵原本还想做个姿态，将房产发还给原来的房东。谁料告示贴出后，却鲜有人敢出面认领。所以只好暂时任由其空置在那里。


    
如今王洵既然答应了麦尔祖德的建议，将那些房屋收归官府所有，重新发卖。说明他已经摆脱最后一丝“妇人之仁”，彻底适应了征服者的身份，大伙自然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虽然这份高兴里边，隐隐带着一种对房屋原主人的歉然。


    
“如果扩军过快的话，朝廷那边，会不会有什么说法！”见钱财问题已经解决，黄万山又提出另一个疑问。


    
“杨相早已有言在先，大宛都督府可以依照各地节镇惯例，便宜从事！只要不找他要钱。”宋武笑了笑，迅速接了一句。


    
众人又是会心而笑，对杨国忠这个市井出身的宰相，不知道该如何评价。此人上任之后，大力为朝廷开源节流，将每年例行拨往边军各镇的钱粮给砍了个七七八八。为了不激起将领们的反弹，他又在同时准许几大节度使，截留地方税款，以资军需。这样一来，粮草的运输损耗的确小了，节度使们的权力却迅速膨胀。招多少兵，收多少税，朝廷都无力再行干涉。


    
私底下，大伙没少数落杨国忠，认为他的新政绝对是胡闹，长此以往，必然会导致朝廷的权威彻底丧失，各大边镇势力形同割据。但轮到自己头上时，却要把这一有利条件充分利用起来，以免错过扩张势力的机会，以至于最后追悔莫及。


    
对于大宛都督府来说，此刻还有一个便利条件，那就是，他们现在处于跟大食人对抗的第一线。无论怎么扩军备战，都能为自己找到充足的理由。只要不像中枢要钱要粮，以杨国忠为首的朝中诸位重臣，便会对大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钱，有兵，又山高皇帝远。种种便利条件叠加起来，令王洵犹如蛟龙入水。没人再会把他视为弃子，也不会有人再随随便便就过来踩他一脚。此刻，摆在他面前的是一条金光大道，只待他策马扬鞭。然而，在大伙注意不到之时，他却忍不住轻轻皱眉。眼前一切都太光明了，光明得有些令人无法相信其真实性。凭借本能，他隐隐感觉到一丝危险在慢慢迫近，却抓不到危险到底从何而来，将会把大伙推向什么地方。


    
封四叔先前说好了，开春便会带领安西军过来接应的，怎么一直按兵不动？是谁又绊住了他的脚步，疏勒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孤悬在外，他对背后正在发生的事情一概不知。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二 下）


    
当年在大漠中遭到哥舒翰的人偷袭之前，王洵心中亦涌上过同样的感觉。如同走夜路的人被一头饿狼给盯上了，虽然不知道凶手潜伏在什么位置，身上的汗毛却高高竖起。


    
这种感觉令人极其难受，王洵下意识地便加快了招兵买马的步伐。将领们等人心中虽然没有同样的危机感，却谁都不愿意再继续做光杆将军，因此都极力配合。在大伙的齐心协力之下，整个任务进行得甚为顺利，前后了不到一个半月时间，便圆满达成了扩张队伍到一万人的既定目标。


    
药刹水沿岸全是大块的草原和绿洲，因此大伙倒不愁缺乏战马；一些去年解救出来的安西军老卒身体已经彻底垮掉，不再适合重新走上战场，担任新兵训练的教头却是绰绰有余；还有原安西军的工匠，马夫，郎中，被王洵从诸侯手里讨要回来之后，不愿意立刻领了盘缠回中原，也被安排到了新的队伍当中服役；再加上某些愿意投靠在铁锤王麾下效力的异族将领，做腻了商队保镖想换一种活法的刀客，游侠，整个队伍倒也显得人才济济。


    
特别是最底层的士卒，王洵原以为经历了一场战乱之后，柘折和俱战提二城的百姓们肯定厌闻鼓角之声。谁料募兵告示一出，军营大门差一点被前来应募者挤破。很多年青的牧人对当今大唐天子姓甚名谁都不清楚，却以能替铁锤王效力为荣。还有一批消息灵通的闲汉，不知道从哪听说，只要入军中服役就可以获得大唐户籍，居然四下托关系请求入伍。害得负责募兵事务的沙千里不得不将募兵标准一提再提，才避免了大营被挤爆的尴尬发生。


    
手头有了足额兵马，王洵的胆气便又壮了些。一边抓紧时间训练队伍，一边不断派出斥候，探听周围军情。事实证明，他的担心纯属杞人忧天。大食东征军被去年被封常清打得元气大伤，根本没胆量主动开启战端。而据往来商贩们谣传，大食国内，如今也因为老王的去世，政局动荡不堪。野心勃勃的王叔驱逐了太子，谋权篡位。宰相、大臣们则被禁卫军抓了起来，关在天牢里准备秋后问斩。


    
这些谣言漏洞百出，却传得似模似样。王洵不知道是大食人故意发出消息来麻痹自己，还是该国真的有内乱发生，内心里丝毫不敢懈怠。但六月里，赵怀旭押运着一批辎重从疏勒赶来，同时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让他肚子里的石头彻底落了地。朝廷准备在西域有大动作，所以此刻安西军才会按兵不动。大伙提前做好准备，届时，几路大军齐出……


    
“敢问教头，朝廷怎么突然又下了狠心要打这么大的一场仗？”偷偷松开紧握的五指，王洵笑着向赵怀旭咨询。


    
“还不都是大人你的功劳？！”赵怀旭轻轻拱了拱手，笑着“抱怨”。半年以前，他的官爵还远在王洵之上，谁料匆匆数月过后，却要对王洵行属下之礼，因此说话时语气里未免带着几分酸酸的味道。


    
不过这些都不影响双方之间的友谊，男人么，相互之间有些攀比心理实属正常，只要不把这种嫉妒变成损人不利己的毒药。“还记得去年那个仿效玄皋犒师的大食人么？他自以为得计，谁料刚进了长安就露了馅。杨相本来还愁找不到机会对付那些太监们，发觉此人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立刻下手进行了核查。偏巧长安城中，有几个打着做生意幌子赖着不走的胡商，是大食国前一朝国王的近亲。被杨相派人一问，立刻出动出面，与那人对质。并且当庭哭拜于地，请求大唐替他们主持公道，出兵驱逐乱臣贼子……”


    
经赵怀旭一解释，王洵很快就明白了事情的经过。那个代表大食国王前来和谈的使者身份肯定有问题，当日大伙都看得出来，只是老太监边令诚为了拖封常清后腿，极力坚持其身份为真，所以才没被当众拆穿。而同样的事情落在杨国忠手里，却成了送上门来对付太监们的把柄。在他的亲自过问下，使者的身份很快便真相大白。


    
杨国忠正因为太监们把手伸的过长等诸多原因，跟高力士闹得不可开交。审明使者真身后，立刻在廷议上将前因后果给抖了出来。皇帝陛下虽然已经很少问事，却不能容忍一伙化外蛮夷如此明目张胆地欺骗自己，立刻勃然大怒。当场罚了高力士半年的俸禄，并且下旨将边令诚连降数级，直接调离了安西军。


    
“恰巧”王洵的第一份战报送到了长安，令满朝文武在震惊之余，豁然发现，原来张牙舞爪的西域诸侯，竟然是一堆软柿子。紧跟着，第二份战报又及时送到，更是令朝中诸位重臣们的野心大为膨胀。于是，有人迅速上表，结合伪大食使者的供词和前大食国王余脉的哭诉，分析出此刻正是经营西域的最佳时机。于是，满朝文武争相进言，请求大唐天子出兵铲除大食国伪王，吊民伐罪。皇帝陛下当然不会放弃开疆拓土的机会，当即恩准了群臣的请求。倒是杨国忠自己，因为有征伐南诏失利的前车之鉴在，不敢贸然主张用兵，因此主张将从安西将封常清调回述职，当面征询他的意见。


    
“杨国忠这厮，真是没一点儿担当！”闻听朝廷在做最关键时刻中又开始畏首畏尾，宇文至气得直跺脚，“明明一封信就可以解决的事情，偏偏还要调封帅回朝。这一来一去，又得小半年。等封帅回到安西，黄瓜菜都冷了！”


    
“就是。要打就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安西军去年就已经枕戈待旦，今年还准备个甚？！”其他人也纷纷开口，齐声数落杨国忠的优柔寡断。


    
要是现在就跟大食开战，众人肯定要充当开路先锋。一路逢山开道，遇水搭桥，径直打进大食王都去，个个都将会名垂青史。只可惜，朝廷做事太拖拉。只可惜，主事的是杨国忠这窝囊废！


    
赵怀旭算是自己人，所以王洵倒也不怕他把大伙的议论传扬出去。笑了笑，低声道，“他当年，不就是这模样么？咱们又不是第一次跟他打交道了！好在他出手把边令诚那厮赶走了，也算替咱们做了件好事。没有死太监在一旁擎肘，封帅也未必怕大食人有所防备！”


    
“倒也是，死太监总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众人笑了笑，纷纷改口，“杨相别的不说，此事做得极为地道。”


    
“不仅如此，原本准备派往你们这里的监军，也被杨相给极力拦了下来！”赵怀旭看了看宇文至和宋武，笑着补充，“他还责令疏勒那边，倾尽全力给你等提供支持。尽量在朝廷正式出手之前，保住柘折和俱战提两城，以期在今后的战事中能占据先手。”


    
这点，倒是让王洵感觉到有些受宠若惊了。但想想无论谁处于杨国忠的位置上，估计也希望能有所作为，心中的困惑便瞬间消解。摇了摇头，笑着说道，“也不用他来做好人。封帅还能把我等忘了不成？！”


    
“有他这句话，总比没有的好。至少封帅再尽力扶持你等，也更能名正言顺些。”赵怀旭笑了笑，轻轻点头，“你们几个升官太快，军中难免会有些非议。有杨国忠这句话，就能为封帅节省很多口舌。我来之前，听说朝廷给你等的第二份封赏，已经在路上了。明允官职再升一级，晋爵为侯。子达封从三品将军，赵县男。其他人，好像也一个都没落下。具体什么情况我也没探听太清楚，总之，就是最近这一半个月光景，传旨的钦差便会到了！”


    
“封侯？”虽然心中不太热衷功名，王洵还被朝廷的大方举动弄得一阵头晕目眩。这么快就封侯了？真的么？虽然不是开国侯，却也算对得起王家那位最初连个正式名字都没有的先祖了！云姨若是知道，会不会高兴得哭起来？荇芷呢，现在，总算没辜负她当初的一番信任……


    
正晕晕乎乎地想着，又看见赵怀旭冲自己拱了拱手，笑着说道，“做哥哥的我拿不出像样的贺礼，就在封帅动身回京师之前，向他主动请缨，自己把自己送过来了。从今往后，还请各位兄弟多多照顾！”


    
“赵，赵大哥，你这是哪里话来！”王洵赶紧伸出手去，死死托住赵怀旭的胳膊。“我这里正缺一个主心骨，你来了，可算解了我燃眉之急！都督府有一个行军长史之职位，万望赵大哥不要推辞。”


    
“这，恐怕不太合适吧！”虽然抱定了心思要跟王洵等人一道建功立业，赵怀旭却没想到，王洵居然如此念旧，把仅次于大都督的位置送给了自己。“赵某毕竟初来乍到……”


    
“我立刻就向朝廷举荐。赵兄先把摊子接下来，反正只是走个过场的事情！”王洵根本不给赵怀旭推辞的机会，趁热打铁。


    
“谁敢说不服，老子一箭射死他！”对于赵怀旭这位从前的教头，宇文至也非常尊敬，张牙舞爪，大声表态。


    
“对，你不做行军长史，还有谁敢打那个位置的主意。在座当中，谁比你资格更老，对军务最熟？！”紧随宇文至之后，宋武亦高调表态。


    
其他将领亦七嘴八舌地附和，支持赵怀旭出任长史之职。赵怀旭接连推辞了几回都没得逞，只好笑着拱手向大伙道谢。


    
“赵长史这回，不但人来得及时，辎重也送得及时！”看看大局已定，王洵笑着开始给赵怀旭介绍都督府现在的情况。“我等刚刚招募了一批新兵，这总教头之职么，也请赵长史一道担下来！”


    
“那是自然！”既然决定跟大伙一起干，赵怀旭便不再拿捏，笑了笑，轻轻向王洵拱手。“不过……”把声音拖长，他笑着自随从手中拿过一个方方正正的包裹，“我这次不但带了辎重过来，还有……”


    
包裹皮打开，几十封来自长安的家书，瞬间闪亮了大伙的眼睛。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三 上）


    
柘折城距离长安近四千里，沿途驿站设施还没有来得及完备，道路又经常被恶劣的天气所阻断，因此与中原之间的书信往来极不方便。王洵身为大宛都督，偶尔能故假公济私，接到上一封私人信件，也是在数月之前的事情。对于其他人而言，家书更是一字万金。故而没等赵怀旭把话说完，众将已经一拥而上，解包裹的解包裹，翻口袋的翻口袋，瞬间将书信瓜分得一干二净。


    
这当口再强行留下大伙议事，就有些不近人情了。王洵自己也有三份家书在，便笑着挥了挥手，宣布军议结束。不待众人的脚步声去远，他也一头扎进书信里，字字句句地咀嚼了起来。


    
三封信，分别是云姨、紫萝和白荇芷所写。其中云姨的信最薄，话语也极其平淡。无非是叮嘱王洵，在为国尽忠的同时，一定要好好珍惜身体云云。但字里行间，对晚辈的关爱却表露无遗。


    
紫萝的信，则写得有些孩子气些。啰啰嗦嗦地说了一堆家里边正在和曾经发生的事情，以及自己对王洵的思念。在信的末尾，还不忘了请王洵放心，自己会替他在家中尽孝，照顾好庶母，并且努力与白荇芷处好关系。绝对不拖男人的后腿。


    
白荇芷信最厚，足足写了十几页纸。前边大部分内容，都是她在坊间巷里听到的一些传闻。什么某三位贵妇人，在曲江池上头掌灯狂欢，夜夜笙歌了。什么京兆尹因为不小心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被贬往河北了。什么一个昔日的姐妹被某才子看上，说好了嫁给对方做妾，谁料没等被迎娶入门，该才子却因为写了一首赞赏某节度开疆拓土之功的诗，触了杨相逆鳞，被剥夺职位，逐出京师了。什么某开国侯的后人和某贵戚联姻，送亲的礼车排了整整半条街了。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其中描述最详尽的是，某个手握重兵的边镇节度奉命回京师述职，驿馆却突然被白马堡的天子禁卫给包围了起来。但随后这位宽度和高度几乎等同的节度使大人赤裸着大肥肚子，背着把开了刃的大斧头，从驿馆走到了皇宫门口，垂首待罪。皇帝陛下却突然又觉得此人忠心可嘉，亲自出门将其搀扶了起来。好言抚慰，然后进爵一级。


    
“简直是胡闹！”读到这里，王洵忍不住以手拍案。胖到高度与宽度几乎相等的节度使，不用猜，他也知道是安禄山。而有权调动白马堡大营中禁军的，无非是那么几个人，掰着手指头便能数清楚。但事情做了一半儿，却又中途放手，就太无法理解了。据他所知，高力士和杨国忠，可都不是什么喜欢半途而废的人。


    
站在边镇重将的角度，王洵有些同情安禄山。但如果为朝廷的长远打算，对于安禄山这种手握重兵的边镇节度，要么别怀疑他的忠诚，要么就将其彻底拿下。缩手缩脚地把事情做一半儿又改弦易辙，不是纯逼着此人造反么？


    
想到“造反”两个字，他忍不住就打了个冷战。不掌权不知道权力的诱惑，待到真正成为了手握重兵的一方“诸侯”，他才突然发现，朝廷以往对边镇诸将的猜疑与防范，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就拿他自己所处的大宛都督府为例，道路遥远，任何消息传回长安至少都需要两个多月。而万一自己图谋拥兵自重，朝廷从得到消息，再确认，决定是否发兵征讨，到真正兵临城下，少说也得大半年。西域这边一旦入了冬，便是大雪封路，大队兵马根本无法在野外扎营。只能眼睁睁地躲在疏勒一带，看着自己利用整个冬天慢慢整理好防务，招兵买马。


    
当然，安禄山那边，距离长安不像自己这样遥远。然而，安禄山却因为与李林甫交好的关系，在节度使位置上经营了近二十年。换句话说，如今全天下最有实力谋反，也最有可能成功的，便是安禄山此贼。所以也不怪杨国忠一上任后，便想方设法削弱他的权力。


    
只可惜杨国忠最后功亏一篑。至于这期间朝中诸位权臣们还进行了什么私底下的角力，便不是白荇芷能打听清楚的了。她能在嫁入王家之后，不顾名声受损，主动出面替王洵探听京师风声动向，已经是难能可贵。谁也无法对她要求更多。


    
信的后半部分，则是对二人昔日往来细节的一些回忆，某处欣赏了什么风景，某时说了哪些话，点点滴滴，都透着一股子甜蜜与温柔。在结尾处，还抄了一首王昌龄的小诗，“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这傻女！”轻轻地将书信折好，揣进贴身的暗袋，王洵摇头轻笑。当时自己年少不更事，跟白荇芷夸下海口，到了西域后，少则几个月，多不过一年，便能博取一份看得过去的功名，风风光光地回去与她正式完婚。如今，距离当日说话的时候已经快两年了，自己虽然有可能已经侥幸达到了封侯拜将的目标，然而回到长安的具体日子，却恐怕是遥遥无期。


    
经过近两年的磨炼，王洵早已不是当初那个青涩少年。而据他所知，大食国，也不是简简单单的“化外蛮夷”。大唐无论是否全面与大食开战，双方对药刹水沿岸一带的争夺，都不会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作为大宛地区的第一任都督，他更不可能被朝廷迅速调回长安，另行安排职位。除非他真的做了某些让朝廷感到恐慌的事情，但是，如果那样的话，结局也不是被召回长安述职般简单了。


    
“要不，干脆把家搬到柘折城来！”猛然间，王洵心里头涌起一个近乎疯狂的想法。“让白姐姐亲眼看看，我在两军阵前如何叱咤！”那将是何等一种的风光？但很快，他便笑着将这个想法从眼前驱走。且不说自己家的三个女人们能否受得了这里的荒凉与寒冷，光是左邻右舍的眼神，就足以让云姨不敢任由自己做出这等疯狂的事情。在老长安人眼里，前往江陵一带任职，都等同于充军发配，更何况是这鸟不拉屎的西域？！


    
恋恋地想着，他发现自己最终的归属依旧是长安。抱着同样想法的恐怕不止是自己一个，放眼大宛都督府，除了麦尔祖德这种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之外，恐怕其他文武官吏想的都是，功成名就之后衣锦还乡。比起天下最繁华所在长安来，柘折城不过就是一个弹丸大的村寨。用来作为建功立业的临时落脚点不错，用来落地生根，却是大大的不值！


    
“那把白姐姐接来住几天也好！！”翻来覆去，王洵发现最惦记的，依旧是白荇芷。她的狡黠，她的任性，她的美丽，还有她决定嫁给自己之时的决绝。抬起皓腕，信手拔下头上的金步摇，任一头流瀑般的长发散落于自己面前。尽管自己当时前途未卜，尽管自己也许去了西域，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回头……


    
“大人，外边的天色已经很晚了！是否给您传膳？”王十三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将王洵的思绪从长安拉回西域。抬起头，他才豁然发现，就在自己发呆的这段时间，白昼已经悄悄地变成了深夜。


    
讪讪地笑了笑，王洵冲外边询问，“什么时辰了？现在！”


    
“回大人的话，马上就戌时了！”王十三从门外探进半个身子，低声回禀，“将军们都已经各自回府。麦夫人也派人问了几次，您今晚回不回后宅用膳？”


    
“回，我这就回！”王洵歉意地看了几名贴身侍卫一眼，扶着帅案站起身。身为一军主将，他可以随随便便在议事厅内发呆，王十三等侍卫却要一直在门口守护他的安全，“你们也都散了吧，高墙大院内，没必要过于警醒！”


    
“诺！”众侍卫躬身施礼，却没有散去，而是分批次护在了王洵的前后左右。眼下虽然局势已经平稳，某些天方教狂信徒，却一刻都没停止与大都督府作对。光是今年春天，针对王洵的刺杀便发生了五次。只是这些狂信徒们胆气虽然神勇，武艺和箭术却实在稀松平常。每每没等伤到王洵的汗毛，便平白丢掉了性命。


    
但自从第一轮刺杀发生后，王十三和万俟玉薤两个就轮番带人守在了王洵身边，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几乎寸步不离。对于弟兄们的好意，王洵也不好过于推辞。见大伙不肯离开，便笑了笑，举步往后宅走去。


    
这座原来的大宛王宫如今被王洵分成了几部分，前面拿来处理公务，后面则分给几个心腹手下居住。此刻院子各处已经掌了灯，整座宫殿看起来金碧辉煌。王洵信步往后院走，一边走，一边慢慢回味着家书内容。转眼来到自己平素居住的屋子，挥手命令侍卫们离开。然后推开门，拖着长声朝里边打趣，“小麦，你怎么不出来迎接本都督。是不是又皮痒了，等着本都督军法处置？！”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三 下）


    
小麦，是他对麦尔祖德的小女儿的简称。此女原本有个很冗长的大食姓名，但王洵嫌叫着拗口，便根据大伙对其父亲“老麦”的简称，给她重新取了这个名字。


    
该女起初还抗议了几次，没有结果之后，便只好认可的王洵的叫法。反正随着其父在大宛都督府的受重视程度增加，她本人的地位也水涨船高。在整个都督府后宅，除了王洵之外，其他人也没胆子叫这个爱称。


    
若是换做平时，听到王洵的脚步声，小麦早就带雀跃着迎出门外了。今天，她却丝毫没有动静。懒家伙！王洵笑了笑，惦着脚继续往内间走，准备给任性的小女孩一个“教训”。拉开卧房门，掀起床上的锦帐，却看到一张不甚熟悉的脸。


    
“你……”王洵迅速往后退开半步，手按腰间横刀。睡在床上的女子也瞬间惊醒，赶紧翻身下来，双膝跪倒，“婢，婢子刚，刚才睡着了。是，是妹妹让我在这里等她的，我……”


    
听到这结结巴巴的唐言，王洵立刻就想起了对方的身份。是麦尔祖德的另一个女儿。当初试图行刺他的那个。过后怕女儿被族人惩处，麦尔祖德不肯接其回家。王洵也就命人随便给此女安排间房子，从此不闻不问。


    
同样是“刺客”，小麦的待遇却远远好于其姐姐。其中主要原因是，她年龄小，性子也有些少女的“无赖”。行刺失败后立刻“负荆请罪”，导致王洵根本对她生不起气来。而其姐姐，则始终拉不下面子向王洵认错，所以一来二去，在后宅中的地位便日渐尴尬。


    
依照药刹水沿岸各地的传统，丈夫可以娶几十甚至上百个妻子，只要你能养得起。在唐军的地位初步确立之后，为了讨好王洵，各地诸侯，也纷纷将家中最漂亮的女儿送到柘折城来侍寝。王洵自己招架不住，便以不委屈对方为由，将这些女子，纷纷转赠给了心腹属下为妻为妾。其家族虽然对此举约略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不能讨好铁锤王，能拉近与铁锤王心腹的关系，亦为一桩美事。心态也就慢慢平了。


    
长安的妻妾没接来，诸侯们送上的女人又没入王洵法眼。一来二去，小麦便稀里糊涂的成了都督府内宅的女主人。虽然这个女主人的地位没经王洵亲口确认，院子中的弟兄和仆役，却不敢对其有丝毫不敬。


    
嫁给了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这个英雄非但年少英俊，而且对自己的家族十分照顾，少女小麦自然心满意足。她生长于麦尔祖德这种地方豪族，家中姨娘众多。即便不用心去学，自幼耳濡目染，也懂得该如何巩固自己的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而王洵既然身为此地的最强者，身边亦不可能永远只有她一个女人。所以，少女小麦便很自然地又想到了其姐姐，试图消除后者跟王洵之间的误会，以免日后姐妹二人结伴作战。


    
但是努力的结果却不甚理想。虽然王洵应其所请，给她姐姐“赐”了一个唐人名字，叫作“小拙”。却没有再把其姐姐接回来重续前缘的意思。而曾经与王洵有过肌肤之亲的女人，放眼药刹水沿岸，无论如何没第二个人敢再打她的主意。眼看着自家姐姐一日比一日憔悴下去，少女小麦干脆把心一横，使出了最后的绝招。


    
两个当事人根本不清楚小麦的如意算盘，一时间，彼此都觉得好不尴尬。好在王洵反应极快，稍作迟疑之后，便笑着吩咐道，“既然是小麦让你来的，过会儿就一起用晚饭吧。你吃过没有？小麦到哪里去了？！”


    
“她，她刚才还在这儿。说，说是去，去厨房替，替大人准备吃食！”作为差点刺杀王洵成功的蛇蝎美女，小拙的表现与当初的狠辣极其不符。非但说起话来结结巴巴，一双眼睛还始终盯在地面上，根本不敢抬头与王洵的目光相对。


    
“起来吧，到那边餐桌前坐！”遇到这么个笨头笨脑的女人，王洵也没什么办法。耸了耸肩，低声命令。


    
那次的“谋杀亲夫”举动，纯粹是一场闹剧。银簪子没有涂抹毒药，两个女孩的身手，也根本不堪一击。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洵心中的恼怒早就烟消云散。但无论是作为一个手握重权的大都督，还是作为一个养尊处优的勋贵子弟，他都没有主动向眼前这个女人示好的道理。所以干脆淡然处之，假装自己的人生轨迹中，从没与此女相遇过。反正答应麦尔祖德的事情，自己绝对有能力做到。至于此女到达中原之后，嫁给谁，过得怎样，与王家再也没有半点关系。


    
被王洵赐名为小拙的女子，比其自家妹妹年长，经历的事情多，内心世界也更为敏感。不用细辨，也能觉察出王洵话语里流露出来的冷淡。可这又能怪谁呢，自己当初刺出那簪子时，可是抱着与他同归于尽的念头。谁叫他攻破了柘折城？谁叫那么多人因为他而死？！


    
但随后他的处置态度，他的善良与宽容，他的辉煌战绩，却不断冲撞着她的心脏。攻破柘折城，他只用了八百余人。屠城令不是他下的，相反，还有很多人因为他的维护，避免了家破人亡的命运。


    
这一切，只能归咎于命运。妹妹的命好，人也机灵，所以理所当然有个好的归宿。而自己……，还真应了他给取的新名字，小拙，拙透了。


    
这些日子来，小拙不是没想过重新跟王洵修好。毕竟已经跟他睡过一晚上，按照这里的传统，就应该永远是他的女人。可要是让她也背上竹条，像妹妹那样跪下来向这个男人负荆请罪，她自问又做不到。第一，有小麦珠玉在前，此举失去了新意。第二，心中的骄傲也不允许。


    
“有事？”见女子跪在地上迟迟不起身，王洵皱了皱眉，不耐烦地问道。


    
“没！”少女小拙连忙回应了一声，爬起来往屋外走。慌里慌张动没看清楚路，差一点就顶到王洵怀里。


    
王洵迅速闪了下身，然后抢先一步出了卧房。侍妾小麦还没回来，并且连几个婢女都带走了，这使得房间内略显空旷，连个跟分享封侯喜悦的人都找不到。


    
小拙畏畏缩缩在后边跟着，目光不停地偷偷打量王洵的背影。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男子看起来很有气概，肩宽背阔，胳膊和大腿都修长有力。特别是那一张古铜色的面孔，从后侧看上去，如同雕刻出来的一般，棱角分明。给人一种非常强烈的冲击感和安全感。


    
终日对着这样一个男子，想必妹妹最近过得一定很有滋味。不知不觉间，小拙又开始神不守舍。“我这是怎么了！他根本不会再理睬我啊！”她偷偷地掐了自己一把，试图将自己掐醒。心中有股略带幽怨的念头却愈发强烈，强烈到令人难以自拔。


    
背后缀着一个人，王洵感觉很不习惯。念在麦尔祖德的面子上，他不便立刻将对方赶走。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然后有一句没一句地问道：“有些日子没见到你了，在这里住得还习惯么？”


    
只是一句随便的客套，却令小拙眼圈瞬间一红。低下头去，喃喃地回应，“好。还好。没什么不习惯的。谢谢都督大人！”


    
“一家人，没什么谢不谢的！”王洵笑着摇了摇头，从内心深处，他不希望伤害这个女子。毕竟对方当日行刺没有真正伤到了他。更何况老麦尔祖德终日为都督府的事情忙里忙外，已经成了他治理地方的得力臂膀。“你如果想回家，或者想出去转转。尽管跟小麦一起出去。最近城里的治安还不错，市面上也有很多新鲜东西。”


    
“嗯！已经出去过了。外面的变化很大。”回答依旧是简单明了。小拙低着头，十指在身前互相搅动。


    
“是么？”王洵最在意的就是别人对自己治政的评价，几乎本能地继续追问道，“什么变化，你能不能说说！”


    
追问的语调是如此的急切，令小拙忍不住惊诧地抬头。一望之下，才忽然发现，曾经被自己当成凶神恶煞的铁锤王，眉宇间居然也带着一股子无法掩饰的稚嫩。


    
“他原来这么年青！”刹那间，一个原本不是秘密的秘密被小拙揭开，惊异之余，心里的畏惧感觉顿时减轻了不少，“原来他也很在意别人的看法。而不是……”


    
“什么变化。你尽管实话实说，我不在乎！”王洵等得有些着急，忍不住低声催促。在身边人嘴里，他当然听到过无数赞颂。可类似的话若是能从一个曾经憎恨自己的人口中说出来，感觉肯定大不一样。


    
“街道变得干净了许多。也整齐了许多！”小拙在心里偷笑，同时非常谨慎地组织着自己的语言，“店铺里的东西多了，逛街的人也多了。还有，大伙衣服的颜色也鲜亮了许多！”


    
“就这些？！”王洵约略感到有些失望，这算什么功绩。任何没有战争的地方，恐怕都是如此。


    
“民女看到的，就是这些。”小拙点点头，大着胆子确认，“在大人眼里，这些也许微不足道。但在民女这种当地人看来，却已经是难以置信！”


    
“哦！”王洵毫不犹豫地忽略掉后半句恭维，论起拍马屁的水平，小拙的确是名副其实的笨嘴拙舌。


    
对方却好像没有这个觉悟，想了想，继续说道：“大人有所不知。在您来以前，柘折城里边，男人只准穿黑色和白色的衣服。女人，女人成亲之后，没有丈夫的允许，根本不准上街。即便出行，也要用布包住脸和手脚，外边只准露一双眼睛！”


    
“啊！”王洵诧异地张大嘴巴，满脸难以置信。他的注意力都在大局和高层，根本没心思琢磨民间这些鸡零狗碎的东西。猛然听人一说，才意识到其中所包含的意义。


    
移风易俗。这是书中所推崇的上等治政之道。潜意识里，王洵受儒家理念的影响依旧很深，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这种变化，是好，还是不好。你说实话，我不会怪罪你！”仿佛希望得到某种肯定，他继续追问。压根没注意到自己说话时那种期盼的语调。


    
“民女，民女其实也不太清楚！”小拙抬起头，鼓起勇气说道。“民女的家族虽然昄依过天方教。但，但其实都不是虔诚的信徒！”


    
“这个我知道！”王洵信口点评。以老麦尔祖德的精明与善变，能做个虔诚的教徒才是怪事。


    
“所以，所以民女和妹妹从小就不喜欢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小拙看着王洵，目光中流露出一片坦诚，“也不喜欢总被关在一个大院子内，从早到晚对着天空发呆。民女喜欢彩色的衣服，彩色的马车，和一切色彩绚丽的东西，不喜欢简单的黑与白。那样，太素，也太压抑！”


    
“对，的确太压抑！”王洵笑着大声附和，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很顺眼。“女人么，哪有不喜欢穿漂亮衣服的。在我们大唐，几乎每个像你和小麦这么多大的女孩子，都会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不仅白天时可以驾车马车出去逛街，到了晚上，也可以在仆人的陪伴下，打起灯笼去逛夜市！”


    
后半句话已经近似于炫耀，听者却是满脸羡慕。“大人是想把这里变成大唐么？大人是在以大唐的律法，治理柘折城，对么？”


    
“没有！”王洵笑着否认，“想把这里变成大唐，可是有点困难。民风不同，生活方式也大相径庭。我只是跟你一样，不喜欢除了黑就是白，不喜欢，不喜欢那种压抑的感觉。”


    
对，的确是压抑。这个词虽然简单，却恰当无比。两个人忽然发现自己和对方的感觉很相似，不约而同地笑了笑，隔阂瞬间冰消瓦解。


    
“那大唐到底是什么样子，大人能跟我说说么？”犹豫了一下，小拙抬起头，灵动的双眸中，充满了对未来的幻想。


    
“大唐——”原本信手拈来的答案，到了嘴边，却忽然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对啊，大唐到底是什么样子？王洵发现自己心中也只剩下了模模糊糊的轮廓。他当年之所以逃离长安，也是由于无法忍受长安城内压抑的氛围。而随着渐行渐远，那些曾经令人烦躁不安记忆慢慢消退，很多幸福与快乐的事情，也越来越清晰。


    
也许是因为距离产生了美。也许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更严格的参照物，曾经令他厌倦的长安，令他困惑的大唐，此刻于记忆中居然变得无比之可爱。那繁荣的市井，那熙熙攘攘的人群，那无忧无虑的少年，那光彩照人的少女。还有大四绝的诗歌，小四绝的曼舞，曲江池上的无边莲叶，骊山深处的映日秋花……，一切一切，熟悉而又陌生。一切一切，令人魂牵梦萦。


    
“大唐么，很大一个地方。”沉吟着，犹豫着，他慢吞吞地描述，“从南到北有四千多里，从东到西更远，如果把此地也算进去的话，恐怕有近万里了！每个地方的气候不同，风物不同，人的习惯也不尽相同。”


    
“喔！”小拙忽闪忽闪这眼睛，琢磨王洵的话。上万里的疆域，的确大得令她难以想象。从小长到现在，她去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几百里之外的安息城。并且还是被家人关在密闭的车厢里边，连将头探出来四处看看的机会都没有。


    
“但从整体来说，大唐的气候比这边好得多。夏天没有这么干，冬天也不似这般冷。有的地方甚至能种两季粮食，街道上虽然有乞丐，但大多数人都能吃饱肚子！”搜刮着肚子里的记忆，王洵继续慢慢描述。有几分出于本能地做些浮夸，但尽量符合事实。


    
“在城市里，男人女人都可以随便逛来逛去。不用把自己包裹得像个粽子一样。粽子你知道么，就是一种用苇子叶裹着白米和肉馅，做成的美食。有鱼肉、羊肉、猪肉，偶尔也能吃到牛肉，但不多见。因为牛在大唐主要用来耕地，不准随便宰杀。不是因为教义，而是为了种更多的粮食。大唐和这边不一样，任何宗教，都不能随意干涉别人的行为。同样，官府也不干涉任何宗教的和尚讲经，只要你不煽动人造反，随便念。所以，长安城中，佛寺对面就是道观。十字教的寺院和天方教的讲经场所，往往就隔着一条马路。但两边也能相安无事……”


    
这是他记忆中的大唐，也是他认为大唐最可爱之处。强大，宽容。因为强大而宽容，因为宽容而强大。男人女人们脚步匆匆，衣服上也许打着补丁，脸上却都带着笑。老人摔倒在地，会有人主动伸手去扶起来。受帮助者及其家人会礼貌对施以援手者致谢，而不会赖上对方，让对方赔偿巨额的医药费用。官员再昏庸，也会注意名声，轻易不让判糊涂案子，招惹民愤……


    
不知不觉，他的心神便飞出了身体，飞到了数千里之外的故园。连小麦什么时候带着婢女走进来，都没有注意到。后者难得看见丈夫与姐姐和解，惊喜之余，索性命人悄悄地摆上了一桌酒菜。一家子便吃边谈，其乐融融。


    
“大唐的男人，也不可以随便欺负女人。即便是婢女，打死也要受到严惩，甚至给她偿命。丈夫对妻子不满意，可以休妻。妻子对丈夫不满，也可以选择离开。方式有几种，双方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了，就叫义绝。双方只是觉得在一起不合适，却谁都没有过错，就可以‘和离’。男人死了，女人可以改嫁，不必给他守节，更不用殉葬。当然，如果有人愿意从此不嫁，官府也不干涉……”


    
“无论穷人，富人，都有机会出头做官。读书也好，练武也好，只要读得好，练得好，就可以考科举。通过考试之后，再等一段时间，便可分派到一个官缺。有门路的会受到优先照顾，这点不公平。但没门路的只要肯耐着性子等，总能等得到。只是等得时间长短问题和官职高低问题。不像这边，人从一生下来，高低贵贱就已经定了。血脉不好的人想要出头，根本没机会，除非你去做马贼……”


    
这就是大唐，他梦里的大唐。没有那么严格的宗教，也没有那么严苛的律法。人们之间有等级，却不像西域这般森严。因为贫富贵贱能够转换，流动，所以朝廷的政令不会过于偏颇。整个国家也显得生机勃勃。


    
这个大唐不属于李林甫，不属于杨国忠，不属于任何贪官。也不属于孙仁宇这种污吏。不属于他王家，不属于赵家，不属于宇文家，甚至不属于陇右李氏。这个大唐属于生活在其中的每一个人，包括封常清，包括周老虎，包括方子陵、朱五一，也包括一心向着他的王十三和万俟玉薤。


    
这就是大唐。一半存在于现实世界，一半存在于他的理想。


    
一边吃酒一边谈谈说说，王洵喝得好生痛快。不知不觉，就醉了个酣畅淋漓。酒菜什么时候被撤下去的，他不知道。酒宴结束后是不是送客人走，他也没明确表态。既然他没有明确表态，小麦便自作主张将姐姐留了下来。既然已经留了下来，当天夜里，锦帐之中，自然就发生了该发生的事情。


    
当激情渐渐褪去，王洵的意识也慢慢清醒。望着躺在自己身边娇喘微微的女人，他突然觉得有些歉然。


    
无论是作为麦尔祖德家族巴结自己的礼物也好，作为暖床丫头也罢，毕竟这两个女子都跟自己有了肌肤之亲。自己也应该给她们一个名分了，否则，她们日后也难以与王家的其他人相处。


    
正犹豫着，身体却又被小拙牢牢抱住。“郎君会带我去大唐，什么？”浑身上下抽搐成一团的女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手和腿却紧紧地盘在王洵身上，如同一只章鱼般，唯恐一松开便会失去。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四 上）


    
如果赵怀旭所带来的消息属实的话，王洵封侯的圣旨就在路上。按照大唐的规矩，县侯可以取一妻三媵，也就是一个正妻，三个平妻子，至于宠妾和暖床丫鬟，则无任何限制。所以带小拙和小麦二人回长安，根本不成什么问题。他不解的只是，为什么对方在迷迷糊糊当中，还会提出这么一个扫兴的要求。想要追问，却又不忍将小拙推醒，只好笑了笑，轻轻躺倒假寐。


    
小麦的手也从后背伸过来，紧紧抱住他的肩膀。“别怪姐姐，她这半年多吓坏了！”用脸紧贴着王洵的厚实脊梁，少女喘息着求肯，“她最怕的就是被你丢在这里。既不能回家，也找不到任何出路……”


    
想到当地人如何对待被丈夫遣送回家的女子，王洵恍然大悟。去大唐，对小拙来说，不仅意味着享受那里的繁华，还意味着彻底改变命运。特别是今晚自己借着就酒意夸大了的大唐，对任何曾经生活在被烧死的恐惧中的女人而言，估计都是难以拒绝的诱惑。


    
这算是交易么？当激情有了价格，就变得索然无味。可即便是交换，又如何呢？自己曾经答应过他的父亲，带他们远离大宛。刚才清醒之时，怀中的女子又对自己百般逢迎。带着点厌倦，又带着点困惑与遗憾，他沉沉睡去，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


    
大都督府的运作，已经慢慢走上了正轨。赵怀旭的到来，又让军队如虎添翼。他在练兵方面的经验比王洵等人加起来都多。刚一接手，立刻就使得都督府兵马变了副模样。


    
除了练兵之外，赵怀旭还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日后可能交战的对手，对军中诸兵种的组成结构，提出了一些针对性改进建议。重甲骑兵训练困难，耗资巨大，临战时发挥的作用又与投入到其上的资金不成比例，所以不如被压制到两百之内。以便腾出更多的军马和人手，组建轻甲骑兵。骑弓无论射程方面和操作简易性方面，都不如伏波弩，所以干脆完全以伏波弩代替。至于远程压制，则交给后面的步弓手来完成。西域各地多丘陵和平原，战斗自然以马战为主，持盾步兵也发挥不了太大作用，不如压缩其编制，给长矛兵让路。而长矛兵也不再是普通的步卒，每人都配上一匹战马，以方便跟随大军长途奔袭，到达地点之后再列阵而战。


    
这些建议，都非常符合实际，王洵逐一批准。此外，根据柘折城一带的自然条件，赵怀旭还提议在军中增加五百骆驼兵，王洵也给予了尽可能的支持。骆驼的骨架比马高，背上还有隆起的双峰，非常适合弩手骑乘。虽然在冲锋之时，骆驼速度不如战马，可遇到长途奔袭，三天之内不补充鸡蛋、黑豆等精饲料，战马就会掉膘，甚至活活累死。骆驼却是一把草，一桶水，便能活得神采奕奕。


    
唯一没有采纳的建议，便是有关陌刀手的安置。按照赵怀旭的想法，陌刀阵的攻击力虽然当世无双，对兵卒的要求也是奇高无比。并且在没有其他兵种配合的情况下，便无法单独作战，所以不如完全裁撤掉。反正日后西域战场，大宛都督府兵马，肯定要跟安西军走在一起。后者队伍中的陌刀手已经形成了规模，完全可以成为大伙的依仗。但王洵却摇头表示了拒绝，不光是因为自己喜欢持刀冲阵时的那种血脉喷张的感觉，还出于个人的小算盘。他现在既将麾下兵马视为安西军的一部分，又试图与安西军有所区别。所以即便是只小麻雀，也尽力维持五脏俱全。


    
这点略带任性的想法，当然瞒不过赵怀旭的眼睛。后者只是笑了笑，便自动将此事忽略。反正在他看来，王洵并不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况且封常清也曾经私下里暗示过，将在王洵、宇文至、宋武等数个年轻人中，寻找其中一个传授衣钵。


    
无论从个人交情和大局考虑，赵怀旭私下里都认为，这其中之一指的是王洵。虽然宇文至和宋武二人的表现一样非常出色。但前者性子太偏狭，恩怨太分明，稍经挫折便可能铤而走险。而后者，则又太阳光，太单纯了些，日后很难应付官场中的倾轧。


    
只有王洵，刚烈中不失稳重，坦诚的面孔背后亦略带狡猾，足以担负起安西军薪火传承的重任。这也是赵怀旭主动向封常清请缨前来辅佐王洵的具体原因之一。他希望自己能在少年们的成长期间，给予更多的帮助，以便日后收取丰厚的回报。封常清对此也表示了支持。


    
当然，这些想法现在还不能让王洵知道。一则是因为封常清如今圣眷正隆，为人又足够小心低调，再掌控安西军七八年恐怕不成问题。二来以王洵现在的资历和声望，尚不足以令安西军中的老将们信服，过早地暴露了封常清传位的意向，对其有百害而无一利。


    
本着百年育人的想法，赵怀旭耐心地对少年们加以辅导。而王洵等人，也对他保持了当年在白马堡中一样的尊敬。随着时间推移，众人彼此之间的配合越来越默契，麾下兵卒也操演得越来越精熟，渐渐露出几分强军的风貌来。


    
“光在校场上练，恐怕不行！”入秋之后，沙千里找到王洵，第一个提出了让弟兄们动动真刀实枪的建议。“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去遛遛。否则，表面上看起来生龙活虎，一动真章，谁也保不住没人吓尿了裤子！”


    
“的确如此！”王洵笑着点头。终日憋在柘折城中当土皇帝，他最近也觉得有些百无聊赖。“但是拿谁来磨刀呢？你现在有初步目标没有？”


    
“这个……”沙千里讪讪地挠了挠头。自从雪夜攻破俱战提之后，周围便没有人再敢捋铁锤王的虎须。诸侯们都老老实实，还真不好随便找茬对付他们。


    
“要不咱们干脆把铁门关给拿下来吧。拿下了那里，药刹水沿岸各地便能自成一体，再也不必日日担心大食人会从沙洲一带打过来！”赵怀旭笑着走上前，在舆图轻轻指点。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四 下）


    
铁门关乃是大唐高宗年间，安西军为了掌控周边诸城，仓促修建的一座要塞。城墙不算太高，却是完全参照了中原模式构筑，护城河、马脸，瓮城、断龙铡等一干防御设施应有尽有。城内还有单独的藏兵堡、碉楼、存粮处与取水井。危急之时，将断龙铡一落，便可以完全形成内外两个单独封闭的防御体系。使得敌军即便攻破了外城，也会被内部的硬骨头卡住喉咙，吞不下，吐不出，可怜巴巴困在此地，被闻讯赶来的援兵围歼。


    
武后掌管朝政期间，大唐内部动荡不已，无力再经营西域。安西军不得不忍痛后撤，把此关丢给了当地人。大食人蚕食过来后，发现铁门关的重要作用，便在铁门关原来的基础上，加以修葺，增补，使其重新成为一个重要的战略据点。去年王洵经营药刹水沿岸之时，铁门关守将易卜拉欣曾经带领着麾下兵马倾巢而出。可还没等他们走到沙洲，柘折城已经易手。便只好悻悻然又缩了回去。


    
今年开春之后，因为迟迟得不到疏勒方面的支持，王洵无力单独与大食人开战。而铁门关的守将易卜拉欣，也因为听闻了唐家雪夜攻破俱战提的战绩，不敢再轻举妄动。所以最近这大半年来，敌我双方都不肯轻易挑起战端，彼此之间倒也落得个相安无事。


    
赵怀旭突然将铁门关作为检验练兵结果的目标，可着实让王洵吃了一惊。凭着手中的近万兵力，铁门关未必能挡住他的倾力一击。可拿下铁门关后，大食人恼羞成怒怎么办？长安那边至今没传过来何时与大食人决战的命令，安西军大部也一直徘徊在葱岭以东。光凭着手中兵力和药刹水沿岸诸侯，大伙又如何能扛得住对方倾国之兵？


    
战术上，赵怀旭提的是个好主意。战略上，却是彻头彻尾的冒险。众将当中不乏目光长远之辈，纷纷开口，分析此举可能带来的风险。赵怀旭先是静静地听着，不出言辩驳。待大伙把诸多不利条件都说得差不多了，忽然笑着向头顶上伸了伸手指。“你们看看，现在是什么季节了。如果大食人一直没有做决战准备的话，怎可能来得及再把铁门关夺回去？”


    
“又是天气，该死的天气！”沙千里第一个反应过来，面红耳赤的诅咒。作为一个于此地驰骋多时的马贼头领，他本应该比赵怀旭更早意识到外部的便利条件才对。谁料到头来还需要别人提醒。


    
“是啊，又到该下雪的时候了。日子可过得真快！”沙千里笑了笑，轻轻叹了一口气。距离大伙拿下柘折城，眼看着就一整年了。虽然这一年来众将个个都在不停地加官进爵，手中掌握的队伍规模也扩大了足足四倍，可毕竟没能保持住去年的势头，继续攻城略地，肆意驰骋。


    
武将荣耀建立在敌人的尸骨上，没有战争，生活就会慢慢变得索然无味。更重要的一点是，朝廷对经营西域的态度，是大宛都督府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一整年按兵不动，很容易令人对朝廷的是否有继续西进的想法产生怀疑。


    
对于众将来说，那意味着他们这一年的所有努力统统作废。对于当地的诸侯来说，则意味着他们没有必要再对王洵等人背后的大唐心怀畏惧。一旦让大食人从中嗅到机会，也许转眼之间，大宛都督府周围的盟友就全都变成了敌人。


    
“所以，咱们今年一定要好好打一场硬仗！”赵怀旭也跟着叹了口气，继续补充，“咱们奈何不了朝廷的决策，却能决定自己做什么。”


    
众将领轻轻点头，脸上的表情慢慢变得凝重。是啊，如果朝廷突然决定放弃西进的话，大宛都督府就得凭借自己的力量生存。而大宛都督府到底有没有这份能力，对于大伙和周围的敌人、盟友来说，都是个未知数。所以落雪前这一仗必须打，并且一定要胜得和去年同样干净利索，只有如此，才能威慑远方的大食兵马，令其不敢轻举妄动。同时也会告诉诸位盟友，即便没有安西军的支持，大宛都督府依旧是药刹水沿岸最强的存在，没有之一。


    
“打，老子最近浑身上下都痒痒！刚好打一仗来舒筋活血”感觉到周围的气氛沉重，黄万山咧开嘴巴嚷嚷。


    
“打吧。拿下了铁门关，咱们就等于彻底控制住了药刹水。进，可以南下抄大食东征军的后路。即便运气不济，把头往关墙后一缩，也能过一段安生日子！”沙千里走到舆图前，用手指在上面勾勾画画。


    
这份舆图，是他和黄万山两人，根据在附近纵横多年的经验和商人们的指点共同完成的。比大食和大唐两方官府监制的任何一幅舆图都来得详细。包括很多不经常走人的放羊小道，可以补充淡水的暗河，供大队兵马歇息的绿洲，以及马贼们以性命为代价于大漠里踩出来“捷径”，都逐一标记在上。


    
“咱们可以像上次袭击俱战提一样，派人扮作商队，提前于路上存储补给。然后瞅准时机，迅速兵临城下，打易卜拉欣一个措手不及。”他用食指关节敲打铁门关位置，继续向王洵献计献策。


    
“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铁门关拿下来。大食那边的即便有援军赶到，恐怕也来不及了！”众将接过话头，七嘴八舌地响应。


    
去年那场雪夜奇袭，让大伙都尝到了甜头。所以每次与敌人交手，第一想到的便是如何用奇兵。


    
“恐怕不容易，眼下天气还没完全转冷，路上行人很多。”宋武皱了皱眉头，指出沙千里所做谋划中的漏洞。“除非咱们等到下雪后再出击。可那样的话，又实在过于冒险。凡事可再一，再二，不可再三。做得多了，敌军未必没有防备。”


    
他的性格偏向与光明，所以用兵也总喜欢遵循正道，不喜欢令自家兵马陷入险境。宇文至的性子却恰恰与他相反，撇了撇嘴，冷笑着道，“那就再多等几天罢了。反正咱们已经眼巴巴地等了一整年。况且即便现在就出兵，不会把沿途遇到的人先都抓起来么？大不了，待攻克铁门关之后，咱们再发给他们一些钱财压惊！”


    
后半句话是个好主意，很多将领都出言赞同。作为征服者，大伙在心中对当地人有一种本能的优越感。总觉得能不纵容属下烧杀抢掠，已经是开恩。根本没必要像对待大唐百姓那般，把他们视为衣食父母。


    
宋武对这种想法深恶痛绝。“咱们麾下的弟兄，可有近一半儿是当地人。看到自己的族人被欺负，即便嘴里不说，心中恐怕也会暗藏怨恨！万一这怨恨逐渐积累起来……”


    
“谁敢？！”宇文至继续撇嘴冷笑。“老子直接抄了他九族！”


    
“你总不能，把所有人都杀光吧！”宋武皱了皱眉头，针锋相对。


    
眼看着二人就要当众顶起来，王洵赶紧起身打断，“好了，好了，为没影子的事情争执，你们两个不是闲得慌么？！我决定了，这仗，晚打不如早打。大伙今天就开始筹备，半个月之后，誓师出征。咱们这回，堂堂正正地跟大食人打上一场。”


    
“堂堂正正……？”不禁宇文至愣了，宋武的眼睛也瞪得滚圆。他不赞同冒险，可也没说要大摇大摆地去铁门关下向敌军挑战。万一易卜拉欣惧于铁锤王的名头，闭门不出呢？大伙要付出多少代价才能攻破那道高大的关墙？


    
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了王洵，猜不出他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以往，后者也没有这么冲动过，也从不会拿弟兄们的性命开玩笑。


    
“我的意思是，咱们堂堂正正地，跟大食人打一场，看看练兵的效果！”王洵看了看宇文至，又看了看众人，笑得像一头小狐狸。“有俱战提的前车之鉴在，我想，药刹水沿岸任何城池，晚上都不会停止巡逻。不过，奇袭的办法不止是一种，咱们换个花样，也能让铁门关不战而下！”


    
“有办法不早说，非得等到最后！”宇文至继续撇嘴，对王洵故意拿捏表示不满。


    
“就是，就是，害得我老黄费了半天心思！”黄万山也凑上前，笑着打趣。大伙都是同生共死过的弟兄，不会因为言语上的不恭被王洵给小鞋穿。相反，倒是因为可以在主帅面前肆无忌惮的胡言乱语，令彼此之间的关系愈发显得亲近。


    
“如果你等事事都指望着我。王某岂不得活活累死！”王洵也笑着调侃了一句，然后收起笑容，将话语转向正题，“我是从大伙的建议中，想到的这个主意。灵不灵，还要看大食人那边配不配合。如果光是拿下铁门关，然后坚守不出的话，恐怕起不到威慑作用。只有给大食人来一下狠的，让他们意识到，即便没有安西军，他们也未必能从我等这里讨到便宜去……”


    
他微笑扯过舆图，手指顺着上面的几条马贼们才知道的小路勾勾画画。舆图如棋盘，羊肠小道纵横其上。去年手中只有区区几百人，他便在这面棋盘上下出了一局绝妙好棋。如今，麾下已经拥众逾万，何不把棋盘画得更大一些？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五 上）


    
秋高气爽，铁锤王邀请大伙外出会猎！


    
突然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邀请，药刹水两岸的一众诸侯，立刻成急了热锅上的蚂蚁。


    
扪心自问，大伙最近这一年来，可是没有得罪铁锤王他老人家。非但将所有政令执行得不折不扣，连同铁锤王没要求做的事情，都主动做到了前头。比如说，释放麾下所有来历不明的唐人奴隶；比如说，给打着大唐旗号的商贩们提供方便；比如说，及时向柘折城通报大食人的动向；比如说，把来自迦布罗大食使者乱棍驱逐，向铁锤王他老人家表明心迹……


    
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反正力所能及的事情，大伙都做了。某些为了留后路不得不为的事情，也都尽量做得隐秘，不可能走漏半点风声。怎地铁锤王他老人家还不满意，还想给大伙一堆杀威棒？！


    
也不怪众诸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去年冬天那场雪夜奇袭，的确把大伙都吓坏了。撒泡尿稍慢一些，都能在裤裆下冻出根冰凌来的天气，居然潜行一百余里，扑到了俱战提城下，一鼓而破之。试问，自打药刹水两岸有文字以来，哪篇史书上，曾经记载过类似的先例？！那根本不是寻常人能想到的战术，也不是寻常人能执行战术。那些曾经做过奴隶的唐军将士，根本不能再被称为人，而应该是可以与众神、恶魔比肩的存在！终日跟他们为伴，谁不提着个心，掉着个胆子？谁能淡然处之？


    
从柘折城告辞回到自家老巢，众诸侯不约而同地采取了一个动作，想尽办法加固城墙，整饬防御设施。然后，斩断身边所有表面上跟大食人的联系，避免授予铁锤王发作的口实，使得自己陷入达武特同样的命运。


    
当然，跟大食人的暗中眉来眼去，永远是在所难免的现象。就像当年众诸侯明着臣服于大食，暗中却悄悄跟大唐联络，欢迎天朝派大军来驱逐天方教匪寇一样，首鼠两端，是药刹水诸国赖以生存的一种手段。国家存在越久，国王在任时间越长，越不会将奶酪都藏在同一间仓库里面。只有像俱车鼻施那种草莽出身的笨蛋，才会把赌注全部压在其中一方身上，结果落个血本无归，连带着本人也彻底沦为大宛都督府的傀儡。


    
不过，所有暗中进行的勾当，都保持了足够的谨慎。为了永远的保守秘密，当事双方甚至会杀人灭口。确保没有任何真凭实据会流落出去，更不会让它落在铁锤王的手上。


    
既然如此，铁锤王这次会猎的目标是谁？就有些令人困惑了。莫不成他真的只是闲得骨头发痒，准备带领大伙打猎？可打猎怎需要这么大阵仗？按照信使送来的命令，每个城主要带至少两千弟兄和足够吃一个月的军粮到柘折城外汇合。逾期不至，还要军法从事？


    
这分明是与人决战的架势，可决战的另外一方，却稀里糊涂。难道他要去打大食人，不再等安西军了？可他铁锤王再骁勇善战，麾下也不过是一万弟兄。而大食人东征军虽然没能从上次战败中缓过元气，却至少有七八万人。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七八万人每人射出一箭，也把铁锤王和他麾下的大宛唐军，淹没在箭雨里了。


    
想到安西军，众诸侯心里则又是另为一番滋味。去年大伙之所以决定倒向大唐，其中一大半儿原因是迫于安西军的大胜之威。至于后来铁锤王的赫赫武功，则属于锦上添花。可以说，如果不是相信安西军即将打过来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众诸侯也不会赶到柘折城下看热闹。更不会给铁锤王任何机会，让其假借众人之势，一战灭大宛，成就自身威名。而安西军悬师葱岭，一悬就是一年多，则让人心里有些忐忑不安了。如果他们真的不来了怎么办？大伙如何面对大食人的报复？如果只剩下铁锤王麾下的大宛唐军单独面对大食东征军怎么办？大伙届时该倒向谁？


    
所有谜团、困惑交织起来，令诸侯心急如焚。可在真相未明之前，大伙还得继续听从铁锤王的调遣。毕竟，他老人家即便没本事对抗大食人，横扫药刹水两岸却是如闲庭信步。不小心触了他的霉头，恐怕第二天就会被从高墙后揪出来，绳捆索绑，送到长安去做“贵宾”。


    
抱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念头，诸侯们虽然心里困惑，还是按照大宛都督府在命令上的要求，带领着两千兵马，及时赶到了柘折城外。王洵亲自带人，将诸侯们迎到了中军。然后一边与众位诸侯寒暄，一边命令自己的亲信，逐个清点诸侯们的部众和粮草补给情况。待把所有情况都核实无误了，才一拍帅案，笑着说道，“铁门关守将易卜拉欣去年试图跟本都督作对，发现本都督不好惹之后，却又偷偷地缩了回去。这种没胆子的窝囊废，本都督实在看着不顺眼。所以，想带领诸位，到铁门关下走一遭。不知诸位意下如何啊？”


    
“这个……”众诸侯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来回应王洵的提议。以铁锤王的本事和大伙目前凑在一起的实力，即便拿人命去堆，也能将铁门关给堆下来。可堆下来之后呢，谁有把握守住它？一旦惹得大食东征军倾巢而至，大伙岂不是要凭借自己力量，跟大食人决一死战？


    
这种仗，看不到半点儿胜算。即便侥幸将大食东征军击退，众人付出的代价也将非常巨大。并且一点儿好处都没有。


    
没有好处的事情，众诸侯当然提不起精神来。但当着王洵的面儿，却谁也不愿第一个跳出来反对。见众人的积极性不高，王洵笑了笑，继续补充道：“还是老样子，尔等如果怕损失弟兄，只管在一旁擂鼓助威。硬仗由本都督带人来打。关墙攻破之后，也是按老规矩，依照每家出力多寡，分享所有战利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如何？”


    
“这个……”众诸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的表情很是精彩。按照以往的两次经验，铁锤王这个人在分配战利品方面，可是一向大方得很。第一次攻破柘折城，众人虽然没出什么力气，却把整个外城都给瓜分掉了。第二次攻破俱战提，众人又做了一回看客，可把队伍从城中撤出来后，该分到的金银细软，依旧没比唐军少多少。铁门关是大食人赖以威慑药刹水沿岸各地的一个重要据点，里边的粮草器械囤积无数。如果被铁锤王他老人家攻下来，里边的东西随便分分，都够大伙过个丰年了。


    
正患得患失间，木鹿监国王子鲍尔勃已经按捺不住，腾地一下跳将起来，大声呼喝，“大人把话都说这个分上了，诸位还犹豫什么？莫非还想留一分余地，再跟大食国修好不成？你们不肯，我自己带人去。我木鹿州上下，愿意唯大人马首是瞻！”


    
“对，我佉沙洲子弟，也愿意做大人马前之卒！”佉沙洲王子史摩克也跟着跳起来，大声嚷嚷。


    
他的国家距离铁门关最近。去年大食人试图救援俱车鼻施，就曾经从佉沙洲借道。所过之处，男女牛羊抢劫一空，比遭了蝗灾还“干净”。因此巴不得唐军早日复仇，让大食人把从佉沙洲抢走的东西，十倍，百倍地吐还回来。


    
“曹某虽然年纪大了些，承蒙大人不弃，也愿意亲自领兵登城，为王师先导！”西曹国主曹忠节不像年轻人那般莽撞，说出的话却是掷地有声。


    
众诸侯这才意识到，自己根本无法拒绝铁锤王的邀请。第一次犹豫可以说是因为事发突然，没有心理准备。第二次犹豫可以说年纪大，反应慢，思路跟不上趟。如果此刻再推三阻四，大伙恐怕就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


    
想到此节，众诸侯纷纷将身体坐正，低声表态道：“我等曾经受大唐厚恩，无以为报。岂能再做那出工不出力勾当。您老放心，这仗，我们跟唐军一起冲锋！”


    
“大人放心，我白水城子弟，绝不甘居人后！”


    
“我拔汉那的男儿也不是泥捏的！”


    
几个曾经得罪了王洵，内心有鬼的国主，回应起来尤为大声。审时度势，他们也看得清楚，即便没有大伙的支持，唐军出兵铁门关亦在所难免。况且唐军拿下铁门关后，至少能凭借此城和周围的高山大河，在药刹水附近，构筑一条相对完整的防线。这对大伙都有好处。大食人不付出一定代价，很难将其攻破。从此药刹水沿岸诸侯，也不必日日担心，哪天大食兵马也效仿唐军，冒着大雪兵临城下。


    
“拿下铁门关之后，本都督将不在里边驻守一兵一卒。整个城关和周围的土地，都将并进木鹿、佉沙洲和西曹。具体如何划界，你们三家商量着办！”满意于木鹿、佉沙洲和西曹三位盟友的表现，王洵立刻给出了丰厚的回报。


    
被巨大的幸福砸得眼冒金星，佉沙洲国王和王子立刻匍匐于地，叩谢铁锤王的大恩。木鹿和西曹两国的国主，也起身下拜，感谢王洵的馈赠。其他国主、城主们见到此景，又是羡慕，又是畏惧。羡慕的是别人只凭着一个态度，就白白得到一座要塞和大片土地。畏惧的是，铁锤王如此会笼络人心，短短时间内，已经折服了三位国主，假以时日，这片土地，恐怕会距离大唐越来越近，直到完全变成了安西都护府下的一个州，一个县，大伙荣华富贵，恐怕就要成为过眼烟云。


    
眼看着铁锤王这尊大佛影响力越来越大，对大伙而言，这到底是祸，还是福，此刻，有谁能说得清楚！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五 下）


    
会盟之后的第二天，王洵带领麾下大军和诸侯兵马，浩浩汤汤，直奔铁门关杀去。


    
柘折城距离铁门关有四百里之遥，中间要跨过一条大河，两条季节性河流，翻越三段丘陵地带，还要穿越沙漠的一个边角，因此兵马推进速度很慢。在路上拖拖拉拉走了七天半，才勉强抵达了铁门关外。


    
这么大的兵马调动，根本瞒不过细作的眼睛。更何况王洵也没有扣押沿途所遇商贩百姓，刻意隐瞒大军的动向。故而没等看到烟尘，铁门关上空已经是警报大起。整个内外两重关门完全封闭，护城河里，也重新灌满了秋水。


    
两侧是高山，正面是河沟，关墙之上，还有千余弓箭手严阵以待。纵使神仙来了，对此也要费一番气力。况且王洵又没真的生着三头六臂。带领弟兄们冲了几次，均被羽箭射退，他便耐下性子扎下大营。并且命令诸侯调遣人手编织草袋，挖掘泥土，准备先将护城河填平，然后再垒一条鱼梁道直达城头。


    
这是一种很笨的攻城办法。对于人马占据绝对优势的联军而言，却绝对有效。铁门关守将易卜拉欣站在敌楼上，眼睁睁地看着联军只用了一天的功夫，便将两丈宽的护城河彻底截断。然后便看着一个个装满泥土的草袋子，从护城河岸边开始慢慢向城墙延伸。抵达城墙脚之后，又慢慢变多，变高，变厚，渐渐形成一条宽度足以并跑双马的斜坡。


    
见到此景，即便是傻子，也知道联军准备干什么了。易卜拉欣又惊又怒，拼命地催动战鼓，督促属下将弓箭不要钱般往下射，干扰联军构筑鱼梁道的速度。同时再度派遣属下星夜赶路，快马加鞭地将求救文书往迦不罗送，督促援军早日到来。


    
“属下顶多再坚持三日，三日之后，援军不到。属下只能以身殉教！”在求告文书中，易卜拉欣字字血泪。


    
早在唐军尚未抵达之前，他已经连续发出了几封求援信。但却不知道出于什么缘由，那封求援信没得到东征军统帅艾凯拉木的足够重视，迟迟没派来援兵。此刻，他把全身解数都使出来，顶多也就能坚持到后天傍晚。第四天破晓之后，如果援军还是不到，易卜拉欣只能采取最后一招，点燃城内储藏的猛火油，把自己、守军和整个铁门关，付之一炬了。


    
代价有些大，但绝对值得。以易卜拉欣对局势的了解，短期之内，大食没有力量再向东方派遣兵马。而东征军的名义主帅艾凯拉木，又是一个志大才疏的草包。万一铁门关内的粮草辎重还有被大食人视为秘密的猛火油落入唐军之手，大食人失去的，将不止是药刹水沿岸。迦布罗、科达罗、多勒建，甚至整个波斯，都将不复为天方教所有。


    
那漆黑色、粘稠散发着恶臭猛火油，就像地狱里的河水，会随着唐军的脚步，将灾难带往一切所经之地。其沾火就着，一旦被点燃就很难被扑灭的特性，经过唐人的能工巧匠处理，肯定会变成攻城利器。易卜拉欣猜不出灵巧的唐人会将猛火油变成什么，却坚信，此物落在唐人手里，会发挥出十倍，甚至百倍的威力。就像唐人的弩车、角弓和投石机，模样与大食人做造相似，破坏力和耐久性却远超前者。


    
易卜拉欣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有人拿着猛火油，去点燃身后的一座座城市。更不愿眼睁睁看着，几代人辛苦努力夺下来的丰腴之地，被唐军一块挨一块夺走。所以，他宁愿选择下地狱，也要拉着自己的敌人一起下，他要用一把大火，彻底结束唐军的西进之梦。也让这把大火，点亮所有虔诚信徒的眼睛。


    
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之后，易卜拉欣的心情反倒平静了不少。每天早晨起来，照样沐浴、更衣，然后向麦加方向祷告，然后才走上城头，查看城下鱼梁道的进展速度。


    
正如他事先所料，在唐军的指点下，原本愚笨的药刹水沿岸部族武士，都变得奸诈狡猾。起初，他们只会扛着土袋子，冒着头顶上的箭雨猛跑。待发现这样做代价甚大之后，他们立刻开始用树木的枝条编造巨盾，一组举着盾牌抵挡箭雨，另外一组负责运送泥土，垒造鱼梁道。待发现这样做依旧无法避免大量伤亡之后，他们战术又变。居然在鱼梁到左右，各自先堆起了四座土台子，高度几乎与城墙相等。然后将弓箭手送上去，用强弓硬弩与守军对射，为台下的施工者提供掩护。


    
唐弩射程很远，唐弓臂力极强，几件利器在部族武士手里，竟然发挥出了意想不到的威力。很快，城墙上的守军，便无法再对构筑鱼梁道着形成的威胁。很快，鱼梁道便由低到高，一点点向城头迫近。


    
第三天傍晚，当城下篝火在欢呼声中陆续熄灭的时候。易卜拉欣知道自己殉教的时候马上就到了。鱼梁道跟临近它的城墙只差了五尺左右高度。如果不计牺牲的话，唐军甚至可以在今晚就可以蜂拥着攻上城头。即便自己带领麾下将士死死将鱼梁道与城墙相接处堵住，明天日出之后，部族武士们也会再度扛着土袋子冲上来，完成最后一步施工。当鱼梁道与城头完全齐平，防守方便再无优势可言。面对三十倍与己的敌军，他们谁也难逃死亡的命运。


    
“可以死，但一定要拉着唐人一起下地狱！”易卜拉欣面露微笑，指挥众人，将一桶猛火油从地下仓库搬出，沿着城墙、敌楼、祈祷场所等地逐个码开。每桶油都被掀开了盖子，露出里边黑漆漆的面孔。每一桶油旁边，都堆满了干柴，以便形成燎原烈火。


    
“大人……”亲卫百夫长穆罕默德跑上来，冲着易卜拉欣大声呼喊。“援军，援军马上就到了！”


    
“你啊！”易卜拉欣轻轻摇头，对穆罕穆德的失态很是不满。几天来，对方已经不止一次谎报军情，说听到了援军的马蹄声。念在其平素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分上，易卜拉欣才没有将其斩首示众。“你还记得经文所说，天堂是什么模样么？来，跟我一起祈祷，全能主会赐予你胆量！”


    
“大人，大人，援军真的马上就到了啊！”穆罕穆德急得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一边跺脚，一边大声示意，“您听，您听，马蹄声，从南边传来的马蹄声啊！”


    
“怎么可能。艾凯拉木那家伙……”易卜拉欣拒绝相信。如果艾凯拉木肯派援军来，应该早就到了，不该等到现在。然而，愈来愈清晰的马蹄声，却令他的心脏抽搐了一下，整个人几乎虚脱。


    
马蹄声，从南方疾驰而来的马蹄声，铺天盖地。听声音，至少是五千到六千援军，在最关键时刻，他们终于赶到了铁门关。有五千生力军加入，关外的敌人又岂堪一击？只要死死堵住他们登城的位置，铁门关就固若金汤。


    
刹那间，易卜拉欣对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的不满烟消云散。“快，过来搀扶我一把，我亲自去南门口迎接援兵入城。你们几个，赶紧把猛火油的盖子都盖紧。把明火都拿远点，拿远点，谁不小心引发火灾，我就亲手杀了他！”


    
“唉！”众人答应一声，分头整理猛火油。亲兵百夫长穆罕穆德快步走上，搀扶着已经激动地站不稳脚跟的易卜拉欣，跌跌撞撞往南门口走。


    
南门处的守军也听到了越来越近的马蹄声，激动得抱在一起欢呼。不是所有人都相信，死后一定能进入天国。也不是所有人，愿意放弃人间的幸福。铁门关只有两个门，一个朝南，一个朝北。东西两侧都是连绵群山。此刻，敌人从北方而来，南方过来的，不用问就能猜到是自己人。


    
一个身形魁梧将军，带着百余名侍卫，冲到距离南门口五十步左右，带住坐骑。他的亲信抓起号角，用力吹响，“呜呜，呜呜，呜呜——”


    
是大食军中常用的联络节奏，用以证明他们的来意。易卜拉欣从城墙上探出半个身子，举目张望。只见来人都骑着高头大马，挎着弯刀，从头到脚被黑袍包裹得严严实实。夜色中，看不清他们的面孔，易卜拉欣却从熟悉装扮上，看出他们是自家袍泽。“你们是什么人？”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用天方语向外询问。声音颤动，里边充满了期待。


    
“阿里·易卜拉欣·阿迦·本·赛义德……”来人报上了一个非常拖沓的名姓，却完全符合天方人的传统。“我奉艾凯拉木将军的命令前来。带了七千人出发，路上整整跑了三天，实际到达五千三百人。”


    
“有没有凭证？！”易卜拉欣强压住心中的激动，继续大声询问，“阿里将军别介意，我只是按照规矩行事。”


    
“在这里，你自己看！”名字拖沓的援军主将阿里，抓起一面金灿灿的东西，在手里亮了亮。那是军中常用的腰牌，上面铭刻着他的官爵和名姓。但不足以证明他是奉命前来。“还有这个，你自己扔个篮子上来，将其扯上去查验……”


    
仿佛猜到了易卜拉欣的疑虑，来人由取出一封信，冲着城头扬了扬，然后交给了身边侍卫。侍卫双手捧着信，准备到城下交接。却不料就在此刻，城北突然响起一阵惊呼。紧跟着，凄厉的警报声响彻全城，“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敌袭，敌袭，唐人攻上来了，唐人攻上来了！”伴随着号角声，还有守军慌乱的叫嚷。鱼梁道距离城头只有五尺高，完全可以攀爬而上。易卜拉欣顾不得再与细节上纠缠，挥挥手，命人放下吊桥，拉起铁闸，打开南侧城门。


    
黑衣阿里将军带着亲兵跨越护城河，穿过内外两道关门。跳下坐骑，沿马道快步走上。大队兵马，排成三个纵排，不声不响结队入城。易卜拉欣顺着马道迎上去，冲着阿里张开双臂，“我的兄弟，可把你给盼望来了。请立刻调遣人手去支援北侧城墙，那里正承受着恶魔的进攻！”


    
“不怕，我来了，就没事了！”黑衣阿里非常自信，笑呵呵地将易卜拉欣抱住，双臂慢慢收紧，“不怕，真的不怕，我来了，我来了……”


    
他的笑容越来越狰狞，说话的声音也越来越低。易卜拉欣被抱得无法正常呼吸，挣扎了几下，低声呻吟，“放手，放手，我，我……”


    
“易卜拉欣，易卜拉欣，你怎么了，我的兄弟，你怎么了！”黑衣阿里惊叫，双臂的力气却陡然增加了一倍。易卜拉欣无法回答，无法挣脱，直觉得自己内脏沿着喉咙在向外涌。“你……”他最后吐出一个字，眼前一黑，昏倒在地，整个世界消失在一面猩红的血色中。


    
跟在阿里背后的黑衣甲士蜂拥而上，挥舞着弯刀，冲向守城者。守城将士被突然发生的变故惊得目瞪口呆，根本做不出正确反应。很快，城墙上的关键位置便一一失守。黑衣阿里拖着易卜拉欣，一步步沿马道走下。更多的黑衣甲士从北城门冲进来，冲向城内各处设施……


    
有人试图举火焚城，被黑衣甲士射翻在地。有人试图负隅顽抗，被黑衣甲士用弯刀剁翻。更多的人无所适从地挤在一起，哭喊求救。一个会说天方语的黑衣甲士冲上前来，对着他们大声喊叫，“放下兵器，饶你们不死。我们是唐军，放下兵器，坐在地上，饶你们不死！”


    
“唐军？！”守城将士这才弄清楚对方的身份。不是误会，不是火并，是唐军扮作前来驰援者，趁人不备从南侧城门混了进来！大唐的威风和仁德，都是远近闻名的。去年那场恶战之后，就有很多受伤的东征军将士被封常清开恩释放。虽然他们在路上因为伤口感染，死去了近半。但活下来的人，却将唐军不杀俘虏的名声远远地传扬开来。


    
有选择的情况下，很少人愿意与敌军同归于尽。即便是信仰最坚定者，也是如此。有人带头丢下兵器，跪坐于地。立刻有大批弟兄效仿。从南城门到北城门，一条条狭窄的巷子陆续易手，一处处存放粮草辎重和弓箭器械的仓库被唐军攻下，封存。个别仓库起了火光，却很快被唐人和俘虏们，齐心协力地用泥土盖住，扑灭。铁门关只有弹丸大小，一旦火势蔓延开来，所有陷在关里的人都会变成烤鸡，无论你有没有信仰，都无法逃离生天。


    
随着最后一处火头被扑灭，守军的抵抗被彻底击碎。零星几处不甚重要的所在，依稀还有喊杀声响起，但那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疥癣之痒，威胁不到大局。扮作援军主将阿里的沙千里命人打开北侧城门，恭迎王洵和一众诸侯入内。望着一仓一仓的战利品，诸侯们张着大嘴，阿谀奉承之词宛若涌潮。


    
他们是真心佩服王洵。虽然后者年龄远比他们要小。一战破柘折，再战下俱战提，三战夺铁门关。三场战争，用得全是不同的招数。每一招，都令旁观者目瞪口呆。


    
“都督不愧为封节度的亲传弟子！”曹忠节也不知道从哪里听闻到王洵曾经接受过封常清亲自指点，笑呵呵地拍他的马屁。这一仗，西曹国的将士只扛了几天土包，就平白得到了铁门关以东的几大块膏腴之地。实在是一本万利。如果以后还有这样的战斗，曹忠节愿意次次都唯王洵马首是瞻。反正扛扛土袋子死不了人，麾下的儿郎们有的是蛮力。


    
“是啊，是啊，要不说是大都督呢。就是高明！我们先前根本没想到您会这样办！”木鹿监国王子鲍尔勃也从此战中捞足了好处，跟在曹忠节身侧唯恐落后半步。“回去路过下官那里，还请大都督不吝抽出时间来盘桓几天。我木鹿州上下，一定拿出最好的酒水，最香醇的奶酪和最美貌的姑娘，招待大都督！”


    
“如此说来，你先去送往柘折城的姑娘，都是次一等的了！”看不惯鲍尔勃那副市侩嘴脸，佉沙洲王子史摩可将其挤到一边，大声追问。不待鲍尔勃自辩，他冲着王洵一躬身，发出诚挚的邀请，“铁门关是座要塞，里边的建筑想必粗陋得紧。下官在佉沙城内准备好了细软的羊绒床铺，和皮肤像羊绒一样细软的女子，恭请大将军带领麾下弟兄莅临！”


    
“你这厮，不要跟我抢贵客！”鲍尔勃这才明白对方的真实意图，冲过来，大声抗议。


    
“这里距离我佉沙洲近！”史摩可寸步不让。


    
王洵却没心思看两个人耍活宝，笑了笑，轻轻摆手，“仗还没打玩呢，大伙先别忙着庆功。宋将军听令……”


    
“末将在！”宋武高喊着上前，满脸兴奋。


    
“去，带几个弟兄，在关墙北侧两里远的地方点起火堆。做出铁门关正在燃烧的模样，让临近各处都看得见浓烟！”王洵点点头，大声吩咐。


    
“得令！”宋武接过令箭，快速远去。背后丢下一群满头雾水的诸侯，个个大眼瞪小眼。


    
这仗，居然还没结束！！！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六 上）


    
望着远处腾空而起的滚滚浓烟，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心急如焚。


    
他跟铁门关守将易卜拉欣是老搭档，当年都曾经在同一位主帅帐下效力。后来国内政局变幻，主帅被问罪身死。他因为反应迅捷，得到了破格提拔，而易卜拉欣却因为做人不太懂得变通，被遗忘在了铁门关任上。


    
艾凯拉木知道易卜拉欣瞧不起自己，所以也很少跟对方进行军务之外的交流。以至于最近来自铁门关的消息已经中断数日，他也没有在意。四天前，当一个浑身是血的信使，跌跌撞撞地冲进迦不罗城时，他还以为唐军打通了健驮罗那边被堵塞的山谷。细问之下，才知道在自己侧后方出了大麻烦。


    
据奄奄一息的信使转述，他是第六波出发告急的使者。此前易卜拉欣以每天一波信使的频率，向迦不罗求援。但是一直没有见到任何回音。


    
有唐军斥候渗透到了铁门关南侧，故意劫杀使者，遮断其与迦不罗这边的联络！！！问题的原因显而易见。艾凯拉木不用猜，也知道是柘折城中那头年幼的小狼，打起了铁门关的主意。他不禁有些后悔自己没有抢先动手，趁着这只小狼乳牙未褪之前，将其铲除。如果开春时不是身边的将领们一再阻拦的话，根本不可能有今日之祸。


    
那些没出息的家伙都被封常清打怕了，说什么打了小狼，老狼就会被招来。宁愿维持现状，也不愿意主动同安西军开启战端。这回好了，小狼崽子长大了，露出獠牙来了，看大伙怎么后悔！


    
平心而论，艾凯拉木知道这不能怪自己麾下那些将领们。老王病故，王子被囚，王叔夺位，整个大食政局动荡不堪。一番内斗下来，总有人会平步青云，高官得坐。也总有人会被打成异端，绑上干柴堆。此时此刻，恐怕任谁也不想自己前头跟唐军拼死拼活，后边派来抓自己下狱的公差却已经走在了路上。在国内的王位争斗战彻底结束之前，东征军的将领们都不会有心思跟敌人开战，更何况开战之后，大伙一点胜算都没有。


    
以狐疑之众驾驭新败之师，整个大食东征军自然不会做出什么主动攻击的姿态了。从艾凯拉木往下，各个都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让封常清带着安西大军杀到迦不罗城下便为胜利，至于另外一队由王洵带领的偏师，只当他不存在。反正只有区区数千人，料他也不敢轻易开启战端，惹祸上门。


    
谁料王洵这头小狼崽子，行事根本不符合常理。他春天时不挑衅，夏天时不进攻，偏偏到了秋末，居然冒着半途被暴风雪困住危险，径直杀到了铁门关外。收到告急军报的当天，艾凯拉木气得暴跳如雷。先是把麾下将领叫到中军，从头到脚骂了他体无完肤。然后亲自点起六万大军，星夜驰援。


    
他跟铁门关守将易卜拉欣合不来，对此人的能力和见识却颇有几分佩服。既然对方在告急文书中说，顶多还能坚持三天，大伙就别做第四天想。那个关口里边囤积着大批粮草辎重，落在铁锤王手里，定然能使其如虎添翼。此外，铁门关独特的地理位置，也使得艾凯拉木不得不放下跟易卜拉欣的私人恩怨。万一铁锤王攻击得手，便可以凭借地势之利，俯览整个河中。届时做师父封常清带领着安西军从东往西推，做弟子的铁锤王带领着偏师包抄大食东征军后路，整个西域，就要彻底不复为天方教势力所有！


    
如此严重的后果，即便有人在背后撑腰，艾凯拉木恐怕也难逃被一杯毒酒的下场。想到自己的前任阿布·穆斯林中毒之后却不能立刻死去，在地毯上翻滚挣扎的惨状，艾凯拉木不寒而栗。必须抓紧时间赶过去，哪怕将麾下将士丢掉一半儿在路上也必须及时赶到。必须保住铁门关，哪怕其已经落入唐军之手，也要用人命将其堆回来！这一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除此之外，已经没其他选择。


    
心急如焚，他对麾下将士催促的难免就狠了些，导致身后怨声载道。而去年那场失利，又使得他在军中的威信大失，所以没等路跑完一半儿，已经有将领开始当面质问他的决定。


    
“不服将令者，杀！”


    
“故意拖沓不前者，杀！”


    
“对挑战主帅威信者，杀！”


    
艾凯拉木挥刀将一名带头闹事者劈于马下，然后咬着牙，接连说了三个杀字。众将领猝不及防，被吓得目瞪口呆。艾凯拉木又皱了皱眉，大声冲身边亲信喝道，“传令下去，就是死，也的给我死在铁门关的关墙之下。谁敢故意掉队，让其本队百夫长直接砍了，不用上报请示。如果百夫长不严肃军纪，则千夫长下去，将故意掉队者和该队百夫长一起砍了。如果千夫长没本事约束他麾下的弟兄，我亲自下去，从上到下一个接一个地砍！”


    
“是！”左右亲信们也是很久没见艾凯拉木如此狠辣，赶紧答应一声，慌慌张张去四下传令。片刻之后，队伍中骂声和哭声四起，却再也没人敢故意拖大队人马的后腿。


    
堪堪跑完了四分之三路程，艾凯拉木就看到了铁门关方向的浓烟。有浓烟在，便说明铁门关还没有易手，激战还在继续。如果浓烟突然灭了，才是真正的覆水难收。这让他心里愈发惶急，恨不得立刻插上翅膀飞过去。可麾下的弟兄们却不争气，行进的速度越来越慢，稀稀落落拖出去四五里。任军官们拔出刀子威胁，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再坚持一天，一天就好。到了铁门关下，本帅亲自给大伙发犒赏。谁的都不会缺了！”艾凯拉木无奈，只好使出最后的绝招。东征军中不仅仅有准备建设地上天国的虔诚信徒，更多的是打算来东方发战争财的老兵油子，流氓无赖。因为去年吃了败仗，没收到计划内的战争红利，大伙这一年来不得不清苦度日。而艾凯拉木手中掌握着的税收截留，则是将士们“保本”的唯一希望。


    
犒赏的消息传出，队伍移动的速度果然又快了一些。但在艾凯拉木眼里依旧像蠕虫在爬行。不得已，他再度改变举措，命令将领们把队伍中看上去实在没有力气赶路老弱病残剔除出外，丢在路边，等待大军返回时收拢。腾出来多余的坐骑，则分给还能赶路的人，以节约他们自家坐骑的体力。


    
经过一番整饬下来，出发时的六万大军，到最后只剩下了不到四万。其余的那两万，只能眼巴巴地在路边等着队伍凯旋，风餐露宿。不过这四万兵马，看上去却比原先齐整的许多。整个队伍轰隆隆扫过旷野，就像一头出了笼的猛兽。


    
“以四对一，不信打不赢你这刚刚出师的菜鸟！万一让本帅抓到你，就把你绑在马尾巴上，从铁门关一直拖到迦不罗！”望着自家杀气腾腾的本队，艾凯拉木恶狠狠地想。至于事后会不会引得封常清报复，此刻他已经不敢再想了。反正一旦丢了铁门关，即便封常清不来，他也保不住自己的性命。


    
正咬牙切齿的发狠，远处忽然有斥候跑来汇报，侧前方发现唐军探子。艾铠拉木将马刀一挥，低声喝道，“驱散了事，不必追杀。他们不过是想拖延我军前进速度，本帅偏偏不让他得逞！”


    
斥候头领行了个礼，唯唯诺诺而去。片刻之后，却又折返回来，大声汇报，“发现第二波唐军探子，人数大约三十上下。在侧翼缀着我军不走！”


    
“驱散。赶得远些便回来，别理睬他！”艾凯拉木不耐烦地皱皱眉，大声呵斥，“以后再发现唐军斥候，不必汇报。全照此处理！几只翻山越岭而来的猴子，能掀起什么大风浪！”


    
“是！”斥候头领闹了个老大没趣，答应一声，怏怏地执行命令去了。艾凯拉木心里头烦躁，耐性也变得极差，自言自语般嘟囔，“废物，全都是废物，两年前就让你们探索附近有没有别的小路。全跟我说没有。如果没有，难道唐军斥候是飞过来的？！”


    
左右亲信不敢接他的茬，一个个侧过头，装作没有听见。探路之事，说起来容易，可真正做起来却要拿性命去填。附近的荒山野岭都是几百年没有人进出的。老虎、豹子、野狼成群结队。而探路之时，斥候们又不可能是几百人结伴前往。不小心遇上了兽群，以寡敌众，十有八九要成为对方的点心。


    
“在自己的地盘上，让唐军劫杀了信使。”见众人不肯接自己的茬，艾凯拉木心中火气是不打一处来。“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万一连最后一名信使，都是唐人故意放过来的，咱们岂不是要自己往陷阱里边……”


    
话刚说到一半儿，他突然惊醒。一伸手拉近战马的缰绳，然后高高地举起弯刀，“停下，全体都有，停下来，原地待命！”


    
左右将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纷纷将坐骑拉紧。后边的大队也慌慌张张地停住脚步，人马相撞，乱成了一锅粥。


    
艾凯拉木顾不上跟大伙解释，高举着弯刀大声咆哮，“传我的命令，所有斥候都撒出去，搜索大军附近五里范围。发现任何异常，都要立刻汇报！哪个敢敷衍了事，我……”


    
“呜，呜——呜——呜！”一阵警报声接连从前方传来，打断了他的咆哮。不远处的天地间，腾起大股的黄色烟尘。有面猩红色的战旗从丘陵后挑出来，紧跟着，是数以万计的骑兵，锋樱所指，正是他的本阵。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六 下）


    
王洵带住了战马，双手持槊，平端于胸前。


    
从开始决定出兵那时起，他的目标便不仅仅是铁门关，而是整个大食东征军。


    
初生牛犊不怕虎。对他来说，与其拿下铁门关之后躲在城墙内被动挨打，不出趁机挖个大陷阱，把敌方的援军也给装进来。


    
围城打援，这是当年白马堡之中封常清讲解的常用战术之一。只是铁门关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其无法成为一个包围的诱饵。所以，干脆稍加变通，遮断铁门关与敌军主力的联系，让艾凯拉木一直以为铁门关没有陷落。然后……


    
刀客出身的万俟玉薤没辜负他，顺利带领小队斥候，沿着猛兽出没的放羊小路绕到了关墙后方，及时遮断了战场。只在最后时刻，才按照计划中安排，放过了一个幸运儿。让他将告急的文书，送到大食东征军帅帐。


    
马贼出身的沙千里也没有辜负他的信任，带领四千多弟兄，翻越了铁门关附近崇山峻岭，扮作援军，诈下了关门。


    
随即，他便带领唐军和一众盟友插过铁门关，在敌方援军的必经之路上，以逸待劳。


    
艾凯拉木则如同激怒了的野猪般一头扎进了陷阱。


    
附近的地势为山区与平原的交界，由被向南形成一个巨大的缓坡，对联军来说非常有利。王洵却不忙着立刻发起进攻，而是压稳的阵脚，静静地等待对手调整队形。


    
身边的大宛都督府兵马训练有素，见主帅屹立不动，也跟着停止了前进，双目俯视正前方混乱不堪的敌人。分列于左右两翼各部联军本来想冲上去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见发现唐军不再移动，赶紧拉紧了马头，嘟嘟囔囔地低声抱怨。


    
“铁锤王他老人家再等什么啊？！”


    
“就是，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他老人家到底要干什么？”


    
“谁知道他老人家怎么想的？！”


    
很快，这些抱怨声就被诸侯们用鞭子强行掐断，“闭嘴。他老人家怎么想的，你等不需要知道。跟着做就行了，保准没亏吃！”


    
“站稳，站稳。带住坐骑，看人家唐军怎么做的。你们这些吃货！”


    
“嗯！嗯！哎呀！”被骂做“吃货”的部族武士们躲闪着，哭叫着，带着几分惭愧，重新整顿队形。


    
一场又一场匪夷所思的大胜，已经给王洵身上打起了一圈神秘的光环。无论理解不理解其命令，诸侯们都情愿唯其马首是瞻。


    
对面不远处的大食东征军，也在慌忙的列阵。刚刚经历了一场长途跋涉，他们的精气神看起来比诸侯麾下的武士还不如。艾凯拉木同样猜不出王洵为什么要给自己列阵而战的机会，跨坐在马背上，皱着眉头向唐军这边仰望。秋日恰恰从二人头顶偏南位置照下来，给王洵的胸甲打上一层璀璨的金黄。


    
忽然间，王洵的坐骑向前走了几步。艾凯拉木被吓了一跳，以为敌将要亲自带队冲锋，本能地就想命令弟兄们开弓放箭。谁料王洵的坐骑忽然间又停住了，导致艾凯拉木的手僵在半空，挥下也不是，继续举着也不是，木木然好生尴尬。


    
“哈哈哈哈！”观战的诸侯可不会放过这个奚落敌人的机会，咧开嘴巴，放声大笑。其麾下的部族武士更是笑得前仰后合，手舞足蹈，满脸鄙夷。


    
“吹角，挑战——”艾凯拉木恼羞成怒，不顾自家队伍还没整理完，主动向唐军发起决战邀请。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低沉的角声压抑而绵长，伴着萧瑟的秋风，吹透敌我双方的战甲。大宛都督府的号手听了，也毫不犹豫地以角声回应，“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一声声，烧得人热血沸腾。


    
王洵不慌不忙地举了举手中长槊，制止了背后无谓的喧嚣。待对面的角声也渐渐停了下来，他笑了笑，左右顾盼，“对面带兵者好像是我的老相识，我想去跟他打个招呼，有谁愿意跟我一起去！”


    
两军交战，主帅原本不应该轻易犯险。王洵身边的弟兄们却唯恐天下不乱，争先恐后地叫嚷道，“我去，我去！”


    
“还是我跟你吧，咱们搭档惯了！”宇文至推开其他人，挎着张朱漆弓，笑容里充满了自傲。


    
“我跟在你右首！”宋武也耸了耸肩，半步不肯落于人后。


    
“好！”王洵轻轻点头，腾出只手来，指了指沙千里，命令亲兵将所有令箭都交给对方，“这里就交给你了。把握住战机！”


    
“诺！”沙千里郑重点头，接过令箭，立马与帅旗之下。


    
王洵又放心地点了点头，然后慢慢磕打马镫。接过全场指挥权的沙千里立刻扯开嗓子，高声发出邀请，“大宛都督王洵王明允在此恭候多时，艾凯拉木将军可有胆子出阵一叙！”


    
“大宛都督王洵王明允在此恭候多时，艾凯拉木将军可有胆子出阵一叙！”亲兵们立刻齐声响应，将王洵的邀请传遍了全场。


    
“大宛都督王洵王明允在此恭候多时，艾凯拉木将军可有胆子出阵一叙！”唯恐对面的大食兵不理解，第一遍喊声刚落，沙千里又以大食语再度重复。


    
“大宛都督王洵王明允在此恭候多时，艾凯拉木将军可有胆子出阵一叙！”此刻唐军当中，有近一半是从当地所招，会说两句大食语的不在少数。见自家主帅如此豪气干云，也骄傲地用大食语将邀请一遍遍重复。


    
“艾凯拉木将军可有胆子出阵一叙！”


    
“艾凯拉木，出来跟我家都督单挑！”


    
王洵当日击杀大食东征军第一好手的场景，艾凯拉木至今记忆犹新。犯傻才会用自己的性命去成就对手的威名。可几万双眼睛在这里盯着，他又不能承认自己没胆儿，反复权衡之下，硬气头皮叫了五十余名亲卫跟着，缓缓走出本阵。


    
一方只有三个，另外一方的人数却是五十。是谁未战先怯，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当即，大食东征军当中，无数人连连摇头。对面的联军队伍里，却爆发出新一阵哄笑。


    
“胆小鬼，呸！都吓成这样了还当统帅呢，滚回家吃奶去吧！”


    
“没长卵子的家伙，真不嫌丢人！”


    
哄笑声中，两支队伍慢慢靠近。艾凯拉木又羞又怒，抢先一步，大声怒喝，“年轻人，你擅自挑起战端，导致当世两个大国交恶，血流千里，就不怕遭到真主的惩罚么？”


    
王洵语言能力一般，根本听不懂对方用大食语发出的质问。却也明白那绝不是什么恭维之词，笑了笑，礼貌将手搭在长槊中央，轻轻拱起，“艾凯拉木将军，王某这厢有礼了！”


    
“噢，噢，噢！”联军的队伍里又爆发出一阵喧闹，显然，是对艾凯拉木的失礼十分不满。对面的大食东征军将士见了，愈发觉得自家主帅丢人。虽然也发出叫嚷声响应，气势却不如对面远甚。


    
“有话快说！本帅没时间跟你纠缠！”艾凯拉木知道自己越逞口舌之利，对士气伤害越大，也按照大食礼节在马背上俯了俯身，怒气冲冲地用唐言喊道。


    
“其实也没什么事情！”王洵微笑着回应，就像一只偷鸡得手的小狐狸，“晚辈就是想要知道，铁门关地理位置如此重要，您老人家为什么不多派点儿兵在里边驻守！”


    
“这个，这是我们自己的事情，与你有什么关系！”艾凯拉木被问得老脸一红，然后迅速抵赖。


    
“怎么说跟我没关系。如果您在关内再多放两千兵马，晚辈肯定没这般轻松将其拿下来！”王洵依旧不温不火，非常“礼貌”地向对方解释。


    
“你！”艾凯拉木气得直哆嗦。铁门关守将易卜拉欣与他脾气不合，所以互相都敬而远之。艾凯拉木当然不会平白地去壮大对方的实力。可对面这小家伙在这时候提此事干什么？说是想挑拨离间吧，此刻他又用的是唐言，根本起不到挑拨离间的效果！？


    
莫非他别有企图不成？吃过封常清的一次亏，艾凯拉木心里头警惕性非常的高。回头看看萎靡不振的自家队伍，再看看对方士气高昂的药刹水联军，心中忽然有所明悟。又是这招，上次封常清就用了这招，弄得自家弟兄久疲乍歇，提不起力气作战。当时所有大食将领都以为是唐人在附近的河水中下了毒，逃离生天之后仔细一琢磨，才明白对方是故意利用了人体的休整缺陷。


    
太不地道，忒奸诈了。师父奸诈得像头老狐狸，教出来的徒弟也是一肚子坏水！


    
“本帅没功夫跟你废话。你要战，便冲过来战个痛快！”看穿了王洵的不良居心，艾凯拉木再也按捺不住，举起刀来，冲着对手大声咆哮。


    
“好，那就战个痛快！”王洵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对方的邀请，双腿一马镫，瞬间提速。人和坐骑就像一道闪电，直扑艾凯拉木。


    
虽然事先有所戒备，故意跟王洵保持了近百步的距离。可艾凯拉木却没想到，看上去彬彬有礼的年轻人说翻脸就翻脸。想要招呼人上前护驾，已经来不及。只好大吼一声，拨转便走。


    
他是受了对方偷袭，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在旁观者看来，却是主动邀请对方单挑在先，随后却又临场胆怯，逃之夭夭。唐军侧翼的部族武士们唯恐天下不乱，登时齐声大骂，数落艾凯拉木的无耻。大食军一侧，很多将士却是羞得把头扎进泥土中心思都有了，根本不敢直接还嘴。


    
眼看着艾凯拉木就要被王洵追上，他身边的侍卫也都急红了眼睛。纷纷拔出弯刀，上前围殴。宇文至正愁找不到发作的理由，大叫一声“来得好！”，羽箭连珠般从弓臂上射出，将试图拦截王洵的武士逐一射落在地。


    
早已戒备多时的宋武亦拔刀前冲，将靠近王洵背后的大食侍卫砍了个人仰马翻。


    
此处地形是一个缓坡，北高南低。艾凯拉木拨转马头往自家大阵跑，王洵却是策马直追。一个慌里慌张，一个蓄势已久，很快就追了个马头衔马尾。到了生死关头，艾凯拉木什么都顾不得了，一边弯着腰躲闪背后随时可能刺过来的槊锋，一边扯开嗓子大声叫嚷，“保护我。过来保护我，冲锋。冲锋！”


    
即便心里头对艾凯拉木再失望，大食东征军将士也没有眼睁睁看着自家主帅被敌将杀死于面前的道理！因此也顾不得什么阵型、秩序，呼啦啦一拥而上。先前对艾凯拉木志在必得的王洵却又迅速地带住了坐骑，目送着被吓得魂飞魄散的艾凯拉木疯狂地奔向其自家队伍，举起长槊，放声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前辈，你的胆子也太小了些！”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宇文至和宋武也冲上来，与王洵并肩而立。三个少年俯视千军，胸口处豪情万丈。


    
背后，沙千里带领大唐将士，保持着整齐的阵型，迎头攻向了乱成一锅粥般大食东征军。左右两翼，则是鼻子翘了天上的诸侯联军。


    
当年面对大食人，他们连拿起兵器抵抗的勇气都没有。而今天，对着同样的敌人，却是骄傲至极。


    
那个叫铁锤王的唐人，再一度用事实证明，曾经不可一世的大食兵马，如今已经日薄西山。只要诸侯们鼓起勇气跟他们战斗，可以轻易地将他们踩在脚底下。


    
那个叫做王洵的年轻人，是封常清的嫡传弟子，安西军的后起之秀。他的年龄才刚刚二十出头。他身边的朋友和兄弟，也都是二十左右的年纪，个个的如同初生的牛犊般，无所畏惧。


    
在他们背后，还有同样年青的士兵，同样年青的队伍。在他们背后的背后，大唐帝国，也一样如日初升，光芒万丈。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七 上）


    
黄万山一马当先，冲在整个大军的最前方。


    
在王洵将令旗都交给老搭档沙千里那一刻，他就预料到，自家都督大人又准备挖陷阱给对手跳了，便悄悄地知会本部弟兄蓄势以待。事实果然如此，老奸巨猾的艾凯拉木在不知不觉间便着了王洵的道，非但令大食东征军本来就不太高的士气弄得直落谷底，急于逃命之时，又将自家阵脚弄的一片大乱。


    
这种足以一击致命的破绽，是个带兵者都不会放过。更何况沙千里与王洵之间早已形成了默契！当即，药刹水联军如洪流般从山坡上咆哮而下，而他们的敌人大食军，却如同一堆失去了方向的蚂蚁，被洪流冲得四分五裂。


    
独立潮头，看红旗漫卷的滋味，令黄万山兴奋得大喊大叫。他不是第一次上阵的新丁，当年在高仙芝麾下也一样曾经胜得酣畅淋漓。但那支安西军与现在这支安西军，在风格上却有着极大的不同。那种完全建立在绝对实力上的胜利，而现在这种捏着一把汗之后的释放，也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后者更刺激，更过瘾，更让容易令人心情激荡。后者更年青，更进取，更充满活力。不知不觉，黄万山就喜欢将身边这支队伍与当年高仙芝麾下的安西军做比较。但每次比较的结果，都令人他对现在的队伍更满意一些，也深深地为之自豪。


    
虽然王洵这个大宛都督，只是安西节度使麾下十几位都督中的一个。虽然王洵眼下在战略和战术方面的造诣还不能与当年的高仙芝比肩，距离封常清相去更远。但是，高仙芝已经彻底归隐，远离军界。封常清虽然颇受皇帝陛下青睐，圣眷和风头都一时无两，可他毕竟已经是年过半百的人了，一言一行中，都隐隐透出了暮气。而王洵却只有二十岁，峥嵘尽现的二十岁。想想吧，有朝一日，王洵真正继承了封常清的衣钵，成为新的一代安西节度使，那将是何等一般模样，对安西军，对于西域，对于大唐，又是怎样一个结果。


    
想想吧，一个年青的统帅，带领着一群同样年青的，入主安西军，将给其注入怎样的活力。一个褪尽暮气，革除积弊，重新振作精神的安西军，将会怎样的令人神往。其必将如乳虎啸谷，群山低眉，如雏鹰展翼，百鸟俯首。如旭日，如春江，如东风，如熔岩，横扫一切阻挡，涤荡一切妖魔鬼怪。谁也不能当面硬撼他的锋樱，谁也不能停止他的脚步。


    
想想自己身处在这样一支充满希望的队伍当中，追随着这样一个几乎拥有无尽上升空间的主帅，黄万山如何不激动，如何不自豪？功名但在马上取！倘若没有跟对人的话，一样会老死了冯唐，等白了李广的胡须。只有跟对了人，身处与一个上升的队伍之中，才能得偿所愿，为自己，被子孙后代，博来挥霍不尽的荣华富贵。才能留名史册，让后人提起来你的功业来，都举首向往。


    
冲着冲着，他便插进了大食东征军的深处。艾凯拉木此刻追悔莫及，用尽全身解数试图收拢自家队伍。可惜军心已乱，而他个人威望也已经降至了统兵以来的最低点，发出的命令，根本没多少人响应。偶尔几个遵从的，也组织不起像样的抵抗。被黄万山带领麾下弟兄策马抡刀一阵猛剁，立刻又给砍了个狼奔豚突。


    
大食军的中央阵列，如同积雪遇到的阳光般，迅速瓦解。两翼的队伍情况不比中央好哪去，他们虽然面对的不是唐军，却同样伤亡惨重。只会打顺风仗的药刹水诸侯联军，见到对手战斗力如此之差，一个个兴奋得像见到猎物的野狼。


    
“啊——啊——啊”，“嗷——嗷——嗷”，他们恶狼一样嚎叫着，在战鼓声的催促下努力向前。一波波攻入大食军队列，一波倒下，又奋不顾身地冲上另外一波。


    
“啊——啊——啊”，“嗷——嗷——嗷”，他们像恶狼一样嚎叫着，与猎物撞在一起，刀对刀，矛对矛，胸口对着胸口。他们在唐军的激励下，忘记了恐惧，忘记了疼痛，忘记了自己和敌人的实力和训练程度差距。


    
他们像唐军一样渴望着荣誉，渴望着胜利，渴望着胜利之后的骄傲与自豪。


    
大食军的人数是唐军和药刹水诸侯军的两倍，声势却连对手的一半都不如。中军稍稍抵抗了一会，便迅速向内塌陷。两翼在诸侯军的冲击下，也土崩瓦解。几名身经百战的大食宿将，带领着各自的嫡系，妄图将两翼重新稳住，然后给唐军来个侧面包抄。却不料被打疯了的诸侯们连砍带拽，很快就掉落于马下，然后被马蹄扬起的烟尘一裹，顷刻便不见了踪影。


    
“稳住，稳住阵脚，后退者，杀！”艾凯拉木急得满头是汗，挥舞着弯刀，冲着溃兵乱砍乱剁。鲜血和死亡使一些人瞬间清醒，他们在几个身穿锦袍的将领约束下，聚集成团，保护于艾凯拉木的周围，然后伸出弯刀，阻截其他逃命者。


    
战团越聚越大，很多失去了主心骨的溃兵，也蜂拥过来，与大队人马挤在一起，共同抵抗唐军的冲击。他们如同洪流中的蚂蚁般，抱成紧紧的一团。用外围少数人的牺牲，来换取大部分人的生存。


    
这个战术非常残酷，却行之有效。渐渐的，唐军的压力便不再像先前一般沉重了。大食军退后的脚步也渐渐放缓，甚至出现了原地停滞的现象。


    
“冲过去，把他们驱散！”王洵及时地发现了战场中的变化，迅速做出决定。他不喜欢袖手旁观，干脆自己策动了坐骑。宇文至无奈地耸了耸肩，举着角弓迅速跟上。宋武像万俟玉薤等人挥了挥手，也纵马追到了王洵身侧。


    
见到此景，沙千里果断地发出命令，借助号角声让附近的弟兄们向王洵靠拢，在其身后临时组成一条攻击阵列。几个领军冲杀在第一线的将领，如黄万山、方子陵和魏风等人，也默契地放缓了进攻速度，蓄势以待。


    
威风了这么久，他们不光要调整自己和麾下弟兄的体力，也要顾全大局，把首功让给都督大人。虽然都督大人过后未必肯领这份人情，可大伙不能没有这份心思和眼力架儿。


    
战场上突然发生的变化，让急于扭转局面的艾凯拉木长出了一口气。但是，很快他的声音就又变了调，“稳住，稳住，向我靠拢，向中军靠拢。吹角，赶紧吹角啊！”


    
“向中军靠拢，向中军靠拢！”聚集在艾凯拉木附近的将士们，也发现了势头的不对。拼命地将号令喊出来，以期被战场上每一名六神无主的自己人都能听见。大伙谁都明白，今天的战斗，失败好像已经是必然的结局。但有秩序的撤离战场和争相逃命，却有着本质上的差别。前者可以让东征军实力得到最大限度的保存。后者却连自己的性命都未必保得住。


    
惊惶的叫喊声，同时提醒了敌我双方。很多慌不泽择路的大食士卒，顺着喊声一头扎向了人堆儿。周围正在大过砍杀瘾的部族武士们，也呐喊着，从各个方向蜂拥而来。


    
他们可不是唐军，不必听沙千里的调遣。有这么大一堆软柿子可以捏，岂肯平白放过。汇聚在艾凯拉木周围的人团，在外力的冲击下，骤然向内缩了缩，然后骤然又向外扩展。穿着不同衣衫，举着不同兵器，说着不同语言的士卒，搅在一起，血肉横飞，黄烟翻滚。


    
已经冲到目标近前的王洵立刻被盟友绊住了脚步。不顾一切继续向前攻击，必然会有“自己人”，死于他的马蹄之下。而转身推开的话，又会让缩在战团深处的敌军，得到喘息时间。一旦让艾凯拉木恢复了清醒，重新整顿队伍，联军势必将付出更大的牺牲。


    
正犹豫间，宇文至已经替他做出了决定。只见此人将手一搭，便是三支羽箭扣在了右手掌心中央。随后快速拉动弓弦，只听“嘣，嘣，嘣”连声脆响，三支羽箭头尾相继，呼啸着向敌阵正中央飞去。


    
“保护大帅！”敌军当中，有人扯开嗓子示警。随即，艾凯拉木身体一歪，便被侍卫推下了坐骑。忠心的侍卫自己却躲闪不及，被三支羽箭陆续射中脖颈，肩膀和左胸，哼都没哼，仰面落马。


    
“不想死的，距离艾凯拉木远点儿！”宇文至又是一声断喝，拉动弓弦，射落敌军的帅旗。他的呼喊用的是唐言，敌军当中，只有少数几个人能听得懂。但羽箭的威力，远远超过了言语。


    
随着帅旗的掉落，艾凯拉木身边的人群，立刻如冷水淋上了热油般，飞溅着四散奔逃。原本挤压一起，硕大的人团，从内向外，迅速解体。


    
“杀！活捉艾凯拉木！”到了此刻，王洵已经无需犹豫。策马，提臂，将长槊端平，伸直，借着战马的速度冲向敌阵正中央。同一时间，宋武和万俟玉薤等人举起横刀，在王洵左右两侧，各自形成一个由刀锋组成的羽翼，所过之处，断臂残肢飞溅。


    
轻骑兵的威力不在于敌军硬撼，而是沿着缺口扩大战果。锋利的刀锋，借助战马的冲击之势，在敌人身体上一蹭，便能蹭出条半尺长的大口子。皮甲、肌肤、筋络，全都在刀锋下裂为两段。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七 下）


    
“杀，杀，活捉艾凯拉木！”见铁锤王一马当先冲进了敌群，四周的部族武士们攻势愈发疯狂。


    
追随在铁锤王身后，肯定打不了败仗。追随在大唐旗帜下，最后的收获肯定是盆满钵圆。没有人是他的对手，没有国家能与大唐并驾齐驱。大伙只要追随，追随，砍杀，砍杀，杀死一切敢于跟大唐作对的人，把一切敢于大唐为敌的国家踏为齑粉。


    
旌旗挥舞，刀锋带着寒光。马蹄声在轰鸣，槊尖上凝着血滴。在这锐利的攻击面前，叛军们再度崩溃。有人受不了战场上的压力试图逃走，被长槊从背后刺入，挑上半空。有人侧开身体闪避，被刀锋从肩膀直割到胯骨，体内肠子和肚子伴着热乎乎的血浆喷涌而出。


    
几个忠心耿耿的大食将领困兽犹斗，试图用自己的牺牲换回主将的安全。他们彼此掩护着结成一个小阵，逆着逃命的人流，阻挡骑兵的冲击。但事实证明，这种努力毫无效果。王洵只用了一个横扫，便破除了敌军的阻挡。紧跟着，又是一个横扫，拍飞数名躲闪不及的大食兵，紧紧咬住了艾凯拉木的背影。


    
一名侍卫返身迎战，用弯刀扫向王洵的槊锋。刀刃在半空中与槊锋相接，顿了顿，腾空而起。雪亮的槊锋继续向前，戳入他的身体。撞击产生的力量让槊杆骤然弯曲，变成弓形，在槊尖将此人挑离地面的刹那，长槊又猛然弹直。槊杆上缓冲的力量登时全部释放出来，将此人的尸体弹飞出去，在半空中落下一串血雨。


    
王洵的肩膀连晃都没晃一下，端着长槊，又撞向了另外一个拦路者。锋利的槊尖如同切豆腐般刺穿敌军，槊杆弯曲，弹开，又一具尸体飞上了半空。


    
眼前的景色瞬间一亮，大食溃兵纷纷散开，谁也不肯再用血肉之躯阻挡铁锤王的长槊。王洵举目望了望，却没找到艾凯拉木。再定下神来于人群中仔细搜寻，终于在一堆慌乱的背影中，看到了艾凯拉木常穿的锦袍。


    
“哪里走！”王洵纵马撞翻几名躲避不及的溃兵，槊锋瞄着艾凯拉木的后背画影儿。后者被吓得魂飞天外，双手抱住马脖颈，双腿用力在坐骑肚子上猛磕。可怜的坐骑连续赶了好几天路，早已经精疲力竭，被逼得厉声嘶鸣，前腿一软，轰然倒地。


    
艾凯拉木身体借着惯性被甩出，消失于人群脚下。王洵的长槊也瞬间失去了目标，接连刺翻了前方几个逃命者。艾凯拉木爬起来，跌跌撞撞跑了几步，终于发现两条腿不可能跑过战马的四蹄。猛然转身，挥舞着横刀，大声怒吼。


    
“啊啊啊啊啊啊——”狼一般的嚎叫透着凄凉和决绝。他跳开半步，躲过王洵戏弄般的攻击。然后又斜着跳了半步，挥刀去砍王洵的大腿。王洵在占据优势情况下，岂肯让他得逞。将槊轻轻一捋，丈余长的槊杆横抽回来，正中此人的脊梁骨。


    
“哇！”持刀者喷出一口血，踉跄数步，一头栽到于王洵的马屁股后。王十三手疾眼快，一个镫里藏身俯下去，迅速将此人提起，高高地举过头顶，“抓住艾凯拉木了，大都督生擒艾凯拉木！”


    
“抓住艾凯拉木了，大都督生擒艾凯拉木！”欢呼声，瞬间以王洵为核心传开，顷刻传遍全城。


    
“抓住艾凯拉木了，大都督生擒艾凯拉木！”


    
“大都督生擒艾凯拉木，大都督威武！”众武士们以各种语言高声欢呼，挥着兵器，如狼群逐鹿。


    
谁也没仔细看王十三手中的俘虏。除了王洵自己。在挥槊横扫的那一刻，他就发现了敌人有些不对劲儿。虽然此人身材与艾铠拉木极其相似，但面孔，却显得年青的甚多。此外，在气质上也与一军主帅有着很大的差别。


    
宇文至和宋武也很快发现了情况有些不对头儿，咧着嘴巴，向王洵苦笑着耸肩膀。俘虏身上的袍服，带着明显的金色飞鹰标记，那是艾凯拉木的身份象征。然而，袍服之下，却是一身普通武官的皮甲。


    
“抓住艾凯拉木了，大都督生擒艾凯拉木！”


    
“大都督生擒艾凯拉木，大都督威武！”欢呼声还在继续。不明真相的联军士卒，各个奋勇争先，将溃兵砍得抱头鼠窜。


    
王洵则被气得眼冒青烟。艾凯拉木早就消失了，就在大伙的眼皮底下跟侍卫交换了衣服，来了个金蝉脱壳。可气的是自己白白追了半天，杀了无数拦路者。可气的是自己号称长了双鹰一般锐利的眼睛，最后盯住的，却是一个替身。


    
宇文至悄悄地跟宋武打了个手势，各自带人去收拾残局。这个时候，他们可不愿意留在王洵身边，遭受池鱼之殃。


    
见两个好朋友很没义气的溜走，王洵肚子里更是怒火万丈。丢下长槊，劈手从王十三那里抢过俘虏，晃了晃，厉声问道：“艾凯拉木哪里去了？你又是谁？说，否则我定然让你生不如死！”


    
“当然是跑了！”俘虏晃了晃发晕的脑袋，并不太拿王洵的威胁当回事儿。“我是他的侍卫统领，当然有责任替他吸引你的注意力！至于名字，说了你也记不住，还是算了吧！”


    
“该死！”王洵得到了早就猜到的答案，却不愿意杀小兵泄愤，自毁名声。咬了咬牙，将俘虏掼于马下，同时向左右大声喝道，“传令下去，投降者不杀。放下兵器者，一律免死！”


    
“大都督有令，投降者不杀，下马受绑者免死！”万俟玉薤扯开嗓子，与几个侍卫们一道，将王洵的将令传了下去。


    
“艾凯拉木都投降了，你们还拼什么命。赶紧投降，饶你们不死！”宇文至是个能占便宜就不肯吃亏的主，将错就错，把艾凯拉木被俘的消息四下传扬。


    
很快，战场中央，便响起了一阵接一阵的讨饶声，“投降，投降！”“不打了，不打了，艾凯拉木都被唐人抓住了，咱们还傻乎乎地拼个什么劲儿！”


    
“艾凯拉木将军没被捉，他们胡说！”倒在马前的俘虏再度跳起来，扯开嗓子向周围陈述事实。万俟玉薤跳下坐骑，一脚踢过去，将其踹翻在地。然后抓起一把干草，堵住此人的嘴巴。


    
“呜呜，呜呜！”俘虏在地上翻滚，挣扎，却被几名侍卫七手八脚按住，绑了个结结实实。痛恨此人欺骗自家主帅，弟兄们手上的力道显然用得稍大了些，很快，便将俘虏勒得上气不接下气。


    
王洵见到此景，又摇了摇头，命人将俘虏的绑绳稍稍放松，“这人敢为主帅做替身，算个豪杰，别苛待他！”


    
俘虏显然听得懂唐言，愣了愣，慢慢地开口，“在帅旗被射倒的那一瞬间，艾凯拉木已经知道没法挽回局势，便让我穿了他的披风……”


    
“这厮！”听到此言，王洵气得一个劲儿撇嘴。总以为高仙芝当年丢下大军独自逃命，已经够丢人的了。谁料东西方主帅都是一路货色，平素生死与共的话都是说给人听的，危难面前，谁也不肯跟麾下小兵们同生共死。


    
“也好！”赵怀旭策马赶过来，笑着向王洵表示安慰。“反正咱们一时也打不下整个西域。跑了他，倒也不算什么坏事！”


    
“什么？”王洵轻轻皱眉，对赵怀旭的话似懂非懂。如果抓到艾凯拉木，今年入冬之前，他至少还能拿下两三座大食人控制的城池。明年开了春，就可以在安西军的支持下，长驱直入，彻底扫平整个西域。


    
“我说，让他跑了，说不定是好事！”赵怀旭笑了笑，再度重复。


    
“什么？”战场上声音驳杂，王洵还是没有太听明白。但很快，他便不再追问。诸侯们的队伍围拢过来，开始争抢战利品和俘虏。对于他们来说，这些都是发展壮大的财富，自己多拿一些，别人就少拿一些。而国家与国家之间，没有永恒的盟友。今天大伙在铁锤王的坐镇下，可以短暂的和平相处。日后，万一铁锤王哪天奉命还朝了，新的大宛都督懒于管事，能够依靠的，便是自己手中的实力。


    
况且明年开春后，大伙还要继续南下。手中的兵力多些，分到的战功总也能多一些。西域，已经不再是大食人的天下了。谁能捞取最大的好处，全凭各自的眼光和本事。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八 上）


    
一个多时辰之后，战场彻底被打扫干净。以王洵所部唐军为主力的药刹水联盟阵斩敌军将士四千三百余人，俘虏敌军一万两千余人，此外，还收获战马六千余匹，骆驼一千三百余匹，铠甲兵器不计其数。至于联军方面的损失，几乎每家都在一百至数百之间，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收获如此庞大，付出的损失却微不足道，每家参战诸侯脸上都笑开了花。然而，人心素来得陇望蜀，很快，大伙便发现，昔日威风八面的大食兵马，如今已经完全“不堪一击”。眼下距离入冬还有几天时间，如果铁锤王肯带领大伙再往南走一走……


    
野战的胜利虽然酣畅，收获却远不能与破城相比。想到与铁门关近在咫尺的怛没和忽伦两城如今已经成了被剥光了衣服的小媳妇，诸侯们心中的“欲火”立刻变更加无法抑制。可以众人对铁锤王个性的了解，打劫的建议又不能说得太明。私下里眉来眼去了一番之后，众诸侯以二十匹骏马为代价，公推出了西曹国国主曹忠节，由他出面，代替大伙向王洵提议“继续扩大战果”。


    
曹忠节平素跟王洵走得极近，与大宛都督府众将来往也非常密切。然而在军务方面，却说不上什么话。好在他这个人面皮够厚，在帅旗附近趔趄徘徊了好一阵，然后瞅了机会，靠近王洵，涎着脸问道：“恭喜大都督，贺喜大都督，一仗打掉了大食人百年威名。从今往后，在西域各地，您的兵马可以随意往来了！”


    
“你有话就赶紧说，别给我绕弯子！”王洵正为中了艾凯拉木金蝉脱壳之策而感到沮丧，横了他一眼，淡淡地回应。


    
随着一场又一场出人意料的胜利，他威风已经越积越深，不用大声说话，就吓得曹忠节一哆嗦。后者赶紧小心翼翼地低下头，看着自家脚尖解释道，“其实属下也没什么事情。只是，只是听他们说，听他们说，临近，临近的忽伦城和怛没城都，都很是繁华。而艾凯拉木经此一败，肯定一溜烟跑回迦布罗去，不敢再路上停留。左右不过是五十里的距离，如果大都督现在就下令动身的话，今晚，今晚咱们就能在忽伦城主府里安歇！”


    
“你说的是姑墨州和洛那州吧？”王洵皱了皱眉头，点出两座城市在高宗时代的旧称。这两地距离铁门关的确非常近，但周围无险可守。而以自己如今麾下的兵力规模，又不宜过度分散。


    
“是，就是姑墨和洛那二州。城墙还没铁门关一半儿高，城中兵力也就两千上下，我军可以一鼓而破之。到了城下，不用大唐将士动手，且看我西曹儿郎，如何……”曹忠节没听出王洵话里的犹豫之意，立刻提高了声音，将两地的防御力量说得薄弱不堪。


    
他怕王洵不肯出兵，所以刻意地贬低对手的实力，却未料到此刻王洵马前还有真正对两地防御力量知根知底的人在。没等他把话说完，就大声打断道，“不用大唐将士出手？！曹国主好大的面皮。如果没有唐军在，您老人家敢到忽伦城下大声吆喝一嗓子么？”


    
双方都操着地道的唐言。没有一点儿可以装傻充愣的余地。曹忠节被臊得满脸通红，抬头看了看，发现说话居然是一名连绑绳都没松的俘虏，立刻瞪起眼睛，厉声喝道：“我向大都督请缨，关你什么事情？你这大食狗，难道还想替忽伦城争取布防间么？！”


    
“你把牛皮吹到天上，原本不关我的事情。可我就是看不惯，有条狗仗了主人的势头四下乱咬。有本事你别让唐军跟着，自己带人去打忽伦城。如果你不抱头鼠窜而归，我从今往后就倒着走路。”被绑着的俘虏耸了耸肩，满脸不屑。


    
如果不是在王洵面前，曹忠节早就抽出刀来将俘虏劈为两段了。但眼下他可没胆子这样做，然而又咽不下一口恶气，跺了跺脚，大声道：“一个俘虏，能否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还得看别人的心情呢，也有胆子跟曹某打赌？！老子今天就成全你一次，只带着本部弟兄去打忽伦城。打下来之后，也不用你倒着走。老子跟大都督讨个赏赐，拿你的人头做溺器是了！”


    
说吧，便跪下来向王洵请缨。王洵清楚麾下几个仆从国的实力，知道曹忠节即便把老命都搭上，也不可能只凭着本国兵马攻破一座大城。赶紧将其从地面上扯起来，笑着说道，“你这个人怎么半点儿都受不得激。正如你所说，他一个俘虏，死活全看本都督心情，值得你跟他一般见识么？赶紧起来，别让外人看笑话！”


    
“属下遵命。”曹忠节原本也只是为了争一口气，有了台阶，自然不再坚持。顺着王洵的搀扶站起身，兀自不忘瞪了俘虏一眼，恨恨地说道：“这厮身为大食人，却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唐言，肯定不是什么好鸟。都督还是及早处置了他，以免放狼归巢养虎为患！”


    
“呵呵！”王洵笑了笑，不置可否。他对自家实力很有信心，所以不喜欢诛杀被俘者。此外，身边这名俘虏敢在危急关头，穿上艾凯拉木的披风，代为吸引唐军注意力。这份勇气，也很是令人佩服。


    
艾凯拉木的替身从笑声中听出王洵暂时没有处死自己的打算，对曹忠节更是不屑一顾，撇撇嘴，冷冷地回敬，“会说唐言便该死么。曹国主也不是唐人，唐言怎么说得这么好，并且连姓氏都改了大唐的？！”


    
“老子……”曹忠节被气得七窍生烟，偏偏又拿对方没什么办法。只能在原地跳着脚挥拳头。


    
王洵当然不能继续看着他受窘，回头瞪了俘虏一眼，大声呵斥，“不想死就闭嘴！再逞口舌之利，我就把你送给曹国主当奴隶！最后怎么处置你，随他的便。”


    
这个威胁比斩首示众都有效，俘虏立刻乖乖地闭上了嘴巴。王洵想了想，继续对曹忠节说道，“乘胜追击，打下几座城池来，应该不是很难的事情。但打下来之后，如何分兵防御却是个问题。我如果将忽伦城送给你，你能守住它么？”


    
“这个……？！”曹忠节讪讪地低下头，不敢直接回答王洵的提问。如果唐军不肯在铁门关外驻扎的话，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单独面对艾凯拉木的报复。虽然后者已经被王洵打成了惊弓之鸟，短时间内，不可能有勇气再主动出击。


    
答案显而易见。王洵只好无奈的苦笑。事物总有正反两个面。药刹水沿岸诸侯实力孱弱，使得他们目前不得不依附于大唐。而离开了大唐这个靠山，沿岸众诸侯便成了没筋骨的芦苇，根本抗不住任何大风。


    
可时机如此方便，不顺势扩大战果，又实在有些令人不甘。皱了下眉头，他又笑着说道，“你也不必觉得惭愧。今年冬天，我原本也没打算在铁门关以南驻军。可既然已经打到这里了，空着手回去也没什么意思！干脆咱们顺势把周围梳理一番，也能给今年冬天驻扎在铁门关内的弟兄减轻点负担！”


    
“这个……？”曹忠节先是没反应过来，随后狂喜地躬身下拜，“属下遵命。属下这就去整顿本部兵马，为大都督头前开道！”


    
他说做就做，转眼之间，便将自家队伍收拾得整整齐齐。顺带着，也将王洵的最新战略规划传给了每位诸侯。诸侯们闻听铁锤王要带领大伙“梳理”附近各地，立刻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个个抖擞精神，纷纷主动到帅旗下请缨。


    
所谓梳理，自然四下劫掠，然后丢下一座满目疮痍的城市扬长而去。以联军目前的声势和实力，铁门关南方二百里之内的城池，根本没有抵抗的能力和准备时间。艾凯拉木的替身清楚诸侯们的秉性和西域的战争传统，闭着眼睛想了一会儿，叹了声气，突然主动开口，“都督大人一定要这样做么？不怕受到真神的惩罚？”


    
“我需要粮草辎重！”王洵看了他一眼，随口回应，“至于你说的那个真神，如果他只准许大食人杀人放火，却不准别人讨还血债，估计能力和见识也很有限。未必管得到我！”


    
“不许你侮辱真神！”艾凯拉木的替身立刻跳起来，大声嚷嚷。随即，他意识到自己目前的俘虏身份，又叹了口气，低声道：“真神不会那么狭隘。真神不赞同任何恶行。你误解真神了。”


    
“也许吧！”王洵没时间跟俘虏讨论信仰问题，挥挥手，示意亲信们将此人押走。“可我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眼睛里看到的不是全部！”俘虏又激动起来，挣扎着不肯离开。见王洵没有听自己解释的兴趣，忽然把心一横，大声嚷嚷道：“都督大人听我一句话。都督大人听我一句话。我可以让你不动一兵一卒，拿下忽伦城。不动一兵一卒！”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八 中）


    
“不要信他！他在想办法拖延时间！”恰恰阿悉兰达赶来向王洵请缨，听到俘虏的话，唯恐王洵上当受骗，扯开了嗓子提醒。


    
此时的王洵，思维已经很难受旁人左右。挥了挥手，示意阿悉兰达少安毋躁，然后命令侍卫将俘虏推回来，笑着问道：“你都听见了？给我一个相信你的理由。别拿自己的性命来赌咒发誓，我知道，你不怕死！”


    
艾凯拉木的替身被王洵问得微微一愣，心里陡然涌起一股知遇之感。咧了下嘴巴，叹息着道，“你们大唐有句古话，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会失去效果。此刻忽伦和怛没二城对您来说，不过是砧板上的鱼。早打晚打没什么区别。我纵使存心拖延，又能拖延得了几时？！”


    
王洵本以为此人只是唐言说得比较流利，外加有几分胆色而已。却没料到这厮对中原文化如此熟络。愣了愣，笑着说道：“这个理由的确过得去。那你说说，你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兵不血刃地拿下这两座城池？！”


    
“我跟忽伦城的城主阿里依，曾经跟同一个老师学习。按你们大唐的说法，是同窗之谊。我写一封信过去，把双方实力对比说清楚了，相信他会做出正确选择。不过大人您得答应我，入了城后，第一，不得乱杀无辜。第二，不得故意与城内的天方教众为难！”


    
“这是两个条件！”王洵伸出手指，在俘虏面前晃了晃，笑着提醒。“你先前说，只要我答应一个条件，便能不用一兵一卒拿下忽伦城。现在却提了两个！”


    
“我可以拿下两座城池，一座算一个条件！”艾凯拉木的替身反应极快，迅速为自己找到了充足的理由，“我可以写信，劝忽伦城城主阿里依将城池献给大都督。而怛没城的守将是阿里依的弟子，做老师亲自到城下说降，他也没有顽抗到底的理由！”


    
这个承诺令王洵多少有些心动。犹豫了一下，继续问道：“你又如何保证，阿里依师徒肯听你的劝？！”


    
“柘折城和俱战提的前车之鉴不远。大人的威名，整个西域估计此刻没人不知晓！”艾凯拉木的替身耸了耸肩，带着几分嘲讽的语气回应。


    
柘折城被毁了四分之三，俱战提的下场好些，杀戮和劫掠被王洵强行下令禁止，不过，那也是天明之后的事情了。夜半时分，家破人亡者不计其数。虽然责任都不在王洵，被人当面提起来，依旧令他觉得有些尴尬。忍不住冷笑了几声，撇着嘴回敬道：“贵国当年东进之时，恐怕不比王某做得好。若是当日柘折城被贵国的东征军所破，不知道其中有几个百姓能平安活下来？！”


    
“艾凯拉木对军队的控制能力，尚不如大人你。东征军中，也有的是抱着发财目的而来的恶棍。”替身说话很磊落，直接承认自家人一样会烧杀抢掠。


    
光是这份态度，已经令人很是意外了。王洵又愣了愣，笑着结束了这个让双方都很尴尬的话题，“我给你一次机会。你准备写信吧！不过，只此一次。明天正午之前，如果忽伦城主不肯主动出外请降，就别怪我下手狠！来人，给他松绑！准备笔墨。”


    
“诺！”左右侍卫答应一声，上前给艾凯拉木的替身松开绑绳。阿里兰达急得在旁边直搓手，然而却没胆子质疑王洵的决定，只好眼巴巴地看着俘虏继续卖弄虚玄。


    
须臾，有人拿来毛笔和纸张。艾凯拉木的替身活动了活动被绑麻了的胳膊，将毛笔折断，用后半截坚硬部分沾了些墨汁，在纸上奋笔疾书。片刻之后，一封劝降信写就。他自己将其提起来，对着阳光小心翼翼地晒干，折整。然后双手捧给王洵，用十分恭敬的口吻说道：“请大人派得力手下，将这封信送到忽伦城主之手。如果现在就出发的话，估计用不了明天中午，您就能到忽伦城中庆功！”


    
“你这么肯定？”王洵看不懂信上鬼画符般的文字，但据他所知，天方教众的中上层，大多是宁愿死后去天国享福，也不肯正视人间现实者。很少有人会懂得审时度势。


    
“他手中兵马只有一千出头。拼死抵抗有什么意义？还不如降得痛快些，免得又给别人找到抢劫和杀戮的借口！”


    
后半句话，就有些故意挑衅了。阿悉兰达等人闻听，立刻大声呵斥，“住嘴！大人给了恩典，你别得了绵羊，还想再拿走一头骆驼。有本事叫忽伦城主别投降，老子正愁浑身的力气没地方用！”


    
艾凯拉木的替身笑了笑，根本不理睬阿悉兰达的怒喝。这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又令王洵对他多了几分好感。将信暂时交给身边侍卫，然后非常客气地问道：“你到底叫什么名字？你替我做这些，不怕艾凯拉木知道后找你家人的麻烦么？”


    
对于敢相信自己诚意的王洵，替身心里头多少还有几分钦佩。躬了下身，大声回应，“回都督大人的话，末将叫奥马尔·达拉木克·本·欧德，我的唐言老师给我起的名字叫马宝玉。您叫我马宝玉即可。至于艾凯拉木那厮，他打了败仗，估计根本没胆子如实向上汇报。更不敢把忽伦城丢失的原因，详细地传回国内去！”


    
“马宝玉？！”王洵对起这个名字的人很感兴趣，“你老师是唐人么？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杜环，是高仙芝将军的司仓官，三年前，在怛罗斯之战中，被我军俘虏。属下看他像个读书人，就将其买下来，留在了身边。直到去年才送到库法城中去教导家族中其他晚辈学唐言。”


    
“噢！”王洵轻轻点头。杜姓在中原是个大姓，族中人才辈出。其中一两个追随在高仙芝帐下谋出身，不算什么奇怪的事情。令他好奇的是此人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居然教导出马宝玉这样的人物，非但唐言说得流利无比，连同中原的很多历史、典故，好像也了熟于心。


    
从马宝玉的言谈中，不难发现他的家族在大食也算是一个望族。这一点令王洵对此人的好感又多了不少。带着几分惺惺相惜意味，他笑着从万俟玉薤手中拿回马宝玉写的那封劝降信，“我麾下的人没几个能说大食话。不如你替我跑一趟库伦城，亲自劝阿里依城主出来向我请降。我可以答应你，无论城中任何人，只要他不主动闹事，我的人便不会伤害他。此外，完成了这趟任务后，咱们就算两清，我可以给你盘缠和骆驼，放你回国。”


    
“大人！”话音刚落，周围立刻响起一片反对之声。


    
王洵根本不为反对意见所动，只是笑殷殷地看着马宝玉，等待对方的答复。后者做梦也没想到，铁锤王居然会相信自己到了如此地步，在一片质疑声中愣了半晌，才躬下身子，郑重承诺，“大人敢相信我，如果我再推辞的话，就太给大食男人丢脸了。请给我一匹快马，一把弯刀。我立刻就出发！”


    
“十三，去给他找战马和弯刀！”王洵不顾众人的反对，立刻向身边侍卫统领下令。


    
“是，大人！”王十三眼里素来只有王洵一个，立刻领命而去。片刻之后，牵了一匹大宛良驹回来，将马缰绳亲手递给马宝玉，然后解下腰间横刀，丢进对方怀中，“拿着这把刀防身，希望你别让大人看走眼。如果你敢辜负大人的信任，即便是追到那个什么库法，我也要把你的人头带回来！”


    
“莫非这世界上，只有你们大唐男儿信守承诺么？”马宝玉飞身跳上坐骑，向王洵举了举横刀，“大都督带着队伍慢行，在下到忽伦城中等你。”


    
说着话，双腿一敲马镫，转头疾驰而去。


    
眼看着王洵如此轻易地上了一个俘虏的当，药刹水沿岸诸侯个个急得捶胸顿足。望着远去的烟尘发了好半天呆，才悻悻散开。


    
阿悉兰达最为沮丧，却不敢明显地表露出心中的不满，一边走，一边低声抱怨，“那人一看就是个骗子。大都督却放他走。虽说联军所向披靡，可让忽伦城做足了准备，总要多废些力气！”


    
“既然大都督喜欢找乐子，就由着他吧。反正忽伦城中也没多少兵。即便提前做了准备，也多坚持不了几天。”曹忠节倒很会自我安慰，咧了下嘴，笑着回应。


    
“你们怎么知道大都督一定会看错人？万一大都督赌对了呢？！”鲍尔勃同样心里很失望，却容不得别人对王洵丝毫的不敬。站住脚步，对着旁边的同伴发问。


    
“怎么会？！”阿悉兰达不容一个晚辈如此驳斥自己，回过头，铁青着脸说道。“跟大食人讲信誉，那不是自己糊弄自己么。他们什么时候守过承诺？！”


    
大食人的信誉在药刹水流域，的确一直不怎么样，但鲍尔勃更相信王洵的判断力，“可大都督的决定几时失误过？至少到现在还没有！我跟你赌一百匹骆驼，无论劝降事情成与不成，那个姓马的，都一定会自己回来覆命。你敢跟我赌么？”


    
“当……”阿悉兰达本能地就信口回应，话到嘴边，却又将后半截硬吞回去，憋得自己面红耳赤。


    
一百匹骆驼，不算什么大数目。今天分到手中的战利品都不止这些。可输给一个晚辈，却太令人颜面无光。“我怎么认为自己会输掉？！”猛然间，他惊诧地想到。随即，被自己的想法惊了个目瞪口呆。


    
“我怎么会相信自己输掉？我怎么没等开始，就认为自己会输？！为什么，为什么？”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八 下）


    
想想这事儿，阿悉兰达就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同一个人，差不多是去年同一时间，自己还曾经试图把他当做猎物和筹码。而短短一年功夫，自己却不得不唯他马首是瞻。不仅唯其马首是瞻，甚至连背后质疑他决定的勇气都没有！


    
只是一年啊！天翻地覆。按照目前这种发展态势，安西军出不出葱岭，其实已经都无关紧要。大宛都督府的唐军，仅凭一己之力，已经完全可以顶住大食东征军的反扑。甚至还可能一步步西进，将对方彻底赶回老家去！


    
届时，整个西域，谁还敢再挑战铁锤王的虎威？！届时，整个药刹水两岸，谁还敢违背大唐的号令？！届时，拔汉那、俱战提、西曹、东曹、白水，这些国中之国，连同统治者它们的诸侯，还真的有继续存在了必要么？


    
越想，阿悉兰达觉得心里越惊惶。可偏偏他根本没能力结束这个噩梦。就像站在山坡上，看到某块巨石轰轰滚落，自己根本没力气阻挡它前进的大势，甚至连想一想，都会精疲力竭。


    
唯一还可以庆幸的是，到目前为止，自己还是铁锤王认可的盟友。而铁锤王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不是一个喜欢翻旧账的人。为了跟铁锤王之间的“友谊”更牢固一些，阿悉兰达去年一回到拔汉那，立刻大张旗鼓地将被冷落多年的妻子，大唐公主接回了家中。并且当着所有观礼臣民的面儿发誓，只要上天还能赐给公主和自己一个儿子，自己一定就立他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也只有听天由命。如果长生天决定，让唐人成为药刹水沿岸的主宰，谁都违背不了他的心意。从目前态势上来看，国运的确属于大唐一方。年青的统帅，带领着一群同样年青的将领，同样年青的士卒。如朝阳般四下散发出耀眼的光芒。老去的一代只有仰视，膜拜的份。根本没资格与他们争雄。


    
没资格，谁都没资格！认不清这个形势，就会被碾得粉身碎骨。想到此节，阿悉兰达忍不住轻轻叹气，直接忽略掉鲍尔勃的挑衅，不做回应。然后静静地看着大军整队，默默地带着自家那两千多兵马，跟在大军之后，开向忽伦城。


    
路还没等走到一半，事实就证明了他的明智。马宝玉不但像鲍尔勃所说的那样回来了，同时还带回了忽伦城主阿里依的请降文书。整个大军欢声雷动，由上到下，对铁锤王的崇拜，不觉又高了数分。


    
欣欣然走到城下，忽伦城主阿里依已经按照听来的大唐规矩，带着麾下官吏，手捧着账本和人口册子，跪在路边恭候多时。见对方如此识相，王洵也不想逼人太甚。跳下马背，亲手将阿里依扶起来，大声重申道：“既然你已经将此城献给大唐。城中百姓便已经是大唐子民。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加害。否则，本都督必将亲自动手，砍了他的脑袋，以正刑典！”


    
“谢大都督看顾！”闻听此言，原本诚惶诚恐的忽伦城官吏贵胄心中多少安稳点儿，齐声拜谢。跟在王洵身后的一众诸侯们，却痛惜到手的发财机会丢失，无奈地直咂嘴巴。


    
可铁锤王如今的威信，已经不是他们所能挑战。大伙只好悻然放弃了劫掠一番的梦想。紧接着，王洵传令下去，大军今天就在城外扎营，非经允许，将士们不得随便入城。不准擅动城外一草一木。不准骚扰城外的牧民、马场。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地方索要供奉……。林林总总十几条，终归是杜绝了联军一切扰民的可能。诸侯们心里虽然遗憾，也都苦着脸诺诺以应。


    
随同阿里依出迎“王师”的官吏当中，有不少人能听得懂唐言。见联军如此号令严明，畏惧之余，心中对王洵不觉暗生几分好感。心道：“都说此人残暴好杀，破一城后便屠灭一城。现在看来，传言未必是真。至少，对待主动投降者，他不是那么狠辣。”


    
作为投降者，阿里依自然要将城主府让出来，供大都督和他麾下的将军、盟友们入住。当他把这个“要求”主动提出，王洵却不愿弄得那么麻烦，想了想，笑着道：“你这城市看上去也没多大。一下子入住那么多人，恐怕有很多不便。干脆，我和几位国主进去转转算了，其他人，还是留在军营中为妙！”


    
闻听此言，众国主们终于再也忍受不住，先后凑上前，低声劝谏道：“大都督还是小心些。您老人家身子骨金贵，万一阿里依和马宝玉勾结起来，暗中有所布置，咱们……”


    
“大都督不可带人太少！”


    
“至少五百侍卫，才符合您的身份！”


    
众人说得都是唐言，听在阿里依和马宝玉两个耳朵里，句句如同刀割。然而既然做了降将，就得忍下这口气。因此他们两个谁也不开口分辩，低下头，咬着嘴唇，等待王洵做最后决定。


    
“不必，我相信马将军和阿里依城主，不会做任何不明智的举动！你们如果不放心，各自再带五十名侍卫便是。至于我，只带着身后这几个弟兄就行了。”王洵的回答果然没叫他们失望，只是用“不明智”三个字，便否决了诸侯们的一切质疑。


    
诸侯们不敢再多说话，拿眼睛可怜巴巴地看向沙千里。沙千里对王洵的大胆也很无奈，想了想，笑着说道，“我在西域三年多，几次从城下过，都没进去过。大都督要是进城安歇的话，不如赐个机会，让我也跟着您一道进去逛逛！”


    
“是啊，黄某也跟着一道去。”黄万山也笑嘻嘻凑上前，护卫在王洵身侧。


    
“我也去！”


    
“我去！”


    
魏风和朱五一等人对王洵的安全看得比自家性命还重，亦争先恐后要去陪同主帅入城。


    
“大都督至少要带上一旅侍卫，才能让弟兄们等放心。”作为侍卫副统领，万俟玉薤也婉转奉劝王洵多加小心。


    
“又不是什么名山大川，你们凑这个热闹干什么？！”王洵回头看了大伙一眼，笑着拒绝，“想进城，也分批次进。否则，谁留在营里替我掌控大军？！”


    
众人被他问得无言以对，只好又向沙千里求救。后者想了想，笑着提议，“干脆就我带五十名弟兄跟着大都督吧。属下不怀疑马将军和阿里依大人的诚意，但毕竟忽伦城刚刚归顺，里边难免有心存怨怼之徒。万一他们见您身边的侍卫太少，铤而走险，与您，与阿里依城主和马将军，都不是一件美事！”


    
这话说得极有分寸，既照顾了投降者的颜面，又充分考虑到了王洵的安全。令当事双方都找不出理由反驳来。当即，王洵下令，宇文至、沙千里和王十三、万俟玉薤，带领五十名侍卫陪同自己入城。其他诸侯，随身侍卫人数也限制在五十人之内，以免给城中百姓带来困扰。


    
每家五十人，十几家诸侯全算下来，就是七百余人了。即便城中真的有埋伏，也足以护住几个主要人物，等待城外的大军入内接应。诸侯们都能算明白这个账，欣然受命。然后阿里依和马宝玉二人头前带路，大伙簇拥着王洵，耀武扬威地走进了正门。


    
艾凯拉木溃败的消息早已在城中传开。百姓们个个惶惶不可终日。原本都躲在家中，默默念诵经文，祈求各路神仙保佑自己和家人不受伤害。却又被城主阿里依派遣属下强行从门后赶出来，跪在街道旁，摆起瓜果，恭迎王师。


    
诸侯们不在乎百姓的供奉，却唯恐城中另有埋伏。一个个端坐在马背上，目光不断地四下逡巡。看着看着，有人感觉到了明显的不对劲。同样为天方教徒控制下的城市，忽伦城街道的景观与其他城池有着非常大的差别。墙不再是单一的土筑墙，门窗也不再是统一的草绿或者淡灰色。人们身上穿的衣服，亦不是简单的黑与白，代之的是俗气的大红，亮丽的金黄，明澈地水蓝，还有干净的天青……。在某处街道的拐角的院落门口，还有一堆跳动火焰。那是拜火教专用标记。


    
“这里不禁止其他教义传播么？”王洵也发现了忽伦城的“异常”，低了低头，向替自己拉坐骑缰绳的马宝玉发问。


    
“如果真神对自己没有信心，又怎会被称为真神？！”马宝玉知道王洵好奇的是什么，回过头，带着几分骄傲介绍。“这座城里，不但有火神庙，还有其他伪神的庙宇。只是拜的人越来越少，马上就要自己关门而已！”


    
“嗯？！”这可有些颠覆王洵对天方教的理解。以他过去的经验，天方教几乎是世间最严苛，最排外的教义。信徒也个个都非常疯狂，仿佛与其他人永远不共戴天。


    
令他震惊的事物不止一样。在被逼着出来“恭迎”王师的百姓中，很快，他就看到了几个衣衫很是华贵，且没有蒙着脸的年青女人。随后，顺着女人们发簪所指的方向，他看到一座富丽堂皇，二层围栏上飘着彩纱的建筑物。


    
青楼！当年在长安城混迹的阅历，让他一下子就认出了这座建筑物的身份。霎那间，一股亲切的感觉涌遍全身。


    
不是留恋，而是一股难以忘记的青涩回忆。


    
当年的他，无论如何想不到，自己会在数千里之外，骑着战马，前呼后拥，与“老朋友”这样重逢。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九 上）


    
以王洵的过去的人生经历，一间装潢华丽的青楼，绝对是繁荣与富庶的象征。然而这处他无比熟悉的场所，却出现于以野蛮和荒凉著称的天方教控制地，就无法不令他在亲切的同时，倍感荒谬和震惊了。


    
我不是在做梦？！他迅速握了握腰间的刀柄，在冰冷的刺激下，恢复心神。然后目光沿着青楼附近的街道缓缓扫视，朱漆的门窗、天青色的屋瓦，还有表面鎏着铜粉的梁画。虽然店铺的主人为了避免自家成为乱军抢劫的目标，临时用泥水和烟灰将正对街道的门脸涂抹得肮脏不堪，却依旧难以掩饰其内在的奢华。


    
这一切简直都和王洵对天方教治下的印象背道而驰。无论是在当年安西军老兵，还是后来的小拙、小麦姐妹所描述里，天方教都是极其野蛮、残暴的一伙。他们像蝗虫一样，毁灭经过的一座又一座城市。他们掠走牛羊，烧毁房屋和农田。他们将异族的男人和女人，统统都视为牲口。他们将佛经、火经和其他文章典籍，统统当做干柴。他们严禁青楼和酒肆的存在，甚至不准进行任何娱乐活动。他们暴行罄竹难书，倾海未洗……


    
而王洵过去一年多的眼见耳闻，也陆续证明了这些描述并非随意诬陷。凋敝的城市，荒芜的乡野，简陋寒碜的建筑物，野蛮且狭隘的人群。对比于大唐的强盛和包容，那个号称横亘东西，方圆近万里的大食国，根本就是如假包换的蛮夷。在他们治下的土地上，看不到任何亮色，也感受不到任何活力。


    
但眼前这个新归降的城市，却迅速瓦解了王洵的固有看法。干净、整齐，虽然规模小了些，却不失精致。在几座商铺的遮掩下，王洵甚至找到了一座酒肆！那是另一处，据他所知天方教徒们无法容忍的场所。却真实地出现在了他视线之内，出现在了印象中原本不该出现的地方。


    
“这座城中，有讲经人么？怎么没见他出来？”带着几分困惑，王洵向替自己领路的马宝玉询问。按照他的理解，讲经人是天方教控制城市的重要职位，也是一切罪恶之源。每一座城市几乎都有一名讲经人存在，他们将手脚伸向任何位置，横征暴敛，慢慢将原本繁华的城市，掏成一具具空壳。


    
“大都督明鉴，阿里本就是忽伦城和怛没两城的讲经人，同时也兼任忽伦城主！”马宝玉以为王洵在挑刺，赶紧低声解释。“所以马某才敢像大人保证，能说服这两个城市向大人投降。”


    
“噢！”王洵轻轻点头。这个解释勉强过得去，却无法说明自己看到的景色为何与其他城市不同。


    
在王洵看来，柘折城和俱战提都很萧条。拔汉那稍好一些，其繁华程度，也与中原的任何一座郡城都无法比肩。在大宛都督府废除了白沙尔等讲经人规定的那些严苛的政令之后，几座城市的生机略有恢复，但依旧与中原地区相差甚远。


    
偏偏同样是在讲经人控制下的小城，忽伦的市井与其他几座城市截然不同。几乎处处都透着繁华，处处都透着富庶，看得王洵都开始怀疑自己，到底该不该接受对方的主动请降？如果以强攻的手段将其拿下来，也许“征集”到的军资会更丰厚许多！


    
类似的念头只是在他心中一闪，便悄然而逝。作为开国侯之后，他平素虽然读书不多，却日日受仁义礼教熏陶，实在拉不下脸来为了蝇头小利，毁了大唐王师的名声，也不敢让自己的家族因为自己的恶行而蒙羞。


    
但心中的困惑却越来越盛，令他忍不住就想刨根究底，“像阿里本城主这样的讲经人，在你们大食国很多么？我是说，像他这样对治下百姓不怎么严苛的？”


    
虽然他问得很委婉，但一涉及到本国尊严，降将马宝玉立刻变得极为敏感。当即回过头来，冷笑着反问道：“大人是不是一直认为，我们大食国像突厥一样，除了抢劫之外，其他什么都不会干？”


    
“大胆！竟然如此对大人说话！”王十三立刻大怒，伸手便探向腰间的横刀。手指却探了个空。这才想起来，自己的佩刀先前借给了降将马宝玉，至今还没讨还回来。


    
马宝玉却不是个怕死之辈，主动将横刀连鞘捧起，双手递给了王十三，“我只是陈述一个事实。你不喜欢听，尽管杀掉我。不过，事实却无法用人血掩盖！”


    
说罢，直着脖颈看着王洵，压根儿不想为言语的冲撞忏悔。听到背后的异常动静，走在队伍最前方的阿里本也赶紧回过头来，三步两步抢回到马宝玉身边，与后者并肩而立，“你这是干什么？大人不是说，不会乱杀城中任何人么？”


    
“他对大人无礼！”王十三怒气冲冲的指控。伸手去抓横刀。整个队伍立刻为之停滞。走在前边的诸侯存心看热闹，拉住马缰绳不动。后边的诸侯们谁也弄不清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乱哄哄挤做一团。


    
“十三，退下！”王洵皱了皱眉头，斥退忠心护主的侍卫统领。其实他一直不怎么瞧得起那些天方教徒，对大食国亦没什么好印象。只是不想折辱对方过甚，特别是在城市刚刚归降，内部人心尚未安稳之时。“拿出点儿的风度来，不要逞口舌之利！”


    
“诺！”王十三不敢抗命，抢回自己的兵器，悻然闪到一边。


    
王洵笑着向身后的诸侯挥挥手，示意大伙继续前进。然后很耐心地对马宝玉和阿里本两个解释道：“马将军误会了。本都督只是觉得，阿里本城主治理城市的方式，与其他人，比如说柘折城的大相白沙尔很不相同。至于贵国什么样子，我只看到了附近一小部分！目前不敢妄下结论。”


    
“每个讲经人，对经文都有自己的理解。每个讲经人，对征服之地，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阿里本虽然没参与刚才的争论，却能猜到王洵的真实想法，也摇了摇头，低声辩驳，“几十年之前，大唐西征时，对待被征服的西域各国，不也是一样么？”


    
“我们大唐……”涉及到本族形象，王洵与对方一样敏感。立即想开口替唐军辩护。但看到对方脸上那了然于心的表情，又迅速将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头收了回去。


    
阿里本说得一点都没错。对于如何处置被征服者，大唐内部也是分为怀柔和铁腕两派。如名相杜如晦，就主张将所有被征服者视为大唐的子民，以比中原百姓更优渥的条件待之，慢慢收拢其心。另外一个贞观名臣魏征，则主张犁庭扫穴，永绝其患。


    
而与杜如晦和魏征同时代的将领，则有的敢于为俘虏请命。有的则动辄坑杀降人数万。朝廷方面，对此也是稀里糊涂，懒于深究。一直到李林甫主政，才完全以怀柔代替了杀戮。


    
用同样的标准来看待大食人在药刹水沿岸的作为，则先前所有困惑都迎刃而解。白沙尔也好，阿里本也罢，各自背后都站着其国内的一个流派。怀柔也罢，铁血也罢，都是一种征服手段。对大食人自己来说，没什么差别。只是对于被征服者而言，则是人间和地狱的差别了。


    
“大唐当年在西域开疆的事情，本都督不太清楚！”王洵没心思为被征服者的命运哀叹。男人们没本事保护自己的家园和孩子，怨不得别人残暴。“但至少本都督尽力约束了军纪，并且对当地人和自己的弟兄一视同仁！”


    
“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完全凭借战马和弯刀，屹立数百年而不倒。你们大唐如此，我们大食也是如此。”见王洵主动避让，马宝玉也赶紧见好就收。扯了扯阿里本，然后低声补充。“我从老师嘴中得知，大唐和大食这两个国家，都是当世强者。彼此之间，高下其实没太大差距。”


    
前半句话，听得周围人暗自点头。后半句，却令王洵身后的所有唐将眉头倒竖。你大食算什么东西，也敢跟大唐相提并论？！区区一个降将，大人是念在你献城有功的分上，不跟你计较。你还真敢给几分颜色就开染坊。


    
当即，沙千里向前带了带坐骑，冷笑着嘲讽：“这话不太准确吧！据沙某所知，大食国刚刚被乱臣所窃。前国王早就被赶到不知什么旮旯去了！”


    
他在西域纵横日久，知道的掌故远比别的唐军将领多。大食国前几年刚刚经历了一场改朝换代乱，阿拔斯驱逐老王自立，血洗整个都城。现在的大食，根本不是当年的那个大食，所以其国已经屹立数百年之说根本不能成立。


    
这个质问非常刁钻，阿里本立刻被问得面红耳赤。马宝玉却只是轻轻叹了口气，低声答道：“我的大唐老师杜回说，你们家乡有为智者曾经讲过，‘杀那个残暴的君主，如同杀掉一个独夫恶棍，不算叛乱’。所以，前几年，阿巴斯将军是吊民伐罪，不是叛乱！亡的也是伍麦叶一家一姓，不是大食！”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九 中）


    
“一派胡言！我怎么没听说过！”


    
“编瞎话也不靠谱点儿！”


    
“就是，我们家乡的老话，我们还不比你个碧眼胡人更清楚？！”


    
沙千里等人都没读过多少书，宇文至更是个闻到墨香就恶心的家伙，见马宝玉一味地“煮熟鸭子嘴硬”，纷纷开口驳斥。只有王洵幼年时好歹还被家里礼聘来的先生苦逼着看过几篇古文，依稀记得马宝玉的所说乃为孟子中的一段。原文大致是，“贼仁者为之贼，贼义者为了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独夫纣矣，未闻弑君也！”。至于出自《孟子》中的那篇那节，则同样是两眼一抹黑。


    
他自持身份，不肯随着沙千里等人的口风强词夺理，把有的说成没有。又不忍当着外人的面让几个心腹将领难堪，便打了个哈欠，笑着说道：“都别逞口舌之利了。消停一会儿。走了一天的路，本都督真的有些累了。”


    
“是！”马宝玉不敢违背，转过身去继续牵着马缰绳前行。沙千里等人也从王洵和马宝玉两个的表情上，猜出刚才自己可能丢了个大脸，笑了笑，讪讪地跟在了自家主帅身后。


    
转眼来到城主府，王洵命令诸侯们将大部分侍卫都留在门外，每个人只准带领命亲信入内，并且严禁四下走动，以免惊扰到前城主阿里本的家眷。


    
“诺！”诸侯们虽然心里老大不乐意，却只有硬着头皮答应的份儿。阿里本见王洵考虑得如此细致，躬了下身子，低声说道：“感谢大都督的看顾。这周围的几处院落，降人已经提前命人腾了出来。大都督可以命令麾下将士入内歇歇脚，轮流吃杯酒水，暖暖身子！”


    
“也好！”王洵点点头，笑着接受了对方的建议。然后将目光转向万俟玉薤，“你去安排一下，让弟兄们分批次进入附近的院落休整。除了肉食、柴米和酒水外，其他东西一律不准乱碰。待咱们班师之时，本都督会亲自带人去查看。院子里的东西来时什么样子，走时必须什么样子。谁要是敢给损坏了，本都督一定让他以十倍价格赔偿！”


    
“诺！”万俟玉薤早就熟悉的王洵的做事风格，抱拳领命而去。阿里本又是吃惊，又是感慨，看了看马宝玉，然后小心翼翼地问道：“大都督不准备在此地常驻么？请恕降人多嘴，降人原本以为……”


    
“这两个城市太小！”王洵挥挥手，毫不客气地打断，“没必要浪费兵力。分别交给东曹和沙洲两地代管即可。反正短时间内，谅艾凯拉木那厮也没胆子再主动起衅！”


    
几句话说得霸气十足，沙千里、宇文至等人闻听，登时觉得刚才丢掉了面子全找了回来。阿里本和马宝玉两个听了，则只能暗自叹气。以他们二人对大食国形势的了解，恐怕最近一两年内，国中局势会一直动荡下去。而只要国中局势一天不安稳，便一天腾不出精力东顾。而以艾凯拉木性情和本事，恐怕只要能得过且过地混一天日子，就会继续尸位素餐下去。只要上头不把刀架到他脖子上，绝对不会再想着收复“失地”！


    
如此看来，忽伦和怛漠两城重归大食之日，恐怕是遥遥无期了。二人为了保全两城元气而不得不行的权宜之计，也不知道到底是对还是错？万一铁锤王他从此尝到了甜头，明年开春后再接再厉，恐怕艾凯拉木还是要被逼得大步后退。帆延、护时健、多勒健，失去了圣战东征军保护，又有哪个城市，能阻挡眼前这群年轻人的脚步？！


    
一方是大胜之师，兴高采烈，颐气指使。另外一方败军之将，忧心忡忡，强颜装笑。这庆功宴的气氛，就有些不大协调了。喝着喝着，双方便又因为大食和大唐两国到底谁更强盛些的问题，而争执了起来。


    
马宝玉本来就善于跟人辩论，再加上知道王洵不会因为言语上的冲撞而责罚自己，几杯麦酒下肚，愈发开始牙尖嘴利。东一句《论语》，西一句《孟子》，旁征博引，把沙千里等人挤兑得溃不成军。


    
自家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竟然还没一个大食人背得熟。将领们脸上实在是有些挂不住劲。接连吃了几个瘪之后，宇文至怒不可遏，冷哼一声，笑着道：“扯这些不找边的东西有什么用。谁强谁弱，还不是把刀子亮出来说了才算？！至少，在这一年多来，咱们大唐是一直压着你们大食打！”


    
“几城几地之得失罢了！”马宝玉被说得满脸通红，却依旧不肯认输，梗着脖颈，笑着回应。“三年多以前，你们大唐不一样输得狼狈不堪？！”


    
“当年时高仙芝疏忽大意，被葛禄逻人在背后捅了刀子！才让你们大食人捡了个便宜走！”提起当年怛罗斯之战，沙千里就满脸不服气。前一段明明是打得大食人毫无还手之力，突然之间，形势便天翻地覆。


    
“现在你等能得手，还不是因为我大食内乱，无暇顾及东方而已？！”酒入愁肠，马宝玉早就喝高了，说话渐渐有些不管不顾，“不是我夸海口。倘若国内派个顶事的将军来，把艾凯拉木那窝囊废撤掉，铁锤王，大都督，未必，未必会胜得如今天这般轻松。”


    
王洵从被解救回来的安西军老兵嘴里，仔细询问过怛罗斯之战的始末。知道当年的大食军统帅阿布·穆斯林的本事远非艾凯拉木能比。因此并不以马宝玉的话为忤。宇文至却不肯让对方占半点口舌上的便宜，又冷笑两声，撇着嘴问道：“你自己国中内乱，关我等何事？难道两军相争，还要约好了时间，双方都准备充分，无后顾之忧才开始？！”


    
“的确，不关你等的事情！”马宝玉端起面前麦酒，长吸一口，叹息着承认。“然而，世间岂有永远强盛不衰的帝国？！大唐与大食之争，胜负恐怕不在这药刹水沿岸的几个弹丸小城上。我大食今天内乱不断，被你大唐得到了机会。他年，谁知你大唐会不会也出现同样麻烦！”


    
“痴人说梦，我大唐君正臣贤，上下齐心，国运正如日中天！”


    
“我大唐才不会像你大食蛮夷那般，自家窝里反！”


    
在众人心里，大唐永远是不容外人触摸的一道逆鳞，当即，放下酒盏，七嘴八舌地驳斥。


    
嚷嚷的声音虽然响亮，但其中却没几个人能理直气壮。特别是对于宇文至、魏风这种对大宛都督府来龙去脉知根知底的人，更是心中隐隐发闷。


    
背后的大唐，的确不如自己嘴巴里喊得那般光鲜、明亮。巍峨的城墙后，有着太多太多不足为外人知道肮脏与灰暗。偏偏那些肮脏与灰暗所处的位置如此明显，让人根本无法为其掩饰。


    
马宝玉在自家师父杜回的抱怨中，早就将大唐内部的痼疾看了个清清楚楚。见沙千里等人打肿了脸充胖子，也不直接戳破，只是端着酒盏嘿嘿冷笑。宇文至被笑得心烦意乱，将酒盏向案上一顿，拍案而起，“笑什么笑！就算我大唐内部也有麻烦怎么样？总不会如你大食般，动不动就换了皇帝。再不济，就算换了皇上又怎么样，你刚才也说过，不过是亡了一家一姓罢了，亡的不是大唐！”


    
话音落下，满场鸦雀无声。众将对朝中奸人当政，宦官专权等事心中早有很多不满，但不满归不满，却没到了希望改朝换代的地步。宇文至冲动之下丢出几句话来，却等于直接越过了大伙所坚持的底限。那便是，对朝廷的最后一丝忠诚。


    
这是一句醉话，算不得数！第一时间，很多人便将头低下去，装作什么都没听见。宇文至却兀自不知悔改，拍打着桌案，继续信口雌黄，“我大唐，我华夏，又不是没换过皇帝？从商周到现在，走马灯般换了恐怕不下几十家，几十姓。然而华夏就是华夏，大秦过后有大汉，大汉过后又有大隋、大唐。期间偶染小恙，国运不兴。但振作起来，便是当世无匹，四夷来朝！相反那些曾经跟华夏作对的，匈奴人也好，突厥人也罢，哪个到最后不是夹着尾巴灰溜溜逃走的份儿？你大食若是还不知悔悟，妄自尊大，恐怕早晚要步匈奴、突厥后尘！”


    
这几句话嚣张、莽撞、肆无忌惮。丢下来，却是掷地有声。几个生性谨慎的将领，从酒盏中抬起头，悄悄地向宇文至挑大拇指。几个胆子特别大者，如沙千里、魏风，则开始拍案叫好。王洵本来还装没听见，见此情景，不得不敲了下面前矮几，笑着问道：“都喝多了吧？！喝多了就别说胡话，反正大伙听了也记不住！”


    
“喝多了，喝多了！”宇文至笑着举杯，步履踉跄。


    
“喝多了，喝多了！一喝多了，就特别健忘！”沙千里呵呵笑着，举盏相迎。


    
是夜，宾主大醉而散。


    
注1：中国，自古便有中国之说。泛指中原。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一章 笳鼓 （九 下）


    
一群年轻人，庆功宴上喝多了，说了几句出格的话。正常得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第二天早晨，大伙便不约而同把昨晚的话忘了个一干二净，谁也不再提起。


    
时间在忙碌中过得飞快，转眼便到十月下旬。眼看着第一场雪即将飘落，大宛都督府和大食东征军之间的疆界也重新以乌浒水为分隔线稳定了下来。王洵便打算班师东返，回柘折城去养精蓄锐。


    
新打下的几片地盘，包括铁门关之内，都分给了参战诸侯。一众大食国俘虏也瓜分的瓜分，遣散的遣散。有着前几次“战后分赃”的经验，王洵处理起这些事情来轻车熟路。非但令西曹、东曹和沙洲三个得到了大片地盘的诸侯感恩戴德，其他没能开疆拓土的人，也从中看到了今后发财的希望，日日把阿谀奉承之词挂在了嘴边上。


    
唯独在如何处置几位降人的事情上，王洵有些犯了难。按照当初与马宝玉的约定，兵不血刃地拿下忽伦和怛漠两城之后，他要将马宝玉和阿里本城主平安释放。然而在见识到了阿里本的治政之能和马宝玉的舌辩之才后，王洵却变得有些犹豫了起来。


    
将这两个人招揽于麾下？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从马宝玉和阿里本二人日常说话做事的态度上，王洵便知道对方对其远在千里之外的母国有着非常深厚的归属感。先前所做之事不过是权宜之计，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忽伦和怛没两城遭到联军的洗劫，若是想让他们转过头来跟大食为敌，肯定会是个宁死不从的结局。


    
然而就这样放二人离开，王洵又实在“舍不得”。特别是对于马宝玉，此人可谓对大唐和大食两国的情况都有着极深的了解，万一其日后能在母国得到机会独当一面，必将会成为安西军的劲敌。


    
还有马宝玉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师父，唐人杜回。按照他的说法，这位在怛罗斯之战中被高仙芝当做弃子丢下的参军，绝对堪称学富五车。非但精通各种处理政务的学问，对于造纸、制药和纺织等技能，也都有广泛的涉猎。在他和几位同是于怛罗斯之战被俘的工匠指导下，如今大食国内已经开始制造颜色堪比白雪的中国纸，服用了后立即去除军中流行瘟病的中国汤，还有远比大食人以往所用先进的播种、收割机械，甚至连缫丝、纺纱这些连王洵都不太清楚的技术，也毫无保留地教给了大食人。


    
如此一来，大唐对大食的国力优势，便愈发不可久恃了。而朝中诸公对大食的了解，却还停留在“不过化外蛮夷”这种几近于无知的地步。一方傲慢自大，一方却能做到知己知彼，日后两国之间的较量，输赢胜负，还真的像马宝玉说得那样，很难确定最后鹿死谁手。


    
人才不能为我用，必为我杀。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忘记当初的承诺，直接将马宝玉和阿里本处死，以免他们将来成为大唐的祸患。可这又与王洵的秉性格格不入。他还年青，虽然经历过一些磨难，却远没有学会恶毒。对身外世界和自己的未来，同样满怀着信心。


    
“要不，您先放他们走。末将再去跟曹忠节他们几个打声招呼！”对于王洵的长处和缺点，沙千里都看得很清楚，找了个单独相处机会，低声建议。“反正西去的路上一直不甚太平。有人要是不幸死于匪盗之手，也不能怪到您的头上！”


    
“也……，算了！”王洵差一点就答应，话到了唇边，又匆匆摇头。毫无疑问，沙千里的办法切实可行。既维护了自己这个大都督的声誉，又避免了放虎归山。可这样做，与当年高力士勾结哥舒翰，暗中对付自己的手段有什么不同？岂不是一样的肮脏龌龊，一样的见不得光？


    
既然瞧不起高力士、哥舒翰那种人，王洵这辈子，便永远不会令自己成为那种人。尽管后者可能活得更滋润，可能掌握更大的权力。“让他们走吧！将来的事情，将来再说。”仿佛猛然想通了，他脸上的表情瞬间轻松起来。“他日后有一飞冲天的潜力，咱们也不是混吃等死废物！大不了将来在战场上，咱们再抓他们一次。”


    
“那……，那倒也是！”沙千里先是急得直皱眉，旋即展颜而笑。自己还是小瞧了大都督，以他的本事和潜力，又何必忌惮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小卒？！且不说马宝玉日后有没有机会独当一面，就是真的让他做了东征军的主帅又能如何？王都督年龄比他小，临阵经验比他丰富，个人武艺和威望，又何止是他的十倍百倍？双方真的有在战场上重逢的那一天，也应该是马宝玉望风而逃。大都督无论在哪个方面，都占尽了优势！


    
正说话间，亲兵入内禀告，马宝玉和阿里本二人在门外求见。“这两人，估计早就归心似箭了！”王洵笑着调侃了一句，然后吩咐亲兵请二人入内。须臾，马宝玉和阿里本气呼呼地赶到，远远地，便冲着王洵施礼，“待遣降人听闻大都督准备班师，冒昧前来打扰，请大都督见谅！”


    
“你们两个就别客气了。我正准备派人去找你们！”王洵笑着摆摆手，和颜悦色地回应。“这两个城市的事情比较杂，我身边又没有合适的人才帮忙处理，所以才留下你们两个在身边，以便随时请教。如今能处理的事情都处理完了，咱们之间的约定，也该提上日程来了！”


    
“大都督真的准备放我们走？！”“你真的守信放我们离开？！”马宝玉和阿里本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站在距离王洵数尺远的地方，瞪着眼睛反问。


    
“是啊！难道你们不想走么？”王洵笑着回应了一句，把自己先前的犹豫和权衡一股脑的扫地出门。“我这里，可养不起太多的闲人！”


    
“什么时候？！”马宝玉和阿里本还是不敢相信，双双向王洵拱手。在大食国有一句格言，欺骗自己的敌人不算欺骗。而铁锤王与自己，恰恰处于敌对双方。


    
“随便你们！”既然已经下定决心放对方离开，王洵便不介意好人做到底，“你们可以在我留下的俘虏中，挑选二百人做护卫。我给你配齐了战马和兵器。这里距离昏磨城不过百十里的路，过了乌浒河，便是艾凯拉木的地界。你们两个都是领过兵的，想必在路上不会出什么问题！”


    
见对方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王洵以为二人还在怀疑自己的诚意，笑了笑，继续道：“你们若是实在舍不得这里，也没关系。可以在城中多留几天。等我率领的大军开拔后再走。我跟东曹国主打个招呼，让他不要难为你们！”


    
“我们，我们……”阿里本和马宝玉以目互视，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煞为好看。易地而处，他们绝对不会像王洵这般，行为被一句口头的承诺而拘束住。他们会做出对自己，对大食，最为省事儿的选择。


    
正是因为想到了此节，他们两个临来之前，才抱定了必死的决心。宁可大骂王洵一顿之后，被其所杀，也不再继续于日复一日的绝望中苟延残喘。谁料想像中的慷慨陈词场面根本没来得及出现，却得到了一个做梦都梦不见的结果。


    
随时可以离开，发还马匹兵器，还能在俘虏中，挑选二百人作为护卫。这哪里是给降将的待遇，分明是礼送贵宾！有二百护卫在手，即便他铁锤王中途反悔，马宝玉和阿里本也相信自己能平安逃到乌浒河对岸。可是，逃过乌浒河，就真正安全了吗？艾凯拉木那边，恐怕正等着两头替罪羊呢吧！


    
“怎么，舍不得走？我这里，可是真不养闲人！”突然发现对面的二人表情非常古怪，王洵笑着打趣。


    
“大，大都督说笑了！”“大，大都督今日之恩，我们两个一辈子都不会忘！”马宝玉和阿里本又互相看了看，先后开口。


    
“我们……”“我们……”二人本来都是非常沉稳的性格，此刻话却说得有些争先恐后。发现再说下去就要彼此冲突，赶紧又闭住嘴巴。然后尴尬地苦笑。


    
“有话就直说！当初跟我老沙斗嘴之时，你们可不是这般模样！”看不惯对方欲言又止的模样，沙千里故意激将。


    
马宝玉今天没勇气再跟他争口舌上的威风，苦笑着摇了几下头，讪讪地补充，“大都督有所不知，我们两个，现在恐怕是有家回不得！”


    
“为何？”王洵本能地发问，旋即便想清楚了其中所有关节。“怕是艾凯拉木正等着你们往他刀尖上撞吧。这的确是个麻烦。要不，你们且忍耐些时日，明年开春，混在西去的商队中，悄悄通过艾凯拉木的防地。想必，他那时也没心思再找你们了！”


    
“多谢大都督替我们两个降人考虑！”马宝玉难得服了一回软，诚心实意地向王洵躬身。“我们两个的家族，虽然都有些实力。但眼下恐怕也庇护不得我们。所以，如果大都督肯赏一口饭吃的话，我们两个，愿意在大都督麾下先效力几年。等国中的纷乱结束后，再想办法西返！”


    
“你们两个想为大唐效力？！”这下，轮到王洵发愣了。他可不相信自己是茶馆里闲话的主角，随便上前松开俘虏的绑缚，对方便纳头下拜，从此死心塌地的效忠，永不背叛。


    
“是向大都督效力，不是大唐！”阿里本的语锋没马宝玉那般机敏，却也言简意赅。“我们两个，愿意替大都督效力五年。五年之后，请大都督兑现今日的承诺，准许我们自由离开！”


    
“我们，我们……”马宝玉扯了朋友一把，脸色变得更红，“我们两个，原本以为，最差的结局，便是被大都督永远扣在军中。谁料，谁料，大都督根本没把我们这两只臭鱼烂虾看在眼里。亏得我们还自以为是了好些天。眼下，眼下，其实我们两个已经无处可去，如果大都督不嫌弃的话，我们，我们两个，愿意在您麾下混口饭吃。只是，只是有一个请求，若是跟安西军与大食开战，请，请大都督考虑我们二人……”


    
“这有何难！”王洵迅速一摆手，打断了马宝玉的解释，“本都督答应了。今后与大食国方面的任何行动，都不让你们两个参与！”


    
“多谢大都督看顾！”


    
“多谢大都督！”


    
阿里本和马宝玉再度躬身，抱拳。这回，行的却是唐礼。


    
“两位将军不必客气！”王洵走上前，笑呵呵地将二人的胳膊托住，“阿里本将军颇有治政之能，可以暂且帮助本都督处理一些日常政务。至于马宝玉将军，我麾下还有一个参军的位置，希望不至于委屈了你！”


    
“不敢，不敢！”马宝玉和阿里本再度拜谢，心中对王洵好生感激。


    
沙千里在旁边看得直想捂嘴。自家人知道自家人的情况，当年王洵离开长安之时，行色匆匆，根本没来得及聘请谋士。况且以他当时的资历和职位，即便出了高价，也聘请不到真正有本事的人。而西出葱岭之后，王洵崛起的速度又太快了些，想聘请谋士都没时间。加之在中原人眼里，西域乃蛮荒之地，根本不会有读书人愿意冒险出关。诸多因素加在一起，导致大都督内文职匮乏。能领兵上阵的将军一抓一大把，能统计谷物钱粮、量入为出，谋划后勤保障的参军之选，却是比凤毛麟角还要稀缺。


    
阿里本和马宝玉的加入，恰恰解了王洵的燃眉之急。抛开二人忠诚与否的因素且不说，至少日常政务处理和应付各路诸侯方面，能让大都督本人稍稍歇一口气。


    
他显然看低了二人的本事。在得到了王洵“不安排你们两人直接参与针对大食国的一切行动”的承诺之后，阿里本和马宝玉很快便以实际作为，回报了王洵的善意。


    
非但把一切布置到头上的任务处理得井井有条，某些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情，如果王洵问起，也能很快给出恰当的建议。这让沙千里、宇文至和宋武等人暗挑大拇指，不断赞叹，王明允就是运气好，瞌睡时都有人主动送枕头。而王洵听到这些话，只是笑笑，不肯与大伙争论。


    
一个多月后某个下午，马宝玉拿着一叠往来公文，急匆匆地走进王洵的帅帐，“大都督，这几件事情，恐怕是有蹊跷？！”


    
“是么？”王洵匆匆向公文上扫了一眼，笑着回应。都是些在自己出征在外期间，从安西军那边转发过来的公文。内容也仅仅涉及到河北山西一带的正常驻军调动。距离大宛这边数千里，没什么关联，更不具备什么保密价值。这种官面上东西，王洵向来是看过了就丢在一边，不禁止麾下任何人翻阅。


    
“您看，这可不是简单的兵马调动。”马宝玉很是不满意王洵的态度，有些急促地解释，“河北道几处兵马同时南移，河东道的兵马偏偏这个时候又被调向了朔方。如果有人带兵从这个位置向南再动一动的话……”


    
“这个，是朝堂上那些人需要考虑的事情。咱们只能看一看，根本没权插嘴。况且事情已经近两个月过去了，咱们即便想说些什么，时间上也……”王洵依旧不太在意，笑着向马宝玉解释大唐地方将领需要注意的各项潜在规则。忽然间，他心里打了个突，两道目光直直地盯在了公文上。


    
河北、河北，往南动一动，便是东都洛阳！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二章 霓裳 （一 上）


    
东都，洛阳，夜色漆黑如墨。


    
火光、刀光、哭喊声、求饶声还有歇斯底里的狂笑，从外向内蔓延。


    
几个身影背着大包小裹从一处院墙后闪出，蹒跚奔向西门。转角处忽然被火光一照，身上的绫罗华丽耀眼。数匹骏马立刻疾驰追来，迅捷如鬼魅。“饶命，军爷饶命！”身穿绫罗者齐声哭喊，却得不到任何怜悯。几道寒光从半空中闪过，人头飞起。马背上的黑衣骑士顺手来了个海底捞月，将溅满了鲜血的包裹从半空中抄起来，甩到了另外一匹空着的马鞍后。随即，又追向了另外一波逃难的人群。


    
都是在塞外草原上锤炼多年的好身手，拿来对付手无寸铁的百姓，实在是有些“屈才”。另一波逃命的人群迅速被战马追上，根本没勇气反抗，跪伏于地，双手将全部身家托于头顶。“算你等识相！”黑衣骑士笑了笑，用生硬的唐言夸赞。随后用刀尖将包裹一个个挑到驮马背上，接着，又随意地向同伴打了个手势。


    
几匹战马小跑着离开，献出财物的百姓们暗松一口气。还没等他们来得及庆幸自家终于逃离了鬼门关，黑衣骑士又迅速从两翼兜回。弯刀斜探，在马腹处做了个割草的姿势。


    
血光、惨叫。战马的身体迅速变得通红，持刀者哈哈大笑。跃过受难者的遗体，盘旋着奔向下一处目标。


    
破城后三日不封刀！这是安禄山大节度亲口许给“曳落河”们的奖赏。大伙从范阳一路打到洛阳，中途连口热汤水都没顾得上喝。今夜破了城，岂有不好好“进补”一番的道理？！（注1）


    
第三波猎物是一群青年男女，年龄都在二十岁上下，故而跑得比周围其他逃难者稍快一些。却快不过战马的四蹄。眼看着同行的老弱逃难者一个个倒在屠刀之下，而马蹄声距离自己越来越近。队伍中的几个青年男子终于被激发了血性，大喊一声，抽出镶金嵌玉的宝剑，迎头冲向曳落河。


    
剑是好剑，每一把都价值都在数万钱之上。只可惜，握剑的手臂根本没经受过任何磨炼。曳落河们只是用了一招，便将宝剑都磕飞到了半空中。顺势再反手一抹，几具无头的躯体，带着满心的不甘，在火光中旋转，旋转……


    
“六郎——”人群中传来女子的悲鸣。曳落河们愈发兴致勃勃。随手抛出几根套马索，便将看中的女人一一拖到了马侧。紧跟着单臂一揽，将女人横按于马鞍前，另外一只手不停地挥刀，挥刀……


    
惨叫声戛然而止。几个曳落河望着身边的数十具尸体，哈哈大笑。笑罢，抱着已经吓晕过去的女子，纵马冲向一处没有起火的院落。


    
门开，窗碎，哀鸣声伴着胡歌在火光中响起，夜空中飘出老远，老远。


    
抢劫在继续，杀戮和奸淫也在继续。失败者的一切，包括生命，都由胜利者支配。这是草原规矩。完全由契丹和奚族壮士组成的曳落河们，理所当然地将这个规矩带进了洛阳。逃难不成，先前还抱着一丝侥幸的百姓们纷纷起来抵抗，奈何数十年未闻兵戈之声，大伙连如何握刀都不会，又怎是安禄山麾下这些虎狼之士的敌手？很快，敢于抵抗者都横尸街头。绝望的百姓们或者藏身到尸体堆中等待天明，或者顺着洛水河向东西两个方向疾走。据说城东还有官军，安西大都护封常清还在组织人马抵抗。据说留守大人李憕和铁面御史卢奕就在城西，他们组织了衙役和家丁，准备跟安禄山血战到底。据说辅国大将军毕思琛领了五万精兵，就驻扎在上阳宫门口儿……


    
据说，全是据说。既无逃难经验，也无逃难准备的洛阳人根据一个又一个道听途说的消息，乱哄哄地四处奔走。两个月前，朝廷刚刚下旨褒奖过范阳节度使安禄山的忠诚，谁也没想到他会造反。一个月前，官府还信誓旦旦的宣称，叛军只是一时得势，绝对过不了黄河。两天之前，封常清从虎牢败回，河南令尹达奚珣还出榜安民，以前朝杨玄感折戟洛阳城下为例，誓言能确保洛阳不失。结果只过了两个白天一个黑夜，固若金汤的洛阳就被叛军攻破了。


    
逃命，毫无目的的逃命。谁也不知道自己还能逃多远，也不知道噩梦什么时候结束。


    
葵园，封常清的人没守住，溃败。


    
上东门，封常清亲自率军迎战，有人甚至看见了他花白的头发。临时招募起来，完全由市井少年组成的官军，纵使人人都豁出了性命，光凭着一腔血勇也挡不住范阳来的百战精兵。不到半个时辰，封常清从安西带来的几个亲信将领全部阵亡。老将军身中两矢，被侍卫拖着，从上东门退下来，退往宣仁门。


    
少年们用性命换回来的半个时辰，成了洛阳人最宝贵的半个时辰。数以万计的百姓，在官军溃败之前，退到了城西。封常清命人用刀子剜出身上的箭簇，一面安排人手疏散百姓，一面继续组织抵抗。这次，官军坚持的时间更短……


    
西苑，西苑还可以暂且容身。溃兵簇拥着自家主帅，推搡着百姓，退向城西的皇家园林。连城墙都没能将叛军挡住，皇家园林的院墙又能起到什么作用？马蹄声尾随而来，西苑门被砸毁。关键时刻，溃兵们齐心协力推倒了一段城墙，抬着封常清落荒而去。


    
“不要丢下我们——”


    
“阿爷——”


    
“孩子他娘——”


    
被抛弃的百姓们哭喊着，四下奔逃。疾驰而来的曳落河顾不上追杀封常清，策马冲入人群，捡着其中衣衫最华贵，包裹最大者挥刀。一时间，昔日以华贵庄严而著称的西苑，彻底沦为了修罗场。无数人在绝望中死去，无数人致死也不敢相信身边发生的这一切都是事实。


    
杀戮在城中继续。


    
抢劫在城中继续。


    
逃亡和躲避也在城中继续。


    
失去了封常清这最后一道护身符，洛阳人更为绝望。根本不管叛军从何处而来，哪人少，哪哭声小便往哪个方向逃。而杀起了性子的曳落河们，则不再以打击官兵为目标，瞪着通红的眼睛，以杀戮和奸淫为乐。


    
火光、刀光、箭光。


    
哭声、喊声、马蹄声。


    
混乱的杀戮之夜，整个洛阳，只有一处所在，还保持着平素的宁静。


    
那是修义坊，紧靠着北侧城墙和老安喜门。因为坊右还有一道丈许宽的河渠通向城外，所以坊子里边的百姓在城破的第一时间，便撞破河渠上的水门，逃了出去。整个坊子瞬间为之一空。


    
在空荡荡的坊子中央，却有一处大宅依旧亮着灯光。东都留守李憕独自一人坐在院子中央，膝前横着一架古琴，身边摆着一坛美酒，边弹边吟。


    
他已经尽力了。然而却无法挽狂澜于既倒。倾尽家财招募而来的大侠、少侠们，白天时还拍着胸脯，慷慨激昂。刚才却连敌军的影子都没见到，就作鸟兽散。几个家丁见势头不妙，赶紧架着他逃离战场。大伙久居于此，轻车熟路，很快就找到了出城的安全通道。


    
走到水门前，东都留守李憕却突然又停住了脚步。他是东都留守，东都都没了，还留守个什么？！摘下宝剑送给了追随自己多年的老仆，掏出印信，郑重交托给管家，请他将其送至长安，或者丢进河底。然后，李憕毅然转身，不顾仆人和管家的哭劝，回到了自家宅院。


    
家中已经没了人。儿女们跟这妻子去长安探亲，幸运的逃过了此劫。长安还有龙武军和飞龙禁卫在，凭着潼关天险，应该能挡住叛军吧！想到天子和家人都不会有事儿，李憕心里愈发安定。竟然不顾城中此起彼伏的哭喊声，借着灯笼的微光，弹起了琴来。


    
他弹的是霓裳羽衣曲。当朝第一大乐，天子和杨妃二人合作，历时数年，最近方才完成。作为宗师子弟，李憕有幸听过其中数段。如今信手弹来，亦颇得其中三味。


    
全曲共计三十余段，李憕只记得其中极小的一部分。然而就是这极小的一部分，断断续续弹下来，也令寒风中平添几分暖意。


    
“李留守好雅兴！”即便在兵荒马乱时刻，依旧有知音循乐声而来。东都留守缓缓抬头，看见曾经跟自己相约抵挡叛军的御史中丞卢奕和采访判官蒋清联袂而至，每个人身上都带着几处刀痕。


    
“你们两个，受伤了？！”李憕愣了愣，问话中带着几分难以置信，“怎么还不走？！”


    
“走，走哪去？！”御史中丞卢奕的家也在修义坊，跟李家隔着三处院子。“御史中丞的职责是肃内外，分黑白。如今这洛阳城内，谁黑谁白，早已经不用分了，我这个中丞也该歇歇了！”


    
“属下这个判官，抓不住乱臣贼子，也只好撂挑子了！”采访判官蒋清本来没资格跟李、卢二人同席，此刻却大咧咧地抢过酒坛，嘴对嘴吞了几大口，“早听说李留守家，藏有专供皇族的佳酿。一直没机会讨几盏喝。今日能尝到，也算不虚此生！”


    
“早有请两位过府畅饮的心思，只是耐着官场的一些臭规矩，不方便罢了！”李憕笑嘻嘻将酒坛夺回来，自己也嘴对嘴轻抿，“今天，这规矩不用讲究了，请！”


    
说着话，又将酒坛递给了御史中丞卢奕。后者也不复往日的斯文与正经，笑呵呵地接过酒坛，饮了几口，然后一边将酒坛递还给蒋清，一边笑着道：“果然是好酒。可惜没什么好菜。”


    
“有一二知交足矣！”蒋清接过酒坛和话头，大笑。


    
“此言甚是，有一二知交足矣！”李憕亦笑，再度将酒坛接过来，慢慢细品。“封矮子呢，怎没见他跟你们一起过来喝酒？！”


    
“跑了！”御史中丞卢奕撇了撇嘴，对封常清的为人极为不屑，“即便没跑，他也没资格喝这坛子酒。从黄河边上败到虎牢关，又从虎牢关一路败到洛阳。还什么百战老将呢，我呸！”


    
“他可是说半个月内，将叛军打回河北的！”采访判官蒋清对封常清的溃败也很是不满，喝了口酒，笑着数落，“却不知道，黄河什么时候又改道了。跑到淮南去入海了！”


    
黄河当然没有改道，只是叛军的脚步已经不仅仅限于河北。御史中丞卢奕听蒋清说得诙谐，忍不住嘿嘿冷笑。东都留守李憕却不愿意在这个时候了，还于背后说同僚的不是，笑了笑，低声替封常清辩解，“如果麾下带的是安西大军，他当然能跟安禄山一争长短。换了咱们洛阳临时招募来的富贵公子，他就是拼了老命，也不顶用啊！”


    
卢奕和蒋清二人刚才也一直组织人手抵抗叛军，可平素连杀个鸡都需要屠夫代劳的洛阳少年们，哪曾见到过真刀真枪。没等与敌军接触，便散去了大半。另外一小半只顶了半炷香时间，也投降的投降，逃命得逃命，作鸟兽散了。


    
对照自家的情景，二人当然拉不下脸来数落封常清。摇摇头，轮番抓起酒坛痛饮。东都留守李憕陪着二人喝了几口，依稀听到坊子外有喊杀声靠近，笑了笑，按住酒坛，“估计不会再有客人来了吧！你们说，这酒要不要留下几口？”


    
“不会了！”卢奕整了整沾满血迹的衣服，笑着扫视李憕院子。此处乃正堂门口，附近种着几棵梅树。十二月的天气，正是腊梅含苞待放之时。“辅国将军毕思琛率部降贼了。我过来时，令尹大人正带着属下一众官吏，站在府衙前跪迎安禄山。他好意思拉我入伙，我却没那个脸跟他一路！”


    
“在下，也没那个脸！”蒋清笑呵呵地补充了一句。“两位大人稍坐，天冷，属下去取些干柴。”


    
“用干柴么？”李憕低下头，看了看一直压在琴下的佩剑。“也好，干干净净。我没干过粗活，就不给你添乱了。”


    
“他是天生的富贵命，不像你我！”卢奕笑着调侃，仿佛在做一件很平常的事情般，“我跟蒋清一道吧，你坐着喝酒便是。这宅子都是木梁木柱，想必用不了许多！”


    
“那我就给你们弹首曲子助兴！”李憕讪讪的笑了笑，为自己的养尊处优而惭愧。“我好像也只会干这个了！”


    
说罢，他低下头，继续断断续续地弹琴。从舒缓的散序到欢快的歌头，从欢快的歌头，又到铿锵的舞破。霓裳羽衣，一段段弹下来，弹尽盛唐繁华。


    
没有杀戮，没有哭号。身外的一切仿佛都遥遥远去。恍然中，李憕好像又回到了开元时代，年轻有为的皇帝，虚怀若谷的宰相，公正廉明的御史，英勇善战的将军。


    
几点火星在夜空中落下。慢慢汇聚成团，慢慢腾空而起。


    
火光后，几个朋友拍膝而吟。


    
依稀还是霓裳羽衣。


    
注1：曳落河，奚语，壮士的意思。为安禄山麾下最精锐的骑兵。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二章 霓裳 （一 下）


    
天宝十四年十一月初八，大唐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发所部兵及同罗、奚、契丹、室韦凡十五万众，号称二十万，以清君侧为名，反于范阳。


    
中原各地已经三十余年未闻兵戈之声，仓促之间，文武官吏根本做不出任何正确反应。凡叛军所过州县，官员们或者开门出迎，或者弃城而走。个别敢于组织抵抗者，皆被安禄山麾下精兵一鼓而擒。


    
消息传到长安，大唐天子李隆基却认为是有人在制造谣言挑拨离间，根本不肯接受自己信任多年的安禄山会谋反的事实。待到叛军以破竹之势攻取了河北全境，又派奇兵掠走了北都留守杨光翙，兵锋之抵黄河北岸，才开始认真对待起来。临时委派进京谋划远征大食的安西大都督封常清兼任范阳、平卢节度使，赶赴河南就地募兵，阻挡叛军攻势；委派卫尉卿张介然为河南节度使，总领河南道诸州兵马；委派辅国大将军毕思琛尾随封常清身后，统帅三万京营士卒，到东都洛阳巩固城防；委派金吾将军程千里去河东驻守，坚壁清野，以免叛军迂回西进。任命九原太守郭子仪为朔方节度使，寻机包抄安禄山后路。任命荣王李琬为平叛大元帅，启用隐退多年的前安西节度使高仙芝为副帅，筹划东征……


    
一连串自相矛盾的安排执行下来，没能晃花安禄山的眼睛，倒令地方文武官员们愈发手足无措。十二月初，安禄山挥军跨过早已经结了冰的黄河，直扑陈留。刚刚上任的河南节度使张介然率领地方兵马仓促迎战，被叛军生擒。安禄山恼怒朝廷杀了自己留在长安的儿子安庆宗，将张介然及其麾下被俘将士一万三千余人，全部就地活埋。


    
叛军乘胜紧逼荥阳。荥阳太守崔无波亲自登上城头，鼓励激励守军士气。无奈守军根本没经过任何严肃训练，听见城外的战鼓声，居然吓得站不稳脚跟。不到半个时辰，荥阳城破，崔无波被杀。安禄山又一鼓作气，直扑虎牢关下。


    
虎牢关乃是东都洛阳的最后一道屏障，封常清临时募集了洛阳附近各地青壮六万余，囤积于此，发誓于安禄山决一死战。仓卒组织起来的民壮岂是百战精锐的对手？可怜封常清半生英名，居然连安禄山的帅旗都没看到，便被叛军从虎牢关给撵了出来。他不敢辜负朝廷的信任，一面紧急向自己背后不远处的毕思琛求援，一边收拢残兵节节抵抗。从洛阳郊外败回城内，从洛阳城墙败到上东门，从上东门败到宣仁门，败到西苑，一直被打出洛阳城外二十余里，也没等到毕思琛的半点儿支持。反而差一点儿被叛军活捉，步了张介然的后尘。亏了安禄山麾下的曳落河们忙着瓜分破城后的红利，才趁乱逃出了生天。


    
天宝十四年十二月十三，安禄山入洛阳，辅国大将军毕思琛率部投降。河南令尹达奚珣率东都留守百官跪迎于道。东都留守李憕、御史中丞卢奕、采访判官蒋清三人组织抵抗未果，在李府内举火自焚以殉国难。


    
消息传到长安，大唐天子李隆基拍案而起。聚集百官，便打算御驾亲征。亏得右相杨国忠、中书舍人宋昱、骠骑大将军高力士等人死命苦劝，才避免了又一场胡闹。李隆基却不甘心任叛军继续发展壮大，当众斥责杨国忠等人虚言误国，斥责太子李亨平庸无能，责令他们两人必须在三日之内，拿出切实可行的破贼方略。


    
好不容易安抚住了年迈易怒的皇帝，杨国忠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自家宰相府。他的一众亲信亦追随而来，齐聚在书房之内，商讨如何共度眼前难关。吵吵嚷嚷，从过午吵嚷到半夜，也没商讨出个所以然来。唯一的结论便是，皇帝陛下这回恐怕真的已经方寸大乱了。


    
“这话还用得着你们说！”杨国忠气得两眼直冒火，拍打着桌案怒吼。“连我这个从不曾打过仗的，也知道不能令出多门。陛下先派了封矮子，却不给他一兵一卒。给了毕思琛那个王八蛋三万人马，又不说明他跟封矮子到底谁指挥谁。再派了张介然、荣王殿下和高仙芝，还是互不统属。巴掌大个河南，前前后后有四位宿将，一位王爷干同一件事情，能不互相扯后腿就不错了，还指望他们挡得住叛军？！”


    
“就是，陛下到了今天还不幡然悔悟。居然让宰相和太子一道想办法。那太子殿下，一直觉得宰相大人阻挡了他早日替陛下主持朝政的路。这下，可算是有机会报复回来了！”户部侍郎宇文德向来跟杨国忠一个鼻孔出气，见对方满脸怨恨，立刻顺着其话头大肆数落皇帝陛下的过失。


    
“可不是么？早干什么去了。两年之前，宰相大人就多次提醒过陛下，不可让任何一位节度使掌握了与朝廷匹敌的力量。”御史郑昂今天在朝堂上也被李隆基当面训斥，心里好生不服，“可陛下偏偏不听，总以为宰相大人嫉贤妒能！这回，安禄山反了，又责怪大伙没起到监察之责！”


    
“嗨，陛下，陛下！”翰林学士张渐不忍说皇帝的错处，心中对李隆基也是失望得很。这位已经享国四十多年的太平天子，最初可不是像现在这般昏庸糊涂。从替父夺位到诛杀太平公主余党，再到重手整饬吏治，精兵简政。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干脆果决，有胆有识。


    
唯独中书舍人宋昱，此刻还能体谅大唐天子的心情。摇了摇头，低声道，“唉，大伙还是少说几句吧。这不是做臣子的应该说的话。况且陛下也是被安禄山伤透了心，才变得谁都不敢再相信。如果他把眼下手中仅剩的一点儿兵力与河南各州的地方兵马全部交托给封常清，谁又能保证封常清不是第二个安禄山呢！”


    
“那也不能一兵一卒都不给封常清，反而对毕思琛那个软骨头信任有加！”郑昂对宋昱的乡愿很是不屑，撇着嘴大声反驳。


    
的确，谁也不能保证封常清比安禄山对朝廷更为忠诚。但封常清至少还懂得怎么打仗。没有嫡系部队安西军在手，封常清也未必敢现在就造反。而毕思琛呢，除了会在背后给人下绊子，还会干什么？！当年高仙芝在怛罗斯兵败，其中就有毕某人一半儿责任。去年封常清大胜之余，却止步于葱岭，也是毕思琛跟边令诚两个在他背后捣得鬼！


    
这种心胸狭窄又糊涂愚蠢的东西，陛下不杀了他，已经很是念旧了。居然还指望着他能领兵协助封常清，一道去抵挡安禄山，真是令人笑不出来的笑话！


    
“毕思琛是被封常清用明升暗降的手段，赶出安西军的。陛下用他，自然不是为了抵挡安禄山！”宋昱又摇了摇头，苦笑着点破。“陛下委派荣王为平贼大元帅，又命令哥舒翰从陇右抽调兵马前来拱卫京师。委派郭子仪去抄安禄山的老巢，同时却命令程千里在潞州一带严防死守。无不出于此。至于今日让右相和太子共同主持军国大计，恐怕也是为了互相牵制吧！”


    
闻听此言，众人唯有苦笑。可不是么，谁说皇帝陛下糊涂来着？！经历和安禄山叛乱的这场打击，他已经不敢再相信任何人了啊！包括他自己的亲生儿子，都要明里暗里防着几招！


    
可做皇帝做到这个分上，还有什么味道？！都不如陇右一个富家翁，好歹能享受到一点儿天伦之乐！这样想着，大伙心里对李隆基的不满稍减，转头又开始替杨国忠和在座诸人的前程担心起来。


    
“主，主疑，臣，臣死！”宇文德除了拍马屁之外，终于还有了一点用途。结结巴巴地提醒杨国忠防微杜渐。太极宫里的那位，信任起一个人来，可以由着对方的性子为所欲为。怀疑起一个人来，也不吝断然下狠手。


    
当年他对待京兆尹王鉷、前宰相李林甫，都是信任有加，连李氏子侄受了这两人的侮辱都可以毫不在乎。可一旦他翻了脸，便是雷霆万钧。京兆尹王鉷灭门，李林甫刨棺戮尸。杨国忠这两年所受到的信任，尤在王、李二人当初之上。万一失宠，其结局恐怕……


    
“大人需要及早想办法！”


    
“大人必须让陛下明白，我等对他一片忠心！”


    
其他几个人也幡然醒悟，七嘴八舌向杨国忠示警。杨国忠听得心烦意乱，狠狠地跺了下脚，大声打断，“够了，全是他娘的废话。废话。夏天里边喝凉水，我还不知道其中滋味！！可办法呢，我需要的是办法！解决问题的办法！”


    
众人面面相觑，一瞬间噤若寒蝉。办法，是有。调动京畿内的全部杨氏力量，逼皇帝废太子，从此由杨国忠独揽大权。问题是，杨国忠有这份胆魄和担当么？当初安禄山只身来京，把脖子都送到了他的刀下，他却碍着皇帝的态度，硬是要放虎归山。如今让他把刀尖对向皇帝和太子……


    
注1：北都，太原是李渊起家之地，所以被大唐定为北都。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二章 霓裳 （二 上）


    
“怎么了，都变哑巴了！”众人越是沉默，杨国忠的心情越是烦躁。都是做宰相，为什么别人做得风风光光，自己却总是费力不讨好？别人连任十七八年，怎么胡作非为，都能平安无事。自己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头顶上的天却呼啦一下塌了大半？


    
你说那缺德带冒烟的安禄山想造反就造反是了，找什么借口不好，偏偏又打着“清君侧，诛杨逆”的旗号。朝廷上下还有一大堆不明事理的混蛋跟着响应，说什么宰相处事不当，才导致了今日之祸。狗屁！全都他娘的是闭着眼睛在放狗屁。也不仔细看看，当年是谁，觉得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王忠嗣兵权太盛，硬是以一个捕风捉影的罪名拿下来他，害得一代将星才四十出头便郁郁而终？也不仔细看看，当年是谁以“胡人性直心诚”为借口，一手提拔了安禄山，把范阳、河东、平卢三镇，丝毫不亚于当年王忠嗣的兵力，全部交到了安禄山手里？也不看看当年是谁，冒着被朝野唾骂的危险，一次就批发给了安禄山两百余四品将军的空白告身，使得他能大肆提拔个人亲信死党？也不好好看看，就在去年，安禄山已经被骗到长安软禁起来了，谁却不准动手杀他，还加封他为尚书左仆射以示安慰？


    
你李氏皇族拿着姓安的当宝贝，我姓杨的干着急有什么用？！两年以来，二十多次提醒，都被视为心胸狭隘，嫉贤妒能。他安禄山一连大字都不识几个的粗鄙武夫，即便再快马加鞭地升官，当了骠骑大大将军，封了开国公也就是到了尽头。根本不可能染指三省，自己堂堂一个当朝宰相，又怎会嫉妒于他？


    
越想，杨国忠越觉得憋屈得慌。平心而论，自己在向上爬的过程中，是用了很多见不得人的手段。然而当了宰相之后，可是对得起这碗俸禄。原来李林甫在位时，国库空空荡荡，朝廷年年寅吃卯粮。而自己上任不到两年，便令内外两库重新丰盈，金银玉帛堆积如山。原来李林甫在位时，进士及第的文人，在京师里等上五、六甚至十几年，也未必能补到一个实缺儿。自己上任之后，却只用了短短半年时间，便在地方上替他们找到或开辟了专门的位置。原来李林甫在位时，谁要是敢对他的政令做出半点质疑，都会遭到灭顶之灾。而自己上任之后，却广开言路，即便对当着皇上的面跟自己争执的愚蠢家伙，也能始终以礼相待！


    
是，杨某人出身寒微，读的书少。可杨某人做事用心，待人宽厚啊。为什么这些家伙没胆子骂李林甫，却对待他们宽厚的杨某人反咬一口。为什么他们这些家伙就看不到，杨某人上任这几年来，无时无刻不在替前任宰相擦屁股，补窟窿？！就连削减藩镇兵权这件事，都是为了解决前任留下了的隐患。又何尝有半点是为了私人恩怨？倘若对安禄山的行为视而不见，杨某人放心大胆收他的好处便是了。每年来自范阳的“孝敬”，绝对能让杨某人数得手指头都抽筋！大不了等他造反之时，杨某人这个宰相不当了，跑回四川做大富豪去。杨某人这是何苦来哉，何苦来哉？！


    
悲愤、委屈、孤独，一时间，杨国忠居然陷入了负面情绪当中无法自拔，甚至连心腹爪牙宇文德的献计，都没有听见。


    
“宰相，宰相，其实，舍弟那边……”宇文德迟迟得不到杨国忠的回应，以为对方正在思考自己所现的计策，小心翼翼地补充解释。


    
“你弟弟！”杨国忠终于听到半句话，当即把满腔的怒火全发泄到了宇文德头上，扯过对方的领子，劈头盖脸地骂道：“都到什么时候了，你还不能先忘了替你那弟弟讨要好处？万一安禄山真的打进长安来，大唐就彻底完蛋了。即便现在给你那弟弟讨到冠军大将军的封号，也不过一场空欢喜。没等送到西域去，黄花菜早都凉了！”


    
宇文德根本没机会解释，被骂了个狗血喷头。好不容易等到杨国忠骂累了，才喃喃地开口，“宰相，宰相……”


    
“滚出去，老子今天不想再看到你这废物！”杨国忠恨恨地丢下宇文德，大声喝令。


    
宇文德身子骨本来就被怎么结实，被杨国忠用力一推，立刻摔了个滚地葫芦。“宰相，属下可全是为你考虑啊……”受不了这份委屈，他号啕大哭。鼻涕眼泪抹了满脸。


    
“我把你这个吃糠的货！”杨国忠愈发烦躁，顾不得自家形象，冲上前，用脚对着宇文德的胸口猛踢，“号什么号，老子还没死呢。滚，再不滚别怪我不念当年旧情！”


    
接连踢了几脚，才被郑昂、张渐等人抱住了腰。宇文德的嘴角处已经冒了血，躺在地上直哼哼。中书舍人见此，心中十分不忍。走上前，一边搀扶起宇文德，一边低声说道：“大人何必如此。宇文侍郎刚才所献的之计，虽然稍嫌粗陋，仔细想想，却未必没有可取之处。”


    
杨国忠根本听不进去，竖起眼睛，把发泄的目标又对准宋昱，“就是提拔他弟弟么？对了，还有你弟弟宋武。都是刚刚立了大功的。该加官进爵。说罢，是做正三品冠军大将军，还是做什么天马大都督，我明天就替他们向陛下讨封！”


    
宋昱虽然经常在朝堂上与杨国忠唱和，地位却远在其他杨系官员之上，平素并不怎么畏惧杨国忠的虎威。笑了笑，非常耐心地反问道：“大人刚才恐怕是没听见宇文侍郎说什么吧？他可不是为了自家弟弟讨要什么赏赐。而是建议您从西域调人回来，壮大拱卫京师的力量！”


    
“从西域调人？”杨国忠愣了愣，脸上涌起几分歉然。他知道自己这回真的错怪了宇文德，却不肯当面道歉。摇了下头，冷笑道：“不还是废话么？你们两个的弟弟，还有那个王洵，的确骁勇善战。可大宛距离长安有几千里路，等他们回来护驾，长安城早就不知道被攻破了多少回了！”


    
“那可不，不一定！”宇文德借着宋昱的搀扶站起身，瓮声瓮气地反驳。


    
“你这……”见平素极为窝囊的宇文德居然也敢顶撞自己，杨国忠本能地想要痛骂。看到了对方嘴角上的血渍，心中又登时觉得一软。“你这厮，说话也不说清楚些。我最近急得耳朵都背了，根本没听清楚你说什么？来人，赶紧去太医院请个郎中过来！”


    
后半句话，已经是冲着门外。当值的侍卫大声响应，宇文德却苦笑着摆手，“不，不必了，传，传扬出去，对大人影响不好。属下待会儿自己找个郎中，私下看看就行了。没什么大事儿！”


    
他越是顾全大局，杨国忠越觉得心里头过意不去。先命人叫回了去请郎中的侍卫，然后亲自搀扶起宇文德，柔声安慰道：“真的没事儿？其实到了这种地步，杨某已经是债多不愁？何必在乎别人说些什么？”


    
“越是这样，大人不能被外边看出方寸已乱。否则，我等都没好结果！”宇文德平时窝窝囊囊，关键时刻，还真有些超人的见识。笑了笑，低声劝谏，“宇文德这身富贵，都是大人赏的，所以不在乎替大人分担一些烦恼。但是大人，却必须镇定下来，哪怕是心里头再乱，也要面不改色！”


    
“是，是！我听你的。你坐下说话！”杨国忠心中愈发感动，搀扶着宇文德，将其强按到自己的座位上。


    
宇文德却不敢坐，挣扎着起身避让。杨国忠用一只手便按定了他，另外一只手冲众人摇摆，“都坐下说话吧。杨某刚才失态了，大伙别往心里头去。目前这情形，咱们必须齐心协力，把大局先稳定下来。然后再从长计议其他！”


    
“首先，要拿西域之事做文章！”宇文德挣扎了几下没挣动，只好做了半边屁股，“如今外边的人都说大人为相以来，毫无建树。舍弟等人在西域之功摆出来，刚好可以打他们的脸！”


    
“西域之功？”杨国忠又开始发晕。自打听闻安禄山造反以来，他就没关注过其他事情。早就把西北传来的捷报忘得一干二净。


    
“宇文侍郎说的是两个多月前，大宛都督府与大食东征军在铁门关下鏖战，杀敌数万，再度替收复洛那、姑墨两州之事！”受到宇文德的启发，中书舍人宋昱的思路也活跃起来，走到杨国忠近前，笑着提醒。


    
洛那、姑墨两州，是高宗时代大唐对忽伦和怛没二城的称呼。杨国忠先前所提的天马都督府，辖地也在这一线。此刻经宋武提醒，他终于想了起来，皱了下眉头，低声追问，“你们是说，让杨某拿大宛都督府的战绩说事儿么？都这个时候了，朝廷哪有心思给他们论功行赏？”


    
“越是此时，越要大张旗鼓地宣扬这场胜利。毕竟，这两年来，无论是安西军的功业，还是大宛都督府的战绩，都离不开您在背后支持。”


    
到底是文人，宋昱就是会说。几句话，便将王洵等人血战之功，全送到了杨国忠头上。杨国忠却有几分自知之明，讪讪地笑了笑，低声道，“某家哪曾有什么功劳。这两年为了补国库上的窟窿，一文钱都没拨给安西军过。连西进的军资，都是封常清从地方上自行筹集的。”


    
“可大人您给了封常清自筹军资的权力。也力排众议，启用了王明允和舍弟等青年才俊！”宋昱笑了笑，继续说道。“这不是功劳是什么？自从武后当政那时算起，哪位宰相在任上，能让咱们大唐的旗帜，重新又插到那么远的地方？！”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二章 霓裳 （二 下）


    
自打武则天废子夺位之时起，大唐朝廷便内乱不断。勋臣名将纷纷冤死，领土也不住向东收缩。把太宗、高宗两代费尽无数心血拿下来的西域各地，一个接一个的丢给了远道而来大食人。


    
这种颓势直到当今天子即位之后，才得到了初步遏制。但是也仅仅是初步遏制而已，重新振作起来的大唐，兵威与影响力都跟永徽年间不可同日而语。三年前，更是在怛罗斯河畔被大食人打了个落花流水，追随高仙芝出征的近四万将士，活着回到疏勒的甚至不足三千。


    
只有杨国忠，在取代了李林甫后，大幅度放权给安西、河西两大藩镇，令两大边军重新恢复了往日声势。只有杨国忠，“力排众议”提拔了宇文至、宋武、王洵等年青将领，让大唐战旗再度插到了葱岭之外。你说他是任人唯亲也好，歪打正着也罢，大宛都督府横扫药刹水两岸，却是不可辩驳的事实。更甭说当年弃大唐而去的那些西域地方诸侯，如今居然一个个哭着喊着要求重新供天朝驱策了！


    
可以说，如果没有安禄山和史思明的叛乱，仅仅是重开大宛都督府，收柘折、俱战提二城回归版图这两件事，就足以让杨国忠在大唐国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况且这仅仅只是个开局，按照王洵等人目前的发展势头，说不定哪天连疾陵州都能给收复回来！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杨国忠的名声就可以直追贞观年间的长孙无忌，即便稍逊其后，至少不会比房玄龄、杜如晦两个差许多。


    
然而偏偏安禄山早不造反，晚不造反，就选这个当口造了反。如今再提这些功劳还有什么用？朝野上下谁人肯听？！“陛下，陛下年事已高，最近，最近有些健忘！”杨国忠叹了口气，幽幽地回应。声音中带着无法掩饰的失落。


    
“宋某以为不然！”宋昱见杨国忠还是领悟不到关键所在，干脆直接把话题挑明，“越是此刻，杨相越应该高调褒奖大宛都督府将士。第一，可以让外边的人看见，我等处变不惊，还能掌控住局势。第二，可以让陛下想起来，这几年，是谁在兢兢业业替他开疆拓土。第三，也让某些人知道，杨相手中还有更多的棋子未用，做事时有所忌惮。第四……”


    
“行了，你说这些，我都明白！”杨国忠摇了摇头，用一连串苦笑打断了宋昱的长篇大论。“可这些，都是远水啊！咱们眼下，眼下已经是大火烧到了眉毛！”


    
“远水毕竟也是水。只要能调度得当，亦可收到奇效！至少，这水是咱们自己的。”宋昱笑了笑，仿佛已经有成竹在胸。


    
眼下让杨国忠最为尴尬的事情是，其手中没有一支强大的军力可以作为依仗。飞龙禁卫俨然已经成了高力士老太监的私兵，左右龙武军大将军陈玄礼，又暗中跟太子眉来眼去。一旦哪天这两伙人勾结起来，真的想拿杨国忠的人头去平息安禄山的愤怒，杨系一派官员基本上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为了避免这种极端情况的发生，杨国忠未雨绸缪。一边派遣心腹将领杜乾运以拱卫长安为名，在长安城附近广募无赖少年入伍。一边奏请李隆基，调哥舒翰及其麾下的河西兵马入卫。但这两支力量，一支仓卒组建，短时间根本无法形成战斗力。另外一支，则需要看哥舒翰本人的态度和心情了。


    
在宋昱看来，哥舒翰这家伙如今有重病在身，对河西军的掌控力大不如从前。并且参照其以往的经历，这家伙人品也未必靠得住。当年四镇节度使王忠嗣一手将哥舒翰从名不见经传的小校，提拔为河西节度副使，对其可谓有再造之恩。然而在王玄嗣被李林甫诬陷谋反之际，哥舒翰却根本不愿出钱出力营救。反而振振有词地说什么，“若直道尚存，王公必不冤死。如其将丧，多赂何为”，结果王忠嗣前脚被贬，后脚哥舒翰便取代了他陇右节度使的职位。


    
杨国忠心里对哥舒翰人品，也不太有把握。却不相信自家还有更好的选择。“眼下西域那边，早就是大雪封路，军令根本送不过去。信使至少明年开春才能抵达大宛。而令弟和那个王明允带兵赶回来，路上又是几千里……”


    
“只要他们有个态度即可！”宇文德不肯让宋昱一再瓜分自己的功劳，咬牙切齿地插嘴。“大唐，大唐东边已经反了一支兵马了。再也承受不起另外一支虎狼之师！”


    
“住嘴！”杨国忠勃然大怒，“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话么？嘴上有个把门的。”


    
“我只是说，让别人感到威胁。又不是真的劝大人谋逆！”宇文德擦了下嘴角上的血迹，对杨国忠的谨小慎微倍感失望。“咱们大唐，如今能打的精兵，也就是叛军、河西、安西、大宛这四支了。叛军就不用说了，河西军要看哥舒翰的心情，安西军在封常清那死榆木头的掌控下，必然是只肯效忠朝廷。大宛军人数虽然少了些，可战绩在那摆着！两位带兵的重将，又是属下跟宋大人的亲兄弟。只要您说这支兵马唯独您马首是瞻，谁敢赌一赌他们不是您的嫡系？！”


    
这几句话，可是全说道点子上了。不由得杨国忠不怦然心动。他跟大宛都督王洵没什么交情，可也没什么私怨。如果脸皮厚一些，把破格提拔他的事情也算在自家头上的话，还可以说对其有过‘知遇之恩’。至于宇文至，当年就做过杨府爪牙朱七的小跟班儿。还有宋武，他能有目前的成就，也跟杨家的照顾分不开。至少，他哥哥宋昱如今跟杨家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大张旗鼓炫耀他们的战功，提拔他们，每个人都授予显职显爵，倒也不算什么难事！”一想到对方的确有用，杨国忠的小贩子性格，就立刻又暴露无遗。“当年李林甫和王鉷联手发难的那回，杨某，杨某的确有疏忽之处，没能照顾到令弟。如今，如今又要让他替杨某奔走，恐怕，恐怕……”


    
“舍弟只求光大宇文家，不会对过去的事情斤斤计较。况且那次，大人也给了宇文家足够的补偿！”提到过去的事情，宇文德立刻替自家弟弟表态。“只是，假若大人想让外界以为大宛都督府的确归大人所掌握……”


    
“我懂，我懂！”杨国忠知道宇文德想借机讨取些好处，笑着点头，“都是实实在在的战功，只是最近事情多，才把褒奖的事情给拖了下来。重设天马都督府有点难度，不过大宛都督府下面，设一个兵马使，一个副都督，应该不成问题。王明允因为其家世的缘故，甚得陛下赏识。所立下的功劳又是实打实，根本无可挑剔。杨某暂且无法以他人取而代之，只能用厚恩笼络。他已经是三品将军了，加一等，为怀化大将军，封侯。官职和爵位依旧比你们两个的弟弟高一些，请二位体谅杨某的难处！”


    
这已经是公开将国家官爵作为私人货物抛售了，众人却习以为常。纷纷起身，向宋昱和宇文德二人道贺。宋昱和宇文德本意可不止是为了给自家兄弟讨好处，先拱着四下回了一圈礼，然后分别说道：“他们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宰相大人的赏识。日后必然会全心全意供大人驱策！”


    
“舍弟那个人，向来知恩图报。大人如果能重金征募死士，顶风冒雪将军令送到大宛。他肯定会星夜赶回长安替大人效力！”


    
“关键是怎么往回赶！”提起长安跟大宛之间的距离，杨国忠脸上的笑容顷刻消失不见，“倘若让安禄山进了长安，什么功名富贵，都变成了过眼云烟！”


    
“急调将，缓调兵！”又是宋昱，以一句话，解决了杨国忠的所有难题。“封常清之所以挡不住安禄山，处处受人擎肘仅为其中原因之一。另外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他几乎独自一人在对抗整个安家军，身边连个帮忙的都没有！如今他退到了渑池一带，收拢残兵，更需要有得力部将前去帮衬。而杜大人那边，也急需一位既能练兵，又会打仗的帮手！”


    
“你是说，让他们几个先赶回来，让大军缓缓而行？！”杨国忠皱着眉头，仔细品味宋昱话中的内涵。不得不承认，这主意非常高明。把宇文至和宋武安插到封常清和高仙芝麾下，至少能保证封常清和高仙芝二人，无法完全倒向太子那边。而王洵当年在白马堡中，便曾经协助过陈玄礼训练飞龙禁卫。无论是看在其于飞龙禁卫中间的人望上面，还是看在其本人的能力上面，都应该调到长安附近委以重任。


    
“那支兵马，走得紧点慢点无所谓。不直接去面对叛军更好！”宋昱点点头，嘴角浮现了一丝冷笑。


    
眼下叛军势头正盛，当然不能拿潜在的嫡系去消耗。先让封常清、高仙芝麾下的残兵，还有哥舒翰的河西军顶一阵。最好把陈玄礼及其麾下的左右龙武军也调到前线去。等他们将叛军的锐气消耗的差不多了，才是大宛军走上战场的最佳时机……


    
道理显而易见，杨国忠已经不需要别人再提醒。从渑池、潼关到灞上，层层布防。越是跟自己关系近的兵马，越要放到最后。不信安禄山麾下那二十万虎狼之师，在突破了崤山、弘农两道防线之后，还有力气于潼关之下，跟哥舒翰所部的河西精锐，拼个你死我活！更不信叛军拼残了哥舒翰之后，还能打到长安城外！


    
即便真的到了那一步，恐怕至少也是明年夏天之后的事情了。届时自己将从安西、大宛一线赶回来的生力军投入战场，定然能力挽天河！


    
一旦有了整体方略，细节问题上事情，就很容易解决了。当晚，杨国忠跟几个心腹商讨了大半夜，一鼓作气将所有可能出现的麻烦理顺，抹平，直到丑时三刻，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内宅安歇。


    
他为人贪财好色，对待自己落魄之时娶的妻子裴柔，却是极为尊重。通常处理完了公务，都会到妻子这边小坐一会儿，或者陪着对方聊聊家常，或者就在妻子处安歇，重温当年的恩爱。


    
今夜解决了一桩燃眉之急，杨国忠心情大悦，遣走了客人后，便直奔妻子的卧房。裴氏的房间内依旧给他留着灯。女人耳朵灵，听见门外熟悉的脚步声，揉了揉依旧满是鱼尾纹的眼角，在侍女的搀扶下，披衣迎到了门口。


    
“怎么还不睡，不是跟你说过，不要等我么？”杨国忠心里十分感动，伸出手去，推开侍女，亲自扶住妻子的胳膊。“注意点儿身体，家里头的事情，还得全靠你做主呢！”


    
“我不累。孩子们都孝顺，其他人也都知道进退！”裴柔温顺地笑了笑，顺势将头靠上杨国忠的胳膊。


    
落魄时，她没有嫌弃过他是市井无赖。发达时，他也没嫌弃过她曾经为娼。夫妇二人互相依偎着，絮絮叨叨，将家里外头的事情互相重述。不为了对方替自己拿主意，只为了体味其中的温馨。


    
当睡意渐渐袭上眼皮的时候，杨国忠隐约听到妻子在问，“大郎，咱们何必费力不讨好地替李家操心呢？回成都去吧，谁想当宰相让谁当去！反正你尝过其中滋味了，除了受苦受累之外，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


    
“这……”杨国忠身体猛然一僵，旋即被疲倦给充满。“是啊，谁稀罕这费力不讨好的差事！”凭着本心，他喃喃回应。“早知道是这样，我才不拼着命往这个位置上爬呢！”


    
“既然没意思，就早点儿辞了吧！咱们回成都去，山高路远，估计安禄山一时半会儿到不了那！”


    
“嗯！回，回成都去！明天，明天我就跟陛下去说。回，回去！老子，老子撂挑子了！撂了！看，看谁，谁他奶奶的着，着急！”杨国忠断断续续地回应，说话的声音渐渐被鼾声取代。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二章 霓裳 （三 上）


    
第二天早晨，杨国忠便将半夜时对老妻做出的承诺忘了个一干二净。重新抖擞起精神，投入到与政敌们的较量当中。


    
大宛都督王洵与大食东征军鏖战西域，大捷。一役斩杀敌军万余，俘获数万，擒上将二十三人，阵斩四十八。大食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丢袍弃马，混在乱军中才逃得了一条狗命。王师趁势南下，破西域重镇铁门关、忽伦和怛墨两城不战而下。洛那、姑墨二州土地，尽数重归大唐版图……


    
经过翰林学士张渐的润色，大宛都督府将士的功绩，愈发显得光彩夺目。群臣闻听，精神无不为之一振。就连坐在龙椅上满脸抑郁的大唐天子李隆基，也忍不住长身而起，连声叫好。


    
“好，好，真不愧是开国侯王相如的子孙！朕没看错了他。”连续在噩耗中沉浸了一个半月，李隆基难得高兴了一回。满是皱纹的面孔上，透出病态的红晕。“快，逞上来，把所有战报都给朕逞上来。元一，你给朕一份接一份的念，朕必须听此战的详细经过！”


    
“诺！”杨国忠的和高力士齐声答应，一个得意洋洋，一个眉头紧皱。战报其实已经送达兵部有些时日了，只是杨国忠一直没心思将其上报与皇帝陛下。其他一些知情者也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主动选择了沉默。


    
但此刻没人会留意战报抵达长安的具体日期。大唐朝野太需要一场胜利来振作士气了，哪怕这场胜利发生于两个多月前，距离在数千里之外。


    
大食国虽然为化外蛮夷，但也算得上兵强马壮。三年多以前还在怛罗斯河畔击败过安西军。可如今，几个青年才俊带着数百护卫，就替安西军洗雪了前耻。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大唐国力犹在，国运亦如日中天！所谓安禄山和史思明二人的叛乱，不过是疥癣之疾。甭看叛军眼下势如破竹，那只是打了朝廷一个措手不及。一旦朝廷能缓过这口气来，从几大边镇遣精兵，调良将，很快就能将叛贼尽数擒献于阙下！


    
“……末将本欲率军趁势南下，直捣迦不罗。奈何天气骤然转冷，大雪封路。而药刹水沿岸各城，人心初定，无一日不可无兵马驻守。只好暂且回到柘折城内休整，养精蓄锐。以待来年开春，为安西军先导！”王洵送往兵部的奏报，倒是也得非常实在。既没有过分夸大自己的战功，也点出了目前大宛都督府所面临的几个主要困难。兵力、天气、后援……


    
如果安禄山不在这个节骨眼儿上造反就好了！听完了高力士那抑扬顿挫的朗诵，包括几个对大宛都督府另眼相看的人，或多或少，心中都油然涌起了一股遗憾。整整一年啊，封常清在兵部，跟武将们筹划整整一年。几乎已经万事俱备了，却忽然在肚子上被叛军捅了一刀！


    
一个大宛都督府，数千兵马，就能击败整个大食东征军！整个安西军如果倾巢西进的话，战果将会是什么样子？！恐怕非但能将永徽年间的国土尽数恢复，一直将兵锋推到大食王都，将其犁庭扫穴都说不定！


    
错失良机，错失良机……。等到下一次大食国内外交困的时候，还不知道要等多少年？群臣们越想越郁闷，简直恨不得化身为传说中的剑侠，千里飞剑，斩下安禄山、史思明这两个狼心狗肺的恶贼脑袋。（注1）


    
唯一丝毫都不感到遗憾的就是李隆基，他还沉浸在大胜的喜悦之中，信手拍打着御案，连声赞叹，“好，好，好，朕没看错人，朕当年第一眼看到此子，便知道他是我大唐的一匹千里驹！”


    
“父皇这回，可是真的老了！”看到李隆基如痴如狂的模样，受命与杨国忠一道处理朝政的太子李亨忍不住在心中感慨。


    
父慈子孝这种东西，在帝王家向来是不存在的。特别面对着李隆基这种长寿且多疑的父皇。在十七年的漫长储君生涯里，李亨几乎每天都活在忧虑和恐惧当中。他不能一点也不过问朝政，否则会被视为不务正业。但是他也不能过多过问朝政，否则会被视为图谋不轨。他不能一点儿也不跟群臣交往，否则会被视为无德寡助。但也不能过多与群臣交往，否则会被视为结党营私。他不能公开的赞赏某个人，也不能公开地贬低某个人。否则都会给对方或者自己带来不测之灾。他甚至连在生母的忌日哭几声的权力都没有，否则一旦被有心人记录下来，到父亲那边借题发挥……


    
有时候，太子李亨甚至羡慕自己那些才能和智慧都很普通的兄弟，至少他们能活得自在一些。但是他又不得不时刻保持着警醒，以免真的有一位兄弟比自己更得父亲的宠爱。毕竟太子这个位置，一登上去，就再也无法平安退下来。否则，结局必然会凄凉无比。


    
好在他的一众已经成年的兄弟们，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表现得比他更为出色。这些皇子们或者有能力没野心，或者有野心没能力。唯一一个既有能力，又有野心的荣王琬，又因为在河南战场毫无建树，彻底失去了父亲的信任。闻听洛阳被叛军攻破消息的当夜，李亨坐在太子府大堂中，整整一夜没有睡。外界都传说他心忧国事，辗转无寐。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当时的心情是何等的悲喜交加。


    
悲的是，在年迈的父亲手里，大唐国势已经糜烂到了如此地步！而喜的却是，荣王琬从此再也不可能威胁到自己的储君之位。


    
储君，一储就储了十七年的储君，即便是一堆最耐储的蔓菁，也储成灰渣子了！但是只要父亲还在位一天，他就必须继续耐心地储下去。哪怕心里头有多少雄图伟略在燃烧，烧得全身血液骨髓都近于干涸。


    
“……立刻将大宛军的战绩刊刻成邸报，昭告天下。朕要让天下人看看，我大唐到底还有没有善战之将！”御案后的老家伙终于结束了他的长篇大论，太子李亨也迅速回过神来，装出一副正在虚心学习的模样。


    
“臣遵旨！”中书舍人宋昱上前领命。声音喊得无比响亮。


    
大唐天子李隆基迅速看了看他，皱着眉头说道：“这份战报里提及的宋武，是你的弟弟吧。朕隐约还记得他！”


    
“回陛下，臣的胞弟宋武，亦时刻感念着陛下当年的教诲之恩。所以才每战必前，奋不顾身！”中书舍人宋昱非常善祷善颂，弓下身子，朗声回应。


    
“好，好，年少有为。你们兄弟两个都年少有为！”李隆基被拍得很舒服，对着宋昱连连点头。“这样的少年才俊，朕不会亏待他们。杨卿，你可想过朕该给他们什么赏赐？”


    
“谢陛下厚爱，为陛下做事乃微臣和舍弟分内之事，不敢居功！”抢在杨国忠回应之前，宋昱又赶紧表态。


    
他越是这样，大唐天子李隆基越觉得其忠心可嘉。摆了摆手，笑着道：“哎！哪有立了大功却不给封赏的道理？！那让朕以后拿什么去激励其他将士！要赏，全部重奖，以鼓励我大唐将士为国效命之心。”


    
“臣遵旨！”看到火候已经差不多了，杨国忠闪身出列，接替了宋昱的工作。“王明允春天时才实授的大宛都督，不宜提拔过速。臣以为，陛下可以增其爵禄，以示荣宠！至于宇文至、宋武两位将军，这几年一直与王明允将军并肩作战，劳苦功高，宜……”


    
“都要授以显赫职位。现在乃非常之期，只有重奖有军功者，才能令将士们为我大唐效死力。”李隆基正在兴头上，根本没耐心听杨国忠把话说完。“包括王明允，也要继续提拔。难道春天的时，朕封他的大宛都督之职，是白给的么。若是有人今天替朕杀了田承嗣，朕酬了他的功，明天朕就不需要他继续追杀安禄山了么？”（注2）


    
“臣，尊旨！”杨国忠没想到事情进行得比自己预计还顺利，又惊又喜，拱手领命。


    
李隆基却觉得不放心，略加思索，继续说道：“王明允这么善战，又这么年青，只做一个大宛都督，的确屈才了。封常清如今戴罪立功，不宜再兼任安西都护府大都督之外的其他职务了。这安西节度府支度使的实职，就授予王明允吧！”


    
一语说出，满朝文武皆惊。节度府支度使，负责掌管大军粮饷辎重，权力仅次于节度使。按照惯例，这个职位通常由节度使本人兼任，或者由节度副使暂领。李隆基把支度使的职位给了王洵，又特地点出了封常清戴罪立功的身份，实际上等于变相指明了，准备让王洵做安西节度使的第一顺位接任者。


    
这个封赏，的确有些太重了！也彻底打乱了杨国忠事先从西域调兵回京师的谋划。因此，非但太子李亨和高力士陆续出言奉劝李隆基施恩切忌过厚，杨系官员，也纷纷开口，认为以长久计，不宜将少年人一下子捧得太高，以免其日后强极而折。


    
不到二十岁就实授节度副使，的确有拔苗助长之嫌。李隆基心情好时，非常乐于听从臣子们的忠谏。思索了片刻，点头收回成命，“也罢，朕亦不希望他日后真的赏无可赏。安西节度府支度使还是由封常清自己兼着，待朕心中有了更合适人选再任命。新设的安西采访使一职，便实授于王明允吧！至于爵位，他曾祖那一辈是开国侯，朕亦封其为郡侯。希望他能像其曾祖一样，为大唐鞠躬尽瘁。”（注3）


    
注1：唐代民间，已经有剑侠故事流传。据说能千里飞剑，追杀敌人，取其首级。


    
注2：田承嗣。安禄山麾下悍将，骁勇善战，为人奸诈。晚唐藩镇割据的始作俑者。


    
注3：采访使，是安史之乱前后，大唐新设的职位。兼管军民，地位仅次于正副节度使。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二章 霓裳 （三 下）


    
采访使全称为采访处置使，初设于开元二十二年，负责监督地方官员、纠正刑狱。开始时并没有领兵之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采访使的权力越来越大，官员们对这个位置的争夺也越来越剧烈。在很多军镇，往往节度使会用尽各种手段，亲自兼任采访使一职。如安禄山，早在天宝九年，就通过贿赂李林甫以重金，兼领了河北采访使。


    
之后其他各镇节度纷纷派人入京活动，李林甫不好厚此薄彼，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几大节镇都兼了采访处置使，导致这个职位彻底名存实亡。待到了渔阳笳鼓声起，朝廷才猛然醒悟到，是中枢失去对边镇百官监察之权，才导致安禄山和史思明二人的势力一路坐大。故而，下旨重新将采访使一职从节度使手中剖离出来，归为中央直属。


    
前后经历了这番波折，如今的采访使之职，已经与当年初设时截然不同。非但有权监察地方官吏，越过节度使，直接向中央递送奏折。还可以根据地方上的实际防务情况，招募青壮进行训练，以备不时之需。


    
总之，这个职位级别不算太高，权力却非常实在，及其适合王洵这种深得皇帝宠信的后起之秀。群臣们本来还觉得封赏过重，但看到御案后那张充斥着病态红晕的面孔，忍了忍，纷纷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


    
杨国忠暗自得意，偷偷地向自家党羽使了个眼色。立即，朝堂上阿谀奉承之词大盛，官员们以御史郑昂为首，纷纷开口赞叹皇帝陛下英明神武，处事公道得当。


    
李隆基心里很是受用，挥了挥手，非常大方地放权，“至于其他几人的官职，你等下去拟个章程吧。越是值此艰难时刻，也要厚待肯为国出力者，莫寒了将士们的心！”


    
“陛下圣明！”


    
“陛下高瞻远瞩！”


    
四下里又响起了一片颂扬之声。特别是杨国忠一系的官员，个个挺胸抬头，扬眉吐气。两相对照，太子李亨以及平素跟他走得近的几位官员，脸上的表情便有些尴尬了。杨国忠一大早上突然把西域战事情况提出来，肯定暗藏着什么不良居心。大伙即便一时瞧不破，至少也应该本着“凡对手赞成的事情，我方必要阻挠”的态度运作，才不至于令局面越来越被动。


    
可皇帝陛下难得高兴一回，他们实在不该也不敢怫了圣意。正急得百爪挠心之际，又听中书舍人宋昱朗声奏道：“陛下厚待之恩，臣与臣弟纵粉身碎骨，也难以回报其中万一。眼下渔阳贼势头猖狂，臣愿意为臣弟请缨，调往河南战场，与各路反贼一决雌雄。”


    
“微臣亦愿意保举臣弟，去河南战场为国杀贼！”宇文德紧随宋昱身后，向皇帝陛下大表忠心。


    
“嗯……”李隆基微笑着沉吟，目光中流露出几分嘉许。自打封常清连战皆北的消息传回长安之后，那些平素里飞扬跋扈的将领们装病的装病，告老的告老，个个畏敌如虎。即便是哥舒翰这种百战之身，在奉命去组织潼关防线时，也是形容枯槁，仿佛随时都会病死的模样。这令大唐天子李隆基很失望，觉得自己平素非但信任错了人，而且连识别贤愚的眼光也没有了。唯独今天，事实再度证明，他还是当年那个见识高远，目光独到的李三郎！


    
见李隆基心意松动，杨国忠决定趁热打铁，“陛下，微臣窃以为，河南各地承平日久。不但缺乏耐战之兵，亦缺乏堪战之将。所以日前才被贼人侥幸得了先手！若是能从西域调些少壮将领过去，非但可以充实高、封两为将军麾下的力量，而且能借助他们的大胜之威，激励我军士气。”


    
“右相之言极是！臣附议。”


    
“臣亦以为右相之言极有道理！”


    
几名平素就跟杨国忠眉来眼去的官员，纷纷开口帮腔，认为杨国忠分析得恰如其分。


    
其他各派系官员虽然不喜欢杨国忠的为人与做派，心里却也明白，封常清等人之所以在河南前线被安禄山打得溃不成军，除了士卒皆为临时招募之外，其中一个很大原因便是，封常清的左膀右臂此刻都留在安西准备对付大食人，导致他猛虎难敌群狼。因此谁也不便开口反对，低下头，静静地等着皇帝陛下的决定。


    
见事态再发展下去，杨国忠一伙就要如愿以偿，太子李亨终于按捺不住。轻轻咳嗽了一声，缓步出列，“儿臣以为，右相之言大谬。宋武和宇文至两位将军虽然勇猛，但毕竟远在数千里之外。即便奉命东返，恐怕也是远水难解近渴。况且西域各地初定，急需忠臣良将坐镇。若是陛下将宋武和宇文将军抽调回来，大宛都督王洵必然孤掌难鸣。万一被大食人寻到可乘之机，将士们的血可就白流了！”


    
“嗯……，皇儿的话，很有道理！杨卿和宋卿的话，亦是老城谋国之言。”已经过了古稀之岁的李隆基，远不如其年青时果断。看了看太子李亨，又看了看杨国忠等人，一时间，居然说出了句模棱两可的结论。


    
两方都有道理，等同于两方都没道理。众臣子心里嘀咕，嘴巴上却不敢表达出半分不屑。李隆基自己也很快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又笑了笑，缓缓地说道：“前日不是有消息说，大食国正在内乱当中么？既然是内乱，想必暂时无力图谋西域。留几个守成之将在那边，把几个少年才俊先调回中原来，其实未尝不可！”


    
“陛下圣明。臣正是考虑到此点，才敢建议陛下从安西军抽调兵马……”杨国忠立刻躬身，称赞李隆基深谋远虑。


    
话才说了一半儿，却又被李隆基笑着打断，“不急，杨卿太心急了。朕的话还没说完呢！西域那边，八月就开始下雪。到了九十月份，道路基本上已经无法通行。想调大宛都护府的精兵回来，恐怕不易！”


    
这回，没人再敢接他的茬了。因为谁也不知道年迈的皇帝陛下，此刻肚子里究竟打的是什么主意。李隆基见群臣都做洗耳恭听状，换了几口气，又斟酌着说道：“但从长安到疏勒，多派几波人去传令的话，应该还是能把军令传到的。把李嗣业、段秀实、周啸风、李元钦等人先速速召回来吧，朕不能干看着乱军日日坐大。待他们都赶回来了，想必高仙芝和封常清两个也没有了继续按兵不动的借口！”


    
“臣，遵旨！”杨国忠等人躬身领命，倒退着走回自己的位置。把安西军的宿将招回来与高仙芝、封常清等人一道对付贼军，的确是一步好棋。但责怪高、封二人按兵不动，则有些过于严苛了。从虎牢关一路败到弘农，官军已经呈现了崩溃的迹象。若不是封常清处置得当，及时收拢了大部分残兵败将归队，此刻叛贼的旗帜早就插到潼关之下了。


    
然而没有涉及到自身利益，谁也不会冒着被皇帝处分的风险，替封常清辩解。谁让他当初为了宽慰皇帝陛下的心思，把话说得那么满呢。什么数月之内，必献安禄山人头于阙下。什么虎牢乃金池汤城，叛军必将铩羽而归。也不想想，中原各地的驻军，有几成满额？一年到头训练过几天？！结果呢，一世英名，全毁在河南战场了不是？！连当年提着脑袋换回来的官爵，都变成了暂摄，随时都会因为表现不佳而被剥夺。


    
“没遇到对手之前，个个都号称骁勇善战！”李隆基却依旧觉得气不顺，脸色由兴奋迅速转向恼怒，“平素虚报战功，贪污军饷，也就算了。朕知道他们日子过得清苦，不跟他们计较。该到替朕效力之时，却一个个畏敌如虎。还不如几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有胆色。那王明允当初请命出巡，身边不也只有六百多临时拼凑起来的兵马么？怎么就能替朕横扫整个药刹水。若是非要兵强马壮，器械粮草无忧才会打仗，朕自己去就是了，要尔等何用？”


    
他越说越失望，越说越生气，愈发觉得高仙芝和封常清等人行止可疑。太子李亨从来没胆子对父亲直言勇谏，杨国忠亦不是个有担当的宰相，至于高力士，因为边令诚被赶出安西军的缘故，跟封常清之间的关系大不如前，也懒得替其出头。一时间，高、封二人的形象迅速坠落，从百战名将，直接变成了既没有能力，也没有勇气的懦夫与废物。


    
“下旨给高仙芝、封常清。让他十日之内，必须对叛军做出有效反击。否则，休怪朕不念旧情！”在众人都保持沉默的情况下，大唐天子李隆基终于走向了极端，“传令哥舒翰，整军备战，一旦发现有人敢与安禄山暗通款曲，准他主动出击，无论是那个，都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杀了再说！朕许他先斩后奏之权！”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二章 霓裳 （四 上）


    
“下旨给郭子仪，命他在本月之内，必须拿下井陉关。趁安禄山、史思明两贼无暇北顾之机，一举拿下他们的老巢！”


    
“下旨给河北各地从贼官员，朕知道他们先前是被逼无奈，准许他们戴罪立功。凡向王师献城归降者，皆既往不咎。如果属吏能杀其官长献城，朕则以其官长原职授之。如有人能擒拿安禄山、史思明二人的死党或者家眷，皆封侯！”


    
“下旨给山南东道和淮南道治下各州郡，着令地方官员自组团练防贼。如再有闻贼兵旗鼓而先逃者，定斩不赦！”


    
“下旨给程千里……”


    
“下旨给边令诚……”


    
空旷冰冷的金銮殿上，李隆基的咆哮在四下回荡。


    
“乱命，全是乱命，这不是把前线将士和地方官员们往叛贼那边逼么？”太子太傅陈希烈不忍心看皇帝陛下继续胡折腾，侧过头，偷偷给杨国忠使眼色。杨国忠却眼观鼻，鼻观心，根本不肯舍身往李隆基的刀尖上撞！


    
“果然是既没宰相之才干，又没宰相之担当！”反复几次暗示都没得到回应，陈希烈心中暗自叹气。当年老左相贺知章点评朝中人物，曾经亲口说过，李林甫有宰相之才，没宰相之德，所以必然会给其继任者留下一堆难以收拾的烂摊子。而杨国忠，则是‘既没宰相之才，又没宰相之德！’一旦身居高位，必然给大唐带来灾难。


    
当时陈希烈正跟杨国忠交好，还偷偷笑过贺知章是“自家失意肚子里犯酸”，如今回想起来，贺老夫子当年眼光是何等的独到！！


    
明白不能指望杨国忠出面劝皇帝陛下收回成命。素有琉璃球之名的陈希烈只得自己硬着头皮出列，冲着脸色已经发黑的李隆基轻轻拱手，“陛下，臣有一言，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说！绕那么大弯子做什么？朕什么时候降罪过敢谏之臣来！”李隆基停止咆哮，皱着眉头瞪了陈希烈一眼，没好气地命令。


    
“臣遵旨！”陈希烈心里一紧，说话愈发小心翼翼，“臣曾经听闻民间有云，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如今我大唐之疾，乃偶感风寒。虽然来势汹汹，却未必威胁腹心。所以这用药么，也切忌过猛。否则……”


    
“否则什么，没有否则！”李隆基根本听不进去，咆哮着打断。“朕倒是想慢慢地梳理，可老天会给朕那么多时间么？一旦朕哪天无法视事了，就凭他们……”


    
伸手指向杨国忠，他的咆哮转为冷笑，“你看看他这模样，像个能任事的宰相么？”


    
“陛下息怒，臣确实无能，甘领责罚！”杨国忠又气又怕，躬下身躯，肚子里边偷偷地把陈希烈的祖宗八代骂了个遍。“你个祖上不积德的琉璃球，自己当好人，却把祸水往老子身上引。老子招你了还是惹你了？值得你下如此毒手？！”


    
有人倒霉，就有人幸灾乐祸。可还没等笑意从嘴角消失掉，李隆基已经调转了指责目标，“还有他。朕的太子殿下。你看看，他像个可堪托付大业的人么？”


    
“父皇，儿臣有负父皇之厚望，请父皇治罪！”正在暗地里偷笑的太子李亨被打了措手不及，双膝跪倒，以头触地。


    
“跪，就知道跪。”李隆基最恨男人没骨头，抓起御书案上的奏折，一股脑地砸了下去。“明日安禄山杀到长安来了，你也这么跪着迎他？咱们陇右李氏，怎出了你这没，没担当的东，东西！”


    
一口气上不来，年过七旬的老皇帝踉跄数步，跌扶于书案边缘。骠骑大将军高力士赶紧冲上去，双手紧紧抱住他的腰，同时大声命人去传太医。群臣也蜂拥上前，围着御书案哭喊召唤。乱哄哄闹了好一阵儿，老皇帝在高力士的怀里慢慢睁开眼睛，四下扫视了一圈，然后又失望的摇头，“你们这些废物，但凡有一个像姚崇、宋璟，时局也不至于糜烂至此啊！”


    
姚崇、宋璟都是开元年间的宰相，正直廉洁、能力与品德兼备。但二人年龄都比李隆基大得多，因此在任没多长时间，便先后撒手西去了。随后张九龄接替了宋璟，虽然一样正直廉洁，却已经压制不住李氏宗族势力。没几年，便被李林甫取代，在贬谪任所郁郁而终。


    
群臣不敢自辩，纷纷俯首注视靴子尖儿。李隆基又叹了口气，摇头说道：“也罢，朕享国四十余年，把一片混乱的大唐，带到如今这个地步，虽然未能做到善始善终，死后也足以去面对列祖列宗了。至于你们……”他又看了李亨一眼，目光中带着无法掩饰的失望，“但愿儿孙自有儿孙福吧。好自为之！散朝。元一，扶我回寝宫！”


    
“散朝！”随着高力士刻意拖长了的呼喊，压在众人头顶上的阴云终于散去。杨国忠、李亨、宋昱、陈希烈等人擦了擦头上的冷汗，各自起身告退。


    
谁也不想跟其他人多废话，谁都认为局势糜烂的责任不在自己。至于怎样才能更好地解决眼前危难，却是谁也拿不出个恰当方案来。


    
既然道不同不相为谋，大伙就只能暂且各回各家了。范阳笳鼓响起以来第一次，早朝时间不到正午便结束了。没达到从西域调遣兵将壮大自身力量的目的，却平白送了王洵等人一场富贵，杨国忠当然无法甘心。走出皇宫没几步，眼珠突然一转，低声冲替自己驾车的护卫命令，“转头，去虢国夫人府！”


    
“是，大人！”侍卫已经习惯了杨国忠没事有事便往其妹妹家跑，答应一声，安排车队调转了方向。车轮在落满积雪的街道上滚动，不多时，已经来到曲江池畔。杨国忠在虢国夫人门口下了车，从门口家丁嘴里，得知妻子裴柔也在，正跟妹妹一道于后花园中赏雪，便制止了下人的通报，迈动脚步，轻车熟路地往后院走去。


    
因为同是女人的缘故，裴柔跟杨玉瑶有很多话说。隔着老远，杨国忠便能听见她们的笑声。


    
姑嫂两个的笑声不带任何负担，被寒风一阵阵送入杨国忠的耳朵。顶着缤纷雪沫，杨国忠忽然觉得心中好生温暖。


    
能每天听到这样的笑声，自己无论做什么都值得了。缓缓地停住脚步，他有些舍不得打破眼前的宁静。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二章 霓裳 （四 下）


    
正在挣扎徘徊之际，杨玉瑶已经发现了他。缓缓起身迎上前，脸上的笑容如雪后的阳光。“哥哥是来接嫂子回府么？都老夫老妻了，居然还是片刻都离开不得！”


    
都不知道多少年没被妹妹亲亲热热地开玩笑了，杨国忠不由得老脸一红，侧开头，尽量不与杨玉瑶的目光相对，“下，下雪。路上很滑，我听人说你嫂子在这儿，就顺路带着车队过来看看。”


    
他的妻子裴柔也被小姑笑得两颊发热，低着头走上前，伸手替杨国忠拂掉肩膀上的雪粒儿，嗔怪的声音里带着几分甜蜜，“看你，大老远的，往这么边跑做什么？我又不是住在这里不回去了？今天怎么散朝这般早！”


    
“是啊，散得早，散得早！”杨国忠无法直说自己来妹妹家的目的，支吾着回应。“陛下，陛下发脾气了。大发雷霆！所以早朝只开了一半儿！”


    
“是因为妾身叫你辞官的事情么？”裴柔胆子很小，当即脸色发白，手指揪住杨国忠的衣袖死死不放，“他怪罪你没有。都怨我，都怨我，给你帮不上忙便是了，偏偏还要添乱！”


    
“不是，不是因为你！真的不是，女人家，别瞎猜！”闻听此言，杨国忠简直恨不得自己今天压根儿没有进妹妹的家门。伸手将裴柔的胳膊推开，胡乱地搪塞。


    
“那是因为什么？他们没又找你麻烦吧？！”


    
“没有，没有！”杨国忠越说心里越乱，脸色红一阵，白一阵，甚是好看。


    
杨玉瑶是何等的机灵，早就从哥哥的言语里听出事情不对。脸上的笑容登时凝结成冰，“恐怕，宰相大人根本没舍得递辞呈吧！嫂子，你白担心了！”


    
“我，我哪里来得及！”杨国忠被刺得恼羞成怒，跺着脚，冲着虢国夫人怒吼，“我倒是想全身而退。这次第，我退得下来么？！他们都想拿我当晁错，恨不得把我立刻绑了交给安禄山。陛下也是个急性子，逼着我一天就把叛乱平定下去。我，我现在就是张大馅饼，上面压，下面挤。回到家也不得安生，早晚，早晚死了，你们大伙就都开心了！”（注1）


    
裴氏夫人不敢跟自家丈夫顶撞，脸上却写满了失望，虢国夫人可是从来不在乎哥哥的颜面，当即撇了撇嘴，冷笑着回敬道：“唉吆，谋害当朝宰相，那是要抄家灭族的罪名。我这个弱女子可担待不起。你急流勇退也好，舍不得富贵继续苦撑也罢，都是你自己的事情。我只是难得见嫂子高兴，顺便替她问一句罢了！”


    
“我这么辛苦，又是为了谁？！”杨国忠又是惭愧，又是委屈，把刚才心中那点儿温暖全都给忘得一干二净，“我还不是为了杨家，为了你们！激流勇退，说得轻松。我在这儿，人家还终日在背地里磨刀呢，我退了，还不是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


    
虢国夫人对杨国忠彻底绝望，耸了耸肩膀，大声冷笑，“哈哈哈哈，为了我们，你可真好意思说得出口？我想过这种日子了？每天周旋在不同的男人之间，哪个都恨不得立刻把你衣服剥光。这种日子，和青楼里迎来送往有什么区别？！我就那么下贱？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就甘心跑到长安城里来，当一个头牌红姑？！”


    
杨国忠也不是个善茬，立刻冷笑着反击，“不到长安，你在裴家，又能好多少。还不是被那没牙的老家伙，半夜里摸上床来任意揉捏？！”


    
兄妹两个你一言，我一语，谁也没考虑到其他人的感受。曾经做过娼妓的裴柔听得脸色煞白，“扑通”一声跪倒在雪地上，一边哭，一边低声劝道，“别说了，你们都别说了。是我不好，是我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让郎君左右为难！我错了，都怪我，都怪我还不行么？！呜呜呜，呜呜呜——”


    
“根本不关你的事！”杨国忠侧过头，冲着妻子大吼。看到地上冰冷的积雪，心中又猛然一痛。迅速蹲下身子，将妻子拦腰抱起，“别哭，咱们这就走，这就走。我们杨家起点低，想要出人头地，当然付出的代价要多些。可我也没让她白白付出，自打当了宰相之后，有什么事情不是由着她们几个的性子来？”


    
“那还不是因为心里内疚？！”虢国夫人两眼通红，泪珠在眼眶里直打转。“三个妹妹，一个被你送给了糟老头子，另外两个……”


    
“别说了，别说了。玉瑶，算嫂子求你！大郎，你也少说两句。都在气头上，互相伤到了，就不好了。”裴柔哭喊着劝架，身体软得像一团泥。


    
杨国忠心里发酸，叹了口气，压下已经到了嘴边的话，抱着妻子转头边走。虢国夫人咬着牙，身体不断颤抖，却强忍住眼泪追了上去，“站住！把话说明白，你今天又想让我帮你干什么？”


    
“我不求你了，行不？！”杨国忠反倒来了脾气，抱着裴柔，一步快过一步。“反正你巴不得我早死。巴不得你的嫂子和侄儿都早死，我这就回家，洗干净了脖子等人杀便是。总好过被自家妹妹……”


    
光顾着说硬气话，却没有注意脚下路滑。身子一歪，抱着妻子摔成了一对儿滚地葫芦。他的侍卫都没有跟进府里来，杨玉瑶先前为了跟自家嫂子说体己话，也没有命家人在旁边伺候。一时间，扶得起这个扶不住那个，也踉踉跄跄跌倒了雪地上。


    
兄妹二人怒目对视，却然后同时苦笑着擦眼泪。眼泪擦干了，火气也就退得差不多了。杨国忠先是伸手搀扶起了老妻，然后又从地上拉起了妹妹。叹了口气，低声道：“没当宰相之前，我简直做梦都想爬到这个位置。但是当了宰相之后，我的确觉得一点儿滋味都没有。可眼下，我真的退不了。安禄山起兵，打的就是‘清君侧，除杨逆’旗号，我若是今个儿辞了职，恐怕用不到明天，就有人敢把我绑了送到洛阳去。而太子殿下及其党羽对妹妹玉环的态度你也知道，他们都觉得，陛下英明神武，之所以屡屡犯错，全是被美色所误。却谁也不肯想想，当初是哪个不要脸的老东西，强行把妹妹从寿王府里掠走！”


    
这几句话说得都是实情。杨玉瑶心里也明白得很。站在寒风里想了一会儿，慢慢走回刚才跟嫂子说话的亭子内，从白铜做的炭炉上拎起银壶，给自己的暖玉杯子里倒了一盏浓茶，一边慢慢喝着，一边说道：“你跟嫂子先坐下喝口茶，暖暖身子。然后再把详情跟我说一下。到底需要我干什么，我尽力而为便是！”


    
“其实，其实也不需要你做太多！”杨国忠喜出望外，立刻拉着妻子靠过来，讪笑着说道：“刚才我在火头上，有些话说得过分了些，你别往心里去。我这当哥哥的是什么人，你还不清楚么。从小在市井中混大的，压根儿就没读过几天正经书……”


    
“我当然知道！”杨玉瑶无可奈何地叹气，“说罢，别绕弯子了。给嫂子倒杯茶，都被你吓坏了！”


    
“唉，唉！”杨国忠倒是懂得疼老妻，将裴柔放在铺着貂皮的胡凳上，一只手按住肩膀，另外一只手去拿茶盏，“你坐好，别乱动，刚才摔疼没有？要不要找个郎中来！”


    
“没……”毕竟有外人在前，裴柔又红了脸，低声回应。“大郎摔倒没有？你当时抱着我……”


    
“摔习惯了。不疼，不疼。想当年在成都大街上，我一个人抄砖头对别人四个。都能将他们都砸趴下……”


    
追忆了半天年少时的英雄事迹，杨国忠才意识到自己又跑了题。嘿嘿干笑了几声，也给自己倒了一盏热茶，捧在怀里暖手，“不说这些了，说正事儿，正事儿。今天的朝堂上，乱得一塌糊涂。本来我想着……”


    
慢慢整理着思路，他将自己的设想和朝堂上发生的事情，跟妹妹如实陈述。末了，还不忘了再追加一句，“这不是白白让王明允占了便宜去么？我跟他又非亲非故，凭什么做这种好人？”


    
“莫非他的功劳全是假的么？”杨玉瑶不喜欢哥哥那副市井无赖模样，皱着眉头追问。


    
“假倒是不假！”杨国忠坦然承认，“这两年朝廷对外用兵，几乎每次都是铩羽而归。唯独他那边，先是以几百人就横扫药刹水。然后又以弱击强，彻底打垮了大食东征军。如果不是因为赶上安禄山叛乱，朝堂上谁都没心思收揽政绩。我估计，甭说一个采访使和一个郡侯，陛下一高兴，封他个郡公都保不齐！”


    
“是这样啊？”虢国夫人张大眼睛看着杨国忠，美目中充满了温柔，“当年第一眼见到他，还以为他是个只知道混吃等死的纨绔子弟呢，没想到，转眼之间，都拜将封侯了。”


    
那年，一个夏日的黄昏。曲江池畔，就是他跟人打架，惊了自己的车驾。有一个身影飞身跃过来，但凭着两臂的力量，拉住了马车，将自己从死亡边缘上拉回。


    
那身影，巍峨如山。


    
厚重亦如山。


    
注1：晁错。汉代名臣，因为主张削藩，导致藩王们的叛乱。被汉景帝当做替罪羊腰斩于市。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二章 霓裳 （五 上）


    
她本来容貌就极美，此刻忽然想起开心事，面孔上自然而然地就流露出一抹夺目光彩。把个杨国忠看得身体突然一僵，心脏不争气地便开始加速。好在他还记得自己的妻子此刻就在身边，狠狠地咽了口吐沫，低声道：“不是这样还能怎样？那些老将，都被当年怛罗斯的失利给吓住了，谁也不敢一探敌人虚实。也只有这个愣头青，才敢带着几百人，不顾死活地往敌人窝里头钻！眼下安禄山来势汹汹，中原兵将都不堪用，刚好把他们这支敢战之师调……妹子，你在听我说话么，妹子……”


    
接连叫了好几声，杨玉瑶才勉强从幻想中收回心神，脸色灿如春日下的桃花，“我在想当年的事情。记得他当年都躲得远远的了，你还让哥舒翰在路上劫杀他。如今需要用人之时，却又想把他调回来当护卫。他能遂你的意么？”


    
“那，那件事是老太监高力士干的，跟我没关系？！”杨国忠立刻矢口否认，仿佛面对的是王洵本人。


    
杨玉瑶不吭气，只是抿着嘴冷笑。杨国忠被笑得心里发毛，犹豫了片刻，低声说道：“好吧！我的确派人给过哥舒翰那么一点点儿暗示，但我也是为了四妹和你啊。她在你这里跟前夫私会，一旦被陛下知晓了，非但她自己会失宠，你我也少不得受牵连！”


    
“那你还指望着别人不记仇？！”杨玉瑶早就对哥哥人品不抱什么希望，只是从利害攸关角度，仔细替对方分析。“他即便带了兵回来，也未必跟你一路啊？！何必不从你的麾下挑选良将，让他们着手训练一支靠得住的人马？！”


    
“我，我麾下那些人，除了听话之外，什么都不会干！”杨国忠急得直跺脚，心中好生后悔，没有早日提拔拉拢几个有真本事的武将出来，“他未必跟我一路，但他麾下的左右臂膀，宇文至和宋武，是宇文德和宋昱的嫡亲兄弟，总不会帮着别人抄自己的家！”


    
对于当年冒失又好色的宇文至，杨玉瑶心里约略还有些印象。笑了笑，继续追问道：“是么，你相信宇文至和宋武两个能制约得了他？！有多大把握？！”


    
“嗯——”杨国忠又被问得一阵犹豫，半晌后，狠狠跺了下脚，大声道：“没多大把握。但我这些年，也给了他不少好处，他应该不会跟荣华富贵过不去。当年截杀他的事情，是高力士主谋，只要我派人把其中关键泄露给他，至少能保证他不跟高力士、陈玄礼两个一道来对付我。好妹子，你就别再问这些了。类似的问题，我都跟宋昱他们几个反复探讨过很多回了。总之，就一句话，除了他们之外，现在我基本上没其他人可选！”


    
“妹妹，你就帮你大哥过了这关吧。他最近急得连觉都睡不安稳，人眼瞅着就瘦了下去！”见杨玉瑶始终在细节上纠缠不休，裴氏也上前软语相求。


    
杨玉瑶对自家哥哥不大瞧得起，跟裴柔这个嫂嫂倒也有几分交情。点点头，低声回应，“嫂子你别急，我又没说不帮他！我只是怕，怕他一时不小心，反而给自己引来一波新的对手。既然他已经别无选择了，我就不再啰嗦了。说吧，要我干什么？！”


    
“要，要……”杨国忠的脸又开始发红，“要你和二妹一道进宫去，跟贵妃娘娘说说眼下的情况。顺便，顺便，让，让……”


    
后半句，当着妻子的面儿，他有些说不出口。整个长安，几乎人人都在传，自己的三个妹妹，经常跟皇帝陛下玩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游戏。至于传言是否为真，说老实话，杨国忠自己也不太清楚。反正只知道，每次虢国夫人在宫中留宿，第二天，皇帝陛下看向自己的目光里，就会多出几分歉意来。


    
“还说不是拿我这个妹妹当青楼红姑？！”虢国夫人再度撇嘴冷笑，看向自家哥哥的目光中充满了鄙夷。待把后者看得满脸虚汗，不敢抬头，又忽然叹了口气，低声道：“算了，反正我的名声已经那个样子了。不在乎再多这么一回。不过……”


    
“妹妹想要什么，尽管说，尽管说……”虢国夫人的语锋一连数变，杨国忠的心情也跟着起伏不停，“只要你帮我渡过这一关。你要的任何东西，我都给你寻来！”


    
“我要摘天上的月亮，你有那份本事帮我摘么？！”虢国夫人狠狠地抢白了他一句，然后以手揉眉，“算了，不跟你计较这些。我刚才只想告诉你，其实你根本不用费这么大劲儿来求我。陛下不是要你努力炫耀大宛都督府在西域的战绩么？你照做就是了。把王明允和那个宇文至最好说得万夫莫敌。我就不信，陛下他真的舍得让这么一劲旅在几千里之外闲着，不赶紧调回来护驾！”


    
“陛下今天的确没有调大宛都督府兵马班师回朝的意思！”杨国忠见说好的事情又要凉，赶紧急头白脸的解释，“他只是说，要调安西军回来，避免封常清再找借口，不肯跟安禄山决战！”


    
“安禄山会老老实实在洛阳呆着，等陛下从安西调兵回来么？”虢国夫人只用了一句话，就彻底让杨国忠变成了哑巴。


    
答案是明摆着的。安禄山打的是清君侧的旗号，图谋的却是李隆基的皇位。拿下洛阳这座天底下仅次于长安的繁华所在之后，他需要一点儿时间来消化战果。一旦河南各地被叛军完全掌控，安禄山必然会继续向西高歌猛进，届时……


    
“若是没等安西将士回援，封常清已经败了呢？若是叛军已经叩打潼关的大门，京师中的公子王孙们还能像现在这般安生么？到时候，恐怕不止李氏一族，那些国公们国侯们，个个都会赶着趟往皇宫里头跑，求陛下将天底下第一能打的劲旅从大宛调回来救命！”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一层？！”杨国忠先是惊愕，继而不断点头。正所谓旁观者清，他和宋昱等人都过于顾及自身利益了，根本没想清楚谁心里头对当下的局势更为着急。陛下今日之所以不主动说要调大宛都督府兵马回援，恐怕是不想让人说他败家，把将士们舍生忘死开辟出来的疆土，拱手再送还给大食人。而一旦自己把大宛都督府能征善战的声势给炒起来，做足了，届时，调王明允等人领军入卫京师，便成了顺应“民意”之举。谁都不用再承担大宛军回援之后，药刹水一带得而复失的责任了！


    
想清楚其中关窍，杨国忠心内大定。立刻整理了衣冠，冲着自家妹妹长揖及地，“妹子，你真是女中诸葛，比宋昱、宇文德、郑昂他们几个加在一起都强。我这就去安排人手替大宛都督府造势，看看谁比我更着急！”


    
说着话，他一转身，拔腿便走。妻子裴氏阻拦不住，只好快步跟上。临出虢国夫人府门，又回过头，充满歉意地对杨玉瑶说道：“妹子，别跟你哥哥一般见识。他就这么一个人……”


    
“我早知道！嫂子，难为你了！”杨玉瑶叹了口气，轻轻摇头。“我就不往远了送你们了。在雪地里说了这么久的话，我有些冷了！”


    
裴氏还想再说几句话，替杨国忠弥合一下兄妹之情。见虢国夫人脸上的确充满了疲惫之色，点点头，陪着笑道：“那我跟你哥就先走了。改天有空再过来看你。你回吧，小心路滑！”


    
“嫂子也小心些！”杨玉瑶强打精神微笑。目送着自家哥哥的车队在雪地上疾驰而去，命人关了大门，一步一捱地向自家平素居住的屋子走。


    
早就带领婢女们捧着手炉追出来的香吟赶紧上前，双手抱住女主人的腰，将后者的胳膊架在自己肩膀上，同时笑着开解：“夫人犯不着生气。他这样做，又不是第一回了！他……”


    
“住嘴！”虢国夫人突然发怒，沉声呵斥了一句。随即，又忍不住叹了不知是今天的第几回气，“唉，他毕竟是我哥哥啊。我没的选！”


    
“夫人！”香吟听得心里发颤，架着虢国夫人，快步往内宅走，“你先洗个热水澡，驱驱寒气。然后再喝一壶酒，睡上一觉，就什么都忘了！忘了，也就算了！别再想起它……”


    
安慰的话再度被轻叹打断。杨玉瑶身体软得像团棉花，亦轻的像团棉花。她的贴身婢女香吟愈发感觉心痛，不断催促其下人们加快速度。片刻之后，杨玉瑶被伺候着洗了个热水澡，搀扶到床榻上，塞进了暖暖的被窝里。


    
一壶皇家特供的美酒摆在了床头的小几上，还有几个她平素最喜欢吃的小菜。香吟跟了她已经十几年，对女主人的习惯如数家珍，伺候得非常周到体贴。杨玉瑶却提不起胃口，随便点了几筷子，便命人将酒水和菜肴全部撤了下去。


    
“夫人睡一觉吧！”支派走了其他婢女后，香吟开始窸窸窣窣地解自家的衣服。两个人之间的这种亲密游戏，是缓解疲劳，忘却烦恼的不二良方。她曾经试过很多次，每次都“药”到病除。


    
杨玉瑶却用身体语言，阻止了香吟的进一步动作。紧紧地将自己裹在被子里边，她不断颤抖，就像怀中抱着一块万年不化的巨冰，随时都会把自己冻成僵尸。


    
香吟的笑容渐渐变硬，手脚的动作也变得生涩无比。自己终于还是被厌倦了，就像一个有趣的玩偶，再别出心裁，再讨人欢喜，也会面临被抛弃的那一刻。一行泪，慢慢从她眼中涌出，流过白瓷般的面颊，缓缓落在地上。


    
她却不敢哭出声音，也没资格哭出声音。无论是谁先开始，无论曾经多么沉迷，无论谁是假凤，谁是虚凰。主动权其实都不在她手里。


    
杨玉瑶从呼吸的频率中，感觉到了香吟此刻的心态。疲倦地笑了笑，她慢慢又从被子里探出一支手臂，轻轻地替婢女拂去眼泪，“傻孩子，别多想！我只是累了，最近不开心的事情太多，伤神！”


    
“是为了城中那些流言蜚语么？”香吟轻轻抽了抽鼻子，双手捧住杨玉瑶的手，“您别跟他们一般见识。都是些村妇匹夫，他们知道些什么？安禄山想造反又不是一天两天了，朝廷上那些人心中其实都跟明镜似的，只是惧怕范阳兵的规模，不敢认真面对而已！”


    
“是啊，人人都想掩耳盗铃。却不料铃铛从门上自己掉下来了！还砸伤了脚趾头！”杨玉瑶撇嘴苦笑，为朝中那些名臣名将，也为自己的命运。皇上不能有错，大臣们也没错，名士清流们更是一个个干净无比。只有自家姐妹，包括已经亡故的老三秦国夫人，都是天生的红颜祸水。魅惑了英明神武的君王，搅乱了整齐有序的朝纲，打傻了以一当千的武将，掰残了斗志昂昂的雄兵，弄得大唐江山风雨飘摇。


    
这都叫什么事儿！自家哥哥杨国忠没担当，满朝文武，包括皇宫里头那位天子，又何曾有担当过？！一个赛过一个不要脸而已。活该他们被安禄山打得鸡飞狗跳！


    
“要不，婢子替您送一封信给雷大侠。让他半夜把安禄山的脑袋也给割了？！”纯属替虢国夫人解闷儿，明知道没有可能，香吟还是把话说得坚定无比。


    
“他一把长剑，能挡几万大军啊！你还当他真的可以取人首级于千里之外呢？”杨玉瑶终于被逗得开心了些，抿嘴而笑。笑过了，眼神中有迅速流露出一抹无法掩饰的凄凉，“香吟，你跟我多少年了？！”


    
“婢子不，不记得了。婢子追随夫人时，才，才七岁！”香吟又吓了一跳，赶紧屈身跪倒，“夫人您别赶我走，我真的没地方可以去，真的没地方可以去啊！”


    
“谁说要赶你走了！”虢国夫人用手揽住对方的头，轻轻抚摸头上的秀发，“应该有十二年了吧。寻常人家，这个年龄，女儿早就该出嫁了。是我不好，耽误了你！”


    
“不是，不是，是婢子，是婢子，是婢子舍不得夫人，舍不得……”香吟终于哭出了声音，将头伏在床边，肩膀耸动。


    
二人之间这种有悖于天理人伦的感情，根本无法用正常语言来说清楚。偏偏它又是那样的甘美，令人一陷入进去，就无法自拔。


    
“我也舍不得你！”杨玉瑶的眼角，缓缓淌出了一行清泪。没有半点虚假，也不含任何污秽与尘杂，“但是，你这回的确不得不走了……”


    
“我……”香吟挣扎着便想叩头哀告，却被忽然从床上坐起来的杨玉瑶用双手搬住了肩膀，“你听我说，这件事，我不能托给任何人，只能托付给你。我当年偷偷在城外买的那个小庄子，只有你知道。小少爷生下来之后，这个府邸里，也只有你见过他。叛军来势汹汹，我不知道长安到底守得住守不住。所以，必须趁着现在人心还算安定，把小少爷送走。”


    
“我，我……”香吟不敢再挣扎，瞪圆了泪眼看向虢国夫人。映在她眼里的，是一脸的绝决。


    
“从现在起，他就是你的儿子。我在成都以南三十里的刘家村，以他和你的名字，买下了一处民宅，还有五百亩好地。地契就在他平素抱着的那个布狗肚子中。我会派人，护送你们母子回成都。回去后，你就不要再回来，一直等到叛乱完全平息，或者，等到他完全长大！”


    
这已然是在托孤了。香吟被吓得魂飞天外。虢国夫人偷偷在城外生儿子的时候，她一直追随左右。孩子生下之后吃不上奶，也是她亲自出面以照顾自家亲戚的名义，雇来的乳娘。夫人不擅长做衣服和鞋子，是她帮忙缝制。夫人怕走漏风声，不敢到外边买玩具送孩子，是她到集市上看了样子，再一点点尝试着模仿。甚至连平素的探望，也是她独自去得多，与虢国夫人一道去得少。以至于孩子眼里，至今还分不清楚，到底谁才是他的亲娘。


    
“这把剑，你也带着。”杨玉瑶侧身，自床头取下宝剑白虹，轻轻抽出来，擦了擦，然后连同剑鞘一起交给香吟。“如果，如果真的再也见不到我。等他长大，你给他找个好师傅，让他多少学一点武艺！”


    
“嗯，呜呜——”香吟湿漉漉的脸上，已经分不清哪些是汗水和哪些是泪水。号啕了半晌，才喃喃地问了一句，“你可以写信告诉雷大侠啊。雷大侠难道会不喜欢自己的亲生骨肉么？！他身手那么好，完全可以保护你们母子，到任何想去的地方！”


    
“傻孩子！”杨玉瑶，又是骄傲，又是难过。“他是大侠啊。”


    
大侠为什么就不能管自己的女人和孩子，香吟不懂。但是她却知道，自己无法拒绝女主人的托付。那个孩子，一直错把她当做亲娘。从今往后，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要真的跟她相依为命。


    
他是大侠。当世无双的大侠。望着紧握宝剑抽泣的香吟，虢国夫人脸上散发出女人特有的光彩。


    
一把宝剑，如果有了锈蚀的痕迹，还配被称作宝剑么？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二章 霓裳 （五 下）


    
杨国忠这个人虽然没什么担当，见识也非常有限，在具体落实执行某件事情方面，却着实有几分本事。否则他这些年来也不会一直受到大唐天子李隆基的青睐。从虢国夫人府里出来的当天下午，他就召集爪牙，把替大宛都督府造势的任务分头布置了下去。两天之后，整个长安城内，便传遍了王洵、宇文至和宋武三人的名字。


    
“赵二哥，你听说了么？咱们大唐男儿，最近在西域那边，打了大胜仗了！有个姓王的都督，只带了五千多人，就破了六万大食军。”街头巷尾，茶馆酒肆，一个个被最近接连不断的坏消息郁闷得发慌的人们，彼此打着招呼，将大宛都督府的战绩不断放大。


    
“什么五千破六万，不知道别瞎说！”被唤作二哥的，是个斗鸡场的老赌徒，如今虽然改邪归正了，却念着王洵跟等人当年的一面之交，“是三千破十万好不好。那六万大食人，只是正兵！辅兵，还有给他们帮忙的当地部落武士都没算在内。咱们这边，虽然号称五千，事实上参战的却只有三千出头，另外两千，是王都督从曹国和大宛国临时招募的民夫，只管运粮食，摇旗呐喊，根本上不了战场。”


    
“呸！就跟赵二狗子你亲眼见到了般！”被驳斥的年轻人满脸不服，一语道破赵二话中的破绽，“三千破十万，就是对方都是一群猪，你一个人砍三十头，也砍不过来！况且隔着这么老远，官府的告示上都没说那么清楚，你怎么就知道具体哪些是正兵，哪些是临时拉来帮忙呐喊助威的帮闲？！”


    
“是啊，是啊。你们别听赵二的，他一喝了酒，嘴巴就没把门儿的！”邻桌的其他几个闲人巴不得赵二出丑，一起跟着落井下石。


    
赌鬼赵二却面不改色，先“吱”地喝了一口酒，然后又站起身来用筷子在邻桌的盘子里抢了块酱羊肉，一边嚼，一边骄傲地炫耀，“这你们就外行了不？知道大宛都督府的王都督是什么来历么？告诉你们吧，他家就住在崇仁坊里边的开国侯府，跟我四姨家是斜对过的邻居。我们两个小时候打过好几次架呢，每回都是我让着他！后来他拜了封常清为师，去西域投军，才没再联系了！”


    
“就你那小胳膊小腿儿，也配跟王都督过招。吹吧你！我都看见牛在天上飞了！”众人齐声哄笑，半点儿也不肯相信。赌鬼赵二又抿了口酒，不慌不忙地补充，“不信拉倒！我也总不能拉着你去崇仁坊找王都督他姨娘对质去！！知道不？王都督的爷娘都过世的早，是一个姨娘将其拉扯大的。他当年跟宇文将军、还有前几年那个中了状元，又被招了皇上驸马的秦小公爷，都是结拜兄弟。长乐坊那个斗鸡场，就是现在转到东城李家名下的那个，当年就是王都督他们几个合伙开的，我还在那边输过好多钱呢。后来他们官做大了，怕斗鸡场名声不好影响前程，才一个个陆续退了出来！”


    
这些鸡零狗碎事情，都跟大宛都督府在西域的战事无关，但此刻被赵二狗子如数家珍般道了出来，却成功地转移了大伙的注意力。听腻了官军丧城失地的传闻，谁不愿意听一听每战必胜的英雄，和其背后的故事呢？况且这个英雄还是长安城里走出去的，跟两市一百零九坊的老少爷们打断骨头连着筋！


    
转眼功夫，不仅隔桌的酒客都被赵二狗子的话给吸引了过来，稍远的几桌客人，也一个个离了席，端着好酒好菜，不断往赵二面前递，“二哥，二哥，没想到您真的跟王都督有交情，我等平时有眼不识泰山了！尝尝这个，刚炸的羊腰花，最补身子了！”


    
“我这身子板，还用得着补？！”赌鬼赵二狗拍了拍自家单薄的胸脯，声音陡然高了数分。话虽然说得响亮，手中的筷子却丝毫不停，三下两下，将炸腰花划拉掉了大半盘子，才意犹未尽地抬起头，望着翘首以待的众人，继续云山雾罩：“要不说人得信命呢。当年王都督他们几个去白马堡受训的时候，我阿爷本来也给我托关系弄了个名额。可我想想，一去大半年就不能在爷娘面前尽孝，实在有失人子之义。就这么一犹豫，机会呼啦下子就……”


    
“得了吧。别说你自己了，说王小侯爷，王都督。你当年哪是想在爷娘面前尽孝啊，是舍不得鸣珂巷里的小桃红吧？！”见赵二越说离大伙想听的越远，几个知根知底的人又毫不客气地拆穿。


    
赌鬼赵二依旧不知道何为脸红，撇了撇嘴，大声道：“我那是真性情，懂不？唯独大英雄，大豪杰，才能有的真性情。知道当年长安城里的小四绝第二位，白荇芷白行首嫁给谁了不？就是咱们王大都督。若不是家里拦着，死活不肯让白行首做正妻，咱们王督也不会一怒之下去了西域！他若不去西域，现在白荇芷顶多是个通房丫头。而现在，他是大都督，魏州郡侯，就可以娶一个正妻，四个平妻。白行首虽然做不得正室，身为平妻，也有一身五品夫人的诰命！”


    
年少、任侠，血脉高贵。曾经误入歧途，却终能浪子回头。并且是为了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才远赴边塞。这分明是卖艺人说唱平话里边，男主人公才有的套路，居然一下子全跟王明允王大都督对上了号。你让大伙如何不感到亲切？当即，几个年龄在十七八岁上下的少年，便起了投军的心思，即使日后不能像王明允那样，挣个大都督的官身回来，至少能让家人对自己另眼相待。几个乔了男装，坐在窗口吃茶的女子，则两眼悄悄地发亮。若是日后所嫁的郎君，能有王明允一半儿专情，这辈子，也不枉托生为女儿身了！


    
凡事都有光明和阴暗两个面儿。有人听得心向神往，自然有人会听得愁肠百结。特别是在修德坊、复兴坊这些靠近皇宫的寸土寸金之地，来往的大人物们，心里想得事情永远和普通百姓不一样。


    
当年王陈氏给儿子议亲，他那不成材的儿子却抢在亲事定下来之前，先接了一个青楼哥妓进门的事情，可是在长安城的贵胄圈子里边传得沸沸扬扬。本来看在王家财力面子上，准备应了亲事的人家，赶紧偷偷从媒人手里，要回了女儿的生辰八字。


    
也不能怪他们古板。做父母的，谁不希望女儿出嫁之后，能当丈夫的半个家。他王明允敢冒着被大伙戳脊梁骨的风险，赶在未定亲之前，先迎了一个歌伎进门。心中肯定对那个姓白的狐狸猸子宠爱到了极点。一般人家的女儿若嫁给他做正妻，日后要不会受独守空房之苦，要不被那姓白的狐狸猸子欺负到头上。反正肯定不会有好果子吃。傻瓜才明知道风险，还推着女儿下王家的火坑！


    
但现在看起来，当初的决定明显是太草率了。王明允刚刚二十出头，就官拜正三品大将军，爵封郡侯，照这个态势，日后少不了是县公、国公的前程。姓白的狐狸猸子再受宠，其出身青楼也是改变不了的事实。充其量只能做平妻，想要掌管王家内宅，却是门儿都没有！如果一个当初与王家门户相近的人家把女儿嫁过去，如今便是三品郡夫人。出入都是银装车，栗色马，驾着全套仪仗回门一次，便能让父母直着腰跟邻居们炫耀上好几个月！


    
可惜后悔药没地方买去！当初没赶在姓王的小子出峥嵘前把他纂到手里当女婿，如今再想请媒人，却已经进不了开国侯府的大门了。只有望着崇仁坊的位置，扼腕长叹的份儿。


    
比当初没舍得嫁女儿人家更追悔莫及的一伙儿，是把王洵当做弃子丢掉的人。他们不是杨国忠，没有后者想法那么幼稚。作为在长安城内沉浮了多年的老江湖，他们看到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心肠的颜色也变得与众不同。


    
“都是哥舒翰这个废物，一点儿小事儿都办不利索。现在好了，当年的小狼崽子长出了獠牙。万一掉头咬一口回来……”在安福门外，一个普通人根本没资格进的酒楼雅间内，有几个带着青色小帽子，嗓音沙哑的人，低声抱怨。


    
“是啊，当年咱们都小瞧了他。谁也没想到，他真得长出了獠牙来了？！每年死在西域的无名鬼不知到多少，偏偏就没他姓王的！边老也是，接到这边的信，居然迟迟不肯动手！”


    
“边老不也是耐着封矮子么？那矮子一向装得大公无私，跟姓王的家伙死去的父辈，据说还有莫逆之交。边老如果寻不到正经借口就下手，肯定会被封矮子反击，弄不好，连他家的性命都得赔进去！”一个年纪五十上下，嘴巴上却没有胡须食客，低声替“边老”解释其中难处。


    
“啰嗦这些干什么？现在关键是，如何想办法，止住城中那些流言。别让陛下起了调大宛都督府回援的心思！”坐在主位上的人比其他食客年青得多，面孔白净，眉清目秀。双眼中却带着一股无法隐藏的暴戾之气，“姓王当年就无法无天，身边又有宇文至和宋武这两个人煽动，回到京城，十有八九会跟杨国忠混在一起。那样，别人拜托咱们的事情，可就全黄了！”


    
一瞬间，满座食客人人低头。收人钱财，就要与人办事。这是酒馆背后主人的原则。十几年来，始终没有砸过自家招牌。雅间内的酒客，算起来都是酒馆背后主人的徒子徒孙，身上比正常男人缺了些东西，“担当”二字，却是看得比性命还重。


    
只是眼下众人需要做的事情，难度太大了些。这几天长安城内，有关大宛都督府那几个少年的英雄事迹，已经传得比热汤还要沸腾。有人敢说半点儿王洵、宇文至两人的坏话，结果肯定是被一拥而上的人们打个鼻青脸肿。你那么多勋臣宿将，都顶不住一个安禄山，就不行咱小老百姓，将希望寄托在几个自己人身上？！你再多脏水泼出来，人家一句“每战皆胜”，就足以将你鼻子砸歪掉！


    
“大人，大人怎么说？！”沉吟了半晌，座中终于有人试探着开口。“咱们都是笨人，如果大人能指点一二，也有个眉目可循啊！”


    
“大人？！凡事都靠着他老人家，还养着你们这些家伙做什么？！”主位上的人年龄不大，脾气却不小。接连拍打了几下桌案，才怒气冲冲地提醒，“大人说了，如果你们处理不好此事。为了顾全大局，他只好拿几颗人头出来，摆平当年的恩怨。到底该怎么做，你们看着办吧！”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二章 霓裳 （六 上）


    
看着办？怎么看怎么难办。座中的哭丧着脸，再度陷入了沉默。是杨国忠的爪牙，在暗地里替大宛都督府造势，这点大伙都能看得清楚。至于杨国忠想把大宛兵马拉回京城里威慑谁，大伙心里也是明明白白。可这事儿难就难在，杨国忠此番用的不是什么他一向擅长的阴谋诡计，而是堂堂正正的阳谋。一步一步的逼过来，让人根本无力阻挡。


    
大宛都督府的战绩在那明摆着，任谁也抹杀不了。而安禄山率领着叛军从河北到河南一路所向披靡，也是无法掩盖的事实。值此非常时刻，百姓们需要一个英雄出来寄托希望，王公贵胄们需要一个英雄出来替他们阻挡叛军，而皇宫里头那位老人，恐怕也正需要一个英雄来挽回他已经所剩无多的威仪。


    
种种因素加在一起，朝廷调大宛都督王洵率军入卫，已经近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最近这两天来，京畿道衙门，京兆尹衙门，兵部、文部，都在连番向上头递表章，申诉京师防御空虚之弊。很少过问朝政的李氏皇族，也不断有人架着马车出入太极宫，劝皇帝陛下早做决断。据可靠消息，皇帝陛下早就动了暂时放弃西域的念头，只是一直在等着有人主动向他提这个谏言。而太子殿下那边，据说也在权衡抽调大宛军回来拱卫京师，对他自己有何利弊。


    
“除非，王明允也跟哥舒翰半年前一样，半路上喝酒喝成的瘫子！”阴影中，有人忽然以极低的声音说了一句。


    
河西节度使哥舒翰一生有两大最爱，醇酒和美人。即便在行军打仗之时，寝帐内也是夜夜笙歌。结果倒霉就倒霉在了这两大爱好上。年初他奉命回京师商议军情，半路上偶然从胡商手中得了一绝色歌姬。于是老怀大畅，日日跟歌姬躲在由八匹毛色纯白的骆驼所拉的毡车中“把酒言欢”。结果才走到长安近郊，人就突然中了风，接连昏迷了数日，才在太医的救治下勉强保住了一条小命。从此两条腿彻底成了残废，再也上不得战马，抱不得女人。


    
这事儿本来也不足为怪，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沉迷于酒色中的人，十有七八都得不到善终。可巧就巧在，哥舒翰沿途所饮之酒，也是同一个胡商所献。而经过有司侦讯，歌姬招认，自己是胡商两年前从扬州花了半斗珍珠买下来的，随即便被胡商关在了兰州城内一处大宅子里，两年来与后者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直到今年年初，才又突然被从宅院里唤出，跟商队一道向凉州慢慢赶去。至于那个胡商原籍到底在哪里，家中还有什么人，歌姬一概不知。有司派遣人手连夜赶往兰州，查抄歌姬所说的院子，到了之后也是两手空空，连半丝线索都找不到。


    
官拜西平郡王，手握十万雄兵的百战老将，居然在回京师面圣的途中被人毒成了半身瘫痪，朝廷深以此事为耻。对外只是宣称，哥舒翰旅途劳累，洗澡中了风。暗地里，却撒下了天罗地网，誓将下毒的胡商捉拿归案。然而快十个月过去了，凶手至今还没半点影子。倒是一向跟哥舒翰不合的安禄山，突然在范阳竖起了反旗。


    
如今看来，派遣胡商给哥舒翰下毒的，一定是安禄山无疑。只有他，对哥舒翰的嗜好秉性琢磨得一清二楚。也只有他，才知晓朝廷何时会调节镇回京面圣。可怕的是，整个计划近乎天衣无缝，并且为了除去哥舒翰这个距离京师最近的节度使，安禄山提前准备了足足两年！


    
这是何等手段和心思！如果用这种手段和心思去对付自己的敌人，又何愁敌人除不掉？！唯一遗憾的是，此刻再针对王洵布局，有点儿太晚了些。根本不可能解决大伙所面临的燃眉之急。况且即便侥幸能够得手，大伙将要面临的被动局面也不会有彻底的改观。宇文至和宋武两个跟杨国忠的关系更近，没有了王洵这个顶头上司约束，说不定，他们二人会直接把整个大宛军都拉到杨国忠麾下去。


    
“应该早点在他身边安插人手就好了！”


    
“早先时，谁能想到这小子崛起如此之快？！”


    
“可惜了！”


    
“的确可惜！”


    
烛光摇曳，照亮食客们狰狞的面孔。派人下毒，将王洵在半途中干掉，这一招显然行不通。但至少，座中的气氛被调动了起来。陆续有人开口，从各个角度，分析将大宛都督府这一支不可掌握的力量毁掉的可能，但陆续都发现了此路难以走通。


    
“如果能逼着封常清主动出击一次，遏制住叛军的攻势呢？！”发现从王洵本人那边很难找到解决方案之后，有人建议退而求其次。


    
“哧！”同伴们立刻嗤之以鼻，“封常清，就凭他手中那点儿残兵败将，能把渑池一线守住就不错了。”


    
“可只要他能赢上一回，哪怕是单纯的凭险据守。就能证明叛军一时半会儿威胁不到长安。然后大人们再……”


    
然后，这场来之不及的胜利，就可以从各种角度解读了。为西域前线的将士们考虑，不该把他们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地盘转手送人。为朝廷计，不该拆了西墙补东墙，况且如今东墙看样子还能再支持几天。为百姓计，万里调兵，会弄得人心惶惶不说，光是沿途给大军提供粮草补给，就会令地方上叫苦连天……


    
“我看，这事可行。即便封常清跟安禄山的前锋兵马能打个平手，对朝廷来说，也算是一场捷报！”烛火照不到的位置，陆续有人低声附和。


    
大唐朝廷太需要一场针对叛军的胜利了。民心、军心、朝廷的尊严，都已经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哪怕是稍微占了一点儿上风，哪怕只是打掉了叛军的一小股，也足以让朝野举盏相庆。


    
“不用平手，只要他让叛军的前锋过不了崤山。边老那里，就可以向朝廷报捷！”没有战绩，也要制造战绩。否则，大伙接下来的处境将更为艰难。


    
需要摆平的关口并不多，封常清那边，恐怕是唯一的阻碍。“要是封常清本人不承认打了胜仗呢？那厮一向古板！”有人皱着眉头提问。


    
办法只要敢想，便肯定能想得出来。特别是用于对付封常清这种坦荡君子。“他不承认，就是又在为今后消极避战找借口。把类似的话传到陛下耳朵里，朝中自然有人会下去核实。而核实的结果，肯定是皆大欢喜！！”


    
“只是又便宜了封常清那厮！平白又捞到了一场战功！”


    
“总好过了让杨国忠的图谋得逞！”


    
“的确如此！”


    
“的确如此！”


    
众人相视着点头，个个满脸睿智。


    
抢在朝廷正式作出决定之前，让封常清那边送回一个捷报。这恐怕是眼下改变被动局面最可行的办法了。虽然这一招有点儿得过且过的味道。可至少能给宫中的几位大人赢得一些从容布局的时间不是？只要时间上不那么仓促，几位大人联手打压一个无根无基的后起之秀，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大伙越说思路越顺，很快便根据手中力量，商议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方案。在这套方案中，王洵等人的表现已经不再重要，杨国忠辛苦忙碌也注定是一场徒劳。甚至封常清，也完全成为一粒棋子，任由棋盘上的几双大手摆弄。让他怎么动，他就必须怎么动，想跟执子者拧着来，除非被从棋盘上拿下。


    
“校！”一粒墨玉做的棋子落在翡翠棋盘上，咄咄逼人。


    
这是长安城中，靠近西南角的一处院落。从外观到内部装潢都非常的简朴。但对弈者身上的服饰，却与周围的简陋格格不入。


    
整个棋局已经临近尾声，黑白两方彼此纠缠牵扯，看似势均力敌，但执白一方，却因为所占位置断断续续，后继乏力，被黑子逼得苦不堪言。


    
唯一的办法就是从边角再引一口气过来，然而又谈何容易？黑子只是随便一击，便又掐断了白方的希望，只能对着残局垂死挣扎了。


    
“大人棋艺高明，微臣自叹弗如！”执白者冥思苦想，找不出挽回之策，只好笑着抬起头，拱手认输。


    
“这局算和。你我再下一局？！如何？”执黑子者意犹未尽，伸手在棋盘上搅了搅，笑着提议。


    
“不来了，不来了，再来多少局也是输。根本没有赢的希望！”


    
“你薛县令，当年可是差点进了翰林院做棋侍诏的，怎么几年不见，子力居然差了这么多！”


    
“大人所学，乃王霸之剑。岂是薛某这点雕虫小技所能抵挡？！”执白者扬起一张脸，被烛光照亮眼睛中的疲惫。赢太子身边最当红谋士的棋，自己的前程还要不要了？为了能输得不着痕迹，已经用尽了全身解数。再来一盘的话，恐怕没等棋局终了，自己就要吐血而死了。


    
“哈哈哈哈……”执黑者被拍得极其舒服，忍不住仰头大笑。笑够了，才摇摇头，低声道：“薛大人真是会说话。怪不得殿下最近每次提起薛景仙这三个字来，都是满脸赞赏。”


    
“殿下厚爱，薛某纵使粉身碎骨，也难报达其中一二！”薛景仙赶紧站起身，冲着东宫方向遥遥拱手。自打当年从安西军载誉而归，他便彻底成为太子李亨的嫡系。虽然实授的官职依旧是个县令，但日后的前程，却好过先头百倍不止了。


    
“行了，此地只有你我二人，别说得那么夸张！”执黑者笑着摆手，打断了薛景仙的表态。“说正事儿，你当年跟大宛都督府众将的交情，究竟能到什么程度？！”


    
“哗啦！”匆匆被召回长安的薛景仙毫无准备，被问得身体一僵，袖子正挂在棋盘角上，黑子白子撒了满地。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二章 霓裳 （六 下）


    
“看，看卑职这个莽撞！大人见谅，大人见谅！”薛景仙迅速蹲了下去，手忙脚乱地收拾地上的棋子。


    
子很乱，更乱的是他的心。杨国忠与太子李亨已经势同水火，作为太子殿下的爪牙，他理所当然要替主公尽全力。然而当日在两军阵前种种，又令他无法轻易做决断。“薛兄是文人，跟在我身后就行了！”“薛兄不常来前线，多分些首级也是应该。反正我们几个，随时都可以再去砍来！”“薛兄小心，敌军喜欢放冷箭！”“薛兄干了这碗酒，咱们毕竟是一道上过战场的！”“薛兄……”


    
那一张年青而稚嫩的面孔，想虚伪都装不出来。刚开始交往时薛景仙还有所防备，到后来，却被一声声“薛兄”，叫得心里滚烫。平生第一次，他不收取任何好处，就开始设身处地替对方谋划。平生第一次，他把朋友的安危，放在了自家利益的前面。


    
“殿下只是随便问问而已，薛大人何必如此惶恐？！”执黑子者敏锐地皱了下眉头，声音里隐隐带上了几分冷峻。


    
“卑职，卑职只是路上走得太急，手脚酸软。并非有意怠慢大人！还请鱼大人见谅！”薛景仙不敢让执黑子者看自己的眼睛，低着头，心中迅速思考该如何给出答案。


    
姓鱼的家伙作为太子身边的最受宠信的太监，当然不会是随便替太子传个话这么简单。包括今天与自己的所有交谈，恐怕每一个字都需要仔思量其背后的内涵。薛景仙深知，今天这场会面，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将涉及到自己今后在太子殿下心中的分量，更涉及到自己日后的前程。


    
可他却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对方关于大宛都督府的提问！平心而论，在薛景仙多年的宦海沉浮当中，能真心相交的朋友总计也没超过五个，而王洵、宇文至和宋武，恰恰是其中之三。虽然这三个少年秉性各异，为人处事也略显稚嫩。但跟他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却是薛景仙此生笑得最多，最轻松的时光。之前之后，都不曾像那般惬意过。


    
“哼！”鱼姓太监手里捏着一粒黑子，反复把玩，仿佛随时都可以将其捏得粉身碎骨。该敲打敲打姓薛的这厮了，否则，他真不知道自己吃几碗稀饭。敢在咱家面前耍花样，莫非以为，装模作样输给咱家几盘棋，咱家就会对你另眼相看么？


    
薛景仙被冷哼声惊得一凛，不敢再拖延时间，点点头，斟酌着说道：“回太子殿下和大人的话，卑职，卑职当年奉命前往安西，主要结交人里面，如今大宛都督府的几位将军根本排不上号。非卑职做事不肯，而是他们几个，他们几个，当时实在职位太低了。”


    
“嗯？！”鱼姓太监鼻孔里边又冒出是一声冷哼，显然对薛景仙的回答十分不满。但是他却无法从这个答案中挑出什么刺来，毕竟当年，王洵也好，宇文至也罢，都不过是个小小的校尉。连偏将都算不上，岂会被外人纳入法眼？！


    
“卑职见识短。没料到他们会崛起得这么快。有负太子殿下所托。请大人治罪！”薛景仙双腿一软，以头触地，长跪不起。


    
太子殿下，需要的肯定不是这个答案。然而在开口的那一瞬间，薛景仙心里已经做出了选择。不能把王洵他们几个卷进来，至少不能经自己的手，把王洵他们几个卷进京师这潭子浑水。他们几个太年青，太阳光，太纯净，而京师这潭水则太老臭、太浑浊、太肮脏。


    
“倒也是！”鱼姓太监信手将黑子抛进棋盒，鄙夷地说道。他有些瞧不起薛景仙这副赖皮狗形象，可偏偏又拿对方没更多办法。都认打认罚了，还能怎么样。难道还真的一刀杀了他不成，“你起来吧，咱家又不是殿下，可受不得你的大礼！”


    
“卑职见到大人，如同见殿下！况且卑职能有今天，还不全仗着大人在殿下面前美言么？！”薛景仙的马屁功夫是官场里摔打出来的，早已炉火纯青。只一句话，就让鱼姓太监的面孔上重新回暖。


    
“咱家，咱家可没替你说过什么好话。你谢错人了！”鱼姓轻轻摇头，看向薛景仙的目光，非常复杂，“你起来吧！站着说话。你的地位，都是你自己争来的。疏勒那么远的地方，并不是人人都有胆子去，也不是人人都能带着一堆功劳回来！对此，殿下心中很有数。不过……”


    
拖长了声音，他又开始连敲带打。“你当年怎么就没把眼光放长远些呢。莫欺少年穷，这话，难道你没听人说过么？！”


    
“卑职，卑职。卑职当年的确有眼无珠！”薛景仙又磕了个头，才讪讪地站起身，垂着手，做心服口服状。


    
他认错态度如此好，倒让鱼姓太监不便继续借题发挥了。临近京畿的官员都太聪明，肯像薛景仙这样，摆明了态度站在太子一边的，已经是凤毛麟角。所以薛景仙即便真的在跟王洵等人的交情上说了假话，这当口，也没有将其逼到杨国忠麾下的道理！


    
况且眼下太子与杨国忠说不定哪天就要刀兵相向。东宫这边多一个人，就等于杨国忠那边少一个。纵使届时出不上什么力气，至少也能吆喝两声，替己方壮壮声威不是？


    
想到此节，鱼姓太监脸上的笑容更暧昧，说出的话语也越来越温和，“算了。这事儿其实不怪你。谁能想到封常清放着麾下那么多大将不用，偏偏派了几个毛头小子去收拾药刹水沿岸各地呢？！你下去仔细想想，把那三个少年的脾气、秉性和所喜所好，总结一下，写个条陈递到东宫里边。顺便再想想，有什么办法，能跟他们快速攀上交情。事情紧急，殿下那边暂时没其他人可用，咱家只好把任务只好交给你了。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希望你能好好珍惜！不要再辜负了殿下和咱家的期望！”


    
“珍惜！”两个字，被他刻意拖得极长。薛景仙弓着腰，连声表态，不敢辜负太子殿下的信赖，心中的信念却愈发坚定。


    
不能让王洵他们几个卷进来，绝对不能！就冲他们当曾经真心实意地叫我一声薛兄。人这辈子为了功名富贵，可以做一些违心的事情，却不能没有任何底限。否则，纵使富贵到手，夜晚时又怎能安枕？！


    
这几天京师里暗流涌动，薛景仙心中非常清楚。太子殿下为什么要跟王洵等人取得联系，他也非常清楚。都在想着把大宛都督府这支骁勇善战的精兵拉回长安来，收归自己所用。谁也未曾想过，一旦王洵等人从柘折城返回，那片用无数将士性命换回来的膏腴之地，将落于何人之手！


    
正咬牙切齿间，又听鱼姓太监问道：“咱家记得你当年，曾经给安西军将士，往长安捎过家书吧？大宛王都督的家门，你进去过没有？难得回长安一次，不妨去拜望拜望王家的长辈。将士们在前线吃苦受累，该尽的孝心，咱们理应替他尽到！”


    
“诺！”天很冷，薛景仙却额头见汗。刚才自己说的话，对方到底相信了多少，他心中其实一点把握都不剩。既然太子殿下连自己替王洵捎家书的事情都知道，未必不清楚自己在西域之时，与几个少年走动甚近！


    
看到薛景仙脸色惶恐，鱼姓太监心中窃笑。摇摇头，非常体贴地说道，“去吧，大方些。需要钱的话，到城西柳记药铺，找李掌柜支取。”


    
“卑职，卑职惭愧！”薛景仙迅速回过神，以袖掩面。“卑职谨殿下教诲，任上不敢鱼肉百姓。所以，所以……”


    
“去吧，殿下知道你是个清官！”鱼姓太监一甩袖子，打断了薛景仙的解释。“从宽了花钱。顺便给你自己，也置办一身像样的衣服。别跟个叫花子般，你现在，可不止是丢自己的脸！”


    
“卑职谨遵大人教诲！”薛景仙连连打躬作揖，倒退着准备出门。临转身，他又缓缓直起腰，低声说道：“大人，卑职突然想起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说吧！”鱼姓太监脸上露出几分期待，笑着鼓励。


    
“卑职窃以为，安西军中能征善战者甚多，殿下何必只把眼光放在他们几个年轻人身上。距离太远不说，本事也未必有传闻中那么大！”薛景仙鼓起全身勇气，低声建议。


    
“这就不是你所能关心的了。”鱼姓太监脸色一紧，表情瞬息万变。“做好自己的事情，别多打听！”


    
“诺！”薛景仙长揖及地，转身告辞。望着他渐渐远去的消瘦背影，鱼姓太监的目光慢慢变冷，变寒，变得如刀锋般锐利。


    
‘小样，想跟咱家打马虎眼，你还太嫩了些！’一把从棋盒了抓起数枚棋子，不管黑白，他一一将其在秤上摆开。‘咱家跟人斗心机的时候，你恐怕还没出仕呢！先放过你这一回，待大功告成之后，咱们再把帐慢慢算！’


    
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偌大个长安，恰好可以凑做一盘。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二章 霓裳 （七 上）


    
尽管心里头一百二十个不情愿，薛景仙却不敢公然违抗太子殿下的命令。找了个恰当时间，备了份厚礼，以王洵故友的身份，到王洵的家中探望。


    
因为有鱼姓太监那句“花钱大方些”的话做铺垫，这次他当然把礼物的分量备了个十足十。光是装礼物的金丝楠木箱子，就价值五百多贯。托在手中亮闪闪浓香四溢，绝对能将寻常人的熏晃得晕头转向。


    
迤逦架着马车到了崇仁坊的开国侯府，照惯例跟门房通名报姓，顺便吩咐从人把礼单奉上。片刻之后，开国侯府的正门大开，十几个家丁鱼贯而出，铺开红毡，捧着香炉，毕恭毕敬，将一掷千金的“贵客”迎了进去。


    
还是那个院落，比薛景仙上次来时，格局没任何不同。然而这次，他却感觉到一股富贵骄奢之气，扑面而来。逼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


    
绕影壁，穿花廊，一路前呼后拥。待来到王家的正堂前，二品诰命夫人王陈氏，已经换好了正式命服，由四个漂亮的丫鬟搀扶着，亲自迎在了门口。薛景仙抢先半步，躬身施了个全礼，口称晚辈。王陈氏侧开身子，蹲身以半礼相还，谢称不敢。然后让开门口，请贵客入内。薛景仙再拜，请长者先行。王陈氏再次避谢，薛景仙再让。如是者三，宾主双方你来我往，把全部礼节套路做了个十足十。


    
礼数做足了，衣服也就被腊月的寒风吹了个透。薛景仙打着哆嗦进门落座，云姨拿捏着诰命夫人身架指挥丫鬟上茶水点心。须臾，几个丫鬟仆人们将茶点端至，然后轻轻施了个礼，小心翼翼地退到门外候命。留在门内的两个人，却是各自捧着茶盏，望着热气腾腾的水雾开始发呆。


    
风很大，空气中带着一股子湿漉漉的土腥味。配着外边阴沉沉的天空，很明显是落雪的预兆。半晌之后，诰命王陈氏从茶水上抬起头，向外边看了看，笑着打破沉默，“薛大人一路上走得很辛苦吧。刚下过大雪，看样子还要下。一直没完没了。今年的冬天，冷得可是有些难过了！”


    
“是啊，是啊！”薛景仙赶紧点头附和，脖子软得好像里边根本没有颈骨，“太冷了。晚辈从任上回京师，一路上看到处处都在闹雪灾。有些州县比较充足，士绅们凑一凑，还勉强能给灾民们发几碗稀饭喝。有些州县，唉……”


    
“朝廷没下拨钱粮么？”


    
“这不是正打仗呢么？钱粮大部分都征调到潼关去了，地方府库里基本空空如也！”“噢！”王陈氏做恍然大悟状，然后皱着眉头询问，“原来是天灾和人祸加在一起了！大人以为，叛军能打过潼关么？我一个妇道人家，看不清眼下的局势。”


    
“晚辈其实也看不清楚。应该，应该不会吧！毕竟潼关那边，还有哥舒翰将军在顶着呢。不过，也不好说的事儿。路上我遇到几支车队，都是些大户人家，怕受到兵火波及，赶着趟往广南那边搬迁！夫人如果有兴趣，不妨也早谋划一下，毕竟有备无患不是？！”


    
“广南？！”王陈氏再度皱眉，“广南就一定安全么？如果叛军调头南下的话，还能再往南么？”


    
再往南，可就是大海了。薛景仙尴尬地笑了笑，无法回答。


    
“朝廷应该有足够多的应对手段吧？否则，都火烧眉毛了，京师里边总不该如此热闹！”诰命夫人王陈氏也低下头，继续喝水润嗓子。


    
茶水很浓，喝在嘴里，带着非常强烈的苦味儿。薛景仙接连喝了几大口，心里被苦得直发痛。


    
是啊，都火烧眉毛了，京师里的几路神仙们，还忙着互相下绊子呢。好像叛军拿下洛阳后，就会心满意足，不再继续向西般。怪不得云姨的话里边夹枪带棒，大伙最近一段时间的表现，也的确让人无法瞧得起。


    
心中觉得惭愧，有些话，就更难说得出口。一时间，大堂里的空气又开始发冷。寒意透过官袍下的丝绵袄，一点点渗入人的骨髓。


    
再这样坐下去，不用主人送客，薛景仙自己就要落荒而逃了。在心中鼓了半晌勇气，他终于第二次开口，“晚辈……”分明是昨夜对着墙壁反复演练过好些次，真到要说出来时，却万分艰难，“晚辈跟王都督，当年曾经在安西军中并肩而战。受他的照顾颇多，所以……”


    
“这些话，薛大人上次替明允捎家书时，好像已经说过了！”王陈氏轻轻放下茶盏，低声提醒。


    
“这个……”一瞬间，薛景仙面红过耳。真恨不得立刻就起身，抱着脑袋从王家逃出去。有犹豫了好一会儿，才第三度鼓起了勇气，低声解释道，“晚辈这次来，其实只想替朋友问候，问候一下他的长辈，毕竟他已经这一走……”


    
“薛大人穿的可是官服呢！”王陈氏看了他一眼，笑着提醒。


    
“啊，是啊。是啊！”薛景仙红着脸低头看自己的袍服，然后讪讪拱手，“本不该穿这身的。是晚辈平素穿习惯了，一时疏忽忘了换下来。疏忽！请长者见谅，见谅！”


    
王陈氏摆了摆手，低声回应，“薛大人何必这么客气。官服既然挣到了，自然是要穿出来给人看。不瞒你说，最近这几天，到我家来的人，几乎个个都穿着官服。真的令王家蓬荜生辉呢！”


    
“夫人言重了。其实晚辈打心眼里不想穿这身衣服过来！但是没办法，端了人家的饭碗，就得替人做事。推脱不得！”薛景仙心中一阵阵发虚，把牙一咬，干脆直奔主题。


    
“哦？！”王陈氏也放弃客套，在座位后轻轻欠了下身体，“难道还要穿给其他人看么？怪不得这次的礼物如此之厚。不瞒你说，最近几天，我替明允收下的礼物，比过年时还要多。其中数你这份最为厚重！”


    
“晚辈，晚辈……”既然话都说到了这个分上，薛景仙索性豁了出去，“这份礼，其实是太子殿下出的钱。晚辈只不过是替人跑腿罢了。如果夫人觉得礼物太重的话，可以直接封还了让晚辈带回去。反正晚辈把礼物送来，就算完成任务了。并不想给王都督和夫人添太多烦恼！”


    
“那有什么可烦恼的！”云姨突然展颜而笑，已经不再年青的面孔上充满了调皮的意味，“无论是太子殿下也好，其他什么王爷，侯爷也罢，之所以给我家送礼物，不就是为了酬谢明允替国开疆拓土之功么？我把礼物收下后，写信告诉明允，要他一定以国事为重，莫要总是惦记着家里边，莫要辜负了众位大人们的殷切期待，不就行了么？！反正打下来的疆土都是大唐的，一分一尺都不属于我们王家！”


    
“夫人这话在理，真的在理！”闻听此言，薛景仙忍不住抚掌赞叹。自己的这么多年官场沉浮，简直都是白费了。见识气度还真不如一个终日窝在豪宅中的女人。收了礼物又怎样，为诸位大人效力是报答，为大唐戍边不也是报答方式的一种么？难道脚下这片江山，还能归了别人去？


    
想到这一层，他心中的天空豁然开朗。摇摇头，笑着补充：“夫人的话极对。明允在前线率领大军浴血奋战，功勋赫赫。后方的人无论送什么礼物，想必他都受得起。是薛某发傻了，早知道这样，不如直接拉上半车铜钱，从侧门送进来！”


    
“铜钱可太占地方了。如今京师里边送礼，讲究送的是古玩字画，再不济就是金元宝，又好看又不占地方！”云姨笑着点头，“殿下那边还有什么吩咐，你干脆直接跟我说了吧。别再绕弯子了，咱们绕来绕去，茶都冷了！”


    
“还没吩咐呢，先让薛某过来，混个熟面孔罢了！”薛景仙不愿意再费劲兜圈子，坦然相告，“但日后想必有需要明允出力的地方。依薛某之见，明年春天大食人也许会反扑。明允恐怕未必能从大宛抽得出身！”


    
这已经是很明白地告诉王洵，且勿赶着回来淌京师里的这潭浑水了。对于功名心甚重的薛景仙而言，着实非常难能可贵。只是如此明显的暗示，云姨却好像没听出来。皱了皱眉头，低声道：“莫非朝廷真的要从大宛抽调兵马回援京师么？局势真的已经糜烂到如此地步？封将军不是已经把叛军顶在了崤山以东了么？刚才你还说，哥舒翰将军在潼关天险，组织了第二道防线。西域那边可是几千里膏腴之地呢，如果朝廷把大宛都督府的将士全召回来，几代安西军将士的血，不是全白流了么？！”


    
“这……”薛景仙屁股底下发热，身子来回扭动。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云姨的提问。几千里膏腴之地，恐怕在太子殿下和杨相眼里，永远顶不上半尺权柄。至于那些战死的将士，不过是户籍册上边的几个模糊不清的名姓而已，有谁会真的在乎？


    
想了好久，他才终于叹息着道：“可能朝中有人觉得，西域那边丢了，总还有机会再打回来吧。况且大宛都督府将士骁勇善战的名声，如今已经在京师里边传了个遍！”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二章 霓裳 （七 下）


    
该说的不该说的说了一大堆，看看天色将晚，薛景仙向云姨告辞，拖着疲惫的身子向自己的临时居所走。


    
对方到底听没听懂自己的暗示？薛景仙心里其实半点儿把握都没有。云姨毕竟是个女人家，从没在官场中打过滚，对眼下京师剑拔弩张的情况未必明了。而王洵距离长安城又实在太远，想给他送一封信过去示警亦极不方便。唯一可以自我安慰的是，薛某人已经尽力了，无论将来结果如何，都对得起彼此之间朋友一场。这是他做事情的最后底限，也是做人的最后底限。


    
天空依旧是阴沉沉的，飘着零零星星的雪粒。被寒风一吹，打得人脸麻麻的疼。这样的傍晚，路上当然不会有太多行人。偶尔三两个巡城的差役列队走过，也是将头缩进衣领内，袖着手，行色匆匆。


    
“明年这个时候，不知道大唐还在不在了？”放眼四周一片凄清，薛景仙的心情也越来越颓丧。忍不住就把局势往最坏处想。叛军都快叩响潼关的大门了，朝廷里几派势力依旧忙着互相倾轧。英明了半辈子的皇帝陛下临老糊涂，除了以高力士为首的几大太监之外，谁也不肯再相信。而那些太监们……


    
对上巧言令色，一味地阿谀奉承。对下则欺凌打压，心黑手狠。从先秦到两汉，帝王基业毁在太监手里的先例还少么？以薛景仙的见识，他根本不相信一个肢体残缺的男性，会有正常人的思维。骠骑大将军高力士也许是个特例，但骠骑大将军高力士却亲手教导培养了一堆绝对不例外的亲信爪牙。这些人，边令诚也好、程元振也罢，还有眼下深受太子信任的鱼朝恩、李辅国，随便哪个拉出来交付有司审一审，所犯过的罪行都足够五马分尸好几回。偏偏这些家伙们的地位稳固无比，连一代奸佞杨国忠，都不敢跟他们发生直接冲突。


    
如果不站在派系的立场，公允地说，薛景仙还是很同情杨国忠的。虽然后者崛起时所用的手段龌龊了些，才能和眼光也都不怎么样。可此子登上宰相之位后，的确在兢兢业业地履行宰相之责。这两年，滞留在京师中，苦苦等待步入仕途的秀才、进士们，已经明显减少。地方官员在任满之后，只要考评不算太差，多数都能混个平级调任，不再像李林甫当政之时，还要跑到京师上下打点，即便花光身上最后一文钱积蓄，都未必能补上实缺。对待政敌，杨国忠通常将其赶出朝廷即罢，很少一路追杀到底。即便这些人过后不服，写了文章来骂。杨国忠看到后，也努力忍住怒气，表现得甚有宰相肚量。（注1，注2）


    
只可惜杨国忠没有补天之才。在经历了李林甫十余年折腾之后，大唐帝国表面上繁华依旧，内在里其实已经百孔千疮。这个时候需要的是一个姚崇、宋璟这样的治乱能臣，而不是杨国忠这种补锅匠。平心而论，杨氏上任之后做的所有事情，几乎都是在替其前任补锅。包括眼下的安史之乱，如果没有李林甫当年一味地包庇纵容，安禄山的势力也不会变得尾大不掉。杨国忠看不到其潜在的隐患，自然也不会急于求成地着手“削藩”。


    
即使站在不同派系角度，薛景仙也不敢说杨氏对付安禄山完全是为了一己之私。后者连陈希烈这种随时能威胁到自己的相位，并且曾经是李林甫死党的人都能容得下，更何况一个文武殊途的安禄山？


    
只可惜老天不肯给大唐帝国更多的机会和时间。假使杨国忠能在宰相的位置上继续执政五年，即便他再无能，也可以从容调整好对河北的布局；假使太子殿下能提前登位，提拔任用一批真正的能臣良将，恐怕安禄山根本没胆子造反；假使皇帝陛下肯像当年信任安禄山一样信任封常清，叛军也许根本过不了黄河；假使杨国忠和太子能在这个危难时刻抛弃前嫌，携手应对……


    
只可惜一切假设都不成立。现实是，太子忌惮杨国忠，更甚于安禄山。而眼下杨国忠那边，恐怕最想铲除的，也是太子李亨及其党羽。包括薛某自己，呵呵，呵呵……。信马由缰的想着，他的人和思绪都漫无目的。一不小心，便从崇仁坊门口，逛到了东市之内。


    
往日热闹无比的东市，今天也显得分外冷清。运河已经被彻底截断，产自扬州、苏州一带的奢侈物品，要绕行山南，价格平涨数倍。而接二连三的坏消息，又使得京师里边人心惶惶。甭说各家店铺酒楼生意一落千丈，就连平素一到傍晚人满为患的青楼赌场，此刻都门庭冷落，只剩下替客人牵马的小厮，一个个抱着膀子，对着空荡荡的街道翘首以盼。


    
“啪！”远处传来一声爆杆声，把胯下坐骑吓得前蹄直竖。好在薛景仙在西域时，也曾跟王洵仔细讨教一番控马之道，才勉强没从坐骑背上滚下来。


    
“谁他奶奶的这么缺德！”做官久了，自然有了官威。安顿住坐骑之后，薛景仙立刻破口大骂。一直默默陪护在他身边的四名随从，也拔出刀来，冲着爆杆声的方向怒目而视。


    
回答他的是更多的爆竿声，一响接着一响。“啪啪”，“啪啪”“啪啪啪啪……”从道政坊一直延续至平宣坊，瞬间弥漫了半座京城。（注3）


    
有人在欢呼，但喊声很乱，夹在爆杆声里。根本听不清楚。有人在沿街的店铺前跑动，操着满嘴的长安官话，又快又急，身为外乡人的薛景仙根本弄不懂。还有人在敲打锣鼓，铜盆，盘子，木桶，一切能敲出响声的东西，把长安城的傍晚吵成了一锅粥。而差役们却不知道都疯到哪里去了，居然不出面管一管。


    
“大人，今天好像是腊月二十三！”随从四下检视了半晌，也找不到罪魁祸首，只好灵机一动，指着临街店铺的窗花回禀。“长安这边，好像有腊月二十三放爆杆祭祀灶王神的习俗。”


    
“胡扯！”薛景仙掐掐手指，低声呵斥。“距离腊月二十三还有几天呢，眼下放什么爆杆，天子脚下，就不怕官差上门找麻烦么？”


    
长安城中，天子脚下，百姓们当然不能随便弄出些怪异响动。除非是在几个特许的日子！但今天显然不在“天子与庶民同乐”的日子之列，那眼下已经笼罩了整座城市的喧闹，其原因就很难猜测了。


    
正惊疑间，只见路边一座死气沉沉的酒肆门口，突然挑出了两盏耀眼的红灯。紧跟着，临街的所有店铺馆舍，都在一瞬间亮了起来。灯球、火把、油桐，还有平素根本舍不得使用的蜜蜡，都纷纷出现在窗口。整个东市瞬间复苏，宛若一个行将就木的老者，猛然吃了颗仙丹，重新变成了活蹦乱跳的少年。


    
“客官，里边请！今天本店的酒水免费，您尽管放开了量随便喝！”有名酒店小二看到了薛景仙，兴冲冲地跑上前，替自家店主拉生意。


    
“这位贵人，请移步怡红院。姑娘们都梳洗打扮好了，等着您老垂青呢！”正对面的青楼伙计不甘示弱，也跑出门，拦在了薛景仙的马前。


    
“您老到这边，今晚头三局，输了算柜上的。赢了您尽管带走！”


    
“大人这边请，本店雅间今晚打六折。里边有小张探花、高参军的亲笔墨宝。如今在威震西域的王大都督，也曾经是本店的常客！”


    
明显僧多粥少，各家店铺都使出的浑身解数抢客，把薛景仙及其随从牢牢地堵在了街道正中央。受不了大伙的热情，同时也被酒楼小二的话所吸引，薛景仙翻身下马，冲着其中一人问道：“你刚才说，王都督是贵店的常客？这话属实么？”


    
“如果小人敢欺骗您，您尽管直接抓我去官府打板子！”不容自家信誉被质疑，店小二梗着脖颈回应。“不信大人您问问他们，当年高参军、李谪仙和王都督，是不是在我们店里喝过酒。也就是今天，换了旁的日子，您老人家提前两个月订座位，都得排队！”


    
旁边的竞争者们虽然不情愿，却也跟着纷纷点头作证。薛景仙听得有趣，笑了笑，一边跟在小二身后往酒楼里走，一边追问：“今天跟平时有什么不同么？怎么今天就有空位了？！”


    
“还不是安禄山那厮！”京城里的人见识广，连店小二也懂得些天下大事，“他忘恩负义造了反，弄得大伙提心吊胆，当然就没心情吃饭喝酒了？！不过老天有眼，他这回总管是算遭到报应了！”


    
“报应？！”薛景仙一愣，旋即明白了四下里热闹的起因，“他死了，还是刚刚吃了败仗？！”


    
“大人您刚才没听见么？！”小二回过头，像看怪物一般看着薛景仙。“刚才那么大的爆杆声，还有嚷嚷声，敢情大人您都没注意！”


    
“爆杆声太大了！害得我耳朵里根本听不见别的声音！”虽然对方说话的语气有些冲，薛景仙却懒得跟其计较，笑了笑，低声解释。


    
“那大人您可听好了！”小二一下子来了精神，手舞足蹈，“就在刚才，有信使快马沿街报捷，常山太守颜杲卿颜大人，擒杀安禄山部将李钦凑，高邈、何千年，光复河北十七郡！”


    
“天！”忽然而来的喜讯，令薛景仙头脑发晕，双腿发软。接连踉跄了好几步，才勉强在随从的搀扶下，站稳的身体。


    
天佑大唐！一瞬间，所有担忧的烦恼都离他而去，心中剩下的，只有压抑不住的狂喜。


    
“大人小心！”随从们也高兴异常，围拢过来，搀扶住薛景仙的胳膊。


    
“太好了，太好了。安禄山的老巢丢了，长安没事儿，没事了。封帅有机会从西域调兵遣将了，王兄弟他也不用再……”薛景仙拉着随从的手，语无伦次。两行热泪，顺着他的眼角迤逦而下。


    
“大人您……”随从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店小二也被贵客的怪异举动，吓得两眼发傻。好一阵儿，薛景仙才从兴奋中恢复过心神，却顾不上擦眼泪，一手扯住一个随从，大声招呼，“都进来，跟我一起进雅间。今天我请你们，咱们不醉不归。不醉不归！”


    
注1：唐代，秀才与后世的秀才不同。秀才是科举项目之首，最为难考。考中之后，即有授正八品官员的资格。而进士通常只能授予从九品官职。


    
注2：根据史载，杨国忠上任之后，曾经努力提高朝廷效率，安置冗官，为此得到朝野间过短暂的好评。直到安史之乱爆发，才变成了罪魁祸首。


    
注3：爆杆，原始爆竹。将易燃物塞进竹节，然后扔到火堆中，烧炸。据说能驱鬼辟邪，带来好运。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三章 正气 （一 上）


    
天宝十四年冬，常山太守颜杲卿趁安禄山后方空虚，起兵输力王室。杀安禄山部将李钦凑，擒高邈，何千年。又假托朔方军宿将李光弼之名，攻打饶阳，一鼓而下之。刹那间，河北大地再度风云变色，二十三郡中竟有十七郡响应颜杲卿，附于安禄山者，仅剩其六。


    
安禄山正亲自率领主力在渑池一线与封常清恶战，半月之内接连攻破对方仓促布置下的四道防线，眼看着就要胜券在握，猛然闻听老巢被抄，大惊失色。不得不连夜退回洛阳，同时分出一半儿精锐给其左膀右臂史思明、蔡希德，由二人领着回军平叛。


    
叛军一退，京畿地区所承受的压力顿时减弱。长安城中，各路神仙又开始你来我往的相互角力。至于颜杲卿那边到底能拖住叛军多久？朝廷是不是该立刻督促河东、朔方两地火速派军为河北各地提供支援，则谁也没功夫理会了。


    
史思明乃落魄突厥贵胄之后，原名阿史那崒干，曾经与安禄山一道为范阳节度使张守珪麾下捉生将，因战功卓著，一路从队正、校尉升到偏将、将军、副节度。善战之名从河北一直传到长安，大唐天子李隆基亲自接见了他，赐其姓史。改做思明。


    
这样一个于战场上滚了半辈子的宿将，自然知道兵贵神速的道理。接过安禄山的军令之后，立刻命麾下将士抛弃辎重，一人双马，星夜兼程返回河北。河北各地刚刚归附朝廷，军务政务都没来得及理顺，又怎当得住史思明所部虎狼之师。转眼之间，诸郡又纷纷陷落，只剩下了颜杲卿、颜季明父子领着一支孤军，在常山郡苦苦支撑。


    
距离常山最近的一支大唐力量，为太原节度使王承业所部。早在数日之前，就接到了颜杲卿派遣长子颜泉明所带来的亲笔求援信。但是王承业反复思量后，却认为光复河北的头功不能让颜杲卿独占，竟然公然将颜泉明软禁，然后派遣使者押着颜泉明带来的俘虏，到长安向朝廷报捷。一番运作之后，朝廷加封王承业羽林大将军，上柱国，其麾下文武都加官一级到数级不等。而颜杲卿那边，则只给了个卫尉卿的头衔，援兵竟然一个未派。


    
坐困孤城，眼看着身边的弟兄们一个个减少，常山太守颜杲卿知道自己坚持不到王师来援的那一刻了。转过头，望向跟自己一样浑身上下都被血染成紫黑色的儿子，嘴角处缓缓浮现一丝微笑。


    
颜家二公子颜季明也恰恰转过头来，目光与父亲相对。把嘴一咧，他露出了光洁牙齿。“痛快，今天杀得真痛快。从小到大，我从来没这么痛快过。阿爷，您累了就下去歇会儿，今晚我来值夜。保证在明天日出之前，不让一个叛贼攻上城头！”


    
这种张扬的笑容和张扬的话语，绝对不符合颜氏家训。换做以往，老太守肯定要板起脸来，大声呵斥一番。但是今天，他却觉得儿子的笑容分外灿烂，点点头，笑着回应道：“不累。你以为阿爷我真的老了么？比起当年的汉将黄忠来，阿爷我还正当壮年呢！”


    
“那当然，您比黄汉升岁数小一轮呢！”颜季明立刻接过话头，笑呵呵地打趣，“不过您老再健壮，也不能跟自己的儿子比啊。况且颜家的家训，也没说过让父亲给儿子守夜的道理！赶紧下去喝口酒吧，放心，史思明的人头，我肯定给您留着！”


    
“你这臭小子！居然敢教训阿爷！”颜杲卿举起巴掌，作势欲打。走了几步，却张开胳膊，将儿子揽在了腋下，“难为你了！！阿爷当初，当初真该……”


    
“此生不虚！”颜季明知道自家父亲心里想的是什么，笑了笑，轻轻挣脱。“弟兄们都看着呢。我已经不是小孩子！”


    
“他们看着，难道我就不能抱一下自己的儿子了？”颜杲卿佯装愤怒，却终是将手臂缩了回去，不敢让弟兄们看到自己内心的遗憾。


    
已经被困了将近一个月了，援军能到早就到了。至今城外没见到大唐旗号，说明朝廷已经彻底将河北遗忘。早知道如此，自己何必要苦苦守着这片弃土？趁着安禄山没反应过来，带领弟兄们一道从井陉关去河东逃难便是。至少，那样做，不会有太多的无辜百姓被卷入战火。至少，颜家上下三十余口，不会同时被困在脚下这座孤城当中！


    
自己今年已经六十有五，以身殉社稷不足为憾。可季明只有二十出头，还有很多光阴去享受生活，还有很多值得做的事情没有去做。如果他真的不幸跟自己同时殉国，自己又怎有面目去见他亡故的娘亲？


    
“阿爷，我真的不是小孩子了！”看到父亲的目光中清晰的凄楚，颜季明再度低声催促。“您先下去喝口酒暖一暖，放心吧。这里有我顶着，出不了任何事情。万德，扶大人下城！”


    
“好嘞！”颜季明的好友，原常山郡捕快，现军中大将翟万德答应一声，上前搀扶住颜杲卿胳膊，“老大人，您尽管放心。季明他做事，一向稳妥！”


    
“大人尽管下去休息片刻，这里有我等盯着呢！”其余众将也不忍见颜杲卿拖着老迈的身躯继续在城头搏命，一起围拢过来，低声劝告。


    
“大人您可不能累倒。您如果倒下了，弟兄们主心骨就没了！”“是啊，为了大局。您老也该下去休息！”


    
“我不是不放心，我……”颜杲卿本能地想摇拒绝，却不忍辜负了部将和儿子一片好意，顿了顿，犹豫着改口，“那你等小心些，我吃过了饭，便上城来替换你等！”


    
“父亲大人不妨多歇息片刻。反正贼人通常不会在夜里攻城！”走上前替父亲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鬓角，颜季明笑着叮嘱。


    
“你这孩子，可是越来越胆大了！”颜杲卿笑，心中涌起一股温暖。望着他的背影蹒跚去远，颜季明整了整盔甲，冲着身边一个老者低声问道：“冯参军，您老给我一句实话，仓中粮草器械还够支撑几日的？”


    
“少将军……？”参军冯虔犹豫着四下张望，然后以极低的声音道：“粮草很充足，至少能撑到春末，但是，但是箭矢顶多还能用到明天正午。赵将军已经带领人手连夜赶制了，但铁料和木材、胶漆、羽毛等，一时却未必……”


    
“行了，我知道了！”颜季明摆摆手，打断了对方的话头。情况跟他预料得差不多，否则父亲大人也不会终日愁眉紧锁，“据你观察，敌方的辎重，是不是存放在西北角上那座大营之内？”


    
“这……”素有忠厚之名的冯虔再度犹豫，不知道该不该回答颜季明的问话。


    
颜季明又笑，血迹斑驳的面孔上，写满了年轻人特有的真诚，“冯叔，您老知道我为什么这样问！别耽搁时间，父亲大人很快就会有所察觉！”


    
“太守他？太守他不会同意！”冯虔被年轻人脸上的阳光晃得心乱如麻，低着头，不肯正视对方的眼睛。


    
“冯叔，您听我说。机会只有一次。把握不住，阖城男女老幼，都难逃叛军屠戮。父亲他不敢冒险，我却不能眼看着他自毁名声！”


    
“你，你阿爷不会自毁名声。我知道他！”狠狠跺了跺脚，追随颜杲卿多年的老参军冯虔沉声辩驳。“我可以帮你，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件事。”


    
“冯叔尽管说！”颜季明必须抢在父亲回来之前做出安排，答应得毫不犹豫。


    
“带老夫一道去！”耳畔响起的，是老参军冯虔决然的声音。


    
“冯叔！”颜季明吓了一跳，连连摇头。眼下唯一可能扭转战局的办法，就是冒险去烧毁叛军的辎重。但这个任务肯定是九死一生。自己年轻力壮，尚没有全身而退的把握，更何况已经五十开外的老参军冯虔！


    
“老夫不会拖你的后腿！”老参军冯虔忽然变得执拗起来，花白的胡须上下抖动。“老夫上过战场，比你们这些毛头小子更会打仗。冲锋时，老夫可以替你开路。后撤时，老夫亦可以替你挡刀！若不带上老夫，少将军休想在老夫口中问到确切答案。”


    
“冯叔！”颜季明无奈，只好郑重点头。得到了他的保证，老参军冯虔指了指城西北，敌军连营的一角，低声说道：“史思明是突厥人。他们的习惯，西北向来是供奉神明和存储粮草的地方。这几天据我观察，每当叛军准备攻城，总有数十辆马车，从西北角那座大营里赶出来。”


    
“烧了它！少将军，末将愿意跟你一起去！”


    
“少将军，末将去即可，您尽管在城头督战！”前真定县令贾深、藁城县尉崔安石二人在旁边偷听到了冯虔和颜季明的对话，相继上前请缨。


    
他们都不是武将出身，在起兵之前，甚至连刀都没怎么摸过。但这一刻，他们却都义无反顾。颜季明目光从两位长辈脸上扫过，微笑着轻轻摇头，“我跟冯叔去就行了。父亲大人身边，不能没有几个得力帮手……”


    
“让贾大人和崔大人留下，俺跟你一道去！”马道上，又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将颜季明的推谢打断。


    
众人转头回望，正看见翟万德那特有的络腮胡须。立刻，指责的话铺天盖地，“老翟，不是叫你送太守大人去休息么？你怎么跑回来了？！”“老翟，你做事怎么这般不让人放心！”“老翟……”


    
“俺老翟，什么时候让大伙失望过！”翟万德撇着嘴摇头，“俺不忍心见大人过于劳累，就，就按照少将军的吩咐，给他喝的水里边，加了，加了一点点蒙汗药。等他在马背上睡着之后，让几个弟兄们抬着他去府衙休息了。这一觉，估计不到天亮，大人自己不可能醒得过来！”


    
“啊，你竟敢……”


    
“你老翟居然敢给太守大人下药！”


    
闻听此言，众人又惊又喜。惊的是翟万德居然和颜季明两个早有准备。喜的则是，这下大伙有充足的时间，争出到底哪个去“建功立业”，谁留下保家卫国了。


    
“咳咳！”颜季明清清嗓子，第二次将大伙的话头打断：“都别争。几位大人听我说。咱们这回扯了安禄山的后腿，他心中一定羞恼得狠。眼下援军遥遥无期，万一常山不保，恐怕城中百姓都要为我等殉葬。颜某不愿让无辜者流血，更不愿意让父亲大人的名声受屠城之祸所污。所以，今晚准备兵分两路，一路跟着颜某去烧叛军的辎重，另外一路，先下去组织百姓，待听到城外乱起，立刻带领百姓从东门逃走。只要远离常山地界，想必史思明那厮也没兴趣追。时间不多，所以请诸位切莫……”


    
“我等谨遵少将军安排！”听颜季明安排的井井有条，众人凛然拱手。


    
“冯参军听令！”颜季明抓起一支父亲留下的令箭，开始的调遣兵马。众将依次上前接令，而后分头下去准备。待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妥当了，颜季明将装令箭的匣子交给了父亲的老部下袁履谦，“袁叔，今晚这里交给你了！”


    
“少将军放心，袁某只要一息尚在，就不会让贼兵踏上城头！”被弩箭射伤了大腿，只能坐在胡凳上指挥守城的袁履谦欠了欠身体，大声承诺。


    
“那我去了！”颜季明笑着点头，仿佛是要出门赴一场盛宴。


    
不敢看年青的背影渐渐远去，袁履谦以袖掩面，低声回应。“少将军再见。袁某在城头等你凯旋的消息。”


    
“告诉父亲大人，我一直以他为荣！”已经走出老远，颜季明突然又回转身，笑着补充了一句。


    
泪，一下子流了袁履谦满脸。


    
寒风呼啸，吹得城头的旌旗剌剌作响。


    
注1：颜杲卿父子的事迹见于《资治通鉴》。文天祥的正气歌里边，“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说的便是颜杲卿。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三章 正气 （一 下）


    
寒风呼啸，战旗翻卷如涛。


    
数以万计的叛军蚂蚁般涌向城头，刀矛撞击声不绝于耳。颜杲卿手持横刀，淌着血泊在城头上往来酣战，将一个又一个叛军砍下城墙。


    
“好男儿，跟我杀贼报效国家！”他大喝，接住一根从斜下方刺来的短矛，反手一刀，将来人的头颅削去半边。再踉跄数步，扑向另外一个垛口，与儿子一起，抓住云梯顶端的两个铁钩，父子两个齐心协力，将云梯和云梯上的贼兵掀成了滚地葫芦。


    
“杀贼报国！”


    
“杀贼报国！”


    
“杀贼！”“杀贼！”“杀贼！”在老太守的激励下，临时组织起来的民壮们争先恐后，用血肉之躯阻挡叛军登城的脚步。一个倒下，再一个扑上去，一群倒下，又扑上一群。


    
青灰色的城墙迅速被热血染红，敌我双方的将士却都死战不退。就在此时，敌军背后突然传来一声嘹亮的号角，“唐”，一面鲜艳的战旗，挑过墨一般的夜空，刺破四周无尽黑暗。


    
“援军来了，跟我杀啊！”刹那间，城头上士气大振。袁履谦、翟万德、崔安石、冯虔还有儿子季明，如同传说中的大侠一般飞下城头，直扑敌军正中央。


    
颜杲卿自己也是肋生双翼，挥舞着横刀，紧随大伙身后。在唐家儿郎的前后夹击之下，叛军崩溃如烈日下的残雪。转瞬之间，颜杲卿就杀出了一条血路，杀到了史思明马前。


    
“救我！”史思明吓得大叫，拨马便逃。几名亲信挺刀为其断后，颜杲卿横刀一挥，泼出一片闪电。


    
“噗！”，闪电闪过，红光飞射，叛贼的亲信们不相信地看着他，直挺挺地倒下马去。


    
二马错蹬而过，颜杲卿挥刀，将另一个叛贼劈于马下。再一刀，抹断第三名迎战者的脖颈。反贼们不敢再阻拦他的去路，纷纷落荒而逃。老太守豪情满怀，紧磕了几下金镫，与史思明追了个马头衔马尾。


    
“叛贼，哪里跑！”他大喝，挥刀欲剁。猛然间，眼前的史思明忽然摇身一变，变成了大唐皇帝李隆基。而那些贼兵贼将，则变成了平素与皇帝陛下往来密切的梨园子弟、斗鸡小儿。


    
“你——”颜杲卿愣在了当场，刀尖指着李隆基说不出话来。


    
李隆基却满不在乎地摇摇头，笑着道：“颜卿勿恼，朕不过是想跟他们玩玩而已。你不知道，朕不怪你。不怪罪你便是！”


    
“陛下——！”颜杲卿气得直吐血，“陛下，你看看，这四下里死的，可都是大唐子民啊！”


    
“朕的子民么？”李隆基依旧不知道悔悟，笑呵呵地摇头，“他们为朕而死，难道不应该么？！”


    
“大唐……”颜杲卿还想再啰嗦几句，对方却已经不愿意听。将戏袍一拂，大声断喝，“朕的大唐，朕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干卿何事？！”


    
“是啊，颜太守，赶紧告退吧！这不干你的事情！”高力士、雷海青、贾昌等太监和弄臣纷纷从面具下探出头来，笑着奉劝。


    
周围，乱兵们继续杀人放火，流血盈野。百姓们奔走哭号，怨声载道。


    
“胡说！”颜杲卿怒不可遏，刀尖直指大唐天子和几个弄臣的鼻尖，“这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又怎会属于你这昏君，你等奸贼……”


    
“杀反贼！”


    
“杀反贼！”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喊杀声又起，高力士等人纷纷拔刀砍了过来，而他颜氏父子和常山众豪杰，这回真的成了叛贼。四下赶来的援军不明真相，也纷纷举起兵刃，朝守城者猛砍。颜杲卿抵挡不住，且战且退“颜某不是反贼，他们才是！”，“颠覆大唐的是尔等，不是颜某。颜某之心，可对日月苍天！”


    
没人听他的辩解，乱刀纷纷落下，砍得他痛如骨髓。


    
疼，好疼，剧烈的痛苦让颜杲卿翻身而起。所有叛军和援兵统统消失不见，入眼的，是一盏摇晃的油灯。灯光的暗影里，则是侍妾绿珠惊惶的面孔。


    
唯独外边的哭喊声还是若隐若现，丝丝缕缕钻入人的耳朵。颜杲卿疲惫地笑了笑，低声对绿珠说道：“刚才吓着你了吧。我做噩梦了。外边怎么这般吵，季明呢，他到哪里去了？”


    
“季明？”绿珠慌乱地低下头，不敢看自家夫主的眼睛，“季明不是在城上值夜么？老爷您忘了？”


    
“噢！你看我这记性！”颜杲卿用手掌轻拍自己的脑门，以便令自己迅速摆脱噩梦的困扰。“帮我打盆洗脸水来，我要换铠甲……”


    
话音未落，外边的哭喊声瞬间增大。“阿爷——”“土生——”“娃他娘，快点儿，别走乱了啊！”


    
“怎么回事！”颜杲卿大惊失色，顾不得穿冬衣，拔腿便往门外走。侍妾绿珠赶紧从身后抱住了他，柔声呼唤，“老爷，先换上绵袍子。外边的事情，有季明和袁大人呢！”


    
“你没听见外边的喊声么？放开，大胆——”颜杲卿奋力挣扎了几下，却未能挣脱。恼怒的回过头，正欲呵斥，却看见了绿珠满脸的泪水。


    
“怎么了，外边到底怎么了，季明怎么了？你赶紧告诉我！”一缕不祥的预兆瞬间涌上老太守的心头，他用手搬起绿珠瑟缩成团的肩膀，急促地逼问。


    
绿珠先是摇头垂泪，被连晃了几下，知道隐瞒不下去，才哽咽着解释道：“奴家，奴家知道的也不详尽。老爷昨晚是被抬回来的，一直沉睡不醒。季明和冯大人他们拿着老爷的令箭，说是要组织百姓连夜突围……”


    
“胡闹！”颜杲卿大急，双臂力道猛然增大的一倍，将侍妾绿珠推倒在地，“这逆子，竟然胆敢如此胡闹。四下里被叛军围得如铁桶般，怎么可能突围得出去。我，我非杀了他，非杀了他不可！”


    
说着话，他便踉跄着准备出门去阻止。侍妾绿珠却又爬了几步，伸手扯住了他内袍一角，“老爷，您自己的儿子，您还不了解么？季明，季明他，又怎是那胡作非为之人？”


    
一句话，将颜杲卿瞬间从慌乱中惊醒。转头，蹲身，他将哭成泪人儿的侍妾从地上扶起，同时尽量缓和地追问道：“季明，季明都怎么安排的？他，他到底在做什么？你说话啊，别哭，别光顾着哭！”


    
“老爷！”绿珠哭得愈发泪如泉涌，双手掩面，断断续续地汇报，“季明，季明他，自己，自己带队，去烧叛军粮草了。吩咐贾县令和崔县尉两个，组织百姓到东城门口等待。听到城西喊杀声起，就一道冲出去。能逃出一个算一个，说是只要跑出，跑出常山地界……”


    
只要跑出常山地界，有我颜某人在城内，叛军也没心思追杀！不等绿珠说完，颜杲卿便全弄明白了。绿珠说得对，自己确实不懂儿子。自己一天到晚只想着为李家天子尽忠，想着维护颜氏一族数百年清誉，而儿子心里考虑更多的，却是这些平素与他朝夕相处的百姓，这些鲜活而平凡的生命。


    
“来人，帮老夫披甲！！”转眼间，老太守已经做出正确选择。自己食大唐俸禄，为国尽忠，理所当然。那些百姓，却不必为一家一姓的江山去殉葬。这点上，做儿子的比老子高明。


    
但他却不想让儿子白白地去送死。烧叛军的粮仓，谈何容易？！即便侥幸能够得手，恐怕同行的勇士也没有一个能全身而退。这拼命的事情，应该由老夫来做。儿子年轻，还有很多路要走……


    
在侍妾绿珠和闻听呼唤赶来伺候的侍女们的帮助下，很快，老太守便将自己收拾整齐。提刀上马，飞也般奔向城西。按照突厥人的传统习惯，粮草辎重，肯定放在靠西北一侧。跟史思明相交多年，他和史思明两个对彼此的脾气秉性都了如指掌。


    
街道上准备出城逃难的百姓们挤得摩肩接踵。但看到老太守花白的胡须，都主动地让开了一条通道。少将军准备出城去与叛贼一决生死，老将军肯定是赶去为儿子送行。大伙没本事，帮不上什么忙。但对于舍生忘死替自己争取逃命机会的父子，却有着发自内心的尊敬。


    
“太守大人大恩大德，我等永生不忘！”


    
“太守大人，您老人家自己也保重。叛贼早晚会遭到报应！”


    
在一片哭泣声中，颜杲卿的脊背越挺越直。近了，距离西门越来越近了。近得几乎能看见瓮城内门高悬的铁栅栏。然而，铁栅栏却在他眼前轰然落下，无数骑兵跟在儿子身后冲了出去，永不回头。


    
“季——”老太守挥动胳膊，呼喊声却卡在了喉咙里。他无法再追，再追，就要打乱今晚儿子的所有安排，再追，就要扰乱自家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军心。甩开马镫跳下坐骑，他三步并作两步奔向城头。平素要走小半炷香时间的台阶，竟然须臾跃过。


    
城头上，腿脚不方便的袁履谦被人抬着迎上前。冲着颜杲卿深深俯首，满脸歉意，“颜兄，袁某无法阻止……”


    
“我知道！”颜杲卿笑着打断，老泪在脸上肆意纵横，“你我，都，都老了。比不得，比不得他们年轻人。走，跟我上去，待喊杀声起时，好为季明擂鼓助威！”


    
“走！”袁履谦挣扎着落地，与颜杲卿互相搀扶着，走向敌楼中的战鼓。城下，战斗尚未开始。惨白色的雪野中，只见一条黑龙，翻翻滚滚，直扑敌营西北角。


    
几点火光从敌营中亮起。紧跟着，是凄厉的警报。颜杲卿纵身扑向战鼓，使出全身的力气，高高地扬起鼓槌，“咚，咚，咚……”激昂的鼓声从敌楼中响起，点燃城头所有人的血液，盖住天地间一切嘈杂。


    
“季明临行前说，他一直以你这样的父亲为荣！”袁履谦凑过来，大声转述。


    
“啥！”颜杲卿根本听不见，竖起耳朵反问。


    
“季明临行前说，他一直以你这样的父亲为荣！”袁履谦将头凑向颜杲卿的耳朵，再度重复。


    
“好儿子，老夫亦以你为荣！”颜杲卿含泪而笑，将战鼓擂得更响，更响。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三章 正气 （二 上）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伴着激昂的鼓点，颜季明一行二百余人骤然加速，纯白色披风被吹起来，宛若一只只扑火的飞蛾。


    
没有人回头张望鼓声的来源，也无暇回望。地面上积雪盈寸，天空中星大如斗。这样的夜晚出城踏营，根本不能指望不被敌军发现。这样的夜晚出城踏营，所有人注定要一去不复返。


    
风萧萧兮易水寒。


    
马蹄声如歌，激荡着古时的旋律。今夜，生寒的又岂止是易水？整个燕赵大地，都在轰鸣声中震颤。


    
巡夜的叛军发现了敌情，迅速组织羽箭拦截。一排排雕翎骤然腾空，然后又骤然扑下。最前排的队伍中有人中箭了，摇晃着，不肯从马背上坠落。第二排的弟兄迅速补上去，将受伤者挤到队伍外围，保持攻击阵型的齐整。


    
又一排羽箭落下，射穿几匹战马的脖颈。可怜的畜生嘶鸣着跪倒，临死之前，兀自不肯摔伤背上的主人。马背上的男儿在双腿着地前的瞬间，用槊杆为支撑，腾空飞起，横着扑向队伍侧翼。他们这样做可能会被摔的筋断骨折，平白辜负的坐骑的无私付出。然而他们，却绝不能拖累自家的攻击节奏。


    
轻伤者和未受伤者继续向前，双腿不停磕打马镫，将坐骑的体力压榨到了极限。加速，加速，在加速过程中，队伍被拉成光滑的锥形。他们彼此之间靠得很近，仿佛随时准备用身体替袍泽遮挡箭矢。他们个个紧闭着嘴巴，不让爆烈的怒火从喉咙里边喷射出来。所有力气都是留给叛军的，不能丝毫被消耗在半途中。哪怕天空中突然落下箭雨，哪怕沾有同伴体温的血珠，就洒在自己脸上。


    
被马蹄声惊醒的叛军，旋即被这一伙送死者的行为给彻底惊呆了。前来偷营的燕赵男儿太少，少到当值的叛将无法下定决心向全营示警。前来偷营的燕赵男儿来得又太急，没等第三波箭雨落下，槊锋已经逼近营门。


    
“横槊！”队伍正中央的颜季明终于开口，怒吼声宛若惊雷。当先的三名骑手，立刻将手中的长槊放平。三尺余长的槊锋，借着马速，径直刺入厚重的木制营门。紧跟着，骑手连人带马也一块儿撞了上去。“轰！”“轰！”“轰！”血肉横飞，火花四溅，叛军的营门颤抖，颤抖，摇摇欲坠。


    
“轰！”“轰！”“轰！”“轰”仿佛看不见前方同伴的结局，又是数名男儿连人带坐骑撞在了营门上面。厚重的营门被热血染红，在白雪中红得眨眼，红得如火焰般妖异。“轰！”“轰！”“轰！”十几骑连番撞击之后，厚重的营门被竟然被血肉之躯撞得四分五裂，悲鸣着，挣扎着，不甘心地颓然倒地。


    
“拦……”当值的叛军将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来袭者居然采取如此惨烈的方式突破阻碍。一时间，被惊了目瞪口呆。当他终于从惊诧中缓过神，大叫着准备组织防御，一杆槊锋已经撞入了他的胸口。


    
“啊——”“啊——”同时被刺中的还有几个倒霉鬼，致死都无法相信发生在眼前的事实。已经赶到门前准备捞取战功的其他叛军兵卒被吓得魂飞魄散，丢下兵器，转头就逃。哪里还来得及，冰冷长槊从后背追上去，将他们一个接一个挑入半空。


    
“向右转，西北角，别恋战！”颜季明挑飞挡在自己马前的敌手，举起长槊，大声高呼。“西北角，西北角！”老军务冯虔和翟万德二人大声重复，将颜季明的命令传遍全军。还剩下的一百五十余骑骤然转向，在乱哄哄的叛军当中撕开一条血口子，贴着营墙，直奔大营的西北，叛军的粮仓所在。


    
“挡住他们，挡住他们。吹号角，吹号角！向全营示警，向……”叛军当中，亦不乏明白人，声嘶力竭地调整部署。翟万德侧身，将手中的长槊投将过去。尖叫声戛然而止。附近的叛军将士唯恐成为下一个被长槊瞄准的目标，纷纷闭住嘴巴后退。夜袭的队伍宛若游龙，冲破黑暗，又一头扎入黑暗。


    
沿途不断有新的叛军尝试前来拦截，被长槊和横刀纷纷撕成碎片。霜刃在碰撞中发出欢歌，战马在血雾中纵情嘶鸣，生命在火焰中，星光下，奏响最嘹亮的华章。


    
风萧萧兮易水寒。


    
燕赵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只要旌旗指向，是大义所在。死亡权作一场酣睡。


    
从睡梦中被惊醒的叛军越来越多，整座联营灯火涌动。站在冰冷的城头，老太守颜杲卿可以清楚地看见自家儿郎们那矫健是身影。他分不出哪个是自己的儿子，好像在敌营中每一个浴血奋战者都是。他仿佛又能看出哪个是自己的儿子，看见那略带一点点稚嫩，一点点玩世不恭的面孔。


    
从小他就是这样，从来不像他哥哥泉明一样循规蹈矩。从来不像其哥哥一样，谨于行而慎于言。他就像一湾溪水，清澈得几乎让人一眼就能看到底。他就像一粒雪花，纯粹得让人不忍告诉他人间黑暗。


    
他生来胆大包天，从来不把自己这个做父亲的权威放在眼里，也不畏惧其他权威。跟史朝义去了一趟京师，回来之后，便对时政大肆抨击，对当朝诸位华衮品头论足。自己这个做父亲的，当时还板起面孔教训过他，然而却在他明澈的目光中，迅速败下了阵来。自己无时无刻不担心这个儿子，唯恐其言谈举止过于放任不羁，日后会给家族带来祸患，却没想到，他放任不羁的外表下，隐藏着怎样的火热。


    
因为在意，所以才会失望。因为失望，所以才会口无遮拦。可口无遮拦之后，还是在意，还会失望，还会为之心甘情愿地付出一切。


    
他就是一团火，纯粹，干净，不染一丝尘杂。


    
那把火，足够刺破眼前所有黑暗。万马军中，老太守颜杲卿再度找到儿子的身影。银色的铠甲，雪白的披风。在雪夜当中行军，这是一种最好的掩饰。然而在火光照耀下，却是最明显的攻击目标。


    
两队刚刚赶来的叛军前后包抄，试图将颜季明和他身边已经为数不多的燕赵男儿彻底埋葬在人海当中。银色的铠甲，迅速被火光和血水染红，雪白披风，亦跳跃如烈焰。一瞬间，他的身影坠入黑暗，下一个瞬间，他的身影却又从黑暗中跳了出来，光芒万丈。


    
敌军如稻草人一般在他马前倒下，身边的袍泽们，则拼死护住他的两翼，用横刀给敢于靠近者一个干净利落的死亡。他长槊前指，将敌阵刺出一个窟窿。紧跟着，他的坐骑高高地扬起前腿，于火光中，凝固成一座骄傲的雕像。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号角声又起，源自敌营的深处。史思明在调兵，无论是为了振作士气，还是为了保护粮仓，他都必须将今夜的劫营者杀干净。四面的大营都以角声回应，人影晃动，战马嘶鸣，整个常山县城外的敌军，目光都被那一小队人马所吸引。


    
万众瞩目之下，颜季明的身影再度出现，刺翻一个冲过来的敌将。又一名敌将从斜前方策马迎上，被他用长槊一扫，砸落坐骑。老军务冯虔催马冲上前，挥刀砍断几杆步槊，以免它们让颜季明分神。更多的步槊攒刺而来，冯虔挡无可挡，合身从马背上扑下，将所有槊锋都抱在了怀里。


    
“老夫不会拖你的后腿！”


    
“老夫上过战场，比你们这些毛头小子更会打仗。冲锋时，老夫可以替你开路。后撤时，老夫亦可以替你挡刀！”


    
老夫承诺过，老夫说话算话。


    
“冯叔！”颜季明大叫，脚步却丝毫不停，继续向敌军存放粮草的位置突进。他身边此刻只剩下了不到五十人，几乎个个血染征衣。然而，就这不到五十名燕赵男儿，气势却如同千军万马。


    
一将飞骑来拦，应该是个旧相识，口中大叫着颜季明的名字。颜季明挺槊刺过去，落空。对方槊锋急至，他微微侧身，让开要害，然后左手从背后抽出刀，斜扫。


    
以命搏命，拼得就是勇气。来将显然不愿意死在一个无名小辈之手，迅速弃槊，镫里藏身。颜季明哈哈大笑，半边衣服再度被热血染红。刀尖迅速兜转，在敌将错愕的目光中，砍翻正前方的一名小卒，再度冲破人墙。


    
一将来拦，一将授首。


    
一旅来挡，一旅兵溃。


    
他带领着一小队少年，如同一群流星，在漫漫长夜里，照亮了整个大地。老太守颜杲卿已经顾不得再擂鼓，望着乱成一锅粥的敌营，望着骄傲的儿子，眼泪再度宛若泉涌。


    
“大人！”袁履谦抹了一把脸，咬着牙提醒。“弟兄们的血不能白流！”


    
“他们的血不会白流，永远不会！”颜杲卿猛然收住眼泪，郑重点头。“传令，开城门，所有留在城里的百姓，一起向城东冲击！”


    
“遵命，大人！！”有人哽咽着，将命令传了出去。沉重的东城门“吱呀呀”打开。已经等待多时，几乎陷入绝望的百姓们，争先恐后地涌了出去。


    
前真定县令贾深、藁城县尉崔安石二人一前一后，各自带领百余名民壮，护送者逃难的队伍直扑东侧敌营。东侧敌营中，此刻大部分兵力都已经被抽调到城西去阻拦“亡命徒”，留下得只是一伙老弱残兵。仓皇中放了几箭，便四下逃遁。任由数万百姓拖家带口，从营盘中横穿而过。


    
黑夜中，人们扶老携幼，气喘吁吁地逃着，把常山城远远地抛在了背后。喊杀声此起彼伏，被夜风不断送入人们的耳朵。闻听者个个紧闭着嘴，咬着牙，却不敢始终回头。


    
谁都知道，城西的战斗是为了什么？


    
谁都知道，为了给大伙寻一条生路，以颜季明为首的少年们，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他们平素也许行为怪诞，也许放任不羁。但在今晚这一刻，他们却用热血和生命，重塑了男儿形象。


    
我也许无力保护你，但在我战死之前，敌军不会碰到你的衣角。


    
我将用生命守护你，因为你是我的家人，我的父老乡亲。


    
风越来越大了，将喊杀声吹得隐隐约约，越来越低。低到最后几乎弱不可闻。


    
前真定县令贾深再也不愿埋头逃命，跳下坐骑，对着西北方向，长跪不起。


    
走在队伍末尾负责断后的藁城县尉崔安石亦从马背上翻下来，冲着黑暗里微弱的一点火光，深深俯首。


    
护送队伍的民壮们停住了脚步。


    
所有男女老幼停住了脚步。


    
数万人齐齐回首，望向那可能出现火光的位置。依稀可见，只是几点微弱的殷红。


    
那几点微弱的火光殷红如血，在风中跳动，跳动，随时都可能熄灭，却永不熄灭，随时都可以点亮整个夜空。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三章 正气 （二 下）


    
天亮了，连营中的余火陆续被扑灭。望着陆续送来的战报，伪范阳节度使史思明的鼻孔里，冒出了一股股浓烟。


    
只有区区二百三十人，颜家那头小野狗只有二百三十人，就将自己原本视为铁桶般的连营，搅了个天翻地覆。而自己麾下这八万虎狼之师，因为事发突然，举止失措，昨夜光是自相践踏，误伤，就倒下了两千余，再加上被颜家小狗给砍死的，总损失足足是对方的二十四、五倍！


    
更可恨的是颜家那老狗，居然连亲生儿子都不顾，趁着自己忙着调兵遣将保护粮仓的时候，带着阖城百姓从城东突围了。谁都知道那天杀的老狗在河北各地素得人心，万一他脱了官服，穿上平头百姓的衣服往哪个山沟里边一藏，自己该拿什么去给安禄山交代？！


    
“该死，该死，父子两个全都该死！！”一旦发作起来，史思明的火气便很难控制，挥舞着弯刀，将面前的帅案砍得木屑飞溅。“还有你们，你们也统统该死！这点事情都做不好，活着也是浪费粮食！”


    
左右亲信文武都熟悉自家主帅的秉性，谁都不敢开口分辩，一个个眼观鼻，鼻观心，如泥塑木雕。昨天事发突然，混乱当中，大伙谁也弄不清劫营者到底来了多少人，只能完全按照中军的指示行动。而中军这边，当时也是方寸大乱，完全没想到颜氏父子可能是声西击东。若追究责任，首先需要问责的，是没及时发出警报的当值将领，其次，便是史思明本人。至于大伙，却完全是奉命行事，根本没有什么过错。


    
见到此景，史思明愈发怒不可遏，猛然将弯刀举起来，指着距离自己最近的武将李归仁质问：“你这该死的废物？说，昨天晚上是怎么安排的防御，是不是存心怠慢，想坏老子的完胜之功？”


    
伪卢龙节度使李归仁在安禄山麾下的职位仅比史思明略逊，平素以悍不畏死著称，此刻却不敢当众跟史思明顶撞。看到对方把刀锋转向自己，立刻后退几步，长揖及地，“大帅明鉴。大帅明鉴。卑职昨夜，至少安排了六只队伍交替值夜。但周兆伍那厮傲慢轻敌，遇到偷袭后不及时示警，才使得贼军突入了营地内，进而酿成了大祸！”


    
“周兆伍，周兆伍那厮呢，他躲到哪里去了，赶紧给老子捆来。老子要亲手剐了他！”史思明的注意力马上被李归仁抛出的替罪羊所吸引，挥舞着弯刀咆哮。


    
“周，周兆伍将军，周兆伍将军已经殉职了！”李归仁又悄悄往后挪了挪身子，避开史思明的刀尖儿，喃喃地回应。


    
“死了？”史思明皱了皱眉头，怒吼之声暂且停顿。旋即，又哈哈大笑，“死得好，死得好，省得老子再动刀子。其他几个当值的呢，难道全死光了不成？如果没死的话，赶紧给老子站出来领刀！”


    
两厢站立的文武将佐的队伍又乱了乱，须臾之后，有两名浑身上下染满鲜血的偏将，低头耷拉脑袋出列，跪倒在了帅帐中央。“大帅息怒，是属下无能，没能及时挡住贼兵。不敢奢求大帅宽恕，请大帅依律责罚！”


    
“依律，依照军律，杀你们十回都活该！”史思明快步上前，刀锋贴着对方的脖颈打转，“就你们两个么，其他几个人呢？赶紧给老子滚出来受死！”


    
“就，就我们两个了。周将军，王将军，赵将军和胡将军，都，都殉职了！”两个倒霉蛋趴在地上，声音颤抖，气若游丝。


    
安禄山和史思明的治军手段都极其严酷，将领稍有过错，轻则当众扒下衣服打军棍，重则穿耳、割鼻甚至枭首、分尸，决不宽宥。故而其手下众将很少敢对军务敷衍了事，万一有了疏忽，宁可当场战死，亦不愿活着再多受一番蹂躏。


    
昨夜事发突然，与劫营者正面遭遇的周兆伍将军当场阵亡，闻讯赶来的其他几个当值将领，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试图补救。但是无奈劫营者个个都存了必死之志，前仆后继。所以当值的将领们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也始终未能力挽狂澜。


    
看到两个刀下幽魂那一身大大小小的伤口，史思明心中的怒火稍减。将刀锋抬高了数寸，咬着牙说道：“原来就剩下你们两个了？你们两个怎么没有冲上去战死？莫非还想凭着这一身伤口，到老子面前邀功请赏么？！”


    
“卑职，卑职当时，当时被打下马来，昏了过去！”


    
“卑职，卑职被颜家小贼一槊刺中了肩窝，甩到了死尸堆中。然后再没机会追他得上！”两名幸存的将领强忍愤怒，如实回禀。


    
“噢？”史思明眉头瞬间拧成了一个疙瘩，目光上上下下打量两名部属。他是捉生将出身，从一介小兵爬到节度使高位，半生之中受伤不下百次。因此毫不费力，便判断出两名属将没敢对自己说谎。“便宜了你们。下去好生养伤。待伤口养好之后，每人到明法参军那边，领一百军棍！”


    
“是，属下谢大帅宽宏！”两名部将又惊又喜，磕了个头，起身，互相搀扶着往外走去。


    
“回来！”史思明眉头又皱了皱，大声吩咐，“过是过，功是功。你们两个在危难关头，死战不退，该赏！耿长史，每人给他们赏十匹骏马，五十吊铜钱。官职也各升两级！”


    
“谢大帅！”登时，两名部将心里的怨气全消，返身跪倒，重重磕头。行军长史耿仁智也暗自松了一口气，缓步出列，拱手领命。


    
众将领知道最危险的时刻终于过去了，一个个脸色慢慢恢复了正常。史思明撇了撇嘴，继续摇着头冷笑，“一群废物，老子不亲力亲为，就连一场好觉都睡不得！等老子哪天一觉睡过去醒不来，看尔等怎么办？等着向唐军投降么？那陇右李家，什么时候善待过屈膝投降者？！”


    
这话，问得极其到位？特别对于土生土长的河北将领而言，谁都听说过，当年窦建德投降李家之后，李唐派来的“劫收”大员，是怎么对付刘黑闼、曹湛、高雅贤等人的。虽然那场屠戮已经过去了一百三十余年，但当时“豆香李苦”之民谚，却在河北民间牢牢地扎下了根。


    
想到民间众口相传的那些故事，将佐们谁也不敢抬头。史思明叹了口气，又继续补充：“我等皆为安公一手提拔。安公如今已经在洛阳称帝，‘清君侧’的旗号也已经彻底成了幌子。你我此刻即便想回头，也不可能了。所以，还是把心思放专一些，想想如何稳固河北，让大军后路无忧才是正经。若是安公能顺利拿下长安，你我少不得都是开国元勋。若是安公不幸失利，你我又保不住河北。纵以这天下之大，恐怕也难寻你我容身之所！！”


    
“元帅所言极是！”


    
“元帅圣明！”


    
众文武心服口服，拱手称颂。史思明轻轻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圣明不圣明就另说了。反正老子跟你们现在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谁也甭想自己跑掉。昨夜还有谁的属下战死了？或是受了重伤？你们自己报上来吧，老子没功夫一个个问了！耿长史，凡事昨夜战死的将领，统统加官一级，给家里发五十吊钱抚恤。受伤的加两级，发三十吊。小兵无论死的还是伤的，每人五吊！”


    
“谢大帅恩典！”众将齐齐拱手，因为部分粮草被焚而受挫的士气，登时又高出一大截。行军长史耿仁智想了想，低声回禀，“大帅仁德，属下这就安排人手去抚恤士卒。不过，眼下还有一件要紧的事情……”


    
“追杀姓颜的么？老子没那个闲功夫？！你帮我写个告示，四下张贴。就说他儿子，颜家小狗被我活捉了。如果他不主动出来领死的话，老子就把他儿子绑在木桩上，每天割一块肉下来，慢慢折磨。看他是要自己的命，还是要儿子的小命！”


    
“大帅这个办法不错！”耿仁智笑了笑，低声称颂，“那颜杲卿素有仁者之名，看着儿子被活剐了却不肯救，伪君子名声算是坐实了。不过，据属下观察，那颜杲卿好像昨夜没有趁乱逃走。他的太守旗，眼下还插在常山城的敌楼上！”


    
“没逃走？那厮等着受死么？”史思明大吃一惊，皱着眉头，惊诧地追问。“刚才你怎么不告诉我？”


    
耿仁智笑了笑，不肯直接回应。史思明知道是自己的火爆脾气导致众人噤若寒蝉，也讪讪地笑了笑，四下拱手，“史某刚才被气糊涂了，诸位请多多担待。你们都是我的好兄弟，史某其实不会真的拿大伙怎么样！”


    
众将又怎能真的揪住主帅的错误不放，只有笑着拱手，口称不敢。史思明火气渐消，心思也慢慢清楚起来，“那颜杲卿，那颜杲卿，倒是条汉子。不枉老子当年那么看重他！百姓一走，他守起城来，便再无后顾之忧了。即使战到最后一人，待老子破了城，也只能杀他一颗脑袋，倒也成全了他的忠义之名！！”


    
“大帅分析得极是！”耿仁智笑着点头，“他若是带着百姓逃走，就难免被我军追上。届时逃也不是，战也不是，未免难做。而只让属下护着百姓突围，则省却了一番麻烦。只要他的旗号还插在常山城中，我等便没必要跟几个平头奴子为难！”


    
“想得美！”史思明撇嘴，“老子偏偏不如他所愿，周擎听令，你带着五千骑兵，搜索周围一百里，把遇到的男女老幼，全给老子抓回来！”


    
周擎是他麾下第一爱将，智勇双全。平素用了极顺手的，此刻，却迟迟不肯上前接令。而是后退了数步，双膝跪倒，“大帅三思，这样做，恐怕会正中了那颜老贼的奸计！”


    
“奸计？”史思明不解，脸上登时又堆满了阴云，“你别乱说话。还能有什么诡计？几个手无寸铁的平头奴子，还能掀起什么风浪不成？”


    
“大帅刚才说过，这河北，可是大燕国的基业所在！”周擎作战勇猛，胆子也非常大。明知史思明已经到了发作的边缘，反而更要直言进谏，“把百姓再抓回来，只会坏了您的名头。对姓颜的老贼丝毫无损。事后，若是有人在陛下面前进谗，大帅您……”


    
“嗯，嗯，你，没想到你小子还有这番见识？！”史思明被顶得直喘粗气，心思却转得飞快。安禄山没称帝之前，自然不会在乎什么名声。而此刻既然做了大燕国的皇帝，年号圣武，自然要弄些门面花样出来给人看。自己若是再向先前那样，为了震慑周边郡县而乱杀无辜的话，万一安禄山想落个好名声，又想趁机收自己手中兵权……


    
只是这番算计，无论如何不能公然宣之于口。史思明想了想，不怒反笑，“若是老夫麾下将士人人像你，天下何愁不定？算了，算那些平头奴子有福，老夫就不追究他们‘从贼’之罪了。不过这常山城……”


    
“末将愿意亲自领兵攻城！”周擎非常感谢史思明肯接纳自己的谏言，主动请缨。“大帅先前围着此城不急于攻下，只是为了给颜老贼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既然他决意死战到底，末将愿替大帅将他的头拎过来！”


    
“末将愿意与周将军同往！”


    
“末将愿意同往！”


    
被昨夜的袭击弄得手忙脚乱，众将都觉得面上无光，因此个个主动要求带队雪耻。史思明见士气尚还可用，便准备点头答允。正在此刻，行军长史耿仁智却轻轻咳嗽了一声，笑着道，“其实也不必那么急着攻城。煮熟的鸭子，不怕它长了翅膀飞走。属下这里有一计，如果侥幸能成功的话，肯定让颜老贼战守两难？”


    
“说来听听？”史思明对这个狡诈多端的长史一向器重，把目光转过去，笑着吩咐。


    
“是，大帅！”耿仁智再度拱手，下巴微微上翘，满脸自得，“属下听闻，那颜家小贼，平素一向与少将军交好。如今他力尽被我军所擒，而少将军的驻地，距离此处也只有半日路程……”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三章 正气 （三 上）


    
“嗯……”史思明低声沉吟，脸上的表情非常犹豫。儿子史朝义为什么主动请缨带领一哨人马去攻打附近的县城，他心里其实非常清楚。作为一个父亲，他并不反对这种有情有义的行为。毕竟史家和颜家相交多年，史朝义和颜季明，也是从小玩到大的异性兄弟。硬逼着儿子跟好朋友面对面拔刀，实在有违父亲之德。况且颜氏父子都以文采著称，不长于武事，也犯不着他投入全部力量。


    
但是现在，情况却有些不同了。一直没让他太放在眼里的大儒颜杲卿，居然仅凭着几千临时招募起来的民壮，把一座孤城死守了两个半月之久。而其儿子颜季明，一身武艺几乎全是学自史家的颜季明，昨夜居然马踏连营，差点儿就将史家大军的粮草付之一炬！


    
这个跟头，史思明栽得太大，也太冤枉了。若有机会，他一定要加倍的找回来。让颜杲卿、颜季明父子两个，跪倒在马前，叩头向自己道歉。然后史思明要亲手扶起他们，解开他们的绑缚，向大燕国皇帝安禄山求情，免除他们一死，借以回报当年自己屈居下僚时，颜杲卿的折节相交之恩。


    
然而想达到这样一个目标，又何谈何容易？送走城中百姓，颜杲卿便没有了后顾之忧，再打起来肯定要死拼到底。自己命令大军强行攻城的话，折损必然会非常惨重。麾下精兵不是一天两天就能练出来的，没有了丰厚的“家底儿”作为支撑，自己在安禄山眼中的地位必然直线下降。以史思明对老上司的了解，那位大燕国皇帝陛下可不会念什么旧日交情。有用时他可以把你供在头顶上，没用时，他会毫不吝啬的将其踩进泥坑，并且还要顺势再碾上几脚。当年二人的养父张守圭老节度的下场，便是安禄山性格的明证。


    
很显然，把史朝义调回来，通过他劝降颜季明，进而劝降颜杲卿是比强行攻城更为好的选择。但史思明却约略有些于心不忍。皱着眉头思考了良久，才低声向耿仁智追问道：“那颜家小狗伤得重么？你们有没有慢待他？！”


    
“属下知道您留着他必有大用，所以安排了军中最好的郎中给他诊治。他身上有五处箭伤，三处槊伤，但都没弄断肠子和大的血管，所以一时半会儿肯定死不了！”耿仁智点点头，笑得有些妩媚！


    
史思明很不喜欢这种过于阴柔的笑容，特别是它出现在一个快五十岁的老男人脸上。然而他麾下的众多谋士当中，耿仁智却是眼光最独到，料事也最为准确的一个。不由得他不强忍住心头烦恶，继续求教，“你有把握，只要朝义出马，那小狗便肯投降么？他昨夜可是存着拼命之志来的！”


    
“死过一回的人，通常不会再轻易求死！”耿仁智非常确定地点头，“况且他如果一心求死的话，应该不吃不喝，或者对您破口大骂才对。从醒来之后到现在，他却给饭就吃，给水就饮。属下和周将军刚才前去探视，他口中也没说一句对您的不敬之言！”


    
“噢……”不知为何，史思明心中居然感觉到有点儿失望。转过头，目光看向周擎，“你去看过他了？是这样么？”


    
“的确如此！”周擎点点头，带着几分钦佩回应，“属下当年，跟那姓颜的小子，也有几分交情。所以刚才跑去看了看他。这件事没得到大帅的准许，属下愿意领受责罚！”


    
“罚什么罚？人谁还没个三亲六故的！”史思明懒懒的摇头，打断了周擎的话头。想了想，他又问道：“你们说，在颜老儿心中，他儿子分量能有多重。那小子如此有种，本帅还真下不了狠心，一刀刀当众碎剐了他！”


    
周擎犹豫了一下，没有开口。耿仁智的笑容却愈发妩媚，像极了一条怀孕的母蛇。“不在于重不重，而在于，一旦他肯投降，颜氏家族的声誉便有了污点。颜杲卿老儿就没必要继续矫情了！”


    
“倒也是！”史思明点头赞同。但心中还是有些举棋不定。因为脾气秉性差异巨大的缘故，他跟儿子的关系一直比较僵。若是再逼着儿子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恐怕今后父子之间的裂痕会更难以弥合。


    
然而耿仁智却用一句话，便彻底打消了他所有顾虑。“少帅早晚要继承您的衣钵。他这种性格，恐怕与己，与人，都不是什么好事！”


    
“你说得对！去，派个人，把朝义叫回来！”闻听此言，史思明立刻狠狠咬牙。该将儿子的心智好好捶打一番了，玉不琢不成器。如果还在李唐王朝混，儿子那种重情义，守信诺的品格，不会对他的前程有太大的妨碍。但大燕国，却是一个刚刚崛起的狼群。越是心慈手软，恐怕今后越没有立锥之地。


    
“属下遵命！”耿仁智拱手，双腿却留在原地没有动窝。史思明眉头皱了皱，旋即明白是对方不想亲自去做这个恶人，撇了撇嘴，很不屑地补充，“拿一支令箭，传我的军令给他。就说我找他有要事相商。”


    
这下，肯定不会有人需要承担离间史家父子关系的责任了。耿仁智再度拱手，取了令箭，亲自安排心腹去宣调史朝义回主营议事。他做事一向仔细，半日之后，果然把史朝义成功地给“骗”了回来！


    
“您抓到了颜小二！”听闻父亲准备安排自己去劝降，史朝义第一反应不是拒绝，而是强烈的不安，“他伤到没有，伤得重不重！”


    
“没死！”本来想好了跟儿子和颜悦色的说话，谁料一看到对方的表现，史思明便觉得气往脑门上冲，“倒是你阿爷我，差点被那小子一槊捅个透心凉！”


    
“他，就凭他那点儿本事，怎么可能……？”史朝义抬头看了看父亲，方方的面孔上写满了怀疑之色。颜季明的武艺几乎是他手把手教出来的，徒弟什么水平，做师兄的清清楚楚。莫说精熟程度上难望父亲颈背，在临阵经验方面，双方也差着不知道多少档次。


    
史思明被儿子看得有些底虚，心中的火气却是越发难以按捺，“他半夜前来劫营，差一点就焚光了老子的军粮。老子仓促组织人手迎战，当然会有所疏忽！不过老子现在不想跟他计较这些，只想在陛下面前保他们父子一条小命！去不去劝降，随你的便。反正过了今晚，老子就要督促大军攻城。破了城后，具体什么结果，可不是老子一个人说得算的事情！”


    
“阿爷！！”史朝义的脸色，登时涨得殷红如血。


    
“少将军，你去试试吧！大帅这个人你还不知道么，他一向非常念旧！”看到史思明父子之间的气氛越来越僵，耿仁智又主动上前做起了和事老。


    
在史思明没有交上好运之前，整个河北的文官，几乎没人愿意跟史家来往。只有颜杲卿，心中没有那么强的胡汉之分，能够善意回应史思明的主动示好。所以史思明发迹之后，一直对此事念念不忘，多次向安禄山和朝廷推荐颜杲卿，一步步将后者推上了太守之位。


    
可以说，如果不是安禄山突然起兵造反，颜、史两家，已经算得上是世交。只可惜造化弄人，而颜杲卿过于迂阔，史思明的功利心又太重了些！


    
想到这也许是颜色氏父子唯一求生机会，史朝义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犹豫了一下，郑重要求，“父帅，孩儿需要你给我一个保证。若是劝降成功……”


    
“老夫可以对天发誓！”史思明立刻举起左手，五指向上。史朝义不愿逼父亲发太毒的誓言，赶紧快步上前，一把扯住父亲的手腕，“您不必如此，我这就去看看季明，保证今晚就能给您一个确切答复！”


    
“这才是我的好儿子！”史思明立刻眉开眼笑，顺势将儿子扯过来，拍了几下肩膀。“吃了晚饭再去，路上累不累，冻着没有？！”


    
“还好，多谢父帅关心！”史朝义不太习惯在外人面前，表达自己的情感。向外躲了躲，笑着回应，“我这就去，晚饭可以跟季明一起用。顺便好好跟他饮几盏！”


    
“嗯，也好，也好！”史思明像极了一个慈父，没口子答应。待儿子的背影出了中军帐，却又冷下脸来，对着心腹谋士耿仁智，沉声问道：“依你之见，朝义能否说得动颜家小狗儿？！”


    
“属下……”耿仁智心里其实没有任何把握，却不愿把话说得太明。斟酌了好一会儿，才冷笑着道，“属下以为，此事无论成与不成，对少帅来说，都是一场磨炼。莫非大帅不以为如此么？”


    
“你！”史思明先是愤怒，进而满脸厌恶。但到了最后，他脸上的厌恶之色却又慢慢变成了赞许，“你这厮，居然把老子也算计了进去！若是朝义将来恨上了你，你千万别老找老子说情！”


    
“属下只是替大帅，替阿史那家族尽心谋划，至于少帅他如何看待属下，属下并不在乎！”耿仁智笑着摇头，一张阴柔的老脸上，此刻居然写满了自得。


    
酒徒注：在正史之中，史朝义并非大奸大恶。也正因为这种性格，使得他的结局非常凄凉。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三章 正气 （三 下）


    
走在坚硬的雪地上，寒气透过靴底，直刺脚心。然后沿小腿一路向上，将史朝义的心脏，冻得如同脚下的积雪一样冰冷。


    
他终究未能逃得掉！尽管回师以来，他便“积极主动”地向父亲提出要求，单独领一哨人马替大军扫清外围。尽管，他一直试图远离常山。


    
可残忍的老天偏偏喜欢捉弄人，你越不想做什么，他一定会安排你做什么。他在大军外围游荡了两个多月，常山城便在大军的连日强攻下，坚持了两个多月。他刚刚准备找个新的借口，跑得更远一些。父亲的一支军令，便又将他硬生生地拉了回来。


    
去见好朋友颜季明，告诉他只有投降才可以免去一死。那跟直接杀了他有什么区别？！颜季明可能投降么？那个又犟又蠢的白痴！恐怕在他们父子决定起兵抄大军后路之时，已经想到这一天了吧！


    
夜风很硬，史朝义能看见自己的呼吸，在寒风中迅速变成一道道白烟。涌起，散尽，散尽，涌起。就像那些挥不去的回忆。


    
“利国利民，则愿意效劳！反之，兄弟必会挡在大哥马前！”至今，史朝义还记得当年在长安一场狂饮之后，颜季明对自己说过的话。当时自己喝醉了，说了很多不自量力的风言风语，颜季明也喝醉了，说出的话更是缺乏考虑。然而，谁能料到当日的几句混话居然一语成谶？！如今，自己是大燕国的荡寇将军，河北兵马使。而颜季明，则准备以生命为代价，兑现他当日的承诺。


    
如果可能，史朝义宁愿当初自己和颜季明二人什么疯话都没有说过。内心深处，他一直怀疑，冥冥中是不是有神灵故意偷听了那天的交谈，才导致了如此荒谬的结局。如果他没说过那些酒后之言，也许父亲未必下定决心追随安禄山起兵造反。如果颜季明没许下那句承诺，也许颜氏父子就不会螳臂挡车！


    
如果有可能，他甚至希望自己从没认识过颜季明，更没手把手地教导过对方武艺，看着对方像小跟屁虫一样，在自己背后从小长到大。那样，对方肯定没本事组织夜袭，他自己今晚的脚步不会像现在这般沉重，这般艰难。


    
然而，所有这些美好愿望都是如果！现实却是，父亲和安禄山两人，为了这一天，已经准备整整五年！无论他当时说过没说过那些言语，起兵“清君侧”都势在必行。而他，作为史家的嫡长子，也只能被动地追随，没有别的任何选择。


    
倘若安禄山和父亲两个成功，作为史家的嫡长子，等待着他的必将是高官厚禄。倘若父亲和安禄山两个战败，按照大唐律，谋反者族诛。他史朝义也是无论如何都难逃一死。哪怕是从头到尾没参与兵变，哪怕是主动出首去向朝廷告发。


    
“即使老子主动去告发，有人会相信么？就朝廷那些笨蛋？他们会相信安禄山造反？！恐怕一个个要跳起来，争先恐后为安禄山辩解吧！”狠狠地向夜空吹了口气，史朝义看着白烟在眼前一点点散尽。他不信河北这五年多来的招兵买马，扩军备战举动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但大唐朝的君臣宁愿把眼睛闭上，把耳朵堵上，也不肯相信正在发生的事实。这样的朝廷，不亡才怪！即便没有安禄山，也有王禄山、李禄山。即便没有史思明，也有张思明，赵思明。


    
这样想着，史朝义的心情稍为痛快了些。然而，仅仅在瞬间之后，他的目光便又重新变得迷茫。这些道理有可能说动颜季明么？如果他坚持一条道走到黑，自己该怎么办？父亲可只给了这一晚上时间！


    
因为心中没有任何把握，所以他故意将脚步放得极慢。然而再长的路，只要脚步移动，也有将其走完的时候。转眼，一座四面被两丈多高铁栅栏围住的毡包，已经耸立在眼前了。看守显然早一步便得到了通知，提着灯笼，毕恭毕敬地迎了上来，“少将军，您老来了。慢些，注意脚下，这块儿的卑职刚刚亲手铲过，但未必铲得干净……”


    
“行了，开门，让我进去。顺便端一个火盆来，要上好的白炭！”史朝义不喜欢被人如此露骨的逢迎，皱了皱眉头，沉声吩咐。


    
“是！”看守答应一声，掏出钥匙打开了铁栅栏门。然后又快速抢上前几步，将紧锁的毡包门打开，点燃里边的油灯。


    
骤然的光亮，让毡包里边的囚徒很不适应，本能地伸手去挡眼睛。一阵叮叮当当的铁链响，随即传进史朝义的耳朵。


    
“不是让你们不准慢待他么？谁干的，把镣铐打开！”史朝义被铁链撞击声刺得耳朵生疼，皱着眉头喝令。


    
“这……”看守向后退半步，迟迟不敢领命，“这人，这人昨夜可是接连杀，杀了咱们好几员大将。着实凶恶得很。万一他……”


    
“少啰唆！”史朝义暴怒，冲着看守破口大骂。“没那么多万一。他的武艺都是我教的。况且，你看看他这一身伤。混账东西，你们就这样给他治伤么？郎中呢，赶紧去把郎中给我找来，重新处理伤口！”


    
可怜的看守不敢违拗，委委屈屈地上前，替颜季明打开镣铐。然后委委屈屈地退到一边，手按刀柄，随时准备冲上去护主。


    
“滚。去叫郎中，安排火盆！”史朝义丝毫不肯领情，抬起腿，一脚将看守踢出了门外。“再敢敷衍了事，看老子一刀劈了你！”


    
“算了。史大哥何必跟他计较，他不过是个牢头而已！”颜季明笑了笑，阻止了史朝义的咆哮。


    
灯光下，他的脸色显得很苍白。一身干净的白袍，被血迹染得肮脏不堪。两只握笔的手，也沾满泥巴，看上去就像两只鸡爪。唯独没变的是那骄傲的脊梁，即使到了此刻，依旧像青松般挺得笔直。


    
“我该早点儿赶回来的！”一瞬间，所有想好的说辞，都从史朝义嘴边溜走，心中此刻剩下的，除了负疚，还是负疚。“耿长史说，他安排了最好的郎中给你疗伤。我还以为他说的是实话，没想到他们居然连伤口都没给你仔细包扎！早知道这样……”


    
“你见过郎中在死囚身上浪费精力么？”颜季明倒是看得开，笑着打断了史朝义话，“敢来见我了，不是被你阿爷骗回来的吧？！”


    
“我……，我……”史朝义被人揭了老底儿，脸色一下红得几乎滴血，“我有什么不敢见你的？昨夜要是我在，你连营门都未必进得来！”


    
“呵呵……”颜季明懒得跟对方争，摇摇头，笑而不语。史朝义被笑得心烦意乱，蹲下身，一把揪住对方的衣领，“你这笨蛋。空有一身好武艺，为什么不自己突围逃走？！你若是逃走了，我又何必如此为难！烧粮，烧粮，你当我阿爷是初次带兵打仗么？连个粮仓都保护不好？！即便你烧光了军粮，又能怎样。周围的郡县都归了大燕国，随便划拉划拉，就能征集出半年的粮草来！”


    
颜季明被他扯动了伤口，疼得龇牙咧嘴。眉宇之间，却依旧带着放肆的笑容，“啊！没烧光么？那真是可惜了。至少烧掉了一小半儿吧！周围的郡县全归了反贼？那好啊，你们父子再去征集粮草，就等同于从自家百姓的嘴里夺食。这种自掘坟墓的事情，做得越多，败得越快！”


    
“你这缺心眼的呆货！”史朝义暴怒，伸开巴掌欲打。看到颜季明伤口处渗出的新鲜血迹，又恨恨放下了手。“你这呆货，大唐给了你什么好处，值得你为它这样拼命？你阿爷是我阿爷一手举荐起来的。你们父子，连同你那笨蛋哥哥的富贵，也都和我们史家脱不开干系！你们父子号称读的都是圣贤书，居然不知道报恩，偏偏要在背后插我阿爷一刀！”


    
“是么？”颜季明看着史朝义，满脸讥诮，“若说忘恩负义，那陛下把你阿爷从一介小兵，破格提拔为兵马使，节度使，又该怎么算？论恩义，谁辜负的恩义更重些？”


    
“你……？”史朝义心中对此一直忐忑，无言自辩，缓缓地将颜季明放在了地上。“你这厮向来比我能说，打小我就辩不过你。但今晚我不是来跟你斗嘴的。我阿爷亲口答应，如果你和你父亲二人肯投降，就保你们不死。他虽然未必总能做到言而有信，从小到大，却没欺骗过我！”


    
“所以你就来劝降了？！”颜季明还是老样子，不温不火。好像正在跟人品茶聊天。


    
“不是劝降，是来救你！”史朝义重重地跺脚，“要我怎么说你才能明白。你只有这一次机会。哪怕你假意答应，过后再造反，好歹也能活着走出这道铁门！”


    
“这话是耿长史对你说的吧？！以你的性子，想不出这么歹毒的计策来！”颜季明笑着摇头，目光锐利如刀。


    
史朝义没时间跟他计较，摇摇头，低声道：“是我自己想到的，你他奶奶的爱信不信。反正今晚你必须答应，否则，我肯定会亲手砍了你！”


    
“我如果答应了，哪怕是虚情假意地答应，便不配再做我父亲的儿子！”


    
“那又为何？你们父子先前不也曾虚情假意地接受了安禄山的招抚么？”


    
“那时，安禄山刚刚起兵，他对我们父子没任何防备。而眼下，令尊大人却已经吃了一次亏，注定不会吃第二次。我们父子无论是假意投降，还是真心投降，他都不会放心地让我们离开。而耿长史的心肠如何，想必你也清楚。他敢叫你来劝降，想必早就做好的准备。只要我们父子进了圈套，他便可以把假的也变成真的。让我们父子，浑身长着一百张嘴也说不清，这辈子都甭想再下贼船！”


    
“你……”史朝义的确没想这么长远，登时间，背后冷气直冒。好狠的手段，不愧为父亲的头号智囊！说动的颜季明，无论真假，都能让颜杲卿声誉扫地。而颜杲卿这面大旗一倒，另外一个领着叛军对抗大燕的“反贼”颜真卿，恐怕也要瞬间失去所有号召力。


    
“就你这简单心思，还敢来当说客？！”颜季明通过察言观色猜到了真相，冷笑着嘲讽。


    
“可，可若是你不肯答应，就，就一定会死！”史朝义身上气焰全消，带着几分祈求的口吻，低声强调。


    
“死得其所！”回答很简单，简单到让他不忍去听。


    
劝降刚刚开始，便宣告结束。二人也瞬间失去了谈话兴趣，面对着面，静静而坐。过了好一阵儿，史朝义不甘心地叹了口气，再度大声问道：“你何必如此？这样的朝廷，值得你替他送命么？大唐已经烂到了什么样子，你心里应该比我清楚。咱们那次上京师公干，送出那么多礼物，有哪位大人拒绝过么？从三品以下，正七品以上的官爵，就差明码标价了！而京师的客栈里，却有那么多真正满肚子学问的人，一辈子都补不上一个正经缺！那年山东大旱，饥民嗷嗷待哺，朝廷说没钱救济。可杨国忠他们家的庭院内，却恨不得连树都裹上绸缎。蓟县的军报送到京师，路上需要走一个月，在兵部还能再押一个月，才会送给陛下过目。而贵妃娘娘吃的荔枝，却能三日之内，从广南一路送到皇宫当中……”


    
这些时弊，都是二人当年亲眼所见，所以颜季明想要替朝廷分辩，也无从辩起。然而他的目光却始终坚定如常，静静地听着史朝义慷慨陈词，静静地等待对方把所有造反的理由说完，然后突然笑了笑，低声回应，“的确不值得！但我却不是为了这个朝廷！史大郎，你从一开始，就弄错了！”


    
“那你又为了什么？”史朝义所有力气都砸到空处，郁闷得几乎要吐血。


    
颜季明伸出手，慢慢指向帐外，穿透厚厚的毡壁，指向璀璨的星空，还有星空下，那一望无际的原野，“颜某的家在这儿。这儿是颜某的家啊！史大郎，颜某这样说，你明白么？！”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三章 正气 （四 上）


    
家？史朝义的身体僵了僵，一瞬间，仿佛遭受了雷击。


    
对于颜季明来说，河北是他的家。史朝义又何尝不是如此？！他曾经幻想着，父亲和安禄山两人起兵之后，能尽扫前朝积弊，给这片土地带来永远的繁荣和兴旺。然而现实却是，为了酬谢麾下那些契丹和奚族曳落河们的血战之功，安禄山每克一城，必放任属下大肆抢掠。


    
从河间、清河一直到洛阳，大军所过之处，几乎画了一条血线。沿途凡投降稍慢者，城破后必遭屠戮。可以说，除了安禄山赖以起家的少数几个郡县之外，其他各地，皆生灵涂炭。这，绝对不是他史朝义希望看到的结果。他虽然没读过多少儒家典籍，对“仁义”二字理解也不深，却跟颜季明一样，是生于斯，长于斯！


    
既然来见对方的目的是为了劝降，史朝义当然不能闭起眼睛说瞎话。可此时此刻，他又找不出任何能说服对方的理由。不是为了朝廷，也不是为了功名富贵，仅仅是为了家园不被毁灭。对方做得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做的事情，即便按照突厥习俗，当一个部落遭受灭顶之灾时，也会有大批的年轻人明知无力回天，也要义无反顾地拿起刀，用身体挡住背后寨墙。


    
我虽然无力保护你，但在敌人碰到你之前，必将踏过我的尸体。


    
此诺不分任何民族，不分地域时空，从盘古开天起，便一直存在。并且将永远存在。


    
见史朝义被自己说得哑口无言，颜季明憔悴的脸上，又浮现了一抹年轻人特有的调皮。“算了吧。你别再搜肠刮肚地想说辞了。打小儿咱们两个比武，我就没赢过。可是斗嘴，自从我会说话那天起，你就不是对手。你能来看看我，我很知足。念在彼此朋友一场的分上，我劝你，及早给自己准备退路。你们父子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朝廷那边，正需要有人替他们挽回一些颜面。如果继续跟着安禄山那厮混，将来肯定不会有好下场！”


    
“还是想想你自己吧！”劝降不成反被别人劝，史朝义又是焦虑，又是郁闷，“如果你不按我教你的办法做，明天就会被我阿爷押到城下，当众千刀万剐。届时，令尊心神大乱，未必能挡住我军倾力一击！”


    
“在那之前，我有一百种办法可以杀死自己。之所以没死，就是猜到你会回来而已！”颜季明匆匆耸肩，仿佛把生死置之度外。


    
“你这小兔崽子！想死，我成全你！”史朝义挥拳便打，胳膊举起来，却迟迟不忍落下。对方身上的伤太重了，如果动手，恐怕没等将其打服软之前，已经将其活活打死，“你就不能替自己想想么？你想保住常山的父老乡亲，你已经做到了。他们突围成功，跑了个干干净净。”


    
“是么？！”一抹欣慰的微笑，毫不掩饰地跳上了颜季明的面颊，“那我就更了无牵挂了。死得其所，死得其所！”


    
“你！你这……”史朝义急得直跺脚，“你这头倔驴！如今大燕国的军队已经快打到了潼关城下。封常清屡战屡败，溃不成军。高仙芝吓得一病不起，哥舒翰又是个瘫在床上的残废。大唐朝廷上下，根本没人再配为安伯父敌手！如果不是你们父子在背后捅刀子，这功夫大军已经入了长安了！”


    
“不是没入呢么？入了又能怎样？！你们起兵突然，打了大唐一个措手不及而已。封常清麾下士卒都是临时招募，当然打不过安禄山苦心训练多年的曳落河。可曳落河打一个少一个，大唐男儿却有千千万。别的不说，此刻河东那边，郭子仪和李光弼已经厉兵秣马了吧？河西、安西，大军也在星夜兼程往回赶。还有大宛，当年咱们两个在长安见过的王明允，他想必也不会坐视家园被毁。我现在最佩服的是他，有力气往外使，那才是真正的好汉子，大英雄！不像某些人，只会窝里横！”


    
“是不是英雄，得打起来看！鹿死谁手，现在言之尚早！”听颜季明提起王洵，史朝义心里又是百味掺杂。那趟长安之行，王洵是他所欣赏的，仅有几个的人物之一。只可惜却不能被史家所用。更可惜的是，此人现在如一头展开翅膀的雄鹰，无牵无挂，翱翔万里。而他史朝义自己，却注定要困在亲情和血脉组成的囚笼当中，永远无法解脱。


    
“嘴硬！”颜季明撇了下嘴，满脸不屑。


    
“不跟你废话，先把伤口处理了！”史朝义哑着嗓子怒吼，把头转向门外，“既然到了，就别在外边戳着了，进来，帮他上药。”


    
“唉！唉！小人遵命！小人遵命！”几个随军郎中连滚带爬地跑进来，放下药箱，去扯颜季明身上脏兮兮的裹伤布。只可惜患者却不肯领情，先向旁边滚了滚，然后笑着说道：“还是别费力气了。明知道我不会投降，何必糟蹋药材？！”


    
“老子愿意！”史朝义恨恨地上前，帮忙按住颜季明的肩膀，“老子糟蹋自家药材，关你个死囚何事。别动，再动，肠子就流出来了！你们几个死人啊，动作麻利些！”


    
他力气远比颜季明大，一上手，立刻控制住了对方。几个郎中不敢惹少帅发怒，赶紧加快速度，清洗伤口，涂抹上好的金创药，然后又用军中专门给高级将领预备的白缣布裹了伤口，收拾整齐。


    
待一切都忙碌完了，颜季明也疼得失去了说话的力气。史朝义怒气冲冲地打发走了几个郎中，又将进来收拾铜炭盆和酒菜的狱卒们打发走。端起一碗肉羹，一勺勺给颜季明灌进嘴里。然后又将剩下的干粮和牛肉扣在一起，用从郎中手里扣下的缣布打了个包，顺手挂在了对方脖颈上。


    
“你这是干什么？！”颜季明愣住了，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的武艺是老子亲手所教，老子要亲手杀了你，才能解恨。这个机会，不能便宜了别人！”史朝义啐了他一口，大声说道。“能站起来，就赶紧给老子滚。趁今夜没人注意，老子送你出营，能滚多远滚多远。从此之后，你我之间恩怨尽了。下次再被老子看见，不是你死在老子刀下，就是老子死在你的刀下！”


    
“我……”嘴巴上占了半宿上风，颜季明终于也语塞了一回！沉默了许久，才在对方的搀扶下，慢慢地站起身，挣扎着向外走。“你怎么跟你阿爷交待？！”


    
“要你管。反正他不能杀我的头！”史朝义搀扶着对方，连拉带推，“别啰嗦了。赶紧走。上马，这匹坐骑跟了老子三年，也便宜你了！”


    
“你……”颜季明再也说不出任何话，眼圈红得发黑。挣扎着爬上坐骑，双腿磕打马镫。史朝义徒步牵着马缰，抄营帐留下的阴影，快速走向营门。沿途与几波巡夜的士卒相遇，都被他抢先一步，避了开去。


    
堪堪到了营门口，二人才被当值的武将发现。不待对方询问，史朝义一把掏出父亲的令箭，“他答应投降了。我带他出营去劝降颜杲卿那老匹夫。别耽误功夫，把门打开！否则，休怪老子对你不客气。”


    
当值武将心知此话未必是真，却没胆子招惹史朝义。犹豫了一下，命属下打开了营门。同时趁史朝义不注意，向身边亲信使了个眼色，示意他火速去向主帅汇报。


    
史朝义也知道自己瞒不了多久，快速牵马出营。随即伸开巴掌，照着坐骑屁股狠拍，“滚，能滚多远滚多远！”


    
“谢！”颜季明在马背上回身，抱拳。“谢谢史大哥，下辈子，咱们还……”


    
他的话，被一支冷箭卡在了喉咙中。殷红的血液从口和鼻孔喷出，瞬间点燃了史朝义的眼睛。


    
“颜小二！”史朝义发了疯般冲过去，接住好朋友的身体。却无法再施救，眼睁睁地看着对方在自己怀中扭动，挣扎，然后一点点失去生命的迹象。


    
当怀中的身体一点点变硬，史朝义的心脏也彻底被冰封。“你先别走，我给你报仇！”他抹了把眼泪，放下好朋友的遗体，同时从腰间抽出横刀，冲着冷箭飞来的方向，大声嘶吼，“谁干的，给老子滚出来受死。是男人就别让老子亲手揪你出来，否则，老子必然杀你全家！”


    
“是你老子我！”黑暗中，传来父亲那熟悉的声音。史思明一手持弓，一手持刀，缓缓从黑暗中走出。身边，还跟着几个心腹和行军长史储仁智。“过来，杀我全家啊。过来啊！你这不争气的逆子！”


    
“阿爷？”史朝义根本无法相信自己亲眼所见，手中横刀无力地掉在雪地上，发出“当啷”一声脆响，“你，你怎么在这儿。颜小二，颜小二他……”


    
“你果真是扶不起来的阿斗！”史思明又是愤怒，又是失望。顾不得身边有外人在场，快步上前，举起刀背冲儿子狠狠抽打，“老子早就该料到，你这厮会吃里爬外。老子怎么养了你这么一个蠢货。史家上下，早晚会全被你害死。”


    
史朝义好像还沉浸在震惊和悲伤当中，居然既不懂得闪避，也不懂得求饶。只是愣愣地站着，任由刀背打在自己身上，脸上，留下一条条血痕。


    
见儿子不肯求饶，史思明彻底被气得发了疯，“老子，老子干脆杀了你，一了百了！”


    
说着话，他果真将刀刃掉了过来，作势欲劈。旁边亲信见状，赶紧上前抱住他的胳膊，大声劝解：“节度息怒，节度息怒。虎毒不食子。虎毒不食子。更何况少将军他也是一时糊涂。”


    
“放开，老子今天必须杀了他，永绝后患！”史思明一发作起来，就不管不顾，挣扎着，恨不得一刀将儿子劈成两半儿。


    
见劝不了老的，众亲信又开始劝小的，“少将军，赶紧向老节度道歉。赶紧啊，你！说，你知错了，知错了！”


    
史朝义却对这些话充耳不闻，愣愣地看着父亲，如同在看一个陌生人。半晌之后，才伸手抹掉嘴角上的血迹，笑着道：“不就是杀个人么？我知道该怎么办了！下次不再犯了就是。您老也别生气了，天冷，当心着凉！您看着，我这就让您满意！”


    
说罢，从地上捡起刀，快步走向颜季明的尸体。手起，刀落！


    
“噗！”红光从颜季明尸体上溅出，将史朝义的眼睛染成一片血色。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三章 正气 （四 下）


    
“这下，您满意了吧？！”史朝义将滴着鲜血的刀刃朝父亲晃了晃，冷笑着反问。他的声音不高，却如同一头陷入绝境的困兽发出的最后悲鸣。把毫无防备的史思明吓得接连后退了几步，咆哮声全卡在了喉咙里。


    
左右的亲信怕他们父子相残，赶紧冲上前抢夺刀柄。史朝义任由众人将自己的横刀卸下，冷笑着摇了摇头，扬长而去。


    
“你给我站住！”等他都走出好远了，史思明这才从惊愕中缓过神来，冲着自家儿子的背影大声呵斥。“你这忤逆不孝子，马上给我站住！”


    
史朝义却对背后传来的怒喝充耳不闻，咬着牙，继续大步往营内走。史思明接连喊了几声没有得到回应，气得举起兵器，冲着儿子的后心便投。以他做过捉生将的本事，这个距离根本不用瞄准儿。今天却突然失了手，横刀在空中打了几个旋子，当啷一声砍中得了营墙，木屑飞溅。


    
听到来自背后的兵器破空声，史朝义的身体明显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沿直线大步前进，从始至终，没有丝毫防备动作。


    
这使得史思明愈发下不了台，却不忍心真的一刀把自家儿子给劈了。抬起右脚，冲着身边亲信死命猛踹，“废物，都是废物。愣着干什么？去把他给我抓回来，就地正法！”


    
众亲卫哪里敢奉命？一个个装聋作哑，咬着牙苦撑。几个亲信将领也不敢自讨没趣，把头侧到一旁，权当什么都没看到。过了片刻，见史思明渐渐打得没力气了，行军长史耿仁智才凑上前，小心翼翼地劝解：“大人，天冷，还是回帅帐歇息吧？！明天一大早，您还要挥师攻城呢！”


    
“都是你这混账出的好主意！”千小心万小心，他还是没能逃得过去。史思明一脚踹过来，将其踹了个大马趴。“若不是你非要老夫磨砺他的心肠，我们父子何至于此。你这耿瘸子，白眼狼，一肚子全是坏水！逮着谁坑谁！”


    
耿仁智平白遭了池鱼之殃，却不敢叫屈。在地上打了几个滚，笑嘻嘻地爬起来，低三下四地解释道：“大人请息怒。大人请稍息雷霆之怒。您老好好想一想，经历此事之后，少将军还会轻易再对别人手下留情么？您一向认为他不够杀伐果决……”


    
“去你娘的！”史思明又是一脚过去，将对方踹了个趔趄。心中却清楚地知晓，儿子心中那最后一丝妇人之仁，随着今晚砍在颜季明尸体上那一刀下去，恐怕是彻底被砍断了。从这种角度上看，耿仁智的确有功无过。可这功劳，却令他打心眼里不愿意给予任何奖赏。


    
从最后一脚的力度上，耿仁智猜到了史思明心中已经没了怒气。笑着向前凑了凑，继续说道：“不过属下刚才在外边偷听，却听到姓颜的小子，说了几件比较有趣的事情。不知道大人……”


    
“说，别卖关子？！”史思明强忍将眼前那张阴柔的笑脸打烂的冲动，怒吼着命令。


    
“就在这里说么？”耿仁智的小眼滴溜溜乱转，示意此地并非讲话之所。史思明四下看了看，眉头紧锁，“他们都是跟了老子多年的好兄弟！比你这白眼狼可靠得多。说吧，别藏着掖着了！”


    
“属下只是怕这些话传出去，容易给大人招来祸端罢了！”耿仁智关子没卖成，声音多少有些沮丧，“其实是那姓颜的小子信口开河。大伙听一听就算，没必要当真！”


    
“有屁赶紧放！老子等着回去睡觉呢！”史思明跺了下脚，很不耐烦地催促。其他将领也满脸不屑，撇嘴的撇嘴，皱眉的皱眉，在史思明身边围了个圈子，将他和耿仁智两个围在了正中央。


    
“是这么几句话。”耿仁智清楚自己无论怎样努力，在史思明眼里都没那些粗鲁的兵痞重要。咂了下嘴巴，很不甘心地汇报，“属下当时料到少将军可能会一时心软，放了姓颜的。就自作主张，偷偷跟了上去。在充作囚牢的帐篷外，听那姓颜的小子劝少将军和大人回头。说现在朝廷急需挽回颜面，如果大人您肯现在回头的话，朝廷那边肯定会既往不咎！并且……”


    
“放屁！放狗屁。”没等他把话说完，史思明不耐烦地打断。“然后等收拾掉了老安，再腾出手来找老子算账么？！老子才没那么傻！这句话老子当没听见！还有什么其他的狗屁，你赶紧放出来！”


    
“是姓颜的小子放，放的！”耿仁智压低了声音，满脸委屈。从起兵那一刻开始，他就一直觉得心中忐忑不安，所以宁愿史思明考虑一下颜季明的说法，“他说安将军和您眼下之所以能无往不利，是打了朝廷一个措手不及。但大唐朝的架子还在，京营的兵将不能打，不意味着其他地方的兵将也不堪战。一旦等朝廷从边镇各地调兵回来……”


    
“还能调谁？南边的精兵，都被杨国忠那败家子给葬送在南诏了。”史思明冷笑着撇嘴，“北边这几位，老的老，病得病，就一个封常清，还被太监们害得，失去了皇帝老儿的信任！手中有兵时无将，有将时无兵。能挡住咱家大军才怪！你接着说，还有什么狗屁！”


    
“那小子还，还说，您和陛下手中的八千曳落河，只会越打越少。而大唐的兵将，却是越战越精。郭子仪和李光弼随时可以杀过井陉关，河西和安西大军，也在星夜往长安赶。而朝廷还会调一个叫什么王明允的后起之秀。那个人好像跟少将军也有些交情，据说本事还过得去！”


    
“王明允？！”史思明轻轻皱了下眉头。“朝义跟我提起过他。此子去年在大宛那边，倒是折腾得挺欢。不过，是不是跟传言中那样骁勇善战，却要打打再看。至于郭子仪和李光弼两个，老子带兵打仗的时候，他们还撒尿和泥呢！等老子拿下了常山，杀了颜老贼。立刻掉头攻入河东去，看看他们两个还敢不敢窥探老子的后路！”


    
“对，先干掉郭子仪和李光弼。免得他们两个再给咱们背后捅刀子！”


    
“对，先拿下河东来。然后侧面迂回到长安城背后，让狗皇帝无路可逃！”几个将领听史思明说得大气，纷纷开口附和。


    
一片欢呼声中，史思明的目光却慢慢冷静。“你替我给陛下上道折子，就说郭子仪和李光弼来势汹汹，我需要先替他解决了后顾之忧，然后才能赶去跟他会师。咱不能光顾着打别人，自己老家再被抄一次！”


    
“诺！属下连夜就去写！”耿仁智的三角眼中，立刻精光四射。这才是他今晚最希望达到的目的。投不投大唐无关紧要，关键是，史思明要把河北牢牢握在手中。有了这片膏腴之地，安禄山赢了，史家父子可以裂土分茅。倘若安禄山的未来真的不幸被颜季明那小子说中，凭着手中的兵力和底盘，史家父子依旧能跟朝廷讨价还价一番。自己和身边这些兵痞们，也能始终站在胜利的一方，跟着史家父子两个，平步青云！


    
“不着急！”还没等耿仁智来得及高兴，史思明想了想，又迅速推翻了自己刚才的决定，“你不着急替老夫写折子。老安那人疑心重，得让他主动先给我布置任务。你先把我军即将收复常山的战报，派人老安，给陛下送过去。让他不要太担心后路。然后，把最近的军报找出来，看看郭子仪和李光弼两个，已经走到什么位置了。他们虽然都是晚辈，老夫也不能太轻敌了。别忙，还有，把有关大宛那边的消息，那王洵，王明允的小家伙，他的背景，脾气秉性和爱好什么的，也详尽整理一份，送到老夫寝帐里头。老夫倒不是顾忌那小子，但以他的年龄，日后发展潜力甚为可观。若是能收到手中，留着将来辅佐朝义，倒也是一桩合适买卖！”


    
一连串吩咐了好几件事情，饶是耿仁智本领过人，也忙碌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派了快马将颜季明的人头和战报一道送往了洛阳。安禄山接到后，精神大振。立刻下令给史思明，命他留在河北，以防郭子仪和李光弼沿井陉关东进。随后，亲自点了虎狼之师，再度气势汹汹地杀向了渑池。


    
休整了一个半月，封常清所部兵马也约略恢复了些元气。虽然手中依旧缺乏善战的臂膀，却在监军太监的催促下，不得不硬着头皮出来应战。双方在崤山一线厮杀了十余日，封常清麾下的壮士大半战死，不得不放弃营垒，迅速向陕州撤退。


    
高仙芝也带了一部分临时招募的兵马前来助战，一样挡不住叛军，被逼着跟封常清一道后撤。路上，朝廷却又下来圣旨，命令二人不准再退，率领残部就地抵抗。封常清不忍让征募来的义勇再白白牺牲，私下找了高仙芝，低声道：“陕州的官员百姓早就逃光了，你我守在这里根本没人任何意义。不如赶到潼关之下，与哥舒翰那厮汇合。双方合力，也许还能保住潼关不丢。若是潼关也被叛军攻破，恐怕长安城和陛下就都危险了！”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陛下最近的脾气……”自从于安西大都护的职位上被调离之后，高仙芝的锐气便不复当年。犹豫了一会儿，低声提醒。


    
“陛下在京师，怎知道前线的难处？杨国忠和太子两个，又都不通晓兵事。不如我把手中的兵马全交给你，然后自己去长安向陛下请罪。也好借此机会，也能把目前的局面，跟陛下汇报一二！以陛下的深谋远虑，当会重新考虑战守之策。”封常清对局势的担忧远甚于个人荣辱，想了想，继续劝道。


    
“可那些阉人们，早就看你不顺眼了，如果借机落井下石的话……”高仙芝还是下不了决心，皱着眉，继续分析利害得失。


    
“反正封某已经是待罪之身，不在乎头上再多一条！”封常清以手拍案，大声冷笑，“让他们折腾去，还能折腾出什么花样来！即便封某死了，军中留下你一个人，也能保住这支人马的控制权。否则，万一把弟兄们全交到哥舒翰手中，他又不是个有担当的，没胆子跟阉人硬顶……”


    
那样，恐怕十几万大军，都要死无葬身之地！想到可能出现的后果，高仙芝头上冷汗直冒，咬咬牙，低声许诺，“那你，多加小心！高某这就写折子替你作保。看在你我于安西为国守土多年的分上，想必皇上也能念些旧情。”


    
“由你！”封常清知道对方这样做是完全为了自己好，笑了笑，长揖及地。“封某这就去了，你自己多多保重！”


    
“封二，我在军中等你回来！”高仙芝眼睛登时发红，送出数步，以手按住刀柄，“如果有人敢对你不利，高某就让他们看看，我安西军上下，是不是永远一条心！”


    
“高兄绝对不能如此。”封常清回转身，笑着摇头，“安西军不是高兄的，也不是封某的。陛下，陛下此刻，恐怕最提防的就是有人像安禄山那样，拥兵自重。封二一条性命不足为惜，却不能辱了安西军几代将士的声名。封二言尽于此，高兄好自思量！”


    
说罢，飞身上马，冲着长安方向疾驰而去。


    
“封二！”高仙芝又追了数步，想说些什么，声音却哽咽在喉咙内。最终什么也没说，按着刀柄回了中军，花白的头发被早春的寒风吹得四下飘动。


    
“咚咚咚！”中军帐响起了聚将鼓声，带着几分悲壮，几分激昂。从前线退下来的残兵们抬起头，四下张望，满脸疲惫，满眼茫然。


    
分明有十几万大军驻扎在潼关，却不上前来帮忙，他们在防备着谁？


    
从洛阳一路到陕州，全是临时招募的义勇在拼命！这仗，究竟在替谁打？


    
谁能知道答案？！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一 上）


    
封常清回京师的路才走了一半儿，战败的消息已经传回了长安。大唐天子李隆基暴怒，下旨剥夺封常清所有职位和爵位，勒令他以白衣之身，回军中辅佐高仙芝，戴罪立功。至于封常清的所上的敌我两方情势分析，则被当做狡辩之言，一概忽略。


    
李隆基这回是真急红了眼，再顾不上什么颜面不颜面。直接命令兵部，不惜一切代价，传令给安西、河西、大宛等地，所有领军将佐，看到命令后立即回师勤王，否则，将以通敌罪论处！同时，命令郭子仪和李光弼放弃对河北的窥视，星夜兼程赶赴长安，与左右龙虎军一道，拱卫京师。


    
形势危如累卵，太子李亨和杨国忠两个也顾不上再暗中较劲儿，立即将圣旨誊抄多份，重金招募勇士，冒着早春的严寒将其送往边镇各地。派遣的人手多了，总有能躲过暴风大雪的幸运儿。三月初，终于有个衣衫不整，精疲力竭信使，在侍卫的搀扶下，跌跌撞撞地冲入了大宛都督府。“圣旨，安禄山、史思明二人叛乱，为祸中原。诏令大宛都督王洵，火速领麾下精锐回师勤王！”


    
“什么？！”宛如沸油中掉入了一滴冰水，正在都督府中议事的众将们立刻炸了锅。最近一年多来，大伙盼星星、盼月亮般盼着朝廷派遣援军，一鼓作气将大食人赶出西域，并且为此做了充足的准备。谁料竟盼来了这样一个结果！


    
“是哪个王八蛋给陛下出的主意，难道中原的兵将都死绝种了么？！”宇文至性子最为激烈，发作起来便不管不顾，第一个冲到信使面前大声质疑。


    
“安禄山的实力再强，不过是区区三镇。朝廷手中有径源军，有左右龙武军。大不了，再把河西军抽调回去平叛，也足够了。何必千里迢迢跑大宛来传令？即便道路通畅，我等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啊！”对于朝廷的决定，宋武也非常不理解，只是态度比宇文至稍微恭谨了些，质问的语气一样很强烈。


    
距离长安路途太远，又因为风雪的缘故，一年当中，至少四个半月与后方联系断绝，此刻大宛都督府众将根本不清楚时局究竟崩坏的什么地步，纷纷上前表达自己的愤怒。性子急者说着说着，便忍不住破口大骂，说朝廷中有奸贼当道，视两代安西军将士洒下的热血于不顾。性子谨慎者，如沙千里和黄万山，则互相使了个眼色，一左一右，突然上前将信使死死按住，同时厉声喝道：“哪里来的奸细，居然胆敢假传军令。你当我们都没长着眼睛么？”


    
信使带来的亲卫都留在了门口，发现情况不对，想入内抢人，却被万俟玉薤和王十三两个三拳两脚打翻在地，把刀刃往脖子上一按，就准备杀人灭口。那信使被吓得魂飞天外，一边奋力挣扎，一边大声叫嚷：“不是假冒，不是假冒。我真的是从长安赶过来的。我身上，我身上除了圣旨之外，还有宇文侍郎和宋中书的亲笔信。还有一封信，是周啸风周都督亲笔写的，托我捎给王都督！我在半路上遇到了他。亏得他派遣向导带路，才没葬身于暴风雪中。”


    
三个名字一报，身份立刻得到了证明。大食人即便再有手段，也不可能同时仿冒得了户部侍郎宇文德、中书舍人宋昱和疏勒大都督周啸风三人手迹。况且王洵身边，还有宇文德和宋昱两人的亲弟弟在场。


    
沙千里和黄万山却不肯松手，抬起头来，以目光征求王洵的意见。只要后者给个稍稍明白些的暗示，立刻就让信使及其随从自人间蒸发。王洵现在也是心乱如麻，抚着额头发了好一会儿傻，才摆摆手，精疲力竭地吩咐，“别难为他。让他先把几封信呈上来，咱们好验明真伪！”


    
“是，是，王都督明鉴！”身处虎狼之穴，信使丝毫不敢有怨言，连声答应着，从破烂的衣衫中，摸出了三封散发着汗臭味道的信，双手逞到了王洵眼前。


    
信的封口，都用火漆粘着。王洵见其中两封信的收信人不是自己，便将其推给了宇文至和宋武，自己只打开第三封。


    
“这个时候了，还分什么你我！”宇文至和宋武急得直跺脚，拆开属于自己的那封信，直接摊开在了帅案上。“大伙都看看，里边也许有咱们需要的内容！”


    
“也好！”王洵在六神无主的情况下，最是从善如流，把属于自己的那封也摊开，与前两封放在了一排。“大伙都别客气了。事情紧急，咱们顾不了太多！”


    
闻听此言，众将也顾不得避嫌，纷纷围拢上前，举目扫视。看笔迹，这三封信的确分别为宇文德、宋昱和周啸风三人所写。其中宇文德的话语最为急切，用几近哀求的口吻，敦促自家弟弟宇文至，一定要说动王洵领兵回京，保护圣驾的安全。宋昱的信则委婉了许多，先约略说明了眼下中原地局势。然后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为由头，请宋武劝说王洵早做决断。暂时放弃大宛，日后还有机会再夺回来。一旦中原局势继续糜烂下去，恐怕大宛都督府也就成了无根之萍，早晚会毁于突如其来的风暴。


    
第三封信，是周啸风匆忙所写。他坦率的告诉王洵，叛军已经快打到了潼关之下，长安城危在旦夕。安西军大部分兵马都奉命东返，前去拱卫京师。如今还留在疏勒的，已经不足五千。所以王洵无论是决定奉旨班师，放弃大宛。还是准备无视朝廷的乱命，继续与大食人周旋。都需要仔细考虑后方安危。国与国之间，没有永远的盟友。闻听中原动荡，先前对大唐唯唯诺诺的回纥人、羌人、吐蕃人，甚至王洵熟识的楼兰人，都可能会趁火打劫。而留在疏勒的区区数千安西军，自保尚不暇，短时间内，不可能再给予大宛方面任何支持。


    
换句话说，如今的大宛都督府，已经彻底成了一支孤军。只要回纥人将葱岭一线的通道切断，大伙就要四面受敌！


    
“怎么会这样？！”看完了信，众将面面相觑。“大唐，大唐……”


    
大唐国运，去年分明还如日中天来着！在场人中，面色最难看的顶数麦尔祖德、阿里依和马宝玉三个。前者整个家族的荣辱，都依附在王洵身上。而后两者，则相当于被扣在大宛军中的高级囚犯，如果想避免今天的消息走漏到大食那边，王洵此刻的最佳选择，就是杀人灭口。


    
然而王洵眼下却没时间顾及到这三个人的想法，皱着眉头思索了好一会，突然低声向信使询问：“你来之前，叛军究竟打到了什么位置？封帅呢，按周将军所言，他不是跟高帅合兵一处了么？怎么还顶不住安禄山？！你仔细跟我说说，把你知道的全告诉我！”


    
按常理，对方奉皇命而来，既然身份确认无误，就应该被引到上座。王洵若是想打听消息，就得把态度放端正些，而不是以命令的口吻。可眼下，双方谁也顾不得这些繁文缛节。特别是信使，因为不敢确定王洵会不会奉诏，声音都吓得变了调子，“下官，下官，下官奉命前来传旨之前，只是龙武军中的一个校尉。从没，从没上过战场，对，对武事并不太清楚……”


    
“谁要你说这些。你只是说说你知道情况！”王洵被绕得心烦意乱，拍打着桌案催促。


    
“下官，下官不敢，不敢乱……”信使的话愈发啰嗦，身体在疲惫和恐惧的双重打击下摇摇晃晃。


    
“叫你说，你就说。”王洵皱了皱眉，不怒自威，“来人，给他搬张胡床，顺便拿些葡萄酒暖暖身子。还有外边的随从，也每人先发一坛子葡萄酒，两块肉脯。你放心，我即便不奉诏，也不会把你怎么样！”


    
“是，是！”得到了王洵的承诺，信使的心终于安定了些，理了理思路，低声陈述，“我在京师听人议论，说安禄山起兵突然，朝廷开始根本不信他会造反，所以丝毫没有防备。待叛军都快过黄河了，才仓促派封矮，不，不不，封节度去河南募兵抵抗。却又怕，怕封，怕封节度跟安禄山有交情，不肯把地方上兵马完全交给他。另派了毕思琛去驻守洛阳，顺道监视封常清。然后，封节度就败了，毕思琛干脆投降了安禄山，把朝廷拨付的五万大军，也当做了见面礼。然后，安禄山就高歌猛进，多亏了河北的颜家父子突然起兵，在背后绊了他一下，要不然，要不然……”


    
他此刻又累又怕，一番话说得毫无条理可言。但王洵等人，还是听了个大概。又想让人抵挡叛军，又不给予完全的信任，甚至连合格的武将和士兵都不给，也难怪封帅无力回天了。只是这样一来，局面将愈发难以收拾。兵家最忌讳的就是添油战术，封常清，高仙芝、哥舒翰，三个人都带领着一支兵马，三个人谁单拿出来，都不足以挡住安禄山。朝廷不让三人合兵一处，却自己主动一点点把本钱往里搭，这支兵马打光了再上另外一支，最后只会输得血本无归。


    
稍微粗通军略的人，都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听完了信使的粗略介绍，大宛都督府众将个个脸色青黑，实在不敢恭维朝廷的一系列决策。半晌之后，黄万山皱着眉头，低声询问，“颜家父子起兵之后，朝廷派援军了么？你来之前，可曾有河北的消息！”


    
“派了，但是没能赶到，颜家父子就被史思明所败。”信使身体猛然一僵，脊背瞬间变得笔挺，“颜季明被史朝义所杀，颜杲卿被押到洛阳。据说安禄山打算劝他投降，却被他当面痛骂。恼羞成怒，就亲手割下了他的舌头。可他还是用手沾着自己的血，在地上写字斥责安禄山。安禄山又剁了他的双手，他便用脚继续写。直到最后被乱刃分尸！”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一 下）


    
“嘶！”众将顿觉浑身上下凛然生寒。一半为颜杲卿的硬气，另外一半儿却是为了安禄山的残暴。在众将的潜意识里，只有化外蛮夷，才有慢慢地将俘虏折磨致死的癖好。作为礼仪之邦的大唐，绝不会这样干！而现在，比起安禄山来，那些喜欢将俘虏变卖为奴隶的大食人，简直都成了谦谦君子。


    
这种感觉非常不好受，尤其是当着麦尔祖德、马宝玉等“蛮夷”的面儿。“突厥胡种就是突厥胡种，即便做了大唐的官，依旧野性难改。”宇文至最爱面子，第一个点明安禄山的血统。


    
“就是，皇帝陛下居然一直认为，胡人心眼实诚。”有人低声附和，发泄多年来积蓄的不满。


    
“是李林甫那厮花言巧语蒙蔽的皇上。并非皇上自己偏心！”有人却心中兀自念着臣子之礼，迫不及待地替李隆基辩解。


    
这话其实也不算冤枉了李林甫。在他为首辅的十数年里，提拔重用的全是安禄山、史思明、哥舒翰等异族武将。这样做，一则是因为安禄山等人在朝内根基比较浅，容易被他控制。二来异族武将也的确知恩图报，得到了好处后，必会想方设法给李林甫送一份厚礼。每次交易，买卖双方都能皆大欢喜。只是边镇节度尾大不掉的祸根，从那时就已经埋下，并且越长越壮。直到今天，安禄山和史思明叛军一路势如破竹般打到潼关之外。


    
这场灾难，与其是说是因为杨国忠兄妹专权误国，逼人太甚而起，不如说是杨国忠昏庸无能，未及时收拾好前任留下的烂摊子。可眼下议论这些都没有用，特别是在当事人李林甫已经死去多年的时候。


    
“都安静一下！”王洵重重敲了下帅案，以前所未有的严肃姿态，制止了众将的喧嚣。“给钦差大人把酒斟满，暖暖身子。您慢慢喝，这酒比较烈，别喝得太急！”


    
最后半句话，是冲着信使说的。令对方握酒盏的手哆嗦了一下，差点没洒在脏兮兮的前大襟上，“没，没事。我，我的确饿得狠了。多谢，多谢大都督关心！”


    
“我还有话需要问你！你不能喝醉了！”王洵皱了下眉头，强压住心中的难过强调。颜季明曾经给他有过数面之缘，彼此之间的印象都非常好。谁曾料到，世事无常，这么快，双方便永无再见之机，“颜杲卿父子起兵后，朝廷应该有一段缓冲时间调整部署。封帅和高帅都是知兵之人，照理应该将军情如实上奏给陛下，然后由兵部再拿出个更合理的反击方案来才对。怎么居然让叛军再一次得了手？那一个半月，朝廷里都忙着干什么？”


    
“忙着，忙着？”钦差放下酒盏，脸色不知是因为惭愧，还是因为酒气上涌，变得殷红如血，“下官的职位低，对上头的事情不太清楚。那些日子，只是见京师里张灯结彩，庆贺安禄山后路被抄。封矮，封节度好像给陛下上过一回书，陈述用兵方略。但被陛下当堂驳回了。据说是因为骠骑大将军高力士私底下跟皇上说了些什么话。但高骠骑具体怎么说的，下官没敢打听！”


    
当然是不想让封常清再立新功了！谁都知道，封常清最近两年，跟太监们关系处得很僵。可高力士也不看看形势已经到了什么地步？居然还光顾着拖封常清后腿！这些太监们，莫非身体残缺了，心也残缺了么？！


    
“战败之后呢，朝廷如何处置封帅？！”宇文至更关心的是封常清的个人安危，走到钦差面前，急切地追问。


    
“朝廷夺了封，封帅的爵！”意识到这里的人对封常清都十分尊重，信使不敢再称呼后者的诨号，“削职为民！勒令封节度去高节度帐下戴罪立功。但末将觉得陛下只是一时愤怒，待怒气平息之后，应该明白，封节度已经尽力了。”


    
“希望如此！否则，休怪我等……”宇文至轻轻撇嘴。因为当年的牢狱之灾，他对大唐朝廷一直心怀不满。对于朝中文武百官，也是鄙夷的多，佩服的少。唯独对于将自己留在身边，当做种子培养的封常清，既敬又畏。不容别人施以半点儿伤害。


    
“先别胡扯。”王洵将面孔转向宇文至，厉声喝止。“正是需要安西军出力之时，朝廷应该不会拿封帅怎么样！高仙芝呢，朝廷吃了这次亏之后，准许他跟哥舒翰合兵了么？”


    
“没。至少在卑职出发时，没听说过。好像，好像朝廷命令高仙芝带领残兵，在关外择地扎营，与哥舒翰互为犄角。不过那已经是两个多月前的事情了，卑职在路上赶得匆忙，没过多打听长安那边的情况！”


    
两个多月前的事情，如果朝廷依旧对武将们严加提防的话，恐怕潼关城早就被安禄山打下十七八次了！王洵心中暗暗叹气，却无力改变已经发生的事实。想了想，继续问道：“道路情况怎么样？我指的是翻越葱岭那段儿？！其他的，你不用说。”


    
“非常差！”钦差狠狠地喝了一大口酒，仿佛要把沿途所遭受的苦难，全用酒水溶解掉一般，“路上全是冰。稍不留神，就会掉下悬崖。我出发时带了三十名护卫，走到疏勒，还剩了二十四个。结果等过了葱岭，就剩门外这几个了！”


    
用手指了指在门口吃酒压惊的侍卫，他继续补充，“向导是周将军麾下的老斥候，也都死在了半路上。亏得最后一段路是下坡，我等用腰带互相牵着，一步步往山外蹭……”


    
“我知道了！”王洵沉声打断。葱岭一带的道路他当年走过，对沿途的危险记忆犹新。当时是秋末，路上还没结冰。如今西域却只能算春初，连视金钱甚于生命的商贩都没敢上路。贸然带着大军回师，恐怕没等到疏勒，兵马就会折损近半！


    
“我们没必要奉这种乱命。这么远的路，即便赶回去，也得是秋天了。该打的仗，估计早打完了！”只要封常清本人没事儿，宇文至才懒得理睬长安城落不落在叛军之手呢！安禄山那厮名声虽然差，做了皇帝，却未必比当今圣上更昏庸。至少他比后者更年青，更有进取心。


    
“我们的确是远水难解近渴。况且大伙费尽心血才开辟出眼下的大好局面，一旦撤走，恐怕再也无法回来了！”见王洵有奉命回师的意思，沙千里也低声劝谏。


    
“是啊，咱们不过才区区数千兵马。赶回去了，能起到什么作用？！”持同样态度的还有方子陵，他也不赞成放弃脚下的大好河山。“钦差大人不是说么，叛军有二十余万，朝廷那边，几支兵马加在一起，也是三十余万。安西、河西，还有大批精锐星夜奔赴长安！”


    
“可万一长安有失，你我岂能独善其身？！”宋武急得直跺脚，大声驳斥宇文至等人的意见。


    
“你我毕竟是中原人，那边才是咱们的家！这边，咱们只是一群客人！”朱五一意见倾向于宋武，并且考虑问题的角度更为实际。


    
“咱们怎么能算过客？多少弟兄，把家都安在了这里！”沙千里转过头，大声反驳。“包括你老朱，不也在这儿娶了妻，置了地么？”


    
他的话同样非常在理儿。近一年多来随着大宛都督府连战皆胜，将士们在当地百姓心目的地位也如日中天。为了日后的前程着想，当地名门望族，都赶着托媒人，与大宛都督府的中高级将领联姻。而那些地位普通的商人、牧场主，则眼巴巴看着安西军的旅率、队正，希望自家女儿能得到对方的垂青。


    
很多曾经被卖做奴隶的老兵，在中原已经没了家。重新振作起来之后，便也娶了当地女子续弦，准备开始全新的生活。可以说，眼下的大宛都督府将士，已经把根扎了下去，跟当地人血脉相连。如果王洵执意要撤走的话，不知多少人又要被逼到妻离子散的悲惨境地。


    
进退两难。最近两年时间一直意气风发的王洵，再度成了囚笼里的困兽，望着命运的栅栏，不甘心来回盘旋。


    
众人的争论声却越来越大，声声如刀，割得他心脏淋漓滴血。


    
“我的家也在长安。你们能不能先静一下？！”终于，他的忍受力到了极限，哑着嗓子祈求。声音听起来如同哀告，却令闻者无不肃然。


    
大伙都太急于做出选择了，谁也没想到眼下都督大人肩头所承受的压力到底又多重？他毕竟才二十出头，骨子里还带着稚嫩。让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便做出令各方面都满意的决定，不是太过分，太难为人了么？


    
“我的家，就在长安城中。你们知道不？知道不？”王洵用力踱着步，来到钦差面前，抢过酒盏，一饮而尽。“三年了，都快三年了。我一直没回去过。我离开前答应过她们，这辈子好好保护她们，现在呢，我却连她们的音讯都没有。都没有……”


    
钦差尴尬地站起身，不知道是否该回避。在他心目中，能坐镇一方的诸侯，皆是泰山崩于面前都不变色的主。谁曾料想，年青的大宛都督，居然会当众失态？！居然会连强装镇定的能力都不具备？！


    
那悲鸣一般的声音，令众将领愈发感觉负疚。沙千里第一个走上前，轻轻拉住王洵的手臂，“都督，你先不要着急。沙某刚才只是想给都督提个建议。其实无论都督如何决定，沙某都唯都督马首是瞻！”


    
“是啊。这座城池是你带人打下来的。你说放弃，大伙也不会真的反对！大不了，咱们将来再把它打下一次便是！”宇文至也讪讪地上前，拉住王洵的另外一支胳膊。


    
他们二人的膂力，都远不及王洵。轻扯之下，却将后者扯了个趔趄。跌跌撞撞晃了好几步，才勉强稳住了身体和心神。挥了挥手，王洵疲倦地吩咐，“大伙先退下去吧。黄将军，你带人封锁消息，别让更多的人知道中原的警讯！”


    
“诺！”黄万山立即拱手领命。还未等转身，却又被王洵喊了回来，“等等！也别太难为大伙。城门不必封，该进进出出，还照旧让人进进出出。反正也封锁不了太久了，商路一通，消息自己就长了腿儿！”


    
“诺，都督放心，属下知道如何去做！”黄万山又拱了拱手，转身离去。王洵单手扶住廊柱，五指关节处，不见半分血色，“沙将军，你负责去稳定军心。告诉弟兄们，不要着急。本都督会尽快想出一个妥善解决办法！”


    
“诺！”沙千里轻轻拱手，“属下这就去。都督大人也不必太着急。路都是人走出来的！”


    
“嗯！”王洵轻轻挥手，示意对方离开。然后将目光转向宋武和宇文至，“你们两个，安排钦差大人下去休息。好生款待，去年咱们缴获颇丰，去库房领一些出来，给钦差大人压惊！”


    
宇文至和宋武点点头，一左一右，挟持着钦差离去。将目光环视剩下来的众将，王洵尴尬地笑了笑，低声道：“王某刚才失态了。大伙勿怪。都下去休息吧，明天早晨到这儿来应卯，王某自然会给大伙一个最后答复！”


    
“诺！”众将齐声响应，纷纷抱拳，转身。唯独麦尔祖德、马宝玉、阿里依三个，因为身份尴尬，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讪讪地拖在了队伍最后。


    
王洵只是微微一愣，便意识到了问题所在。摇了摇头，赶走心中的烦乱，笑着补充，“老麦，马将军，阿大人，你们三个别忙着走。有几句话，王某要跟你们三个说！”


    
“是，都督！”被叫到名字的三个人连忙停住脚步，忐忑不安地回过头，等待王洵的发落。


    
“我们有五年之约！”王洵又笑了笑，疲惫的面孔上，重新焕发了几分年轻人特有的光彩，“马宝玉，阿里依，你们两个放心。无论是走是留，五年之约，王某一直记得。在此之前，你们就是王某的客人。王某只要一口气在，便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你们！”


    
“至于你，老麦。你的未来，取决于自己。不必放在任何人手上，包括王某！”将面孔迅速转向麦尔祖德，他微笑着补充。双目明澈，如暴雨后的晴空。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二 上）


    
那明澈的目光，让麦尔祖德等人心头登时一静。不知不觉间，惶恐的感觉就去了一大半儿。


    
对啊，不还是没到最后关头呢么？自己在这里瞎着急什么？王都督以前没兵没将，都把那么多难关轻松踏过了。眼下兵精粮足，雄视药刹水两岸，难道还会被数千里之外的叛乱给绊倒？大伙刚才，也忒小瞧他了吧？！


    
“事发突然，王洵如今心里也有点乱。但无论如何，咱们遇到的麻烦都得着手解决。大伙只要齐心协力，相信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目光扫过三名异族下属的面孔，王洵用极其缓慢的语气说道。声音不高，却令人愈发感到值得信赖。


    
这才是真正的王洵王明允！因为年纪和阅历的关系，他经常表现得很生涩，却决不会轻易被困境击垮。他经常为命运和前途而困惑，却不会彻底陷入迷途。跌倒，爬起来，爬起来，跌倒，然后再爬起来。在不断地失误中汲取教训，在不断地磨砺中渐渐成长。遇到麻烦大喊几声，发泄一番，然后想方设法去解决麻烦。绝不向困境低头，也绝不向命运低下高昂的头颅。永远都不！


    
这样的一个年轻人，前途几近于无限。即便背后没有了大唐作为支撑，他亦未必不能替自己打出一片容身之所。进，则可成就一番霸业，让手下的人都跟着封妻荫子。退，亦足以偏安一隅，混个自在逍遥。


    
受到王洵的影响，三名异族将领的脸色，也渐渐恢复了正常。“属下举家托庇于都督，此事在方圆千里人尽皆知。所以无论今后都督去哪里，老麦我，老麦我都是跟定了。”微微躬了下身，麦尔祖德毅然表态。话说出口，心情没来由的便是一轻。


    
同时脚踏几只船，多头下注，是大家族在西域这个纷争不断的地方，保持荣华富贵的不二法门。一旦兑现了今天的承诺，麦尔祖德及其背后的家族，命运就永远交到了王洵一个人手上，跟着对方一条路走到黑。要么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要么彻底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即便当年跟着俱车鼻施混，麦尔祖德也没像现在这般死心塌地过。但今天，他却鬼使神差般作出了一个异同寻常的决定。并且说过之后，便不再后悔。双眼静静地看着王洵，满脸微笑。


    
还没等王洵作出反应，阿里依也突然身子一矮，双膝及地，大声说道：“实不瞒都督，我跟马宝玉两个，眼下实在是有家归不得。将来如何，也不可预知。所以无论都督决定是走是留，请都带上我好了。别的本事不敢自夸，说到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这一块。相信您麾下，还没人能强过我！”


    
“都督刚才以性命担保马某安危，此等大恩，马某岂敢辜负？！”马宝玉反应也不慢，没等阿里依把话说完，也跟着上前长跪俯首。“马某这条命，就交到了大人手上。只要故国的政局一天不安定下来，马某绝不轻言离开。即便真的有幸能返回家乡，终此一生，马某不敢与都督为敌！”


    
“阿里依也是如此！都督待我等不薄，我等又不是木头石块，怎能不给予报答。请带上我等，风里火里，绝不皱一下眉头！”阿里依将声音提高些，快速跟进。他身为大食地方官员混迹多年，一向懂得如何审时度势。眼下王洵如果下定决心要返回大唐帮助其皇帝陛下平定叛乱，为了保险起见，将他和马宝玉两个杀掉会是最好的选择。即便一时不忍下手，也会小心翼翼地将二人带在身边，以免二人跑回大食去，将大宛都督府这边的实底儿，丝毫不落地透漏给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


    
与其日日提心吊胆防备着王洵改变主意，不如自己主动提出，跟着他一条路走到黑。这样，即便自己不被王洵继续重用，至少可以保证他不起杀心。况且眼下的情形，自己和马宝玉在大食那边，的确也没有容身之地。因为王位继承权之争引起的内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废物点心艾凯拉木依旧赖在东征军主帅的位子上不肯离开。只要这两个麻烦不消失，自己和马宝玉一回到大食，肯定就会被捆绑起来，送进监狱。


    
“二位快快请起，快快请起！”王洵心里没那么多弯弯绕，听阿里依跟马宝玉两个说得坦诚，赶紧伸出胳膊，一手几个，将二人用力扯了起来。“说什么恩德不恩德，二位这半年多来，在王某帐下所立的功劳，大伙有目共睹。我们大唐规矩，只看中你做事尽不尽心，不会考虑你拜的是哪尊神，哪座佛。所以单凭此点，王某也会尽力保护你们两个安全。”


    
“大唐的胸怀，实乃我大食国所不及！”无论是真是假，马宝玉总算口头上为自己的故国服了一次软。“大人的胸襟气度，更非我等所能企及。马某私下里常常想，当初被大人俘虏，其实未必不是马某的幸运！至少让马某知道了，老师当年明明是被高仙芝所抛弃，一提起大唐来，为什么依旧满脸自豪。”


    
“阿里依这半年来，在大人麾下收获也很多！”既然决定要托庇于王洵了，阿里依也不在乎说几句奉承话。“所以情愿跟着大人，多走走，多看看，多一些人生历练！”


    
麦尔祖德所面临的生存危机，不像这两个人那么急迫。见二人话说得言情并茂，想了想，低声在旁边提醒，“其实，其实大人目前所面临的局势，远没到山穷水尽地步。即便您不奉命返回大唐，凭着柘折和俱战提两城的地利优势，再加上药刹水的灌溉运输之便，我等在此地立足，亦不是问题。那艾凯拉木是您手下败将，短时间内，断然没胆子再来挑衅。等他把元气养好了，大人亦将药刹水沿岸各地经营成了铁板一块。带领大伙在这里以逸待劳，对付一二十万大军，未必会成什么问题！”


    
这已经是明显地在劝王洵拒绝东返的命令，拥兵自重了。虽然胆大了些，却也是一条非常切实可行的出路。当年横扫药刹水沿岸时，大宛都督府兵将除了一个名头之外，就没得到过大唐的任何支援。如今已经在此地生了根，外来支援，更是可有可无。除非王洵还打着将大食人彻底驱逐出西域的念头，否则，以铁门关为界合起门来不问外边风雨，绝对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止。


    
只是王洵却不肯领情，皱了皱眉，低声道：“我先前说过了，我的家，还在长安。况且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知道你说这些话都是好心，但以后千万不要再提！”


    
“诺，属下知道了！”麦尔祖德碰了一鼻子灰，讪讪地退到了一边。阿里依和马宝玉两个互相看了看，也迅速把试图劝王洵自立的念头压了下去。


    
王洵心里非常清楚，以麦尔祖德三人的身份和经历，忠诚对象仅仅限于自己，而不是大唐。笑了笑，低声吩咐，“既然都安心了，就先下去休息吧。注意保密，在决定去留之前，我不希望更多人知道中原那边发生叛乱的消息！”


    
“是，大人尽管放心。我等知道该如何做！”三人躬身施礼，然后陆续退下。走到了门口儿，麦尔祖德先是故意把脚步拖慢了些，落在了其他两个人的后边。随即四下看了看，又偷偷地跑了回来。


    
“老麦，你还有事么？”被麦尔祖德那鬼鬼祟祟的模样弄得有些心烦，王洵皱了下眉头，低声追问。


    
“大人明鉴！”麦尔祖德赶紧拱手赔礼，“老麦不是存心打扰大人。老麦只是有几句话，不吐不快！说过之后，无论大人爱听不爱听，都绝不会再提。”


    
“坐下说吧！”王洵指了指帅案旁边，原本给宇文至预备的胡凳，无奈地吩咐。


    
“第一，俱车鼻施留不得！”麦尔祖德目光一阴，咬着牙发狠，“先前大人无内忧外患，留他一条性命无所谓。如今中原有难，西域这边免不了要人心惶惶几天。一旦……”


    
“我会带着他，一道去中原勤王！他是朝廷钦封的大宛王，我这个大宛都督，名义上还要归他统属。”王洵点了点头，低声回应。无意之间，已经透露了自己的初步决定。


    
“嘿嘿……”麦尔祖德咧了咧嘴，对中原王朝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手段非常不屑。大宛王被关在一个又小又黑的院子里，连印信都摸不到。倒是王洵这个大宛都督，随便顿一顿脚，药刹水两岸十数国的地面都跟着晃动不止。


    
“还有呢？你不是特意回来探我口风来了吧”王洵也意识到了自己不小心说走了嘴，摇摇头，低声催促。


    
“如果大人一定要回师的话，先前跟大唐结盟的那些诸侯，必须出兵追随。不在乎他们各自出多少兵，关键是一个态度！”麦尔祖德咬了下牙，又献出一条绝户计。“带兵的主帅，要么是国王本人，要么是王国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谁敢三心二意，大人回师之前，不妨先灭了他！”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二 下）


    
“嗯！”王洵轻轻点头。这个节骨眼上，他不能不防备一手。把诸侯的力量拉上自己这条船的越多，此地归属于大唐治下越久。“还有呢……”


    
“铁门关，必须放一个可靠的人，最好是唐人去驻守！”


    
“嗯！还有呢……”


    
“在大宛和疏勒之间，安排秘密营地，存放粮食，以备不测。当年俱车鼻施狡兔三窟，大人不妨跟他学一学。力量不足时，我们就做此地的草，让外来力量做风。风再强都有停下来的那一天，而野草，只要根子不毁，早晚都能重新从地下探出头来！”


    
“嗯！”王洵点头表示接受。大宛和俱战提两国是弟兄们用性命换回来的，他压根儿就没打算放弃掉，但如果留守于此地的力量挡不住外敌进攻，他也不希望弟兄们为了一城一地而轻易牺牲。“还有呢，你不妨一起说出来！”


    
“还有就是俱战提那边，防御地位应该优于柘折城。毕竟，水路比旱路容易运输兵马和粮草，而此地，也只有唐人最熟悉如何操船！”


    
“还有，北边的白水城，跟您一直不是一条心，要对他们多加提防。还有，还有……”麦尔祖德连上一口气说的十几条，几乎每一条，都是王洵带领主力离开之后，大宛唐军继续生存下去的重点。


    
王洵先是认真地听着，不时在细节上追问几句。到后来，干脆命令属下取了纸笔，将麦尔祖德的建议一一记录在案。


    
待对方把建议全部说完了，两大张纸也记得满满。王洵坐在帅案后，对着记录陷入了沉思。麦尔祖德不愧是这里的地头蛇，所提建议都非常恰当得体。有些是王洵已经想到，却没找出合适解决方案的，有些却是王洵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可如果派另外一个人具体执行这些建议的话，恐怕又很难做得像预先设想的一样滴水不漏。


    
在大军离开之后，必须是一个对当地情况非常熟悉的人来处理当地的事物。这样的人选王洵手里只有一个，然而他的心思却……


    
没听到让自己离开的命令，麦尔祖德暂时也不想离开。在旁边眼巴巴地等了好一会儿，估计着王洵已经将条陈看完了。向前凑了凑，再度低声说道，“此外，此外，属下还有一个……”


    
“还有什么，你尽管说！”王洵从沉思中回过神，笑着鼓励。


    
“还有……”滔滔不绝说了半个多时辰，麦尔祖德的嘴巴也干了。从桌案旁捡起使者剩下的酒水，狠狠地喝了几大口。然后，鼓起全身勇气说道：“属下，属下能想到的，暂，暂时就这些了。但是，但是还有，还有一个，是属下私，私人的要求，请，请……”


    
“说吧，别这么客气！我一直没拿你老麦当外人！”王洵笑着看了对方一眼，继续用鼓励的口吻回应。


    
“这，这……”麦尔祖德脸上的表情很犹豫，又斟酌了好半天，才试探着问道：“都督，都督如果回中原的话，能，能不能把属下，属下的两，两个女儿也带走。她，她们如果留下来，万，万一我那些族人……”


    
万一此地守不住，王洵的女人，肯定会被家族献给新的征服者当做赎罪礼。对于当地的风俗越是了解，麦尔祖德越是舍不得自己的女儿。见王洵两眼又开始发直，好像不肯轻易给自己答复。咬了咬牙，继续补充，“属下知道她们两个被惯坏了，不配留在都督大人身边。但，但是属下只有，只有这么两个女儿，大人把她们带回中原去，是送人也好，留在身边当做奴婢使唤也罢，总好过留在大宛，日日担惊受怕！”


    
“你说什么呢？老麦？！”王洵品味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明白了麦尔祖德的意思。原来这人是怕自己将小麦和小拙两个丢下不管，被其家族当做牺牲品来讨好大食人。“她们是我的妻子，我如果回中原，当然要带上她们。按规矩，她们还没拜过婆婆呢？！”


    
“妻子……？”麦尔祖德听得一愣，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按照他对大唐习俗的了解，妻子和妾室的地位，几乎是天上地下。而自家的两个女儿，当初被家族送给王洵当红包时，只是一份礼物。连通房丫头的身份都算不上，更甭说作为妻子！


    
王洵把麦尔祖德的反应全看在了眼里，又笑了笑，伸手抄起桌面上的一个黄色绸卷。“这份圣旨是刚才那个信使帮忙携带过来的。其实在年初时，就已经到了疏勒。宣旨的钦差大人路上受了寒，病死在了疏勒驿馆。所以一直没能送到我这儿。刚才你出门的时候我匆忙扫了几眼，在圣旨里，皇上给我又升了一级。现在是安西都护府采访使，魏郡侯。可以娶一个正妻，四个平妻。我在长安那边只有两个女人，再加上小麦和小拙姐妹，也不过才四个而已！”


    
“谢大人！”麦尔祖德心里一热，再度屈膝跪将下去，“她们，她们，她们姐妹……”


    
“她们姐妹这几年，把我照顾得不错！”王洵赶紧绕过帅案，双手将麦尔祖德拉起来。“本该补办一场婚宴的，如今恐怕没有时间。但是岳丈大人请放心，我一定会善待她们两个，有始有终！”


    
“大，大人。老麦，老麦……”两行眼泪，不争气地从麦尔祖德眼眶中淌下。流过满是皱纹的面孔，流过花白的胡须。按照当地风俗，女人出嫁后便是丈夫的附属品。即便被夫家欺负死了，娘家也只能认倒霉，根本没资格去替女儿提什么要求。而身为父亲，他又着实舍不得两块心头肉，所以这两年多来，他拼命完成王洵交代的每一项任务，兢兢业业。就是指望对方能念在自己做事勤奋上，能多少善待两个女儿一些。谁曾想到，年青的都督大人如此有情有义，居然让自己的努力得到十倍的回报！平妻，平妻！平妻地位不如正妻，可也是在唐律保护范围之内的啊！自家女儿身为异族，又曾经试图“谋杀”过亲夫，还能指望更多的什么？


    
“岳丈！在处理公务时，我只能叫你的名字。两个人相处，你便是我的长辈！岳丈在上，请受小婿一礼！”王洵搀扶住情绪激动的麦尔祖德，将其连拉带拖，按在了帅位上，随即，一个长揖及地。


    
“不敢，不敢！”麦尔祖德立刻从激动中清醒过来，火烧火燎地跳在地上，身子弯得比王洵还低。“你是大都督，这里是议事厅。咱们，咱们翁，翁婿之间，还，还是先公后私为好。”


    
“就依岳丈！”王洵笑着直起腰，伸手将麦尔祖德搀扶回帅案侧面的座位。“岳丈刚才说的几条建议，小婿……”


    
“是属下给都督，不，给采访使上的条陈！这里是议事厅！”麦尔祖德不敢以长辈的身份自居，又跳下座位，低声乞求。“你能让我的两个女儿有个好归宿，我已经感激不尽了。千万别再一口一个岳丈，我真的承受不起。”


    
“那好，咱们私下里，我再称你岳丈！”王洵点头答应，然后继续说道：“那几条建议都非常恰当，绝非一般人在短时间内所能考虑得到。而我带领部分兵马离开之后，也的确需要一个对药刹水两岸情况非常了解的人，帮我统筹全局。所以，我想把你留下，继续担任大宛国的宰相。全权处理各地庶务民政！”


    
“我！”麦尔祖德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属下只是精通于做生意之道，根本不懂怎么打仗。万一……”


    
“打仗的事情，我另外委派他人。你只管处理民政，并且给他提供后勤补给。当然，跟沿岸各国之间的交往，也得你来负责。”


    
“属下，属下……”麦尔祖德嘴唇嚅嗫着，不想辜负王洵对自己的信任，又不敢相信自己的能力。


    
“论如何在逆境中求存，恐怕这里没人能及得上你。包括我本人在内。”王洵笑着按了按麦尔祖德的肩膀，稍稍加力，“真的战事吃紧了，而我又不能及时返回来。还指望着你，还有你的族人出面，跟敌人讨价还价，为咱们的人留下一块容身之地呢。”


    
“属下，属下的那些族人！”麦尔祖德脸一红，有些胆怯地强调，“属下的那些族人所做的事情，很多都是瞒着属下的。属下知道后，已经勒令他们停止了。如果大人不愿饶恕他们，属下这就回去清理门庭！”


    
“不必！你就装着不知道，让他们继续保持联系。”王洵摇头打断。麦尔祖德的家族中，有人依旧信奉天方教，并且跟迦布罗那边的传教曼拉藕断丝连。这些事情，王洵早就通过沙千里布下的耳目了解得一清二楚。但他一直没打算追究，一则碍着麦尔祖德的颜面。二来，几乎所有当地望族，私底下都是脚踏数只船。这是大家族的生存之道，除非将所有的当地大家族杀光，否则根本杜绝不了。


    
“大人的意思是……？”麦尔祖德弄不清王洵的真实意图，以请教的口吻询问。


    
“万一有什么不测，比如守将打输了，敌军兵临城下，而我又远在千里之外。你就可以像当年一样，主动投降，换取全城百姓的平安。过后，我即便打回来，也不会怪罪于你！”王洵收起笑容，用极其缓慢的语气指点。


    
“我，我……”麦尔祖德心神大震，不知道到底该如何回答是好。向强者屈膝，在当地来说不算什么屈辱。可他现在已经是大唐的高官，安西采访使的岳父！怎能再做这种令人不齿的事情？！


    
“我知道这个要求很难。所以我才想交给你去做。估计，这项安排十有七八属于多余。说不定没等大食国的内乱结束，我已经领军返回来了。但为了那些已经把家安在此处的弟兄们打算，我却不得不多做一手准备。”王洵用手按住情绪激动得麦尔祖德，继续缓缓地吩咐，“万一有什么不测，柘折和俱战提两城，我都可以不要。但两地的唐人，你却必须想方设法给我保全。如果再出现上次怛罗斯之战后的惨祸，待我打回来时，岳丈大人，我想你应该知道我会怎么做！”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三 上）


    
当年怛罗斯战败之后，唐军不得不退回葱岭以东。为了向新的霸主表忠心，同时也因为垂涎本地唐人手中所掌握的巨额财富。以大宛、俱战提两国为首，各方诸侯都或多或少地参与了趁火打劫。无数唐人开的店铺被查抄，无数唐人开垦的土地被充公，无数唐人被刮干净了身上最后一个铜钱，赶出城市，甚至全家沦为当地豪族的奴隶。


    
王洵领六百骑出使河中，先拔柘折，再破俱战提，威震药刹水两岸。诸侯惶恐，又偷偷地开始想方设法给当地唐人以补偿。而鉴于柘折城和俱战提被联军攻破之时，已经遭受了一场屠戮。王洵也没有再向当地人翻旧账。仅仅以大宛都督府的名义下了一条军令，凡行走在药刹水沿岸的唐人，无论其身份如何，都受大宛都督府的保护。如果有人敢于为难，便是公开跟大宛都督府做对，将士们知道后，绝不轻饶。


    
诸侯闻听，怕王洵找茬收拾自己，个个都严厉约束属下，不准他们再像先前一样为所欲为。却有几伙胆子大的马贼不信邪，照旧勾结起来，专拣丝绸之路上的大唐“肥羊”下手。结果被王洵知晓，立刻派出沙千里和黄万山两个，率领三千精兵剿匪。将那几支不信邪的马贼从药刹水北岸一直追杀到千里之外的大盐湖畔，不分主犯从犯，统统砍进了湖水当中腌了咸菜。


    
自那之后，大宛都督府护短的恶名迅速传开。非但地方豪强不敢再欺负前来做生意的唐人。活跃于丝绸古道上的大小马贼们，看见打着大唐旗号的商队，也主动绕着走。唯恐躲得慢了，麾下有弟兄受不了发横财诱惑，给整个队伍带来灭顶之灾。


    
整个进剿马贼的方略，麦尔祖德去年都曾经参与。知道王洵言出必践，凛然站直了身体，拱手回应，“属下知道。属下将竭尽全力！”


    
“你明白就好！”王洵把手从麦尔祖德的肩膀上拿开，脸上重新露出一抹明亮的微笑，“咱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只要此地还在大唐治下一天，你麦尔祖德的家族，便是大宛国第一家族。你不负大唐，大唐也定然不会负你。”


    
“属下即便战死，亦不会辜负大都督。属下可以对着任何神明发誓。如果属下辜负了大都督的信任，愿坠入……”麦尔祖德手按胸口，郑重立誓。


    
大都督和大唐，概念上并不完全相同。王洵听出来了，却无法计较太多。笑了笑，轻轻挥手打断，“你不需要发誓。我相信你，也相信我自己。下去之后，帮忙写几封信，分头送给各方诸侯。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让他们见信之后，立刻各自派五百精锐前来，随我去中原平叛！”


    
“诺！”麦尔祖德又施了个礼，领命而去。王洵目送着他的背影走远，轻轻转过身，冲着帅案后的屏风说道，“滚出来吧，我早发现你在了。都多大的人了，做事还鬼鬼祟祟的，没半点儿稳重劲儿！”


    
“啊，唉！唉！”话音刚落，宇文至连声答应着，从屏风后闪出身影。“二哥，你怎么猜到我从后门溜进来的。才几个月没打仗，我的身手退步得这般厉害了么？”


    
“离着三丈远，我都能闻见你身上的那股子羊粪蛋子味儿！”王洵笑着走过去，一把揪住对方的胳膊，“偷听了多少？怎么不光明正大的从前门进来？这般没正形，哪像一个副都督！”


    
“副都督？”宇文至愣了愣，旋即看见了王洵摆在帅案上边角的两卷圣旨，“咱们又都升官了？我以为朝廷只想让咱们去平叛，却不打算给马儿吃半点草料呢！”


    
“早就升了。你小子别老拿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王洵拍了对方一巴掌，笑着数落，“是奖赏咱们去年铁门关大捷的功劳。圣旨在两个多月前就到了安西，但大雪封山，没人能给咱们转过来。这次，索性跟调兵的旨意，合为一波了！”


    
“呵！”宇文至不屑地撇嘴。“那只能说明，朝廷早在几个月前，就准备放弃大宛了！这帮目光短浅的家伙，也不想想，今后哪有这么好的西进之机。你不会真的准备奉这道乱命吧。回到了中原那边，咱们的粮草辎重补给要处处受制于人不说。就凭咱们手头这点儿弟兄，可能连给人家安禄山塞牙缝都不够，除了送死之外，还能起到个什么作用？”


    
“云姨辛辛苦苦把我养大。在我稀里糊涂混日子时，荇芷和紫罗，也把自己交给了我！”王洵能猜到宇文至的真实想法，叹了口气，低声解释。


    
“可以派十三和万俟去，带上十个刀客，把她们偷偷地接出长安城！”宇文至早有准备，笑着给出了一个最佳选择。“以他们两个和那些刀客的身手，肯定能平安护送你一家团聚！”


    
“又说笑话！”王洵一巴掌拍过去，将宇文至推出老远，“你小子能不能有点儿正经。凡领兵在外的武将，家眷必留于长安。这是朝廷的老规矩，哪那么容易打破？况且我又不是安禄山，提前三五年就悄悄做出了准备？！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京师里肯定无数双眼睛偷偷盯着一众武将的家眷，唯恐有人成为安禄山第二。云姨她们不动则已，一动，保准立刻被一大堆差役拦回去。退一万步说，即便十三他们真的能将我的家人偷出来，你哥哥呢，他可是堂堂户部侍郎，总不能说失踪，就玩失踪吧！”


    
“我那哥哥，根本用不着我操心！”宇文至摇了摇头，继续撇嘴。“就接你自己的家眷即可。我大哥他，呵呵，呵呵，他是属蟑螂的，会保命着呢。即便叛军真的进了京师，将朝廷的官员统统绑赴刑场，斩尽杀绝。我哥哥他，哼哼，哼哼，肯定也有办法让安禄山留自己一命！”


    
“去，哪有这么埋汰自家长兄的！”王洵横了宇文至一眼，笑着摇头。心中却非常清楚，对方说的话句句都是实情。在自己认识的人中，户部侍郎宇文德的确是一朵奇葩。想当年，杨国忠和李林甫斗法，殃及了宇文至这条小杂鱼。宇文德闻讯之后，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营救自家弟弟脱难，而是当机立断，将宇文至逐出家门，顺势霸占了后者名下的所有财产。


    
待到宇文至被无罪释放，其兄宇文德又敏锐觉察到，有个大人物在给弟弟撑腰。于是乎，又厚着脸皮跑到王洵家，当众痛哭流涕地请弟弟回府。前后变脸速度之快，就连长安街头卖解的江湖艺人都自叹不如。


    
“我们宇文家的家训便是如此。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面临困境时，把最后面的那个果断抛弃，其他人便能落个轻松！”宇文至耸耸肩，苦笑着叹气。


    
岂止宇文家，恐怕绵延数百年的世家大族，都有类似的家训。而族中的每个成员，不过是维护家族利益的一块砖头或者石头而已。王洵心里清楚这些，却不敢赞同。陪着宇文至叹了口气，继续道：“云姨把我一手拉扯大，我不能抛下她不顾。荇芷和紫萝，我也不能辜负。在这种非常时刻，我更不敢辜负的是封帅。他是因为我才得罪的那伙太监。如果咱们不肯奉命班师，万一太监们在陛下面前搬弄是非……”


    
“把钦差和他那几个随从干掉，然后装作根本没接到圣旨！”宇文至脸色一寒，咬着牙提议。


    
“能杀几波？”王洵轻轻摇头，“你以为我没想过么？可随着天气越来越暖，丝绸古道就会重新变得畅通无阻。连商人都能平安从疏勒走到柘折城，总不能几波传令的信使，都恰巧丧命于‘马贼’之手吧？！”


    
“那只能说明他们运气差！”宇文至继续嘴硬，却知道自己的提议根本不具备可行性。


    
王洵轻轻摇头，“别瞎琢磨了！咱们必须奉旨，即便不为了朝廷，也得想想封帅的难处。朝廷之所以让他去抵挡安禄山，却又处处擎肘，并且安排了先前被逐出安西军的毕思琛去协助防守洛阳，便是要提防封帅做安禄山第二。眼下封帅已经被削职为民，军前戴罪立功。如果咱们不肯奉召，就等同于在背后又推了他一把。几项罪名加起来，恐怕……”


    
“封帅。封帅……”宇文至跺着脚打断。他可以不在乎朝廷，不在乎自家哥哥，却不能不在乎封常清。想当年，是封常清不顾高力士的恶评，将他留在了身边。是封常清，将他从白马堡一直带到了西域，将他推上了领军武将的位置。是封常清，像指点自家子侄一样，教导他如何排兵布阵，训练士卒。教导他做人的道理，官场的规则。可以说，如果问这辈子有谁是不求回报帮助他宇文至的话？恐怕封常清是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


    
“封帅照顾我等多年，现在，是我等有所回报的时候了！”王洵接过宇文至的话头，郑重提议。


    
“可这么老远，等咱们赶到了，潼关早就破了！”这回，宇文至不再说拥兵自重的话，咬着牙，两眼几欲冒火。


    
“分两拨走。你我带将领先行，然后让人领着士卒跟在后边慢慢走。眼下，高帅和封帅那边，缺的不是咱们这点儿兵马，而是有过战场历练的各级武将。”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三 下）


    
送走了宇文至，王洵缩卷在帅案后的胡床上，一动不动。胡床其实就是当年俱车鼻施的王座，像这座宫殿中的其他陈设一样，打造得华丽至极，也宽大至极。但王洵却只占据了其上面的一个边角，平素壮硕的身躯，被衬托得无比单薄。


    
单薄、无助，疲惫不堪。与刚才在众人面前那个略带跋扈，却进退有序的王洵截然相反。与金碧辉煌、雄伟奢华的议事厅，也是格格不入！


    
万俟玉薤悄悄地向侍卫们使了个眼色，带领大伙退下，顺手合拢住议事厅的门，将此刻的王洵挡在沉重的木门之后。这种时刻，他帮不上什么忙，也说不出任何宽慰人心的话语，唯一能做的，便是将王洵的衰弱形象藏起来，不给外人看见，以免影响军心的安稳。


    
在成为对方的侍卫长之前，万俟玉薤曾经不止一次羡慕过王洵的好运，不止一次幻想那个威震西域的铁锤王就是自己。然而在近距离接触王洵之后，他却开始庆幸自己没坐在那个帅案之后。那里的荣耀不是一般人所能得到，那里所承受的压力，同样也不是一般人所能担负得起。


    
此刻天色已经渐渐发暗，迟去的春寒，透过糊着厚绸的窗子，一点一点渗入议事厅内。让人冰冷的手脚，冻得愈发冰冷。王洵的身体动了动，随即用胳膊抱住了自己的肩膀。他本可以摇一摇手边的铜铃，吩咐门外的侍卫将帅案附近的白铜炭炉点起来，给屋子里边添一点温暖。然而，他却始终没有这么做。缩在胡床角，任由寒气一点点渗入自己的身体。


    
他是多么希望寒风能把自己从噩梦中冻醒。就像初到疏勒，不适应那里气候时那样。整个人被吹得通透，然后哆嗦着从床上跳起来。用羊毛辈子裹成一团，静听安西军士卒半夜巡视的更鼓之声。


    
那时的他，不用承担这么多，也不用考虑这么多。只管拎着铁锤往前冲，惹出麻烦来有封帅帮忙收摊子。无论走到哪里，背后都站着整个大唐。


    
他多么希望今天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噩梦！信使没有来，大唐也没有内乱。封常清正带着大唐上下举国的期待与支持往疏勒赶，然后率领大军昂首西进，跟自己一道攻入迦不罗，攻入多勒健，攻入波斯故都，将大食人彻底从西域驱逐。


    
他已经为此准备了将近两年，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上面。然而，越来越透骨的寒意却清晰地告诉他。今天发生的事情不是梦。他所敬重的封帅已经被朝廷削职为民了。他所依仗的大唐，那个强盛无比，也繁华无比的大唐，已经岌岌可危，正眼巴巴地等着他领兵回援！


    
虽然自打翻越葱岭那一刻起，他就已经脱离了封常清的搀扶！虽然自打翻越葱岭那天起，背后的大唐，也没给予过他一丝一毫的支持。可有封帅在，有大唐在，王洵心里就觉得踏实无比。如今封帅不在安西了，大唐也马上要不在了，他就好像成了无本之木，无根之萍，想象不到自己将漂到什么方向，看不清未来的路到底在哪！


    
此刻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必须领军回援，无论当初那个长安城，让他感觉到如何压抑。也无论千里之外的那个大唐朝廷，包藏着多扫令他无法忍受的丑恶！


    
他的家在那，根在那，所爱的人也在那！养虎为患，导致叛乱爆发的责任该由皇帝陛下，该由李林甫、杨国忠等人来负。可乱军的屠刀，却不会因为云姨、荇芷和紫萝的无辜，而放过她们。


    
想当年，王洵自己带着堂堂正正的大唐王师，攻破柘折，还难免让整座城市陷入灭顶之灾。更何况安禄山麾下那些从不受大唐军纪约束的虎狼？！


    
可他又无法确定，自己带领麾下这点兵马回去，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两年多来，他为了实现早日扫平西域的目标，努力招兵买马，也只是将麾下队伍扩充到了一万挂零。其中还有近半儿士卒是从擒获的马贼和战俘中收编过来的，心中对大唐没有任何归属感。而另外一半儿，由当地唐人和安西军旧部组成的将士，却多数又在柘折城中安了新家。自己让他们抛弃家园和妻子，去救援千里之外的长安。命令可能无人敢公开违抗，士气却可想而知！


    
越想，王洵越觉得沮丧，越觉得疲惫无助，可窗外的风声却越刮越大，渐渐已经变成了呼啸。正欲站起来活动活动筋骨，驱逐一下寒气。大门却忽然被推开，万俟玉薤端着一盆红彤彤的白炭走入，一边往帅案附近的炭炉里填，一边低声询问，“都督，宋武将军求见！让他进来么？”


    
“又来一个！”王洵心里老大不愿，却迅速换上一副笑脸，“让他进来吧，你顺便帮我把蜡烛都点上！”


    
“诺！”万俟玉薤答应一声，盖好炭炉口上的小铜篦子，小跑着下去分派人手。片刻之后，议事厅内重新恢复了光明，宋武也裹着满身的雪粒，快步走到了帅案前，深加一礼，急切地说道：“都督，请千万不要听子达的话。他性子太偏狭，迟早会……”


    
“子达？关子达什么事情？”王洵被宋武没头没脑的劝谏弄得一愣，忍不住轻轻皱起了眉头。


    
“属下虽然不知道子达跟都督说了什么？但属下却知道他曾经来过这里！”宋武以为王洵在刻意敷衍，后退半步，单膝跪倒，“大唐待宋某之厚，宋某纵使粉身碎骨，也无以回报。宋某不敢劝都督舍弃弟兄们辛辛苦苦打下的大宛。但宋某却希望大都督拨出几千兵马，让宋某带着他们回援京师。如此，你我未曾辜负陛下的信任提拔，心中无愧。倘若他日叛乱平定，都督亦不会因为今日按兵不动，而遭到朝廷的责罚！”


    
说着话，他将头触在冰冷的地面上，双肩不断耸动。


    
“起来，起来。你这是在干什么？”王洵赶紧走上前，双手拉起泪流满面的宋武。“我说过不回援了么？原本以为你沉稳，谁知你的性子竟然跟子达一样急！我已经命令老麦，以大都督之名，请诸侯各带五百兵卒，十日内到柘折城聚齐了。届时，大队兵马就会向东开拔，你……”


    
“属下，属下误会大都督了！”没等王洵把话说完，宋武赶紧抽泣着道歉。“属下还以为，大都督跟子达的交情那么深，他的话，你会言听计从呢！”


    
“胡说！”王洵笑着拍了宋武一下，“他做事不着调，你也比他强不到哪去！让我如何放心把统领中军的任务交个你？”


    
“统领中军？”宋武吃了一惊，用手抹了把脸，大声拒绝，“不行，请大都督收回成命。宋某愿意头前为大军探路。这个季节，葱岭很难翻越。宋某既然向大都督建议回援，就理当走在最前头！”


    
“你先别急，听我把话说完！”王洵笑了笑，拒绝了宋武的主动请缨，“信使一道带过来的，还有几个月前，朝廷给咱们三人的奖赏。子达升了副都督，你升了兵马使。所以你们二人，必须担负起各自的责任来。为军心和士气的稳定，咱们手中这万把人，必须留下一半儿在这里看家。剩下一半儿，和诸侯送来的援军，则同时开拔，去救援大唐。”


    
心中只有个大致的思路，所以王洵说得很乱。宋武在旁边听着，也是晕头涨脑。但唯一一点可以放心的是，大宛都督府，不会像宇文至先前所建议的那样，按兵不动，坐视京师落入叛军之手。可把大宛交给宇文至，好像也不太妥当。这家伙心狠手辣，睚眦必报。懂得竖威却不懂得施恩，万一在王洵走后，把其他诸侯逼到大食人那边……


    
“子达，子达不适合留守！”情急之下，宋武也顾不得选择言语了，直接指出王洵安排的不妥。


    
“我哪里说要子达留守了？！”王洵再度皱眉，笑着解释，“留守的事情，我准备交给老黄。他为人谨慎，也熟悉这边的情况。”


    
“那都督刚才说，要我和子达各自担负起各自的责任？”宋武讪讪笑了笑，低声指出王洵言语上的歧义之处。


    
“坐下来，咱们两个慢慢谈”王洵也发现了自己言语中的问题，缓了口气，将宋武慢慢按在帅案前的胡凳上。“子达鬼点子多，我要把他带在身边谋划军务。我刚才跟子达商议，觉得此刻京师那边，已经聚集了大批的河西军和安西军士卒，缺的不是兵，而是最近两年见过血，敢于领军冲阵的低级将领。所以，从柘折城出发之后，我准备带着子达和子陵，魏风、老朱他们几人先走一步，由你和老沙两个，统率着弟兄们慢慢往上赶……”


    
“不行，路上太危险了。不能让你走最前头。否则，万一发生什么不测，宋某无法向弟兄们交代！”听王洵只带聊聊几人便要上路，宋武又跳起来反对。


    
在白马堡来的众兄弟当中，以他的个人背景最深，却又以他的性子最为淳厚。若是不知根知底，大伙很难相信，就这样一个从外到内都充满阳光的人，居然是中书舍人宋昱那个奸贼的弟弟。王洵也正是看中了他的磊落和坦诚，才敢放心大胆地将全军托付，“你不要再争，这是军令。如今整个大宛都督府，以你，子达和我三人职位最高。而在咱们三个人中，我心智最笨，子达性子最急，只有你，既能准确判断军情，也不会被情绪左右自己的决定。所以统帅中军的任务，我只能交托给你。况且封帅被削职后，疏勒那边也是一片混乱。借着朝廷给我的安西都护府采访使头衔，我提前到了，还能狐假虎威，给大军弄点儿粮草辎重。如果你先到了，却难免人微言轻，做不成任何事情！”


    
听王洵如此分析，宋武便不再坚持要替大军做开路先锋。用力站直身体，拱手施礼，“属下不敢抗命。请大都督放心，只要属下还有一口气在，就会把弟兄们，完完整整交还到你的手中。如违此誓，天诛地灭！”


    
“你不用发誓。”王洵笑着制止，“咱们几个一起从白马堡走到这里，如果连你和子达都不能相信了，我还相信谁去？”


    
“嗯！”宋武感动地回应了一声，然后拱手告退。王洵微笑着送他离开，又微笑着目送他笔直的背影消失于傍晚突降的小雪当中。摇了摇头，目光又慢慢变得黯淡。


    
背后没有了封帅，没有了朝廷。眼下，他能依仗的，也的确是这些曾经同生共死过的弟兄了。如果连弟兄们也不能依仗的话，他这个大都督，继续做下去还剩什么意义？！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四 上）


    
第二天，王洵在议事厅聚将，当着信使的面儿，正式作出奉召回援京师的决定。然后宣布自己不在大宛期间，由黄万山以大都督府长史的身份，总辖各地军务。麦尔祖德以都督府参军身份，兼任大宛国宰相，负责一干民政事宜。至于大宛国主俱车鼻施，则应都督府之邀，“带领”倾国之兵东进，与其他药刹水诸侯兵马一道戮力王室。


    
话音刚落，底下已是一片喧哗。众将或者欢呼，或者摇头，纷纷欲上前提出自己的谏言。王洵将手向下按了按，示意大伙少安毋躁，然后笑着道：“大唐乃你我之根。王某从没听说过，根子死了，枝叶还能继续存活的道理？此地距长安有几千里路，我等现在领兵回援都未必来得及，哪有时间再议论来议论去？无关的话今天就不多说了，查缺补漏，也等本都督把事情都安排完了不迟！”


    
闻听此言，众将知道大都督回师的主意已定，无论同意不同意，都只好抱拳领命。王洵点点头，将黄万山叫到近前，郑重吩咐，“本来王某想带着你一起走，但这块膏腴之地是弟兄们费尽千辛万苦打下来的，随随便便丢了，王某实在是不甘心。所以只好辛苦你老兄一下，替我等看好这个家。待中原的叛乱平息，咱们再以此为落脚点，进而图谋整个西域！”


    
“大都督尽管放心。只要黄某人在，这里就肯定飘着咱们的旗号！”黄万山素来沉稳，知道王洵是把整个后路都交给了自己，拱了拱手，大声回应。


    
“即便咱们的旗号不得不向东移动，我也希望你还在。”王洵摇了摇头，笑着矫正黄万山话里的“疏漏”，“凡事多与老麦商量，以最大程度保住弟兄们和这里的唐人为主。人比地重要，只要有人在，其他什么都有机会再夺回来！”


    
“诺！末将记住了！”黄万山愕然看了王洵一眼，再度深深俯首。


    
王洵上前拉起他，用力拍了下他的肩膀。然后转过头，点手招过沙千里和宇文至，郑重吩咐，“这里交给黄将军，出征前的相关准备，则要由你们两个担负。我想此刻潼关城下，缺的是敢于冲阵的猛士，而不是只会摇旗呐喊的杂兵。所以，此番回援的弟兄不在数量多，而在身手矫健，胆子大，敢上阵跟敌军拼命。你们两个去把弟兄们召集起来，从中挑选身强力壮，弓马精熟者出阵。凡年龄超过三十五岁，且在本地有家有业者，无论胡汉，一律留下来守家。年龄未超三十五岁，家中有妻儿老小确实需要看顾者，只要本人提出留守，也可以不随大军出征。所有挑选出来的士卒，皆一人给他们准备两匹坐骑，每伙士卒，再配备两匹骆驼，帮忙运送随身行李。”


    
“诺！”沙千里和宇文至大步出列，躬身领命。


    
王洵点点头，抓起第三支令箭，交给了宋武，“宋将军，你带着阿里依，马宝玉两个负责筹划大军沿途开销。不但要把咱们自己的弟兄计算在内，药刹水沿岸一众诸侯，我也已经命令他们各自出兵五百。人家大老远跑来了，咱们不能让人家连干粮都自己准备！”


    
宋武和阿里依二人也躬身领命，然后快步下去执行任务。王洵又抓起第四、第五、第六支令箭，分别交给方子陵、魏风、朱五一等人，让他们负责做与回援相关的辅助准备。待把任务都交代的差不多了，才侧过头，笑着向信使请教，“钦差大人，您看这样安排是否合适？”


    
“合，合适！再合适不过了！大都督真是运，运筹帷幄，决，决胜。千，千里。”怕王洵杀人灭口，信使昨夜吓得一宿都没敢入睡。此刻见尘埃落定，强睁着通红的眼睛，大拍马屁。


    
“王某这身本事，都是封帅所教。弟兄们之所以勇于在阵前拼命，也跟封帅平素的谆谆教诲脱不开干系。希望大人回京师复命之时，还是把在这里看到的事情，原原本本汇报给上头知晓！”王洵客气地拱了拱手，笑着提出一个要求。


    
“那，那是自然，自然！”在人家的地盘上，信使哪敢说半个不字。一边拱手还礼，一边信誓旦旦地保证，“大，大都督尽管，尽管放心。下官，下官回到京师之后，即便拼着这身袍服不要，也会替大都督把话带到。其实，朝廷上下，谁都知道封帅是被冤枉的。可无奈有那么几个小人作祟……”


    
“浮云蔽日，还能坚持得了几时？”王洵撇了撇嘴，笑容看起来有些阴冷。信使被吓了一跳，本能地退开半步，连声附和，“那是，那是。先前周将军，周将军也曾经说过，回到京师之后，会和弟兄们联名上书，替封，封帅辩冤。眼下朝廷正是用人之际，总，总不能因为小人的几句谗言，便，便寒了猛，猛将之心！”


    
“朝廷能清楚此点最好。否则，王某可不愿做第二个封帅。”王洵点点头，咬着牙补充。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此番回援的主力，将有一半儿是他招降的马贼，另外一半儿则是安西军老兵。前者眼里只有他这个大都督，士气不会受到朝廷对封常清处置的影响。而后者，心中却把封常清看得如自家长辈一般。倘若封帅真的有个三长两短，即便他王洵愿意继续替朝廷卖命，恐怕这支队伍，也要不战自溃了！


    
本着未雨绸缪之计，王洵刻意把话说得声色俱厉。那钦差哪敢反驳，只是一味地点头唯唯而已。知道此人顶多也就能起到个学舌鹦鹉的作用，王洵也不再跟他弄什么繁文缛节。转回头来，继续给麾下的将佐布置任务。该去张贴榜文安民的去张贴榜文，该负责巡视各地的去巡视各地，一切都如计划了多时般，布置得井井有条。


    
告示乍一贴出，柘折、俱战提两座城市中的百姓们立刻乱成了一锅粥。有的立刻收拾行李，变卖家产，准备逃回中原或者到城外的牧场躲灾。有的则本着持重的态度，四处探听消息，联络亲朋，以便做出最佳选择。闹哄哄折腾了两天，却发现城中官府市集在照常运转，负责民政的官员继续升堂问案，负责治安的兵卒也照旧扛着兵器列队上街。就连跟大都督府恨不得穿一条裤子的程记分号，也是照旧开门营业，没有半点准备卷起铺盖走人迹象。


    
着什么急，天塌下还有大个子顶着呢！抱着一丝侥幸之心，百姓们继续犹豫观望。旋即惊诧地发现，准备追随大都督出征的兵马只有区区数千，还及不上去年跟大食人开仗的规模。而那些在城中娶了老婆买了宅子的兵卒，好像也没接到出征命令。种种情况，都表明大都督府只准备象征性地回中原去应付一下差事，真正的主力，还是留在了大宛这边！


    
“原来唐人那边没乱到哪里去，否则，铁锤王还会只带儿这点儿人手？”有人心思转得快，旋即从大都督府的应对措施上，得出了“正确”结论。


    
“估计是为了给上头一个交代吧。这么老远，等他们赶回去，仗早打完了！”有人则通过大宛跟长安之间的距离，推断出王洵的“真实”意图。


    
还有聪明者，则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着急跟大食人那边重新建立联络。“铁锤王既然敢把中原发生叛乱的消息公之于众，肯定是为了给艾凯拉木设个套子钻。待艾凯拉木那蠢货像去年般一头扎进陷阱里去，说不定铁锤王就带着人马从他背后冒出来了！”


    
林林总总，在希望犹存的时候，人们在潜意识里，总会把事情往对自己有利一面想。大都督府控制药刹水这几年来，行的是唐律，对治下百姓不像大食人那么严苛。铁锤王本人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不像俱车鼻施当年那样刮地三尺。再加上唐人宗教方面的包容，无论你信的是哪路神明，拜火教也好，天方教也罢，只要不干扰政务，不违背律法，不试图谋反，就尽管放心念你的经，差役们绝不会找借口上门……。种种措施，使得当地百姓在没有其他选择情况下，也更愿意做一个享受现实的唐人，而不是寻求什么死后的信仰天国。


    
昔日无意间执行的惠民政策，在危急关头悄悄地显示出了其威力。当民间的骚动渐渐平息下来，药刹水沿岸的各路诸侯，几经权衡之后，也按王洵在信上的要求，各自带着五百精锐前来汇合了。对于这些兵马，王洵只是想拿来“巩固”对诸侯们的控制，并没指望真的用他们打仗。约略检点了一番，便将他们交给了宋武统一调派。


    
东西两个曹国的国主跟王洵关系密切，审时度势，带头主动要求回中原勤王。一些去年从王洵手里得到大笔好处的国主、城主们，也纷纷上前请缨。众目睽睽之下，阿悉兰达等跟大都督府关系一般的诸侯，也只好随着大流，要求为大唐效力。王洵先是笑着听他们把话说完，然后摆摆手，朗声道：“诸位的盛情，王某一定会上奏给陛下知晓。但这番回援京师，充其量是走个过场。让陛下知道我等的忠心而已。切莫说未必能赶上与敌军的决战，即便侥幸赶上了，几十万人的战斗，咱们这点人，还能起到什么作用？充其量是帮忙敲敲战鼓，收容一下俘虏而已！所以各位还是不要去了，把出头见世面的机会，留给自家子侄。毕竟，待诸位老去之后，国事还要他们来支撑！”


    
“那倒也是！”听王洵说得轻松，诸侯们纷纷出言附和。其中某些心思转的飞快的，便更确信此番回援，不过是为了向大唐皇帝表达忠心，捞好处。其实只到中原去转一圈便会折返，根本不可能打什么仗！


    
也不怪诸侯们把事情想得简单。两年来，王洵等人威震西域，令诸侯们对安西军的战斗力佩服得五体投地。捎带着对整个大唐国的军力，也错误地高估了几倍！而安禄山的辖地距离药刹水又过于遥远，诸侯们有一大半儿先前根本没听说过这个人，几个约略有点印象的，对其了解也不过是大唐某镇节度使而已。级别好似跟王洵这个大宛都督差不多，武艺和打仗的本事么，想必也不可能再超过铁锤王本人去！


    
联想到王洵此番带领十数国兵马万里勤王，定能讨得大唐皇帝陛下的欢心。待其从中原回转，职别想必又要再升上数级。而他现在才二十出头光景，已经身兼大宛都督和安西军采访使，照这个势头升下去，三五年内，彻底取代封常清，成为安西大都督，整个西域的实际掌控者也不无可能。


    
对于这种前程远大，为人又甚是大方的好上司，诸侯们当然要抓紧一切机会巴结。当即，东西两曹国主便响应号召，命令各自的嫡长子，曹康和曹厚兄弟，代父到大都督帐下效力。请求王洵一定对他们哥俩严加要求，多多教诲，以便二人日后能更好地为大唐尽忠。


    
其他诸侯也不甘落后，纷纷把自家王位第一继承人推出来，追随王洵去中原镀金。个别没将王位继承人带在身边的，则纷纷以来时过于匆忙为借口，请求王大都督晚几日带大军开拔，给自家子侄一个到中原增长阅历的机会。


    
此举正中王洵的下怀，他脸上却故意装出一副为难的模样，犹豫了片刻，皱着眉头回应，“大军出征，哪有随便改期的道理？！本都督找高人算过，三日后便是黄道吉日，倘若错过，就要再等两个月才能出发。不行，不行，既然错过了，就等下一次机会吧。此次，请恕王某不能为他们几人开方便之门！”


    
“大都督通融通融！”“大都督再帮忙想想办法，我等这辈子都念您的情！”


    
“天可怜见。我等一辈子都没去中原转转，好不容易晚辈们有了机会，却要生生错过。天可怜见，大都督可怜见！”


    
众诸侯虽然在大食人的强迫下，表面上信过一段天方教。暗地里的信仰却是五花八门，各拜各的神仙。可无论信的是哪路神明，对于卜卦之辞，都是敬畏得很。不敢再求王洵改期，只求他念在往日大伙做事恭谨的分上，再给想想办法。


    
盛情难却，王洵只好做出妥协。想了又想，才低声说道：“出发日期，无论如何是不能再改的。但念在你等一片赤诚的分上，本都督可以放慢行军速度，给他们一个追赶队伍的机会。但话说好了，后赶上来的人，每个最多带二十名亲卫。再多了，本都督可没那么多粮草供应！”


    
“我们自带干粮，自带干粮！”诸侯们喜出望外，连声答应。心中同时暗笑，你王大都督哪里是没有充足粮草，分明是怕我们的人去得太多了，显得扎眼。不小心得到了中原皇帝的垂青，抢了你的风头！放心，我会好好叮嘱儿子，不让他跟你争头功！但如果中原皇帝非要赏赐他个一官半职，也是他自己有福，可不是我等事先没教导好他！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四 下）


    
三日后，王洵果然率领大军按期开拔。黄万山和麦尔祖德带领留守一众官吏，尾随送出十里，在城外喝过践行酒，奏过了出征乐，才依依不舍地跟大伙惜别。


    
时令已经是三月中下旬，天气明显开始回暖，平素能吹透几层皮袄的北风，也变得绵软无力，懒洋洋的带上春天的味道。这种天气，正是跑马放歌的大好时机。松开缰绳，轻轻磕打一下马镫，已经在马厩里憋了一个冬天，差不多憋出犄角来的坐骑肯定会一口气蹿出百八十里。把积攒下来的精力消耗殆尽方才罢休。


    
只是王洵却不肯坐骑放开了撒欢。在全体将士都有两匹战马轮换代步，并且另有骆驼运送随身行李的情况下下，第一天居然只走了不到五十里便停了下来，完全不顾身边钦差大人焦急的脸色。


    
第二天，大军又是过了辰时才慢吞吞开拔，二十里一小歇，三十里一大歇，勉勉强强走了八十里，还不到下午未时，就又开始安营扎寨。


    
药刹水已经开始解冻，河岸边的青草刚刚冒出绿芽，柳树和杨树的枝条上，也生出了嫩黄色的叶子。几窝野鸭受到惊吓，逃一般跳入河水中，飞快游向对岸。一群北归的燕子却不知忧虑，叽叽喳喳掠过军营上空，带着几分好奇。


    
有士兵闲不住，跟自家主将请了假，骑着战马出营去寻找野味。有部族武士则脱光了铠甲，在营地中央拉开架势，摔跤角力，玩得不亦乐乎。喧嚣声、喝彩声直达中军帐，王洵听了，也懒得命人出面干预。


    
“这架势哪里是去当救兵啊，分明是出去踏青！”傍晚时分，木鹿州监国王子鲍尔勃，佉沙洲王子史摩克两个抱着酒坛子坐聚在一起，摇头苦笑。


    
“还不是为了等那几个不着调的家伙？！”东曹国王子曹安仁、西曹国王子曹开济也闲的发慌，凑上前，撇着嘴地抱怨。“其实大都督根本不用这般照顾他们。那些家伙，听说有好处时，肯定腿跑得比兔子都快。我敢打赌，咱们就是按全速行军，不等走到拔汉那，那些家伙也肯定追上来了！”


    
“那是！都是些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也就咱们大都督仁厚，愿意给他们一个机会。换了别人，估计早一巴掌扇回去了！”鲍尔勃完全同意曹氏兄弟的看法，笑嘻嘻地附和。


    
跟着铁锤王，肯定没亏吃！这是几个王子两年来的切身体会。木鹿、佉沙、东曹、西曹四国在药刹水沿岸众国当中，实力原本都排不上号。可就是因为抱铁锤王的大腿抱得紧，领土年年扩张，兵马年年翻倍。如今非但已经可以与拔汉那、白水这些强邻一论短长，并且隐隐有了后来居上之势。


    
作为王位的第一继承人，曹安仁等当然知道饮水思源。可如果前来抱铁锤王粗腿的人太多了，分到自家头上的好处，难免就会薄掉一些。因此，几个人巴不得那些没能及时加入队伍的各国王子，永远也别赶上来。永远没机会，取代自家在铁锤王心中的位置。


    
倒是白水王子贺鲁索索，原本就不太得王洵赏识，所以这回也没指望着能收获太多。听鲍尔勃、曹安仁等说得热闹，笑嘻嘻凑上前，低声反驳：“你们哥几个这么说就太没见识了！大都督这么安排，其中自有他的道理！咱们只管跟着听招呼好了，少给他老人家添乱。反正，每次论功行赏，肉都少不了咱们的！”


    
“也对。大都督的安排，岂是咱们能随便猜得到的？我估计，他这回执意要把十六国的王子都带齐了，是准备给中原皇帝一个惊喜。说不定中原皇帝一高兴，就直接封了大都督做大宛王。省得大伙头上还供着俱车鼻施那家伙，整天半死不活地看着恶心人！”佉沙洲王子史摩克现早就对王洵佩服得五体投地，无论对方做了什么，他都能分析出一堆道理来！


    
“那倒也是！”鲍尔勃等人纷纷笑着点头。“十六国王子同时前来效命，多大的动静啊！别看咱们麾下的兵马数量，光听国数，还真能给中原皇帝长不少威风！大唐有句话叫做什么来着，什么臭鱼烂虾的……？”


    
“滥竽充数。不是河里的鱼，是吹的竽，别光想着吃！”


    
“对，滥竽充数。不过咱们也能不完全算滥竽充数，咱们多少也能捧个人场是不？况且铁锤王他老人家的师父已经领着安西军赶过去了，咱们想上战场，也得有那个机会啊！”


    
“那倒真的可惜了。否则，跟在铁锤王身后，还愁没战功立么？”


    
“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有点儿不甘心！你说咱们在药刹水两岸，早已经找不到对手了。这回如果在中原，再接连打几个胜仗，日后跟人提起来……！”


    
“去你的，也不照照镜子。是铁锤王，王大哥在药刹水两岸没对手。跟你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呢？怎么没关系呢？！去年那两场大战，哪回不是我负责打扫的战场？！”


    
“你也就这点儿本事！”


    
几个王子说说笑笑，心中早就把前去中原勤王的事情，当做了一场惬意的远游。甚至连归来时为家人捎带什么稀罕东西，寻机会娶个中原美女做妃子的事情都计划好了，根本不去想大唐国内如今面临着怎样的危局。


    
王洵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大宛距离中原路途遥远，所有消息传过来，都会耽搁数月到半年不等。他主动将中原发生叛乱，自己要挥师勤王的消息散发出去，又装出一副不慌不忙的模样，便是为了给当地人造成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认为叛乱不过是疥癣之痒，随时都可能被扑灭。而他本人亦随时都可能掉头向西，继续前几年对大食人的攻势。


    
如此，待葱岭上冰雪融尽，丝绸之路重开之后，再有什么关于中原叛乱的流言蜚语传过来，可信度便会打很多折扣。只要黄万山和麦尔祖德两人遇事不乱，沉稳应对，各路诸侯和手下败将艾凯拉木在得到确切情报之前，绝对不敢轻举妄动。


    
以王洵的阅历和能力，眼下可以做的事情，也只有这些了。他本来便不是什么人中龙凤，见识有限，心中的沟壑亦有限。至于什么雄心壮志，什么王图霸业，更是跟他半点关系也搭不上。当初到封常清帐下效力，是为了躲灾。翻越葱岭，联络药刹水各国，也是为了逃避边令诚等人的陷害，从绝路中寻找一条生路。至于后来的横扫药刹水，威震铁门关，则完全是看到机会，顺势而为，根本没有一点儿是事先做出的长远谋划。


    
当听闻中原叛乱，长安危急，封常清被削职为民的消息后，王洵原本就不太清晰的人生目标，便再一次模糊了起来。将士们拼死打下来的地盘，他舍不得丢。家人和朋友所面临的危险，他亦不能坐视不理。至于到底有没有可能两全其美，既保住了大宛，又保护自己的家人远离叛军的伤害，他根本不知道！换句话说，他现在只是见招拆招，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根本无力，也无心求什么长远。


    
好在他本人最近运气不错，一直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敌手。药刹水沿岸一众诸侯惧于大唐国的国力和铁锤王本人的威名，不敢做非分之想。大食人的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又是个只顾保全自家职位的庸才，心思大部分都放在其国内的派系争斗上，没勇气，也没精力图谋洗雪前耻。所以王洵带领着队伍慢吞吞前进，慢吞吞过了拔汉那、安集延。一直来到葱岭脚下，也没被局外人瞧出任何破绽来！


    
看看各国王子都已经赶到，王洵便当众宣布，鉴于葱岭上的积雪未完全化尽，路途凶险。自己要带领少部分精锐，身先士卒。作为一军主帅，这种舍己为人的行为，当然令弟兄们感动。于是，在大都督的感召之下，宇文至、沙千里、方子陵、马宝玉等一干将领都纷纷主动请缨替大军开道。王洵推辞再三，做足了盛情难却的戏码，才不得不从中选了一部分人与自己同行，却把宋武留了下来，由魏风、朱五一两个辅佐，带领大军和各位王子缓缓跟上。


    
应麦尔祖德之请，小拙和小麦两姐妹也换了亲兵装束随军出征。听王洵准备抛下自己，临别前，少不得四下又是一番纠缠。谁料这回王洵却板起了脸，先是将姐妹二人一顿呵斥，随即，又叫来宋武，当着姐妹两个的面儿，给他下了一道将令，如果姐妹二人胆敢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即可军法惩处，不必考虑任何后果。


    
“那，那你自己可得小心！”小拙和小麦两姐妹不敢再惹王洵发火，只好噙着泪，向他告别。


    
“我又不是第一遭翻越此山！”王洵笑着点点头，豪气瞬间写了满脸。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五 上）


    
在两个女人面前说得轻松，真正走起来，却是举步维艰。


    
半山腰的积雪已经开始融化，山顶的上却依旧白茫茫一片。冰块夹在雪水里，轰隆隆直冲而下，将本来就不怎么齐整的山路冲得七零八落。人和马稍不留神，便会一脚踏空，落入山路外侧的万丈深渊，连块尸骨都无法找见。


    
好在王洵和宇文至等人已经不是当年那伙毛头小子。经历了这几年的历练，他们无论再心智还是在体力方面，都比先前有了本质上的飞跃。相互扶持着，一步步慢慢行进，在付出了二十几匹骏马的代价之后，终于从葱岭的东侧又钻了出来。


    
平原之上，已经是春归大地。放眼眼望去，四野一片翠绿。王洵等人却没心思观赏这未受尘世熏染的春光，只顾着快马加鞭往疏勒赶。不一日，来到赤水河畔，眼见着疏勒镇已经遥遥在望了，却又缓缓地带住了马缰绳。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么？”沙千里心思细，发觉王洵行止有些失常，凑上前，低声询问。


    
“有！”王洵双眉紧锁，脸上阴云密布。早在刚出葱岭不远处，他心里便涌上了一股很别扭的感觉。如今，这种别扭的感觉已经越来越强烈，强烈到他的手本能地就想去摸腰间的刀柄。“我记得走的时候，这河道两边，都是上好的农田来着。怎么眼见着就要过了芒种，地里却没见几个人影？”


    
“是么？你不是把这里跟大宛弄混了吧。”沙千里的记忆里，对疏勒的印象已经模糊，四下看了看，迟疑着反问。“当年我在高帅麾下效力的时候，也差不多是这个样子。城里住的都是兵士和商贩，城外则是一片荒芜。”


    
“二哥记的没错！”宇文至也感觉到周围的景色与自己的记忆之间出现了差异，策马上前，低声补充，“当年为了争河岸边的好地，还有人闹到封帅面前去过。如今怎么都不当宝贝了！早知道这样，不如划归到咱们兄弟名下！即便从中原雇人来种，好歹也能打出点粮食来。”


    
“你就记得吃！”王洵没好气地打断。河道附近的良田被抛荒，说明疏勒城中的汉人在大幅减少。而安西镇本来就靠退役的士兵和迁徙来的汉人在支撑，如果百姓们都撤离了，大军也就失去了根基，生存环境只会越来越艰难。


    
“不为了吃穿，我等这般拼命做什么？”宇文至本能地反驳了一句，然后迅速将马头拨开，“二哥你头前慢慢走，我去周围抓几个人来，问问这边最近到底发生了什么意外的事情？！”


    
说着话，他策动坐骑，一溜烟跑远。片刻后，又气喘喘地从队伍的侧后方追了回来。一边跑，一边愤懑的骂，“败家子，败家子。真是败家子。也不是哪个败家子下的令，居然准许乌哈部到赤水河附近放牧来了。疏勒往西，现在到处都是突骑施人的毡包。只有城东方向，好似还有几个田庄在！”


    
“败家子！”王洵也气得鼻孔里直冒烟。当初分在他和方子陵、魏风等人名下的田产都处于城东，估计不会受到什么影响。然而把好不容易垦熟了的田地重新变成牧场，却等同于将整袋子的粮食当沙子洒。毕竟在疏勒这一带，粮草才是最稀缺的东西。牛羊、马匹、皮革，都很难卖上好价钱。


    
然而此刻掌管安西的，肯定已经不是封常清。王洵纵使心中有气，在没弄清楚形势之前，也不能表现得太明显。闷着头带领弟兄们继续赶路，对周围景象装作视而不见。转眼来到城门口，却又忍不住把眉头皱了起来。


    
原本干净整齐的城门口，如今遍地都是牲畜粪便。几个守门的老兵抱着兵器，缩着肩膀，背靠着住城门附近的拴马桩晒太阳。一伙伙的部族武士呼啸而过，既不下马接受检查，也不出示相关信物，老兵们看见了，也只是将惺忪的眼皮抬一抬，然后便又继续打瞌睡。


    
封常清做大都督时，疏勒可不是这般模样。那时整座城市都像个大军营，干净整齐，并且由内到外都洋溢着勃勃生机。商贩百姓自侧门出入，将士们训练出征才开启正门。无论身份是军是民，出入城门，都得下马。而那些偶然到城中购买生活必需品的牧人，则对守门士兵满脸尊敬。哪里会像现在，嚣张得把下巴都翘到了天上去？


    
“你等是谁的属下，上司就这样教你们执勤么？”非但王洵一个人觉得别扭，方子陵也被守门军士的模样气得两眼冒火。跳下坐骑，快步走到拴马桩前，大声喝问。


    
“你管老子……”守门士兵眼皮都没抬，开口便骂。脏话说到一半儿，猛然意识到危险来临，迅速向后退了几步，抽刀在手，“你，你是哪个？后面那些人马又是从哪里来的？别，别再靠近，再靠近我吹角示警了！”


    
“等你吹角示警，城门早就易手了！”方子陵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停住脚步，伸手去指自己的袍服，“你没长眼睛么？老子身上穿的是什么？后边那些人，身上穿的又是什么？”


    
“你，你们……”守门士兵愣了愣，猛然将身体挺直。“见过将军大人！属下刘二狗，今天在此当值。顶头上司是冯队正，今天他老丈人搬家，赶去帮忙了。没来这边。请问，大人有什么吩咐！”


    
其他几个守门士兵也被惊动，趔趄着跑了过来，围住方子陵，满脸好奇。“将军这是从哪里来？怎么看着好面生？！”


    
“冯队正？帮老丈人搬家？”方子陵被答案弄得一头雾水。安西军的军纪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散漫了？帮老丈人搬家，就可以耽误公事？！就不怕被明法参军知道，捉去打军棍？！可跟这些老兵油子发火，也实在没什么必要。他不耐烦地瞪了众人一眼，大声喝道：“少废话。老子从哪来，不关你们的事情。如今城内是谁主事，速速去给他报个信儿，就说安西采访使，大宛都督，王洵王明允回来了！正准备登门拜访！”


    
“采，采访使？”几个老兵油子瞪圆眼睛向不远处的队伍看了看，结结巴巴地重复。很快，有人想起了一个传说，跳将起来，大声问道：“是，是当年在健驮罗城外，一锤子打死大食第一勇将的铁锤王么？啊，他老人家回来了！你们慢走，我，我这就去给屯田使张大人去送信。你们慢走，慢走……”


    
说着话，也不管方子陵的反应，拔腿就往城里冲。其他老兵油子也想起了王洵当年英姿，凑上前，眼睛里依稀有泪光闪动，“真的是王，王将军么？他从大宛回来了！这下，这下可好了，可好了，风，风……”


    
有人哽咽出声，却也有人脸色发黑，轻轻地拉了拉说话者的手，“大人别听他胡言乱语。他这个，最是崇拜王都督。今天一高兴，嘴巴都不好使了。大人您请，我给您带路，门顺着官道一直走，便是节度使衙门。张大人和岑大人，一般都在衙门里头！”


    
明知对方的话有问题，方子陵却不愿回来第一天就给王洵找麻烦，摇了摇头，转身回到队伍。众人强压住心头的失望，继续向城内走。穿城门，过瓮城，转眼踏上横贯东西的青石大道。这条路两侧，当年是出了名的繁华，每天从日出到日落，买卖东西的各族百姓摩肩接踵。如今，却变得冷冷清清。大部分店铺都没开张营业，少数几个继续做生意的，也是门可罗雀。


    
‘看来中原有难的消息，在这里已经传开了！’望着已经陌生的街道，王洵无奈地想。失去了中原的支持，疏勒这边几乎在瞬间就破败了下去。大宛呢，那可是距离长安更远，周围更是群狼环伺！


    
正郁闷地想着，耳畔突然传来一声惨叫。一个提着空篮子的小贩，跌跌撞撞地从街道旁的巷子里冲了出来，紧随其后，则是几个喝醉了的牧人，个个瞪着通红的眼睛，步履踉跄。


    
“小兔崽子，你站住，站住！”牧人们一边喊，一边追，压根没把正在徐徐前行的王洵等人看在眼里。


    
“救命，救命！有人抢钱，有人抢钱！”小贩则冲着路边的店铺大声求救。回应他的，只有一阵关门落锁声。所有正在做生意的铺面儿，不约而同地宣告打烊。没有任何人肯出来制止醉汉们的胡闹。


    
“救命，救命啊！”小贩的声音已经变得嘶哑，却不向王洵等人这边跑。仿佛对方不是自己同族一般。醉汉们也将尽在咫尺的兵马当做了空气，继续追在小贩身后张牙舞爪，“别跑，别跑，你个小兔儿爷。让老子好好疼你！”


    
“住手！”王洵再也按捺不住。策动坐骑冲上去，挡在了醉汉和小贩之间。“光天化日之下抢劫，你等没王法了么？”


    
“王法？什么王法？”醉汉神志不清，却能说一口还过得去的唐言，“整，整个安西，都，都要割给我，我家主人了。还，还说什么王法！他，他们都是我家主人的奴隶！你少管闲事，否则，老子我连你一起揍！”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五 下）


    
自从安西军主力尽数被抽调回中原之后，疏勒一带朝廷和地方部族之间的力量对比已经严重失衡。新任主事的屯田使张素又是文职出身，遇事一味“稳定”优先。只求不激起“民变”，是非曲直则一概不问。数月委曲求全下来，导致附近的部族武士都以为大唐准备彻底放弃安西了，做事愈发肆无忌惮。而城中的大唐百姓挨了欺负则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家底丰厚的干脆卖了田地宅院，一走了之。那些家底单薄的，则只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面吞。


    
那几个喝醉了酒的部族武士在官府的刻意纵容下，已经习惯在城中横着走，根本没仔细看制止自己恶行的人打着什么旗号。本以为随意叫骂两声，对方肯定像城内负责治安的差役一样，乖乖地躲到一边去乘凉。谁料话音刚落，数条黑亮亮的马鞭已经迎面抽了下来！


    
万俟玉薤带头，王十三紧随其后，带领着一干卫士，将闹事的部族武士抽得抱头鼠窜。“万俟，给他们个教训算了，别下死手！”王洵此刻也恨得牙根都痒痒，然而却顾念着地方主事官员的颜面，不打算将事情闹得太离谱。谁料一番好意却被当做了驴肝肺，万俟玉薤等人的鞭子一缓，几个部族武士立刻滚到路边，每人从怀中掏出一个牛角号，奋力吹了起来。


    
“呜呜呜呜呜——”暴戾的旋律在疏勒城上空炸响，惊得家家户户赶紧关门。霎那间，巷子里，酒馆中，还有早已被主人抛弃的空院子内，手持各色兵器的部族武士、牧人们蜂拥而出。赶到了事发当场，不问青红皂白，立刻向王洵等人发起了反扑。登时，羽箭乱飞，寒光滚滚，根本没人考虑临近的百姓会不会受到遭受池鱼之殃。


    
事态发展到如此地步，王洵即便让做退让，也不可能了。更何况他已经忍无可忍。挥动马鞭，将射向自己的一支羽箭拨歪。然后弃鞭，抽锤，双腿用力一磕马镫，“跟我来，杀光这群不知死活的家伙！”


    
“杀光这群不知死活的家伙！”众亲卫即便对着大食铁骑，也没畏缩过，更何况对着一群乌合之众。个个催马紧随王洵身后，横刀四下挥舞，顷刻间，便将暴徒们的队伍冲了个透心凉。


    
一条完全由断肢和尸体组成的通道，从西向东，绵延半里。本想仗着人多势众占便宜的部族武士们没想到对方居然还敢反击，一时间竞愣在当场。进不得，退亦不得，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惊愕。


    
“宇文至，带几个人迂回过去，给我用弓箭封锁住沿街的大小路口！”


    
“沙千里，你一队人掉头回冲，堵住他们的退路！万俟、十三，你们跟我来！下马，结阵，咱们慢慢平推！”王洵迅速拨转马头，一边调整队形，一边发号施令。“一个都别放过，全给我砍了！”


    
“诺！”众将士齐声答应，分头展开行动。转眼间，再度将暴徒们的队伍冲了个百孔千疮。到了此时，闹事的部族武士和牧人才注意到，今天的唐人将士好像与平素见到自己绕着走的那些家伙在气质上大不相同，想要逃命，哪还来得及！被王洵带着万俟玉薤等人赶羊一般从街道东口赶回西口，又被早已冲到此处布置好阵型的沙千里迎面一顶，登时成了一团案板上的肥肉！


    
有人见势不妙，丢下兵器就准备往小巷子里钻。宇文至带领若干神射手张弓搭箭，将他们从背后追上，一一射翻在地。有个别胆子极大者则挥刀反扑，试图将王洵拿下，给同伙搏一条生路。他们这些所谓的好手哪能跟战场上打出来的王洵比，被后者一锤一个，转眼间便全送去了阴曹地府。


    
“他是铁锤王！”付出了十几条人命为代价之后，终于有个眼尖的闹事者从兵器上猜出了王洵的身份，扯开嗓子，大声示警。几个本来还打算上前再赌一赌运气的部族武士闻听，心中猛然想起一个传说，登时手脚发软，“当啷”“当啷”将兵器全掉在了地上。


    
他们这边被吓得手足无措，王洵却没功夫表示怜悯。带着万俟玉薤等人继续前压，将距离自己最近的部族武士一层层砍翻在地。


    
几十颗人头落地，再胆子大的部族武士也站不稳脚跟，纷纷丢下兵器，大声求饶：“饶命，投降，铁锤王大人饶命！”


    
“我等知道错了，请铁锤王大人给条活路。我等愿意做牛做马，伺候大人！”凡能进城里惹是生非的，大都会说几句唐言。一个个俯首于地，苦苦哀求。


    
“活路？！”王洵鼻孔里发出一声冷笑，“这个时候请求怜悯，刚才你等追杀卖果子小贩之时，可曾想过给他一条活路？！刚才你等向王某射箭时，可曾想过给王某一条活路？！都给我杀了，一个不留！”


    
“诺！”万俟玉薤等人答应一声，再度举刀前推。就在此时，大伙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铜锣声，“铛铛铛铛，铛铛铛铛！”


    
不用猜，王洵都知道是地方差役来了。和在长安时一样，总是混乱的场面结束之后，差役们才会“及时”地出现。皱了下眉头，继续命令，“十三，带人举起我的旗号，堵住大路，别让他们过来。万俟，继续前推，下手利索点儿！”


    
“诺！”王十三和万俟玉薤齐声答应，分头执行命令。眼看着众部族武士和牧人们就要身首异处，长街尽头，终于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明允，刀下留人。刀下留人，屯田使，屯田使张大人在此！”


    
“屯天使张大人在此。王将军请刀下留人！请刀下留人！”众差役不敢冲撞王洵的仪仗，站在王十三马前，一齐扯开嗓子提醒。唯恐喊得慢了，街道上就剩下一地尸体。


    
在粮草辎重供应方面，王洵还有求于地方官员。屯田使的面子，他自然不能不给。犹豫了一下，眉头上挑，“万俟，先留他们一会儿。全给我绑起来听候发落！如果有人胆敢反抗，就地处斩！”


    
“不敢，不敢。我们自己绑，自己绑！”一众部族武士和牧人从鬼门关前打了个转，再也不敢嚣张。纷纷将胳膊背到身后，等待唐人老爷俘虏。万俟玉薤看得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摇着头带人上前，抽出俘虏们束腰的皮绳，将他们一个个捆成粽子。


    
正忙碌间，岑参已经陪着一名五十岁上下的文官赶到。远远地下了马，快步上前，长揖及地，“下官司仓参军岑参，见过采访使大人！”


    
“下官屯田使张素，参见采访使大人！”


    
虽然官职与对方平级，但屯田使张素却没有封爵，因此紧随岑参之后，向王洵行下属之礼。王洵跟岑参原本就有些交情，不敢托大。跳下坐骑，先侧身避开半步，然后以平礼相还，“不敢，不敢，两位大人都是王某的前辈。照礼，当王某先上面拜见才对。只是路上遇到些麻烦，所以……”


    
说着话，他的目光便有意无意往身后瞟。脸上的斑驳血迹被头顶的日光一照，显得分外狰狞。屯田使张素心中暗暗叫苦，猜出王洵不肯轻易收手。赶紧又作了个揖，低声祈求道：“他们冲撞采访使大人的车驾，的确罪该万死。可念在他们这些年来一直恭顺的分上，还请采访使大人能网开一面！否则……”


    
“恭顺？！”没等张素把话说完，王洵的眉毛已经又竖了起来。“当街向王某行刺，还算恭顺。敢问张大人，不恭顺时，他们还想怎样？”


    
“行刺？！”张素被王洵问得一愣，迟疑着探过头去向俘虏们打量。一看之下，心中更是叫苦不迭。被捆成待宰羔羊的俘虏身边，横七竖八丢着一堆兵器，弯刀、直刀、角弓、长矛，应有尽有。王洵指责这些人试图行刺，已经是客气。如果认真追究起来，硬栽部族武士们一个聚众谋反的罪名，也绝对不算不过分！


    
问题是，王洵可以将天戳个窟窿，然后转身便走。他张素却要留在这里，收拾对方留下的烂摊子。为了稳住西线，朝廷已经将整个北庭都护府“馈赠”给了回纥人做牧场。如果当地部族受了委屈，跑过去找回纥人出头的话，后者正好有了借口，将整个安西一口吞下。


    
整个安西丢了其实也不要紧，朝廷那边，据说早有弃土之意。但在正式圣旨到达之前，张素却不想背上一个维护地方不利的罪名。然而他又不敢得罪王洵，毕竟这个绰号叫做铁锤王的年轻人是封常清的得意弟子，手里握着的又是现今西域隶属于大唐的，最完整的一支武装力量。万一惹得他发了火，自己恐怕连囫囵尸体都留不下。


    
“这个，这个……”两头都得罪不起，屯田使张素的嘴巴开始捣起蒜。站在他旁边的岑参看得脸红，心中暗自叹了口气，上前半步，轻轻向王洵拱手：“明允老弟，你远道而来，可能有所不知。眼下西域形势非常微妙，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张大人他也是为了持重起见，才对这些部族武士一忍再忍。老弟就看在岑某的面子上，暂且先将今天的事情放过，如何？？待将来机会合适，老哥我一定陪你出了这口气！”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六 上）


    
“连公然行刺一镇采访使，都可以平安无事！这疏勒城，还算是大唐的地界么？”没等王洵回话，宇文至已经策马冲上前来，冷笑着质问。“这种事情，怎能随便和稀泥？！屯田使大人如果觉得我等做事莽撞，干脆将我等都拿下算了，也省得日后见了这些家伙的主子，没法给人一个交代！”


    
“是啊！这些家伙，向来是欺善怕恶。咱们今天放过他们，明天说不定，他们就敢直接攻打节度使衙门！”方子陵也对张素和岑参两人的处事态度很不满意，耸了耸肩，在旁边大声给宇文至帮腔。


    
“对啊！如果在大唐境内，还要受这些家伙欺负，我等拼死拼活，又图的是什么？”


    
其他一众侍卫，紧随方子陵身后，七嘴八舌地发泄心中的不满。也难怪众人目无尊长，当年封常清为安西节度使时，疏勒等地的部族武士和牧人，向来是规规矩矩。出入城门时懂得下马，在店铺买东西时懂得按价付钱，见到安西军将士时，也懂得毕恭毕敬闪在路边，满脸羡慕。哪曾像现在这般高高在上，完全不把大唐的军民百姓当做同类看？！


    
“这个，这个……”


    
“诸位弟兄们少安毋躁，少安毋躁！张大人也很为难。真的很为难！”张素和岑参两个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秀才遇到兵，擦着通红的额头，喃喃回应。


    
“别这个那个的。你不敢出头，我等自己担责任便是。大不了老子不穿这身铠甲，回家种地去！”


    
“岑大人到底是做大唐的官，还是做胡人的官？”


    
“张大人干脆直接把城池献出去算了！反正这些胡人在你眼里，比大唐百姓重要万分！”


    
“都给我住口！”听大伙说得越来越尖刻，王洵赶紧大声喝止：“行了，两位大人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少说两句话，没人把你们当哑巴！”随即，他又拱手向张素和岑参赔礼，“两位大人别跟他们一般见识。都是王某御下无方，平素把他们娇惯坏了。等抽出功夫来，王某便狠狠收拾他们，绝对给两位一个说法！”


    
“使不得，使不得！”岑参和张素两个脸色红得如同熟透了的虾，却连连摆手劝阻，“弟兄们性子爽直，当然是有什么说什么。算不得冲撞！算不得冲撞！”


    
“是张某处事失当，不怪弟兄们心里有气。只是，只是张某和岑大人都是文职，不懂得如何打仗。眼下中原形势紧急，也实在不敢再让地方上生出事端。所以，所以还，还请采访使大人高抬贵手。卖张某一个颜面，免得，免得大人走后，张某，张某进退失据！”


    
“大人言重了！既然大人不想让他们死，王某从命便是。”王洵本来就跟岑参有些私交，不忍让对方继续难堪。又见张素说得可怜，犹豫了一下，笑着做出回应。“来人，将闹事者的大拇指都割了，放他们滚蛋！”


    
“诺！”万俟玉薤等人大声答应着，挥刀去收割拇指。登时间，街道上惨叫又起，声声撕心裂肺。几伙闻讯跑来支援却因为距离远了些，没赶上血战的部族武士们听见了，个个把眼睛瞪得血红。却没有冲上前去与铁锤王交手的勇气，只要咬紧的牙关，将怒火往肚子里边吞。沿街店铺里边的大唐商贩听见了，则个个拍手称快，“这下好了，老天开眼，让封帅的弟子回到疏勒了。看那些买了东西不付钱，抢男霸女的恶棍们还能蹦跶几天！”


    
大拇指虽然不似其他四指灵活，却是人手的关键支撑点，没有了大拇指，则开不了弓，提不动刀，这辈子注定只能跟放羊的鞭子为伍了。张素虽然来西域的时间不长，却也知道其中关窍，心中觉得好生不忍。然而他却没有任何颜面继续给闹事者求情，只得把头侧开，尽量不去看眼前的血腥场景。同时，则在肚子里暗暗腹诽，“好一个愣头青！难怪是封矮子调教出来的得意弟子。且先让你霸道几天，张某不跟你争这一时意气。待回到京师，有的是人出面收拾你！早晚让你跟你那死鬼师父一样下场。”


    
岑参在一旁也觉得心里头老大没趣，耐着性子等王洵把闹事者发落完毕，再度凑上前强笑着说道：“岑某早就跟张大人说过，以王兄弟对陛下的耿耿忠心，只要能接到圣旨，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往回赶。所以张大人就提前命岑某将城东的甲字号兵营整理了出来，静待大宛都督府的弟兄们入驻。敢问王兄弟这回带了多少兵勤王？距离疏勒城还远么？要不要派人去接一下？！”


    
“有劳岑大人了！”王洵很不习惯岑参现在的样子，皱了皱眉，很客气地回应，“事发突然，王某也是措手不及。所以临时拼凑了一万多弟兄回师勤王。路上嫌大军走得慢，就自己先赶了过来。岑大人不必派人去接，负责带队的大宛兵马使宋武当年也曾经在封帅麾下效力，对这边的道路熟悉得很，定然不会中途走丢了去！”


    
“是宋中书的胞弟么？岑某当年，还曾跟他搭过伙！”提起宋武，岑参原本死气沉沉的目光终于变得灵动了些，摇摇头，笑着回忆。“他当年可是生涩得狠，没想到，转眼之间，已经能独当一面了！”


    
“是啊。当年我等可是没少麻烦你岑判官！”王洵也笑了笑，顺嘴叫出对方昔日的官称。


    
他本意是想拉近一下彼此之间的关系，谁料岑参却被吓了一跳。本能地向后退了半步，满脸尴尬，“岑某，岑某当年也是书生意气。根本不懂得如何做事。亏得诸位同僚照应，也亏得王大人和弟兄们多多支持。”


    
一番话说得极其见外，让王洵脸上刚刚浮现的真诚顷刻间又冻结成冰。岑参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态度僵硬，赶紧设法补救，“嗨，看我这记性。光顾着跟你叙旧了，都忘了向你做介绍。这位是屯田使张素张去疾，出身于清河张氏，曾任宁州刺史多年，政绩卓越。朝廷特地派来主持安西事务，以确保弟兄们奉旨勤王期间无后顾之忧！张大人，这位就是我跟你常常提起的王明允，当年锤震健驮罗的名将。在安西，他的名字可止小儿夜啼！”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六 下）


    
“久仰，久仰！当初闻听王将军大名，老夫可是如雷贯耳！”张素其实看着王洵浑身上下没一处顺眼，却不得不上前重新见礼。


    
“久仰，久仰。王某当年路过宁州，见到民间一片安乐，心中对当地父母官好生佩服。可是真没想到，能在这里能见到张大人！”王洵心里也如同吃了一百只苍蝇般难受，念在弟兄们的粮草补给分上，勉强笑着还礼。


    
二人彼此都看着对方不顺眼，气氛自然亲切不起来。几句客套话说完，也就再度冷了场。岑参在旁边看得着急，赶紧又凑上前，笑着提议：“年初怕途中出事，没敢托钦差大人将采访使印信给明允带过去。如今既然明允途经疏勒，正好，先把印接了。然后大伙顺道再去节度使衙门后堂，张大人命人在那边准备了酒宴，给诸位将军接风洗尘！”


    
“是啊，是啊。王大人还是先接了印信才是正经！”张素偷偷瞟了岑参一眼，笑着附和。


    
没有印信在握，王洵这个安西采访使便是空头衔，根本没权调用疏勒城中的一兵一卒，一草一木。已经对大唐官场套路了如指掌的他当然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感激地向岑参点了点头，然后笑着答应，“说实话，吃了小半个月干粮，还真的让人嘴都淡出鸟来了。既然两位大人早有安排，王某就却之不恭了！”


    
“应该的，应该的！弟兄们远来辛苦，张某既然身为屯田使，岂能不有所表示？！”终于有机会能远离这血腥之地，张素赶紧就坡下驴，“王大人请！”


    
“张大人请！”


    
“两位大人一起请。弟兄们尽管都交给岑某招呼！保证让大伙都满意！”


    
“有劳岑兄了！”


    
“自家兄弟，何必客气！”


    
说完了没味道的场面话，差役们敲响铜锣，头前开路。王洵与张素并肩而行，互道倾慕之意。宇文至、沙千里等一干骁将尾随于后，左顾右盼。司仓参军岑参则跟在最后，一边跟老熟人王十三闲聊，一边安排人手，将王洵带在身边的两百多名亲信，接到节度使衙门附近的馆驿里去盛情款待。


    
“有封帅的消息么？朝廷可曾赐还了他的官职！”对于老上司封常清，王十三心中一直非常牵挂。得到机会，马上向岑参探听消息。


    
“这事儿，十三你可是问错人了！”司仓参军岑参皱着眉，满脸无奈，“自从去年叛军迫近潼关，朝廷下发到安西镇的邸报就时有时无。关于封帅被夺职的消息，我也是从前往大宛搬兵的钦差口中才听说的。自从他走了以后，就又像以前一样，变成了聋子瞎子，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到。即便偶尔有些市井流言传过来，也都荒诞得很，根本无法相信！”


    
“邸报完全断了？！形势这么危急？！”王十三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双目中充满了惊诧，“大唐这么大，这么强，怎么，怎么会被，被一个地方诸侯逼得如此狼狈？！那潼关守住了么？难道有关战事的通报你这里也看不到？！”


    
“疏勒这边，跟大宛那边，看上去隔得挺远，实际上差别只有一道葱岭。到了冬天，一样是大雪封路。我这边能得到的消息，你们那边肯定也能得到。你们那边没有来自长安战报，我这边同样是两眼一抹黑！”


    
“这……”同样是被封常清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王十三相信岑参不会刻意欺骗自己。可眼下分明已经春暖花开了，长安那边所面临的形势即便再危急，按道理也该知会各地边镇一声啊？！否则，任由地方上人心惶惶，局势岂不是完全乱了套？


    
正想再向岑参打听打听到底有哪些荒诞的谣传，却听后者以极低的声音问道：“刚才明允说他带了一万大军回援，那大宛还守得住么？宋武将军他们距离这里还有几天的路程，我提前估算一下，也好替弟兄们安排食宿！”


    
彼此都是老熟人，岑参的级别还在自己之上，因此王十三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想了想，低声回应，“按道理，这话老岑你不该来问我！不过跟你透个实底儿也无妨！大都督前年曾经解救出一批安西军老兵，其中有一小部分退役，剩下的都加入了大都督帐下。有他们以老带新，两年来倒也训练出了不少精锐。再加上去年沙将军收服的几伙马贼和主动前来投效的部族武士，眼下大宛都督府在兵力上还算比较充裕。此番挥师，只不过带了一半儿精锐出来，另外一半儿，刚好留在那边震慑大食人！”


    
“哦！”岑参轻轻点头，“怪不得明允说话如此有底气，原来手中的本钱足够厚！宋武将军呢，你估计大队人马眼下到了哪里？！”


    
“应该已经出了葱岭了吧。全是骑兵，如果不吝啬马力的话，两天之内，便能赶到疏勒！大人有事需要差遣他们么？如果有，跟王都督说一声。只要他下一道令，弟兄们即便跑死，也会拼着命赶过来！”万俟玉薤一直带着二十几名侍卫以备不时之需，听眼前的官员问得急切，心中警觉大生。抢在王十三开口之前，笑着反问。


    
“没，没有！这位将军说笑了！”岑参被问得脸色骤变，赶紧讪笑着摆手。“您有所不知，岑某跟十三，当年都曾经在封帅身边效力。他是亲兵队正，岑某则先当了半年记事参军，然后又做了一阵子节度府判官！”


    
“噢，请恕万俟眼拙，没认出岑大人来！”万俟玉薤笑了笑，拱手赔礼。


    
看在王洵的面子上，岑参倒也不愿意跟他计较，笑了笑，拱手还礼，“不妨事，不妨事！万俟将军毕竟跟岑某没有打过交道，不知道岑某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记事参军和节度府判官，都属于主官私聘的幕僚，职别不高，但权力却非常之大。有时候甚至能代替节度使，对一些突发事件做出应急处置。然而这两个官职最大的问题便是不在朝廷正式编制之内。一旦节度使本人去职，记事参军和判官也就成了无树之藤，要么重新攀上个高枝，要么就主动卷铺盖离开。


    
很显然，眼下岑参的地位，并没受到封常清被夺职的影响！由判官转为司仓参军，权力比原先小了些，官职却由虚转实！意识到此节，岑参的官袍颜色，在王十三看起来就有点儿扎眼了。想了想，他笑着补充：“老岑你这回可有的辛苦了。为了能及时赶到长安，大都督刻意给每名弟兄都配了双马。随军前行的，还有大批的骆驼。我估摸着也就这一两日光景就会赶到，不可能再慢了。到时候，人吃马嚼，足够让你肉疼一阵子的！”


    
“看你说的，就跟我是个守财奴般。都是慷国家之慨，我肉疼什么？！”岑参笑着啐了王十三一口，低声数落。


    
“那可不好说！人总会变的。你当年不是，现在可说不定！”王十三笑着跳开半步，然后继续调侃。“不过……”他四下看了看，又快速凑近岑参的耳朵，故意将声音压得很低，“跟你交个实底儿，咱们自己的弟兄，你安排得差不多就行。不必操太多的心，也没人会挑剔什么。可那些诸侯国的盟友，你就要多担待着点儿。甭看他们打着戮力王室的旗号，实际上完全是看大都督一个人的面子。对其他任何人都不买账。一旦出现个闪失，五六千人同时闹将起来，恐怕不太容易安抚下去！”


    
“这个，岑某自然晓得，自然晓得！”闻听此言，岑参心中更是忐忑，强装出一副感激的神态，笑着回应，“多谢十三兄弟提醒。要不然，岑某还真可能误了朝廷的大事！”


    
“万一有什么意外，你就直接跟弟兄们说，你是跟咱们铁锤王一个头磕在地上的好兄弟！”十三心眼实在，人却是不笨，否则当年也不会被遣唐使下道朝臣招做伴当同往长安，“那些家伙眼里，只有铁锤王。除了铁锤王本人的号令之外，别的什么都不好使！”


    
“岑某记下了。多谢十三兄弟提醒，多谢！”料峭的春风当中，司仓参军岑参的发根处，却悄悄地渗出了一层汗水。‘一万铁骑，近半为安西军老卒，另外一半为药刹水沿岸各国的精锐。这王明允，怎么如此舍得花血本？！眼下安西镇满打满算，也就剩下了五千多弟兄，其中还多是拿来充数的老弱病残。万一那个消息不甚传到王明允和宇文至两个耳朵里，以他们二位的火爆性情，还不把天给戳出个窟窿来！’


    
想到这儿，岑参心中暗暗发狠，‘不行。无论如何，要避免此事发生！安西的局势已经够危险了，绝对经受不起一次兵变！封帅临走时，曾经亲自交代岑某，要想方设法为朝廷保住安西。岑某不能辜负封帅，不能辜负朝廷！岑某绝对要避免祸事的发生！哪怕是付出任何代价，也在所不惜！任何代价！’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七 上）


    
发觉岑参脸色越来越灰败，王十三心中也渐生警惕。笑着捶了对方一拳，低声道：“怎么老岑你看起来像心里有事一般。怎么了，最近日子不好过？！不好过就别熬了，干脆跟着我家都督走，凭着这几年的交情，你还愁没个参军做么？”


    
“哈！”岑参本能地向外躲了躲，连声苦笑，“老毛病了，每年春天我都不太舒服。比不得你们，练武练出来的身体！”


    
“你们这些读书人，就是身子骨差劲！”见岑参不肯接自己的后半句话头，王十三又笑着补充了一句，“不过我们大宛那边，气候其实比疏勒还强些。虽然春天来的稍晚，风却小得很多。雨水也比这边足！你要去了，日子肯定过得比这边舒坦。”


    
他本意是想替王洵拉个文职幕僚，充实一下队伍。毕竟岑参曾经在封常清帐下做过判官，能力有目共睹。谁料此话听在岑参耳朵里，却完全变成了另外一番味道。‘身子骨差，是说岑某文人无骨么？封帅去后，若不是岑某在这里竭力周旋，安西镇说不定早就分崩离析了！你等在大宛哪会过得这般轻松，此番回援，又到哪去寻找沿途补给……？’


    
心中委屈万分，岑某却无法出言自辩。只好又笑了笑，苦着脸道：“我倒是想去。可现在哪里脱得开身？说实话，岑某还真羡慕你们，几百人出葱岭，转眼之间便打出了一片广阔的天地来！若是当年岑某也狠狠心跟了去，也不至于到现在还是一身绿袍了！（注1），唉，不说这些！后悔药向来无处可买。你们最初那几场仗，到底是怎么打的？岑某在这边只见到过战报，知道的不详细。每次用米筹重新推演，都觉得你们几乎都是绝处逢生，赢得惊险到极点，也漂亮到了极点……”


    
“还不是被逼出来的！”提到当初夺取大宛的那一系列战斗，王十三立刻眉飞色舞。“当时我们只有六百多人，周围情况两眼一抹黑。大伙除了把命都豁出去外，根本没有别的办法可想。好在咱们王都督……”


    
主动亮出旗帜，借安西军兵威震慑药刹水诸侯；正面硬撼三千马贼，收残匪为己用。以疑兵之计迷惑俱车鼻施，巧夺大宛城；重整安西军旧部，奇袭俱战提。几件事，大伙做得一件比一件漂亮，一件比一件过瘾。也难怪王十三一提起来，就忘乎所以。


    
岑参在旁边听得也是心潮翻涌，当真有些后悔自己没有一道跟了过去。以当时封帅对自己的信任，只要自己提出与王洵一道出征，在队伍中的地位必然不在宇文至和宋武两个之下。几场大仗挺过来，未必能积攒起封侯之资，至少能搏个大宛都督府长史来做。总好过在疏勒这边，处处看别人的脸色！


    
可如今，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呢？机会已经错过，安西也已经不是原来的安西！只能暂且走一步算一步，平平安安熬过这场磨难罢了！


    
“你家王都督，本事真是没的挑！”听王十三说得热闹，几名陪同岑参一起前来迎接王洵的底层小吏，也悄悄地凑上前，挑起大拇指。“在疏勒，每次听说大宛那边又打了胜仗，弟兄们都会到外边小酌一番。虽然自己没份去捞那份功名，但心里想想，也觉得好生过瘾！”


    
“是封帅教得好！”万俟玉薤顺势接过话头，再度提起封常清的名字。“当年是他硬把王都督塞进了白马堡大营，又力排众议提拔了宇文副都督！我等这两年之所以在大宛敢于如此折腾，就是因为相信，封帅就站在我等背后，绝不会任我等陷入绝境而置之不理！”


    
“啊，是，是，是这样啊，是，是这样的啊！！”就同被万俟玉薤的高大身躯吓到了一般，几个小吏慌不及待地往旁边躲，“几位大人忙，我去看看馆驿那边整理干净没有！”


    
“我也去！”“我也去！”


    
顷刻间，众人就逃了个干干净净。万俟玉薤气得火冒三丈，狠狠地往地上吐了口吐沫，低声骂道：“什么玩意儿！莫非封帅落了难，就不能提他的名字了？！这疏勒城中的一草一木，哪个能跟封帅他老人家脱了干系。即便你朝廷不提，老百姓心里也会记得！况且眼下封帅只是夺职，又不是发配岭南，永不叙用？！说不定，哪天他老人家还能否极泰来，重新回到安西。到那时，看这帮家伙的脸往哪搁！”


    
“唉，几个末流小吏知道些什么？！万俟将军别跟他们一般见识！”岑参抱了抱拳，代替属下向万俟玉薤赔礼，“他们只是怕给自己招惹麻烦而已。其实，在这边，谁都知道封帅是被冤枉的。只是人微言轻，没本事替封帅辩解罢了！”


    
“哼！”万俟玉薤撇了撇嘴，余怒难消。“没能力做，和没心思做，肯定不一样。委曲求全，和见风使舵，也是两码子事情！我就不信，整个安西，找不出一个能替封帅喊冤的人来！”


    
“惭愧，惭愧！”岑参抱在一起的双拳放也不是，继续举着也不是，脸色好生尴尬。念在当年曾经同僚的分上，王十三主动替他解围，“你别理这傻大个儿！他就这臭脾气。整个大宛都督府里，没人不知道。也就是我家都督大度，念在他忠心耿耿的分上，不愿处置他。若是换了别人，早夺了官职，乱棍打出军营了！”


    
“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只要有心去做，哪怕朝中再有奸臣使坏，也肯定能把封帅的冤屈直达天听。否则，皇宫前的登闻鼓用来做什么的？”（注2）


    
“你又不在疏勒，怎知道这边的难处？！不准再多嘴，否则，休怪我对你不客气！”王十三吹胡子瞪眼，开始以官威压人。喝住了万俟玉薤，转头又去安抚岑参，“你别跟他计较！他这人，最喜欢胡搅蛮缠！”


    
“万俟将军是快人快语。岑某怎会真的跟他计较！”岑参被挤兑得难受万分，恨不得自己能立刻病死掉，省得受这番侮辱。


    
好在疏勒城不大，说话间，节度使衙门也就到了。早有人打开了正门，吹响了鼓乐。红毡子从门口一直铺到了大街上。留守官员分作两列，按照品级高低顺序，肃立于红毡旁恭迎采访使大人到任。


    
王洵虽然是少年得志，却不敢过分托大。赶紧快走几步，抢先拱手跟大伙见礼。众官吏连忙侧身闪避，口称不敢，然后又一个长揖还了过来。等闹哄哄把整个过场走完了，双腿也就迈进了府衙之内。屯田使张素又主动上前，逐一向王洵介绍一众同僚。


    
“这位是宣威将军冯治，当年曾经追随哥舒翰大将军左右。半年前从河西调过来充任身演渡州都督，闻听采访使大人莅临，特意从任上赶了回来！冯将军，这位就是威震西域的王将军，铁锤王！”（注3）


    
“见过采访使大人！”有个脸色焦黄，身穿正四品武将常服的官员，上前向王洵作揖。


    
“见过冯将军！王某亦早闻将军之名！”虽然王洵官职和爵位都高出对方甚多，他还是侧身避了避，然后以平级之礼相还。


    
“这位是忠武将军吴贤，曾经是北庭都督府程大人的臂膀。也是半年前调过来的。吴将军，你不是总恨无缘跟采访使大人碰面么，哈哈，这回可是心满意足了吧！”


    
“见过采访使大人！”被屯田使张素第二个点到的是个络腮胡子，说话时中气十足，一听就是战场上打过滚的老手。


    
“这位是疏勒城镇守使苏寿，老夫的副手。精于垦殖，每到一地，百姓都多受其惠。老夫奉命调任安西的时候，就把他也给带了过来。苏大人，这位就是……”


    
……


    
“来来来，这位是……”


    
……


    
一圈介绍下来，王洵头大如斗。都是些陌生面孔，他原本所熟悉李元钦、段秀实、周啸风等人都不在。就连平素跟他没什么往来的李嗣业、田珍、白孝德等，也全不见了踪影。这使得他感觉很别扭，仿佛置身于一个完全陌生的场所，而不是自己所熟悉的安西军。一时间，竟然下意识绷紧了手臂，仿佛随时都可以拔刀出鞘。


    
众文武心里也非常不舒服。无论资历还是年龄，他们都远远高于眼前这个后起之秀。可此人却爬到了大伙头顶上，不由得大伙不对他毕恭毕敬！要是此人真的有什么不得了的背景也罢，冲着其后台的面子，大伙也对他高看一眼。偏偏此人的后台又早倒掉了，根本不可能再为其提供任何有力支持！你今天跟他套了交情，明天说不定，他也就丢官罢职。非但捞不到半分好处，平白还要吃一番挂落！何苦来，何苦来哉！


    
注1：唐代官员袍服颜色有严格的等级限制，三品以上紫袍，佩金鱼袋；五品以上绯袍，佩银鱼袋；六品以下绿袍，无鱼袋。


    
注2：登闻鼓，专门给百姓告御状的大鼓。自周朝起设立，鼓声敲响，则必须由皇帝亲自过问，任何人不得瞒报。三国，魏晋、唐宋和明，都沿用了这种制度。清代则认为百姓不得以下犯上，凡告御状者，先打三十杖。登闻鼓制度遂废！


    
注3：演渡州在疏勒南三十里左右。战时可与疏勒互为犄角。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七 下）


    
关键时刻，又是岑参及时赶到。先打上两个喷嚏，再抱怨几声天气，登时将众人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这边。“啊，啊—嚏！啊，啊—嚏！这该死老天，都快立夏了，居然还这么冷。赶紧，大伙赶紧先放采访使大人进去接印吧。再继续外边站一会儿，岑某可就要冻僵了！”


    
“是啊，是啊。正事儿要紧。诸位有什么话，稍后再跟采访使大人细聊！”感觉到众人对王洵的排斥，屯田使张素心中非常高兴，嘴巴上却越发客气有加。


    
“屯田使大人有命，我等岂敢不从！”众人非常整齐地答应了一声，然后簇拥着王洵走向节度使衙门正堂。


    
比起当年封常清在位时的“简陋寒碜”，如今的节度使衙门被收拾得整齐了许多。甬道两边挪来了垂柳，演武场中央挖出了荷塘。一干与杀伐之气相染的设施，如兵器架、石墩、石锁、箭靶之类，全都消失不见，代之的是各种花草、树木、湖石、假山。再配上几株用暖房精心培育出来的，含苞待放的牡丹，着实称得起富丽堂皇。


    
只是，武夫王洵走在府衙里边，就愈发显得形单影只了。他最近两年一直忙于整军备战，辖地又是远离长安的“蛮荒”所在，没时间，也没机会去学如何迈儒家的四方步。更没闲暇从别人走路的节奏和说话的先后次序中，去分辨彼此之间的亲疏远近。他只是凭着战场上锻炼出来的本能，感受着周围的各种气息。然后大步向前，用双脚踏平所有蓄谋已久，或者突然发生的异常情况。


    
转眼来到正堂，张素命人摆开香案。郑重取出一直封存在衙门中的采访使印绶，双手捧给了王洵。


    
王洵上前接过印绶，将其交给自己的贴身侍卫王十三。旋即双手抱拳，冲着长安方向肃立长揖，行武将礼。三拜之后，礼成。张素带领一干留守官员将王洵围拢在中间，齐声道贺。王洵团团做了个罗圈揖，向大伙致谢。待整个过场走得差不多了，屯田使张素命人将香案撤掉，上前拉着王洵的手，大步走向节度使处理公务专用的帅案，“老夫受陛下之命，临时顶了安西屯田使的职位，终日忐忑，唯恐稍有疏忽，辜负了陛下的赏识提拔之恩。如今好了，采访使大人从大宛载誉归来。这为国守土的千斤重担，老夫终于可以交出去了。请采访使大人千万不要推辞，老夫……”


    
“张大人这是哪里的话？！”王洵即便再自信，也知道帅案之后的位置自己今天坐不得，双腿稍微加了点劲儿，整个人立刻如在青石地面上生了根一般，任张素无论怎样拉扯，都难挪动分毫，“谁都知道，这采访使的头衔，不过是朝廷为了让王某有个由头去统领药刹水诸侯而已！根本没要求王某插手疏勒这边的大小事务！即便朝廷有过这方面的考虑，王某自己还不知道自己的斤两么，岂敢在诸位前辈面前指手画脚？！”


    
连扯了几下没扯动，张素只好改用软刀子慢慢磨，“采访使大人休要推脱。放眼安西，如今还有哪个职位比你更高，战功比你更为显赫。如果你都不肯出面统领大伙，谁还敢再往那里就坐？”


    
“是啊，是啊。我等日盼夜盼，就是盼着有个主心骨回来，指点我等如何应对眼前艰难时局！！”


    
“采访使大人威名赫赫，坐在这里，定然能使所有宵小望风远遁！”


    
“是啊，节度使职位空缺，理应由采访使统领整个安西的兵马。这是从高宗时代就立下的规矩，我等岂敢不尊！”


    
一干跟屯田使张素已经抱成团的文武官员也凑上前，齐心把王洵往火堆上架。王洵笑了笑，轻轻摇头，“诸位不要再逼王某。再逼，就耽误了朝廷的大事了！王某此番奉命回援京师，根本无暇在疏勒耽搁。日后即便凯旋归来，也肯定要去大宛那边跟大食人继续纠缠，无法顾及安西。张大人，咱们两个别客气了。烦劳您老立刻就坐，抓紧时间帮忙给安排一下粮草补给。此番回援，王某着实走得太急，军粮、军械、铠甲、旌旗，全都没时间准备齐整。您老毕竟已经在这里主了近半年的事，若是让王某一样样从头再来，恐怕等所有东西都准备好了，中原那边的仗早就打完了！”


    
“这个……”张素装作满脸为难的模样，斜着眼睛望向大伙。“老夫，老夫毕竟只是个屯田使，如此僭越行事，恐怕……”


    
“事急从权！”王洵单手一拉张素胳膊，不由分说将其推进了帅案后，“请大人以国事为重，不要在乎几句闲言碎语！”


    
“请大人以国事为重！”宣威将军冯治、忠武将军吴贤、疏勒城镇守使苏寿等人立刻改了口风，纷纷“劝说”张素顺从王洵的请求。


    
“也罢！王将军能不辞辛劳，万里奔波去回援京师。老夫又何惜身外虚名！”在众人的“苦苦”劝说之下，张素终于决定不再退让，继续负责主持安西镇全局。“咱们就以国事为重。倾安西镇所有，供应勤王大军。请问采访使大人，您此番回援，总计带了多少兵马？到这里还有几日路程？”


    
听到对方将先前问过的话再度重复，王洵知道自己和张素之间的交易已经达成了，拱了拱手，大声回应，“一万弟兄，两万三千多匹马，还一千三百多匹骆驼。张大人需要为我提供三个月的军粮。此外，每名弟兄至少还需要再配一把横刀，四十支羽箭。还有盾牌、陌刀、伏波弩之类的征战利器，安西镇这边有多少存货，烦劳张大人都尽量都给我匀一些！”


    
“两万多匹战马？难道全是骑兵不成？！”张素没想到王洵竟然如此狮子大开口，一时间，惊诧得根本做不出正确反应。


    
“全是骑兵，一人双骑。救兵如救火！王某不敢耽误战机。”王洵笑了笑，淡然点明了一个事实。


    
“嘶！”听到王洵所部的兵力规模，众留守将领忍不住暗中倒吸一口冷气。自从主力被抽调回中原勤王之后，整个安西的总兵马加在一起，也只剩下了四千出头，并且除了老弱病残，就是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根本打不了硬仗。王明允这厮，居然一下就带回了上万骑兵！好在大伙没打算听某些人的要求，图谋他的兵权。否则双方真的翻了脸，恐怕到了最后，大伙都要死无葬身之地。


    
“嘶！”坐在帅案后的张素，也是暗中倒吸冷气。先前他听王洵说援军是临时拼凑而成，还以为对方是强行拉了很多民壮充数呢。哪里想到来的全是可以坐在马背上，千里奔袭的骑兵？这尊大佛，还是按照岑参的建议，早送走早利索为好。谁想图谋他的兵马谁自己伸手去，张某可没胆子替人火中取栗！


    
正庆幸间，又听王洵笑着追问：“怎么？安西军的府库已经空了么？王某分明记得，当年封帅一直在积蓄力量，准备远征西域来着？不会被李嗣业将军他们都带回中原了吧，那得强征多少民壮同行？！”


    
声音不大，却让张素心里猛地一哆嗦。赶紧在帅案后坐直了身体，摆出副慷慨激昂的模样回答道：“安西军府库，当然还是满的！只是张某一时间没算清楚，一万铁骑，到底需要多少粮秣而已。不过采访使大人请放心，即便砸锅卖铁，张某也会将弟兄们需要的粮草器械凑齐。让弟兄们精神抖擞地前去中原勤王，绝不会在半路上就饿了肚子！”


    
“多谢张大人！有张大人这回话，王某就放心了不少！”王洵立刻拱手称谢，敲砖钉角。“不过还有一件事，令王某非常担忧，还请张大人帮忙解决！”


    
“采访使大人请讲。只要老夫力所能及，绝对不敢推辞！”张素明白王洵毫不吝啬地将主宰安西军的大权交给自己，肯定不会满足于大军粮草器械这一项回报。点点头，信誓旦旦地保证。


    
“王某自己名下，在疏勒城东的河岸边，有几百顷地。宇文副都督，宋兵马使，还有其他将军和弟兄们，当年也在城外的疏勒河边，分到了不少田产。但王某在归来途中，看这疏勒城西面，基本上已经重新变成了各部牧民的草场。这令王某心里很不痛快。王某总不能跟弟兄们说，你等只管阵前跟叛军拼命，家里的田产、老婆、孩子都不用想了！早就归了别人了吧？！！”


    
“这……”不仅是张素一个，其他留守文武的脸色登时也如同被人抽了无数个大耳光般，又黑又紫。想要发作，心中却忌惮王洵麾下的那一万大军，只要强压住心中的屈辱与恼怒，盯着地面拼命喘粗气。


    
“怎么，老大人莫非有什么难言之苦么？”王洵偏偏却不依不饶，继续甩开巴掌狂抽。


    
“老夫，老夫……”屯田使张素此刻连跟王洵同归于尽的心思都有，咬了半晌牙，才断断续续地回应，“朝廷已经将整个北庭都护府，都割让给回纥人了。此事采访使大人应该知道吧？！如今临近疏勒的一众部落，都见风使舵，拜入了回纥人门下。老夫若是，老夫若是不委曲求全的话，恐怕旦夕之间，回纥人的大军便会杀到疏勒城下。那样的话，非但是几千顷良田，整个西域，恐怕都不复为大唐所有！”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八 上）


    
“委曲求全？！”王洵抬头看了张素一眼，满脸迷惑不解，“委曲求全，就能保证回纥人不南下了么？请大人恕王某见识浅，来西域这些年里，还真没见哪块地盘，是我大唐将士忍辱负重求下来的！”


    
“这个，这个……”屯田使张素结结巴巴，一边伸出衣袖擦额头上的汗，一边以目光向周围求援。只可惜他着力拉拢的那几个心腹也多为武将出身，早就被王洵的话羞得无地自容了，哪还敢出头为上司分忧解难！


    
“王某是个武夫，说话不会绕弯子，却句句出自肺腑！”感觉到对方的尴尬，王洵想张素拱了拱手，以示赔罪。“王某私下以为，大人越是忍让，恐怕周边部落越会得寸进尺。回纥人乃铁勒别部，同铁勒一样尊狼为神明。对付狼群，唯一的办法就是拔出刀子来将其砍翻在地。你越是害怕，它越看出你的底虚，早晚会冲上来，将你撕个粉碎！”


    
“那是！那是！采访使大人说得有道理，有道理！”张素得不到同党的支持，只好硬着头皮回应。“然而，然而眼下安西，安西兵力实在太单薄了些。还要分头驻守这么大的地盘。自保已属不易，更甭提与周边部落开战了！不信，不信你可以去问岑参军，他对此比老夫更清楚！”


    
“的确如此！”不小心被张素点了将，岑参犹豫了一下，低声替对方辩解，“咱们安西军距离中原太远，粮草器械供应不易。所以一直走的是精兵路线，人马数量从来没超过五万。而朝廷自去年冬天起，几度从安西军调兵拱卫京师。三番五次下来，已经将安西军抽成了一个空架子。不瞒采访使大人，眼下整个疏勒城周围，即便把演渡、遍城和蔚头三地的驻军也算上，也只有四千兵马，并且多数是老弱病残！”（注1）


    
“是啊，采访使大人远道而来，不知道我等的难处！很多事并非老夫不为，而是力不能及啊！”有了岑参的解释作为铺垫，屯田使张素终于缓过一口气，拱拱手，微笑着补充。


    
他以为就此就能将王洵应付过去，谁料后者常年领兵在外，屡经磨砺，已经远非当初那个初出茅庐的小菜鸟，略一沉吟，便再度直戳众人的要害，“回纥人已经正式宣布叛离大唐了么？疏勒周围哪个部落的兵马超过了四千？”


    
“没有。当然没有！回纥人刚刚从我大唐手中接收了北庭，岂敢这么快就忘恩负义！”不仅是张素，岑参也被问得老脸发红，摇摇头，低声强辩，“不过，采访使大人应该知晓，各部落向来是人人皆兵。纵使老妪、老翁，也能上得了战马！即便回纥人不自己出马，有他们在暗中支持，周边部落也变得非常难以应付。”


    
“他们人人皆兵。此地忠于我大唐的百姓，难道都是缺胳膊少腿不成？屯田使大人打开仓库，分发兵器，教百姓们持械自保。难道各部落还敢像眼下这般嚣张？！”


    
“这个，这个……”屯田使张素再度语塞。有关分发兵器给百姓，让各地民壮结寨自守，与官府共同应对危机的主意，岑参也向他提起过。但此举利弊互现，让人很难痛下决心。首先，库存的兵器属于军资，未经朝廷许可就下发于民间的话，主事官员要冒很大风险。其次。中原人素来乡土情重，凡在西域扎下根的，要么是退役老卒，要么是在原籍犯过事的凶横之辈。一旦手中有了兵器，说不定会生出什么祸端来！


    
再次，若是放任安西镇被回纥人一步步蚕食掉，考虑到中原动荡，朝廷无力西顾的大前提，张素这个节度使未必有罪。可万一哪个汉家儿郎在安西竖起了反旗，无论叛乱规模是大是小，他张素可就都难逃治政无方之责了！


    
最后一条乃重中之重，属于为官之秘诀，只可意会，不堪宣之于口。若是一个久在官场沉浮的老吏，肯定会一眼看穿此节，不再让张素为难。然而王洵偏偏没有足够的宦海经验，行事也素来不受规矩所限。见张素迟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笑了笑，朗声道：“大人莫非也认为，胡人比汉人对大唐更忠诚？他们拿着兵器杀人放火依旧是忠心耿耿，万一汉人手中有了刀枪，肯定就会揭竿而起了？！”


    
若是放在十年之前，张素说不定真敢借着台阶往下溜。毕竟李林甫就是以同样的理由，大肆提拔了安禄山、哥舒翰、高仙芝等异族武将，同时施重手将王嗣业等汉家男儿压得无法抬头。可如今李林甫的坟墓都让皇帝陛下派人给掘了，素有忠诚之名的安禄山也打到了潼关之外。再敢寻同样的借口，可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了。


    
“不会，不会！”他用力揉着鬓角，搜肠刮肚找理由。王洵却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耸耸肩，继续紧逼，“那大人是准备告诉王某，库房里突然又没了兵器。王某刚才可是记得，大人信誓旦旦地保证，存放兵器的仓库都是满的！”


    
“不会，不会！”张素被挤兑得根本来不及转身，一边揉着额角，一边讪笑着回答，“采访使大人说笑了。按道理，整个安西的军械粮草，大人都有处置之权。张某不该在旁置喙才是。可此举乃最近数十年未有，一旦开了先河，恐怕……”


    
“不妨。事急从权，张大人刚才还说过类似的话。”王洵笑着摇头，“发下去，顺便传令各地来自中原的百姓结寨自保。若是朝廷追究下来，王某自己承担这个责任，与诸位无关！”


    
‘你担得起么？你自己还前途未卜呢？！’众文武心中暗骂，纷纷上前，劝阻王洵不要一意孤行，“大人三思。那可是数万大人军的兵器。弩弓、长槊、破甲锥等，皆民间严禁持有之物！”


    
“是啊。一旦落入宵小之手，后果不堪设想！”


    
“不堪设想。还有什么比丢了安西，让我等蒙受丧师辱国之耻，更不堪设想的后果？！”王洵忽然动了气，眉头一竖，质问的话脱口而出，“这安西，乃几代大唐将士拼了性命打下来的，你我有什么资格将其送与外人？这疏勒，乃我大唐军镇重地，凭什么自家百姓被人欺负了，官府没胆子替他们做主，反而要强迫他们忍辱负重？如果连自家百姓都保护不得，朝廷养你我这些官员做什么？干脆直接把此地也送给回纥人算了，也省得你我日日被百姓戳脊梁骨！”


    
他本来就生得魁梧，一怒之下，更是像座冒着烟的火山。宣威将军冯治、忠武将军吴贤等武将们心中有愧，没脸跟他对视。张素、苏寿等文官心中害怕，没勇气跟他对视。整个议事厅登时变得一片死寂，过了好半晌，才由岑参出面，笑着劝解，“明允不要这么急！张大人他只是小心谨慎而已。毕竟日后你返回大宛之时，这些兵器，也许还要派上大用场。”


    
“如果疏勒丢了，我从哪往大宛返？！”对于岑参，王洵多少还会给些面子，将声音放低了些，笑着反问。“莫非我能从天上飞过去么？莫非回纥人会封了兵器库，等王某回来取么？”


    
“明允说笑了！”岑参被问得直喘粗气，退开半步，继续强辩，“局势还没糜烂到那种地步！真的到了那一步，不用你说，张大人也会令百姓结寨自保！”


    
“王某不勉强你等！”王洵冷笑着看了岑参一眼，轻轻摇头，“后路不安，王某绝对不敢带弟兄们上战场。等宋兵马使到来后，让他带五千弟兄留在疏勒，协助诸位防御回纥人好了。反正中原那边兵多将广，未必就缺王某手中这一星半点儿！”


    
“这个……”闻听此言，屯田使张素等人立刻着了急。他们之所以对王洵一再退让，就是因为手中没有足够的兵力，腰杆子也跟着硬不起来。万一对方真的发了蛮，将大宛兵马使宋武留在了疏勒。届时安西之事，该由谁来做主？！对方可是带着整整五千虎狼！级别再低，说出的话来，也比手中没兵没将的人有分量！


    
两害相权取其轻。严酷的现实面前，张素迅速作出了选择，“采访使大人切莫折杀我等。疏勒城再重要，又怎能跟京师相比？大人尽管放心去勤王，安西这边，就按大人的提议处置便是！”


    
“多谢张大人成全！”目的达到，王洵立刻换了副笑脸，客气地向张素拱手致谢。


    
“不客气，不客气。让大人后顾无忧，是张某分内之事！采访使大人还有什么要求？！张某只要能做，一定竭尽全力！”屯田使张素打落牙齿吞进肚，笑着拱手相还。


    
“有！疏勒城乃节度使行辕所在，岂能被弄得如此乌烟瘴气？！”王洵好像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分寸，立刻大声补充，“既然准备给百姓分发兵器，让他们持械自保。官府也别再忍着了。从即日起，整饬城内治安，凡有蓄意闹事者，一律当场拿下，按律治罪！”


    
“此事，理当依从大人所言！”屯田使张素被弄得彻底没了脾气，拱拱手，笑着答应，“不过那些牧人也未必都是故意惹事。化外蛮夷么，举止自然粗鲁一些。将他们赶出城去算了，没必要过于严苛！”


    
注1：演渡、遍城和蔚头，疏勒附近的几个小城。专门为便于战时互相支援所设，距离疏勒都很近。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八 下）


    
“是极，是极，张大人所说乃老成持重之见。西域诸胡生性粗鄙，不宜待之过于严苛。给他们留一丝情面，以忠恕之道慢慢教化，假以时日，其必能自省其过，而后，而后……！”疏勒城镇守使苏寿是张素一手提拔起来的亲信，刚才怕受到王洵的迁怒，一直没敢插嘴。此刻，终于瞅准机会，摇头晃脑地说道。


    
在中原各地，很多‘老成持重’的官员，都习惯于地方豪强互相勾结。借助后者的力量，威慑治下百姓。虽然这样做对百姓们很不公平，但在上头看来，该名官吏的治下却是非常“稳定”。年末考评之时，难免要给个中上之选。同样的经验照搬到西域，自然是善待容易闹事的部落武士和牧人，严格约束其他百姓。反正后者受了委屈也很少闹事，顶多选择悄悄地离开，不会给官员们的政绩带来任何实质上的损害。


    
这种经过几代人总结出来的为官之道，本应放之四海皆准。偏偏今天苏寿倒霉碰到的是铁锤王！只是轻轻竖起眼睛，王洵便将他剩下的话给瞪回了肚子里，“王某却不敢这样认为。他各部牧人既然还是我大唐百姓，就少不得要遵守我大唐律法。若是在外边吃了亏，就以唐人自居，跑回来要大唐替其出头。行走在大唐国土上，却又寻找诸多借口，不受大唐律法约束。他还算哪门子唐人？！天底下哪有这般便宜的好事？！既然越能胡闹官府越要包庇，大伙一起胡闹好了！反正镇守使大人到头来只会惩罚吃亏的那个！”


    
“这，这……”疏勒城镇守使苏寿闹了个大红脸，喃喃了半天，才颤抖着向王洵施礼，“采访使大人说的是！苏某受教了！”


    
“不敢！”王洵向旁边避了避，不接受对方的致谢，“我不是教训你，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想当初，王某只带着六百余弟兄翻越葱岭，不到三年，却替大唐收服了近千里国土。治下军民增加到了三十余万，凭得便是‘一视同仁’四个字！”


    
即便对王洵再不服气，这份战绩却是明摆着的，谁也无法否定！一时间，众人纷纷抬头，恭听他介绍经验。目光扫视四周，王洵顿了顿，继续说道：“大宛那边，十里一城，百里一国。大小部落不知凡几。若是王某对任何部落，都要区别对待，就不用再整军与大食人争锋了。光是累，也得累吐了血。王某没那份耐心，也没那份本事。所以只给了所有人一句话，愿意遵守我大唐法度，缴纳我大唐赋税者，便是唐人。王某必以唐人待之！否则，趁早滚远远的，别在王某面前碍眼！”


    
“好！好一个‘愿意遵守我大唐法度，缴纳我大唐赋税者，便是唐人。’”话音未落，几名武将已经抚掌喝起了彩，根本不在乎张素黑紫的脸色。


    
也不怪武将们忘了原本的立场，数十年来，大伙向来在西域横着走，几曾像现在这般，都被人骑到头上拉屎了，还要处处忍让？！说实话，不是大伙不给你张素面子，实在是人家采访使大人做得更痛快，更得人心。


    
屯田使张素此刻真是有苦说不出。论官场争斗的经验和手段，他比王洵高出不止一个档次。奈何对方就是个愣头青，天不怕地不怕，无论你如何出招，他只是一锤子砸过去，横冲直撞。这让文官出身的他，又如何应对得过来？！


    
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不是王洵对手，张素只好找人帮忙。转过头以眼角的余光暗示岑参，希望他站出来说句公道话。谁料一向软弱听命的岑参却在关键时刻溜了号，双眼望向了王洵，脸上写满了赞赏。


    
“老子不管你原本来自突厥、突骑施、铁勒还是大食，生活于我大唐的土地上，便得遵守我大唐律法。愿意遵守我大唐律法，定时缴纳赋税，在老子眼里他便是唐人！”王洵伸出一根手指，再度大声强调。“你在外边受了马贼劫掠，我大唐军队替你出头。你在当地受了豪强欺凌，我大唐官府替你主持公道。至于你在家里念什么经，供哪路神仙，悉听尊便。王某懒得管，也没功夫管。可是如果你连我大唐法度都不愿意遵从，就别在老子面前说什么部落风俗，什么教派信仰。给老子滚远远的去，愿意去哪去哪里。老子治下，还真不稀罕你这几根烂葱！”


    
“善，此言甚善！”非但老行伍们拍掌叫好，几个城府稍潜的文职幕僚，也忍不住替王洵大声喝彩。太解气了，安西镇早就该这么办。在我大唐土地上生活，就得遵守我大唐律法。否则，愿意去哪去哪，老子不稀罕你们这几根烂葱！


    
屯田使张素见此，知道人心已经完全不属于自己这一边。赶紧以手拍案，对王洵的说法表示支持。“采访使大人之言，真的让老夫耳目一新。若是采访使大人年前便已经回来就好了，也省得老夫被这些牧人弄得焦头烂额。受教，受教。老夫这就下令，整肃疏勒，不，整肃安西各地治安。凡在我大唐国土上讨生活，就给老夫遵守大唐律法。否则，休怪老夫对他们不客气！”


    
“大人虚怀若谷，王某亦好生佩服！”见对方彻底让步，王洵也不为已甚，拱拱手，以示自己赞赏之意。


    
到了此刻，屯田使张素索性也豁了出去，反正铁锤王已经把局势捣成一团浆糊了，不在乎让他多捣几锤，“大人还有什么指教，尽管一并说出来，老夫立刻安排人去执行！”


    
“指教倒是不敢。几点浅见而已！”王洵笑着接过话头，将自己另外几处看不惯的地方一一道出。


    
一个窟窿也是补，两个窟窿也是漏，张素干脆让步到底，凡王洵所说，一切都表示遵从。两个人配合默契，很快便将所有表面能见到的问题处理完毕。看看时候已经不早，疏勒镇抚使苏寿笑着上前，提醒酒席已经准备妥当。随即，由岑参头前领路，大伙紧随其后，簇拥着屯田使张素和采访使王洵，浩浩荡荡杀向了节度使衙门后院。


    
后院有处大厅，原为封常清给凯旋将士庆功所用。此刻，倒还没来得及被重新定位，依旧保持着原先的格局，只是内部装潢变得华丽了许多，也儒雅了许多。


    
在这种充满书卷气的地方吃酒，身边又坐的全是陌生人，王洵当然不可能放开胸怀。张素等人也提不起太高兴头，只是不愿缺了礼数，惹客人怨恨而已。倒是宣威将军冯治、忠武将军吴贤等一干武将，因为王洵先前那几句掷地有声的话，心中对他大增好感。频频举起酒盏，上前请求对饮。


    
王洵心里担忧封常清，草草喝了几杯，便找了个由头，询问起后者的下落。谁料不提封常清的名字还好，一说道封常清的名字，屯天使张素立刻开始大声叫苦，“封老将军被撤职之事，的确冤枉。全天下哪个不知道？！就这疏勒城中的军民士庶，闻讯之后也是个个义愤填膺。可长安距离此地有上千里路，什么消息传过来，事情都已经成了定局。我等即便想要替封老将军说几句公道话，也无法及时上达天听！”


    
“诸位大人能有这个心思，想必封帅知道后，也会非常感激。”王洵站起身，四下团团拱手，“该说的话，王某一定会替封帅说。但眼下最要紧的是，封帅的情况怎样了。被夺职之后，朝廷还有没有继续为难他？！”


    
“这个……”张素苦着脸，连连摇头，“我们哪里知道啊。朝廷的最近一份邸报还是四个月之前的，之后便音讯皆无。弄得眼下整个安西人心惶惶，说什么的都有。可仔细一深究，又全是捕风捉影。不信你问岑大人，他一直盯着此事，他心里最清楚！”


    
“的确如此！”岑参点点头，低声补充。“上一批邸报，还是去大宛传旨的那位钦差带过来的。从那之后，便再没有任何邸报发下来。”


    
见岑参与张素二人的话语基本一致，王洵便知道自己不可能从对方口中得到什么有价值消息了。皱了皱眉，将目光转向刚才向自己敬酒的冯治，“将军从河西来，那边可有什么确切消息？”


    
“嗨，甭提了！”冯治咧开嘴巴，露出半口焦黄的牙齿，“也是谣言满天飞，正式消息一个没有。包括长安，谣传中都不知道被叛军攻破多少回了！”


    
“我们北庭那边，更是如此。”没等王洵将头转向自己，忠武将军吴贤便主动汇报，“都护府最早被裁撤掉，把弟兄们多年的心血，都拱手送给了回纥人。说是为了确保其不趁机作乱，可那回纥人的肚子，是轻易能填饱的么？”


    
原来全都是又聋又瞎。王洵心中暗自腹诽！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退而求其次，“那长安的情况到底如何了？潼关呢，此刻还掌控在朝廷手中么？”


    
“应该还在吧！”抢在所有人之前，岑参非常积极地回答。“没有正式邸报，商队也没过来。但纷纷民间谣传，郭子仪又攻入了河北，史思明招架不住。安禄山担心老巢有失，不得不再度从前线抽调精锐回援史家父子！至于这传言有几分是真，岑某也不敢保证！”


    
这是王洵唯一听到的好消息，虽然很可能是捕风捉影。“河西那边呢，有没有听说什么消息。哥舒翰将军不也驻防在潼关么？他还兼任着河西节度使之职，以安稳军心民心计，也应该往治所送点什么回来吧？”


    
“嗨，说来话长！”从河西调过来的宣威将军冯治又是报以一声无可奈何的长叹。“河西军的几个管事的都督，都被分散到各地去了。就连高书记这种投笔从戎的书生，都被按了个团练使的头衔，发往了淮南训练民壮去了。好像唯恐我等勾结起来，趁机作乱一般！弄得整个河西镇变成了个空架子，光留下了个名。即便哥舒大将军有信送过来，事实上也没人能接收……”


    
“我们北庭还不一样？！”没等冯治把话说完，吴贤抢着开口抱怨，“都护府裁撤之后，程都督本人被调到河东，跟郭子仪搭伙去了。麾下的众将们，却是东一个，西一个分散派遣，谁也不让挨着谁！”


    
“还不是受了安禄山那厮的牵连！”有人拍着矮几，大声抱怨。


    
“都是安禄山那厮给害的！”有人大声附和。


    
“可不是么，朝廷原来对姓安的那么信任，他都胆敢造反！也难怪陛下，嗯，嗯，呜呜，……”有人喝高了，借酒壮胆，把矛头直接指向大唐天子李隆基。话说到一半，立刻被朋友用肉块将嘴巴堵住，噎得上气不接下气。


    
他的话虽然没说完整，在座者却心里都明白。长安城中那位皇帝陛下，是因为安禄山的叛乱伤了心，所以对所有节镇都开始疑神疑鬼。眼下受到波及的不止是河西、安西和北庭，连岭南、广南这些与河北根本不搭界的南方节镇，都被朝廷找借口分拆得支离破碎。


    
如此一来，倒是彻底杜绝了各镇节度使当中，有人试图步安禄山的后尘。只是各路勤王兵马，却愈发变成了没头的苍蝇。各路大军表面上兵强马壮，实际上却是兵不知将，将不知兵，能在短时间内扭转战局，扑灭叛乱，才怪！


    
王洵心里对局势的糜烂程度早有准备，却也没预料到情况居然严峻到了如此地步。如果安禄山能被及时击退还好，念在驻守安西多年，劳苦功高分上，封常清也许还有机会东山再起。如果仗越打越窝囊，以朝中那些官员和皇帝陛下的个性，少不得又要推一个人出来遮盖中枢无能的事实。


    
最好的替罪羊，莫过于封常清。想到这儿，他心里忍不住悄悄地打了个冷战。屯田使张素等人不会把一些消息掩盖住，故意不让我知晓吧？岑参呢，以他的为人，不应该……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九 上）


    
无论答案是哪个，很显然，在此时此地，他不可能获得与封常清相关的任何准确消息！屯田使张素这厮或许没本事对付回纥人以及疏勒附近的各大部落，却凭着丰富的官场经验，将留守安西的文武官员，都拉拢到一起，揉捏成了铁板一块。王洵若是想在铁板上打开一个缺口，至少得花费数月到半年时间。除非王洵真的动用武力。


    
直接动用手中兵马，接管疏勒城，强迫张素等人交代真实情况。那和造反，还有什么区别？而除了武力之外，王洵现在最缺的，恰恰就是时间。云姨、白荇芷和紫萝都在长安城中，他在路上每多耽搁一天，几个女人就要多承受一分被叛军掠走的风险。包括朝廷封常清的处置，大宛都督府的军队抵达长安的时间越迟，对结果的影响肯定也就越小。


    
想到此节，王洵只好无奈地笑了笑，冲大伙举起酒盏，“真没想到，局势竟然到了这种地步！王某眼下，恨不得肋下长了翅膀，立刻飞到潼关去！这样吧，王某明天休息一日，后天一早就启程出发。等宋兵马到了，让他继续使带着大军在后边慢慢赶。有关沿途补给的事情，就拜托给诸位。王某先走一步，哪怕是单枪匹马到了潼关，也能早杀几个贼人，回报陛下的知遇之恩！”


    
“理应如此！”屯田使张素巴不得王洵立刻就滚蛋，立刻举起酒盏大声回应，“采访使大人尽管放心赶路。大军的粮草补给，老夫保证不会出任何问题！”


    
“眼下潼关那边，局面应该是兵多将少。正缺明允这种智勇双全的宿将！”岑参也不希望王洵留下来趟安西军这潭子浑水，笑了笑，低声许诺，“你尽管放心走，后面的事，岑某以性命担保，决不会出任何问题！”


    
“那就拜托岑兄！”难得岑参表现出几分担当，王洵冲他举了举酒盏，将盏中的酒水一饮而尽。


    
岑参脸上的表情也忽然郑重了起来。缓缓站起身，双手将酒盏捧到唇边，“不敢说有劳。岑某尽自己应尽之责而已！届时若是做不到，当自领军法，决不会让明允找到头上来！”


    
说罢，也将酒盏中的酒水干尽了。冲着大伙亮了亮盏底，直挺挺跪坐回原位。


    
“爽快！”宣威将军冯治、忠武将军吴贤等武将轰然叫好，纷纷举盏，向王洵保证，“若是采访使大人有用得着在下出力之处，尽管说句话。在下定然竭尽全力！”


    
“对，采访使大人尽管放心去杀贼。后路交给我们这些老家伙！”


    
“我们这些老胳膊老腿，跟叛军拼命是不成了。帮你凑凑军粮，安排一下补给，总也能干得来。你放心走，疏勒这边有我们！”


    
转眼之间，酒席中原本僵硬的气氛，便陡然浓烈了起来。王洵见此，少不得又要跟大伙再干几盏。然后众人互敬，互捧，花花轿子人抬人，一轮轮喝过去，宾主之间最后倒也落得个尽欢而散。


    
待回到张素为大伙安排的临时住处，时间已经到了深夜。王洵不顾满身疲惫，命亲卫将心腹将领们召集到一起，低声说道：“形势恐怕比咱们预先估计的还要危急。有些事情，大伙最好提前有个准备。子陵，你连夜派人去给宋将军传令，让他全速跟上来。到疏勒城后，立刻找屯田使张素兑现补给。粮草、辎重尽量带足，能带走多少就带走多少。必要时，可以采取非常手段。我估计，过了这次，安西都护府这边咱们就再也指望不上了。”


    
“沙将军，你立刻派人回大宛给黄将军送信，就说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要对安西这边寄任何希望。所有麻烦都需要他们自己解决，如果实在支撑不下去，就放弃柘折城，把兵马全带到俱战提。利用俱战提临近药刹水的地利优势，力争替大唐保留一个在葱岭之外的落脚点！齐横，你带一些礼物，私下去安西军大营，看看里边还有没有咱们白马堡的老弟兄，如果有的话……”


    
“诺！”“诺！”众将在白天时，已经感觉到周围的情况不太对劲。纷纷抱拳领命，满脸郑重地回应。


    
“万俟，你今夜去找程记在疏勒的分号，通过他们探听有关中原和封帅的所有消息，无论传言是真是假，都给我一并汇总过来。”给几个心腹将领都安排下了任务，王洵又将目光转向万俟玉薤和几个刀客出身侍卫。“老储，你去看看老齐的家人。顺便找找当年一道走镖的兄弟，他们活动范围广，耳目也最为灵光！”


    
“诺！”“诺！”万俟玉薤和储独眼也拱手领命，转身出门去执行任务。目送着众人的背影离开，王洵转过头，将最后的注意力放在了一直默不作声宇文至脸上。“说吧，我知道你有话要跟我说。别憋着了，再憋，烟就从脑门上冒出来了！”


    
“二哥！”宇文至未开口，眼睛先红了起来，“不可能。他们不可能一点儿跟封帅有关的消息都不知道。张素那厮显然在撒谎。岑参那厮也在帮忙一道糊弄你！那厮八成是被人收买了过去，否则不可能所有跟咱们熟悉的人都恰巧不在，整个安西军偏偏只留下他一个！”


    
“这我知道。我已经发现岑参像换了个人般。他以前说话没这么瞻前顾后。”王洵知道在宇文至心目中，封常清无疑相当于另外一个父亲，点点头，尽量用缓和的语气来化解宇文至心中的焦虑。“你也别太着急。张素不可能把所有人都换光。当年从白马堡跟着封帅前来安西的，可不止咱们几个。再说了，程老掌柜他们生意直通长安，手中也不可能没任何咱们有用的情报。还有刀客们，他们三教九流都有交往，耳目最为灵光。咱们把几方的消息综合起来，总能找到些蛛丝马迹！”


    
“找到后又能怎样？”宇文至急得搓手跺脚，恨不能立刻找个人痛打一顿以发泄心中的焦灼，“万一朝廷已经把封帅给杀了呢？你还能造反不成？万一潼关已经被攻破了呢，咱们这万把人，你是带着去送死，还是返回大宛去？”


    
“胡说！不要尽说些没边际的话！”王洵心里一紧，说话的语气随即变重，“你都是副都督了，怎么嘴上还是没把门的？！朝廷怎可能杀掉封帅？封帅的老上司高仙芝还在，周老虎、李元钦、段秀实他们也在，朝廷怎么着也得顾及一下他们的态度！况且眼下咱们安西军是抵挡安禄山的两大主力之一，这节骨眼儿上杀了封帅，朝廷就不怕弟兄们撂挑子么？傻瓜才会做这种自掘坟墓的事情！”


    
“这……”宇文至被问住了，揉了揉眼睛，垂首无语。


    
王洵的几句话都问在了点子上，不由得他不服。封常清虽然正式主管安西军的时间不长，却甚得将士们的拥戴。在军中威望丝毫不亚于前任主帅高仙芝。而封常清本人，又跟高仙芝有着过命的交情。朝廷因为战事不利迁怒于他，剥夺的官职和爵位可以，算是‘有理有据’，大伙无法替封常清开脱。但想要封常清的命，恐怕就得先问问安西军众位弟兄们答应不答应。


    
“你太关心封帅的安危了。关心则乱，所以把一切都往最坏处想！”看到宇文至可怜巴巴的模样，王洵忍不住又出言安慰。“我今晚没给你安排差事，就是想让你静一静。下去睡吧，别再疑神疑鬼的了。这里距离长安还有好大一段路，即便咱们想替封帅鸣不平，也不是在这里。啊！”


    
“嗯！”宇文至点点头，顺从地转身往外走。一只脚出了门口，却又突然将身体转了回来，在半空中扭得宛若一棵风中的胡杨树，“二哥，你还没回答我的话呢？”


    
“哪句？”王洵心脏又是一抽，笑着反问。


    
“如果，如果朝廷真的谋害了封帅，你会怎样？”宇文至的脸瞬间暗了暗，又瞬间开始发红。“你会给封帅报仇么？二哥！”


    
“废话！”王洵抬起腿，狠狠给了宇文至一脚，“这不是废话么？如果真的有人害了封帅，我就是拼了性命不要，也得杀了他给封帅殉葬。滚去睡觉，少胡思乱想。要不要我发誓给你，好吧，苍天在上，我，王洵王明允对天立誓……”


    
“那倒不用！”宇文至立刻眉开眼笑，一边揉着屁股，一边阻止，“二哥你不用发誓，我相信你能做到。我走了，你也早点睡！若是万俟玉薤他们打听到什么回来，甭管多晚，都别忘了派人去叫醒我！”


    
“滚！”王洵又骂了一句，笑着掩住房门，把宇文至和几个当值的亲卫，都关在了门外。对着金碧辉煌的寝帐，他忽然觉得一阵头晕目眩。身体一软，后背贴着房门，缓缓地蹲了下去。


    
“如果，如果朝廷真的谋害了封帅，你会怎样？”宇文至的话回荡空旷的屋子内，宛若野兽在咆哮。“你会给封帅报仇么，二哥？”“会么……，会么……，会么……”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九 中）


    
同样的深夜，屯田使张素的屋子内，也是灯火阑珊。


    
几个嫡系属下白天的表现很不尽人意，特别是在气势上，几乎一直被王洵压得无法抬头。这让老张素感觉非常失望。但眼下他又不能随便发作，以免动摇自己本来就不坚固的根基。故而铁青着脸，手指不停地在桌案上叩打。“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


    
“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枯燥的敲击声中，烛火上下跳动，照得冯治、吴贤、苏寿等人的脸忽明忽暗。想到屯田使大人平素相待之厚，众人心里也觉得好生对他不起。然而白天时，那冒失小子的一言一行，的确让人非常解气，非常过瘾。让人在不知不觉间就想忘记心底的阴暗，跟他一道站在西域的阳光下，干干净净，顾盼俾睨。


    
那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活法。在年青之时，冯治、吴贤也曾试图那样活过。虽然大伙如今已经被岁月磨平了棱角，被尘埃遮住了眼睛。但年少时的梦，却依旧如同火炭般藏在心中某个不起眼的角落，稍稍遭遇一点儿新鲜冷风，便又跳起明亮的鲜红。


    
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活法，就像明媚的阳光和新鲜的空气一样，几乎让人无法抵挡其诱惑。“如果王大人留下来主持安西镇军政也不错！”白天时，不止一个人曾经做如是想。虽然大伙心里头都明白，那几乎没有丝毫可能。老奸巨猾的屯田使张素不会交出好不容易捞到手的实权，朝廷里那几位，更不会容忍一个潜在的威胁越长越茁壮。


    
“其实，其实，大人明鉴！”被周围压抑的气氛憋得实在喘不过气来，冯治看了看张素的脸色，试探着替自己辩解，“其实王都督的几条建议，对我等并无什么害处。照着执行下去，有效果，功劳要记在我等头上。若是惹出了麻烦，也可以推到他身上，说是我等被逼无奈，左右……”


    
“左右便宜都被咱们占了！对不对？”张素狠狠瞪了他一眼，皱着眉头反问。“你等还有谁这么以为？不妨一道给老夫站出来！呸！竖子，一群既没见识又没胆略的竖子！让人几句大话就蒙住了，也不看看我等如今站在什么位置？！”


    
‘什么位置？春风不度玉门关，此地距离玉门关还有三千里！还能算什么位置？！’冯治和吴贤互相看了看，轻轻耸肩。


    
二人年龄都已经超过了五十，这辈子的官运基本上也就到此为止了。除非抱上什么巨大的粗腿，或者在某场战役中建立不世之功，否则很难再更进一步。而真的有那份斩将夺旗的本事，他们也早被朝廷召回去勤王了，又怎可能躲在几千里之外逍遥自在？！


    
猜到众人没把自己的威胁当回事儿，屯田使张素拍了下桌案，继续低声咆哮：“你等也不看看，如今是什么世道。凡是得罪了内廷的人，哪个能落得好下场？当年京兆尹王鉷何等的威风，连杨国忠都得避其锋芒。骠骑大将军只是动了动手指，便令其身死族灭！内廷那边交代到咱们头上的事情，咱们不尽心能行么？真的一个罪名栽下来，距离长安这么远。等喊冤的折子送进宫去，你我尸骨都早烂没了！”


    
越说，他的语气越沉重，到最后，干脆双手按在了桌案边缘，佝偻下腰，仿佛无法承受来自黑暗中的压力。冯治、吴贤等人开始还是敷衍般听着，过了片刻，脸上的表情就变得僵硬了起来，眉头也跟着慢慢皱做了一团疙瘩。


    
的确如屯田使张素所说，放眼整个大唐，除了已经叛乱的安禄山之外，没人得罪得起内廷。早在数年之前，皇帝陛下就亲口宣布，高力士有权将“四方奏请皆先省后进，小事即专决”，即地方上报的书信、文件、奏章，高力士阅后拣重要的让天子过目就行了，而一般的政事可以自行决定如何处理，不必报知；边令诚、鱼朝恩等辈，虽然不像高力士那般受宠，权力却同样大得没边儿。出则监军节镇，入则参与中枢决策。连皇亲国戚们见到这些人，都要客客气气地执晚辈之礼，更甭说寻常文武官员了。


    
可凭着几个太监随便传下来的一句话，就叫大伙出手对付一个手握重兵的正三品大将军，又的确有些强人所难。且不说大伙对此人心怀好感，单单是任务完成后该如何收场的问题，想想就令人不寒而栗。


    
没有任何来自中枢的命令，随随便便就将一任采访使弄没了。往小了说，这是一场有蓄谋的兵变，往大了说，罪名已经可以向谋反方面靠拢。虽然眼下朝廷的注意力都在潼关附近，有边令诚等人从中运作，未必会对此事深究。可纸里边终究包不住火，万一哪天叛乱结束，朝廷又把注意力转向了西域，问起当年曾经横扫药刹水的怀化大将军王明允在奉旨入卫的途中，如何‘暴毙而亡’的细节来，谁主动去当那头替罪的羊？


    
恐怕，屯田使张素自己也不肯。虽然眼下他说得人五人六。想到此节，吴贤等人也不愿继续受人摆弄，互相看了看，陆续笑着开口：“既然是内廷安排下来的，我等岂敢推三阻四？可做事情总得量力而行吧！咱们且不说马上就开到疏勒城外的那一万铁骑。就凭眼下王洵带在身边那两百多侍卫，也不是那么容易就对付得了的。一旦闹出个什么动静来……”


    
“是啊，属下派人偷偷去查探过了。他们对采访使大人，可是忠心得很！即便住在驿馆中，也没忘了安排人手在采访使大人的住处附近巡视……”


    
“哪个叫你们在城里动手了？！”没等吴贤等人把难处摆完，张素已经不耐烦地打断。“安西这么大，在路上随便找个地方，就不能解决了他么？过后往吐蕃人，不，往回纥人那边一推。反正他今天的几道命令，已经把回纥人得罪狠了！”


    
“哎呀我的老大人啊！”宣威将军冯治咧着嘴巴叫苦，“您老不知道，这行军打仗的事情，可是不比下棋。只要谋划得好，黑子白子都能往上摆。那铁锤王的名号，在整个西域就没有人不知晓。寻常士卒，根本没勇气跟他放对。而其随身带着的那二百多名亲卫，又都是在战场上滚出来的老兵，身手个个以一当十。扮作马贼去对付他，得多少马贼才能把此事做干净啊？！”


    
“那又怎么样？就算他的亲兵个个都能以一当十，难道你等麾下，连两千人都凑不出么？前几天是谁跟我说过，只要军饷军粮给够，随便一拉，就能扯出五千人的队伍。”屯田使张素根本不想听众人的借口，撇了撇嘴，咆哮着反问。


    
“嗨，就这么跟您说吧！”听张素的话越来越不客气，宣威将军冯治也不再绕圈子，“我们手下的兵，都是朝廷抽剩下的，这点儿想必您老心里也清楚。带着这些老弱病残去对付王采访使，少了根本不够用。而人带得多了，就无法保证上下都是一条心。万一届时被王洵察觉出了破绽，以封常清弟子的身份等高一呼。届时，弟兄们到底站在哪一方，还真不一定呢！”


    
“是啊，是啊！他们师徒，在弟兄们心中，可都如同神仙一般的人物！”忠武将军吴贤也走上前，站在冯治身边帮腔。


    
这下，张素可彻底没脾气了。太监们的实力固然可畏，毕竟相距还远。底层士兵们倒戈一击，所造成的威胁却是近在咫尺。早知这事如此难办，自己当初又何必贪图太监们许下的那些好处？唉，都怪王明允这愣头青，你得罪谁不好，偏偏去碍高力士、边令诚的眼？！


    
“也不知道这王洵王明允，到底怎么惹了内廷那伙？按道理，以大将军的身份地位，应该看不上他这头小杂鱼才对？！”因为头绪太乱的缘故，一不小心，张素就把心里想的东西给顺嘴说了出来。这下，可是冷水落进了热油锅。屋子里原本沉闷的气氛，登时变得热烈了起来。


    
“是啊，也不知道他怎么得罪了高大将军。按说，以他当年一个小小的校尉，根本不值得高大将军出一回手！”


    
“是啊。倘若知道他当初惹了什么祸，我等也好决定如何行事。也许内廷那边，只是想给他一个教训呢！”


    
“岑参军应该知道吧。岑参军，你当年在长安时，不就认识王名允了么？”


    
“对啊，岑参军呢。岑参军，赶紧给大伙说说，这他娘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啊个，赶紧说说！别躲，你别躲！”


    
“此事说来话长！”被众人逼问不过，一直缩在阴影里岑参只好硬着头皮做出回应，“并且有些话，可能涉及……，可能涉及到，那个，那个隐私。岑某不能确定真伪，所以不知道该讲不该讲！”


    
“说说，说说，反正这里没外人！”“你就说说吧，何必吊大伙胃口！”


    
登时间，众人心中猎奇之火熊熊燃烧。不顾张素铁青的脸色，纷纷出言催促。


    
“真的很复杂，很复杂！”偷偷看了一眼张素，岑参犹豫着说道。“此事牵扯甚多，大伙还是不要知道得好！”


    
“你就别啰嗦了！”“快说，快说！”


    
“好了，岑参军，你捡紧要的说说吧！大伙听完，也方便做最后的决定。”张素心里其实也痒痒得很，耐着身上官威，不便出言催促。只好装作顺从众意的模样，板着脸下令。


    
“那，岑某可就说了。大伙听过就算，出了此门后，最好立刻忘掉。千万别当真！”既然顶头上司发了话，岑参也无法再推辞。叹了口气，压低了声音道：“其实，此事完全属于一笔糊涂账。白马堡大营刚刚设立之时，高骠骑重点关照的几个人当中，就有王明允和宇文子达。他老人家调动飞龙禁卫对付王氏父子时，王名允和宇文子达也从中出了大力。过后还被赐了金鱼袋……”


    
提起这些陈年往事，岑参心中好生感慨。都是造化弄人，谁能想到，当年的斗鸡小儿，如今会成为威震一方的悍将。谁又能想到，岑某人磊落了大半辈子，此刻却跟别人一起商量如何对付自己的朋友。


    
“既然表现出色，连陛下都知道了他的名字么，立功露脸的机会肯定就会越来越多。被派下的任务越多，越免不了跟京师里的大人物们打交道。谁料一来二去，巡视曲江池一带的任务就落在了他王明允头上。而那边住的都是什么人，大伙想必也知道。王明允常在那边走动，难免就看到了些不该看到的东西。如果他看到了那些东西后，立刻向骠骑大将军表明心迹，发誓绝不泄露出去也好。以骠骑大将军他老人家的担当，想必不会难为犯了无心之失的一个年轻人。可王明允偏偏在这当口，又闹着要离开京师。于是，为了维护，维护那个，那个皇家脸面，也为了照顾杨国忠的面子，高骠骑不得不忍痛做出决定……”


    
他已经尽力说得委婉，众人依旧听得心惊胆战。什么不小心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什么无心之失，分明是祸从天降才对！在天子脚下边当差，怎可能不尽心尽力。可越是尽心尽力，接触大人物隐私的机会也就越多，被当做弃子灭口的机会，也就接踵而来！


    
这都是他娘的什么事儿！不卖力干活，什么问题没有。卖力干活了，反而要身首异处。高骠骑会替一个小小的校尉担当什么？狗屁，他分明没将一个小校尉当人看。分明一开始，就存了杀人灭口的心思。分明一开始，就准备将对方连同其看到眼里的秘密，彻底从这世间抹除掉。

第五卷 兵车行 第四章 英魂 （九 下）


    
至于王洵当年到底看到了什么，大伙谁也没心思再问了。岑参说得对，今晚的话，牵扯实在甚多，大伙还是不知道详情最好。知道得越少，越安全。


    
“杨国忠那边，开始也想除掉王明允！”非常体贴大伙的心情，岑参将王洵所看到的隐私部分，含混而过。“可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又主动放弃了。而边令诚那厮，边监军，可能没有接到高骠骑有关收手的命令，还在继续跟王明允为难。想必当初是因为距离太远，命令没传过来吧！反正一来二去，双方就成了死对头。王明允这边官升得越快，边监军越容不下他。而偏偏杨国忠兄妹专权，又跟骠骑大将军起了冲突；偏偏宇文子达和宋武两个的哥哥，又都是杨国忠的嫡系！”


    
所以王明允就更要被内廷那帮人视为眼中钉了。双方本有旧仇，又要提防他跟杨国忠勾结起来，“狼狈为奸”。怪不得边令诚身在潼关，隔着几千里地，却不惜辛苦地专程派人前来，授意张素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解决安西镇不安定的“隐患”。怪不得朝廷花费重金设立的驿站，连日来向安西传递的不是潼关方面的军情，而是一封封措辞越来越急切，关键之处却偏偏又含糊不清的私人命令，上边没有任何相关衙门的印章。


    
于情于理，从头到尾，整个事情的错处，都不在王洵这边。还说什么是一笔糊涂账，嘿嘿，其实这账清楚得很。以高力士为首的太监们根本就不在乎牺牲别人的性命，王洵总不可能伸长脖子等着挨宰。而灭口未遂之后，太监们又怕王洵日后得了势，反过头来找自己算账。所以更迫切地想至其于死地。


    
众人自问没本事替王洵主持公道，心中却愈发不愿给太监们做帮凶。这帮身体残缺的家伙，心思根本不可以常理来度之。你今天帮他们出力对付了王洵，谁敢保证，自己就不会是下一个被杀人灭口的目标？！


    
“属下以为，如今这事儿，恐怕需要从长计较！”疏勒城镇守使苏寿是屯田使张素一手提拔起来的嫡系，谋事当然以对方的利益为先。看看众人的脸色，快步上前建议，“按岑参军的说法，那王明允是非死不可。不光是以前的那些积怨，单凭他跟封常清的关系，边监军那边也绝对不敢让他活着走到长安去！所以么，咱们动不动手，其实后果没什么差别。反正边监军可以在沿途调用的人手，也不止咱们这一路！”


    
他的话，立刻得到了热烈的响应。“是啊，咱们何必做这恶人。袖手旁观最好！”


    
“对极，咱们最好两不相帮。那王明允能带着六百侍卫横扫药刹水，想必也没那么容易被人杀死。”


    
“这功劳，还是让别人来立吧！我等福薄，当真消受不起！”


    
“是啊！安西这边，人心本来就已经非常不安稳。如果王明允在咱们地头上出了事情。非但他麾下那些骄兵悍将不好控制，一些刚刚消停下去的老兵，恐怕也要趁机鼓噪作乱！再加上那些一直于暗中虎视眈眈的回纥人，朝夕之间，我等就要陷入万劫不复！”参军岑参悄悄捏了下湿漉漉的手心，抬起头，设身处地的替张素谋划。


    
屯田使张素也是个聪明人，否则也不会在官场上如此吃得开。听完了大伙的忠告，心里也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不该替太监们火中取栗。虽然对方许诺下来的好处令人非常难以拒绝。“若不是边，姓边的太监一而再，再而三地派人来催促，老夫又何必跟采访使大人为难？有他在，至少能让周围的各大部落消停一点儿。若是没有他，老夫，老夫就要赶鸭子上架，自己来当这冲锋陷阵的勇将了！嘶，你们说，这让老夫如何是好。老夫真的不想做这个恶人，但老夫总得给高骠骑和边监军他们一个交代吧！”


    
“就干脆实话实说，告诉边老太监，边监军，咱们手中的实力不够看。王洵从大宛带回了逾万精锐，身边还有数百护卫寸步不离？！”宣威将军冯治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大声回应。


    
“是啊。明知道打他不过，当然不能动手。否则，一旦打草惊蛇，岂不耽误了高骠骑和边监军的大事？！”忠武将军吴贤今天下定决心要跟冯治穿一条腿的裤子，咬咬牙，气哼哼地补充。


    
这倒也是个蒙混过关的好办法。反正太监们最初派人来传令时，根本没想到王洵能带着上万大军东返。至于数百护卫和二百护卫之间的差别，只是文字上的勾当，谁最后还能认真去查？


    
“那就依诸位之见。老夫今天就豁出去，跟边令诚对着干一回！”屯田使张素拍了拍桌案，终于做出了最后决定。“不过，眼下咱们自己也得加倍小心。别好心放了人家一马，反而被人家不识好歹地狠咬一口。特别是王采访使在疏勒城中这两天，无论如何，不能让他知道朝廷对封常清的处置！”


    
“大人尽管放心！”疏勒镇守使苏寿拱了拱手，低声回应，“卑职和岑参军早就做了安排。军营那边，凡是可能接触到邸报的，都提前打发到了外地去。剩下的人即便听说过些什么，凭着几句东鳞西爪的流言，王采访使他们也不可能立刻举旗造反！”


    
“凭今天白天他说过的那些话，老夫倒是相信，他是个忠义之辈！”屯田使张素叹了口气，摇着头补充，“但有备无患，总是好些。岑参军，城里其他可能走漏消息的地方，你都叮嘱过了么？”


    
“回大人的话！”岑参肃立长揖，毕恭毕敬，“都提前打过招呼了。刀客们还要在大人治下混饭，自然不敢乱嚼舌头根子。其他当地零散商贩，根本没机会接触邸报，能说的，也就是几句流言。无凭无据，很难被核实真伪。至于程记，他们是京师里的老字号，最懂得明哲保身。疏勒城中原本与王明允交好的几个伙计、掌柜，早在两个月之前就被总店召回去了。新来的管事是个谨慎人，绝不敢给其东家惹麻烦！”


    
“嗯！有劳你了！”屯田使张素点点头，对岑参的回答很是满意。“驿馆那边呢，派人去盯了么。还有采访使大人的住处那边，千万别出什么疏漏！你跟那王明允、宇文至都是熟人，想必知道他们是什么脾气！”


    
“属下已经派人去盯了。整个采访使大人的住所，从厨子到花匠，都选了可靠的人手。”岑参又作了个揖，强忍住心中屈辱回应。


    
“好，好！”张素笑着夸赞，“老夫早就知道，你是个仔细人。所以才把这么重要的事情都交代给你去做。过几天宋兵马使领军到来，也主要由你出面接待。记得让他们越早离开越好，最好连疏勒城都不进，免得夜长梦多！”


    
“属下尽力！”岑参一个长揖及地，趁机抹去嘴角的血沫。


    
“沿途中的几个城市，也要早做安排。只要把他们送出了安西，其他，一概可以不考虑。”屯田使张素挥了挥手，终于把目标对准了其他人。“冯将军，你对军中事务熟。一切都由你负责安排。文长，你下去后立刻替我给边监军写一封信，把咱们遇到困难如实汇报给他。请他也及时调整相关部署！一万多铁骑呢，总归是个麻烦！”


    
“诺！”


    
“是，大人放心！”宣威将军冯治和疏勒城镇守使苏寿先后上前，躬身领命。


    
“还有……”屯田使张素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继续做细节性的补充。直到确信把一切都安排得滴水不漏了，才挥挥手，命令众人各自退下休息。


    
参军岑参跟在大伙身后，慢慢地从议事厅正门走了出来。一只脚刚刚迈过门槛，却猛然又被张素叫住，“岑参军，你暂且等一等。老夫还有一件事问你？！”


    
“大人请问！”岑参的身体猛然一僵，然后缓缓转过头。强笑着说道：“属下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这个，这个……”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脸红的张素，忽然变得有些扭捏了起来。支吾了好一阵儿，才吞吞吐吐地说道：“本官听人说，听人说，封常清去洛阳之前，曾经写过一本领军打仗的心得，托人送回疏勒，叫你转交给王明允。是不是这样？到底有没有那本册子？眼下那册子是不是在你手上？！如果有的话，能否借给老夫一观？老夫会尽快看，看完了就还给你！”


    
“哪有的事情。大人听谁说的谣言？！”岑参笑了笑，不住摇头。“莫说封帅没时间写这册子，即便写了，也不会交给岑某或者他王明允。当年安西军中，被视为封帅衣钵传人者甚多，排在最前面的，当属周啸风和李元钦，王明允根本排不上号。至于属下，只是个文官，更没资格做封帅的传人！”


    
“哦？！是这样？！”屯田使张素将信将疑。对他来说，能不能得到封常清的心血结晶无所谓，关键是，不能让此书落在他人之手。“你还去见王明允么？也是多年的老交情了，该去尽管去，老夫不会因此而猜疑你！”


    
“恐怕王明允现在，已经不屑再与岑某相交了！”岑参咧了下嘴，苦笑着自嘲。


    
“这种粗人，你别跟他一般见识！”想起岑参白天时的表现，张素也觉得王洵不会再看得起这种首鼠两端的小人，“早点下去休息吧。明天还有一大堆事情呢。老夫这边，真的一刻也离你不得！”


    
“属下告退！”岑参感动地躬下身子，再度向张素施礼。然后倒退着挪了几步，慢慢出了节度使衙门。


    
王洵的临时居所就在节度使衙门的同一条街上，彼此之间相距不远，几步路便能走到。可岑参却没勇气走过去，去面对那些熟悉的笑容。他甚至连多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跳上坐骑，逃也般离开了长街。逃也般将自己的身影融入慢慢长夜，任西域的春寒，透过单薄的官袍，将自己的全身上下，吹成一块冰坨。


    
唯一还残存着几丝温暖的，便是他的胸口。在紧贴里衣的位置，缝着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那是封常清临危受命去构筑黄河防线时，匆匆写下的手札。里边记录着他若干年来在西域的作战心得，以及安西军治下各部落实力强弱，风俗习惯和彼此之间的恩怨纠缠。还有这两年多来，安西军为驱逐大食人所作出的那些准备，以及大军西出葱岭之后，需要注意的诸多事项。


    
封常清好像预料到，自己短时间内无法再回到安西。所以希望借助这个手札，给继任者一些启迪。他好像还预料到了，朝廷在危难之际，会不顾后果从安西抽调精锐回援。所以在手札中，还详细建议了，如果安西军被大批抽走后，如何继续经营治下各地；如何遏制回纥人的野心；如何利用吐蕃人的贪婪；以及如何周旋于各部落之间，让他们互相牵制，无法对大唐的西域构成威胁。


    
他甚至预料到了，有人会主张放弃大宛。所以在手札当中，一再叮嘱王洵，要想方设法替大唐在葱岭之外，保留下一个落脚点。以免大唐的内乱结束之后，没理由再染指药刹水。


    
在老将军眼中，大食与大唐，堪称并世两雄。近两年大食国的内乱，是大唐经营西域的最佳时机。一旦错过，便很难再遏制对方向东扩张的脚步。药刹水一带，将永远不再为大唐所有。


    
他几乎预料到了眼下发生的一切，唯独没有预料到的是，朝廷因为太监们的几句谗言，便令其身首异处。并且在被处死之后，连尸体都不准收。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一 上）


    
在一干有心人的严防死守下，王洵等人果然没能探听到任何有用消息。几个当年在白马堡大营和安西军中结识的旧交，要么跟周啸风一道去了潼关，要么最近被派往别处公干，除了已经明显靠不住的岑参之外，此刻居然没有一个留在城内。而那些勉强能叫上名字的队正、伙长之流底层军官，方子陵倒是能找到几个。可他们级别根本没资格查看朝廷发下来的邸报，当然也给众人提供不了太大帮助。


    
至于大伙通过刀客和商贩们口中探听来的情报，更是乏善可陈。有说安禄山已经攻破了潼关，将哥舒翰、高仙芝和封常清都捉走的。有说封常清和周啸风等人宁死不屈，以身殉国的。还有说安禄山已经被官军击败，封常清带领着队伍正杀向叛军老巢的……，林林总总，全是道听途说，根本经不起任何推敲。


    
最最荒诞的是，居然有人义愤填膺地告诉万俟玉薤，说朝廷下了一道旨意，把高仙芝和封常清都斩首示众了。脑袋全挂在潼关的关墙上，以为不肯出力死战者则戒。没等对方把话说完，万俟玉薤就一个耳光拍了过去，“胡说！封帅怎么得罪了你，你居然敢如此诅咒他？！临阵诛杀两名大将，还把人头挂在潼关的关墙上，你当文武百官都是傻子么？还当咱们安西军弟兄们都是纸糊的？就算朝廷真的想拿封帅当替罪羊，谁敢到军中传这道圣旨？他就不怕被弟兄们乱刃分尸么？”


    
“那倒也是！”挨了打的人非但不生气，反而由悲转喜。“我也觉得不可能。皇上怎么会那么傻呢，连谁好谁赖都分不清楚！封帅他老人家没事就好，没事就好！真的有事，某家拼了这二百斤肉不要，也得找地方替他老人家喊一声冤枉！”


    
“用得着你？！”万俟玉薤鄙夷地白了对方一眼，气呼呼地嘲讽，“有咱们王都督，宇文将军两个在，谁动封帅，都得掂量掂量！”


    
恼恨对方信口雌黄，他连告辞的话都懒得再说，铁青着脸往回走。来到临时居所，把探听到的消息跟王洵等人气哼哼地汇报。大伙一听，也觉得传言的确太不着边际。


    
“以咱们封帅的脾气，如果朝廷真的要治他的丧师辱国之罪，他老人家肯定不会反抗。不但不会，而且还将约束弟兄们，不准大伙阻止行刑！”赵怀旭跟封常清时间最长，对其脾气秉性也最了解，想了想，不无担忧地分析。“可把高仙芝高都护一并处斩，就有点太不着边际了。高大都护一仗都没跟叛军打过，能按上什么罪名？况且没了两位大都护，谁来统领咱们安西军？都交给哥舒翰？怎么这时候，陛下又不防着哥舒翰步安禄山后尘了！”


    
“也是！”即便最关心封常清安危的宇文至，听完了赵怀旭的分析，也连连点头。“自打安禄山谋反之后，朝廷对咱们封帅也好，对哥舒翰那厮也好，都跟防贼一般防着。眼下潼关城外，就这么两支真正打过仗的大军。如果都归了哥舒翰一人，到时候哥舒翰跟安禄山勾结起来，反戈一击。长安城立刻就得完蛋！”


    
“都不用勾结。若是封帅有个三长两短，弟兄们还肯跟叛军拼命么？他哥舒翰再有本事，麾下的将士临阵时，未战先溃掉一半儿。剩下一半儿也得撒了羊！”从用兵常识上，沙千里也相信传言不可能为真，笑了笑，在一旁低声补充。


    
“的确！”


    
“的确！”大伙都是有着临阵经验的“老将”，当然相信满朝文武不可能如此愚蠢。即便太子李亨、内廷权宦和中书门下诸省这三方势力斗得再天昏地暗，京师的安全也要放在第一位。否则，叛军一破潼关，什么功名富贵都将是过眼云烟。


    
无论结果如何，种种迹象表明，眼下封常清的状况恐怕不太好。而安西，至少是在疏勒城中，大伙是甭指望探听到什么实情了。审时度势，王洵只好无奈地接受现实。第二天让大伙休息了一整日，第三天上午，便早早地跟屯田使张素告了别，继续向长安进发。


    
在自家地位不受威胁的情况下，屯田使张素倒是表现出了几分长者风范。带着属下众文武将王洵等人送出十里，临别前，还长长短短地赠送了一堆宝刀宝弓之类，以壮大伙形色。冯治、吴贤等人，也各自备了一盒礼品奉上。不看清单，光看礼盒的装帧，就知道其价值不菲。倒是岑参，官职又低，人又吝啬，见同僚都送了礼，自家不好意思不送。咬着牙发了好半天狠，才红着脸从马鞍后取出一件黑不拉吉的包裹来，讪讪地捧给王洵：“明允，你我相交一场，此番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按理，应该帮你壮一壮形色才对。可岑某囊中羞涩，实在找不到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这件从吐蕃人手里得来的犀牛甲，就送给你吧。就是尺寸有点短，你穿着肯定不合身。但好歹能做个纪念！”


    
“多谢岑司仓了！”王洵笑呵呵地将包裹接过来，看都不看，很随意地交给万俟玉薤，“帮我收着，这是岑司仓的一片心意。”


    
“是，大人！小六子，过来，把这包裹拿好了。这里边装的可是岑司仓的一片心意！”万俟玉薤也瞧不起岑参的为人，将话说的分外大声。


    
在场众人，包括万俟玉薤和王十三，官职都远比岑参这个六品司仓高。因此一个个笑得肆无忌惮。岑参听了，一张老脸更是红得几乎滴出血来。讪讪地拱了几下手，退进了送别的人群。


    
羞辱了岑参一番，大伙总算出了一口闷气。快马加鞭继续前行，穿州过郡，每到一地，必先向留守官员打听潼关的最新战况和封常清的消息。怎奈安西都督府真的被抽成了空架子，大部分州县里边，都仅剩下了文官在维持。够得着级别的武将们早就奉旨赶赴了潼关，而留守的文官，要么推说半年之内根本没接到来自长安的任何邸报，要么信口开河的乱扯一通。问及消息的来源和可靠性，则两手一摊，表示自己也是以讹传讹，保证不了其真伪。


    
安西都督府管辖的地界虽然广袤，真正完全掌握在手里的，也就是南北两条丝绸之路上的五、六个重要战略据点。其他各州，名义上是大唐领土，实则完全由当地的部落头人控制。从文职的太守、县令到武职的都督、镇抚，皆为部落头人的子侄。平素也不需要向朝廷缴纳赋税，有战事时，才根据各自的实力派遣兵马助阵，以示对大唐的忠心。


    
在这些部落头人嘴里，王洵更甭指望能得到什么有用消息。所以他干脆也不绕那个冤枉路。沿着通向长安的最短路径，日复一日地狂奔。接连走了十余日，终于过了阳关，来到河西军地界。


    
昔日的阳关都督高适高达夫，早已被朝廷调往淮南训练民壮。此刻留守武将姓哥舒，单名一个荣。光从姓氏上就能推断出，此人是哥舒翰的什么同族。


    
王洵跟他套了一番交情，好歹打听到了，叛军此刻还没攻破潼关。至于封常清的下落，据哥舒荣说，是与高仙芝一道，被朝廷解除了兵权，到哥舒翰帐下戴罪立功。至于消息的来源和最近邸报，哥舒荣则将两手一摊，咧着嘴叫苦：“这个时候，朝廷哪还有胆子下发什么邸报啊！安抚人心还安抚不过来呢！特别是咱们河西和安西，不发邸报，各部落的大小汗们，还能小心翼翼地观望一阵子。万一让他们确定朝廷已经自顾不暇，还不都得趁机造了反。不信你往甘州那边走走，吐蕃人都快兵临城下了。朝廷如果再不把大哥调回来坐镇，恐怕临洮、甘、凉一线，全都不复为大唐所有！”


    
明知对方说的未必是实话，王洵也无可奈何。只好陪着叹息了一番，然后起身告辞。过了肃州、凉州，沿途中看到的局势，果然如哥舒荣所言般，危如累卵。这个节骨眼儿上他也不敢给守将添乱，随便交谈了一番，便匆匆继续前行。


    
沿途收集到的消息只鳞片爪，汇总到一起，基本可以确定，眼下在潼关城外的安西军，的确划归哥舒翰指挥了。但不知道是有人授意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各地留守官员，都对高仙芝和封常清二人的下落守口如瓶。一问起来，要么顾左右而言他，要么推三阻四装作不知。


    
“朝廷，朝廷不会真的那么蠢吧！”距离长安越近，大伙心里越不踏实。宇文至在其中尤甚，每每议论起来，眼眶都变得通红。


    
王洵心里也直敲小鼓，作为一军之主，却不得不硬着头皮强辩：“不会。你没听说么，都调到哥舒翰帐下戴罪立功去了。他们两个，特别是封帅，乃咱们安西军的主心骨。没了他，弟兄们怎可能继续给朝廷卖命！”


    
“是真的么？”宇文至不大敢相信王洵的话，目光中充满了疑问。


    
“当然是真的了！否则，他们就不怕你我闹将起来？！就沿途这线守军，不是我说大话，你我带两千弟兄，就能从疏勒一路推到兰州！况且杨国忠和你哥哥宇文德，此刻正指望着咱们回去撑场面！他们应该知道封帅在你我心中的分量。”


    
“倒也是！”后半句话，显然比前半句话更有说服力。宇文至点点头，沉默不语。


    
“快点走吧。到了京畿附近，找杨国忠的嫡系问问，不就全都清楚了？！在路上再着急，咱们也出不上什么力！”


    
“嗯！”宇文至点点头，狠狠磕打马镫，将坐骑催得咆哮不止。


    
在这当口，只要是一线希望，也会被当做救命稻草般，牢牢抓在手里。无论这线希望如何微弱，如何地不真实！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一 下）


    
人在陷入困境之时，总会一厢情愿地忽略掉某些不利消息，以达到自我安慰目的。就像溺水者揪住一根稻草，明知道最后终究要沉下去，却依旧不愿放弃这最后一丝希望。


    
离开凉州，王洵和宇文至等人继续埋头赶路。穿鄯州、跨珉州，一路上有关平叛之战的消息越来越多，但涉及到封常清个人际遇的却依旧是凤毛麟角。即便偶尔能收集到一点儿，也荒唐得很，令人根本无法相信。


    
每过一州，王洵照例要通过驿站，向兵部反馈自己的位置，顺便咨询潼关一线的战况。谁料发出的公文皆如石沉大海，根本得不到任何回复。直到进了陇州地界，转距离京师只有五六百里了，才终于在华亭县内，被一个名叫张文忠的义宁军团练使给迎了下来。


    
“大将军您可是来了。朝廷的钦差已经在此地等了您老多时！”一见面，没等寒暄结束，张文忠便气喘吁吁地抱怨。


    
“等我？”王洵被弄得有点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还是钦差？钦差大人在哪里？怎么没提前派人知会一声？”


    
“嗨。您老走得那么快。即便派人去通知，也得保证跟您碰得上啊！”张文忠咧了下嘴巴，继续喋喋不休。“钦差大人就住在华亭县衙里，已经到卑职这三天了。生怕等您不上，每天一大早起来，就逼着卑职派弟兄四下查探您的仪仗。要说朝廷对您老人家，可是真够器重的。卑职当差吃粮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钦差等接旨人呢！”


    
他的年龄看起来足足是王洵的两倍有余，却一口一个您老，叫得人牙齿直发酸。宇文至在旁边看得心烦，挥了挥鞭子，低声喝道：“你没见过的事情多了，不差这一件。我来问你，圣旨上说的是什么内容？只给王采访使一个，还是还有圣旨传给其他人？潼关那边的，战况如何？”


    
“这，这卑职哪里敢打听啊。卑职才一个六品团练使，哪跟钦差大人说得上话。潼关那边的战况，卑职倒是知道一些。上个月，郭子仪和李光弼兵逼范阳城下，打得史思明闭门不出。张巡和鲁炅两位大人，又分别在雍丘和邓州大败叛军。眼下安禄山已经成强弩之末了，估计用不了几天，就得被哥舒大将军给收拾掉！”


    
这是几个月来，王洵唯一听到的，经官方证实的好消息。令他疲惫的精神登时一振。正想再攀谈几句，从张文忠的大嘴巴里确认一下封常清的遭遇，城门口突然又窜出一队快马。数名飞龙禁卫簇拥着一个太监打扮的人呼啸而至。见到王洵，也不施礼，张口便大声喝令：“安西采访使王洵王明允何在？钦差大人有令，着你和宇文至将军、齐横将军三个，速速到县衙接旨！”


    
说罢，不管王洵听没听清楚，一拨马头，又疾驰而去。


    
即便是当年做校尉时，王洵也没被人如此呼来叱去过，当即脸色便一片漆黑。宇文至和齐横两人养气的功夫更差，冲着小太监的背影破口大骂。倒是团练使张文忠，也许是吃瘪吃得多了，已经吃成了习惯。笑了笑，低声劝解道：“几位将军不要生气。他们这伙人，向来是这般德行。无论对谁都颐气指使，根本不是专门针对您。卑职在这义宁军中，沾着距离京师近的便宜。隔三差五，就得被人拎过去教训一回。早就见怪不怪了！”


    
“到底是在天子脚下当差的，涵养就比我们这些外地老粗好！”宇文至心里头火烧火燎，嘴巴上自然客气不起来。


    
张文忠却一点也不计较，笑了笑，继续开解道：“涵养不好有什么办法。关内、京畿两道的武将，有几个没受过内廷的气？人家再怎么着也是陛下养的家奴啊。你能扫陛下的脸面么？几位将军赶紧县衙门请吧，去得晚了，卑职也跟着吃挂落！”


    
“荒唐！莫非国家有难时，陛下还能派遣家奴上战场么？”王洵刚刚好转起来的心情，瞬间又跌落回了低谷。“烦劳张大人派一名头前领路，王某远道而来，对这里不太熟！”


    
“那是自然！”大嘴巴张文忠一边点头答应，一边继续补充，“您还别不信。陛下现在真的把打仗的事情，都交给了他们。咱们这些武夫，只有听吆喝的份儿。几位将军跟卑职来，华亭县就一条主街，过了城门继续向前走，便能看见县衙。”


    
“有劳张大人了！”王洵抱了抱拳，谢对方的领路之情。张文忠吓得立刻将坐骑拨开，一边在马背上打躬作揖，一边连声说道：“可是不敢，可是不敢。您老是正三品大将军，向我这六品下团练头目施礼，不是折杀卑职么？”


    
见惯了刀头舔血的猛将，乍看到这种浑身上下骨头加起来不到三两重的家伙，王洵还真适应不了。摇摇头，低声道“走吧！客气话回头再说！别作揖了，我头晕。”


    
“是，大人。大人您这边请。小心些坐骑，路上有坑，别委屈了您老的战马！”张文忠一边继续拍着马屁，一边领路。转眼，便已经到了县衙门口。


    
这座原本是县中官吏处理地方政务所在，此刻已经完全被钦差征用。数百名飞龙禁卫挺胸瘪肚，威风八面，吓得附近的屋檐上连只鸟雀都不敢落。看到王洵等人到来，立刻又有名太监模样的人上前招呼，“采访使大人请下马，将随身兵器交给在下保管。几位郎将、都尉，也请暂且于门前留步。采访使大人的安全，在衙门内暂且由我等负责！”


    
“滚开！”王洵忍无可忍，双目瞬间瞪了个滚圆，“莫非欺负王某不懂规矩么？戎装在身，即便见了天子也不必解刀。怎么里边这位，规矩比皇上还大？”


    
他本来就省得魁梧，最近几年又总在刀尖上打滚，浑身上下攒满了杀气。猛然发作，立刻将传令太监吓得打了个哆嗦，身后往后一退，差点没坐倒在地上。“你，你，你，大胆……”


    
“王某胆子向来不小！”王洵又向前走了一步，手按腰间刀柄，“这把刀在西域，至少砍过二十余人。你要是想逼王某解下，倒也不难。站起来，自己伸手来拔便是！”


    
“你，你……”传令小太监踉跄着后退，声音里边已经带上了哭腔。周围那些威风凛凛的飞龙禁卫们本想上前帮忙，被万俟玉薤用眼睛一瞪，立刻两脚发软，谁也鼓不起惹事儿的勇气。


    
门口这么乱，里边的钦差早已被惊动。哈哈干笑了几声，快步迎了出来，“果然是横扫西域的王大将军，名不虚传！冯某刚才一句话没吩咐到，惹大将军生气了。该打，该打。大将军别跟他们这些东西一般见识，只管进来，咱们先到内堂交接了圣旨要紧！你们这些废物，还不让开！一点眼力架都没有，冯某平素怎么教导你们的！”


    
后半句话，却是对门口的小太监和侍卫们所喝。几个倒霉蛋心中有苦说不出，悻悻地拱了拱手，让开道路。


    
“王某不知道有圣旨在前头，让钦差大人久等了！”见对方已经有所收敛，王洵也不为已甚。上前半步，抱拳施礼。


    
“岂敢，岂敢！大将军万里跋涉，不惧日晒雨淋，只求早日到京师为国出力。冯某理当恭迎大将军才对！”传旨的钦差侧开半个身子，然后以平级之礼相还。“大将军请随冯某来，为了不耽误地方官员处理公务，冯某特地把香案设在内堂。”


    
门口站满着这种骄横跋扈的家伙，地方官员有本事入内处理政务才怪？王洵心中腹诽了一句，挥挥手，让王十三带领一众侍卫于门前等候。自己则和宇文至、齐横三人，由万俟玉薤、沙千里两个陪伴着，快步向县衙内走去。


    
华亭是个弹丸小县，虽然有一支刚刚组建的团练队伍驻扎，县衙也非常粗陋。不过纵向三进房屋，外加横向两个跨院而已。为了让钦差大人住得舒服，地方官员将衙门内收拾得非常干净。青石台阶擦得光可鉴人，红漆窗棱擦拭得一尘不染。就连平素拿来临时关押待审嫌犯的屋子，也挂起大红灯笼，与长满杂草的屋顶一对比，看上去非常扎眼。


    
王洵在大宛都督府那边，一直讲究的是凭战功说话。最不喜欢麾下文武官员将心思都放在拍马屁上。因此只是粗粗扫了几眼，眉头就又皱了起来。可他又懒得跟传旨钦差套近乎，不得不继续找事情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又是几眼扫视之后，心中猛然一凛，脊背上的汗毛登时树了个笔直！


    
不对，县衙里边岂止是干净！简直整齐得像一座军营！即便柘折城中的军营，平素也没这般整洁，除非其中有什么特殊安排！想到这儿，他悄悄地用目光向宇文至等人示警。却看见宇文至、沙千里、万俟玉薤和齐横四个都不约而同放慢了脚步，目光齐齐向自己看了过来！


    
“怎么了，几位将军不舒服么？”走在前头的冯姓钦差也敏锐地察觉王洵等人的身上的变化，笑呵呵地回过头，关切地询问。


    
“几千里地一口气跑下来，铁打的汉子也得跑个半死！”王洵接过话头，笑呵呵地回应。


    
“需要先下去休息一会儿么。咱家命人伺候几位沐浴更衣？！”传旨钦差心中暗松一口气，笑呵呵地提出建议。


    
“算了！”王洵犹豫了一下，笑着致谢。“多谢钦差大人体贴。吃我等这碗马上饭的，都是急性子。还是先接了圣旨再说！”


    
“是啊。先接了圣旨，落个心里踏实！”宇文至和王洵搭档多年，不用暗示就知道如何配合。笑着向前赶了两步，与王洵站成了个互为犄角型。


    
“是啊，是啊，接旨，接旨。俺老齐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圣上知道名字呢！”齐横也讪讪而笑，瓮声瓮气地回应。


    
三名将军，两个随从，翻不起大浪。冯姓钦差默默子算了算双方实力对比，笑着道：“也好，咱家传完了圣旨，也正好早点儿回去复命！”


    
说罢，迈开步子走入后堂。吩咐在里边早已恭候多时的亲信们点燃熏香，摆起队列。待架势拉足了，才施施然走到香案之后，拖长的声音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安西采访使王洵，三年前奉旨，以六百骑出葱岭，先破柘折，再灭俱战提，转而以新募之众击大食百战之师，又大破之……”


    
也不知是谁人代为执笔，文采距中书舍人宋昱相去甚远。虽然前半部分写的都是嘉许的话，却听得王洵心里直皱眉头。好不容易把这段话熬了过去，突然听到冯姓太监语气一变，“……虽与封常清沆瀣一气，有结党至嫌。然战功不可轻没。值此国家用人之际，特许其戴罪立功，率本部兵马，至龙武大将军陈玄礼帐下听用。与左右龙武军一道……”


    
“轰！”王洵只觉得眼前一黑，有股热血直冲脑门。“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封帅到底犯了什么罪名？朝廷怎样处置了他？”


    
“着令宇文至，宋武各领一千兵马，即日前往邓州，受镇守使鲁炅节制。”传旨钦差怜悯地看了王洵等人一眼，继续扯开嗓子宣读圣旨，“着令……”


    
“且慢！”王洵大吼了一声，将其打断。然后拱拱手，继续追问，“敢问钦差大人，朝廷到底给封节度安的是什么罪名？王某与封帅结党，又是怎么回事？请大人先说个明白，再继续宣旨不迟？！”


    
“封常清的事情，等会儿再说！”连续两次被打断，传旨钦差再也忍不住，板起了脸强调，“都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大人问了也白问。待冯某……”


    
“请大人先说清楚！”王洵轻轻向前跨了半步，声音不大，却透出一股决绝。


    
“莫非你想抗旨不成？”冯姓太监吓得大步后退，声音登时变得又尖又哑，“你可想清楚了，这是你唯一的机会。”


    
“王某不敢！”一直拒绝相信的传言，终于变成了事实，王洵心里痛如刀搅。强压住熊熊怒火，沙哑着嗓子继续追问，“王某只是想，活得稍微明白些。不继续稀里糊涂！”


    
“你这又何苦！”传旨钦差见王洵没有继续向自己靠近，语气稍稍放缓，“封常清和高仙芝两个盗卖军粮，克扣军饷，早在数月之前，已经被陛下传旨处斩了。只是为安稳军心计，没发邸报晓谕天下而已。陛下念着你的功劳，不愿过多株连，所以吩咐有司，把以往的事情一笔勾销。你等……”


    
“胡说！”没等王洵开口，宇文至已经怒不可遏，“封帅穷得连一座像样的府邸都置办不起，怎可能贪污粮饷。是哪个陷害的封帅，老子，老子非杀了他不可！”


    
“大胆！”钦差用力一拍桌案，后堂两侧，立刻涌进了百十名全副武装的飞龙禁卫。“你等到底接不接旨，还是辜负圣上恩典？再执迷不悟，休怪冯某不客气！”


    
“末将，接旨！”众寡悬殊，王洵伸手大手按住宇文至肩膀，咬着牙表示服软。


    
宇文至拼命挣扎，怎奈身手和体力都远不如王洵，被压得面色青黑，气喘如牛。万俟玉薤和沙千里两个见此，也赶紧上前，帮助王洵一道制服宇文至，然后躬身向钦差道歉，“宇文将军阅历浅，不懂事，一时犯浑，大人千万不要见怪。等会儿让王都督劝劝他，自然就会想明白了！”


    
“请大人原谅则个！王某过后必有重谢！”王洵也赶紧拱手哀求，以免对方图穷匕见。传旨钦差见王洵被自己吓住，摇摇头，脸上的表情由怒转喜，“不妨，不妨。能念旧情，说明他心肠厚道。好叫王将军知晓，咱家也奉了旨意，做你的监军。请后在军中，还请王将军大人多多照顾！”


    
“不敢，不敢！王某愿以大人马首是瞻！”王洵笑着拱手，眼睛处，却有一行淡红色的泪水，缓缓地滑落了下来。


    
冯姓钦差知道他是痛惜封常清的结局，不敢逼得太狠。笑了笑，将圣旨卷起，双手递给王洵，“那就请王将军接旨吧。别再耽误时间了！”


    
“王某遵旨！”王洵再度肃立长揖，以军礼向皇帝陛下致敬。然后缓缓上前，双手捧起千斤重担般的圣旨，重新展开。


    
按程序，他有权重新检验圣旨的内容和三省大臣附署。冯姓钦差自然不能阻拦，笑了笑，凑在一边示好：“如今是太子殿下和杨相共同辅政，所以有两者之一的印信就够了。你看看下角，这里是陛下的御印，这里是门下省的，这里是太子殿下的，啊——，你要干什么？”


    
还没等解释完，整个人已经被王洵给扯了起来。手脚在半空中乱舞，“来，来人！有人谋反了。谋反了！把他给咱家拿下，拿——，啊——”


    
注：华亭，在陇州北部，为关内道与河西军交界。距离长安大约五百里左右。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二 上）


    
两旁先前冲出来的那些飞龙禁卫原本就是为预防王洵不肯奉旨而准备的，听到冯姓钦差的命令，立刻毫不犹豫地往上冲。只可惜他们太低估了几个猎物的本领，还没等靠近到王洵三尺之内，三道寒光已经凌空闪起。宇文至、万俟玉薤和齐横同时抽刀，相互配合着转了半个圈子，将冲得最快数人齐齐斩于刀下。


    
血瀑布般落下，将众人染了个通红。红色的血雾中，王洵彻底变成了一头暴怒的狮子，“不怕死的就过来！”他大声怒吼。单手手拎着冯姓钦差做盾牌，抬腿就往屋子外边走。两名旅率打扮的飞龙禁卫还不甘心，相互使了个眼色，再度带队前扑。被他一脚一个踢飞，连同背后的门板一道跌入院子内，口中鲜血狂喷，眼见就不得活了。


    
还有数名不怕死的陆续冲上，被宇文至、齐横和万俟玉薤三个手起刀落，砍成了数段。王洵手里拎着个人盾，来不及抽刀。干脆拿双脚当兵器使，冲着挡在身前的人影猛踹。


    
“啊——！”“啊——”几把砍过来的横刀，都差点落在钦差大人身上，吓得他大声惨叫。持刀者不敢伤害钦差，动作稍稍停滞。王洵的包铁战靴如重锤般踢破刀光，将几名挡住自己去路的飞龙禁卫踢出门外，个个都摔得筋断骨折。


    
宇文至等人簇拥在王洵两侧和身后，跟他齐心协力往外闯。这四个人加在一起，纵使在大食精兵中，都能硬趟出一条血路来，更何况面对的是一群从没上过战场的菜鸟。转眼间，便已经从香案前硬闯到了门口，身后的尸体和断肢摆了满地。


    
从没上过战场的飞龙禁卫们几曾见过如此阵仗，被吓得惨叫连声，相互推搡着往后退。短暂的惊慌失措被王洵等人毫不犹豫地抓住，钢刀人盾并举，再度奋力前冲，一刹那，又从二堂正门直接闯到了院子内。


    
院子内埋伏的飞龙禁卫更多，听到惨叫，刀矛并举，列阵而上。王洵往前冲了几步，发现寡不敌众。立刻快速后退，将自家脊背贴住二堂前侧的砖墙，左臂夹住冯姓钦差，同时右手拔出横刀压住此人的脖颈，“谁敢再过来，老子先杀了他！”


    
“让他们都让开。否则我先宰了你！”宇文至也发现前路不通，靠到王洵身边，拿着血淋淋横刀冲着钦差的两腿之间比划。


    
“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冯姓钦差倒也光棍得紧，生死都掌握在别人手里了，嘴巴却丝毫不肯服软，“全给我上，别管咱家。上——啊，疼！”


    
“给我闭嘴！”宇文至被叫得心烦，反手一刀，割在此人的大腿根儿处。紫色苏绸袍子登时被割开了长长的一道，鲜血和皮肉跟着刀锋飞了出来。


    
“啊——”冯姓钦差疼得厉声悲鸣，却依旧咬着牙威胁，“你等这是谋反。谋反。按律，要被族诛，赶紧放了——啊，好疼——”


    
“老子就是谋反了，你又待怎地？！”宇文至又是一刀下去，片下老大一块皮肉，疼的冯姓钦差白眼直翻。“原来是个死太监，怪不得不怕被老子割卵蛋！退后，全他娘的给我退后。否则，老子下一刀，就直接挖他的心。失了传旨钦差，你们都被军法从事！”


    
按照唐律，侍卫保护不周导致主将身死，至少也得打一百脊杖。如果连主将的尸体都没抢回来，那就是斩立决，先前曾有多大功劳都抵不得。众飞龙禁卫相信宇文至这狠人说到做得到，纷纷犹豫着向后缩。就在这一瞬间，万俟玉薤抓起随身号角，奋力吹响。


    
“呜呜呜呜呜呜呜————————”洪亮的牛角号声，将众飞龙禁卫们震的脸色发白。门外的王十三早就发觉情况不对，听到警报，立刻抽刀在手，带领着侍卫们冲向衙门口。


    
衙门门口附近的飞龙禁卫赶紧出手阻拦，却哪里是王洵从西域带回来的这些百战勇士的敌手？转眼间，已经被砍杀了一大半儿，剩下见势不妙，丢下兵器，连滚带爬地就往院子里跑。


    
王十三带领侍卫们紧随其后，一路杀过正堂，直扑警报响起所在。院子内的众飞龙禁卫们既得不到统一指挥，又没有决死之心，仓促着抵抗了几下，便被王十三冲了个七零八落。


    
“十三，堵住正门，侧门。一个别放走！沙大哥，下他们的兵刃，敢不弃械投降者，格杀勿论！”这回，轮到王洵发号施令了。开口，就没打算留任何回旋余地。


    
“诺！”王十三和沙千里两个齐声答应，就在众飞龙禁卫面前分了兵。一个退出去包围整个县衙，另外一个带队开始收缴兵刃。


    
论人数，飞龙禁卫们足足是王洵所带侍卫的三倍，此刻却根本组织不起有效抵抗。胆子小的，见到大势已去，干脆选择直接投降。胆子大的，勉强在沙千里面前走了几招，便死得死，残得残，再也不敢继续抵抗了。


    
有几人自恃机灵，转身去翻墙壁。被宇文至瞥见，从距离自己最近的飞龙禁卫手中抢过一把步弓，一箭一个，给钉死在墙下。这回，更没人敢继续抵抗了，纷纷丢下兵器，双手抱头蹲在了血泊当中。


    
“齐横，你带五十个人去封了华亭县城门，不准任何人出入。赵大哥，你带五十人去抓张文忠和这里的文武官员，把团练也顺便给我控制起来。”见局势已经渐渐被自己人掌握，王洵想了想，迅速下达善后命令。每一条，都令腋下的冯姓钦差的脸色更灰败几分。


    
眼下形势兵荒马乱，某个钦差和他的侍卫集体失踪了，朝廷还真未必顾得上追查。想到自己肯定会被杀人灭口，冯姓钦差终于坚持不住了。挣扎了几下，喘息着道：“你不能，不能如此。如果，如果咱家失踪了的话，高，高骠骑肯定能猜到是你下的手。到那时，即便有人替你说情，你也难逃一个谋逆之罪！”


    
“老子不谋逆，高力士那老太监，会让老子活么！”王洵又是生气，又是难过，将冯姓钦差狠狠丢在石头台阶上，一脚踩住，“封帅几曾谋过逆来？高仙芝几曾谋过逆来？老子当年就一个小小的校尉，又几曾有本事谋过逆来？！你们这些没卵子的家伙，没本事对付叛军对付自己人，却是如此狠毒！”


    
“封，封矮子，啊——”冯姓钦差辩解，刚提了句封常清的绰号，便被宇文至又补了一刀。


    
“没卵子的家伙，你再敢说一句对封帅不敬的话，老子就割你一条腿下来。不信你就试试！”


    
“呜呜，呜呜，你，你不能这样对待咱家……”冯姓钦差又疼又怕，眼泪和尿液上下齐流。“咱家，咱家当年，与你有过救命之恩！若不是咱家在干爷面前替你说情，你，你……”


    
“胡说，老子哪里用你来救！”宇文至根本不相信对方的花言巧语，把血淋淋的横刀向上举了举，继续竖着眼睛威胁，“你少给我转移话题。说，到底是谁谋害了封帅？又是谁派你来对付我等的！”


    
“咱家，咱家真的没说谎啊！”冯姓太监又是委屈，又是害怕，哭得眼泪婆娑。“你当年被人抓进了监狱，王，王都督四处托人往外捞。辗转托到了贾昌那里，他们两个花了二十个金元宝到咱家开的酒楼吃饭……”


    
老子当年捡回一条命，还真跟这厮脱不了关系。宇文至举刀四顾，心里一片茫然。可什么恩情，能抵住封帅数年来的子侄般相待？想到这儿，他心里又是一痛，向地上狠狠啐了一口，大声骂道：“二哥当年付了钱给你，咱们早就两清了。你甭想拿此事来给自己讨人情。赶紧老实交代，封帅，封帅到底被谁害死的？”


    
“封，封……”冯姓太监不想交代，又实在惹不起宇文至这催命无常，一边哭，一边拿眼睛四处瞄。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院子内埋伏的数百飞龙禁卫，已经全被沙千里带人缴了械。几个偷偷藏起了来的，也被细心的赵怀旭搜出，直接带到俘虏们面前砍了脑袋。殷红的血迹面前，没人再敢玩什么鬼花样。众飞龙禁卫一个个低头耷拉脑袋，谁也没胆子往钦差大人这边看。


    
“还不老实！”宇文至等得不耐烦，再度一刀割下。将冯姓太监疼得拼命挣扎，“饶命，饶命。我老实，我老实还不成么？我说，我说……”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王洵轻轻叹了口气，松开脚，伸手将冯姓太监拎起来，走向先前接圣旨的屋子，“在屋子里说，你的话轻易不会传到高老太监耳朵。王某就给你这一次机会，你可要好自为之！”


    
“哎，哎！谢王都督，谢王都督。”冯姓太监感激得热泪盈眶，一边打躬作揖，一边低声回应，“您老的大恩大德……”


    
“别啰嗦！”宇文至把眼一瞪，又把冯姓太监给吓了个趔趄。踉跄了好几步，才勉强扶住香案站稳了身体。想要缓一口气，却又不敢。可怜巴巴地看着宇文至，低声道：“不啰唆，小的不啰嗦。封，封常，不，不，封爷爷前头得罪了边令诚，最近又不肯接受咱家干爷的拉拢。干爷怕他跟杨国忠勾结起来，就，就跟陛下提了提，提了提安西军上下都替他抱不平，不肯卖力作战的事情。然后皇上就给了边令诚一道圣旨……”


    
“无耻！”没等他交代完毕，宇文至已经再度举起了横刀。前头已经反了个安禄山，老太监又跟昏君说，安西军上下眼里又只有封常清。这不是怂恿着昏君早杀封常清，以免后患么？只可怜那封帅，恐怕临死之时，都没想明白自己到底触了陛下哪块逆鳞，居然连个阵前拼命的机会都没有！


    
“咱家，咱家真的没说谎啊！”冯姓太监把头一缩，直接往王洵双腿之间藏，“王都督，王都督，咱家今天说的话，句句是真。句句是真！您老可是答应过，给咱家一次机会的。”


    
“先别忙着杀他！”王洵想了想，伸手拦下宇文至，“我还有话需要问这厮。说，高仙芝高都护，又是得罪了谁？王某这些年来，又怎生招惹了你们？”


    
“问明白了又如何？还能让人家将刀收起来么？”宇文至冷冷地看了王洵一眼，拔腿向屋子外边走，“你愿意问就问，我不拦着你。我先出去转转，看看他们善后事情做得如何了！”


    
“嗯！”王洵答应一声，将目光继续转向冯姓太监，“赶紧说，别挑战王某的耐心！”


    
“哎，哎，我说，我说。高，高都护，其实跟封，封帅一样，谁也没得罪！”冯姓太监从王洵胯下向外看了看，小心翼翼地继续解释，“他，他也是不肯，不肯表态支持干爷。而太子殿下请他赴宴，他也给拒绝了。为了避免他跟杨国忠勾结，防患于未然……”


    
又是为了“防患于未然。”王洵恨得牙齿都快咬碎了。杨国忠、太子和阉党们争权，关着高仙芝和封常清何事了，为何偏偏要拿他们的性命做筹码？难道这些家伙眼里，除了自己之外，就没把别人当做人看么？


    
答案显然是肯定的。当年他为了不成为那些高官们的眼里蝼蚁，不得不投军谋取功名。本以为做了飞龙禁军的校尉，并且在天子心中留下了姓名，就能高枕无忧了。谁料高力士和杨国忠两人根本没拿他一个小小的校尉当回事儿，随便动动手指，便差点将他从世间抹掉。


    
待到了安西军中，他汲取先前教训，继续努力上爬。从校尉、都尉，一路爬到中郎将，却依旧不能保证自己不被别人无端地谋害。然后他又拼命努力，从中郎将到将军、到正三品大将军，郡侯，眼看着就差点成为一镇节度了，原来却还没有逃脱一只蝼蚁的命运，随时都会被人踩得粉身碎骨！


    
就算成了一品大都护，封了国公又如何？几个太监动动手指，高仙芝和封常清还不是要身首异处？而自己到底要怎样做，才能不被人随意地当做棋子牺牲？这条人吃人人踩人的青云路，又何时才是个尽头？


    
越想，王洵越是绝望，只觉得头顶上的天空都即将塌陷了下来。冯姓小太监先前喋喋不休地替自家开脱，见王洵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吓得魂飞天外。双手死死抱住王洵战靴，大声哀嚎，“咱家真的是奉命行事啊。咱家本来不想来对付你的。是，是边令诚，是边令诚那老贼说，斩草要除根。否则，一旦你日后得了势，难免会替封常清讨还公道。咱家刚才只是想吓唬吓唬你，只要你肯低头，咱家就保证跟你一道，跟你一道带领兵马去，去抵抗叛军，保卫长安！”


    
“去你娘的保卫长安！”王洵此刻，恨不得化身共工，把天给捅出个口子来。一甩腿，将冯姓太监踢出老远，“找你家哥舒翰去，他不是跟你们这伙太监勾搭在一起了么？老子没空！”


    
“哥舒翰，哥舒翰兵败了啊！”冯姓太监趴在墙角，继续大声痛哭，“邸报今天才送到华亭县的。朝廷命令给地团练，立刻进京勤王。咱家，咱家收到后，才，才想起你手里有，有一支百战精锐！”


    
“兵败？哥舒翰怎么可能败了？他，他可是带着河西和安西两支大军！”宛若晴空中突然打了个霹雳，将王洵炸得头晕眼花。再顾不得发泄心中怨恨，冲上前，双手将冯姓太监从地上拎起，奋力摇晃，“你赶紧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哥舒翰带着近二十万大军，难道连潼关都守不住么？”


    
“我哪里知道啊？！”冯姓太监咧开嘴巴，放声大哭。“咱家临来之前，潼关还是好好的。谁料说丢就丢了。”


    
“邸报呢，邸报上怎么说！”


    
“邸报，邸报！”冯姓太监低下头，手忙脚乱从自己怀里找邸报，“咱家怕动摇军心，把它给藏了起来。这，这呢，大都督您看！上面写得清清楚楚，是哥舒翰不听监军边大人的劝告，执意出击，结果中了安禄山的埋伏……”


    
“去你奶奶的监军！”王洵劈手夺过邸报，瞪大了眼睛细看。他多么希望冯姓太监说的是假话！但白纸黑字，却告诉他，自己刚才听见的，字字都是真的。潼关丢了，近二十万河西、安西两镇的精锐没了。无数名将战死沙场，大唐天子眼里的最后一根柱石，哥舒翰大将军，却选择了投降。


    
“肯定，肯定是边令诚，逼迫哥舒翰主动出击，肯定是他，没错。这老王八蛋，最喜欢把责任推给别人！”为了能让王洵留自己一条活命，冯姓太监不得不主动把责任往自己人身上揽，“上次怛罗斯兵败，他就把责任都推给了高仙芝。这回……”


    
风遗尘整理校对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二 下）


    
“该死！”王洵慢慢向前踏了半步，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不用冯姓太监坦白，他也能猜到事情真相。放弃潼关天险，主动出城与叛军决战是边令诚的主张，与哥舒翰无关。哥舒翰那厮为人再怎么奸猾，几十年的领军作战经验积累下来，也知道此刻叛军士气正锐，不宜与其硬碰硬。更何况哥舒翰下半身早已残废，根本不可能亲自领军出征。


    
“是，该死！边老太监罪该万死！下重手对付您，也主要是他的意思！”见王洵距离自己越来越近，冯姓太监接连打了几个滚，试图避开他的正面。“冤有头，债有主。您老眼下重兵在握，尽管去找他的麻烦。小的愿意给您老带路，给您老带路。长安城里已经没多少守军了，您老只要带领麾下兵马赶过去勤王，无论开出什么条件，陛下肯定都会答应！”


    
“该死！”王洵又低低重复的一句，脚步继续慢慢前移。速度不快，却如同座大山般，压得冯姓太监无法呼吸。此人迅速又向外打了几个滚，脑袋“砰”地一声撞上了墙角。退无可退，冯太监咧开嘴巴，放声长号，“真的不是小人要害您啊。王爷爷，小的只是奉命行事，奉命行事啊！您就放过小人吧！是边令诚，边令诚那老王八蛋，非要弄死您不可。昨天晚上，干爷还派人快马送信过来，吩咐小的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不要，尽量不要伤害您！”


    
唯恐王洵不信，一边尽力往墙角里缩，他一边迅速在怀中掏。鸡零狗碎的各色宝物掏出一大堆，最后，才从中找到一封手令，颤颤巍巍地举过头顶。“不信，不信您老自己看。小的先前那番布置，真的只是为了吓唬您一下啊！即便没有干爷的命令，小的也不敢对您老动手。小的仰慕您老多时，巴不得……”


    
“拿来我看！”王洵劈手夺过信，木然查验。命令的确是高力士亲笔所书，同样的字体当年他协助陈玄礼训练飞龙禁卫时曾经亲眼见到过多次。由于是写给自家心腹，命令中所有言语都非常直白，明确地指示冯小太监，在能迫使王洵屈服的情况下，尽量不要伤害他的性命。以免导致从大宛赶来援兵军心涣散，令京城无法利用这几乎是最后一支有生力量。


    
原来，无意间救了某家一命的，竟然，竟然是安禄山！握住高力士的手令，王洵的身体里最后一点儿热血，也完全变冷。手令的字迹很潦草，一看就是仓促写就。显然，如果不是驻扎在潼关的近二十万大军被安禄山一战全歼，高老太监也绝对不会看得起从大宛远道赶来的这支队伍。那样的话，恐怕自己前脚刚迈进华亭县衙，立刻就会被蜂拥而上的伏兵碎尸万段！


    
见王洵的身体僵立在原地不动，冯姓太监终于缓过了一口气，想了想，继续跟他表白“其实，其实干爷一直对您欣赏有加。他私下里跟小的说过好几次，当年在白马堡的一众弟子里面，只有您和宋武将军两个，是最出类拔萃的。如果不是为了替皇家掩饰，他老人家无论如何都不忍下令对付您。后来的事情，则纯属骑虎难下。您身边的亲信全是杨国忠的人，他老人家也难以回头了。只好，只好……”


    
也许，这是一句实话。可王洵现在已经不想听。弯下腰去，单手将冯姓太监慢慢从地上扯起，“封帅是不是也这样死的？是不是？别跟我说谎，我只问一遍！”


    
“封，封……”冯姓太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结结巴巴地回应。猛然间看见王洵眼睛内了无生机，吓得浑身一僵，立刻扯开嗓子大叫起来，“不关小人的事情。不关小人的事情。是边令诚，是边令诚那王八蛋下的手。先借着传交圣旨为名，将封帅堵在了回军营的路上。然后就在香案前直接杀了他！真的不关小人的事啊，爷爷饶命，爷爷饶……啊————”


    
“王某饶你。谁肯饶过王某！”王洵不想再听下去了，手臂用力，将冯姓太监托过了头顶。肩膀向左侧一拧，腰部迅速向超斜前方一转，如抡草袋子般，将对方从窗口丢了出去。脑门正撞在院子里的一块太湖石上，“砰”地一声，四分五裂。


    
眼睁睁地看着钦差大人在面前被人摔死，蹲在院子中的飞龙禁卫们登时发出一阵骚动。沙千里和万俟玉薤毫不犹豫地提起刀，接二连三砍翻了数个。余者吓得魂飞魄散，赶紧又抱着脑袋蹲了下去。


    
“不想现在就死的，乖乖给老子蹲着！”王洵完全换了一副模样，整个人如同从十八层地狱下爬出来的恶煞。“已经杀了钦差，老子不在乎头上多加一条罪名！”


    
“不许动！蹲下，蹲下！”众亲兵齐声呵斥，手举横刀。目光直往俘虏们的后脖颈处瞄。被制服的一众飞龙禁卫们，大多都跟王洵原来一样，是混到军中捞功名的勋贵子弟。平素养尊处优惯了，几曾见过这种血肉横飞的场面？一个个吓得脸色煞白，两眼发直，根本不敢再抬头望自家身体两侧看。


    
“采访使大人饶命！”机灵人何时都不缺，发觉前景不妙，有飞龙禁卫立刻开始自己寻找出路，“采访使大人饶命，我等都是被逼着在这里埋伏的，不是自己要对付您老。念在同是白马堡大营出来的分上，放过我们吧！”


    
“饶命，饶命！是冯太监们逼着我们来的。他是高力士的干儿子，我等得罪不起他，得罪不起他啊！”


    
“罪魁祸首就是高力士和冯太监，您老冤有头，债有主。放过我们吧！”


    
“这里还藏着一个。这个也是！”有人带头，自然立刻就有人作出响应。转眼间，飞龙禁卫们全部都服了软，非但将先前巴结不上的冯姓太监骂得狗血喷头，并且将隐藏于俘虏队伍中的其他几名小太监也给指认了出来。


    
“大人饶命！饶命！”几名小太监也不肯吃眼前亏，以头抢地，如同捣蒜。“我们几个也都是奉命行事，奉命行事。”


    
“我们几个愿意投降，投降。鞍前马后伺候您老，为您老肝脑涂地！”


    
没想到当年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飞龙禁卫，居然堕落成了如此模样。王洵心中又是羞愧，又是气恼。本能地就想开口呵斥几句，却不料被几名校尉模样的飞龙禁卫抢了先，“我等愿意戴罪立功，从此任凭大人驱策！”“请大将军收下我等。我等愿意追随大将军。您老让我等杀谁，我等就杀谁！”


    
“请大将军带领我等杀回长安去，除太监，清君侧！”有人更干脆，直接将安禄山的造反口号搬了过来，大声高呼。


    
“除太监，清君侧。除太监，清君侧！”唯恐自己落在别人后边，众飞龙禁卫跪在地上伸直脖子高呼，仿佛已经成了王洵的亲信，随时可以跟他同生共死。


    
“闭嘴！”王洵被恶得差点吐出来，心中的悲痛瞬间麻木了不少。“全都给老子闭嘴。敢乱说乱动者，杀！”


    
一个杀字落下，四周登时变得鸦雀无声。这就是白马堡大营培养出来的飞龙禁卫，封帅当年的心血结晶？这就是大唐天子的爪牙，朝廷的最后支撑？望着那些胆怯而无耻的面孔，王洵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封帅啊封帅，您老如果在天有灵的话，开眼看看这些都是什么东西吧！您老戎马半生，大大小小的战斗经历了上百场，没被敌人所杀，却最终死在这些人手里，您老憋屈不憋屈？！


    
仿佛听见了他的呐喊，天空中急急地落起了细雨。落在院子内，将地上的血迹重新打成了一片惨烈的红。


    
双脚踩着红色的泥浆，王洵手按刀柄来回踱步。


    
“杀光他们。杀光他们！”有个声音在他耳畔呼喊。


    
“清君侧，清君侧！”无数声音在他心中重复。


    
他真想杀了所有俘虏，不管对方是飞龙禁卫还是太监。杀光这些既没有廉耻也没有骨气的家伙，杀光所有加害过封帅和试图加害自己的人。杀光全天下的太监、贪官和奸臣，杀光大敌当前还与太监们勾结一气，向自己人背后捅刀子的太子李亨及其党羽。杀光太极殿中所有人，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可那样的话，自己岂不真的跟安禄山成了同伙了？长安城已经危如累卵，如果自己带着前来汇合的大宛将士反戈一击，与叛军前后呼应，恐怕中原大地立刻就要改朝换代！


    
雨越下越大，俘虏们都被淋成了落汤鸡，却没人敢再出言讨饶。谁都知道，此刻他就在暴走的边缘，随时都可能拔出刀来，将身边一切砍个稀烂。


    
亲卫们也不敢出言劝王洵进屋子内避雨。抗圣旨，杀钦差，劫持地方官吏。此举已经与谋反无异。如果王洵真的决定要清君侧的话，他们只能义无反顾地跟主帅站在一处。


    
身体上的血被雨水洗下，与地面上的血汇流在一起，慢慢成河。王洵慢慢在血泊中行走，眼前世界也变得猩红一片。


    
破柘折，兵少难以服众，不得不默许诸侯们屠城。破俱战提，他无意多造杀孽，依旧无法保证麾下的军纪。几年来，他自诩所部为仁义之师，每每攻克一地后，尚要使得该城变为尸山血海，更何况安禄山麾下的那群虎狼？


    
长安城破，即便自己竭尽全力，又能保全住几个？！


    
云姨、紫罗、白荇芷、李白、公孙大娘，马方、秦氏兄弟，还有东西两市斗鸡场中，那一张张熟悉和不太熟悉的面孔，在王洵面前反复涌动。杀，把他们也一起推进尸山血海？他们又做错了什么？凭什么也要为这个昏君、太监和贪官们殉葬？


    
正徘徊间，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还没等万俟玉薤等人去查看来者是谁，有道熟悉的身影已经跌跌撞撞正堂后门台阶滚了下来。“都督，都督，不好了，宇文将军，宇文将军杀出城外去了！”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三 上）


    
“你说什么？”宛若半空中炸了一个响雷，王洵瞬间从迷茫中被惊醒。顾不得再继续思前想后，一把揪住报信者的皮甲，大声询问，“再说一遍，谁出城去了？什么时候的事情？！”


    
“宇文副都督，还，还有齐横！”报信的都尉姓余，当年也是跟王洵等人在白马堡一道打过滚的，对军中诸将的情况非常熟悉，“就在刚才，宇文副都督带着几个随从冲到了城东门，要求开门。齐横将军上前跟他说了几句，被宇文将军骂了。然后齐横将军就开了城门，跟他一道向东走了。方子陵将军已经带人追了上去，临走前吩咐末将来报告大都督！”


    
“你这废物！”王洵吓得魂飞天外，推开余姓都尉。大步就向外走，一边走，一边解下横刀，顺手丢给跟上来的沙千里，“你留在这儿控制全局。有谁敢不服从号令，先拿我的横刀斩了他。万俟、十三，跟我去追！”


    
“哎！”万俟玉薤和王十三两个答应一声，从衙门口拉过王洵和各自的坐骑，飞身上马。


    
华亭县不过是弹丸之地，须臾间，三匹来自大宛的宝马良驹就冲出了东门，沿着门外的官道不要命地狂奔。


    
此刻雨已经下得像瓢泼，浇在人身上，从头到脚冰凉彻骨。王洵却半点儿也顾不上寒冷，双腿不住地磕打马镫。一定要把宇文至给追回来，一定。这家伙冲动起来就不管不顾，万一闯到京师去，过后谁也救不了他！


    
胯下的汗血宝马也知道主人心意，四蹄撒开，如腾云驾雾。转瞬间就追出了十几里，眼看着周围的景色越来越模糊，天色也越来越阴暗，宇文至等人依旧不见踪影。“该死，跑哪里去了！”王洵大骂，焦急的心情几欲绝望。就在这时，官道右侧不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悲愤的怒吼：“姓方的，给我滚回去，别再婆婆妈妈。这是最后一次，如果再敢跟上来的话，休怪老子的羽箭不认识你！”


    
“你有本事就先杀了我！”方子陵的声音里边已经带上了哭腔，“否则，休想把我甩掉。大都督对我有救命之恩，我不能辜负了他！”


    
“杀了你又怎地！”宇文至的声音透过雨幕传来，冰冷得如同毒蛇的尖牙，“那个懦夫连封帅的仇都不敢报，难道还敢找我算账不成。我再说一遍，别再跟着。否则……”


    
“否则又怎样？！”王洵被气得火冒三丈，怒吼着冲了过去，“老子跟上来了，有本事你就射！”


    
“二哥？！”宇文至紧握角弓的手抖了抖，无力地松开的弓弦。透过重重雨幕，他看见王洵那铁塔一样的身躯。被雨水淋得已经有些驼，却依旧沉稳如山。


    
跟王洵动武，他自问没有取胜的可能。但手中的角弓却始终没有放下，只是将坐骑又向右侧带了带，避开阻碍视线的几棵矮树，然后咬着牙再度将弓弦拉紧，“二哥不要再靠近。五十步内，你知道我的本事！不要再靠近，不要……！”


    
说话间，双方已经能彼此看见对方的面孔。“有本事你就射！”王洵毫不犹豫地继续催动坐骑，试图逼近宇文至，强迫他跟自己回去。谁料宇文至真的发了狠，手指轻轻一送，“嗖”地一声，羽箭直扑王洵头顶。


    
“铛！”盔顶的红缨被射中，凌空飞出老远。王洵被突然而来的重击敲得头晕目眩，身体晃了晃，本能地带住了马缰绳。


    
“都别过来，否则我绝不再留手！”没等他从晕眩中缓过神，宇文至已经把第二支羽箭搭上了弓臂，稳稳地瞄向了王洵的脖颈。“万俟、十三，你们不要逼我！”


    
万俟玉薤和王十三哪里肯听，抽出横刀护在王洵马前，就准备与对方拼命。跟在宇文至身边的齐横等人见此，也都取了兵器在手，护住主将的左右两翼。眼看着双方就要来一场火并，王洵终于及时地醒转过来，张开空空的双臂，大声喝令，“都住手！把兵器收起来。齐横、吴六顺、小张子，你们眼里，还有我这个大都督么？”


    
万俟玉薤和王十三、方子陵等人不敢违拗，铁青着脸收起了兵器。对面被王洵点了名字的几个人却不肯再唯其马首是瞻，一起拿眼睛看向兀自擎着角弓的宇文至。


    
“我等都是封帅一手带出来的。”宇文至咬牙切齿，冰冷的箭锋被闪电照亮，闪烁一串串幽蓝。“绝不能叫封帅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死了！你如果有胆子起兵替封帅报仇，大伙自然还是跟着你。你要是没这份胆子，就别再拦着咱们！大伙兄弟一场，好聚好散！”


    
“对。王都督，大伙好聚好散。你继续做你的大将军，我们做我们的反贼！”齐横等人也高声附和，看向王洵的目光里充满了决绝。


    
“我说过不替封帅报仇了么？”王洵强压住心头怒火，低声劝告，“报仇总得有个章法？就凭你们几个这样杀过去，恐怕没见到仇人，自己就被乱刃分尸了！”


    
“我等当然不会就这样去送死！”宇文至摇了摇头，声音依旧冰冷如刀，“但我等也不会再相信你。二哥，你真的敢替封帅报仇么？无论是谁害了他？”


    
“当然！”王洵皱了皱眉，回答得毫不犹豫。


    
“怎么报仇，回京师去，敲登闻鼓，直接向皇帝老子喊冤？还是带领弟兄们逼宫，让皇帝老儿交出凶手？”宇文至根本不相信，撇着嘴，目光里充满了鄙夷，“他会听你的辩解么？若是他不肯替封帅主持公道呢，你又能怎么办？谁不知道，高力士也好，边令诚也罢，不过是皇帝老儿养的两条狗。没有主人的命令，他们敢擅自诛杀大将？”


    
“轰隆！”一道炸雷劈下来，照亮王洵涨红的脸。怎么办？如果皇帝陛下不肯替封常清主持公道呢？你该怎么办？你有胆子造反么？谁不知道，高力士、边令诚，不过是皇帝陛下养的两条狗！


    
“你，胡说……”他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大声驳斥。只是话嚷出来，却没有丝毫的底气，“子达，你，你不要这么冲动！封帅的冤枉，陛，陛下未必清楚。况且，况且眼下国家正是为难之际……”


    
“封帅死时，国家何尝不在危难之际？”宇文至话透过雨幕，字字如刀，“杀其人，夺其军，不就行了？！他们又不是没干过？当初他们就是这样对付的封帅。你我今天逃过一劫，也不过是侥幸而已。若非那姓冯的太监办事不利，你我的脑袋早跟封帅一样被挂在城墙上了！”


    
“不，不是这样。不完全是这样！咱们可以商量，商量一个妥帖的办法？”王洵的心里一片冰冷，嘴巴也被冻得发木。宇文至的话句句都说在了点子上，他根本没有反驳的可能。但起兵造反，他又没有这份勇气。不光是为了头上那忠义的虚名，还为了长安城中云姨、紫萝、白荇芷，还有若干自己熟悉不熟悉，爱过与被爱过的面孔。


    
“二哥，你别再自己骗自己了！我早就看透你了，我早就该看透你了！”宇文至哽咽着抹了一把脸，将雨水和泪水同时抹掉，然后重新拉开弓弦，用冰冷的箭锋继续瞄准王洵脖颈，“你根本不敢给封帅报仇！你根本就没那份胆子！”


    
“喀嚓！”又是一个炸雷，将王洵炸得浑身发软，脸色苍白如雪。“你胡说，你胡说！我不是这种人，不是这种人！”他喃喃地替自己辩解，却没勇气冲过去，夺下宇文至手中的弓，将其抓回军中正法。


    
“你就是这种人！”宇文至一边流泪，一边呜咽着痛斥，“在疏勒城中，你就猜到了封帅已经遇难对不对？却还拿什么假话来欺骗大伙，说什么有高仙芝和安西军在，封帅就安然无恙！你不敢承认事实！就是怕大伙在疏勒城中造了反，玷污了你的忠义之名，耽误了你的大好前程！”


    
“胡说，我不是！”王洵猛磕了一下马镫，准备冲上前与宇文至拼命。一支冷箭却急飞而来，紧贴着战马的眼睛扎在了泥浆中。可怜的汗血宝马受惊，前蹄竖起，放声长嘶，“呜呜呜————”


    
万俟玉薤和王十三顾不上再跟宇文至做对，齐齐跳下马，与方子陵一道帮王洵控制住坐骑。等三人再度站稳了身形，宇文至已经带着随从退到了五十步之外。


    
“别动！”宇文至将第三支弓箭搭上弓臂，冰冷的箭锋瞄着王洵哽嗓咽喉打转儿“想让我跟你回去，除非我死在这里！二哥，我不会再跟着你了，他们几个也不会。你是个懦夫，彻头彻尾的懦夫！从来不敢正视现实。在大宛的时候，其实你就猜到封帅的结局不妙，对不对？只是你没胆子承认，对不对？要不然，你怎么会让宋武领着弟兄们慢慢走，却非把我带在身边！你是怕，你是怕我知道封帅遇害后，立刻起兵造反，把狗皇帝和太监们一道宰了？对不对？你说，对还是不对！”


    
最后几句他几乎是咬着牙喝出，字字如刀，接连刺进王洵的胸口。王洵被刺得痛不欲生，佝偻着腰，努力想撑起身体，却无法将脊背挺直。


    
不是这样的，真的不是！他想要呐喊，嘴巴张了张，却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在某种程度上，宇文至说得其实没错。在进入葱岭之前，他的确认为宇文至做事太冲动，不适合单独领军，所以才把大队人马交给了跟自己交情远不如宇文至的宋武。


    
只是当初做这个决定时，他自己其实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提防着什么。而现在，却恰恰证明，潜意识里，他已经考虑到了今天这种局面！只是，只是他一直试图逃避，一直不肯面对而已。


    
“被我说中了，对不对！二哥，我的好二哥！”见王洵不再开口自辩，宇文至眼中的泪更是止不住地往外涌，“我这人冲动，没见识。但我这人恩怨分明。封帅待我像自家子侄，我就像自家子侄一样回报他。无论是谁敢阻挡我报仇，我都要从他尸体上走过去。二哥，从今往后，你我兄弟各走各的道。即便在战场上相遇，也千万不要念旧。言尽与此，二哥好自为之！”


    
说罢，双手奋力一撅，将角弓掰做两段，丢在地上。然后拨转马头，疾驰而去。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三 下）


    
“子达……”王洵本能地伸出手，试图做最后的努力。除了冰冷的雨水之外，却什么都没有抓到。


    
他再也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去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的背影消失在雨幕之后，只能呆呆地坐在马背上，任由雨水将自己的灵魂浇得通透。


    
轰隆，轰隆，半空炸雷一个接着一个，仿佛在大声地对他咆哮。懦夫，你这个懦夫，彻头彻尾的懦夫！从来不敢正视现实。


    
轰隆，轰隆！


    
你早就猜到封帅的结局不妙，却一直拒绝相信，一直在自己找借口欺骗自己！


    
懦夫！懦夫！懦夫！


    
你之所以把兵权交给宋武，就是因为他比你还懦弱。不会像宇文至，听到封帅遇难的消息立刻拔剑出鞘！


    
你如果有胆子起兵替封帅报仇，大伙自然还是跟着你。你要是没这份胆子，就别再拦着咱们！大伙兄弟一场，好聚好散！


    
轰隆，轰隆，轰隆隆……


    
仿佛要把头顶这漆黑的长天撕裂，每一道闪电都锐利如刀。每一道闪电都带来短暂的光明，但天空转瞬间便又恢复原来那副死气沉沉的模样。只有雨水，越发地大了起来。瓢泼般地从头顶浇下，将人的心脏中的光芒浇灭，将人的灵魂和血液冻得寒冷如冰。


    
也不知道在雨中站了多久。直到坐骑被方子陵等人强行拉转，王洵才像做了一场噩梦般缓过些神来。木木四下看了看，低声抗议：“你们几个在干什么？干什么？！放开，赶紧放开！”


    
“都督，回吧。人各有志。且让他们去！他们几个早晚会后悔！”万俟玉薤叹了口气，低声开解。


    
“谁？！”王洵茫然地看了他一眼，喃喃地重复。“他们……？他们后悔什么？！”


    
“都督，你振作些。弟兄们还都等着你呢！”见到王洵这副失神落魄模样，方子陵急得眼睛都红了，“咱们大宛都督府一万多弟兄，个个都是英雄好汉！不缺宇文至他们几头烂蒜！”


    
“你是说子达啊。他走了！”提起麾下那近万援军，王洵的眼睛里多少出现了一丝生气，咧了下嘴，惨笑着回应，“是啊。人各有志。他从小失去了爷娘，亲生哥哥又是那副德行。只有封帅是真心实意对待他，把他当自家弟子培养。在他心中，早就把封帅当成了父亲！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不共戴天呐！他当然得走，当然得走！”


    
“都督！”方子陵语塞。见过会替别人着想的，没见过如此会替别人着想的。被属下羞辱得那么狠，居然还无怨无恨替对方辩解。


    
“都督你不能这样！”侍卫统领王十三也大声苦劝，“您是一军之胆。不能被这点儿小事儿打倒！”


    
“你说的对，不能！我得振作，振作！”王洵挺直肩膀，用力摇头。仿佛欲甩掉心中的所有烦恼。然而只是在一瞬间过后，他的肩膀便再度坍塌了下去。


    
方子陵和王十三正欲再劝，却被万俟玉薤用眼色制止住了。作为半生坎坷的老江湖，此刻他反而最能体味王洵心中的痛楚，“你们两个都安静些！别再烦大都督了。大都督已经被伤得够狠了。毕竟，宇文副都督从小就跟他走在一起！”


    
为了避免继续刺激王洵，他已经把说话的声音压到了最小。谁料后者依旧透过重重风雨雷鸣听了个大概，笑着抹了一把脸，将脸上的不知雨水、汗水还是泪水，暂且擦了个干净，“不伤心，不伤心！我跟子达性子不合，这一天早晚都会来。你们几个呢，你们几个今后有什么打算？如果想离开的话，都提前跟我说一声就行，我设宴给你们送行。别学他们几个，一声不响就跑掉了！”


    
“我们……？”方子陵等人被问得一愣，旋即明白王洵眼下真的是形神俱疲，心中已经产生了自暴自弃的念头。当即，大伙互相看了看，齐声回应道：“我等自然跟着都督。都督说到哪里，我等就到哪里！”


    
“可我自己也不知道该去哪？”王洵继续摇头，笑容比哭还要难看。“我是回来拱卫京师的。可京师里那群王八蛋，他们杀了封帅！他们还想要我的脑袋！我不想再被人家杀。呵呵！呵呵！钦差大人刚才被我摔死在华亭县衙里了，你们看到没？当时有几百双眼睛都在那看着呢！长安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那咱们就掉头回大宛，不管这群王八蛋！”万俟玉薤用力向前挥了下马鞭，将重重雨幕硬是扫出一道缝隙，“凭着手中这些弟兄和柘折、俱战提两座坚城，即便没有大唐在背后支持，咱们也照样能站得稳稳当当！”


    
“回大宛？”王洵的眼神又亮了一下，旋即再度陷入黑暗。


    
“对，咱们回大宛！”万俟玉薤狠狠地点头，“在那边，只要是汉家儿郎，有谁不念大都督的好处？！特别是那些刀客和行商坐商们，以往只要一出葱岭，就得弯着腰装孙子。无论走到哪都挨欺负！只有大都督拿下柘折城后，大伙才终于扬眉吐气了一回！”


    
“对，咱们不理那帮太监。回大宛去！”提起柘折城，方子陵的精神也为之一振，“反正在这边，无论咱们怎么替朝廷卖命，都落不到个好下场！还不如回大宛去逍遥自在！弟兄们都是跟您同生共死过的，只要您下一道命令，大伙肯定掉头就走，才不理他个狗屁朝廷！”


    
“你呢，十三？”听万俟玉薤和方子陵两个人的意思差不多，王洵将目光转向了侍卫统领十三，“你想我去给封帅报仇么？还是把这边的事情全丢下！”


    
“十三，十三是大都督的家将，一切都听大都督的！”王十三努力想了想，皱着眉头回应。“封帅的确对十三有恩，但封帅已经把十三送给了大都督！十三不能丢下大都督自己离开。如果只顾着去给封帅报仇，却，却忘记，忘记了自己的责任。才，才是真的，真的对，对不起封帅。”


    
他的唐言说得虽然已经非常流畅，但一涉及到比较复杂的事情，就又开始结结巴巴。王洵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叹了口气，低声打断：“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十三！难为你了！”


    
“不难为，不难为！”王十三受不了家主的客气，在马背上连连摆手，“这是十三应该做的。十三是大都督的家臣，理应把大都督放在所有事情之前。就像，就像封帅，封帅是大唐天皇陛下的家臣一样。十三，十三家乡那边……”


    
按照十三故乡的传统，臣下的一切都归上位者所有。即便上位者得了失心疯，拔出刀来乱砍。作为一个合格的臣下，也应该自己把脖子伸过去，满足上位者的发泄欲望。王洵以前跟十三聊过倭国风俗，能理解他的想法。然而换到自己头上，却依旧满眼迷茫。


    
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想必封四叔在临终之前，心中念念不忘的，也是大唐京师的安危，而不是他自己所受的委屈吧！如果自己就这样不顾而去，任由大唐被叛军颠覆的话，日后在九泉之下见了封帅，有勇气正视他的眼睛么？


    
可自己凭什么要求弟兄们为朝廷中昏君和太监们拼命？！弟兄们又欠了昏君和太监们什么？！况且拼到最后，有谁能保证，自己就不会落个跟封帅一样的下场！


    
回大宛！去京师！去京师！回大宛！天空中雷声一阵高过一阵，仿佛几十张嘴巴，在王洵耳边呐喊，呼号，催促他做最后决定。身边的景色完全被雨幕覆盖，人眼所及，不过脚下数尺。西，指向药刹水，东，指向长安城！


    
“其实，眼下最重要的不是去哪，而是先抓紧时间善后！钦差的事情，不给朝廷一个说法的话，咱们就只能跟着宇文副都督的脚步走了！”见王洵始终愁眉紧锁，万俟玉薤向近靠了靠，低声提议。


    
“善后？”王洵瞬间从迷茫中清醒，身体猛然一僵。对啊，杀死钦差的事情还没了结呢，更长远的事情哪里顾得上！


    
“属下当年在京兆尹府上，曾经见过他们做类似的事情！”见王洵终于又努力开始振作，万俟玉薤赶紧趁热打铁，“就是将错就错，睁着眼睛说瞎话。眼下京师已经岌岌可危，绝对不敢再让背后出现一支叛军。所以大都督您只要一口咬定，钦差是安禄山派人假冒的。高力士等人即便再恼怒，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


    
“啊，哦！啊！”王洵的身体在马背上晃了好几回，用尽全身力气，才勉强重新稳定了下来。将眼睛转向万俟玉薤，他的目光里写满了佩服，“地方官员们呢，怎么对他们说！”


    
“那些家伙，只要责任不由他们来背，他们还乐不得钦差是假的呢！那些飞龙禁卫也是一样！”万俟玉薤咧了下嘴巴，笑着回应。


    
“行！都督，万俟这法子肯定行！”听到此话，不光是王洵，方子陵和王十三也对万俟玉薤佩服得五体投地。眼下对王洵和大宛军来说，最迫在眉睫的问题便是怒杀传旨钦差一事。只要把此事敷衍过去，至于到底继续向东还是掉头向西，都可以从容商议。毕竟只要头上不顶个叛乱的名义，沿途官府就得尽全力合作，满足这支援军的粮草辎重需求。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四 上）


    
失魂落魄回了华亭，天色已经完全转黑。整座县城在闪电的照耀下忽隐忽现，荒凉破败宛若地狱。几乎所有院落都门窗紧闭，几乎所有窗口都不见一丝灯光。一条条漆黑狭长的街巷当中，听不到任何活物的声音。只有铺天盖地的暴雨，打在茅草和瓦片的屋顶上，沙沙沙，沙沙，如百鬼夜行。


    
整个县城内唯一还看上去有些生气的地方，便是灾难的始发点，华亭县衙。县令、主簿、各房司吏以及团练使张文忠和他麾下那些个刚刚上任，连屁股都没坐热乎的各级军官，全都被赵怀旭给“请”到了二堂上。虽然没有镣铐加身，并且茶水点心伺候周到，却全都被吓得脸色惨白，坐在临时搬来的胡凳上大气都不敢出。


    
见到王洵铁青着脸入内，众地方官吏立刻齐齐站起身，一边打躬作揖，一边低声讨饶：“参见采访使大人！”


    
“大人明鉴，我等这些天来一直被钦差赶到别处办公，与他没任何瓜葛。”


    
“大人饶过我等，今天的事情，我等绝不敢多言！”


    
“小的们愿意唯大人马首是瞻！”


    
“大人饶命。小的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


    
王洵本来心情就极差，被众人没头没脑一通哀求，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当即竖起眼睛，大声呵斥道：“闭嘴！不想死的都给我坐回去！王某现在没功夫跟你等啰嗦！”


    
“啊——！”


    
“是！”


    
众地方文武官吏被吓得一哆嗦，连滚带爬地让开道路。胆子大者面如土色，胆子小者，已经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


    
‘没用的东西，怪不得安禄山一路势如破竹！’王洵将众官吏的表现全看在了眼里，心中好生鄙夷，“哭什么哭，把朝廷的脸面全给你们丢尽了！一群有眼无珠的东西，居然拿安禄山的爪牙当钦差来供着。本都督现在没时间管你们这些鸟事，待奏折送到吏部后，上面自然会按律发落你等！”


    
“啊——。钦差大人是假冒的！”


    
“怎么会，怎么会？！”


    
“哎吆！可坑死我了！”


    
闻听此言，众人官员的脸色更为好看。震惊、恐慌、懊悔、怀疑，应有尽有。倒是团练使张文忠较为聪明，迅速从王洵的话语里嗅出了一丝活命的希望。当即抢上前几步，“扑通”一声跪倒：“请大人明鉴。那骗子一进城，就打出天使的旗号吆五喝六，我等平素又是被太监们欺负怕了的，实在没胆子仔细查验他的身份真伪！”


    
“多亏大人拆穿了他，否则，我等肯定还被蒙在鼓里！”县令秦连峰也不是傻子，立刻紧随张文忠身后表态，“我等愿意接受任何处罚，请大人开恩，给我等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请大人开恩！”


    
“开恩啊，大人！”


    
众官吏如梦初醒，又纷纷趴在地上，头磕得“乒乒”做响。王洵实在没兴趣在这些人身上耽搁功夫，皱了皱眉，将语气放缓了些吩咐：“都坐下等着吧！具体怎么处理你们，要看你们各自的表现。如果确实有悔过之心的话，王某也不吝啬在奏折上替你等说几句公道话！”


    
“谢大将军！”“谢采访使大人！”众地方文武官吏心中悬在嗓子眼儿里的石头终于落下，纷纷道着谢，爬回各自的座位。至于王洵的话到底有几分可信之处，他们才不敢较真儿。刀子握在对方手里，一不小心，性命就没了！谁还在乎几个素不相识的太监是真是假？！


    
“找个厨子来，弄些酒菜给他们！”见众人如此识趣，王洵心中的烦躁顿时减轻不少，把头转向沙千里，低声吩咐。“弟兄们的晚饭，也尽快安排下去，缺什么东西，就找这里的官员要！”


    
“下官愿意为大人效劳。下官愿意为大人效劳！”没等沙千里回应，县令秦连峰已经再度连滚带爬地抢上前，冲着王洵满脸媚笑，“下官的表弟家里就开着酒楼，厨子是从京师里重金礼聘回来的，手艺绝对一等一。只要大人给下官一道令箭，弟兄们的伙食，全包在下官身上！”


    
“那就有劳县令大人了！”从秦连峰的官服上，王洵能分辨出他的身份，笑了笑，带着几分鼓励吩咐。


    
“得令！”秦连峰高高兴兴地施了个礼，转身便走。才走了几步，又被王洵从身后叫住：“且慢！你多带几个人，顺便把白天的事情晓谕全城百姓。就说有安禄山的细作扮作朝廷钦差招摇撞骗，被本采访使识破，当场诛杀。与这里的百姓无关，请大家不要惊慌！”


    
“哎，哎，下官这就去，这就去！！”秦连峰心里很明白，这样一来，自己就算一只脚踩上了贼船，却没勇气拒绝。连声答应着，转身去找自己的属下。


    
王洵看了看沙千里，示意他找几名靠得住的弟兄去监视县令秦连峰的作为。然后故作轻松地伸了个懒腰，笑着道：“找几个人帮我烧锅热水，我要洗个澡，驱一下寒气。这鬼天气，都什么时候了，居然还这般冷！”


    
“下官去找人，下官去找人。”立刻又有地方官员主动请缨前去组织人手烧水，王洵点点头，算是默许。然后将目光转向自家弟兄，“子陵、十三、万俟，你们三个也去找地方洗个热水澡。赶紧，别让寒气入了骨髓。沙大哥，把这里还是交给你来负责。赵大哥，你跟我来。京师的情况有变，咱们边洗澡边聊！”


    
“诺！”众将拱了拱手，分头散去。留一群地方官员继续在二堂内大眼瞪小眼儿。京师里到底乱成了什么模样，他们心里也糊涂得很。最近好消息和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但哪个好像都经不起仔细斟酌。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城内这支来自极西之地的援军战斗力绝对强悍，下午的时候，只用了一百多人，就把五百多团练，四百多飞龙禁卫全给俘虏了，而其自家损失恐怕还不到十个。


    
看看门口负责监视的一众安西军士卒那彪悍模样，有个别地方官员心里反而突然觉得踏实了起来。如果采访使大人真的别有所图的话，其实也未必完全是件坏事儿。至少大伙不用天天继续提心吊胆，况且这位王大人表面上看起来虽然凶，实际上却还算讲道理。


    
王洵才没功夫去管地方官吏的想法，带着赵怀旭快步走入了后堂。县衙的后堂原本为安置县令家人之所，前些日子为了拍“假钦差”的马屁，特意被腾了出来，重新布置过，收拾得宛如帝王寝宫般奢华。王洵却没时间欣赏里边的精美陈设，入了屋内，先三下两下将湿透了的铠甲和衣服从身上扒掉，丢在一边。然后信手扯下床头幔帐，在身上胡乱抹了抹，裹在腰间。精赤脊背，冲着跟进来赵怀旭低声说道：“封帅和高仙芝都被朝廷给冤杀了。子达要去给封帅报仇。潼关也丢了，哥舒翰投降了安禄山，长安城岌岌可危。我现在心里乱得很，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虽然在下午收押一众俘虏之时，赵怀旭已经从几个小太监嘴里，隐约听到一些不祥的消息。此时此刻得到了王洵确认，还是心中一阵翻滚。半晌之后，才叹了口气，幽幽地道：“子达初到安西军中时，个性过于张扬，曾经得罪了很多老将。是封帅一直维护着他，才始终平安无事。安西军兵少将多，人浮于事。除了与大食人那场战斗之外，平素大伙很难得到露脸机会。也是封帅，借着锻炼新人之名，几次把剿匪的任务都交给了子达他们几个……”


    
“这个，我知道！”王洵没想到赵怀旭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替宇文至辩解，皱了皱眉头，轻声打断，“封帅待子达如父，子达一怒之下铤而走险，也是应有之事。我不怪他，我现在愁的是我自己，还有属下这帮弟兄。赵大哥，你年龄大，经历过的事情多。你替我出个主意，咱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在大宛都督府内，赵怀旭的地位非常特殊。王洵可以保证无论自己做何种选择，沙千里和黄万山等人都会不折不扣的追随。却不敢确定，这位亦师亦友的老将，在听闻封常清的下场后，到底会做如何打算？


    
赵怀旭的表现还是像先前一样出人意料，摇了摇头，继续答非所问，“封帅何尝只是待子达如自家子侄。对赵某，也有知遇提携之恩。子达出城之时，赵某就已经知道他离开的原因了。但害死封帅的真正元凶，又岂是区区那几个太监？！更何况皇帝陛下杀封帅的真正原因，也不是由于他打了败仗，而是怀疑他要步安禄山后尘！我等真的要起兵造反的话，岂不等同于坐实了封帅头上的罪名？！”


    
“是啊。王某想起来，便觉得进退两难！”王洵终于明白了赵怀旭的意思，有些惊诧，但更多的是无奈，“要报仇的话，恐怕我等就只好去投靠安禄山了。可弟兄们不远万里回来拱卫京师，临走到目的地了，却竖起了反旗，军心和士气怎可能不一落千丈？”


    
“关键的是，安禄山那厮不可能长久！”赵怀旭咬了咬牙，一语道破问题所在，“朝廷虽然最近几年屡出昏招，但开元年间的繁华，还被百姓们记在心里。而安禄山那厮，起兵之后一路杀人放火，根本得不到民心！”


    
“安禄山的军纪如何，王某早有耳闻！”屋子里的空气有些冷，王洵被冻得接连打了几个哆嗦。双臂抱住肩膀，叹息着道：“眼下王某的家人都在京师，真的帮叛军破了城，恐怕这辈子心里都不得安生！”


    
“岂止是不得安生！”赵怀旭苦笑，“恐怕封帅在九泉之下，也不会放过你我！这里有一封信，大将军不妨看一看。看了，你就明白属下为什么不想给封帅报仇了！”


    
“信？！”王洵愣了愣，犹豫着伸出光溜溜的胳膊。“哪来的信，这是封帅的字体？封帅什么时候给你的信？！”


    
“不是给属下的，是给长安城中那位圣明天子的！”赵怀旭抹了下脸，声音有些沙哑。“属下搜检那个死钦差的遗物时，在一堆金银细软中翻到了它……”


    
没等他把话说清楚，王洵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拜读。才扫了开头几行字，视线已经再度被泪水模糊，“……臣之此来，非求苟活，实欲陈社稷之计，破虎狼之谋。冀拜首阙庭，吐心陛下，论逆胡之兵势，陈讨捍之别谋。酬万死之恩，以报一生之宠。岂料长安日远，谒见无由；函谷关遥，陈情不暇！臣读《春秋》，见狼瞫称未获死所，臣今获矣。”


    
信上的字写得很潦草，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笔画断续现象，可见封常清写此信时，是在强行压制其自身的感情。


    
泪眼模糊中，王洵仿佛又看见了封四叔的身影。面对着边令诚那小人得志的嘴脸，面对着周围冷森森的刀锋，在临刑之际，这位一身正气老人并没试图替自己辩解，而是低声下气地乞求对方，再多给自己一点儿时间，容自己将数月来跟叛军的作战心得做个总结，给皇帝陛下，给后来的继任者，留一份宝贵的经验。


    
“天杀的狗贼！”王洵哽咽着揉了下眼睛，继续往下翻看。信其实为两份，其中一份为给皇帝陛下的遗表，另外一份，则对战事的总结与长远剖析。在老人家看来，叛军之所以能一路势如破竹，是因为准备充分，外加起兵突然，打了朝廷一个措手不及。而朝廷这边，无论是在战前准备还是临战动员指挥方面，都有很多值得总结的教训。但这些已经过去的事情，无须再后悔。当下最重要的是，稳定防线，将叛军拖在潼关之下。安禄山所部兵马虽然骁勇，但最具威胁者，不过是那八千余曳落河，战死一个就少一个。而大唐这边的士卒虽然缺乏训练，临阵经验不足，却会越打越强，越打精兵越多。假以时日，此消彼长，叛军的攻势注定要难以为继。所以，不急于跟叛军决战，以各种手段徐徐图之，才是最佳的破敌之策！


    
作为正面战场的辅助措施，封常清建议朝廷，从河东、淮南两个方向，适度发起反击，牵制叛军。一旦将叛军完全压制在河南各郡，则其兵源和补给便要出现问题。届时，朝廷再派出使节对叛军进行分化瓦解，必然会使其分崩离析。


    
此外，在具体战术层面，封常清则针对曳落河野战能力强，而攻坚能力弱的缺点，建议朝廷采用诱敌深入的办法，将其引到不适合骑兵展开的山峦地带，单独歼灭。哪怕是每次只咬掉其一小部分，也会严重打击叛军的士气。积少成多，但曳落河消耗得差不多时，叛军实力便不足畏惧了。


    
“估计是高力士那厮，准备拿封帅的经验来培养自家心腹。所以才特地将这封信交给了姓冯的太监……”赵怀旭强压住心中悲愤，低声向王洵解释。“只可惜封帅耿耿忠心，却不知道，此信根本没被送到那位圣明天子之手！”


    
“嗯！”王洵哽咽着回应，泪水如雨下。几行黑字被泪水打湿，看上去宛然若新“……臣今将死上表，陛下或以臣失律之后，诳妄为辞；陛下或以臣欲尽所忠，肝胆见察。臣死之后，望陛下不轻此贼，无忘臣言，则冀社稷复安，逆胡败覆，臣之所愿毕矣。仰天饮鸩，向日封章，即为尸谏之臣，死作圣朝之鬼。若使殁而有知，必结草军前。回风阵上，引王师之旗鼓，平寇贼之戈鋋。生死酬恩，不任感激，臣常清无任永辞圣代悲恋之至。”


    
注：史书中，有封常清遗表全文。读起来非常悲凉。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四 下）


    
暴雨在黎明前终于结束，随着一阵徐徐清风，乌云快速散去。朝阳从东方爬起来，将潋滟的光芒重新洒进华亭县，把整座城市从噩梦中唤醒。


    
街道上的尸体已经被人连夜拖走，地面上的血迹也被雨水冲洗的干干净净。扎在临街院墙和窗棂上的流矢被悄悄地拔出，砸坏的屋门，也被迅速换上了新的。不刻意去查看，绝对看不出曾经有血战痕迹。一切都好像没发生过，一切都好像是场梦，醒了，也就云开雾散了。


    
三三两两的衙役从街道上走过，拍开临街店铺的门，勒令店铺的主人重新营业。一张张扣着县令老爷官印的告示也贴在了街道最显眼处，县衙里的书办扯着破锣般的嗓子，反复宣读告示中的内容：钦差大人是假冒的！此人是叛贼安禄山帐下的细作，专门敲诈各地官员和士绅，替叛军募集粮饷。华亭县的官员们都受了蒙蔽！是路过此地的安西采访使王大人，目光如炬，及时拆穿了骗子的身份，并将其就地正法。整件事情与华亭县的父老乡亲无关，采访使大人不会做任何株连……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那些家伙整天惹是生非！听了书办老爷的宣讲，临街店铺的掌柜、伙计们长长出了一口气。虽然官府的文告当中几乎处处都是破绽，根本经不起任何推敲。可钦差大人是叛贼假冒的也罢，是被采访使大人冤杀的也好，那都是神仙们打架，与升斗小民无关！百姓们能不遭受什么池鱼之殃就该烧香拜佛了，活得不耐烦了才会去替一伙已经死了的太监主持公道！


    
“大胆叛贼，假冒天使。招摇撞骗，罪不可赦……”沙哑的宣读声从城西响到城东，又从城东响到了城南、城北。还没到过午，全城百姓都知道了昨天那场风暴的“真相”！摇摇头，纷纷将悬着的心脏从嗓子眼又放回了肚子内。


    
不株连就好，不株连就好。至于昨天发生在大伙眼皮底下的那场杀戮，就当是噩梦好了。醒来之后，梦中一切都可以当做没发生过。


    
于是，大伙收敛起忐忑不安的心情，像平常一样，该出门找事情做的继续出门找事情做，该去买菜的买菜，继续去买米的买米。无论昨夜的风雨再大，生活终归还要继续，是不？


    
唯一令大伙感觉与以往不同的是，城中的秩序瞬间好了起来。四处敲诈勒索的地痞流氓们全都不见了，小偷和乞丐也完全失去了踪影。平素散漫惯了的团练们被组织了起来，在几张陌生的面孔敦促下，排着整齐的队伍，在街道上往来巡视。见到有积水的地方，立刻停下来帮忙疏通。见到有人滑倒，也如同孝子贤孙般上前搀扶、救助。有街坊受了团练们的热情帮助，心中感激，拿出来几个鸡蛋作为酬谢。后者却如同被蝎子蜇了般迅速跳开，一边摆手一边低声哀告：“您老这是干什么？赶紧收起来，赶紧。咱们过去怎么得罪您了？无冤无仇的！您给我塞这东西干什么？这要是被那帮军爷看见，我就是皮肉再厚，也吃不住棍子打啊？”


    
“啊！”好心的街坊捧着鸡蛋，愣在了家门口。眨巴着眼睛适应了好半天，待对方的身影都逃远了，才笑着向地上啐了一口，低声道：“该，恶人自有恶人磨。采访使大人怎么没早点儿过来？！早点过来，早就把你们给收拾成人样了！”


    
“不愧是封常清的关门弟子，一出手，就露出了名将的风范！”与普通百姓不同，华亭县的大小官员们，对王洵的底细知道更清楚些，内心当中的感觉也更为复杂。


    
钦差大人肯定不是假冒的，县令和主簿两个，曾经亲眼查验过此人的印信。那可是如假包换的正四品监门将军，皇帝陛下的贴身家奴！可这家奴在华亭县的作为，却实在不给其背后的主人长脸。自己巧立名目，勒索地方不说，还放任手下那些飞龙禁卫为非作歹。前后才几天功夫，就把华亭县搅得乌烟瘴气，连个可以安安静静读书喝酒的地方都找不到了。


    
而采访使王大人，所作所为与钦差恰恰相反。除了暴起发难的那一瞬，偶然露了一下峥嵘之外，其他时间都是规规矩矩。就连他麾下那些异族亲卫，待人接物也都客客气气，从不仗着主人的势力四处招摇。


    
如果潼关被叛军拿下的那个谣言是真的，乱世当中，有这么一伙人来到了华亭，对地方上来说，绝对是福不是祸。那些侍卫们的身手，地方官员们在昨天下午有目共睹。而同样的一伙地方团练，掌握在张文忠手里时，便是一群没头的苍蝇，除了给地方上添乱之外，起不到任何正面作用。到了安西采访使王大人手里才几个时辰，整支队伍便脱胎换骨。即便无法拉出去剿匪平叛，用来保护相邻，威慑趁机作乱的宵小之辈，却是绰绰有余了。


    
所以冯姓太监死在采访使大人手里，也算是老天有眼。只是拒接圣旨、诛杀钦差这两项罪名，实在太骇人了些！顾忌到以高力士为首的太监们在朝廷中那股庞大的势力，地方官员们不得不小心翼翼地跟采访使大人及其属下将佐保持一定距离，既不敢与对方交往太密切，也不敢过分疏远。既不希望对方马上离开，又不希望对方永远驻扎在华亭县。真是进也为难，退也为难，无论怎么做，都提心吊胆。


    
“最好是让叛军把高力士等人全捉去，一个个就地正法！”有人感愤于封常清的遭遇，心中暗暗祈祷。那份给皇帝陛下的临终遗表前半部分，昨夜就被王洵当众传阅过了。凡肚子里多少还有些良知的，无不感动得掩面而泣。如果王洵当时趁势逼着大伙一道起兵清君侧，相信地方官员们没有勇气拒绝。然而对方却没有那么做，只是借了华亭县城外的小校场，说要在那里休整几天，顺便等等身后的大队人马。


    
大队人马据说还有一万多，个个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每个人都配有两匹大宛良驹。华亭县距离京师不足五百里，如果放开坐骑狂奔的话，其实最多也就是三天的路程！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五 上）


    
恐慌、疑虑、庆幸、崇拜，各式各样的目光围绕着华亭县的县衙和校场，徘徊不定。但谁也没想到的是，此刻的王洵，既不在重兵把守的县衙门里，也不在城外的小校场。早在日出之前，他已经带着王十三、万俟玉薤、方子陵以及十几个随从，换了一身飞龙禁卫的装束，悄悄地赶往了长安。


    
封常清的遭遇让他义愤填膺，然而他却鼓不起像宇文至那样，一怒之下，头触不周山的勇气。眼下叛军已经攻破了潼关，他麾下那一万多远道而来的疲敝之师，即便全站到长安城墙上去，恐怕也无力回天。况且此刻大队人马还在半路上，由宋武统领着追赶他的脚步，根本不可能参与长安城防御。即便有那个可能，王洵也不愿意稀里糊涂地把大军交到高力士、陈玄礼等人之手。他可不是封常清，钢刀都架在脖子上了，还一心想着报效朝廷。


    
所以此刻他迫切需要去做，也唯一能做的事情，便是尽快从长安城中把云姨、紫萝和白荇芷等人接出来。不让她们被太监捉去当威胁自己的人质，也不让她们落到叛军手中。她们是他在长安城中最后的牵挂，无论如何，都割舍不下。


    
因为已经临近京畿的缘故，通往长安的管道修得很平整。大宛马的四蹄腾起来，一个时辰轻松能跑出五六十里。凭着冯姓太监的印信和身上的飞龙禁卫黑皮，一路上不断从驿站索要补给，几匹宝马轮换着骑乘，晓行暮宿，才是第三天清晨，已经过了咸阳，长安城遥遥在望。


    
“没想到我这辈子还能活着回来！”看到眼前熟悉的景物，方子陵忍不住低声感慨。几年前，他也是穿着同样一身飞龙禁卫的衣服，追随在王洵身后“逃离”了长安。而今天，他和王洵已经都不能算无名小卒，却依旧要逃来逃去，如同丧家之犬。


    
“是啊！”王洵叹息着附和了一句，心中也是好生感慨。当年在长安城中时，他对此地厌倦至极，无时无刻都想要离开。然而在数千里之外，那些曾经令他厌恶的东西迅速被淡忘，留在心中的，全是甜美的回忆，无比绚丽，亦无比鲜活。


    
“我当时还跟家里人说，去个一年半载，就能衣锦还乡呢！”方子陵笑了笑，对着路边的垂柳，仿佛从婆娑柳梢中看到了自己当年稚嫩的影子。


    
“我也是。跟家里人说好了，出去躲一年半载就回来。谁能想到去了这么久？！”王洵咧了下嘴，微笑着点头。杨氏和王氏两路神仙打架，殃及宇文至和他两条小杂鱼儿。为了躲灾，他不得不听从封常清的建议，进入白马堡大营，穿上飞龙禁卫的衣服。然后骊山扫雪，然后京师平叛，然后在曲江池看到贵妃娘娘和他的前夫幽会，然后在大漠当中受到哥舒翰的追杀，然后楼兰部落遭遇老狐狸，然后疏勒，然后大宛……一桩桩，一件件，被烟尘遮盖住的往事，潮水般涌上心头，令他几乎无法自已。


    
从头到尾，冥冥中仿佛都有一只大手推着他走。他根本无法逃避，也无法选择。做纨绔之时，唯恐被人当蚂蚁踩死，不得不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拼命往上爬。做了校尉，还是命如蝼蚁。做了郎将、将军、大将军、采访使，重兵在握，本以为可以停下来喘口气了，一回头，却发现已经做了安西大都护的封四叔，轻而易举地被人将头颅砍了下来。


    
这条青云路他走够了，再也不想继续往前一步。从今以后，皇帝也好，太监们也好，安禄山也好，统统都远边上去！谁爱杀谁就杀谁，谁爱造谁的反造谁的反。老子不伺候了！老子躲到大宛去，任你们的斗个你死我活。大不了，待中原尘埃落定，老子把印信往廊柱上一挂，不告而去。从大宛往西数万里，还分布着几百个国家，谁还真有本事将老子从人堆里揪出来。


    
想到可以带四个老婆躲极西之地去做富家翁，他心中的伤感立刻一扫而空，周围的景色亦跟着显得愈发亲切可人。正回头欲跟万俟玉薤等人闲侃几句对未来的规划，却发现对方眉头紧锁，手僵硬地搭在了腰间刀柄上。


    
“怎么了？”一种不安的感觉急袭而来，王洵也用手按住了刀柄。“情况不对么？你们看到什么了？！”“有哭喊声！就在前方岔路口。”万俟玉薤和王十三两个齐声回应。由于故乡不在长安，他们两个可没像王洵和方子陵那样，坠入了某种挥之不去的伤感当中。而是始终记得自己的职责，盯着周围的风吹草动。


    
“哭喊声～！这可是天子脚下，谁敢在此地……！”方子陵愣了愣，本能地反驳。但很快，他便主动闭上了嘴巴。


    
的确有哭喊声，非常混乱，有男有女，中间还夹杂着牲口的悲鸣，就在前面两里左右的岔路口。隔着密密的柳枝，方子陵根本看不清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却依稀记得，前方另外一条官道是通往郿县、陈仓方向、在斜谷附近转往剑南道，向西南据说可一直抵达剑南道的昆州。可这大清早的，谁没事儿拖家带口往西南方向跑？（注1）


    
“看看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还没等方子陵说出心中的疑问，王洵已经策动坐骑冲了过去。此地距离长安城已经不足二十里，如果大白天就有贼人敢在这里打家劫舍，恐怕京畿的局势已经彻底失控。


    
仿佛是在验证他的推断，前方岔路口的哭喊声骤然增大，有个女人在声嘶力竭地叫嚷，还有几个男人在大声喝骂。紧跟着，又是一声惨叫，天地间刹那清静了，只有晨风扫过柳梢，送来一阵阵血腥气。


    
“住手！”王洵狠狠地夹了一下马腹，同时厉声断喝，“飞龙禁卫在此，你等休得张狂！”


    
话音未落，他的身影已经在柳荫下出现。岔路口正在打劫的一众强盗们闻言抬起头，先是畏惧地看了他一眼。待看清楚了锦袍上的龙爪标志，又突然咧开嘴巴，爆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哄笑：“滚，滚你奶奶的。飞龙禁卫，飞龙禁卫怎么了，了不起啊。有本事跟叛军拼命去，别耽误了老子们发财！”


    
注1：昆州，即现在的昆明。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五 下）


    
“你等到底住不住手？！”王洵大怒，拔出腰间横刀，在半空中虚劈。看打扮，对方更像是长安附近的混混，念着几分旧时的“香火”之情，在没彻底弄清楚情况之前，他不想伤害对方性命。


    
“哈哈哈哈哈哈……”回答他的是一阵放肆的哄笑，仿佛看到了什么非常有趣的事情般，混混们放弃了在“猎物”身上搜刮，抄起木棍、草叉和镐头，乱哄哄围拢过来。


    
“这匹马不错！”


    
“杀了他，杀了他！”


    
“揍死这胡吹大气的窝囊废！”


    
乱哄哄地叫嚷声中，混混们蜂拥而上。王洵先是向后躲了几步，然后被迫再度后退，当发现对方的确准备杀死自己时，再也按捺不住，挥刀拨开一根刺过来的草叉，然后顺势一抹，砍下了四根手指。


    
“啊，杀人了，杀人了！”草叉的主人惨叫，抱着断掌满地打滚。其余的混混怒不可遏，愈发疯狂地冲了上来。王洵寡不敌众，接连砍伤了几名混混，自己身上也连挨了四、五下，疼得痛彻骨髓。好在对方的兵器实在太差，才没受到致命伤。


    
万俟玉薤和王十三等人匆忙赶到，看到主帅遇袭，勃然大怒，抡起横刀便往混混们的头上剁去。“啊——”“啊——”“啊——娘——”，不断有人惨叫着倒地，当血光飞溅开之后，混混们终于发现，眼前这伙飞龙禁卫与先前自己认识的那些窝囊废不可同日而语。尖着嗓子大叫一声，丢下兵器就逃。


    
“哪里跑？！”万俟玉薤等人策马欲追，却被王洵低声制止，“别搭理他们，看看地上还有没有活着的，问问长安的情况！”


    
“诺！”众人答应着跳下坐骑，从地上扶起被洗劫者。一共有两个男人，两个女人和一个三岁左右的幼儿。两个男人后脑被镐头击碎，显然已经不成了。两个女人中较为年青的一个用剪子捅破了自己的腹部，奄奄一息。另外一个年龄稍长的，则把孩子搂在怀中，两眼一片茫然。


    
“大嫂，大嫂，没事了。没事了！”方子陵看得心里发酸，一边安慰着对方，一边扯下自己的披风，试图盖住女人的被撕得千疮百孔的衣服。这份善意的举动只换回来一声惨叫，仿佛看到了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般，女人抱着自家孩子，拼命往后缩，一边缩，一边大声哀告：“别过来，别过来。放过我们娘俩，放过我们娘俩！值钱的东西都在车子里，都在车子里！全给你，全给你！”


    
“我……”方子陵被弄得满脸通红，尴尬地站在了原地。万俟玉薤在江湖上混得时间长，经验丰富，知道这女人是被吓出失心疯了。从马鞍后解下水袋，兜头盖脸泼将过去。然后大声断喝：“闭嘴！我们是飞龙禁卫。谁稀罕你这点东西！赶紧醒醒，孩子快被你勒死了！”


    
“孩子？！”女人抬起湿漉漉的头，大声惨笑。“哈哈，孩子。对，孩子。军爷，求你放过孩子。求求你，他还小。你要什么，我给，我全给……”


    
说着话，她将已经昏过去的孩子轻轻地放在身边。然后迅速开始解自己的衣裙。万俟玉薤的老脸登时也涨成了茄子色，从方子陵手中抢过披风，丢在女人脸上。然后侧过身体来，冲着王洵轻轻摇头：“不成了！她这个样子，得马上请郎中。迟了，恐怕下半辈子就得变成个疯子。”


    
“孩子呢？！”王洵低声询问。


    
“我看看！”万俟玉薤低下头，试图检查一下孩子的情况。被披风盖住的女人却冷不防爬了起来，手里抓着一块有棱有角的石头，直奔他的太阳穴。“天杀的，我跟你们……”


    
饶是万俟玉薤身手利落，也被逼了个手忙脚乱。好不容易将对方制住，正欲想办法善后。前方不远处又传来一阵嘈杂，“拦住那辆马车，拦住那辆马车，别让他跑了。前面的军爷，赶紧搭把手儿，好处分你一半儿！”


    
紧跟着，一辆由两匹枣红色骏马拖曳的铜装车呼啸而至。若不是王洵等人躲得快，差点就被撞翻在车轮之下。


    
危难关头，方子陵和万俟玉薤再顾不上什么男女大防，一个抱起发疯的女人，一个抱起昏睡中的幼儿，迅速跳到路边。铜装马车被官道上的几具尸体一绊，车轮立刻失控。亏得驾车的驭手经验丰富，断续拉了几次缰绳，才在车厢翻倒之前，将马车停了下来。


    
还没等车辆停稳，后边的追兵已经快速追上。根本不看地上死者的惨状，伸手便扯住车辕，“刘大人，赶紧跟我们回去。礼部衙门里怎能缺了您老呢？！”


    
众寡悬殊，驾车的驭手也不敢反抗，乖乖地闪到一边，冲着围拢上来的人群发呆。铜装车的主人见无路可逃，轻轻咳嗽了一声，慢慢从里边推开车门，“诸位好汉且慢动手，诸位好汉且慢动手。刘某这里有几句话说！”


    
“有什么好说的。您老可是万金之躯！”围在马车旁边的，大多都做市井无赖打扮，但其中两个身材较为强壮的，明显是行伍出身，说起话来中气十足。“你就这样走了，让我们到哪领那一万吊赏钱去！好好回去做您的礼部郎中，我等也好跟着沾点儿光！”


    
“别逼老夫，别逼老夫……”刘姓官员放声号啕，握在手中的刀子晃来晃去，就是舍不得向自家脖颈上抹。有名无赖手疾眼快，冲上前，一把将刀子抢下，大声呵斥，“给脸不要脸是不？想做忠臣，您早干啥去了？赶紧跟老子回去，否则，休怪老子拿大耳刮子伺候你！”


    
“万岁啊，微臣对不住您啊……”刘姓官员挨了训，哭得愈发大声。众无赖们懒得再理睬他，七手八脚将马车调转方向，押送着赶往长安。从始至终，都没拿眼睛往穿着飞龙禁卫的王洵等人身上瞄。


    
“站住！”见对方马上就要扬长而去，王洵忍不住大声喝止！“你等要把这位大人劫到哪去？光天化日之下，就没有王法了么？”


    
“王法？这位军爷真会说笑话！您指的是哪朝王法啊！”无赖们回过头，以极其轻蔑的目光扫了王洵两眼，撇着嘴数落，“想分红，您老自己到前头守着去？别跟老子唧唧歪歪！即便是你们家边老太监，老子也没功夫尿他！”


    
“找死！”虽然对方骂的是仇人，王洵依旧怒不可遏。双腿一夹大宛马，迅速横在了众无赖面前，“把马车留下，否则，休怪王某不客气！”


    
刀锋上的血痕还在，被初升的日光一照，发出刺眼的红光。众无赖被吓了一跳，停住脚步，迅速抽出兵器，“想来硬得，好吧。以为穿了一身蛤蟆皮，老子就怕你们了！啊……”


    
“啊……”


    
“弟兄们并肩子上，这厮玩真的！”


    
“杀了他，杀了他！”一片混乱的叫嚣声中，王洵挥刀杀入了人群。万俟玉薤、方子陵和王十三带领其余侍卫结阵而上，如镰刀割庄稼般，将无赖们纷纷放倒于地。没受过任何军事训练的市井无赖们哪是百战老兵的敌手，转眼间，便被砍了个人仰马翻。两名明显是行伍出身的家伙见势头不妙，各自从车辕处解下一匹坐骑，转身就逃。王洵策马从后面追了上去，一刀一个，将他们抹进了路边的排水沟！


    
前后不过弹指功夫，众无赖已经纷纷了账。王洵磕打马镫，快速来到铜装车前，一刀劈飞车门，“哪位大人在里边，出来说话！”


    
“哎，哎，饶命。军爷饶命！”刘姓郎中吓得连魂儿都快掉了，连滚带爬地从车厢内跳出，跪在地上冲王洵磕头，“军爷，您想带小人去哪就去哪！小人绝不敢再逃了，绝不敢再逃了！”


    
“你还想往哪逃？”王洵被对方奴颜婢膝的模样恶心得直想吐，“眼下京师是什么情况？怎么这些地痞无赖到处杀人抢劫？”


    
“您老……”刘姓郎中被问得一愣，迟疑着抬头打量王洵。“你老不是来路上截人的？你老是从北边回来的？太好了，太好了，老天爷，您可真开眼了！”


    
说罢，居然不再回答王洵的话，冲着半空中连连拱手。直到万俟玉薤的刀柄又敲到了脑门上，才跳起来，声色俱厉地喝道：“你们几个，赶紧保护本大人去追赶圣驾。到了目的地之后，少不了你们的赏赐！”


    
“瞎了你的狗眼！”万俟玉薤又一刀柄敲下去，将刘姓郎中敲了个头晕眼花，“老子是飞龙禁卫，只听皇上和高大将军的调遣。你个小小郎中也配要求老子保护！说，京师现在到底什么情况，圣驾去哪里了？”


    
“你们竟敢……”刘姓郎中被打傻了，捂着脑门愣了好半天，才终于决定好汉不吃眼前亏，“京师什么情况，本官也不大清楚。你们回去找边大人问问，就知道了。本官忙着……哎呀，哎呀，别打，别打了，我说，我说！军爷，军爷，求求您高抬贵手！”


    
“下贱胚子！”万俟玉薤收起横刀，愤愤地啐了对方满脸吐沫。刘姓郎中被打得怕了，不敢用手去擦，蹲在地上，哭泣着数落：“你们，你们不敢跟叛军拼命，欺负，欺负我个文官，算什么本事？算什么本事？啊？整个京师，整个京师里头谁不知道，边令诚已经跟安禄山那边接洽好了，待叛军主力一到就立刻投降！你们这些飞龙禁卫，早就改换了门庭，姓了安了！哎呀，下官说的都是实话，别打了，别打了，下官说的真的都是实话！眼下京师里没人主事儿，所以您老从北边来才不知情！”


    
“万俟，别打了！”王洵在马背上晃了晃，差点没一头栽下坐骑，“让他说明白些，叛军主力现在抵达京师没有？皇上呢，皇上奔哪个方向跑了！”


    
“还没，只有崔乾佑派的使者前来接洽。边令诚已经决定投降了，百官们能跑得都跑了，跑不动的便准备跟着边令诚一道降贼。下官感念大唐皇恩，哎呀，别打！下官觉得安禄山成不了大事，所以准备去追随圣驾。圣驾据说去了陈仓，准备从那边转道入蜀。更具体的，下官也不知道了。军爷，您老行行好，把下官放了吧。下官这辈子和下辈子，都念您的恩情！”


    
“陛下什么时候逃的？太子呢？城中其他人呢？”


    
“皇上是本月十三号凌晨，也就是前天后半夜跑的。太子和丞相也跟着跑了。其他人谁都没告诉。百官是上朝时发现不见了皇上，才开始纷纷跑路……”


    
“城中百姓呢，宗室呢，没人管了？”王洵心中急得火烧火燎，瞪着刘郎中追问。


    
刘姓郎中冲着王洵可怜巴巴地作揖，“军爷啊。这个节骨眼儿，谁顾得上谁啊！您老要么回去跟边令诚一道去迎接大燕皇帝，要么去蜀中追随陛下。无论怎么着，下官都跟着您走不就行了么？！路上咱们慢慢再说这些细节也不迟啊！再耽搁，再耽搁，后边就又有人追上来了！”


    
“哪里也不能去。你去咸阳，把京师里的事态知会给当地官员！”王洵强压心中愤懑，迅速作出决定。凌晨路过咸阳时，他根本没进城停留，所以也不清楚当地的官员知道不知道天子已经跑路的消息。但是根据沿途景色判断，恐怕当地的官员和百姓们十有七八还被蒙在鼓里，“我从北边那条官道上过来，那边，一路上几乎没碰到过什么人。如果你继续往西，肯定还得被人堵截。不如掉头向北走。等过了咸阳，你再继续往北，可以去汾州、陇右，从那边入蜀，肯定比追着陛下的车驾走更为安全。”


    
“哎！哎！”刘姓郎中点头哈腰，眼珠在眼眶里来回乱转。万俟玉薤上前拎住他，直接丢进了马车，“我家大将军会派人送你去。如果你敢玩什么花样，直接砍了你的脑袋！”


    
“下官不敢，下官不敢！”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刘姓郎中从车厢中爬起来，继续打躬作揖。


    
王洵知道此人奸猾，不得不从原本就为数不多的护卫中临时分出两个老成可靠的，负责押送此人去咸阳，给地方官员们报信儿。顺便把吓疯了的女人和她的孩子也放进了马车，勒令刘姓官员请郎中救治。


    
“实话跟你说，老子不是什么飞龙禁卫！”事到如今，王洵已经无需再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从腰间摸出一块鱼符，在刘姓郎中眼前晃了晃，低声威胁，“老子是回来勤王的。如果你不把消息送到咸阳，过后老子有的是办法收拾你。即便你投靠了安禄山，也照样能杀你全族！”（注1）


    
“您老是……”一直在礼部当官，刘姓官员自然认得鱼符代表着什么东西。两眼登时一亮，旋即惊诧地哭出了声音“大将军，您是大将军，威震西域的王大将军。您老，您老怎么不早点儿回来啊，呜呜，呜呜……”


    
注1：鱼符，唐代官员的身份证明。一般长约六、宽约二厘米。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六 上）


    
“早点回来，老子脑袋早挂城墙上去了！”王洵愤怒地扫了对方一眼，撇着嘴冷笑。刘姓郎中根本听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眨着泪眼，可怜巴巴地请求原谅。“大将军息怒，大将军息怒。卑职只是，卑职只是想说……”


    
“赶紧去咸阳报信。让地方上做好准备！”王洵也没有兴趣跟此人啰嗦更多，拨转坐骑，奔着长安方向驰去。


    
距离长安越近，路上形势越为混乱。流氓、地痞和愤怒的百姓们一波接着一波，成群结队，将通往正西和西南的官道堵得滴水不漏。有的是为了抢夺财物，有的是为了向新朝邀功，更多的则仅仅为了发泄被朝廷抛弃的不满。见到从长安城里驶出来的马车，立刻冲上去“打招呼！”。


    
个别大户人家的车队中虽然有家将保护，可在汹涌而至的人潮前，家将们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勉强闯过几个关卡，便被凌空飞来的石块砸翻在地。无数双穿着布鞋、草鞋的大脚立刻从家将们的身体上踩过去，将车厢里边的老爷、夫人、公子、小姐们揪出来，掠走财物，剥光衣服，夺走做人的最后一点儿尊严。


    
王洵开始时还不断出面干预，从流氓们手中救下了几波受害者，到了后来，随着路上的乱民数量增加，他基本上已经自顾不暇，只好闭上眼睛埋头赶路，对近在咫尺的惨祸视而不见。设卡劫掠的乱民们见他的去向是长安城，大多数情况下，也懒得找这伙飞龙禁卫的麻烦。彼此之间倒也暂且能相安无事。


    
饶是如此，在临近城门的时候，冲突还是发生了。几辆被掀翻在地的马车堵住了他的去路，数十个地痞将几名衣衫单薄的女子围在中间，一边说着污言秽语，一边用木棒和短刀向圈子内招呼。


    
女孩们被吓得娇啼不断，却得不到任何怜悯。全靠着其中一个手持双剑的红衣女苦苦支撑，才使得周围的地痞们无法轻易得手。但红衣女子毕竟寡不敌众，转眼之间，她身上就添了十几处大大小小的伤口，鲜血顺着衣袂滴滴答的往下淌。


    
“住手，一群男人欺负一个弱女子，你等还要脸么？”方子陵的家不在城内，所以不像王洵那般心急如焚，见持剑女子马上就要倒在乱刀之下，双腿一磕马镫，冲着地痞们撞了过去。


    
地痞们被撞了个措手不及，纷纷跳让闪避。方子陵瞬间闯入战团中间，单手伸向持剑的女侠，“上马，我带你冲出去！”


    
“先带她们几个走！”持剑的红衣女快速转身，给了方子陵一个淡淡微笑，同时挥动双剑，砍断两根已经快递到马脖颈上的木桩“麻烦你先帮我抢回一辆马车，否则根本走不远！”


    
“先离开这里，剩下的事情让我家将军想办法！”方子陵被红衣女的笑容晃得两眼发花，顺口大包大揽。


    
“你家将军？”红衣女子又砍飞了一名试图靠近的无赖，迅速张望左右。这才发现，有几名飞龙禁卫紧随方子陵而来，替自己驱散了大多数攻击者。“你家，王二郎，怎么是你？！你怎么跑回来了？！”


    
“大娘？！”王洵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我，你还没走么？”


    
“我今天早晨才得到的确切消息！”红衣女子正是公孙大娘，一边挥舞双剑护住腋下众女，一边迅速回答王洵的问题，“你家那边，我已经央了人去报信。小心背后，低头！”


    
王洵闻言低头，躲过了一块凌空飞来的尖石。紧跟着，更多的土坷垃与石块从他身边掠过，“打死他，打死他。打死他们这些没用的家伙！”


    
“打死他。打死他！”仿佛犯了众怒，几伙在附近打劫的地痞、无赖们纷纷丢下猎物，涌将过来，与先前被冲散的一起，将王洵等人团团围在了中央。“飞龙禁卫有什么了不起？有本事跟安禄山拼命去？在这里横，算什么英雄！”


    
“想英雄救美是吧！大伙赶紧成全他！”


    
“这张小脸黑了点儿，不过也算人模狗样！赶紧跳下马来给爷爷磕头，让爷爷教教你怎么玩女人！”


    
“噢！”“噢！”“噢！”“打死他，打死他！”地痞们发出放肆的哄笑，潮水般前涌，试图将王洵等人和众女子们一道吞没。这种时刻，王洵可是不敢再手下留情。挥起横刀，左右劈砍。几只手臂飞了出去，然后是几颗不甘心的头颅。方子陵、万俟玉薤、王十三，还有跟在后面的一众亲卫，以自家主将为核心，组成一个方阵，迅速前推，将敢于拦路的地痞无赖们碾翻在地。


    
“杀人了，杀人了！”“杀人了，飞龙禁卫杀人了！”地痞无赖们见了血，变得愈发疯狂。居然无视同伴们的尸体，前仆后继继续往上涌。王洵拨开一根木棍，顺手砍掉木棍主人的胳膊，然后又是一根木棍，然后又是一根胳膊。匕首、短刀、漆枪、铁链，无数兵器在他面前飞舞，无数人惨叫着倒地。忽然，周围的压力一松，无赖们大叫一声，退潮般四散而去。


    
前后不过是数弹指的功夫，至少有四十几人被杀，方子陵和王十三等人身上也见了红，全仗着相互之间照应得及时，才没人被无赖们拖下坐骑，剁成肉酱。望着来之不易的“胜利”，王洵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正愕然间，耳畔突然又传来一声尖叫，“救命，救命！王，王家贤侄，快，快救救我，救救我！”


    
“谁？”王洵顺着声音寻找，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在路边干涸的排水沟里，看到几辆倒翻在地的马车。车厢旁，有名花枝招展的半老徐娘，哑着嗓子正向自己挥手。呆坐在徐娘旁边的，则是两个身材甚为丰满的少女，衣服都被扯得稀烂，露出雪白的胸口。


    
“我是你姑姑啊。你忘了我了？！”也不嫌王洵身上的血腥气重，半老徐娘眯缝着桃花眼，冲着他乱丢，“在你韩世姑家，咱们见过的。当时安定公主还赐了你根金步摇！”


    
“襄郡夫人？！”透过对方那足足有一指厚的胭脂水粉，王洵终于分辨出此人的面目轮廓。是韩家世姑的一个远房亲戚，自己当年被拉着相亲时，曾经于酒宴上见过此人。还差点被她给生吞活剥掉，真是晦气至极。


    
想到不愉快的往事，王洵心中又是一阵恶心。摆摆手中横刀，低声说道：“我现在没时间帮你。你赶紧自己把马车扶起来，继续走吧。记得往北走，不要往西。向北的路上基本没人设卡！赶紧，一会儿肯定有更多的乱民涌过来！”


    
说着话，他就扭头去招呼公孙大娘。还没等开口，又听见襄郡夫人在背后大喊道：“王家贤侄，王大将军，救命！救命！不是救我，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家夫君！他是你韩姑姑的表弟，跟你们王家打断骨头连着筋！”


    
“他在哪？！”当年欠过韩家世姑的人情，王洵不得不再度回过头来，“他一个大男人，还能被怎么样？你让我怎么救他？”


    
“他，他被人抓走了！呜呜，呜呜！”襄郡夫人以手掩面，哭得梨花带雨，“就在刚才，你跟乱民们交手之前，他连人带马车都被截走了！呜呜，你救救他。只要你肯救他，无论要什么，我什么都可以给你？！”


    
“哪边？！”王洵四下看了看，暂时还没有地痞们敢再过来招惹自己，瞪着眼睛，大声喝问。“别啰嗦，指给我看！”


    
“城门，城门方向。在那，在那！”襄郡夫人用涂了豆蔻花的手指点向不远处，被堵得水泄不通的城门。“那辆白铜马车，天那，他，他被从车里揪出来了！”


    
城门口此刻也是一片混乱。试图逃命的人流和发国难财的地痞无赖们挤成了一团，将城门堵了个严丝合缝。王洵等人刚才与劫掠者的激战就发生咫尺之遥，可那边的人却好像都得了眼疾一样，对此血腥场景视而不见。


    
拜胡乱的局势所赐，襄郡夫人的丈夫并没被胁迫着走多远。王洵带着几名侍卫策马冲过去，挥刀砍翻几个流氓，从对方手里抢回了一个长胡子的官员。


    
“放开老夫，放开老夫！”被王洵夹在腋下，官员拼命挣扎，“老夫宁可死，也不会以身事贼。老夫宁可立刻去死！”


    
“想死就死远点儿！”策马跑到襄郡夫人面前，王洵将她的丈夫丢了下去，“给，要命的就赶紧扶起马车走人！”


    
“多谢贤侄，多谢贤侄！”襄郡夫人双手扶起自家丈夫，拉着对方一道打躬作揖，“来，赶紧见过王家贤侄，多亏了他，咱们一家……”


    
“你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呆女人！”长胡子官员不知道王洵的真实身份，还以为他就是一名普通的飞龙禁卫，“老夫被他们劫了去，即便从了大燕皇帝陛下，也属于被迫，情有可原！你却非要央人去救！万一真的改朝换代……，呸，哪个用得着你来？用得找你来！”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六 下）


    
平生第一次被丈夫在外人面前教训，襄郡夫人被吓了一大跳，旋即，恼羞成怒，一把揪住丈夫的胡子，连踢带打，“我把你个没良心的王八蛋，若不是老娘豁出脸皮去求大将军救你，你早被卖妓院里做乌龟了。还想去投靠安禄山，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家长什么德行。满朝的尚书、侍郎都多的没处搁了，哪有地方给你站？！”


    
转过头，她又迅速换上一副谦卑的笑脸，冲着王洵低声恳求：“大将军别跟他一般见识。他素来胆子小，刚才被吓得糊涂了，一时口不择言……”


    
一句话还没等说完，已经被回过神来的长胡子官员低声打断，“大将军，他怎么会是大将军？你瞎了眼睛，分明只是一个从七品旅率……”


    
“闭上你的狗嘴！”襄郡夫人用一声断喝制止了丈夫，然后继续向王洵说软话。“大将军您别搭理他。这货向来有眼无珠。否则也不至于在六品官位上混了半辈子。救命之恩，我们一家无以为报，您老人家今后到哪里，我们一家就……”


    
“你们赶紧走吧。到哪里随便！千万别跟着我！”王洵是彻底拿这对神仙夫妻没半办法了，本来想叮嘱的话也懒得再说，拨转战马，掉头便走。只留下襄郡夫人在身后对着其丈夫大发雷霆，“你个杀千刀的蠢货。大将军有要事在身，当然得掩饰行迹！又何必跟你这不入流的芝麻官说清楚。蠢货，老娘当年真是瞎了眼睛，才会嫁给了你！”


    
“他真的是大将军？！这么年青的大将军，我怎么没听说过？”长胡子官员还不相信，望着王洵的背影低声嘟囔。猛然间，他想起近两年同僚们闲谈时经常提起的一位，浑浊的眼神立刻开始发亮，“我知道了，安西采访使，他是怀化大将军，安西采访使，大宛都督，王洵王明允。他，他这个节骨眼儿上，怎么会来京师？不行，我得把这个消息告知边大人。说不定边大人念在我报信及时的分上，还能……”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后半句话几乎弱不可闻。却还是被站在旁边的襄郡夫人听见了，揪住胡子，又是劈头盖脸一顿狠揍，“蠢货，说你是头蠢猪，简直是对猪的侮辱。人家这个节骨眼上敢潜回京师，自然跟边老太监商量投效新朝的事情。他现在手里要兵有兵，要将有将，还愁不封公封侯么？你现在回去揭发他，岂不是上赶着给边老太监做人情？只要把你的脑袋瓜子往下一砍，人家两个立刻前嫌尽释，推心置腹！”


    
“嘶！”长胡子官员捂着脸上的血道道直吸冷气，不是为了痛，而是为了妻子所描述的场景，“那，那你说，我该怎么办？皇上走时不肯通知我，新朝里又找不到合适地方……”


    
“蠢货，真是蠢得没边的蠢货！”襄郡夫人怒自家丈夫不争气，伸出涂着豆蔻的胖手指狠狠戳其脑门，“刚才老娘明明可以跟大将军搭上关系的，还不是被你给搅黄了？！他现在炙手可热，如果你能跟他搭上关系，做一个幕僚，还愁不跟着一道飞黄腾达？！”


    
“可现在他已经走了啊！”长胡子官员懊恼得连连跺脚。他的仕途一直不太顺利，官场中的见识还算有的。安禄山进入长安之后，正急需一批有名气的旧朝臣子来投靠，以便彰显其自家深得人心。而王洵这个节骨眼上前来接洽“投靠”事宜，恰恰如雪中送炭。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大燕国中，王洵的地位丝毫不会亚于哥舒翰，甚至比后者还要高出半头！


    
对错失搭顺风船良机，襄郡夫人也极其懊恼。抬起绣花鞋，照着丈夫的大腿狠狠地又踢了几大脚。正发泄间，眼角的余光看到自家两个女儿，眼睛一转，突然又计上心头，“我跟你这蠢货商量个事儿。咱家两个女儿也算容貌出众。那王大将军又是个出了名的急色。当年他为了一个歌妓，竟然敢跟全长安的勋贵做对。如果咱们以逃难不便的名义，把女儿们交给他照顾……”


    
“这……”长胡子官员嘴巴上很是犹豫，脸上的笑容却彻底出卖了他的真实想法，“这，能成？他那么宠爱那个歌妓，不惜被千夫所指。咱家的女儿们嫁过去，岂不是要受气？不过，有家族在背后撑腰，想必那歌妓也不敢做得太过分……”


    
转眼间，夫妻二人已经在满地的尸体旁达成了一致，就等着将女儿送上门去伺候枕席。抬起头，却已经看不见王洵的身影，急得跳着脚相互抱怨，“都怪你，净瞎耽误功夫！这下好了，人都找不着了，还说什么亲！”


    
“你自己眼睛不是喘气的么，连大活人都能看丢？！”


    
正欲撸胳膊挽袖子再大战三百回合，旁边的长女实在看不下去了，站起身来，低声提醒，“他，他好像奔城门口去了，后边还跟着一队马车……”


    
“你怎么不早说！”襄郡夫人白了女儿一眼，踮起脚尖来朝城门方向眺望。目光穿过乱哄哄的人群，果然找到了王洵那坚实的背影。“这小色鬼，真的只要见到就不放过。公孙大娘和她身边那几位都是卖笑为生的残花败柳，他居然全都要带在身边！傻愣着干什么，赶紧把马车扶起来，咱们这就去追……”


    
王洵可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给惦记上了。他之所以要求公孙大娘跟自己走一道，完全出于对路上治安的不放心。以他个人今日所见的情况，几个弱女子如果继续向西逃，恐怕还没走到通往咸阳的岔路口，就会被蜂拥而至的流氓地痞们给瓜分干净。


    
经历了刚才一战，公孙大娘也知道凭借自己的个人勇武，保护不了这么多姐妹。所以王洵刚开了个头，她立刻表态同意。两支队伍合成一队，逆着逃难的人流直奔城门。连威胁带恳求挤了好半晌，也没能挤出一条进城的通道来。


    
在城外多耽搁一瞬，白荇芷等人就要多面临一分风险。王洵急得两眼冒火，把心一横，从马鞍后扯下冯小太监的印信，高高地举过了头顶，“飞龙禁卫回城向边令诚大人缴令。闲杂人等赶紧让路。否则，军法从事！”


    
“飞龙禁卫回城向边大人缴令。闲杂人等让路！”万俟玉薤等人也扯开嗓子，大声叫喊。


    
堵在城门外的市井无赖和趁火打劫的百姓们闻听“边令诚”三个字，立刻扭头观望。再看到王洵等人手中血淋淋的横刀，本能地就向道路两边避让。人群中却有十数个脸上带着刀疤的外乡人不肯相信王洵所言，互相看了看，齐声喊道：“边令诚又怎么了，皇上都跑了，他还能把我等怎么样？大伙别理睬他，咱们继续发财！”


    
“哪个说的，有本事你再说一遍？！”既然已经冒了边老太监之名，王洵索性蛮横到底，“耽误了大燕皇帝陛下的事情，你等担待得起么？想死就站出来，老子这就成全你！”


    
边令诚已经准备向安禄山献城一事，已经嚷嚷得人尽皆知。几个叛军的细作有胆子煽动地痞们趁火打劫，却没胆子耽误自家的军务。听王洵说得凶横，气焰立刻就矮了三分。向人群中缩了缩，笑着说道：“好叫这位弟兄知晓，咱们也是奉了上命在此拦截出城官民的！如果你确实有要事需进城，不妨……”


    
话音未落，就听见城门里边有人大声喊道：“闪开，闪开，奉崔镇守之命维持秩序。正门进，侧门出，谁也不准在门口停留。”


    
紧跟着，是一阵刺耳的皮鞭声响。堵在门口无赖们措手不及，被几百名冲出来的差役，打得抱头鼠窜。


    
“谁叫你们清理城门的！”人群中的叛军细作见状，顾不得再跟王洵较劲儿，一个个从怀里掏出信物，擎在手里，冲着城门口的差役们大骂。“放走了陛下需要的人，你等有几个脑袋被砍？谁下的令，谁带的队，给老子站出来！”


    
“几位大人，几位大人，请让让，请让让。小的也是奉了上命，不敢随便耽搁！”带队的差役头目孙仁宇懒洋洋地站出来，冲着细作们轻轻拱手，“是前朝京兆尹，如今的大燕国长安镇抚使崔光远，崔大人下的令，让小的带人清理城门，整肃城内治安。几位大人若是不信，尽管进城去找他。他老人家眼下就在京兆尹衙门坐镇，威慑趁火打劫的宵小！”


    
“不准放人出入，否则，必然拿你是问！”几名细作不顾身份暴露，大声冲孙仁宇威胁。


    
孙仁宇当年就是块滚刀肉，在长安城这个大油锅炸了几年，更是油得外焦里嫩，冲着一众细作拱拱手，继续懒洋洋的回应：“大人您别吓唬小人。小人可真担待不起。可您得体谅小人的难处，崔光远大人是小人的顶头上司，也是大燕国皇帝陛下刚刚加封的镇抚使，负责掌控这里的一切。您赶紧里边请，让他改变命令。赶紧着，他就在京兆尹衙门。弟兄们，把堵门的马车都给我推开，谁敢在城门口二十丈内惹事儿，尽管拿家伙招呼！”


    
“是了，孙头儿！”差役们眼里只有孙仁宇这顶头上司，答应一声，立刻动手清除城门附近的障碍物。顺带着从身后推过来几具上了弦的弩车，示威般摆在街道的两侧。


    
即便以王洵现在的身手，也不敢于如此近的距离上招惹弩车。更何况几名叛军的普通细作。这伙人知道继续跟孙仁宇纠缠下去，也得不到什么结果。恨恨地跺了跺脚，分出一半儿人手跑进城去找崔光远理论。另外一半儿人手退到了距离城门二十丈以外，重新纠集地痞无赖们布置哨卡。


    
身份暴露之后，再想煽动乱民们追随，就不像先前那般容易了。除却几十名胆大包天，并且利欲熏心的家伙，其余地痞无赖纷纷躲出老远。大伙想趁乱捞一票不假，大伙心中对朝廷有恨不假，却不意味着大伙愿意跟叛军同流合污。万一哪天朝廷的人马再打回来，趁火打劫的罪行未必认真追究，替叛军为虎作伥，却肯定要被砍掉脑袋！


    
趁着来之不易的通畅，王洵带人策马进城。城门口与孙仁宇目光交汇，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震惊之色。“我过来接自己的家人，不想惹任何麻烦！”唯恐孙仁宇发难，王洵将染满了鲜血的刀锋晃了晃，低声威胁。


    
“原来是表弟，你不是在，在飞龙禁卫中发财么？怎么出城去了？”孙仁宇见王洵脸色不善，唯恐对方误解，拱了拱手，满脸诚挚地说道。


    
一句表弟，立刻让王洵想起了当年的胡闹。将刀刃向旁边挪了挪，低声道：“烦劳表哥挂念了，我是奉了上头的命令出去公干的。此刻惦记着家人，所以回来看看。我不在时，家里人还都好吧？！”


    
“家里那边应该还行。不过你得赶紧着。眼下城内乱得很，连皇宫都被人给抢了！”孙仁宇侧开身，尽量远离危险。“如果接人出城的话，记得走城北。那边有条路通往乡下，眼下走的人还不多！”


    
“多谢表哥提醒！”见惯了刘郎中和襄郡夫人那种市侩嘴脸，乱世当中忽然遇到一个真心对待自己的人，王洵心里登时觉得暖暖的，一边走，一边笑着冲对方拱手，“表哥不去乡下看看么？我在那边还有些铺子，可以分表哥几间！”


    
“嗨！”孙仁宇笑着摇头，“你表哥我就是劳碌命，可住不起乡下！况且话说回来了，哪朝哪代，还不需要用几个衙役跑腿儿？你赶紧吧，别让姨娘等得着急！弟兄们，把家伙都给老子掏出来，有敢在城门口撒野的，直接砍了扔沟里去喂蛆！”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七 上）


    
虽然有孙仁宇等长安、万年两县的差役卖力维持，城内的治安也没比城外好多少。刚离开城门范围不到百十步远，王洵就目睹了两起抢劫案件。肇事者仗着人多势众，根本不把前来干涉的衙役放在眼里。一旦发现后者实力不如自己，旋即拔刀相向。待有大队衙役赶来支援，则一哄而散，让对方根本追无可追。


    
王洵、方子陵等人骑的都是万里挑一的大宛良驹，太平时节，随便拉一匹出来，在长安城中都能卖到百吊之上。而公孙大娘等一干女子所乘坐的车辆，虽然没资格用什么银装、金装，也是极尽奢华之能事，里里外外透出股子富贵气。这样的一支队伍，不可能不受到暴徒的窥探。转眼间，便有几十名无赖大呼小叫地围了过来。


    
在此危急关头，王洵可是不敢手下留情。双腿一磕坐骑，率先朝肇事者冲了过去。万俟玉薤和王十三带领其他侍卫紧紧跟上，两个来回，便将围拢过来的无赖们砍得溃不成军。


    
丢下一地尸体继续前行，才走过半个坊子，前面的路就又被更大的一伙无赖给堵住了。为首的暴徒居然擎着一把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角弓，冲着王洵的胸口比比划划。万俟玉薤见状，赶紧策马挡在了自家主将身前。王十三则从鞍子后解下水袋，当做暗器奋力丢了出去。持弩的无赖毕竟没有上过战场，杀人的经验远逊于王洵等人。见一个黑影从半空中直奔自家面门而来，本能地就将角弓向上抬了一下。就在这一瞬间，方子陵的刀光已至，噗地一声，将弩弓及其主人的两只胳膊都扫到了半空中。


    
“投降者免死！”众侍卫们相互之间的配合几乎成了本能，呐喊着冲将过去，在拦路者当中砍出一条血淋淋的通道。


    
被横刀砍中的无赖惨叫着倒地，侥幸没被砍中的无赖们四散逃开。却不肯去得太远，躲在巷子深处，用仇恨且贪婪的目光看着王洵等人，准备酝酿下一场偷袭。


    
再这么走下去，恐怕下一次就要面对拒马和连环弩了。王洵也算身经百战，却没有一次，像今天这般进退两难。正一筹莫展之际，身背后突然传来了襄郡夫人那熟悉的声音：“外子说，边令诚大人今早躲进了京兆尹衙门。如果您急着找他，不妨从别处绕一绕。这条路连着东西两市，平素像金山银海一般，自然招贼惦记！”


    
“你……”王洵的第一反应不是建议的好坏，而是对方的行径，“你们怎么还没走？！”


    
“路上太乱了，如果没有人照顾，我们一家根本走不远？大将军，咱们都是实在亲戚，您就好人做到底，让我们跟在您身后吧！”襄郡夫人立刻红了眼睛，娇滴滴的哭诉。声音婉转妩媚，比洞房花烛夜的新娘子还酥麻三分。


    
“大将军对属下有救命之恩，属下无以为报，宁愿鞍前马后伺候您老！”襄郡夫人的丈夫脸皮厚度丝毫不逊于其妻，从马车上跳下来，对着王洵，纳头便拜。


    
“请大将军发发慈悲！”襄郡夫人的两个女儿虽然不齿于父母的行为，为了一家大小的安危，也强忍羞愧，从马车上跳下来，冲着王洵款款施礼。


    
“大将军，反正队伍中也不愁多这几个人。”还没等王洵拒绝，万俟玉薤已经悄悄地拨转坐骑，挡在襄郡夫人一家身后，同时晃了晃刀锋，向其他人打了个准备杀人灭口的手势。


    
“也好！”王洵瞬间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冲着万俟玉薤轻轻摇了摇头，然后又轻轻点头。眼前这对夫妻都不是什么好鸟，先前在城外时放他们离开，还不怕他们泄露自己的身份。如果在此刻拒绝了他们的同行请求，恐怕一转眼，这对狗男女就要到边令诚面前告密去了。


    
襄郡夫人和她的长胡子丈夫不知道自己一家刚刚在鬼门关前打了个转，听王洵的话语里有松动之意思，立刻兴奋地表态，“多谢大将军收留，多谢大将军收留。贱妾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对城中的家长里短比较熟悉。”


    
“属下一直在杨相身边供职，对这几年朝中的人事变迁记得很清楚。大将军如果用得到，属下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你先说说咱们接下来该怎么走吧！”王洵皱了皱眉，低声打断，“本官不急着去见边令诚，要先去崇仁坊。”


    
“崇仁坊？！”长胡子官员愣了愣，旋即开始大拍王洵马屁，“是去安顿家人么？将军至仁至孝，实乃天下……啊，你松手！”


    
“就你啰嗦！”襄郡夫人狠狠扭了丈夫一把，打断了他的连篇废话。“大将军别怪他。他这个人平素啰嗦惯了，一时半会儿改不过来。您要去崇仁坊的话，最好从城南绕一下。躲开东西两市和皇宫……”


    
长胡子官员不甘被自家妻子比下去，忍痛大声补充，“对，对，对！从城南绕，城南穷，除了曲江池一带……”


    
因为皇宫位于长安城中央偏北位置。所以京师的格局，向来是以北为尊。北城住的非富即贵，越靠近皇宫附近，宅子主人的地位越显赫。而南城，则多为底层小吏和普通百姓的居所。地段距离皇宫越远，越为破烂卑微。只有城东南角的曲江池是个例外，那里为权贵们的别墅所在，寻常百姓甭说购买，能凑上前看几眼都是一种奢侈。


    
王洵对长安城的情况原本就比较熟悉，经襄郡夫人及其丈夫两个一提醒，立刻明白了其中道理。毫不犹豫地拨转坐骑，带队扎向城南。襄郡夫人的丈夫则自告奋勇，骑了匹挽马，紧随王洵身后。一边跑，一边气喘吁吁地提出自己的寻路建议。


    
还甭说，襄郡夫人的丈夫官做得不怎么样，为人也差劲至极，指路的本事却是一等一。带着大伙兜兜转转绕了个半大不小的圈子，就顺利绕到了长安城的东北侧。途中虽然也遇到了几拨无赖在趁火打劫，规模却比先前遇到的那两拨小得多，胆气也没先前那两拨盛。听见马蹄声，探头探脑地出来看了看，见到王洵等人手中血迹未干的横刀，立刻又把脑袋缩进路边的巷子里去，再也不敢出来了。


    
绕过东市、隆庆坊，掉头再往西扎。在宜仁坊与安兴坊之间杀散了另外一伙试图趁火打劫的无赖，大队人马再向南转，便来到了崇仁坊外。隔着老远，王洵就看见一伙歹徒正大呼小叫地朝坊门里边冲，而坊子里边，则有另外一伙人苦苦支撑。双方胶着在坊门口，谁也不肯后退，鲜血顺着木制门框溪流般往下淌。


    
“飞龙禁卫办事，要命的给我闪开！”情急之下，王洵再度祭起了边令诚的招牌。挥舞着横刀，从背后冲入了战团。万俟玉薤与王十三带领一众侍卫迅速跟上，左劈右砍，下手丝毫不肯留情。


    
比起今天遇到的所有对手，攻打崇仁坊的这帮家伙无疑都强悍了许多。从某种程度而言，他们甚至如同士兵一般训练有素。在经历了最初的慌乱之后，立刻放弃对崇仁坊的冲击。转过头，冲着马队发起了反攻。


    
一杆长槊擦着王洵的大腿根儿掠过，将他抢来的飞龙禁卫战袍，挑出条暗红色的口子。他咬紧牙关拧身横扫，刀锋泼起一团血雾气。两点寒光就在血雾之后透出来，直奔他的小腹。“是雁翅镗！”他意识到危险，举刀拨挡，然后又是一刀劈下，“龙武军应付检阅的东西，中看不中用！”


    
雁翅镗被拨歪，持镗者踉跄着退后。万俟玉薤从侧面杀上来，砍掉此人的脑袋。王十三冲到了王洵的左侧，用马头撞翻两个试图偷袭自家主将的暴徒。挥刀又砍翻了另外一个。紧跟着，他的脸上一热，被鲜血模糊了视线。影影绰绰，看到一名自家弟兄被几根长槊挑上了半空，手脚四下挥舞。


    
“列阵，列阵！”方子陵在队伍最后大叫。却得不到丝毫响应，街道宽度有限，根本容不得骑兵阵列展开。而对手的人数又太多，几乎堵死了每个空隙。他呐喊着抽出伏波弩，瞄都不瞄就射翻了一个。然后跳下坐骑，挥刀猛扫。


    
敌人蜂拥而来，将他的身影吞没。然后又纷纷退开，丢下无数抽搐着的尸体。方子陵筋疲力尽，踉跄欲倒。腋下却传来一股温柔的力量，将他的身体牢牢地固定，固定得笔直，笔直。


    
“你……”猛然回头，他看见公孙大娘坚毅的脸。眼角处已经无法掩饰岁月的痕迹，目光却依旧绚丽如波。“小心！又过来了！”公孙大娘笑了笑，挥舞双剑，向先前一样护住方子陵的脊背。“你也小心！”方子陵狠狠地点了下头，消失的力量瞬间全部返回体内，整个人犹如下山猛虎。


    
杀穿一道拦阻，两名兄弟的背影在他眼前出现。坐骑已经倒地，替主人隔开了大部分敌手。四个人在战马尸体后重新组成小阵，彼此掩护着，徒步向王洵靠拢。刀锋、槊锋、冷箭、流矢，即便当年在俱战提城中，情况也没像今日这般凶险。


    
敌人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士气也非常高，缺乏的只是经验而已。为了赶过去跟主将汇合，方子陵身上至少又添了两处刀伤，一处槊伤。好在都不致命，短时间内影响不了战斗力。


    
王洵此刻也战得非常辛苦，全凭着个人武艺精熟，才勉强没被敌手从坐骑上挑下来。发觉形势不对，他迅速改变战术，砍倒两个距离自己最近的拦路者，拨转坐骑，就往战团之外闯。


    
“一个都别放走！”人群中，有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家伙，扯着公鸭嗓子命令。王洵迅速将头转过去，同时弯腰抢下一杆漆枪。发号施令者的目光与他相对，都立刻从彼此的眼睛中看到了无法隐藏的惊诧。


    
“拦住他，他就是……”公鸭嗓子伸手冲王洵指点，准备喝破他的真实身份。却被凌空而来的漆枪将后半截话卡在了喉咙里。双手捂住脖颈，他心里觉得好生不甘。整个人摇摇晃晃地跑了几步，旋转，旋转，然后一头栽倒在血泊当中。


    
“魏大人！”先前还围着王洵等人死战的众“暴徒”立刻惊慌失措，哭喊着涌向倒地的尸体。趁着这个机会，王洵又磕了下马肚子，与万俟玉薤等一起，向对手发起了最后的冲击。


    
“魏大人死了！”


    
“他们杀了魏大人！”


    
“是边令诚指使人干的！”


    
“杀了他给魏大人报仇！啊！”


    
“暴徒”们愤怒地哭喊着，控诉着，却再组织不起有效进攻。被王洵带着万俟玉薤等人杀得节节后退。崇仁坊内的人也发现了外边的变故，在一名手持双刀的小将带领下倾巢而出，里应外合，将“暴徒”们砍得人仰马翻。


    
攻守之势立即倒转，暴徒们腹背受敌，顷刻间溃如山崩。“二哥，二哥，真的是你，你可算回来了！”带队的双刀将不组织人手追杀溃兵，却直奔王洵而来，一边跑，一边大声叫喊。“我就相信你一定会回来的，我真的等到你了！我真的等到你了！”


    
“守直？！”王洵惊愕地带住坐骑，望着急奔而来的马方，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我，是我！”见王洵还能认出自己，马方高兴地直蹦。“我本来想带着你的家眷一起走，没想到被堵在了……”


    
“当啷！”他的话被兵器落地声打断。马背上的王洵空了手，呆呆地望向了崇仁坊口，胸口处的肌肉不断抽搐。尸山血海当中，白荇芷一手持刀，一手持盾，缓缓走了过来。每迈一步都摇摇欲倒，却始终不肯让自己的身体软下去。


    
几年来，白荇芷的如花容颜在王洵梦中出现了无数次，却没有一次，及得上此时的万分之一。


    
酒徒注：郑重声明，女猪脚没死，不准诅咒我。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七 下）


    
很多年以后，在场者提起当时的情景来，双目中还会流露出一缕明亮的色彩。


    
那是怎样惊心动魄的一种美，几乎无法用人世间的语言来形容！那一刻，天地间，所有光亮仿佛都集中起来，照在她的身上，然后倒映回来，晃得人头晕目眩。


    
她叫白荇芷，京师小四绝，一个以舞娱人的青楼行首。一个出身卑微到无法再卑微，却试图嫁入开国侯府，攀附富贵的女人。一个曾经让王洵沦为全长安的笑话，仕途几近无望的女人。一个在他仓皇出逃，生死未卜之时，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了他，并从此为他闭门谢客，尽洗铅华的女人。


    
她一手提刀，一手持盾，周围全都是残破的尸体，衣服上也染满了斑斑点点的红。她就那样摇摇晃晃地走着，随时都可能会倒下，却始终没有倒下。双眼中带着一点恐惧和委屈，嘴角上却挂满了温柔。


    
这是一个能陪着你一同把盏高歌亦能陪着一起低首无语的女人。一个为了你一句承诺就情愿付出一生的女人。一个可以与你共同面对所有风波而绝不畏缩的女人，一个平时安安静静托庇于你的羽翼之下，关键时刻却能拔出刀来，不顾一切护住你后背的女人。她也许不够高贵，不够文雅。不够世人眼里的贤良淑德，但是，她却能把手放在你的手里，与你相伴走完整个一生。无论前方是繁花似锦，还是风雨如晦！


    
“怪不得将军当年为了她，宁愿跟整个长安城的人为敌。换了我，也绝对不会放弃。”方子陵轻轻叹了气，撩起锦袍，抹干刀刃上的血迹。


    
当年王洵未曾娶妻，却先把一个歌妓三媒六聘抬回家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整个长安城人提起此事来，几乎无不摇头。包括与王洵私交甚好的秦氏兄弟，张巡、马方等，背地里都悄悄嘀咕，觉得他这样做很是不慎重。


    
歌妓这东西，对于世家子弟来说就是一个玩物，跟小猫小狗差不多。你在外边无论怎么玩，哪怕叫十个女人大被同眠，别人顶多说你一句年少风流。可如果你把一个歌妓娶回家做老婆，哪怕仅仅是一个妾，挑战的也不止是大唐的律法，还要加上整个长安城内那无数看不见的等级壁垒。


    
但是今天，却没有人再怀疑王洵当初的选择。皇上跑了，朝廷散了，长安城马上就要沦入叛军之手了。什么富贵荣华，什么锦绣前程，都即将成为过眼云烟。只有你曾经爱过和曾经爱你的那个人，还在家门前静静地等着你，不曾改变，也永远不会失去。


    
“那呆子，也不知道迎上去扶一把！”此时此刻，迷醉的又岂止是方子陵一个？坐在公孙大娘身后的几个女子，见王洵自始至终呆坐在马背上动也不动，忍不住低声抱打不平。


    
“人家小两口的事情，要你来管？！”公孙大娘回头横了她们一眼，信手扯住一个准备上前帮忙的红衣姐妹，“那地方太窄，你再凑过去，就挤了！”


    
“那呆子已经喜欢得傻掉了！”红衣女子年龄只有十四五岁上下，还未品尝过青年男女彼此之间那魂牵梦萦的滋味，愤愤不平地挣扎。


    
公孙大娘毕竟练过武艺，手上稍稍加了点力，就将红衣少女制得服服帖帖。“老老实实在这边等着，别过去添乱！”


    
话音未落，王洵已经醒转。右腿一摆，轻飘飘跳下马背。大步迎上去，单手接过白荇芷手中颇为沉重的盾牌，“我回来了！你还好么？！云姨和紫萝还好么？”


    
“都好。二郎你可算回来了！”白荇芷展颜一笑，脸上的幸福浓得几乎要滴落下来，“我估摸着你也快回来了。云姨和紫萝她们在家里呢。用得着的东西都装好了车，随时可以出发。”


    
王洵笑着点点头，将白荇芷手中的刀也接过去，顺势递给跟上来的王十三。“我去叫她们俩。你帮我招呼一下弟兄们。穿飞龙禁卫袍服的都是。我们在半路上抢来的衣服！”


    
“嗯！”白荇芷柔柔地答应了一声。低下头，轻轻整顿了一下衣衫的正面。然后冲着万俟玉薤、方子陵等人落落大方地蹲身，“亏得几位壮士来得及时，才使得王家没遭受灭顶之灾。兵荒马乱，家里拿不出什么像样东西招待大伙，只好请几位壮士先入内喝碗井水，也算二郎没有慢待客人！”


    
“不敢，不敢！”


    
“夫人切莫客气！”


    
万俟玉薤和方子陵几人哪里受到了这种客气，纷纷侧开半个身子，以下属之礼相还。一点儿也没注意到，眼前这位女子，事实上并没有正妻的名分。


    
几个老粗疏忽大意，刚才一直躲在远处观战的襄郡夫人却听得非常仔细，悄悄地把眉头皱了起来，扯了扯自家丈夫，以极低的声音嘀咕：“这女人可真不简单。咱们珠儿要是嫁过去……”


    
“闭嘴。你不说话，没人会当你是哑巴！”长胡子官员忽然夫纲大振，回过头，一把将襄郡夫人推了个趔趄。


    
“你这老不死的……”襄郡夫人被推了个猝不及防，差点一头栽进血泊当中与地上的尸体来个亲密接触。踉跄着站稳身形，张牙舞爪。


    
她的两个女儿突然跟其父亲做了一伙儿，一左一右走上前，扯住了她的胳膊，“娘亲还是不要做白日梦了。他们家里早就没了外人的地方！”


    
“娘亲还不都是为了你们……”襄郡夫人气急败坏地反驳，却被两个女儿越拖越远。“……他刚才跟那个女人一句体己话都没说……，……有娘亲给你们撑腰……”


    
此刻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都在白荇芷那边，根本没听见襄郡夫人一家在嘀咕些什么。少数耳朵灵敏如公孙大娘者，即便听见了只麟片爪，也摇摇头，一笑了之。某些体己话，是无须在外人面前说的。说了，反倒是生分了。只是这个道理襄郡夫人不明白，这辈子也没可能想得明白。


    
正微笑着看热闹间，王洵已经领着十几名家丁，赶了五辆表面看上去豪不起眼的马车，从坊子口走了出来。同住在崇仁坊的其他几户邻居，也都站在了自家门口，眼巴巴地向车队观望。正在替王洵招呼客人的白荇芷见状，笑了笑，大声向邻里们发出邀请：“大伙如果想一道走，就赶紧跟上吧！咱们先混出城去，然后再各自想办法！”


    
“多谢夫人！”


    
“多谢王家娘子！”众邻居等的就是这句话，立刻赶着早已收拾停当的马车出了家门，跟在了队伍之后。


    
一瞬间，需要被保护的人就多出数倍。王洵见了，也不表示反对。只是笑着拉开一辆马车的门，对白荇芷吩咐道，“你紫萝、云姨都坐这辆。萍儿和雪雁她们在后面的车上！路上自己注意些，别走散了！”


    
“嗯！”白荇芷轻轻答应了一声，干净利落地跳进了车厢。


    
时间紧迫，王洵不敢做任何耽搁，立刻命令车队启程。马方也带了刚才守卫坊门的那伙人凑了过来，紧紧地护在了车队左右。到了此时，兄弟两个才终于有了机会一叙别离契阔。却突然又都不知道该从哪个地方说起，只是咧开嘴巴，冲着对方干笑。发了好一会傻，才终于收起笑容，“你怎么……”“你怎么……”


    
“还是你先说吧！”王洵笑着摇摇头，“我的事情太复杂，出城后再跟你细讲。”


    
“是太子殿下让我来接你家人出城的！”马方不想对好朋友隐瞒什么，非常爽快承认，“他昨天走得匆忙，什么都没顾上。途中忽然想起安禄山可能会打你的家眷主意，就从东宫六率中调出两百人给我，让我过来保护你的家人！”


    
“太子？”王洵侧转头，迅速扫视马方的一众属下。大概还剩一百人左右，即便近半儿带伤，战斗力也远远超过了他身边众侍卫，“太子殿下让你保护着我的家眷去哪？刚才攻打坊门的那些家伙，又是什么来路？！”


    
“是永王的人。”马方掏出一个带着血迹的鱼符，毫不犹豫地丢给王洵，“我刚才搜了被你用飞矛杀死的那个家伙，从他身上发现的。但不能保证不是有人栽赃给永王。时局太乱，谁都想浑水摸鱼！不过你可以放心，太子殿下只交代我护着你的家眷出城，没命令我一定把你的家眷带到他身边去。即便下了这样的命令，我也不会遵从！”


    
“看你说的！”王洵被马方的坦荡弄得有些不好意思，笑着抱怨了一句。鱼符乃是由一整块上好的羊脂玉所雕刻，背后标有永王府的印记。但仅凭此物就认定是永王试图对自己不利，恐怕会非常牵强。


    
“还有几个活口留下。但嘴巴都很硬，短时间内审问不出结果来。我把其中受伤最轻的两个藏在车队中了，出了城后找个安静地方，你可以分别提审他们。”马方轻轻叹了口气，低声补充。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八 上）


    
“噢！”王洵的回答有些心不在焉。永王试图劫持自己的家人，恐怕和太子殿下一样，打得都是来自大宛的那支援军的主意！至于这样做会不会伤害到崇仁坊中的其他无辜，会不会使得自己更为心灰意冷，估计两位皇子都不在乎。


    
故友重逢的喜悦，转眼已经被猜疑和失望所代替。队伍中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微妙。谁也不再多说话，只顾护着车队继续赶路。沿途又遇到好几队趁火打劫的地痞无赖，畏惧这支队伍的护卫规模，都不敢主动上前招惹。王洵等人也没有力气多管闲事，只当发生在自己眼皮底下的暴行是一场噩梦。


    
不一会儿来到了城东偏北，眼看着通化门已经遥遥在望，忽然间，有支脚踏黑色牛皮靴子的队伍呼啸而至，在一名都尉模样的低级武将带领下，将城门口堵了个严严实实。


    
好不容易才逃到城门口的百姓们吓得魂飞魄散，丢下大包小裹，转身就往附近的巷子里边钻。带队的都尉也不派手下追赶，只是掏出份暗黄色的卷轴看了看，然后威风凛凛地站在城门洞下，冲着王洵等人低声冷笑。


    
“恐怕有些麻烦了！”王洵大吃一惊，想要带领队伍绕路走，显然已经来不及。只见那带队都尉一挥手，几百士卒迅速从左右包抄了过来。


    
眼看着就只剩下的硬闯一途，马方却忽然伸手按住了王洵的胳膊，“二哥先别着急动手。对面是京兆尹衙门的人，带队的那家伙我见过。让我出去会会他，咱们先礼后兵！”


    
“嗯！”事已至此，王洵只好死马当做活马医。一边指挥自家的侍卫护住云姨等人所在的马车，一边手按刀柄，给马方撑腰打气。


    
几百双眼睛的注视下，马方笑呵呵地走向对面的都尉，远远地，冲着此人抱拳施礼：“是长寿坊的冯七哥么，小弟这厢有礼了！”


    
“你是……”姓冯的都尉显然早已记不起马方的模样，皱着眉头还了个半礼，满脸寒霜。


    
“冯七哥真是贵人多忘事！”马方丝毫不觉得尴尬，又笑着拱了拱手，大声补充，“去年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冯七哥在安乐侯府，凭着一只铁脚将军大杀四方。小弟可是傍你的肥庄，赢了近千贯彩头！本想找机会做东请冯七哥吃顿酒，还了个人情。却没想到公务繁忙，一直抽不得空……”


    
安乐侯是大唐天子给贾昌的封爵。此人凭着斗鸡得宠，平素所交往皆为达官显贵。长安城中，实授职位在正四品以下官员，根本没资格走进他的家门！冯姓都尉只是给自家的前任上司做跟班时，在安乐侯府内，跟下人们一起凑了回热闹。当然不可能有机会坐庄，更不可能分给别人上千贯红利！


    
然而马方这样说，却让他觉得自己在一众属下跟前非常有面子，脸上的寒霜立刻化作了一汪春水，笑呵呵拱了拱手，大声回应：“客气了。客气了，马兄弟可千万别这么客气。咱们兄弟两个都是实在人，心里记得老哥的好儿就行了，没必要非摆什么酒水。”


    
“那哪行，知恩不报，可不是我辈所为。况且兄弟我今天……”马方向自己身后的车队指了指，满脸为难，“城里边四处都在杀人放火，家里面的长辈都被吓坏了，非要到外边的庄子上躲躲。兄弟我只好先放下手头公务，护送他们出去。冯老哥你看，能不能给兄弟行个方便……”


    
“不行，不行！”冯姓都尉立刻将头摇得像个拨浪鼓，“兄弟你可别难为我了。你这要是一个两个人，我只当没看见。可这么大一个车队……”


    
“我也知道自己给老哥添麻烦了。可家大业大，有什么办法？！”马方又往前凑了凑，同时向身后招了招手，命人送上前一个沉甸甸的包裹，“今天又没时间请您吃酒了。这点自家院子里摘的果子，您拿去给弟兄们解解暑……”


    
“不行，不行！”冯姓都尉的眼睛死死地盯在包裹皮上，双手却继续左右晃动，“不是哥哥我不给你面子。我手中拿的这份命令，京兆尹崔大人和边留守联名下的，说是不准再放任何有头脸的人物出城，以免皇帝陛下他老人家看着空荡荡的长安生气！我瞧兄弟你也是个敞亮人，也就不跟你绕弯子了。如果文武百官都跑干净了，皇帝陛下说话，也就没意思了不是？！你还是赶紧把车队带回去，关严了大门，躲在自己家里等着陛下征召吧！就凭兄弟您的资历和本事，只要留下来，还愁日后不飞黄腾达？又何必非躲到乡下去，白白错过一个大好机会！”


    
“可不是么？要是真的想走，兄弟我前天半夜就走了！”要求一再被人拒绝，马方也不生气，点点头，顺着对方的口风往下捋，“但家里头的老人们不这么想啊！他们胆子小，非得说什么，‘时局未明，不能把事情做绝！以免哪天另外一家天子打回来，秋后算账。’所以非要我再观望一段时间，避开这个露脸的机会。宁可少升几级，也得给自己多留一条退路！哎，老人家么，就是不开窍，凡事先求个稳妥，让我这做小辈的，也着实拿他们没办法！”


    
“唉！谁说不是呢！”冯姓都尉陪着叹气。眼前的车队，肯定不止来自一家，说不定还有边令诚要找的某些要犯在里边。可是自己今天真的把事情做绝了，平白丢失了一票横财不说，还彻底堵死了回头的路。万一哪天李家皇帝又带兵收复了长安，可就轮到自己仓皇逃命了。


    
想到这儿，他说话语调越发低沉，一边摇着头，一边叹息着跟马方解释，“我这做哥哥的，按理儿不该为难你。可这么多弟兄都在旁边看着，我怎么着也得给大伙一个交待……”也许是光顾了说话，脚下没有留神，身体在某块砖头上绊了绊，一跤跌在了装满了金珠的包裹上。


    
马方心领神会，立刻将此人抓起来，横按于马鞍前，用刀刃压住脖颈，“今天的路，你不放也得放。叫他们让开，否则，休怪我不念旧情！”


    
“你干什么，干什么？别管我，弟兄们，将他们给我拿下！”冯都尉真的是威武不屈，扯开嗓子冲自家队伍喝令。众差役闻听，立刻举起手中兵器，冲着马方破口大骂，双腿却齐齐地往后退，让出了笔直的通道来。


    
“给我闯！”马方双脚一磕金镫，率先向前冲去。王洵等人护着车队紧紧跟上。在一片震耳欲聋的喝骂与喊杀声中，毫发无损地出了通化门，把长安城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一口气跑出了十几里，马方才叫队伍停下来休息。先带着大伙向冯都尉致歉，然后又多补了一匹骏马和两包金珠为礼物，给对方压惊。姓冯的都尉官员没想到自己居然放掉了这样两个大人物，大惊失色。愣了半晌，却又突然一抱拳，冲着王洵和马方长揖及地：“没想到两位将军是太子殿下的人，冯某先前眼拙了。日后若是太子殿下问起今天之事，还请两位将军替冯某解释一二。非冯某辜负了皇恩，而是上头逼迫，不得不虚与委蛇！”


    
“好说。好说！”马方满口子答应，“崔京兆那里，也请冯兄带一句话。就说太子殿下知道他的难处，日后若是于安禄山帐下做得不开心，随时都可以回来！”


    
崔光远刚刚自吐蕃出使归来，登上京兆尹位置还不到十天，根本没能力控制全城局势。马方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提起此人的名字，其实等同于给全部投靠安禄山的文武官员一个暗示，太子李亨不会在乎他们的投敌经历，只要他们肯迷途知返。


    
毕竟是混在天子脚下的武官，冯姓都尉的心思是一点就透。当即肃立拱手，再度向马方致谢：“承蒙马将军看得起，冯某一定会将这句话转告给京兆尹大人。这里人多眼杂，冯某今日就恕不远送了！”


    
“冯兄请便。他日若有机会，马某再请冯兄畅饮！”马方微笑着拱手，还以平辈之礼。


    
双方如同交往了多年的老朋友那样依依惜别，相距老远了，还再三挥手。直到彼此都看不到对方的轮廓，马方才将目光收回来，冲着王洵低声解释：“京兆尹衙门的那帮家伙，最是油滑不过。给他们留一线希望，日后王师光复长安，也能少费几分力气。”


    
“士别三日，真的该刮目相看！”王洵轻轻摇了摇头，笑着恭维。“我刚才都以为要死在城里了，没想到你三言两语就解决了麻烦！”


    
小马方长大了，不再是当年坠在他身后的那个小跟屁虫。变得成熟、干练、豁达，隐隐地还带着几分与其真实年龄极不相称的奸诈。作为带着他长大的兄长，王洵没理由不为马方的成熟而感到高兴。但心中同时却觉得有一点点失落，就像无意间丢掉了一件非常珍贵的东西，心里万分不舍，却再也无法将其寻找回来。


    
“当年大伙在一起时，凡事都有你和子达挡在前面，我只管浑水摸鱼，当然用不到花费什么心思！”马方叹了口气，也跟着轻轻摇头，“可后来你和子达都走了，师父离开了京师不肯再回来。我如果还像当年那般懵懵懂懂，早就被人碾成渣子埋土里边了，哪还有机会跟你再碰面！”


    
“秦家，秦家两位哥哥呢，他们已经走了么？”王洵本想问问马方遇事怎么不找秦国祯、秦国模两兄弟照顾。话到嘴边，又匆匆改口。


    
“状元公当然是跟着圣驾一起西狩去了？哪有得着我来操心！”马方从鼻孔中喷了股子冷气，撇着嘴回应。


    
看情形，最近几年，马方跟秦氏兄弟相处得非常不愉快。联想到当初宇文至蒙冤入狱，秦氏兄弟找借口躲在家中不出头的行为，王洵登时心下雪亮。靠树树倒，靠墙墙塌。这几年，他自己还不是走了同样一条成长之路？差别只是一个在荒凉的西域，一个在繁华的京师而已！


    
“子达呢，是不是投靠叛军去了？”察觉到王洵眼里突然涌现的浓浓忧伤，马方笑了笑，带着几分试探的口吻追问。


    
“我不大清楚。他在半路上听闻了封四叔被杀的噩耗，就含愤出走了。”王洵又叹了口气，无奈地摇头。宇文至的做法到底是对还是错，他心里至今也没有准确答案。总觉得对方的行为过于激烈了些，除此之外，却又找不到第二条，可以给封常清报仇雪恨的办法。


    
换句话说，他自问没有勇气像宇文至那样，怒触不周山。却也不想对宇文至的行为妄加指责。这是非常矛盾的一种心态，令他每天早晨起来都觉得疲惫不堪。可现在封常清死了，世间再也没人能像老将军当年那样，手把手地教导他怎么去做，一丝一缕地慢慢解开他的心结。


    
“我猜就是。他们宇文家，净出些聪明人！”马方好像早就预料到宇文至会跟王洵分道扬镳，笑了笑，撇着嘴补充。


    
“聪明人？！”王洵不太明白马方的意思，皱着眉头重复。


    
马方略作犹豫，拣最紧要的部分，向王洵介绍：“他哥哥宇文德，是促使边令诚和崔光远两个献城投降的主谋。安禄山的使节，眼下就住在宇文家的府邸。还有那个吉温，当年杨国忠的左膀右臂，也早就跟安禄山暗中眉来眼去！安禄山蓄谋造反，而朝廷一直得不到准确消息，这两人从中居功至伟！”


    
“他们……”王洵气得破口大骂。猛然又想起来宇文至曾经说过，如果叛军打进城，屠戮百官，其兄宇文德肯定是最后挨刀的那个，又忍不住哑然失笑，“他们可真有本事。一脚踏着安禄山的船，一只脚踏着杨国忠的，居然能够不被发现！”


    
“谁说不是呢？！”马方咧嘴苦笑，“满朝文武，都是聋子瞎子。太子殿下虽然有所觉察，却又一直被杨国忠压制着，对此无能为力。包括圣驾西狩这件事，殿下也是一直在反对。但耐不住杨国忠兄妹内外一起使劲儿……”


    
王洵又接不上口了，无奈地陪着苦笑。马方说了好一会儿，见王洵一直无动于衷。想了想，干脆直奔主题，“二哥比我年长，看事情肯定比我清楚。今天我不会逼着你跟我一起走，但今后何去何从，二哥最好早做决断。依照兄弟我愚见，安禄山肯定成不了大气候。凡是跟他有瓜葛的人，早晚会身败名裂！”


    
“我当然不会跟安禄山扯到一起！”王洵笑了笑，给出了一个非常令人兴奋的答案。但很快，他就又将马方的心情推进了谷底，“今天从城里边带出来的那几家，估计都是要去伴驾的，你尽管带着他们走。至于王某，大宛军不是王某一个人的，今后何去何从，王某还得跟将士们商量一下再做决定。”


    
“我知道二哥你是因为封节度的死，对太子殿下有所芥蒂。但那件事真的跟殿下没关系！我就在东宫当值，亲眼见到他如何为封节度被冤杀而落泪不止！”马方心里有点儿急，不住地替自家主公辩解。


    
“不仅仅是因为封四叔的事情！”王洵摇摇头，脸上的笑容非常苦涩。“实话实说，眼下王某根本不知道今后的路该怎么走。所以不能答应你任何事情。等哪天王某想明白了，自然会派人联系你。无论是继续受朝廷调遣也好，转归太子殿下直属也罢，王某尽管躬身领命就是！”


    
“有什么可想！现在你手握重兵，无论怎么做，都是雪中送炭。等错过了这个时机，就成了锦上添花。到底哪个更为珍贵，你自家心里清楚！”作为好朋友，马方非常设身处地的为王洵着想，“况且你既然不打算去投安禄山，还能有什么更好的选择？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大唐江山终归还是要姓李，你不为社稷出力，又能躲到哪去？”


    
“是啊，这大唐毕竟是李家的”王洵不想以己昏昏使人昭昭，顺着马方的口风叹气，“可皇上和太子都跑了，文武百官也跑了……”


    
收住话头，他回首凝望长安。一股股浓烟正拔地而起，将背后的半边天空熏得漆黑如墨。今日长安，不知道多少人要妻离子散。多少人要家破人亡。而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却除了缴纳赋税之外，与皇家再没丝毫瓜葛。霓裳羽衣曲他们没资格听，曲江池畔的舞榭歌台，雕梁画栋，他们也没资格欣赏。


    
他们唯一有的资格，是承受这国破家亡之祸。无处可避，无处可逃。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八 中）


    
皇帝陛下跑了，太子殿下也跑了，连声招呼都没勇气跟臣民们打。趁着黎明之前最暗的时候离开，将整座长安城的百姓都抛在了身后。


    
马方即使对大唐再忠心，也无法将这种行为解释得理直气壮。只好又低低的叹了口气，暂时收起了替太子招揽王洵的打算。


    
看看大伙已经休息得差不多了，二人决定就此分道。马方带着愿意去“护卫”圣驾的，向西去追赶大唐天子，王洵自己则护着家眷前往华亭，与帐下兵马汇齐。崇仁坊的众邻居们非富即贵，此刻家中皆有人做着大唐的官，都表示愿意跟马方走。倒是襄郡夫人一家，发现上当受骗之后，居然没有翻脸，反倒再次郑重申明，愿意跟王洵共同进退。


    
这个选择让王洵感到有些吃惊，再度跟襄郡夫人一家强调，无论他们做如何选择，哪怕是现在就返回长安去投靠边令诚，也不用担心自己突然翻脸。襄郡夫人把头转到一旁，气哼哼不肯说话。她的丈夫却偷偷看了眼马方，低声向王洵解释：“大将军一言九鼎，属下一家绝对不敢怀疑。但属下刚才仔细琢磨了一番，觉得此刻去追随圣驾，实在不太妥当。古语云，蜀道难过登九天。而太子殿下风华正茂，估计也不愿像陛下一般，把江山社稷丢在身后！”


    
话说得很含蓄，但明白人立刻就能听出来，他在暗示朝廷内部的权力倾轧，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杨国忠遥领剑南节度使，天子到了蜀中后，朝政当然还得倚重与他。而太子殿下素来与杨国忠不睦，肯定不愿意往对方的老巢中钻。双方在途中一旦起了冲突，恐怕又有不少无辜的人，要稀里糊涂地死于非命。


    
王洵担心马方，目光立刻向后者转去。马方却满不在乎地摇了摇头，笑着道：“二哥不用为我担心。左右龙武军和飞龙禁卫还完整地掌控在陛下之手。只要他老人家不点头，谁也翻不起什么风浪来！”


    
“无论如何，小心些总是好的！”王洵对朝廷各方势力的具体情况所知有限，只好点点头，郑重叮嘱。


    
“二哥也小心些！”马方笑着答应，略作迟疑，又迅速从麾下点出十四名非常精干的士卒，沉声吩咐，“你们几个替我送送大将军，等他与大队人马碰了面，再掉头去追赶我。”


    
“诺！”被点到的士卒显然都是马方的亲信，毫不犹豫地躬身领命。


    
王洵从华亭县出发时，本打算悄悄潜回长安，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云姨等人接走，因此只带了很少的侍卫。此刻与自己的家丁算在一起，恰恰也是十四之数。有感于马方的仔细，拒绝的话，他便再也说不出口。只好叹了口气，默默接受了对方的好意。


    
除了云姨等人之外，王洵此行还有其他几位弟兄的家眷要接。便主动向马方告了辞。马方依依不舍地又护送出五六里，直到过了灞桥，才拨转了坐骑，向西而去。


    
当天晚上，王洵等人便安歇在了方子陵家的庄子里。方家在长安附近也算得上是一个望族，祖上曾经追随徐世绩大将军征讨高句丽，战功赫赫。后来徐敬业起兵征讨武则天失败，方家也受到了牵连，家道一蹶不振。直到了方子陵这代，才有族人再度走入仕途。但几个嫡系子侄官运都不甚佳，只爬到了从六品。倒是方子陵这个不怎么受族中长辈重视的旁支，因为与王洵一道远赴西域，年纪轻轻就拜了正四品将军。


    
方氏家族的几个长辈不清楚王洵此时的尴尬，听闻大将军莅临，顿觉蓬荜生辉。当即摆开酒宴，广邀亲朋，盛情款待远道而来的贵客。亏得方子陵一再叮嘱，说大将军肩负有秘密任务，不能泄露行迹，才没把请柬直接送到地方官员手上。


    
席间方子陵提出举族搬迁，以避叛军荼毒。族中人望最高的长者，方子陵的五叔祖方正摇摇头，断然拒绝：“我们方家从文景之治那时起，已经在此定居了几百年。这期间什么样的兵祸没发生过？要是动不动就搬家，早就散得七零八落了！不搬！要走，二十七郎你带着族中的年轻人走，我们几个老的，留在庄子里给祖宗守祠堂！”


    
“可是，可是皇上，皇上和百官都走了，长安城也被抢了个满目疮痍。安禄山那厮又素有恶名在外……”方子陵不敢跟长辈硬顶，绕着圈子细数搬家的理由。


    
“皇上走得，我们却走不得！”即便有贵客在座，老方正也不打算给晚辈面子，狠狠瞪了方子陵一眼，白胡子上下抖动。“你曾祖的曾祖埋在这里，你祖父埋在这里，你父亲也埋在这里。再过几年，老夫我也要埋在这里。和咱们方家的列祖列宗一起，在祠堂中看着你们这些小辈开枝散叶，令咱们方家重振门楣！不怕大将军生气，老夫我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几百年来，长安城里的皇上都换了多少茬了，咱们老方家的祠堂和土地却没变过。咱们的根就在这里，就在这灞水边上！”


    
方子陵哑然，只好低下头来大口吃酒。老方正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酒气上涌的王洵，沉吟片刻，放缓了语气说道：“二十七郎的心思，老夫明白。世道要乱了，咱们方家总得多做些准备，以保证祖宗灵前的香火不至于就此断绝。你大哥、五哥和七哥家的几个孩子，都已经会骑马了，让他们跟着你走。和你一道追随在大将军身后，博取功名。其他几个未成年的，老夫会尽早安排人带他们去山里边躲躲，等这阵子混乱劲儿过去了，再把他们接回来！”


    
“那，那您老呢？！”方子陵总算松了口气，抬起头，带着几分期待询问。


    
“老夫？”老方正哈哈大笑，“哈哈，老夫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怕什么！该下地督促年轻人干活，就下地督促年轻人干活。该收庄稼就继续收庄稼。叛军若是来征收粮秣，要得少了，老夫就给他，算是破财免灾。若是逼得老夫没法活了，老夫就拿起刀子来，拼掉一个算一个！”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八 下）


    
晚饭后，王洵又派出人手，连夜去拜访军中其他几位家住在长安附近中级将领的亲眷，以免他们因为没有做充足准备，受到战乱的波及。然后再委托方族长者收购军中常用药材，以备不时之需。接着再召见襄郡夫人和她的丈夫，了解朝中各方势力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一些重大决定的起因和经过。待把一堆无法回避的紧要事情处理完了，时间已经到了后半夜。这才喘了一口气，拖着疲惫的身躯去自己的临时住处休息。


    
云姨和白荇芷、紫萝三人一直眼巴巴地在房间内等着，见王洵终于忙完了正事儿，赶紧端了茶点过来给他解乏。一家人边吃，边断断续续地讲述几年来各自的经历。有些事情本来王洵于家书中曾经提到过，此刻被追问着再度重述，依旧令几个女人红了眼睛。说到最后，无法回避地就涉及了封常清的惨死，以及王洵自己对朝廷痛恨和失望。云姨擦了擦眼角，低声说道：“你封四叔为大唐戎马半生，谁料到最后竟落到如此下场！听到消息之后，朝野当中，但凡心里头还有点儿良知的，有谁不悄悄扼腕？可咱们老王家几代人都领朝廷的俸禄，总不能在危难关头，反倒从背后捅陛下一刀吧？！那样的话，即便安贼将来真的成了气候，你也跟着封茅裂土，在儿孙面前提起今天的事情来，也未必会觉得问心无愧！”


    
“看您想哪去了！我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您还不了解么？！”闻听此言，王洵赶紧低声解释，“我当然不会跟叛军搅合在一起！可有封四叔的前车之鉴在那，将士们人人齿冷，再逼着他们跟叛军拼命，我下不了这个狠心，自己也觉着不值得！”


    
看着王洵过早憔悴的面孔，云姨心里很是不忍，点点头，用极其缓和的语气追问，“那你打算怎么办？即便掉头西返，躲远远地去静观时局发展，表面上总得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也不知道。暂且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王洵咧了一下嘴，苦笑着摇头。“孩儿本事实在有限，能够保证自己的家人平平安安，已经心满意足了。至于将来，呵呵，谁知道将来还会有什么变化。反正眼下就凭孩儿手中那一万多弟兄，即便全冲上去，也不够安禄山塞一次牙缝儿！”


    
“那倒也是！”即便不通军务，云姨也明白眼下叛军风头正盛，无论是谁带着万把兵马上去阻挡，都等同于自己找死。沉吟了片刻，又叹了口气，低声道：“国家大事，作为一个女人，我实在干涉不了。何去何从，还是你自己拿主意吧！总归咱们一家人能够平平安安在一起就好。但家里头的事情，我却得摸着良心唠叨你两句。你也别怪姨娘人老多事儿。”


    
“哪能呢？！您尽管说就是！”王洵被后半句说得有些心虚，偷偷看了白荇芷和紫萝两个一眼，低声回应。


    
“那姨娘我可就不客气了！”云姨抿了口茶水，慢慢坐直身体，“我今天看见襄郡夫人跟在你身后，恨不得立刻将她的两个女儿塞给你侍寝。我们那桌酒席上，方家的几个女眷，也一直追着我问长问短。你也老大不小了，家中需要有个替你主持内宅的人。不能老这么拖着，否则拖得越久，找上门来的麻烦就越多！”


    
“嗯！”王洵又看了白荇芷，不想现在就把问题摆在明面上谈。云姨遵从长安人的传统，一直主张门当户对。可自己见过那些门当户对的女子，要么肤浅张狂得如风中败草，要么麻木不仁得如行尸走肉。哪有一个像白荇芷这般，既懂得自己心里在想什么，又能为了自己拔出刀子来跟别人拼命？！


    
“当然，像你这样的人，也不可能要求你只娶一个女子。”云姨笑了笑，继续缓缓说道，“可家中主事的正妻，只能是一个。否则内宅就不得安宁了。我觉得荇芷这孩子就是不错的人选，你说呢？！”


    
“啊！”王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望着云姨两眼发直。白荇芷已经抢先一步拜了下去，抽泣着道：“能和二郎比翼双飞，已经是孩儿我的福气。孩儿出身卑微，实在不敢再奢求更多……”


    
“傻孩子！”云姨低声笑了起来，伸手轻轻抚摸白荇芷的头，“长安城都没了，还扯什么出身富贵贫贱？即便是万户侯又能怎样？大难临头之际，还不是也得像阴沟里的老鼠一般东躲西藏？！以前是姨娘想不开，可这几天，你做的事情，姨娘件件都看在了心里。明允当初有眼光，这点上，姨娘真的不如他！”


    
白荇芷苦尽甘来，又悲又喜，只管流着泪摇头。云姨从胡床上慢慢站起身，又信手扯过紫萝，“照理儿，你跟明允最早，应该排在荇芷前边。可你性子太柔，眼下又恰逢乱世。所以只能受些委屈，做一个平妻。姨娘以后保证天天拿眼睛盯着，让明允一碗水端平就是！”


    
紫萝自打十三岁起就跟了王洵，明白大户人家的规矩，平素只求自家主人成亲之后，新妇能容得下自己这个旧人，不敢指望更多。此刻听云姨安排白荇芷做王洵的正妻，安排自己做平妻，心里虽然觉得有些酸楚，可更多的是轻松和感激，揉了揉眼睛，缓缓跪倒：“紫萝一切都听您老的安排！”


    
“关键还得看你家郎君，老身也未必能做得了他的主！”云姨一手模着一个女孩子的头，笑着打趣。


    
王洵终于从震惊中缓过神来，满脸欢喜，“孩儿是您一手拉扯大的，当然一切都听您的安排。况且，况且荇芷，荇芷跟紫萝两个，都是，都是一等一的好……”


    
“一等一的好，你还在大宛纳什么谷子、麦子！”云姨用手指戳了他额头一记，笑着数落，“跟你阿爷一样，除了仕途上拿得起放得下之外，其他方面，多时也不知足！你们两个今后得好好看着他，否则再过几年，芝麻、高粱、黍子、糜子就都有了，甭用再请佃户种地，自己家里就是个吃不完的大谷仓。”


    
白荇芷和紫萝含着羞点头，目光看向王洵，却满是温情与敬慕。又聊了几句家常，云姨推说自己年老体乏，需要早点儿休息。却拒绝了两个年青女孩子的殷勤，自己捶着腰走了。屋子中剩下小夫妻三个，自然是说不尽的相思，诉不尽的柔情。直到东方发白，才胳膊挨着胳膊，沉沉入梦。这一觉，竟是若干天来，少有的熟。


    
第二天，派往联络其他将领家眷的士卒陆续返回。结果与在方氏一族获得的大同小异，除了几个将领的直系亲属之外，其他族中长辈都是说故土难离，婉言谢绝了王洵的好意。顺带着把族中最年青，最为机灵的男孩子送了过来，请求大将军多多提携。


    
王洵无奈，只好拍着胸脯答应了下来。然后整顿车马，绕路去跟大军汇合。远远地再度看到了长安城，浓烟依旧沉重地压在城头上空。路上逃难的人却稀少了许多，想必是边令诚等人为了讨好安禄山，动手封锁了所有城门。即便如此，抢劫、杀戮和奸淫等暴行，在路上依旧随处可见。王洵仗着自家队伍的规模足够大，出手杀散了几伙暴徒，但对于整个灾难而言，只是杯水车薪，作用实在有限。


    
由于队伍中有很多女眷和儿童，所以也不可能走得太快。好在边令诚正忙着考虑如何讨好新主子，倒也没时间再广派人手追杀王洵这条漏网之鱼。大队人马走走停停，第一个晚上怕遭受什么不测之祸，不敢进任何城镇休息，只能在野外扎营过夜。第二天早早地爬起来咬着牙继续赶路，直到沿途已经很少见到大股逃难人群了，才偷偷松了一口气，打出方记商队的旗号，到醴泉城中补给。


    
醴泉城中，倒也还算平静。由于不在圣驾西狩的必经之路上，逃往这个方向的长安百姓不多。而当地县令昨天下午也接到了咸阳县令用快马送来的示警，提前做足了应变准备。王洵等人进城后，非常轻易地便找到了适合投宿的客栈。队伍中几个胆子大的少年耐不住旅途寂寞，还向方子陵告了假，结伴去集市上逛了逛，带回来了许多地方特产和稀奇古怪的小玩意。


    
只可惜，这份宁静仅仅持续到了傍晚时分，便彻底宣告结束。一阵苍凉的铜锣声，突然从城头的敌楼上响起，瞬间将恐慌洒满了全城，“铛铛，铛铛铛铛——”


    
暮色中，有缕暗黄色烟尘由远而近。曾经从渔阳打到长安，留下一路尸骸的曳落河，杀过来了！（注1）


    
注1：曳落河，安禄山帐下精锐，由契丹、奚族等辽东部落武士组成。在安史之乱的前期，杀孽极重。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九 上）


    
此刻城外官道附近尚有一些种地、打柴的乡民，见势不妙，丢下手中锄头、斧子、柴担，转身就往城门方向逃。那股暗黄色的烟尘如同看到猎物的狼群一般，迅速从背后追上去，左右一卷，顷刻间，将躲避不及的众百姓砍了个七零八落。


    
守门的小吏哪曾见过如此阵仗？被吓得魂飞天外，没有胆子带领下属出门营救，只是一味大声督促几个临时征募来的民壮速速关死城门。数名已经逃到城门口的百姓被关在了外面，无路可走，一部分撒开双腿，贴着城墙根儿继续逃向南北两侧。另外一部分吓得双腿发软，跪在地上哭喊着请求饶命。那暗黄色的烟尘根本不肯手下留情，挥舞着横刀、钢叉、大棒、铁锏沿城墙根兜了半圈儿，留下了遍地血淋淋的尸体。


    
“速速开门投降，否则，待大军入城，鸡犬不留！”带头的叛军头目做校尉打扮，抹了把铁锏上的碎肉，操着不太熟练的唐言向城头发出威胁。


    
“军爷饶命，军爷饶命，小的这就去知会县令大人，请他出来迎接，迎接王师！”守门小吏早就瘫在了敌楼上，颤颤巍巍的探出小半个脑袋，哭着乞求。


    
“速去，速去。去得晚了，休怪爷爷性子急！”校尉打扮的叛军头目清楚对方做不得主，皱着眉头回了一句，然后收拾属下整队。总计不过百余人，却从从容容，仿佛来了千军万马一般。


    
醴陵地方官员姓瞿，是个久经宦海的文吏。先前接到咸阳县同僚的示警，倒也临时从城中大户家中，募集了三百多名民壮。然而凭着手底下这些民壮，他能弹压地方宵小，使其无法趁火打劫。却没勇气与安禄山麾下的百战精锐一争短长。在赶往城门口的半路上，听到了麾下差役所转述的叛军的要求，登时泪流满面。站在空荡荡的街道上干号了几嗓子，然后把心一横，跌跌撞撞地爬到地楼上，冲着外边长揖及地：“在下，在下醴陵县令瞿远，见过几位将军！”


    
“少废话，开门投降，否则大军进去，鸡犬不留！”叛军校尉正等得气浮心燥，终于找到了一个主事儿人，立刻把刀锋遥遥地对准了他，大声呵斥。


    
“将军，将军可否答应。本官下令打开城门之后，不要难为城里的百姓？”瞿县令冲着城外再度拱了拱手，硬着头皮讨价还价。


    
“少啰唆，你到底投不投降！”叛军们立刻发了火，冲着城头乱七八糟地嚷嚷。


    
“不投降的话，老子直接杀进去了。”


    
“老子们连洛阳都能拿得下来，还怕你这个不到五尺高的羊圈！”


    
“军爷息怒，军爷息怒！”瞿县令一边摸着额头上的滚滚冷汗，一边继续乞求，“府库里有四万吊铜钱，官仓里也存着一大批粮食。军爷如果答应不为难城中百姓，本官可以将这些双手奉上！”


    
“你这人怎么这般啰嗦！”带队的叛军校尉一瞪眼，吓得醴陵城墙都跟着晃了三晃。


    
“将军慈悲，将军慈悲！”瞿县令不敢还嘴，跪倒下去，冲着对方不断叩头。叛军小校竖起血红的眼睛，恶狠狠又扫了一丈三尺多高的城墙几眼，很是无奈地答应：“好吧，老子答应你。不胡乱杀人便是。但你必须马上打开城门，并且将城中所有兵马都调到城门口来，向老子当面请降。如果漏掉一个，老子就杀一百人作为补偿！”


    
他手下只有一百来个弟兄，真的要硬攻醴陵的话，将城池拿下来估计不成问题，可伤亡肯定也在所难免。所以为了弟兄们的性命为计，决定暂且做一些妥协。瞿姓县令大喜，立刻从敌楼的砖地上爬起来，大声回应：“不敢，不敢。城里本来就没有守军，只有一些临时招募民壮而已……”


    
“民壮也必须带出来！”叛军校尉皱了皱眉，继续补充。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瞿县令抹了抹头上的冷汗，颤颤巍巍地走下城头。从大户人家临时募集来的民壮，在衙役们的带领下，早以集结到了城门口准备迎战。不小心把瞿县令刚才跟敌将的每一句话，都听在了耳朵里，登时如同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包括在职差役在内，许多人当即破口大骂，丢下兵器，自行解散回家。少数几十个却存了跟着观望的心思，站在门口等待上头命令。


    
对于离去者，瞿县令也不敢阻拦。只是红着脸，向留下来的乡勇们，解释了一下自家牺牲名节，保全阖城父老的良苦用心。然后带领一干剩下的小吏、衙役和民壮、帮闲，一起走到了城门口。七手八脚从里边打开厚重的木门，齐刷刷在路边跪倒，将官印和兵器双手托过头顶，恭迎“王师”收编。


    
城外的叛军早就等得不耐烦了，见城门大开，立刻策马冲了进来。疾驰中把手中刀锋贴着马腿左右一拖，登时间，将跪在城门口两侧的民壮们砍翻了一地。


    
剩下的小吏、民壮们吓得大喊一声，撒开腿便逃。叛军们哪里肯留情，策动战马扑将过去，三下两下杀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一个瞿县令还不明所以，跪在地上，大声哭喊控诉，“将军大人说过不滥杀无辜的，说过不滥杀无辜的。呜呜，呜呜，本县听了将军大人的许诺，才……”


    
“哈哈哈，哈哈哈！”带队的叛军校尉哈哈大笑，回手一锏，将瞿姓县令的脑袋砸了个稀巴烂，“老子说过，不胡乱杀人。像这样一个挨一个地砍，怎么能叫胡乱杀人？！”


    
失去头颅的遗体兀自不肯立刻倒下，一圈又一圈，在原地逡巡。仿佛要问问冥冥中的众神，城门口正在发生的惨祸是不是真的？这世间怎会有如此歹毒无耻的人？许下的承诺怎能连屁都不如？


    
叛军校尉可不在乎冥冥中有没有神仙在看着，举起铁锏，冲着城中指了指，大声命令：“衙门、库房和粮仓里的东西，给孙将军留着。其他，谁先拿到算谁的。都抓紧了，只能抢到明天天亮。天亮之后，咱们奔下一个地方出发！”


    
“索鲁大人英明！”众曳落河齐齐答应了一声，分散开去，熟练的开始洗劫。见到像样一点的宅院门即一刀劈开，将男人拖出来砍死，将女人扒光衣服，将老人小孩绑在马尾巴上，沿着街道驰骋。


    
已经足足有两代人没听闻过兵戈之声，城中百姓根本不知道如何应对这飞来横祸。住在东城门附近的人家，毫无防备便遭了毒手，宅院距离东城门稍远者，听到远处传来的哭喊声，立刻收拾了一些细软，带着老婆孩子冲出家门，奔西门方向逃命。


    
一众杀红了眼得叛军哪肯放过这群待宰羔羊？早就熟练地分出几个人去，堵住了城中所有通往外面的出口。然后根据一路南下打劫总结得出的经验，分成小股，从城墙根儿起，一圈圈向内“清洗”。无处可逃的百姓们又纷纷掉头往回跑，像羊羔般被挤压着，仓皇奔向城中央的县衙。然后在县衙门前的空地上与其他逃难的队伍相遇，挤在一起，瑟瑟发抖。


    
一群瑟瑟发抖的待宰羔羊间，有几匹骏马显得分外扎眼。马背上高个子外乡人显然是经历过些风浪的，从下榻的馆所里边冲出来后，并没有急着逃命。而是将马车整整齐齐地捋成了一排，由二十几名家丁护着，缓缓往人群外边走。


    
“谁知道来了多少叛贼？哪个知道叛贼的具体数目？”高个子外乡人一边在头前开路，一边冲着没头苍蝇般的人群询问。接连问了好几遍，却没有得到任何回答。反而招来了几个本地无赖，挨挨擦擦冲着华丽的马车使劲。


    
护卫马车的家丁立刻挥动刀鞘，将试图抢夺马车的无赖们打翻。这下，可惹来了大麻烦，几个地方上的大侠少侠们纷纷拔出短刀，冲着车队厉声嚷嚷，“都是这群外乡人把叛军引来的。大伙一起上，抢了马车，咱们结伴儿冲出去！”


    
“抢了马车，结伴儿冲出去！”无赖们正愁没人带头，立刻从地上爬起来，蜂拥而上。一些先前还束手待毙的百姓听到了，脑瓜门儿一热，也跟在无赖身后往马车上抢。


    
“敢趁火打劫者，杀！”外乡壮汉一挥横刀，用刀背将冲到自己面前试图抢夺坐骑的大侠劈了个跟头。


    
“敢趁火打劫者，杀！”众家丁也一齐挥刀，将冲过来的大侠少侠们打得抱头鼠窜。众无赖见对方凶狠，登时不敢再靠近，站在人群中冲着车队破口大骂。


    
外乡壮汉很是轻蔑地横了他们一眼，厉声断喝道：“没本事跟贼人拼命，却拿无辜者出气。什么东西！是爷们儿，拿起刀，自己杀出条活路来！”


    
“是爷们儿的，拿起刀，自己杀出条活路来！”众家丁也是齐声断喝，登时将无赖们的嚷嚷压了下去。原本挤在一团束手待毙的百姓们闻听，心底猛然涌起了一股死中求活的希望，纷纷把头抬起来，冲着外乡人翘首以盼。一干大侠、少侠们却不肯吃此哑巴亏，躲在人群中，继续嚷嚷道：“谁信你们？你们都有马有刀，杀出去路后，自己先跑了。我们这些没马的，还是要留下来给替你们顶缸？”


    
“如果不跟王某一道杀贼，你等还有别的办法么？”外乡壮汉侧转头，冲着大侠、少侠们反问，声音不高，却压住了所有喧哗。“你等平素横行乡里也就罢了，毕竟胳膊腿儿比别人强健些，也算有些本事。可危难关头，却个个都缩了卵子，真的不嫌丢人么？王某再问一遍，谁愿跟王某一道去杀贼？王某不用你等打头阵，只管跟在王某身后便是！要是没胆子去的，就把平素白吃白拿人家的东西，全都给吐出来！”


    
“要是没胆子去的，就把平素白吃白拿人家的东西，全都给吐出来！”一众家丁们扯开嗓子，像训练过许多年般，将王姓外乡人的话再度重复。


    
众大侠、少侠、地痞、无赖们虽然品行不端，可平素在街上混，就靠着一张脸皮，被王姓外乡人当头棒喝，登时连脖子都红了起来。挤出人群，冲着外乡人继续嚷嚷：“有种你打头阵，谁耸了就是小娘养的！”


    
“打就打。脑袋掉了碗口大的疤瘌，谁耸了就是小娘养的！”王姓外乡人显然对市井无赖们的切口极熟，冷笑着回敬了一句，然后拨转马头，径直冲向人群之外：“是爷们的，跟我来。宰了那群王八蛋，给你们身后的老婆孩子杀一条活路出来！”挤在一起的人群自动让开一条道路，目送着外乡人的战马从自己面前跑过。众家丁紧随外乡人身后，两两成行，在跑动中形成了一个短短的小纵队。大侠、少侠们在家乡父老面前，不肯被一伙外来户比了下去，也纷纷拔出短刀、铁尺，跟在了马队之后。紧跟着，是几十名先前逃散的民壮，从路边的房子里抄来木棒、菜刀，追着队伍，义无反顾。


    
“二郎！”紫萝从马车中探出半个身子，冲着即将远去的王洵挥手，满脸担忧。昨天后半夜，自家男人还信誓旦旦地说，再也不管大唐的事情了。要将手中军队交给宋武，然后带着一家人找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安安稳稳地去做富家翁。可才过了半天，居然就把昨夜的承诺给忘了。


    
“让他去！”白荇芷迅速探出一只手，拉下紫萝的胳膊，“王福，赶车，让车队跟上，别走散了！”“哎！”家丁王福答应一声，驱动马车，带领车队跟在了民壮之后。紧随车队的，是逃难的百姓，寸步不落，仿佛溺水之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


    
“二郎他……”紫萝缓缓地坐回马车中，眼泪慢慢淌了满脸。凭着二十几个亲信，硬撼数量不明的叛军，她怎能不为自家丈夫担心？！况且周围这些狼心狗肺的家伙们，刚才还在打车队的主意，二郎为了他们去拼命，图个什么，又值得个什么？


    
“他是个男人！”云姨伸出手，轻轻擦掉紫萝的眼泪。顺手将一把短刀塞进对方的手中。“这当口，他没资格自己跑掉！”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九 中）


    
“我他娘的真是疯了！”王洵策动战马，带领队伍缓缓向前。“居然为了他们这些人拼命。我这是该了谁的还是欠了谁的？！”


    
到底该了谁，欠了谁的，他自己也不清楚。但他却知道，作出了带领大伙一道突围的决定之后，自己心里头突然就舒服了许多。就好像憋在一间没有门窗的屋子里，马上要被闷断了气，却猛然间用手指在墙壁上抠出了个小洞，虽然只是感受到一点点风，却令人看到了希望。


    
希望，就在他的马刀所指方向。街道上到处是走投无路的人群，猛然间看到一大票人跟在几匹战马之后向西门赶去，本能地就加入了进来。而正在附近杀人放火的一伙叛匪，也发现了这伙不肯低头挨宰的羔羊，放弃眼前“娱乐”，策马冲上前拦截。


    
“丢下兵器，饶你等不死！”一边冲，带队的小头目一边大声呵斥。从渔阳一路杀到长安，中原人的性子，他们差不多都摸熟了。只要有一线活命的希望，就不会奋起反抗。所以他们在每次屠城之前，都会做出一些“弃械不杀”的承诺。至于对方丢放弃抵抗之后，自家这边会不会遵守承诺，就是另外一码事情了。反正那时对方已经成了砧板上的肉，没资格再谈任何条件。


    
可惜，今天这条经验明显出现了偏差。对面战马上的大个子抬头看了看，双脚果断踢打马镫。大宛良驹骤然加速，迅捷宛若一道闪电。发出威胁的叛军头目还没等做好迎战准备，已经看到了冰冷的刀锋。紧跟着，他就发现自己飞到了半空中，头顶上是一片殷红色的晚霞。


    
“图泰大人被杀了，他杀了图泰大人！”众叛军被突然而来的打击吓得六神无主，纷纷拨动坐骑，准备给王洵来个左右夹击。万俟玉薤挥刀迎了上去，王十三护住了主将的另外一侧，三匹战马品字排开，正面顶住十几名慌乱的叛匪。刀刃碰撞，溅出炫目的火火花。


    
曳落河是安禄山麾下精锐中精锐，平素自诩可以一当十。不幸的是，他们今天遇到的三名对手，都是从战场上滚出来的猛将，远非他们一路上遇到的那些新手可比。二马错镫之间，王十三首先抹断了一名叛匪的喉咙。紧跟着，万俟玉薤用横刀，将对手从肩膀斜劈抽胸骨，半边身体都翻卷开来，露出血淋淋的皮肉。


    
王洵的第二名对手本事最好，接连挡住了他的两次攻击。第三招，王洵用上了全身力气。“当”的一声，对方手中的兵器被横刀劈断。王洵手中的横刀也只剩下了半截。他毫不犹豫地从马背上探过去，单手扯住对方胸前束甲皮索。腰腹猛然一用力，将对方高高地举起来，向石块一样砸向另外一名叛匪。


    
“啊！”正准备冲来占便宜的叛匪被砸了个正着。惨叫着，与同伴一道落马。王洵的坐骑毫不客气地踏了过去，马蹄起处，带起两股血浆。


    
这伙叛匪只有七八个人，眨眼间，已经被杀掉了一半儿。剩下的一半儿见势不妙，立刻拨转坐骑准备四散逃走。道路两侧着火的房屋，阻挡了他们逃命的脚步。战马不敢往火里边冲，只能掉头沿着街道跑直线儿。王洵带着万俟玉薤等人迅速追上来，从背后将逃命者一一砍死。顺手拉住马缰绳，回头大声招呼：“会骑马的，过来骑马。地上的兵器也都捡起来，铠甲随便！”


    
众大侠少侠们早就被吓得两股战战，随时准备转身逃走，猛然间发现拦路的叛匪已经被全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拼命揉了又揉，直到王洵的喝令声再度响起，才爆发出一阵欢呼，蜂拥上前，捡兵器的捡兵器，拉马缰绳的拉马缰绳，将整个街道堵了个水泄不通。


    
“别乱，先整队。跟在我们的人身后往前冲，一会儿大伙就都有马骑！”王洵挥了挥捡来的铁锏，大声喝令。


    
这下，众大侠少侠们对他心服口服。抢到战马的，主动跟在侍卫们身后列队。没抢到战马的，或者拎着一把横刀，或者带着一顶满是鲜血的头盔，跟在战马后面大呼小叫，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十三，你带两名弟兄去整顿队伍。”队伍壮大了，王洵调兵遣将时也愈发从容。“让老人和孩子走中间。年轻力壮走在外圈和队尾。你自己走在最后边！”


    
“诺！”王十三抱了抱拳，点起两名侍卫，掉头而去。跟在马队后边的百姓们，或者亲眼看到，或者从别人的转述当中，知道了带队外乡人是如何神勇。心中的恐慌登时减掉了一小半儿。自发调整位置，将队伍中间安全处让给老弱，年轻人手拿木棒石块护在外围。


    
顷刻间，队伍再度梳理完毕。王洵带领骑兵继续向西开道，才走了百十步，北侧的巷子里，又杀出一小队叛军。马鞍前横来的大包小裹和漂亮女人，心满意足。


    
“杀光他们！”王洵策动坐骑，一马当先。众侍卫紧随其后。再往后，是刚刚分到战马的豪侠们。叛匪们没想到会在城里遇到突然袭击，丢下战利品，仓促拔刀迎敌。只用了两个来回，王洵带着麾下弟兄和众豪杰们便干净利落地解决了战斗。麾下又多出了十几名骑兵，所付出的代价，不过是一名少侠断了胳膊，另外一名民壮绊倒在包裹上摔扁了鼻梁骨。


    
“别停，继续向西。先控制住西面的城门！”王洵摆了摆血淋淋的铁锏，继续发号施令。


    
“控制西门，控制西门！”


    
“跟上大个子，跟上大个子！”


    
“大个子好样的！大个子好样的！”大侠、少侠们和民壮们士气高涨，七嘴八舌地欢呼。有人从地上扶起被摔晕的女子，将其抱到百姓队伍中，交给老成可靠者照顾。有人则偷偷地捡起包裹，将里边的金银细软往自己怀里塞。


    
“所有缴获财物必须上缴，归参战者分配！其他人不准乱拿，否则军法从事！”王洵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了后一种无耻行为，大声呵斥。


    
身后这群大侠、少侠们没经过任何正规训练，所以王洵也不能拿对自家弟兄的标准要求他们。只能从干脆利落的胜利来鼓舞士气，用金银财宝来激发雄心。这一招几乎立竿见影，话音刚落，刀上带着血的豪侠们便扑上去，将试图发横财者一脚踢翻。然后将包裹抢过来，双手捧到了“主将”面前。


    
“王某自己一文不取，所有缴获归参战者。出城之后，论功行赏！”


    
“论功行赏，论功行赏！”众豪侠们兴高采烈地重复，对死亡的恐惧登时忘记大半儿。另外几个偷偷藏了财物的家伙则被大伙儿看得心里发虚，讪讪地将怀里的东西掏出来，丢在了脚下。更多蠢蠢欲动者也悄悄将头缩回了队伍，再不敢向地上的包裹多看一眼。


    
又一伙叛匪从前方跑过，听到了喧哗声，冲过来查看动静。王洵带队冲了过去，众豪杰两翼包抄，数百民壮彼此照应着，跟在了豪杰们身后。刀剑并举，石块乱飞，转眼之间，就把这伙叛匪剁成了肉酱。


    
前方不再有新的拦路者出现，或者是没注意到这边，或者是被吓得躲到巷子深处去了。没多时，西城门就出现在了眼前。几名负责封堵西门的叛匪见形势不妙，跳上坐骑，拨马逃向了城外。


    
“别留活口！”王洵皱了一下眉头，冲着万俟玉薤命令。后者从马鞍下抽出骑兵专用的伏波将军弩，带领两名弟兄追了过去。双方距离迅速拉近到二十步以内。白亮亮的弩箭离弦而出，将逃命者射下坐骑，摔死在滚烫的地面上。


    
“控制城门，按顺序出城。”王洵将坐骑拨到一边，继续安排大伙突围。“有兵器的留下断后，没兵器的先走。出了城后，先去乡下躲一阵子。待风波过去再回来！”


    
百姓们千恩万谢地出了城门。大多数地方豪杰和民壮却留了下来。看看队伍已经撤得差不多了，王洵将王十三、万俟玉薤等人招拢在一起，准备撤离。就在此刻，民壮中突然有人大声喊道：“敢问王大哥，您以前是不是带过兵？”


    
“当然！”王洵笑了笑，毫不犹豫地回应。从绝路中杀出一条生路，他的心情非常好，不想再继续隐瞒自己的身份。“带过几天，后来混得不如意，就不带了！”


    
“那您能不能带领我等杀光了城里的叛匪？”民壮们得到了准确回应，立刻得寸进尺。


    
“杀光他们？”王洵愣了愣，带着几分诧异询问。叛军的战斗力并没有多强悍，至少不像传说中那样强悍。这让他对自己保护家人从容撤离的信心，也跟着暴涨了几分。可对方人数不详，身后还有没有援军也不清楚。继续打下去，大伙肯定是得不偿失。


    
“杀光人家？你长了三头六臂了？！王大哥还有家眷在前头等着，咱们做人要知足，别得寸进尺！”忙着分钱的豪侠们也不愿再继续冒险，撇着嘴向带头请求王洵留下的民壮数落。


    
民壮们却丝毫不觉得惭愧，纷纷涌上前，七嘴八舌地汇报，“他们只有一百来人。已经被您老杀了三十多……”


    
“对，我们先前在东城门看到了，他们只有一百来人。是知县大人被吓傻了，才主动开门投降！”


    
“杨班头也在，他也看到了！”


    
“杨班头，你跟将军大人说说。咱们有没可能杀回去！”


    
一片纷乱当中，被点到名字的杨姓班头从民壮队伍里走了出来。先讪讪地冲王洵拱了拱手，然后低声禀告：“这位将军，小人这厢有礼了。他们说得都是实话，叛军只有一百来人。大伙先前都被吓破了胆子，没勇气反抗。现在不敢求您带队冲杀，只请您在旁边指点一下，我等自己舍了命，也要把这个脸给挣回来！”


    
“对，对，请将军大人在后边调兵遣将，我等自己把自己的家抢回来！”众大侠、少侠一听敌人居然只有这么少，心中勇气大涨，立刻改口请求王洵率领大伙杀贼。还没等王洵来得及答复，杨姓班头双膝一曲，直挺挺地跪在他马前：“请将军带领我等夺回自己的家。事成之后，我等这条命就是您的，风里火里，绝不皱一下眉头！”


    
“请将军带领我等夺回自己的家！事成之后，我等这条命就交给您了！”差役、民壮们纷纷跪倒，冲着王洵苦苦哀求。


    
王洵先是被弄得一愣，然后摇头苦笑，“你们，你们这些家伙，真的不要命了。眼前这帮子人容易收拾，可叛军还有大队人马在后边呢？！”


    
“我们的家在这儿啊！大人！如果就这样逃了，我们今后怎么面对自己的老婆孩子？！怎么有脸去见自己的列祖列宗啊？！大人，您就帮帮忙吧！事成之后，您要什么，我们给什么。就是要我等的命，也可以拿去，我等不会反抗就是！”


    
“帮忙忙吧，大人！我等没资格能逃走啊！”


    
“你们这……，你们啊！”王洵继续摇头，然后，又缓缓点了点头。


    
他不知道如何数落这些乡亲。善良、卑鄙、勇敢、懦弱，几乎人类所有优点缺点，他都集中在了这伙人身上。有时让人气得恨不得将他们打翻在地，剁成烂泥。更多时，却是愿意跟他们站在一道，拍拍肩膀，彼此称一声兄弟。


    
他们不是李氏皇族，他们不是三公九卿。他们没享受过大唐半点儿好处，也未必对这个朝廷有多少归属感。


    
但是，他们的家园在这里，所以他们不能逃，也无处可逃。他们必须拿出几分男人气来，在这突然而来的乱世中，为自己的老婆孩子砍出一块可以躲避风雨的地方。


    
不是为了皇上，不是为了朝廷，只是为了自己的老婆孩子。只是为了脚下这片土地，这块家园！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九 下）


    
王洵也不想再逃了。


    
虽然自打猜测到封常清可能遭遇不幸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在逃避。


    
他当年之所以从军，是为了博取功名，爬上高位，以免再轻易地就被“神仙们”当成牺牲品。可当他发现，即便像封常清那样位列三公，也难免成为刀下冤鬼的时候，心中一直支撑着自己奋力前行的信念便轰然崩溃。（注1）


    
如果再高的官爵，都换不来一个公平待遇的话，这条青云路还有什么意义？如果大唐朝廷，只剩下昏君和贪官的话，自己又何必在乎这个朝廷是否倾覆？况且此刻皇上已经跑路了，长安城也丢给叛军了，自己万里回援，已经彻彻底底成了一个荒诞的笑话！自己何必又非要把自己陷在这个笑话里，无可自拔？


    
走吧，走得远远的，不看，不听，不问，也就不难过了。本着这样一种心态，他拒绝了马方的邀请，保护着自己和亲信的家眷一路向西。至于与麾下大军相聚后，下一步到底往哪里去？是回大宛去拥兵自重，做个地方诸侯。还是把军队丢给别人，找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去做富家翁，王洵根本没有认真去想，也不愿意现在就认真去想。他只打算走一步看一步，直到逃无可逃为止。


    
然而现在，面对着一群满脸期盼的乡民，他却没勇气再逃了。


    
乡民们自称没有资格逃跑，他又何尝有逃跑的资格？乡民们没拿过朝廷一分好处，没吃过大唐一文钱俸禄，他却是含着金勺子出生，娘胎里便带着一分官薪！


    
皇上逃了，但大唐还在。朝廷逃了，但我们的家园还在。将目光从民壮们脸上移开，王洵看向自己的亲信。恰恰看到万俟玉薤等人扬起来的脸，每个人眼里都带着几分期待。


    
“如果只是一百来人，陡然间却少了三十多个，带队的敌将必然有所察觉！”亲兵统领王十三追随王洵最久，也最了解他的心思，上前几步，低声提醒，“他之所以迟迟没有赶过来，估计是在整顿其余的兵马，以便给咱们倾力一击！”


    
“打吧，咱们安西军什么时候把后背亮给过别人？！”万俟玉薤擦拳摩掌，跃跃欲试。从柘折城一直打到铁门关，王家军从来未曾在强敌面前逃跑过！况且眼下城中的叛军只剩下了七十来号，根本算不得什么强敌！


    
“也罢！”王洵眉头跳了跳，猛然间胸口涌起一股豪气，“那就杀光他们，永绝后患。！十三，你点五十个胆子大的民壮，去街道两侧的房子里埋伏。每人都准备两只火把，待会儿听我得将令！万俟，你带着马方麾下的那些兄弟，从西门出城去埋伏。一会儿听到城里打起来，立刻从城外绕过去，抢下东门。瓮中捉鳖！剩下的人，全部下马步战。先在街道左右的巷子口，点起几个火堆来，免得待会儿被敌人从侧翼包抄，然后……”


    
“诺！”众人齐声答应，分头下去准备。须臾之间，便点起了数个火头，将城西侧的天空燎得一片漆黑。


    
半空中无端腾起了这么多烟柱，叛军校尉索鲁即便再愚笨，也明白城西有人在向自己示威了。气得哇哇大叫数声，带着刚刚重新集结起来的一众部属，径直沿官道扑向西门。


    
他与麾下的这伙曳落河都来自塞外马贼团伙，平素干的就是杀人越货的勾当。被安禄山收服之后，在后者的支持下更是无恶不作。边塞上许多奚人部落，根本没得罪过大唐分毫，只因为安禄山需要人头来冒领军功，便被曳落河们围起来，屠戮殆尽。


    
而安禄山叛乱之后，为了激励士气，居然默许曳落河们将杀人放火的习惯带入了中原。从河北到潼关，一路上只要不是主动投降的城市，被叛军攻破之后，必定要面临被屠城的命运。即便那些望风而降的城市，如果安禄山觉得不顺眼，也会放任属下劫掠一番，以补充短缺的军需。


    
到了后来，曳落河们愈发骄纵，居然分散开来四下“打草谷”。每每拿下一个城市，便抢在安禄山派来的接收官吏抵达前，大肆劫掠。哪怕地方官是主动开城投降，也绝不手下留情。


    
这种日积月累的起来的骄纵气焰，烧得他们两眼通红，根本已经看不到任何潜在威胁。令反正一路南下，大唐军队要么一触即溃，要么不战而逃，也的确没能给他们造成任何实质上的威胁。今天的情况也是如此，几十个民壮垂死挣扎，不过是打了大爷们一个猝不及防而已。策马冲过去，一个来回，便让他们明白，长生天下，到底哪个最厉害！


    
横贯醴泉城东西的青石路面很硬，马蹄踏上去，敲出一串串凄厉的火星。星星点点的火花跳起来，与道路两边先前被曳落河们点燃的房屋一道，照亮马背上狰狞的面孔。披散在肩膀上的长发，打着铜环的耳朵，沾着肉屑和血丝的牙齿，还有乌沉沉不知道缠绕了多少冤魂的兵器，如百鬼昼行，阴寒之气翻翻滚滚。


    
没人能挡住曳落河倾力一击。封常清未能，高仙芝也未能。即便曾经号称天下第一名将的哥舒翰，到头来也要在曳落河面前束手就擒。疾驰中，校尉索鲁仿佛已经看到了对手惶恐的眼神，带着几分绝望，带着几分哀求与难以置信。


    
“杀，杀光他们。杀光他们，然后杀了全城的人，给死去的弟兄们殉葬！”他嘎嘎嘎笑了几声，高高地举起手中铁锏。三尺半长，四十斤重。无论对手穿了多厚的铠甲，一锏打下去，肯定筋断骨折。


    
“杀，杀光他们，杀了全城的人，给弟兄们殉葬！”六十余名曳落河轰然响应，高高地举起兵器，在并不宽阔的街道上分散成三列纵队。战马的前半身也披着铠甲，可以防御羽箭的袭击。人身上的铠甲虽然仅为皮制，外边却涂着厚厚的一层油脂，光是腥臭的味道，就足以令对手恶心得举不起刀来。中原的兵卒太差了，几十年未经战阵，根本不敢跟曳落河硬碰硬。每次冲锋刚刚开始，便迅速成为一边倒的屠杀，从背后将他们追上，挥刀砍掉他们的脑袋，策马踩烂他们的身体，听他们跪倒在血泊中求饶的声音，那滋味实在是美妙无比。


    
美妙，美梦到此戛然而止。索鲁胯下的战马忽然一个人立，将他甩了出去。粗大的马脖子上，有柄长矛直透而过。尖端已经抵达了马鞍处，尾部尚在马前半丈开外，上下微微颤动。


    
注1：封常清拥有御史大夫的虚衔，在汉代与宰相、太尉合称三公。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十 上）


    
从街道另一端投过来的长矛不多，只有二三十根的模样，却直接放倒了冲在最前排的六匹战马。后续的曳落河本能地想拨偏坐骑，避免将刚刚从马背上跌下来的伙伴踩成肉酱。凭借他们自幼在马背上练出来骑术，完成这个动作原本该丝毫不费力气。无奈此处不是平原，道路两侧的民房严重限制了战马的腾挪空间。有两名曳落河连同胯下的坐骑直接撞在路边拴牲口的石头桩子上晕了过去，另外几人跌跌撞撞控制住了坐骑，却也彻底失去了前冲速度。


    
登时间，所有曳落河乱成了一团。受损的不仅仅是区区几位伙伴和几匹战马，而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信念。从渔阳出发那一刻起，战必胜攻必克已经形成了习惯，谁也没想到，在一堆看似绵羊般的民壮面前，却被狠狠地绊了一个大跟头。


    
正晕头转向间，对面的“绵羊”们纷纷后退，露出三辆并排的独轮车。每辆独轮车上都装满了金黄色的麦秸，有人迅速拿火把往独轮车上一丢，几缕亮红色的火焰便从金黄色的麦秸上长纵而起，夹杂着淡蓝色的青烟，高高地跃上了半空中。


    
牲畜怕火乃是天性，即便训练再有素的战马也不能例外。距离火堆较近数匹骏马立刻掉头向后，无论背上的曳落河们怎么努力勒缰绳，都无法再强迫它们向前半步。


    
“射死他们，射死他们！”不知道哪个用契丹语大喝，旋即前排的曳落河便从马鞍侧取下骑弓，准备对卑鄙的民壮们还以颜色。还没等他们将弓弦拉开，对面的火堆后，猛然传来一阵细密的脆响，“嘣嘣、嘣嘣、嘣嘣、嘣嘣……”数个白亮亮的光点透过火焰，带着一丝余温扎进涂满油脂的胸甲，将胸甲后的皮肤、肌肉和肋骨一并捅了个对穿。


    
是弩！五名曳落河与七匹骏马以生命为代价，向他们的同伴验证了对手的兵器。是大唐骑兵专用的伏波将军弩！骑战第一利器！哥舒翰麾下的嫡系就配备了不少，曳落河们曾经在潼关城外领教过它的威力。谁也没想到，在一个弹丸大的小县城里，居然与其再度相逢！


    
无论是在破甲能力还是在有效射程方面，曳落河们手中的骑弓都无法与伏波将军弩同日而语。更何况他们此刻还隔着三团刺眼的火焰，根本无法仔细瞄准。而对手却充分利用的街道狭窄笔直的特点，一轮接一轮将弩箭扫射过来，每一轮，都要带走两三个人或两三匹战马的性命。


    
好在这伙民壮手中的伏波将军弩数量不多，否则曳落河们没等与敌人真正交手，就已经被弩箭射崩溃了。即便如此，他们也不敢继续直线进攻，乱纷纷地一边大步撤退一边左右观望，试图从街道两侧寻找可供迂回的巷子。


    
“不能进巷子！小心埋伏！”校尉索鲁被两名亲兵从战马肚子底下拖出来，晃着血淋淋的鼻子大声叫嚷。对手肯定还有其他后招，凭借多年的临阵经验，他敏锐地嗅出了阴谋的味道。“直接掉头，掉头，沿街道往回冲。先出城，然后再想办法回来报仇！”


    
话音未落，忽听对面有人大喝一声：“动手！”刹那间，两群跳动的火鸟，从临街冒着青烟院墙、门窗后飞了起来，落到了战马的脚下，振翅，狂舞。可怜的畜生被吓得一哆嗦，撒开四蹄，乱蹦乱跳，将背上的主人晃得东倒西歪。还没等曳落河们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第二波火鸟，又欢快地扑到马腹之下，溅开，翻滚，燎起一股股毛发的焦臭味道。


    
第三波、第四波，数群火鸟此起彼落，翩翩起舞。不过短短几个弹指功夫，醴泉城不算宽阔的主街上，至少落下一百七十多根火把。每根火把都涂满的油脂，烤得青石路面吱吱作响。曳落河们的坐骑彻底失控了，大声咆哮着，将背上的主人甩下来，四处乱撞。有的直接撞进了临街的屋子，将里面的家具撞得粉碎。有的则一头撞上了土墙，鼻孔冒血，轰然倒地。更多的，则是掉头往远离火光位置逃，也不管自家主人是不是已经安全跳落。几名脚被卡在马镫里的曳落河厉声惨叫，一路被坐骑拖过长街，在青色的铺街石头上，留下几道又浓又厚的血痕。


    
“不要慌，不要慌！下马，下马，整队，整队，咱们退出去，一起退出去！”校尉索鲁挣脱亲兵的搀扶，挥舞着一根捡来的狼牙棒，声嘶力竭。他的兵器已经不知道被摔到哪里去了，皮盔也被摔飞，露出头顶后三根短短的小辫子。其中一根被火把波及，烧去了一半儿，软软地卷在耳朵旁，就像一团干透了的牛屎。


    
还能走动的曳落河们纷纷从地上捡起兵器，一边拨打着从临街院落飞来的火把、石块和砖头，一边向自家校尉靠拢。想杀光对方已经不可能了，今天大伙到底能活着跑出去几个搬救兵，都成了问题。


    
事实正如他们所料，临街的院落和店铺里，迅速涌出两群民壮。有的双手擎矛，有的拎着把横刀，有的甚至连像样的兵器都找不到，仅仅拎着根门闩、秤杆或者擀面杖。但是，每个人眼中都充满了仇恨。


    
“一个都别放走！”有名身材矮小，却披了件暗红色披风的男子，大声呼喝。手中横刀挥舞，将摔残在路边的一名曳落河砍做两段。


    
“给乡亲们报仇！”“血债血尝！”民壮们大声回应着，纷纷向曳落河们追过来。速度不快，但身上那股子一往无前的狠劲儿，却令曳落河们没胆子停下来接战。


    
这还是先前那些开城投降的民壮么？怎么一转眼，变得如此勇猛？如同他们真的有勇气拼命，先前又何必要主动打开城门？


    
所有还活着的曳落河都一头雾水，谁也弄不清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一伙原本束手待毙的绵羊，突然变成了老虎。唯一清楚的是，大伙再不走，就彻底来不及了。因此不待索鲁下令，撒开双腿，便向来时的路上狂奔。


    
民壮们大声叫骂，挥舞着各色兵器从背后追过来。几名腿上受了轻伤的曳落河自知逃生无望，嘶吼一声，转身阻截。凭借娴熟的武艺，他们砍倒了十几名冲过来的民壮，然后被淹没在菜刀、门闩和擀面杖当中。


    
民壮的队伍，只被耽搁了非常短的一瞬。很快，他们便在暗红披风的组织下，重新追杀寇仇。掉队的曳落河被剁成了肉酱，先前摔下马断了腿，无法爬起来逃命的曳落河，也被另外一伙从火堆后绕过来的民壮砍下了脑袋。两伙民壮很快汇合在了一起，声势愈发壮大，跟在亡命狂奔的曳落河身后，紧追不舍。


    
沿途中不断有百姓从巷子深处冲出来，加入追击者队伍。或拎着菜刀，或擎着铁棍。谁也弄不清楚刚才他们都躲在了什么地方？谁也弄不清楚他们现在的勇气从何而来？有个别胆子极大者，居然直接堵在了曳落河们的侧前方，抓起砖头瓦片朝他们头上猛砍。曳落河们被砸得鼻青脸肿，却不敢停下来还击，唯恐稍作耽搁，便被身后的滚滚洪流吞没。


    
他们彻底成了丧家之犬，除了夹起尾巴逃跑外，别无选择。可惜这种不顾廉耻的要求，也彻底成了奢望。还没等逃过县衙正门，前方的官道上，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十四名武装到牙齿的唐军，在一名将领的统率下，呈锋矢型队列，迎面向他们刺了过来！


    
“赶紧躲开！”校尉索鲁大喊。作为一名老资格曳落河，他深知骑兵冲起速度之后的威力。然而慌乱逃命的人群却已经不受他的控制。三十几人的队伍，就像一群发了疯的野猪一样，迎着骑兵的马蹄就滚了过去。


    
“噗！”血光飞溅。逃命的曳落河队伍毫无悬念地被骑兵撞了个粉碎。正中央十几个人连叫喊一声都来不及，就被战马踩得筋断骨折。跑在队伍两侧的曳落河情况稍好，一半儿被横刀抹翻，另外一半儿摔在了路边排水沟中，茫然不知所措。


    
“杀，不留活口！”万俟玉薤一拨坐骑，带队又杀了回来。有备对无备，骑兵对步卒，如果还让对方有机会逃出生天，简直就是耻辱。众东宫卫士双腿磕打金镫，甩臂俯身，将横刀摆在马侧，呈雁翅型疾驰。雪亮的刀刃抹过水沟中的曳落河，带起一串串血雾。


    
校尉索鲁在横刀及体的最后一刻，扑倒进了水沟中。雪亮的刀锋擦着他的头皮而过，抽飞两根辫子。下一刻，他披散着头发从排水沟中站起来，满脸污泥，双手不断挥舞：“你们不是民壮，不是！用这种手段取胜，我不服，不服！”


    
“哪个要你服来？！”万俟玉薤跳下马，拎着横刀逼上前。正准备给索鲁来个最后一击，想了想，却又把刀放下，转身向王洵请示，“将军，留他一命么？”


    
“别问我，你问他们！”王洵摇摇头，把裁决权交给了围拢过来的百姓和民壮，双目中充满的感激。

第五卷 兵车行 第五章 不周山 （十 下）


    
说来也怪，那曳落河校尉打扮的家伙对万俟玉薤手中的横刀毫无畏惧，却被王洵一句“别问我，你问他们！”给吓破了胆儿，惨叫一声，挥舞着湿淋淋的狼牙棒，风车般四下乱挥，阻止任何人向自己靠近。


    
早年走过江湖的万俟玉薤怎么会将他这两下子放在眼里？飞起一脚，正中对方手腕，将狼牙棒踢到半空。复又“噗、噗”两刀，扫在对方肩胛骨与脖颈之间，把左右两根大筋直接给挑断了，然后冲周围的民壮拱了拱手，跳到一边去向王洵缴令。


    
立刻有几名民壮冲上前，将已经瘫倒进水沟里的曳落河校尉索鲁拖出来，捆到路边店铺的拴马桩上。还没等将绳索捆利落，一名满脸煤灰的女孩已经哭喊着冲上前，伸手向索鲁的眼睛抓去。


    
索鲁一歪头，脸上登时留下一道深深的红印子。他痛得龇牙咧嘴，冲着女孩哇哇怪叫。女孩却已经忘了害怕，一边继续去奋力扣他的眼睛，一边哭叫着质问：“狗贼！狗贼！你冲进我家里，要钱要东西，我爷娘都许你随便拿了，你怎么还不肯放过他们？！怎么还不肯放过他们？！”


    
哭声像一粒火星，登时点起了滔天仇恨。数名少妇同时冲出人群，从地上捡起石头砖块，冲着索鲁乱砸。


    
“禽兽，你们这伙天杀的禽兽！？”


    
“狗贼，你也有今天？！”


    
“狗贼，还我郎君命来？！”


    
“孩子，娘给你报仇了，你在天之灵别走太远，看啊，娘亲手给你报仇了！”


    
这些女人个个衣衫褴褛，有的脚腕和手腕上还缠着刚割断的绳索，一看就是遭受过叛军侮辱，劫后余生的。众民壮不愿阻拦，挪开身子，让出拴马桩周围的位置。这下可彻底乱了套，偌大一座县城，受到伤害的岂止是几个妇人？转眼间，又有一群老弱闻讯赶来，拿起木棒铁钩，对着俘虏乱抽乱打。


    
“禽兽，天杀的禽兽。你自己难道就没有老婆孩子？！”


    
“老天爷啊，你终于开眼了，开眼了啊！”


    
“儿啊，你回来看看。贼人被抓住了啊。抓住了啊！”


    
民壮们不忍再听，快步闪到一旁，伸出衣袖悄然抹泪。都是乡里乡亲的，平素低头不见抬头见，谁料转眼之间，半座城市就被贼寇毁灭，无数同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压抑地哀哭声中，唯一还保留着些许理智的是蒋姓班头，被挤在人群外，跳着脚大声提醒：“大伙先别杀他，先别杀他！还不知道他身后有没有同伙呢？！”


    
即便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叛军不可能就这一百多号。若是附近还有大队兵马闻讯赶来，城中的所有来不及逃走的人都要为俘虏殉葬。然而，已经被仇恨烧红了眼睛的百姓们却没那么容易冷静下来，人群中，有民壮大声回应道，“管他有没有，先把狗贼的心挖出来，看看是不是黑的！”


    
“对，挖出来，挖出来！”立刻有大批人轰然响应，要求将俘虏剖腹剜心。蒋班头既不敢违背大伙的意愿，又不敢贸然做主，只好把脑袋转向王洵，请求“救命恩人”给予指示。却见大伙的恩公脸色青紫，两眼中没有半分神采。


    
“他们只有一百来人！他们只有一百来人”王洵根本没注意到有人在向自己求援，望着已经变成地狱的城市，喃喃自语。


    
如果将从小到大所有值得后悔的事情理个顺序的话，今天的事情肯定排在头一位！一百多名曳落河，居然让自己连迎战的勇气都没有！只顾护着家人逃走！如果当初听说敌军到来的消息不选择逃避，而是掏出印信来，迅速从地方官员手里接管此城防务，也许今天的惨剧根本不会发生！


    
此刻周围的哭喊，就像刀子一样扎着他的心脏，拷问着他的灵魂！王洵啊王洵，你为什么不早点出手，为什么不早点出手？！你当年带着六百弟兄逆攻一座巨城的勇气哪去了？！难道就是因为朝廷对不起你，你就见死不救么？难道他们跟你穿的不是同样的衣服，说的不是同一种语言么？你现在假惺惺地把俘虏交给他们处置，算是施舍么？你有什么资格施舍？你假仁假义施舍给谁看？


    
他没勇气回答这些质问。只痛得如百刀剜心一样，根本无法直起腰来，更无法令自己挪动脚步。


    
“恩公，恩公，您怎么了？！”蒋班头被吓了一跳，赶紧挤出人群，伸手去扯王洵的衣袖，“您老怎么了，受伤了么？来人啊！恩公他老人家受伤了！”


    
这句话，比刚才所有劝阻都好使。正在准备将俘虏开肠破肚的民壮们立刻回转头，跌跌撞撞往王洵身边汇聚，“恩公受伤了？！恩公受伤了！伤哪里了，郎中，赶紧去看看，马郎中还活着没有？”


    
“我，没事儿。真的没事儿！”王洵被周围的叫嚷声唤醒，惭愧地摆摆手，“大伙别叫我恩公，我当不起这两个字！”


    
“恩公怎能如此说？没有你，我等今天全死无葬身之地？！”众人却以为他在客气，七嘴八舌地反驳。


    
“对啊，若不是恩公带领我等反击，我等何时才能报此大仇！”


    
“恩公在上，请受小女子一拜！”


    
“恩公……”


    
“恩公……”


    
大伙越叫恩公，王洵心里越感到愧疚。赶紧挣扎着退开数步，低声道：“愧杀王某了，真的愧杀王某了。大伙别再客气，赶紧收拾一下，撤到乡间避避。我估计，失去这一百多人的消息，叛匪肯定会四下寻找。万一再寻上门来……”


    
“有恩公在，我等还怕什么？！”


    
“就是，叛匪不来则已，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没等王洵说完，众人又乱纷纷的叫嚷。被点燃起来的血性如果烈焰，烧得浑身上下热气腾腾。


    
“敌众我寡，况且你等没经过任何训练！”王洵急得直跺脚，红着脸低声劝阻。今天能打败这一百曳落河，完全是占了对方毫无防备的便宜。如果安禄山派大军来报复，就凭城里这些没经过任何训练的民壮，等同于伸长脖颈让叛军来割。


    
众百姓却不理解他的良苦用心，摇摇头，继续大声嚷嚷，“我等家在这里，还能往哪躲？”


    
“大人如果不愿意留下，我等也不勉强！我等家在这里，没办法躲？”


    
“跑也是死，不跑也是死！还不如拼了！”


    
“跟贼人拼了，拼掉一个够本儿，拼掉两个赚一个！”


    
“胡说！”王洵大急，张口呵斥。“你们，你们这是在……”是在找死！根本对叛军造不成任何伤害。然而这种丧气的话，他不敢说，估计说出来也没人肯听。只好用目光扫过全场，待把周围的噪杂全压下去，才大声重复道：“胡说，谁说拼一个够本，拼两个赚一个的？我大唐男儿的性命，岂能等同于胡虏？！莫说一个换一个，就是一个换十个，大伙也不够本？！”


    
几句话，字字透着一股子身为唐人的骄傲。众民壮听了，只觉得解气，过瘾，跟敌人拼命的心思，果然不像先前一样强了。王洵又看了看，继续补充道：“跟大伙透个实底儿，王某有一万铁骑在不远处。眼下急着赶过去跟他们汇合，所以才敢请大伙稍避贼寇锋芒。咱们不是怕了，而是要留着有用之身，待大军到来后，老账新账跟贼人一起算！”


    
“恩公威武！”“将军大人威武！”众百姓听了，愈发士气高涨，连丧失亲人的悲伤，都被周围的欢呼声冲淡了不少。但也有个别人不敢轻信，小心翼翼地凑上前，低声问道：“恩，那个，那个，您，您真是一位带兵的将军？”


    
“嗯！”此刻王洵只求众百姓不再无辜枉死，其他倒也顾不得太多了。点点头，大声回应，然后将目光转向万俟玉薤：“万俟，取我的鱼符来给大伙看！”


    
“诺！”万俟玉薤答应一声，快步走向战马。片刻后，将王洵的鱼符从丝囊里找出来，轻轻在众人面前晃动。


    
众百姓没见过鱼符，却知道那是很大的官员才能拥有的信物。纷纷把头侧开，不敢再与王洵对视。杨姓班头认识得字，匆匆一瞥之间，吓得寒毛倒竖，立刻拉着两名乡绅打扮的老人一起跪倒，连声向王洵赔罪：“不知大将军莅临，我等先前言语多有冒犯，请大将军恕罪，恕罪！”


    
“起来，起来。你等保家卫国，能有什么罪责？”王洵赶紧弯下腰，双手将杨班头等人一一拉起。


    
周围众百姓见此，更是激动莫名：“大将军，朝廷派大将军来救咱们了。”“朝廷派大将军去外边调兵来救咱们了！”“这下好了，再也不用怕贼人报复了。”“这下好了，咱们不用再逃难了！”


    
杨班头和两名乡绅亦激动得浑身发抖，酝酿了好半天，才低声说道：“大将军一定是负了皇命，秘密前往外地调兵的。是小人等多事，才害得大将军身份暴露。死罪，死罪！”


    
“不怪你们！是我自己主动拿鱼符给你们看的。”王洵摇摇头，笑着表态。他实在没脸说皇上自个跑路了，其实什么事情都没顾得上安排，只好将错就错。“况且此地已经距离长安很远了，不怕消息泄露。我不能耽搁太久，请三位迅速组织百姓撤离。官仓里的粮食和铜钱，都直接给大伙分掉。刚才参战的弟兄多分些，没参战的少给些。那些失去亲人的，也酌情给点儿抚恤。谁家城外有田庄，麻烦他们腾出一些房间来，安置无处可去者。就说是王某的命令，让他们腾房子给大伙住的。如果谁执行得好，王某日后定然会向朝廷替他请功。如果有人胆敢在这个节骨眼推三阻四，只顾自己不顾别人的话，等本将军回来之后，会怎么处置他，你们想必也清楚！”


    
“大将军哪里话来？！都是乡里乡亲的，我等岂能做那种辱没祖宗的事情。您尽管放心走，这里包在我们三个身上。”


    
“小老儿家里有三处田庄，其中一处靠近山谷，刚好用来藏人！”


    
“小老儿家里还有几仓余粮，今天就当着大伙的面儿许出来，保证不让一个人在今年饿到！”


    
杨班头和两位乡绅想巴结王洵还来不及，岂敢推三阻四？当即猛拍胸脯，大包大揽。王洵又布置了一些组织百姓撤离的细节，便跳上马背，疾驰而去。一直跑出十余里，还能听到来自背后的惜别之声。


    
他身体被发生在醴泉县的灾难被烧得火热，赶路时便不再遮遮掩掩，每经过一地，便拿出大将军印信，通知地方官员兵祸将临，勒令地方官提前做好向城外疏散百姓的准备。此举虽然不符合大唐官场规矩，但兵荒马乱之时，猛然冒出个敢于做主的人，地方官员们自然乐得听从。反正日后即便朝廷觉得大伙的处置不妥当，也有王洵这位大将军在前面顶缸，责任落不到任何地方官员头上。


    
如是匆匆走了几日，终于又返回了华亭县，还没等靠近城门，远远地就看见沙千里带领几名将领迎了出来。


    
“大人您可算平安回来了。再等下去，沙某非疯掉不可！老夫人和弟妹都接到了么？弟兄们三天前就到了，今后何去何从，就等着您回来替大伙拿主意呢！”一见面，顾不得多做寒暄，沙千里立刻直奔主题。


    
“我的家人都接到了。小方他们几个的家人只接到了一部分！族中的长者故土难离，不愿意举族西迁。弟兄们都好么？士气如何？”王洵也不啰嗦，几句话概括完自己这边的近况，然后询问军队的详情。


    
“不太好！”沙千里四下看了看，将嗓音压得极低。“所以您才得赶紧露面。弟兄们万里回援，结果现在听说长安丢了，皇上也跑路了。心中个个憋屈得要死。咱们自己的人勉强还能支撑下去，那些抱着捞好处前来帮忙的联军兵马，已经开始闹着要西返了。亏得宋武将军处事干练，先把闹得最凶几十人给揪出来砍了，才勉强镇压得住！”


    
“我就知道他不会辜负我！”王洵点点头，对宋武的表现非常满意。“他呢？怎么没见他人？！留在军营里主持全局么？”


    
“眼下是赵将军在主持全局。宋武将军今早听到哨探说你已经进了华亭地界，立刻就支持不住了。他那个人向来对朝廷忠心耿耿，这回，估计受到的打击比谁都狠！”


    
“嗯！”王洵轻轻点头，表示同意。在他印象中，宋武眼里向来是充满阳光，对朋友非常信任，对大唐朝廷也非常信任。不像自己和宇文至，心中多多少少，都留了些黑暗影子。


    
这当口，恐怕越是对朝廷信任有加的人，所承受的打击也就越大。宋武如此，那些曾经在安西前线为大唐浴血奋战多年，到头来却发现它轰然而倒的老兵们恐怕更是如此。将心比心，王洵知道大伙跟自己一样，会在失落和迷茫中挣扎好一阵子。但是不怕，经历了醴泉县一战之后，自己已经从阴影里爬出来，估计大伙也能顺利爬出来。


    
边走边了解情况，与沙千里两个谈谈说说，不觉回到了县衙。先派人安置了云姨等人，然后亲自去探望宋武。一进门，就闻到股子刺鼻的酒气。低下头，看见宋武俯倒在矮几旁，早就瘫软成了一团泥。身边摆着十几个空酒坛子，手中还拎着半满的一个，正淅淅沥沥往外淌黄汤。


    
“谁给他弄来的酒！”王洵登时又气又痛，快步上前扶起宋武，“都是死人么，赶紧取醒酒汤来！”


    
“是，是宋将军自己到外边买来的。我等拦不住他。他也不准我等靠近！”宋武的亲兵挨了骂，哭丧着脸解释。“宋将军说，一醉解千愁。把弟兄们交给大将军您后，他的任务就完成了，这辈子再也没什么牵挂……”


    
“放屁！”王洵气得大声喝骂，想找个平坦地方把宋武放下去，却听见对方傻笑着说道：“好臭，好臭。王二哥，你还这么臭的脾气，谁受得了你？！别骂他们，是我自己要喝的，他们没胆子拦。”


    
“你可是带兵的将军！心里头再难过，也不能视军规为儿戏！”王洵狠狠晃了晃宋武，低声抱怨。


    
“吓，将军，我是谁家的将军？！大唐没了，大唐没了，我还需要守哪门子军规？”宋武嘻嘻一笑，低声反驳。随即，又放声大哭：“二哥，二哥，！皇上跑路了，长安没了啊。大唐没了，没了……呜呜呜，呜呜呜！”不光他一人哭得伤心，几个亲兵也转过脸去，冲着墙壁抹泪。王洵心里也宛若刀割，却强咬着牙抬起头，将宋武按在胡床上，大声回应：“放屁，你他娘的放屁。大唐又不止是长安一座城池。皇上跑了，再立一个皇上便是。你我又怎能算亡国臣虏？即便李氏一族的人死光了，大唐也没有亡。你忘记了，马宝玉他们曾经说过，这天下，从来都不是一家一姓的！”


    
大食是所有大食人的大食，不属于伍麦叶一家一姓。这是当年宋武等人讥笑大食国乃阿拔斯家族伪帝窃国时，阿里本的反驳。此刻被王洵拿过来应急，却是严丝合缝。宋武被他说得一愣，浑浊的眼睛里，终于又燃起了一丝微光。趁着这个机会，王洵自己也喘了口气，继续开解道：“我经过方庄时，方家老爷子说，皇上可以跑，但他们不能跑。皇上一代一代的换，他们老方家的根，却就在长安附近。后来派人去许家、赵家和周家，答复都差不多。皇上跑得，他们跑不得。即便天塌下来，他们也得扛着！”


    
“我们家也在长安边上！”宋武笑了笑，挣扎着坐直了身体。“我哥他肯定跟皇上一道跑路了，其他人不知道怎么样！”


    
“我派人联系过，除了族中几个未成年的小辈外，其他人都不肯离开！”王洵点点头，低声回应。“所以，你我现在无论如何不能倒下。咱们没资格倒下，这酒，不妨留着日后再喝。来人，给我召集所有弟兄到城外的校场上，本都督有话要跟弟兄们说！”


    
“诺！”王十三在门外答应一声，小跑着去传令。趁着大伙整理队伍赶赴校场的时候，王洵喝了几口清水，缓缓梳理自己的思路。如果未经醴泉一战，此刻他极有可能像宋武一样觉得前方一片灰暗。但那天，却有一场血与火的洗礼，将隐藏在他内心深处的一堆火焰给唤醒了，跳跃起来，慢慢照亮了他的眼睛。


    
大宛都督府的兵马也堪称百战精锐，此刻虽然士气低落，却还能保持基本的秩序。很快，便在各级将领的带领下，在城外校场中央列好了队形。前来助战的药刹水各国联军先前本嚷嚷着要西返，此刻震慑于王洵的积威，也很不情愿地赶了过来，于大宛都督府兵马的身侧，东倒西歪站做了另外一堆。


    
“弟兄们！”王洵以前很少做这种当众训话，也不太相信起效果。但今天，却不得不勉强一试，“王某刚从长安那边返回来。实不相瞒，长安没了，皇上逃了，朝中文武百官也跟着逃了！”


    
“呜呜……”队伍中立刻有人哽咽出声。大伙在安西前线拼死拼活，为的就是背后这个大唐。可如今，大唐没了，大伙继续站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


    
“我很难过，非常难过。我在长安城了住了十七年，却眼睁睁地看着它落到了贼人之手。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家的院子被烧得浓烟滚滚。那天，我只敢埋头跑路。却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往哪跑，哪里才是栖身之所……”


    
“呜呜，呜呜！呜呜……”无数人都控制不住自己，像个孩子般大声号啕。即便当年被大食人俘虏，被卖做奴隶，心里也没这般悲痛。当年大伙还可以想想远处的长安，想想背后的大唐，大伙心里还能有一丝骄傲，一丝尊严。我来自世界最繁华国度，我守卫了万众瞩目的大唐沃土。而现在，这最后一丝骄傲也被无情剥夺，大伙心里，除了悲伤之外，还能剩下些什么？！


    
王洵脸上也是热泪滚滚。此刻，他不敢，也不愿用假话空话来安抚军心，那样做，没有任何意义。他所能讲述的，只是自己的亲身经历，自己所见，所闻，所想。


    
“王某逃到方将军的庄子，请他们一族人跟王某西迁，去大宛，躲避战火。逃得远远的饿，眼不见，心不烦。凭着咱们弟兄的实力，即便没有大唐的支援，照样能横扫药刹水两岸，打得大食人屁滚尿流。即便没有大唐的支援，照样能杀出一片安居之所。王某当时就是这么想的，王某相信自己能做得到！”


    
人群中涌起了几丝骚动，除了哭声之外，多出了一些绝望的呐喊。“对，咱们回去，回大宛去。再不管这边的狗屁事情了。”


    
“不管了，不管了。咱们回大宛去，在那边开枝散叶！”


    
“咱们跟着将军，将军去哪，咱们去哪！”一众诸侯的队伍，也低声附和。他们不在乎已经衰落的大唐，他们却在乎王洵个人的好恶。如果表现得太绝情，说不定哪天王都督自己带兵找上门算账，届时看谁也有本事阻挡他！


    
“但是，方老爷子却跟我说，他不能走，方家不能搬！”王洵将手臂向下压了压，将周围哭泣与喧嚣同时压低，“他说，方家祖祖辈辈住渭水边上。他说，朝廷可以跑，皇上可以跑，他们却不能背着自己的祖宗灵牌，跟着王某一道跑路！”


    
当时王洵自己浑浑噩噩，过后想起来，却是脸上发烫。想必方老爷子是为了后代的安全着想，给自己这位大将军留了几分情面吧！否则，那些话，随便换个语气，就能让自己无地自容。


    
想到这些，王洵心里就像憋着一团火，不吐出来就烧得难受。将方老爷子的话，赵老爷子的话，还有几位军官身后的家族给自己的答复，缓缓重复了一遍。他的声音陡然提高：“他们不想走，他们情愿留下来，承受一切灾难。这场横祸是皇上惹起来的，是李林甫、杨国忠等一干贪官奸臣惹起来的，但惹祸的人全跑了，留下父老乡亲来承受叛军的怒火。这不公平，谁都知道这不公平。可老爷子们不想跑，他们说，他们的家在这里，皇上跑得，朝廷跑得，他们跑不得！”


    
“然后我就昏昏沉沉继续向西，一路到了醴泉！”王洵的声音又突然低了下去，低沉得就像雷雨前的天空。他如实讲述了醴泉城发生的一切，自己如何因为失望而选择了逃避，地方官员如何因为失望而开城投降。安禄山麾下的众曳落河，却不顾守军已经投降的事实，冲入城内，杀人放火……


    
那是一场耻辱。至今王洵还这么以为。麾下的大宛度都督府弟兄们听闻自家大将军被区区一百敌军赶了鸭子，也觉得耻辱异常。但除了屈辱之外，还有一点点其他东西，在他们心中慢慢被唤醒，一点点舒展开来，一点点跳动。如黑夜中的星星，如草原上野火。


    
“因为王某一时糊涂，几百人，甚至上千人，就死于叛匪之后。半座醴泉城化为灰烬，虽然只是一座小县城，放到西域去，规模却抵得上一个国家。”王洵的声音又慢慢提高，高得他自家无法抑制，“那一刻，王某真的想去死。王某知道自己错了，大错而特错！的确，皇上跑了，可大唐还在。的确，朝廷跑了，我们脚下这片土地还在，我们父老乡亲还在。如果我们也跑了，就没人再为他们而战。他们就只能任人宰割，任人屠戮，像牲畜一样被人捅翻在地，还要踩上几脚，再朝脸上吐上几口吐沫！”


    
“所以，王某不打算再逃了。也没法再逃了。否则王某这辈子，睡觉都无法合拢眼睛。这里是王某的家。王某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王某过去是为了她而战，现在，今后，同样也是为了她而战。王某守护的，从来就不是一家一姓的江山，王某守护的，是自己的家，自己的父母妻儿，自己祖一辈，父一辈，流传下来，刻在血脉里的尊严！”


    
最后几句，他几乎是吼着说出来，震得所有人耳朵嗡嗡做响。“家？尊严？”众将士缓缓止住泪，抬头看向王洵。第一次，发现自家将军身上，居然有了跟当年封常清大帅同样的一种气质。一种可以让人将性命交托给他，跟着他一起，赴汤蹈火，百死而不旋踵的气质。


    
“别指望叛军会心存怜悯，没有征服者，会对敌国的百姓心存怜悯。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仁义之师，我们在西域都没做到秋毫无犯，叛军更是做不到！所以，王某请求你们，拔出刀来，跟王某一起，为自己的乡邻，为自己的老婆孩子，为脚下这片土地，为我等的家园，拔出刀来！拔出刀来，为她而战！王某不能再许给大伙任何功名富贵，但王某可以保证，大伙活着的时候像个男人，死的时候也像个男人。王某可以保证，我们的儿孙将提起我等今日所为，会个个满脸荣耀，而不会以我等今日的选择为耻！弟兄们，你们愿意追随王某么？”


    
校场上先是一片寂静，忽然，就像像火山一样喷发，直冲斗牛：“愿意！”“愿意！”“愿意！”


    
“大唐没亡！”王洵缓了口气，因为激动，嗓音变得有些嘶哑，“大唐永远不会亡。只要我等还活着，他就永远不会亡。皇上可以跑，朝廷可以跑，但我们不会再跑。即便长安城被叛军烧成了一片白地，即便整个天下都被叛军烧成了废墟。我等亦可以在废墟上，重建一个家园，重建一个大唐！弟兄们，你们愿意跟王某一起么？！”


    
“愿意！愿意，愿意！”几乎不用思考，所有将士齐声回应。随即，又是一阵山崩地裂般的呐喊，“重建大唐，重建大唐，重建大唐……”


    
几个联军王子以目互视，彼此点点头，走上前，冲着王洵躬身施礼：“我等愿意带领属下追随将军。刀山火海，绝不皱一下眉头！”


    
大唐没有垮。有王洵这种人在的大唐，根本不可能垮。眼下急着跑回西域才是真傻，万一大唐真的浴火重生，曾经对不起她的人，肯定会死无葬身之地。更何况铁锤王这厮极得军心，如果大伙现在就跑，被他带兵从背后追上，肯定连交战的勇气都没有，乖乖地被砍成碎片。


    
与其如此，还不如赌一把，赌铁锤王能够成功力挽狂澜，赌他成功后，还记得大伙曾经雪中送炭。


    
“谢谢！”王洵没想到自己这么顺利就说服了大伙，冲着几位王子轻轻拱手，转过头，他又冲着所有人，长揖及地，“谢谢，谢谢大伙。”


    
“重建大唐！”“重建大唐！”将士们根本没听见他在说什么，继续扯开嗓子狂喊。迷茫了这么多天，大伙终于又看到了一线光明，心中的激动，岂能轻易平息得下？！


    
“重建大唐！”王洵抹了把脸上的泪，仰首向天。太阳即将落下，彩霞由西向东，布满了整个苍穹。像是火，又像是血。在火海血河中，他隐隐又听见一个苍老的声音，“小子，有些责任与生俱来，你逃，是逃不掉的！”


    
（卷终）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一章 长生殿 （一 上）


    
三样蔬菜，一盘干肉，小半篮刚刚摘下来不知名的野果子。虽然比不上皇宫里边精挑细琢出来的御宴，却也不失乡野之新鲜。只是大唐天子李隆基现在明显没什么胃口，每样东西只是随便点了点，便叹息着放下了筷子。


    
“万岁还是再用些吧，这都是贵妃娘娘亲手做的！”负责伺候皇帝饮食的老太监朱全在旁边看得心疼，凑上前，低声劝谏。


    
“朕知道这是贵妃亲手做的！真难为她了！”李隆基勉强笑了笑，脸上露出了几分凄楚。在今天之前，自己从没像民间那些凡夫俗子一样，享受过任何一名妻妾亲手烹制的饭食。这是平生第一次，却未品出多少幸福。


    
老太监朱全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些什么，只好默默地上前收拾碗筷。这些活原本也轮不到他亲自来做，可出发时太匆忙，几个嫡传弟子都没来得及带上。而外边那些粗手笨脚的家伙，用他们干活还不如不用。一旦不小心打坏了桌子上这仅有的几样餐具，下一顿，陛下就只能和大臣们一样，用手捧着吃了。


    
“你吃过了么？”看到朱全已经不再矫健的身子骨，李隆基心里愈发觉得仓皇。此人很多很多年以前，就已经跟着自己了。虽然不像高力士那样好用，但胜在忠诚。“没吃的话，就也凑合着吃一点儿吧。这样就倒掉，太可惜了！”


    
“老奴不敢！”朱全吓了一哆嗦，赶紧出言谢绝。“陛下赐宴，老奴本不该辞。但老奴刚才已经在外边跟大伙一起吃过了，所以只好辜负圣恩，请陛下勿怪老奴失礼。”


    
“怪什么怪！”李隆基大度的摆手，“那就撤下去赏给随行的军士吧。路上还仰仗着他们出力，朕不能让他们饿着肚子！”


    
“老奴替将士们叩谢陛下厚恩！”朱全赶紧又跪下磕了个头，然后笑着解释：“弟兄们应该也都吃过了，老奴刚才到外边替陛下催茶时，正好看到他们在路边拿石块支灶台！”


    
闻听此言，李隆基先是一喜，然后眉头紧皱，“支灶台？有粮食了？哪来的粮食？不是说，沿途的百姓都跑光了么？”


    
“是陈仓县令带领民壮专程运来的粮食，好像有五十几大车。所以将士们的军粮暂时就不用愁了。老奴本以为高大将军已经向陛下报过喜讯了，所以刚才就没敢多嘴！”


    
“哦？！”李隆基轻轻点头，并不以自己后知后觉而恼怒。联络中外的事情，很久以前，他就已经完全交给了高力士来负责。而朱全为人向来懂得进退，此刻不敢与高力士争功，也是应有之举，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只是自己刚刚离开长安八十余里，远在几百里外的陈仓县令却能及时送来粮食，就有些太先知先觉了。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低声询问：“陈仓县令是哪个？你打听过他的名字么？”


    
“听说叫薛景仙，是个进士出身。早年还做过一任弘农县令。”朱全仔细想了想，斟酌着回应。


    
李隆基闻听，眉头皱得更深，“薛景仙？他去年不是因为收受贿赂，被人弹劾了么。怎么这么快就起复了，居然还做了上县的县令？”（注1）


    
“好像是后来又有人提起他当年出使安西时，曾经立下的战功。然后功过相折了一下。但具体是怎么回事情，老奴就不太清楚了。”朱全果然很守本分，小心翼翼地将薛景仙出任陈仓县令的缘由解释一下。既没添油加醋，也没曲意遮掩。


    
但李隆基还是从这几句简单的话中，听出了问题所在。“出使安西时立下的战功？他一介书生，能立下什么战功？还不是有人替他从前线将士头上挪过来的？谁这么大胆，连朕的国法都不放在眼里了么？”


    
朱全不敢回应，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靴子尖儿。李隆基愤怒地在屋子里踱了几步，长长出了口气，低声道：“这事儿应该跟杨国忠没什么关系。恐怕，是太子保下的他吧！呵呵？朕的儿子，对手下人还真照顾！陈仓县令，陈仓县令！好几百里路，押着粮车，路上少说也得走五天吧。原来五天之前，就有人猜到朕准备放弃长安了！好聪明，好聪明！未卜先知！这岐州刺史，好像也是太子保荐的吧，还有汾州、陇州，恐怕也出自太子的门下吧！”


    
朱全吓得连尿都快流出来了，耷拉着脑袋，浑身是汗。今天这些话，随便传出一句去，都可能让他粉身碎骨。可他偏偏不能掩住耳朵，也没胆子提醒皇帝陛下小心隔墙有耳。


    
好在李隆基发作的时间并不长，没多会儿，便自己将情绪稳定了下来。抿了口枣树叶子熬的茶汤，叹息着道：“也不怪他。是朕，把本该交到他手上的江山，硬生生给丢了一半儿。是朕，活得太长了，让太子等得好生辛苦。呵呵，朕如果在开元年间就突然死去，恐怕这大唐，这大唐就是另外一番光景，哈哈，哈哈……”


    
“陛下，陛下千万不要这么说！”朱全扑通一声跪倒，连连叩首，“眼下困境，不过是一时之厄。想当年，陛下对付韦后、太平公主等人之时，情况比这危急得多。可最后，还不是陛下大获全胜？！陛下只要安下心来，从容布置，早晚有重回长安的那一天！”


    
“是么？”李隆基咧了下嘴，轻轻摇头。老太监朱全还是像早年一样，盲目信任着自己。可是自己，却不是当年那个李三郎了。当年自己每天只睡两个时辰，甚至不到一个时辰，依旧上马抡刀。可现在，坐在御辇中，却怎么休息都缓不过精神来。


    
“陛下不要妄自菲薄！”朱全从地上抬起头，满脸是泪，“陛下亲手结束了大唐持续不断的内乱，重现了太平盛世。这份功业，任谁都无法抹杀。至于眼前困境，是奸臣李林甫弄权，贼子安禄山负恩所至，并非，并非陛下，陛下之过……！”


    
“不是朕之过，还是谁之过？”李隆基摇头长叹，然后慢慢俯下身，亲手拉起朱全，“起来，你起来说话，朕今天不要你跪！咱们君臣这么多年，朕知道你的忠心。你说得对，咱们当年，多少大风大浪都过来了，断然不会在这个小阴沟翻了船！”


    
“陛下保重龙体！”朱全点点头，哽咽着站起。李隆基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道：“别哭，哭是没有用的。你且来给朕说说，于今之际，朕该怎么才能摆脱眼前的困局？！”


    
“老奴不敢！”朱全快速擦干眼睛，然后小心翼翼地四下观看，“老奴不通政务。如果陛下需要找人商量，老奴这就去把高大将军叫进来。他刚才与陈玄礼大将军一道，去安抚士卒了。估计马上就能折返回来！”


    
“不必了。元一还有别的事情忙。”李隆基摆手制止，“朕叫你说，你就说。只要朕在这个位置上一天，就没人敢治你干政之罪！”


    
老太监朱全被逼得没办法，只好躬下身子，以极低的声音提议：“陛下如果再往前走一段路的话，就进入山南西道了。老奴听人说，那边几个州郡刺史，都是论年头熬上来的，与，与朝中，与朝中没多少联系。过了山南西路，便是剑南道地界，但是，但是……”


    
他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点明剑南道上下官吏皆为杨国忠一手提拔的事实。李隆基在旁边却已经听得明白，眉头不觉皱得更紧。京师附近能战之兵，都被哥舒翰葬送于潼关之外了。所以自己不得不仓促出巡。可避开了叛贼的锋芒，却不等于就可以高枕无忧。临近的几个郡县全是太子的嫡系，稍远的一些郡县是杨国忠的党羽。自己的干儿子安禄山可以造反，自己的亲生儿子李亨可以悄悄地在京师外围布局，谁又能保证杨国忠真的对大唐，对自己忠心耿耿？！他跟自己再亲，还能亲过太子李亨么？（注2）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又想起自己的另外一个义子王嗣业，当年自己听信李林甫的谗言，将其夺职下狱，朝野皆认为他冤枉。可他当年手握四镇节度使之印，麾下兵马高达三十余万，自己能不防患于未然么？


    
如果王嗣业还活着，恐怕借给安禄山一百二十个胆子，他也不敢造反！如果自己当年真的敢赌一把，相信王嗣业的确忠心耿耿的话，恐怕……。如果，没有如果，谁也不能保证，王嗣业是不是另外一个安禄山！更何况，他跟太子李亨一直眉来眼去！


    
人老了，思维就很难集中起来。想着陈年旧事，李隆基居然忘了自己正在跟亲信商量什么。直到老太监朱全小心翼翼地出言呼唤，才终于将飘荡在外的思绪找寻回来，叹了口气，低声道：“如果朕一直停在这里，是不是更安全些？左右龙武军还剩下多少人？最近一直赶来勤王的兵马到了什么位置？”


    
“来瑱、鲁炅、高适都在往这边赶，但叛军已经迫近了长安，他们几个可能需要绕路。”对于援军的消息，朱全倒是记得清楚，听到李隆基询问，逐个背诵。


    
“都是哥舒翰提拔起来的么？”李隆基不听则已，一听脸色大变。“谁调他们过来的？难道除了河西军之外，朕麾下就再没可战之兵了么？”


    
注1：上县。唐承隋制，县分上、中、下三等。上县县令级别为从六品下，算比较高的职位。


    
注2：安禄山曾经拜杨玉环为干娘。所以按辈分，也算是李隆基的义子。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一章 长生殿 （一 下）


    
老太监朱全不敢回答，只好低下头去看着自己的靴子尖儿装傻。他虽然不像高力士那样智勇双全，但能在李隆基身边伺候这么多年，肯定跟“愚蠢”两个字搭不上边儿。可眼下的困境却是，除了自己刚才提到了几路人马，大唐帝国，确实已经无兵可调了！


    
两度讨伐南诏失利，基本上将长江以南的可战之兵全赔了进去。而北方四大节镇，渔阳、朔方、安西、河西，第一个追随安禄山造了反；第二个乃是太子李亨的嫡系，皇帝陛下用着未必完全放心；第三个的因为两任主帅封常清和高仙芝被皇帝陛下传令斩杀于军前，分崩离析。如今能召来保护皇室的，也就剩下第四支，河西军的部分外围力量了，虽然其主帅哥舒翰已经投降了安禄山，并且受封为大司空！


    
“荒唐！荒唐！”得不到心腹太监的回应，李隆基愈发心烦意乱。恨不得立刻将宰相杨国忠叫到面前，痛斥他的昏庸无能。然而在反复踱了几圈之后，他又放弃了这个念头，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皱着眉头说道：“如今看来，朕当时对高仙芝和封常清二人的处置，的确太仓促了些！但这也不能完全怪朕下手太狠，他们两个从虎牢关一路败到了潼关，丧师辱国，朕总不能继续由着他们吧？！否则，将置大唐国法与朝廷的威严于何地？？只恨边令诚那厮无能，枉在疏勒待了那么多年，居然没本事凝聚全军！罢了，罢了，这些过去的是是非非，朕也不想再追究了。你去把中书舍人宋昱宣来，让他替朕拟一道圣旨。说朕感念高、封两人昔日为大唐戍边的功劳，特许他们将功抵罪。追封高仙芝为燕郡公、封常清为陇郡公，其他曾经在高、封两位卿家麾下效力的安西将士，也一并论功行赏。已经为国死节者，官爵皆追加一级，准许他们的子侄继承。还继续在军中效力者，交吏部和兵部升官一级，暂时不升爵位。准许他们按新职位自行扩充队伍，组织兵马前来勤王！”


    
“诺！诺！老奴记下了，记下了！”饶是见多识广，老太监朱全也被李隆基一连串大气的封赏，惊得目瞪口呆。安西军虽然大部分已经被哥舒翰葬送在潼关之外，可留在地方上及分拆到河东、山南等处的中、高级将领，加起来却仍有四、五十位。这一堆官帽子砸下去，少说也得砸出七、八名骠骑大将军来。


    
李隆基的心思却不在如何“批发”官爵上，略作沉吟，又迅速补充：“且慢，你再记一下。记不住就拿笔写。疏勒镇守使周啸风、龟兹镇守使李嗣业、焉耆镇守使段秀实、兵马使李元钦、别将荔非元礼、白孝德等六人，皆有大功于国。各晋爵一级，加食邑百户。安西采访使王洵，公忠体国，处事沉稳得当，加金紫光禄大夫，卫尉卿，增食邑两百户。”


    
“诺！老奴记下了，这就交代宋中书去拟旨！”朱全的汗把后背上的衣服都湿透了，弓着身子往后退。


    
曾经有个和他资历差不多的老太监因为在朝政上多事，被高力士弄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皇帝陛下连问一下都懒得问。今天他却很倒霉不经过高力士允许，替皇帝陛下传这么多口谕出去，岂不是自己拿脑袋往刀尖儿上撞？！


    
“先别忙着去。你可记得他们几个人现在在哪？朕这几天事情多，没顾得上看各部送过来的奏折！”李隆基再度叫住朱全的脚步，沉声追问。


    
帮皇帝批阅奏折，是高力士的权力，再借两个胆子，朱全也不敢染指。听到李隆基问得焦急，只好躬了下身，如实禀告：“老奴，老奴，请陛下恕罪，老奴没资格看奏折，只是从别人嘴里听到过一些只麟片爪的内容，实在不敢乱说，以免耽误了陛下的大事！”


    
“哦，朕差点儿忘了这茬儿了！”李隆基皱了皱眉，满脸懊恼，“元一呢，他怎么还没回来！”


    
“他去找陈玄礼将军了。具体做什么，老奴没敢过问！”朱全简直恨不得立刻就从皇帝身边逃开，擦着汗重复。


    
“嗯！”李隆基轻轻点头。经对方一提醒，他倒想起自己今天中午自己曾经交代高力士对“出巡”蜀中的事情，提前做一些绸缪。想必眼下后者心中已经有了脉络，所以找龙武大将军陈玄礼安排具体细节去了。


    
没有高力士这个最顺手的人选在，李隆基只好退而求其次，“那你把记得的部分说一说，朕需要知道几位将军的具体实力和位置！”


    
“既然陛下有令，老奴就如实上奏了！”朱全先小心翼翼地告了个罪，然后缓缓补充，“老奴记得，高仙芝和封常清两个被正军法之后，疏勒镇守使周啸风带头闹事，触犯军律，被贬往雷州了。龟兹镇守使李嗣业虽然没有参与闹事，但也消极怠命，被贬往朔方军中，做了偏将。同时被贬往朔方的还有焉耆镇守使段秀实。他麾下的兵马使李元钦倒是留在了安西军中，调归哥舒翰节制。但是于前几日于潼关血战中失踪，下落不明。别将荔非元礼、白孝德两个老奴不知道，想必不是被边令诚那厮弄到别的地方去了，就是已经为国捐躯了。具体情况如何，还得找有司查验一下方才能确定。”


    
“碰！”话音未落，李隆基已经将桌子上仅有的一只茶盏举起来，狠狠地丢了出去。“奸贼误国，奸贼误国，边令诚这厮，朕当初真的不该信任他！拟旨，把周啸风给朕调回来，官复原职！追赠李元钦为岐郡侯，光禄大夫，想办法找到他的儿子，承袭官爵。李嗣业和段秀实也官复原职，各自再追加一级爵位。还有将荔非元礼、白孝德两个，派人去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老奴代他们叩谢陛下恩典！”朱全迅速跪下去，重重叩头，同时尽量将自己的声音提到最大，以便外面其他太监听到，能及时把皇帝陛下的一干命令传进高力士的耳朵。


    
“还有王洵王明允呢，他在什么地方？朕记得几个月前，他已经带着大宛都督府的精锐和十数国联军往回赶了？怎么还没走到长安附近？！”李隆基却丝毫体会不到老太监朱全的辛苦，继续对安西军的余部刨根究底。


    
也难怪他今天为了几个小人物纠缠不清，幽州军叛了，朔方军从上到下都被太子的嫡系把持，河西军外围兵马因为哥舒翰的投敌而无法信任，眼下他能指望的，也就是这些安西军残部了。


    
老太监朱全最不想回答的，就是关于大宛都督府的情况。偏偏又避无可避，低着头考虑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说道：“那，那王洵王明允，据说是封常清的嫡传弟子。他麾下的将士，又多为在化外之地自行招募，未必能遵守大唐军规。所以，所以……”


    
“所以什么？！”李隆基狠狠瞪了他一眼，目光如同刀子般锐利，“所以你等就不想让朕重用他，准备把这支生力军推给安禄山？！朕还奇怪呢，怎么他突然就没了消息，原来是你们几个在朕背后捣鬼！”


    
“老奴不敢！”朱全膝盖一软，立刻跪了下去，“老奴只是私底下怀疑他的忠心，没敢跟任何人说。没敢跟任何人说啊！”


    
“那他怎么走着走着，就突然失踪了？难道还有人敢在路上截杀我大唐的采访使不成？”李隆基在此刻本来变得极其多疑，越琢磨，越觉得朱全没跟自己说实话。


    
老太监朱全浑身上下湿得如刚被人从水里捞出来一般，一边叩头，一边低声解释：“陛下明鉴，老奴真的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啊。老奴只是听人说……”


    
四下看了看，他迅速将声音压到最低，“老奴只是听人说，骠骑大将军曾经派人去迎接王采访使。但到底有没有接到，老奴就不清楚了！”


    
“你个废物！”李隆基恨恨地跺脚，拿老太监朱全无可奈何。对方的能力和胆略他非常清楚，的确不是敢于背着自己乱来的人。可那样的话，高力士的一些行为，就非常可疑，非常令人恼怒了。派人去迎接，恐怕手里拿的未必是酒水和牛羊。而大宛都督府的将士也正如朱全所说，皆为王洵在葱岭之西招募，上下皆以其一人马首是瞻……


    
该死的高力士，都什么时候了，你还顾着解决私人恩怨！他是封常清的弟子又怎么样？朕能给封常清平反，自然也能令他归心。况且他们王家还是开国元勋之后，世世代代受大唐皇恩，又岂会因为封常清一人的冤枉，就弃朕的知遇提拔于不顾？


    
正气得火冒三丈间，院子内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跟着，高力士的身影出现在了房门口，“陛下可是找老奴？！老奴来迟，请陛下恕罪，恕罪！”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一章 长生殿 （二 上）


    
“滚进来！”此刻的李隆基，连将高力士千刀万剐的心思都有，抬起头，冲着屋子外大声怒吼。


    
他先前之所以又给高仙芝和封常清两人“平反”，又毫不吝啬地给所有活着的安西军将士加官进爵，目的便是将王洵麾下的那支万里回援兵马抓在手里。虽然那支兵马在人数上只有数千，规模远不及左右龙武军和东宫六率。可数千百战余生的老兵所代表的战斗力，却绝非龙武军和东宫六率可比。况且那支军队也是目前与朝中各派势力瓜葛最少的有生力量，最可能只听天子的命令行事。


    
而高力士在暗中的一些小动作，却让他刚才所有努力都变成了徒劳。没等王洵带兵到达京师，就先准备夺人家手中兵权，甚至摆明了想致人家于死地。那王洵再单纯，对皇家再忠心耿耿，也不可能明明看到陷阱还主动往里边跳啊！？


    
想到这儿，李隆基越发觉得高力士面目可憎，连带着对站在自己身边的朱全，都厌恶了起来。恶狠狠地扫了二人一眼，冷笑着道：“骠骑大将军回来得倒是快，朕这边刚想处理点正事儿，你就急匆匆得跑回来了！怎么，怕朕累坏了身子骨儿？还是怕朕离了你的指点儿，下乱命误了国事？！”


    
“老奴不敢！”高力士“扑通”一声跪倒，重重叩头，泪流满面。“老奴只是从外边探听到一些好消息，所以急着赶回来说给陛下听，好让陛下宽心。没想到打扰了陛下处理政务！如果陛下认为老奴已经不堪大用，请赏老奴一匹劣马，一副甲胄。老奴立刻返回长安去，与叛军一决生死，以报陛下多年来知遇之恩！”


    
他本来生得就魁伟，一番慷慨激扬的话说出来，竟然露出了几分已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大丈夫气概。李隆基瞧在眼里，心中登时觉得一热，皱了下眉头，大声怒斥道：“胡说！朕陛下又不是没有兵将了，哪里轮到你个老东西去阵前拼命？！况且你也不掂量掂量自己那点儿本事，除了一手射艺还勉强过得去外，其他哪样能拿得出手？还一决生死呢，依朕之见，你自己赶着去送死还差不多！”


    
“老奴追随陛下五十余年，享尽人间富贵。为国捐躯，乃应有之义。总好过哪天被陛下厌了，到头来，到头来不得善终。那样，非但老奴自己，非但老奴自己觉得委屈，还惹得陛下心中不快，更是百死难辞其咎！”高力士又重重地磕了个头，哽咽着解释。


    
“你倒是想得美！朕才懒得为你生气！”李隆基撇着嘴，非常不屑地数落。脸上的怒气却消失不见了，代之的是一抹无法掩饰的温情。“才说你几句你就要死要活，朕还真说不得你了？！况且你做事就是缺乏远见，只看到眼前那一点点私人恩怨，却看不到整个大局！”


    
“老奴的确不堪大用，做事乱七八糟。但老奴，老奴对陛下的忠心，却可以剥出来，给所有人看！”高力士越说越委屈，越说越伤心，泪珠成串地往下掉。


    
“那你就给朕剥出来看看？赶紧，别光说不干！”李隆基又撇了下嘴，笑着骂道。“如果下不去手的话，就立刻给朕滚起来，打水把脸洗干净了！朕懒得看你这副哭哭啼啼的模样！”


    
“老奴领旨！”高力士委委屈屈地站起来，转身往外走去。脚还没买过门槛，肚子里却发出了几下“咕噜噜”的声音，将屋子里的悲伤气氛破坏得荡然无存。


    
“你这蠢才！就这点儿出息！”李隆基顾不得治高力士的“君前失仪”之罪，笑着骂道，“还没吃饭吧！正好，朕这里有剩饭剩菜，倒掉可惜了。全赏了你这蠢材吧！”


    
“臣谢陛下赐宴！”高力士立刻将身体转过来，带着满脸的尘土、泥浆和泪痕谢恩。看到他风尘仆仆的模样，李隆基更是于心不忍。想了想，对朱全吩咐，“你去找人打些水来，让他在这里把脸洗了吧！反正咱们现在也是在逃命途中，无须太多讲究！”


    
“臣不敢！臣，臣……，谢陛下洪恩！”高力士连忙推辞，却拗不过李隆基的坚持，只好再度拜谢。然后在朱全等人的服侍下，整饬衣冠，清洗旅尘。待将自己重新收拾干净了，才又走到李隆基对面，一边施礼，一边笑着问道：“臣刚才不知道因为做错了什么事情，惹得陛下发那么大的火？请陛下给臣一个补救的机会，臣定然……！”


    
“怎么补？”李隆基瞪了他一眼，无奈地摇头。“你也是追随朕多年的老人了，做事儿怎么一点儿也不看时机。那王洵王明允虽然不合你的心意，可眼下正是用人之际，怎好贸然动手对付他？一旦把他逼到安禄山那边去，里应外合，你我君臣还有重返长安的可能么？”


    
“老奴，老奴……”高力士用力揉了几下眼睛，低头认错，“老奴其实也没想拿他怎么样。只是觉得高仙芝和封常清刚刚被处斩，大宛都督府的军心未必安稳。所以就派了一个心腹去那边劳军，一来可以示陛下对他们的看重之义，二则，也相当于在那小家伙身边安插个眼线，免得他真的起了什么不臣之念！”


    
“结果呢，结果如何？”


    
“结果，结果老奴派去的人失踪了。王明允和他麾下那支兵马也突然没了消息！”高力士叹了口气，非常沮丧地坦白。“想必，想必是走岔了方向，彼此没有遇到吧！或者是兵部那边走得太急，没接到他们的最新奏报！”


    
“你这老匹夫！真是气死朕了！”明知道高力士在胡搅蛮缠，李隆基却不想再继续深究。让朝廷派去的监军彻底消失，是王洵能拿出来的最佳应对之道。既能继续保证此人的军权，又能让朝廷说不出什么话来。换了自己与王洵易地而处，李隆基也会采用同样的手段。反正眼下兵荒马乱的，几个太监突然走丢了，实属再正常不过，谁都无法，也不敢往多余的地方想。


    
“老奴莽撞了，请陛下治罪！”高力士早就将李隆基的脾气秉性摸了个通透，继续自请处分。


    
“你先吃饭吧。如何惩罚你，朕需要好好想想！朱全，你先下去，把朕头前吩咐的那件事办好！”李隆基看了他一眼，气哼哼的吩咐。已经到了如此地步了，再惩罚高力士也于事无补。况且眼下除了高力士等几个太监外，他实在也找不到更能令自己信任的人。


    
太子羽翼已成，杨国忠尾大不掉，背后还有几十万叛军，随时都可能追杀过来。如果此刻连高力士、朱全等追随了自己多年的老人都不能依仗了，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指望谁？


    
此时此刻，高力士却表现得比李隆基还要镇定。先是坐下吃了小半碗饭，然后又用饭碗喝了几口浓茶，才放下筷子，笑着说道：“旁人这辈子吃上一次御宴，就足以光宗耀祖了。老奴却不知道吃了几百回，真不知道是几世修来的……”


    
“吃饱了就赶紧做事，别光想着说好听的话哄朕开心！朕现在心烦得很，没功夫听你啰嗦！”李隆基皱了下眉头，很不高兴地打断。


    
“陛下因何事而烦恼？！”高力士笑了笑，明知故问。


    
“长安都丢了，朕能不烦么？”李隆基恨得直咬牙。“你这老货，怎么就不知道什么叫愁？对了，你刚才说有好消息告诉朕，什么消息，赶紧说！”


    
“郭子仪在撤军途中，设下埋伏，再度击败史思明父子。斩杀其麾下将士三万余人。震动河东河北，安禄山为了保住老巢，又从前线抽调兵马回援史氏父子。基本上已经无力再长安以西推进了！”高力士拱了拱手，喜滋滋地汇报。


    
叛军在短时间内无力继续西进，就意味着自己在逃命途中更安全了些！李隆基明白其中因果关系，却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朕纵横半生，到老来，却要叛军自己没了力气，才得以苟延残喘。呵呵，呵呵……。安禄山不追赶朕，朕的车驾就能停在这里么？还不是一样得向西南躲？去剑南！去蜀中！朕其实躲到天边去，也未必能保证安全！”


    
“第二个好消息便是，回纥人已经答应出兵勤王。其先锋五万由王长子也忽率领，日前已经过了临洮……”


    
“几代忠臣良将携手，才将胡虏驱赶到大漠之西，朕却又将他们请了回来！”李隆基叹了口气，精神头依旧不觉得振奋。求回纥出兵，不是没有代价的。整个北庭都护府，如今已经划归了对方所有。眼下安西、河西两大都护府都成了空架子，回纥人沿途看清楚了大唐的虚实，恐怕转眼之间，就又要狮子大开口。


    
“吐蕃派使节前来，愿意出兵十万，供陛下驱使……”


    
“是供朕驱使，还是趁火打劫？当朕真的老糊涂了么？”李隆基揉着太阳穴，脸上没有半点儿喜色，“也好，早也是来，晚也是来。既然来了，干脆就一并将麻烦解决掉！”


    
高力士点点头，慢吞吞抛出最后一条，“御史大夫魏方进等人上书太子，弹劾杨钊误国。太子殿下已经命人接了奏折，准备找合适机会面呈给陛下……”


    
话没说完，李隆基已经一跃而起。“你这老货，又背着朕胡闹！再这样下去，惹得百官联手弹劾，朕也保不住你！”


    
“老奴愿意粉身碎骨，以报陛下知遇之恩！”高力士长揖及地，脸上没有半点儿畏惧之色。


    
回纥人和吐蕃人对大唐土地的窥探，都是远忧。杨国忠和太子两个的威胁，对此刻的李隆基来说，却是心腹之患。一旦车驾走到了益州郡，而地方兵马依旧归杨国忠掌握的话。所谓天子，不过是后者手中的一个傀儡。


    
李隆基心中明白高力士是为了自己打算。放缓了语气，低声道：“朕让你未雨绸缪，并不是让你现在就去对付杨国忠。他毕竟，毕竟一直在尽心尽力为朕做事。况且文武百官，眼下也很推崇此人。魏方进贸然弹劾他，让朕，让朕……”


    
“老奴已经吩咐底下人，掌握好分寸和火候。逼杨钊交出剑南节度使兵权即可，其他并不急于求成。”高力士将声音压得极低，缓缓向李隆基解释自己的安排。“太子那边如果提出了过分要求，魏方进等人也会联手遏制，终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乱了方寸……”


    
“也罢！国忠能力有限，的确不该兼管太多事情！”李隆基挥挥手，接受了高力士的解释。这就是后者的可贵之处，总能主动替天子分忧，而自己将骂名背下来。“贵妃那边，过后得给个交代。还有，让陈玄礼做好准备，以应不测之变。你我君臣现在面临的情况，未必比对付太平公主时简单多少，千万别掉以轻心！”


    
不着痕迹地解除杨国忠的兵权，才是最急需做的事情。若是能让他跟太子李亨斗得两败俱伤，则是最上上之选。虽然对一个帝王来说，这样做实在有些凉薄，有些悲哀。可眼下形势便是如此，李隆基没有更好的选择。


    
“老奴领旨！”高力士躬了下身，笑着回应。然后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老奴其实和大宛都督之间，也没什么过不去的私人恩怨。都是边令诚那厮从中挑拨，才闹了些小误会。陛下如果想调大宛都督府兵马到近前护驾，不妨再派人去路上找找。怎么说也是上万大军，不可能就凭空消失了。若是能……”


    
话音未落，屋门忽然被人用力从外边推开。老太监朱全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满脸是汗，“陛下，陛下，快走，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反了，反了，东宫六率、左右龙武军，都造反了！！”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一章 长生殿 （二 下）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君臣二人双双抢出，从地上揪起失魂落魄的老太监朱全，大声追问。


    
已经不用朱全重复，院子外的喊杀声说明了一切。“清君侧！”“清君侧！”“诛杨贼！”“诛杨贼！”一浪高过一浪，震得头顶的飞檐瑟瑟土落。


    
这是一间临时征借来的寺庙后院，虽然不像京师里的佛寺那般金碧辉煌，却也透着几分出尘之意。而现在，所有佛门净地的清幽与祥和都不见了，代之的是浓重血腥气，伴着那一浪浪喊杀声飘来，熏得人几欲作呕。


    
“护驾！来人，护着陛下冲出去！”毕竟顶着骠骑大将军官衔，没吃过猪肉也见到过猪跑。高力士几乎在一瞬间，就判断出喊杀声正在向天子栖身的寺院逼来，扯开嗓子，大声命令。


    
“护，护、护、护、护驾！”回应声有气无力。十几名太监，擎着临时找到的戒刀、禅杖，跌跌撞撞跑过来，在李隆基身前哆嗦着站了一排。


    
这次第，甭说突围，就是固守待援，也绝无可能了。高力士急得眼前金星乱冒，扯开嗓子继续声嘶力竭地叫嚷：“程元振，程元振呢？他把飞龙禁卫都带哪里去了！你等谁见到过程元振，还有，还有张楚、杨方、都没见到，就是胡增顺也行啊！”


    
没有人回答他的喝问。几个有权统领飞龙禁卫的心腹宦官统统不见踪影，只剩下眼下这些平素无权无势的小太监，一个个握着兵器，上下牙齿咯咯咯咯撞个不停。


    
倒是李隆基本人，危急关头，又显出了几分马上天子本色，将小太监们拨在一旁，冷笑着道：“行了，冯元一，你不去做优伶，真是委屈了！不要再给朕演戏了！说吧，太子提了什么条件，朕全部答应就是！”


    
“老奴，老奴如果曾与太子殿下勾结，愿天打雷劈，生生世世坠入畜生道，永不超生！”听见天子称呼自己的原名，高力士回转头来，眼泪登时流了满脸。


    
李隆基哪里肯信，看着他的眼睛冷笑。高力士脸上的悲伤这回可不是装出来的了，跪下去，深深俯首：“老奴知道陛下不信。仓促之间，老奴也无法证明自己。可陛下想想，近四十年来，老奴仰仗着陛下恩宠，宫内宫外几乎说一不二，地位丝毫不亚于当朝宰职。如果投靠了太子殿下，他还能给老奴更大的好处么？”


    
这句话，倒是说在了点子上，李隆基无从反驳。黯淡的眼神忽然又亮了亮，迅速问道：“那你今天出去都找了哪些人，跟他们说了些什么？都给朕如实道来？别说假话，也别绕圈子，否则，咱们君臣将死无葬身之地！”


    
“老奴，老奴受陛下，老奴担心陛下去了蜀中之后，朝政被杨氏一党所把持。便自己起了心思，想逼杨国忠主动请辞。所以，所以老奴今天就先去找了御史大夫魏方进等人，暗示陛下对杨国忠最近一段时间在叛匪问题上进退失据的表现很是不满。然后，然后又去知会了陈玄礼，告诉他见机行事。必要时刻，可以克扣龙武军的伙食，挑动，挑动……”


    
到了此刻，高力士还没忘记替天子分忧，主动把对付杨国忠的主意，全都揽到了自家头上。李隆基只听了一半儿，就听出了问题所在，直气得两眼冒火。上前一把揪住高力士的衣领，咬牙切齿：“你，你这老匹夫！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高力士的身材远比李隆基魁伟，却没勇气挣扎，耷拉着脑袋，低声请罪：“老奴，老奴辜负了陛下的信任，老奴，老奴罪该万死！”


    
“早知如此，朕真该杀你一万次！！”李隆基重重地丢下他，低声咆哮。把高力士的话和眼前情况相对照，真相已经昭然若揭。是太子李亨利用了高力士对付杨国忠时机，突然发难。而太子李亨之所以能将时机把握得如此准的原因只可能有两个，要么是高力士做事不密，被李亨提前得到了消息。要么是龙武大将军陈玄礼已经跟太子勾结在了一起。


    
后一种的可能性远小于前一种。陈玄礼也是自己当太子时，便生死与共的心腹，应该没那么容易被儿子李亨拉走。凭借着直觉，李隆基迅速作出推断。“左右龙武军如今还剩下多少人？东宫六率的具体实力如何？杨国忠呢，他的节度使牙兵对上东宫六率，能坚持多久？”


    
帝位之下，自古没有亲情。当年太宗皇帝能杀兄逼父，则天大圣皇后能连诛两子，就连李隆基自己，也是杀了伯母韦后和嫡亲姑姑太平公主，才牢牢将帝位抓在了手中。所以此刻他也不敢奢求儿子李亨的矛头只针对杨国忠一个，立刻开始着手做最坏打算。（注1）


    
涉及到具体数据，高力士倒是如数家珍。想了想，迅速回应：“左右龙武军还有一万人上下，东宫六率在离开长安时，只带了五千人上下。但后来陆续又有不少将领接了家眷赶来，目前应该也在一万左右。杨国忠的节度使牙兵曾经试图自成一军，结果被哥舒翰借机吞并，现在只剩下了五百人马。不对，老奴知道了。今天陈仓县令薛景仙，曾经带着一大票民壮前来送粮食，总人数至少在三千以上……”


    
一万三千对一万，又是攻其不备。怪不得太子敢于动手。比较出了各方实力，李隆基迅速作出决断：“你立刻想办法去给陈玄礼传旨，命令他不必与东宫兵马纠缠，立刻带领龙武军向朕这里靠拢！同时宣召宗室子弟，命他们各自带领家丁入寺院护驾！”


    
“诺！”高力士答应一声，转身便走。还没等走到院子门口，外边突然又传来一阵刺耳的喧哗声。紧跟着，两顶盔贯甲的太监，带领百余名飞龙禁卫，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


    
“陛下勿慌，老奴程元振前来护驾！”带头的太监中气十足，一嗓子吼出来，将院子中所有人震得面如土色。


    
“老奴李静忠，奉太子之命，前来护驾！”另外一名太监也快步上前，冲着李隆基肃立拱手。


    
“你，你们干什么，还不快快退下。退下！”高力士一个箭步将大唐天子李隆基挡在了身后，厉声呵斥。


    
没有人理睬他。无论是平素对他俯首帖耳的监门将军程元振，还是自认晚辈的李静忠，都将他当做空气一般完全忽略。


    
“你们，你们……”高力士张开双臂，像护巢的母鸡一般，挡住所有试图向李隆基靠近的人。“陛下平素待尔等不薄，尔等居然敢勾结太子谋反，就不怕遗臭万年么？”


    
“谋反？”程元振笑了笑，满脸鄙夷，“高大将军老糊涂了吧？太子乃陛下亲自立的储君，又怎会谋自己的反？至于陛下平素的相待之恩，我等岂敢轻易忘记。这不，剩余的飞龙禁卫，都赶过来护驾了么？陛下请放宽心，此刻莫说是叛贼，就是连个鸟雀，也无法飞近这个院子十步之内！”


    
果然，他的话音刚落，院子外又是一阵整齐脚步声响。数百名身穿飞龙禁卫服色的军士鱼贯而入，贴着墙根儿，将整个院落挡了个严严实实。


    
“你们，你们……”高力士又气又怕，浑身上下直打哆嗦。飞龙禁卫是他亲手整训出来的，里边的大部分低级将佐都能叫出名姓。但今天这批穿着飞龙禁卫服色的人，却个个都是陌生面孔，显然早已被偷梁换柱。


    
“元一，你退下吧！”李隆基毕竟是一手缔造了开元盛世的人，即便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也没有惊慌到六神无主的地步。轻轻叹了口气，推开高力士，笑着对程元振、李静忠二人说道：“二位将军免礼。朕正为外边的喧哗声而心焦呢，没想到你们两个能这么快就赶了过来！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们中间谁能向朕分说一番？”


    
程元振与李静忠互相看了看，脸上露出了几分吃惊，更多的是惭愧。但很快，便把心一横，齐声回应道：“启禀陛下，奸相杨国忠与魏方进、宋昱等贼，勾结吐蕃人，试图谋反。已经被太子殿下带兵诛杀。如今东宫六率正在四下里搜索乱贼余党，怕其狗急跳墙惊扰了圣驾，所以太子特地吩咐我等过来护卫。”


    
“哦？！”李隆基恍如大悟般点头，脸上堆满了欣慰的笑容，“太子处事果断，甚阖朕意。来人啊，取朕的佩剑来，给太子殿下送去。命令他持此剑斩杀任何敢于替杨贼张目者，不必问朕的意思！”


    
“诺！”高力士答应一声，抬脚便准备进屋去取天子佩剑。身子刚一移动，立刻被四名冲过来飞龙禁卫，紧紧围在了正中央。


    
注1：则天大圣皇后，武则天的封号。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一章 长生殿 （三 上）


    
“程元振，你这是什么意思？”高力士大怒，指着程元振的鼻子质问：“莫非你想造反么？还是打算离间陛下父子？”


    
程元振懒得直接搭理他，只是轻轻使了个眼色，四名飞龙禁卫立刻将高力士架起来，推推搡搡押到台阶旁。然后猛然将手一松，立刻令高力士像滚地葫芦般摔了出去，在石头甬道上碰了个头破血流。


    
“大胆！”李隆基忍无可忍，厉声怒喝。“居然敢在朕的面前行凶，你们眼里可还有朕？太子呢，让他亲自来见朕？否则，朕即便一头碰死与此地，也不会将皇位传交给他！”


    
“陛下请少安毋躁！少安毋躁！”一直站在程元振身边的李静忠笑了笑，和颜悦色地劝解。“太子殿下无意立刻接过皇位，只是不愿让奸臣继续弄权，毁了大唐的如画江山而已！至于高骠骑，谁叫他刚才进屋之前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呢？被弟兄们误伤也在所难免！你们几个，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把骠骑大将军搀扶起来？”


    
后半句话，明显是对飞龙禁卫们说的。几名彪形大汉齐齐答应一声，“诺！”，从地上抬起高力士，七手八脚地按在了台阶之下。


    
到了此时，高力士终于明白，自己平素纵横捭阖，往来无忌，全是因为背后站着李隆基这位大唐天子的缘故。而现在连天子都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了，自己当然更不会人被放在眼里。只好认命地低下头，慢慢地擦拭脸上的血与泪。


    
“既然如此，尔等去替朕拟一份圣旨。就说朕年老体弱，已经无力再处理朝政。准备效仿先祖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陛下，避居后宫养老。政事俱委于监国太子……”李隆基知道大势已经无法挽回，非常“豁达”地做出了交权决定。（注1）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李静忠便又笑着插言道：“陛下莫急，圣旨早就替陛下准备妥当了，陛下只要在上面用了印即可昭告天下！”


    
“你等……”四十余年来第一次被臣下打断话头，李隆基气得浑身发抖。然而迫于眼前形势，却不得不又强压下满腔怒火，耐着性子回应道：“既然太子早有准备，朕直接用印便是。元一，你去取朕的玉玺！”


    
“老奴遵命！”高力士跌跌撞撞地爬起身，走进屋内。不一会儿，又摇摇晃晃地走出，脸上没有半分血色。


    
程元振抓过两个小太监，逼迫他们躬下身子，拿脊背当桌案。然后把早已准备好的圣旨逐一展开，“恳请”皇帝陛下御览。


    
李隆基毫不犹豫地抓过印信，朝圣旨上盖去，根本不想看圣旨里写的是什么内容。然而接连盖好了几道圣旨之后，他的手还是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抬起头，用几分商量的口吻对程元振等人说道：“杨钊罪不容恕。但万春公主和驸马就不必一并诛杀了吧！毕竟她是太子的亲妹妹和妹婿，杀了他们，有损于太子的仁厚之名。”（注2）


    
“启奏陛下！”李静忠只用了一句话，就彻底将李隆基的奢望堵死在眼睛里，“鸿胪卿杨昢和万春公主刚才执迷不悟，试图劫持太子，已经被愤怒的弟兄们当场斩杀。同时授首的还有御史大夫魏方进、户部侍郎杨暄以及韩国夫人和秦国夫人！”


    
“咚！”李隆基背后紧闭的房门发出一声闷响，紧跟着，是几声凄凉而又慌乱的叫喊：“娘娘，娘娘，娘娘你怎么了。赶紧去传太医，去传太医。不好了，娘娘昏过去了！”


    
听着宫女们的惊呼，李隆基心如刀绞。杨国忠死了也就死了，反正自己早就准备将其抛出来安抚群臣，不过是早死一步和晚死一步的区别。驸马杨昢和万春公主却是无辜，他们夫妻很少参与朝政，并且经常进宫来陪自己欣赏梨园歌舞，像民间晚辈一样恭顺仁孝……。


    
“韩国、秦国、虢国三位夫人，与杨逆狼狈为奸，欺压群臣，迷惑宗室，实乃红颜祸水，当处以极刑，抛尸荒野，以为后来者戒……”仿佛唯恐李隆基看不清楚字，程元振走上前，大声朗诵“圣旨”后半段内容。


    
“她们，她们……”两行清泪从李隆基眼里缓缓淌了下来。三位杨氏姐妹，个个都是倾国倾城的容颜。太子在早已准备好的圣旨中指责她们迷惑宗室，祸国殃民。其实一干李氏皇族哪用她们主动去迷惑？包括自己这位天子，也恨不能将她们四姐妹捆在身边，朝夕相伴。


    
知道这样做很对不起贵妃娘娘，所以李隆基才给了杨家无与伦比的宠信，并且亲口承诺，要保证几个女人一生一世的荣华富贵。如今，当初的誓言还在耳畔回荡，三位夫人中的两位却都已经香消玉殒了。


    
颤动着手，他将玉玺摁下去，在圣旨上留下了刺眼的红。程元振和李静忠互相看了看，迅速将已经用了印的几份圣旨收走。然后将最后一份圣旨，在李隆基的泪眼前缓缓地展开。


    
“贵妃杨玉环，魅惑天子，干涉朝政。勾结外藩、秽乱宫廷……”才看了一行字，李隆基便再也支持不住，踉跄了一下，差点摔下台阶。多亏了高力士手疾眼快，才勉强稳住了身形。


    
“你们，你们……”他手指程元振和李静忠，一双眼睛瞪得通红，“贵妃娘娘何辜，你们竟然如此污蔑于她？这份圣旨，朕绝不会用在上面用印，绝不！”


    
“几位大人请高抬贵手，贵妃娘娘一向懒于过问政事，即便在后宫当中，也是处处与人为善，从不轻易处罚犯了错的太监和宫女。即便是几位，昔日恐怕也没少受过她的恩泽，又何必赶尽杀绝？如果为了讨好新主子，就非要置贵妃娘娘于死地的话，日后午夜梦回，就不觉得良心难安么？”高力士也大起着胆子，在一旁替李隆基帮腔。


    
几句话，全无他平素那种咄咄逼人的气焰，却是情理俱在。想起杨玉环平素的仁慈，周围的小太监和宫女们也哆嗦着走上前，一起跪在地上请求程元振和李静忠两个开恩。


    
程元振不敢做主，拿眼神请示李静忠，后者在去侍奉太子李亨之前，在内宫当中也曾受到过杨玉环的照顾，心里不觉有些为难。想了想，犹豫着道：“启奏陛下，其实我等也知道贵妃娘娘实属无辜，然而杨氏一族都被乱兵杀掉了，如果贵妃娘娘不死的话，恐怕日后会徒生事端！”


    
“不会，不会！”李隆基像抓到了根救命稻草般，迫不及待地替杨玉环保证，“朕可以保证她不会。贵妃娘娘性子柔弱，即便心里头再难过，也会顾全大局，不给朕，给太子殿下添任何麻烦！”


    
“这，老奴，老奴，老奴真的做不了住，真的……”李静忠脸上的表情愈发为难。杨国忠一族中，有能力呼风唤雨的已经被杀光了。留下贵妃一个柔弱女子，其实对太子没什么威胁。可手中的圣旨都是出自太子殿下最宠信的宦官鱼朝恩之手，自己跟程元振两人好不容易才得到一个讨好太子殿下的机会，如果突然节外生枝……


    
“朕知道你有担当，朕知道你有担当！”李隆基一把抓住李静忠衣袖上的绊甲丝绦，低声求乞。“朕连江山都拱手让出了，难道就不能给朕身边留一个知冷知暖的人么？”


    
“不能！”程元振忽然又冷了脸，大声强调：“陛下别让老奴等为难。贵妃娘娘只要一天活着，外边将士们的心思就一天不得安宁！太子殿下也难以体会到皇上传位的决心与诚意！”


    
李隆基的胳膊抖了又抖，手中的玉玺仿佛比泰山还重。寺院外边，“诛杨贼，清君侧”喊杀声还在继续，但早已经不像先前那么刺耳了。想必太子已经完全掌控住了局势，正在耐心地等待自己这边的答复。


    
一按下去，便将贵妃送上了绝路。不按，则难保自己不与她一道粉身碎骨。反正将士们造反，“完全”是因为不满与杨国忠弄权而起。倘若乱兵冲进了寺院，令自己和贵妃一道被“流矢”所杀，责任也完全在杨国忠这个已死之人头上，半点儿也怪不得仁厚的太子……


    
“陛下何必如此为难？”正取舍两难间，背后的屋门突然被推开。“罪魁祸首”杨玉环将手架在一名宫女的肩膀上，缓缓挪了出来。事发突然，她还穿着先前下厨替李隆基准备御膳的衣服，系在腰间的围裙上，溅着几点油渍。火星般，刺痛着大唐天子的眼睛。


    
李隆基被刺得心痛如割，颤颤巍巍地走过去，伸手搀扶。杨玉环却拒绝了他的好意，平生第一次，冰块一般，拒绝了一位帝王。


    
她推开试图继续搀扶自己的宫女，一个人，缓缓地走向铺在小太监背上的圣旨，眼中既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仿佛要看清楚自己的罪名一般，目光迅速扫过那些黑色的字迹，然后缓缓将头抬起来，目光从程元振、李静忠等人脸上一一扫过。


    
明知道对方没有任何威胁，程元振和李静忠等人还是被那空荡荡的目光扫得心里发虚，不由自主地就往后退。杨玉环见此，忍不住展颜一笑，登时令整个院落都活了起来，阳光洒了满天满地。


    
“何必呢。诸位可都是男人啊？”她轻启朱唇，笑着数落。依旧是没有半分抱怨，半分悲哀。仿佛人早已死了多时，只剩下了一具没有灵魂的皮囊。


    
“谁的刀快，过来帮我一个忙。自己杀自己，我有点儿下不去手！”带着几分乞求，她继续说道。仿佛是在请对方帮自己捡一方手帕，或者给花浇浇水般轻松。


    
众飞龙禁卫们面面相觑，一瞬间，竟无人能鼓起勇气。只有大唐天子李隆基，心中还保持着几分清醒，从背后追过来，伸手去拉杨玉环的衣袖，“爱妃，爱妃不要慌。朕，朕在这儿，他们，他们伤不了你！”


    
“陛下准备跟臣妾共赴黄泉么？”杨玉环躲开李隆基的羁绊，转过身，侧着头追问。


    
“朕，朕……”冲动的话已经到了嘴边上，李隆基就是说不出口。毕竟七十多岁的人了，他不可能像少年一般轻易许下生死承诺。


    
“臣妾明白了，臣妾谢陛下多年来的恩宠！”杨玉环飘然下拜，风吹霓裳，宛若不食人间烟火的月宫仙子。


    
一拜之后，她不再看面红耳赤的李隆基，举步走上台阶，缓缓推开屋门，临迈入双脚之前，转过半张脸，冲着程元振和李静忠两人吩咐：“你们两个再多等片刻，不会耽搁得太久！”


    
“是，老奴明白！”鬼使神差，程元振和李静忠居然顺口答应。话说出来后，才猛然变了脸色，相对着追悔莫及。


    
房门被杨玉环在内部合拢，将所有“男人”都关在了外面。大唐天子李隆基又是痛惜，又是惭愧，脚步向门口挪了挪，终究还是没勇气去推开那道门。呆立在屋子外，悄然擦泪。


    
片刻之后，屋子内传来了宫女们的哭声。心如死灰的高力士带着几名太监跑了进去，抬出了一具盖着白布的尸体。程元振大着胆子过去掀开白布，粗粗看了一眼，身体猛然一僵，然后又迅速将尸体盖得紧紧，仿佛唯恐别人也看到那曾经倾城倾国的面孔。


    
李静忠轻轻摇了摇头，留下程元振和两百名飞龙禁卫保护“天子”。然后亲自带着杨玉环尸体和圣旨去向监国太子李亨缴令。临出门，又回过头来看了呆立在台阶下的李隆基和高力士两人一眼，喟然长叹。


    
那叹息声如刀，割得高力士心头血流如注。李隆基却对其浑然不觉，像个患了离魂症的病人一般，挨个抓住几名宫女的手，不断追问：“爱妃走得痛苦么？爱妃走之前，可否有遗言给朕？你们几个，刚才听到贵妃娘娘最后说了什么？你们几个，赶快告诉朕，赶快告诉朕。”


    
“皇上节哀！”宫女们不敢拒绝，一边哭，一边低声回应，“贵妃娘娘离开前，只说了一句话……”


    
“她说了什么，她说不怪朕，对不对，对不对？！”李隆基如同疯子般，大声催促，空洞的眼睛里，充满了期待。


    
“娘娘说，娘娘说……”宫女们以手掩面，垂泪不止：“娘娘她说，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呵呵！”


    
一句曾经的承诺，两个多余的字，就像霹雳般，砸在了李隆基的头上，让他瞬间矮了下去，宛若全身的骨头都被劈了个粉碎！（注3）


    
注1：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唐高祖李渊的谥号。玄武门兵变之后，他被迫将国事交给李世民，自己在后宫听政。不久退位为太上皇，抑郁而终。


    
注2：杨国忠有四子：暄、昢、晓、晞。杨暄为太常卿、户部侍郎。杨昢尚万春公主，官居鸿胪卿，兄弟两个俱在马嵬之变时被杀。杨晓逃到了蜀中，被汉中王杀死。杨晞尚未成年，逃命途中被乱兵追上，与其母裴柔一道，被虢国夫人亲手杀掉。然后虢国夫人自尽未遂，死于薛景仙之手。


    
注3：这句话见于白居易的《长恨歌》，应该为李隆基与杨玉环两个在七夕的悄悄话。白居易用来描述二人的千古爱情，但从后人角度，怎么看怎么像在打脸。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一章 长生殿 （三 下）


    
带着杨玉环的遗体和用过印的诏书，程元振和李静忠二人欣欣然回去复命。太子李亨正等得心焦，远远地看到二人的影子，立刻亲自策马迎了过来，迫不及待地追问道：“事情办得如何了？父皇他答应我的条件了么？你们抬的是谁，是贵妃娘娘的遗体么？”


    
“臣等幸不辱命！”程元振和李静忠从马背上滚下来，肃立拱手。闻听此言，李亨憔悴的脸上立刻充满了喜色，甩镫离鞍，便准备去查看两位太监带回来的诏书。还没等在地上站稳身形，背后却传来了一声低低的咳嗽，“嗯——哼！殿下小心地滑！”


    
“嗯！”李亨被咳嗽声吓了一哆嗦，眉头迅速紧皱成了一团，旋即又迅速恢复了正常，推开程元振双手捧过来的诏书，满脸忧伤：“记得本王年幼之时，父皇总是把本王放在他的书案前，手把手教导本王如何处理政务。没想到，没想到今天，我们父子之间，竟要，竟要……，嗨！！！”


    
一声长叹，仿佛包含着说不尽的无奈与凄凉。身边的诸位幕僚听在耳朵里，赶紧齐齐躬身，“殿下也是为了给大唐保存几分元气，才不得不如此。况且圣上年事已高，实在无力应对混乱的时局。为早日收复两都，为解救天下黎庶，殿下也只能暂且将骨肉亲情放在一边了！”


    
“唉！”李亨摇摇头，又是一声长叹：“希望父皇能明白孤的一番苦心吧。待他日两都光复，天下太平，孤当负荆入宫，向父皇请罪。把权柄全部归还与他。自己去做一个逍遥王爷，足矣！”


    
“殿下仁厚！”众文武幕僚又齐声称颂。目光却始终不离程元振的双手，虽然里边的内容，大伙早已背得滚瓜烂熟。


    
在众人期盼的目光当中，李亨慢吞吞地捡起诏书，“随意”翻看。天下兵马大元帅，监国太子、有权任免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全部官员，可以以监国太子的名义向全国各地发布政令、军令，无须再交由天子批复用印。可以……


    
可以说，除了那个只具备象征意义的天子玉玺之外，他已经顺利的从父亲李隆基手里，拿走了所有东西。再不用烦恼自己的政令被父亲找借口驳回，也不必再因为担心太子之位不保而夜不能寐。


    
为了这一天，他足足等了十八年。从风华正茂的少年郎，等成了两鬓斑白的半大老头子。其中甘苦与忐忑，有谁能够体味？！


    
十八年来，他不敢多说一句话，不敢多行一步路。唯恐稍不留神，便被自己的其他兄弟们拉下来，踩成一堆烂泥。为了让父皇不对自己起疑心，他曾主动跟大将军王嗣业划清界限，见死不救。主动向李林甫“虚心求教”，主动给杨国忠贺寿，主动彩衣娱亲，只为搏比自己小了近二十岁的贵妃娘娘杨玉环一笑……


    
如今，所有这些隐忍，这些委屈，都收获了丰厚的回报。他又怎能不欣喜若狂？但为了一个“仁厚”的好名声，他偏偏不能将快乐挂在脸上，偏偏还要继续装作一副悲悲戚戚的模样，装作圣旨上的一切都不是自己希望得到，而是为了天下苍生，为了大唐帝国，不得不勉强为之。


    
既然已经决定继续装下去了，干脆就装得更彻底一些。匆匆将圣旨扫了一遍之后，李亨将目光收回来，脸上的表情充满了悲悯：“既然贵妃娘娘已经奉旨自尽，人死业消。静忠，你带人抬着她的遗体传阅全军，然后找个恰当地方安葬了吧！”


    
“诺！”太监李静忠躬身领命，带领几名随从，抬着杨玉环的遗体匆匆退下。


    
“程监门，你今日襄助之德，本王没齿难忘。功劳暂且记下来，待日后一并封赏。眼下却有一件事，还需要你再替孤跑一趟！”李亨将目光转向急于表现的程元振，笑着安排。


    
“愿为殿下效犬马之劳！”程元振见太子第二个就叫到自己的名字，欢喜得骨头都轻了几两。立刻躬下身去，大声回应。手中的诏书却没处放，差点一股脑全掉在地上。


    
“把诏书先交给鱼总管！”李亨宽容地笑了笑，丝毫不以对方的失礼为忤，“你带几个人，去对面的小山上见一见陈玄礼。刚才怕引起误会，孤派人把他给困在山顶的小亭子里了。眼下既然杨逆已经伏诛，也是时机他一个解释了。孤知道你跟他有些旧交，烦劳你去告诉他，圣上已经下旨将国事完全委托于孤。请他不要再做无谓的抵抗。只要他肯让龙武军放下兵器，下山投降。孤一定对所有人都既往不咎。并且日后待之如心腹手足，绝不轻易加罪！”


    
“臣，遵旨！”程元振施了个礼，将圣旨交给李亨的心腹太监统领鱼朝恩，转身而去。


    
望着他的背影在人群中隐没，太子李亨如释重负。如果没有监门将军程元振事先向自己走漏父皇和高力士准备将杨国忠罢免的消息，自己绝对不可能把握住今天的机会。如果监门将军程元振不肯答应自己，悄悄地将父皇身边的飞龙禁卫尽数撤下，自己也不可能如此顺利地控制住局面。可这人立下的功劳越大，自己越难以重用他。万一哪天他再重复一遍今日所为，自己可就要步父皇的后尘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此人稀里糊涂地死掉。比如在去说服以陈玄礼为首的龙武军将领时，被对方于盛怒中杀死。以刚才东宫六率和龙武军之间的战斗激烈程度来判断，这个可能性非常地大。东宫六率在对方前来领取军粮时突然发难，在天时、地利、人和都占了个尽的情况下，居然未能将饥肠辘辘的龙武军一网打尽。反倒让陈玄礼汇合了两千残兵，冲出了包围，逃到了对面的小山上凭险据守。


    
“殿下准备招降陈玄礼？”见李亨望着远处小山坡上的孤军出神，老太监鱼朝恩微笑着追问。


    
“嗯，今天死的人够多了，孤不想再造杀孽！”李亨没有回头，目光继续盯着远处的山坡。坡上坡下，躺满了东宫六率和龙武军将士的遗体，加在一起恐怕有数千人，个个都死不瞑目。


    
“那老奴可要提前恭喜陛下了！”鱼朝恩皮笑肉不笑，压低了声音说道，“陈玄礼将军素来知道审时度势，而程元振那厮亦有几分急智和口才。此番一去，说不定真的能让龙武军残部放下兵器，给殿下又赚来数千精锐和一员百战老将！”


    
“此话当真？”李亨猛然将头转过来，哭笑不得。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他自然不能明说，自己派程元振去劝降，其实是存了借刀杀人的念头，压根儿没想到可能会弄巧成拙！


    
辅佐了李亨近三十年，鱼朝恩早就将这位太子爷的脾气秉性摸了个通透。笑了笑，低声安慰：“也好，陈玄礼执掌天子禁卫四十余载，在军中颇有人望。如果程元振能说得他能真心前来投效，殿下必然如虎添翼！”


    
“正是，正是这么，这么一个道理！”太子李亨越听越后悔，真恨不得派个人追过去，收回给程元振的命令。陈玄礼执掌禁军四十余年，自然深得父皇的宠信。而其在军中声望越著，日后给自己带来的风险越大。万一此人暗中联系军队里忠于父皇的力量，在关键时刻反戈一击，自己和身边这些人个个都将死无葬身之地！


    
“殿下准备如何安置圣上？”鱼朝恩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压根儿不管李亨此时的心情。


    
“孤还没来得及想！”李亨狠狠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回答。看到对方笑得诡异，目光登时又是一亮，“鱼先生莫非有良策教孤？请速速讲来，孤已经快急疯了！”


    
“殿下何不请陈玄礼率领龙武军残部，保护着圣上继续入蜀？”鱼朝恩笑了笑，目光显得有些神秘莫测。


    
“入蜀？”闻听此言，李亨又是一愣。按他原来构想，即便不将李隆基软禁起来，也要强迫圣驾跟自己共同行动，免得给其他兄弟看到可乘之机，也彻底断了对方重掌大权的图谋。


    
“殿下日后要统领大军与叛贼血战。如果一直跟圣驾在一起的话，虽然顾全了父子之情，却可能使得皇上面临与敌军遭遇的风险。不如请陈玄礼将军保护皇上去蜀中暂避，一来可以令殿下再无后顾之忧，二来么？呵呵……”鱼朝恩耸肩而笑，“其他几位王爷去觐见圣上时也更方面些，至少不用再对殿下疑神疑鬼。”


    
“这……”李亨费了好大力气，才勉强理解了鱼朝恩的安排。点点头，冲对方深施一礼：“多亏了先生在旁边出谋划策，本王才能平安走到今日。先生莫要推辞，请受本王一拜！”


    
“殿下言重了！”鱼朝恩赶紧跳开到一旁，笑着以礼相还，“是殿下自己洪福齐天，将士们悉心用命，鱼某只是借力使力而已，实在当不得殿下如此盛赞！”


    
“当得，当得！”李亨连声重复，笑容里充满了真诚。


    
君臣二人相视而笑，志得意满。笑够了，鱼朝恩又向李亨拱了拱手，继续提醒道：“今日能顺利成事，有一人居功至伟，殿下一定要重重赏赐于他！”


    
“你说得可是薛卿景仙？”李亨立刻就作出了正确反应，大笑着答复，“若无薛卿及时送来那五十大车粮草，孤也没那么容易诱得龙武军入毂，当赏，当赏。薛卿呢，近前来说话。薛卿，薛卿在哪里？你等谁看到薛卿了？”


    
鱼朝恩只是想做个顺水人情，压根儿没注意到薛景仙此刻去了何处。听得李亨发问，连忙用目光四下扫视。众文武幕僚们面面相觑，谁也给不出肯定答案。交头接耳了好一会儿，才有一名校尉打扮的武将上前，躬身回应道：“方才末将与弟兄们一道袭，袭杀，诛杀杨逆之时，不慎让虢国夫人的马车逃出了重围。薛县令怕耽误了殿下的大事，带领几十名民壮朝陈仓方向追过去了！”


    
“一个以色事人的淫妇而已，还能掀起什么风浪？！”听校尉提及虢国夫人，李亨立刻满脸鄙夷。猛然间发现鱼朝恩正向自己使眼色，心中一愣，旋即又想起了某个在皇族中流传甚广的传说来，略作犹豫，迅速改口：“不过薛卿考虑得如此周全，也是有心了。来人，速速持孤的令箭去追薛景仙，命令他抓到虢国夫人后，好生相待。务必活着将虢国夫人押到朕面前来！”


    
“诺！”立刻有名千牛中郎将大声回应，取了令箭，点起五十名东宫侍卫，沿官道去追赶薛景仙。


    
兵荒马乱，找几个人谈何容易。众侍卫朝着陈仓方向一直追到天色发黑，好不容易才在某处树林外，看到了薛景仙的身影。一袭官袍挂得破破烂烂，大腿根儿处还开了条长长的血口子，显然被伤得不轻。


    
“薛大人，太子口谕，务必将虢国夫人生擒活捉，不得加害！”千牛中郎将唯恐误事，把令箭高高地擎在手里，大声喝止。


    
“是赵将军么？”薛景仙眼尖，立刻认出了对方的身份。“在下可把您给盼来了。里边那个女人简直就是疯子，薛某知道太子留她还有大用，一直试图将她生擒活捉，结果白白搭进去了好几名弟兄，却连她的衣袖都没碰到！”


    
“交给我吧，她身边带着几名家丁？拿着什么兵器？”常陪伴在太子李亨身边，赵郎将难免对薛景仙这种后来投靠者有些瞧不起，跳下坐骑，一边走，一边接管民壮的指挥权，“你们几个，堵住那边路口就行了。你们几个，戴褐色帽子的那个，说你呢，绕到树林后边去，堵住那座小桥，别让妖妇从桥上跑了。其他人跟薛大人在这边等，且看赵某如何带弟兄进去拿她！”


    
说话间，东宫禁卫们已经策马将一小片树林包围了起来，疏而不漏。薛景仙不敢与对方争功，凑上前，低声道：“没有家丁，只是杨国忠那厮的老婆和小儿子在里边。一共就三人，其中两个还受了伤！下官是怕逼急了，她自己寻了短见，才没敢过分相迫！”


    
“废物！”中郎将不屑地数落了他一句，跳下马，一边提着横刀向里边走，一边大声喊道：“里边可是虢国夫人，太子殿下口谕，任何人不得加害与你。请放下兵器，跟末将一道回去向殿下请罪。末将可以担保，在路上没人敢对夫人有任何不敬！”


    
回答他的是两支羽箭，虽然没有射中，也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敌暗我明，赵姓中郎将不敢再继续往里走，停住脚步，在树后露出半张面孔：“夫人还是不要做无谓的挣扎了。你手中的箭再多，能把外边所有人都射死么？况且此刻大局已定，您一介女流，还能跑到什么地方去？”


    
“别过来，否则，我射死一个够本儿，射死两个就多赚一个！”杨玉瑶两眼通红，咬牙切齿。“没本事抵挡叛军，却对我们两个弱女子赶尽杀绝，你们也配叫做男人？！别过来，再过来，我就放箭了！”


    
饶是久经宦海，赵姓中郎将的脸也有些发红。叹了口气，继续说道：“赵某也是奉命行事，身不由己。况且夫人昔日在长安城中翻云覆雨，不知道害得多少人无辜丧命，又何来弱女子之说？您自己走出来吧，赵某保证不让手下弟兄们轻慢与你便是。若要再僵持下去，恐怕即便太子有意对你网开一面，弟兄们也不会轻易放过你！”


    
“太子殿下对我网开一面？只对我一个人，他有这么好心？”不知道是哪句话起了作用，杨玉瑶手中弓箭微微下垂，却又迅速举起。“国忠已经被你们杀了，玉环想必也难逃此劫，太子殿下唯独想放过我一个，图的是什么？”


    
“末将真的不知道！”赵姓郎将如实回应。“末将只知道太子殿下闻听薛大人在追杀你，立刻派末将赶了过来，要保你一条性命！”


    
“如此，倒是要谢谢殿下了！”杨玉瑶缓缓放下角弓，信手整理妆容。她生得极艳，纵使此刻满脸灰尘，衣衫破烂，也难掩倾国之色。赵姓郎将看得心中一荡，陡然起了护花之意。还没等从树后走出来，杨玉瑶已经从地上捡起了一把横刀，大声断喝：“且慢，等我跟嫂子说两句话！”


    
“就依夫人，就依夫人！”赵郎将被断喝声惊醒，立刻想起自己的任务，连声答应。


    
杨玉瑶轻轻叹了口气，将目光转向在自己脚边抱着孩子发抖的裴柔，低声道：“咱们逃不掉了，嫂子！外边已经被他们围了起来，咱们的路走到头了！”


    
“嗯。我知道。”裴柔胆子极小，性格却坚韧异常。一边打着哆嗦，一边抬起头，笑着说道：“我，我早，早就想，想回蜀，蜀中去。你，你哥哥，你哥哥却舍不得京师里的荣华。既然他已经走了，覆巢之下，没，没有完卵。我，我们孤儿，孤儿寡母，也没必要再受一次侮辱……”


    
“虢国夫人且慢动手！”听出裴柔的话语不对劲儿，赵姓郎将赶紧迈步往前闯。却见虢国夫人把手腕抖了抖，先一剑刺死了杨国忠的幼子杨晞，再一剑刺死了杨国忠的妻子裴柔。然后将宝剑横过来，搁在自己脖颈上，大声冷笑：“多谢太子殿下开恩。杨玉瑶死后，若是魂魄不散，定会夜夜前去为殿下洒榻铺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刹那间，红光飞溅，宛若千万朵盛开的洛阳牡丹。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二章 天威 （一 上）


    
天宝十五年六月十三，杨国忠与韦见素、高力士及皇太子诸王护帝西狩。行至马嵬，将士饥疲，皆愤怒。太子李亨与龙武大将军陈玄礼趁机召诸将讨杨国忠，杀之！复遣程元振、李静忠二人入宫，缢杀杨妃于佛堂。帝惧，欲禅位于太子。太子坚辞不受，百官亦恳请帝勿弃天下臣民。遂分道，帝自行入蜀，留太子亨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召河西、河东、山南等地精兵讨贼。


    
无论时人怎么用曲笔，李隆基君臣父子在逃难途中起了内讧，也是无法掩盖的事实。这对已经岌岌可危的大唐帝国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却令叛军上下喜出望外。安禄山闻听之后，立刻派麾下猛将孙孝哲带兵赶赴长安，从留守太监边令诚、京兆尹崔光远手中接管大小事务。


    
孙孝哲擅长揣摩安禄山的心思，带兵入城之后，立刻推翻先前不乱杀无辜的承诺，以给安禄山之子安庆宗报仇为名，将来不及逃走的霍国长公主、王妃、驸马等宗室子弟二十余家，全部处斩，家产抄没为军资。又将平素与杨国忠或高力士两人交好的大小官吏百余人及其家眷，悉数逮捕入狱，重刑拷问，逼其交出藏匿的财产。三日之内，无辜枉死者高达数千人，还有更多的普通百姓被叛军士卒劫掠欺凌，家破人亡。


    
待把心中的仇恨发泄够了，孙孝哲才在京兆尹张通儒的提醒下，收拢部属，准备继续西进，将大唐余孽彻底铲除。谁料所部兵马清点完毕，立刻被结果吓出了一身冷汗。来时两万五千多人，未经任何战斗，居然锐减到了两万挂零。有将近四千多将士稀里糊涂地就失去了踪影，其中还包括一整队被“大燕国”将领视若至宝的曳落河！


    
“找，给老子去找，掘地三尺，也得把他们给老子找回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惊惧之后，便是无法按捺的愤怒。孙孝哲拍着桌案，厉声咆哮。潼关血战，收拾掉哥舒翰的二十万大军，大燕国也只不过损失了一万多名弟兄。如今一仗没打，稀里糊涂就减员了四千余。照这样下去，等追上了李隆基父子，自己手中还能剩下几个残兵？还拿什么去再立不世奇功？！


    
诸将知道他在火头上，不敢劝谏，纷纷派遣各自的嫡系到长安附近的郡县里搜索。大海捞针般找了三、四天，终于得出了一个非常尴尬的结论。四千多失踪的弟兄里边，绝大部分都是抢够了本儿钱，遂决定“金盆洗手”，自己找地方去做富家翁了。而剩下的一小部分，包括那近百名曳落河，恐怕是遭遇到了一支陌生的力量，被对方给尽数全歼了。


    
“全歼一整队曳落河，连个骨头渣子都没剩下，谁养的家丁有这等本事？”孙孝哲摇摇头，满脸不信。


    
若是一百普通士卒被人不声不响地给消灭了，他还勉强能接受。毕竟京畿道各郡有很多田庄属于随李唐太祖起兵的关陇勋贵，整个家族树大根深。在庄院里边养上三、五百家丁，官府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被全歼的是一整队曳落河，列阵冲锋可以将上千中原兵马冲得七零八落的曳落河！要想把他们全部歼灭，连个报信的都不放走，得派出多少兵马？不在三千以上，根本没这个可能！


    
众文武也觉得这种推测有些不靠谱儿，可偏偏又想不出别的什么理由。那些曳落河的家人都住在营州以北的大草原上，如果像其他河北士卒一样，卷了劫掠来的钱财逃回去，得走多远的路程？况且那些家伙自打追随大燕皇帝安禄山起兵以来，一路如蝗虫过境，正抢劫抢得过瘾之时，怎可能突然想起回家？


    
“会不会走得太远，不小心遭遇到了李亨那厮的残部？！”有人突发奇想，把太子李亨当成了罪魁祸首。


    
“那厮？！”孙孝哲撇嘴冷笑，“那厮要是有勇气面对我的曳落河，早留下守卫长安了！”


    
“也是！”众将讪笑着点头。据大伙后来了解，李隆基父子在逃走之前，各自手中都掌握着上万兵马。而长安城内的粮草辎重，也足足够五万大军消耗上三、四年。如果李家父子两个中的任意一人有勇气率领麾下兵马据城而守的话，凭借长安城完善的防御设施，支撑上个一年半载绝对没任何问题。而大伙一旦久攻长安不克，士气、补给都会受到极大影响。甚至有可能落入各地赶来勤王的唐军包围当中，连老本儿都赔个精光。


    
然而谁也没想到，曾经一手缔造了开元盛世的李隆基，到老来居然懦弱到了如此地步。更没想到的是，国难当头，太子李亨首先对付的是政敌杨国忠和自家父亲，而不是千里迢迢赶来的燕军。


    
整个大唐朝廷，从上到下，俱是一伙无胆鼠辈，也不怪他们这么快就丢了半壁江山。倒是那个将近百曳落河吃干抹净的家伙，有点儿本事，也有点儿意思！可此人到底是什么来头？他手中到底带了多少兵马？如果真的是三千以上规模的话，大燕国早就派往京畿附近各地的细作，怎么一点消息都没送回来！（注1）


    
在座众文武当中，只有边令诚和崔光远两个隐约猜到了几分真相，互相看了看，谁也没有主动开口。孙孝哲这厮心高气傲，素来瞧不起降官降将。对他们素来是用得到时就用，用不到时就顺手扔掉。所以边令诚等人也吃一堑长一智，不敢这么快就把自己的家底全都卖出去。


    
“再派斥候去找，至少要查出他们是从哪个方向消失的。”想了半天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孙孝哲很恼火地摆了摆手，皱着眉头作出决定，“从现在起，把外面的所有兵马，除了斥候之外，都给我收回到白马堡大营中，没本镇守使的命令，谁也不准私自外出。否则，军法从事！”


    
“诺！”众将心里一百个不情愿，却没胆子挑衅他的虎威，一起躬身领命。


    
“都下去吧！记得认真操练士卒，距离刀枪入库之日还早着呢！”孙孝哲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没好气地宣布军议结束。


    
众文武又答应了一声，垂头丧气地起身离开。孙孝哲却快速朝众人扫了一眼，大声补充：“边令诚，你留下。本镇守使有话问你！”


    
“啊，末将，末将遵命！”边令诚被吓得双腿发软，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亏得崔光远反应及时，伸手扶了扶，才勉强站稳的身形。


    
“怕什么，我又没说要杀掉你！”孙孝哲耸耸肩，冷笑着安慰。


    
闻听此言，边令诚心中更加忐忑。讪笑着回过头，慢慢走到对方身边，抱拳施礼：“大人有什么话尽管吩咐。边某，小的当效犬马之劳！”


    
“那我可不敢当！”孙孝哲扫了他一眼，继续冷笑，“你是大唐天子身边的红人，也是我大燕国皇帝陛下亲口加封的长安留守副使，孙某哪用得起你？说不定哪天遇到什么麻烦，孙某还得请边大人高抬贵手呢！”


    
边令诚被挤兑得脸色发黑，心里头又悔又怕。悔的是自己不该这么快就把长安城交出去，没留一点儿后手。怕的是孙孝哲存心找自己麻烦，以斧钺相加。若是被此人找借口给处死了，自己恐怕连喊冤的地方都找不到。远在洛阳大燕国皇帝安禄山，绝对不会因为一个失去了利用价值的前朝的太监，就处分威名赫赫的领兵大将。


    
“怎么着？孙某就这么招人恨，以至于边大人连句正经话都懒得跟孙某说么？”孙孝哲才不管边令诚心里怎么难受，一边用目光上上下下打量此人，一边继续出言逼迫。


    
边令诚被看得冷汗直冒，立刻站直了身体，大声回应道：“不敢，不敢。镇守使大人言重了，真的言重了。您就是借小人一百个胆子，小人也不敢轻慢与您啊。想让边某干什么您就直说吧，只要边某能办到的，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要给您办好！”


    
“那倒是不用。”孙孝哲知道对方已经彻底服软，点点头，脸上的笑容慢慢回暖，“孙某只是想问问，那支失踪的曳落河，到底会死在谁人手里？别跟孙某说你也不清楚，既然前朝天子能委任你为长安留守，这京畿道附近的风吹草动，就不可能瞒过你的眼睛！”


    
“边某，边某真的……”边令诚习惯性地就准备继续扯谎，猛然间看到了孙孝哲眼睛里的杀气，立刻悬崖勒马，“大人明鉴，小人真的没把握确认是哪个下的毒手。小人只是猜测，猜测……”


    
“把你知道的，全说给我听！”孙孝哲狠狠瞪了他一眼，低声喝令，“不准隐瞒，不准东拉西扯。来人，取纸笔，记下边大人今天说的所有话，一个字都不准漏掉。如果日后本官发现京畿道内有什么情况边大人漏了说，或者与边大人所言不符，就证明他心里头还是感念着前朝皇帝的相待之恩。本官愿意成全他的忠义之名！”


    
“大人饶命，饶命，小人真的是因为没有把握，才不敢随便乱说的啊！”即便面对着大唐天子隆基，边令诚也没这么狼狈过，“扑通”一声跪倒，伸开双臂去抱孙孝哲的靴子。


    
“说！”孙孝哲厌恶地向旁边走了几步，躲开了边令诚的拉扯。


    
“遵，遵命！”到了此刻，边令诚才明白自己当年是多么的幸运，一边抹眼泪，一边悲悲切切地说道：“小人，小人只是记得，在将军未带兵马抵达长安之前，有两伙人曾经混进来，接走了不少女眷。后经小人查实，其中一伙人是太子殿下身边的侍卫，由一个姓马的郎将统帅。另外一伙来自安西军，主将姓王。这两伙人加在一起大概有两百出头，如果在半路上设伏的话，的确有可能将一整队曳落河悉数全歼！呜呜，呜呜……”


    
注1：大燕，安禄山的国号。所以叛军亦自称为燕军。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二章 天威 （一 下）


    
“两百人，你当曳落河都是泥捏的么？”孙孝哲根本不相信边令诚的话，瞪了他一眼，厉声反问。


    
“不是，不是！”边令诚吓得尿都快淌出来了，趴在地上连连叩头，“大人请听我解释，大人清听我解释。太子殿下的东宫六率，都是京畿各郡挑细选出来的好苗子，战斗力本来就强于普通士卒。而那，那安西军王洵，是，是封常清的嫡传弟子，曾经，曾经在西域一带打得大食人抱头鼠窜！”


    
“还有这么回事？”孙孝哲还是不太愿意相信，皱着眉头沉吟，“孙某跟封常清也曾交过手，比其他浪得虚名之辈难对付些，却也未必有多少真本事。他的一个嫡传弟子，带着两百临时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全歼我麾下一整队曳落河，我把这话如实汇报给远在洛阳的皇帝陛下，你说他可能相信么？”


    
“大人有所不知！”边令诚偷偷擦了把冷汗，继续低声补充：“封常清那厮，打仗的本事其实相当高明，当然，与大人比起来，还是有不少差距的。他当初在洛阳附近，带的全都是临时拼凑起来的兵马，而不是平素熟悉的安西军。所以，所以就，就一触即溃了。待到后来，待到后来，安西军的一些将领倒是赶到了前线，可，可前朝皇帝陛下，却又怕封，封常清那厮拥兵自重，所以，所以……”


    
他一直奉旨监军，了解很多不为外人所知的内情。此刻如竹筒倒豆子般说出来，立刻令孙孝哲眼前的迷雾渐渐消解。


    
原来李隆基在安禄山起兵之后，精神深受打击，变得非常易怒而多疑。对麾下任何一名武将，都不敢再向以前那样毫无保留地信任。所以朝廷给予封常清的支持非常有限，并且在暗中对其严加防范。导致封常清在前线要么有兵无将，要么有将无兵，好不容易从安西赶过来的援军陆续抵达了，朝廷又找了各种借口，把一些百战老将调归他人指挥，还派了荣王李宛、大将军毕思琛等在旁多方擎肘。严防封常清的势力借机做大，以步安禄山后尘。


    
到后来，安西军每被孙孝哲等人消灭掉一部分，朝廷就再补一部分给封常清。只够他勉强维持住防线，绝不肯多加一队一旅。直至整道渑池防线崩溃，官军士气尽丧，颓势已成，封常清纵使是孙武子再世，吴起重生，也无力回天了。


    
难得边令诚说了一次实话，孙孝哲在旁边越听越气愤，越听越窝火，忍不住用手力拍桌案，“混账，混账透顶。有李隆基那老混蛋带着一群小混蛋在背后使坏，甭说封常清和哥舒翰两个，就是神仙下凡，也救不了大唐朝廷！”


    
“是大唐气数已尽，大燕国皇帝陛下洪福齐天！”边令诚脸皮红都不肯红一下，阿谀之词滚滚自口中而出。


    
“还有你这厮，为我大燕国鞠躬尽瘁，不求回报！”孙孝哲冲着边令诚撇撇嘴，低声讽刺，“若不是你这厮先下黑手害了高仙芝和封常清，又逼着哥舒翰放弃潼关天险，出来与我军决一死战。孙某也没那么容易进入长安。”


    
“小人当时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那样做。但现在想来，应该是天佑大燕，所以假小人之手，替将军扫平障碍吧！”若论脸皮厚度，边令诚自称第二，全天下无人敢称第一。明明知道对方是在奚落自己，还是顺着口风往下捋。


    
“老子百战之将，还需要你来帮忙？！”孙孝哲飞起一脚，将边令诚踢了个滚地葫芦。“没有你，老子就不是封常清的对手了么？没有你，我大燕国就拿不下长安了么？滚，孙某大好男儿，眼里容不得你这种没卵子的人渣！”


    
“唉，唉！属下告退，属下告退！”边令诚翻出了半丈多远，一边连滚带爬地往外走，一边低声回应。


    
“回来！事情还没完呢！”孙孝哲出尔反尔，大声吆喝。


    
“是，是，大人！”边令诚哆哆嗦嗦地走回来，怕对方继续殴打自己，隔着老远就停下了脚步。


    
“靠近些，让你靠近些，听到没有。靠近些怕什么，老子又不会吃掉你！”孙孝哲瞪着此人，怎么看怎么恶心。然而眼下此人还有可用之处，犯不着因为一时义愤，而误了国家大事。


    
边令诚又向前蹭了几寸，歪着身子，满脸堆笑：“大人还有什么指示，尽管吩咐。小的一定竭尽全力去办？”


    
“你刚才说，那个姓王的家伙，手头只有两百来人？”孙孝哲皱了下眉，强忍着心头的烦恶追问。


    
“当时姓王的和姓马的两个，把手中弟兄加一起，大概两百出头。不过那是五天之前的事情，现在就不好说了。当时他们跟小人麾下的飞龙禁卫起了冲突，然后从通化门逃出了长安。”边令诚不敢隐瞒，如实回禀。


    
“那你当时怎么不派人追杀？莫非有心放他们一马？”孙孝哲又皱了一下眉头，目光沿着边令诚的脖颈扫视。


    
边令诚被扫得脖颈处嗖嗖直冒冷气，斟酌了一下，赔着笑脸解释：“当时城中有很多乱兵和地痞四处杀人放火，小的怕，怕他们烧了左藏和皇宫，就把手底下大部分力量都放在那两处了。所以，所以才……”（注1）


    
他低下头，用眼角偷偷地往孙孝哲脸上瞟。孙孝哲刚刚从皇宫和府库里接受了大量的金银细软，知道这两处地方的重要性。点点头，脸上的厌恶之色稍解，随即又皱着眉头说道：“如此说来，你还立下大功了？！”


    
“不敢，不敢。小人只是想顺应天命而已！”


    
“顺应个狗屁！”孙孝哲的脸色瞬息一变，双目中杀机毕露，“那你过后为什么不派人去追杀？为什么不向本官汇报。刚才本官问起时，为什么要藏着掖着？”


    
“小人不敢，小人不敢！”边令诚怕再挨打，赶紧踉跄着往远处躲。躲了几步，腿脚发软，又扑通一声跪了下去，“大将军明鉴，小人当时手中仅有的两支兵马，一支是长安城里的差役，一支是飞龙禁卫。前一支根本上不了战场，派出去多少也是白费。后一支，后一支都是白马堡大营训练出来的，那王洵曾经在白马堡大营里给陈玄礼做过帮手，跟很多将校都混得极熟。小的如果派少量飞龙禁卫去追，未必是他的对手。派得人多了，万一将士们感念旧情，被他说服后反戈一击，小的，小的就可能，可能就没把握将长安城完完整整地交到将军手中了！”


    
“胡说，分明是你胆子小，不敢跟他交手！”孙孝哲摇摇头，撇着嘴冷笑。


    
边令诚不敢争辩，叩了个头，低声说道：“大将军，大将军说的是。小人，小人的确不敢轻易跟他交手。小人当初在安西军中作监军时，曾亲眼看到他只带了六百人出了葱岭，随后便横扫药刹水两岸，连折哲、俱战提这等西域名城，都说打下来就给打了下来！小人根本没单独领过兵，万一……”


    
“哦，有这等事，仔细说来给我听听！”作为武将，孙孝哲明显对同行的战绩更感兴趣，本能地出言打断。


    
“当时小人是奉了高骠骑，高力士那老太监的指使，故意将姓王的向陷阱里边推。谁料想姓王的居然豁了出去……”


    
为了取得孙孝哲的谅解，边令诚将王洵当年西进的原因和随后的战绩，一一道来，不敢虚报，也不敢刻意打压。待把自己所知有关王洵的消息都出卖完了，还念念不忘补充道：“……，按照常理，他接了家眷离开京师之后，应该立刻去跟麾下士卒汇合，绝不该在路上节外生枝。所以，所以属下就没敢往他身上想。后来，后来大人问起曳落河失踪的事情时，又不敢确定是他干的，所以，所以就没主动向大人汇报。”


    
“你刚才不说他手中只有两百名弟兄么，怎么又多出一支队伍跟他汇合？”孙孝哲将后两句解释自动忽略，话题直奔重点。


    
“朝廷曾经派人调他带兵回来拱卫京师，因为担心封常清麾下无人可用，所以他把军队丢在了身后，自己只带着几十名亲信星夜兼程往回赶。高骠骑，高力士那厮听说后，还曾经打过杀其人，夺其军的主意。结果不知道为什么没能得逞……”近十年来，边令诚所说得真话，加在一起都没今天多，丝毫不敢做任何隐瞒。


    
“他带回来多少人？”


    
“据说有一万上下，也许没那么多。毕竟他当初离开安西军时，只带了六百多人走！”


    
“嗯，此人倒是值得一会！”孙孝哲捋着颏下长髯，自言自语。


    
“大将军千万不要掉以轻心！”边令诚被吓了一跳，赶紧出言直谏，“那厮虽然年纪轻轻，却非常善于把握战场机会。身边的几个心腹，也俱是些亡命之徒……”


    
“那样打起来才过瘾。如果都是你这种对手，孙某无聊也无聊死了！滚吧，本将军打仗，不用你个死太监来教！”孙孝哲轻蔑地夹了他一眼，撇着嘴呵斥。


    
边令诚被说得无地自容，施了个礼，灰溜溜地告退。走到门口，回头看看坐在帅案后陷入沉思的孙孝哲，心中猛然一动。


    
‘如果姓孙的跟姓王的打起来，哪方胜算更大一些？’平生第一次，他发现自己陷入了迷茫，居然不知道自己到底希望谁赢，谁笑到最后。


    
注1：左藏，相当于国库。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二章 天威 （二 上）


    
有了边令诚这原安西军监军大人的“协助”，孙孝哲接下来再查那一队曳落河失踪的事情，就变得轻松许多。大把的斥候、细作向西北方撒出去，没几天，就将具体经过弄了个水落石出。


    
“这厮，倒也着实有趣得紧！”看完幕僚们整理出来的军报，孙孝哲嘴角含笑，脸上的表情非常令人玩味。


    
与边令诚的推测非常接近，王洵当日身边只有几十名随从。他最初试图扮作商队逃跑，却不料曳落河们在鳢泉县令开门投降之后，竟起了屠城之意。走投无路之下，王洵才带领同样走投无路的民壮发起了反击，全歼了那支曳落河。随后擅自打开了鳢泉县官库，将里边的铜钱和粮食分给了当地百姓，命令他们分散到乡下躲避日后可能发生的报复。


    
作为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将，在孙孝哲眼里，那场战斗本身并没什么可称道之处。曳落河的长处在于野战，在不做任何防备的情况下，贸然进入一座人口数千的县城，并且试图将里边所有军民百姓都赶尽杀绝，本身就是一件找死行为。换了孙孝哲麾下任何一名心腹将领，与王洵易地而处，也不难在巷战中取得同样的战绩。但是有趣就有趣在，王洵那厮参战的缘由和战后的举动上。试图扮作商队离开，说明此人对大唐朝廷的忠心非常有限，至少将个人的安危，放在了为朝廷尽守土之责前面。而战后疏散百姓，则说明他对大燕国兵力不足的弱点看得非常清楚。


    
如今的醴陵县已经成了一座弃城，如果孙孝哲想要替曳落河们报仇的话，只能将兵马分散成小股，到乡下拉人网搜索。而每股派的人太少了，则难免重蹈当日曳落河的覆辙。每股派得人数足够多的话，又显得小题大做。毕竟此刻他手中的兵马只有两万五千挂零，派出的多一些，留守长安的就少一些。


    
长安城刚刚拿下来没多久，人心尚未安定，附近几个郡县官吏对大燕国的忠诚度也非常可疑。此时此刻，孙孝哲实在没有必要，为了给一队曳落河报仇，冒上长安城被端的风险。然而他也不能一点动作都没有，否则一旦醴泉城的例子被其他郡县效仿，整个京畿道就永无宁日了。


    
“传令给征西将军蒋忠，让他带着五百弟兄下去，到醴泉县地面上随便找一个堡寨，将里边的人屠戮干净了，提着人头回来见我！”威是一定要立的，否则无法震慑刚刚归附的大唐军民。至于被屠的堡寨是否冤枉，就不在孙大将军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诺！”左右亲信答应一声，立刻下去传令。犹豫了片刻，孙孝哲继续吩咐：“传令给宇文德那厮，让他亲自去见一趟王明允，就说如果王采访使能率部归降，本帅将在陛下面前进言，保王采访使一个骠骑大将军之位。如果，如果王采访使还有其他要求，也可以尽管提出来，本帅只要能做得到，绝对不会含糊！包括把当日陷害封常清老将军的罪魁祸首，统统绑起来交给他处置！”


    
“这……！”几个刚刚投降到孙孝哲帐下充当文职幕僚的前大唐官员惊诧地抬头，想要阻止，却提不起任何勇气，只好暗中替边令诚默哀。


    
“派人去看好边令诚那厮，还有宫里边的大小太监，没本帅的命令，不准他们随便出门。顺便替本帅写一封奏折给皇帝陛下，就说本帅这里兵力急需增补，否则很难再向西攻城略地！”孙孝哲根本不在乎降官们的感受，继续发号施令。


    
眼下长安以西，基本已经不存在成建制的大唐兵马了。如果安西采访使王洵肯率部前来投降的话，大燕国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取得京畿和陇右两道，甚至可以将影响力直接扩张到河西、安西。届时，整个北方，就只剩下郭子仪和的朔方军在苟延残喘。大燕国的几路兵马前后夹击，顷刻间就可以将它碾得粉身碎骨。


    
与即将获得的收益比起来，边令诚个人的牺牲，简直微不足道。况且边令诚这老太监毫无廉耻之心，今日迫于形势背叛了大唐，难保哪天不会再调过头来反咬大燕国一口。


    
如意算盘打得精细，可惜局势变化远超孙孝哲的预料。征西将军蒋忠扑到了醴泉，还没等找到合适目标，就听闻了汾、宁、泾、庆四州降而复叛的消息。而这一切的幕后推动者，正是孙孝哲认为对大唐没有多少忠诚的安西采访使王明允。眼下安西军的前锋已经抵达了永寿，距离醴泉只有半步之遥。


    
强敌在侧，征西将军蒋忠当然顾不上再找平头百姓的麻烦，立刻将兵马缩进已经荒废多日的醴泉，据城而守。同时派遣信使向孙孝哲告急。至于新任礼部尚书宇文德，本来就没胆子去充当使者，在孙孝哲的威逼下磨磨蹭蹭地走到了咸阳，听闻前方形势不妙，立刻抱着脑袋跑了回来。


    
“这厮……，欺人太甚！”这回，孙孝哲再也笑不出来了。王洵的胆子真够大，做事也真够出人预料。带着区区万把人，居然就敢把爪子伸到长安边上。老虎不发威，你真当孙某人是病猫么？


    
是可忍，孰不可忍？孙孝哲恼羞成怒，立刻点起一万五千兵马，亲自领军杀向了永寿。为了提防身后有变，他将边令诚、崔光远、苏震等一干降官都带在了身边，同时任命自家侄儿孙画为长安留守，统领一万兵马维持地方治安。


    
沿着平坦宽阔的官道，大军只花了半日功夫就赶到了醴泉城。休息了一夜之后，又迅速扑向了永寿。为了防止敌方使什么奇招、阴招，孙孝哲派出了大量斥候，搜索前后左右方圆五十里范围内一切可疑目标。却惊诧地发现，愣头青王洵居然压根儿没动出奇制胜的心思，带着麾下所有兵马，沿着官道缓缓迎了上来。


    
正面对决，孙孝哲可是从来没怕过任何人。当即亲笔写了一封战书，派遣死士给王洵送了过去。而王洵的回答则再度显示了他的狂妄，居然当着死士的面儿，在战书末尾批了“明日上午巳时，永乐原”九个字，将战书丢了回来。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二章 天威 （二 下）


    
“够种，没坠了封矮子当年的威名！”虽然对王洵恨得牙根都痒痒，接到回复之后，孙孝哲依旧抚掌大笑。


    
“最近老是捏那些软蛋，实在没意思透顶。这回，终于来了个趁牙口的！”


    
“是啊，是啊，不愧是封矮子看上的人，光这份胆气，就值得大伙跟他会上一会！”


    
“还以为中原男人都死绝了呢，嘿嘿，居然还剩下了一两个！”


    
定南将军周锐、扫北将军王宏、讨虏将军薛宝贵等人，纷纷凑上前搭腔。他们都是孙孝哲的心腹，伴着自家大帅从蓟北一路打进长安，个个骄横异常。平素对着边令诚、崔光远等人之时，鼻孔恨不得翘到天上去。偏偏此刻，把赞赏之词不要钱般往一个无名小卒头上套。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杀光了对面的男人，抢光他们的牲畜和女人。”阿史那从礼、室点密、耶律雄图等部族将领肚子里没那么多弯弯绕，举着兵器大声吆喝。


    
崔光远、苏震、赵复等一干降官降将听了，脸色登时又变得殷红如血。唯独边令诚不在乎，带了带战马的缰绳，凑到孙孝哲面前说道：“大将军还是多加小心，封常清用兵，向来不打没把握的仗。王洵既然得了他的真传，明知兵力不敌……”


    
“你看永乐原周围，能用得出奇兵么？”孙孝哲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反问。


    
“边大人不会认为，姓王的有撒豆成兵的本事吧？！”没等边令诚回应，周锐、王宏等一干嫡系将领笑着调侃。


    
永乐原位于醴陵县西南三十里处，附近有两座十丈多高的石头山，一条没不过脚面的小河，根本藏不住任何伏兵，也没有什么可利用的天然陷阱。倒是夹在石头山和小河之间的那片草甸子，方圆足足有五十余里，是天然的骑兵厮杀之所。


    
边令诚吃了个瘪，垂头耷拉脑地退到了一边，心里愈发恼恨孙孝哲不识好歹。崔光远平素跟他私交颇好，在旁边看得心里不忍，凑过去，低声安慰道：“你我都是文官，对于如何行兵打仗的事情，就不要过多掺和了！毕竟孙帅他乃百战名将，断不会落入一个后生晚辈的算计！”


    
“可，可……”边令诚还不甘心，红着脸嚷嚷。看看周围鄙夷的目光，又把到了嘴边的话咽回了肚子。


    
一万出头千里迢迢赶过来的疲惫之师，正面对阵一万五千携大胜之威的百战精锐，战场还摆在最适合骑兵厮杀的永乐原上，那王洵真的狂妄到不知死活的地步了么？如果他真的输给了孙孝哲，一切还都好说，反正边某人已经投靠了大燕国，忍气吞声，怎么着也能混个善终。若是孙孝哲将军不小心着了他的道怎么办？一万五千大军葬送之后，留守长安的就只剩下一万人了！各地勤王兵马再像闻到血味儿的狼一般涌过来，边某人日后岂不是死无葬身之地？！


    
越想，边令诚心里越害怕，越害怕，就越后悔自己不该这么快就把长安交出去。崔光远。苏震等人也是各怀心事，一个个磨磨蹭蹭，恨不得脚下的路永远都不要走完才好。


    
只是这个愿望注定过于奢侈，还不到正午，大军已经抵达预约的战场。找了个容易取水的地方扎下了大营，孙孝哲将斥候再度撒了出去，探听敌军动静，然后命令将士们全体休息，准备明天的战事。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斥候发出了警讯，发现安西军大队向此地靠近。随即，正西的旷野上，出现了大团大团烟尘。烟尘滚滚向前，在距离孙家军十里处，突然停止不动。随即是此起彼伏的号角声，纷乱的战马嘶鸣声和嘈杂传令声，叫嚷声。待所有喧嚣和尘埃一道散去，另外一座整齐的大营出现在了安乐原上。与先前孙家军扎好的大营遥遥相望，宛若一双孪生兄弟。


    
“看这份军容，倒也名不虚传！”孙孝哲一直关注着对面的所有举动，见安西军没有偷袭的意思，耸耸肩膀，赞了几声，然后转回中军，擂鼓聚将，安排明天具体出战规划。


    
边令诚等人既没资格参与最后的决策，又没资格在军营里随意走动，只好弄了几坛子酒水，凑在京兆尹崔光远的军帐里聊天解闷儿。大伙心里都不踏实，所以不知不觉间，话头就又拐到了眼前战事上，有人四下看了看，低声道：“以令诚公之见，眼前这仗，姓孙的有几成胜算？安西军那边的王将军，果然得了封常清的真传么？”


    
“我哪知道？谁输谁赢，对咱们这些人来说还不是一回事儿！”有了说话机会，边令诚却又懒得开口了。狠狠地喝了一口酒，满脸落寞。


    
“您当年不是在安西那边，做过很多年监军么？对所有将领都知根知底？！”没来由碰了个软钉子，对方却不气馁，拿起酒坛替边令诚斟满，继续笑着询问。


    
“是啊，是啊，反正这会也没人搭理咱们。边监军就跟大伙说说，也免得我等在这里提心吊胆！”


    
“令诚公别跟姓孙的一般见识，他是出了名的不知好歹。待日后我等被大燕皇帝陛下委以重任，自然会把今日这口气找回来！”


    
“是啊，他们现在是得意忘了形。可日后说不定谁要看谁的脸色呢！”


    
其他降官降将们，也纷纷帮腔，乞求边令诚给预测一下明天的战场局势。老太监推辞了几番，终究难耐心痒，叹了口气，低声道：“孙大将军乃百战之将，未必会失去应有的谨慎。可他麾下那些人，却一个个眼空四海。可是他范阳兵固然骁勇善战，那安西军也未必是泥捏的！想当年，满打满算就四万多将士，就压得西域群雄大气都不敢出。三万兵马正面硬撼二十万大食东征军，才一个照面，就杀得对方落花流水……”


    
刹那间，众人就都沉默了下去，举着酒盏，一口一口往下狂吞。大唐帝国曾经的辉煌宛若就在昨日，只是谁也没想到，不过一觉睡醒，头顶上的天空就榻了下来。


    
“咱家也不是想涨他人志气。如果底下人都跟孙大将军一样，认真对待明天的战事，凭着人数和士气优势，未必会让姓王的小子捞到什么好处走。可谁要是拿对面那支安西军不当回事儿的话，恐怕会吃个大亏！”边令诚抿了口酒，心事重重地继续解说。


    
“王，王将军很能，很善战么？他那边毕竟人少，并且临阵经验也远不如孙将军。”崔光远最近几年一直在外边奔波，对安西军的战绩不太了解，皱着眉头询问。


    
“当年他西出葱岭之时，就带了六百来人……”边令诚冲他翻了翻眼皮，低声回应，“咱家当时以为他必死无疑，谁想得到，不到半年时间，他居然在药刹水那一带，硬折腾出数千兵马来，并且接连拿下了两座大城！”


    
“那你还一直试图除掉他！”不满意边令诚的态度，长安县令苏震低声驳斥。


    
“你以为是咱家想杀他么？”提起过去的事情，边令诚就一肚子邪火，“他又没得罪过咱家，咱家何必把他当成眼中钉？那是因为……”话到一半儿，他又本能地改口，“很多内情，没法跟你们细说。反正最初除掉他，肯定不是咱家的主意。到了后来，到了后来，即便咱家不出手对付他，他翅膀长硬后，也会对付咱家！哎，都是造化弄人，当年谁能想到，大唐这么快就垮了下去？”


    
众人摇摇头，跟着举盏叹气。叹罢之后，心里却愈发不是个滋味。当年高力士、边令诚等太监的举动，自然是祸国殃民。今天在座诸君，却也未必有谁屁股底下干净。是大伙在昏睡中一起动手，齐心协力，推倒了支撑大唐的最后一根擎天柱。才导致今日山崩地裂，洪水滔天。


    
“如果，我是说如果……”四下看了看，京兆尹崔光远压低声音，向大伙发问：“崔某只是随便打个比方，大伙别往心里头去。如果明天战事真的不顺利的话，咱们，咱们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混吃等死呗！”边令诚猛然站起来，踢开脚边的空酒坛，大步往外走去。“如果姓王的小子侥幸赢了明天那仗，对大唐来说，无异于一剂救命灵汤。至少能缓过几分元气来！对于大燕国，就像，就像当头一记闷棍。先前的不败传闻，先前的不败传闻一旦被拆穿……。他奶奶的！该死！”


    
狠狠跺了跺脚，他低声咒骂。也不知道目标针对的是谁。


    
众降官降将也不愿意惹火上身，纷纷站起来告辞。崔光远弯着腰将众人送走，又弯着腰钻了回来，望着满地空酒坛，目光不断闪烁。


    
“恐怕不是时候！”仿佛猜到了他的企图，帐篷角落里，一个醉醺醺的矮子低声嘟囔。


    
“谁？”崔光远被吓了一跳，手迅速伸向腰间佩刀。待看清了对方面孔，又苦笑着将手放了下去，“贾侯爷，大白天的，您别吓唬人行不行？崔某胆子小，可不经你吓！”


    
“我看你的胆子可是不小！”以斗鸡取得郡侯爵位的贾昌笑爬起来，摇摇晃晃地去寻找没喝空的酒坛。“有些事情，晚点儿再考虑吧。刚才这里有某几个人，分明还惦记着替大燕国效力呢。你现在瞎折腾，除了让自己死得快一些之外，收不到任何效果！”


    
“崔某折腾什么了？是侯爷弄错了吧？！”崔光远咬紧牙关，死不认账。双手却拢在了一处，冲着贾昌不断作揖。


    
“贾某只想喝酒，刚才什么都没听见！”贾昌终于找到了一个半空的酒坛，颤抖着举到嘴边，“如果老天爷认为大唐气数已经尽了的话，咱们这些凡夫俗子能改变什么？来，喝酒，明天这个时候，就知道老天爷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说得也是！”崔光远叹息着回了一句，从地上捡起一个半满的酒坛，跟贾昌相对而饮，鲸吞虹吸。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二章 天威 （三 上）


    
人总是这样，越想长醉不起的时候，越不容易倒下。把手边所有能找到的酒坛子都喝了个干干净净，京兆尹崔光远依旧清醒无比。一万远道而来疲惫之师，如何打得赢一万五千士气如虹百战精锐？王将军今夜应该派人来劫营吧？王将军如果真的像传说中那样，用兵如神的话，至少今夜要多发疑兵，骚扰得叛军不得安枕！为将者善用天时地利，这周围草长得很高，放火烧营也是一个好办法！只是不晓得风向对不对？


    
乱起八糟地想着，在黎明来临之前他终于沉沉睡去。却又梦见王师光复了长安，自己和边令诚等人来不及逃走，被士卒们抓住，绳捆索绑押着游街示众。那些在叛军入城后死了父母妻儿的百姓，站在路边，手里拿着石头、臭鸡蛋、烂菜叶子，一个劲地往自己头上丢。而自己两个刚成年的儿子，则躲在人群之中，以手遮面，不敢，也不愿与自己这个做父亲的相认……


    
“崔某当日是逼不得已！”崔光远大叫，“没有崔某，当日会死更多的人，皇宫也肯定会被付之一炬！”路边的百姓们捂住耳朵，谁也不肯听他的辩解。行走在囚车旁的大唐兵卒，则忽然间又变成了孙孝哲麾下的叛军，一个个指着他的鼻子放声大笑，尽情嘲弄他的愚蠢……


    
“啊……”崔光远翻身坐起，手捂胸口，脸色惨白如纸灰。帐篷外的天色已经大亮，叛军点过了卯，正在准备早饭。嚷嚷吵吵，对即将发生的战事信心十足。


    
马上就知道老天爷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了！想到昨天临睡前贾昌说过的话，崔光远挣扎着爬起来，在亲兵的伺候下洗脸更衣。然后稀里糊涂地对付了一口早饭，牵着坐骑，前往中军请罪。


    
也许是心胸宽阔，也许是不屑计较，孙孝哲并没有追究崔光远的误卯之罪。随便安慰了几句，便命他退到中军帐外等待调遣。


    
边令诚、苏震、赵复等一干降官降将早就到齐了，但是好像昨夜都没睡好，个个顶着明显的黑眼圈。唯独贾昌，还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一会跟这个打打招呼，一会儿跟那个聊几句闲话，浑然没把即将爆发的血战放在心里。


    
“你倒是好雅兴！”边令诚是典型的自己不舒服，也见不得别人好过，撇了撇嘴，低声嘲讽。


    
“天塌下来还有大个子顶着呢，我这么矮，有什么好着急的！”贾昌耸了耸肩，丝毫不以对方的挑衅为意。


    
这句话再配上他那不到四尺的身材，倒也相得益彰。众人被逗得摇头苦笑，脸色的表情终于轻松了些许。


    
正百无聊赖间，猛然听得远方传来一阵隐隐的号角声，“呜呜，呜呜，呜呜……”，声音不高，却令人不寒而栗。紧跟着，身边的孙家军将士的动作也快了起来，一队队，一行行，在定南将军周锐、扫北将军王宏、讨虏将军薛宝贵等人的带领下蜂拥而出，于营外迅速排成临战队列。


    
“杀、杀、杀，杀光了他们。”阿史那从礼、室点密、耶律雄图等部族将领也叫嚷着召集队伍，冲出军营，在周锐等人身侧另外组成一个方阵。


    
边令诚等人手中的飞龙禁卫早就被孙孝哲找借口吞并，眼下个个都是“独行大侠”。仰着脸，伸长脖颈，左顾右盼，却在军阵中找不到适合自己的位置。


    
“大将军有令，尔等一会儿随中军一起行动！”仿佛猜到了大伙的难处，有名传令兵匆匆跑过来，丢下一句话，仰着脸离去。从始至终，没拿正眼看任何人。


    
一干降官降将气得脸色铁青，却没勇气发作，只好逆来顺受。须臾之后，孙孝哲顶盔贯甲，在数百名亲卫的簇拥下，缓缓出营。大军当中立刻响起一阵欢呼，随即，战鼓声响，将士们踏着鼓点，缓缓向前推去。


    
所有喧嚣都戛然而止，只有低沉的战鼓，不断敲打着人的心脏。“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跟在孙孝哲的卫队身后，距离鼓车只有半丈之遥，崔光远被吵得头晕脑涨。强忍着嗓子眼里的烦恶举目观望，只见身前身后的刀锋闪烁，就像猛兽嘴巴里的牙齿。


    
有的刀锋因为饮血过多，已经呈淡紫色。在旭日的照耀下，隐约散发出淡淡的雾气。一团团雾气汇集起来，笼罩于大伙的头顶，令军阵上空的天空不再是明澈的碧蓝，而是蓝中透粉，仿佛漂浮着一条宽阔而单薄的血色柔纱。


    
从蓟北一路杀到长安，天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了这只猛兽口中！作为略通武事的文官，崔光远不得不承认，孙孝哲深得用兵三味。即便不考虑他以前取得的那些傲人战绩，单凭身边这座严整的骑兵阵列，就足以令许多当世名将感到汗颜。飞龙禁卫身上没这份杀气，河西军将士也做不到如此整齐有序，至于担负着拱卫京师重任的左右龙武军，亏得他们跑的快，否则，遇到孙孝哲手中这支精锐，恐怕连半炷香时间都坚持不到……


    
一股绝望迅速从天空中压下来，压得崔光远嘴里发涩，嗓子眼发紧，胸口沉重得几乎无法呼吸。大唐的气数尽了，真的已经尽了。怪不得封常清会一败再败，怪不得哥舒翰缩在潼关之后闭门不出，怪不得皇帝陛下和监国太子连据城而守的勇气都没有，怪不得……，不知不觉间，两行清泪从他眼角淌落，缓缓滑过干瘦的面颊，落入马蹄下干燥的荒野。


    
此刻，苏震、赵复等人也是面色如土。看清楚了孙家军的军容军威，谁也不再对远道而来的安西军报什么希望。五千身经百战的范阳精骑、六千多同罗、室韦武士，两千多重甲步卒，一千多弓箭手，还有九百多所向披靡的曳落河，对面的安西军如何抵挡？拿什么抵挡？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战鼓声一阵接着一阵，声声急，声声催人老。


    
就在头顶上的天都要塌下来的那一刻，有一声号角突然在鼓声缝隙里插了进来，左冲，右突，跳跃、扑击，如乳虎啸谷，如蛟龙翔天，“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崔光远猛然抬头，模糊泪眼中，依稀看到一团金色的光亮，在正前方缓缓绽开，绽开，娇艳如火！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二章 天威 （三 下）


    
是安西军，不远万里赶回来的安西军！踏着激昂的号角声，缓缓从对面走来。秋天的旭日从头顶上斜照而下，给他们的旗帜、铠甲、兵器上镀满了鎏金，将整个队伍装点得犹如一条出渊的蛟龙，顾盼俾睨，鳞爪飞扬。


    
一瞬间，眼泪就淌了崔光远满脸。他想冲过去，拥抱对面那些熟悉的身影。脚下却如同灌了铅一般，根本无力去磕打马镫。在他旁边的苏震、赵复等文武官员，也都是个个两眼含泪，嘴角上下抽搐，浑身抖个不停。


    
“故国旗鼓，故国旗鼓……”崔光远隐约听见有人在自己身后呢喃，没勇气回头去看是谁，却忍不住在心里默默重复。“廉公之思赵将，吴子之泣西河……”每重复一次，胸口都好像会被万斤中的铁锤击打了一次，却始终不愿意停下。（注1）


    
敏锐地察觉了身边的骚动，孙孝哲轻蔑地横了众降官一眼，冷笑着举起左手，“擂鼓，邀请王将军决一死战！”


    
“咚咚咚咚……”鼓声骤然转急，宛若惊涛骇浪。崔光远等人从迷失中迅速被惊醒，身体在马背上前仰后合，孱弱得像一团湍流中的蚂蚁。孙家军将士的斗志则被鼓声点燃，举起兵器，齐声呼喝：“啊——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狼嚎般的呐喊伴着战鼓声，在荒原上反复回荡。对面的号角声瞬间被狼嚎声吞没，须臾之后，却又缓缓地浮了出来，还是像先前一样骄傲，还是像先前放任不羁，仿佛根本没听见来自对面的喧哗，又好像根本没将孙家军的挑衅放在心上。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平生第一次被人轻视，孙家军士卒们忍不住将鼓声又提高了三分，将呐喊声又加高了数度。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对面的角声依然如旧，连调子都没有变。数以万计的骑兵排成纵列，伴着号角的节奏，缓缓前推，前推，前推……，冷静而又骄傲。


    
孙家军的尊严再次受到了侮辱，一个个怒不可遏。作为主帅的孙孝哲却忽然笑了笑，再度举起左手：“行了，让他知道本帅不会放过他就行了。继续前进，到前方五百步处整队！”


    
狼嚎声戛然而止，将士们将怒火强压进胸口，踩着舒缓下来的鼓点儿，缓缓策动坐骑。一万五千兵卒当中，有一万一千为骑兵，还带了大量的用于应急替换的战马和运送兵器的驮马，整个队伍横在荒原上，看起来遮天蔽日。


    
对面的安西军规模看上去比孙家军这边小得多，然而声势却丝毫不弱。队伍中同样大部分是骑兵，同样携带者数以万计的备用战马。最前方士卒身着清一色的明光铠，护心镜磨得几乎能照清人影。


    
还没等交战双方接近到可以冲锋的距离，崔光远就被两支队伍当中透出来的杀气压得无法呼吸。强忍着涌到嗓子眼处的血腥味道，他努力让自己挺直腰身，目不转睛地向对面观看，仿佛要把今天见到的一切都刻进眼睛里，刻进灵魂深处。


    
近了，越来越近了，近到可以看清楚战旗上的字迹。大宛、俱战提、东曹、白水、拔汗那、康居、木鹿……，十数面标志着不同出兵方的将旗，众星捧月般，将一面写着“唐”字的战旗护在了中央。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还是那个胸怀四海的大唐，仿佛根本没因为战乱而改变。只要愿意为这个国家效力，这个国家就会接受你。不管是你东方来的高句丽人，倭人，还是西方来的突骑施人，康居人，不管你信的是山野中的猛兽，还是一团跳动的火焰。在同一面旗帜下，你都被视作唐人。分享大唐的繁荣，分享他的富足，分享他的文明与骄傲。


    
你可以在这里拜你的神明，做你的买卖，诵你的经文，跳你的旋舞，只要你没有刻意违反大唐的律法，就不必担心因为信仰、语言和习俗的不同，而突然间遭受无妄之灾。


    
慢慢的，你的语言会变成唐言的一部分，你的神明会变成唐人神明的一部分，你的风俗会变成唐人风俗的一部分。慢慢地，你就变得比唐人还像唐人，比唐人更愿意做一个唐人。


    
近了，近了，越来越近了，近到可以看清队伍前方，明光铠结实华美的甲叶，折枝槊修长笔直的锋刃，还有持朔者那英机勃勃的面孔。模糊而又清晰。


    
他们可真年青！崔光远已经停止的心脏，猛然又抽了一下，然后疯狂地跳动起来。对面领军将领，几乎完全是二十岁上下的少年。他不认得具体哪一个是王洵，却清楚地感受到，这群年轻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朝气。与他们比起来，自己以前接触到了那些龙武军、东宫六率和飞龙禁卫将领，简直都是一群糟老头子。即便还没有行将就木，身体能露出土来的地方也屈指可数了。


    
今天这场血战，他们未必会输！就在隐约能看到对方面孔的那一瞬间，崔光远迅速推翻了自己先前的判断。虽然对面唐军的数量和先前斥候探听到的一样多，还不到身边叛军的三分之二。然而两军交战，数量并不一定代表着优势。天时、地利、人和、领军者的个人能力和士卒们的训练程度、求战欲望，皆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


    
无论上述哪一种因素，崔光远都不认为对面的唐军比身边的叛军差。侧过头来，带着几分幸灾乐祸看向叛军将领，他自豪地发现，孙孝哲身边很多人不知不觉间已经将嘴巴闭得紧紧，面孔僵硬如铁。甚至有一些同罗、室韦和奚族将领，眉头已经拧做了一团，脸上的晦气清晰可见。


    
孙孝哲不愧为百战名将，几乎在一瞬间，就看穿了敌人的用意。迅速挥了挥手，命令队伍提前停住脚步。战鼓声再度骤然转高，“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敲得人心脏几乎跳出嗓子。数千支羽箭腾空而起，一波紧跟着一波，遮住上午的阳光，在正前方一百步远的地方，竖起一道宽阔的白线。


    
三波羽箭过后，弓手们停下来舒缓体力。整个队伍的脚步完全停了下来，在各级将领的指挥下，重新整理成一个凹字形阵列。中军稍稍靠后，左右两翼突前，互相照应，宛若猛兽张开了大口。


    
对面的唐军也迅速作出反应，伴着一阵嘹亮的号角声，排出三个方阵。左、中、右，几乎在一条直线上。看不出哪部分将主要负责进攻，哪部分主要负责后续接应和扩大战果。


    
他准备怎么打？关心则乱，崔光远急得火烧火燎。按照他所掌握的，有限的领兵手段，安西军在人数不如叛军的情况下，应该把力量集中起来才对。而不是像现在这般大咧咧的随意摆放。


    
孙孝哲的反应却比任何人都快，没等崔光远想明白安西军在干什么，他已经做出了决断。“阿史那从礼、室点密、耶律雄图，出击，给本帅冲垮敌军左翼！”


    
“咚咚咚咚……”战鼓如雷般炸响，六千部族兵马，在阿史那从礼、室点密、耶律雄图三名将领的统率下，径直扑向了唐军左侧。


    
唐军的左翼稍微晃了晃，仿佛没想到孙孝哲这么快就发起了进攻。随即，激昂的龙吟声响起，压住漫天的惊雷。数千大唐健儿，不，应该说是大唐在西域的盟友，逆着叛军的洪流迎了上来，刀锋对着刀锋，马头对着马头。


    
“擂鼓！”孙孝哲大声喝令，兴奋得两眼冒火。安西军居然敢跟自己对攻，过瘾，真是他娘的过瘾。从蓟县一直打到长安，有名有姓的唐将会过无数，还没一个人敢直接跟自己对攻呢！那姓王的小子要么是用兵高手，要么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显然，孙孝哲认为对手是第二种，其麾下的部族将领们也做同样想。打了近几十场顺风仗，他们还真没遇到过什么硬骨头。无论从弓马娴熟程度、士卒体力士气，还有为将者的胆略上，唐军都差了大伙不止一筹半筹。


    
阿史那从礼冲在队伍的最前方，左手中拎着一把乌黑的弯刀，右手拎着一只圆盾。刀身又厚又重，通体透着一抹暗紫色的浮光。那是杀人杀得太多的缘故，血已经渗进了钢铁里，与刀身融为一体。


    
几支羽箭向他射过来，被他刀磕盾挡，全部击落在马蹄扬起的烟尘里。对面几乎没有步兵，而骑兵专用的短弓力道太弱，即便能射到人身上，也穿不透涂了油的双层牛皮甲。况且两军对冲，能让弓箭发挥作用的时间只有短短几瞬，手熟者不考虑准头至多也只能射出三矢，手慢者甚至连发第二箭的机会都没有。


    
然而今天情况却有些意外，从八十步开始，羽箭一波接一波袭来，没完没了。怎么回事？他们难道全是骑着马的弓箭手么？即便是弓箭手，也不可能射得这么快？正迷惑间，阿史那从礼忽然看到对面的敌将从腰间抬起一个明晃晃的东西，手臂平端，正对自己的面门。


    
注1：见故国之旗鼓，感生平于畴日，抚弦登陴，岂不怆悢！所以廉公之思赵将，吴子之泣西河，人之情也。见于《与陈伯之书》。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二章 天威 （四 上）


    
“伏波弩！该死！”阿史那从礼一眼就认出了对手拿的那东西，迅速将身体歪到马鞍一边，让开要害。一根银亮的弩箭擦着他的左肩膀边缘掠过，撕开皮甲，带出一串血珠。锐利的痛楚直入骨髓，让他忍不住惨叫出声。身体还没等恢复平衡，又一支弩箭从侧面呼啸而来，直奔他的哽嗓咽喉。


    
“他们怎么有那么多伏波弩？”阿史那从礼在弩箭及体的瞬间抬起左手圆盾，抢先护住了自己的脖颈。巨大的冲击力振得他手臂发麻，脖颈和胸口被圆盾内侧的软皮压得一片乌青。就在这一刹那，对面的敌将已经冲到了一丈之内，丢下伏波弩，举起弯刀，兜头便是一记。


    
凭借战场上练出来的直觉，阿史那从礼抬手挡住了致命一击。对方却得了便宜不留手，又是一刀劈来，直奔他的左肋。阿史那从礼被逼得手忙脚乱，接连招架了三次，才终于缓过一口气，还没等还手，战马已经交错而过，敌将丢下气得暴跳如雷的他，把刀锋劈入了下一名同罗兵的脑门。


    
第二把弯刀、第三把、第四把，安西士卒的攻击宛若潮水般，一波波从他身边涌过。每个人都是一击便走，不肯做任何纠缠。阿史那从礼枉有一身杀人本领，却派不上什么用场。像汪洋中的一片小舟，浮起、沉下，沉下，浮起，随时都会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主将战死，活着的亲兵要全部贬为罪囚。如果连主将的尸体都没抢回来，亲兵全部要当众腰斩。严苛的军法，令阿史那从礼的侍卫们不敢耽搁，冒死上前保护自家主将，却被不断涌过来的安西军士卒冲散，砍翻，踩死。


    
一波接一波，安西军的攻击如同潮水般，丝毫不肯停歇。大宛马的速度优势被发挥得淋漓尽致。挡在大宛马前面的孙家军将士可就苦不堪言了，队伍最前几排的人被逼得连喘气的时间都没有，而队伍后排的人却无法感觉到前排袍泽的痛苦，还在拼命地往前压。整个军阵被压成了中央粗厚，两端稀疏的一大团，最前方还裂开了无数道血淋漓的大口子。


    
每一道口子里，都活跃着一小队安西军。他们互相照应，奋力将缺口扩大。而叛军的士卒则用尽全身解数，试图弥补这些缺口，却每次都功亏一篑，抛下了更多的身体。


    
两名副将室点密、耶律雄图，此刻的感觉也非常难受。分明在兵力上占据绝对上风，可眼下却有数不清的安西军士卒，走马灯般从他们身边冲过，一刀砍下，根本不管有没有收获，借着战马速度瞬间跑远，跑向下一个目标，又是兜头一刀。


    
室点密、耶律雄图两人左挡右闪，挡住了一刀又一刀，根本没有还手机会。二人身边的亲卫的下场可就没那么好了，本领高的勉强挡住三、四下攻击，身上边挂了彩。本领差的几乎在第一瞬间就被砍了马背，踩成了肉泥。


    
“稳住，稳住！”室点密大喊，声嘶力竭，“他们就会这一招，稳住，别让他们冲起来！”


    
“稳住，稳住，别让他们冲起来！”很多经验丰富的将领也发现了同样问题，齐声呼喝。他们的眼光不可谓不毒辣，无论训练程度和身体素质，安西军麾下的这些西域骑兵，都不见得比二人麾下的部族武士高明多少。只要大伙能站稳阵脚，顶住安西军的前三波攻击，肯定能扭转乾坤。


    
可安西军的将领对自家实力的了解，却远比他们深刻。一招占了便宜，就死命抱住不放。因为在开战之前，被大伙视作神明的王都督就曾经说过，伏波将军弩的作用不在于能射死多少敌人，而在于抢占先机。只要抢占的先机，大宛联军就能充分发挥出马匹品质卓越的优势，始终按着对方的脑袋打。


    
战场上的事实也正是如此，在敌我双方发生接触的那一刻，孙家军的攻势只是被铺天盖地的弩箭迟滞了短短一瞬。然而这一瞬，便足以致命。安西军便如豹子一般扑了上来，长驱直入，弯刀如同锋利的牙齿，撕下大块的血肉。


    
而骑兵对冲，速度几乎就是一切。前排骑兵沿着被弩箭射出的缺口猛插，后排骑兵左右挥刀，将缺口继续扩大。转眼之间，孙家军的队伍中的豁口就又被硬生生凿进去了数丈深，每一道豁口都是鲜血淋漓。


    
“杀！”木鹿州王子鲍尔勃恶狠狠地挥动弯刀，将一名生着焦黄胡子的对手斩落马下。鲜血瞬间溅了他满脸，将他的眼睛染得一片通红。


    
“让你造反，让你造反！”他大吼着冲向下一名对手，怒火几乎直接从嗓子眼里边喷射而出。好不容易抱上了大唐这根粗腿，得以在几名兄弟中脱颖而出，成为木鹿州王位的第一继承人。谁料怀中的粗腿，却突然倒下了。这个消息如果传回木鹿去，几个兄弟肯定又要有所动作。而王大都督一旦决定不再返回柘折城，他鲍尔勃回家之后，肯定难逃身首异处的厄运。


    
这一切倒霉事的根源，就在眼前的叛军身上。如果不是他们突然造反，大唐帝国也不会轰然坍塌。如果不是他们马上要攻陷长安，王大都督也不会万里回师。什么保卫家园！什么匡扶皇室！在鲍尔勃看起来，全都跟自己没半点儿关系。对他来说，此时最简单最直接的道理只有一个，万一铁锤王决定放弃药刹水，木鹿州肯定会立刻投入大食人的怀抱。而像大食人证明决心的礼物也只有一个，便是他，木鹿监国王子，鲍尔勃的脑袋！就像当年砍下城中天方教讲经人脑袋一样，父王绝对不会做任何犹豫。虽然他这个王子殿下，曾经为自己的家族流过那么多的血。


    
眼前的对手招架不及，被鲍尔勃连砍数刀，惨叫着落马。他依旧无法发泄心中的愤怒，迅速将马头转向新的目标。几名被他盯上的对手惊慌失措，打着马彼此靠近，试图用一个骑兵小阵，阻挡即将到来攻击。鲍尔勃带领着自己的亲信，疯子一样冲了过去。双方以极快的速度互相靠近，弯刀在被阳光照得鲜红刺眼。下一刻，血花在刀锋和铠甲上跳出，染红苍天和大地。鲍尔勃砍翻了距离自己最近的对手，胸口处也挨了一刀。亏得明光铠结实，替他卸掉了大部分攻击力道，内衬的丝绸甲衣从铠甲裂开处翻出来，喷出一缕殷红。


    
鲍尔勃连擦一下血迹的心情都没有，大吼着，找周围任何敢于迎战的敌人拼命。孙家军将士不愿意招惹这个疯子，纷纷拨马退让。刚刚结成的骑兵小阵四分五裂，其余安西军士卒沿着鲍尔勃开出的通道杀进来，将敌手砍得人仰马翻。


    
拔汗那国主阿悉兰达紧随鲍尔勃身后，心情也是无比的郁闷。比起前者，他如今的地位更为尴尬。鲍尔勃不过是一个王子，即便将来有家归不得，还能在王洵麾下混口饭吃。而他阿悉兰达呢，当初王洵要求各国王子带队参战，他本可以不加入联军，却唯恐失去这个与铁锤王修补关系的机会，将国事委托给大相张宝贵，死皮赖脸地跟了过来。


    
这下好了，大唐奄奄一息了。铁锤王可能再也回不去了。别的国主可以找几个替罪羊献给大食人，乞求对方的原谅。他阿悉兰达能送什么？自己亲生儿子已经在上一次送出去了，国土也只有拔汗那一座城市。除了把自己也交出去，任由大食人处置之外，还能怎么办？！


    
所以，无论愿意不愿意，他都必须帮助铁锤王渡过眼前的难关。只要大唐不倒，哪怕是就剩下一个空架子，距离安西最近的拔汗那，也会有所依仗。再退一万步讲，即便大唐这回彻底完蛋了，只要铁锤王肯返回药刹水，凭借那支安西军的实力，周边各国也不用畏惧大食人的逼迫！


    
这笔账，阿悉兰达算了一遍又一遍，每一遍，都是同样的结果。即，现在他已经彻底被绑上了铁锤王的战车，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压根儿没有更多的选择。


    
紧跟在阿悉兰达身后的是白水城王子贺鲁索索。他眼中的恨意，远没有前面两个盟友那么重。相反，此刻他心中却带着一点点如愿以偿的欣喜。药刹水两岸虽然国家林立，可每个国家大小都跟白水城差不多，繁华程度也大致相似。而这次大唐之行，却让他看到了井口之外那广阔天空。


    
东西横跨近万里的大国，城市如同天上的星星一样密密麻麻。每座城市的人口动辄便以数十万计，个别极度繁荣的，据说高达百万。百万人的大城，那得繁华到什么模样？跟它们比起来，白水城就是一个小村子，甚至连个小村子都不如。与其留在自己国家里，跟兄弟姐妹们争着当村长、里正，倒不如永远跟在铁锤王身后，自己给自己打出一片天空！


    
眼下大唐国内的形势越是混乱，铁锤王他老人家立功的机会就越多。铁锤王他老人家功劳立得越多，官做得越大，自己就能跟着水涨船高！日后随便被派到一做中原城市去当都督，就能让父亲、叔叔和几个死盯着白水城主位置的嫡亲兄弟们羡慕得掉出满地眼珠子。若是能做了安西军的大官，衣锦还乡，一个区区白水城算什么，整个药刹水两岸，都要看咱贺鲁索索的眼色行事！


    
三人各自为了不同的目标，带领亲信横冲直撞。孙家军右翼将士抵挡不住，被割裂得越来越零碎，越来越深，眼看着便要土崩瓦解。身为主帅的孙孝哲不得不接受这个结果，皱着眉头，调整部署：“周锐，你带着本部弟兄押上去，接应阿史那从礼。如果不能把安西军挡住，提头来见！”


    
“诺！”定南将军周锐捶了下胸甲，昂首出列。片刻之后，两千余名来自燕地的士卒，跟在他身后，策马冲向了战团。比起阿史那从礼等人麾下的部族武士来，他们的铠甲更为结实，兵器更为精良，冲在最前方的数百人当中，居然个个持的都是丈八长槊。


    
“保持队形，保持队形！”定南将军周锐高声呼喝。身边的亲兵不断挥舞战旗，将他的命令告知全军。两千余将士潮水一般，黑压压地先前涌去。无论挡在战马前的是敌是友，都直接挑飞到半空中。


    
阿史那从礼一听到来自背后的声音，脸色就变了。为了取得最后的胜利，定南将军周锐可以不择手段，他却不能坐视自己的族人被友军从背后碾成齑粉。“散开，赶紧散开，向两翼散开！给后面的人让出通道！”


    
“散开，赶紧散开，向两翼散开！给后面的人让出通道！”无数发觉形势不妙的部族武士齐声高喊，同时用牛角发出警讯，“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安西军中也响起了悠长的号角，及时调整战术。鲍尔勃、阿悉兰达、贺鲁索索等人听见角声，长出一口气，立刻拨转坐骑，带领各自的部属闪向战场两侧。敌我双方的队伍几乎同时由纵转横，纠缠在一起，一边躲避即将到来的灾难，一边互相砍杀，令战场变得更加混乱不堪。


    
定南将军周锐不费吹灰之力就捅穿了战团。槊锋之上，鲜血淅淅沥沥，分不清那些来自敌人，那些来自盟友。仿佛用大锤击中了羊毛般，他憋得满脸通红。迅速回头看了看，然后提起槊锋，指向耸立在安西军正中央的大纛，“杀！为了大燕！”


    
“杀！为了大燕！”众将士齐声响应，却显得不怎么理直气壮。就在一年之前，他们还都站在同样的一面大纛下，为了旗面上的“唐”字东征西讨。如今却背后的主人虽然换成了大燕，却无论如何都对先前的战旗提不起什么恨意来。


    
“擂鼓，给周将军助威！”孙孝哲的战场感觉很敏锐，看到自己一方士气不高，立刻出手补救。“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激昂的战鼓声再度炸响，滚雷般卷过原野。定南将军周锐身边的士卒们瞬间被点燃了浑身热血，磕打马镫，甩掉继续纠缠在一起不肯分开的敌军和友军，加速扑向安西军正中央。


    
“来得好！”王洵摇头冷笑。挥挥令旗，下达第二道将令。右翼的骑兵倾巢而出，不管自家中军，直接扑向敌人的左翼。


    
“他要干什么？”对面的孙孝哲很快就发现了形势的古怪，眉头皱成了一团。杀过来的安西军数量不多，大约是三千人上下。可他的左军，抽走了定南将军周锐所部之后，剩下的也只有三千多人，并且其中还有近半儿都是步卒！


    
用同样数量的步卒，去抵抗穿着明光铠的骑兵，不用想也知道是什么结果。除非孙孝哲豁出去赌一赌，看看是周锐先冲垮敌人的中军，还是自家左翼先被敌军冲垮。但这个赌注实在有点儿大，对方不过是个无名小卒，他却是大燕国第一勇将。无论名望和资历，都不在一个档次。


    
孙孝哲不敢赌。即便现在他已经猜到了王洵的打算，也不敢赌。还好在士卒数量方面，他依旧占据着一定优势。迅速挥了挥手，命令扫北将军王宏、讨虏将军薛宝贵各自从左翼和中军抽调两千骑兵迎了上去，携手阻截敌人。


    
两支骑兵相对加速，宛若两波相向而涌的巨浪。“轰轰轰，轰轰轰”，敲得周围地动山摇。崔光远等人的视线立刻被从战场右侧吸引过来，死死地盯住了即将碰撞在一起的铁骑。呼吸在不知不觉停滞，心脏的跳动也与马蹄声调整为同一节奏。


    
轰轰，轰轰，轰轰轰轰。一波接着一波浪潮，相对涌动，仿佛要把天地撕裂。从没看过如此宏大的场面，崔光远紧张得脸色煞白，却死活不肯将自己的目光移开。一百五十步，一百二十步，一百步。“射箭，射箭，快射箭啊，射死他，射死他，射死他！”他在心里狂喊。按照先前观察战场右侧总结出的经验，此刻安西军应该用骑弩发动突然袭击，将叛军射得手忙脚乱。然而，战场上的情景却再度令他将心提到了嗓子眼，没有弩箭，一根儿都没有。叛军将士抢先用绑在左手臂上的皮盾，护住了自家眼睛和脸。安西军那边，则高高地举起了横刀。


    
硬碰硬，他们这次真的疯了。一瞬间，崔光远的目光凝结成冰，心脏和血液也同样被冻得冰冷。他看到两队人马迅速填补了彼此之间的最后空隙，然后彼此相撞，血肉横飞。他看见无数颗头颅飞了起来，带着长长的血光，在半空中翻滚，翻滚，掉落尘埃。他看见几具鲜活的身体，从马背上掉下来，被马蹄踩成了肉酱。他看见两伙长着同样面孔，同样头发，同样眼睛的人，彼此挥刀，在对方的身体上，砍出一道道血口子。


    
刀光、血光、血光、刀光。人喊、马嘶、马嘶、人喊。忽然间，崔光远发现自己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了。整个天地，都变成了一团猩红色的混沌。不再有鼓角争鸣，不再有兵器碰撞，不再有厮杀，不再有悲叹与诅咒。只有无数白色的灵魂，从大地上飘起来，缓缓地飘向远方未知世界，手挽着手，肩膀挨着肩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崔光远才渐渐恢复了知觉。擦干脸上冰冷的泪水，他强迫自己再度将眼睛睁开。身外的世界依旧是一团混沌，改变的仅仅是颜色。不是他臆想中的猩红，而是一团化不开的暗黄。兵器碰撞声和濒死者的悲鸣声则从暗黄色中透出来，持续不断折磨人的神经。


    
那是马蹄踏起的烟尘，被人血润湿后，变得又厚又重。隔着厚重的烟尘，双方主帅再也看不见对面的情况。唯一清楚的就是，自己身边没有多少可用之兵了。所有变化与调整手段，都已经用到了极限。此战的胜负，将在转眼之间就清晰可见！


    
“小子！”孙孝哲咧了下嘴，轻轻叹了口气。此时此刻，他已经完全看透了王洵的部署。对方先用西域带过来的盟军，拖住了他麾下的部族武士。逼着他变招，然后再用一部分安西军，吸引他使出最后的力量。


    
如此一来，双方的兵力差距就不明显了。阿史那从礼等人被拖住之后，即便能扭转颓势，反败为胜，也是半个时辰之后的事情。而定南将军周锐与安西军中军分出输赢的时间，差不多也是半个时辰。在这半个时辰之内，双方胜负的关键点，便是真正的安西军精锐和扫北将军王宏、讨虏将军薛宝贵两人所统率的大燕国骑兵。


    
精锐对精锐，老兵对老兵，纯粹的硬碰硬。这才是强者之间真正的战斗，相比之下，先前发生于塞北部族武士和西域各国联军之间的碰撞，不过是正餐前用来开胃的一道小菜而已。


    
万一扫北将军王宏、讨虏将军薛宝贵失手，那支身穿明光铠的安西军精锐会乘胜掩杀，直接扑到孙某面前。而届时，孙某身边只有一千多骑兵和三千步卒，形势岌岌可危。


    
这个算计，不可谓不高明。作为一个智勇双全的宿将，孙孝哲欣赏与自己同样智勇双全的人。不过，对面的那小子显然还是稍微稚嫩嫩了一些。勇则勇矣，临阵经验却难免不足。


    
“小子！”听着战场左侧传来的喊杀声，孙孝哲嘴角露出了一抹冷笑。姓王的小子盘算得很妙，眼下自己身边的确只剩下了一千骑兵。可那一千骑兵当中，却有一百捉生将和九百曳落河！野战中全数押上去，即便遭遇到五倍的对手，也能将其杀得落荒而逃！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二章 天威 （四 下）


    
曳落河，胡言，壮士也！是安禄山倾尽家底整训出来的精锐骑兵，将士皆披双甲，非亲贵大将不得统率。每逢战事最关键时刻，则拍马而出。一出，便瞬间锁定胜局。


    
从渔阳到长安，凭借手中的千余曳落河，孙孝哲不知道压垮了多少对手。可是今天，他却将手中的红色令旗捏了又捏，迟迟不愿祭出这只杀手锏。


    
这年头，找一个敢跟自己列阵野战的对手太难得了。一想到马上又要恢复往日那种连战鼓都不用敲就轻松取得胜利的日子，孙孝哲就觉得索然无味。好东西要慢慢品，不能一口吞下去。否则，在过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心中都会觉得空荡荡的，无着无落。


    
胯下的坐骑仿佛也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情，“咴咴咴……”叫了几声，以示催促。孙孝哲摇头笑了笑，将令旗交给亲兵暂时保管，把目光继续投向战场中央。战场中央的局势依旧不甚明朗，无数人和马的影子，在暗黄色的烟尘里晃动，跌跌撞撞。由于沾染了过多的血迹，烟尘的边缘部分，已经隐隐透出了一抹淡紫色。就像塞外草原上秋天的落日，绚丽中带着几分苍凉。


    
暮色般苍凉的烟尘里，无数人在捉对厮杀。马蹄踏碎血肉之躯，刀刃隔断筋骨和脖颈。弩箭破空，兵器撞击，伤者哭号，战马哀鸣。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奏响人世间最激昂，最华美的乐章。那是完全由生命写就的乐章，除了百战余生的将军之外，无人能听懂。


    
光凭声音，孙孝哲分不清战场上哪些是自己麾下的精骑，哪些是对方的爪牙。如果瞪圆了眼睛仔细观察的话，倒是可以发现烟尘正中央部分，颜色比两侧稍微淡一些，稠密度也不似两侧那般浓。那是刚才定南将军周锐带领骑兵凿穿的位置，如今只剩下了人和马的尸体，没有活物。更远的地方与此处相对，则应该为王洵那小子的中军，如今正与周锐所部骑兵绞杀在一处，难分输赢。


    
隔着暗黄色的烟尘，孙孝哲无法看见对手目前具体情况。但他凭借以往的经验，也能猜出个大概。兵力方面，敌方的中军人数好像比周锐所部稍充裕些，但大多是步卒。在平原上交手，步卒占不到任何便宜。即便他们拥有弩弓这种利器，同样在精锐骑兵面前没什么优势。骑兵只要拉开彼此之间的距离，就可以令弩箭攒射失去作用。而瞄准击发，则属于传说中的绝技。很难想象一个弓手能不顾呼啸而来的马队，一边快速拉动弓弦，一边瞄准高速移动的目标。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两声高亢的号角，从烟尘另外一侧透过来，传进了他的耳朵。是安西军调兵的号角声，估计王洵那小子要拼命了。孙孝哲点点头，继续查看战场动静。目光透过浓浓的烟尘，他隐约觉得对面有一道亮光闪了闪，紧跟着，又是一道明亮的闪电。随即，隆隆的雷声响起来，震得脚下地面微微颤抖。


    
“稀溜溜！”胯下坐骑发出不安的咆哮，扬起前蹄，四下乱蹬。孙孝哲心中警兆顿生，狠狠地拉了下马缰绳，控制住胯下坐骑。然后瞪圆眼睛，仔细观看。


    
他的目光依旧被横亘于战场中央的暗黄色烟尘遮断，从中央到两侧，看不出任何变化。但低沉单调的雷声却越发清晰，清晰得令人不寒而栗。


    
不是雷，是安西军的战鼓。这支从西域归来的精锐，通常以角声为号令，很少使用战鼓。然而一敲起来，却如此惊心动魄。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鼓声的间隔很大，但每一声都非常坚定。仿佛一敲下去，就宁可与敌人同归于尽，也绝不回头。


    
“咚咚！”“咚咚！”“咚咚！”


    
“咚咚！”“咚咚！”“咚咚！”


    
“咚咚！”“咚咚！”“咚咚！”


    
鼓声一浪接着一浪，由很远的地方，缓缓向前推进。没有停歇，没有变化，单调低沉，压得人几乎透不过气。这种鼓声令孙孝哲很是不安，偏偏又无法判断对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正困惑间，从战场右侧，飞奔归来两名斥候，拱了拱手，大声汇报：“禀大将军，敌军牵出了大匹的骆驼，试图迟滞周将军的进攻！”


    
“骆驼？”孙孝哲愣了愣，满脸难以置信。骆驼那东西，虽然在渔阳一带不常见，但也不算什么稀罕玩意儿。无论灵敏度和冲刺速度，都远远比不上辽东马。唯一好处便是听话，容易控制。所以商队在遭遇马贼时，常常用骆驼组成肉墙阻挡马贼的攻击。然后再想办法点起狼烟向附近的驻军求救，或者献出部分财物请求马贼高抬贵手。


    
从西域归来的王洵在兵力不足的情况下，采用骆驼阵来应付骑兵攻击，倒也不失为一个妙招。至少，周锐及其所部骑兵的速度优势，在骆驼组成的血肉矮墙前，会被抵消得荡然无存。可那也不至于能改变整个战场的局势，毕竟周锐及其所部骑兵，个个都堪称身经百战。


    
还没等他把问题想清楚，又是十几名负责在战场外围警戒的斥候疾驰而来。带队的是一名小校，远远地便伏下了身子，气喘吁吁地汇报：“禀，禀大将军。周，周锐将军，周锐将军战没！”


    
“什么？！”孙孝哲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再说一遍，周锐将军怎么了？！”


    
“周锐将军被敌将阵斩了！”斥候小校策马靠近，大声重复。


    
“乱我军心，该死！”孙孝哲抬手一槊，便将斥候刺于马下。“本帅命你等监视外围动静，几曾命你等观察战场动向了。周锐将军怎么可能战死？一定是你等看错了，胡乱回来报告！”


    
剩下的几名斥候立刻将马拨开，以免被杀人灭口。他们今天的任务的确是监视战场外围动静，以防王洵还有什么援军会悄悄赶来。但谁也未曾料到，大伙没看见敌人的援军，却看见了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一幕。


    
定南将军周锐凿穿战场中央正在厮杀的敌我双方后，直扑安西军帅旗。安西军那位年青的主帅非但不派人阻截，反而将手中大部分骑兵都撒了出去，扑向孙大帅的左翼。当时此人身边只剩下了几百骑着战马的近卫和两千余步卒，根本不可能挡住定南将军周锐的倾力一击。正在大伙都以为胜券在握之际，安西军中军之后突然有数百匹骆驼被驱赶了出来，哀鸣着，跪在了军阵之前。


    
骆驼墙！商队对付马贼的招数，基本属于光挨打不还手阵型！在渔阳之时，为了给安节度筹集军资，斥候们偶尔也会乔装打扮成马贼，对骆驼墙的优点和弱点并不陌生。所以只派了两个人回来报信，以期能博自家主帅一笑。


    
谁料转眼之间风云突变！被骆驼阵阻挡在外的定南将军周锐不得不改变初衷，将战马的速度放下来，集中力量寻找突破口。而狡猾的安西军先是隔着骆驼墙用羽箭向周将军所部偷袭，随即又丢出了大量投矛，令周锐部遭受了沉重打击。周锐将军被逼无奈，不得不带领麾下缓缓后退，以期调整策略，寻找新的突破点。安西军却突然自己推开了骆驼，大踏步杀了出来。


    
四百步兵，每人手中都提着丈许长的陌刀。踏着低沉的鼓点儿，一步步向定南将军周锐的人靠近。双方刚一发生接触，胜负就立刻明朗。挡在陌刀阵前方的周锐将军及其侍卫连人带马都被砍成了碎片，血肉飞起来，撒满了整个天空。


    
“咚咚！”“咚咚！”“咚咚！”


    
“咚咚！”“咚咚！”“咚咚！”


    
鼓声如雷，一波接着一波。刀光如雪，一浪连着一浪。接连失去了速度优势和领军主帅的周锐所部骑兵被彻底给打懵了，几乎不知道该如何抵抗。原本势均力敌的局部战场，立刻变成了一边倒的屠宰场。以往所向披靡的渔阳骑兵成了待宰羔羊，而安西军的屠夫们，在其主帅王洵的带领下，高高地举起了屠刀，毫不怜悯。


    
“咚咚！”“咚咚！”“咚咚！”


    
“咚咚！”“咚咚！”“咚咚！”


    
单调低沉的战鼓声穿过厚重的烟尘，传入孙孝哲的耳朵，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他知道那名小校不可能蓄意欺骗自己，可在此时此刻，他必须欺骗身边所有人。“来人，把这几个胆小鬼给本帅拿下！”


    
“诺！”立刻有数十名亲信冲过去，将大声喊冤的斥候们拖下马背，绳捆索绑。孙孝哲不理会几个牺牲品的叫喊，一把从亲兵手中抓过红色令旗，高高地举起：“曳落河，跟随本帅，出击！”


    
“冲啊！”早已等得骨头发痒的曳落河们大声欢呼，高高举起铁锏、铁锤和狼牙棒，“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二章 天威 （五 上）


    
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来自塞北荒原。在那种冬天长达八个月，呵气成霜的艰苦环境下，凡是能顺利长大成人者，身体都强悍到了一定程度。被安禄山绑架或者招募入伍之后，终日又以屠戮草原上的无辜部落锻炼杀人本领，故而个个身上死气十足。此刻倾巢而出，宛若群鬼现世，连头顶上的日光都在一瞬间被压得黯淡了数分。


    
然而如此浩大的声势，给崔光远、贾昌、苏震、赵复等降官降将带来的冲击，却远不如前两波骑兵。一些先前已经被战场上的杀气吓得面如土色者，此刻也纷纷抬起头来，目光里依稀露出了几分期待。


    
对于如何领军作战，这些人的确都是外行。可论起勾心斗角，颠倒黑白的本事，能在当年大唐朝廷里拥有一席之地的人，谁都不会太差。孙孝哲毕竟是武夫出身，他刚才杀人灭口的举动也太稚嫩了点儿。落在崔光远和贾昌等人眼里，简直就是欲盖弥彰。


    
定南将军周锐死了！被安西采访使王洵阵斩！这意味着什么？要知道自打两百多年前，在中原战场上，武将单挑就已成了历史。像定南将军周锐这样的高级将领，身边护卫至少不下百人。在近百名护卫的重重包裹下，他依然被唐军阵斩！那么，将定南将军周锐及其属下一举击溃的那支队伍，会强悍到何等的地步？！


    
想一想，就令人热血沸腾。从叛军起兵以来，一直到今天早晨为止，官军总是一败再败，大伙几曾听闻过如此令人振奋的消息？！很多人其实心里头已经彻底绝望，认为天命已经不再属于大唐。可这一刻，希望却如同余烬中的火星般，重新冒出了微弱的亮光。


    
尽管，这一刻，大伙都穿着叛军的衣服。


    
那微弱的火星是如此的炙热，烧得众人几乎无法平静呼吸。一个个瞪圆的眼睛，伸长脖颈，向战场中央翘首以盼。若不是身边还有很多叛军的步卒持刀监视，恨不能策马穿透那层浓浓的黄色烟尘，亲眼看看对面的大唐男儿，究竟是何等的威风！


    
大唐，大唐，曾经四夷来朝的大唐。曾经所向披靡的大唐。拥有她时，没人觉得珍贵。等到她突然分崩离析了，众人才忽然明白过来，自己的命运其实早就和国家的命运绑在了一起，谁也无法独善其身了。


    
他们自己的伤亡如何？


    
他们在击败定南将军周锐所部之后，会立刻收拢阵型，以防受到叛军反扑么？


    
他们能是曳落河的对手么？毕竟曳落河是拿人头堆出来的魔鬼，并且个个都身披两层铠甲？


    
没人能给出答案，包括对安西军情况最为了解的边令诚，此刻也死盯着曳落河们的背影，面颊不断抽搐。


    
近了，近了，曳落河们骑术精良，身手矫健，策马冲过几百步的距离，不过是弹指之间的事情。然而这一弹指的瞬间，对边令诚、崔光远、贾昌等人来说，却像数万年般漫长。


    
他们的眼睛紧紧盯着曳落河们的背影。紧紧盯着马蹄带起的暗黄色烟尘。紧紧盯着这团烟尘不断加速，盯着这团烟尘无法阻挡地向战场中央那团烟尘靠拢，碾压。盯着第一道血光冒出，盯着第一匹战马倒下，盯着第一个人飞上天空，还有尸体下落时，那片耀眼的血光。


    
没人能分辨出战死者的身份，被又浓又厚的烟尘所阻隔，连两军交战的声音听起来都模模糊糊。然而在下一个瞬间，所有声音却又突然变得清晰无比，惨叫声，悲鸣声，呐喊声，还有兵器互相撞击时发出的脆响，鲜血喷到空中时的呜咽，甚至连灵魂脱离躯壳时的哭泣与不舍，都被秋风从战团中送过来，一丝不漏地送进众人的耳朵，送进众人的心脏。


    
凝聚于战场中央的烟尘突然散开，曳落河们的身影在烟尘中出现。借助战马冲起的速度，他们挥动手中的铁锏、狼牙棒和铁蒺藜，砸向挡住去路的人，不管对方身上穿的是大唐国铠甲，还是大燕国征衣。而那些挡住了曳落河前进路线的人，则像秋天的麦子一样向两旁倒去，白花花的脑浆和红鲜鲜的血肉四处飞溅。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曳落河们大声咆哮，鬼哭狼嚎。将恐惧向瘟疫般，播洒进战场中所有人耳朵。没有愿意跟魔鬼和野兽作战，也没人愿意跟魔鬼和野兽同行，挡在曳落河前面的人纷纷避让，其中有阿史那从礼的部族武士，也有从西域远道赶来的诸侯联军。


    
黑暗迅速笼罩了大地，然而却忽然又有一道雪白的亮光，挡在了黑暗面前。还没等大伙看清楚光明的来源，黄色的烟尘忽然又合拢，吞下了交战中的敌我双方，也吞下了一切声音。


    
“哇……”有人受不了战场上传来的压力，狂吐不止。吐完了，却连嘴角的秽物都顾不上擦，继续抬起眼睛观看。秋风若有若无，暗黄色的烟尘忽浓忽淡，传过来声音和画面，也是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断断续续。大伙仿佛什么都能看见，又仿佛什么都看不见。因为屏吸屏得太久，忘记了换气，而被憋得头晕目眩，却始终不愿意把目光收回来。


    
无论在内心深处期待孙孝哲打赢这场仗，还是王洵打赢这一战，他们都期待着最后的结果。可最后的结果偏偏迟迟不肯现身，孙孝哲带着曳落河已经冲进战团有一段时间了，那道白色亮光的出现，也有一段时间了。可到目前为止，整个战团却依然处于胶着状态。只看见不断有人倒下，不断有肢体飞出，不断有失去主人的战马悲鸣着跑向荒野，却看不到任何胜负已分的端倪。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这是曳落河们在咆哮。


    
“呜呜——呜呜——呜呜！”这是安西军在邀战。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身边的战鼓响个不停，被孙孝哲留在中军的心腹们，将鼓面都敲破了，兀自不敢罢手。


    
血雾从战场中涌起，涌上天空，给天空中的云朵染上一团红色镶边儿。仿佛不忍再继续看下去，天空中的太阳悄悄地躲入了云层之后。战场中的景色瞬间变得昏暗起来，各种交织在一起的声音，也变得愈发压抑。崔光远、贾昌等人盼望着、期待着，期待着，盼望着，越是关心，越觉得恐慌。以至于有股寒流从脚底慢慢涌了起来，沿着小腿和大腿进入腰腹，进入胸口，将心中的火焰慢慢包围，慢慢压得暗淡无比。


    
他们的四肢和血液也变得一片冰凉。战斗胶着的时间越长，对人数少的一方越是不利。而众所周知，安西军参战人数，只有叛军的三分之二！他还能支持多久？他能不能平安撤离？一时输赢其实没有必要在乎，毕竟他年纪只有孙孝哲的一半儿，日后还有的是机会卷土重来！


    
“咚——”“咚——”“咚——”就在大伙等得几乎精神崩溃之际，几声单调的鼓声，从战团后透了出来，透入人的耳朵。


    
舒缓而坚定。


    
是安西军的战鼓！肯定是！先前就是隐隐听见了这种鼓声，孙孝哲才变得焦躁不安。一霎那，崔光远几乎要跳下战马，跪在地上感谢上天。他还在坚持，他还没有战败，他还有希望平安撤离，安西军还有希望保留一丝火种，大唐还有希望保留一线生机……


    
“咚——”“咚——”“咚——”，仿佛是幻觉般，鼓声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亮，节奏却始终没有任何变化。崔光远等人不敢眨眼，不敢呼吸，不敢做任何动作，唯恐一不小心，就从美梦中惊醒，从此永远与光明隔绝。


    
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笼罩着整个永乐原。太阳被乌云挡住了，秋风冷得像万针攒刺。几名同罗族武士的身影从暗黄色的烟尘中显现出来，紧跟着，是几名室韦武士，几名奚族武士，还有几名不知道属于哪个部族的武士。


    
他们的身影越来越多，越来越清晰，黑压压得铺天盖地。黑压压遮住所有人的眼睛。如群狼过境，如百鬼昼行，如地狱开了到口子，吞噬掉了人间所有生机和色彩。


    
忽然，有一道白光从黑暗背后升了起来，明亮无比。带着万均之势，将头顶上乌云，硬生生捅开了一道缝隙。万道阳光就从缝隙中泄了下来，与地面上的白光一道，将黑暗撕得四分五裂！将秋天的永乐原，重新染得一片翠绿，生机勃勃！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踏着低沉而坚定的鼓声，白光缓缓前推。挡在白光前的叛军将士，如同攒了一个冬天的积雪般，土崩瓦解。黄色的烟雾散开了，代之的是耀眼的瑞彩。一整队安西军的将士披着万道流苏，大步走来，手起，刀落，所向披靡！


    
阿史那从礼在逃，室点密在逃，扫北将军王宏、讨虏将军薛宝贵，个个魂飞胆丧，满身是血。跟在他们身后，是大队大队的同罗人、室韦人、高句丽人，还有数不清的渔阳精锐，一个个头也不敢回，狼奔豚突。


    
孙孝哲本人也被挟裹在溃兵中间，随波逐流。近千曳落河此刻已经剩下不足四百，并且个个惊慌失措，魂飞胆丧。而一队又一队安西军骑兵和西域诸侯联军，则从侧翼包抄过来，像捕猎中的狮子般，将自己看中的目标拖出逃命队伍，咬翻在地，撕得粉身碎骨！


    
安西、俱战提、东曹、木鹿，最后映入众人眼中的，是数杆鲜艳的战旗。在鲜艳的战旗中间，有一面猩红色的大纛，被众星捧月般簇拥着，猎猎飞舞。那上面书写着一个所有人都熟悉大字，“唐”。


    
崔光远抹了把脸上的泪，转身逃走。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二章 天威 （五 下）


    
不管内心深处如何盼望着安西军获胜，当再度看到那面猩红色的大唐战旗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崔光远等人都只能掩面而走。


    
此时此刻，他们没勇气去面对大唐的战旗。尽管落在安西军手里，王洵未必会追究他们“投敌”的罪行。尽管在“从贼”之后，他们没主动做个任何对不起大唐的事情。


    
内心的愧疚，让他们忘记了身边的监视者，仓皇逃命。甚至连声解释，都不敢向周围的人打。孙孝哲留下来“照看”一干降官降将的归德将军孙立忠于职守，发现监视对象举动有异，立刻地举起刀来威胁，“站住，你们想干什么？干什么？停下来，不停下来老子下令放箭了！哎呀——”


    
他的肩膀忽然被人从侧面推了推，差点从马背上一头栽下。待重新将身体坐直，立刻发觉事态不妙。部族武士、渔阳精骑、还有披头散发的曳落河，都被安西军像赶羊一样赶着，一窝蜂地朝自己这边涌了过来。再不逃的话，甭说追杀别人，光是溃兵的马蹄，就足以将自己踏成肉酱。


    
这当口，傻子才会停在原地等死。归德将军孙立见势不妙，一把拉偏马头，撒腿便跑。其余负责掠阵的骑兵、步兵则争先恐后，狼狈豚突。抢在被自家溃兵踩死之前，跑了个漫山遍野。


    
兵败如山倒。


    
此时此刻，无论是号称悍不畏死的部族武士，还是负有百战百胜美名的曳落河，都将昔日的荣誉丢在了脑后。逃，赶紧逃，即便跑不过安西军的大宛马，至少要比自家同伴跑得快一些。而跟在他们身后的西域诸侯联军和安西精锐则越战越勇，起初还是结成小阵才敢对大股敌军进行分割、阻截，到后来，即便单人独骑，也会毫不犹豫地冲进敌军队伍，宛若虎入羊群。


    
他们的确是一群猛虎。一群经历了战火淬炼，并且没染上丝毫官场暮气的乳虎。迎着朝阳发出第一声长啸，便响彻了整个原野。


    
我来了，我长大了，整个世界都将要听见我的声音。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


    
他们咆哮着扑向叛军，将对手切成零散的小段儿，然后瞅准其中最肥美的一段，张开血盆大口。


    
每一口，都是酣畅淋漓。


    
作为猎物，孙孝哲麾下的叛军将士则苦不堪言。与中原其他地区所产的战马相比，胯下的辽东马无论耐力、速度和个头，都堪称优秀。可与安西军胯下的大宛马比，所有优势都立刻荡然无存。这种差距在双方杀得旗鼓相当之时还不明显，在逃跑之时，则暴露得淋漓尽致。更恐怖的是，此刻追击方从上到下，居然个个都骑的都是大宛马，轻轻松松就能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然后穿插、堵截、为所欲为。


    
倘若落入安西军手中还好，念在彼此曾经是同行的分上，只要放下武器投降，他们会按照一定规矩处置俘虏，绝不滥杀无辜。对于轻伤号和重伤号，还会准许他们相互救助，对伤口进行简单的包扎。对于队伍中军官，则尽可能地给以礼遇，以便战后统计军功。


    
而谁要是不幸落入西域联军手中，则只能自求多福了。这些鹰钩鼻子彩色眼珠的家伙，才不管哪个是军官，哪个是普通士兵。看着顺眼的，则一根皮索捆了，像牵牲口一样拖在战马尾巴后吃土。看到不顺眼的，特别是身上带着伤的俘虏，哪怕仅仅是一点胳膊或者大腿上的皮外伤，都是一刀解决所有麻烦。血淋漓的人头则系在马鞍下，每跑动一步，都会随着战马的动作上下起伏。


    
在生与死面前，选择立刻变得非常简单。很快，逃命中的叛军便发现落入两支追杀者手中之后不同的待遇。迅速改变了应对方式。发现背后追过来的是安西军，特别发现对方能说一口流利的唐言之后，立刻主动丢下兵器，大声报出自己的身份和先前的隶属关系，乞求能得到善待。发现身后追过来的骑兵挥舞着弯刀，操着大伙听不懂的语言，或者打着西域某个城市的旗号，则坚决顽抗到底，拼个鱼死网破。直到旁边有另外一支真正的安西军赶过来，才主动向后者投降。有个别运气差者甚至不辨真伪，看到东、西两个曹国所打的“曹”字战旗，也以为对方是安西军的一部分，匆忙忙丢下兵器，乞求对方按规矩善待俘虏。


    
这种看人下菜碟的做法，令阿悉兰达、鲍尔勃与贺鲁索索等人非常不满。此战虽然取得了辉煌的胜利，可大伙付出的代价也非常高昂。而临来中原之前，众诸侯受王洵的将令约束，每家只带了五百兵卒。如果不赶紧抓些俘虏补充队伍的话，像今天这样的战斗再打上两三次，众诸侯就只能独身一人返回故乡了。


    
可不满归不满，他们却没勇气跟沙千里、方子陵等人争抢俘虏。只好一面命令属下将士尽力往远处赶，争取抢在安西军前头，先把自己该得的好处捞足。一面拨转坐骑，亲自跑到主帅王洵跟前诉苦。


    
“传我的将令，投降者不杀！”听完众诸侯的投诉，王洵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回头对着万俟玉薤吩咐。“把所有俘虏都集中到一起，谁也不准私自扣留。待战场打扫完毕之后，统一进行分配。按照此战中的表现，出力多的优先补充，出力少的靠后。如果俘虏瓜分完毕之后，还有人的队伍没补满，本帅会再从民壮中划拨人手给他。”


    
毕竟是战场上打出来的威信，众人闻听，即便心中不平衡，也齐齐拱手领命。王洵想了想，又继续吩咐，“魏将军带领陌刀队回营休整。朱将军带着弓箭手和长槊手，负责统一收容俘虏。其他将领，跟我一起去巡视战场，避免有人违背军纪，肆意滥杀！”


    
“诺！”众诸侯和将领又是齐齐拱手。此战之中王洵亲自带领陌刀队冲阵，给了敌军致命一击。功劳远远超过手底下任何诸侯和部将。无论按照军中地位，还是在战场上的作用，都理所当然该拿大头。


    
亲卫们殷勤地走上前，伺候王洵脱掉身上的铁铠。有几处已经被敌军的兵器砸变了形，深深地陷了进去，虽然还有一层丝绸挡在皮肤与甲胄之间，每卸下一块，也都是血肉模糊。


    
鲍尔勃等人不忍再看，扭过头去，不断地往嘴巴中吸冷气。王洵却像没事儿人一般，谈笑着继续布置打扫战场的细节。待把一身铁甲脱完了，具体任务也布置得差不多了。跳上属于自己的汗血宝马，笑呵呵奔向前方。


    
阿悉兰达、鲍尔勃等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从背后追过来，众星捧月般将王洵簇拥在中间。这样一支完全由高级将领和诸侯国主组成的队伍，无法不醒目，每过一处，都会引起阵阵欢呼。


    
“将军大人威武！”


    
“大都督威武！”


    
“安西军，安西军，战无不胜！”


    
“安西，安西！”“大唐，大唐！”


    
如果说此战之前，将士们心里对未来还充满迷茫的话。这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则彻底奠定了他们的信心。连安禄山麾下最勇悍的孙孝哲，都被咱们打得落荒而逃了，还有谁堪称咱们的对手？什么狗屁曳落河，什么狗屁幽燕精锐，在真正的精锐面前，他们简直一文不值！即便将来天命真的不再属于大唐了，王将军也能带领大伙杀出一条道路来！最差，也能带着大伙，重新杀回药刹水去，建立起一个完全属于大伙的国度！


    
“参见大都督！”


    
“见过将军大人！”与普通士兵不同，将领们则急着赶过来，拜见主帅，以便于主帅心中留下自己的形象。跟着这样的主帅，他们不愁日后没机会水涨船高。再不济，也能分到一个中上等州郡，做个实权在握都督、镇守使。


    
从军官到士兵，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崇拜。王将军是个善于制造奇迹的人，大伙子在药刹水两岸，就多次见证了他这种本事。至于今天这场胜利，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孙孝哲的轻敌，但将士们还是本能地认为，是自家王都督，料准了孙孝哲的所有反应。


    
以少胜多，以弱胜强，以多算胜少算，以有备胜懈怠。即便那些开国名将复生，也不过是如此。经历这场大胜之后，无论是叛军一方，还是老皇帝和监国太子那边，都必须重新评估咱大宛都督府的价值。谁要是再想像先前那样，准备以阴险手段除掉王都督，进而夺取这支队伍的指挥权的话，不用王都督自己动手，光是阴谋者的同僚，就会用吐沫星子将其活活淹死。


    
而此时此刻，写在朱五一、方子陵等人脸上的，除了崇拜，还有另外一种神色。带着几分肃穆，亦带着几分骄傲。


    
我们回来了。当年，王校尉曾经承诺，要带着大伙堂堂正正的杀回来。那些躺在沙漠中的弟兄们，你们的在天之灵，看到了么？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二章 天威 （六 上）


    
随着王洵进入追逃战场，所有将士都开始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


    
王都督不喜欢看到有人滥杀放弃抵抗者。这一点，联军上下每个人攻克柘折城时，就知道得非常清楚。只不过当年大伙看得是爱护短的封常清那老头子的颜面，没几个人真正把王都督的命令放在心上，所以大伙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举止甚为嚣张。而现在，却谁也不敢再对铁锤王的将令阳奉阴违了！毕竟几个挑衅铁锤王虎威的家伙，下场都在那明摆着，谁也不愿轻易步这些倒霉蛋的后尘。


    
可打了这么大一场胜仗，既不能杀戮战败者为乐，又不准将私自将俘虏瓜分掉，接下来的追击战，弟兄们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这个问题难不住聪明人，很快，将士们便找到了新的适应方案。他们不再一味地试图抓更多的俘虏，而是将目标对准溃军当中那些穿着将领服色的家伙头上。众所周知，咱们王洵王大都督，治军向来讲究赏罚分明。俘虏的职位越高，记录在献俘者头上功劳也就越大。记录在献俘者头上的功劳越大，战后颁发下来的赏赐也就越丰厚。该册勋的册勋，该升官的升官，即便是西域诸侯麾下的大小头目，无法直接领受大唐的官爵，至少还能从铁锤王手里领到一大笔金银细软。扣除掉该孝敬给顶头上司的那部分之外，真正落在自己手中的，也能换几十匹骏马，或者十几个美女。


    
如此一来，溃军中的各级将领可就倒了大霉。他们本身就飞扬跋扈，进入长安之后，又迅速沾染了原来长安守军身上那种骄奢淫逸的恶习，一个个穿在身上的铠甲不管防御能力如何，在奢华程度上却谁也不甘心被同品级的袍泽落下。从背后追上来的联军士卒不用做任何询问，光凭铠甲的颜色和华丽程度，就能判断出哪个目标更有俘虏价值。于是，纷纷策马堵截过去，将看中的目标一索子套翻，捆得像猪一样，带到铁锤王面前献俘。


    
有几个家伙心肠甚坏，抓到了俘虏后还唯恐不能给铁锤王留下深刻印象，特地又在细节方面下了一些功夫。或者将价值不菲的金甲扯落几片，露出俘虏白白的肚皮、肥硕的大腿，以期待着能搏铁锤王大人一笑。或者给俘虏来个“捂眼青”，显示自己手里的俘虏与众不同。更有甚者，干脆直接找来树枝插在俘虏脖颈后，以示对方胆敢与铁锤王做对，无异于插标卖首！


    
大抵人心里头都藏有阴暗的一面，都喜欢看那些平素高高在上的家伙倒大霉，在自己眼前从云端跌落尘埃。刚开始，还是有极少的一部分联军将士在俘虏身上玩花样。转眼之间，便引来了大规模的效仿。而那些被俘的普通士卒，在经过了最初的慌乱之后，发现战胜者的虐待对象只限于以前高高在上的各级军官，非但起不了同仇敌忾之意，反而没心没肺地跟着在旁边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笑声一阵接着一阵，很快就传进王洵的耳朵。发现属下们在胡闹之后，他只是轻轻摇了摇头，并没有严令禁止。虽然严令不准乱杀俘虏，但是在内心深处，王洵对叛军的恨意，其实并不比任何人来得浅。即便经历了封常清的死，高力士和边令诚两人的联手迫害，依旧没被冲淡分毫。


    
这几年，他带着大伙在药刹水沿岸舍死忘生，难道仅仅是为了博取功名富贵？仅仅是为了躲避高力士等人的追杀？在领军回援途中，王洵不止一次扪心自问，每次都得出相同的答案。


    
不是，肯定不是。自己和弟兄们之所以充满勇气地在药刹水沿岸浴血奋战，为的是背后这个大唐！可谁能想到，当自己满怀希望地回首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如此残忍的结果？！


    
大唐没了，曾经令大伙想起来就充满自豪，并宁愿为其付出所有的大唐没了！这是何等残忍结局，又是何等无法忍受的痛苦！可以说，在发现长安城已经不可能守得住之时，王洵连拔剑自杀的心思都曾经有过。而眼前这些叛军俘虏，就是毁了他的梦想，毁了他心中最后依托的罪魁祸首。安西军上下，几乎每个人都巴不得剥他们的皮，抽他们的筋，将他们剁得粉碎，挫骨扬灰，才能暂时消解心中之恨。


    
然而，王洵又不能这样做。善待俘虏，不仅仅出于他心中的仁慈，而且有着极为现实的意义。首先，杀俘无益于今后与叛军的战斗。一旦杀俘的名声传开，将来再与叛军作战，必然会遭受对方全力抵抗。而不会再像今天这般，打掉了敌人的取胜信念之后，便可以直接追亡逐北。


    
其次，对于现今身板儿单薄的安西军来说，俘虏是一种难得的兵源。从以往的领兵经验来看，王洵并不认为俘虏个个都天生反骨。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只是没什么判断力的家伙。既然做了安禄山的麾下，就只能随着主帅的刀尖所指而动。既没有勇气抗命，也想不起来抗命。只要能将他们合理的利用起来，想方设法激发起他们对叛乱的恨意，不难将他们改造成为安西军的一部分。即便当不了主力，作为仆从，也比临时招募来的民壮战斗力强许多。


    
第三，还是为了安西军的整体考虑，王洵不能做出损害这支队伍名声的事情。对，就是为了维护安西军一如既往的虚名，他也不得不善待俘虏。虽然封常清从来没明着说要把安西军交给他，可眼下，王洵却当仁不让地认为，自己安西大都督的第一继任者。他要独自挑起这面战旗，不管别人承不承认，已经逃到蜀中的皇帝和已经躲到朔方的太子承不承认。


    
所以，将那些叛军当中的核心人物变成所有人的笑柄，对从灵魂上改变俘虏来说，的确有益无害。至少，在目睹了将领们的白肚皮和黑眼圈之后，那些被俘的叛军士卒，不会轻易再听前者的招呼。非但如此，在王洵心中，甚至已经打起了杀将留兵的念头，虽然这个念头只是在他心中转了转，便迅速被压了下去。


    
“启禀大都督，弟兄们抓到了一头肥羊，叫什么王宏。在叛军那边，是扫地将军！”发现王都督并不制止大伙的恶趣味，众将愈发肆无忌惮。


    
扫北将军王宏头盔被砍成了两半儿，一边一半儿倒扣在耳朵上。鼻子尖上涂了一团黑泥巴，颏下五绺长髯也被硬生生截去了一半儿，变成了三长两短，向左右肩膀弯曲着，说不出的滑稽。


    
王洵只是看了一眼，便几乎笑出声音来。“胡闹！”他摆手制止，“押下去，别慢待他！本都督拿他还有用场。”


    
“诺！”献俘的将士们大声回应，嘻嘻哈哈地将扫北将军王宏押走，到负责收容俘虏的朱五一那里登记。一行人还没等去远，又有几名曹国将士，押着一位部族埃斤打扮的家伙，走了过来。到了王洵眼前，将俘虏朝地上一按，然后用手拉住脑后短辫子，露出被剃得光溜溜的脸孔。


    
胡子、眉毛和头顶前半边发髻全给刮掉了，从正面看上去，此人活像一只红皮鸡蛋。偏偏这只红皮鸡蛋上，还挤满了献媚的笑容，见到王洵，立刻摇尾乞怜，“别杀我，别杀我。我是契丹郝连部埃斤，我有重要军情向王大都督汇报。别，别……”


    
王洵对此人口中的重要军情，提不起任何兴趣。如此没骨头的家伙，在孙孝哲那边能受到器重也有限，不可能知道什么核心机密。


    
红皮鸡蛋惨叫着被架走，随后又有几名大燕国的中郎将被押了过来。在大唐所有节度使当中，安禄山的威权最胜。拥兵二十余万，麾下官拜中郎将的家伙足足有六七百名。这种烂了大街的货色当然也提供不了什么重要军情，王洵只是粗略地看了几眼，便命人押去记功。


    
正当他觉得索然无味间，忽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放我下来，放我下来。速带我去见你家将军。老子跟他之间的交情非比寻常，惹急了老子，一会儿在他面前告尔等一状，管保让尔等吃不了兜着走？”


    
“这厮是谁？”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都当了俘虏了，还有勇气威胁别人。方子陵、鲍尔勃等人齐齐抬头，举目向前来献俘的队伍观望。只见五、六名骑兵围着一匹空鞍战马，马背上却没有任何人影。


    
“放我下来，放我下来。”威胁声再度响起，大伙巡声细找，才在战马侧面，看到了一个半大孩子。浑身上下被捆成了猪崽般，嘴里却骂骂咧咧地片刻不停。


    
“放他下来，小心点儿，别伤了他！”王洵猛然响起了对方的姓名，赶紧策马迎上去，命令大伙开释俘虏。“贾大人，王某约束手下不力，让大人受委屈了！”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二章 天威 （六 中）


    
“贾大人？约束不力？”听出王洵话里的自责之意，众将赶紧跟在主将身后跳下坐骑，涌上前，七手八脚地将俘虏从马鞍处放下来，解开绳索。


    
“不委屈，不委屈！”俘虏一边活动不捆麻了的胳膊和大腿，一边酸溜溜地回应，“反正贾某在长安城中，也是个专门逗人开心的弄臣。今天能搏大都督一笑，即便受点委屈也值得！”


    
“这厮倒也脸大，居然给点儿颜色就开染坊！”众将领和诸侯登时冷了脸色，对俘虏怒目而视。仔细再看，才发现此人不是什么半大孩子，一张憔悴的面孔看上去至少有五十多岁，明澈的目光里，却隐隐带着几分顽皮。


    
王洵被说得好生尴尬，赶紧退开半步，郑重施礼：“贾大人这么说，可就等于打王某的耳光了。当年援手之恩，王某没齿难忘。岂敢拿贾大人当弄臣看？”


    
“贾某当弄臣当惯了，给谁当不是当呢？！”见王洵说得真诚，贾昌摇摇头，悻然说道。“倒是王大都督，千万别拿当年的事情来谢贾某。如果老天开眼，再给贾某一次机会。贾某才不会吃饱了撑得管闲事儿，去救宇文至那白眼狼！”


    
“你说谁？！”“小矮子，嘴巴放干净些！”虽然宇文至已经跟大伙分道扬镳，可众将还是无法容忍一个外人当众骂他做‘白眼狼’当即拔出刀来，大声威胁。


    
“说的就是宇文至，宇文子达那厮，怎么了？”贾昌把脖子一梗，大声冷笑：“想杀人灭口么？来啊！贾某伸长了脖颈等着呢！难道你等杀了贾某，就能把黑的变成白的了？眼下长安城中，不知道有多少人恨不得将姓宇文的那厮剁碎了，敲骨吃肉，莫非你等还能把所有人都杀了不成？”


    
“你还说！”“你再说一遍！”众将被骂得恶从心起，拉住贾昌就准备报以老拳。王洵见状，赶紧出言喝止“不得无礼！退下，都给老子滚远边上去。”斥退了众将，他又迫不及待地一把扯住贾昌手腕，“贾大人，子达此刻在长安？他什么时候到的长安？是不是已经投到了孙孝哲帐下？！”


    
“啊，啊，你轻一点儿。贾某这老胳膊老腿，可禁不住你铁锤王的拿捏！”贾昌疼得连连咧嘴，冲着王洵大声嚷嚷。


    
听到对方的抱怨，王洵这才认识到自己没控制好手上的力道。讪讪地把手松开，笑着赔罪，“莽撞了，莽撞了。贾大人原谅则个。末将只是听说子达的消息，心里失了方寸而已！”


    
“好在他没投于孙孝哲麾下，否则，今天你岂不是死无葬身之地？！”贾昌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摇着头，有些恨铁不成钢。“不过照这样下去，你早晚有一天会在战场上遇到他。到那时，看你怎么办？”


    
闻听此言，王洵心里立刻被压上了一块巨石，摇了摇头，低声长叹：“说实话，王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子达，子达他，他真的投靠叛军了……？”


    
“怎么办？你现在是一方诸侯，掌握着数十万人的生死，岂能因为小义而忘大节？”贾昌竖起眉头，试图将王洵喝醒。“别再想着你们之间的交情了，那小子，可不会像你这般婆婆妈妈。他现在投到了安禄山身边第一宠臣严庄的麾下，一肚子坏水全派上了用场。看出安禄山准备以洛阳为都，便投其所好，把长安城里能赚钱的产业以及这些产业的背景，全都给列了出来。近几日安禄山的人照着这个单子，将长安城里的高门大户，抄了个底朝天。无论明面上的钱财还会投放在店铺中的股本，一个子儿也没跑掉！”


    
这一招，可是比杀了那些人还要狠毒。想想当年在长安城时，宇文至的兴趣就在勾结各个高门大户做生意方面，王洵知道贾昌所言非虚。而宇文至与自己决裂之时，也曾说过，要不择一切手段为封常清报仇。想必，这也是他报仇的方式之一。


    
封常清当年在前线舍死忘生保护长安城里的那些人，而那些人却不感念他的好处，纷纷指斥他丧师辱国。让高力士、边令诚等人轻而易举地就找到了告黑状的借口。如今，宇文至只是终于把这口恶气还了回去，只是随便一招，就让那些人尝到了什么叫穷途末路，什么叫生不如死。的确是痛快，的确报复得酣畅至极！


    
不知道是该开心还是难过，王洵只觉得眼睛发烫，鼻子发酸，心里头有股火辣辣的滋味迅速窜起来，瞬间堵在了嗓子眼儿。报仇，报仇，边令诚投降了叛军，高力士跟着老皇帝，还有一个涉嫌谋害封四叔的罪魁祸首，便是已经逃到朔方去的监国太子李亨。如果想把这些人都抓住，以祭封四叔的在天之灵，恐怕宇文至的作为，是唯一可能的选择。只是自己不能那样做出那样的选择，也没勇气那样做出那样的选择而已。


    
看到王洵的脸色瞬息万变，贾昌还以为自己把话说得重了，向前凑了凑，踮起脚尖劝告：“你也不必太难过。宇文至是宇文至，你是你。他做的事情，与你无关。况且今后你也不一定会在战场上遇到他，安禄山麾下，像孙孝哲这种级别的将领车载斗量，无论按本事还是按资格，都轮不到他宇文至独当一面！”


    
“谢谢你的提醒，无论如何，都谢谢！”王洵咧了一下嘴巴，将嘴巴里的苦涩混着眼泪一并咽下。“贾大人今后准备怎么办？如果有地方去的话，王某可以派人护送你。”


    
他本是为了转移话题随口一说，却不料让贾昌的面孔登时变成了死灰色。沉吟半晌，才又叹了口气，幽然回应：“你难道不想抓我，去向皇上或太子殿下邀功么？我现在可是受了安禄山的官爵，如假包换的逆子贰臣？”


    
“贾大人也把王某看得太低了些？”王洵摇摇头，冷笑着撇嘴。“王某岂是那种靠出卖恩公升官货色？况且以王某现在的身家，恐怕那两边，都正愁着如何给王某加官进爵呢？又何必在乎你这点儿添头？”


    
因为愤怒，他的声音约略有些高。惊得散在不远处的众将和众诸侯又纷纷侧目。王洵迅速察觉，板起脸，厌烦地冲着大伙挥手，“该干什么都干什么去？俘虏无论身份高低，一并送到朱将军那边登记。等有了功夫，本都督再挨个审问！万俟，去取两匹大宛马，一包波斯金币来！”


    
“诺！”众将领命散去。将目光转回到眼前，王洵继续说道：“如果你不愿意跟王某说出具体去向，那也由你。王某送你两匹好马，一包古波斯人铸造的金币。无论到哪里，你也不愁做一个富家翁！”


    
“多谢了！”贾昌咧了咧嘴，花白的胡须上下颤动。“金币贾某收下，战马你自己留着吧。贾某拎不起刀，骑了好马也是浪费。你从缴获的坐骑里，随便给我一匹。我骑着，自己回长安就行了！贾某在那边，还有些事情没了！”


    
“你要回长安？！”王洵吃了一惊，嗓音不觉间又提得很高。“回长安做什么？莫非你觉得叛军真的能成气候？！”


    
“以前还有可能，可经历了今日一战之后，恐怕即便有希望，也不是很大了！”贾昌笑了笑，目光上下扫视王洵，依稀露出几分赞赏。“孙孝哲素来飞扬跋扈，跟安禄山帐下的很多人都有过节，此番在你手中吃了这么大的亏，肯定会被人落井下石。而驻守在潼关的崔乾佑，又一直恼恨孙孝哲到了长安后，便不再把自己这个顶头上司放在眼里，肯定不会再拨给孙孝哲一兵一卒。等他们这些人把官司打到安禄山面前，打出一个结果来，估计太子殿下在朔方也站稳了脚跟。再加上已经去了蜀中的皇帝陛下那边和你这里，敌我双方至少是楚汉并立之势。弄不好，叛军的好运，就此戛然而止了！”


    
对贾昌的大局观，王洵一向比较佩服。想了想，低声道：“若是真能如此，王某这一仗，损失再大也值得了。可那你又何必非回长安不可？难道还有什么牵挂不成？”


    
“贾某倒是想有什么牵挂。可谁会牵挂贾某啊？！”贾昌咧了咧嘴巴，继续摇头冷笑。如他自己所说，他只是李隆基面前的一个弄臣，梨园里边的一个小丑。当年朝中文武百官，之所以争相与他交好，看中的是他能在皇帝面前说上话，而不是真心的把他当一个正常人来交往。例外的只有一个王洵、一个雷万春，还有，还有就是一个已经死去多时的虢国夫人。


    
见王洵目光中露出几分不解，他笑了笑，低声补充：“弄臣也好，小丑也罢，贾某都是大唐的官员。大唐沦落到这般境地，贾某在其中也难逃一份儿！说句不怕你见笑的话，贾某现在的最大心愿，就是想方设法，把大唐重建起来。为了达到目标，贾某即便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重建大唐？”刹那间，王洵心中涌起一股敬意，简直要仰起头，才能与贾昌的眼睛齐平。在华亭整军这些日子来，大唐朝的官员嘴脸，他也看得够多了。大到一方留后，刺史，小到一名县令、主簿，要么是如丧考妣，惶惶不可终日。要么是两眼冒蓝，恨不能立刻找机会自荐于安禄山面前，以求新朝富贵。唯独贾昌，一直被当做弄臣的贾昌，居然还梦想着，在废墟上，重建整个大唐！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二章 天威 （六 下）


    
“嗯，重建大唐。以前那个大唐塌了，咱们就再建一个。比原先那个还好，还结实！”望着王洵的眼睛，贾昌一句一顿，说得无比认真，丝毫不认为自己是在做梦。“这些日子里，贾某一直在想，大唐为什么这般快就垮了，一直没想出个确切答案来！但是贾某却知道，推倒大唐的，不仅仅是安禄山那逆贼，也不仅仅是李林甫和杨国忠，皇上、太子、贵妃娘娘、高力士，哥舒翰、边令诚，你，我，都难逃其责！你别急着摇头，我是认真的。你仔细想想，自己当年在长安城内做那些事情！虽然算不得穷凶极恶，但仗势欺人，巧取豪夺，肯定是没跑的。贾某也一样，收受贿赂，包揽诉讼，牵线搭桥，帮人卖官鬻爵，当时还自以为有本事，却没想到每做一件缺德事情，就等于给自己的坟坑又挖深了一分！所以贾某现在活着的目的，就是要亲手把大唐再重新建立起来，否则，贾某死后肯定连尸骨也不得安生！”


    
如果早在半个月前听到这番话，王洵肯定会觉得如醍醐灌顶。可是现在，关于大唐，关于长安，关于身外的如画河山，士卒百姓，他心里却已经有了自己的感悟。某种程度上，与贾昌所言有些相近，细品起来，又截然不同。


    
的确，如贾昌所言，大唐的垮塌，与他王明允不无干系。同杨国忠、高力士这些人比较，只是责任大与责任小的差别而已！当年他在长安城做的那些荒唐事情，若换了普通人去做，早就被官府抓去，刺配三千里外了。可当时他和秦家兄弟、宇文至、马方等人却没觉得自己那样做有什么不对。反正整个长安城内的勋贵子弟们的行径都差不多，彼此之间谁也没资格指责谁。


    
的确，如贾昌所言，是他们这些靠着祖上余荫，吃着大唐供养的公子王孙，从内部将大唐蛀成了一只空壳。是他们亲手毁掉了祖上舍死忘生打下的基业，亲手断送掉了祖辈父辈留下的辉煌！所以，在一片废墟上重建整个大唐，对他们来说的确责无旁贷！然而，王洵却不希望重新建立起来的大唐与先前那个一模一样！他希望新的大唐基座中，能够有一些与先前完全不同的东西，至少，不要像先前那般冰冷，那般易碎。


    
这是他的救赎，也是他的新生！


    
“贾兄所说，王某不敢苟同。但王某也以为，眼前这大好河山，不能由着叛军胡乱糟蹋！”缓缓蹲下去，王洵尽量让自己眼睛的高度与贾昌齐平，“日后贾大人那边如果有什么需要王某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无论是要钱还是要物，只要你派人来知会一声，王某保证想方设法送到你手边上去！”


    
“钱财我不缺，至于人手，你这边全都是赳赳武夫，我也用不上！”贾昌笑了笑，伸手扶住王洵的肩膀。“不过如果你能把今天这种战斗再来几次，或者带着兵马到长安城外走一遭，就最好不过了。外面的形势越危急，贾某越容易在城内把水搅浑！”


    
“这个……”王洵再度被贾昌的大胆想法所震惊，迅速拿目光向身后看了看，笑容有些尴尬。以安西军目前的实力，甭说去攻打防御设施完备的长安城，像今天这样的战斗，短时间内也承受不起第二次。尽管表面上看起来，今天的胜利非常辉煌。


    
“莫非你手中真的如孙孝哲事先探听到的那样，只有一万来人？天哪，那你还敢领军迎战？你到底是不是封常清的弟子？”贾昌的反应不可谓不敏锐，见到王洵表情中透出了几分为难，立刻猜到了事情本质。


    
对于这样一个绝顶聪明的人，并且是日后合作对象，王洵不想隐瞒自己目前的困境。笑了笑，压低声音回应：“实话实说，王某麾下士卒还不到一万。这一仗的损失还没来得及命人统计，估计伤亡不会太小。最后能给王某剩下六千弟兄，已经要念佛了。眼下各地临时征募来的民壮倒是不少，可都是些个没见过血的家伙。不经过一年半载的训练就强行把他们拉上战场，还不如直接杀了他们！”


    
闻听此言，贾昌又是失望，又是佩服，脸上的表情好生古怪。盯着王洵看了好一阵儿，忽然踮起脚尖，朝王洵肩膀上狠狠拍了一记。拍完之后，看看自己手心，觉得甚不过瘾，又跳起来拍了一下，然后才笑着说道：“够种！贾某算是服了你了，全天底下，没有比你王明允胆子更大，更够种的。算你运气好，孙孝哲手中也只有两万五千兵卒，因为不放心长安城内的情况，这回只带了一万五千多来。否则，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来多少人，这场仗王某都得打。否则，周围这些个郡县，肯定得立刻投了叛贼！”王洵点点头，把自己的窘迫情况和盘托出。


    
他只有一个安西采访使的名分，无论把手伸得再长，也管不到京畿道的郡县。之前能确保周围郡县给自己提供粮草兵源，完全凭的是武力威胁。若是敌军来了自己连迎战的勇气都没有，肯定会立刻被各郡县抛弃。


    
另外一个促使他不得不在没任何把握情况下也挺身迎战的原因是，安西军目前的军心非常不稳定。完全靠语言和仇恨激励起来的士气不会长久，完全靠往日积威凝聚在一起的队伍也不牢固。他需要展示实力，让大伙看到希望。特别是对于药刹水一众诸侯，王洵必须让他们看到追随自己的好处，远远高于现在就弃自己而去所带来的风险。只有这样，才能令诸侯们不敢对自己的命令阳奉阴违。


    
贾昌是个聪明人，有些事情一点就透。想了想，非常理解地说道：“领军打仗的事情，我不太懂。但我可以明白地告诉你，孙孝哲对麾下将士的控制能力很差。特别是那些部族头领，如阿史那从礼等人，对孙孝哲早有不满。以前孙孝哲靠着手中的曳落河与幽燕精锐，勉强还能压制住他们。今天这一仗，曳落河和幽燕精锐被你斩杀过半儿，回到京师后，他们肯定不愿再唯孙孝哲马首是瞻！”


    
这个情报倒是非常及时，令王洵不由得精神为之一振。正欲追问其中细节，又听贾昌压低了声音补充道：“我最近一段时间，跟阿史那从礼走动很多。他见我是个小个子，所以也不怎么防备我。听他的口气，早就不想跟着孙孝哲混了。其余几个部族头领，心里面打的主意也都差不多。他们当初之所以起兵给安禄山助阵，图的就是到中原来捞一票。如今几乎每个部族武士都赚了个盆满钵圆，再继续替叛军卖命就得不偿失了。毕竟他们这些部落人口甚少，即便在中原裂土封茅，也没力气掌控太大的地方！”


    
“你是说，你打算分化瓦解他们？”从贾昌的介绍中，王洵迅速得出结论。“所以你要求我摆出随时准备收复长安的姿态，逼着阿史那从礼与孙孝哲决裂！”


    
“没那么简单，但是也差不离。你在城外制造的压力越大，我越容易上下其手。至于你目前兵力不足的问题，贾某倒是有个主意，只是不知道管不管用？”


    
“说出来看！”王洵高兴地请求。他麾下目前最缺乏的，就是贾昌这种擅长玩阴谋诡计的人才，如果不是对方一直要求返回长安，真恨不得将其留在身边，随时求教。


    
“光把民壮关在军营中训练，肯定不是办法。第一效果未必太好，第二也解决不了你的燃眉之急。你不如将他们单独立为一府，每次出战，都带一部分随军见见世面。也不用他们跟曳落河这种精锐硬拼，以下驷对下驷即可。比如对付京畿道已经投靠叛军的那些郡县，你就可以让老兵带着新兵一起去打。反正那些郡县里的守军，也是临时拉起来的。战斗力还未必比你手中的民壮强！”


    
“有几个地方，最适合你拿来给新兵练手！”贾昌随手捡了根断矛，在地上比比画画。“像长安西面和北面的几个郡县，云阳、武功、三原、还有稍稍靠南一点的鄠县，孙孝哲根本没来得及分兵驻守。经历这场大败之后，更是没力气照管他们。你只要稍稍动动手指头，就可以将其拿下来。孙孝哲如果派兵来争，人数少的话，你就可以一口吞下。若是他敢倾巢而出，哼哼……，再于野战中输给你一次，他就没士兵来守御长安了！”


    
“那需要对叛军的动向非常清楚才行！”王洵越听眼睛越亮，点点头，低声补充。


    
“我在长安城里头新开了一家斗鸡坊，地址就在锦华楼对面。孙孝哲麾下那些臭鱼烂虾被手中的横财烧得心里头慌，恨不得终日泡在我的斗鸡坊里边。你若是能找到合适斗鸡的话，不妨派人给我送过去。长安城里的新老贵人们，都等着看热闹呢！”


    
“你是说……”王洵喜出望外，兴奋地恨不得举起贾昌来亲两口。两军交战，军情动向极为重要。能对敌人多了解一些，获胜的把握就会多一分。


    
“你当年也做过斗鸡生意，知道什么样的斗鸡最受欢迎。到了我那边之后，只要说是长乐坊的老搭档，自然有专人会出面接待。一旦敌军有重大调动，我也会以急需新货为借口，派人到乡下收购斗鸡。届时……”从长安陷落的第一天起，贾昌就无时不刻不想着怎么对付叛军。因此不惜血本跟孙孝哲手下的将领交往，请客送礼，曲意逢迎，插科打诨，装疯卖傻，只要能做到的，无不竭尽全力。而孙孝哲麾下的那些将领见他长得矮小，又生性诙谐。也生不出什么戒心来，因此稀里糊涂间，双方就打得火热。


    
如今再对照着王洵所部的具体情况，贾昌所提出的建议，就真可谓雪中送炭了。王洵边听边往心里记，遇到不确定之处，还舍下脸来，虚心跟对方探讨。很快，就归纳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情报传递方案。


    
按照这个方案走下去，即便不能对叛军的所有动向都了如指掌，至少能准确预知敌军的大致战略企图，令孙孝哲所走的每一步，都不会超出王洵的预料。只要安西军提前做出充分准备，每一场战斗都稳操胜券！


    
二人说得投机，不知不觉间，太阳已经西斜。战场上不再有人喊马嘶之声，秋风却愈发大了起来，吹的旌旗猎猎做响。


    
贾昌仰首向头顶上的大唐战旗看了一眼，目光中依稀带着几分不舍，“好了，贾某能给你的东西，都倒腾干净了。该走了，再不走，天黑之前就赶不上孙孝哲的大队人马了！”


    
“如果就这样走的话，会不会被人怀疑？！毕竟刚才有人亲眼看见你被俘。”王洵一边挥手命令万俟玉薤给贾昌牵来一匹刚刚缴获到的辽东马，一边关切地询问。


    
“怀疑什么？他们这些大块头打仗打输了，怎能怪在我一个小矮子头上？”贾昌笑了笑，用手指点马背后装着金锭的包裹，“你跟我有旧交，不愿拿我的人头去向朝廷邀功，就给了我一大笔钱，让我回家养老。我却舍不得长安城里的斗鸡场，所以又眼巴巴地赶了回去！”


    
这倒是个说得过去的借口，王洵点点头。伸过手去，帮贾昌拉紧马缰绳，“那你千万多加小心，说实话，如果有更合适人选，王某真的不希望贾兄再置身于虎狼之穴！”


    
“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龌龊事情，谁还比贾某合适！”贾昌把住马肚带上的铁环，利落地爬上了鞍子。说罢，用力挥了挥胖胖的小手，拨转坐骑，疾驰而去！旷野上留下一串清脆的马蹄声。


    
风冷了，几片树叶飘飘坠落。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一 上）


    
“你听说没有，大燕国孙将军日前率部与安西军在永乐原激战，大败？”


    
“胡说，你肯定听错了一个字，是大败之，不是大败！我隔壁那个读书的小郎君说过，甭看这俩词就差的一个字，意思却完全相反！”


    
“你才胡说！我再没读过书，也知道这两个词意思不一样！是大燕国的孙将军败了！被大唐的王将军打败了。我表舅的小侄子的三妹夫的亲叔叔就住在岐阳那边，人家那边都接连放了好几天爆杆了。”


    
“尽吹牛，怎么可能？那孙将军可是大燕国一等一的悍将！”


    
“人家王将军也是封常清的嫡传弟子呢！”


    
人们争论着，质疑着，将一个非同寻常的消息以闪电般的速度传播开来。越传，距离现实越远。


    
“那王将军是瓦岗名将王君廓的曾孙，祖传一杆大刀，刀刃长一丈，宽四尺，一刀砍下去，连泾水河畔的镇河铁牛，都能拦腰劈作两段……”茶肆中，说变文儿的先生一拍铁尺，吐沫星子飞溅。周围茶客顾不上躲避，一个个仰着头，竖着耳朵，盏中的茶水早就喝干了，却是丝毫不觉。


    
“王将军祖上自恨读书少，做官之后，想方设法拜于李靖门下，传得一部兵书。这次，就是用了兵书上的妙计，在永乐原上摆起了一座八门金锁阵。孙孝哲乃一介莽夫，看不清就里，稀里糊涂扎进去，当然要吃大亏！”大户人家的族学中，教习们摇头晃脑，私下交流对此战的看法。同时不忘记了，标榜读书与尊师的重要性。


    
而在贩夫走卒当中，则普遍流传着王明允掘开泾河，水淹七军的故事。尽管泾水距离战场有数十里远，永乐原上连个大点儿水沟都没有。


    
更有甚者，干脆把战斗的胜负，归结为因果报应。信誓旦旦地说，王洵父亲当年仗义疏财，曾经帮助一青楼女子脱离苦海。而在大战之前，曾经有一名老者闯入王洵梦中，要求他将战场摆在永乐原，必有奇兵助之。王洵醒来后，沐浴焚香，领军出战。果然在两军交手的最激烈时刻，地面上的野草突然自动打结成绳子，将孙孝哲麾下的曳落河纷纷绊倒……


    
最后一个，显然是把春秋时代的“结草报恩”的故事，硬按在王洵头上了。闻者却都听得津津有味，谁也不肯深究。也难怪大伙听风就是雨，这场发生在京畿道永乐原的战斗，结果实在是太出离人们的想象了。在此之前，也有不少支持大唐的将领，曾经将叛军打得大败亏输。如河北的颜真卿、江淮的张巡还有朔方的郭子仪、李光弼，可那些战斗，唐军或者是躲在高大的城墙后坚守不出，或者遭遇到的不是叛军中的主力。那个曾像安西军这般，以骑兵对骑兵，以精锐对精锐，在野外战场，结结实实与敌人来了个硬碰硬？！


    
那孙孝哲，可是一路从渔阳杀进长安，接连打败过封常清、高仙芝和哥舒翰三人的名将！无论是遇上谁，兵马都不比对方多。唯独这次，以众凌寡，居然被打了个落花流水！


    
这，又说明了什么？


    
在极少数知道战斗真相人眼里，可品味出来的东西就太复杂了。是强弩之末难穿鲁缟？是大唐国运未绝？还是叛军的好运已经用完？不同的人，从各自角度，给出不同的答案。


    
无论答案具体是哪一个，此战的影响，都如旋风般从永乐原向四下扩散开去。那些依旧奉大唐号令的各路东方兵马，个个都像刚刚喝了一碗千年老人参熬成的汤一般，迅速振作了起来。而那些任所距离京师较近，已经打定了主意要顺应天命的郡县官员，也将刚刚写好的降书小心翼翼地藏起，将刚刚挂上去的大燕国旗号降下，重新将大唐官袍穿在了身上。


    
形势由明朗转为混乱，他们需要更多时间来考虑，观望，才能决定下一步的作为。但接下来战局变化，却愈发令人目瞪口呆。刚刚在永乐原打了胜仗的大唐安西采访使王明允，居然不顾士卒疲惫，派遣麾下大将沙千里带领五千兵马直扑奉天城，一鼓而破之。随即，安西军大将方子陵带领三千兵马疾驰百余里，攻陷与长安城近在咫尺的云阳、泾阳两县。将两名投靠了叛军的县令当众斩首，然后卷了官库里的所有粮食和金银细软，赶在长安城的援军到来之前，扬长而去！


    
孙孝哲气得破口大骂，才把兵马调回长安。京畿道西部又传来警讯，安西军大将赵怀旭带领马步将士三千攻破武功城，兵锋直指咸阳。如果把咸阳再丢了，长安城可就被人扒得连贴身小衣都不剩了。孙孝哲匆匆忙忙派了麾下大将刘勇去救，却又是连安西军的影子也没摸到。


    
刘勇不甘心就这样空手而归，沿着官道又追出了五十余里，眼见就追到了渭水边上，路边的山谷中突然传出一阵号角，紧跟着，安西军大将宋武、马宝玉联袂杀出，直接将刘勇所部冲成了两段。


    
随即，赵怀旭从前方掉头回扑，鲍尔勃、贺鲁索索二人带着千余西域骑兵从背后杀来，切断了叛军退路。三支兵马围着刘勇部一通狂砍，直杀得人头滚滚，渭水为之赤。可怜的刘勇，连搬救兵的斥候都来不及派出，就做了赵怀旭槊下之鬼。麾下四千弟兄也近乎全军覆没，只有几个水性好的，跳进河里才跳出了生天。连滚带爬地跑回长安给孙孝哲送信！


    
这下，可是把孙孝哲彻底打疼了。有心起倾巢之兵找王洵决一死战，却又唯恐自己再度不慎着了对方的道，麾下连个守城的士兵都剩不得。只好强住这口忍恶气，一边从长安城内抓丁补充队伍，一边派人向顶头上司崔乾佑请求支援。


    
崔乾佑早就对孙孝哲这个骄横跋扈的家伙厌烦透了，好不容易得到一个敲打对方的机会，岂能不好生利用？先义正词严地回了一封信，痛斥孙孝哲轻敌大意，折损军威。然后自己点齐了驻守在潼关的十万大军，以剿灭旧唐残部为名，径直向北杀去了。留下孙孝哲派来的搬兵的将领们对着空荡荡的军营大眼瞪小眼。


    
得不到崔乾佑的及时支援，孙孝哲用起兵来愈发窘迫得捉襟见肘。没几日，又听闻安西军浩浩荡荡杀来。这回却是王洵亲自领兵，架设浮桥渡过渭水，直奔长安西南的鄠县。鄠县县令周永浩连续派出三波信使，向长安城求救。孙孝哲却没有在野战中击败安西军主力的把握，只好带着心腹幕僚躲进了西苑当中，对城外紧急军报视而不见！


    
鄠县县令周永浩被逼无奈，只好开城向安西军请降。王洵也不难为他，温言安慰了一番，然后卷了府库所藏，缓缓退向了北岸的醴泉。


    
如此折腾了近一个月，就连瞎子也看清楚了，孙孝哲已经拿安西军无可奈何。这下，京畿、关内两道原本就不甚安定的局势，一下子就炸了锅。还在观望状态的一些州郡，直接斩了安禄山派去的照想使节，宣布与叛军势不两立。一些已经倒向大燕国郡县，也开始重新检视自己当初的选择。特别是那些距离长安比较远的州县，地方豪族们干脆联起手来，驱逐了刺史、县令，向太子李亨派出使节，请求其早日命人来接管地方军政大权。


    
孙孝哲又气又恨，不得已，只好亲笔写了奏折，向大燕国皇帝安禄山告御状。奏折抵达洛阳的当日，恰恰崔乾佑弹劾孙孝哲丧师辱国的表章也到了，当值大臣不敢怠慢，连夜送进皇宫请求安禄山圣裁。


    
安禄山正在后宫欣赏歌舞，突然被人打断，心情自然好不到哪去。待看到两名心腹重将不肯齐心协力追杀残敌，反而互相大扯后腿，气得暴跳如雷。当即踹翻了御案，扯碎了奏折，如果不是心腹太监李猪儿动做快，差点儿连玉玺都直接砸到窗子外边的荷花池里去。


    
“去，派人去给朕问，孙孝哲到底还会不会带兵打仗？如果不会的话，就趁早给朕滚回来，朕把西京道节度使的位置封给别人！”望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宫女、太监们，安禄山眼前一阵阵发黑。


    
打下长安都快两个月了，却依旧没出现各地州郡张灯结彩，倒履恭迎王师的景象。相反，没有入卫京师这个沉重任务之后，各地唐军立刻变得难缠了许多。大燕国的王师冲过去，对方要么是转身便走，要么躲入坚城后闭门不战。而待王师刚刚一回头，不安天命的残唐兵马又缀着马尾巴追了上来。令王师刚刚“平定”的州郡，转眼又陷入“唐逆”之手。


    
照这样下去，不知道多久才能拿下整个大唐！自己舍了在长安做驸马的亲生儿子庆宗而起兵，可不是只为了割据半壁江山！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一 下）


    
想到被李隆基下令处死的儿子庆宗，安禄山又是一阵头晕目眩。那是自己十一个儿子中，最为出类拔萃的一个，强于其他兄弟不知道多少倍。如果庆宗还活着的话，就可以代替自己外出领军，节制崔乾佑、孙孝哲、阿史那承庆这些骄兵悍将。自己这个大燕国皇帝就不会当得这么累，这么没滋没味了！可该死的李隆基居然杀了他，根本不给自己借议和的由头将其换回来的机会！虽然前一阵子自己也下令将留在长安没来得及逃走的皇亲国戚，无论亲疏远近一并处死。却无法令庆宗再重返人间！


    
对，此事儿也是孙孝哲动的手！从这点上来看，他比崔乾佑更懂得体察上意。因为喝了许多酒，安禄山的思绪跳跃得非常剧烈，很快，又从对儿子的追忆蹦到了孙孝哲与崔乾佑两人的官司上。


    
“你们，愣着干什么，怎么不去拟旨。去，拟旨，申斥孙孝哲，要他检点过失，养军备战。然后再拟旨给崔乾佑，让他分五百曳落河和四万精兵给孙孝哲，助孙孝哲早日平定西京、关内两道！”


    
没人敢接他的茬，即便是他最宠信的太监李猪儿也不敢。谁都知道，因为当年做节度使时，受过高力士的气，所以大燕国皇帝陛下最恨太监干政。今天他在火头上，胡乱下令，明天清醒过来，就会把敢于替自己书写圣旨的太监活活打死。


    
“拟旨啊。拟旨啊！都愣着干什么，莫非要朕亲自动笔不成？！拟旨，责令孙孝哲得到援军之后尽快西进，把那姓王的家伙给朕抓过来。朕要亲眼看看，他是否长了三只脑袋，六双胳膊！”迟迟得不到众人的回应，安禄山的怒火愈发不可遏制。


    
还是没有太监愿意主动承担这个荣耀无比的差事。那崔乾佑可是大燕国的柱石之臣，向来得皇帝陛下宠信，骄横无比。今天帮皇上写旨分了他的兵，改日即便陛下不追究自己，也保不准哪天就遭到崔乾佑的报复。而届时，谁又肯替几个没权没势的太监撑腰。


    
见众人再三拖延不动，安禄山彻底爆发，疯了般抽出腰间宝剑，冲着众人用力挥舞，“怎么了，你们都聋了，还是眼睛里边已经没有了朕这个皇帝！左右，都给朕推出去打军棍，每人四十下。打完之后，再推回来替朕办事！”


    
“陛下饶命，饶命！”众太监、宫女、乐师们闻听，赶紧齐齐地趴在地上请罪，“奴婢们不是有意怠慢，奴婢们只是，只是不会写字啊！”


    
“不会写字？”安禄山愣了愣，猩红的眼睛里露出了几分困惑。“你等居然都不会写字？也对，李隆基那老家伙当年养着你们这帮优伶，不是为了处理朝政。朕的圣旨，自然也不能由你等来代写。李猪儿，李猪儿呢，死哪里去了，还不赶紧给朕滚过来！”


    
“来了，来了！”一直躲在安禄山背后廊柱阴影里的心腹太监李猪儿，手里捧着玉玺，连滚带爬地跑上前，躬身回应，“奴婢在，奴婢刚刚把玉玺拿去擦了擦，您看，完好无损！”


    
“朕用你献这个殷勤！”安禄山一脚踹过去，将李猪儿踢了个趔趄。“又不是伪唐的那个传国玉玺，摔碎了，随便找块石头再刻一个便是！准备笔墨，朕口述，你写！”


    
“唉，唉！”李猪儿好心被当了驴肝肺，却不敢叫屈。赶紧招呼人手收拾御案，磨墨铺纸，顺便借着没人注意的功夫，悄悄抹掉嘴角的血迹。


    
他本是辽东高句丽族的一名部落长老之子，十岁时随父亲到军中给大唐高官送贺礼，被安禄山看见，强行留在了身边做娈童。后来安禄山又怕他勾引自己的妻妾，亲自拿刀给他割去了子孙根。经此一劫，李猪儿对自己的未来彻底失望。干脆逆来顺受，百般逢迎，很快便成了安禄山身边无可取代重要人物。


    
安禄山称帝之后，念及李猪儿多年来伺候自己伺候得舒适周到，封他为镇国将军，右监门统领，将整个后宫都交给了他。然而官职高归官职高，事实上，安禄山还是把他当做个玩物对待。高兴时则留在深宫，与贵妃一道侍寝。不高兴则拳打脚踢，根本不顾旁边还有其他外人在场。


    
今天显然又属于安禄山不高兴的时刻。李猪儿遭了无妄之灾，心里又恨又怕。脸上却强装出几分笑容，一边带着几名太监收拾被安禄山踢翻的御案，一边低声说道：“奴婢读书少，不太懂得如何才能既把陛下的意思说清楚，又不至于引起崔将军的误会。否则，万一崔将军以为奴婢帮助孙将军压制他，恐怕会寒了潼关将士们的心！”


    
“朕都说了，朕口述，你写！”安禄山狠狠地瞪了李猪儿一眼，再度重复。旋即，又抬起脚来，冲着对方高翘的屁股用力来了一大脚，“朕怎么处理朝政，还用得找你个没卵蛋的家伙来教？滚出去，把严庄那老匹夫给朕找来。如果他已经睡下了，就拿冷水泼醒！”


    
“是，是，奴婢这就去！”李猪儿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跑了。看看已经被重新扶起来并收拾干净的御案，安禄山脸上又露出了几分赏识的笑容，“这小子，心眼儿倒是不少。也对，崔乾佑和孙孝哲两个起了争端，朕不能让外人觉得朕只偏袒其中一方……。嗯，麻烦……”


    
慢慢踱了几步，他重新坐回龙塌上。竖起眼睛，冲着下面大吼，“都起来吧，别趴在那就像一群野狗般。滚出去，朕看着尔等心烦！”


    
“是！”众宫女、乐师们擦了把额头冷汗，鱼贯而出。顷刻间，就走了个干干净净。


    
“给朕倒盏热酒来，再拿几块牛肉。吩咐御膳房，别玩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就大块牛肉，加了蒜泥，直接端来便是！”安禄山皱着眉头，一边思索，一边冲着躲在门口，既不敢走远，又不敢靠自己太近的小太监们命令。


    
这是他做捉生将时就养成的习惯。一边大口吃肉，一边思考问题。等酒足饭饱了，问题也想出些眉目了。做了皇帝之后，这个习惯依旧改不掉。虽然从长安城捉来的太医们曾经苦口婆心地劝谏说，烈酒和牛肉都非调养之物，食得太多，将无益于他的龙体。


    
不能简单地从崔乾佑手中调兵给孙孝哲，虽然眼下孙孝哲的确需要支援。可万一开了这个口子，就会让孙孝哲借机爬到崔乾佑的头上，打破二人之间的平衡。作为造反起家的地方节镇，安禄山当然不希望手下有人奉自己为楷模，亦步亦趋。本着这个原则，他在很多人事安排上，都故意把彼此之间有恩怨的将领捏合在一起，让他们互相监视，互相制约，最终谁也没机会拥兵自重。


    
‘目前来看，这个用人策略还算成功，虽然有时候付出的代价大了些。我刚才怎么了，怎地一发火，就把这个茬给忘了？亏得李猪儿提醒才意识到？！’猛然间，发觉自己差点儿使了个昏招，安禄山眉头紧皱，脸色又开始阴沉下来。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因为冲动而乱下命令了。本质上，安禄山不是个莽夫，否则也不会在短短二十几年，从一个普通捉生将，成为大唐最有权势的节度使，进而一举夺下大唐的半壁江山。但是，自从登基做了大燕国皇帝之后，他却发现自己的判断力和决策力大不如前，并且隐隐有着每况愈下的迹象。如果他一直对此浑然不觉也罢，好歹能图个安心。偏偏每次作出错误决定，他都能慢慢清醒过来，然后懊恼至极。


    
‘莫非老子真的没当天子的命？可既然没有当天子的命，为什么自己老子起兵造反，会准备得如此从容，大唐帝国从上到下，居然没有一个人察觉到？让老子怀着必死之心去了京师，还能平平安安地脱身？！’


    
‘不行，得赶紧派人到塞外请个萨满问问，到底是自己的身体出了毛病，还是长生天最近喝多酒，睡迷糊了过去。闷闷地想了一阵儿后，安禄山在心中做出决定。’如果是后者的话，还可以通过向长生天献祭，请他重新保佑自己。如果是前者，麻烦可就大了。几个儿子都不争气，万一自己身体垮了，谁来压制史思明、孙孝哲、崔乾佑他们这些老贼痞？！


    
庆宗，你这笨蛋！就不知道自己逃走么？你这忤逆不孝子，你不在了，即便朕日后能打下整个江山，又能放心地交给谁？


    
不知不觉间，安禄山的思路又绕了个大圈子，回到了最初的起点上。呼吸又开始沉重，眼角处隐隐透出了几点泪光。这是他要发作的先兆，伺候酒水肉食的小太监们吓得一个个伏下身去，瑟瑟发抖。谁料近在咫尺的风暴却迟迟未至，半晌之后，才听见大燕国皇帝陛下长叹了一声，幽幽地道：“都起来出去吧，朕想一个人静静。等会儿猪儿和严相到了，让他们直接进来，不必提前通禀。去吧，顺便把门窗关好，风大，朕感觉有些冷！”


    
“是！”太监们答应着，站起身，倒退着往外走。偶尔有人大着胆子抬头，猛然发现，平素像老虎般威猛的皇帝陛下，此时此刻，却像已经进入风烛残年的鳏寡老人般歪坐在坚硬的龙塌上，颓废而又孤独。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二 上）


    
枭雄也罢，英雄也好，其实内心深处都有人性的一面。只是这份人性，对他们的影响远不及对普通人那么大罢了。


    
当右相严庄随着李猪儿来到御书房外的时候，安禄山已经从思念儿子的痛苦中摆脱出来，在书案之后正襟危坐，就像一头养足了精神，正欲择敌而扑的雄狮。


    
远远地望见书房里边的情景，严庄心里打了个突，赶紧回过头来，压低了声音向李猪儿打听：“李大人，陛下，陛下今天心情如何？！”


    
“还好吧！”李猪儿平素没少得了严庄的贿赂，想了想，用蚊蚋般的声音回应，“只踹了我两脚，没动军法。估计这会儿气儿已经消了。您老进去小心些，尽量拣能让陛下开心的话说。”


    
“那我心里就有数了。多谢李大人提醒！”严庄向对方拱手致谢，迈开步，缓缓走向御书房门口。


    
皇帝陛下最近脾气有些喜怒无常，这点儿大伙都清楚。所以谁也不愿意御书房单独奏对这份难得的荣誉落在自己头上。纵使是贵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右相严庄，也视之为畏途。倘若在大庭广众之下说错了话，念在要给臣子留脸面的分上，陛下还不会做得太过分。如果在御书房里头，周围没有外人在场的时候，则不然了。奏对的内容稍不如意，拳打脚踢乃家常便饭。前一阵子，吏部尚书高尚，就是因为说话时用错了几个词，被皇帝陛下一脚踢了个马趴。回到家中，足足调养了半个月才重新站起来。


    
御书房门口站着两个年青的小太监，见到右相大人走过了，赶紧让开半个身子，用手中拂尘挑开了珠帘：“陛下让你直接进去，不必通报！”


    
闻听此言，严庄心里更是七上八下。整了整袍服，蹑手蹑脚地穿过房门，走到御案前，俯下身去，抱拳施礼：“臣严庄叩见陛下，祝陛下龙体安康，早日一统江山！”


    
“免礼！猪儿，给右相搬个座位来！倒茶！”安禄山抬起头，双目之中血丝宛然，“右相大人辛苦了。大半夜的，本不该打扰右相大人休息，只是朕有些事情拿不准主意，需要及时找右相参详一二！”


    
“不敢，不敢！”已经很久没受过这么尊敬的待遇，严庄本来就绷着的心情，顿时如弓弦般断裂。一边长揖拜谢，一边急促地说道：“替陛下分忧，乃臣分内之责。岂敢因为天色已晚，就，就，就那个……”


    
越是紧张，他嘴巴愈不利落，到最后，居然忘记了自己想要说什么，结结巴巴，前言不搭后语。


    
好在今天皇帝陛下没有动手打人的兴趣，挥挥手，不耐烦地补充：“什么敢不敢的。你就当还是在范阳军中之时好了。那个时候，咱们君臣怎顾得上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说实话，如果不是你跟老高在一旁帮衬，朕绝对不会有今天。所以让你坐，你就坐，少跟朕婆婆妈妈！”


    
几句半真半假的话说出来，让严庄感动得两眼通红。欠着屁股坐下半边身子，哽咽着道：“若，若不是陛下，陛下不嫌弃微臣愚钝，将臣提拔至身边。臣，臣恐怕现在还蹲于长安城的客栈当中，等着吏部那些王八蛋慧眼识珠呢！所以，所以臣只恨无两个身体来回报陛下，绝不敢计算什么时候早晚！”


    
“什么话。凭你的本事，即便没有朕，考个状元，也跟玩一般！”安禄山看了他一眼，笑着摇头。“算了，咱们君臣不说这些没意思的话。朕今晚找你有要事商量。孙孝哲那厮在唐军手中吃了瘪的消息，你知道了吧。说说，朕到底该怎么处置他！”


    
“臣，臣，臣乃文官，不，不太懂武事！”虽然在路上事先被李猪儿打过招呼，严庄依旧没想到安禄山问得如此直接。愣了愣，小心翼翼地提醒：“陛下若是问战略方面的调整，应该召见哥舒翰或者阿史那承庆，毕竟他们两个，懂得比臣多一些！”


    
“他们？”安禄山撇了撇嘴，满脸不屑。“一个是崔乾佑的手下败将，一个是只知道带队冲锋的莽夫，他们两个能给朕谋划出什么好主意来？！让你说你就说，毕竟你才是朕的右丞相，别事事都指望别人出头！”


    
这话，让严庄心里好生受用。猛然间又好像回到了起兵之前，谋主对自己言听计从之时。坐正了身体，朗声说道：“如此，如此，臣就大胆请陛下再召见一个人。听听他的话，陛下也能做到知己知彼！”


    
“哪个？”安禄山眉头皱了皱，约略有些不耐烦。他信任严庄，是因为对方是自己的左膀右臂。而严庄在关键时刻，却要把这份荣誉分享给另外的人，实在是有些不知冷暖了！


    
“是宇文至，字子达。原来在安西军中，做过大宛都督府副都督。臣前一段时间曾经向陛下推荐过他。”严庄却对谋主的情绪变化浑然不觉，只管顺着自己的思路回应。


    
“就那个丢下安西军自己跑来投奔你的宇文至？不过一见风使舵的小人罢了，跟他哥哥宇文德乃一路货色！不见，朕不想见他。”安禄山听到这个姓氏就觉得心烦，摆摆手，断然否决。


    
“他来投奔陛下，倒不是对安西军的出路失去了信心。微臣打听过，当年安西军那位姓王的采访使，受到边令诚的排挤，仅仅带着六百人西出葱岭，宇文至也是追随者之一。”


    
对于安禄山讨厌宇文至的原因，严庄心知肚明。其实不止宇文至一个，其他投靠了大燕国的旧唐文武，包括大将军哥舒翰和左相陈希烈，如今的日子都不太好过。虽然在新朝廷里的职位安排得都很高，实际上却没有任何权力，说出来的话也不会受到任何重视！


    
昔日里越是颇负声望大唐旧臣，安禄山越不敢重用。因为他很难想象，有过一次“背信弃义”前科的人，会对新的朝廷忠心耿耿。虽然他自己也一样背叛了大唐。但在严庄眼里，宇文至应该是个例外，从某种程度上说，严庄非但不讨厌此人对大唐、对安西军的背叛，反而于内心深处隐隐有一丝欣赏。


    
“哦？”听了严庄的解释，安禄山脸上也露出了几分玩味之色，“照你这么说，他是另有隐情了！莫非他投靠于朕，不是因为看出大唐已经日薄西山，想从朕这里谋求长久的富贵？那他又是为了什么？难道是说，为了给封矮子报仇？！”


    
“陛下明察秋毫！”严庄不着痕迹地拍了个马屁，“当年王洵出使西域诸国，看上去几乎是必死之途，宇文至将军都奋不顾身地追随他。现在安西军的情况虽然差了些，大不了还可以跑回西域去，绝不会比当年的情况更糟糕，他却毅然离开了，就是为了给封矮子报仇。臣曾经跟别人打听过，他是到了半路上听闻封常清被杀的消息才与王洵割袍断义的，在此之前，一直为后者的左膀右臂！”


    
“哦！那倒是快意恩仇！”安禄山点点头，若有所思。“他在安西军中任什么职位，对大宛都督府的情况知道得多么？”


    
“此子曾为大宛都督府副都督，是军中除了王洵之外的第二人！”严庄见自己目的马上就要达到，赶紧趁热打铁。


    
宇文家族也算追随李唐开国的老世家之一。如今虽然大不如前，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特别是在财富和人脉积累方面，远远超过了严庄这个当朝宰相。如果能够通过举荐宇文至，得到整个宇文家族的支持，今后他的宰相位置会越坐越稳，办起某些需要钱的事情来，也越发得心应手。


    
这些都是背地里的交易，不便宣之于口。好在大燕国皇帝陛下气度恢弘，也不会深究臣子们私底下的那些勾当。听严庄把宇文至夸得天上少有，地下无双，想了想，笑着道：“若是当真如你所说，朕倒想见一见他了？他现在在哪里？你可把他带进皇宫里来了？！”


    
“微臣不敢！”严庄赶紧起身作了个揖，笑着解释：“微臣身边正好缺个精通军务的人，前一阵子见陛下不打算用他，便收他做了贴身的侍卫统领。此刻，他正在宫门外等着保护微臣回家呢，倒是不曾进得皇宫里头来！”


    
“进就进了。朕又不是没跟你说过，可以直接带贴身护卫入宫！”安禄山笑了笑，大度地摆手。“猪儿，派人把宇文至找来。不对，是宣宇文至进宫见朕。这狗屁规矩，真他奶奶的费劲！”


    
“诺！”右监门将军李猪儿供了下身，出去宣召宇文至。


    
君臣两人相视而笑，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善意。接过小太监及时送上的茶盏喝了几口水，严庄压低了声音说道：“李监门乃距离陛下最近的人，如果他犯了什么错，陛下尽管交给有司处置。且不可动辄拳打脚踢。一则有失为君之道，二来，长此以往，无益于陛下的安全！”


    
“他敢……”安禄山一竖眼睛，声音凄厉得如狼嚎。吼罢了，又瞬间意识到自己失态，耸耸肩，笑着回应道：“多谢丞相的提醒，朕知道，朕最近脾气不太好。但猪儿是朕从小看着长大的，应该不会因为挨了几下，就对朕心怀怨恨。”


    
“尽管如此，陛下也应该小心些！”严庄好不容易才得到一个跟对方平心静气说话的机会，岂肯轻易放弃，抓住安禄山的话头，继续苦苦劝谏。


    
“朕知道了，朕小心便是！前一段时间朕也打过你，你也别往心里头去。都是李隆基那老儿闹的，朕本指望抓住他，千刀万剐，给庆宗报仇。谁想到，他居然那么没脸没皮的，丢下文武百官和长安城，自己跑路了！朕憋了一肚子的怨气发泄不出来，心里头，心里头别提有多难受，你也知道，朕是十一个儿子里边，唯独庆宗最合朕的意……”说着，说着，眼圈便又红了起来，提起龙袍的袖子，轻轻拭泪。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二 下）


    
听安禄山对自己如此推心置腹，严庄顿时觉得自己近几个月来，所挨的拳脚都值得了，也红了眼睛，低声开解道：“陛下别太难过。太子的仇，咱们早晚有报复回来的那天！”


    
“那一天，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啊！”安禄山接过宫女们送上的丝帕，狠狠抹了把脸，将鼻涕眼泪在丝帕上抹了个一塌糊涂。“如果庆宗能活着，朕情愿不做这个皇帝。没滋没味的，连哭都不能哭痛快。好了，不说这些，咱们接着说正事儿。眼下非但西方一路迟迟打不开局面，南下的兵马，也被张巡钉在了雍丘，你看朕该如何应对？”


    
“令狐潮乃一庸碌之辈，即便陛下给他再多兵马，也无济于事。”谈起南线战局，严庄的口齿顿时变得伶俐了起来，一针见血地指明要害所在。


    
令狐潮乃一名降官，不似孙孝哲和崔乾佑，在大燕国里没什么根基。眼下之所以还能被“委以重任”，只是由于大燕国的战略重点没放在南边而已。一旦大燕国的兵马执意要南下，出任统军大将的，就决不会是一名降人。这一层，非但朝中文武，估计令狐潮自己心中也非常清楚。


    
“那丞相心中可有合适人选？”安禄山笑了笑，低声询问。


    
“阿史那承庆、田承嗣、蔡希德、武令珣都可，即便是奋威将军尹子琦，论才干，也强于令狐潮甚多！”严庄想了想，直言不讳。


    
安禄山又笑，却不肯给予肯定答复。严庄推荐的几名将领，的确都是大燕国数的着的人物。然而阿史那承庆性子软弱，并不适合为一方主帅。田承嗣、蔡希德、武令珣三个，平素又跟史思明父子走得太近了些。


    
到了此时，大燕国人才储备不足的缺陷，便暴露了出来。如今河北老巢时刻受到郭子仪、李光弼两个的威胁，不得不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几乎拖住了大燕国一半儿以上的名将和兵马。剩下的几路用兵方向，人才调配起来，便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了。


    
“南兵自古不堪战！”见安禄山迟迟不认同自己的观点，严庄只好换个角度来分析，“眼下国库还算充实，用兵重点没必要指向江淮。所以让令狐潮等人先敷衍着，也算个办法。反正只要将李亨、李隆基父子两个打垮，江淮也就传檄而定了！陛下不如另外派一支兵马去江淮，一方面从别处打开突破口，另外一方面，对令狐潮等人，也是个督促。朝廷留着他们，本来就是千金买马骨之意。他们如果再不抓紧时间用心上进的话，也不能怪朝廷不肯给他们立功机会！”


    
这个提议很滑头，却甚对安禄山的心思。后者点点头，笑着道：“也好，朕会再派一支兵马过去，打开缺口，顺便监督令狐潮。就这样吧，猪儿呢，他回来了么？”


    
后半句话，是对着门口问的。话音刚落，外面立刻传来的李猪儿特有的妖异声音，“回来了，回来了。陛下，奴婢带着宇文将军，在门外求见！”


    
“带宇文将军进来！”安禄山大声吩咐，然后重新正襟危坐。


    
门帘被太监们用拂尘挑开，一个少年将军低头走了进来。个头中等，稍稍有些偏瘦。一双手臂却修长有力，一看就知道是个常年摆弄弓箭之人。


    
见了安禄山，也不怎么畏惧。先躬下身体，长长地作了个揖。然后垂着头说道：“草民宇文至，参见雄武皇帝陛下。愿陛下龙体康健，早日涤荡宇内，一统山河！”


    
“抬起头来！”安禄山是武将出身，最讨厌繁文缛节。摆了摆手，沉声要求。


    
宇文至也不做作，直接抬起头，目光仰视安禄山。只见御书案后，坐着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看上去足有九尺高，六尺余宽，活像一头吃饱了血肉的雄性狮子。


    
有严庄先前的铺垫在，安禄山心里对宇文至也起了一些兴趣，皱着眉头，上上下下打量御书案前这个年轻人。


    
修眉俊目，猿臂狼腰，阴柔中不失雄武。雄武中，又充满了沙场男儿特有的沉稳。如果安禄山麾下的将领都可以比做虎狼的话，宇文至就堪称一头混迹于狼群中的豹子，凶猛不亚于周围分毫，机敏更胜周围一筹。


    
“好个军中男儿！”越看，安禄山越觉得对方顺眼。忍不住在心中暗赞了一句，随后和颜悦色地问道：“朕听右相大人说，你对大宛都督府了如指掌？此言可否属实？”


    
“启奏陛下，大宛都督府乃王明允一手打造。草民在最初，便被其视为左右臂膀。所以不敢说对大宛都督府了如指掌，至少，不会误导陛下，令陛下作出错误判断。”宇文至拱了拱手，回答得不卑不亢。


    
“哦？！”闻听此言，安禄山对年轻人的好感顿时又加深了几分，笑着点点头，继续问道：“日前西京道节度使孙孝哲与伪唐大宛大都督府王洵交战的事情，你可听说了。能在朕面前点评一二么？”


    
“回禀陛下。草民只是风闻此事，却知道得不太详细。不敢妄加点评！”宇文至想都没想，迅速出言拒绝。


    
“你没看到相关军报么？”安禄山没料到宇文至会给自己这样一个答案，眉头轻皱，问话声音里，带上了几分怀疑。


    
“草民只是右相府里的侍卫统领，没资格看朝廷的军报。而右相大人，平素律己甚严，亦不会向草民透漏朝廷里的事情！”宇文至的回答滴水不漏，让旁边正准备给他使眼色的严庄暗自松了一口气。


    
“哦？”安禄山又得到了一个意外的答案，转头看了眼严庄，又仔仔细细盯着宇文至的眼睛看了一会儿，料定二人没胆子联合起来欺骗自己。突然展颜而笑，“那倒是朕难为你了。猪儿，把军报取出来，给宇文将军看！”


    
“诺！”李猪儿连忙答应着，急匆匆书案旁的架子上翻拣军报。找到永乐原战斗相关的那一格，一股脑全给捧了过来。


    
宇文至起身向李猪儿致了谢，接过军报，逐个翻看。很快，便找出了其中最重要的几份，把其他无关的交还回去，然后指着自己挑出来的，缓缓说道：“回禀陛下，草民斗胆说一句，孙将军这仗，输得一点儿也不冤枉。”


    
“此话怎讲？”安禄山有心考校宇文至的真本事，笑着追问，“你把话说明白些，有道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朕想听听旁观者的意见！”


    
“陛下恕臣斗胆！”宇文至站起来，向安禄山施礼告罪，然后侃侃而谈。“凡用兵打仗，最忌讳对敌军情况两眼一抹黑。其次忌讳疏忽大意，轻敌冒进。再次，忌讳将帅失和，上下不能同心。孙将军把这三条全犯了，若是能打得赢，才是老天没长眼睛！”


    
“是么，何以见得？”安禄山的脸迅速沉了下来，皱着眉头问道。虽然宇文至的一些话，与他自己的分析判断非常符合。但被一个外人，特别是安西军的旧将，当面揭露自己人的短处，还是令他有些下不了台。


    
严庄把一切看在眼里，心中大急。赶紧偷偷给宇文至使眼色，示意对方不要说得太直接。谁料宇文至虽然别的事情上机灵无比，一点就透。涉及到行军打仗，则立刻较起了真儿。竟然直接忽略了严庄的好意，拿出一份军报，大声回应道：“陛下请看，这是战后孙孝哲弹劾其麾下将领阿史那从礼的折子。作为一军主帅，连自家旗下的将军都约束不得，需要把状子告到您这里。战场之上，他岂能做到上下齐心，如手使臂？！”


    
说着话，他拿起第二份军报，继续点评道：“此乃孙孝哲将军战后总结，认为自己之所以战败，是敌军中有一支完全披着重甲的陌刀兵突然杀出，阵斩了征南将军周锐，而阿史那从礼在关键时刻又带领着所部兵马溃退，进而导致全军失利。问题是，作为主帅，难道他连对方的实力都没探听清楚，就敢领军决战么？！”


    
“第三，一直到战败逃回，他都没在这份军报上写明白，安西军里面到底有多少陌刀兵，战斗力如何？优势和弱点在哪里？下次再遇上同样的对手，难道还可能赢回来么？恐怕，又要让陛下失望一次吧？！”


    
“第四……”


    
一边翻捡军报，宇文至一边分析。既不夸大，也不因为考虑安禄山的面子而故做保留。安禄山开始还气得脸色发青，到了后来，越听越惊讶，越听越佩服，忍不住频频点头。


    
作为从底层捉生将爬上来的老军伍，安禄山打仗本事丝毫不比哥舒翰、封常清这些同行差。只是作为大唐的敌人，形象被刻意贬低了而已。当从愤怒中冷静下来之后，他不得不承认，宇文至说得句句在理，几乎每一条，都指在了要害处。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三 上）


    
只是，这种赤裸裸的现实让他心里非常不舒服。不是针对宇文至坦诚，而是针对自己麾下的一干心腹爱将。原来他们从一开始，他们就都没跟朕说实话！原来他们心里都有一本各自的小花账！那在他们眼中，朕这个皇帝又算什么？当朕是李隆基那个丝毫不懂军务的糊涂蛋么？还是觉得朕人老耳聋，已经没力气再约束他们了？！


    
想到自己当年在范阳节度使任上，如何利用李隆基的昏庸糊涂，而虚报战功，进而拥兵自重。安禄山心里就一阵阵发苦。果然是六月债还得快，安某在洛阳连龙椅还没坐热乎呢，倒有人准备学安某当年的手段了！该死，朕绝对不能纵容这种苗头继续下去！


    
“嗯，嗯！”几声咳嗽，及时打断了安禄山的思绪。放眼整个洛阳朝廷，论及对安禄山的心思把握，无人能及得上右相严庄。如果大燕国皇帝陛下因为今晚宇文至的话，就要生起整顿军纪的念头，他可就成了所有手握重兵武将们的公敌了。这种自寻死路的事情，严庄绝不肯做。见宇文至还在滔滔不绝，赶紧轻轻咳嗽了一声，笑着插嘴：“宇文将军不愧为封节度的高徒，单凭着几份军报，就把整场战斗分析得如同亲眼目睹一般。然而严某却有一处关键点还是不太明白，请宇文将军不吝赐教！”


    
“严大人客气了。赐教的话，草民不敢当。如果哪个地方大人认为草民刚才没说清楚，请大人直接指出来，草民一定会重新推算，以免误导了陛下和大人，进而耽误了军国大事！”宇文至微微愣了愣，看向严庄的目光里带上了几分不解。


    
在最早于丞相府中分析军报时，严大人可是没这么说过。宇文至清楚的记得，当时，自己也是把局势用同样的说辞分析了一遍。严庄闻听之后，立刻怒不可遏地拍案大骂孙孝哲轻敌误国。誓言要将真相奏明圣武皇帝陛下，及早作出处置，防患于未然。怎么到了关键时刻，又突然改变主意了？莫非这几天跟孙某人之间，又有什么新协议了不成？


    
看到宇文至眼里的询问意味，严庄将脸轻轻别偏一些，尽量不与他的目光相接，“你刚才说孙将军的战报里边，一直没弄明白安西军中到底有多少陌刀手。作为大宛都督府的副都督，这个数字肯定瞒不过你。但严某却认为，光凭着一伙陌刀手，不足以左右正战局。毕竟孙将军麾下，也有近千曳落河在。同样是精锐中的精锐，同样从来没遇到过对手！”


    
“这个，草民开始也很是不解！”宇文至心思转得非常快，见严庄开始把重点往战场细节上扯，便明白刚才自己有些话可能说得太直接了，也赶紧顺着对方的语风开始做补救。“陌刀手乃安西军专门为克制大食骑兵而设立，算是重甲步兵的一个变种。制式兵器为一杆陌刀，杆长三尺，刀刃却长达六尺半。甲胄为镔铁重铠，从膝盖起一直包裹到头顶。每名陌刀兵在出战时，连兵器带甲胄，一共有五十余斤。临战时要求排成方阵，踏准鼓点，如墙而进，纵使前面有刀山火海，没听到主帅的命令，亦不能旋踵。因此非勇气与体力俱佳者，不可充任。故而整个大宛都督府，总计也只选出了四百余人。平素根本舍不得投入战场，一旦投入，则意味着全军上下已经被逼到了生死关头！”


    
“哦？！”严庄偷偷看了看安禄山的脸色，见后者没有责怪自己乱打岔的意思，继续笑着把话头往战场细节上引，“那说明，安西军的王采访使，也就是你过去的上司，当时也没有必胜把握喽？！”


    
“右相大人说得极是！”宇文至越听，越清楚严庄的意图，笑着点头承认，“岂止是没有必胜的把握，简直就是在赌博。只是孙孝哲将军的运气实在不太好！”


    
从‘疏忽自大，误判敌情’，到‘因为运气不太好而战败’，其中的差别，何止十万八千里！安禄山纵使再糊涂，也听出点儿味道拉了。皱了皱眉，低声喝止：“严右相，你是文官，就别不懂装懂了。孙孝哲此战，肯定不是输在运气上。朕过后自然会给他应得的处罚，免得他恃宠而骄，糊涂误事！至于你，下去后以私人身份给各地节度使提个醒，告诉他们不要把朕当李隆基那糊涂蛋来哄骗。老子不是不知道他们都干了些什么，只是一直念着他们跟老子一到造反，把脑袋都别到裤腰带上的情分，不愿意深究而已！”


    
“臣，遵旨！”严庄自我保护的目的已经达到，躬了下身子，长揖及地。


    
“你接着说！”把目光转向宇文至，安禄山继续命令，“孙将军在此战中和战斗之后，还有哪些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尽管一并说出来。朕保证，这里没人胆敢把你的话传到外边去！”


    
“草民谢陛下厚爱！”宇文至也微微躬身，感谢安禄山的器重，“重点就是刚才提到的那些了，还有一些细枝末节，属于可探讨范围，臣不敢胡乱指摘！”


    
“哪些？”安禄山皱起眉头，狠狠横了严庄一眼，继续问道。


    
“比如最近安西军步步紧逼，孙将军却不敢应战。便属于可探讨范围。臣不知道孙将军是迫于手中兵力不足，还是故意示敌以弱，所以不敢胡乱剖析！”宇文至想了想，不慌不忙地回应。


    
“嗯！”安禄山心里不免有些失望，但念在对方初来乍到，难免要夹起尾巴做人的分上，还是笑了笑，继续说道：“你说得也有道理。好吧，朕就不难为你了。咱们换个角度。刚才你说王洵凭着四百陌刀手，逆转乾坤。到底有几分把握？朕和右相同样不敢相信这一点，毕竟，朕亲手训练出来的那些曳落河，也不是纸糊泥捏的！”


    
这已经明显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了，无非是为了找个面子。宇文至猜得到安禄山的心思，想了想，非常郑重地回应：“陛下明鉴，如果孙将军一开始就把曳落河投入战场，恐怕绝不是现在这个结局。臣估计，恐怕孙将军最近打仗一直打得很顺，没真正把安西军放在心上。而待他发现情况不妙之时，再投入曳落河，已经无法挽回败局了！”


    
“这样？你试试说给朕听！”有心考校宇文至的真实用兵本领，安禄山笑着吩咐。


    
“请陛下赐臣米筹木图！”宇文至也不客气，立刻要求当面重新推演永乐原之战的过程。


    
“米筹木图？朕的皇宫里边就有，猪儿，去把朕的米筹木图取来！”安禄山在当皇帝之前，几乎天天都与幕僚们一起用米筹木图推演各地战局。此刻突然听到有人提起，登时心痒难搔，当即摆了摆手，命令心腹太监李猪儿去取相关工具。（注1）


    
“是！”李猪儿惊诧地看了宇文至一眼，快步跑出御书房。一边跑，心中一边暗暗惊诧：“哪里来的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野小子，居然胆敢在陛下面前卖弄？！陛下今天也真怪，居然一再宠着他。不是看他长相可人了吧，那可是不妙。咱家……”


    
安禄山可不知道自己突然好转的脾气，给底下人造成了多大的误解。趁着木图没取来的功夫，笑呵呵地试探宇文至：“朕听丞相说，你之所以离开安西军，是为了给封节度报仇？”


    
“正是！”提起当日的选择，宇文至的眼睛就又开始发红，胸膛里仿佛憋着一团火，随时都可能喷射而出。


    
“跟着王明允，就不能给封常清报仇了么？要知道，此刻李唐正处于穷途末路，你们这一万精锐，对他们君臣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以李隆基老儿的秉性，为了换取你等的忠心，抛一两个太监和权臣出来让你等出气，还是不会吝啬的！”


    
“陛下明鉴。从大军进入疏勒那日起，王明允那厮其实已经猜出封帅遭遇到了不测。却始终不愿意相信，并且刻意向属下隐瞒消息。直到亲耳听到了小太监证言，还兀自想着如何把李隆基父子从里边摘出来！只针对奸臣贪官，不反皇帝！”宇文至咬牙切齿，双目含泪，“殊不知，下旨杀害封节度的，就是李隆基本人。若没有昏君的首肯，几个太监，又岂敢冤枉一个手握重兵的大将军？！草民知道跟在王明允那厮的后面，永远不可能替封帅报得了仇。所以，所以一怒之下，才弃之而去！”


    
“做得好，快意恩仇，才是我辈男儿所为。若是一味地瞻前顾后，又能成就什么大事！”安禄山拍着手，大声喝彩。“你不必难过。想报仇，朕给你机会便是。边令诚那厮此刻就在长安，朕之所以留着他，取的乃是千金买马骨之意。但人头算是寄放在朕这里的，待明年开了春，你随时都可以拿走！”


    
“谢陛下恩典！”宇文至直挺挺跪下去，用力叩首。


    
“起来，起来！”安禄山从御书案后走出，双手搀扶起泪流满面的宇文至，“其他几个仇家的头颅，你就得自己去取了。朕给你两万骑兵，一千曳落河。让你去将王明允驱逐，替朕打开西进的门户，你可愿意？！”


    
注1：米筹木图，古代沙盘，用于推演军情。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三 下）


    
给你两万骑兵？外加一千曳落河？仿佛从天上掉下一个大炊饼，瞬间将宇文至砸得头晕目眩。从小到大跟在王洵身后当影子，在长安时如此，在安西军中时如此，一直到了药刹水畔还是如此，要说他心里没有半点不甘绝对是假的。然而当安禄山将一个反客为主的机会摆在他的面前时，他却开始泛起了犹豫。


    
我要带兵跟二哥对决疆场？我真的要跟二哥走到这一地步么？不把二哥踢开，怎可能灭得了大唐，替封帅、周大哥他们报那比海还深的冤仇？可以二哥的性子，真的被我击败了，又怎可能独自逃走？瞎想，我怎可能打得过二哥！


    
坐在宇文至身边，右相严庄也被安禄山突然抛出的好处砸得眼冒金星。他答应过向大燕朝廷举荐宇文至不假，却没想到会让对方一步登天。要知道，目前整个大燕国只有二十万幽燕骑兵和七千余曳落河，宇文至一下子就分掉了那么多，其未来的地位，岂是一地节度所能满足？而当此子真正可以与孙孝哲、崔乾佑等悍将比肩而立，又岂肯像现在一般对严某唯命是从？！


    
想到这儿，严庄忍不住有些后悔。正懊恼间，却又听见大燕国皇帝陛下对自己问道：“严卿，此子在你那里做个侍卫统领，的确有些屈才了。朕不能让人说我大燕国上下都没长眼睛，硬拿宝剑当劈柴火的斧子用！所以准备委他镇国将军之职，不知严卿能否割爱？”


    
即便借给严庄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给安禄山留下结党营私的印象，立刻俯下身去，大声回应：“不敢，不敢。陛下客气了。微臣之所以将宇文将军带在身边，就是准备为国举贤。陛下能重用他，微臣高兴还来不及，岂敢再横生枝节，耽误国家大事和宇文将军的个人前程？！宇文将军，还不赶紧谢过陛下！”


    
“草民，末，末将谢陛下洪恩！”听到严庄的提醒，宇文至才从恍惚中回过神，对着安禄山长揖及地，“但是末将自知才疏学浅，当不起如此大任。所以领军西进之事，还请陛下仔细斟酌！”


    
“宇文将军过谦了！”安禄山笑着摆手，正准备慰勉几句，却又见宇文至躬下身躯，再度重复，“末将并非过谦，末将的确不是王明允的对手。所以西征军的主将，还请陛下另选他人！”


    
“你，你说什么？”安禄山的眉头登时拧成了一个大疙瘩，脸色阴得宛如暴风雨前的天空。“你，你可知道自己刚才说了什么？你有种再将刚才的话重复一遍？”


    
“宇文将军，你可考虑清楚了。严某追随陛下这么多年，从来没见到过，陛下如此器重一个人！”右相严庄也被宇文至的莽撞举动吓了一大跳，心脏登时提到了嗓子眼。恨不能冲过去，狠狠给宇文至两个耳光，以便让对方彻底清醒，“皇帝陛下是什么性子，临来之前，严某又不是没提醒过你。就连手握数万大军的史思明，在陛下面前，都没胆子说半个‘不’字。你这小混蛋可好，居然连番扫陛下的颜面！”


    
“末将刚才说……”宇文至顿了顿，抬起头，直视安禄山喷着火的眼睛，目光平静如水，“末将本领低微，不是安西军王明允的对手。末将并非有意辜负圣恩，正是有感于陛下的器重，才越要实话实说。那王明允与末将自幼相交，从小到大，凡事都压着末将一头。如果陛下此刻就让末将领兵去征讨他，没等交手，末将这边气势上已经输了三分。况且安西军那边的众位将领，当年都跟末将一道出生入死。末将对上他们之时，不敢保证自己心里头会不会念几分香火之情。所以，末将斗胆，请陛下重新考虑西征军主将人选！”


    
说着话，他缓缓跪下去，深深俯首。


    
“你，你……”安禄山手指宇文至后脑勺，先是恼怒，后是震惊，到最后，通红的眼睛里，居然又涌出了几分激赏，“你这小混球，气死老子了！该杀！老子从一镇节度使做到大燕皇帝，从没被人如此直接地拒绝过。”


    
话说得虽然是咬牙切齿，却没真的命人进来，将宇文至拖走。而是弯下腰去，双手将其拉起，然后又轻轻踢了一脚，有些恨铁不成钢地说道：“打不过就打不过，没什么大不了的。朕相信，只要给你时间，你早晚会把他拉于马下。你不必拒绝，朕说的不是现在。朕现在不勉强你，朕派别人去征讨他！你只需在出战之前，在旁边帮着谋划一二，讲清楚安西军的长处和短处，让朕的人做到知己知彼即可！”


    
“末将谢陛下宽厚！”宇文至后退半步，诚心诚意给安禄山作了个揖，感谢对方能接受自己的推辞。


    
“不必客气。朕欣赏的就是你这种肯说实话的年轻人！”安禄山大度地摆手，把微笑写了满脸。


    
严庄在旁边暗暗纳罕，没想到安禄山还能放过一个再三令他自己下不来台的人。按照严庄的了解，平素像宇文至这样不知道好歹的家伙，早就被拖出去，不知道打死多少回了。莫非人长得清秀就是能带来好运气？！早知如此，严某也将头发和胡子好好摆弄摆弄啊，未必能讨得陛下欢心，至少能少挨几顿胖揍！


    
正百思不解间，监门将军李猪儿，已经带人将安禄山专用的米筹木图送到，在御书房中央支开，几乎占了大半个屋子。


    
“西征的事情，咱们稍后再说。宇文将军，你替朕将当日两军交战的情况，推演出来！”安禄山久不弄此物，心痒难搔。立刻拉着宇文至的手走过去，笑着吩咐。


    
“陛下请恕臣僭越！”宇文至笑着客气了一句，然后迅速抓起粟米，开始模拟永乐原战场的地形。


    
他一入白马堡，就做了封常清的亲兵。随即被后者当做安西军未来的将种来培养，手把手教导各项军中技能，基本功打得扎实无比。转眼间，便将永乐原的地形模拟了个七七八八。然后拿了十根代表兵力的竹筹，九黑一红，放在自己面前。又数出十五根竹签来，十三黄紫二，双手举起递给安禄山，“末将斗胆，请陛下暂且模仿一回孙将军如何用兵。毕竟，他是陛下的假子，俗话说，知子莫如父！”


    
安禄山原本就有此意，因此毫不犹豫地接过竹筹，在木图一端依序排开。每根竹筹代表一千人，左右稍稍靠前，中央拖后，却是个中规中矩的倒品字大阵。


    
宇文至也将自己手中的竹签排好，按照对王洵用兵习惯的了解，排成了一个横阵，左中右齐头并进。然后，深深吸了口气，向安禄山做了个请的手势。


    
“朕年龄是你的二倍以上，兵力又比你多五千，要是再采取守势，岂不被人笑掉大牙？！”安禄山冷冷一笑，双目中精光四射。从自己的右翼抓起六根竹筹，恶狠狠地向宇文至的左翼砸将过去。“这些都是部落兵，由阿史那从礼、室点密、耶律雄图等人统率。战斗力比朕亲手训练出来的幽燕精骑稍逊，但用来试探你的虚实，是最好不过了。”


    
“末将拿西域诸国的联军对敌。人数不如陛下，但不求取胜，只求缠住阿史那从礼等人，令其无法寸进，想必也不会太难！”宇文至笑了笑，把左翼四根竹筹直接拿起，与安禄山抛过来竹筹混做一团。


    
“倒也是个办法！不过你也太小瞧朕麾下的各部健儿了！”安禄山手捋胡须，轻轻点头。此举一点儿也没出乎他的预料。即便未曾亲临战场，他也知道敌我双方第一下会亮什么招。部落兵对西域联军，都不是嫡系，战斗力都很平平，用来试探彼此的虚实，消耗主将耐心，再好不过。即便死光了，也没人会心疼。


    
“末将刚才还有一事忘了奏知陛下！”宇文至想了想，又缓缓开口，“王明允与末将在经过疏勒时，仗着手中实力雄厚，把安西军存在疏勒的军械库，给仔仔细细梳理了一遍。其中光是骑兵专用的伏波将军弩，就得了九千多具。给刚才出战那四千将士，每人配备两把，还绰绰有余！”


    
“嗯！”安禄山猝不及防，被打得微微一愣。随后摇摇头，大声冷笑，“靠几把兵器占得先机，能风光到几时？朕有的是办法，将局面搬回来。不过换了孙孝哲么……”想了想，他按照孙孝哲的用兵习惯，迅速又丢下两根竹筹，“这回朕给你面子，派两千骑兵上去打开僵局。定南将军周锐，素有勇力。孙孝哲肯定会第一个想到他！”


    
“末将用角声，命令西域联军跟着阿史那从礼将军的部落勇士走。敌人走到哪里，联军跟着到哪里！”宇文至点点头，镇定自若地做出调整。


    
混在一起的黑黄两色竹筹被他分开，在战场中间，露出一条宽阔的通道。安禄山后丢下来的两根竹筹没了阻挡，正对上了代表安西军中军的红色部分。


    
“嗯……”安禄山又愣了愣，眉头紧紧锁在了一处。


    
宇文至微笑，手指轻叩木图边缘，“乓，乓，乓……”错落有致。


    
“你确信这样能应付得了？！”安禄山被敲得心烦意乱，竖起眼睛，顺手将两根失去了目标的竹筹，推向对方中军。


    
“为了避免被孙将军看出端倪，王明允应该还有这样一手！”宇文至又想了想，把自己一侧的所有竹筹，除代表中军主帅直属的红色那根之外，全都抓了起来，径直摆到安禄山的右翼。


    
“呃！”安禄山喉咙里发出了非常难听的声响，然后皱着眉头，沉默无语。


    
宇文至花光了大部分筹码，也不再做任何动作，双手抱住肩膀，静静地看着安禄山的反应。


    
两个懂得领兵打仗的人都装起了哑巴，可苦了严庄这个外行。对他来说，米筹木图推演本身就乏味的要死。更何况半晌都没有新的花样出现？在旁边耐着性子陪了好一会儿，终于支撑不下去，清咳了一声，笑着说道：“宇文将军恐怕弄错了吧，照这种摆法，你已经没兵可用了，此战岂能不输掉？！”


    
“回禀右相大人，末将已经赢了！”宇文至笑着看了看他，非常自信地回应。


    
“赢了？”严庄得到了个出乎意料的答案，愈发是满头雾水。抬起眼睛偷看安禄山的脸色，却见对方用右手的拇指与食指紧紧托住下巴，双目中满是痛苦与不甘。


    
“你这小子，故弄什么虚悬。你看过了战报，当然知道结果是什么！所以怎么摆都会赢！”唯恐安禄山恼羞成怒，严庄赶紧板起面孔，大声替皇帝陛下出气。


    
“严相，你别难为他。朕的确输了！输了！”安禄山突然放下了胳膊，直起腰，长长地叹气。“后生可畏，后生可畏。老封，你的确死得冤枉！如果不是李隆基那糊涂蛋杀了你，朕在洛阳城里，如今真不知道能不能睡得安慰！”


    
“陛下……”严庄越看越糊涂，压低声音，小心翼翼地恭请安禄山指点迷津。


    
“朕曾经跟你说过，兵法上又一招，叫做倒卷珠帘。用到精妙出，足以凭少击多，以一当十。孙孝哲，就是输在了这一招上！”安禄山又苦笑着摇了摇头，沉声补充，“封常清带的好徒弟啊，非但孙孝哲不是他的对手。即便换了朕，贸然与其相遇，恐怕也未必能占到多少便宜。你且来看……”


    
有意在行家面前展示自己的真实本领，安禄山手指木图，慢慢将当日的情形重现。“别看战场中央这段，这段全是障眼法。为的就是把人弄糊涂掉。孙孝哲那厮轻敌大意，应对失当。在这时候，马蹄扬起的烟尘遮天蔽日，他根本看不清对面是什么情况！”


    
“臣受教！”其实根本不清楚孙孝哲为什么会看不清对面的情况，严庄依旧装作一副恍然大悟模样。


    
安禄山此刻正沉浸在对一局“绝妙好棋”的复盘当中，没注意到他的表现，也没心思去注意他的表现。点点头，继续补充道：“孙孝哲看不清楚对面，对面的王明允，却将他的所有表现，都算计了个清清楚楚。周锐带领着两千骑兵，失去的阻挡，定然要趁势直扑对方中军。而对方中军，肯定有个大陷阱在等着他。先用杂兵或者其他办法，挡住他的第一次冲击，让他失去速度。然后陌刀手出阵逆推。周锐所部猝不及防，肯定瞬间就被砍个稀里哗啦。然后对方再赶在孙孝哲作出反应之前，倒推着周锐所部的溃兵，去冲击阿史那从礼。阿史那从礼到了此刻，已经跟西域诸侯的兵马厮杀了好一阵子，精疲力竭。恐怕连挡一下的勇气都没有，立刻转身逃命。他这一退不打紧，却等于把西域联军完全给腾了出来。王明允手中一下子就多出了几千可用兵力，直接调头向右。孙孝哲的右翼这边，恐怕也立刻就支撑不住了。到了这时，孙孝哲即便把手中所有曳落河都派上去，也于事无补。不用安西军来杀，光自家溃兵，就能将他们活活踩死！”


    
“啊……”饶是不通军旅之事，严庄也被惊了个目瞪口呆。前几天还在偷偷骂孙孝哲愚蠢透顶，此刻却明白，此人败得其实一点儿也不冤。非但是此人，换了大燕国的任何一位将军上去，如果不收起轻慢之心，仔细应对的话，恐怕在王明允手里也讨不到分毫的好处走。


    
“末将只是根据以往的用兵习惯，推测王明允的所作所为。具体与事实符合不符合，还不敢妄下断言。”宇文至这会儿又突然学会了谦虚，拱了拱手，笑着说道。


    
“恐怕他在战场上的杀招，还不止这些！”安禄山在军旅方面，还是相当务实的一个人，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你刚才说得对，西征军主将人选，朕的确需要仔细考虑。不能再输于安西军之手，徒坠了我家士气。”


    
“末将还有一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感激安禄山对自己推心置腹，宇文至稍作犹豫，又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说！”此刻安禄山的心思正沉浸在大战后的酣畅之中，点点头，笑着鼓励。


    
“先不进攻安西军，把战略重点放在朔方和蜀中！”宇文至受到了鼓励，声音变得有些激动，“安西军也好，淮南等地的残唐余孽也罢，都不过时疥癣之痒而已。陛下只要能解决掉李隆基、李亨父子，安西军自然也失去了效力目标，不战自溃了。”


    
釜底抽薪，当然不失为一个妙计。然而却不太对安禄山的心思。他同样是个骄傲的人，不肯轻易认输。更不肯因为面前出现了某块可能绊脚的石头，而选择绕路而行。想了想，念在宇文至乃一片忠心的分上，笑着道：“这等军国大事，朕不能一言而决。你先回去休息吧，朕会让右相将你的提议记录下来，明日早朝时当众讨论。今天太晚了，明天朕会命人在城中挑一座府邸给你，朕的镇国将军，不能连个像样的住处都没有。”


    
“陛，陛下……”宇文至的嘴巴张了张，最终还是把话咽了回去。躬身，施礼，“陛下厚恩！末将纵然粉身碎骨，亦难以为报！末将告退！祝陛下圣体安康，早日一统四海。”


    
“下去吧！”安禄山笑着挥手。


    
打发走了宇文至，他将目光转向窗外的夜空，久久不发一语。


    
平心而论，年轻人今天的表现并非完美，很多地方，都显露出无法遮掩的生涩。然而，即便如此，依旧给他一种惊才绝艳之感。不忍舍弃，也不敢舍弃。因为像这样有才华且知道进退的年轻人，他的大燕朝廷根本找不到。而李唐那边，却早在数年前，就于白马堡中培养了数以千计！


    
即便把封常清本人离开后，由高力士和陈玄礼两个粗制滥造的那几期排除在外。光是跟王洵、宇文至等一道从白马堡走出来的，据安禄山所知，就有近千人。哪怕这一千人中，能达到宇文至这种水准的，只是百里挑一。那也有十余位之多，在李唐那边慢慢成长起来，个个都将成为横在大燕帝国前头的绊马索！


    
况且在大燕帝国的包铁战车上，眼下匮缺的不仅仅是能引领战车向前疾驰的千里马，更缺乏的是，能沉下去，成为车轴、车轮、车架、车辐的都尉、校尉、旅率、队正，缺乏的既能准确领会主将意图，又能凝聚周围士兵的底层军官。早在几年之前，李唐帝国就在封常清的倡导下，开始了类似的人才储备。白马堡大营，经过封常清和一众有着丰富作战经验的安西军将领手把手教导，完全由长安附近的良家子和勋贵子弟组成，对李唐的忠诚度远远超过其他地区的年青才俊……


    
别人可能意识不到这里边所包含的意义，作为卧薪尝胆多年，为造反作出周密细致准备的大燕国皇帝安禄山，却能敏锐地意识到危险的临近。偏偏当他意识到之时，已经太晚了。长安城被攻破之后，一干从白马堡大营培养出来的飞龙禁卫，死得死，散得散，肯留下来追随边令诚投降的，只是极少数最窝囊的废物。而王洵以封常清嫡传弟子的身份出现在长安城外围，对那些曾经在白马堡大营受过训的年轻人，无疑是一面聚兵旗。所竖之处，用不了多久就有大批人才来投奔。说不定，就在大燕国朝廷为该不该处罚孙孝哲吵成一团时，那支安西军残部，已经又悄悄地发展壮大了数倍！


    
‘该死，该死的封矮子，咱老安跟你到底有什么怨仇？你都死了这么久了，还在给老安添堵！’。望着夜空中的星斗，安禄山恨恨地跺脚。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冥冥中有所感应，一颗硕大的流星从西北方迅速滑过来，瞬间照亮整个天宇！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四 上）


    
严庄最怕的就是现在这种情况。安禄山没让他离开，他不敢擅自告退。而对方又一直望着窗外，不肯说话，猜不到到底在想什么，是喜是怒？下一刻会不会突然又变了脸色，抬脚踹将过来。


    
可就这样一直干等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向李猪儿做个了求援的眼色，他小心翼翼向前蹭了几步，低声召唤：“皇，皇上……”


    
“刷——”一颗硕大的流星恰恰划过天际，将屋子内的人和景物照得雪亮。严庄的后半截话被憋在了喉咙里，两眼盯着流星过后的夜空，呆呆发愣。


    
对于他这种饱读杂书的文人来说，流星、月食、地震、暴雪、大风、甚至过分强烈的闪电，都意味着某种上天给人类的暗示。需要仔细解读，耐心领悟，才能趋吉避凶，遇难成祥。此颗流星起于西北而坠于东南，到底预兆着什么事情要发生？莫非逃到西北边的那位太子殿下，真的要否极泰来了么？


    
安禄山对流星的出现，也非常震惊。他是突厥人的后裔，敬畏长生天是祖祖辈辈留下来的传统。而刚才他心里正想的是封常清如何在死了之后还要找自己的麻烦，流星就突然出现了，这会不会是……？


    
“封老将军的遗体葬在什么地方了，你知道么？！”如同鬼使神差般，安禄山压低了声音询问。


    
“陛下说的是哪个封老将军？”严庄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木然回应。随后看见了安禄山眼里的凶光，赶紧向后退了几步，连声道：“是，是封常清封矮子么？陛下且容臣想想。他，他被边令诚杀死后，头颅挂在潼关城头示众，尸体，尸体好像随便埋在潼关城西北的一座荒山上了。哥舒，哥舒翰那厮接管安西军之后，好像，好像为了安抚将士们的心，又，又把他的头颅和尸体缝合起来，重新给安葬了一次。至于具体是在哪里？臣，臣明天一早就找哥舒翰去问！”


    
“不用一早，今晚就去。甭管哥舒翰那老匹夫睡没睡下！你顺便替朕拟一道圣旨，以故唐凉国公之礼，厚葬封常清。日后任何人不准再称封常清为封矮子，违者，朕一定会打烂他的屁股！”


    
“诺！”严庄大声答应着，然后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提醒，“陛下如果准备厚葬封，封老将军，何不赐他一个大燕国的封号。就是，就是封常清的那些弟子门生听闻后，也会感念陛下的恩典！”


    
“这个……”安禄山低声沉吟。严庄的提议里边，对大燕国的好处显而易见。但是，对未知世界的恐惧，却远远超过了现实世界中某种利益的诱惑，“算了，朕是真心佩服封老将军。他生前对旧唐忠心耿耿，死后估计也不愿意接受朕的封赐。朕不强人所难。你派得力人手专程操办此事，以旧唐的国公之礼厚葬封老将军。然后替朕写一篇祭文，以昔日同僚的身份，不要以大燕国雄武皇帝的身份。朕佩服他的本事，也敬他的为人！”


    
“是，臣记下了！臣回头就派人去办！”尽管对安禄山的想法不是很理解，严庄还是小心翼翼地表示服从。然后，又看了看安禄山疲倦的脸色，试探着问道：“宇文，那个宇文将军……”


    
“人才难得！”安禄山用短短四个字，让严庄彻底将心放回了肚子内。


    
既然宇文至今天的冒失，没给自己带来太大麻烦，严庄也就不再提心吊胆。想了想，又试探着说道：“微臣也以为，他是个可造之材。就是为人太毛躁了些，有点儿不知道好歹！”


    
一边说着这些言不由衷的话，他一边偷看安禄山的眼睛。以免火候没把握好，既起不到向后者表明自己大公无私的作用，又枉做了小人。


    
安禄山还是没有回头，目光对着窗外璀璨的夜空，叹息着道：“他能念跟安西军的旧情，不是什么坏事。至少朕不认为，念旧是件坏事情。今天他如果毫不犹豫地接下朕给的差事，朕当时会很高兴，过后，心里难免会对他的人品有些看法。而现在，朕倒是越发看好此子的未来了。封老将军有本事啊，身边一个随随便便点拨出来的亲兵，就将朕这边的年轻人都比了下去。那些被他视为嫡传弟子的家伙，还不知要强悍到何等地步！”


    
“陛下无须为此事懊恼。咱们大燕国这边的年青才俊，其实也未必差到哪去。只是都出征在外，本事没机会被陛下看见罢了。”不愿见安禄山老长敌人志气，严庄笑着反驳了一句。


    
“大不一样！”安禄山兀自沉浸在对封常清的佩服当中，苦笑着摇头：“你想说的那几个年轻人，朕心里非常清楚。可他们不是这个的儿子，就是那家的侄子，遇事总是被家族利益所羁绊，领兵打仗的风格，也受其父辈影响极重。不像封常清老将军培养出来的这些人，几乎没有什么家族烙印。可以随便用，不必担心其引发的牵扯。”


    
这倒也是句大实话。安禄山麾下的年青武将，都是老一代的后人。讲究的是个口传身教，家学渊源。而封常清在白马堡那边，则是延请不同风格的武将授课，各项技能都打得非常坚实。更重要的一点是，安禄山自己乃造反起家，最恨的便是别人造自己的反。似宇文至这样成批打造出来的年轻人，最合他的胃口和需要。


    
但作为大燕国的右相，严庄却不能直接戳穿谋主的心思。想了想，绕着弯子安慰道：“那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无论当年封矮，封老将军给李唐培养了多少青年才俊，李唐都不会重用他们。反倒是陛下这里，总是能慧眼识珠！”


    
这下马屁，算是拍到正地方了，安禄山高兴得回过头来，哈哈大笑，“噢，朕还有这本事？朕怎地不知道？你且说说，朕怎么慧眼识珠了？”


    
“臣，臣当年不过是个落魄书生，若非得遇陛下，这辈子都不会有今天！”严庄故意装作一副讪讪的模样，自我标榜，然后，又掰着手指头，挨个数大燕国的一干功臣名将，“像田承嗣将军、蔡希德将军、崔乾佑将军，还有史家父子，哪个不是陛下亲自挖掘出来的人才？即便是今天的宇文将军，不也是被残唐埋没了，却在陛下这里得以重见天日么？”


    
“嗯！”安禄山笑着点头，“你说得对。朕手中人才稀缺，却可以把残唐埋没的人才招揽过来，归朕所用。拟旨，从明天起，准许各地贤才自荐。无论出身良贱，也无论其从前是否跟朕做过对，只要能有过人的本事，朕查实后，都会委以重用。朕说到做到，决不食言！”


    
“陛下圣明！”严庄提高了嗓门儿，大声称颂。


    
“圣明不圣明，要看今后朕能不能一统江山。毕竟，历史总是归赢家来记述。若是天命不再，朕和你等还不一定被史家糟蹋成什么模样！”安禄山打了个哈欠，脸上终于露出了几分疲倦之色。


    
“李隆基父子，不过是苟延残喘而已。”虽然只打下了一小部分江山，提起大唐的残余势力，严庄还是满脸不屑。“陛下只要稍微再加点儿力，就能将他们收拾掉……”


    
“别说得那么简单！”安禄山笑着打断，“怎么加力？朕手头就这么点儿兵马，底下的将军们又开始各打各的小心思！”


    
“将军们不努力，陛下派人申斥他们就是了！没必要过多为此事烦恼！”眼看着安禄山的脸上的浮云又开始增多，严庄赶紧笑着开解。“实在不行，实在不行。其实，其实宇文将军今天提的那个建议，也有可借鉴之处。先集中兵力，将李隆基、李亨父子，特别是李亨这边荡平了，其他……”


    
“你不懂！”安禄山横了他一眼，大步走回书案之后，“你真的不懂。朕领兵打仗这么多年，岂不知道宇文将军所献的这招叫做釜底抽薪？但能否将王明允和他麾下的安西军击败，还涉及到我军的威望和士气，不仅仅是一场局部胜负那么简单！所以朕必须及早解决这个难题，越晚，其带来的麻烦越大！”


    
“是，臣刚才把事情想得简单了！”严庄点了点头，老老实实地认错。


    
“不是简单，而是你非行伍出身，没体会过士气和信心对于一支军队的重要性。”安禄山今晚是难得的好脾气，耐着性子向严庄解释。“原本咱们大燕国铁骑所向披靡，将士们与唐军相遇时，打心眼里瞧不起对方，所以士气也就稳稳压住唐军一头。但是现在，将士们会想，对面领兵的是哪个啊？所统率的是百战老兵还是新招募的民壮啊？兵器和铠甲配备得怎么样啊？一旦打不赢该怎么办啊？没等开战，自己的心志已经不像先前那般坚定了。而残唐那边，肯定会想，一个从安西远道跑回来的无名小卒，都能打得过孙孝哲，我们先前是不是太窝囊，太胆小了？以上各种因素虽然对结果的影响都不明显，但是彼此叠加起来，麻烦可就越来越大了！”


    
“陛下英明！陛下高瞻远瞩！”严庄不断点头，阿谀奉承之词滚滚如潮。


    
得到头号谋臣的真心赞颂，安禄山心里也觉得有些飘飘然，想了想，即兴发挥道：“既然宇文将军那么敬重封老将军，重新安葬封老将军的事情，你干脆就派他去做吧！朕听说他投奔你时，还带了几个昔日一道在白马堡受训的同僚。都是封常清的门生，估计他们也差不了哪去！你也一并给他们保举个官职，待处理完了老将军的身后事，朕另有大用。”


    
严庄继续点头，答应立刻就着手安排。安禄山皱着眉头又想了一会儿，又继续吩咐：“在宇文至去安葬封老将军之前，让他跟阿史那承庆见个面。将安西军和王明允本人的情况，向阿史那将军详尽交个底儿。朕改天再从身边的近卫中，调两万精锐和一千曳落河出来。交给阿史那承庆带领，去增援孙孝哲。顺便告诉孙孝哲，如果这样了还打不赢一个后生小辈，就不用回来见朕了。趁早找个歪脖树，自己吊死算了！”


    
“是，臣明天就去通知宇文将军！”严庄恭敬地答应，心里对安禄山的决定很是不解。无论与公与私，他都不希望自家谋主把赌注还押在孙孝哲身上。第一，此人已经被王明允打得龟缩在长安城的高墙后不敢露头，即便得到了增援，也未必能顺利翻盘。第二，孙孝哲这厮专横跋扈，本来就已经不把很多同僚，包括自己这位右相放在眼内。如今有了雄厚的本钱，恐怕更是要把鼻子翘到天上去。


    
可是这些心里边想的东西，他没胆量跟安禄山当面说。犹豫再三，从侧面迂回道：“那崔乾佑将军该怎么办？陛下直接抽调身边精锐增援孙孝哲，岂不容易让崔乾佑将军心生疑虑？！”


    
“不管他。让他自己生闷气去！”安禄山拍了下书案，大声说道。随即又觉得自己这样做决定，不符合皇帝的身份。想了想，笑着补充道：“他不说正在剿匪么，朕支持他。传旨，让他兼领关内道节度使，自行扩充麾下兵马。只要做好准备，随时都可以向北方发起进攻。如果能把李亨的脑袋给朕砍下来，朕就封他为晋王。世代袭爵，永享荣华富贵！”


    
这，已经等同于变相认可严庄先前的部分建议了。后者受宠若惊，赶紧笑着将命令记了下来。接连解决了几件烦心事儿，安禄山也觉得肩膀上的压力减轻了不少，笑着伸了个懒腰，大声道：“让崔乾佑不要太着急封王，朕听人说，李亨那小子正准备把他阿爷架空了，自家在穷乡僻壤关起门来当皇帝。崔乾佑最好看准时机，等李亨那边宣布即位了，再带兵杀过去。一则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二则也给李隆基老儿卖个好，安某在帮他教训不孝儿子！嘿嘿，就是不知道，那老货肯不肯承安某人这份情！嘿嘿！”


    
“嘿嘿嘿！”严庄陪着一阵奸笑，目光转向北方，满脸轻蔑。


    
注1：安禄山虽然残暴好杀，行事乖张。在造反之前，却颇有识人之能。提拔起来的部将在他身故多年后，依然是藩镇割据的主力。而不肯归降他的中唐名臣，颜真卿兄弟，也是安禄山一手提拔。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四 下）


    
“啊嚏！”“啊嚏！”刚刚入秋，天气还没来得及转冷，大唐监国太子李亨，却不断地打喷嚏。每一个喷嚏下来，都是涕泗交流，头晕目眩。


    
这日子过得太艰难了，也不怪他的身体承受不住。前阵子从长安一溜烟跑到灵武，在路上连号称能日行八百里的宝马良驹都跑死了十几匹。好不容易才找到的了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气还没等喘匀，却又听闻朔方军为了着急入卫长安，不幸被史思明父子从背后追杀，大败亏输的消息。


    
登时间，李亨吓得魂飞天外，恨不得摆起车驾，继续向西北跑。亏得房琯、杜鸿渐、魏少游、崔漪、李涵、裴冕等一干勋臣宿将力谏，才勉强答应暂留数日，继续观望动向。


    
正所谓人有旦夕祸福，就李亨等人惶恐不可终日的当口，仿佛晴天打了霹雳般，一个好消息将所有人惊得目瞪口呆。安西军采访使，大宛都督王洵王明允，带着所部万把疲惫之师，竟然于永乐原大败孙孝哲，阵斩敌军将士七千余人，俘获战马、铠甲、辎重不计其数。孙孝哲狼狈退走，从奉天城一路跑回了长安。安西军乘胜追击，差点儿连长安都给夺回来。


    
紧跟着，原本不以武事见长的陈仓县令薛景仙也一鸣惊人，借着京畿道附近人心惶惶的当口，将先前入侵到扶风千余叛军一股脑全歼，砍下来的人头装了整整三大车。而孙孝哲忌惮王洵抄他的老窝，居然连屁都没敢放一个，硬捏着鼻子认下了这场侮辱。


    
这下，整个灵武可就震动了。百官们都说，是大唐天命不绝，所以屡有贤臣良将出世。至于这个屡字么？就有发挥空间了。薛景仙大人原本就是太子的嫡系，当然算是一个。从大宛万里回援的王洵王明允虽然态度模糊，但跟李亨这边也没什么旧怨，勉强也算是一个。剩下的，房琯、杜鸿渐、魏少游、崔漪、李涵、裴冕，能在危难关头对太子不离不弃，都堪称肱骨贤臣，在正东方堵住了井陉关，让史思明不得继续向西的郭子仪、李光弼，当然也要被包括在内。


    
这样算下来，已经日薄西山的大唐帝国，前途上便又透出了几分光明。特别是灵武这边，原来就有数千边军精锐留守，如今又汇集了太子殿下嫡系的东宫六率一万五千余人，河西行军司马裴冕所带的五千余人，关内道盐池判官李涵、李苾兄弟所拉来的盐丁三千多人，再加上各地仓促拉起来的民壮、乡兵，林林总总，已经近三万之数，也算得上兵强马壮了。


    
想想王明允只带了万余远道而来的疲惫之师迎击孙孝哲的一万五千大军，就能将后者打得落荒而逃。原本一直压在李亨等人头上的战争阴云，就显得不那么恐惧了。凭着手中的充足兵力，即便没本事也给叛军当头一棒，至少凭借山河之险，暂且守住灵武附近这一亩三分地儿不会成为太大问题。


    
既然安全不再成为问题，人的野心就迅速增长起来。太子李亨原来听从鱼朝恩的建议，在马嵬驿发动兵变之后，剪除了父亲的大部分羽翼，却没有直接继承皇位，目的其实有两个。第一，让老皇帝去蜀中对付杨氏一族的余孽，借刀杀人。第二，让老皇帝继续吸引叛军的注意力，给自己争取更多的喘息时间。如今由于杨氏一族的彻底崩溃和战事突然出现转机，当初的两个目的都已经失去了意义，再遮遮掩掩不肯向前一步，就显得太虚伪了。


    
没必要的虚伪，李亨向来不愿意干。其身边鱼朝恩等人，也不希望他继续客气下去。于是乎，君臣几个商量了一下，便在灵武唱了一折子劝进的好戏。那裴冕虽然不是优伶，但唱念做打几项基本功俱臻化境。寻了一群河东、关内道的古稀宿老，联名上表。请求监国太子李亨，为大唐江山计，为天下苍生计，早正大位。


    
李亨当然要把孝子的戏码做足，掩面不肯受，裴冕带着宿老们痛哭固请，李亨再辞。如是者五次，“迫不得已”，太子李亨才向西南方磕了几个头，遥拜父亲李隆基为太上皇，然后穿上龙袍，正式即位，改元至德。


    
既然正式即位了，新朝自然要有些新气象来装点。恰恰天降祥瑞，有大星夜起于西北，坠于东南，照得半壁山河亮如白昼。于是乎，新皇帝李亨带领群臣，在灵武郊外祭天，感谢上苍垂怜，使得李唐国祚绵延不绝。随后大封功臣，根据往日之功，封裴冕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房琯为招讨西京、防御蒲潼两关兵马元帅，王思礼为兵部尚书。其他各部主事官员，皆由杜鸿渐、魏少游、崔漪、李涵等从龙之臣充任。为了表示公允，对目前依旧替大唐奋战的各地将领、官员，皆各升一到数级不等。如张巡、郭子仪、李光弼等，或为节度使，或为大将军，一个都没有落下。


    
重中之重，当然是新近刚刚打了大胜仗，稳定了京畿道局势的王洵这边。此人的态度，不光决定着安禄山的势力能不能继续向西扩张。还决定着李亨的皇位能否坐得安稳。毕竟眼下太上皇的余威尚在，一旦太上皇不甘心丧失权力，从蜀中召集起兵马前来“问责”，驻守在汾州一带的王明允将成为左右局势的关键。如果他奉了老皇帝的旨意，挥师向北，刚刚建立起来的灵武小朝廷，即便能将其击退，也势必遭受重大损失。而如果他记得往日怨仇，不肯奉老皇帝的“乱命”，则成了横亘在新老两位皇帝之间一道雄关。蜀中前来问罪的兵马想要抵达灵武，先得问问王大将军肯不肯借一条通道。


    
所以，不管王洵的想法如何，李亨这边，是绝不能放弃任何与他拉近关系的机会。几个从长安一道伴着太子殿下到灵武，鞍前马后没少受苦的太监，只是因为曾经跟高力士和边令诚两个有瓜葛，便被稀里糊涂地按上奸佞的罪名，砍了脑袋。几个当初在朝堂上弹劾封常清丧师辱国，不杀不足以严肃军纪的御史，也被寻了罪名下了狱，时刻准备丢出去平息王大将军的愤怒。至于目前仍旧分散在各地的安西军旧部，如白孝德、李嗣业、段秀实等人，则纷纷被褒奖，重新委以显职。虽然一时半会儿内，除了一个口头虚衔外，朝廷拿不出任何实际东西赏赐他们。


    
原安西大都护、封赏清则被朝廷洗刷冤枉，官复原职。其两个被贬谪为白身，目前不知所终的儿子，也被追授了官爵。说来也巧，灵武小朝廷对封常清的身后褒奖，几乎和安禄山的厚葬他的举动，同时发生，同时在京畿道传播开来。闻者想起当年封常清带领一帮新募之兵，独力阻挡叛军西进的故事，无不摇头叹惋。


    
叹息过了，投向封常清嫡传弟子，王洵王明允身上目光就越发集中起来。新朝廷这边出手大方，直接封了王洵为安西都护府副大都护，兼领安西节度使、营田使。几乎完全继承了封常清当年的职位和权力。当然了，这道圣旨能不能得到贯彻执行，还要看王洵本人今后的发展。反正眼下疏勒那边已经音讯断绝。王洵日后能否从当地部落手中将安西给夺回多少来，尚属于未知之数。


    
完全凭虚头八脑的东西，李亨也知道未必能打动王洵。所以借着激励各地官员组建团练保卫家乡的由头，把目前王洵控制的六个州的人事、钱粮和兵马调度大权，也都顺手封给了他。反正即便不封，这些已经到了王洵嘴里的东西，暂时也没人能让他吐出来，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


    
一系列示好的举动做下来，李亨都为自己的大度而感动了。可是传旨钦差马方一去就半个多月，却没送回来任何音讯。是王卿不肯顺应天意民心，接受朕的封赏？还是他已经跟太上皇那边有了勾连，准备替太上皇讨还公道？如果他突然翻了脸，借着太上皇的旨意向朕这边打过来怎么办？朕派谁去抵挡他？郭子仪和李光弼么？那史思明趁势再杀进河东，朕该怎么办？


    
想来想去，越琢磨，李亨心里越觉得没把握。有心再派一个钦差出去，将先前的封赏加加码，又怕被群臣抨击自己没有定力。只好继续躲在深宫中，一边抱着膀子承受塞上透骨的秋风，一边跟老太监鱼朝恩发牢骚。


    
“阿嚏，阿嚏！这鬼地方，才八月，怎么就冷到了如此地步？早知道这样，朕无论如何也不会奔灵武来，哪怕继续向西，到陇西、会州一带，也比在这里苦捱强许多！”


    
“陛下恐怕是心里冷吧！老奴怎么觉得，这秋风吹得人很爽利呢？！”鱼朝恩一手将李亨捧上了帝王之位，自然有资格倚老卖老，“不要着急，凡事要耐得住性子。当初陛下忍李林甫，忍杨国忠，前后忍了几十年，日子不也顺顺当当过来了么？那王明允再跋扈，再不讲道理，还能强过李林甫去？！不过是拿捏一下身段，希望让陛下多给些关注罢了。甭理睬他，如今之际，没有陛下，他还能效忠于谁？！”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五 上）


    
“既然先生如此有把握，朕就放心了！”即便占得地盘再小，也是个九五之尊。李亨的脸色瞬间就黑了下来，皱了皱眉头，冷笑着道。“朕记得当日先生也是认定了安西军远来疲敝，无法阻挡孙孝哲的兵锋。谁料孙孝哲居然这么不争气，轻而易举就被安西军打了个大败！”


    
“军国大事，陛下应先问于左右丞相，再问于文武百官。”听出李亨的话里有刺，鱼朝恩毫不客气地回敬。“老奴不过是陛下身边掌管车马膳食的太监，能提出什么高明之策来？还不是赶鸭子上架，尽力让陛下宽心么！至于最后该如何决断，全凭陛下圣裁，老奴即便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越俎代庖！”


    
几根不软不硬的钉子，顶得李亨一口气喘不上来，差点没憋晕在当场。好在他做储君多年，“忍”字功夫了得。愣了愣，强压着命人将鱼朝恩轰出去的冲动，沉声说道：“朕不是已经习惯凡事皆交托于鱼卿了么？！裴冕他们几个，虽然立有拥立之功，哪及得上鱼卿多年来鞍前马后的情分？况且他们毕竟是当朝重臣，朕的许多体己话，跟他们说也不太合适！”


    
“陛下知遇之恩，老奴纵使粉身碎骨，也难以为报！”鱼朝恩先前之所以拿话挤兑李亨，就有争宠买好的意思。此刻听皇帝陛下已经开始服软，也不愿做得太过分。躬了躬身子，低声倾诉，“老奴乃无根之人，一颗心全系在陛下身上。陛下器重老奴，是老奴的福分。哪天陛下觉得老奴不顺眼了，老奴活在世上也就了无生趣了。届时不用陛下开口，自行走开便是，绝不敢心存怨怼！”


    
说着话，眼圈发红，真的就淌出了几滴泪来。


    
李亨见此，也是心里一阵发软。他器重鱼朝恩，不仅仅是因为对方老谋深算，其中还有一种曾经共患难的情分在。久而久之，这种情分就变成了依恋，即便已经觉得对方气焰嚣张，也舍不得让其离开。况且此刻鱼朝恩在禁宫内外安插了无数亲信党羽，当真称得上位高权重。李亨也没把握顺顺当当地将其从自己身边驱逐走。


    
快步上前，双手搀扶起鱼朝恩的胳膊，李亨也红着眼睛安慰：“先生这是哪里话来，哪里话来？若无先生，哪有朕的今日？朕今天就在这里答应卿一句，你我君臣一体，有始有终。绝不会出现刻薄寡恩那种事情。若是朕做不到，就让……”


    
“陛下不可！”鱼朝恩赶紧伸出手，连连摇摆，“陛下乃真龙天子，出口成宪。且不可随便发誓。老奴刚才只是被痰迷了心窍，满嘴胡柴罢了。陛下千万别当真。千万别当真。”


    
“唉！”李亨叹息着摇头，“朕虽然是九五之尊，却着实不愿意成为孤家寡人！身边连个能随便说说话的亲信都没有。”


    
“老奴知道陛下的难处。所以才劝陛下暂且忍耐一二！”鱼朝恩也跟着叹了口气，然后摆出一副忠直敢言的模样，谆谆教诲，“陛下请想，太上皇那边，与高力士大将军之间的情分，亦如陛下待老奴。那封常清摆明了是被高力士和边令诚两个联手陷害而死，太上皇如果想重新获得安西军上下的拥戴，便留不得高力士。可没了高力士，太上皇有些不方便跟外人说的话，不方便交给外人做的事情，以后跟谁去说？让谁去做？哪个看了高力士的下场，又敢再步其后尘？”


    
后半句话，可是着实说到了点子上。直听得李亨心花怒放。对啊，倘若身边没了高力士，父皇还能依仗谁？然则不处罚高力士，他老人家又凭什么平息封常清嫡传弟子心中的怨气？！想到这儿，他微笑着点头，“如此说来，着实是朕急躁了！这鬼天气，先前还是冷风透骨，现在又是阳光晒得人浑身发烫。”


    
“灵武在大漠边上，向来就是早穿丝绵午穿纱的天气！”鱼朝恩接过李亨的话茬，笑着点头。“不过陛下不用在此地忍受太久了。往南四百余里的烛龙，据说有一处山谷内发现了多处汤泉，整个山谷的气候四季如春。老奴已经派遣李静忠前去勘察谷中地形，如果足够开阔的话，便可以在那里为陛下建一座行宫，陛下的亲卫和满朝文武都可以一块搬过去！”


    
长安附近的骊山上，便有一处带汤泉的行宫。置身其中是如何的舒适，李亨早就体验过。只是当时他还是太子，没资格长时间在骊山行宫逗留罢了。如今乍闻自己也能拥有一座，立刻觉得欣喜异常。看了看鱼朝恩满是皱纹的老脸，装模作样地推辞道：“这个，是不是太奢侈了。毕竟朕才刚刚即位，朝中诸事未定。整军备战和将来收复失地，也需要大量钱财！”


    
“陛下无须为此等小事儿发愁。裴相那边，老奴已经跟他商量过了。如今长安城沦陷贼人之手，来不及伴驾出巡的文武百官或隐姓埋名，或屈身事贼，刚好给朝廷空出许多位置来。而灵武地处偏僻，又无法开科举选贤。所以还不如把多余的官爵拿出来，由各地有名望和家底儿的士绅充任。一则可收地方士绅之心，二来么，也可以补贴国用之需！”


    
绕着弯子说了一大车场面话，其核心无非就四个字，卖官鬻爵！李亨听得清清楚楚，也知道此举非长远之计，然而对温泉行宫和安逸生活的渴望，又令他生不起反驳之意。皱着眉头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摆摆手，笑着道“也罢，既然先生和裴卿都认为此举可充实国库，朕也就不令你等为难就是。但只此一次，咱们当它为权宜之计，无论如何都不可再做第二回！”


    
“老奴遵旨！”鱼朝恩笑着拱手。灵武地处塞上，人丁单薄，既收不到多少商税，也收不到多少田赋。小朝廷想要在短时间内发展壮大，必须采取一些非常手段。而卖官鬻爵，便是见效最快的手段之一。所以无论今天李亨反驳不反驳，他与裴冕两个都会将卖官鬻爵的事情进行下去。只是有了李亨这个皇帝的首肯，做起来更名正言顺一些而已。至于买到官爵的人，过后用什么办法收回成本？此举对大唐的吏治将会产生什么长远影响，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作为一名太监，他实在管不了那么多，也懒得管那么多了！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五 下）


    
得到了新皇帝李亨的支持，鱼朝恩雷厉风行，与崔冕、房琯等人一道，以最快时间将朝廷的“加恩令”昭告治下各州郡。自正四品上到从九品下，无论中枢还是地方，皆明码标价。并且特别加注，鉴于眼下阶段朝廷的实缺有限，所以实行先买先得的办法。若是来得不够及时，便只能按照“义助”朝廷的先后顺序，排队候补。但朝廷保证不会食言，待收复京畿、关内、河南、河北诸道沦陷之地后，便可以兑现承诺，钱货两清。


    
非但官职和爵位可以拿钱购买，为了表明大唐朝廷破釜沉舟的决心，天下僧尼的度牒也一并敞开供应。凡持有者无论是南派还是北派，禅宗还是净土宗，哪怕一句经文都不会念，也可以择地建庙，所辖庙产永远免除一切税赋。


    
这一招，可是比候补官爵的诱惑力还要大。一瞬间，灵武城里的剃头匠忙得手臂都抽了筋。到处都是买了度牒准备“出家修行”的高僧，连昔日开妓院的老鸨，都忙着找人落发，以便给子孙后代留一块永不用向朝廷缴税纳赋的佛门净土。


    
饮鸩止渴到了如此地步，也算旷绝古今了。鱼朝恩、崔冕、房琯等人却仍不满足，很快，又推出了“振武令”。宣布直属于皇帝陛下的左右龙武军，公开向全天下“招贤”。各地名门才俊，市井豪侠，凡能带子弟前来为国效力者，十人便可授为伙长，从九品陪戎校尉。五十人则实授队正，正九品仁勇校尉。百人则实授旅率，正八品宣节。若是能拉着上千弟兄来投，则无论出身，履历，皆封从四品将军。所带部属若能自备兵器战马，则职位封得更高，甚至直接赐予封爵也不无可能！


    
大唐素重军功，武将升迁一向严格，往日士卒临阵斩首三级，才能册勋一转。策勋三转，方得官升一级。到了灵武小朝廷这里，则一切都变得容易了。登时间，地方豪族纷纷派遣子侄带着家丁前来投效。一些在塞上聚族而居，一直不服从地方官员管辖的堡寨、村坞，也纷纷出钱出人，给家族换取一个正式的名分。到后来，甚至连塞外几伙恶名昭著的马贼，也被朝廷的“诚意”给感动，在其头领的统率下，洗心革面，宣布为“国”效忠。


    
几桶毒酒的日后影响如何暂且还看不出，然而在短时间内，却使得灵武小朝廷的实力如同被吹了气的猪尿泡一样飞速膨胀了起来。临时加盖的国库堆满了铜钱和丝帛，临时修建的牧场也跑满了骏马和牛羊。专门为李亨和文武官员修建的温泉行宫更不用说，几乎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迅速增长，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赶在第一片雪花飘落之前，皇帝陛下已经可以在四季如春的汤泉暖阁中处理朝政了。


    
这些还不是最明显的政绩。事实上，收益最大的，是由朝廷直属的龙武军。从先前的三万人迅速膨胀到了七万挂零，并且当中近半为骑兵，着实称得上是兵强马壮。


    
手中有了这支“劲旅”撑腰，灵武朝廷的底气就与先前明显不一样了。再不肯低声下气地求着各路征战在外的大唐军头们承认自己的唯一合法地位，而是开始指手画脚，要求节度、镇守使和都督们，必须按照朝廷的最新命令行动。


    
大唐帝国地广万里，中间又隔着安禄山的叛军，朝廷的命令当然不可能迅速传达到每名领军的节度使、镇守使、都督手里。但是距离灵武较近的几支力量，却率先体验到了天子的豪情壮志。有人欣然领命，有人含糊其词，有人则使了些小手段，让传旨钦差连同圣旨，一并消失在半途中。


    
也有人真心担忧国事，觉得皇帝陛下和朝中诸位新贵的举动不太妥当，写了表章劝阻，但这些表章连皇宫都没机会进，全都被裴冕、房琯、鱼朝恩等人直接丢进了废纸堆。也不怪裴、房等新贵无海纳百川的肚量，实在是大伙都有说不出苦衷，早已经无法回头了。


    
那当朝第一重臣裴冕，早年试水科举，届届铩羽而归。好不容易搭上了京兆尹王鉷的门路，在其帐下做了一个判官，偏偏王鉷又因为过分跋扈，惹得李氏皇族和杨氏外戚联手打击，最后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没了王鉷这个大靠山，裴冕也就跟着被踢出了官场。好在他精神甚为坚韧，用尽浑身解数，又投于当朝权相李林甫麾下。不料连官服还没等穿戴整齐，李林甫又重病亡故，子孙党羽皆被杨国忠一网打尽。


    
因为投靠得晚，职位低微，所以裴冕受到的牵连不大。仅仅是割除了官职，逐回故乡交地方官员监管而已。回到家中休息了几个月，他重新振作精神，起身再战。这回终于投得了个好东家，成为哥舒翰帐下的一名司库参军。


    
哥舒翰素有慧眼识珠之名，所看中的英才，皆奏请朝廷委以重任。裴冕也借着这股东风，与来瑱、鲁炅、王思礼、高适、李承光、管崇嗣等人一道，平步青云，从司库参军升任为河西节度使衙门的行军司马。


    
哥舒翰潼关兵败，麾下众将或降或散。裴冕因为被哥舒翰留在了河西处理军中杂务，从而得以幸免。在哥舒翰投靠了叛军，河西节度府人心惶惶之际，裴冕“果于用事，兼善变通”的特长终于得到了发挥的机会，与几名留守官员一起，突然发难，铲除了节度使府中准备响应哥舒翰号召向安禄山投降的国贼，然后带着剩下的五千余名老弱病残，赶往京师勤王。


    
半路上，恰恰遇到了向西北逃难的太子李亨。裴冕当机立断，保护着惊魂未定的李亨掉头赶往灵武。随后，又与杜鸿渐、魏少游、崔漪、李涵等人一起，将李亨推向了皇帝的宝座。


    
凭借着这份拥立之功，裴冕终于也位极人臣，做了灵武小朝廷的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权力达到了臣子所能触及的最高点。然而，虽然作为大权在握的宰相，裴冕却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位置并不安稳。论名声和资历，他比不上开元十二年就做了奏授秘书省校书郎的房琯；论手中实力，他也比不上征战在外，将史思明部牢牢堵在井陉关以东不得寸进的郭子仪，李光弼；论根底深厚，他甚至比不上原朔方留后支度副使杜鸿渐、六城水陆运使魏少游、节度判官崔漪等，唯一可以仰仗的，便是善于揣摩皇帝陛下的心思，事事做到别人前头。


    
李亨不满意于灵武小朝廷的单弱，急于扩充实力。崔冕当然要想尽一切手段达成目标。尽管这些手段，在别人看来都过于匪夷所思，过于急功近利。而左相房琯，此刻也跟崔冕一样，迫切需要做到一些常人所不能之事，稳固地位。因此与崔冕彼此呼应，沆瀣一气。


    
房琯原本是替巡幸蜀中的老皇帝李隆基试探太子态度而来，发现李亨抢班夺位的势头已经无法挽回的时候，立刻顺水推舟，以李隆基的名义，口头“册立”李亨为皇帝。做了这件事之后，房琯便等同于自己断绝所有退路，除非李亨能如愿站稳脚跟，逼得老皇帝彻底交权。否则，必然要身败名裂。


    
两位宰相大人和皇帝李亨的需求一致，底下的人即便对新政有再多怨言，也掀不起什么风浪来了。况且如今朝中最有实力与崔冕、房琯等人分庭抗礼的大将军郭子仪正忙于应付史思明的疯狂进攻，实在无暇顾及背后的事情，也不愿意为此惹得文武失和，所以崔冕、房琯和鱼朝恩等人联手打造的新政，味道虽然刺鼻了些，却顺顺当当地执行了下去。


    
消息传到了洛阳，安禄山大喜过望。立刻以八百里加急的方式传令给孙孝哲，命其率部西征，务必将安西军拖在汾州一线，不能分身他顾。同时，命崔乾佑部结束手中一切军务，挥师北进，直捣残唐余孽的老巢。


    
孙孝哲和崔乾佑二将不敢怠慢，接到命令后分头展开行动。一个出长安向西，寻找安西军主力，试图洗雪前耻。一个渡黄河向北，绕过路上可能的阻拦，径自扑向灵武，以期建立不世奇功。


    
刹那间，京畿关内两道烽烟滚滚，支持大唐的各路兵马与两支叛军杀做了一团。无奈敌我双方实力相差过于悬殊，除了安西军还能勉强稳住阵脚，与孙孝哲部互有胜负之外。其他几路唐军，很快就败下阵来，被崔乾佑从坊州一路赶向了灵州。


    
李亨的温泉行宫地处于灵州最南端，还没等竣工呢，便听到了叛军的号角声。急得两眼冒烟，不顾杜鸿渐、魏少游等老军务的劝阻，下令整军迎击。左相房琯身兼西京招讨使，又曾经熟读兵书战策，当仁不让地做了大军主帅。又奏请李亨，任命兵部侍郎王思礼、御中史中丞邓景山为左右副手，户部侍郎李揖为行军司马，中丞宋若思、起居郎知制诰贾至、右司郎中魏少游为判官，给事中刘秩为参谋。点起倾国之兵八万，浩浩汤汤向南杀来！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六 上）


    
只用二十几天就从潼关推进到灵州与庆州的交界，一路势如破竹，崔乾佑所部叛军也是人困马乏。见房琯来势汹汹，不敢跟他硬拼，主动大步向后撤退。


    
这一退，可就让房琯提在嗓子眼儿处的心彻底落回了肚子里。他原本也是提着麻秸杆打狼，两头害怕。此刻却瞬间意识到了叛军已经是强弩之末，立即挥动大军追了上去。双方在洛源恶战一场，崔乾佑兵少难支，再度主动退却。房琯乘胜追击，紧咬住崔乾佑尾巴不放。其他几支先前被崔乾佑打败的地方团练，在浑州县尉李初进、怀安团练使张挺、罢交主簿刘昂、肤施县捕头陈再兴等人的带领下，也纷纷兜转回来，围着崔乾佑的后队狠砸。


    
崔乾佑大怒，转身回扑，存放在洛水河畔辎重营不幸又被安定捕快马跃带领民壮放了一把火。粮草器械损失无数，不得已，第三次狼狈退走，将刚刚到手的怀安、华池等地尽数丢弃，一直逃到坊州才停住了脚步。


    
双方这一退一进，时间可就匆匆过去了二十余日。北风渐起，被霜染红了的树叶纷纷扬扬从枝头落了下来。如果战事再拖延下去，今年冬天，双方的将士就都要在野外苦熬了。


    
对于崔乾佑等幽燕将士还好说，毕竟他们都是老兵痞，见惯了风雪，眠沙卧雪属于家常便饭。对于房琯、邓景山、李揖等文人，银装素裹的荒野可是没半点儿浪漫可言。白毛风一吹，寒气直入骨髓，多厚的皮裘都抵挡不住。


    
为了早日能打回长安城，住进烧着地炕的暖阁。房琯派遣死士，给崔乾佑下书一封。信中历数对方跟在安禄山身后，辜负皇恩，屠戮百姓等种种恶行，然后命令对方，要么痛快地停住脚步，让两军一分高下。要么趁早投降，念在其迷途知返的分上，或许还能保住一条狗命。


    
崔乾佑大怒，立刻率部出城来战。结果又被房琯击败，丢下上千具尸体，狼狈逃回了城中，紧闭四门，任房琯派人在外面如何叫骂侮辱，也不肯再出头。


    
房琯哈哈大笑，一边上表向李亨告捷，一边分遣兵马，去光复周围郡县。同时还不忘了派出偏师一支，由心腹爱将李光进率领，扑向京畿道的梨园寨，从侧翼牵制孙孝哲，缓解后者对安西军的压力。


    
判官魏少游曾经在朔方军中效力多年，领军经验颇丰。见房琯接连向外分兵，赶紧找了兵部侍郎王思礼、怀化将军杨希文、奋威将军刘贵哲等人，联合起来向房琯进谏，请他小心谨慎，切勿中了敌人的圈套。


    
“圈套？！”听完众人的谏言，房琯放下茶盏，哈哈大笑，“你等也是老军务了，可听说过为了诱敌深入，一退就是六、七百里的么？”


    
“末将，末将未曾听说过！”众人红着脸，老老实实地承认。从灵州与庆州的交界，一直追杀叛军到京畿道边上，虽然沿途斩获甚少，却也光复了许多城池。若说崔乾佑只是想把唐军从灵武老巢吸引过来，以便一举歼灭的话，这个诱饵，未免也太大了些。


    
况且实力对比这东西，原本就很微妙。当初崔乾佑长驱直入，很多地方望族都以为大唐已经日薄西山，纷纷与叛军暗通款曲。如今轮到唐军高歌猛进了，那些大户豪门少不得又要将头转回来，再度向大唐这边输送粮草辎重。此长彼消，如今还真说不定谁的实力更强大一些。


    
“诸位一番苦心，房某甚为感动。但是房某的有些举动，却是不得不为！”见大伙都被自己问住了，房琯心里好生满足。笑了笑，十分客气地解释道：“京畿道附近不比灵武，形势复杂异常。某些带兵的将领，骄横跋扈。仗着曾经侥幸胜过叛军几场，就不把陛下的旨意放在眼里。念在其少不更事的分上，房某愿意不计前嫌的派兵帮他一把。一则显示陛下有容人之量，二来么，也让某些人知道知道，会打仗的不止他一个。大唐的国运还没有绝，只要机会合适，良帅名将必然会接二连三地脱颖而出！”


    
那个骄横跋扈的家伙，无须明说，大伙也知道他到底是谁！纷纷咧嘴笑了笑，摇头不语。只有兵部尚书王思礼，作为当年曾经经历过潼关惨败的老将，心里头还是觉得不踏实，犹豫了片刻，低声说道：“那孙孝哲原本就是个疯子，做事向来从不遵循常规。眼下外界虽然纷纷传言他与崔乾佑不睦，可谁也保不准，他会突然转了性。如今我军的位置，恰恰处于孙孝哲的侧后，如果他突然掉头杀过来……”


    
“这就是本帅分兵去救安西军的第三个目的！”没等王思礼把话说完，房琯立刻大声补充，“李光进所部皆为骑兵，骁勇善战。既能向安西军展示朝廷的真正实力，又能监视孙孝哲，以免其突然得了失心疯，掉头回援！不过根据本帅的判断，这种可能性非常的小。孙孝哲当初被安西军堵在长安城里头，连大门都不敢出了，也没见崔乾佑发一兵一卒救他。如今轮到崔乾佑倒霉，孙孝哲岂能不报当日之仇？！”


    
“这……！元帅高见！”王思礼做了长揖，满脸佩服之色。


    
即便心里依旧不踏实，他也不敢再多说了。因为以房琯的口才，无论他说什么，肯定都能给出合理的解释来。况且当年他从潼关逃到李亨帐下后，本来该以丧师辱国之罪处死。多亏了房琯在旁边美言，才保住了这条小命儿。所以与公与私，都不应再质疑主帅的决定，以免给后者的声望与威信造成损害。


    
轻而易举地统一了将士们的认识，房琯连夜翻看兵书，再度祭出一个奇招。将所部兵马分为三班，轮番向崔乾佑挑战。白天擂鼓吹角，叫骂不绝。晚上则围着坊州城大唱幽燕民歌。以效当年淮阴侯韩信四面楚歌，瓦解楚霸王军心的故事。


    
崔乾佑被吵得苦不堪言，不得已，派人送出信来，主动请求三日后决一死战。房琯见信大喜，将围城的将士们撤回，全军向后退到十里外的黄帝陵，摆下五方悬车星斗大阵，坐等崔乾佑前来送死。


    
那五方悬车星斗大阵，据说乃是初唐名帅李靖所创。一直失传多年，直到天宝初，才重新现世，被很多书香门第收藏为兵家至宝。房琯乃名门之后，自幼饱读诗书，当然不会落下如此奇珍。非但将《李卫公遗书》中所阐述的用兵道理背诵得滚瓜烂熟，而且能活学活用，将书后附录的几个经典阵型推陈出新。


    
整个五方悬车星斗大阵分为左、中、右、后四部分。左右皆为骑兵，人数各在一万上下，负责包抄两翼，追亡逐北。中央则以牛车两千辆为核心，车上有御手，射手各一，长槊手两人。牛头上绑以匕首，以效田单破燕之典故。车辕之上，则绑以长矛、铁槊，以仿姜子牙灭殷之韵神。在牛车背后，则是房琯亲自统领的后队，再细分为五行二十八部。


    
每部有主将一人，副将两人，士卒一千。皆按照天上二十八宿的名字命名。由于决战地点设在轩辕黄帝陵下，所以五行中以土为尊，计一万人。由大唐天子李亨的塑像为主帅，泽被全军。左丞相房琯为副帅，坐在一个高高竖起的四层楼车上，代替天子发号施令。


    
其余四行，则分为金木水火。每行七千人，编为七部。与天上二十八宿的七座呼应。具体行动，则严格遵照楼车上打出的旗帜。待中军的神牛大车把崔乾佑的队伍冲散，则四行齐出，将叛军碾成齑粉。


    
当年汉光武皇帝统帅邓禹、吴汉、岑鹏、马武二十八将，扫平各方豪杰，中兴大汉。今日房琯也要凭此五方悬车星斗大阵，涤荡叛逆，重振大唐。


    
崔乾佑这回动了真怒，一直缩在坊州城里养精蓄锐，待房琯在城外将五方悬车星斗大阵部署好了，才点起三万大军，慢吞吞地，赶向轩辕黄帝陵“送死”。


    
看看敌军已经走到两里之内，坐在四层高的楼车上房琯沉声下令：“吹角，悬车先行，二十八宿展开，灭此朝食！”


    
“诺！”六万六千大唐健儿齐声回应。或迈开步伐，或催动战马、牛车，轰隆隆向前压去，宛若山洪决口，沿着黄帝陵前的缓坡，倾泻而下！


    
“击鼓！”


    
“击鼓！”“击鼓！”“击鼓！”


    
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


    
鼓声如雷，旌旗猎猎，刀锋反射出的寒光，照亮一张张年青而又诚挚的面孔。


    
注：正史上，此战发生于咸阳附近的陈涛斜，房琯以一介书生统帅大军，胡乱指挥，导致李亨小朝廷全军覆没。亏得郭子仪从山西紧急派兵回援，才没有被叛军趁机铲除。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六 下）


    
站在第一排的牛车之上，明威将军马跃豪气干云。


    
他本是安定城里的一捕快，平素的任务是捉拿匪徒毛贼，维持地方秩序。叛军打到家门口时，不甘心跟着县令一起投降，便带着百余名民壮砍死了县令，杀出了城外。本想跑到汾州去投奔安西军，谁料半路上又听到了王师反攻的消息，便又掉头杀了回来，联合起附近几伙同样不愿意接受大燕国统治的豪杰，王洪、杜老大、许六子等，于叛军的侧后方百般骚扰。


    
他们知道自己的家底薄，经不起恶战，所以也不跟崔乾佑的人硬碰。总是抽冷子打闷棍，净捡敌军中的老弱病残下手，倒也混了个风生水起。


    
某日运气爆满，居然在洛水河畔发现了崔乾佑的一座辎重营。怀着大不了一死的想法，群雄冒险组织了一场奇袭。没想到本该严加防范的辎重营里，居然没多少兵马。被马跃等人冲进去，一把大火烧了个精光。


    
可以说，唐军之所以能顺利地将崔乾佑打得节节败退，马跃、王洪和杜老大等人，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招讨西京兼防御蒲、潼两关兵马、节度等使房琯也明白这个道理，故而不吝重赏。上奏灵武朝廷，将一众豪杰们全都封了将军。从四品到六品不等，个个都令他们心满意足。


    
受了皇帝陛下和宰相大人的知遇之恩，马跃等人当然要涌泉相报。一路上抖擞精神，每战争先，又立下了无数功劳。为了嘉许他们这种悍不畏死的精神，房琯亲自手书了“振武”两字，命人绣在马跃等人的将旗上。振武军的名号也由此叫开，成了左相房琯帐下独一无二的精锐。


    
既然是精锐，被用在刀刃上也在情理之中。这次与叛军决战，房琯又亲自点了马跃的将，命起带领王洪、杜老大、许六子等老友和李初进、张挺、刘昂、陈再兴等地方将领的兴武军一起，指挥车阵，为大军开路。


    
马跃欣然领命，带领麾下将士昼夜练习。终于赶在决战日到来的前一个晚上，将悬车大阵操练熟了。虽然暂且还未能达到兵书上说的那种，“悬车一出，六军辟易”的模样，至少能让车队不在半路上散架了。


    
咚咚咚咚，轰隆隆隆。鼓声如雷，车轮滚滚。


    
马跃狠狠地吸了一口气，强行压下大声呐喊的冲动。


    
已经是四品将军了，他不能再向先前那样毛手毛脚。否则不但给振武军丢脸，也会给丞相大人，皇帝陛下丢脸。虽然皇帝陛下到底长什么模样，马跃至今还没弄清楚。


    
他唯一清楚的是，老马家从他曾祖父那辈起，就没出过什么大人物。当年为了给自己活动个捕快的缺，父亲将刚刚及笄的妹妹，硬塞给了主簿大人做填房，才勉强使得自己有资格吃一碗官饭。虽然妹妹成亲之后的日子非常不快乐，可老马家上下，却再没有差役敢堵着大门儿欺负。


    
如今他已经成了四品将军，职位远远超过了当年的县令和主簿。若是哪天抽空回家乡转转，还不知道会让邻里们羡慕成什么模样。当年的同僚们想必不敢再拿自己开玩笑，生就了一副势利眼的主簿妹夫，如果他还活着的话，肯定也不敢再对妹妹吹胡子瞪眼。


    
即便不为了报答左相大人的提携，光是为了这份尊重，马跃也要继续奋勇冲杀。虽然手底下有几个好兄弟曾经偷偷提醒，说左相大人很可能是准备将大伙当做过河的桥板踩。“桥板就桥板，老子不在乎！总比没人用，烂在泥沟里边强！”当时，马跃正色回应，理直气壮。经历了十几年的官场倾轧，他现在可以容忍被人利用。换句话说，他可以容忍被当做牺牲和弃子，但是无法容忍自己继续默默无闻。况且左相大人也不可能拿近八千人，两千辆牛车当做弃子。那样做，他和自杀还有什么分别？！


    
“呯！”一支丈许长的弩箭凌空射来，扎在马跃面前的盾墙上，摇摇晃晃。他的心思迅速从狂热状态冷却，目光直视最前方。无数支长长短短的弩箭出现在他的视线内，带着风，倒映着晨光，点燃热血和死亡的序曲。


    
“加速！”马跃将手中长槊举过头，奋力挥舞。在出战之前，左相房琯曾经把他们几个担任开路先锋的将领叫到一处，面授机宜。林林总总说了许多，但要点只有一个，就是保持牛车阵的速度，硬往敌人身上撞。只要能撞进敌军队伍，凭着车阵的余速，也能将对方撕开一条血肉模糊的通道。


    
对房大人的智慧，马跃深信不疑。牛这东西虽然看起来慢吞吞，事实上却颇具蛮力。一旦发了疯使起了性子，三、四个壮小伙都奈何不得。不像马和骡子，即便看上去再雄峻，两个普通让你拿一根绳子就能制得住。


    
弩箭陆续落下来，或者被盾墙阻挡，或者射中拉车的牛，溅起一团团血花。一些牛车倒翻在地，挡住身后和临近的车辆的去路，整个车阵出现了无数细小的缺口，但队形还能基本保持严整。没有被弩箭射中的人们纷纷用槊杆抽打牛臀，提高冲击的速度。车上的射手也将步弓举起来，慢慢拉成了半月状。


    
羽箭破空，划过一百五十余步距离，徒劳地落在了地上。射手们太着急了，以至于忘记了弩箭和步弓的射程差距。他们绝望地互相看了看，松开弓弦，将身体缩卷在盾墙之后，继续耐心等待。有人在等待中被弩箭跟盾墙一起穿透，惨叫着死去。有人则将身体趴得更低，手指扣在车辕上，关节处僵硬雪白。


    
近了，近了，车阵冒着冰雹般的弩箭向前推进，每一步，都付出极大的代价。但叛军依旧在步弓的有效射程之外，射手们徒有反击之心，却没有还手之力。而叛军当中的弩车，却不知道有多少辆，仿佛不要钱般将弩箭接二连三射过来，射得牛车上的唐军将士东倒西歪，宛若暴风雨中的荷叶。


    
“加速！”“加速！”“冲过去，人死鸟朝天！”马跃挥舞着振武军大旗，疯子般冲着自家的嫡系部属大喊大叫。他身边的射手已经被弩箭钉死在车辕上，御手的胳膊上也挨了一弩，鲜血顺着牵牛的缰绳溪流般往下躺。然而他却无法顾及到这些，只能拼尽一切力量鼓舞士气。


    
再这样下去，不用敌军来杀，车阵自己就崩溃了。光挨射不能还手的滋味太难受，无论对将领还是对他们手下的人，都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煎熬。左相大人在准备五方悬车星斗大阵之时，肯定没想到叛军手中，能有这么多弩车存在。也肯定没想到，弟兄们在弩箭的攒射下，士气能否始终保持如一。可现在再提这些，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掉头逃走，将没有任何防御设施的牛车后面和侧面暴露给敌人，大伙只会死得更快！


    
不光是马跃一个人意识到了危机，李初进、张挺、刘昂、陈再兴等地方将领，也不约而同地带动自家部属，压榨出牛车的最后一点速度。沉重的牛车开始狂奔，车轮压在枯草地上，带起轰轰的黄色烟尘。前方的视野开始变得昏暗，弩箭上散发出来的寒光一点点变得模糊。是顺风，所以烟尘才会向敌军那边刮。老天保佑，马跃又惊又喜，继续扯开嗓子大喊大叫，“加速，加速，压死他们，压死他们！”


    
回答他们的是更密集的弩箭。一百五十步距离，非但伏远弩能准确命中目标，普通擎张弩，也达到了有效射程。后者不像前者那么有力，那么巨大，但胜在更快，更灵活。密密麻麻地穿过烟尘，将唐军将士一个个钉死在前进的道路上。


    
定远将军王洪倒下了，就在马跃身边的战车上，手里握着一根弩箭，两只眼睛睁得滚圆。这个猎户出身的汉子，昨天还拉着马跃唠叨，说要把左相大人给的赏钱带回家中，买四百亩地，置十几头头牛。“我算过了，洛水那边地肥，一亩地每年能打将近两百五十斤麦子。收了麦子后，还能在地里边种一茬子黍子。你别笑，咱不图收成，就图它长得快，秸秆可以割了晒干，存起来供牛羊过冬。”


    
当时杜老大还笑王洪目光短浅，不像个大唐的将军。王洪却坚持说，当官的人都得如房琯那样肚子里有一马车学问，自己却只能认出自己的姓，连句完整了场面话都说不利索，根本就没当大官儿的命。能捞到个定远将军做，已经不知道是几辈子积下的福报。人要知足，倘若继续得寸进尺的话，福气就变薄了，儿孙们会受磨难。


    
如今，他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用掉原本属于儿孙的福分了。带着他的大员外梦，永远睡在了尘埃里。


    
又有一轮弩箭射来，将王洪那辆车上的射手钉死在他的遗体旁。驾车的御手吓破了胆子，扯动挽绳，试图使牛车停下来，掉头逃命。归德中郎将杜老大从旁边的牛车上跳过了，手起刀落，砍死了胆小的御手，夺过挽绳，催促牛车继续向前。


    
“加速，加速，压死他们，压死他们！”杜老大扯开嗓子，大声高呼。


    
“加速，加速，压死他们，压死他们！”无数人在周围扯开嗓子回应，被烟尘阻隔，听不清楚到底是谁。没被烟尘呛死的射手们流着眼泪，再度拉开弓弦，搭上羽箭，再度指向正前方看不见的所在。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核心军阵中央的楼车上，传出了一阵凄厉的号角声。那是可以放箭的指示。


    
“嘣！”“嘣！”“嘣！”“嘣！”幸存的射手们，争先恐后地松开弓弦。数以千计的箭矢从车阵上飞起来，落向叛军的头顶。或者被盾牌阻挡，或者射中目标。上百名叛军将士同时惨叫着倒下，坚固的方阵出现了许多小缺口。可下一个瞬间，又有数以百计的叛军士卒，举着盾牌从后面涌上前，将弓箭射出的缺口挡了个严严实实。


    
“奶奶的，老子就不信这个邪！”刀客出身的许六子瞪着通红的眼睛，从盾墙后探出半个身体，将羽箭连珠般射向对面。烟尘太大，看不清具体是哪个目标。但不用瞄准，如此密集的队形，即便闭着眼睛蒙，也偏不了太多。


    
对面的敌阵中，有面将旗轰然而倒。紧跟着，数以百计的弩箭和羽箭反射回来，将许六子所在的牛车彻底淹没。当箭雨落尽，牛车变成了刺猬。许六子身上中了十几支箭，兀自双手抓住车前的盾墙，坚持着不肯倒下。两只圆睁的大眼中，写满了痛苦与不甘。


    
箭来矢往，敌我双方在一百步距离内，面对面互相射击。弩的穿透力变得极大，每次命中目标，都能将盾墙和躲在盾墙后的唐军将士穿在一起，带向猩红色的天空。弓的射击频率，则在此刻发挥到了最佳地步，站在牛车上的射手们直起腰，弯弓搭箭，箭箭带起一串血花。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核心军阵中央的楼车上，角鼓声绵绵不绝。没有丝毫感情，也不带任何变化。向前，向前，放箭，放箭，仿佛这是破敌的唯一招数，也是唐军所凭借的仅有一招。


    
仗打到这种地步，双方的弓箭手几乎是在比拼意志力。谁先挺不住，谁就要彻底落入下风。即便没有太多临阵经验，马跃也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咬着牙，他将振武军打旗放下，弯腰将染满了袍泽鲜血的步弓举了起来，推臂，拉弦，对准烟雾后的敌人主阵，射出了平生第一箭。


    
“嗖！”羽箭腾空之后，飞向远方。不知道是否射中了敌人，马跃希望射中了。还有不到四十步，这个距离上，射中便是致命伤。他又迅速抓起一根破甲锥，拉弓，放箭……


    
“嗡！”羽箭破空声在他耳边响起，有些古怪，带着一点点尾音。他骤然扭头，看见身边的御手满脸骇然。一支涂了油的羽箭正扎在车辕之上，箭身上，冒着缕缕青烟。


    
“火箭？他们准备放火！”马跃身子一紧，已经搭在弦上的羽箭瞬间飞出，不知道射到了哪个方向。


    
还有五十步，五十步。马跃痛苦地想，瞪圆的双眼里充满了绝望。车辕的羽箭冒出了火苗，跳动如风中之烛。御手抽出腰间横刀一刀砍去，将燃烧着的箭杆劈落于地。然而，所有挣扎举动都是徒劳的。更多的火箭从天空中扑下来，钉在牛车的盾墙、车辕和车轮上。跳起了更多的火苗，凄美夺目。


    
几乎所有牛车上的人都放下了弓箭，抓起身边一切可用的东西，奋力救火。敌军的攻击却不间断，第二波火箭迅速袭来，中间还夹杂着无数火把。然后是第三波，数百枚涂满了牛油的藤球，绑在弩箭上，发射升空，掠过不到五十步的距离，落下，砸中牛车，轰然炸裂。


    
马跃左侧的牛车起火。车上的三名士卒不得不跳下来，徒步逃命。后面的车辆却收势不及，直接撞在他们身上，将他们压得筋断骨折。


    
紧跟着，他右侧不远处的一辆战车也变成了一个大火球。两名士兵既无法扑灭火焰，又不敢冒被身后车辆撞死的危险，挥舞着横刀，手足无措。有人从旁边递过根长矛去，试图让受困的人拉着长矛跳到另外一辆牛车上。还没等他们做好准备，起火的战车突然来个急刹。拉车的耕牛掉转头，斜着冲向自家队伍。


    
“轰！”一辆正在前进的牛车躲避不及，与起火的车辆撞在了一起。两辆战车上的所有士卒都被抛了起来，摔到了地面上，然后被绑在某只牛角上的匕首活活捅死。


    
更多的火箭和火把落下来，将车阵搅得更乱。更多的耕牛被火焰吓疯，再不受御手控制，挣脱鼻环，横冲直撞。更多的战车翻倒，将更多的将士抛在了自己人的车轮下，槊锋前。更多的热血涌出，更多灵魂飞上烟熏火燎的半空，满脸茫然。


    
火攻还在继续。崔乾佑常年在塞上与草原部落作战，对付马、牛等大型牲畜驾轻就熟。叛军在他的指挥下，将更多的火把和油球点燃，用手投向车阵正前方。不求直接杀伤唐人，只求惊吓耕牛。


    
红蛇飞舞，金星升腾。车轮扬起的烟尘转眼间就被火焰驱逐，地面突然变得比天空还亮。拉车的黄牛撒开四蹄，夺路狂奔。少量向前，大部分掉头向后，还有一些彻底发了疯，横着撞向身边的同伴。整个悬车大阵，在敌军面前不到四十步的地方分崩离析。车上的唐军将士或者被牛拉着向自家后军跑，或者被掀翻在地，碾得粉身碎骨。


    
怀安团练使张挺从牛车上跳下来，试图救援自己的家乡子弟。他的膂力非常大，接连拉住了两头发了疯了耕牛，令车上的人得以平安脱身。第三辆牛车呼啸而来，绑在车辕上的长矛直接刺进了他的后腰，半尺长的矛头从前腹透了出来，将他挑上半空。张挺伸手抓住矛头，厉声断喝“啊——”


    
矛杆“喀嚓”一声折断，他的身体落地，然后被车轮无情地碾过，血肉模糊。


    
罢交主簿刘昂也在想方设法自救，这个文人出生的将领，勇气一点儿也不比赳赳武夫来得差。只见他抓起一根着火的长矛，迅速塞进了一辆牛车的车辐之间。木制的车辐被卡住，发出“咯咯”的声响。下一个瞬间，车轮碎裂，牛车倒翻。车上的士卒跳下来，侧身闪开另外一辆失控的牛车，顺手扯住荡在半空中的挽绳，给上面的人创造更多的逃生机会。


    
发了疯的耕牛，远非人力所能阻挡。被拉住的牛车只是稍稍停顿了一瞬，便又开始横冲直撞。但有这一瞬间停顿，已经足够车上的人做出求生举动。他们纷纷纵身跳下，在刘昂周围聚集成一团，同时挥动兵器自保。


    
几头发了疯的耕牛被杀死，尸体和已经起火的车辆堆在一道，组成了一个简单的街垒。更多的幸存将士开始向街垒后靠拢，同时将其逐步扩大。罢交主簿刘昂站在人群中央，大声疾呼，“这边来，这里。堵住这个口子，把这块木头点着了。牲畜怕火，只要我们周围有火，牛就不敢靠近！这里，这里，快点儿……”


    
他的举动提醒了更多的人。侥幸没有被自家战车碾死，也没有被绑在牛角上的匕首刺穿的大唐健儿们，纷纷仿效，利用已经倒翻的牛车和死去耕牛的尸体，组成了一个个简单的避难所。坐在四层高楼车上的房大才子还没有发布新的命令，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先想办法自我救助，然后在寻找机会杀敌或者离开战场。


    
明威将军马跃也被人救了下来。身边还跟着二十几名当初一道杀出安定城的民壮。他们目光里充满了仇恨，不只是对叛军，更多的是对左丞相房琯。自打敌人开始用火箭反击，自诩为当世武侯的左相大人，就没发出个任何命令。就像已经睡着了，或者原本没打算让牛车上的将士活着回去。


    
“到刘大人那边去，他那边人多！”马跃迅速看了看周围的情况，作出了自认为最合适的选择。现在就掉头回撤的话，即便不被追过来的敌军杀死，也会被房琯那王八蛋当做临阵脱逃来正军法。还不如凑起更多的人，再做打算。


    
罢交主簿刘昂抱的大概是同样的想法，见马跃带着一伙人向自己这边走，连忙挥刀大叫：“马将军，这里，咱们一起，固守待援。还有机会，房大人那边还有二十八宿大阵没……”


    
他的声音，突然哽在了喉咙内。有支羽箭凌空而来，正中他的脖颈。不远处，一身铁甲的崔乾佑丢下骑弩，抽出横刀。刀尖奋力前指，“杀，活捉姓房的书呆子！”


    
“杀，活捉姓房的书呆子！”叛军将士哄然回应，大笑着，催动战马，跟在掉头反冲的牛车之后，奔向房琯的二十八宿大阵。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七 上）


    
望着战场上的滚滚浓烟，大唐左相、招讨西京、防御蒲潼两关兵马元帅房琯两眼发直，身体僵硬得宛若一具死尸。


    
怎么会这样？怎么可能这样？这可是书上记载，田单破燕的招数！更何况还经过了兵圣李卫公的调整？


    
没有人回答得了他的疑问，即便田单和李靖两人重新活过来，也没这个本事。火牛阵是在半夜突然发难，绝不会摆在燕军眼皮底下让人看上三天三夜；悬车阵最重要的条件是速度，傻子才会用老牛来代替战马。至于五行二十八宿的神秘作用，那是袁天罡的研究范畴，李靖可以用脚趾头发誓，自己对星象这东西没半点儿兴趣，更不会将其写到兵书里边。（注1）


    
书里边没写耕牛遭到火攻之后，就会不受主人控制。书里也没写敌军看不懂五行二十八宿里所奇正关系，直接强攻过来会怎么办。可这两种情况，眼下房琯全遇到了。悬车大阵烧了一阵之后，便彻底崩溃。发了疯的耕牛们不顾鼻孔处传来的刺痛，拖着猎猎燃烧的战车和战车上烧成一团火球般的将士，四下乱跑。有的在半途中倾覆，有的在狂奔中倒下，更多的则临阵倒戈，低下绑着匕首的牛角，径直向五行二十八宿冲来。


    
“大帅，大帅，敌军开始加速！”


    
“大帅，大帅，崔，崔乾佑亲自带领骑兵杀过来了！”


    
站在楼车顶端，负责保护房琯并传递命令的亲兵迟迟得不到主帅的指示，不得不大声提醒。近于咆哮的呼喊终于让房琯的心思从震惊和痛苦中回转，迟疑着看了看越来越近的火光，他哑着嗓子吩咐，“传令给左右两军，马上出击，阻挡，阻挡惊牛，还有，还有叛军！”


    
呜咽的角声响起，与楼车上的旗帜一道，将房琯的命令传向左右两翼的骑兵队伍。“嗡！”两翼的将士发出了一阵骚动，却没有任何人响应号召，率部上前阻拦火牛和叛军。隐隐地，还有几句骂声传了过来，透过战场上的喊杀声，传入了楼车附近将士们的耳朵。


    
“传令，让杨希文、刘贵哲两个率部出击，阻截叛军。传令啊！”房琯不知道左右两翼为什么不肯服从自己的安排，还以为是号手们阳奉阴违，冲着众人大呼厉声重复。


    
号手们回过头，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满脸无辜。房琯被看得心头火起，拔出横刀就准备捍卫主帅权威，副帅王思礼见状，赶紧伸手拦住了他，“丞相，他们已经将命令发出去了，是杨希文、刘贵哲两个不肯奉命。战马和耕牛一样，都怕火烧。咱们的骑兵即便现在冲上去，也阻挡不了疯牛！”


    
“那，那崔乾佑怎么胆敢攻过来！”危急关头，房琯居然还保留着一分戒备，瞪着王思礼的眼睛，等他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


    
“丞相大人请仔细看。叛军的骑兵推进很慢。他们要先遣步卒，灭了自己点起的那条火线，然后才能继续发起进攻！”王思礼强忍住一把将房琯从四层高的楼车上推下去的冲动，沉声提醒。


    
房琯闻言抬头，果然发现，叛军声势虽然浩大，速度却不是很快。在马队前，有大量的步卒来回跑动。很多人身上都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口袋，有时甚至是两个，见到大个的火堆，则将口袋丢上去，将烈火压灭。见到零散在战场上，茫然不知所措则唐军将士，则围拢上前，高高地举起手中横刀。


    
侥幸没被烈火烧死的唐军将士组织不起有效抵抗，或者被俘，或者被杀。房琯看得两眼冒火，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本帅，本帅没想让他们去送死，真的没想……”


    
他不清楚自己在说给谁听，也许只是为了让自己心里感到好受些，也许是解释给天空中那迟迟不肯散去的数千冤魂。虽然在安排悬车战术之前，他的确存了利用敌军，消耗一下地方武装的心思，以免日后这些人居功自傲，不肯好好服从朝廷调遣。


    
“大人现在需要做的是，鼓舞士气，准备跟叛军决一死战！而不是对着天空悔过！”王思礼怜悯地推了房琯一把，大声提醒，“您手中还有四万八千人，比叛军那边多得多。只要沉着应对，未必没有机会反败为胜！”


    
“对，本帅这边人多，人多！”房琯点点头，木然回应，“传令，让李揖带领水行队推到阵前，阻挡疯牛。水，水能克火。让刘秩所部木行队跟在水行队之后，竖起长矛，阻挡叛军骑兵！”


    
如果照这个命令执行，水行队肯定要被叛军的骑兵冲上来活活踩成肉酱。王思礼忍无可忍，将房琯推到一边，冲着号手和旗手命令：“丞相大人有令，左右两翼骑兵出击，迂回到战场侧面，牵制敌军。水、木两队，向前推进四十步列阵。先用弓箭射杀疯牛，迟滞叛军行动。再用长槊和长矛斜支荆棘墙，防备骑兵冲击。火、金两队，跟在水木两队身后，随时准备上前接应。土队原地待命，保护中军帅旗！”


    
“诺！”号手们和旗手们答应一声，将王思礼的命令用角声和旗帜传遍全军。左右两翼的骑兵们又发出一阵骚动，然后在杨希文、刘贵哲两位主将的带领下，避开已经冲到近前的火牛车，缓缓向敌军侧翼迂回。水队和木队则丢下故作神秘的十四宿星旗，快步上前列正常步兵战阵，同时用羽箭将冲回来的火牛一一射成刺猬。


    
托脚下地形之福，牛车回冲速度越来越慢。被羽箭反复攒射之后，大部分都倒在了半途当中，只有少数的几十辆，被射得像刺猬一般，带着满身的火苗，冲进了唐军队伍。挡在牛车前方士卒纷纷栽倒，哭喊声不绝于耳。更多的士卒在将领的逼迫下冲上前补位，杀死已经成为强弩之末的疯牛，推翻燃烧中的战车。然后将已经烧成一团焦炭的袍泽尸体从车厢里拉下来，叹息着摆到阵后。


    
几乎所有死在牛车上的将士，都圆睁着两只眼睛。纵使浑身上下的皮肤和血肉被烧得一团焦黑，依旧不肯放弃心中的怨念。魏少游、杜鸿渐等老军务在队伍中往来穿梭，不停用厚赏和荣誉来鼓舞士气。但所有看到了死者眼睛的人，都心里冷嗖嗖的，手中的兵器也和心脏一样地凉。


    
几小队叛军的先锋绕过火堆，跟在牛车后冲过来，向水、木两队发出箭矢。他们手中拿的同样是大唐军队特有的伏波将军弩，击发起来非常便利。一弩射出之后，将弩弓在自家马鞍侧一蹭，就可以重新挂好弓弦。从五十余步外发动攻击，冲到阵前时已经连发两矢，然后在战马与槊墙发生碰撞之前的一瞬间，来了个利落的转身，由正转斜，向两翼跑开，同时又射出了第三矢。


    
水木两行中的弓箭手在宋若思、贾至两位文官的组织下，纷纷举弓反击。羽箭追着对方的马尾巴，冰雹般落了一地。“别管他们怎么跑，覆盖射击，覆盖射击！”有人大声提醒，可惜听见者不多。只有少数从朔方军抽调过来的老卒，及时自行调整了战术，将跑在叛军攻击队伍最后的几名骑兵射翻在地，然后又用长槊一一戳死。


    
两翼的骑兵此刻也与叛军发生了接触。唐军方面左右各自有一万上下，而叛军派出来保护自家两翼的骑兵则各自只有三千。人数上，双方相差非常悬殊。然而战斗力方面，却恰恰与人数成了反比。三千叛军的骑兵，都是燕赵两地身经百战的精锐，有了先前大破牛车阵这一辉煌战绩的鼓舞，个个奋勇争先。而唐军这边，则多为当年东宫六率和龙武军中的少爷兵，本来就没见过多少血，又明知道自家主帅是个书呆，心中对获胜不报半点儿希望，刚与敌军一接触，就纷纷败下阵来。


    
“左右两翼恐怕支撑不住！”王思礼在楼车上看得真切，皱着眉头，向房琯禀告。


    
“那，那该怎么办？”房琯此刻已经彻底六神无主，扯了下对方的衣袖，乞求般询问。


    
“从中军各派两千人去增援他们，顺便督战。您以丞相身份传令给杨希文和刘贵哲，如果胆敢放任对方的骑兵从侧面冲到楼车之下，就拿他们两个的人头明正军法！”


    
王思礼叹了口气，继续替主帅出主意。房琯当然是照单全收，一边命令亲信拿着自己的信物去威胁杨希文和刘贵哲，一边胆战心惊地问道：“如果他们两个还挡不住叛军呢？咱们怎么办？如今水、木两行情况怎么样了，你看他们还能撑多久么？我觉得崔乾佑好像把大部分兵马都集中在中军了，他后撤了，他为什么要后撤。准备干什么？他好像。好像在重新整队！啊，我明白了，刚才那一次是试探，这次才是真正的攻击，这次才是！对不对，对不对！”


    
“大人高明！”王思礼由衷地赞叹了一句，然后强行将房琯拉在自己胳膊上的手掰开，躬身施礼，“大帅在这里坐镇，末将这就去接应水、木两行弟兄。我走之后，大人根据形势，随机应变。如果看见末将的战旗倒了，大人请记得跟陛下说一声，咱河西军的汉子，从上到下，都对得起大唐！”


    
说罢，也不管房琯如何反应，转过身，大步走下楼车。


    
注1：后世托言李靖所作的伪兵书很多，包括最负盛名的“李卫公问对”，亦为伪造。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七 下）


    
“王将军……”房琯伸手去拉，却扯了个空。望着王思礼魁梧的背影，两眼中难得涌出了一份敬意。


    
王思礼什么都听不见，耳畔，只有弟兄们在火海之中的惨叫声。这个场景他太熟悉了，几乎天天出现在噩梦里。每次半夜醒来，他都会手捂胸口，拼命喘息，浑身上下冷汗淋漓。


    
在潼关之外，崔乾佑就是使用火攻的办法葬送了二十万大军。当时，王思礼带领两万骑兵为先锋，冲杀在了队伍最前方。却不料被崔乾佑以柴草车塞住道路，四下放火。结果官军大败，死伤不计其数。王思礼全凭着个人勇武，才勉强杀开了一条血路，逃回了潼关。


    
紧跟着，火拔归仁挟持了哥舒翰去投奔安禄山，王思礼不甘受此奇耻大辱，夺门逃命。急慌慌如丧家之犬般逃到了灵武，本以为可以给朝廷尽一份应尽之力，谁料连太子殿下的面都没见到，就被武士拿下，推出门外开刀问斩。


    
多亏他平素为人豪爽，出手大方，在京师时与房琯等名士走动颇勤。于是，后者看在当年那些酒水和歌女的分上，在太子面前给他说了几句好话。只杀了李承光一人，留他王思礼率领其余丧家之犬戴罪立功。


    
然后，他就开始了噩梦般的待罪生涯。不光被救命恩人房琯瞧不起，而且被文武同僚嗤之以鼻。不光是他，整个灵武朝廷，从上到下，提起河西军三个字来，几乎每个人的嘴角都会向下撇一撇。同样作为大唐北方四镇之一，人家朔方军自打叛乱一开始，就屡屡突入河北，并且在危难时刻，将史思明父子牢牢堵在了井陉关之外。人家安西军，虽然曾经有洛阳惨败之耻，可最近却崛起了一个姓王的晚辈，带着万把远道而来的疲兵，硬是将孙孝哲压得躲在长安城的高墙之后几个月不敢出门。而你河西军呢，在潼关城外一战丧师二十万不说，主帅哥舒翰还带着近百名将领一道投了敌！


    
这等奇耻大辱，令王思礼无时无刻都倍感煎熬。潼关之战河西军输得一败涂地不假，可是河西军也曾经将叛贼挡在关外大半年，始终没让他向西推进半步。是朝廷自己按捺不住性子，急于求成，非要逼着哥舒翰出兵，还让边令诚老贼拿封常清和高仙芝二人的下场，不停地来威胁。


    
结果，仗打输了。一再逼迫着河西军出关与敌人决战的皇上没责任，天天骂河西军是缩头乌龟的文人墨客们没责任，在军中指手画脚，搬弄是非的老太监边令诚没责任。所有责任都要已经瘫痪了两年多的哥舒翰及其麾下的将士们背。无论将士们是已经战死沙场，还是继续在替大唐帝国阵前卖命！


    
这不公平！王思礼每天夜里对着空荡荡的屋子，都会低声呐喊，这不公平。可他不能喊给任何人听，也没人肯听他的辩解。哪怕是耐着性子听他啰嗦两句，然后再大声驳斥亦不可能。好不容易有了一个证明自己并非懦夫，证明河西军上下并非一无是处的机会，主帅的位置还给了书生出身的房琯。而王思礼本人，只是被当做樊哙、英布之流，调到房琯帐下充当带兵撼阵之将。


    
樊哙、英布就樊哙、英布吧，没有樊哙、英布，光凭着萧何、张良这些谋臣，也建立不起来大汉帝国。本着机会难得的心态，王思礼决定继续隐忍。于是，一路上，他忍着杨希文、刘贵哲的挤兑，忍着李揖、刘秩等人的白眼，忍着主帅房琯的傲慢与刚愎，只求能再度披上战袍，亲手砍下崔乾佑的头颅，洗血昔日耻辱。谁料想，房琯不仅仅是刚愎傲慢，从武将角度来看，此人简直一无是处。连一些基本的战术常识都不懂得，更甭说临阵调度指挥。唯一可以提得起来的，恐怕就是胆气还有些，没吓得率先逃跑。可这份胆气还能坚持多久，王思礼没半点儿把握！


    
如果身为主帅的房琯率先逃走的话，身边这五万多将士，恐怕没多少能活着走下战场。两条腿的人从来就跑不过四条腿的战马，更何况崔乾佑所部叛军已经在城里边养精蓄锐多时，瞪圆了通红的眼珠子就等着这一天。


    
所以，王思礼必须亲自顶到第一线去，哪怕只是为了延缓大军溃败的时间，给弟兄们创造从容撤离的机会，也要顶上去。爬下木制的楼梯，他抄了根长槊，在手里掂了掂，然后高高举起，“火、金两行，跟我来！”


    
“火、金两行，跟我来！”亲卫们大声重复，将副帅的命令传遍全军。回应者却非常寥寥，火行、金行对应的十四星宿，一万四千弟兄，抬起眼望着高高在上的楼车，不知道是否该听从王思礼的调遣。


    
“井木犴、鬼金羊、柳土獐、星日马……”皱了下眉头，王思礼念着朱雀七宿的详细名字点兵。话刚喊了一半儿，又狠狠地挥了下长槊，大声喊道：“去他娘的朱雀、白虎，老子是王思礼，现在要带人去跟叛军拼命。是男人的，就跟着我来！”


    
“大人要去跟叛军拼命，是男人的，就跟上！”亲卫们再度扯开嗓子，将王思礼的召唤传遍全军。


    
“大人……？”火行和金行的将领们愕然惊呼，抬头又看了寂静无声的楼车，犹豫着，迟疑着，不知该如何是好。


    
两翼的骑兵还在溃退，从中军调过去的援军，也无法让他们稳住阵脚。在两翼胜利的激励下，正面的叛军也开始了疯狂攻击，无数匹骏马风驰电掣般冲过来，或者将长槊和木矛组成的丛林撞出一个巨大的缺口，或者被槊锋和矛锋捅穿，与背上的骑兵们一齐，命归黄泉。


    
主帅房琯，还是拿不出任何解决危机的办法。只是拎着一根鼓槌，将楼车上的牛皮大鼓敲得震天般响。挡在正前方的水、木两行将士听闻鼓声，强打精神，与骑马冲来的敌军鏖战，一排倒下去，又迅速补上一排。然后再被马踩刀砍，踉跄着倒在血泊之中。


    
有几名骑兵被敌军的攻势吓破了胆子，仓皇从前方逃回，畏惧大唐军律，他们不敢向敌楼靠近，只是试探着兜着圈子。几支羽箭从背后射过去，留下其中一人，其余皆狼狈逃远。


    
很快，水木两行也出现了崩溃迹象。密集的军阵被敌军用铁骑砸开了无数道血口子，每个口子都尸骸枕藉。李揖和刘秩使出全身解数收拢队伍，怎奈他们都是文官，平素仗着左相大人在背后撑腰，还能勉强镇住麾下的将士。如今在生死关头，却再也无法赢得将士们的信任，让后者把性命毫不犹豫地交到他们的手上。


    
倒是魏少游和杜鸿渐，好歹是朔方军的人，凭着身边的几百名朔方军老兵，勉强还能站稳脚跟。但是，谁也保证不了他们到底能支撑多久。敌军太强悍了，而身边的队伍中，新兵又太多。战斗力根本不能同日而语。


    
王思礼不敢再等，跺了跺脚，带着自己仅有的四十几名亲卫，平端长槊，大步向前走去。一边走，一边扯开了嗓子大声嚷嚷，“咱们中计了，统统中了崔乾佑的诡计。他故意把咱们从灵武引到这里来，就是为了将大伙一举全歼。跟我去拼命，大伙或许还能杀出一条活路。如果逃走的话，谁也不能保证退路上有没有其他埋伏在等着你们！”


    
话太长，亲卫们来不及重复，只能扯开嗓子不断强调：“跟着副帅，跟着副帅。副帅打过仗，知道叛军虚实。跟上，跟上，想求一条活路的就跟上！”


    
不知道是被王思礼激情所感染，还是被亲卫们的话语所打动。火、金两行队伍乱了乱，几支打着昂日鸡、毕月鸟、张月鹿、翼水蛇的队伍，迈步跟在了他的身后。紧跟着，吕崇贲与张俊、吴冕、韩辉祖等原河西军将领，带着各自的直系部属，从土行中走了出来，大步向王思礼靠拢。随即，更多的将士从火、金、土三行出列，快速于王思礼背后重新整队。


    
吕崇贲与张俊、吴冕、韩辉祖等原河西军将领分散开来，成为整个队伍的支撑点。他们簇拥着王思礼，逆着退下来的溃兵，缓缓向前压。很多溃兵在逃命途中，发现了副元帅亲自杀了上来，愣了愣，惭愧地转过头，重新走向了战场。


    
“我们从潼关退到了长安，又从长安退到了灵武！”王思礼不管别人听没听见自己的声音，自顾扯开嗓子疾呼，两行热泪顺着憔悴的面孔滚滚而下，“如果此战再退的话，王某不知道还能逃到哪里去！王某不想再逃了，王某要站着死，死得像个男人！”


    
“去死，去死，死得像个男人！”身边的亲卫只听明白了最后一句，扯开嗓子，一遍又一遍地向大伙重复。


    
“去死，去死，死得像个男人！”无数人声音在他耳边轰然响应，王思礼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出现了幻觉，抬起胳膊，用小臂上的皮甲蹭了下脸，大步向前，花白的胡须在风中飘舞。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八 上）


    
越往前走，崩溃的迹象越明显，失去战意的士兵丢掉兵器，顺着敌军的攻击方向，亡命奔逃。而崔乾佑麾下的幽燕精锐则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身后，像割麦子一般将他们割倒，然后再纵马踩上去，将尸体踩成一堆堆肉泥。


    
到了此刻，战争的胜负已经毫无悬念。或者说，从二十余日前两军刚刚发生接触的那一瞬，悬念就根本不曾存在过。崔乾佑之所以大步后退，既不是因为畏惧房琯的才名，也不是因为粮草辎重被民壮们所烧，他之所以费了偌大力气，将房琯从灵州与庆州的交界处，一步步引到坊州来，是为了一战全歼唐军主力。让灵武小朝廷即便有高山大河所凭，也找不到足够的士兵参与防守。


    
毫无疑问，他成功了。没有任何军事才华的房琯，身上的傲慢与固执却一点儿不比大唐的其他官员少。几乎像一头傻狍子般，舔着猎人故意撒在地上的盐粒儿，一头扎进陷阱。黄帝陵前一败，再想逃回灵州，就得奔行六、七百里。即便房琯能侥幸逃出崔乾佑早已在暗中布下的天罗地网，沿途中，也有骑墙观望的地方武装，迫不及待地用唐军将士的脑袋向崔乾佑交纳投名状。


    
“抓书呆子！”“抓书呆子！”一名身穿都尉铁衣的幽州将领大声叫嚷着，率队横冲直撞。周围的唐军将士不敢阻挡，纷纷让开去路。而他们的人数实在太多，队形又站得过于密集，一时间，竟无法完全逃散。铁衣都尉撇了撇嘴，手起，刀落，带起一片血光。


    
“凿穿，凿穿！凿穿了直接去抓姓房的书呆子。别在这些人身上耽误功夫！咱们过会儿有的是时间割首级！”另外一小队幽燕骑兵呼啸而过，大声向同伙发出提醒。脚下这种待宰羔羊，杀多少都没什么意义。真正的大鱼在不远处的楼车上，虽然笨了一点儿，傻了一点儿，好歹也是一任宰相。


    
“凿穿，凿穿！”周围的幽燕骑兵大声响应，放弃身边闭目等死的可怜虫，继续向唐军队伍纵深处穿插。他们几乎受不到什么像样的拦截，此刻唐军的人数反而成了最大的阻碍。即便从背后刀砍马踏，也需要花费一点儿时间。更何况偶尔还会遇到那么一、两个吓傻了连转身逃命都不敢的家伙。


    
“要命的闪开！挡路者死！”铁衣都尉知错能改，立刻调整战术，带领麾下弟兄向前猛攻。


    
身后的渔阳精锐见样学样，纷纷放弃收割头颅，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凿穿唐军大阵上。如此一来，周围的唐军败得更加狼狈。为了给敌人让开道路，甚至不惜将跑得慢的自家袍泽推倒在地。


    
“这些废物，软蛋！”铁衣都尉催动坐骑，不屑地将挡在面前的一个背影撞翻。然后横刀斜拨，从背后抹断另外一人的脖颈。天空中的阳光瞬间暗淡，随即又瞬间亮得刺眼。他猛然抬起头，发现周围已经没有了唐军。而正前方不远处，却有一名花白胡须的唐将，擎着杆长槊，徒步向自己冲了过来。


    
“来得好！”铁衣都尉大喜，双腿用力夹紧马腹。将军的头颅虽然不如房书呆值钱，但肯定远远超过普通士兵。反正是搂草打兔子的事情，不用怕耽误太多功夫。


    
胯下坐骑被夹得长嘶一声，骤然加速。身体向飞一样，从半空中向花白胡须唐将撞去。眼看着前蹄就要踹中花白胡须的胸口，却不料对方猛地一闪身，居然抢在被踩中前的瞬间避开了马蹄，随即左臂前推右臂下压，借着转身闪避的势头，一槊捅向战马的小腹。


    
“当！”铁衣都尉探臂挥刀，替坐骑挡下了这一刀。没等他直起腰，花白胡须的第二槊已经又刺了过来。这回目标是他的后腰，槊锋上的寒光冷气逼人。铁衣都尉将身体向侧面歪了歪，让开要害，同时再度催促坐骑发力。凭着人和战马的娴熟配合，他躲开了这致命一击。却被侧前方捅过来的三杆木矛同时找上，小腹、大腿、小腿同时洞穿，整个人被从马鞍上挑起来，高高地架上了半空。


    
“啊……”铁衣都尉丢下横刀，大声惨叫。他的亲兵吓得面如土色，疯了般上前抢夺主将尸体。花白胡子微微冷笑，手中长槊上挑下刺，转眼间，连捅三人落马。


    
失去了主人的控制，战马悲鸣着来回打转。这队渔阳骑兵的攻势戛然而止，敌我双方搅在一起，围着铁衣都尉的遗体搏命。


    
“梅花阵！”花白胡子断喝，迅速退入几名冲过来的唐军当中，与大伙一起组成了标准的梅花阵型。五杆长枪，一根长槊，交替着向前攻击，交替着互相掩护。攻击力度瞬间加倍。凡是被梅花阵找上的叛军将士，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卒，统统一合毙命。


    
“像我这样，结梅花阵。趁着敌军冲不起速度来，把他们扎成肉串！”花白胡子见自己的反击手段成效显著，立刻将其朝身边的人推广。


    
“大将军有命，大伙分散开，结梅花枪阵，攻击前进！”周围亲卫们齐声高呼，将花白胡子的命令传给更多的人。


    
“大将军有命，用梅花枪阵破敌！！”周围的士兵们一边按照平时的训练整理阵型，一边将花白胡子的经验传得更远。


    
吕崇贲、张俊、吴冕、韩辉祖等原河西军将领本来就经验丰富，听到王思礼的命令，稍一琢磨，就明白了此法切实可行。各自组织起身边弟兄，逆着敌军杀来的方向，以小型步阵发起了反击。


    
由势如破竹瞬间变成了举步维艰，叛军将士明显无法适应。几名急于建功立业的渔阳将领，几乎是自己撞到了迎面推来的梅花枪阵上。转眼间，身上就被捅出了四、五个大窟窿，血顺着伤口狂喷而出。


    
主将身死，亲卫如果无法抢回他的遗体，就要被斩首示众。一干渔阳精锐立刻红了眼睛，不顾战马的速度优势已失，拼命向前猛冲。一个人的勇武抵不上六个人的严整配合，转眼间，刀飞、马倒，马背上的渔阳精锐被挑上半空，鲜血和内脏洒了满地。


    
“去死，去死，死得像个男人！”王思礼大声吼叫着，带领弟兄们继续前推。不过是四十几个弹指功夫，一整队渔阳精锐成了他们的枪下亡魂。紧跟着，他们冲向了下一队，趁着敌人没找到应对办法前，肆意屠戮。


    
又一小队骑兵在矛丛中消失，已经崩溃的唐军阵列中，出现了一个巨大支撑点。围着这个支撑点，数千存了必死之心的将士纷纷汇集，渐渐将支撑点汇成一个孤岛，又由孤岛汇成一片陆地，一座移动的钢铁丛林。


    
丛林背后，无数匆匆逃命的唐军将士猛然发现，其实敌人也没长者三头六臂。脖颈上中了刀一样会掉脑袋，小腹上中了枪一样会肠穿肚烂。五方二十八宿大阵没能取得上天的照应，但他们或许自己能挽救自己。


    
一些正试图逃命的人，迟疑着停下了脚步。转眼，便有更多的逃命者，咬了咬牙，掉头向钢铁丛林处汇集。兵部尚书王大人都不要命了，老子又何惜一死。拼了，杀一个够本儿，杀两个赚一个。


    
当人不再畏惧死亡的时候，世上便没有任何东西能摧毁他们的意志。面对突然变得强大的唐军，渔阳精锐们不知所措。就像一伙冲进羊群里的饿狼，本以为可以吃个痛快，谁料绵羊们突然亮出了牙齿，变成了一群猎狗。


    
“缠上去，缠上去。别让他们拉开距离。”


    
“先刺马，后刺人！横刀短，占不到咱们的便宜！”


    
唐军队伍中，来自河西的老兵们充分发挥了种子的作用。一边带队向敌军反击，一边大声将对付骑兵的经验向周围人传授。东宫六率和由各地汇集到灵武的士卒，本来就受到过一定厮杀训练。此刻得到了“高人”指点，立刻勇气大增，居然将当年在白马堡学到的东西，发挥了个十足十。


    
这下，叛军可就有点吃不消了。原本试图凿穿唐军拦阻，直接去活捉房大书呆的队伍，不得不改变目标，回头支援自家袍泽。原本负责捉拿俘虏、收割死者和伤者脑袋的辅助兵，也不得不停止继续作孽，小心翼翼地防备唐军反扑。有些亲眼目睹主将被活活捅成筛子的骑兵，甚至偷偷地拨转了马头。只待发现形势不妙，就立刻策马逃走。


    
中央战场的局势，从一边倒的屠戮，变成双方僵持。攻击受阻的渔阳骑兵一次次呼喝着前冲，却又一次次被王思礼等人用步槊和长矛给捅了回来。战斗最激烈处，人和马的尸体躺了满地。鲜血汇流成河，四面八方蔓延，将秋日的原野染得猩红一片。


    
崔乾佑迅速发现了苗头不对。


    
在战场两翼他只投入了六千骑兵，就已经将两万唐军彻底击垮。而战场中央，他整整放进去了一万五千渔阳精锐和七千普通步卒，却被三万多大唐轻甲步兵给硬顶到了现在。并且这三万多唐军步兵，还不是在同一时间投入战场。


    
“有古怪！”他跳上马鞍，双腿站起来仔细观看。很快，就明白了原因所在。“那人是谁，花白胡子的那个，好像有点眼熟？！”


    
“是王思礼，大帅您的手下败将。在潼关之战时，您曾见过他！”旁边的参军记性非常好，也站在马鞍上向战场中央望了望，迅速给出答案。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八 下）


    
“去几个人，生擒他！”崔乾佑迅速向战场扫了一眼，冷笑着发出命令。


    
此刻敌我双方胜负已分，王思礼的逆袭不过是回光返照而已。不可能起到挽狂澜于既倒的作用！在稳操胜券的情况下，崔乾佑不介意多玩一些小花样，为自己的赫赫战功增加几圈传奇的光环。


    
两名以勇力著称的中郎将欣然领命，各自带了五十名曳落河，策马而出。一边向战团靠近，一边扯开嗓子嚷嚷道：“大帅有令，生擒王思礼。大帅有令，生擒王思礼。没把握的人赶紧让开，别耽误老子立功！”


    
跟王思礼所部唐军绞杀在一处的幽燕精骑们原本就已经被杀得胆寒，听见来自背后的呐喊声，赶紧就坡下驴。从战团最外围开始拨偏马头向两翼绕，一层层梯次退避，很快，就在与唐军正对方向让出了一条宽阔的通道。


    
正在率部酣战的王思礼猛然发现眼前发亮，迅速抬头，刚好看到十几匹骏马呈倒雁翅型，结伴向自己冲了过来。马背上的骑手个个盔甲鲜明，手里拎着根皮索，在半空中风车般旋转。


    
“套马术！”有股警兆迅速在王思礼心中涌起，呐喊声脱口而出，“大伙小心！提防他们手里绳索！”


    
套马术是草原部族生存的基本技能，男孩子通常从八、九岁时开始学，一直学到成家立业。使到精妙处，一根皮索抛出去，隔着二十余步，亦能锁死奔马的脖颈。安禄山为将多年，对唐军优势和弱点了如指掌。所以根据自己的观察了解，刻意将套马术进行了针对性的改进。在两军僵持之际由曳落河骤然使出，每每都能收到奇效。


    
当初在潼关城外，河西军与燕赵精锐有限的几次试探性接触当中，很多人就栽在了对方这一招上。本来凭着一腔热血和精良的铠甲器械，大唐男儿们结阵而战，还能勉强与叛军一争短长。谁料曳落河们根本不与唐军的步阵硬碰，先是用羽箭来回奔袭骚扰，然后掏出套索，隔着老远，看准哪个就把哪个一拖而走。没几次，就让唐军大阵彻底崩溃了。


    
今日叛军又使出杀招，王思礼等人岂能不加以双倍小心。饶是如此，当第一波套索隔空袭来之时，依旧有四、五名士卒被拖出了军阵。周围的袍泽赶紧出手施救，却赶不上对方的撤走的速度。借着战马的脚力，得手的曳落河们扯着皮索迅速远飚，没几步，就将套索里的唐军士卒拖翻在地，扯成碎片。惨叫声顺着血迹远远传回，令闻者无不胆寒。


    
“生擒王思礼。生擒王思礼！”第二波曳落河又呼啸而来，脸上笑容显得分外狰狞。


    
眼看着刚刚凝聚起来的士气又要被叛军硬生生打散，王思礼把心一横，单手把长槊给举了过了头顶。吕崇贲与张俊、吴冕、韩辉祖等原河西军将领与王思礼配合多年，知道彼此的心意。见王思礼上身开始后仰，立刻齐声断喝：“举矛，举矛，预备——”


    
“举矛，举矛，预备——”一片怒吼声中，数千根长矛大槊高高地举了起来，立成一片骄傲的钢铁丛林。


    
掷矛术，王思礼疯了？！在远处欣赏战况的崔乾佑瞳孔骤然收缩成了一根针。掷矛伤敌是大唐步卒的基本战术之一。但那通常都用在敌我两军刚刚发生接触之时，每名参与的士兵手边肯定还有第二根备用的长矛。而像王思礼现在这般将手中长矛、大槊丢出去，接下来，他们就只能用随身横刀硬撼骑在马上的大燕国精锐了。


    
没有长度优势，横刀对骑兵，几乎就是找死！还没等崔乾佑猜出王思礼的想法，一片矛影已经腾空而起，飞过短短二十步的距离，将手持套索的曳落河们连人带马钉翻在地。


    
“跟我上！”一矛出手，王思礼便不再看战果。拔出横刀，跟着矛影向敌军扑将过去。吕崇贲、张俊、吴冕、韩辉祖等人带着各自的嫡系部属紧随其后，如狼似虎，舍死忘生。


    
一百名眼睛长在头顶上的曳落河被从天而降的长矛钉死了大半儿，剩下一个个骑着马在原地打转，冲也不敢，退亦不能，目光里充满了畏惧。


    
“杀！”王思礼要的就是这个机会，双腿发力，整个人如同鹞子般腾空而起。半空中猛地向下一挥刀，将某名手足无措的曳落河砍掉了半个脑袋。


    
“杀！”张俊第二个冲到，看准一名曳落河，挥刀横扫。倒霉的曳落河被扫断了一根大腿，身体惨叫着从马鞍另外一侧掉落。胯下的坐骑却也在同一时间被张俊的横刀割伤，疼得悲鸣一声，连蹦带跳。拖着自家主人在人群中冲出老远，直到身上的血差不多流干了，才一头栽倒，将已经失血而死的曳落河压了个筋断骨折。


    
“杀！”吕崇贲、吴冕、韩辉祖等人相继赶到，跟在王思礼背后，挥刀四下猛砍，眨眼间，将剩下的曳落河诛杀干净。王思礼喘了口气，再度举起刀，指向周围惊诧莫名的燕赵骑兵，“冲过去，缠住他们，别让他们拉开距离！”


    
“冲过去，冲过去！”众将齐声响应，踏着淋漓的鲜血大步向前。见到敌人是一刀，见到战马也是一刀，完全将生死置之度外。


    
被已经煮熟的鸭子从锅里跳起来狠咬了一口，崔乾佑气得暴跳如雷。“杀了他，杀了他。不用捉活的了，乱刃分尸！还有房琯那个书呆，也给老子一块杀了。杀了他们，替死去的曳落河祭灵！”


    
“诺！”他身边一直没动的另外七百曳落河答应一声，策马冲上，与已经开始反扑的燕赵精锐一起，潮水般向王思礼身边猛攻。


    
吕崇贲、吴冕、韩辉祖等河西军将领则带着各自的嫡系，将王思礼的侧面和身后团团围住。宁可让叛军的战马踩上自己的头颅，也不肯给对方偷袭自家大将军的机会。


    
战场中央的形式，彻底被搅成了一锅糊涂粥。某处大批大批的燕军骑兵，团团围着一小股死命顽抗的唐军将士群殴。与其临近的一团，则是大批大批的唐军步卒，挥刀绞杀几十名燕军精锐。一个战团刚刚分出胜负，下一个战团就立刻开始展开。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呐喊呼号，声音震天。


    
在王思礼等人的指点带动下，叛军骑兵的优势根本得不到有效发挥。而在叛军的疯狂反扑当中，王思礼等人想要重新结成战阵，也绝无可能。双方几乎是面对着面挥刀互砍，或者杀死敌手，或者被敌手杀死。每行一步，都踏在阴阳两界的分隔点上。


    
两名曳落河左右包抄，试图夹死王思礼。混战当中，他们胯下的坐骑无法冲起速度。被王思礼轻松地避开了一个，然后将另外一个开肠破肚。吕崇贲紧跟王思礼脚步，刀尖一挑，戳在了一匹战马的眼睛上。疼得战马人立长嘶，将背上的曳落河摔成了滚地葫芦。


    
安国将军张俊身材灵活，跳过去，一刀抹断地上曳落河的喉咙。就在此时，有名骑兵从马背上跳下来，双臂抱住了他的肩膀。张俊扭腰，甩背，将骑兵像甩麻袋一样甩向冲过来的敌人。两名曳落河被他砸下了坐骑，第三人却在落地前的瞬间，丢出了手中的狼牙棒，正中他的面门。


    
“啊——！”受了伤的张俊发出野兽般的悲鸣，跌跌撞撞地挥着横刀，冲入敌群。两名骑兵被他砍断了大腿，惨叫着落马。一把横刀也找上了他，从肩膀抹到腰间，喷出耀眼的赤红。


    
他扭头看了看，将横刀抛过去，砸中凶手的鼻梁骨。然后朝冲过来接应自己的王思礼等人咧了下嘴巴，仰面栽倒。


    
“长卿！”王思礼疼得撕心裂肺，呼喊着张俊的表字，跳起来，将断鼻梁骨砍落战马。早已砍成了锯子的横刀受不住力，嵌在敌人的尸体上断成了两截。他在落地的瞬间低头抄起一杆无主的狼牙棒，将递过来的数杆兵器全部砸飞到半空当中。


    
周围的压力骤然增大，四处都是陌生面孔。王思礼挥动狼牙棒，砸碎一人的面门。随后侧身躲开踏过来的马蹄，反手上撩，将马背上骑兵的膝盖砸得粉碎。


    
骑兵惨叫着坠马，没等落地，就被冲过来的吕思贲等人剁成了碎块。另一名曳落河近距离丢出套索，套住王思礼的胳膊。王思礼用力猛拉，抢在对手策动战马之前，将其扯落在地，然后大步冲上去，一棒将头颅砸进了胸腔。


    
又一名曳落河徒步欺进，双手各挥一把包铜锏，舞得像两架水车。王思礼向后退了半步，然后跳起来，连人带狼牙棒一道冲对方脑袋砸下去。棒上的铁蒺藜和铜锏表面撞在一起，火星飞溅。曳落河被震得口吐鲜血，狼狈退走。王思礼也吐了口血，从背后追上他，一棒砸折此人的脊梁骨。然后将狼牙棒当做暗器丢向距离自己最近的敌人，伸手夺过两根铜锏，舞出两团光影。


    
曳落河们纷纷退避，周围的压力瞬间变轻。紧跟着，耳畔隐约传来了欢呼，王思礼收住脚步，迅速抬头。只看见吕崇贲、吴冕、韩辉祖等人又向自己靠拢过来，个个脸上写满了悲愤。


    
“来，再杀几个，给长卿报仇！”他咧开通红嘴巴，笑着发出邀请。早已怀了必死之心的众将却纷纷摇头，用兵器向自家后军指了指，嘴里说不出任何话语。


    
“怎么了？！”王思礼迅速转身回望，只见高耸的楼车上，早已不见了左相房琯的身影。几名燕军打扮的士卒沿着无人把守的楼梯快步上冲，先一刀捅破牛皮大鼓。再一刀，将大唐战旗凌空劈落。


    
“唐！”崭新的旗面被风吹得在半空中展开，遮住众人头顶所有阳光。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九 上）


    
旗落，兵散！


    
兵部尚书王思礼的脸色登时变得如同雪一样苍白。他先前之所以舍命带队逆冲敌军，图的就是给大伙创造一个相对从容些的撤退机会，却万万没有料到，左相房琯大人“撤退”起来，是如此的干脆果决。


    
帅旗倒了，主帅带着身边亲信逃了，军心和士气一落千丈。这仗，再打下去还有什么意义？！迅速向周围看了一眼，王思礼用左手铜锏指了指敌军相对稀少东南方，大声命令，“老吕，你带着弟兄们从那边冲出去。我带着近卫队给你断后！”


    
“末将断后，大将军先走！”素来对王思礼唯命是从的吕崇贲忽然转了性子，摇摇头，惨然而笑，“房琯那王八蛋逃回去后，肯定会把战败的责任全推到咱们头上。末将嘴笨，说不过他。所以必须得大将军自己回去跟他对质！”


    
“对，末将掩护，大将军先走！”其他几名来自河西军的老将，也纷纷出言附和吕崇贲。


    
“你们？！”王思礼被气得眼前一阵阵发黑，心里却明白属下所言句句属实。几个月前潼关惨败，逃回去的老太监边令诚就把责任全推到了哥舒翰身上。房琯虽然读了一肚子圣贤书，为人却未必比老太监好哪里去！


    
就在这一犹豫的瞬间，壮武将军韩辉祖已经挺身而出。“杀崔乾佑！”劈翻冲到自己面前的一名敌将，他刀尖斜指，大声疾呼：“老子要去杀崔乾佑！不怕死的跟我来！”


    
“杀崔乾佑！”“杀崔乾佑！”数百名汉子轰然响应，跟在壮武将军韩辉祖身后，义无反顾地向敌军帅旗冲了过去。


    
正准备轻松收拾残局的叛军将士被冲愣了，慌忙阻止人手拦截。韩辉祖挥刀劈翻一个，又劈翻一个。沿着敌军暴露出来的缝隙，奋勇前进，宛若一只飞蛾，扑向了生命中最炽烈的终点。


    
几十名弟兄在他身侧与身后倒下，还活着的，则踏着敌人和袍泽的血迹，继续昂首前行。这一刻，他们的眼睛里面没有恐惧，也没有怨恨，只有遮不断、盖不住也扑不灭的骄傲，猎猎燃烧。


    
“剩下的人，跟着我！”又看了一眼韩辉祖等人那魁梧伟岸的背影，王思礼仿佛要把这一切刻在心里般，重重点头。然后，用铜锏指向东南方，再度发出命令，“还活着的，跟我来。从这边杀出去，别让弟兄们的血白流！”


    
“杀出去，跟着大将军往东南方杀！弟兄们的血不能白流！”吕崇贲带领几名将领大声重复，同时使尽全身解数，力求能组织起更多的人一道突围。


    
两支队伍朝着不同方向，迅速拉开距离。还沉浸在胜利喜悦中的叛军措手不及，被冲开了一横一纵，两条血淋漓的大口子。在不远处调兵遣将的崔乾佑察觉出王思礼的意图，迅速做出调整。随着一阵欢快的战鼓声，前去冲击唐军帅旗的燕赵精锐们，纷纷拨马转了回来，一队队奋勇争先，狼群般从四面八方堵住了唐军的去路。


    
在敌我双方都有准备的情况下，手持短兵器的步卒，很难挡住骑兵们的轮番攻击。很快，壮武将军韩辉祖身边就没有了弟兄。他拎着一把抢来的弯刀，继续向崔乾佑的帅旗靠近，每前行一步，背后都留下一大滩血迹。


    
崔乾佑在近在咫尺的地方，笑呵呵的看着他。既不躲避，也不上前迎战。韩辉祖向前又冲了两步，杀死两名挡路的曳落河，自己身上也又多了一条伤口，与先前那些大大小小的伤口一起，慢慢抽走他最后的体力。


    
一名曳落河抛出绳索，套住了他的肩膀。他伸出左臂挽住绳索，拖曳着继续前进。得手的曳落河拼命磕打坐骑，牛皮搓的绳索在二人的僵持中迅速拉紧，迅速勒入韩辉祖的身体中，不断发出咯咯的声响，却始终无法将他拖动半步。


    
“投降吧，看你是条汉子的分上，我向大帅求情，饶你不死！”一名来自渔阳的将领不忍看韩辉祖继续受折磨，低声奉劝。韩辉祖回敬了他一声冷笑，另外一只手臂艰难地回过来，将已经砍豁了的刀刃在牛皮索上来回拉锯。眼看着皮索就要被割断，又有几名曳落河冲上前，在他身上又加了四、五道束缚。韩辉祖挣扎了几下，发现在劫难逃。咬了咬牙，调转刀头，用手抓住前半截刀刃，狠狠插进了自己的小腹。


    
“噗！”血光溅起半人多高。几名手持皮的曳落河不解地看着绳索中的唐将缓缓倒下，眼睛里充满了困惑。


    
“别割他的首级！”崔乾佑也被唐将的英勇吓了一跳，摆摆手，斥退涌到尸体旁边的几名亲信，“放开他，等打扫完战场，找人认一下他的名字，厚葬！”


    
“诺！”亲信们答应一声，怏怏地退了回来。崔乾佑望着地面上的尸体叹了口气，又继续吩咐，“传我的命令。别再耽误功夫。凡是不肯弃械投降者，直接乱刀砍死。”


    
“诺！”周围的亲信答应一声，用号角将命令传遍整个战场。“呜呜，呜呜，呜呜呜呜！”随着一阵阵鬼哭般的角声，曳落河与燕赵精锐们再度改变战术。不再奢求能活捉王思礼等人，而是准备用最快速度结束战斗。


    
突围的道路，瞬间变得艰难了十倍。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四、五条，甚至更多的生命。每解决一波挡路的敌军，身边的弟兄们都会倒下厚厚的一整排。王思礼奋不顾身地厮杀着，奔走着，身上的血水如溪流般往下淌。根本分不清哪些是敌人的，哪些是他自己的。他身边的吕崇贲和吴冕两个也是浑身是血，跌跌撞撞，随时都可能倒下。


    
可杀过来的叛军却越来越多，越来越狡猾。他们像狼群一样互相配合着，忽远忽近，抽冷子便在队伍中狠狠撕下一大块血肉。每一次，都试图将突围者的队伍，推向彻底崩溃的边缘。


    
“大唐！”王思礼仰天大叫，铜锏前指，迎着敌军的战马冲了过去。“大唐！”吕崇贲带着百余名老兵紧紧跟上，用血肉之躯，迎向叛军的马蹄。


    
冲不出去了，这一刻，所有明白了自己处境的人都将生死置之度外。只求能捍卫大唐男儿的尊严。哪怕死，也要面对的敌人，而不是转过身，在背后留下耻辱的印记。


    
迎面扑过来的曳落河们喜出望外，迅速拉了几下缰绳，准备直接用战马将这些不要命的对手踩扁。王思礼抢在被敌军坐骑撞飞之前，向旁边避了半步，然后蹲身横扫，用铜锏砸哲了两根马腿。


    
马背上的曳落河措手不及，惨叫着跌落。吕崇贲挥刀劈过去，将其直接开肠破肚。周围的老兵们也涌上前，或者被战马踩成了肉酱，或者在千钧一发之际砍断了马腿。敌我双方搅在一处，血肉横飞。


    
定远将军吴冕头盔被战马踢飞，整个人仰面朝天摔倒。就在对手准备给他最后一击之时，他又突然从血泊地跳了起来，拉住对方扫过来的刀刃，奋力下扯。同时将手中的横刀贴着对方的胳膊捅了过去。“啊！”得意忘形的敌将被捅了个肠穿肚烂，惨叫着坠马。吴冕跌跌撞撞地跑了几步，抓住战马的鬃毛，一跃而上。然后挥舞着横刀，冲往敌军最密集的地方，一边冲，一边大声吼叫：“汉兵出顿金微，照日明光铁衣。百里火幡焰焰，千行云骑騑騑……”


    
他已经是强弩之末，吼叫声里没有半分破阵乐的壮美之感，却令所有闻听者，心中寒意顿生。


    
“蹙踏辽河自竭，鼓噪燕山可飞……”定远将军吴冕前冲，前冲，如痴如醉。他仿佛又回到了当年投笔从戎，准备到塞上博取功名的少年时光。那时的大唐，跺一跺脚，连天山顶上的万年积雪，都要悄悄打个冷战。


    
“少年胆气凌云，共许骁雄出群。匹马城南挑战，单刀蓟北从军……”定远将军吴冕唱着大唐军歌，永远沉睡进千秋家国梦里。兵部尚书王思礼抹了把脸上的血与泪，笑着向剩下的弟兄们发出邀请，“走吧，咱们一起回天山！别让吴兄弟等太久！”


    
“走吧，咱们一起回天山！”吕崇贲大笑，举刀站到王思礼身侧。其余百十名弟兄笑着抹干各自的面孔，抢在下一波敌军冲过来前，与王、吕两位将军背后重新结成一个小三角攻击阵列。


    
“汉兵出顿金微，照日明光铁衣。百里火幡焰焰，千行云骑騑騑……”不知是谁开的头，后面的人齐声吟唱。这首曲子太熟悉了，将士们几乎无人不会。即便是对面的叛军，也有很多人曾经唱过，至今无法忘记歌词与曲调。


    
“蹙踏辽河自竭，鼓噪燕山可飞……”。三角形攻击阵列缓缓前推，缓缓走向大唐军人的迷梦。所过之处，神鬼避易。


    
“少年胆气凌云，共许骁雄出群。匹马城南挑战，单刀蓟北从军。一鼓鲜卑送款，五饵单于解纷……”


    
“走吧，别怕，咱们一起回天山！”


    
“走吧，一起回天山！”


    
“……一起回天山……”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九 中）


    
这首《破阵乐》据说是大唐太宗皇帝为秦王时所做，后来又在东征高句丽时重新填写了歌词，曾经一度成为大唐军队的军歌。几乎每一名奋战在大唐旗帜下的将士都能随口吟唱。而因为歌词中屡屡出现辽河、燕山、蓟北等字样，在安禄山的范阳军中，更是深入人心。很多将士可以说从小听着这首战歌长到大，已经把其中内容深深地刻进了骨头里。此刻突然从敌人口中听到熟悉的旋律，心中没来由地涌起一股酸涩之意，挥刀的速度，于不知不觉间就慢了下来。


    
只有少数曳落河，情绪根本不为战歌所动，继续没心没肺地向着残兵猛冲。然而此刻唐军已经是情急拼命，他们也没多少便宜可战。每杀死一名对手，自己也要付出相同的代价。


    
眼看着弟兄们的士气越来越低，崔乾佑心里很是不满。皱了下眉，他冲着身边的亲信吩咐，“吹角，命令秦德纲他们几个尽快……”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一句话没等说完，便被一阵凄厉的号角声打断。紧跟着，有缕黄褐色的烟尘从背后滚了过来，直扑崔乾佑的本阵。跑在烟尘之前的，则是几名后背上插满了羽箭的斥候，一边咬着牙苦撑，一边用角声示警，“敌袭，敌袭，唐军从背后杀过来了，唐军从背后杀过来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顾不上再诛杀战场上的残兵败将，崔乾佑立刻命人吹响号角，示意全军向自己靠拢。哪里还来得及？！没等战场上的大部分将士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烟尘已经冲到距离崔乾佑一百步之内，带队的武将手起一锤，将领着卫队冲上来挡路的燕军某将扫于马下，随即又是几锤，将叛军仓促组成的迎击阵列捣出了一个巨大的黑窟窿。


    
沿着黑窟窿的边缘，五百余名精锐骑兵蜂拥而入。每个人身上都穿着精铁打造的猴子甲，胯下大宛良驹像火炭一般红。不远方，则有更多的骑兵结队冲了过来，不计其数，马蹄掀起的尘烟直接遮断了半边天空。


    
“拦住他，拦住他们！”从来没有一刻距离死亡如此之近，崔乾佑吓得魂飞天外。连连挥动令旗，将身边能派的将士全都派了出去。曳落河、燕赵精锐、部族武士、还有连铠甲都没穿的辎重兵。为的就是将那名持锤的将军挡住，给自己多争取一点应变时间。


    
然而这种愿望显然比做白日梦还要奢侈。留在他身边的将士本来就不多，先前看到大局已定，精神已经极为松懈。此刻仓促举起兵器迎敌，简直就是螳臂挡车。被持锤武将左右几划拉，立刻就倒下了一大片。剩下的被敌将身边的铁甲骑兵挥刀一冲，立刻如同归巢的鸭子般逃了回来。


    
“拦住他，拦……”崔乾佑吓得连叫喊声都变了调子，额头上冷汗滚滚。突然间，敌将把链子锤向天空一扬，隔着几十步冲他砸了过来。他赶紧拨马闪避，“轰”地一声，锤头落地，在咫尺之遥处砸了个巨大的土坑，长长的链子借着惯性打了几个旋儿，将三名冲上前用身体保护崔乾佑的侍卫扫了个筋断骨折。


    
锤落、马停。敌军的攻势戛然而止，就像一块从山顶上滚下来的巨岩，紧贴着崔乾佑的马头停住了下坠的脚步。


    
“轰……”一道无形的气浪狠狠地压了过来，让崔乾佑及其身边最后的亲信，本能地就侧身闪避。已经拍马赶过来保护自家主帅的燕赵精锐们，也本能地拨偏马头，沿着气浪正对的方向，整整齐齐组成了一道月牙！


    
悬而不发，这才是真的悬而不发。比直接压下来，更有威慑力。相比之下，先前房琯大人“独创”的悬车大阵，简直就是小孩子过家家，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虽然明知道敌将即便真的冲过来，也未必能将自己直接斩落马下，崔乾佑仍旧被吓得双腿直哆嗦。伸出右手狠狠地掐了自己几把，才缓过了口气，喘息着冲对面喊道：“来，来者何人？背后偷袭，非，非名将所为！”


    
“偷袭？！哈哈！两军交锋，难道还要事先约好时间和地点么？”对面的唐将笑了笑，对崔乾佑的质问不屑一顾，“我要是你，现在就赶紧想想如何才能全身而退，不会仗明明都打输了，还要在嘴巴上把面皮找回来！”


    
“你，胡说！你，你别高兴得太，太早！鹿，鹿还不一定死，死在谁手里。”崔乾佑大声强辩，却无法掩饰自己的心虚。尽管对方只有五百人，而已经涌到她身边的骑兵数量，至少就在两千之上。战场中，还有更多的骑兵，放弃了对王思礼等人的追杀，继续急忙忙地往主帅身边赶。


    
可以说，只要他能在敌将的全力攻击下支撑半炷香时间，接下来，就有可能将对方连皮带骨头吞得干干净净。至于更远方正滚过来的其他援军，谁知道是不是敌将的疑兵之计。毕竟附近方圆二百里内，根本没有其他支持大唐的势力。而孙孝哲也不是个吃素的主儿，即便再没本事，也不至于把安西军全都给放过来。


    
“那你不妨试试？！”仿佛看穿了崔乾佑的心思，敌将笑着抽出腰间横刀，缓缓举过了头顶。


    
单薄的刀锋被日光所照，仿佛凝聚着无数道闪电，只要一劈下，就是雷霆万钧。崔乾佑胯下的坐骑感觉到了危险，又开始哆嗦着后退。好不容易，才被主人的亲卫强行给拉停了脚步，挣扎嘶鸣，委屈万分。


    
“这匹坐骑不顶事，让王将军见笑了！”崔乾佑心里也直敲小鼓，借着战马的由头给自己的胆怯找借口，“将军自报姓王，可是名满天下的王明允王节度？！”


    
“正是！”既然已经被对方猜到的身份，王洵也不遮掩，笑了笑，大声承认。手里的横刀却依然举着，随时都可能指向正前方。


    
闻听此言，赶过来保护崔乾佑的渔阳精锐们几乎人人大吃一惊。凝神再往对面细看，心中惹不住悄然赞叹，“他可真够年青！”


    
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此时此刻，崔乾佑心中也充满了感慨。身边已经聚集起了足够的兵马，他随时都可以退到自己人的保护当中。可就是提不起勇气，试试自己到底有没有本事，逃得过王洵接下来的倾力一击。反复权衡再三，他叹了口气，笑着道：“古语云，杀敌三千，自损八百者乃为良将。崔某这里有四万余弟兄，王节度即便能侥幸赢得了崔某，恐怕自家损失也不会太小吧。况且贵军千里奔袭，想必此刻人马都已经困乏得很！”


    
“不错！”王洵点了点头，再度用两个字，来回应崔乾佑的试探。


    
“那王将军到底意欲如何呢？”崔乾佑看了看身边满脸惊惶的侍卫，再看看对面年青得不像话的铁甲精骑，强笑着开始询问对方的意图。


    
“放人！”王洵这次的回答终于稍微长了一点儿，却依旧称得上言简意赅，“你带着你的弟兄从这里撤离，把被俘和被困住的大唐将士统统留下。三日之后，咱们再于此处一决胜负！”


    
“胡说！”


    
“想得美！”


    
没等崔乾佑作出回应，自觉受了侮辱的大燕国将士已经纷纷开口否决。特别是担任两翼迂回包抄任务，在战场上斩获甚多的秦德纲、李连城等人，更是义愤填膺，只待自家主帅一声令下，就准备上前与王洵拼命。


    
“非崔某不肯给将军这个情面，实在是王将军的要求太强人所难！”有了底下人支持，崔乾佑的胆气又强了几分，笑了笑，大声说道。


    
“既然双方达不成协议，崔将军为何不试试击杀王某，就此逆转残局呢？”耸了耸肩膀，王洵脸上的表情极其轻蔑。仿佛崔乾佑身边的将士都是泥塑木雕一般，根本没放在心上。


    
“试试就试试，咱家大帅敬你是英雄才跟你商量，别踩着鼻子上脸！”崔乾佑身边果然有人沉不住气，没等王洵的话音落下，便跳出来跃跃欲试。


    
王洵皱了皱眉，怒形于色。背后的五百将士立刻将手中的刀举了起来，仿佛一头猛虎露出了獠牙。


    
轰。又一道无形的气浪沿着弟兄们的刀锋所指迅速前推，吓得对面的坐骑纷纷扬起了四蹄。叛军将士顾不得再逞口舌之快，赶紧手忙脚乱的安抚胯下战马。好不容易把场面稳住了，气焰也差不多消失干净了。看了看自家主帅，一个个闭嘴不语。


    
“且慢！”崔乾佑也被吓得心脏狂跳，赶紧出言制止，“王将军这手疑兵之计，玩得的确漂亮。崔某即便猜到你背后其实没有多少援军，也不敢拿弟兄们性命做赌博。也罢，今天死得人已经够多了，没必要流更多的血。崔某就给你三天时间，三日之后，崔某在这里恭候王节度大驾！”


    
“三日之后，王某定然准时前来赴约，希望崔将军莫要因为有事情耽搁了！”王洵根本不愿意争论自己背后到底有没有足够数量的援军，笑了笑，轻轻点头。


    
既然已经与对方达成了协议，崔乾佑亦不想再节外生枝。立刻命令亲信吹响号角，带着麾下弟兄缓缓撤离战场。除了少数重要的被俘唐将藏起来带走之外，大部分俘虏，连同已经筋疲力竭的王思礼等人，都随意丢给刚刚赶来的新对手。


    
一直撤到了五里之外，确定周围没有敌军了，他才下令将士们停住脚步休息。摘下头盔，却是满满的半盔汗水。他麾下的怀化大将军秦德纲很不甘心，凑上前，低声说道：“那小子十有八九是在虚张声势，此刻末将带队杀他个回马枪，肯定能探出他的虚实来！”


    
“探出来又能怎样！”崔乾佑恶狠狠地剜了属下一眼，没好气地回应，“莫非你以为，刚才老夫就没看出来么？！还是你以为，老夫刚才就该以身做饵，成全你等的赫赫战功？！滚下去休息，别在老夫面前继续装腔作势！若是刚才你等当中有一个敢主动上前，挑战他的锋缨，而不是只会大声嚷嚷的话，老夫也不至于退得如此狼狈！滚！”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三章 国殇 （九 下）


    
望着数万叛军有条不紊地撤出战场，王思礼等人呆呆发愣。不光是他，所有劫后余生的残兵、俘虏们，都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相互搀扶着戳在血泊中，半晌，脚步都不敢做丝毫移动。


    
唯恐一动脚，梦就醒了。那群年青得耀眼的铁甲骑士根本未曾出现过，刚才战场上发生的一切一切，都是自己一厢情愿的美梦而已。


    
“吹角，把李光进唤过来。大伙下马休息！”确定了崔乾佑所部叛军没有杀回马枪的可能后，王洵摆了摆手，低声吩咐。


    
悠长的号角声响起，惊醒战场上的所有活着的生灵。王思礼等人再也坚持不住，手中兵器“叮当！”“叮当！”，陆续掉落在地上。那些曾经被叛军所俘，然后又被安西军从叛军手中强行截留的将士们，则一个接一个蹲在了尸山血海中，双手掩面。


    
噩梦终于结束了。他们至少在今天，不必为自己的安全担心。而在梦醒之前，已经有接近三万袍泽，倒在了冰冷的土地上，永远不可能再睁开眼睛。


    
是谁一手编织了这场梦魇？是谁把大伙一步步推进了敌人陷阱里？答案简直呼之欲出。然而在战场上幸存下来的人，谁又有那份资格和本事，为死者讨还公道？


    
有人在大哭几声之后，便开始收拾随身物件，蹒跚着离开了战场，再也不向近在咫尺的大唐旗帜多看一眼。有人则抱着几分侥幸之心，于尸体堆中翻翻捡捡，希望能找到自家的同乡或者伙伴，找到今天早上还笑嘻嘻跟自己打招呼那些熟悉面孔。更多的人，则是继续蹲在血泊当中，任泪水被秋风一点点吹干。不移动，不说话，满脸茫然。


    
天光渐渐暗淡下来，乌云遮住昏黄的太阳，阴影在大地上汇聚。无数缕肉眼可见的淡粉色雾气，则在乌云的阴影下，缓缓地腾上半空中。仿佛一个个不甘放弃的灵魂，在遥望着自己的遗体。


    
每一缕雾气都极其相似，无论是来自唐军身上，还是叛军的身上。那些战死者面孔上的表情也极其相似，都是同样的痛苦，同样的绝望。除了铠甲的颜色之外，他们本来就无法区分。都是黑色的头发，都是黄色的皮肤，都生着一手的老茧。


    
如果没有这场叛乱，他们也许有机会成为儿女亲家，成为异性兄弟。平素毫不留情地嘲笑对方的缺陷与短处，关键时刻，却会把最后一张面馕，拿出来跟对方共享。


    
他们本来就是兄弟。从今往后，天国地府。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兵部尚书王思礼才想起自己的职责所在，摸了把脸上的血水与泪水，蹒跚着走向远道而来的援军，冲着对方深深俯首：“活命之恩，不敢言谢。日后节度使大人有用得到王某的地方，尽管言语一声。风里火里，王某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王大人不必客气！”对面的声音很僵硬，“军情紧急，还请王大人抓紧时间收拢弟兄。多余的话，待咱们退到华池水对岸再说！”


    
“退到华池水对岸？大人可说的是洛交城一带……”这个距离可是有点远，王思礼本能地开口确认。话说到一半儿，却又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正冲自己使眼色，立刻迟疑着闭上了嘴巴。


    
是李光进，数日前此人奉房琯之命去威胁孙孝哲的侧翼，没想到今天居然跟在王洵身后返了回来。浑身上下脏得像从泥浆里头刚刚打过滚一般，马屁股后还倒拖着一大捆干柴。


    
“莫非是疑兵之计？！他根本没带几个人来！”接下来一刹那，所有谜团便迎刃而解。根本没有什么大队援军！大队援军也不可能从孙孝哲的眼皮底下大摇大摆的杀到这里来。王洵是带着小股精锐绕路而来的！除了他自己带在身边这几百骑和李光进所带的那千十号疑兵之外，根本没有其他部属！


    
换句话说，是王洵拿其自家的脑袋做赌注，赢回了战场上所有人的命！这份情谊，可真是无法言谢了。想到这儿，王思礼整了整盔甲，重新长揖及地，嘴唇颤抖着，却连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


    
“都是军中汉子，就别那么婆婆妈妈了！”明明年龄只有王思礼的一半儿，王洵却好像比对方多活了好几十岁一般，微笑着摆摆手，非常练达的表态。


    
“末将遵命！”王思礼抱了抱拳，以属下之礼，向官职与自己同级的王洵致敬。然后快速转身，大步走向战场上其他幸存者：“大将军有令，所有人立刻整队。”


    
“大将军有令，所有人立刻整队！”吕崇贲等人亦对王洵佩服得五体投地，一起扯开嗓子，将王思礼的命令传遍全军。


    
还在战场上翻检、寻找着的将士们愣了愣，迷惑地抬起头，不知道该不该听从这道命令。尚有很多熟悉的面孔没找到，他们不想这么快就放弃希望。


    
同样是刀尖上打过滚的人，王洵怎能不明白大伙此刻的心思。略一斟酌，便大声命令道：“李将军，你带着本部兵马负责打扫战场。凡是有一个口气儿的人，全都不要抛下。已经确定阵亡的，暂且让他们入土为安。尽量记下他们的名姓，待日后有了机会，再请朝廷拨款重新将厚葬。”


    
“诺！”听王洵把善后的任务交给了自己，李光进立刻大声回应，带领本部千余弟兄迅速走向战场。


    
他本来就是个人精，否则也不会得到房琯的赏识，被派出独当一面儿。一边走，一边扯开嗓子向战场上的众人喊道：“弟兄们放心离开吧，这里交给我们了。李某可以对着苍天大地起誓，绝不放弃一个活着的弟兄。也决不让一个战死的弟兄曝尸荒野。如有违背，天诛地灭！”


    
“弟兄们放心离开吧，这里交给我们了。我等可以对着苍天大地起誓，绝不放弃一个活着的弟兄。也决不让一个战死的弟兄曝尸荒野。”什么人带什么兵，李光进的嫡系也个个都是精灵鬼，也扯开嗓子，将自家主将的承诺一遍遍重复。


    
徘徊在战场上的将士们听见了，心里头感觉稍稍好受了些。陆续站起身，缓缓走向重新树立起来的大唐战旗下。王思礼派出得力部属一边重新将大伙编队，一边清点幸存者人数。反反复复统计了好几遍，才叹了口气，走到王洵身边，低声汇报：“把所人都算上，只剩下八千来弟兄！其中还有三千多是重伤号，若是不能得到及时医治，恐怕，恐怕……”


    
他没有勇气再说下去了。为了取得数量上的绝对优势，房琯想尽了一切手段扩军。但相应的附属队伍，后勤物资，却基本上能省就省。没有足够的郎中和医药，重伤号们就只能凭借身体硬抗。抗不过去，就只有等死。抗得过去，恐怕也会落下个终身残疾。


    
“先退到安全地方再说。我会尽力从安西军那边调配些郎中和药材过来！”王洵没有时间在细节上耽搁，想了想，继续命令。


    
王思礼行了个礼，再度转身离去。片刻后，整支队伍缓缓移动起来，沿着黄帝陵下的官道，慢慢朝西北方撤退。王洵又命人将李光进叫到自己身边，仔细叮嘱了一番。随即策动战马，带领麾下骑兵跟在了王思礼等人身后。


    
沿途的村寨经过叛军和唐军的来回争夺，多半已经彻底废弃，只有少数几个豪门大姓的堡垒，因为善于审时度势，还暂时能在乱世中生存下来，孤零零的，愈发衬托出周围的荒凉。


    
早就听闻了唐军溃败的消息，大户们难免想给自己寻一个重新投靠新朝的投名状。然而看到了队伍最后那支衣甲鲜明的骑兵，又谨慎地放弃了落井下石的主意。反倒主动拿出一些粮草、药材来“犒师”，以免唐军将战败的怒火发泄在自家头上。


    
虽然这些犒师物资对整支大军而言不过是杯水车薪，但至少于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鼓舞士气的作用。一路上不停地有重伤号支撑不住死去，最终，大部分人马还是平安退进了洛交城。


    
洛交城的郡守早已吓得弃官而逃，城内的兵卒、百姓想投降找不到牵线人，想据守找不到领头者，乱哄哄的，六神无主。王思礼又花了一整天功夫，才勉强恢复了城池的正常秩序。然后才想起途中听说的某个传闻来。小心翼翼地走到王洵面前，满脸愧疚地询问：“卑职听人说，大将军为了救我等脱险，当日曾经与崔乾佑约定……”


    
“明天一早，我会带着安西弟兄再度前往黄帝陵赴约！”，王洵摆了摆手，笑着打断了对方的致歉。


    
“可，可是，可是眼下大将军只有五百骑兵！”王思礼想了想，郑重出言劝阻，“大将军是为了救我等，才不得不跟崔乾佑约战。这种约定本来就属于疑兵之计，大将军没必要遵守！哪怕您为此受到星点儿伤害，王某之罪，可就当真是百死莫赎了！”


    
关于毁约的事情，王洵也曾经想过。然而他却突然想再冒一次险。这一仗唐军输得太惨了，如果让崔乾佑乘胜追上来，恐怕即便自己去了灵武，也无法保下那个苟延残喘的小朝廷。


    
所以，他必须再试一试。哪怕成功的希望非常渺茫，哪怕心里对灵武小朝廷有多少失望。笑着摆了摆手，他对王思礼说道：“哪里的话！王某既然跟他有约在先，当然不能随便反悔。至于输赢，胜败乃兵家常事，尽力而已，没必要太放在心上！”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四章 光阴 （一 上）


    
坐在坊州城的刺史衙门内，崔乾佑焦躁地将桌面上的几份密报翻来翻去。


    
密报上的内容他早已经熟悉得差不多能倒着背了，却依旧不甘心地想从其中找出一些隐藏的东西来。为将者讲究“知己知彼”，如此方能做到“百战不殆”。可眼下，对手的一举一动都好像隐藏在迷雾里一般，让他实在找不到半点儿自信。


    
太古怪了，那个年青的对手行事处处都不遵循常规。完全不像他的老师封常清，凡事都讲究谋定而后动，堂堂正正，让对手可以看清楚他的行动却找不出任何破绽。


    
自大、冲动、赌徒般的喜好孤注一掷，几乎所有为将者不该有的缺陷，都出现在此子一个人身上。可你又无法说他是滥竽充数，毕竟三日前，人家凭着一通乱拳打倒了老师傅。先以五百铁骑直指自己的帅旗所在，然后又以千把散兵游勇用战马拖着干草在远处来回跑，佯装数万大军。硬是逼得自己在怀疑他使的是疑兵之计的情况下，也鼓不起拼个鱼死网破的勇气，不得不选择暂避其锋缨，把已经到了手的战果硬生生交了一大半儿出去。


    
接下来此子的动作，更令人看得眼花缭乱。按常理，既然欺诈得手，自然要远远逃开，所有的承诺和约定，都不过是诡计的一部分，无需遵守，也没必要遵守。然而，这小子居然又派了一个叫李光进的小家伙，重新收拾好了房琯先前逃走时遗弃的军营。并且最近两天，不断有人从营门口进进出出，仿佛大队兵马正在入驻一般。坊州城派出打探消息的斥候只要一靠近，就会被李光进的人追着屁股撵出老远，根本没机会探明军营里边的虚实。


    
莫非他真的准备如约前来跟老夫决一生死？！怎么看，崔乾佑也不敢相信自己得出的结论。封常清是个君子不假，可封常清也没傻到明知道没有胜算，也要上前送死的地步。更何况这样的死亡对大局毫无意义！


    
莫非他把希望寄托在了救回去的那些残兵败将身上？想到另外一种可能，崔乾佑不断地摇头。当日一战，唐军中的菁华被房琯葬送了个干干净净。光是都尉一级的将领，就阵亡了一百多位。失去这些军中骨干，整支队伍就成了一盘散沙。即便古代兵圣再世，也没可能，于短短三日之内让队伍重新振作起来。


    
除非，除非他手中还有别的凭仗。比如另外还有一支大军星夜兼程地往这边赶。这种可能很小，但也不是一点儿也没有。就在收兵回城的当日，崔乾佑就派了信使去指责孙孝哲，质问他因何疏忽大意，将本该被挡在泾水以西的安西军放到了坊州战场上来。谁料信使只走了一半儿的路，就掉头返回，同时带回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长安城内有残唐余孽作乱，孙孝哲被迫回师平叛！”


    
由于路途遥远，孙家军的具体回师时间，手下的斥候们还没探听清楚。但按照路程估计，崔乾佑惊诧的发现，孙孝哲与王洵两人竟然非常默契地走了个前后脚。这真的是巧合么？还是双方彼此之间私下里有了什么勾结？如果孙孝哲不甘心让崔某独得扫平灵武小朝廷之功，而故意放安西军东进的话，情况恐怕就复杂了。


    
想到有可能被自己人在背后捅上一刀，崔乾佑就觉得头皮发乍。大燕国内部的情况，目前也已经到了诡异的地步。洛阳那边有消息传出来说，雄武皇帝陛下因为思念被杀的长子，身体和精神都已经濒临崩溃状态。而在立嗣问题上，皇帝陛下身边的众人又无法达成统一意见。以右相严庄为首的文臣一系，支持晋王庆绪。而后宫诸多嫔妃和居住在洛阳城中一干外戚，却认为晋王行止木讷、说话口吃、毫无人君之相，极力煽动安禄山立幼子庆恩为皇储。双方每日明争暗斗，令很多手握重兵的武将都无所适从。


    
这个节骨眼上，崔乾佑绝对不能因为自己捕风捉影的推测，就向朝廷上本弹劾孙孝哲。那样做，除了给自己多树一个政敌之外，没有任何意义。为平衡计，朝中诸位权臣绝对不会因为他的一面之词，就把孙孝哲撤职查办。而即便他收集齐了足够的证据，趁着立储之争的机会，孙孝哲也有足够的办法逃脱惩罚。


    
所以，崔乾佑只能加倍小心，如履薄冰。既要早日完成雄武皇帝陛下交托的任务，建立不世功勋。又得提防着同僚心怀嫉妒，暗中与敌人勾结在一起设圈套等自己去钻。这使得他面对完全不按常理行事的王洵之时，倍感艰难。总想着对方其实没什么实力，当日能惊走自己完全是歪打正着而已。又总怀疑对方其实还藏着什么后招、绝招，只要自己一不小心，就会掉进陷阱，尽毁半生英名。


    
“报，有大股敌军出营，正往黄帝陵方向推进！”一名背后插着斥候短旗的小校跑到帅案前，大声回禀。


    
“哦？！啊！！”崔乾佑瞬间在沉思中惊醒，抬起头，双手扶住桌案，“多少人，打的什么旗号？！”


    
“禀大帅，旗号还是安西军。他们在周围安排了很多捉生将，并且故意用烟尘遮挡行迹，弟兄们无法看清楚有多少人，也无法靠近了统计！”斥候小校又施了个礼，有些愧疚地回应。


    
“再探。谁能带回准确消息，本帅必有重赏！”崔乾佑皱了下眉头，消瘦的面孔愈发显得阴沉。


    
“诺！”小校答应一声，快步跑出。望着他的背影去远，崔乾佑咬了咬牙，沉声吩咐：“擂鼓聚将，准备出城赴当日之约。小子，我看你还有多少花样能使出来！”


    
“大帅有令，擂鼓聚将！”“大帅有令，擂鼓聚将！”亲兵们扯开嗓子，将命令一遍遍传出议事厅。隆隆的鼓声紧跟着响起，转眼间，各级将领穿着整齐的盔甲从各自的房间跑了出来，蜂拥赶到帅案两侧。


    
当日中了对方的疑兵之计，被迫从战场上撤离，大伙肚子里早就憋了一股无名火，就等着找机会发泄出来。既然姓王的家伙还有胆子前来送死，岂能不加倍满足他的要求？不待崔乾佑做战前动员，一个个就士气高涨，纷纷怒吼着，要求担任撼阵的先锋。


    
“诸君不必着急，本帅今日绝对不会再让那小子轻易溜走！”崔乾佑满意地点点头，双手下按，“整队出城！灭了此子，晚上回来大伙喝庆功酒！”


    
“整队出城！灭了此子，晚上回来大伙喝庆功酒！”众将齐声重复，鱼贯而出。点起了三万大军，浩浩荡荡杀出城外。不多时来到三日前的战场，只见黄帝陵前秋风瑟瑟，一千余轻甲骑兵，手持横刀，静静等着大伙的到来。


    
“是李光进那厮。当日就是他故弄虚玄！”几名三日前被叛军打败，贪生怕死选择了弃械投降的将领，齐声向新主人邀功。“请大帅给末将五百人，末将立刻把这厮给大帅擒过来！”


    
“杀鸡焉用牛刀，大帅只要一声令下，末将立刻上前割了他的首级！”


    
“请大帅下令！”


    
“请大帅给末将一个立功机会！”


    
“嗯！”崔乾佑皱了皱眉，对降将们的表现不置可否。


    
“那厮没什么真本事，全靠抱了房琯的大腿，才爬上了归德将军的位置。想必如今是看到房琯失势，又赶紧改换门庭！我等对他的底细很熟，所以此去肯定不会给大帅丢脸。”杨希文、刘贵哲等降将吃了个软钉子，红着脸向崔乾佑继续解释。


    
“先把阵脚扎稳了再说。如有立功机会，本帅不会落下你们！”崔乾佑摆了摆手，回应里带上了几分不耐烦。


    
作为久经宦海沉浮的老人，他能理解这些降将的心思。然而作为一名武夫，他又无法接受这种不知廉耻的行为。看着众降将满脸落寞地退到一边，想了想，又大声道：“既然你等跟他很熟，不妨出阵去问他一问。就说本帅已经如约前来，他家王将军怎么不见踪影？！”


    
“这……”众降将面面相觑，想要拒绝，又没胆子触崔乾佑的逆鳞。互相推让了好一阵儿，才由刘贵哲出马，在二十几名亲卫的严密保护下，畏畏缩缩地走向了战场中央。


    
隔着一百余步远，刘贵哲就停住了坐骑。扯开嗓子，大声叫嚷：“姓李的，你别猖狂。刘某奉大帅之命前来质问你，他老……”


    
“你叫什么？”李光进把手放在耳朵旁，故意装作听不清楚对方说话的模样，“大声点儿，你家大帅派你出来之前，没喂饱你么？”


    
“我是刘贵哲，曾经跟你同在房琯帐下效力的刘贵哲！如今弃暗投明……”刘贵哲憋得在马背上晃了晃，不得不将声音又提高了几分。


    
李光进早得到王洵的示意，要用尽一切办法激怒对手。笑了笑，大声道：“接着叫，再大声点儿。李某养的狗，都知道不能得到块骨头就转身咬自家主人！你这厮长了一副好皮毛，怎么叫唤声这么难听！”


    
“哈哈哈哈！”凡是听见了二人对话的人，无论处于敌我哪一方，都笑得前仰后合。刘贵哲又羞又气，拔出刀来就想找李光进拼命。战马刚刚一脱离侍卫的保护，就看见一道寒光冲着自己哽嗓飞了过来。


    
“啊！”他吓得魂飞魄散，顾不上再找李光进算账，死命猛勒坐骑。可怜的战马被勒得人立而起，正挡在寒光的去路上，被一支羽箭穿透脖颈，悲鸣一声，软软坐倒。


    
“杀狗！”李光进带领百余名护卫，疾驰出阵。刀锋直指刘贵哲的脖颈。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四章 光阴 （一 下）


    
即便再瞧不起刘贵哲，崔乾佑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李光进斩下首级。立刻挥动令旗，派遣属下心腹带领百余兵马出阵救人。


    
双方将士围着刘贵哲落地的位置，举起横刀互砍，谁也不肯退让分毫。直到刘贵哲本人在侍卫的簇拥下逃得远了，才恨恨地互相瞪了几眼，重新拉开了距离。


    
前后不过几个弹指的功夫，地面上已经多了二十余具尸体。还有几个人断了胳膊，手按住伤口处，咬着牙骑在马背上苦撑。崔乾佑见到此景，忍不住低声赞叹：“都是一群好汉子，可惜落在了房琯那厮的手里。当日要是换个人指挥，老夫未必能轻易拿得下他们！”


    
“他出身于突厥望族，麾下都是他的私人部曲！”杨希文唯恐自己还不够露脸，凑山前，低声向崔乾佑解释。


    
“原来如此！怪不得他手底下的人和其他唐军不太一样！”崔乾佑点点头，若有所思。“你去，把老夫刚才交代的话向他转述一遍。顺道问问他，可否愿意为老夫效力。如果他肯答应，正二品以下武职，老夫随便他挑！”


    
“这，这，这……，末将遵命！”杨希文又是害怕又是嫉妒，结结巴巴地回应。转头点了一百多么侍卫，簇拥着自己出阵。缓缓走到李光进的正前方一百余步处，在人群里扯开嗓子喊道：“李光进，你别嚣张，也别逞口舌之利。杨某是怕耽误了你我两家的大事才前来跟你叙话，并不是怕了你。”


    
“有屁就放！”李光进才不管什么斯文扫地不扫地，挥了挥血淋淋的横刀，撇嘴喝令。


    
“我……”杨希文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憋了好一阵而，才脸红脖子粗地补充，“三日前，我家大帅和姓王的有约，在此一决生死。如今我家大帅已经来了，姓王的家伙在哪呢？速叫他出来送死！这是第一，第二……”


    
“我家王将军早就来了，磨快了刀，等着砍你家大帅伸脖子呢。至于在哪埋伏着，有你把头探过来，李某就告诉你！”不等杨希文把话啰嗦完，李光进就粗暴地打断。


    
“你，你，你……”杨希文气得说不出话来。他身手照对方相去甚远，断不敢上前去送死。可问不出王洵的位置，又无法回本阵去向崔乾佑交代。进亦不是，退亦不是，哆嗦着在人群中发呆。


    
“算了，不逗你玩了，一点儿都不好玩！”李光进拍了拍坐骑，一个人向前跑了几十步。吓得杨希文等人纷纷退避。随后，他又勒住了坐骑，将面孔正对崔乾佑的帅旗，举刀施礼：“末将李光进，奉我家大将军之命，向崔乾佑老将军致意！”


    
光是这份胆子，就足以让杨希文等人羞死。崔乾佑不敢再让降将们出去给自己丢人，带了带坐骑，在亲兵的卫护下出阵，冲着李光进微微点头：“老夫崔乾佑，有劳你家大将军挂心了！”


    
“不敢！”李光进又将横刀向眉心处举了举，朝对方致以勇士之礼，“我家将军知道崔老将军为人磊落，必定不会忘记三日之约。他亦不敢令避老将军锋芒，令师长蒙羞。所以在此地布下了天罗地网，静等老将军莅临。以上都是我家将军原话，李某奉命转述。李某自己的意思没那么啰嗦，就一句，不怕死的，且随我来！”


    
说吧，一拨坐骑，扬长而去。到了本阵也不停留，带领着一众部曲，直奔不远处的小山丘。


    
“此子，此子……”崔乾佑愣了老半天，才明白李光进表达了什么意思。这也算信守承诺？好像不能算，可谁有规定了，两军约战，不准提前布摆好阵势？况且王洵手中兵马把李光进等人也算在内，充其量只有一千四五百人。拿着这点儿弟兄跟三万大军列阵硬撼，除非他的脑袋被骆驼踩过！


    
可立刻带领将士们循着李光印的脚步去追吧，崔乾佑却不敢保证前方真的没有埋伏？那姓王的可是从不遵循用兵常规，什么混招、愣招都敢往外使。


    
正在这一犹豫的功夫，耳畔突然传来一阵低沉的战鼓，“轰轰轰，轰轰轰，轰轰轰……”犹如山洪迸发，令人不寒而栗。


    
抬头向声音来处张望，只见前方不远处左右两侧的几个丘陵间，烟尘滚滚，旌旗摇曳，不知道有多少兵马正准备扑将过来。


    
“不好！”崔乾佑本能地意识到中了敌军的圈套，立刻返回本阵，将队伍前段收拢成一个半闭的圆弧。巨盾在外，长矛在内，就地坚守。同时从队伍末端分别派遣出两千骑兵，命令他们去迟滞敌军进攻。


    
两支骑兵毫不畏惧地杀上，直扑鼓声起处。片刻后，惨叫声从丘陵后传来，声声刺激人的耳朵。紧跟着，怒吼和痛骂声响成了一片，令闻听者愈发觉得惶恐莫名。当所有声音都消失之后，寂静的山丘后，两支大燕国的骑兵气急败坏地跑了回来。一边跑，一边将手中的俘虏高高举起：“悬羊，悬羊击鼓。那边根本没有什么伏兵，只有几十头羊，上百个陷马坑！”


    
“没伏兵，没伏兵。我们又上当了。他们挖了陷马坑，摔坏了好多弟兄！”


    
“嗯！”崔乾佑在马背上晃了晃，差点没直接掉下来。姓王的就这么来赴约？这样也配做封常清的嫡传弟子？！“给我追。即便追到天边，老夫也不能放过他”冲着李光进所部留下的烟尘，他大声喝令，两只眼睛里一片血红。


    
“追！！”此刻叛军当中还有谁管什么埋伏不埋伏，都想着尽快追上去，将李光进和王洵等人碎尸万段。所有兵马人人奋勇，争先恐后，在大地上扬起滚滚黄烟。


    
李光进所部骑的都是河曲马，一个个跑得飞快，转眼之间，就已经跑出了十四、五里地。崔乾佑麾下的大燕国将士也不敢落后，循着前头战马留下的烟尘紧追不舍，转眼也冲过了两、三个山头，将坊州城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别追了，别追了，我家将军用兵如神，再追，你们就真的上当了。”李光进在一座土丘之上带住坐骑，冲着土丘下气喘吁吁的追兵们大声叫嚣。


    
“别追了，别追了，我家将军用兵如神，再追，你们就真的上当了。”部曲们唯恐天下不乱，纷纷扯开嗓子，将李光进的挑衅一遍遍重复。崔乾佑帐下的将士们听了，立刻如火上焦油。不顾身体和坐骑的疲劳，分头包抄过来。


    
眼看着就要被人围在山丘上，李光进唿哨一声，带着自家弟兄急冲而下。抢在敌军的包围圈合拢之前，跳了出去，继续向西北方狂奔不止。崔乾佑帐下的将士不待主将发令，衔着李光进的马尾巴，不离不弃。


    
转眼间又跑出了四十余里，双方胯下的坐骑都没了力气，速度渐渐慢了下来。看着前方有一座小山，李光进拨马冲上山坡。找了个显眼的地方带住坐骑，回过头来，喘息着向身后喊道：“别，别，真的别追了。我没骗你们。我家将军给你们设了圈套，就等着你们钻呢！”


    
“别，别，真的别追了。没骗你们。我家将军给你们设了圈套，就等着你们钻呢！”弟兄们嘻嘻哈哈，再度将李光进的警示传了出去。崔乾佑闻听，一边命人整队，准备给李光进最后一击，一边派遣得力属下带人上前劝告道：“你家将军言而无信，估计这会儿早跑没影了。投降吧，崔老将军答应保你一世荣华富贵！”


    
“我真的没骗你们！”李光进急得直挠头盔，“我家将军也没骗过你们。他说在黄帝陵等你们，就在那边等你们。是你们自己沉不住气，非要前来追我。追上我有什么用，我不过是个跑腿的，怎么也比不上坊州城里的军需物资重要。现在回头还来得及，再晚，就什么都剩不下了！”


    
“你说什么？”奋威将军崔颢听得真切，向山坡上跑了几步，大声追问。


    
“傻蛋！我家将军去打坊州城了。你们不信，自己回头看！”李光进摇了摇头，满脸怜悯。


    
“啊！”这回，崔颢终于听清楚了。拨马下山，向自家叔父崔乾佑禀明情况。还没等他到达帅旗前，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喧哗。抬头向东南望去，只见一道浓烟直冲霄汉，烈焰夹着火星，顷刻间染红了半面天空。


    
坊州城，竟然被人给烧了。


    
可供三万人消耗上半年的军粮、器械，统统被王洵付之一炬。


    
“你，你，你……”崔乾佑瞬间就明白了对手的所有部署。什么准时赴约，什么故意挑衅，都不过是圈套的一部分而已。亏得自己还小心提防，亏得自己还身经百战。一口气没喘上来，他从马背上直坠而下，口中的鲜血，将盔甲和马鞍染了个通红。


    
“大帅！”众将领齐齐扑上，再顾不得理睬李光进，拼死抢救自家主将。


    
“早就提醒过你们会上当。怎么就是没人肯相信我！”山坡上，李光进满脸委屈地嘀咕了一声，带领着麾下弟兄，疾驰而去。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四章 光阴 （二 上）


    
立马华池水对岸，王思礼、吕崇贲等大唐将士如泥塑木雕般，一动不动。


    
无法劝阻王洵前往黄帝陵赴约，故而他们抱着必死之心悄悄尾随而来。原本准备在安西军落败之时突然杀出，吸引崔乾佑的注意力，借此给救命恩人们博取一丝撤退机会。谁料到，还没等大伙开始渡河，便看到了坊州城上那冲天火光。


    
五百人，他只带了五百铁骑。连同李光进所带的疑兵加在一起，也不过是一千五百之数。居然硬生生地在崔乾佑的嘴巴边上，将坊州城给夺了下来。此战虽然没杀伤叛军一兵一卒，却焚掉了崔乾佑的所有粮草辎重。失去了后勤补给，神仙也不敢再轻言战事。而等到崔乾佑把下一批粮草辎重征集齐备，灵武那边，也早就重新调整好防御部署了。


    
神来之笔，绝对的神来之笔！不愧是封常清的关门弟子！将老瘸子的本领学了个十足十！不，应该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纵使封常清全盛之时，也绝对想不出如此妙招！当然，那个年代的大唐将领们也从没被逼到以千把人挑战二十倍于己的敌军的地步。


    
此时此刻，所有语言都无法表达王思礼心中的佩服之意。南风夹着焦煳的粮食味道掠过河面，熏得人直想流眼泪。他却将双目瞪得滚圆，迟迟不愿从火光方向挪开。


    
如果当日房琯带领着大伙，也采用避实就虚的策略，而不是摆出什么狗屁五方悬车星斗大阵的话，灵武唐军会输得那样惨么？从崔乾佑与王洵两度交手的表现上看，此人带兵的本领其实算不上太高明？即便是王某，如果打起全部精神仔细应对的话，也不至于被杀到全军尽没的地步。可当日王某为什么就没勇气制止房琯的愚蠢行为呢，是被潼关惨败彻底打丢了自信，还是因为其他什么东西？


    
答案很复杂，复杂到王思礼强迫自己不去细想。他旁边的吕崇贲此刻心里头也是翻江倒海，揉了揉被烟熏得通红的眼睛，瓮声瓮气地说道：“原来仗还可以这么打！这也忒，忒他奶奶的……”


    
“不这样打还能怎样打？”明威将军马跃显然误解了吕崇贲的意思，转过头来，怒气冲冲地打断。“莫不成要把五百弟兄摆到崔乾佑的面前，结一个狗屁大阵，等着被他的人宰割么？那是你们家房大人才会干的事情，别以为王将军也跟他一样傻！”


    
自打当日在死人堆中被翻出来之后，他就变得像个刺猬一般，见到谁都想扎一下，除了救命恩人之外。此刻听闻吕崇贲话里头似乎有不服之意，立刻又将浑身的倒刺竖了起来。


    
吕崇贲知道马跃是因为当日民壮们被房琯用做消耗品的事情而迁怒，所以也不跟他计较，摇摇头，低声解释：“我当然说的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觉得，王节度用兵的手法，用兵的手法很，很独特。对，独特。”仔细斟酌了一下用词，他才继续补充，“非常，非常别出心裁。不为时势所拘束。比如今天，换了我跟他易地而处，我肯定不敢这么干。第一，我怕自己不在战场上露面儿，会给恩师丢脸。第二，我没把握崔乾佑一定会中我的调虎离山之计，也没把握这么快就把坊州城给拿下来。”


    
“所以你就宁可把手下弟兄扔给崔乾佑去杀，只求保全你死去恩师的一个虚名！我要是你的恩师，肯定在九泉之下也得气吐了血！”马跃又皱着眉头讽刺了一句，不过语气比先前缓和了许多。“敌众我寡，当然要使用一切可能的办法。况且比起王节度来，姓崔的才应该更在乎他自己的名声。否则，他也不会呆呆地在坊州城里等到今天！”


    
最后半句话算是说到了点子上，引起了周围一片共鸣。王洵以前在西域的战绩再显赫，再辉煌，毕竟距离中原甚远，给人的感觉不够震撼，不够真实。所以他的名声远不及崔乾佑、孙孝柘这两位曾经多次击败过封常清和高仙芝的百战宿将。比起后两人来说，他才是货真价实的无名小卒。一切都是零，所以打仗之时没有任何负担，也不用患得患失。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大伙其实都想到了，却谁都不便宣之于口。那就是，王洵和他的安西军，至今还游离在朝廷掌控之外。仗打得好，打得差，只需要对他麾下的弟兄们负责，而不必考虑朝廷上那些人的想法。换句话说，即便王洵今天不来赴约，需要承担的，也不过是个“言而无信”的污名，不用考虑崔乾佑会不会暴怒之下，直扑灵武。更不用考虑太上皇李隆基和皇帝李亨这对父子的感受。相反，以目前这种态势，王洵表现得越嚣张跋扈，太上皇和皇帝陛下越不敢拿他怎么样，否则，一旦把他逼到叛军那边去，与安禄山里应外合，大唐国残存的半壁江山就要立刻土崩瓦解。


    
想明白了这一点，王思礼忍不住幽幽叹了口气，摇摇头，低声道：“此招，王节度使得，我等恐怕谁也使不得。无论事先想得到，还是想不到。各人有各人的缘法，某些事情，强求不来。”


    
“那也未必，只要拿得起放得下！”马跃撇着嘴冷笑，对王思礼的想法没有半点儿赞同。


    
“你马将军有本事，行了不？！”另外一名黄脸将领忍无可忍，撇着嘴反击。“也不是谁，当日才得了个四品将军的头衔，就感激得鼻涕眼泪一起往下淌。就差没把舌头贴到别人靴子尖上舔了！”


    
“当时马某的确很蠢，却不会继续蠢下去！不像某些家伙，被人卖了，还要继续……”马跃竖起眉头，大声反击。眼看着二人就要吵起来，西北侧贴着河滩的方向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的、的、的的，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整队，整队，准备迎战！”王思礼大骇，赶紧招呼弟兄们整军，以防崔乾佑恼羞成怒，把粮草被烧的怨气发泄在自己头上。就在此刻，沿河而来的骑兵大声自报身份，“前面的可是王思礼大将军，不要放箭。我们是李将军，李光进将军的人。刚从河对岸绕过来。我家将军就在后头，马上就到！”


    
“是李光进那厮的部曲！”大伙已经跳到嗓子眼儿的心脏，瞬间又落回的肚子内，溅起一片酸水，“那厮运道好，居然搭上王节度的马车，轻轻松松捞了一堆战功。不像咱们，跟着房书呆，差点儿把命都搭进去！”


    
“那可不一定。我记得房琯派他去监视孙孝哲动向时，给了他一万兵马。而现在，他却只带回了一千挂零！”马跃是跟谁都说不到一起，专门戳大伙的痛脚。


    
手中情报有限，众人无法反驳他的话，也懒得反驳，一起策马上前，迎接王洵和李光进二人的凯旋之师。翘着脖颈眼巴巴地等了好一阵儿，却只看到了李光进那得意洋洋的面孔，根本不见王洵的踪影。


    
“王节度呢？你怎么自己回来了，王节度从坊州城撤走没有？”王思礼心头发紧，迎上去，揪住李光进的马缰绳追问。


    
他的级别比李光进高出许多，不由得后者不认真回应。“禀大将军，按王节度的战前安排，放了这把火之后，他会立刻带队向南走，以防崔乾佑狗急跳墙。末将估计他会从凤凰谷一带小路绕回汾州去。末将怕诸位等得着急，所以才特地赶回来汇报军情！没想到在这里就遇上了你们！”


    
“走了，他不去灵武？”众将一时没明白过味道来，瞪圆了眼睛面面相觑。先是从虎口中救下数千大军，保存了大唐帝国为数不多的一点儿元气。后又一把火烧掉了崔乾佑的军粮军需，为灵武等地争取到了几个月的缓冲时间。这两条功劳，随便拿出一条来，都够让皇帝陛下和文武百官出迎十里地。那厮居然看不看，轻飘飘地就丢下了。


    
“他不会去灵武！”半晌，王思礼终于从震惊中缓过了心神，叹了口气，苦笑着道。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苍天，他又长长地吐了口气，仿佛要把心中的愤懑全部吐到半空当中，“从一开始，人家就没去灵武邀功领赏。咱们走吧，我等，不过是一群燕雀尔！”


    
无论听懂没听懂他的话，众将跟着纷纷拨转坐骑。明威将军马跃跟在队伍后走了几十步，回头看了看河对岸，弟兄们尸骨埋葬的地方，又耷拉着脑袋走了几十步，猛然拉紧了缰绳。


    
可怜的坐骑猝不及防，被勒得扬蹄咆哮。王思礼等人听到声音，一齐扭过头来询问，“怎么了？你又怎么了？”


    
“我也不想去灵武了！”明威将军马跃笑了笑，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非常轻松。“诸位自己保重，马某走了，咱们后会有期！”


    
说罢，他用双腿狠狠夹了一下马肚子，冲着西南方，飞奔而去。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四章 光阴 （二 下）


    
沿着安西军留下的马蹄印记向西南方追了两日，马跃也没能追上队伍。倒是在路上与崔乾佑、孙孝哲两人派出的斥候遭遇了好几次，凭着过硬的武艺和骑术，才勉强得以脱身。


    
堪堪来到汾州地界，再也看不到叛军的斥候的踪影了，马跃的心思却又不像先前那么热切了。“王节度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会不会像房琯一样，嘴巴里抹着蜜，肚子里却藏了一泡毒液？！”“像他这种出身高贵的世家子弟，会把普通百姓当人看么？”“我这样贸然去投奔，他会不会给我好脸色？！”……


    
诸多问题，突然就从四面八方冒了出来，没有一个能得出确定答案。捕快出身的明威将军马跃突然发现，自己先前对安西节度使王洵的了解，居然比对左相房琯还少。而几天前被房琯当做消耗品的惨痛感觉，还留在他记忆里没有散去。虽然王洵对自己有活命之恩，可如果他跟房琯属于同一类货色的话，自己下次可就未必有运气从死人堆里往外爬了！


    
思前想后，马跃决定暂且不直接去节度使行辕毛遂自荐，先静下来心来，打探一下王洵的为人和真实能力再说。毕竟自己以前跟王洵没打过任何交道，除了黄帝陵战场上被救下那一次之外，所有对此人的了解，都是建立在道听途说的基础之上，实在做不得真。


    
他从前当过很长时间捕快，对如何隐藏行迹非常在行。随便在路边找材料对付了一番，就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无业的刀客，跟在几户西行逃难的人家之后，晃晃悠悠朝汾州郡城赶来。


    
由于地处两军交战的前线，官道旁的哨卡很多，几乎每走三五里，便会遇到一大队士兵将过往行人拦下来，仔细盘查。但仔细归仔细，这些士兵的军纪却都非常好。对行李中的钱财细软基本上做到了视而不见，对人群中的女眷，也保持了必要的恭敬礼貌，不敢在言语或举动上有任何轻薄。


    
被盘查的百姓起初时非常惶恐，随着应对检查的经验不断增多，渐渐的便放松起来。有个别胆大的年轻人，还尝试着跟带队的低级军官们套上几句近乎，探听一些周围各地的情况。那些军官虽然做不到有问必答，大多数情况下也是笑脸相迎，丝毫不摆兵大爷的架子。


    
这倒让旅人们觉得不适应了。按照他们过去的经历，非但安禄山所部叛军个个如狼似虎，附近的其他几家大唐兵马，行径也有许多不堪之处。特别是那些由地方豪族自行征募的团练、乡勇，抵抗叛军的本事不济，欺负起家乡父老来，却是一个顶俩。很多小门小户人家侥幸没被叛匪荼毒，却被团练、乡勇们逼得无法在当地立足，不得已，贱卖了田地，卷起最后的细软，拖家带口，加入了向西逃难的大军。


    
乱世当中，乐土难寻。所以一支既有本事打胜仗，又不欺负老百姓的队伍，就显得分外可亲可敬了。当发觉安西军的行为与其他队伍不一样之后，很多人心里便打起了托庇于其下的主意。看东西的目光更仔细，与士兵们的交谈也越发热络起来。


    
“敢问军爷，您老是汾州本地人么？”马跃混在人堆里边，类似的对话不时往耳朵里边钻。


    
“当然不是了。咱可是铁锤王麾下的老兵，当年跟着他一道灭了俱战提的。”被问到话的小校把胸脯一挺，满脸自豪地回应。


    
俱战提是哪，问话者压根儿不清楚。但这并不妨碍他继续将话头往自己关心的地方绕，“那您老来汾州多久了，对这一带很熟悉么？”


    
“不太长，三、四个月吧！你问这些干什么？”小校的眉头皱了皱，警觉地按住腰间刀柄。


    
“别，别，您老千万别误会，千万别误会！”问话者被吓了一跳，赶紧摆着手解释，“在下，在下只是，只是想问问，如果想在汾州落脚，会不会很难？在下，在下是从渭南那边逃过来的，一家老小都从来没出过这么远的门，实在不想往更陌生的地方走了！”


    
小校皱着眉头，上上下下打量跟自己说话的人及其周围的亲眷，仿佛要从中找出什么破绽。半晌之后，脸上突然又绽放出一缕温暖的笑容，“原来是这样啊，那你直说不就行了么？先前何必绕那么大弯子？汾州这一带，包括附近的宁州、泾州和原州，想落脚都不是很难。关键看你原来是干什么的。如果是读书人，或者会个三拳两脚的，不妨到节度使衙门挂个号。国家正需用人之际，我们大人不会亏待了你！”


    
“在下，在下原来，原来是开绸缎铺子的。没读过几天书，也不会武艺！怕是难入铁锤王他老人家的法眼”问话者讪讪地笑了笑，自己替自己找不从军的借口。


    
“那就不好说了！眼下南来北往的商路基本上都断了。即便你有本事在城里开铺子，也没东西卖啊！要是家里还有其他手艺人，还好一点儿。比如铁匠、木匠什么的，军营里也需要。我家大人心肠好，不会白让你们干活。”


    
闻听此言，问话者心里愈发感到失望。眼下时局变幻莫测，从军和从政，都不是什么安全选择。至于吃手艺这碗饭，家中还真没人具备那个条件。况且百工在大户人家眼里向来被视为贱业，不到山穷水尽地步，绝对不能染指。


    
安西军小校目光颇为敏锐，一看对方的表情，就将其心思猜了个八九不离十。笑了笑，大声宽慰道，“怕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有手有脚，还能被活活饿死不成？实在没出路了，你还可以买地种庄稼呀。泾河两岸的田地都肥得流油，很多原本属于长安城内大户人家的田产，如今都没人要了。你稍微花上几个钱，就能买一大片。如果实在没钱买，还可以向节度使衙门租地，我家大人心肠好，租金只收到三成，并且还借给你种子！”


    
“当真？！”问话者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双眼中立刻放出炽烈光芒来。土地是安身立业的根本，能在某处拥有几十亩田产，就等于在当地扎下了根。开枝散叶，再督促着儿孙们娶妻生子，用不到太长时间，便能重新成为一个地方望族。


    
“没事儿我糊弄你干什么？”很不满意自己的话被质疑，小校耸耸肩，撇着嘴回应。“不信你自己去前头看，我家大人的告示就在城门口贴着呢。赶紧着，去晚了就未必捞得到了。走吧，走吧！下一个！说你呢，那个骑马的大个子，你从哪里来？！”


    
得到确定答案的旅人一家，千恩万谢地走远了。其余听到对话的人，凄苦的眼神中，也慢慢燃起了几分希望。乱世里，活命是第一位的。能像先前那家伙一样，挑三拣四的人其实没几个。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会选择最能发挥自己所长的职业去做，哪怕这个职业日后的发展前景，其实不怎么光明。


    
混在人群中过了一道道关卡，耳朵里听着一段段目的不同的对话，明威将军马跃对安西军和王洵本人的了解，也就越来越清晰了。比起当日房琯麾下那群暮气沉沉的乌合之众，安西军着实称得上时王者之师。并且这支队伍看上去充满了活力，充满了希望。


    
“铁锤王那人，品行应该很不错！至少他在弟兄们中间的口碑，要比房琯好一百倍！早知如此，马某当日真的不该回头！”想到自己今后会在这样一支队伍中建功立业，马跃的心思便又热了起来。进了城后，找客栈把自己仔细收拾了一番，换上了一身临时买来的干净衣服，带着灵武朝廷颁发的明威将军印信和腰牌，大步走向节度使行辕。


    
路上的行人很多，越靠近衙门口的地方，人流越密集。大多数人都是看了安西军的告示之后，试图去节度使行辕找份差事养家糊口的，只有很少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在路两边来回闲晃。


    
马跃是朝廷在册的四品武职，当然不会跟普通人一道排队等待行辕里负责招募人手的官员问话。迈开大步挤了挤，便来到行辕侧门，找了个看起来比较好说话的士卒，将自己的印信递了过去。


    
当值士卒不敢怠慢，立刻小跑着入内通报。没多时，便有一个文职打扮的小吏走了出来，先笑呵呵地跟马跃客套了几句，然后便递过来一个带标记的铜牌，和颜悦色地解释道：“我家大人刚刚从外边赶回来，手头需要处理的事情非常多。估计不能立刻召见马将军。您先拿着这块腰牌，到路右首的馆驿里投宿。那边会有专人接待您！一切吃住花费，都算在节度使衙门头上！”


    
“那，那，敢问大人，节度使大人几时能腾出功夫来？”正在幻想着如何被王洵赏识的马跃心中一凉，强装出一副笑脸来追问。


    
“不会太久，估计也就是三、五天之内。不过……”小吏依旧满脸堆笑，让人既无法对他发作，也找不到半点儿可通融的希望，“不过您老可能需要经过一个测试，才能决定会不会得到录用。放心，不是专门针对您，凡是前来投奔我家大人的官员，无论文武，基本上都需要经过这么一关。您老走好，就东边第三个路口，挂着灯笼那座院落就是。”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四章 光阴 （三 上）


    
“馆驿，还要测试……？”宛若兜头被浇了一盆冰水，明威将军马跃的脸色登时被冻得一片青紫。


    
怎么着马某也是朝廷册授的四品将军（上任不足一个月），战功赫赫（不考虑崔乾佑故意诱敌的因素），千里迢迢来投奔安西军。你王节度不肯倒履相迎也就罢了，又何必拿马某当叫花子打发？！


    
有心丢下几句狠话，转身就走。却又听见那名小吏笑着补充道，“真的不是针对您老一个。这规矩早在几个月前就定下来了。您老要是不相信，尽管去驿站那边看看。好多人都在那里等着呢。都是要先经过一道测试，然后才有机会被大人召见。如果您老实在觉得委屈，不想参加测试的话，可以去路左侧的兵马使衙门求见赵大人，他会赠送您一份丰厚的程仪，并派人护送您去蜀中或者灵武！”


    
如果老子想去蜀中或灵武混日子的话，又何必跑你这里来？！明威将军马跃的脸色青一阵儿，白一阵儿，对安西军的轻慢贤能的举动失望到了极点。这简直是自己堵塞了人才投效的门路，你安西军未来能有好结果才怪！可转念一想，如果自己现在就拔腿一走了之的话，岂不是让人觉得怕了那个劳什子测试？！咬了咬牙，伸手接过腰牌，“那马某就多谢兄台照顾了。希望能早日当面聆听你家大人的教诲！”


    
“好说，好说。我家大人求贤若渴，只要是有真本事的，绝对不用担心自己的前程。说不定，日后小的还需要仰仗您老的照顾呢！”负责接待的小吏压根儿没听出马跃话中的讽刺味道来，笑呵呵地将腰牌捧给了他。然后迅速转头，去招呼另外一个前来投效的官员。


    
一拳打在了丝绵堆儿上，马跃气闷得几乎想要吐血。抱着先证明了自己的实力，然后再扬长而去的念头，大步流星来到了馆驿，将差点攥扁了的腰牌在当值的小吏面前晃了晃，仰首而入。


    
当值的小吏不敢怠慢，立刻派遣人手给他安排食宿，打理战马。待一圈杂七杂八的事情忙过了之后，马跃心中的恼怒也暂且平息了下去。抓了把横刀，信步走向屋子外。正准备耍弄几下活动活动筋骨，却又看见几个文士打扮的家伙，分作两拨，捋胳膊挽袖子正准备大打出手。


    
“几位兄台这是怎么了？大家都是斯文人，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凭着多年当捕头养出来的习惯，马跃想都不想，便出言制止。


    
“你少管？”一名国字脸文士侧过头来，恶狠狠地回应。


    
“这没你的事情！今日不把这厮打醒，沈某日后无法跟师门交代！”国字脸对面，有名蓄着长髯的文士，义正辞严。


    
“你们以为老子愿意管扯这闲淡？！”马跃大步上前，用刀鞘上下抽打，强行分开两伙势同水火的文士，“老子是怕跟着你们一起丢人。这里是安西军的馆驿，四下不知道多少双眼睛盯着。你们几个辱没斯文不要紧，别害得大伙一道被外边的人瞧扁了去！”


    
也不知道是武力起了作用，还是他的话起了作用。交手双方四下看了看，各自后退几步，以目光和语言互相鄙夷。“看在这位将军的分上，田某今天先不跟你一般见识。”“别以为沈某会放过你。如果你不肯幡然悔悟的话，沈某一定将你今天的言辞公之于众，让天下读书人都以你为耻辱！”


    
“公布就公布。田某正愁没钱请匠人刊刻印刷呢！”田姓国字脸七个不服，八个不忿。“这大唐，本来就不是李氏一家一姓之大唐。你我生于厮土，便有其份。国兴，则当共享其荣。国衰，则当共赴其难。若大唐只属于李氏一家，则其兴衰亦属于李氏一脉。国运昌敝，于匹夫何干？社稷兴衰，耐你我……？”


    
“你无君无父，禽兽也！”沈姓美髯公立刻引经据典，大声打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人臣岂能与君父相提并论？岂能如同商贩村夫一般面对面讨价还价？圣人曰，……”


    
“打住，打住，打住！”马跃被吵得脑袋登时大了三圈，挥了挥刀鞘，大声喝止。“这有什么好争的。无非是些笔墨官司而已。争赢又没钱可拿，也没有官府推举你们去京师考进士……”


    
“非也！”


    
“休得胡言！”


    
两波观点对立的读书人，立刻同仇敌忾地将目标转向了马跃。“事关天下大道，将军岂可胡乱和稀泥？古人云……”


    
“虽说官府不会推荐我等去君前献策。可节度使大人既然在试卷中设此一问，必然需要我等给出个确定结论，我等岂可敷衍了事？！”


    
“你一介武夫，当然只晓得上阵厮杀。而我等既然身为读书人，只求朝闻夕死，岂敢随便混淆天下大义，浑浑噩噩一生？！”


    
“说得对。只要大道在手，对面即便有千万人，吾亦当往矣！”


    
“节度使大人麾下，又岂会缺几个摆弄算筹账本的小吏？出此题目，必然是求可一策以安天下的大才。我等岂能随便应付？！”


    
“是啊，是啊。你一介武夫懂得什么？……”


    
“然也，然也……”


    
晕晕乎乎地被喷了好半天口水，马跃才终于弄明白了，原来这两伙读书人昨天刚刚参加过节度使衙门安排的测试，如今正在为其中一道题目的最佳答案而争执。本着事先多做准备的心态，他笑着擦了把脸，拱手求教：“几位兄台是说，昨天节度使行辕的考卷当中，有这样一道题目么？”


    
“是啊，昨天的试卷当中，其余诸题都不在话下。唯有此题，孙某想了整整一个时辰，都没揣摩明白，考官大人出题时的本意是什么？”有一名姓孙的读书人心直口快，向马跃回了个礼，皱着眉头解释。


    
“天下是谁人之天下，大唐是谁人之大唐？”沈姓读书人摇了摇头，长须在胸前飘舞，“若不是亲眼目睹了王节度千里驰援朝廷的壮举，沈某真的不敢相信此题会出自节度使行辕。沈某相信王节度对大唐忠心耿耿，断然不会接受某些无君无父之言。”


    
“天下是谁人之天下，大唐是谁人之大唐？！”明威将军马跃皱紧眉头，一遍遍重复。虽然读书不多，但他也明白君臣大义。而身为节度使的王洵，居然放任麾下的官员出这样的题目给前来投效他的读书人，难道他已经有了不臣之心么？


    
可那他又何必冒险去救援灵武唐军？放任崔乾佑把灵武唐军一口吃掉，然后带着叛军直捣龙庭，岂不是刚好达到了借刀杀人的目的？！


    
联系到自己这一个多月来的亲身经历，越想，马跃觉得心里头越迷惘。顾不上再管读书人们打架的事情，找了个石头凳子坐下来，用刀鞘的尖端，在泥地上反复刻刻画画。既然大唐是陛下的，所有城池田地也都是陛下的，自己当初又何必要跟叛军拼命？！谁当了皇帝，治下还能没有捉奸捕盗之人，还能缺了自己这捕头一碗饭吃？安禄山和李家谁输谁赢，又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可叛军的军纪实在太差了。差到是个男人就无法忍受下去。而房琯大人的作为呢，又比叛军强到哪里去？如果说房琯大人是个奸臣，所以才做出借敌军之手消灭民壮的愚蠢举动，那提拔了奸臣的皇帝陛下算什么？已经被出卖了一次，还要继续为这个混蛋皇帝和混蛋朝廷效力，马某不是犯贱又是在干什么？可马某今后如果不想继续犯贱的话，就要回过头去忍受叛军的欺凌侮辱，忍受他们在自己眼皮底下戕害父老乡亲，那又如何算得上是个男人？如果自己是个男人，就得拿起刀，可那岂不是又在犯贱？


    
一个个圈子绕下来，绕得马跃头晕脑胀。他原本没想到问题会如此复杂，也没想过自己能比那些读书人高明，能在短时间内就给出一个正确答案。可无论怎么努力，问题就在他眼前挂着，怎么挥都挥之不去。仿佛如果今天弄不明白，就永远无法再度跳上战马。永远无法再度面对成千上万的叛军，依旧能毫无畏惧地举起手中横刀。


    
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上冒出来，滚过他惨白的面庞。然后再顺着下巴的边缘汇聚成溪流，滴滴答答地落在冰冷的地面上。两波观点对立的读书人没想到马跃的反应会如此激烈，吓得顾不上再打架，围着他不断温言开解，“将军，将军！将军大人，你怎么了？！想不明白，你就先放一放呗！您刚才不也这么劝我们么？怎么又把自己给绕进去了？！您老放心，我们打听过了，节度使行辕给武将安排的测试题目，和给我等的不一样。将军大人，将军大人，醒醒啊，醒醒啊，你怎么了。不好了，不好了，赶紧去叫郎中，将军大人被痰堵了心窍了！”


    
“怎么了，你们在喊什么？喊我么？”半晌，马跃才回过神，眼睛缓缓地转了一轮，间接证明了自己没有得什么失心疯。


    
“您可吓死我等了！”几个本质善良的读书人拍拍胸口，大声抱怨。“您老这又是何苦呢？！您又不是读书人！”


    
“有些道理，不仅仅是你们读书人要弄清楚！”马跃慢吞吞站起身，拄着横刀摇摇晃晃往自己的临时宿舍走。“马某不能让自己继续糊涂下去。更不能让麾下那些弟兄，死得不明不白。”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四章 光阴 （三 下）


    
见到马跃变成这般颓废模样，一众读书人愈发觉得心里过意不去，居然暂且忘记了先前的分歧，跟着进了屋，七嘴八舌地携手开解起新到的将军大人来。


    
他们涉世都不算深，又怎可能猜得到此刻马跃正在想什么？翻来覆去，不过是说些“且放宽心”、“考试其实也很容易”、“国家正值用人之际，节度使府不会太难为您老”、“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诸如此类的话。到最后非但未能让马跃感到拨云见日，反而把他们自己也说得满脸愁容了。


    
马跃被说得头皮发紧，却知道大伙都是为了自己好，不愿再继续这个不开心的话题，笑了笑，低声说道：“反正马某人已经来了，总不能什么都没干就掉头回去。只是对这里的情况不是很熟，还请几位不吝指点一二！”


    
“好说，好说，将军大人尽管放心。你老但有所问，我等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众读书人拱拱手，信誓旦旦地保证。


    
“如此，就多谢诸君了。马某身上此刻还有些闲铜，不如咱们出去找个干净地方，随便喝上几杯暖暖身子！”毕竟在官场混迹多年，马跃为人处世的圆润程度远非众书生可比，立刻提议，由自己做东，一起到外边用餐。


    
“初次见面，哪好让将军出钱请客！”


    
“不过是几句话的事情，怎值得让大人破费？！”众人齐齐摇头，嘴角边缘，却依稀露出了几丝亮晶晶的光泽。想必是行囊羞涩，肚子里寡得狠了。


    
“几位兄弟不必客气，我等一见如故，出去吃几盏淡酒算得上什么？！”马跃张开胳膊，半推半拉，将众人带出了驿馆，在街上找了个尚在营业的酒楼，快步走了进去。


    
众人半推半就地跟着，找了个二楼的雅间入座。不一会儿，小儿端上来招牌菜和酒水，马跃起身替大伙把盏，众人拱手致谢，推推让让间，宾主双方便喝了个眼花耳热。


    
酒喝到了兴上，有些先前不愿意说的话，便都能随便说了。马跃下意识地一打听，原来安西军节度使行辕的那名小吏，还真的不是在刻意刁难自己。先前已经有好几个头上顶着三品大将军头衔的老家伙，因为受不了要和白丁们一道参加考试之辱，拿了节度使行辕馈赠的盘缠，灰溜溜地奔向了蜀中。还有两名李氏皇族的王爷，本想着借助安西军的势力，谋一些分外之举。也是连王节度的面儿都没机会见到，就被兵马使赵怀旭给打发了。


    
“那帮家伙一天仗都没打过，只是凭着祖上的余荫，才混了个将军的散衔，也敢厚着脸皮到安西军中来指手画脚。王节度对他们算客气了，要是换了我，连盘缠都不给，直接命人拿棍子打出去！”


    
“王爷又怎么着？要是随便一个王爷跑过来，都能调动兵马的话，安西军根本不用孙孝哲来打，自己就把自己给折腾散架了！”


    
对于王洵以考试手段选拔人才的举动，众书生打心眼里赞同。虽然他们未必都能顺利过关，至少，这种选拔手段体现了一种表面上的公平，不会因为他们出身寒微，就封闭了他们上进的通道。


    
“这安西军之所以能打，就是因为里边混饭吃的人少。如果把朝廷的赋闲官员不管好坏，都一股脑地塞进来，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模样！”


    
“就是。如今朝廷封下的将军多得像牛毛，谁知道哪个有真本事，哪个是滥竽充数？！对不住，我不是说您老，您老这样子，一看就知道是刚从战场上走下来的。”有人不小心说漏了嘴，冲着马跃拱拱手，笑着赔罪。


    
“不妨，不妨。”马跃笑着摆手，心中对考试的抵触情绪，不知不觉间就小了许多。如果节度使行辕真的能做到唯才是举的话，自己受到的这点委屈倒也不算什么。就怕这里也跟朝廷当年的做法一样，徒有一个科举的架子，真正能成为官场通行凭证的，却依旧是门第和人脉。


    
“您老参加考试之前，会有专人来为您老登记名姓。您老届时一定记得把自己的履历介绍清楚。最好把参加过哪场大战，立过什么功劳，都逐一罗列出来。”见马跃如此好说话，田姓国字脸立刻起了帮助他的念头，笑着叮嘱。


    
“此话怎讲？”马跃立刻接过话茬，笑着追问。


    
“嗨，我也是瞎琢磨出来的。我刚到这里的时候，曾经亲眼看到两名品级跟您差不多的将军，还没等参加考试，就被王节度的人给礼聘了去。据说就是因为他们过去在哥舒翰大将军麾下打过仗，有切切实实的战功！”国字脸抿了口酒，笑着向马跃介绍。


    
几个人中，数他在驿馆里边住得时间最久。差不多两个月之前就到了，却不幸恰恰赶上安西军与孙孝哲部拉锯，所以才把考试的事情给耽搁了下来。


    
“那么说，也不一定是每个人都需要参加考试了？！”马跃刚刚缓和的心情又突然变差，皱着眉头问道。


    
“不一定，但要有过硬的资历。朝廷给的官衔和名号不算！即便是现任官员，节度使大人也未必肯买账。”田姓国字脸这两个月来没机会为国出力，倒是把此间的掌故听了满耳朵。此刻难得有人询问，立刻如竹筒倒豆子般一倾而尽。“前段时间，据说有两个人模狗样的家伙，是奉了灵武那边的差遣，前来走马上任的郡守。结果一样被丢到驿馆里边，跟我一道等待考核。最后他们怕考不过去丢人，就自己卷铺盖滚蛋了！”


    
“休得胡言。节度使大人当时不在，是底下小吏自作主张，胡乱安排，才惹出了一场误会！”涉及到朝廷的颜面，沈姓美髯公立刻又跳了起来，大声驳斥。


    
“你当时又不在场！”国字脸耸耸肩，冷笑着回敬。


    
眼看着二人又要起冲突，大伙赶紧出言劝解。好不容易将二人安抚下来，却又看见做东的马将军铁青着脸，举起酒盏一杯杯喝个不停。


    
“马将军别跟他们一般见识。这两个家伙就这德行，一会儿不打架就浑身痒痒！”唯恐得罪了这位金主，待会儿没人付账，孙姓读书人拱拱手，笑着代大伙赔罪。


    
“不妨！有什么说什么，才是真性情！”马跃笑着摇头，憔悴的脸上再度浮起一缕苦笑。


    
最近一个多月跟在房琯身后，他听到过很多不为外人所知的秘辛。因此丝毫不奇怪王洵如何折辱两个灵武方面派下来的郡守。说实话，此时此刻，王洵不是唯一这样做的地方大员，也不是做得最出格的一个。在河西与陇右各地，甚至连兵马使、屯田使一级的要害职位，朝廷都已经插不上手了。这类职位一旦出现了空缺，大权在握的节度使们或者直接安排自己的亲信充任，或者将朝廷派来的官员找借口驱逐、击杀。灵武那边得到消息，唯一能做的，也只是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而已。


    
不但节度使们没把灵武朝廷放在眼里，即便皇亲国戚们，也各自有各自的打算。躲在蜀中的老皇帝虽然勉强接受了儿子夺权的事实，避位为太上皇。手脚却一直没怎么闲着，通过各种办法，牢牢地控制住了长江以南的税赋。而几个原本就对太子不甚服气的王爷们，也暗中各展身手。其中最为强悍的是永王李磷，居然打着平叛的名号，出巡江淮。沿途将几个倾向灵武的刺史、太守直接斩杀，根本没念半点儿手足亲情。


    
“将军大人是哪里人？先前于何处高就？”见马跃始终郁郁寡欢，孙姓读书人举了举酒盏，笑着寻找新话头。


    
“安定。做过一任团练头目而已！”马跃不想将自己的过往向外透漏太多，犹豫了一下，简略地敷衍。


    
一个团练头目，过去的履历自然不可能太辉煌。所以众书生也无法给他更多建议。马跃自己也不需要别人指点，又问了一些自己关心的事项，便装作不胜酒力，提前结账退出了宴席。


    
第二日，果然有一名官吏前来替他做身份登记。马跃自觉以前的战绩拿不出手，便以团练头目的身份胡乱应付了事。随后不久，便与其他几名从别处前来投效的武将一道，被安排参加测试。先是考校弓马、刀矛、诸般器械的熟悉程度，然后考校军粮、物资的统筹计算能力，再然后则是考校几本常用的兵书、战策理解领悟深度。待这几关都考完了，又将众人领到一间空屋子里，每人发了张试卷，让他们回答最后一个问题。


    
“这哪是选拔带队冲阵的兵头，简直比考武进士还复杂？！”一边腹诽着考试程序的繁琐，马跃一边信手翻开考卷。


    
问题很简短，只有半行。可能是考虑到应试者都是武夫的缘故，试题尽量采用了白话，“值此风雨飘摇之际，试问诸君，尔等究竟为何而战？”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四章 光阴 （四 上）


    
为何而战？！如果换在半个月前，马跃定毫不犹豫地写上“功名富贵”四个字。唐人性子直爽，思维中没那么多遮遮掩掩的东西，从不忌讳表达自己对权力和财富的渴望。特别对于武将而言，“功名但在马上取”几乎是每个人的信条，根本不在乎当众说出来。


    
但是，现在的马跃，内心里却充满了困惑。他已经品尝过了富贵的滋味，同时亦经历了一场血淋淋的背叛；他与地方团练头目一道，在短短一个月内获取了此前从来没想到过的功名，却又被提拔他们的人，像垃圾一样推到了敌军马蹄下，成了弃子和血肉栅栏；四品将军的职位既没能给他带来任何荣耀，也没给他带来任何安全感，只是让他做了一个痛苦而又屈辱的春秋大梦。当梦醒之后，留在心里的只有深深的懊悔和仇恨。


    
他恨房琯，恨这个口蜜腹剑，试图借叛军之手消灭异己的无耻狗官。他恨朝廷，恨这群有眼无珠，辜负了弟兄们一腔热血的行尸走肉。如果现在有人提出来，让他为朝廷而战，为大唐皇帝而战的话，他肯定丢下刀，走得远远的，不去自己找死。可如果战斗不是为了功名富贵，不是为了朝廷和皇帝，那又为了什么？


    
想到黄帝陵前袍泽们那一双双无法合拢的眼睛，马跃就感到脊背一阵阵发冷。不知不觉间，汗水顺着额头、鬓角成串成串地淌了满脸。不，他马某人之所以举起刀，不是为了朝廷，不是为了功名富贵，从一开始就不是！他只是无法忍受叛军在自己家乡的那些暴行，无法忍受自己最后一点财产被夺走，邻里乡亲们就在自己眼前受到侮辱。他和他的弟兄们是为了生存，为了尊严而战，不是为了某家某姓的万世基业！只不过当时他们自己也不清楚，仅仅是凭着男人的本能在行事而已。


    
举刀而战，不是为了功名富贵，不是为了一家一姓之江山。这大唐，亦不属于一家一姓。它是所有唐人的大唐，而不是某家某姓的私产。如果叛军打到家门口时，一个男人还不奋起反抗的话，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最后一口粮食被夺走，眼睁睁看着妻子儿女被人欺凌。无法逃脱，也无处可逃。在入侵者眼中，大伙都是猎物。人家才没时间去分辨谁是恭迎王师的顺民，谁又是大唐的忠实臣子！


    
回忆起最近一个多月来的经历，有一种疯狂而清晰的想法，从马跃心头迅速涌起，一直涌向笔端。他抬起衣袖，抹了把脸上的汗水，挥毫疾书。笔迹潦草凌乱，却字字力透纸背。他不在乎自己这份答卷交上去之后，会带来什么结果。只是想把自己的感悟写出来，痛痛快快地写出来。这种想法很疯狂，不见于任何圣贤之书，也不会被世上大多数人所接受。如果连安西军也容不下自己这份疯狂的话，他可以毫不犹豫的离开。此后不在投奔任何势力，自己打起自己的旗帜，与叛军周旋到底。


    
只用了规定时间的一半儿，马跃就上交了考卷，大步走出了考场。与入场前那个失魂落魄的模样相比，此刻的他简直可以说是脱胎换骨。从头上到脚下，都洋溢着一股无法掩饰的自信。


    
国字脸田和美髯沈等读书人见到马跃这幅样子，便猜到他考得非常顺手。笑呵呵地走过来，低声问道：“如何？是不是比我们遇到的那些题目简单许多？！”


    
“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就看各人的造化而已！”马跃笑了笑，给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


    
几个读书人不甘心被他用如此含混的话应付过去，纷纷围上来询问考试的具体内容。马跃毫无隐瞒的回答了，自然又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论。


    
好在有先前那场考试做铺垫，大伙关于最后一道题目的意见虽然无法达成一致，却也不至于再度老拳相向。只是觉得按照彼此观点之间的巨大分歧，肯定有一部分人要与安西军无缘了。谁料过了几日，却有小吏突然前来传令，居然将所有参加过考试的人，无论持何种观点，都统统召集到了兵马使衙门。


    
安西军兵马使赵怀旭是个利索人，只是代表节度使大人简单说了几句场面话，便命属吏拿出一堆烫了金漆的告身，按照上面的名姓，给众人一一发下。然后就吩咐大伙尽快入营，熟悉安西军的规矩和各人的具体职责。


    
国字脸读书人姓田名茂，被授予正七品文职，派去给安西屯田使宋武做幕僚。美髯公姓沈名斌，也被授予正七品文职，留在赵怀旭身边听用。其他各位读书人，或者留在安西大都督行辕做当差，或者到各营中做一名参军，官职为正七品到从八品不等。


    
马跃原本为从四品明威将军，这次依旧领着同样的散秩。实际授予的，却是选锋营校尉。虽然权力远不如在房琯帐下之时，却也有了三百余新兵做直辖部属，不再是一个光杆将军了。


    
众人大喜，纷纷互相道贺。畅快之余，又觉得此番未能得到节度使大人的亲自接见，未免有些美中不足。皱着眉头，很不甘心地议论道：“节度使大人不知道最近在忙什么，居然连见我等一面的时间都抽不出来，这，这安西军，门槛未免太高了些。”


    
“就是，就是。古人还懂得千金买马骨头呢，我等虽然才华不及管乐，却……”


    
“是啊，虽然给咱们的官职不低，但毕竟不合用人之道！”


    
“唉，谁知道大人他怎么想的……”


    
正感慨间，忽听旁边有人说道：“想见我家大将军还不容易？主动请缨去前线好了。只要你敢冲在第一排，保证能看到我家大将军的风姿！”


    
众人大惊失色，赶紧回转头，向说话者解释自己并非对安西军提供的待遇不满意，而是对大都督王洵仰慕已久，遗憾不能当面感谢其知遇提拔之恩而已。那名安西军武将耸耸肩，古铜色的面孔上充满了善意：“感谢就不必了。安西军不像朝廷这边，不讲究那名多繁文缛节。大伙只要有真本事，干活肯下力气，就不愁得不到重用。不跟你们说了，你们马上就能自己感觉得到。赶紧下去各自熟悉军务，三天后，咱们一道出发去跟孙孝哲决战！”


    
“决战？！”众人精神一凛，再顾不上胡思乱想，纷纷去找各自的主官报道。那名古铜色面孔的安西军将领向外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大声问道：“马跃、孙安国、郑其贵，你们三个先回驿站收拾了行李，然后直接跟我走。选锋营主官便是朱某，咱家直接带你等过去，省得你等再浪费力气找选锋营的营盘！”


    
闻听此言，马跃等人心里暗叫一声“晦气”，赶紧回去收拾了一下，诚惶诚恐地跟在了朱姓顶头上司之后。


    
那姓朱的将领说话虽然直接，心眼却是不坏。见到马跃三人小心翼翼的模样，笑了笑，低声安慰：“你等不必如此。谁在背地里，还能不发几句牢骚？！甭说大将军没机会听见你们刚才说的话，就是听见了，他也不会计较。放心吧，咱们安西军里，还没听说过谁因为说了几句牢骚话，就被刻意刁难的呢！”


    
“多谢将军指点！”马跃、孙安国、郑其贵三人向朱姓上司拱手致谢。


    
“这么客气干什么？都跟你们说了，安西军中没那么多繁文缛节！”朱姓将军摆摆手，一边拉着坐骑快步向前走，一边大声命令，“此处距离选锋营尚远，咱们先互相认识一下。我叫朱五一，现为归德将军，主管选锋营，负责训练新兵和民壮，为其他各营输送精锐。你们三个也各自报上名姓来，朱某现在对不上号！”


    
“末将马跃！曾经，曾经在灵武那边，那边当过一个带队冲阵的小校。黄帝陵前溃败之时，性命被大将军所救，所以赶过来追随。”


    
“下官孙安国！久仰大将军威名，所以愿意于帐下效微薄之力。”


    
“卑职郑其贵！原本在户部做小吏。半个月前刚从长安城里逃出来，想到大将军帐下找份事情做！”


    
三人赶紧停住脚步，郑重向上司做自我介绍。朱五一静静地听完，点点头，笑着道：“这就对了。朱某的营盘中，正缺一名书办，一名司仓和一名熟悉新兵训练的将领。估计是上头被朱某给磨烦了，才把你们三个派了过来。这下好了，以后有你们在，朱某就可以省心了。不必像前一段时间那样，忙得连好好睡一觉的功夫都找不到！”


    
“以后还请朱将军多多提携！”马跃等人拱拱手，再度客客气气地向朱五一见礼。


    
“不客气，不客气。咱们互相照顾便是。朱某没读过几天书，不怎么会说话。总之，大伙且放宽心，只要你尽心做事，朱某绝对不会亏待任何人！”


    
“朱将军如此看得起我等，我等敢不用命？！”众人点点头，齐声回应。


    
客气话说得虽然响亮，各自心里，却别有一番滋味。特别是马跃，从一个民壮头领，又变成了一个新兵校尉，怎么想，都觉得自己又要把过去的路重新走一遍。未免心中暗生警惕。夜深人静之时，暗自想到：“说是选锋营，保不准又像灵武那边一样，打着什么旗号消灭异己而已。不管他，如果安西军这里和灵武那边一个德行的话，马某找机会一走了之便是。反正战场之上，谁也没闲暇老把眼睛盯在一个小小的校尉身上。”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四章 光阴 （四 下）


    
归德将军朱五一的确像他自己所介绍的那样，是个不怎么讲究繁文缛节的实在人。一回到选锋营，立刻给几个新部下分派了具体任务。孙安国负责整理撰写各类上递下达的文书，郑其贵负责掌管军械粮秣，马跃则被直接派了下去，与三名从安西军老兵当中提拔起来的旅率一道，统带一个团的士卒。


    
虽说选锋营里边都是新兵，各项待遇却与其他各营头没什么区别。吃的是一样的伙食，拿的是一样的军饷，每名士卒都配了半身牛皮甲和制式兵器，旅率以上军官则专门配发了防御性能出色的明光铠。


    
作为一团校尉，马跃还领到了一套产自西域大食国的全身锁子甲，完全由细细的铁环编织而成，重量还不到四斤。可以穿在明光铠底下，既多增加了一层对羽箭的抗击力，又不显得累赘。


    
这让马跃心里又多少安稳了一点儿。毕竟大伙身上这几套装备的造价不菲，节度使行辕如果打算拿选锋营当牺牲品的话，没必要在大伙身上花费这么大的价钱。


    
他麾下的三名老旅率心里没那么多花花肠子，接到出征命令之后，立刻雷厉风行地做起了准备。有几名新兵训练时偷奸耍滑，被旅率们发现，立刻拖将出来，用刀鞘痛打。直到偷懒者哭喊求饶，发誓永不再犯，方才放了这几个家伙一马。


    
马跃当初，可从没如此严苛对待过自己麾下的弟兄。在旁边看得有点儿心软，找了个合适机会，私下里悄悄地劝了三名旅率几句。谁料三名旅率听他把话说完了，立刻异口同声地回应道：“大人爱兵如子，属下佩服！但这个节骨眼上，却不能对他们太娇惯了。您越是爱护他们，越得狠狠操练他们。否则，到了战场上，稍有疏忽，便是小命儿一条，反而是害了他们！”


    
“这，倒也是这个理儿！”马跃被驳得无言以对，讪笑着点头。想了想，又装作漫不经心的模样，试探着询问：“真的要把他们全拉上战场么？好像才开始训练没多长时间吧，虽然大伙的装备都不错，可目前这个样子上去……”


    
“铁锤王大人既然下令调选锋营上去，自然有他老人家的道理！”三位旅率当中以一名姓周的最为年长，也最为健谈，犹豫了一下，笑着向马跃解释，“但上去了之后，未必让他们打头阵，也就是在边上敲敲锣鼓，晃动晃动旗子什么的。这也是为了大家好，新兵都得见见血，见过几次血了，真正与敌人交手之时，心里就不会那么怕了！手上的动作……”


    
“要我说，直接把他们拉上去跟敌人交手，也未尝不可！”另外一名旅率姓崔，是个急脾气，没等周姓旅率把话说完，就大声插嘴，“即便当不了主力，多少也能撑个人场。咱们这些日子跟孙孝哲交手，哪次不是吃亏在人数上面？！每次眼看着就要赢定了，敌人的援军一来，就又把到手的胜利丢了出去。”


    
“是啊，这事儿提起来就让人心里堵得慌。”第三名旅率姓霍，性格也与他的姓氏极其相近，“想当年咱们在西域那边，哪打过这种无聊的烂仗？那姓孙的也不是个东西，有本事跟咱家大将军一战定输赢，总是玩这种比拼消耗的疲懒招数，算是什么英雄？！”


    
“是啊，如果姓孙的有胆子跟咱们面对面的打，再多的人也不是咱们安西军的对手。老这样，退退进进，正面借着人数和地形耗着你，然后从其他地方偷偷绕过来下刀子！”


    
“所以我觉得大人应该早把咱们选锋营调上去呢，打不了主力，绕到孙孝哲背后给他添点儿堵总是能做得到的！”


    
话一说开了，三名旅率的“骄横”心态立刻暴露无遗。马跃没想到三位属下心里求战心思是如此强烈，笑了笑，又试探着问道：“当年咱们安西军，在西域打过很多胜仗么？你们别这样看我，我原来就是个小地方的捕头，孤陋寡闻得很！”


    
三名旅率本来对马跃怒目而视，听了他的自我介绍，立刻舒缓了脸色，耐心地解释道：“也不算多吧，两年里打赢了十几场的样子。从最开始的六百弟兄，谁见了都想上来捅刀子。一直打到一万多弟兄，在整个药刹水两岸横着走……”


    
那是三人这辈子最辉煌的日子，一提起来，两眼中就都冒出绚丽的光彩。马跃听得心中发热，愈发认定了安西军与灵武那边不一样。至少这份身为大唐军人的自豪感，灵武那边半点儿也找不出来。


    
三日准备时间匆匆而过，第四日，选锋营全体将士起了个大早，匆匆用过了饭，整队出发。步卒在前，辎重队在中央，骑兵在最后，浩浩荡荡，直奔两百里外的醴泉城而去。到了汾州和京兆府的交界处，又兵分两路。一路向南杀往奉天，另外一路钻进山里，沿着无穷无尽的峡谷地带，悄悄地潜向云阳。


    
“大将军准备让选锋营去抄孙孝哲的后路么？还是打算给他制造点儿麻烦？”望着山谷中埋头赶路的人群，马跃心里没来由地涌上一股紧张之感。叛军并不好对付，尽管安西军的老兵们，在言谈话语当中，充满了对孙孝哲部的轻蔑。队伍中的新兵们，情绪也受到老兵的感染，没把即将发生的大战放在眼里。


    
然而作为一名与叛军交过手的将领，马跃曾经亲身体验过敌人的强悍。不动则已，一动便如山崩地裂。八千余人组成的悬车大阵，半个时辰不到就被屠戮干净。刘贵哲和杨希文两个也不算无名之辈，到头来，还不是被人打得落花流水？本人屈辱地选择了投降，所部弟兄也大半儿都做了刀下之鬼。


    
如果我是孙孝哲，肯定会防着大将军这手。只要在周围的山坡上布下一支伏兵，山谷里这几千名唐军，就成了砧板上的鱼肉。队伍中的那些安西军老卒起不到决定作用，没见过血的新兵蛋子们，突然遇袭，肯定会乱作一团。届时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


    
如果那样，马某是与弟兄们同生共死呢，还是留着有用之身寻找报仇机会？突然间，他发现自己的心态已经与前几日大相径庭。前几日还唯恐被安西节度使大人当做诱饵和牺牲，准备在关键时刻一走了之。如今却对一个小小的校尉官职，好生留恋。


    
不，不是为了那个小小的校尉官职。马跃清楚地知道自己真正舍不下的是什么。那份朝气，那份傲气，那份舍我其谁的英雄气，还有那种身为大唐男儿的自豪，那份为家国而战的荣誉感，令他不知不觉间，就心生归属之意。宁愿跟着弟兄们一道战死，也不愿屈辱地独自求生。


    
仿佛听见了他心里的想法，老天爷促狭地刮起一阵山风。随着山风，送来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道和几声战马的悲鸣。


    
前面有人在打仗。马跃全身上下的肌肉立刻绷紧，抽出横刀，高高地举过头顶，“别紧张，战场距离这边很远。大伙向我靠拢，咱们一起从山谷里走出去！”


    
“别紧张，注意听军令。战场远着呢，至少距离这里隔着四、五里！”


    
“别慌，别慌。拉紧战马缰绳，注意保持彼此之间的距离，别误伤了自己人！”


    
周围几个同样装束的校尉，也迅速发出命令。队伍中的老兵策马来回跑动，用刀鞘与喝骂声制止刚刚发生的混乱苗头。不一会儿，所有弟兄就都停止了乱跑乱动，齐齐地将目光转往了主将旗帜所在。


    
选锋营将旗下，归德将军朱五一挥挥手，示意大伙保持安静。然后站上马鞍，竖起耳朵听了片刻。笑了笑，大声道：“是嵯峨山那边，距离大伙还有三、四里路呢。不用着急，铁锤王大人早就预料到孙孝哲会玩这么一手。”


    
提起“铁锤王”三个字，弟兄们立刻像吃了定心丸一般安稳了下来。朱五一又皱着眉头听了听，跳下马鞍，大声命令：“骑兵队头前探路，绕出山谷，注意留神敌军的斥候。一旦发现，立刻用弩箭射杀。辎重队留在原地不动，等待听候调遣。其他人，跟着我，咱们直接翻过前面那个土坡，吓死姓孙的王八蛋！”


    
“翻过前面那个土坡，吓死姓孙的王八蛋！”队伍中安西军老兵们将朱五一的最后一句话大声重复，笑声响彻整个山谷。


    
见老兵们如此自信，新兵们也都士气高涨。举着刀，扛着枪，跟在各自的队正、旅率、校尉身后，雄赳赳地朝前方不远处的那座小山走去。


    
时值冬季，即便是山坡阳面，也有不少积雪。人脚踩上去，稍不留神就会滑倒在地。可在高涨的士气面前，这点儿小麻烦根本造不成任何困扰。很快，弟兄们就彼此搀扶、拉扯着，走到了山坡顶端。


    
在山顶，已经能看见不远处的战场。两支兵马正在鏖战，规模都在四千人左右，杀得难解难分。


    
“是大将军，真的是咱家大将军！”队伍中，来自安西军的老兵齐声惊呼。“那边，我看见他老人家的旗帜了，直接插进敌军中央那队人马就是，快看，快看。孙孝哲的帅旗被逼出来了，他居然想跟大将军面对面过招？！他真不知道死字怎么写？！怎么侧面又出现了一支叛军？姓孙的真不要脸！沙将军也顶上去了，砍他，砍他，使劲砍他……”


    
选锋营主将朱五一还在后面没上来，所以几个校尉谁也没权号令全军加入战斗。只能站在山坡上，一边整顿自己麾下的弟兄，一边看着战场上的情景火烧火燎。


    
马跃跟着大伙一道跺脚，呐喊。丝毫没把自己当做一个新来者。他看见了属于王洵的那面流苏大纛，也看见了大纛周围那几支涌动的人流。在某个瞬间，他甚至认为自己看到了王洵本人，九尺开外的身材，虎背熊腰，铁锤挥动，推开一片血浪……


    
事实上，这么远的距离，他根本看不清具体任何人的身影。除非他长了一双老鹰了眼睛。下一瞬间，马跃看到流苏大纛被叛军的战旗包围，天地间一片漆黑。旋即，一道阳光刺破了乌云，将流苏大纛从叛军的旗帜中照亮。如火焰般，驱散周围的黑暗，点燃山坡上每个人的眼睛。


    
“擂鼓，给大将军助威！”归德将军朱五一领着百余名健卒，抬着几面大鼓爬了上来，扯开嗓子大声喝令。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激昂的鼓声立刻从山顶响起，宛若滚滚惊雷。叛军的队形晃了晃，然后又晃了晃，然后疯狂地向中央聚拢。他们受惊了，他们在做垂死反扑，他们试图击杀大将军！


    
他们是痴心妄想！尽管从没亲眼目睹过王洵施展身手，马跃却相信自己的判断。铁锤王的名字不是白叫的，横扫西域的战斗也不是白打的。叛军的打算注定要失败，注定是痴心妄想。看那，铁锤王的旗帜又杀出来了，所过之处，当者披靡。杀、杀、向前杀，没人能挡住咱家大将军。杀到孙孝哲面前，狠狠地羞辱他！


    
仿佛是一道闪电，那面吸引了所有人的大纛，劈开了重重拦阻，直奔孙孝哲的帅旗。孙孝哲的帅旗摇了摇，又摇了摇，突然倾倒，掉头向后。战场上爆发出一声呐喊，所有唐军将士开始冲锋，阳光照在长槊和横刀的利刃上，溅起无数点繁星……


    
归德将军朱五一也发出了出击命令，带着所有选锋营将士冲下了山坡。马跃跟在人流间，带着隶属于自己的三百弟兄，如同饿虎扑向羊群。兵还是原来的那些兵，将还是原来的那些将，却无人认为，自己不是叛军的对手。


    
孙孝哲的人四散奔逃，根本没有勇气与选锋营面对面交战。马跃从背后追上去，从背后砍倒他们，俘虏他们，践踏他们的尊严，摧毁他们的斗志。他觉得自己仿佛被传说中的西楚霸王附体，刀锋所指，没有一合之将。


    
他从没活得如此痛快。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四章 光阴 （五 上）


    
到了此时，周、崔、霍三位旅率身上老兵的风采就展现了出来。他们并没有像马跃那样如醉如痴砍杀叛军，也没有像队伍中的年青士卒那样不顾一切捞取战功。而是竭尽全力约束各自麾下的弟兄，让他们保持基本队形，以免逼得敌军困兽反噬，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其他各位由安西军老兵充任的旅率们的表现也与周、崔、霍三位类似，不求多立战功，但求自己一方损失最小。饶是如此，滞留在战场上的敌军还是很快被砍杀、俘虏干净。当周围的呐喊声也渐渐弱了下来，选锋营校尉马跃终于从战斗的狂热中清醒，兜转坐骑，讪讪地走回。带着几分愧疚清点队伍，三百名弟兄全俱在，只有十几人受了非常轻的小伤。其中还有半数是自己从山坡上往下冲时不慎跌倒造成的，根本造不成大碍。


    
这可算得上马跃听都没听说过的奇迹了，在他的印象中，“杀敌三千，自损八百”便是罕见的大捷。而此战，安西军的老兵、新兵的损失全加在一起，恐怕也就是五百出头。却几乎全歼了孙孝哲麾下的四千叛军。此等辉煌胜利，又岂能用“大捷”二字来形容？


    
“都说叛军厉害，也没长着三个脑袋，六只手臂么？”初战告捷，新兵们的士气受到了极大的鼓舞，一边用干草擦拭兵器上的血迹，一边笑嘻嘻地小声议论。


    
“那要看他们以前遇到的对手是谁？我听人说，半个多月前，灵武那边六万多将士，一个照面就被叛军给打趴下了。要不是咱家大将军及时赶到，估计连个收尸体的人都剩不下！”有些士兵耳目灵通，压低声音传播道听途说来的消息。


    
他的话得到了一片附和之声，“那是，咱家大将军就是叛贼的克星。从七月起到现在，哪会儿让叛贼讨过半分便宜去？！”


    
“要我说，朝廷就该把所有兵马，都交给咱家大将军统率。反正交给别人也是浪费，不但打不了胜仗，还得咱家大将军千里迢迢去救！”提起王洵的战绩，所有士兵，哪怕刚刚加入安西军不到一个月，都是满脸自豪。


    
在胜利的喜悦下，马跃并没觉得弟兄们的话有多过分。尽管在不久之前，他还是朝廷册授的明威将军。向旁边走开几步，笑着跟三名得力部属搭话：“照这样子，估计用不了太久，弟兄们就可以拉上战场了。咱们安西军原先就吃亏在兵少，等选锋营的弟兄都合了格，打到长安城下也不是什么……”


    
也许是对这样的胜利早已司空见惯的缘故，三位得力属下并不像马跃那样兴奋。皱着眉头想了想，由周姓旅率代表大伙说道：“校尉大人千万别小看了孙孝哲，此人输在咱家大将军手里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每次都能迅速重新振作起来。”


    
“可安禄山总不能没完没了地给他补充士卒！叛军那边，能用的将士不过二十几万，如今分散在东南西北好几个战场上……”被属下兜头泼了瓢冷水，马跃一时有些下不了台，笑了笑，低声辩驳。


    
“不是安禄山给不给他补充队伍的问题！”崔姓旅率性子很急，没等马跃把意思表达清楚，就迅速抢过话头。“而是孙孝哲今天的表现不正常。照理说，他不该如此不禁打才是！”


    
“我也觉得今天这仗不太对劲。即便怀疑遭遇了咱们的埋伏，孙孝哲也理当有本事带领队伍全身而退才是。”霍姓旅率的意见跟崔姓旅率一致，也认为此战胜得过于顺利，不符合大伙以往的经验。


    
马跃初来乍到，战斗经验当然不能跟老兵们相提并论。望着自家麾下的两位旅率，满脸都是困惑。


    
周姓旅率为人稍为圆润，见马跃如此，笑了笑，凑上前解释：“将军别跟他俩一般见识！这俩家伙是属驴的，只懂得吃苦受累，不懂得什么叫安逸。不过……”顿了顿，他继续补充，“孙孝哲这厮，今天的表现的确不怎么长进！两个月前大将军带着我们跟他交手时，他好像还不像现在这般不经打！”


    
“怕是他身后出了麻烦吧！”既然麾下三位旅率都表达了同样的意思，马跃也能做到从善如流。想了想，笑着判断，“我在灵武那边时，听人说过，崔乾佑和孙孝哲两个势同水火。崔乾佑的粮草被咱家大将军一把火烧光了，眼下去不得灵武，说不准会掉头找孙孝哲麻烦！”


    
“这种可能性不大。毕竟他们现在还是一伙！”关于叛军内部将帅失和的谣言，周姓旅率多少也听说过一些，想了想，摇头否定。“除非，除非安禄山那厮作孽太多，被天雷给劈死了。”


    
“尽做梦，眼下是冬天，怎么可能打雷……”


    
“你这厮，怎么不去跳大神！”


    
另外两个旅率对老朋友比对上司还不客气，听周姓旅率说得一厢情愿，纷纷笑着打趣。


    
“那也不好说。老天爷总不能一直睡着，死活不肯睁开眼睛！”弟兄们的轻松风趣迅速感染了马跃，他咧开大嘴，一边笑，一边反驳。


    
四人正说笑间，忽然听得不远处传来一阵欢呼。扭过头去，只见几名银甲武士簇拥着一面战旗缓缓行来，战旗下，正是安西节度使王洵，刚刚结束追亡逐北，返回来看望自家弟兄。


    
“大将军，大将军！”


    
“大将军，大将军！”


    
一片热浪般的欢呼当中，王洵缓缓抱拢双臂，冲着周围，端端正正地做了一个长揖。


    
“大将军威武，威武！”


    
“大将军百胜！百胜！”


    
霎那间，无论新兵老兵，都扯着嗓子呼喊起来。每个都满脸仰慕之色，每个人都极力挺直身躯，或者踮起脚尖。只盼自家大将军的目光能在自己身上多停留一会儿，大将军的笑容，专门给向自己。


    
“能在此人麾下效力，马某即便明日就战死沙场，这辈子也无憾了！”尽管年龄比王洵大得很多，望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的那面战旗，马跃依旧忍不住心头火热。


    
仿佛听到了他的心声，安西节度使的流苏大纛距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几乎在他眼睛正对方向二十步左右距离处停了下来，随后，有名亲兵打扮的人走上前，大声问道：“明威将军马跃可在，都护大人叫你过去！”


    
“我，都护大人叫我？”根本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马跃愣了愣，嘴巴瞬间张开老大。亏得周旅率机警，在他背后狠狠拍了一巴掌，才将他从惊诧中唤醒。整顿衣衫，在无数双饱含羡慕、嫉妒的眼睛注视下，缓缓出列，缓缓走向传令的士卒。


    
“刀，横刀，横刀！”三位旅率在身后大声提醒，马跃的脚明显绊了一下，跌跌撞撞地冲出好几步，讪笑着去解腰间兵器。


    
“轰！”周围爆发出一阵善意的笑声。尽管大伙心里头都明白，换了自己跟此人易地而处，未必比他更从容。


    
“不必！”负责传令的亲兵摆摆手，制止了马跃的多余动作，“战场之上，见任何人都不必解下兵器。”


    
“唉！唉！”马跃变得有些无所适从了，连声答应着，回头去找三名得力属下征询更多建议。周、崔、霍三位旅率显然也没单独被王洵召见过，咧了咧嘴，做出了一副爱莫能助的神情。


    
值此之际，恭敬不如从命。反正自己已经加入了安西军，即便因为一时失礼被撤掉校尉差遣，做个小兵也心满意足了。抱着豁出去了的心情，马跃没再跟传令亲兵过多客气，把横刀重新挂回腰间，大步朝召见自己的人走去。


    
此刻的王洵已经在亲兵们的帮助下跳离了马背，当着众多弟兄们的面儿，解去沉重的铠甲，露出里边被汗水湿透的袍服。有人取来一件羊绒大氅，替他披在肩头。另外几名亲兵则端过来一个皮口袋，将里边的烈酒倒进了铜碗里。


    
“让弟兄们也都喝几口暖暖身子。然后寻向阳避风处歇息半个时辰，小心别着了凉！”接过酒碗，王洵狠狠地灌了自己几口，然后大声吩咐。


    
立刻有将领下去执行命令，很快，所有参战弟兄就被各自的顶头上司领到了不远处的向阳山坡，端起盛满烈酒的马皮口袋，轮番畅饮。


    
王洵自己又喝了小半碗酒水，活动了一下发酸的胳膊，然后，又命人倒了一碗烈酒给马跃，笑着吩咐：“你也来一碗，别客气。此间甚冷，出汗之后最容易受风！”


    
连个正式招呼都没打过，就先给一碗烈酒。这个见面方式不可谓不别致。校尉马跃又愣了愣，接过酒盏，仰首而尽。


    
“还喝么？”王洵身上丝毫没有大将军的架子，看见马跃喝得痛快，笑着抓起一个装酒的皮口袋，直接丢进他怀里。


    
马跃接了几下，才勉强没有让皮袋脱手。笑了笑，大声回应：“已经足够了。多谢大将军抬爱。里边的酒，末将还是留起来，等胜了下一仗再饮！”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四章 光阴 （五 下）


    
“也好！”王洵笑着将自己盏中的剩酒喝干，将酒盏交给身边的亲卫，“那就等打赢了下一仗，再与马将军喝个痛快！本帅定然不会让马将军等得太久。”


    
“跟着大将军，末将不愁没庆功酒喝！”马跃反应甚快，笑着接了一句。


    
二人骨子里都带着几分傲气，一番话说得骄狂无比。说过后，相对着哈哈大笑，登时将彼此之间的距离又拉近了数分。


    
“怎么样，在我这里还住得惯么？前些日子一直忙着应付孙孝哲，不知道你来了，所以也没跟老赵那边打招呼。若他那边有所怠慢，还望你别往心里头去。”笑过之后，王洵找了个石块坐下来，缓缓问道。


    
“没有怠慢，没有怠慢。末将心里头从没像这几天这般踏实过！”马跃此刻早就把自己当成了安西军的一员，连声回应道。


    
王洵轻轻点头，然后又轻轻摇头，“但老赵只给你安排个校尉的差事，的确是有些屈才了。黄帝陵前那一仗我私下了解过，整场战斗中，只有你和你麾下的弟兄们，当得起‘壮士’二字，其他人……”


    
闻听此言，马跃鼻子突然一酸，眼泪差点夺眶而出。赶紧侧转过身去，用手掌抹了一把，然后哽咽着回应：“有大将军这句话，弟兄们纵在九泉之下，也能瞑目了。末将来这里不是为了求取功名，末将只是想，只是想……”


    
他咬了咬牙，大声说出自己心中最真实的想法，“只是为了活得像个男人样。不眼睁睁地看着自家父老乡亲被叛军欺凌。其他，倒也不奢求那么多！”


    
“好，好，好汉子！”沙千里正好策马转来，听到马跃的话，忍不住抚掌赞叹。“那你来安西军算是来对了。咱们这边，啥样性子的人都有，就是没有孬种！”


    
对于马跃的磊落性格，王洵也非常赞赏，想了想，继续道：“以你的带兵能力，做个郎将应该绰绰有余。只是眼下我这边没那么多的弟兄，所以只能高职低就。这样吧，骁骑营那边还缺个副统领，不如……”


    
若是换在今日之前，马跃绝不会拒绝王洵的提拔。毕竟人皆有上进之心，多掌握一些权力，便能多有一些发挥空间。但现在，他却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斤两。赶紧冲王洵做了揖，低声道：“谢谢大将军信任。但末将，末将初来乍到，对很多，很多事情还不熟悉。不如，不如先在选锋营里头历练些时日。待把安西军的一切规矩都弄清楚了，再，再找大将军……”


    
这番自谦的话，说得可比刚才的豪言壮语艰难多了。王洵听得一愣，旋即明白了马跃的意思。点点头，笑着道：“也行。骁骑营副统领的位置，我就给你留着。什么时候你觉得自己能够胜任了，什么时候到方将军那边报道便是。他是白马堡大营出来的老人了，兵书战策背得滚瓜烂熟，但临阵机变，却稍稍有所欠缺。你过去后，刚好能弥补他在这方面的不足。”


    
“多谢大将军！”马跃真心实意的躬下身去，向王洵郑重施礼。


    
郎将是正五品，对有着明威将军头衔的他来说，依旧是高职低任。然而安西军中的郎将，却与灵武那边的大不相同。在灵武，四品文武官员满大街。一个只带百十名弟兄的巡街兵头，保不准都有个三品官帽在头上顶着。安西军这边，五品郎将却能充任一营兵马的副主官，临战之际，可以调动五个团，整整一千五百名弟兄！


    
当即，便有几个骁骑营的将领上前与未来的新同僚打招呼。郎将马跃不敢怠慢，连忙站直了身体，拱手向大伙见礼。王洵非常耐心地在旁边等着，待众人把一套必要的礼节走完了，又咳嗽了一声，笑着道：“既然做了王某人的官，就得给王某人办事。你以前也跟叛军交过手，不妨说说，今天这场仗咱们打得如何？”


    
“大将军用兵，当然，当然是神鬼莫测！”马跃知道王洵是在考校自己，先说了一句赞颂的话，然后毫无保留地，将麾下三位老卒的意见说了出来，“但是，但是末将前一段时间跟崔乾佑交手之时，叛军却比今天难对付得多。所以不敢认为，孙孝哲就这么点儿本事。以免判断失误，影响到大将军下一战的部署！”


    
“嗯！”这个判断与王洵自己的直觉差不多，所以他轻轻点头，“还有呢？！”


    
“其实这些也不是末将自己想到的。而是末将麾下那三名旅率先想到的。他们都是安西军中的百战老兵，对自己一方和敌人一方的实力都了如指掌。”马跃不愿贪他人之功，如实向王洵汇报，“他们三个都觉得今天叛军表现失常。究其原因，恐怕要么是长安城里遇到了麻烦，要么是洛阳那边，有什么大事情发生。让孙孝哲方寸大乱，所以才在大将军手下连半天时间都没坚持住就一败涂地了！”


    
“的确如此！”王洵点点头，脸上露出几分赞赏之意，“据可靠消息，洛阳那边出了大麻烦。安禄山想立幼子为储，受到安庆绪和麾下文武的联手抵制。他一生气，双眼就彻底看不清东西了。如今基本上已经无法理事，无论政务军务，都落在了严庄和高尚两人之手。”


    
“洛，洛阳……”马跃吃惊得连话都说不利落了。一方面是为了叛军的内乱，另一方面是由于没想到王洵会把这么重要的消息告诉自己一个新来之人。“洛阳，洛阳那边如果先乱了起来，那，那岂不是，岂不是跟当年，当年大唐，大唐朝廷的情况差不多。文武官员都把心思放在了内部倾轧上，根本无暇再管征战之事！”


    
“是啊……”王洵轻轻叹气。


    
“自己不争气，活该。”沙千里对大唐的感情远不如王洵深刻，撇着嘴走上前，大声插了一句。“当年大唐朝廷乱得跟锅粥一样，才给了安禄山机会。这回安禄山的大燕国乱了起来，咱们如果把握不住的话，就对不住头顶上的老天爷！”


    
“恐怕安禄山自己都想不到，他的大燕国这么快就重蹈了大唐的覆辙。不过对咱们来说……”又长长出了一口气，王洵迅速将所有感慨驱逐出体外，“对咱们来说，这的确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老沙，你去把郎将以上的文武都叫过来，咱们商量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诺！”沙千里抱了抱拳，领命而去。


    
赶在他返回来之前的短暂时间，马跃犹豫了一下，低声向王洵追问：“末将已经来这边快半个月了。不知道灵武那边，灵武那边情况怎么样了。末将，末将还有些家人在灵武附近居住，心里，心里头有点惦记得慌。”


    
这些话本来不该跟王洵直说，但是马跃相信自家主帅的胸怀。果然，王洵正像他预先想到的一样，根本没觉得这个问题有什么不妥。思索了一阵，低声回答：“你可以去找老赵，就是兵马使赵大人。让他派几名弟兄去接你的家眷。灵武那边短时间没事，你不必担心。郭子仪已经放弃了井陉关和半个河东，星夜赶回去护驾。崔乾佑即便能筹集起再度北上的军粮，也未必是郭子仪的对手！”


    
“那样的话，崔乾佑会不会恼羞成怒，赶过来给孙孝哲助战？！”马跃心中的最后一丝牵挂终于放下，开始全心全意地替安西军着想。


    
“应该不会！”王洵犹豫了一下，回答的语气里带着几分不确定。“崔乾佑和孙孝哲二人之间的积怨很深。如果他贸然赶来，恐怕会被后者认为是对长安有所图谋。况且郭子仪也是百战老将，如果崔乾佑敢把后背露给他，肯定会被吞得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


    
“大人可否判断出，今日之战结束后，孙孝哲手中还剩下多少人马？！”一旦全心全意投入进去，马跃就渐渐忘记了自己和王洵之间的地位差距，毫不客气地询问。


    
王洵丝毫不以为忤，想了想，低声回应，“应该还有一万五千到两万之间。但其中有老兵也有新兵，素质参差不齐。”


    
“咱们这边呢。如果把选锋营的弟兄也算上，应该有两万出头了吧？！”马跃抬起头，看着王洵的眼睛，满眼渴望。


    
“你是说，本帅领军去攻打长安城？”王洵的眉头迅速往上一挑，愕然反问。


    
他的胆子已经够大，然而马跃却是个初生牛犊。听主帅向自己征询意见，点点头，大声回应：“打仗不一定非得全用老兵。大将军此刻挟大胜之威，又占据了叛军内乱的天时，何不一鼓作气，将战线直接推进到长安城下。即便不立刻攻城，至少也让孙孝哲没机会缓过这口气来！末将，末将这只是一点无知浅见，具体如何用兵，还请大将军定夺。”


    
最后一句客气话，被走过来的沙千里等人直接忽略。众将都齐齐躬身，冲着王洵大声建议：“机不可失，请大将军早做决断！”


    
见众将豪气干云，王洵将双掌互相拍了几下，放声大笑：“大伙说得对，机不可失！通知弟兄们整队，咱们这就去堵孙孝哲的家门！”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五章 双城 （一 上）


    
经历了数十年承平时光，中原的唐军已经不适合在寒冷天气里与敌人交手，而生长在幽燕一带的叛军将士却不在乎这些。所以每到冬季，野外便成了他们的天下。唐军只能躲在高墙后瑟瑟发抖，任由城外的一座座田庄被焚毁，大批大批的粮草落入贼人之手。


    
经历了数十年承平时光，中原的唐军已经无法适应持续的拉锯战和追逐战。而生长在幽燕一带的叛军将士却不在乎这些。所以即便偶尔遭受挫折，他们也可以凭着韧劲跟敌人周旋。将唐军拖入徒有胜利之名无法获取胜利之实的尴尬境地，一天天衰弱下去，直到攻守之势逆转。


    
而在今年冬天的京畿道，叛军的以上两项优势却荡然无存。来自药刹水两岸的安西联军，比安禄山麾下的幽燕精锐更耐寒冷。风雪几乎是他们的天然盟友，在滴水成冰的天气里他们照样能弯弓射马、舞刀杀敌。至于耐力，看看联军将士那岩石般魁伟般的身材就知道了。哪怕是骑着马跑上一天一夜，两碗烈酒下肚之后，他们依旧可以生龙活虎。


    
体力、耐力、为将者的领军能力，当一项项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渐渐恢复平衡之时，叛军再想摧枯拉朽般向西推进，就势比登天了。战线从安西联军出现的那天起就开始稳固，然后缓缓向东反弹。一步步，从陇右道东侧，弹回京畿道西侧，然后慢慢逼近长安。


    
“此人真的是封常清的弟子？！”天南地北，无数双已经接受命运的眼睛，重新睁开来，投向中原战局。“不大可能吧，即便封常清本人，当年在孙孝哲手底下，都没捞到任何便宜走！”


    
“也许，这就是天意吧！是老天看不下去叛军的所作所为，所以才特地又派下这么一个克星来！”


    
“大宛军这么能打，朝廷就应该早点儿把他们调回来。如果去年八月就下旨让他们回师勤王，说不定连长安都不会丢！”


    
“嗨，谁知道太上皇当时心里头在想什么？”提起当年之事，大伙就一脸懊恼。望向安西联军的眼睛，则愈发明亮、热切。


    
此前，谁又能能想得到区区数千安西联军对战局的影响居然有这么大？！包括最早坚持调王洵回来参加平叛的李隆基，恐怕都只是情急之下胡乱拼凑筹码而已。根本没准备拿这支小部队当做重要依仗来使用。


    
然而，最不留心的那颗棋子，往往是决定输赢的关键。当一个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消息被证实之后，棋盘两侧的观局们者才豁然发现，原来从药刹水沿岸万里迢迢赶回来的这一小股军队，根本不是什么闲子、劫材，而是一条刚刚长出双眼的蟠龙。


    
很不幸，安禄山麾下宿将孙孝哲做了这头小龙的利爪下第一个牺牲品。从秋初打到冬末，寒冷与疲劳非但没给他增添半点儿优势，反而让他麾下的曳落河、部族武士和燕赵精锐们，一点点耗尽了心中的勇气。如今，与唐军作战，已经不再是一场轻松至极的立功良机，而是随时都可能一去不归的黄泉鬼路。非但士兵们闻安西军的角声而色变，连一些百战老将，提起王洵、沙千里、宋武等人的名字来，都是满脸畏惧。


    
永乐原一战，因为不了解对方的实力，轻敌大意，所以打输了，导致长安周围的郡县被安西军洗劫，所有府库被搬了个干干净净；奉天一战，因为京兆尹崔光远和长安令苏震两个谋反，不得不回军平叛，导致王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到黄帝陵前，让崔乾佑全歼灵武唐军的图谋功亏一篑；接下来醴泉、梨园寨、嵯峨山，孙孝哲部又是处处受阻，把安禄山调派给他的数万新锐一步步耗成了疲兵，僵持到最后，干脆连全师而退的机会都错过了，丢下数千具尸体，丧家犬般逃回了长安。


    
而安西联军那边，却是得势不饶人。挟嵯峨山大胜之威，连克云阳、泾阳、杜家寨，将战旗一直插到了咸阳城外。


    
如果咸阳城也被攻破了，安西联军就把刀尖顶在了孙孝哲的哽嗓上。这回不比几个月前，那次联军初来乍到，立足未稳，所以即便将咸阳打下来，也是携带着府库里的粮草辎重迅速撤离，不争一城一地之得失。而这回，安西联军有备而来，兵精粮足。一旦将咸阳城攻破，铁定不会再像上次一样主动放弃。而是以此为刀柄，将刀尖儿一寸寸扎进孙孝哲的脖颈。


    
孙孝哲当然不甘心坐以待毙。即便明知道野战中取胜的机会微乎其微，还是点起了长安城中一半儿的家底，交给副将阿史那承庆带着，去咸阳城死守。然后又将剩余的另外一半儿家底尽数调往长安城的西门，摆出随时准备出城去与安西联军一决生死的架势，给咸阳城里的守军助威鼓气。


    
除此之外，孙孝哲还主动放弃了与崔乾佑之间的私人恩怨，以后生晚辈的身份，向对方求援。请崔乾佑念在同殿称臣的分上，再提携晚辈一把。哪怕只派一支偏师到来，也能振一振自家军心。只要孙某人能逃过此劫，他日崔大帅若有差遣，孙某人一定尽效死力。哪怕是前面有刀山火海，也不会再皱一下眉头。


    
崔乾佑当然不相信孙孝哲会兑现承诺，更不敢为了挽救同僚，而把自己的未来乃至身家性命都搭给在不远处虎视眈眈的郭子仪。但此刻大燕国微妙的局势，又让他不能完全对孙孝哲置之不理。监国皇子安庆绪脾气暴躁而又多疑，偏偏又对他的死敌严庄那老贼言听计从。如果大燕天子安禄山的眼睛真的再也不能看见东西，江山迟早会落入安庆绪之手。届时严庄老贼以佐政大臣身份弹劾崔某今日不救孙孝哲之过，恐怕崔某人先前立下再多的战功，也难以抵挡这几句谗言。


    
思前想后，崔乾佑不得不从麾下分出五千兵马，交给心腹大将崔云起带领，慢吞吞地赶往长安援救友军。中途路过泾阳，又跟城里的守将宋武见了一仗。虽然没占到任何便宜，至少把救援孙孝哲的姿态做了个十足十。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五章 双城 （一 下）


    
这段时间跟孙孝哲长期拉锯，安西军本身也遭受了一定的损失。即便把选锋营的新兵都补充进队伍，整体规模也才达到两万出头。在人数上与叛军相比并不占据绝对优势。故而分派到每座新克城市的将士都不是很多，据城自保足矣，想要拦截敌方的援军，却是没有半点儿可能。


    
宋武是个谨慎性子，既然阻挡不了敌方援军的去路，干脆就来了个闭门不出。崔云起见宋武示弱，突然又发起了狠，干脆用大营堵住了泾阳城东门口。命令属下砍伐树木，星夜赶制云梯、撞车等攻城器械，不拿下此城决不罢休。


    
时值隆冬，城外的北风像小刀子一样锋利。即便隔着牛皮大帐，那股寒意也一直逼进骨头里。因此才伐了两天木头，军中便有数十人因为受不了冷而病倒。特别是从同州、坊州等地新招募来的士卒，终日抱着冻得像白萝卜般的手指痛哭流涕，即便当官的拿鞭子抽，也无法让他们止住悲鸣。


    
再这样下去，即便能攻破泾阳，大伙也没力气再去支援长安了。怀化大将军秦德纲看不明白崔云起的作为，找了个自认为合适机会，小声提醒道：“据洛阳那边传过来的安西军线报所说，那个宋武乃是军中的第三号人物，做事素来以稳重著称。咱们手头只有五千弟兄，如果他下定了决心与城池共存亡的话……”


    
“是啊，是啊！”归德将军刘贵哲恰好进来汇报赶制云梯的情况，听见了秦德纲的话，赶紧拖着清鼻涕上前帮腔。“此地距离长安不过四十余里，泾水与渭水又结了冰，处处都可以走过去。如果我军全力赶路的话，顶多半天左右，就能够抵达长安城北门。届时……”


    
“哧！”崔云起用鼻孔发出一声轻蔑的冷笑，将刘贵哲的后半句话塞回了嗓子眼内。“杨将军对天时、地利了如指掌么！连泾水与渭水什么时候结冰，冰层是否够硬都一清二楚？！”


    
“属下，属下早些年，早些年曾经在龙武军里边混饭吃。军营，军营就在长安城北面。”被顶头上司打了脸，刘贵哲心中却不敢有丝毫恼怒。躬了下身体，讪讪地回应。


    
同样是打输了仗被迫投降燕军的叛将，怀德将军杨希文就比刘贵哲有骨气得多。见到前者如此奴颜婢膝，忍不住走上前，躬身说道：“启禀大将军，末将与刘将军两个当年就驻扎在长安附近。每年这个时候，都会策马在冰面上跑上几个来回！”


    
“跑几个来回做什么？看看哪里可以打埋伏，哪里可以设陷阱么？！”对于这种俘虏过来的将领，崔云起向来不怎么待见。耸了耸肩，冷笑着反问。


    
“这……”杨希文退开半步，脸憋得就像秋天的茄子一样黑。崔云起冷冷地扫了他一眼，继续质问道：“本将军决定的事情，你们两个有什么资格干涉？这么着急催本将军赶路，难道是想把弟兄们往王明允的陷阱里边送么？”


    
“末将不敢，末将真的不敢。末将对大燕国的忠心，天地可鉴！”杨希文和刘贵哲二人吓了一哆嗦，再顾不上心里的委屈，直挺挺地跪了下去。


    
“当年你等对大唐的忠心，也是天地可鉴来着吧？！”崔云起得理不饶人，继续穷追猛打。“为将者，既不通韬略，又没有勇气。那就老老实实做好分内之事便好。不要总觉得自己见识高明，到处指手画脚。咱们崔家军的弟兄不多，可经不起外行人折腾！”


    
怀化大将军秦德纲在旁边听着，脸上亦觉得一片火辣。忍了又忍，最终按捺不住，上前半步，借着给刘贵哲与杨希文两个打圆场的名义，咧着嘴反驳：“他们两个也是出于一番好心，才给大将军提了个建议。大将军如果觉得不妥当，直接驳回就是了。又何必苛责太多？！况且我军的确没有把握以微小的代价拿下泾阳。硬要强攻的话……”


    
“谁说崔某要强攻此城了？！”崔云起本来就是想借势敲打敲打秦德纲，耸耸肩，笑着打断了他的话。


    
“大将军不准备攻城？！”秦德纲被崔云起彻底弄糊涂了，皱着眉头追问，“既然不准备攻城，您让人伐木做云梯干什么。这冰天雪地的，一晚上下来得冻坏多少人啊！”


    
“给他们找点儿事情做，总比带着他们去送死要好！”崔云起撇着嘴回应，白净的脸上写满了不屑。


    
“送死？！”秦德纲看了一眼崔云起，又看了看跪在地上的两位降将。考虑了半晌，才迟疑着问道：“大将军是说，敌人可能在前方摆了个陷阱给咱们跳？！您是怎么看出来的，属下还真没想到这一层！”


    
“不是可能，是必然！”崔云起冷冷一笑，非常肯定地说道，“长安与咸阳两城的防御设施如何？秦将军想必也很清楚。那安西军回到中原还不到半年时间，就算天天都在征兵、练兵，也凑不出五万能战之士来。而孙孝哲那厮手头再不济，如今也能凑出两万弟兄。以五万兵马攻打长安这样的名城，城中还驻扎着不下一万守军，你觉得王明允有希望打得下来么？”


    
“这个……”秦德纲的脸也红了起来，不是因为恼怒，而是因为惭愧。经过了几番接触，如今大燕国上下已经将安西军视作极其重要的敌手。故而对这支兵马的了解，已经远非几个月前可比。该支兵马的大致规模，主要将领的能力、性情与用兵喜好，以及军中各部分组成及其战斗力等，都通过各种渠道，送到了大燕国朝廷里。


    
安禄山的眼睛尚能看见东西时，已经命令有司，把安西军的相关情报，抄写成小册子，下发到各路兵马的主帅手中。作为崔乾佑的得力臂膀，秦德纲曾经仔细阅读过那份小册子。知道安西军的规模不大，更知道王洵并非一个冲动起来就不顾任何后果的莽夫。


    
既然王洵不是个莽夫，他就不可能只带着两万来号弟兄，就想硬攻长安。那么，此番安西军将战线推向长安城外的真实意图，就很明显了。王洵试图持竿而钓，绑在铁钩上的鱼饵就是长安和咸阳两座坚城。而扑向两座城市的援军，无论来自哪里，都是一条条饿昏了头的傻鱼。只要他们敢来，就难逃被提上水面的命运。


    
“他们，他们要围城打援！”杨希文与刘贵哲两个草包也终于明白了自己刚才错在哪里，惭愧地磕了个头，低声忏悔，“末将，末将目光短浅，只，只想着早点儿赶到长安城中，实在，实在没想到这一点！”


    
“末将，末将鼠目寸光，差点耽误了您的大事。但，但末将真的不是故意想把弟兄们往陷阱里头推，末将……”


    
“行了！”崔云起没时间听二人啰嗦，不耐烦地打断，“想把弟兄们往陷阱里推，你俩也得有那份本事才行。下去吧，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少管职责以外的事情！还有，今天听到的话，绝对不准外传。否则，一旦让城中守军知道崔某是故意拿他们来拖延时间，崔某就拿你们两个试问！”


    
“属下不敢。不敢！”


    
“末将记住了！”两名降将又磕了个头，红着脸爬起来，抱头鼠窜而出。跑出了中军帐好远，刘贵哲才回过头，恨恨地看了一眼，低声骂道：“什么东西！小人得志。要不是你叔叔是崔乾佑，这支兵马哪里轮到你来带领？！”


    
“行了，咱们两个走到这一步，都是自己找得。怪不得任何人！”杨希文抹了抹嘴角上渗出来的血丝，低声劝告。


    
“唉——”刘贵哲冲着天空长长地叹了口气，无言以对。


    
当日在黄帝陵前，即便二人不下马投降，凭着各自的身手，也未必杀不出条活路来。况且在战斗的最关键时刻，王洵还拍马赶到，硬是从崔乾佑的刀刃底下，将王思礼、吕崇贲等将领给抢了出去。


    
叛军在王洵手中吃了亏，这口怨气当然得找地方发泄。而战场上主动投降的叛将，便是最好的发泄对象。如今崔家军上下，是个人就敢对刘、杨两个吹胡子瞪眼睛。此番前来援助长安，又把他们两个派了过来，时刻准备充当战场第一线的消耗品。


    
‘早知如此，还真不如当场战死干净。好歹也落个忠良名分，不必让祖宗父辈和子孙后代，都在人前抬不起头来。可世间哪里又有后悔药可买呢？！眼下即便要痛改前非，恐怕也没人敢接受我等了吧！’想到这儿，杨希文也幽幽地叹气。“算了，过一天算一天吧。谁知道明天到底是阴是晴！”


    
“唉——”刘贵哲再度叹气，想说几句狠话，犹豫了半天，终是没有说得出来。二人闷闷地回到各自的营帐，闷闷地吃饭睡觉。辗转反侧间，却又想起了往日在龙武军中的逍遥时光，心中一阵阵痛如刀绞。


    
“呜呜——”一声凄厉的警讯划破夜空，划破所有人的美梦。刘贵哲翻身跳起来，披着铠甲推开寝帐门。只见万点繁星从野地里涌起，潮水般，冲着大营奔涌而来。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五章 双城 （二 上）


    
角声响起，万俟玉薤抓住一直叼在嘴上的横刀，如同大鸟般，从营墙上扑落。当年行走江湖，窜高蹦低乃是家常便饭。脚下这种不足五尺高营墙，对他而言简直就是件儿摆设，手臂在墙上随便抓住一个可以借力的支点，双腿稍稍用劲，便能一跃而过。


    
一个当值的哨兵，正手足无措地看着营墙外越来越近的火把，眼睛里写满了惊恐。没想到头顶上会突然跳下一个大活人来，他被吓得魂飞胆丧，尖叫着提起长矛朝对方乱刺。万俟玉薤微微侧身，避开近在咫尺的矛锋。随后就一伸手便抓住了它。紧跟着，他的左胳膊用力往回一带，另外一只手举起刀锋顺着矛杆一抹，电光石火间，便抹断了对手的喉咙。


    
“呃！”“呃！”与他放对的哨兵瞳孔瞬间变得老大。丢下矛杆，绝望用手指去堵自己的脖颈，试图将鲜血与生机塞回身体。他徒劳地原地打转，原地打转，突然，将双臂张开，伸向黑沉沉的夜空，仿佛婴儿朝母亲索要拥抱。然后，随着一声叹息般的呻吟，他带着满足的微笑，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另外几名正在吹角示警的哨兵听到响动，纷纷丢下牛角号，拔刀向偷袭者靠拢。万俟玉薤脸上毫无惧色，举起横刀，迎面冲向敌群。先砍断一根长矛，然后用刀锋扫掉半颗头颅。再左手从尸体手中夺过半截矛杆，转身横扫。哨兵们惨叫着后退，万俟玉薤迅速跟进，刀光闪动，泼出一片红浪。


    
“围住他，围住他！别让他靠近城门！”有名小校模样的人大声叫嚷，带领更多的当值士兵围拢过来，试图凭借人数，将万俟玉薤困死。还没等他们将圈子围圆，头顶上，又是数十道黑影跳了下来。刀光落处，血水溅起三尺多高，将崭新的寨墙染得殷红一片。


    
这些人，都是当年追随王洵夜袭俱战提的江湖刀客。自从那个风雪之夜，他们便彻底喜欢上了这种杀戮的快意，彻底融入了安西军当中。近两年来随着王洵的战旗东征西讨，大伙不知翻越了多少道别人眼中的高墙，每次都将恐惧和屈辱播种在别人的噩梦里。


    
他们的名字，叫虎牙营。只有五十余人，却自己单独有一面战旗。如果把安西军比做一头乳虎的话，他们便是这头乳虎锋利的牙齿。每次出击，都正咬在敌人喉咙上面。从没失误过，也不准自己有任何失误。


    
今晚，他们依旧是最为耀眼的存在。随着最后一名刀客落地，万俟玉薤迅速将刀锋指向不远处的营门，“夺门！”他大声喝令，挥刀砍翻挡在自己面前敌军哨兵，呐喊着冲向营门口。


    
“夺门！”储独眼等一众豪杰从敌军尸体上拔出刀，紧跟着在万俟玉薤身后。营门口也有一小队哨兵正在吹角示警，被从半空中落下的众杀神吓得两腿发软，勉强支撑了几招，便丢下十几具尸体，狼狈地向营盘深处退去。


    
“列阵，警戒！”万俟玉薤又是一声断喝，挥刀砍断门闩上的锁链，然后丢下横刀，与储独眼两人合力，奋力拉扯门闩。其余弟兄默契地组成一个半圆型阵列，将两名统领护在圈子之内，不准叛军靠近。“吱呀呀”，随着一阵令人牙酸般的声响，粗大的门闩被万俟玉薤与储独眼两个合力拉出。紧跟着，二人各自扯住一扇营门，快步后退，整个由刀客们组成的护卫圈子也迅速扩张。


    
“吱呀呀”“吱呀呀”两扇营门呻吟着，越分越远，越分越远。寒风夹着雪粒咆哮而入，将叛军留在营门附近的火把吹得东倒西歪。几名刀客从背后抓起装满了油脂的皮口袋，往门板上一泼，然后从地面上随便抓起一支火把，朝油渍上一燎，“轰”，烈焰腾空，两扇营门顷刻间变成了两个巨大的火球，将整个大门口照得一片通明。


    
“轰”五匹战马，带着雪花冲进了营寨内，槊锋被火光一照，闪起点点寒星。马背上的王洵冲着万俟玉薤等人点了下头，然后双腿用力磕打马镫。产自西域的宝马良驹四蹄张开，闪电一样劈向了敌营深处。


    
“轰”，又是五匹战马，并列而入，跟在前面的五匹战马之后，向敌营深处直插。


    
“轰轰轰！”“轰轰轰”第三波，第四波，第五波，一波波远道而来的骑兵络绎不绝，宛若洪水般涌进叛军大营之内，将刚刚赶过来争夺营门的一股叛军当头击溃，然后追上去，用马蹄踩成了肉酱。


    
万俟玉薤和储独眼两个冲着王洵的背影挥了挥手，也不管上司看不看得见。然后再度从地上捡起横刀，贴着营门向南北两侧推进。每走几步，便停下来，用刀锋割断捆绑于营墙栅栏之间的绳索，与其他刀客们一起，将木栅栏一根根推翻在地。


    
营门处的缺口越扩越大，从缺口处涌进来的骑兵也越来越多。起初是五匹马一排，迅速变成七匹马一排，然后变成十匹马一排。当朱五一和马跃两个带领着选锋营赶到之后，新兵们迅速接替了虎牙营的差事。三、五人一组，齐心协力对付一根木桩，很快，就将敌营正东向的营墙拆了个百孔千疮。


    
万俟玉薤与储独眼两个抹了把脸上的汗水，快速走向各自的坐骑。战斗还在继续，他们不想做一个旁观者。早已等得不耐烦的战马发出欣喜的咆哮，不待主人坐稳身子，便撒腿向前窜去。沿着其他坐骑趟开的血路，直奔大营正中央。


    
大营正中央处，激战正酣。王洵已经杀得浑身湿透，手中的长槊仿佛乌龙一般，每次挥动，都能夺走一条生命。


    
亲卫统领王十三一手提刀，一手举着火把，护在王洵身侧。每当王洵朝前推进数步，他就将火把递向距离自己最近的帐篷。火焰夹着浓烟，瞬间腾起老高，躲在帐篷里面试图装死逃命的叛军士卒连衣服都顾不得穿，就光着身体跑了出来。紧跟在王洵身后的沙千里带队往前一冲，直接用马蹄将他们踏翻在了地上。


    
阿悉兰达、鲍尔勃、贺鲁索索等联军将领，则带着各自的部曲，将灾难朝主力的两翼方向扩散。他们的攻击力远不如安西军老兵，但胜在人数众多。每名部族武士拿着一支火把，一柄弯刀，见到不是穿安西军服色的人就砍，见到帐篷就烧，将敌营搅成了一锅粥。很多叛军将士连对手长得什么模样都没来得及看清楚，就做了稀里糊涂做了刀下之鬼。成片成片的帐篷被点成了火球，热浪一波接一波，烤的人和马的尸体滋滋做响。


    
烈焰夹着浓烟，迅速涌上了半空。将黑沉沉的夜空，照得像白昼一般明亮。铅灰色彤云被烟熏火燎，很快镶起了一圈圈亮边儿。在云与云的交界，一团团粉白色慢慢舒卷，仿佛无数不甘心的灵魂，悲鸣着望向营地中的身体。


    
从天空中往下看去，营地内里的景象更为惨烈。仿佛有条火龙发了怒，咆哮着在营盘里横冲直撞。每过一处，都留下满地残缺的尸骸。而以这条火龙的身体为核心，还有无数大大小小的火鸦、火蛇、火牛、火马在飞腾，肆虐，见到人扑上去咬翻，见到帐篷扑上去点燃，见到粮草辎重，亦是毫不犹豫地付之一炬。


    
刚刚从睡梦中被惊醒的大燕国将士们颤抖着，挣扎着，不甘心接受悲惨的命运。明明距离长安城还有好几十里，明明主帅刻意在回避安西军的主力，谁料想对方依旧从黑暗里杀了出来。他们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也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抵抗。只能徒劳地挣扎，逃避，然后被火龙的犄角顶翻，被火鸦、火蛇吞噬，变成一具又一具焦黑的尸体。


    
那条火龙没有任何慈悲之心，咆哮着，继续向前扑击。将死亡的恐惧，深深地刻进每名叛军将士的灵魂深处。无法抵抗，这乃是来自地狱的魔龙，根本不是凡人所能应付。很快，刚刚从睡梦中醒来的大燕国将士就崩溃了，很多人连衣服都不敢穿，光着屁股逃出帐篷，逃出自家营盘，跑进寒冷幽深的旷野，没有任何方向，也找不到任何方向。


    
更多的人选择了跪地投降。将双手举过头顶，光溜溜的肩膀和屁股，被火把照得清清楚楚。冷风一吹，皮肤上的汗毛根根竖起，小疙瘩一个接一个，从脖颈到大腿根儿，密密麻麻。


    
没人敢放下手来遮掩。这当口，寒冷与羞愧都算不得什么，活命才是人生第一要务。为了活命，他们可以向敌军磕头，叫敌将为父亲、祖父。抱着敌军将士的马蹄，用舌头舔去上面的血污和泥土。可他们的敌人却丝毫不肯留情，只要有活物挡在面前，立刻毫不犹豫地策马踏去。


    
被寒冷与恐惧冻僵的身体，根本做不出恰当的闪避动作。挡在战马前方的叛军将士连哼一声都来不及，就被马蹄踏翻在地。紧跟着，是第二匹，第三匹，第四匹战马，铁蹄落处，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走向了终点。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五章 双城 （二 下）


    
没有怜悯，没有犹豫，刀光落处，砍下一颗颗惊恐的头颅。


    
此战不留俘虏，在夜袭发起之前，王洵已经将一个残忍至极的命令下达到了全军。整个安西军上下，没人有勇气违背。


    
他要用来援者的血，催垮长安城内外叛军的士气。让叛军将士听到他王洵的名字就魂飞胆丧，让叛军将士看到安西军的大旗，就主动退避三舍。


    
的确，眼下他手中没有充足的兵力，根本奈何不得长安这座已经屹立了数百年的坚城。但是，他可以将长安周围彻底变成一个禁地。让城内的叛军出不来，对周边各州郡再也造不成任何危害。也让其他各地区的援军进不去，给孙孝哲提供不了任何有效支援。


    
的确，他就是在围城打援。甚至连城都不想去围，明摆着告诉别人，自己就想以长安城为诱饵，截杀敌方的所有援军。除非崔乾佑、史思明这些军头，舍了自家的根基不要，起倾巢之兵前来替孙孝哲助拳。否则，派一支部队来，安西军就要消灭一支，派两支部队来，安西军就要消灭一双。


    
直到城内的叛军无法忍受这种压力与折磨，自己弃城逃命。


    
这个计划延续了年青的安西军自从建立以来一贯的风格，大胆、疯狂、表面看上去令人匪夷所思。然而深究其细节，却又处处透着玄机。据长安城里边送出来的密报，安禄山已经病入膏肓。整个大燕国内外，如今都陷入了一种非常迷茫，非常狂躁的状态。安禄山本人以造反起家，野性难驯。其提拔起来一干得力手下与爪牙，亦是狼子野心，桀骜异常。在安禄山这头老虎还能扑击撕咬的时候，史思明、安庆绪、崔乾佑、蔡希德等一众手握重兵的悍将尚不敢轻举妄动。一旦安禄山这头老虎彻底倒下，麾下的群狼们，立刻便会为了安禄山空出来的权位互相亮出冰冷的牙齿。


    
所以，在此时此刻，安禄山旗下任何一位手握重兵的宿将，都不敢在孙孝哲身上浪费太多精力和实力。他们不但要防着郭子仪、李光弼等大唐将领的反攻，而且要防着同一阵营里其他势力的倾轧。而他们又不能完全弃长安城于不顾，毕竟这里是大唐曾经的都城，天下气运的象征。一旦失去，便意味着大唐与大燕之间的攻守之势彻底逆转，失败一方彻底被上天抛弃，随时都可能分崩离析。


    
如此一来，长安城及其周围五十里范围，便成了一块巨大的磨刀石。大燕国派来增援孙孝哲的队伍，只要一进入这个范围，便要冒着被安西军剁成齑粉的风险。而安西军，则恰好利用任何一路叛军都不敢倾巢而来的机会，将出现在长安附近的敌方势力一一消灭。利用他们的头颅和尸体，磨亮自己手中的横刀。


    
要想破解这个战术，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援军与孙孝哲能周密协调，配合一致。前来支援的一方沿着潼关通往长安的道路，不顾一切往长安城里头冲。城内据守一方则使出全身解数，为友军提供接应。但这个战术，又要冒上被安西军趁机夺城的风险。万一哪里出了纰漏，连半点儿挽回的机会都没有。


    
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孙孝哲不敢冒这个险。不在长安城外被安西军干净利落的击败几次，也没有任何一支叛军的主将，会相信王洵能够连一丝入城的空隙都不给他们留。至少，今晚的崔云起不相信这一点。所以，尽管他猜到了王洵的真实企图，尽管他已经尽最大努力不往王洵摆下的陷阱里边跳，却依旧逃不过全军覆没的命运。


    
围城打援不只是一种打法。陷阱也不会固定不动。从药刹水两岸带回来的马匹，为安西军提供了足够的长途奔袭能力。一旦发动，便如迅雷，根本不给对方留掩耳余地。


    
血与火组成的巨龙，还在继续向大营深处突进。所过之处，尸骸遍野，仿佛是地狱开启了门户，牛头马面带领一众小鬼，将正对门口的灵魂与生命，不停地往里边拉。在通往地狱的道路两边，那些被踏伤却没有被踏死的叛军士兵们翻滚，挣扎，惨叫，一声比一声凄凉，一声比一声绝望。


    
即便是阿悉兰达这种杀人如麻的家伙，此时此刻也觉得头皮发乍。他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庆幸的感觉，庆幸自己当初明智地选择了屈服，而不是与铁锤王为敌。当初的铁锤王尚显稚嫩，心脏深处尚带着一角柔软。如今的铁锤王，心肠却已经被残酷的命运研磨得又冷又硬，不再保留半分属于年轻人的慈悲。


    
数名光着屁股的叛军，没头苍蝇般从阿悉兰达马前跑过。他催动坐骑，从背后踩翻了一个。然后又挥动弯刀，将另外一人的后背抹了条长长的口子，鲜血放了满地。第三名叛军士卒身材尚未完全长成，胆子在溃兵当中也是最小。听到来自背后的惨叫声，居然吓得转过身来，冲着阿悉兰达的坐骑跪倒，双手扶住地面，叩头不止。


    
“若呼图拉，那他亚，伊些哥呢……”一边叩头，那名身无寸缕的小逃兵哭泣着祈求饶命。他说的是室韦人的语言，与突骑施人的语言及其相近。阿悉兰达听明白了他的意思，高举着的弯刀明显停顿了一下。就在这个瞬间，小逃兵忽然扬起胳膊，将一把折断的木矛，狠狠刺进了阿悉兰达的马脖颈。


    
可怜的战马连悲鸣都没来得及发出，身子一歪，将阿悉兰达甩于鞍下。那名小逃兵大声狞笑，疯狂地扑上来，从马尸体上拔出断矛，径直戳向阿悉兰达的眼睛。周围的部族武士谁也没料到这种变化，想策马过来怕踩伤自家国主。想下马迎战却甩不开马镫，一时间，居然谁也来不及上前相救。眼睁睁地看着阿悉兰达在血泊中翻滚，不停地闪避越来越近的矛尖。


    
“贼子敢尔！”正当阿悉兰达魂飞魄散之际，有个熟悉声音突然在耳边响了起来。虎牙营统领万俟玉薤像苍鹰一般从半空中扑落，长刀横扫，将发了疯的敌军小兵砍得倒飞了出去。


    
阿悉兰达又怒又愧，跳将起来，抓着弯刀朝小兵的尸体乱剁。万俟玉薤伸手拍了他一巴掌，然后大声断喝：“行了，人早死透了。你把他剁成肉馅也没用了！怎么这般不小心？差点儿死在一个光着屁股的家伙手上？！”


    
“他……”阿悉兰达收起血淋淋的弯刀，面红耳赤。这辈子唯一一次心软，却差点把自己的命搭上，他不知道该如何向万俟玉薤解释自己的失手。


    
“赶紧上马吧，别让弟兄们看了笑话！”万俟玉薤非常善解人意，见阿悉兰达表情尴尬，便不再追问。转身找到自己的坐骑，翻身跃上，一边继续与阿悉兰达一起往叛军多的地方冲，一边大声说道：“大将军让做的事情，肯定有他的道理。你我尽管照着办就是了，不要想得太多！”


    
“大将军……”阿悉兰达哑着嗓子重复了一声，把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又咽回了肚子内。大将军早已经不是当年的大将军了，自己也不是当年的那个阿悉兰达。甚至救命恩人万俟玉薤，更不是当年的万俟玉薤。所有人已经都被卷入了命运的洪流，即便将来还会回到药刹水畔，恐怕也再做不回自己。


    
有了万俟玉薤所带领的虎牙营刀客相助，阿悉兰达等人的攻击愈发犀利。一座挨一座帐篷被他们用火把点燃，一队接一队的叛军将士在横刀和铁蹄下化为齑粉。敌营深处的叛军借助外围的自家弟兄用生命换回来的时间，仓卒组织了几支迎击队伍。阿悉兰达带着部族武士往上一冲，便将这几支队伍冲得七零八落。万俟玉薤率领一众虎牙营豪杰从侧面迂回过去，将看上去像军官模样的家伙抢先砍死。将其余溃兵像赶羊一样，赶到阿悉兰达等人的马下。


    
在两支队伍的娴熟配合下，一股股的溃兵被陆续绞杀干净。万俟玉薤与阿悉兰达再度整顿队形，联手向前推进。忽然间，几排羽箭从半空中扑了下来，将数名躲避不及的部族武士射下了坐骑。紧跟着，又是数十支长矛凌空而至，冰冷的锋刃直指众人胸口。


    
“是个内行！”万俟玉薤侧身，避开已经将刺到胸前的飞矛，伸手抓住矛柄，然后奋力投了回去。他听到了一声凄厉的惨叫，然后发现了偷袭者的身影。大约两百余名叛军，在一位身穿明光铠的武将指挥下，一边用冷箭与投矛阻拦唐军骑兵，一边互相掩护着向后退。


    
“杀当官的！”阿悉兰达正憋着一口恶气没处散发，见到此景，立刻策马冲了上去。叛军将领临时组织起来的小阵虽然齐整，却耐不住阿悉兰达麾下的部族武士数量众多。在捅翻了十几匹战马之后，很快就被阿悉兰达冲开了缺口。


    
“大唐！”那名组织起防御阵列的叛军将领习惯性地发出一声怒吼，举起长槊，徒步冲向阿悉兰达。阿悉兰达被对方的呼喊声吓了一跳，不敢应战，拨转坐骑退向自家队伍侧翼。“大唐！”“大唐！”叛军将领又喊了几声，紧追阿悉兰达不舍。万俟玉薤从马背上飞身下去，再一次救下阿悉兰达，举刀拨开对方槊锋。


    
这回，轮到那名叛军将领发愣了。只见他一边用长槊抵抗万俟玉薤的攻击，一边大声喊道，“你，怎么是你。你怎么会在安西军那边。”


    
“杨希文？！”万俟玉薤攻势缓了缓，皱着眉头反问。“你是杨希文？！真的是你？！”


    
二人几乎同时停住了兵器，瞪大了眼睛互相看。阿悉兰达见此，知道其中必有缘由。悄悄地打了手势，命令麾下众亲信将坐骑拨开数步，以万俟玉薤和杨希文两个为核心，围成了一个小圈子。


    
“没错，正是杨某！”杨希文面红过耳，惨笑着冲着万俟玉薤点头。“没想到咱们两个居然在这里又见了面！”


    
万俟玉薤苦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当年杨希文在龙武军中效力，乃是王鉷父子极力拉拢的对象之一。而他万俟玉薤身怀绝技，也曾经被王氏父子当做心腹死士来培养。只不过后来万俟玉薤看出王鉷父子所图太大，借着败在雷万春手里，无颜面对东主的由头，逃离了长安。而杨希文却因为功利之心太重，受到王氏父子的牵连，从此升迁无望，直到遇见了房琯房大书呆，成为后者的心腹……


    
谁也没有想到，再度相见之时，两位老熟人一个成了叛军的爪牙，一个却成了大唐安西军的猛将。霎那间，诸般滋味，在彼此心头涌了个遍。


    
对着老熟人发了阵子傻，万俟玉薤先醒悟了过来，摆了摆手中横刀，笑着劝道：“你放下兵器投降吧？兄弟我在王都护面前还能说得上话，定然可以保住你的性命！”


    
“你……”杨希文惨笑着打量对方。万俟玉薤穿的是正四品武将装束，应该在安西军中有一定地位，可他却已经没有颜面再做一次降将，“算了，杨某已经投降过一回了。没心情，也没力气了！多谢……”


    
说罢，他恶狠狠地抓起长槊，合身扑向万俟玉薤，“大唐——”


    
万俟玉薤迅速退开半步，又迅速避开了半步，终于咬着牙举起了刀，贴着槊杆狠狠扫落。杨希文咧嘴一笑，突然松开槊杆，将胸膛迎向了刀刃来袭方向。


    
“噗！”红光飞射，横刀从肩膀处劈进半尺有余，将杨希文的胸口连着铠甲劈成了两片。尸体夹着刀刃晃了晃，晃了晃，走出几步，一头栽倒。


    
万俟玉薤摇头叹了口气，从血泊中将老熟人的尸体捡了起来，缓缓放到一顶还未被点燃的帐篷上。然后又抓起其他几顶帐篷，围着尸体摞成了一个布堆。随即，抓起一个火把点燃了投进帐篷当中。


    
“篷！”火焰腾空，照亮他通红的眼睛。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五章 双城 （三 上）


    
此刻，叛军大营已经被搅得分崩离析。渔阳精锐、塞外部落骑兵，还有以勇悍敢战而著称的曳落河们，一群群都像没头苍蝇般到处乱窜。少数几个像杨希文这种经验丰富的老将虽然使出浑身解数，试图挽救败局，但连铠甲都来不及穿齐整的士卒们如何能有勇气硬撼战马的铁蹄？！很快，这些不成规模的抵抗便被安西联军彻底碾碎，一个又一个大燕国老将，圆睁双眼，不甘心地倒在了血泊当中。


    
万俟玉薤跳上坐骑，继续追亡逐北。杨希文的死留在他心头的阴影迅速被周围的火光驱散，弟兄们的呼喝声让他热血沸腾。那是从一张张年青的嘴里发出的呐喊，稚嫩而狂热。每当看见他们的面孔，万俟玉薤便会轻而易举的忘记自己的过去。人不能老活在回忆里，他现在隶属于安西军，隶属于大宛都督府。比起现在的生活，当年在王鉷府邸做家将的那段日子，简直不堪回首。那里处处透着奢华，却处处散发着腐尸的味道，而安西军中的生活虽然清苦，却处处洋溢着勃勃生机。


    
实际上，当年不光是王鉷府邸在腐烂，当年整个长安城，都洋溢着一股子木头和肉类变质发霉的味道。他们都是大唐最老朽的部分，最压抑昏暗的侧面。而大宛都督府中的年轻人们，身上闪耀的，却是大唐最积极向上的菁华所在。他们不同大唐其他节镇，他们也不同于长安。虽然他们自己还没察觉到，虽然他们自己一直以安西军的嫡系传人而自居。


    
火光继续向前延伸，战马踏翻挡在面前的一切。敌军的抵抗微弱乏力，几乎对唐军构不成什么实际性的伤害。奔驰中，万俟玉薤看到方子陵的身影在自己右侧不远处出现，带着数百名骑兵，组成一个锋利的箭簇型状。几十名逃避不及的叛军将士转身搏命，挥舞着手中长矛，威胁声里带着哭腔。方子陵纵马碾压过去，坐骑的铁掌四下乱踢。一名叛军士卒被马蹄踩中，厉声惨叫。另外一名被方子陵用长槊刺穿，高高地挑到了半空当中。其余叛军将士立刻失去了拼命的勇气，转过身，唯恐自己逃得不够快。方子陵带领弟兄从他们背后追上去，长槊颤颤巍巍，瞄着逃命者光溜溜的脊背画弧……


    
万俟玉薤拨偏坐骑，带领虎牙营去接应其他人。方子陵这边根本不需要帮助，所以虎牙营也没有向他靠拢的必要。


    
另外一队盟友出现在他视线范围内。看旗号，是东、西两个曹国的队伍。领军的两个王子都很年青，麾下的士卒相对安西军其他队伍而言，也稍显稚嫩。叛军当中，也有人发现了这点微小的差别。主动避开方子陵的进攻路线，转而试图在两个曹国王子的战马前寻找翻本机会。他们判断出了两支曹国队伍的实力，却低估了两个王子建功立业的决心。西曹王子毫不犹豫策动战马，冲进了挡路的叛军当中。弯刀挥舞，掀起一片血雾。东曹国王子紧随其后，用长槊捅穿了一名对手，将其摔出战团之外。其余叛军一拥而上，将两位王子困在了队伍中央，刀、矛并举。其余曹国武士也奋不顾身扑了进去，马踏刀劈，与叛军将士以命博命。


    
万俟玉薤带领虎牙营迅速上前接应，还没等加入战团，便看到东曹国的王子从马背上掉了下去，然后又从血泊当中站了起来。左手抓着半截长槊，右手却拎起了一个红鲜鲜的头颅。


    
他把人头当做流星锤使，继续呼喝酣战。西曹国的王子也跳下坐骑，与他脊背靠着脊背，结伴而行。一支长矛刺来，被东曹国的王子用断槊拨偏，西曹国王子立刻贴着伙伴的腰转身，挥刀横扫。躲闪不及的敌将被劈成了两半。二人哈哈大笑，继续背靠背，跳舞般旋转，接住每一件递过来的兵器，杀死每一个靠近自己的敌人。


    
东西两个曹国的武士也纷纷跳下坐骑，步行与叛军交战。他们很快就摸出了一点儿门道，彼此之间配合的娴熟程度迅速提高。涌过来寻找机会的叛军迅速被杀出了一条血胡同，两位王子与麾下武士汇合，重新结成一个锋利的尖刀型阵列。左冲右突，将叛军砍得抱头鼠窜！


    
他们已经不需要帮忙了！万俟玉薤微笑着摇了摇头，慢慢带住了坐骑。虎牙营的江湖豪客们都算是大叔级别，没心思跟年轻人们争抢功劳。见到自家主将拉住的战马，也跟着拉紧了缰绳。


    
“一群半大小子！”虎牙营副统领储独眼笑着嘟囔了一句，不知道是笑话两个王子和一众曹国武士缺乏混战经验，还是羡慕对方年青。


    
“他们早晚会长大！”万俟玉薤笑着回应，脸上充满了慈爱与自豪。“长大了之后，就会是咱们安西军的精华所在。即便回到本国去，也是一样！”


    
“那倒是！”储独眼丝毫不怀疑万俟玉薤的论断。他自己当初也从没想过吃军队这碗饭，可自打与铁锤王合作了第一次之后，便忍不住想跟后者合作第二次。然后就是第三次，第四次，直到整个人完全融进安西军中，再也舍不得离开。


    
“回头去找找老朱，让他那边的新兵蛋子，也都上来闻闻战场的滋味！”想起安西军的未来，万俟玉薤就立刻想到了朱五一及其手下的选锋营。那个营头的兵卒都是从京畿道附近各郡县的民壮中间选拔，无论身体素质和精神坚韧程度，都远不如在西域那种困苦条件下长大的部族武士。而这些民壮，在血脉上，却比部族武士们距离大唐更近，更有资格承载安西军的未来。


    
“走吧。这边的确没咱们什么事了！”储独眼四下望了望，笑着点头。虎牙营有自己的骄傲，既然胜券已经在握，便没有必要冲在最前头。他们是安西军最锋利的部分，没有必要把精神浪费在一群溃兵头上。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五章 双城 （三 下）


    
他们放弃对残兵败将的追杀，掉头向后。一路上，到处都可以看到敌军的尸体。有的已经被北风吹得僵硬，宛若一块块冻肉。有的却还没完全冷透，黑红色血液不断从伤口处流淌出来，将地面上已经结冰的血块，再裹上厚厚的一层。


    
在黑暗寒冷的血冰附近，则是一堆堆冒着烟的帐篷。火苗于烟雾背后时隐时现，就像地狱里的鬼魅提着灯笼夜游。个别受了重伤的叛军士卒，一时还没有断气，艰难的用手臂支撑起身体，慢慢向火光处蠕动。他们不愿意被死亡带进黑暗冰冷的地狱，他们试图抓住这人世间最后的温暖。然而他们的努力注定是徒劳的，很快有安西军士兵跑过来，给垂死挣扎者补上几刀，然后快速割下人头。


    
“啊——————！”“饶命——————！”“慈悲——————！”“啊——————！”惨叫声和求饶声此起彼伏，中间还夹杂着沉闷的，刀砍在死尸上的声音，令人后背一阵阵发麻。


    
饶是见惯了死亡场面，储独眼亦觉得不寒而栗。他停住坐骑，伸手拉了拉万俟玉薤的马缰绳，乞求般提议，“没必要赶尽杀绝吧！现在这些人已经不可能再有反抗的力气。留他们一条小命儿，也影响不了战局！”


    
万俟玉薤的官职级别比他高，加入安西军时间也比他长，自然更有资格根据战场上的实际情况对主帅的命令进行局部调整。但后者却不打算这么做，摇摇头，低声回应道：“这么冷的天气，又伤得这么重，即便不在他们身上补刀，他们也没可能活到天明了。早点儿送他们上路，反而是件好事！况且长安往东，眼下全在叛军的控制范围内。无论是崔乾佑、李承轨，还是史思明、蔡希德，谁也不愿意眼睁睁地看着咱们将长安拿下来。如果大将军这回不杀得狠一点儿，让其他各路叛军有所忌惮的话。日后，咱们还不知道要打多少冤枉仗，死多少弟兄！”


    
储独眼哑然。心中不能完全接受万俟玉薤的解释，嘴巴上却不便再说什么。万俟玉薤看了看他，又语重心长地补充：“当我跟咱家大将军一样年纪的时候，还拎着把破刀，满天下找人比武过招呢。而他却把继承封帅遗志，重建安西军，重建大唐的担子都自己一个人扛在了肩膀上。虽然他在弟兄们面前，从来没喊过一声苦，一声累。可任何人只要仔细想想，就知道他有多不容易。所以咱们这些做属下的，能分担，就尽力替他分担些。即便不能分担，也绝不能给他添乱。至于其他人的死活，老实说，我根本不想在乎，也跟咱们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万俟兄说得是，储某刚才太过于妇人之仁了！”储独眼抱了抱拳，凛然受教。万俟玉薤说得没错，他现在身为安西军的一员，当然凡事要以安西军的利益为先。至于其他人，叛军也罢，朝廷也罢，都远不及安西军来得重要。毕竟如果王洵这面大旗倒了，安西军也就彻底完了。大伙无论心中有多少豪情壮志，统统都将成为梦幻泡影。


    
可这种没止境的杀戮……？趁着别人不注意，储独眼又偷偷向血与火的炼狱间瞄了瞄，轻轻摇头。大将军现在越来越有古代名将气度了，举手投足之间，都透出身为上位者的威仪。近千名受了伤的叛军，在他眼里，恐怕就是一堆棋子罢了。说从棋盘上扫落下去就扫落下去，丝毫都不会犹豫。


    
一将功成万骨枯，只要最后能够获取胜利，恐怕该牺牲自己人的时候，他也不会做丝毫犹豫。这样的王洵和以前那个略带生涩，略带柔弱的王洵，到底哪个更好一些？储独眼心里很难得出结论。只觉得身边的血与火的颜色越来越艳，越来越艳，像针一般，刺得自己眼睛发疼。


    
因为心绪过于沉闷，在找到朱五一与马跃二人带领的选锋营之后，他便没有重新走回战场。万俟玉薤能理解储独眼的心情，也不强求，派了两名弟兄跟着他，一起去找王洵报捷，顺便请示下一步任务。三人顺着主力进攻的方向找了片刻，很快就看到了帅旗所在。跳下坐骑，缓缓地走了过去。


    
已经有很多将领在这之前就赶到了，团团围在帅旗之下，高声谈笑。今晚这一仗，安西军以一万五千之众偷袭五千叛军，赢得没法不轻松。听到储独眼身边坐骑的嘶鸣，大伙回转头，笑着给他空出一条通道，“储将军来了，万俟将军呢？今晚，你们虎牙营可真露了大脸了！”


    
“万俟将军帮着选锋营去练兵了。他说要让新兵多见见血，以免今后打仗时腿软。”储独眼笑着向大伙拱手，然后冲着王洵躬身施礼：“启禀大将军，卑职奉万俟将军之命，前来向大将军缴令。万俟将军吩咐，若是还有新任务，请……”


    
“行了！”王洵笑着摆手，“万俟这厮，越来越会拍马屁了。今晚还能有什么新任务给你们？难道他还没打过瘾，想趁机去偷袭长安城么？！”


    
众将哈哈大笑，一时间，心中豪气干云。都觉得即便马上去偷袭长安，也不算什么坏主意。虽然未必能如愿攻进城内，至少可以把孙孝哲给吓个半死。


    
王洵的手向下压了压，把笑声渐渐止住。“虎牙营的损失如何，统计过伤亡人数没有？咱们凑起这么一支队伍可不容易，损失大了，今晚这仗，就得不偿失了。”


    
“劳大将军挂心，弟兄们损失不重！”听到王洵如此在乎虎牙营将士的安危，储独眼冰冷的心头瞬间又涌上了一股微微的暖意，“只是夺取营寨大门的时候，折损了七名弟兄。随后便没有再增加任何伤亡。大将军接应得及时，给弟兄们配备的锁子软甲也轻便好用！”


    
“损伤不大就好！”王洵欣慰地点头。“来人，给储将军倒酒。还有几路兵马的主将，没派人把消息送过来。咱们边喝，边等他们！”


    
话音刚落，周围突然响起一阵热烈的欢呼。紧跟着，方子陵带着一队弟兄，将几名浑身是血的家伙推进了人群。“禀大将军，末将在死尸堆里翻出了几个大活人！特地带过来给您鉴赏鉴赏！”


    
“饶命！”没等王洵开口，一名身穿寻常叛军士卒服色的家伙便大声讨饶，“末将愿意投降，愿意投降。请大将军饶过在下。在下今后愿意替大将军牵马坠镫，以谢活命之恩！”


    
“无耻！”另外一名俘虏冲向乞求投降者，试图将其撞进火堆。半途中却被方子陵的部属死死按住，跪在地上，破口大骂，“不就是一个死么？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等从渔阳一路杀到长安，都不知道杀了多少人了，还怕个死字？！赶紧闭嘴，别给你们老崔家丢人！”


    
“姓秦的，你自己想死，别拉着他人！”乞降者非但没被骂出勇气，反而愈发豁出去了脸皮。“末将是崔乾佑的亲侄子崔云起，崔乾佑的亲侄子。如果您老饶恕末将，末将愿意写信，劝叔父早日弃暗投明！”


    
对于这种没有骨气的家伙，王洵看都懒得多看一眼。摇摇头，吩咐左右将俘虏带走，“推出去斩首，用他们的血祭奠今晚战死的弟兄。一会儿再找到装死者，不用往我跟前送。本帅不想看着他们犯恶心！”


    
方子陵马屁没拍到正地方，吐了下舌头，带领弟兄们推着俘虏往外走。叛军的副将秦德纲耸了耸肩，大步向远处走去。其他几名俘虏，却跟崔云起一道，双腿拖在地面上，死活不肯离开，“大将军发发慈悲，大将军发发慈悲啊。我等本不愿意冒犯大将军虎威，是崔乾佑，是崔乾佑老贼硬逼着我等来的啊！”


    
“慈悲？”王洵放下手中酒盏，大声冷笑：“尔等也配谈慈悲？尔等毁我家园，杀我乡邻之时，可否想过‘慈悲’二字？”


    
众俘虏被他问住了，一个个嚎哭着瘫软在地，任由方子陵带人将他们拖开。王洵心里却依旧有股怒火未曾得到发泄，咬了咬牙，两眼中射出森然寒光：“毁我家园者，死！王某才不管你是谁的孙子，谁的侄儿。今天如此，将来也是如此。”


    
“毁我家园者，死！”一众曾经家住长安附近，跟着王洵从中原杀向西域，又从西域杀回来的安西军将领齐声重复。他们当年在药刹水沿岸浴血奋战，百死而不旋踵，就是因为背后有一个家，一个令人骄傲的大唐。可当大伙在万里之外终于杀出一片天地之时，蓦然回首，却发现大唐已经轰然倒塌，自己曾经魂牵梦萦的那个家，已经被叛军烧成了一片废墟。


    
此仇此恨，又岂有大发慈悲的余地？即便王洵答应放俘虏一条生路，大伙也会偷偷跟上去，将他们碎尸万段。即便他们从此以后隐姓埋名，不问战事；即便他们跑到天涯海角！


    
“毁我家园者，死！”


    
“毁我家园者，死！”阵阵怒吼声，被老安西军将士，新安西军将士，大声重复。顺着烟雾和火光冲上去，捅破无边的黑暗，又重新融入无边的黑暗。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五章 双城 （四 上）


    
“毁我家园者，死！”


    
“毁我家园者，死！”


    
“毁我家园者，死！”


    
分散在战场各处的将士们扯开嗓子，将一波波怒吼声以帅旗为原点，波浪般传遍整个战场。


    
几乎每个人都声嘶力竭，几乎每个人眼里都涌动着几点亮晶晶的东西。特别是那些曾经被高仙芝抛在怛罗斯河畔，数年后又被王洵竭尽全力救回的安西军老兵。他们之所以迟迟不愿在药刹水畔开枝散叶，就是因为心中还牵挂着中原的家。可现在，有谁能告诉他们，大伙的家在哪里？大伙魂牵梦萦的父母兄弟和邻家小妹，他们又在哪里？


    
怒吼声中，带着一丝侥幸心理的俘虏们，个个面如土色。有人已经放弃挣扎，引颈就戮。有人则扯开嗓子，破口大骂，期待临死之前也能落个痛快。白水城王子贺鲁索索正用马鞭赶着一名将军打扮的家伙前来献俘，听到周围山崩海啸的怒吼声，立刻放弃了在王洵面前邀功的打算。从腰间抽出弯刀，奋力下砍。


    
“饶命啊！”他马前那名被俘的叛军将领非常机灵，感觉到周围的势头不对，立刻倾身前扑。于千钧一发之际躲开了来自背后的刀锋，紧跟着，不顾贺鲁索索威胁喝骂，低着头，连滚带爬地往中军帅旗下逃。一边逃，还一边扯开嗓子大喊道：“饶命，饶命！我不是安禄山的人。我没祸害过中原百姓。我真的没祸害过任何百姓。别杀我！别杀我！我不能死，我还有重要情报要当面汇报给王大将军！”


    
最后一句话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非但贺鲁索索停止了对此人的追杀，其他安西军将士也惊诧地转过身体，迟疑着，让开了一条通往帅旗的道路。


    
“如果你敢撒谎，老子就亲手剐了你！”贺鲁索索跳下坐骑，徒步撵上俘虏，用弯刀在对方的脸上抹了抹，恶狠狠地威胁。


    
“不敢，不敢，小人刚才如果说了半句谎话，就让天打雷劈！”俘虏知道自己暂时从鬼门关旁逃了出来，颤抖着，连声赌咒。


    
“去！”贺鲁索索用力在他背后推了一把，将其推入人群，“禀大将军，这厮自己说有重要情报要向您汇报。他叫刘贵哲，末将是在……”


    
没等把他情况介绍完，俘虏已经抢先跪了下去，冲着王洵等人重重叩首，“罪人刘贵哲，见过安西大都督，见过诸位将军！”


    
“抬起头来！”数日前在王思礼等灵武将士口中，王洵曾经听说过这么一号软骨头。皱了皱眉头，沉声喝令。


    
“遵命！”刘贵哲小心翼翼地抬起头，被火光照亮的胖脸上堆满了献媚的笑容，“罪人久仰大将军威名，一直遗憾没机会看到。今天侥幸能被大将军所俘，呜呜，便是，呜呜，便是立刻就去死，也，也值得了！”


    
“无耻！”周围的一众安西军将领忍无可忍，大声斥骂。这些日子从马跃口中，大伙已经了解到了黄帝陵一战的详细经过。当时王思礼、吕崇贲将领舍死忘生，对着崔乾佑的本阵逆冲，图的就是给其他弟兄创造一个从容撤退的机会。而就在此生死关头，刘贵哲与杨希文二人却带领着嫡系部属向崔乾佑投降，将王数万弟兄卖给叛军。


    
刘贵哲知道自己决定能否活命机会就在此刻，阿谀奉承之词从口中滚滚而出，“不是，不是无耻。是真心，罪人是真心仰慕大将军！只要大将军不嫌弃，罪人愿意替大将军牵马坠镫，永远追随大将军左右！”


    
“闭嘴！”王十三跳将起来，一脚将刘贵哲踹成了个滚地葫芦。“也不撒泡尿照照你的模样，大将军的坐骑，用得着你这种人来牵？！赶紧说，你有什么重要消息要汇报，再啰嗦这些不着调的废话，王某先割了你的舌头！”


    
“唉，唉，我说，我说。我这就说！留情，军爷您请高抬贵脚。我就是一堆臭马粪，别葬了您的靴子……”刘贵哲一边在地上滚动，一边摇尾乞怜。


    
“杀了他！”


    
“别听他说废话！这种人，在崔乾佑那边也不会受待见，怎么可能接触到重要东西！”众将领最瞧不起的，便是刘贵哲这种没骨头家伙，陆续转过头，向王洵大声建议。


    
“给他个说话的机会！”王洵将手向下按了按，示意众人少安毋躁，然后将目光转向刘贵哲，冷冷地吩咐。


    
王十三闻言，立刻停止对刘贵哲的折辱。俯身将其从地面山拎起来，像拎小鸡一样掼在了王洵面前。“说，别再想玩任何花样！否则，王某有的是办法收拾你。”


    
“是，是，罪人这就说，这就说。罪人是不久之前才被崔乾佑俘虏的，真的没做过任何坏事！”刘贵哲先悲悲戚戚地强调了一句，然后才抽泣着转入正题，“安，安禄山病危，已经不能亲自过问朝政了。如今叛军那边的军政大权，都被安庆绪和严庄两个把持着。严庄那厮心胸甚窄，与史思明、蔡希德、崔乾佑、孙孝哲等大小贼头都有过节。所以一干贼头目前都眼巴巴地看着洛阳，为安禄山遭天谴之后的事情，未雨绸缪！”


    
“此事本帅早就知道了！”王洵笑了笑，轻轻摇头。


    
“崔乾佑并不真心想要救援孙孝哲。派他的侄子前来，只是为了堵其他人的嘴巴。他怕跟您老拼个两败俱伤之后，被孙孝哲坐收渔翁之利。”刘贵哲抬起头，眼巴巴地看着王洵，目光里充满了乞求之色。


    
“这也没出本帅预料之外！”王洵不耐烦地挥挥手，示意左右将俘虏拖走。


    
立刻有人冲上去，架起刘贵哲的胳膊往外拉。可怜的刘贵哲吓得魂飞天外，把自己知道的事情，竹筒倒豆子般一股脑地往外抛，“饶命，大将军饶命。罪人还有重要情报，还有重要情报啊！诸贼当中，只有李归仁与孙孝哲两个关系最好。也只有他，同时还能跟严庄处得来。老贼崔乾佑曾经认定，即便他不派兵前来给孙孝哲帮忙。用不了多久，李归仁也会向安庆绪主动请缨。那厮擅长统帅骑兵，单手能挽得住奔马。军中的部族武士和曳落河们，都愿意唯他马首是瞻！”


    
这个消息对王洵来说，多少还有一些价值。眼下通过贾昌那条线，他虽然能了解到叛军方面很多军事调动情况，可贾昌毕竟是个弄臣，毕竟能接触到的东西有限，不像刘贵哲，曾经当面聆听崔乾佑的分析教诲。


    
偷偷向上望了一眼，见王洵的脸色渐转凝重，刘贵哲赶紧继续补充：“安庆绪信得过的将领里面，还有一个叫安守忠的家伙，也算个难得人物。据说是文武双全，资历又足够的老，能服众。叛军在河南战场几次攻击受挫，都是他出面力挽狂澜！如果孙孝哲这边讨要援兵讨要得太急，安守忠也是一个带队前来增援的可能人选。”


    
“这也是崔乾佑对你说的？”王洵在心里头将有关安守忠的情况过了一次，皱着眉头追问。


    
“这个，这个是罪人自己的推测。罪人这些日子来，虽然身在叛军那边，心里头却无时无刻不想着替大唐效力。所以就拼命打听叛军的情报，然后自己竭尽全力去分析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重新站在大唐旗帜下……”


    
“推他下去！”王洵听得直犯恶心，挥挥手，不耐烦地命令。


    
左右亲兵扯住刘贵哲的胳膊继续往外推。刘贵哲哪里肯走，双脚用力扣住地面，将冰冷的地面硬是拖出两条深深的沟。“大都督饶命，饶命！罪人还有重要情报，还有重要情报没说完啊！宇文至将军在河北那边。罪人有宇文至将军的最新消息！”


    
宇文至三个字宛若具有魔力，一众安西军将领听到后，立刻竖起了耳朵。王洵心里头也是一阵热浪翻滚，咬了咬牙，低声吩咐，“且慢，将他先推回来！”


    
亲兵们松开手，任由刘贵哲像条癞皮狗般跑回，跪在王洵面前，继续摇头摆尾。“宇文至将军，前些日子，宇文至将军走通的严庄老贼的门路，得到了安禄山召见。见面之后，安禄山对他大加赞赏。封了一个大大的官爵，派他去协助田承嗣。他在田承嗣那边，也混得风生水起，很快便能独自领军出战。几天前，郭子仪奉命回援灵武，让李光弼为他断后。李光弼虽然布下了无数个陷阱，都被宇文将军识破。二人最后在易水附近大战，李光弼被打得大败亏输，仓皇逃窜，把整个河北都放弃了。”


    
“啊？！”众将领面面相觑，不知道该为宇文至自豪，还是该为李光弼惋惜。


    
众所周知，宇文至当日与王洵反目，弃军出逃，并不是因为贪生怕死，而是为了找机会给封常清报仇雪恨。他的选择也许过于偏激了些，但他对封帅这份情意，却令大伙于心中油然生出几分钦佩来。


    
虽然眼下王洵被蜀中和灵武两位皇帝视作必须争取的肱骨重臣，可要是让他们将当日主谋杀害封常清的凶手交出来，却没有半分可能。所以，宇文至的选择，也许是唯一可以替封常清报仇雪恨的办法。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五章 双城 （四 下）


    
敏锐地察觉到自己距离鬼门关又远了一步，刘贵哲偷偷看了看王洵的脸色，继续低声汇报，“据崔乾佑那老贼说，当日安禄山召见宇文将军，本想派他带领一支兵马，到长安来援助孙孝哲。可宇文至将军却以‘不是王都督的对手’为借口推辞掉了。如此一来，上一批援军才换成了由阿史那承庆统领。”


    
“嗯！”尽管已经从贾昌的信中知晓此事，王洵还是心中一暖。沉吟一声，目光里透出了几分难得的友善。


    
刘贵哲立刻顺风扯帆，“罪人，罪人私下分析，宇文至将军不但是畏惧大都督威名，心里头恐怕还念着几分昔日香火之情。他如今已经大权在握，麾下拥兵过万。如果大都督能派人联络上他，许以高官显爵，说得他弃暗投明的话……”


    
“闭嘴，你以为谁都像你一般，见利忘义！”王洵的脸色骤然转黑，狠狠瞪了刘贵哲一眼，大声命令，“把他押下去！本帅不想再看到他！”


    
“大都督饶命！大都督饶命！”刘贵哲吓得魂飞天外，扑到王洵脚下，用力叩头，“您答应过，如果我能提供有用情报，就饶恕我的。您刚才亲口答应过的！您这么大人物，不能，不能……”


    
“闭嘴！”王洵皱着眉头，厉声呵斥，“王某几时答应过你！把他带下去，给他找一间帐篷，让他把知道的叛军情况都写出来！”


    
“诺！”王十三带领几个亲兵上前，从地上架起烂泥般的刘贵哲。后者已经听到不是要推自己出去斩首示众，紧绷到极点的精神顿时松懈，一股热尿滴滴答答顺着裙甲的边缘淌了出来。


    
“这厮，也能混成将军！怪不得安禄山能如同破竹一般，半年之内从渔阳推到长安！”众将皱着眉头，满脸鄙夷。


    
“这厮恐怕提供不了更多东西！”方子陵走上前，笑着向王洵提醒，“大将军要么早点杀了他，要么打发他走。留在身边，早晚都是祸害！”


    
“先留他几天，我还有用到他的地方！”王洵摇摇头，脸色看上去很是疲惫。


    
方子陵知道是有关宇文至的消息，又触动了王洵的心事。笑了笑，快步退开。众将见没更多热闹可看，也纷纷向王洵告退，然后去忙碌各自分内的事情。一直到五更时分，收尾的工作才彻底结束。


    
此战，崔云起所率领的五千援军基本被全歼，只有极少数最机灵者，在战斗刚一发起时就果断逃走，才侥幸没成为安西军的刀下之鬼。


    
安西军这边，则因为准备充分，战斗发起突然，又是以众凌寡，所以损失小到了差不多可以忽略的地步。所有伤亡数字加起来还不到三百人，其中还有一百多人是轻伤，好好将养半个月，就可以重新走上战场。


    
对于其他各路大唐兵马来说，这已经是辉煌的大胜了。然后在安西军将士眼里，却着实稀松平常。将战场打扫干净之后，众人连庆功酒都没兴趣喝，天亮之后便匆匆地整顿队伍，再度杀向了长安城外。


    
此战唯一活下来的俘虏，刘贵哲刘大将军也是忙碌了大半夜。为了活命，他怀着忏悔的心情，搜肠刮肚，将自己这段时间于叛军那边了解到的情况，事无巨细，全都给写了出来。每个字都一笔一画，书写得工工整整，遣词造句，也是平生从没有过的流畅。拿去考进士都够格了，拿来写悔过书，实在可惜。


    
悔过书交上去之后，便如同石沉大海。再也没人搭理他。直到大队人马回到了长安与咸阳之间的营地，上面才派了两个已经无法再走上战场的老兵过来，“贴身伺候”刘将军的饮食起居。


    
两个老兵瞧不起刘贵哲的为人，对他动辄拳打脚踢。刘贵哲只求能够活命，拳来肚子迎，脚往屁股顶，宁可被活活打死，也绝不敢吐露丝毫怨言。到最后，反而是两个老兵先泄了气，满脸鄙夷地往地上吐了几口吐沫，从此与他相安无事。


    
就这样又苦捱了十几天，终于苦尽甘来。这一日，刘贵哲正笑呵呵地给两位老兵擦靴子，王十三快步走到帐篷附近，向里边看了他一眼，没好气地命令：“你跟我走，大将军有事找你！”


    
闻听此言，刘贵哲的身子登时轻了好几十斤。从地上一跃而起，快步冲向帐篷口。走到半路，又转过头来，讪笑着将手中擦了一半儿的靴子递给了负责看守自己的老兵，“您老别生气，我一会儿回来继续给你擦。大将军找我有事，我不敢耽搁！”


    
“滚！”老兵用散发着馊臭味道的大脚，将他踢出门外。“你他奶奶的最好永远不要回来，老子才不想再看到你！”


    
“您老别生气，别生气！”刘贵哲又恭恭敬敬地冲着帐篷做了两个揖，才转过身，快步跟在了王十三身后，“这位将军怎么称呼？罪人好像在哪见过您？”


    
“你被俘虏的那天晚上，我赏过你几脚！”王十三头都不回，冷冷地说道：“你最好别再跟王某说话，否则王某可能忍不住又要揍你！”


    
“是，王将军！”刘贵哲吓得缩了缩脖颈，紧紧地闭上了嘴巴。


    
他保持沉默了，王十三却又突然有了谈性。一边快步往前走，一边用怀疑的口吻问道：“你也是唐人？”


    
“这……？”刘贵哲小心翼翼地拉开几步距离，然后赔着笑脸回应，“回王将军的话，在下是土生土长的长安人。祖上曾经追随太宗皇帝一道打江山，所以在渭河边上被赐了田产！”


    
“黄鼠狼窝里，生了一只耗子！”王十三摇了摇头，信口点评。在他本来的心目中，大唐上国的人，个个都应该像封常清那样，光明磊落，刚正不阿。即便做不到封常清那样刚正，至少也应该像王洵，做人做事都有自己的原则。如杨国忠、边令诚那样的奸诈阴险，翻云覆雨的家伙，已经是唐人中最不堪者，一万人里也找不到第二个。却没想到，还有人会比杨国忠、边令诚之流更无耻，更没下限。


    
“嘿嘿，嘿嘿！”刘贵哲知道王十三是王洵身边的红人，不敢还嘴，只是满脸堆笑。对这种已经自己不把自己当人看的家伙，王十三也是毫无办法。撇着嘴摇摇头，继续快步赶路。


    
转眼来到中军帐外，王十三先进去通报。片刻后，里边传来亲兵们的呼喊声，命令刘贵哲入内觐见。后者赶紧整理了一下衣衫，小跑着入内。身子才通过门口，双腿已经软了下去，“罪将刘贵哲，拜见大都督！愿大将军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起来说话！”帅案后的王洵今天心情好像不错，说话声音非常亲切。


    
“罪将，罪将谢过大都督！”刘贵哲又磕了个头，小心翼翼地爬了起来，等待王洵的下一步吩咐。


    
王洵今天穿了件纯白色的便服，看上去非常干净利落，“走近些，别距离那么远。你写的东西我都看过了，的确有些用场！”


    
这两句话，一下子就让刘贵哲吃了定心丸。后者立刻抬起头，献媚地笑着谦虚：“能对大都督有用，是罪将的荣幸。如果大都督需要，罪将可以为大都督做任何事情！罪将……”


    
“好了！你的心意我知晓了！”王洵笑着摆手打断，“今天叫你过来，的确有一项重要任务需要你去完成。本来我准备用别人，可是仔细一想，此事的最佳人选还非你莫属！”


    
大都督准备重用我？他不再想杀我了！一瞬间，刘贵哲欢喜的差点蹦将起来。又向前小跑了几步，躬身，长揖及地，“大都督尽管下令，哪怕是赴汤蹈火，末将亦绝不皱一下眉头！”


    
“用不到你去赴汤蹈火！”帅案后的王洵，笑容和气得如寺庙里的佛像，“我有一封信和几句话，需要你替我带给长安城里的孙孝哲。如果你能将这件事办妥当，以前的所有罪责，本帅都可以替你向朝廷求情宽恕。如果你没胆子去的话……”


    
下面的话，王洵没有明说，但陡然转冷的语气已经暗示了一切。刘贵哲躬到了膝盖处的身子，立刻僵硬得像一条死虾般，冷汗顺着额头鬓角滚滚而出，“承蒙大，大都督不弃，罪将，罪将理当效死。只是，只是罪将跟孙孝哲那厮，没有，没有任何交情。万一见不到他，耽搁了大都督交托的事情，罪将，罪将真是，真是百死都没法赎了！”


    
“你尽管去下书，他保准会接见你！”王洵笑了笑，语调强硬得容不下半分拒绝，“信我已经命人写好了。你换身衣服，然后立刻出发。把信交给孙孝哲之时，一定要用最大的声音跟他说，只要他肯主动离开长安，本帅保证绝不追杀。城里的其他人也是一样，既然没胆子出来决战，就干脆点儿，自己主动滚蛋。别终日像头乌龟般，躲在壳子里边唉声叹气！”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五章 双城 （五 上）


    
五千援军只活下来自己一个，还要带着一封充满侮辱意味的信去送给孙孝哲。不用仔细想，刘贵哲也知道自己非得被长安城里的叛军千刀万剐不可。然而假使自己胆敢拒绝，恐怕帅案后那个笑眯眯年轻人会立刻下令将自己推出去斩首示众，一样是落不到好下场。


    
他不敢试探王洵的耐心，也不敢接下这个九死一生的任务。全躬着身子，汗水滴滴答答往地上落。王洵早就知道会是这样一个结果，摇了摇头，笑着吩咐：“十三，安排几个人送刘将军去下书。出发前记得给他换身像样装束，别丢了咱们安西军的脸面！”


    
“嗯，末将，末将遵命！”王十三很不情愿地出列，抓住刘贵哲的衣服，用力往外推。刘贵哲跌跌撞撞地冲出了几步，用乞求的眼神四下张望，却找不到任何同情与怜悯。只好把心一横，任由王十三将自己推出了议事厅外。


    
有亲卫拿来大唐武官的常服，在寒风中给刘贵哲换好。然后又牵来一匹骏马，将他搀扶了上去，用刀押着往长安方向走。远远地望见了西城门，王十三带住坐骑，将主帅的亲笔书信硬塞进刘贵哲怀里，大声命令：“王某只能送你到这里了，剩下的路，你自己往前走。记住，进城后千万别再想着玩什么鬼花样。那姓孙的早就被我家大都督打怕了，让他主动把长安城交出来他未必愿意，可让他交一两个人换取十天半月喘息时间，他肯定会感激不尽！”


    
“呃！不敢，不敢，王将军说笑了，说笑了！”刘贵哲暗地里打的就是将书信和口信一并吞掉的主意，听了王十三的话，心中最后一丝侥幸也飞到了九霄云外。一边做着揖，一边信誓旦旦地保证：“大都督对罪将有不杀之恩，罪将绝对不敢辜负他老人家的期望。您尽管放心，即便刘某被砍成十段八段，临死之前，也会报答大将军的恩德！”


    
“你不敢就好！”王十三撇嘴冷笑。他才不会相信刘贵哲的誓言，对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看清楚刀子握在谁手里。“实话对你说吧，这是你唯一的机会，若是把握不住，将来可是怪不得任何人。叛军那边的情况，想必你比王某还清楚。一旦安禄山恶贯满盈，你自己算算，其他贼人还能继续蹦跶几天？”


    
“这……”冰天雪地，刘贵哲的后背却湿了个通透。坐在马鞍上愣了好一阵儿，才抬起胳膊来，冲着王十三深深施礼，“多谢王将军指点。如果此番出使，刘某还能活着从长安城里走出来，一定会找机会报答将军的大恩！”


    
“你别再恶心我，就已经是报恩了！”王十三挥挥手，带着一干亲卫扬长而去。


    
毕恭毕敬地目送着他的背影在官道上去远，刘贵哲再度调转马头，鼓起全身勇气继续走向长安城的西门。这个城门他曾经走过无数次，却从没有一次，将腰杆挺得像今天这般笔直。


    
城中的当值叛军将领早就看到了外边的异动，不待刘贵哲走进羽箭射程之内，立刻从敌楼上探出半个身子，大声喝问道：“站住，干什么的？再靠近，老子可就不客气了！”


    
刘贵哲高高地将双手举起，以示自己没有任何不良企图，“我是崔乾佑将军帐下的归德将军刘贵哲，半个月前在泾阳城外被安西军俘虏。现在奉安西军王大都督之命，前来给孙孝哲将军送信！”


    
“刘贵哲……”当值的将领隐约听说过援军队伍当中有这么一号人物，皱紧眉头，迟疑着追问，“你没有死？崔云起不是全军覆没了么？”


    
“侥幸没有！”刘贵哲苦笑，声音里边充满了无奈与自嘲，“王大都督念在我还没来得及替大燕国立功的分上，就没要我的命。我只有一个人，除了防身的横刀之外，没带任何兵器。请将军大人放下吊桥，让我进城！”


    
“等着！”当值将领不太相信刘贵哲的话，手扶敌楼上的城垛口向外张望了好一阵儿，待确定了城门附近着实没有任何安西军的伏兵，才挥挥手，命人放下吊桥。却又不肯将城门打开直接放刘贵哲入内，只是用绳索垂下一个吊篮，“你先把信和横刀放上来，下次再自己上来！别耍什么花样，否则我就把你乱箭穿身！”


    
他们怕我？刘贵哲愣了愣，猛然意识到一个荒诞无比的事实。他们居然怕我？我就一个人，连件长兵器没带，身上也没穿任何铠甲。这城里边居然是大燕国的军队，曾经一路从渔阳打到长安，没遇到过任何敌手。


    
事实很清晰，城垛口处探出来的密密麻麻地箭锋，将守城者内心深处对安西军的畏惧暴露无遗。刘贵哲顿时觉得头顶上的天空高了起来，冬天阳光无比明媚。跳下坐骑，他快速将腰间横刀解下，将怀中的信取出，一并放进面前的吊篮里。“拉上去吧，注意不要弄脏了信皮。否则，你肯定担待不起！”


    
被一个反复无常的软骨头当众侮辱，当值的守将气得脸色直发黑，但是他却不敢拒绝刘贵哲入内。匆匆看了看信上的文字和火漆，便又命人第二次将吊篮放了下来。刘贵哲大模大样地坐进去，扯开嗓子命令守城者将自己拉上。然后劈手将信夺回，大声命令：“带我去见孙孝哲将军，我家大都督除了这封信之外，还有几句话要带给他！”


    
“你不就是个替人下书的俘虏么？牛气什么？！”当值的守将暗自腹诽，猛然间，目光看到刘贵哲身上崭新的安西军常服，心中所有不满顿时萎缩。摇头叹了口气，怏怏地将刘贵哲领下了城墙。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五章 双城 （五 下）


    
有些人的天性就像蔓藤，能爬到多高位置，并不在于自身能力有多强大，而是在于依附上了哪棵大树。刘贵哲显然就是这种人，当在长安城的西墙之外，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巴上新安西军这颗散发着勃勃生机的参天大树之后，整个人立刻脱胎换骨。


    
原本在心中已经反复演练了无数遍的求生套路，在那一瞬间全部被作废。原本背得滚瓜乱熟的阿谀奉承之词，也于一瞬间被他强行忘记。他强迫自己直起腰，强迫自己抬起头来说话，强迫自己不回避城墙上那一道道凌厉阴冷的目光。然后，他发现这样做其实并不是很难，其实别有一番轻松滋味。其实，自己的骨头一点儿都不软，只是以前猫着腰做人做得太久了，以至于差点儿变成了一个驼背而已。


    
这种傲慢的姿态，令长安城西门的当值守将卢渝非常恼怒。然而他又不敢擅自替孙孝哲做主，将使者乱刀砍死。只好一边强压着心头怒火，引领孙孝哲入城。一边用目光向自己的亲兵示意，让他头前去给孙大帅送信，以便届时能给安西军的信使一个下马威。


    
对歪门邪道的造诣，刘贵哲在当世的武将中，可是不逊色于任何人。发觉守将故意把战马的脚步放得很慢，他自己也笑着松缓缰绳，四下观望起长安城内的风光来。


    
离开这里虽然才半年时间，可眼前的景象，却让他觉得仿佛隔了几个世纪般长久。这不是他记忆里的长安，记忆中的长安虽然洋溢着一股木材腐朽的味道，却没有彻底死去。而眼前的长安，却看不见任何生机。


    
被烟火熏得黑漆漆的房檐，破了无数大洞的窗户，还有随处可见的垃圾和战马粪便，构成了城市的主要画面。让人穷尽所有想象力，都无法将其与昔日世间第一繁华奢靡的长安城联系起来。


    
迎面吹过来的风是冷的，小桥下的水流早就结成了冰，在疙疙瘩瘩的冰面上，奔跑着十几头不知品种的野狗。他们的皮毛是这座城市中唯一健康的颜色，油光水滑，红中透黑。听见人和马的脚步声从桥上响过，它们立刻将头仰起来，用通红的眼睛盯着人看。期待有新的尸体被扔下，或者又有人承受不了冬日的寒风，变成一具饿殍自己从桥上坠落。


    
带着期盼目光的不仅仅是桥下的野犬，小桥的另外一端，往日繁华的西市口，如今挤满了密密麻麻的乞丐。有老也有少，有男也有女，随时准备出卖自己的最后的力量和肉体。然而他们在大多数时间里，收获的却是失望。虽然安西军没有足够的兵力将长安城四面合围，也没有禁止普通人进出，城中的商路却早已经濒临断绝。


    
罕有商户，愿意带着大宗货物到一座随时都可能失陷的城市中冒险。也罕有大户人家，愿意把整个宗族的命运，绑在一艘随时都可能沉掉的破船上。这两者平素都是雇佣闲人的主力，随着他们的数量日益流失，长安城中能凭借体力填饱肚子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少。与此同时，治安越来越差，抢劫与偷窃之类的恶性事件越来越多，城市也就愈发显得破败荒凉起来。


    
看到刘贵哲等人从面前走过，饥民们眼中露出了无法掩饰的敌意。他们之中有的立刻转过身，掀开破破烂烂的罩袍，露出干瘦的大腿骨和肮脏的屁股。有的举起鸡爪般的黑手，高高地举过头顶，祈求哪位好心的士兵能丢下一两个铜钱，让自己能买一碗热乎乎的面汤喝。还有人则握紧了拳头，站在道路两边低声咒骂，希望骑在战马的上人能早点儿被安西军砍成碎片。为达到这一目标，他宁愿用自己的生命在神灵面前献祭。那是他们眼下唯一能够拥有并献给神灵的东西。死亡对他们来说并不可怕，可以与破坏自己家园的人同归于尽，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无论是侮辱、祈求还是诅咒，守军都已经听麻木了，可以装作充耳不闻。被“簇拥”在队伍正中间的刘贵哲却无法做到这一点，忍了又忍，终于按捺不住，从口袋里翻出一粒豆子般大小的碎银，朝着饥民中最苍老那个面孔扔了过去。


    
“别……”守将卢渝阻止不及，大惊失色。刘贵哲的举动立刻像热油中溅入一粒火星，将整条道路都点了起来。无数男女扑过去，将被施舍的目标按翻在地。有个最强壮的家伙，一根根掰开老者的手指，夺走碎银。然后没等他站直腰，又立刻被另外几个人扑翻，拳打脚踢，夺走救命之物。转眼间，一粒碎银数易其手，好几条生命瞬间走向终点，然后有更多人扑过去，像豺狼般，朝同伴露出尖利的牙齿。


    
“快走！”守将用力拍了被惊呆的刘贵哲一巴掌，带领部下，簇拥着他的战马，迅速逃离现场。扭打在一起的饥民们却又突然恢复了理智，不再为一小粒银子自相残杀，而是将目标对准了刘贵哲和守军。“杀了他，他们身上有的是钱！”不知道是谁带头喊了一句，然后引发了山崩海啸般的回应。无数双手从地上捡起石头、冰块、木头、瓦片，冰雹般砸了过去。


    
队伍最后的士兵扭转头，举起兵器左右格挡。队伍前方和两侧的士兵则将马蹄直接踏向了敢于拦路的人头。有士兵被石块砸下坐骑，被饥民生生撕成了碎片。更多的是饥民被马蹄踏翻，被横刀斩成两截。血光一瞬间在寒风中绽放，一瞬间又被寒风凝结成冰。僵硬地凝结在人的手背上、罩袍上、脸上、鼻子上，最后由瞳孔扎进记忆中，将记忆也染得一片殷红。


    
不知不觉间，眼泪便淌了刘贵哲满脸。这是他的故乡长安，他从小长大的地方。他在这座城市里享受尽了荣华，然后又和上司、同僚们一起，将它抛弃。抛弃了它还不算，隔了几天还掉过头来，再亲手将它推入了绝境。这笔帐太大，太乱，涉及到的人太多，太杂，所以永远不会有衙门找他清算。可刘贵哲却知道，自己这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


    
他忽然明白了王洵那天晚上，要杀光所有俘虏的心情。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安西军上下，提起“重建大唐”这四个字，就个个热血沸腾。抬起手掌抹了抹，他将脸上的血水和泪水，全部抹进了记忆里。咬紧牙关，抓紧时间赶路，强迫自己不再去看周围的一切，不再去听周围任何声音。战马冲刺的速度越来快，越来越快，终于将混乱和血腥甩在了背后，一道巍峨的建筑突然出现在了面前，西京道留守行辕，已经到了。


    
行辕里的人显然没想到安西军的信使会走得这么快，很多准备都未能做充分。看到刘贵哲甩镫下马，立刻将漆枪架起来，试图组成一道闪着寒光的长廊。却不料其中几根临时从皇宫中找来的漆枪的木柄已经腐朽，与周围的物件稍一碰撞，便立刻“筋断骨折”。


    
“啪嗒！”仓促磨洗干净的枪头落在了地上，溅起几团褐黄色的烟雾。下马威变成了大笑话，持枪者瞪着尴尬的眼睛，手足无措。原本被威胁的目标，安西军信使刘贵哲却笑着走上前，先俯身从地上捡起断掉的烂枪头，将其一一交还给士兵手中。然后又缓步退后，退出漆枪长廊的覆盖范围，朝护送自己前来的武将卢渝拱拱手，笑着建议：“通常对待敌国使节的规矩，是先让他自报家门，然后再从枪阵下走过，以打击其嚣张气焰。显然，孙将军把顺序弄颠倒了，麻烦你进去提醒他一声！”


    
“你……”当值守将又羞又气，跺跺脚，迈步便往里走，“你在这里等着，我家大帅有没功夫见你，还两说着呢。”


    
“不急，不急！”刘贵哲笑呵呵地摇头，仿佛自己面对的是一群无赖顽童般。这种波澜不惊的态度，令当值守将愈发羞恼。三步并作两步，冲进行辕之内。很快，又鼻青脸肿地迎了出来。


    
“我家大帅命你进去！”一道迎出来的还有几名文武官员，其中一个看上去十分眼熟，却是原龙武军明法参军张忠志，不知道什么时候归降了孙孝哲，已经被其引以为心腹了。


    
“不让我报门而入，或者从枪阵下走过去了？”刘贵哲是得了便宜就要占住不放的性格，明知故问。


    
“不用，不用！”几个外出负责迎接信使的燕将满脸尴尬，连声回应。“刘将军不要见怪。刚才是底下人瞎胡闹，孙帅知道后，已经责罚了他们！”


    
“刘某也相信，以孙孝哲将军的为人，断然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刘贵哲笑了笑，整顿衣衫，缓步入内。临走过老熟人张忠志的面前，又将脚步稍稍放缓了些，用眼角的余光朝对方脸上扫了扫，轻轻摇头。


    
“他是什么意思？！”张忠志早就将刘贵哲给认了出来，只是不愿意上前打招呼而已。猛然间发现老熟人好像在向自己使眼色，被吓了一跳。佝偻着脊背瞬间绷紧，一股冷汗，顺着脊柱淋漓而下。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五章 双城 （六 上）


    
孙孝哲在节度使行辕接见了刘贵哲，脸色阴沉得如同落雪前的天空。


    
老实说，这次会面并没有出乎他的预料之外。以安西军区区两万兵马，想攻破长安这样的千古名城，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而以敌将的性格，在硬攻无望之后，肯定会使一些战场之外的阴损招数，比如攻心、收买、威逼利诱之类。如果不这样做，城外那个家伙就不会姓王，封常清老鬼门下的第一“败类”。


    
他只是没有料到，王洵居然派了刘贵哲来做信使。要知道，此人的心目中，向来不知道“忠诚”为何物。一个多月前才于两军阵前叛变到崔乾佑帐下，赌咒发誓说要效犬马之劳。十余天前，为了活命却又重新投靠了安西军。如今他只身进到长安城来，自己稍稍加以恐吓，让他再度改换门庭也未必是什么有难度的事情。谁知道对手到底哪根筋抽得不对劲，居然愣拿着狗肉往国宴上摆。


    
其他燕军将领，对刘贵哲的事迹亦有所耳闻。一个个眉头紧皱，用轻蔑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此人，脸上写满了不屑。


    
令大伙惊诧的是，面对着如此多双冰冷骄傲的眼睛，刘贵哲却没有立刻被吓尿了裤子。反而带着几分从容不迫地上前见礼，通名，将所有使节应该做的表面文章，都做得一丝不苟，“末将刘贵哲，此番前来，是奉了我家大都督的命令，将此信当面递交给孙将军！”


    
“拿过来！”孙孝哲轻轻挥手，示意亲兵将刘贵哲手上书信接过，随手丢在书案一边，继续撇嘴冷笑：“莫非王洵帐下已经找不到可用之人了么？居然把你给派了来？！他就不怕你到了我这边，骨头一软，把安西军情况全都给交代干净？！”


    
刘贵哲微微耸了耸肩，丝毫不以对方的侮辱为意，“我家都督平素一直强调，要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末将文不成武不就，所以也只能干干送信跑腿的勾当。至于安西军那边的情况，孙将军如果想知道些什么，尽管开口发问便是。末将临来之前，我家都督没叮嘱向孙将军保密。所以末将定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他主动把自己描述得如此不堪，倒是让孙孝哲找不到继续出言侮辱的兴趣了。愣了愣，勃然变色：“好一张利口，居然敢拿晏子使楚的典故来戏弄本帅。来人，将他拖出去，先打二十个嘴巴。然后看他还敢不敢再逞口舌之利！”


    
“诺！”几名如狼似虎的亲卫纵身扑上，将刘贵哲架了起来，快步向大厅外边走。刘贵哲吓得额头冷汗直冒，却咬着牙，一句求饶的话也不肯说。直到快被拖到门口了，才哈哈干笑了两声，摇着头道：“孙将军拿末将与古圣先贤相比，末将，哈哈，末将可真的当，当不起。不过孙将军可千万叮嘱手下小心些，二十个嘴巴子打完了，无论好话坏话，末将可就都说不出来了。我家都督私下要求末将带给孙将军的口信，估计孙将军也没机会听到了！”


    
“谁稀罕你家将军的口信！”孙孝哲的下巴高高地挑起，鼻孔处快速喷出两道白烟，“打，狠狠地打，看他到底能嘴硬到几时！”


    
“诺！”亲兵们答应一声，拖着刘贵哲继续大步向外走。眼看着就要迈步出门了，刘贵哲当年在龙武军中的老熟人，大燕国西京道屯田副使张忠志赶紧快步出列，俯身在孙孝哲面前，低声劝阻：“大将军息怒。此事着实有些蹊跷。像刘贵哲这种货色，想必安西军也未必看得上。您老今天即便把他打死了，对王洵来说，也没任何损失。传扬出去，反倒让人觉得，咱们大燕国没有气度，连个只身前来下书的使节都不肯放过。”


    
“我只是咽不下这口气！”孙孝哲也知道折磨刘贵哲这种人，对安西军造不成任何实质性打击。咬了咬牙，沉声回应。“这厮以前是个有名的软骨头，稍稍吓一吓，就跪地叫爷爷的主。今天怎么突然转了性子？莫非姓王临来之前，给他灌了什么汤药不成？！”


    
“大将军说得对，那厮当年与末将同在龙武军效力，人品着实不堪得很。”张忠志只求找机会解决自己心中的困惑，根本没注意到刘贵哲的性格变化。见孙孝哲口风有所松动，赶紧顺坡下驴，“但此时看来，大将军光是用强，未必能让他屈服。不如先将火气压一压，听听他还有什么话说，再想其他办法。”


    
“也好！”孙孝哲不甘心地挥手，“看在你给他求情的分上，二十记掌嘴暂且记下。来人，把刘贵哲那厮押回来，本帅还有别的事情问他！”


    
一直竖着耳朵倾听背后动静的亲卫们闻言，赶紧又架着刘贵哲转回。走到帅案之前，狠狠往地下一掼。“扑通！”一声，将刘贵哲摔了个四脚朝天。


    
“啊！”刘贵哲先是大声呼痛，随即坐在地上冷笑不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笑什么？没挨成耳光子，觉得不过瘾么？”孙孝哲被笑得心烦意乱，用力一拍桌案，大声呵斥。


    
“我是笑某些人，穿上紫袍，也掩盖不住匪气！”刘贵哲箕坐于地，继续冷嘲热讽，“亏得我家都督还说，孙将军虽然在战场上屡次败给了他，却不失为当世少见的磊落英魂。所以明知道刘某胆子小得可怜，还派刘某前来下书，以便他将来能够以此为依据，向朝廷替刘某求情，求陛下赦免刘某当日阵前投敌的罪行。呵呵，呵呵，今天看来，我家都督，可真是看走了眼。”


    
“你……”孙孝哲羞怒交加，一张黄脸都憋成了紫黑色。双手扶住桌案，强压了半天怒气，才喘息着道：“本帅念在与你家都督惺惺相惜的分上，才一再容你放肆。你不要不知进退，反复试探本帅的忍让底限。快说，你家都督除了这封信之外，还有什么话要你带给孙某！”


    
“这个……”刘贵哲故意用眼角的余光向四下撩了撩，做出一副神秘状。“我家都督曾经有言，他的话，只能当面说给孙将军一个人听。也只有孙将军一个人听了之后，能够明白他的良苦用心！”


    
众将闻言，赶紧施礼告退。孙孝哲心里虽然觉得古怪，却被刘贵哲的奉承话，捧得有些飘飘然。摇了摇头，大声道：“诸君不必如此，孙某这里，没有任何事情需要避讳尔等。”


    
转过脸，又冲着刘贵哲和颜悦色地命令，“说吧，今天能站在这里的，都是孙某的生死兄弟。孙某虽然将你家都督引为知己，却绝不敢背着自家弟兄，与你家都督做任何交易！”


    
“这……”刘贵哲继续做犹豫状，拿捏了半天，才拱了拱手，以极低的声音说道：“我家大都督说，他的本事跟孙将军在仲伯之间，谁也未必奈何得了谁。继续打下去，只会让更多将士无辜丧命。所以，所以不如各退一步。您尽早带兵撤离长安，他念在彼此惺惺相惜的情分上，不派人堵截追杀就是。”


    
“嗡！”孙孝哲身子一晃，眼前仿佛有无数金星乱冒。这哪里是一番好意，分明是赤裸裸的侮辱。还没等他来得及发作，刘贵哲又拱了拱手，快速大声说道：“我家都督还说，如果孙将军拉不下脸来走，其他将军也是一样。只要主动撤出长安的，他一概不追杀就是！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诸位将军一定要想好。反正你们肯定赢不了，不如，啊……”


    
无数双大脚踢了过来，将刘贵哲踢得口中鲜血狂喷。他用双手护住自己的胸口，一边笑，一边在众人的脚下打滚，“哈哈，哈哈，哈哈，痛快，痛快。刘某窝囊了大半辈子，就今天扬眉吐气了一回。来吧，给刘某个痛快的，别婆婆妈妈。刘某在阴曹地府，等着你们前去相会。”


    
一众将领被笑得心里发虚，下脚愈发不肯容情。明白自己上了对方大当的孙孝哲却突然又冷静了下来，用力拍了下帅案，大声喝令：“够了，别打了，全都给我退下。”


    
众将莫名其妙的，纷纷停脚抬头。孙孝哲眉头一皱，声色俱厉：“没听见么，全都给我退下！”


    
毕竟执掌大权多年，如今积威虽然不像先前那般盛了，却也寒气迫人。一干将领们不敢抗命，施了个礼，鱼贯而出。孙孝哲目送大伙离开，起身绕过帅案，伸手从血泊中将刘贵哲扯起来，拉到眼前，沉声问道：“看样子，你今天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了。孙某敬你这份勇气，所以也不让人再折辱你。”


    
“多谢！”刘贵哲的胳膊抬了抬，又软软地落下。“那就请孙将军命人给刘某一个痛快，这半死不活的感觉，可是真不怎么样！”


    
“孙某不会杀你！”孙孝哲笑了笑，身上又恢复了几分百战名将的从容，“孙某非但不会杀你，还会派人给你治伤，把你礼送出城！但是，你得先回答孙某几个问题！”


    
“请说！”刘贵哲尽量用简短的词汇回应，以节约为数不多的体力。


    
“你原来肯定不是这种人，否则也不会做出阵前投敌之事！”孙孝哲盯着刘贵哲的眼睛，努力挖掘自己希望知道的消息。“但你今天的表现，却让孙某刮目相看。孙某不想杀你，但孙某却想知道，那姓王的到底给了你什么好处，竟然让你不惜以死相报！”


    
“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刘贵哲大声喘气，一点一滴地积攒体力，以便把话说完整，“如果刘某说，那姓王的之所以打发刘某前来送信，就是想借孙将军之手，杀了刘某。孙将军愿意相信么？”


    
“嗯！”孙孝哲抓在刘贵哲胸口上的大手，瞬间一紧，随即，又以极其缓慢的速度松开，“怎么可能，他用心如此歹毒，你居然还愿意为他去死。莫非你这人真的有毛病不成？”


    
“他瞧不起刘某，是因为刘某以前，的确没做个任何能让他能瞧得起的事情！”刘贵哲咧嘴，露出血淋淋的白牙，“可如果今天刘某的所作所为传回安西军，刘某相信，他一定会给刘某一个合理的回报。一定会将尔等加诸于刘某身上的折磨，十倍，百倍地替刘某回敬给尔等。不像以前……”


    
吐出一口黑血，他继续大声喘息，“不像以前，刘某即便战死于沙场，也没人在乎。甚至还有可能，替别人背黑锅，把丧师辱国的责任，全让刘某一个死人来背。所以刘某，刘某原来没有胆量去死。今天，今天，明明心中怕得要命，可就是拉不下脸来向你屈膝。嘿嘿，嘿嘿，嘿嘿……”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五章 双城 （六 中）


    
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死得不明不白，死后还要替别人被黑锅。看着刘贵哲那张沾满血迹却狂笑着的脸，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在孙孝哲心中油然而生。“来人，把他带下去，请郎中用心医治。待明天早晨，本帅亲自送他出城！”


    
“多谢了！如果你不杀我，我现在就想自己走回去！”刘贵哲愣了片刻，咧着猩红的大嘴说道。


    
“也好！”孙孝哲挥了挥手，意兴阑珊。“你回去转告王都督，本帅看过信之后，肯定会给他一个答复。但像今天这种攻心的伎俩就不必再使了。这招对孙某没用！”


    
“孙将军……”刘贵哲出于一番好心，还想再啰嗦几句，却被对方迅速打断。


    
“孙某自幼就没了父亲，雄武皇帝陛下对孙某有抚育之恩……”孙孝哲摇了摇头，声音突然加大，“送他出城，本帅不想再看见他！”


    
众亲卫赶紧走上前，连推带拉，将刘贵哲扯出节度使行辕。架上他来时所骑的大宛良驹，一路护送出长安城外。听着大厅外边的脚步声渐渐去远，孙孝哲缓缓地走回帅案之后，缓缓地坐了下来，咧开嘴巴，无声地苦笑。


    
王洵的信他根本不必看，就能猜到里边的内容。无非是说一些羞辱恐吓之词，激自己早日出外与他决战，或者主动放弃长安。


    
可问题是，这两个选项，都不可能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连番的战败，已经让将士们对战胜安西军失去了信心。特别是最近两次稀里糊涂的烂仗，败得简直冤枉到了极点。一回是因为长安城里发生了内乱，一回是洛阳那边传来的皇帝陛下病危的消息，都不是输在临阵指挥上。仿佛冥冥中有一位强大的神灵，将幸运的光环一遍遍照在安西军头顶，而与此同时，等待着大燕国将士的，却是一重重黑暗的诅咒。


    
如果现在主动出城找安西军决战的话，孙孝哲相信，只要王洵把陌刀阵一祭出来，自己这边就会立刻全线崩溃。非但驱赶不走敌人，甚至连保住性命都很困难。


    
而主动撤离长安，与安西军暂时握手言和以换取战略上的喘息时间，亦绝无可能。因为当年抢先一步攻进了大唐国都，让昔日的顶头上司崔乾佑将自己视作了眼中钉。而洛阳城内的大权在握的右相严庄和监国太子安庆绪，又素来跟自己势同水火。以前有义父安禄山的庇护，那两人还不敢拿自己怎么样。如果义父真的挺不过眼下这一关，既没有地盘安身，又没有足够兵力在手的自己，肯定会被安庆绪和严庄第一个拿出来立威。


    
所以，无论王洵使出什么妙计，无论眼下的龟缩战术有多么令人屈辱。孙孝哲都只能选择继续闭门不出。那是他目前唯一的选择，坚守下去，固然翻盘的机会不多，好歹还有一线希望。如果改弦易辙的话，恐怕连一丝希望都没有。


    
只是这坐困愁城的滋味，着实令人有些难受。孙孝哲苦笑着一次次将王洵的信拿起来，又苦笑着摇头，一次次放下。信封上的字应该是王洵亲笔所书，老实说，可真不怎么样。长安城外那个年青的对手，一看就是没在任何事情上下过苦功夫的公子哥。非但书法方面造诣极差，临阵应变、战术战略、甚至一直名声在外的个人武艺方面，也都算不得上什么出类拔萃。可这个并不出类拔萃的家伙，却有着一项谁也比不了的本事。那就是化腐朽为神奇，随便从地上捡起块土坷垃来，都能迅速发挥出其最大价值。刘贵哲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据说如今扼守在陈仓县城，彻底堵死了燕军入蜀之路的薛景仙薛大节度，也曾经得到过他的指点。凭着这双点金手，此人麾下英才辈出，沙千里、魏风、宋武、方子陵、万俟玉薤，无一不是后起之秀，无一身上不带着新安西军特有的印记。


    
这些人完全不同于残唐治下其他任何一支队伍。甚至可以说，他们身上，很难找到残唐军队的影子。他们年青、骄傲、坦荡、勇敢，他们既热衷于建功立业，同时又将荣华富贵视为过眼云烟。他年青，年青到还不懂得互相倾轧，互相扯后腿，互相下绊子、捅刀子，他们身上没有丝毫暮气。


    
遇到这样一群对手，恐怕是孙某人这辈子最为不幸的事情。他可以每天都发现敌人在成长、壮大，而自己这边，却在不停地走向衰老，走向腐朽。偏偏他又没任何办法改变这种形势。如今的大燕国像极了当年的大唐，所有人都知道事情已经不对劲儿，所有人都找不到解决办法。只好把眼睛蒙上，把耳朵塞上，装作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听见，直到灾难彻底降临……


    
“启禀大帅，张留守求见！”有亲兵蹑手蹑脚走上前，以极低的声音请示。


    
“让他进来！”孙孝哲皱了皱眉头，低声命令，“请，请他进来。顺便给他搬个座位！”


    
他目前的职位是西京道节度使，而张通儒的职位是西京留守。这种安排明显带着让二人互相监督之意。为此，孙孝哲平素没少给张通儒脸色看。可今天，他却迫切地想跟对方聊上几句。


    
亲兵领命而去，片刻后，带着一个鬓发花白的中年人走进了进来。有人小跑着搬过一个胡凳，孙孝哲站起身，用手轻指，“坐吧，不用给我施礼了。我也懒得跟你还礼。咱们两个之间，别再弄那些啰里啰嗦的东西！”


    
“谢大帅！”话虽然这么说，西京留守张通儒还是做足了下属的礼数，然后才欠着屁股在胡凳上坐了小半边。“属下贸然前来打扰，是为了先前下书人所说的那几句话……”


    
“攻心之计而已！”孙孝哲说得很轻蔑，但脸上的表情，却暴露了他此刻的无奈。“我这就安排人加强戒备，以免长安城中真有哪个骨头软的，被人家几句狠话就吓破了胆子！”


    
“大帅高明！”张通儒发自内心地称赞了一句，然后继续补充，“属下刚才出去巡视了一圈，各营将士基本上都表现正常。但阿史那从礼那边……”


    
“来人！”孙孝哲再度打断，不是想故意让张通儒难堪，而是对这条提醒非常重视，“传我的命令，让安守忠率部移屯，与阿史那从礼一道驻守西苑。接到命令之后立刻搬家，不得有半点延误！”


    
“诺！”有亲兵上前接过令箭，小跑着出门。不待他的背影去远，孙孝哲又将头转向张通儒，“你看，还需要做些什么事情。一并说出来，本帅一一照办就是！”


    
“属下，属下，没什么可进谏的了！”张通儒有些受宠若惊，站起身来再度施礼。


    
孙孝哲苦笑着摆手，“坐下，别再跟我客气了。你这家伙虽然多疑善变，却也是出了名的谨慎。本帅以前风头正劲，不愿听你的啰嗦，以免打击自家士气。可如今暂时落了下风，就需要你拾遗补漏了！”


    
“属下，属下当竭尽所能！”难得听孙孝哲说几句掏心窝子话，张通儒被感动的第三次站起来，郑重承诺。


    
“坐吧！”孙孝哲挥手，示意对方别再客气。“此一时，彼一时。不管朝廷当初安排咱们两个在这里是什么用意，眼下咱们都只能把心思往一处使。如果再继续互相牵制下去，恐怕正合了城外敌军的心思。这长安城，就只能拱手让人了！”


    
“属下从来没想过对大帅做任何不利之事！”张通儒急切地解释了一句，随后轻声叹气，“朝廷这个安排，也未必是因为不信任大帅的忠心。不过眼下这些都不必提了，最重要的是，一定不能让长安重新回到残唐之手！”


    
“本帅也是这么想！”修补了彼此之间的裂痕之后，孙孝哲迅速将话头转向正题，“只是，以目前的军心和士气，本帅也不知道还能守多久。”


    
“属下有句话，不知道该不该直说！”张通儒对长安城内外的局势了如指掌，笑了笑，摇着头说道。


    
“说吧，无论对错，本帅不让它传到别人耳朵就是！”


    
“那属下就放肆了！”张通儒坐直了身体，目光里充满了担忧，“我军能不能守住长安，恐怕关键并不在大帅这儿。而安西军能不能拿下长安，恐怕关键，也不在王洵那里。”


    
“此话怎讲？”闻听此言，孙孝哲精神立刻为之一振，瞪圆了眼睛，大声追问。


    
答案却让他愈发感到绝望，甚至恨不得根本没有听见。随着一声沉闷的叹息，西京留守张通儒苦笑着补充：“大帅莫非现在还没看出来么？不管是敌方还是我方，都在等着一个消息。如果陛下能挺过眼前这一劫，自然有兵马源源不断地开到，非但能让我军一扫先前颓废，连重新将安西军推出西京道，想必都不是什么难事。可万一陛下有什么不测，恐怕非但安西军会趁火打劫，其他各路唐军，也会像狼群般冲着长安城扑过来！”

第六卷 补天裂 第五章 双城 （六 下）


    
努力了这么久，却仍然是一粒微不足道的棋子而已。前进后退，甚至生死存亡，都不归自己所掌握。明知道张通儒说的都是事实，孙孝哲依旧无法甘心接受命运的摆布，沉吟良久，叹了口气，幽幽地反驳道：“陛下，陛下他福泽深厚，这次自然是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况且，况且严庄老贼虽然与孙某不睦，却也应该看到，这有关于长安城的争夺，涉及到安、李两家的气运兴衰，如果万一被安西军把长安夺了去，天下人眼里，又会怎么看待大燕？！”


    
“如果陛下身体康健的话，他当然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张通儒咧了下嘴巴，满脸苦涩，“可太子殿下和严相两个，却未必有圣武皇帝陛下的魄力。如今唐将张巡、许远两人死守睢阳，硬生生拖住了令狐潮的十二万大军，使其迟迟不得寸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淮南和江南的财富源源不断地运往蜀中，然后再源源不断地转到各路残唐兵马之手。而我朝自南下以来，虽然从各地府库里得了不少钱粮，可在各个方向一天天干耗下去，慢慢地也就坐吃山空了……”


    
张通儒的话说得极慢，仿佛唯恐孙孝哲跟不上自己的思路一般。后者把每个字都听在耳朵内，心中头的感受未免越来越凄凉。


    
大燕国去年南下之时，一路烧杀抢掠，将所过之处都变成了一片废墟。大伙当时只觉得快意，并没认真去想这样做会给自身带来什么不利影响。如今战势陷入僵持阶段，报应便一点点显现出来了。


    
没有城市，则意味着没有了商税。没有了田庄，则意味着军粮也失去了稳定征募渠道。大燕国当初虽然从各地官府的仓库中缴获了不少财货，可给每名将士分一份，也就消耗得七七八八了。如今各地战线长时间不能继续前推，新的缴获不能保证，旧的征服地区又没有任何收益，日子难免就要过得一天比一天困窘。


    
站在孙孝哲的位置上，他清楚地知道，如今大燕国各路诸侯，除了自己与史思明两个尚且能够自给自足之外，其他处都得靠洛阳的供应才能继续维持下去。而洛阳城内的钱粮，也慢慢临着坐吃山空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具备大胸襟、大气魄的人，才会继续坚持过去的方略，以彻底铲除残唐余孽，擒杀李隆基父子为首要目的，把灵武和蜀中作为进攻重点。换了一个眼界稍稍差一些的，恐怕就要改弦易辙，把战略重点放在淮南、江南两道，先彻底解决了吃穿问题才是正经。


    
而无论安庆绪还是严庄，都不具备与圣武皇帝安禄山同样的眼界和胸襟。可以预见，万一圣武皇帝陛下驾鹤西去，恐怕长安城被放弃，便成了定局了。至少，它不会再被当做与残唐争夺的重点。


    
“说实话，如果换了张某在严相那个位置上，也很难取舍？！”唯恐孙孝哲误会了自己的意思，张通儒又画蛇添足地补充。


    
“唉！”孙孝哲报以一声长叹，然后久久不语。


    
睢阳、长安，想着如今的形势，他眼前就仿佛出现了一盘棋局。两座城，两个劫点。虽然大小不同，坚固程度也不可同日而语。对全局的重要性，却很难分得清楚谁主谁次。如果大燕国在唐军积蓄起反攻力量之前拿下睢阳，便可长驱直入江淮各郡，彻底切断残唐的税源，釜底抽薪。而万一长安城在睢阳被攻破之前落入安西军之手，便意味着大燕国的气运已经结束了，各地残唐势力必然大受鼓舞，趁势高歌猛进。


    
这局棋，非目光长远者看不透，非志在天下者不能执子。可圣武皇帝陛下，偏偏又病得无法再站起来！“老天爷，你不能这么不公平啊！？李家父子无论怎么折腾都由着他们，圣武皇帝陛下只是偶感小恙，就……”想着越来越绝望的未来，孙孝哲忍不住仰天长啸，“啊——啊——”


    
“大帅，大帅！”张通儒被吓了一哆嗦，赶紧跳上前，伸手去拍孙孝哲的后背，“大帅切莫如此，你是一军之胆，任何举动，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啊啊啊——！”“啊啊啊——！”孙孝哲又声嘶力竭地喊了几声，直到把门外的侍卫都招了进来，才悻然闭上了嘴巴。“那又怎样，莫非我心里再难过，也只能自己憋着不成！他奶奶的，大不了老子这西京道节度使不做了，谁愿意来当谁来当。老子自己回塞上找块没人的地方放羊打猎去，免得天天看着局势憋气……”


    
“啊啊啊——！”


    
“啊啊啊——！”


    
还没等他把抱怨的话说完，外边忽然传来一阵声嘶力竭的呐喊。仿佛刚才的回声一般，充满了无奈与不甘。


    
“谁在学老子！”孙孝哲大怒，推开身边的张通儒，大步向门外走。才走了三、五步，又是几阵声嘶力竭的呐喊声传来，寒风般，灌进每个人的耳朵。


    
“啊啊啊——！”“啊啊啊——！”“呜呜呜呜——”“娘咧——”刹那间，哭声、喊声、绝望的尖叫声响彻了全城。饶是见惯了风浪，孙孝哲也是汗毛倒竖，三步两步冲回屋子内，从兵器架上抄了一口横刀在手，“怎么回事？今晚谁当值，赶紧把他给老子叫来！”


    
“蒋方！”亲兵们迅速报上一位将领的名字。然后纷纷拔出刀，将孙孝哲团团护了个严实。外边的呐喊声与哀哭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声声透着恐惧，声声透着绝望。孙孝哲的脸色也越来越冷，越来越苍白，白得像冬天墙角处的积雪。


    
再看西京留守张通儒，早已吓得两股战战，动弹不能。一双手软软地按在柱子上，嘴里喃喃地叫嚷：“安西军，安西军进城了。安西军进城了！完了，完了，姓王的杀人如麻，我等今夜落到他手里……”


    
“安西军进城了，安西军进城了！”仿佛要验证张通儒的推断一般，行辕之外，也传来了同样绝望且充满恐惧的声音。听到叫声，众亲卫当机立断，簇拥着孙孝哲便往外闯。孙孝哲被推得跌跌撞撞，努力挣扎了好几次，才摆脱了众亲卫的控制，举起刀，怒气冲冲地呵斥：“慌什么慌，慌什么慌。倘若安西军进了城，就凭着你们几个，能保护我逃出去么？都给我原地站好，不准再推我。谁再敢对本帅拉拉扯扯，本帅直接砍了他！”


    
“大帅……”众侍卫的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委委屈屈地停住了脚步。孙孝哲强压下心中的慌乱，竖起耳朵又听了片刻。凭着多年的带兵经验，他坚信外边的情况并没有大伙想象的那么糟。举起横刀，大声命令：“刘福，张顺，杜远，李戈，你们四个，各自去帅案上拿一支令箭，去巡视全城。命令各营将士，没有接到本帅的命令之前，任何人不准轻举妄动。崔护，你也拿着一支令箭去，招今晚当值的蒋方，命令他带领本部人马沿街巡视，碰见趁火打劫者，立刻就地斩首。许奇，你带一支令箭，去把阿史那从礼、安守忠、张忠志、卢渝等人全给我叫来，就说本帅有紧急公务，需要找他们商议。让他们无论手头有多少事情，都立刻赶到节度使行辕。三鼓不到者，军法从事！”


    
“诺！”众亲卫见自家主帅如此镇定，心中的慌乱顿时减轻了大半儿，拱手领命，拿着令箭匆匆离去。


    
“该死！一群废物！真该都阉了去犁地。”孙孝哲举刀虚劈，大声咒骂。也不知道是骂远在洛阳的安庆绪和严庄等人，还是骂麾下众将。


    
张通儒闻听，脸色登时涨成了紫茄子色。双臂用了几次力，颤颤巍巍地离开柱子，冲着孙孝哲躬身致歉，“属下，属下刚才，刚才失态了。请，请大帅勿怪！”


    
“不关你的事！”孙孝哲不耐烦地摆动横刀。“不可能是安西军入了城，更可能是炸营！一群胆小鬼，被人家几句话就吓丢了魂。真给圣武皇帝陛下丢人。等我查到是谁的手下出了事情，非斩了他不可！”


    
“安西军没有入城？真的只是营啸？！大帅何以知之？”张通儒哆哆嗦嗦向前走了几步，试探着追问。论及领兵打仗的本事，他照着孙孝哲相去甚远。但是他这人贵在有自知之明，从不干打肿脸充胖子的事情。


    
“肯定是营啸！”孙孝哲伸出手，将张通儒拉到一扇窗子前。推开，用刀尖指向外边乌蒙蒙的天空。“你听听外边的声音，乱七八糟的，根本没有什么规律。如果是安西军入了城，肯定是由外而内，沿着街道直扑咱们这里。你再看看那些火头，东一股，西一股，没任何章法。如果是安西军放的，那他们的兵力得分散到什么地步？就不怕被本帅逐个击破么？”


    
此刻外边的天色还没有黑透。张通儒沿着孙孝哲的刀尖所指望去，果然看见几股浓烟，飘飘荡荡直冲夜空。声势虽然看起来甚大，所处位置却甚为分散，明显不是军队所为。他心中登时大定，又壮着胆子听了听四周的声音，亦果然如孙孝哲描述的那样，混乱而毫无规律，并且一点儿也没有向节度使行辕靠近的迹象。


    
“弟兄们都分散在城中各处，一个地方发生营啸，影响不了整个城市！！”见张通儒的神情渐渐安定，孙孝儒又皱着眉头补充，“应该还有刁民在趁火打劫，蒋方这厮，就是个废物。这么久了，居然连个准确消息都没送过来！”


    
“也许，也许蒋将军认为，事态尚在他掌控之中。不想让大帅操心吧！”张通儒本着与人为善的原则，主动替蒋方开脱。


    
“哼！”孙孝哲哼了一声，不置可否。二人耐着性子继续等待，从天色刚刚擦黑一直等到天色全黑，也没等到当值将领蒋方的回报。倒是被派往西苑就近监督众部族武士的安守忠，满身是血地赶来了。一进门，就趴在地上，大声哭诉道：“禀大帅，阿史那从礼，阿史那从礼勾结安西军，造反，造反了啊！”


    
“造反？！”孙孝哲手中的刀哆嗦了几下，强作镇定，“你怎么知道他造反？他造反了，你怎么不抓他？！”


    
“末将，末将没想到他现在就会动手。末将，末将奉命转移驻地，才，才搬了一半儿，阿，阿史那从礼就带人冲了出来。先，先打伤了末将，然后夺了西苑的库房和马厩，直接杀向西门了！”


    
“废物！”孙孝哲气得连杀了安守忠的心思都有，上前一脚将对方踢翻，快步冲向屋门。“来人，把本帅部曲全召集起来，去杀阿史那从礼。杀了他啊，本帅今天一定要赶在安西军入城之前杀了他！”


    
留在行辕内的亲信答应一声，纷纷去召集部属。就在这个当口，其他驻扎在城内各处的将领也奉命赶到了，一边主动向孙孝哲汇报自己那边的情况，一边跳着脚大骂阿史那从礼卑鄙无耻。


    
“骂什么骂，都给我回去调兵。把所有兵马都召集起来，赶在安西军发起进攻之前，围杀阿史那从礼！快去，都愣着干什么，你们这帮废物，明知道阿史那从礼造反，居然都不带兵去攻打他，都跑到本帅这边来看热闹！”孙孝哲气急败坏，发出的命令一道比一道混乱。


    
不是你刚才命令我等不准轻举妄动的么？众将肚子里腹诽，脸上却不敢带出丝毫怒色。躬身领命，快步走出行辕。


    
大约一炷香时间之后，孙孝哲的嫡系聚齐，众将也把各自的队伍，带到了节度使行辕附近。总共大约有八千多人，超过了阿史那从礼所部武士的两倍。这让孙孝哲心中的对平息叛乱的把握更大了些。他满意地朝大伙点了点头，跳上坐骑，一马当先向西门冲去。


    
西门附近，数百部族武士正像疯了一般，沿着街道两侧杀人洗劫。孙孝哲见状，立刻带领士卒冲了上去，将这伙武士砍了个人仰马翻。


    
“饶命，饶命！”众部族武士寡不敌众，果断地选择了投降。孙孝哲却不肯再放任这伙养不熟的白眼狼，亲自动手砍死了两个，然后将刀尖指向另外一个身穿四品将军服色的家伙，厉声问道：“阿史那从礼呢？他跑到哪里去了。他给你等安排的是什么任务，安西军和你等的联络信号是什么，速速如实招来？”


    
“冤枉！”部族武士头领大声喊冤，“大帅饶命，我们冤枉啊。我们几个奚族，阿史那从礼是突厥族。根本不是一伙。他今晚跟我等说，大燕国要完蛋了，要带着我等回塞外。结果走到了城门口，却又欺负我等人少，强逼着我等留下来断后！”


    
“断后，回塞外？”孙孝哲无法相信对方的招供。阿史那从礼居然不是跟安西军勾结，而是准备跑回塞外去当他的土酋？那他何必又走得这般突然，好像要跟安西军里应外合一般？


    
“他说您根本不敢招惹铁锤王，准备向他投降了，准备把我们这些外族杀了，拿首级去当投名状。我等本来不相信他的话，可今天，今天傍晚，安守忠的人又进驻西苑——啊——！”没等部族武士头领把话说完，孙孝哲手起刀落，将其砍成了两半。


    
“杀，全杀了，一个不留！”挥舞着血淋淋的横刀，他大声命令，宛若一头发了疯的魔鬼。


    
众亲信将士奉命动手，顷刻之间，将剩余的俘虏杀了个干干净净。望着四敞大开的西城门，大伙再度将目光投向了孙孝哲，“大帅，追还是不追！”


    
“追个屁！”孙孝哲没好气地瞪了众人一眼，大声回应。“跟阿史那从礼拼个两败俱伤，让安西军坐收渔翁之利么？关门，把蒋方和卢渝两个废物给老子找来，老子要亲手砍了他们的脑袋！”


    
既然阿史那从礼不是跟安西军里应外合，悬在众将士心中的石头也轰然落地。纷纷跳下坐骑，七手八脚关闭城门，重新扯起吊桥。片刻之后，有人抬着西门当值武将卢渝和城内当值武将蒋方两人的尸体，前来向孙孝哲复命。原来二人为了阻止阿史那从礼叛逃，早就为大燕国“尽忠”了。


    
“死了？”孙孝哲愣了愣，脸上难得露出了几分悲戚之色。“这两个笨蛋，怎么不早些向本帅汇报！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让本帅，让本帅……”


    
走到尸体前，他慢慢合拢两位部将圆睁的双眼。片刻后，忽然又抬起头，冲着黑漆漆的夜空哈哈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好个王明允，一招攻心之计，就废掉了本帅四千大军。本帅对你，可真是心服口服！可本帅就是不会放弃长安，就不让你如愿。本帅倒是要看看，是你先打下长安城，还是我大燕国兵马，先过了睢阳！”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一 上）


    
睢阳，一面大唐战旗在晚风中猎猎飞舞。（注1）


    
自打叛军进入河南之日算起，这面战旗已经陪伴着将士们经历了两百七十余役。从雍丘到宁陵，再从宁陵到睢阳，一次次在敌人的欢呼声中倒下，然后又一次次地被将士们重新树立起来。


    
纵使旗面上的唐字已经褪色，纵使旗帜本身已经千疮百孔，只要一天它还树立在那里，便是卡在叛军喉咙上的鱼钩，让他们吞不得，吐不得，进退两难。


    
破旧且骄傲的战旗下，横七竖八地躺着数十名大唐男儿。他们之中有人的铠甲上还带着箭矢，有人刀尖上还挑着叛军的血肉，却仿佛丝毫没有察觉般，呼呼大睡。


    
他们太累了，实在太累了。以三千出头弟兄，硬抗令狐潮、杨朝宗、尹子奇等数路大军，十余万兵马的围攻，实在已经超出了寻常人所能承受的极限。刚才那场战斗，又是千余人击退了数万人，如何不能筋疲力竭？！


    
但是他们没有被击垮，也永远不会被击垮。每个熟睡的将士的头底下，枕得都是自己的弓囊。只要听到城外任何异常声响，便会立刻再跳起来，生龙活虎般投入战斗。（注1）


    
河南节度副使张巡带着几名瘦骨嶙峋的亲兵，各自抱着一捆旧草席，缓缓走上城头。为了避免打扰将士们的美梦，他们尽量将脚步放得极轻。每经过一名弟兄身边，就替后者盖上一张草席，以抵抗早春的逆寒。这是参与防守者才能享受到的特权，也是张巡唯一能给弟兄们提供的特权。城中的各项物资已经濒临枯竭了，包括御寒的衣物和果腹的粮食，至于治疗伤口的药物，更是早已经断绝多日。而随着天气渐渐转暖，开到睢阳城下的叛军却越来越多，越来越训练有素。


    
叛军好像把所有赌注都押在了这里！凭借着一年多来与叛军周旋的经验，张巡明显觉察到了对手举动的反常。这意味着某个传言可能已经成为事实，同时也意味着，弹丸小城睢阳，已经成为了决定朝廷与叛军两方生死存亡的关键所在。叛军破了此城，则可以长驱直入江淮两道，借江淮两道的财税粮草来发展壮大。而只要大唐的旗帜仍旧插在睢阳城头，叛军就不敢放心大胆地南进，已经转守为攻的大唐军队，就会逐步缩小包围圈，收复长安，收复洛阳，收复邺城，将各路匪徒犁庭扫穴。


    
在各路唐军当中，有一支军队的表现尤为引人注目。那是张巡的忘年交，王洵王明允所率领的新安西军。当年那个懵懵懂懂的青涩少年，终于长大成人，成了一个盖世英雄。在其成长道路的关键点上，张某曾经轻轻地扶了一把，拉了一把。为此，每当听到新安西军又取得了新的战绩，张某人都悄悄地为其感到自豪。


    
“大人，许太守和南将军回来了！刚才趁着叛军撤下去用饭的时候，从北门那边偷偷入了城！”伏波将军石承平蹑手蹑脚走上城头，附在张巡耳边低语。


    
他的声音不大，却令城头的鼾声为之一滞。很多熟睡中的将士，都挣扎地抬起头，目光里充满了期待。


    
“他们都带回来了什么？”为了鼓舞士气，张巡估计将声音提高了数分。


    
“三十头牛，五十匹马，还有十几车粮草！”石承平的反应非常敏捷，立刻将最容易鼓舞士气的部分大声汇报了出来。


    
“好，你留在这里监视敌情，我下去见许太守！”张巡满脸兴奋点头，将怀里没分发完的草席交给石承平，快步走下马道。


    
才走了几步，他的脚下突然一软，眼前发黑，差点直接滚倒。身后的亲卫手疾眼快，赶紧死死抱住张巡，同时压低了嗓音呼唤，“大人，节度大人。你怎么了，你怎么了？快醒醒，快醒醒啊！”


    
“别大声，我没事！”张巡努力站稳身体，强迫自己保持清醒，“把你的水袋借我用一用。把肩膀放在我腋下，小心些，别让弟兄们看出来！”


    
一名侍卫连忙从腰间解下装水的皮带，双手捧给张巡。另外一名侍卫俯低身体，悄悄用肩膀顶住张巡的左腋。借助亲兵的支持，张巡的身体终于站稳。他对着水袋狂灌了几大口，然后展颜而笑：“老了，身体比不得年轻人了。才熬了一个夜，腿脚就不利落。走吧，咱们快点到衙门那边去，别让许大人等着咱们！”


    
“大人……！”亲卫低低的回应了一声，翻过手背，偷偷抹去眼角的热泪。张巡的话其实骗不了任何人，除非对方强迫他自己相信。一天一顿饭，每顿不过是一小碗粥，长此以往，即便是再结实的汉子，也会饿得头重脚轻。更何况张大人只是个文弱书生，瘦得跟竹竿一般，肚子里根本没有任何油水做支撑。


    
“待会儿把许太守带回来的牛宰一只，给城头上的弟兄们补补身体！咱们也趁机打打牙祭！”张巡也知道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笑了笑，继续吩咐。“走吧，快去快回。照今天上午的情形看，恐怕天黑之前，叛军还会再发起一场强攻。”


    
“嗯！”亲兵们含泪点头。半拥半架着主帅，快步下城。沿着青石板铺成的街道走了二里左右，便来到睢阳县衙。几个风尘仆仆的汉子正指挥着民壮卸车，听到张巡的脚步声，快速转过身，抱拳施礼，“大人，下官（末将）从徐州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张巡快走几步，笑着拉起带队二人的胳膊，“许大人，南八，你们两个这回可真是立了大功。不瞒两位，弟兄们马上就要断粮了！”


    
“大人，下官惭愧，有负……”太守许远低下头，满脸愧色。


    
话音未落，已经被张巡抢先一步打断，“进去说，咱们进县衙里边说。外边风大，你们几个又接连赶了好几天路！”


    
“大伙都进去吧！这里交给南某了！”南霁云的表现还像当年一般稳重，笑了笑，将善后任务全部留给了自己。


    
听到二人的话，许远迅速意识到了自己的莽撞。赶紧点了点头，强笑着附和，“既然大人有令，许某岂敢不从。走，大伙进去先喝口热茶暖暖身子，把这里都交给南八。他从小练武，身子骨最结实。”


    
众将欣然领命，簇拥着张巡和许远两个走入县衙。有亲兵小跑着送进热水和风干的树叶，张巡亲手给每人泡了一杯。然后才慢慢踱回帅案之后，低声问道：“如何？你们可曾见到了许叔冀？他怎么说？”


    
“不但见到了许叔翼，而且还顺路去了尚衡那里！”睢阳太守许远怒容满面，咬着牙回答。“他们两个都推脱说没有办法出兵前来支援。只给了几头牲口和三、两车糙米。倒是虞城的几个大户，听闻咱们在睢阳守得艰难，主动出钱凑了一批粮食过来！”


    
虽然刚才就猜到了这个结果，张巡心里还是觉得好生失望。犹豫了一下，继续不甘心地问道：“吴王殿下呢，你们这回见到他了么？”


    
“他先前是奉太上之命来河南督师，而新皇在灵武即位之后，并没有承认他的河南道兵马大总管的身份。为了避嫌，他已经闭门谢客，数月没有露面了！”许远苦笑，摇着头说出一个让人心寒的事实。


    
“陛下他，陛下他……”饶是对大唐忠心耿耿，张巡也被憋得脸色发黑。忍了又忍，才将骂人的话强行吞回了肚子内。“陛下也许是受了奸人蒙蔽吧，我当年在长安城时见过陛下。气度恢弘，胸襟开阔，绝对是一位英主！”


    
“永王东巡，高适等人奉命堵截，已经将其击杀了！”许远没有反驳张巡的话，只是又补充了一个令人尴尬无比的消息。


    
永王李璘是当今皇帝的嫡亲兄弟，领山南、江西、岭南、黔中四道节度使，奉了蜀中那位太上皇的命令以荆州大都督身份出镇江南，防备叛军渡江。结果却因为这道任命上没有灵武朝廷的附属，变成了企图拥兵自重，图谋不轨。


    
结果灵武朝廷直接下旨，削了永王的所有官爵，命其闭门思过。可怜的永王殿根本不明白兄长狠辣，还想借助手头三千嫡系做垂死挣扎。结果山南道节度使高适、河北节度使皇甫铣等人立刻放弃了对北方的防御，联手南下，前后连半个月时间都没用，就将这支“叛军”彻底消灭于萌芽状态。


    
李璘身中六箭，被俘。旋即被皇甫铣以皇命处斩。其子李玚也被乱兵所杀，门下食客和幕僚们包括李白在内，或者被擒，或者不知所终。消息传回蜀中，太上皇李隆基叹了几声气，落了几点泪，从此再也不发任何命令。灵武朝廷经此一战，则彻底建立了自己的威信。政令绕过叛军占据的长安，从极北之地直达广南，算不得畅通，却再也没有哪个皇亲国戚敢于违背了。


    
只是，先前那些奉命前往各地组织兵马抗拒叛匪的李姓皇弟皇侄们，也都彻底寒了心。再也不敢多管一件事，多发一道命令，唯恐稍不留神，便落得和永王同样的下场。


    
注1：史实中，张巡所部将士前后在雍丘、宁陵、睢阳三处抗击叛军。小说中因为篇幅所限，只涉及睢阳一地。其他两处略过。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一 下）


    
吴王李巨主事河南的时候，洛水两岸各路唐军即便有保存自家实力的心思，也不敢把事情做得太明。如今李巨为了洗脱嫌疑闭门谢客，张巡再派人四处求援，一众友军不动如山，便再正常不过了。


    
“鼠目寸光！可怜太上皇陛下英明一世，到老来，居然，居然……”忍了又忍，却最终没能忍住，张巡摇摇头，沉着脸数落。


    
把胸中的闷气散出去了一些，他又迅速调整心态，压低了声音向许远请求：“朝廷的事情，咱们离得太远，也许听到的未必全是实情。所以，刚才的话，尽量不要外传，以免影响我军士气！”


    
“许某明白，所以才只敢回到屋子里跟你说！”睢阳太守许愿苦笑着答应。“但是眼下叛军已经视睢阳为扭转全局的关键，如果得不到其他各路兵马的接应，光凭着咱们手头这几千人，很难守得太久。”


    
“我跟临淮节度使贺兰进明还有些交情，过几天找个贼人不注意的机会，让南八带着我的亲笔信闯出去，向贺兰进明求援。看在当年彼此诗文唱和的分上，估计他不会见死不救！”纯粹是为了给大伙鼓劲儿，张巡又说出了另外一支可能借助的力量。


    
“贺兰进明，就那个靠拍李林甫马屁上位的榜尾进士？！”许远轻轻皱眉，为大局计，没有直接提出反对意见。


    
“当时李林甫大权在握，任何人想做出一番事情来，都不得不跟他虚与委蛇！”张巡还是一如既往的宽厚，只字不肯提贺兰进明的丑陋过往。


    
见他如此苦心孤诣，许远反而不好再多说些什么了。沉默了片刻，忽然又笑着向张巡拱手，“其实许某这次出去，带回来的也不完全是坏消息。刚才忘了恭喜大人了，朝廷终于听说了我等再此地的功绩，已经下旨，封您为御史中丞。兼领河南节度使，兵马使。雷将军、姚将军、石将军、南将军他们，也都各晋三级。封正三品大将军，加特进。”


    
御史中丞是御史台的主官，在朝堂上的地位仅次于左右丞相。特进则为正二品散职，地位仅次于开府仪同三司。若是换在承平时期，能得到这样的殊荣，张巡即便再沉稳，恐怕也要激动得热泪盈眶。然而此刻，他心里的感觉却只有寒冷。“张某宁愿陛下给睢阳派三千兵马来，而不是这些空头官职！否则，万一哪天睢阳不保，朝廷恐怕一下子就要损失两位中丞，四十多名特进了。”


    
许远苦笑着摇头。在朝廷发往河南等地的圣旨中，他也被加封了光禄大夫，河南道屯田使，走上了老许家几辈子都没做梦都想到过的高位。然而如今大唐治下，特进帽子漫天飞，连公侯伯子，车载斗量。大伙既不能凭着它指挥各路诸侯，亦不能将它卖出去，换取弟兄们的粮草军资。除了小小地满足一下虚荣心之外，根本不具备任何意义。


    
不想让张巡和弟兄们过于失望，他想了想，又笑着补充：“还有一个好消息关于安西军的，王洵王明允在开春后再度大败孙孝哲，顺手还夺下了咸阳城。如今，长安西侧和北侧所有属于叛军的据点都已经被拔除，孙孝哲等人，已经不能再出西门一步了。”


    
这个消息的确让人精神为之一振，张巡先是愣了愣，旋即脸上写满了自豪的笑容，“好，好，好！”他用接连抚掌的动作，来表达自己的欣慰之情，“来人，传我的命令，让，让伙房在把今晚的粥稍稍弄稠一些，给所有弟兄吃一顿饱饭，也好明日继续杀敌！”


    
“诺！”左右亲卫答应一声，雀跃着下去传令。没等他们的脚步声去远，张巡已经又回过头来，轻轻拉了下许远的胳膊，低声道：“这消息可否属实？！叛军那边呢，难道就这么忍了。王明允麾下好像只有万把人吧！若是叛军恼羞成怒，不顾一切前来报复，他是否能支持得住？……”


    
“消息绝对属实。灵武那边，已经将此战的结果印在邸报上，向全天下发行了！并且……”顿了顿，许远继续说道：“并且叛军那边短时间内，恐怕不会向长安方向派遣任何援军。安禄山已经死了，现在接替老贼留下来位子的人是安庆绪，目光不像老贼那般长远。首辅严庄又心胸狭隘，素来跟孙孝哲不睦……”


    
“太好了，太好了！”张巡兴奋得来回踱步。“这样的话，只要朝廷能及时派一些兵马去援助明允，拿下长安便易如反掌。届时，那些坐视观望的家伙，就会相信大唐国运尚在，对叛军士气来说，也是个极大的打击！此消彼长……”


    
他光顾着高兴，压根没注意到许远的脸上的苦涩。后者陪着他高兴了一会，慢慢收起笑容，低声提醒：“只是如此一来，睢阳所要承受的压力，恐怕要变得更大了。弟兄们已经整整半年没有休息过，城中各项军需……”


    
“无论如何，咱们也要坚持到长安城被大唐光复那一天！”张巡把手一挥，非常坚定地说道。“你回来之前，我观察城外叛军的动静，已经猜到局势发生了变化。只是没料到会变得如此对大唐有利。我估计最多再有四个月，或者两、三个月，长安城就会被光复。届时，局势彻底逆转，睢阳城便不再向今天这般重要。咱们是走时留，就都从容得多！”


    
“的确如此！”许远的战略眼光不逊于张巡，否则也不会主动邀请张巡到睢阳来与自己合兵。“如今的局势，长安与睢阳，便是棋局上决定输赢的两个点。看的是大唐先光复长安，还是叛军先从我等的尸体上踏过去。如果真的只需要再多坚持三个月的话，许某即便赌上这条老命，也要陪着张兄搏上一搏！”


    
“最多三个月，从明允以往的战绩上看，如果朝廷肯给他全力支持，也许顶多两个月时间，他就能把孙孝哲从长安推出去！”张巡擦拳摩掌，豪情万丈。“许兄，等会儿由你来向弟兄们宣布，安禄山老贼遭了天谴，王师已经逼近长安城的消息。弟兄们闻听后，一定会士气大振！”


    
“嗯！”许远欣然领命。“还有一件事，是关于雷万春将军的。许某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想先跟张兄商量商量！”“什么事情，你还不能跟他直接说？！”张巡轻轻转过头，目光里带着几分诧异。


    
“雷将军有个弟子，姓马，乃高唐公的后人。当年曾经在东宫充任千牛备身，如今水涨船高，奉命掌管殿前兵马。他曾经多次向陛下推荐雷万春将军，陛下自己据说对雷将军的威名也久有耳闻。所以这次给大伙加官进爵之时，特地在圣旨中提到了雷将军一句。希望各地官吏，如果在帐下发现雷将军这样的人才，要大胆向朝廷举荐！”


    
“传旨钦差在哪里？许兄见到他了么？”随着许远的转述，张巡的脸上的笑容一点点消失，沉声问道。


    
“没有！”许远轻轻摇头。“那名钦差胆子很小。到了许叔衡那里之后，发现睢阳附近全是叛军，就不敢继续往这边走了。把朝廷给咱们的嘉奖令和升迁旨意，全丢给了许叔衡，命其想办法转交！”


    
“许叔衡呢，他对事此如何评价？！”张巡强行压抑心中的怒火，胸口烧得像有把火钳在里面搅。


    
“许叔衡虽然不愿意出兵支援咱们，却也不想与咱们为敌。他把钦差的原话和圣旨一道，不折不扣地转给了我。并且建议说，既然陛下如此欣赏雷将军，咱们不如请雷将军去灵武走一遭。说不定陛下见到雷将军之后，能更清楚地了解河南道的局势，尽早派一名宿将来统筹全局！”


    
“嘿！”张巡报以一声冷笑。这个节骨眼上不立刻调遣兵马救援睢阳，反而要从睢阳城中把自己的得力臂膀雷万春挖走，这心思，亏得灵武那位皇帝陛下能想得出来！


    
“从这里到灵武，要先绕向山南道，然后饶向京畿道，穿过安西军的驻地，再经陇州、原州，才能进入灵州境内。即便不吝啬人和马的体力，星夜兼程，恐怕也要走上一个半月之久。等陛下得知了我等这里情况，再做出决定，恐怕又是一个半月……”许远也不希望雷万春在此刻离开睢阳，看了看张巡的脸色，沉吟着道。


    
“这事你我不好阻拦，毕竟咱们都是大唐的臣子。”张巡深吸了口气，轻轻摇头，“把圣旨拿出来给我吧，我去交给雷将军，让他自己做决定！”


    
“也好！”许远知道张巡所提议的，也许是大伙目前最好的选择。点点头，转身从一个行囊中掏出用绸缎包裹着的圣旨。


    
张巡将圣旨随手拿过来，草草过了一遍。然后将其重新包裹好，拎着去找雷万春。后者昨夜曾经率部与叛贼恶战，今天白天并不当值，此刻正坐在营房里亲手打磨一把厚背长刀。见张巡满脸愤怒地前来找自己，赶紧将刀和磨石放在一边，起身问候：“怎么了，你的脸色怎么如此难看！”


    
“朝廷看中你了！”张巡将打开绸缎包裹，将圣旨塞进雷万春满是黑泥的大手里。


    
“看上雷某了？雷某有什么好被看中的！”雷万春愕然接过圣旨，快速展开。目光只是匆匆一扫，他便从上面发现了自己的名字，还有朝廷那种遮遮掩掩的招揽之词。


    
“笑话！”将圣旨团做一团，用力揉了揉，雷万春将其丢向了门外。“你放心好了，雷某才没功夫去灵武当什么神策军统领。想要雷某效忠容易，他亲自来河南战场便是！”


    
“我猜到就是这么个结果！”张巡耸耸肩，展颜而笑。“不过下次想扔圣旨，最好等我转过身去再扔。毕竟咱们都是大唐的臣子！”


    
“雷某不是任何人的臣子！”雷万春从地上捡起将要磨好的刀，用手指在刀锋上轻轻摩挲，“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二 上）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自幼读过的圣贤书告诉张巡，雷万春的话是错的。然而他却找不到任何反驳之词，也无力反驳。


    
“你从哪拿到的这玩意？！”雷万春将抹干净的刀刃用嘴巴吹了吹，随口问道。


    
“许太守从许叔衡那边带回来的。钦差怕圣旨落入贼人之手，没敢跟着过来！”


    
“可有援军？！”


    
“没有，许叔衡说他那边情况也很紧急！”张巡的脸色有些尴尬，吞了口吐沫，艰难地回应。


    
雷万春不再说话，低下头去，继续打磨刀背上的几缕锈痕。那些锈痕都是敌人的血留下来的，已经深深地渗进了刀身当中，越磨，越显得清晰醒目。


    
刀身和石头的摩擦声，让人觉得浑身发紧。特别是张巡，半年多来，每次看到雷万春磨刀，心里都不由自主会涌起一股子寒意。虽然在以前，他也经常听到同样的声音，但那时的雷万春，却不像现状一般又冷又硬。


    
如果把以前的雷万春比作一碗烈酒的话，现状的雷万春，则成了一块万年寒冰。浑身上下没有丝毫热气，只有几万个冬天累积下来的阴冷。张巡知道是什么原因使得雷万春变成了这般模样，也知道雷万春在磨刀时，心里想的是谁。但是他偏偏没有任何办法阻止雷万春，甚至试探一下对方心思的话，都没勇气说出口。


    
曾经权倾朝野的杨国忠被当做引发安禄山叛乱的罪魁祸首，碎尸万段；曾经集整个后宫宠爱于一身贵妃娘娘被赐与了一道白绫；曾经被无数皇亲国戚、王公大臣争着抢着一亲芳泽的虢国夫人走投无路，先刺死了杨国忠的妻子裴柔，然后拔剑自尽。用生命维护了其自己最后的尊严……


    
当消息传到耳朵里时，无论对杨家姐弟以前存有怎样的观感，张巡都被深深地震惊了。他没想到阴谋发动者如此果决，如此狠辣。更没想到的是，曾经被自己视为红颜祸水，并反复规劝雷万春对其始乱终弃的杨玉瑶，性子中还有如此刚烈的一面。比起这个女人，那些先前靠抱着杨国忠大腿上位，如今又争先恐后落井下石的家伙，简直就是一群供人戏耍的猴子，只是比山林间奔跑着的那些，多穿了一件官袍而已。


    
震惊过后，便是深深的恐惧。作为至交好友，张巡很清楚雷万春与杨玉瑶之间的感情。那不是以往的逢场作戏，也不是什么冲动结束后便会割舍的露水姻缘。那是全心全意地投入，愿意因为对方的欢笑而欢笑，忧伤儿忧伤。愿意为对方一怒拔剑，哪怕面对的是世间所有人。


    
张巡害怕雷万春听闻虢国夫人的噩耗后会冲动行事，所以第一时间约了南霁云去劝阻他。谁知雷万春只是闷头喝了几坛子酒，就带着刀，继续上城墙巡视了。那一日，叛军乱箭如雨，雷万春身中六矢，却岿然不动。以至于叛军将他当成了稻草人，过后又将其视为守军纪律严明的象征。只有张巡和南霁云两个心里知道，六根羽箭加起来的伤害，都抵不上插在雷万春心里那一刀。


    
那天雷万春是被人抬下城墙的，在大醉中，被拔出了羽箭，包裹了伤口。酒醒之后，他对杨国忠兄妹的事情只字不肯再提。却一得空闲，便开始仔仔细细磨眼前那把刀。


    
张巡很忌惮那把刀。好几次在午夜的噩梦当中，他都看见雷万春投靠了叛军，像宇文至那样，带着几分快意，挥刀向自己和南霁云等人砍过来，将自己和南霁云等大唐的守卫者砍成了无数段儿。而当黎明的阳光照亮城头，他又看见雷万春傲然地挡在叛军面前，将试图攻陷睢阳者，一一砍下了城墙。


    
“据许叔衡说，是守直向陛下推荐的你。他现在事业有成，心里却一直没忘了你这个师父！”不愿意继续忍受磨刀声，张巡微笑着扯起另外一个话头。


    
提起自己那个关门弟子马方，雷万春的脸色难得变柔和了些。摇了摇头，笑着道：“我其实也没教他什么东西。是他自己做事用心而已。不过……”耸耸肩，他的脸上又忽然充满了轻蔑的表情，“让我去神武军任职，却未必是他的推荐起了作用。你的那位陛下，心眼和胆子，都比针鼻儿还小。”


    
“陛下他……”张巡的呼吸突然变得极其沉重，犹豫了片刻，很是无力地辩解道：“也许你想歪了！”


    
“我倒是希望自己想歪了！”雷万春再度从磨刀石上拿起刀，检查上面的瑕疵。镜面板平滑的刀身，倒映出他的面孔。苍老，憔悴，桀骜不驯。“你今天就是为了这些事情来找我？”


    
“当然不是！”张巡如蒙大赦般喘了口气，迅速接口，“找你是因为听到了守直和明允的消息。守直现在已经很有出息了，明允做得却比他更为出色。据说在不久前，明允带领着安西军一鼓作气攻克了咸阳。孙孝哲被他打得魂飞胆丧，现在连长安城的西门都不敢出了！”


    
“哈！这小子……”一抹阳光迅速在雷万春的络腮胡子下炸开，将他的眼睛和额头照得通亮，“这小子，可真有本事！当年在长安城中，我可真没看出来！”


    
“我也没看出来，当年的明允，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仅仅品性比其他人稍好一些而已。”提起当年在长安城的事情，张巡脸上也写满了阳光。


    
那段日子很短暂，很平淡。大伙在一起除了喝酒之外，基本上没做任何可以引以为傲的事情。然而回忆起来，却每一个瞬间都充满了愉悦。


    
“对于男人来说，品性好，比什么都重要！”雷万春将刀收起来，用力伸了个懒腰，“否则的话，本事越大，祸害也就越大。其他人呢，有其他人消息么？李太白、高达夫，秦家哥俩儿，还有那个不怎么爱说话的岑参？”


    
“高达夫做了山南道节度使，前些日子在平定永王的叛乱中，立下了大功。李太白做了永王的幕僚，现在不知所终。我想有高达夫在，没人会真拿他怎么样。岑参好像留在了疏勒，最近没任何消息，至于秦家哥俩，以他们的家世和能力，想不出人头地都难。”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二 下）


    
“呵呵……”雷万春笑着摇头。在他认识的那些长安少年中，秦家哥俩无疑是最有前途的一对。家世背景、自身修养和为人处事，都甩了王洵、马方等人不知道几条街。


    
在秦老公爷的言传身教之下，秦家兄弟年纪轻轻，在官场上就游刃有余。一个以文状元之资出任谏议大夫，深得皇帝陛下器重。一个以进士第七名身份进入东宫，成为监国太子李亨的得力臂膀。马嵬坡兵变之后，李亨与李隆基父子分道扬镳。秦家哥俩也秉承父命，一个跟着李隆基去了蜀中，另外一个跟着李亨去了灵武。由于做事稳重，为人敦厚，兄弟俩几乎同时成为两个朝廷的肱骨柱石，并且在蜀中和灵武两处中枢之间，起到了穿针引线作用。


    
随着李亨的权位渐渐稳固，李隆基也心灰意冷，不再干涉儿子的朝政。秦氏兄弟因功各自升了两级，转而承担了为朝廷联络各路诸侯的重任。这两年，各路兵马能够彼此呼应，逐渐扭转了不利的战局，秦家兄弟在其中居功至伟。特别是安西军那边，别的使者基本连宣读圣旨的机会都没有，只有秦家哥俩出马，才勉强能让王洵给朝廷留几分颜面。


    
如今朝廷从防守逐步转入反攻，秦氏兄弟发挥的作用更大。几乎所有赶往长安附近的诸侯，都会跟秦家兄弟打个招呼。就连天下兵马大元帅郭子仪，都坦然承认，如果离开秦家兄弟的帮助，自己这个大元帅就会做得焦头烂额，至少有一半儿命令无法顺利传达。


    
“他们兄弟听闻咱们在这边打得艰苦，曾经多次向朝廷建言，请求陛下在收复长安之后，立刻调遣兵马南下，解睢阳之围，同时彻底堵死叛军南下的希望。”见雷万春笑得有点勉强，张巡低声补充。


    
“呵呵，这两小子，难得有这份心思。”雷万春又是耸肩而笑，并不对援军及时赶来报多大希望。秦氏兄弟虽然才能人品都极其出众，然而在他心目中，却远不及王洵、马方来得亲切，甚至比起已经投靠叛军的宇文至，都要略逊几分。


    
“长安城一旦被朝廷收复，睢阳的战略意义就不再像眼前这般大。届时，你我所面临的压力也会骤减。”趁着此刻雷万春心情好，张巡慢慢将话头引向正题。“待到此间事了，我希望你能去明允那边住一段时间。他骤然执掌安西军，正需要人帮衬！”


    
这才是他的真实意图，先前种种，全是铺垫迂回而已。雷万春听在耳朵里，半晌没有任何回音，眉头却又渐渐皱了起来。


    
见到好朋友如此，张巡犹豫了一下，又压低了声音补充道：“咱们两个相交这么多年。很多事情，即便你不说，我也能猜测得到。你心中所想的大事，我没理由阻止，也不会去阻止。但我希望你完成心愿之后能够全身而退。放眼大唐，明允手握之兵，乃精锐中的精锐。所立功劳，除了那位四处救火的郭子仪之外，恐怕也无第二人能及。你藏到安西军中去，即便曾经把天捅穿过，也没人敢找明允去要人。而以他的性子，也定然会不顾一切地保全与你……”


    
“我不会给任何人添麻烦！”没等张巡把话说完，雷万春笑着打断。满脸的络腮胡子之间，除了苦涩之外，更多的是温暖。“那件事我要做，就会做得干干净净。不多牵扯任何人。至于朝廷那些鹰爪孙，哼哼……”


    
“还是小心些为妙。我知道你的本事，但他毕竟是大唐……”


    
“大唐不是任何人的大唐。”雷万春耸肩，长身而起。“天下也不是任何人的天下。饿了，走，一起去吃些粥。晚上还要继续巡逻。”


    
张巡笑了笑，便不再啰嗦。与雷万春并肩出了门，与弟兄们一道去分享米粥。这一顿难得大伙都吃的饱，到了晚上，杀敌的力气也又大了些。很快，便打退了叛军的两次进攻，让令狐潮再生不起组织第三次夜战的勇气来。


    
几位叛军的主将发现城内的表现有异，退下去之后立刻着手寻求变化原因。没几天，便发现局势已经到了生死存亡时刻。为了确保不与大燕国这艘破船一道沉没，他们再也不敢保留实力，各自带着嫡系部曲冲到了第一线。二十余万人环着睢阳城日夜猛攻，从春天一直攻到夏末，人和马的尸体把护城河都添平了，依旧未能奈何睢阳分毫。


    
“再这样下去，恐怕即便咱们攻破了此城，也没力气继续向南了！”叛军主将之一杨朝宗越战越丧气，忍不住低声跟同僚嘟囔。


    
“可不是么？那张巡简直就是铁打的。非但刀枪不入，连粮食清水都不需要吃！”同为叛军当中的重要将领，赵德忠也被耗得筋疲力竭。恨不得立刻就将部曲打睢阳城下撤走，从此再也不跟城内的守军有任何瓜葛。


    
“唉！咱们这而哪里是打仗，分明是替张巡扬名呢！”


    
“是啊，是啊！干脆绕开睢阳，直奔彭城算了。反正张巡手中也剩不下多少人了，未必敢出城追赶！”


    
其他几个将领纷纷附和。连续几个月恶战下来，各类军需物资消耗极大，城外的各路人马都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可从三月以来就没得到任何补给的守军，居然依旧生龙活虎地站在城头。杨朝宗曾经私下派人探查过，据说城内已经断粮多日，牛羊战马都被拿来充饥。甚至连房檐下的鸟雀，地洞中的老鼠，也被挖了出来熬汤果腹。可即便在如此艰难情况下，守军还没有丝毫离开之意。即便城外几次刻意放出数条道路，也无法动摇守城者的决心。


    
攻不破睢阳，众人就无法继续南下。而长安那边的情况，却一日急过一日。起先只有安西军一家堵在城外，如今却又多了薛景仙、李光弼、郭子仪与回纥王子叶护等人统帅的近二十万大军。大燕国方面虽然也调遣了崔乾佑，李归仁等宿将率部前去应战，却始终扳不回局面。


    
“拿不下睢阳，你等以为咱们还有别的路可走么？”尹子奇抵达战场时间比杨朝宗等人稍晚，锐气也比其他几名将领稍盛，听杨朝宗等人说得沮丧，忍不住皱着眉头反驳。


    
众将叹了口气，尴尬地低头。比起围城中的张巡等人，大伙的境遇其实强不到哪去。特别是在郭子仪与王洵这一老一小会师之后，唐军简直是脱胎换骨。非但孙孝折被打得魂飞胆落，就连崔乾佑、阿史那承庆这些以持重闻名的老将，都一次次掩旗北走。


    
而洛阳朝廷那边，对始终拿不出个确定对策来应付眼前危机。既舍不得丢掉长安，又幻想拿江淮的财富来填补亏空。结果两头都放不下，两头又都落不着。弄得出征在外的将领们眼睁睁地看着局势越来越危险，越来越艰难，却丝毫没有办法力挽狂澜。


    
“要不，咱们再想想别的主意？一味地硬拼下去，总归不是个办法！”眼见大伙的意志越来越消沉，最早与张巡交手的令狐潮小声提议。


    
比起其他人，他才当真是无路可退。其他将领实在没有办法，还可以考虑向大唐投降。为了给后来者做个榜样，短时间内，灵武朝廷还不会立刻翻脸不认人。而令狐潮原本就是大唐的官员，当年为了取得安禄山的信任，亲手将不肯归降的同僚挨个杀死。如果再厚着脸皮投降回去，即便朝廷肯暂且放过他，那些昔日同僚的家眷，也会将其碎尸万段。


    
“还能想出什么办法。从去年冬天开始，这世上哪些奇招、歪招咱们没使过？！”杨朝宗依旧提不起精神，哭丧着脸摇头。


    
“唉！”众将再度齐声叹气，深以杨朝宗的话为然。在过去的几个月当中，为了瓦解守军的士气，大伙可谓将种种非常手段都用到了极致。有人抓了周围来不及逃走的百姓，押到城下斩杀。有人扮作援军，黑夜诈门。更有甚者，干脆编造出了雷万春乃魔王转世，专门吃死尸，以及城中粮尽，士兵们所吃肉汤乃为张巡、许远两人的妻妾尸体所熬的谣言，令编造谣言者自己都义愤填膺。但所有手段，都收效甚微，反而攻击方自己，越来越觉得索然无味。


    
“大伙再想想，咱们这么多人一起想，总能找出个破城的捷径来！”令狐潮不甘心就此放弃，手足乱舞，拼命鼓动。


    
众将怜悯地看着他，就像看着街头卖艺的侏儒。转眼之间，便让他面红耳赤，汗水从额头上滚滚落了下来。“我，我也是为，为了咱们大伙着想。不是，不是单单为了我自己。大伙仔细想想，从李唐建国那天起，有过善待降人的先例么？！”用力在额头上抹了几把，令狐潮带着几分绝望说道。


    
这句话，正打到了众人的要害上。想起百余年前窦建德兵败投降，却被押往长安斩首的先例，众将脸上凛然变色。咬牙切齿地半晌，终是喃喃地得出结论，“你说的对，咱们的确没有任何退路。拼了罢，即便最终难逃要下地狱，也得拉着张巡一起下！”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三 上）


    
“拼了罢，即便最终要下地狱，也得拉上姓王的一起去！”长安城里，西京留守张通儒挥舞着胳膊，满脸绝望。


    
“拼了，拼了。咱们即便把长安城一把火烧城白地，也不能让它落到安西军的手中！”同样绝望的脸色，展现在每名守将的脸上。大伙紧缩眉头，咬牙切齿。


    
局势糜烂到如此地步，众人不恨闪击潼关，彻底将长安推入绝境的郭子仪；不恨半途而废，带着自家兄弟逃回草原的阿史那从礼；也不恨拥兵自重，从背后捅了大燕国一刀史思明；唯独对驻扎在城西的王洵王明允恨之入骨。


    
如果不是当年王洵在永乐原一举击溃孙孝哲，天下人早就对李唐复国的事情不再心存奢望，各地叛乱不会蜂拥而起。如果不是王洵在黄帝陵前逼退了崔乾佑，伪帝李亨也早就成了大燕国的阶下囚，失去了效忠对象郭子仪、李光弼等人也就变成了没头苍蝇，无关痛痒。如果不是王洵率军堵住了长安向西的通道，各路诸侯也不会看出大燕国的孱弱，更没胆子像狼群般主动围拢过来，露出雪亮的牙齿。如果不是王洵……


    
总之，姓王的家伙就像一颗魔星，在大燕国的气运如日中天之时，猛然从高空落下。压断了大燕国的气运，压垮了大燕国的龙脉，压得大燕国君臣上下抬不起头，直不起腰，连呼吸都倍觉艰难。


    
太沉重了，太沉重了，千钧、万钧、兆钧……。那威压没有实际形状，却像风一样无处不在。顺着铠甲的缝隙渗透入皮肤，穿过肌肉，一直渗透入骨髓，渗透入灵魂深处。更可怕的是，这分威压还在与日俱增，从最初的战略防御到后来的战略反攻，从堵住长安城的西门不准守军进出，到现在整治器械随时准备破城，每一天，都没有放慢紧逼的步伐。而大家伙的反击，则怎么看怎么像垂死挣扎，一次比一次孱弱，一次比一次有气无力。


    
他毁了安禄山父子的雄图霸业，也毁了在座诸将的荣华富贵。所以，大燕国可以放弃长安，可以放弃京畿各郡，可以放弃潼关天险，却一定要把这块压在命脉上的魔星搬开。为此，哪怕是付出城中所有守军的性命为代价，也在所不惜。否则，早晚有一天，他会将整个大燕国活活碾成齑粉。


    
杀，杀了他！当着天下英雄的面而，用横刀将其剁成肉酱。用马蹄将其蹋成碎泥。仇恨最容易烧红人的眼睛，整个节度使行辕都是一片沸腾。杀，杀了他。咱们早就该这么做。当初若不是顾忌着会丢掉长安城，也不会落到今天这般下场。


    
流火的盛夏，西京节度使行辕内却因为众将眼里的恨意，变得有些寒气迫人。很多站在门口的侍卫都悄悄地将脚步向外挪动，以免被帐篷里的寒意波及。更有甚者，干脆将目光投向城外的晚霞，试图从那燃烧的云彩间，寻找一丝温暖。


    
“咱家早就提醒过大伙，一定不要让老虎长出牙齿来。即便不要长安城，也得解决掉这个心腹大患，可就是没人听咱家的。如今此子非但牙齿长齐了，连翅膀都生出来了。想除掉他，谈何容易？”在场所有人中，最为痛恨王洵的，当属边令诚。本来凭着侍奉过两位大唐皇帝陛下的苦劳，边令诚还有机会弃暗投明。可王洵偏偏明确要求两位皇帝除掉当初所有陷害封常清的人，以解安西军将士心头之恨。如果此刻边某人胆敢跑回灵武或者蜀中去，恐怕立刻会被李家父子砍了脑袋，当做蒲包送到王洵的军帐中，以显示朝廷对这位统兵大将的器重。


    
“就是么，早知他会成为我朝心腹之患，当初大伙就该豁出一切去杀了他！”


    
“的确如此，当初，我等太小瞧这位后起之秀了！”


    
他的话引发了一片共鸣，很多将领回忆起一年多来跟王洵的交手经过，都是懊悔不已。其实在一开始时，长安守军与安西军在实力方面的差距并不算太大。并且还一度稳稳超过了对方。然而无论是当年的西京道节度使孙孝哲，还是现在了大燕国征西将军李归仁，都没有不惜任何代价与对方殊死一搏的勇气。而王洵正是利用了孙孝哲和李归仁两个患得患失的心态，才稳稳地在长安城外站稳了脚跟。


    
“此人的确不得不除，但关键是，如何才能找到机会将其除掉，如何才能把他跟郭子仪等人分割开来！”作为统筹所有守军的主帅，李归仁当然不能跟着众将一起说丧气话，拍了下桌案，沉吟着道。


    
这句话，又令节度使行辕中的喧嚣声迅速低沉了下去。王洵所部的安西军虽然骁勇善战，实际数量却并不多。大伙如果纠集起城中所有兵力，拼死一搏的话，未必不能拼个两败俱伤。但眼下郭子仪手中，却握着整整十五万大军。如果大伙决定统帅全部兵马出城去与王洵拼命，郭子仪不可能不像饿狼一样从侧面扑上来。


    
这姓郭的老家伙可不是南线的许叔衡、贺兰进明等。南线的许叔衡与贺兰进明等可以因为利益纠缠，对睢阳守军见死不救。姓郭的老家伙却不可能任由大唐朝最锋利的一把刀，折断在他自己面前。


    
更何况最近半年多来，王洵也曾多次对郭家军仗义援手。远的且不说，就说三个月前李归仁与郭子仪交手那次。本来李归仁瞅准了郭家军组成复杂，彼此之间的配合缺乏默契的缺陷，已经将胜券稳稳地抓在了手里。却不料关键时刻，王明允又带着西域骑兵出现在了战场上，接连砍断了李归仁的两面帅旗，硬是将郭家军从覆灭的边缘拉了回来。


    
经此一役，老狐狸郭子仪与小狼崽王洵彼此之间再无隔阂。互相呼应着，将长安彻底变成了一座孤城。洛阳方面派遣兵马来援，首先要遭受郭子仪的全力拦阻。而长安城内的守军稍有异动，就会遭到安西军的迎头痛击。


    
三个多月来，大燕国试探着向长安派出了许多股援军，可是没有一路能突破郭子仪布下的重重防线。长安城内也多次派遣信使，向分散在其他各地的同僚、盟友请求军队和粮草辎重方面的支援，也没有一位信使，能活着再返回城里来。


    
老狐狸熟于军务，麾下兵马众多，做事四平八稳。小狼崽子武艺超群，手握天下至锐，做事干脆利落。这一老一小，就像曾经配合了多年的亲兄弟般，把套在长安城外的包围圈越拉越紧，越拉越紧，慢慢断绝了守军的所有生机与希望。再这样下去，即便不强行攻城，守军也会自行崩溃了。


    
坐困愁城，众将的心情一天比一天沉重，一天比一天绝望。对王洵的恨意，也越集聚越深。这种仇恨就像深藏在地面下的猛火油，稍微溅上一点火星，就会熊熊燃烧起来。并且在烧起来后，就要毁灭周围所能波及的一切物品，不分敌我，亦毫无规律和理性可言。


    
“郭子仪老贼肯定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咱们跟安西军拼个同归于尽，可他手底下的人，却未必都这么想！”见大伙都被李归问住，边令诚又清了清嗓子，阴恻恻地提议。


    
“他手底下的人？！”对于溺水者而言，即便明知漂在眼前的只是一根稻草，也会牢牢地握在手里。征西将军李归仁眉毛迅速往上跳了跳，大声命令，“你的意思是，利用郭子仪麾下那帮将领，拖住他，让他无法及时分兵相助，从而为咱们和安西军决战创造机会？！”


    
“属下只是大着胆子想想，如果此事处理得当，或许，咱们不但能拼垮安西军，还有突出重围的希望！”为了保住自家性命，边令诚连自谦都顾不得了，接过李归仁的话茬，快速回应。


    
“说说看！”李归仁的眼里猛然闪起了两道寒光，点点头，大声命令。


    
“那王洵王明允向来跋扈，除了郭子仪、李光弼和薛景仙三人之外，从不把其他同僚放在眼里。即便是当年安西军的老上司，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冷眼相对！”凭着收集到的信息和对安西军本身的了解，边令诚冷静地分析。


    
刚才还在绝望中的众人，纷纷将目光转过来。带着几分期待之意看着边令诚，静等他的下文。老太监在玩弄阴谋诡计方面的造诣本来就极深，此刻情急拼命，更是满口毒液乱飞。只见他吐着猩红色舌头，扬着三角形的脑袋，滔滔不绝地补充：“还有回纥的叶护王子，据说因为疏勒等地的归属问题，已经跟王洵争执了无数次。迟迟都没能争出个确定结果来，更是巴不得王洵现在就死。如果我们选个合适时机，比如说月初的黑夜，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鼓噪而出。短时间内，谁也不能判断咱们的主要突围方向是哪边。而过后即便判断出来了，只要我们摆出只跟安西军拼命，不会牵扯他人的姿态。想必有很多人，巴不得能看着王洵栽一个大跟头！”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三 下）


    
此时此刻，堵在长安城外的王洵压根儿不知道城内的叛军已经准备狗急跳墙。即便知道，他也不会太在乎。自从永乐原之战后，安西军已经跟不同的对手打了近四十仗，一直赢多输少。从上到下，都开始打心眼里蔑视对手。况且现在的安西军规模已经扩张到三万余人，实力已经远非当初可比。


    
他在乎的是自己将以怎样的方式攻入长安，才能给这座城市带来最小的破坏。作为曾经横扫药刹水两岸，姓名可止小儿夜啼的悍将，王洵早就不相信世间还存在什么秋毫无犯的王者之师。哪怕是一支队伍的主帅心肠再慈悲，哪怕是军纪制定的再严明，也需要具体的人去执行。而刚刚经历过一场血战的人，行为往往与禽兽相类似。最接近于本能，也最难被理智所约束。


    
但是想保全长安城也绝非一件简单的事情。如今驻扎在长安周围的，已经不止是安西军一家。李光弼所统领的河东军、郭子仪所统领的朔方军、王思礼所统领的灵武军，薛景仙所统领的陈仓军，还有回纥叶护王子所统领的部族骑兵，都耀武扬威而来，准备给予城里边的叛军最后一击。


    
先入长安者封王，光是灵武朝廷的这个许诺，就足以让各路兵马的主帅热血沸腾。况且传闻在长安城里边，还堆积着叛军从各地劫掠而来的大量金银珠宝。这些黄白之物无法在短时间内为叛军换来铠甲器械，粮草辎重，却足以让攻城者烧红眼睛。一旦某路兵马因为无法满足贪欲把目光转向城中的普通百姓，后果将不堪设想……


    
半年多来，王洵与各路友军交往甚密，早就对这几支友军的情况了如指掌。据他所知，除了郭子仪的朔方军纪律还算严明之外，其他各路盟友恐怕都不怎么样。特别是叶护王子麾下那十几万回纥武士，无论在战场上还是战场下的行径，都与一群马贼差不多。只不过这群马贼手里拿着灵武朝廷的邀请函而已。


    
王洵不希望让长安城落到折柘、俱战提同样的下场。眼前这座城市是他的故乡，里边居住着他的街坊邻居，自幼一起长大的玩伴儿。里边的每一栋房屋，每一条街巷，都留着他生命中最温馨、最美好的记忆。如果让长安城毁于兵火，他恐怕这辈子都无法心安。即便日后走得再远，偶尔回过头来，都会被废墟上的青烟刺得痛不欲生。


    
他把自己的担忧说给联军名义上的主帅郭子仪听，希望郭老将军能找出一个比较稳妥的攻城方案。结果素来以睿智多谋而闻名的郭老将军，却也是一筹莫展。“郭某只能尽力而为……”看着王洵失望的眼睛，老将军艰难地承诺，“只能尽力。骠骑大将军你也知道，咱们手中的好几支兵马，自打建立那天起一直就没开过饷。而长安城已经沦陷了一年有余，里边很多人家与贼军都有着千丝万缕的……”


    
“郭帅莫非认为，朝廷当年放弃长安的责任，要算在城中百姓头上？”没等郭子仪把话说完，王洵心头的怒火便冒了起来。“逃命时一个比一个跑得快，连声招呼都没敢打。难道让城里的平头百姓们不投降，一个个拿脑袋瓜子去硬顶曳落河的狼牙棒么？！”


    
“这是哪里话来，哪里话来！”饶是早就习惯了王洵的直接，郭子仪依旧被憋得额头青筋直冒。“当日，当日，当日的事情，罪魁祸首乃杨国忠。而现在，老夫，老夫也没说过长安城的每个百姓都有从贼之嫌，只是，只是很难，很难找到，找到一个两全之策而已。你且容老夫再想想，再想想，反正攻城也不急在，急在一时。”


    
说着话，他举起茶盏喝水，目光无论如何也不肯与王洵再次相接。


    
王洵知道自己继续追问下去，也得不到任何有用答案。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起身告辞。郭子仪讪讪地陪着他走出中军帐外，目送着他的背影与战马去远，脸上的惭愧之色忽然消失，笑了笑，大步转回。


    
“那厮也忒嚣张了。父帅即便不想为难他，也得给他吃点儿苦头吃才行，否则，今后谁还把您放在眼里？！”一直跟在郭子仪身边的郭晞看不惯王洵的跋扈，咬牙切齿地提议。


    
“他错了么，我怎么不知道他错在哪里？！”对着自己的亲骨肉，郭子仪一改先前的迂腐和木讷，先在儿子头上用力拍了一巴掌，然后才笑着补充，“若是长安城真的毁于兵火，为父即便被封了王，千载之后，也难逃一个骂名。而咱们郭家，也早晚都得为此付出代价。唉，怎么说呢。陛下当初为了拯救大唐，一些手段未免太……”


    
不愿指摘君主的过错，他摇了摇头，尽量将语气放得婉转，“未免太急了些。好在如今有安西军在前面顶着，一些疏漏还有弥补的余地！”


    
郭晞一直跟在父亲身边为将，知道父亲话语里隐含的意思是什么。只是仍旧咽不下这口气，咬了咬牙，继续说道：“安西军的确功劳很大，可朝廷也给足了他门好处。光是国公、郡公之位，就封了足足五个……”


    
“他们要是真的在乎这些虚名，又何必大老远从葱岭西边赶回来。只要把疏勒往回纥人手里一塞，自己关起门来称王，称帝，朝廷又能如何？！”郭子仪看了儿子一眼，有些不高兴地打断。


    
比起安西军主帅王洵，儿子郭晞差得的确有些远。非但能力、阅历方面多有不及，即便在心胸和眼界上，也很难望对方项背。这令他这个做父亲的心里头难免有些不舒服，越是比较，失落感越为强烈。


    
“他，他就，就不怕……”郭晞感觉到了父亲的不快，缩了下肩膀，小声辩驳，“反正，反正我看不惯他对您的那种态度。硬邦邦的，好像咱们郭家欠了他一般！”


    
“你会用刀么？”郭子仪耸耸肩，微微冷笑，“刀身若是不硬，怎么拿来砍人？”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四 上）


    
带着几十名亲卫，王洵风驰电掣般赶回了自家大营，满脸愤懑。


    
平心而论，他不该如此失礼。在与郭子仪交往这几个月来，无论是他还是安西军，都从郭子仪这位联军主帅身上获益甚多。然而今天，对方的某些想法，却彻底超出他的容忍底限，让他根本无法压制住自己的怒火。


    
长安城是他的家，他的逆鳞。无论是谁想毁坏这里，都必将承受他的报复。即便此人地位再高，行事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叛贼在长安城内为非作歹，把他们赶走便是王洵的责任。如果郭子仪胆敢带着麾下兵马趁火打劫的话，王洵不在乎拔出刀来，挡在各路友军的战马之前。


    
“你带几个人，把营盘南北两侧的鹿柴加固一遍，别留任何疏漏！”叫过心腹手下方子陵，王洵低声吩咐。


    
“嗯——诺！”方子陵少做犹豫，立刻拱手领命。


    
如果长安城中的叛贼前来偷袭，只可能出现在西面。从其他三个方向来的，当然是友军。然而方子陵不会问王洵为什么要对友军加强警戒。他现在受封为郡公，整个人的前程与性命都与王洵联系在了一起。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你带几个人向咸阳、华庭、汾州一代巡视。保证咱们的粮道。”叫过同样面带困惑的魏风，王洵继续吩咐。“速去速回，顺便从朱将军手里，把新训练的那五千兵马也调过来！”


    
“诺！”魏风毫不犹豫地答应。从民壮头目到三品将军，他在王洵帐下用了不到五年时间，博取了别人几辈子才能获得的荣华富贵。当然更是不会质疑王洵的命令。


    
“你去检查咱们的军械储备。”


    
“你去盯住城北那几处的营地。提防有人……”又着手做了一些预防性布置，王洵心中的烦躁稍稍减。他不知道郭子仪今天的表现为什么如此瞻前顾后，但是却敏锐地觉察到，远在灵武的大唐朝廷，已经将长安城的父老乡亲视为了敌国百姓。若是有必要，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将长安城的父老们牺牲掉。


    
“莫非李亨真的丧心病狂到了如此地步，连自家祖宗的脸面都不想要了？如果把长安变成一座废墟，他回来之后，对着一堆残砖烂瓦，皇帝做得还有什么味道？”无论怎么搜肠刮肚地想，王洵也想不清楚朝廷的真正打算是什么。正百思不解间，侍卫统领王十三匆匆地走了进来，拱了拱手，低声禀告：“将军，关内道节度副使薛景仙薛大人求见！”


    
“薛景仙？！”王洵愣了愣，脸上迅速绽起了一抹笑意，“赶快请他进来。不是跟你们说过了么，他来了可以直接见我，不必通禀。”


    
“薛大人自己不肯，说不能坏了军中规矩！”王十三笑着辩解了一句，转过身，小跑着去请薛景仙。王洵也将纷乱的思绪暂且收起来，快步走向了议事厅门口。


    
对于这位在封常清帐下时结识的故交，王洵非常敬重。当年在安西军中，薛景仙曾经主动替他出头，硬扛老太监边令诚。随后又替他出谋划策，建议他主动向封常清请缨出巡药刹水，以避开太监们的继续纠缠。可以说，王洵能有今天，安西军在封常清去后能保留一线余薪，全有赖于当年薛景仙的指点。虽然薛景仙当初的行为背后，还藏有其他目的。


    
还没等走到目的地，薛景仙已经跟着王十三入内。看到好朋友亲自前来迎接自己，心里头觉得十分满足。赶紧加速向前小跑了几步，长揖及地，“折杀了，折杀了。薛某何德何能，敢劳动大将军……”


    
“你再废话，我就直接把你拎起来丢营门外去！”王洵一把拖住薛景仙的胳膊，笑着威胁。“怎么想起到我这里来了，你那边又遇到了什么麻烦？还是铠甲器械又不够用了？！”


    
“不敢，不敢！”薛景仙顺势起身，大声否认，“我不是废话，只是觉得自己面子太大，居然让一个郡侯领路，一个国公出门来接。唉呀，你别使那么大劲儿。薛某乃文官出身，禁不起你铁锤王揉捏！”


    
“叫你再跟我装斯文！”王洵抓住薛景仙的胳膊，又狠狠握了几下，才笑呵呵地松开。


    
“疼死薛某了，疼死薛某了。”薛景仙甩个手臂，做痛不欲生状。“若是改天上不得战场，你铁锤王得负全责。任何功劳，至少得分薛某一半儿！”


    
“那是自然！”王洵笑呵呵地落座。同时示意亲信把薛景仙按到自己身边的座位上。“不过今天既然来了，就别着急回去。待会而咱们兄弟，一起痛饮几杯！”


    
“肚子中的酒虫正闹得欢！”薛景仙笑着点头，整个人陷进座位里，看上去十分瘦削。“不过我今天不是来打秋风的。上次你赠送的那批器械，我还没用完。最近也没招募更多兵马。我今天来，是想找你问一件事。如果你方便的话……”


    
“说吧，你我之间，还有什么方便不方便的！”王洵挥了挥手，示意对方不要绕弯子。


    
“我是想问……”薛景仙将身体坐直，脸上也换了副肃然的表情，“如果几路兵马同时向长安城发起强攻的话，你有没有把握带领安西军第一个杀入城内？”


    
“这个……？”王洵没法直接回答薛景仙的疑问，也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跑来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眼下参与进攻长安的各路联军当中，的确以安西军的士卒最为精锐，器械也最齐整。然而在人数方面，安西军却没有丝毫优势可言。况且城内的叛匪们，肯定也会把安西军的进攻方向当做防御重点。所以王洵很难保证，先入长安的功劳一定会落在自己手里。


    
“我听人说起一件传闻，不知道是真是假……”薛景仙将身体向前凑了凑，压低了声音。还没等他将话说出来，中军帐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喧闹。侍卫统领王十三，带着几个衣冠鲜明的年轻人，大步走了进来！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四 下）


    
“谁……？”王洵脸上勃然作色。他虽然刚刚吩咐过，重要来客不必提前通禀。但安西军的中军大帐，也不是随便哪个人可以闯的。特别是在他跟朋友说事情的时候。


    
但是很快，他脸上的怒火就被笑容所淹没，“守直、秦大哥、秦二哥，你们几个怎么来了？”


    
“当然是为了看你如何破城而来！”中军帐门口，秦国模、秦国桢、马方三人并肩而入，异口同声地回应。


    
“你们……”王洵快走几步，迎上前，摇头而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此时的惊喜感觉。时隔多年，对面三人的脸上，已经完全找不到往日的青涩模样。但眼睛中那股发自内心的关切，还是让他感到一阵阵温暖。


    
最近这半年，秦氏兄弟和马方都是他军营里的常客，但三人联袂而至的情况却还是第一次。与大伙见礼寒暄，说了几句话。王洵回头去找薛景仙，刚想替他们彼此做个介绍，却不料马方将眉毛一竖，冷冷地说：“二哥，你这里原来还有外人。干脆，我们三个先到别处等一等，待你处理完公务再进来叙旧不迟！”


    
“这……”还没等王洵做出反映，薛景仙也从座位上站起身，拱了拱手，笑着说道：“既然大将军这里还有事，薛某就先行告退了。关于军务处理的细节问题，择日再来向大将军讨教。”


    
“都不是外人，薛兄何必如此客气！”王洵尴尬地出言挽留，却拦不住薛景仙的脚步。只好缓缓将对方送到中军帐外，然后拱手告别。


    
马方一直没有拿正眼看薛景仙，待对方的背影走得远了，扯了下王洵的衣袖，低声道：“此等卑鄙小人，二哥切莫跟他走得太近。免得稍不留神，就被他拿了你的短处去邀功。”


    
“薛兄当年曾经对我有恩！”王洵转过头，耐心地向马方解释。“况且他性子虽然有些偏狭，为人却未必如你说得那样不堪。否则，也不会令扶风、陈仓两地的豪杰甘心受其驱使！”


    
“为人好会对孤儿寡妇紧追不舍？！”马方冷笑着撇嘴，“为人好会跟鱼朝恩等阉人称兄道弟？！至于昔日他曾经替你出头，那是因为你对他有可利用之处。若是你王明允在安西军中是个无名小卒，鬼才相信他会主动跳出来帮你？！”


    
“毕竟，毕竟我从那件事得了许多好处！”王洵看了一眼马方，有些无奈的补充。薛景仙当年冒着得罪得罪边令诚、高力士太监团伙的风险为他出谋划策，肯定包含了替太子向安西军示好的意思。即便王洵当时不清楚，经历了这么多风浪之后，也渐渐明白了其中三味。然而官场自古无完人，能在获取自身利益的同时，顺手做点正经事，这种人就被王洵认为值得一交。至少，比高力士、边令诚那种终日琢磨着如何给别人背后捅刀子的家伙强。


    
“那是他为了在你身上捞取更多！”马方见王洵油盐不进，气得直挥胳膊。


    
秦国模、秦国桢兄弟不愿大伙在不相干的人身上浪费太多口水，一个上前扯住马方，另外一个笑着开解道：“难得咱们兄弟几个聚齐一回，守直你尽扯这些无聊的事情做什么？况且明允现在位高权重，别人巴结他还来不及，怎敢轻易在背后下刀子。”


    
“嗯！”马方耸耸肩，不再继续跟王洵争执，愤懑之色却写了满脸。


    
见他始终绕不过这个坎儿，秦国桢想了想，继续开解道：“大伙现在同殿称臣，能多个朋友，总比多一个对手要好。特别是明允这种手握重兵的一方节度，在朝中的朋友越多，受到的擎肘也越小。一旦有个紧急事情，还能有人暗中通个消息！”


    
“是啊！”老大秦国模也笑着点头，“有道是，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明允现在已经是木秀于林，你又何必替他多找几个仇家？我知道你一直因为虢国夫人的事情对薛景仙心怀怨恨，可当时的情况，换了哪个在薛景仙的位置上，会肯放杨家人一条生路？！”


    
“我知道你们两个就会这么说！”马方把脸转向了一旁，轻声叹了气，不想跟秦家兄弟争辩。


    
有关马嵬驿兵变的详细始末，王洵已经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的非常清楚。对于虢国夫人的惨烈下场，他心里非常同情。但同情归同情，却不像马方这样，把责任全算到薛景仙头上。在他看来，虢国夫人杨玉瑶和她的几个妹妹，不过是李亨和杨国忠二人争权夺利的工具和筹码而已。既然坐上了赌桌，就没有谁死得无辜。倘若换做当日杨国忠占据了上风，太子李亨的一干嫡系，如薛景仙、鱼朝恩等人，恐怕也难逃抄家灭族的下场。甚至会牵连到马方，虽然他当时只是太子帐下的一名小喽啰。


    
“为了虢国夫人的事情，薛大人曾经专程找过我！”不想眼睁睁地看着兄弟几人之间的裂痕越来越大，王洵想了想，仔细向马方解释，“他只是奉命行事而已，没想到虢国夫人的性子会那般刚烈。更不知道，更不知道，虢国夫人与其兄并不是一路人！”


    
这些话并不是他刻意替薛景仙辩解，而是后者的确曾经专程找过他。只不过目的并不全是想弥补跟马方等人的关系，同时还拐弯抹角地在探听，有关虢国夫人与大侠雷万春之间的，到底存在着怎样的牵连？！虢国夫人自杀时所持的那把宝剑白虹，是不是雷万春昔日所佩？！如果雷万春打算给虢国夫人报仇的话，薛某人究竟怎样做，才能侥幸逃过他的刺杀？！


    
对于薛景仙的疑问，王洵同样是无言以对。他做事固然称得上特立独行，却称不上了无牵挂。所以揣摩不透雷万春的心思，也猜测不出，待雷大侠于河南战场抽出身后，长安城内，究竟会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


    
但是他清楚地知道，在那把利剑面前，世俗的权力与富贵，给作恶者带不来任何保障。那把剑未必完美无缺，也未必能给世间带来公平与正义，但至少比大唐皇帝的圣旨与口谕，公平得多，也更有威严。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五 上）


    
“你们三个消息灵通，可知道张探花和雷大哥他们那边，最近情况如何？朝廷方面派遣的援军，已经到达了什么位置，由谁来统领？”想到雷万春，便想到前些日子有关睢阳方面的传闻，王洵张口便把心中的最关切的地方给问了出来。最近这半年多，长安城及其周围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战场，民间与外界的联系几乎断绝。而官府下发的邸报，要么是云山雾罩，要么是夸大其词，让人根本无法指望从中能了解到各地的真实情况。


    
话音一落，先前还争执不休的三人瞬间变成了哑巴，一个个以目互视，竟然谁也不肯率先开口。


    
有股不祥的预感瞬间涌上了王洵的心头。“莫非陛下还没有向睢阳派遣援军？！那可是江淮之蔽屏，河洛之襟喉？！如果把睢阳丢了，江南和淮南必然被叛军搅得一片大乱，到时候看谁还能给他输送粮食税赋！”倒竖着眉头，他冲着秦氏兄弟和马方怒吼，一点儿也没有顾忌三人背后所代表的朝廷颜面。


    
“明允，明允少安毋躁！”在逼人的目光下，秦国模第一个承受不住，侧转头，尽量不跟王洵的眼睛相对，“陛下，陛下知道睢阳的重要性，也知道张节度他们守得极其艰苦。可，可河南那边，情况，情况非常复杂。陛下也，也……”


    
“有什么复杂的，难道比对付永王还复杂？！”王洵撇嘴冷笑，登时让秦国模的所有解释之词都变得苍白无力。


    
永王今年一月奉太上皇之命誓师东巡，二月便被韦陟、淮高适、来瑱吴等人联手击溃，其应对速度之快，处置手段之果决，几乎是大唐朝廷近二十年来之最。而张巡等人在叛军南下之初，便是一支孤军。浴血奋战到现在，却依旧没有得到朝廷方面任何实质上的支援。


    
“陛下曾经多次给贺兰进明、李巨、许叔冀等人下旨，命其不惜一切代价援救睢阳。但贺兰进明等人都被叛军吓破了胆子，总是能找到借口百般推脱。而在如今的情况下，朝廷，朝廷也不敢将他们逼得太紧！”不忍让自家哥哥独自难堪，秦国桢拱了拱手，小心翼翼地替朝廷辩解。


    
王洵没有反驳，只是继续冷笑。秦国桢被笑得头皮发麻，身子发紧，偷偷擦了把额头上的汗珠，继续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以贺兰进明等人的本事，即便勉强出兵，也不过是给叛军添几道开胃菜而已。所以朝廷才派我等前来给郭子仪下旨，命令他尽快光复长安。待长安战事一了，立刻分兵南下，绕路去救睢阳！”


    
“我这回带了一万神武军前来助战，几乎把陛下身边的亲兵全给抽空了。为的就是能够早日拿下长安，援救睢阳！”马方也不愿继续承受王洵的逼人目光，抢着大声汇报。


    
神武军是大唐朝廷在黄帝陵惨败后，痛定思痛，倾尽全力组建起来的一支近卫力量。将领和士兵多为哥舒翰留在河西的旧部，无论训练程度还是作战经验，在大唐境内都算得上首屈一指。只是这支兵马的数量实在有限，所以一直被灵武朝廷当做看家保命的最后老本，从没舍得投放入战场。


    
如今马方带着神武军的近半兵力来到长安，足见朝廷光复长安的迫切心情。只是待长安被光复那一刻，睢阳还在不在张巡等人手里，就谁也无法保证了。想到几位好朋友在孤城中翘首以盼，王洵心中一阵烦躁。挥挥手，大声道：“何必等拿下长安再去，你现在跟我就绕路南下便是。这里就留给郭子仪他们，反正叛军已经被我打残了，再也翻不起什么大浪来！”


    
“不可！”秦氏兄弟和马方异口同声，“万万不可。眼下长安城里的叛军，最害怕的就是你。如果你走了，还不知道他们要顽抗到什么时候！”


    
“是陛下授意你们三个这样跟我说的？！”王洵皱着眉头，目光从三位好兄弟脸上缓缓扫过，“陛下可真瞧得起王某！”


    
三人被他看得心里发毛，纷纷把头垂下去，陆续低声解释道：“你，你怎能对这样，这样说陛下。他，他毕竟是我等的主君！虽然，虽然……”


    
“不是，不是陛下亲口说的。但，但满朝文武，都，都以为你乃是长安守军的克星。大伙，大伙对你的战绩也是，也是有目共睹！”


    
“陛下一直很欣赏你。虽然你对他一直有误解。他曾经亲口对我说过，希望第一支进入长安的兵马是安西军。”


    
最后一句话来自马方，作为皇帝陛下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武将，他说话不必像秦氏兄弟那般瞻前顾后，也远远没学会其他二人的圆滑，“陛下认为，若是想把叛军早日驱逐出长安，郭子仪和你两个，缺一不可。这回派兵前来助战，也曾经亲口对我叮嘱，说临战一定要唯你二人马首是瞻，不可因为所部为天子近卫，就傲慢无礼，肆意妄为！”


    
“是啊，是啊。郭老将军谨慎和你的勇悍可以弥补相互之间的不足，让叛军找不到任何空隙可钻。”见王洵目光里透着几分怀疑之色，状元公秦国桢继续耐心地补充，“张兄的性格，想必明允你心里也非常清楚。万一你在带兵去救援他之时，长安战场出了不可预料的状况，他恐怕会把所有责任都归咎在自己头上。”


    
“河南不比京畿，周围情况复杂，很多地方势力都抱着观望的态度，对朝廷的命令阳奉阴违。如果你绕路而去的话，沿途的粮草供应恐怕很难保证。除非明允你一路抢过去，把所有敢于肯为你提供补给者，全都当做叛军给消灭掉！”秦国模也换了个角度，继续苦苦规劝。


    
马嵬驿兵变之后，李隆基表面上把权力都交给了李亨，实际上却在暗地里积蓄力量，准备重新掌管朝政。父子两个明争暗斗，持续了整整一年才以李亨一方的完全胜利而宣告结束。这期间阴招迭出，花样翻新不断，令本来就没剩多少的朝廷威仪，彻底成为了一个笑话。所以地方实力人物对朝廷的命令置若罔闻，也实属再正常不过。王洵本人就是其中之一，根本没资格去苛求他人。


    
话虽然说得在理儿，可从秦国模嘴里说出来，却令人隐隐感觉到一层古怪味道。王洵早已经不是当年长安城内的那个懵懂少年，心里把朋友之义看得再重，也不会丝毫防备都没有。“拿下长安之后，朝廷就能保证那些地方实权人物个个俯首听命？！左右是要打过去，早一步跟晚一步，有什么分别。”


    
“朝廷的策略，就是先京畿再河南。况且长安城意味着大唐的气运所在，拿下它之后，必然会让很多观望者作出选择！”秦国桢点点头，给出了今天唯一肯定的答案。


    
这话说得很在理，王洵无需费多少力气，也能计算清楚其中利害。正沉吟间，又听秦国桢低声说道：“如果沿途各地官吏不全力配合，你即便现在绕向睢阳，恐怕也比拿下长安之后再出发快不了多少。更何况只要率先进入长安的是安西军，你就是大唐的异姓王，届时只要传出一句话去，说张巡是你的知交好友，对他见死不救便是准备与安西军为敌。试问那贺兰进明等人，谁敢不抢着出兵？”


    
不愧为大唐天宝年间的状元，从战略大局到战术细节，秦国桢说得句句都在点子上。王洵听了之后，心中明白灵武那边对光复长安，恐怕是一天都不愿多等了。想了想，低声道：“你说得的确有道理，但张巡和雷大哥那边，我却无论如何都无法放心。既然朝廷无力顾及那边，我就自己分一部分兵马过去。正眼下长安城外的兵马众多，不差一万两万。”


    
“你麾下总计才三万多兵马，分得散了，怎么威胁长安城内的叛军？！”秦氏兄弟和马方同时摇头，都觉得王洵的想法实在过于托大。


    
“不是还有你的神武军么？先入长安者封王，难道你马方就不想跟我一道来凑热闹？！”王洵笑了笑，给出了一个颇具诱惑力的答案，“守直你既然来了，干脆就带着神武军跟我一道攻城。我另外派赵怀旭带一万五千弟兄，先行绕向睢阳去。即便一时半会抵达不了战场，至少让河南的叛军明白，咱们随时都有机会抄他们的后路！”


    
“这……”秦国模、秦国桢和马方三个以目互视，不太赞同王洵的提议，却也找不出更多的反驳办法。特别是马方，本来就跟雷万春有着师徒情分，只要条件准许，巴不得援军能早点儿出发。点了点头，低声表态：“我带的是陛下的亲卫，不方便分兵。但这回随军带来的粮草器械，却可以先都借给你。等过几天安顿下来，你再从郭子仪手里替我补全了便是。”


    
“我也可以给沿途相识的官吏士绅写信，让他们尽量给赵将军提供帮助！”秦国模想了想，也跟着表达了支持的态度，“但是有一件事，请明允酌情考虑！”


    
“秦大哥请说！不必跟我客气！”王洵不希望自己跟秦氏兄弟变得越来越生分，拱了拱手，笑着回应。


    
“其实，其实此事也与眼前战局有关！”秦国模犹豫着，仔细斟酌说出来的每一个词汇，“眼下叛军虽然已经成了俎上鱼肉，可毕竟还有长安城墙作为屏障。如果强攻破城的话，恐怕我军的损失会非常大。我记得上次来的时候，明允曾经与孙孝哲之间有个约定，只要叛军主动退出长安，你就放他们一条生路。如今长安城中的主事者虽然已经不是孙孝哲，可如果让他们看到还有平安撤离的机会的话……”


    
一边说，他一边抬起眼睛观瞧王洵的脸色。仿佛唯恐一个字说错了，便会激起对方的愤怒，让自己死无葬身之地一般。


    
河南节度使张镐，拥兵临淮的贺兰进明，驻守彭城的许叔冀、尚衡等都观望不肯发兵。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五 下）


    
王洵的确曾经与派人带话给长安城内的叛军，告诉对方只要主动离开，自己绝不追杀。但当时这样做的目的是激怒孙孝哲，逼他出城来跟自己野战，以便最大限度地消耗叛军的有生力量。实际上，敌我双方当时谁都没把这句承诺当真。而现在，敌我双方兵力对比悬殊，叛军返回洛阳最佳通道也被郭子仪派人截断，王洵当日的承诺，对城里边的叛军将领来说，就显得颇具诱惑力了。


    
“如果郭老将军不反对的话，我可以再派人去城内向叛军重申承诺，只要他们肯主动退出长安，安西军决不尾随追杀。”觉得秦国桢的主意切实可行，王洵点点头，笑着表示赞同。


    
“郭老将军那边，我们兄弟两个去说！”听王洵答应得爽快，秦国桢暗松一口气，迅速敲砖钉角。


    
“但有一个人，他们必须交出来！”看似无心，王洵很随意地补充了一句。


    
“这……”秦国桢脸上的欣慰迅速变成了苦涩，不知道怎么继续眼前话题才好。早在一个多月之前，就有人通过老太监鱼朝恩之口，辗转向皇帝陛下表达了希望戴罪立功，帮助唐军兵不血刃夺回长安的意愿。前提条件便是，大唐朝廷对他们昔日所犯下的罪责，既往不咎。


    
灵武天子李亨光复长安心切，毫不犹豫地将对方的条件一口答应了下来。并且暗中许诺，事成之后，将根据对方的实际表现，另行给予重奖。随后跟心腹近臣商议起还都细节，才猛然想起来，这样做，也许会令安西军将士感到心冷。


    
天子说出的话都是金口玉言，出尔反尔实在有损颜面。所以李亨才假借着代天子犒师的名义，将秦国模、秦国桢兄弟派到长安前线来。一方面与郭子仪暗中协调放叛军离开的细节，另外一方面，则是期待秦家兄弟能凭着昔日的交情，劝说王洵暂且放弃个人恩怨。


    
看到秦国桢的尴尬状，王洵立刻心生警觉，说话的语调陡然转冷，“王某当时的承诺，乃是专门针对孙孝哲而提。如今孙孝哲已经被调回了洛阳，这个承诺，本可不再做数。王某之所以还肯放大多数叛贼平安离开，是不愿意让弟兄们做无谓的牺牲。如果有人还想得寸进尺的话，呵呵……”


    
“这个，这个……”饶是经纶满腹，此时此刻，秦国桢也找不出更好的说辞来，只能继续尴尬地搓手。


    
“明允刚刚分了一半儿兵马去救援睢阳。如果不给叛军任何活路的话，当心城里的人垂死一搏！”不忍让亲兄弟独自承受窘迫，秦国模换了个角度，设身处地替安西军考虑。


    
“打长安又不止我安西军一家的事情！大不了王某不要这个先入之功，带着麾下弟兄专门追亡逐北便是！”王洵抬头扫了他一眼，笑着接口。


    
秦国模被笑得心中一凛，后退半步，不再说话。中军帐瞬间变得一片寂静，傍晚的阳光透过窗纱，将每个人僵立的身影拉得老长，老长。


    
从始至终，兄弟几个都很默契地没有提到城中那个必须交出的人的名字，可彼此心里都明白，对方真正在意的是谁。只有他，才能让王洵宁愿放弃近在咫尺的盖世奇功不要，非杀之以后快。也只有他，无论在大唐的长安，还是大燕国的长安，都能混得风生水起。


    
“做买卖还讲究漫天要价，着地还钱呢。如果秦家两位哥哥刚才说的话真的有谱，何不将二哥的意思送进城里去？！一来可以试探出叛军有无交出长安的诚意，二来么，也能起到分化瓦解他们军心的作用。为了这种没着没落的事情，耽误咱们兄弟的功夫，多没意思啊！”沉默了片刻，神武军副统领马方主动开口替大伙大圆场。


    
秦国模、秦国桢兄弟不愿意为了一个外人，跟自家兄弟起冲突。笑了几声，摇着头先后说道：“这么多年了，没想到明允的脾气还是如此耿直！”


    
“是啊，到底是百战名将，说出来的话霸气十足！让我们两个做哥哥的，一时还真的难以习惯呢！”


    
“没办法。两军阵前打滚的人，向来都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两位哥哥别见怪，我不是针对你们！”王洵也不希望与朋友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笑着冲秦氏兄弟拱手赔罪。


    
“不敢当，不敢当！”秦国模与秦国桢赶紧侧开身子，长揖相还。“我们两个刚才把事情想简单了。只想稳住叛军，以最小代价把长安城拿回来，然后再慢慢找某些人算旧账。没仔细考虑到明允和安西军弟兄们的感受。既然明允不愿，那就算了。反正眼下咱们的兵力几乎是叛军的四倍，不愁打不下这座坚城！”


    
“朝廷那边，还请两位哥哥代为解释一二！”王洵伸手托住秦氏兄弟的胳膊，同时笑着提出自己的要求。


    
“分内之事，分内之事！”秦国桢、秦国模互相看了看，满口子答应。


    
兄弟二人的随从手中，还带着一份圣旨。但二人谁也没想把它拿出来当众宣读。因为兄弟俩心里都非常清楚，以眼下王洵的实力和声望，朝廷根本无法强迫他接受任何不愿意接受的命令。相反，还要处处谨慎，以免惹毛了这位爷，让他做出什么惊人之举来，令好不容易出现的中兴征兆瞬间烟消云散。


    
换句话说，眼下朝廷对于王洵这种手握重兵的武将，是又爱又怕。爱的是这些人能为大唐浴血征战，将叛军打得节节败退。怕得是稍有处置不慎，便令对方步安禄山后尘。届时新老叛军联手，恐怕大唐朝廷连再度“出巡”的机会都找不到。


    
而从家族利益角度，秦氏兄弟也不想与王洵起过多争执。如今不比天宝年间，那时只要你能得到皇帝陛下的信任，就能在朝中呼风唤雨。而现在，身背后没有一点儿可以依仗的武装力量，根本无法在朝堂中立足。随便某位像王洵这种级别的兵头上道折子，就让一部侍郎卷铺盖回家。


    
然而上头交代要完成的任务，兄弟二人还得硬着头皮去做。只是要换个更妥当的方式，别让触安西军的逆鳞罢了。王洵也知道秦家哥两个突然跟自己说起放叛军离开的事情，肯定是奉了上命。既然对方不把话挑在明处，他也不主动戳破这一层窗户纸，沉吟了片刻，又笑着道：“那个人的脑袋我是要定了的，否则对不起封四叔在天之灵。至于是在长安城内要，还是在长安城外要，倒是没多少关系。除非他有本事从人世间彻底消失。否则，哪怕是上天入地，我也一定要把他揪出来！”


    
“二哥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马方一拍腰间宝剑，大声附和。“大不了我辞官不做，跟我师父当年一样，千里追杀，取他项上人头！”


    
“这话要是被你家老爷子听见，恐怕有人屁股又要吃苦了！”秦国模横了马方一眼，笑着威胁。跟后者说话，他倒不用像跟王洵说话一样小心翼翼。“城内想平安离开的，又不是某一个两个叛贼？！守直刚才提醒得好，咱们把二郎的原话送进去，说不定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呢！”


    
“理应如此！”秦国桢笑着替哥哥帮腔，尽量把军帐内的气氛往喜庆方向引。“届时光复长安的功劳簿上，无论如何也少不了你马守直一笔。说不定用不了几年，你也能封个异姓王当当！”


    
“那自然好。至少我阿爷再想收拾我，就得考虑考虑朝廷威仪！”马方笑了笑，将秦国桢的调侃当做祝福全盘接下。


    
兄弟几个东拉西扯，说话的气氛越来越融洽。转眼之间，便聊到了天黑。王洵命人在偏帐摆下酒宴，替三位好友接风洗尘。又特意把宋武、万俟玉薤、王十三等当年长安城内讨生活的‘老人’拉上作陪。宾主之间推杯换盏，一直喝到后半夜，才尽欢而散。


    
第二天一大早，秦氏兄弟告辞离开，转道去找郭子仪，交代朝廷关于收复长安的最新方略。马方也急着赶回自家军营，以便兑现昨日跟王洵的约定。把几个少年时代的好朋友都送走之后，王洵并没有直接回营，而是策动坐骑，缓缓地走向了长安城墙。


    
半年多来，他已经带领亲卫在城下走了无数次。以至于城中守军见了他的帅旗，都懒得再摆开床弩做威胁状。反正像王洵这种身经百战的老将，肯定不会主动往床弩的有效瞄准距离内凑，守军也没必要再浪费已经库存无己的弩箭。


    
“大帅要派人向城头邀战么？”知道王洵心里不痛快，万俟玉薤主动请缨，“让末将去，保管出来一个斩他一个！”


    
“末将愿往！”


    
“末将愿往！”王十三、宋武等人争先恐后。斗将是非常古老的传统，在大唐境内已经接近绝迹。近半年来，出于打击防守方士气的目的，安西军才让这种古老的手段又重新发挥了余热。而以万俟玉薤等人的本领，只要守军耐不住性子派人出城迎战，十有八九会有去无回！


    
“不必！”王洵提起马鞭，遥遥地指向长安。“我只是想让他们看清楚，我在这里而已。以免时间一长，有些人刻意忘记了！”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六 上）


    
不止王洵一个人对朝廷的决策失望，其他几个曾经在高仙芝与封常清麾下战斗过的原安西军元老，也是义愤填膺。在闻听朝廷准备放叛军平安撤离长安的第二日，现任北庭节度使李嗣业便擅自带领麾下出阵，对长安城发起了强攻。


    
叛军将领这几日正煞费苦心地琢磨着如何才能在撤离长安之前反咬王洵一大口，注意力自然都放在了城西。却不料城北忽然起了警讯，被李嗣业打了个措手不及。转眼间，城防便被突破了十多处，还有更多的北庭精锐沿着云梯迅速上爬。


    
叛军主帅李归仁魂飞天外，慌不及待的把所有预备队都赶上了北侧城墙，又传下将令，不断从其他各侧城墙抽调兵马。焦头烂额忙碌了大半日，才勉强把北墙又从唐军手中夺了回来。战后清点人数，竟又折损了三千有余，其中还不算四千多名新添的轻伤彩号。


    
作为进攻方，李嗣业麾下的损失也颇为惨重。但心中一口恶气总算散去了大半，看看破城无望，李嗣业便命令副将荔非元礼代为鸣金收兵，自己则骑了匹老马，径直去找郭子仪请罪。


    
作为于军中滚打了近四十年的宿将，郭子仪当然明白李嗣业是出于什么原因而做出如此激烈之事。闻听对方独自前来，赶紧起身迎出了帅帐，抢先一步拉住试图向自己跪倒的李嗣业，大笑着道：“郭某正想着先派人杀一杀叛匪的气焰，免得他们不知道好歹。没料到李将军跟郭某想到一处去了。这一仗，打得好，打得及时，打出了我大唐的威风。若是李归仁还是执迷不悟的话，咱们就轮番上去，光是耗，也能活活把他给耗死！”


    
“末将罔顾军令，擅自出战，请郭大帅按律责罚，以儆效尤！”郭子仪把话都说完了，李嗣业才来得及自请惩处，声音当然不可能很高。落在其他将领耳朵里，只是当做个笑谈罢了，谁也不肯较真儿。


    
“嗳！”郭子仪连连摇头，花白的胡须上下飞舞，“两军交战，取胜的机会稍纵即逝。你主动出营寻找战机，杀伤敌军有生力量，又何罪之有？！况且你又不是没派人通知我？不是刚刚发现敌军的城防疏漏之处，就已经派人给老夫送信了么？只是老夫这边要考虑全局，未能及时向你提供有效支援而已。”


    
“这……”李嗣业虎目含泪，无法再说出任何多余的话。在出战之前，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宁可豁出去被军法从事，也要谢高仙芝当年相待之恩。万万没想到，郭子仪竟然冒着被监军弹劾的风险，将所有责任独力给挡了下来。


    
白孝德、仆固怀恩、王思礼等胡汉将领看到郭子仪如此回护属下，也被后者的胸怀气度所折服。纷纷开口，替李嗣业遮掩。灵武朝廷派出的监军宦官程元振见众将心齐，知道自己此刻即便兴风作浪，也奈何不了李嗣业。只好顺水推舟，上前半步，笑着说道：“先前咱家在营中听外边的战鼓响得急，差点以为李节度就要做了大唐近三十年来第一个异姓王呢。正准备向李节度贺喜，没想到李节度却在最后功亏一篑。不过这样也好，城里的叛军至少也知道了，咱们不是非要他们主动撤离不可。是陛下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的分上，才答应放他们一条生路！秦状元，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陛下高瞻远瞩，非小臣所能揣度！”秦国桢被突然点了将，赶紧笑着拱手。


    
“陛下圣明！”众将齐齐向北拱手。


    
程元振卖了一个人情出去，立刻要收回成本，“不过派人进城跟叛军商谈的事情，得抓点儿紧了。陛下是去年七月十二在灵武登的位。亲政之后，天下局势立刻转危为安。如今圣上都亲政一整年了，下一个的中元节，总不能还在那穷得鸟都不拉屎的地方过吧！”


    
大伙先前私下就猜测出，朝廷急着放叛军生路，是为了早日搬回长安。如今听陛下的心腹太监程元振亲口说了出来，心中不禁百味陈杂。见众将脸色变幻不定，程元振笑了笑，继续补充，“你们别嫌咱家说话直接。咱家读书少，不懂那么多弯弯绕。只是记得一句俗话，‘干活不由东，累死也无功。’这天下，这长安，还不都是陛下的？陛下就是我等的东家。东家让干什么，怎么干，我等当然只有遵从的份儿。否则，即便干得再好，也是白搭，至少一个藐视圣上的罪名，是跑不了的！”


    
一番话，像是规劝，又像是威胁，让众将无言以对。秦国桢怕程元振逼大伙太紧，适得其反，赶紧笑了笑，在旁边帮腔道：“郭帅做事素来老成持重。想必接到圣旨之后，已经悄悄做好了安排。程监军只管在营中休息几日，想必很快能听到叛军那边的答复。”


    
“那就好，那就好。当日陛下向郭帅这边派遣监军，咱家费了好大力气，才讨了这份差遣。就是因为相信以郭帅的本事，无论陛下提出任何要求，都能办得妥妥的！”


    
郭子仪的本事不仅仅在行军打仗方面，对付程元振这种没卵蛋的阉人，也自有一套。笑呵呵拱了拱手，大声表态：“多谢程大人信任。郭某定然不负所望！来人，把郭某早晨写好的那封劝降信，拿来给程监军过目。待程将军检视之后，立刻派死士送到李归仁手中去！”


    
有侍卫小跑着上前，双手向程元振递上郭子仪写给叛军将领的亲笔信。程元振虽然书读得不多，基本阅读能力却是有的。捧着郭子仪的信仔仔细细看了两三遍，实在没挑出什么让自己不满意的地方来，便笑着表示了赞同。


    
郭子仪索性好人做到底，请程元振以监军的名义，与自己一同向叛军提供担保。只要他们肯主动撤离长安，不毁坏城中宫室民居，唐军便不追杀。任他们向南或者向北，绕路返回洛阳去。


    
程元振受到了意想不到的礼遇，高兴得心花怒放。歪歪斜斜地在信上签了名字之后，放下笔，有些迟疑着问道：“这个，这个，咱家第一次做这种事情，真的没有任何经验。郭大帅，如果叛军肯主动撤离的话，咱们真的能保证不尾随追杀吗？我是说，我是说，您和这里的诸位将军的人品，程某当然信得过。可西边，西边那位，昨天不是刚刚撂下狠话么？！”


    
对于城中的某个人，要上天入地，追杀到底。这是前天秦氏兄弟试探王洵的态度时，后者亲口所言。甭看程元振敢在郭子仪、李嗣业面前耀武扬威，他还真没胆子到安西军中去唧唧歪歪。谁都知道，当年高力士的义子冯斌，就是因为惹恼了王洵，被硬撕成两半的。而过后无论是当时的皇帝陛下，还是建国太子，都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甚至连冯斌这个人的名字，都懒得再提。


    
监军只能派到对大唐绝对忠心耿耿的队伍当中，越是没把握确定其忠诚度的，朝廷越是不会派遣心腹监督。即便皇帝陛下有勇气指派，也没有哪个太监敢拿自己的脑袋做赌注。这是灵武朝廷的现状，不是笑话。程元振知道自己的安全范围有多大，所以绝对不会主动去触王洵的逆鳞。只晓得在郭子仪耳边煽风点火，让后者替自己出头。而郭子仪是何等人物，岂会甘心被一个太监当枪使？！况且他心中另有一番算计在，也不会为了讨好程元振，而坏了自家的安排。


    
当下，老将军摆摆手，笑着道：“那只是句气话而已，做不得真。况且城中兵马总数不下六万，足足是安西军的两倍。只要里边的人不主动去撩拨王洵，他又怎会因为私人恩怨，平白牺牲麾下弟兄们的性命。你放心好了，郭某看人，向来准得很。王节度虽然年轻气盛，但绝不是那种无视大局的人！”


    
“咱家希望如此！”程元振耸耸肩，不太相信郭子仪的判断。


    
为了让他放心地去休息，郭子仪想了想，又传下了一系列命令。让所部嫡系朔方军、李嗣业所部北庭军、白孝德所部龟兹军，李光弼所部河东军，还有大唐皇帝向回纥人借来的十万兵马，统统向主营靠拢。让出城南、城东两个方向，供叛军平安离开。


    
同时，端起主帅的架子，严厉申明。从即刻起，没有自己的命令，任何人不得主动向城中叛军发起进攻。直到双方的达成最后协议，或者谈判彻底宣告失败为止。


    
见郭子仪做得如此干脆彻底，程元振终于把心放回了肚子里。拉着秦国桢的手，请对方跟自己一起去后帐，帮自己写信向朝廷汇报战场详细情况。秦国桢推脱不过，只好拱了拱手，向众将告辞。郭子仪带领李光弼等将领将监军和钦差大人送出了帅帐，待二人背影去得远了，点手叫过一名心腹，将程元振刚刚签过名的信件交给他，低声吩咐道：“你现在就出发，进城去替老夫向李归仁、张通儒两贼下书，告诉他们，只要他们主动撤离长安，老夫在十日之内，决不出兵追杀。另外，王明允有言在先，凡是跟他有私仇的人，都不会放过。老夫虽然身为一军主帅，却也不能干涉王明允的私事。到底走还是不走，让李归仁和张通儒在三日之内，必须给老夫一个明确答复！”


    
风遗尘整理校对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六 下）


    
“诺！”，心腹死士接过信，也不多问，立刻转身前去城内送信。李光弼等将领在旁边看到了，却于心里暗自叹了口气。‘这天下兵马副大元帅，也就是郭公做得。换了别人，恐怕即便没被太监们活活逼死，也被手下人给活活气死了！’


    
叹气归叹气，既然郭子仪已经决定接受朝廷命令，放叛军撤离长安，便成了定局。众将领回到各自的军营之后，对麾下弟兄们的要求，也随即松懈了下来。城外的这些变化，通过有心人的眼睛，迅速传进了城内，就像死水中丢下了一块巨大的石头，让本来宁静的水面，立刻掀起一阵轩然大波。


    
“看样子信使说的话是真的，郭子仪真的没想把大伙赶尽杀绝！”有人手扶额头，暗自庆幸，感谢老天有好生之德，让自己还有机会活着返回故乡。


    
有人却对同伴的表现不屑一顾，撇撇嘴，发出一连串冷笑：“没想赶尽杀绝？没想赶尽杀绝他为什么占着潼关不放？！过不了潼关天险，这崇山峻岭的，十天之内，咱们还能逃到哪里去？！到时候粮食也吃没了，人也走得没力气了，郭子仪从背后追上来，刚好一刀一个……”


    
“那他何必又假仁假义放我们走？直接困在城里杀不是更省事么？！”先前的人脸上的庆幸立刻又变成了绝望，瞪圆布满血丝的眼睛，大声抗议。


    
“不是为了放我们，是为了保全长安城。这里有大唐的皇宫，有曲江池，有西苑，有东西两市。如果把咱们逼得狠了，放一把大火，李亨小儿回来，还能往哪住？！”冷笑者继续冷笑，丝毫不肯给同伴们留做梦的余地。


    
“你，你胡说！郭，郭公不是那种卑鄙小人。况且他，他如果存心骗咱们的话，应该许下更好的条件，不会如现在般，还有那么多限制！”绝望者脸色越发苍白，却如同溺水之人，死活不肯放下手中最后一根稻草。


    
“他卑鄙不卑鄙不用你我来说，反正，这封信送进来之后，咱们的军心就彻底乱了！”冷笑者摇头，叹气，满脸悲悯。叹自己同伴的鼠目寸光，也叹命运不公，居然在短短一年之内，就将大燕国从泰山的顶峰推入了万丈深渊。


    
军心未乱之前，长安城虽然岌岌可危，却未必没有一搏之力。而如今，弟兄们想撤离的嚷嚷着撤离，想投降的谋划着投降，想隐姓埋名的忙着转移这一年多来抢掠到的金银细软。谁也不愿再与大唐的兵马开战，更甭提前几天刚刚决定的，那个偷袭安西军的大胆计划了。


    
即便是当日提议者本人，老太监边令诚也此刻变得六神无主。献出长安城给唐军，换取大伙平安撤离的策略，其实是他一手推动的。并且在整个与大唐朝廷的联系过程里，他都没少使了力气。而昔日结识的那些朋友，鱼朝恩、李辅国等，也的确曾通过隐秘渠道，信誓旦旦的向他保证，只要他能促成叛军离开长安，天子非但对以前的事情既往不咎，还会在内宫之中，给他留一个合适的位置。谁料想，这个原本对他万分有利的计划，和另外一个偷袭安西军营地的计划一样，在执行过程中完全变了味道。变得再也不由他控制，并且与他原来的预想大相迳庭。


    
“怎么会这样？！”边令诚自然不甘心坐以待毙，发觉事情不妙，立刻换了衣服，急匆匆往节度使行辕赶。谁料往日畅通无阻的行辕，此刻却大门紧闭。平素对他赔着笑脸，张口闭口大人长，大人短的节度使牙兵们，则个个竖起了眼睛，死活不肯替他向内通禀求见意愿。


    
“别以为甩掉咱家，你等就有好果子吃！”边令诚又气又急，冲着节度使行辕的大门跳脚，“咱家在皇宫中行走的那些日子，你们还不知道在哪个山沟里边放马呢！你等没等卸磨就想杀驴，早晚有遭到报应的那一天！”


    
众节度使牙兵们懒得还嘴，垂下眼皮，就像看死人般看着他。边令诚被看得头皮发紧，脊背后发凉，接连后退数步，犹豫了片刻，躬身求肯：“几位弟兄，念在边某平素对你等未失恭敬的分上，替边某通传一回吧。就跟李节度说，千万别中了敌军的分化瓦解之计。只要他耐得住性子，咱家肯定有办法替他寻到更好的出路！”


    
“边大人您还是明天再来吧！我家大人正忙着商议军务，非领兵之将，一律不见。”当值的牙兵统领怜悯地看了他一眼，耐着性子敷衍，“再说了，无论是走是留，都不会今天就着手执行。你又何必非难为小的们呢！”


    
“等做出决定就什么都晚了！”边令诚急得大叫，随即，又意识到自己的身份，软语相求。可是无论他是如何软磨硬泡，牙兵们就是不肯帮忙。正急得火烧火燎间，忽然听见前面传来一声门响，有个身材极其矮小的侏儒，提着一支朱批令箭，在四名亲卫的簇拥下，从牙兵背后挤了出来。


    
“贾大人！”


    
“贾兄！”


    
对待那个侏儒，牙兵们态度与对待边令诚截然不同。纷纷让开道路，拱手打招呼。侏儒贾昌也不端什么高官架子，笑嘻嘻地拱手相还。一边走，还一边跟这个说几句闲话，跟那个聊几句趣闻，与大伙亲密无间。


    
“贾大人，贾大人留步！”终于看到个熟悉面孔，边令诚跌跌撞撞往前跑。一把搬住贾昌的肩膀，大声叫喊，“贾大人救我，贾大人救救大伙！”


    
“啊呀——”贾昌的矮小身子骨哪里经得起边令诚的“偷袭”，惊叫一声，仰面朝天摔倒在地。其身边的亲卫大急，揪住边令诚，抡开拳头就揍。边令诚本来也带着十几名贴身侍卫，可此刻距离都非常远。看到自家主人挨打，想要冲上前来保护，却又被存心看热闹的节度使牙兵给隔在了外围，无论如何冲不进人群。


    
“啊，啊，别打，别打，是我，是边某！边某绝无谋害贾大人之意，你等误会了，误会了！”边令诚一边翻滚，一边讨饶。


    
结结实实挨了十几拳，眼前连金星都冒出来了，才听见贾昌长长地吁了口气，大声道：“哎呀，谁这么缺德？可摔死我了！这，这不是边大人么？住手，赶紧给我住手，你们打边大人干什么？！还不扶边大人起来！”


    
四名侍卫答应一声，丢下鼻青脸肿的边令诚，转身去搀扶贾昌。在牙兵们挤眉弄眼的嘲笑声中，老太监边令诚呻吟着从地上爬起，走到贾昌面前，躬身谢罪：“不怪他们，不怪他们，是边某鲁莽了。”


    
“还不向边大人赔罪！”贾昌一边伸手搀扶边令诚，一边向亲卫们喝令。四名亲卫懒洋洋向边令诚拱了拱手，口称“误会”，就又抱着膀子站到贾昌身后去了。边令诚气得火冒三丈，奈何此刻有求与人，只好笑着回应道：“不妨，不妨，边某理解他们护主心切！是边某刚才鲁莽了，不该那么用力拉扯贾大人！”


    
“老边你也是！”贾昌得着便宜就卖乖，“什么话不能慢慢说，非冲过来把我扯个大跟头。就我这两尺半的身子骨，哪经得起你那么折腾。算了，既然是误会，咱们就都别计较了。走，到我那喝几盏去。刚刚叫小的们弄了只狗来下锅，滚上三滚，神仙都流口水！”


    
“我，我真的有急事找你！”都到这节骨眼上了，边令诚哪里有心思跟贾昌去吃上不得席面的狗肉。跺了跺脚，高声强调，“是关系到你我性命的大事。他们不肯让我进去，你跟张留守关系近，麻烦替我带句话给里边的人，就说……”


    
“关系到你我性命？！”贾昌用令箭掏了掏耳朵，满脸狐疑。“怎么可能关系到你我性命？！我又没得罪过什么人！况且我不过是个玩杂耍的侏儒而已，到哪里不是玩啊！”


    
“可，可郭子仪根本没打算放咱们活着离开！”边令诚唯恐自己无法说服贾昌，接连放起了狠话，“他如果真心想放咱们走，就不该限定十日的功夫。他如果真心想放咱们走，就不该说不管王明允那厮的私人恩怨。你以为跟王明允那厮有仇的，就边某一个么？他和他麾下那些弟兄，家不是在长安城内，就是在渭水边上。京畿道被咱们糟蹋成什么模样，你又不是不清楚。这毁家亡国之恨，他肯轻易放下么？”


    
“不至于吧？！”贾昌眨巴着圆溜溜的大眼睛，满脸茫然。“老边你可别吓唬我。我个子小，胆子也小。那王明允我见过，挺大气的一个人啊。当年为了宇文至的事情，我还给他帮过忙呢！”


    
不提宇文至的名字还好，一提起来，边令诚更是气急败坏，“那都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谁还会记得？若说对宇文至那厮的好处，谁及得上大燕国雄武天子。可雄武天子才西去没几天，姓宇文的就怂恿着田承嗣反了！”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七 上）


    
当年宇文至因为封常清的死愤而反出了唐营，去投靠叛军。安禄山得到消息后大喜过望。很快就亲自召见了他，并委以重任。然而宇文至却好像天生脑后生有反骨，今年春天，不待安禄山尸骨变冷，就又怂恿着顶头上司田承嗣造了安庆绪的反。


    
安庆绪闻讯大怒，勒令河北大都督史思明在一个月内平定叛乱，砍下田承嗣和宇文至的人头送往洛阳。谁料史思明却听信了田承嗣、宇文至两人的说辞，认为安禄山死因蹊跷，也跟着后者一道扯起了反旗。


    
可以说，大燕国的处境之所以如此艰难，与史思明、田承嗣两人脱离掌控有极大关系。而宇文至在这其中，无疑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如不是他辜负了安禄山的信任暗中放水，田承嗣未必能悄悄地积聚起那么大的力量。若不是他突然祭出了替雄武天子安禄山报仇的大旗，史思明的也不会反得那么理直气壮。


    
“那小子跟王明允一个样，都长了副虎狼心肠。从来不知道感恩，对丁点儿私怨，却是睚眦必报。当年我在安西军中之时，就看出来他们不是好东西。可惜周围的人都碍着封常清的面子，死活拦着不肯让让我收拾他们！”唯恐贾昌对危险掉以轻心，边令诚挥舞着手臂，继续大声鼓动，“你只记得自己曾经帮助过他们，人家说不定还恨你当年狮子大开口呢。况且你贾昌这两年一直跟张通儒走得近，万一唐军入城后追究起来……”


    
“我只是个斗鸡小儿罢了，哪里入得了张留守的法眼！”贾昌脸上的笑容满面凝固，手捂胸口，轻轻拍打，“你可别乱说话。害了我，你又能捞到什么好处？！走了，走了，张通守交代的许多事情要急着办呢，改天再跟你慢慢聊！”


    
说着话，低头向旁边一绕，就要扬长而去。边令诚见状大急，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去，死死扯住贾昌的衣角，“不能走，你不能这么走了！我有要紧事要跟李节度和张通守当面说，你必须帮我这个忙！”


    
“有你这么求人帮忙的么？”贾昌用力挥了两下胳膊，无法挣脱。转过脸，眉头紧皱，“我说老边啊，你就不能消停点儿。这长安城明摆着守不住了，你又何必硬拉着大伙在这里等死呢？”


    
“咱家，咱家只是不想让大伙着了郭子仪的道！李亨那厮根本没有耐性，只要咱们鼓起勇气再于城内耗上个把月。他肯定会逼着郭子仪不附带任何条件放咱们走！”边令诚扯开嗓子，将自己的想法再度大声重申。


    
“可要是守不住这个把月呢？”贾昌看了一眼他，冷笑着问。“眼下城内又多少弟兄你也知道。今天来一个李嗣业，明天来一个白孝节，后天再来一个仆固怀恩，人家有的是人往上堆，咱们的兵马呢？等弟兄们都耗光了，是你老边拎着刀上城头，还是我这小矮子上？！”


    
“这个……”边令诚习惯了驱赶别人替自己卖命，亲自提刀上阵的事情，无论如何是不肯做的。可他又不甘心就这样灰溜溜地逃离，犹豫了片刻，压低了声音道：“可是，可是就这样走了，咱们就连，就连改，就连讨价还价的机会都没有了。以后的日子……”


    
“大伙现在都是走一步看一步，哪有心思管以后！你如果非要去见李节度和张通守他们，我也不拦着你。可我保证，他们不会为了你老边，你老边的几句话，就冒着被郭子仪困死在城里的风险。”


    
他的意思是李归仁等人不会因为边令诚的个人安危，而赌上全体将士的性命。虽然没说得太直接，可闻听者无不意会。边令诚迟疑了片刻，无奈地叹了口气，转头跟在贾昌身后往回走。走出几步，猛然又站住，盯着贾昌的手问道：“你拿的可是张通守的令箭？！他究竟派你做什么事情？！麾下那么多人不用，非得麻烦你？！”


    
“嗨！人家都有要紧事情做！贾某怕被大伙扔下不管，就主动揽了清理仓库的差事。”贾昌心中大惊，脸上却依旧是一副跟你细说也无妨的表情。


    
“清理仓库？他们要带着粮草走？！”边令诚连声追问。


    
“废话，不带粮食，弟兄们不得全饿死！”贾昌横了他一眼，不耐烦地回应。


    
跟粮车走在一起，肯定不用担心被大队人马抛下。从安全角度，贾昌的解释合情合理。然而边令诚此刻却不愿意相信，他现在就像个受了惊了老狼，周围稍有风吹草动，都会敏锐地竖起耳朵。


    
前一阵子自己提议出城反咬安西军，李归仁和张通儒明明同意了，可过后却不知为何没付诸实施！而那几天，姓贾的恰恰带着一帮优伶，在张通儒家中替他贺寿！现在，郭子仪提出的条件明显还有讨价还价余地，姓贾的为何又这么着急帮张通儒整理行装。莫非他……？


    
越看，边令诚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有道理。两只眼睛慢慢变小，瞳孔处幽光四射。这姓贾的刚才还说跟王洵有交情，如果大伙在撤退途中被王洵追杀，他只要在粮草车上点一把火……


    
想到这儿，边令诚不寒而栗。正准备着立刻将贾昌扭住，到张通儒面前告密。却又听见贾昌笑着提议：“说实话，这活是贾某硬着头皮接下来的，只是为了能跟着大伙一起走。老边你常年在安西做监军，对如何管理粮草辎重应该比我熟。不如这样，你也过来跟我一道忙活吧。一来咱们两个能搭个伴儿，二来么，清点了粮草辎重数目再去向李大人和张大人汇报，他们也不会不见你！”


    
“嗯！”边令诚怦然心动，已经绷紧的神经瞬间又松懈了下来。如果贾昌真的跟王明允有勾结的话，他就不会把彼此间过去的交情四下宣扬了。而手中握着大军的粮草，日后应变的机会也多一些，即使不能献给郭子仪，谋取朝廷谅解。至少，还能确保不被贾昌在关键时刻付之一炬。


    
想到这儿，他苍白的脸上，迅速绽放出一丝明媚的笑容，“边某，边某哪敢当此大任。不过，不过既然贾侯爷开了口，边某总不能拒绝。这样吧，我只管替你出谋划策，至于听与不听，完全靠你的判断！”


    
“哪能只是出谋划策呢。谁不知道，当年安西军的后勤补给，全都落在您老的肩上？！”贾昌大喜过望，跳起来，轻拍边令诚的肩膀，“我正愁没法着手呢，干脆，就全交给你了。贾某做个甩手掌柜，在一旁看热闹便是！”


    
说着话，点手命人将边令诚的坐骑牵过来，与自己并络而行。转眼来到仓库所在，向当值武将出示了令箭，对方接过去核对了一番，连忙打开了营门。


    
长安城的粮草辎重储备至少还够大军坚守半年，所以需要清点整理的物资数目非常庞大。贾昌性子跳脱，才对着账本忙碌了一个多时辰，便觉得索然无味。仰头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呻吟般道：“原本以为是件小事儿，谁成想这么熬人！不如咱们两个先找地方吃盏酒去，这里交给弟兄们得了！”


    
“贾大人尽管去！”边令诚急着掌握一项权力，以便为日后绸缪，笑了笑，非常理解地回应。“边某替大人在这儿盯着，等把所有东西收拾整齐了，再找贾大人汇报！”


    
“那得到什么时候，恐怕一整夜都无法忙完！”贾昌瞪圆了眼睛四下看了看，低声抱怨。


    
“不妨，边某习惯了。高仙芝和封常清在前面打仗，边某于后方比这儿还忙！”边令诚笑了笑，顺口回应。猛然想起安西军中的往事，心里一紧，脸上露出了几分凄凉。


    
当年在安西军中，自己也不仅仅是处处跟高仙芝和封常清两个针锋相对吧。很长时间，双方相互曾经配合得非常默契。可后来为什么变得势同水火？彼此之间好像没多大仇恨，怎么非要杀二人而后快呢？！


    
他想不出答案，只觉得自己这辈子最轻松的时光，就是替高仙芝与封常清保障后勤补给，一同在西域建功立业的那段日子。只可惜，那些日子只是匆匆一瞬便过去了，过去便不再回来。


    
“那我可真的要走了？！”贾昌根本体会不了边令诚此刻复杂的心境，抬起头，试探着再度询问。


    
“走吧，这里交给边某，贾大人尽管放心！”边令诚忽然像变了个人，眼睛盯着账本，全神贯注。


    
贾昌像占到什么大便宜般，拍手而笑。转过身，蹦蹦跳跳地离开了。走出仓库大门，飞身跳上了坐骑，又回过头来，凝神向里边回望。


    
天色已经擦黑，边令诚的身影被烛光倒映在窗纱上，专心致志。看着此人的身影，贾昌幽然叹了口气。然后迅速磕打马镫，向自家府邸冲去。


    
“谁在大街上纵马？宵禁时间到了不知道么？”有巡夜士兵听见马蹄声，冲出来喝问。


    
“奉张通守之命，清理仓库中粮草辎重！滚开，耽误老子的事情，你担待不起！”贾昌趾高气扬地亮出张通儒给的令箭，马不停蹄。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七 中）


    
西京留守张通儒擅长弄权，平素就连李归仁对他都要忍让三分。底层将士，更是轻易不敢得罪。巡夜士兵看到了令箭，又看到了手持令箭的人是贾昌，赶紧陪了个笑脸，快速让到路边。


    
贾昌也懒得跟这些人计较，骑着马，埋头赶路，不一会儿，便回到了自己靠近西苑的一处宅院里。


    
这个宅院原本属于李唐皇室，专门用来饲养斗鸡，全盛之时，里边的斗鸡有五千余只，在哨子的命令下结阵而舞，每次都能博得龙颜大悦。李隆基父子“西狩”之时，由于歹徒趁火打劫，院子里的斗鸡数量骤减到了四百余。后来虽然又略有恢复，规模却始终没法达到全盛时水平。


    
没有了足够数量的斗鸡，原本车水马龙的门庭便空旷下来。安乐侯贾昌耐不住寂寞，便拉了许多生活失去着落的梨园子弟到自己家闲住。这些梨园子弟以前都是伺候皇族的，吹拉弹唱样样精通，填词谱曲也是一挥而就。很快，便使得院子重新恢复了热闹，夜夜笙歌不断。


    
一年多来，孙孝哲麾下的叛军大部分时间都被憋在长城里，百无聊赖之际，贾昌家便成了最好的休闲去处。后来孙孝哲因为作战不利被撤换，李归仁接任，也是有事没事往贾昌家里跑。嘴里喝着当年专供皇家的御酒，怀中抱着当年伺候皇帝陛下宫女，眼睛里欣赏着当年给皇帝唱的歌舞，顺道再赌上几把斗鸡，其中滋味，怎一个爽字了得？


    
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有所效。底层将士没有资格玩皇帝的女人，在外院赌上几把斗鸡总是没问题的。再加上贾昌为人大气，说话风趣幽默，对谁都不摆架子。很快，便跟叛军上上下下打成了一片。非但孙孝哲、张通儒、安庆忠等人对他很客气，底层的小校士卒，也每每以能与贾大人交往为荣。渐渐的，其名下的各个斗鸡场和产业，便成了长安城中非常特殊存在。即便已经到了宵禁时刻，依旧灯火通明。非但长安、万年两县的衙门不敢干涉，夜间巡视的兵卒，看见之后也都绕道走。


    
今晚又是一个灯火辉煌之夜，隔着老远，便能听见院子里的管弦声。贾昌不想打扰前院的客人，在侧门处下了坐骑，将马缰绳丢给贴身亲卫，迅速别了进去。穿花园，过水榭，一路上绕过几处欢宴所在，直奔自家内宅。内宅门口，早已挑起了两盏大红色的灯笼，守在灯笼下的家丁见到贾昌，眼睛迅速向周围扫了扫，然后用手指拉住门环，轻轻用力，“吱呀”一声，木门洞开，将里两个熟悉的面孔露了出来。


    
“令箭拿到了么？”其中一名白净面孔少年压低了嗓子询问，声音绵软清柔，带着明显的长安味道。


    
“在这里！”贾昌已经握出汗来的令箭举了举，低声回应。“粮库距离西门只有半里之遥，三更之后，大伙换了叛军的装束，跟着我去巡视。半路上，就可以掉头扑向城门！”


    
“西门今晚谁当值，可容易对付？！”白面少年点点头，继续问道。


    
“是张通儒的一个远方侄儿，名字叫做张瓒。武艺和本领都非常一般，他麾下的几个领兵都尉，都是平素贾某喂饱了的。最近正为自家的前途懊恼，待会儿动起手来，贾某可试着劝降！”


    
“有多大把握？！”白面少年犹豫了一下，又问。


    
“都这当口了，有没有把握也得做。反正即便贾某劝降不成，还有万俟将军的虎翼营在外边配合！只要我们能拖住守军半炷香时间，虎翼营就能爬上城头！”


    
“嗯！”白面少年咬了咬牙，不再多问。年青的脸上，分明透出了一丝难以压抑的激动。


    
“还有足够的时间，宋将军不妨先跟弟兄们小睡片刻！”无论做多大的事情，在众人面前，贾昌的脸上都波澜不惊。


    
光是这份定力，就足够让白面将军宋武惭愧了。他笑着点点头，吩咐几个月来陆续悄悄混进城内的两百余弟兄们回房间休息，自己却抱着横刀，在星光下缓缓地踱起步来。


    
这片星空他很熟悉，从八岁起，几乎每个晚上都要在父亲的逼迫下，跟着家族重金礼聘来的武师打熬身体。借着星光，呼吸吐纳，接受天地间元气的滋润。学好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功名但在马上取，男儿何不带吴钩……


    
带着这份梦想，他从宋家老宅走到了白马堡，又从白马堡走到了疏勒。然后再从疏勒走到了柘折城，走到俱站提，走到铁门关。某日蓦然回首，却发现一直为之奋战的大唐，已经不在了。


    
那是怎样一种恨，一种绝望？！想到听闻长安失守的那一刻的心情，宋武牙关就咬了起来，脚步越来越快，双眼也发出逼人的光芒。他抬起头四下观望，期待着三更天快些来到。却看见贾昌一手拎着令箭，一手捧着只酒盏，正坐在内宅中的石头凳子上，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贾大人不休息片刻么？”宋武脸上微微一红，走过去，低声问候。


    
“我和你一样，也睡不着！”贾昌轻轻抿了口葡萄酒，笑着将其递给宋武。“从叛军入城之日起，贾某就盼着这一天。本来以为会等很久，没想到这么快就给盼来了！”


    
“我也是，天天盼着！”宋武抢过贾昌手中的酒盏，用嘴唇轻轻碰了碰，又还了回去。他酒量不大，所以不敢在此刻痛饮，以免一会儿杀敌时发挥失误，耽搁了安西军的大事。


    
“我身体矮小，上不了战场。”贾昌理解地笑了笑，举杯继续畅饮。“喝一点儿没有关系。一年来，要是没有这杯中之物，贾某怕是已经疯掉多时了！”


    
“贾大人在宋某眼里，比朝中大部分人都高！”宋武发自内心地恭维了一句。安西军能在战斗中处处抢得先手，与贾昌提供的情报及时脱不开关系。寻常人不了解这个秘密，作为军中几位核心人物之一，他对贾昌的作用却一清二楚。


    
“贾某只是尽一份臣子之责而已！”贾昌摇了摇头，不肯接受对方的恭维，“贾某一个侏儒，除了斗鸡之外，别无长处。放在其他时候，估计早就做叫花子去了。却被皇帝陛下看中，非但封了爵位，赏了宅邸，连带着父亲兄弟都得到了升迁。这份恩情，贾某不能不报。所以无论别人眼里的大唐怎么样，我却是吃着他喝着他，不能抹干净了嘴巴就掀桌子。所以大唐倒下了，贾某就要竭尽所能，让他重新站立起来。”


    
“嗯！重建一个大唐！”宋武又主动从对方手里抢过酒盏，轻轻抿了一小口。“大唐垮了，咱们自己重建一个大唐！”差不多去年这个时候，王洵就是用这样一句话，将他从绝望中拉了出来。此后虽然又听闻哥哥宋昱的惨死，目睹灵武朝廷的种种龌龊，但心中信念却像头顶上的星斗一般，再也没有熄灭。


    
夺回长安，重建大唐，比先前那个更完美，比先前那个更强大。如今这个梦想就在咫尺之遥了，怎地让人不激动，怎地让人不兴奋？！至于此举是否有违朝廷的初衷，这会儿谁有功夫去管他！想必朝廷之所以想叛军让步，也是为了保全长安城内父老乡亲。只要安西军入城后把破坏控制在最小，朝廷那边又何不乐得坐享其成？！


    
“他们都说贾某是佞臣，是小人。贾某就要让所有人看看，是贾某这个佞臣更对得起大唐的俸禄，还是他们那些正人君子！”贾昌的情绪显然有些激动，四下看了看，低声补充。


    
“贾大人不是佞臣！”宋武轻轻摇头。忠奸善恶，在这个时代怎容易分得清楚。高仙芝对大唐倒是忠心耿耿呢，却被朝廷以贪污军饷、消极避战等罪名诛杀。而现在的安西军主帅王洵，处处不给朝廷好脸色看。却没人敢公开指责他任何不是。


    
“令兄也不是！”贾昌迅速投桃报李。“我跟令兄打过交道，他虽然爱钱，却不是一个坏人。若是朝廷能早日采纳他跟杨国忠的建议，安禄山怎可能反得起来？！”


    
宋武苦笑，不再接对方的话茬。最初闻听哥哥的死讯之时，他曾经想过，日后用自己的功劳，换取朝廷对哥哥平反昭雪。但是现在，这种心思却非常淡了，淡到几乎不愿意提。哥哥宋昱是忠臣也罢，是佞幸也罢，都已经死去了。人死不能复生，至于朝廷和史官怎么评价他，那是别人的事情。宋武不想管，也懒得管。


    
贾昌也沉默了一会，然后突然笑了笑，带着几分凄凉说道：“等此件事了，贾某准备关掉这里和城中其他斗鸡场，告老还乡！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养几百只能下蛋的鸡，种几亩菜，过自己的逍遥日子。”


    
“啊？！”宋武愣了愣，有些不明白贾昌为什么突然变得如此消沉。“大人那一身绝技……”劝慰的话说到一半儿，他又将其吞了回去，“我是说，我是说，大人训练斗鸡的本事，如果没有个传人的话，真的有些可惜了！”


    
“有什么可惜的！”贾昌笑着摇头。“终归不是正业。你呢，重建大唐之后，你准备干什么？！打回安西去么？还是留在中原？”


    
“我……”宋武被问得愣了愣，无言以对。突然间，他现自己根本不知道答案。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七 下）


    
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慢慢再想，眼前的事情确是耽误不得。在漫无边际的谈谈说说中，时间很快过去。三更天到，宋武叫醒麾下弟兄，换了叛军将士的装束，上马出发。


    
前院的大厅里，还有不少人在彻夜赌博。花园附近的小楼上，也有几名官员在继续寻欢作乐。都知道大燕国已经日薄西山了，所以都抓紧最后机会醉生梦死。以免离开长安之后，在生命中留下太多的遗憾。


    
没人注意到宋武等人的离开，包括一些徘徊在附近街道的巡夜士兵，也对贾府半夜送人出门司空见惯。为了掩人耳目，贾昌特地在宋武及其麾下精锐身上，泼了很多酒水。这样一来，就更令巡夜的士兵相信，是某位高官喝完了花酒，带着贴身卫队从贾府返回。更不愿意上前多事，以免惹得对方暴怒，将自己拉到路边白挨狠揍一顿棍子。


    
转眼过了市易署，粮库已经遥遥在望。贾昌和宋武正在暗自庆幸好运，忽然间，斜刺里冲出一大队衙役，手持木棍、铁尺、锁链、火把，气势汹汹拦住了大伙的去路。


    
“什么人，居然敢半夜在街上纵马？你们眼还有没有王法？！”带队的捕头长得五大三粗，抖擞着满脸横肉怒喝。


    
“瞎了你的狗眼，连老子都敢拦！”贾昌的心脏猛地往下一沉，随即摆出一副怒不可遏的姿态，挥鞭戟指，“你他娘的不认得老子，还不认得老子身上的衣服么？赶紧带你手下的人滚开，否则，休怪老子不客气！”


    
“贾，贾大人……”满脸横肉的捕头被骂得气焰全无，点头哈腰地赔罪，“您，怎么会是您老人家？看我这事儿闹得！真是该打，该打！”说这话，他象征性地抽了自己两个嘴巴，身体却一点点往前凑，“不过小的也是没办法，上边最近盯得紧，叫弟兄们提防有宵小趁火打劫。您老看看，是不是抬抬手，随便给小的个说法，也好让小的好像上面交代！”


    
“滚！”贾昌把手中令箭往外一亮，“这东西认得不？够分量不？不认得就给老子滚开，找个长眼睛地过来说话！”


    
“认得，认得！”满脸横肉的捕头连连作揖，“这是张通守的令箭，谢谢您老成全。不过这位将军是……，小的没别的意思，小的只是想登记一下，以免上头问起了没法回话！”


    
说着说着，他便装起胆子往宋武马前凑。宋武原本装作烂醉如泥模样，伏在马背上。见那名捕头得寸进尺，悄悄地将手按在了刀柄之上。


    
他麾下的衙役只有五十来人，如果宋武下令冲锋，一个照面就可以全解决掉。但市易署附近还有一座兵营，里边驻扎着三千叛军。万一被他们听见街道上的厮杀声，今晚的行动就要彻底失败了。


    
其他混进城里来的安西军弟兄看见主帅的动作，也纷纷将手按在了腰间。正在这千钧一发时刻，街道两边的黑影里，突然又传来一声低喝，“谁在那里多事？！赶紧给老子滚回来！”


    
话音未落，长安县尉孙仁已经跃到了火把前，一手扯住麾下捕头脖领子，用力后拽。另外一只手来回摆动着大声向贾昌说道：“贾大人，您别跟他一般见识，回去我就替您狠狠收拾他。这小子就一根筋，要不是看在他做事认真的分上，下官早就把他打断腿赶出去了。您别生气，千万别生气！”


    
“我，我不过是尽分内之责罢了，有什么错？”满脸横肉的捕头好像根本不知道自己刚刚在鬼门关上打了个转，挣扎着顶嘴。


    
“尽个屁责，长安城的官老爷多着呢，轮到你一个捕头来尽责！”孙仁宇抡开胳膊，狠狠给了属下几个大嘴巴。然而将对方丢给其他捕快，点头哈腰地跑上前，向贾昌致歉，“是下官用人不当，用人不当。您老千万别往心里去。”


    
“你用的好手下！”贾昌脊背后冷汗直冒，脸上却将跋扈姿态摆了个十足十，“老子今天忙着送人，回头再找你算账！把路让开，别耽误功夫！”


    
“您老别生气，别生气。”孙仁宇一边摆手命令衙役们让路，一边继续笑着作揖，“还有这位将军，您也别跟他一般见识。他今晚不是故意的，绝对不是故意的。二位千万给我个面子，放过他这一回。我姓孙，我表弟就在军中，跟贾大人特别熟！”


    
最后一句话看似套近乎，却让贾昌后背上汗毛都竖了起来，“你表弟？你表弟……”


    
“就是当年跟您一道去县衙捞人那个！您老忘了么？小的从中牵线搭桥，还得了您老不少好处呢！”孙仁宇笑得连抬头纹都不见了，满嘴流蜜，“不过也是，他跟您老都是大忙人，记不住这种小事。我可跟他有些日子没见了，但我估摸着，这几天，也该回家看看了！”


    
“是啊，是啊，该回来了！该回来了！”贾昌咧嘴而笑，悬在嗓子眼的心脏终于又落回肚子里。“我会跟他提起你，你尽管放心好了。”


    
“多谢大人，多谢大人！”孙仁宇连连作揖，然后招呼起一众差役让开大路，放宋武等人疾驰而过。


    
待马蹄声去远，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捕头大人凑到孙仁宇身边，不服气地提醒：“您老怎么就这样放他们走了，那个年青的将军，明显是在装醉。还有他身后的那些亲兵，一个个杀气外泄……”


    
“就你聪明！”孙仁宇飞起一脚，将横肉捕头踹了个跟头。“明知道杀气外泄，还往跟前凑，你嫌自己活得太命长么？想死自己去死，别拖累其他弟兄们！”


    
“可是，可是……，军营就在边上，他们怎敢轻举妄动。只要咱们拖住他们半炷香时间，”横肉捕头依旧不服气，趴在地上小声嘟囔。


    
孙仁宇火往上撞，又是一脚，将横肉捕头直接踢进了路边臭水沟，“缺心眼儿的家伙，大燕国给你多少好处，值得你替他这么卖命。大人物们爱干什么，你就让他们干去。谁当皇上，这长安城里还能缺了捕头？不想死的都给我回家，今晚，无论听到什么动静，谁都不准出门！”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八 上）


    
再完美的伪装，也会被有心人看出破绽。只是眼下的长安城中，像横肉捕头这样的有心人没几个，像孙仁宇这样的聪明人却非常多。从郭子仪的使者平平安安被送下城头那一刻起，大伙心里就都清楚，李归仁和张通儒两个，已经打算放弃长安了。谁也不想于此刻再多事儿，更不想因为一时较真儿，而给自己和背后的家族带来灭顶之灾。


    
穿长街，过窄巷，转眼间将粮库甩在了身后。一抬头，西城门已经近在咫尺。贾昌向身后摆了摆手，迅速跳下坐骑，将白天从张通儒手中骗到的令箭高高地举了起来，走在了队伍最前方。宋武则带领一众弟兄，抛弃战马，手持横刀，气势汹汹地紧随其后。一行人趾高气扬地靠近了城门口，留下百余名弟兄原地待命，另外一半儿则在守军惊诧的目光中，沿着城门两侧的马道，小跑着闯上了敌楼。


    
今晚当值的主将是张通儒的一个远方侄儿，名字叫张宝玉，人品和本领都不入流，唯一的长处就是对自家叔叔唯命是从，所以才被张通儒指派在最关键位置，以便监督、牵制其他将领，确保城门万无一失。而被监督的四名都尉当然不甘心每天被一个废物呼来喝去，闲暇时便经常聚集在一起喝酒发牢骚。一来二去，就跟贾昌熟悉了，平素没少从贾家捞好处。


    
几名都尉吃人嘴短，见到来人是贾昌，又见到他手中高举的令箭，当然说不出什么硬气话。当值守将张宝贵此刻正躲在敌楼二层的小格子间里酣睡，听到外边嘈杂的脚步声，懒洋洋地翻了个身，皱着眉头喝道：“什么人在外边？大半夜得瞎折腾个逑！还让不让大伙睡觉了！”


    
“是贾侯爷，拿着通守大人的令箭，说是来巡视城防！”站在门口打瞌睡的亲兵队正侧过头来，以极小的声音禀报。


    
“他？！叔父手下没人用了？拿个矬子当大将？甭搭理他，让他自己折腾去！”张宝玉想都懒得多想，随口给出了一道指示。


    
“是！”亲兵队正也正困乏得紧，答应一声，抱着横刀继续睡觉。距离敌楼最近一名王姓都尉听到二人的对话，非常歉意冲贾昌摊了摊手，做出了一副爱莫能助地表情。


    
“没事儿，我只是走个过场而已！反正这长安城早晚都要交出去，没必要太认真！”贾昌巴不得张宝玉不搭理自己，笑呵呵地说道。旋即，慢吞吞走向城墙边，拔下只火把向下照了照，又缓缓将火把插了回去。


    
穿着都尉服色的宋武见样学样，也慢条斯理地走到城门另外一侧，拔下了另外一支火把，向城外摇晃，一下，两下，三下，稍作停顿，又是一下，两下，三下。多停了片刻，再将火把举起来，继续来回摇动，一下，两下，三下……


    
“这位弟兄，你干什么呢！”陪在贾昌身边的那名王姓都尉猛然心生警觉，手按刀柄，快速冲向宋武。才走了几步，绊甲丝绦却被贾昌死死扯住。后者一边扯，一边大声道：“他性子谨慎，估计是怕刚才没看清楚呗！你跟他较什么真儿，反正此城早晚都要交出去！”


    
“他……”王姓都尉一愣，回过头，愕然看向贾昌。正对上贾昌那充满善意的眼睛。


    
“兄弟，你自己想想，大燕国还有指望么？！”贾昌的另外一只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将令箭换成了短匕，绿油油地闪着冷光。


    
“你……”王姓都尉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想要向周围示警，又怕被贾昌用毒匕首刺中，双方同归于尽。正犹豫间，只听“嗯——”“嗯——”几声闷哼，不远处，另外三名都尉，已经被贾昌带来的人，捂住嘴巴用横刀抹断了喉咙。


    
“发信号，夺城！”贾昌当机立断，大声命令。宋武、储独眼等人立即动手，挥刀便剁。敌楼附近的叛军猝不及防，登时被砍翻了大半儿。剩下一半儿拔出刀来乱哄哄挤成了一团，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呜呜——呜呜——呜呜——”城墙下传来一声低沉的号角，随即，无数根铁钩子被人用弩弓抛上了城头。而贾昌带来的一众弟兄，则纷纷靠向城垛口，将铁钩子和绳索护住，接应底下的安西军向上攀爬。


    
“怎么了，怎么了！”到了此刻，敌楼二层里睡懒觉的张宝玉才被彻底惊醒，披着衣服向外边追问。


    
“没事儿，您老接茬睡觉吧！这有我呢！”王姓都尉突然下定了决心，仰着脖颈冲敌楼中主将喊道。然后伸手拨开贾昌的毒匕，将胳膊高举起来，冲着周围乱做一团的自家弟兄高喊：“都不要乱动，老子把城门献给大唐了。不想跟着李归仁一道去死的，放下兵器，跟老子去放吊桥！”


    
“放下兵器，去放吊桥。拿下长安之后，贾家楼的斗鸡和女人，大伙随便玩！”贾昌毫不客气地接过王姓都尉的话茬，大声补充。


    
“放下兵器，李归仁都准备跑路了，你等还傻守着城门为了谁？！”宋武等人也一边挥刀继续砍杀，一边大声劝告。


    
一边是早已无法改变的结局，一边是贾家楼帝王级的享受，傻子才不知道该怎么选。“当啷！”，“当啷”除了极个别反应迟钝者，西城门附近，大多数守军都放弃了抵抗，将手中兵器乱哄哄丢了满地！


    
“把吊桥放下来，把瓮城的铁闸摇开，让安西军的弟兄们从大门进，不用费力气爬这么老高的城墙！”王姓都尉既然已经选择了投诚，干脆好人做到底。大手一挥，率先冲向了悬拉吊桥的摇橹。


    
贾昌与宋武互相看了看，默契地命令各自麾下的弟兄让开道路。临阵倒戈者们立刻跟在了王姓都尉的身后，一部分去放吊桥，另外一部分去拉瓮城和内城之间的铁闸。


    
铁闸下的城门洞子里，十几名惊慌失措的守军在一名校尉的率领下，正在拼死抵抗王十三等人的进攻。猛然间听到背后铁链声响，回头一看，对城防至关重要的闸门已经在徐徐上升。知道自家再抵抗下去已经毫无意义，长叹一声，主动丢下了兵器。


    
王十三也不难为对方，立刻带领麾下弟兄冲过去，七手八脚卸掉了外城的门闩，从内部拉动了城门。“吱——呀！”已经紧锁了半个多月的城门呻吟着打开了一条缝隙，将城外数以万计刚刚点起的火把，暴露了出来。


    
“城门开了，城门开了！”有人大声欢呼，紧跟着无数人齐声响应，气冲霄汉。万俟玉薤率领虎翼营精锐，第一波冲过了城门，沿着马道再度冲上城墙，以防局势突然发生逆转。魏风则带领重甲步兵在城门内侧的街道上集结，列阵准备应对敌人从其他位置派来的援军。


    
城门之上的地段，早就彻底乱成了一锅粥。宋武带领着先前混进城内的弟兄正试图争夺敌楼。而今晚当值的叛军主将张宝玉和他麾下的亲兵，回过味道来后，则死死堵住敌楼入口，力保最后一个据点不失。双方隔着窄窄的石头门洞互相攻击，每一刻都有尸体被推进去或者抛出来。其他刚刚沿着绳索攀上城头的虎翼营精锐，则试图套用老办法，将绑着绳索的铁钩丢向敌楼二层的垛口，制造更多的攻击通道。


    
“都别动手，都先别动手，听贾某说句话，听贾某说一句话！”眼看着最后的钉子迟迟无法被拔掉，贾昌又主动跳了出来。“宝玉，让你的人先别急着送死，听贾大哥一句话。宋将军，你也先别急着立功，宝玉是我的好兄弟，他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一辈子都会内疚！”


    
宋武已经在敌楼口处折损了好几名弟兄，有劝降的机会，当然不会再坚持强攻。里边当值武将的张宝玉本来意志就不怎么坚定，听到贾昌的话语里透着亲切，鼻子登时一酸，带着哭腔骂道：“滚，不需要你来做好人。刚才要不是听说外边是你，我根本不会掉以轻心。姓贾的，你害死我了，你可是害死我了！”


    
“话可不能这么说！虽然今天这事儿，当哥哥做得确实不怎么地道！”贾昌笑了笑，把兵器交给贴身亲信，空手走进了敌楼门口。“哥哥我这就空手进去，要打要罚，随你的便。但是你可得想清楚了，就凭手下这两个半儿人，还能坚持到几时？！不如趁着哥哥我还能做主的时候，把敌楼交给唐军。过后即便没人给你记功，至少保住性命没任何问题！”


    
“我，我……，呜呜……”张宝玉放声大哭，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刚刚冲上城墙的万俟玉薤见此，立刻扯开嗓子冲里边喊道：“我是万俟玉薤，只要把敌楼交出来，我保证向大将军给请功。如果你日后到我手下，五品以下职位，随便你挑。这么多双耳朵听着，你不必怕我欺骗你！”


    
“宋某麾下，也正缺张兄弟这样的大才！”虽然心里对敌楼中的守将十分瞧不起，宋武还是主动向对方示好。


    
张宝玉听得真切，悲声慢慢止住。他能爬到今天的地位，全靠自家叔父张通儒看顾。而自家叔父放弃长安之后，说不定会在大燕国那边受到什么惩罚。与其跟着叔父一道被贬，还不如索性投了大唐。反正做哪的官儿都是做，后者看起来前途还更光明些。


    
想到这儿，他又发出了两声干号，“呜呜，呜呜——，不是张某不肯死战，是时势由不得人也！呜呜，呜呜……”哭完了，丢下手中兵器，捂着脸从敌楼中走了出来。


    
敌楼失守，宣告着长安城的西门彻底落入了安西军掌控。万俟玉薤和宋武在城头发出信号，王洵一边命人迅速前去告知郭子仪，请他带领大军前来夺城。一边组织人马，有条不紊向城内推进。


    
郭子仪正在挑灯夜读，听到安西军来人的汇报，将手中的《后汉书》放下，非常从容地吩咐：“回去告知王明允，尽管继续往里打。老夫这就派人前去接应！”然后，笑呵呵命令亲兵们擂鼓聚将，准备布置全歼叛军事宜。慢慢吞吞，仿佛今夜发生的一切都是与王洵事先约定好了一般，根本不见丝毫慌乱。


    
陪伴郭子仪夜读的少将军郭晞却没父亲那么好的涵养，不待安西军的送信人走远，立刻竖起眉头，大声抱怨道：“这厮，居然没把您的命令放在眼里，说好给叛军三日考虑时间的，这才是第二日……”


    
郭子仪笑了笑，迅速出言打断，“老夫只是说给李归仁三天时间考虑是否放弃长安，可是没保证三天之内决不攻城！”


    
“父帅……？”郭晞满脸错愕地望着自家父亲，不知该说什么好。自打数日前得到安西军的协助，大败李归仁之后。自己的父亲郭子仪就好像欠了王洵天大人情般，非但对此人平素种种无礼举动百般忍让，还处处给他制造立功扬名机会。


    
“现在的大唐，不比当年的大唐！”趁着众将到达还有一段时间，郭子仪一边拔腿往中军帐走，一边低声教导自家儿子，“当年的大唐，只要你认真做事，就不会被埋没，就不会招惹祸端。如今的大唐，想要在朝中有一席之地，不但要会做事，更要学会做人！”


    
“父帅放心，这话孩儿早就记住了！”不明白父亲为何突然把话题扯远，郭晞很不服气地回应。


    
“做人方面，最重要的是学会使心，而不是使力！”郭子仪压根儿不理睬儿子的不满，像个寻常老人一般，继续啰啰嗦嗦，“朝廷中有些事情，你认为该正确的，不一定要亲自去做。有些事情，你认为不正确，也未必要亲自去硬顶。多给别人些机会，也就是给自己机会。为父这辈子，不求做什么正臣，直臣，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做点分内之事就够了。今后，也不希望你们兄弟做什么千古正臣，用性命传什么佳话。这长安城里，日后还不知道要有多少事情会发生。哪天为父不在了，你只要记得为父今天的话，咱们郭家，就福运不绝！唉——，至于，唉——”


    
说着话，他叹了口气，轻轻摇头。眉宇之间，依稀竟露出了几分绝望。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八 中）


    
“唉！”听到粮库外边喊杀声越来越近，正在整理账目的边令诚也喟然发出一声长叹。喊杀声最先是从西门方向响起来的，而西门之外正对着王洵的安西军。再联系到郭子仪故布疑阵放开长安东南两侧通道，用三日之约混乱守军军心，贾昌主动请缨为大军提前准备撤离时携带的辎重等种种举动，外边的喊杀声意味着什么，已经呼之欲出了。


    
边令诚没有为大燕国殉社稷的打算，正如当年他不会为大唐殉葬。他的忠诚，向来只针对自己。只是觉得很不甘心，所有已经在进行和尚未展开的计谋，就这样全落空了。贾昌拿着张通儒的令箭与安西军里应外合夺下了西门，王明允借着郭子仪给创造的机会，打了准备撤退的守军一个措手不及。而老谋深算的郭子仪，过后可以毫不愧疚地把不守承诺的责任，全都推到王明允头上，说后者骄横跋扈，不受自己驾驭。非但指挥破城之功半点儿落不下，而且个人名声丝毫不受影响。


    
各得其所，几乎每个人都捞到了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唯独苦了咱老边。洛阳去不得，河北去不得，灵武还是去不得。正自怨自艾间，有名管库小吏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大声喊道：“启禀边大人，敌军已经就要打过来了。我等是战是降，还请您老赶紧拿个主意！”


    
“不急，边某曾经在安西军多年，跟很多将领都有交情。你下去跟弟兄们说，他们的性命，尽管交在边某手上！”闻听此言，边令诚立刻换了副高深莫测的姿态，冲着前来请示的小吏吩咐。


    
那名小吏也是疾病乱投医，根本无暇思索边令诚的话是真是假。答应一声，转头便去传话。才走出三两步，忽然听见耳后风声有异，想躲闪已经来不及。被边令诚一烛台砸在了脑后，惨叫着倒地。


    
“你莫怪边某心狠，要怪，得怪那王明允，不给大伙留活路！”边令诚一边伸手去脱小吏的官服，一边咬牙切齿。其他几名前来寻求帮助的管库小吏见状，惨叫一声，登时作鸟兽散。边令诚见了，也不命人去追。


    
须臾间，他已经将小吏的官服套在了自己身上。冲着呆立在门口的亲兵一点手，大声吩咐，“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备马。顺便在粮仓里驮两袋米。咱们趁着混乱赶紧走，保管谁也顾不上追！”


    
“诺！”亲兵对老太监的急智佩服得五体投地，立刻分头去做准备。片刻后，战马牵来，路上吃的粮草也已经带足。边令诚把心一横，抓起烛台将窗纱和门帘都点燃了，然后又带领嫡系爪牙，以最快速度冲到院子中，点燃了几个粮仓。眼睁睁地看着浓烟从粮仓顶上冒了出来，才哈哈大笑几声，纵马而去。


    
正如他事先所料，长安城内，此刻已经乱做了一锅粥。发觉上当受骗的李归仁、张通儒两个调兵遣将，试图重新夺回西门。安西军则沿着长安城中那一条条宽阔笔直的长街，一步步往里推。双方借助城内豪宅民居的掩护，你来我往，杀得惨烈无比。几乎每一个路口都在争夺，几乎每一块青石板上都染满了血迹。


    
更有原本隶属于孙孝哲麾下的叛匪，一年多来被安西军早把士气打没了，知道前途肯定无望，干脆自暴自弃，在城内干起了强盗勾当。见到好一点儿宅院就往里冲，见到值钱一点的东西就舍命抢，见到稍有姿色的女人就往地下按。万一遇到有人阻止，无论对方穿的是安西军铠甲，还是大燕国战袍，全都拿出刀来，直接拼个你死我活。


    
边令诚当年跟在高仙芝、封常清两个身后，破城无数。即便换了个位置，处置混乱的本领也非常高。他带着自家几名亲信，见到厮杀就躲，见到火把就绕，居然没受到任何攻击。三绕两绕，就避开了攻守双方争夺最激烈的地段，来到了长安城的中央偏北位置，昔日的皇宫之前。


    
经历了乱民和孙孝哲部的轮番掠夺，皇宫中的奇珍异宝早已经被洗劫一空。但所有建筑都基本保持完好，虽然因为长期无人维护而略显破败，但稍做修葺，便可迅速恢复往日辉煌。


    
“本来还想带着你们几个，再回到这里头！”边令诚一边带领心腹卫士往宫墙的阴影里边躲，一边念念叨叨。“谁料李亨那废物如此无能，居然连手下的将领都约束不住。若是换在李隆基当年在位之时，像王明允这样的，早就下旨斩了。哪管他曾经立下多大的功劳！”


    
提到李隆基，他就想起自己当年奉旨诛杀封常清、高仙芝两个的事情。突然间，心里涌起一阵凄凉。无论是高仙芝和是后来的封常清，其实都对他礼敬有加。虽然不甚亲密，可每次分战利品时决不会少了他那一份。无论获得多大功劳，也都忘不了他这个监军。虽然很多时候，他其实躲在后边什么正经事儿都没干。


    
“我为什么非要杀了二人不可？边某跟高、封两个其实根本没有任何怨仇？！如果不杀他们，姓王的小子怎会对边某紧追不舍，边某又何必像条狗一般仓皇逃命……”失魂落魄般，他对着皇宫自言自语，压根儿不管有没有人听。


    
亲兵们唯恐边令诚的啰嗦招来追兵，谁也不肯接他的话茬，低着头，尽量加快战马速度。边令诚却毫不自觉，歪着头恋恋不舍地看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远的皇宫，叹了口气，又继续道：“当日杀封常清，其实不是边某的主意。高力士那厮做了亏心事，怕王明允崛起之后报复他，所以就想斩草除根。封常清不肯给他帮忙，他就稍带着把封常清给恨上了。而李亨那厮，之所以选择袖手旁观，也是因为封常清持身太正，迟迟不肯接受他的拉拢。那件事上，从始至终，边某其实不过是个奉命行事的小卒罢了。姓王的不敢找李亨报仇，又奈何不了高力士，却偏偏追着边某不放。这不公平，不公平！”


    
“既然不是您老的主意，您老怎么不跟王明允解释一番！您老要是早解释清楚了，咱们这会儿又何必东躲西藏呢？！”被他啰嗦得实在受不了，一名亲兵皱着眉头反驳。


    
“咱家倒是想解释呢，可也得有人肯听啊！”边令诚立刻翻了脸，冲着亲兵低声怒吼，“咱家先是被李隆基留在长安城送死，然后又被孙孝哲当做阶下囚监视，好不容易熬到孙孝哲滚蛋了，咱家跟昔日的同僚又重新联络上了，李亨小儿却约束不住手下……不对，他不是约束不住手下。他是故意不约束。边某知道的事情太多了，他想要边某死，他早就想要边某死。当日让边某留守长安……”


    
猛然想到一种可能，边令诚带住坐骑，满脸惊恐。杀高仙芝和封常清的事情，李亨在其中也有份儿。他们后来想利用安西军对付孙孝哲，当然要找个人出来顶罪。所以当你李隆基父子两个出奔，那么多文臣武将不留，偏偏把自己一个太监留下来阻挡叛军。而现在，为了向王洵示好，又表面答应自己戴罪立功，实际上却对安西军的行动听之任之。


    
无论李隆基、李亨父子是否真的这么想，至少在此时此刻，边令诚相信自己已经猜到了所有真相。他一辈子用阴谋诡计对付别人，当用怀疑的眼光检视自己的境遇时，便越来越“清楚”地发现，自己落进了一个惊天陷阱。偏偏这个陷阱他看穿了，也无法破解。偏偏他现在往哪里躲，都脱离不了陷阱的覆盖范围。


    
莫非天下之大，真的已经无边某容身之地了？！越想越绝望，越想越绝望，边令诚居然不愿再逃，只想痛痛快快给自己来个了断。几个亲信不忍眼睁睁地看着他坐以待毙，又拉又劝，好不容易才让其放弃了死志。前方路口，却又被一群溃兵跟堵了个结实！


    
“李铁枪死了，李铁枪死了！铁锤王一招就打死了他，连人带马都劈成了两半儿！”有人一边跑，一边发出绝望的哀号。


    
“陌刀兵，陌刀兵。铁锤王自己带着陌刀兵冲进城里了。安五爷被他砍死了，徐将军也被他砍死了。刘老将军带人去顶，连半炷香时间都没能挺住，被亲兵抬了下来！”溃兵们七嘴八舌，将安西军的战斗力无限夸大。


    
李铁枪、安守荣。徐节和刘进忠都死了？！念叨着几个熟悉的名字，边令诚浑身开始打冷战。这四人都是燕军中有名的猛将，号称能空手搏杀虎豹的主儿，今天居然全都死在了王洵之手。那王明允，天下谁人还能挡得住？！


    
“留守大人有令，所有人向朱雀门附近集结，不惜一切将敌军堵在皇城以西。大伙不要乱，咱们的人是敌军的三倍，只要站稳脚跟……”另外二十几名衣甲鲜明的将士策马而至，手举令箭，冲着溃兵大喊。


    
“狗屁站稳脚跟。他张通儒怎么不自己站到前头去？！让我等去陌刀下头送死，他自己好收拾行李跑路，当我等是傻子么？！”


    
“对，要去你们自己去，爷爷不伺候了！”


    
“爷爷要回家，爷爷要回家！”


    
乱兵七嘴八舌，谁也不肯回头继续跟安西军拼命。传令的武将大怒，拔出横刀，凌空虚劈，“违抗军令者，斩首。聚众作乱者，族诛。莫非你等想被……”


    
“去你奶奶的！”一句威胁的话没等说完，溃兵已经捡起砖头砸了过来。当即将武将的头盔砸了个大坑，血水顺着头发边缘向外直冒。


    
武将的亲信怎肯吃这个亏？策动坐骑冲过去，挥刀朝着溃兵乱剁。这下，可彻底捅了马蜂窝，众溃兵一拥而上，扯马缰绳的扯马缰绳，抱大腿的抱大腿。将传令武将和他的亲信们从战马上推下来，须臾间，用乱刀砍成了肉酱。


    
“大伙不干了，出东门，自个儿回家！”有人一不做，二不休，举着染血的横刀大声提议。


    
“不干了，不干了。反正皇上也轮不到咱们来做！”立刻有人大声响应，扒了武将身上的铠甲往腋下一夹，掉头向东。


    
这个动作，提醒了所有人。登时，众溃兵举起刀，径直杀进了距离子最近的一个坊子。随着一阵凄厉的哭喊，几间屋子上冒出了火光，几名衣衫华贵的女人，哀号着被溃兵拖了出来。


    
“抢钱抢女人了！”有溃兵兴奋地大喊，露出满口通红的牙齿。


    
“别忙着上女人，先找牲口。有了牲口，路上才能走得轻松些！”有的溃兵经验丰富，大声指点同行什么此刻什么才是最佳选择。


    
一匹匹骏马被从宅院中拉了出来，无论其原主人是大唐的百姓，还是大燕国的官员。一包包金银细软被丢上了马背，无论其原主人用何等手段得来，在上面花费了多少心机。边令诚见到势头不妙，立刻掉头绕路走。只可惜四下里全是溃兵在杀人放火，他根本无路可逃。


    
接连绕了几个坊子，也没能找到一条安全通道。安西军的战鼓声，却越来越近。边令诚无奈，只好硬着头皮，朝一处溃兵相对稀少的路口闯。一边闯，一边将头埋起来，以免被人认出自己的身份。


    
“那个老家伙，别跑。你的马是哪来的？爷爷这正缺几匹脚力！”已经抢红了眼的溃兵们，岂肯放过这条眼前肥鱼。立刻举着火把堵住去路，要求“征用”边令诚的战马。


    
见双方众寡悬殊，边令诚只好认命。示意亲兵们不要抵抗，跳下坐骑，主动交出了缰绳。


    
“算你老小子识相！”溃兵们得到了好马，就不想再为难马的主人。挥挥手，示意边令诚等人赶紧滚蛋。


    
边令诚低头耷拉脑袋，忍气吞声往人群外走。堪堪就要脱离险境，忽然间，有名溃兵大叫一声，提着刀追上前，重新挡住了去路，“别让他跑了！这厮是铁锤王的仇家边令诚。抓住他跟咱们一起走，万一走不脱时就把他交出去，肯定能保住性命！”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八 下）


    
边令诚好歹也是做过几任监军的人，岂肯坐以待毙？飞起一脚，将挡路者踢翻在地，夺路飞奔。


    
他所带的亲兵皆是百里挑一的好手，见到自家主人拼命，也拔出兵器，且战且走。奈何寡不敌众，很快，前方和后方便都被乱军堵死，上百名叛匪高举着横刀与火把，四下围拢上来。


    
众亲兵将边令诚团团护在中央，拼死抵抗。宁可被溃兵碎尸万段，也不肯让对方伤害自家主人。眼睁睁地看着亲兵们在自己身前一个接一个倒地，边令诚知道今晚自己恐怕是在劫难逃了，叹了口气，大声喊道：“都住手，且听边某一言！”


    
一干乱兵哪里肯听，只管挥着刀乱劈。顷刻间，又有两名亲兵惨叫着被切成了碎片，边令诚看得双目欲裂，把心一横，猛地向前窜出数步，将自家脖颈直接送到敌军刀下，“冤有头，债有主。你们想拿边某的脑袋当投名状，尽管拿去好了，不要再伤害无辜！”


    
谁也没想到，这个没卵蛋的太监还有如此勇敢的时候。周围的乱兵被边令诚突然爆发出来的胆气镇住了，纷纷收起了兵刃。最后两名亲卫也不甘心地回转头，满脸是泪，“大人！”。


    
“事已至此，你们两个不要再为我白白送命了！”边令诚又叹了口气，苦笑着道。然后慢慢推开架在自己脖颈上的刀刃，冲着周围的乱兵抱拳施礼：“这里由哪位将军说得算，请听边某一言！”


    
“我！”


    
“我！”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


    
几名军官打扮的人同时跳了出来，乱纷纷地回应。边令诚的目光从他们身上迅速扫过，挑了其中级别最高的一名武将，大声道：“将军大人，边某这条命就交给你了。请放我的两名亲兵离开，他们两个，脑袋不值什么钱！”


    
被他称作将军的家伙，实际上只是一名校尉。见老太监如此彬彬有礼，也不好表现得过于粗鲁，拱手回了个礼，大声承诺：“那是自然。我等抓了你只为了自保，没必要牵连无关的人。”


    
“边公……”两名亲兵闻听此言，丢下兵器，号啕大哭。边令诚冲着他们两个笑了笑，然后转过头来，继续说道：“王明允乃是封常清的关门弟子，他们两个最恨有人趁火打劫。你等若是想活命，最好不要留在此地。先找个僻静的地方藏起来，或者及早冲出城去，都比站在别人家的院子里强。”


    
“多谢边大人指点！”那名叛军校尉感激地拱了拱手，旋即回头招呼自家弟兄：“走了，走了。想活命就赶紧跟我走！不想走的，待会儿撞在了铁锤王的刀口上，就别怪自家命苦！”


    
众溃兵虽然舍不得院子里的财物和女人，但是更畏惧安西军的刀锋。听完了校尉的话，恋恋不舍地回头看了几眼，将刚刚抢来的东西卷了背在肩膀上，簇拥着边令诚，迅速离开作案现场。


    
钦佩老太监刚才的表现，众乱兵没有过分难为他。只是在他腰间拴了条绳子，以免他寻机逃走。边令诚好像也认了命，规规矩矩地走在一众溃兵中间，遇到其他趁火打劫的队伍，还懂得将头低下去，以免被人认出，给大伙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这种识趣的举动，令一众叛军们更是不想对他过分苛待。走过了几条街，堪堪来到一处还没被溃兵洗劫的坊子口，带队的校尉扭过头来，非常客气地请教：“依您老之见，咱们先藏在这里如何？！”


    
“不好！”边令诚轻轻摇头，“这里距离东市太近，即便你们不动手去抢，一会儿也得被别人看上。再向南走走，找个更僻静地方再说！”


    
带队的校尉对长安城也很熟悉，稍微一想，便知道边令诚的话很有道理。立刻挥了挥手，率领弟兄们继续前进。又向南穿过几条巷子，来到几处颇为简陋的宅院后，停住脚步，继续征询边令诚的意见，“这里呢，这里估计没人看得上眼了吧！”


    
“恐怕也不行，这里当年是蜀国公主的府邸，被孙孝哲抄了家，才突然衰落的了下去。但周围的街坊邻居皆得到过蜀国公主的好处，你们如今落了势，万一有人趁机发难……”


    
“也对！”叛军校尉点点头，带领属下弟兄继续向前走。穿街过巷，专拣人少的地方钻。又走了几步，眼看这就快到东城墙根儿下了，停住脚步，用目光向边令诚咨询。


    
“边某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边令诚装作有些犹豫的模样，向俘虏自己的人轻轻拱手。


    
“说罢！”带队校尉用力挥动胳膊，“有话就说，我们只求自保，没打算难为你！”


    
“与其把边某交给安西军，不如把边某带出城去，交给郭子仪。那王洵不过是一个没了自家地盘的节度使，郭子仪却是天下兵马大元帅。你们只要把边某交给他，非但可以平安脱险，日后论功行赏，少不得有一场大富贵！”


    
“这……”带队的校尉两眼放光，脸上的表情很是犹豫。


    
边令诚在叛军这边虽然没什么实权，官爵级别却非常高。而按照大唐皇帝颁发的圣旨，任何人抓到一名大燕国的官员，只要将他交上去，非但过去犯下的“从贼”罪行就可以一笔勾销，还会根据此人在叛军这边地位，折算成功劳另行奖赏。


    
可这样一来，与先前的计划就有些不符了。并且难免要承担在路上被其他弟兄黑吃黑的风险。正犹豫间，忽然听人大声喊道：“周大哥别上老贼的当。将他交给郭子仪，咱们未必能领得到赏赐，却把安西军给得罪了。万一大唐皇帝不想杀他，这笔帐，难免被铁锤王算到咱们头上。到那时，咱们被铁锤王一刀劈了，谁又肯为几个降卒，得罪一方诸侯？！”


    
“啊！”带队的周姓校尉被吓了一跳，豁然从美梦中惊醒。再看边令诚，最后的一丝希望你也彻底破灭，脸色灰白，刹那间仿佛老了十几岁。


    
“你这老贼，也忒恶毒！老子差一点儿，就着了你的道！”明白过味道来的周姓校尉又怕又怒，一把抓过边令诚，拳打脚踢。待发泄够了，才将其掼在地上，大声命令，“把他的手脚都捆上，嘴巴堵起来。谁也别再听他说话，这死太监就是条毒蛇，只要张开嘴巴，就要谋人性命！”


    
众溃兵心有余悸，一拥而上，将边令诚捆了个结结实实。到了此刻，老太监知道自己没救了，低下脑袋，闭目等死。


    
没有他在旁边指手画脚，众溃兵又失去了主心骨。茫然地抬起头，不知道下一步到底该如何做？那名周姓校尉官职最大，自然也就成了众人最后的寄托。受不了大伙的目光，咬着牙想了想，硬着头皮做出决定，“既然大伙都信得过周某，周某怎么着也得给大伙寻条活路。周某听说，那铁锤王凶归凶，却一向很讲道理。咱们既没跟他作对，又没趁火打劫……”


    
说到这儿，他看了看众人背在肩膀后的大包小裹，将声音压低了道，“我记得这不远有寺庙，闯进去，将你们的包裹埋了。谁也不准再背在肩膀上，然后咱们就把庙门闩好，谁也别放进来。待安西军控制了全城，咱们就出去向他们投降！”


    
众溃兵四下张望，果然在不远处看到了一座高塔。纷纷答应着，抬起边令诚，向寺庙位置冲去。庙里的和尚正躲在佛龛后边哆哆嗦嗦地念经，听到外边的砸门声，死活不肯露头。众溃兵大怒，立刻从院墙翻进去，从里边拉开了门闩。然后又乱哄哄地挪动香炉、石凳，将寺庙的大门堵了个严严实实。


    
在里边忙碌完了，外边的喊杀声也就近了。一众溃兵心惊胆战，躲在寺庙里边，从门缝外偷偷观望。只看见十几名曳落河，折胳膊断腿，哭喊着从寺庙前跑过。紧跟着，就是一群部族武士，背着刚刚抢来的金银细软，狼狈地逃向曲江池。再接着，则是一群身穿唐军服色的士卒，也不知道隶属于谁的麾下，追着部族武士们挥刀乱砍。再接着，又是一伙溃兵，不敢与唐军交战，只管在周围的宅院里杀人放火。


    
第五波从寺院门口经过的兵马，则又是一伙唐军。身上的铠甲非常齐整，做出的事情却令人目瞪口呆。只见他们将正在趁火打劫的溃军堵在宅院里，挥刀砍死，割下脑袋挂于腰间。然后将溃兵们洗劫的财货收拢起来，全部瓜分。看看数量不够，又转身冲进附近几个没受到兵火波及的院子内，杀死院子的主人，掠走院子里的所有细软，然后举起火把，将尸体和院子付之一炬。


    
“别抢了，别抢了。有条大鱼跑过来了！截住他，拿了他的脑袋去邀功！”街道入口，又有几名唐军打扮的小校策马跑来，大声提醒。


    
正在杀人放火的唐军将士立刻收拢队伍，在街道中央匆匆列阵。转眼间，便将寺院附近堵了个水泄不通。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九 上）


    
‘莫非这些人是铁锤王的部下？！’见门缝外的唐军反应迅速，周姓校尉心中暗自嘀咕。‘可老太监刚才说铁锤王最恨人趁火打劫，他们的军纪却不比我这边好多少……’唯恐耽误了自己‘投诚’的大事，他回转身，将捆成粽子一般的边令诚拖过来，强按在门缝上，以极低的声音喝问：“外边是不是安西军，你给老子说实话！如果再敢蒙骗老子，老子就直接剁了你的胳膊和大腿，让你活活痛死！”


    
“呜，呜呜，呜呜——”边令诚嘴巴被堵着，发出痛苦的哀鸣。周姓校尉迅速将其从门缝边扯开，用刀尖挑出堵在嘴里的破布，“不准大声，否则，直接剐了你！”


    
边令诚相信这种亡命徒肯定能说到做到，不敢再玩什么花样，拼命喘了几大口气，低声回应：“别，别再堵我的嘴。我不喊，我保证不喊。门外边的肯定不是安西军，衣服号坎都跟安西军的不一样……”


    
“那他们是谁的手下……”周姓校尉又从门缝向外看了看，继续刨根究底。


    
“没，没看清楚……”边令诚压低声音，小心翼翼地回答。唯恐哪句话说得不对，再多吃一些苦头。


    
“该死！”周姓校尉怒骂，揪起边令诚，再度将其脑袋按向了门缝。边令诚微微挣扎了几下，找了个比较舒服姿势，仔细辨认。


    
大战在即，外边的唐军根本没注意到寺院中还藏着人。而唐军手中的火把，又将他们自己身上装束照得清清楚楚。边令诚眯缝着眼睛仔细观察，越看，心里越吃惊：“好像是，好像是皇上的亲卫？皇上怎么把他的亲兵派到这里来了？！救命……”


    
还没等他把呼救声发出来，嘴巴就被周姓校尉重新用破布封死。紧跟着，有把横刀迅速扫过，直接卸掉了他半条胳膊。


    
“呜……”边令诚闷哼一声，昏死过去。周姓校尉挥舞着带血的横刀，低声断喝，“堵住大门，别让任何人进来！外边的不是安西军，落到他们手里没咱们的好果子吃！”


    
不用他动员，众溃兵也知道不能落到外边那支唐军手里。先前那支唐军的表现，已经把残暴二字深深地印到了大伙骨髓深处。外边结阵备战的唐军也听到了寺院里头的异常动静，想要破门而入，却是已经来不及。迎面的街道上，数百匹骏马疾驰而至，将躲避不及的任何活物都踏成齑粉。


    
“结阵，结阵。放平长枪，放平长枪。弓箭手，漫射！”大敌当家，唐军将士只好先顾正面。在一名将领的指挥下，结成防御阵列。长枪手突前，弓箭手拖后，准备给敌军当头一击。


    
对面的敌军也是情急拼命，根本不在乎明晃晃的长枪。一边挥舞着横刀遮挡从天而降的羽箭，一边拼命磕打马背。个别人中了羽箭，在途中落马，随即被自家队伍踩成了肉酱。整个队伍却像一头发了疯的猛兽般，继续向前，向前，即便浑身上下都插满了羽箭，亦毫无停顿。


    
面对越来越近的枪尖，许多战马都眼里都出现了深深的恐惧。但是它们无法主动停下来，来自背后的威胁，远胜于前。它们亦无法向两侧闪避，长安城的街道即便再宽，也有限度。街道两侧青砖垒就的高墙，令密集的马队只能直线前进。


    
冲在最前方的十几名骑手，胸甲被射得像刺猬般，摇摇欲坠。然而他们却强撑着自己不从马鞍上掉下来，双腿用尽最后的力气，拼命磕打，磕打。可怜的坐骑被马刺扎得痛不欲生，大声咆哮着冲向了对面的长枪，连同自家主人，当场被捅成了筛子。人和马的尸体借着惯性继续先前冲，深入唐军队伍半丈，将拦路者撞得筋断骨折。


    
冲在最前方的骑兵无一幸免，全部死亡。长枪组成的丛林也在重压下，瞬间开裂。后面的骑兵趁着枪林来不及合拢的刹那，冲了进去。横刀挥舞，马蹄四下乱踏，在唐军方阵深处，犁出一道血淋淋的大口子！


    
“挡我者死！”大燕国的骑兵们，挥舞着横刀，厉声呼喝。面目狰狞得如同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杀光他们，杀光他们！”大唐国的步卒，挥舞着长矛短刃，高声怒吼。身形敏捷得如森罗殿里的鬼魅。


    
双方都使出了全身解数，双方都欲以最快速度致对方于死地。上千人在两百余步长的街道上对面厮杀，其惨烈程度，令人不忍细看。一名骑兵被拉下战马，乱刃分尸。紧跟着，两匹战马并络而至，将躲避不及的唐军步卒撞翻在地。下一个瞬间，数杆长枪四面八方捅来，将战马和战马的主人捅成筛子。再然后是一阵箭雨，不知道从哪里发出，将寺庙正门前交战中的敌我双方，兜头射程刺猬。


    
周姓校尉将身体缩进门洞子中，以免遭受鱼池之殃。前后不过半炷香时间，寺院内靠近街道的一侧的地面上，已经插满了流矢。他麾下的溃卒们，也把身体紧紧地贴在了墙壁上，借此阻挡流矢的误伤。然而有时候墙脚下也不是绝对安全所在，几根失去主人的兵器从天而降，将躲在墙根儿下的人砸得头破血流。


    
没人敢发出呻吟，也没人敢发出抱怨。与寺院外边正在交手的两支精锐相比，周姓校尉和他的临时属下，只能算是一伙庄稼汉。万一被外边的任何一方当做敌人，用不了半炷香功夫，他们就会被杀得干干净净。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更没有还手的勇气。


    
通过狭窄的门缝，周姓校尉将外边交战双方的表现，看得清清楚楚。他非常庆幸，那伙骑兵来得足够及时，让自己逃过了一场生死大劫。然而他又不敢对那支骑兵心存半点儿感激之情，更不能让对方发现自己的存在。谁也不敢保证，在杀散了大唐国的步卒之后，那支骑兵的下一个目标是什么？会不会冲进寺庙里边来，将里边的人重新逼上战场！


    
耐受不住战马的反复冲击，唐军的步卒阵列一点点瓦解。狭窄的街道限制了步卒们的退路，他们只能顺着墙根且战且走。而杀红眼了的骑兵们，则紧追不舍。用横刀抹断对手的脖颈，用战马踏碎对手的脊梁，用长槊捅穿对手的身体。将自己心中的恐惧和绝望发泄在无止无休的杀戮中，厉声狞笑。


    
“啊啊啊啊——————”“哈哈哈哈哈————”


    
“来啊，来啊！接着挡啊！”“挡老子的路啊，挡老子的路啊！”“杀光你们，杀光你们！”杀红眼了的大燕国骑兵又哭又笑，如同疯虎。被击溃了的唐军步卒狼狈逃窜，扎进大路边的小巷子中，再也不敢回头。


    
还没等疯狂的大哭和大笑声停歇，不远处，又低低的传来一阵画角声，“呜——呜呜——呜呜呜——”紧跟着，地面开始颤抖，由慢到急，一点点加速颤抖。天空开始摇晃，由缓到促，一寸寸加速摇晃。很快，脚下地面和头顶天空协调到同一节奏，颤抖，摇晃，摇晃，颤抖，凝固为同一振幅。雷鸣般的声音从不远处的街道口传了过来，贴着地面，贴着青砖墙根儿，将恐惧传进每个人的耳朵里。


    
“这才是安西军！”边令诚被雷鸣声从昏迷中震醒，张开嘴巴，大声冷笑。“这才是安西军，安西军的陌刀队。你们快杀了老子，否则，老子只要还剩一口气，定然将你等刚才趁火打劫的事情，捅到铁锤王耳朵里……”


    
这几句话，他用上了全身力气。但墙内墙外，居然无人听见。即便听见了，也没有闲暇理睬。街道口转过来的那支队伍太强悍了，一出场，就把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到他们身上。与他们相比，刚才浴血搏杀的两支队伍，就像两伙打群架的小孩子，根本不可能同日而语。


    
“杀我，杀我，快杀了我。老子不能落在王明允手里，不能看到安西军！”边令诚以头抢地，大声祈求。“来人，边令诚在这里，赶紧过来拿我的人头。拿了我的人头，肯定能换取活命！”


    
还是没人肯理睬他，寺院内外，所有目光都集中在新出现的队伍上。只见那些人，个个都戴着一顶镔铁头盔，面甲从鼻梁一直拉到脖颈，只露出一双眼睛。护颈、护肩、护胸，护心镜，都是完全用精钢打造，磨得甑明瓦亮。即便上头沾满了血迹，也无法遮住钢铁的冰冷。


    
大块的护甲之后，是由精钢片和硬牛皮叠缀而成的鱼鳞铠，边缘处穿着铁线，不虞任何弓箭的射击。沉重的鱼鳞铠由肩到小腿，包裹住身上的所有要害。在鱼鳞铠的下摆处，则是一双包铁战靴，踏碎沿途任何阻挡。


    
一整身铠甲加起来，足足有三十余斤。望上去，每名士卒都像一尊移动的钢铁堡垒。然而，最大的压力却不是来自铠甲，而是来自他们的手中。那是一杆精钢打造的长刀，刃长七尺，柄长五尺三寸，一刀下去，人马俱成两段！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九 中）


    
庙门外的骑兵纷纷拨转马头，向自家主将身边靠拢。已经被杀得溃不成军的那支大唐步卒，也纷纷停住逃命脚步，回头向号角起处张望。只见两百余名陌刀手，在一名身高九尺开外的将军带领下，缓缓向寺庙前推进。每一步都是两尺左右距离，每一步都不带丝毫犹豫。


    
“轰！”“轰！”“轰！”沉重的脚步声，压得人透不过气来。骑兵胯下的战马承受不住如此巨大的压力，咆哮着，四蹄来回踢打。马背上的骑手拼命拉紧缰绳，试图令坐骑安静。但这种努力收效甚微，几乎每一匹战马，都在本能地往后挪，无论自家主人如何安抚，都不愿面对越来越近的刀锋。


    
终于，脚步声停了下来，四周立刻一片死寂。在一片死寂的深夜里，带领陌刀队的将军用刀尖先前指了指，大声断喝：“前方可是李归义将军？！你哥哥李归仁已经从东门逃出城了，你没必要继续挣扎。放下兵器，本帅饶你不死！”


    
“放下兵器，饶你不死！”“放下兵器，饶你不死！”众陌刀手齐声重复，与其说是劝告，不如说是羞辱。被点到名字的骑兵主将愣了愣，策马走出人群，“对面可是王节度？能与你放手一战，乃李某之荣。请！”


    
“好！”带领陌刀队的正是王洵，听对方没有丝毫降意，立刻毫不犹豫地答应。


    
“冲上去，死也死得像个男人！”镇军大将军李归义高高地举起长槊，大声呼喊。随即，双腿一夹马肚子，径直冲向陌刀大阵。战马在横满尸体的路面上跑出了三十余步，他忽然感觉到背后的声音不对，回过头来，却发现跟着自己的只有二十几名亲卫，其余骑兵，居然都呆立在原地，迟迟不肯移动半步。


    
“跟着我冲啊，你们向后看看，还有退路么？”李归义又羞又气，扯开嗓子冲着自己的部属大喊。他麾下此刻还有五百余骑，人数是陌刀队的两倍还多。真的舍生忘死压上去，未必不能拼个鱼死网破。


    
众骑兵扭头向身后看了看，果然发现退路已经被先前的手下败将堵死。而临近的十字路口远处，还有更多的火把，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


    
“杀贼！”“别走了李归仁！”“活捉张通儒，点天灯！”南腔北调的呐喊，证明了来者不可能是友军。众骑兵无路可退，口中发出一阵绝望的惨嚎，硬着头皮，追上了自家主将，镇军大将军李归义的脚步。


    
有了弟兄们的响应，李归义原本绝望的心中，重新燃起了一团火焰。只见他用力磕打战马，试图在短短的百余步距离内，将马速加到极限。利用人和马的冲力，给敌军造成最大的杀伤。


    
对面的王洵显然早就看清了他的企图，耐着性子等了片刻，堪堪待战马跑进五十步范围之内，高高地举起陌刀，大声断喝，“进——”


    
“进——”两百人组成的陌刀队同时移动，像一架纯钢打造的战车，缓缓压向高速冲过来的敌军。


    
一股无形的杀气拔地而起，四散着泼将出去，泼得周围所有生命冷汗淋漓。正在加速的马队明显出现的停顿，可怜的坐骑被杀气所迫，本能就想逃避。李归义却拼命地拉扯缰绳，逼着坐骑冲向刀山血海。


    
“进——”又是一声断喝从王洵嘴里发出，整个陌刀队再度向前踏出一大步。紧跟着，“进——”“进——”“进——”“进——”，一声声呼喝连绵而起，整个陌刀队保持着单一的节奏，缓缓前压，不疾不徐。


    
“进——”“进——”“进——”“进——”，宽阔笔直的长街上，呐喊声来回荡漾。宛若一波波巨浪，拍得周围建筑来回摇动。周姓校尉躲在寺庙门之后，身体僵硬得宛若冰块。此时此刻，他的内心世界已经完全被恐惧所占领，根本再想不起来如何去献媚，如何去邀功，如何去替自己谋取好处。只想赶紧离开这里，离开这片杀戮场，这辈子再也不要回头。


    
然而，他的双腿却被漫天杀气给冻僵了，根本无法挪开半步。想招呼其他弟兄帮自己一个忙，却发现所有跟自己一道的溃兵们都紧闭着眼睛，背靠庙墙，汗珠从死灰色的脸上淋漓而下。


    
整个寺院里，只有边令诚一个人没有被杀气冻僵。他用余下的那支胳膊将自己支撑起来，在血泊中匍匐着，哈哈大笑：“听到没，听到没，这是陌刀队，安西军的陌刀队。想当年，边某人是监军，是这支队伍的监军。想指使谁就指使谁，想教训谁就教训谁！”


    
还是没有人理睬他，也没有人对他表示任何同情，虽然大伙心里都清楚，老太监已经疯了。


    
“你们看啊，仔细看啊。这辈子难得的机会。是陌刀队，陌刀队冲阵了。刀光起处，人马俱碎！”


    
老太监一边疯狂地大喊，一边用余下的那支胳膊推动自己身体向前。一点点挪向庙门，一点点将脑袋凑向门缝。所过之处，拉出一道长长的血迹。终于，他的脑袋顶住了门板，眼睛对准的门缝，一边笑着，一边继续嚷嚷：“哈哈，哈哈。陌刀阵，陌刀阵，老夫当年在西域，曾经看着陌刀阵砍了多少敌军？不计其数，不计其数！嘿嘿，嘿嘿，呜呜，呜呜！”他突然得意地笑了几声，然后又放声大哭。笑过哭过，扯开嗓子，大声喊道：“进——”“进——”“进——”


    
“进——”


    
“进——”


    
“进——”外边的喊声，依旧保持着相同的节奏。不紧不慢，不疾不徐。在单调的呐喊声和脚步声里，镇军大将军李归义策动坐骑，牙关紧咬。近了，近了，二十步，十步，五步，眼看着他的槊锋就要捅上王洵的胸铠，忽然，前面寒光一闪，紧跟着，就是一片耀眼的红。


    
最前排的十几杆陌刀，与王洵手中的陌刀同时举起来，奋力斜劈。与此同时，第二排陌刀手迅速向前追了两步，从第一排弟兄彼此之间留下的空隙钻了过去，下蹲，用刀杆顶住地面，刀锋倾斜向上。第三排迅速向前补位，取代第二排，将陌刀高高地举过头顶，而劈出第一刀的王洵等人，则迅速收招，蹲身，与冲上前的第二排弟兄一道，组成钢铁栅栏。


    
几颗硕大的马头同时飞起，将鲜血洒向半空。失去头颅的战马和马背上的主人一道，借着惯性砸入刀丛。在半途中先被刚刚举起刀锋拦了一下，切掉半边身躯，同时卸掉一半儿冲击力。然后再砸于王洵等人竖起的陌刀尖上，被割得四分五裂。


    
有几名陌刀手被马尸体砸伤，呻吟着卧倒。大部分人却站了起来，继续迎接下一波战马的冲击。顷刻间，已经有三波战马冲入了刀丛，变成一堆堆碎肉。第四波急冲而来的战马被前面的尸体阻挡，惊恐地停住脚步，前蹄腾空，厉声悲鸣。


    
“进——”王洵怒吼着从尸山血海中站了起来，肩膀处铠甲有些变形，却远没到伤筋动骨的地步。举起陌刀，随手砍断挡在自己面前的马蹄，将马背上的骑手摔到了地上。然后直接用战靴从对方胸口上踩了过去，双手挥刀，砍向下一个目标。


    
“进——”没有伤到无法继续行动地步的陌刀手们紧随主将，奔向惊慌失措的敌人。类似的短兵相接，他们已经经历了无数次，几乎每个人都学会了如何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如何最大程度给敌军制造杀伤。十几把陌刀交替前推，登时将无数马头和马蹄砍了下来，悲鸣声中，一个个骑兵被摔进血泊，然后被第二排冲上来的陌刀手盯住，手起刀落，砍成血淋淋的两片。


    
“进——”


    
“进——”随着单调的呐喊声，整个陌刀阵又隆隆开动了起来。不急不徐地碾入敌群，不疾不徐的将周围的敌军砍成碎片。前排骑兵惊慌地后退，后排骑兵却来不及转身，蜂拥着向前。街道一瞬间变得无比狭窄，狭窄到根本寻找不到任何逃命的空间。刀光如闪电般交替劈下，将碰到的任何东西统统变成尸体。


    
“进！”王洵又向前冲了数步，插入混乱的敌军当中。周围的叛军躲避不及，只好惨叫着接战。一名骑兵持槊向他捅过来，半途中被人将槊杆砍成了两段。王洵挥刀斜扫，将此人齐着马鞍扫断，留下两截长腿。


    
另外一名骑兵转身就逃，被他从后边追上，斜肩带背砍落坐骑。两匹失去主人的战马放声悲鸣，徘徊着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另外一名全身包裹着重甲的陌刀手追上前，一刀一个，结果了战马的性命，为大军清出一条攻击通道。


    
“进——！”伴着整齐的吼声，后续陌刀手同时前推。刀光起处，所向披靡。


    
“进——！”“进——！”“进——！”老太监边令诚声嘶力竭地响应，泥泞的脸上，被泪水冲出两条清晰的白色印记。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九 下）


    
这就是安西军，曾经横扫西域，让无数敌人闻风丧胆的安西军。并没有因为高仙芝、封常清等老将的身故而毁灭，而是像重生的凤凰一般，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展开了美丽的翅膀。


    
相似的情景曾经在边令诚睡梦里出现过无数遍，每次，都是他取代了封常清的位置，指挥着安西军最精锐的陌刀队，横扫西域。


    
以王洵、李嗣业两名猛将为前锋，以段秀实、毕思琛等老人掩护两翼，以白孝德、程千里等人为尾翼，自己带领中军梯次而进，将挡在面前的敌人打得落花流水。


    
如果不是身为阉人，边令诚相信自己有这种能力。只可惜割掉的东西不可能再长回来，只可惜王洵等人始终不给他以封常清同样的尊重。


    
所以，边令诚才对高仙芝、封常清等人恨得那样深。所以，边令诚在穷途末路之时，也想煽动李归仁率领残部与安西军殊死一搏。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就干脆毁了他。总好过看着别人的辉煌，自己心里备受煎熬。


    
他一直以这支队伍为荣，过去是，现在也是。只是，他始终痛恨自己无法将这支队伍握在掌心而已。


    
“进——”伴着高亢单调的呐喊声，寺院外的陌刀队继续前推。猩红色战旗高高地挑起，刀光与血水融出炽烈的火焰。


    
战旗之下，王洵举刀上撩，将一名都尉打扮的叛军将领扫上了半空中。人血和碎肉像雨一样洒落，将他的铠甲染得与头顶的战旗一样红。


    
他对此浑然不觉，或者说早已习惯了这种血腥的味道。长柄陌刀迅速回撤，在半空中画了道雪亮的弧线，斜斜地扫向一匹战马。“咔嚓！”马鞍和马鞍上的骑手同时断裂，刀刃推入数寸，将战马脊背割断，全身力气抽走。可怜的畜生厉声惨叫，跌跌撞撞卧倒，将已经昏迷状态的主人压于腹下，压得筋断骨折。


    
“杀了他，杀了他！否则大伙都走不了！”一名校尉发出绝望的呐喊，拨转马头，迎向王洵手中的陌刀。魏风上前半步，用陌刀扫断了战马的双腿。另外一名陌刀手将兵器侧撩，将马背上掉下来的校尉再度撩起，开肠破肚。没等校尉的尸体落地，王洵的身影再度于血雾中闪出，鬼魅般冲到另外一匹战马前，将马背上的骑手扫落于地。紧接着，他上前半步，砍断一把长槊，将长槊后惊慌的面孔劈为两半！


    
身后的陌刀手迅速跟上，保持着整齐的队形，砍杀挡在自己面前的任何活物。马背上的骑兵左格右挡，节节败退。但后撤的脚步永远比刀光推进的速度慢半拍，就像秋天里的庄稼般，成排成排地被刀光割倒，然后露出下面一排。


    
血色的雾气就从刀光滚动处涌起，缓缓腾上半空，将周围的火光遮得朦朦胧胧。长街忽然变得极暗，敌我双方再看不清彼此的面孔。但是杀戮却丝毫没有停顿下来，刀光亦继续滚滚向前。每次滚动，都是无数具尸体，一刀下去，人马俱碎！


    
一阵夜风出来，将血雾吹散，街道上的火头忽然跳了跳，亮如白昼。铠甲已经完全变成红色的王洵再度出现于队伍正前方，刀锋指向校尉的马尾。那名拧过身，拼命挥舞长槊，同时迅速磕打马腹。战马的头颅被他的伙伴所阻挡，无法提起速度。单薄的马槊抵不住陌刀的利刃，迅速断为数截。雪亮的刀光紧跟着劈过来，切开他的铠甲和肌肤，将恐惧和死亡一并送进他的心脏里。


    
“饶——”校尉的惨叫声戛然而止。王洵绕过他的坐骑，刀锋指向下一名敌军。那名敌军根本不敢应战，滚下坐骑，徒步逃命。魏风从背后追上了他，手起刀落，将其劈成了两半儿！


    
“饶命！”又一名叛军骑兵哭泣着跳下坐骑，手中的横刀却不肯放下，冲着王洵胡乱挥舞。这种毫无章法的攻击，根本起不到任何干扰作用。王洵只用一招就解决了他，随即横过刀来，挡住了马肚子下刺出了一根断矛。持矛者惨叫一声，丢下兵器，再度钻进马腹下，躲避陌刀的攻击。王洵俯身横扫，将战马的四蹄和马腹下敌军，一并砍成两段。


    
“是铁锤王！”


    
“是铁锤王！”有人恍然大悟般惊叫，推开自家弟兄，拼命往长街的另一端挤。有人则惨叫着跳下坐骑，徒步奔向街道两旁着火的院落。刚刚被唐军洗劫过的院子里边，突然扔出了几块青砖，将他们直接砸倒在地。紧跟着，更多的砖头飞出来，盖住他们的身体。


    
“进——”安西军的队形稍作调整，再度整齐地前推。街道中的骑兵不敢应战，像雪崩一样迅速瓦解。


    
没有人愿意再回头面对那雪一样的刀光，更没有人愿意跟陌刀队正前方那名全身披着重甲的壮汉交手。此人是天生下来跟大燕国作对的，从孙孝哲、崔乾佑到后来的李归仁，无数名将都屈辱地证实了这一点。只要他出马，唐军总是能绝处逢生，而大燕国这边，却每次都是血流成河。


    
然而他们亦无法四散逃走，街道两旁的高墙严重限制了战马的活动范围。街道另外一端，刚刚被杀散的唐军又涌了回来，牢牢地堵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些先前还如待宰羔羊般的唐军将士忽然脱胎换骨，三五个一伙，冲向叛军的战马。将马背上的骑兵七手八脚扯下来，乱刀砍成碎片。


    
“饶命！”前无去路，后有陌刀，本来士气就很低落的骑兵们瞬间崩溃。聪明者直接跳下坐骑，丢掉兵器，向陌刀队投降。愚笨者则愣愣地呆坐在马背上，既不求饶，也不敢反抗，任由自己被围上来的唐军士卒拉下马背砍死。


    
“饶命，铁锤王大人饶命！”有人开了头，求饶便不再让大伙觉得屈辱。大批大批的骑兵跳下马来，丢掉兵器，跪在了陌刀阵之前。更聪明的，干脆将坐骑赶向长街另外一端，用牲畜去阻挡曾经的手下败将，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投降时间。虽然他们无法确信安西一定会饶恕自己，但是他们相信落入另外一支唐军手中，自己一定没有活路。


    
“饶命，饶命，铁锤王大人饶命。这里的坏事，不是我等干的！”既然已经下马求饶，就无所谓脸面不脸面。不该承担的罪责一定要撇清，以免被铁锤王误会，不肯高抬贵手。


    
“我们来时就这样了，我们都是骑兵，只想着早点冲出城去，根本没时间下马抢劫！”


    
“是唐军，是那边的唐军干的。铁锤王老爷，他们违背了您老的命令！”


    
“我等都是李归仁将军的嫡系，今年春天才被调过来。没在长安干过任何坏事！大人如果饶我等一命，我等愿意为大人粉身碎骨。”


    
求饶的理由五花八门，一个比一个充分。


    
走在陌刀队前锋的王洵缓缓停住脚步，杀戮戛然而止。


    
跪在地上的骑兵们向后躲了躲，手捂胸口，垂首于地。他们知道自己做出了最佳选择，铁锤王果然如传说中一般，没兴趣杀戮已经放下兵器的敌人。


    
看见陌刀队停住了脚步，堵在长街另外一侧的唐军，也立即收手。他们摸不准王洵的脾气，唯恐引起争功之嫌，遭到陌刀队的无差别攻击。在大唐的阵营中，两支友军刀兵相见，如今已经不能算是新鲜事情。即便过后郭子仪出面主持公道，也不可能为了几个无名小卒，得罪铁锤王这样的猛将。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等待王洵的最终裁决。宽阔的长街忽然变得极其安静，与周围燃烧宅院和连绵不绝的喊杀声显得极不相称。但是王洵却迟迟没有回应，只是拉下了马甲，举目四望。


    
宽阔笔直的街道两旁，大部分院子都冒着浓烟。被溃兵丢弃的包裹和长安百姓的尸体，横七竖八地丢在墙角。与战死者的身体一起，将整条街道变成阿鼻地狱。


    
侥幸没有受到冲击的院落大门紧闭，里边的父老乡亲们既没勇气出来替自己报仇，又没有勇气出来求安西军主持公道。偶尔从墙后探头张望，露出来的则是，一双充满仇恨的眼睛。


    
那种目光，王洵曾经很熟悉。当年他攻破柘折城，攻破俱站提时，在当地人眼中，看到了同样的仇恨。那种仇恨让他犹如芒刺在背，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化解。抢劫和杀戮，并不止发生在这一条街道上。今晚他也不止击溃了一群敌人。


    
王洵忽然感觉到有些后悔，后悔自己不该坚持要将叛军消灭在长安城里。如果按照朝廷的意思将敌人放走，也许长安城不会遭受今夜的灾难。尽管他选择了最冒险的夺门战术，是为了最大限度避免叛军狗急跳墙。


    
堵在街道尽头的那群兵士他认得，正是马方带来支援他的神武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殿前兵马，天子近卫。真的将他们抓起来严肃军纪，非但会令安西军和朝廷的关系更为紧张，马方那边，也很难说清楚。


    
但是，不处置他们，就无法震慑其余趁火打劫的宵小。趁乱涌进城里的盟友不止神武军一家，谁也无法保证这些家伙的军纪比神武军更好。


    
“是他们干的，是他们干的！”仿佛猜到了王洵为何犹豫，跪在地上的叛军士卒大声叫喊，同时将手指向背后的唐军。“我们来的时候，正看见他们在杀人放火。不信您老找人去问，如果有半句假话，我等情愿被您碎尸万段！”


    
“不是，不是我们干的！”被王洵的沉默压得透不过气来，堵在街道尽处的神武军士卒，也开始大声自我辩解，“我们来时，我们来时就这样了！是叛军干的，是叛军干的！”


    
“是唐军杀人放火！”


    
“是叛军干的！”


    
唯恐王洵拿自己开刀，两方将士互相指责。这样的吵闹，当然不可能有结果。看着王洵的脸色越来越阴沉忽然有人灵机一动，指着附近紧闭的庙门喊道，“放火者躲在寺院里。放火者躲在寺院里！”


    
“放火者躲在寺院里。放火者躲在寺院里！”


    
“我看见了，我亲眼看见他们躲起来的！”无论是否听见了寺院里的异常动静，两方将士异口同声。


    
正躲在门板后两股战战的周姓校尉闻听，吓得连哆嗦都顾不上打了。拼尽全身力气抽开门闩，冲着外边大声喊道：“冤枉啊！小的冤枉。小的抓了边令诚，准备献给大将军。小的没杀人，没杀人！”


    
“冤枉，我们冤枉！”众溃兵趴在地上，冲着王洵大声喊冤。只有边令诚没有跪，用剩下的一只胳膊艰难地支撑起身体，冲着王洵哈哈大笑：“哈哈，哈哈，老夫在这里。姓王的小子，老夫在这里。这就是你要重建的大唐，哈哈，老夫看见了，老夫全看见了！”


    
“老贼，你也有今天！”王洵顾不上再追究到底是哪路兵马趁火打劫，踏过一层层尸体，大步走到边令诚面前。魏风等人怕敌军使诈，大步跟在他身后。一瞬间，陌刀队的注意力全都转向了寺院，再没人管门外的俘虏和友军。


    
已经下马投降的叛军骑兵不敢逃走，继续跪在地上，等着王洵发落。堵在街道尽头的神武军士卒却是做贼心虚，偷偷地挪动脚步，将身体一点点儿往远方蹭。


    
“我当然有今天，老夫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边令诚对着王洵，将门外的情况看了一清二楚。“哈哈，只是你，功高震主，又不被同僚所容。早晚会步封常清后尘！”


    
“住口！”王洵怒不可遏，低下头，一把抓起边令诚的衣领，单手举起。“老子将来什么下场，你看不到。但是今天，却要拿你的脑袋，祭封四叔在天之灵！”


    
“呃，呃，呃——”边令诚被勒得脸色发紫，却依旧不肯服气，“掐，掐死，掐死我了。你，你掐死我，也没没有用。如果，如果没有朝廷，朝廷的旨意。我，我怎可能杀，杀得了封，封帅？”

第六卷 补天裂 第六章 大唐 （十 终章）


    
仿佛被浇了一盆冷水，王洵心中的火焰瞬间熄灭。边令诚的确是奉旨行事，害死封四叔的罪魁祸首一个躲在蜀中，另外一个躲在灵武。但是，他却不可能去杀，除非他像宇文至一样，举起反旗，将战火烧遍整个大唐。


    
正愤懑间，街道上忽然又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安乐侯贾昌骑着匹浑身是血的战马，疯子般冲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大声疾呼，“王节度在哪里，王节度在哪里？王明允，快领我去见王明允，大事不好了！”


    
“我在这儿，怎么回事！”王洵丢下边令诚，回头凝望。只见安乐后贾昌就像从血泊里捞出来的一般，带着满身鲜红滚下坐骑。一边手脚并用向自己爬，一边哭喊着说道：“快去，快去东市那带。回纥人从北门进城了，要血，血洗长安！”


    
“什么……？”王洵大吃一惊，冲过去，双手抱住贾昌，厉声追问，“郭帅呢，郭帅怎么不制止？那些回纥人，可是归他驾驭？！”


    
“不知道，我不知道！”贾昌缓了一口气，放声大哭，“我打开城门放他们进来帮忙对付叛军，谁料他们进门之后，立刻开始杀人放火。我的人去拦，被他们一刀一个，全给杀了！你赶紧去，赶紧带人过去，否则，北城和皇宫一带，就全完了！”


    
“该死！”王洵怒不可遏，丢下贾昌，大步往外走。“吹角，命令安西军放弃追杀叛匪，向东市附近集结。我去那边等着他们！”一边走，他一边大声发布命令。眼角的余光看见跪在地上请罪的俘虏，又迅速补充，“你等想要活命，就上马，跟我去杀回纥人。赶走了他们，我收你等入安西军！”


    
“谢大帅！”叛军骑兵喜出望外，立刻爬起来去收拾兵器战马。周都尉等溃卒也收拾兵器，准备跟在王洵身后浑水摸鱼。老太监边令诚见到此景，笑得愈发开心。一边在血泊中打滚，一边大声嘲弄，“哈哈，哈哈，这就是你重建起来的大唐。哈哈，哈哈，笑死咱家了，笑死咱家了！”


    
“去死！”安乐侯贾昌走过来，手起刀落，砍断了边令诚的脖颈。


    
王洵根本没心思再跟边令诚纠缠，此人已经彻底疯掉了，活着和死了其实没什么区别。他懊恼的是自己做事疏忽，根本没考虑到郭子仪麾下那十万回纥援军。其他各路兵马，军纪即便像神武军这般混乱，仗着安西军的军势，他还勉强镇压得住。而那十余万回纥援军，总体实力却远在安西军之上，要他如何去面对？！


    
“我去找郭子仪！”贾昌拎着边令诚的脑袋，趔趄着从背后追了上来。“他既然身为天下兵马大元帅，总不能什么都不管？！这长安，毕竟还是要做都城的，倘若被回纥人洗劫一空，皇上也不会轻饶了他！”


    
“我派人护送你去。无论他躲在哪里，都一定把他挖出来！”王洵点点头，板着脸答应。他不明白郭子仪为什么如此放纵回纥人，以大唐目前的实力，即便不借助这些回纥兵，也一样能将叛军慢慢收拾掉。现在可好，前门打虎，后门迎狼……


    
“你也多加小心！”贾昌在陌刀手的搀扶下重新上了马背，冲着王洵低声叮嘱，“我知道今晚的事情，郭子仪跟你早有默契。但那家伙人老成精……”


    
正准备多叮嘱几句王洵防人之心不可无，却见对方已经纵身跳上了一匹俘虏们献上的坐骑，朝东市方向疾驰而去。


    
“唉——！”安乐侯贾昌摇了摇头，低声叹气。然后又毅然将头抬起来，挥鞭敲打马背，“你们自管去保护王节度，我出城去找郭子仪，李嗣业和李光弼，贾某就不信，我大唐的将军，个个都只想着自己升官发财！”


    
“贾大人小心！”魏风等人答应一声，整理队伍，带领着大伙赶往东市。他们身上都穿着沉重的铁甲，走路当然不可能太快。好不容易来到了目的地，分散在城中追杀叛军的其他各顾路安西兵马也到了。大伙聚集在一起，望着被火焰烧红的北方，满脸愤怒。


    
几乎四分之一个长安都被点燃了，烈火夹着浓烟，将长安照得如同白昼。火光中，众将士看见一队队回纥士卒扛着抢来的大包小裹，铜器木器，女人小孩，笑得手舞足蹈。


    
“住手，住手！立刻住手。否则，格杀勿论！”宋武、万俟玉薤、王十三等人带着安西军骑兵，冲着回纥贼人大声呵斥。对方根本不肯理睬他们，直到战马都冲到身边了，才举起手中弯刀，像赶苍蝇般驱赶一下，同时嘴里叽里咕噜，冒出一串古怪的语言。


    
“军爷救命！”有名衣衫褴褛的女人冲坊子里冲出来，对着万俟玉薤大声呼救。几名回纥士兵从背后追上她，先一刀砍翻，然后笑着去脱染血的衣服。


    
“该死！”万俟玉薤大怒，策马过去，将行凶的回纥士卒砍倒在地。这下可捅了马蜂窝，先前对安西军不理不睬的回纥人丢下抢来的金银细软，高举着兵器，将万俟玉薤围在了正中央。


    
“杀！”王洵怎可能眼睁睁地看万俟玉薤被人砍死，顾不得考虑两军冲突的后果，奋力挥手。他身后的一整团安西军弟兄早就怒不可遏，列着队伍冲上去，将围攻万俟玉薤的回纥人冲散，将自家兄弟尽数救了回来。


    
附近的回纥士兵大怒，顾不得继续打劫，聚集于一处，在一名小伯克打扮的贵族带领下，向安西军发起了反攻。王洵这边无路而退，也挥动令旗，将另外三团兵马压了上去。


    
虽然人数上并不占据优势，但打巷战却是安西军的特长。千余弟兄们在各级将领的带动下，结阵而进，很快，就将面前的这伙回纥兵分割成数段。被分割包围的回纥士卒虽然人数众多，然而彼此间的配合却远不如安西军熟练，战斗经验和训练水平亦与安西军不可同日而语。先是被弓箭手射得抱头鼠窜，然后又被万俟玉薤带着虎翼营砍了个人仰马翻。剩下的大半儿兵马见势头不对，惨叫一声，撒腿跑向了城外。


    
“整队，沿此处向北推。把贼人赶出长安去！”既然已经打起来了，王洵就再无顾忌。干脆直接下令，以东市为起点，以冲进城中的回纥人为目标，肃清整个长安。


    
“诺！”陌刀手、长槊手、盾牌手、弓箭手、骑兵、步卒、辎重兵，还有从西域一直跟着王洵回援长安的药刹水各族队伍齐声回应。高举着兵器，展开了攻击阵列。


    
正在四处打劫的回纥人措手不及，被安西军压得节节败退。很快，就从东市、崇仁坊一带被驱赶了出来，一路叫骂着向长安城的西北逃去。


    
王洵分出一千精锐，由宋武领着重新封锁北侧大小城门。然后追着回纥溃兵的脚步继续前推，路过东宫、太极宫、掖庭宫，一直将回纥人推到了长安城西北角，光化门附近。


    
沿途不断遇到叛军和唐军在趁火打劫，也被安西军当做回纥人的同党，杀的杀，赶的赶，驱逐到了光化门外。


    
本来已经束手待毙的长安百姓忽然见到有支队伍跟抢劫者打了起来，也不管他们是哪个皇帝的手下，跪倒在路边，顶礼膜拜。


    
王洵无暇接受百姓们的跪拜，也没勇气接受，只管带着队伍往前推。今晚的灾难是他带来的，如果他坚持不放走叛军，长安城未必会这场浩劫。如果……


    
但是，沿途景象，却打断了他的忏悔。


    
皇宫没受到任何破坏，东宫、太极宫、掖庭宫完好无损。辅兴坊和修德坊受到的冲击很轻微，皇城东侧，王洵最为关心的崇仁坊，也没受到太大损失。回纥人仿佛受到过专门叮嘱般，特意避开了皇家和达官显贵们的宅邸。与皇宫距离越近，破坏越小。越远，则破坏越严重。


    
一路驱赶着贼寇，王洵的眉头越皱越近。不对劲儿，这种情况肯定不对劲儿。但具体问题出在哪里，他却说不上来。偶尔抓到几个回纥俘虏，由于因为对方级别太低，掌握情报有限，也问不出个子午卯酉来。


    
安西军向来不会对自己的敌人留情，转眼间，又一鼓作气将众匪徒赶出了光化门外。出了光化门，众匪徒便四散而逃。只留在满地的大包小裹，个个鲜血淋漓。


    
“你拿着我佩刀进城传令，让长安、万年两县的捕快上街维持治安。遇到趁火打劫者，尽管杀。无论杀了谁，安西军都替他们兜着！”王洵接下腰间横刀，交给了护卫统领王十三。今夜的形势实在过于混乱，他不敢轻易再分兵进城清理残匪。只能把任务交给地方捕快，希望他们能看在父老乡亲们平素供养丰厚的情面上，尽起一份责任来。


    
“诺！”王十三抹了把脸上的血水，领命而去。其他一众将领则整顿队伍，准备迎接下一场战斗。刚才大伙不分敌我的一通乱杀，已经将各路友军全给得罪了。谁也不清楚，下一刻会发生怎样的事情！


    
没用他们等得太久，大约半炷香时间之后，城外响起了一阵低沉的号角。紧跟着，无数灯球火把像海浪般涌至长安城下，灯海前，回纥王子叶护手持狼牙棒，怒容满面，“姓王的，有种你别躲？！”


    
“姓王的出来！姓王的出来！”


    
“敢作敢当，别像女人一样躲到别人身后！”自觉受到了侮辱的回纥将士们齐声呐喊，用唐言和突厥言，将挑衅的话语一遍遍重复。


    
“王某就在这里！”王洵轻轻磕了磕马镫，催动坐骑向前。“请问叶护王子有何指教？！”


    
他在西域威名赫赫，即便单人独骑，也让叶护王子感到了巨大的压力。后者先向自家的身侧看了看，确定忠心耿耿的侍卫们都在。然后挥了挥弯刀，张牙舞爪地说道：“你家皇帝请我们前来助战，你怎么能翻脸就不认人？！我刚才至少被你杀了一千名弟兄，如果你不如数赔偿，休怪我不顾两家情意！”


    
“两家情谊？！”王洵从叶护王子的话语中，听出了对方并不想跟自己拼命。愣了愣，笑着问道，“王某怎么没看见两家情谊在哪？王某刚才只是看见，你的人在我家门口烧杀抢掠。如果王某任你胡作非为的话，王某还能算是男人么？”


    
“你家门口？”叶护王子也是一愣，旋即，想起了对方籍贯。作为一个读汉家书籍长大的中原通，他知道王洵作为合情合理。然而部族利益，却令他不能轻易向对方妥协。“这哪里是你家门口？这分明是叛军的老巢！敌国的财物男女，入城者皆可取之。你一个人，怎能全都占了？！”


    
这是不折不扣的西域规矩，当年王洵兵进柘折，也是跟众盟友瓜分了整座城市。然而长安却是他家园所在，里边住的既不是敌国百姓，也不是异族！眉头向上跳了跳，他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哼，“即便是入城者皆有份，你也要远远排在王某身后。王某第一个打到长安城外，跟叛军大小打了近百仗，才终于将此城拿下。你跟谁交过手？杀过几名叛军？立过什么功劳？居然也敢跟王某替‘分帐’二字！”


    
“你！”叶护王子面红耳赤，手中横刀来回挥舞。他虽然麾下兵马众多，杀敌数量却远不及安西军这边。对攻克长安所起的作用，更是大大的不如。这其中有安西军来得早的缘故，更大的原因却是，郭子仪一心想着不战而屈人之兵，根本没怎么跟叛军开仗！


    
既然无论按照中原的道理，还是西域道理，都占不到便宜，叶护王子索性扯下了最后一层遮羞布。“你说这些有什么用？！当年你家皇帝向我父亲借兵时，曾经亲口答应过，攻陷长安城后，城池皇宫归他，里边的人和财货我们回纥随便拿。白纸黑字在那写着，莫非你要赖账么？！”


    
“什么！”仿佛听到了一声霹雳，王洵的身体晃了晃，差点从坐骑上栽落下来。怪不得回纥人放火时刻意绕开皇宫及其附近的建筑，怪不得回纥人抢劫时理直气壮。原来，原来，李亨父子，早就将长安城给卖了。


    
可既然朝廷已经将长安卖了，郭子仪又何必不跟自己说清楚。而是不遗余力，制造机会让安西军先入长安？！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他挣扎着坐直身躯，以颤抖的声音说道：“你撒谎，郭老将军，郭老将军怎么从没跟王某说过此事。拿证据来，否则，休想进入长安城！”


    
“郭子仪，郭子仪在哪？他是个厚道人，肯定不会帮着你出尔反尔！”叶护王子见王洵的表情不似作伪，皱着眉头，大声叫嚷，“你们，赶紧去找郭子仪。让他出来作证，出来替我作证。当年立约之时，他可亲眼见到了。白纸黑字，想否认也否认不了！”


    
话音刚落，灯海背后，忽然传来一阵鼓噪。随即，几匹骏马，驮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人，缓缓走了出来。


    
此人正是郭子仪，今夜他没有穿大唐的元帅袍服，也没有携带任何兵器。像个邻家老汉般，拦在了王洵和叶护两人中间，轻轻拱手，“叶护王子暂且息怒。王节度也不要生气。都是自己人，什么事情不可以慢慢商量？！”


    
“那你说，你家皇帝到底跟我父亲签没签约，收复长安之后，城内的宫室建筑归大唐，子女玉帛归回纥。签没签，签没签？！”叶护王子才不想给任何人留面子，冲着郭子仪大声咆哮。


    
数万双眼睛一起转过来，转向了白发飘飘的郭子仪。老将军被众人的目光压得几乎透不过气，挣扎了几下，艰难地点了点头，低声回应道：“的确，的确曾有此约。陛下，陛下当时，也是万不得已！”


    
“我才不管他是不是万不得已。签了约，就得算数！”叶护王子大声咆哮，冲着王洵手舞足蹈。


    
刷！仿佛整条天河的水都倒了下来，将王洵和他身后的一众安西军弟兄淋得浑身通透。大伙只觉得天在旋，地在转，周围的火把灯球都在不停地跳。一颗曾经火热的心脏，却瞬间变得像万年寒冰般，又冷又硬。


    
大伙曾经发过誓，要在废墟之上，重建一个大唐！


    
可如果重建起来的大唐，就是这般模样，大伙重建他还有什么意义？！猛然间，王洵想起药刹水畔，弟兄们那一双双无法闭拢的眼睛。还有自己曾经说过的那些豪言壮语。然后，他看到薛景仙欲言又止的面孔，还有当日秦氏兄弟那小心翼翼的神色。


    
原来，你们早就知道了？被无边的冰冷和黑暗包围，他艰难地扭过头，看向郭子仪身侧。秦氏兄弟不敢与他的目光相接，讪讪地将头转开，看向自己的身后。


    
无边的灯球火把宛若海洋，李嗣业、白孝德、王思礼、仆固怀恩、李光弼等大唐将带领着各自麾下的兵马，怒气冲冲地赶至。刚才麾下弟兄刚才受到了安西军的无差别攻击，他们必须替弟兄们讨还一个公道。


    
薛景仙也带着本部兵马匆匆而来，看见王洵愤怒的目光，惭愧地将头扎进了胸口。安西军对面的兵马超过了十万，他麾下这点儿弟兄，即便冲上去给王洵帮忙，也派不上任何用场。只能站在远处，静观事态的进展。


    
“二哥，二哥不要冲动。不要冲动！”又一声惊慌的叫嚷从背后传来，神武将副统领马方气喘吁吁，满脸是汗的冲到王洵身边，一把拉住他的战马缰绳，“二哥，有话好说，别冲动。比别冲动。只要咱们兄弟在，早晚能找回今天这个场子！”


    
“你也知道？”王洵将目光转向他，求救般追问。


    
“我，我……”马方不知道王洵在问什么，却从大伙的脸上猜到了真相。他稚嫩的面孔立刻涨得通红，摇了摇头，大声道：“我不知道你说什么？但我不是故意让你分兵的。不是，我真的不是故意让你分兵的。我只想早日救下师父，救下张探花。真的，我可以对天发誓！”


    
“不用了！我信你！”王洵咧开嘴，沙哑的声音里带着几分苦涩。他相信马方不会故意害自己，可自己麾下的精锐此刻有一半儿不在身边，却是事实。是有人利用了马方，是有人早就开始为这一刻做准备！不是为了保护长安，而是为了把阖城父老，顺利地交给回纥人做奴隶。


    
“哈哈，哈哈，这就是你重建起来的大唐。哈哈，哈哈，笑死咱家了，笑死咱家了！”边令诚的笑声忽然又从他耳畔响起来，声声带着绝望。


    
他想挥刀砍翻那个幽灵，可身体却像僵住了般，丝毫无法移动。他想骂郭子仪和李亨无耻，张了张嘴巴，却说不出任何话来。只觉得眼前发黑，嗓子发堵，“哇！”地一声，满口的鲜血喷射而出！


    
“大将军！”


    
“大帅！”


    
万俟玉薤、方子陵等人快速抢出，抢到王洵身边，将他紧紧地扶住。“咱们走，咱们走，不管这里的闲事儿了。”


    
“咱们回西域去，回西域去。自己过自己的好日子！”魏风、朱五一等人围拢上前，大声哭劝。


    
“咱们走吧，咱们走吧。这不是咱们的大唐。皇帝老儿愿意把他给谁就给谁，与咱们没关系！”一干万里迢迢赶回来的安西老兵也满脸是泪，哭泣着劝告。


    
哭声如刀，声声扎进老将军郭子仪的心脏。平素泰山崩于面前都不变色的老人脸色发红，发紫，发黑，想说些什么，却发现自己根本无话可说。叹了口气，轻轻将战马拉到了一边。


    
李嗣业、白孝德、王思礼、仆固怀恩、李光弼等大唐将领带着本部兵马，怒气冲冲地赶到，恰恰看见了这个情景，心里俱是一酸。再不想问王洵乱杀盟友之罪，只希望这一晚早点儿过去，早点过去，越早越好。


    
“你都听到了吧。我可没有骗你？！念在你先前不知情的分上，今晚的事儿，本王子就不计较了。赶紧让你的人闪开，本王子要亲自去清点战利品！”回纥王子叶护得意洋洋，刀尖前指，非常大度地向王洵表示既往不咎。


    
这番好心，却没换来“应得”的回报。只见王洵慢慢地直起腰，慢慢地抹了把嘴角的血，慢慢地推开搀扶着自己的亲信，然后扬起头，大声冷笑：“你说的是李亨？他，有何资格把长安卖给你！”


    
“你……？”不但叶护王子，其他刚刚赶到附近的众位唐将也愣住了。安西军先前虽然兵骄将横，但毕竟还奉大唐的号令。可现在，王洵居然直呼皇帝陛下之名，造反之心昭然若揭。


    
“这长安，不是李家的私产。大唐，亦不是！”王洵伸手向腰间摸了摸，没摸到自己的横刀。转头，将魏风手中的陌刀抢了过来，单手斜挑，“王某才不管谁许的你，签过什么约！这里是王某的家，想要杀人放火，就得先从王某尸体上踏过去。”


    
“你……？”叶护王子又是一愣，立刻就想下令进攻。猛然间想起对方在西域以六百人灭一国的战绩，犹豫了一下，将目光转向郭子仪。


    
郭子仪仿佛也没料到王洵的反应是如此激烈，弯下腰，不停地咳嗽。叶护王子在老狐狸那边找不到帮助，将目光又转向李嗣业、李光弼等，“他刚才的话，你们可都听见了？！他是要造反啊，造反啊，你们没听见么？”


    
李光弼、李嗣业等人面面相觑，谁没有勇气，回应叶护王子的话。然而，却更没有勇气，对王洵刚才的言语表示赞同。


    
将众人的表情看在眼里，王洵咧嘴而笑，露出满口的猩红，“王某再重复一遍，这长安，不是李家的私产。这大唐，亦不是一家一姓之大唐。这里是王某的家，谁想要杀人放火，就得先从王某尸体上踏过去。”


    
说罢，他再不管对面任何人的脸色，高举陌刀，大声喝令：“安西军，准备接战！”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龙吟般的角声从军阵中响起，缓缓响彻整个长安。


    
“呜呜，呜呜，呜呜——”回纥人以愤怒的角声回应，整个队伍迅速收拢，呈攻击阵型。


    
“呜呜，呜呜，呜呜——”马方离开王洵身侧，快速走向自己的神武军。


    
“呜呜，呜呜，呜呜——”薛景仙将手举起来，满脸凄凉。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愤怒的角声从各路唐军中响起，李光弼、李嗣业、白孝德、王思礼、仆固怀恩，一干老将新锐们，缓缓拔出横刀，犹豫着，迟疑着，不知道该将刀尖指向哪方！


    
风乍起，火光照亮天，照亮地，照亮一面面写着“唐”字的战旗，照亮旗帜下每个人的眼睛。

尾声


    
秋天的长安，是一年四季中最美的时刻。


    
沿着朱雀大街两侧，枫树的叶子由绿慢慢转黄，又由黄慢慢转红。最后，那耀眼的红色陡然一跳，于边缘间再添一层薄薄的鎏金。整个城市登时就变得金碧辉煌，就像被罩在云霞里般，如梦似幻。


    
曾经被战火熏黑的墙壁，被重新粉刷得干干净净。曾经被人血染红的街道，也被洗得不留任何痕迹。那些被乱军拆除了的，烧塌的舞榭歌台在废墟中重新拔地而起，见证着中兴时代的开始，见证着盛世的重新到来。


    
只是，这精雕细琢的长安，与昔日的长安，总差着那么一点儿滋味。再不见妙龄女子大方地掀开车帘，在街头走马观花。亦不见怀春少年，站在路旁，一手持书，一手提篮，双眼却紧盯着滚滚红尘。


    
连平康里的歌声都少了往日的平和欢快，取而代之的，是几分幽怨，几分凄厉。闻者写几个字，题几句诗，端起杯子来，却照见了眼中的愁绪，挥之不去！


    
“天凉了——！”酒客放下杯子，低声长叹。仿佛冬天一致，长安就再也不会转暖，春风就永不回头。


    
“是啊，凉了！”临风楼二楼雅间，几个酒客一边喝着新醅，一边苦笑。绿蚁的味道，肯定远不如兰陵醉。可这时节，有的喝就很不错了，谁还能挑三拣四。


    
拜某位没来由发飙的莽夫所赐，这座临风楼侥幸逃过了一年前那个血与火之夜，没有被乱兵烧成白地。长安人爱屋及乌，令临风楼转眼身价百倍。但是，当年在此留下痕迹的那些人，却大都成了传说。


    
公孙大娘和白荇芷不知所终。有人说去了西域，也有人说曾经在南海看到她们的踪影。小张探花、雷大侠与睢阳城俱殉，成就了一篇千古传奇。就在睢阳城破的第三日，从长安绕路赶来的安西军就抵达了睢阳城下，令狐潮、杨朝宗等叛将被赵怀旭打了个措手不及，狼狈逃走。整个淮南和江南，都重新转危为安。但是，赵怀旭将军却没有加入对叛匪的追杀，调转头，向西绝尘而去。


    
这股力量看似微不足道，却令朝廷士气大丧。虽然在郭子仪的努力下，联军趁势光复了洛阳，可自家也成了强弩之末。紧跟着，就是邺郡惨败，几十万兵马一溃千里。若不是史思明忙着跟安庆绪争夺叛军统治权，恐怕刚回到太极宫内没几天的大唐皇帝陛下，又要谁都不告诉，悄悄地巡游西北了。


    
到了此刻，朝廷才终于想起某个人的好处来。又是下旨加官进爵，又是派使者好生安慰。却再也没能追得上对方脚步，望着已经开始飘雪的大漠，无功而返。


    
失望之余，满朝文武，便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遗忘。假装某些人从没出现过，假装某块被隔离在回纥人国度之西的飞地，从来没归属过大唐版图。反正，从太宗皇帝开始，史书也不是被改过一回了。既然大将军李孝恭的战绩都能硬安在李靖头上，刘黑闼造反的责任也能让隐太子李建成来背，抹去某个的事迹，又有何难？


    
只是，书可以抹，可以删，这人心，却着实难以把握。也不知道是谁第一个记起，长安城的临风楼里，还留着一段佳话。于是，这座幸存在来的小楼，便成了长安人眼中最热门的地方。上楼观赏张巡的墨宝，得提前半个月。想雷万春的剑痕下摆酒席得排到明年。即便把酒席设在张巡墨宝的隔壁，也必须付出两万钱的定金。付得晚了，照样排不上号。


    
今天在隔壁房间吃酒的，是孙仁宇孙大老爷。此公本来是长安城内一个不入流的县尉，也不知道祖上什么时候积了德，居然被京兆尹崔大人看中，破格提拔为县令。随后又在县令位置上表现卓越，才一年时间，就直接外放了太守，赶赴任河南上任。


    
野狗窝里猛然跳出只麒麟，长安城的大小捕头都觉得脸上有光，赶在孙大老爷上任之前，托人在临风楼二层找了个雅间，为老上司设宴践行。


    
孙仁宇也不敢跟老朋友摆什么新晋太守架子，大大方方前来赴宴。酒喝多了，说话的嗓门自然也就高了起来。


    
“大人的那位表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众捕头对孙仁宇飞黄腾达的原因心知肚明，虽然不敢乱发议论，话里话外，却总想套问些内幕消息。一方面是为了以后向其他人炫耀，另外一方面，也是受了亲朋故旧所托。


    
“应该，早到家了吧！”孙仁宇轻轻托起一盏酒，微笑着回应。“那段路他已经走过一次，况且麾下的弟兄也非常得力。”


    
虽然早就知道会是这样一个答案，从孙仁宇嘴里得到了证实，大伙心中还是暗暗松了一口气，“到家就好，到家就好。虽然上头不让咱们乱打听，可你表弟毕竟对咱们有恩。他要是路上遇到什么麻烦，大伙心里这辈子都不会安生！”


    
“麻烦？！”孙仁宇将酒盏向桌案上一掷，大声冷笑，“谁敢！除非，除非他们嫌自己活得命长了！”


    
“那是，那是！”酒桌上的气氛一下子就活跃了起来，众捕快们拍案赞叹。“他老人家那本事，当世找不到第二个。不长眼睛了，才会去拦他的路！”


    
“长了眼睛，也不敢！”对于自家表弟近况，孙仁宇的话如今在长安城的民间最为权威，“大唐这边，谁要敢动一动我表弟，咱长安城老百姓的吐沫就能把他淹死。至于西域那边，我跟礼部的薛景仙大人打听过，回纥精锐都在中原忙着帮陛下平叛，西域那边根本没留多少人。况且回纥旁边，还有个吐蕃在虎视眈眈。双方去年为了争夺疏勒，已经打得不可开交。表弟他们经过时，还不知道谁不敢招惹谁呢！”


    
“是啊，是啊！”众人一边饮酒，一边点头。一年前的那个血与火之夜发生的事情，长安人都记在了心里。若非关键时刻，安西军堵住了光化门，在座众人，早就成为沙漠尽头的一堆枯骨了。


    
后来坊间还流传着另外一种说法，说是老将军郭子仪明知不能履约，又不愿让皇上被回纥人说言而无信，所以才和麾下众将联手做了一场戏。先让安西军堵住了长安城门，然后又将神武、扶风和朔方三路大军摆在回纥人的腰腹位置，才迫使回纥人彻底放弃了洗劫长安的打算。要不然怎么那么多路人马，偏偏安西军第一个进了城？要不然在关键时刻，朝廷把最精锐的神武军也给派了来？！


    
这个传闻说得有鼻子有眼，但是长安城的老百姓却依旧固执的认为，是安西军救了自己的命，对一切与安西军有关的人和事物，都爱屋及乌。


    
至于安西军当日做得到底对不对，是非曲直，恐怕像睢阳城防卫战中张巡的选择一样，短时间内，很难得到一个公允的平叛。朝廷自己也不想民间对此过多关注，几道旨意下来，便扑灭了众人的议论。只留下某些隐晦的文字，官员们没精力尽数抹掉，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


    
“表弟的安危，我一直不担心！”见大伙脸上始终带着一分忧虑，孙仁宇笑了笑，满脸高深莫测。“毕竟他的威望在那摆着，而西域诸国，又素来以强者为尊。”


    
“可那边毕竟距离这里太远了！”有人叹了口气，替孙仁宇的表弟鸣不平，“他今后，恐怕很难再回来。”


    
某人当年当着那么多将士的面儿，喊出“李亨有什么资格把长安送给回纥人？！长安不是李家的长安，大唐亦不属于一家一姓！”将皇家所剩无几的颜面剥了个尽。显然不适合继续留在中原了。迫于形势，皇帝陛下现在不会报复。待叛乱平定之后，却未必不翻旧账。他走了，其实对朝廷好，对他自己好，对每个人都好。唯一遗憾的是，大伙从今往往后，很难再见到安西军横刀立马的英姿了。


    
“不回来又怎么样，我就没看出眼下这长安城，还有什么好处！”一名年龄稍长的捕头晃了晃脑袋，大声反驳。“你就拿这酒水米粮来说吧，天宝年间什么价钱，现在是什么价钱？还有曲江池住的那些官老爷们的做派……”


    
他没有把话说完整，但在座众人都明白了他的意思，都跟着轻轻叹气。大唐朝廷是回来了，可长安却不是原来的那个长安了。物价腾贵，治安混乱，官员们又天天不干正事儿……


    
“可毕竟，这里是大唐的都城啊！”先前说话的那个人继续叹气，“我听国子监的教谕说，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


    
此语出自“春秋”，孔老夫子当年认为，夷狄到了中原地区，习用了华夏文化习俗，他们就成了华夏族，而中原华夏族如果进入了边远地区，习用了夷狄的文化习俗，他们就成为了夷狄……


    
众捕头读书少，不知道这话到底对不对。却绝不相信安西军会变成夷狄。正搜肠刮肚想找句话反驳，却听见门外有人大声骂道：“放屁！纯粹放狗屁！离得远了，便不是唐人。当今皇帝还曾经躲到灵武去呢，那也是曾经的蛮夷之地！”


    
当着长安城大小捕头的面，公然指摘大唐皇帝。这人可真是活得不耐烦了。当即，孙仁宇等人顾不上喝酒，一齐涌向门口。只见两个年轻人的将军搀扶着一名高个子醉鬼，一名矮个子和尚，踉踉跄跄地向楼下走去。


    
“几位大人别跟我等一般见识，我等就是随便说着玩，当不得真，当不得真……”光看衣服，捕快们就知道对方绝非自己能招惹得起，赶紧点头哈腰地让开去路。


    
孙仁宇吓得魂飞天外，根本说不出任何话。待两个和尚和醉鬼走远了，才回过头，低声呵斥道：“人家说的话你们不爱听，就装没听到罢了，何必给自己找不自在？！今天也就是我还在，日后若是我不在了，看你们怎么死！”


    
众捕快被骂得面红耳赤，低着头后悔了半晌，才直起腰来，小心翼翼地问道：“孙，孙大人，刚才，刚才那几个人是谁啊。我，我们真的没认出来！”


    
“就你们这眼神儿，还在长安城混？！”孙仁宇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摇着头数落。“你们即便认不出秦、马两位小公爷，安乐侯爷和谪仙李白总认得吧！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哪天遇上个脾气大的，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贾昌？他怎么当和尚去了？！”众捕头大吃一惊，瞪圆了眼睛追问。


    
“我怎么知道！”孙仁宇没好气的回应。想到安乐侯贾昌昔日的手段，不觉额头见汗。用手推开众人，大步朝隔壁的房间走。只见里边杯盘狼藉，显然秦氏兄弟和贾昌等人，将刚才大伙的对话听了个够。


    
“真倒霉！”他心中暗叫一声苦，心中暗自盘算如何补救。猛抬头，却看见墙壁上墨迹淋漓，显然有人刚刚题过诗。


    
孙仁宇知道临风楼的过往，顾不上再害怕，赶紧瞪大了眼睛默默背诵。准备抢在小二们给墨宝盖上碧纱前，先记下来，以为日后炫耀之资。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说的应该是雷万春，一边背诵，孙仁宇心中一边暗暗分析。借古喻今，是唐人的传统。即便肚子里没多少墨水，他也能猜到其中一二。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这几句说的是谁，孙仁宇不知道。只感觉一股热浪在自己心中涌，烧得浑身血液像沸了般，来回涌动。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便想起王洵带领六百壮士，闪击柘折的之举。再看到“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又猛然想起传闻中，南霁云蒙难前，与张巡的交代，“本想留着有用之躯对付群贼，既然张公有约，敢不死耳？！”


    
熏熏然间，早已忘记了自己的本意。又见“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之语，竟然扶着门框，大醉酩酊。


    
临风楼下，马方也跳上了坐骑，拱手向大伙告辞。“明天早晨，诸位哥哥就不要送了。此去出使大宛，马某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家里头的事情，就烦劳秦二哥多多费心！”


    
“那是自然！”秦国桢大包大揽，“你我两家乃累世通好，还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你不会也想着，去了那边就不回来了吧！”贾昌酒没少喝，眼睛却越来越亮。冲着马方拱了拱手，笑着打趣。


    
“说不准！”马方轻轻摇头，“即便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也没关系。二哥跟我说过……”回头看了临风楼一眼，他将声音渐渐提高，“我们在哪里，哪里就是大唐！”


    
（全书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