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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鹰·赌局
作者：古龙
内容简介
 一个江湖中最会赌的赌徒，一位罹患肝疾、命不久矣的灰衣侠士，一场自己的葬礼，一次生命的赌注。 《猎鹰赌局》之中，浸满了古龙一生最后的感怀。有喜，有笑，有惊，有叹，有悲。读《猎鹰赌局》，品人生五味。 每一次 紫烟燃起都会有一个名人被杀，而这些人却互不相识。一连串的凶杀案牵出一系列疑点，看似毫无联系的案件背后竟有着某种隐秘的联系；一场看似胜负已定的赌局竟分不清谁才是真正的大赢家，成了一环套着一环的局中之局。 真正的赌徒当然亦会接受必败的赌局，真正的赌徒当然不会输。 翻开《猎鹰赌局》，看江湖上最会赌的赌徒和他最潇洒的一次豪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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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在我们这些故事发生的时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时代。
	在这个非常特殊的时代里，有一个非常特殊的阶层。
	在这个特殊的阶层里，有一些非常特殊的人。
	这个时代，这个阶层，这些人，便造就了我们这个武侠世界。
	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充满了浪漫与激情。
	充满了铁与血、情与恨，在暴力中的温柔，以及优雅的暴力。
	铁血相击，情仇纠结，便成了一些令人心动神驰的传奇故事。
	天空中有日月星辰，照出了人世间的丑陋和美丽，这个世界上也有些人亮如星辰，虽然明灭不定，但是它在某一刻发射出的光芒，已足照耀永世。
	这些人当然都是高手，每一行每一业中都有高手，常常会用一些特别的方法，做出一些别人做不到的事，甚至令人难以置信。
	现在我们要写的，就是这一类人的故事。
	在“六扇门”里，也有高手，他们的反应和嗅觉，似乎都要比别人高上一等，有时甚至会有一种野兽般的第六感，让他们总能在千钧一发的关头，逃过敌手致命的一击。
	可是当他们出手时，却往往能一击命中，那种准确的判断，精密的计算，和无比快捷的动作，就像是一只鹰。
	一只猎鹰。
	现在我们首先要说的，就是一个猎鹰般的高手和他的故事。

猎鹰
<h5>
	杀人的紫烟</h5>
	破晓，破晓前后。
	天空是灰色的，云层也是灰色的，这个沉睡中的大城还没有开始苏醒，千家万户，还像是一幅淡淡的水墨，把所有的颜色，全部融入了这一片灰蒙。
	也不知从哪里传来了一阵犬吠，灰色的天空下，忽然冒出了一股浓烟。
	紫色的烟。
	这间屋子在一幢小楼上，小楼的地基，本来就比别的地方高一点，要爬上十来级石阶，才能进入门户。
	窄窄的门，窄窄的楼梯，布置清雅的房间，窗户都很宽大，从窗内看出去，满城秋色，俱在眼前。
	现在有三个人正坐在窗前眺望。
	一个身材已微微发胖的中年人，长长的眼，方方的脸，穿得考究，看起来很有威严，小指上留着很长的指甲，显见得平时很少做事。
	另外一个瘦小的老人，鹰钩鼻、三角眼，满脸精明之色，一双手上青筋盘蛇般凸起，看来非但是个劳碌命，而且还练过鹰爪力一类的功夫。
	第三个人年纪就比较轻得多了，面白如玉，剑眉星目，是个标准的美少年，除了发冠上镶了一块翠玉外，全身上下绝没一点奢侈多余的装饰。
	他的态度虽然很温和，另外两个年纪比他大的人，却显然对他很尊敬。
	三个人都看见了那紫色的烟，三个平常很镇定的人，脸上都改变了颜色。
	“邢总，你知不知道那边是什么地方？”中年人问老者。
	老者的一双锐眼，锥子般盯着那股烟，沉吟着道：“看方向，好像是在胡家桥麻油磨坊附近那一带，差错绝不会超过两条街。”
	在这里他已经待了三十二年，从小差役，干到总捕头，对这个城市所有的一切，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少年虽然是头一天晚上才赶来的，对他却信任得很，没有再多问一句话，立刻就站起来说：“走。”
	邢总的估计果然完全正确。
	那股紫色浓烟，果然是从胡家桥下大磨坊后面一条小巷里的一幢平房屋顶烟囱上冒出来的。
	那是一幢很朴实古旧的平房，三明两暗五间房子，建筑得很坚固，厨房盖得特别宽敞，烟囱也砌得特别高大，所以冒出来的烟特别浓。
	可是邢总他们赶到的时候，别家的炊烟刚起，这一家炉子里的烟火，却已经快熄灭了，烟囱里只有淡淡的几缕轻烟散出，化作一片淡紫色的轻雾。
	“屋子里的人呢？”
	没有人。
	炉灶是温的，灶上还炖着热热的一锅番薯粥，一张洗得发白的柳桉木八仙桌上，还摆着四碟配粥的小菜，一碟摊鸡子，一碟油焖笋，一碟炒葫芦，还有一碟用胡家桥特产的麻油拌的酱豆腐。
	桌上只有一副碗筷，碗里还留着小半碗剩粥。
	人呢？显然是生了火，热了灶，熬上粥，吃过了早点之后才走的。
	中年人忍不住冷笑：“这位仁兄，做事倒从容得很。”
	少年淡淡地说：“一个人杀人如果杀多了，无论做什么别的事，都不会着急了。”
	中年人仿佛忽然觉得有点发冷，凑到炉灶前面问邢总：“你找到了什么？”
	老者正从炉灶里抓起一把灰烬在仔细观察着。
	“这一次还是跟前几次一样，那股紫烟是用一种特别的燃料，加在柴火里烧出来的。”
	“哪一种燃料？”少年问。
	“就是做烟花火炮的老师傅们常用的那一种。”邢总道，“只不过他用的这一种，好像是京城的宝雨堂特别加料做的，所以颜色特别浓，而且经久耐烧。”
	——京城，宝雨堂？燃烟的这个人，莫非也是从京城来的？
	少年皱了皱眉，可是神情很快就恢复沉静，他问邢总：“紫烟出现，这已经是第几次了？”
	“第六次。”
	“六次出现的地方都不同？”
	“是的。”
	邢总说：“第一次，是在一个偏僻的小庙里；第二次，是一家已经关门停业的面馆；第三次到这一次，都是没有人的空房。”
	“六次紫烟，五条人命？”
	“是的。”
	邢总的声音和神态都已沉重：“紫烟出现的三天之内，定有一位名人被刺杀而死，现场完全没有一点线索留下。”
	“死的人呢？”少年问，“五位死者彼此之间，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
	“没有。”邢总断然道，“完全没有。”
	他又解释：“五位死者虽然都是极有名气的人，可是出身和行业都不同，彼此间可以说完全不认得。”
	中年人忍不住插口：“凌公子，”他对少年说，“邢总吃了三十几年公门饭，从来没有出过差错。”
	“我明白。”
	这位姓凌的公子，年轻明亮的双眼中，竟现出了一种甚至比邢总还老练的表情，他缓缓地说：“我只不过觉得，这五个人之间，一定有某一种神秘的牵连，五个人的命运，都被一条看不见的绳索绑在一起，只可惜我们直到现在，还没有把这条绳子找出来。”
	他慢慢地走过去，坐到摆着碗筷的那个座位上，凝视着面前吃剩的饭菜，忽然伸出手去拿筷子，很快地又缩回来，眼睛里忽然发出了光。
	邢总的眼睛里，立刻跟着发出了光。
	“这个杀人的人，是用左手的。”
	“对。”
	“他比较喜欢吃酱豆腐。”
	筷子在碗的左边，别的菜几乎原封不动，酱豆腐剩下的已不多。
	邢总对自己有点生气，一个三十多年的老公事，观察力居然还比不上一个少年。
	他忍不住呼了口气。
	“凌公子，难怪别人都说秀出群伦凌玉峰是六扇门里不世出的人杰，现在小人总算相信了。”
	凌玉峰避开了他的恭维，却忽然问了个很奇怪的问题。
	他忽然问邢总：“第一次发现紫烟的那个小庙，里面供的是什么神？”
	“财神。”
<h5>
	又见财神</h5>
	“财神”，说出了这两个字，邢总自己心里都吃了一惊，直到现在，他才想到传说中那个神秘的集团，很可能和这一连串神秘的谋杀案有某种关系。
	因为那五位死者的背景和行业虽然不同，但却都是家财亿万的巨富，而且他们的死，至少还有一点相同之处。
	——根据他们家人的调查，在他们临死之前，都曾有一笔大量的钱财支出，可是连他们最亲信的人，都不知道这笔钱流失到哪里去了。
	——他们生前是不是曾经和“财神”有过某种不可告人的交易？而这一类的交易，通常都有可能为人惹来杀身之祸。
	邢总并没有把这些想法说出来，对这个深沉的少年，他心里总是怀有几分警戒，甚至有些畏惧，种种有关的资料，都显示着，凌玉峰是个非常可怕的人。
	姓名：凌玉峰。
	年纪：二十四。
	身高：五尺九寸。
	武功：所学流派甚杂，不用固定兵刃。
	出身：祖父有军功，累升至一品提督，占正一品缺，总管河西军务。父为进士出身，为官有政声，自翰林院编修，积官为大学士、正一品。
	本人资历：无。
	嗜好：无。
	一个完全没嗜好的人，通常都是很可怕的人，这一点大多数人都明白。
	更可怕的是，一个出生于如此显赫家庭的世家子，居然完全没有资历，没有官秩，不但以往像是一片空白，现在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干什么。
	就连邢总都不知道。
	邢总只知道，他的工作极秘密，有极大的权力，甚至可以左右人的生死，他所带的指令上，不但有刑部的官方大印，还有各省大员的连署，明白指示：“该员凌玉峰，行走地方上可以便宜行事，四品以下官员均都受其调派之。”
	这一次他到这里来，就是特地来调查自财神庙开始这一串谋杀案。
	可是他暗中是不是还负有其他的任务呢？
	想到这一点，邢总不得不分外警惕小心，一个吃了三十几年公门饭的人，多少总做过一些亏心事的。
	凌玉峰却好像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老狐狸心里的想法，反而对他表现得很坦白、很诚恳。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的，有些什么线索呢？”凌玉峰问邢总。
	“请大人明示。”
	“第一，我们已经知道，紫烟出现的三日内，一定有人被刺杀。”
	“是的。”
	“第二，紫烟的出现，并非偶然，出现的地点也不一样，显见是经过特别安排的，而且一定有特别的目的，很可能是一种秘密的联络讯号。”凌玉峰自己回答，“这件事无疑和这一连串谋杀有关。”
	——一个秘密的暗杀组织，设定一定秘密的联络处，等到对方付出杀人的酬金后，就燃放紫烟，表示他们已经接受了这一笔交易。契约一订，不出三天就有人死在他们的刀下。
	——他们这一次派出的杀手，很可能是一个惯用左手的人。
<h5>
	高墙内外</h5>
	这个小面馆本来还没有开始营业，可是现在却已经有了客人。
	面馆的陈设当然很简陋，除了中午和晚上卖面之外，也卖一些简单的早点，有一种很油腻的菜合子，不是肠胃特别好的人，很难消化得了。
	现在正有一位客人坐在靠门的位子上吃早点，一碗菜汤面喝了大半碗，两个菜合子却只吃了小半个，他的注意力好像并没有放在食物上。
	这个人穿的也跟这个简陋的面馆不太相配的，他的衣着虽然不能算华贵，可是剪裁和料子都很好，头上戴一顶马连坡大帽，紧紧盖在眉毛上，吃东西的时候也没有脱下，好像不愿让人见到他的真面目。
	可以看得最清楚的，就是他的鼻子、嘴和手。
	他的鼻子很高很挺，他的嘴线条很明显——给人一种很倔强坚毅的感觉，而且通常都是闭着的，显见得不是一个多话的人。
	他的手指纤长而有力，应该是很好看的一双手，只不过是骨节比较大一点。
	从这几方面看来，这个人应该是一个相当体面英俊，而且相当有个性的人。
	这么样一个人，这么一大早，到这个简陋的小面馆来干什么？面馆的对面，是一堵高墙，窄门紧闭，很少看见有人出入，甚至连人声都听不见，高墙内是一户什么样的人家，那就更令人猜不透了。
	面馆里这个少年的注意力，就好像完全集中在这幢巨宅上。
	他甚至好像就是为了这幢巨宅才到这里来的。
	吃过早点，东方才刚刚现出鱼肚白的颜色，四方远远传来鸡啼，青石板的路上有阵车轮滚动的声音，乳白色的浓雾也刚刚从地面升起。
	就在这个时候，窄门“吱嘎”一声开了。
	大概是因为不太有人出入的关系，所以窄门开启时发出的声音，是嘶哑而干裂的，宛如一个人垂死时的呐喊。
	从窄门里走出来的这个人，却是生气蓬勃，精神抖擞，不但全身上下都充满了活力，而且容光焕发，满面红光，好像刚做过一件非常得意的事。
	这个人的穿着打扮都华丽至极，五十左右的年纪，还是保养得很好，显见得一向都是个养尊处优的人。
	窄门刚开，就有一顶青衣软轿急奔而来，人走出门，软轿已经到了面前，窄门关上，轿子已经去远，转眼间，就转出了这条长长的窄巷，走得看不见了。
	轿子和人的配合，真是好到极点，就好像已经排练过很多次一样。
	高墙耸立，庭院深深，又恢复了昔日的神秘与宁静。
	神秘，最重要的是神秘。
	不但这一户巨宅充满了神秘，这个装饰华丽富有的中年人，也显得非常神秘。
	他看来应该是一位到处受人欢迎的豪商巨富，可是他刚才的样子，却像是个小贼。
	轿子一走，面馆里的少年立刻也跟着站起来，放下筷子，留下面钱，很快地走出门，跟随着轿子走出窄巷。
	他的脚步轻健。
	他放下筷子时，也和别人一样，是放在碗的旁边，只不过他放在面碗的左边。
	这个少年是用左手拿筷子的，是个惯用左手的人，这种人杀人时，用的通常也是左手。
<h5>
	讯&emsp;问</h5>
	卖面的老人年纪已经很大了，耳目已经有点不灵了，说话也不太清楚，就像是大多数这一类面馆老板一样，经过了艰难困苦的一生，既没有产业，也没有亲人，到老来还是同样艰难困苦，你怎能希望他对一件事，看得清楚，说得明白？但他却是唯一“看见了”的人。
	钱月轩被刺杀的那一天凌晨，唯一看见过他的，就是这个耳目口齿不清的老人。
	唯一看见过那个少年的人也是他。
	有关那一件轰动一时的谋杀案，他不但是唯一的目击者，也是唯一的线索。
	所以要问那件谋杀案，就只有问他。
	总捕邢锐的刑间，邢锐和老人的对答，旁听者凌玉峰和那个很有威严的中年人。
	邢总问：“那天你的店好像很早就开门了，平常你都那么早开门的？”
	老人说：“是的，一个人的年纪大了，知道自己能活的时候不多了，起床就会比别人早一点。”
	邢总问：“那么早你的店里就已经有了客人？”
	老人说：“是的，平常客人来得也没有那么早，这位客人特别了一点。”
	邢总问：“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老人说：“是个很体面的年轻人，吃得不多，给的小账却不少。”
	邢总问：“他看起来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老人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不过动作好像比别人利落一点，吃东西吃得很慢，嚼得很仔细，就好像……就好像牛一样，随时都准备把吃下去的东西吐出来，再吃一遍。”
	——只有一个经常缺少食物，而且需要食物的人才会这样做，经验丰富的老江湖邢锐当然明白这一点。
	可是他对这一点好像并没有特别在意，很快地接着又问。
	邢总问：“你看见有人从对面那扇窄门走出来，坐上轿子去的？”
	老人说：“我看得很清楚，那个人长得富富泰泰的，好像非常有钱，绝不像一大清早会从人后门里溜进溜出的样子。”
	邢总问：“最近这两个多月来，你还有没有看见像他那样子的中年人，从那个后门里出入？”
	老人说：“没有。”
	邢总好像很失望地叹了口气，可是老人很快地又接着说。
	老人说：“就算有，我也不知道。”
	邢总问：“为什么？”
	老人说：“因为前两个月我一直在生病，店也没有开门，那天才第一天做生意。”
	邢总苦笑。
	老人说：“那一天那个有钱人走的时候，是别人用轿子来接他的，他一出门，轿子就来了，不但时间算得准，双方配合得也极好，就好像演过很多次的戏一样。”
	邢总问：“由此可见，那个有钱人的行动，决不愿让别人看见，而且不能让人看见，所以才事先排练过？”
	老人说：“好像是这样子的。”
	邢总问：“轿子一走，那个年轻人是不是也跟着走了？”
	老人说：“是的，轿子一走，那个年轻人就立刻放下筷子跟去，一人一轿，很快就转出巷子，轿夫和那年轻人走得好像比平常人快得多。”
	邢总问：“然后呢？”
	老人说：“然后我就听见一声呼声。”
	邢总问：“呼声？什么样的呼声？”
	老人说：“是很凄惨的呼声，就好像有人用力在割他的肉一样，可是呼声很短，好像只割了两刀，就被割死了。”
	邢总冷笑。
	邢总说：“要割两刀才把人割死，那也不能算太快。”
	凌玉峰忽然插嘴，淡淡地说：“如果他用的不是刀，而是锯子，呼声一起，人就气绝，那就很快了。”
	邢总长长吸了一口气，要用锯子锯死一个人，被锯的人是什么滋味？锯人的人又是什么滋味？
	“不管怎么样，只要检查过尸体，就知道凶手用的是刀还是锯子。”
	目前第一优先做的事，就是去看尸体，这一点大家大概全无异议。
	可是凌玉峰刚走出门，又转回来，很缓慢、很谨慎地问这个老人。
	“你刚才说，你看见那个很体面的年轻人临出门之前做了一件事？”
	“嗯。”
	“做了一件什么事？”
	“他付了一碗热汤面和两个菜合子的钱，还付了小账，一共是一钱银子，他的出手很大方。”
	“还有呢？”凌玉峰问，“他还做了什么事？”
	老人听不懂他问的是什么，也答不出来，幸好凌玉峰又追问。
	“他是不是还先要把筷子放下来？”
	“他当然先要把筷子放下来。”
	“他把筷子放在什么地方？”
	“当然是面碗旁边。”
	“是碗的哪一边？”
	老人又答不出话来了，这种本来就很少有人会注意到的。
	凌玉峰又显得很失望，慢慢地走出门，老人忽然说：“他那筷子放到哪一边，我是忘记了，可是我记得，他吃面的时候，筷子曾经把辣椒罐碰倒过，辣椒罐是靠墙放着的，他面对着门坐，墙在他左边，辣椒罐当然也在他左边。”
	“由此可见，他是用左手吃面的？”
	“不错。”
	“按常理说，他平常用的当然也是左手？”
	“是的。”
	“那少年也是职业刺客？”
	“大概是的。”
	凌玉峰笑了笑，笑容中带着种尖针般的光芒，接着又说：“如果我猜得不错，现在我就可以把他的样子大概说出来。”
	邢总相信。
	凌玉峰近年崛起于六扇门，被天下所有的名捕大盗公认为不世出的奇才，对于这一类的职业杀手，他当然搜集了一份极详细的资料。
	“在我的资料中，用左手的刺客并不多，能够在一瞬间取宋天令性命的，最多不会超过三个，年纪在二十到三十之间的，只有一个人。”
	“这个人是谁？”
	“是个出身很优裕的世家子，平时很讲究衣着，喜欢穿藏青色的衣服，身材大概跟我差不多，所学的武功很杂，所以才能用很多种不同的方法杀人。”
	“这么样一个人，我相信我们很快就能找得到。”
	这一点凌玉峰也相信。
	邢总能够成为江南名捕，决非侥幸，他在城里布下的眼线一定极多，如果有一个这么样的陌生人来到城里，他应该在十二个时辰内就能找到。
	“还有，”凌玉峰说，“我还要你去查一查那幢大宅子的主人是谁，最近是不是换了主人？有关这个人所有一切的资料，我都想知道。”
	他很快就知道其中一点。
	一个卖冰糖糯米甜藕的老婆婆，刚走过他们，到高墙后的窄巷中去叫卖。
	后门忽然开了。
	一个穿着红衣裳，梳着大辫子的小姑娘，拿着一个青花瓷的大碗出来买糖藕，一双好亮好亮的眼睛，一对好深好深的酒窝。
	现在大家总算知道这幢巨宅的主人，有一个很漂亮的小丫头。
<h5>
	死&emsp;者</h5>
	死的五个人，果然是被五种不同的方法杀死，有的用刀斧，有的用绞索，有的一拳毙命，有的被抛入河里淹死，杀人的手法干净利落，唯一的线索是，杀死钱月轩的那一刀，刺的不是左边心脏，而是右边的肝脏。
	肝脏破裂，必死无救，也和心脏一样，是绝对致命的要害。
	可是大多数有经验的刺客，刺的都是心，而不是肝。致命的一刀由对面刺来，刺肝而不刺心，使刀人用的必是左手。
	可是就凭这一点，也还不能确定他用的绝对是左手，用反手刀，一样可以从左边刺入肝脏，一样快捷。
	所以正如凌玉峰所料，这一次验尸，等于完全没有收获。
	“有的。”凌玉峰忽然说，“这一次我们还是有一点收获。”
	“请教。”
	“我们至少证明了，凶手是一个极有经验的刺客，出手迅速准确而有效，但却绝对不轻易出手。”
	死的五个人，身份、行业都绝不相同，钱月轩是古董商，据说是因为发掘到一批秦汉时的古物而致富，对于古董字样的鉴别力特高。
	其他的四个人，有世家子，有大商人，有大地主，还有一位姓宋名梅山的退休京官，谣传中，并不是京官，而是巨盗，昔年曾经劫过二十三家镖局的太行群盗首领宋天令就是他，一身外门硬功和一柄九环刀威震中原，是一等一的高手。
	这一次他也同样死在那左手刺客的手下，是被一根绳索给勒死的，死得也很快。
	这五个人只有一点相同之处。
	——他们都是非常有钱的人，而且已经过了一段非常高尚优裕的生活。
	“但是他们临死前并没有大量的钱支出，可见凶手并不是为了钱而杀他们。”邢总说。
	“他们已经拿了应得的钱，而且已经拿得够多。”凌玉峰说，“已经有人付给他杀人的代价，他就不会再拿别人一文，这是他们的职业道德。”
<h5>
	神秘的女主人</h5>
	凌玉峰果然不愧是公门里办案的第一高手，不但观察力和判断力都超人一等，而且好像还有一种野兽般的神秘预感。
	这一次又不例外。
	他对那一幢巨宅本来一无所知，却总认为那里最近一定换过主人。
	邢总的调查很快就送来，凌玉峰又没有错，又对了。
	巨宅本来的主人姓汪，是位名士，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只可惜不事生产，所以新近才把这幢祖传的巨宅卖掉，带着家人远走，不知所终。
	所以要从他那里追查新主人的来历，是不可能的。巨宅的买主名义上立卷的是一个叫令狐不行的人，据说是一位虬髯深目的大汉，看来无疑有胡人的血统，听说力气很大，好像是天生的神力，曾经力挽过奔马。
	但他却不是真正的主人。
	立卷购屋、装饰粉刷、修整庭园、招请奴仆的都是他，可是真正到了新居入住的那一天，却有一位青衫少妇乘轿而来。
	谁也没有看清楚她是个什么样的人，长得什么样子，可是每个人都看得出令狐不行对她十分尊敬。
	她身边有个圆脸圆眼的丫头，是她的贴身女伴，无疑也就是出来买冰糖甜藕的那一个。
	她的名字叫圆圆。
	女主人呢？姓什么？叫什么？从哪里来的？哪里来的巨款买这一幢巨宅？定居在这里之后，准备以何为生？
	不知道。
	现在大家只知道她喜欢吃甜食，喜欢吃糖藕，而且不喜欢家里做的，街头叫卖的小贩们所卖的零食，总有它独特的风味。
	这种风味是大家闺秀很难尝到的，这位神秘的女主人是不是出身在小户人家？
	有关那个年轻人的消息，是第二天上午才得到的，那时凌玉峰正在享受他一天中最丰盛的一餐，其中包括了山鸡、鸽子、活鱼、蹄筋、小牛腰肉、新鲜的蔬菜和水果。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会想法子好好吃这么样一顿，他每天都好像需要极大量的食物，来补充他损耗的体力。
	他吃东西的时候很仔细也很认真，这些终年生活在冒险与行动中的江湖人，好像都有一种共同的特性。
	——狼一样的特性。
	他们吃每顿饭的时候，都好像在吃这一生中的最后一顿。
	那个用左手的年轻人，在迎宾客栈登记时，用的名字叫程小青，昨天晚上，他就住在迎宾客栈里。
	邢总的报告简单而扼要：“客栈的王掌柜说，他在迎宾已经住了二十天。也就是说，他是在上个月十七日那天住进去的。”
	“你们第一次发现紫烟，是在哪一天？”凌玉峰问。
	“上个月十九。”
	凌玉峰冷笑。
	“居然敢用真实姓名，居然敢一直住在同一家客栈，程小青，你的胆子也未免太大了一点。”
	“公子已经有把握确定他就是凶手？”邢总忍不住问凌玉峰。
	“有。”
	“这一次是谁雇他来杀人？”
	“没有人。”凌玉峰说，“这一次是他自己要来的。”
	“据说像他们这种高价的职业杀手，是绝不免费杀人的。”
	“每个人都有破例的时候。”
	“这一次他杀人免费，是为了谁？”
	“为了他自己。”
	“公子的意思是说，这一次是他自己要杀钱月轩他们五个人？”
	“是的。”
	“他有理由要杀他们？”
	“有。”
	“什么理由？”
	“一个很好的理由。”凌玉峰淡淡地说，“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这个理由都是个很好的理由，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出更好的理由来了。”
	钱月轩他们的死，居然不是为了钱财，那么剩下来的理由只有一个。
	“这个理由是不是女人？”
	“是的。”凌玉峰微笑，“这个理由就是一个叫红红的女人。”
	红红穿一身白，静静地坐在一片白里。
	白、雪白，除了白之外，绝没有其他的颜色，连白银香炉中冒出来的烟，都是雪白的。
	窗外却是彩色缤纷的世界，青的山、蓝的天、红的花、绿的树、黑色的笑颜。
	她静静地坐在窗口，已经坐了一个上午，才回头吩咐一直静候在她身边的女孩。
	“去告诉幺叔，请他在明天晚上安排一局，再替我准备一坛莲花白。”
	她虽然尽力在控制自己，说话的声音还是因为激动而颤抖。
	那个圆脸的女孩却撅起了嘴：“又要莲花白，又要请客，又要喝酒，这样怎么得了？”
	红红假装没有听见她的话，眼波又流向远方，遥远的记忆已褪色，看来就像是一片烟雾。
	一片带着血丝的紫色烟雾。
	凌玉峰已经吃完了，正在前庭不停地走动，他看起来总像是有用不完的精力，很少有停下来的时候。
	现在他正向邢总发出虽然简单，但却一定要彻底执行的命令。
	“我知道你在最近十年里训练出五个杀人的高手，是从三百六十个杀手中，选出来的。”
	邢总眼中露出吃惊的表情，这是他的“极机密”，他不懂这秘密怎么会泄漏出去，更不懂凌玉峰怎么会知道。
	凌玉峰正在问他。
	“这五个人此刻有几个人在城里？”
	“都在。”
	“你能不能在一个时辰之内，把他们全部都召集到迎宾客栈去？”
	“可以。”
	“好，那么我们一个时辰后在那里见。”
<h5>
	魔&emsp;刀</h5>
	令狐不行身高八尺三寸，重两百零三斤，一身铜筋铁骨，绝对没有一丝多余的肥肉，胸膛挺起来比院子里的砖墙还厚。
	在当今天下把江湖名人资料收集最全的赌局档案中，有关他的资料最重要的是：
	姓名：令狐远。
	别号：令狐不行。
	特征：虬髯、鬈发、碧眼，右臂长三尺四寸七，几乎比普通人臂长多出一尺，比他自己的左臂，也长出十寸。
	武功：善用刀，可使十六种刀、八十二种刀法，杀人于五招内，最爱用一把奇形弯刀。
	很可能就是昔年魔教教主随身佩带的宝刀——“小楼一夜听春雨”，据说可以凌空盘旋飞舞，取人首级于百步之外。
	行踪：三十年前就已行踪不明，据说有人曾经在江南见过他，和昔年江南的名侠姑苏三友醉后把臂高歌，但那也是二十余年前的往事了。
	令狐精赤着上身，用一根粗铁链绑着右臂，把自己吊在大梁上，五根手指却在不停地伸屈运动，关节噼啪作响，声如爆竹。
	这样子他已经不知吊了多少时候，额角上青筋突起，好像有一条条青色的小蛇在皮肤下蠕动，看起来诡秘而恐怖。
	圆圆却已见怪不怪了，一走进来，就顺手拿起条白棉布巾，替他擦干了额角上和身上的汗珠。
	“小姐又要请客了，又要你晚上替她准备一局，难道她不怕这次又有人要送终？”
	令狐沉着脸，不开口，手指关节里的响声，却越来越快。
	圆圆却还是在唠叨，只不过声音压低了些。
	“到今天已经死了五个，难道真的是程大官……”
	“嘭”的一声，铁链忽然断裂，令狐凌空翻身，接连翻了三个跟头，“轰”的一声响，屋顶突然多出了一个大洞，瓦砾石土纷飞，天光照入，令狐却破顶而出，天神般站在屋脊上，手里倒提着一个人，就好像小孩手里倒提着一个布娃娃。
	这个人裤裆已经湿透。
	圆圆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已上了屋顶，看着这个人摇头叹气。
	“小乌龟，叫你平常不要鬼鬼祟祟地到处跑，你偏不听，现在知道厉害了吧？行叔的手只要抖一抖，你全身上下就没有一根好骨头了。”
	这个小乌龟年纪其实已经不小了，穿得也很体面，可是现在看起来，却真的像极了一只小乌龟。
	圆圆又告诉他：“小姐明天又要摆一局，你还是请三位客人，戌时前把他们带过来。”
	小乌龟拼命点头，令狐低叱一声：“去吧！”
	他的手一挥，小乌龟就远远飞了出去，飞出五六丈之后，居然伸手抓住了一根树枝，“啪”的一响，树枝折断，他的身形去势一缓，突然倒翻一个“死人提”，身子轻飘飘地下坠，落入树木花丛里，看不见了，轻功居然是一等一的高手。
	再看令狐早已回到屋里，躺在床上，一大口一大口地喝着从一个大葫芦里倒出来的酒，一双刚刚还是精光四射的怒眼，现在却仿佛充满了江南多情小儿女的忧郁。
	谁也没看见他的刀，那柄昔年曾经纵横天下的名刀“小楼一夜听春雨”。
<h5>
	捕&emsp;杀</h5>
	这时候凌玉峰已经到了迎宾客栈。
	程小青不在后面跨院中的房间里，他在吃饭，在前面一个大厅里吃饭。
	跑堂的小二小无锡说：“他叫了一份八钱银子的合菜，四个大碗、四碟小菜，外加点心甜点。”小无锡说，“这位客人吃得真不少，每天中饭都要叫六个人都吃不完的合菜，他一个人就能吃得精光。”
	凌玉峰微笑。
	小无锡本来已经预备走了，忽然又说：“可是今天有一位客人，吃得居然比他还要多，已经吃了四大碗红烧大乌参，一烤一炖两只鸭子，现在还在吃个不停，吃得真吓人。”
	凌玉峰的瞳孔已经在收缩：“这位客人是不是一条瘦得好像已剩下皮包骨头的大汉？”
	“是的。”
	凌玉峰冷笑：“好，该来的，果然来了。”
	吃饭的大厅外，是个很简陋的庭园，凌玉峰撩起衣襟，全身上下好像根本没有什么动作，就已经掠上了一棵大树。
	他已经下达过命令给邢总。
	“叫你的人，去杀了程小青，最好一击致命，立刻就退。”
	“什么时候动手？”
	“现在。”
	凌玉峰又吩咐：“他们出手时，一定要记住，非但不能去碰那条病汉，连看都不能去看他一眼，最好就当作根本没有看见他这么样一个人一样。”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有的人非但不能碰、不能惹、不能缠，连看都不能去看。
	关西关二就是这种人。
	“斗智曲金发，斗力关玉门。”
	现在凌玉峰唯一的希望，就是关玉门也当作没有看见他们。
	吃饭的大厅里，每天差不多都有六七桌客人，可是今天只剩下两桌。
	自从那瘦骨支离的病汉进来之后，大家就突然觉得不对了，再吃也吃不下去，再坐也坐不下去。
	这病汉其实只顾自己吃喝还来不及，根本就没有去惹别人，除了吃相不太文雅之外，也没有什么粗鲁的言语和动作。
	可是别人却硬是觉得不对劲，连风都好像变冷，吹得背脊梁凉飕飕的，一个个往外溜。
	没有走的只剩下程小青。
	他好像根本没有看见关二，关二也好像根本没有看见他。他们两个人好像彼此都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对方这么样一个人存在。
	看起来好像他们彼此不认得，关二正在用筷子去戳一条大乌参，一筷子戳下去，乌参蹦起来，就好像鲤鱼跃龙门一样，在半空中滑溜溜地直动，关二张开大嘴一吸，“呼噜”一声，乌参就进了他的嘴，不但吃得开心，连看着也高兴。
	就在这时候，有人动了。
	所有的动作几乎都在同一时间爆发，五个人、五件兵刃，分别在五个不同的方向爆发出行动，目标却只有一个——程小青的命。
	五个人的配合当然是绝对密切的，精密得就好像西洋自鸣钟的机件一样，准确、精确，而且绝对正确。
	他们和普通的一般杀手不同，他们毕竟是公门里的人，杀人不必有后顾之忧。
	他们所捕杀的对象，通常都是些野狗一般的江湖人，罪犯、盗贼、凶手。
	所以他们的出手更猛烈，何况他们也没有忘记凌玉峰的话。
	“一击致命，全身而退。”
	这一击挟风雨雷霆之势而来，程小青的精神却仿佛在一种很恍惚的情况中。
	在这种情况中的人，走在马路上都会被车马撞死，何况在杀人高手的环击下。
	——一个死定了的人。
	刀锋距离他的心脏已经不及一尺，绞索几乎已经套上了他的咽喉。
	就在这时，突然响起霹雳般一声怒喝。
	“五个打一个，不要脸！”
	喝声中，病恹恹的关二已长身而起，一身支离的瘦骨仿佛在互相敲打，发出了一阵极怪的响声，五个杀人的高手，几乎在同一刹那间被他一把抓住后颈，扔了出去，只剩下一个人，还被他抓在手里，好像一下子就会被他撕成两半。
	“生裂虎豹关玉门。”
	这个久经训练的杀手，虽然并不是个怕死的人，可是现在，眼泪、鼻涕、口水、汗珠、大小便都已经被吓得流了出来。
	关二冷笑：“要杀人，可以；要以多为胜，我关西关二在，就办不到。”
	他忽然放下手里的人：“你要杀人，你去，一个人去，我非但不管，还替你把风。”
	他放下这个人，居然真的掉头就走，立刻又坐回去，开怀大嚼。
	他连看都没有看过程小青一眼，他做了这些事，好像根本与程小青无关。
	程小青也没有看过他一眼，脸上却显出了怒容，眼睛里也布满了血丝，忽然用力一拍桌子，跟着一脚把桌子踢飞。
	再看他的人，已经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这间吃饭的大厅。
	关二还是没有去看他，一双虎眼中却忽然流露出一股说不出的悲怆。
	所有的事件几乎也是在同一时间结束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细节，凌玉峰都看得清清楚楚的，邢锐也看得清清楚楚的。
	邢锐的额上在冒冷汗。
	“关西关玉门就是他？”能看见这位名满天下的关西大豪，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可是邢锐却希望这一次是最后一次。
	凌玉峰忽然问他：“你还不去？”
	“去？到哪里去？”
	“当然是捉拿那个妨碍公务的关玉门。”凌玉峰很平静地说，“妨碍官差捉拿人犯的罪名说重不重，说轻也不轻。”
	邢总说不出话来了。他终于发现了凌玉峰的厉害，他实在应该去逮捕关玉门，可是你叫他怎么样去？不去是不是有愧职守，去了是不是很可能被一撕两半？
	“你不去？”
	“我……”
	“好，你不去，我去！”
	凌玉峰落叶般飘身下树，用袖子掸了掸衣襟，推开大厅的门，昂然而入。
	一直等他走到关二的面前，关二才抬起头，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遍，冷冷地问：“你是不是要来捉拿我的？”
	原来他并不是刚刚才发现凌玉峰，刚才窗外的动静和对话，根本就没有一件事能逃出他的耳目。
	面对着这么样的一个人物，凌玉峰居然拿出副手铐来，轻轻放在关二面前的桌上。
	“请。”他居然对关二说，“这是公事，公事公办，关二先生也不能例外。”
	关二冷笑。
	凌玉峰又说：“以五击一，以多胜少，固然不对，可是办公事，抓人犯，根本不讲这一套。”
	“你们讲的是哪一套？”关二冷笑道，“五个人都是杀人高手，一出手就是杀人绝活，办公事有像这样办的？”
	“有。”凌玉峰道，“对付危险的罪犯，就得这么办，免得被他反击脱逃。”
	“罪犯？小青犯了什么罪？”
	关二目中已现出怒意，目光炯炯，虎视着凌玉峰，骨节里又隐约传出了那种奇异的声音，就好像有一个愤怒的精灵，躲在里面敲打着一面魔鼓。
	魔鼓的声音，就是神力的泉源。
	桌上的手铐，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被他拧麻花一样拧成一条铁棒，穿窗而出，“夺”的一声，钉入院里的大树，直没而入，连看都看不见了。
	凌玉峰却丝毫不动声色，只是慢慢地走出去，慢慢地伸出手，在树干上轻轻一拍。
	铁棒立刻弹出，落入他的手中。
	凌玉峰低着头看着，仿佛在沉思，过了半晌，那根铁棒忽然又渐渐开始变形，渐渐又变得有点像是副手铐的样子。
	就算还没有完全恢复原状，至少已经有点样子，这已经足够让人看了吓一跳。
	关西关二都不禁悚然动容。
	凌玉峰却还是不动声色，又慢慢地走回来，轻轻地把“手铐”放在关二面前，就好像刚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他既没有做什么惊人的事，也没有看见关二的掌上神功，却很快地说：“济南府最近一连串发生了五条命案，死的都是名人，我们非但查不出凶手，也查不出杀人的动机。”
	他说得快而扼要！
	“我们只在死者彼此之间发现了一点共同之处。”
	“哪一点？”关二问。
	“他们都是在紫烟出现之后被同一人刺杀的，他们都曾经和同一个人有过某种不寻常的关系。”
	“同一个人？小青？”
	“不是程小青。”凌玉峰说，“他们和程小青完全无关。”
	“可是你却找上了小青。”
	“那只因另外一个人。”凌玉峰说，“和他们全都有关的人。”
	“谁？”
	“红红。”
	红红，听见这名字，关二的脸忽然扭曲，就好像有人重重地在他身上抽了一鞭子。
	看见关二这种表情，凌玉峰显然觉得很愉快，但他却掩饰得很好，只是很平静地接着说道：“无论谁和红红有了特别的关系，程小青都想要他的命，这是很合理的推测，也是很可能会发生的事。”
	他又补充了一点：“以程小青现在的身手，江湖中能避开他夺命三招的人，恐怕并不多。”
	过了很久，一直仿佛因痉挛而窒息的关二才长长吐出一口气。
	“你有证据？”
	“没有。”凌玉峰说，“但是我两天之内，就可以把证据找出来。”
	“怎么样找？”
	“我有我的方法，可是我也有条件。”
	“你说。”
	“这两天之内，你不能走出‘迎宾’一步。”
	黄昏时，程小青已经醉了，醉倒在一道高墙下，也不知道是谁家的高墙，高墙里也不知道是一户什么样的人家。
	他只知道一件事，世上所有的高墙全都是一样的，总是将人隔离，总是不肯让人相聚。
	有些人也是一样的，也像是高墙一样。
	高墙里隐约有乐声传来，仿佛有人在低唱着一首有关情爱的悲歌。
	——为什么有关情与爱的总是悲歌？
	程小青已昏醉。
	他昏醉时，眼泪就已经悄悄地打湿了他的衣袖。
<h5>
	聂小虫</h5>
	夜深，人静，初秋的晚风轻拂梧桐。有声，甚至比无声更寂寥。
	凌玉峰独坐在灯下，别人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却好像听见了，忽然抬起头，向窗外招了招手，立刻有一条瘦小的人影，落叶般自梧桐树上飘落，拜伏在窗前，星光下可以看得到他的脸是苍白的。
	虽然显得有一点獐头鼠目的样子，可是仔细一看，并不难看。
	这个人居然就是那个曾经被令狐不行倒提着扔出去的聂小虫。
	“我要你办的事，你已经办好了？”凌玉峰问他。
	“是。”
	“什么时候？”
	“明天，戌时之前。”
	“客人有几位？”
	“三位。”
	“一个是关东大参药商，刚好行经此地的冯宝阁，另一个就是那个假和尚云大师。”
	“好，很好。”凌玉峰一挥手，一片金叶子从袍袖中冉冉地飞了出去。
	聂小虫拜伏着后退，一伸腰，刚好接住金叶子，立刻凌空跃起，鹞子翻身，身形刚起，四面黑暗中，突然有人低喝。
	“并肩子，打。”
	一声低喝，十余道光芒闪动，十余件暗器，分别从三四个不同的方向打了过来。
	聂小虫双手一拢，金叶子已经揣入怀里，原地燕青十八翻，连翻带扑，连削带打，竟将这十余件暗器全部接住，立刻又原封不动地打回去，去势比来势更急，接放暗器，居然也是一等一的功夫。
	黑暗中有人倒下，有人蹿出，以大鹰爪功去拿聂小虫的关节要害。
	想不到他们刚出手，反而先被聂小虫牵制。
	聂小虫捏手如钩，抓、拿、扣、锁、“七十二路短打擒拿”，居然也是一等一的高手。
	凌玉峰已经走出大门，背负着双手，面带微笑，站在梧桐下，对刚刚发生的事，好像觉得很欣赏。
	聂小虫瘦小的人影已消失在夜色中，倒在地上的狙击者也看不见了，院子已经恢复了宁静。
	凌玉峰忽然向另一棵梧桐树的浓荫深处笑了笑。
	“邢老总，树上的寒气重，你还是请下来喝杯酒吧！”
	竹叶青、玫瑰露、熏鱼、笋豆、酱牛肉，三样菜、两种酒，三杯已下肚，酒是冷的，人却已热了。
	“想不到，想不到。”邢锐不停地吁气，“我本来想把他留下来的，想不到这个聂小虫竟是个一等一的高手。”
	“你要把他留下来干什么？请他喝酒？”凌玉峰脸上在笑，眼中却全无笑意，这种笑远比不笑可怕得多，邢总却轻轻将它忽略。
	“六扇门里，哪有好喝的酒？”邢总说，“就算请他喝酒，喝下去之后也要请他吐点东西出来。”
	“吐什么？真情？实话？同伙？赃物？”凌玉峰淡淡地问邢锐，“你想要聂小虫吐什么出来？他能吐得出来的，你是不是就能吃得下去？”
	邢总居然还在赔着笑，笑得已经有点勉强，他终于发现事情有点不对了。
	奇怪的是，凌玉峰的态度反而变得很自然。
	“现在你想必已经知道那幢巨宅的新主人，只不过是个做暗门子生意的超级婊子而已，每隔几天就要请一次花局，找一个有钱的冤大头来，狠狠杀一刀，替她拉客的就是聂小虫，挨过她这样一刀的客人，其中就包括了钱月轩他们五位。”凌玉峰说，“明天我就是第六个了。”
	他的神情更愉快：“这其中当然会有小小的一点不同之处，那就是等到凶手来杀我的时候，也就是他最后一次出手。”
	邢锐立刻附和：“我明白公子的意思，这是绝计。”
	“我想你一定也明白，如果聂小虫被捕杀，拉客的没有了，客人也就去不成了。”他带着笑问，“邢总，是不是这样子的？”
	“应该是。”
	“客人去不成，凶手也就没有对象出手，也就不会露面了，再要想抓住他的证据，恐怕就很难了。”凌玉峰又问，“邢总，是不是这样子的？”
	邢总在擦汗，冷汗。
	凌玉峰忽然改变话题问他：“关二本来决不会跟他的外甥在同一个地方停留，这次却忽然破例赶到济南来，是不是有人用快马连夜去通风报信，说这地方有人要对付程小青？”
	“很可能。”
	“这个人会是谁呢？”凌玉峰带笑问邢锐，“会不会是你？”
	“我？”邢锐好像吓了一跳，“怎么会是我？”
	“要训练一批亲信的杀手，是需要花很多钱的，一个做总捕头的人，未必能负担得起，如果有一位财神可接济，那当然是再好也没有的事。”凌玉峰说，“如果等到发生那一些与财神有关之事，这位总捕头当然也应该尽快把消息传过去。”
	他说：“所以财神一直都是江湖中消息最灵通的三大组织之一。”
	邢锐一双手上已经有青筋如赤练般蠕动扭曲，甚至连手背上的皮肤都变成赤练蛇一样的颜色，而且光滑而油腻，看来令人作呕。
	凌玉峰却好像很喜欢看，一直都在盯着他的手，又问道：“邢总，你说事情是不是这样子的？”
	这一次邢锐居然回答：“是的。”他的声音嘶哑，“事情就是这样子的。”
	这句话开始说的时候，他已经出手了，一出手用的就是大鹰爪功中最厉害的杀招，以左爪去引开凌玉峰的目光，以右手拇指食指作“虎眼”，扣凌玉峰颈上的大动脉，以中指小指无名指去点他左颊上的三个死穴。
	凌玉峰不退反进，看起来竟像是用同样的手法迎击了过去，用的却是远比大鹰爪和大小擒拿更高明的内家分筋错骨手。
	他教人出手时，最好是一击致命，决不给对方留余地，也不要对方再给他第二次机会。
	他自己出手时，用的也是这一类无情的绝招，就和昔年令群魔丧胆“三阴绝尸手”一样，只要他出手，在一刹那间就要辨出生死胜负。
	这并不完全是因为他的武功路数如此，也因为他的性格。
	无情的人，出手无情，能主宰别人的生死和命运，这就是他们生命最大的乐趣。
	有灯的书房里，忽然有一个人大步奔跑出来，大声呼喊着：“凌公子手下留情，手下留情。”
	可是他呼喊时已经慢了一步，已经来不及了。
	就算他来得及，也不会有什么改变的，邢锐的命运，在凌玉峰出手的那一瞬间，就已经被决定，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改变。
	从书房中跑出来的，就是一开始紫烟燃烧时，和他们一起寻访的那个看来很有福气也很威严的中年人，看来无疑也是经常能主宰别人生死命运的人，这种人说出来的话，通常就是命令。
	只可惜这一次他开始呼喊时，邢锐说话的声音已经变为惨呼，其中还夹着骨头碎裂的声音。
	骨头碎裂的声音，当然远比叫喊和惨呼声要小得多，可是听起来却清楚得很，每一节骨头碎裂时的声音，都听得清楚得很，清楚得令人连骨髓中都会生出一股尖针般的寒意。
	中年人的脸色变了，凌玉峰却只是淡淡地说：“潘大人，这不能怪我，我已经手下留情了！”他说，“这是他自己的力量反弹震伤自己的，邢老总的大鹰爪功一向练得不错。”
	“他已经死了？”
	“还没有。”凌玉峰说，“如果他能安心静养，说不定会比大多数人还要活得长些。”
	可是要一个像邢锐这样的人躺在床上养病，还不如死了算了。
	潘大人长长叹息了一声，他的声音居然也变得很平静，只是淡淡地说：“凌公子，这怪不得你，我想，他如果是你，他也会这样做的。”他立刻改变话题，“我只奇怪一件事。”
	“什么事？”
	“程小青确实是关二先生的嫡亲外甥？”
	“是的。”
	“可是他们两个见面时，却好像素不相识。”
	“那当然也是为了女人。”凌玉峰说，“而且是为了两个女人。”
	对男人来说，天下所有的麻烦、困扰，好像都是因为女人而引起的。唯一比一位女人更麻烦的，就是两个女人。
	对女人来说呢?
	凌玉峰道：“这两个女人其中有一个就是程小青的寡母，也就是关玉门的妹妹，在关西一带，人称‘三姑奶奶’的关三娘。”
	“另外一个呢？是不是红红？”
	“是的。”
<h5>
	菜&emsp;单</h5>
	红红在一身白里，除了她漆黑的头发和那一双剪水双瞳外，只有白。
	开着十三片花瓣的白色山茶花，斜插在细柔的白瓷花瓶里，花瓣上还带着初秋的露水。
	一套和花瓶同样质料的白瓷食器已经准备好了，今夜的菜是：
	酒菜六色，计清蒸香糟南腿一皿，黑糟鲍鱼鹅掌一皿，风鸡双并风鱼一皿，白汁西施舌一皿，鲜烩美人肝一皿，清香松子一皿。
	外带醉蟹醉虾黄泥螺，糟鸭蛋各一色。
	大菜四品，计燕窝八仙鸭子一品，冬笋大炒鸡炖面筋一品，鲜虾腰子烩溜海参一品，野意酸菜鹿筋炖野鸡一品。
	另炒沙鱼、衬汤炒翅子、炒炉鸭丝、炒鸡泥萝卜各一色。
	竹节卷小馒头一皿、菠菜猪肉云吞一皿、蜂糕一皿。
	粳米饭一盅、八宝莲子粥一盅。
	十鲜果品、蜜饯甘果各一。
	福建莆田乌龙茶一壶。
	红红对这张菜单，好像觉得还算满意，抬头问圆圆：“酒呢？”
	“在外面喝的状元红，和里面喝的莲花白，都已准备好了。”
	“客人呢？什么时候来？”
	“戌时前一定到，聂小虫那个小乌龟爬得虽然慢，却从来没有迟到过。”
	“行叔呢？”
	“还是老样子，还是一个人躲在房里磨刀。”
	刀光是暗赤色的，就好像鲜血凝结前的那一种颜色。
	就好像传说中，天魔被降魔杵击中时，流出来的魔血那种颜色。
	刀锋薄如绝代红颜的命运。
	令狐不行不是在磨刀，天下已经找不到可以磨这把刀的石头，这把刀也不是用石头磨的，而是用仇人的头颅。
	刀身是弯的，就好像是上弦月一样，带着种凄艳而妖异的弧度。
	所以他一刀挥出去时，没有人能预测它在半空中会因为这种弧度而改变成什么角度和方向。
	“这把刀已经有多少年未曾痛饮过仇人的鲜血了？”
	“他的仇人还在不在？”
	令狐不行用指尖轻抚着刀锋，轻抚着刀身上的七个字——
	小楼一夜听春雨。
	江湖中人虽然有很多都知道昔年魔教教主别号“小楼”，也听过传说中有关他和一位叫“春雨”的姑娘那一段缠绵的恋情，“小楼一夜听春雨”这句小诗，就是为纪念这一段恋情的。
	可是它是不是还另有其他的含义呢？会不会是昔年的魔教主人借这句小诗来做谜题，而把一个绝大的秘密隐藏在其中？
	最令人感到兴趣的是——
	这个秘密是不是和传说中魔教久已淹没的宝藏有关呢？
	还是隐藏着魔教主那一身震绝千古的武功秘密？
	倾国的财富和绝世的武功，这一类的宝藏和秘籍，永远是江湖中人最感兴趣的，古往今来，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因其而死。
	可是令狐不行已经有多年不再想这些事了，现在他心里想着的只有三个人。
	凌玉峰。
	云和尚。
	冯宝阁。
	现在菜单已经有了，这三个人谁是好菜？
<h5>
	魔刀出鞘</h5>
	冯宝阁，今年四十九岁，身高八尺八寸，小时候的外号，就叫作“巨人”，一身外功横练，再加上终年待在关外深山的冰天雪地中，就把这个人锻炼成一条名副其实、不折不扣的铁汉。
	只不过他也是个很成功的生意人，虽然花钱如流水，赚得并不比花得慢。
	一个人如果能做大生意赚大钱，总是多少有点道理的，除了运气特别好之外，头脑也不能差，要做一件事之前，通常都会先做一点筹备调查之类的工作，决不会轻举妄动。
	这一次也不例外。
	——这位近来名动一时的红倌人，“红红”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到这里来有什么规矩？这一次跟他同来的两位客人又是何许人物？
	这些事他都尽力去调查过，结论是：
	他对红红的身世、来历和做法都觉得很好奇，他很看不起云和尚。
	一个故作“大师”状，到处招摇，以成名或者有钱的女人为对象行骗的神棍，有谁会看得起？
	冯铁汉实在很想找个适当的机会，一拳打在他抹了粉的鼻梁上。
	对于凌玉峰，冯宝阁觉得更好奇。
	像这样一个男人，怎么会来找红红？这种人在这种年纪的时候，通常都不会花钱找女人的。
	不管怎么样，冯宝阁都觉得很放心，他认为这两个人都不是他的敌手。
	他已经开始准备好好享受。
	戌时。
	杯盏已经准备好，几碟凉菜也已经摆在桌上，冯宝阁一走进这间雅室，就看见一条虬髯大汉，斜倚在迎门的一张胡床上。
	冯宝阁被人称为铁汉、巨人，身高比大多数人都要高出一个头，平时意气风发，不可一世，可是在这条虬髯大汉面前，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平时那么高了。
	这里是销金窟，他是花钱的大爷，这地方的人看见他，本来应该极尽巴结才对。
	可是这虬髯大汉对他，却落落地漫不为意，只冷冷地问：“冯宝阁？”
	“是，我就是冯宝阁，别人都叫我冯大老板。”
	他显然已经觉得心里有一条气不太顺了，已经在抗议。
	令狐不行却好像完全不懂，又冷冷地问：“彩礼四色，有长白山老人参一对、上好紫貂皮裘四件、五十两重赤金官宝十二双、和阗宝玉玦一枚，对不对？”
	“对。”
	冯宝阁的脾气还没有开始发作，穿着一身笔挺的月白僧衣的云大师已经走了进来，头皮刮得精光发亮，远远就可以闻到一阵茉莉花香。
	令狐不行已经在问他：“林云？”
	“是，是的，贫僧的俗家名字叫林云。”
	“你不忌荤腥？”
	“不忌。”云大师好像还有点沾沾自喜，“四大皆空，世间万事万物，本来都是空，贫僧本来一向都不忌。”
	对这个名和尚，令狐不行无疑也觉得有点好奇，可是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之后，目光立刻远远地避开，好像决定这一生再也不看他一眼。
	“你带来的四色彩礼，有翠玉马一对、波斯七色宝石镶玉冠一顶、金刚石翡翠镶各色手镯带颈链耳坠十六副、八宝沉香首饰盒带水晶明镜一具，对不对？”
	“对！”
	这个和尚送来的礼，居然比关东豪商冯大老板送的还要贵重。
	冯宝阁气往上撞，忍不住大喝一声：“秃驴！”迎面一拳打了过去。
	他不但臂长手大，出手也够快，外门的拳法练得已经很不错了。
	云和尚的鼻子眼看着就要被击碎。
	奇怪的是，这拳并没有打在云和尚鼻子上，却打在令狐不行胸膛上。
	胡床上的令狐，不知何时已掠在云和尚面前，冯宝阁一拳击出，如击败革，“蓬”的一声响，他自己反而被震得后退了好几步才站稳。
	令狐不行脸不改色，面无表情，一柄弯刀斜插在腰带上，动都没有去动过。
	冯宝阁却已伸手入怀，把那柄终年佩带在身上，像腰带一样暗藏在衣里的缅刀环扣握住，眼睛里的血丝宛如火焰。
	“拔你的刀！”
	“不行。”
	“为什么不行？”
	“这里不是杀人的地方。”
	冯宝阁怒喝，刀光出怀如匹练，银光闪动，照人眼目。
	云大师居然还喝了一声彩：“好刀！”
	只可惜这两个字刚说出来，这把好刀已经断成了六七截，只看见令狐不行掌中仿佛有一道暗赤色的光华闪了闪，接着就是“叮、叮、叮”一串响，六七截断刀同时落在地面。
	“冯大老板，其实你我都不必争的，有这位凌公子来了，我们争也没有用。”云大师道，“贫僧今日来只不过想好好享受一顿红姑娘的家厨美味而已。”
	这个和尚果然有他可爱的地方，能够在女人堆里吃得开，本来就不是件容易的事。
	他真知趣。
	凌玉峰冷眼旁观，在这一瞬间，已经决定了两件事。
	——调查云和尚。
	他的出生、他的家世、他早年时的经历、他的武功派别、他真正的弱点、他的亲人和情人，都在调查范围之内。
	——令狐不行的刀。
	他这把刀究竟是不是传说中那把魔刀，他的出手究竟有多快？
	他是否就是昔年被江湖第一智者曲金发评为刀法天下第二的令狐远？
	“哪一位是凌玉峰凌公子？”
	这一次问话的不是令狐，而是个眼睛大大的小姑娘，圆圆的脸，笑起来两个圆圆的小酒窝。
	“我就是。”
	圆圆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眼睛里充满了极有兴趣的笑意。
	“凌公子送来的彩礼，我们小姐已经收下了，就请凌公子饭后到后园一叙。”
	她银铃般笑着跑了，袖子里落下一张礼单，是凌玉峰送的彩礼，云大师拾起来念：“彩礼四盒，蜜饯甜糕一盒、甘果一盒、两斤装花雕一坛，一两重银锞子一对。”他问凌玉峰，“这就是你送的礼？”
	“是的。”
	这份礼比起其他两份来，只算一点儿戏，可是被选上的却偏偏是他。
	云和尚笑了，笑得很愉快：“人比起人来，有时候的确是会气死人的。”
<h5>
	隐藏的高手</h5>
	程小青吃过的那一家小馆子后面，有一座三层高的小楼，本来是某一位大亨陪如夫人赏月之处，现在已被济南府正四品京堂潘其成潘大人所征用。
	楼上四面皆窗，视野极广，此刻夜深人静万籁无声，潘大人独自凭栏，看着一户户沉睡中的人家，想到每一家的悲欢离合，心里不知道有什么感触。
	至少他现在是什么感触都没有，他全心全意都在想着已经进入对面高墙巨宅的凌玉峰。
	明日凌晨凌玉峰是不是也会像钱月轩一样，从那扇窄门里走出来？那个杀人的凶手是不是会像他预料中一样在外面等着他？
	这位在官场中素有能员之称的潘大人，正在轻轻叹息，窗外已经有一人落叶般飘了进来，拜伏在七尺之外，落地时的声音，比叹息还轻。
	“草民聂小虫，拜见潘大人。”
	潘其成并没有因为他的突然出现而震惊，聂小虫无疑是他本来早已安排约见的，他以一种很温和的态度问了他很多话，聂小虫也回答得很仔细。
	“红红本来的名字叫什么？”
	“叫李南红，是山西太原府的人。”聂小虫回答，“太原李家、关西程家都是当地的望族。”
	“她和程小青本来就认得？”
	“他们从小就认得，可以说是青梅竹马的玩伴，如果不是因为李南红早已定下了亲事，他们一定会顺理成章地成为夫妻。”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他们两个人私底下早已两情相悦？”
	“是的。”
	“后来李南红嫁到哪里去了？”
	“她嫁给了姑苏三友的后人白先贵，后来白氏一家横遭凶杀，满门被屠，只剩下李南红一个人仓皇逃出，逃回了太原府的娘家。”
	“他们的仇家是谁？为什么要下这种毒手？”
	“不知道。”聂小虫回答，“白氏一家的惨死，至今仍然是件疑案。”
	潘大人皱了皱眉，喝了口茶，他还没有想起当年的姑苏知府是谁，聂小虫已经接着说：“李姑娘回去之后，才发现程小青居然还在等着她，对她仍然是情深一往，情有独钟，李姑娘也不禁被他的痴情所感动。”
	江湖中人本来就是脱略形迹，不拘小节的。
	“李姑娘年轻守寡，程公子独身未娶，这一段姻缘本来还是有希望，只可惜程小青的寡母关三姑奶奶，却坚决反对这件事，并且说动了她的二哥关西大侠关玉门，活活地拆散了这一对苦命鸳鸯。”
	原来这位聂小虫还是个很多情的人，不知不觉间，说起话来居然有点像是在唱梆子戏。
	潘大人并没有发笑，反而很严肃地说：“这就难怪程小青和他的舅父相见时好像互不相识，也就难怪李南红会放纵自己来做这一行，有时候委身为妓和遁入空门意思是差不多的。”
	“大人说得好。”
	“只可惜程小青还是不能忍受这一点，他不能阻止李南红，只有把她陪过的客人杀死泄愤。”潘其成叹息着道，“情字一物，有时候实在很可怕。”
	聂小虫没有搭腔，只有眉目间忽然现出一种说不出的忧伤。
	他是不是也有一些凄凉的往事，不堪向人诉说？问尽天下人，有谁真的能够堪破情字一关？
	过了很久，潘其成才开口，用一种很慎重的态度对聂小虫说：“我虽然身在朝廷，朝野中的事多少我也知道一点。”潘其成道，“我也曾听说过，你虽然人在下五门，却从来不做为非作歹的事，如果你有意，我可以提拔你当邢锐的差事。”
	“禀告大人，小人只做有钱赚的事，只要有利可图，什么事都做，只有一件事不做。”
	这件事当然就是公门的差事，他没有说出来，也用不着说出来。
	潘其成又叹息了一声。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明白你的心情。”他叹息着道，“其实人在公门，又何尝不是身不由己？”
	两个人相对默然，话已说不下去，这时候夜已将尽，东方又现出鱼肚白的颜色，聂小虫正准备走，忽然看见灰暗的天空下，有一股紫烟升起。
	紫烟是从哪里升起的，潘大人和聂小虫都看得很清楚。
	紫烟升起来的地方，赫然就在对面的高墙巨宅中。
	聂小虫吃惊的还不是这一点，而是他忽然发现潘其成这位两榜进士出身的济南府正堂，居然也是位深藏不露的武功高手。
	紫烟一起，这位潘大人居然就以左手撩衣襟，右手一个推窗望月式，“咻”的一声，人已穿出了窗户，脚尖轻点小楼外的栏杆，再点栏杆外的柳枝，竟施展出“燕子三抄水”的身法，几个起落间，就已蹿上了对面的高墙，再一晃就连影子都看不见了。
	聂小虫愣住。
	他也是人，也有好奇心，本来也想跟过去看看的，可是这件凶杀案的牵连太广，形势看来太凶险，如果陷入太深，随时都可能有杀身之祸。
	最可怕的是，有关这件谋杀案所有人物，都不是平常人，潘其成、凌玉峰、程小青、李南红、关玉门、令狐不行，每个人好像都在隐藏着一些秘密，而且都是极可怕的秘密，连邢锐那样的厉害角色，都难免葬身其中。
	所以聂小虫又不禁迟疑，就在他举棋不定的时候，忽然听见了一声惨呼。
	一声女子的惨呼，呼声中充满了对死亡的恐惧，也充满了对人类和生命的绝望。
	呼声也是从对面巨宅中传出来的，潘其成听见这一声惨呼时，已经见到了凌玉峰。
	凌玉峰就在紫烟燃烧的地方。
<h5>
	凶手就擒</h5>
	巨宅后面的小院里，有间冬天烧煤的屋子，有个很大的烟囱。
	紫烟就是从这个烟囱里冒出来的，潘其成找来的时候，凌玉峰已经在烟囱下。
	燃烟的人呢？难道就是凌玉峰？
	当然不是。
	凌玉峰当然也是看到了这股紫烟之后，立刻找到这里来的，他来的时候，燃烟的人就已经走了。
	可是这一夜凌玉峰究竟做了些什么事？有没有在这里发现什么不寻常的地方？
	潘其成还没有问，就已经听到了和聂小虫同时听见的那一声惨呼。
	凌玉峰脸色已变。
	“红红，是红红！”
	果然是红红。
	红红已经倒卧在血泊中，致命的伤口也在肝脏间，杀人的凶器是一把短刀，刀锋上的血迹犹未干，犹自被紧握在一个人的手掌里。
	这个人握刀的手，指节已因用力而发白，苍白的脸已因恐惧而发青，好像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来。
	这个人赫然正是程小青。
	潘其成几乎是和凌玉峰同时赶到这里的，看到了这种惊人的惨变，两个人居然还都能沉得住气，非但没有呼喝，也没有出手，甚至连神色都没有多大的改变，只不过在有意无意间，两个人分别占据了李南红这间绣房的两个主要的退路。
	就在这一瞬间，两个人又在有意无意间对望了一眼，仿佛都已发现对方和自己有很多相似之处。
	——这位翰苑出身的四品京堂，不但是位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而且还有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镇静功夫，他的出身和来历，就成了一个谜。
	凌玉峰能不能很快揭开他的谜底？
	程小青还是保持着原来的样子没有动，凌玉峰和潘其成也都没有动，好像都想让他的情绪先平静下来，不想激起他的困兽之斗。
	可是别人已经等不及先要动了。
	刀风骤起，一道暗赤色的刀光穿窗而入，凌空盘旋飞舞，光圈渐渐缩小，很快就已围绕住程小青的头颅。
	就在这时，只听一声怒喝，“蓬”的一声响，窗格四散，一条长大的人影随着刀光飞入旧路直扑进来，竟施展出昔年黄山道人独创的，空手入白刃中的绝顶手法“分光扑影”，一双大手，赤手空拳就往盘旋飞舞的刀光中抓了进去。
	这一道雷霆闪电般的刀光，竟突然消失，一柄光滑暗赤的弯刀已经被这个人抓在手里。
	几乎也就在这同一刹那，另一条长大的人影，也跟着穿窗而入，飞舞如巨雕，凌空下击，以铁掌斜劈这人的太阳穴。
	“蓬、蓬、蓬”十三声响，两个人竟在一瞬间凌空对了十三掌。
	地上站着的，当然就是关西关玉门，飞舞下击的，当然就是令狐不行。
	这十三掌对过，令狐不行的身子已经被震得飞了出去，可是关玉门掌中那把弯刀，也被令狐不行在强攻下夺了回去。
	两大高手交手，虽然只是一瞬间的事，但却已足够让人看得惊心动魄、心动神驰。
	关玉门高大瘦削的身子，迎风挺立，宽大的衣袂被风吹得猎猎飞舞，他的人却半步不退，目中神光四扫，厉声说：“在下关玉门，这个姓程的，也是关某的家人，他犯的事，关某自然会带他回去，以家法严厉处治，若是有人要来拦阻，先做掉关某再说。”
	他已不等别人有所反应，一回手，就刁住了程小青的手腕。
	“你跟我走。”
	程小青却好像不想跟他走，可是连飞舞的刀光都能被他抓住，何况一个人的手腕？
	这一双大手上有生裂虎豹之力，既然被他抓住，哪里还能挣脱？
	程小青满面怒容，狠狠地瞪住他，目光也充满了怨毒，用嘶哑的声音说：“你放手。”
	“你娘在等着你，你跟我回去。”
	“我若不想回去呢？”
	“不想也不行。”
	程小青冷笑：“不行也得行。”
	可是关玉门不放手，谁能挣得脱？程小青冷笑不停，突然以右手紧握住的血刃，用力往自己被关玉门紧握住的巨腕上砍了下去。
	鲜血四溅，喷上关二的脸，他不由自主地倒退三步，赫然发现自己手里抓住的，竟是他嫡亲外甥的一只断掌，他外甥的鲜血已经染红了他的衣裳。
	程小青也在往后退，满头冷汗黄豆般滚落，可是他仍然勉强支持着说：“我杀人，我偿命，我的事，再也用不着你来管，你也管不着。”
	关二惨然：“你真的杀了她？”
	程小青咬牙，点头，还想说话，还未开口，人已昏厥。
	关二惨然四顾，看看潘其成，再看看凌玉峰，突然仰天长笑，窗外树叶纷飞，远处鸡声四起，关二双臂一振，长大的人影就已经从纷飞的落叶中蹿跃而去，另一条人影也立刻跃起，紧跟在他身后，赫然竟是令狐不行。
	只听关二凄厉的声音远远传来：“凌玉峰，我把程小青交给你了，你最好公正处理，否则我要你的命。”
	杀人者死。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是不变的法，千古以来没有人能违抗。
	杀人犯程小青一名，斩监候，秋后处决。
<h5>
	余&emsp;韵</h5>
	中秋、黄菊、红酒。
	潘其成举杯连敬三杯：“凌公子。”
	凌玉峰也连敬三杯：“潘大人。”
	两个人同时抬头，四目相对，仿佛有很多话要说，却连一个字都没有说出来。
	园中木叶萧萧，一只孤雁，伶仃飞过。

群狐
<h5>
	铜钱的两面</h5>
	宝剑有双锋，钱币有两面，刀却不同。
	钱币的两面，不管你从哪面看，除了上面的花纹不同外，几乎是完全一样的。宝剑的双锋不管你从哪边看，都是青锋凛凛，寒光照人。
	刀呢？
	如果你从刀锋那边看它，它的刃薄如纸，如生死的边缘，如果你从刀背那边看它，却好像完全没有侵略性和危险性，绝不会割伤你的手。
	所以一般看起来，刀虽然远不及剑的锋锐，远比剑迟钝，可是实际上它却有它狡猾和善于隐藏自己的一面，就好像这个世界上的某一种人一样。
	现在我们要说的，就是这一类的人和故事。
	江湖中大多数有见识的人都知道，赌局是个非常庞大而严密的组织，近年来更是一帆风顺，“手气”特佳，声势几乎已凌驾在江湖中某些最古老的帮派之上，却不知它也有它的痛苦。
	“赌局”最大的痛苦就是，它一定要赌，不想赌的时候也要赌，只要有人来下注，它就要接受，就算明知这一次赌得很不公道，有一方几乎已注定非输不可，它最多也只能把盘口定得差额大一点，还是非接受不可。
	因为它是“赌局”，不赌的赌局，就像是不接客的妓院一样，是要被人摒弃的。
	“光说不练”“光敲梆子不卖油”，这些都是江湖人的大忌。
	这一次赌局接下的一局，就是非常不公平的，有关的资料中记载是：
	日期：九月初九。
	地点：华山之巅，苍龙岭。
	盘口：以三博一。
	决斗人：唐捷、聂小雀。
	决斗项目：轻功。
<h5>
	飞上华山</h5>
	秋，重九，登高日。
	华山。
	山风怒号，云蒸雾涌，华山苍龙岭一春孤悬，长至三里，两旁陡绝，深陷万丈，远远看过去，就好像一把雪亮的刀，斜斜地插在白云中。
	华山天下险，这里正是华山最险处，苍龙岭尽头韩文公投书碑下，也不知何时铺起了一床草绿色的波斯羊毛毯，就好像有仙灵的魔指在这一片穷山中点出了一块绿草如茵的福地。
	三个人趺坐在上面，围绕着一张短几、一具古筝、一壶苦茶。
	雾浓得就好像是羊乳一样，三个人一僧、一道、一俗，僧是个苦行僧，僧衣百衲，脸色蜡黄，看起来非但终年不见阳光，而且显然营养不良。
	道士纯阳中，就跟他们的祖师“朗吟飞过洞庭湖”的吕祖一样，修饰整洁，潇洒出尘，背后斜背着一把长剑，杏黄色的剑穗在风中不停飞舞。
	俗却不俗，是一位穿着大红袍的白发老人，他的身材本来应该很高，现在虽然已经像虾米一样萎缩，可是仍然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好像忽然看到一只传说中久已绝迹的洪荒怪兽一样，就算明知他已不能伤人，还是会让人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诡秘和妖异。
	“销魂小青衣，夺命大红袍。”
	如果他就是传说中的一剑夺命，大李红袍，那么另外那一僧一道又是谁呢？
	江湖中能够和大李红袍并起并坐的人，现在差不多已经全部快死光了。
	剩下的几个，不是一代宗师，也都是极有身份的武林前辈。
	这些人当然都不会是傻瓜。
	他们不远千里跑到这华山绝顶上来像傻瓜一样的坐在地上喝茶，为的是什么？
	距离投书碑不远，一道削斜的山壁下，有一株古松，虬根盘绕，枝叶浓如华盖。
	一个人穿一身黑袍，纯丝的黑袍，就打着赤脚，脖子上挂一双形式很奇特的黄金色多耳麻鞋，手里提着一只关外牧民们最爱用的羊皮酒袋，像上古巢居人一样，斜倚在一棵树干上，一大口一大口喝着袋里的羊乳酒。
	像雾一样浓的羊乳酒，甜甜地入喉，到了肚子里，就变成了一团火。
	儿须成名，酒须醉。
	酒后吐露，是真言。
	歌声苍凉，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豪情，就好像把这一块小小的枝叶，当作了一片苍茫的大地。
	风吹长草，牛羊隐现。
	低唱的人仿佛也已回到了他那生长的地方，那永远都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卜鹰。”
	更高的一根枝叶上，忽然垂下了一只白玉般的手，却用两根春葱般的纤纤玉指，捏着一串本来在此时此地不会看到的马乳葡萄，淡绿色的葡萄，丰美而多汁，看起来就好像是假的一样。
	人看起来也像是假的，就像是白玉雕成，玉脂为血，居然也穿一身纯丝的黑袍，任凭一头比乌丝更黑、更柔的头发披散在双肩。
	她的这一件纯黑丝袍，和卜鹰的那一件唯一不同之处，就是衣袖。
	她的衣袖上用金线绣满了灿烂的花朵。
	“生裂虎豹关玉门，轻如飞燕胡金袖。”
	江湖中稍微有一点见闻的人，都知道她就是天下第一号大赌徒卜鹰唯一的一个情人，能够和卜鹰这样男人相处三天的女人已经不太多了。
	究竟是胡金袖的手段高，收服了卜鹰？还是卜鹰的手段高，征服了胡金袖？
	这笔账就没有人能够算得清。
	葡萄落入卜鹰的嘴里，胡金袖的声音银铃般响起。
	“看来这一次赌局倒真的热闹得很，连李红袍和杜黄衫都来凑热闹了。”
	“他们不是来凑热闹的。”卜鹰说，“他们是唐家花了大把银子请来做公证的。”
	他叹了口气道：“你想想，没有大把银子可拿的事，那个红袍老鬼怎么肯做？”
	“那个苦行僧是谁呢？”
	“提起此人来，也是大大的有名。”卜鹰接着说，“东海苦竹林苦竹寺的吃苦和尚就是他。”
	“听你这么说，这位吃苦和尚倒真是苦得很。”
	胡金袖在叹气，卜鹰却在笑。
	“其实东海本就没有一个苦竹林，就算有，这个和尚也没有去过，这些名词，都是他凭空自己捏造出来的。”卜鹰笑道，“而且据我所知，这个和尚什么都吃，就是不肯吃苦。”
	胡金袖也笑了。
	“其实也不仅是他，这个世界上像他这样的人也不知有多少，嘴里天天喊着要吃苦，其实真正吃苦的都是别人，他自己一点都吃不到。”
	这个问题太尖锐太深入，很容易就会刺伤到别人，卜鹰和胡金袖现在都很快乐，所以他们立刻就把话题转开了。
	“你看这一次赌局应该是谁赢？”
	“你看呢？”卜鹰反问，“轻如飞燕的胡大小姐也是江湖中顶尖的轻功高手，你的判断该比我正确。”
	胡金袖对有关轻功的事，果然显得非常内行的样子，毫无考虑就回答：“川北的唐家和川中的唐家，虽然是堂房兄弟，可是两家擅长的武功却不同。”
	这一点是大多数武林中人都知道的，川中唐家，以毒药暗器名震江湖，只要看见唐家的独门暗器袋和那一只专发毒药的鹿皮手套，大多数江湖人都会跑得比马还快。
	川北唐家，却是以轻功见长，他们的独门轻功提纵术，经常有武林中久已绝传的身法出现。
	“尤其重要的是，川北唐家的弟子，一个个都有非常的耐力，尤其习惯于在山区间行动，这当然也跟他们从小生长处的地形有关。”
	“对，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卜鹰打着川腔说，“走起路来，川娃儿硬是要得。”
	“这一次川北唐家派出的是唐捷，据说是他们当今第二代弟子中的第一高手，人也长得俊，外号人称飞天玉豹子。”
	卜鹰微笑：“一个男人如果长得俊一点，在女人眼中无论做什么事，都好像比别人强一点。”
	“你呢？难道你看好聂小雀？”
	“看好聂小雀有什么不对？”
	“苏北聂家一向是下五门的人，下五门的轻功虽然花俏，可是不实用，我要赌，绝不买他。”
	“非但你不买他，别人也不买他。”卜鹰叹气，“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人买他。”
	“只有你？”
	卜鹰又叹气：“我又有什么法子呢？大家都买唐捷，如果我也买他，那还有什么好赌的呢？”
	“没有赌，也就没有赌局了。”
	“对。”
	“既然有赌局，你就得接受别人赌唐捷赢的赌注。”
	“不错。”
	“你已经接受了多少赌注？”
	“大概有八十万两左右。”
	“黄金还是白银？”
	“这次是银子。”
	“还好是银子，否则你恐怕就要输得连家都不认得了。”
	“谁说我一定会输的？”
	“难道你还有机会赢？”
	“多多少少总是有一点的。”卜鹰微笑，“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生意没人做，如果真的是有输无赢，你就算杀了我的头，我也不干。”
<h5>
	绝&emsp;计</h5>
	这一次“赌局”定下的盘口是三博一，意思就是说，要赌唐捷胜的人，输要输三两，赢只能赢一两。可是大家还是买唐捷，因为各人都认为聂小雀这一次连一点胜算都没有，盘口是三十博一，赌局的庄家还是会输得把裤子都当掉。
	这一次赌局的大庄家就是卜鹰。
	大庄家很快就要变成大输家了，可是他现在看起来，却还是说不出的悠闲快活。
	松树下，地毡上，隐士般坐在那里品茶的三个人，所谈的居然也没有离开过这一局豪赌，更没有离开过名利两个字。
	“卜鹰居然肯挂出以三博一这一种盘口，多少应该有一点把握的。”杜黄衫在皱着眉，“可是我却偏偏看不出他凭哪一点认为聂小雀必胜唐捷。”
	“要人输的法子多得很。”吃苦和尚说，“也许他在唐捷喝的酒里下了药，叫唐捷一路上泻个七八次，也许他先弄了个女人藏在唐捷被窝里，先把小唐折腾得半死不活。”
	杜黄衫苦笑：“这种事，真亏和尚能够想得出来。”
	吃苦和尚悠然举杯：“这种事连和尚都料想得出来，卜鹰怎么会想不出来？”
	“但是他绝不会去做。”
	“为什么？”
	“卜鹰不是这种人，唐捷也不是笨蛋。”杜黄衫道，“就算他是笨蛋，唐家的人也不肯让他轻易上当。”
	吃苦和尚浅浅地啜了几口苦茶，看起来倒真有几分高僧的样子。
	“聂家的人呢？难道他们就肯眼看着那只小雀儿活活输死？”
	大李红袍斜眼看着他，忽然插口问：“如果和尚是聂家的人，你还有什么法子？”
	“我也没什么别的法子，只不过我碰巧知道聂小雀是个双胞胎，有个孪生兄弟叫小虫，如果先把小虫藏在山上，一边让小雀儿躲起来，然后小虫子及时出现，弹响这只古筝，聂家岂非就赢了？”
	“这倒真是个诡计。”李红袍冷冷地说道，“只有一样可惜！”
	“哪一样？”
	“你碰巧知道聂小雀有个双生兄弟，唐家的人难道会碰巧不知道？”
	吃苦和尚一口热茶刚喝下去，烫得直翻白眼，那边树上的卜鹰却差一点把一嘴的酒都笑得喷了出来。
	唐家当然早已算准这一着，而且早已查出聂小虫最近一直都在济南，他们甚至还约定好了，九月九日的凌晨，叫聂小虫到济南城的云门楼子上见面，若是小虫不到，这一局就算聂家输了。
	“蜀中唐家做事，一向是滴水不漏的。”胡大小姐也忍住笑道，“这种绝计，也真亏和尚怎么能想得出来。”
	卜鹰也笑，笑得却好像有点莫测高深的样子，胡大小姐当然一眼就看出来了。
	“你笑什么？是不是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我只不过忽然发现，名门大派千算万算，还是算不过下五门。”
	“怎么说？”
	“唐家做事虽然滴水不漏，真正占便宜却还是聂家。”卜鹰解释，“聂小虫这次到济南去，不管他是去办什么事，都一定可以马到成功，平安归来。”
	“为什么？”
	“因为这次他找到个万无一失的靠山，保证天下太平！”
	胡大小姐终于也明白了：“为了这次赌局，唐家派到济南去的人一定会时时刻刻监视着他，别人也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一定还以为他请到了唐家的高手做保镖，还有谁会去动他？”大小姐吃吃笑道，“看来聂家这些小麻雀、小虫子，倒全都不是省油的灯。”
	卜鹰忽然问她：“你知不知道昔年被武林九长老贬为下五门的五个门派，到如今只剩下了几门？”
	“难道只剩下聂家一门了？”
	“一点也不错，就只剩下了他们一门。”卜鹰叹息，“一个门派被贬为下五门之后，要生存下去就变成件很不容易的事了，昔年那九位老先生如果想到了这一点，也许就不会因为某一家人会用‘鸡鸣五鼓返魂香’而把他贬为下五门。”
	他的声音仿佛还是很冷淡，淡淡地接着道：“有些门派虽然不会用熏香暗器，做出来的事却远比那一家要精彩得多。”
	胡大小姐凝视着他：“我知道你一向很同情他们，只可惜——聂家这一局还是有输无赢的。”
	卜鹰冷笑：“只怕未必。”
	就在这时，已经有一条人影从苍龙岭的石脊上翻跃而起，猿猴般凌空翻了四五个斤斗，猥琐的身法突然变得曼妙轻灵，“嗖”的一个“燕子穿帘”，平白又变为“细胸巧翻云”，轻飘飘地落在春草般的绿毡上，单膝半跪，抄起古筝。
	只听“铮”的一声，声越金石，远远地传至远山白云里，手指上竟带着种极阴柔的内力。
	再看弹筝的人，纤巧的身材、瘦削的脸，神情间总仿佛带着几分畏缩，只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灵光四射，显得聪明绝顶。
	胡大小姐忍不住失声惊呼：“是他！”
	“是的，是他，聂小雀，小雀儿。”卜鹰故意冷冷淡淡地说，“下五门的人，这次总算不幸赢了一次。”
	直至多年后卜鹰还对人说，那一天在华山绝顶，他最忘不了的一件事，就是大李红袍忽然站起来，走到他面前，用一种很严肃而且很恭敬的态度对他说：“卜先生，你真行，我佩服你。”
	卜鹰后来还对人说：“那一次大概是近三十年来，李红袍第一次称呼别人先生。”卜鹰笑道，“而且那一次很可能就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
	“后来呢？”有人问卜鹰，“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我当然就跟聂小雀去吃庆功酒去了。我们去的时候，唐家的人一直都在看着我。”卜鹰笑道，“如果唐家人的眼光也跟他们家的暗器一样有毒，那天我一定已经被活活毒死。”
	胡大小姐叹了口气：“那一次我倒很同情他们，因为我也跟他们一样，始终不明白卜鹰究竟凭哪一点算准了聂小雀会赢。”
	后来又有人问聂小雀：“老实说，你跟唐捷的轻功究竟是谁强？”
	“是他强。”
	“后劲是谁比较大？”
	“是他比较大。”
	“但是你却赢了那一局。”
	“好像是的。”
	“他的轻功比你强，后劲也比你大，你是怎么赢他的？”
	聂小雀不回答，只笑，笑得一点都不像是只小麻雀，倒有点像是只小狐狸。
<h5>
	庆功酒</h5>
	九月初九那一天，当天晚上，华山山麓，临时搭成的连营式长棚里，张灯结彩，筵开数十桌，都是为了要替唐挺和买唐捷的那些赢家们庆功的。
	从各地赶来的江湖好汉，午时一过就开始喝酒，边喝边等，等候好音。
	可是从山上传下来的消息却不太好，先上山弹响古筝的竟是聂小雀，这怎么可能？欢乐的场面虽然已显得有点尴尬，大家却仍然半信半疑。
	等到专程从川北赶来主持这一次赌局的唐门高手唐挺从山上下来，消息才获得证实。
	“唐捷真的输了，他的人已悄然而去，不知所踪。”
	唐挺脸色虽然沉重，腰杆却仍挺得笔直，就像是一杆枪。
	唐家的高手大多数是这样子的，赢的时候是这样子的，输的时候也是这样子，像唐捷那样，输了就悄然而去的人，唐家并不多。
	好像是楚留香曾经说过：“轻功练得好的人，情感总是比较脆弱，这大概是因为这种人的反应也比较快的缘故。”
	楚香帅的轻功号称天下第一，他对这方面的言论，多少总是有些道理的。
	何况他自己就是个情感很脆弱的人。
	唐挺从山上下来后，立刻证实了两件事。
	——唐捷确实输了，比聂小雀整整落败了三百指。
	一弹指的工夫为“一指”，三百指已经是一段很长的时候了，这种计算时间的方法，据说也是楚香帅创造出来的，虽然不能进入庙堂，江湖中却已渐渐有人开始采用。
	——聂小虫确实还在济南，今天凌晨，唐挺还接到派到济南去的唐门弟子飞鸽传书，而且还说济南府最近发生了一连串很神秘的凶杀案，好像还跟聂小虫有关，所以他暂时还走不了。
	这几件事虽然使买唐捷的人胃口大伤，可是大厨子已经来了，酒饭已经准备好，饭还是要吃的，只不过吃得不明不白而已。
	在这餐庆功酒上，真正的赢家和输家居然全都下落不明，人影不见。
	他们的人呢？
	这一次赌局中，真正的大赢家当然不只卜鹰，此刻这一只鹰还带着一只雀飞入了一条陋巷，陋巷中有家小店，厚厚的棉布门帘已被油烟熏得发黑。
	平时最爱干净的胡大小姐这次居然也跟来了，最近她好像已拿定主意，跟定了卜鹰。
	一位三十来岁的女人，能下定这种决心，倒也不是坏事。
	小店里只有三张洗得发白的杨木方桌，厨房里刀勺直响，菜已上锅。
	卜鹰四下看一眼，看不到别的客人，立刻问：“只他在炒菜？”
	聂小雀笑着点头：“今天他心情特别好，一定要亲自下厨房。”
	卜鹰立刻眉开眼笑，看样子简直比赢了八十万两还开心。
	“太好了，实在太好了。”他深深吸了口气，“今天的第一样菜，是不是炒鸡蛋？”
	“是，是炒鸡蛋。”小雀笑道，“这是他的老规矩，要喝酒，先弄盘炒鸡蛋垫底！”
	卜鹰大笑，大小姐却不禁摇头，炒菜的这个“他”究竟是何许人也，难道还能把一盘鸡蛋炒出花来？听说一个人年纪大了嘴就会变得比较馋，卜鹰的年纪确实已不小，难怪最近对她好像越来越疏远。
	大小姐心里面正胡思乱想，一盘炒鸡蛋已经端了上来，鹅黄色的一盘蛋，上面缀着十来点翠绿的葱花，香、嫩、柔、滑，胡大小姐本来准备只吃一口的，小小的一口，可是一筷子夹下去，眼睛和筷子就再也舍不得离开这盘炒鸡蛋。
	接着，干烧茄子、火爆牛心、虾仁豆腐、豆瓣雪菜、双冬腐衣，一样样捧出来，虽然都是些家常菜，可是每一样全都是色香味俱全，只有真正的大行家，才能炒得出这种菜，也只有真正的大行家，才能吃得出它的滋味来。
	就连胡大小姐都觉得有点不能不佩服这位“他”先生了。
	“他”是谁呢？看卜鹰说起“他”的样子，非但神神秘秘的，简直是有些鬼祟。
	等到“他”把手脸洗干净，笑嘻嘻地从厨房里走出来，胡大小姐才真的大吃了一惊。
	这位在厨房里炒鸡蛋的“他”先生，却不是聂小雀，是谁？
<h5>
	秘&emsp;密</h5>
	不管怎么样，这个世界上总是只有一个聂小雀，如果说炒鸡蛋的这个人是聂小雀，那么刚才在山巅弹响古筝，又把卜鹰他们带到这里来的人是谁呢？
	胡大小姐看看“他”，又看看他。
	“你一定就是聂小虫，原来你还是偷偷地从济南溜回来了。”
	“我不是小虫，小虫是在济南。”这个人很认真地说，“我叫小无。”
	“小无？”
	“不错，小无。”这个人说，“无，就是没有的意思。”
	“没有什么？”
	“没有我，”这个人说，“世上有小雀，有小虫，可是没有小无。”
	“没有小无的意思，就是没有你？”
	“不错。”
	“既然没有你，那么你是谁？”
	“我只不过是个根本不存在的人而已。”他非但没有一点悲伤的样子，反而笑得很愉快，“别人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我这么样一个人存在。”
	他越说越糊涂，胡大小姐却明白了。
	聂家原来有个“三胞胎”兄弟，小雀、小虫、小无，可是江湖中却只知道其中两个，小无根本从来都不露面，到了真正的关键时刻才出现，趁别人还弄不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就已把赌局乱了，把难题解决。
	其实这三兄弟究竟谁是小无？谁是小虫？谁是小雀？有时恐怕连他们自己都分不太清。
	胡大小姐轻轻叹了口气。
	“卜鹰，现在我也佩服你了，原来你早就知道这一局他们是输不了的。”
	卜鹰微笑：“我早就说过，若是明知有输无赢，就算杀了我的头，我也不会去赌的。”
	“你还是会去赌的，因为你是个天生的赌徒。”胡大小姐幽幽地说，“若是一定要等到十拿九稳才去赌，就不能算是赌徒了。”
	聂小雀也叹了口气：“这句话真是千古不移的至理名言，每个人听了都应该牢记在心才是。”
	卜鹰仍大笑：“其实我也不能算是赌徒，我还不够格。”
	“你不够格谁够格？”
	“关二关玉门。”卜鹰说，“我本以为这次他一定会来的。”
	只要有机会能和卜鹰赌，关二的确是从来都不肯错过的，“只可惜关二爷这次在济南，好像也跟小虫一样，被卷入一件凶杀案里。”聂小雀道，“昨天夜里我是接到小虫的鸽书，据说凶手已经被逮住，正是关二爷的嫡亲外甥，关家三姑奶奶的独生子程小青。”
	“程小青？”卜鹰两道浓眉结起，“程小青会杀人？我不信。”
	“听说他杀的人还不止一个，而且是在行凶的现场被逮住的。”小雀道，“破案的人据说就是当今六扇门里第一高手，刑部的总捕凌玉峰。”
	卜鹰的浓眉结得更紧，过了半天，忽然问：“济南府的正堂是不是姓潘？”
	“大概是的，”聂小雀道，“听说他本来是九省巡按，钦赐的尚方宝剑，可以先斩后奏的。”
	“他已经斩了程小青？”
	“暂时还没有，可是也快了。”
	卜鹰霍然长身而起：“走，我们到济南去，那里正有好戏连台，我们怎么能不去看看呢？”
	一直很少开口的聂小无忽然笑了笑：“鹰哥如果想去看关二爷，恐怕就不必到济南去了。”
	这时候关二已经到了华山，正在山麓下的十里长棚里，放怀纵饮，喝得竟比他吃得还要多。
<h5>
	吓人的纪录</h5>
	聂家实在是个很神秘的家族，常常会用一些奇异而诡秘的方法，做出一些别人永远无法明了，而且无法解释的事。
	关二的事件，就可以算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卜鹰就曾经问小无：“你是说关二已经来了？他是什么时候来的？”
	“刚来。”
	“你什么时候知道他已经来了？”
	“刚才。”
	“刚才什么时候？”
	“就是你刚才提起潘大人的时候。”
	“那时候有人跟你通过消息？”
	“是的。”
	卜鹰笑了：“我的眼睛虽然不太好，可是我不瞎；我的耳朵虽然不太好，可是我不聋。那时候有人跟你通过消息，我怎么会不知道？”
	他当然不瞎不聋，他有鹰一样的眼睛，虎一样的耳朵，甚至还有着狼一样的第六感，可是他当时的确什么都没有感觉到。
	可是他也知道，聂小无绝不是个说谎的人，所以他更好奇，所以要再三追问。
	“为什么？为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
	聂小无终于回答，答得很妙。他说：“鹰哥不知道，因为鹰哥毕竟不是聂家的人，聂家还有很多古怪的事，鹰哥大概也不会知道。”
	他还补充了一句：“严格说来，聂家的事，这个世界上根本就完全没有一个人知道，连我们兄弟都不例外。”
	卜鹰又笑了，这次是真的在笑，笑声又恢复了那一向的豪爽和明朗。
	“不管怎么样，我只要知道一件事就已经足够了。”他自己解释，“我只要知道聂家兄弟是我的朋友，我晚上睡觉就会放心得多了。”
	关二呢？关二如果已经到了华山附近，此刻在哪里？
	“你们兄弟是一种人，关二却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人。”卜鹰说。
	“他是哪种人？”
	“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人，如果他是你的朋友，你晚上就休想睡得着。”卜鹰说，“那倒不是因为你怕他等你睡着了来害你，而是因为你时时刻刻都在为他担心，深怕他会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来。”
	“关二爷难道会是这种时时刻刻都要让朋友为他担心的人？”
	“他就是。”
	卜鹰叹了口气，接着说：“这个人十余岁成名，以一身神力和一双铁掌，纵横江湖数十年，据说一生中从未遇见过敌手，奇怪的是，这么样的一个人，有时候做起事来，却比小伙子还要毛躁。”
	“鹰哥是他的朋友？”
	“我不是他的朋友，我只不过是他的搭子。”
	“搭子？什么搭子？”
	“搭子有很多种，喝酒要有喝酒的搭子，扯淡要有扯淡的搭子，赌钱也要有赌钱的搭子，一个人活在世上，要过得快活一点，一个好搭子，是万万不可少的。”
	“只可惜要找一个好搭子比找一个好老婆还要困难。”
	“那的确要困难得多了。”
	“所以鹰哥决不会让这么样的一个好搭子伤心难受的，更不会让他遭遇到什么意外。”
	聂小雀问卜鹰：“我说得对不对？”
	“对，真他娘的对极了。”
	“鹰哥当然也算准了现在他会在什么地方。”聂小雀微笑，接着说，“如果鹰哥不知道，也就不能做他的好搭子了。”
	聂小无却在叹气：“做一个死人的好搭子，大概是不会有什么快乐的。”
	“幸好他一时半刻内还死不了。”
	聂小无也笑了：“有了鹰哥这样的好搭子，想死大概都死不掉。”
	关二现在的确好像有一点很想赶快死掉的意思，因为他几乎已经把这一带所有最难惹的武林豪杰全部得罪光了。
	能够短短片刻间得罪这么多人，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可是关二能做到。
	在这方面，他好像有专长，这一类的任务，恐怕再也没有人比他更能愉快胜任的了。
	根据别人的统计，这一天、这一夜，在华山下的长棚里，在短短不到一盏茶的工夫里，也就是说最多只不过别人喝一盏茶的时间内，他一共翻了十七张桌子，摔破了七十一个大碗，二百零三个小碗，二百二十一个酒杯，三百零七个碟子，而且还砸坏了四十二张板凳，外带十三张大圆桌面。
	另外他居然还有空，打扁二十九个人的鼻子，三十四个人的门牙，就只掉在地上的牙齿，一共就有一百六十五颗。
	这个纪录就算不是绝后，也是空前的，就连卜鹰都不能不佩服。
	“有时候我觉得这个人简直好像长了十七八双手。”卜鹰说，“他吃东西的时候，却好像长了十七八张嘴，还有十七八个人的胃口。”
	关二的胃口好像永远都是好的，面对着一群想把他撕成碎片的人，他的胃口居然也一样好。
	在创造了刚才所说的那个纪录之后，他已经吃了一只黄焖全鸡、一只香酥全鸭、两大碗白汁鱼唇、一碗八宝饭、二十八个花卷馒头。
	面对着他的一群人中，最少有二十个是可以在一瞬间杀人的好手。
	斜对面的山坡尖，还有三个人趺坐在一张春草般的绿毡上，一僧、一道、一俗，一壶茶、一樽酒、一盘果，宛如一幅图画。
	他后面的山坡上，一片星光和灯光都照不到的黑暗里，孤零零地有一条人影，箕踞在一块山石上，一对亮眼，一双铁臂，一根比平常人几乎要粗一倍的手指上，倒吊着一只特大的羊皮酒袋，在阴森的夜色中看来，宛如一个地鬼与天魔混合成的凶煞。
	——幸好没人看见他的刀，他的刀在腰。
	那一群可以杀人于一瞬间的高手，当然也各有兵刃在腰。
	柔软的腰部，通常都是江湖人用来携带隐藏兵刃的地方，江湖人的腰大都柔软如蛇。
	“蛇腰。”
	关二忽然从一碗乳酪中把目光移开，瞪着对面一个宽肩长腰锦衣的中年人厉声说话。
	“蛇腰丁人俊，善打毒针，软功、缩骨、擒拿，练得都不错，是鹰山群盗中的三大高手之一。”关二问他，“这个丁人俊是不是你？”
	“是的。”这个丁人俊居然还蛮有点骨气，不但承认他的名号，而且还说，“其实我真正的外号，是赤练蛇腰。”
	赤练蛇虽然不能算是毒蛇中最毒的一种，却可以算是毒蛇中最有名的一种。
	丁人俊傲然道：“若是大蟒蛇腰，那就无趣得很。”
	“很好，赤练蛇腰，这名字配得上你。若是大蟒蛇腰，那算什么东西？”
	丁人俊咯咯地笑，关玉门笑声震耳，两人都笑，一个阳刚、一个阴柔，听得人全身冷汗，鸡皮疙瘩都起了出来。
	幸好关二的笑声很快就停顿，又问丁人俊：“你杀过人？”
	“偶尔。”
	“杀过多少人？”
	“不超过三个。”丁人俊阴森森地笑着说，“每天不超过三个。”
	关二又盯着他看了半天，忽然狂笑。
	“好，这是好习惯，每天只杀三个，既不算太多，也不算太少。”
	“有时候我偶尔也会破例，杀上七八九十个。”
	“这么样看来，你杀的人总有一两百个了？”
	“只多不少。”
	“你呢？你死了没有？”
	“我好像还活着。”丁人俊道，“死人好像是不会说话的。”
	他还在阴森森地笑，因为他没有看见关二的表情已经变了，整个人都好像已经变了，手臂上已经有青筋突起，眼睛里已经冒出血丝。
	这是杀人前的征兆，很多人在杀人之前都会变成这种样子。
	关二距离丁人俊本来不但还有两丈多，而且隔着一张圆桌子，可是现在他的手忽然一伸，只听得“咯、咯、咯”一连串爆竹般的声音，只看见一条长大的人影，凌空一闪，一阵强劲的衣袂带风声响后，再看关二已经回到座位上。
	只不过这一次他没有坐下来，他的一只脚站在地上，一只脚踏在凳上，一只手里抓着半只油鸡，一只手里抓着一只手。
	丁人俊的手。
	刚才那个满身鬼气的赤练蛇腰，现在整个人都真的好像蛇一样的扭曲了起来，扭曲着伏在关二面前的圆桌上，一只手已经被关二反拧到背后。
	关二的声音嘶哑。
	“这个人杀人一两百，居然还好好地活着，居然还在自鸣得意。”他的声音不但嘶哑而且悲怆，“有的人最多只杀人三五，就已经要死了，而且非死不可。”
	关二厉声问：“这样公道不公道？”
	没有人回答，没有人开口，过了很久，斜对面山坡上才有一个人在叹气。
	“老夫今年活了八十三，总算才明白一件事了。”说话的人有气无力，身上的红袍却穿得鲜艳如少女，枯瘦蜡黄的脸上，居然好像还擦着粉。
	“红袍老鬼，你在说什么？”关二厉声问，“你明白了什么事？”
	“我总算明白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很多呆子，就像你一样的呆子。”大李红袍悠悠地说，“因为只有你这种呆子，才会在这个世界上要求公道。”
	“难道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公道的事？”
	“有是有的，比如说，你刚才讲的那件事，就要比别的事公道一点。”
	“你知道那是什么事？”关二问，问得虽然有一点笨，在当时却是非问不可。
	“丁蛇腰杀人一百余，还高高兴兴地活着，你外甥程小青只不过杀了三五个人，还没有弄清人是不是真的是他杀的，就被判了个秋斩处决，已经快把脖子洗干净，坐在牢里等死了。”李红袍问关二，“你是不是认为这件事很不公道？”
	他不等关二开口，又叹了口气，接着说：“其实这件事是很公道的。”
	关二大怒，却还是忍不住问：“你凭什么说这件事很公道？”
	“因为你甥儿要死，是他自己想要死的，一个人居然连自己都想要死了，别人还有什么好说的？还有什么公道不公道？”
	“你怎么知道他自己想死？”
	李红袍微笑：“他自己如果不想死，有你在他身边，还有谁能让他死？”
	关二说不出话了。
<h5>
	赌&emsp;头</h5>
	关二还没有开口，远处却有人搭腔了。
	“那倒也未必。”这个人的声音中带着种特别的磁性，“我碰巧知道还有一个人能救得了他。”
	“谁？”
	“我！”
	大李红袍诡笑：“卜鹰，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我一直都在等着。”
	“等着我干什么？”
	“不是等着你，是等着你最近赚进的那一百多万两。”
	卜鹰大笑。
	他施施然从人丛中走出来，兀鹰般的秃顶在灯下闪闪发着光，就像是金沙河的河水一样，闪着金光。
	“你错了，最近我赚进的还不止这百多万两，只可惜不管谁要拿走一两都很不容易。”
	大李红袍的笑容更诡：“碰巧我刚好知道一种法子。”
	“什么法子？”
	“赌。”
	卜鹰精神一振，只要听到一个“赌”字，他的精神就会一振。
	“你想跟我赌？”卜鹰问。
	“是的。”
	“赌什么？”
	“赌你也救不了程小青！”
	“赌多少？”
	大李红袍一双仿佛总是在昏睡中的老眼里也发出了光。
	“我知道你是个有钱人，而且越来越有钱，可是我并不想赢得太多。”大李红袍瞪着眼道，“我们就赌一百五十万两如何？”
	群豪悚然动容，卜鹰也叹了口气。
	“一百五十万两，随随便便从他嘴里说出来，就好像刚够买个烧饼一样。”卜鹰摇头叹息，“看来这个人对钱财的数目连一点观念都没有。”
	“你嫌太多？”
	“不嫌。”卜鹰道，“我赌钱一向只嫌少，不嫌多，越大越风流。”
	“那就好极了。”
	关二突然大喝：“卜鹰，你为什么要跟他赌？是不是要借个题目去救小青？”
	“程小青与我非亲非友，素不相识，我为什么要去救他？”卜鹰悠然道，“我只不过想赢那红袍老儿几文而已。”
	他微笑：“我知道他也是个有钱人，可是这次输了后，他恐怕就要穷一点了。”
<h5>
	多出来的人</h5>
	车声辚辚，健马如飞，直奔济南。
	对于马，卜鹰并不十分有兴趣，胡金袖却是专家，她选出的马，不但都是名种，而且都是良骏，差一点的，她才用来拉车，可是经她训练过后，四匹马十六条腿好像只有一个动作。
	车子当然走得很平稳，连卜鹰手中金杯里的美酒都没有溅出一滴。
	他斜倚在车座，把一双只穿了双帕来小羊皮凉鞋的赤脚高高跷起来。唯一幸运的是，他的脚绝对不臭，而且从来没有人说过他的脚脏。
	胡金袖已经瞪着他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说：“想不到你真的跟他赌了，你有把握？”
	“没有。”卜鹰懒洋洋地笑了笑，“如果有把握，我就不赌了。”
	——若有把握，就没有了刺激，没有刺激，还赌什么？
	有些人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真正的赌徒却从来不做有把握之事，这道理胡金袖其实是明白的。
	“可是你这次赌，却是为了程小青！”胡金袖道，“看关二的样子，连我的心都软了，我敢保证他从来也没有这么样被一个人感动过。”
	“你认为他被我感动了？”
	“当然。”
	“你认为我跟那位红袍老儿赌，真的是为了救程小青？”
	“对。”
	“你认为我是为了关二才要救程小青的？”
	“对。”
	“对？对个屁！”卜鹰冷笑，“关二只不过是我赌钱的搭子而已，而且是个好搭子，又敢赌又敢输，而且输得起，除此之外，我跟他还有什么狗屁关系？我为什么要救他的外甥呢？”
	胡金袖露出雪白的牙齿，浅浅地笑了笑，也不知道是真笑还是假笑：“这样子最好，要不然我还以为他是你的朋友。”胡金袖浅笑着道，“一个赌徒若是把他赌钱的对象当成朋友，那就不好玩了。”
	她本来好像准备剥一个橘子给卜鹰吃的，可是现在却把剥好的橘子一瓣瓣送到自己嘴里去。
	她好像认为一个没有朋友的人，连橘子都应该没得吃，所以她只问：“那么你准备怎么去赢这笔钱呢？”
	“要赢这一局，就得先救程小青。”卜鹰道，“要救程小青，就得先破案。”
	“破案？难道你认为这件案子还没有破？”
	“还没有。”
	“程小青难道不是真凶？”
	“绝不是。”
	“那他为什么要承认自己是真凶？”
	“那也许只因为他看见情人已死，忽然觉得心灰意冷，只想死了算了。”卜鹰道，“这个世界上本来就充满了这一类的呆子。”
	“你凭什么这样想？”
	“因为这件案子表面看来虽然已经破了，其实却还有很多点可疑之处。”
	“哪几点？”
	“最大一点就是，这件案子多了一个不该多的人，少了一个不该少的人。”
	“不该多的人是谁？”
	“济南府的正堂潘大人。”
	“少了一个呢？”胡金袖问，“是不是圆圆？”
	“答对了。”
	圆圆是红姑娘的贴身丫头，红红请客，她本来应该一直在旁边服侍着的，就算不在床边，也应该在门口，可是在红红临死之前和被害之后，却一直没有看见她的踪影。
	“老实说，这件案子至今我还没有弄得清楚。”胡金袖道，“你能不能从头再说一遍给我听？”
<h5>
	紫烟的故事</h5>
	要说这件案子，可以从两个要点说起，第一个要点当然就是紫烟。
	上个月，在济南府，有几天凌晨，灰暗的天空中忽然有一股紫烟升起。
	这样的情形一共发生了六次，每一次紫烟的源起地都不相同，相同的是，每一次紫烟出现之后，济南城里都会有一位名人被刺杀而死，死者彼此间却又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可是他们之间也有一些相同之处，那就是在紫烟出现的前夕，他们都曾经被一位最近才迁入济南的名妓红红留宿过，而且都是死在一个善用左手杀人的刺客手下，一击致命，干净利落。
	第二个要点，当然就是程小青与红红之间的恋情。
	他们的情爱受阻，红红出嫁，又守寡，再回娘家，还是无法和程小青结为连理。
	她万念俱灰，并没有遁入空门，反而落混于红尘，自暴自弃，以求解脱。
	心痛的是程小青，却又偏偏无法劝阻，因为他们婚姻最大的障碍就是他的母亲，也就是关二关玉门的嫡亲妹妹，名震西陲的关家三姑奶奶。
	所以他只好把一股怒气出到红红的客人身上，所以济南才会发生那一连串凶杀。
	凶案的死者都是名人，而且都是有钱人，所以很快就变得很轰动。
	所以刑部就特别派了被天下江湖中公认的“六扇门”中第一高手凌玉峰到济南来接管这件案子。
	于是凌玉峰抽丝剥茧，查出了上述的真相，自己易服微行，经由聂小虫拉的线，也做了红红的入幕之宾。
	就在那一天晚上，济南府的正堂潘其成潘大人正在和聂小虫守候消息的时候，红红暂居的宅中，忽然又有紫烟升起。
	这时两榜进士出身的潘大人竟然施展出惊人的轻功，飞掠至紫烟源起处，凌玉峰和聂小虫也立刻随后赶到。
	也就在这时候，他们又听见红红的一声惨呼，而赶回她闺房去时，一代绝色红红姑娘竟已香消玉殒，被人刺杀在床上。
	手持着杀人的血刃，茫然站在床头的，赫然竟是程小青。
	奇怪的是，这时候红红身边最亲近的丫头圆圆居然不知所踪。
	“这是不是就叫作因爱成仇？”胡金袖幽幽地说，“有人说，爱恨之间，就好像刀锋一样，那一点分际是最难把握得住。”
	她忽然又笑了，看着卜鹰吃吃地笑道：“所以你最好小心点，哪一天说不定我也会杀了你。”
	“可是杀人的凶手并不是程小青。”
	“不是？”胡金袖道，“人证物证俱在，你还说不是？”
	“就算有人亲眼看见，我也一样要说凶手绝不是他！”
	“为什么？”胡金袖问，“是不是因为你一直认为这件案子多了一个人，又少了一个人？”
	“是的。”
	“那位潘大人本来就是济南府的知府，本来就在那里办案，你怎么说他是多出来的？”
	“因为他本来是一个人的，后来却变成了两个，一个是进士出身的四品官，一个却是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
	卜鹰沉思着道：“却不知他本来的人究竟是哪一个？是通达经书的父母官呢？还是呼吸杀人的江湖客？”
	胡金袖也在沉思，过了很久才说话。
	“不管他是不是多出来的，那个叫圆圆的女孩的确不该突然少掉。”她问卜鹰，“你想，会不会是凶手在行凶时被她撞破，所以杀了她灭口？”
	“这个解释很合理，所以剩下的问题只有一个人了。”
	“什么问题？”
	“就算她是被杀了灭口的，她的尸首呢？”
	“找不着她的尸首？”
	“找不着，”卜鹰道，“几乎把那个院子里的地都翻起来了，还是找不着。”
	“潘其成和凌玉峰都在附近，凶手行凶之后，绝不可能还有充裕的时间逃走，当然更不可能带着圆圆的尸首逃走。”
	“对。”
	“所以圆圆是被杀死的，这理论不能成立。”
	“对。”
	“那么她难道是自己逃走的？跟她那么亲近的小姐被刺杀，她为什么要逃走？而且一走就踪影不见，消息全无。”胡金袖问，“这个小丫头又有什么秘密？”
	她也知道这些问题只有一个人能回答——圆圆自己。
	可是圆圆既然已经“少掉了”，要问也无法去问。
	“幸好我们还有多出来的一个。”胡金袖道，“潘其成一向有能员之称，对这件案子，他多少应该知道一点别人不知道的秘密。”
	“可是我们应该去问哪一个呢？”卜鹰道，“是去问那位潘大人？还是去问潘大侠？”
	“两个人岂非本来就是一个人，去问哪个岂非都一样？”
	“不一样。”卜鹰解释，“要去问潘大人，我们就应该整齐衣冠，登门投帖，求他接见。”
	“这样子不好玩。”
	“那么我们就应该穿上夜行衣靠，带上防身利器，在三四更之交，夜探济南府的衙门，不管怎么样，也要套出他一点口信来。”
	胡金袖的眼睛亮了：“这样子才好玩。”
	卜鹰却叹了口气：“好玩是好玩，怕只怕我们没有玩成别人，反而被别人玩了。”
	潘其成的武功本来就有点莫测高深，再加上近年来名动江湖的凌玉峰，和衙门里埋伏打桩的那些六扇门高手，的确不是好对付的。
	胡金袖却在吃吃地笑，好像一点都不在乎，就在她笑得最愉快，笑声也最动听的时候，她的人已经从车窗内燕子般穿出。
	她的轻功，也许还不能排名入天下高手的五名之内，也许连十名都排不到，可是她的身法之美，却实在是轻灵曼妙，优雅动人。
	就连她在已经使出全身劲力来施展轻功时，她的姿态仍然像是在柳荫下花丛里悠然漫步般的迷人。
	尤其当她衣袂劲飞时露出的那一截白生生的小腿，简直美得可以让人的心都变成粉碎。
	卜鹰叹了口气，苦笑着喃喃地说：“十六七岁小姑娘时的毛病，到现在她居然还改不掉。”
	胡金袖的身子一折，人已掠上车顶，接着，车顶上就响起了一阵阵轻微的叱喝声，和掌风破空声。
	卜鹰却好像完全没有听见，就算听见了，也跟他连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索性连眼睛都闭了起来。
	等他张开眼睛时，他对面已经多了一个人。
<h5>
	四品正堂</h5>
	一个相貌堂堂，两眼有神，笑容虽然可亲，看起来却很有威严的人，穿一件质料极好的蓝衫，身上几乎完全没有佩饰，只有左手的手指上，戴着枚颜色黝黑，非金非铁，也看不出是什么打成的奇形戒指。
	卜鹰仿佛皱了皱眉，假装不去看这枚戒指，其实时时刻刻都在用眼睛的余光瞄着它。
	看的时间越多，他眼睛里的眼色就越凝重，到后来连瞳孔似乎都在收缩，甚至在他看到柳轻侯号称无敌的金剑时，眼中都没有这种表情。
	这种呈黝黑的戒指，难道也是件杀人的利器？
	身穿蓝袍的中年人终于忍不住先开口，声音显得低沉而有力，带着种截钉断铁的命令口气：“卜鹰先生。”
	“是的。”卜鹰反问，“潘大人？”
	“不敢。”
	卜鹰微笑：“潘大人端的好身手，别人一向说我是鹰眼兔耳狗鼻子，可是这一次，差点连我都不知道潘大人是怎么来的。”
	潘其成轻咳两声，转过话题：“卜先生想必已经见过关二爷？”
	“他已经回他在西北的窑洞去了，去看他那个守寡多年的可怜妹妹。”
	“守寡是真的，可怜却未必，关三姑奶奶若是可怜，天下就没有可怜的人了。”
	“那位昔年以一柄广刀纵横天下的南宫，也跟他到西北去了？”潘其成问，“他为什么要一直盯着他？”
	“第一，因为他高兴；第二，因为他没有别的事干；第三，说不定他想等个机会杀了关二。”卜鹰道，“无论谁要杀关二都不容易，要等这么样一个机会，恐怕也困难得很。”
	车顶上的拳脚破空声和身形转动声忽然远去，车顶上的人能和胡金袖缠战这么久，无疑也是个难得的高手。
	潘其成忽然又改变话题问卜鹰。
	“圆圆呢？”
	“圆圆？”
	“卜先生既然已经知道关二案，想必已经知道这件案子的来龙去脉，当然更不会不知道圆圆。”
	“我只有一件事还弄不太清楚。”卜鹰淡淡地反问，“这里究竟是济南府的衙门？还是我的马车？”
	这位潘大人的涵养功夫当真已经到家了，居然还是面不改色。
	“在下只不过随便问问她而已，圆圆若是出现了，对大家全都有好处，否则……”潘大人又干咳几声才接着说，“否则程公子的命，只怕是挨不到秋决。”
	“挨不到秋决，为什么？”
	“他绝食已经有很多天了，非但不饮不食，而且坚决不见人，我们也不敢勉强。”潘其成道，“朝廷的要犯若是饿死在狱中，谁也逃不了责任。”
	卜鹰沉吟着，大声说：“我去看看他。”
	“你看不到他的，无论谁都看不到他的，就连卜先生，恐怕都不能例外。”
	卜鹰眼睛里忽然又发出了光，瞪着潘其成道：“你敢不敢跟我打赌？”
	“怎么赌？赌什么？”
	“赌你头上的一顶四品乌纱。”
	“你若输了呢？”
	“我输，就输我的脑袋。”
	“多久为限？”
	“一日一夜。”卜鹰道，“明天这时候，我若还见不到程小青，就算我输了。”
	潘其成盯着他看了很久，居然笑了笑：“卜先生果然是赌徒，我就知道卜先生会跟我赌的。”
	他居然真的知道，因为马车停下来，居然就停在济南府官衙的后墙，高墙里一个跨院，就是济南府正堂潘大人囚禁要犯的地方。
<h5>
	高手如云</h5>
	高墙外是条长巷，距离车马停下来的地方两三丈外，有家茶馆。
	这时天刚刚亮，正是茶馆里生意最好的时候，喝早茶的、赶早市的、遛狗的、遛鸟的、闲着没事干的混混儿、各式各样的小贩，都聚集到茶馆里来，一壶茶叶末儿、几个生煎包子，就可打发一个上午。
	远远看过去，这家茶馆和世上所有别的茶馆也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卜鹰一走进去，就发现情况不同了，在这家普通茶馆里喝茶的客人中，至少有十个是武林高手。
	武林高手也要吃饭喝茶打尖的，这也没什么奇怪，奇怪的是，这些人的两眼神光充足，两边的太阳穴高高凸起，手上的皮肤油光水滑，皮肤下的血脉就像是河流般在不停地隐隐流动，赫然竟都是高手中的高手。
	这一类的高手，平时连一个都很难见到，没事更不会聚集在一起。
	如果他们聚集在一起，那地方一定发生了什么惊天动地、轰动江湖的大事，就算是没有发生，也必将发生无疑。
	——紫烟那件案子现在已结束，这地方还会发生什么大事？
	卜鹰找了个座头，叫了茶水和点心，还买了一份新刻的戏文铅字儿，正是这家茶馆当天晚上要演出的。
	他表面上好像在看着戏文，其实却在用眼角瞟着这些高手，注意他们的眼神、举动、拿杯子的姿势、坐的姿势，注意他们手部的运动、手指的关节。
	他当然知道他是瞒不过他们的，他也不想瞒他们，要这么样做，只不过为大家留点面子而已。
	他很快就发现，所有一等一高手的特征，完全都可以在他们身上找到。
	像这样的高手，本来是没有人可以支使差遣的，因为他们每一个都可以独当一面，每一个都有力量去指挥别人。
	所以他们到这里来，应该不可能是因为他们接受到别人的命令。
	卜鹰想来想去，也想不出天下武林中，有谁能指挥命令他们。
	最重要的是，像这样的高手，卜鹰本来很快就可以认出他们的来历身份，十个人之中，最少也应该认出五六个。
	可是现在卜鹰却连一个都认不出。
	这些高手无疑都经过很精密的易容，为他们易容的人，无疑也是位绝顶高手，不但精于普通一般用药颜料的易容术，而且是精通刀圭一类的手术。
	据卜鹰所知，像这样的易容专家，当今江湖中也已经不多了，严格说来，最多只有两个人。
	但这两个人也都是特立独行，眼高于顶，平时绝少跟别人来往的人，无论谁想要劳动他们出手，都绝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些人又有什么神通，能请得动他们？
	卜鹰叹了口气，只觉得这件事自从有他参与之后，就变得越来越复杂了。
	这些高手中，最令卜鹰感兴趣的，是一个面色蜡黄，身子仿佛干瘪了的小老头。
	他的年纪一定已经很老了，一口黄牙，已经掉得剩下没几颗，一双手爪，更长得像鸟爪一样，右手小指的指甲却留得很长，而且卷成了一团。
	一个人要把手指甲留成这样子，也不是件简单的事，那至少要二十年的工夫。
	奇怪的是，这么样一个小老头，但是眼神却很清澈，就像是春天阳光下的流水一样，让人看了，心里会有种说不出的欢愉。
	这个小老头的眼神，看起来简直就像是个小姑娘一样。
	如果他存心要把自己彻底改扮成另外一个人，他本来可以用一种极名贵的水晶薄片，嵌在眼睛里，遮挡起眼中的光彩。
	可是他偏偏不要这么样做，好像故意要留一点破绽，让别人查出他的真实身份。
	这使得卜鹰觉得更感兴趣了。
	——难道这小老头真是个小姑娘？难道她就是那个突然“少掉”的圆圆？
	一个年轻而瘦弱的店伙，提着个大茶壶，摇摇摆摆地走过来，正好走在这个小老头旁边，脚下忽然一个踉跄，不但自己眼看着要重重跌一跤，手里提着的一大壶水，眼看着也要倒在小老头身上。
	茶馆里有人惊呼，有人想过来帮忙，可是按照现在的情况看来，无论谁都帮不了这个忙了。
	最重要的事，被卜鹰认出的那些高手们，全都安坐未动，好像存心要看这场热闹，又好像算准了这个小老头有法子应付这个局面，根本用不着别人出手。
	他们不动，卜鹰当然也不动，那个小老头却不能不动了。
	一大壶滚水淋在身上，无论谁都受不了的。
	可是他只要一动，岂非就泄漏了自己的底子，让人看出他的武功来历，也让人看出了他是高手？
	卜鹰心里正在替他盘算的时候，就看见那个伙计的脚步已经站稳了，手里的水非但没有打翻在小老头的身上，根本连一滴都没有溅出。
	原来就在刚刚那一瞬间，小老头忽然伸出手，在那伙计提水的手肘上轻轻一托，这伙计立刻就觉得有股很平和的力量涌进来，流遍全身，就好像有十七八只手，把他全身关节都托住了一样。
	这一托看来轻描淡写，别人甚至没有十分注意，可是看在卜鹰眼里，却好像看见了一件让他非常吃惊的事，连瞳孔都收缩了一下。
	也就在这时候，他听见身后有人压低了声音对他说：“请跟我来。”
	这个人的声音很奇怪，嘶哑中又带着点尖针般的刺耳，而且骤然听起来，分不出究竟是男人的声音还是女人的声音——进入这茶馆，卜鹰已发现好几个分不出男女的人了。
	可以确定的是，这声音里并没有什么恶意，如这个人有恶意，根本用不着开口，就可能往卜鹰背后突袭暗算，何必说什么话？
	可是卜鹰回过头去的时候，却又吃了一惊，仿佛又看见了什么惊人的事。
	其实他看见的只不过是一个人而已，一个人、一张脸、一双眼睛。
	一双让卜鹰吓了一跳的眼睛。
<h5>
	绝世神功</h5>
	这个人中等身材，四十多岁年纪，看起来比平常人瘦弱一点，穿一身灰衣，一张很平凡的脸，胡子不多，而且留得很不整齐，正是那种情况很潦倒的中年人模样。
	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睛很平凡，除了卜鹰外，大概绝不会有别人觉得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当然更不会被他吓一跳。
	卜鹰吃惊的是什么？
	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默默地跟着这个人往外走。
	外面有个不大不小的院子，堆着煤球木柴，对面是一排平房，烟囱里一直在冒烟，有些伙计不停地进去，看来无疑是厨房。
	穿过这个院子的时候，奇怪的事就发生了。
	这个中等身材的瘦弱中年人，走到院子中间时，身材就好像变了，不但身高长了一两寸，肩膀也宽了一寸，只有露在衣袖外的一双手，还是那么纤长灵巧，绝对不像是经常提水的人。
	再往前走，他的身材仿佛又变得高大魁伟了一些，他前面的样子虽然看不见，从后面看，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这种惊人的变化看在卜鹰眼里，卜鹰反而不吃惊了，就好像早就知道将要有很多变化在这个人身上发生，而且无论多惊人的变化，只要发生在这个人身上，都变成了很平常的事似的。
	走着走着，这个人的身子忽然腾空而起，一步就跨上了对面的屋顶，就像是平常人在跨楼梯一样，一点吃力的样子都没有。
	上了屋顶之后，他的身材好像又高大了一些，每一步跨出去，至少都有两三丈。
	这样的轻功，江湖中的确有人曾经传说过，可是真正能亲眼看见的人，大概就没有几个人了。
	卜鹰跟得上他。
	卜鹰的长袍展开，宛如鹰翼，能够在空中滑翔飞行，有一次甚至曾经飞掠过华山苍龙岭上的大峡谷。
	这是他的绝技，也是江湖中难得见到的轻功，“智者曲金发”在评论当今轻功十杰时，曾经把卜鹰排名在第四。
	可是现在卜鹰却显然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才能跟得上这个人。
	这个人也不回头，只淡淡地说：“最近你的杂务太多，而且赌得太多，喝得太多，好像应该跟我回去吃几天素了。”
	卜鹰直笑：“你吃素，我吃肉，你享清福，我管杂务，我们两个还是保持老样子比较好。”
	老样子的意思，就是这两个人原来早就认得，不但认得，而且很熟，关系也很亲密。
	这个人是谁呢？难道也是赌局的三位老板其中之一？
	他们是在一个花园里的一座假山上停下来的，很精雅的花园里，石榴、菊花、夹竹桃、桂花，各种应该在秋天开的花却开得很好，假山的石头苔痕青翠，堆砌得也颇见巧思。
	假山的对面，是几间雅轩，里面布置得也很有风味，迎面挂着副对联：
	尝因酒醉鞭名马；
	唯恐情多误美人。
	很清雅的句子，却隐隐透出种说不出的豪气。
	桌上有酒，酒不多，却很醇，有菜，菜很精致，分量却很少，和这位现在已变得十分高大威猛的中年人显得极不相称。
	他的脸也变了，本来很普通的脸，现在却变得带着种乌黑的杀气，就好像满天阴霾，雷雨未来时的乌云一样，压得人透不过气来。
	卜鹰四下打量，看看这个人，看看桌上的酒菜，仿佛在轻轻叹息：“近来你好像吃得更少了。”
	“自从薛涤缨死于肝病之后，我的确吃得更少一些，可是不吃也不行。”这个灰衣人笑说，“想不到肝病这种病竟然是无药可医的。”
	“那么你就该留在山里静养才对，这次你出来，倒真让我吃一惊。”卜鹰道，“能够让你亲自出山，这件事看来大概比我想象中还要严重一点！”
	“大概还不止一点。”这个灰衣人道，“大概最少也有六七点。”
	他忽然问卜鹰：“你有没有看出刚才差点被滚水烫死的小老头是谁？”
	卜鹰点头：“他当然不会被烫死的，销魂小青衣若是被一壶水烫死，那就真的要笑死了。”
	销魂小青衣，夺命大红袍。
	江湖中能够与大李红袍排名在一起的人实在太少了，何况她的排名还在大李之上，这位销魂小青衣的本事，由此可见一斑。
	可是她究竟有什么本事呢？知道的人却没有几个，因为她会的本事实在太多，江湖中各门各派各式各样的武功，她大概都能使得上手，尤其是暗器与小巧功夫，曲金发将她名列天下第二。
	她的易容术，当然也是第一流，茶馆里另外那些高手们的容貌，无疑都曾经过她的妙手改造。
	所以现在卜鹰要问的问题是——
	“她和那些人难道是一伙的？”
	“是。”
	“这些一向独来独往，眼睛一向长在头顶上的人，怎么会凑成了一伙？”
	“因为一个很特别的组织。”
	“他们都是这个组织里的人？”
	“全都是。”
	“这个组织能够网罗到这些高手，连销魂小青衣都在其中，它组织的庞大、力量之雄厚，大概也惊人得很！”卜鹰叹了口气，“看来我最近的杂务实在太多了，居然连这么样一个组织都没有听说过。”
	他又问：“这些人既然到这里来了，显然因为这个组织已准备插手这件案子，他们为什么要管这件事呢？”
	灰衣人没有开口，这个问题是卜鹰自己回答的，这个问题也只有一个答案。
	“他们插手这件事，只因为凶手也是这个组织的人。”
	卜鹰皱起眉：“有小青衣这样的高手参与这件事，我们要动那凶手恐怕就难了。”
	灰衣人淡淡地笑了笑。
	“你想得恐怕太远了些。”他说，“现在我们连凶手都还没有找出来，怎么去动他？”
	“你也认为凶手不是程小青？”
	灰衣人想说话，又忍住，脸上忽然显得说不出的疲倦，脸色也仿佛更乌黑了，忽然挥挥手：“我累了，你去吧。”
	“到哪里去？”
	“去找程小青。”
	确实是应该先找程小青的，有很多疑问一定要先找到他才能解决。
	“可是，现在就去找他，是不是太早了些？”卜鹰问，“是不是应该先等到天黑？”
	“到了天黑，那地方的警卫反而森严，现在就去，正是出其不意，”灰衣人说，“何况，被囚禁在他隔壁牢房里的，是个已退隐的大盗，积财甚多，所以把监狱里的人上下都打点得很好，一日三餐，家里都有人送酒饭去，但只要想法子把那个送饭的人替换下来，要见程小青并不难。”
	卜鹰叹息：“你的病一定要静养，你操劳的事却太多了，这次你能不出手，还是不要出手的好！”
	灰衣人傲然而笑：“要我出手，只怕还不容易，当今天下，找不出几人配我出手！”
<h5>
	出手雷霆</h5>
	按照那灰衣人的计划，卜鹰虽然很容易就见到了程小青，唯一的遗憾是，程小青不肯见他。
	程小青的牢房，和囚禁那大盗的牢房是相通的，那大盗武功虽不高，出手却很准，二十年绿林生涯，积财也在万贯以上，退隐后很懂得收敛之道，江湖中人都以为他已消失了，想不到潘其成一到济南，就抓住了他的狐狸尾巴，还不到半个月，就将他逮捕到案。
	他居然认得卜鹰，虽然仔细打量了很久，还是把卜鹰认了出来，一认出来，就吓得连腿都软了，卜鹰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据他所说，程小青自从进入这牢房后，就没有说过一句话，而且一直水米不进，所以现在的神情看来很委顿。照这种情况看，的确是没有人能救得了他了。
	一个人自己想死，还有谁能救得了他呢？
	可是卜鹰并没有走，居然还把狱卒坐的板凳搬了张过来，坐在牢房门口，隔壁那洗了手的大盗还要狱卒倒了一壶浓茶。
	卜鹰就舒舒服服地坐下来喝茶，看起来又像是在等人一样，那大盗拼命想巴结他，程小青却一直缩在角落里，连头都没有回。
	过了半晌，卜鹰忽然说：“你终于来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来的是潘其成，身上还穿着四品服色，却将一顶乌纱捧在手里。
	“这一局又是你赢了，乌纱一顶，特来奉上。”
	“你赌得倒干脆。”
	“乌纱我虽然已输掉，幸好还有别的我没有输掉。”潘其成说，“我的命还没有输掉。”
	“每个人都有一条命，你留下这条命有什么用？”卜鹰故意问，“难道你想拼命？”
	其实他也想不到潘其成会拼命的，拼命是匹夫所为，真正的高手，很少做这一类的事。
	潘其成却做了。
	他无疑可以算是高手，而且是一流高手，可是他一出手就是拼命的杀招，在这狭窄的牢房里施展，更显得奇凶险绝。
	卜鹰袍袖展动如鹰翼，就好像一片海藻在水中滑行一样，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转折，转变成任何一个方向，再从一个绝不可能的角度飞击出手。
	这种奇诡的身法，在这种狭窄的地方施展，反而更见威力。
	程小青仍未回头，隔壁那大盗却已看呆了。
	三五招之间，卜鹰已将潘其成逼得无法还击，有败无胜，奇怪的是，卜鹰一直都没有施出杀手，而且在有意无意间，将潘其成逼进退路，好像有意要放潘其成一条生路。
	就在这时，程小青隔壁的牢房忽然门户大开，刚才那个发呆的退隐大盗，忽然像豹子般飞扑而出，竟以比鹰爪功更厉害的豹爪功，撕卜鹰左颈的血管凸起处。
	刚才替卜鹰倒茶的狱卒也出手了。
	他用的是极阴柔的功夫，在金丝绵掌和断肠手中，还带着魔教寒阴神掌一类至柔至寒的阴劲，很可能是昔年东方魔教剩存的余党。
	第三个人是从门外冲进来的，一手大力金刚掌，大开大阖，至刚至猛，正好弥补了寒阴掌力之不足，刚厉的掌风，也正好将退路封死。
	这三个人不但武功很高，出手更出人意外，卜鹰一眼就看出来，都是曾经在茶馆中出现过的人，而且至少看出了两个人的武功来历。
	他们既然来了，销魂小青衣人是不是也会出现？
	这一点才是卜鹰最担心的，不幸的是，他所担心的事很快就发生了。
	刚才他坐的那张椅子上，忽然间就已多了一个人。
	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小老头。
	小老头出现，卜鹰一惊，潘其成已趁这个机会夺门而出，知道这个小老头真实身份的人，只要看见他出现，都难免会一惊。
	卜鹰无法阻拦他，也无法追，因为所有的出路又全都被封死。
	小老头已拿出水烟袋，在吹纸烟子，用一种尖锐而怪异的声音问卜鹰：“卜大老板，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起一件事？”
	“什么事？”
	“大家都说，只要有我出现的地方，无论任何一样东西里，都可能有毒。”小老头问，“不知道你信不信？”
	“我相信。”
	“那么你刚才喝的那碗茶呢？是不是也可能有毒？”
	“很可能。”
	“你好像已经把那碗茶喝了下去，难道你一点都不怕？”
	“我怕。”
	可是卜鹰的态度还是很悠闲，连一点担心害怕的样子都没有。
	“就因为我怕，所以我特别小心。”卜鹰悠然道，“就因为我特别的小心，所以我刚才根本没有把那碗茶喝下去。”
	小老头盯着他看了半天，咯咯地笑了，把一袋水烟用刚吹燃的纸烟子点起，“悉啰悉啰”地抽了起来，一阵阵淡淡的乳白色烟雾，很快地就把这个小老头笼罩。
	在迷漫的烟雾里，只听他用一种琉璃与金属摩擦般的声音说：“你知不知道我有一种很毒的迷香，叫作十里销魂青衣散？”
	“我听说过。”
	“你怕不怕这袋水烟里就有这种青衣散？”
	“我怕。”
	“只可惜你虽然怕，却冲不出去，就算憋住气，也憋不了太久。”
	“我正在担心这一点。”
	“你打算怎么办呢？”
	“到现在我还没有想出办法来。”卜鹰叹着气，“等到实在没办法的时候，我只好被你毒死就算了。”
	小老头咯咯地笑着点头：“能被我毒死，倒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如果你憋住气，也许还可以多撑一些时候，现在你一直不停地开口说话，恐怕……”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卜鹰已经摇摇欲倒，红润的脸色，也变为苍白。
	小老头还在说话。“只不过你可以放心，我不会毒死你的，最多只让你昏迷一阵子而已。”小老头说，“炼制这种青衣散的药材都很贵重，要我用得太多，我还舍不得。”
	卜鹰连话都说不出了，小老头说的话，他大概已经听不见。
	也不知是谁在大笑着道：“原来名震江湖的卜鹰也不过如此。”他笑得很得意，可是很快就已笑不出来，昏迷欲倒的卜鹰已经在笑声中腾身而起，用一种兀鹰在高空滑翔，游鱼在水中游弋般的身法，在一个令人很难相信的角度里，从一个很不可思议的方向滑飞了出去，滑出了人丛。
	笑的人不笑了，小老头却又咯咯地笑了起来：“名震天下的卜鹰还是有两下子的。”
<h5>
	格&emsp;杀</h5>
	对卜鹰来说，无论要从什么地方逃脱，都不是件困难的事。
	有很多人甚至认为，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囚禁住他，也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拦他，他用的通常都是最简单的方法，可是通常都最有效。
	这一次也不例外。
	能够从销魂小青衣手下脱逃的人，往往已经从一个活人变成了死人，可是卜鹰逃走后，全身上下几乎完全没有损伤。
	他在一弹指间就已从牢房里蹿入了外面的院子，然后立刻就看见了一个他绝对想不到自己会在此时此刻看见的人。
	他看见了潘其成。
	院子里是囤放柴木煤炭的，却有一棵梧桐树，潘其成就站在这棵孤零零的梧桐下，这个刚才还在用尽全力拼命脱逃的人，现在的神态居然很悠闲，连一点脱逃的意思都没有，却有点像是在等人。
	——这种时候，这个地方，他在等谁？
	卜鹰想过去问清楚，想不到有人比他快了一步，一个长身玉立、服饰雅致、长得非常英俊的年轻人，已经抢先一步，到了潘其成面前。
	他的身法非常快，举止却很从容，卜鹰本来还没有看见附近有这么样一个人，霎时间这个人已经出现在潘其成面前，微笑着向潘其成招呼。
	潘其成也同样在跟他打招呼，而且还在说话，两个人以前显然是认得的，只可惜他们距离卜鹰很远，说话的声音又很低沉，卜鹰也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只看见他们的样子好像都很愉快。
	过了半晌，两个人大概说了十来句话，谈话就准备结束了。
	卜鹰很想过去问问这个年轻人是谁。他没有过去问，只因为他已隐隐猜出了他的身份来历。
	眼见着他已经要走了，忽然又回过头，跟潘其成说了一句话，潘其成迟疑着，好像正在考虑应该如何答复，就在这时候，年轻人忽然抽出了一柄短刀，雪亮的刀锋，一下子就刺入了潘其成的心脏。
	潘其成的脸立刻因惊讶而扭曲，很快地又由惊讶变为恐惧。
	年轻人仍然安静地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他，居然没有逃走的意思。
	他难道不怕卜鹰来追查询问？
	这时候潘其成全身都已痉挛扭曲，想呐喊呼救，连咽喉的肌肉都已在抽搐，完全发不出一点声音，只是扭过头，用乞怜求助的眼光看着卜鹰。
	在这种情况下，卜鹰如果还不闻不问，卜鹰就是个死人了。
	奇怪的是，那年轻人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反而很客气地招呼：“卜鹰卜先生？”
	“是的，我就是卜鹰。”
	“卜先生看我刚才刀伤人命，居然还好像没事人一样，一定觉得很奇怪。”
	“是有点奇怪。”
	“卜先生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在杀人之后还能如此逍遥自在？”
	“不知道。”卜鹰说，“非但不知道，也猜不出。”
	“我能够从容杀人，只因为我的身份。”
	“哦？”
	“我姓凌，名玉峰，是刑部的捕头。”凌玉峰说，“我杀人是合法的。”
	这个年轻人就是江湖公认的六扇门第一高手——刑部总捕凌玉峰，卜鹰丝毫不觉得奇怪，因为这本来就是他意料中的事。
	“可是刑部的捕头，好像也不能随便杀人的。”卜鹰说，“公门中人杀人犯法，一样要抵罪。”
	“那也得看杀的是什么人。”凌玉峰说，“杀的若是通缉要犯，非但无罪，反而还有功劳。”
	“潘其成是两榜出身的四品官，他犯了什么罪？”卜鹰说，“就算犯了罪，也该在审讯之后，再明正典刑。”
	凌玉峰也不回答，只拿出了一张看来非常正式的海捕公文。
	“追缉要犯潘一飞乙名，本名潘其成，毋庸审讯，即时就地格杀勿论。”
	公文上盖的不但有各州道府县的照会，还有刑部的大印。
	“这样子够不够？”
	“足够了。”
	“潘其成虽然是两榜出身的进士，文采甚佳，另一面，他又是纵横在黄河一带的独行盗，武功和水性，都是第一流的。”凌玉峰叹息着道，“这个人文武俱佳，实在可以算是武林中少见的奇才。”
	卜鹰也在叹息：“只可惜他若是和另外一个相比，还是差得很远。”
	“另外一人是谁？”
	“是你。”卜鹰淡淡地说，“他如果比你强，怎么会死在你的手里？”
	说到这里，话已说不下去了，再说也只有两个字可说：“再见。”
	可是凌玉峰却偏偏还要再问一句：“这里的事，好像已经办完了，卜先生还要到哪里去？”
	“我还要去看一个人。”卜鹰说，“一个无名的人。”
	凌玉峰笑了笑：“无名的人，好像通常都要比有名的人更可怕。”
	“那就得看了。”
	“看？”
	“看那个无名的人是谁，”卜鹰说，“有些无名之辈，往往会在迷糊之间死于沟渠。”
	“那也得看了。”凌玉峰说，“看那个无名之辈是谁。”
	他说：“我就知道有一位无名之辈，曾经在顷刻间将十三名名震江湖的高手斩于刀下。”
	卜鹰盯着他，很缓慢地问：“你说的这位无名之辈是不是你呢？”
	凌玉峰笑了：“我只知道当今天下最可怕的无名之辈，只有两个人。”
	“哦？”
	“据说赌局的三位大老板中，就有两名是无名之辈，都可以在挥手间杀人于俄顷！”
	“哦！”
	凌玉峰又笑了笑：“幸好这两个人都不是你，你是个有名的人，非常有名。”
	卜鹰大笑：“你说的都对，看来刑部的档案的确非常完整，只可惜有一件事你还不太明白。”
	“什么事？”
	卜鹰的笑声停顿，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有名的人，也一样可以杀人的。”
	凌玉峰不说话了，卜鹰也闭上了嘴，两个人互相凝视着，脸上并没有露出什么可怕的肃杀之意，可是秋高气爽的天气，却仿佛阴沉了下来，那一棵孤零零的梧桐，被风吹得簌簌地响。
	也许这就是杀气，削铁如泥杀人如草的利器，才一出鞘，就会有一种慑人的寒气逼人而来，虽然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却可以令人心胆俱寒，全身悚栗，四肢不能移半寸。
	就这样也不知过了多久，凌玉峰才长长地吐出口气。
	“不是现在，现在不行。”他说，“高手交锋，也要选时候的。”
	他说：“不占天时，不得地利，都不能出手，没有杀机也不能出手。”
	卜鹰同意。
	“不能出手而出手，必败无疑。”
	“幸好迟早总有一天的。”
	“哦。”
	“江湖中人都知道，卜先生一向极少出手，二十年来，出手不过三次。”凌玉峰道，“可是我总有让你出手的法子。”
<h5>
	推&emsp;理</h5>
	现在已经是正午，经过这一个多时辰的休息，这个无名的灰衣人脸色已经好得多了，黯暗的额角，已经有了光亮。
	他正在吃饭，他的食物都是经过谨慎选择的，不能太油腻，也不能太没有油水，不能太滋养，养分也不能太不足，肉类和豆类不能吃得太多，可是也万万不能缺少，酒类更是连碰都不能碰。
	肝病实在是种很麻烦的病，他一向很少出入江湖，就因为终日都在和病魔挣扎。
	对于他的饮食，卜鹰完全不感兴趣，他常常奇怪一个人怎么能靠这些东西维持生命。
	无名的灰衣人却吃得津津有味：“如果你认为一样东西好吃，这样东西就是好吃的。”
	这就是他的原则。
	卜鹰来了，他才从一碟冬菇炒粉丝和一样四季豆之间抬起头来。
	“你是不是见到了程小青？”
	“见到了。”卜鹰说，“只可惜他好像没有见到我。”
	“圆圆呢？有没有她的消息？”
	“完全没有。”卜鹰说，“可是我见到潘其成和凌玉峰，还有销魂小青衣居然也出现了，她的易容术，果然不愧为海内第一，我怎么看也看不出她本来的真面目。”
	这些事都没有让灰衣人觉得意外，但是他却忽然问了个让人觉得很意外的问题。
	“潘其成呢？”他问卜鹰，“潘其成是不是已经死在凌玉峰或者是小青衣的手里？”
	卜鹰是个很难吃惊的人，这次却吃惊了：“你怎么知道潘其成已经死在别人的手里？”
	灰衣人笑了笑：“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该死的人，就非死不可，知道得太多的人，就是该死的人。”
	他又说：“潘其成和圆圆都是知道太多的人。”
	卜鹰当然要问：“他们知道些什么？”
	灰衣人不回答，却反问：“你知道些什么？”
	卜鹰开始沉吟，过了很久才回答：“我知道我们从一开始就错了，不但看错了人，也走错了路。”
	“说下去。”
	“我们一直认为程小青和红红两情相悦，只因为三姑奶奶的阻挠，所以红红才嫁给别人，嫁后又遭到不幸，万念俱灰，伤心绝望至于极点，所以就入了青楼。”
	“她为什么没有去做别的事，要做妓女？”
	“那意思就好像出家为尼一样，都是自暴自弃，想远离红尘。”
	“这么样说，倒也可以说得过。”
	“可惜我们都想错了，”卜鹰说，“红红自愿落入风尘，根本就不是因为她和程小青的婚姻受挫，而是因为白大少。”
	“白先贵？”
	“白先贵就是红红的丈夫，也就是风尘三友白三爷的后人。”卜鹰道，“白家是姑苏的世家，白家大少爷从小就是神童，只不过学的不是武功，而是诗赋琴棋书画，文采风流，冠于一时。”
	“可是在武林世家来说，这种人却是个败家子。”
	“正因如此，所以大家都认为他和红红这一对夫妻是怨偶，红红一定对她的夫婿很不满，夫死守寡之后，也没有什么伤心，因为她的一颗心，还是念念不忘她幼时的情人程小青。”卜鹰苦笑，“其实大家全都错了。”
	“哦。”
	“红红对程小青，根本没有什么依恋之心，他们之间的感情，只不过是程小青一厢情愿而已，红红从来都没有放在心上过。”
	“其实她真正关心的，是她真正的夫婿白公子。”灰衣人道，“对她来说，程小青终只不过是个从小长大的朋友而已。”
	“程小青对她虽然一往情深，可是以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她一定会把真实的情况婉转说给程小青知道。”
	卜鹰道：“我想她绝不会，也不忍欺骗他。”
	“应该是这样子的。”
	“所以红红堕入红尘，并不是为了程小青，这一点是我们可以确定的。”
	“那么她出走为妓是为了谁呢？”
	“当然是为了白公子。”
	卜鹰解释：“自从风尘三友相继仙去之后，姑苏的白家也不再以武功取胜，白公子也准备改变门风，以诗礼传家，只可惜白三爷昔年行走江湖所结下的仇家，仍不肯放过他们，一夜之间，将白家满门杀尽，只有红红被临时来访的令狐远所救，其余的大小七十余口人，全都被杀得一个不留。”
	“这件血案江湖中人知道的好像并不多。”
	“那只因凶手的手段太毒辣、太惨烈，而且其中还牵涉到白家妇女的名节，所以知道这件事只是有限的几个人，也不忍说出来。”
	“凶手是谁呢？”
	“凶手是谁，至今仍是悬案。”卜鹰道，“曾经有人把白三爷生前的仇家都调查过，案发时并没有人在姑苏附近。”
	“夫婿家满门惨死，自己恐怕也遭遇到不可告人的羞辱，万般伤痛之下，所以才落入风尘。”灰衣人说，“这恐怕就是红红出走为妓的真正原因。”
	“大致上看来，应该是这样子的，可是真相究竟如何，还是只有红红自己明白。”
	“你认为其中还有什么缘故？”
	“红红出走为妓的真正原因，恐怕还是为了要寻找真凶。”
	“寻找凶手，为什么一定要做妓女？”
	“这就是其中的关键所在了，只有先找到红红，才能查明真相。”
	“红红却已死了。”
	“那么就只有找红红身边最亲密的人。”
	“圆圆？”
	“不错，”卜鹰道，“有些话，红红对令狐远不能说也不便说的，只有在圆圆面前，才可以吐露心事，所以红红的秘密，很可能只有圆圆知道。”
	“只可惜圆圆却在要紧关头突然不见了，至今好像还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很可能还有一个人知道。”卜鹰说，“也只有这个人知道。”
	“谁？”
	“潘其成。”
	卜鹰又解释：“当天凌晨案发时，只有潘其成在红红所住的那栋巨宅附近，那时圆圆很可能已经发现情况不对了，所以趁机先逃出来，潘其成看见了，当然就拦住了她，把她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潘其成居官济南，对当地的情况当然很熟悉，要把一个人藏起来，并不是困难的事。”
	“有理。”
	“那时巨宅中已经有紫烟升起，接着，就发现程小青手持凶刀，站在死者床头，而且很快就认了罪。”卜鹰说，“到了那种时候，潘其成心里不管有什么话要说，也说不出来了。”
	“有理。”
	“可是这一次我到了济南后，潘其成却一直想找机会把这个秘密告诉我。”
	“那么他为什么不直接带你去找圆圆，反而先带你上了那家茶馆？”
	“因为他知道那家茶馆里有很多高手是特地来处理这件事的，全都不愿意程小青的冤狱得到平反。”卜鹰说，“潘其成带我到那里去，为的就是要看看我是不是能对付那些人。”
	“你若不去对付他们，潘其成把秘密告诉你也没有用。”
	“对。”卜鹰说，“潘其成无疑是个做事很小心的人。”
	“只不过他也有他的秘密。”
	“不错。”卜鹰说，“所以等到他要把秘密告诉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在程小青的牢房里，我本来以为他要冲出去避开我，想不到他却是想趁机带我去见圆圆，他故意找我决战，只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
	他又说：“在那牢房里，我本来又以为小青衣他们是特地要去救程小青，想不到他们却是为了要杀潘其成灭口，所以他在院子里等着我的时候，我还没有赶到，他就已遭了毒手了。”
	“杀他的是凌玉峰？”
	“是。”
	卜鹰说：“凌玉峰有刑部的公文，可以将他就地格杀，由此可见，他想必也是一个秘密的罪恶组织中的人，所以才会被刑部追捕，他托身在济南府，只不过是种烟幕而已。”
	“凌玉峰呢？也是他那个组织中的人？”
	“大概是的。”
	“所以圆圆逃出红红居处时，潘其成没有当场进去捉拿凶手，那只因他知道凶手就是凌玉峰。”灰衣人说，“也正因为这件事，那组织发觉潘其成有叛变之意，所以派人来杀他灭口。”
	“不错。”卜鹰说，“所以这件案子现在只剩下两点疑问还没有解答了！”
	“哪两点？”
	“第一，红红为什么要离家为妓？第二，凌玉峰为什么一定要杀她？”
	要寻找仇家，并不一定要做妓女的，这其中无疑有很特别的原因。
	凌玉峰杀红红，不但经过极周密的计划，而且显然还有一个极庞大的组织在后面支持。
	纵然凌玉峰就是杀死白家满门的凶手，这次杀红红是为了斩草除根，杀人灭口，以红红在江湖中的身份，也不值得他这样做的。
	所以这两点疑问，的确都很难解释，除非——
	“除非圆圆知道其中的秘密，而我们又能及时找到她。”
	“只可惜潘其成在说出她的下落前，就已被杀了灭口了。”灰衣人说，“幸好死人有时也可以吐露一点秘密。”
	“这次死人吐露了什么秘密？”
	“潘其成至少告诉了我们，他知道圆圆藏在什么地方，这地方很可能就在红红居留的那栋巨宅附近。”灰衣人问卜鹰，“如果你是潘其成，你会将圆圆藏在什么地方？”
	卜鹰沉吟着，很谨慎地说：“案发的当夜，潘其成一直都和聂小虫在一栋小楼上查看动静，他发现圆圆逃出来的时候，大概会先把她藏在那栋小楼里。”
	“很可能。”
	“但是等到程小青自认为凶手，案子定论之后，潘其成一定会把圆圆移到另一个更安全的地方。”卜鹰说，“为了避人耳目，这个地方当然也在附近。”
	他断然下了结论：“这个地方甚至很可能就是红红居留的那栋巨宅。”
	灰衣人对他的推论显然完全同意，神色仿佛也开朗了些。
	卜鹰又说：“自从案发之后，那栋巨宅就空废了，而且已被查封，宅子里的人固然都已星散，外面的人无故也不能进去，这种没有人的废宅，正是躲隐的最好地方。”卜鹰说，“何况圆圆本来已经在那里住了很久，就算有人闯进去，她很容易避开那些人的耳目。”
	“所以你断定他们此刻就在那栋巨宅里？”
	“我只能断定圆圆一定在。”
	“聂小虫呢？”
	“聂小虫就说不定了。”卜鹰苦笑，“聂家有很多奇怪的事，都不是外人可以猜测得出的。”
	“聂家实在是个很奇怪的家族，有人说他们是下五门硕果仅存的一家，轻功、锁骨功、缩骨法、易容、暗器、迷香、毒药，只要是下五门一脉相传的武功，他们无不精通。”灰衣人说。
	“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卜鹰道，“但是除此之外，他们的家族还有很多奇怪之处。”
	“所以也有人说，他们家也曾出过几个内外家的高手，甚至有练过金钟罩铁布衫混元一气功的。”灰衣人说，“只不过这些人在行走江湖的时候，都改变了名姓而已。”
	他又补充：“有人甚至说武当四位长老中，就有聂家的人。”
	“但是他们这家族最奇特的一点，还是他们通讯的方法。”卜鹰说，“他们互相传递消息的时候，不是聂家的人绝对觉察不到。”
	“听说他们家的女眷嫁的也都是很奇特的人，而且都是江湖中的知名之士。”
	说到这里，灰衣人忽然改变话题问卜鹰：“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卜鹰微笑：“如果我猜得不错，这里很可能就是红红居住的那栋巨宅的后园。”
	灰衣人也笑了，大笑：“这些年来，你的确有进步了，难怪每赌必胜，连财神都输给你。”
	“财神中的那几个人，根本不能算是赌徒。”
	卜鹰也忽然改变话题问灰衣人：“如果这里真是那栋巨宅的后园，圆圆是不是就在这里？”
	“是的。”
<h5>
	素手招魂</h5>
	一个穿一身雪白的小姑娘，托着个上面摆满酒食的圆盘走了进来，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一对酒窝。
	圆圆终于出现了，脸上的笑窝却没有出现，她们家的大小姐，不但是她最亲近的人，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亲人。
	“到了三更之后，我就知道不对了，那个凌玉峰就是白氏血案的凶手。”圆圆说，“所以我就趁机逃出来，通风报讯。”
	“你逃出来，是你自己的意思？”
	“是的。”
	“你的大小姐为什么不同意？”
	“因为她要自己亲手复仇。”圆圆说话的样子仿佛有些迟疑，“她也不愿意这件丑事外扬。”
	“复仇是壮举，怎么能说是丑事？”
	圆圆闭上了嘴，显然不愿提起这一点，所以卜鹰就改变话题问：“聂小虫呢？”
	“他走了，他家里好像又出了急事，而且他也不愿再见凌玉峰，更不愿见到小青衣。”
	“为什么？”卜鹰问，“难道他们之间也有什么关系？”
	“那我就不知道了。”圆圆说，“聂家的事，连你都不清楚，何况我？”
	“可见聂小虫也认为凌玉峰就是凶手。”
	“他是这么样说的。”
	“你们凭什么能断定这一点？”
	“凭一条刀疤。”
	“刀疤？”卜鹰立刻追问，“是什么样的刀疤？”
	“是条像蜈蚣一样的刀疤，很长、很丑，因为他挨刀之后立刻就把刀口用特制的牛皮线缝合了起来，刀口痊愈之后，两边的针脚就变得像蜈蚣的脚一样了。”圆圆又说，“可是蜈蚣又没有那么长的。”
	“有多长？”
	“最少有一尺三四。”圆圆说，“一刀劈下，干净利落，若不是凌玉峰衣服穿得厚，那一刀是可置他于死地。”
	“这么样说来，要杀他的那个人，无疑是用刀的一流高手。”
	“不但用刀的是高手，替他缝合伤口的，一定也是高手。”
	“他身上有这么长一条刀疤，我怎么会没有看见过？”
	圆圆却又闭上了嘴，卜鹰用一双兀鹰般的锐眼盯着她，又追问道：“我看不见，是不是因为那条刀疤伤在一个别人不易发现的地方，一定要脱下他的衣服来，才能看得见？”
	圆圆还是不开口，脸上却露出种很奇特的表情，显得又愤怒、又哀伤。
	她本来是个口齿很伶俐的人，可是只要提起了这个话题，她就变了，就好像恨不得往卜鹰嘴上用力打一拳，打落他满嘴牙齿，让他永远不要再提这件事。
	其实用不着她直说，卜鹰就已经完全明白了。
	——凌玉峰就是白家血案的凶手。
	——白家的妇女有很多曾经被辱，红红也是其中之一。
	——凌玉峰身上某一个隐秘处，有一条长达一尺多，蜈蚣般的刀疤，只有在他赤裸时，才能看得见。
	——红红自甘为妓，为的就是要制造这么样一个机会，因为只有妓女，才能看到一个陌生男人赤裸时的样子。
	——她当然无法找到凶手，可是她相信凶手听到这么样一个妓女之后，一定会主动先来找她。
	综合这许多原因后，凶手要杀红红的理由，就很明显了。
	这是丑事，红红不愿说，卜鹰也不再提起，他只说：“现在我们好像只有一件事没有做了。”
	“杀凌玉峰？”
	“就算不杀他，也要捕他归案。”
	灰衣人终于开口：“现在紫烟的案子已破，程小青虽然对红红还是一往情深，不惜陪她去死，可是现在也不必去死了。”
	“他要死，恐怕也已死不掉。”
	“所以你和李红袍赌的这一局，你已赢了，何必再多管闲事？”
	“他不死，我的心不平。”
	“凌玉峰十二岁时，就已破了一件很复杂的盗案，将一个一向凶狡的大盗追捕到案，这样的人对逃亡当然是专家，你要捉拿他，恐怕还不容易。”
	“我知道。”卜鹰道，“幸好我不必！”
	“不必追捉他？”
	“对。”
	“为什么？”
	“因为我相信一定有人会替我做这件事的。”卜鹰道，“除了我，一定还有别人不想让他再活下去。”
	这次他又说对了。
	一只手忽然从墙外伸了进来，就像是从水中伸出来的一样，安静而柔和，既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震裂墙壁，墙上连一点泥灰都没有落下。
	手很美，手指纤长，唯一的遗憾是，手指的关节有些粗大，所以手指上戴了六个颜色绚丽光华灿烂的宝石戒指。
	这无疑是只女人的手，她正在向卜鹰招手。
	卜鹰毫不考虑就走过去，大步往墙上走了过去，就好像前面根本没有这么样一道墙。
	等他走过去的时候，墙上果然就出现了一个大洞，卜鹰的人已穿墙而出。
	外面假山流水，花木扶疏，仿佛有一条淡青色的人影一闪。
	卜鹰走出去，这人影已经在对面的假山上，穿一身淡青色的衣衫，就算不识货的人，也看得出是套价值很昂贵的衣裳。
	她的身材也很好，很苗条、很娇小，只可惜是背对着卜鹰的，看不到她的脸。
	卜鹰并没有追过去，她起步比较早，现在距离卜鹰已经有七八丈，要追也很难追得上。
	何况外面还另外有件东西吸引住卜鹰——假山流水下的水池畔，竟赫然摆着口棺材。
	卜鹰不追，这青衣人也不走，卜鹰打开棺材，她也不回头。
	她当然知道棺材里是什么。
	棺材里装的通常都是死尸，这口棺材也不例外，半天前还是英姿焕发的凌玉峰，现在已经动也不动地躺在棺材里。
	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凌玉峰？
	假山上的青衣人用一种尖锐而怪异的声音咯咯地在笑。
	“你最好不要碰他，也不要想看他的刀疤，现在说不定他全身上下都有毒，你的脚碰上他脚烂，手碰上他手烂，全身烂光为止。”
	她一面说，一面向后退，一步步向后退，竟没有施展轻功身法。
	她退了几步，灰衣人就从假山的另一边出现了，她退上假山，灰衣人就走上了假山，也是一步步往前走的，她退一步，他就进一步。
	她没有施展轻功，也没有逃走，只因为她全身上下每一处要害，都被这灰衣人笼罩在举手一击的威力之下。
	就连远远站着的圆圆，都可以感受到这种威力，连手心都紧张得冒出了冷汗。
	小青衣受到的压力当然更大，只要一逃，就必死无疑，不管怎么样逃、往哪里逃，都难逃这灰衣人的一击。
	想不到的是，这灰衣人竟停了下来。
	小青衣立刻跃起，凌空翻身，竟将“细胸巧翻云”这种很普通的轻功招式完全改变了，变得充满了优雅而奇巧，一翻身间，就已经发挥出轻功的最精妙处。
	她仿佛算准卜鹰这一次绝不会放过她的，所以先发制人，凌空下击，一眨眼间连击三招二十一式。
	就在这一瞬间，卜鹰脸上发生种非常奇怪的变化，好像骤然看到了什么他本来以为绝不可能发生的事。
	所以小青衣本来是很难全身而退的，现在却在一闪身间就脱走了。
	圆圆看得清楚，忍不住问：“卜大叔，你刚才好像看见了鬼一样，究竟看见了什么？”
	卜鹰又怔了半天才回答：“我看见了一个人的脸，小青衣本来不该长着这个人的脸。”
	“这个人是谁？”
	“聂小虫。”
	“你是说，刚才那个小青衣，却长着一张聂小虫的脸？”
	“是的。”
	圆圆也怔住，喃喃地说：“难道聂小虫就是小青衣？难道小青衣就是聂小虫？”
	“可是聂小虫已经走了，而且一定是跟胡金袖一起走的。”
	“你怎么知道？”
	“和潘其成一起在路上拦截我们，把胡金袖从马车里引开的人，一定就是聂小虫。”
	“对。”
	“听说聂小虫家里有急事要赶回去，胡金袖一定会跟他走的。”卜鹰苦笑，“胡大小姐最近对聂家的事非常有兴趣。”
	“所以你也不问她的下落。”
	“连你都不问，我当然更放心。”卜鹰说，“何况，两个人偶尔分开一阵子也好，也免得整天鼻子碰鼻子，眼睛碰眼睛，彼此互相厌烦。”
	灰衣人忽然插口，带着笑道：“这句话倒是至理名言，天下的夫妻都应该牢记在心。”
	他虽然在微笑，却显得很疲倦，脸色好像又比刚才黑了一点，眼白却比刚才黄了一点。
	“小青衣虽然走了，却已跟本案没有关系，这件案子本身已可算是完全结束。”他看着卜鹰，“你的样子看起来也比以前好得多，听说胡大小姐厨房里炖的原盅补品对男人十分有益。”
	卜鹰也在看着他，眼中充满关心：“你也该好好保重，治疗肝病的唯一良药，就是‘静养’两个字，千万不要生气伤神。”
	灰衣人微笑：“你少在外面惹些麻烦，我就不会生气伤神了。”
	他拍了拍手，墙外忽然有顶轿子飞了进来，连抬轿子的人一起飞了起来，轻飘飘地随风飞入，轿子像是纸扎的，人也像是纸扎的。
	灰衣人挥手道别，上了轿子，人与轿又飘飞而起，只听他在轿子里说：“莫忘记那个手上戴着奇形黑铁戒指的人，很可能也属于小青衣的同一组织，这次他虽然没有出手，等他出手时，麻烦就大了。”
	那个组织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呢？卜鹰暂时不去想它，不管怎么样，那都已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赌局
<h5>
	楔&emsp;子</h5>
	某些消息特别灵通的人都知道，江湖中有一个神秘的赌局，主事的是两位老先生和一位老太太，行踪诡秘，潜力雄厚，而且有一种顽童般好奇与冒险的特性。
	所以他们不但接受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打赌，也接受各种赌注。其中最大的一项，当然还是金钱，大量的金钱，有时简直大得令人难以想象。
	这一次他们接受的赌注是黄金五十万两。
	这一次他们赌的是一场决斗的胜负，当世两大剑客的决斗。其轰动的程度，几乎已可与昔年“白云城主”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决斗前后辉映。
	有关这一次的决斗，他们已经有了一份很详细的资料。这一份资料此刻就摆在他们面前一张带着异国宫廷风味的茶几上，封面上只简单地写着：
	日期：四月十五，子时。
	地点：黄鹤楼。
	赌注：黄金五十万两。
	盘口：一比一。
	决斗人：薛涤缨、柳轻侯。
	决斗项目：剑。
	薛大先生的剑
	这柄剑完全是遵照干将莫邪和徐夫人遗留下来的标准规格铸造的，尺寸的长短、剑柄的宽厚、剑锷的形式，甚至连剑鞘所用的皮革和铜饰，都带着浓厚的古风，沉稳朴实、深藏不露，就像它的主人一样。
	薛大先生名冠人，号涤缨，身长六尺九寸，瘦长笔挺，虽然已经五十四岁，腰畔仍无一丝多余的赘肉；衣着很朴素，胡髭和指甲都修剪得很整齐，除了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外，其他的地方都在尽量地隐藏着锋芒，也正如宝剑仍在匣中，雷霆仍在天外。
	这里是“无鹤山庄”后园中的一间敝轩，今天是四月初八。
	春残日暖，置酒的小柜旁有一个小小的条幅，写的是风情酥软的欧字：
	陌上花发，可以缓缓醉矣。
	字有酒意，人却未醉。
	除了薛大先生外，雅室中还有两个人。一个秃顶如鹰的中年人，负手站在窗前；一个看起来非道非俗的黄衫老者，正在轻抚着酒柜旁的剑鞘，用一种优雅而低沉的声音问薛大先生：
	“这柄剑已有多久未曾出鞘了？”
	“十三年。”薛大先生的目光也在窗外，远方正有一朵白云飘过，“说得精确一点，应该是十三年零三个月十一天。”
	停顿一下，他又慢慢地接着道：“你也应该知道，平日使剑，我是不用这把剑的。”
	“我知道。”老者说，“这是柄杀人的剑，只要出鞘，就一定要见血，昔年雁荡一战，单剑诛群魔，声名动八表，距离现在也应该有十三年了。”
	薛大先生黯然一笑，淡淡地说：“只是鲜血涤缨，却不知染血了的是谁的冠冕？”
	“不是你的？”
	“我的？”薛大先生长长叹息，“自从那一战之后，我只想终身不再动用此剑。”
	“这一次呢？”
	“这一次我好像已别无选择的余地。”
	“为什么？”
	“柳轻侯目空一切，视人命如草芥，我不拔剑，他还是一样会杀了我的。”薛大先生苦笑道，“我若走避，这一片地方恐怕就要被别人的鲜血染红了。”
	“听说他三月十八就已经启程动身了，可是直到今天还未到鄂境。”
	“是的。”薛大先生苦笑着，“这位柳侯爷是位非常讲究的人，一生中从不乘马骑驴，行路时坐的都是厚绒软轿，而且一路上都有人先行替他安排布置当夜的宿处。”
	“他从不急着赶路？”
	“绝不。”
	“看起来他真是个绝顶聪明的人。”老者也苦笑，“至少他明白，无论杀人还是被杀，都不必着急。”
<h5>
	春风吹动柳轻侯</h5>
	柳轻侯的确一点也不着急，轿子走得极慢，他也不着急。
	他有的是时间，他知道他的对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等着他。
	更重要的是，对于这一战，他有把握，四月十五日的子夜时，薛涤缨必将死在他的剑下。
	他那柄无论谁只要碰上，都难免要多看一眼的剑，而且只要看过一眼就永难忘记的剑。
	这一点，也和他的人一样。
	这柄剑的确是完全与众不同的，从剑锷、剑柄到剑身，从长度到重量，每一点都打破了前人铸剑的所有规格。
	四尺九寸七分长的剑，重三十三斤三两三钱，以白金为剑锷，黄金为剑匣；上面所镶的珠玉，价值在十五万两以上，华丽辉煌，无与伦比，剑未出匣，就已经足够慑人心魄。
	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施展开一柄这么重的剑？这个人要有多么大的臂力和腕力？柳轻侯这个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近年来，每当三四月间春暖花开时，柳轻侯都会找一位成名的剑客，来试一试他的剑。
	“严寒酷热，宜静不宜动。”他说，“风和日丽，才是杀人的好天气。”
	陌上花发，金剑出匣，曾经纵横一时的名剑客，流出来的血也和常人一样，很快地就干了。
	他的声名却已被染红。
	可是见过他的人并不多，见到他拔剑的人更少。
	“拔剑杀人，虽然只不过在一刹那间，但却是件非常严肃的事。”他说，“那绝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
	他这个人当然也不是给别人看的，幸好他毕竟总有让人看见的时候。
	八条宽肩窄腰的壮汉脚步渐缓，那顶巍峨的红绒大轿终于慢慢地停了下来，停在内外都已粉刷装潢一新的尚宾客栈大门前。二十四名早已在此候驾的精健少年雁翅般分列在道旁，道上早已铺上红毡。
	捧剑的波斯奴身高九尺，紧随轿后，穿鲜红扎脚裤、金黄象鼻靴，一身铁打般的肌肉上一颗颗汗珠子比珍珠还亮，左耳垂上倒挂着的一枚碗大金铃，在春风中不停地“叮叮叮”直响。
	轿中人终于走了出来。
	铃声清越，又有风吹过，这个人仿佛也被风吹动了。
	“他就是柳轻侯？”
	“是的。”
	“他这么样一个人，竟能施展那柄重达三十三斤的黄金巨剑，将那些纵横江湖的高手刺杀于剑下？”
	“是的。”
	这一天是四月十二日，柳轻侯终于在这一天的日落前到了汉阳。
<h5>
	财神上门</h5>
	在“赌局”中，有关柳轻侯的资料，主要的部分可以分为几点：
	他是世家子，祖先有战功，所以他有世袭的爵位，且以此为荣。他自号“轻侯”，不过是一种姿态而已，而且在有意无意间点出了他所袭的爵是“侯”。
	他的身高只有五尺三寸，体重只有四十八公斤，面貌姣好如幼女，穿着打扮极讲究，美食、美酒、美女、华服都是他所喜爱的；却极少洗澡。
	他练的剑法是以“气”“势”和“力”结合成的“霹雳雷霆十三式”，刚烈威猛，天下无双；可是他平时却好像连一张椅子都搬不动。
	他自命风雅绝俗，有关钱财的事，他从来不闻不问，却最喜爱黄金。
	“只有黄金才是永恒不变的。”他说，“世上绝没有任何东西比黄金更真实、更可靠的了。”
	他从不杀生，甚至连一只蚂蚁都不愿去踩死。
	“我只杀人。”他说，“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杀人更严肃、更神圣。”
	同样的资料，薛大先生也取得了一份。无论谁看过这份资料，都会觉得这个人的性格不但复杂，而且充满了矛盾。
	“这个人就像是两个极端不同的人绞碎混合后再做出来的。”黄衫老者又叹息又微笑，“只可惜做得不太好而已。”
	“听说他不但体弱多病，怕见阳光，两条腿也一长一短，所以生平极少走路。”
	“但是他却能挥舞三十三斤重的巨剑，杀人于瞬息间。”薛大先生沉思着道，“如果没有天生的神力和艰辛苦练，怎么能做到这一点？”
	这不是假的。
	高手决战，生死一瞬，其间绝不容半分虚假。
	“不管怎么样，天生体能的限制，有些地方总是无法突破的。”老者说得极有信心，“以他的身材使用那样的巨剑，转折变化间，总难免有生硬艰涩处，也就难免会有空隙和破绽。”
	老者又在微笑：“你那绵密细腻、变化无穷、滴水不漏却又无孔不入的‘破云摘星九九八十一剑’，岂非正好是他的克星？”
	那秃顶如鹰、气势凌人的中年壮汉忽然笑了笑。
	“斗智曲金发，知剑杜黄衫。”他笑着道，“连杜先生都这么说，就难怪赌局肯接下这笔五十万两黄金的赌注了。”
	“黄金五十万两？”薛涤缨悚然问，“谁下的赌注？赌谁？”
	“财神下的注，赌细腰胜。”
	“细腰”当然就是柳轻侯，“财神”却是一个集团，山西的大地主和钱庄老板组织成的集团，有财力，有魄力，什么样的生意都做，什么样的钱都赚。
	“可是这一次财神只怕看走了眼。”秃鹰说，“赌局肯接下这笔赌注，当然是十拿九稳，坐赢通吃，就好像庄家手里抓了副至尊宝。”
	秃鹰霍然转身，一双精光灼灼的鹰眼，钉子般盯着杜黄衫：“杜先生，你当然早就看清了你手里拿的是副什么牌。”
	“我？”杜先生淡淡地笑了笑，“这些年来，我手里既不握剑，也不抓牌，我已经是个无用的老人！”
	秃鹰大笑。
	“对的对的，很对很对，一个人手里若已握满了黄金珠玉，哪里还有兴趣去抓别的？”
	他的笑声骤然停顿：“杜先生，赌局的三位庄家，身份虽然隐秘，可是我至少已经知道其中一位是谁了，因为这几年每逢有赌局的时候，这位不但知剑而且知人的老先生总是会在附近出现。”
	“这位老先生就是我？”
	“好像是。”
	杜黄衫笑了，笑眼中也有精光闪动，盯着秃鹰。
	“那么阁下呢？”他问，“阁下是不是财神之一？”
	秃鹰又大笑：“我若是财神，杀了我的头，我也不会去赌那个白脸细腰的怪物。”他慢慢地接着说：“只不过我知道，财神大庙里现在已经有人来了。”
	来的是三个人，三个人看起来都没有一点财神的样子。
	这里是后园，园后是山坡，山坡上一片嫣红，开的也不知是山茶？是桃花？还是杜鹃？花事虽已阑珊，山坡上的花红却仍如昨夜的胭脂，还留在少女的面颊上。
	这三个人就是从山坡上走下来的，后墙的小门未锁，无鹤山庄本来就不是个禁卫森严的地方，他们就从山坡上的花红中走入了后园的红花里，穿过了落花片片的青石小径。
	其中两个人都已将近中年，中等身材，中等衣着，中等脸，腰围都已比十年前大了十寸，穿一身青缎子夹袍，蓝缎面坎肩，看来就像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随便你走到街上哪一家像样一点的店铺，都可以看到这么样一个人坐在柜台后面打算盘。
	他们搀扶着走过来的一个老人，就不是容易看得到的了，能活到这么老的人世上已不多了。
	他的身材本来应该很高，可是现在已经像虾米一样萎缩佝偻，满头白发也已经快掉光了，蜡黄的脸上全是皱纹，身上居然穿着件比红花还红的大红袍子，而且是纯丝的，剪裁和手工都考究得要命。
	秃鹰的瞳孔忽然收缩，薛涤缨的眼神也变得跟平常有点不太一样了。
	他们都没有见过这老人，却又仿佛见过，那种感觉就好像忽然见到一只传说中已绝迹的洪荒异兽一样，虽然明知它已不能伤人，却还是感受到一种说不出的压力。
	杜黄衫已经迎上去，态度恭谨而尊敬，他虽然也是个一向受人尊敬的老人，在这位红袍老人面前，却变得像是个学生，恭恭敬敬地请安问好。
	红袍老人却不停地咳嗽叹气摇头。
	“我不好了，一点都不好了，连脱光了的小姑娘我都没兴趣了，做人早就连一点意思都没有了，还有哪一点好？”
	他又摇头咳嗽叹气。
	“其实你也不必问我好，我也不想问你好，我知道你不想看到我，我也不想看见你。”
	他忽然问：“你们这里有没有姓薛的？”
	“有。”
	“你就是薛涤缨？”
	“是。”
	“那好极了，我来看的就是你。”
	红袍老人上上下下地打量着薛涤缨，然后又开始咳嗽叹气。
	“其实你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可是他们都说你剑法很不错，几乎可以比得上昔年的叶孤城了。”他叹息着道，“西门吹雪的剑是空前绝后，无人能及的，能够和叶孤城比一比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他们一定要请我来看看，我也就忍不住来了。”
	“他们？”秃鹰忽然插口，问那两个中等人，“‘他们’就是你们？”
	“是的。”一个人赔着笑，笑得很和气，“‘他们’就是我们。”
	“你们就是财神？”
	秃鹰又大笑，自己回答了自己问的话：“你们当然就是财神，若不是财神，怎么能请得动大红袍？”
	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大红袍”这三个字说出来，一定都会让人吓一跳。
	“大红袍？”薛涤缨悚然问，“销魂小青衣，夺命大红袍！”
	“好像是的。”老人眯起了眼睛，喃喃地说，“小言青衣，大李红袍，郎才女貌，豺狼虎豹。”
	他叹了口气：“只可惜那已是多年前的事，现在销魂的小言已经又老又丑，人见人跑，夺命的大李也已变得只能夺一个人的命了。”
	“谁的命？”
	“我自己的命。”
	这一问一答当然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在自问自答，因为他自己觉得很好玩。
	所以他自己问自己答自己笑，等到他自己觉得好笑够了，才说：“所以这次我只不过是来看看的。”
	“看花？不好看。看人？更不好看。看剑？”秃鹰也学他自己问自己答，“剑也看不得。”
	“哦？”
	“剑是杀人的，不是看的。”这次抢着回答的是薛涤缨，“剑也不想见人，只想见人的血。”
	他已走过去，面对李红袍：“杀过人的利剑只要出了鞘，就想杀人，连它的主人都控制不了，那种感觉，想必前辈能体会得到。”
	风吹花动，花动花落，天地间又不知有花落多少。过了很久，李红袍才慢慢地点头。
	“是的，是这样子的。”他说，“利剑通灵，善用剑的人也一样，人剑合一，心剑合一，运用时才能挥洒自如，发挥出人与剑的所有潜力。”
	“是的，就是这样子的。”
	“所以剑的本身如果有杀气，握剑的人心里也会动杀机。”李红袍说，“杀机一起，出手间就再也不会留容人活命的余地了。”
	“是的。”薛涤缨的态度也渐渐变得更严肃、更恭谨，“杀机一现，双方都不宜再留余地，所以高手相争，生死一弹指，善用剑者死于剑，正是死得心安理得。”
	“好，说得好。”李红袍道，“我若年轻三十岁，你若没有后约，今日能与你一战，倒真是快慰生平的事，只可惜现在……”
	他的豪情又变为叹息：“现在我只想看看你胸中的剑意，已不想看你剑上的杀机了。”
	“那就好极了。”
	风吹花动，花动花落，不管他天地间又平添落花几许，也都是寻常事。
	花落人亡，天地无情。
	天地本来就无情。若见有情，天早已荒，地早已老。
	李红袍慢慢地站直身子，用一只干瘪枯瘦的手，扶住他身旁一个人的肩，用另外一只手，折下了一段花枝，也不知是桃花？是山茶？还是杜鹃？花将落，人已老。可是花枝到了这个老人手里，一切都忽然变了。
<h5>
	死的味道</h5>
	李红袍的左手已经离开了那人的肩，以拇指和小指及无名指，成剑诀式，左脚探前半步，以脚跟对右足尖，手里的花枝平举，斜指薛涤缨的胸。
	就在这一瞬间，已将枯落的花枝就好像受了某种魔法的催动，忽然有了生气。
	衰老垂死的李红袍，仿佛也在这一瞬间忽然有了生气，一双半眯的老眼中竟似有寒星闪动，佝偻的身子渐渐直了，蜡黄的脸上渐渐有了光泽，已将干枯的血液又开始流动。
	生命竟是如此奇妙，没有人能解释一个人怎么会在一瞬间发生如此神奇的变化。
	难道这就是剑客独有的特质？
	——失势已久的雄主重新掌握到权力、痴情的女子忽然见到离别已久的情人、倚闾的慈母忽然见到远游的爱子归来、对人生已完全绝望了的人忽然有了希望时，岂非也是这样子的？多么奇妙的生命，多么令人感动。
	薛涤缨却好像渐渐在萎缩。
	李红袍的光芒增强一分，他的气势就会跟着萎缩一分。
	一种看不见的巨大压力就像山岳般压着他。“啵”地，他脚下小径上的青石碎了，他的脚已渐渐陷入了泥土中。
	奇怪的是，他的神色看来依然很平静，他虽然没有反击抗拒，可是也没有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又有奇怪的变化发生了。
	花枝上本来已将复苏的残花，忽然一瓣瓣飘落，落到地上时，已完全枯死，本来犹带嫣红的花瓣，竟在一瞬间变成死黑色。
	李红袍轻叱一声，手里的花枝飞出，竟在半空中一寸寸剥落。
	最后一枝枯枝落下时，李红袍又已是个衰弱佝偻的老人了。
	刚才那一瞬的灿烂光辉，就像是流星一样，悄然逝去，无影无踪。
	李红袍又开始喘息叹气咳嗽。
	“好，很好。”他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薛涤缨，“物极必反，盛极必衰，你以不变为变，避开了极盛时的锋锐，以不战为战，以静观变。”
	他叹了口气：“想不到你竟已从剑中悟出了兵法的真义，已经是大将，不是小卒。”
	不但剑法与兵法的真义相通，无论做什么事，到了巅峰时，道理都是一样的。
	秃鹰忽然也叹了口气。
	“我不懂。”他说，“我真的不懂，这两位财神爷在干什么？”
	他知道别人大概也不懂他在说什么，所以自己解释：“要请动大红袍绝不是件容易事，你们把他请来，为的只不过是要请他来看看薛大将的剑法如何，看看你们这一次赌注有没有押准，可是看过了之后又怎么样呢？难道你们还能把赌注收回来？”
	两位财神的脸还是像年画上的财神一样，胖乎乎的，笑眯眯的，完全没有一点反应。李红袍却说：“我也不懂，真的不懂。”
	“你也有不懂的事？”
	“我不懂的就是你。”李红袍问薛涤缨，“你知不知道他是谁？”
	“不知道。”
	“他不是你的朋友？”
	“他不是。”薛涤缨道，“他是跟杜先生一起来的，应该是杜先生的朋友。”
	“你错了。”李红袍说，“他也不是小杜的朋友，这个世界上有一些很特别的人，他们几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朋友，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他看看秃鹰，眼角的皱纹更深，深如刀刻。
	“我知道你就是这种人，所以我才奇怪，你为什么会到这里来？”红袍老人说，“哪里有人将死，兀鹰就会飞到哪里去，可是这里并没有将死的人。”
	秃鹰又笑了，大笑。
	“红袍老鬼，这次是你答错了。”他大笑着道，“哪里有人将死，只有兀鹰才知道；死，有一种特别的味道，也只有兀鹰才嗅得出来。”
	秃鹰又说：“红袍老鬼，这种事你是不会懂的，这个世界上你不懂的事大概还不少。”
	他的笑声又震落了一片残花，他的人已在落花中扬长而去，走着走着，忽然像一只黑色的蝙蝠般滑翔飞起。
	没有人阻拦他，大家心里都在问自己：
	——死是什么味道？这里有什么人快要死了？
<h5>
	食尸鹰</h5>
	天色已经暗了，一辆式样很保守的黑漆马车在一条荒凉的小路上缓缓前行。
	红袍老人眯着眼，倚靠在车厢的一个角落里，两个脸圆圆的财神就好像两张贴在墙上的年画一样坐在对面看着他。
	其中终于有一个开口说话。
	“那个人对你老人家好像很无礼。”
	“不是很无礼，是非常无礼。”红袍老人居然没有生气的样子，只淡淡地说，“那个人无论对谁都非常无礼，在他眼中，一个活人跟一个死人的分别并不大。”
	“他究竟是谁？”
	红袍老人沉吟着，过了很久，才慢慢地说：“有一个人，十一岁的时候就用一把宰羊的刀杀了五条大汉，十三岁的时候削发出家入少林，不到两年就为了一个女人被逐出，还被戒律房的和尚用笞条捆得几乎烂死在山沟里。
	“他没有死，据说是因为有十七八匹狼轮流用舌头舐他的伤，舐了七天七夜，才保住了他的命。
	“他就跟这一窝狼在野山里过了两三年，十七岁的时候混进了镖局，先在马厩里洗马扫粪，后来干上趟子手，十八岁就当了镖师，十九岁就拖垮了那家镖局。
	“后来的几年，他几乎什么事都干过，二十四五岁的时候跟着一艘商船出海，到了扶桑，三年后回来，居然已经变成了富可敌国的大亨。”
	红袍老人叹了口气：“你们说，这么样一个人有没有本事？”
	车厢里又没有人说话了。又过了很久，车马停下，停在一栋木屋前，车窗外灯光摇曳，四个人提着灯笼，四个人抬着顶软轿，等在外面。
	老人慢吞吞地坐起来，慢吞吞地问：“你们要我到无鹤山庄去看看，现在我是不是已经去看过了？”
	“是的。”
	“你们答应过送我的东西呢？”
	“三天之内，一定送到。”
	“好，很好。”老人慢吞吞地下车，喃喃自语，“其实我也不懂，你们何必叫我去看呢？现在你们已经明知那个一身怪味的兔子要输了，又能怎么样？押进了赌局的赌注，你们难道还能收得回来？”
	灯光远去，轿子抬走，两个人面对面地对看，我看着你，你看着我，在黑暗中看来，已经不像是两个年画上的财神了，却有点像是两个死人，两个输死了的人。
	专吃死人的食尸鹰呢？
<h5>
	财神的门道</h5>
	五十万两黄金的确是可以把人活活输死的，有时候甚至可以把一车一车的人都输得活活去上吊。
	五十万两黄金，就算是财神也不大能输得起，幸好财神是很少输钱的。
	这一次呢？
	“那个红袍老鬼，真是个老鬼，可是这一次连老鬼都想不出咱们为什么要花好几万两银子请他，咱们的银子又没有发霉。”
	说话的这位财神年纪比较大一点，大概有四十七八岁，看起来比木瓜还土，倒有点像是个刚从泥巴里挖出来的番薯。他姓张，有人叫他张老五，有人叫他五老板、五掌柜、五大哥，也有人叫他五大郎。
	另外一个年纪比较小，比他更矮更肥，如果说他像番薯，这位仁兄就像是个砸扁了的番薯。他也姓张，排行第八。
	“其实那个老鬼也应该知道，财神做生意总是有点门道的，否则就不是财神，是豪鬼了。”
	两个人一起笑起来，两个番薯忽然变成了两条狐狸，圆圆滚滚的胖狐狸。
	可是这一次他们能有什么门道呢？
	木屋里居然热闹得很，这栋前不沾村，后不搭店的木屋，原来是个赌场。场子里挤满了人，大多数是见不得人的人，至少也是不能让别人看见他们爱赌钱的人。
	后面还有间小房，摆着张紫檀木做的大榻，上面摆着两张矮茶几，几上不但有茶有酒，糖食蜜饯、干果、生果、熏鱼、酱肉、肥肠、小肚、油鸡、火腿、猪耳朵、猪头皮、花卷包子、烧饼馒头，各式各样的小吃零食也一应俱全。
	一个人正箕坐在榻上，吃个不停，不管什么东西，只要一进了他的嘴，转眼间就无影无踪，他脸上一张超级大嘴好像天生就是为了吃的。
	奇怪的是，这么能吃的一个人，却偏偏瘦得出奇，简直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
	张五和张八好不容易从人丛里挤过来，在旁边乖乖地站着。
	看见了这个人，两条狐狸又变成了两个番薯。
	好不容易等着这个人吃得告一段落的时候，他们才恭恭敬敬地叫了声：“二哥。”
	这位二哥连看都没有看他们一眼，懒洋洋地往榻上一倒，眼睛看着天花板，懒洋洋地问：“两位大老板，我能不能请教你，这次把五十万两金子押在那小怪物身上，究竟是谁的主意？”
	“是我。”张八抢着说，“我看过柳轻侯出手，他实在很不错，而且，最少有三个剑法跟薛涤缨齐名的剑客，都已死在他的手下。我本来算准了这一注是有赢无输的，所以和三哥、五哥、六哥一商量，就下了注。”
	“有四位大老板同意，当然可以下注了。”二哥淡淡地说，“可是你现在是不是还认定这一注押对了？”
	张八闭上了嘴，张五更不敢开口。
	二哥长长地叹了口气：“张八呀张八！我真不懂，你为什么要姓张？为什么不姓王呢？”
	他懒洋洋地坐起来：“你知不知道现在外面对这一战定的盘口是多少？”
	“大概是以三博一，赌薛胜，而且还有行无市，没有人赌柳轻侯。”
	张八说得居然还有条有理，心平气和，这些事好像跟他连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的二哥却跳了起来。
	“好！原来你也知道，想不到你居然也知道！”
	“我不但知道，而且还特地请李红袍去鉴定过，他也不赌柳轻侯。”
	“那个老王八蛋，虽然不是东西，这种事倒是绝不会看错的。”二哥忽然又跳起来问，“那个王八蛋又贪又馋，你怎么请得动他？”
	“我当然送了一点礼。”
	“一点礼是多少？”
	“六个十四岁的小丫头、六十张金叶子、六条吃人奶拌补药养大的白猪。”张八不等他二哥发火，又抢着说，“可是这份礼送得并不冤，因为我一定要等他去鉴定过之后，才知道该走哪条路。”
	二哥忍住气问：“到现在你还有几条路可走？”
	“最少还有两条。”张八说，“一条是赢钱，一条是保本。”
	“到现在你还能赢钱？还能保本？”
	“就算不能赢钱，最少也可以保本。”张八说，“李红袍若是鉴定这一战还是薛败柳胜，我就等着赢钱数金子，他若鉴定薛胜柳败，我就想法子保本。”
	“你怎么保？难道你还能把赌局的钱收回来？”
	“我不能。”没有人能把押进赌局的钱收回来，张八道，“但是我可以另外下注，赌薛涤缨，也赌五十万，那一注输了，这一注就赢了，因此，老本就可以保住，说不定还可以赚一点。”
	“这倒是个十拿九稳的好主意。”二哥点头，“只不过还有一点小小的问题而已。”
	“什么问题？”
	“事到如今，还有谁肯跟你赌五十万两？”
	“总可以找到一些人的。”
	“一些什么人？”
	“一些又爱赌，又怕输的人。”张八说，“这些人下注之前，一定要把自己押的那一门每件事都弄得清清楚楚。”
	“这种人肯跟你赌？”
	“本来不肯，现在只怕肯了。”
	“为什么？”
	“因为一位姓薛，外号叫薛菩萨的人。”张八说，“现在他就在外面推牌九。”
	薛和，五十一岁，十岁不到就进了薛家，跟着薛大少爷当书童，大少爷升格为大先生，书童也当了总管，平时常年一件蓝布大褂，不吃、不嫖、不饮、不吹、不赌，连一点坏毛病都没有，所以外号人称薛菩萨。
	现在这位薛菩萨的穿着打扮却像是个暴发户，只不过已经输得满头大汗，两眼发红，看起来有点泄气了而已。
	他很快就被找进来了，张八立刻替他介绍：“这位薛总管近两年来是这里的常客，几乎每天晚上都来，人也大方，赌得也痛快，可惜手气总是不太顺，多少送了一点，我已替他把这里的账都结清了，当然也请薛总管帮了我们一点小忙。”
	薛和立刻赔笑：“那只不过是举手之劳，小事一件。”
	很多聪明人都认为，小事里才有大门道，大事中的门道，每个人都看得出来了。
<h5>
	谁是笨鸟</h5>
	张八要薛和做的，的确是小事一件。
	他给了薛和一个药方，要薛和一清早就到城里最大的药铺庆和堂去等着抓药，药抓好了，就躲在自己房里关上门煎药；煎好了药，把药汁倒在马桶里，换一碗参汤端去给薛大先生起床时用，再把药渣倒进厨房后的阴沟，就算大功告成。
	薛和说：“我这样做了两天后，果然不出张八爷所料，果然一些人鬼鬼祟祟地混进来，偷偷地躲在我房里打转，又到阴沟里去捞药渣，又到庆和堂去打听我抓的是什么药。”
	“你抓的是什么药？”
	“也不过是牛黄、田七、蛇胆，那一类专治肝疾恶病的药材；价钱倒是蛮贵的。”
	“我明白了。”二哥问张八，“你是不是要那些人认为薛老大的肝有病，而且病得不轻？”
	“是的。”
	“薛涤缨身经百战，少年时又纵情酒色，内外夹攻，若是伤及肝脾，那是无救的病。”
	“非但无救，而且最忌斗气使力，高手相争，斗的就是气力。”张八道，“真气既动，若是震动肝腑，用不着对方出手，就已必死无疑。”
	“那些人打听到这消息，当然就要去买柳轻侯胜了。只怕是唯恐赌注下得太慢，走漏了玄机。”
	“那时我也就只好接下他们的赌注，让他们认为我是个活活的冤死鬼。”张八说道，“我们的赌本也可以就此保住，岂非皆大欢喜？”
	他又笑得像是只狐狸：“所以我又凑了五十万两，交给了赌局，替我代办这些事，现在很可能已经有了消息。”
	“你不知那些人是谁？”
	“左右也只不过是些贪财小气，爱赌怕输，鬼鬼祟祟的小人而已。”张八笑道，“能够把他们的钱弄一点出来，谁也不会替他们难受的。”
	这时候二哥已经又干掉了一条熏肠、一个小肚、一方酱肉和四个芝麻酱烧饼。
	听见痛快的事，他总是要说个痛快。
	“你这个法子虽然有点卑鄙，还真是个好主意。”他又抓起一只油鸡，“对付油鸡，只有把它吃光；对付那些人，只有让他们输死。”
	外面忽然有人大笑：“油鸡千万不可吃光，最少也得留下条鸡腿给我，吃独食会肚子痛的。”
	笑声中，一个穿宽袍，打赤足，穿草鞋，顶秃如鹰，眼也利如鹰的壮汉，从门外直闯了进来，想挡住他的人，也不知为了什么，只要往前一挡，立刻就远远飞了出去，有的撞上墙壁，有的飞出窗子。
	二哥只看了他一眼，居然真的撕下条鸡腿抛过去：“拿去。”
	鸡腿带着风声，风声强劲，就好像用强弓射出来的一支铁箭，这位瘦骨支离，只剩下皮包骨头的病虫，手上竟似有几百斤力气。
	秃鹰好像根本不知道，这只鸡腿就好像是一位老太太用筷子夹过来给他的，他随随便便地一接下就开始啃，嘴里还在喃喃地说：“张八爷，你真有点门道，平时看你总是在吃亏，谁知你是在扮猪吃老虎，这就难怪财神要谈生意时，总是派你出马了。”
	二哥冷笑：“只可惜偶尔他也有不姓张姓王的时候。”
	“你呢？”秃鹰问他，“贵姓？”
	“关。”
	“关二？”秃鹰又问，“关西关二？”
	“就是我。”
	秃鹰忽然大笑：“想不到关西关二也是个财神。”
	关二也大笑：“我关二少年为盗，纵横天下，天下人的钱财，俱是我囊中物，我不是财神，谁是财神？”
	他也问秃鹰：“你呢，贵姓？”
	“卜。”
	“卜？”关二动容，“卜鹰？”
	“是的。”
	关二忽然箕坐而起，一双眼睛里精光暴射，刀锋般划过他的脸。
	“你久住关外，怎么来了？”
	“我要来就来，要去就去，谁管得着？”
	“这次你来干什么？”
	“来送喜讯的。”卜鹰又在微笑，“你们押在赌局里的第二笔赌注五十万两，已经有人接了，现在的盘口是以三博一，薛涤缨若是不死，就算你们胜了，足足还有一百万两的赚头。”
	张八喜动颜色，忍不住问：“是谁有这么大的手笔，肯接下这一注？”
	“我。”
<h5>
	金剑黄鹤</h5>
	四月十五，子夜，有月，圆月。
	黄鹤楼下一片灯火辉煌，不但岸上挤满了人，江边也遍布船只，其中大部分当然都是江湖人。可是也有卖零食冷饮的小贩和浓妆艳抹，扶着个头，故作贵妇状的“生意女人”。
	这些人里有的下了注，不管赌得大小，只要有赌，就会显得特别紧张兴奋。有的来凑热闹，做生意，也有的是想来看看这两位名剑客轰动一时的决战。
	可惜黄鹤楼四面警卫森严，根本不容闲人走进。因为柳轻侯特别声明，他的剑不是给人看的，他的剑法也不是给人看的，他拔剑出手是为了决胜负，决生死。
	子时已过，柳轻侯居然还没有来。
	他一向有迟到的习惯，他从不等人，却总是喜欢要别人等他。
	一艘华丽的画舫终于靠上渡头，船舱中花香鬓影，丝竹管弦不绝。
	柳轻侯终于出现，一袭轻罗衫，一束黄金带，苍白的脸色在灯光下看来就如死人。他却引以为傲，这是贵族特有的肤色。
	一个需要劳苦奔波辛勤工作的人，怎么会有这么样一张苍白的脸？
	他的身上香气浓烈，很多波斯胡贾，经常不断地为他送去各式价值昂贵的香精，他认为能够终年不洗澡，也是贵族的特权。
	岸上每个人的注意力都已集中在他身上，看到那柄巨大的金剑，没有人再注意到他那幼女般纤弱的身材。
	黄鹤楼上灯火通明，薛大先生无疑已经先来了，正在等着他。等人总难免焦躁，焦躁就难免心乱。
	在决战之前，让对方等他半个时辰，也是他的战略之一。
	他对自己所有一切的安排都觉得很满意。
	人群中有人在大声叫嚷：“连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昔日在紫金城的那一战，都让人去看，你为什么不让人看？”
	“我不是西门吹雪，薛先生也不是叶孤城。”柳轻侯居然回答，“他们的剑法变幻多端，他们那一战千变万化、奇妙难测，我们这一战只不过是决生死、赌胜负而已，也许只不过是刹那间的事。”
	“你有把握在一刹那间取胜？”
	柳轻侯考虑了一下，才淡淡地说：“生死胜负，本来就不是绝对的，有时虽胜犹败，有时虽死犹生，有些人虽然活着，却跟死人一样。”
	他慢慢地接着说：“恐怕这地方就有很多这样的人。”
	柳轻侯终于上了黄鹤楼，面对薛涤缨。这是他们第一次相见，很可能也是最后一次。
	两个人互相凝视了很久才开口，在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相见中，这两位当代的名剑客都只说了一个字：“请。”
	生死呼吸，间不容发，致命的一击已将出手，还有什么好说的？
<h5>
	谁是赢家</h5>
	黄鹤楼下，万头仰视。在这一瞬间，每个人对楼上这两个人的生死胜负都似乎比对自己的生死更关心。
	黄鹤楼上，风声骤起，灯光也随之明灭闪动不定。
	忽然间一阵劲风呼啸，一道金光破窗而出，宛如经天长虹，飞越江岸远远地落入江心。
	水花四溅，大众悚然。
	“这是柳轻侯的金剑，一定是的。”
	现在金剑脱手，黄鹤般飞去，柳轻侯这一战莫非已败了？
	江心中的水花与涟漪很快就平息，黄鹤楼上的灯光也渐渐恢复明亮。
	江水楼头，一片安静，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也不知过了多久，“呀”的一声，一扇窗户开了，出现一条人影，纤弱的身子，苍白的脸，一双眼睛亮如寒星。
	——金剑虽然已化作黄鹤飞去，人却仍在。
	薛涤缨呢？
	薛涤缨已倒下，掌中的刀仍在，脸色安详而平静，身上的衣衫也没有凌乱，只不过后颈上多了一双漆黑的指印。
	卜鹰、杜黄衫一致的结论是：“薛大先生已经走了。”
	决战虽已结束，能上楼来的也只有寥寥几人，这句话当然是对关二说的。
	关二很干脆：“薛涤缨死，我们输了，那五十万已经是你的。”他还是忍不住要问，“那时你怎么敢赌他死？我本来以为你已输定了。”
	卜鹰没有直接回答，只慢慢地说：“死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只有兀鹰才嗅得出。”
	杜黄衫忽然说：“薛涤缨的死，只不过是借柳轻侯的剑来兵解而已。”
	“兵解”是道家语，也是一种成道的方法。
	“其实他早已有了不治的病。”杜黄衫说，“使剑者死于剑，正如兵解，求仁得仁所以他死得很平静，我也心安。”
	“不治的病？”关二问，“病在哪里？”
	“在肝。”
	“他本来就已有了不治的肝疾？”
	“是的。”杜黄衫说，“所以薛和并没有出卖他，所以薛和还活着。”
	关二慢慢地转过身，瞪着张八。张八勉强在笑，虽然不敢开口，意思却很明显：“不管怎么样，那一注我们总算赢了。”
	薛涤缨死，柳轻侯胜，那一注财神当然赢了，奇怪的是，卜鹰却偏偏还要问柳轻侯：“这一战你是胜是败？”
	“你说的是哪一方面？”
	“我说的是剑。”赌局和财神下的赌注，决胜的项目本来就是剑。
	柳轻侯的回答令人失色。
	“若是论剑，当然是我败了，我的金剑被绞出，脱手飞去时，论剑我就已败了。”他说，“若论决生死，却是我胜。”
	他悠悠然地说：“你们赌的是剑，我赌的却是生死。薛涤缨是以人驭剑，以剑搏胜，我却是用剑的变化震动来带动我的身法变化，我的人轻剑急，剑身一震，我已变招无数，我的剑脱手时，对方心神必有疏忽，背后气力也顾不到了，那时也正是我一击致命时。”
	最后他的结论是：“所以别人是以人驭剑，以剑制敌，我却是以剑驭人，以人杀人。”
	柳轻侯说：“只要敌亡我存，剑的胜负都无妨，人在战阵，赌的本来就是生死。”
	“所以论剑，是你败了？”
	“是的。”
	圆月当空，柳轻侯的人也已穿窗而出，凌空轻折，其变化的曼妙奇绝，的确就好像是名家手中剑的变化一样。
	人剑俱杳，管弦遂绝，夜更深了。
	黄鹤楼头，忽然变得只剩下两个人：一个关二，一个卜鹰；一个赢家，一个输家。
	两个人，六坛酒，月将落，酒已尽。关二眼色迷离，喃喃地说：“卜鹰，你记住，总有一天，我要赢你。”
	可是卜鹰已不见了，只听得云水苍茫的烟波远处，隐约有狂笑声传来：“生死胜负一弹指，谁是赢家？我也不是，天地间真正的赢家早已死光了。”

狼牙
<h5>
	前&emsp;言</h5>
	某些消息特别灵通的人都知道，江湖中有一个神秘的赌局，不但接受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赌局，而且接受各种赌注。
	在传说中，主持这赌局的，是两位老先生和一位老太太，行踪诡秘，潜力雄厚，而且还有一种顽童般好奇与冒险的特性。
	现在大家才知道，其中有一位老先生并不如人们想象中那么老，不但能够时常做出一些别人做不到的事，甚至还能够时常得到少女的欢心。
	这个人的精力充沛，活动的力量更大得令人吃惊。至于他的武功深浅，知道的人倒不多，因为他能够不出手的时候，是绝不会出手的。正如他能够坐下的时候，绝不站着；能够喝酒的时候，绝不喝水。
	这个人就是卜鹰。
	一个人如果没有对手，活在世上也无趣得很。卜鹰活得很有趣，他有个很有趣的对手，关西关二关玉门。“生裂虎豹关玉门”，生撕活人，如儿撕纸。
	这一次他们又赌上了，赌注是一颗充满了神秘传奇的狼牙。
<h5>
	狼在火上</h5>
	荒山，夜星，晴，冷。
	一条秃顶如鹰的大汉，斜倚在山坡旁的一块青石上，穿一件柔软宽大的黑袍，赤足、麻鞋、一双眼睛比夜星还亮，正盯着面前的一堆火。火焰闪动，火上架着铁枝；铁枝上穿着一只也不知是牛是羊的牲口，已经快烤熟了，焦香四溢，山坡后都一定可以闻得到。
	山坡后果然有人闻到了。
	一条高大魁伟，却瘦骨支离，好像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一样的汉子，从山坡后转了出来。
	“卜鹰。”
	他非但走不稳，连站好像都站不稳，可是“卜鹰”这两个字说出口，忽然间他就已从二三十丈外到了火堆前。看见火上的肉，他的眼睛也发出了光。他眼中的光也比夜星还亮。
	“你烤的这不是羊。”
	“这本来就不是。”
	卜鹰懒洋洋靠在石头上，用一把刷子，从一个桶里沾着也不知是用什么东西调成的作料，一刷子一刷子，很仔细很仔细地往肉上刷。焦油滴在火焰里，毕剥毕剥地响着。
	有风，火更大，肉更香。卜鹰说：“没有人说这是羊，这里不是吃羊的地方。”
	病汉皱起两条浓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脸上忽然露出种非常奇怪的表情。
	“这是狼。”
	“对了。”卜鹰眼中有笑意，“关二全身都是病，鼻子总算还没有病。”
	“狼肉太粗，不好吃。”关二说。
	“对。”
	“我只要一半，狼脸子和眼珠也得归我。”
	卜鹰笑了：“狼肉太粗，狼肉不好吃，你为什么还要吃一半？”
	“我要吃的不是狼肉。”关二说，“我要吃的是乡思。”
	“乡思？”
	关二的目光在远方，在夜空中，在夜星上，他的心却在夜星下某一个地方。
	“昔年在关外，关二犹少年，一夜去杀贼，斩首四十六。”
	“杀得好，好痛快。”
	“那一夜，我把一柄百炼钢刀的刀锋都砍卷了。四更后，腹如雷鸣，饿得简直可以吃下一匹马。”
	“那里没有马。”
	“所以我就抓住了一只狼，活生生撕成两半，就像你这样放在火上烤。”关二说，“不到一个时辰，我就把那只狼吃得精光。”
	“吃得好，好痛快！”
	“直到如今，我想起那一夜的事，还是会觉得食指大动，也不知是想杀贼，还是想吃狼。”
	卜鹰又笑了。
	“这里狼倒是有一只，而且是现烤好了的，只可惜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吃不了你，你也吃不了它。”
	“为什么？”
	“因为这只狼是我的，从头到尾都是我的，从狼脸子到狼屁股都是我的。”
	“你能吃得下？”
	“吃不下。”
	“你不能分一半给我？”
	“不能。”
	“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小气的？”
	“现在。”
	“现在你为什么要变？”
	“因为现在我心里有点不舒服，而且还有一点紧张。”卜鹰说。
	“紧张？”关二很诧异，“身经百战，也不知道出生入死过多少次的卜鹰也会紧张？”
	卜鹰叹了口气：“每当我知道有人来杀我的时候，我就会觉得紧张，我一紧张，就想吃，所以我才会去弄来这一只狼。”
	关二也笑了。
	“我也一样，一紧张就想吃。”他说，“可是你现在已经可以不必紧张了。”
	“为什么？”
	“因为我，我关西关二，既然吃了你的狼，就不能看着别人来杀你。”
	“你吃了我的狼，就替我杀贼？”
	“是的。”
	关二大笑：“吃狼杀贼，一并举行，三十年前雄风又起，人生至此，不亦快哉！”
	卜鹰却在叹息：“只可惜今夜来的人没有四十六。”
	来的只有四个人。
	四个人是从四个不同方向来的，年纪不同，衣着不同，相貌当然更不同。奇怪的是，这四个不同的人却有一种很特别的相同之处。
	四个人看起来都很沉静，连一点火气都没有。在这种春寒料峭的晚上，在这种四野无人的山区里，他们忽然出现，居然就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日子到郊外去散步、到人家家里去做客一样。
	难道他们就是来杀人的人？
	关二已经撕下条狼腿，正在开怀大嚼，看见这四个人才喃喃地说：“三万五千两、三万七千五百两、三万两千两、四万两。”他问卜鹰：“一共是多少？”
	“十四万四千五百两。”
	“不便宜，不便宜。”
	“什么不便宜？”
	“这四个都不便宜，很可能比那四十六个都贵一点。”
	“哦？”
	“屠杀狗三万五千两、金老二三万七千五百两、王断三万两千两、萧玉人四万，江湖中身价最贵的杀手，居然一下子来了四位。”关二叹了口气，“想不到居然有人肯花这么多金子来杀你。”
	“是金子？还是银子？”
	黑暗中来的四个人，有一个突然冷笑：“如果是银子，这么一点只配杀狗。”
	关二把狼腿上的最后一点肉啃光，才叹息地摇头：“就算是金子，这么一点，也不配杀我。”
	“杀你？”金老二道，“为什么要杀你？”
	“要杀卜鹰，就得先杀我。”
	站在最远的萧玉人忽然开口：“不行，这个人杀不得。”
	“为什么？”
	“杀了他连一两银子都没有人付。”
	关二大笑。
	“萧婆婆果然名不虚传，没有钱赚的生意，绝对不做。”
	他的笑骤然停住，慢吞吞地站起来，整个人就好像被风一吹就要散了的样子，一双眼睛却亮如刀锋，刀锋般划在萧玉人的脸上。
	“只可惜这一次你们不杀我，我也要杀你。”
	萧玉人淡淡地笑了：“你以为杀人是这么容易的事？”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已经有三个人出手了。
	前面的三个人。
	刀、扎刀、匕首。
	三个人用的都是很普通的兵器，却都是杀人的利器。
	三个人的态度本来都很沉静，可是一出手，就好像变成了三条毒蛇。
	三个人攻击的目标，仍然不是关二，而是卜鹰。
	卜鹰没有动，动的是关二。
	关二动，单刀折、匕首落，一把三尺九寸长的扎刀，在一刹那间竟然被拗成了十三节；两条瘦而健韧的手臂，已经被活生生撕了下来。
	就好像大姑娘喜欢撕绸缎、小孩儿喜欢撕彩纸一样，关二喜欢撕人。
	他撕的不是面前三个人，而是站得最远的，那个值四万两的萧玉人。
	血光飞溅，在夜色中看来并不鲜艳，却使得那条被撕下来凌空飞起的手臂，看来更诡异可怕。
	前面三个人兵器已失、锐气已折、杀气已灭，人已僵住。
	“啪、啪、啪”。
	卜鹰在鼓掌。掌声三响，他的人已忽然从原地滑开三尺。
	因为就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有一把雪亮的剑自地下穿出。
	卜鹰若不动，这把剑此刻就已经从他的股间刺入，穿透他的肾和肝脏。
	这一招才是真正的杀手，本来已经算准了一击必中，必死无救。
	关二大喝：“好，这一剑二十万！”
	喝声中，他那蜡黄枯瘦的大手已经抓入地下，把一个人活生生地提了出来。
	火光闪动，就在这一瞬间，这个病骨支离一吹就散的大汉，竟像是忽然变成了一个来自太古穷荒的凶神恶鬼。
<h5>
	传&emsp;说</h5>
	代号：人蛇。
	姓名：不详。
	擅长：掩护、穿地、易容、缩骨、脱身、治毒、暗器、暗杀。
	身价：黄金二十万两。
	纪录：行刺三十一次，成功二十七次，无功而退四次。
	失手：无。
	“这样的纪录，赌局里一定也有一份。”
	“好像有。”
	“近三年来，听说他已经被列为十大杀手之一。”
	“好像是的。”卜鹰说。
	“那么你为什么不问清楚是谁派他来杀你的？为什么要放他走？”
	卜鹰笑了笑：“我纵横江湖二十年，杀人无数，别人要来杀我，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我又何必太计较呢？”
	“好，凭你这句话，当浮三大白。”
	“我不跟你喝酒。”
	“为什么？”
	“你吃得太多，影响我的酒兴。”卜鹰道，“你好像永远都吃不饱，你是不是有病？”
	关二大笑。
	一只狼居然已经快被他吃光了，只剩下一颗狼头还完整。
	关二以一把解腕尖刀挑起狼头，卜鹰忽然出手如电，从狼口拔出一样东西来，在曙色中闪闪发光。
	“这是什么？”关二问。
	“是牙，狼牙。”卜鹰说，“狼脸子和眼睛都是你的，这颗狼牙当归我。”
	“羊日夜嚼草，狼日夜嚎叫，所以狼脸子也和羊脸子一样，经久耐咬，都是下酒的好东西；狼眼子也和羊眼子一样，别有异味。”关二问，“狼牙呢？狼牙有什么用？难道你要把狼牙装上去咬人？”
	卜鹰不答，只把那颗狼牙给关二看了看。
	这颗从狼嘴里拔出来的牙居然好像是象牙，四面镶金，做得极精致，金边上刻着一个极小的字：“萧”。
	关二悚然动容。
	江湖传言，都知道昔年名满天下的萧十一郎和狼之间有一种奇特而深厚的感情。
	萧十一郎是个孤儿，从小流浪在荒山旷野间，生活得也像一只狼一样，饥饿、孤独、寒冷，得不到一点同情和温暖，所以他能深切了解狼的痛苦。
	狼和羊一样，也有生命，也有求生的欲望，也要活下去，也要吃，可是狼牙如果折断了，往往就会活活地饿死。
	所以萧十一郎经常到荒山中去寻找这样的饿狼，用一种学自波斯医术的技巧，为狼群修补残缺的牙齿。
	这一类的故事，一向只不过是有关萧十一郎许多种神奇的传说之一而已。
	可是现在关二已经知道这不仅是传说了。
	“狼牙归你是应该的。”关二问卜鹰，“可是这一颗狼牙你能不能割爱？”
	“不能。”
	“我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跟你换？”
	“没有。”
	“我有没有法子令你改变主意？”
	“没有。”
	关二叹气。就在这时候，山坡下忽然传来一阵阵喊镖的声音。
	喊镖的趟子手中气充足，声音嘹亮。
	“四平八稳，天下太平。”
	天已经亮了，四月的春阳已有暖意。
	一行镖队自前面的道路上，行经山坡。十六个趟子手，衣履鲜明；四位镖师，鲜衣怒马；十二辆镖车，油漆崭新，走过时，路上留下很深的车辙轮印，显得车子里载的镖分量十分重。
	十二辆镖车，二十四面镖旗，杏黄缎子面，鲜红的四个大字：“天下太平。”
	这是多大的口气。
	保镖的人，如果真的能走遍天下都太平无事，那就不是保镖，而是奇迹了。
	再看走在最后面押镖的总镖头，更会觉得这四个字很荒唐无稽。
	这总镖头三四十岁，一百三四十斤，不骑马，不跨车辕，连轿子都不坐，却坐在一张特大号的太师椅上，使八条精壮的大汉抬着，身上穿一件鲜红的缎子长袍，前后胸分别绣着四个杏黄的大字。
	前面是：“诸葛太平。”
	后面是：“天下太平。”
	“这个人就是太平镖局的大老板和总镖头诸葛太平？”
	“是的。”
	“这十五年来，他保的镖，真的没有出过一次毛病？”
	“半次也没有。”
	关二又在叹气。
	“老实说，我实在看不出他有什么本事，有时候我甚至看不出他究竟是条猪还是人。”
	“他当然是个人，而且是个运气特别好的人。”卜鹰说，“他也没什么太大的本事，只不过他的老子碰巧是镖局中最受人尊敬的诸葛英节，他的岳父又碰巧是黑道中最有才能的杜断；而这两个人又碰巧都为了他们的朋友而死。”
	“江湖中人恩怨分明，所以大家就把这一笔恩情，记在这个活宝贝账上。”
	“事情好像就是这个样子的。”
	关二剥出一只狼眼睛，放在嘴里含着，就好像小孩子含糖一样，过了很久才悠悠地说：“只不过每件事都有例外的。”
	“哦？”
	“连当年的陆小凤和楚香帅都有失手的时候，何况诸葛太平？”
	他用一双贼亮的眼睛盯着卜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有预感，他这趟镖一定保不到地头，你敢不敢跟我打赌？”
	这次叹气的是卜鹰。
	“你一直在后面盯着我，原来就是想要跟我赌一赌。”
	“当然。”关二说，“天下的输家一般黑，有哪个不想翻本？”
	“有理。”
	“你赌不赌？”
	“开赌局的人，怎么会不赌？你几时见过不接客的婊子？”
	关二大笑。
	卜鹰问他：“你赌什么？”
	“你有什么，我就跟你赌什么。”
	卜鹰笑了笑：“不管赌什么，这颗狼牙当然是要包括在其中的。”
	“那是一定的了。”
	卜鹰霍然站了起来，也用一双贼亮的眼睛盯着关二，过了很久，才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听着，要注意地听，要把每个字都听得很清楚。”
	“你放心，我的耳朵没有毛病。”
	“你说你要跟我赌，赌诸葛太平这一趟镖一定送不到地头，对不对？”
	“对。”
	“这样子我不跟你赌。”
	“为什么？”
	“因为我也有这样的预感。”卜鹰说，“所以我也要跟你赌，诸葛太平这趟镖绝对送不到地头，这样子你赌不赌？”
	关二毫不考虑地回答：“我赌。”
	“不管赌什么你都跟我赌？”
	“对。”
	“反正这一次你是要跟我赌定了？”
	“一点也不错。”
	小屋、大床、茶几、零食、小菜、干果、糕饼、点心、蜜饯、茶、酒。
	关二、张五、张八。老样子的张五和张八，看起来还是像两个木瓜。
	“我不懂。”张八说，“这一次卜鹰为什么要反过来赌？”
	“因为他看我太有把握了。”关二道，“而且要劫诸葛太平的镖，看起来总比要保他的镖容易得多。”
	“卜鹰自己会动手劫镖么？”
	“他当然不会，赌局的人一向不干扰打赌的胜负，卜鹰决不会违规破例。”
	“我想他也不会。”
	“只不过这一类的事，一定会有别人替他做的，而且一定是专家。”
	“时候已不多，他能在附近找到哪个劫镖的专家？”
	“至少他能找到一个。”
	张家兄弟对望了一眼，脸上都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好像都已经想到这个人是谁。
	所以他们只问：“我们能不能找到人对付他？”
	“我们至少也能找到一个。”
	“谁？”
	关二并没有直接回答这句话，只淡淡地说：“总有人的，到时候总会看得到的。”
	张家兄弟当然不敢再追问，却又忍不住要问：“如果还有别的人来动这趟镖，敢来动这趟镖的，当然不会是简单的人物。若是被别人把镖劫走了，我们还不是一样输了。”
	“那些人当然也有人对付。”
	“谁？”
	“你以为我是谁，我关西关二关玉门难道是个死人？”
	“轻如飞燕胡金袖，生裂虎豹关玉门。”
	关玉门当然不是死人。
	胡金袖也不是。
<h5>
	绝色丽人</h5>
	宽大的袖子，飘逸、柔软、华美，袖口绣着金边，是名家用金线绣出的牡丹。
	袖口里伸出一双玉手，修长、圆润、十指纤纤，宛如白玉雕成。
	手在抚琴。
	形式高雅的古琴，音弦清悦。
	琴在几上，几在亭中，梁栋栏杆精美的六角亭，在一片绿草如茵的山坡上。
	山坡上百花盛开，宛如图画。
	亭中的人也像图画中的人，图画中的神仙中人，叫人连看都不敢看她一眼。
	现在既有个人正在看着她，盯着她看，就好像钉子已经钉入石头里，动也动不了，拔也拔不出。
	卜鹰在看着她，她却在看着另外两个人。
	琴声清悦，两人正循着琴声从山坡下走上来，衣着都很华贵，风度也很好，看见在亭中抚琴的金袖丽人，脸上都露出喜色。
	他们走入山亭，和她低低说了几句话，也不知说了些什么，就很安静地退了下去。
	然后又来了两个人，情况也和他们差不多。
	前后不到两盏茶的工夫，一共来了四拨人循着琴声而来，说完话就静静退了下去。说话的内容，除了他们自己之外，谁也听不见。
	他们的态度虽然温和沉静，看起来总显得有一点神秘的样子。
	这些人是些什么人？来干什么的？那金袖丽人又是何许人也？他们之间是否在进行一种神秘的交易？
	卜鹰这一次居然好像连一点好奇心都没有，只是静静地在一边作壁上观。
	等到四拨人都走了，琴音立刻断绝，山坡后立刻转出一顶软轿，一个爱笑的绿衫姑娘随轿而来，服侍着丽人上轿，好像根本没有看见有卜鹰这么样一个人。
	轿子又转入后山，卜鹰居然也跟着去了。
	后山的花雾深处，有红墙绿瓦数楹，青翠的石子路，通过一扇月门，穿入花丛，接上花径。
	花径尽头，有小楼一角。
	轿子入月门穿花径，停在小楼前，卜鹰居然一直都跟在后面。
	抬轿的人、随轿的人、轿中的人，居然好像全都没有看见他。
	这个世界上好像根本就没有他这么样一个人存在。
	轿中人下轿，扶着爱笑的姑娘的肩，走入小楼，走上小楼。
	卜鹰居然还是在后面跟着。
	小楼上布置精雅，无疑是女子的闺房，当然也是男人的禁地。
	卜鹰居然也跟着她们走了进去。
	她们走进房，爱笑的姑娘打水、倒茶、拿点心，金袖丽人拢头、洗脸、喝茶、脱鞋、除袜，露出一双白生生的脚。
	这些都是女孩子的闺房隐私，都是绝对不能给男人看到的。
	卜鹰偏偏就在旁边看着。
	她们偏偏就好像没有看见卜鹰。
	这是怎么回事？
	卜鹰难道忽然变成了一个隐形的人？
	这个隐形的人终于开口说话了，他忽然问这位穿金袖衫的绝代丽人：“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如果他说的话别人也听不见，那怎么办？
	谢天谢地，这个隐形的人说的话，别人总算还能听得见，所以金袖丽人立刻反问他：“你要我帮忙？帮什么忙？”
	“你能不能找一位名师来，把琴练一练？”
	卜鹰说：“你弹起琴来简直好像……”
	他没有说下去，因为她的眼睛已经瞪了起来。
	“我为什么要练琴？我把琴弹得那么好听干什么？弹给你这个秃子听？”
	卜鹰笑了，她也笑了，原来他们两个人本来就认识的。
	不但认识，而且很认识，她已经觉得不管自己干什么，让卜鹰看见都没有关系。
	除了卜鹰外，别的男人就不同了。
	别的男人如果随便看了她几眼，眼珠子很可能随时都会不见。
	胡大小姐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
	可是她刚才在那山亭里抚琴，为的是什么呢？她跟那些人之间，是不是真的有一些神秘的交易呢？
<h5>
	大小姐的密谋</h5>
	胡大小姐真能喝，喝得越多，眼睛越亮，看起来越清醒，让人永远都看不出她的年纪。
	卜鹰只记得他们认识已经有十二年了。
	“今天我跟那四票人，又做成了六件交易，其中有四件都跟一个人有关。”大小姐问卜鹰，“你猜这个人是谁？”
	卜鹰连想都不想：“诸葛太平。”
	“对了，有赏。”
	大小姐亲自倒了一杯酒，看着卜鹰喝下去，还喂了他一撕风鸡。
	“说起来也真奇怪，这个诸葛太平倒真是个怪人，一举一动好像都特别受人注目，连他放个屁，都有人赌他那个屁臭不臭。”
	大小姐自己也喝了一杯酒，然后又喝了一杯，然后再一杯，然后才接着说：“今天那四票人，来赌的都是诸葛太平，赌他住在哪里，赌他晚上找不找女人，赌他一顿吃多少肉，赌他洗不洗澡。”
	卜鹰忽然问：“有没有人赌他能不能把那一趟镖平安送达目的？”
	“没有。”
	大小姐说：“这也是怪事，大家好像都认为，只要是他保的镖，就一定能平安无事。”
	卜鹰冷笑：“这一次恐怕未必。”
	“未必？”大小姐显得很惊讶，“难道你已经知道‘手到擒来丁一抓’和‘探囊取物公孙易’这两个劫镖从未失手的大盗，这一次要来动他的镖？”
	“我不知道。”卜鹰淡淡地说，“知道了也没有什么，诸葛太平的镖他们还动不了。”
	“那知道了什么？”
	“我知道另外有一个人这一次要动他的镖。”
	“这个人比丁一抓还凶？”
	“凶得多。”
	“这个人比公孙易还鬼？”
	“鬼十倍。”
	大小姐的眼睛更亮，也更漂亮，她的好奇心显然已经被引动了。
	“这个人究竟是谁？”
	“是你。”
	“我？”大小姐好像吓了一跳，“你说的这个又凶又鬼的人就是我？”
	“是的。”
	“我要动诸葛的镖？”
	“是的。”
	大小姐喝了杯酒，又喝了一杯，再喝一杯，又再喝一杯，忽然银铃般笑了，风中的银铃般笑个不停。
	“想想看，这件事一定有趣得很。”
	“当然有趣。”卜鹰眼中也有笑容，“简直有趣极了。”
	没有趣的事，卜鹰是绝对不会让大小姐去做的，大小姐也绝不会去做。
	有趣的事，你不让她去做都不行。
<h5>
	吃遍天下混战八方</h5>
	每个人都有权做他自己认为有趣的事。吃，无疑是诸葛太平认为最有趣的事之一。
	他正在吃。
	桌子用六张方桌拼起来的，上面铺着一张崭新的、用杏黄色的缎子缝成的桌布。
	桌子上摆了大概有四五十种各式各样的汤和菜，有的菜大家都认得，也看得出是用什么做的，其中鸡鸭鱼肉野味海鲜当然都少不了。
	另外还有一些菜，别人非但不认得，简直连看都没有看过。
	诸葛太平高高坐在一张特制的太师椅上，最少比普通的椅子要高出两尺。
	这样他才可以居高临下，看得清楚；看得清楚，吃得才高兴。
	现在他吃得好像有点不高兴，甚至还有一点闷闷不乐的样子。
	这么多菜，难道还不够让他开怀大嚼？
	门外是个很宽敞的院子，院子里忽然传来了一阵声震屋瓦的大笑。
	“一人独饮，没有对手，固然无趣，一个人独吃，没有对手，也一样无趣得很。”关二的声音大笑着道，“诸葛先生，你说对不对？”
	“对，当然对。”
	诸葛太平精神一振，喜动颜色，大声道：“外面是什么人？请快进来！”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关二已经进来了，来得真快。
	诸葛太平眯着眼，上上下下把这个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的人打量了一遍。
	“你能吃？你能跟我对吃？”
	“放眼天下能够和你对吃的人，说起来大概也只不过两三个人而已。”关二说，“蜀中唐门的那位唐大官人，大概可以算是其中之一。”
	“对。”
	提起这位唐大官，诸葛太平显得更有劲了。
	“那一次我跟他痛吃了两天两夜，吃得真是痛快淋漓，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问关二，“可是另外一个能跟我对吃的人是谁？难道是你？”
	“就是我。”
	诸葛太平又把他上下打量了一遍，眯着的眼睛里忽然有光芒暴射，就好像叶孤城出战西门吹雪时的神情一样。
	“难道你就是关西关二关玉门？”
	“就是我。”
	“听说你随时都可以吃，永远都吃不饱，那是不是真的？”
	“是。”
	诸葛太平大笑：“那就好极了，实在真是好极了，好得不得了。”
	“咱们现在就开始，先来一点小吃怎么样？”
	“好。”
	他们的小吃，也不太多，只不过就是桌上这六八四十八样的大菜。
	小吃之后，才是正餐。
	诸葛太平说：“今天咱们的主菜，叫作‘混战八方’，你看怎么样？”
	“先拿来看。”
	桌子上的菜都已经清除了，架上了一个木架，大概有三尺长三尺宽。
	一个瓦锅端了上来，刚好可以四平八稳地摆在木架上。
	“好大的锅。”
	锅盖掀起，一阵浓烈的肉香立刻像魔法一样散布开来，里面红红地炖着一锅肉，还在冒泡。
	“好一个混战八方。”关二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里面最少也有八种肉。”
	诸葛太平大笑：“果然名不虚传，果然是大行家。”
	他又说：“吃这种肉，要有一种特别的吃法，光吃肉就变得像是乌龟吃大麦，糟蹋了好东西。”
	“我懂。”关二说，“光吃肉，显不出肉的好味道来，一定要东西衬一衬才行。”
	“对，对极了。”
	要怎样一个吃法才算正确呢？
	先把一张直径两公尺左右的烙饼，平摊在桌上。饼要烙得薄，还要烙得有劲道，才不容易破。
	饼摊好了，拿一根三尺长的保定府玉白葱来，掐去葱青，只剩葱白，蘸上皇宫大内太监做的上好面酱，搁在旁边。
	然后用木勺舀起三四勺大肉，大概有一斤到一斤半之间，舀在烙饼的中间，成一长堆；然后把左边的烙饼盖上去，再把右边的烙饼盖在左边的饼上，尾部卷起，卷成一个长筒，用两只手捧着，揣在怀里，就可以开始吃了。咬一口葱面酱，咬一口饼。左边一口，右边一口，中间再一口。
	诸葛太平道：“那时候只看见顺着嘴角往外流油，那种味道，吃什么都比不上。”
	他说得眉飞色舞，关二却叹了口气。
	“如果再加上一点迷药、毒药之类的东西，那种滋味就更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得上。”
	“迷药？”
	“这么大这么香，味道这么浓的一锅肉，就算加半斤迷药进去，别人也吃不出来的。”关二淡淡地说，“如果下毒的人是探囊取物公孙易，大概只要吃一口就已经足够了。”
	“足够干什么？”
	“足够有充裕的时间让他们把镖车运走。”
	诸葛太平用力一拍桌子：“这个王八蛋，就算要劫我的镖，也不该把迷药下在肉里，糟蹋了这一锅好肉，害我吃不成。”
	看他的样子，糟蹋这一锅肉的罪行，好像比劫镖还严重。
	关二笑了。
	“幸好他还没有把迷药下在肉里，就已经被我们的五掌柜和八掌柜先请了过来，连他的死党丁先生都一起请来了。”
	丁一抓练的不是鹰爪功，右手的手掌却特别大，不但比别人的手大，比自己的左手也要大一半。
	据说他一只手里就可以用七七四十九件暗器，凭他的腕力、指力、夹力和指甲关节间的弹力，同时把暗器打出去，专打人身上三十六大穴、七十二小穴和十三处致命要害。
	公孙易却是个很少用手的人，他用的是他身上最发达的一部分。
	他的脑袋。
	现在两个人看起来，衣衫都有一点不整，头发也都有一点零乱，他们本来都是很讲究修饰的人，刚刚无疑经过了一番苦战。
	张五和张八身边带的人，平时虽然看不见，一出手就足够让别人看老半天的。
	诸葛太平一直在摇头叹气。
	“你们这是何必呢？何必一定要动我的镖呢？让我过几天舒服日子，你们自己也好过几天舒服日子，岂不是天下太平？”
	诸葛叹道：“你们为什么一定要来惹关玉门这个倒霉鬼？”
	丁一抓声音嘶哑，眼中布满红丝，瞪着关二。
	“关西关二几时做了镖局的奴才？谁能想得到。”
	“老实说，就连我自己都想不到，只不过一个人一生中，总要做几件连自己都想不到的事的。”
	“有理。”诸葛太平说，“有理就有肉吃，来，吃，酱油麻油通通有，大家一起吃。”
	关二大笑：“那当然是非吃不可的。”
	他刚刚学会了吃炖肉最正确的方法，现在好像有点迫不及待了。
	看见他开始吃肉，公孙易脸上忽然露出了极奇怪的表情。
	他一向是个不动声色的人，脸上很少有表情，现在却好像忽然看见关二的鼻子上长出了一朵花来。
	这时候丁一抓已出手。
	就在关二、诸葛太平和张家兄弟刚把第一口肉吞下去的时候，他的大手已经发出了满天花雨。
	花非花、雨非雨，每一道花雨，都可以杀人于刹那间。
	这一点大家都明白的。
	丁一抓纵横江湖，把别人保的镖银看成自己的一样，伸手就拿，手到擒来，当然是有道理的。
	这一点关二他们也不会不知道。
	奇怪的是丁一抓威震江湖的暗器一出手，他们居然只是眼睁睁地看着，既不招架，也不闪避。
	关二的手仿佛抬了抬，但是并没有举起来。眼看着这些封喉致命的暗器就要穿入他们的要害。
	忽然间，一条人影燕子般的飞来，一双大袖，金光闪闪。
	大袖飞舞，飞燕去来。
	一阵银铃般地笑声，在花雨消失间响起：“七七四十九件暗器，胡金袖拜领，大好人命四条，胡金袖奉还。”
<h5>
	结&emsp;论</h5>
	花径深处的小楼前树荫下，摆着一桌酒，甜甜的，刚用春冰镇过的波斯葡萄酒，却又偏偏带着一点淡淡的郁金香的香气。
	青山远处白云花树间，仿佛有人在曼声而歌：“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只可惜长袖飘飘的女主人虽然能醉客，客人却都清醒得很，好像连酒都不好意思喝了。
	客人是关二、张五、张八、公孙易、丁一抓和诸葛太平，半客半主的是卜鹰。
	女主人花容胜玉，长袖绣金，和镖车里的黄金一样，都是十足十的纯金。
	天下太平的镖车毕竟也有不太平的时候。
	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意见呢？
	公孙易：“我实在觉得很奇怪，大家好像都认为天下只有我一个人会在肉里下毒。”
	丁一抓：“那种迷药决不比公孙易的差，我只闻到一点气味，出手就已经慢了。”
	胡金袖：“幸亏你慢了那一点点，所以现在大家还都很太平。”
	张五：“我无话可说。”
	张八：“轻如飞燕胡金袖，果然了不起。”
	诸葛太平：“不管怎么样，现在总算又天下太平了，我已经又叫人炖了一锅肉，已经架在炉子上了。”
	关二：“你这一锅肉，我非吃个痛快不可。”
	关二这句话说出来，大家都吃了一惊。
	一向心高气傲的关玉门，这一次一败涂地，居然还有心情吃肉。
	——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关二？
	卜鹰已经注意观察了他很久，现在才开口：“这一次赌局，我绝对没有插手，只要有我的赌局，我就不会插手。”卜鹰很郑重地说：“这是我的规矩，你应该相信我。”
	“我相信你。”关二说，“我一直都相信你。”
	“现在诸葛太平的镖车已经被劫了，镖银已经在胡大小姐的地窖里。”卜鹰问关二，“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输了？”
	“不是。”
	“你还没有输？”
	“我当然还没有输。”关二看着卜鹰，眼中充满笑意，“这一次输的是你。”
	关二这句话说出来，大家又吃了一惊。
	一向言出如山的关玉门，这一次难道想赖皮？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上一次薛涤缨和柳轻侯的赌局，我们左也输，右也输，里里外外一共输了一百万两，其中有二十三万两，付的是大通的金票。”
	“对，我已经点收过。”
	“想不到的是，一向财力雄厚的大通居然垮了，他们发出去的十足兑现的金票，也已在一夜之间变成废纸。”关二说，“这消息现在虽然还没有传出去，可是我们已经知道了。”
	他说：“大通可以垮，财神不能垮，所以我们连夜凑了二十三万两黄金，请太平镖局押镖，送到赌局去，换大通的废票。”
	说到这里，关二的声音都仿佛年轻了起来。
	“这趟镖本来就是要送到赌局去的，所以我才会领头吃那锅肉，好让你们自己把镖运来。这里也是赌局的分支之一，我们正好把镖银平安送达。”他微笑着面向卜鹰，“所以这一次输的是你，不是我。”
	诸葛太平吃吃地直笑。
	“有了诸葛太平，一定天下太平，这句话各位一定要牢记在心。”
	关二伸出手，刚伸出来，狼牙已经在他手里，他却偏偏还故意吁了口气，看着卜鹰说：“每个人都难免有做输家的时候，难得做一次输家，也不必太难受。”
	“是的。”
<h5>
	尾&emsp;声</h5>
	卜鹰真的好像并不太难受，而且还有心情喝酒，而且还喝得很愉快。
	这个人真有风度，真输得起。
	胡金袖把袖子高高挽起，露出一双白藕般的手臂，剥着莲蓬，却用眼角瞟着卜鹰：“看样子你这一次的诡计又得逞了。”
	“诡计？”卜鹰好像完全听不懂的样子，“什么诡计？”
	“这一边你虽然输了一枚花八十五两银子弄来的冒牌狼牙，那一边最少也要赢进三五百倍。”
	“那一边是哪一边？”
	“当然是诸葛太平那个胖猴子那一边。”
	“猴子既然能胖成他那样子，当然奇精无比，我怎能弄到他的？”
	“你一定告诉他可以让关二帮他把镖银平安送到，他一定故意不相信，故意要跟你赌，其实心里却宁可输。”
	“为什么？”
	“因为他输了，镖银就会平安送到，诸葛太平就依然天下太平了。”胡金袖吃吃地笑道，“所以这一次真正的赢家还是你。”
	卜鹰微笑。
	“不管怎么样，我总算还是让关二赢了一次，至少让他自己觉得自己赢了一次。”
	清亮的下弦月、多彩的黄金杯，卜鹰浅浅地啜了一口葡萄酒，心满意足地吁了口气。
	“做赢家虽然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可是至少总比做输家好。”

追杀
<h5>
	楔&emsp;子</h5>
	赌局又开始忙碌了起来，尤其是负责管理资料的孙老夫子，忙得想回去吃一顿他女儿做的晚饭都没有时间，因为号称近三十年来，江湖中最刺激的一场追杀行动已开始。
	对于这一次追杀，至今各地都已经有人来打听赌局接受赌注的盘口，所以有关这次追杀行动中两个人的资料，也纷纷自各地涌来。
	这两个人当然都是名人，追的一方是新近才入刑部当差的程小青，据说他最近几乎因为一件冤狱而遭处决，所以才下决心入刑部，管世间所有的不平事，捉罪犯归案，为冤情昭雪。
	有关他的资料大致是这样的：
	姓名：程小青。
	年纪：二十五。
	特长：自幼喜爱狩猎，所以观察力极佳，反应极快，而且善于在野外求生。
	武功极杂，出手一击，极少失误。
	用左手，右手已齐腕断去。
	家世：父名程元，人称“八臂神龙”，乃西北大豪，各门各派的兵刃武功都曾练过，壮年死于中风。
	母名关玉仙，即“生裂虎豹关玉门”关二先生之妹，人称“三姑奶奶”，与人交手时，骁勇刚猛，犹在关二先生之上，在西北一带，威名远震。
	程小青追杀的一方，不但是横行天下的大盗，也是武林公认的奇才，个性却很孤独，经常一个人露宿在野外。
	这个人姓白，名荻，又叫作白荻花，作案之后，通常都会留下一枝白色的荻花作为标志，所以也只有在荻花开放时那短短一段时日中，他才出来作案。
	有关他的资料，大致是这样子的：
	姓名：白荻、白荻花。
	年纪：不详，约二十五。
	家世：不详。
	特长：传说中，自幼即与狼群为伍，对旷野中所有的一切都了如指掌，生存力极强，与传说中的萧十一郎有几分相似。
	武功怪异，耐力极强，有一次曾经逃入乱山中，和追捕他的二十九名高手抗拒了三日三夜，结果仍然逃脱，追捕他的高手，却有二十一人死在乱山里，经此之后，江湖中人再也不愿提起追杀他的事，参与那次行动的人，生还之后，立刻全都洗手归隐。
	特性：作案时只对豪门下手，只取珠宝红货。
	讲究衣着，在旷野中仍然保持仪表修洁，有人曾经形容：“有一次我们在追捕他两天之后看见他，他看起来居然还像是刚准备去赴宴的贵宾一样。”
	这两个人，可以说是旗鼓相当的武林奇才，所以这一次追杀的行动，从一开始就已轰动江湖。
	综合了各方面的资料，赌局最后决定的盘口是——一比一。
	对于这次的成败胜负，谁都没有把握。
<h5>
	必胜之战</h5>
	秋，深秋，木叶萧萧。萧瑟的秋风穿林而过，听起来就像是刚从仇人咽喉间划过的刀风一般。
	山间的小路上落叶满径，秋林中杳无人踪，连鸦群都飞得一只不见，却有一个人高卧在一棵枣树的枝丫间，手里倒提着一只羊皮酒袋，风吹木叶，簌簌地动，他的人仿佛也在随风摇曳。
	一个顶秃如鹰，目光也锐利如鹰的人，却有一只猎犬般的鼻子，一双狡兔般的耳朵，一个如骆驼般的胃，和一双狒狒般强而有力的大手。
	他的情人胡大小姐曾经形容过他——
	“这个人就像是很多种野兽混合成的，人的成分反而很少，也许只有一张嘴，因为只有人的嘴才会这么好吃，而且吃得这么挑剔。”
	对于这种评论，他从来不予反驳争辩。
	——一个男人如果要和女人争辩，就好像要和一条狗抢肉骨头。
	这个人当然就是卜鹰。
	山路上居然又有人来了，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衣衫的年轻人，白衣如雪，一尘不染，背后斜背着一柄乌黑剑鞘的长剑，配着同色的丝绦，和一双用硝过的小牛皮制成的黑色短靴。
	这个看起来就像是个春秋佳日在仆从陪伴下出来行猎的贵公子，可是他的神情却极谨慎，行动更轻健矫捷，走在干枯的落叶上，发出来的声音绝不会比一只松鼠大很多。
	他的目光更锐利，也跟卜鹰一样，看起来就像是一只鹰。
	他很快就看见了卜鹰。
	魁伟的身子穿着件柔软而贴身的黑丝长袍，赤足上套着双带着异样光泽的多耳凉鞋，手里一袋羊乳酒，像一片云一样斜卧在树梢。
	这么样一个人会是谁？
	年轻人笑了，笑容纯真而带着稚气，在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骤然出现这种笑容，就像是乌黑云层中忽然出现了阳光。
	“卜先生？”他问，“卜鹰？”
	“是的，我就是卜鹰。”懒洋洋地喝了口羊乳酒之后，卜鹰才反问，“白荻？白荻花？”
	“是。”
	卜鹰大笑：“你一眼就认出了我，我也一眼就认出了你，看来我们两个都可以算是名人。”
	“尤其是我，最近好像更有名。”白荻苦笑，“如果阁下是在这里等着我的，我也不会奇怪。”
	“我为什么要等你，难道我还想拿你的人头去领赏金？”
	他把羊皮酒袋抛给了树下的年轻人，酸酸的羊乳酒，一下咽喉，就变成了一道烈火。
	“我只不过是来看看的。”卜鹰说。
	“看什么？”
	“看人杀人，看杀人的人。”卜鹰说，“那都比杀人有趣得多。”
	“这里有人杀人？”白荻问，“这里有杀人的人？”
	“现在没有，很快就有了。”
	“有杀人的人，当然就有被杀的人。”
	“当然！”
	“你看我像哪种人？”
	“我看不出。”
	卜鹰接过年轻人抛上去的酒袋，又喝了两大口，“我只看得出这里是个好地方，无论要杀人还是被杀，都是好地方。”
	“你还看出了什么？”
	“我若是被人追杀，逃到这里，一定会停下来，因为前面的那段山路很难走，能进到这里来的人，绝不会太多。”
	“非但不会太多，甚至可能只有一个。”
	“所以我就会等在这里，先观察好地形和地势，选择好一个一出手就能制敌机先的地方，先取得优势，”卜鹰说，“高手决胜，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然后呢？”
	“然后我也许会设下一些小小的陷阱，兵不厌诈，在生死之战中，更不妨用一点手段。”卜鹰说，“这也是兵家常事。”
	“所以你并不想管这件事？”
	“我说过，我只不过是来看看的。”卜鹰说，“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不妨就把我当作一块石头、一段树枝，你尽管做你自己要做的事，就好像根本没有我这个人存在。”
	白荻立刻用一种很肯定的态度说：“好，我相信你。”
	暮云四起，升于脚下，天色已渐渐暗了。
	卜鹰早已闭上眼睛，仿佛已睡着，白荻做了些什么事，他好像真的完全不知道。
	可是现在他却忽然问白荻：“你已经准备好了？”
	“嗯。”
	“现在你对这一战已经有几分把握？”
	“现在我只想喝口酒。”
	“庆功酒？”
	“对，庆功酒。”
	“决战之前，先喝庆功酒。”卜鹰问，“难道你已经有了必胜的把握？”
	白荻微笑，喝酒。
	“你会不会低估了你的对手？高估了自己？”
	白荻带着微笑，很平静地说：“我这一生，如果有一次把这一类的事估计错误，只要有一次，现在我早就已是个死人了。”
	高手决战，如果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对手，无论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种不可原谅的致命错误。
	卜鹰看着树下的年轻人，眼色中带着种非常奇怪的表情。
	“那么现在你就等着杀人吧。”卜鹰说，“我相信要杀你的人已经来了。”
<h5>
	魔刀初出</h5>
	树林里这块空地，大约有两三丈方圆。这里的树木也不知是因为被人砍伐，还是受不到阳光雨露，幼小时就已枯死。
	空地上积满了落叶，如果不是高山上很少雨水，恐怕早已变成一片沼泽。
	对于这一类的地方，白荻显然很熟悉，片刻间他已在这里做好了七八个陷阱。其中有模仿猎人捕鸟用的弹枝，有埋在落叶下的尖石或坑洞，虽然都是些很简单的陷阱，可是在高手决战时，每一处简单的陷阱都足以致命。
	高手决战，身子只要在一刹那间失去平衡，就给了对方一击致命的机会。
	白荻选了棵高树，站在树下，背后的剑柄已经调整到最顺手的角度。
	这里也正是这块空地上地势最好的地方，背对着光源，不致让落日的余光刺眼，人顺着风向，可以让出手的速度更快。
	每一个细节他都计算得很精确。最重要的一点是，现在他已经定下了心，沉住了气，而且已经尽力把体力恢复。
	程小青虽然是追捕者，可是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有些心浮气躁。
	所以他可以等。
	以逸待劳，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制胜的必要因素之一。
	这时候白荻当然也已听见了程小青的脚步声。
	程小青的脚步声居然很慢、很沉稳，显然是一步步慢慢走上来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还能沉得住气。
	他好像并不急着追上白荻，也不怕白荻听见他的脚步声。
	这个可怕的对手，心里究竟在打什么主意？
	看来他远比白荻估计中还要可怕得多。
	低估了自己的对手，这一点就是个致命的错误，白荻心里反而有些不安了。对即将面对强敌的人来说，这也是种不好的征兆。
	就在这时候，他听见了一种很奇怪的“沙沙”声，一种平常绝不该在这种地方听见的声音，就好像渔夫在海面撒网的声音一样。
	白荻想到他是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种声音的，却想不到这里居然真的有人在撒网。
	一片巨大的渔网，就像是一片乌云般从半空中落下来。这一片空地和四周的树木，竟都在这面巨网的笼罩下。
	白荻身子蹿出，想从网底蹿出去。
	他的反应一向很快，动作更快，可惜这次却慢了一步。
	他的人还未蹿出网底，前面已经有一片刀光在等着他。刀光密不透风，刀势连绵不绝，用的竟仿佛是昔年东方魔教的独创刀法“如意天魔连环式”，刀法虽然还未练成，威力已足够让任何人都无法越雷池一步。
	白荻立刻被挡了回去。
	一挡回去，就被巨网罩住，只听见一个人在敲掌。
	卜鹰在敲掌。
	“太湖三十六友，撒网手段果然高明，难怪有一网打起一千八百八十斤湖鱼的惊人纪录。”卜鹰道，“只可惜白荻花走遍天下，太湖群渔中的人居然连一个都不认得，否则也不会像鱼一样落网了。”
	白荻居然就在网中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居然还是面不改色，反而对也在网中的卜鹰笑了笑。
	“网本来就在，我不入网谁入网？”
	“有理。”
	“何况你可不是特地来看我入网的，这次你想必又赢了一注。”
	“一面看看，一面赌赌。若是只看不赌，岂非无趣得很？”
	“有理。”白荻微笑，“只可惜最有趣的事你没有看到。”
	“最有趣的是什么？”
	“是魔刀。”白荻说，“如意天魔，如意魔刀，横扫天下，绝代天骄。”
	“好一把刀！”
	“端的是好一把刀。”
	“幸好我也已看过了，”卜鹰说：“程小青程大官人用的虽然不是昔年那一把横扫天下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可是他的刀法我总算见过了。”
	白荻又笑，大笑。
	“你见过了？你见过了什么？”白荻说，“昔年魔教教主以一柄‘小楼听雨’纵横天下，独创如意天魔连环八式，每式三十六招，每招一百零八变，招中套招，紧扣连环，第一刀劈下，就让人再也没有喘息的机会。”
	他大笑问卜鹰：“你说你已见过了，你见到了什么？”
	卜鹰苦笑。
	程小青忽然开口，冷冷地说：“你们若是要看一看我的刀法，那也容易。”
	程小青的确变了，变得异常冷静，只是那一股傲气却是永远改变不了的。
	一个人若是少了这股傲气，这个人活着就无趣得很；可是一个人如果有了这股傲气，他的对手就有了诱他犯错的机会。
	程小青也不例外。
	他犯下的第一个错误，就是要人把那面巨网像帐篷般撑起。
	他自己居然也钻了进去，带着他那柄最近才请当今江湖铸刀的第一名匠徐稚子打造成的奇形弯刀，钻入了这面他自己设下的巨网中。
	他不但要让白荻看一看他的刀法，也要卜鹰看一看，却忘了魔教的魔刀绝不是给人看的。
	这一点不但他自己忘记，卜鹰和白荻好像也忘记了。
	白荻本来是绝对不该忘记，也不能忘记的。
	在那些神秘的沙漠和旷野中，在那些黑暗而恐怖的孤寂之夜里，他应该听过某一位天魔的咒语：“阿萨迷，般刹奇古古，阿诺萨奇古古，迦叶亚，德斯特尼，迦刹亚，奇诺米西。”
	那意思就是说：“至尊无敌的刀，使敌人的鲜血化为地狱之火，若有人的眼看过，他的眼必瞎，身心都将受火炼之苦，万劫不复。”
	也许白荻曾经听过这咒语，但是他心里并不是真的想看这把刀，魔刀，他只是想趁程小青入网的时候，趁机冲出去。
	所以巨网刚掀起一尺多高时，他的身子已经蹿了出去。
	他整个人就像是贴着地面一样，平平地蹿出去的，就像是一支被强弓射出的箭。
	这种身法并不好看，也并非时常都能用得着，可是练起来，却比练任何一种轻功都辛苦，所以武林中练过这种轻功的人并不多。
	程小青显然也没有想到他会使出这种身法，拔刀时已迟了一刹那。
	一弹指间即为六十刹那，可是在某些情况下，这一刹那就是生死之分了。
	电光石火一闪，生死已经异途。
	人类的生命，多么脆弱。
	就在这一刹那间，眼看着白荻已自程小青身子的右边冲了出去。
	当然是身子右边，程小青用的是左手，刀也在左手边，他身子右边的某一个角度正是他全身唯一的死角。
	白荻的身法一展，不但可以乘机冲出，还可以从他的死角发动突击。
	这一击，很可能就是致命的一击。高手决战，每一次出手都可能是致命的一击。
	但是这一击并没有发出，白荻也没有冲出去。因为就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有极尖锐，却极轻细的暗器破空声。
	白荻只觉得左腿的关节处仿佛被虫蚁叮了一下，仿佛有一刹那失去了知觉。
	他身子的平衡力立刻被毁，虽然只不过是一刹那间的事，却已足够。
	足够让程小青拔刀、出手；足够毁灭一个人的魂魄，将他打入万劫不复的火狱。
	刀光一闪，带着种奇妙而诡异的弧度划出，就像是倒映在水中的一弯新月，在水波被微风吹皱时那种变形的月影般的弧度。
	没有人能形容这种月影的诡秘变化，因为每一次微风吹动水波时，水中月影都会有一种完全不同的变化。
	每一种变化都不是任何人事先可以预料得到的。
	白荻没有避开这一刀。
	刀光一闪，一串血珠就像是一条珠链般斜斜地抛了出去。
	白荻用尽全身力气，想改变自己身法行动的规律。
	他知道魔刀的可怕。
	只要一刀得手，第二刀就会立刻跟着划出，依照对方行动时某种不变的准则划出，就像是鬼魂已附上了你的身一样，永远紧跟着你；第二刀之后，立刻就有第三刀、第四刀……白荻明知它的可怕，可是悲惨的命运已经无法改变了。
	天魔已经紧紧贴住了他的魂魄。
	第三刀，第四刀，第五刀……血珠一串串抛起。鲜红的血珠，暗淡的黄昏。
	但是白荻还没有死，刑部也不要他死，还有口供没有问出来。一条有关上百万两金银的口供，有时候远比几十条人命还要重要得多。
	白荻的身子已经站不起来，神智却仍清醒，脸上因痛苦而扭曲的肌肉，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充满了怨毒的笑纹。
	他仿佛是在带笑看着卜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卜大老板，多谢你来看我，让我总算也看清了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这一生再也不会忘记。”
	卜鹰居然还笑了笑：“只可惜你这一生剩下的日子已太少。”
<h5>
	神仙公主</h5>
	人退去，羊皮袋中的酒已空；卜鹰脸上的笑容却还在脸上，就像是已凝结成形。
	就像是有人用一把刀，将那一条条扭曲的笑纹雕刻到他脸上去了。
	黑暗的枯林外，却亮起了一串灯光，一连串巧手缀成的珠灯，一盏盏飘飞过来，在这凄冷荒寒的深山中，看起来明明应该像鬼火，却又不像。
	天上地下，都不会有如此辉煌美丽的鬼火。
	四个黑脸白牙的昆仑奴，抬着张两丈长、一丈五尺宽的平榻，自飞舞的珠灯中，大踏步而来。
	一个神仙般的绝色丽人斜坐在平榻上，一头漆黑的长发轻柔如雾水，一双明亮的眼睛灿烂如晚星，身上穿着件非丝非麻、五色缤纷的彩衣，却将左边一半香肩露出，露出了一片雪白的皮肤，滑如凝脂。
	她的手里也在发着光，一只用波斯水晶雕成的夜光杯里，盛满了蜜汁般的美酒。
	她的笑容却比蜜更甜。
	看见了这么样一个人，卜鹰却在叹气。
	“是你。”他苦笑着叹气，“你到这里来干什么？这里不是一位公主该来的地方。”
	“你能来，我就能来。”神仙般的公主发起了娇嗔，“我要来就来，谁也管不着。”
	她生气的时候，笑得居然还是那么甜。
	卜鹰却好像看不见。
	“对，你可以来，幸好我也可以走。”卜鹰说，“我要走就走，别人也管不着。”
	他已经振衣而起，好像真的要走了，神仙般的公主却像活见鬼一样大叫了起来：“不行，你不能走！”
	“为什么？”
	“因为我是特地来找你的。”公主的眼珠子直转，“我有要紧的事找你。”
	“什么要紧的事？”
	“要债，当然是找你要债。”
	卜鹰又在叹气了，他实在不能不承认，这个世界上比要债更要紧的事确实不多。
	“这一次，我也在你们的赌局里押了一注，我赌那个白荻花一定跑不了的。”公主得意洋洋地笑，“这一次你总算输了。”
	原来卜鹰赌的是白荻，白荻若逃走，他就赢了。那他为什么要用隔空打穴的功夫，用一块碎石打白荻右腿的穴道，让白荻恨他一辈子？
	卜鹰做的事，总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明了的，他自己也不愿解释。
	他本来就是这么样一个人，我行我素，谁都不甩。
	所以现在他只问这位公主：“这一注你下了多少？”
	“不多，一点都不多。”公主笑得更甜，“这一次我只不过押了两百五十万两而已。”
	这一次轮到卜鹰吓一跳了，好像差一点就要从树上摔下来。
	“两百五十万两？”卜鹰又在鬼叫，“你是不是钱太多了？你是不是有点疯病？”
	“我什么也没有，只不过想赢点钱而已。”
	“你若输了呢？”
	“输给你又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外人，两百五十万两又不算太多。”
	卜鹰不但在喘气，而且开始呻吟，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居然把两百五十万两看得不值一文，遇见这种人，你能拿她怎么办？
	除了喝酒之外，还能怎么办？
	刚抢下她手里的水晶夜光杯，将杯中酒一口气喝下去，卜鹰就看见太湖三十六友中石伯人远远地飞奔了过来，就好像刚碰见鬼一样。
	太湖三十六友都是钓友，钓友讲究的是忍耐、镇静、等，一定要能等，一定要沉得住气，水里的鱼儿才会上钩。
	现在这位钓友早已将平日养气的功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喘着气道：“糟了糟了，跑了跑了。”
	“什么事糟了？”卜鹰问，“谁跑了？”
	“白荻花跑了。”这位钓友说，“他身受刀伤二十一处，想不到居然还是被他跑了。”
	“跑去了哪里？”
	“除了死路，他还能去哪里？”
	程小青铁青的脸骤然在灯光下出现，脸上绝对没有任何一丝表情：“他不跑，也许还能多活些日子，跑了只有死。”
	“带着五百万两一起死？”
	程小青的脸骤然扭曲，就好像被人抽了一鞭子，过了很久才说：“是的，他还没有供出京城道上那七件大案的赃银下落，就滚下了那道悬崖。”程小青冷冷地说，“他是存心要死的，幸好他不管是死是活，都再也见不到那五百万两。”
	珠灯仍在，程小青已去远，神仙般的公主居然也叹了口气，捂着心口说：“好可怕的人，我真的怕死他了。”
	“他本来不是这样的。”卜鹰目送着程小青的身影，眼中带着深思之色，“他本来是个很有朝气的年轻人。”
	“他怎么会变了？”
	“因为一把刀。”卜鹰的神色更凝重，“一把足可让他纵横天下的魔刀。”
	“魔刀？”
	公主脸上神仙般的甜笑已不见：“我只知道世上唯一的一把真正的魔刀，就是昔年魔教教主那一把‘小楼一夜听春雨’，可是这把刀好像并不在他手里。”
	“刀本无魔，魔由心生。”卜鹰道，“如果有心魔附在刀上，不管他用的是哪一把刀都一样。”
	“好好的一个年轻人，怎么会有心魔？”
	“因为他的刀法。”
	——水中的残月，妖艳的水波，随着水波扭动变化的月影，不可思议的速度，一串又一串的血珠，一刀又一刀。
	卜鹰眼中仿佛带着种说不出的恐惧。
	“我从未见到过那样的刀法，但是我知道，那就是魔刀。”他说，“一个人心中若是有了那样的刀法，心中就有了魔。心魔也就是天魔，天魔附身，心魔附刀，变化如意，纵横天下。”
	卜鹰慢慢地接着说：“一个人如果能纵横天下，他怎么会不变？”
<h5>
	倩女青灯</h5>
	白荻张开眼时，既不知道自己到了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
	他张开眼的时候，跟闭着眼根本完全一样，眼前都是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见。
	他只觉得自己好像是躺在一块冰冷而坚硬的石板上，身上好像盖着床布单，而且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全身上下竟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动一动。
	从他的脖子开始，下面的部分好像已完全消失，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刚才砍在他关节处的刀伤本来刺骨般疼痛，现在也麻木了。
	他突然觉得很害怕。
	在经过那么多次生死一线的惨痛经验之后，他从未想到自己还会如此害怕。
	可是一个人如果只剩下了一个头……
	他不敢再想下去。过了很久，他的眼睛总算渐渐习惯了黑暗，渐渐可以分辨出一些模糊的影子。
	墙壁的影子、窗户的影子、盖在他身上的白布床单、床单下凸起的一个人的轮廓、窗外稍微比屋中黑暗一点的夜色、夜色中一棵孤零零的树影。
	白荻几乎要欢呼起来。
	他的身子仍在，只不过完全麻木了而已，而且被人很细心地绑住，让他完全动弹不得。
	这里是什么地方？他怎么会到这里来的？是谁把他绑在这个阴森小屋里这张冰冷坚硬的床上？一路追杀他的程小青呢？还有那把诡异恐怖已到了极点的魔刀！
	忽然间，一扇门开了，惨淡的光色照进来，照出了一条人影，看来仿佛是个女人的身影，仿佛很高、很苗条，还带着种很特别的女人味道。
	她的行动很谨慎，也很灵巧，行动间绝对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来，一闪进门，就立刻回手把门掩上，很快地走到这张坚硬的板床前。
	她的心在跳，跳得很快，呼吸也很急促，显得又兴奋、又紧张。如果能看到她的脸，一定可以看出她的脸上已泛起了红晕。
	她是谁？来干什么？是不是想来杀白荻？
	白荻可以听见她的心跳和喘息声，却猜不出她脸上是什么表情，是因兴奋而紧张？还是因为仇恨而紧张？她的手里是不是握着把杀人的刀？
	她的手里没有刀。
	过了很久，她终于伸出手来，做了件任何人都想象不到的事。
	她居然只不过伸手去摸了摸白荻的脸。
	她的手指冰冷，而且在颤抖，她用一根手指轻抚着白荻的脸颊和嘴唇，忽然把手缩回去，忽然又伸出来，很快地掀起了白荻身上盖着的被单。
	有风吹过，白荻立刻可以感受到他的身子是完全赤裸着的。
	更奇怪的是，这个女人不但用手抚摸他，而且俯下身，用滚烫的嘴唇亲吻，然后全身就开始不停地颤抖，就像是中了某种妖魔的符咒。
	这个见鬼的女人，究竟在干什么？难道她根本不是人，是个好色的女鬼？
	其实白荻心里已经隐约可以感觉到她是在干什么了，像现在这样子还不要紧，怕只怕她下面还会做出什么更可怕的事来。
	可是另一方面，白荻又很想看看她的脸，看看她长得是什么样子。
	天下的男人都会这么想的。自古以来，天下的男人心里想的事都差不了太多。
	所以白荻的肢体虽然麻木，心却还是在动的。想不到这个女人却忽然走了，盖好白荻身上的被单，掩起门，像是来时一样幽灵般消失在黑暗里。
	更想不到的是，一个走了，立刻又来了三个，都跟她一样，穿着黑色的披风，行动间毫无声息，对白荻做的事，也跟她差不多。
	这些诡异的女人竟将白荻当作了一个新奇的玩物，就好像抽过签一样，分批进来赏玩，却又生怕被人知道，所以行动特别谨慎。
	既然大家都分批来过，为什么又怕人知道？
	看她们的身手，都很灵巧、很敏捷，应该都是练过轻功的高手。可是每一个对男人都那么饥渴，就好像多年没有碰过男人一样。
	白荻实在猜不透她们的来历，也没有力气去猜了，这一夜他已经被她们折腾得半死不活了。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一个饥渴的女人，有时候实在比十条饿狼还可怕。
	幸好天已经亮了。
	天快亮的时候，这些女人就好像见不得天日的鬼魂般消失。
	熹微的晨光照进窗外的院子，也照进了这间小屋，白荻才看清屋子里虽然显得有点阴沉沉的，打扫得却很干净，他身上盖的一床白色被单，也像是刚刚清洗过，看不出什么污垢。
	外面的院子居然也同样干净，院子里不但有树，还有一丛丛黄菊，常青藤的叶子爬满了四面的低墙，显得说不出的幽静。
	然后白荻就听见一阵清悦的钟声，过了半晌，就有三个人低垂着头，很安静地从院子里穿过。
	三个人都穿着灰色的僧衣，光秃的头顶上都留着戒疤，显然是出家的僧侣。
	可是三个人的年纪都很轻，身材都很曼妙，走路时虽然尽力在收敛，还是掩不住一种少女的体态。
	原来这地方竟是个尼庵，不但这三个人都是剃度过的女尼，昨天晚上那些饥渴的女人想必也是的。
	她们的行动那么谨慎，想必是因为这尼庵的清规本来很严，只不过她们还年轻，有时候实在忍不住那种情欲的煎熬。
	在这个尼庵中，究竟有多少人是属于她们那一群的？刚才那三个年轻的女尼中有没有昨天深夜里曾经来过的人？
	钟声响过后，就是早课和朝食的时候。白荻听到那一阵阵庄严的诵经声，想到昨天晚上那些急切而颤抖的手，心里的滋味实在很难形容。
	又过了半天，就有人来打扫院子和这间小屋了。
	来的一共有三个人，两个比较高，都长着张很秀气的瓜子脸，只不过脸上丝毫表情也没有，就像是刚冰冻过的美人。
	三个人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过白荻一眼，白荻却一直盯着她们，只希望她们中有人会偷偷地对他笑一笑，或者悄悄地给他眼色，表示她昨天晚上曾经到这里来过，跟他曾经有过一段秘密的情缘。
	可惜他完全失望了。
	每天固定两次，有人来替他换药，喂他食物，来的也都是些面容冷漠、毫无表情的女尼，大多数都把白荻看成一个犯人，或者是一样东西，晚上那种灼热的情欲，在白天是永远看不到的。
	白荻知道自己是永远分不出她们之中有哪些人在深夜曾经来过了。
	日子就在这种极冷与极热两个极端中过去。这些神秘的女尼不但每一个都有一身相当高明的武功，对于疗治伤势，更有特殊的门道。
	白荻的伤口居然复原极快，身体四肢很快就有了感觉。
	这表示程小青的魔刀并没有让他变成残废，本来是件很让人高兴的事，可是白荻的日子却越来越难挨得过去了。
	白天，他的肢体有时会忽然痒起来，痒得让人恨不得把那块地方的肉都挖掉。
	夜晚的日子更难挨，那些饥渴的嘴唇和颤抖的手，简直让人要发疯。
	幸好这种折磨总算将要过去了。
	第六天早上，总算有一个人来结束了他的痛苦。
	这个人是个身材极高的中年女尼，身上虽然也穿着同样的青灰色僧袍，可是质料和手工都比别人的好得多，而且洗得极干净，连脚上的一双月白僧袜，都是干干净净的，找不到一点污垢灰尘。
	她的手也洗得极干净，而且保养得很好，指甲剪得很秃，显然正在练某一种内家掌力。
	最重要的是她的脸。
	白荻从未见过这么样一张令人觉得战栗的脸，她脸上的轮廓极突出，就像是远古时被人用铜刀在极粗糙的岩石上雕出来的，充满了一种原始的野性，也充满了一种兽性的杀气。
	无论谁只要看过这张脸一眼，非但永生再也不会忘记，而且绝不会再想去看第二眼。
	幸好她到这里来，只不过是要带白荻去见这里的住持天弃师太。后来白荻才知道，她就是天弃尼唯一的师妹天恨。
	以天为敌，神佛俱弃；恨天绝地，孑然一尼。
<h5>
	铁罗刹</h5>
	天弃师太就和她的师妹不同了，是个矮小瘦弱而慈祥的人。
	也许她本来并没有如此瘦小，可是现在全身肢体都已因衰老而萎缩，只有一双眼睛依然泉水般清澈，依稀可以看出她年轻时的美丽。
	禅房里洁净得仿佛就像是古墓内的石室，陈设也同样简单。这位天弃师太无疑是位修行极刻苦的苦行尼，可是看她精光内蕴的肤色和眼神，又可看出她的苦行也许并非用在修炼佛学上，而是用在修炼内功上的。
	以白荻的眼力，居然也看不出这位瘦弱的尼僧内力的修为已经达到什么样的地步，他只能说，当世武林中，内力能胜过她的人，绝对不会超过五个。
	天弃尼对他的态度倒很平和，一开始先问他的姓名、身世、来历，对于白荻这个名字，她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对于武林中的事，她知道的显然不多。可是对他的家世，她却显得很有兴趣。
	问过了之后，她才慢慢地说：“我不知道现在你是否已经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了。”她说，“这里就是天弃庵，也就是江湖传说中的寡妇庙。”
	天弃庵、寡妇庙，这名字的确已足够说明很多事。
	白荻当然也听过这名字。
	在这里出家的，都是些为维护武林正义而战死的烈士遗孤，和一些洗心革面、自愿放下屠刀的女性凶煞盗匪。据说曾经纵横江南、杀人无数的女魔“铁罗刹”，就在这里出家了。
	江湖中人对于这里的女尼，都保持着相当的尊敬，而且彼此相约，绝不来骚扰她们的清修。所以这尼庵附近十里方圆之内，都是禁区。
	如果有人想闯进来，她们甚至会当场格杀，所以近年来已渐渐没有人敢犯这里的禁例。
	“你被人追杀，又受了三十三处刀伤，如果没有人搭救，必死无疑。”天弃尼对白荻说，“所以我才会救你，而且收留你。”
	她冷静的声音中，忽然露出一种很奇妙的感情，过了很久，才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接着说：“这当然也是因为我们有缘。”
	白荻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有听着。
	“追杀你的人之中，有一个姓程的，叫程小青，已经来过了一次，只是还不敢硬闯进来而已。”
	若是硬闯进来，还能活着出去么？
	“可是我知道，这些天来，他一直都在禁区外巡查守候着，而且还调集了很多位武功极为不错的高手，只等你一出去，就格杀勿论。”天弃尼说，“你是个男人，他知道你在这里待不久的。”
	“是。”白荻立刻说，“只要大师要我走，我立刻就走。”
	虽然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他那种天生的傲气，还是一点也改不了。
	想不到这年老体弱的天弃尼居然也有这么样一股傲气，只淡淡地问：“我若要你留下呢？”
	天恨忽然大声插口道：“那么就得先阉掉他！”
	“你说什么？”
	“我说要他留下，就得先阉掉他，否则就是坏了这里的规矩。”
	她气冲冲地大步走了出去，火气之大，到一大堆女强盗里去找，都很难找得到。
	天弃尼轻轻叹息。
	“快二十年了，想不到她还是这样的火暴脾气，尤其是对你。”她看着白荻，“她好像从一开始就见不得你这个人。”
	白荻苦笑。
	她为什么要阉掉他？是不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无法得到，所以索性把他毁了？深夜里那个高挑的女尼，那双颤抖的手，是不是也修剪得跟她同样整齐？天弃又说：“也就因为她这种脾气，才造成她这一生的不幸，别人看她纵横江湖，不可一世，其实她也不知道吃了多少亏，受了多少苦。”
	“江湖中谁不是这样的？”
	“可是她受的苦，总要比别人多些，单只她身上受的内外伤在阴雨天发作时的痛楚，已非人所能忍受；再加上她的脸也全都毁了，整张脸都是用股上的肉重新做出来的。”天弃黯然道，“昔日的绝代，变成今日的模样。女人的这种哀伤，又岂是男人所能体会？”
	“何况还有寂寞，”白荻道，“终其一生，永远无法挣脱的寂寞。”
	“是的，寂寞，没有家，没有亲人，没有子女，什么都没有，对一个女人来说，无论她犯过什么错，这种惩罚都已足够。”
	“所以我一直都没有责怪过她。”
	“一直？”
	“是的，从一开始，直到现在。”白荻说，“我早就知道她是谁了。”
	“她是谁？”
	“铁罗刹，昔年曾经在一夜之间杀尽江北五大堂中的一百多口壮汉，到最后才被雷火堂主用毒火毁去了面容的铁罗刹。”
	天弃大师沉默了很久，眼角仿佛露出一抹讥诮的笑意。
	“你错了，她不是铁罗刹。”天弃说，“雷火堂主毁不了铁罗刹。”
	“她是谁？”
	“她也是江湖中一个极有名的人，虽然杀手无情，却是人间的绝色。”
	“大师说的是玉如意？”白荻问天弃。
	“是的，她就是玉如意，她的脸被毁，就因为她的美色。”
	“可是江湖盛传，铁罗刹确实已经在这里出家了，她正式受戒剃度时，还有人亲眼见到的。”
	“那也不假，”天弃道，“铁罗刹确实就在这里，只不过另有其人而已。”
	“另有其人？是谁？”
	“是我。”
	天弃看着吃惊失色的白荻，很平淡地告诉他：“我才是铁罗刹。”
<h5>
	恶&emsp;夜</h5>
	夜，夜深。
	白荻知道他的那些访客今夜绝不会再来了，因为他的束缚已解开，四肢已可活动，已经不会再像玩偶般任凭别人嬉弄。
	他勉强让自己睡了一下，三更后才起来，四下寂无人声，也看不见秋光月色，天气仿佛已变得阴寒起来，冬天已经不远了。
	他撕开盖在身上的白被单，撕成一条条一寸多宽的布条，把自己全身上下所有受了伤的关节全都紧紧绑住，好像准备要有所行动。
	他应该不会走的，追杀他的鹰犬犹在窥伺，这里才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应该明白这一点，就正如他应该明白天弃尼对他的善意一样。
	他果然没有走。
	做好了一些随时都可以走的准备之后，他反而坐了下来。
	院子里的梧桐下有两张石凳，他占据了其中一张，采取一种很舒服的姿势坐下，好像准备要坐很久的样子。
	他是在等人？
	天色仿佛又阴暗了一点，远处忽然响起了一阵很奇异的风声，就像是风卷落叶般的“沙沙”声，而且来得很急。
	风声骤响，就可以看见一条人影大鸟般在黑暗中横空飞过，脚点屋檐，“平沙落雁”，“嗖”地，飞雁般落在白荻面前。
	在极暗极暗的夜色中看过去，依稀仍可分辨出这个人赫然竟是天恨。
	自从第一夜之后，那位每夜都是第一位“访客”的高大女尼，难道就是天恨？
	可是白荻对她却很尊敬，很快地就迎了出来。天恨看着他的目光中却充满了敌意，冷冷地问：“你在等我？”
	“是。”
	“你以为我就是每天晚上都要来一次的那位访客？”
	白荻想不到天恨居然也知道这件事，所以立刻很老实地回答：“本来我确实是这么想的。”
	“现在呢？”
	现在白荻无疑已知道他错了，对于情欲，天恨绝不像别的女人需要得那么多，对于情欲，她也已学会控制，她的身与心都有太多的痛苦需要她忍受。
	“你呢？”天恨盯着白荻，“你究竟是谁？”
	“我就是白荻花。”
	“你真的是因为被追杀受重伤，无意间逃到这里，被人救来的？”
	“不是。”白荻居然很干脆地承认，“那只不过是个计谋而已，为的只不过是要让我混入这个天弃庵。”
	“如果没有人救你来呢？”
	“那我就死了。”白荻说，“可是他们一致认为只有这个方法可行。”
	因为白荻花不但是出名难缠的大盗，也是大家公认的美男子；而且每个人都认为，美男子在寡妇庙附近是死不了的。
	白荻苦笑：“他们说这是‘置之死地而后生’。其实我自己知道，这不过是一次试验而已，我就是试验品，无论成败，都不关他们的事。”
	天恨显然很意外，她从未想到白荻会把这么秘密的事就这样在她面前坦白招认，而且还在继续往下面说：“这次试验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到这里来找一个人。”
	“找谁？”
	“一个别人都认为是大盗白荻花的人。”白荻苦笑，“最近他在京城附近连作七案，江湖中大多数人都认为是我作的。”
	“他作案的手法跟你一样？”
	“几乎完全一样。”白荻说，“唯一的一点不同之处，就是他喜欢杀人，再看着别人慢慢地死，死在他手里的人，身上最少有三十多处伤口，有一个甚至身受一百一十七刀，还没有完全断气。”
	他在叹息：“江湖中最近虽然有不少凶人，可是像他这么残酷的，还是不太多。”
	天恨的脸上没有表情，她的脸上根本不可能有任何表情，可是她的声音却已因愤怒而嘶哑了。
	“你怎么知道这个人不是我？”
	“因为我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怎么知道的？”
	“凭我的鼻子，有很多人都认为我的鼻子比猎狗还灵。”白荻解释，“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种他自己的味道，每个人的味道都不同，你只要能分辨出他的味道，别的事随便他怎么伪装都没关系了。”
	第一天晚上那位身材高大情欲旺盛的访客，身上岂非就有种很特殊的味道，如果她不是天恨，她是谁？
	远处隐隐传来更鼓，已经过了四更，风更冷了，连梧桐的叶子都似乎要被风吹落，瑟瑟的秋寒中，严冬已悄然而来。
	黑暗中忽然亮起了一盏灯光，鬼火般舞了过来，轻飘飘地飘过屋脊，落在院子里。凄凉的灯光下，有一条瘦弱的人影，竟是天弃。
	她身上穿着件宽大的僧袍，被风吹得一大幅一大幅地飞扬而起；她的人也好像随时都可能被风吹走，也不知道会被吹到哪里去。
	对于这一点，她自己好像也完全不在乎，这个世界上也许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她心里真正在乎的是什么，喜欢的是什么，恨的又是什么。
	身入空门，四大皆空，她这个人竟似真的已完全空了。
	可是她身体里却仿佛充满了一种生生不息的力量，只要别人一点，不管往哪里一点，这力量就会从那里爆发出来。
	幸好她现在的神色还很平和，居然还向天恨笑了笑，说：“你好像不是为了要阉他而来的？”
	天恨承认：“我不是。”
	天弃问：“那么现在你准备怎么做呢？”
	天恨毫无表情的脸上还是连一点反应都没有，可是别的地方却已在这一刹那间有了激烈的反应。
	这个山岳般沉稳的女尼，竟似在这一刹那间骤然爆发起来，她的双手已经分别用两种极端不同的招式，一拳一拳，击向白荻。
	这一击虽然有雷霆之力，却不难躲避。就因为她出击前的声势太惊人，给了对方闪避的机会。
	白荻果然避开了这一击。
	就在他的身子闪开时，他看见天恨的身子也飞了出去。
	他走了半个斜弧，走出了天恨那一击的威力控制下，天恨的身子却直飞了出去，撞上了梧桐；倒下去时，全身的骨节像爆竹般响个不停；完全倒在地上时，身体已软得变成了一摊泥。
	她显然已经将外家阳刚一类的功夫练成了内外并修的罡气。这一段苦练的过程，绝非第三者所能想象，现在她竟似在一刹那间，就被别人用小天星一类的阴劲，震散了全身功力。
	天弃尼脸上居然还是带着笑，用一种极悠闲而优雅的态度问白荻：“你看你能不能接得了我刚才出手那一招？”
	白荻仿佛呆了。
	他全身上下都有种被冰水淋过的感觉，他甚至没看清天弃刚才是怎么出手的。
	天弃轻轻地叹了口气。
	“我知道刚才那些话你不是说给天恨听的，而是说给我听的。”她说，“你的天赋和机智都不错，只可惜武功还差了一点，所以你虽然算准了要找的人就是我，甚至连身上的味道都对，却还是不敢确定。因为你想不通那个高大的女人和我这个瘦弱的老尼怎么会是同一个人。”
	白荻承认。
	“就因为这一点，所以你才想让我自己出手。”天弃又叹息，“只可惜你还是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
	“我出手时，你一定会后悔的。”
	其实她还没有出手，白荻就已经在后悔了。无论谁发现自己的对手是天弃这么样一个人的时候，他都会后悔的。
	天弃出手。
	她出手的方法很怪异，完全没有架势，也完全没有准备。
	她出手时甚至好像根本没有在攻击对方，因为以她的身材，她那出手一击根本不足让对方觉得威胁。
	可是就在她出手之后那一瞬间，她的身子已经开始暴长而起；等到她那一招完全击出时，对方的全身上下都已在她的威力控制下。
	她瘦弱的身材，也在这一刹那间变得强悍而高大，全身发亮的皮肤都已绷紧，看来更变得可怕。
	白荻本来已想到这种变化的，只可惜他明明想到了也没有用。
	他只觉得呼吸忽然困难，全身都立刻在一种说不出的压力笼罩下，压得他甚至眼泪、鼻涕、口水、汗珠，都失去了控制，甚至连大小便都忍不住要流了出来。
	幸好就在这时候，他已被点了七八处穴道。
	压力骤然消失，他整个人也骤然虚脱，就像是只空麻袋一样倒在地上。
	天弃仍然用那种悠闲而优雅的态度对他说：“你还年轻，一定还不想死，我也不会让你很快就死的。看着一个活力充沛的年轻人慢慢地死在你面前，不但是种享受，也是一种艺术。”
	她问白荻：“你希望你从哪里先开始死？”
	白荻只觉得身上冷得更厉害。
	他一向有极坚强旺盛的求生力，他从未想到过死。
	现在他想到了。
	现在他才知道，要活着固然不容易，有时要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更鼓响起，已经是五更，黑暗的远方已经隐约有鸡啼传了过来。
	本来一直都悠闲而优雅的天弃尼，光泽的皮肤竟仿佛骤然暗了下来，身子也仿佛扭动了两三次，接着，又抽动了两三次。
	这种变化本来是很难让人注意到的。就算有些感觉，也不会放在心上。
	可是天弃尼的脸色却突然变了，脸上突然露出种恐惧之极的表情，很慢很慢地转过头，去看天恨，就像是本来不敢去看她的，却又不能不看。
	天恨的脸还是一张毫无表情的脸，软软地瘫在地上，看着天弃。
	她的脸上虽无表情，眼中却有表情，而且表情很复杂而奇特，也不知是痛苦？是讥诮？是怨毒？还是怜悯？
	“你？是你？”
	“是的。”天恨回答，“我知道你为什么要对我下杀手，我不怪你；你也应该知道我为什么要对你下杀手。”
	“你怎么出手的？”
	天恨的回答好像和天弃问她的话没有什么关系，她只说：“我姓聂，三耳聂。”
	“聂？下五门的聂家？”
	“是的。”天恨淡淡地说，“我们下五门的人有很多旁门左道的功夫，都不是你们这些名门子弟所能了解的。”
	天弃目中的神色显得更恐惧：“你对我用了什么毒？”
	“也没有用什么毒，只不过在你的茶里放了一点鸡鸣五鼓断魂散而已。”天恨说，“这种药的毒性很特别，不管你在什么时候下的毒，它都一定要等到鸡鸣五鼓时才发作，而且时候一到，就必发无疑。”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我实在想不到，我们竟会死在同一天，死在一起。”
<h5>
	尾&emsp;声</h5>
	柔软的波斯羊毛毡铺在一张已经开始温热的火炕上，就像是绿草如茵的春野；葡萄、杏子、桃李、香瓜，各种经温室里培养出来的水果，盛在镶着七色宝石的黄金盘里，再加上水晶夜光杯中的兰陵美酒郁金香。
	白荻看着卜鹰直叹气。
	“我羡慕你，我一直都羡慕你。”他说，“我实在想不出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你更值得羡慕的人。”
	“快了，你马上可以过让人羡慕的日子了。”卜鹰说，“你的名气越来越响，日子就会越过越好的，尤其是在破了这件案子之后。”
	他微笑：“作案之后，摇身一变变成江湖中人人尊敬的尼姑庵住持，只凭一口混元真气，就可以随意改变自己的体形，这些都是别人想不到的，可是你想到了，你不成名谁成名？到最后一击不成，被杀灭口，也是他们那组织的老规矩。”
	白荻用一种很神秘的眼神盯着他，忽然问：“你愿不愿意跟我换？换一天就好？”
	“换什么？”
	“把你换成白荻，把我换成卜鹰。”
	卜鹰直笑，还没开口，已经有人替他回答了：“那不行。”
	一个打扮得就像是图画中神仙般的绝色美人，恬静地过来依偎在卜鹰身边。她的笑声比蜜酒还甜，眼睛就像是东方最亮的一颗大星。
	“那不行。”她甜甜地笑着，“别的都可以换，只有卜鹰不能换，别的东西换掉都可以再找一个，卜鹰却只有一个。”
	白荻的脸已经红了，赶紧用酒杯遮住自己的脸。
	卜鹰大笑。
	“你没有见过她吧，你想不想知道她是谁？”卜鹰故意很严肃地说，“那么我告诉你，她是位公主，一位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公主。”
	“公主？”白荻吓了一跳，仿佛有点不信，可是仔细再看看，又不能不信。
	“只可惜我们那地方太小，风景又不好，出产的东西又不丰富。”公主叹息着，“其实我们那里只出产一种东西而已，吃也不好吃，玩也不好玩。”
	“那倒是真的，那东西实在没什么太大意思。”卜鹰忽然向白荻做了个鬼脸，“你为什么不问问她那东西是什么？”
	白荻想不问也不行了。“那是什么？”他问。
	“那也不是什么，只不过是一种叫‘黄金’的东西而已。”
	“黄金？”白荻又吓了一跳，“金子？黄金？”
	“就是那种东西。”卜鹰也跟公主一样在叹息，“他们那地方出产的黄金也不多，只不过比江南四省加起来还多一点而已。”
	白荻笑了，大笑，把一大杯好酒都洒到半空中去，迎着窗外的秋阳，每一滴都在闪动着金光。
	他忽然发觉生命竟是件如此美好的事。

海神
	江湖中发生的事，千变万化，鱼龙曼衍，几乎在匆匆一瞬间，都可能会发生一些充满了浪漫与激情、冒险与刺激的事。最近这一个月来，江湖中最引人注意的话题，又是卜鹰。
	卜鹰又参加了一次赌局。
	卜鹰一直是江湖中的风云人物，在他活着的时候，就已成为了传奇，他的一举一动，都是受人注意的，他所参与的每一件事，都是江湖中最热门的话题。
	这并不奇怪，卜鹰又参加了一次赌局，更不能算是怪事。
	他平常就是个赌徒，随时随地都在准备接受各式各样人各式各样的赌注。这一次他所接受的赌局，并不仅是因为赌注高，也并不是因为他的对手“龙大头子”就是传说中“财神”的大老板“龙老太爷”。
	卜鹰这一次赌局的引人注意，只因为这一次他把他自己也赌了进去。
	在这一次赌局中，他不仅是庄家，甚至连赌注和赌具都是他自己。
<h5>
	楔&emsp;子</h5>
	阴暗的屋子里，每一扉窗户都挂着由远洋船舶自波斯转口运来的丝绒窗帘，密不透风，也透不进天光。
	一个阴暗的角落里，一张宽大的西方宫廷皮椅上，斜倚着一个瘦弱的老人。
	他面前一张书桌上，堆满了书册和卷宗，几乎把他整个人都挡住，就像是道围墙一样。
	他这个人，也好像终年都生活在围墙里，不见人面，也不见天日。
	现在这屋子里却有两位客人。
	一个身材高大，却瘦得只剩下皮包着骨头的大汉，正是名震天下的关西关二关玉门，天生神力，赤手生裂虎豹，若论武门硬功，可称天下无双。
	此刻他的精神很不好，因为他已经快有两个时辰没有吃什么了。
	他一定要随时随地不停地吃，才能保持他的精力和体力。
	可是不管他吃下去多少，也不管他吃的是什么，他还是瘦得只剩下一把皮包骨头。
	这是他的病。
	每个人都知道关二先生有这种病，可是谁也不知道这是种什么样的病。
	另外一个人，却胖得连一根骨头都看不到，也是财神的巨头之一，姓张，行五，是关西有名的大地主和大财主，兄弟两个人都一样胖，最近几次虽然一连输了几笔大注，却依然肥胖如故。
	据说这也是种病。
	据说他们使的一种功夫就是会发胖，不管吃下去的是什么，都会长出肉来，就算吃下去的是一斤稻草，也会变成一斤肥肉。
	老人有洁癖，老人也有病，每天只能吃一点流质的汤汁来维持他的生命，所以多年来没有一样可以引起食欲的东西能够进得了这屋子的门。
	所以关二和张五只有饿着。
	这个已经病得奄奄一息的老人，难道就是“财神”的大老板？
	他已经病得连声音都快没有了，一定要喘息很久，才说得出话来，可是他的口气中，却仍然带着种凌人的气势，好像只要他说出的话，就是命令。
	他在问张五。
	“你是不是已经按照我的意思，跟卜鹰订下了赌约？”
	“是的。”
	“卜鹰已经接受了我们的赌注？”
	“完全接受。”
	张五说：“我已经向他解释得很清楚，由他自己准备船只和配备用物，在扶桑离岛上出海。只要能在三十天之内平安返回厦门，就算他赢了这一局。”
	关二忽然插口问：“他若输了呢？”
	“输了，就没有了。”
	“什么没有了？”
	“什么都没有了，连他这个人都没有了。”老人的口气衰弱而温和，“我们甚至可以说如果他输了，这个世界上就好像根本没有卜鹰这么样一个人生下来过，有关他的一切，都将从此消失。”
	他说：“所以他这一注，可以说把他过去和未来所有的一切全都押了上去。”
	“他为什么要这么样赌？”
	“因为他是个赌徒。”
	老人的回答简单而明了，关二沉默，老人却又慢慢地说：“我也知道，这个世界上如果缺少了他这么样的一个人，你一定会觉得很寂寞，因为他一直是你最好的对手。我也知道，要找一个好对手，远比找一个好帮手还要难得多。”
	他忽然笑了笑，衰老脸上的笑纹就像是春风拂动中的水波。
	“可是他这一局本来是应该不会输的。”
	老人的声音更温和：“我们甚至可以说，在正常的情况下，他这一局本来非赢不可。”
	关于这一点，江湖中有很多人都有同感。
	根据赌约，船只是由卜鹰自己准备的，他选择了金门岛的陈氏家族来为他建造这艘可以由他一个人操作航行的海船“天鹰号”。
	陈氏家族是造船业的世家，也是最有名的一家，据说他们所建造的船只从未有被风浪打沉过。
	根据陈氏家族这一代的大家长陈天润陈老先生的叙说，卜鹰委托他们建造的这条船，木料、钢钉、风帆、构图、建造、安装、龙骨，每一个细节，都是经过特别选择和设计的。
	陈老先生说：“这条船虽小，却结实得像条小牛犊子一样，如果它会被风浪打沉，我老头子也没脸再吃这行饭了！”
	陈老先生说出来的话，通常都像他造出来的船一样牢靠。
	黄阿根是个在海上捕鱼已经有三十一年经验的老渔人，根据他的说法是：“现在正是黄梅季刚过，暴风季还没有来的时候，那一带的海面上风浪最小，尤其是四月中到五月底这段时候，几乎从来都没有沉船的纪录。”
	一个有经验的老渔人对天气的预测，有时比最精密的仪器还准确。
	所以这位一直蜷伏在皮椅中的老人才会说：“在正常的情况下，他这一局本来是赢定了的。”
	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任何一件事的情况都不可能永远保持正常的，意外的灾难，随时都可能发生。
	“除了暴风雨外，还有海盗和倭寇，也是海上旅人的大敌。”
	“海盗不足惧。”老人说，“他们也不会对一个单身的旅人下手，何况卜鹰一向交游广阔，在海上也不是没有熟人。”
	“那么他会遇到什么样的意外呢？”关二显得很关心。
	“什么样的意外都可能发生，甚至一根钉子也可能沉船，只不过……”
	老人的声音更低，目光凝视着屋角的黑暗，过了很久才轻轻地说：“只不过最可怕的一种灾难，当然还是海神的震怒。”
	“海神？”
	“是的，海神。”老人的声音轻如耳语，“古老相传，据说海上有一位脾气暴躁、性如烈火的巨神，平日隐藏在波涛里，如果有人在无意间得罪了他，他就会突发震怒，挥出铁拳，将那个人和他的船一起打得粉碎。”
	他轻轻叹息：“据我所知，卜鹰好像是很容易得罪人的，而且不管是人是神，他都敢得罪。”
	关二皱眉，张五沉默，老人却又笑了笑：“所以我们只能希望，海神刚好在这段时候里睡着了。”
	海神没有睡着，就在这时候，“天鹰号”的残骸已经在江浙近海一带的捕鱼区内被发现，而且经过金门陈氏世家的子弟证实无误。
	卜鹰已经在海上遇难了。
	不出五天，这消息就传遍江湖，甚至有人开始要替卜鹰筹备丧礼了。
	但是赌局并没有把赌输了的赌注赔给赢家，因为他们还不认输。
	他们绝不相信卜鹰这么容易就会被任何人或神击倒，他们还要再等半个月。
	这半个月里，难道会有什么奇迹出现？
<h5>
	不是奇迹</h5>
	这不是奇迹，奇迹本来就是很少会发生的，这只不过是一条很简单的逻辑而已。
	你发现了一个人乘坐的那艘船的残骸，并不能代表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不能证明任何的事。
	一条船的是否被击沉，和一个人的死活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卜鹰还活着。
	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好像永远都不会死的，在很多很多说起来一定能比他活得更久的人都死了之后，他还好好地活着。
	卜鹰无疑就是这种人。
	他醒来时，首先接触到的就是阳光。
	金黄色的阳光，多么灿烂，多么美丽，多么辉煌！就像是一种金黄色的蜜汁美酒一样，洒遍在他身上。
	阳光下，仿佛是青的山，绿的树，蓝色的大海，白色的波浪。
	这是不是梦？
	回想到刚才那一瞬间发生的事，倒的确像是一场梦，一场噩梦。
	低黑的云层，闷热的天气，远处忽然卷起了一阵风，然后浪涛就像是个巨人的铁拳一样，迎面痛击在他的胸膛上，他仿佛还听见船只破裂的声音。
	听说一个人在临死之前，总会想到一些他最亲近的人和最难忘的事，在那一瞬间，卜鹰想到的是些什么人和什么事呢？
	他什么都没有想。
	在那一瞬间，他的脑中是一片空白，整个人都是空的，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不存在。
	难道那就是死的滋味？
	那一瞬间的事仿佛就是刚才一瞬间的事，其实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了。
	泛动着白色泡沫的浪涛，好像还有些天鹰号的残骸在翻滚。
	卜鹰直挺挺地躺着，上面是青天白云，下面是柔软的沙滩。
	他忽然想起了胡金袖，想到了宝贝公主，甚至想到了白荻、程小青和关二。
	直到现在才想起这些人，倒真是件奇怪的事。
	现在他们是不是已经听到了他的噩耗？是不是已经认为他已死了？是不是已经开始在筹备他的葬礼？卜鹰忽然笑了。
	他忽然想到，一个人如果能自己亲身去参加自己的丧礼，那会是件多么有趣的事。
	在丧事中，他能够亲眼看到他的朋友为他伤心流泪，也能看到一些假装是他朋友的人，在暗中为他的死而偷笑。
	在他活着的时候，那些都是他朋友的人，到底有几个是他真的朋友呢？
	等他们发现他并没有死的时候，他们的脸上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卜鹰越想越觉得有趣，几乎已经忘了他自己还在险难中，很可能已经永远无法返回他自己的家乡，永远无法再见他的朋友。
	他甚至已经忘了先去查看一下，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是陆地的边缘？还是个无人的荒岛？在这一片图画般的美景里，是不是隐藏着什么危机？在那翠绿的山峰下，有没有潜伏着什么吃人的恶兽？
	他没有再想下去，因为他的思想忽然停顿了，甚至连呼吸和心跳都一起停顿。
	他忽然看见了一个人，一个他从未想到会在这种时候、这种地方看见的人。
	一个他从未想到自己这一生中会看得到的人。
	这个人是从水里出来的。
	天空澄青，海水湛蓝，一个人用一种极优雅而古典的姿态，慢慢地从海水中走了出来。
	看来就像是从一个极古老的神话中走出来。
	金黄色的阳光照在她身上，她的皮肤就像是蜜奶般温柔而甜蜜。
	她的头发在阳光下闪耀着缎子般的光辉。
	她的牙齿洁白，眸子漆黑，腰肢的曲线就如同水波般柔软，她的乳房却坚挺如远山。
	这个从海水中走出来的女孩，赤裸得也像是位刚从神话中走出来的女神。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卜鹰才开始恢复他的心跳和呼吸。
	可是他仍然不能思想。
	他整个人都已被她的美丽震慑，一直到很久以后都无法忘记。
	这已经不是平时那个卜鹰了。
	那个冷静、沉着，永远对自己充满了自信的男子汉，如今竟似已变成了个十七岁的大男孩。
	这是不是因为他自己身上几乎也是完全赤裸的？而她那明亮而美丽的眼睛，又偏偏一直盯在他身上某些不该让人看到的地方。
	可是她的眼神中并没有邪猥的神色，只不过充满了惊异和好奇而已，就好像一个小女孩，忽然看到了一样她从未见过的有趣的东西一样。
	难道她从未见过男人？
	看到她这种表情，卜鹰也觉得奇怪了，脑子里很快就出现了很多问题。
	可是他还没有开始想，她已经在问他：“你是什么？”
	她的声音甜美而清脆，每个字都说得很慢、很清楚，好像生怕对方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又好像她说话本来就很生涩。
	“你是什么？”
	普通人问话，绝不是这么样问的。
	普通人看见了一个陌生人的时候，通常总是会问“你是什么人”或者“你是谁”。
	这个女孩却问得很绝，好像她问的对象并不一定是一个人，也很可能是一样东西、一个怪物。
	“我是什么？”卜鹰苦笑，“我好像是一个人。”
	“你好像是一个人？”女孩问，“那么你实在是什么？”
	她问得很认真，连一点幽默感都没有的样子。
	卜鹰只好回答：“我实在也是一个人，我根本就是一个人。”
	“你是一个人？真的是一个人？”
	“当然是真的。”
	“那么，你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是个普通人。”
	“普通人？哪一种普通人？”
	她越问越奇怪，问出来的问题，简直就好像是白痴问出来的一样。
	卜鹰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样回答了。
	这女孩看着他，却好像把他当成个白痴一样——连这种简单的问题都不知道回答，不是白痴是什么？
	所以他只有耐着性子解释：“这个世界上本来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男人，一种是女人，对不对？”
	“对。”女孩回答，顿了一顿又问，“那么你是哪种人呢？”
	卜鹰愣住了。
	原来她真正要问的居然是个这么样的问题，她盯着他看了半天，居然还看不出他是个男人。
	卜鹰简直有点哭笑不得了，却又不能不很正经地回答：“我是个男人。”
	“你是个男人？”这女孩居然叫了起来，“你怎么会是个男人？男人怎么会是你这样子的？难道你以为我没见过男人？”
	卜鹰又愣住。
	“如果我不是男人，我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你是什么。反正你绝不是男人，男人绝不是你这样子的。”
	她说得也很认真，绝不像是在说谎，也不像是在开玩笑。
	幸好卜鹰现在已经渐渐镇定了下来，已经可以沉得住气了。
	“你认为男人都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当然都应该像宝宝那样子。”
	“宝宝？”卜鹰问，“宝宝是谁？”
	“宝宝就是我的宝宝，也是我的主人，我的丈夫。”
	“他是个男人？”
	“他当然是个男人。”她神色中充满天真的骄傲，“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最强壮、最能干、最好看的男人。”
	卜鹰看看她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心里虽然不想问、不忍问，却还是忍不住问：“你见过几个男人？”
	“三个！”
	“三个？你这一生中只见过三个男人？”
	女孩点头，笑容依然灿烂：“这个世界上男人本来就不多，我已经见过三个，已经很够了！”
	她又问卜鹰：“你呢？你是从哪里来的？你既然是个男人，为什么长得跟他们都不一样？”
	卜鹰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可是对这里的情况，多少已有了些了解。
	这里是个荒岛，这个女孩是从小在岛上长大的，一生中只见过三个男人，三个长得和卜鹰完全不一样的男人。
	卜鹰是个很正常的男人，虽然不算十分好看，可是也绝不难看，那三个长得跟他完全不一样的男人，长得是什么样子呢？
	卜鹰脑子里又出现了很多问题，唯一可以明确肯定的是，这个女孩确实是个女人，既不是神灵，也不是鬼魂。
	能够确定这一点，别的就比较可以放心了。
	卜鹰长长吐了口气：“也许我不是个男人，是个怪物，老实说，现在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东西了，现在我只知道一件事。”
	“什么事？”
	“我的肚子真饿。”
	女孩银铃般笑了：“原来怪物的肚子也会饿的。”
	“怪物平常都吃些什么？”
	“吃肉。”
	“怪物也吃肉？”
	“不但吃肉，还喝酒。”卜鹰问，“你知不知道酒是什么？”
	“我知道，我的宝宝也喝酒。”
	“谢天谢地。”
	“怪物是不是也有名字？”
	“有。”
	“你叫什么名字？”
	“卜鹰。”
	“我叫海灵。”女孩说，“大海的海，仙灵的灵。”
	这位女孩原来还识字。
<h5>
	神&emsp;话</h5>
	卜鹰看见这个叫海灵的女孩时，是在清晨太阳刚升起的时候，从日出到日落，卜鹰又发现了一些让他觉得非常惊奇意外的事。
	如果说这个荒岛就是一个世界，那么在这个世界里，令人惊奇的事实在不少。
	第一件让卜鹰惊奇的，就是女人。
	不管在天下哪个地方，最让人觉得惊奇的，好像总是女人。
	这里的男人也许真的一直只有三个，可是女人却实在不少，而且都是和海灵一样的女人，美丽、健康、活泼，身上穿的也不比海灵多很多。
	幸好卜鹰这时已经完全恢复了镇静，幸好他也不是没有见过女人的人。
	事实上，他见过的漂亮女人很可能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男人都多很多。
	这些女孩却好像都跟海灵一样，都很少看见过男人。
	见到卜鹰时，她们也显得很惊讶、很好奇，有的甚至还有点畏惧，就好像真的遇到了怪物。
	在她们眼中，真正的男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卜鹰想不通。
	第二件让卜鹰奇怪的事，就是这个荒岛上所有一切的享受，都远比他想象中好得多。
	他本来以为这些女孩最多也只不过是住在一些洞窟里，洞窟里最多也只不过有一点简单的设备和装饰，饮食的粗劣，也应该可以想象得到。
	这里毕竟是个远离红尘的荒岛，人世间那些安逸的享乐，在这里都不过是梦中的神话而已。
	让人完全想不到的是，卜鹰此刻在这里所见到的一切，才是神话。
	这个荒岛上竟然有个建筑得就像是神话中宫殿般的尖顶大厦，卜鹰走遍天下，也没有见到过这么奇丽的建筑。
	大厅里摆着各种奇巧的玩物，所有的灯饰都是用水晶雕成的，配上黄金灯座。
	一张用整块古木雕成的巨大圆桌上，摆满了醇酒和美食。单只酒类，就有五十种以上，其中有从波斯用船舶运来的异国葡萄酒和蜜酒，也有性烈如火的北方二锅头和烧刀子。
	用金盘盛来的美食中，更包容了天下各地的口味，除了象鼻、猩唇和驼峰外，几乎什么都有了。
	但是真正令卜鹰动容的还是一把刀，一把形式奇古、刀身特别宽而短的刀。
	刀鞘是用一种暗黄色的金属制成的，上面镶着七颗金光闪耀的透明宝石，只有极识货的波斯商贾，才能分辨出这种金刚石的真正价值。
	这把刀平放在一个也不知是用什么木头制成的刀架上，卜鹰想去拔刀。
	但是海灵立刻阻止他：“宝宝说这把刀动不得。”
	“为什么？”
	“因为这是把凶刀，一动就要见血。”海灵说，“我最怕看见血。”
	卜鹰慢慢地坐下来，过了很久才说：“我认得这把刀。”
	“你认得？”
	“这把刀叫‘天、地、神、佛、人、鬼、兽’七杀刀，见神敬神，见鬼杀鬼。”
	“这把刀好凶。”
	“天地间的名刀宝剑，都是凶器，这把刀还不算最凶的。”
	“最凶的一把刀是什么刀？”
	“是小楼一夜听春雨。”
	“小楼一夜听春雨？这是一把刀的名字？”
	“是的。”
	卜鹰又说：“古老相传，这两把刀曾经对决过七次，小楼一夜听春雨连胜七次，但却还是无法逼这把刀脱手。”
	“后来呢？”
	“后来小楼一夜听春雨的主人和这把刀的主人化敌为友，约定终身不再相斗，可是这把刀和它的主人却忽然不见了，想不到它竟在这里。”
	“这把刀一直都在这里。”
	“你知不知道这把刀是怎么来的？”
	“我听宝宝说过，他击败了这把刀的主人，就把刀带了回来。”海灵说，“那好像已经是十七八年之前的事了。”
	她说得轻描淡写，好像这本来只不过是件很平常的小事，可是卜鹰却已经听得悚然动容了。
	他当然明白这件事是件多么惊人的大事，他更想不到这个女孩的“宝宝”居然能击败当年纵横江湖的煞星墨七星。
	更令人吃惊的是，摆在这里做装饰的武林名家的兵刃，还不止一把七杀刀。
	他很快又发现了陇西杨家的枪、淮南王家的鸡爪镰、凉州杜家的鞭子鞭、甘州赵家的流星锤，甚至还有巴山顾家的剑。
	这些人的成名兵刃全都是随身带在手边，寸步不离的。
	巴山的剑上，还赫然刻着自古相传的剑铭：
	剑在人在，剑亡人亡。
	这些都曾经叱咤过一时的高手，难道都已败在这个“宝宝”的手下？
	这个宝宝是谁？
	卜鹰开始吃，大量地吃，他需要大量地补充体力，因为他忽然发觉自己即将要面对的一个人，是个极神秘、极古怪、极可怕的超级高手。
	这个人将要用什么样的态度对他，目前他连一点影子都没有。
	但是他却有了不祥的预兆，一种充满了凶煞的不祥预兆。
	他知道自己一定要特别小心留意，他确信自己即将面对的，一定是个空前未有的危机，他这条命很可能也会像这些兵刃一样，被那个“宝宝”留在这里。
	最不幸的是，他的预兆一向都灵验得很。
	根据久走海上的旅人商贾的传说，用葡萄酿成的红酒，也是非常滋补的，不但补血，而且强身。
	卜鹰连尽三大杯，才问海灵：“你说你这一生中一共只见过了三个男人？”
	“对。”
	“除了你的宝宝外，还有两个呢？”
	“一个是我的伯伯，叫作无名叟，多年前远赴海外，至今没有回来。”海灵说，“还有一个是我的叔叔，也已隐居了很久。”
	“他隐居在哪里？”
	“就在我们这个海神岛上。”
	“你能不能带我去看看他？”卜鹰问。
	“不能。”
	“为什么？”
	“因为他隐居的地方，是在地下一个既没有门，也没有窗户的小屋里，谁也进不去。”
	海灵看着卜鹰，眸子里闪动着宝石般的光，每当她看着卜鹰的时候，眸子里都会有这种光。
	她又说：“可是如果你只不过想在外面看看，我就可以带你去。”
	“我本来就只不过想在外面看看而已。”卜鹰苦笑，“那么你的屋子，我暂时还不想过去。”
	他无疑已猜到那间屋子是间什么样的屋子了。
	一口棺材，埋在地上。
	一个死人躺在棺材里，和一个活人躺在屋子里又有几分不同呢？
	一块墓碑立在坟前，和门口的名牌又有多少不同？再大的不同，也只不过是数十年岁月而已，短短数十年，弹指即过矣。
	萧弹指之墓。
	墓碑上只简简单单刻着这五个字，萧弹指只不过是一个人的名字。
	如今江湖中还有几人记得这个名字？
	如果已经没有几个人记得这个名字，那么这个名字和别的千千万万个名字又有什么不同呢？
	卜鹰看着叹息：“想不到‘一弹指动九十城’的萧先生也已经在这里。”
	“你也认得他？”
	“我认得他？”卜鹰也问自己，“我认不认得他？”
	他本来是应该认得他的，萧弹指名动九州，江湖中谁不知道？
	可是真正认得他、见过他的人，却好像没有几个，甚至连他的容貌长得如何，身材是高是矮，年纪是老是少，江湖中都没有几个人知道。
	卜鹰的记忆中居然没有一点有关这位萧先生形貌的资料。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跟那个“宝宝”长得一定很像，所以海灵才会认为他们是一样的“男人”，而卜鹰只不过是个怪物。
	如果卜鹰是怪物，男人应该长得是什么样子呢？
	这时远方的海面上忽然传来一阵号角声，海灵雀跃欢呼。
	“宝宝回来了！”
<h5>
	海神的故事</h5>
	刚才还在炉上被烤得“嗞嗞”作响的一只全羊，被一个满头金发的波斯女奴用一面镶着红宝石的金盘端上来。
	主人立刻站起，把一只手伸入热腾腾的羊眼眶里，把一只还是滚烫的羊眼珠子掏出来，带着血丝就送入客人面前的白玉皿里。
	客人是卜鹰。
	这么样一只羊眼珠子，就连诸葛太平也吃不下去，何况别人？
	可是卜鹰却吃了下去。
	他知道这是东方某种神秘宗教中对待客人的最尊贵的礼节。他毫不迟疑就把一只羊眼珠子吃了下去，非但面不改色，而且吃得津津有味。
	主人大笑。
	他的笑声尖锐而亮，就像锥子一样，随时可能刺穿人的耳膜。
	他的人也像是一柄尖锥，随时都可能刺穿任何一个人的心脏。
	卜鹰从未见过这样的人，瘦弱、矮小、驼背、鸡胸、扭曲的容貌、萎缩的四肢，整个人都是畸形的，而且不停地抽动。
	但是这么样的一个人却充满了无比危险的侵略性，面上带着种说不出的气势，仿佛永远都在掌握着别人的生死和命运。
	这个人当然就是这个“海神岛”的主人。
	这个人很可能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海神。
	劝酒的波斯女奴结实高大而健美，全身都充满了韧力和弹性，若不是眼角已经有了皱纹，看来只不过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女。
	“她叫伊莎美。”主人介绍，“她是这里所有女孩的总管，从小就训练她们。她是从波斯来的，据说本来是波斯一种神秘宗教叫‘拜火教’内的圣姑。”
	主人又笑道：“她练的一种功夫神秘而奇诡，我可以保证她绝不会败在海内任何一位女子高手的手下，卜先生如果有兴趣，不妨试一试？”
	卜鹰也笑：“我对美女的兴趣，幸好不在这方面。”
	他还是看不出这位主人的底细，却已看出这个叫伊莎美的波斯女奴，绝对是个可怕的对手，战斗力很可能可以维持到三个时辰以上，在中原武林中，恐怕还找不出这样的女人。
	生死相争时，体力、耐力无疑是胜负的关键之一。
	被伊莎美训练出的女孩，战斗力显然也是极可怕的，只有海灵是例外。
	她只是温柔的女孩，尤其在她的主人身旁时，更显得幸福而满足。
	主人看着她时，眼中充满了骄傲，可是一看到卜鹰，他眼中的光芒就暗淡了，甚至显得非常恼怒，突然挥手叫女孩全都退下去，连海灵都退了下去。
	大厅里只剩下他和卜鹰两个人的时候，他立刻又恢复了他的冷静、威势和自信。如果你仔细注意他，还可以发现一种带着贵族般骄傲的优雅气质。
	那当然是多年来高居别人之上的结果。即使在面对卜鹰时，他也带着种说不出的优越，仿佛随时可以决定这个人的命运和生死。
	“你就是卜鹰？”
	“是的。”
	“我听说过你，近年来你在江湖中的名气很响。”他淡淡地笑着说，“只可惜我已经是个久已退出江湖的人了。”
	他问卜鹰：“我想你对我这个人，一定会觉得很好奇。”
	卜鹰也毫不掩饰这一点，立刻就回答：“是的。”
	“那么现在你可以问我，我已经决定把一切全都告诉你。”
	卜鹰最感兴趣的，当然还是他这个人，想不到这位神秘的主人居然很快地就说了出来。
	“我就是墨七星，我们有师兄弟九个人，属于一个神秘的门派。这九个人的年纪和出身都相差很多，有些在五十年前就已出道，有的直到现在还只是个小孩子。”
	“四十年前就已如彗星般扫过江湖的怪杰墨五星，是你的同门？”
	“是的。”
	墨七星说：“只不过我们练的武功和兵刃都不同而已。”
	“你练的是刀？就是那柄见神杀神、见鬼杀鬼的七杀刀？”
	“是。”
	墨七星保持着冷静：“只可惜我那柄见神杀神的宝刀，竟不是那柄‘小楼一夜听春雨’的对手，他所创立的魔教，势力也越来越大，我只有远赴海外，在海上称王，南海诸国的人见到我都畏之如天神，所以就称我为……”
	“海神？”
	“是的，海神。”墨七星说，“纵横七海，海上为神，南海诸国的金银、财帛、女子，都任我予取予求，我这一生，也不算虚度了。”
	他忽然仰天叹息：“可是我心里，却总是有件无法弥补的遗憾。”
	“你遗憾的是什么？”
	“女人。”
	“女人？”卜鹰本来不懂的，可是立刻就明白，“是的，当然是女人。”
	墨七星目光停留在远处那柄宝刀上，过了很久，才慢慢地说：“我一生纵横天下，所向无敌，男人见了我，只有俯首纳命，女人见了我，也没有人敢不从的，只可惜……”
	他的神色又暗淡了下来，卜鹰却替他说了下去：“只可惜你永远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是不是有一个女人真的喜欢你。”
	墨七星的脸色变了，目光如火炬般照出了耀眼的光。
	卜鹰却神色不变，悠悠然接着说：“因为你先天就是个畸形儿，所以难免自惭形秽，可是一个女人如果一生中从来没有见过别的男人，自然也就不会认为你是畸形的了。”
	一个女人如果从未见过别的男人，也许就会认为世上的男人都是这样子的。
	“你想到了这一点，当然非要立刻做到不可的。”卜鹰说，“所以世上就出现了这个海神岛，也有了海灵这么样的一个女孩子。”
	墨七星终于叹息。
	“是的，这件事就是这样子的。”他说，“我不让海灵见到任何男人，只希望她认为天下的男人都跟我一样畸形而丑陋，无名叟和萧弹指本来就是我在江湖中使用的化名。”
	卜鹰也叹息。
	“你一个人化身为三，三个化身都是名震江湖，实在是不世出的奇才，令人钦佩。”
	“只可惜我这个本来绝对周密的计划，却因你而毁了。”墨七星说，“现在海灵已经看见了你，我就算杀了你，也已无济于事。”
	他虽然在尽力控制着自己，但眼中还是因愤怒而露出了血丝。
	一个人眼看着自己多年的心血付于流水，就算再有涵养，都难免会悲痛愤怒的。
	卜鹰明了这一点。
	“我不怪你，你就算杀了我，我也不怪你。”卜鹰说，“以你的武功，要杀我虽然不难，也不容易，你从中也许还能得到一点乐趣，也许还可以多少补偿你一些损失。”
	“你想得倒真周到。”墨七星道，“难怪江湖中人都说卜鹰的想法虽然总是有些古怪，但是周到仔细处，却无人能及。”
	他又长叹：“只可惜现在我已不再以杀人为乐事了。”
	“现在你通常都以什么为乐？”
	“打猎。”
	卜鹰同意道：“鹰扬牧野，兔走鹿奔，马前猎犬飞突，马后仆从如云，那的确是种高贵的游戏，而且一定非常有趣。”
	墨七星的神态又恢复从容。
	“那不仅是高贵而已，而且非常优雅，就连使用暴力时，都是非常优雅的。”
	“一种高贵而优雅的暴力？”
	“是。”
	卜鹰笑了：“只可惜这份优雅和高贵，野兽是不会懂得的。”
	“野兽当然不懂，可是人懂。”
	“人？”
	“不错，人！”
	“现在你猎的是人？”
	“是的。”
	卜鹰怔住了。
	墨七星淡淡地接着道：“人为万物之灵，无论斗智、斗力，人都是最好的对手，尤其是……”
	他也笑了笑，目光却似锥子般盯着卜鹰：“尤其是阁下这样的人。”
	卜鹰也笑，苦笑。
	“要找一个像阁下这样的人，绝不是件容易事。”墨七星道，“我记得阁下刚才好像说过，要给我一点小小的补偿，那么就请阁下现在答应我一个小小的请求。”
	“你是不是要我做你的猎物，让你痛痛快快地打一次猎？”
	“若是我这么样说，就未免太无礼了些。”
	“你会怎么说？”
	“这只不过是场竞争而已，非常公平的竞争。”墨七星说，“我这边的人虽然多一点，但我却是个畸形的残废，阁下四肢灵活，身体健全，这一点我并没有占阁下的便宜。”
	“有理。”
	“这个小岛上，虽然各处都有埋伏，但一定对付不了阁下这样的专家。”
	“我来的时候，已经看到了一个南洋马来岛上土人的捕虎阱，和两处西南野人山上瑶民捕兽的弹机，做得都很凶狠精妙。”
	“阁下果然是专家。”
	“只可惜专家也跟平常人一样，只要碰上一个陷阱就必死无疑。”
	“我可以让阁下先走一个时辰。”
	“往哪里走？”卜鹰问，“走到哪里去？”
	“东方的海岸边，停泊着一艘海船，船上的粮食和清水都准备得很充足，绝对可以载阁下平安驶到闽海。”墨七星道，“只要阁下能到达那里，就可以扬帆远走，一去不返。”
	“听起来这倒好像是个很公平的交易。”
	“你接受了？”
	卜鹰微笑：“阁下好像并没有留给我多少选择的余地。”
	这时候卜鹰的朋友正在筹备他的丧礼。
<h5>
	葬礼之前</h5>
	深色的丝绒窗帘依然低垂，屋子里依然同样阴暗，那神秘的老人也依然同样坐在那个阴暗的角落里，好像从来不肯让别人看清他的脸。
	关二远远地坐在他对面，一张瘦骨嶙峋的脸上，表情显得很沉重。
	张五站在近门处，正在向他作简单的报告，神情也很严肃。
	“这七天来，我们一共派出了七十八条渔船在那一带的海面上巡逻搜查，陆续又找到了一些‘天鹰号’的残骸，却始终未见卜鹰的踪影，也没有他的消息。”
	“由胡金袖那些人派出的船队，结果也跟我们一样。”
	“他们经过了多次讨论，终于一致同意，卜鹰已经遇难了。”
	张五嘴角忍不住露出笑意：“这意思就是说，我们已经胜了这一局。”
	惨败给卜鹰多次后，终于赢回一局，不但赢回了所有的赌注，连卜鹰的命都赢了过来，也难怪张五会忍不住暗中高兴。
	关二却没有笑，看着张五时，目中甚至有了怒色，老人居然也没有什么高兴的表示。
	张五又说：“根据我们多方面的调查，卜鹰私人的财产，已在亿万以上，已经可以列名在天下五十大富豪之中。这还是别人可以调查得到的，暗地更不知……”
	老人忽然打断了他的话，淡淡地问：“他的财产多少，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没有。”
	“那么你是不是认为我很想赢这一局？”
	“与人竞赌争胜，没有人愿意输的。”
	“你错了。”老人说，“这一局我倒宁愿输给他。”
	张五一怔，才忍不住问：“为什么？”
	“因为海神。”
	关二悚然动容：“海神？”他也忍不住问：“海神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那一带海面正是海神时常出没的地方，我本来希望卜鹰这次能够遇见他。”
	“遇见之后又如何？”
	“这两个人之间，是必定不能相容的，两人若是相遇，必有斗争。”老人说，“海神手下从来不留活口，卜鹰如果能如期回来，若非未遇海神，就表示他已将海神歼灭了。”
	“如果他没有回来，就表示他可能已经死在海神手下？”
	“不是可能，是一定。”老人说，“只要他见到了海神的面，海神就绝不可能让他活着回来。”
	“就算他不想杀海神，海神也非杀他不可？”
	“是的。”
	老人慢慢地接着说：“如果他已经踏上了海神的岛屿，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休想活着离开。”
	“就是他不死在岛上，也必将死在海里？”
	“是的。”
	老人的声音很凝重：“我可以保证，其间绝对没有一点可以让他选择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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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emsp;葬</h5>
	清晨。
	墨七星醒来时，不但觉得精神抖擞，而且心情特别愉快。
	这不仅因为他知道今天必将是个充满兴奋和刺激的日子，更因为他感觉到自己全身都充满了欲望，就像是个年轻人一样。
	他的外形虽然残缺，身体里却充满动力，有时候他的欲望甚至比年轻人还要强烈，连伊莎美那种年纪、那么强壮的女人，都往往会屈服在他的动力下。
	可是现在他一定要暂时克制自己，卜鹰那样的对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好对付的，他必须保持自己的体力。
	就连在吃早饭的时候，他要雪子和千代进来时，他都能克制住自己，只问她们：“卜鹰走了没有？”
	雪子和千代是扶桑岛伊贺村的传人，修习的是忍术，也就是昔日中原武林中下五门修习的那一类功夫，其中包括了易容、暗器、遁法、障眼法和轻功。
	她们的年纪都只有二十出头，因为多年苦练的结果，全身肌肉都充满了韧力和弹性，甚至可以把全身上下任何一个部位任意收缩，很容易就能驱使跟她们交接的男人进入崩溃。
	一个性欲旺盛的男人，面对这样的女人时还能克制自己，实在不容易。
	墨七星对自己这一点觉得很满意。
	卜鹰已经走了。
	“是在黎明时走的，已经走了大约半个多时辰。”雪子说。
	“他有没有带走我为他准备的东西？”
	“他只选了几样带走。”
	“哪几样？”
	“他第一样选的，就是那柄西南滇缅山区土人峒主使用的砍虎刀。”
	“有眼光。”
	“除此之外，他还选中了一套牛筋索，一筒京城宝华堂的烟火，一个七宝火折子，和一柄我们忍者经常佩带在身边的十字锹。”
	“这个人果然是个行家。”墨七星神情显得更愉快，像卜鹰这样的猎物，毕竟不是时常可以找到的。
	他带着笑道：“我若是你们，昨天晚上就一定不会放过他，这个人在那一方面必定也是个行家。”
	“我们也看得出，可惜我们不敢。”
	“是不想？还是不敢？”
	“是不敢！”
	“你们怕什么？”
	“怕你。”雪子说，“我们都怕你怕得要死。”
	“怕我？为什么要怕我？”
	雪子的媚眼如丝：“因为我们都受不了你。”
	墨七星大笑，又问：“伊莎美呢？”
	“她已经追下去了。”雪子说，“走了也已经有半个多时辰。”
	“她为什么追得这么急？是不是想在他临死前先用他一下？”
	“大概是的。”雪子吃吃地笑，“我看得出这几天她想得要命。”
	墨七星的眼中突然布满红丝，突然把她拉过来，按在床上。
	“这是你自己找的，我看得出这两天你也想得要命。”
	雪子咬着嘴唇，咬得出了血，眼中却露出了复仇的快意。
	千代冷冷地看着她，慢慢地解开了第一颗衣扣。
	墨七星一向吃得很少，可是吃的都是非常滋补的食物，滋味的好坏，他也从来不管的。
	只要是能使男人“强壮”的东西，什么他都吃，有时甚至连青蛙和老鼠，他都能活生生地吞下去。
	为了弥补今天早上的消耗，他就活生生吞下了一只蟾蜍。
	今天早上他的胃口并不好，因为他听到的都不是好消息。
	卜鹰已经越过他第一重防线内的二十三处机关和陷阱，到了海神岛外围的一圈里了，他的行动神速得实在出人意外。
	现在已经到了墨七星亲自出马的时候。
	刚才他虽然在雪子和千代身上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可是现在并不觉得太疲倦。
	对这一点，他也觉得很满意。
	更令他愉快的是，他一出马，就听到了第二重防线内地字号陷阱里捕获了猎物的消息。
	这个陷阱是模仿南海土人的方法并加以改良制作而成的，不但深而广，而且四壁上都涂上了米浆油脂，滑不溜手，纵然是虎豹猿猴，也难爬上来。
	唯一遗憾的是，落入这个陷阱的，并不是卜鹰，而是伊莎美。
	墨七星的脸色变了。
	这岛上的一草一木，除了墨七星外，没有人比伊莎美更熟悉。
	“我把卜鹰的轻功和行动习惯都算准了，这陷阱就是特地为他准备的。”墨七星问，“你是怎么落下去的？”
	“入伏的本来的确是他。”
	“既然是他，怎么会变成了你？”
	“因为我过来看的时候，突然被他从里面翻上来抱住了，他的入伏，原来就是为了让我上当的。”
	“他抱住了你什么地方？”墨七星的怒意忽然消失，又变得非常有兴趣的样子。有关这方面的事，好像一说就能让他心动。
	“他从下面翻上来，两只手抱住了我的腰，两个手肘刚好抵住了我的胸部。”伊莎美无疑也明白墨七星的嗜好，所以说得特别仔细，“他的嘴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居然还咬到了我的嘴。”
	“你呢？”
	“我？我当然受不了。”
	墨七星突然一把揪住她的头发，把她从陷阱里揪出来，一连给了她十七八个耳光，接着又撕开了她的衣襟和裙腰。
	她开始在流血，鲜血沿着她嘴角的笑纹流下来，显得说不出的奇秘诡异而可怖。
	这张美丽的脸已经不再像一张人的脸！
	用鲜血刻出的笑纹，已经使这张脸变成了一个诡异的面具。
	也许她的脸上本来就一直戴着面具的。
	在呻吟和喘息中，她忽然说：“前面的埋伏你也不必去看了，卜鹰一定早已逃脱。”
	“为什么？”
	“因为我看到了海灵，她已经赶到前面去了，她不会让他死在这里的。”
	墨七星的嘴角也有血，是伊莎美的血。他用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看着她狞笑。
	“只可惜他还是非死不可。”
	海灵果然已经放下卜鹰逃脱了，船舶已经扬帆远走。
	墨七星瞪着海灵，脸上居然连一点悲情气愤之色都没有，只问她：“你为什么不跟着他走？”
	“因为你。”海灵说，“你是我的父亲，也是我的丈夫，我当然要留下来陪你。”
	“不管我是个什么样的男人都一样？”
	“是的。”
	墨七星微笑，轻抚她的脸：“你是个好女孩，你会活得很久很久的。”
	“他呢？”
	“他当然已经死定了。”墨七星看着在朝阳下远去的帆影，“我早就说过，不管在任何情况下，他都已经死定了。”
	他放开海灵，走上岸边最高的一块岩石，取出一具他从一个西方传教的长老手中得来的望远筒，仿佛要眼看着卜鹰死在海上。
	忽然间，“轰”的一声响，他刚踏上的这块岩石上闪起了一片火光，烟花四射，银光火树，依稀犹可辨出是京城宝华堂的杰作。
	墨七星的人立刻从岩石上翻了下去，虽然凌空改变了四次身法，可是到最后体力还是不济了，一跤跌入了尖齿般的礁石间。
	他是个非常敏感的人，在这一瞬间，他已计算出他身上至少受了八处损伤。
	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他刚才已经从那个制作新奇精妙的望远筒里，看到卜鹰驾走的那艘船，正在遥远的地平线上渐渐地沉没。
	这条船虽然也是他早已为卜鹰准备好的，船底的榫头接合处，铁钉早已拔出，熔入了白蜡。
	墨七星总算亲眼看见了卜鹰的海葬。
	海灵为什么要救卜鹰？雪子和千代是不是也早已跟她在暗中勾结这些事？
	墨七星都已不想追究。
	现在他只想回到他那间舒服的卧室去，好好地睡个午觉，把伤势养好。一个人最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健康，其他的事都可以暂时先放到一边去。
	但是就在他踏入卧室的那一瞬间，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有些事是永远放不开的，有些人也一样，他们好像总是会在你最不想看见他们的时候，忽然出现在你面前。
	在这一瞬间，墨七星看到的是卜鹰。
	卜鹰并没有沉入海底，却比他抢先一步躺到他的床上，把两条腿高高地翘起，正在看着他微笑。
	在某些人眼中看来，卜鹰的笑真是笑得讨厌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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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emsp;声</h5>
	汤师傅的店开在一条极阴暗窄小的巷子里，已经开了几十年了，有人劝他搬家，他就生气。
	汤师傅是个老派的人，什么事都喜欢保持现状，坐着的时候就不想站起来，就算看见从京里来的达官贵人，也很少站起来。
	别人也不怕他，因为大家都知道，汤师傅是南边最好的裁缝，就算架子大一点，价钱高一点，也是应该的。
	可是看到这两个人的时候，汤师傅居然破例站起来了。
	这两个人，一个是位身材魁伟、顶秃如鹰的大汉，身上穿的件黑丝长袍质料虽然不错，却好像久经日晒雨淋，已经很旧了。
	跟着他来的，是个女人，年纪很轻，长得很美，而且美得脱俗，身上的衣服却很怪异，也不像讲究衣着的人。
	对于这一类的人，汤师傅一向是不太理睬的，可是今天却破例了。
	汤师傅毕竟不是那种只重衣冠不重人的裁缝，他一眼就看出这两个人的来头都不小，男的固然气势凌人，女的更美得像是位从来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很可能还是位公主。
	他们到这里来，当然是要做衣服。
	“要几套素色的衣服，连一点花边都不要，工价不较，可是要快。”
	“要多快呢？”
	“最慢也不能超过两天。”
	汤师傅开出个极可怕的价钱来，他们却连眉都没有皱。
	“但是要快，越快越好。”目光也如鹰的大汉说，“我赶着去参加一个人的葬礼。”
	“那个人一定是你的好朋友。”
	“其实也不能算是什么好朋友。”大汉目中闪动着笑意，“只是他的葬礼我是绝不能错过，而且绝不该错过的！”
	“为什么？”
	“因为如果没有我，那个葬礼根本就不能成为葬礼。”
	汤师傅的好奇心被引起来了，忍不住问：“那究竟是谁的葬礼？”
	“我自己的。”
	《猎鹰・赌局》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