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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雪焚城
作者：帕帕安
内容简介
在九州的葵花时代，辰月教权倾天下，引蛮族屠戮诸侯，唐国后裔百里恬请出刺客世家天罗山堂对辰月进行报复活动，一时间帝都天启成为杀戮场。顾小闲自幼离家出走，被天罗山堂首座收养，她的哥哥顾西园是天启城四大公子之一，却暗中资助义党反抗辰月，天罗山堂认为顾小闲或许有利用价值，一直呵护她，给她家庭温暖。顾小闲渐渐成长为富有商业头脑和灵活思维的得力干将，在一次救援淳国遗孤的行动中，她和她的几个朋友组合正式踏入了暗杀的局面。在经历了数次任务后，她接触到了辰月三部的教长之一，原映雪。这个如同遗世白莲一般的男子被顾小闲打动，开始渐渐显露出人性一面。双方都发现了对方的身份，但是依然相互倾心。双方在经历了来自辰月和天罗的各种变故和阻力之后，天启局势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勤王大军即将攻破天启铲除辰月，原映雪将顾小闲送出天启，自己面对清理门户的另一教长雷枯火，身受重伤，顾小闲孤身折返，将原映雪救出，却双双死于暴民之手。在大雪之中，为凄婉的爱情拉上终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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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槿花乱 楔子
  『圣王十一年。
  敖谨，顾小闲，原映雪，顾西园。
  从没有人知道，你将去往何方。』
  暗夜如盲。
  他在荒野中疾驰，长发披散，甲胄凌乱。
  夜鸟从头顶掠过，足爪上闪烁着腐物的磷光，此外便只剩下黑夜，渺无边际的黑夜。
  马蹄敲着久旱的土地闷闷作响，仿佛敲在太阳穴上。
  向南，一直向南。
  不知跑了多久，在仿佛永无止尽的马蹄声中，光照乍现于地平线。
  远方吹来的风变得潮湿清甜，他在辰光中低头，看见马蹄踏到一朵帝槿花。
  帝都城外独有的花。
  泼出性命日行千里，终于在第四个清晨抵达王域。
  血气如涌，一骑绝尘。他将长戟狠狠拍上紧闭的城门，忽见尘风之上，一支白羽黄箭破空而来。
  他猝不及防，应声落马。

第一卷 槿花乱 第1章
  敖谨又做了那个梦。
  事隔多年，一切都像雨打的湖面，在记忆的倒影中慢慢模糊。他以为自己终于学会忘记，但只消一个梦，那些早已沉底的情绪就被统统激上岸来。鲜活而锐利，如同开春还暖的毒蛇，无论怎么僵硬，凭本就能找到咬噬的对象。
  他空睁着眼，听见心跳慢慢恢复平静。
  战马。长戟。千里荒原。梦中的感觉再真切，也只是做梦罢了，他仍是个阶下囚。看守的鼾声，石床的寒气，微弱的火光……一切都跟昨天、上月、去年没什么不同。
  月光从狭窄的气窗漏进来，照着他颊上一道深浓黥痕。
  “夜深人静的时候，月亮移进屋里。这时候，你被冷风吹醒，在墙上看见一张美人脸。她一个劲冲你笑，连声喊你名字，若是不小心答应了……那人面蛇身的蝰妖就会穿墙进来，把你一股脑吞下去！”
  敖谨看着墙上朦胧的月影，想起哥哥讲的故事。
  伏击敌人需要十足的耐心，他们常常在草海里彻夜守候，除了看星星无事可做。夏季的夜晚极其漫长，也许是怕他瞌睡，哥哥总会搜肠刮肚地讲些俏皮故事，完全不似他日常的严肃。
  他一直把他当成小孩子。
  敖谨唇边浮现出一个短暂的笑容，短暂得如同八月霜花。
  哥哥肯定是死了，却死不见尸。这么多年，也不知找回来没有，也不知有没有人去找……
  心里的毒蛇又在蠢蠢欲动，他不能再想，否则会疯。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现在还不能疯。
  敖谨抱着脑袋，蜷成一团虾米，强迫自己入睡。
  窗外风声呜咽，不眠的夜总是显得格外漫长。过了不知多久，他终于重新进入睡乡。这一次的梦境荒凉而破碎，他在石床上辗转，耳朵里时而千军交战，时而万马齐喑，时而夹杂着古怪的响动，像是炉灶里哔剥燃烧的干柴，或者谨慎的脚步踩在落叶上。
  一丝奇异的危险感袭来，敖谨睁开眼。
  月光淡淡照着囚室。他不知自己是否真的醒着，因为眼前的景象比梦境更为诡异。
  墙壁上，那片月影在轻轻蠕动，如同一块活物。
  他猛地弹起来。
  何止月光所照！整幅墙壁都在此起彼伏，墙皮如豆渣般剥落，底下白花花一片，密密伸展，团团蠕动，竟是……数不清的虫脑袋！
  意识彻底醒透之前，敖谨久经沙场的身体已抢先做出反应。随着他撤身翻滚的动作，一大群细长柔韧的怪虫也穿透砖石，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围捕而来，哔剥声变成土石碎裂的崩响，空气中顿时充满浓郁的土腥气。
  门外火光摇曳。敖谨奋力擂门，高声呼喊守卫，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在黑暗中摸索，想找个防身的利器，却只摸到了笔墨书籍——这是对他曾经尊贵身份的优待，此时则显得毫无用处。
  油灯摔在地上，一路叮叮当当滚着，然后突然没了声音。
  敖谨转过头。
  微朦月光中，那群怪虫仿佛白浪决堤，争先恐后涌入囚室。苍凉如尸骨。森冷如死亡。他在过去十七年中从未畏惧过死亡，无数次身陷敌阵都能享受生死一线的快意，然而这一次，他甚至没有机会搏斗就被汹涌的虫浪吞没，冰冷的虫丝层层缠绕，榨干他胸口最后一丝生息。
  意志如风吹沙砾慢慢涣散，他想他马上就要死了，带着反叛的污名，未尽的责任，积年的仇怨……这比死亡本身更令人痛苦。
  敖谨闭着眼，如同随波逐流的溺水之人，渐渐停止了挣扎。
  远方突然传来一声清啸。
  仿佛听到号令，怪虫突然停止纠缠，松开了到手的猎物。冬夜寒冷的空气带着刺痛灌回肺腑，敖谨跌坐在地，一边激烈咳嗽，一边挣扎着爬起来。
  方才张牙舞爪的怪虫静静停在半空，仿佛突然陷入了冬眠。
  又一声清啸，怪虫震了数震，从囚室中轰然撤离。一阵摧枯拉朽声过后，月亮照了进来。
  夜风徐徐吹去浮尘，眼前新月如弓，苍原如海。这暌违多年的风光与他中间本该隔着一道墙壁，一道战车也轰不开的铜墙铁壁。现在，那墙没了。
  “倒得有点多。”
  墙外传来一声嘀咕。
  敖谨眯眼往外看，先看到那一大蓬怪虫，然后是连着怪虫的巨型植物，最后是叼着植物的巨大白虎。
  “七公子？”
  有人轻轻唤了一声。
  他勉强移开眼睛，看见一个黑衣人手脚并用，从残破的墙壁爬进来。
  “公子半夜还在读书么？真是风雅……等等，你是淳国七公子吧？”
  那人就着月光看清囚室中的人，明显一愣。
  敖谨没有回答。
  他听到一个声音。
  平稳，绵长，只有彻底睡熟之人才能发出的鼾声——来自门口那个一贯警醒的守卫。
  “你来劫狱？”浮尘呛进鼻子，让他有些想笑。
  黑衣人点头。
  “那还等什么。”
  话音未毕，他便如猎豹般蹿了出去。
  夜很黑。在这样一个深浓的夜里，上弦月显得十分微薄。敖谨贴着墙根小心行进，以免撞上巡更的守卫。
  不巧的是，他很快就撞上，不，是绊到一个。那个倒霉的狱卒全然不知淳国最要紧的犯人正打算逃之夭夭，四仰八叉酣睡于路旁，腰上佩刀闪着幽暗的光。
  敖谨迅速弯下身。
  “真不安分！”
  黑衣人骑着白虎追上来，及时发现了他的企图。一团流光划过黑夜，将敖谨扑翻在地，一脚踏上胸口，一脚踩住面门。
  “讲过多少次要抓喉咙，笨不死你。”
  黑衣人兜头拍了白虎一记，拨开敖谨脸上的爪子，往他嘴里塞了一颗粉丸。
  丸药入口即化，敖谨还没来得及挣扎，黑暗便蜂拥而至，将他团团吞噬。

第一卷 槿花乱 第2章
  阳光落在脸上，酥暖如刚出炉的春饼。床铺轻轻颤抖，耳畔微喘阵阵，周围暗香浮动……
  这是哪儿？
  “最喜欢人们一觉醒来看见老虎的表情了！”平地里响起一声欢呼，炸得敖谨耳膜生痛。
  想起来了，那株奇特的巨型植物，那个骑白虎的黑衣人。
  “这东西……”他盯着趴在胸前的白皮猛兽，以及它头顶的兽角，“不是老虎吧？”
  “你不识字么？额头上明明有个‘王’！”那人将独角兽的胡须用力往下扯，戳住它的脑门叫嚷。
  手指秀长，指甲剔透，一双养尊处优的手。
  “喂！你不怕老虎嘛？”对方敲敲敖谨的脸，对他的平静颇为不满。“它每天要吃好几斤新鲜人肉哦！”
  声音清亮而雀跃，糖豆儿似地蹦着，像个淘气的孩童。敖谨想扭头，这才发现浑身麻痹无力，估计是那颗药的缘故。
  “长得像个女娃娃，细皮嫩肉，先吃哪儿好呢？”那人凑近了咭咭怪笑，鼻息吹进敖谨耳朵里，让他微微一颤，“哈！晓得害怕了？”
  “这车，出毕止城多久了？”敖谨答得文不对题。
  “……年轻人，通常这种时候应该问‘你是谁’‘你想干什么’‘你给我下了什么毒’，或者至少也是‘能不能让它别舔我的脸’吧？”
  那人终于出离了愤怒，一把揪住敖谨的领口。
  眼前出现一个全然陌生的少年，横眉怒目之下，依稀看得出如画眉目。衣饰锦绣之极，猜不出身份来历。
  “我不值几个钱，不管你想要什么，都打错了算盘。”敖谨被少年闪闪发亮的眼睛看得有些心烦。
  像是要把他待价而沽似的。
  “七公子谦虚，您可是我这些年最划算的一笔买卖。”
  “买卖？”
  “有人出钱买你的命！”华服少年凑上前来，一脸凶神恶煞。
  “但你迟迟不动手，想必那个人买的是活口。”敖谨无动于衷。
  少年愣住，瞪了他半天，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山药，咱们似乎抓到了不错的猎物啊。”
  他松开手，将敖谨还给那只独角兽。雪白的大猫扑上来，欢快地东闻西嗅，舌头上带钩带刺，舔在脸上火辣辣得疼。
  太阳直直照进眼睛，也是火辣辣得疼。
  他是醒着么？敖谨陷在软榻里，听着车轮轧过沙砾的声音。日照中天，从昨晚到现在，至少已经跑了五个对时，竟然没有被人发现？
  “追兵到了。”
  车行至傍晚时分，守在后窗的河络少女终于发出预警。
  同一时间，敖谨也倏然睁眼：“五里地，十三人，左六右七，小心弓箭上淬的毒。”
  “没事，他们射不中。”华服少年漫不经心啃着石榴。
  “不要小看淳军的骑射。”
  “这么个破落地方，哪来的正规军。”河络少女嘟囔了一声。
  没有正规军，千百年来谁为东陆藩篱，抵御蛮族劫掠？敖谨满心不快，冷冷道：
  “淳地自古富庶，哪里破？”
  少女不知哪来的力气，也不废话，直接将敖谨捉起来丢到窗前，纤指一戳：“你说哪里不破？”
  马车飞驰在宽阔的商道上，极目处一应是□的砂质荒原，像是被天火狠狠燎过。入春已多时，路旁的菸果林却不见一丝新绿。脚下的明澜大道更是荒草丛生，找不到半点当年繁华的影子。
  敖谨眯起双眼。
  这……并不是他所熟悉的菸河平原。
  “小闲少爷，请问东陆最大的互市在哪？”
  “就在这里嘛，想来是破败了。不过《如海行纪》有云，登大明而东望，但见百里明澜，入夜不绝，跃然于清野，灯火煌然矫若游龙……”
  被称作小闲的华服少年飞快地背着书，声音越来越小，最终在少女的白眼中偃旗息鼓了。
  “鬼扯吧，从泉明能看见衍水？”
  “《如海行纪》有云……”
  “我不信，眼见为实。”
  “这样好了，等到了泉明，叫人沿着明澜大道点上灯火，咱们趁夜爬上大明山，亲自查证一番，怎么样？最好再带几个舞娘歌伎，摆桌茶酒，耍个通宵……”
  “就你会花销，回去就把银库钥匙归在我手里！”
  二人轻快地斗着嘴，完全没有逃亡的自觉，只剩敖谨一人在窗前遥望。数十个蚂蚁大的黑点出现在地平线，印证了他最坏的猜测。
  风虎十三卫，淳军的精锐之师。一旦进入射程，平原上最狡猾的灰狐也难以逃脱厄运。
  “往左，进林子！”
  听见他声嘶力竭的喊叫，那两个无知无畏的人终于停止争辩，却仍不紧不慢，竟又对追兵评头论足起来。
  “势如追风，目如流电，果然名不虚传。”
  “再厉害也射不中。”
  “骑兵快捷灵便，不受制于地形天气，比步兵战车优势明显，必将成为主要战力。相应的，官马、骑具、兵甲，都会销路大开。”
  “你又在动什么脑筋？”
  “马掌与马镫，可以先从消耗品与必需品着手……哟，真是好身法！”
  训练有素的射手齐齐钦身开弓，个个英姿豪迈，小闲不禁拍手叫了声好。
  只听铮铮一串轻响，箭雨如蝗而至。远看箭尖乌沉，必是淬了蝰蛇剧毒无疑，那二人却不移不躲，兀自立于窗前。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敖谨已无从回想，只记得耳中锵然一声，天地霎时漆黑。未几，视野里幽幽亮了起来，光源却来自车顶的夜明珠。
  车外箭声依旧，噼里啪啦如雨打芭蕉，却没有一根扎入这顶软篷车中。
  敖谨惊魂未定，模模糊糊听见后厢的交谈。
  “可以了吧？”
  “等再近点儿。”
  “够近了，放！”
  随着一声清亮的吆喝，车底响起连串的金属相击之声，环环相扣，珠落金盘，霎是动听。紧接着一道余韵绵长的弦音，仿佛仙人拨动巨琴，铮然震动山谷，不远处即刻传来激烈的马嘶人嗥。
  窗口重新变得豁亮。马车仍然飞驰在荒凉的明澜古道上，身后风虎十三卫箭犹在弦，却是一地的人仰马翻，很快就被甩在夕照里。
  “瞧，很容易解决。”小闲啃着石榴，冲敖谨眨眨眼。
  很容易解决？十三匹马，腿统统被利刃所伤，干净利落媲美蛮族的斩马阵。
  他定定看着小闲。
  这个人是谁？究竟为何劫了淳国大牢，又想带他去哪里？
  “你想不想知道我是谁，要带你去哪里？”小闲憋了两天，终于忍不住主动发问。
  敖谨纹丝不动，给他一个笔挺的后背作为回答。
  “你坐在这里一下午了，有美女看？”小闲也凑到窗前。
  他们所在的院落地处高势，能将整个泉明尽收眼底。日正西斜，阴影逐渐吞没街市生息，却没有几户人家点灯。风是冷的，城是空的，若非亲眼所见，恐怕无人相信这是当年的“万船之都”泉明。
  “听说这里曾经酒肆林立，天天演出魅影戏？”
  “泉明夜市有什么好东西吃？”
  “你小时候真的单挑过大教宗？”
  小闲围着敖谨问东问西，基本等同于自说自话。他想了半天，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在敖谨眼前晃晃，悄声道：
  “那你今晚是想跟山药睡，还是想试试我新配的药？”
  那只酷似老虎的独角兽正蜷在墙角打盹，听见叫它名字，一骨碌立起来，摆出“山药在这里”的姿态，等看清主人手里的药瓶子，以为又要喂它吃那些效用不明的粉丸，赶紧又缩了回去。
  “跟山药睡。”
  敖谨终于开了金口，令小闲很是激动。
  “是吧！它笨是笨了点，但是很可爱吧！”
  敖谨再度沉默以对，他只是不想吃那种“据说无毒”但会使人力气尽失的粉丸。
  今晚务必要保持清醒，因为——他瞄了一眼街尾——另一拨追兵终于到了。

第一卷 槿花乱 第3章
  夜沉得像是有重量，大概已经很深了。
  窗扉紧闭，敖谨无法通过星辰来推测时间，只能耐心等待。
  山药守在门前，皮毛泛出莹白光辉，随着呼吸起伏而明灭，像一只巨大的萤火虫。
  “其状类虎，一角有错，瑾光祥瑞，福祸相倚。”
  怎么看都像传说中的妖兽风离。
  妖孽现于乱世……敖谨闭上眼。周遭一片鸦静，久久不闻更声。泉明为淳国第一重镇，竟会没落如斯。果然在自己囚禁的这些年，大胤朝已彻底陷入混乱。
  从辰月教宗古俄伦踏入天启的那一天起，东陆便注定失去安宁。朝党倾轧，战乱频仍，诸侯失势，王道崩绝。他出狱后的第一件事，是要重新认识这个千疮百孔的新世界。
  胸中澎湃汹涌，但敖谨只是静静躺着，像是睡着了。
  突然，一道锐响如刀锋划破万般寂静。
  如同拉开了影戏的台幕，院子里一时间火光鼎沸，数不尽的黑影从窗外鱼贯而过，身姿矫健如飞。几乎同时，山药翻身立定，尾巴高高甩起，金色双瞳发出慑人光芒，仿佛能穿透门板看到外面。
  来了！
  敖谨走向门口，心下惊奇山药竟然没有立刻冲出去。它举起一只前爪，如石像般岿然不动，周身流淌着莹然欲滴的光芒。
  又一道锐响过后，砍杀声四起，听气势约有数百之众，震得窗棂咔咔颤动，仿佛戏曲里一长串急促的拍板，直把人心吊到嗓子眼里。
  山药仍是不动。
  就在敖谨等得心气渐浮时，廊外传来“哎呀”一声惊呼，极细微的，好似秋蝉振翅，很快就湮没在万叶风声中。但敖谨听得分明，那是小闲的声音。
  山药一个激灵，毛皮随着身体的绷紧甩出粼粼波光，瞬间已成离弦之势。敖谨提住一口气，准备跟山药一同破门而出。
  这个危险的夜晚，是他逃出生天的绝佳机会。他从小征战沙场，最擅近身肉搏，只要能缴来一两样趁手的兵器，对付一群山药那样的猛兽也不在话下。
  然而不知为何，仿佛有人抽走了釜底的薪柴，忽然间，所有的喧沸戛然而止。
  山药放下前爪，如同忠诚的士兵，牢牢立定在岗哨上。
  一切犹如明晃晃的梦境，火光还照着敖谨讶异的脸，走廊外已兀自静了下去，只剩下一串拖泥带水的脚步，由远及近，最后停在门口。
  笃。笃。笃。
  敲门声缓缓响起，山药耸了耸鼻子，提爪推开房门，纵身消失在黑夜里。
  门扉洞开，穿堂风带来松脂燃烧的浓烈香气。小闲探入半个脑袋，乌发飘散，面色青白，暗夜中显得尤为可怖。
  “七公子，快醒醒……”仿佛为了增添诡异的气氛，连声音也缥缈不似寻常。
  “醒着，怎么？”敖谨从门后缓缓步出，秀美脸庞半掩于暗影中。
  “该死的……来得好快……”他像是喝醉了，目光飘忽不定，舌头也不大灵光。
  “你没事吧？”敖谨不动声色掂量，南方人身量秀气，仅着中衣便显出单薄来，武力上绝非强横的对手。
  “快走……”
  “我扶你？”
  小闲却不理会那双无故殷勤的手，径直往外奔去。
  廊下悄寂无人，敖谨紧撵了几步，觉得身后有些诡异。他回头一望——身后躺了一地的金吾卫，如同新割的麦田般干净齐整，大多人连刀都没来得及出鞘。
  瞬间以一敌百，只有最剧烈的毒药，或者最邪恶的秘术才能做得到。
  “发什么呆，快……”小闲催促道，脚下渐渐不稳，声气也愈发弱了。
  敖谨转过身，暗暗化掌为刀。此时不逃，就再无机会了。
  “喂……”见他反而站定不动，小闲只得踉跄着折回来，敖谨冷眼立定，只待他走到近前劈出致命的一击。
  可小闲是个总能出奇制胜的怪人。
  他一路横冲过来，跌跌撞撞，像只失去平衡的风筝，就在敖谨蓄力待发之际，突然止住步伐，两眼一闭，就这样直挺挺、轻飘飘、囫囵囵地摔倒在他身上。
  敖谨每每回想起这一刻，胸中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块垒，他想这种情绪应该只是“惊奇”。反正自从认识小闲之后，他的人生就一直在各种惊奇中度过。
  不过在当时，那个惊奇太过震撼，导致他完全错失了脱身的机会，直到一个红发青年跟山药跑进来吆喝上路时，他才回过神来，第一次认真打量起臂弯里的人：
  隐约火光中，那家伙长发摇曳似水，下颌温润如月。
  仿佛夜风拂过莲池，空气中突然绽放出柔软的意味。

第一卷 槿花乱 第4章
  “好歹吃一口，你要是饿死了，我真的会心疼的。”小闲蹲在敖谨身旁，言辞恳切。
  风有些大，船有些晃，敖谨脸色惨绿伏在船舷，肩膀阵阵抽动。
  里亚生平最恨别人糟践她的手艺，劈手把碗夺去，二话没说倒进海里：
  “反正都要吐掉，不如直接拿去喂鱼！”
  “哎哟，饿坏了怎么交货嘛！”小闲拍着船舷叫嚷。
  “长得跟个娘们似的，还晕船，没搞错吧？”红发青年狐疑道。
  “应该没错，淳国派了一万个高手来追杀。”小闲将吃剩的果核丢向那个红色的脑袋，“大陆，你要是再迟一天，就只能赶上给我们收尸了。”
  “来时遇到好几拨海贼，耽误了行程。”
  “呸，我连只乌贼也没见着。”
  “怕被打劫，看见旗帜都绕道了。”
  陆珩得意地指着桅杆，一幅歪歪扭扭的“顾”字迎风招展。
  “咦！干吗写我！”
  “顾少恶名远播，虱子多了不怕咬。”
  陆珩在甲板上翻了几滚，躲开小闲的拳头，却被里亚当胸踩住。
  “瞧你把船糟蹋的，进了一趟鲨鱼肚子么？”
  “有咱们快手里亚在，两天工夫就修好了嘛。”
  “呸！造这艘船花了我整整两年！”
  “战船就跟男人一样，生来就是要上战场的啊！”
  陆珩慷慨陈词，热血非常，却只招来更多的蹂躏。敖谨听着三人扭打嬉闹的欢声，内心惊诧不已。
  这样复杂的六桅楼船，即使搁在泉明的造船厂，能工巧匠轮番上阵，也需要三五年才能下水。
  何况还是条战船。
  他忍住眩晕辨识了一眼方向。船头向南，去往宛州。
  宛州。顾氏。
  这几个人，到底什么来头？
  小闲攀在前桅上张望，远方终于出现陆地的影子。万顷碧波托出一弧海平线，如同巧手女子剪出来的花样，正是宛州典型的勾檐民居。
  “乡亲们！我顾小闲又回来了！”
  “给我下来！”里亚在甲板上怒吼，“高兴个屁，乡亲们都巴望你永远也别回来！”
  小闲摸摸鼻子，顺着桅杆溜了下来。他的风评有这么差么？
  如果你在淮安城最热闹的茶楼里问这么一嗓子，恐怕有九成的人会忙不迭地点头。
  在淮安百姓的风评中，顾小闲就是戏文中所塑造的恶少典范，一个专横跋扈、喜怒无常的臭有钱人。
  风评这玩意好比贵族小姐的画像，虽然免不了夸张的嫌疑，但总会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例如他确实很有钱。
  在淮安这种繁华乡，有钱人并不稀罕。路边任何一个行迹潦倒的流民或许都曾腰缠万贯。逢年过节，出门买菜的厨娘也能穿出一身白水城的织锦衣裳。淮安城的富贵是沉淀在骨血中的，举手投足都是纸醉金迷。然而在这样一个乱世里，即使平国公本人也不敢把日子过得如顾小闲这般铺张。没有人知道他的滚滚财源从何而来，或许在乱世中，旁门左道永远比正经从商更容易发达。
  顾府依山傍水，气势雄浑。园中多为合抱的青裳树，阳光被羽毛般繁密的枝叶绞碎，落到人脸上只剩金粉，全然照不进庭院的深幽处。敖谨一路行来，至少数出大小院落百间，多数隐于丛荫，看不清究竟什么人出入其中。
  “接下来？”
  敖谨一身冷厉，与华丽雅致的居室显得格格不入。
  “随你高兴，就当是在自己家。”
  顾小闲忽闪着双眼，怎么看怎么可疑。
  “我连阁下身份尚且不知。”
  “鄙人顾小闲，受人所托将你从监牢救出。你不用在意我是谁，就当多个酒肉朋友，本人在吃喝玩乐方面还是很有造诣的。”
  “……受何人所托？”
  “大约是你的故人，不然人家那么舍得花钱买你。”小闲将折扇一合，拍在手心笑道，“要不就是你的债主。那你一定欠这人许多钱，做牛做马，一辈子都还不起。”
  “我想会会这位故人。”
  “别急，人还在路上，你不如先安顿下来，随我一同赏玩淮安城的美景佳人——”
  时值仲春，顺着小闲手中折扇指的方向，淮安城繁花似锦，尽数映在看花人清亮的眼瞳中。
  这一赏玩就是十好几天。
  人说“少不入宛”，淮安确实是个消磨意志的温柔乡。敖谨一直没再找机会离去，却是另有原因。
  小闲姓顾。
  他要找的人，也姓顾。
  平临君，顾西园。在很久之前，这个名字对他而言没有太多含义，只知是个声名煊赫的世家公子。直到有一天，他收到一封来自天启的飞鸽传书，认出了哥哥的衣袍和笔迹，血痕脏污的布条上只写了两个字：平临。
  那一天，哥哥死了。
  他不知这个人是朋友、仇人、线索、抑或其他。总之这名字从此在心中萦绕不去，最终留下一个水滴石穿的深刻印迹。
  他必须留下来看个究竟。

第一卷 槿花乱 第5章
  淮安升平楼的瑶台上，敖谨又一次看到辽阔的星空。
  五岁那年他嚷着“骑马杀贼”，父亲不允，就在沙地里打滚放赖，闹得精疲力竭，一觉醒来发现大军早已拔营，将台上星空低垂，满得快要溢出来，像他用力忍住的眼泪。
  七岁那年他想偷偷混进营地，不小心钻进了诱敌的粮车。那一夜火光冲天，砍杀声不绝于耳，他紧紧缩在粮草里，既惊惶又激动。回家后被家法处罚，在宗祠前跪到半夜，身后突然一声长叹，面前多了把短剑。他很兴奋，因为哥哥说过，有兵器才算真正的男人，是男人就可以骑马杀贼，但也很奇怪，为什么这么短的剑也能映出远天的星光。
  十岁那年他初征沙场，单戟斩落楼国名将叶迟，一战成名。
  其后三年，他跟随父兄的旌旗，扬名北海诸国。
  他身上流淌着敖家世代相传的兵戈血脉，梦里都是长车踏过锁河山缺，却在某日落入那间狭窄的囚室，唯有一盏灯、半壁书相伴。从那时起，天空便剩下井口似的一块，残月都只是一滑而过，无意停留。
  敖谨用力抬头，星空辽阔依旧，但那个教他骑马杀贼的人，却已经消失不见了。
  “七公子！快来喝酒！” 半天喊不应，小闲索性拔了头上玉簪，当飞镖丢过去。
  “人还没来？”敖谨仿佛背后长着眼睛，抬手便接住了。
  “急什么，月亮都还没出来。尝尝这个，若耶溪的美人螺。”
  小闲抓起一把莹润透明的贝螺，嗑瓜子似的吃了两粒，突然脸一黑，那声“小二”喊得是电闪雷鸣，接下来桌也掀了，盘也砸了，连同楼下的客人也被热汤淋了无辜的脑袋。
  “顾、顾少什么吩咐？”升平楼的胖掌柜一团和气滚上来，领着伙计点头哈腰。
  “老子点的是美人螺，拿什么破玩意来糊弄！”
  整桌菜碟都被掀出窗去，噼里啪啦落进楼下的河港，根本死无对证。遇上这种倒霉事，天下第一楼的掌柜也只能肝颤加小心，拼命赔着不是，只求这位坏脾气的少爷能消消气，不要闹到无人敢进店。
  “算了，”小闲恹恹挥手，“大爷今天心情好，不与你们计较。待会我有贵客要来，去备一桌新菜，再把楼下的杂客赶走，今天场子我包圆了。”
  掌柜很是犹豫，面前这位顾少固然开罪不起，但升平楼名满天下，来者都是客，哪能说清场就清场？
  “要我帮你送客？”小闲不耐烦地站起来，吓得掌柜忙不迭领命而去。开玩笑，让这祖宗折腾一趟，他不如直接关门大吉。
  敖谨低头看着脚下。楼下的圆形露台如梯田铺展，佳肴还在散发香气，食客却被遣尽了。这些日子他可见识了顾少的恶名，走到哪里都像一枚皂角投进油汤，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不过，既然需要清场，想必来了个大人物。
  敖谨转过身。
  确实是个大人物，但不是料想的那位。
  来客的脸庞藏于帽兜中，隐在斗篷下的金盏菊搭扣却揭露了他的身份——唐国公百里氏。
  小闲并不起身，仍旧一摊烂泥似的坐姿，指着亭台外道：“您要的人。”
  唐国公微笑颔首，身后侍卫立即递上一枚锦盒。小闲接过来，揭开一角扫一眼，方堆起满脸的笑容，起身一喏，施施然离去。
  这般笑意融融如温开水的人，敖谨似乎是认得一个。
  “百里恬。”
  “敖诤。”
  “在下敖谨。”
  “可是我认识的那个人，叫敖诤。”百里恬清晰地咬着那两个字，牙齿闪闪发光。
  如同触动了机括，敖谨再次被投入灰扑扑的记忆中——
  “三弟你自幼鲁莽，此番犯下大过，幸得陛下仁慈免你一死……将你从族谱除名……赐名为谨，望今后谨言慎行……”二哥的脸在门前一寸寸收窄，最后剩给他从此紧闭的牢门，与谨言慎行四个字。
  “我认识的那个人，虽与我年龄相仿，却敢阵前横刀立马，和他哥哥一样，英雄出少年。”百里恬又道，声音很轻，听在敖谨耳中却字字锥血。
  “英雄早已死尽，活下来的人，或委曲求全，或苟且偷生。”
  “世界上永远有第三种选择，”百里恬轻道，盯住他脸颊上的黥痕，“敖诤，你心里一定有很多仇恨吧？”
  敖谨望着幼年好友，突然想起一个关于这位现任唐国公的传言。
  据说，是百里恬把那些杀人的鬼，带进了天启城。
  狱卒们醉酒后说的时候，他只当是无稽的谣传：百里家的小子，骑匹烈马都吓得小脸雪白，能有胆子谋逆？然而……他看着面前的百里恬，一样的苍白清弱，一样的笑意融融，眼睛里却多了些他读不懂的东西。
  “我们有共同的仇敌。”
  “仇敌？”
  百里恬点头，眼中笑意凝结，他身姿一贯纤细，瑶台上风大，吹得他斗篷如翼，仿佛马上就要跌落在淮安城的万家灯海中。
  “仇敌。”这个身似蒲柳的人，语气却坚如磐石。
  “谁？”
  百里恬轻笑摇头，似乎在嘲弄敖谨的健忘。
  “你忘了当初那一箭之仇？你被关押了整整五年。”
  “战场上若是技不如人，即使马革裹尸也没什么好说的。”
  “令尊素来所向披靡。”百里恬满意地看见敖谨脸色丕变，“家父也有常胜之名，他们却败在胜算在握的反攻前夜，难道是因为技不如人？”
  “诩哥哥用兵如神，五千人马便与蛮族周旋半年之久，却在家父与楚国公集两国精锐前往助阵时，被敌军一举击溃，难道，也是因为技不如人？”
  敖谨耳中仿佛捣破了蜂巢，轰鸣欲聋，百里恬的细语却不依不饶渗进来：
  “有个当年的小故事，或许你会有兴趣一听。令尊与楚国公殁于长炀川后，家父与诩哥哥率余部且战且退，一路撤到天启，想着有天子与十万羽林军的庇佑，定能得救。蛮子却再次未卜先知，早早候在天启城外，又是一番血战。家父请求开城，你猜，他得到什么答案？”百里恬笑得轻快又寒气森森，“伟大的古俄伦大教宗走上城墙，往他脚下连放三箭——对了，就是后来射中你的黄杨木箭——彻底断了联军的退路。后来……”百里恬顿了顿，收敛笑容，“后来，如你所知，他们力战一夜，全数死于城下。然而让人不能理解的是，蛮族却并未乘胜攻城，放着天启的美人黄金不要，立刻撤出了中州……”
  “你是想说，天启与蛮族勾结，共同屠戮东陆的子民？”敖谨接道。
  百里恬眼中闪耀着赞赏：“确切地说，是国师古伦俄。”
  敖谨突然轻吐一口气，放松了一直端得紧紧的肩膀。
  他缓缓坐下来，倒了一杯酒，拿在手中左右端详。百里恬也不再说话，面带笑容，耐心十足地站在原地。
  良久，敖谨才开口道：“你把我弄到这儿来，就为跟我说这些？”
  百里恬上前一步：“敖诤，回去带子弟兵来，与我一同起事。杀进天启，勤王救主，手刃古俄伦。”
  “弑灭国师等同于欺君，足可灭门。”
  “欺君？你道这天下还有君理臣纲？天启城早就让古俄伦捏在手心了。再说，”百里恬突然愉悦地一笑，“淳国弄丢了要犯，不知算不算欺君？”
  杯中酒水一荡，寒意窜上眉间。这位故人笑容诚恳，甚至还有些腼腆，手段却真个非同一般。他若是允了，淳国就坐实反叛之名，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他若是不允，搞不好明天就有一纸密函递进天启，诬告淳国纵逃要犯、欺君罔上，到时候若真要灭敖氏满门，淳国不反也得反。
  无论允与不允，敖家都得上百里恬这条贼船。
  “我早已从族谱除名，哪里还调得动敖家的兵？所谓勤王救主，你应当与敖国公商议。”
  “你——还不知道吧？”
  敖谨抬眼。
  “淳国公早已皈顺了辰月邪教，成为古伦俄的忠实信徒，如今满门心思只在些不着边际的东西上。诩哥哥的旧部，早被遣散了。”
  “既然都遣散了，还让我带什么兵？”
  “我可助你获取诸侯之位。以七公子的名望，归拢旧部并非难事。”
  “真是个光明磊落的计划。”敖谨嘲讽地点了点头。
  百里恬轻轻一笑。
  “令兄似乎早已不念手足之情，你又何必执著？”
  敖谨嘴角猛地绷紧，又立即冷笑道：“如果我拒绝呢？”
  百里恬往空杯中徐徐斟酒，回以温柔一笑：“那就留在唐国吧，我能保你平安与生计。这些年总都有淳国的子民流落到宛州来，也不多你一个。”
  “然后密告天启，淳国公纵要犯出逃。届时敖家交不出人犯，若不想因欺君而灭门，便只能起兵反抗……这才是你的打算吧？”敖谨冷道。
  百里恬面色惊怒，半晌才摇头苦笑着说：“敖诤，我知你过去几年过得不易，但总不至于以如此恶意来揣度我。你……还是好生休养一段时间。诩哥哥的仇，就由我来报吧，毕竟也有喊过一声哥哥的情分。”
  “哦，还有，我在城外的别院为你安排了住处，你若变了主意，可以随时来找我。当然，你若实在信不过……马厩里都是好马，你也可以随时回国。”
  百里恬无视敖谨铁青的脸色，躬身与他碰了杯，饮下杯中水酒起身离去。

第一卷 槿花乱 第6章
  “我为什么要穿这东西？”里亚暴躁地撕扯缠在腿上的垂髾。
  “因为在这欢会游春的大好节庆，东陆所有妙龄女子都要盛装出行。作为一个守财奴，本人自然希望你能早日钓到如意郎君，收笔大大的聘礼。”
  “这是你们华族的规矩！”
  “你是华族。”
  “我是河络！”
  小闲停止争辩，笑嘻嘻帮她整理肩上的披帛。里亚挣扎不过，只好低头任他摆弄，乌黑的发顶散发了强烈的不满，跟当初在云中城捡到她时一模一样。小闲将她左右端详，轻轻叹了口气。
  三年来他一直试图让里亚接纳自己的身份，尽可能地融入华族社会，然而除了学会一手东陆好菜，她仍旧固执地保持着河络的生活习惯，留着及膝长发，喜好短打穿着，腰带上的牛皮匣子里装满各种精妙的工具……甚至学做菜也只是出于对一切技术的热爱，顺带应付他挑剔难缠的胃口，于她而言，没有任何美味比得上一道简单的豚鼠蘑菇浓汤。
  她的黑头发，大眼睛，小个头与好手艺确实带有强烈的河络色彩，很多人也因此错认她为河络族，但这无法掩盖一个事实——她是个被逐出雷眼山地下城的华族女子。
  顾小闲本身并不十分热爱时下风行的女性服饰，不过踏青节颇有些热闹可看，万一里亚喜欢上了东陆的节日，或许就不会执意每年秋天回雷眼山参加河络的地火节，然后年年被拒之门外了。
  他实在不太擅长应付一个哭得撕心裂肺的小姑娘。
  何况里亚也不是个普通小姑娘，无法拿香粉花钗简单打发。他每年都不得不在地下新建一个秘密工坊，供她“潜心钻研新技艺以再接再厉参加来年的地火节”。这简直就是饮鸩止渴的最佳注解，顾府的花园底下已经可以容纳一个小型河络部族入住了，为了削减这项开支，他得赶紧想个办法转移她的注意。
  顾府背靠南暮山，面朝元宝湖，门前占据着淮安城最敞阔的风景。这一日却被堵得水泄不通，都是前仆后继去往湖边踏春的人。
  宛州原本便是靡丽之乡，男子讲究褒衣博带的风雅，女子追寻飞襳垂髾的风尚，适逢踏青佳节，整个淮安倾城出动，人人都拿出了压箱底的行头，尤其姑娘们卯起劲来争奇斗艳，把明媚春光也比下去几分。
  里亚平时深居简出，头一回见到这般阵仗，比驾车的马还要吃惊。
  “你不如把头伸出去看。”
  小闲好心建议，却把里亚闹了个大红脸。她每年都拒绝参加踏青，早上还别扭了半天，这会儿不能显得太过热切。
  “哎唷！是一串会奏乐的纸飞鸢！”小闲探出脑袋大呼小叫。
  “我以前做过更神奇的，能在无风天气放飞。”
  “做一个给我玩嘛。”
  “雕虫小技，上不了台面。”
  里亚白了白眼。她早就不屑做这种没有实际用途的小玩意了。顾小闲只得叹了口气：
  “好吧，带你去瞧真正劲爆的。上营生街！”
  “少爷，是否先上趟内城，国君下了帖的。”老车夫有些迟疑。
  “谁耐烦听一群涂脂抹粉的娘娘腔吟诗作对。”
  “至少先行完禊礼……”
  “才不要跟那个老厌物一起泡脚！走啦，去看打擂台！”
  再不闭嘴恐怕会引出更多大逆不道的言论，老车夫只得拨马转向。反正顾府回回缺席，真要怪罪早不知砍了几个头了。想来平国公还是顾惜他家少爷，或者说，顾惜他年年缴上去的雪花银。
  小闲一进竞技场就跟打了鸡血似的，一会振臂高呼，一会投掷银毫，上蹿下跳没有片刻安宁。擂台上的打斗也确实刺激，挂在竹竿顶端的头彩钱袋足有西瓜大，引得各路斗士使出看家本领，纷纷放命一搏。里亚却丝毫没有受到场内热烈气氛的感染，全副注意都放在擂台角柱上，琢磨究竟什么工具能在大理石柱上雕出那么细腻的花巧。
  此刻，台上的蛮族武士已经赢了两场，再一个回合便可摘走今天的大奖，慑于他惊人的体型与野牛般的力量，久久无人敢上前挑战，正当观众开始鼓噪时，一个瘦削高挑的年轻人跳上擂台，手里提了根毫不起眼的棍棒，看上去完全是去送死而已，台下顿时一片哗然。
  然而年轻人并没有人们想象般孱弱，身形看似瘦削却矫健灵敏，脚下如走龙蛇。很快，那大块头的蛮族人便气喘吁吁，行动明显迟缓起来，年轻人却游刃其中，手中棍棒舞得水泼不进，蛮族人便只有挨打的份。在观众潮水般的喝彩声中，大块头当头挨了一击，然后摇摇晃晃，沙袋一般从台上翻滚下来。
  看台下涌起好一阵山呼海啸，顾小闲却沉默不语，嚯一下从座位上跳起来，满腹狐疑地盯住擂台。
  这个蒙面的年轻人，怎么瞧着这么眼熟？
  竞技场附近的小树林中，顾小闲飞速穿过连营的帐篷，寻找刚刚退场的斗士。
  角斗是个危险的行当，只有潦倒的野佣兵、官府的通缉犯、或是其他迫于生计而走投无路的人才愿意签下卖身契，不过它确实是个赚快钱的好渠道，因此在斗士们驻扎的巨大的帐篷底下，除了烧酒、菸粉与女人脂粉混合的刺鼻气味，还弥散着一股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狂乱。
  每一天都有可能是最后一天，所以怀中美人愈发温软，杯中烈酒更显甘醇。多少人甘愿在打赢之后继续冒险，也是因为贪图这种赌命的刺激。
  只不过，那个人既不该缺钱，也不像个赌徒，为何会出现在这儿？
  顾小闲的目光扫过篝火边杯盘狼藉的酒席，舞女纵情扭动的光艳裸体，以及几个拖着残肢争酒喝的倒霉蛋，终于在一个稍显冷清的角落里发现了自己要找的人。瞧着他快步奔去的方向，几个鬼鬼祟祟跟着顾小闲的醉汉立即打消了歪念头——那可绝不是个好惹的家伙。
  “七公子，好久不见。”
  虽然蒙着面，但那双漂亮而冷淡的眼睛立即印证了顾小闲的猜测：果然是他，这位原本应该跟着唐国公吃香喝辣的淳国七公子，竟然沦落到淮安城的竞技场里。
  “阁下恐怕认错人了。”年轻人并不拿正眼看他，提起头彩钱袋，快步往帐篷外走去。
  “好歹酒肉朋友一场，干吗翻脸不认人？”顾小闲屁颠颠跟他进了马厩：“你在竞技场做什么？体查宛州民情？那家伙花大价钱买你，不会是为了让你来干这个吧？”
  这是顾小闲最大的疑惑。百里恬给他的小盒子看起来轻飘飘的，里面装的可是唐国的通关文书。花了如此高昂的代价，让他大费周章把敖谨从牢里捞出来，怎会弃而不用？
  唐国百里氏，淳国敖氏，这两个显赫的名字联在一起，必然会有什么大动作，他还等着看热闹呢。
  “你要去哪？”马骚味熏得顾小闲直捏鼻子。
  “百里恬反悔了？”
  “啊？”顾小闲一愣，终于明白敖谨眼中的冰冷戒备从何而来，立即放下手，满脸堆笑道：“七公子误会了，不是唐国公派我来的。鄙人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从不跟同一个主顾做两次买卖，只是一时好奇……”
  “我不是什么七公子。”敖谨径自将干粮细软甩上马背，牵着马走了出去。
  “你要去哪儿？”顾小闲牛皮糖似的贴上去，与敖谨并肩同行。
  “我知道你要去哪儿。”
  “你的马是跛的，走不了那么远的路。”
  “你是个逃犯，不怕被抓？”
  “我知道你要去干吗。”
  “你以为光靠卖苦力，就能办下那泼天的大事？”
  “你看我本事如何？可惜你一个穷光蛋，出不起我开的价……”
  暮色里的营生街熙熙攘攘，都是前往秋暝渡漂偶人祈福的百姓。敖谨无法骑行，只能牵着马与顾小闲一起挤在人群里，听他叽叽呱呱讲些恼人的话。
  他知道自己要做的事情不容易，也许单凭一己之力永远也查不出头绪，也许刚走进天启城就会被逮住杀头。
  但有些事他必须去做，哪怕被关在那间阴暗逼仄的牢房里，他也从未想过放弃。
  “敖谨，”顾小闲突然扯住马辔头横挡在他面前，一脸笑容灿烂，“你说巧不巧，本少爷刚好也要去天启，还缺个押车的路护。殇阳关查得严，你若与我同行，也许侥幸能蒙混过关。”
  敖谨瞥他一眼：“我没空陪你玩。”
  “明日密时三刻，奉安门外出发，过时不候。”
  小闲将缰绳交回敖谨手中，不由分说地挥了挥手，往秋暝渡的方向走去。
  如今帝都那个鬼地方可不太平，他得赶在出发前去西江漂几个人偶，去去晦气。

第一卷 槿花乱 第7章
  顾小闲也不明白，他为何要叫上敖谨。
  这一趟上天启是有要紧事，容不得半点闪失，带着他无异于随身揣了个马蜂窝，一不小心就会捅出大麻烦。
  顾小闲搔搔头，他要怎么跟里亚解释？“喜欢长相漂亮的小孩”“感觉可能会有趣”“看他挺有骨气”“最崇拜有理想有道德的年轻人”之类的理由肯定不会被接受。
  “还等谁？”
  里亚再三检查箱笼，确定没有遗漏任何一件宝贝，她可指着它们去天启大显身手。
  “没，没啥。”
  顾小闲往城内张望，节日的华彩早已散去，夜幕中淮安城卸尽铅华，唯剩一个清简的轮廓。大街小巷睡意正浓，奉安门下空寂无人，城门大张着，如同一个意犹未尽的哈欠。
  密时三刻到了，那个人却迟迟没有出现，小闲摇了摇头，吐出一颗石榴籽说：“出发。”
  鞭声悠长，缓缓催动十多辆候在路旁的辎车。驾车的一水儿都是瀚州乌孙，个个雄骏膘壮，起步时却也颇费了些气力——那车比一般的要高阔许多，里面摆个十人的桌宴也绰绰有余，车身四面覆着黑油布，看不见其中内容。这黑压压浩荡荡的一溜还只是箱笼辎重而已，加上仆御路护的人马，整条车队绵延望不见尽头，不知情的还道是平国哪位朝中大员告老还乡——瞧那一车车沉甸甸的都是干货，恐怕还是个位高权重的肥缺。
  奉安门外，骡马市早起的小伙计却只是掀了掀眼皮，然后继续睡眼惺忪、有一搭没一搭地刷起他的牲口来：没啥好瞧的，不过是城里那位了不得的顾少又要出远门罢了。这位小爷可本事，年纪轻轻便手眼通天，盐粮布匹药材铁器，什么来钱倒腾什么，哪像他，这辈子最大的出息也不过“雇个小伙计帮自己刷牲口”而已。
  越想越无趣，小伙计将刷子“咚”地扔上井台，一头扎进旁边打散的干草堆里。
  刚躺倒，头顶突然冒出一声叹息，吓得他连滚带爬，以为冲撞了什么脏东西，定睛一看，却是前一天晚上找他钉马掌的少年。
  “你、你怎么还在这儿！”小伙计惊魂未定，到嘴的脏话却没飙出口。少年长得眉清目秀，神情却极为寒煞，脸上还留着黥刑的墨迹，说不定是个惹不起的亡命徒。
  敖谨坐在高高的草垛上，身上沾满浓重的露水，若有所思地看着车队消失的方向。
  大道宽广，蜿蜒伸向远方。这一日并不十分晴朗，远方大风吹云，云势益盛，渐成磅礴之势。他看着看着，突然飞身翻下草垛，跨上那匹被顾小闲嘲笑过的跛马，全速策马离去，马蹄踏得碎草屑到处乱飞。
  在小伙计声嘶力竭的叫骂与牲畜此起彼伏的应答声中，第一缕晨光穿过云层照耀在坦荡的淮安官道上。
  “我讨厌不守时的人，下次不要迟到。”顾小闲抿了口桂圆茶，架起双脚，拽得二五八万。
  “我们带这小子干吗？”
  “多个帮手也没什么不好嘛。”
  里亚狐疑地打量敖谨，他们常跟这种达官贵人谈生意，但从来不与他们做伙伴。小闲总说公子王孙最靠不住，为了狗屁的权势地位可以随便背弃兄弟，怎么今天反倒大意起来？
  敖谨端坐于马车一角，面色青白如玉，不知是因为吹了整宿的冷风还是常年在暗牢不见天日，愈发显得眉如墨刻，严肃得不似个少年人。他目不斜视地盯着膝下的茵席，仿佛突然对宛州编织技艺产生了莫大的兴趣，直到被一道熟悉的白色身影扑翻在地。
  “嘿！拿开你的爪子，他现在不是猎物了！”一颗桂圆核正中独角兽的鼻尖，顾小闲笑嘻嘻转头对敖谨道：“今后你来负责这只笨猫的饮食起居。七公子，要和山药做好朋友哦！”
  日头刚露个脸便隐入厚重的云层，几声滚雷过后，细雨仿佛舞姬轻盈的罗裙，从远方层层铺展开来。
  敖谨僵坐在最末一辆辎车里，车上的油蓬不时被风吹开，送入一些青湿气。他摊开手，指缝中兵戟磨出的茧皮已经变得绵软，就像他本人。年少时的锐气已被漫长的牢狱生涯磨损殆尽，他花了整整五年时间，终于学会些许耐心和隐忍。
  那个叱咤风云的淳国七公子死了，死于一场真相不明的浩劫。现在他无家无国，无兄无父，以贫穷卑微的身份前往天启，只为真相而去。
  百里恬那番话，多少在他心里激起一些波澜。
  当初他不是没有怀疑过。联军的中军主帐隐匿于长炀川的腹地，即便鹤雪士从空中侦察也难以发现，却被一小支蛮族散兵轻车熟路地摸了进去，只有奸细这个唯一解释。只是……百里恬将矛头直接指向古伦俄，却有些费人思量。
  大教宗与北陆的蛮子勾结，能有什么好处？
  敖谨并不了解古伦俄的内心，毕竟除了那根把他从马背上放倒的黄杨木箭，他们不曾有过其他正面交集。
  他会出于什么动机出卖三大诸侯？弱诸侯以强王权？历史上不乏类似的例子，诸侯国日见强势，于是天启城的贵人们开始忧心忡忡，继而想出各种堂皇或不甚堂皇的方法削弱之，牵制之……然而，谁会愚蠢一口气剁了三大国主的脑袋？如今唐国反了，淳国穷了，楚卫冷眼作壁上观，天启白白少了大笔的岁贡，根本没有落着任何好处。
  不合理，怎样解释都不合理。
  “想谁呢？”顾小闲跳上敖谨乘坐的辎车，手上攥了半只金黄的盐酥鸡，啃得满嘴油光。
  “吃么？”鸡翅一根递上前，“秘制迷迭香西柠酱汁，澜州边境跟个羽人小姑娘学来的，准保口口销魂。”
  敖谨淡淡摇头。
  “有个道理，以前我也常讲给里亚听。你得先学会享受生活，吃饱喝足，然后才有力气去追讨生活欠你的东西。”
  顾小闲慢条斯理用油纸包好烤鸡，趁敖谨不备，忽然伸出油腻的双手捏住他的脸。
  “喂！”
  “别动，上个油底好抹粉。”他从一只精巧的木匣中掏出粉扑，劈头盖脸拍打过去，敖谨再镇定也绷不住有些失色，狼狈地左躲右闪，耳根已然有些发红。先前就听说过宛州公卿风气颓靡，傅粉涂脂很是骇人听闻，他可没有这种娘娘腔的嗜好。
  “难道你打算就这样大摇大摆走进天启？”顾小闲用舌尖润开一根极细的排笔，“出了殇阳关就是王域，每个关卡都贴了你的海捕文书，不打扮一番怎么蒙混过去？”
  敖谨瞪了小闲半晌，最后极不情愿地坐回来，闭上眼任他折腾去了。脸上云雾团团，不知是粉扑还是顾小闲的鼻息，令他耳根一阵阵发烫。
  “七公子生的好看，可惜被黥了面。”
  敖谨素来痛恨有人说他好看，因面相过于俊秀，他在上阵打仗时需借助面具遮挡，否则不足以威慑敌军。
  “我不是什么公子。”
  瞄到他透红的耳根，小闲愈发起劲，恭恭敬敬回道：“哪里，公子生而尊贵，我们这种平民百姓，能攀上个贵人可算三生有幸。”
  敖谨将目光掉转车外。他为数不多的修养总会被这家伙快速消耗掉。
  道路两旁绿树历历，隐约可见黯青色的山脊，照这个速度，不出半个对时就能抵达殇阳关。
  “我想，我有必要跟你说明一些事。我已从族谱中除名，不再是淳国的七公子。百里恬能给你的丰厚报酬，我给不起。拿我的名号出去招摇，不会有人买账。连这颗项上人头也不值几个钱。如你所知，我是个逃犯，万一被人认出来，会给你带来很大的麻烦。至于我要查的事，涉及的都是紧要的人，甚至会给你招来杀身之祸……”
  难得敖谨愿意说这么长的话，却被顾小闲不耐烦地打断：
  “哪来那么多啰唆！本少爷家财万贯，收买贵族公子只为撑个门面，好比世家小姐落难风尘，张三李四都想染指……”
  他信口乱扯，见敖谨面沉如铁，恐怕真要怒了，又如戏曲念白般咬文嚼字道：“啊唷，七公子神勇无匹，千军之中取敌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若此次天启之行能保我平安无事，定当鼎力助你完成夙愿……如何？”
  敖谨瞪着顾小闲竭尽诚恳的脸，怒气渐渐转为荒谬。他难道真的要寄希望于这个没正经的家伙？

第一卷 槿花乱 第8章
  殇阳关为帝都锁钥，便是守关的军卒也比别处神气，操着抑扬顿挫的天启腔调，盘查每一个可疑的外乡人，祖荫何处、前往何地、所为何事……样样须得回答仔细，还要留下足够的买路钱，方能顺利过关。
  乱世当前，帝都早已风雨飘摇，等待入关的队伍却排成长龙，多是白衣飘飘的世家子弟，个个踌躇满志，年少英俊，心怀勤王酬国的信念。小闲想起后座缁车上那个眼神坚定的少年，不由感叹“理想”这玩意实在害人不浅。
  “淮安顾氏？与皇城里那位顾西园公子可有渊源？”守关的军卒谨慎地查问。
  眼前这个生意人衣冠鲜亮，面相稚嫩，长就一副待宰羔羊的模样，偏偏报出一个显赫的姓氏籍贯，让他不敢大意。
  “当然，那是我同宗的本家，此番便是前去投效他。”顾小闲答得太过顺溜，反倒让人起疑。
  “那么，这位贵客身上想必有平临君的信函。”
  “呃……我是不请自来，想给他一个惊喜。”
  军卒越发疑心，指着身后那数十辆载重辎车。
  “车里装的什么？”
  “回军爷，一些农耕铁器。”
  “铁器？没有刀斧兵剑吧？帝都颁了《限铁令》，带兵器进天启城，被缇卫的大人们抓到了可是要杀头的。”
  “没有，都是农耕用具。鄙人在宛州就是做这个营生，听说近年王域粮食量产减少，特地带了些新型耕具，万一治粟司看上了，也是个推广的良机。”
  顾小闲不紧不慢回答。军卒随手掀起一辆辎车的油蓬，都是黑沉沉的铁器，大小不一散堆着，样式颇为新奇，正打算入车查验，却被一只纤手拦住：
  “这位军爷，我们着急赶路，还请行个方便。”
  里亚一边甜笑，一边不动声色递上枚丝囊。军卒接过来一掂，立即眉开眼笑，招呼关卡放行。
  “你搞什么？”她无声地对顾小闲比口型。
  “你一直教育我能省则省。”顾小闲委屈地低声辩驳。
  “这种时候不要节外生枝！”里亚柳眉倒竖，正打算给他一顿排头吃，却见先前那个军卒小跑着折回来，高声喝令道：“你们，先不要走！靠边停车！”
  食髓知味？里亚瞪过去，却见军卒一脸严肃，皮鞭啪啪甩得威风，将等候的车队尽数赶到路边。其他军卒也都停止验关，恭敬地立于门内，似乎在等待什么大人物。
  马蹄得得，銮铃悠长，一辆华奢的四驾马车穿过淡蓝雾霭，出现在御用的彩石矶道上。前不见卫队，后不见仪仗，想来并非御驾，只是某个位高权重的贵人。
  排队入关的人在一旁议论纷纷，果然不到淮安不知自己钱少，不到天启不知自己官小，皇亲国戚就是不一样。瞧那马匹的长鬃毛，雪白蓬松得跟棉花糖似的，还有那流光溢彩的沉香马车，跟太清阁里的龙椅是同一种材料吧？
  顾小闲一路追着看，如同狗见了肉骨头，被里亚一把拽回来。
  “想都别想。”
  “做辆新的给我嘛，这辆款式旧了，走在帝都会被人嘲笑。”
  “反正你是个暴发户，一向被人瞧不起。”
  “那又怎样，咱们走遍名山大川，吃尽天下美食，这些权贵哪里见过！”
  里亚翻翻白眼，她喜欢窝在地下工坊里，顾小闲却长了颗脱缰野马的心，总想跑出去撒欢。
  “所以说你乡巴佬进城，帝都拥有全天下最好的一切，不明白你为什么一直不肯来。”
  顾小闲正嗑着瓜子，听见这话突然把脸一皱。
  “呸！吃了颗坏的！”
  嗑瓜子只为吃一口余香滋味，一颗坏瓜子则会破坏所有的乐趣，他之所以不愿来天启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某颗陈年坏瓜子的霉苦味还留在牙缝里，久久不肯散去。
  那颗坏瓜子的名字叫“童年”。
  童年在记忆中潮湿阴暗，如同一场永远也不肯结束的雨季。昂贵的紫檀木家具沉闷阴郁，被褥上药草的苦涩经年不散，高墙外的热闹永远与他无关，还有那个无比严厉的牢头……他一定以为自己早就死了吧？
  顾小闲任性地撩起窗纱，将瓜子皮吐在整洁的官道上。错，他活得有滋有味，优哉游哉，在广阔世界里吃喝玩乐，好不快活。
  “先不去天启，”他突然道，“走一趟碧遥镇。”
  碧遥镇位于天启城西六里地，因两样东西而著名。
  一是历史。人说先有碧遥五百年而后有天启城，传说这是帝都龙脉所在，历代帝王都选择在此建造皇陵。另一样是当地特产的碧鳜鱼，天下食客趋之若鹜，天启大户人家的桌上少不得这道菜，辅以羊乳清炖，香味能飘出好几条街。
  顾小闲也算生在大户人家，却因常年服药忌口鱼腥，从来与这道美食无缘。还记得有一年元夕夜，前院张灯结彩佳肴飘香，他独自卧于病榻，两行清泪流入一碗清粥，景况无比凄凉，好容易等丫鬟偷来一碗浓汤，结果偏遇“牢头巡房”，没来及闻香就被没收，眼睁睁倒进了雪地。
  童年这颗坏瓜子，因为一碗求不得的鳜鱼汤而越发苦涩。
  他策马跋涉湖边，看水中鱼群泛花，沉沉一叹。天已擦黑，风越来越冷，沿着碧遥湖跑了半圈，竟连一个渔民也没寻到，看来这碗鳜鱼汤是当真求不得了。
  邢先生书中说，“寻而不遇，求而不得，此中自有真意”。小闲皱眉思索，真意？邢先生的游记写得好，就是动不动喜欢发思古之幽情，感人生之哲理。真意这种玄虚的东西，哪里比得上一碗温暖浓醇的好汤？
  他摇摇头，继续手搭凉棚寻找他的汤料，此时一阵疾风自湖上吹来，拂开茂密的芦苇丛，露出不远处一株榕树。这榕树生得神奇，根茎植于堤岸，树身却横卧水面，形成一座天然栈桥，无数鱼群绕着树冠争食嬉戏，似乎伸手就能抓上几条。他不由心花怒放，三两步跳了上去，平举着双臂慢慢走向湖心。
  “顾小闲！你给我回来！这儿没人会水，掉下去你就作死！”
  远远传来里亚的呼喊。连名带姓一起吼，说明是真生气了，小闲迟疑良久，最终还是放弃了打算，垂头丧气往回返。走了两步，眼角突然瞄到一团胭脂红，跟在脚下流连不去，仿佛挽留似的，竟是一条极肥硕的碧鳜鱼。他到底禁不住诱惑，蹲下来伸手去捞。那榕树常年浮于水上，树身积满湿厚苔衣，他刚一倾身便脚底打滑，下饺子似的囫囵滚进水里。
  顾小闲的少年时期在擎梁山度过，爬树攀岩是把好手，水性却比秤砣还不如，胡乱扑腾几下便沉入湖底。溺水昏迷之前，他看着身边碧水红鱼嫣然往来，不无哀伤地想，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了。
  再度转醒时，小闲有些神思恍惚，倒不是因为鬼门关走了一遭，而是因为一双异常漂亮的眼睛。浅墨中夹着些许银亮，像是记忆中擎梁山的凛冬。细小的雪尘从长空无休止落下，直到天地归于纯白沉寂。
  “没事就好，”那人笑道，“寒舍在近旁，不如去烤个火，吃些酒，以免受了风寒。”
  男子周身尽湿，笑起来眉目润泽，说不出的风华。小闲向来对美人没有任何抵抗力，又是酷爱交游之人，加上救命恩人诚意相邀，便也不再推辞，乐颠颠随之去了。
  说是寒舍，到跟前才发现是一座雕甍绣榄的湖边小楼，门前停着各色车舆。小闲一眼扫到那辆在殇阳关长驱直入的沉香马车，心头微微一动。
  居舍的正厅匾额高悬，上书“寂言堂”三字，笔意淡冶沉稳。虽名寂言，匾额下方却热闹非常，既有裤脚沾泥的农夫，也有佩玉簪犀的士族，欢聚一堂，酒酣耳热。众人见了主人纷纷起身致意，样子都是极恭敬的。男子逐一招呼过来，然后引着顾小闲一行去了较为安静的偏厢。
  独揽碧遥胜景，宴请皇亲国戚，这位救命恩人可不简单。
  “恩人怎么称呼？”顾小闲裹成粽子样，脚下搁了个铜盆，炭火烧的正旺。
  男子手中温着酒，微微一笑：“叫我小原便可。”
  “小原你好，我是小闲，顾小闲。”
  “小闲你好。”
  “我看楼下来了不少客人，今天有什么喜事么？”
  小原笑着摇头，“并无喜事，”顿了顿，又点头道，“若说喜事……既然这一日还能有酒喝，有朋友来，也能算作喜事。”
  顾小闲被绕的有些糊涂：“那……到底为什么请客？”
  小原朗声笑道：“我这寂言堂最怕寂寞，经常大张酒席，远乡近邻、新朋旧友都可前来一聚。只是有个规矩，新来的人必须给大家讲段故事，坊间趣闻也好，野史奇谈也罢，若是说得众人不爱听，下回可就没脸再来了。”
  “好玩！我第一次来，也要讲个段子么？”
  “各位今日算是府上的客人，一切随意。不妨先吃点酒，搪搪寒气。”
  “也好。咦……”顾小闲猛地把鼻子贴近酒壶，“这，这该不会是鬼壳青吧？”
  “正是。”
  倒在杯中的酒浆圆润澄澈，青如鬼脸，正是那千金难求的名酿。小原却无吝惜之意，随手斟了数杯，一一让与来客。里亚等人摆手谢过，惟独小闲一口饮尽了，连赞好酒。
  小原笑道：“天暮居的邢先生远道而来，自然好酒待客。”
  “邢先生？邢如海？”
  若不是裹成了粽子样，小闲早已惊跳了起来。然而未待他开口，小原突然把眉头一皱，放下手中的酒壶，径直走向门口。
  不多时，门外传来阵阵嘈杂之声，众人前呼后拥，抬进来一个浑身是血的少年。
  “原先生，快……救人！”
  少年言辞破碎，鼻中不时滑出黏稠血块。
  “不要慌，慢慢说。”
  小原迎上前，将少年扶到桌前坐下。手掌搭上去的刹那，少年似乎获得了莫大的安慰，渐渐停止哆嗦，口齿清晰地述说了事件原委。
  “我与先生出天启城，忽然被一群黑衣黑甲的人围住。他们说先生是乱党，当场就抓捕走了，我拿原先生的信函给他们看，结果挨了顿毒打。”
  小原垂下眼眸，瞳中银炽一闪而逝。
  “我先为你疗伤，不必担心邢先生。”他抬起脸，“诸位，今天出了点小小的意外，只好改日再聚，抱歉。”
  众人表情多少有些诡异，但无人多言一句，纷纷低声辞别。顾小闲一直观望于旁，见状也随意道了声谢，尾随众人悄然离去。

第一卷 槿花乱 第9章
  玉白手掌撩开绣着“星辰与月”图案的丝帘，一个温和的声音说：“烦请通报苏卫长，三卫原映雪求见。”
  火把的光焰在原映雪脸上投下昏昧的暗影，卫兵呆看着笑如春山的美貌青年，直到目光被他袖口的徽记灼伤。那朵冷峻优雅的子午莲提醒他，这是辰月的“寂”教长，仅次于大教宗古伦俄的圣徒。他立即低下头，恭敬地领着舆轿进了内院。
  年轻的教长沉默坐于轿中，卫兵却能感觉到他的目光正穿过轿帘看向自己，又穿过自己看向不知名的远方。寒意如附骨之蛆爬上脊背，夜风凉透了五脏六腑。一只黑色的鸷鸟从枝头俯冲而下，透过腐烂的肋骨撕扯心窍，疼痛如冰锥陡然插入脑髓……卫兵打了个寒颤，再一眨眼，发现不过一片枯叶从枝头飘落。
  可是，这仲春时节哪来的落叶？
  莫名的恐惧使他不由自主加快了步伐。
  苏晋安胡乱披了件外衣便迎出门来，脸上的诧异并非完全作伪：卫兵没有给出任何信号就擅自把人领进内院，这在纪律严明的七卫前所未有。何况，今晚他们其实是在守株待兔。
  “卑职见过原教长，不知教长深夜前来所为何事？”
  苏晋安按着左胸行了个军礼，显得有些不伦不类：虽同为缇卫所的卫长，但原映雪是执政的辰月教徒，而他是出仕皇室的武官。不过自圣王三年宣布辰月为国教以来，胤朝人早已习惯在任何军政场所都有辰月教徒的存在，也习惯对这些高高在上的圣徒表示礼敬与恭谦。
  “苏卫长无需多礼，”原映雪欠了欠身，和颜悦色道：“这么晚还来叨扰，实因事出紧急。”
  “大人请讲。”
  “今日一位友人因乱党之名被捕，原某无意干涉七卫执法，但这位邢如海老先生从不涉政，是个闲云野鹤的文士，其中恐怕有什么误会。”
  原映雪娓娓道来，神情和煦清明，仿佛在探讨为何今春的芍药开得格外早。
  苏晋安眉头一紧：“您是说那位云游四海的天暮居士？”
  “正是。”
  “卑职早年常读《如海行纪》，邢先生是位淡泊之士，”苏晋安沉吟片刻，“如此看来恐怕是抓错人了，原大人请立即随我来。”
  原映雪走在幽暗狭长的甬道中，苏晋安手提风灯，先他半步而行。
  缇卫大牢是世人闻之色变的地方，即使原映雪也不免面色犯难。牢中的气息令他感觉自己是只飞进乱坟岗的萤火虫——与周围浓窒的黑暗相比，那盏风灯不比一只萤火虫亮许多。
  缇卫共有七支，前三卫由辰月“阴”“阳”“寂”三宗的教长执掌，后三卫或由大胤军队的旧编改制而来，或由能吏聚拢手下而至，唯独苏晋安的七卫为凭空新设，卫中建有监牢，依皇帝谕旨可当街抓捕任何有碍帝都治安的人，不经审讯直接下狱。
  当年国师古伦俄亲自选中了苏晋安，将他从晋北一个低阶军官擢升为缇卫长，官拜骑都尉，可谓一步登天。
  黑牢中一片死寂，偶尔能听到三两声模糊的呻吟，轻微得像是幻觉。原映雪越过风灯的光域扫视两边的囚室，有些厌恶自己暗中视物的能力。这些埋藏在黑暗里的景象实在不太符合他的审美。
  不过，他也因此体会到了大教宗选中苏晋安的用心。
  本教确实需要这等铁血无情之人来触发众怒：任何人面对这些被蛆虫和老鼠啃噬的年轻肉体，都会兴起清君侧的正义念想。这些孩子并非真正的盗匪，大多怀着一颗忠君勤王的心来到天启，未曾料想自己会在冰冷的地牢中了却残生。
  幕布正在徐徐降落——原映雪清冷的目光落在苏晋安身上——却总有人妄图对抗星辰的力量。
  “原大人为何叹息？”苏晋安忽然打破沉默，声音在黑暗中远远传开，也不知这地牢几多深，几多广。
  “我并未叹息。”原映雪低声应答，眼睛却没有看苏晋安，而是五步开外的某间囚室。在血迹斑驳的石墙与犬牙交错的栅栏背后，他感觉到了目光。作为擅长以幻术控制人心的密罗系秘术师，他对目光极为敏感，更何况这目光阴鸷而酷烈，如同旱季末期的戈壁苍狼。
  那抹暗青身影是瞬间飘移苏晋安身边的。
  如同一捧香灰被吹散在风里，又迅速聚拢成人形，身经百战的苏卫长只看到几缕乱发擦过鼻尖，接下来腰上一轻，佩刀已被人掠走。
  牢门剧烈摇摆，在地上刮出涩耳的声音。暗青身影扶墙而上，随即一个鹞子翻身，手中钢刃泄如水银，直指原映雪而去。
  如影似魅的身法，一击必杀的态度，天罗。
  “大人！”伴随苏晋安的惊呼，刀刃已干脆利落割裂原映雪的咽喉，催生出一朵温热绝丽的血花。
  他……死了？苏晋安手心微汗。
  刺杀原映雪。如此疯狂的念头，只有雷枯火大人敢想，也只有他苏晋安敢做。目的很简单，探探对方的底。
  只是，他这么容易就死了？苏晋安看着自己的刀划过原映雪的喉咙，手中风灯轻轻一颤——
  他没有死。
  非但没有死，而且毫发未伤。
  那朵血花一经绽放便立即收拢，仿佛时光倒流一般，没有血迹，不见伤痕，灯影中，原映雪笑容不改，似乎连疼痛也不曾有过。
  天罗杀手迟滞片刻，立即攻出第二刀。这次依然简单干脆，直接从后背将原映雪扎透，若不是苏晋安退的快，只怕也一起串了个糖葫芦。
  原映雪低头看着闪闪发光的刀尖，表情显得有些太过愉悦，仿佛体内的那把刀是空气，或者干脆他自己就是一团空气。
  拔出的刀洁净如新，映着杀手惊慌失措的眼睛，他彻底失去了进攻的勇气。
  纷乱的脚步声渐渐接近，杀手知道任务失败了。但退路还在。杀手，或者说这个假扮杀手的佣兵举起手中的刀，转身准备迎战前来抓捕他的缇卫卫队。
  直到这时，他才发现手中已空空如也。
  那把刀不见了。
  “这种事，还是交给苏卫长来做吧。”原映雪笑眼弯弯，将佩刀递还给苏晋安，然后径自向前走去，以免雪白的衣裳沾到血迹。
  手起刀落，血花真实绽放，苏晋安手心的汗也渐渐干透。
  传言不虚，原映雪不以秘术杀人。但……这既不代表他没有能力，也不代表他心肠软。苏晋安收刀入鞘，稳住手里的风灯，快步追上前去。
  如果刚才那个突发事件可以用“天罗杀手假冒激进志士蒙混入狱伺机刺杀”来解释，那么现在这个突发事件便完全无法说明了，因为苏晋安本人也毫不知情。
  关押邢如海的牢房空无一人。锁虚挂在门上，轻轻一推便掉落在地，惊散了墙角一群老鼠。
  “缇卫大牢都不上锁？”原映雪笑容可掬，不像在讥讽。
  苏晋安弯腰拾起铁锁，拿到灯下仔细辨别：锁头完全锈空，与簇新的锁身形成鲜明对比，绝非自然形成。他将锁递给原映雪，看见对方轻轻皱了一下眉。
  “传令各分队，严搜全城，务必给原大人一个交代。”苏晋安低声下令。
  真是个充满谜团和意外的夜晚。这一回，雷枯火大人算是给他找了个不小的麻烦。

第一卷 槿花乱 第10章
  深宅内，黑衣老者与白衣少年相对而坐。
  “去年至今，折了无数人。”
  “没试过下毒？”
  “当然，古老的方法总是屡试不爽，所以他每餐都要求厨子当面试吃。”
  “慢性毒药呢？”
  “有人企图接近买通厨子，当晚那厨子就挂了。”
  “挖地道？”
  “有一种珍稀鼠类，名为谛鼠，能感受地下六尺内任何细微动静，太傅大人自然有钱养上一大群。”“他一直坚持上朝，警备堪比皇帝，无人可以近身。”“车驾为特制，严丝合缝，密不透风，若想制造事端逼他出来，就会有一排人墙挡上。”
  “听起来有点棘手。”
  “所以才叫你来。”
  老人眼中浮起淡淡的温暖，顾小闲低下头。这些年全心经营宛州的产业，一直没机会回澜北，说起来很是不孝。
  “老头你……似乎没什么变化。”踌躇许久，关切的话还是没能说出口。
  “你却长大不少，” 老人温和的目光落在小闲身上，“走的时候还是个丁点大的小姑娘。”
  小闲搔搔头：“扮惯了男装，都快忘记自己是姑娘了。”
  刻意掩藏美貌，从不袒露真心，这孩子还是跟从前一样别扭。
  老人沉吟道：“既然来到天启，还是回家看看。他是你唯一的血亲。”
  “龙家人才是我的血亲。”小闲坐姿懒散，脸色却十分僵硬。
  “自己决定吧，”老人微笑地看着故作冷漠的少女，“你已经长大了。”
  市集，酒幡，美人，花火。
  夜之天启活色生香，顾小闲漫步在街巷，闻着俗世的烟火气，胸中烦闷渐渐消散。
  薄如蝉翼的丝屏将寒夜隔在门外，暖香扑到脸上，有些春日迟迟的意味。浓妆女子款款迎上，眼风丝滑地扫过顾小闲，立即加深了笑意。
  世上目光最毒的人，除了皇帝身边的太监，当属青楼里的老鸨。缔情阁的云四娘近来忧心于眼角的皱纹，轻易不肯牵动脸皮，能让她这么舍得笑，说明见到了足赤的金主。
  “公子瞧着脸生，第一次来？”
  “鄙姓顾，从宛州来。”
  开场白显然十分成功，云四娘笑意更甚，亲自接过小闲的披风，将人迎进馆内。
  门内外俨然两重天地，游廊上次第点了两排朱纱角灯，迎着池中明月，显得颓靡而又明媚。那些角灯上都写着一两个美丽的字，红绡，翠翦，白露，青霜……在微风中宛转摇摆，犹如连绵的唱词。
  “这些都是本楼的红牌，不知公子是要听曲，赏舞，对弈，还是论诗？”
  “听说有位玄玑姑娘，擅长星相命理？”
  “确实，不过……问卜之事劳心耗神，玄玑只测有缘人。”
  “不要紧，难得今晚晴朗，陪着看看星星也好。”
  望着踏月而来的女子，小闲轻轻嘀咕了句：“暴殄天物”。
  一般的美人，我们可以夸她明眸皓齿，夸她闭月羞花。但若真的美到了极致，一切溢美之词都会相形见绌，心中喷薄的赞赏最终只能汇成两个字：
  美人。
  任何其他的语言都会显得多余。
  玄玑就是这样一个美人。
  “顾少从西南来，身上带着水气，是淮安人？”
  “宛州顾氏都来自淮安。”
  “顾少来天启，做的是大买卖？”
  “淮安顾氏都世代经商。”
  “顾少心中怨念的那个人，当初也是身不由己。能原谅，就原谅吧。”
  小闲终于怔住：“呃，你知道我的事？”
  玄玑轻轻摇头：“玄玑与顾少素不相识，但星辰自可照亮人心。顾少本是纵横洒脱之人，何必为陈年往事作茧自缚？”
  小闲笑笑，塞了满嘴的菜，含糊道：“姑娘学艺不精，算得不准。其实我从山中来，在天启开了间打铁铺子，每天只是做些针头线脑的小买卖。”
  玄玑抬起脸，重新将顾小闲深深打量：“真巧，我的绣花针刚好用完。”
  “本店擅长制针，但要看过姑娘的丝线，才知道针眼大小。”
  “丝线在房中，请随我来。”
  龙玄玑锁紧门窗，径直拉小闲上了床。
  帷幔密密匝匝垂落，将杂声与人耳彻底隔绝。案上一灯如豆，映着神情迥异的两个人。
  顾小闲近距离欣赏美人，再次感叹老头暴殄天物。如此绝色应当锦衣玉食地供起来，而不是派来做这种迎来送往兼刀口舔血的营生。
  温暖油灯下，玄玑面若冰霜，不复此前待客时的柔婉。老头教出来的孩子都这幅拒人千里的德行，只有她顾小闲是个异类。
  “你是第十七个。”玄玑淡道，此前所有人都铩羽而归。
  “听说了，何太傅的安保系统确实变态，绣花针都插不进去。另外两个什么来头？”
  “光禄卿冯轶，辰月教长原映雪。这是详细资料，”玄玑递上三个火蜡封了口的信封，“相较而言，何虹还算比较容易入手。”
  顾小闲草草浏览资料：“本堂也失败了？”
  如果说天罗组织是一柄杀人的狂刀，本堂杀手就是刀刃上最好的钢，鲜有他们不能完成的刺杀任务。
  “何虹防卫森严、替身众多；冯轶足不出户，与辰月教过从甚密；至于原映雪……”玄玑稍作停顿，似乎不知从何说起。
  “神通广大？来去无踪？”顾小闲拆开最后一个信封，里面装着薄薄两片纸，约略写了原映雪的兴趣嗜好，关于身家背景则只字未提。
  “他看起来，不太像个清心寡欲的辰月教徒。”小闲仔细阅毕，发现原映雪有不少风花雪月的爱好，如同天启城那些个一掷千金的世家公子。
  “原公子是缔情阁的常客，我在星相方面的造诣，便得益于他的指点。”
  小闲一愣：“那岂不是机会多多？”
  玄玑淡淡摇头：“无一得手。”
  小闲将那两张纸翻来覆去地看：“有意思。”
  “目前只有这些，新的情报随时提供。”
  “什么？”小闲看着玄玑摊开的掌心，有些不明所以。
  “公子上了奴家的床，总得出些度夜资，否则如何跟店家交待？”玄玑低眉巧笑，转眼恢复烟视媚行的态度。
  小闲合上嘴，默默交出钱袋。
  老头是对的，如此人才，留而不用才是真正的暴殄天物。
  小闲返家时已近夜半，她从后院偷溜进门，却发现柴房还未熄灯，隐约传来坎坎之声。
  平心而论，敖谨是个不错的伙计，劈柴的动作流畅自然，仿佛从来没当过贵公子，生来就是个卖苦力的。
  “这么晚还不睡？我可不会付给你额外的工钱哦。”
  “晒这么黑，没少往外跑吧？查到什么头绪没有？”
  “需要我帮忙么？”
  小闲谄笑的脸快要贴到他的鼻尖，敖谨无奈避开，轻斥道：“斧头没长眼睛，躲远点。”
  “啧，七公子还是瞧不起咱们草根贱民，”她穿了一身昂贵的羽绸，却学着山药的样，窝进灶台暖和的地方，“既然非我族类，还是早早弃暗投明，去投奔四大公子为好。”
  木桩被一劈为二，在地上摔出闷响。
  “平临君顾西园，为人如何？”
  小闲不意他会忽然发问，用手指顺着山药颈背的皮毛，半天才道：“紫陌君白曼青应该更符合你的追求吧？若想光复淳国，追随一个姓白的总没有错。”
  “淳国公还姓敖，何来光复之说。”
  “你的国家已经死了。你父亲和哥哥拼死保护的东西，早就已经死了。”小闲低声道，如愿看到少年眼中燃起暗红的火光，却像是灰烬中的余炭，很快就熄灭了。
  “你还活着不是？七公子天纵英才，一呼百应。去找白曼青，一切从长计议。要不然……”她耸肩，“去他的国仇家恨，随我做个无良商人，岂不逍遥自在？”
  “上次你说，能弄到全套的谱牒，给我全新的身份？”
  “你当真要从头来过？” 小闲讶异万分，“白曼青皇族之后，为人正直磊落，就算实言相告，他也不会押你送官的。”
  “毕竟脱罪之身，可以省却许多麻烦。”
  “你是担心，万一有人抓住把柄，问罪淳国公吧？”小闲摇头，“世界上死的最快的，就是你这种执著于情义的白痴。他能派三百金吾卫连夜追杀，早就不当你是敖家人了。”
  “世界上死的最快的，” 敖谨想起那一夜遍地栽倒的黑衣人，以及怀中满抱的温软，耳根微红反驳道：“是你这种在危急时刻打翻了迷药，把自己和敌人一同迷昏的白痴。”

第一卷 槿花乱 第11章
  雨从半夜开始下，由点滴转为瓢泼，待到天明时分，积水已漫过街铺最末的台阶，整个天启城都笼罩在郁青的雨幕中。
  即便如此，四禧茶楼的屋檐底下依然满满当当，都是排队等候吃早茶的食客。四禧汤团远近闻名，战乱年头也没断过买卖，一场暴雨实在算不了什么。
  “一大早把老子轰起来，就为吃这个？”陆珩瞪着汤碗，古尔沁烈酒他都嫌淡，甜米酒？简直是对他澜北血统的侮辱。
  小闲咬着醴水汤团，表情变得同样甜糯：“待会有好戏看。”
  天光微蒙，照着比平日冷清许多的通衢大道。一个瘦弱的卖花姑娘缩在檐下，不时仰起脸，殷切地看着往来过客。水珠打湿她的粉面与篮中杏花，显得楚楚动人，与身旁腌臜的盲乞丐形成鲜明对比。
  陆珩观察片刻，面上浮出不以为然。
  十分没有新意的组合。
  卖花女与盲乞丐，放在闹市或许不会引人注意，但在这种时刻，出现在官员上朝的必经之路，简直就似秃脑壳上的虱子一样惹眼。
  一声惊雷过后，雨点变得更加稠密。街口终于传来隆隆车辙声，那是公卿世家才有的四驾重车。卖花女整理着七零八落的花枝，慢慢直起身。陆珩有些错愕，难道他们的目标是何太傅？
  天罗的高额悬赏引来不少外围杀手，大多只是枉送性命而已。陆珩看着姑娘尖俏的下巴，怜香惜玉的心思又开始作祟。这附近布满缇卫，一旦她有任何动作，恐怕会立刻香销玉殒。
  又一声惊雷。
  盲乞丐吓得一激灵，吃到一半的馒头骨碌碌滚了出去。他伸出枯枝般的手，四处摸索珍贵的口粮。
  “小心！”
  老乞丐终于在街心找到那团面疙瘩，就着雨水往嘴里猛塞，忽然听见卖花姑娘的尖叫。他茫然回头，发现耳边轰隆的并非雷雨，而是刹不住的马车。
  车碾过的瞬间，雨中传来刺耳的尖啸。不知来自脱缰的马，车下的人，还是挫地的车轮。混乱中，黑衣的缇卫如同倾巢的乌鸦，从四方奔涌而来。刀剑如林，悉数指向一个纤小的身影——
  卖花女如流矢一般，直取太傅车驾。
  藏在她竹篮内的是一双娥眉钢刺，若是用于水战，或可将百尺楼船轻易凿穿。但何太傅的马车非同小可，由铭泺山的锻木所制，坚固堪比金石。使用这么秀气的兵器，不啻于以卵击石。
  更何况，何虹的贴身侍卫均非等闲。
  攻至半途，卖花女已是遍体鳞伤。她踉跄几步，勉力将钢刺扎入马腹，随即堕入乱蹄之下。
  花样少女横遭不测，人世间最哀伤的事莫过于此。陆珩怏怏收回目光，转而去看悬浮在碗中的酒酿颗粒，小闲却连连捅他：“快看，还没完呢。”
  受惊的马匹被当街立斩，太傅车驾安然无恙。卖花女最后的图谋也失败了。
  缇卫沉默地抬走尸体，迅速清理现场。茶楼里的人不敢多看一眼热闹，继续聊着天气与家常，假意天下太平。正当所有人都以为这场草率的刺杀已经结束时，事件出现了新的转机。
  那个本应死于车下的老乞丐，竟如鬼魅般出现在车顶！
  他屹立于暴风雨中，手中高举一根盲杖，干枯的盲眼仰视天空，仿佛远古壁刻中的神祇。
  一般的盲杖多为竹制，为的是探路轻巧灵便，然而这一根却非同寻常，竟是沉重的熟铜长杖。
  墨云肆卷，雷声如催，天光愈发黯淡。
  太傅府的侍卫如群虎扑食，快刀再次出鞘。暴雨如注，刷去刀口新沾的血迹。
  盲乞丐灰白的眼珠里绽出最后一丝血气。
  他尖啸一声，将手中铜杖举得更高，几欲刺破云层。此刻，在云层之上，一道明紫色的闪电隐隐浮现，如同暴怒的青筋。这暴怒瞬间化为万钧雷霆劈下，恰好就劈在这一城，这一坊，这一街，这个乞丐的铜手杖上。
  干枯的盲眼乍然一亮。
  光芒自手杖顶端传来，耀遍天启城的九街十坊。电光火石间，那辆特制的锻木马车完全烧成焦黑。拉车的马，驾车的人，车顶的盲乞丐，连同近旁的侍卫，无一得以幸免。
  “锻木生长于铭泺山，木质富含铁矿，树龄越久长，木质越坚硬。何虹相当怕死，选的是百年锻木。所以这辆车，等同于一辆刀枪不入的铁车。”
  “所以想到用雷击。”陆珩叹为观止。看似天灾，实则人祸，人类将精力与智慧都集中用于杀人时，手法也愈发骇人听闻了。
  “唔，可惜车里的人不是何虹。”
  “啊？你怎么知道？”
  “有个简单的判别方法，”小闲心满意足地舔着空碗，“给我买一个月早点，我就告诉你。”
  午后，豆蔻的浓香被雨气冲淡，原映雪坐在树下，手中一柄素白的纸扇，有一搭没一搭接着落花。
  风斜斜吹着，显得此刻尤其良辰美景、草长莺飞。顾小闲藏在远处的树荫中窥探多时，越想越觉得自己煞风景：这地方适合吟诗作对，把酒言欢，甚至谈情说爱，但绝不适合杀人。尤其那待宰的公子白衣胜雪，满身风华，不管刺杀还是毒杀，都不太符合她的美学。
  正当她为杀与不杀以及杀人方式而苦恼时，原映雪忽然起身，向她隐匿的方向缓缓走来。
  小闲屏住呼吸。她没有感到惊慌，小时候玩躲藏游戏，她总是最后一个被找出来。很久之后，她才知道那是魇的隐术训练。
  她从未被当作天罗杀手来训练，却是老头最得意的门生。
  她经商，便成为淮安商会的头领。她体弱，便久病成良医。她是个天才少女，有着常人没有的本事，能解决常人解决不了的麻烦。
  然而她的亲族却对她百般挑剔，千般苛责，欲弃之而后快。
  世事就是这么讽刺。
  讥诮从顾小闲眼中闪过，就在这时候，她忽然对上了原映雪的笑脸。
  “上面风景如何？”清俊的公子仰面笑问，未待小闲回答，便几个起落跃到枝头，与她比肩而坐。
  “果然比下面好。”
  小原？原映雪？小原！？
  浅墨色的眼瞳中盛满了笑，与抖动的树枝一起晃得她眼花缭乱。
  “邢先生的事，多谢。”
  小闲脸上走马灯似的变了几番颜色，原映雪又笑道：
  “前些日子劫了淳国大牢的人，也是你吧？”
  风忽然大起来，吹得顾小闲摇摇欲坠。这时候她就应该手起刀落，然后对着树下的尸体冷笑“你知道的太多了”，像所有训练有素的冷酷杀手，但她只是握紧树枝，尽量平静地答非所问：
  “啊，好像又要下雨了。”
  “是啊，”原映雪笑意浓浓，“一起避雨么？”
  注意到小闲紧握树枝的手，他又笑道：“别怕，我不会对小女孩动手。玄玑杀了我很多次。”
  湖中有船，船上有蓬，蓬内有酒。
  任何时候，只要炉子上温了一壶酒，气氛就会变得惬意安宁起来。然而顾小闲还是脊背绷紧，寒毛倒竖，像一只受到惊吓的猫。
  香车宝马名宅，她早该想到碧遥湖的小原，就是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原映雪。之所以会大意，也许是因为这人身上并未流露任何危险气息。她从小在深山长大，对危险有着野生动物般的直觉。
  小闲偷瞄救命恩人兼刺杀对象，心尖阵阵抽紧。
  她向来都习惯于掌控局面，忽然被人给掌控了，一时不知要如何应对。任人宰割从来就不是她的风格，但面前这个人……
  这个人哪里像一个奉行“灭欲长生”的辰月教长？笑容里带着倾世的风流，如同一切不识人间疾苦的贵公子。
  真是深不可测。
  “你在纳闷，为何我对你的事了如指掌。”原映雪打破了沉默。
  “仔细听，”他笑着说，“能听到什么？”
  小闲一愣。
  “雨声。”打在乌篷上，融进湖水中，飘洒在天地间，仅仅是雨声。
  “除此之外呢？”
  “没有了。”雨声喧哗，掩盖了其余。
  “我能听到一些别的东西。”原映雪抬起眼，眼中银光微现，“比如说……街谈，巷议，密谋，杀机。甚至人心。”
  小闲一脸呆相看着他。
  “刚才你在想，如果能有几颗新鲜的莲子，配上这壶落花春，就再好不过了。”
  原映雪笑着轻抬手指。
  仿佛吹错了季节的风，湖面尖角初露的莲叶次第铺开，花苞亭亭而立，瞬间绽放到极盛。
  一支沾满雨珠的莲蓬，连同钓竿一起递到小闲手里。
  “想吃鱼的话，就得自己动手了。”原映雪举杯，“当初我也是眼馋这些鱼，才把碧遥湖据为己有。”
  落花春。宛州名酒落花春。他早就料到她要出现？
  小闲深吸一口气，指甲陷入饱满的莲蓬中。湿润，清香，触感真实。她突然忘记惊恐，眼中流转出夺目的光彩。
  “这就是幻术？”
  “只是另一种力量而已。什么是真，什么是幻，并不是由眼睛决定的啊。”
  “能教我么！”
  她脱口而出，又立即摆手道：“还是算了，每天听到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心烦吧？”
  原映雪看着少女眼中真诚的同情，不可抑制地大笑起来。
  “是的，你很聪明。”
  “接下来，你要开始布道了么？”
  她指向水中的残荷。据说这位辰月教长喜欢让死水和枯木开出花朵，然后说一些诸如“人生就是一场注定凋谢的花开”之类的鬼话。
  原映雪笑着摇头：“还是喝酒吧。布道的机会很多，但不是每个人都适合一起喝酒。”
  “对了，邢先生嘛，”小闲说起喝酒就有些得意，“最终还是喝到了鬼壳青。我特意买了一坛为他践行。”
  “有所耳闻，某位宛州新贵初到天启城便一掷千金，引来不少惊叹。”
  原映雪淡淡一句，让小闲心中一凛。
  她怎么不知不觉放松起来？这个人似乎知道她所有的秘密，知道她不仅仅是个商人，还与杀手组织天罗有着隐秘的关系。
  “我知道所有人的秘密，并且守口如瓶。”
  原映雪笑睨她，目光因酒意而变得散漫旷达。
  雨势渐稠，左右拨弄湖心孤舟。小闲擦掉鼻尖的雨珠，悄悄活动因久坐而麻木的腿脚。
  看来一时半会是回不去了。
  似乎也不会有更多的危险。她扶着轻轻摇晃的船舷，看原映雪挽起衣袖，长指拈了两粒青梅，放入半温的酒里，意态闲适，仿佛她是个前来叙旧的故人。
  “‘朝游宁远而暮宿阳夏’，邢先生当年，该不会用了幻术吧？”她小心地挑拣着话题。
  “那一次确实天有异象，长风从极北之地吹往浩瀚海，千里阳夏一日还。邢先生在海上九死一生，看到了万年不遇的奇景。”
  “邢先生说，来年要重游浩瀚海，我也想加入这支远洋船队。”
  原映雪抬头，看见一双熠熠生辉的眼睛。
  “你不太像个杀手。”
  “你也不太像个教长。杀手应该什么样？”
  “比如玄玑，有血而无泪。你的内心有太多情感，最终都会成为破绽。”
  他缓缓倒着酒，神情又变得有点像个辰月教长了。
  “风暴即将来临，一个有破绽的人，将无法逃脱宿命的追捕。”
  “宿命？”小闲不以为意，“出生的时候，每个人都说我活不到八岁。我从来不信命。”
  “来打个赌吧。如果这次你还能逃脱……”原映雪轻道，“碧遥湖就归你。”

第一卷 槿花乱 第12章
  “我……会命丧天启？”顾小闲沿着湖岸踉跄而行，“真、真晦气！难怪别人叫你们乌鸦教。”
  “你不是不信命？”
  原映雪走在临湖的一侧，防止她不小心跌进去。这么笨拙的杀手，能够存活至今也算奇迹。
  “平临君一直在找你。”他忽然说。
  小闲自顾自往前走，似乎没有听见原映雪的话。但他看到她心底乍现的漩涡。深而黑，像是无底的地洞。
  他们连灵堂都布置好了。那个棺材，小小的，刚好能装下八岁的她。
  “我能看见另一个你，独自在雪地里彷徨。那些陈年的创伤，不会因为捂起来就消失不见。”
  “哪来的……那么多创伤！”小闲挥挥手，“过、过去的事，我早就不在意了！”
  蛙鸣阵阵，在晚间的湖面上传开。中州最美好的初夏时节即将来临，她只想及时行乐，懒得去计较人心里那些太过复杂的东西。
  “如此最好，”原映雪笑道，“过些日子平临君寿诞，在信诺园大宴宾客，想必你不会错过这个热闹。”
  “当、当然，我是个生意人，怎能错过结交权贵的机会……”
  “如果我是你，一定备份厚礼，做足排场，让平临君也自愧弗如。你在宛州苦心经营这些年，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衣锦还家吧？”
  “啊？”
  小闲诧异转身，不慎踏进湖边的湿地。原映雪正欲伸手搭救，忽见一团流光划过暗夜，猛地将她扯回岸边。
  “呀……”他饶有兴趣蹲下来，端详那头从天而降的独角兽。
  刚刚还英勇救主的山药与原映雪打上照面，竟然浑身抖了个哆嗦，飞快溜到小闲背后。
  “这么胆小的凶兽，实在很稀有啊。”原映雪愉悦地说。
  “山药不是凶兽。”
  “是一只幼年的风离吧？自古传说，风离现于乱世，是为凶煞之兆。”
  “因果颠倒……只是因为乱、乱世，山里没有东西吃，它才跑……出来……”
  小闲还在口齿不清地辩驳，山药却已放下它作为凶兽的尊严，夹着尾巴逃向远处。在镇口灯火阑珊的地方，顾府马车早已等候多时，车夫笔直伫立于路边，映着山药的荧光，犹如一尊白玉石刻。
  原映雪远远嗅到敌意，停下送行的脚步。
  “就此别过，小闲。今天雨大，下次再来钓鱼。”
  “一、一言为定！”
  夜风拂面，酒意熏人。小闲跌跌撞撞走向马车，像只没放起来的风筝，然后眼一闭，脚一软，再次扑倒在敖谨身上。
  原映雪目送马车消失在乡间的野路，又独自在夜色中站了很久。
  在不远的东南，天启城华灯初上，人们衣锦夜行，宽袍下暗藏着凶器，又一次拉开了猩红的夜幕。
  他垂眸拂袖，湖面残荷尽收，唯剩一段冷香似有若无，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大陆呢？”
  敖谨回头，对上一双神智清明的眼，哪有半分醉意。
  “不知。里亚让我来。”他转头驾车，耳根微染。
  顾小闲揉了揉脑门。
  看来他们已经在附近设下了死局，所以只舍得让敖谨来接她——府上的护卫都是花钱雇的，她可了解里亚的作风。
  “你装醉？”
  “宛州的酒，哪能喝醉宛州的人？”
  “故乡的酒才醉人。”
  小闲哈哈大笑：“故乡在哪里，我自己都不知道。你想家了？”
  敖谨摇头。
  他很少去想，想起来的都是碧空明月，云白风缓，与现实中的家破人亡相比照，足以将人撕裂。
  “你哥哥的遗骨，找到没？”
  还是摇头。
  “据说当年一役伏尸百万，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羽林军依令打开城门，却发现天启城外十里花开，除了墙上的箭痕，到处都已清理干净，连一滴残血也没有留下。”小闲说。
  “辰月幻术。从那以后，每年春天城外都开满血红的帝槿花。”敖谨说。
  小闲想象自己在尸横遍野的城门下进出往返，不由打了个寒噤。
  “你每天天不亮就跑到下三坊，跟那群激进分子混在一起，真打算和辰月作对？”
  “清君侧，驱邪教，这是时代的呼声。他们早已步入穷途末路，”敖谨回身，双目湛然如洗，“加入我们吧，一起做新时代的开创者！”
  小闲正往嘴里丢莲子，听到这里差点呛到，又笑又咳道：“七公子，你是在跟我谈理想么？请问那东西多少钱一斤？”
  “你……并不像你想的那么唯利是图。”
  小闲举手告饶：“我一贯贪生怕死，只想平安富足地过完下半辈子，开创时代这种危险的事，就不要找我了。”
  “不过，”她压低嗓门，“如果你们需要兵器军械，我有可靠的渠道，价钱好商量。”
  里亚最近有点郁闷。
  从前他们仨纵横天下，无论光天化日强取豪夺，还是月黑风高杀人越货，永远都财源广进，赚着滚烫的快钱。如今来到天启一月有余，却仍然只见投入不见产出。且不说那两个辰月教的怪胎——上次设下必杀的伏击，整片林子都被连根薅起，结果原映雪竟然好整以暇走了出来，浑身上下一尘不染——就连那位手无缚鸡之力的何太傅，也是狡兔三窟、防卫周全，连根毛也摸不着。
  天启米贵居不易，再这样败送下去，老本都要亏光了。
  她叹息良久，踯躅良久，最后从地穴的隐秘处取出一只锦盒。
  “这么贵重的礼品，你要进宫面圣？”
  锦盒内盛了一枚核桃大的青褐色果实，貌不惊人，却堪称举世无双——本来确实有一双，其中一颗被种在淳国监狱的缝隙里，换回了唐国的通关文书和一个英俊的车夫，还算物有所值。至于这一颗……
  “平临君寿辰，天启城的达官显贵共聚一堂，你说，是不是一举成名天下知的机会？”
  小闲掩上锦盒，昂首阔步出门去，留下一个意气风发的背影，惊得里亚半天阖不上嘴：她不是第一天认识顾小闲，这人天生懒骨，但凡不感兴趣的事，说破天也不会屈尊就驾。怎么来到天启忽然转了性，主动去做那些打点关系、疏通门路的官面文章？
  顾小闲的意气并没有支撑太久，很快就被一股近乡情怯的抵触情绪所替代。
  她走入园中，对着天光张开手掌。昨天种花时不慎划伤，初时鲜血淋漓，过了一夜便已凝结，风吹上来有些□，估计不日就能愈合。
  伤口曝露在外才会好得快，道理她明白，实践起来却有些困难。
  她一直竭力淡化自己是平临君妹妹的事实，毕竟曾经的记忆不怎么令人愉快。很多人，也许包括顾西园本人，都以为顾府千金是为贼人所掳，但事实恰好相反——她是自己出走的。
  如果她不走，也许会被活埋吧？
  顾小闲的脸色有些苍白。她至今不能肯定自己那天晚上看到的一幕是否真实：顾府上下聚集在祠堂里，灵柩牌位香案一应俱全。四叔公的尖嗓门明明白白穿过纷飞的挽联白幔传出来：
  “刑克父母，白虎带煞，留着这孩子整个家族都会败落……”
  “不是说她活不到年关？这一病不起，肯定又折损不少……”
  “早去早好，入土为安……”
  四叔公一贯嫉恨他们兄妹，所以她只是站在雪地里安静地倾听，淡漠的目光落在牌位上，仿佛上面写着别人的名字。可是接下来，她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说了一句让她人生彻底颠覆的话。
  “好，如叔公所愿。”
  那个负手立于窗前，面色清冷的高挺少年——她的哥哥顾宛琪。
  疼痛突然来袭，小闲松开拳头，发觉初愈的伤口被不小心抠烂，淡红的血水沁了出来，不由满心懊恼。
  所以，她很少回忆过去。谁没事喜欢自虐呢？那个光脚站在雪地里的小女孩，每次回头看到，都会让她感到彻骨的寒冷和悲怜。
  那不是她喜欢的情绪。
  她想要和和满满，热热闹闹，自由欢快地活在这世上。
  所以，即使丢了贵族世家的名字和身份也不要紧。自从踏出西园之门那一天起，她就不再是顾宛瑶，过去的一切与她再无干系，努力重新开始就好。
  正是抱着这样的念头，她度过了接下来的十年，竭力遣散心中的愤恨和悲凉，并没有因为心怀仇恨而成为丑陋狭隘的人。
  她也打探顾家的动向——四叔公的家产之争终于失败，年轻的家主顾宛琪风生水起，以西园之名震动天启，成为名噪一时的平临君——却也只是抱着听书的心态，就像一切对贵族公子好奇的坊间平民。
  她也听说顾西园当年为找她几近倾家荡产，而且这么多年来一直赏格高悬，四处探听妹妹的下落，但只是一笑而过，继续过她诗酒天下的飒沓生活。她记得一个世家小姐有多少愁死人的规矩，根本不想给自己找个桎梏。再说，流水十年，山倾河改，她从顾宛瑶变成顾小闲，他从顾宛琪变成顾西园，江洋大盗与世家公子，若说交集，除了这个姓氏，又能剩下多少。
  你为什么不连这个姓也一起放弃？
  你从擎梁山出来，为什么偏偏去了淮安？
  你在宛州苦心经营这些年，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衣锦还家吧？
  原映雪的话在耳边萦绕不去。
  这个人，只要开口必然一箭穿心，句句明白通透，着实让人讨厌。
  这些问题她都有答案，只是一直刻意忽视，以为捂得严严实实，它就不复存在。
  小闲颓丧地垮下肩膀，是啊，人永远无法彻底抹杀过去。说到底，她还是在意。顾宛琪希望她做一个言德容工的世家千金，她就偏要女扮男装行止粗鲁。顾宛琪经商，她也经商，入淮安城三年便混得出人头地，造了一座比西园大得多的闲园：他们流着一样的血，对商机的把握和运筹，她的天分不比他差，更何况，她背后还有一个隐秘而强大的体系——天罗。
  她是在斗着气。
  他原本是唯一护着她的人。她出生时折腾了一天一夜，最终母亲因难产故去，自此宗族里就开始流传她是煞星的说法。这个传言在父亲丧身海难时达到巅峰，连自幼相伴的丫鬟也纷纷辞去，唯有哥哥相伴不离。那时候多少亲戚外族觊觎顾家的生意，试图争夺家主之位，四叔公甚至意欲将他们兄妹逐于旁室，但她从未担心过，因为顾宛琪总会摸着她的头顶说“别怕，有我”，声音那么严肃，眼睛却那么温暖。
  这个长她十岁的哥哥，她总需要拼命抬头仰望，才能看得见眼睛，是那么高大稳妥的存在，是她孤独世界中最后一样安慰和庇佑。
  却在那一年冬天，崩塌如雪。
  靠山没了，被迫自立自强，总得咬牙走出自己的康庄大道吧？
  她即使不是平临君顾西园的妹妹，也能照样活得很好——或许，这就是她跟过去相关的唯一执念。
  顾小闲拍拍额头，长舒了一口气。
  既然如此，就让她像一只开屏的花孔雀，到平临君面前使劲地炫耀一通，好好完成这个执念吧。这个经年的旧伤口，也该拿出来晒晒太阳了。

第一卷 槿花乱 第13章
  顾小闲递上拜帖，不出所料，片刻工夫就被迎进府去。闲园在宛州风头远盖西园，声名早已传到帝都。竞争对手踢上门来，以平临君的性格，不会避而不见。
  筵席开启多时，酒盏一满再满，场面已十分热络。她一路分花拂柳而来，看见那些喝至酣处散发弄琴的贵公子，心中颇为感慨，甚至涌出一丝自豪来。
  耍风雅，耍奢侈，耍情致，谁耍得过宛州顾氏？世人都说顾西园之所以能凭一己之力与辰月展开风气之战，只因他抓住了人性里抹杀不去的弱点：贪婪与贪欢。
  灭欲修来的长生，总归不如纵情声色的今生。
  “花好月圆庚星耀彩，兰馨桂馥甲第增辉，宛州顾小闲恭贺平临君寿诞。”
  清亮之声越过觥筹与丝竹声传到水榭亭台上，顾西园微微一怔，远看白衣的少年款步走来，眉目逐渐清晰，心里轻轻哦了一声。
  原来他就是顾小闲。
  这个名字，宛州来书中屡屡提及，淮安西园的主事顾襄称他“年少飞扬、才情跋扈，大有气吞宛州之势”，不过两家生意并无实质冲突，他也不甚在意。据说这个少年仿佛凭空出现在淮安城，无人得知他的身世与过往，却在短短数年迅速生根发达，成为宛州商会的头面人物。
  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顾西园带着几分赞赏看着面前的年轻人，虽则稚气未脱，斜飞的眉梢眼角却满是锐意，看向他的眼神几分慧黠，几分自傲，又几分挑衅——这样的毕露于形的少年心性，他已经失去许多年了。
  “顾公子之名如雷贯耳，今日一见果然少年才俊，西园幸甚。”
  顾小闲仰起头。
  主位之人背光而坐，面目看得不甚分明，但那熟悉的声音隔了十年的时光再次传入耳中，竟在刹那间令她眼眶尽湿。
  原来她一直都没有忘记。
  她飞快眨去泪意，托起手中锦盒，道：“薄礼一份，聊表心意，望平临君笑纳。”
  顾西园起身步下亭台，薄暮里的淡水阳光落在他脸上，恍惚一如昨日。他和她，一样斜飞入鬓的眉，一样尾角微翘的眼。这血缘的印记，隔了这么多年反而愈加清晰，只是从前需要拼命仰望的人，现在只需抬眼便能看得分明。顾小闲飞快低下头，想，她是真的长大了。
  “恕在下眼拙，不知顾公子所赠何物？”
  顾西园接过小闲递来的锦盒，翻来覆去打量了半天，到底也没看出个所以然，不由兴致渐起。原本喧嚷的酒席也因这句话而静了下去，众人纷纷引颈观望，好奇究竟是怎样的稀世珍宝，竟让见多识广、家藏充栋的平临君也露了怯。
  顾小闲正等他开口。
  她转过身来，对众人朗朗一笑，道：“这是一颗桑觉木的种子。”
  席间有人发出短促的惊呼，但大部分宾客还是沉默，似乎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有鸟曰风，翼比天地。有木曰桑，枝散八荒。”顾西园讶道，“这是……上古传说中的桑觉木？”
  “不愧平临君，”小闲笑得欢畅，“当初别人给我的时候，确实是这么说的。桑觉深埋在极北的荒漠中，千万年也没有机会发芽，但如果天空落下一滴雨，它就会从百尺的地下破土而出，只要雨露不止，它就能一直朝着天空生长，比最轻盈的羽人能飞到的地方还要高，比最强劲的大风能吹到的地方还要远，百鸟来朝，祥云万丈。”
  从顾西园开口那一刻，座下宾客便涌起小小的骚动，当小闲演说完毕时，这股骚动已汇集成热烈的鼓噪，仿佛油锅里淋了水，人人七嘴八舌，期待一睹为快。
  顾西园看着小闲眉宇间飞扬的神采，不知缘何也跟着愉悦起来。
  “既然如此，就让在下和在座各位一起开开眼界吧。”
  犁地，播种，浇灌。随着土壤的浸湿，地底传来轻微的震动，仿佛远方山林中正有一群夸父踏鼓而舞。在视线无法触及的地方，桑觉树的根系正已惊人的速度纵横生长，小闲不由稍感遗憾：根据上次的经验，地下的景观也应该别具一番观赏情趣。
  宾客纷纷离席，聚集到花园中临时清理出来的空地上。显然，小闲今次的目的已经达成——成功地成为这些达官贵人的关注焦点，打响了在帝都的知名度，而且更重要的，给顾西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众人瞩目之下，一株透明的淡蓝色植物从地底喷薄而出，如烈火烹油般翻腾到半空，又如一个绝世的舞者，款款抽枝散叶。不出半刻钟，树冠已遮蔽天穹，在百尺高空交叠成半透明的幽碧，整个信诺园仿佛被一只巨大的水母覆盖。向晚的天光穿透水晶似的枝叶，析解成云雾状的虹彩，洒在人们如痴如醉的脸上。
  正是倦鸟归巢的黄昏时分。一只黄眉柳莺率先闯入这片神奇的领地，发出了心驰神迷的欢唱。接下来，整个天启城的鸟雀都仿佛得到召唤，从四面八方奔投而来，沐浴着一碧万顷的天光，喜极而鸣，声彻霄汉。
  小闲站在需十人合抱的巨木之下，朗声对顾西园道：“再浇一碗水，这片精心修葺的园林恐怕就要毁了。平临君舍得么？”
  顾西园看着树下的人——他一定在哪里见过这双明亮的眼睛，和这副略带挑衅的神气——笑意忍不住漏了出来。
  “无妨。花园毁了可以重修，但奇观只有今天才看得到啊。”
  小闲在众人的欢呼中掬起一碗水，水面映照出流光溢彩的天穹，和她突然红透的眼圈。
  “哥哥，这么漂亮的船，烧了多可惜。你舍得么？”
  “我们会有很多新船，但这一艘要跟父亲去很远的地方，它一定得是最结实、最漂亮。”
  她早已沧海桑田事过境迁，为什么这个人说起话来，还跟当初点燃木兰长船祭祀亡父的十八岁少年一模一样？
  小闲吸了吸鼻子。
  老头曾经说，人可以往回看，但不能往回走。这个道理她笃记了很多年，关于过去，她是连看都不肯多看的。然而当真回过头去，她才发现追逐在背后那么多年的洪水猛兽，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心结罢了。
  她看着自己的哥哥，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在融化，越涨越高，直想从眼睛里跑出来。
  顾西园也看着这个双眼晶亮的年轻人，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流泪。他下意识要走过去安慰，却在半途被人拦下。
  酒宴上突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光禄卿冯轶。
  现场所有熟悉天启局势的人都吃了一惊。冯轶是辰月教的红人，和暗中支持勤王义士的平临君绝非同道。他带着大批的缇卫出现在信诺园，恐怕只意味着一件事：辰月终于不愿再姑息平临君恣意散财、搅乱政局的行为，打算拿他开刀了。
  气氛骤然紧绷。几个急躁热血的门客憋不住拔出刀剑，乍现的杀气惊动了树上的鸟雀，瞬间飞走泰半。
  然而出乎众人的意料，冯轶竟口称“贤侄”，态度亲热走上前来，仿佛与顾西园有着超乎寻常的交情。更出人意料的是，他忽然转身对缇卫挥挥手，那些黑衣的卫兵便如潮水般退开，现出被他们层层簇拥在中间的人。由于太过娇小，大家一开始甚至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
  那是一个鬓发凌乱的少女，眉尾斜飞，眼角微翘，神情极尽淡漠。一件黑色的缇卫军衣将她从头裹到脚，只露出巴掌大的脸，浮冰碎雪似的，好像一眨眼就会融化，消失在浓艳的霞光中。
  冯轶附上前去，在顾西园耳边悄声言说。话音未毕，顾西园便疾步奔到少女面前，用一种半是惊疑、半是惊喜的眼神将她从头到脚仔细查看。
  与顾西园狂风骤雨般的情绪相反，少女只是木然地瞥他一眼，然后继续神游太虚。那双点漆似的瞳仁空茫涣散，似乎喜怒哀乐这些人间烟火都与她无关。
  平临君顾西园的寿宴是在一片哗然声中仓促结束的。
  他甚至顾不得礼数周全，连招呼也没打，就径自带着少女和冯轶等人离席而去。
  那株举世无双的桑觉木因为没有得到持续的灌溉，渐渐萎化为苍白的丝络，被风吹散在天启城的夕照里。不过人们顾不上惋惜，因为这一天有太多的话题可以热议，比如权倾一时的光禄卿冯轶，竟然曾是宛州顾家一名微不足道的食客；比如缇卫一举清剿了帝都附近的盗匪，匪首侥幸逃脱，却被信诺园的高手围猎于铭泺山下，当夜身首异处；比如平临君终于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妹妹，可怜那个苦命的姑娘遭了太多罪，找回来的时候已经形同痴愚。

第一卷 槿花乱 第14章
  鸡叫头遍敖谨就醒了，天刚麻麻亮。
  推开柴门，青郁的仲夏气息扑面而来，满园生机勃勃的浓影。山药在葡萄架下睡成一团，听见门响头也不抬，正合着小闲所说，“当条护院狗都嫌迟钝”。
  敖谨套上马车，盛了一瓢稗子倒进马槽，预备待会儿出门采买。熙来攘往的市场容易隐匿行踪，东西两市便成为各路义士联络接头的据点。正因如此，敖谨来到天启之后还继续留在顾府当杂役——一个大户人家需要太多东西维持一天的生活，他可以驾车走遍市场每个角落而不引起巡卫的注意。
  敖谨用特制的膏药遮住脸上的黥痕，戴上斗笠准备出门。走到葡萄架旁，山药忽然一骨碌爬起来，四足腾空往外狂奔。喂食也没见它跑得这么快，敖谨心里纳闷，决定跟上去看个究竟。
  整个顾府都沉浸在破晓前最后的睡梦中。山药一路狂奔，最后扎进中庭的主屋。
  那是顾小闲的寝居。
  屋内一片漆黑，偶尔传来一两声激烈的喘息，像是哭的太用力，上气不接下气似的。敖谨叫了几遍无人应答，正在迟疑，忽听里屋轰然作响，东西摔得稀里哗啦。他终于顾不得礼数，一手打亮火折子，破门闯了进去。
  顾小闲伏在山药背上，破风箱似的直抽气。原本靠墙的红木搁架被翻倒，碎瓷片摔了一地，她却不管不顾，胡乱地用手扒拉，血顺着指尖一直淌。
  敖谨大惊，扶起小闲一看，眼瞳翻白，嘴唇青紫，气息长进短出，显然得了急症。他立即扯了条毯子将人裹住，抄起来飞奔出门。
  这么紧急的病况，以前只在蝰蛇咬伤的人身上见过，只怕根本来不及找大夫。这家伙总说自己贪生怕死、命大福大，总不会那么容易死吧？
  敖谨步履仓皇，险些被门槛绊倒。正在此时，山药从背后直撵上来，急急挡住去路。它看看敖谨，又看看小闲，往地上丢了一枚瓷瓶。
  瓶中滚出几粒乌黑的药丸。敖谨略一迟疑，捡起其中一粒塞到小闲口中。
  他没有会错意。山药找到的，确实是救命的灵丹。小闲服了药，不多时便顺过气来，渐渐停止了抽搐。她睁开眼，有些惊惶地环顾左右，像是梦游之人中途转醒，自己倒被吓了一跳。
  “该死，好痛。”
  她甩了甩手，试图站起来，忽然发现自己背后还靠着一个大活人，惊得好一通喊叫，声音高亢有力，明显已无大碍。
  敖谨松了口气，将小闲扶到床边坐下，点亮桌上的油灯。
  “你病了？”
  “老毛病，死不了。”
  小闲无所谓地抹了抹脸，一手冰冷粘腻的汗，这才发现单薄的夏衣早已汗湿，脸上顿时爆出一团血红。
  “你知道了！”她裹紧毯子。
  “我早就知道。”
  敖谨头也不回走了出去，片刻又端来一盆清水，言简意赅道：“手。”
  小闲从善如流伸出手。
  “七公子，我从来没有向外人透露过你的身份，公子这么光明磊落知恩图报的人，一定也会替我保守这个小小的秘密，对吧？”
  “你天不怕地不怕，还怕别人知道你是女人？”
  “我怕一切不必要的麻烦。”
  敖谨将她掌心的碎瓷片一一挑出，冲净残血，低声道：
  “你这个人，真有意思。明明怕麻烦，却对一个毫无益处的逃犯伸出援手。明明爱财如命，却看不过路边的孤儿寡老，每每倾囊相助。既本事了得，又笨手笨脚，总把自己搞得命悬一线。既聪明，又糊涂，老做一些赔本买卖。我跟着你好几个月，也没看懂哪个才是真正的你。”
  敖谨平时沉默寡言，一开口竟句句打到实处，噎得小闲说不出话来。
  她憋了半天，眉毛一挑，笑嘻嘻道：“我从来不做赔本买卖。等你将来做了义士领袖，脑袋可就值钱了，千万不要太轻信于我。要说糊涂，你才当真糊涂，如果当初答应了百里恬，你荣华富贵也有了，血海深仇也报了，还用得着当逃犯？”
  敖谨往小闲手心撒着药粉，面上露出不以为然。
  “百里恬做事不择手段，我若听他所言，杀了兄弟，夺了兵权，直接反上天启，与逆天而行的辰月邪教又有什么区别？”
  “开口闭口辰月邪教，”小闲故意笑道，“可我认识的那个辰月的教长，知书达理，温文尔雅，比你还像个世家公子，怎么看都不是恶人。”
  敖谨拧起浓眉。
  “中州之乱，一乱就是五年，如今只看到灾荒遍野，民不聊生，不是邪教是什么？还要流多少血，才能填满天墟的祭坛？甚至——”他凝视盆里混浊的血水，仿佛又看见那段血雨腥风的陈年往事，“很多人相信，中州之乱根本是由大教宗一手引发。”
  “隔了这么多年，谁能说清当初的事？”
  “但在当时，蹊跷事一件接着一件，让人不得不心存怀疑。”
  “什么蹊跷？”
  “先是辰月代替皇帝诏令唐国和楚卫紧急出兵，明示各国诸侯亲征。家父年迈，早已挂盔多年，也不得不听令前往晋北走廊与联军集合。接下来，在胜局抵定的决战前夜，一支蛮族轻骑竟然趁夜摸到中军主帐……”
  “那就是有内应了。”
  “家父与楚国公白麓山当即遇袭身死。唐国公百里冀与家兄领残兵撤至天启城下……力战而亡。奇怪的是，蛮族并未趁胜攻城，就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退回北陆，仿佛他们南下只是为了用诸侯将士的血，冲洗他们的屠刀而已。”
  敖谨尽量平淡简洁地叙说往事。小闲并未应声，脸上的戏谑之色却像潮水一般渐渐退却。
  中州之乱发生于圣王七年，当时她与老头隐居深山，听闻东陆遇蛮族入侵，各国诸侯听令勤王，联军奋起反击，却节节惨败，胤朝险些改朝易帜。她在山中隐居多年，一直过着不知寒暑的世外生活，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并没有太多感触，只是向老头提出一个商业方面的建议：
  战时百业废弛，除了必要的战略物资，妓院、赌场、漕运、甚至天罗本行的杀手生意都必然受到影响——很少有人在逃命之际还想着买凶杀人，所以那些耗资千万训练出来的刀和锷将会丧失用武之地。然而在乱世之中，人们十分需要把最有用的信息以最有效的方式传递，日常使用的信鸽往往会在枪林箭雨中丧生，但天罗的魇和魅却能日行千里、来去无踪。因此她提出，可以有针对性地发展限时信使生意，任何信息不论远近收取一百金铢，确保次日午时之前送抵，延迟一刻钟则分文不取。
  做生意要赚大钱，就要赚有钱人的钱，这是自古颠扑不灭的真理。一百金铢虽资费不菲，但在生死攸关之际，钱财就成了身外之物。尤其长炀川一役折损了胤朝超过半数的名门望族，整个战事过程中便见无数天罗杀手来往于晋北走廊与东陆各地，只为与家人报一声平安。原本通过暗杀敛财的杀手组织，现在只需送信便赚得钵满盆盈。
  中州之乱时，龙家是天罗组织中唯一财源广进的家族，并由此奠定在天罗上三家中的商业霸主地位。所以，这场人间浩劫对于顾小闲而言，只是她小试牛刀却大获收益的商海初航而已。
  她看着敖谨娴熟地为她上药包扎，突然意识到这个少年和她有着迥然相异的人生过往。
  五年前的修罗场中，整个九州都陷入支离破碎的沉默，只有十三岁的他千里独行，孤身前往天启，只为发出最后的质询。
  灯影里，敖谨的眼神孤独而又执著，就像在云中城的河络市场里流浪的里亚，又像在擎梁山的干涸河谷中徘徊的山药，有一种幼犬躲在雨檐下忍住寒意不肯颤抖的倔强。
  小闲突然无奈了，原来她一贯拿这种倔强的家伙没辙。
  “你当时在哪儿？”她的声音柔和了许多。
  “哥哥担心蛮族绕过南望峡直捣毕止城，命我镇守国都。”
  “所以你日夜兼程赶往天启，也是因为内疚吧？内疚没有和他共生死。”
  敖谨低头不语。
  “那就好好完成他的心愿。我听说淳国大公子敖诩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不要给他丢脸。”
  “哥哥说，我们流血打仗，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不用再流血打仗。我相信一个安居乐业的新时代终将到来，”他端起水盆走出去，“我一定会努力让它到来。”

第一卷 槿花乱 第15章
  一个成熟的杀手团队应当包括如下分工：
  负责前期凑集情报的人。他必须人脉宽广、观察入微，可以迅速摸清目标的衣食起居和出行规律，尤其目标在何时最不设防，例如如厕，欢爱，或者在一个自以为隐秘的地方背着老婆欢爱。
  准备杀人工具的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好的杀人工具可以快速提高杀人效率，好的工匠则可以根据刺杀需要度身定制杀人工具。如果目标是个老饕，显然一条不慎刺破内脏的河豚会更有胜算。
  守望人。守望者负责在刺杀过程中望风，他的外貌应该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毫无特征，可以随时和街边卖豆腐的大婶或者下棋的大叔混为一谈。这种令人过目即忘的长相在乱世十分吃得开，不论当斥候、盗匪还是杀手都具有较强的先天优势。
  清洁工。清洁工是维持团队可持续运作的重要角色，他负责抹煞一切可能追踪到杀手的蛛丝马迹。而清洁工往往也是终结者，如果刺杀不慎失败，他必需果断终结杀手的性命，以免泄露组织的任何信息。
  当然，最重要的，还得有一个人负责刺杀。
  从上述标准看来，显然顾小闲的团队并不成熟。她、里亚和陆珩的三人组合就像一只真正的三脚猫：作为工匠的里亚过于学院派，总是因为过分追求器械的机巧而忘记杀人是一件简单粗暴的事；作为守望者和清洁工的陆珩虽然有着神偷的技能，但为人太过心软，常常在“杀人灭口”和“放人一马”中不假思索地选择后者；作为刺杀者的顾小闲则……完全不像一个可靠的杀手，值得庆幸的是她十分善于凑集情报、制订方案，并且总有瞎猫碰上死耗子的好运。
  “到底怎样分辨真假太傅？”
  上午的通衢大道人烟如织，算算时候也该退朝了，陆珩不禁心焦起来。他们三天两头来四禧茶楼报到，成天看着何虹的车队招摇过市，却像老虎吃天无处下爪。老皇帝病卧多日，他甚至怀疑这每天上朝的太傅也只是替身而已。
  顾小闲意态悠闲地吹开茶沫，闭目浅酌，仿佛当真是为了品茶才坐在四禧茶楼顶层隐蔽的雅座里。
  “我在秋叶城的时候，认识一个演晋戏的戏班班主。”她用薄胎瓷盖轻嗑茶碗，发出一道糖丝般爽脆的清响，用说书的口吻道，“他曾对我讲，评判一出戏好不好，不能光看主角儿的唱腔和身段。那些不起眼的龙套，耍宝的丑角，每一寸光影，每一副妆面，甚至边边角角的道具，在行家眼里都含糊不得。只可惜世风浮躁，肯沉下心来雕琢的艺人是越来越少了。”
  陆珩莫名其妙，不明白小闲这番话究竟意指何处。正在这时，楼下传来了官马开道的锣声，朝中大员们打道回府了。顾小闲轻弹陆珩的脑门，指着远远驶来的太傅车驾：
  “注意车旁那个人。”
  那个人，陆珩是知道的。他总骑一匹黑马，神情冷峻，目光犀利，基本不离太傅马车左右。陆珩虽然没有见过他出手，但在上一次天雷轰顶的袭击中，他是周边侍卫里唯一幸免于难的人，本事想必了得。
  “何虹挑的那些替身，一定无论相貌气质、言谈举止都和他相差无几，堪称一等一的好主角。可惜，如果配角演得不够好，眼尖的观众也许会一眼看出破绽——那么这出戏，还得算他们演砸了。”
  陆珩恍然大悟，又多看了几眼那个贴身护卫，果然从身形神态中看出一些例行公事的松懈来。
  “上午这个上朝议政的太傅是假的，下午那个教太子读书的太傅却是真的。”小闲沉吟道，“看来，老皇帝病得不轻……走，回去看看里亚这个月的劳动成果，是时候考虑动手了。”
  陆珩勾着腰走在低矮的地道，脑袋时不时撞到转角处照明用的萤石。地穴深处火光摇曳，打铁声不绝于耳，一路走来如同缓缓展开一幅充满异族风情的河络画卷。画卷的主角正在锅炉旁埋头苦干，脸蛋被滚烫的铁水蒸成虾红，眼睛经过护目镜的折射显得巨大凸起，乍一看仿佛鲤鱼成了精。
  里亚兴高采烈，从砧案上夹起一枚通红的铁圈，扑滋丢进冷水里，蒸起一小股洄漩的白汽。
  “最后一枚光轮，完成之后就可以开始组装了！”
  “真不愧是快手里亚。”小闲赞道。
  “她在说什么？组装什么？”
  陆珩看着地穴角落里堆积如山的散铁，这些千里迢迢从淮安运来的笨重家伙必然有重要用途，究竟什么用途，他却始终没有搞懂。
  “我要称它为，”里亚骄傲地搓响手指，“天启的推子！”
  “天启的推子，真是个好名字。它可不就似剃头匠的推子！即使是铭泺山的锻木林，我想也可以轻易推个干净吧。”
  小闲弹了弹挂在墙壁上的羊皮图纸，对于里亚精准还原设计图的动手能力感到十分满意。陆珩把鼻子贴上去看了半天，终于看出画面上是一个集合了攻城梯、投石机、盾构机和伐木机的四不像。
  “我们，要开着这个大家伙，去把太傅府直接铲平？”
  他嗫嚅道，虽然不可思议，但对于顾小闲这个满脑子奇思异想的怪胎而言，任何怪念头都合情合理。
  小闲笑着摇头，“不尽然，不过你的思考方向是正确的。当务之急，是让这些大家伙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众人眼前。老皇帝快不行了，碧遥的皇陵又是一轮大兴土木。有了‘天启的推子’，伐木会变得轻而易举，可以大大加速工程进展，想必太常寺会十分欢喜。”
  “淮安城的顾少，来天启的第一笔生意竟然涉足皇陵的建造，可真是了不得呀！”里亚取下水晶磨制的护目镜，在铁水荡漾的辉光中笑得红光满面。
  小闲得意地摸着下巴，“现在各味药材都备齐了，还缺最后一味药引子，”她转向陆珩，“你得想办法从太傅府上偷几只谛鼠出来。”
  陆珩眨了眨眼，发现自己自从进天启以来一直处于摸不着头脑的状况。
  “谛鼠……又是什么？”
  “雷州出产一种食菌为生的鼠类，当地人称为哈却，意思是‘胆子比芝麻粒还小的树鼠’。它们之所以能在毒蛇横行的雷州雨林中存活，是因为有着不同凡响的灵敏听力，因此人们又称它为谛鼠。一只经过训练的谛鼠可以清楚地分辨任何细微的异响，例如突然靠近的陌生脚步与呼吸声，所以很适合用来放哨。谛鼠非常珍贵，主要因为饲料难以获取，只肯吃雷州雨林某种特定的菌类。我打听过，整个天启城就只有何虹那个怕死鬼斥巨资养了一群……你偷的时候别忘了顺些饲料回来。”
  “……我有那个本事，就可以直接摸到何虹床前下手了吧？”
  “你也太小看太傅大人了。谛鼠只是最外围的警戒，要想接近他本人，不知得突破多少天罗地网。”
  “太清殿门前的金吾卫也比这什么鼠好偷。”陆珩愁眉苦脸道。
  “所以到你经受考验的时候了，澜北神偷陆无影。”小闲郑重其事拍了拍他的肩膀。

第一卷 槿花乱 第16章
  盛夏总是让原映雪感到不知所措，因为它太过盛情难却。
  阳光直白炽烈，似乎能将铺路的青石板烤出盐花来。如果碰巧前一天晚上下过雨，走在路上仿佛泡在一大桶温水里，心情也会无端漂浮起来，一直浮到绵延成荫的树顶。这时候你会发现整个世界都沉浸在自己的白日梦当中，即使最卖力的鸣蝉也会叫着叫着打起瞌睡，然后突然惊醒似的继续声嘶力竭。
  日复一日。炎热得让人苦闷，让人有借口无所事事，就像每个人的童年，轻快而无稽，漫长得仿佛永远也过不完。然而等到第一缕凉爽的秋风吹起，提醒你应该振作起来为即将到来的凛冬奔忙时，你才发现原来那些消磨在凉椅上仲夏时光才是最美好的，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原映雪啜了口新泡的蔷薇茶，有些遗憾地想，果然这种娇艳的东西就应该在百转千回的琵琶声中由一双红酥手端上来才应景。
  “映雪意下如何？”
  一道问询声打断原映雪的遐思。他轻嗅着蔷薇的软香，微笑道：
  “我觉得，雷教长的提议十分妥当，教宗觉得呢？”
  辰月教宗古伦俄不置可否，再次转向一旁的雷枯火。这个枯瘦见骨的男人一直伫立于殿外骄阳中，骷髅似的脸被烈日镀上一层明快的银白，看起来不若平常阴森，倒像摆放在神殿前的昂贵饰像。他沉闷地哼了一声，显然对某个躲在阴凉处开小差喝花茶的闲人颇有微词，然后对古伦俄欠了欠身，表示愿意领命。
  “那么，就照枯火的意思安排。”古伦俄点头，“三皇子有权欲，人的欲望越大，可操控的提线就越多。他会是个好傀儡。”
  “是否待白崇吉死后传遗旨？”
  “不用，传教旨。”
  淡淡几个字让雷枯火心头微凛，如今教旨超越圣旨，号令天下莫敢不从，但废立太子一事关乎王道尊严，此举必然引来天启几大宗祠、尤其紫陌君白曼青一系的强烈反弹。他动了动嘴唇，最终还是没有发出疑问。雨滴落而尘埃定，也许老师认为风暴还来得不够强劲。
  他想了想，又问：“太子要如何处置？”
  古伦俄缓缓起身，走到神殿外曝烈的阳光中。那双蒙在黑布后的眼睛虽不能视物，却直直照进雷枯火心里。
  “枯火，雨时走后，辰月教长便只剩下你和映雪。你统领阴阳两宗，从未忘记自己入世的初衷，所有这些问题，你可不必问询于我，答案已在你心中。到了这个时候，任何选择都无所谓对与错，是与非，”他与雷枯火擦身而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而且必须走下去。”
  古伦俄说着话，一步步走向天墟高处，似乎厌倦了天启城乃至天下的一切，只想迫不及待地回到他的观象殿，重新陷入寂若古井的冥思。
  “雷教长，你说，我们拿别人当棋子，有没有谁也拿我们当棋子？”
  原映雪仰靠在廊柱上，对着辽阔苍穹喃喃轻语，浅墨色的双眼荡漾着迷离的银光，被倾盆而下的日光刺得微微眯起。
  久久没有等到回应，原映雪低下头，发现自己的同侪早已转身离去，背影散发了明显的鄙薄，仿佛蜗牛爬过留下的浓腻印迹。他笑了笑。杯中蔷薇朵朵待放，他想到玄玑的琵琶新曲也许学成了，不如接下来去一趟缔情阁。
  “映雪，你随我来。”
  原映雪掸落身上的花瓣，正欲起身离去，却被古伦俄出声唤住。
  他有些讶异，但还是拾级而上，跟随教宗走向天墟最高处的观象殿。风猎猎而生，鼓起二人的雪白长衣，如同霍苓海峡的泡沫中扬帆远去的木叶兰舟。原映雪看着仿佛永无止境的云梯，忽然领悟到教宗那么喜欢呆在那空中楼阁似的观象殿，也许只是因为他生为羽人的天性而已。
  他与古伦俄并肩伫立在观象殿的高台上，俯视着足下的天启城。
  一座如此辉煌巍峨、人烟阜盛的都城，在阳光的蒸烤下散发着迷蒙的夏日烟云。鳞次栉比的飞檐仿佛薄瓷缸中泡的淡青色菱角，而那些菱角下生存的人，便真的如同水中蜉蝣般微不足道了。
  “我们来到天启，也是一个夏天。”古伦俄伸手感受阳光的温度，在原映雪看来仿佛要把整个世界托在掌心，“映雪，你也感觉到秋风了么？”
  “盛极而衰，老师教的第一课。”他恭谨答道。
  “我从来没有真正教过你什么。你的领悟来源于内心深处，比枯火和雨时更加通彻，更加接近九阙的星辰。”
  因此也更加迷茫……原映雪笑意虚淡。城南方向，帝槿花盛放十里，为这座城池镶上一弯朱红，像是少女耳旁隐现的簪梳。那么美的幻术，由他亲手施放，也许只有老师不能视物的双眼才“看”到花下掩藏的呲目裂甲，那是五年前的乱城兵箭。
  五年前不忍卒睹的人间地狱，或许放在今天就可以熟视无睹了。
  原映雪低下头，看着与古伦俄同样雪白耀眼的辰月长袍，微不可闻地叹了一声。
  “映雪，我们是凡人，却选择走一条神的道路，这条路注定要艰难和孤独。”
  “学生明白。”
  “你比任何人都有天赋，所以会更加艰难和孤独。”
  原映雪想起此前在缇卫大牢中受到的试探，无奈地笑了笑。
  “欲光大的终湮没，欲永生的终沦亡，”他低声道，“老师很久没有给我们任何指引，是因为已经看到尽头了吧？星命的终结，终于也要轮到我们自己了。”
  古伦俄微微点头。
  “枯火比你有执念，他相信既然被选中作为神的刀，那么一定要做一把最锋利的刀。可惜，他将执念都用于磨砺刀刃，却渐渐迷失了行进的方向。而你，”古伦俄的声音仿佛从天穹之上传来，“你看得见行进的方向，却迟迟不肯前进。”
  “学生惭愧。”原映雪低低俯身，眼中的银辉却愈发迷离。
  他是从何时起在神的道路上停滞不前的？
  最初，没有走上神的道路之前，他的内心就像一个池塘。鱼戏莲底，树影蛙鸣，好一颗七情六欲的鲜活人心。然而只有心如明镜才能冷静反映神的意识，只有将人心冻结成冰，才能照鉴星辰运行的轨迹。他在神的道路上一步步前行，渐渐变得清冷如镜。有生皆苦，看在他俯视的眼里也只是淡淡悲悯。
  对于一个极具天赋的人而言，走一条神的道路比走一条人的道路要容易许多。他学着用神的双眼看尘世，尘世也变得剔透，那些纷扰和喧嚣不过是人心里多余的东西。他明明可以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将自己的人心彻底冰封，却不知从何时起开始迟疑。仿佛总有一尾红鲜鲜的小鱼，每每破冰而出，让他停步不前，让他渐渐变得无为起来。
  他是那么喜欢人间的风景与四时的变幻，所以在碧遥湖边开了家寂言堂，只为听一些浓墨重彩的故事；所以可以驱车八百里前往云梦泽，只为看一场幕天席地的花开。
  说到底，他舍不下人心里才有的五味杂陈和七情六欲。
  “映雪，我记得你小时候是个很漂亮的孩子。”
  大教宗天外飞来一句，将原映雪从迷思中唤醒，他有些吃惊地看着庄严肃穆的老人。
  “我虽不能视物，但能猜想你很讨女孩喜欢。”
  古伦俄像个家族长辈似的说着话，面上甚至蒙上一层微笑似的神色，着实让原映雪惊诧不已。
  “映雪并非因此而迷惑。”他虽觉得没必要解释，仍然恭敬地作出回应。
  古伦俄这次真的微笑了。
  “有时候迷惑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究竟走哪一条路，迟早要做出抉择。我这一生无非是要走神的道路，你却不一定。”
  说完这句话，胤朝的大教宗便返身进入观象殿，将满面惘然的年轻教长留在直白炽烈的盛夏骄阳中。
  顾小闲啃掉第三碗乳糖真雪，心满意足长吁一口气。
  玄玑面无表情看着她在贵妃榻上翻来覆去，整个人散发黏嗒嗒的无赖气息，就像窗外徘徊不去的梅雨云。这只爱占巢的斑鸠三天两头往她这儿飞，办完正事也不撤，倒像真正的恩客一样要求吃酒听琴，完全没有避嫌的自觉，以至于天启城开始风传“新来的宛州阔少迷上了缔情阁的冷美人”，将一贯低调的她也推上了风口浪尖。
  “你若再不动手，何虹可就要动手了。任凭他毒杀了太子，先生会很不高兴。”
  “放心，已经安排妥当，不会让老头失望。”
  “那就别在这儿虚耗时光。”
  小闲听到明白无误的逐客令，和话锋里隐隐一现的锐意，立即睁开眼，果然在玄玑脸上捕捉到一丝不悦。
  “你不高兴了？对不对？你也会不高兴？”她迭声追问，听起来兴奋大过歉意，“难道说，你有喜欢的人，所以恼我占了地方，害他来不得？”
  方才两个人的对话还都压着嗓子，便是檐下笼子里的鹩哥也听不分明，顾小闲这一兴奋，声音立刻拔高八度，玄玑的隐怒顿时呼之欲出。但她到底是天罗龙家的人，很快又恢复了自持，面上丝光水滑，变回一个精雕细磨的楠木玩偶。
  她淡扫了小闲一眼，怀着琵琶去了廊下。
  清烟似的琴音漫出来，漫到院子的每一个角落。午后的缔情阁悄无声息，处处门扉紧闭，然而这琴音却没有扰人清梦，只是丝丝入扣地融进盛夏的空气，仿佛并不存在。
  小闲无力地倒回睡榻。这种琴，她在擎梁山的龙家山堂可听得不少。美则美，却像山中的青岚，在耳边绕上一绕就消散了，永远进不到人心里去。仿佛无声上涨的潮水，将人淹死了也觉察不到，是她最讨厌的弹法。
  玄玑昨天的琴音里还绕着一丝人情味，小闲不由嫌弃自己多嘴。这样一个美人，一辈子都要当木偶，实在可惜了点。人生在世，既然投胎做了人，就得活得像个人样，谁规定杀手就不能有血有肉？
  她对老头只有这么一点不满。
  初入山堂时，她以为自己终于有了一个家，可以和一大群兄弟姐妹相亲相爱地生活，却发现这些作为杀手训练的龙家人几乎没有情感诉求，周遭仿佛一个巨大的手工作坊，堆满了无情无绪的木偶娃娃。她实在孤独难耐，便尝试着激发这些木偶娃娃内心残存的人类情感。当她发现恼怒是让情绪浮于表面的最佳方式，便化身为一只不屈不挠的牛虻，成功与一群新入门的孩子“打”成了一片。
  可惜，这个坏苗头很快就被老头发现并掐灭在襁褓中。他将小闲关进一个独门小院，禁止她与堂中其他人接触。小闲自幼饱受禁足之苦，这一回自然闹得天翻地覆，但她很快消停了下来，倒不是因为实在逃不出去，而是因为——老头将他关进了天罗的龙渊阁。
  小闲至今仍执意称之为龙渊阁，虽然那里只是天罗的藏书楼。当老头打开尘封的书楼，让阳光照到那些黑鸦鸦的书脊上，她笃信自己看见的是传说中的龙渊阁——在那些好几层楼高的古老书架上，摆放的是她想了解的关于这个广阔世界的一切。她废寝忘食地扎了进去。不论杀手秘技、奇门遁甲、经略史说、甚至兵器图谱都如牛嚼牡丹狂啃一气。十年后当她整点行囊准备回淮安时，发现仍未能穷尽这座书山十之一二，竟伏地恸哭不肯离去，直把老头也吓了一跳。
  世人眼中，天罗是个残酷无情的杀手组织，于顾小闲而言却始终有着家的温暖。老头于她不仅仅有一饭之恩，还为她开启了全新的广阔人生，恩同再造。而面前这个看似冷漠的天罗杀手，则是和她在同个屋檐下一起生活过的姐妹。小闲盯着那个弹琴的绝丽背影，心中暗想，她若能发自肺腑地笑一笑，该是多么的美。
  “多日不见，玄玑姑娘的琴技似乎退步了。”
  一个温和带笑的声音从院中传来，小闲明明白白听着琴音一乱，仿佛静静蒸腾的香炉上突然飞过一只黄蜂。她鞋也来不及穿，手忙脚乱从榻上滚下来，透过竹篾屏风的孔洞偷眼观望。
  绿萝葳蕤的庭院中央立着个清逸脱俗的公子，风吹衣袍翻飞，隐约看见银线绣就的莲花花样。
  笑容凝结在小闲脸上。这不是让她大伤脑筋的原映雪么？
  碧遥湖畔一次简短交锋，让她深切体会到自己与这个辰月教长之间的力量差距。她心知肚明自己当天能留一条命回去，仅仅是因为他手下留情而已。
  她倒没有对此特别在意，再强的人都有弱点和突破口，倘若经过详细的探查和万全的准备，不是没有可能完成任务。真正让她伤脑筋的是，她既不想违背老头的意愿，又不想对自己的救命恩人下手，完全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小闲藏在屏风背后，心里一抓一团乱麻，不小心将嘴里衔的瓷勺掉在地上。
  “姑娘似乎有客人，”原映雪听见屋里的响动，朗声笑道，“那就不打扰了，改日再来听琴。再会。”
  他那句“再会”竟是朝着屏风说的，小闲想起碧遥湖边打的那个赌，忽然遍体生寒，大热天也感觉不到一丝暑气——他这是威胁不成？
  玄玑停了琴，在廊下伫立许久，神情冷淡回到屋中。小闲在榻上仰面躺着，瞪着眼，皱着眉，仿佛对天顶彩绘有着极大的不满。
  “我记得你说，原映雪是缔情阁的常客。”
  一注淡水阳光穿过檐下纷飞的藤萝，落在小闲犹疑不定的脸上。
  玄玑并不奇怪她突如其来的凝重，低声道：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知道我是个天罗的暗哨，留而不拔，也许有什么用意。”
  “你猜到了么？”
  “猜不到。他说他来缔情阁，只因为这里有最好的酒，最新的曲子，最美的姑娘。”
  “真是个怪人，一点也不像个辰月教长。”
  “确实不像，当初他以加入辰月的贵公子身份与天启公卿往来酬酢，谈吐风雅、举止高贵，深得王公贵族信赖。如果没有他，辰月不会这么快赢得大量支持者。”
  “他在坊间的形象都很正面，与雷枯火和那一干缇卫相比可谓温润尔雅、玉质谦谦，手上一滴血也不曾沾过。我能理解唐国为何那么着急要干掉他，在敌方阵营留一个正面人物，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民心向背。”
  “坊间还流传着另外一个传言，说辰月内部发生了重要的分歧。原映雪因为反对杀戮，同情义士，甚至姑息天罗，引发了以雷枯火为首的其他教徒的不满。”
  “所以他姑息你我的存在？”小闲眉间微拢，“我也曾经试着杀他，还没动手，他就发现了。”
  “他懂得一种秘术，可以捕捉别人的闪念。”
  “哦，”小闲缓缓坐直，脊背绷得死紧，“其实他之前还救过我一命。有没有可能这一切都是计谋，其实只是为了接近天罗的人，探查天罗的秘密？”
  “不知道。”玄玑在镜前坐下，抿紧在琵琶上靠散的鬓发，“反正我在他面前，从来都不是天罗的人，只管做一个安分守己的□，陪酒，弹琴，什么也不多想。”
  她细细调匀了胭脂，抿起的嘴角仿佛藏了一些温柔，又被一笔笔描成娇艳，似乎将这欲雨的暗室也一并照亮。
  “原教长也许是个怪人，也许居心叵测，”她低声道，“但他有自己的原则和风度，绝不会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动手。”
  小闲愣了半天。
  “你浑身都是暗器，怎么能算手无寸铁？”

第一卷 槿花乱 第17章
  陆珩张口结舌听完小闲的暗杀计划，看她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敬畏。
  “有时候，我真的很庆幸跟你做伙伴。”他喃喃道。
  “哪里，能跟天下第一神偷结盟，也是鄙人的荣幸。”小闲故作忸怩。
  “我的意思是，做你的对手实在太惨了，无论如何在劫难逃……”陆珩还沉浸在方才的震惊中不能自拔，“不过这个惊天动地的计划似乎有个漏洞，天启城与碧遥镇距离遥远，我发动‘陷阱’之后，要怎么通知你？”
  “你知道在夜北高原上，那些八松的勇士怎么传递敌情？”
  “通过烽火……你要我在天启城里纵火！？”陆珩惊道。哪有这么大张旗鼓的暗杀，得留下多少线索给缇卫追查？
  “啐，好端端的古都，烧了多可惜。”小闲瞪他一眼，轻轻拎出一个黑布覆盖的鸟笼，“我们可以让这些小家伙派上用场。”
  厚重绵密的黑绒布将鸟笼盖得密不透光，里面装着陆珩费尽辛苦偷来的谛鼠。
  “雷州雨林中毒蛇环伺，遍地都是谛鼠的天敌。一旦发现了危险的入侵者，谛鼠会发出特殊的声讯，警告方圆十里的同伴。一传十，十传百。往往一条蝮蛇刚探了个脑袋，整片广袤雨林的谛鼠就都统统消失到地下不见了。所以，区区六里地算什么？你带一只守在敦化坊，我带一只去碧遥镇北边的乐亭山。保险起见，里亚再带一只守在城外三里处的观塘客栈，权当接力。你要做的，只是在发动陷阱的同时，吓一吓这只胆小鬼。”
  小闲说着话突然掀开布帘，从袖中抽出一条暗绿小蛇，那只谛鼠立即绷紧后腿，仰头发出尖细的哨声，惹得墙角另外两个鸟笼里也一通混乱，尖哨声此起彼伏。
  “这种警告声极具穿透力，蒙得再严实它们也能听见。估计这会儿太傅府上的那群也闹开了。”
  “万一明天刚好有条蛇游过太傅府，其他的谛鼠谎报军情，岂不是功亏一篑？”
  “所以它们今晚得睡个安生觉，” 小闲递过去一枚药瓶，“还有什么问题？”
  “最后一个，为什么要赶在明天动手？万一今晚准备周全，明早出门的又是假太傅怎么办？”
  “因为据可靠消息，老皇帝已于昨夜驾崩，辰月决定改立三皇子为新帝，所以那个反辰月的太子这时候就显得格外碍事。据说，何太傅已经遵照教旨准备了一段绫，一柄剑，一壶鸩酒，打算明日前往太子囚禁之所劝其‘择一而就’。这么重要的任务，你说他放不放心让替身去做？”
  何虹大汗淋漓地从噩梦中惊醒，发现又一次被护甲压住了左胸。他挪动肥硕的身体坐起来，汗珠扑簌簌落在犀兕护甲上，滚了几滚才吃进锦被里。
  这幅皮甲年深日久，散发着上好瓷器的釉光，因为穿得多了，上面的彩绘已然淡入底色。据制甲的函人说，甲身彩绘远古战神，可保皮甲无坚可摧、战士死里逃生。他喜欢死里逃生的好彩头，所以自打得了这幅皮甲便再不离身，睡觉也不肯脱。时间一长，浑身渐渐萦绕了一股荤湿味，仿佛屠宰场角落里慢慢沤坏的皮肉，其实只是他的汗臭、噩梦、混杂着那些犀兕最后残存的荤腥生气。
  每次醒来闻到这股气味，何虹就会觉得无比安心。这说明他还活着，活得像只河蚌一样牢不可破。他不理解为什么家里的妻妾会躲得远远的，无人愿意在夜里陪侍。好在他并不介意这件事，因为他无法信任睡在枕边的任何一个女人。
  他总是需要充足的理由，才能真正信任一个人。比如那些替身和贴身护卫。他们都是乡里数一数二的孝子，所以他将他们的父母仔细周延地看护起来，以确保他们随时心存感激，或者心怀畏惧。他能爬到今天这个位置不容易，欠了太多血债，又招来太多觊觎，所以不得不小心点。
  何虹在官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总结了两个重要心得。一是性命要保，沉浮跌宕乃宦场常事，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二是队要站好，所以当初那批错选宗祠党、对抗辰月的蠢材死不足惜。这世界讲究适者生存，哪怕贵为太子，当权者想要你的命，还不是一样易如反掌？
  他将那些即将拿给太子的赐死之物一样样收好，心里充满了莫名的愉悦。他虽资质驽钝，但如果一直跟紧辰月，也许终有一天能习得长生之术，永享荣华富贵吧？
  陆珩拎着鸟笼在清晨的通衢大道上溜达，光脚板踩扁了布鞋的后帮，一路踢踢踏踏走着，像一个真正的天启闲汉，赶早只为上街东头的老李家喝碗豆腐脑。他边走边打哈欠，眼角的两坨眵目糊画龙点睛地表达了他的困倦。这样一个面目模糊的肿眼泡闲汉，即使拎着个捂得密密实实的鸟笼，又忽然拐进了街角的隐蔽处，也不会引起任何多余的注意。
  陆珩在预定的位置站定，松开腰带假装撒尿，等待何虹的马车驶过这片街区。小闲笃定太傅会清晨奔赴太子府，他只希望越早越好，否则以小闲这个计划的剽悍程度，一会儿街上人多起来，很容易伤及无辜。
  撒尿这一招很管用。别人会很自然地非礼勿视，自己还有足够的理由东张西望，鬼祟一点也情有可原，可惜的是不能长用。正当陆珩觉得自己这一泡隔夜尿实在撒得有点长时，路面终于传来隆隆车马声，回头一瞅正是他守株待的那只兔，再一看车旁的黑骑护卫，那叫一个目光如炬、神态僵硬，确实是一个坏龙套毁了一场戏。他摇了摇头，在仔细目测车速和距离之后，以算学家的严谨启动了机关。
  为太傅拉车是一件很考验精神耐受力的事，比当一匹战马还要经受更多的明刀暗箭。所以，当宽敞整洁的通衢大道猛然下陷，出现一个数尺深的巨坑时，那几匹训练有素的翰州名马并没有惊慌，只是踏着重步，勉力想将车拉出坑去。与那些布满滚木礌石、水银暗箭的陷阱相比，这么浅的破土坑实在算不得什么。
  然而何虹、何虹的护卫、负责敦化坊一带治安的缇卫、以及所有曾经目睹或耳闻过月余前那场“天雷轰顶”事件的人都下意识觉得事情肯定没这么简单，接下来也许还有别的杀招。
  从密闭车厢的瞭望孔中，何虹满心恼火地看见众人围着马车散成了一个圆，就连他最忠心耿耿的黑骑护卫也一边紧张地环顾四周，一边悄悄与圆心拉开距离。何太傅考虑再三，觉得既然今天晴空万里不太可能再有天雷攻击，那么还是藏在防护周全的马车中比较安全。他恨恨地想，这帮不肯跳进坑里帮忙推车的小兔崽子，等他回去煮了他们的老兔崽子给他们好看。
  似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黑骑护卫终于停止后退，将紧张万分的弟兄们招呼起来，围着马车排成一圈人墙。这时附近的缇卫也已聚集完毕，何虹看着里三层外三层的严密防护，心稍稍放回肚子。一些头脑灵光的护卫还向刚开门的店铺借了窄条的排门板，从人墙的头顶递进来，为马车搭了个船跳板似的斜道。
  在这些肉盾倒下之前，他估计已经脱困而出了。何虹想。
  他从窄小的瞭望孔往外看，每个人脸上都充满惊恐，这让他深深体会到自己是多么的安全。他被这些肉盾包围着，躲藏在一个坚不可摧的马车里，身上还穿着陪伴他多年的护甲。这种心情，就像在冬夜守着温暖的炉火，看见窗外的凄风苦雨中路过一个鞋袜尽湿的旅人，愉悦到让人想要微微颤抖。何虹也确实忍不住颤抖起来，却不知道是因为愉悦还是紧张。他局促地换了个坐姿，嘴里哼起不成调的歌谣。
  这实在算不上动听的歌声轻轻从瞭望孔里飘出去，飘过敦化坊飞翘的淡青色屋檐，飘过屋檐下谛鼠蹬直的毛绒小脚，飘到那群护卫惊奇仰望的脸上，忽然止住了。
  然后他就死了。
  那些侍卫们本能地跳开，没有经过任何思考。他们瞪着眼，张着嘴，又看看彼此，却没有任何人脸上写着答案。
  眼前的世界变得完全不一样了，然而这只是经过了苍蝇振动一次翅膀的时间。既没有浴血奋战，也没有杀声震天，只有一块大石头，阴森森好似冒着冷气，理直气壮地矗立在道路中间，好像它一直就在这里。如果不是周围被溅起的新鲜的泥土，任谁也不会相信这块石头刚刚落下来，不偏不倚落在太傅大人的马车上。
  然后他们互相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觉得这事怪自己，又觉得不怪自己，觉得自己可能要被降罪了，又觉得没人能比他们做得更好或更坏。他们在想，是不是该想办法把大人从压扁的车里弄出来，但这块石头实在太大了，他们完全无计可施，只能站在那里发呆。
  “既然挖空心思也杀不死，就不要再费心思了。化繁为简，用绝对的力量取胜。”
  陆珩混在一群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里，想起之前顾小闲说的话。他即使知道真相，目睹这一幕时仍有些恍惚。
  它真的只是一块石头而已。没有任何玄妙。没有任何巧思。甚至连花纹也没有，只是足够大，足够沉，足够压扁一辆车。
  里三层外三层的肉盾，坚不可摧的铁车，护身多年的犀兕皮甲……这些费尽心思的防护，在一块几十尺直径的巨石面前，显得根本只是个笑话而已。
  原来力量悬殊真的是一件这么可怕的事。

第一卷 槿花乱 第18章
  如果你曾有幸去过沿河城的兽牙大会，在会上见到百来名纯血的寒风夸父前仆后继叠人塔的壮观景象，就可以理解乐亭山脚下的庞然大物有多么巨大和不可思议。当然，你要走得足够近才能发现它的存在，因为它周身覆满青绿色的菌丝，几乎完全融入青翠的山色中。
  小闲现在正站在这座庞然大物上，怀里揣着一枚一尺来长的金属窄盒。从她抽出窄盒那一刻，这个大家伙便开始慢慢发生变化，覆盖在机械表面的青绿色菌丝如同被火烧灼一般慢慢褪去，露出黑铁骨骼的底色。她顺着机械臂和传动杆往下攀爬，仿佛老练的水手在楼船的桅杆间跳跃行进，最后深吸一口气，沿着那根最长的传动杆滑向地面。
  摩擦带来的高温将手心烫出水泡，但她顾不得多看一眼，一落地就飞速跑向远方。身后的大家伙摇摇欲坠，各部件轮轴转动拉伸，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然后轰然倒地摔成了碎块。等小闲再回头时，那座半山高的庞然大物已经消失不见，只余十几台锈迹斑斑的伐木车，静静散放在谷间林地。
  完美地掩藏了作案工具。
  这世界没有完不成的任务，只有不肯动脑的杀手。她虽身手不如他人，但总有方法把事情办成，所以老头才会对她另眼相待。小闲吹了吹掌心的水泡，不慌不忙地跨上马，开始清理现场的蛛丝马迹。在她料想中，天启城的缇卫不会来得这么快。
  然而一向算无遗策的顾小闲，这次竟然算错了。
  沉重的蹄声由远及近，朝林场方向急速奔来。空中惊鸟横飞，凌厉的杀气如蛇群在林间散开，四处寻找猎捕的对象。小闲眉间一紧，下一个瞬间已策马掠过山涧，蹿进乐亭山南面的密林中。
  六里地。从案发到现在，如果一直马不停蹄确实能追到，但平常人多会浪费时间搜索都城内外，根本想不到来这么远的地方寻找投石装置。看来，今天追捕她的人有些不同寻常。
  小闲在密林中策马狂奔。盛夏的乐亭山草木葱茏，枝叶擦过耳边发出潮水般的刷刷声。她跑着跑着，心中渐渐感到有些不安。
  她仔细研究过附近的地图。这条路从乐亭山直接通往碧遥镇，理应是山民常走的熟道，不会这么狭窄，更不会越跑越荒，最后连路中间也长满灌木。
  难道之前走岔了路口？
  身后追兵步步紧逼，退回去已无可能。所幸翻过这个坡就是碧遥镇，大致的方向没有错。小闲咬咬牙，硬着头皮冲向山林深处。正在疾驰时，眼前忽然冒出几道盘虬的浓枝，她一矮身，险险躲过头上的危险，却因此忽略了脚下。一片锐利的山石划破马腿。受惊之余，那马竟一尥蹶子，将她径直抛飞出去。
  天旋地转间，小闲意识到自己坠了马，赶紧一手护住脑袋，一手试图揪住救命的草木。然而她从一匹飞驰的马上摔落，速度快得难以想象，根本来不及缓下坠速，便沿着陡急的山坡翻滚下去。就在她满心以为自己要坠崖而亡时，耳边风声一弱，似乎有一张无形的网将她兜住，坠势明显缓和下来。
  然后她便落了地。
  背后一片柔软清凉，小闲睁开眼，连绵的芦苇尖在澄澈的天空中跳跃，白衣的男人俯身笑道：
  “两次。”
  小闲与那双浅墨色的眼睛对视片刻，刷地坐起来，看看天，看看地，看看面前的湖和身后的山。
  她没有死。虽然浑身疼得如同被千刀万剐过，但她没有死。乐亭山的西南便是碧遥湖，她山坡滚下来，竟然直接掉进了湖边的芦苇荡。
  然后她才听懂了原映雪的话。从那么高的山坡上滚下来却没有摔死，自然是这位辰月教长使的秘术。
  他救了她两次。
  “用亘白之力启动将风，很有趣的设计。”
  原映雪弯腰捡起落在地上的金属盒子，递到小闲手上。在初生的旭日下，这枚不起眼的铁盒华光乍现，仿佛在灯下抖开了一幅年岁久长的绣品。
  小闲呆坐在芦苇荡里，不敢伸手去接，又不敢不伸手接，就像一只被蛇盯住的田鼠般不知所措。她刚杀了一名辰月高官，完全搞不懂这位教长救她到底是出于好生之德，还是为了抓个活口好交差。他既然知道她是用河络的神器驱使将风投的石块，也极有可能就是那个领兵前来追捕她的人。
  “我只是碰巧在附近看日出。”原映雪看着她变幻不定的脸色，笑着解释。
  小闲转过头，不远处的水阁里轻烟荡漾，弹琴的歌伶与捧香的丫鬟比肩而立，虽说隆重得不像是在看日出的，更不像是在追刺客。再一转头，乐亭山上惊鸟横飞，追兵明显已经奔着碧遥湖过来。她看看自己血肉模糊的小腿，又看看原映雪带笑的双眼，硬着头皮道：
  “帮个忙？”
  苏晋安远远下了马，疾步走向丝竹缭绕的湖边水阁。身后的缇卫卫队无声铺开，黑袍刷过银白的芦苇丛，为湖畔晨景染上一层萧杀之气。
  “七卫苏晋安见过原教长，”他驻足水阁之外，躬身行了一礼，“卑职追捕一名刺客至此，叨扰之处，请大人见谅。”
  苏晋安虽口称卑职，说话的态度却不卑不亢。他在面对原映雪时从不作伪，因为任何伪装在他眼中都无所遁形，倒不如坦诚些，双方都会觉得爽快。
  原映雪一手支着颐，笑容散漫道，“什么重要的刺客，劳烦苏卫长亲自追这么远。”
  “该名刺客刚刚以诡异的手法刺杀了何太傅。”
  原映雪略显惊讶地抬起眉，却没有更多的表示，只是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太傅大人前往太子府途中，竟遭天外飞石袭击，当即身亡。卑职顺着飞石的方向一路追到乐亭山，终于发现疑犯影踪。追逃途中那人自山上滚落，但搜遍周围都没有发现尸身，或许让他侥幸活了，藏在附近也不一定。”
  苏晋安说着话，目光则飞速扫过水阁内外，最后停留在不远处一丛倒伏的芦苇上。绿叶中闪着几丝可疑的红，新鲜淋漓，显然刚沾上去不久。
  “大人可曾见过任何形容可疑之人？黑衣短打，身形瘦弱。”
  他抬起头来，毫不避讳地直视原映雪的双眼。
  “不曾。”原映雪随口应道，似乎懒得为这些俗事烦心，“既然是从山上滚下来，想来非死即伤，逃不远的。令卫队再把附近仔细搜查一番吧。我新泡了壶茶，晋安你要不要进来喝一盏？”
  靡靡丝竹声停了几拍，又好整以暇接上去，并没有因为不速之客受到扰乱。苏晋安面湖而坐，水气拂到脸上好似微湿的绸缎，滑丝丝的凉意。他看着那些专心弹琴的伶人，忽然理解到雷枯火与原映雪的分歧也许只是因为意气不投——一个在东厢与天罗和义党杀的焦头烂额，另一个却在西厢歌舞升平，任谁都会心怀怨怼。
  但他无意深究辰月高层的分歧。他只是一枚棋子，任凭下棋的人要怎么摆放。所以雷枯火指示他来乐亭山找刺客，他就来了。原映雪又告诉他刺客不在这儿，那么他喝完这盏茶就会走。
  “晋安，你是个一旦下定了决心，就会一往无前的人吧？”
  原映雪懒洋洋倚在榻上，忽然无来由地问了一句，让苏晋安心里轻轻一抖。这一抖仿佛抖落了许多旧日尘埃，让他心里变得雾煞煞的，就像很多年以前。
  那时候他还只是晋北一个籍籍无名的小角色。
  那时候他还爱着一个小女人。
  “你还记得八松的雪么？”原映雪浅墨色的眼中闪着迷离的银光，“只有在雪夜，你才会发现那些温暖的东西，原来真的那么温暖。”
  苏晋安有些恍惚地看着对面弹琴的女伶，她的下巴尖尖小小，有一双亮得出奇的眼睛，看上去既不柔顺，也不勾魂，但她的琴声穿过八松城雾煞煞的雪传过来，竟然让他的心口如同被洞穿一般的疼痛……
  冰锥似的痛感让苏晋安醒来。他重新睁开眼。对面弹琴的女伶哪里像阿葵呢，虽然是一样明丽倔强的眼，但那微翘的眼角眉梢里几多俏皮和跳脱，碎金阳光似地蹦着，晃得让人只想避让而已。
  哪里像那个冰天雪地里为他端来一盆热水的安静的小女人？
  “不记得了。”
  他长出了一口气。这无端的怀旧，也许只是因为原映雪忽然改变了称呼。他已经很多年不曾叫他“晋安”，总是尊一声“苏卫长”，听来有些淡淡的讽刺，但他知道原映雪从来都不会讽刺任何人，所以那些讽刺只是存在于他自己心里而已。
  “雪一旦化了就再也找不回来。谁又能留住去年的雪？”苏晋安自嘲地笑了笑，看着从四方聚拢回来的缇卫，“看来今天真的要空手而归了，多谢原教长的茶。”
  言毕他欠了欠身，缓步走出水阁。
  就在苏晋安离去后不久，琴声戛然而止，弹琴的女伶面色如纸，直接软倒在地。

第一卷 槿花乱 第19章
  小闲醒来时天已向晚，稠暖的夕阳半融在水中，拖着一大幅火烧云的孔雀尾，水波慢摇轻晃，将整个碧遥湖搅成一锅金黄的南瓜浓汤。
  肚子咕咕叫个没完。好大一锅南瓜浓汤……
  “南瓜汤没有，但我猜你更喜欢鱼汤。”
  笑意盈盈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小闲猛转身，腿上传来一阵锐痛，她摸着包扎妥当的小腿，想起之前发生的一切。
  遇到追兵。逃上死路。滚下山坡。摔断了腿。被原映雪救了。求原映雪帮忙。假扮琴姬。疼昏了过去。
  这倒霉催的一天……
  她有点局促地揪住领口的绢纱，看着窗边悠然自得的男人。条案上摆满各色各香的佐酒小菜，最诱人的却数红泥小火炉上炖着的薄砂吊子，盖子被滚沸的汤汁噗噗顶起，爆开阵阵浓香，是她记忆中求而不得的浓香。
  “腿没事，不过伤筋动骨一百天，最近几个月都要静养，不要亲自行动。”
  原映雪的谆谆叮咛充满医者父母心，像极了从前老头给她治伤时的口吻，让人忍不住想问一句“原教长，您真是辰月的教长？”
  “为什么帮我？”她神情迷惑。
  原映雪揭开砂吊，拿木勺轻轻搅拌，理所当然道：
  “美人落难，英雄搭救，戏里不都是这么演的？”
  鳜鱼汤的香气在暮风中流散，他透过袅袅蒸腾的雾气将小闲上下打量。
  “确实是个美人，以前竟然没有发觉。”
  西天的火烧云忽然炽热起来，把小闲燎得面红耳赤。
  “我只是天罗外围的人，你从我这儿挖不到任何机密。”她瞪着原映雪。
  “唔，”他盛起一勺乳白的汤，抬头笑道，“正好火候。这位美人，不如赏光一起用餐？”
  “你每次都准备各种美酒，是为了把我灌醉，好套问天罗的事吧？”小闲倒下一杯万仞长，狐疑地斜睨原映雪。
  “我所知道天罗的事，也许比你还多。”
  “哦？”
  “你是唯一不姓龙的龙家人，甚至算不上真正意义的天罗杀手，但绝不是天罗的外围。龙老爷子在十年前将你带回擎梁山的龙家山堂，无意间发现你异于常人的商业才能，于是另辟蹊径，将你培养成今日的宛州巨商。作为天罗‘黄金之渠’最重要的堤坝之一，龙家极少派遣你执行刺杀任务——虽然你在刺杀方面也颇具长才，可以轻取他人久攻不下的棘手目标。也许是因为你喜欢剑走偏锋、思考方式别拓一格的缘故，比如今日何虹一案。你这次来天启的任务不多，但都是可能影响时局的紧要之人。比如冯轶，他五十高龄始习辰月秘术，却能突飞猛进，一朝领悟长生之道，是本教一块亮光闪闪的金字招牌。又比如在下，天罗一直认为只要除掉了原映雪，本教便再无长袖善舞之人可以笼络公卿、惑乱朝堂。”
  原映雪以家常口吻道出天罗秘辛，每一句话都似有千钧之力，压得小闲动弹不能。她看着原映雪的双眼，浅墨中夹着些许银亮，像是细小的雪尘从长空无休止落下，直到天地归于沉寂，那是神祇俯视尘世的清冷双眼。
  她轻轻打了个寒战。
  她和她的龙姓族人，是否真的清楚自己面临怎样的敌手？
  “冷？”原映雪笑意融融，“喝碗热汤吧，你喜欢的鳜鱼汤。对骨伤有好处。”
  小闲伸出冰凉的手，接过原映雪递来的汤碗。
  “你们既然无所不知，为什么不直接挑了天罗山堂？”
  “我们？”原映雪摇头笑道，“并不是所有的辰月教徒都能洞悉一切。教宗可以，但他不想说出来。我也许可以，但我懒得说出来。”
  “我不懂。”小闲盯紧原映雪，“辰月入世难道不是为了鲸吞九州？这一场乱战难道不是天下之争？”
  “天下？”原映雪轻轻把玩手中的酒杯，“你是说凡人眼中的天下，还是神灵眼中的天下？”
  他眼中扬起无尽的雪尘，像是千里冰封的雪原，空灵而又冷漠，泯灭万般生气，却又留存一线生机。那一刻小闲忽然觉得他失去了血肉之躯，彻底虚化为神灵的意志。
  她紧紧咬住嘴唇。但这并不足以抵御那股从心底深处涌起的战栗。这是一个纯粹的凡人在面对纯粹的神迹时才会涌起的战栗。如果不是趺坐于桌旁，她也许会像神庙前的信徒，双膝绵软跪倒在地。
  就像十岁那年迷失在深山。
  你可曾独自在夜晚迷失深山？当连绵的青峰变成黝黝的梦魇，林梢的风声化为魑魅的低语，那些白天看不见的眼睛就会在雾气中缓缓亮起。那是草木的眼睛，野兽的眼睛，神灵俯视的眼睛。无边的天幕盖下来，连同群山一起盖下来，唤醒你内心深处的战栗。你终于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只因这天地之壮美，美得荒凉，美得永恒，美得令人畏惧。
  这是神迹。从天地初创时便存在，千万年来未曾改变，改变的只有人类而已。当人们学会伐木垒石，把自己封闭在坚固的城池与精致的房屋中，便日渐忘记其本身亦是神之所创，变成故事里那个掩耳盗铃的愚人。然而在紧闭的门窗之外，天火依旧燎原，春风依旧绿原，神迹无时无刻不存在于天地之间。
  这是神的天下，不是人的天下。
  小闲松开咬白的唇。
  “你的神，派你来世上点燃战火，又是为什么呢？”
  原映雪微微睁大双眼，他在小闲滚沸的思绪中捕捉到只言片语，其中流转着星辰的光辉。她并非神之使者，竟拥有极为敏锐的感知力，比绝大部分的辰月教徒更为灵识通透。
  “因为……”他顿了顿，“人类被作为士兵而创造，没有战争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被创世之神亲手毁灭。”
  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普通人直白地说出他所领悟到的神意。
  “如果这天下只是神灵的天下，人只是神的工具，那我们从生到死究竟都在挣扎什么？世间的情仇爱恨、苦辣酸甜又算什么？”
  小闲的视线渐渐模糊。
  “只是人心里生长出来的虚妄之花。”
  “神灵眼中的虚妄，还是凡人眼中的虚妄？”
  一颗晶莹的泪珠啪嗒坠落，落在原映雪张开的手掌上。那是一颗饱含了忿怒与同情的泪珠，让原映雪彻底迷惑起来。
  “你在同情……我？”
  他定定看着又一颗泪珠滚过少女唇上的齿痕，再次忍不住伸手去接。是了，她在同情他。他是个凡人，然而眼中所见皆是虚妄。他长了颗凡心，却要一点一滴刨尽血肉，将它变成神灵意志的容器。
  大滴大滴的珠串坠下来，在地上砸出一朵朵花，就像土地上生生不息的凡人，却只是神灵眼中卑微的泥土之花……
  原映雪忽然伸出手，用指腹轻轻拭去小闲脸上的泪水。
  “如果我像你，有一颗这么温暖丰富的心，一定不舍得把它变成——神的容器。”
  他低声重复小闲的词，那许多古怪而又新奇的用词，存在于她那颗博大而又玲珑的心里。他一向厌恶读取人心，这一次却觉得温暖愉悦，就像在晚秋的寒风中，忽然有只松鼠跳过膝盖，留下一个湿漉漉的眼神和毛茸茸的背影。
  “来喝酒吧，”他用泪水沾湿的手端起酒杯，“你问我为什么总要与你喝酒？因为酒越喝越暖，茶越喝越凉。你显然适合暖酒，而非凉茶。”

第一卷 槿花乱 第20章
  敖谨站在黑夜里，身形笔直如刀，那股锐利是不管多浓的夜色也能割得开的。
  山药没有跟来，于是没有人看得见他。但他看得见别人。
  就在湖边的水阁里。他喜欢的那个女人，红衣红颜，鲜明的如同一道新伤，正与另一个男人喝酒谈笑。
  他早就知道她是个女人，从她傻乎乎把自己药倒在他怀里那一天起。
  初时他觉得她很不简单，能把他从铜墙铁壁的淳国大牢里劫出来，又一连击退十三风虎和三百金吾卫，而且小小年纪就在宛州扬名立万。他很讶异一个草根出身的平民女子能有这样的成就，所以最终托身顾府，随她一同来到天启。倒不是多想仰仗她的本事，只是按捺不下心里的好奇，想看看这个奇特的女子，到底能有多奇特。
  她以绝对意外的方式出现在他的世界，如同一场好戏开了头，让人不禁想接着看下去。
  接着看下去，他又发现她其实很简单。喜欢吃喝玩闹，兼有一点口是心非。他可能就是喜欢她这点口是心非。总标榜自己爱财如命又惜命如金，追求乱世里的独善其身，但又藏不住一颗温暖易感的心。她会忍不住去关怀别人，却时刻摆出满不在乎的脸，仿佛觉得生性温良是一件可耻的事，虚张声势的样子像极了她养的那头胆小的凶兽。
  这样聪明温暖的姑娘，谁能不喜欢呢？
  何况她还那么美丽。
  他一直知道她是个眉目如画的美人，只因平时惯着男装，免不了行止粗率，才每每让英气盖过了妩媚。但在这一夜，在露意深浓的高台水阁上，这个绯衣招展的少女如同野火花一般，烫入了眼，又烧上了身。她的笑脸因为对着别的男人绽放，变成令人难以忍耐的酷刑。
  敖谨深深吐纳，胸口似乎塞满浸水的棉絮。他踏着银白的芦苇慢慢走过去，仿佛走在冰天雪地里。
  国仇家恨，不管多么沉重他也能一肩担起。甜美爱情，却像挂在高枝上轻摇的红豆，点滴都是不可承受之轻。
  “七公子！上来喝一杯！”
  小闲忽然看见阶下等候的人影，兴高采烈冲他招手，眼角眉梢似乎有碎金阳光在蹦。
  敖谨将目光移向她对面的男人。
  翩翩公子，倾世风流，却是来自敌对阵营。他不明白小闲为何一身妩媚红妆与之对饮，也不明白她为何当着外人直呼他“七公子”。她把专属的秘密随意摊开，显然是已经把这个辰月教长视为值得信赖的知交。
  他冷冷直视原映雪的双眼，喉咙深处涌起一股剧烈的厌恶，仿佛有人突然塞进去一只受伤的墨鱼，腐臭的黑汁狂飙出来，呛得他直想作呕。
  这些辰月！他们身后血流成河，白骨累累，怎么还敢睁着这样一双眼睛？
  敖谨瞪着这双通透无尘的眼睛，里面看不到情绪，看不到欲念，看不到红尘黄土，只有他自己——他的愤怒，他的嫉妒，他的仇恨。
  这双眼睛似乎看遍了世间全部的美好与丑陋，最后淘尽千沙，只留下了一面镜子。
  他看着那双眼睛，仿佛被噩梦魇住般不能动弹。那个面目狰狞、满怀仇恨的男人，是他自己？
  “小原，喝酒！去他的神，来喝酒！”
  一双玉手豪迈地勾住原映雪的肩，打断两个男人之间的暗战。原映雪俯下身，对试图跟他勾肩搭背的少女无奈笑道：
  “今天你是真醉了。下次再喝吧，府上来接人了。再会。”
  “醉了好。神不会醉，只有人才会醉啊……”
  敖谨接过絮絮叨叨的少女，又冷冷看向原映雪。什么神啊人的，这种乱七八糟的辰月鬼扯，八成是听了他的灌输。
  然而原映雪并没有看他，也没有看小闲。他说完那句再会，将软脚虾似的少女交给敖谨，之后便仰首靠在窗边竹榻上，似乎也没有送客的打算。湖面疾风涌动，吹乱他的乌发和衣襟，平添了一些落拓之意，看起来倒真有点像酒巷里宿醉的公子哥。只有那双微阖的眼睛里还闪着清冷的银光，仿佛碧空明月，虽美却不含情绪，随意洒落在山野湖泊间。
  小闲在一个头疼欲裂的宿醉的早晨醒来，听到很多让她头疼欲裂的消息。
  “姑娘做得好，家主很满意。”
  她刚一睁眼就听见屏风后的轻哑人声，裂帛似的，是那个常年跟在老头身边的影魅信使。
  “唔。”她含糊地应了一句，发现自己的嗓子也嘶哑得跟那信使也没什么两样。
  浑身疼得仿佛被驷马长车当街碾过，她艰难地在床上打了半个滚，突然惨叫一声，撅着屁股对屏风直挥手。
  屏风背后传来一声轻叹，影魅信使从暗处走出来，将断了一条腿的小闲扶起来坐好。
  那是一个清秀的圆脸男孩，如果不是声音诡异，站在街边拉着大人衣角要糖葫芦吃也不会引人侧目。
  明明挺可爱的娃，非要学神秘冷漠的杀手做派，仿佛不这样就不够专业似的。
  龙家的坏风气。
  “你叫什么名字？”
  “告诉过姑娘很多次，我没有名字。”
  “你长得甜美可爱，不如就叫酥糖吧？”
  “随姑娘喜欢。”新得名的影魅信使酥糖叹了一口气，他始终不能适应她的满口胡诌，“这次有三个消息。”
  谈工作。她脸都没洗、满口酒臭就要谈工作。龙家的坏风气！
  “何虹一死，辰月恐怕坐不住。太子抢在他们动手前出逃了，就在昨天。”
  “嗯。”小闲漫不经心地听着。乱吧，水越浑，能摸的鱼就越大。
  “春山死了。”
  小闲猛地转过脸。
  “……谁？”
  酥糖没有再重复，只是垂着眼，等待暴风骤雨的到来。他知道他家姑娘和苏家少主交情匪浅，龙家和苏家曾经的隔阂也因这二人气味相投而消弭于无形。姑娘又是性情中人，所以春山君苏秀行的死，对她的打击也许比对整个苏家都大。
  但他等了很久，小闲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酥糖抬起头。只见一双漆黑的眼睛盯着他，表情静若止水。
  “怎么死的？”她的眼睫颤了颤，仿佛蜻蜓落于止水之上。
  “护送太子出逃，过关斩将，被一万羽林天军射死在唐国边境，西江南岸。”
  “太子活着么？”
  “活着。正在唐国百里家，东陆这面最大的反旗，恐怕要扶正了。”
  “好。”
  好？酥糖错愕不已，她的至交好友死了，为何说好？
  “秀行说，当杀手的人，总有一天要死于非命，所以他随时做好必死的准备。但他只怕一种死法，就是死得毫无意义。既然太子活着，就一定会成为下一个皇帝。哪怕他不是那块料，百里恬也一定会把他扶上墙。所以，从他死的那一刻起，苏家已经走出地下的天罗山堂，正式步入朝堂之上。苏氏将会成为新王朝最显赫的贵族姓氏。”小闲嘴角弯起，似乎在笑，“秀行，你得偿所愿了。”
  “姑娘不难过么？”
  “难过。也高兴。每次我和秀行碰杯，总要祝他死得其所。他一定非常得意于这个死法，斩破千军，风云雷动，很帅的死法。你的第二个消息？”
  “第二个消息关乎冯轶。”
  小闲慢慢坐直。
  “冯轶忽然跟平临君扯上了关系，家主担心姑娘关心则乱。再则姑娘伤了脚，所以这案子交由旁人去做了。”
  “哦。”
  只是哦？酥糖又一次陷入错愕。看来昨天姑娘确实喝大了，所有反应都出人意表。
  “交给谁？”
  “魇组新一代精锐已经抵达帝都，”酥糖顿了顿，盯住小闲道，“冯轶上次领去信诺园的小女孩有点蹊跷，上面建议立即动手。”
  “什么蹊跷？”
  “目前不好说，也许和辰月阴阳二部的雷枯火教长有关。”
  酥糖仿佛看到小闲微微一跳，但她并未像他所预料的那样接着追问。
  “第三个消息？”她又懒懒蜷成一团。
  酥糖从怀中取出一枚长匣放在她枕边。
  “家主说，姑娘幼年的病是坏在根儿上了，千万别忘了按时服药。”

第一卷 槿花乱 第21章
  紫陌君白曼青端坐于堂前，案上炉香笔直升起，丝丝不乱，正如他本人。一旁的布衣少年按捺再三，决定直抒胸中不快，语气中已不乏鞭挞之意。
  “春山君与桂城君的生命，只换来公子的沉默么！”
  少年的声音在空旷的室内回荡，铜漏中水滴无声坠落。
  他等了许久，等到耐心尽失，忽见白曼青长身而起，扬手挑出佩剑挥舞，霎时整个室内都被清辉填满，仿佛门外凝了一碧江海，被日光折照出纷至沓来的粼光。
  帝都门阀贵族子弟自幼习剑，为的只是强身健体、礼仪祖制，实战派如敖谨一贯瞧之不上。然而白曼青手中一柄剑却舞得振动八方，忽如雷霆震怒，忽如九天龙翔，引着周遭万物也随剑气一同低昂奋腾，端的是令人称羡。
  他姓白。天启皇姓白氏宗祠最年青的长老。世家公子中的世家公子。他在辰月入世之初便率先投诚，成为虔信的辰月教徒，引得数载骂名，却又在多年之后创立“紫陌文社”，以一个困惑的辰月初学者的面貌，引领诸子思索辰月教义的荒悖之处。他所提出的“十悖”成功地动摇了辰月的俗世理论基础，将怀疑的种子撒播在人们心中。他所发起的清谈则笼络了一大批天启最优秀的学士，成为朝堂之上御抵辰月、匡扶王道的中坚力量。
  这就是白曼青。从来都不缺乏做事的眼界与能力，若是将他手中正舞动的那柄雕花佩剑换成绝厉青锋，大约千军万马中也能久杀不败。
  但可惜，他姓白。
  通过御史弹劾等朝堂手段反抗辰月，是这个温和派世家公子所选择的唯一道路。
  “太子的囚禁之所，是公子冒险告知春山君的，”敖谨怒视那团凛凛威仪、但不含半分杀气的剑光，“我以为公子终于有了一丝热血！”
  寒光一收，白曼青杵剑而立，发丝微微凌乱，神态堂堂凛然。
  “我的血，从来也不曾凉过。”
  他长剑一挥。
  “先帝赐我这柄‘血河’，允我剑履上殿，以慑逆臣。你道这柄剑为何能出入朝堂？因为它不是一柄杀人的剑。”
  “公子的大道理我是不懂，”敖谨冷笑，“我十岁起征战疆场，手中枪戟缴命无数，只知道乱战中比的是谁更快，谁更狠。公子总说暴力不足以立世，但暴政之下譬如乱战之中，由不得半点迟疑心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白曼青凝视端坐于前的少年。他比五年前高出许多。秀美脸容被一道深刻入骨的黥痕割裂破坏。身上锐气萧杀，连鲛族的安神涎香都压不住。
  世家子弟的脸上本不应当存在这样的黥痕，犯了死罪自当欣然领死，而不是带着耻辱的印记苟存于世。白曼青的目光扫过敖谨的胼手胝足和粗布青衣，长叹一声走上前，白玉般的手掌抚过敖谨的头顶。
  “小七，”他改用了很久以前的称呼，“当初是我为你求情……”
  敖谨有些恍惚地看着白衣飘飘的贵公子向他走来。那是无王时期的第一年，专政的阉党挟诸侯质子以为威胁。他作为淳国质子被送来帝都，一心只想着叛逃回国，召集各国质子意图谋逆，不慎被阉人发现行迹……那一次是白曼青保了他。
  敖谨还记得自己长跪在太清殿外，生死未卜听候发落。白曼青走出殿来，用手掌轻轻摩挲他的头顶，轻道：“走吧，小七。今后要记住，以暴制暴并不是最好的路。”
  千万幅阳光如同垂帘般在白曼青身后飞舞，敖谨抬头看见他背后的白衣下渗出的血痕，心中充满了忿恨。
  白曼青以管教不严自咎，领了一顿鞭笞，换回他一命。阉党暴徒终于找到理由折损这位犹如星辰般高不可攀的皇族贵公子，乐得为之。敖谨只恨自己力有不逮，离成功一步之遥，却害那个总是温和笑着教他读书的白家哥哥吃了顿鞭子。
  “五年前你硬闯天启，也是我向教宗求的情。”白曼青看着敖谨的眼睛，“你这孩子就像一头孤狼，血气涌上来什么都不管不顾，真是只有菸河平原才能养出来的决烈性子。我让你顶着耻辱的标记活下来，也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与不对。”
  敖谨默默咬住牙。向教宗求情？怎么求？皈依辰月事贼如父，还是再挨一顿鞭笞？白家这个绝世贵公子，一等一的人品，一等一的才学，然而他反抗暴政的方式，竟然只是靠折损自己尊贵而已！
  他心中从来都没有仇恨，也没有私念，就像嘉佑殿前的长明烛，蜡炬成灰只求天下福祉、钟鸣鼎食。他宁愿世上所有不公义的鞭子都只抽打在自己一个人身上，以此来唤醒世人心中的公义。
  这就是白曼青。
  “再谢公子救命之恩！”敖谨低头长揖，胸中郁结令他直想大恸。
  一缕温淡的笑容出现在白曼青脸上，就像冬日里的淡水阳光穿破厚厚的云层，终于落在阴雨连绵的大地上。
  “淳国七公子，”白曼青持剑而立，声若钟鸣，“你摒弃世家身份苟全于乱世，是为国仇，还是家恨？”
  “无以为国，何以为家，君子家天下。”
  “你舍钟鼎，立险地，何不惜命？”
  “天下之危为大，一已之危为小，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你结交乱党，行为荒悖，世家风骨安在？”
  “国事倾颓，公义每隐于草莽，君子不以权贵媚人，不以贫贱低人。”
  “君子舍生而取义，是为哪般？”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敖谨将幼时白曼青所授一一诵出，泪水随之冲出眼眶。
  这些烂熟于心的简单道理，多年来一直湮没在血海深仇和牢狱之灾背后，现在竟如明灯依次点亮，照耀他一度狭隘的心胸。五年来他始终压抑不住怨恨，满心为父兄雪仇的私念，但若论及家仇，谁又能比得上眼前这个一脸平静的男人？早在圣王二年辰月就血洗了白家宗祠，将宗祠党七长老诛杀殆尽！
  “不为一己之私，不因一家之仇，将公义的种子撒播到更多人心中，这就是我所追寻的路。这就是为什么我的手沾不得一滴鲜血，你明白了么？”
  白曼青还是一贯的神情，平静，坦然，丝丝不乱。然而看在敖谨眼中，已经有了一种舍生取义的昂扬。
  “谢公子教诲。”
  “我能做的事已经不多，”白曼青收起他的佩剑，脸上带着微淡的笑意，“确切地说，我终究还是失败了。剩下的事要交给你们——但是请七公子不要忘记，你手中的剑，也应该是一把公义之剑，才能够祭祀那些无辜的血。”
  那一天淳国七公子敖谨离开紫陌君白曼青的府邸，并没有立即离去。他在丹墀下站了很久。千万幅阳光如同垂帘在身旁飞舞，他仿佛回到从前与一群诸侯质子聆听白曼青与太学士论道问答的日子。那时他胸中怀着千秋家国梦，希望长大之后能像父兄一样骑马杀贼，护佑东陆平安康泰，繁荣昌盛。
  白曼青清朗的声音从身后的高堂内断续传来，他在反复吟唱一首歌：
  那烽烟已燃尽
  那孤途已走完
  我们所信之道亦已守住
  从今而后
  唯有公义的冠冕作为证言
  敖谨在初起的秋风中听着这首歌，宁州羽人在歌颂为公义而献身的先民时所吟唱的歌，内心充塞了清凉的苦涩。原来这个男人，竟是有了死志的。

第一卷 槿花乱 第22章
  圣王十三年秋，辰月传教旨立三皇子白千行为帝。与此同时，太子白渝行现身唐国，指白千行为伪帝，诏令天下诸侯勤王。整个东陆风起云涌，唯独皇城天启还维持着表面上的宁静，尽管在那潭死水之下，暗红的血仍在缓缓扩散，且日渐凄厉。
  顾小闲在这个多事之秋却过得十分滋润。莳花弄草，吟风弄月，每天还有两尾活蹦乱跳的碧鳜鱼送到府上，养刁了她的胃口，也养肥了她的歹心，让她更加想将原映雪名下的湖据为己有。
  “你在信诺园偷听了半个月壁脚，到底有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她仰天靠在摇椅上，伸手可及之处摆满各类吃食，这些日子拖着条瘸腿哪儿也去不成，只好每天在家贴秋膘，贴得一贯尖俏的下巴也明显圆润起来。里亚说照这样养到冬天，一定能为顾府省下祭祀用的牲口钱。
  “顾西园对妹妹，那是真好。”
  陆珩将里亚做给小闲的私房点心逐一尝遍，最后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小闲一僵。
  “怎么好？”
  “黄金屋养着，白玉床供着，山珍海味，绫罗绸缎，皇帝家的女儿也不见得这么伺候。”
  “这就叫好？”小闲冷笑，“花钱谁不会？里亚的工坊一天能造掉我两百个金铢，还成天嚷嚷我对她不好，没让她今年回雷眼山参加河络地火节。”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那妹妹是个傻子。顾西园成天陪她说话，她就跟块木头似的不理不睬，偶尔回一两句就乐得他眉开眼笑，我看过不多久，他也快成傻子了。”
  “哦，说些什么？”
  “都是些孩子话。据说受了太多刺激，心智只停留在八岁。顾西园现在四方延请名医，倾家荡产在所不惜。”
  凉风习习，吹得枝头枫叶簌簌掉落，一团接一团的橘红小火焰漫天飞舞，落在池中也不熄灭，仿佛要将整个世界一网烧尽似的，烧得小闲浑身燥郁。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他是想弥补良心上的不安吧，”她又冷笑，“一介女流沦落乱世，无外乎任人欺凌的命运。问问青楼里的头牌，谁的背后没有一把辛酸泪？就算他是平临君富可敌国，做哥哥做到这个份上，未免也忒失败了。”
  忒失败了！妹妹就在眼前，竟然还错认了旁人！
  陆珩不太能理解小闲突如其来的尖刻，掏掏耳朵，道：
  “总之看来看去，看不出那个妹妹有什么蹊跷，若是真的心怀不轨，扮成傻子倒是个好办法。”
  “你这呆子眼拙，”小闲白他一眼，“看来还得劳烦我这瘸子亲自去一趟。”
  “总算等来了。” 信诺园的风雨楼上，平临君顾西园对布衣少年由衷笑道。
  年初就收到唐国百里家的书信，让他准备偿还一笔久欠的债务。顾西园思来想去，无论如何想不起来自己欠百里恬什么。他是个习惯给予的人，散财如土，总喜欢让别人欠他东西，这是一个商人的习惯。做人情买卖，在需要的时候收回，诸如此类。所以百里恬的书信让他颇奇怪了一阵子。直到有一天消息传来，说唐国公找人劫了淳国大牢，把那头孤狼似的淳国七公子给撒了出来，顾西园才从记忆深处翻出一笔旧账——与淳国大公子敖诩的旧账。
  他看着少年略显娟秀的脸，心想血缘真是个奇怪的东西。这位七公子必然是由某个美貌的如夫人庶出，眉目婉约得不似个敖家男人，但他看人的眼神和他哥哥敖诩如出一辙，闪耀着利刃在激战中淬出的火光，仿佛多瞧一眼身上就会多出道伤口。所以，这样一个面相清弱的少年可以跃马沙场指挥千军，其实并不奇怪。
  “令兄旗下的精锐，都还在。”
  顾西园口气平和，说出来的话却不啻晴空霹雳，震得敖谨一激灵。
  谁人皆知淳国那支铁血之师尽殁于圣王七年的混战，余下少量残兵也被继任的淳国公敖诘遣散。作为一个归依辰月的侯国，辖下拥有千余名金吾卫守护都城便已足够，允许淳国留存风虎十三卫已属法外开恩。
  “令兄在中州之乱时，与我谈了一笔生意。”
  顾西园眺望着信诺园的前院。那里排着蜿蜒的长队，都是从四方赶来天启的潦倒世家子弟，只要到信诺园报出祖上的爵位，便能领取五个金铢的“立身钱”。他就是用这样简单而又切实的方法来支持义党，数年内派发的金铢约有二三十万之巨。世人都赞他仁富之商、曲线救国，他却自认自己没那么崇高。
  他的出发点其实很简单。
  作为宛州顾氏的家主，他首先需要保证顾氏家声不会在他手中衰颓，族人与手下衣食无忧。只有国富民强才会生意发达，所以辰月乱世，他第一个就要跳出来反对。
  这是一个生意人概念中的兼济天下。
  只不过，他不是一个普通的生意人，而是大胤第一皇商。顾氏声望与皇族气数可谓同气连枝，所以中州之乱时，敖诩第一时间便找到他，知道只有他才敢接下、也有能力接下如此惊世骇俗的一单买卖。
  “他许我一样天下商人梦寐以求的东西——明澜古道互市。作为交换，我需要助他一件事，”顾西园眼底暗藏着波涛，“助他藏匿一支……骑兵团。”
  一丝蚂蚁啮咬似的战栗爬上敖谨颈项。
  骑兵团。整个东陆称得上精锐的骑兵团，也就只有一支。
  淳国敖诩麾下的风虎军。
  当年这支骑兵纵横菸河流域，平楼国，挑晋北，抗蛮族，是一支既擅奇袭，又能硬拼的铁旅。现任淳国公手中那支令人闻风丧胆的风虎十三卫，其实仅仅是风虎军一支后备分队。
  他一直以为他们与诸侯联军一并葬送在中州之乱……
  “魏强，风虎军掌旗，膂力惊人，昼夜乱战而帅旗不倒，现于沁阳城郝家村十里堡打铁。”
  “邹华清，擅淬毒，因为制毒时误伤同袍被从校尉贬为伍长，人称毒手老邹。近年辗转于柳南与和镇，是远近闻名的赤脚郎中。”
  “薛军师薛诚，以满腹经纶隐匿于阳穆城郊一间破敝私塾，乡里幼童最爱听他讲古，‘素文纯谋取九州如烹小鲜，蔷薇帝征战四方天下大同’……”
  “斥候李，清余岭务农。”
  “探马张，衡玉港跑船。”
  “……”
  顾西园每道出一个名姓，敖谨面上便多一分怆然。哥哥深谋远虑，于溃退途中遣散随军，分明已将时局看得透彻，自知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才会留此暗手以待后势。
  “还有些人已经断了音讯，失散在广阔的宛越大地，即使是我也要费些时日才能找齐。当时令兄说只管藏好这支军队，不多久一定会有人寻来，重新网罗这些能人异士。我想他说的就是七公子，”顾西园微笑道，“能在风□兵团一呼百应的人，只剩下您这位曾经和他们一同出生入死的少将军了。谁知，在下一等就是五年。”
  五年前淳国七公子获罪入狱的消息着实令顾西园有些茫然，然而宛州西园以诚信立世，纵使后来明澜古道的商机急转直下，他也一直恪守这纸形同虚立的契约，凭借第一皇商的人脉与能力，小心掩去当年那支骑兵溃散的痕迹。就像浓墨入池，六百多人的骑兵中坚瞬间就消失得不见踪影。
  “年初听闻七公子出得樊篱，我已立即撒开网络，广寻故人。依最新的消息，不出半月，定能还七公子一支完整的风虎军！”

第一卷 槿花乱 第23章
  “捂得那么严实，只能看出平临君家里做帐子的布料不错，看不出床上的人是什么毛病啊。”
  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在温馨静谧的房间里突兀扬起。顾西园微微拢眉，转身对帐内之人温言良久，随即缓缓拉开床帷。
  阳光照亮床头的贝壳花嵌，彩晕中坐着个楚楚动人的姑娘，如梦如幻，可惜太过苍白娇弱，仿佛随时会消失在下一个眨眼的瞬间。
  “是个不错的美人嘛！何必藏着掖着。”
  顾西园按捺着火气与不耐，听凭态度狂浪的巫医对宝贝妹妹评头论足。宛瑶怕生，突然被一个形貌怪异之人盯着猛瞧，自然吓得面无血色。他忍了又忍，最终上前挡住了妹妹的视线。
  “景先生可看出任何端倪？”
  顾西园冷声道。近些日子被他扫地出门的庸医实在有点多，这位举世皆知的西陆巫医最好不要辜负了自己的盛名。
  西陆巫医景仲，擅解巫蛊之惑以及平常医术诊治不了的疑难杂症。宛瑶的痴病用尽方法也不见起色，于是顾西园设法请来了这位传说中神乎其神的巫医，希望寻到个独门偏方。
  “平临君确认这个妹妹不是冒牌货？”
  巫医突然说出大不敬的话，未等顾西园怒气发作，从袖中摸出一支锋锐匕首。
  “借你点血用。”他一口喝干茶碗，与匕首一起丢到角桌上，藏在乱发和羽饰后面的双眼流露出古怪的笑意。
  “什么？”顾西园不明所以。
  “平临君是知道的吧，那些去西陆走云荒的马帮，时常会有人莫名其妙消失不见，多年后被同伴在偏远山寨偶然寻到，却已经完全不认得人了。忘了自己的宗族名姓，忘了家中的父母妻儿，安心守着当地一个巫民女子过日子。那是中了巫女的蛊，非得要至亲之人的鲜血混合了家乡的泥土，施以巫蛊之仪‘元裂’，才能唤醒沉睡的记忆。平临君的妹妹虽然不是中了蛊，这个方法也是行得通的。”
  巫医缓缓道来，喑哑的声音锈迹斑斑，让人想到云州阴雨连绵的沼泽与瘴气横行的雨林。他一面说着话，一面取出枚布囊，往空碗里缓缓倒入湿润的泥土。
  “这是昨日刚从淮安城送来的新鲜泥土，还需一些至亲之人的鲜血，请吧，平临君。”
  顾西园迟疑地拿起匕首。
  “行这种巫蛊之仪，有无任何不良影响？”
  “如果确是血亲就安全无虞，只是千万不能弄错了人，否则被施以‘元裂’的对象也许会陷入错乱，所以刚才我问平临君，是否确定这妹妹绝非假冒。”
  原来如此。顾西园放下迟疑。虽失散多年，自己的妹妹总不至于认错，她的神志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但清醒时所讲述的童年之事，是外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知道的。
  殷红的血吃进褐土，变成了赭色的泥浆。巫医从乱发中拔下一根五色鸟羽，将血泥搅拌均匀，对身后的随侍拍了拍手。那随侍人高马大，也是奇装异服，满身挂着琳琅的青铜雕饰，褶裙下一双粗壮的毛腿，抬手就把瘦小的巫医连人带藤椅搬到床前，如夸父力士般轻松自若。
  病人一脸惊恐看着这对古怪的主仆。
  在她发出尖叫之前，顾西园抢先用未割破的那只手掌覆住她的双眼，俯在她耳边轻声安抚，如此才勉强完成了仪式的第一步，让巫医沾着血泥在她额头画下怪异的符咒。
  “苍天之眼，两仪之数，时如飘风，魂兮归来。”
  巫医念念有词，手指在空中划出繁复的图纹。然而病人丝毫不为所动，仍然惊恐万分，一副随时要哭的凄惨神情。巫医见状也有些错愕，他稍愣片刻，双手抡出一个满圆，然后猛然相击，对病人大声喝问道：
  “顾宛瑶，淮安人氏，生于赤乌六年，是也不是？”
  “是。”病人似乎被他的暴问吓住，讷讷答道。
  “自幼父母双亡，长兄如父，是也不是？”
  “是。”
  “常年卧病，足不出户，居室面东，窗前一株桃花？”巫医双目微阖，仿佛已神游至宛州西园故居。
  “是。”
  “六岁那年，婢女秋云与你讲述鬼神怪谈，引得你彻夜啼哭，被顾府扫地出门，可有此事？”
  “没有！”
  病人矢口否认，倒让顾西园也吃了一惊。他明明记得确有此事，宛瑶彻夜啼哭，高烧不退，自己在震怒之下将那个婢女遣回乡籍。
  “那你为何啼哭。”巫医盯住病人双眼。
  “因为……燕子……”
  “燕子？”
  顾西园听得莫名，巫医的脸色则略有发白。
  “燕子好可怜……”病人双手捂脸，哭腔浓重。
  “所谓鬼神怪谈，又是怎么一回事？”巫医继续追问。
  “秋云想家，家里有人等着她，我跟她串了谎。我不是故意骗哥哥！”
  病人抬起脸，湿漉漉的眼睛看着顾西园，似乎害怕受到责罚。顾西园摸摸她的脑袋表示宽宥，茫然的目光看向巫医。
  景仲双眼发直，仿佛自己也陷入错乱，很久才问出下一个问题，声音竟微微颤抖。
  “你八岁那年，发生了什么？”
  “棺材。”病人面容惨白，口中清晰吐出两个字。
  “那年之后呢？”景仲也面容惨白。
  “之后……”
  病人双唇紧闭，眼底血气翻腾，突然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
  “下葬了！他们把我下葬了！好黑！到处都黑！虫子吃我！吃我的手脚！”
  她狂乱地挥舞着手，然后紧紧抓住衣襟，筛糠似的抖个不停。景仲突然发现那双葱白小手上散布着青紫的淤块，有些已见溃烂，仿佛常年不好的冻疮。
  西陆巫医景仲和他孔武有力的随侍从信诺园的正门风光地进来，又从后门狼狈地出去。平临君府上的仆佣看了都纷纷摇头，说顾家小姐的痴病恐怕是神鬼也难医了。
  景仲的随侍跟着主人马车一路小跑，跑到街角的隐蔽处，一个箭步冲进车内，与巫医并肩而坐。
  “其实你做得不错。”他摘下身上的挂饰，对状极落寞的巫医安慰道。
  “虽然那咒语念得有点问题，”他回忆道，“巫医一般不用那么文绉绉，都念什么‘某某家有蛊啊，她放盅着我了，挨刀砍脑壳的，再不赶快收回去，我铁定不饶她。抬粪淋她家门，拣石砸她屋顶，让大家都知道她家有蛊，有儿娶不来，有女嫁不去哩！’之类的，简洁有力……哎，你干吗对顾西园的妹妹那么有兴趣？”
  高大的红发随侍说了半天话，也没有得到一个正眼相待，只好在巫医面前蹲下，有些担心地看着他。
  “没事，回府再说。”假冒的巫医似乎刚发现车里还有旁人，轻轻吃了一吓，颓然吩咐道。
  敖谨用食饵把山药引到井台上，一手捞住它的脖子，一手将鬃刷沾上澡豆粉。
  它那无良的主人喜欢用墨笔在它额上写字，有时是个“王”，假装它是只吊睛白额的猛虎，有时是个“凶”，表示它是只骁勇无比的凶兽。然而山药还是那个胆小的山药，至今都没有学会如何虚张声势，跟护院狗争抢地盘仍然屡战屡败，时间久了额头还留下一团糊遢遢的印迹，看起来更形可笑。
  所以说狗随主人，儿随奶娘，谁养大的娃像谁。
  敖谨把山药刷得满头泡沫，脸上浮出若有若无的笑意。
  “咦……你怎么还在？”
  明显不如往常活跃的声音幽幽传来，一人一兽同时愣住，抬头见顾小闲拄拐杖立在马厩前，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山药趁机挣脱出去，委屈万分扑到主人身上，小闲竟不避让，任它蹭了自己一身的泡沫。
  “新帝登基大赦天下，七公子既然恢复了身份，就不用留在这里做苦力了。”
  小闲有气无力，仿佛一夜之间失去了所有的玩心。敖谨微怔。以她的性情，难道不应该趾高气扬对他说：喂，小子，你既然不承认辰月立的皇帝，就也不能承认皇帝下的赦令，还得留下来做牛做马呀！
  “这里好风好月，白吃白住，我为什么要走。以及，你头上的东西，是最新的潮流？”
  他难得说回俏皮话，搁以往一定会引发小闲的惊叹和表扬。然而这次她只淡淡“啊”了一声，从头发上抓下几根彩色羽毛，若有所思道：
  “我去换身干净衣服。你先备车，待会去一趟碧遥镇。”
  明显的怒意在敖谨周身滚沸，迟钝如山药都感觉出来，赶紧溜回井台，乖乖抬起脑袋等待刷洗，但小闲还是无知无觉，神若游魂。
  她正陷入难解的困顿，须得找人给她好好解一解。

第一卷 槿花乱 第24章
  “孜然和熟猪油，这就是诀窍所在？”
  “不止哩，可不要小看了这把热柴禾灰啊！”
  白衣的贵公子席地而坐，热心地帮老农夫支起串羊的木架。衣摆结于腰间，袖口拢至肘弯，手臂上的肌肉线条漂亮结实，一如长期挽弓的军士，看得小闲瞠目结舌。
  如此随性的面貌，与人们理解以及自己印象中的原映雪完全大相径庭。从风花雪月到葱花油盐，这位辰月教长身上的俗世烟火气真是越来越浓了。
  “来得正好，今天吃烤全羊。”
  原映雪完全没有意识到“烤全羊”三个字和他本人气质有多不搭，一边往火堆里丢着杏木疙瘩，一边笑着招呼小闲。
  “多劳多得，人人都要帮忙。”他将盛着腌料的木罐递给身旁的女娃，“小五，去教那个姐姐刷佐料。”
  “那不是哥哥么？”
  “哪有那么好看的哥哥。”
  “她没有你好看，”女娃经过认真比较得出结论，严肃道：“小原哥哥，我长大后能嫁给你么？”
  原映雪一愣，亦严肃道：“等你长大，我就跟你爷爷一样老了，怎么办？”
  女娃闻言沉思许久，最后哭丧着脸走到小闲身旁，开始积极指挥她共同劳动，显然是已经接受了爱情破灭的事实，决定把注意力投放到烤羊这件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顾小闲抱膝靠在田垄上。
  秋阳温吞，文火烤着大地，将浅黄的稻谷烤作深金，散发出令人愉悦的焦香。小女娃一团娇软靠着她沉睡，老农夫满面慈祥在田间劳作，连原映雪也破天荒一副邻家少年郎的模样，几乎让她忘了自己跑来这里的初衷。
  她和山药有个共同的优点：美食当前的时候可以抛下一切烦心事，欢天喜地，大快朵颐；吃饱喝足之后更可以抛下一切烦心事，没心没肺，倒头就睡。
  现在她吃饱喝足，满腹的委屈和惊恐都被一只酥脆肥美的羊腿挤没了踪影，眼皮越来越酸，似乎一撒手就能睡倒在麦地里。
  眼皮越来越酸……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小片金叶子，被太阳慢慢烤卷了边，在枝头跃跃欲试，以为可以乘着旷远的秋风去往任何向往的地方，却滴溜溜打着转回到了原地。
  她以为自己这些年已经变得自由不羁，其实一直都在原地踏步而已。
  小闲努力眯缝着双眼，看着原映雪端着水罐向她走来。一双白璧无瑕的手，既没有茧结，也没有伤痕。怎么可能？她刚才吃羊的时候明明不小心割了他一刀，眼见着血冒出来，却又立即收了回去。
  世界上哪来的这么多怪力乱神的事！
  她终于扛不住，眼泪唰啦啦掉下来。
  “喝水？”原映雪在她身边坐下，沉默许久，问。
  小闲不答，只是抱着膝头闷哭。她平时不怎么哭，因为哭了也没人哄，只能自己抱着膝头自怜自伤，实在有些凄惨。世界上很少有什么事值得这么凄惨的哭法。
  但今天发生的事是足够凄惨了。
  她自信满满去打假，不料竟铩羽而归，她哥哥专心哄着那个冒牌货，还把她乱棒轰出门来！
  小闲抬起哭花的脸，挥开原映雪递来的水罐，一口咬住了他的手。
  嘴唇有温热的触感，齿间有咸腥的味道，但那个味道转瞬即逝，而他的手背上连个齿印都没留下。
  “你真的是个人么！”她怒火中烧。
  “是。而且会痛。”原映雪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无奈笑道。
  “你们辰月都是妖孽，造假也造得妖孽丛生，一点破绽也没有。即使我现在告诉他，我才是真的顾宛瑶，他也不会相信！我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她哭得更凶。原映雪举起那只还在隐隐作痛的手，一边给她擦眼泪，一边压抑心中陌生的无措。这是她第二次当着他哭，而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哄，只能等她自己平复。
  她怎么会有这么丰沛淋漓的情感？
  同情。愤怒。委屈。恐惧。
  真真切切，人心里的情感。他一直努力克制的脆弱情感。
  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得到和失去。
  原映雪坐在秋天的旷野里，一次又一次伸出手，替身边的女孩擦掉脸上的眼泪。风穿过沉甸甸的麦穗冲向远方，像是初学步的孩童，摇摇晃晃，跌跌撞撞。他原本有些无措，渐渐又希望她能哭得久一点，不要太快变回那个能打能抗的顾小闲。
  她总是习惯性地掩藏心底的情绪，生怕让人看到湿漉漉的灵魂，充满打落牙齿和血吞的气概。外表越是坚不可摧，内心越是柔弱敏感。这样倔强的姑娘，能找着机会放声恸哭总是好的。
  “小原哥哥，你欺负姐姐了？”
  睡得死沉的小五终于被抽泣声惊醒，她困惑地看着小闲。明明已经是大人了，竟然还哭得跟个孩子一样。
  “没有，姐姐弄丢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
  “找不回来了么？”
  “不，当然找得回来，”原映雪摸摸小女娃的脑袋，“只要别把自己给弄丢了，什么都能找得回来。”
  寂言堂中，顾小闲坐得笔直端正，眼观鼻，鼻观心，鼻尖一点微红，心中万般羞愧。
  她原本只是来找原映雪解惑。辰月教那些怪力乱神的事，想来想去只有这个教长能说得清楚。结果不知怎得就变成了找原映雪撒娇……不，鉴于她又是咬人、又是号啕，说是撒泼也不为过。
  “你……们都有这种刀枪不入的怪本领？”
  她想问“你的手没事吧”，话到了嘴边又变成阴阳怪气的一句。
  “这是大教宗施与的密印，仅作防身之用。星辰的力量可以令我们以超乎寻常的方式了解并改变世界，然而一切在你看来怪力乱神的事，背后其实都有确凿的答案。”
  原映雪似乎看出她的不自在，尽量把口吻放得云淡风轻，仿佛下午那一场暴风骤雨根本就没有发生过。这份好意更让顾小闲觉得芒刺在背，心中默默希望这时湖上刮起大风，瞬间吹灭所有的灯烛，给她提供一个趁黑逃遁的机会。
  “我听说了平临君寿辰那天的事。”原映雪淡道。
  “嗯。”
  “什么叫一点破绽也没有？”
  “相貌，神情，从里到外……”
  小闲仔细回忆那张病容，再次被恐惧的浪涛席卷。那张脸比她本人更显稚气，既像她，又不那么像她，眉眼透出莫名的熟悉，总觉得曾经在哪里见过。死白的脸。细弯的眉。仿佛涂着厚厚胭脂的绛红的嘴……
  “有没有可能用秘术复制出一模一样的人？”
  她眼中闪着惊惧。虽然她是乱念的咒语，但所谓“元裂”之仪确实存在，她曾在龙家山堂的一本秘术书中读到。照理说，亲族的血与故乡的土，一沾上印堂，那个冒牌货就应该被打回原形才是。
  “不太可能。”
  “有没有可能复制记忆？幼时发生的事，她能说得清清楚楚，包括我瞒着哥哥的小秘密。”
  “那就更不可能了。即使是我，也只能捕捉人心中瞬间的闪念。至于记忆读取……确实有一种秘术，能够回溯死人临终前的短暂记忆，但仅止于死人。以冯轶的秘术修为，甚至还达不到可以使用回溯的程度。”
  “你怎么知道？”
  “他曾经是我的学生。”
  小闲惊讶万分。众所周知冯轶是雷枯火的心腹，而雷枯火与原映雪分歧颇深。
  “冯轶五十高龄始修辰月秘术，天赋异禀，领会神速，经平国公引荐至帝都，大获匡武帝青睐，加官晋爵，一时引发了平民修习秘术的热潮。教宗深感此为光大辰月之契机，亦对冯轶大加提携，允他直接拜入雷枯火门下。然而雷教长所习类似天罗体术，讲求不间断的磨炼和日积月累的苦修，绝无捷径可走。”
  “哦，冯轶想偷懒取巧？”
  “对。冯轶为人急功近利，很快就失去耐心，提出改投‘寂’部。本部对天赋和心智要求极高，但存在不少一夜顿悟的先例。事实也证明，冯轶确实是精神控制领域的天才，他的能力很快就超过一些‘思玄’甚至‘执守’级的高阶教徒，然而到达一定高度之后，却再也无法更上一层……”
  “因为他这个人急功近利？”小闲敏锐地捕捉到了原因。
  “对。”原映雪点头，“他控制不住内心的欲望，离俗世越近，自然就离星辰越远。”
  “那他又是怎么回到雷枯火门下的？”
  “你平日都不听天桥说书？”原映雪笑容可掬，将折扇拍在手心，“话说那映雪公子因同情义党，终遭教友所弃，众叛亲离，遂长隐于碧遥湖畔，郁郁寡欢，竟让我等也观之不忍，徒生‘卿本佳人奈何做贼’之叹……《枯火迎风雪飘零》可是近日来帝都最红的一出书哩！”
  他的温润嗓音竟能把说书人的激昂模仿的惟妙惟肖，指不定隐在台下听了多少场。
  小闲半是忍俊半是羡慕：若不是顾西园太过强势，禁说了那部《宛瑶传》，她也能天天磕着瓜子喝着茶，听自己和山贼首领之间悲欢离合的爱情传奇。
  这才是佳人做贼的典范。
  所谓人生如戏，这种时刻才能体会地格外深刻啊！
  “你……”她踯躅了半天，“真的众叛亲离？”
  “本来就孑然一人，无亲无众，其实是无所谓叛离的。”
  月光倾泻在原映雪身上，像一场微寒的细雪。小闲想起第一次与他见面，那么温润的人，眼睛里却下着细雪，看久了让人觉得无比伤凉。
  “连个朋友都没有？”她有些不可思议。
  我可以跟你做朋友。小闲心里这么想，嘴上并没有说出来，原映雪却诧异地抬起头，一脸似笑非笑。这时她才想到，即使只是在心里说说，他也有可能听见。
  小闲红了脸。
  “既然是朋友，不如顺便帮我查一查冯轶。那个冒牌货总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在信诺园，再不戳穿她，平临君也许会有什么危险。”
  当然，她就是抱着这种势利的想法，才冒出刚刚那个无稽的念头。
  总不至于是因为同情他无亲无众，孑然一身……他既不是里亚，也不是敖谨，更不是山药。
  朋友之间是要互相帮扶的，显然他强大得不需要任何帮扶，只是她单方面在攀高枝而已。

第一卷 槿花乱 第25章
  冯轶在光禄卿这个位置上，已经稳坐了两年。
  圣王九年往后，天罗暗杀刀锋最密集的时代里，光禄卿一职如同一把烧红的铁椅，谁也坐不稳，谁也不敢坐。
  当时天启城流传着这么一句话，“要命鸿胪寺，车轮光禄卿”。前几任的鸿胪寺卿多与辰月亲近，每每成为天罗狩猎的首要目标，相对而言，负责治安的光禄寺卿则要幸运得多，由于恶性案件层出不穷，他们往往在挨刀之前就会被先行革职，车轱辘似的轮番换人。
  然而冯轶头顶的乌纱，连同他项上的人头，都已经保了近两年。
  他的光禄卿做得十分高调，也有充分的理由高调。除开官衔，那个算得上器宇轩昂的脑袋上还顶着不少其他光环：雷枯火的嫡系、原映雪的门生、知天命之年的奇迹、领会辰月奥义的凡俗……每一个都金光闪闪、瑞气千条，相形之下光禄卿的职衔反倒显得有点平常。不过冯轶一直坚信自己官运将一直以及永远亨通下去。与那些身着银线黑袍、脸孔与教义一样幽微难辨的教徒不同，作为第一个体验到辰月神秘力量的俗人，他可算是辰月俗世统治的第一块基石，只要天墟还在帝都昂然耸立，任何人都休想撼动他分毫。所以他完全没有必要、也不愿意低调行事，如苏晋安这般天生低调的人，在他看来只是妄自菲薄罢了。
  冯轶看一眼苏晋安，脸上浮出淡淡的不悦。
  从进门到现在，他一直态度谦恭地静候一旁，等待冯轶发话。冯轶心里十分清楚，这份谦恭并不针对任何人，只是苏晋安惯有的姿态。这位煊赫一时的苏卫长，手中掌着生杀予夺的缇卫七所，身上却时刻流露着落拓的气息，仿佛骨子里还是个籍籍无名的晋北小军官，即使爬得再高，脚板心的泥痕都洗不掉。
  或许因为经历相似，冯轶打心底将苏晋安引为同类，所以每次见他妄自菲薄，都会生出怒其不争的心情。
  他也曾是个微不足道的宛州小吏，沾亲带故攀上淮安顾氏，与众多门客争食杯羹。当初年少飞扬的宛琪公子连正眼都没有瞧过他，可如今见了面，即使对方已贵为平临君，不也得尊一声“伯父”，将他奉为上宾？
  冯轶矜持的目光透过花窗放出去。
  庭院中雅乐声声，士子公卿三两聚坐，正是每月一度的怀月明节。
  光禄府上的怀月明节素来清简，没有觥筹交错、艳姬狎游的奢靡盛宴，只有高阶的辰月教徒前来授道清谈，却吸引了大把的权贵捧场。若是遇到原映雪做客府上，那种拈花论道的倾世风流，是以风流著称的信诺园也难以望其项背的。
  冯轶放眼眺望，意气风发。
  他与当年的宛州顾氏已然并驾齐驱，只要再努把力，就能彻底把那个风光的姓氏踩在脚下。这是乱世，出人头地毋须讲求身家背景。所谓天潢贵胄不过祖上积荫，他虽出身寒微，背靠辰月这棵参天大树，岂不比那些贵族世家更好乘凉？
  他收回目光，见苏晋安依然沉默恭候，只得叹了口气，主动开口道：
  “近来天罗和义党益发猖獗，苏卫长辛苦。”
  “哪里，卑职责任所在。”
  “上次所提之事，不日就能收网，届时还需劳烦苏卫长。”
  “冯大人客气，能解决平临君这个大麻烦，也是卑职长期的愿望。”
  苏晋安态度恭顺与冯轶应对，神情没有多余的讶异，仿佛他们在谈论东市赶大车卖西瓜的老板，而非大胤第一皇商。
  冯轶这时又觉得苏晋安的性子有几分可取，任何时候都能举重若轻。之前为了布局，他曾多次借用七卫的人手，无论任务多么不合情理，只要派了下去，苏晋安都照做无误，没有一句多余的疑问。所谓忠实鹰犬，说得就是苏卫长这种人吧。
  只是他什么都不问，反倒让冯轶觉得怅然若失。仿佛家里藏了个绝世的奇珍，夜夜宝光流转，隔壁王二却蒙头呼呼大睡，连窥探的兴趣也没有。
  冯轶看着苏晋安脸上的倦意，生出莫名的炫耀之心。
  “我一直认为，四大公子中最难对付的，不是那个姓白的宗祠长老，而是顾西园。富可敌国，根基深厚，总摆出不问政事的生意人态度，但他撒出去的大把金铢，其实才是天启动荡的根源，苏卫长觉得呢？”
  “大人说的是。那五个金铢的立身钱，搅得帝都一滩浑水，勤王义士源源进入天启，中间裹了无数的天罗和乱党。缇卫每次追案子到下三坊，必然要把人追丢。若是能彻底清除这些藏污纳垢的地方，苍蝇和老鼠自然无处可躲。”
  “连根铲除下三坊不太可行，虽然里头刁民居多，毕竟个个顶着名存实亡的世家爵位。禁止信诺园发放立身钱也不太可行，顾西园打着勤王的旗号，这钱发得名正言顺。不过……”
  冯轶拖长音尾，直到苏晋安抬起眼，方继续道：
  “除了撒钱，顾西园暗地里还做了不少事，件件足以定他一万个死罪。现在我们面前就有个绝佳的契机。一旦收了网，将顾西园关进苏卫长的监牢，就算他袖子再长，也舞不起来了。”
  “大人指的什么契机？”
  “淳国的七公子敖谨，现在人在天启，频繁出入于信诺园。”
  “卑职有所耳闻，此人自年初潜逃出狱，隐匿行踪直到主上登基大赦天下。但诸侯联军全灭于中州之乱，一个七公子能成什么气候？”
  “一个七公子自然成不了气候，可你听说过风□兵团么？”
  苏晋安一愣。
  何止听说过，圣王早年诸侯乱战，他所属的晋北驻军与这支淳国劲旅常年征战于锁河山脉，几乎算得上夙敌。
  “风虎团不是全军覆没了么？”否则淳国如何能容忍晋北连年蚕食锁河山西麓的肥沃草原？
  冯轶卖关子似的缓缓摇头，道：“中州之乱时，敖诩独自战死于天启城下，风虎军根本没有随他同行。”
  苏晋安神情微讶：“他们去了哪里？”
  “敖诩一声令下，这支训练有素的队伍立即就地解散，分数股绕行澜洲诸国，在雷眼山的密林深谷里潜伏多日，直到追兵退去。”
  “然后呢？”
  “然后，每人得了个全新的身份，隐姓埋名，藏匿在宛越二州。以顾西园庞大的生意网络，藏起一个千儿八百的骑兵团总非难事。”
  “平临君帮淳国藏了一支精锐部队？”苏晋安有些不敢置信，“他现在是打算还给七公子……一并反了？”
  “无错。伪帝白渝行不久前在南淮发布了勤王诏书，各路诸侯蠢蠢欲动。若他们在城外屯起大军，再加上这么一柄绝世利刃，天启局势将会变得十分艰险。所以苏卫长，”冯轶微笑道，“顾西园所做的事，等同于拿了把刀架在皇帝和国师的脖子上啊，算不算得上死罪？”
  “意欲谋反，罪无可赦。如何行动，请大人即刻吩咐。”
  “风虎军的名册不日便会送到信诺园，届时只待顾西园交付敖谨，直接入府抓个现行便是。”
  苏晋安略一迟疑。
  “恕卑职多言，平临君府邸不可轻闯，若时机把握不当，抓不到现行，届时怎么收场？”
  “苏卫长是否记得，几个月前缇卫在京郊剿匪，救下来一个姑娘？”
  “平临君的妹妹？”
  “苏卫长是否还记得，半年前，我问你借了一支卫队，暗地里潜入淮安，窃入顾氏陵园。”
  “卑职不明，这二者有何关联？”
  冯轶脸上浮出兴奋的微光，如同一个终于等到机会抖包袱的说书人。
  “那一次大费周章，盗入顾宛瑶之墓，苏卫长难道不觉得奇怪？平临君的妹妹并未夭亡，为何竟有墓地？棺椁中装的东西，你也看到了，根本不是尸骨，而是一具真人大小的偶人。顾宛瑶自幼多病，顾西园求医无门，便问道于巫卜，制了一个真人大小的偶人，蘸取病人鲜血，写下生辰八字置于偶人腹中，替代病人承受灾厄。这个偶人常年置于顾宛瑶床头的暗龛，吸纳生人气息，因而渐有灵性。”
  冯轶对苏晋安微微一笑，仪表堂堂的面容在暗室中显得诡异莫名。
  “苏卫长前些日子在匪巢救下，又送入信诺园的姑娘，其实就是这个偶人。我对其施以秘法、敷以骨肉，做成十八岁少女的模样。它贴身陪伴顾宛瑶多年，对往事留存了部分记忆，即使顾西园本人也看不出任何破绽。所以苏卫长只管放心，这一场突袭，我们绝不会空手而归。”
  “苏卫长，”冯轶难掩得意道，“你一直不肯修习的本教秘法，确实是无所不能的啊。”

第一卷 槿花乱 第26章
  顾西园在灯下批阅账册，假妹妹在一旁奉茶磨墨，顾小闲在暗处咬牙切齿。
  一整天都心神不宁，总觉得可能会发生什么事，于是忍不住过来探看，结果看得她七窍生烟。
  她身上带着十八般凶器，要取这假妹妹的性命易如反掌。但她若是动了手，就得给顾西园一个圆满交代，否则依这家伙的性格，一定会不惜一切缉拿凶手，把东陆掀个天翻地覆。
  可她要怎么交代？
  走到他面前说：“不好意思，我才是顾宛瑶，我是一个天罗。很遗憾没有如你所愿成为一个温良恭俭的世家小姐，但我很会杀人。”
  他会直接宰了她祭祖吧？
  或者以他一贯强硬的家长作风，关她一辈子禁闭。
  那还不如宰了她祭祖……
  她已经是个无法回头的失足浪子，实在不知该如何协调“平临君的妹妹”和“天罗的杀手”这两个水火不容的身份。如果非要选一个，她只能选择后者。
  小闲满心懊丧，顺着墙根悄然退去。刚退了两步，一道暗影如蜘蛛挂丝从天而降。她下意识一抖手腕，弹出一条暗青小蛇。
  然而那人稍一侧身，轻易就将这条天罗绝杀“杯影”擒住，七寸拿捏得分毫不差。
  “好久不见，姑娘还是乱七八糟啊。”对方戏谑道。
  小闲看着那双淡金色的眼睛，哑然失笑。
  “舒夜？你来做什么？”
  “杀冯轶。”
  “冯轶？”小闲愣住。
  “他在来的路上。今晚有好戏。” 舒夜在黑暗中轻笑，牙齿闪着森冷的光。
  “他来做什么？”寒意在小闲周身扩散。
  “不知道。带着一大帮缇卫。姑娘可别急着走，”他吊在傀儡丝上，像只蜘蛛轻轻晃动，“我只管杀人，不管救人。”
  小闲与舒夜隐在屋顶，断断续续听着顾西园与敖谨谈话，手脚渐渐凉透。
  那个假妹妹，不管顾西园怎么哄，都不肯回房去睡，拿着绣花绷子在旁边假意绣花，搞不懂是什么居心。
  身边浓雾团团，在风中聚散不定，她好似坐在去往蛮荒之地的夜航船上，不晓得会有怎样的厄运撕破黑暗出现在眼前。只能提着心，吊着胆，在焦虑中沉默等待。
  “这么紧张，一点也不像你。”
  舒夜姿态悠闲躺在一旁，双手枕着头，看着蒙昧不清的雾空。
  “他们说的魇组新一代精锐，不会就是你吧。”小闲没好气道。
  “正是。怎么？”
  “本堂没人才了？”
  “姑娘这样的人才都改行做起生意，他们只好把烂泥扶上墙了。”
  舒夜嘻嘻笑着，烂泥一般摊平，小闲也绷不住笑起来。
  这人很早以前就这副德性，如同一把天罗刀丝，绷紧了可以杀人如蓺。但他一般懒得绷紧，大多数时间都松松散散、漫不经心。
  她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天罗的卒业式。两人一组，做一个非常简单的任务。那任务实在很简单，他们都以为对方会去，结果双双睡到日上三竿，第二天中午在客栈一脸见鬼看到彼此，屁滚尿流才赶上了交任务的死期。那一次他们才发现，原来还真的有人跟自己一样懒，一样散漫，一样不拿卒业式当回事。
  这样两个人怎能不一见如故，当晚就出去喝了个五迷三道，喝到兴起还双双违背家规，教给对方本家的禁手——就在那一次，小闲偷学了苏家的“杯影”，舒夜偷学了龙家的“逆刃”。
  她在天罗认识很多像舒夜这样的人，至情至性，意气相投，所以她从不后悔离家出走，如果可以重新选择，可能还会选择做一个天罗。
  “据说那个人是你哥哥？”
  “是啊。”
  “为什么不回家？”
  “怕失去自由。再说，我不是有家？”
  “哧，姑娘真是单纯，”舒夜笑容讥诮，“那种鬼地方也能算得上家？”
  他本来想说，其实你也未必有你想象得那么自由，不知为何觉得有点不忍，便没有继续。
  对话陷入短暂的沉默。
  正在这时，雾中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疾风吹散了浓雾，黑袍的缇卫犹如夜海的暗涌，源源出现在信诺园的回廊。
  领头的卫长面沉如水，黑袍上绣了一朵平凡普通的蛇尾菊。他的身后，众卫如同决堤的潮水，轰然涌入风雨楼。
  苏晋安以雷霆之势破门而入，目标是顾西园手中的名册。缇卫直闯信诺园，摆明要与平临君撕破脸，他必须在第一时间抢下证据，将顾西园的罪名定死。
  可惜他并没有能够如愿。
  因为在他破门而入的同时，那纸卷轴就被丢进了铜炉。
  深秋时节还没有冷到需要使用铜炉，顾西园脚边却偏偏放了一个，而且还烧得熊熊炽烈。
  苏晋安并无犹豫，抬脚便将铜炉踢翻，热炭飞溅数尺，在地上铺开一方火毯，卷轴已然烧了一半。他刚想上前争夺，却见敖谨仗剑杀来，只得抽身迎击，就在这个间隙，顾西园将卷轴重新扫入火堆。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橘红的火舌将卷轴舔作焦黑，引来一声尖利的咆哮。假妹妹纵身飞扑到炭堆上，试图抢救残余的名册。热炭灼烧她的膝盖与掌心，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当她发现一切已于事无补，突然一甩头颅，口中吐出枚赤色长针，长针所指，正是径直奔向她的顾西园。
  舒夜一直在等待一个时机，杀冯轶的最佳时机。
  通常这应该是刺杀对象情绪最波动的时候，比如手到擒来得意忘形，或者功亏一篑灰心丧气。此时动手，必定一矢中的。
  他正全神贯注地盯着冯轶，突然看到一个单薄轻盈的身影从身边飞掠下去，双手各持一柄连环弓弩，一柄挥退围攻的缇卫，一柄抵上假妹妹的眉心。
  那是顾小闲的天才发明，扣动机关便能连环迭射，算得上绝妙的暗杀工具。但这种工具的妙处仅止于暗杀，面对数百缇卫的真刀实剑，它就像蚊虫叮咬般不济于事。
  舒夜目瞪口呆。
  他完全没有想到，顾小闲会为了救一个无缘的哥哥，将自己陷入死地。

第一卷 槿花乱 第27章
  顾小闲是个贪生怕死的人。
  小时候她很少吃到责罚，倒不是因为乖巧，而是因为很识时务，戒尺打上手心之前就会沉痛地大哭认错，诚恳表示今后绝不再犯，这种狗腿嘴脸令其他人极为不齿，但龙老头总会被她逗得龙颜大悦，既往不咎。
  所以不仅舒夜，顾小闲自己也不太明白，为什么她会冲出来为人挡死。
  而这个人甚至都不知道她是谁。
  刀剑密织如网，将小闲兜头罩住。其中一把剑竟然来自顾西园。
  他的怀中抱着那个杀不死的怪物，头上插满了弩箭，一边露出诡谲的笑容，一边吐出口中的毒针。
  而她只能眼睁睁看着，既无法自救，也无法救人。
  微淡的银光落下来，空气中弥漫了淡淡莲花香。
  她想她是死了，因为眼前出现了淮安城的故居。哥哥站在门口，笑着张开双臂，然而等她飞跑过去，却发现屋里放着一口棺材，小小的，刚好能装下八岁的她。
  她独自站在雪地里，看到哥哥随意地笑着，说，如叔父所愿。

第一卷 槿花乱 第28章
  微淡的银光落下来，扑在脸上化作点点湿意。铅云低垂，仿佛从屋顶直接垒上苍穹，又乌泱泱压回屋顶。
  原映雪抬头看着天，神情有些迷茫。
  今年的第一场雪来得似乎有点早。
  他在长街的一头立定，沿街店铺早早打过烊，一溜空白的门脸，只剩幡旗与灯笼在风中招摇，迎着天空阴霾的背景，如同一幅潦草的字画。
  街面空空荡荡，偶尔有人擦肩而过，也都行色匆匆，和平常的帝都迥然相异。
  可能又遇上了什么节庆。
  东陆有不少名目繁多的节庆，多到他这个不需要过节的人根本记不清。人们找了这样或者那样的借口，不远千里，赶往某个地方，见到某些人，完成一场短暂的相聚。这种相聚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乐趣，也许还比不上伎馆里纵情狂欢一夜，但它扎实而又温暖，就像慈母缝制的冬衣，样式也许粗陋，却能让人心神宁定。
  他想起很久以前，在他小时候，元日的早晨起了床，床边摆放着新做的棉袄，晒了一个冬天太阳的新棉花带着蓬松的甜香，闻着就觉得饿……
  久远得像是上辈子的事。
  他独自站在空旷的街头，努力回想晒了一个冬天太阳的新棉花到底什么味道，却发现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背后吱呀一声门响。他侧过身，看见又一个晚归的人回到自己的温巢。妇人迎出门来，为男人掸落肩上积雪，门后亮亮堂堂，满是热腾腾的人声与饭菜香。
  橘黄的灯火透出来，将他狐裘上的雪珠子映成琥珀色，一片琳琅热闹。可惜这片热闹也只是借人东风，晚归的男人进了门，吱呀一声便把所有热闹关进门里，碎琥珀又立刻变回了雪珠子，粒粒幽冷苍蓝。
  难怪每个人都行色匆匆。
  这种相聚的日子，人们纷纷躲进自己温暖的巢穴，便显得外面的世界格外冷清，如同一盆烧灭的炭火，只剩苍白的灰烬。
  他在冷火盆里站了许久，终于觉得狐裘也抵御不了由内而外的寒意。
  这种相聚的日子……连天罗杀手都纷纷回到自己的玩偶之家，去寻找一双暖手，或是一碗热汤，他也应该寻个人一起喝酒才是。
  他在打定主意之前，已经转过身，径直走向丰邑坊。
  好久没有见到那个活泼跳脱的小女孩了。
  他在风雪中等候，一直没有人出来应门。
  雪越下越大，扯絮似的铺天盖地，完全不像初冬的天气。隔着缭乱的雪舞，隐约能看见远处的天墟，那么高，仿佛随时会被厚重的云层压垮。
  若是真的能被压垮就好了。
  到时候他就混迹在天启城的民众当中，随他们一起欢呼，黑暗的时代终于结束，平安康宁的生活即将到来，什么也不多想，仿佛他当真和他们一样无知。
  他一直希望自己不要知道的那么多。
  无知的人容易接近简单的快乐，他见过许多聪明人，例如那个苏卫长，因为活得太过透彻，反而失去所有的乐趣。
  除了那个小女孩。
  她既聪明透彻，又温暖真挚，对世界充满童稚的信心，让旁观者也随之胸怀勇气。甚至连他也开始相信，所谓情感与梦想，不仅仅是人心里开出来的虚妄之花。
  他随意坐在台阶上，脸上微带笑意，心中信马由缰。
  夜色深暗，雪一直没有停，门也无人应答。正当他意兴阑珊，打算独自去喝酒时，一辆车自巷外驶来，缓缓停在了门口。
  驾车的是个神情倨傲的少年，投给他的目光中带着犀利的敌意。
  他认得这个少年，也知道这股敌意从何而来。
  他对少年似乎也抱有同样的敌意，从他们第一次见到彼此。不是作为一个教长，不是作为神的使者，只是作为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由于一种再普通不过的感情，敌视另一个男人。
  这是两个男人之间的纯粹敌意。
  狂舞的风雪中，他们静静对峙，像是冰原上两头狭路相逢的孤狼。血液在身体里急速奔流，心脏如此鲜活地跳动，唤醒了最原始的斗争欲望。
  门突然开了。
  一条橘色灯光铺出来，由窄而宽。女孩欢快地蹦出来，随手拍散少年肩上的积雪，与他说说笑笑，一起进了院子。
  那扇门在他眼前慢慢收窄，连同她的笑脸，以及所有相关的温暖。
  你懂得人心里的情感么？
  你只是个行尸走肉罢了。
  你能给她幸福和安宁么？
  你自己都不知道那是什么。
  少年丢下冰冷的话语，和女孩并肩离去。他们一起回到属于自己的温巢，将他独自关在门外。
  他伸出手，只抓住飞舞的雪花。雪花落在手心，又化成抓不住的水。
  狂舞的风雪中，他们静静对峙，像是冰原上两头狭路相逢的孤狼。血液在身体里急速奔流，心脏如此鲜活地跳动，唤醒了最原始的斗争欲望。
  少年拔剑而来，狂风暴雪中，刺目淋漓的血雾骤然喷洒。
  他没有觉得疼痛，低下头来，却看见利刃笔直穿透了少年的躯体。
  那把剑，竟然拿在自己手里。
  原映雪睁开眼，涔涔一身薄汗。
  沿街店铺早已打烊，街面上行人寥寥，夜已经很深了。
  长街的一头，信诺园被一道微淡的银光所笼罩，仿佛有无数极细的萤火虫上下纷飞，那是密罗系的顶端秘术，神照。
  小闲应该已经脱离了危险，顾西园也不会再被偶人所伤。“神照”之下，任何邪魔都无所遁形，偶人身上的邪灵自然魂飞魄散，人们内心的心魔也会被释放出来，产生如梦似真的幻境。
  他大概能想象信诺园里是什么光景。枯木与死水上开放着大朵洁白的子午莲。每个人都弃下刀剑，涕泪涟涟，在幻境中直面内心最柔软最疼痛的渴望。
  不过——原映雪神情怔忡看着手掌，仿佛还记得利刃刺入敖谨身体的感触——难道竟然连他也一同陷入幻境了么？
  “映雪，你是我见过唯一在神照之下，不会出现心魔幻境的人。”他记起大教宗曾经说过的话，“作为神的使者，却不幸地长了一颗人心，或者说，作为一个人，却不幸地成为神的使者，这就是心魔的来源。每一个辰月心中都存在神性和人性的争斗，至死方休。因此每个人都会有心魔。你之所以没有，只是未到逢魔时刻。”
  逢魔时刻……
  他姗姗来迟的试炼，终于到了么……
  原映雪沿着长街独自远去，突然觉得世界无比寂静，又无比喧嚣。
  过去他能听见很多声音，街谈，巷议，密谋，杀机……然而在这个心魔入梦的夜晚，所有嘈杂都随着梦中的暴风雪一同远去，他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如此鲜活，如此疼痛，如此欢愉。

第一卷 槿花乱 第29章
  夕阳落在天启城头，点亮郊野的荒烟蔓草，为都城染上一层缥缈的辉光。
  敖谨牵着马，如同来时一样，布衣草履，甚至没有遮挡面上的黥痕，逆着傍晚入城的人流缓缓走出城门。
  暮风吹拂四季常开的帝槿花，他在花雨中驻足，似乎又看到那一夜的幻境。
  他与小闲在树下拥吻，头顶槿花盛放如烟，仿佛新嫁娘的红衣。他们脚下堆积着饱食鲜血的殷红花瓣，风一吹露出半腐的尸骸，竟是他的哥哥敖诩。
  那是他内心深处隐藏的渴望和隐痛。
  天启官道上，流光溢彩的沉香马车与布衣少年错身而过，又徐徐驶回。车窗内，白衣的男人笑意盈盈。
  “走了？”
  “还会回来。”
  “等你再回来，就该兵戎相见了吧？”
  “也许我会亲手杀了你。”
  少年轻轻丢下一句，纵马远去。白衣的男人笑看少年的背影，淡墨色的双眼闪过迷离的银光。
  “其实，我也曾经这么想过啊……”
  绣了月与星辰的丝帘放下之前，他依稀这么说了一句。
  ——完——

第二卷 雪焚城 第1章
  史家时常争辩，究竟时势造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
  不论答案若何，有一点可以断然肯定。每一桩值得史笔书写的事件里，大都只留下英雄的名字，那些有如过江之鲫的无名之辈，则会被时光的洪流抛上岸头，在烈日下晒作褪色的残影。
  即将出现在本文、且不会占据太长篇幅的张三，就是这样一个倒霉的无名之辈。
  前两百年有素文纯，后五百年有苏瑾深。这等光彩夺目的名字，即使时光荏苒也会钉牢在历史的坐标系，继续被传说演绎，让少年向往，令少女入梦。
  可惜，这种拉风的人生跟张三没有半毛钱关系。如他般命定碌碌无为的倒霉蛋，只能在中州百年未遇的凛冬清晨，身着单薄夹衣坐在滴水滴冻的门槛，脸上一个新鲜热辣的鞋掌印。
  “哟，三子，媳妇又纳新鞋底了？”
  隔壁晨起的李四担着粪桶走过，随口一句玩笑。这玩笑早被乡里乡亲反复嚼过，寡味得如同甘蔗渣。怎知张三今日听闻，竟笑得涕泪纵横，活像有人掐住了他的痒筋不肯放。
  李四在雪中看张三捶胸顿足，不知他抽哪门子风。笑着笑着，张三突如奔牛来袭，钵大的拳头直挥李四面门，二人顿时扭打一团，双双跌在倾倒的粪桶上。
  “脑袋让驴踢啦？”
  李四鼻血如注，看不懂浑身污臭淋漓，却继续迎风狂笑的张三。
  其实张三自己也不懂。
  他的人生，明明暗淡得一塌糊涂，却让人禁不住捧腹，就像一本黑底黑字的黑色笑话集锦。
  张三生在东陆最穷困的地方，中州洛兰镇。
  洛兰位于淳国边境，古戈壁腹地，终年风沙狂舞，四面罕无人烟，这种地方凭空出现华族聚居的城镇仿佛奇迹，其实奇迹的主要是华族这个物种。九州诸族中，华族算得顶狡诈善变的一支，却对故土有着落地生根的情谊，穷山恶水亦能生生不息，是以天不落雨地不产粮的洛兰镇，也有张三李四等一干穷苦乡民的存在。
  不过，与其他老实本分的洛兰人不同，张三是个穷则思变的人才。
  他一直梦想出人头地。
  奋力钻文习武，做过各种尝试，可惜无一例外都以失败告终。六年前终于打定主意出门闯荡，空闯出一身祸事，迫不得已潜逃还乡，从此潦倒度日。
  他的人生轨迹，仿佛《异人录》那位“初从文三年不中遂习武校场发一矢中鼓吏逐之出后学医略有所成自撰一良方服之卒”的晦气兄，但又似乎更加不幸一点——
  他还没卒，对未来还存有念想。
  为了成就念想，即使出卖肉体和灵魂也在所不惜，他一直抱持着这样的牺牲精神在努力活着。然而苍茫大地，蚁民如云，肉体与灵魂都算不得紧俏货，他至今也未能把自己成功兜售出去。
  张三坐在臭烘烘的雪地里，一时怨苍天无眼，没把他生在官宦世家；一时怨娘亲无谋，没把他送往宦官内廷——否则十多年前阉党专政，也能赶上数载春风得意的好时光——他倒忘了自己未曾蒙面的爹亲还遗留给他狮鼻龅唇，并不符合内廷一贯的审美。
  朔风卷着雪片钻进衣领，如同死者的冰冷双手在前胸后背来回摩挲。张三瑟缩良久，到底不敢回家捋母老虎须，把牙一咬，裹紧夹衣走向镇外，左手还揣在贴胸的内袋里。
  那里安安稳稳藏着一枚铜锱。
  说来可笑，大多数时候，他的私房钱只有一枚铜锱。偶尔时来运转，攒得了两枚，反倒会令他忐忑。
  两枚铜锱放在一起叮当作响，被凶婆娘知晓，免不了又是一顿排头。
  是的，他就生活在这样暗无天日的淫威之下。常常有逃家的念头，却没有盘缠来把这个念头实现。一枚铜铢只够支撑他走到镇外的客栈，换杯劣质的烧酒，暖个身，壮个胆，然后接着回头面对惨淡的生活。
  如果可以选择，他希望能够一去不回头。
  张三蔫歪歪往前走，北风吹雪，眼口难开，恨不得鼻子耳朵也能加个盖子。他望着混沌的雪光，突然起了疑心：这雪下得路都找不着，也许客栈根本就没开门？
  攀着镇口的老树，他勉力撑开眼缝。
  沙黄的戈壁化作银海雪原，风吹雪尘肆虐，并不比以往刮沙暴的日子看得更远。他瞪了半天，实在瞧不见镇外的客栈有无挂出酒幡。正迟疑进退，突见远方隐隐一线黑光，仿佛冰河上突然裂开一道曲折的口子，在风雪中渐渐明晰。
  出现在团团雪尘中的，是一旅铁骑兵。
  彤云四合的阴天，不知哪里来的光照，明晃晃映着骑兵黑甲，军容整肃，风霜尽染的峥嵘轮廓，仿佛传说中深埋古戈壁之下的上古神兵，被狂风扫起，重现天日。
  张三只愣了一瞬，突然松开树杈撒丫飞奔。
  随着一颗怀才不遇的心扑腾到半空，那枚贴胸的铜锱也随之从口袋蹦出，悄无声息落进雪地。
  所谓有失必有得。
  这一天，洛兰镇的张三不慎失去全部家当，却迈上了他梦寐以求的英雄路。

第二卷 雪焚城 第2章
  从第一柄天罗刃在帝都饮血，已经过去了七个年头。
  喋血七年。纵使闾阎扑地、钟鸣鼎食的天启皇城，也不免显出些许衰微之象。街市繁华依旧，那股死灰之色，是从人心里直透出来的。
  匹夫与家国，皆是前途未卜，如履薄冰。
  也许只有在元日佳节，人们才有心情重温旧帝国的荣光。家家户户悬挂起大胤朝的蔷薇旗，殷红的流苏早已褪色，缠绕其中的金线却还鲜明，丝丝缕缕闪耀在黄昏的余辉里，仿佛蔷薇帝登基时的盛况，喧闹堂皇，让人暂时遗忘身处一个凄烈的血时代。
  顾小闲在落日余晖中踱出帝都最大的药材铺，身后追出一声“欺人太甚”的怒喝。
  “本少从不强买强卖，掌柜的若是觉得价格不公道，可以选择不买。”
  她冷笑一声，端的是趾高气扬，为那道怒骂做了极好注解。这些日子四处欺人太甚，估计很快就能引起平临君的注意。
  接下来，是她和哥哥之间的战争。兵不血刃，也是战争。
  小闲穿行在层层叠叠的蔷薇旗间，面色忽明忽暗。
  暮光正浓，空气中充满除夕将至的呼吸。祈福的香烛，新酿的醴酒，油锅里翻滚的春卷……还有一丝难得的懒散。元日是天然的休战日，即便一贯冷脸黑面的缇卫大爷们也想早点回家洗洗歇了，老婆孩子热炕头。
  阖家团圆的日子。她厌烦的日子。
  “哟，刚好凑齐一桌麻将。”
  她进了门，毫不意外看见舒夜。一个孤家寡人，总要找熟人蹭年饭。
  舒夜估计来了有些时候，正与陆珩喝得热火朝天。男人之间奇怪的很，多数时间领地意识鲜明，独来独往如同丛林孤兽，两杯酒下肚却又磕头拜把，胜似胞生兄弟。
  “你们慢耍，我出趟远门。”
  年夜饭吃毕，陆珩摇摇晃晃起立，从马厩牵出他的玉青骢。包袱干粮都是一早准备好的，可以随时出发。舒夜有些讶异，元夕夜出什么远门？小闲和里亚却已见惯不怪了。
  每一年，不管在哪，陆珩都会在吃完年夜饭之后“出趟远门”。快则三日五日，慢则十天半月，最迟不过上元节便会回来。走的时候带去他整年的积蓄——作为顾小闲的生意伙伴，那是很惊人的一笔财富——回来的时候则囊空如洗。
  小闲不知道他去哪里、去做什么，也从来不曾过问。不是不好奇，但朋友的私事，如果他们不主动提及，她绝不会主动过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也需要存放秘密的空间。她只知道一点：陆珩从不提前出发，总要留足陪她们吃完年夜饭的时间。对于朋友来说，这份情谊已经足够深厚。
  只不过，今年的问题比较严重。陆珩一走，就三缺一了。
  “不如去缔情阁找玄玑！”
  小闲猛一拍手，将里亚从瞌睡中惊醒。
  “你究竟什么时候染上的赌博恶习？”舒夜拿剪刀绞着烛心，懒洋洋道。
  “元夕夜就要吃麻薯、打麻将，这样才有守夜的气氛。”她义正言辞。
  幼年时深闺高阁，少年时深山密堂，许多寻常的娱乐对她来说都新鲜的很。
  “摸牌，打牌，博弈，布局……麻将就像人生，充满意外的乐趣。最棒在于，实在输了个底掉，还能洗牌重来。”
  “首先，”舒夜斜睨她，“人生无法洗牌重来；其次，在人生这场牌局，我们只是被打的牌，不是打牌的人；再者，据说今夜会有天象奇观，所以龙姑娘不在缔情阁，被某位风流倜傥的辰月教长邀出去共度良宵了。”
  烛火微摇，噼啪炸开一朵花，点亮在小闲眼中，又迅速熄灭。
  “哦……”她有些黯然，“这么说来……还是三缺一。”
  舒夜盯着跳动的烛火，突然也黯淡起来。
  “信诺园那天晚上，是那位教长插的手？”他问。
  “我猜是。”她抿唇。
  “唔。”他深思。
  “你看见了什么吧。”她说。
  舒夜微微一跳，像是打了个突来的寒战。
  “什么？”
  “你一定看见了什么，对吧？‘狂花生枯木，死水绽青莲，神光流千尺，魔魅无可遁。’那是一种名为‘神照’的秘术，每个在场的人都会陷入最可怕、最软弱、最痛苦的幻觉。”她说。
  “你在龙家山堂，都学了些什么鬼东西。”隔了很久，他说。
  “博览群书，学富五车。”她正色。
  舒夜哈哈大笑。笑完，气氛又冷了下去。
  果然。
  最可怕，最软弱，最痛苦的幻觉……他杀人从不错失良机，那天却瘫坐在信诺园的屋顶，完全失去行动力。
  他看到了那一夜。
  那一夜大雨如注，凄厉的响箭划过散香楼上空。散香楼，真是个宿命的名字。也许她命中注定要在那个地方香消玉殒。但这一切原本可以不用发生，如果他……
  他看着她猝然倒下，唇边一丝流连不去的笑意。温热的血顺着箭簇喷涌，迅速冲淡在暴雨中。那持弓的缇卫抬起头来……斗笠下竟然是一双……淡金色的眼睛。
  是他杀的安乐。
  是他做的那一串决定，将安乐领向了死路。
  槽牙轻叩，舒夜颊上的咬肌变作青白。
  “恐惧这种东西，就像黑夜里尾随的野兽，如果你当真回头，与它正对，就会发现其实没什么好恐惧的。”
  小闲轻道，仿佛在安慰舒夜，又仿佛自言自语。她说着话，突然有点心悸：这种玄虚的腔调，不是原映雪惯用的么？
  “帝都这鬼地方，真的不能再呆下去了！”
  她刷一下坐直。夜风扑面，将酣热的酒意浇灭大半。不管多冷的天，她都习惯留一扇窗，否则就觉得憋气。现在从那扇开窗看出去，碧海青天被飞檐高阁切得逼仄，连带着视线也狭窄起来。
  舒夜也顺着看出去。
  他向来不喜欢天启，太多巍峨的高楼，天空便没那么开阔。细细的一条，仿佛一双俯瞰的眼，微眯着，不怀好意的样子。
  “那位教长，可不好杀。”他说。
  “即便好杀，也杀不得。”小闲抚额，“我欠人家好几条命。”
  舒夜转过头，犀利目光在她脸上来回逡巡。
  小闲有些不自在。
  “不会吧，突然看上我了？多年不见，口味变得诡异了啊。但我们亲如兄弟，会不会有乱伦之嫌？”
  “离他远点。”舒夜赏她一白眼，严肃叮咛。
  “晓得，我还想留条小命。”
  “密罗一系，能将虚体化作实质，比想象中强得多。”他低下头。
  “听说你终于干掉了冯轶，不容易啊。”小闲看他笨拙地左手持筷，满碟子追那滴溜乱滚的花生米，右手则揣在怀里一动不动。
  “是不容易。”
  “你的手？”
  “还好，没废。”
  “唔，其实我之前也设了个局。”
  舒夜挑眉，见她一脸急于显摆，忍不住笑。
  “说。”
  “首先需要准备一个投石机，和一块大石头。”
  “跟上次一样？”
  “非也，上次那一招是天外飞仙。这次我们换个思路，把投石机藏在闹市。”
  “怎么藏？那么个大家伙，城防会立刻发现。”
  “隐藏在路边的民居，直接在房子里搭出来。”
  “在城里投石，太容易抓现行了。”舒夜皱眉。
  “我都说了换个思路，这次不投石。”小闲也皱眉。“准备一根结实的老楠木做投石机的杠杆，院子里最好能有个百米深的枯井，没有我们就自己挖一个，然后，那块石头就放在深井边，随时等着被投进去。”
  “呃？”舒夜愣怔。
  “完成这个固定装置之后，就等着鱼儿来上钩。当然，还需要一个下钩的人，派一个随便什么老乞丐，好像引雷一样，把另一端的绳子搭钩钩住冯轶的马车……然后……把石头往井里一推！他就连人带车被投出去了！”
  “……”
  “怎么样，直接投人，比投石华丽吧？”
  小闲兴高采烈。
  舒夜摩挲着自己的刀鞘，神情木然。
  “……何必这么麻烦……杀人，不就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事。”
  “啧，粗人。”小闲十分沉痛，酒杯磕磕桌沿，“跟你这种粗人无法交流杀人的艺术，喝酒，喝酒！”

第二卷 雪焚城 第3章
  形容枯槁的男人从长达三炷香的冥想中睁开眼，门外白衣教徒仍未离去。
  “进来。”
  仿佛锈器刮擦的涩耳声音，平板而无情绪。众人右手抵胸鱼贯而入，对黑衣教长深深一礼。
  灯烛下，雷枯火凹陷的眼窝只是两窟暗影，看得寂部诸人心中凛然：这位以冷酷铁血闻名的教长，果与本宗那位如沐春风的教长风度迥异。
  雷枯火淡淡扫过面前之人的白袍，以及白袍上光华灿烂的子午莲绣样，心中浮起不屑。
  辰月自立教以来，盖以玄黑为袍，独那小子自诩风雅，别拓一格。
  “阴阳二部近日并无纷争，诸位所为何来？”
  雷枯火语气冷淡，却不失客气。辰月寂部是教内的仲裁者，游离于实务之外，只在教内出现难解争执与教义分歧时才会出面，履行调停仲裁之责。寂部亦即缇卫第三卫所，从编制上来说是人员最精简的部门，今日六七名高阶教徒集结前来，说得上是倾巢而出。
  自从他一人统领阴阳二部，教内派系分歧日减，这般兴师动众……雷枯火皱眉，总不至于寂部那小子又突发奇想，兴起俗世拜年的把戏？
  “雷教长。”领头之人斟酌片刻，率先开了口。
  修眉深目、鬓角霜白的儒雅男子，雷枯火记得他。寂部大执守风长宇，行事公正稳妥，比起那个闲散惯了的教长，更像寂部的主心骨。
  雷枯火颔首，他对尽心辰月事业的人印象不差。
  “雷教长，我们……”风长宇略低头，似乎有些局促，“需要指引。”
  寂部大执守率众前来，向别宗教长寻求指引？
  且不说执守本身已是精通辰月精深奥义之人，即便修习中遇到阻滞，也应去找本宗的师范授业解惑才是。
  雷枯火投去质疑的目光。
  风长宇仍在斟酌，似不知该如何开口，一旁的年轻教徒却已沉不住气。
  “雷教长，恕属下冒昧，本教是否已步入末路？”
  “何出此言？”
  雷枯火语气森冷严厉，内心却深知这名教徒何出此言。
  死了个张狂的苏秀行，来了个更张狂的三公子，天罗的风头压都压不住，缇卫七卫已经灭了三卫。帝都里的宗祠党，帝都外的诸侯，无一不蠢蠢欲动。最致命的，教宗半年不问世事，致使辰月覆灭的谣言四起。
  内忧外患。
  “今夜‘月之天切’，原教长……却不知所踪。”
  风长宇终于出声，面有赧色。他并非特意来参本宗教长一本，实则天象奇观千年一遇，届时星辉大盛，是为突破凡心、修习秘法的良机。如今一众新入教徒等在秘仪之阵，教长却失了踪……求助别宗的教长，实属不得已而为之。
  “风执守可代为主持仪式。”雷枯火声色不动。
  风长宇赧色更甚。
  主持秘仪之阵是寂部的职责，教长不在，由他代为执行无可厚非。可如今非常时期，总不能让人以为辰月已经群龙无首，只剩他区区一个执守在主事。再说……他尚记得多年前，自己还是个微不足道的初听义，原教长立于星辉为他开悟，醍醐灌顶的神光，嫡仙出尘的风姿，如何是他能够替代……
  “属下资质尚浅，不敢担此大任。恳请雷教长……”
  他咬咬牙，道出不情之请，雷枯火却没有任由他说完。
  “风执守多虑。”冰冷目光看过来，似无底寒窟，窟底两点滴血的赤色。
  “人言并无可畏，星辰的轨迹从不因为俗世的风吹而变更。天罗的那颗辅星尚未湮灭，辰月又怎会就此没落？”

第二卷 雪焚城 第4章
  顾小闲在淮安的园子叫闲园。
  闲园的主子热爱烧钱，一年到头难得闲停，除了元夕夜。
  小闲坚持守岁得与家人一起，早早把所有仆役打发回乡，偌大的闲园只剩她和里亚两人，外加一头能吃能睡的宠物山药。幸好里亚的巧手对比天南海北的名厨也不遑多让，对付顿年夜饭绰绰有余。
  只是气氛上难免显得孤清。
  她曾经也将守岁看得很隆重，在八岁之前。
  每逢元夕夜，如果幸运地没有发烧，就可以和家人一起坐在饭桌上，穿那件最喜欢的红缎棉袄，肩袖滚了雪白的狐毛，鼓鼓囊囊，像只塞满压岁钱的小红包。淮安顾氏家大业大，年夜饭要摆十好几桌。她吃不了任何一道荤腥菜品，却报得上每一道菜名，金齑玉脍，秋风鳗鲞，飞鸾十二香……一概锦绣而又拗口，很难根据名字想象菜的味道，但她光用眼睛看便觉得满足，一边用力吸气，一边吃着哥哥喂给她的白粥。头顶上各色宫灯旋转，洒下鲜艳斑驳的光影，混了热汤菜的蒸汽，竟有种春暖花开的错觉，仿佛所有病痛都在一夜之间好清了。
  八岁之后，她到了天罗山堂，病痛倒是渐渐好清了，却再也不能穿得像个红包，靠在哥哥怀里喝粥守夜。
  从那以后，她对元夕夜的热情便淡了下去。
  寒风习习，天启城的元夕夜也是孤清的。山药打着盹，里亚也打着盹。菜已凉了，酒还温热。小闲与舒夜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瞄到窗外一抹亮色，想起今夜有天象奇观，便扒着窗台往外张望。
  天心一弯极细的上弦月，疏朗清致，像是东陆女子时行的罥烟眉。
  元夕之夜本不该有月，玄谷极盛，周天尽黑，直到黎明时分才能看见青色的岁正之星，春天便从岁正升起的方向重临人间。但由于古算法的误差，每隔千年会在元夕夜出现“岁正凌月”的奇景，便在今夜。
  “我说，出去看看热闹吧。”
  小闲竖起耳朵，天是黑天，远方高墙外却隐隐有人语和微光流动。
  “岁正之星在元日拂晓穿过千年一现的弦月，是爱情和命运一同的好兆头，求仁得仁，求福得福，求妞得妞啊……走不走？”
  无人应答。
  小闲转头，发现舒夜竟秒睡了过去，不由心头大痒，清脆一巴掌就要拍上他的脸——凶名在外的玄鞘鬼，近身都不容易，能打到耳光是多么的荣耀的事——却在半道放弃了这个念头。
  舒夜在笑。
  当然，平时他也常笑，开心的时候，不开心的时候，随时随地咧着嘴。在小闲看来，这笑脸只是一种习惯，就像越州的商贩，没事爱在嘴里嚼颗槟榔。槟榔这种东西吃多了会把牙齿染黑，笑起来不太好看，至于不想笑的时候还要强迫自己笑，那可比吃了槟榔的笑更加有碍观瞻。
  可是这一次，舒夜笑得发自肺腑，令她不由好奇他做了什么好梦，又好奇这么个笑着流口水的人，怎可能是三公子最得力的杀将……但她到底没忍心把他拍醒，只是关上窗，往壁炉添些炭，自己悄悄掩门出去了。
  难得做了好梦，且让他多笑会儿吧。
  远处微光荡漾，仿佛黑夜海上的渔火。小闲循光前行，如同不经世的鲛人从深海扶摇而上，渐渐听到尘世喧杂，心也跳得热烈起来。
  她停步在一片煌煌灯火中，有些疑心新立的皇帝为了收买人情，将要从城头大撒新年利是——顺着皇城根一溜朱墙，摩肩擦踵挤满了人，沿途随处可见落单的鞋履，失散的冠帽。好奇心被勾起，她摇头摆尾，奋力游过人群。
  结果竟是在放河灯。
  “姑娘，上元未到，怎么就开始放灯？”
  水边的姑娘捧着一朵花灯，映得掌心酥红，抬头看见问话的俊俏少年，脸也变作酥红。
  “今晚岁正凌月，有求必应，公子不如也放一盏？”
  有求必应……
  小闲双手拢袖，顺着人流和水流的方向慢慢挪动，正经思考自己到底要求些什么，然而她走过了庆丰潭，穿过了西市，直到看见紧闭的印池城门，也没想出个所以然。
  究竟一无所求，还是所求太多？
  莲花朵朵，荡悠悠消失在厚重的城门背后，目送河灯的人群至此纷纷散去。她站在印池门的阴影里，听身后人声渐稀，不由怔忡地想，那些承载着沉沉愿望的纸灯，究竟能飘多远。
  “不打算放一盏？”
  小闲回头，水中莲灯耀眼。人海中绝世独立的白衣公子，还能是谁。她的目光往左飘移几寸，又往右飘移几寸，却没有找到料想中他的同伴。
  “玄玑姑娘善识天象，炙手可热，被人捷足先登了。” 原映雪笑得坦然，“元夕夜，你也一个人？”
  “三个人……你会不会打麻将？”
  心思被看穿，小闲面上一热，话语未经思考便脱口而出，突然意识到对方身份，脸红更甚。
  “可以学。”原映雪答得也坦然。
  “呃……算了，估计有人看到你会手痒……”
  榜首的杀手，遇到榜首的目标，难免不会想“杀杀看”。
  “真遗憾。”原映雪微笑，“那么，陪我去趟铭泺山？”
  “……做什么？”
  “看星星。”
  她确信他说的是铭泺山，以及看星星。
  虽然那座山理论上距离帝都二日车程。
  虽然这位教长理论上有其他更有意义的事可做。
  对于山里长大的顾小闲来说，山顶的星星并没有特别的吸引，她更喜欢闹市，乐意挤在人堆里观赏岁正凌月，但原映雪一动，她便不由自主跟着走了。
  大过年的，找个伴不容易。再说，命是人家赏的，舍命陪君子也理所应当，何况只是看个星星。
  小闲笔直落座，面向窗外，一时无言。夜景飞速流转，像是有人凑在鼻尖上猛转着彩画灯笼，很快就令她头昏眼花。她扭动僵硬的脖子，目光不自然地落回车里。
  “大过年的，你们也不张罗个年夜饭？”
  “特权阶级好，随便开城门闯宵禁，这车不如借我贩卖私盐。”
  “大过年的，穿一身白，不够喜庆……”
  “唉，大过年的……”
  雀跃的声音不停说着暖场话，一句紧跟一句，赛毽子似的，生怕没人接，落了地。
  原映雪笑意渐深。
  “你真的很怕我？”
  毽子终究落了地，换来一阵静默的尴尬。
  小的生怕想了什么不该想的，亵渎了您的耳朵……鼻尖埋进茶盏，小闲心里嘀咕。
  “最近，似乎不太听得见人心了。”原映雪道。
  “咦？因为神照吧？”小闲抬起脸。
  原映雪也抬起脸。
  “既然是绝顶秘术，大抵劳心费神。要是从此不能恢复，那可要恭喜你，省得耳边聒噪。”始作俑者毫无愧疚之意。
  “若是不能恢复，我这教长可做不长久。”
  “莫怕，顾少赏你饭吃！”
  豪气干云的顾少在落脚珞珈山顶半刻钟之内，突然陷入不可自拔的踌躇。她觉得自己极有可能养不起这位排场极奢的辰月贵公子。
  铭泺主峰珞珈山，山高千仞，终年雪顶，非耐寒猛禽不能登极，现在他们施施然登了极，天竟然还没有亮，不由令人怀疑这辆沉香马车是否从天启城直飞了凌绝顶。
  原映雪将狐裘让与小闲，率先下了车。
  浓雾团团侵袭，小闲下意识瑟缩，却发现湿气扑面，并无想象中噬骨寒意，反而温润宜人。
  “有请顾少。”
  雾中伸来一只修长玉白的手，她受宠若惊握住，努力回忆闺阁千金的优雅风度。可惜淮安城的顾少平常粗率惯了，有人搭手下车反而手足无措，险些摔在冰地。等她面红耳赤被扶稳站好，才终于看清眼前的奇景。
  鬓发轻摇，仿佛立于早春和风。
  小闲抬眼，不够看。抬脖子，还不够看。后退，再后退……
  “从这里掉下去，即使是我，也得费些力气才能把你救上来。”原映雪似乎忍着笑。
  她闻言回头，膝下顿时绵软。黎明微光中，山岚席卷雪尘，在脚下不远处翻腾疾驰，如同鬼怒川咆哮的湍流，一眼看不到尽头，但她知道，尽头必是万丈深渊。
  确实是在珞珈山巅。
  只是……眼前这光景……
  如果手边有书，她一定要翻书佐证。眼前这光景，分明是邢先生《如海行纪》中那幅版画。
  “这边走，当心台阶。”
  原映雪引路前行，顾小闲呆滞随行，内心震撼，无以言表。
  这是她脑海中描绘千万遍的场景，绝不会有错。长风从极北之地吹往浩瀚海，海每涨高一寸，风便凝住一寸，雪浪叠着雪浪，冰涛覆盖冰涛，孤舟求生，朝游宁远而暮宿夏阳，邢如海先生一生最伟大的奇遇。
  现在她正走向这个栩栩如生的奇遇。
  雪浪冰涛如绝壁环绕伫立，恰恰挡住四面狂风，往内里折照出淡青光晕。冰仞环抱之下，一池微澜春水，暖意熏人，水中央竟然真的飘了艘楼船。
  “珞珈顶上有热泉天池，我素来喜欢。最近冷得厉害，于是换了个布置。”
  原映雪拨开水岸梨花，款款道来，仿佛天启城的达官贵人议论自己停泊在上清苑的画舫游船，十分之理所当然。梨枝在他们头顶分开合拢，抖落软雪芬芳。这热泉边的气候也是匪夷所思。
  “那是什么？”
  她终于注意到奇景中奇异的照明：青莹透明的球状花苞，丛丛簇簇，亲密挨挤在池畔，内心都有一小点会呼吸的光明，如同海底的鲑鱼卵。时有花苞不堪拥挤，噗地脱离花萼，皂泡般缓缓上升，渐渐涨大，仿佛马上要绽放，却在最后的瞬间烟消云散，留下微弱的光痕，吹淡在风里。
  这四壁淡青的冰墙，原来都是被这些明灭的花团所照亮。
  “不知。只生长在无人居住的珞珈山顶，类似宁州戎灿原的仙茏。作为第一个发现它的人类，你可以给它命名。”
  “能吃么？”
  “没吃过。”
  “我只愿意给吃的命名。以及，”她盯住原映雪浅墨色的双眼，捕捉其中转瞬即逝的银光，“你自己也是人类。华族可能性居大，不排除羽族血统。”
  “多谢。”
  原映雪沉默片刻，道了个莫名的谢，拉小闲跳上甲板。
  他们果然来到铭泺山。果然是来看星星。
  只是这周遭布景，着实过于隆重。小闲想，她似乎又入画了。
  曾几何时，顾宛琪十分热衷于请画师给年幼的妹妹绘像。每位画师都是想象力奇绝的高人，笔下的少女仪态万千，花中扑蝶，足踏秋千，个个活力非凡。事实上呢？每次她只是病恹恹躺着一动不动，唯一展现活力的时机是把手里的书丢到画师头上。那些青山绿水的布景，都是哥哥的美好愿望而已。
  所以每次遇到难以置信的状况，她就觉得自己又入画了。
  不过这次还不赖，入的是她最爱的一幅。
  “等夏天，我要去夏阳城，邢先生的船队从那里开往北浩瀚海。”
  “小闲。”
  “啊？”
  “不要等夏天，离开天启，现在。”
  “啊？”
  她不明所以，望着他瞳中雪尘飞扬。
  “放心，我的目标已经不是你了。”她很快笑道，“还记得我们打的赌么？碧遥湖迟早是顾少的产业……快看！”
  她指他身后。晨曦将至，玄谷消隐，天际一线银白。千年一遇的除夕弦月低垂，如同一弯糖霜，慢慢消融在那线逐渐沸腾的辰光中，正当此时，春之岁正跃然而出，邂逅，际会，融合，交错……辰光喧沸，玄谷之外，十一主星耀亮晴空，新千年的第一个春日姗姗而来。
  小闲激动地转头，却见原映雪背对天光。目光沉沉，始终落在她身上。
  “……您不会真的已经活了几千年，对这种奇观也熟视无睹吧。”
  她简直要为这种淡定喝彩。
  背光之下，原映雪神色模糊不定，声音却清冷分明。
  “岁正凌月，只是俗世的叫法。祥瑞天象，也只是俗世的期待。命运之岁正，切割了爱情与繁衍之明月。辰月称之为……绝煞，‘月之天切’。小闲，”他扶住她双肩，字字清晰，“离开天启。”
  她任他扶着肩，转向铭泺山的北面。那里终年向阴，晨曦照不到的地方积缠了黛青的雾岚。他轻轻挥手，只一瞬，仿佛巨石敲开水面，浓雾被无形利刃一劈两断，又原样复拢。只一瞬，她便看到山下层峦叠嶂，锻木森冷的蓝色针叶丛中，旌旗猎猎，千帐连营。
  “看清楚了？”
  “敖氏家徽？”
  “对。但不是那位七公子。淳国敖家从来没有懦夫，包括淳国公敖诘。忍辱负重七年，不惜对亲弟弟痛下杀手以示忠心，他终于等到了反击的时刻。铭泺山下，淳国与晋北联军，四万人。”
  他又将她转向南边。喷薄朝日下，帝都平原缓缓苏醒，他指向她看不见的远方：
  “帝都锁钥殇阳关，楚卫大军，三万人。”
  “这只是开始。月之天切，白骨遍野，天启必然陨落。”
  他终于面光而立，眉目沉如墨泽。眼瞳时而乌云沉沉，时而雪尘滚滚，与当初相见的那个淡漠教长，分明不是同一个人。
  “他们都是冲着辰月来的吧？似乎你的处境比较糟糕。” 她笑嘻嘻学舌，“小原，离开天启，赶紧。”
  “洪水暴涨之日，将不会区分敌我。”
  “我知道。不过……你会离开么？”
  小闲笑问，又自答。
  “不会。知道为什么？”
  “使命，或者宿命，你大概会给自己这样解释。但在我看来，答案其实没那么复杂，一切只因一个字。”
  她蘸着茶水，在梨花木桌面浅浅写下的一个字。
  “伴？”
  “你看这个字，一人一半是为‘伴’。离开了过去的陪伴，谁都不会完整。那位总是蒙着眼的血葵帝君，教你道理，看你成长，在无数孤独的黑夜与你交谈，无论别人觉得他多可怕，于你而言永远是师范。那些穿黑袍的辰月教徒，他们是我的敌人，却是你的同类，相同的道路，相似的挣扎，相互的沟通……是你一部分生命，缺失不得。正因如此，你不能挥挥衣袖说走就走，我也一样。”
  小闲迎风而笑，朝日初生，照着她言笑灼灼，眉目清爽。
  “岁正凌月也好，月之天切也好，无论如何都要和那些陪伴过你的人，一起走下去的。”

第二卷 雪焚城 第5章
  雨下了好一会，顾西园兀自独坐，肩膀已然淋透。
  青衣男人在门口叹了口气，进屋关窗。
  “留条缝，别关死。”顾西园轻道，生怕惊跑了什么似的。
  雨水里含着极淡的芬芳，是院子里的粟兰。从淮安西园移植而来，长得一团蓬勃。米粒大小的花，永远是骨朵样，几乎不曾绽放，却有那么沁人的香。清甜的，像是记忆中妹妹的笑模样。
  他有个多好的妹妹。终年卧床，病发时痛得一个人打滚，面对他却始终一副笑模样。牵着他的手去海边祭祀亡父，小肩膀一路挺得笔直，仿佛在说哥哥不要怕，哥哥不能输，好多人等着看笑话，千万不能输。
  他没有输。
  打了无数翻身仗，只为妹妹不受欺负。眼看要赢了，却在一夜间失去她的踪迹，没有线索，无处可寻。他伤痛彷徨，忘记自己为何拼命，赚钱也渐渐成为惯性。只有午夜梦回，惊忆起那张苍白笑脸，才了悟自己拼了命的赚钱，不过因为存着奢望。
  所有噩梦都只关于她。孤身在外历尽凶险，身心俱毁。他想把她找回来，不计一切代价。
  直到冯轶送来那个偶人。噩梦纵然成真，至少觉得两脚踏上实地，积累多年的娇宠，终于得以倾泄。
  结果只是个杀机四伏的诡局。
  他又回到惯性里，在期冀和绝望的两极徘徊，仿佛从高崖坠落的人，一颗心空悬在半空，不知下一刻是抓到救命的树枝，还是落入致命的谷底。
  “公子，风雨欲来，是否回淮安一避？”青衣男子清声发问。
  顾西园这才惊觉身边有人，醒了醒神。
  “政权更迭的关键时刻，此时退避，就只能永远偏安宛州了。”
  “把命送在帝都，纵使讨了新帝欢心，不过得个谥封，装点门楣。”
  “顾襄，你这些年，行事愈发保守，舌头愈发锋利。”顾西园苦笑。
  “公子是剑，顾襄是鞘，公子疾驰，顾襄勒马，一贯如此。”
  青衣男子躬身应答，雨天昏光照着他鬓发微霜。当初青丝如墨的淮安第一美男，竟也年少不在了。
  “啊呀！”顾西园猛醒，“你该不会是自己想家了吧！大过年的，把个如花美眷丢在淮安，跑来天启与我作伴，有人可要恨死我了。”
  青衣男子轻哼了一声。
  “公子非要跳火坑，我只好在坑边守着。”
  “总归有人要跳这火坑的，我不仅是为了白渝行。”
  “公子越发不像个生意人。”顾襄淡道，这次却无批驳之意。
  “要做生意，先得安稳市面，养蓄国力。”
  “最近市面上不太安稳，公子可有注意？”
  “嗯，是时候摊开说话了。上元十五的灯赏，给那位顾少也发封邀书。”
  世上若有比“里亚主动要求陪同出门应酬”更让顾小闲惊讶的事，必然是“里亚盛装打扮主动要求陪同出门应酬”。
  里亚是谁？心灵手更巧的快手里亚，得理不饶人的快嘴里亚，顾府的大管家，真正的实权派，河络部族长大的孤僻少女，擅长闭门造车的天才工匠……她可以有各色各样的形容词和限定语，但其中绝不包括“出门应酬”以及“盛装打扮”。
  里亚自顾自对镜贴花描红，闪亮精致一如刚上完清漆的玩偶新娘，袅袅婷婷准备出门。
  “你是打算□平临君么？”小闲终于找回了声音。
  “那是你的工作。”里亚瞪她，刷地打开前些天收到的请柬，迎光比照，笑靥甜蜜。
  墨汁淋漓，几欲泼洒又一意隐忍，她认得这笔迹。
  真神庇佑，他也来了天启。
  上元十五。
  如果那位掠过眠月楼危檐奔赴杀人现场的夜行人有心情驻足观赏，他会发现整个天启城都浸泡在五色光晕中，仿佛一跤跌进了虹霓，摔得姹紫嫣红，如梦似幻。
  可惜夜行人任务在身，无暇赏景。如同走入信诺园里的顾小闲，直到撞翻树下悬吊的宫灯才醒过神来，停止了心底的无解自诘。
  这一醒才叫如梦初醒，周围世界轰然亮起，满园花灯琳琅，处处云裳鬓影，正是她平生最爱的热闹灯场。只是这场热闹太过眼熟，带着多年前淮安顾氏的年节风气，又让她无可抑制地神伤。
  盛装少年站在花园灯海中，一时灿烂，梦游的神色，一时茫然，迷路的神色，看得顾西园不觉拧眉。
  这次来的人，似乎和往常不太一样。
  恐怕又是个姑娘。他看着少年纤弱秀致的身形，想。
  天罗的老爷子不愧是犀利的生意人，懂得投人所好。多年前他曾热捧过的帝都头牌天女葵、天罗唯一在他这里讨到好处的龙莲，都是喜扮男装的丽人……他们真觉得他好这一口？
  他哭笑不得。
  那么，这次送来的人，又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
  平临君表面上与天罗之人往来无忌，实际保持着谨慎的中立，不与之过多牵扯。这是一个深埋在暗影中的王国，充满他不熟悉的手段和规则。商界领袖与黑金王国，也许是两条等量齐观的深海巨鲨，却恪守彼此的海域，捕猎各自的食粮，井水不犯河水。
  “淮安城的顾少，你应该相熟，再给我仔细说说。”他想不出所以然，习惯性地找智囊讨主意，却发现身后空空如也，青衣军师不知何时失去踪影。
  “见色忘义的家伙……不会真的跑回家找老婆去了吧……”顾西园对着空气低喃。
  淮安著名美男顾襄每日只需揽镜便能览尽绝色，自然不是见色忘义之人。
  他是见色潜逃了。
  里亚拎着裙裾，紧盯前方的青色身影疾追，环佩齐响，激烈地像她的心跳。华族服饰碍手碍脚，所幸她快手快脚，抢在对方消失在花园拱门外之前纵身向前，正中红心。
  “姑娘请放手，为人看见，与礼不合。”青衣男子僵硬无措。
  娇小少女七手八脚缠他不放，俏脸憋得绯红，眼泪呼之欲出。
  “顾襄你始乱终弃！”
  这是平临君第三次见到淮安城的顾少。
  第一次在去年秋天他的寿诞，无比华彩的出场，却因冯轶的打断而潦草收尾。但他记得清楚，那株流光溢彩的神木，树下神采照人的少年。
  第二次在杀机四伏的夜晚。缇卫围逼，情势危急，黑衣少年飞身而至，要取宛瑶性命——他以为那真是宛瑶，于是惊怒交加，刀剑相向。少年目光坚定，不闪不避。
  他一定在哪里见过这个人，至少见过这双眼。
  比起前两次，她的姿态悠闲了很多，懒洋洋的神色，仿佛知道自己已经成功吸引平临君的注意，下面是她专场的演出，只待慢慢唱来。
  和龙莲不太一样。
  那是朵开在血河里的花，内心饱涨着求生欲，明艳而慑人。这是朵开在远藤上的花，带着超离的态度，仿佛难以受到现实影响。
  远藤花漫不经心、晃晃悠悠地飘到平临君面前，露齿一笑，也许还稍稍偏了偏脑袋，顾西园自然而然回之一笑，发觉自己很难讨厌这个笑容坦诚的少年。
  “见过平临君。”
  她拱手一礼，自动自发找了把椅子坐下，一滩烂泥的坐姿，谁家闺阁都养不出的随性。
  “最近给您找了点小麻烦，请见谅。”她开门见山。
  顾西园挑了挑眉。
  他是个传统的宛州生意人，宛州生意人一般习惯照顾场面。摆事实，立论点，你好我好，兜兜转转，每一句问话都有千军安营扎寨，每一句应答都有太极大师推手，讲究个水到渠成的过程。最终是谈拢合伙，还是谈崩拆伙，端看个人平生修为。鲜有这么直奔主题的谈法。
  “顾少是土生土长的淮安人？”他不远万里兜出去一句。
  “不，祖籍澜州。平临君想必猜得到，在下找这个小麻烦，并非挑衅。”她又千山万水转回来。
  “元夕前夜，天启城任何一家药铺都买不到屠苏草，这麻烦找的可不小。”顾西园微笑，顺着她的话题说下去。
  “屠苏草为宛州名产，其实我只想做个简单的示意——在平临君的故乡，我也有些微不足道的小本事。”
  “我会提醒顾襄多多注意。”
  他等待她的下文。在平临君根基最深厚的宛州截流供给帝都的新年必需品，这哪里是示意，根本就是示威了。但是，得动用多大的渠道网络才能完成这个示威？
  小小少年，不容小觑。
  “我在淮安三年，生意做得不小，顾襄先生想必早已注意。”她毫不谦虚。
  “何止注意，自从顾少到了淮安商会，他便不敢再露面，屡屡请辞。”
  小闲没料到自己威名盛大如斯，心说她根本没去过这种无聊官面场合，都是她的小管家在前后打理。而顾襄如果在场，一定也会辩驳说他并非畏惧后起之秀，只是因为消受不起美人恩。
  “平临君也知道，我做生意的路数，和以往的龙家人不太一样。”
  顾西园点头。以往天罗多赚涉黑的快钱，淮安城的顾少却爱走上层路线，讲求规模经济，倒像他大胤皇商的路数。
  “平临君有世家姓名，自然与遍天下的公子王孙交情匪浅。在下结交那些把持源头活水的大人物，靠的却是手段，把柄，或者说，心有所念。平临君可不要小看这‘心有所念’。站位越高，权势越大的人，越对那求不得的东西有着强烈执念。我若许他们一个‘求得’，他们就会任我予取予求，窃国窃铢。”
  “我相信。”
  顾西园注视着坐没坐相的少年，笑容慢慢收拢。
  “所以，在下只花了三年时间，就在宛州与淮安西园并驾齐驱。平临君是个极好的生意人，眼光精准，触觉敏锐。淮安西园投什么产业，在下立即拍马跟进，必然稳赚不赔。这些年跟着平临君，可学了不少好经验。”
  “我应该谦一声过奖，还是应该找顾少追讨束修？”
  顾西园神色转冷，开始推敲对方的真实意图。
  “讨钱比较实际，毕竟……”小闲笑容懒散，“平临君，您现在很穷吧？”
  “顾襄，我们穷么？”
  平临君坐在宾客散尽的信诺园，面对满园华灯，遍地辉煌，十分之疑惑不解。
  “穷得很。”
  临阵脱逃的军师狼狈归来，襟上胭脂点点，像是桃花堆里打过了滚，脸色却比茅坑里的垫脚石还臭。
  “不是你想的那样。”他冷然转身，避开顾西园不怀好意的目光。
  顾西园点头，露出“了解，替你保密”的表情，继续他的不解：
  “哪里穷？”
  “去年进账共计八百四十一万金，出帐共计一千两百七十九万金，入不敷出，需得动用往年结余。”
  “怎么会！”顾西园大惊。
  “怎么不会。”顾襄冷道，“离商两国的新产业，海贼劫走的商船，连年欠收的淳国菸果，积年库存的古董珍玩，打点人情的礼金赏品，还有这副宴客的气派——”他指点杯盘狼藉的筵席，“哪个不是无底洞？我早就劝过公子，摊子不能铺太大，就算天狗吃月也得一口一口，细嚼慢咽。”
  “既然入不敷出，昨儿你怎么还同意进军澜州的马市……”
  “我暂且还搞得定。”顾襄撇嘴，“再者，您说得在理，战时好商机，明后年万一太平了，不可能用这种割肉价买到优良牧场。”
  “唔，真搞得定？”
  “没有大风大浪，就搞得定，周转一阵子就喘过气了。不过公子，您四处开源，我只好八方节流。”他趁机掏出随身的账册，将“出支”一页摊开在顾西园面前。
  平临君飞速扫了一眼，墨笔在数额巨大的“立身钱”名目上画了个圈。
  “除了这一项，余下该砍砍吧。”

第二卷 雪焚城 第6章
  上元十五已过，陆珩迟迟未归，小闲一天念叨数回，口干舌燥。
  如果他就此消失不见，竟没有任何可以联络的渠道。这么想着，心情竟无比躁郁，跟以往大不相同。
  曾经她讲究聚散天定，一切随缘。
  不随缘怎么办？天罗山堂的人，每一次作别都可能是死别，隔日天涯，隔夜生死，只有舒夜那种强悍角色才能笑嘻嘻往来于生死线。她经历过太多死别，轻易不会投注牵挂。
  但现在……也许是离开山堂日久，心态渐渐有了变化，也想成为普通人，把日子过得长久而平淡。
  只是……当个普通人诚然不易。小闲最近一日三省，省悟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她对亲友十分疏于关怀。
  陆珩是个老派男人，老派男人不主动谈心，不了解也无可厚非，但里亚近来总把自己关在屋里蒙头大哭，她这做姐姐完全不明就里，实在说不过去。在强烈的好奇心和微薄的愧疚感的驱使下，小闲做了周密详尽的调查，发现里亚之所以情绪失常并非由于技术瓶颈，而是少女怀春——就像一切家有剩女的苦恼家长，她仰天长笑并摩拳擦掌了。
  “我帮你支招！”
  “你有经验？”
  “我有理论！”
  “呸。”
  “莫小看龙家山堂的藏书阁，胭脂话本应有尽有。比方说，有个古老但百试不爽的套路，用在你身上正合适。”小闲摇头晃脑，“名曰——‘我将离去’。”
  “什么鬼？”
  “就是要离而不离，若即而若离，形离而神不离……重点在那个‘将’字。”
  “听不懂！”
  “好比买东西杀价，一旦作势要走，对方往往妥协。感情这事也差不多，你天天追着示好，他自然熟视无睹，但若某日突然做出姿态，表示心灰意冷，此情已罢，反而能激发隐藏的热情……”小闲搓着下巴，露出老奸巨猾商人相，“所以，找个恰当时候“我将离去”一把，也许会出现转机。”
  里亚没有接口，貌似被这篇阔论唬住。小闲得意万分，正待进一步阐明观点，却被里亚果敢拦截：
  “我看你最近闲得发慌，琢磨拿我消遣吧？此事我自有打算，不劳费心。”
  里亚言罢便迅速遁走，徒留小闲一人暗自嗟叹——难不成她把玩心大发四个字写在了脸上？
  失策。
  二月初，顾小闲的玩心连同她对陆珩担忧一起得到了纾解：不归浪子终于良心发现，捎来一封短简。
  那短简可谓又短又简，连句读一共十字：
  “夜北高原楚和镇速来。”
  随信附雀翎三支，意指“紧急要务”。小闲在帝都闷了整年，浑身处处不得劲，懒在床上都觉得仰面背乏、俯卧肚乏、侧困腰乏、坐起臀乏……总想着野出去海阔天空。眼下突然得了三根鸡毛，岂有不当令箭的道理，立刻打点行装北上，直奔澜州。
  然而这一趟却未能称了她游山玩水的心。
  沿途骚扰不断、劫掠连连，倘若平常商贾人家，早不知在哪个山头身首异处。她一边义务扫荡路匪流寇，一边体会战事将至世道纷乱，仲不如往常雀跃，又思及要跟哥哥打一场不情之战，心绪更是一落千丈，抵达楚和镇时宛如一枚霜打的茄子，黑面黑心，郁结难当。
  “你怎么搞的？”
  陆珩一进客栈便见小闲抖抖索索，背靠炉火紧裹狐裘，像条冻惨的狗，手中杯盏片刻不停，看不出是饮酒暖身还是借酒浇愁。
  “冷。”
  她从牙缝蹦出一字，继续灌酒。南方住了几年，竟忘记澜州二月有多可怕，典型好了伤疤忘了疼。
  “以前你都怎么过冬？”陆珩失笑。
  “缩起来，冬眠。”
  “龙家确实待你不薄。”
  “人家娇弱嘛。”她张口又是一杯。
  小时候被庸医滥用虎狼药，搞得气血两虚，三伏天也手脚冰凉，过冬好比过鬼门关。老头把她娇养着，入冬就搬进藏书阁，有地热取暖，直到开春再出来活动，其间一切功课与训练全免，亲闺女也不见如此优待。
  “少装怪，起来上路。”陆珩将她拖出门。
  “上哪？”
  “深山。”
  所谓深山竟是深极，小闲在擎梁山十年加起来也没走过这么多山路，车行在陡崖深谷中，风声凄厉，似千万狼群在身边呼号奔走，踉跄颠了两个对时方进入平缓高地，陆珩却没有歇脚的意思，又引了车马往密林中去，云杉紫椴遮天蔽日，昏然不辨日夜，这般又走了不知多久，始终回答“快到了”，等终于停在一家荒村野店前，天黑透，小闲也饿透。
  “这就是你说的上等地方？”
  若非她饿得脚软体乏，必对陆珩饱以老拳。此处前有幽暗湿地，后有深山老林，倒像杀人灭口的不二去处，若不是跟陆珩有过命的交情，她真怀疑有仇家买她性命，令他骗她来此野地，剁吧剁吧捏成人肉烧卖。
  “歇一晚，接下来要步行，得等天亮。晚上收拾一下行装，拣要紧的拿，车先搁在这。”
  “咱们究竟是去哪？”
  “去解你燃眉之急。”
  “啊？”
  小闲腹中空落，粗茶淡饭直比珍馐佳肴，埋头吃得正兴起，一时没听懂陆珩的话。
  “我猜，顾西园根本没有妥协的意思。”陆珩得意道，“咱们得换方案，下猛药。药引子我已经找好了！”
  “哦。”
  出乎他的意料，她只略一抬眼，便又接着埋头吃饭。
  看来是真饿惨了。
  第二天一早，经过无休止的争执和妥协，小闲终于同意抛下一切享乐装备，轻装上路。
  “跟紧，走我走过的地方，踩实了再下脚。”
  晨曦驱散了薄雾，白天的湿地沼泽不似夜晚那般诡谲，亦隐隐散发危险之意。
  “就像一个探险故事的开头。”小闲接过陆珩递来的拐杖，随手敲打泥淖中的白石，结果那石头滴溜溜翻了个滚，露出空洞双眼和森森白牙，不知什么动物的头骨。“……希望不是这么悲惨的结局。”
  “没那么夸张，我每年都要走好几趟。”
  “咦？”
  “这是我家乡。”
  浪子陆珩回眸一笑，罔顾“家乡”一词从他口中说出多么违和。小闲看着走在前面的红发背影，仿佛第一次认识这个人。
  这是她的好兄弟，仗义，爽利，喜欢烈酒和漂亮女人，这是她所知道关于他的一切。
  她可以在战斗中放心地把后背交给他，但她所知道关于他的一切，仅此而已。
  一见如故，倾心知交，对自己的过去守口如瓶。这是他们习惯的相处模式，现在他主动打破惯例，只是为了帮她。
  妈的，小闲猛挠头，好像又欠人情了。
  羊肠小道如一针引线，穿过繁密的云杉，去往深林中的避世城镇。阳光下埋头纺布的妇人，窗户里偷偷张望的孩童，路中央翻晒肚皮的家犬……安静得不像个销金河畔的城镇。
  “我是孤儿，吃百家饭长大。其实镇上人少，统共也不足百户。”
  沿途招呼不断，陆珩的表情疑似羞涩。在外面他是成熟可靠的男人，那些老阿妈却还习惯叫他乳名。小闲一路偷笑，直到见他牵来两头横冲直撞的猪，突然变了颜色。
  “这、这是要干嘛？”
  “打猎。”
  “你是说，你把所有的钱用来租地？”
  “对。每年元月十五之前跟秋叶城主续租，否则会被高价出让。”
  这是事实，销金河畔寸土寸金，淘金伐木都是好营生，澜州巨富十有八九傍着销金河发家。但……
  “租来干嘛？”她攀上树顶，环顾大片未开垦、近乎处女地的原生林。
  “不干嘛，由它荒着。”
  “……即使是我，也要指责你浪费。”
  “我只想让它保持原样。伐木场和淘金船一来，这些地方就都毁了。”陆珩枕着手臂，被炽烈的太阳晃眯了眼，“镇上祖祖辈辈，谁没有在这杉木林里撒过野，销金河里游过泳。”
  “你打算一辈子赚钱交租金？”
  “没想那么远。”
  陆珩答得诚恳。就像每次小闲问，大陆，你为什么陪我玩命？他都会真挚而诚恳地回答，“为了赚钱”。
  小闲俯视阳光下笑容灿烂的男人，突然心生羡慕。
  她为什么没有一个简单直接的人生目标？好比看见路的尽头一线蓝，便坚决认为这条路通往想象中的大海。
  她甚至没有看见自己的一线蓝。
  “有了！”
  陆珩一骨碌爬起来，从猪嘴里夺下一枚物什，抛给树上的小闲。
  “我们跋山涉水，来你的故乡挖土豆？”她左瞄右瞄，看不出什么名堂。
  “是白露，羽人的至尊美食。”
  小闲试探性拿到鼻端轻嗅，表情好似被人猝然打击了胃部。
  “不得不说，爱好相当特别。”
  “我记得之前你说，西园在彭国的大掌柜，是个喜欢跑马圈地，可惜目光短浅的人。”
  “你在动什么心思？”
  “假如有一天，有个大主顾在市场高价收购白露，会不会引起他的关注？”陆珩看着顾小闲，露出憨厚的笑容。
  “这一小块玩意，要价几何？”她开始认真审视手里灰不溜丢的东西。
  “前年霍北拍出去一块，三倍大，一万五千金铢，直运青都王宫。”
  她猛一哆嗦，改双手捧起，举案齐眉。
  “这么珍贵？很难挖吧？”
  “从你所在的高度往北，眼睛能看到的林地，都是我的地盘。仔细翻找，总能满足那位“大主顾”的需求。这样一来，最长两个月便能做成熟客，到时下笔大单子，再釜底抽薪，顾西园必然出现资金漏洞……” 陆珩凝视小闲，“你似乎并不开心？”
  “你既出点子，又出资源，本次酬劳只好三七分成，叫我怎么开心！” 她终于回过神，大声抱怨。
  “按劳分配，谁叫你这回懈怠了。”

第二卷 雪焚城 第7章
  辰月的风执守是缔情阁的常客，因为这里离天墟很近。
  他时常在午后穿过朱雀大街，到这温柔乡来寻找当差途中开溜的教长。天墟静默，街市喧嚷，一街之隔仿若隔世。
  教长通常在湖畔喝茶，手里随便一本市井传奇就能消磨到天黑，明显只是来偷闲躲懒。心情不错时也会点几个姑娘，下棋，听琴，泼墨，但见风花雪月，不见声色犬马。
  但他仍然觉得尴尬。这不是他该来的地方，也不是教长该来的地方。所以他总板着脸，步履匆忙，仿佛看不见的怪兽在紧咬脚跟。脸熟归脸熟，没有任何一个姑娘胆敢上前招呼这仪表堂堂而拒人千里的男人。
  今天也一样。
  风长宇一路畅行，最后停在一扇雕花对开木门前，尚在迟疑，门已无声滑开。
  “执守大人请进。”
  长发女子素面朝天，笑容却如菡萏初开，容光清丽，风长宇不觉敛神，愈发觉得自己来得不妥。
  但他终究还是进去了。她在背后掩实房门，关起一室幽香。
  “大人无需紧张，”女子笑着拢齐发尾，“今日邀约大人，玄玑才是那个冒险的人。”
  风长宇想起自己收到的请函，署名龙玄玑。对，这才是他赴约的真正原因。
  “你姓龙。”谁都知道，这个姓意味着什么。
  “我是天罗的暗哨。”
  她坦言以告，反令风长宇无言应对。纵然天罗与辰月杀得天昏地暗，此时此刻，在这软香浮动、光影暧昧的密室，这份敌对却是抽象的。她陌生，弱质，美貌，与他没有任何私人仇怨。
  但她也应该清楚，只要他走出这扇门，她就是一颗非拔不可的毒牙。
  风长宇等待着下文。
  “但我也可以不是天罗的暗哨。如果您愿意施以援手，让我获得自由。”
  她清澈欲滴的眼睛看过来，并没有流露太多恳求。这让风长宇感到轻松。他懂得如何以超拔的姿态对待俗世，却不知道怎样以个人的身份对待另一个人。
  “几年前，也有一位龙姓姑娘试图另获新生，她手中的底牌……名为黄金之渠。”他淡淡道，“你呢？你用什么换取自由？”
  “一个秘密。不比黄金之渠，却也值得一听。”
  “什么秘密？”
  “在辰月内部，有我们的人。”
  “这算不得秘密。”
  “是卫长级的高层。”
  风长宇终于正眼看向龙玄玑。
  缇卫卫长如今剩得四人，雷教长，原教长，杨拓石，苏晋安……都是支撑辰月的砥柱，其中不可能出现叛徒，也不能出现叛徒。
  “给我一些时间证明那个人是谁，也给你们一些时间帮我铺好退路。你们知道秘密的那一天，我要平安消失在天启城。”
  披发素颜的女子静静道，脸上既没有期望，也没有绝望，神情清冷孤寒，像极了他的同类——风长宇因此觉得，也许这秘密确实值得一听。
  四月某个风平浪静的夜晚，一艘七桅长船缓缓停靠在夏阳城的码头，海风鼓起一溜洁白帆蓬，满月之下显得尤其耀眼。人们许久不曾见到如此精美的长船，二十四桨齐齐破开水中月色，照亮展翼高飞的船首像，风格鲜明突出，无疑来自遥远的宁州大陆。
  第二天一早，整个夏阳都得到了消息，某位红发大财神要装一船东陆名物带回厌火城，时间紧迫，价格好谈。风声放出，夏阳商会陷入久违的忙乱，车轱辘船舵连番转，派往八松、秋叶甚至宁远寻找货源。
  红发财神罗列的单子非搜珍即猎奇，大都可遇而不可求。
  在这一锅乱粥之中，唯有西园的程大掌柜心平气和，既不进山，也不出海，每天只管在听潮楼包一间雅房，买几斤当地特产的蓝蟹，蒸炒炝烩琳琅满目地端上桌去。
  夏阳拥有全东陆最好的蟹，同时也拥有澜州海岸唯一的深水良港，占着如此天时地利，却一直未能成为万贾云集的大商埠，悉应归结于本地懒慢而超脱的民风。在这新山白玉砌成的海边小城，时间也好似穿上了屐鞋，一路踢踢踏踏走得缓慢，再多俗务缠身也耽搁不了喝茶看海吹风，以至于顾小闲一踏入夏阳城便感觉宾至如归，扑面亲切。
  “干嘛不直接卖给宁州佬？”
  她敲碎拳头大的蟹螯，摆出客大欺店的架子，完全没有吃人嘴短的自觉。程大掌柜倒是个能屈能伸的人才，一面递上银钳银签，一面殷勤笑道：
  “红毛子的话作不得数，也许您交了货他却不给钱，备了货他又不想要，变数多，风险大。从我这儿转一手，赚的或许少了，但稳妥安全，有西园这块大招牌给您遮风挡雨哩。”
  “西园？很了不起？”
  小闲挥开那些精细的吃蟹工具，淅沥呼噜胡嚼一气，像个真正的乡巴佬。
  程大掌柜请了好几顿饭，从吃相就能判定这是个没见过世面的穷小子，可他自始自终耐着性子陪笑脸。刚有个财神要买百来斤白露，就有穷小子送上门来，这是他的时运。
  “您若同意，我们可派人同往……”他试探了一句，立即被喷了一脸蟹黄。
  “噗！这玩意长在神木底下，哪能敲锣打鼓去挖？让村里老人知道，你们一颗也休想得到！”
  “……您手头现有多少？”
  “百八十颗吧。”
  “再想多要呢？”
  “楚和镇有家熟食铺子，老板是熟人，要货请他带话。”
  “可否只卖我一家？”
  “不好说，”小闲往桌上吐着蟹壳渣渣，“谁有钱就卖谁，我们山里人出来一趟不容易，而且这是吃的东西，总得图个新鲜，您想要可得请早。”

第二卷 雪焚城 第8章
  夏至。
  邢先生的船队如约起航，顾小闲却从夏阳出发重返天启。
  初夏槐花夹道，正是中州最清朗的时节，然而马车甫出晋北走廊便处处感觉到兵荒马乱的气氛，路旁无人收殓的饿殍，野地嗷嗷待哺的弃婴，即使放下车帘闭上眼，也始终萦绕在鼻端耳畔，时刻提醒着战事在即。
  一来一去不过两月时光，情势又紧迫许多。小闲深陷在车座，神情无端疲沓。
  月光飞流直下，白惨惨照着大地，仿佛正下着一场浩天大雪，而她独自走在雪国的荒途。前路本已渺茫，归途亦已遗失，浅浅的脚印很快就被风雪覆没，就像离家出走的那个夜晚，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无人能够将她寻回。
  她从车窗往外看。
  槐花扑簌、明月盈窗，是元极道所谓“花枝满，天心圆”的至上境界。可惜这么一轮圆满之月，照得却是乱离之世与迷途之人。是谓天道无情，月之阴晴圆缺从来不会比照人之悲欢离合，若她可与星辰比肩俯瞰尘世，想必也不会这般苦恼。
  如此看来，还是辰月的信徒活得逍遥自在。
  碧遥镇的寂言堂依旧灯火通明，似乎有志成为乱世中捍卫怀月明节传统的最后一方阵地。小闲远眺湖上火光，满心飞蛾扑火的快意——在今朝有酒今朝醉这一原则问题上，她与某人向来一拍即合。
  院门敞开如昨，灯光透过雕窗洒落一地花影。小闲兴冲冲走入，立即觉得蹊跷——门口孤零零停了一辆车，亦不闻半分欢声酒语。
  堂内烛火高悬，宴席满载，两排客座的案几却是酒冷菜僵，竟无一人赴宴。原映雪独居主位自斟自饮，表情既不愉快也不哀伤，听见脚步临近，半晌方抬起眼，皱眉道：
  “不速之客。”
  飞蛾“滋”一声跌进火堆，灰飞烟灭。
  “反正无人赴宴，岂不来得正好。”
  小闲哈哈一笑，就近拣了末位落座，自说自话开始温酒热菜。然而原映雪不悦的目光一直隔着明亮空旷的厅堂看过来，即使厚脸皮如她也不免犯起嘀咕。
  淡出帝都不过两月，就被贵人多忘事了？
  “客人呢？”
  “城里的人出不来。城外的人既然出来了，自然往远处跑路。”
  “那还摆酒？”
  “总有你这样不请自来的。”
  这位通常如春风温暖般的教长，突然待人如秋风扫落叶般的无情，落差如此之大，几乎令小闲生出久违的自尊心。但她略一思想，决定让饥肠凌驾于自尊之上，毕竟此时酒已暖、汤正香，一走了之太不划算了。
  “我这个人向来守规矩，来寂言堂赴宴都要讲个故事不是？今天碰巧带了一个，说不上曲折动人，佐酒却也足够。”
  她慢条斯理搅着汤锅，斜眼去看主位之人，言语间有点挑衅。
  那厢正在秋处露秋寒霜降，脸色越来越冷，应也不应一声。她只当得了默许，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开场说书。
  “话说在涣海以南、滁潦以北的深海，有一双相依为命的鲛人兄妹。就像一切鲛人，他们生着流线修长的鲛尾，会用华彩渺茫的歌声吟唱七行诗，哭泣时滚落的眼泪能瞬间变成价值连城的珠串。由于妹妹在孵化时受到过惊吓，自幼体弱多病，所以一直被哥哥禁足在草窠中，只有每年部落随洋流迁徙时才有机会看看风景。突然有一年，部落里的长老对哥哥说，妹妹已经拖累了整个部落的迁徙，迫使哥哥将她留下自生自灭。不知为何，一直疼爱妹妹的哥哥竟然同意了长老的做法。妹妹听说这件事伤心欲绝，就在迁徙前夜割碎草窠游出去，很快迷失在茫茫深海。湍急的洋流将她卷到华族活动频繁的近海，等醒悟过来，已经被浑浊肮脏的海水已呛得喘不过气。”
  小闲化去名姓自述身世，下箸也不再勤快，只管一味说下去。
  “就在她彷徨无助漂流海上时，遇到一位慈祥的神秘老人。他将奄奄一息的鲛人姑娘捞上船，以秘术将她的鲛尾化生为双腿。从此妹妹更名改姓，抛弃了自己鲛人的身份，以华族面目生活在哥哥找不到的地方。这位神秘的老人其实是一位海上猎宝师。所谓猎宝师是指那些收取佣金，前往极危险的航线、极荒远的岛屿猎取珍宝的探险者。这是一种漂泊无定且十分危险的营生，但妹妹却乐此不疲。她终于有机会踏遍九州十海，不再是当初那个被关闭在草窠中鲛人女孩。不过，每逢风和月明的夜晚，当辽阔海面传来飘渺的歌声，妹妹都会独自坐在甲板，对着自己的双腿发呆。她曾偶然偷听到过路的鲛人谈话，知道哥哥一直在大海捞针地找她，但她已经失去鲛尾变成人类，再也无法回到海底……”
  堂内灯火不知何时逐渐烧尽，还有零星几点勉强亮着，显得气氛寥落。原映雪自始自终不曾应声，只是收回了冰冷的目光，兀自垂眸斟饮。
  “妹妹一直以为，她作为鲛人的过去，已经连同记忆一起埋藏在黝深的海底。但命运的万花筒总会穷尽一切可能。终于有一天，她面临了一个两难抉择：老人想要猎得全世界最珍贵的珠串，但只有哥哥的眼泪才能凝聚成这种举世无双的珍品。一边是养育多年的恩情，一边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她既不想违背老人的请求，也不愿让哥哥永远失去自由……如果是你，要怎么选？”
  她抬起头。堂内照明几近全无，只剩主桌一盏明灯，照着原映雪神色清冷，蔑笑阵阵。
  “如果是我，从那位貌似慈祥的老人决定收养我的一刻，就会知道他别有所图。”
  小闲惊疑地瞪着他。
  “怎么说……”
  “这么天真的杀手，”原映雪嗤笑，“竟也是个龙家人，稀奇的很。”
  他扔掉酒杯走到堂下。这时最后一星灯火亦摇摇欲灭，照着他身影恍惚，仿佛添了十足醉意。
  原来不是不认得她。
  那就必然是……喝醉了。
  她瞪大眼，看着他径直走向门口。风雅知节的原公子一旦喝醉，不但会挖苦人，就连待客之道也弃之不顾，稀奇得很。
  “小原……”
  “你本该随邢先生出海，或者至少留在阳夏，却不知死活地回了天启。从你决定回来的那一刻，就已经是个死人。我可没兴趣听一个死人，讲一个结局已知的故事。”
  原映雪冷冷步出门去。最后一支残烛“扑秃”一声熄灭，在空气中留下微薄的白蜡香。
  顾小闲独自跪坐席上，黑暗纷至沓来，重重将她围拢其中。喘不过气。脱不开身。就像曾经溺水的时刻。她从小既怕黑，又怕死，却总喜欢铤而走险去做一些不知死活的事。
  他说结局已知。他说她会死。他说老头别有所图……
  小闲沉溺在深不见底的黑暗中，突然通了电似地跳起来，发足狂奔出门。她要问问清楚，什么叫别有所图。
  院子里一片漆黑，无星无月，只有初夏刚刚探头的鸣虫，叫得胆怯而卑微，就像她现在的心跳。
  原映雪只是出了门，并没有走远。
  她一头撞在他身上，深浓酒气中含着清淡的莲花香，不知这次是人还是神。
  也许两个都不是，只是一个怒火中烧的男人。
  她不懂读心术，揣摩不到他生气的缘由。也许因为无人赴宴。当然，现在处处路有冻死骨，谁有心情来这里饱暖思淫逸……
  所以说空心酒饮不得，竟然连小原都醉了……
  再被他这样掐下去，明天胳膊一定会青……
  小闲生平一不会哄人哭，二不会哄人生气，何况是这高深莫测的男人突然爆发的无名业火。所以她默默做好承受迁怒的准备，脑子里则不着边际地跑起了马灯。今晚小原固然有些陌生和可怕，但醉后吐真言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不能错失良机。
  “无可救药。”他几乎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哪个蠢材惹您生气？”她陪着笑。
  “……”
  “哈哈，总该不会是我？”
  “……”
  “哎，这么小气，怕输当初就不要打赌。”
  “……”
  “要不这样，咱们撤销赌约。只需告诉我，你……到底看到什么？”
  她转着心思，试图套出一两句实话。不料他沉默许久，果真说出一个答案。
  “我看到……我杀了他。”
  “……”
  小闲愣住。她只想打听自己的命运，无意刺探别人的隐私。
  “我看到……我们……”
  他的声音越来越近，却渐渐微不可闻，最终尽数湮没在她的唇舌之间。含着酒气的莲花香纷至沓来，重重将她围拢其中。喘不过气。脱不开身。仿佛曾经溺水的时刻。
  只是这次的一池水，自千里之外辗转而来，满载着阑珊的春意，就像墙外的碧遥湖，突然间有万亩白莲轰然绽放，苍天之下，尺水之上，如同最遥不可及的一场幻梦。

第二卷 雪焚城 第9章
  白曼青死了。死在五月。
  这一年天启城的梨花开得尤其繁茂，整个春季滴水未降，任由这缟素般的花朵在枝头由盛而衰，一天天开到灰老。然而就在白曼青与他的三十三个门人被缇卫当街诛杀的那一天夜里，帝都终于迎来开春后的第一场雨。雨水冲去灰败的梨花，冲去士子们无辜流淌的鲜血，也冲去人们心中悬而不决的疑惧。当天启城在微雨中再次醒来时，空气中已经弥散出一股尘埃落定的况味。
  先有疑而后惧，紫陌君白曼青的死，终于将战乱之祸由流言变为现实，天启陷入毋庸置疑的混乱，原本惶惶不定的人心却反而有了明确的向背。温润如玉的士林领袖遭当街围攻、乱剑砍杀，这给辰月的民望带来难以挽回的打击。在宗祠党暗地倡导之下，朝堂上逾两成官员告病；原本中立的民众纷纷自发行义党之事，缇卫一旦落单就会遭到群攻；天罗也从暗夜行动变成白日行刺；天启之外，观望许久的诸侯终于得到出师之名，更多精良的军队从四面八方向帝都平原围拢而来。
  中州之乱时莫名逃过屠城之劫的繁华帝都，这一次明显已是在劫难逃。屠戮之刀早就由内而外肢解了这座千年古都，就像被白蚁从中蛀空的堤坝，只待大潮涌入便会分崩离析。稍微有点门路的贵人富商纷纷想办法逃去情势相对安定的侯国，留下来的人，或敢死之士，或亡命之徒，或无计可施的劳苦百姓。
  不过顾小闲明显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类。
  她之所以留在天启，完全是因为变幻莫测的命运，从很久以前就牵着看不见的丝线，将她一点点牵引然后绑牢至此。
  雨歇了一阵，又密密织织下起来。
  门口靠着把收拢的油纸伞，伞尖下一滩湿。小闲看见伞柄上的漆字，笑得一团促狭。
  “颖姐，好久不见。”
  她愉快地打着招呼进门。显然，被招呼的对方丝毫没有觉得愉快。
  那是个不苟言笑的黑衣男人。龙颖，因取人首级来去自由如电，代号飞电白貂。
  小闲假意走到对面落座，飞快伸手掐他脸皮，却被翻腕扣在桌上。
  “老捂着不见太阳吧？瞧这细皮嫩肉……”她忍痛调侃下去，“有你跟在身边我就放心，一般女人是绝对看不上的。老头年纪大了，架不住那么夜夜笙歌……哎哟，好汉饶命！”
  三年未见，还是那张千金难买一笑的臭脸，跟三年前无甚区别，跟十年前也无甚区别。
  天罗也许扼杀了无数天真少年的活泼心性，但其中绝不包括龙颖。此人生就一腔淡漠冷血，从来不曾天真活泼，唯一的情绪失控也许要追溯到十年前——千虑一失的疏忽，被她药倒扮了女装。他们因此而结下交情。可惜这场不打不相识的知交没有机会发展成兄弟情谊或青梅竹马。她当即被罚入藏书阁禁闭，待再相见，清弱少年已成为老头的左膀右臂。据说龙老爷子只有白貂在身边才敢真正安睡，这一方面说明他确实能力卓然，另一方面也说明龙老对他的绝对信任。
  既然派来了白貂，今日恐怕是要有个决断，容不得再做推搪。
  “什么了不得的事，劳烦颖姐大驾。”她明知故问。
  “老爷子最近睡得不太安稳。”
  “天热雾燥，炖些莲子羹罢。”
  “紫陌君一死，好多人都睡不安稳。形势突然吃紧，平临君那边不能再拖了。”
  “我还在布局。钓大鱼嘛，总要放长线的。”
  “老爷子对你一贯放心。只不过……白曼青死后，平临君公然缟素出入，不仅是在向当权者示威，也是在向帝都的宗祠党示好。他这一年竭力淡化与天罗的关系，看来有意在新时代来临之前与我们划清界限。”
  小闲笑笑。公然缟素出入……还真像她那个哥哥会做出来的事。弱冠之年便被家业压身，逼着他少年老成，但若被激起血性，意气用事起来，亦是八匹马都拉不回的任性。
  “也许只是英雄齐名，惺惺相惜罢了。”
  她散漫笑答，引得龙颖目中锐意隐现。
  “你虽是龙家人，却姓顾。这尾大鱼若要挣个鱼死网破，你当如何？”
  小闲笑意不改。
  “我虽姓顾，却是龙家人。”
  她无意多做解释。既然派来了龙颖，说明山堂对她存有疑虑。疑邻盗斧的时刻，她说什么都不足信。
  龙颖却难得弯起嘴角，似乎对这回答十分满意。
  “总之事不宜迟，老爷子的意思，能有六成把握便可动手。”
  “了解。”
  小闲蜷身回答，神态恹恹，已然有了送客的意思。她自打跑了趟澜州回来，镇日里昏昏沉沉，许是没有按时服药的缘故。或者就是今年的春困特别漫长，一直延续到了夏天。她一个久病体弱之人，真该留在夏阳吹风食蟹休养生息，何苦不知死活地跑回天启……
  想到这里，原映雪的叱责自然而然浮上耳畔，小闲面上突然一红。
  此刻她正与龙颖不动声色地打着太极，这个脸红来得实在不合时宜。但脸红这东西就好比街坊传言，你越想遏制，它就越发嚣张，非闹得人尽皆知不可。面皮好似浸了火油的棉纸，热烫滚滚蔓延，她只得以手遮脸，就势耍赖卧倒：
  “刚才外面淋了雨，似乎有点发烧。”
  龙颖沉默以对。
  她从指缝偷窥，见他并无疑色，变本加厉演起来。
  “哼哼，头好痛。”
  龙颖沉默依旧。
  “抱歉颖姐，今日待客不周，好走不送，麻烦从外面把门关好。”
  那厢终于有了动静，先将窗一一关牢，然后拉开门，道：
  “此事关乎龙家将来，轻重缓急你自行掂量。你虽然看起来很笨，心里却聪明的很，别耍聪明就行。”
  “……谁看起来很笨啊！”
  “我走了，有事通过信使联系。缔情阁不要再去。
  “咦？”
  小闲暂时忘记演出，放下手看着龙颖。
  “玄玑叛离了。”

第二卷 雪焚城 第10章
  对于大多数杀手而言，生死之事是入门的第一堂课。他们必须先学会将生死置之度外，才能心无旁骛地执行任务。
  对于天罗山堂而言，生死之事却是贯穿始终的一堂课，杀手们必须时刻牢记八个字：忠诚者生，叛离者死。只有贯彻这八字信条，天罗才能聚拢一批为之卖命的人。既渴望存活，又不惧死亡，听起来似乎矛盾，但人类就是这一类短视的动物，因惧怕头顶随时坠落的利剑，而愿意行走钢索于万丈深渊。
  天罗山堂对叛离之人的责罚十分简单：死。
  必死。
  负责内部清洁的魇组集结了上三家高手中的高手。毕竟他们面对的不是寻常目标，而是一同受训、熟知一切天罗路数的同僚。
  譬如奔行在暗夜里的龙玄玑。
  成年累月的花魁生涯并没有磨损她作为杀手的本分，佳人除去绫罗绸缎，如夜枭穿行于憧憧暗影，无意间看出窗外的人会以为那只是一阵沉郁的风。
  但玄玑走得无比小心。离开辰月的庇护，将自己暴露在魇组的狩猎范围之中，她是真的疯了。
  也许早在很久之前，她就疯了。
  从爱上他的那一刻算起。
  爱。这个字轻轻漫漫弥散在她心里，就像擎梁山日出之前的青岚，稍稍一呼吸就会被吹散。曾经有个师姐对她说，我们这种人，没有父母，没有家庭，手上罪恶满满，生而注定不懂爱。那师姐生得极美，比她还美上几分，若是长在寻常百姓家，最大的烦恼该是应付十里八乡的提亲者，而不是考虑如何杀人。结果这师姐被派去杀一个新上任的骑都尉，就像一切老套的故事，她爱上了那个青年才俊。又像一切忠诚的杀手，她对自己深爱的人举起刀。故事的结局十分耐人寻思，身手敏捷的女杀手竟然未能逃脱，被骑都尉府的侍卫乱箭射死。
  玄玑一直觉得，师姐当时是故意留在当场，一心求死。
  只因那得而复失的无望的爱。
  可惜师姐终究懦弱，直到爱人死去方才醒悟。而她绝不会做到这一步。
  玄玑深吸一口气，飞身跃上墙头。
  里亚听完小闲的话，愣了好半晌，喃喃道：
  “顾襄必然要把我恨个窟窿。”
  “所以事先知会你一声。”
  “不做不行？”
  “不行。而且这消息，最好先让顾襄知晓。一旦抽干流动资金，宛州西园一口气提不上来，极有可能从此一蹶不振。顾襄冷静持重，懂得权衡局面，由他来向平临君陈述利弊，也许阻力小些，不会闹到瓦崩玉碎。”
  “要摊牌你去，我不出面！”
  里亚气急而去。小闲干笑两声，她又何尝想这么做。只是龙家的滴水之恩，终于到了需要她涌泉相报的时候。在她的意识深处，或许早就意料到这一时刻的来临。
  风摇动烛焰，将她独坐的身影拉长又缩短，缩短又拉长。世间安得两全法……她又一次陷入循环往复的左右为难，直到窗边悄无声息出现另一个身影。
  “这么迟钝的杀手，竟也是个龙家人。”
  夜行人翻窗入室，凉薄话语与醉酒的原映雪如出一辙。小闲未及反应，突然看见夜行衣下的绝艳姿容。
  “你……”
  她第一次见到玄玑如此狼狈，鬓发汗湿在苍白脸颊上，仿佛被夜雨打进暗河中的落花。
  “受伤了？”脸色白得不正常。
  “没有。他们暂时还没找到我。”玄玑摇头，“不过快了。”
  小闲关了一圈门窗。
  “你为何要叛逃？”
  玄玑紧紧揪住胸口的衣服，似乎在忍受着极大的痛苦。半晌方抬起头，看她的眼神仿佛看无知儿童。
  小闲被那眼神看得羞愧不已。她一直都是龙家的异类。不用参加惨无人道的特训。做了错事轻易逃避责罚。就像君王身边的宠臣，逍遥在国法家规之外。
  不少龙家人把她当作不识疾苦的大小姐。
  “老头子把你保护的太好了。”玄玑冷笑，“或者说，他故意对你网开一面，让你像个正常人一样长大。”
  她指着自己的心口。
  “我这里是空的。被一点一点，慢慢挖除干净了。”
  又指着小闲的心口。
  “你那里，却留下了一颗完整的心。知道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没有心，而你有？为什么我们姓龙，你却姓顾？”她听起来有点咬牙切齿，不知是在忍痛还是因为嫉恨，“因为我们的价值在于没有心，而你的价值在于……你姓顾。”
  小闲怔怔看着玄玑，似乎听到海底传来沉闷的水流声。某个蛰伏年久的怪兽就要醒来，准备把她原本稳妥的天地搅个天翻地覆了。
  惊惧死死咬住她的心，再也不肯松口。
  她想他们说的没错，她又天真，又迟钝，还自以为所向披靡，无所不能，是龙老头捧在掌心的明珠。
  她猛地坐直，又立即放松，“不会的。当初哥哥前途未卜，谁也不知道未来会成为平临君。”
  “当初谁又料到天罗会登堂入室，助人争夺天下？老头的风格，向来广撒网，多积粮。你可知每年有多少孤儿被送入天罗山堂？又有多少人得以存活？你以为后山那片小树林为何从不施肥却永远欣欣向荣？优胜劣汰，你应该庆幸，令兄发展的不错，使你有了存活的价值。”
  玄玑悦耳的嗓音讲着令人毛骨悚然的话语。头顶的灯笼照着她的长睫毛，在脸颊投下浓密的阴影。这阴影突然颤动不止，小闲一看，她整个人如筛糠一般，汗珠大颗涌出，从挺俏的鼻尖源源滑落。
  “宛州顾氏的大小姐，将来或许有用。老头显然抱着这样的想法领你回家。当时你已八岁，很少有这么大的孩子进入山堂。你显然……适应不良。这时顾宛琪渐渐上位，风生水起……老头一看押对了宝，立即对你优待有加，不再与寻常杀手一同集训。平临君最疼爱的妹妹……万一将来被追究，龙家好歹将你娇生惯养，不用担太多不是……”玄玑伏在桌上，气喘不休，“再者你重情重义……老头既然有恩与你，形同慈父，就不怕……没有回报……”
  小闲去扶玄玑，脚下却似千钧压入棉堆，举步维艰。
  “不过我想……老头一定很后悔……一件事……”玄玑靠在小闲肩上，破风箱似的直抽气，渐渐眼瞳翻白，嘴唇青紫，气息长进短出。
  “后悔让我吃这个？”
  小闲从屉内抽出一枚锦盒，盒中瓷瓶冰凉，丸药芬芳。这是她从小吃到大的药，专治她自胎中带出的心悸。每隔几个月，不管她在哪儿，都会有影魅信使将新熬的药送达身边。老头说，她这病是坏在根儿上了，无法治愈，只能长期养护……
  她闭了闭眼，拧开瓶盖，倒出几粒乌黑的丸药，撬开玄玑紧咬的牙关塞进去。
  “这是什么？”
  过了会儿，待到玄玑气息平顺，她低声问。
  “荼蘼膏。”玄玑盯着小闲平静的面色，“每一个天罗杀手都需按时服用这种药，否则便会气竭而亡。这是确保永久忠诚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如果说，我们是木偶，这就是提线。”
  “好个荼蘼膏。”小闲轻笑，笑声越来越大，直令玄玑也惊惧起来。“你说得没错，老头一定很后悔给我吃这劳什子膏。一开始只想做个木偶，后来不得不假装这木偶是个真人。可是人的手脚上，怎么会有提线呢？辛苦骗我这么多年，难为他。”
  她擦干笑泪，深吸一口气，继续道：
  “何必营造什么莫须有的感情，我这么贪生怕死的人，就拿这荼蘼膏作为威慑，岂不事半功倍。”
  “也许老头认为，只有情义当头，你才会不顾一切。”
  “他高估我了。”小闲冷笑，“提线的木偶，自然比捉摸不透的人心容易掌控得多。”

第二卷 雪焚城 第11章
  破天荒头一遭，里亚见到顾襄没有立即扑上去胡搅蛮缠。
  荷风翻动她的裙裾，竟也有种凌波仙子的出尘意味。顾襄却记得在她那儿吃的每一次亏，远远坐定，疏离有礼。
  里亚垂着脸思来想去，打了半天腹稿，最终决定开门见山。
  “你就从了我吧！”她双手合十，“我可恳请顾少放你们一马。”
  顾襄再一次被她的惊世之语骇到。闲园这管事的小姑娘，每次见面都带给他无尽的惊吓。她在云中的河络聚居地长大，风俗有异倒能理解，只是这不伦不类的华族语言……他真怀疑淮安那位顾少是响马出身，才教出了这么一口土匪腔。
  “你收了我的礼物，难道不是因为喜欢我？”
  “顾某并不了解河络风俗，此举实属无意。”
  “在我们部族，收了姑娘的手工艺品，晚上却不上门，是不得了的侮辱！”
  “在下何德何能……”
  “你是我见过最好的算学大师。真神在上，我们的结合将是天作之合！”
  “……河络不是不能与外族联姻？”
  “……我是华族。”
  “既然是华族，何必遵循河络风俗……”
  “……总之你收了我的礼物，就是我的人！”
  眼看谈话再次陷入僵局，顾襄苦笑不已，转开话头：
  “姑娘今日前来，听闻有要事相商？”
  里亚正当羞恼，冷哼道：
  “顾少一直有相商的意思，奈何平临君不给面子。我今天是来传个信：澜州西园的账上已经没有现钱了，这面子么，平临君不给也得给。”
  “澜州？”顾襄脸色微变。
  “问你们的彭国大掌柜吧，恐怕现在正赶来请罪呢。”
  顾西园从未想过自己会有发生财务危机的一天。
  他一直相信，一个人究竟能走多远，归根结底是由他的眼界和胸襟所决定，西园十多年来的顺风顺水并非偶然。然而少年得志的顺遂让他忽略了一件事：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遇到运交华盖的时候，即使贵为大胤第一皇商，如果时运不济，也有可能在小河滩上搁浅。
  “大约四个月前，沉寂许久的夏阳港迎来一艘久违的宁州商船，船主搜罗东陆奇珍，满载回航。”
  “说重点。”
  顾西园将账册拍在桌上，终于不能忍受顾襄慢悠悠讲古。
  “其中近二百斤白露，由彭国西园独家提供。”
  “白露？”顾西园拧眉，这名字还是早年与羽族频繁通商时偶然听到过，“程彦从哪儿搞来那么多白露？”
  “说是在澜州深山找到了稳定的货源。这艘宁州商船每月往返一次，每次都要带走数量惊人的白露……”
  “我记得那种东西很稀有？”
  “对，其实程彦翻来覆去买的都是同一批货。那些白露根本没有随船离开夏阳，只是在港口兜了一圈，又被连夜运回上游的供货人手中。供货与购货的上下游，实际上是同一家。”
  顾西园面色铁青。他猜得到是谁。
  “四个多月，足够让这宁州商人做成信得过的熟客。出手阔绰爽利，从不赊欠，在夏阳迅速建立了口碑，成为各业大佬的座上宾……半月前，此人再次出现，这一回以羽皇诞辰大宴国宾的名义，预定了千斤白露。”
  “千斤！”顾西园咒骂，“所以给我挖出了这么大一个窟窿！”
  “供货人百般为难，终于凑足斤两。程彦一时支不出那么多货款，东挪西借，大肆举债，甚至私自动用了本该投向澜州马市的款项，支付了共计五百零二十七万金……然而那位宁州来的大财神，连夜消失不见了。”
  “货呢？”
  “有一半是真货，但必定销不出去。程彦自知犯下大祸……隔夜就自尽了。留书说万死难逃其咎，只望公子念及多年苦劳，老来得子，对孤儿寡母高抬贵手。”
  顾襄说完，静立一旁不再言语。顾西园知他若有任何对策，哪怕再不合宜，这种时刻也会知无不言，如此沉默竟是束手无策了。
  纵然连他也是束手无策的。
  第一皇商这个名号并不好担，他对大胤有求必应，但若反过来，那是九牛也难拔一毛。乱世当头，各国诸侯厉兵秣马屯粮储草，活钱本就稀少，根本举债无门……
  “公子，”顾襄缓缓开口，“若应了那位顾少所求，兴许能缓过这口气，损失掉的是自由和商誉。若不应，便放弃全盘，独守宛州安度此劫，寻机以图东山再起，只当这十年大梦一场。”
  他神色平静，言语间分明却已做出取舍。顾西园思虑良久，道：
  “顾襄，我若应了那位顾少所求，成为天罗爪牙……你可还愿意跟着我？”
  顾襄惯来举重若轻，面对如此变故始终声色不动，听到这里却也不免一惊。他定定看着顾西园。自幼相伴左右，亲眼看着他从锐意少年成长为运筹帷幄的操盘人，他自是清楚自家公子的脾性。商海浮沉难免沾染烟尘，但公子内心有些坚如磐石的原则，是从来不曾撼动分毫的。
  “公子所指方向，即使万丈深渊，顾襄亦当欣然前往。”尽管心有存疑，他仍然躬身应道。
  “好！”顾西园言辞铿锵，“那就与我留在天启。既然你连出卖魂灵都不在意，想来也不会畏惧以身涉险！”
  顾襄面有惊色。
  “公子是要求个玉碎？”
  “放弃全盘，如果只能留守一处，那就只能是天启。顾襄，所谓自由、道德、公义，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我从未确认它们是否当真存在。但正因如此，才需要一再去确认。”

第二卷 雪焚城 第12章
  小闲推开门就闻到一股略带清苦的芳香。
  十分幽微，像是有人在角落里悄悄碾碎了一把杏仁。她立刻屏住呼吸退出来，即使如此也感到指尖突袭的酥麻。猛吸了两口夏夜燠热的空气，终于稳住心跳，但身后的腥膻之气已经不可避免地将她包围。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黑夜里出现一双淡金色的眼睛。
  “小子，当初教你逆刃，可不是为了用来对付我的。”
  腿还有些软，需要倚靠栏杆才能稳立。玄鞘鬼持刀而立，双刃似郁非映照之下的双月，透露出清晰可辨的凶厄。
  “两个人分食荼靡膏，一旦你超量提取，就会被山堂发现。”
  “果然你也知道荼靡膏。”她笑，“舒夜，你一定常常嘲笑我天真痴蠢，自以为是又一无所知。”
  舒夜没有笑。他很少有不笑的时候，这让他看起来像一头野物：盘栖荒郊的蟒蛇，静伺丛林的山豹，森严而诡谲。那双金色眸子一动不动盯着你，如果需要捕猎，你就是逃不脱的猎物。不过分索取，不滥杀无辜。捕猎因为有所需要，仅此而已。
  小闲闭上眼。天罗的世界自始自终如此。不是黑就是白。不是生就是死。没有灰白，没有妥协。只是她一个人知道得晚而已。他没有做错，因为无从选择。
  “如果有一天我也叛逃，你会拔刀么。”她闭上眼，听见自己问。
  “为了他么？你最好不要。”舒夜声音刻板，“平临君不仅仅是天罗要的人，更是龙家要的人。”
  “每一任首座都是自幼年便进入本堂，由长老共同培养，以期继位后可以公平决策，为天罗的整体利益进行决断。然而咱们这位老爷子却在龙家长到成年才进入本堂，这是一个绝无仅有的孤例。所以这些年的决策，或多或少带有一些偏向，龙家也是因此而做大，掌控了至关重要的黄金之渠。”
  舒夜说着一个天罗上下三家均心知肚明的事实。这个事实就像一团乌墨，将小闲渐渐沉淀的心绪又搅了个昏暗。
  “表面看来，阴家和苏家与龙家实力相当。但不论在什么世道，金钱都是最强大的力量。阴苏两家取的不过虚势，龙家得的才是实地。龙老是个眼光长远，做一想三的人，知道一旦换届就会变天，又习惯了饭来张口的日子，自然不会坐以待毙。”
  “所以，老头要通过哥哥，一劳永逸地将黄金之渠据为龙家所有。”
  小闲低声道，终于清楚明白地看到自己的处境，或者说终极价值。
  药力已经散尽，她还靠着栏杆，全身力气已被抽丝剥茧地卸除。
  “如果你叛逃，本堂肯定会下格杀令，届时龙家不但不会予以阻挠，甚至还要推波助澜。或者你本身就是一把好刀，龙家将你握在手里，平临君将毫无抵抗之力。”舒夜的声音渐渐远去，“我只希望，接到格杀令的人不会是我。你知我从不手软。”
  舒夜离去后很久小闲都没有挪动，从喉头到胃底，一阵令人难以忍受的粘滞感逐渐膨胀，起先麻木，继而锐痛。她伏在栏杆上大口呕吐，眼泪与酸苦刺鼻的秽物一同冲出，落入盛夏花园疯长的草木之上。
  海棠盈盈满枝，鸢尾含苞欲放。这一年的夏天，却明显与往年不再一样。
  玄玑死得不太难看。
  一贯干脆利落的玄鞘鬼没有用刀，而是委婉地使毒杀人，所以她身上不见任何血污伤痕，月亮照在睡脸上，静静悄悄，还是好端端一个美人。
  但她死了。不会有人再记得她。
  也许某个多情的恩客会记起她弹过的琵琶曲，但月栖湖流水落花之地，总有娇美的新花开在新春。天罗自不用提，那里的人们从不奢望相聚，早已习惯别离。
  不会有人再记得有这么一位姑娘。像一切龙家人，她坚忍冷静，心如止水。谁也不知止水之上，曾经泛起多少柔软涟漪。
  “当时天罗初入帝都，我最早发现他有窥探人心的力量。山堂因此特意加强了对我的心志的磨练，以防被他获取天罗的秘密。在他面前，我必须强迫自己忘记真实身份。刚开始十分困难，渐渐甘之如饴。你没有真正当过杀手，无法理解偶尔当一回普通人是多么幸福。哪怕短暂，哪怕假装，哪怕只是黄粱一梦。你问我为何叛逃，因为我希望永远都不要醒。”
  小闲伸出指尖，触碰她逐渐失温的脸。
  现在是真的永远都不会醒了。
  “山堂觉得寻常方式杀不了他，计划实施离间，策动辰月内乱。我们杀不了，也许雷枯火杀得了。”
  难怪。
  她为原映雪的任务左右为难，老头轻易就允她放手。原来是欲擒故纵，将她算计到另一个计策里。

第二卷 雪焚城 第13章
  凉风吹散了苦夏，却没有吹去久旱带来的燥意。缺水的树叶早早脱落，放眼城下濯濯一片，风吹烟尘四起，唯有那四季不衰的帝槿花，熊熊燃烧似地怒放。
  放眼远处，往日肥沃的帝都平原变得疮痍遍地。庄稼颗粒无收，倒是四面围合的诸侯军旗密匝匝林立。圣王十四年秋，留在史书中不过“兵燹逢大旱，赤地千里”几个字，留给中州百姓的却是一场颠沛浩劫。
  在这种风声鹤唳、人人逃之而后快的形势之下，里亚终于在家门口见到一辆整装待发的马车。
  “感谢真神，你总算晓得怕了！”
  “你先回淮安，带上山药。”
  “那你呢？”
  里亚吃惊不小，这人一惯如孔雀爱惜尾羽般爱惜自己的生命，突然做出舍己为人的举动，着实形迹可疑。
  “干完这一票就走，最迟不过八月十五。”她拍拍里亚猜疑的脸，“顾西园哪那么容易让人逼宫放权，你在后方照应，别给他任何喘息的可能。”
  “怎么做？”
  “恶性竞价，让他没有机会出货。淮安是西园的根基，一损俱损。”
  “你自己一个人小心……”
  “讲笑，本少出来混世道，什么时候小心过。应该叫他们小心才是！”
  小闲豪迈地送亲友宠物上了路，在门口独立许久，终于因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产生了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壮烈心情。
  这实在有违她的本性。
  前有深渊，后有追兵，她颤巍巍立在峭壁之上，膝盖直打哆嗦。若想活命，就得把哥哥亲手推下去，从此孑然一身，变成舒夜，变成玄玑，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龙家人。
  若是不推……恐怕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死人。
  玄玑的前车之鉴。
  她怕死。怕极了。她才十九岁，有大把青春年华等着挥霍。还有许多没看过的风景，没喝过的酒，没结交的兄弟。
  而且……她刚喜欢上了一个人。
  小闲蹲在空荡荡的门庭，秋风萧瑟，刮起旱地浮沙，迷了她的眼睛。
  虽然那个人不大可能喜欢她。
  他与星辰一起俯瞰大地，早已失去了凡心。他确实喜欢与她一起混迹在俗世，但那大抵是一种下雨之前看蚂蚁搬家的乐趣。
  你什么时候见过人爱上蚂蚁？
  唯一想不通的是那一晚……她懊丧地抱着脑袋。隔日相见，小原还是那个阳春白雪的小原，仅对她从夏阳赶回天启表示了些许的不解，神情无比坦然，作风无比坦荡，倒显得她万分忸怩，很是小家子气。
  从那天起她就发现，原来她早就喜欢他。
  小姑娘会喜欢原映雪并不奇怪，玄玑也喜欢，因为他能让玄玑觉得自己不是个冷血杀手。
  而她喜欢他，则是因为他在她打算杀他的那一天，走过来笑着问她树上的风景好不好，然后与她并肩淋了一会儿雨。
  他救她的命，并非因为有所利用。
  小闲闭着眼，等待缓缓溢出的眼泪冲掉浮沙。她做了一个决定。
  不能再与他见面。
  玄玑舍命送出了密信。山堂见原映雪百杀而不能得手，转而施行离间之计，策动辰月内耗，伪造原映雪与天罗暗通款曲的证据——显然，她就是那个款曲。
  圣王十四年的大旱之秋，一贯多吃少想的顾小闲进入了思考的活跃期。
  她夜以继日地探究自我、拷问良心、权衡得失。时而清晰有序，时而模糊混乱，仿佛荒墟二神杀得不可开交，最终只留下一团混沌。此时距西园账目崩盘已过去七八日，估摸着淮安最后的战役亦已决出胜负——她甚至无心关切里亚的进展——终于这一天，她不去就顾西园，顾西园来就她了。
  “龙姑娘。”
  开口就错叫了她的姓。她想说其实我是顾姑娘，张了张口，却没有出声。
  “龙姑娘排了一出好戏，怎么自己也不来捧个场，看看在下有多落魄？”
  顾西园理应心怀怨怼，话语里也暗藏了机锋，口吻却波澜不惊。这样的平临君或许世人难得一见，小闲却记得清楚。那时候他们还小，在波涛诡谲的家族争斗中，永远淡定自持，冷玉一样的少年公子。神情越是轻描淡写，手段越是雷霆万钧。那个杀戮决断的顾宛琪，他又回来了。
  “有劳平临君亲自登门。”
  半天方道出这么一句，听来仿佛挑衅。顾西园嘴角微微挑起，道：
  “不敢。承蒙龙老看得起，有何图谋不妨道来，在下洗耳恭听。”
  之前打了那么多次推手，今天终于等到一句洗耳恭听，她赢了。
  但她看着哥哥，他的笑容分外冰冷。窗外秋叶尽落，枯枝凌厉，将一方蓝天割得支离破碎。寻求多年的胜利果实，吃到嘴里却是苦涩的。
  她赢得一点也不开心。
  “很简单，山堂希望平临君能在新时代鼎力相助。改旗易帜的时候，我们还有很多可以握手言欢的机会。”她听见自己平静的声音。
  “客气，天罗拿捏着西园的七寸，指东不敢往西。”
  “天罗不会为难平临君，只想打开一个双赢的局面。黄金之渠里流淌着永不枯竭的现金，无论西园造出多大的船，都可以送上蓝海，扬帆远航。”她保持着平静的笑容。
  “双赢？在下驽钝，劳烦龙姑娘解释。除了天罗，还有谁赢？西园所涉生意皆关乎国计民生，国家命脉沦入邪魔歪道，赢的是你们，输得可是苍生百姓。”
  如此严重的指控，令小闲大吃了一惊。天罗当然不是善男信女，但她经商做事都还凭着良心。
  “平临君恐怕有所误会，龙家只想借力上岸而已。过去做过什么我并不十分清楚，但闲园从未伤天害理……”
  “恐怕龙姑娘的天理，跟在下理解的不太一样。所谓永不枯竭的黄金之渠，其中多少金钱来自家破人亡和逼良为娼，恐怕不需要在下提醒。”
  “所以才需仰仗平临君！”她恳切道，“闲园在宛州做得都是正当营生，只要有我顾小闲一天在，就绝不会染指一厘黑钱。”
  顾西园转向她，眼中写满荒谬，仿佛她说了件闻所未闻的滑稽事。
  “这些年天罗来来去去，了不得的人物我也见过不少。即使春山君本人，也不敢有姑娘这么大的夸口。”
  “闲园在宛州只是小试牛刀，当真做大了，过去那套偷鸡摸狗的把戏可完全废弃不用。”
  小闲殷切地看着哥哥。顾氏同宗血脉，经商的天分她也不差。就黄金之渠的宛州部分而言，账目财务那些边角旮旯只有她摸的清楚，若他们二人联手……或许能暗地保下西园，在黑钱汹涌的黄金之渠中开拓一条清流……
  “我倒是愿意相信你……”顾西园声音清冷，“可惜，我那位枉死的彭国大掌柜不太愿意。”
  “……程掌柜死了？” 小闲震惊之极。
  “龙姑娘好演技，好本事，只可惜心术不正。在下一手创办淮安西园，看着它由弱而强，感情如同嫡生，正因如此，才不能轻易落入贼人之手。”
  顾西园立于窗前，背后秋旻澄澈，映着一个清晰剪影，目光中嫌恶分明。小闲在淮安城做惯了恶少，向来行止嚣张，旁人白眼只当家常便饭。可顾西园并非旁人，他一个临风冷眼，竟让她彻骨冰寒，背后抵住墙壁才能勉强站稳。
  “一个人可以落魄，但绝不能失魂。龙姑娘久入鲍鱼之肆，恐怕不能懂得誓死守护一样东西的意义。烦请转告龙老，西园的盛名不要也罢，但顾氏的节操，在下还想保全，助纣为虐之事，恕难从命。”
  顾西园冷冷说完，拂袖而去，独留小闲一人慢慢滑坐在地，脸色炭灰一样雪白，风吹过又转为炭火一样烧红。
  程彦竟然死了。
  也不是没杀过人，但她会给自己找好开脱。比如太傅何虹作恶多端鱼肉百姓，他死得其所，她师出有名。可程彦却没有任何罪过，虽说因短视和冒进丢掉性命的人比比皆是，但若非她挖了个陷阱在先，这个无辜的人又怎会跳进去摔死。
  不期然想起一个传奇故事，被狼群养大的弃婴。现在她就像那个弃婴，之前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与狼群的差异，直到扑杀了第一个过路的樵夫，看着爪下的尸体，突然涌起从未有过的罪恶感。
  这种罪恶感其实一直存在。比如天罗近些年流行使用的新型杀人工具“短铁”，是她从前关在藏书阁无事画出来的小玩意。此类的玩意很多，老头经常不动声色从她那儿拿走几张图纸，拍一拍她的脑袋。她受到鼓舞，越画越起劲，从未想过这些东西流落到什么地方，又坑害了什么人。
  小闲紧紧抵着墙，身前一个空落落的家，身后一个空落落的世界。这种生死两茫茫的感觉，终于让她觉得自己是个杀手了。
  她摊开双手，掌纹细密而杂乱。据说这样的人做事喜欢前思后想，往往宅心仁厚。
  她只想讨老头欢心，期待他慈爱地拍拍她的脑袋，怎么就变成了邪魔歪道？
  她努力这么多年，好容易缩短了跟哥哥之间的距离，怎么突然就被冷冷推开？
  小闲独自坐在空旷的厅堂，双手抱膝，很想大哭一场。
  她等了很久，直到蜷在冰凉的地上睡着，也没有等来一颗眼泪。
  哭泣并不能让死人复生，也不能让破裂的感情重归于好。既然已经不慎失足，只能默默等待坠地的时刻。肝脑涂地死掉也好，身残志坚活着也罢，坠地之前已经无法做出任何选择，只能满怀绝望地下落，下落，等待时间说出最后的答案。
  耳边风声呼啸，她看着哥哥远去的背影，很想大声反驳：你错了，我也有誓死守护的勇气，下一次杀机四伏的时候，我还愿意为你挡死！
  但她终究还是沉默了下去。
  以前她会不自觉地逃避一些问题。例如，在善恶是非的大轮盘上，天罗究竟站在哪一路？
  一个人在逃避一样东西的时候，心中往往已经得出了最坏的结论。对于顾小闲来说，这种情形还要更加糟糕一些，因为她不但惯于逃避，而且后知后觉，狗咬了三天才知道疼。
  现在她疼死了。
  就像一个误入地底迷宫的人，朝着远方的光亮昼夜跋涉，走近才发现是凶兽捕食的诱饵……这时候再掉头逃跑已经来不及。
  死了就是死了，没有机会再回到外面那个光明的世界。
  她伏在地上沉沉睡去，奇异地没有做任何噩梦。悲伤长出利齿，在心里咬出一个小口子，流淌到四体百骸，但只要睡着了就是安全的。悲伤和别离，那都是醒来以后的事了。

第二卷 雪焚城 第14章
  每一场人生都有其必须经历的苦痛。它们硕大无朋，非时光不能治愈，如同一开粗砺砂纸在柔软心房来回打磨，直到它跟你妥协，或者你向它认输。
  先流血，而后结茧，最后闪光。
  只要你愿意将任何境遇当作上天的馈赠，它迟早都会闪光。顾小闲一直抱有这样的信念存活于世。但这只能支撑着她不倒下，并不足以止痛。唯一的镇痛剂，是睡眠。
  而在习惯苦痛之前，最难熬的不是失眠，是醒来。
  意识清醒的瞬间，苦痛重新灌满身体。你睁开眼，糟糕的事实还在，泥泞的路还没有走完，天还没有亮。
  额上一丝微凉，顾小闲睁开眼。
  高烧带来无休止的噩梦。
  铅灰色的云层从头顶滚滚流过，无数鬼脸在湍流中载沉载浮，都是因她而死的无辜魂灵。她躲开了劈空的雷电，却躲不开浩荡的炎雨。雨水烫化了皮肉，露出内脏和白骨。她疼。她听见漫天鬼哭。雨水化作万千头颅，骨碌碌滚到脚旁，每一个都长了哥哥的脸。
  她花十年时间做一个噩梦，终于到了醒来的时候。
  醒来时夜正深，黑暗中凉声四起，似有一把旧胡琴在远处拉着。白衣的男人轻抚她的额头，不知何时到来。缠绵多日的烧热正在退去。
  “小原，我做错很多事。”
  她看着他袖口的纹样，青莲出水。举目无依的时刻，又是他来救她。
  “每个人都有可能做错事。”
  “害死很多人。”
  “并非出于你的本意。”
  “还害了哥哥……”
  “补救还来得及。”
  “但他已经恨我了。”
  “不会。”
  “如果我死了，能不能把我送回淮安？埋在离顾氏陵园近一点的地方。”
  抚在她额上的手顿了顿。
  “你不会死。”
  “每个人都会死……给我拿支笔。”
  她挣扎着爬起来，擦亮床头的油灯。原映雪隔灯看她，微微攒眉。
  他早已预料过这个情形，却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情绪。时光的河流那么长，他见过许多被摧毁的勇气，被背叛的真心，被扭曲的人性，早已不该有任何情绪。但他现在看着她，居然萌生了一丝不平之意。
  这世上布满从腐朽血肉和丑陋人心中开出的恶之花，疯狂纠结，繁茂肆虐，独独让最倔强明亮的一朵枯萎了。
  连日的高烧抽空了气力，顾小闲半伏于案几，尽量稳住手腕写下两封书信。一封发往澜州，令大陆将扣存资金返还西园，而后立即藏匿深山，朱颜海，若感峰，越深越好，十年不出，生死相忘。另一封发往淮安，令里亚即刻启程回云中，回北邙山河络的地盘，十年不出，生死相忘。
  十年不出，生死相忘。
  写下这八个字，点上句读，就算完成了遗言。这是她与他们最初的约定。跟着天罗迟早身涉险境，她不能让家人和朋友累受牵连。看见这八个字，就意味着她命将不久，救之无益。这时候他们唯一需要做的事就是远远躲起来，躲到天罗找不到的地方。
  然后是第三封。
  写下抬头称呼，怔看那两个字，迟迟不能动笔。
  她有太多话要说，太多问题要问。当初为什么不要我？现在能不能原谅我？我一直活着，却变成如今模样，能否再叫你一声哥哥？
  万语千言，下笔无言。只化作一粒迟疑的墨珠，凝聚在饱蘸的笔端，扑突一声吃进纸里。她闭了闭眼，揭下那页写了“哥哥”的信笺，重新执笔，一挥而就。
  平临君足下谨启者
  前谋君之物事非得已，损君之部非我所愿。每每思感君之德行，心怀歉疚。幸承君不吝大义明教，弟醍醐灌顶，必幡然改过。今尺寸未动，悉数奉还，万望君心怀广大，不计前嫌，恕弟前事之过。
  另，君知天罗之恶，君若不从，必有后患，今冒昧致书以警。
  谨此奉闻，勿烦惠答。
  顾小闲手肃
  笔下稍一停滞，终于落下名款。
  前尘往事了若浮云，当初父亲为兄妹二人起名，宛琪，宛瑶，显是期冀他们德行清坚、胸怀明玉。而她决然抛弃了自己的贵族姓名，在云端做了十年闲散看客，怎知一朝梦醒，灰扑扑落在尘土里。
  “落在尘土里，也能努力开出花来，这就是人心的奇异之处。”
  原映雪一直隔灯与她相望，浅墨瞳仁中大雪倾盆，说不出的伤凉，却让小闲露出微微笑意。
  他总会在最后一刻赶来救她，姿态简明而笃定。他曾说她有一颗无比珍贵的人心。这时她多想问一句，他守护的究竟是她，还是所谓人心。
  “小原，今后的事，我自己来解决吧。辰月已经接到密报，称原教长暗通天罗，我背的罪名已经够多，实在不想再加一个。”
  然而在这诀别的夜晚，她只能说出诀别的话。
  “如果能侥幸活下来……活过你我的劫难，天启的劫难……”她像平常一样笑着，“我会去碧遥湖找你。赌约还在，不见不散。”

第二卷 雪焚城 第15章
  似乎在落雨。
  无边无际的箭雨，从久旱的晴空飘摇直下，叮叮当当落在瓦当、檐牙、街道的青石板上。
  用她设计的云天弩来对付她，实在没有创意。
  小闲擦掉额角瘀血，猫进山墙的阴影。除开自己不小心跌的一跤，她至今毫发无伤，超常发挥了一个半途而废的杀手的专业素质。
  距离本堂发布格杀令已经过去三天。一直没离开天启，并非因为人们常挂在嘴边的那句“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最安全”，只想离哥哥稍近一些。
  有一百种方法可以让她全身而退，从此销声匿迹，无处可循。
  但只有一种方法可以让她定心。
  老头显然早已把她摸透，所有的捕猎都围绕平临君展开。针对顾西园的潦草刺杀永远只是序曲，后面跟着魇、银月团和新绘影组的天罗地网，为她一人而来。
  她是山堂绝不能姑息的叛徒。从此天涯海角，格杀勿论。
  明明境况糟糕透顶，但她猫行在街市的暗影，脚步欢快如歌。这是三天来第五次收网，屡屡失手，终于有蠢货恼羞成怒，动用了大规模杀伤兵器。如此一来，不仅哥哥会打起十二分警惕，更会引来八方的压力迫使老头住手。千钧一发的关头危害天启大财神，百里小子怎可能坐视不理？
  有钱就是爷，这是他们生意人的硬道理。
  城北。安顺坊。
  狡兔三窟是每个杀手必备的习惯，这所不起眼民宅早在来天启之前便假他人之名购置。夕照下，靠近外城墙的侧门开启，闪出一名黑袍轻甲的羽林军。普通传令兵打扮。走在围城半月的天启帝都，丝毫不显奇怪。
  半月前，驻守殇阳关的羽林天军右将军谢伯恩被副将所杀，继而军中哗变，云中叶氏夺权，开城献关，唐国大军浩浩荡荡通过帝都南方的门户殇阳关。二日后，楚卫勤王军与魏长亭合流，进入王域。又二日，淳与晋北勤王军自铭泺山拔营，沿锁河山麓逼近天启。
  十二万诸侯联军四面合围，羽林天军不得不收缩防线，倚天启与之对峙。
  终于到了决一死战的时刻。
  然而并非人人都有死战的决心。
  帝都的老人们说，这情形像极了当年诸侯联军与逊王铁骑的背水一战。只不过，此次是诸侯军队压迫天启，背对天启防守的换成了古伦俄的羽林天军，所以兵临城下，烽火不起。羽林天军多为诸侯世家子弟，极不情愿同室操戈。即使天启城的平民百姓，也没有当初面对异族进犯时的同仇敌忾。所有人都厌倦了辰月带来的争斗，若非缇卫的威压犹在，也许殇阳关哗变早已在帝都再次上演。
  此种情势之下，城内的人只担心一件事：天启粮仓究竟能不能支持到大局抵定的一天。所以谷玄门的守卫只懒懒看了顾小闲一眼，根本没查腰牌便开启侧门放行。
  他们的眼睛永远只盯紧进城的人，即使不是奸细，混进一张吃闲饭的嘴也不能容忍。
  出了谷玄门，沿官道往北，便进入天启城郊最荒僻的所在。
  谷玄门俗称丧门，正门抬出皇亲国戚，侧门抬出平民百姓，是殡葬亡者的通道，平日人们就避讳行走，如今围城之困，更是行人稀少，薄暮中只见荒草连天，坟冢连绵，风过枝头如诉如泣，仿佛贲人唱起远古的丧歌。
  严霜九月里，送我出谷玄。
  此时可不正是九月。她独行在枯木林中，愈觉自己是条孤魂野鬼。前世已尽，来世未知，躯壳中荡然无一物，萧索至极。
  秋风吹着嘴唇皲裂，突然令她涌起一个荒谬的打算：如果一直往北去往海边，也许可以渡海到羽人的地方，从此隐姓埋名，做个厌火城的无根民，每天只需关心出海捕捞的收获，看天看海，吹风发呆，与东陆的新时代和旧过往再无干系。
  天罗著名旱鸭子顾小闲要去海边做个渔民。
  这个念头让她忍俊不禁。其实仔细一想，也没那么好笑。海洋胸怀广阔，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当真在海上翻了船，谁也不可能游回岸边。
  可惜……她去不了厌火城。厌火城没有荼蘼膏。
  夕阳一点点凝固在地平线。她停止胡思乱想，加快步速赶路。
  天黑之前得混过羽林天军的营地，然后伪装成平原流民混过诸侯联军的营地。最终目的地是当阳谷，显然步行不现实，还得想法子偷一匹马……
  正盘算，耳边突然掠过诡异风声。
  下颚一星冰凉，继而滚烫如火，这感觉……
  她身子一晃，倒在路旁的老槐树上。
  “你的刀那么快，何必多此一举。”她闭着眼，竭力遏制眩晕。
  树顶，黑色身影似蜘蛛攀丝直直垂落，双刃飞扬，翻身坠地。
  她不是最训练有素的杀手，却有野生动物般的灵敏直觉。如果说天罗有人能够无声无息跟随她，直到时机适宜才给予致命一击，除了舒夜之外，不做第二人想。
  但他明明可以一击毙命——用那双辰月教长范雨时都躲不过的夺命刀刃——却选择使用暂时麻痹行动力的“杯影”。
  她抱着一丝希望睁开眼。
  “老爷子让我问你一句，”舒夜木然开口，金色双眸盯着多年的好友，不含丝毫感情。“那笔钱，究竟走得水路还是陆路。不过既然你出现在这里，答案不言而喻。”
  “哦……”她释然一笑，“既然知道了答案……还等什么？”
  身体逐渐失去控制，扑通跪倒在地。
  “别会错意……不是……求饶……”
  “求饶也无济于事，你知我从不手软。但我很好奇，”他搔搔头，“你为什么把自己搞成这样？你若不出城，谁也抓不住你。你若不叛逆，永远是龙家的明珠。”
  “我……姓顾……”
  “我姓过龙，姓过苏，现在姓舒。” 舒夜皱眉。
  “所以……你不懂……”
  小闲很想伸手拍拍他的脸，就像以前做过的那样。但她已经连一根指头都抬不起来了。
  整整三个月滴雨未降，风那么干，草那么枯，疾风擦过荒草，仿佛能擦出一把野火。杯影的蛇毒在她眼前幻化出光怪陆离的鲜艳色块，其中浮现舒夜凝视她的淡金双眼。既不喜悦，也不哀伤。既不迷惘，也不了然。
  “不懂……才好，动手吧……”
  她微笑。等待最终的黑暗扑灭一切光色。终结者是舒夜。她没有太多怨怼，反而有些高兴——替他高兴。他们是天罗。这样简单的两个字，却有那么多反义词。情感。家庭。责任。怜悯。他统统都不懂才好，才不会像她一样纠结困顿。
  这些网在天罗蛛丝里的傀儡，幸运的真不懂，聪明的装不懂。如她般倒霉、愚笨、且一意孤行的，只好送命。
  顾小闲努力撑开眼缝。一长一短十字刀锋挥破暮光，掠风而至。
  铛一声轻响。
  羽箭自半里开外射来，穿过连营的羽林军帐，飞到这里已是强弩之末。
  奇迹般地，它竟弹开了玄鞘鬼犀利的刀锋。短刃挥空，长刃斜斜划过顾小闲腰腹，留下一道寸许深的狰狞伤口。却不致命。
  又一支箭，擦着舒夜脖颈飞过。这一回劲道明显增强，随之而来的还有奔涌的蹄响与滚沸的杀声，渐行渐近。
  小闲撑开沉重的眼皮，杯影之毒开始退散，眼前忽明忽暗，隐约可见半里外的羽林军营一锅乱粥，似乎遭遇奇袭。再看那奇军，竟是单枪匹马的一骑，黑铠黑骊，冲破连营之后也不恋战，径直往他们所在的乱坟场奔来，身后紧急聚起大群应战的羽林天军，似一把折扇缓缓张开。
  黑骑势若追风，瞬息掠至小闲身前，微一拨马头，手中长戟顺势搠出，逼得舒夜连连后撤。近身杀器与沙场重兵全然不同路数，纵使玄鞘鬼神出鬼没的长短刃，面对四十斤重的丈六长戟也毫无用武之地。舒夜这一退却，黑袍小将立即欺身掳人上马，绝尘而去。
  顾小闲紧紧扣住马辔上的环结，随那黑袍小将一同冲进羽林军的重围。她不认得淳国风虎军的鱼鳞铁甲，也不认得敖氏长公子遗留下的惊云画戟，却认出盔下那双秀气清湛的眼睛。
  “七公子，好久不见。”
  至秋，诸侯联军围迫帝都，对峙半月，每浅尝辄止。忽一日联军北犯，一淳将匹马闯破羽林连营，至京郊掳一人返，复闯连营归去。箭术精湛，戟法如神，气势所及莫不敢挡，竟令全身而退。
  《流景堂笔记·圣王十四年秋》
  舒夜掩在树后，听远方喧沸渐渐止歇，收刀回鞘。
  “你都看到了。”
  他转过身，背对漫天舒卷的云霞。
  一直如影随形的守望者终于现身。本堂的规矩。魇组办事，守望者不可或缺。
  “看到了。”
  “烦请复命本堂，清洗失败。”舒夜道。
  龙颖缓步走近，从一旁树上拔出羽箭端详，不置可否。
  “你怎么知道，一定会有救兵？”半晌，龙颖道。
  “我不知道。”
  “你没有下死手。”龙颖盯着他的眼睛，“否则单刃足以毙命。”
  舒夜坦然与之对视。他确实不知会有救兵天降，甚至不知自己为何一念之差留了余地。其实那么轻轻一挡，只能令她不会立死，生还希望不过十之一二，更多可能是因失血过多而曝尸荒野。
  在杯影作用之下，伤重濒死形同死亡。普通守望者根本看不出区别，更不会发现他手底的伎俩。
  谁知这次来的是龙颖。
  “你用双刃，使互斥之力，短刃将长刃格开了半寸。”他说。
  舒夜耸了耸肩。亏得那个天降的神兵，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即使龙颖完全猜中，也无凭空口将他定罪。
  “短刃的用法，是她教你的吧。”
  龙颖看着小闲离去的方向。天光渐消，晚霞却沉淀得愈加浓艳，将黛色苍穹照亮了活泼泼的一角。黑夜即将来临，这种不合时宜的兴高采烈，和她倒是相像。
  他从来看不懂春花秋月，朝露晚霞。也看不懂她。
  来得出乎意料，走得理所当然。
  现在人被救走了，已经无法取证。他若如实汇报了舒夜做的手脚，还得做成千个审查，打上万篇报告。
  龙颖皱了下眉。下一瞬间出现在舒夜身旁。
  谁也看不清飞电白貂的速度，舒夜也一样。
  他只听见锐器穿破皮肉、刺透肋骨的声音。来自他的身体里。
  “这样看起来逼真多了。”
  龙颖弹了弹露出半截的箭羽，扛起“遭遇强敌不慎受伤”的伙伴，缓步走进夕晖。

第二卷 雪焚城 第16章
  顾小闲在一个秋风送爽的早晨醒来，感觉到饥饿和疼痛。这说明她还活着。
  营帐外隐约传来操令兵阵之声，铿锵的淳地口音。
  人生际遇永远难以预料，前一日她还身陷绝境，众叛亲离，后一日就藏进联军营帐，安全无虞。
  但敖谨之所以救她，是因为她在天罗时两人的交集。一切后果皆有前因，没有人能逃脱环环相扣的宿命。
  小闲仰面躺着，仿佛漂浮于苍茫弱水。短短半月时光，她失去了一切。听过最亲爱的人加诸的冰冷言辞，见过最信任的人举起的绝命刀刃。
  那道狰狞伤口已经被仔细包扎妥当。她身心俱疲，必然不是因为流了太多的血，而是因为消耗了太多不分青红皂白的善意和真心。
  欢迎来到真实世界。
  帐壁上悬挂着一柄断戟，戟头的月牙刃对她露出残缺锈蚀的微笑。
  门上的铁马发出细声。
  进来了一个其貌不扬的青年。生着憨厚的狮鼻龅唇，只是目光偶尔闪烁，泄漏了他的玲珑心窍。
  小闲不太喜欢他的眼神。
  如此殷勤探看。仿佛在说，这是公子舍命救回来的女人，一块加官进爵的踏脚石，须得尽心伺候。
  若在从前，她绝无如此敏锐。可见挫折确实能够砥砺性情。
  热粥饭温暖了脾胃，也使生机慢慢回到身体。人类如此软弱，不得不屈服于一切生存本能。却又如此坚韧，只需一碗热粥就能获得安慰。她感觉到暂时的安宁和满足，靠在枕上听那青年喋喋不休。
  他的话无甚趣味，但她全神贯注倾听。
  现在她心里圈满了禁地，每一处都不堪触碰，只能听些无关痛痒的话题。
  敖谨一直没有出现。张姓的青年为她送来一日三餐，陪她聊天解闷。她知道他来自中州洛兰，地名很美，地方很穷。一夜风沙能将村庄湮没大半，早上起来推不开门，只能从窗户爬出去，用簸箕把房子重新刨出来。据说历史上那支骁勇善战的大晁铁骑，就被这无情风沙吞没在戈壁腹地。所以那儿的房子都是高窗，光线从屋檐底下幽幽照入，屋内昏若牢狱。她知道他从文习武，却一直抱负难伸，家里养了个凶婆娘，日子过得苦不堪言，直到命运让他遇见南下的勤王军。她知道他无比崇拜那位传奇的少年将领，蛰伏多年越狱逃生，寄人篱下忍辱负重，终于重新寻回旧部，手握兄长遗留的惊云戟，再次站到夙敌的面前。旧时代留在他脸上的耻辱印痕，如今已成为新时代的光荣勋绩。
  驱辰月，清天启，拥立明君。张三热切地诉说理想，相信自己的声音汇聚在时代大潮中，必定能振聋发聩。
  多数时间小闲沉默倾听，甚少回应。她感受到这份狂热，却难以受到感染，甚至难以理解。这个来自遥远戈壁的青年，他从未见过一个辰月，如何产生这么深切的仇恨？从未受过白渝行一日恩泽，如何知道他必然是个明君？
  但她不会将这些不识时务的话问出口。
  因为她就身处这样的狂潮之中，每个人都同仇敌忾，意气高昂，相信自己正奔往最美好的前方。他们忘了太阳底下永无新事，即使在新王朝，也有白天和黑夜，美好和丑恶。
  她突然开始理解原映雪。
  没有常开不败的花朵，也没有旗帜永传的王朝。人心的美好和丑陋永远存在。不会因哀怜而生，亦不会因强权而灭。寒来暑往，生生不息。最好的时代里，丑恶掩藏于百花之下，暗自腐朽。最坏的时代里，美好独立于湍流之中，百折不挠。
  太医校尉用了最好的药，不出二日便能下地走动，但她很少出去转悠，因为不知该如何应对那些揶揄好奇或莫名敌意的目光。
  所幸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人们认为她是个来历不明的神秘女子。那些莫名的敌意，只因这个红颜祸水曾让主将大人身涉险境。
  七公子再没有出现。她占着他的军帐，享用干净的床铺和丰盛的三餐，与他当初在她家睡柴房当马夫的待遇差别有如天壤。以前她常跟里亚念叨，说自己的终极人生目标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如今愿望达成，却没有丝毫快乐。
  人不同于其他动物，痛定之后还有思痛，她需要时间来重新学习快乐，每一天都过得漫长艰难。
  对于白渝行和诸侯联军而言，这段日子却过的飞快。
  秋意渐深，天时越来越短，人们积聚的狂热也临近喷薄的边缘。月底攻城的风声自唐营传出，很快言之凿凿。久按不发的军士难以压抑沸腾的斗志，请战之声渐高。圈养多日的战马焦躁难安，渴望沙场奔腾。这种情势之下，一向严明冷肃的淳军也开始暗流涌动，这是开创时代的战役，每个人都梦想冲锋高地，建立功勋。
  终于九月十八日凌晨，敖谨自唐营的联军主帐归来，连夜召集淳军各路将领备战。
  破晓时分，小闲被帐外悉索的脚步声惊醒。无人喧哗，一切都在黑暗中有序进行。但她听得出来，至少三千人拔营出发，猜测是那批精锐的风□兵。
  要开战了。
  黑夜里震荡着细微的金戈之声，撞得心慌意乱。
  哥哥和小原还在城里。
  她在黎明前最深重的夜色中忐忑。不知过了多久，辰光突然出现，透过毡门的窄缝挤进来，薄如刀刃，刺伤了她的眼睛。
  铁马一响，张三大声咋呼着端来热水和早饭。她知道敖谨回来了，骑兵开拔了，诸侯联军决议强攻天启。
  铁马又响，张三大声咋呼着端来午饭，宣布他编入先遣队，自豪与她挥别。
  铁马再响，她从梦中惊起，未看清来者谁人，先怔怔落下泪来。
  梦中大火焚城，城内无人获生。
  “火攻……”
  她低声自语，将敖谨惊了一跳。
  “你如何得知？”联军的秘密决议，只各军主将与执行者知晓。
  因为这久旱干燥的天气。因为这不破不立的颠覆决心。小闲睁着眼，梦中情形历历在目。然后她终于看见来人。甲胄未解的少年将军，面上黥痕犹在，眼神莫名柔软。
  “投火点集中于太清宫与天墟，其余只是零星造势。”他轻声安抚，“平临君府邸有上千私兵，亦是联军盟友，无须担心安危。”
  小闲点头，无心追究他为何知道她的身世。
  “澜洲那批金铢，自水路舶入天启，如今已在信诺园中。唐国公震怒，针对顾西园的刺杀全部撤除。”他又说。
  她安了心，一时说不出话，只顾点头。此前冒险出城即为声东击西，令老头误以为那笔钱从当阳谷进天启。其时她抱着必死的决心，却碰巧走到淳军驻地附近……
  “当初我救七公子，只当做笔交易，同来天启也是抱着玩心。公子身负重望，舍身救我将死之人，殊为不智……”
  她即使不死在舒夜刀下，迟早也会因为停服荼蘼膏而心肺衰竭。
  “有人教给我解毒之法。”
  敖谨说着话，神情竟有些落寞。小闲终于想起来问他，怎么知道她在谷玄门外，怎么知道她的身家往事，又从哪里得到的解毒之法。
  他没有回答。也没有说出心中默念很多遍的话。
  “等我回来。”
  铁马轻响。寡言少年留下四个字，消失在门外。

第二卷 雪焚城 第17章
  风长长刮着，云却淤积不散。
  这些夜晚悄寂无光，人们忙于猜测黑暗中酝酿的危机。无人喧哗。无人欢笑。无人饮泣。
  原映雪独行于朱雀大道。周围是盲者的深黑，亡者的死寂。夜色侵蚀了他的白衣，如同浮冰漂流在黑水。
  距离天明还有很久。
  天墟依旧伫立，门前则空无一人。曾经这里站着成排的年青教徒，黑袍上绣着星辰与月，眼睛高望遥远苍穹。有的人求脱俗。有的人求长生。千百年来辰月从未与尘世如此接近，现在浮云散去，重新显现孤寂本相，终于流露出使命终结的气息。
  天墟兀自高耸，古伦俄一人独坐。
  原映雪拾级而上，走到天墟高塔之顶。老师的面貌多年不变，清癯肃穆的年长羽人，黑布蒙住了盲眼，却有看穿世事的通透神情。
  最接近神的凡人。
  最接近死亡的凡人。
  云层低垂，星月隐去踪迹。今夜不再需要神启，命定的终局即将降临。
  “你还是来了。”古伦俄说。
  声音一如既往，既不高兴，也不失望。
  原映雪躬身行礼，然后在老师脚边的石阶坐下。
  “其实这些年我一直希望从你身上看见……堕落，嗯，我觉得，你就是一个最后会堕落的人。因为你太孤独。”
  “学生惭愧。”
  “想不到你挺了过来。我觉得有点高兴，不过也挺无聊的。”
  “其实，是堕落了。”
  原映雪微笑着说出那个词。神之堕落。却是人之欢喜。他若不堕落，就不会放任自己沉沦心魔，也不会用力将她推开。
  “不错。”古伦俄点头，不知是指他说得不错，还是做得不错。“那么，为何来到这里？”
  “您曾经预言我的结局。”
  “唔，不仅是你。”
  “我试着把她从结局里推出去。”
  “你变得像个人了。”
  原映雪遥望天空。现在他吹着高处的寒风，离神那么近，胸口中却跳动着一颗人心。
  “让我陪着老师走完这最后一程吧。”
  “我不需要陪伴。”
  古伦俄笑容平静。
  “映雪。神决定我们会遇见什么人，有怎样的羁绊。你可以试着将之推开，但不一定能够使之离开。”
  他突然抬起枯瘦的手指。
  天墟的虚幻迷宫里，奔跑着一个微不可辨的身影。
  顾小闲随淳军转移至天启近郊，不出一个对时便重新潜回城内。
  这次她还是走的水路。
  提到水路，人们会首先想到经印池门入庆丰潭的河运，往往忽略城东裂章门的地下涵洞。毕竟除了水老鼠，没有人愿意从城墙下钻洞出入，何况水下还设置了巨锁栅栏。幸好，不论老鼠还是锁头都不会给小闲造成太大困扰，那串可能暴露行踪的湿脚印也迅速蒸发在干燥的夜风中。
  正如敖谨所言，信诺园数千私兵严正以待，即便是她也很难突围而入。
  小闲远远看了一眼风雨楼的明灯，转身奔向天墟。
  神之领地居然无人看守，由她径直闯入，脚步声急急回荡在千重长廊。
  然则，总也跑不到尽头。
  无边无尽的回廊。相差无几的石台。层出不穷的阶梯。高塔始终在不远处，却永远无法接近。
  关于天墟的迷宫传说一直都存在。它占地不过一坊，沿围墙很快能走上一圈，但若有人擅自闯入，整宿也不可能跑到天墟的中央。据说那座高塔耸立在神的领地，凡人不可涉足。
  扯下发绳绑在身侧的石阑，继续往前奔跑。三百六十级台阶之后，丝绳再次出现在前方。
  幻术。
  小闲瘫坐在平台。腹部的伤口因剧烈跑动而撕裂，汗水淹过辣辣生痛。
  几乎忘了。她企图保护的这个男人，其实比她强大许多。
  但她心慌，不是没有缘由。
  他把她安排的那么平安妥当，就像她之前安排里亚和大陆，是否也因为抱了赴死的决心？
  怒气横生。凭什么安排她？他若死了，赌约岂不就作废？她问谁讨债？
  “真是个执着的赌徒。”
  薄雾中传来熟悉的笑语，小闲猛跳起来。
  风吹莲动，白衣教长从雾后现身。音容笑貌概如以往，显得她舍命夜奔如此莫名其妙。小闲至此方觉自己不妥，一则老头向雷枯火告了伪密，不该径直来天墟找他，二则既然来之，无论如何应稍事打扮，不该蓬头垢面狼奔豕突。
  但她好歹见到他一面。在这围城之夜。
  “你不能待在这。”
  她见到他，什么话都来不及说，直接拉起来往外跑。
  夜还黑着，危机在暗中蠕动，随时孵化。但她听着两个人的脚步声，又觉得跑不完的回廊甚合心意。一旦出了天墟，恐怕就得分道扬镳，各自逃命。
  跑了不知多久，原映雪轻叹了口气。
  望不断的千重长廊就这样显出尽头。尽头是朱雀大街，街上静静停着一辆沉香马车。
  火是突然之间烧起来的。
  方圆百尺内拔地而起，轰然冲破夜色。火舌一直舔到檐角的石兽，烧亮一双双赤红的琉璃眼珠。小闲只觉烈焰燎身，未及反应，瞬间被原映雪拉回。耳边焚风尖啸，脚下路石陷落，但她被密密护住，什么也看不见。
  她想，城破得好快，羽林军必然投诚了。
  众望所归的新时代来得如此轻易，好似戏台上走个过场。也好。这是白渝行的天下，抑或白千行的天下，与她没有半分干系。这一年叫天宝元年，煌极元年，抑或圣王十四年，留给史官去头痛。乱世倾城，只要他们还在一起，就不算流离失所。
  “咦对了，要是辰月倒台，碧遥湖还算你的产业么？”
  她从他怀中挣脱，问了个十分紧要的问题。
  原映雪低头，只来及看她一眼。那一眼极短，不够她揣摩清楚其中意味，就被重重烈焰隔绝——
  火光飞闪，她被推入那辆沉香马车。
  马车停在火海深处，奇迹般没有点燃。因热浪而躁动的马匹四蹄腾空，在车门甩上的刹那沿着朱雀大道飞驰北去。
  她在急速行驶的车内滚了一个囫囵，一头撞上紧闭的车门，终于明白那一眼苍茫冷静，是为诀别。
  通体乌黑的谷玄门在守军面前讶然开启，夜色中尘土飞扬，蹄声滚滚，竟不见车行何处。

第二卷 雪焚城 第18章
  雷枯火打过许多硬仗。
  这世上他只拥有并信任一样东西，战斗。
  所以他信仰星辰。每一次的吟唱，都能感受到郁非的强烈波动穿透他的躯壳，那是战斗的意志和渴望。
  星辰是天空星野中真正的神。因而神之使命，他将坚守不移。
  火场中，原映雪慢慢转身，黑发跳荡，白衣飞浮。
  这是一场姗姗来迟的对决，炽烈澎湃郁非之火，孤寒清冷密罗之雪，自相生注定相克。
  雷枯火五指微合，又一丛怒焰升空，点燃敦化门的额枋，被夜风吹出灿烂火线。他曾在冥想中无数次与原映雪对战，始终胜负难分。传说中最接近大教宗的天才秘术师，从未有人见证其真正实力，所以他不敢轻敌，连续出手都是至强打击，三千离火将白衣身形牢牢困死其中。
  原映雪几乎同时做出反应。冰岚如巨大波纹在身边节节爆开，遇火即懈，云蒸霞蔚。赤炎上方，团团自汽吞吐聚散，将朱雀大街缓缓掩埋。
  雷枯火抬头，紧盯着飘忽不定的雾气。
  千变万化，幻术是所有秘术中最令人恼火的存在。原映雪修习密罗一系，其流派至今不为人知。他曾于天启城外布下十里槿花，貌似白衣流。又能轻易作用人心，貌似心源流。然而天墟迷藏似幻若真，却似无相流……密罗五流十三派，甚少人同时修习，他似乎均有涉猎，实力莫测。
  在雷枯火黑白分明的世界中，这些捉迷藏似的精神对抗无异于胆小鬼的把戏，他只关注一件事。
  对方主守，还是主攻。
  雾气在半空凝聚，渐渐现出实体。平地突起狂风，一头银鬃巨兽御风而来，啸声直穿云霄。地动山摇间，数不清的六芒雪片席卷天空。
  密罗巅峰术，原兽召唤。
  云层不知何时散去。湖绿光芒自天顶坠落，仿佛洞开了一瀑清流，源头便是那三角锥形的密罗四星。
  刷。刷。哗——九天清流倾落朱雀大街，沿着鳞次栉比的瓦檐，铺开一丛丛透明瀑布。瀑布之下，街景逐渐扭曲失真。雷枯火圆睁怒目，眼见原映雪周围的火焰渐渐低矮下去。银霜蜿蜒生长，似一朵席地白莲，转瞬覆满街道。
  密罗光芒更盛，无尽落雪扫荡长空，扑在雷枯火赤铜色的脸上，化成点滴清凉。眨眼间，朱雀大街消失不见，稠绿光芒纵贯天地，变作望不尽的冰山寒川，朔风呼号灌耳，两人已站在无边无垠的雪原之上。
  滴水成冰，呵气成霜。雷枯火知道自己进入了幻境。
  四面八方奔涌着密罗之光，清冷的，悲伤的，一点点侵入他的精神。目光一瞬。银鬃巨兽在风雪中昂首挺身，变得愈加庞大。再一瞬，巨兽双瞳微闪，矮身俯冲直下，挟风裹雪，势若崩云。雪尘隆隆扬起，刹那将雷枯火掩埋。
  孤寒。
  这是原映雪给雷枯火留下的唯一印象。虽然他们共同追随教宗多年，从初听义成长为教长团一员，但他印象中的原映雪，始终是当初刚入师门的白衣少年，终日独坐峭壁之上，目光淡淡望着远山。
  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对于辰月而言．人教受戒便意味着彻底告别过去。
  而他突然现世，光华夺目，从不参与任何教义聆训与秘法修行，却被传为百年难遇的天赋奇才，未来教宗的不二人选。
  那时候，雷枯火甚至产生过类似妒忌的情绪。
  教宗说雷枯火很有天分。这句话像一道鸿沟，将他与原映雪远远分隔开天分不同于天赋，需要付诸百十倍的努力，才能勉强并驾齐驱。
  可惜那位天赋奇才似乎并不珍惜上天的馈赠，游离于星辰与俗世之间，始终缺乏一颗真诚的辰月之心。
  所以他的背叛，显得尤其不可原谅。
  雷枯火承受着雪崩似的攻击。原兽凶猛的獠牙近在咫尺，随时可能将他扯为碎片。他却闭上双眼，露出一丝笑容。
  对手主攻。
  密罗秘术士在对战中甚少主攻，多将精神力用于强化幻境，以绵密的密罗之力侵蚀敌手，寻找并放大其内心的裂隙。这种耗时费力的漫长打法有如文火煮蛙，最为暴烈的郁非系所不喜。
  在对战双方皆为顶级秘术士的情况下，绝对力量的对抗已无太大意义，节奏控制变得至关重要。原映雪放弃蚕食蚁噬的慢节奏，举手就是一个刚猛招数，正中了他的下怀。
  狂风暴雪，雷枯火已然身形难辨。原兽长啸不止，周围雪山冰川震颤回应，脚下千仞冰原竟也慢慢龟裂，化作粒粒雪尘，卷入那团疾舞的风雪之中。这是原映雪一人掌控的天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即使鸿蒙初开时的火种，恐怕也难逃熄灭的厄运。
  然而那团足以摧毁一切的风雪壁垒中，微微亮起一点红光。
  拳头大小的红光，脉搏似的跳了一跳，而后陡然暴涨，亿万光焰破壁而出。
  原兽没有机会发出最后的嚎叫，突然爆成数不尽的闪耀碎片，消失在风雪中。
  “硬碰硬，你不是对手。”
  雷枯火站在深夜的朱雀大街，沉闷地道出一个事实。脚下是天启街市的青玉石板，因旱季过于久长而干燥发白。密罗的第一重镜天幻境已然消失，连一片雪、一滴水也没有留下。
  云层又开，这一次，灼红的郁非占据了天空，光若流火。
  雷枯火没有给敌手留出喘息的时机。无数道烈焰从他背后蜿蜒而出，直贯长空，顷刻拧成慑人的一束，蛟蛇般直扑原映雪所在。他猜这一次原映雪必当以守为攻，怎料对方不躲不移，突然幻成万千鸷鸟突袭。
  火龙与鸷网迎面直击，雷枯火感觉到无比的兴奋，战意高歌猛进。这无疑是一场巅峰对决，能够以这种畅快淋漓的方式展开，说明他的对手并不似外表看来孱弱。
  郁非的光芒亮彻天空，密罗逐渐黯淡。火蛟终于冲破鸷网，黑色群鸟扑打着燃烧的翅膀，被天风吹散在高空，最终消失在浓云深处。
  第二重幻境，破。
  “为何叛离？”
  雷枯火对那个白色身影沉声质问，满腔愤怒。将多少人梦寐以求而不得的绝顶天赋弃如敝屣，无可宽宥。
  白色身影闪过，巨浪滔天奔袭。
  “从未皈依，何言叛离。”
  清冷的声音挑起更盛的怒意。雷枯火平举手掌，升起九重火墙将浪涛隔于身外，再轻轻一推，火墙逐一倒伏，层峦叠嶂尽数崩于对手顶上。
  第三重幻境，破！
  “焚天离火！”
  雷枯火狂吼，郁非之力灌注全身，干枯身形燃起熊熊炽焰。密罗究极不过七重幻境，原映雪一时不智，选择强攻而非智守，很快就会彻底落败。
  镜花水月，破！离境千寻，破！杯弓蛇影，破！
  雷枯火战到极酣，逐渐不能自已。黑云与飞沙将之团团笼罩，体内颠沛的郁非之力即将突破肉体承受的极限。青筋暴涨，血色激荡，整个人如同滚烫铁水浇铸。
  此时六重幻境已破，追随雷桔火而来的辰月从者已能看清二人战况，诸人见雷枯火如此情形，皆大惊失色——这是郁非之力失控的前兆。
  郁非，主雄心与高傲，为九州带来无可抑制的炽热野心。其力一旦失之偏颇，陷入狂暴，毁灭只在旦夕。
  雷枯火命入郁非，心属辰月，常年冥思修习，已成为不世出的强者。与其耗费心力寻觅其精神裂隙，找寻扰乱他冥想的机会，不若反其道而行之，以脆弱的对攻开始，让其感受自己强横力量摧枯拉朽的激荡，鼓舞其更加炽烈的雄心和斗志，利用七重幻境煽风点火，使之陷入与郁非最猛烈的联系之中。
  这意味着空前强大的力量被直接牵引出来，但这同时也意味着，雷枯火精神本源与郁非将同步达到凡人所能承受的极限。
  精神满溢。感受到信徒的星辰之力将会在瞬间带走雷枯火的全部精神，雷枯火的意识将成为郁非的一部分，同时，那副最标准的秘术士脆弱的肉体，也将成为一副被精神抛弃的躯壳。
  这才是原映雪的策略。
  白衣公子食指微扬，对准长街尽头狂暴欲燃的身影。
  第一滴水落下的声音。
  落在无边黑暗的虚空，遇到滚烫跳跃的火焰。云起。雨落。山出。海生。
  曾经枯海与烂石之上，第一朵花开。
  冥冥中，荒对墟说，开始战吧。
  于是出现了人心。
  鲜血染红溪涧，箭矢穿过花朵。铁蹄踏过生长食粮的土地，血肉成泥回归土地的食粮。
  我应战，墟这样回应。
  郁非耀亮天空。那是墟的战意，墟的斗志，墟的昂扬。
  密罗幻境第七重，万物生杀。
  望不尽的铁甲锋镝，决堤般涌向长街尽头，雷枯火却什么也看不见。
  一切正如原映雪所安排，昂扬的郁非斗志将他彻底吞没，颠沛战意成为他精神的全部，最终在吟唱中归于极限——升华的精神自由，以及，肉体的最终枯萎。
  火红的郁非光芒极盛，稠重火光自天顶缓缓泻然而下，仿佛因不能承受自身的炽热而熔化。不再是一点一滴，郁非感受到了来自这个忠实信徒的应和波动，那昂扬的力量如同洪流一般滚滚注入雷枯火的头顶。他不再是一个人，甚至不再是一个辰月，渐渐成为一团光耀天地的火焰。
  归于郁非本身。
  嘶吼声响彻云霄，带着极致的快感和速度，似乎要洞穿每个人的耳膜，久久不息。
  用尽全力的战斗，竭尽所能的激昂。吾神在上，照彻吾心！
  极致的狂喜如火山喷发，万丈红光中，雷枯火突破了郁非圆境，瞬问舍弃肉体束缚，成为郁非的一部分。
  历史上，某些辰月教宗都未能达到这般境地。
  来自主星的认同，来自神的意志的包容。
  原映雪站在长街一端，突然一瞬间失了神。
  身前是与星辰合而为一的同僚。身后是生杀不尽的万物人心。而他站在中间，如同当初那个独坐峭壁之上的少年，孑然一身，既不属于星辰，也不属于人间。
  就在这个致命瞬间，雷枯火扬手抛出一击，无数火球带着呼啸焰尾袭向长街对面。
  万物生杀，破。

第二卷 雪焚城 第19章
  小闲两肘支地，含住一口气，两脚猛踹车门。
  纹丝不动，委实是锁死的。而她方法用尽，也撬不开那扇貌似纤巧的窗。
  窗外，勤王军如同田间麦穗四散倒伏。刀枪箭矢一路叮叮当当追咬，仿佛雪霰敲在琉璃瓦，打个旋儿便擦飞了。
  那个人铁心将她送往平安的远方，挣扎无益。一定要足够远，足够平安．车才会停下。那时天启已陷于血火，一条漫长的逃亡路横亘其中，此端生，彼端死。
  她仰面躺着，听车轮急转，杀声渐远。前日还觉得生是奢望，冷静地为众人拨算盘做安排，今日便体会到被安排的人有多气恼。尤其当你不愿独生，只想共死的时候。
  若能同生自是更好。从此浪迹天涯，他们一起，去任何角落都合意。比如毕钵罗，淫雨时断时续的炎夏，在幽深曲折的小巷子里瞎逛。比如杉右城，坐在防波堤上看碧空无云，如同凝固的宝石闪闪发亮。比如浔洲，沼泽边的潮湿小酒馆，暴雨冲得满世界泥泞，尽管已经耽误了好多天行程，也只能坐在炉火旁，有一搭没一搭闲聊，度过无所事事的夜晚……甚至可以偷偷摸摸回到天启，在新时代的歌吹花影中，明月星空下，扮作繁华街头的流浪汉。
  她想着这些平凡琐碎却遥不可及的事，眼睛渐渐潮湿，又因为仰面躺着无法滴落，就这样积在眼眶里，虚化了整个世界。
  “哟——”
  熟悉的清啸声，飞掠过夜色覆没的平原林地，隐隐传人小闲耳中。
  “哟哟——”
  第二声清晰许多，似乎正在以难以想象的速度靠近。她吃惊地眨了眨眼，世界恢复清晰。
  那些大雪封山的漫长冬日，被关了禁闭，在昏暗的藏书阁无休无止地绘图，只有一种方法可以偷溜出去，吸两口清凉的空气。
  暗夜无声，当阳谷的群山投下深沉的注视。她在等待。
  “哟——”
  短促兴奋的撒娇声。莹白光团咻地滚人车内，仿佛紧闭的车门并不存在。
  “山药！”
  她扑上去紧紧搂住独角兽的脖子，顺势与它就地打了个圆润的滚。枯草锐利的边缘在身上拉出一道道小口子。空载的沉香马车隆隆远去，她躺在荒野里，脸上布满山药的口水。
  “淮安城的顾少，没了快手里亚和真神佑护，你可怎么办哟。”
  长发黑眼的小个子少女高坐在马车上，挎着拓岩弩，挥着长鞭，威风得似个河络工兵——与其说那是一辆车，不如说是个全副武装的钢铁堡垒加了轮子套了马，一副挡我者死的碾压姿态。
  “不是告诉你，十年不出，生死相忘。”
  小闲慢慢走过去，仰视神采飞扬的少女。嘴角线条严厉，声音微微颤抖。
  “我倒想跟你相忘咧，”里亚撇嘴，“可是这个哭娃娃，每天晚上闹得人睡不着觉，烦的很。”
  她伸脚将兴奋不已的山药踢回小闲怀里。
  “还是你自己带吧。”
  火。焦油般的黏稠的火，淋淋漓漓洒在身上，似乎要将灵魂也洞穿。
  没有疼痛。湖绿的密罗之光在火中碎裂消融，仿佛夏季最后一群萤虫吹散在秋风。
  他从不曾主动吟唱，也不愿拥有众人艳羡的天赋。那一日，神启来得猝不及防，不管人心是否愿意被照亮。
  从此徘徊在浩荡天风与红尘黄土。
  原映雪看着长街对面，目光迷离。澎湃的郁非烈焰渐渐归于平静，火中之人焦黑枯槁，明明历经肉体的极致苦痛，却获得精神的极致喜悦。
  那是他永远不能得到的归途。
  他不忍打断的归途。
  雷枯火平静地发出最后一击。枯萎见骨的肉身摇摇欲坠，掌中焰火却致密浓烈，仿佛由北陆最醇厚的烧酒点燃。焚天离火似一柄燃烧的扫帚，纷纷扬扫过朱雀大街。
  昔日盛景终成灰，街边经年沉默的砖石木椽齐声轰鸣，瞬间分崩离析。火光中，原映雪笑意淡淡，一如当初独坐峭壁之上，等待着天荒地老，人神俱灭。
  如果，是说如果有来世，他要做个春耕秋收冬打盹的农夫，永远面朝黄土，背对星辰。
  然而那团火却没有落地，只将被七重幻境耗尽力气的原映雪扫倒，而后像陀螺一般弹向天空，尖啸着飞往谷玄门的方向。
  原映雪一直以为，自己这辈子做的最后一个荒唐梦，是在一个醉酒的夜晚。
  直到这一刻。
  一座覆满青绿色菌丝的庞然大物突然出现在谷玄门外，机械臂划过漂亮弧线，拍下挂斗中的巨石，瞬间摧毁了一座箭楼。
  离火烈烈，点燃覆盖其外的轻薄菌丝，赤焰在黑夜中勾勒出一个闪亮轮廓。
  是那座亘白将风。
  血雨腥风的倾城时刻，本应远离帝都的女孩攀在将风顶上，威风凛凛杀将回来。身后土石飞扬，擎着火把的勤王义军似洪流涌人，终于将这旧时代的皇城墙撕开了一个豁口。
  又一重离火攻击，庞大将风终于在天墟前趔趄止步。她沿着一根最长的传动杆飞滑向他，长发在焚风中高高扬起，笑容比火光更加明亮。
  “教长！城破！主力在郁非门方向！”
  顾西园听过很多关于妹妹下落的故事。
  有些显然是鬼扯。有些貌似真实，最终仍旧证明是鬼扯。虽然不愿承认，但他心里已经慢慢松动，开始接受斯人已逝的事实。
  这些故事中，要数面前这名河络少女所讲述的最为荒诞。比荒诞更加荒诞的是，他竞在千钧一发的倾城之夜，听她扯了足足半炷香时间。
  “可有证明？”
  他低声询问，内心有个小小的种子破土而出。似乎所有蹊跷的前因后果，都在这一刻变得理所当然。
  “你个灰包！她与你长得一个模子倒出，要什么证明！”
  快手里亚一着急就变快嘴里亚。名扬天下的平临君怎么是个迂脑筋，即便豚鼠的绿豆眠也能看出他们是胞生兄妹。纵然她是半炷香前才得知，见到他的眉眼也立刻笃信不疑。
  顾西园还在思想着，眉间川字渐深，里亚道他彻底疑了心，慌忙道：
  “她说！那艘船，是你握着她的手一同点的！”
  仿佛一闷棍打在胸口，顾西园窒了一窒。
  淮安临海，公卿世家惯以焚舟祭奠亡者，却有不成文的规矩，点燃祭船之人必为男丁后嗣……他在远海握着年幼妹妹的手点燃祭船，并无旁人目击。
  “……你刚才说，她去了哪里？”半晌，他开口。
  “救一个朋友。今晚外面危险，请平临君务必不得外出，院墙屋舍用水浇湿，以防……”
  “领我去寻她。”
  顾西园言辞还镇定，起身时却倾翻了案几，茶盏落地而未碎，当啷啷滚着，被青衣男子弯腰拾起。
  “公子现在出去，就辜负了小闲姑娘一番心意。”
  “她是宛瑶……”他终于显出仓皇。
  顾襄摇头。
  “她是小闲，龙家第一流的杀手，懂得怎么保护自己。今晚命运攸关，信诺园缺不得运筹。请允顾襄前去接应，公子留守。”顿了顿，又道，“公子已经等了十年，不差这一晚。”

第二卷 雪焚城 第20章
  喊杀声从四面八方传来，起初只是寥寥希声，试探着穿过煌煌帝都的幽深街巷，渐渐从彼此应答中获得了雄壮的胆气，越来越多的呼号加进去，终于汇聚成振聋发聩的共鸣。
  雷枯火昂首倾听，突然一个影移，直奔南城郁非门，枯萎成骨的身躯发出咔咔轻响。在这副脆弱躯体彻底将他抛弃之前，神灵还需要他最后的奋武。
  一众辰月从者亦追随雷枯火消失在街角，一阵鸦黑的旋风扫过，朱雀大街重新归于平静，只有满街断瓦残垣和一座烧毁的庞大将风可以证明，刚才确实发生了一场死斗。
  小闭松开紧握的拳头，发现手心早已濡湿，腿肚直打闪，哪还有半点破城而入时的威风。
  “还是第一次，有姑娘挡在我前面。”
  原映雪轻轻一晃，靠在她背上。
  “总轮到我救你一回。”
  小闲将原映雪的手臂搭在肩膀，不敢回头看，只是撑着他往前走。他的声音支离破碎，不知受到怎样的重创。
  “我拼命，想把你推出去。”
  “你不是早有预言？我浑身都是破绽，所以无法逃脱宿命的追捕。”小闲笑嘻嘻道，“可你大概没想到，我会自投罗网。”
  她将他扶到暗巷的隐蔽处，仔细侧耳倾听。到处涌动着嘈杂人声，黑夜渐渐不再深重，却不是因为天明——梦中那场焚城之火，真的烧起来了。
  长风猎猎，吹起排山倒海的滔天热焰，将天启城吞噬殆尽。只需要一个火种，久旱的都城便陷入了魔魇般的狂乱，无数人影被火光撕扯扩大，纷纷扬扬抛向天空，仿佛有人突然说出禁咒，将幽闭许久的魂灵一并放逐。
  善或恶，美或丑，正义或反动，此时均已变得无关紧要。当微小的声音汇聚成时代的嘶吼，除了颤抖着倾听，别无他选。
  但也有人既不倾听，也不颤抖，他们并肩坐在暂时无恙的屋檐下，瞧不出精疲力竭的样子，纳凉似的悠闲说话。
  “邢先生回来了，带了北陆的好酒。”
  “找个时间，一起喝。”
  “他说，杉右城有个海盗姑娘，跟我长得一样，只是红头发。难道我爹八年不娶，是有什么原因？”
  “找个耐间，去看看。”
  “再过两个月，我就二十了。”
  “嗯。”
  “在我们淮安，二十岁的姑娘还不嫁人，会沦为十里八乡的笑柄。”
  “……嗯。”
  嗯个屁啊！小闲瞪眼，却见他笑影深深，不由脸熏耳热，揣度他到底没听懂还是存心。这时突然半截燃烧的斗拱呼啦啦砸落，打断了她的寻思。二人匆忙转移阵地，这才发现天墟附近六坊完全陷入火海，雕梁画柱通通化为乌有，浓烟裹着火光流溢，成为最后的色彩。
  抬望，天色明如白昼。
  从安贞坊的深巷辗转往南，一路都是擎着火把的义党与缇卫当街厮杀，渐渐演变成单方面的碾压，越聚越多的义党如洪流般涌向太清官与天墟。
  一捆沾满沥青的草团滚落小闲脚边。
  红光闪过，照亮负责点火的士兵与小闲的脸，二人皆一愣。
  她记得他，张姓的青年，来自中州戈壁深处的小镇。
  紧绷的心咔嗒一松，她将食指竖在唇上，示意对方噤声，他却目光闪烁，平凡面孔因突来的喜悦熠熠生辉。
  “这儿有个辰月！”
  一支矛枪，七寸枪头，区区四两重，最普通不过的兵器，轻飘飘穿过原映雪身体。
  围攻人群发出胜利的欢声，攻击者却有些踌躇。脱手瞬间，枪下仿佛一汪水，一团空气，并无实在的血肉撕裂。
  辰月教宗古伦俄曾于人世之初为教长团三名弟子结下秘印，原映雪获“无方”，以其傍身，一切儿俗刀剑透身而过，不能造成实质伤害。
  此前无人得知何为无方，直至雷枯火令苏晋安刑拘如海居士，引原映雪至狱中，假造天罗行刺事件，一试方知。因而今夜清洗内鬼，雷枯火也只带领了第一卫所的缇卫，主要以秘术攻击原映雪，全未调用苏晋安的精良卫兵。
  小闲抵靠在原映雪身后，想起他此前所提秘印之事，终于放下心来。此时不断有勤王义士向兴化、丰乐二坊聚集，渐渐围出一个海上孤岛，八荒四合都是激荡着仇恨的汪洋。人们高呼着正义的口号，甚至有人将手中火把和刀剑远远扔来。
  张三迟疑着拔出矛枪。枪头竟毫无血迹，洁净如洗，而原映雪兀自屹立不倒。愤怒浪潮慨然爆发，在“诛辰月，驱邪教”的山呼声中，张三又一次举起手中的矛枪，用尽全力扎了下去。
  枪头狠狠贯穿白衣教长的胸膛，似乎刺人一团棉絮。然而就在枪身即将透身而过时，突然阻力传来，似乎被筋肉内脏四面咬合，一朵血花猝然开放在原映雪胸口。
  顾小闲咬紧箭袋，高举拓岩弩往四面散射。人潮汹涌高涨，坏消息是她站在即将沉没的孤岛上，好消息是她和原映雪背靠背一起站在孤岛上，即使没顶也无妨。
  不过在此之前，她还有必要确认一件事。
  “要是过了二十岁还没人提亲，你愿意娶我么！”
  她扭头高喊。这种问题通常不该姑娘主动，幸亏淮安城的顾少并非寻常姑娘，否则面对一个只会说“嗯”的男人，只好等到海枯石烂。
  她等了半天，没有等到那句“嗯”，不由有些慌乱，又大声问了一遍。
  原映雪也许回答了，也许没有。已经没人能够听见他的声音。
  一支再普通不过的矛枪插在他的胸口，浅墨瞳仁中还留有最后一道银辉，温柔伤凉，像是去年冬天的雪光，永逝不返。
  他在最后一刻突然想到，透身而过的矛枪会伤害到那个与他紧紧相倚的人。
  那个人，既聪明透彻，又温暖真挚，对世界充满童稚的信心，让旁观者也随之胸怀勇气。连他也渐渐相信，所谓情感与梦想，不仅仅是人心里开出来的虚妄之花。
  他还记得他们初相见，他捕捉到她心底的影像。年幼的女孩独自站在擎梁山巅，静静看着细小的雪尘从长空无休止落下，直到天地归于纯白沉寂。他记得她第一次动手刺杀被抓了个现行，胆战心惊陪他喝了一下午酒，明明海量最后却假装喝醉。记得她为他流下眼泪的那一天，明明海量最后却真的喝醉。记得她透过竹篾屏风的孔洞偷眼看他。记得她在被人追杀的攸关时刻轻描淡写请他“帮个忙”。记得她实在不敢恭维的琴技。记得自己那个荒唐的梦……和那个不知是真是梦的吻。
  即使他想忘记所有，她在他手上咬的那一口，也会时常隐隐作痛。
  原映雪竭尽最后一丝力量，卸下了教宗封印在他身上的无方。
  小闲转过身，抱住那具缓缓滑落的身体。周围血光横飞，愤怒而又激狂的人们高举着刀枪，潮水般一拥而上。
  血色模糊了他的眼，她的眼，他们的眼。
  没有谁仇恨顾小闲，也没有谁仇恨原映雪。这只是一个时代对另一个时代的仇恨，如此洪大，非个人之力可以扭转。身陷其中的个体不知自己会被带往何方，只能随波逐流，或者粉身碎骨。里亚在狂热的人群外高声尖叫，没有人听见她说什么，没有人知道她哭什么，他们以为她与他们一样，是在为那个被乱刀砍杀的旧时代喜极而泣。

第二卷 雪焚城 第21章
  敖谨从庆功宴踉跄出来，天已蒙蒙亮。
  喝了太多酒，听了太多恭维，脚下多少有些轻飘。白千行由他从太清官亲手擒得，算是立了头功，而后赶往天墟，却听说古伦俄已经死在一群籍籍无名的义党手中……总而言之，多少年夙愿已了，勤壬党大业已定，剩下的只是分封功绩，抚慰百姓，做些歌舞升平的官样文章了。
  突然间觉得空虚。
  空气里飘荡着烽烟焦土的气息，令人淡淡作呕。新王朝的太阳第一次升起，看得到却是满目疮痍。
  对街有人缓缓走来，步履亦是踉跄怔忡，敖谨侧身立定，错身而过时，听那人喃喃自语，声音甚是熟悉，不由多看了一眼。这一眼看得他吃惊异常：那披头散发、神色痴癫之人，竟似平临君。试着唤了两声，对方只是不应，口中一味昧念叨，仔细听来说的是“我等了十年，竟没有等过这一夜”，一时不明所以，便摇头随他去了。
  走了没两步，遇到一名青衣男子疾步撵来，是西园管事顾襄出来寻人。看来刚才疯癫之人确是平临君。敖谨心头突然不安，拦下顾襄问道：
  “顾先生，敢问平临君为何事伤神？”
  “闲姑娘去了。”
  顾襄匆匆丢下一句，继续上前撵人。敖谨呆立半晌，又联系顾西园的蹊跷光景，慢慢才明白“去了”的含义。
  哀伤似油脂将棉纸渐渐浸透，眼中世界又似透过这张纸所看见，一概罩上一层蒙昧的影，直到心中狠狠抽痛两下，才发现是眼中逼出泪来。
  跟在顾襄后面还有个小个儿姑娘，也是木痴痴的脸，脚边跟着只独角兽，走到敖谨面前突然停住不肯挪步。
  敖谨看着里亚，想起在毕止监牢外第一次相见，一路就听她和小闲聒噪不休。那么活蹦乱跳的姑娘，怎么就不见了？
  里亚愣愣看着敖谨，似乎在想这个人是谁，又似乎在琢磨他眼中的泪光是什么意思，最终叹了一口气，弯腰摸了摸山药。
  “其实这只笨猫一直都很喜欢你。”
  大胤圣王十四年，九月十八。
  一场早来的雨雪滋润了干旱半年之久的帝都平原。
  白雪覆盖了帝都焦黑的断瓦残垣，覆盖了城外累累白骨和断戟残兵，那是中州之乱时留下的诸侯联军的遗骸，其中或许就有以身殉国的淳国长公子敖诩。
  绵亘城外十里的朱红帝槿亦连夜消失不见。有人说，这是沉冤得雪，天降罪证。也有人说，这一切只是因为那位白衣教长闭上了双眼。
  大胤圣王十四年，十月初七。
  披着鹤氅的少年走在茫茫雪地，山药尾随其后，偶尔伸出舌头舔舔他的后颈。
  “七公子！来喝一杯！”仿佛有人在他背后大喊。
  其实那时候如果握着她的手说，“不如忘记这个乱世一起去找个好玩的地方过几年开心日子吧，”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人生总是这样，每当你想要回头，一切都已花落水凉。
  他无声地笑了笑，摸摸那只大猫的领毛。
  “别舔啦傻姑娘，回淳国还有很远的路呢。”
  ——完——

番外 龙颖 第1章
  那是匡武帝圣王八年的春天，我被反剪双手绑在一辆马车的后厢，从澜州北部的擎梁山运往帝都天启。
  从雪线一路南下，静默风光逐渐变得热闹，让看惯了白山黑水的眼睛应接不暇。穿过晋北走廊，处处绝胜烟柳，如云繁红，一切都像泡在微温的春水里，而我却一直手脚冰凉，直到进入天启也没有回暖。
  终于抵达了旅途的终点，月栖湖的云四娘轻抚我的手背，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说我寻觅多年，总算找到一个真正冰肌玉骨的美人，不愧来自澜州雪山。又说别看月栖湖烟花之地，姑娘们可比官府小姐更有身段，所以你大可不必害怕，更别妄想逃跑，这儿的门丁也比官府侍卫更有手段。
  云四娘总共弄错了三件事。
  第一我不是澜州人，只是随本堂隐匿于擎梁山。第二我并不害怕，要害怕的人应该是她。第三我根本没打算逃跑，我的任务就是混入帝都最高级的风月场所，作为一枚暗哨深深埋伏下来，这里客满人多，入幕之宾多是达官显贵，恰好作为情报传递的中转站。
  根据以上三点你大致能推断出，我是一名天罗杀手。
  直到去年冬天，天罗这个名词还没那么广为人知，我们是暗影蜘蛛，是暗夜蝙蝠，只存在于幽暗的传说之中，只有特别虔诚的人，以特别巨大的代价才能叩开天罗山堂的大门。最近找上我们的这个人尤其虔诚，给出的酬劳也尤其丰厚，所以数十年难得一见地，整座天罗山堂倾巢出动，将古都天启迅速淹没在血雨腥风之中。
  手笔如此之大，目的只有一个：杀尽天下辰月。
  这个念头其实相当疯狂。且不说辰月贵为国教，教宗古伦俄可随意操纵朝纲，与之作对与谋反无异。单就个体对象而言，辰月教徒皆有秘术傍身，刺杀成功率明显低于常人，以至于一贯精英作风的天罗也不得不采用人海战术，前仆后继，以几乎同等的伤亡率来确保任务达成，真不知那位委托人究竟许给天罗大家长多少好处。
  说起那位委托人，我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却不知他就是促使天罗出世的幕后主事，因为他的外表十分具有迷惑性。我还记得那是个雪后初晴的午后，屋檐下吹着极细的雪粒，一个年轻人站在门外，掌心托了只冻伤的白眉歌鸫，问我借一只暖手炉。离群的孤鸟无论如何活不长久，我通常不在这种事情上浪费善心，那一天却鬼使神差，当真跑回屋去翻箱倒柜。
  他的态度其实并不强势，却不知为何让人难以拒绝。
  后来每次听人说起唐国公百里恬，我的脑海都会浮现最初相见的景象：湮没在明亮光线中的单薄身影，四周跳荡着无数晶莹剔透的雪尘。如此温柔清新的印象，和传闻中杀戮决断的唐国公似乎很难联系到一起。但我这人有个改不掉坏毛病，一旦对别人形成某种印象就难以逆转，所以百里恬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个眼神温柔、态度坚决、气质有点清新的人。好比龙颖在我心目中始终是只狡诈善变、诡计多端、对谁都没有真心的狐狸。
  又一次想起龙颖，使我的心情陡然败坏。每个人大概都有一份“我最讨厌的人”名单，在我的名单中龙颖荣列第三，其父母双亲并列第一，夺冠原因是使龙颖降生到这个世界上。由于龙颖的存在，我的人生平添了许多苦难，最痛苦在于每次试图找人倾诉，都会被投以“如此不识好歹”“休要恩将仇报”“你这头白眼狼”之类的鄙夷目光。所有人都认为龙颖对我恩遇有加，并坚信他是一个严肃正经的好人。对此，我只能感叹一句世人皆醉我独醒，知人知面不知心。无怪乎龙颖能成为龙家最顶尖的杀手，光是演技精湛这一项就甩了我等凡夫俗子好几条街。
  关于我和龙颖之间的瓜葛，应该从我如何来到龙家开始说起。
  天罗是个机构设置相对庞杂的组织，分为上三家和下三家。在外界认知中，上三家等同于天罗本身，总是与天罗本堂共进退，是这个杀手组织的核心。三家各有所长，龙氏擅长对身体的锤炼，阴氏精于秘术，苏氏工于暗杀工具的制造和使用，各家在遴选成员时也十分注重是否拥有相应的资质，以期因材施教，事半功倍。
  其实以我的资质，完全不适合进入龙家，更不适合进入阴家和苏家，因为我身上基本没有任何资质可言，是个运动神经欠发达，秘术能力待开发，武器天赋等于零的平凡人类，之所以能混入神秘组织天罗，完全是因为当年的甄选者一时疏忽所致。
  这个玩忽职守的甄选者就是龙颖。
  天罗比较重视对后备力量的培育，认为杀手必须从娃娃抓起，每年都会派出一定数量的甄选者，踏遍九州寻觅合适的培养对象。所谓合适指的是聪明有天赋、年幼好操控、以及父母双亡。为避免长大之后横生枝节，最后一条显得尤为重要，因而时常会有那种特别变态的甄选者，因为看中了某家的孩童，想方设法让其成为孤儿，再随便编造一个身世故事，带回山堂培养成杀手。
  我对龙颖倒不存在这方面的怀疑，因为我清楚记得自己怎样成为一个孤儿。
  同时代的人们大概都不会忘记。赤乌八年在越州，曾经发生过一场波及整个香榧平原的瘟疫。“家家有僵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或阖门而殪，或覆族而丧。”我比较命苦，属于那种覆族而丧的，十里八乡的同姓宗亲全数死绝，最后已无活人能为逝者殓尸，只好任其腐烂。那时我刚开始记事，记忆中只留下一些残片。食腐的黑鸦，荒凉的村镇，蔓延的尸水，恶臭扑面而来，辣得眼睛都睁不开……赤乌年间宦党专政，朝纲混乱，越州府在前三个月毫无作为，以至疫疠难以控制，最后一个月又太敢作为，竟令弓箭手封锁疫区及周边，严禁出入，明摆着打算放任自灭。父亲不愿坐以待毙，便将母亲和数十亲眷的尸身并列于祠堂，一把火葬了个干净，而后带我逃进中白山。跑到第三日，终于疫疾发作，倒在山涧中。
  草木疯长的盛夏，天色慢慢擦黑，世上唯一的亲人正在离我而去。我不敢摸他，也不敢看他的脸。但我知道他即将离我而去，因为溪水中开始出现丝丝缕缕暗红的血水。
  天彻底黑透之前，我站起身来，握住父亲浮肿的双脚，使出你能想象到的七岁孩子最大的力气，将他拖离了山涧。
  听说人死了之后，会变得特别沉。
  这时候，旁边突然有人说话。
  我抬起头，看见树下站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那时候我年纪太小，没有意识到一个少年孤身出现在深山是一件诡异的事，只是觉得这个哥哥长得好看，想来不是坏人。
  ——龙颖教给我的第一件事：绝对不要以貌取人。
  凭良心说，此人虽然算不上益友，却绝对是个良师。在与他斗争、反斗争、再斗争的过程中，我的求生本能被彻底激活，最终才得以在龙家山堂存活。龙颖有一套非常鬼扯的理论，认为有没有天赋无所谓，一个优秀的杀手只需要拥有两样东西：求生本能，以及好运气：杀人并非特别复杂的差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每次都是单选题，端看你的求生本能是否足够强大，再辅以一定的好运气，必能一击而杀，全身而退。他说由此看来，我完全具备了一个优秀杀手所需要的全部品质，首先在覆族而丧的时刻竟然独自存活，可见运气特别的好。其次在看见他的时候双眼闪耀着狂热的求救信号，可见求生本能特别强烈。
  要不怎么说他在鬼扯，任何一个从死人堆里跑出来的倒霉蛋都会特别有求生欲，突然看到一个面色红润的正常人类也会特别喜出望外，跟能不能当杀手没有任何关系。但龙颖就是认定自己慧眼识到了英才，径直牵着马走来，一边从袖中取出个木盒，扬手撒了我满身刺鼻的药粉。
  要不要帮忙？他问。
  其实你做的很对，尸体必须远离溪水，否则会传染下游的村镇。他说。
  把这个吃下去，你就再也不会生病，以后成为我的家人，跟我同姓，你愿不愿意？他又问。
  我被药粉呛得喷嚏连连，看起来好似在频频点头，他便当做得到了许可，往我嘴里塞了一颗气味芳苦的药丸。我伏在马上，看他挖了一个深坑将父亲仔细掩埋，还在坟茔上放了一枝繁盛的海仙花，心想这个哥哥果真是个好人。
  我就这样懵懂无知地服下了荼蘼膏，成为天罗龙家的一份子。
  懂事之后我对龙颖恨之入骨，因为他剥夺了我一死了之的自由。一旦服下荼蘼膏，生生世世都要被天罗驱使，真不如当初留在山野被野兽吃去，毕竟那时候年纪小，分不清生死界限，拥有直面死亡的勇气，如今懂得了贪生和怕死，只好想方设法苟活于世。
  然而活在天罗山堂跟活在别处又有所不同，那是一个凡俗世界的修罗场，却又充满凡俗世界无法想象的痛苦摧残，从肉体，到精神。对于我这种天资平庸的人而言，每一天都是不同的炼狱，周围其他人却都活得积极上进：既然入了行，留在龙家山堂就是最好的出路，如果足够出色，也能时不时过上一段白马轻裘、挥金如土的生活——可见人类真是十足的感官动物，假借短暂的欢愉，便能在一个无尽痛苦的世界里活下去。
  我是所有人中最不求上进的一个，不仅因为我对自己的能力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更因为我的内心隐藏了一个小小的期冀：如果被龙家淘汰，我就可以进入下三家，从此过上相对平静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抱负，我的抱负就是没有任何抱负，期待能被快速淘汰，然后到下三家某个偏远地区当个小掌柜，每天守着无从打发的漫长时间，发呆，看天，打瞌睡。
  可惜造化相当弄人，这么朴素的心愿也不肯让我实现。
  造化这个词有点宏观，我一直怀疑自己生存在被造化遗忘的卑微角落。在我的卑微角落里，一直弄人的大概不是造化，而是龙颖。他就是我的造化。
  卒业那天，龙颖端坐台上，面无表情地念诵每个人的姓名和去处。魇组，绘影组，乙未组……出类拔萃的人才纷纷被各组拢入麾下，眼看案几上的名牒越来越少，当只剩下最后一枚时，其余学生均已被人领走，各组师范竟也全部走空，整个试炼场剩下我和龙颖两个人。
  我与龙颖面面相觑，脸上已经忍不住流露喜色。同届生中只有自己一个人被淘汰，但凡有点自尊心的人都应该感到羞惭，我却满怀雀跃，期待龙颖将名牒丢给我，收回他们龙家光辉灿烂的姓，发配我去下三家打杂。
  能去周家最好，别的两家也没有关系，只要能远离权力核心，我就是这么胸无大志。
  我满怀期待地看着龙颖，他却拿起我的玉牒端详片刻，然后直接收入自己袖中，说：
  龙玄玑，今后你跟着我做事。
  我一直没搞懂龙颖为何要收一个卒业试炼垫底的劣等生当小弟，唯一的解释是他觉得我运气不错，可以带在身边充当幸运图腾。
  这份差使羡煞旁人，却令我叫苦不迭。龙颖是老爷子身边的人，如此一来，我非但没能远离权力，反而直接站到风暴中心，表面平静无波，内里暗潮涌动，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就连领到的任务也比别人的高端。卒业那年我十四岁，整个青春期的敏感、叛逆和躁郁都转化为对龙颖的仇恨，咬碎银牙也不肯向他开口求助。重重高压之下，懒惰如我也不得不勤奋钻研，久而久之竟也完成了许多看似不可能的任务，甚至得到老爷子亲自嘉奖，短短三年成长为龙家数一数二的精英。龙颖每每摆出一副伯乐嘴脸，说这叫业精于勤荒于嬉，我却觉得一切都是他在赶鸭子上架强人所难，每次出任务都抱着赴死的决心，总担心自己迟早因为压力过大产生精神方面的疾病。
  但我的精神似乎特别强韧，直到有一天偶然看到自己的名牒。
  其实从卒业试那天起我就觉得奇怪，龙颖为何收起我的名牒，却把自己的交给我使用。他的解释是我是生手，拿他的名牒可以出入军械库随意挑选装备，有助于顺利完成任务。对此我还涌现出类似感激的心情，差点就原谅了他骗我吃荼蘼膏的往事。然而那天我路过龙颖门前，在一堆换洗衣物中看见我的名牒，好奇地拿起来瞄了一眼，顿时情绪全线崩溃。
  名牒上端端正正刻了六个字：下三家，周玄玑。
  ——龙颖教给我的第二件事：天上掉下来的只有陷阱，没有馅饼。
  我怒火中烧，一脚踹开龙颖的房门。他正背向门靠在浴桶里，听见响动侧过脸，看看我，又看看我手里的名牒，微愕之后竟然掩面而笑，说你是打算在这里看着我洗，还是出去等我洗完再说？
  我径直走上前，举起一个盛满冰水的桶，兜头给他浇了下去。
  人们统统搞错了。龙颖并不像他们想得那么严肃正经，否则不会说出这么无赖的话。我也不像他们认为的那样脾气火爆，否则就会举起旁边那个盛满滚水的桶。在龙颖激烈的喷嚏声中，我奋力摔门而去。跟一个无赖理论毫无意义，他大概只会批评我乱翻他的东西，而不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自我批评。作为下三家的周玄玑，我现在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立刻离开龙家山堂。
  那一刻我终于体会到手持龙颖的名牒的好处：能以最高的效率支领盘缠、备齐干粮、以及骑走他的那匹快马。初夏时节的澜北深山依然寒冷，路边积雪尚未融尽，我出来的匆忙，身上只着寒恻恻的单衣，内心却热烈欢快，直奔温暖宜人的越州。天罗周氏在越州三大平原经营着庞大的香料生意，龙颖根本不明白这对我意味着什么——他只道我是越州人，却不知世上就有这样的巧合，我本来就姓周，只要稍事辗转，我就能重新回到香榧平原，回到那个生养我的小镇，以周玄玑之名——
  所谓再世重生。
  可惜我的造化偏偏不肯让我重生。
  他抱着一柄剑倚在驿站的门口，发梢结着薄薄的冰渣，显然没有擦干就跑了出来。我顿时产生上当受骗的愤懑：成天价夸口他的马在整个龙家最快最好，没道理随便找匹马就能比我跑得快。我斜他一眼，冷冷说龙颖你没必要拦我，也拦我不住。他却弯起嘴角，说不是我要拦你，是老爷子让你回去。
  一句话让我如梦方醒。
  我竟然忘了，拜龙颖所赐，现在我在龙老爷子面前，也是排的上号的人物了，怎可能说消失就消失。
  冰冷的剑柄抬起我的下巴，龙颖神色平静，说玄玑你记不记得，当初我如何叮咛你？
  这人最爱对我耳提面命，一天能说好几百句废话。但他如此一问，我就立即明白他说的是什么。因为那番话，我拼了命也要成为一个称职的杀手——
  卒业那天他将我领到龙老爷子的侧院，突然在天井底下停住，对着天光仔细打量我的脸，然后叹了一口气，说我龙玄玑知道你的性情懒散，得过且过，但老爷子身边的女人只有两个用途，要么杀人，要么暖床，将来想做何用途你自己想好。再过两年，你这张脸就会惹来不少麻烦，剩下的时日已经不多。
  龙老爷子从不染指山堂里的杀手，这是他作为大家长的道义，但他偶尔看我的眼神也确实让人不寒而栗。形势相当明朗，我若当真选择成为周玄玑，恐怕也无法回到越州。我闭了闭眼，再睁开时已是毫无波澜。
  我对龙颖笑了一笑，说颖哥对不起，我一时糊涂。
  ——龙颖教给我的第三件事：如果不能真糊涂，至少学着装糊涂。
  我与他乖乖返回擎梁山，双双染上风寒病倒。龙颖有铁打的意志，不出三日便战胜了病魔，我身上的寒症却始终绵延不去，耗尽了我的元气，乡愁，以及所有不切实际的希冀。等到彻底痊愈，澜北短暂的夏天已经过去，迎来入秋后的第一场雪。我站在廊下，看雪片渐渐掩盖脚面，地面，整个世界，突然醒悟到自己从前几多愚昧。擎梁山只有两个季节，夏季，短短一个月，冬季，长达十一个月。从前我总殷殷期盼夏季到来，试图从蛙跳蝉鸣中寻觅记忆里的香榧平原，但其实如果我早点学会喜欢冬季，大部分时间就会过得更加高兴。
  我第一次主动去找龙颖，说最近这段多有懈怠，请尽快派遣任务，免得生疏。眼神平淡而宁定。
  微微雪光照着龙颖怔忡的脸。他说玄玑，你总算变得像个龙家人。
  这该是他一直以来的愿望，作何又显得若有所失，我着实不能理解。幸亏我已成为一个龙家人，杀人傀儡之间只需互相掩护，无需互相理解。为表示我已洗心革面，决意与他尽释前嫌，我轻轻一笑，说，师范，如您所愿。
  这次龙颖直接冷下脸，说我不是你的师范。

番外 龙颖 第2章
  青春是个放大镜，会将一切情绪扩张至无限，一小片乌云便能遮断阳光，让情绪彻底泥泞。我在病榻上度过青春的尾声，醒来时发现风雨已经消散，进入了漫长得怎么也过不完的冬季。淡水阳光照在身上，让人昏昏欲睡，虽然还在十七岁，灵魂却已迅速衰老，在干燥的冬日空气里慢慢卷了边。
  龙颖发现了我的新变化，像发现了一个新玩具，过去在我面前还假意正经，如今明里暗里各种使坏，总试图打破我平静的心境，彻底暴露了他的邪恶本质。搁在前几年我必然跟他死磕到底，现在突然失去了斗争心性，时常觉得他幼稚，凡事一笑而过。
  虽然有点迟，但我总算开始学着如何做一个真正的龙家人，情绪平稳，波澜不惊，手起必然刀落，从体魄到精神都达到一个顶尖杀手的素质。大材必有重用，匡武帝圣王八年，在我见到百里恬半年后，老爷子从龙家山堂挑选了我和其余数十天罗精英，赴帝都完成诛灭辰月的第一轮攻坚。
  于是我乔装打扮，来到了天启。
  青衣小厮推开两扇对开的雕花木门，内室雅静，并无想象中的脂粉俗气。月栖湖，胤朝初年便伫立于安邑坊，整个东陆最风流的所在，总有新鲜笑靥掩盖昨日泪影。不想我刚离开了天罗山堂，又来到另一处醉生梦死之地。
  妆台上整齐摆放着崭新未开封的妆品，珠粉，口脂，螺子黛，在拿惯暗器的手里百般新鲜。即便这双手也是陌生的，药剂里泡了三天，终于除净茧结，看起来总算像个正常姑娘的手。我蘸了胭脂点在唇上，下笔笨拙僵硬，突然听得背后噗嗤一笑，云四娘妆容精致的脸出现在镜中，眼睛里全是满意。
  姑娘不用心急，四姐懂得好些事，将来手把手教给你。
  多谢四姐。
  我低眉浅笑，红云飞上双颊，仿佛当真羞涩。龙颖教给我的又一件事——虚情假意。
  不多久，在云四娘悉心栽培与炒作下，我顺利成为月栖湖的头牌。
  所谓头牌就是摆在最高架上招徕客户的镇店之宝，轻易不会出售，无形中降低了我暴露身份的可能，同时又提高了客户群的档次，有助于获得高级情报和秘辛。对此我感到十分满意，因为我虽然有为事业献出生命的觉悟，却没有为事业献出身体的决心。
  可是出来混迟早都要还，云四娘热炒我的身价，目的就是为了有朝一日挂牌出售。当这一天终于来临，我陷入了无尽的恐慌。一方面是确实没什么经验，天然觉得恐慌。另一方面也并非完全没有经验，愈发觉得恐慌。
  至于我的经验从何而来，这一点应该并不难猜。
  在龙颖教给我的所有事情当中，只有这件事是我主动要求。我从来不打无准备之仗，当然不可能懵懂无知地直接跑去天启。那一夜本着教学相长的目的，我敲开了隔壁的房门，开口时也完全是学术研究的态度，龙颖听完却一直沉默。身后山野中，大簇的雪团簌簌坠落，茸茸堆积，听来竟有暖意。这小子生就一副漂亮皮囊，常年各种女杀手主动投怀送抱，想来经验丰富，对我却如此吝惜，实在小气的很。我见他毫无反应，耸了耸肩，径直走向隔壁的隔壁，还没敲门就被死死握住手腕，幽淡雪光照着龙颖薄怒的脸，脸上隐有红晕。我这辈子从没见过龙颖脸红，觉得他大概是跟我一样，晚饭时多喝了两盅。山中苦寒，冬夜确实需要饮酒暖身，如此一来正好可以借酒乱性，酒醒之后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我知道人类是多么脆弱的动物，容易将肉体和感情混为一谈，所以特意选了自己最讨厌的人，以绝后患。
  我总不至于对龙颖产生任何温柔的感情。
  屋内一片深暗，唯独窗口映入薄薄雪光，像一块块久含未化的冰糖。那些微光只够照亮一个窗的轮廓，而把其余一切都留给了漆黑的夜。我被一路跌跌撞撞拖到床前，摸到凌乱的被褥，才发现原来龙颖早已就寝，空气里都是他身上清冷干净的味道。这个人十年来竟然都没怎么改变，洁癖，作息规律，冬夜睡觉不生火盆，不说话的时候像雪片一样冷冽……我闻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突然觉得接下来要发生的事让人有点尴尬。
  其实你不用勉强，我找别人切磋也是一样。
  我见龙颖始终沉默，疑心他也在尴尬，于是主动解围道。谁知话音刚落就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人被他压在了身下。
  龙玄玑，你不要后悔。
  他听起来有点咬牙切齿，难免让我产生些许悔意。之所以找龙颖切磋，就是希望能在冷静理智的学术氛围中填补我人生的一项重要空白，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全新的工作岗位。但现在也许不是特别好的时机，也许我不小心撞上了龙颖大爷的心情低潮期，总之感觉他今晚既不冷静，也不理智。
  真的不用勉强……
  我又试图开口，话尾消失在龙颖的唇齿间。
  以我贫瘠的理解，亲吻应当以温软柔和的触觉为主，而不该像他所示范的这么金戈铁马，甚至夹杂着淡淡的血腥气。我越挣扎，他的动作就越激烈。衣襟撕裂的声音传来，我在惊恐中狠狠咬回去，猛然醒悟自己根本找错了对象，龙颖这家伙在我的人生中只适合扮演一个角色，仇敌。
  这个猛醒让我无比挫败。因为在和龙颖的斗争中，我永远是失败的一方。包括现在。□在冬夜的空气中，无论怎样挣扎也无法逃脱禁锢。我在寒冷和恐惧中微微颤抖，却始终没有掉下眼泪。我从来不准自己当着龙颖的面掉眼泪。
  他却突然住了手。
  柔软的棉被将我裹紧，我听见龙颖下床，开门，关门，把我一个人留在黑暗里。我从小喜欢温暖黑暗的地方，那样的环境会让我觉得稳妥安全，龙颖的房间似乎并不安全，但我裹着暖和的棉被，竟也莫名觉得稳妥。
  所以我没有落荒而逃。
  过了很久，门又打开，龙颖进来，身上的气息更加冷冽，大概在雪地里走了很长一段路。沾着积雪的木炭烧起来吱吱作响，在火折子打亮的一瞬间，我看见一个全然陌生的龙颖，凌乱，无措，以往工笔画一般端整的人，突然有了炭笔写意的生动。
  我想我大概是看错了。
  还冷么？
  他将火盆移到近处，在我身旁坐下。淡淡火光穿透黑暗，为周围一切镀上缥缈的暖意，包括他的声音。
  我摇头。一边摇一边觉得脸上有点湿。抬头看看屋顶，屋顶安好，于是奇怪地看了一眼龙颖，哪里的瓦片漏了？
  他却皱了皱眉，伸手将我连棉被一同抱紧。
  对不起。
  我在有生之年，只听到龙颖跟我说过一句对不起。虽然他做过各种各样对不起我的事。比如给我吃荼蘼膏，比如骗我留在龙家山堂，比如让我成为一个彻头彻尾没心没肺的杀手……相较而言，撕坏我的衣服实在不算什么特别严重的事，何况一开始还是我主动要求人家动手。不过这一声对不起让我对龙颖的厌恶减少了很多，加上他的棉被很香暖，他的怀抱很舒适，我决定暂时不与他计较。
  也许去了天启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这个人，想到这里我竟然还有些不舍，觉得有些话必须赶快问清楚。于是我抬起头，第一次认真看着他的眼睛，说，龙颖，你为什么总是跟我过不去？
  你吃下了荼蘼膏，就再也不能是周玄玑。
  他给了我一个非常深奥的答案。
  我张了张嘴没有出声，本来想问我不是周玄玑是谁，但这样一来话题就会变得太形而上，不太适合我这么天资愚钝的人，于是又改问了一个比较形而下的问题。
  我身材很差么，你至于那么勉强？
  这次轮到他张了张嘴没有出声，耳廓再度浮起薄薄红晕。然后他以手掩面，笑了又笑，最后看着我的眼睛说：
  不管勉不勉强，这件事必须由我教给你。
  我总疑心龙颖教学有误，尽管到最后他已经温柔得近乎缠绵，彻底推翻在我心中的一切既有形象，但整个过程还是无比漫长折磨，完全不像传说中那般美好愉悦。可惜我没有机会找别人重新教学，就得打点行装上路。
  对于花魁这个任务角色，原本我还信心满满，实战之后突然变得疑虑重重。大概是龙颖的示范太糟糕，让我产生了严重的抗拒心理。不过在敬业精神的感召下，我还是同意了云四娘的安排，在上巳节那天正式挂牌营业。
  我一再说服自己，一切都是为了天罗崇高的事业，做出一点牺牲也是应该。我等凡夫俗子在世界上能追求的东西不多，家庭美满，事业成功，仅此而已。我既然没有家庭，只能全心经营事业，搞不好将来成为天罗历史上第一位女家主，也算成就了一世枭雄之名。唯一麻烦的是到时候究竟要怎样称谓，叫老爷子显然不合适，可难不成要叫老婆子？
  我在胡思乱想中艰难地打发时间，因为压抑紧张而手脚冰凉。桌上一壶新沏的花茶由热转温，令我愈发焦躁。这位客人着实磨蹭，若是把茶放凉了，恐怕很容易尝出异味来。我想了一想，果断重新沏了一壶，从床下的暗格取出个瓷瓶，小心翼翼滴了三滴。
  一滴醉生，两滴梦死，三滴臻仙。这是龙颖从天罗上三家阴氏走私来的秘药，主要用于麻醉，副作用是会让人在睡眠时做梦，身临其境的春梦。我到底没有勇气以身饲虎，只希望能假借此药蒙混过关。
  门扉吱呀一声，青衣小厮恭谨地躬身离去，客人却迟迟没有进门。我好奇探头，一袭白衣如浮云漫散在门外，大约是在欣赏门板上满雕的细花。良久，男人温润的声音传来：玄玑，好名字，姑娘一定很喜欢看星星。
  我自诩也是情调浪漫之人，在龙家山堂里跟师傅学弹琴作画，全是因为悉心喜爱，而非为了杀人伪装。即便如此，进来的客人也超出了我关于浪漫的全部想象。只能说龙颖讲得很对，我的运气实在很好，竟能在风月之地遇到风月之人——所谓清风朗月，光风霁月之类的美妙词汇，大概就是为了面前的这位白衣公子而存在。我傻坐在桌旁，将云四娘传授的待客之道忘得一干二净，满心只有两个疑问，第一，明明天色尚早，这满屋子清朗映人的月光究竟从何而来？第二，这种品相的男人竟然逛青楼，月栖湖怎么没被自告奋勇的姑娘们挤破大门？
  白衣公子进了门，见我呆坐不应，只好自顾自坐下，又自斟了一杯茶。看见那杯茶我才一激灵醒来，下意识要去抢夺。不知为何，我觉得让这位公子做春梦是一件非常罪过的事。他的目光通透渺远，仿佛与俗世之间相隔万年。
  可惜我还是慢了一步。
  白衣公子将茶送到嘴边，轻轻抿了一口，突然愣住，而后垂眸看向杯中。蔷薇半开沉浮，冲过两开已经变得黯淡，像一切极美之物不可久长。我大气不敢出，不知他究竟发现了什么，接下来又会怎样。
  出人意料，接下来什么都没发生。
  我是说，他那厢什么都没发生，神态依然清明，没有受到任何药物影响。我这厢却发生了非常可怕的事——他淡然放下茶杯，说：
  醉生梦死，姑娘是天罗？
  一箭十环。
  我哑然立于原地，不知如何面对这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致命打击，难道开张第一日就要杀人灭口？
  对方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生命危在旦夕，一味看着杯中开败的蔷薇，说：
  我很多年没有醉过，也没有做过梦了。
  如此风雅的对白，显得我接下来要做的事非常没品。然而如今性命攸关，谁还能顾及品位这种虚无缥缈的事？
  我咬了咬牙，对那个毫无防备的身影举起凶器。

番外 龙颖 第3章
  来天启的第一个月我搜集了很多情报，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我们的对手辰月的研究。
  研究案例名为原映雪，据说是辰月教内仅次于教宗古伦俄的厉害角色。老爷子对此非常满意，因为教宗本人非常神秘，每天把自己关在高塔里思考神学问题，凡人根本无法接近，于是这位二号人物就成为现有可接近的最佳研究对象。说到这里我忍不住沾沾自喜，本人确实具有绝佳的运气，这位清心寡欲的辰月教长不知为何时常流连栖月湖，而且特别喜欢翻我的牌子，为调研工作的顺利展开提供了保障。
  毫不夸口地说，天罗早期在天启的活动均需以我的系列报告为准绳，龙玄玑之名在天罗山堂风光一时。奇怪的是，龙颖对此竟然不置一词，既没有以伯乐姿态自居，也没有像以往那样挖苦讽刺，仿佛彻底遗忘了我的存在。
  仔细回想，除了寄来那瓶醉生梦死，离开山堂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收到龙颖任何音信。也许他又找到了新的戏耍对象，这个念头让我如释重负，同时又觉得莫名怅惘，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不可承受之轻。
  关于原映雪的研究报告连篇累牍，都是日常接触得来的细节，总结起来却很简单：此人是一个接近于神的存在，不要试图理解他，也不要试图战胜他。他懂读心术，能知道任何人心中所想，又有秘术护体，凡俗兵器不能伤他分毫。最后一点我曾亲手验证：那天拿刀抹了他的脖子，结果只是让自己受到一顿白日见鬼的惊吓。后来我又尝试了几次，屡屡无功而返，最终不得不彻底放弃。有趣的是原映雪这个人的心胸特别开阔，我每天变着法儿杀他，他却从不记仇，还经常来找我听琴喝茶。有一天我问，你既然知道我是你的敌人，为什么不将我捉起来杀掉？他微微一笑，说玄玑姑娘弹得一手好琴，杀掉了还得重新找个地方喝茶，而且这里离天墟最近，其他地方都没这里方便。
  听起来特别无稽？但我真的相信。龙老爷子竟也相信。他之所以相信是因为龙颖给他提交了另外一份关于辰月教义的研究报告，得出结论说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越高深的教徒就越难以理喻，古伦俄和原映雪已经走火入魔，有了自我毁灭的倾向，所以才会放任天罗横行天启。
  这个结论听起来实在荒谬，但除此之外似乎没有别的解释，于是龙老爷子在审时度势之后给我下了新的指令，对原映雪的关注暂时告一段落，毕竟我们天罗不是神学研究院，还是应当把精力投入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上。
  可惜我已经无法停止对原映雪的关注。
  如果有这么一个倾世风雅的男人，天天与你一起喝茶听琴看星星，你难保不会跟我一样产生一些特殊情绪。外界盛传辰月那位超凡脱俗的教长终于动了凡心，与月栖湖新来的玄玑姑娘夜夜春宵。夜夜倒是真的，夜宵倒也是吃的，可是我们之间委实没有片刻春宵，晚上的时间一般都用来看星星。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姑娘来说，这种浪漫简直无法抗拒。
  最致命在于，我特别喜欢看星星。夏夜。蒲扇。流萤。睡前故事。我的人生中最美好的记忆都和这件事有关，虽然那段记忆十分久远，中间隔着十年杀手生涯和一场瘟疫浩劫，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
  到了龙家之后我就再也没看过星星。一个爱看星星的杀手，听起来有点不太吉利，就像一个喜欢种花的杀手，或者一个很会写小说的杀手，感觉会以一种非常温情或者悲情的方式送命。杀手是一种没有感情的工具，有了感情就会有破绽，有了破绽就会送命。
  但我反正已经有了感情，也就不在乎多看两回星星，何况和原映雪一起观星非常有趣。玄天步象，皇极经天，圆极道……古往今来的星象学派均有涉猎。我废寝忘食，沉浸于七式联算和星轮演进之类的复杂算法中，兴致之高昂令所有人惊讶。原映雪很快发现我与旁人的不同，在占星问卜方面具有惊人的天赋。我虽向来自认各方面天资平庸，这一点上却不得不同意他的看法，因为我父亲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越州周氏，隔代必出一名占星能者，你出生时星辉大盛，是以星辰玄玑为名。
  圣王八年的夏天，我生平第一次为周玄玑的存在找到了证据。
  我还第一次爱上了一个男人。
  其实我并不了解究竟什么是爱，没有人教过我这件事。不过从“爱恨情仇”这个词看来，爱情和仇恨是一对反义词——仇恨这件事我倒是很有经验，它的同义词是龙颖。所以如果一个人和龙颖截然相反，应该就是一个可以去爱的对象。
  我在纸上认真列了两栏，左栏写上原映雪，右栏写上龙颖。
  和煦；冷漠。旷达；腹黑。温润；尖刻。真理；谎言。
  果然统统都是反义词。我咬了咬笔杆，继续在右栏写：狡诈、善变、捉摸不透、恃强凌弱……越写越觉得自己精神可嘉，竟然与这样一个人朝夕相处了十年。
  你对我倒很了解。
  写得正高兴，冷不防被人将纸抽走，熟悉的声音凉凉响起。我猛一扭头，看见本该在千里之外的龙颖，顿时惊得面红耳赤。昨夜占星得了一句“有祸东来”，原来说的是这件事。我心下懊恼，盘算是否要像一个真正的谍报人员，将那张纸抢回来揉碎吃掉。思来想去，又联系到以往的斗争经验，决定还是暂时按兵不动，以免引来敌人更加疯狂的反扑。
  敌人却没有反扑，只是将我从头到脚细细打量，连垂落耳畔的一根头发丝都不放过，颇有一种他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气魄，令人不寒而栗。
  你在天启过得不错。
  语气充满磨刀霍霍的意味，显然对我鲜活的气色十分不满。龙颖这个人委实是我命中克星，幸福指数永远与我背道而驰，总想将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我看着他青白的脸色，默默在心里往右栏添了一个词：性格扭曲。
  在敌人强大的目光碾压之下，我颓然低下了头。以往对他腹诽也就罢了，如今落在纸面留下证据，只能自叹自作虐不可活。令人尴尬的是上面并肩写着原映雪的名字，有种心事昭然于天下的羞耻——当真被全天下人知道也罢，独独让龙颖看见，亲者痛而仇者快，着实令人不甘。
  以我对龙颖的了解，他至少能想出三种方式寻我麻烦。最可怕莫过于上报山堂告我通敌。身首异处事小，万一被带回山堂严加管教，那可真真生不如死。我抿唇看着龙颖，心中做好了最坏打算——以我对他的深刻了解，他肯定不舍得赏我痛快一死。
  龙颖却也抿唇看着我，迟迟没有开口，只是脸色越来越差。正当我不堪压力打算揭竿而起时，他突然轻轻一晃，软倒在我脚边。
  暗红的血沿着梨花木地板缓缓蔓延。原来他脸色不佳原来并非因为气恼……
  我守在床边，看着龙颖血色尽失的脸，陷入无限的困惑之中。
  这个人怎么可能受伤？
  我对龙颖再多腹诽，有一点却始终心服口服：他是龙家最强的杀手，没有之一。过去那些年，任何不可能的任务最后都会派到他头上，高速高效，救急救难，绝不拖泥带水。可以想见我跟他一起做事压力有多大，除了用自己的平庸衬托他的卓越，简直找不到其他存在价值。这样一个传说级的人物也会身受重伤，不由得令人好奇对手是谁。
  薄被掀开，血腥之气扑面，疮药下的伤口糟糕至极。无比眼熟的一幕，很像我初次任务归来。
  也是这样欲雪的天，窗外彤云低垂，映得世界白惨惨的残酷，残酷中又有一团触目惊心的红。我捂着腰腹的致命伤，缩在光线照不到的黑暗角落，勉强获得一些安全感，却不敢出去寻找伤药——杀手不忌讳失败身死，却忌讳伤后归来。血迹可能暴露行踪，在受伤的情况下返回山堂是格杀勿论的大忌。可我那时候年轻怯懦，像任何受伤的小兽，满心想着返回巢穴舔舐伤口。说起来有点讽刺，我能理解为“家”的地方，一个在香榧平原，当年被父亲一把火彻底烧毁，一个是龙家山堂，现在即将成为我的墓葬。
  门外雪声窸窣，鲜血渐渐从伤口流失，我听着听着，整个人也像被雪掩埋。夜灯次第点亮，照不进我躲藏的暗角，但我摸得到满地粘稠，听得到点名的声音——这一晚是交任务的死期。所谓死期——非他死，即我死。
  非常遗憾，看来今次是要我死。
  我勉强支撑住身体，将自己藏在床帐背后。人声聚集在门前，一个清冷的声音叫出我的名字。
  是龙颖。
  我没有应答，他又叫了一次，径直推门进来，脚步停在缓缓蔓延的血洼前。这家伙鼻子比狗还灵，前天刚对我说对面山头那棵腊梅开了，现在满室血腥，必然知道我违背规矩，带伤逃回了山堂。
  我绝望地抵住墙壁，因为失血过多而两耳轰鸣。龙颖一直低头不语，在血沾上脚尖之前突然转身，淡淡对门外说：
  龙玄玑超时未归，任务失败。
  那一次，因为龙颖临时放水，我在卒业式得了个倒数第一，却侥幸保住一条命。
  我取出针线与烈酒，将灯挑到最亮，开始处理龙颖的伤口。整个过程程序标准，动作规范，就是有些手抖。
  龙颖教给我的每一件事我都尽量做到最好，否则不足以在龙家立足，只有缝合伤口这件事，因为厌恶丝线拉扯皮肉的感觉，每每半途而废，所以我的大小伤口都是龙颖负责处理。然而就目前状况而言，无论叫醒他自力更生，还是放任他自生自灭，都显得不太人道。我虽然跟龙颖相互敌视，但常言道大爱无疆，遇到这种死生一线时刻还是应该互相帮扶，就像之前他对我做的一样，只望这个一贯整洁的人醒来后不要挑剔我针脚难看。
  可是我越缝，手就越抖得厉害。龙颖不知被什么所伤，伤口溃到吃不住针线，撒了半瓶药粉也不见止血。眼见一床薄被染透，他的脸色变得瓷色一样白且脆弱，我伸出染血的手指摸他颈脉，已是微不可辨。突然间我意识到龙颖也是会死的，而且马上就会死去。这个认识像一件钝器将我击中，在颅腔留下模糊不清的回音。
  龙颖也是会死的。
  回音阵阵，让我产生如坠深渊的空茫。坠到半途，我从空茫中猛然惊醒，狠狠撬开他牙关，塞入了一粒荼蘼膏。
  还是没有反应。
  丝竹轻漫，湖上歌伶拧声细唱，月栖湖入了靡靡之夜。随时可能会有客人来翻牌子，我却顾不得打扫战场，定睛看着纹丝不动的龙颖。
  此人果然无赖，做任何事都不讲道理，一切由他重新规定。他说这是天，那是地，我不是我自己。我挺傻，竟然信了。他又说既然千辛万苦活下来，就别再想死那么轻巧便利的事。我真傻，竟也信了。现在倒好，他轻巧便利地死了，徒留我一人独活，那么谁来教我其他的事？
  我用力瞪他，有种买到假货投诉无门的悲愤。
  牙根咬得酸涩，长串泪珠接连坠落。以前我不知自己如此痛恨奸商，竟会控制不住情绪，当着龙颖的面掉眼泪。不过反正他也已经死了，再也无从将我嘲弄……大概是死了，我不敢再摸他，也不敢看他的脸，转过身来独自坐在床边。周围明明是温暖干燥的冬日空气，我却恍惚回到盛夏的中白山，草木疯长的季节，每一个角落都充满蓬勃的生命力，我独坐一隅，正在失去与过往世界最后一丝联系。
  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要做周玄玑，还是龙玄玑？
  白衣公子倚在门边，不知何时到来，似一片雪花悄无声息飘临。我猛醒到这里不是中白山，也不是龙家山堂，是风声鹤唳的帝都天启。幸亏今晚来的客人是原映雪。我松了口气，默默起身放下了床帐，不愿让他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
  龙颖是我所伤。
  原映雪突然道。
  我极惊讶，继而又觉得顺理成章。如果老爷子要派一个人去杀原映雪……如果世上有一个人能伤龙颖……
  所以我也能将他救回。他接着说。或者，还有一个选择，回到那年夏天的中白山，即使你不肯吃荼蘼膏，龙颖也会救你出去，从此留在香榧平原，度过平凡的人生，当一辈子周玄玑。
  原映雪缓步走到我面前，墨色双眼中浮游着迷离的银光。
  你要怎么选？

番外 龙颖 第4章
  圣王八年的冬天，辰月教长原映雪连续翻了我一个月牌子，以至于开春后他不再频繁光顾，云心娘也不敢随便让我接客，明显将玄玑姑娘当成了映雪公子的私家物品，打算长期妥善保管。
  我们在那一个月的主要活动其实还是看星星，目的却是为了留出清净的空问让龙颖休养生息。原映雪秘术高明，龙颖的内外伤迅速治愈，气色渐渐鲜润如常，好几次我都怀疑他已恢复神智，只是因为贪睡而继续昏迷不醒。
  龙颖在清醒时自律撼严，过去那些年多虑而少眠，作息比长门僧人还要清苦，现在终于得到机会酣睡，便任性得不肯睁眼，给我和原映雪都添了不少麻烦。唯一好处是在名师的集中指导之下，我的占星功课突飞猛进，甚至学会了构造七式联算，能够卜得百年之后、千里之遥的情境。
  由此，我对原映雪的了解也更深了一层，明白了为何他目光清明，全是看透。看得多了，自然就透了。世间本没有太多新鲜事物，一切都在轮回往复之中。可惜星象家无法自测，我始终不知如何走出自己的轮回。
  当时我选择救活龙颖，即选择了继续做龙玄玑。原映雪对此有四字评语：
  聪明、可惜。
  前两个字我听懂了是在夸奖，大方笑纳。后两个字我没听懂，但也没有继续深究。
  若能听懂原映雪每一句话，至少我也是个仙风道骨的辰月执守。没有哪个韶华正好的姑娘希望自己仙风道骨，所以我满足于一知半解，并坚信这份艨胧美有助于加深我的爱恋和崇拜。
  在原映雪展示了他妙手回春的医术和以德报怨的胸怀之后，我义无反顾地加深了对他的痴迷，带着初次恋爱之人才有的飞蛾扑火的勇气。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我明显感觉到要让原映雪对我动心相当困难——只怕比让龙颖对我动心还要困难，毕竟我跟龙颖之间只存在夙怨的隔阂，跟原映雪之间则存在意识形态的鸿沟。
  我想起近来某个畅销市井的话本，作者唐二公子在扉页直截了当告诫世人：
  跨物种恋爱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其实这里还应该加上一句，凡人爱上了神祗也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因为中间横亘了天人永隔的距离。
  原映雪既然懂得读心，自然明白我的心意，每次面对我目光灼灼，却都假意没有看懂，或者笑得无可奈何。终于有一天我不能满足于看星星和做数学题，主动拉住他的手，厚颜无耻依偎到他怀中。
  说是厚颜无耻，其实我未能继承龙颖耍无赖的家学，脸红手抖，像个初出茅庐的小偷。幸亏原映雪没有任何过激反应，仿佛只是被一只猫跳上了膝盖，沉默了片刻，语气温和地问了我一个问题：
  “你有没有想过，当初为什么选择当龙玄玑？”
  在如此感性的时刻引入如此理性的话题，这位公子究竟是有多不解风情？
  我叹了口气，老老实实摇了摇头。这个问题我当然尝试思考过，但我跟原映雪不一样，性格中缺少一点思辨和内省，遇到高深的问题就会绕道而行，每次做决定都只凭借直觉——我直觉要救龙颖，至于背后的逻辑关系，到现在我都还没有理清。
  你是个聪明的姑娘，慢慢想，会发现很多有趣的东西。
  原映雪拍拍我的背，径直起身离去。
  隆冬深雪，我在漫天星子注视下独自思索，渐渐感到心慌意乱。我为人一向浮于表面，如同无根之萍来去自由，因为一旦深入水底，势必会在暗礁和湍流中磕得头破血流。可是闭上眼只会看不见，不等于不存在，答案就在那里，就藏在浮萍之末。
  为什么选择当龙玄玑？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不卖后悔药。过去那十年，苦痛也好，欢乐也罢，都是我自己的经历，全盘否定它就等于全盘否定自己。有句话怎么说？那些我们不知道我们不知道的，才是我们真正不知道的，可是我既然已经知道了一些，哪怕只是细枝末节，就无法再假装自己不知道。
  我突然明白了原映雪那句“可惜”的含义。思考是神灵赐予人类的天赋，但若能永远无知下去，才是人类的福气。
  可惜我早巳失去了那份福气。
  我好像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事。
  久违的清冷声音，有些干涩，非常熟悉。我转过头看见半靠在床头的龙颖，莫名觉得这个场景特别顺理成章。他就应该在我向原映雪表白的时刻醒来，我就应该将一切最尴尬的时刻袒露在他面前——作为龙玄玑世界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龙颖就应该符合这样的定义。
  我看着只着单衣的龙颖，起身关好窗户，回到床边坐下。
  以往我很少找龙颖倾谈。不过此时此刻，他刚从鬼门关返回，我刚在两个世界之间抉择完毕，好不容易回到同一个世界，也能视作难得的缘分。于是我打算跟他分享一下刚刚思考人生的收获，也许还能顺便签一份免战协议，毕竟这次是我自己选择当龙玄玑，不能再跟以前那样，把一切不如意归咎到他身上。
  但龙颖之所以是龙颖，就在于他能随时随地挑战我的修养，摧毁我的心理建设。我刚和颜悦色坐下，就听他掀动薄唇说了句浑蛋透顶的话：
  “我找到了杀掉原映雪的方法，希望你暂时没有用情太深。”
  青春期结束之后我就再也没跟龙颖大动干戈过，但这句话听得我七窍生烟，恨不得直接一掌将他拍回昏迷状态。大概我目露凶光，泄露了内心所想，龙颖拧起浓眉不悦道：
  “龙玄玑，你姓龙。他是个辰月。”
  我实在无法接受这种狭隘言论，恶狠狠瞪回去，“你的命就是那个辰月救回来的，真有骨气你就别要这条命！”
  此话一箭穿心，效果奇佳，眼看龙颖刚恢复的气色变得惨白如纸。我能理解这种不吃嗟来之食的优等生心理，却丝毫没有同情他的意思，继续道：
  “龙颖，你以前教我礼义廉耻，盗亦有道。难道现在又打算教我恩将仇报，忘思负义？”
  他径直沉默了下去。双唇抿成细线，刀刻一般犀利。久久，深吸了一日气说：
  “突破原映雪秘术防御的方法，我这次不会上报山堂。但以老爷子的能耐，总有一天能想出别的办法。到时候，你选哪一边？”
  我愕然与龙颖相望。也许是睡得太久，他的目光莫名润泽，含着一些让人看不懂的情绪。
  最近不知哪里的流年不利，我总要被迫做出艰难的抉择。但龙颖说得没错，之所以我现在还能积极配合龙家的行动，甚至偶尔自己动手，是因为我相信原映雪暂时性命无虞。但天罗不止有一个龙颖，迟早有一天我会被丢到人生的岔路口，选择是要爱情，还是其他。
  多年后我时常回忆这一夜，总觉得龙颖的问题有些操之过急。在情窦初开的少女眼中，爱情可以凌驾于生命及其他一切。也许过几年问我答案就会不一样。即使答案一样，也许也不再是因为爱情。
  但在当时，我的答案有目．只有一个，就像我当时的瞳仁一样黑白分明。
  龙颖离开的那个午夜，天启城下了漫天漫地的大雪，隐约有点擎梁山凛冬的意思。我目送他的玄色衣裳消失在雪雾中，像是记忆褪了色又定了格，只剩下灰白的浮絮。
  我很奇怪，为何眼前的一幕如此惨淡，过去的种种却都还鲜明。中白山绿意葳蕤的仲夏夜，少年在月下扬起唇角，说今后成为我的家人，跟我同姓，你愿不愿意？
  他大概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有着怎样的魔力。
  我们做了十年同姓家人，欢苦与共，终于走到了宴席散去的时刻。最后他听到我的答案，笑了一笑，说，好，从今往后你姓龙也好，姓周也好，都与我无关。原映雪的事我不会再过问，你的事，我也不会再过问。
  雪下了整整一夜，天色将明时分，我伏在桌上昏昏睡去，醒来时却是丽日晴空，一碧万顷。中州平原毕竟不是擎梁深山，那么大的一场雪竟然在短短一上午迅速消融，露出一个洗得闪闪发亮的天启城，明黄的琉璃顶倒映在靛蓝的天空，像一个不真实的梦。
  我看着桌上一摊湿，心说不知哪个山头吹来的雪化在了这里。
  若已注定离别，便当彻底忘却——龙颖教我的最后一件事。

番外 龙颖 第5章
  我在“后龙颖时代”里，颇过了一段辛苦日子。
  现实方面的艰辛可以预见，少了强势靠山，物质生活水平急速下降，就连发到手里的暗器和药包都会偷工减料，被山堂其他组的人寻麻烦触霉头更是家常便饭。
  丛林法则放之四海而皆准，对此我毫无怨言，比较难熬的是心理断乳。我习惯事事向龙颖寻求答案，基本没有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不知过去那些年他是太宠溺我还是想陷害我。但我总算是独立了，一步一挪，努力试着将他从生命里赶出去。
  对原映雪的爱恋仍在，仍处于竹篮打水和剃头挑子的状态，只是我学会了小心掩藏。毕竟其他合作者不同于龙颖，真告我一个通敌便是死罪难逃。藏来藏去，有时候连我自己都需要找一会儿才能找到——藏过东西的人都有这方面的经验。
  有时候我也怀疑这到底算不算爱情。年少时的热烈在时光的摩挲中变成某种温吞的情感，我们仿佛住在天涯海角两个仙翁，因为时光太漫长，现世太无聊，所以一起搭伴游历人间，无关风月，只关风雅——跟清心寡欲的人在一起混久了，我也难免变得仙风道骨，以至于后来时常收到山堂方面的警告：接近敌方高层是好事，但要注意提高警惕，不要被对方和平演变——老爷子大概是害怕我有朝一日被辰月洗脑，从此拜人天墟做一名女弟子。
  这是对我职业操守的侮辱，以及思辨能力的过度高估。我连龙颖写的那篇辰月研究报告都读不懂，哪里能理解深奥的辰月教义。
  我的全部天赋，只集中于星象一门而已。
  来到帝都天启的第五年，我终于成功打入敌人内部，飞扬跋扈的缇卫亦不敢动我分毫，因为我是辰月之外最强的星象师，原映雪唯一的红颜知己。
  花魁之名早已不再，挂牌的价格却日日飙升，无数人慕名而来，一掷千金，只为找我看一晚星星。云四娘突然发现脑力劳动者比体力劳动者有更多的剩余价值可供压榨，在月栖湖大搞学玄玑运动，每天赶着一群莺歌燕语的小姑娘来请我传授占星，大有将妓院开成巫馆的架势。不过这阵风很快过去。毕竟看星星是一件相当需要耐得住寂寞的事。
  少年不识愁滋味，她们尚不了解什么是寂寞，如何学习耐得住寂寞。很快观星楼上又只剩下我一个人，有时候多一个原映雪，其实跟我一个人没有太大区别，风也寂寞，月也寂寞。
  偶尔我也会觉得有点奇怪。龙颖究竟什么时候教会了我寂寞？
  圣王十三年春，天罗与辰月的争斗正式进入白热化，决战一触即发。与此同时，我寂寞温吞的生活也被彻底打破——我在这一年遇到了顾小闲。
  名字早就耳熟能详，只是一直未曾蒙面。这个养在龙家，却有着显赫身世、自家姓名、甚至有一个哥哥的异类。幼年我们私称之为“大小姐”：老爷子的掌上明珠，弱不禁风的千金之体，衣食住行皆与众不同的特殊待遇，样样让人眼热艳羡。别人在天罗接受非人的磨砺，她来龙家大概只是度假——对她我们只有一个评价，此命生来福不穷。
  可当我真的见到顾小闲，才知道这个评价多么有失偏颇。
  我还记得与她第一次见面时脱口而出的话：顾少心中怨念的那个人，当初也是身不由已，能原谅就原谅吧。
  那时我并不知淮安城的顾少就是天罗山堂的顾小闲，只是不解为何这个满身富贵的少年怀有那么深重的纠结，本是纵横洒脱的心性，却为陈年往事作茧自缚。等我发现这就是传说中娇生惯养的顾家大小姐，不由得感叹人人命中自带劫数，也许人活在世上就为了度劫。
  但顾小闲确实与众不同，即使在度劫，也能时刻保持最热烈欢畅的笑容。
  这大概就是原映雪喜欢她的原因。
  一个悲观的，通透的，对人心过于了解的男人，在看遍沧海桑田之后，喜欢上了一个对残酷世界始终保持童稚信心的，真诚勇敢的姑娘。
  非常合理。
  我在长期观察之后得出这个结论，为自己分析能力的提高感到由衷欣慰。
  当事人八成自己都还蒙在鼓里。原映雪是个有情感洁癖的宗教人士，习惯了克制七情六欲。顾小闲是个神经大条的迟钝人士，不可能觉察到如此内敛的感情。
  而我虽然有观察心得，却没打算前去推波助澜，因为我正忙着为失恋而伤感。
  但这件事不如另外一件事那么让我伤感——顾小闲在某些方面有点像龙颖。
  离开龙颖之后……不，应该说，龙颖离开之后，我才渐渐醒悟他其实是整个龙家对我最好的人。屡次救我于危难，不厌其烦教我各种事，虽然经常欺负我，却从来不许我被别人欺负。人总在失去之后才想重新拥有，如今回忆过去点滴，惆怅总归难免。顾小闲的出现则使我的惆怅达到了巅峰。她似乎特别看不惯我摆出淡无表情的脸，想尽一切办法逗我开心，实在不行就惹我生气，完全跟龙颖当年一个套路，颇让人有昨日重现的恍惚。
  有一回我实在气得够呛，一把揪起顾小闲的衣领往外丢，结果她把着门框笑逐颜开，说这样才对，玄玑姑娘这样的美人，宜颦宜笑，就是不宜做个木头人，平白少了许多生动。
  我当场呆滞，想起很久以前，擎梁山脚下，龙颖将我裹在厚毛麂裘里左右端详，突然捏一捏我的鼻子说，这么漂亮的娃娃，将来可不能变成木头人。
  本来我只是在失恋中伤感，因为这一句木头人，伤感彻底变成了伤心。
  关于我失恋这件事，原映雪的反应非常没谱。首先他对自己的感情走向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听完我的分析之后显得有些神情恍惚，这倒并不奇怪，每个人都是当局者迷。但接下来他又发表了一个非常耸人听闻的结论，说玄玑你真是个无比敏锐的姑娘，可惜永远只在别人的事情上一针见血。我好奇地问他此话怎讲，秋日浓郁的夕照下，原映雪笑意浅淡，说你只觉伤感而不觉伤心，是因为你心里爱的人从来就不是我。
  岂有此理。辛辛苦苦爱了他五年，到头来被人横刀夺爱，还能心平气和奉上祝福，这不是爱是什么？
  原映雪又笑，说你心里早有答案，只是从来不愿主动去想。
  我彻底沉默。作为一种自我保护，我一向活得被动。我不是小闲那种天生的勇士，撞得鼻青脸肿还敢继续主动出击，只好乖一点，躲得远一点，在黑暗的角落里攥紧拳头。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男人确实很不像话，拒绝我的爱就罢了，还要进一步否定我的爱。此情此景，除了恼羞成怒、好走不送之外，我实在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应对。
  倾世风雅的原公子大概有生之年第一次被人下逐客令，一边无奈离去，一边涵养极好地对围观人群微笑解释，说：“没事，学术纠纷而已。”
  这场所谓的学术纠纷旷日持久。我坚持认为自己真心可鉴，情比金坚。原映雪则始终认为爱情这东西具有绝对排他性，我要是真的爱他，一定会把顾小闲视作眼中钉，而不是镇日与她混迹在一处。但他忽略了顾小闲死皮赖脸的缠人本领，以及我宽容博爱的开阔胸襟，也许我这个人就是特别没有占有欲。
  话说回来，和顾小闲在一起非常开心，虽然我从不表露出来，总摆出嫌弃她的姿态。这女人有用不完的真诚、热情和厚脸皮，正好用来填补我的寡淡、冷情和自闭。我和原映雪在某些方面气质类似，对红尘俗世存在既想接近又想逃离的矛盾心理。顾小闲则不同，全身心投入人世，活得认真而彻底，似一束冷冬暖阳，一帖治愈之药。
  重点，她并不是没有苦痛，只是把它们都隐藏在自己心里。
  这样一个人，即使是情敌，也很难成为我的眼中钉。

番外 龙颖 第6章
  圣王十四年的春天特别少雨，城外赤红的帝槿花开得火热，好像随时会点燃角楼。好容易在五月盼来了一场雨，人们的心情却没有得到安抚和平复，因为就在同一天，紫陌君白曼青和三十三个士林子弟被辰月的缇卫当街屠戮。这个被后世称之为“永安血案”或“紫陌三十四友之殇”的事件，直接开启了两方对决的最后战场。
  理论上圣王这个年号此时已不复存在，因为匡武帝崩于十三年，后一年应该是新帝元年。但无论是辰月支持的伪王白千行，还是百里恬和天罗支持的太子白渝行，都没有完全获得继承大统的资格——换言之，这是权力更迭的前夜，辰月和天罗的争斗进入了最激烈的尾声。
  就在此刻，老爷子将目光又重新对准了原映雪。
  其实针对原映雪的暗杀一直不曾停止。虽然他多年不问政事，甚至对辰月的倒台摆出乐见其成的态度，但始终是辰月二号人物，若能成功诛之，对舆论导向和军心鼓舞将会起到难以估测的作用。问题是原映雪实在太过强大，这些年一直没有人找到突破之法——龙颖当年也许找到了，但他信守承诺没有公之于众——所以老爷子决定转变思路，改用离间之计，借刀杀人。
  消息来的时候是白天，我没有星星可看，如往常一样靠在窗边发呆。突然一个影魅信使出现在崖子的暗角，递给我一封直达密信。影魅信使在天启，说明老爷子也在天启。老爷子在天启，说明……我脸上突然发烫，匆匆将信拆开，一读之下却是浑身冰凉。
  是祸躲不过，龙颖曾经假设的情境终于出现。老爷子认为现在时机合宜，可以考虑对目标收网。
  整套计谋执行了有段日子，形势对原映雪越发不利。设计陷阱的起因是辰月得到确凿消息，说缇卫内部埋伏着天罗的间谍，且是卫长级的高层。这简直是为原映雪量身定做的罪名。他一贯对辰月的事业漫不经心，有同情义党的名声，而且和天罗走得很近——后一条显然指的我和顾小闲。
  最简单的陷阱往往最行之有效，我们要做的只是埋下怀疑的种子，静待它长成参天大树。甚至不用浇水施肥，人心里那些肮脏的东西就是最好的肥料。
  于是我在山堂指示之下，向辰月某个执守坦白了身份，假意要以间谍的名字换取政治避难，目的只是将一系列莫须有的证据交到辰月手里。
  现在指令来了，我要在明天中午之前，将证据交出去。
  我在窗边一直坐到天黑。身上裹着厚毯，脚边生着火盆，却始终觉得冷：
  檐下挂着白花花的雨线，好似许多股粗麻绳拧在一起，厚重的水雾渐渐凝成涓流，顺着窗缝和桌面汇聚到我身边。饱食水汽的毯子甸甸下坠，我仿佛站在世界尽头的沉船旋涡里，风暴将至，四野无人。
  这是我做龙玄玑的最后一天。
  从明天起，我是谁，要去哪里，答案完全未知。五年前我就为这一刻做出了抉择，当时的答案非常确凿，只为那一场生如夏花的绚烂爱情。如今花期已过，答案未改，理由却变得有些复杂。也许不再是为了爱情，但必然是为了爱，至少我是这么认为。
  爱是什么？我其实也没有特别清晰的定义。不过当你怀着爱去做一件事，哪怕是独自站在世界尽头的沉船上，也会觉得充满勇气。那是一种积极、正面、让你想起来就会由衷微笑的东西。我至今不懂爱情，不懂友谊，不懂如何定义我和龙颖、原映雪、顾小闲之问的关系。但我想起他们的时候会由衷微笑……我低下头，忍不住揉了揉眼睛。
  龙颖真了不起。我的身体里住了一个多么孤僻而固执的灵魂，他竟然教会了我这么温暖复杂的东西。
  你以前没这么爱哭。
  熟悉的声音，又是龙颖。我忍不住破涕而笑。最近两年变本加厉，每当犯蠢的时候就幻觉听到龙颖各种嘲弄。难怪人家说世界上有三样东西一辈子摆脱不掉：呼吸、心跳、童年阴影。我摇了摇头，努力想甩脱我的童年阴影。但龙颖要是那么容易甩脱，也不会让我在过去那五年饱受折磨。熟悉的声音又一次响起，这次是在耳边，带有十足嘲弄之意，“玄玑姑娘贵人多忘事，在下龙颖，可有印象？”
  我猛然回头，廊下灯火飘摇，透过门上满雕的细花漏进些许，勾勒出一个清冷身影。这个身影我从小到大看了十年，放进人海中只凭一个依稀的轮廓就能认出，没有理由只用五年就能遗忘。但我突然不能确定这一幕是否真实，急急挥开窗户，为了让更多的光线可以照进。
  冷雨夜一拥而入，吹散火盆周围的残温和龙颖额前的湿发。他的脚下积了两圈小小的湿，看起来在雨里走了很长时间夜路。我自认思维不够缜密，构造不出这么逼真的梦境，所以这一次大概不是幻觉，不是梦境，是龙颖真的回来了。
  我想也没想，直接跳起来冲进他怀里。
  龙颖明显有些错愕，因为这有生以来最热烈的欢迎。过了很久，他低低一叹，声音已经变得柔软。
  别抱我，我身上湿。
  随时随地不忘洁癖，果真龙颖。我却不肯松手，泪雨滂沱直下，将他冰冷的衣襟浸得温热。他身上有久违的气息，其实我在早年间就非常熟悉。月下踏马中白山，我在他怀中沉沉睡去，虽然路途颠簸，却是多日来第一个安眠之夜。
  那一年我七岁，失去了一个世界，又获得了一个世界。学徒生涯残忍酷烈，多少夜晚偷溜进龙颖房间，非要紧靠着他才能安然入眠。这个习惯持续多年，直到有一天被他严令禁止。那一年我十三岁，在度过数个不眠之夜后，誓言今生最讨厌的人就是龙颖。
  青春是荆棘丛中的暴走，越亲密的人就越容易被扎伤。时至今日我终于发现，如果龙玄玑的世界有一个不可替代的唯一，这个唯一就只能是龙颖。
  可惜时至今日，已是最后一日。
  我一向生活清简，没料到自己性格中也有挥霍无度的一面——龙玄玑生命的最后一天竟然什么都没有做，就这样奢侈地一觉睡到天明。
  睁眼时雨声已止，晨鸟未鸣，正是破晓前最黑暗寂静的时分。窗户不知何时关上，湿衣不知何时烘干，炉中炭火明灭吐息，将常年冰凉的手脚烘得微暖。
  炭炉暗淡的火光中，龙颖衣冠不整，似笑非笑将我凝望。顺着他的目光往下，我看见自己双手用力攥着他的衣襟，仿佛担心在睡梦中遭人遗弃——幼时养成的坏习惯。
  我力持镇定，默默将他散乱的衣襟恢复原状。难怪后来龙颖禁止我与他同睡，实乃怪我睡相太差。整理到一半，龙颖突然低声开口说，别乱动。好歹在月栖湖混迹多年，饶是我经验欠缺也立即听懂了弦外之音：龙颖大爷八成是想起了此前某堂教学实践，想要与我温故而知新。
  回忆起第一堂课是何等惨烈，我立即僵在当场，不敢轻举妄动。然而有些事如果要一定发生，就绝不会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尤其不会以我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何况时间地点人物气氛都是那么恰如其分。最终我还是被温故知新了，过程可谓不堪回首，我也实在没脸回首，只能痛定思痛，对事故的前因后果做一些事后分析。前因主要有二，直接原因是每个人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都会忍不住想要做一些荒唐疯狂的事，间接原因是人性真的非常脆弱，当年随便找龙颖学习切磋的时候就已早早埋下祸根。
  至于后果……等我发现后果时，才发现自己对前因的剖析多么肤浅。
  其实事故背后还潜藏着一个根本原因——它根本就在龙颖的算计之中。

番外 龙颖 第7章
  我在叛逃的前三天体会到自己多么训练有素，竟然成功躲过魇组三轮清洗。
  第四天则体会到现世多么残酷，原来我真的离不开荼蘼膏。
  龙颖一贯采取开明教育，很早就告诉我荼蘼膏是什么东西。提神醒脑，包治百病，起死回生有奇效……唯一副作用是服用之后立即成瘾，永生戒之不去——其实应该倒过来说，对于天罗而言，成瘾性才是它的主要效用。不乖就没有糖吃，没有糖吃就会死，它构成了天罗山堂最基础的生存法则。
  曾经有一次我问龙颖，如果不按时服药会怎样，他没有多加解释，只是将我当日的荼蘼膏克扣了一半，当夜我切身体会到什么叫肝肠寸断、生不如死、上刀山下火海、山无棱天地合……从此彻底断绝了背叛组织的念头。直至今日。
  当似曾相识的心悸袭来，我知道自己已是时日无多，但我没有因此产生丝毫悔意。龙颖曾经对我说，一个好的杀手不应该有心，也不应该有原则，但如果不小心有了，一定要仔细保存起来，因为它是你区别于行尸走肉的唯一证明。
  他跟我讲的每一件事都那么有道理。
  我生命的最后几天躲在顾小闲的地窖。那是一个既深且广，鼹鼠进去都会迷路的地方。里面有个黑眼睛的河络姑娘，每天用各种奇异的仪器在我身上测量。我时而清醒，时而迷糊，几乎每次睁眼都看见顾小闲守在我的床头，清醒的时候陪我说话，迷糊的时候偷偷喂我她的荼蘼膏。我告诉她这是续命的东西，不要再浪费在我身上，反正我迟早会死在魇组手中。她却只淡淡地笑，说每天药量减半，只会疼，不会死。
  她真是个了不起的姑娘。
  我从小特别怕疼，此刻已然动了轻生的念头，没有付诸行动，只因不想辜负小闲这番殷切。其实她比我辛苦得多，同时经受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
  在我披露事实之前，她完全不知龙老爷子对她另有所图，甚至不知荼蘼膏是作何用。老爷子一直将她小心呵护，待她情同父女，目的只为制约她的哥哥平临君顾西园。对于一个重情重义的人而言，这种情感上的欺骗和背叛，比毒瘾发作的肉体苦痛更加难以承受。但她竟然经受住了，度过最初的抑郁期，开始天天给我讲笑话逗闷。面对这样坚强的人，我怎么好意思软弱地一死了之。
  千刀万剐的疼痛中，我终于熬到第七日。每次清醒都觉得腹中有一万只手捉住肠壁用力搓洗。最后一次睁眼时，我惊慌地发现眼前一片朦胧，如同蒙上了一层蓝紫色的轻帛。我的身体终于到达了极限。
  这地方可不好找。
  旁边突然有人说话，懒洋洋的，是个从未听过的陌生声音。我立起身，努力睁大双眼，却完全看不清来者面目，朦胧中隐约看见那人手持双刃，左短右长……长短刃。我想起那个流传甚广的魇之传说，金瞳的杀人恶魔，即使逃到海天之外，也迟早会死在他的长短刃下。这是除了荼蘼膏之外，让叛变者最为心惊胆寒的威慑。
  山堂终究还是找到了我的藏身之所。
  真苦恼，要不要用刀呢？弄脏了里亚姑娘的地方，也许会让她不高兴。
  他自言自语，听起来当真特别苦恼，几乎让我都产生了同情心，想要帮他出谋划策。但如果我没有听错，他应该是在研究把我杀掉的方式，这种时候还给人出主意，未免显得我为人太过随和……于是我动也没动，只是静静地听着。
  你看用毒如何？
  他笑吟吟，好声好气与我商量。谁说魇组都是残暴的杀人恶魔，传言不可取信，我看这位长短刃先生就很有修养。我这个人讲究礼尚往来，最怕别人对我客气，不得不回之一笑，说：
  “用毒死得快，比用刀子人道。”
  听到我的回答，魇组的长短刃先生大笑出声，说：
  “玄玑姑娘果然如传说中那样有趣。”
  鼻端传来一阵幽微的苦杏仁香。我没有来得及问他从哪里听说我有趣，以及刚才那句话哪里体现出我有趣，就缓缓向后栽倒在地。意识如风沙粒粒剥蚀，往事如影戏幕幕流转，我闭上了眼，反而看得更加清晰。
  再见，再也不见，我最讨厌的龙颖。

番外 龙颖 第8章
  所有人都以为我死了，我也以为我死了，直到七日后诈尸醒来。
  说是诈尸一点不夸张，醒来时我甚至躺在棺木之中，脸上虚虚覆着一层药纱。棺身犹带新鲜的泥土，应是新从地穴起出，说明我确实死过一次。就着微弱的天光，我在棺中共寻得陪葬三样：一袋油纸包裹的干粮，一箱盛满荼蘼膏的药奁，以及一张皱巴巴的绵纸，纸上笔迹潦草只写了一个字：等。
  我乖乖取出干粮，不顾喉咙干涩便开始狼吞虎咽。
  龙颖让我等，我要好好等下去。
  棺木盛放在一辆马车的后厢，任凭我百般盘问，驾车人始终沉默不语，只是夜以继日地赶路。穿过河络聚居的雷眼山，在九原城换了车，重新乔装后又日以继夜地赶路。
  两个月后，我们抵达了白依江。
  这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天罗的网再广也覆盖不到白依江。这又不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只有少量越人土着部落在密林中聚居，大胤离国的诸侯都不愿意踏足这片名义上的属地，因为这里瘴疠遍地，蛇蝎横行，华族人来此经常会患上莫名的怪病死去。
  一路装聋作哑的驾车人在一个村寨将我放下，和族长低声交谈几句，随即头也不回地驾车离开。此时我已大致揣测出了他的身份。所谓的掮客。只要付出足够多的金钱，他们能将诛九族的重犯从大内监牢偷渡到天涯海角。这一路千难万险，龙颖想必为此付出一大笔钱。可惜这笔钱花得有点冤枉。此地实在不适合人居，虽然没有天罗的追捕，却有一万种新的死法，何况我体内还有解不掉的荼蘼之毒，也许在等到他之前就会毒发身亡。
  龙颖留给我的药奁共计三屉，每屉九九八十一格，药量却远远不够支持同等天数。因为每一格中所盛荼蘼膏并非等量，而是逐日递减，到最后一屉的最后一格，只剩下芝麻大小的一粒。
  我自然明白他的用意。这是要我循序渐进地抵抗瘾症，以期吃完这箱药之后，可以彻底摆脱荼蘼的控制。这种事放在意志力惊人的龙颖身上尚有一线町能——我根本怀疑这箱药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搜集而来，作为一个相当自爱的洁癖人士，吸毒完全不符合龙颖的美学——但他实在不应该以这么高的标准来要求我。以我的意志薄弱程度，必然会在后期熬不住疼痛，超额提取药物服用。
  龙颖大概也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特意采取了额外的保证措施。
  次年春，我在白依江畔诞下一子，取名龙周。
  龙周临盆前正是我瘾头最炽的时候，终日低烧不止，胡话不断，大部分时间足在诅咒孩子他爹。寨中的越人稳婆听不懂中州语言，以为我染上当地常见的热症，每日以土方药汁给我擦拭全身。那药确实有清凉镇痛的作用，但最终支持我克服药瘾顺利生产的，还是了不起的母爱。
  龙颖算无遗策，知道我也许会放弃自己，却绝不会放弃我和他的孩子。
  躺在铺满草药的竹床，低热和疼痛慢慢随着汗水流出身体。婴儿啼哭的声音清脆有力，我终于获得了新生，以一个母亲的身份。
  可龙颖却一直没有出现。
  龙周在蛮荒的越州森林里慢慢长大，白天和其他越人孩童一起玩耍，如同野生植物一样蓬勃而健康，然而每当夜幕来临，烧热之痛就会汹汹来袭，令他半宿不能安眠。我知这是胎中自带的荼蘼遗毒，却完全束手无策，只能学着当地人的土方，将清热安神的草药汁液一遍遍涂抹在他身体。这孩子的性格坚忍果决，完全就是龙颖的翻版，痛到极处也咬牙不吭一声，生怕令我忧心伤怀。
  我相信他意志坚强，总有一天能够自行戒除毒瘾，只是那微蹙的眉尖如此熟悉，每每令我胸中隐痛。当时天启危机四伏，龙颖要救我，必使自己身涉险境，那个草草写就的“等”字，也许只是想要欺骗我独自安心活下去。
  这个可怕的猜测终于在离开天启五年后得到了证实。
  五年后的一天，我在江畔偶然救得一个走南荒的商贩，方知外面的世界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在我离开天启那一年的秋天，一场焚城之火烧尽了帝都的一切。辰月教宗古伦俄在天墟被群情激奋的义党乱石掷死，百里恬终于成功将太子白渝行送上了皇位。这场时代更迭的浩劫无比惨烈，双方均以死伤无数告终。
  我听完满心惶惑，忙问那位白衣教长后事如何，答说无人得知，只是天启城外常开不败的槿花一夜落尽，恐怕凶多吉少。我窒了一窒，又问现在天启城是否仍然刺客横行，那人惊诧莫名，说如今太平盛世，早已没有天罗的用武之地，再说当年天罗一口气死了上三家三个大家长，估计很难这么快恢复元气。
  说完他将我左右打量，说姑娘你可是因为乱世逃进了深山老林？现在外面已经换了新天地，还是赶紧回家和亲人团聚。
  我痴痴不应。龙老爷子是多么爱惜生命的人，不到身边人全部死光也不会轮到他死。难怪我一等五年，杳无音讯。龙颖向来信守承诺，我早该想到他迟迟不来，不是不想，只是不能。
  现实残忍无奈，我和龙颖朝夕相处十年，从未对他和颜悦色，多花了十年时光才彻底明白自己的真实心意。原映雪说得没错，我确实另有所爱，可惜没有机会亲口说出来。
  我带龙周回到了香榧平原的故乡。
  祖宅早已推倒，旧址上新建了一座高可摘星辰的巫台。据说自从周氏一族殁于几十年前的瘟疫之灾，真国就再也寻不出一个像样的占星师。真国诸侯每到祭祀时节便苦恼万分，最后决定在周氏故居建起一座巫台，期待那些外姓的占星师可以因此获得风水灵气。如此看来，若我此时认祖归宗，恐怕还真能光宗耀祖一把。但一个善观星象的年轻女子太容易让人想起圣王年间天启城的花魁，安全起见，我还是决定隐姓埋名。
  我在镇东头开了一家小小的杂货铺，以便从走南闯北的商贩那里探听九州各地的消息。如果龙颖还活着，一定会满世界找我，多少会留下一些风声和线索——明知可能性极小，我还坚持作如是想，徒作自我安慰和寄托。
  其实龙颖已经留给我很好的安慰和寄托。
  龙周在五岁之后成功戒除药瘾，像一株健康的新笋飞速拔节生长。他在新地方适应良好，唯一不适的是自己的新名字，坚持认为自己是龙周，直到我告诉他此事关乎性命。具体细节我没有过多涉及，对天罗往事更是绝口不提。
  我希望他长大之后做一个普通人。
  现在我也终于成为一个普通人。每天摆放货架，擦拭柜台，看着天光日影缓慢移动。真国民风彪悍尚武，我却不让龙周碰触刀剑铁器，所以他大部分时间都靠在柜台背后看书，性情愈发内敛深沉。有时候我也会有点担心，期待他能像同龄孩子一样活泼胡闹，任性一些也无不可。但两害相权，我宁可他寂寞一点，也不要显露出异于常人的天赋。这是龙颖的孩子，也许天生就是一个完美杀手，被任何一个天罗甄选者看到，可能就会暴露身份。
  我尽量保持低调，但该来的麻烦总是会来。常言道寡妇门前是非多，即使我每天布衣荆钗，篷头垢面，也总有些不识相的狂蜂浪蝶纠缠不去。一方面我要按捺住自己的火暴脾气和职业习惯以免失手伤人，另一方面还要注意安抚龙周的情绪：他明显认为自己是家里唯一的男人，有保护弱质女流的责任。
  有天我从外面回来，发现龙周安静而痴迷地趴在柜台上看一样东西。暮色四合，夕照斜斜照拂，给那东西镀上一层虚缈光辉，光辉之下却是乌沉质感与锐利锋芒。我夺下一看，竟是把品质奇好的匕首。
  龙周坦言相告，匕首来自镇上的打铁铺。我一路发足狂奔，手中利刃寒光闪耀，惊得行人退避三舍。铺子里那位满脸横肉的掌柜也被我的护犊气场震慑，结结巴巴说看这工艺，大概是某个从中州新来的伙计。
  于是我找到了这位从中州新来的伙计。幽暗逼仄的打铁铺中，赤膊的男人背对着我挥汗如雨。我将那柄匕首丢进一旁滚沸的铁水，恶狠狠说离我儿子远点。
  哦？我还以为那是个闺女。
  他慢慢转过身，声腔和口吻无比熟悉。
  龙玄玑，你就这么教育我儿子？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