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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青春志
作者：易中天
内容简介
 比荆轲更悲壮的刺客，事成之后毁容、剖腹，只为保护雇主与家人。比希腊的海伦更多情的美人，春秋诸国为她燃起特洛伊战争之火。那样的男人和那样的女人，真性情、真血性，只生活在我们民族的青春期东周。 《易中天中华史：青春志》和您一起探寻，我们民族青春期东周时的人之初，性本爽。 易中天最新历史巨著！讲述3700年以来我们的命运和选择。和您一起探寻我们民族的青春期东周，那时的男子义气血性、女人浪漫多情，青春期的中国人长生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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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刺客 复仇者
赵襄子又看了豫让一眼，然后长叹一声说：好吧，拔出你的剑来！[1]
豫让就把剑拔出来了。
这是他第二次行刺。
为这一天，他吃尽苦头。
豫让要杀的这个人名叫赵毋恤，是当时晋国最有权势的人之一，死后谥为襄子。周代，天子、诸侯、大夫死后，都要给一个盖棺论定的称呼，叫谥号。天子的叫某王，如周成王、周康王。诸侯的叫某公，如晋灵公、晋出公。大夫的叫某子，如赵简子、赵襄子。
豫让行刺赵襄子时，春秋已经结束，战国尚未开始。晋国国君的大权，包括土地、人民、资源和财产，早已旁落到了六个氏室手中。氏室，就是大夫的家族。天子的家族叫王室，诸侯的叫公室，大夫的叫氏室。把持晋国大权的氏室，是赵、范、中行（读如杭）、知（智）、魏、韩六家。[2]
知氏的家君叫智伯，正如晋国国君叫晋侯。[3]
豫让是智伯的手下。
公元前453年，智伯死了，他死在六大氏室的争权夺利中。起先，是智伯联合赵、魏、韩三家灭了范氏和中行氏。然后，是赵襄子、韩康子和魏桓子联合起来灭了智伯。赵襄子为了解恨，还把智伯的头盖骨刷上油漆做成了酒具。
也有人说，做成了夜壶。[4]
杀人不过头点地，士可杀不可辱。襄子的快意恩仇，对于豫让来说就是必雪之耻。
豫让决心复仇。
复仇之路坎坷曲折，艰难而漫长。
其实，知氏兵败之后，豫让原本是逃进了山里的。但为了智伯，他又改姓更名，潜入晋阳（今山西太原），假扮成服劳役的犯人，到宫里去粉刷厕所。抹墙的抹子里暗藏着尖刀。只要赵襄子现身，就一刀刺将过去。
可惜“天不灭赵”。正要走向厕所的襄子忽然心中一动，两道鹰隼般的目光也立即射向豫让。
豫让束手就擒。
而且他供认不讳，公开承认“就是要为智伯报仇”。
卫士们围过去拔出了刀，赵襄子却挥手下令放人。他说，这是一个义士啊！智伯死了，并无后代。他的家臣竟然来替他报仇，难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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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嘉祥武氏祠东汉画像石。
然而豫让并不甘心。
当然，仍以本来面目招摇过市，肯定是不行的了，必须整容。于是，豫让拔掉了眉毛和胡子，又在身上涂满油漆，弄出中毒后的累累瘢痕。为了验证整容效果，他假扮成乞丐去要饭。走到家门口，连他妻子都认不出来，只是说：这人的声音咋那么像我丈夫呢？豫让又吞火炭把嗓子弄哑。
如此受尽折磨，终于面目全非。
面目全非的豫让潜伏在赵襄子的必经之路上，准备一搏。赵襄子的车辇也按照原定路线，缓缓过桥而来。但谁都没想到，拉车的马突然惊了。
心有灵犀，赵襄子一跃而起──
一定是豫让，别让他跑了！
豫让再次被捕。这一回，他也实在没有理由被放过。
赵襄子该怎么办？
豫让又该怎么办？
[总注]本卷涉及之史实，均请参看《左传》、《国语》、《战国策》和《史记》。
[1]豫让的故事见《战国策·赵策一》、《史记·刺客列传》。
[2]关于春秋和战国两个时期各自的起止年代，自古以来就众说纷纭并无定论，只有战国终于公元前221年秦并天下无异议（请参看李学勤主编《春秋史与春秋文明》、《战国史与战国文明》）。本书倾向于采纳范文澜《中国通史》说，即春秋止于公元前481年，战国始于公元前403年，春秋与战国之间有78年的空档，可称为“春秋战国之际”。
[3]知氏的知，读如智。所以知伯也写作“智伯”。《史记》之《赵世家》为“知伯”；《刺客列传》作“智伯”。智伯名瑶，谥号“智襄子”。
[4]《韩非子》和《吕氏春秋》持此说。

第一章 刺客 谁该去死
豫让最后自杀了。
自杀前，襄子帮他完成了一桩心愿，这是回头要说的。
其实豫让并不是第一个自杀的刺客，赵家被人暗算也不是头一回。赵襄子既不是赵氏家族的始祖，也不是他们家族遇刺的第一人。第一个遭遇了刺客的是赵盾，亦即“赵氏孤儿”赵武的祖父赵宣子。[5]
刺客名叫鉏麑（读如锄泥）。[6]
这个名字怪异的刺客，是晋灵公派来的。[7]
灵公是晋国的国君，赵盾则是晋国的正卿，两人的关系相当于总统和总理。总统刺杀总理，当然非比寻常。他挑选的杀手，也应该非比寻常。[8]
然而鉏麑却下不了手。
现在已经无法弄清灵公是怎样找到鉏麑的，也不知道鉏麑又是什么人。贴身心腹？宫廷卫士？职业杀手？都不清楚。他准备用什么手段行刺，也不清楚。总之，此人接受了任务，并潜入赵盾府中。
鉏麑到达赵府，正是黎明时分，赵家三道大门全部洞开。由于上朝的时间还早，赵盾便衣冠楚楚地端坐在室内养神，完全不知道刺客已经来了，身边一个卫士都没有。
鉏麑肃然起敬。
据说，深受感动的鉏麑当时喟然叹息：孤身一人也不忘恭敬的赵盾大人，是可以为民做主的啊！
这样的人，也是可以谋杀的吗？
不可以。
实际上，真正该死的不是赵盾，而是晋灵公。作为历史上有名的荒唐君主，他昼思夜想的事情除了吃熊掌，就是搜刮民脂民膏来装修自己的宫室；乐此不疲的游戏，则是站在高台上拿弹弓射人，看行人躲避弹丸寻开心。公元前607年，即春秋时期的鲁宣公二年某日，仅仅因为熊掌没煮烂，他就把厨子杀了，装在簸箕里往外扔，结果被赵盾撞见。身为“一国总理”，赵盾当然不能不闻不问；而灵公做出的反应，竟是派出杀手把赵盾做掉。
这时的鉏麑，有点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
自从冤魂显灵，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便陷入困境。因为他明确得知：父王是被谋杀的，凶手则是自己的亲叔叔，动机是因为觊觎父亲的王位，垂涎母亲的美色。更可恶的是，奸人已经得逞，父王却在地狱里受尽煎熬。
这很不好办。
是的，作为人子，哈姆雷特应该拿起复仇之剑；作为臣子，他却不能谋杀国君，更不能谋杀母后。谋杀他们，是以恶抗恶；不报父仇，是姑息养奸。他甚至也不能自杀，因为那是逃避责任。看来，他大约只能“苟活”。但，肩负重任的他，苟活在世间又有什么意义呢？
于是，杀不杀叔王，就变成了杀不杀自己。他也只好自问：我为什么要活着？该不该活着？生与死的意义是什么？
这就有了著名的“哈姆雷特之问”──
活着，还是去死，这是个问题。[9]
鉏麑同样陷入两难：命令必须服从，忠良不可杀害。杀害国之栋梁是不义，违背君主之命是不忠。要么不义，要么不忠，鉏麑该怎么办？
他选择了自己去死。
进退两难的鉏麑一头撞到槐树上，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自杀的刺客”。
[5]赵氏家族的始祖是赵夙，然后依次是共孟、赵衰（赵成子）、赵盾（赵宣子）、赵朔（赵庄子）、赵武（赵文子，亦即“赵氏孤儿”）、景叔、赵鞅（赵简子）、赵毋恤（赵襄子）。赵襄子去世后，他的弟弟驱逐襄子指定的接班人，自立为家君，这就是赵桓子。桓子即位一年后去世。国人认为桓子的得位不符合襄子遗愿，便杀了桓子的儿子，立襄子指定的赵浣为君，是为“献侯”。此事在本中华史第二卷《国家》第三章曾经提到。
[6]鉏是多音字，也是锄的异体字。用于国名，读如徐；用于“鉏鋙”（龃龉），读如举；用于姓氏，读如除。麑，读如尼或迷。本书所述鉏麑刺杀赵盾等事，整合了《左传》、《国语》、《公羊传》、《吕氏春秋》、《史记》之《晋世家》和《赵世家》诸家所说。
[7]晋是周代最早的封国之一，始封之君是成王的弟弟唐叔虞。晋君从西周起一路嫡传，都称“侯”，最后一代叫“哀侯”。哀侯以后，嫡系被灭，取而代之的是曲沃的旁支，始祖叫“武公”。以后晋君都称“公”，依次为武公、献公、惠公、怀公、文公、襄公、灵公。灵是“恶谥”。历史上谥为“灵”的，多半“不灵”。比如郑灵公，是因为吃王八而起纠纷，被自家兄弟谋杀的（《左传·宣公四年》）。陈灵公，则是与朝臣共享情妇，又被情妇之子愤而杀死的（《左传·宣公十年》）。
[8]卿，是古代天子或诸侯所属之高级辅佐，有上中下三等。位类上卿而执政者，叫“正卿”，也叫“冢卿”。
[9]这句话的原文是“To be or not to be”，历来有各种译法。朱生豪先生的译文是“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一章 刺客 拔出你的剑来
现在回到豫让的现场。
就在赵襄子大喝一声之后，豫让毫无悬念地落入敌手，襄子也下车走到豫让跟前。他看到的，是一个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对手。
豫让这仇，原本不必报得这么苦。
事实上，就在豫让痛苦“整容”时，他的朋友就曾流着眼泪劝阻他。朋友说：犯不着呀犯不着！以老兄的才干，如果愿意投靠，不难得到赵某的重用。有了亲近的机会，你要做的事情不就方便了吗？何苦折磨自己？你这样做，要说志气是真有志气，要说聪明是真不聪明。
豫让笑着回答：老兄的办法，要说可行是当真可行，要说道德是真不道德。如果赵君真的亲近信任我，我又去杀他，那就是为了老知己而报复新知己，为了前主公而杀害后主公，没有这样破坏君臣之义的。我现在的做法，确实很难成功。但千难万难，正是为了昭明大义于天下，这才是我的目的啊！我怎么能拿着见面礼去应聘，心里却想着如何取人家项上人头呢？
这些故事，赵襄子当然未必知道。
但此刻，他站在了豫让的对面。
这时的襄子权势更大，可以自称寡人。
赵襄子说：豫让啊豫让！你要报仇，寡人原本是可以理解的。但寡人实在不明白，你先前不也服务过范氏和中行氏吗？智伯灭了范氏和中行氏，你不替他们报仇，反倒改换门庭化敌为友，自己上门去为智伯服务。同样是主公，你为什么只忠于智伯，不忠于范氏和中行氏？同样是仇家，你为什么只憎恨寡人，不憎恨智伯，还拼死拼活要为他报仇？
豫让傲然作答。
豫让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臣为范氏和中行氏服务时，他们把臣当作普通人，臣当然像普通人那样来报答。智伯却把臣看作国士，看作天底下最杰出的人，臣就要像最杰出的人一样报答他。
襄子听了，泪流满面长叹一声：好吧，好吧，豫先生呀豫先生！你为智伯尽忠，声名已经成就；寡人对于先生，也算给够意思。请先生做好准备，寡人不会再放你一马！
言毕，下令卫士把豫让围起来。
显然，襄子是要让这位令人崇敬的刺客体面地死去。而战死，无疑是最光荣的。这是赵襄子所能表达的最大尊重，也是他最崇高的敬意。
然而豫让却并不迎战。
自知必死无疑的豫让面不改色，昂然上前一步说：君上！臣听说，明主不掩人之美，忠臣有死节之义。今日之事，臣死罪难逃，理应伏法受诛。但，臣斗胆请求君上成全，让臣行刺君上的外衣，也算了却一桩心愿。
这是襄子没想到的，却是他可理解的。
好吧，拔出你的剑来！
豫让把剑拔出，然后跳起来，跳起来，再跳起来，挥剑击斩襄子的衣服。他一边行刺一边哭：老天爷呀老天爷，我终于可以报答智伯了！
三剑之后，豫让从容自刎。
现在轮到赵的仁人志士们失声痛哭了。因为他们一致认为，君子就该像豫让那样死得高贵。当然，他们也一致认同豫让说过的那句话──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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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与西周的骨制、青铜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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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中期，中原地区的青铜短剑，多用于近战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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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后期，青铜剑发展为长剑，形制趋于统一。吴、越、楚三国的铸剑工艺远超中原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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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中期，越王州句剑和越王勾践剑，剑身长达50 厘米，是吴越两国铸剑最高水准的代表。

第一章 刺客 行刺，还是演出
士为知己者死，荆轲要算一个。[10]
荆轲是“明星刺客”。
从《史记》起，荆轲的头上就一直戴着道德的光环，他的身上也被倾注了无限的同情和遐想。因为他要谋杀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而且功败垂成。人们对嬴政有多痛恨，对荆轲就会有多敬重；对弱者有多少同情，对荆轲就会有多少讴歌。但这是靠不住的。道德的判断从来就很容易遮蔽真相，做研究却要的是实事求是，不能感情用事。
那就来作事实判断。
从司马迁的描述中我们得知，荆轲是卫国人。他流浪到燕国不走，只因为热爱燕国的狗肉和美酒，以及杀狗的屠夫还有音乐家高渐离。这并不能构成所谓爱国主义的要素。也就是说，燕国的存亡，其实浑不关他的痛痒。这是他听了燕太子丹一番慷慨陈词后，愣了半天不说话的真实原因。
事实上，荆轲刺秦并非主动请缨，燕太子丹则是买凶杀人。所谓“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便一语道破天机。
字里行间，蛛丝马迹，不容小觑。
荆轲，是被当作“神风突击队员”的。
当然，也可以换种说法叫“国士待之”。
事实上他的排场之大，成本之高，所用之费，十分惊人。徐夫人之匕首，樊将军之头颅；千金之礼品，督亢之地图；高渐离之击筑，田先生之筹谋。一切高成本又具有戏剧性的要素，在这里应有尽有，而且惊心动魄，光彩夺目。唯一没作交代的，是不知道有没有过行动前的沙盘推演。
这就怎么看，怎么像演戏。
没错，演戏。包括燕太子丹的“催场”，包括众人“皆白衣冠以送之”，包括临别之际痛哭流涕慷慨悲歌，也包括十三岁就会杀人，但见了秦王就尿裤子的副使秦舞阳，都是必需的舞美、道具和伴奏。
是啊，刺杀秦王是何等机密之事，有这么敲锣打鼓的吗？就不怕秦国的卧底和线人？实际上，一次秘密行动的排场越大，戏剧性和仪式感越强，真实性就越弱。结果，作为“无韵之离骚”华彩乐章的荆轲刺秦，便成了燕太子丹编剧和导演的一场大型演出。“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是主题歌。
这种语境下的荆轲，已不是刺客，而是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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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嘉祥武氏祠东汉画像石。
可惜战场不是剧场。一旦图穷匕首见，那就必须动真格。然而正如武林高手鲁勾践所言，荆轲剑术不精，还不肯虚心学习。结果怎么样呢？秦王近在咫尺，他却一败涂地。抓，抓不住；刺，刺不中；追，追不上；打，打不赢。什么都干不成功的荆轲只能在遍体鳞伤之后，靠在柱子上说完最后的台词：嬴政！老子本来就没想杀你，是要劫持了你做人质，让你跟诸侯签订条约的！
荆轲没有撒谎，燕太子丹的策划就是如此：劫秦是第一方案，刺秦不过退而求其次。这是丹的如意算盘，他其实很贪。
问题是，可能吗？
荆轲心里多半也没底。他迟迟不肯成行，恐怕就因为此。
但，历史上那些伟大的艺术家，总是会在内心深处呼唤悲剧的出现。何况太子已经起了疑心，那就什么都不要说了。荆轲义无反顾地走向他的战场或剧场，哪怕明知不能全身而退，哪怕明知这不过一场真人秀。
是的，血溅王廷的真人秀。
[10]荆轲事迹，见《史记·刺客列传》。

第一章 刺客 杀手情
聂政却不会这样。
聂政是豫让之后、荆轲之前的刺客。与荆轲不同，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刺杀韩相侠累。他的行动也很机密，只有他和严仲子两个人知道。[11]
这更像一个职业杀手。
的确，如果说鉏麑忠义，豫让执著，荆轲会演，那么，聂政专业。他的“活”实在干得漂亮，不但干净利落地杀掉了侠累，还清理了现场，掐断了线索，让韩国人永远无法知道凶手是谁，更无法从凶手这里追到幕后。
这样的刺客，是手艺人。
手艺人是要有金刚钻的。没有金刚钻，他不揽瓷器活。就算有，也不轻易揽活。
聂政就是这样。
没错，聂政也是“士为知己者死”。他的出山，主要是感念严仲子的看重赏识。实际上，这也几乎是“中国式杀手”的共同特点。但同样毋庸讳言，聂政跟豫让不同。他不是自己要报仇，而是受雇于人，严仲子更明明白白是买凶杀人。奉黄金百镒，前为聂政母寿，就是他出的价钱。
但再高的价钱，聂政也不为所动。他谢绝了严仲子的馈赠，明确表示“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不过，他心里是领情的。而且他认为，严仲子“奉黄金百镒”正是稀罕自己的表现。既然如此，我聂政“将为知己者用”。
因此，当母亲去世居丧已毕时，聂政专程从齐国西行到卫国，在濮阳面见严仲子，并直截了当地说：你的仇人是谁？现在交给我吧！
严仲子大喜过望。
隐忍已久的严仲子，决定给聂政配备一支小分队。因为这次行动的目标是韩国的国相，也是韩侯的叔叔。此公人多势众，防卫森严，不易下手。
然而聂政却坚决反对。他说，这事绝不可以人多。人多嘴杂，是非也多，哪有不泄密的？一旦走漏风声，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臣只能一人前往执行任务。
只身前往的聂政如入无人之境。他手提三尺之剑，入韩境，进国都，闯相府，上厅堂，在手持戈戟的卫士们还没来得及反应时，就一剑刺死了侠累。然后，又一声长啸，击杀了侠累的卫队数十人，剩下的则全都呆若木鸡。
聂政开始对自己动手。他先是割掉了自己的面皮，又挖掉自己的眼睛，然后剖腹挑出肠子，这才倒地而死。这一系列的动作，他做得有条不紊，一丝不苟，平心静气。
聂政，莫非是“冷血杀手”？
不，他有情有义。
什么情？
亲情，还有友情。
事实上，聂政原本是可以全身而退的。他毅然毁容不为别的，就是要保护所有相关人，包括严仲子。这也是他反对成立小分队的初衷。他对严仲子说得很清楚：韩卫两国相距不远。一旦走漏风声，韩人举国与主公作对，岂不危险？同样，一旦暴露真面目，生活在齐国的姐姐岂能不受牵连？
为此，聂政甘当无名英雄。
这就是聂政的情义了。
只不过他没想到，自己的姐姐更是一个侠女。
[11]聂政事迹，见《史记·刺客列传》。

第一章 刺客 这样的女人和男人
聂政的姐姐叫聂荣。
聂荣也到了韩国。因为聂政死后，韩国人成了没头的苍蝇。他们不知道这个刺客是谁，为什么要刺杀侠累，又是谁在幕后指使。冤有头，债有主。怒不可遏的韩侯下令将聂政暴尸街头，悬赏千金，务必查清他的真名实姓。
消息传来，聂荣立即赶往韩都，并一眼就认出了弟弟。
聂荣伏尸大哭。
围观的韩国人替她捏把汗。他们说：我们国君正在悬赏追查这个刺客，夫人难道不清楚吗？怎么还敢来认尸？
聂荣说：我当然知道，我怎么会不知道？想我这苦命的弟弟，虽然身怀绝技，志向远大，却因为放心不下老母和妾身，只能忍辱负重，屈身市井，混迹于贩夫走卒之中。现在老母宾天，妾身已嫁，他可以“为知己者死”，也可以大显身手，扬名立万了。但，弟弟因为妾身尚存，不忍牵连，竟如此地毁坏自己的容貌。我又怎么忍心为了苟活在世，而泯灭贤弟的英名呢？说完，聂荣竟哭死在弟弟的尸体旁。
这让人想到了安提戈涅。
安提戈涅是古希腊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剧中人。她的哥哥波吕尼克斯在宫廷斗争中失败，被他们的舅舅、新国王克瑞翁宣布为“叛国者”，抛尸郊外，去喂野狗和猛禽。然而安提戈涅却不顾克瑞翁“收尸者杀无赦”的命令，在哥哥的尸体上撒土三次，以代掩埋。
克瑞翁盛怒。
盛怒的克瑞翁抓住自己的外甥女，问她是否知道国王的命令是不可违抗的。
安提戈涅平静地回答——
<blockquote>
我知道。不过，我也知道另一种命令。这命令不是今天或明天的，而是永远的。谁也不知道它来自何处，但谁都不能违抗它却不受神的谴责。正是这命令叫我去埋葬波吕尼克斯，因为不能让我母亲死去的儿子没有葬身之地。
</blockquote>
聂荣接到的，莫非也是这样的命令？
塑造了安提戈涅形象的索福克勒斯，跟聂荣应该是同时代人。距离那位“自杀的刺客”鉏麑，则大约二百多年。真没想到，两个伟大的民族的童年气质，竟会如此相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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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聂政刺韩王曲》，含“刺韩”、“冲冠”、“发怒”、“报剑”等乐段，嵇康就以善弹此曲著称。
鉏麑接到的，也是另一种命令。正是这命令让他义无反顾，正是这命令让他杀身成仁。当然，这三个人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鉏麑是为了国，聂荣和安提戈涅是为了家；鉏麑是为了正义，聂荣和安提戈涅是为了亲情。然而他们接到的命令却来自同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叫天良。
天良在，则天理存。
不过鉏麑虽然死了，灵公却没有住手。他设宴招待赵盾，后堂则埋伏着甲士，还有恶犬。靠着别人的帮助，被迫害的赵盾才杀出重围，逃离国都。如此步步紧逼的结果，是灵公终于被赵盾的堂弟或堂侄赵穿所杀。时间，是在这年的农历九月二十六日。
但这笔账，最后还是算到了赵盾的头上。赵穿杀了灵公后，晋国的太史董狐立即将此事记录在案，称“赵盾弑其君”，并在朝廷上拿给大家看。
赵盾说：不对，不是我杀的。
董狐说：你是晋国正卿。你被追杀，并没逃出国境；你回朝廷，又不严惩凶手。国君不是你杀的，是谁杀的？
史官的尊严有如哨兵，神圣不可侵犯。
赵盾无言以对。
这就是文天祥《正气歌》中所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它比刺客的刀子还要锐利，因为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精神的力量虽然无形，却也无敌。因此，文天祥那句话也可以改成“在韩聂荣哭，在晋董狐笔”。
这是怎样的女人！
这是怎样的男人！
有这样的女人和男人，当然会有非同寻常的情人。
[12]索福克勒斯完成《安提戈涅》，是在公元前442年（一说441年）；聂政刺韩，是在公元前397年（韩烈侯三年）。所以索福克勒斯和聂荣可算同时代人。鉏麑自杀，是在公元前607年（晋灵公十四年）。所以鉏麑与聂荣、安提戈涅相距二百多年。

第二章 情人 尤物夏姬
不知道夏姬长什么样，正如没人当真见过海伦。
海伦的名字我们耳熟能详，长达十年之久的特洛伊战争据说就是她惹出来的。荷马的《伊利亚特》告诉我们，特洛伊王子帕里斯乘船来到希腊，在斯巴达受到了盛情款待。然而这位英俊少年、盖世英雄兼花花公子的回报，却是跟美艳绝伦的王后海伦偷情上床，并勾引她一起私奔到特洛伊。
怒不可遏的斯巴达国王向希腊各邦发出绿林柬，首领尤利西斯、英雄阿喀琉斯等纷纷响应。这些阿卡亚人在迈锡尼国王阿伽门农的率领下，挥戈杀向特洛伊。奥林帕斯山上的诸神也不甘寂寞，不但分别站队，而且亲自参战。战争震撼了尘世也搅动了神界，难怪诗人会如此感叹——
<blockquote>
她的脸蛋令千舰齐发，
烧毁了特洛伊高耸入云的城塔。
</blockquote>
但，荷马始终没有告诉我们海伦到底长什么样。我们只知道，当希腊联军直逼城下时，特洛伊的元老院里也吵成一团。该不该为这样一个女人赔上身家性命，跟阿卡亚人血战一场？不少人认为不该。一个白胡子老头甚至怒火中烧地说：干脆把那妖精扔进海里得了！
也就在这时，海伦披着一袭长纱无意间从会场边款款走过。爱琴海午后的阳光柔和地洒落在她的脸上和身上，勾勒出那摄人魂魄的容貌和线条。所有的男人都屏住了呼吸，议事厅里鸦雀无声。最后，当老头子们缓过神来时，元老院的决议是：为女神而战，虽死无憾！
夏姬的“杀伤力”，也差不多。[1]
中国的夏姬跟海伦十分相似，又有所不同。海伦是传说人物，记载于荷马史诗；夏姬是历史人物，生活在春秋时期。关于夏姬的可靠史料，在《左传》。但，跟荷马一样，左丘明也没有描述夏姬的长相，我们只知道她有过很多男人。到底有多少，没人能准确说出。坊间所谓“三为王后，七为夫人，九为寡妇”的说法，是靠不住的。这种演绎，明显带着羡慕嫉妒恨，以及伪道学的真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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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金村韩墓出土，据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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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仰天湖楚墓出土，据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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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陈家大山出土，据郭沫若《文史论集》图版。
春秋战国时期女性服饰、发饰、妆容已十分精美，其多样性亦可见一斑。
同样，也没人知道她靠什么征服男人。天使脸蛋？魔鬼身材？勾魂媚眼？床上功夫？或许兼而有之。反正，夏姬在这方面天赋极高，且经验丰富，也名声在外，堪称“性感女神”。于是上至国君，下至大夫，这些妻妾成群的男人，只要一看见她就眼睛发直，变成正在发情的公狗。
这样的女人，是“尤物”。
尤物是可以改变世界的，至少可以左右她的男人。
这是一位老太太的观点。这位老太太，是晋国大夫叔向的母亲。公元前514年，晋国的国君做媒，要叔向娶夏姬的女儿为妻，老太太却坚决反对。反对的理由，就是“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意思也很清楚：一个女人如果性感美丽，那就是尤物。尤物是会惹是生非的。如果她的男人没有大德大义，事情就麻烦了。
表面上看，晋国老太太的话没有错，夏姬确实弄得国无宁日。她嫁到陈国，陈国因她而亡；嫁到楚国，楚国内讧不止。在她五十岁以前，跟她有过性关系的男人几乎都没有好下场，不是身败，就是名裂，甚至死于非命。结果最好的也是英年早逝，没享过几天福。
这确乎是“祸水”。
其实夏姬惹的祸，跟海伦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特洛伊城沦陷后，居民遭到大规模的杀戮和蹂躏。其他女人都成了战利品，要么做苦力，要么做性奴。只有海伦，安然无恙地回到斯巴达，回到了丈夫的身边，再次成为人间最美丽的女王，坐在铺着金毛毯的椅子上安享尊荣。无论是交战的哪一方，也无论是战前还是战后，没有任何人指责她怨恨她，反倒对她百般呵护和安慰。
同样，也没有人谴责和嘲笑阿卡亚人和特洛伊人做了蠢事，不该为一个女人作出牺牲。对此，《伊利亚特》第三章的解释是：因为海伦就像绝世的女神一样美得令人敬仰。
夏姬得到的待遇却相反。《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说：甚美必有甚恶——最美丽的就是最丑恶的。一个女人如果漂亮得像夏姬那样，一定不是好东西。上天既然把所有的美丽都集中在她身上，那就肯定是要让她干坏事。这虽然是那位晋国老太太的观点，却未必没有代表性。
于是，我们很想问个为什么。
[1]夏姬之事及相关人物据《左传》之宣公九年、十年、十一年、十二年，成公二年、七年，昭公二十八年。

第二章 情人 郑国女孩
夏姬是郑穆公的女儿，郑灵公的妹妹，郑国公主，姓姬。因为嫁给了陈国大夫夏御叔，所以叫夏姬，意思是“陈国夏氏氏族的姬姓媳妇”。
这很有点意思。
事实上郑国和陈国，是当时诸侯列国中最风流的。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提到的“中国情人节”故事，就发生在郑国。那首“东周版《花儿与少年》”的《溱洧》，也正好是郑国民歌。我们知道，《诗经》收入郑国民歌共二十一首，其中可以确定为情歌的十六首。十六首情歌中，描述场景的两首，男性示爱的三首。其余十一首，都是女人向男人表达爱情。
示爱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萚兮》（萚读如拓，去声）。《萚兮》与《溱洧》的不同在于，《溱洧》的场景是春波浩荡弥漫，《萚兮》的时节却是秋风落叶满天。姑娘渴望爱情的心，也像落叶一样翻腾回旋——
<blockquote>
落叶遍地，
秋风吹起。
哥哥你就唱吧，
妹妹我跟着你。[2]
</blockquote>
是啊，爱，并不分春秋。而且只要心动，郑国的女孩子就会明明白白说出来。说，有委婉的，也有搞笑的，比如《山有扶苏》——
<blockquote>
山有扶苏，
隰有荷华（隰读如席）。
不见子都，
乃见狂且（且读如居）！
</blockquote>
翻译过来就是——
<blockquote>
山上有棵扶苏树，
池中有株玉莲花。
不见心中美男子，
撞上个轻狂坏娃娃！
</blockquote>
这就是调侃了。
实际上，狂且、狂童、狡童等等，都是昵称，因为“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子都，则是当时帅哥美男的代表，相当于“大众情人”。因此这诗也可以这样翻译——
<blockquote>
山上有棵扶苏树，
池中有株玉莲花。
不见子都美男子，
撞上个欢喜俏冤家！
</blockquote>
但，俏冤家也好，坏娃娃也罢，其实都是心上人。一旦满心欢喜，郑国女孩的表达还可能更加火辣，比如《褰裳》（褰读如迁）——
<blockquote>
你要真有爱，
卷起裤腿过河来。
你要不爱我，
难道我就没人爱？
你这傻瓜中的傻瓜，呆！[3]
</blockquote>
原文，是“狂童之狂也且”。
好一个“狂童之狂也且”！看不上我？告诉你，本姑奶奶还不稀罕！
这是怎样的郑国女孩！
然而有过恋爱经验的人都知道，女孩子所谓“不稀罕”，其实往往是“很在意”，否则犯不着说出来。谁要是当了真，谁就是犯傻。
当然，也有直说的，比如《子衿》——
<blockquote>
青青的，是你的衣领；
悠悠的，是我的痴心。
就算我没去找你，
你就不能捎封信？
就算我没去找你，
你就不能来亲亲？[4]
</blockquote>
呵呵。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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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李家楼郑公大墓出土。郑国曾经繁盛一时，富甲一方，拥有发达的冶炼技术，所以郑国国君才会陪葬大量精美的青铜器，史称“新郑彝器”。
由此可见，郑国女孩的怨恨、解嘲、戏谑、闹情绪，都因为爱得太深。思念之切，即生抱怨。抱怨，就撒娇。比如《狡童》——
<blockquote>
那个坏小子，
不跟我说话，
害得我饭都吃不下。
那个臭小子，
不跟我吃饭，
害得我觉都睡不安。[5]
</blockquote>
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事的结果如何，不知道那坏小子后来是不是跟这女孩吃饭说话，或者干脆就各奔东西。但失恋的事肯定经常发生，比如《东门之墠》（墠读如扇）中的姑娘。她跟自己暗恋的对象几乎天天都能见面，只是那男孩对她无动于衷。这实在是一件折磨人的事，她的情歌也就唱得惆怅万分——
<blockquote>
东门之路，多么平坦；
栗树成行，茜草丰满。
他的家离我这么近，
他的心离我那么远。[6]
</blockquote>
好得很！暗恋、热恋、失恋，《诗经·郑风》中应有尽有。也许，这就是郑国女孩的情感世界。这样的体验，夏姬也曾有过吗？
应该有。
[2]《诗经·郑风·萚兮》：“萚兮萚兮，风其吹女。叔兮伯兮，倡予和女。”
[3]《诗经·郑风·褰裳》：“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4]《诗经·郑风·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5]《诗经·郑风·狡童》：“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6]《诗经·郑风·东门之墠》：“东门之墠，茹藘在阪。其室则迩，其人甚远。”

第二章 情人 风流本非罪过
事实上，敢爱并敢表示，并非只有郑国女孩。周代女子之爽气，其实是超出我们想象的。比如《有杕之杜》（杕读如第）中的晋国女孩——
<blockquote>
孤零零一棵赤棠，
直挺挺长在路旁。
帅呆呆我的情郎，
啥时候到我身旁？[7]
</blockquote>
女孩如此，男孩也一样。比如《静女》中的卫国小伙，与姑娘相约在城角。然而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害得他搔首徘徊。最后，躲起来的姑娘露面了，还送给他一支彤管、一棵青草，这可真是喜出望外——
<blockquote>
文文静静的你，
那样美丽，那样美丽！
我在城角等了半天，
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原来你悄悄躲起，
你真调皮，你真调皮！
送我什么没有关系，
只要是你，只要是你！[8]
</blockquote>
不过，说起来还是女人更彪悍，比如《摽有梅》（摽读如标，去声）中的召南女子——
<blockquote>
熟了的梅子往下掉，
枝头只剩六七成；
熟了的梅子往下掉，
枝头只剩二三成；
熟了的梅子往下掉，
枝头一个都不剩。
你想求爱就快点来，
磨磨蹭蹭急死个人！[9]
</blockquote>
呵呵，简直是逼婚。
有逼婚的，还有逼人私奔的。《王风·大车》中一个女子就这么说——
<blockquote>
牛车款款，
毛衣软软。
我想私奔，
怕你不敢！
</blockquote>
接下来的话更火辣——
<blockquote>
活着不能睡一床，
死了也要同一房！
你要问我真与假，
看那天上红太阳！[10]
</blockquote>
这是怎样的女人！
其实所谓“王风”，就是周王国的民歌。之所以叫“王风”而不叫“周风”，一方面因为王国乃天子所在，另一方面也因为这时已迁都洛阳。天子脚下尚且如此，诸侯各国可想而知。反正，只要她们有了爱，就会不管不顾。比如《柏舟》中的卫国姑娘——
<blockquote>
河里一只柏木船，
漂呀漂在水中间；
眼中一位美少年，
爱呀爱在我心尖。
就是到死也心不变！
哎哟妈妈，
哎哟老天，
为什么不懂我心愿？[11]
</blockquote>
这事同样没有下文。
弄不好，这姑娘只能私奔，或者偷情。
偷情在周代也是常有的事。比如召南的《野有死麕》（麕读如军）中，一位猎人就在山里跟小妞一见钟情。猎人用刚刚打到的獐子（麕）作定情礼物，两人便一起走进了树林。只不过那小妞说——
<blockquote>
轻一点，慢慢来好吗？
不要动我的围裙，
别让那长毛狗叫个不停。[12]
</blockquote>
哈，很真实。
召南这对恋人在山上野合，齐国那对情人则在男人住处幽会。唯其如此，偷情的女人对时间很在意，也很警觉。一到黎明，就会推醒怀中的情郎，男人则只会把她搂得更紧。
于是，《齐风·鸡鸣》中就有了这样一番对话——
<blockquote>
亲爱的，鸡叫了，天亮了！
什么鸡鸣？那是苍蝇。
真的天亮了，太阳都出来了！
什么太阳？那是月亮！[13]
</blockquote>
接下来男的又说：别管那些虫子，让它们乱飞吧，我们再亲热一会。女的却说：不行不行，真的不行！我必须走了，你可别恨我啊！
怎么会呢？
花非花，雾非雾，金缕慢移莲花步。巴山夜雨巫山云，便是灵犀相通处。
事实上，有男女便有性爱，有婚姻便有偷情。因为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夫一妻的制度“决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真正的热恋，性冲动的最高形式，是中世纪的“骑士之爱”。骑士和情人睡在床上，门外站着卫士，以便一见晨曦就催促他溜之大吉。恩格斯甚至认为天主教会禁止离婚的原因是——
<blockquote>
偷情就像死亡，没有任何药物可治。[14]
</blockquote>
因此，婚外恋和一夜情，几乎任何民族和时代都有，社会也往往睁只眼闭只眼。风流不是罪过，只要不弄得像夏姬那样鸡飞狗跳就行。
[7]《诗经·唐风·有杕之杜》：“有杕之杜，生于道左。彼君子兮，噬肯适我？”
[8]《诗经·邶风·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9]《诗经·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10]《诗经·王风·大车》：“大车槛槛，毳衣如菼。岂不尔思？畏子不敢。大车啍啍，毳衣如璊。岂不尔思？畏子不奔。穀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皦日！”
[11]《诗经·邶风·柏舟》：“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微我无酒，以敖以游。我心匪鉴，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愬，逢彼之怒。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也。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静言思之，寤辟有摽。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
[12]《诗经·召南·野有死麕》：“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13]《诗经·齐风·鸡鸣》：“‘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
[14]见恩格斯《家庭、所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及其注。

第二章 情人 不幸与万幸
夏姬似乎命不好。
传言说，夏姬出嫁前就已经有了情人，叫子蛮，是她同父异母的哥哥。甚至还有人说，他就是郑灵公。这显然不对。因为郑灵公的字是子貉（读如何），不是子蛮。也有人说，子蛮是她的第一任丈夫。这同样可疑。至少没人告诉我们，这位子蛮是哪一国的公子。也没人告诉我们，他俩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婚后又生活了多少年。总之，子蛮究竟是夏姬的丈夫，还是情夫，死无对证。我们只知道，在与夏姬有了性关系后不久，子蛮就去世了。这让夏姬一开始便背上了“克夫”的罪名，叫“夭子蛮”。
坏事开了头，后面就收不住。子蛮去世后，跟他上过床的这位郑国公主，便嫁给了陈国大夫夏御叔，从此叫“夏姬”。夏姬跟夏御叔过得似乎不错。他们生下了儿子夏征舒，也没听说有过什么不雅之闻。可惜十几年后，夏御叔也撒手人寰。这在那些视红颜为祸水的人眼里，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夏姬“不祥”的证据。没有人替她想想，作为天生尤物，年纪轻轻便成为寡妇是何等的不幸。
寡妇门前是非多，何况还是在陈国。
陈人跟郑人一样风流成性，两国也都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叫“东门”。东门未必是“红灯区”，但肯定是恋人或情人寻偶求爱的“约会区”。所以，郑国的情歌便说“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而陈国情歌所谓“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与晤歌”，也可以理解为“东门之池，可以泡妞”。[15]
郑国和陈国，都是性爱的自由王国。
实际上陈国比郑国更开放。前面说过，郑国是有情人节的，叫上巳节，时间是在三月三。陈国却似乎天天都是情人节。陈人因为自称是舜帝之后，巫风盛行，国人个个能歌善舞。他们甚至有一部分女子，专门从事巫术，以歌舞祭祀神祇。这种“神妓”其实是最早的性工作者。《诗经·陈风》中的《宛丘》，就是某个男子献给巫女的情诗。
何况陈国的祭祀活动次数频繁，地点则除了东门和宛丘，还有南方之原。于是每到这时，陈国的男男女女便成群结队地倾城而出，泡巫女，会情人，找对象，大开其性爱派对。
不难想象，在风气如此的陈国，性感漂亮的夏姬一旦变成单身，事情会怎么样。
首先是国君陈灵公“当仁不让”，然后是他与卿大夫孔宁和仪行父“资源共享”，君臣三人共同成为夏姬的情人。他们甚至穿着夏姬的内衣，公开在朝堂上谈论偷情的过程，交流做爱的经验，大讲三十七八的她如何风韵犹存。夏姬的内衣怎么会到他们的身上？是夏姬给的，还是他们偷的？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他们的行为丝毫都不避人耳目，在陈国朝野已是公开的秘密。
这事终于闹得沸沸扬扬。《诗经·陈风》中的《株林》，便是当时国民议论此事的讽刺诗。这诗说：我们国君为什么要去株林？谁都知道那里住着什么人。他是去看子南（夏姬之子夏征舒）的吧！第二天早上，他在那里吃点心。
看来，即便是主张性自由的陈国人，也觉得事情有点过分。舆论监督的结果，是导致了一位大夫的死亡。因为他对灵公君臣的所作所为，公开提出了批评。于是，在陈灵公的默许下，他被孔宁和仪行父谋杀。
没有了监督的君臣三人更加肆无忌惮。一年后，也就是前面一章说到的鉏麑自杀后八年，即鲁宣公十年的五月八日，这三个家伙居然在夏姬的客厅里，嘻嘻哈哈地争论她儿子夏征舒长得更像他们当中的谁。
陈灵公嬉皮笑脸地对仪行父说：征舒像你。
仪行父厚颜无耻地回答：也像君上您。
这玩笑开得实在过分，因为夏征舒无论如何不可能是他们的私生子。士可杀不可辱。忍无可忍的夏征舒，便在陈灵公出门时一箭射死了那家伙。[16]
这应该是第三个死于非命的“灵公”。第一个是前一章讲过的晋灵公。他是因为为君无道，被赵盾的族人赵穿杀掉的，时间是在公元前607年（鲁宣公二年）。第二个就是夏姬的哥哥郑灵公。他是在晋灵公死后两年（鲁宣公四年），因为吃王八而起纠纷，被本国两位公子杀死的，当国君还不足一年。六年后（鲁宣公十年），便轮到这位因偷情而丧命的陈灵公。前面说过，谥号叫做“灵”的，其实都不灵。但八年之内一连死了三位灵公，也未免太有戏剧性。夏姬六年前死了哥哥，这会儿又死了情人，实在倒霉透顶。
更倒霉的是，就连郑灵公的死，后来也被某些人说成与夏姬有关。他们说郑灵公就是子蛮。他被本国两位公子杀死，其实不是因为吃王八，而是因为吃醋。也就是说，郑灵公和某公子，不但都是夏姬的哥哥，而且也都是夏姬的情人。他们争风吃醋积怨已久，这才刀兵相见，翻脸不认人。
当然，这种无稽之谈夏姬并不知道。同样，我们也不知道陈灵公被杀后，她是什么态度和心情。我们能知道的是，惹出大祸的孔宁和仪行父逃到了楚国，杀死陈灵公的夏征舒则自立为君。弑君和篡位，在当时可是滔天大罪。垂涎已久的楚人便有了可乘之机，也有了灭亡陈国的“正当理由”。第二年（鲁宣公十一年）十月，楚军攻进陈国，杀死夏征舒。然后搂草打兔子，顺手牵羊把夏姬带了回去。
等待夏姬的，将是她无法主宰的命运。
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巫臣。
[15]见《诗经·郑风·出其东门》、《诗经·陈风·东门之池》。
[16]原因请参看《左传·宣公十年》杜预注。

第二章 情人 情种巫臣
关于巫臣，我们掌握的材料不多，只知道他是楚国申县的县公，家族为屈氏，字子灵。他的名字，几乎仅仅是因为夏姬才被载入史册的，因此除《左传·宣公十二年》提到过一笔外，以后便事事与夏姬相关。
巫臣与夏姬，前世有缘。
夏姬被带到楚国后，庄王和大夫子反（公子侧）便眼睛发直，都想要她，却被巫臣阻止。巫臣劝阻庄王的说辞是：大王出兵陈国，原本是讨伐有罪；如果占有夏姬，那就是贪恋美色了。以小贪而害大义，可以吗？
庄王只好放弃。
巫臣劝阻子反的说辞，则是夏姬“不祥”。巫臣说，这个女人，克死了她的第一个男人子蛮和第二个男人御叔，害死了第三个男人灵公，连累了亲儿子夏子南，搞垮了大夫孔宁和仪行父，灭亡了陈国，真是谁沾上谁会倒霉。人生苦短，保命要紧啊！再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一棵树上吊死呢？
子反也只好放弃。
庄王和子反弃权后，夏姬被分配给了襄老，实际上成为襄老儿子的情人。因为八个月后，襄老就战死在疆场。夏姬则似乎没有片刻犹豫，就跟襄老的儿子上了床。没有人对此表示大惊小怪。也许在公众看来，夏姬这样的尤物，可是从来就不在乎什么后果的。
谁都没有想到，这里面其实另有文章。
时隔多年人们才发现，巫臣劝阻庄王和子反，其实是自己想要夏姬，而夏姬似乎也钟情于巫臣。史书没有记载他们相爱的过程，只知道他俩配合默契，利用国际政治斗争“曲线救国”，终于双双私奔到晋国。
这事相当复杂，也只能长话短说。
简单地说，夏姬被许配给襄老是在鲁宣公十一年十月。第二年六月，就发生了晋楚之战，交战地点则在郑国。战争中晋军射死了襄老，又俘虏了楚国的王子，并带了回去，准备用来交换被楚国俘虏的自己人。
于是巫臣就觉得机会来了。
巫臣的办法，是先跟夏姬打招呼：只要你回到郑国，我就娶你。然后又让人从郑国送信给夏姬：只要你回国，就能得到襄老的尸身。夏姬跟襄老，毕竟是法定的夫妻。她要回国收尸，楚庄王不能不批准，何况巫臣也做了工作。夏姬心里也清楚，所谓葬夫只是借口。事成之后，巫臣也不可能再回到楚国。于是夏姬扬言：得不到我丈夫的尸体，就不回楚国。
果然，夏姬一回到郑国，巫臣就跟她秘密结婚。
婚后，夏姬留在了郑国，巫臣却没有马上叛逃。事实上，他一直等到楚庄王去世，等到楚共王（共读如恭）即位后的第二年，才付诸行动。这一次，他利用了出使齐国的机会。只不过走到郑国，他就把任务和礼品都交给副使，自己则带着夏姬远走高飞。他俩原本是想去齐国的。由于齐国刚刚战败，便改变主意去了晋国。这一对情侣在晋国安家落户，巫臣还做了晋国的大夫。
当然，襄老的尸体和被俘的楚国王子，也被晋国归还了。但这是在巫臣叛逃后的第二年（鲁成公三年），跟巫臣和夏姬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回顾夏姬一生，性爱游戏不少。她甚至不在乎情人们之间的关系是君臣，是父子，可谓上下老少通吃。但这一回，夏姬和巫臣可是玩真的了。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应该是一见钟情，而且相见恨晚。为了这难得的爱情，从密谋私奔到实施叛逃，他们用了七八年的时间。[17]
真心相爱的结果，是让巫臣和楚国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巫臣叛逃五年后（鲁成公七年），没能得到夏姬的楚国大夫子反杀光了巫臣的族人，巫臣则说服了晋国与吴国联盟伐楚。他甚至亲自到吴国担任军事顾问和教练，害得子反他们一年之内七次疲于奔命，被打得顾首不顾尾。
只有夏姬修成正果。
与巫臣结合后的夏姬是幸福的。晋国老太太反对迎娶的儿媳妇，就是他们的女儿。尽管与巫臣相爱时，夏姬已五十上下，但好歹等到了真爱。实际上，夏姬成为尤物，原本是上天的安排。能否遇到德义之人，其实由不得自己。她的所作所为，不过希望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因此一生都在等待和努力。在巫臣之前只遇到庸才或人渣，那不是她的错。
[17]夏姬被带到楚国，是在鲁宣公十一年（前598）；襄老战死在郑国，是在鲁宣公十二年（前597）；夏姬和巫臣私奔到晋，是在鲁成公二年（前589）。

第二章 情人 赖不到神头上
跟海伦相比，夏姬有点冤。
没错，夏姬是乱了伦，但乱伦在当时习以为常。[18]夏姬也偷了情，但没有一次是在婚姻状态中。相反，当她跟丈夫御叔一起生活时，甚至在等待巫臣来团圆时，从未有过绯闻。比起海伦的背叛丈夫来，哪个问题更严重？
夏姬当然也惹了祸，但海伦惹的祸更大：特洛伊城彻底毁灭，众多英雄战死沙场，无数百姓惨遭蹂躏。然而结果却两样：我们被告知夏姬是一个淫妇，却几乎听不到对海伦的任何谴责。事实上，她一直以美丽女神的形象活在人间。2004年5月9日，华纳兄弟拍摄的影片《特洛伊》上映，第一个周末就赢得了4560万美元的票房。海伦的魅力毋庸置疑。
夏姬备受争议，海伦无限风光，这是为什么？
最简单的解释，是人神有别。
对！夏姬是“人之罪”，海伦是“神之过”。
谁都知道事情的起因：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和爱情女神阿芙洛狄忒进行天界选美，奖杯是一只苹果，上面刻着“送给最美丽的人”。诸神让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裁决。帕里斯鬼使神差地将苹果给了阿芙洛狄忒，阿芙洛狄忒则把海伦作为奖品给了帕里斯。所以，从偷情到私奔，海伦都没有责任，也可以不负责任。至于奥林帕斯山上的诸神，当然也不会负责。
没人负责，就没法问责，也不必指责。该做的，是狂欢、起哄和看热闹。
这是典型的希腊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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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国画家约翰·斐拉克曼（John Flaxman）画作，左边是“裁决者”帕里斯，右边是阿芙洛狄忒、雅典娜、赫拉三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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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回报，爱神阿芙洛狄忒引海伦与帕里斯相会。亦据斐拉克曼画作。
夏姬就没有那么好运。中国没有希腊那样的神，更没有谁会为一个女人的选择埋单。甚至按照宗法和礼教，女人就不该选择自己的命运。她要做的，是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跟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结婚，然后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如果遇人不淑，只能自认倒霉。如果不幸丧夫，也只能自认倒霉。夏姬，怎么会有人理解有人同情？
当然，她也赖不到谁头上。
这样看，有神是好的？
错！问题不在神，而在人。我们知道，希腊的宗教，其实是艺术；希腊的神，则其实是人。看看奥林帕斯山上的那些伙计吧！骄纵、蛮横、放荡、小心眼。他们相互欺骗，故意找碴，争风吃醋，互不买账，还积极参与人类的战争和偷情，很黄很暴力。这跟人有什么区别？
区别就在人会死，神则是不死的。不死的神不受自然规律的限制，这才恣意妄为又不负责任。这当然很没道理。在特洛伊战争中，英雄阿喀琉斯对破坏游戏规则的阿波罗怒吼：你当然不担心将来会有报复！大埃阿斯则对降下漫天迷雾的众神之王宙斯怒吼：如果我们必须死，那就让我们死在阳光下吧！
这是正义的呼声，它比神性更高贵。
好吧！既然神可以行为乖张，人当然也可自由选择，至少人类的某些天性和天赋可以免责，比如爱和美。因此，海伦和帕里斯是不受谴责的。为他们的偷情打一场战争，也是值得的，甚至是必需的。有这样一场战争，英雄才成其为英雄，正义才成其为正义，爱情才成其为爱情，美才成其为美。一位英国学者甚至说，《伊利亚特》的真正寓意，也许就体现在它的两行诗中——
<blockquote>
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
一是爱情，二是战争。[19]
</blockquote>
这让我们想起了《左传》，想起了“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模仿前面的句式，这话翻译过来就是——
<blockquote>
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
一是祭祖，二是打仗。
</blockquote>
呵呵，希腊更看重女人，我们更看重祖宗。但无论希腊还是华夏，战争都是重要的，战士也都是重要的，更是史家不可忽略的。因为只有在战争中，人性的美和丑才会暴露无遗，并表现得淋漓尽致。
那就来说战士。
[18]春秋时期的性关系，远不像后世那样严谨。有人跟庶母偷情，有人抢儿媳妇和弟媳妇，有人做换妻游戏，有人甘愿戴绿帽子，还有兄弟姐妹乱伦。这些事《左传》都有记载，可参看刘达临《中国古代性文化》。
[19]请参看约翰·德林瓦特主编《世界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三章 战士 极品战俘
夏姬和巫臣叛逃到晋国的第二年，知罃（读如智英）也被楚国释放了。
知罃是个战俘。
战俘知罃是晋国大夫荀首的儿子，所以也叫荀罃。荀首的采邑叫智（也写作知，是同一个字，都读智），因此荀首被称为智伯或知伯，谥号知庄子。他的接班人，当然代代都称智伯，正如晋国的国君代代都称晋侯。知罃后来就成为智伯，谥号知武子。本卷第一章讲到的那个智伯，那个豫让拼死拼活也要为之复仇的智伯，则叫荀瑶，谥号知襄子。
在前章说过的夏姬故事中，我们知道楚国和晋国发生了一场战争，史称“邲之战”（邲读如必）。邲之战，晋军是一败涂地的，知罃也被楚军俘虏。这时的荀首，是晋国的下军大夫。荀首说：抓不到别人的儿子，就要不回自己的儿子。于是，本已战败的荀首便在撤退的途中带领亲兵杀了回去，一箭射死了夏姬的丈夫襄老，又一箭射伤了楚国的王子，并把这一死一伤两个人带回晋国。
这事给了巫臣一个机会，让他成功地娶到了夏姬。当时巫臣就曾告诉楚庄王，晋国一定会提出交换战俘。果然，鲁成公三年（前588），晋楚两国达成协议：晋国送还楚国王子和襄老尸体，楚人则放知罃回国。
这时，知罃已经做了九年战俘。[1]
于是楚王为知罃送行。
当然，这时的楚王已经不是庄王，而是年轻的共王。
送行时，双方都客客气气，彬彬有礼。共王称知罃为“子”，也就是“先生”或“您”；自称，有时称“我”，有时称“不穀”（读如谷），意思是“我这不善之人”。这是王者的谦称，因为楚君已经称王。但严格地说，他应该自称“寡人”，也就是“我这寡德之人”，这才是诸侯的谦称。
知罃则自称“臣”，或“累臣”，也就是“被俘的小臣”；称自己的父亲为“外臣”，也就是“外邦小臣”，而且直呼其名。提到自己的国君，则称“寡君”，也就是“敝国寡德之君”。这些称谓，都是当时的外交礼仪。
谈话温文尔雅，又充满张力。
共王问：先生怨恨我吗？
知罃答：不怨恨。两国交兵，下臣无能，做了俘虏。贵国的执法官没有用下臣的血来涂抹贵军的军鼓（执事不以衅鼓），而是让下臣回国接受军事法庭的审判，这是贵君上的恩典。下臣自己如此无能，又敢怨恨谁？
理解这段话，需要有一点知识。按照当时的制度，将士出征之前先要祭祀社神，叫“祭社”。祭祀用的肉和酒要分给大家，叫“受脤”。同时要用血涂抹军鼓，叫“衅鼓”。衅鼓的血，往往是用战俘的，而且最好是等级高贵的战俘。知罃所谓“执事不以臣衅鼓”，其实是说楚人没有杀他。
不杀之恩，照理说是应该表示感谢的。
因此共王又问：那么先生感谢我吗？
然而知罃却回答：不感谢。两国君臣为了国泰民安，克制自己，宽待他人，释放战俘，永结友好。这样功德无量的事，下臣不曾与闻，哪有资格表示感谢？
共王再问：先生回国后，拿什么报答我？
知罃答：不知道。下臣心里没有怨恨，君上也不会居功自傲。既没有怨恨，又没有功德，下臣不知怎样报答。
楚共王碰了一鼻子灰。
于心不甘又无可奈何的共王只好说：尽管如此，还是恳请先生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寡人。[2]
结果知罃说了三种可能。
知罃说，第一，如果承蒙贵君上的福佑，下臣得以作为战俘，带着这一把朽骨回到祖国，被敝国寡德之君军法从事，以振军威，以儆效尤，臣虽死无憾，永垂不朽。
第二，如果寡君法外施恩网开一面，将臣赐予您卑微的外邦小臣荀首，任其处置；家父经寡君批准，在宗庙实行家法，戮臣于列祖列宗灵前，臣同样虽死无憾，永垂不朽。
第三，如果寡君不批准家父的请求，那么，下臣将依法担任敝国的职务，率领一支小部队，镇守边疆保家卫国。到那个时候，如果不幸与贵军相遇，下臣将奋勇当先拼力死战，决不三心二意，左顾右盼。这一片赤胆忠心，就是下臣可以报答君上您的。[3]
楚共王肃然起敬。
被震撼的共王以最隆重的礼仪送知罃出境。他甚至感叹说：晋国有这样的战士，我们是无法与之争雄的。[4]
这是怎样的战俘！
事实上，这样的战俘在春秋时期并不罕见。鲁襄公十七年（前556），一个名叫臧坚的鲁国战士在战败后被齐军俘虏。齐灵公居然派了一个宦官去看他，并对他说“你不会死”。这事做得实在不靠谱。但此公既然是一个被谥为“灵公”的昏君，离谱也不足为奇。
然而对于臧坚，却无异于奇耻大辱。因为按照当时的制度和礼仪，宦官是不可以对贵族下命令的，更无权决定贵族的死生，哪怕只是传达国君的命令。这样做，不但对接受命令的人是羞辱，对下达命令的人其实也是侮辱。于是臧坚朝着齐灵公所在的方向叩首说：承蒙关照，实不敢当！但君上既然赐下臣不死，又何苦要派这么个人来传达厚爱？
说完，坚持认为“士可杀不可辱”的臧坚用一根尖锐的小木棍挖开自己的伤口，流血而死。[5]
这又是怎样的战俘！
战俘尚且如此，战士又该是怎样的风采、风骨和风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1]知罃被俘，是在鲁宣公十二年（前597）夏；被释放，则在鲁成公三年（前588）夏。
[2]此处原文为“不穀”。但为便于读者理解，凡楚王自称“不穀”处，以后均改为“寡人”。
[3]请参看杨伯峻《春秋左传注》。
[4]事见《左传·鲁成公三年》。
[5]事见《左传·鲁襄公十七年》。

第三章 战士 风采，风骨，风度
战士的风采，《诗经》里有。
比如《周南·兔罝》（罝读如居）——
<blockquote>
张开天罗，撒开地网；
打下木桩，迎接虎狼。
赳赳武夫，
是君王的屏障；
赳赳武夫，
是国家的栋梁。
</blockquote>
是啊！在古代社会，有国家就有战争，有战争就有战士。只要是战士，就会睁大警惕的眼睛。这就是所谓“肃肃兔罝，施于中林”。兔，不是野兔，而是老虎，即“於菟”（读如巫涂）。[6]罝，则是猎网。所以，此诗也可以这样理解：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
这是怎样的风采！
这样的风采，《楚辞》里也有。
在《九歌·国殇》中，屈原是这样描述楚国战士的：操着吴戈，挟着秦弓，带着长剑，披着犀甲。战旗遮蔽了天日，敌人多如乱云。他们冲进了我们的阵营，杀伤了我们的兵丁。然而我们的战士，却拿起鼓槌敲响战鼓，驾起战车驱策战马，冒着疾风暴雨般射来的箭矢奋勇当先。因为战士们知道“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开弓就没有回头箭。
为国尽忠，是战士的本分。
于是屈原这样唱道——
<blockquote>
诚既勇兮又以武，
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
魂魄毅兮为鬼雄！
</blockquote>
这又是怎样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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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中手执干戈的武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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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战国嵌错宴乐水陆攻战纹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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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苏淮阴高庄战国墓出土铜器残片刻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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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北随州曾侯乙墓出土漆棺彩绘。
风采的背后是风骨。公元前684年，鲁庄公率军与宋国作战，一个名叫县贲父（贲读如奔）的战士担任他的驾驶员。战场上，拉车的马突然惊了，鲁庄公也掉下车来。庄公说，照规矩，谁当驾驶员，作战之前是要占卜的。今天有此一难，是因为没有占卜啊！县贲父说，以前从来不出事，偏偏这回出事了，只能怪下臣不够英勇。于是冲进敌营战斗而死。战后，马夫洗马时发现，那匹马身上有一枚箭头。这才明白出事的原因是马中了流矢，并没有县贲父的责任，庄公便下令为他写一篇悼词。为士人写悼词的风气，就是从这件事开始的。[7]
这样的风骨，史不绝书。公元前480年，也就是孔子去世前一年，卫国发生内乱，大夫孔悝（读如亏）被围困在家中。孔子的学生子路听说，立即前往救援，因为他是孔悝的家臣，也是战士。结果，一场混战中，子路被剁成肉泥。孔子闻讯悲痛欲绝，立即吩咐厨房倒掉已经做好的肉酱。[8]
其实子路原本可以不去救援的。事实上，他赶到国都时，城门正在关闭；赶到孔家时，家门已经关闭。他的同学子羔（也就是高柴），孔悝的家臣公孙敢，也都劝他不必作无谓的牺牲，因为反正来不及了。子路却慷慨赴死。他说：食人之禄，忠人之事。有利可图就追随左右，大祸临头就逃之夭夭，我不是那样的人！
同样，子路也不必死得那么惨烈。他的死，仅仅因为在战斗中冠缨被对方用戈砍断，帽子会掉下来。子路说，一个君子，必须活得体面而有尊严。就算去死，也不能免冠。于是放下武器腾出双手，从容地系紧冠缨，任由敌人砍杀。
这又是怎样的风骨！
有风骨就有风采，也有风度。比如在襄老战死知罃被俘的那次战争中，就有这样一段小插曲：撤退的晋军有辆战车陷在坑里动弹不得，追赶他们的楚国战士便停下车来，喊话教晋军怎样修车。修好的战车没走两步，又不动了，楚人又喊话教他们怎么处理，直到晋军彻底把车修好。
最后，晋军终于从容撤退，一走了之。更可笑的是，晋人得了便宜还卖乖。他们一边逃亡一边喊话：楚军弟兄们，谢谢了！到底是超级大国呀，跑路很有经验的嘛！
如此楚人，真是君子风度。但如此风度却让人怀疑：这样打仗还叫战争吗？
当然还叫。只不过，彬彬有礼。
至少，春秋的是。
比如晋楚城濮之战。
[6]《兔罝》之兔为於菟，最早由宋代王质提出，闻一多《诗经通义》亦有证明。
[7]事见《礼记·檀弓上》。对这一记载的解释请参看张荫麟《中国史纲》。
[8]事见《左传·鲁哀公十五年》、《孔子家语·子贡问》。

第三章 战士 军事奥林匹克
城濮之战发生在公元前632年。晋国这边，文公亲自到场。楚国那边，统帅是成得臣（字子玉）。开战前，楚帅先派使者宣战，话就是这么说的：敝国的战士恳请与贵国勇士做一次角斗游戏。君上靠在车里观赏就行，下臣愿意奉陪。
晋文公则派使者回答说：敝国的寡德之君已经接到了大帅的命令。寡君之所以驻扎在这里，是因为信守当年的诺言，遇到贵军要退避三舍。如此而已，岂敢抵挡贵国的威武之师？不过，既然敝国还没有接到贵军停战之令（其实是对方已经宣战），也只好拜托大夫您（指楚国使者）转告贵军将士，驾好你们的战车，忠于你们的国事，明天早上见。[9]
这可真是先礼后兵，跟球赛差不多。
实际上春秋的战争更像竞技体育，只要决出胜负就各自收兵，因此时间很短，原则上只有一天。比如刚才说的城濮之战，就只打了四月初二这一天。初三、初四、初五，胜利了的晋军原地休整。吃完楚军留下的粮食，就启程回国了。春秋时最短的战争甚至只有一个早上，叫“翦灭此而朝食”。[10]
战争的地点，则一般在国境线上。我们知道，封邦建国是要划定国境线的，叫“封疆”。国境线叫“疆”，所以战场叫“疆场”。国境线在“野”，所以战争叫“野战”。
野战并不粗野，更不野蛮，而且事先要宣战。宣战要派使节，国君或统帅不能亲自出面。但使者宣战，却又必须以国君或统帅的名义。态度，当然是客客气气；用词，也都是外交辞令；称谓，则极其讲究。不宣而战，是战国时代才有的。那时正如孟子所说，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恨不得把对方赶尽杀绝，哪里还有什么礼仪？[11]
春秋的战争，却极讲礼仪，甚至有打到一半停下来行礼的。城濮之战后五十七年（前575），晋楚两国发生鄢陵之战，晋国大夫郤至（郤读如隙）三次遇到楚王，每次都要下车，脱下头盔，小步快走，表示对一国之君的礼貌和恭敬。
这时的楚君是共王，同样彬彬有礼。他甚至派了一位使者带着一张弓，去慰问郤至。使者代表楚王说：刚才战斗最激烈的时候，有一位穿浅红色军装的人，真是君子啊！他见了寡人就小步快走，会不会受伤了呢？
郤至立即脱下头盔行礼：伟大的君上！您卑微的外邦小臣郤至，追随敝国寡德之君参加战斗，承蒙君上恩准披上了盔甲。公务在身，因此不敢当面叩谢君上的亲切关怀。拜托贵使禀告君上，下臣身体很好，正要与贵军决一死战。
两个人如此这般地客气了半天，郤至更是三行肃拜之礼，这才依依惜别，然后继续战斗。[12]
礼，比胜负更重要。
讲礼仪，就讲规则。第一条，不斩来使。使节无论职位高低，任何时候都神圣不可侵犯。第二，不以阻隘。就是不在险隘的地方阻击敌人，一定得在开阔地带堂堂正正地进行决战。第三，不鼓不成列。就是对方阵势摆好之前，另一方不能击鼓进军。第四，不重伤。就是格斗的时候，不能让同一个人重复受伤。如果对方已经受伤，不管伤在哪里，都不能再来第二下，应该让他回去治疗。第五，不擒二毛。就是不能俘虏花白头发的人，应该让他回去养老。第六，不逐北。就是敌人败退时，不能追。追也可以，五十步为限。所以在春秋，五十步是可以笑一百步的。因为跑五十步就安全了，你跑一百步干什么？
如此绅士风度，堪比奥林匹克。
这些游戏规则，是谁在什么时候制定的？不清楚。它们都得到了严格执行吗？也未必。但可以肯定，这些规则在战国时期便被破坏得一干二净。因为在战国时期，战争的目的是兼并他国，当然要消灭对方的有生力量，大规模不眨眼地杀人，打歼灭战。这个时候，谁讲礼仪，谁就是找死。
春秋则相反。战争的目的说得好听是维持国际秩序，维护世界和平。说得难听点，也不过争当江湖老大。老大可是要以德服人、以身作则的，事情就不能做得太过分。这样的战争，自然列阵如球赛，宣战如请客，交手如吃饭，格斗如竞技，温文尔雅，费厄泼赖，最多温良恭俭而不让。
军事奥林匹克，只可能在春秋。
[9]事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退避三舍，是晋文公在公元前637年对楚成王的承诺。
[10]见《左传·成公二年》。
[11]见《孟子·离娄上》。
[12]见《左传·成公十六年》。

第三章 战士 好男才当兵
春秋和战国，战士也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春秋的是君子，战国的是小人。
这里说的君子和小人，是阶级意义上的。换句话说，君子即士人，是贵族；小人即庶人，即平民。如果参加战争，则贵族叫“士”，平民叫“卒”。士，既参战也作战，所以叫“战士”。卒，参战不作战，只是跟着跑，所以叫“走卒”。走，在古汉语中就是“跑”的意思。战士和走卒，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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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汲县出土，内容为水陆攻战场景，两军对阵、徒卒、仰攻、投石、水战等等，无不具备。
其实士之与卒，地位从来就有高低。早就有文字学家认为，士，跟王、皇一样，都是一个人端坐的样子，只不过王和皇头上特别大而已。这是有道理的。事实上，士就是“无冕之王”。他们作为贵族，跟天子、诸侯、大夫一样，成年时都要加冠。孔子的学生子路宁愿死，也不肯免冠，就是不能丢了士的身份。只不过，士只加冠，天子、诸侯和大夫则不但加冠，还要加冕，这才成了王或皇。[13]
卒就不一样了。文字学家一致认为，卒就是穿某种衣服的人。这衣服上会做记号，甚至写个“卒”字，表示是当差的、跑腿的、服劳役的，是小人。
<table  border="0"><tbody><tr><td><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229561.jpg"/></td><td>◎甲骨文“士”（甲3913）</td></tr><tr><td><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229605.jpg"/></td><td>◎甲骨文“卒”（乙7200）</td></tr></tbody></table>
所以，士是高贵的，比如绅士、爵士、武士道。卒则是卑贱的，比如隶卒、狱卒、马前卒。马前卒这三个字最能说明问题：战场上，士披甲胄，叫“甲士”，乘车作战。卒就无甲可披，只能穿件布衣，鞍前马后跟着跑。
由是之故，车兵曰乘，步兵曰卒。中国象棋之将、仕、相、马、车、炮、卒，就是这种军事制度的体现：卒是最低级的，仕则仅次于将。将就是大夫，仕则是士。乘车的士比步行的卒高贵，因此可以“丢卒保车”。
总之，在春秋时期，士参战也作战，卒参战不作战。战士是高贵的、体面的、有尊严的，也是骄傲、自豪和快乐的。而且无论国君、大夫，还是一般的士人，只要上阵，就是战士。因此，一个贵族男子如果不能从军，就是奇耻大辱。相反，平民成为战士，则是极大的荣耀。当然，他们必须表现优异，而且仅限于在农民中选拔。地位更为卑贱的工匠和商贩，是没有资格的。[14]
好男才当兵。战争，是贵族的游戏。
这就是春秋的观念。
是贵族，就要有贵族精神和君子风度。这种精神和风度，上级和敌人也都要尊重和敬重。前面说过，楚王和郤至在晋楚鄢陵之战中，是相互致敬的。同样在这场战争中，晋国的一位君子，也向一位楚军将领表示了敬意。晋国的君子叫栾鍼（读如真），是中军统帅栾书之子，当时担任晋国国君的车右，也就是持矛站在国君的右边，相当于侍卫长。楚国这位将领则叫子重，多次率军征战，是楚国的名将。鄢陵之战，他当然也在场。他的旗帜，在战场上高高飘扬。[15]
栾鍼看见子重的战旗，肃然起敬。他对国君说：当年下臣出使楚国，子重曾问臣晋国之勇，臣答整整齐齐、井然有序。他又问还有什么，臣答心平气和、从容不迫。现在两国交兵，如果不去致敬，就不算井然有序；如果言而无信，就不算从容不迫。请君上批准下臣派人去送酒。
晋君批准了栾鍼的请求，栾鍼的使者也到了子重的麾下。使者说：敝国人才匮乏，寡君只好让鍼勉强凑合着做他的车右。鍼公务在身，不能亲自来犒劳大帅的部下，只好派某某代为敬酒，还望大帅见谅！
子重躬身答礼：栾鍼大人真是好记性，还记得我们当年的谈话。于是接过酒具一饮而尽，然后拿起鼓槌继续击鼓。
顺便说一句，子重从清晨一直战斗到了黄昏。
什么叫君子？这就是。
[13]据徐中舒《士王皇三字之探原》。
[14]请参看《国语·齐语》。
[15]古代乘车之法，尊者居左，御者（驾驶员）居中，又有一个人居右，以备倾侧。这个人，战时叫车右，平时叫骖乘。见《汉书·文帝纪》颜师古注。

第三章 战士 环球同此高贵
的确，所谓君子，虽然原本指阶级和出身，但久而久之便会变成一种人格精神，包括刚直不阿、光明磊落、行侠仗义和相互尊重，其核心则是高贵。这种精神在古代战争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而且还是全球性的。
比如古希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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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波斯人眼里，希腊人是固执、愚蠢和荒唐的。他们总是要选择最平坦最开阔的地方，双方摆好阵势，派出传令官相互宣战，然后才开打。这跟我们春秋的“不以阻隘”，简直如出一辙。由于双方都没有可以隐藏和躲避之处，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就算一方胜出也得不偿失。
对此，一位波斯将领表示十分不解：既然你们言语相通，又有传令官宣战，为什么不能通过谈判来消除争端解决问题呢？如果只能诉诸战争，又为什么不能先给自己找个有利地形，然后再尝试开战呢？[16]
其实，嘲笑希腊人的波斯人，自己也差不太多。公元前479年8月，波斯和希腊的军队在普拉提亚平原会战。波斯人先到，在阿索普斯河北岸摆开阵势。由三十多个城邦组成的希腊联军，则拖拖拉拉半天都凑不齐，开战前还有人源源不断赶来。然而就在希腊人慢慢集结，甚至只有少数散兵游勇时，兵强马壮的波斯军队却按兵不动。直到希腊人有了十一万之众，波斯统帅才下令进攻。这跟我们春秋时期的“不鼓不成列”，又有什么两样？
结果，普拉提亚会战以波斯人的惨败告终。
这让我们想起了泓之战。
公元前638年，也就是普拉提亚会战的一百五十多年之前，楚宋两国战于泓水。当时宋军先到，也摆好了阵势。然而无论在楚军过河前，还是过河后，宋襄公都不肯发起进攻。他硬是要等到楚军完全站稳脚跟阵势摆好，才敲响战鼓。结果，宋军大败，襄公负伤，并于第二年去世。
战败后，宋国人都怪罪襄公，襄公却不后悔。他说，不重伤，不擒二毛，不以阻隘，不鼓不成列，都是礼。不遵守这些礼，就不是君子。寡人虽然是早已亡国之殷商的残渣余孽，也不能做偷鸡摸狗的事。
有此想法的，并非只有宋襄公。
比如亚历山大。众所周知，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有一句名言：偷来的胜利不光彩。因此，在公元前331年高加美拉大战的前夜，他拒绝了偷袭波斯大营的建议。是啊，有着贵族精神和君子风度的古代军人认为，战争是一种高尚而荣耀的事情，必须堂堂正正地进行。乘人之危和落井下石都是不义的。这样做，不但违反规则，而且胜之不武。
亚历山大善有善报。公元前326年，也就是高加美拉大战五年后，他在印度河遭遇波鲁斯。当时亚历山大率领的是骑兵，且远道而来，喘息未定，人生地不熟。波鲁斯布下的却是象阵，还从容不迫，以逸待劳。胜负，几乎不言而喻。
然而波鲁斯却像当年的宋襄公和波斯统帅一样，心甘情愿地坐失良机。他耐心地等待马其顿军队渡河、集结、调整、休息、布阵，一直等到对方一切就绪，这才与之交锋。结果印军大败，波鲁斯也做了俘虏。
傻得可爱的波鲁斯，可谓印度版的宋襄公。
不过这位“印度宋襄公”同样善有善报。亚历山大待他以国王之礼，还让他继续统治自己的王国。这不仅因为波鲁斯有着魁伟的身材、英俊的外表，更因为他有着武士的英勇和高贵。正是这种精神，让亚历山大由衷地表现出欣赏和崇敬。
这是一种王者风范。
的确，在印度的种姓制度中，国王和武士都属于第二等级，叫“刹帝利”。作为高贵的等级，刹帝利也必须有高贵的表现。婆罗门教的《摩奴法典》甚至明确规定，战争中不能使用“奸诈的兵器”。而且，跟中国春秋的“不重伤”和“不擒二毛”一样，他们也不能攻击处于弱势的人。弱势群体包括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伤病员，也包括俘虏、逃兵、胆小鬼、旁观者，甚至包括没穿甲胄、解除武装和睡眠中的人。违反规定者，将受到鄙视和诅咒，并不得进入天国。
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是贵族，就得有贵族精神。尽管这精神在全世界都已所剩无几，但毕竟曾经存在。是的，曾经存在，在希腊，在波斯，在印度，在马其顿，在中国。
宋襄公，你不孤立！
[16]请参看雷海宗《中国的兵》（中华书局2005年版）及书后附录王以欣《古代的战争规则和侠义精神》。本节参考该书和该文之处甚多，无法一一注明，谨此致谢！

第三章 战士 难言宋襄公
不过，温文尔雅绅士风度慈悲为怀的宋襄公，又似乎并不是什么善类。我们知道，殷商用活人做牺牲品的制度虽然被周人废除，春秋时期却仍有一位子爵因此被杀——他被另外几个国君杀了来祭祀社神。此事在当时，恐怕是遭了恶评的。《左传》的态度，便明显地不以为然。[17]
这起血案的主谋，就是宋襄公。
看来，宋襄公也不是什么“人道主义者”，更非君子。
没错，宋襄公是所谓“亡国之余”，难免念念不忘殷商的传统。但宋国大夫子鱼同样是殷商的“残渣余孽”，却完全不赞同襄公的做法。这位大夫在襄公执政的十四年间，几乎一直充当着“反对党”。曹之盟，宋襄公要杀鄫国国君祭祀社神，他反对；泓之战，宋襄公坚持所谓“不鼓不成列”，他反对；鲁僖公十九年的围曹，二十二年的伐郑，他当然也都反对。因为襄公的所作所为，其实都只有一个动机，那就是称霸中原。这在子鱼看来，无异于痴心妄想。他曾经无奈地说：国君的野心也太大了，小小宋国怎么承受得了啊！[18]
事实证明，子鱼是对的。
泓之战的前一年（前639），宋襄公大会诸侯，希望那些依附楚国的国家改换门庭，奉自己为盟主。楚人虽然肚子里冷笑，却也装模作样地表示同意。于是到了秋天，襄公便再次大会诸侯，准备扎扎实实过一把老大的瘾。
对于这件事，子鱼当然也是反对的。反对无效，便建议襄公带着部队去。谁知宋襄公的书呆子气又发作了，或者认为江湖老大更应该像个君子。他说，我们讲好了谁都不带兵的。我提出的规矩，我怎么能破坏？
结果，宋襄公被楚人俘虏。[19]
这时的襄公，倒是头脑清醒了。他很清楚，能救宋国的只有子鱼。实际上子鱼原本也是可以做宋国国君的。他是襄公同父异母的哥哥，因为庶出而不能立为太子。宋桓公病重时，当时还是太子的襄公曾经建议父亲传位于子鱼，因为子鱼既年长，又仁义。桓公表示认同。子鱼听说，立即飞快地跑开。他说：弟弟能把君位都让出来，还有比这更仁义的吗？
襄公这才成为国君。[20]
此刻，做了俘虏的宋襄公便托国于子鱼。襄公说：哥呀，快回去镇守国家吧！这个国家，就是哥哥你的。寡人是因为不听忠言，才落得这个下场啊！
子鱼则说：君上就算不讲这话，国家也是臣的。于是立即回国加强战备。宋国国人也同心同德，准备迎接楚人的进攻。楚人传话给宋人：不妥协，就杀了你们的国君。宋人则说：抱歉！承蒙列祖列宗保佑，我们有国君了。楚人要挟不成，只好放了襄公。襄公自由后，就跑到卫国，准备在那里度过余生。子鱼说，这个国家，臣是为君上镇守的，君上为什么不回来呢？便把襄公接回国来。
这个感人的故事，记载在《公羊传》，司马迁的《史记》没有采信，因此是否可靠不得而知。而且回国以后的宋襄公，也并没有接受教训，第二年又自不量力地去讨伐楚的同盟郑国，并与楚军战于泓水，受伤而死。
但，《公羊传》的故事如果可靠，那么襄公和子鱼，就堪称当时最好的君臣和兄弟。
至少，是之一。
这很重要。因为在周代，甚至在整个中国古代，君臣都是最重要的关系，君臣之义也是最大的义。在春秋时期，它甚至是不分国别的。因此即便在战争中，外邦的臣子见了敌方的君主，也得恪守臣礼，让他三分。
实际上这个规则也得到了遵守和执行。比如在鄢陵之战中，晋国的下军统帅韩厥和新军副帅郤至，都有机会俘虏楚的同盟国国君郑成公，但他们都放弃了，因为不能让一国之君受辱。郑成公的侍卫长则让武艺更高强的驾驶员留在车上护驾，自己冲进敌阵，掩护国君撤退，终于战斗而死。[21]
这才是周的战士。对于他们来说，做一个好臣子，是比做一个好战士更重要的事情。或者说，一个好的战士，首先得是好的人臣。当然，一个好的统帅，也首先得是好的人君。不了解这一点，就看不懂周人的风采和风范。
[17]事见《左传·僖公十九年》。
[18]见《左传·僖公二十一年》。
[19]请参看《公羊传·僖公二十一年》。
[20]事见《左传·僖公八年》。
[21]事见《左传·成公十六年》。

第四章 人臣 老爹退下
鄢陵之战的战场上，有泥沼。
泥沼非常之大，挡在晋军营垒前，大家都小心翼翼绕开走。中军统帅栾书和副帅范燮，率领自己的亲兵一左一右护卫着国君。晋君车上，少毅是驾驶员，栾鍼是侍卫长，但战车还是陷进了泥沼。
身为中军统帅和晋国大臣，栾书当然不能袖手旁观。于是他下车走过来，准备扶国君转移到自己的车上。
栾鍼却大喝一声：栾书退下！
喝令栾书退下的栾鍼慷慨陈词：国家大事，你岂能一人独揽？再说了，侵犯别人的职权，这叫冒犯；放弃自己的职责，这叫怠慢；离开本职工作岗位，跑到别人那里，这叫捣乱。有这三条罪名，你还动吗？
于是栾书立即退下。
栾鍼则跳下车来，用力掀起战车，脱离险境。[1]
这事在鄢陵之战中，不过小插曲，却被史家隆重地记载下来，其实是有深意的。事实上，栾书不但是中军统帅，而且是栾鍼的父亲。下级呵斥上级，还劈头盖脸，岂非不忠？儿子呵斥父亲，还直呼其名，岂非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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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历代战争史地图集》。
恰恰相反。
事实上栾鍼的做法，完全符合礼仪，也合乎道理。首先，这是在国君面前。君前无父子。无论什么人当着国君之面，都要直呼其名。这个规矩，一直延续到明清。其次，栾书如果把国君转移到自己车上，就无法再行使中军统帅的职权。这当然是失职和失责。第三，栾鍼的职务是车右。按照当时的制度，车右的任务原本就是保障安全和以备万一。栾鍼该做的事，栾书又岂能越俎代庖？那可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不折不扣的侵权或越权。[2]
<img  src="/uploads/allimg/240R0/1-240R00522309E.jpg"/>
本是用于祭祀的酒器。上有铭文五行共四十字，大意是：在正月季春，栾书作此器，用以祭祀祖先，希望长寿，子孙永宝用享。
由此可见，所谓“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有先后。公私不能两全，则先公后私。忠孝不能两全，则先忠后孝。在人君面前，人父必须退居二位。而且，为了让儿子尽忠，做父亲的往往要委屈自己，甚至牺牲生命。
比如狐突。
狐突是晋文公重耳的外祖父，在晋献公时曾担任太子申生的驾驶员。献公去世后，国君是惠公。惠公担任国君十四年，与宋襄公同在公元前637年去世，继位的是他的儿子，是为怀公。怀公很清楚，当时晋国的人心所向和众望所归，其实在公子重耳。重耳流亡国外，狐突的儿子狐毛和狐偃追随左右，实在是怀公的心腹之患。[3]
◎晋献公的子孙
  <table>    <tbody><tr>      <th>长子</th>      <td>申生</td>      <td>母齐姜</td>      <td></td>      <td>被骊姬所迫自杀</td>    </tr>    <tr>      <th>次子</th>      <td>重耳</td>      <td>母狐姬      外祖父狐突</td>      <td>晋文公</td>      <td>惠公死后夺怀公位</td>    </tr>    <tr>      <th>三子</th>      <td>夷吾</td>      <td>母狐姬妹</td>      <td>晋惠公</td>      <td>奚齐和卓子被杀后即位</td>    </tr>    <tr>      <th>四子</th>      <td>奚齐</td>      <td>母骊姬</td>      <td></td>      <td>被里克所杀</td>    </tr>    <tr>      <th>五子</th>      <td>卓子</td>      <td>母骊姬</td>      <td></td>      <td>被里克所杀</td>    </tr>    <tr>      <th>孙</th>      <td>圉</td>      <td>父夷吾</td>      <td>晋怀公</td>      <td>惠公死后即位，后逃亡被杀</td>    </tr>  </tbody></table>
于是怀公把狐突抓起来做人质。
怀公对狐突说：只要把儿子叫回来，寡人就免你不死。
狐突却拒绝拿原则做交换。他对怀公说，君臣关系，并不是可以随便建立的，因此也不能随意改变。成为他人之臣，首先要把自己的名字写在简策上，叫“策名”；其次要向人君敬献礼品，叫“委质”。这两件事，都表示以身相许，也表示一旦确立关系，就忠贞无贰，永不变心。
显然，春秋时期有两种关系：公私与君臣。职务对职务，是公与私；个人对个人，是君与臣。君臣关系高于公与私，也重于公与私。因为不能效忠主公，也就不能效忠国家。因此，必须先忠君后报国，哪怕那人君并非王侯，甚至流离失所。这就是狐突他们代表的主流观念。
于是狐突说：做儿子的能够担当重任，是因为做父亲的教以忠诚。臣这两个儿子，成为重耳之臣已经很久了。如果臣把他们叫回来，那就是教唆叛变。做父亲的教唆儿子叛变，又拿什么来效忠于君？若不杀臣，那是君上的英明，也是下臣的愿望。如果滥用刑罚以逞淫威，请问又有谁不是罪人？下臣听命就是。
怀公便杀了狐突。
可惜怀公此举只是成全了狐突，却并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第二年春，公子重耳在秦国军队护送下回国，是为晋文公。为此，诸侯们举行了盟会，主持人便正是狐突的儿子、重耳的舅舅狐偃。至于怀公，在重耳启程后不久就逃出国都，后来又被谋杀，只做了三四个月的国君。[4]
[1]事见《左传·成公十六年》。
[2]人臣在人君面前一律直呼其名，见《礼记·曲礼上》：“君前臣名。”车右的职责，见《汉书·文帝纪》颜师古注、《穀梁传·成公五年》注。
[3]宋襄公死在五月，晋惠公死在九月。
[4]事见《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第四章 人臣 血案早已发生
怀公成为晋君，原本就是历史的误会。
晋怀公是惠公的儿子，献公的孙子。晋献公女人多，儿子也多。齐姜生申生，狐突的女儿狐姬生重耳，狐姬的妹妹生夷吾，骊姬生奚齐，骊姬的妹妹生卓子。这些女人当中最有心机的是骊姬。骊姬为了让自己的儿子能够接班，使尽了阴谋诡计。最后太子申生被逼自杀，重耳和夷吾先后出走流亡国外，奚齐被立为太子。骊姬，似乎可以得逞。
可惜人心不服。
这时的朝廷重臣，是荀息、里克和丕郑。里克原本是支持太子申生的。申生死后，又私底下支持重耳，表面上中立。丕郑，则跟里克一伙。献公和骊姬可以依托的，只有荀息。何况荀息非常有能力。向虞国借道攻打虢国，导致虞国唇亡齿寒最后被灭，就是荀息的手笔。[5]
于是晋献公托孤于荀息。
献公说：这个弱小的孤儿，就拜托给大夫您了。大夫您打算怎么样呢？
荀息伏地叩首说：下臣将忠贞不贰，竭尽全力，效犬马之劳，为股肱之臣。如果能够成功，那是君上在天之灵的赐福和保佑。不成，臣就去死。
这是庄严的宣誓，当然必须履约。事实上，晋献公死后顶多一个月，里克就发动了兵变，而且事先把情况通报了荀息。里克说：奚齐继位，不得人心。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和公子夷吾的旧部，愤怒已经到了沸点。天怒人怨，兵变一触即发，先生打算怎么办？[6]
荀息说：我去死！
里克说：恐怕没什么用吧？如果因为先生的死，那孩子就能安然无恙地继承君位，倒也罢了。如果先生自尽，那孩子照样被废，又何必去死？
荀息说：在下对先君有承诺，不可言而无信。一个人既要履行诺言，又想明哲保身，做得到吗？所以，虽然我之死无济于事，但我又能躲到哪里去呢？再说了，每个人都会去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在这一点上，请问谁不如我？我自己既然忠贞不贰，那么，能拦住别人，不让别人效忠吗？
里克马上就听明白了，荀息只是要效忠，却未必效力，甚至也无力可效。所谓“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已乎”，其实就是不阻拦里克的兵变。这个不阻拦，可以理解为无能为力，也可以理解为尊重里克的效忠。总之，荀息的态度，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各为其主，各尽其责，成败与否，听天由命。
有了荀息的态度，里克立即动手。这年十月，里克在居丧的茅屋里杀了奚齐，荀息也立即准备自杀。有人说：不如立奚齐的弟弟卓子为君，尽力辅佐，也算履行了诺言。于是荀息就立卓子为国君，并安葬了晋献公。然而到十一月，里克又在朝堂上杀了卓子。荀息无路可走，终于自杀。
奚齐和卓子先后被杀，有资格继承君位的，就只剩下重耳和夷吾两位公子。这时，周天子已经没有多少权威。谁当晋君，得由大国说了算。大国中有发言权的，是齐国和秦国。大国扶持的国君站不站得住脚，则要看朝中重臣的意见。大臣中有发言权的，是里克和丕郑。君位落入谁手，全看这两个大国、两位大臣。
于是夷吾派人向里克行贿，许以汾阳之邑；又派人向秦国行贿，许以河西之地。秦穆公问来人：夷吾在国内靠谁支持？来人说，公子没有支持者，也没有反对派，而且从小就性格内向。穆公听说，便觉得让这么个孤立无援的没用家伙做晋君，其实符合秦国的利益，便派兵护送夷吾回国。
这时的中原霸主是齐桓公。晋国的内乱发生后，桓公就联合诸侯派兵到了晋国。于是以齐国为首，秦国为次，诸侯一起立夷吾为君，是为晋惠公。里克原本是要立重耳的，但被重耳谢绝，也只好接受夷吾。[7]
天上掉馅饼，夷吾捡了个大便宜。
他的儿子怀公后来做了三四个月的国君，则算是小便宜，抑或是大不幸。
这是公元前651年的事。也就在这年，宋襄公即位。宋襄公和晋惠公，同年即位，同年去世，可谓难兄难弟。不同的是，宋襄公即位后，重用子鱼，宋国大治。他的错误，在外交而不在内政。晋惠公却是内政和外交都一塌糊涂。他儿子怀公后来死于非命，其实是他造的孽。
但怀公并不是第一位死难者。事实上从献公到文公，晋国的宫廷斗争持续不断，死人的事也经常发生，可谓血案迭起。最先冤死的是太子申生，其次是奚齐，第三是卓子，荀息是第四位。而且，荀息尸骨未寒，便轮到第五个人了。
这个人就是里克。
[5]据《左传·僖公九年》，里克和丕郑支持重耳；但据《国语·晋语二》，他们中立。
[6]晋献公去世，是在鲁僖公九年九月；里克发动兵变，是在同年十月。
[7]事见《左传·僖公九年》、《国语·晋语二》、《史记·晋世家》。

第四章 人臣 又起屠刀
里克是被晋惠公逼死的。
公元前651年，惠公靠着齐国和秦国的支持成为晋君。第二年，周天子派大员会同齐国大夫确认了他的国君身份。这个时候，晋惠公大约觉得地位已稳，便向里克举起了屠刀。
惠公杀里克，有多种原因。比方说，他曾许诺封里克以汾阳之邑，现在却想赖账。这是有可能的。事实上，他答应割让给秦国的河西之地，就赖掉了。又比方说，里克毕竟杀了奚齐和卓子，还变相地杀了荀息。有此重罪，不处理似乎没法交代。更重要的是，里克支持的是重耳。重耳虽然人在国外，但威望和声望都比惠公高。如果里克和重耳里应外合，惠公是抵挡不了的。
于是惠公找里克谈话。
惠公说：没有大夫您，也没有寡人的今天。不过，话虽如此，毕竟有两位国君和一位大夫死在了先生的手上。做先生的人君，岂不是太难了吗？
里克说：下臣不杀那三人，君上岂能回国即位？既然要加罪于臣，哪里还怕找不到说法，又何必弄得那么麻烦？臣已经听到君上的命令了！
说完，里克拔剑自杀。[8]
里克自杀后，丕郑本人以及里克和丕郑的死党，也被惠公手下诛杀。但血案并没有到此为止。下一个被杀的，是庆郑，只不过要到五年之后。
庆郑是晋国的大夫。他的被杀，是因为对惠公的所作所为实在看不下去。事实上，从逼死里克，到杀掉庆郑，前后五年间惠公的表现，确实像一个十足的混蛋。杀里克那年（前650），他的屁股刚刚坐稳，就派丕郑到秦国去赖账，而且话说得极其无耻。
据《史记·晋世家》，惠公的话是这么说的：夷吾曾许诺贵国以河西之地，现在照理说应该兑现，可是大臣们不同意。大臣们说，敝国的土地是先君的。夷吾不过流亡在外的公子，哪有权力擅自给人？寡人争不过他们，实在抱歉！
这简直就是无赖，但对秦国来说却是自作自受。实际上，当年秦穆公为晋国择君，是派人出去考察了的。考察的结果，是重耳更仁义。讨论的结果，却是选个差的。那考察团团长对穆公说：仁有置，武有置；仁置德，武置服。意思是：如果要弘扬仁义，那就为他们选个德才兼备的；如果要称霸中原，那就为他们选个老实巴交的。秦穆公当然想称霸，就选了晋惠公这个“老实人”。
谁知道老实人未必老实。晋惠公虽懦弱无能，却也厚颜无耻。被忽悠了一把的秦国只好吃哑巴亏。
问题是事情还没完。
赖账之后三年，晋国发生饥荒，晋惠公又厚颜无耻地向秦国购买粮食。秦国君臣经过研究，决定立即进行人道主义救援。因为自然灾害，哪个国家都会有。救灾恤邻，乃是人间正道。秦穆公也说，他们的国君虽然可恶，但是人民又有什么罪过？于是秦国以德报怨，给晋国运送粮食的船队浩浩荡荡源源不断，史称“泛舟之役”。
然而第二年秦国发生饥荒，向晋国购买粮食，却居然遭到拒绝。晋国君臣讨论这事时，反对派的理由居然是：皮之不存，毛将安傅？也就是说，兑现承诺，割以河西之地，这是“皮”。卖些粮食给晋国，则不过是“毛”。皮都赖掉了，给几根毛有什么用？这点小恩小惠，不但不能消除秦国的怨恨，反倒只能加强他们的实力，不如破罐子破摔，得罪到底。
这种混账话，惠公很以为然。
庆郑却完全不能同意。他说：忘恩负义，无亲；幸灾乐祸，不仁；贪小便宜，不祥；得罪邻居，不义。这道理，普通老百姓都懂。谁要是这么做，即便是亲人都会结仇，何况秦国跟我们还有夙怨？
晋惠公不听。[9]
这一下，秦晋两国便结下了梁子，庆郑跟惠公也有了嫌隙。这梁子终于导致秦国和晋国开战，自以为是的惠公也做了俘虏。后来经过多方努力，晋惠公被秦国释放。而惠公回国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杀庆郑。
[8]事见《左传·僖公十年》、《史记·晋世家》。
[9]事见《左传·僖公十四年》。

第四章 人臣 我不逃
庆郑坐在国都等死。
导致惠公一定要杀庆郑的，是秦晋两国的那场战争。
公元前645年，也就是晋国拒绝卖粮食的第二年，熬过了大饥荒的秦国迎来了大丰收。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粮草充足的秦军摩拳擦掌，要向晋国讨还公道。夏历九月，秦穆公御驾亲征，率兵伐晋。晋惠公也亲自上阵，迎战秦军。理直气壮的秦军斗志昂扬，乘胜前进，晋军则一败再败，三败而至韩（在今何处有争议）。
惠公问庆郑：敌军深入我境，怎么办？
憋了一肚子气的庆郑反唇相讥：这不是君上让他们深入的吗？能怎么办？
惠公气急败坏，大喝一声：放肆！
于是，刚愎自用的晋惠公拒绝接受占卜的结果，坚决不让庆郑担任他的车右；后来又不听庆郑劝阻，坚持让郑国出产的小驷马拉车。
如此固执己见死不改悔的结果，是十四日这天惠公的战车陷在烂泥里出不来。惠公这才急了，向庆郑呼号求救，庆郑却置之不理。不但不理，还气哼哼地说：刚愎自用，不听忠言，背信弃义，无视占卜，这是自求其败，何必要搭我的车？下臣这辆破车，恐怕不值得君上用来屈尊逃亡。
后面的细节就不甚了然。我们只知道，当时秦穆公的处境也很危险。晋军这边，已经有一辆战车迎上了穆公，眼看就要俘虏他。但按照《左传》的说法，是因为庆郑在晋惠公这里耽误了，所以穆公得以逃脱。按照《国语》的说法，则是庆郑要那辆战车来救晋惠公，这才放跑了秦穆公。
总之，秦穆公没事，晋惠公被俘。
人君不公，人臣不忠，惠公的被俘咎由自取。[10]
但后果，却很严重。
如果就事论事，则晋军的战败，惠公的被俘，庆郑都是有直接责任的。因此，后来晋惠公被释放，即将回国时，就有人建议庆郑逃走。
庆郑说：我不逃！
对此，庆郑的说法是这样的：照规矩，军队溃败，就该自杀；主将被俘，就该去死。我庆郑，既害得国君兵败被俘，又没能在兵败之后以身殉国，已经罪不容赦。如果居然还逃亡，让国君失去惩罚罪臣的机会，那就不像人臣了。明明是人臣，又不像人臣，如此“臣而不臣”，还能逃到哪里去？
于是等着惠公来抓他。
被释放回国的惠公走到城郊，听说庆郑没有逃亡，便立即下令将他捉拿归案。
惠公说：你这罪人，为何不逃？
庆郑说：为了成全君上。想当年，君上即位，如果履行诺言，以德报德，国势就不会下降。国势下降后，如果接受劝谏，采纳忠言，战争就不会爆发。战争爆发后，如果起用良将，用兵得当，也不至于战败。现在败都败了，能做的就只剩下诛杀罪人，以谢天下。这个时候，如果还把下臣我给放跑了，又怎么保得住封国呢？所以臣特地等在这里，以保证君上不会犯最后一个错误。
惠公一听，简直就要气疯了，连声喊道：快杀了他！快杀了他！现在就给我杀了他！
庆郑却很平和。
心平气和的庆郑微微一笑：据理直言是为臣的正道，依法直刑是为君的圣明。总之，君臣都讲一个“直”字，国家才有利。所以，就算君上不动手，下臣也会自杀。
史家没有记录当时的天气。按节气算，这会儿天地之间应该是一片肃杀。
晋国的大臣们则分成了两派。一派主张释放庆郑，让他戴罪立功；另一派则认为不但不能饶他一死，就连让他自杀都不可以。因为庆郑最大的罪恶就是无视君父，自作主张。这家伙，战争中已经自行其是，现在又岂能让他自行了断？苟如此，则纲纪何在，体统何存？
其实这时惠公的最佳选择，是采纳前一种建议。因为这样做，君上有不计前嫌的声誉，臣下有主动就刑的美名，对晋国是有利的。可惜惠公是个混蛋。是混蛋，就不能指望他作出英明决策。如果这混蛋还拥有不受限制和监督的权力，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从小混蛋变成大混蛋。
因此，惠公最后还是杀了庆郑。
好在庆郑被杀后，惠公似乎也吸取教训懂得了收敛。此后八年，倒没听说他还有什么荒唐事。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可以说庆郑没有白死。[11]
但，故太子申生，可就死得太冤了。
[10]见《荀子·王霸》。
[11]本节所述综合了《左传·僖公十五年》和《国语·晋语三》。

第四章 人臣 怎么都得死
太子申生是被骊姬害死的。
为此，她机关算尽。
第一步，是怂恿晋献公让太子申生迁到曲沃（今山西闻喜县），公子重耳迁到蒲（今山西隰县），公子夷吾迁到屈（今山西吉县），实际上是把这三个人都撵出去，只留自己的儿子奚齐、妹妹的儿子卓子在国都。
第二步，是怂恿晋献公派申生率军出征。申生如果战败，就以此治罪；如果胜利，则诬陷他有野心。可惜，申生班师回朝后，虽然流言四起，却并未能撼动其地位。于是骊姬使出最后一招，亲手制造了一起投毒案。
公元前656年，骊姬羽翼丰满，开始实施犯罪。圈套和陷阱，是谎称晋献公梦见了申生的生母齐姜。按照当时的制度，申生必须立即祭祀，祭祀之后还必须把酒和肉献给君父。这时，献公正好外出打猎。利用这个时间差，骊姬在肉和酒里下了毒（一说以毒酒和毒肉替换）。献公洒酒祭地，地隆起。把肉给狗和小臣吃，狗和小臣立即死亡。成为犯罪嫌疑人的申生百口莫辩，只有去死。[12]
死，是没有价钱可讲的，因为这是弑君和弑父的双重大罪。已遂，则当诛；未遂，得自杀。
问题在于这是冤案！而且，案情如此简单，难道就无人识破？骊姬步步紧逼，申生就毫无感觉？献公偏心眼，骊姬狐狸精，路人皆知。那些朝中大臣，难道都由着他们胡来，一个劝阻和反对的都没有？或者说，一个帮助申生的都没有？
当然有。
但为了恪守臣道，他们都退下阵来。
比如里克。
晋献公派申生率军出征，里克是表示了反对的。但献公不听，里克也没有坚持。相反，他对申生说：为臣，只怕不忠；为子，只怕不孝。废立之事，不是太子应该考虑的。太子还是努力做好工作吧！[13]
有人说，里克这是善于处理父子关系，甚至就是为臣之道。这话恐怕可以商榷。比方说，后来他杀奚齐和卓子，怎么就毫不手软，就不讲君臣大义？说到底，无非之前的献公强势，之后的骊姬和奚齐孤儿寡母，好欺负。这样看，后来里克被相对强势的惠公所杀，便多少有点自作自受。[14]
再说狐突。
对于申生的率军出征，狐突也是劝阻了的，但是申生不肯听从。他说，君父派我出来打仗，不是因为喜欢我，而是为了考察我。既然反正都难免一死，不如一战。不战而返罪过更大。作战而死，至少还能留下美名。
结果不出狐突所料，申生回国，谗言四起。
于是狐突闭门不出。
里克和狐突的温良恭俭让，其实是姑息养奸。当然，以狐突当时的地位，多半也是无能为力。里克却不是无力，而是无心，或无胆。事实上，骊姬要谋害太子，里克是知情的。然而他左右为难，他的同伙丕郑则表示没有主意。里克便对丕郑说：弑君，我不敢；帮凶，我不能。我只有躲起来。
于是里克也称病不朝。
三十天后，骊姬得逞。[15]
最后说申生。
申生名为储君，其实是个苦孩子。母亲身份不明，父亲另有所爱，大臣们对他的建议和劝导，都是要乖，要好，要听话，要尽忠，要尽孝。从来就没人告诉他，他自己有什么个人权利可以主张，也不知道该如何主张。[16]
因此，当申生被骊姬诬陷时，他其实是无法自救的。有人对他说：太子去申辩吧，君上一定能明辨是非。申生却心灰意冷。申生说，我去申辩，骊姬就得问罪。我的国君和父亲老了。没有骊姬，他老人家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君父不开心，申生怎么可能开心？
鲁僖公四年（前656）夏历十二月二十七日，申生在曲沃上吊自杀。[17]
冤死的申生死不瞑目。据说，死前申生托人带话给闭门不出的狐突：申生有罪，不听您老人家的话，才有了今天这个下场。申生并不敢贪生怕死，只是心疼国君老了，国家又多灾多难。您老人家再不出山，奈吾君何？如果您老人家肯出来做事，申生就算是拜您所赐而死，将无怨无悔。[18]
狐突后来的死节，或许与此有关。
[12]见《左传·僖公四年》。
[13]见《左传·闵公二年》、《国语·晋语一》。
[14]见《国语·晋语一》。
[15]见《国语·晋语二》。
[16]据《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晋献公“烝于齐姜”，生秦穆公夫人穆姬和太子申生。烝，就是与母亲辈的女人发生性关系。齐姜是什么人，有争议。
[17]事见《左传·僖公四年》。
[18]见《国语·晋语二》。

第四章 人臣 再说君臣
现在，似乎该检讨一下君臣关系了。
君臣父子，历来被看做最重要的人际关系。想当年，年轻的孔丘到齐国找工作，景公问他何以治国，孔子的回答便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君像君，臣像臣，父像父，子像子。齐景公则点头称是说，是啊，如果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就算有粮食，寡人吃得到吗？[19]
事实上，君臣父子这四个字，乃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政治理念、道德规范和制度设计，因此从西周以来，就被着力打造、建立和维护，不容动摇。
当然，秦汉前后，君臣关系是有区别的。从西周到春秋，理论上讲是家臣效忠家君，国臣效忠国君，天下之臣效忠天下共主，即士效忠大夫，大夫效忠诸侯，诸侯效忠天子，逐级效忠。到战国，天子没有了，三级效忠就变成了两级效忠。但，逐级效忠不变，君臣关系也不变。
秦汉以后，诸侯没有了，逐级效忠变成直接效忠。皇帝是唯一的君，其他人从官员到百姓，都是臣。不过，这也要看世道。如果天下大乱，则各为其主。比如东汉末年，就是周瑜效忠孙权，关羽效忠刘备，郭嘉效忠曹操。效忠对象虽不相同，君臣关系仍然是纲。
很显然，在中国古代，君臣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君主制度的基石。其他关系，也都可以看作君臣，比如父亲是家君，丈夫是夫君。兄弟和朋友看似平等，那是因为上面还有君父。没有君父，大哥便是君。君臣之道，岂非大义？
可惜，它先天不足。
不足在于不平等。君父，毋庸置疑地高于臣子。这可是违背人之天性的，因此不能不设法弥补。弥补的办法，是用对等来替代平等。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或“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也就是说，君臣父子都有道德上的义务，也都要遵守游戏规则。一旦失礼，很可能代价惨重。[20]
这事有案可稽。
公元前559年，卫献公请两位大夫吃饭。两位大夫依照礼节，衣冠楚楚准时准点来到朝堂，恭恭敬敬地等在那里。然而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太阳快下山了卫献公还不露面。最后，才发现他在园子里射雁。而且见了两位大夫，居然不脱皮冠就跟他们说起话来。
这是严重的失礼。
我们知道，皮冠，是戎装或猎装。所以，君臣相见，即便是在战争中或狩猎时，也至少要摘下皮冠。鲁成公十六年，晋国大夫郤至三次遇到楚王战车，每次都要免冠。楚共王派使节去慰问他，他立即免冠听命。鲁昭公十二年，身穿猎装的楚灵王接见自己的大臣，则不但免冠，而且去披（脱去披肩）、舍鞭（扔掉马鞭）。这些动作都被《左传》隆重地一一记录在案，可见意义之重大。
实际上服饰在古代中国，都是有意义的。比如不摘皮冠，就是把对方当作仇敌或野兽。请客吃饭而着猎装，更是公然的羞辱。卫国这两位大夫忍无可忍，怒不可遏，便发动兵变把献公驱逐出境，十二年后才让他回国。
此事发生时，晋国的国君是悼公。悼公问他的乐师师旷：卫国人驱逐了他们的国君，是不是也太过分了？
师旷却斩钉截铁地回答：恐怕是他们的国君太过分。国君是祭祀的主持人，也是人民的希望。如果人民失望，那又何必要他？老天爷是爱民如子的。上天为人民立君，难道是让他骑在民众头上作威作福？[21]
这话说得掷地有声，应该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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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师旷先天性失明，自称“盲臣”，却因此拥有了极强的辨音能力，即所谓“师旷之聪”。春秋时诸侯都有精通弹奏的乐师，大多以“师”为氏，如师涓、师襄等。古琴初为五弦，汉朝起定制为七弦，琴式（造型设计）则有数十种之多。
可惜，君要仁，父要慈，要像君和父的样子，并没有可操作的制度来保障，也没法进行监督。他们仁不仁，慈不慈，守不守礼，像不像样，全靠自觉。相反，君父们的绝对权威，则天然合理，无人质疑，不可动摇。结果是，君可以不仁，臣不能不忠；父可以不慈，子不能不孝。甚至一旦君父昏暴，则很可能不幸如申生：尽忠，他得死；尽孝，他也得死。不死，就不忠不孝；死，则忠孝两全。
这是什么混账逻辑！
这又是什么狗屁道德！
于是臣子们便只能碰运气，或者看着办。狐突、里克和庆郑的共同特点，就是恪守臣道，但不出卖良心，也不放弃尊严。要杀，随你！要命，拿去！我可以去死，但话要说清楚。死得不明不白，不干！
荀息则是另一种态度，那就是无条件地尽忠。在他看来，受人之托，尚且要忠人之事，何况是君父所托？至于成功与否，则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这恐怕也是大多数臣子的基本立场和选择。因为不管怎么说，君，总归是一国之主；父，则无疑是一家之主。君主蒙羞，则举国蒙羞；君主蒙难，则举国蒙难。所以惠公被俘后，晋国的大夫们都披头散发，拔起帐篷跟着走。
秦穆公无奈，只好派使者去传话：诸位不必那么忧虑吧？寡人陪着贵国国君往西走，不过是要告慰贵国故太子的在天之灵， 岂敢有什么过分之举？[22]
晋国的大夫们则诚惶诚恐地行起了将亡或已亡之国的大礼，三次下拜三次叩首。他们说：伟大的君上！您老人家脚下是地，头上是天。皇天后土都听到了您的誓言。我等卑微的外邦小臣斗胆站在下风口，等候您仁慈的命令！[23]
后来晋惠公被释放，这一幕也是起了作用的。
当然，起作用的因素还有很多。其中之一，便是晋国外交官的成功斡旋。
[19]见《论语·颜渊》。
[20]见《论语·八佾》。
[21]事见《左传·襄公十四年》。
[22]据《左传·僖公十年》并杨伯峻注，晋惠公即位后，占有了故太子申生之妃。申生向狐突显灵，称惠公必败于韩。
[23]事见《左传·僖公十五年》。

第五章 使节 弱国岂能无外交
秦穆公终于见到了吕甥。[1]
吕甥是晋惠公的死党，里克和丕郑的死敌。当年丕郑被派到秦国赖账，就谎称不同意割让河西之地的是吕甥。穆公听他这么说，便采纳丕郑的建议，派人到晋国诱捕吕甥。没想到吕甥等人识破诡计，反过来杀了丕郑，又把里克和丕郑的死党一网打尽。秦穆公想得到的，自然全部落空。[2]
因此吕甥和穆公，可以说有一种特殊的缘分。只不过这一回，吕甥是作为晋国的使节到秦。使命，则是接回韩之战中兵败被俘的惠公。
吕甥的使命不容易。
任重是肯定的。韩之战，晋国既战败，又理亏。答应赠与的土地不赠与，这是背信；晋国受灾秦国支援，秦国受灾晋国乐祸，这是弃义。因此秦国的愤怒已经到了极点。他们抓住了罪魁祸首，哪能说放就放？
秦国君臣，也意见不一。有人主张杀了晋惠公祭祖，有人主张要晋国拿太子作人质来交换。秦穆公的夫人是晋惠公同父异母的姐姐，则拼了命来救她弟弟。最后，穆公同意谈判，吕甥则来接人。这件事虽然已有八九成希望，但吕甥如果一言不慎，仍可能触怒秦国，那可就万劫不复。
因此吕甥跟穆公的对话，便很有看点。
穆公问：贵国和睦吗？
吕甥说：不和睦。那些小人们，因为国君被俘而羞愧难言，因为亲人战死而悲痛不已。他们不怕征税加赋，全都整装待发，一心要立太子为君。他们说，宁肯事奉戎狄，也要报此大仇！君子则既心疼自己的国君，也清楚他的罪过。他们不怕征税加赋，全都整装待发，一心等待贵国的命令。君子说，秦国的恩德，是一定要报答的呀！如果不能报答，那就只能战死。小人和君子，各执己见，所以不和睦。
这其实是绵里藏针，话中有话了。
穆公当然也听出那骨头来，于是又问：贵国臣民，怎么看国君的命运前途？
吕甥说：小人忧心忡忡，认为他难免一死；君子主张恕道，认为他一定回来。小人说，我们害苦了秦国，秦国岂能放过寡君？君子说，我们已经知罪，秦国一定宽宏大量。一个人，背信弃义就抓起来，低头认罪就放了他，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厚道的德行，更严厉的惩罚吗？结果肯定是心存感激地惦念那恩德，心怀鬼胎地畏惧那惩罚。因此，就凭这一惩前毖后的举动，秦国便可以称霸。敝国的君子们坚信，与此相反的蠢事，秦国是不会干的！
穆公听了，大为赞许。他不但如约放人，还立即改善了惠公的生活待遇。[3]
吕甥这番外交辞令，不卑不亢，有理有节，确实可圈可点；而另一位外交官的表现，则堪称以柔克刚，四两拨千斤，不能不让人拍案叫绝。
这位使节，就是鲁国大夫展喜。
展喜比吕甥更难。吕甥代表的晋国，只是战败而已；展喜代表的鲁国，却是还没开打就得求和。公元前634年，鲁僖公因为得罪齐国，遭到讨伐。鲁国根本不是对手，只能诉诸外交。但，话怎么说，事怎么办，见面礼怎么送，鲁国君臣一筹莫展。因为再贵重的礼物，人家也可能不屑一顾。最后，展喜决定带最微不足道的东西去。
他带去的是“膏沐”。
膏沐，其实就是洗发膏和沐浴露。
展喜说：敝国寡德之君不懂事，没伺候好贵国边疆的大臣，劳累君上您尊贵的脚步踏入敝国卑贱的土地，贵军将士也风餐露宿十分辛苦，寡君非常非常过意不去。因此，特派臣下冒昧地送些洗发膏和沐浴露，以示犒劳。
齐孝公问：鲁国害怕了吧？
展喜说：小人胆战心惊，君子有恃无恐。
孝公说：切！你们的粮库里一粒米都没有，田地里一棵草都不长。贵国都成这样了，凭什么满不在乎？
展喜说：凭贵我两国的传统友谊！贵国先君是太公，敝国先君是周公。想当年，太公和周公辅佐武王平定天下，被成王册封在此。天底下，还有比这更铁的哥们吗？小弟犯了错误，大哥当然要教训，却总不至于要了小弟的命，也不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忘了先王。所以我们不怕。
齐孝公听了，立即下令撤军。[4]
显然，这同样是相当成功的交涉。事实上，弱国未必无外交。相反，正因为弱势，才更要善于运用外交手段；弱国或战败国的使臣，不但要刚柔兼济智勇双全，还更要有君子风度和贵族精神。
那就再看几个案例。
[1]吕甥名饴（读如仪），是晋侯的外甥，采邑在吕（今山西省霍县西），所以叫吕甥。又因为阴（今山西省霍县东南）、瑕（今山西省临猗县附近）也是他的采邑，所以也叫阴饴甥、瑕吕饴甥。
[2]事见《左传·僖公十五年》。
[3]八年后，晋惠公卒，卒后一年，公子重耳在秦国军队的护送下回国为君，是为晋文公。吕甥等人策划叛乱，谋杀晋文公未果，逃亡，被秦穆公诱杀。
[4]事见《左传·僖公二十六年》、《国语·鲁语上》。

第五章 使节 凶险的婚礼
公元前541年，郑国都城之内一片恐慌，因为楚国的一位政要即将进城。
这位政要是王子围。
子围是楚国的令尹。令尹，是春秋战国时期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最高长官，相当于后世的宰相，大多由王子甚至储君来担任。实际上，子围就是前任楚君康王的弟弟，现任楚君郏敖的叔叔。而且，也就在这年年底，他即位为楚王，即楚灵王。这样一位人物，当然非同一般。
令尹子围是来迎亲的。
他娶的是郑国大夫公孙段的女儿。
段，是郑穆公的孙子，所以叫“公孙段”。楚国的政要来迎娶郑国大夫的女儿，这是天大的好事，为什么要恐慌？
因为子围是带着兵来的。
事实上，子围来郑国，主要是进行国事访问，然后参加在郑国境内举行的十一国会议。当时诸侯的会盟有两种：一种叫“乘车之会”，不带兵；一种叫“兵车之会”，带兵。公元前639年宋襄公大会诸侯，约定的就是乘车之会，楚成王却带了兵去，结果宋襄公做了俘虏。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郑国不能不小心谨慎。何况楚国的狼子野心，子围的专横跋扈，没有人不清楚。这回他来郑国，谁知道真实目的是什么？谁又能担保他不会因为某件事情不高兴，就在郑国都城之内大动干戈？
难讲啊，难讲！
没错，此刻已是春秋晚期，礼坏乐崩，并非所有人都讲君子风度。何况楚人一贯自称蛮夷，原本就不那么恪守周礼。公然称王，就是表现。郑国虽然在春秋最早期，曾经是唯一的强国，这时却衰落到接近“第三世界”。楚国则虽然原本“蛮夷之邦”，现在却俨然“超级大国”。这就有如后来的葡萄牙遇到了大英帝国，硬碰硬是不行的。
惹不起躲得起。郑人只好请子围一行住在城外的国宾馆，好吃好喝伺候着。
麻烦在于，子围除了访问，还要娶亲。按照当时的婚姻制度，从说媒到成婚，要经过六道手续。最后也最隆重的一道是“亲迎”，也就是新郎亲自到女方家里迎接新娘。这是除天子以外人人都要做的，子围当然也不例外。
亲迎就得进城，所以郑国恐慌。
这时，郑国主持工作的是大政治家子产。子产其实也没有办法，只能派一位使节去交涉。
使节的话，当然说得非常谦恭。他说：敝国的国都实在太狭小，根本就不足以款待令尹大人的随从。敝国唯恐怠慢，因此请允许我们在郊外清理出一片宽敞的地面，权且替代公孙段的祖庙，不知可否？
子围也派使节作答。
楚国使节的话，同样客客气气，其实却不容商量。楚使说：承蒙贵国君上恩准，赐福予敝国寡德之大夫子围，让围有机会给公孙大夫的女儿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围接到命令，不敢怠慢，立即举行仪式，向列祖列宗禀告，然后才胆敢前来亲迎。如果在荒郊野外举行婚礼，那就等于是把贵国君上的恩典扔在草莽之中，也让敝国寡德之大夫围，蒙受欺骗先君的不白之冤。这样一来，围还能够回国为卿，替寡君效力吗？恳请大人三思！
郑国的使节只好干脆把话说穿。这位使者说：一个国家，弱小不是他的罪过。但如果稀里糊涂地以某大国为靠山，却毫无戒备，那就罪该万死。寡君将公孙之女许配给令尹大人，无非就是想要有个靠山。但是谁又知道，那大国是不是包藏祸心，要打小国的主意呢？我等小人别的不怕，就怕这样一来，小国没了依靠，诸侯也起了戒心。贵国失信于人，号令天下就不再那么一呼百应。否则，敝国的国都，就是贵国的宾馆，哪里还会舍不得开放公孙段的祖庙？
这就等于捅破了窗户纸。子围一行，也知道郑国已经有了防备。借迎亲而灭郑国，是做不到了；而从《左传》的表述看，他们还真有这打算。于是提出不带兵器进城，郑国也表示同意。一场凶险的婚礼，终于有惊无险，化险为夷。[5]
嘿嘿，弱国岂能无外交？
[5]事见《左传·昭公元年》。

第五章 使节 枪杆子里面出说法
婚礼结束后，子围便去开会。
这次十一国会议，是五年前“宋之盟”的继续。那次盟会在中国历史上很有名，甚至被认为是东周上下两段的一个分界点——前半段以诸侯兼并为主，大夫兼并为次；后半段则是大夫兼并为主，诸侯兼并为次，堪称划时代。[6]
宋之盟的起因，原本是宋国大夫向戎痛感诸侯争霸，战乱不已，因此发起和平倡议。当时有发言权的超级大国，主要是晋、楚、齐、秦。向戎跟晋国执政赵武、楚国执政屈建私交不错，一说就通。齐国和秦国，也表示支持。诸小国处在夹缝中，早已苦不堪言，更是乐观其成。
于是，公元前546年，即鲁襄公二十七年夏天，以宋为东道国，晋、楚、齐、秦及其同盟国代表，共同签订了和平条约。此后小国得到的和平安宁，宋有六十五年，鲁有四十五年，卫有四十七年，曹有五十九年，多数达半个世纪左右。[7]
因此，历史上便把这次盟会，称为“弭兵之会”。弭读如米，停止和消除的意思；兵，指战争。所谓“弭兵之会”，其实也就是当时的“世界和平大会”。
可惜，世界和平大会，一点都不和平。
盟会还没开始，楚国就提出一个提案，要求各大国的同盟国相互朝见。这个提案表面上看，很是合理。比如江湖大佬们拜了把子，各自门下的小弟当然也要见见，然后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但实际上，楚国其实别有用心。要知道，参加盟会的国家中，只有陈、蔡、许三个小国是楚国的马仔，其余鲁、宋、卫、郑这几个中等国家则是晋国这边的。而且，鲁和宋拜了楚国的码头，鲁国的小弟邾和莒（读如举），宋国的小弟滕和薛，也会跟了去。再加上曹国，楚国便宜占大了。[8]
晋国当然不能同意。
于是，晋国代表团团长赵武，便让会议的发起人和联络人向戎转告楚人：晋、楚、齐、秦，地位相当。晋国不能指挥齐国，就像楚国不能命令秦国。楚国如果能让秦国国君驾临敝国，敝国寡德之君又岂敢不去请齐君？楚人则耍赖皮说，那就我们两家的小弟们见见好了。
可见，晋楚两国，一开始就在较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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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出土于山西省侯马市，文字书于圭形玉石的正反两面。所谓盟书，即会盟时商定的盟约。
因此两国的代表团，也各住一边。晋人住在宋都北，楚人住在宋都南。楚人甚至“衷甲”，也就是礼服里面穿了防弹背心。如此如临大敌暗藏杀机，让晋国代表团颇为紧张。最后，还是副团长叔向安慰团长赵武：打着谋求和平的旗号来发动战争，楚国应该还不至于。
但，要价则是肯定的。
楚人的要求，是先歃。歃（读如煞），就是歃血。这是当时诸侯各国盟会的重要程序。具体做法，是牵一头牛来，割下左耳，放在盘子里；流出的血，则放在一种叫作敦（读如对）的食器中。然后，参加会盟的代表，依次以口微微饮血，或用手指头蘸血涂在嘴旁，叫“歃血为盟”，相当于在合同书上签字。
不过，签字可以同时，歃血却有先有后。排在第一的，一般都被认为是盟主，或盟主就该先歃。所以楚国的要求，晋国便表示不能同意。晋国代表团说：我们是当然的盟主，没有谁可以在晋国之前先歃血。楚国代表团则说：你们自己声称贵我两国地位相等，那就应该轮流坐庄，凭什么每次都是晋国优先？
吵来吵去的结果，是晋国让步。代表团内部，副团长叔向又劝团长赵武：诸侯归服的是德政，不是谁做主持人。历来诸侯会盟，都有小国来主持的。这次就让楚国做一回晋的小弟，又有何妨？
于是楚人先歃。[9]
不和平的世界和平大会，到此总算落下帷幕。但叔向的说法，则其实自欺欺人。没错，小国做盟会主持人的事是有的。但那指的是“执牛耳”，也就是把牛的左耳割下来放在盘里。这种相当于司仪的事多半由小国的大夫来做，盟主是不动手的，在旁边看，叫“卑者执之，尊者涖之”。然后，盟主取敦中之血先歃。盟主歃血后，才轮到其他人。[10]
由此可见，同盟国地位的高低，不在盘中牛耳，而在敦里的血。先歃血的，才是老大。所以，公元前502年，晋国和卫国会盟，卫灵公让晋国大夫执牛耳，自己先歃血，结果便发生了肢体冲突。执牛耳，牛吗？[11]
看来，弭兵之会上楚国占尽了上风。原因也很简单，这时的楚国已成为南方强国，北方的晋国则开始走下坡路。强大的军事力量，支持着楚国强悍的立场和强硬的态度。种种外交辞令，不过是华丽的面纱。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也出说法，甚至歪理。
实际上，所谓“世界和平大会”（弭兵之会），不过是大国的俱乐部。小国除了唯命是从，并没有多少发言权。他们的代表，不要说维持国际秩序，也不要说捍卫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就连保住自己的性命都不容易。
比如叔孙豹。
[6]请参看范文澜《中国通史》。
[7]据杨伯峻《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注。
[8]此段分析，请参看童书业《春秋史》。
[9]本节事见《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10]请参看《左传·定公八年》杨伯峻注。
[11]见《左传·定公八年》。

第五章 使节 硬汉叔孙豹
叔孙豹差点被杀。
鲁国大夫叔孙豹，是一位杰出的外交家。他跟鲁国执政季武子的分工，基本上是“叔出季处”，也就是叔孙豹管外交，季武子管内政；叔孙豹出使，季武子守国。所以，公元前546年的宋之盟，公元前541年的虢之会，叔孙豹都是鲁国的首席代表。他的差点被杀，就发生在虢之会。
所谓虢之会，是五年前宋之盟（弭兵之会）的延续。因为会议地点在东虢（故城在今河南省郑州市境内），故名。东虢原本是周文王弟弟虢叔的封国，后来被郑国所灭，这会儿是郑国的属地。因此，楚国令尹子围来开会，便先访问郑国，顺便迎娶郑国大夫公孙段的女儿，这才有了那场“凶险的婚礼”。
那么，宋之盟后，为什么还要有虢之会？
表面上的理由，是重申世界和平；实际上的原因，是楚国要维持霸权，甚至是子围要耀武扬威。所以在会前，楚国代表团便提出不再歃血。因为上次会议是楚人先歃，如果又来一次，则理应让晋国先。如果不歃，则楚国仍是盟主。晋国代表团团长赵武再次让步，盟会也完全变成了走过场。
大出风头的是子围。
子围当然得意。五年前弭兵之会时，楚国的首席代表是屈建。一年后，康王和屈建相继去世。康王的接班人懦弱无能，子围便大权独揽，玩弄国君于股掌之间。这次出国，更公然摆出楚王的仪仗，成为本次会议最遭热议的花絮。各国代表指指点点，楚国副代表怎么解释都无济于事。
然而就在楚人春风得意，各国议论纷纷，会议即将结束之时，战争却爆发了。
发动战争的是鲁国的季武子。季武子事先不打招呼，突然袭击了莒国的城市郓（读如运，在今山东省沂水县），并据为己有，莒人则一状告到了会上。莒国在历史上，是一会儿依附于鲁，一会儿依附于楚的。现在鲁国欺负他，他当然要请楚国做主。楚国以盟主自居，也当然不能不管。何况这事还发生在世界和平大会期间，如果不闻不问，实在说不过去。
于是楚国代表团正式照会晋国：请同意诛杀鲁国代表团首席代表叔孙豹，以谢天下！
晋国，该如何表态？
很难很难。
事实上，诚如楚人所言，弭兵之盟还没散会，鲁国就发动了对与会国的战争，当然是对会议的公然挑衅，对誓言的公然背叛，对盟约的公然亵渎。但，这事是季武子干的，叔孙豹并不知情。杀叔孙豹，岂非冤枉？
晋国代表团团长赵武的助理却趁火打劫，向叔孙豹索取贿赂。这位助理竟然派了一个使者前去暗示：只要叔孙豹肯花钱，他可以在赵武和楚国那里代为说情。
当然，助理的话说得很委婉，他想要一根腰带。
叔孙豹断然拒绝。
生死未卜的叔孙豹说，我等参加盟会，是为了保家卫国。国家出了事情，总要有人顶罪。我如果靠贿赂而免于一死，那些人无从泄愤，就只能进攻鲁国了。这是给国家带来灾祸呀，怎么能算是保卫她？
何况一个使节，奉君命而临大事，代表的是自己的国家。国家出了事，花钱去私了，岂非化公为私？此例不可开，此风不可长。我叔孙豹宁愿去死，也不行贿！
于是，叔孙豹扯下一块绸缎对使者说：我的腰带太窄了，请拿这个回去交差吧！
赵武听说，肃然起敬。
深受感动的赵武说：一个人，大祸临头却不忘国家，这是忠心；面对灾难却不离职守，这是诚信；为了祖国而不惜牺牲，这是坚定。一事当前，首先想得到的是忠信坚贞，这是道义。这样的人，难道也可以杀吗？
当然不可以。
事实上，不但晋国代表团力保叔孙豹，就连楚人最后也网开一面。因为正如赵武所言，一个国家，如果所有的大臣都像叔孙豹一样，在内不怕困难，在外不避艰险，那就固若金汤，无所畏惧。这一点，倒是不论大国小国的。[12]
所以，必须保住叔孙豹。保住叔孙豹，就是保住一种气节，一种精神。有这种气节和精神，就是男子汉大丈夫。汉子是会受到敬重的，哪怕他不是使者，甚至还是对方恨之入骨，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敌人。
比如叔詹。
[12]本节综合《左传·昭公元年》、《国语·鲁语下》。

第五章 使节 两手都要
叔詹是晋文公重耳指名道姓要杀的人。
公元前637年，流亡国外的晋国公子重耳路过郑国，遭到郑文公傲慢无礼的对待。第二年，重耳在秦国军队的护送下回国，成为晋国国君，是为晋文公。六年后，也就是公元前630年，晋文公为报当年的一箭之仇，同时惩罚郑国在晋楚城濮之战中向着楚国，便联合秦国伐郑。联军来势汹汹，兵临城下。据说，晋国的军队甚至已经推倒了郑都城墙上的矮墙。
这时，郑人无论怎样求饶都不管用。满腔仇恨的晋文公放出话来：把叔詹交给我，我就撤兵。
叔詹，怎么就得罪晋文公了？
难道郑文公的无礼，是叔詹的主意？
不。恰恰相反，叔詹力劝郑文公善待重耳。只不过，当他再三规劝仍然无效时，叔詹提出：如果不能以礼相待，那就杀了他。因为叔詹早已断定，公子重耳非同一般，迟早会继承君位。到时候，他也一定会来报复。
事实证明，叔詹是对的。
不过，当年的郑文公虽然铸下大错，这时的表现却像条汉子。他拒不交出叔詹，甚至不把这事告诉叔詹。
叔詹却挺身而出。
准备以身殉国的叔詹，只身一人奔赴晋营。他说：晋人围我郑国，不就是想要得到詹吗？如果以区区一人之身，可以换回百姓的生命、国家的安宁，这正是詹的愿望。
晋人则架起一口大锅，打算把他烹了。
叔詹说：请允许我把话说完再死！
晋文公说：你讲！
叔詹说，皇天上帝降灾于郑，让我郑国大祸临头。今天这个局面，是下臣当年就预计到了的。能够尊敬贤明，防止祸患，这就是智慧；能够杀身成仁，报效祖国，这就是忠诚。说完，叔詹走向那口大锅，两手紧紧抓住鼎耳，对着苍天大声呼喊：杀了我吧，杀了我吧！从今往后，以智慧和忠诚报效国家的，都跟我同样下场！
晋文公站了起来。他不但立即下令释放叔詹，而且以最隆重的礼节送他回国。
回国以后的叔詹受人敬重自不待言，可惜事情却并未因他的忠烈而告终。积怨难消的晋文公又提出，必须见到郑文公，当面羞辱一番，才肯罢休。
如此城下之盟把郑文公逼入了死角：签则辱国，不签则亡。进退维谷，就需要外交官来斡旋了。
郑国派出的外交官，叫烛之武。
烛之武是郑文公亲自请出的，之前则似乎颇受冷落。所以，郑文公去请他时，他的回答是：臣年轻的时候，尚且比不上别人。现在老都老了，又能怎么样？郑文公则放下身段诚恳相邀：过去没能重用先生，是寡人的过错。但如果郑国灭亡，于先生也有所不利吧？
于是烛之武趁着夜色潜入秦营，去见秦穆公。
烛之武的做法是对的。因为这个时候，做晋文公的工作已无济于事，只能釜底抽薪，策反秦穆公。但，动之以情没有用，晓之以理也不成。能够说服秦穆公的，只有利害。
潜入秦营的烛之武，给穆公算了三笔账。
第一笔账，是灭亡郑国对秦有没有好处。烛之武的结论是没有。因为秦国和郑国之间，隔着晋国。就算秦晋两国瓜分郑国，秦国得到的也是一块飞地。飞地很难真正占有。最后的结果，势必便宜了晋。晋国占便宜，就是秦国吃大亏，还要搭上财力物力，兴师动众，何必呢？
第二笔账，是保全郑国有没有好处。结论是有。因为秦在西，郑在中原。秦国有事于诸侯，多半要借道郑国东行。郑国作为东道主，可以为秦国的行李往来，提供种种方便。东道主，就是东边道路的主人；行李又叫行理或行人，也就是使者。所谓“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供其乏困”，就是整个郑国都成为秦的驿站和招待所，好处当然不小。
第三笔账，是晋国和秦国的联盟靠不靠得住。结论是靠不住。前车之鉴，便是晋惠公的背信弃义。何况晋国的野心哪里会有满足？他现在挥戈向东，把郑国当作囊中之物。如果得手，下一步就该向西扩张了。西边除了秦国，还有谁能填饱他的肚子？因此，对于秦国来说，联晋灭郑是损己利人，甚至引狼入室。
最后，烛之武对穆公说：请君上三思！
秦穆公当然一听就懂。他立即单方面与郑国签订和平协议，还派出部队给郑国站岗放哨。晋国的大夫闻讯，请求攻击秦军，晋文公却不同意。文公说，没有秦国，寡人就没有今天。受惠于人又反目为仇，是不仁；失去盟国再树敌人，是不智；放弃和谐制造动乱，是不武。我还是回去吧！
结果晋文公也撤兵。[13]
命悬一线的郑国终于转危为安，这是叔詹和烛之武，也是义和利的共同胜利。
[13]本节综合《左传·僖公三十年》、《国语·晋语四》、《史记·郑世家》。

第五章 使节 如果战败
郑文公应该庆幸，因为战败国的日子不好过。
事实上，仅仅过了三十三年，郑国就真正尝到了战败的滋味。只不过，这次的胜利者是楚人，战败的郑君则是襄公。公元前597年，也就是襄老战死，知罃被俘的同一年，楚庄王因郑国在楚晋之间摇摆不定，决定教训一下这个“两面派”。这年春天，楚军包围了郑都。三个月后，郑国最后一道防线被攻破。郑襄公无路可走，只有投降。
投降是无条件的。作为战败国国君，襄公光着膀子牵着羊，递交了投降书。投降书上说得很清楚，郑国的土地、臣民和他自己，都任由楚国处分。也就是说，即便楚君开恩不灭亡郑国，郑国也跟楚国的一个县没什么两样。
递交了投降书，郑襄公就等着发落。
很显然，战败国不可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他们的前途也有好几种。待遇最好的，是只要认输认栽，胜利者就放他一马，歃血为盟即可。但，这种情况多半发生在春秋早期，交战双方也原本势均力敌。既然吃不掉对方，当然讲和为宜。
春秋晚期的小国就难说了。好一点的，是虽不亡国，但要变成附庸。再差一些，是战败国的臣民被迁出祖国，到其他地方定居。更差的，是他们都成为奴隶，被当作苦力、贡品或商品。当然，他们也可能被整体掳往战胜国，有如当年犹太人的“巴比伦之囚”。运气不好的国君或储君，则可能血溅礼器，尸横祭坛，成为刀下之鬼。
这是有案可稽的。
比如蔡灵公。
蔡灵公原本是蔡景公的太子。公元前543年，蔡景公为太子娶妻于楚，然后又跟这儿媳妇私通。太子忍无可忍，杀了景公，继位为君，是为灵公。
不过蔡灵公被杀，却不因为弑君，而在对楚国不忠。他伺候的楚君，偏偏又是灵王。前面说过，谥号为灵的都有问题，比如与夏姬偷情又被夏姬之子杀掉的陈灵公，因为吃王八起纠纷而被杀掉的夏姬之兄郑灵公，派刺客暗杀大臣反被杀掉的晋灵公，做事不靠谱派宦官去向战俘传达命令的齐灵公等等。现在蔡灵公遇到了楚灵王，当然不灵，活该他倒霉。
公元前531年，也就是蔡灵公弑君之后十二年，此公被楚灵王骗到某地，灌醉后活捉，然后杀掉。与此同时，楚灵王派兵包围蔡国，蔡国太子率领国人英勇抗战，最后因力不能支而城破被俘，楚灵王竟把他杀了祭祀社神。[14]
战败国命运之惨，可见一斑。
那么，郑襄公前途如何？
他的运气不错。因为这时的楚君，还不是灵王，而是庄王。庄王不但没有采纳某些人的建议灭亡郑国，反倒退兵三十里，才跟郑国签订和平条约。[15]
但，如果以为楚庄王是发善心，那就大错特错了。也就在一年前，他借口讨伐夏姬的儿子而入陈，便决定把陈变成楚国的一个县。事实上，如果不是他自己外交官的一席话，陈国没准就灭了，后来的郑国也不会有好下场。
这位楚国外交官，叫申叔时。
楚庄王进攻陈国的时候，申叔时正好出使齐国。使命完成以后，照例要回国向君王复命。然而申叔时述职完毕，便立即退下，什么都不再说。
庄王奇怪，让人叫住他问：寡人凯旋，众人皆贺，只有你一言不发，什么意思？
申叔时问：可以陈述理由吗？
庄王说：当然可以。
申叔时便说，一个人牵了牛去践踏别人的田地，当然有罪。但如果把他的牛也没收，惩罚就太重。诸侯追随大王，是要讨伐乱臣贼子。如果顺手牵羊，把陈国也变成楚县，岂非贪小便宜？因小利而失大义，恐怕不妥吧？
庄王问：把陈国还给他们，可以吗？
申叔时说：我们这帮小人讲不了大道理，只不过平时就有句口头禅，叫“还回去总比不还的好”。
于是楚庄王让陈复国。[16]
如此看来，当年的叔詹和烛之武，堪称功莫大焉。事实上，没有烛之武，秦国不会撤兵；没有叔詹，晋国也不会罢手。不难想象，晋文公作出最后决策时，叔詹的影子一定在他眼前挥之不去。没错，政治、外交、战争，说到底都是为了国家利益。因此真起作用的，一定是利，秦穆公可以证明；然而感人至深的则一定是义，晋文公可以证明。
那么，楚灵王之灭蔡呢？
没人看好。
实际上事件发生前，晋国的政治家叔向，郑国的政治家子产，就断言蔡国必亡，楚灵王也不得好死。他们的意见也很一致：蔡灵公有罪，所以上天要借楚人之手灭了他。楚灵王多行不义，所以上天要用灭亡蔡国来加重他的罪孽。
呵呵，上帝要他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周景王手下一位名叫苌弘的大夫，更是从星相学的角度作了解释。苌弘说，蔡灵公弑君那年，岁星在营室。至今十二年，岁星又在营室。所以蔡灵公必遭报应。
苌弘又说，楚灵王弑君那年，岁星在大梁。两年后，岁星又会在大梁。距离楚灵王弑君，也是十二年。所以两年后，楚灵王必遭报应，蔡国则会起死回生。[17]
事实证明，叔向、子产和苌弘的预测都没错。公元前529年，楚国内乱，灵王自杀，蔡人复国。一切都准时准点，分秒不差，就像事先有一张时间表。[18]
奇怪！这世界上，难道真有天意？
不妨看看周人的鬼神。
[14]事见《左传·昭公十一年》。
[15]事见《左传·宣公十二年》。
[16]事见《左传·宣公十一年》。
[17]语见《左传·昭公十一年》。岁星就是木星。营室，即二十八宿的室宿，有两颗星，即飞马座的α和β。大梁，为十二星次之一，相当于黄道十二宫的金牛宫。
[18]事见《左传·昭公十三年》。

第六章 鬼神 人有病，天知否
占卜的结果出来后，所有人都哭了。
这是公元前597年的春天。楚庄王的军队围困郑国都城七天后，郑人进行了占卜。他们先问：跟楚国讲和，有可能吗？征兆显示没有。又问：在太庙里哭，把战车都开到街上准备巷战，有可能吗？回答是有。于是国人来到太庙，守城的战士则在城墙上号啕大哭，一直哭得昏天黑地。
结果楚人退兵，留出时间让郑人修城。
当然，也可能是想招降。[1]
与此同时，晋国的大军也浩浩荡荡地开了过来。他们是听说郑都被围，闻讯赶来的。在晋楚两国的争霸斗争中，郑是晋国的小兄弟。小弟挨打，老大岂能坐视不管？当然要出手。
为此，晋国军方排出了一个豪华阵营。
请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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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晋国号为三军，实为六军。因为三军的统帅和副帅，都各有一支部队，每军也各有两个大夫，中军统帅则为元帅。也就是说，郑都被围时，晋国六军齐发，在元帅荀林父的率领下前来救援。
郑国却投降了。
投降是必然的，因为扛不住。楚军围城三个月后，郑都沦陷。襄公光着膀子牵着羊，递交了投降书。楚庄王则退兵三十里，跟郑国签订了和平条约。
晋军得到这个消息是在黄河边。这时，前进还是后退就成了一个问题。继续前进是没有意义的，也师出无名。郑国降都降了，你还救什么救？退回去同样不行。不但无法交差，这口气也咽不下。
箭在弦上，晋楚终于交手，这就是“邲之战”。
邲之战的过程复杂而混乱，结局却很清楚，那就是楚军大胜，晋军大败。没失败的，只有士会统帅的上军；先撤退的，则是赵婴齐指挥的部分中军。因为他们事先都做好了战败的准备。溃不成军的其他部队，则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地渡过黄河，吵吵嚷嚷整整一夜。前面说过的荀首之子知罃也在战争中被俘。荀首只好又杀回去，射死夏姬的丈夫襄老，俘虏了楚国的王子，最后才换回儿子。[2]
这一回，晋人恐怕连哭都哭不出。
如此结局，应该不难预料。事实上，从一开始，晋军六帅十二将，意见就有严重分歧。中军副帅先縠，中军大夫赵括，下军大夫赵同，主张跟楚军决一死战；上军统帅士会，下军统帅赵朔，下军副帅栾书，下军大夫荀首，则认为应该避其锋芒。荀林父是新上任的元帅，原本威望不高。此刻夹在两派之间，更是举棋不定，完全没有了主张。
先縠却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縠说，身为军帅，却像懦夫，诸位做得到，我做不到。晋国的霸权如果丢在我们手上，不如去死！
于是，自说自话带了部队就过河。
这就是盲动了。
盲动的结果是被动。先縠过河后，军法官韩厥便对荀林父说：这支部队单兵深入敌境，多半是有去无回。您老人家可是元帅。部队不听指挥，这是谁的罪过？何况无论丢失属国，还是损兵折将，都是大罪。既然如此，不如进军。就算兵败，六个人来分担罪责，也比您一个人扛着好。
晋军这才全部过河，安营扎寨。
渡过黄河的晋军将帅仍然争论不休，中军副帅先縠则一如既往地刚愎自用。上军统帅士会和副帅郤克提出要加强战备，先縠居然也反对。士会只好让上军大夫巩朔和韩穿埋伏起来，中军大夫赵婴齐则悄悄地去准备撤退的船只，因此这两支部队最后总算得以保全。
好嘛！如此群龙无首自行其是，岂能不败？
相反，楚人则好整以暇，庄王甚至一开始就不想打这一仗。后来取胜，也没把晋军往死里打。本卷第三章所说楚军教晋军修理战车，让他们逃跑的故事，就发生在这场战争中。溃败的晋军夜里渡河，庄王也没让人去赶尽杀绝。这跟他的伐郑和善后，同样颇为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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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历代战争史地图集》。公元前597年，大败于城濮之战的楚军，在邲地与晋军再次大战。晋军将佐不和、指挥无力，最终楚军大胜，楚庄王也因此役奠定霸主地位。
所以士会说，庄王在德行、刑罚、政令、事务、典则和礼仪六个方面都无可挑剔。如此稳如泰山，岂能不胜？[3]
那么，所有这些，老天爷知道吗？
有人说知道。六十年后有一个人说，邲之战的结局，占卜已经预示过了。只不过，占卜是在城濮之战，比邲之战早了三十五年。当时占卜的征兆，是楚胜晋败，结果却是晋胜楚败。占卜是不会错的。所以，邲之战，楚国必胜无疑。
这实在是一种奇怪的逻辑。
说这种怪话的人，又是谁呢？
蹶由。
[1]招降的说法，请参看童书业《春秋史》。
[2]知罃被换回一事，见本卷第三章。
[3]以上事见《左传·宣公十二年》。

第六章 鬼神 迟到的应验
蹶由是吴王夷末的弟弟。
说起来吴也是文明古国，始祖是周文王的伯父，号称“吴太伯”。他和弟弟仲雍为什么要在千里之外建国已不可考，只知道司马迁把他们列在了世家的第一名。
可惜这“文明古国”在西周和东周，都悄无声息，名不见经传。直到春秋中期，吴国的国名才开始见于《春秋》，吴国的君主也才见于《左传》，并且是在同一年。因为就在这一年，我们的一位老朋友来到了吴国。
这位老朋友，就是夏姬最后一任丈夫巫臣。
公元前584年，或前一年，早已成为晋国大夫的巫臣获准出使吴国，见到了吴王寿梦，劝说他与晋国结盟，目的则是要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楚国。
巫臣反楚是必然的。
众所周知，楚是晋的死敌。一部春秋史，差不多就有半部是晋和楚的争霸史。因此，从城濮之战到邲之战，两国交兵不断。连带着那些中等国家（比如郑和宋）和小国（比如附楚的沈，附晋的江），也倒了霉。巫臣作为晋臣，当然要联吴反楚。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也是他能对晋国作出的贡献。
另一方面，巫臣与楚也有私仇。实际上此前楚国的大夫子重和子反，已经杀光了巫臣的族人，以及夏姬的前任情人襄老之子。子反杀人是因为巫臣夺走了夏姬。子重杀人，则因为巫臣曾阻止他得到采邑。双方结下的梁子已不可解，血海深仇更演绎出惊心动魄的历史大戏。
巫臣使吴，是大戏的序幕。
决心复仇的巫臣带去了三十辆战车，还有驾驶员和狙击手。他用这些战车和战士做教练车和教练员，教吴人行军打仗，布阵攻城。又让自己的儿子担任吴国的外交官，与华夏各国建立广泛的外交关系，把吴的触角伸向了中原。
有了军事和外交这两手，吴国开始伐楚，伐巢（今安徽省巢县），伐徐（今安徽省泗县），并占领州来（今安徽省凤台县）。子重和子反则被打得顾首不顾尾，疲于奔命。[4]
吴国崛起了。
崛起的吴国成为楚的死敌。公元前537年，楚人联合越国和东夷伐吴，结果他们的一支部队被吴国打败。于是吴王便派蹶由去劳军。这在春秋，原本是贵族的礼仪。楚人却蛮不讲理地把蹶由抓起来，还要拿他去衅鼓。
这事做得太不像话。
不像话是肯定的。蹶由是吴王的弟弟，吴国的公子。彬彬有礼来劳军，不能款待也就罢了，岂能把他抓起来？这次遭遇战，吴人是胜利方，蹶由也不是战俘，岂能杀他衅鼓？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这是国际惯例，也是起码的道德礼仪和游戏规则，岂能如此破坏？真真岂有此理！
不过这时的楚君是灵王。他不像话，也不足为奇。
蹶由被带到了刑场。
楚灵王派人问他：你来之前，没占卜吗？
蹶由说：占卜了。吉！
这就奇怪。吉，为什么会成为刀下之鬼？
蹶由解释说，寡君听说伟大的君上您要在敝国进行军事演习，便到太庙用龟甲进行了占卜。寡君对鬼神说：下臣马上就要派人去犒劳楚军，借此机会观察一下楚王火气的大小，以便做好我们的战备，请神灵明示这事能否成功。龟甲显示的征兆是吉。事实也证明，我们已经成功。
这又奇怪！被杀，是成功？
当然也有解释。
蹶由说，下臣这次出使贵国，君上如果春风满面和蔼可亲地款待使臣，敝国一定会松一口气。这样一来，敝国就会放松警惕，忘记危险，忽视战备，离亡国也就不远。现在君上怒气冲天大发雷霆，不但虐待使臣，还要以臣衅鼓，敝国也就知道不能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敝国虽然弱小，但如果准备充足，也还可以与贵军周旋。关键，是有备无患。总之无论君上如何对待使臣，敝国都能知道该怎么办。战争也好和平也好，都有思想准备，当然吉。
接下来，蹶由又说：何况敝国寡德之君在太庙占卜，是为了国家人民江山社稷，哪里是为使臣一人？臣命不足惜，请君上尽管拿去衅鼓。如果臣以小命一条，能够换来国家安全，相比之下，请问哪个更吉利？
楚灵王无话可说，只好不杀蹶由，但也不放。直到鲁昭公十九年，蹶由才被释放回国。那时他已被囚禁十四年，楚君也不再是灵王，而是平王。
值得注意的，是蹶由最后一段话。
蹶由是这样说的：既然有龟甲，又有什么事情不能拿来占卜？占卜的结果，无非是吉，或者凶。有吉就有凶，有凶就有吉，谁能肯定凶或吉就一定落在某件事上？比如贵国在城濮占卜到的吉，不是后来才应验在邲之战吗？[5]
这话值得商榷。
从逻辑上讲，所谓“城濮之兆，其报在邲”的说法如果成立，那就意味着每次占卜的征兆未必立即兑现。这当然也未尝不可。问题是，如果兑现或应验都是迟到的，或不准时的，甚至说不清什么时候才对得上的，那么请问，我们还要占卜干什么？要知道，每次占卜，都要有“命辞”，相当于算命先生问你“算什么”。总不能说我问这笔生意能不能成，要等到二十年后下笔生意才应验吧？
由此想到的问题是：周人对于鬼神、宿命、天意，以及占卜、巫术、祭祀等等，到底是信还是不信？
这可是关系到我们民族文化心理的问题，不能不问。
[4]事见《左传·成公七年》。
[5]事见《左传·昭公五年》。

第六章 鬼神 信不信由你
周人对于鬼神，似乎是也信也不信。
跟殷商一样，周人也有祭祀和占卜，而且很重要。但凡国和家有大事，比如打仗、结盟、婚配、立储，都要占卜和祭祀。两件事目的并不相同，占卜是问，祭祀是求。或者说，占卜是向鬼神请求指示，判断凶吉；祭祀则是向鬼神汇报工作，祈求福佑。分工不同，重要性则如一。[6]
因此，从天子到诸侯，王室和公室里都有负责跟鬼神打交道的专职人员，分别叫祝、宗、卜、史，他们的首长则叫太祝、太宗、卜正、太史，各自负责不同的项目。
祝的任务是代表祭祀者向鬼神致辞，因此特别需要知道鬼神的故事和脾气。宗的任务是管理祭祀的程序，以及祭祀的场所和器物。也就是说，祝和宗，是负责祭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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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占卜后刻上文字的龟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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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大意是问卜对殷王的祭祀。
负责占卜的，则是卜和史。卜，又分两种。一种是用龟甲，也叫“龟”或“卜”。另一种是用蓍草，叫“筮”。记录筮法的书，就叫《周易》。龟和筮，可能由两个人分别负责，也可能由一个人包干。占卜的结果，由史记录在案。当然，史不但敬鬼神，更要管人事。后来，就变成专业历史学家。[7]
很清楚，祝、宗、卜、史，都是当时的高级知识分子和专业人才，也是王侯们的智囊团。
但，智囊而已。
事实上，祝宗卜史都是技术官僚，或者说是事务官而非政务官，更不是政治家，因此他们的意见，往往仅供参考。王侯们则也许听也许不听，可能听可能不听。如果占卜的结果不能让他们满意，还会要求重来。
比如晋献公。
晋献公的故事前面已经讲过，他是因为宠爱骊姬而跟申生、重耳、夷吾三个儿子都翻脸的。当时他想立骊姬为君夫人（国君正妻），照例要占卜。先用龟甲，结果是不吉。再用蓍草，结果是吉。卜人说，筮短龟长。龟是动物，蓍草是植物。动物比植物更有灵性，所以龟卜的征兆更靠谱。
但是怎么样呢？献公根本不听。[8]
事实上周人的占卜往往只是一种仪式，或心理暗示。拿主意做判断，恐怕并不真靠这个。公元前525年，吴伐楚。楚国的令尹占卜战争的结果，不吉。楚军司马公子鲂（读如房）便说，我们地处长江上游，怎么会不吉利？再说了，占卜战争，惯例是司马发表命辞。我要求重来。
于是重来。
公子鲂便对鬼神发表命辞：鲂率领亲兵以必死的决心打头阵，楚国国军跟着上去，希望大获全胜，行吗？
征兆是：吉。
于是，公子鲂便带兵冲锋陷阵，果然战死。楚军也果然胜利，还缴获了吴国一条大船。这条大船是那样的重要，以至于吴国的公子光（也就是后来的吴王阖闾，夫差的父亲）拼死拼活也要把它再夺回去。[9]
史书没有记载负责本次占卜的人是谁，可见其人并不重要。实际上，只有那些被视为预言家的才可能载入史册，比如秦卜徒父。公元前645年，秦晋两国发生韩之战，战前由徒父进行占卜，结论是此战必定活捉晋惠公。由于他的预测与后来的结果高度一致，因此此人青史留名。[10]
至于那些屡屡言中的“名卜”，则更会名垂青史。
比如卜偃。
卜偃是晋国的卜官。他最牛的预言，是毕万的后代非比寻常。毕万原本是晋献公的车右。因为有功，被封在魏（今山西省芮城县），并升级为大夫。卜偃马上说：万是大数，魏（通巍）是大名。初次封赏就如此崇高，这是上天在暗示了！天子的子民叫兆民，诸侯的子民叫万民。毕万的子孙，将被万民拥戴啊！[11]
这话其实已经说得很明白了，而且也没有错。毕万的子孙后来不但成为诸侯，还成为国王。他们的国家也就叫“魏”，是“战国七雄”之一。
这样的预言，实在很牛。
所以，卜偃的身影，便频繁出现在《左传》。
还有裨竃（读如皮灶）。
裨竃是郑国的预言家，曾经成功地预测了周灵王、楚康王和晋平公的死亡，以及陈国的复国和灭亡。他甚至能说出准确的时间，比如晋平公将死在七月戊子，陈国将在五年后复封，然后再过五十二年彻底灭亡。依据，则主要是星相学的。看来此人懂天文，通五行，还会巫术，是个全才。
因此，公元前525年，也就是楚国司马公子鲂与吴军战斗而死的那一年，裨竃预言宋、卫、陈、郑四国将在同一天发生火灾。他还告诉郑国大政治家子产，其实有办法消灾。
子产却不理他。
第二年五月，裨竃的预言兑现，宋、卫、陈、郑，果然在同一天陷入火海。
裨竃便对子产说：不听我的，还会着火。
子产还是不听。
有趣的是，火灾也没再发生。[12]
这就说不清裨竃是灵还是不灵。但这并不要紧，重要的是子产的一段话。正是这段话，让我们对周人甚至华夏民族的鬼神观念，有了一个清楚的认识。
那么，子产说了什么？
[6]请参看童书业《春秋史》。
[7]请参看张荫麟《中国史纲》。
[8]事见《左传·僖公四年》。但立骊姬为君夫人，不在此年。
[9]事见《左传·昭公十七年》。
[10]事见《左传·僖公十五年》。
[11]事见《左传·闵公元年》。
[12]裨竃事迹见《左传》之襄公二十八年、三十年，昭公九年、十年、十七年、十八年。

第六章 鬼神 神就是人
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
这句话的意思非常清楚：人间事近在眼前，老天爷远在天边。自然界的规律、法则、变故、奥秘，根本就不是我们能掌握的，怎么可能由天道而知人道，由天象而知人事？至于裨竃的预测精准，不过因为话说得多，当然总会有碰巧说中的，其实哪里知道什么天道？[13]
嘿嘿，他根本就不信。
子产不信裨竃，也不信其他神神叨叨。第二年，郑国发生水灾，国人报告说有龙在城门外的水潭里打架，要求进行祭祀。子产说，我们打仗，龙并不看。那么龙打架，我们为什么要去看？我们无求于龙，龙也无求于我。水潭，原本就是龙的。它们在自己的地盘里打，尽管随它去！[14]
但，前一年的火灾，子产却是进行了祭祀的。他祭祀了水神玄冥和火神回禄，迁走了太庙里的神主和大龟，后来还大建土地神庙，这又是为什么？
安定人心。
人心是重要的。四国大火齐发，难免人心惶惶。这个时候，不去讨论鬼神是否存在，先用来抚慰人心再说，便相当于现在的“心理治疗”，并非没有意义。
但更重要的，还是务实。
实际上当时子产所做的工作，主要是控制局面和灾后重建，包括派府人（国库管理员）和库人（兵库管理员）看守仓库，司马（军法官）和司寇（刑法官）实施救火。子产还让人记录被烧毁的房屋，减免受灾群众的赋税，并发给他们盖房子的建筑材料。与此同时，他还立即派出外交官向各国通报灾情，下令在全国哀悼日期间，市场停止交易三天。
所有这些，都表现出务实精神和人文关怀。这才是更重要的。所以，宋国和卫国的做法也一样。相反，像陈国那样不救火，许国那样不恤民，舆论便认为他们迟早要灭亡。[15]
神重要，还是人重要？
人重要。不要忘记，正如《奠基者》一卷所说，周人的核心思想和主流观念，可是“以人为本”。
因此，神就是人。
不妨看看我们的神。
华人的鬼神世界和崇拜系统，在东汉前后并不一样。东汉时，佛教传入中国，道教悄然兴起，中国便多出两个崇拜对象，这就是佛和仙。佛原本是人。只不过悟得无上正等正觉，先自觉，后觉他，最后觉行圆满，便由人变成了佛，叫“立地成佛”。仙也原本是人。只不过服了某种丹药，或有了某种法术，可以腾云驾雾，长生不老，便由人变成了仙，叫“肉体成仙”。而且，成仙者还可以带上七大姑八大姨和阿猫阿狗，叫“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总之，佛和仙，都是人。这两个字，也都是单人旁。
那么，东汉以前呢？
东汉之前的祭祀对象和崇拜对象主要有三种：天神、地祇（读如其）、人鬼。天神是天上的，比如风神、雨神、太阳神。地祇是地上的，比如山神、河神、土地神。人鬼则是死人。人死为鬼。祖宗和烈士，都是人鬼。称之为鬼，不带贬义，也不是亵渎，是实话实说。
那么，天神和地祇，是人还是神？
人。只不过，是有大功德、大贡献、大作为于人类社会或国家民族的。这些功德和贡献，主要包括五项指标：为民立法，以身殉职，以劳定国，抗御天灾，平息祸乱。一个人只要达到了其中一项，死了以后就不是鬼，而是神。
比如后土和后稷。
后土和后稷是华夏民族最重要的神。后土就是土地神，他的祭坛叫社。后稷则是谷神，他的祭坛叫稷。社和稷连起来，叫社稷。社稷和宗庙，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建筑物，甚至是国家政权的代名词。
然而社神与稷神，也原本都是人。稷神是两个人，一个是炎帝的儿子柱，另一个是周人的先祖弃。他俩的贡献，是发展了农业，所以是谷神。社神则是共工的儿子句龙，曾担任黄帝的国土资源部部长（后土），所以是土地神。[16]
其实就连最高天神上帝，也一样。比如商人的上帝，就是他们的祖先帝喾；楚人的上帝，则是他们的祖先祝融。只不过，商人的叫上帝，楚人的叫上皇。上皇其实就是皇天上帝，也就是《九歌》中的东皇太一。
很清楚，我们民族的鬼神世界中，没有创世神，只有创业神。家大业大功劳大，这才福大命大造化大。但，他们的功德、贡献、作为，必须足够大。不够大，则仍然是鬼。大人物死了是“大鬼”，名人死了是“名鬼”。
鬼神既然原本是人，则鬼神的世界跟人类社会一样，也有部落和国家，而且是天人对应的。不同的部落和国家，有不同的上帝和鬼神。不是一家人，就不拜一家神，叫“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17]
也就是说，你有事，要占卜或祭祀，必须面对自家的鬼神。否则，神不受理。
神与人，也是有血缘关系的。
同样，既然神的世界就是人的世界，那么，神的心灵就是人的心灵，神的愿望就是人的愿望，神的梦想就是人的梦想，神的爱情也就是人的爱情。
比如山鬼。
[13]语见《左传·昭公十八年》。
[14]事见《左传·昭公十九年》。
[15]事见《左传·昭公十八年》。
[16]请参看《国语·鲁语上》。鲁国是保存周礼最完整的国家，鲁人的说法是可靠的。
[17]语见《左传·僖公十年》。

第六章 鬼神 山鬼与女巫
山鬼是骑着豹子登场的。
那是一头赤色的豹子，有着流线型的身材，轻巧而敏捷。骑着赤豹的山鬼站在峰顶，遥望山下那幽静的竹林，白云飘然而下。赤豹的旁边，是狸猫。
嚯，这是什么神？
山神。
是的，山鬼就是山神。在楚人那里，鬼和神并没有严格的区分。只不过，这位山神是女神，而且是性爱女神。有人甚至说，她就是巫山神女。[18]
因此她在屈原的笔下，就显得十分迷人和性感——
<blockquote>
若有人兮山之阿，
被薜荔兮带女罗。
既含睇兮又宜笑，
子慕予兮善窈窕。
</blockquote>
山之阿（读如婀）就是山凹，被（读如披）就是披，薜荔（读如毕利）和女罗（即女萝）都是蔓生植物，含睇（读如第）即含情脉脉，微微斜视。四句歌词翻译过来就是——
<blockquote>
有个人儿呀，
在那山窝窝；
肩上披着薜荔，
腰上系着女萝。
含情脉脉，
微微笑着。
这样好看的样子，
是因为你爱我。
</blockquote>
确实性感，尤其是还有豹子。
豹子是山鬼的坐骑，也可能是驾车的，因为还有车。车身是辛夷木，旗帜是桂花树，车里装着石兰和杜衡。这些香花和野草，都是要送给心上人的。
那么，心上人是谁？
不清楚，也不必清楚，因为这不是情歌，而是神曲。实际上，《楚辞·九歌》十一篇，原本都是沅湘流域人民祭祀时唱给神听的。其中，《东皇太一》祭祀上帝，《云中君》祭祀云神，《大司命》祭祀生命之神，《少司命》祭祀生育之神，《东君》祭祀太阳神。这些是天神。《湘君》和《湘夫人》祭祀湘水之神，《河伯》祭祀黄河之神，《山鬼》祭祀巫山神女。这些是地祇。《国殇》祭祀阵亡将士，这是人鬼。天神、地祇、人鬼，全都有。至于《礼魂》，是送神曲。
送神曲非常简短，而且一片欢乐祥和——
<blockquote>
祭礼已成啊敲锣打鼓，
击鼓传花啊载歌载舞。
此起彼伏啊男巫女巫，
亮丽歌喉啊从容步武，
春兰秋菊啊千秋万古！
</blockquote>
都说请神容易送神难。现在看，倒像是反的。
负责请神和送神的，是巫觋（读如惜）。巫就是女巫，觋则是男巫。他们是祭祀舞台上的中心。因为所谓“巫”，就是“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19]
所以，女巫就是女舞，巫女也就是舞女。或者说，巫者就是舞者，也是歌者。他们的歌舞不仅为了颂神和娱神，更是为了通神。古人认为，巫觋是人神之间的媒介。天神、地祇、人鬼有话要说，就通过巫觋发言，叫“显灵”。人有事情要请神指点或帮助，也通过巫觋表达，叫“通灵”。
因此，在祭祀或巫术的仪式上，巫觋便既是巫师，也是鬼神，叫“为神而亦为巫，一身而二任”， 颇有些“又做师婆又做鬼，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意思。[20]
巫觋既然有这样一种任务，那么，他们当中至少得有人穿着神的衣服，扮着神的模样，做着神的动作，讲着神的语言，表现着神的情绪，成为神的形象代言人。
这样的巫觋，就叫“灵保”。[21]
灵保可能是最古老的神职人员和表演艺术家。他们是巫术的，也是艺术的。因为只有表演逼真，人们才会相信他们真是神灵附体。同样，也只有当真认为自己能够通神，才能逼真。到最后，可能连自己都弄不清是在表演还是玩真的。
楚人《九歌》的魅力，正在于此。
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山鬼》。这一曲歌舞，是女巫表演的。她们要祈求的，则是爱情。既然是爱情，那就会有相爱也会有失恋，因此既有含情脉脉的凝视、耐心守候的期盼，也有“东风飘兮神灵雨”、“风飒飒兮木萧萧”、“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闲”。至于是谁爱谁，谁失恋，都不重要，因为这是在为一切有情人祈福。
同样，我们也不必拘泥于诗句本身，硬要弄清楚哪部分是山鬼的，哪部分是女巫的，因为她原本“一身而二任”，早已融为一体密不可分。要紧的，是体会。
其他篇章，也如此。
那是一些怎样的形象和场面！云中君华采若英，灵动飞扬，“与日月兮齐光”；大司命神秘威严，高傲冷峻，“众莫知兮余所为”；少司命竦剑拥艾，荷衣蕙带，“入不言兮出不辞，乘回风兮载云旗”；太阳神东君英武豪迈，潇洒多情，“举长矢兮射天狼”，“援北斗兮酌桂浆”。[22]
噫！以北斗七星为勺痛饮桂花酒，这是什么样的神灵，这是什么样的形象！
还有《湘夫人》——
<blockquote>
帝子降兮北渚，
目眇眇兮愁予。
袅袅兮秋风，
洞庭波兮木叶下。[23]
</blockquote>
是的，天帝的公主就要降临江中的小洲。望眼欲穿，怎么能不让我忧愁。可是她，却若隐若现，时有时无。放眼望去，但只见秋风吹拂之下，洞庭湖微微泛起波浪，树叶儿一片一片轻轻地飘了下来。
这，还是巫术吗？
当然还是。
但，更是艺术，就像希腊人的宗教。
[18]此说最早由清人顾成天《楚辞·九歌解》提出，后孙作云、闻一多、马茂元、陈子展、姜亮夫、郭沫若均持此说。
[19]见许慎《说文解字》。许慎还说，巫字的形象是一个人长袖善舞的样子，但罗振玉、林义光、商承祚等诸多学者均不同意，认为字形与袖无关，与玉有关。请参看《古文字诂林》第四册第761页。但巫就是舞，并不错，《九歌》可以证明。
[20]请参看钱锺书《管锥编·楚辞洪兴祖补注》。
[21]请参看王国维《宋元戏曲考·上古至五代之戏剧》。
[22]请参看吴广平校注《楚辞》。
[23]帝子，就是公主；北渚（读如主），北边水中的小洲；眇眇（读如秒），遥遥远望；袅袅，微风吹拂。下，读如户。

第六章 鬼神 因此我们无信仰
跟中国一样，希腊也有巫术。
希腊的巫师跟楚国的巫觋息息相通。他们也是人神之间的媒介，同样可以通灵。因此，他们被叫作“神的着魔者”（entheos）。被神灵附体，则叫作“神性的着魔”（enthousiasmos）。这时，男巫和女巫都会陷入一种迷狂的状态。那些崇拜狄俄尼索斯的女巫，还会一边如醉如痴地舞蹈，一边奔跑着翻山越岭。当然，男巫和女巫在着魔时也会载歌载舞念念有词。这些词句被认为是“神赐的真理”，这种神灵的感动则叫“灵感”（inspiration）。[24]
艺术创作要有灵感，起源就在这里。
因此，当希腊人把他们的巫术变成宗教时，便顺理成章地把宗教变成了艺术。
希腊的宗教是艺术，早已为黑格尔所揭示。希腊的神也就是人，只不过比一般人更高大，更完美，更健康，更有力量，而且永远不死。其他方面，则与人无异。所以，当一个希腊人路遇俊男靓女时，他可能会停下脚步，羡慕而恭敬地问对方：你是不是神？[25]
神在希腊，是最高的美。[26]
但请注意，与人相比，希腊的神也只是更加漂亮而已。这种漂亮是纯粹的美，身体的美，外貌的美，与道德无关。相反，奥林帕斯山上的神几乎是“无恶不作”的。许多苦难和悲剧，就来自神祇的意气用事和胡作非为。所以，希腊人从来就不把他们的神看作道德楷模。相反，他们对于神的无法无天和不负责任，很可能愤愤不平。
比如阿喀琉斯。
阿喀琉斯是在自己的好友战死后，才真正投入特洛伊战争的。为了替好友复仇，他杀死了特洛伊王子赫克托耳，并发誓要将赫克托耳的尸体拿去喂野狗。赫克托耳的父亲到军营来求他，请他敬畏神祇，阿喀琉斯却不以为然。他的说法是：那些神祇为人类规定了命运，自己却优哉游哉！
当然，阿喀琉斯最后还是答应了老人的请求，并停止攻城十一天，以便特洛伊人有足够的时间安葬赫克托耳。但这与敬畏神祇无关，而是被老年丧子的特洛伊国王所感动，并想起了自己年迈的父亲。中国人的“不看僧面看佛面”，在希腊人这里是不管用的。他们不看佛面，只看僧面。
我们则又是另一种风采。
周人崇拜的炎帝、黄帝、颛顼、帝喾，以及尧、舜、禹、汤、文王、武王，是否漂亮不知道，道德高尚则毋庸置疑，或不许质疑。就连那些自然神，也要有贡献和功德。比如天上三光，是可以瞻仰的；地上五行，是赖以生存的；名山大川，是出产财物的。中看不中用的，谁会把他当神？[27]
天神和地祇有功，人鬼有德，都不必漂亮。
神在中华，是最高的善。
有功有德的神祇们是周天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周王国一位名叫过的史官说：神祇降临人间，一般是在两种时候。一是这个国家将要兴盛，二是这个国家将要灭亡。前一种时候，神要来看一看他们有多高尚；后一种时候，神要来看一看他们有多邪恶。虢公国一位名叫嚚的史官则说：国家如果将要兴盛，就听人民的；将要灭亡，就听神祇的。因为神，既聪明，又正直，还专一。人想要怎么样，他就按照你的愿望帮助你。如果你存心要失败，神一定让你去死。[28]
史嚚的话，很有意思。
按照史嚚的说法，人类的命运并不是神决定的。恰恰相反，神的决策反倒是人决定的。人要学好，神让你步步高升；人要学坏，神让你万劫不复。神能够起到的作用，是给你一个加速度，加快你的兴盛或灭亡。如此而已。
这样的鬼神崇拜，难道也能叫宗教，叫信仰？
当然不能。
那该怎么说？
有鬼神无宗教，有崇拜无信仰。
这就是华夏民族的文化特点。其中略有差异的，也无非是南北不同。简单地说，就是北方更主张把鬼神崇拜变成伦理道德，南方则更愿意变成艺术审美。但不要信仰，则南北如一。唯其如此，历史上在汉民族中影响最大的宗教，便是最不像宗教的佛教和道教。佛教讲觉悟，道教讲成仙，也都不是信仰（请参看本中华史第十二卷《南朝，北朝》）。
可以跟我们相呼应的，是希腊。
把宗教变成艺术的希腊人，实质上也没有信仰。由此带来的好处，是很早就建立了人本精神；由此带来的麻烦，则是核心价值观难以恒定。毕竟，在民族的童年，精神支柱的建立仍然需要神助，尽管有神未必有精神。
由是之故，希腊文明终于陨落。希腊的人本精神，以及他们的科学和民主，也要暂时坠入深渊，然后才能通过文艺复兴而得到弘扬。但从此，便牢不可破。
这个问题，我们同样存在。
我们的人本精神也是早熟的。因此，如何保证观念的恒定和社会的稳定，就煞费了先贤们的苦心。周公他们的办法是建立了井田、宗法、封建和礼乐四大制度，由此维持了数百年的太平，也有了我们民族的青春志。
然而也正是在青春靓丽的春秋，周制度和周文化开始崩坏。礼坏乐崩的结果，是天上的鬼神和地上的天子，一齐失去了自己的权威；高贵的君子和卑贱的小人，也一齐失去了道德的底线。中华大地变成了霸主和枭雄们耀武扬威和争权夺利的屠场，就像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的希腊。
问题是华夏文明却没有像希腊那样日落西山，反倒在动荡的春秋战国开出了灿烂的思想文化之花，这就是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之后，则更是在新的时代勃然复兴，并成为伟大的世界性文明，先是在秦汉，后是在隋唐。
这又是为什么呢？
无疑，这是只能从长计议的事情。在此之前，还必须走进那风起云涌波澜壮阔的时代，看一看从春秋到战国，我们民族演绎的又是怎样一种华彩乐章。
本卷终
请关注下卷《从春秋到战国》
[24]请参看朱狄《灵感概念的历史演变及其他》。
[25]请参看丹纳《艺术哲学》。
[26]请参看温克尔曼《古代艺术史》第四卷《论希腊人的艺术》。
[27]请参看《国语·鲁语上》。
[28]均见《左传·庄公三十二年》。

后记 年轻就是好
	记得当年读《诗经》，最打动我的不是《关雎》，而是《汉广》——
<blockquote>
	
		南方有嘉木，
	
		可是靠不上；
	
		汉水有女神，
	
		可是追不上。
	
		汉水是那样宽广，
	
		我真是没有希望；
	
		长江是那样绵长，
	
		我真是没有方向。
</blockquote>
	我喜欢这诗，因为我也失恋了。
	那会儿，我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军垦农场当农工。住的是干打垒，吃的是玉米面，干的是体力活。农场没什么娱乐活动，电视和电脑更是闻所未闻。幸好奔赴边疆时，随身还带了几本书。遇到难得的农闲，除了读唐诗宋词和鲁迅先生，便翻译《诗经》和《楚辞》打发日子。直到现在，也还能回忆起当时的译文，比如《有狐》——
<blockquote>
	
		狐狸找对象，
	
		在那石梁上。
	
		让人心疼的穷小子呀，
	
		可怜他没有衣裳。
</blockquote>
	还有《月出》——
<blockquote>
	
		月亮出来皎皎的，
	
		姑娘容貌娇娇的，
	
		姑娘身段高高的，
	
		我的情思悄悄的。
</blockquote>
	当然，这都是做梦。没什么姑娘像《草原之夜》说的那样“来伴我的琴声”，更不会像《敖包相会》唱的那样“自己跑过来”。碰钉子的事，倒是有的。
	奇怪！苦哈哈的，还有这念头？
	有，因为年轻。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年轻更好的了。一个人再有权，再有钱，再有地位，都买不来换不来年轻。年轻，就可以胡思乱想；年轻，就可以个性张狂；年轻，就可以不管不顾；年轻，就可以神采飞扬。年轻人是有特权的，因为他少不更事，因为他血气方刚，因为他来日方长。
	人类也一样。
	是的，每一个古老的文明和民族都有自己的童年和少年，也有自己的初恋和失恋。阿尔塔米拉的洞穴壁画，红山文化遗址的女神雕塑，斯通亨奇的环状列石，复活节岛的巨石人像，表现着人类童年的纯真和质朴；古埃及的金字塔，巴比伦的占星术，古印度的阿修罗，古罗马的万神殿，还有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和奥林匹克，我们的《诗经》和《楚辞》，以及共同拥有的英雄好斗和少女多情，则表现出少年的飞扬跋扈和天真烂漫，异想天开和胆大妄为，甚至不知天高地厚。
	没错，青少年时代的世界各民族都一样，脸上长着青春痘，身上流着孩童血，头上顶着新月和旭日。
	是的，那时年少。
	这是事实，也是历史，问题是怎么看。
	马克思在谈到希腊艺术时说过，一个成年人并不可能再变成儿童。但，儿童的天真不让他感到愉快吗？他不该在一个更高的阶梯上，把自己的真实再现出来吗？一个民族的固有性格，不是在他儿童的天性中，在每一个时代都纯真地复活着吗？为什么历史上的人类童年时代，在它发展得最完美的地方，不该作为永不复返的阶段显示出永久的魅力呢？[1]
	当然应该。
	从西周、东周到春秋，就是我们民族的少年时代。那时的人，是有着真性情、真血气的，因此有情有义，也敢爱敢恨。这才有杀身成仁的刺客，追求真爱的情人，义无反顾的战士，忠贞不贰的臣子，力挽狂澜的使节，以及人情味十足的鬼神。他们集体地表现出一个民族在她“发展得最完美地方”之永久的魅力和风采。
	因此，如果说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描述了我们民族的“身子骨”，那么本卷要展示的就是“精气神”。那些少年心气，那些男生女生，那些花花草草，那些磕磕碰碰，都无不透出青春气息，湿漉漉不由分说地扑面而来，让我们无限向往，让我们过目不忘。
	请在这里多停留一会儿吧！
	前面的路，将风高浪急，险象环生。
	[1]请参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本卷大事年表
	前684年，鲁宋之战，县贲父因马惊而自责，冲进敌营战斗而死。
	前656年，齐楚召陵之战。骊姬逼死晋太子申生。
	前651年，晋献公去世，里克杀奚齐、卓子，荀息殉难。晋惠公即位，宋襄公即位。
	前650年，晋惠公杀里克。
	前647年，晋国发生饥荒，秦国进行人道主义救援，史称“泛舟之役”。
	前646年，秦国发生饥荒，向晋国购买粮食，遭到拒绝。
	前645年，秦晋韩之战，晋惠公被俘。一个月后被释放，杀庆郑。
	前639年，宋襄公大会诸侯，被楚军俘虏。
	前638年，楚宋泓之战，宋襄公坚持守礼，战败受伤。
	前637年，宋襄公死在五月，晋惠公死在九月，晋怀公杀狐突。
	前634年，齐伐鲁，鲁僖公派展喜使齐，齐退兵。
	前632年，晋楚城濮之战，双方彬彬有礼宣战。
	前630年，晋文公联合秦国伐郑，叔詹和烛之武救郑。
	前607年，鉏麑因拒绝谋杀赵盾而自杀。晋灵公被赵穿所杀。
	前605年，郑灵公被杀。
	前599年，陈灵公因夏姬故，被杀。
	前598年，楚庄王伐陈，夏姬归楚，被许配给楚国大夫襄老。
	前597年，春，楚庄王伐郑，郑国投降。夏，晋楚邲之战，襄老战死，知罃被俘，楚军教败退的晋军修车。
	前589年，夏姬和巫臣私奔到晋国。
	前588年，知罃被释放。
	前584年，巫臣使吴，教吴以车战及外交，并联晋伐楚。吴国崛起。
	前575年，晋楚鄢陵之战，战争中相互行礼。楚王派人慰问晋国大夫郤至，晋君车右栾鍼向楚军将领子重敬酒。晋国下军统帅韩厥和新军副帅郤至为恪守君臣之道，放弃俘虏郑成公的机会，郑成公的侍卫长则为掩护国君撤退战斗而死。
	前559年，卫献公因待臣无礼而被驱逐出国。
	前556年，鲁国战士臧坚被齐军俘虏，因不愿被羞辱而自尽。
	前546年，弭兵之会，晋楚争当盟主，楚人先歃血。
	前543年，蔡景公为太子娶妻于楚，私通，被弑，太子继位，是为蔡灵公。
	前541年，楚国令尹子围访问郑国，娶公孙段之女。虢之会，季武子侵郓，叔孙豹不以贿免。子围弑君即位，是为楚灵王。
	前537年（鲁昭公五年），楚伐吴，蹶由使楚被扣，囚禁十四年后回国。
	前531年，楚灵王杀蔡灵公，灭蔡，以蔡国太子祭祀社神。
	前529年，楚国内乱，灵王自杀，蔡人复国。
	前525年，吴伐楚，公子鲂占卜，战死。裨竃预言宋、卫、陈、郑同日火灾。
	前502年，晋卫会盟，卫灵公让晋国大夫执牛耳，自己先歃血，发生冲突。
	前480年，子路战死。
	前453年，豫让刺杀赵襄子未果，自尽。
	前397年，聂政刺韩，后自尽。
	前227年，荆轲刺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