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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7：冒险家园
作者：戴安娜·加瓦尔东
内容简介
 詹米、克莱尔与小伊恩等人被海上风暴意外带到北美大陆，此时美国还没有建国，殖民地的有限秩序危机重重。少数城镇之外的广阔荒野上，是由投机者、冒险家、农场主、印第安人和黑人共同上演的历史大剧。 詹米、克莱尔他们一路向西、远离文明，荒野之中如何重建家园？ 身体、欲望、短剑、战斗、阴谋，时空交错出奇伟又令人心碎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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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我从未害怕过鬼魂。毕竟，我每天都在与它们同住。照镜子时，我能看到母亲的双眼在看我。我嘴角扬起时露出的那种微笑，曾经吸引了我的曾祖父，最终造就了我。
是的，在那些不复存在的手带着未察觉的爱意触摸我时，我怎么可能害怕呢？那些塑造我的肉身、让残骸存在得比坟墓更久的人，我又怎么会害怕呢？
我更不会害怕那些在不经意间触及我思绪的鬼魂。它们挤满了任何图书馆。我能从布满灰尘的书架上取下一本书，然后被久远逝者的思想萦绕。这些思想在由文字构成的裹尸布里，仍然如往常那样充满生机。
让人久久不能入眠的当然不是这些亲切和常见的鬼魂。回头看，举起火把，照亮黑暗的幽深处。在你独自行走时，聆听那些在身后回响的脚步声。
这些鬼魂总是从我们身边和中间掠过，隐藏在未来。我们照镜子时，就会看到故去多年的亲人的脸庞；我们看到记忆的模糊影子，它坚实地站在空荡荡的门廊里。通过血缘，通过选择，我们造就了我们的鬼魂，我们让鬼魂萦绕着自己。
每个鬼魂都从布满迷雾的梦境和沉默中不请自来。
我们的清醒心智说：“不，它不是鬼魂。”
但是，我们心智的另外一部分，较为久远的一部分，总是在黑暗中轻声重复：“没错，但它可以是鬼魂。”
我们在秘境中来了又走，其间尝试着忘记。然而，宁静房间中的微风带着温柔的爱意，不时地扰动我的发丝。我想，它就是我的母亲。

Chapter 01 伊甸园中的绞刑
<h4>查尔斯顿，1767年6月</h4>
听到鼓声很久过后，我才看到鼓。鼓声在我的心底回响，似乎我也是中空的。鼓声带有刺耳的军队节奏，穿过人群而来，意在盖过讲话声和枪炮声，让人听见。人们沉默下来，扭过头，朝笔直的东湾街看去。东湾街从仍然在建的新海关大楼朝着白点公园延伸过去。
即使对于六月的查尔斯顿而言，这天的天气也算得上炎热。海堤上面是最好的地方，那里有空气流动，而处在这下面就像正被活生生地烘烤着。我的直筒式连衣裙湿透了，棉质裙子的上身贴在了我的乳房中间。我擦了擦脸，这是十分钟里的第十次，然后掀起沉重的头发，徒劳地希望有凉风吹到我的脖子上。
这时我感到脖子很不舒服。悄悄地，我把手抬到喉咙底部，用手指捏着。我能够感觉到脉搏在颈动脉中随着鼓声跳动。在我呼吸时，湿热的空气阻塞在我的喉咙里，就好像我哽噎了似的。
我迅速把手放下，然后尽可能地深呼吸。我不该深呼吸的。我面前这个男人最少有一个月没有洗澡了，围在他脖子上的领巾的边沿已经被污垢染黑，而且他的衣服还散发着酸臭和霉臭，即使在人群的汗臭中，也显得刺鼻。从食物小摊飘来的热面包和煎猪油的气味，浓郁得盖过了从沼泽传来的腐烂海草的麝香味。只有在从海港那边吹来些许带着咸味的微风时，这种气味才会稍微减轻。
我面前有几个孩子。他们从橡树和矮棕榈树下跑出来往街上看。他们探着脖子，呆头呆脑地盯着，而他们的父母正在焦急地唤他们回去。离我最近的那个女孩，脖子像草茎的白色部分，既纤细，又多肉。
骚动在人群中扩散开来。绞刑队列出现在了街道远处，鼓声变得越发响亮。
“他在哪里？”菲格斯在我身边嘀咕，同时伸长脖子观察着，“我就应该和他一起走的！”
“他会来的。”我想要踮脚，但觉得那样做会有失尊严，所以没那么做。不过我并未放弃四下张望找寻。我总能在人群中找到詹米，他站着比大多数人高，而且他的头发在阳光下会显现出鲜艳的金红色。人群中还没有他的踪迹，只有不断起伏的、如海浪般的软帽和三角帽，为那些来得太迟、找不到阴凉地的人遮挡着炙热。
最先出现的是旗帜。大不列颠的国旗和南卡罗来纳皇家殖民地的旗帜在激动的人群上方飘动，接着是另外一面绣有殖民地总督的家族徽章的旗帜。
然后出现的是鼓手，每两人并排着协调前进，鼓槌迅速地交替着击打鼓面。击鼓的节奏并不快，冷漠得凄凉。我想，他们把这种旋律叫作死亡进行曲，在这种情况下尤其合适。其他声响全都淹没在轰隆隆的鼓声里。
接着，那队红衣士兵出现了，而囚犯就在他们中间。
囚犯有三个，他们的手都被绑在身前，脖子上套着铁枷。链子穿过铁枷上的圆环，将他们三人连在一起。走在前面的那个囚犯矮小且年老，衣衫褴褛，肮脏不堪。他状况十分糟糕，步履蹒跚，走在囚犯身边的黑衣牧师不得不抓着他的胳膊，以防他摔倒。
“那是盖文·海耶斯吗？他好像生病了。”我低声对菲格斯说道。
“他是喝醉了。”身后传来轻柔的声音，于是我猛然转身，看到詹米站在我背后，注视着可怜的囚犯队列。
那个矮小囚犯站不稳，影响了队列的行进。他跌跌撞撞，逼得与他相连的两个囚犯生硬地曲折前进，以便能够站稳。总的来看，他们就像三个醉鬼从当地酒馆里出来摇晃着回家，与这个场合的庄严极其不匹配。我能在鼓声中听到窸窣的笑声，还能听到东湾街上那些住宅的锻铁阳台上的人们发出的喊叫和讥笑。
“你干的？”我轻声问，免得被人注意。但是我其实可以摇臂大喊，因为除了眼前的场景，人们不会看其他东西。
詹米动身向前，站到了我身边，我感到他耸了耸肩。
“他就是要我这样做，”他说，“而我也竭尽全力了。”
“白兰地还是威士忌？”菲格斯问道，用老练的眼神评估着海耶斯的外表。
“小菲格斯，那家伙是苏格兰人。”詹米的声音就像他的表情那样镇静，但我在其中听到了些许紧张，“他要喝威士忌。”
“选得明智。运气好的话，被吊死时都不会有感觉。”菲格斯低声说道。
海耶斯从牧师的手中滑脱，倒下去趴在沙路上，还把其中一个囚犯拉着跪了下去。最后那个囚犯，一个高个子年轻人，并没有倒下去，但是剧烈地来回摇晃着，拼命地想要保持住平衡。此时，人群欢快地大笑起来。
因为愤怒，还因为太阳照射，护卫队长的白色假发和金属护喉甲之间的脸庞变得通红。隆隆的鼓声继续响着，他大喊着下令，然后一位士兵仓促地卸下了那条把囚犯连在一起的链子。两位士兵分别抓住海耶斯的胳膊，让他猛地站了起来，然后队列以更好的秩序继续行进了。
他们抵达绞刑架时，人群中并没有笑声。绞刑架是一辆驴车，摆在一棵巨大橡树的树枝下方。我能感觉到鼓声的震动穿过脚底。日晒和臭味让我有些恶心。鼓声突然停止，我的耳朵在寂静中嗡鸣。“你最好别看，外乡人，”詹米对我耳语，“回马车那边去。”他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海耶斯。海耶斯在士兵的控制下，摇摇晃晃，嘴里嘟哝着什么，同时困乏地往四周看。
我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观看，但我也不能让詹米独自看完。他为盖文·海耶斯而来，我为他而来。我摸了摸他的手。
“不用。”詹米挺起胸膛，让自己站得更直。他向前挪了一步，确保他在人群中能够被看见。如果海耶斯还足够清醒，能够看到东西，那么他在人间最后看到的会是朋友的面容。
海耶斯看得见。当他们把他抬上绞刑架时，他来回怒视，拧着脖子拼命地扫视。
“盖文！朋友！”詹米突然用盖尔语喊道。海耶斯立马看到了他，然后停止了挣扎。矮小的海耶斯站着，微微摇晃。行刑官则宣读指控：偷盗六英镑十先令。海耶斯身上撒有微红色的尘土，珍珠般的汗液颤抖着挂在他灰白的胡楂上。牧师俯身靠近，在他耳边急切地低语。
然后鼓声再次响起，发出稳定的隆隆声。绞刑吏把绞索从海耶斯的光头上套下去，然后系紧，仔细地把绳结放好，刚好放在耳朵下面。护卫队长站着处于准备状态，举起了军刀。
突然，死囚海耶斯站直身子，看着詹米，张嘴似乎想要说话。
军刀在晨光中掠过，鼓声也随着最后一声闷响停了下来。
我看着詹米，他连嘴唇都是苍白的，双眼大大地睁着。透过眼角，我能看到绞索在扭动，还能看到那堆吊着的衣服在自发地微微抽动。沉闷的空气中突然传来刺鼻的屎尿臭味。
在我的另外一边，菲格斯不动感情地观看着。“想来他最终还是有感觉的。”他遗憾地低声说道。
海耶斯的尸体微微摇摆着，一具死气沉沉的重物，就好像吊在线上的铅锤。人群发出敬畏和解脱的叹息。燕鸥在灼热的天空中发出刺耳的鸣叫，海港那边传过来的声音在沉闷的空气中被压抑，显得微弱，但是整个地方被包裹在寂静当中。在我站着的那个地方，我能够听到液体从尸体悬挂着的鞋尖上滴下时发出的微弱声音——滴……答……滴……
我不认识盖文·海耶斯，对于他的死并无悲痛，但我很高兴他走得很快。带着奇怪的侵扰感，我偷偷看了看他。这是完成最私密行为的最公开方式，看他时我隐约感到有些尴尬。
绞刑吏的技艺精湛，海耶斯并没有不体面地挣扎，没有瞪眼凝视，没有伸出舌头。他那圆圆的小脑袋明显地偏到边上，脖子被拉长得怪异，却也被折断得利索。
从多方面看，这都是一次利落的绞刑。确信海耶斯已死后，护卫队长挥动军刀，示意把另外的囚犯带上绞刑架。我看见他的双眼朝红衣队列扫视，然后愤怒地睁大。
与此同时，人群中传来尖叫声，一阵骚动迅速传开。人们转头，推动身边的人，努力去观看他们看不到的场面。
“他跑了！”
“朝那儿跑的！”
“拦住他！”
那是第三个囚犯，那个高个子的年轻人，他趁着海耶斯死去的时候逃命，从本应看守着他、却忍不住去观看绞刑的警卫身边溜走了。
我看到一个售货摊后面有动静，脏兮兮的金发一闪而过。有些士兵也看见了，然后朝那边跑去，但是更多的士兵在往别的方向追。在碰撞和混乱当中，他们一无所获。
护卫队长在大喊，脸色发青，声音在喧嚣中几乎听不见。剩下的那个囚犯目瞪口呆，被抓住往警卫法庭那边推搡，而红衣英国士兵则在队长的命令下开始匆忙地重整队形。
詹米伸手搂住我的腰，拉我躲开了逼近的人浪。士兵在长官愤怒的指挥下站成队，迅速行军，巡视整个区域，而人群则在前进的士兵队伍前往后退。
“我们最好找到伊恩。”詹米说道，挡开一群激动的学徒。他看了看菲格斯，然后朝绞刑架和它上面那个悲哀的负担摆了摆头：“去认领尸体，嗯？等会儿在柳树酒馆会合。”
“你觉得他们会抓住他吗？”我问。我推搡着穿过逐渐退去的人群，沿着鹅卵石小道往商人码头挤去。
“应该会抓到。他能去哪儿呢？”他出神地说道，眉间显现出细小的皱纹。显然，他还惦记着那个死人，几乎没有多余的注意力分给活着的人。
“海耶斯有家人吗？”我问。
他摇了摇头：“我拿威士忌给他的时候，问过他。他觉得他可能还有个弟弟活着，但不知道在哪里。这个弟弟在起义后不久就被流放了，海耶斯觉得他被流放到了弗吉尼亚，但是此后他再无音讯。”
没有音讯也不奇怪，契约劳工没办法与他留在苏格兰的亲戚通信，除非他的雇主足够善良，替他寄信。无论劳工的雇主善不善良，盖文·海耶斯都没有机会收到信函，因为他在阿兹缪尔监狱待了十年，然后才轮到被流放。
“邓肯！”詹米喊出声来，然后一位瘦高男人转身，举手示意。他蜿蜒穿过人群，大幅度地挥舞着独臂挡开路人。
“麦克杜，”他说着，点头跟詹米打招呼，“克莱尔夫人。”他那张又长又窄的脸上挂满了悲伤的皱纹。他也在阿兹缪尔监狱坐过牢，海耶斯和詹米是他的狱友。只是，他因为血液感染而失去一只手臂，这让他没有与其他人一起被流放。他不适合被卖出去做工，因此被赦免，然后释放出去饿肚子——直到詹米找到他。
“上帝保佑，可怜的盖文。”邓肯说着，悲痛地摇了摇头。
詹米用盖尔语说了些回应的话，然后在胸前画了十字。然后他挺直身体，显然是在努力地摆脱这天的压抑。“是的，好了。我必须去码头，安排伊恩的旅程，然后我们可以考虑埋葬盖文。但是，我得先把伊恩安顿好。”
我们在人群中费力地朝码头走去，从一群群激动地议论着的人中间挤过，躲开在拥挤人群中漠然做着生意的缓慢来往的平板马车和两轮流动售货车。
一队红衣士兵从码头那端迅速行进过来，把人群分开，就好像滴到蛋黄酱里的醋一样。太阳照在那排刺刀尖上刺眼夺目，他们的脚步声就像沉闷的鼓声，穿透了人群的嘈杂。即使是轰隆隆的雪橇和手推车，也突然停下来让他们经过。
“注意你的口袋，外乡人。”詹米在我耳边低声说道，引领着我从一个包着头巾、紧抱两个小孩的奴隶和一个站在箱子上的街头牧师中间穿过。牧师在大喊着罪恶和忏悔，但是在嘈杂声中只能听清三分之一。
“我缝起来了。”我让他放心地说道，但还是伸手去摸了摸那个贴着我大腿晃动的小重物，“你的呢？”
他咧嘴微笑，然后向前倾斜帽子，深蓝色的眼睛在明亮的阳光下眯了起来。“我要是有口袋，那么我的毛皮袋在哪儿，口袋就在哪儿。只要不遇到身手敏捷的妓女，我的口袋就是安全的。”
我看了看他马裤前面的微微凸起，然后又抬头看了看他。他肩宽身高，面容立体俊秀，带着苏格兰高地人的自豪仪态，吸引着身边路过的每个女人的目光，即使戴着的素蓝色三角帽遮盖了他鲜艳的头发。他那条借来的马裤整体上太紧，更加没法减低他那引人注目的效应，而且这种效应又因为他的完全无视而获得增强。
“你就是一块吸引妓女的活磁铁。”我说道，“挨着我，我会保护你。”
他大笑起来，抓住我的胳膊，然后我们走进一块小空地。“伊恩！”他在人群的脑袋中看到他外甥，于是大喊。片刻过后，一个笨拙的高瘦男孩突然从人群中蹿出来，把眼前浓密的棕色头发拨开，然后灿烂地咧嘴笑了。“舅舅，我以为再也找不到你了！”他惊呼道，“天哪，这里的人比爱丁堡皇家一英里还多！”他用衣袖擦拭那让人颇感亲切的长脸，在脸颊上留下一条污渍。
詹米瞟了他外甥一眼：“伊恩，你刚看到一个人死去，而你现在看上去欢欣得有些不礼貌。”
伊恩匆忙转变表情，试图表现出得体的严肃。“噢，不是，詹米舅舅，”他说道，“我没看到绞刑。”邓肯扬起眉毛，伊恩的脸稍微有些红了。“我……我不是害怕看，只是我……想去做别的事情。”
詹米淡然微笑起来，然后拍了拍伊恩的后背：“别担心，伊恩。我自己都宁愿不看，只是盖文是我的朋友。”
“我知道，舅舅，我感到很惋惜。”伊恩的棕色大眼睛里流露出一丝同情。这双眼睛是他脸上唯一说得上好看的地方。“可怕吗，舅妈？”
“可怕，”我说道，“但是它已经结束了。”我从胸襟里掏出湿润的手绢，踮脚去把他脸上的污渍擦干净。
邓肯·英尼斯悲伤地摇摇头：“是啊，可怜的盖文。但是，这样比饿死更痛快，他也只有这种选择了。”
“我们走，”詹米不愿意把时间花在无用的悲痛上，于是插嘴说道，“‘美人玛丽’号应该在码头远端。”
伊恩看了看詹米，然后挺直身子，想说些什么，但詹米已经转向港口，挤着从人群中穿过。伊恩看了看我，然后把手臂伸出来给我。
我们跟着詹米走在排列在码头上的仓库后面，绕过形形色色的水手、装卸工、奴隶、乘客、顾客和商人。查尔斯顿是个大货运港，生意繁荣，在这个季节里，每个月有多达百艘船往返欧洲。
“美人玛丽”号的船主是詹米的堂叔杰拉德·弗雷泽的朋友。杰拉德·弗雷泽之前在法国做葡萄酒生意，而且做得很成功。运气好的话，詹米可以说服“美人玛丽”号的船长看在杰拉德的面子上，允许伊恩在旅途中当男服务员，将他带回爱丁堡。
伊恩对此并无热情，但詹米已经下定决心，要尽早把他这位误入歧途的外甥送回苏格兰。我们从佐治亚来到查尔斯顿，除有其他事情需要处理外，主要还是听说“美人玛丽”号在这里。两个月前，我们因为意外而踏足美洲，最先到的就是佐治亚。
我们路过一家酒馆时，一个衣着不整的女服务员端着一盆泔水出来。她看到詹米，然后站住，泔水盆支撑在髋部，然后给詹米使了个歪斜表情，并且噘嘴对他微笑。詹米专注于自己的目标，所以没有看她就走过了。她甩动脑袋，把泔水泼给睡在阶梯上的那头猪，接着又冲回酒馆里。
詹米停下来，用手遮着眼睛上方，朝那排高耸的桅杆看去。我走到他身边。他无意地拉了拉马裤前面，让马裤更舒适。
我抓住了他的胳膊。“传家宝还安全吧？”我低声说道。
“不舒服，但是安全。”他让我放心地说道，接着皱着眉头，拉了拉裤子前裆的系带，“把它们藏在屁股里会更好，我想。”
“我才不愿意呢，”我微笑着说道，“我宁愿冒被抢的危险。”
传家宝只是一些宝石而已。我们之前被飓风吹上佐治亚海岸，上岸时浑身湿透，衣衫破烂，而且一无所有——只有几颗珍贵的大宝石。
我希望“美人玛丽”号的船长对杰拉德·弗雷泽的评价会足够高，能够接受伊恩当服务员。因为如果评价不高的话，给伊恩安排旅程的事情就会有些困难。
理论上，詹米的荷包里和我的口袋里的宝石价值连城。实际上，这些宝石，就它们对我们的益处而言，有可能就像海滩上的鹅卵石。虽然用宝石来运送财富简单且不占空间，但问题在于要如何把它们换成钱。
南方殖民地的大多数生意都是以物易物，而非以物易物的生意则是通过交换由富商或银行家所写收据或账单进行的。富裕的银行家在佐治亚很少见，愿意把手里的资金长期投资在宝石上的银行家更少。在萨凡纳与我们同住的那位成功的稻农跟我们保证说，他自己很少摸到两磅的纯银。实际上，整个殖民地可能都没有十磅的金银。
我们也不可能再北上穿过那些无尽的盐沼泽和松林去卖掉一颗宝石。查尔斯顿是我们抵达的首个足够大的城市，这里或许有商人和银行家愿意花钱买下我们的部分冻结资产。
我心想，在查尔斯顿的夏天，并不是所有东西都能够长时间地保持在冻结状态。小股的汗液从我的脖子一直往下流，我连衣裙下的直筒亚麻衬裙已经打湿，皱巴巴地贴在我的皮肤上。即使是在离海港这么近的地方，此时此刻也没有风，只有炙热焦油、死鱼和流着汗的工人们的气味，几乎让人难以忍受。
此前因船只失事，我们流落到奥利维尔夫妇的住所旁，这对夫妇好心收留了我们。詹米不顾他们反对，坚持给了他们一颗宝石，感谢他们的款待。作为回报，他们则给我们提供了一辆马车、两匹马、干净的旅行衣服、北上路上的食物，以及少量现金。
这笔钱还剩六先令三便士，装在我的口袋里。它们是我们全部的可用财富。
“詹米舅舅，这边，”伊恩说道，转过身急切地朝詹米招手示意，“我有东西要给你看。”
“什么东西？”詹米问道，蜿蜒从一群流着汗的奴隶之间穿过，这些奴隶正在往停泊着的货船上装尘土飞扬的干木蓝块，“不管是什么东西，你是怎么得到的？你不是没有钱吗？”
“有，我玩骰子赢的。”伊恩跳着绕过一大堆谷物，声音变得飘忽，身体也被遮住。
“骰子！我的天哪，伊恩，你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你不能去赌博！”詹米拉住我的胳膊，从人群中挤过，去追伊恩。
“你一直都是这样做的，詹米舅舅，”伊恩指出，然后停下来等我们，“你在我们待过的酒馆和旅馆里，你都是这样做的啊。”
“我的天哪，伊恩，我玩的是纸牌，不是骰子！而且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也知道！”伊恩沾沾自喜地说道，“我赢了，不是吗？”
詹米把眼珠转向天上，乞求耐性。“天哪，伊恩，不过我很高兴在你的脑袋被砸碎之前，你就要回家了。答应我不去和那些水手赌博，行吗？你在船上可躲不开他们。”
伊恩并没有注意听，他走到一个有些破碎的柱桩边上，桩上绑着粗壮结实的绳索。他在那里停下来，转身面对我们，指着脚边的一个东西。
“看到没？一条狗。”伊恩自豪地说道。
我迅速往詹米身后退了半步，紧抓住他的胳膊。
“伊恩，”我说，“那不是狗，那是狼。那是一条该死的大狼。我觉得你应该离开它，免得它在你屁股上咬下一块肉来。”
那匹狼漫不经心地朝我这边伸出一只耳朵，无视了我，然后又把耳朵缩回去。它继续坐着，因为炎热而喘着气，黄色的大眼睛盯着伊恩，之前没有见过狼的人，可能会把它那种强烈的眼神错认为是忠诚。
“这些东西很危险，”我说，“它们动不动就会咬你。”
虽然我这么说，但詹米还是弯腰去细看那匹狼。
“它不完全是狼，是吗？”他听起来有些感兴趣，然后朝那条所谓的狗伸出没有握紧的拳头，邀请它来嗅自己的指关节。想着他的手很快就会断掉，我闭上了眼睛。没有听到尖叫，我又睁开眼睛，看到他蹲在地上，向上打量着那只动物的鼻孔。
“它是个英俊的家伙，伊恩。”他说着，熟络地挠着那东西的下巴。它那双黄色的眼睛稍微眯起来，它要么是对詹米的殷勤感到愉悦，要么是——我想，这种可能性更大——在打算咬掉詹米的鼻子。“但是它比狼要大，它的脑袋和胸脯更宽大，腿也长很多。”
“它的母亲是头爱尔兰猎狼犬，”伊恩蹲到詹米身边，热切地解释，同时抚摸着它那硕大的灰棕色后背，“它发情去了森林里，然后回来时怀了狗崽……”
“噢，是啊，我知道了。”詹米现在用盖尔语对那只动物哼唱，抬起它那巨大的脚掌，抚摸着它毛茸茸的脚趾。它那弯曲的黑色爪子长达两英寸。它半闭着眼睛，淡淡的微风吹皱了它脖子上的浓密软毛。
我看了看邓肯，他朝我皱着眉，轻微地耸了耸肩，然后叹了口气。他对狗没有好感。
“詹米……”我说道。
“帅小伙，”詹米用盖尔语对那匹狼说，“这么说你不是漂亮姑娘了？”
“它吃什么？”我问道，不知怎的声音稍微有些大。詹米停止抚摸那只动物。
“噢，”他说道，有些遗憾地看着那头黄眼睛的东西，“呃。”他站起来，不情愿地摇了摇头，“恐怕你舅妈说得不错，伊恩，我们怎么喂它呢？”
“噢，詹米舅舅，这不是问题，”伊恩保证道，“它自己知道找吃的。”
“在这里？”我看了看四周的仓库，以及仓库外面那排拉毛粉饰的商店，“它找什么吃的？小孩子吗？”
伊恩看上去稍微有些受伤：“当然不是小孩，舅妈，是鱼。”
看到身边三张怀疑的脸庞，伊恩跪到地上，双手抓住那只动物的嘴筒子，把它的嘴掰开。“它真的吃鱼！我发誓，詹米舅舅！来，你来闻闻它的口气。”
詹米怀疑地看了看那两排让人印象深刻的明亮犬齿，然后揉搓着自己的下巴。“我……啊，我应该相信你的，伊恩。但即使这样——看在老天的分上，注意你的手指，小伙子！”
伊恩松开手，它的嘴巴猛地闭上，把几滴口水溅到了石码头上。
“我没事，舅舅。”伊恩欢欣地说着，在马裤上擦手，“它不会咬我。我能肯定。它的名字叫洛洛。”
詹米用指节擦了擦上嘴唇：“唔。好吧，不管它叫什么名字，也不管它吃什么，我不觉得‘美人玛丽’号的船长会好心到让它出现在船员区。”
伊恩没有说什么，但是他脸上开心的表情并未减弱。实际上，他的神情变得更开心了。詹米看了看他，看见了他那容光焕发的面容，然后便僵住了。
“不，”他惊恐地说，“噢，不。”
“没错。”伊恩说道，干瘦的脸上露出了愉悦的微笑，“舅舅，‘美人玛丽’号三天前就起航离开了。我们太迟了。”
詹米用盖尔语说了些我们听不懂的话，邓肯则露出一副震惊的表情。
“该死！”詹米换成英语说道，“真他妈该死！”詹米脱下帽子，用手狠狠地擦拭了整张脸。他看上去很热，衣衫凌乱，十分不开心。他张开嘴，但是不管他原本打算说什么，他都改变了注意。他闭上嘴，然后用手指粗鲁地从头发里抓过，弄松了绑头发的丝带。
伊恩看上去有些窘迫：“舅舅，对不起。我会努力不让你担心的，我真的会的。我能够干活，我会自己挣钱吃饭的。”
詹米看着伊恩，脸色柔和下来。他深深叹了口气，然后拍了拍伊恩的肩膀：“不是我不想带着你，伊恩。你知道的，我很想让你留在身边，但是你母亲会说什么呢？”
伊恩的脸上又有了光彩。“我不知道，舅舅，”他说，“但是她也只能在苏格兰念叨，不是吗？而我们在这里。”他伸出双臂，搂住洛洛，然后抱着它。那匹狼对伊恩这个动作似乎稍微有些吃惊，但片刻过后，它伸出粉红的长舌头，文雅地舔了舔伊恩的耳朵。这是在尝尝他的味道如何，我挑剔地想。
“而且，”伊恩补充道，“她很清楚我是安全的，你在佐治亚写信跟她说了我和你一起。”
詹米努力苦笑起来：“我可不敢说那点信息能让她放心，伊恩。她可认识我很久了。”
他叹了口气，把帽子扣到头上，然后转向我。“我特别需要喝杯酒，外乡人，”他说，“我们去找那家酒馆。”
柳树酒馆光线不好，如果人不多，酒馆里倒是很凉快。结果我们去的时候，酒馆的长凳和桌边挤满了从绞刑场来的观光客和从码头来的水手，酒馆变得如汗蒸房一般。踏进酒馆时，我吸了口气，然后又很快地吐了出来。那感觉就像是透过许多浸泡过啤酒的脏衣服呼吸。
洛洛立即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它穿过酒馆，咬着嘴唇，持续发出低沉的嚎叫，把人群分开。它显然不是酒馆里的陌生顾客。在清理出角落里的长凳后，它满意地蜷缩到桌下，似乎准备睡上一觉。
没了日晒，加上面前摆着一大杯微微冒泡的麦芽啤酒，詹米很快就恢复了一贯的沉着。
“我们有两个选择，”他说着，把汗湿的头发从太阳穴上拨到后面，“我们在查尔斯顿多待些时间，这样或许就能找到宝石买家，或许还可以给伊恩找到另外一艘船回苏格兰。或者，我们北上去开普菲尔，或许在那里能给伊恩找艘从威尔明顿或新伯尔尼始发的船。”
“我选择北上，”邓肯毫不犹疑地说，“你们在开普菲尔有亲戚吗？我不想在陌生人中间待太久。你的亲戚肯定不会欺骗或抢劫我们。这里……”他抬起一边肩膀，意有所指地指着我们周围那些非苏格兰，因而也显然不诚实的人。
詹米还没来得及回答，伊恩就迅速说：“我们北上吧，舅舅！”他用衣袖抹掉沾在上嘴唇的些许泡沫，“路途上可能会遇到危险，你需要多的人手来提供保护，是吧？”
詹米把头埋在杯子里，但我坐得离他足够近，能够感受到有股不易觉察的颤动穿过他的身体。詹米其实很喜欢他的外甥，但事实是，伊恩是那种麻烦事不断的人。通常不是他的错，但他就是麻烦事不断。
去年，伊恩被海盗绑架，为了救他，我们才通过迂回而且很危险的途径来到美洲。最近虽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但我知道，詹米急切地想要在事情发生之前，安排他这个十五岁的外甥回苏格兰，回到他母亲身边。
“嗯，当然了，伊恩。”詹米放下杯子说，并小心地避开我的注视，但我能看到他嘴角的抽动，“你会帮我不少忙，这我能确定，但是——”
“我们可能会遇到印第安人！”伊恩睁大双眼说，原本被太阳晒成红棕色的脸现在又因愉快的期待而泛着红光，“或者野兽！斯特恩博士跟我说过，卡罗来纳的荒野里全是野兽——熊、野猫和凶猛的黑豹，还有种被印第安人称为臭鼬的恶心小动物！”
我被啤酒呛到了。
“你没事吧，舅妈？”伊恩担心地从桌子那边俯身过来。
“没事。”我喘息着，用手帕擦拭被打湿的脸。我擦干洒到胸前的啤酒，谨慎地把连衣裙从皮肤上拉开，希望能够透点空气。
我瞥到詹米的脸，他脸上那种想笑又极力忍住的表情，现在被担忧的轻微蹙眉取代了。
“臭鼬很危险。”我把手放在他的膝盖上，低声说。詹米在家乡苏格兰是个技艺超群的无畏猎手，可能会谨慎看待新世界的陌生动物群。
“哦。”詹米蹙着的眉头放松了，但眉间仍有一条细细的皱纹，“或许很危险，但其他东西呢？我可不想在遇到一头熊或一群野人时，手里只有这个东西。”他摸了摸那把插在鞘中、挂在他腰带上的大刀。
在从佐治亚北上的路上，缺少武器的事情让詹米很担心。伊恩说的关于印第安人和野兽的话，再次勾起了詹米的这种担心。除了詹米的那把刀以外，菲格斯还有把小一些的刀，适合用来割绳子和劈小树枝来生火。这就是我们全部的武器——奥利维尔夫妇没有多余的枪和剑。
在从佐治亚到查尔斯顿的路上，与我们同行的有一群种植水稻和木蓝的农场主。他们全副武装，带着刀、手枪和火枪，运送农产品去港口，然后这些产品再被船运到宾夕法尼亚和纽约。如果我们现在动身去开普菲尔，我们会没有同伴，没有武器，基本上没法防备从茂密森林里出来的任何东西。
同时，因为某些急迫的原因，我们又不得不北上，而缺少可用的资金就是原因之一。开普菲尔是苏格兰高地人在美洲殖民地的最大居住地，有好几个镇的居民是在卡洛登起义后的这二十年里移居到那里的。这些移民中有詹米的亲戚，我知道他们会乐意给我们提供庇护，提供栖身之所、床铺，以及让我们在新世界立足的时间。
詹米又喝了杯酒，然后朝邓肯点了点头。
“必须得说，我的想法和你相同，邓肯。”他向后倚靠着酒馆的墙壁，漫不经心地扫视着拥挤的酒馆，“你没觉得有眼睛在背后看你们吗？”
我后背上感觉到寒意，尽管还有汗液从背上往下流。邓肯稍微睁大双眼，然后又眯起来，但他并没有回头。
“哦。”他说。
“谁的眼睛？”我问道，很紧张地往四周看。我没有看到有人特别关注我们，尽管任何人都有可能在秘密地观察。酒馆里喝醉酒的人群在涌动，嘈杂的说话声很吵，足以淹没稍远地方的所有谈话。
“任何人的，外乡人，”詹米回答道，斜眼看了看我，然后笑了，“别表现得这么害怕，好吗？我们没有危险。在这里没有。”
“还没有危险。”邓肯说着，身子前倾，又倒了一杯麦芽啤酒。
“麦克杜大喊让绞刑架上的盖文注意，你看见没？这会引起一些人的注意——而且麦克杜本身就挺引人注目的。”他干巴巴地补充道。
“那些从佐治亚与我们同行的农场主现在已经卖掉了产品，正在这样的地方休息。”詹米说，同时聚精会神地研究着他酒杯上的花纹，“虽然那些农场主都是老实人，但是他们还是会好奇，外乡人。几个人被飓风吹上了岸——这是个好故事，不是吗？而且，有多大可能他们中至少有某个人知道一些关于我们身上的宝石的事情？”
“我明白了。”我低声说，而且我也确实明白了。我们与罪犯的联系，让公众对我们有了兴趣，所以我们不能再被当作不起眼的旅客。如果花时间寻找买家，那么我们就可能招来不诚实的人抢劫，或者可能招来英格兰官方的盘查。两种情况都不好。
詹米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然后又叹着气把杯子放下。“不行，我觉得在城里久留不明智。看了盖文被体面地下葬，我们就在城外的树林里找个安全的地方过夜。明天我们再决定去留。”
不管有没有臭鼬，在树林里睡几晚的主意并不吸引人。我已经有八天没脱过衣服了，每次在溪边停下来时，我也只是洗洗脸和手脚。
我始终期待着能有一张真正的床，即使床上有跳蚤也行，还期待着能洗掉从上周旅途以来积累下来的污垢。但是，詹米说得有道理。我叹了口气，沮丧地看着我衣袖的褶边，它们已经被穿成灰色，变得肮脏不堪。
这时，酒馆的门突然被猛地推开，让我从沉思中分神。四个红衣士兵推撞着走进酒馆。他们穿着整齐的军装，手里的火枪上装有刺刀，显然不是来喝酒或玩骰子的。
两名士兵迅速巡视了酒馆，看了看每张桌下，另外那名士兵消失在远处的厨房。第四名士兵站在门边警戒，浅色的眼睛扫视着人群。看到我们这桌时，他的目光亮了起来，充满猜疑地盯着我们看了片刻，然后他的目光又开始移动，不安分地寻找着什么。
詹米外表很平静，小口喝着啤酒，表现出不在意的样子，但我看见他放在大腿上的那只手慢慢地握成了拳头。不那么能控制感情的邓肯，则埋下头掩盖自己的表情。有红衣士兵在场时，没人能感觉到放松，这是合乎情理的。
这几个士兵的出现，并没让其他人感到特别不安。烟囱角落里的那小群歌手继续没完没了地唱着《斟满美酒》，酒馆女服务员与两个学徒在大声地争吵。
那名去厨房的士兵回来了，显然一无所获。他粗鲁地穿过在壁炉前玩骰子的人群，回到了门边的同伴那里。在他们推撞着走出酒馆时，菲格斯的瘦小身子挤了进来，他紧贴着门框，避开士兵们挥舞的手肘和枪托。
一名士兵看到了金属闪光，于是好奇地盯着代替菲格斯断掉的左手的铁钩。他犀利地看了看菲格斯，但接着又挎起火枪，匆匆去追赶同伴了。
菲格斯挤过人群，重重地坐到长凳上的伊恩旁边。他看上去很热，而且很生气。
“该死的杂种。”他毫无预兆地说。
詹米皱起了眉头。
“那个牧师。”菲格斯解释道。他端起伊恩推给他的酒杯，干瘦的喉咙鼓动着，直到杯中的酒被喝干。他放下杯子，长出一口气，然后坐在那里眨着眼，看上去显然开心了一些。他叹了一口气，然后擦了擦嘴。
“他想要十先令，才答应把那个人埋在教堂墓地里，当然是圣公会的教堂。”他说，“这里没有天主教教堂。该死的，趁火打劫！他知道我们没有选择。尸体只能存放到日落以前。”他把一根手指伸进领巾，把被汗打湿的棉领巾从脖子上拉开，然后用拳头捶了几次桌子，吸引那个在客人催促下忙得不可开交的女服务员的注意。
“我给那个超级肥的猪崽说付不付钱由你来决定。毕竟，我们可以就把他埋在树林里。尽管我们得买把铲子。”他皱眉补充道，“这些贪婪的居民知道我们是外地人，会尽可能地榨干我们最后的一分钱。”
“最后一分钱”差不多就是实话。我们有足够的钱在这里吃顿像样的饭，以及买干粮北上，或许还有足够的钱住几晚上的旅店。但我们就只有这些钱了。詹米扫视酒馆，看有没有可能通过玩骰子或纸牌挣点钱。
跟士兵和水手赌钱最有把握，但现在酒馆里的士兵和水手很少。一个角落里，一小群男人正大声欢快地喝着几陶罐白兰地酒，其中两人在唱歌，或者说在尝试唱歌，他们的尝试惹得同伴大笑。看到他们时，詹米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然后朝菲格斯转过身去。
“你暂时是怎么处理盖文的？”詹米问。
菲格斯耸了耸一边肩膀：“把他放在马车里了。我把他穿的衣服拿去跟一个收破烂衣服的女贩那里换了件寿衣，作为交易的部分，她还答应清洗遗体。”他对詹米淡然微笑。“别担心，大人。他看起来还算得体。”他补充道，把新倒的那杯啤酒端到嘴边。
“可怜的盖文。”邓肯·英尼斯端起自己的酒杯，大概算是对死去的朋友表示敬意。
“干杯。”詹米回答，然后端起酒杯以示回应。他放下酒杯，然后叹了口气。
“他不会喜欢被葬在树林里。”他说道。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我觉得埋在哪里对他来说都不重要。”
“噢，不行，我们不能那样做，克莱尔夫人。”邓肯断然摇头。
邓肯通常特别内向，因此看到他这样表达感情，我有些吃惊。
“他害怕黑暗。”詹米低声说。
我转身盯着他，他斜嘴对我微笑起来：“我与盖文生活的时间，和与你生活的时间差不多，外乡人，而且我和他同住的地方要小得多。我很了解他。”
“是的，他害怕独自待在黑暗里，”邓肯插话说，“他特别害怕鬼魂，是吧？”
他那张悲伤的长脸上露出沉思的表情，我知道他是在记忆里看见了他、詹米、盖文·海耶斯，以及其他四十个人，还有同住了三年之久的那间牢房。“麦克杜，你还记得他有天晚上是怎么给我们讲他遇到的鬼魂吗？”
“我记得，邓肯，而且我希望自己记不得了。”詹米不寒而栗，“在他给我们讲了那个鬼魂后，我半个晚上都没睡着。”
“什么鬼魂，舅舅？”伊恩睁大眼睛，把身子前倾到酒杯上方。他脸颊通红，流着汗，领巾也因为汗液而皱了起来。
詹米思考着，用手擦拭嘴巴。
“噢，那是苏格兰高地寒冷晚秋的一天，正好是季节交替，空气的那种感觉告诉你，在霜冻降临时，大地会颤抖。”他说。他安稳地靠坐在座位上，端着酒杯。他苦笑着，拉扯喉咙。“和这里不同，是吧？”
“是这样，盖文的儿子那晚把牛群赶回家后，发现有头牛不见了。于是这个小伙上山下坡地找，但一无所获。所以，盖文就让他去给另外两头牛挤奶，然后自己出发去找那头丢失的牛。”
詹米双手缓慢地转动白镴酒杯，低头盯着深色的麦芽啤酒，似乎在啤酒里看到了那些在夜晚显得黑暗的苏格兰山峰，以及在秋日的峡谷里飘动的雾气。
“他走了一段距离，身后的小房子消失了。他回头看时，已经看不见窗户里照出来的光线了，而且除了风的号叫以外，就没有其他声音了。天气寒冷，但他继续前行，从泥巴和石楠上踩过，听到脚下的冰块在噼啪作响。他在雾中看到一片小树林，觉得那头牛或许躲到树下去了，所以就朝树林走去。他说那是片白桦林，白桦树全都没有叶子，但树枝却长得很密，他必须低着头才能挤到大树枝下面。他走进树林，发现那完全不是树林，而是一圈树。有些树又高又大，特别匀称地围着他。还有些较小的树和小树苗，长在大树中间，形成一堵由树枝构成的墙。在树圈中心，立着一个锥形石冢。”
尽管酒馆里很热，但我感觉就好像有块薄冰在我脊柱上融化着往下滑。我在苏格兰高地见过古代石冢，在大白天也觉得它们足够恐怖。
詹米喝了一小口啤酒，然后擦掉沿着鬓角流下来的汗液。
“盖文觉得很奇怪，因为他知道那个地方——每个人都知道，所以从来都敬而远之。那是个奇怪的地方。在黑暗和寒冷时，它似乎比白天更奇怪。那是个古老的石冢，用石板垒成，周围全都堆着石头。他能够看见面前的墓穴入口。他知道没有强大魔法的人类是不该来那个地方的。他只有一个木头十字架挂在脖子上。所以，他用十字架画了十字，然后转身打算离开。”
詹米停下来呷了口啤酒。
“但是在离开树林时，”他轻声地说，“他听到身后有脚步声。”
我看到伊恩吞了口唾液，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他机械地伸手去拿自己的酒杯，眼睛则盯着詹米。
“他没有转身去看，”詹米继续说，“而是继续走。那个脚步跟着他的步伐，一步接着一步，始终跟着他。他穿过泥地，地里的水渗透出来，在寒冷的夜里凝结成薄冰。他能听到脚下的薄冰发出破裂声，还能听到身后那种冰块破裂的声音，咔嚓！咔嚓！他在寒冷的黑夜里走啊，走啊，看着前方，寻找自家窗户里发出的光线，他妻子已经点燃了蜡烛。但是那种光线始终没有出现，他开始害怕在石楠丛和黑暗的山中迷路。那个脚步声始终跟着他，在他耳中显得响亮。最终他忍无可忍，抓住他脖子上戴的十字架，尖叫着转身，去面对跟着身后的东西。”
“他看到了什么？”伊恩的瞳孔扩大，因为喝酒和惊讶而变成深色。詹米看了看他，然后又看了看邓肯，点头让邓肯接着讲这个故事。
“他说那是个像人一样的影子，但是没有身体，”邓肯安静地说，“整个影子是白色的，就像是雾组成的一样。但是它眼睛的地方是两个大洞，黑色的空洞，可能会用恐惧把他的灵魂从身体里吸走。”
“但是盖文把十字架举在脸前，大声向圣母马利亚祈祷。”詹米把故事接过来，专注地向前倾，暗淡的火光映出了他的金色侧影，“那个东西没有走近，而是停在那里看着他。所以他就往后退，不敢再转身。他往后退，跌跌撞撞，差点滑倒，每时每刻都在害怕会掉进火坑或掉下悬崖摔断脖子，但他害怕转身把那个冰冷的东西留在身后。
“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他的双腿疲惫得颤抖起来，最终他看到雾中有一丝光亮，而那就是他自己的小屋，烛光正从小屋的窗户透出来。他喜悦地喊出来，朝家门转过身去，但那个冰冷的东西很快从他身边掠过，站在了他和家门中间。
“他妻子一直在等他回来，听到他尖叫时，她立刻朝门口走来。盖文大喊叫她不要出来，叫她赶紧去拿驱邪的东西，把那个鬼魂赶走。她迅速从床下抓起水壶，以及她用来为牛祈祷的绑有红线和黑线的香桃木树枝。她把水泼到门柱上。那个冰冷的东西跳了起来，跳过了门楣。盖文从下面冲过去，把门闩住了，然后他妻子抱着他，直到天亮。他们让蜡烛亮了整个晚上，后来盖文·海耶斯再也不在日落后离开家——直到他去为查理王子打仗。”
即使是知道这个故事的邓肯，也在詹米讲完时叹了一口气。伊恩在胸前画了个十字，然后局促地往四周看了看，但是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到他。
“所以，盖文现在去了黑暗的地方，”詹米轻声说，“但我们不会让他长眠于随便选择的地里。”
“他们找到那头牛了吗？”菲格斯问，就像往常那样务实。
詹米朝邓肯扬起一边眉毛，邓肯回答了菲格斯：“找到了。第二天他们就找到了那头可怜的牲口，它的蹄子上满是泥巴和石子，眼神错乱，口吐白沫，身体两侧都快要破裂了。”他看了看我，看了看伊恩，然后又看了看菲格斯。“盖文确实说过，”他字斟句酌地说，“它看上去就像被骑着去了趟地狱。”
“天哪。”伊恩喝了一大口啤酒，我也喝了一大口。在角落里，那些喝酒的人在试着唱一轮《雷电船长》，每次中断时都发出无助的大笑声。
伊恩把酒杯放到桌上，表情不安地问：“盖文的妻子和儿子出了什么事？”
詹米的眼神与我相遇，他的手触摸到我的大腿。不用说我也知道盖文·海耶斯一家出了什么事。要是没有詹米的勇气和不妥协，我和我们的女儿布丽安娜可能也会有同样的遭遇。
“盖文不知道，”他安静地说，“他再没有收到过妻子的消息——她或许已经被饿死，或许被赶到外面被冻死。他的儿子与他在卡洛登并肩作战。只要有参加过卡洛登战役的人到我们的牢房，盖文就会问：‘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叫阿奇·海耶斯的勇猛小伙，大概这么高，十四岁左右的小伙，披着绿色披肩，戴着不大的镀金饰针？’”詹米把手抬离地面五英尺，模仿海耶斯的动作，机械地比画着，“但是，没人见过他儿子，既没见他战死，也没见他安全逃走。”
詹米呷了口啤酒，眼睛盯着两个走进来坐到角落里的英格兰士兵。外面天色渐暗，他们显然是下班了。因为天气炎热，他们已经解开了皮领巾，而且只佩带着副武器，武器在他们的外套下面闪闪发光。他们在暗淡的光线里显得漆黑一团，只有部分身体被红色的火光照亮。
“有些时候，他希望儿子被抓住并流放，”他说道，“就像他弟弟那样。”
“肯定在某个地方有记录啊？”我说，“他们有没有记录名单呢？”
“他们保存过。”詹米说着，仍然看着那两个士兵，嘴角显现出苦涩的微笑。“在卡洛登战役后，就是这种名单救了我的命。他们要先问名字，然后再开枪杀人，以便把名字记到名单里。但是像盖文那样的人没法看到英格兰人的死亡名单。就算他能找到这种名单，我想他也不会去看。”他看了看我，“你会选择确切地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名单上吗？”
我摇摇头，他对我微笑，然后捏了捏我的手。我们的孩子毕竟还安全。他端起酒杯喝干，然后举手召唤女服务员。
端食物上来的女服务员为了避开洛洛，围着桌子绕了一大圈。洛洛一动不动地躺在桌下，脑袋伸到桌外，毛茸茸的硕大尾巴沉重地压在我的双脚上，但它的黄色眼睛大睁着，观察着一切。它的眼神专注地跟随着女服务员，让她紧张地往后退，提防着它，直到安全地走到它咬不到的地方。
见此情景，詹米怀疑地看了看这条所谓的狗。“它饿了？我得给它点条鱼吗？”
“不用，舅舅，”伊恩安慰道，“洛洛自己会捕鱼。”
詹米扬起眉毛，但只是点了点头，谨慎地看了看洛洛，然后从大托盘里盛起一盘炒牡蛎。
邓肯·英尼斯现在已经大醉。他弯着身子靠墙坐着，没有配武器的那只肩膀要比另外那只稍微高些，让他呈现出一种奇怪的驼背状。“哎，真遗憾。像盖文那样热心的人都落得这种下场！”他悲伤地摇头，脑袋在啤酒杯上前后摇晃，就好像丧钟的钟锤。
“没剩下家人来给他服丧，被独自流放到没开化的地方，被当作重罪犯吊死，然后被埋葬在不神圣的教堂里，甚至都没有人给他唱首正经的挽歌！”他端起酒杯，费力才送到嘴边。他大喝一口，又把杯子放下，撞击出很大的响声。
“好了，应该给他唱首盖尔语挽歌！”他凶狠地从詹米看向菲格斯，又看向伊恩，“为什么不呢？”
詹米虽没有醉，但也并非全然清醒。他朝邓肯咧嘴笑了笑，然后端起酒杯致敬。
“是啊，为什么不呢？”他说，“只是得由你来唱，邓肯。他们几个都不认识盖文，而我又不会唱歌。不过，我可以跟着你喊。”
邓肯庄严地点了点头，充满血丝的双眼打量着我们。毫无预兆，他向后甩头，大声号叫起来。我在座位上被吓了一跳，把半杯麦芽啤酒洒到了大腿上。伊恩和菲格斯显然听过盖尔语挽歌，所以纹丝未动。
整个酒馆里的人都把凳子往后推，警觉地猛然站了起来，伸手去拿手枪。女服务员从传递饭菜的窗口里探身出来，双眼睁得大大的。洛洛也醒过来，爆发出汪汪叫声，然后龇牙咧嘴，疯狂地四下扫视。
“Tha sinn cruinn a chaoidh ar caraid, Gabhainn Hayes!”邓肯用不流畅的男中音大声唱道。
我懂足够多的盖尔语，知道他唱的是：“因为朋友盖文·海耶斯的辞世，我们相聚于此，向上天哭泣和呼喊！”
“E’isd ris！”詹米打岔喊道。
“Rugadh e do Sheumas Immanuel Hayes agus Louisa N’ic a Liallainn an am baile Chill-Mhartainn, ann an sgire Dhun Domhnuill, anns a bhliadhnaseachd ceud deug agus a haon!”（赛莫斯·艾纽曼·海耶斯与路易斯·麦克莱伦之子，耶稣纪元一七○一年，生于多达尼尔教区吉尔马丁村！）
“E’isd ris!”这次菲格斯和伊恩也加入合唱。这句话的意思大致是“聆听他”。
洛洛似乎既不喜欢主歌，也不喜欢副歌。它的耳朵软绵绵地搭在脑袋上，黄色的双眼也眯成了缝。伊恩安慰地挠了挠它的脑袋，然后它又趴下去，低声发出狼叫般的吠声。
酒馆的观众知道没有实际的威胁，无疑也是对角落里那群喝酒的人的胡乱哼唱感到厌烦，于是坐下来欣赏这场表演。邓肯开始唱海耶斯在跟随领主去卡洛登之前拥有的那些绵羊的名字，在周围酒桌边上坐着的许多人也热情地跟着合唱，叫喊“E’isd ris”，并用杯子敲击桌子，完全不管自己喊的话是什么意思，而这也是件好事。
比之前还要醉得厉害的邓肯，用威吓的目光盯着隔壁桌的那两个士兵，他脸上的汗水往下直流。
“A Shasunnaich na galladh, ’s olc a thig e dhuibh fanaid air ba’s gasgaich. Gun toireadh an diabhul fhein leis anns a bha’s sibh,direach do Fhirinn!”（邪恶的异乡狗，死尸肉的吞食者！你们在勇士牺牲时嘲笑和欢呼，厄运会降临！希望恶魔在你们将死之时俯身，将你们直接带到地狱！）
听到邓肯这么说，伊恩的脸色稍微变白了。詹米严肃地看了看邓肯，但他们都跟着其他人坚定地喊“E’isd ris”。
菲格斯突生妙计，站起来把帽子往人群中传去，那些人因为啤酒和激动昏了头脑，欢喜地往帽子里扔铜币，感谢有幸加入到这场对他们自己的谴责当中。
我的酒量和大多数男人一样好，但是膀胱却比他们的小许多。酒馆里嘈杂声和气味就像酒精一样让我头晕，于是我站起来，从桌子后面挤着往外走，穿过人群，出去呼吸傍晚的新鲜空气。
尽管太阳早已下山，但天气仍然炎热和沉闷。不过，外面的空气很多，而呼吸的人则少很多。
排完体内的压力后，我端着自己的白镴酒杯坐到酒馆的劈柴桩上，深深地呼吸着空气。夜晚明澈，明亮的银白色半月在海港边沿露出来。我们的马车停在旁边，在从酒馆照出的光线中，我只能看到它的轮廓。被体面包裹的盖文·海耶斯的遗体，大概就躺在里面。我相信，他肯定喜欢刚才的盖尔语挽歌。
酒馆里面，邓肯的歌唱已经结束。一个清澈的男高音，因为醉酒而有些不稳定，但是悦耳动听，正在唱着熟悉的曲调，在嘈杂的谈话声中可以听得见。
满怀欣喜坐在天堂的阿那克里翁，
几位和谐之子给他寄去请愿书，
恳请他赋予灵感，提供资助！
这位欢欣的希腊老人答复：
“歌声、提琴和长笛，
自此不再无声！
我将借予你们名字，赋予你们灵感。”
在唱到“歌声、提琴和长笛”时，歌者痛苦地唱破了音。尽管听众嘲笑，但他仍然坚定地唱了下去。在他唱完最后两句时，我冷冷地微笑起来。
而且，我将教导你们如我这般，
用巴克斯的藤蔓缠绕维纳斯的香桃木！
我端起我的酒杯朝充当灵柩的马车致意，轻声重复歌者唱的那最后两句：
噢，你看星条旗不是还高高飘扬
在这自由国土，勇士的家乡？
我喝干杯中的啤酒，然后静静地坐着，等待酒馆里面的人出来。

Chapter 02 与鬼魂相遇的地方
“十、十一、十二……二、六，一镑，八先令，六便士，两法寻(1)！”菲格斯礼节性地把最后那枚硬币扔到布袋里，拉紧束带，然后递给詹米。“还有三颗纽扣，”他补充道，“但是我自己留下了。”然后，他拍了拍衣服的侧边。
“你把吃饭的钱付给房东了？”詹米问我，掂量着那个小钱袋。
“是的，”我告诉他，“我还剩四先令六便士，再加上菲格斯收到的钱。”
菲格斯谦逊地微笑着，整齐的白牙在酒馆窗户透出的微弱光线里闪闪发亮。
“那么我们就有足够的钱去办葬礼了。”他说，“我们现在把海耶斯先生送到牧师那里，还是等到明天早上再送呢？”
詹米对着马车皱着眉，沉默地站在酒馆庭院的边沿。“我觉得牧师这时应该已经睡了，”他看了看初升的月亮说，“而且……”
“我不愿带着他。”我说道。“不是我无礼，”我抱着歉意对着马车补充道，“但是如果我们要在树林里过夜，呃，那种气味……”虽然这会儿气味还不重，但是一旦我们远离了酒馆的烟臭味，这气味在马车周围就很明显。盖文的死并不温和，而天气又很炎热。
“克莱尔舅妈说得没错，”伊恩说，不起眼地揉了揉指关节，“我们可不想引来野兽。”
“我们肯定不能把盖文留在这里！”邓肯对这个提议很愤慨，抗议道，“什么？让他穿着寿衣躺在酒馆的阶梯上，就像个裹着布的婴儿？”他令人担心地摇晃起来，他喝进去的酒影响着他那种始终不稳的平衡。
我看到詹米的大嘴感到好玩地扭曲了一下，皎洁的月光照在他那棱角分明的鼻梁上。
“不会的，”他说，“我们不会把他留在这里。”他把那个小钱袋在手里抛来抛去，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然后把钱袋塞到衣服里面，做了决定。
“我们亲手埋葬他。”他说，“菲格斯，你去那边的马厩，看能不能买把便宜的铲子。”
*　*　*
穿过查尔斯顿宁静的街道去教堂路程很短，这使得送葬仪式比起平常的少了几分庄严。邓肯坚持要把挽歌里比较有趣的部分当作送葬圣歌来反复诵唱，这使得这段路程变得更短了。
詹米缓慢地赶着车，偶尔喊两声催促马匹。邓肯摇摇晃晃地跟在队伍旁边，紧紧抓着一匹马的笼头，用沙哑的嗓子反复诵唱着挽歌。伊恩则抓住另外那匹马的笼头，以防它们脱缰。菲格斯和我殿后，体面得有些古板。菲格斯用持枪的姿势拿着他买来的铲子，嘟囔说些危险的预言，说我们有可能因为扰乱查尔斯顿的宁静而被关到监狱里过夜。
其实，教堂孤独地位于一条安静的街道上，离最近的住房也还有些距离。就避开人们的注意而言，这不失为好事，但也意味着教堂墓地会黑得吓人，没有火把或蜡烛的光线撕破黑暗。
巨大的木兰树从大门上方突出来，坚韧粗糙的树叶热得耷拉下来。边沿上的那排松树，在白天用作提供荫凉，让人休息，在晚上挡住了所有的月光和星光，让墓地黑得像……呃，像个地窖。
走在这种气氛中，就好像是推开黑丝绒的帘子，帘子上有股松树被日照而散发出的松脂香味，无终止地一层又一层，柔软、浓郁，又有些压抑。没有什么能够比这种闷人的南方气息更让人怀念苏格兰高地那种寒冷、干净的氛围。而且，黑暗的砖墙下还飘着些隐约可见的团团迷雾，而且我真希望自己没有那么生动地回忆起詹米讲的那个关于鬼魂的故事。
“我们去找个地方。你待在这里拉着马，邓肯。”詹米从马车座位上滑下来，然后拉住我的胳膊。
“我们或许要在墙边给他找个不错的地方，”他说着，带我朝大门走去，“伊恩和我挖坑，你给我们照亮，菲格斯放风。”
“邓肯呢？”我回头看了看，然后说，“他不会有事儿吧？”
我们现在看不见他了，他那瘦高的身形已经融入由马匹和马车组成的较大的黑影，但我们仍然能够清晰地听到他的声音。
“他要当主吊唁人。”詹米说，声音中有丝微笑的迹象，“注意脑袋，外乡人。”我在一根巨大的木兰树枝下自动地低头。我不知道詹米是真的能在漆黑中看见东西，或者只是能通过直觉感受到异物，但是不管环境有多黑，我都从没见他绊过脚。
“你不觉得有人会注意到新挖的坟墓吗？”
墓地里并非我想的那么黑，从木兰树下走出来后，我能够看清墓碑的形状了。它们在黑暗中看上去不大，底部的茂密草丛中升起薄雾，显得不祥。
我们从凹凸不平的路上穿过石碑，我的脚底感觉到了刺痛。我感到有一股股对我们这种不礼貌侵扰的无声责备从下面飘上来。我在一块墓碑上擦破了小腿，然后咬住嘴唇，压抑住了想要对墓碑主人道歉的冲动。
“应该会有人注意到的。”詹米放开我的胳膊，伸手到外套里翻找，“但是，如果牧师想要收钱才埋葬盖文，那么我不觉得他会不嫌麻烦地把盖文挖出来，同时又得不到什么东西。你说呢？”
小伊恩从黑暗中突然出现在我身边，把我吓了一跳。
“詹米舅舅，北墙那边有块空地。”他说。尽管没有其他人会听，但他说话的声音还是很轻。他停下来，然后稍微朝我靠近了一些。
“这里面很黑，是不是？”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不自在。他喝下去的酒，差不多能赶上詹米和菲格斯两人喝的量，但是酒精给了詹米和菲格斯阴冷的幽默，对伊恩的情绪则显然有种更为压抑的作用。
“是很黑。不过我这里有一截从酒馆带出来的蜡烛，等一会儿。”微弱的沙沙声说明詹米在找打火石和引火盒。
四周的黑暗让我感觉到游离，就好像我自己是鬼魂。我抬头看到了星星，它们在混浊的空气中若隐若现，没有在地上投下任何光芒，而只是给人一种无限的遥远感和久远感。
“这就像复活节守夜。”詹米的声音显得温柔，伴随着敲击打火石发出的微弱摩擦声，“我在巴黎圣母院见过复活节守夜。伊恩，注意，那儿有块墓碑！”碰撞声和沉闷的咕隆声说明伊恩这才为时已晚地发现那块墓碑。
“当时，圣母院里完全漆黑，”詹米继续说，“但去那儿守夜的人会从门口的老太婆那里买细长的蜡烛，就像这样——”我没看到，但能感觉到他挥手指了指天空，“空间很大，人们寂静无声，挤在四面八方。”
尽管天气炎热，但我在听到这些词时还是不自觉地颤抖了。这些词让我想起一幅画面：我们四周全是死人，他们肩并着肩，无声地挤在一起，期待着即将到来的复活。
“然后，就在我觉得无法再忍受那种寂静和那些人群时，门口传来了牧师的声音。‘基督之光！’他喊道，然后辅祭点亮他手里的大蜡烛。他们从这支大蜡烛上点燃自己的细长蜡烛，然后在过道里欢快地来回走，点燃信徒手中的蜡烛。”
我能够看到詹米的双手，它们被打火石的细小火花照亮。
“然后圣母院里就充满了上千支小蜡烛，但打破黑暗的确实是最初那支蜡烛。”
摩擦声停了下来，詹米把保护新生火苗的捧着的双手拿开了。火苗变大，从下面照亮了他的脸，把他高凸的颧骨和额头照得如金子般发光，在他深陷的眼眶里留下了黑影。
他抬起蜡烛，打量着阴森森的墓碑。这些墓碑立成圈，显得有些怪异。
“基督之光。”他轻声说，朝一根顶端立着十字架的花岗岩柱子低头，“安息吧，朋友。”他声音中没有了那种略带嘲笑的腔调，而变成极其严肃的语气，我立即感到一种奇怪的宽慰，似乎某种观察着我们的东西退下了。
然后詹米对我微笑，把蜡烛递给了我。
“看你能不能找点木头来当火把，外乡人，”他说，“伊恩和我去轮流挖坑。”
*　*　*
我不再紧张，但仍然感觉自己像盗墓者。我举着火把，站在松树下，看着小伊恩和詹米在越来越深的坑里轮流工作，他们裸露的后背在火把的光线下闪闪发亮。詹米从坑里爬上来，发出费力的声音。我把脏手帕递给他，说：“学医的学生过去经常付钱雇人到教堂墓地偷才埋下去的尸体，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练习解剖。”
“他们那样做过？”詹米说，同时擦掉脸上的汗水，揶揄地迅速看了看我，“或者说他们现在这样做？”
幸运的是，尽管有火把，但光线依然太暗，伊恩看不到我脸红。这不是我第一次说漏嘴，也不可能是最后一次，但我的这种疏忽大意，如果被人注意到，一般情况下也只是引来别人诧异的目光。确实不会有人想到事情的真相。
“我想他们现在要这样做。”我承认道。想到面对新挖出来的死尸，上面还有坟墓被亵渎后留下的泥土，我就微微地颤抖了。被防腐处理过、放在不锈钢平板上的尸体，也并不特别讨人喜欢，但是它们被展示出来时的那种正式感，让人不那么关注人体在死亡后的腐坏。
我用鼻子使劲出气，试图让自己摆脱想象和回忆中的那些气味。在我吸气时，我的鼻孔里充满了湿润泥土的气息、松枝火把的松脂气味，以及头上松树的更为微弱和凉爽的生命香味。
“他们也从监狱里拿穷人和罪犯的尸体。”即使没听懂，小伊恩显然也听到了我们的对话。他借机停下来，擦拭额头，倚靠在铲子上面。
“爸爸跟我说过他有次被抓的事情，他被抓去爱丁堡关到监狱里。他的牢房里还有其他三个男人，其中有个人有肺痨，咳得特别厉害，让他们整日整夜地没法睡觉。有天晚上，他停止了咳嗽，他们知道他死了。可是爸爸说他们都太累了，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为他的灵魂念念《主祷文》，然后就睡着了。”
伊恩停下来，揉了揉发痒的鼻子。
“爸爸说有人抓着他的双腿，还有个人抓着他的双臂，把他抬起来，让他突然醒了过来。他又蹬又踹，大喊大叫，那个抓着他胳膊的人尖叫起来，把他扔了下去，他的脑袋一下子撞在了石头上。他坐起来，揉着头，看到医院来的一个医生，以及两个被医生带来把尸体搬去解剖室的人。”
回忆起这个故事，伊恩灿烂地咧嘴笑了，同时把被汗打湿的头发从脸上擦拭回去。
“爸爸说他不知道被吓得最惨的人是他自己，还是那些抬错尸体的人。他说医生的表情有些遗憾——医生说爸爸因为残腿什么的，本来会是个不错的样本。”
詹米大笑起来，伸展双臂，让肩膀放松。他脸上和身体上沾满一条条红色泥污，他用手帕围住额头，把头发绑到了后面，看上去就像盗墓贼一样不光彩。
“是的，我记得那个故事，”他说，“伊恩在那之后确实说过医生全都是盗墓的食尸鬼，不想与他们有任何瓜葛。”他朝我咧嘴笑了。我在自己的时代里曾经是医生，一位外科医生，但是在这里我仅仅被人们当作精于药草的神婆。
“还好，我不害怕小食尸鬼。”他说，然后弯腰快速地吻了吻我。他的嘴唇温暖，有股麦芽啤酒的味道。我能看到他卷曲胸毛上的细小汗滴，还能看到他的乳头，它们在昏暗的灯光里就是两个深色的萌芽。一阵颤抖沿着我的脊柱向下传去，这种颤抖既与寒冷无关，也与环境的怪异无关。他感受到我的颤抖，眼神与我相遇。他深吸一口气，我立即注意到了我紧身胸衣的贴身，以及汗湿胸衣里乳房的重量。
詹米稍微挪了挪，拉动马裤，让它没有那么紧身。“该死！”他轻声说。他低下头，转过身去，嘴巴上有丝沮丧的微笑。
我没有预计到，但我意识到了。虽说奇怪，但是在死亡面前有突如其来的欲望冲动也很常见。士兵们在战斗的间隙就会感觉到这种欲望，与血液和难事打交道的医生也会。伊恩说医生像食尸鬼，或许比我想象的更对。詹米的手触摸到我的后背，我吓了一跳，让燃烧着的火把上溅出许多火星。他把火把接过去，朝边上的石碑点了点头。“坐下，外乡人，你不该站太久。”他说。在船舶失事时，我的胫骨被撞断了。尽管它愈合得很快，但这条腿有些时候还是会疼。
“我没事。”不过，我还是与他擦身而过，朝那块石碑走去。他散发着热量，但汗液在他的皮肤上挥发了，让他裸露的肌肤摸上去冰凉。我能够闻到他的气息。
我看了看他，看到我所触碰到的他的白皮肤上出现了鸡皮疙瘩。我吞了口唾液，抑制住突然出现在脑中的那幅画面：我们在黑暗中翻滚到地上，在被压倒的杂草和新挖出的泥土中，热烈地摸黑交合。
他扶我坐到那块墓碑上，手逗留在我的手肘处。洛洛躺在墓碑边上喘着气，一滴滴口水在火把的光线里闪闪发亮。它朝我挤了挤斜着的黄色眼睛。
“你想都别想，你要是咬我，我就把这些塞到你的喉咙里，直到把你呛死。”我说，反过去向它挤了挤眼睛。
“呜——”洛洛很轻声地说。它把嘴放到爪子上，但那双毛茸茸的耳朵则竖着，以便听闻最轻微的声音。
随着轻微的啪嗒声，伊恩把铲子插到脚边，站直身子，用手掌抹掉脸上的汗水，在下巴上留下了一条黑色的泥污。他深深出了口气，然后抬头看了看詹米，舌头从嘴角伸出来耷拉着，无声地表示自己已精疲力竭。
“好，我觉得够深了，我去把盖文搬过来。”詹米点头回答了伊恩的无声请求。
菲格斯不安地皱起眉头，他的身形在火把的光线里很清晰。
“你搬那具尸体不需要帮忙吗？”他的不情愿很明显，不过他还是提出要帮忙。
詹米扭曲着对他淡然一笑：“我没有问题，盖文的身材不高。不过，你得把火把带过来照亮。”
“舅舅，我也要去！”小伊恩匆匆从坑中爬出来，干瘦的肩膀因为汗水而闪亮着。“以免你需要人帮忙。”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补充道。
“害怕被留在黑暗里？”菲格斯讽刺地说。我觉得那里的环境肯定让他觉得不舒服。他把伊恩当作弟弟，尽管偶尔会开伊恩的玩笑，但很少会伤人。
“没错，我害怕，你不怕吗？”伊恩简单地说。
菲格斯张开嘴，扬起眉毛，然后又闭上嘴，没有说话便转身朝黑黢黢的停柩门走去。詹米已经消失在了那扇门里。
“你觉得这个地方可怕吗，舅妈？”伊恩在我身边不安地嘟哝道。在我们跟随着菲格斯的摇曳的火把，穿过那些阴森的墓碑时，他紧紧地靠着我。“我总是在想詹米舅舅讲的那个故事。现在我想，盖文已经死了，或许那个冰冷的东西……我是说，你觉得它会不会……来找他？”他问这个问题时，我能听到他咽唾液的声音，然后我感觉有个冰冷冷的手指在触碰我，触碰我脊柱的底部。
“不会，当然不会。”我有些过于大声地说。我抓住伊恩的胳膊，不是为了寻求支持，更多的是因为他身体的那种实在感能给我安慰。
他的皮肤因为正在蒸发的汗液而湿乎乎的，但我手下他干瘦强健的手臂，却让我感到安慰。他那有些明显的存在让我隐约想起了詹米——他和詹米差不多高，也差不多强壮，尽管还有着青春期那种不好看的瘦长。
我们感激地走进菲格斯的火把投下的那汪光线。摇曳的光线从马车轮中间照过去，在灰尘中投下蜘蛛网般的影子。路上和墓地里同样热，但是从闷人的树下走出来后，空气不知为何变得更加流通，呼吸起来更容易。
让我感到惊讶的是，邓肯仍然醒着，耷拉着头栖息在马车座位上，就像一只困乏的猫头鹰，头都耷拉到肩膀上了。他在低声哼唱，但是在看到我们时，他就停了下来。长时间的等候似乎让他清醒了一些，他足够平稳地从座位上下来，绕到马车后面帮助詹米。
我压制住了自己的哈欠。我很高兴我们能够完成这个悲伤的任务，然后去休息，即使我期待的那张床是由树叶堆成的。
“魔鬼的地狱！上帝，请帮助我们！”
“我的圣母！”
我猛然抬头。大家都在尖叫，那两匹马受到惊吓，也在嘶鸣，疯狂地蹬着束缚马腿的装置，让马车颠簸和前倾得像只喝醉了的甲虫。
“呜——”洛洛在我身边叫起来。
“天哪！”伊恩睁大眼睛看着马车说，“我的天哪！”
我朝他看的那个方向转过身去，然后尖叫出来。一个苍白的身形从马车厢里赫然耸现，跟着马车的摆动而摇晃着。我还没有来得及看得更清楚，一切就乱了套。
洛洛收紧后腿肌肉，嚎叫着冲进黑暗当中，伴随着它的嚎叫的，还有詹米和伊恩的喊叫，以及那个鬼魂发出的尖叫。在我身后，我能听到有人用法语咒骂，菲格斯跑回到教堂墓地，在黑暗中的墓碑上跌跌撞撞。
詹米扔下了火把，它在满是灰尘的路上摇曳着，发出嘶嘶声，有熄灭的危险。我跪下去迅速把它捡起来，然后朝它吹气，拼命让它不要熄灭。
喊叫声和嚎叫声逐渐增强。我拿着火把站起来，发现伊恩正奋力抓住洛洛，让它远离那些在灰尘中扭打在一起的模糊身影。
“别动，你个该死的！”菲格斯从黑暗中冲出来，挥舞着他跑去取来的铲子。他发现他的命令被忽视，于是走上前去，单手用铲子敲在那个不速之客的脑袋上，发出了沉闷的敲击声！然后他转身对着伊恩和洛洛。
“你也别吵！马上闭嘴，该死的畜生，不然我敲碎你的脑袋！”他对洛洛说，拿着铲子威胁它。
洛洛龇牙低吼，露出锋利的牙齿，在我看来那大概是说“你算老几”。但是伊恩慌乱地阻止了它，用手臂搂住洛洛的脖子，阻止它继续吼叫。“他从哪里来的？”伊恩吃惊地问，继续搂住洛洛，伸长脖子，尝试去看那个倒下的身影。
“从地狱来的，我要让他马上回地狱去。”菲格斯简洁地说，他因为震惊和费力而颤抖着。他把眼前那束浓密的黑发捋到后面，他的钩子闪耀出暗淡的光线。
“不是从地狱来的，是从刑场来的。你们不认识他吗？”詹米慢慢地站起来，掸着马裤上的灰尘。他沉重地呼吸着，身上被灰尘弄得脏兮兮的，但看上去并没有受伤。他捡起掉到地上的手帕，然后擦着脸，往四周扫视：“邓肯呢？”
“我在这里，麦克杜，”马车前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说，“这些马本来就不是特别喜欢盖文，在看到盖文死而复生时，它们特别烦躁。盖文没有复生，”他确切地补充道，“我自己也有点被吓到了。”他冷淡地打量地上那个人，然后拍了拍一匹易受惊吓而难以驾驭的马的脖子。“噢，这只是个愚蠢的浑蛋，亲爱的，安静下来，好吗？”
我已经将火把递给了伊恩，然后跪下去检查我们的客人受到的伤害。他受到的伤害似乎很轻，已经在扭动了。詹米没说错，他就是这天早些时候逃掉绞刑的那个人。他年纪不大，三十来岁，身体强壮，块头硕大，金色的头发被汗水弄得蓬乱，被脏污粘成一团。他身上有一股监狱里的臭味，以及因为持久恐惧而散发出来的浓烈麝香味。
我伸手到他胳膊下，扶他坐了起来。他咕哝着，伸手去摸头，在火把的光线下眯着眼睛。
“你还好吗？”我问。
“感谢你的好意，夫人，我不是那么好。”他的声音轻柔且深沉，隐约有点爱尔兰口音。
洛洛抬起上嘴唇，刚好露出威胁的上犬齿，把鼻子伸到那个人的腋窝里嗅，然后猛地把头缩回来，狠狠地打了个喷嚏。大家都大笑起来，紧张的气氛暂时缓和了。
“你在马车里躲了多久？”邓肯问。
“下午三点过后就在里面了。”他笨拙地跪起来，因为被菲格斯打了那一下而微微摇晃着。他又摸了摸头，然后皱眉蹙额。“噢，天哪！我在那个法国佬把可怜的盖文装上去后就爬进去了。”
“那之前你在哪里？”伊恩问。
“藏在绞刑车下面。我觉得那是他们不会去找的唯一一个地方。”他费力地站起来，闭眼找回平衡后，又睁开眼睛。他的双眼在火光下是浅绿色的，就像浅海的颜色。他的目光从我们的脸上掠过，然后停在詹米身上。他保护着脑袋，鞠了个躬。
*　*　*
“我叫史蒂芬·博内，您好，先生。”他没有伸手致意，詹米也没有。
“博内先生。”詹米朝他点了点头，谨慎地面无表情。詹米只穿着一条沾有泥土的湿马裤，我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让自己显得威严的，但他就是做到了。他上下打量那个人，观察他外貌的每处细节。
博内就是乡下人说的那种“大块头”，身材高大，胸肌发达，脸部的骨骼粗大，但看上去却有种粗糙的英俊感。他比詹米矮几英寸，站在原地不动，前脚掌着地保持着平衡，做好准备地半握着拳头。
从他那稍微扭曲的鼻子和嘴角边上的小伤疤来看，他应该打过不少架。这些小瑕疵并没有损害他整体上的那种对异性充满吸引力的印象。他是那种能够轻易吸引女人的男人。他揣测地看了看我，所以我修正了我的想法，他能够轻易吸引的是某些女人。
“你犯了什么死罪，博内先生？”詹米问。詹米站在原地，露出一副警惕的神情，让我猛地想起了博内本人。这种神情就像两只公犬在决定是否要在搏斗之前给对方展示那种竖起耳朵的表情。
“走私。”博内说。
詹米没有回复，而是稍微点了点头，扬起一边眉毛表示疑问。
“还有海上抢劫。”博内嘴边的肌肉抽动了一下。这是糟糕地尝试微笑，还是因为恐惧而不自觉地颤抖？
“你在犯罪过程中杀人了吗，博内先生？”詹米面无表情，只有警惕的眼神。三思，他的双眼说道，或者再三思。
“没有杀那些没有先想杀我的。”博内回答。他的话很简单，语气近乎轻率，却与那只在身边紧握成拳头的手相矛盾。
我开始明白，博内肯定觉得自己正在面对着法官和陪审团，就好像之前面对他们那样。他不可能知道我们也几乎和他一样，不愿意靠近那些守备士兵。
詹米看了博内很久，仔细地在摇曳的火把光线下打量着他，然后点了点头，向后退了半步。
“走吧，”他平稳地说，“我们不会拦你。”
博内大声地吸了一口气，我能看到他那庞大的身躯放松下来，廉价亚麻衬衫下的肩膀松了下来。
“谢谢你们。”他说。他用手擦了擦脸，然后又深吸了一口气。绿色的眼睛看了看我，看了看菲格斯，然后又看了看邓肯：“但是你们能帮我吗？”
在听到詹米的话后放松下来的邓肯，惊讶地哼了一声：“帮你？窃贼？”
博内朝邓肯那个方向转头。套在他脖子上的铁颈圈看起来像条黑线，给人一种奇怪的观感，就像他的脑袋被割断，飘在肩膀上方几英寸的地方。
“帮帮我，”他又说，“今晚路上会有士兵，抓我的士兵。”他指了指马车，“如果你们愿意，你们能帮我安全地避开他们。”他又转身对着詹米，然后站直身子，抬起肩膀，“求你帮帮我，先生，看在盖文·海耶斯的分上。他是我的朋友，也是你的朋友。他是窃贼，我也是。”
詹米他们默不作声地打量着他，消化着这一切。菲格斯看了看詹米表示询问，最终得詹米来做决定。
但是，在思考着观察博内很久后，詹米转身对邓肯说：“你觉得呢，邓肯？”
邓肯用詹米之前的那种神情看了看博内，然后点了点头。“看在盖文的分上。”他说，然后转身朝灵柩门走去。
“那好。”詹米说。他叹了口气，把一缕散落的头发捋到耳朵后面。“帮我们埋葬盖文，然后我们再走。”他对我们的新客人说。
*　*　*
一小时过后，盖文被埋葬好了，他的坟墓是一块盖着新翻泥土的光秃秃的长方形，在周围的灰色草丛里显得粗陋。
“必须给他留个名。”詹米说。他用刀尖在一块光滑的沙滩石头上刻下了盖文的姓名和生卒日期。我把火把上的黑灰搓到詹米刻的字上，做成了一块粗糙但可读的墓碑。伊恩把这块墓碑插到一小堆收集来的鹅卵石里。在这块小纪念碑上，詹米轻轻地放上了他从酒馆带出来的那截蜡烛。
大家尴尬地在坟墓边上站了片刻，不知道如何告别。詹米和邓肯紧挨在一起，向下看着。自卡洛登战役以来，他们永别了不少这种朋友，只是仪式通常没有如此隆重。
最终，詹米朝菲格斯点头。菲格斯拿着一根干的松树枝，从火把上把它点燃，然后弯腰用它去点燃烛芯。
“主啊，请赐予他们永恒的安息，让永恒的光辉照耀他们……”詹米安静地说。
“主啊，请赐予他们永恒的安息，让永恒的光辉照耀他们……”小伊恩轻声重复，面容在火把的光线下显得严肃。
我们一言不发，转身离开了墓地。在我们身后，那截蜡烛在静止、沉默的空气里燃烧着，丝毫没有摇曳，就像空荡荡教堂里的圣灯。
*　*　*
我们抵达城墙外的军事检查点时，月亮正高悬在空中，虽然只是半月，却洒下足够的光线，让我们能够看到前面马车道路上被压实的泥土。道路很宽，足够两辆马车并肩同行。
在从萨凡纳来查尔斯顿的路上，我们遇到过好几个这样的检查点。那些检查点大多都配备有厌倦的士兵，他们懒得检查我们从佐治亚获得的通行证，直接就挥手放我们通行。他们关心的，大多是拦截走私物品，抓捕逃离主人的陌生奴仆或奴隶。
即使外貌肮脏、不整洁，我们也很少引起注意，很少有赶路人像我们那样走运。菲格斯和邓肯有伤残，不可能是奴仆，而詹米的气场则超越了穿着，不管穿得是否破烂，都没人会把他当作奴仆。
不过，今晚却有所不同。那个检查点有八个士兵，而不是常见的两个，而且这八个士兵都配有武器，很警惕。他们在黑暗中大喊：“停车！干什么的？报上姓名。”火枪的枪管在月光下闪了闪。前面六英尺远的地方，有人举起了灯笼，让我暂时看不见东西了。
“詹米·弗雷泽，前往威尔明顿，车上是我家人和用人。”詹米的声音平静，双手稳定，把缰绳递给我，然后伸手去外衣里摸通行证。
我始终低着头，试着表现出疲惫和漠然的样子。疲惫倒是没错——我能够倒在路上睡着——但远非漠然。我心想，要是抓住你帮其逃亡的死刑犯，他们会怎么对你呢。一滴汗珠从我颈子上面蜿蜒流了下去。
“你一路上有没有看到其他人，先生？”他的“先生”二字说得有些勉强。在灯笼的泛黄光线里，詹米的外衣和我的裙子的破烂显而易见。
“在城里的时候，有辆马车从我们边上路过了。你们应该也见到了。”詹米回答道。那个士官咕哝一声答复詹米，仔细地检查着通行证，然后朝黑暗中眯眼，数我们的人数是否符合。
“车上装的是什么？”他把通行证递回来，挥手示意一个手下去搜查马车。我不经意地扯了扯缰绳，马匹发出呼哧声，并且摇了摇头。詹米伸脚蹭了蹭我，但并没有看我。
“家用的小东西，”他仍然平静地回答，“半头鹿肉和一袋盐，用来在路上吃的。还有一具尸体。”
那个朝马车篷布走去的士兵突然停住，抬起头：“一具什么？”
詹米从我手里接过缰绳，漫不经心地将绳子挽在手腕上。我从眼角看到邓肯朝黑暗的树林缓缓移动，菲格斯利用扒手的技巧，已经消失于视野中了。“今天中午被绞死的那个人的尸体。我认识他，所以请求富兰克林上校让我把他带到他在北方的亲戚那里去。正因如此，我们才会在晚上赶路。”詹米小心地补充道。
“我知道了。”士官示意打灯笼的人走近些。他眯着眼睛，若有所思地看了詹米许久，然后点了点头。“我想起你了，”他说，“你在最后时刻喊他名字了。他是你朋友？”
“我见过他。几年前见过。”他补充道，并没有把目光从詹米身上挪走，同时朝手下点了点头，“格里斯沃尔德，去看一看。”
格里斯沃尔德大约十四岁，对于这个命令显然并无热情，但他还是顺从地掀开篷布，举起灯笼往车厢里面看。我努力让自己别回头看。
旁边那匹马发出呼哧声，甩了甩脑袋。如果我们不得不驾车猛冲，那么让马拉动马车也得花几秒钟。我听到伊恩在我身后挪动身子，把手放在那根放在座位后面的山核桃木棍上。“长官，没错，是一具尸体，用裹尸布包着的。”格里斯沃尔德汇报，并以解脱的神态扔下帆布，然后用鼻孔猛烈地呼气。
“装上刺刀，然后捅它一刀。”那个士官说，眼睛仍然盯着詹米。我肯定发出了些许声响，因为那个士官把目光转换到我身上。
“这样会弄脏马车的，”詹米反对道，“尸体在太阳下晒了一天，已经很难闻了，是吧？”
士官不耐烦地哼了一声：“那就捅腿。赶紧，格里斯沃尔德。”
格里斯沃尔德显然不情愿地装上刺刀，然后踮起脚，开始轻手轻脚地往车厢里乱捅。在我身后，伊恩开始低声地吹口哨。他吹的是一首盖尔语曲子，曲名翻译过来是《我们死去的那个早晨》，我觉得他吹这首曲子特别没有格调。
“没错，长官，他已经死了。”格里斯沃尔德放平双脚，听起来如释重负。“我狠狠地捅了，但是完全没有动静。”
“那就行。”士官挥手让格里斯沃尔德退下，然后朝詹米点点头，“那就走吧，弗雷泽先生。不过我建议你以后交朋友要谨慎些。”
我看到詹米的指关节被缰绳勒得发白，但他只是坐直身子，然后稳了稳头上的帽子。他咂了咂舌头，马匹迅速动起来，留下一缕缕苍白的灰尘飘浮在灯笼的光线里。
离开光线后，我们似乎被黑暗吞噬。尽管有月亮，但我几乎什么也看不见。黑夜包围着我们。我感觉像是一头被追杀的动物找到了避难处。尽管热得压抑，但我呼吸更畅快了。
我们驾车走了近四分之一英里，才有人开口说话。“博内先生，你受伤了吗？”伊恩低声问，在马车的嗒嗒声中，他的声音刚好能被听见。
“受伤了，他把我的大腿捅流血了，该死的蠢小子。不过谢天谢地，他没等血浸湿裹尸布就把刀抽回去了。死人可不会流血。”博内的声音不大，但很平静。
“伤得重吗？我要到后面给你看看吗？”我把身子扭过去。博内已经推开盖在身上的帆布坐了起来，在黑暗中就是个模糊的灰白身影。
“不用了，谢谢你，夫人。我可以用袜子把它包扎起来，想来这应该足够了。”我的夜视能力又恢复了，他埋头包扎伤口，我能看到他闪亮的金发。
“你觉得你能走路吗？”詹米让马匹减慢到步行，扭头检查我们的客人。虽然他的口气并非不友好，但显然他宁愿尽早摆脱这个危险的货物。
“有些困难。我很抱歉，先生。”博内也意识到了詹米想把他抛下。他有些困难地在马车厢里爬起来，用没受伤的那只膝盖跪在座位后面。他的下半身没在黑暗中看不见，但我能闻到他身上的血，血液的气味比盖文的裹尸布的恶臭更鲜明。“我有个建议，弗雷泽先生。再走不到三英里，我们就会到船痕路。十字路口过后一英里，就有条通往海边的路，差不多就是两条车辙，但可以通行。从这条路，我们可以去小河边，那里有条小路可以去海边。我的几位伙伴会在一周内靠岸停在那里。如果你们给我一点点吃的，我就能还算安全地在那里等他们，而你们可以继续上路，我不用再跟着你们了。”
“伙伴？你是说海盗？”伊恩的声音里有几分谨慎。他就是被海盗从苏格兰绑架过来的，所以没有十五岁的孩子通常对海盗抱有的那种浪漫想法。
“那取决于你们怎么看，小伙子。”博内听起来有些被逗乐了，“卡罗来纳的总督们肯定会说他们是海盗，威尔明顿的商人们或许会以其他名字称呼他们。”
詹米短暂地哼了一声：“走私者，是吧？那么你的这些伙伴经营的是什么呢？”
“经营任何能够卖到好价钱、值得冒险运送的东西。”博内先生的声音里仍然有种被逗乐的语气，但还夹杂着一丝愤世嫉俗，“你是想要提供帮助的报酬？这也没问题。”
“我不想要。”詹米的声音冷冰冰的，“我看在盖文·海耶斯和我自己的分上救你。我不会为这种事情要报酬。”
“我不是有意冒犯，先生。”博内朝我们稍微低了低头。
“没有关系。”詹米简短地说。他抖动松开缰绳，然后换手重新把缰绳绕起来。
在这次小争论过后，我们就没有再说话，尽管博内继续跪在我们后面，从我肩膀上方看着前面的黑暗道路，不过路上没有士兵了，也没有任何动静，连摇动树叶的微风都没有。没有东西扰乱夏夜的沉静，只有夜晚的鸟儿飞过时偶尔发出的微弱叫声或猫头鹰的鸣叫。
*　*　*
马蹄踩踏在灰尘中发出的有节奏的闷响，以及马车的嗒嗒声和嘎吱声，开始让我放松昏昏欲睡。我试着坐直，看着路边树木的黑影，却发现自己逐渐朝詹米倾斜，眼睛也不顾我的努力而往下闭。
詹米把缰绳换到左手上，然后用右手搂住我，让我倒下去靠在他肩膀上休息。照旧，碰到他时我就感到安全。我瘫软下来，脸颊一贴上他那满是灰尘的哔叽外套，立即不安稳地打起盹儿来。这种不安稳的睡眠是因为彻底的疲倦和无法躺下休息结合造成的。
我睁开过一次眼睛，去看邓肯·英尼斯的高瘦身形。他用不知疲倦的大步子跟在马车边，脑袋低着，就好像是在深思。然后我又闭上了眼睛，进入到飘忽的小睡里。在睡眠中，这一天的记忆与碎片化的梦境雏形混杂在了一起。我梦到一只巨大的臭鼬睡在酒馆的桌子下面，它醒过来，和人们合唱《星条旗永不落》，然后梦到一具摇摇晃晃的死尸，它抬起耷拉着的脑袋，咧嘴笑着，眼睛里空荡荡的……我醒了过来，发现詹米在温柔地摇我。
“你最好爬到后面去躺着，外乡人，”他说，“你睡觉时身子总在乱动，一会儿要摔下去的。”我困乏地同意了他的建议，笨拙地从座位靠背上翻过去，与博内换了位置，然后在车厢里睡着的小伊恩边上找了个地方。
马车厢里有一股霉味，而且味道很重。伊恩用一包粗糙宰割的鹿肉枕着脑袋，鹿肉是用未晒干的鹿皮包裹着的。洛洛的枕头要不错些，它把毛茸茸的嘴舒适地搭在伊恩的肚子上。而我则拿了一皮袋盐来做枕头。脸颊下的光滑的皮革虽有些坚硬，但是没有异味。
摇摇晃晃的马车厢怎么都说不上舒适，但能够把身子完全伸展开，就特别让人宽慰，而且我几乎没有注意到颠簸。我翻身躺着，向上朝南方天空那种朦胧的浩瀚无垠看去，空中布满了闪亮的繁星。基督之光，我心想。想到盖文·海耶斯在天堂的光亮里找到了安全回家的路，我感到宽慰，然后又深沉地睡着了。
在让人昏沉的炎热和疲倦中，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马车行进的速度改变时，我醒了过来，满身是汗水，朝意识的表面游上去。
博内和詹米在说话，语调低沉且轻松，就像两个男人找到办法度过了相识初期的尴尬。
“你说你救我，是看在盖文·海耶斯和你自己的分上。你那么说是什么意思，先生？还请原谅我这么问……”说话的是博内，他的声音轻柔，在车轮的隆隆声里刚好可以听见。
詹米没有立刻回答。我几乎再次睡着，但他的答案最终来了，游离在温暖、黑暗的空气里。“我想，知道今天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你昨晚并没怎么睡吧？”
博内低声地笑了，却又不完全是被逗乐的笑。“太对了，”他说，“我应该不会这么快就忘了。”
“我也不会。”詹米用盖尔语轻声对两匹马说了些什么，然后它们放慢了速度，“我曾经也有过这样的夜晚，知道自己会在第二天清晨被吊死。但是我活了下来，幸得有人冒着极大的风险好心去救我。”
“我明白了，”博内轻声说，“这么说你是个半鬼？”
“啊？半鬼是什么？”
马车侧边剐擦树叶发出声音，树木的芳香气味突然变得浓郁起来。有些轻盈的东西触碰了我的脸，那是从上面掉下来的树叶。马匹放慢速度，车轮滚在不平的路面上，马车发出的有节奏的声音明显有了变化。我们已经转弯走上了那条通往博内所说的小溪的小路。
“半鬼是印第安人——山区里的切罗基人——用的一个词。我从一个向导那儿听来的。它指的是那种本应死了，但仍然留在世间的人；指那种熬过致命疾病而不死的女人，以及落入敌人手中却逃脱的男人。他们说半鬼一只脚在人世间，一只脚在灵魂世界，能够与鬼魂对话，能够看到小仙人。”
“小仙人？像小精灵那样的吗？”詹米听上去有些惊讶。
“差不多。”博内挪了挪，伸展身体，座位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印第安人说小仙人住在山中的石头里，会在战争或其他恶行发生时出来帮助人。”
“是那样吗？这就和苏格兰高地人当时说的有关老神仙的传说差不多。”
“确实。”博内听上去有些被逗乐了，“呃，从我听到的关于苏格兰高地人的故事来看，他们和印第安人差不多野蛮。”
“胡说，”詹米说，听起来丝毫也没有感到被冒犯，“印第安人要吃敌人的心脏，或者说我听说的是这样的。而我宁愿吃一碗不错的燕麦粥。”
博内发出声响，但又匆匆打住。
“你是苏格兰高地人？呃，我那么说指的是野蛮人，我觉得你特别文明，先生。”他安慰詹米道，声音中的笑声在颤抖。
“我特别感激你的友好看法，先生。”詹米同样礼貌地回复。
他们的声音逐渐消失在车轮的咯吱声中，我没有听到更多，便再次睡着了。
*　*　*
我们停下来时，月亮低垂地悬挂在树梢。伊恩困乏地从马车边上翻过去帮助詹米照料马匹，我被他的动作惊醒过来。我抬起脑袋，看到一段宽阔的河水沿着倾斜的黏土和泥沙河岸流动，一条亮闪闪的黑色溪流；岸边的急流从岩石上潺潺流过，闪耀着银色的光线。博内带着新世界人那种惯常的轻描淡写，可能会把它称作小溪，但是我想，对于大多数船夫来说，它算得上一条不小的河流了。
他们几人在阴影中来回移动，执行着他们的任务，只是偶尔才嘀咕一个字。他们的速度慢得反常，似乎要消失在夜晚当中。因为疲劳，所以我觉得夜晚显得有些虚幻。
“去找个睡觉的地方，外乡人。我必须给客人些吃的，帮助他上路，还要把马匹擦干净，然后拉它们去吃草。”詹米说。我从马车上下去，詹米停下来扶我。
天黑以后气温几乎没下降，但是水边的空气似乎要更加清新，我感到有了几分活力。
“没洗澡前我不能睡，我感觉很糟糕。”我说着，把汗湿的胸衣从乳房上拉开。我的头发被汗水粘在头部两侧，身上满是污垢，而且还发痒。深色的河水看上去凉爽、诱人。詹米渴望地看了看它，然后拉了拉皱巴巴的领巾。
“我理解你。不过要小心，博内说中间的河道很深，能够浮起双桅帆船，而且这是一条感潮的溪流，可能会有强劲的水流。”
“我就待在岸边。”我朝下游指了指，那里有一块能够说明河流拐弯的岬角，柳树在月光中反射出昏暗的银光。
“看到那块岬角没？那里会有个漩涡水坑。”
“是的，那就小心些。”他说，然后捏了捏我的手肘表示告别。我转身离开时，一个苍白的巨大身影赫然出现在我前面。那是博内，他马裤的一条裤腿上染着深色的已经干了的血液。
“尊敬的夫人，我能向您辞行吗？”他说，尽管腿上有伤，他还是朝我深深鞠了个躬。他站的地方离我有些近，让我觉得不太舒服，但我抑制住了想要往后退一步的冲动。
“好的，祝你好运，博内先生。”我说，然后朝他点头，把一束摆动着的头发捋到后面。
“感谢您的祝愿，夫人。”他温和地说，“但我已经发现，好运大多要靠自己创造。祝您晚安，夫人。”他再次鞠躬，然后转身离开。他走路时跛得很厉害，就好像一头跛脚熊的鬼魂。
湍急的溪流声掩盖了夜里大多数的平常声响。我看到一只蝙蝠从水上的一片月光中快速飞过，追逐小到看不见的昆虫，然后消失在黑夜里。如果有什么东西潜藏在夜里，那肯定是个寂静的东西。
詹米自顾自地轻哼了一声。“嗯，我对这个人有些疑惑，”他说，好像在回答我没有说出的问题，“希望我帮助他只是因为我心肠好，不是脑袋笨。”
“毕竟你不能让他被绞死。”我说。
“噢，不对，我能。”他说。这让我感觉到惊讶。他见我抬头看他，于是微笑起来，嘴巴的不悦扭动在黑暗中刚好可以看见。
“国王选人绞死时并不总是会选错，外乡人。”他说，“大多数情况下，被绞死的人罪有应得。希望我没有帮助恶徒逍遥法外。”他耸耸肩，然后把面前的头发甩到后面。
“好了，反正木已成舟了。去洗澡吧，外乡人，我会尽快来找你。”
我踮脚轻吻他。在我微笑时，我感到他也在微笑。我的舌头触碰到他的嘴，柔和地鼓励他。他温柔地咬了咬我的下嘴唇，以示回应。
“你能稍微晚点睡吗，外乡人？”
“多晚都行，”我安慰他说，“但是动作快些，好吗？”
*　*　*
柳树下的岬角边，有一块茂密的草地。我慢慢脱下衣服，享受着轻微的溪风从我湿润的直筒式连衣裙和长袜中吹过的感觉，享受着最后一丝衣服掉到地上、在夜晚中赤身裸体的那种自由。
我小心翼翼地走到水中。河水出奇地凉爽，比起夜晚闷热的空气，它可以说得上寒冷。我脚下几乎都是淤泥，但是在离岸不到一码的地方，淤泥就变成了精细的沙子。
尽管是条感潮的溪流，但我们所处的位置足够上游，溪水清淡、幽甜。我喝了一口溪水，往脸上浇水，洗掉脖子和鼻子里的污垢。
我往溪中蹚去，让水淹到我的大腿中部，想着詹米让我小心较深的河道和急流。在感受过白天那种令人沮丧的炎热，经受了夜晚那种窒息的拥抱后，裸露肌肤上的冰凉感觉让人极其放松。我捧起冷水，浇到脸上和乳房上。水滴流到我的肚子上，然后流到我的两腿中间，让我感觉到冰冷的痒。
我能感觉到潮水轻轻移动，温柔地推动着我的小腿，催促我回到岸边。但我还不想回去。我没有香皂，但还是跪下去，在黑色的清澈溪水里一遍又一遍地清洗我的头发，用细沙搓洗身体，直到感觉皮肤变得干净透彻。
最终，我出水爬上一块岩石，慵懒地躺着，就好像月光下的美人鱼。我现在身体冰凉，空气的热量和被太阳晒得温暖的石头让人感觉很舒服。我用手指梳顺浓密的鬈发，洒下许多水滴。石头上满是灰尘，躺在上面皮肤感到有些刺痛，石头被打湿后闻起来就像雨水浇透大地蒸腾而起的气味。
我感觉十分疲惫，但与此同时，我也感觉十分有活力，处于半清醒的状态中，思绪放慢了速度，而微小的身体知觉则被放大。我在岩石上慢慢地动了动裸露的脚，享受着那种轻微的摩擦，然后轻轻地伸手到大腿根部。在我的抚摸下，一阵阵鸡皮疙瘩荡漾开来。
我的乳房在月光下挺了起来，两个洁白且冰冷的浑圆肉球，清澈的水滴在上面闪闪发光。我轻拂一个乳头，看着它自己慢慢地变硬，似乎有魔法让它立起来似的。
它们真神奇，我心想。夜晚寂静无声，但空气却显得慵懒，就好像飘浮在温暖海面上的空气一样。在离海岸如此近的地方，天空明朗，众星犹如钻石般闪耀，燃烧出强烈、明亮的光芒。
微弱的落水声让我朝溪流看去。水面上没有动静，只有星光在上面微微闪动，就好像萤火虫被蜘蛛网粘住似的。
在我观察水面时，洛洛的大脑袋在溪流中部蹿了出来，溪水从它尖尖的嘴边潺潺流过。它咬着一条挣扎的鱼；它甩着脑袋，猛烈地咬断鱼背，鱼鳞短暂地闪现出微光。它慢慢地游上岸，短暂地抖了抖皮毛，趾高气扬地走开了。它嘴上叼着的晚餐软绵绵的，闪着微光。它在溪流远端停了片刻，看着我，浓密的后颈毛形成黑暗的阴影，框着黄色的双眼和闪亮的鱼。我心想，这像幅原始风格的绘画，像是亨利·卢梭的画作，极度的野蛮与十足的沉静形成对比。
洛洛离开了，远处的岸边什么也没有，只有许多树木，它们遮掩着藏在后面的东西。我心想，是什么藏在它们后面呢？更多的树，我的有逻辑的那部分大脑回答道。
“还有许多树。”我低声说着，朝神秘的黑暗看去。文明，即使是我已经习惯的原始文明，也仅仅是大陆边沿上的纤细新月。离开海岸两百英里，你就看不到任何城市和农场。而且，在两百英里以外，又有三千英里的……什么呢？当然是野蛮，以及危险。还有历险，以及自由。
这毕竟是个新世界，没有恐惧，充满欣喜，因为现在我和詹米在一起，因为我们以后会拥有我们的生活。离别和悲伤都已经成为过去。即使想到布丽安娜，我也不会特别后悔了——我很想念她，总是会想起她，但我知道她在自己的时代中安全无恙，而这让她的不在场变得更容易忍受。
我躺在岩石上，岩石在白天吸收的热量传递到我的身体中。我仅仅因为还活着而觉得开心。我看着乳房上的水滴蒸发，它们变成湿润的薄膜，然后完全消失。
小团小团的小蚊虫盘旋在水面上。我看不见它们，但我知道它们在那里，因为偶尔会有鱼跳出水面，在空中捕食它们，然后扑通一声掉回水中。
小虫子是一种无处不在的祸害。每天早上我都会仔细检查詹米的皮肤，从他身体的皱褶里找出如饥似渴的扁虱和跳蚤。我还会给大家擦上用许多薄荷和烟草叶榨出来的汁液，这可以让他们不被一群群的蚊子、小虫，以及在阳光斑驳的树荫下飞舞的摇蚊活生生地吞噬掉，但这却没法防止那些好奇的蚊虫不断飞进他们的耳朵、眼睛、鼻子和嘴巴，这让他们烦躁不堪。
奇怪的是，大多数蚊虫都不来烦我。伊恩开玩笑说，肯定是我身上那股浓烈的草药味把它们赶走的。但我觉得情况远非如此——即使在我才洗完澡时，蚊虫也不会来烦我。
我猜想，或许是我显现出来的某种进化性的怪异，让我在这里免受感冒和其他小病的影响。嗜血的小昆虫，比如说微生物，它们的进化过程与人类十分紧密，对人类微妙的化学信号感觉敏锐。我从别的时代而来，不再拥有那种相同的化学信号，所以昆虫就不再把我当作猎物。
“或许伊恩说得对，我只是难闻。”我大声说。我把手指浸入水中，朝一只停在我那块岩石上的蜻蜓浇去几滴水。它的颜色被黑暗抽干，看上去仅仅是一个透明的黑影。
我希望詹米能快些来。几天来，我在马车上都是坐在他身边，观察他赶马车时身体的细微移动，看他说话或微笑时侧脸上光线的变化，就足以让我有种想要用手掌去摸他的强烈冲动。我们急着赶往查尔斯顿，再加上在听力范围内有十来个男人，我不愿有亲密之举，所以我们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做爱了。
温暖的微风从我身上掠过，我身上的小绒毛全都竖了起来。现在不赶路，也没有人能听见了。我伸手抚摸柔软的肚子，抚摸大腿内侧更柔软的肌肤，血液在那里随着我的心跳搏动。我把手盖上去，感受着那种因为急切欲望而产生的肿胀、湿润和隐痛。
我闭上双眼，轻轻地揉搓，享受着那种越发激烈的急迫感。
“詹米·弗雷泽，你到底在哪里？”我嘟哝道。
“在这里。”一个深沉沙哑的声音说。
我吃了一惊，迅速睁开眼睛。他正站在溪中，离我六英尺远，溪水淹到他的大腿，他的生殖器坚挺着，在身体的淡白色中呈深色。他的头发散乱在肩膀周围，框着一张白如骨骼的脸庞。他的眼睛专注，没有眨动，就像狼狗的双眼——十足地狂野、十足地沉静。
然后他动身朝我走来，眼神仍然专注，但不再沉静。触碰到我时，他的大腿冰如溪水，但是在短短几秒内，他就温暖、发热起来。詹米触碰我的肌肤，双手所到之处立即冒出汗液，火热的潮涌再次让我的乳房变得湿润，让它们在他的坚硬胸脯下变得浑圆、光滑。
然后他亲吻我的嘴唇，我几乎完全没入他的身体。我不在乎到底有多火热，也不在乎我肌肤上的湿润是谁的汗液。连那些蚊虫也变得无关紧要。我抬起臀部，他滑动进去，感觉既滑溜又坚硬。他最后的那丝冰凉在我的火热中消失，就好像冰冷的铁剑在热血中获得满足。
我的双手在他背部那些湿润的曲面上滑动，我的乳房贴着他的胸脯摆动，汗液从乳房中间流下去，润滑肚子与大腿上的摩擦。
“天哪，你的嘴巴就像你的阴部那样滑，那样咸。”他低声说着，把舌头伸出来，尝着我脸上的细小汗珠，在太阳穴和眼睑上轻得就像蝴蝶翅膀掠过。
我隐约感受到身体下的坚硬石头，白天存储在其中的热量升起来，从我身体中穿过，粗糙的表面刮擦着我的后背和臀部，但我不在意。
“我等不及了。”他喘着气在我耳边说道。
“别。”我说，然后双脚紧紧钩住他的臀部，在疯狂的短暂荒淫中，肌肤紧贴着肌肤。
“我听说过爱到水乳交融，”我轻微地喘着气说，“但这太疯狂了。”
他把脑袋从我胸上抬起来，脸颊离开时，发出了微弱的黏黏的声音。他大笑起来，然后慢慢地滑到边上。
“天哪，太热了！这么热的天，人们怎么做爱啊？”他说。他把额头上汗湿的头发抹到后面，长舒一口气，胸脯仍然因为刚才的运动而起伏着。
“就像我们刚才那样做。”我指出道，我自己也沉重地呼吸着。
“不行，”他肯定地说，“至少不能一直那样做，不然他们会死的。”
“呃，或者他们做得慢些，”我说，“或者在水下做，或者等到秋天再做。”
“秋天？”他说，“或许我根本不想生活在南方。波士顿也很热吗？”
“这个时候也很热，”我告诉他，“而且冬天冷得讨厌。我保证你会习惯那里的炎热，还会习惯那里的虫子。”
他赶走一只在他肩膀上探索的蚊子，看了看我，然后又看了看旁边的溪流。
“或许会习惯，”他说，“或许不会，但是现在……”他双臂紧紧抱住我，然后翻身滚动。我们就像一根缓慢、优雅滚动的木头，从岩石的边上滚到溪水里去了。
*　*　*
我们浑身湿漉漉而凉爽地躺在岩石上，身体刚好挨着，肌肤上留下的水滴正在蒸发。在溪流对岸，柳条垂在溪水中，柳树的顶端飘动着，在逐渐落下的月亮里呈现出黑色。在柳树之外，是一英亩又一英亩、一英里又一英里的原始森林，现在的文明仅仅是大陆边缘上的一小块立足之地。
詹米跟随我的目光看去，猜测到了我的心思。
“现在这里的情况和你之前知道的大不相同，是吧？”他朝茂盛的黑暗树林点了点头。
“嗯，是有些不同。”我牵住他的手，大拇指漫不经心地爱抚着他那粗大、结实的指关节，“那时的路都被铺过，不是鹅卵石路，而是坚硬光滑的路。这种路其实还是一个叫约翰·马卡丹的苏格兰人发明的。”
他带着愉悦轻微地哼了一声：“这么说美洲也会有苏格兰人？不错。”
我没有理他，继续说下去，同时盯着那些摇曳的阴影，似乎我能把那些会在那里拔地而起的城市变幻出来。“那时候会有许多来自各个地方的人。从这里到西海岸，到一个叫加利福尼亚的地方的土地，全都会被开发。但是现在——”尽管空气温暖湿润，但我还是轻微地颤抖了，“它只是绵延三千英里的蛮荒之地，什么都没有。”
“是啊，除了好几千个嗜血的野人，什么都没有，”他务实地说，“肯定还有奇怪的凶猛野兽。”
“嗯，没错，”我同意道，“想来它们确实凶猛。”想到这里，我有些不安。我当然在理论上模糊地知道，树林中生活着印第安人、熊和其他动物，但这种笼统的概念突然就被一种特别且十分清晰的意识代替——我意识到，我们可能会轻易和出其不意地与这类人和动物面对面相遇。
“他们的结果如何，那些印第安野人？他们会被打败逼退，是吗？”詹米好奇地问，和我一样朝黑暗中看去，似乎想要从摇晃的阴影中猜测出未来。
我又轻微地颤动着，然后抓紧了脚趾。“是的，他们会被打败逼退，”我说，“许多被杀死，还有许多被俘虏，关了起来。”
“嗯，那样挺好。”
“我觉得这取决于你看这件事的角度，”我干巴巴地说，“我觉得印第安人不会这么认为。”
“没错，”他说，“但是如果有个该死的敌人拼命想要砍下我的脑袋，我可不会那么关注他看事情的角度，外乡人。”
“呃，你真的不能怪他们。”我抗议道。
“我很肯定这得怪他们，”他向我保证道，“如果哪个野人要割你的头皮，我一定会特别责怪他。”
“噢……嗯。”我说，然后清了清喉咙，尝试再次辩解，“假设有群陌生人到来，想要杀死你，把你赶出你长期生活的土地呢？”
“已经有人这么做了，”他十分冷漠地说，“如果不是他们，我现在就会在苏格兰，是吧？”
“呃……”我不知所措地说，“但我的意思是，在这种情况下，你也会反抗，不是吗？”
他深吸一口气，然后用力地从鼻子里呼了出来。“如果有个英格兰骑兵来到我家，让我不得安宁，”他谨慎地说，“我肯定会反抗他。我还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他，但是我不会割下他的头发挥舞，我也不会吃他的私处。我不是野人，外乡人。”
“我没有说你是，”我抗议道，“我说的只是……”
“而且，”他逻辑缜密地说，“我并没有杀印第安人的打算。如果井水不犯河水，我丝毫不会去烦扰他们。”
“他们知道你这么想，肯定会很放心。”我低声说，暂时放弃了反驳。
我们轻轻相拥着躺在岩石的低洼处，被汗液轻微地粘着，看着星星。我感到十分开心，同时也感到有些恐惧。这种欢欣的状态能够持续下去吗？我曾经认为我们俩之间的“永远”理所当然，但我那时还比较年轻。
在上天的眷顾下，我们很快就会安定下来，找到地方定居和度日。我并无他求，但与此同时，我感到担忧。在我们回来后，我们只相识几个月。我们的每次触碰和每个词语，在带有回忆的同时，都是再次发现的新东西。我们会完全习惯于彼此，日复一日地过着日子，完成单调乏味的日常任务，到那时会发生什么？
“你觉得，在我们安定下来后，你会厌烦我吗？”他低声地问。
“我也在想你会不会厌烦我。”
“不会，我不会厌烦你，外乡人。”他说，我能听到他声音中的微笑。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不知道。”他指出道。“以前，在我们结婚的那三年里，我自始至终都想要你。或许在最终还会变得比最初更想要你。”他补充道，和我一样回想着在他送我去石圈之前我们的最后一次交融。
我俯身亲吻他，他尝起来干净且清新，有些微弱的性欲气息。
“我也一样。”
“那么就不要胡思乱想，外乡人，我也不。”他抚摸着我的头发，把我前额潮湿的头发拨开，“我觉得，我会一辈子与你相知相识，始终爱你。而且，尽管我和你上床很多次了，但你有些时候还是会让我吃惊，就像今晚一样。”
“是吗？为什么？我做了什么？”我惊讶地低头盯着他。
“噢……好吧。我不是说……是因为……”
他突然变得害羞，身体里有种我不熟悉的僵硬。
“嗯？”我吻了吻他的耳尖。
“噢……在我过来找你的时候……你在那样做……我是说，你当时做的和我想的是一回事吗？”
我靠着他的肩膀，对着黑暗微笑了：“我想，那得看你想的是什么，不是吗？”
他用一只手肘撑着爬起来，皮肤从我身上离开时发出微弱的吮吸声。我身体上之前与他相连的地方突然感觉到凉爽。他侧着身，朝我咧嘴微笑。
“你很清楚我想的是什么，外乡人。”
我抚摸他的下巴，新长出来的胡须让他下巴的颜色变暗了。
“我清楚。你也很清楚我做的是什么。为什么还要问呢？”
“呃，我……我就是不知道女人会那样做。”
月亮足够亮，我能够看到他微微蹙起的眉毛。
“嗯，男人会那样做，”我指出道，“或者说，至少你会那样做。你给我讲过，你在监狱里的时候，你说……”
“那不一样！”我能看到他扭着嘴，斟酌该怎么说，“我……就是说，我当时别无选择。毕竟，我可能会被……”
“你在其他时候那样做过吗？”我坐起来，抖松潮湿的头发，侧头看了看背后的他。虽然在月光下看不出来，但我觉得他已经脸红了。
“呃，是的，”他低声说，“应该做过吧。”他突然想到什么，然后睁大双眼看着我。“你……那样做是……常事吗？”他说最后那个词时声音变得沙哑，所以不得不停下来，清了清嗓子。
“我觉得那要看你怎么定义‘常事’，我守了两年寡，你知道的。”我说，语气透出一种尖酸的味道。
他用指关节擦拭嘴唇，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我。
“是的，没错。只是……呃，我只是没有想到女人会那样做。”越发强烈的好奇胜过了他的惊讶，“你能够……做完，我是说，在没有男人的情况下？”
这让我大声笑了出来，我们周围的树林里传来轻柔的回声，并且伴随着溪流的声音。
“是的，但是和男人做要好很多。”我安慰他说。我伸手抚摸他的胸脯，能看到他胸上和肩膀上的鸡皮疙瘩。我用手指围着他的乳头轻轻地画圈，他轻微地颤抖了一下。“好很多。”我温柔地说。
“哦，”他用开心的语气说，“那样不错，是吧？”
他浑身火热，甚至比潮湿的空气还要热，我本能地想向后退，但我并没有。他把手放到我的皮肤上，汗立即冒了出来，一股股汗液沿着我的脖子往下流。
“我之前从来没有和你这样做过爱，”他说，“就像两条鳗鱼，是吧？你的身体从我手里滑过，就像海带那样滑溜溜的。”他双手沿着我的后背慢慢向下移动，大拇指按压着脊柱的沟壑，让我颈子底部的绒毛都舒服地立了起来。
“嗯，那是因为在苏格兰太冷了，没法像猪那样大汗淋漓，”我说，“不过说到这里，猪会流汗吗？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我说不准，我没和猪做过爱。”他低下头，用舌头触碰我的乳房，“但是，你尝起来确实像鳟鱼，外乡人。”
“像什么？”
“清新、芬芳，有一点点咸味。”他暂时抬起头，解释道。说完又把脑袋埋下去，继续向下游走。
“痒。”我说。我的身体在他的舌头下颤抖起来，但我并没有躲避。
“嗯，就是要让你痒。”他回答道，抬起汗湿的脸颊呼吸，然后又继续挑逗我，“我不觉得你在完全没有我的情况下能够做。”
“我不能，”我安慰他说，“噢！”
“啊？”他用嘶哑的声音发出疑问。我又躺到岩石上，弓起我的后背，天上的星星在令人眩晕地旋转。
“我刚才说‘噢’。”我无力地说。接下来一会儿，他没有说什么话，直到他喘着气躺下，把下巴靠在我的耻骨上。我伸手下去，把汗湿的头发从他脸上拂走，他转头轻吻了我的手掌。
“我感觉自己像夏娃，站在伊甸园边上的夏娃。”我温柔地说，看着月亮在他身后黑暗的森林上方落下去。
我肚脐边上传来微弱的哼笑声。“是啊，那我就是亚当，”詹米说，“站在天堂门口。我只想知道我是走进还是走出天堂？”他转过头，伤感地看着溪流对岸广袤的未知空间，把脸颊靠在我倾斜的肚子上。
我自顾自地大笑起来，这让他吃了一惊。然后，我拉住他的两只耳朵，让他温和地从我宽阔、滑溜的裸露肌肤上爬上来。
“走进天堂，”我说，“毕竟我没有看到拿着火剑的天使。”他趴到我身上，肌肤就像发烧一样滚烫，我在他身体下颤抖起来。
“没有看到？”他嘀咕道，“好吧，我想是你看得不够仔细。”
然后那把火剑割断了我与意识的联系，点燃了我的身体。我们俩熊熊燃烧起来，明亮得就像夏夜的星辰，然后我们又躺回去，身体被烧伤，四肢被熔化，灰烬消散到温暖、含盐的原始海洋里，混合到生命最初的悸动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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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国旧时硬币，等于四分之一便士。

Chapter 03 神父的猫
<h4>波士顿，马萨诸塞州，1969年6月</h4>
“布丽安娜？”
“啊？”她坐得笔直，心脏扑通跳动着，她名字的声音在耳中回响，“谁？怎么啦？”
“你睡着了。该死，我就知道算错时间了！对不起，我要挂掉电话吗？”
布丽安娜听到声音里的微弱小舌音过后，神经系统的杂乱联系这才有了头绪。电话，电话响了。她在深深的睡梦中下意识地接了电话。
“罗杰！”被惊醒时的那阵肾上腺素渐渐退去，但她的心脏仍在快速跳动，“别，别挂！没事，我醒了。”她用手擦了擦脸，试着理顺电话线，拉直皱巴巴的被子。
“是吗？你确定？你那里几点了？”
“我不知道。太黑了，看不到时钟。”她仍然迷糊地说。
罗杰用勉强、深沉的轻笑声回答了她：“抱歉，我试着算过时差，但肯定是算反了。我不是故意要吵醒你的。”
“没关系，反正我也要醒来才接电话。”她安慰他说，然后笑了起来。
“嗯，好吧……”她能够听到他声音里那种回应的微笑，然后让自己放松地靠在枕头上，把眼前的杂乱头发撩开，慢慢地适应现在的情景。做梦的感觉还在，比卧室里被黑暗包裹的影子更真实。
“听到你的声音真好，罗杰。”她温柔地说。这种不错的感觉让她感到惊讶。他的声音尽管遥远，却比远处的警笛声和外面潮湿路面上的轮胎声要清晰许多。
“我也是。”他听上去有些腼腆，“是这样，我下个月有机会到波士顿开会。我打算去……该死，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你想见我吗？”
她紧紧捏着话筒，心脏猛地一跳。
“抱歉。”他在她回答前紧接着说，“让你为难了，是不是？我……这样……你要不愿意就直接说出来。”
“我想。我当然想见你！”
“噢，那么你不介意了？只是……你没有回我的信。我以为是我做了什么……”
“没有，你没有。抱歉，我只是……”
“没关系，我不是故意要……”
他们同时开口说话，然后都十分害羞地停了下来。
“我不想强迫……”
“我不是故意要……”
他们再次同时开口说话，而这次罗杰笑了起来，他那低沉的苏格兰笑声穿越遥远的时间和空间传过来，让人感到舒适，就好像他抚摸她一样。
“那就好。”他坚定地说，“我理解了。”
她没有回答，而是闭上了眼睛，一阵说不出的宽慰感传遍了她的全身。在这世上，或许只有罗杰·韦克菲尔德能够理解，她之前没有完全意识到这种理解可能会有多重要。
“我刚才在做梦，”她说，“电话响的时候。”
“嗯？”
“梦到我父亲了。”每次说到这个词时，她就会有些哽咽，说“母亲”时也会这样。她仍然能够闻到梦中那些被太阳晒暖和的松树的气味，感觉到靴子踩在松针上发出的柔软声音。
“我看不到他的脸。我和他走在树林里，跟着他走上一条小路。他在对我说话，但我听不清他说的是什么。我加快步伐，想要跟上他，听清他在说什么，但我完全做不到。”
“但你知道那个人是你父亲？”
“是的。但我这么想，或许只是因为在山里徒步。我过去经常和爸爸在山里徒步旅行。”
“是吗？我也常常和我爸爸去山里徒步。如果你再来苏格兰，我就带你去收集门罗山。”
“带我去干吗？”
他笑了起来。布丽安娜突然回想起他的样子：把不常修剪的浓密黑发拂到后面，苔藓绿的双眼因为微笑而半闭着。她发现自己在用拇指尖慢慢擦拭下嘴唇，于是让自己停了下来。在他们分别时，罗杰亲吻过她。
“在苏格兰，高于三千英尺的山峰都叫门罗山。门罗山很多，有项运动是看你能够征服多少座。人们征服一座座门罗山，就好像收集邮票或纸板火柴那样。”
“你现在在哪儿，苏格兰还是英格兰？”她问。罗杰还没回答，她就抢先说：“等等，让我看看能不能猜到。你在……苏格兰。你在因弗内斯。”
“猜对了。”他声音里的惊讶很明显，“你怎么知道？”
她伸展身子，慢慢地交替活动被子下的双腿。
“你和其他苏格兰人说话时会发小舌音，”她说，“和英格兰人说话时却不那样。在我们……去伦敦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她的声音里只有微弱的哽咽。她心想，气氛越来越轻松了。
“我还以为你能够通灵呢。”他说，然后笑了起来。
“我希望你现在在我这里。”她冲动地说。
“是吗？”他听上去有些惊讶，然后突然腼腆起来，“噢，好吧……挺好的，不是吗？”
“罗杰……我之所以没有回信……”
“那没关系的，”他迅速说，“我一个月内就会到你那里，我们那时候再说。布丽，我……”
“怎么了？”
她听到他吸了口气，然后生动地回忆起他随呼吸起伏的胸膛的触感，在她手下温暖而结实。
“我很高兴你答应了我。”
*　*　*
挂了电话，布丽安娜没法继续睡觉。她躁动不安，于是抬脚下床，蹑手蹑脚地走出卧室，到小公寓的厨房里去喝杯牛奶。在茫然盯着冰箱里面看了几分钟后，她才意识到她看到的不是一排排番茄酱瓶子和吃了一半的罐头。她看到的是站立着的石头，它们在黎明的苍白天空下显得漆黑。
她不耐烦地低声喊叫，伸直身子，然后用力关上冰箱门。空调的冷风让她感到寒冷，她打了个冷战，然后搓了搓胳膊。她一冲动，便伸手关掉了空调，然后走到窗边打开了窗，让夏天雨夜潮湿、温暖的空气进来。
她本应该给罗杰回信的。其实，她写过几次，每次都是受挫地半途而废。她虽然知道为什么，或者她觉得自己知道，但有条理地给罗杰解释为什么又是另外一回事。部分原因是她有受伤动物的那种简单本能——想要逃离和躲避伤害的冲动。去年发生的事情无论如何都不怪罗杰，但是与他密不可分。
他当时那么温柔，那么善良，像对待才失去亲人的人那样对待她——她当时确实才失去亲人。但那种丧亲是那么奇怪！她母亲永远离开了，但是肯定——她希望——没有死去。但是，从某些方面来看，这又和他父亲去世时一样，就好像相信幸福的来世，热切地希望你的爱人能够安全、开心，却不得不承受丧亲之痛和孤单。
一辆救护车驶过，穿过公园，红灯在黑暗中闪动，警笛声则因为太远而听不清。
她习惯性地在胸前画十字，然后用拉丁文低声说“怜悯我们吧”。玛丽·罗梅恩修女曾经给五年级的学生说过，逝者和将死之人需要她们的祈祷，她在班上用力灌输这个概念，学生们在有救护车经过时，总是会向沉默的上苍祈祷，帮助那些即将进入天堂的灵魂。
她每天都为他们祈祷，她的母亲、她的父亲——两位父亲。那又是事情的另外一部分。乔叔叔也知道她生父的真相，但只有罗杰能够真正理解发生了什么，也只有罗杰能够听到那些石头的声音。
有过那种经历的人都会被留下痕迹，包括罗杰，包括她自己。在克莱尔离开过后，罗杰想要她留下来，但是她不能。
她告诉他，她在波士顿有事情要做，有事情要料理，有学业要完成。这是真的。更重要的是，她必须离开，远离苏格兰和石圈，回到自己可以痊愈、可以再造生活的地方。
如果她留在罗杰身边，那就无法忘记已发生的事情，丝毫无法忘记。那是事情的最后部分，她的三边拼图游戏的最后一块图。
罗杰当时保护了她，珍惜了她。她母亲把她托付给罗杰，而他也并未辜负这份托付。但是，他之所以那么做，是为了信守他对克莱尔的承诺，还是因为他真的在意？不管是哪个原因，都不能作为他们共建未来的缘由，因为他们双方都背负有太多的责任。
如果他们俩有未来……她也不能写信跟他说，因为她怎么能够在说出口时不显得冒昧和愚蠢呢？
“离开，这样你才能回来处理好这件事。”她低声说，然后对这些话做了个鬼脸。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空气顿时凉爽到让呼吸变得很舒适。她心想，黎明就要到了，但空气仍然足够温暖，她脸颊的冰凉皮肤上凝结了水汽，形成小颗小颗的水珠，不断从她脖子上往下滑，打湿了她穿着睡觉的棉T恤。
她本来想把去年十一月的事情全部抛诸脑后，做个干净的了断。然后，在足够长的时间过去后，她和罗杰或许会再见，不再充当父母生活戏剧中的配角，而是作为自己所选择的戏剧中的主角。没错，如果她和罗杰·韦克菲尔德之间要发生些什么，那肯定是要出于自己的选择。她现在似乎就要有机会进行选择了，这种可能性让她心底产生了微弱的、激动的震颤。她用手擦脸，抹去上面的雨水，将它们随意地抹到头发上，压平飞扬起来的发丝。要是不睡觉，去工作也无妨。
她让窗户开着，无视雨水在地板上聚集。空调的风太冷，而且她感觉到烦躁不安，没法把窗户关起来。
她咔嗒一声打开桌上的台灯，抽出并打开微积分课本。在换专业给她带来的不少好处中，有个不曾意料到的细微好处，那就是她才发现的、数学拥有的那种安慰作用。
在她独自返回波士顿、回到学校时，选择工程学似乎比选择历史学安全得多，它可靠，基于事实，永恒得让人安心。最重要的是，它还是可控的。她拿起铅笔，慢慢把它削尖，享受着这个准备过程，然后埋头阅读第一道题。
慢慢地，那些数字所拥有的沉着和永恒的逻辑，在她大脑里结下了网，网住所有随机的思绪，用丝线将蚊虫般的令人分心的情绪包裹起来。逻辑围绕着问题的中轴线旋转她的这张网；它整洁、漂亮，就像圆网蜘蛛的饰有珠宝的精致蛛网。只有一个小思绪游离在这张网之外，在她脑中盘旋，就像一只鲜艳的小蝴蝶。
罗杰刚才说“我很高兴你答应了我”，她也很高兴。
*　*　*
<h4>1969年7月</h4>
“他说话像甲壳虫乐队吗？噢，要是他的声音像约翰·列侬那样，我会死的！你知道他说话的样子，简直让我受不了。”
“天哪，他的声音才不像约翰·列侬呢！”布丽安娜生气地低声说。她在一根混凝土柱子边上小心地看着，但国际航班到达口那里仍然空无一人，“你分辨不出利物浦人和苏格兰人之间的区别吗？”
“分辨不出，”她的朋友盖尔漫不经心地说，同时用手拨弄着金色的头发，“在我听来，英格兰人说话都那样，我听着就不想停下来。”
“他不是英格兰人！我跟你说过的，他是苏格兰人。”
盖尔看了布丽安娜一眼，显然是在说布丽安娜疯了。“苏格兰属于英格兰啊，我看过地图的。”
“苏格兰属于大不列颠，不属于英格兰。”
“不一样吗？”盖尔伸出脑袋，在柱子边上探着身子，“我们为什么站在这后面，他会看不到我们的。”
布丽安娜伸手把头发抚平。她们站在柱子后面，是因为她不确定自己想不想让他看见她们。但是，这没有多大用。凌乱的乘客拉着沉重的行李，开始缓缓穿过双开门。
她把还在喋喋不休的盖尔拉到主等候区。盖尔的舌头过着两种生活，尽管她在上课时能够冷静、理智地说话，但她的主要社交技巧是现在这样喋喋不休。这也是布丽安娜叫上盖尔来机场接罗杰的原因——聊天时不会出现尴尬的冷场。
“你和他做过了吗？”
她猛地朝盖尔转头，显得很吃惊：“做过什么？”
盖尔转动着眼珠：“当然是上床啊。老实说，布丽！”
“没，当然没有。”她感觉到血液涌到了脸颊上。
“好吧，打算做吗？”
“盖尔！”
“呃，我说，你有自己的公寓，其他东西应有尽有，而且没有人会去……”
就在这个尴尬的时候，罗杰·韦克菲尔德出现了。他穿着白色的衬衫和脏兮兮的牛仔裤。看到他时，布丽安娜的身体肯定僵住了。盖尔猛地转头，朝布丽安娜看的方向看去。
“噢，”她快乐地说，“那是他吗？看上去像个海盗！”
他确实像个海盗，布丽安娜的心又往下沉了一两英寸。罗杰就是她母亲说的黑色凯尔特人，他的黄褐色皮肤上毫无斑点，头发乌黑，“双眼好像是被沾满煤烟的大拇指按进去似的”——浓密的黑色睫毛围着眼珠，你本以为他的眼珠是蓝色的，但其实它们是令人惊讶的深绿色。他头发长及衣领，衣着凌乱，胡子拉碴，所以他看上去不只是放荡不羁，而且还有些危险。
看到罗杰时，她的脊柱里感到一阵刺痛的恐慌。她在刺绣的牛仔裤两边擦干流着汗的手掌。她不应该让他来的。
然后他看到了她，他顿时像蜡烛那样容光焕发。不由自主地，她感到脸上挂出了愚蠢的灿烂微笑表示回应。她没有多加思考，便躲开离群的孩子和行李车，跑着穿过了等候厅。
他在半路与她相遇，几乎对她一见倾心，紧紧地抱着她，几乎快压断她的肋骨。他轻吻她，停下来，然后又轻吻她，胡楂从她脸上刮过。他有股香皂味和汗味，吻他的味道就像喝了苏格兰威士忌，所以她不想他停下来。
然后他停下来，放开了她，两人都有些上气不接下气。
“呃嗯！”布丽安娜身边有人大声示意自己的存在。她迅速从罗杰面前转身，让盖尔站了出来。盖尔在金色的刘海下天使般地朝他微笑，把手挥得就像小孩挥手告别那样。
“你好啊，”她说，“你肯定就是罗杰了，因为你要不是罗杰，那么罗杰出现时肯定会大吃一惊的，是吧？”她带着明显的赞赏，上下打量着他，“这么看来，你也会弹吉他？”
布丽安娜甚至没有注意到罗杰的手提箱掉了下去。他弯腰把它捡起来，搭到了肩膀后面。
“呃，我这次就靠弹吉他吃饭。”他朝盖尔微笑着说。盖尔伸手抓在心脏前面，表现出狂喜的样子。
“噢，再说一遍！”她乞求道。
“说什么？”罗杰看上去有些迷惑。
“说你刚才说的话。”布丽安娜告诉他，同时把他的一个袋子提到了肩膀上，“她还想听你发小舌音。盖尔喜欢英国口音。噢，这是盖尔。”她无奈地指了指盖尔。
“是的，我猜是的。呃——”他清了清嗓子，敏锐地盯着盖尔，然后把声音降到八度音阶，说了一句有很多小舌音的绕口令，“这怎么样？”
盖尔夸张地晕倒在边上的塑料椅子上，布丽安娜生气地看着她说：“你够了！”
“别管她。”她对罗杰说着，转身朝门口走去。罗杰小心翼翼地看了看盖尔，听从了布丽安娜的意见，拿起一个用带子捆绑的箱子，跟着她走出了大厅。
“你说靠弹吉他吃饭是什么意思？”她问，试着让对话变得正常。
他大笑起来，有些局促不安：“是这样的，这次的历史学会议会报销机票，但不管其他费用，所以我打了几个电话，找了个小工作来解决这个问题。”
“弹吉他的工作？”
“在白天，温和的历史学家罗杰·韦克菲尔德是个无害的牛津教师。但是在晚上，他穿上别人不知道的苏格兰格呢盛装，变成风度翩翩的……罗杰·麦肯锡。”
“谁？”
见她有些惊讶，他微笑起来：“嗯，在苏格兰高地运动会之类的节日和同乐会上，我会唱些苏格兰民谣。这个周末我要去山里的一个凯尔特会演节上表演小节目，就是这样。”
“唱苏格兰歌曲？你唱歌的时候会穿短裙吗？”盖尔从罗杰的另一边冒出来。
“要穿，不然他们怎么知道我是苏格兰人？”
“我超喜欢毛茸茸的膝盖，”盖尔像在做梦似的说，“快给我说说，苏格兰人真的……”
“上车去！”布丽安娜命令道，赶紧把车钥匙塞给了盖尔。
*　*　*
盖尔把下巴靠在车窗沿上，看着罗杰走进酒店。“哇，希望他来和我们吃晚饭前不要刮胡子。我好喜欢男人留点胡子的样子。你觉得他那个大箱子里面装的是什么？”
“他的宝兰鼓。我问过他。”
“他的什么？”
“宝兰鼓，一种凯尔特人战鼓。他唱有些歌曲的时候要用。”
盖尔把嘴唇噘成了猜疑的小圈：“我觉得你不想让我开车送他去这个会演，是不是？我是说，你肯定有很多事情要做，而且……”
“哈哈，你觉得我会在他穿着短裙时让你靠近他？”
盖尔伤感地叹息，然后在布丽安娜发动汽车时把脑袋收了回来。“好吧，或许还有其他穿短裙的男人。”
“我觉得很有可能。”
“可是他们肯定没有战鼓。”
“或许没有。”
盖尔向后躺在座位上，看了看布丽安娜：“那么，你打算和他做吗？”
“我怎么知道？”但是血液在她皮肤下奔涌，她感觉到衣服变得很紧了。
“呃，如果你不，”盖尔绝对地说，“那么你就是疯了。”
*　*　*
“牧师的猫(1)是只……雌雄同体（androgynous）的猫。”
“牧师的猫是只……愁眉苦脸（alagruous）的猫。”
布丽安娜暂时把目光从路上移开，皱着眉头看了看他：“又用苏格兰词？”
“这本来就是个苏格兰的游戏，”罗杰说，“该你了，从字母B开始。”
她透过挡风玻璃，眯眼看着狭窄的山路。早晨的太阳照着他们，把车里照得通亮。
“牧师的猫是只斑纹（brindled）猫。”
“牧师的猫是只漂亮的（bonnie）猫。”
“好吧，这是我们俩的软肋。平局。好了，牧师的猫是只……”他能够看到她动脑筋，然后她眯着的蓝色眼睛在灵感来临时亮了起来，“……尾骨疼痛（coccygodynious）的猫。”
罗杰眯起眼睛，试着想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一只旁边是黑色的猫？”
她大笑起来，前面有个急转弯，她稍微踩了踩刹车。“一只屁股痛的猫。”
“真有这个词吗？”
“啊哈。”转弯结束后，她熟练地加快了速度，“我妈妈的医学术语，就是尾骨区域疼痛。她以前总是说医院行政人员是尾骨疼痛的人。”
“我还以为是个工程学术语呢。好吧，接着来。牧师的猫是只难管教的（camstairy）猫。”他扬起眉毛，朝她咧嘴笑起来，“也就是喜欢争辩的意思。尾骨疼痛的人本质上就是难以管教。”
“好吧，算个平局。牧师的猫是……”
“等等，”罗杰插话道，然后指着外面，“就在这里转弯。”
她降低速度，把车开下狭窄的公路，驶上一条更窄的路。一个红白相间的小箭头标牌写着“凯尔特节”。
“开这么远送我来这里，你真好，”罗杰说，“我不知道有这么远，不然我就不叫你开车来了。”
布丽安娜颇觉好笑地看了看他：“也没有那么远。”
“一百五十英里啊！”
她微笑起来，但笑容中有种揶揄的意味。“我父亲总是说美国人和英格兰人有区别。英格兰人觉得一百英里的路程很远，美国人觉得一百年的时间很长。”
罗杰惊讶地大笑起来：“太对了。那么你应该是个美国人？”
“应该是。”但是她的微笑不见了。
他们的对话就这样止住了。他们又沉默地驾驶了几分钟，没有声音，只有轮胎和风的急促声。这是个漂亮、炎热的夏日，他们蜿蜒上山，进入山区那种更清澈的空气中，波士顿那种闷热被留在了遥远的山下。
“牧师的猫是只遥远（distant）的猫，”罗杰最终轻柔地说，“我说错什么话了吗？”
她半噘着嘴唇，用蓝色的眼睛迅速看了看他。“牧师的猫是只在做白日梦（daydreaming）的猫。不是的，你没说错什么。”她紧闭嘴唇，在另外一辆车后面减速，然后放松下来，“不对，是你说了些什么，但不怪你。”
罗杰挪了挪身子，在座位上转身面对着她：“牧师的猫是只难以捉摸的（enigmatic）猫。”
“牧师的猫是只尴尬（embarrassed）的猫。我不该说什么的，抱歉。”
罗杰足够明智，没有追问。相反，他向前俯身，去座位下面翻找装着热柠檬茶的真空瓶。
“要喝点吗？”他把杯子递给她，但她轻微地做了个鬼脸，然后摇了摇头：“不喝，谢谢。我讨厌喝茶。”
“你绝对不是英格兰女人。”他说，然后就后悔这么说了。她双手将方向盘握得紧紧的，但并没有说话。他看着她，沉默地喝茶。
尽管有那样的家世，眼睛、头发、皮肤等有那样的颜色，但她看上去并不像英格兰人。他说不准这是否不只是着装上的区别，但他觉得是这样的。美国人似乎更加……更加什么？更有活力？更热切？更大块头？只是更胜一筹。布丽安娜·兰德尔绝对更胜一筹。
到达举办会演节的度假村的入口时，车流量变大了，减慢成一排缓慢行进的车流。
“罗杰，我得解释。”布丽安娜突然说，但并没有朝他转身，而是透过挡风玻璃盯着前面那辆车的新泽西车牌。
“不是对我解释。”
“除了你还有谁？”她扬起红色的眉毛，短暂地生了气。她闭紧嘴唇，然后叹了口气说：“好吧，还有我自己。但是我必须得解释。”
罗杰能够感受到柠檬茶里的酸，它在喉咙里让人觉得不舒服。她要在这里告诉他不该来波士顿吗？在飞跃大西洋，挤坐在狭小的飞机座位上时，他自己就是这么想的。后来，他在机场大厅里见到她，然后他的疑虑瞬间就消失了。
在中间这个星期里，他也再没有什么疑虑。他每天至少都要和她短暂见面，甚至还在周四下午设法与她去芬威球场看棒球比赛。他看不懂棒球比赛，但是觉得布丽安娜对比赛的热情让人高兴。他发现自己在计算他在那里还要待多久，但又期待着这个会演节——这将是他们能够在一起的唯一完整的一天。
这并不意味着她也这么想。他迅速看了看那排汽车。大门已经可以看到，但还有四分之一英里的距离。他大概有三分钟的时间来说服她。
“在苏格兰的时候，”她说，“在我母亲发生那些事情时，你做得很棒，罗杰，真的很棒。”她没有看他，但是他能够看到她浓密睫毛上方有些闪着微光的湿润。
“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他说，把手掌握成拳头，克制自己不去触碰她，“我当时感兴趣而已。”
她短暂地大笑：“是的，你肯定感兴趣。”她放慢速度，转头热切地看他。即使大睁着，她的双眼也有些猫眼似的轻微倾斜。
“你又去过石圈吗？去过纳敦巨岩吗？”
“没有。”他简短地说。然后他咳嗽了一下，假装漫不经心地补充道：“我没那么频繁地去因弗内斯，我要在学校里面工作。”
“牧师的猫不会是只胆小的猫吧？”她问，但是在这么问时，她淡淡地笑了。
“牧师的猫非常害怕那个地方，”他坦白地说，“如果那上面没有特别多的沙丁鱼，它是不会去的。”
她直率地大笑起来，他们之间的紧张气氛也明显缓和了。
“我也是，”她说，然后深吸了一口气，“但是我记得，你为了帮忙所经历的那些麻烦，那个时候，在她……在她……在妈妈穿过……”她用力咬着下嘴唇，然后稍微用力地踩了踩刹车。
“你明白吗？”她小声地说，“在你身边超过半小时，我就会回忆起那一切。我已经有半年多没有谈论我的父母了。我们玩那个无聊的游戏才不到一分钟，我就提到他们了。这一个星期都是这样的情况。”
她把一缕散落的头发从肩膀上拨下去。激动或难过时，她的皮肤就会变成迷人的粉红色，而且她脸颊上的粉红色十分明显。
“在你没有给我回信时，我就觉得或许是因为那方面的原因。”
“不只是那样。”她咬着下嘴唇，似乎要把这句话咬回去，但为时已晚了。一阵明显的红色潮涌般从她白色T恤的深领里冒出来，让她变成了她坚持要用来就着薯条吃的番茄酱的颜色。
他从座位上伸手过去，温柔地把遮在她脸前的头发拨到后面。
“我很喜欢你，”她脱口而出，透过挡风玻璃盯着正前方，“但我不知道你对我那么好，是因为妈妈让你那么做的，还是……”
“不用说了，”他微笑着插话，而她则冒险迅速地看了看他，“绝对是后面这个原因。”
“噢，”她稍微放松下来，紧握着方向盘的双手也变松了，“嗯，很好。”
他想拉住她的手，但又不想把她的手从方向盘上拉下来，酿成事故。相反，他把手臂靠在椅背上，用手指轻轻抚摸着她的肩膀。
“不管了。我不觉得……我当时觉得……呃，我要么扑进你的怀抱，要么就果断逃避。所以我就逃避了，但我不知道怎么解释才不会显得愚蠢。后来你还给我写信了，然后就更糟糕了……看到了吧，我看上去就像个傻子！”
罗杰解开了安全带：“如果我吻你，你会撞上前面的车吗？”
“不会。”
“那就好。”他把身子伸到座位那边，一手稳住她的下巴，快速地轻吻了她。他们在泥路上缓慢颠簸，开进了停车场。她的呼吸变得缓和了，潮红也消退了一些。她熟练地把车停好，关掉发动机，然后直视着前方，坐了片刻。然后她解开安全带，朝他转过身去。
他们下车几分钟后，罗杰才意识到他不止一次提及她的父母，但真正的问题可能与那位她如此细心不去提及的父亲更有关。
在她弯腰打开大箱子时，他心不在焉地欣赏着她的屁股。好极了，他心想，她本来就在努力不去想詹米·弗雷泽，可看看你带她来的是什么地方啊。他看了看度假村的入口，英格兰国旗和苏格兰国旗在那里被夏天的和风吹得啪啪作响，而远处的山坡上则传来悲伤的风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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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牧师的猫（The Minister’s Cat）是一种室内游戏，参加游戏的人需要依次用相同字母开头的不同形容词来描述一只牧师的猫，每转一轮就按字母表顺序更换一次首字母。

Chapter 04 往事不如烟
罗杰习惯了在别人的大卡车车厢里或在酒吧男士卫生间里换衣服，所以后台那个分配给他独用的小房间看上去特别奢华。它很干净，有挂钩可以挂便服，而且还没有喝醉的客人在门口打鼾。当然，这里是美国，他心想着，解开牛仔裤，把它脱下来扔在地上。标准不同，至少在物质舒适度方面的标准不同。
他把身上那件喇叭袖衬衫拉到头上，思考着布丽安娜习惯怎样的舒适度。他不会评判女人的衣服——一条蓝色牛仔裤会有多贵？但是他对汽车却略知一二，她的车是辆全新的福特野马，让他手痒痒的想要去尝试。
显然她父母给她留下了不少资产。他相信克莱尔·兰德尔当时会确保做到这点。他只希望那笔钱不要太多，以免布丽安娜觉得自己对钱感兴趣。想到布丽安娜的父母，他朝那个棕色的信封看了看。到底该不该把这个信封给她呢？
他们穿过演员入口，与第七十八代弗雷泽氏高地人的风笛鼓乐队面对面，乐队在更衣间后面全力进行着演练。这时，牧师的猫几乎要从布丽安娜的皮肤里跳出来。罗杰在给她介绍老相识的主吹奏手时，她变得脸色苍白。不是说比尔·利文斯通本身吓人，让她脸色苍白的，是利文斯通胸上挂的那块弗雷泽氏族徽章。
那个徽章上写着“我已准备好”。准备得还不够充分，罗杰心想，然后因为带她来这里而想要踹自己。不过，刚才在他换衣服准备出场时，她安慰他说她自己去探索没有问题的。
他最好也集中精力做这件事，他想着，把短裙腰部和臀部的搭扣舒适地扣上，然后伸手去拿羊毛长袜。他在下午早些时候上场演出四十五分钟，然后在晚上的同乐会上要单独表演时间稍短些的节目。虽然他心中大致有了歌单，但还得把听众考虑进来。如果女性听众很多，那么民谣就不错。如果男人更多，那就多唱些战歌，《奇里克朗基》《蒙特罗斯》《枪炮与战鼓》之类的。如果听众的情绪被充分调动起来，还喝了点啤酒，那么低俗歌曲的效果最好。
他熟练地把袜子翻下去，然后把鹿角刀柄的匕首插了进去，紧紧地贴着右边的小腿肚。他有点着急，迅速把半高筒靴系上。他想再去找布丽安娜，和她散会儿步，给她买点吃的，给她安排个看表演的好位置。
他把方格花呢长披肩搭在肩膀上，别好胸针，把长匕首和毛皮袋系上，然后就准备好了。或许没有特别准备好。他在去门口的路上停了下来。
那条黄褐色的古老内裤是大约“二战”时期的军队版，是罗杰纪念父亲的几件物品之一。他平时并不那么爱穿内裤，但在穿苏格兰短裙时，他要把内裤搭配上，以免碰到某些特别大胆的女性观众。其他演员曾经警告过他，但若非亲身经历，他是不会相信的。德国女性最厉害，但他知道少数美国女性也差不多，在近距离接触时也很奔放。
他觉得在这里他不需要这些措施，人群看起来还算文明，而且他看到那个舞台在观众够不到的安全地方。而且，在台下时他有布丽安娜在身边，如果她选择大胆动手的话……他把内裤扔回包里，扔在了那个棕色信封的上面。
“祝我好运，爸爸！”他低声说道，然后去找她了。
*　*　*
“哇哦！”她瞪大眼睛，绕着他转，“罗杰，你太帅了。”她稍微撇嘴微笑着，“我母亲经常说穿短裙的男人让人无法抗拒。想来她没有说错。”
他看见她用力吞了口唾液，然后想要因为她的勇敢去拥抱她，但她已经转过身去，指着主用餐区那边。
“你饿吗？你换衣服的时候我去那边看了看，有章鱼串、巴哈鱼玉米卷、波兰狗肉……”
他抓住她的胳膊，把她转过来面对他。“嘿，”他温柔地说，“抱歉，要是知道这会影响你，我就不带你来了。”
“没关系的。”她的微笑这次要自然一些，“这里……我很开心你带我来了。”
“真的吗？”
“是的。真的。这里……”她无助地朝周围那些穿着苏格兰服饰的花花绿绿的嘈杂人群挥了挥手，“这里太像苏格兰了。”
听到她这么说，他想大笑。与这个充满旅游噱头、无耻推销不正宗民俗的地方相比，没有什么更不像苏格兰。同时，她说得也不错。这里确实很像苏格兰，以实例说明了苏格兰人那种古老的生存智慧，那种能够适应任何事物，并从中获利的能力。
然后，他确实拥抱了她。她的头发闻起来很干净，就像新长出来的青草。他能够感觉到她的心脏隔着她穿的那件T恤在跳动。
“你也是苏格兰人，你知道的。”他在她耳边说，然后放开了她。她的双眼仍然明亮，但其中的情绪却不同了，他心想。
“我想你说得对，”她说，然后又开心地微笑起来，“但那并不意味着我得吃苏格兰肚包羊杂，是吧？我看到那边有，我想我宁愿试试章鱼串。”
他以为她是在开玩笑，但其实不是。正如有个食物小贩解释的那样，度假村的唯一生意似乎就只有“民族集市”了。
“跳波兰舞的波兰人、用约德尔唱法歌唱的瑞士人——天哪，他们这里肯定有上千万个布谷鸟时钟！西班牙、意大利、日本的樱花节——日本人的照相机全都让人难以置信，简直难以置信。”卖食物的小贩愉悦地摇了摇头，滑过去两个装满汉堡和薯条的纸盘。
“反正，每两个星期就会不太一样。从不让人觉得无聊。但我们这些卖食物的只管做生意，不管是哪种食物。”那个摊贩饶有兴趣地看着罗杰的长匕首。
“你是苏格兰人，还是只是喜欢穿裙子？”
罗杰听过十几次这种套话，所以给了他一个和蔼的表情。
“嗯，我的老爷爷经常说，”他用加重了许多的口音说，“穿上短裙的时候，小伙子，你就知道自己是男人了！”
那个摊贩感激地弯了弯腰，而布丽安娜则翻了个白眼。
“关于短裙的笑话，”她嘟哝道，“天哪，你要是开始讲短裙的笑话，我就开车走了，丢你在这里，我发誓会那样做的。”
罗杰朝她咧嘴笑了：“噢，好了，你不会那样做的，是吧，姑娘？突然离开，丢下一个男人，就因为他要告诉你他短裙里面穿的是什么。”
她把眼睛眯成了蓝色的三角形。“噢，我敢打赌那条短裙里面什么都没穿，”她说着，朝罗杰的毛皮袋点了点头，“那下面的东西肯定全都处在完美的运行状态了，不是吗？”
罗杰被吃着的薯条呛住了。
“你应该说‘把手给我，姑娘，我让你看看’，”卖食物的摊贩提醒道，“如果说她的那句话我只听过一次，那么我刚才让你说的那句话我这周听过上百次了。”
“如果他现在说，”布丽安娜威胁地插话说，“那么我会开车离开，把他丢下，让他困在这座山上。他可以待在这里吃章鱼，我才不在乎呢。”
罗杰喝了一大口可口可乐，明智地没有说话。
*　*　*
还有时间在摊位中间的巷道上下闲逛，那些摊位出售的东西应有尽有，从苏格兰格子呢领带，到六孔小笛、银首饰、苏格兰氏族地图、奶油硬糖、黄油甜酥饼干、形如双刃大刀的拆信刀、高地人铅像、书籍、唱片，再到印有氏族标志或格言的任何可以想象到的小物件。
罗杰几乎没有吸引来别人的注意，尽管他的服装质量上乘，但在这里并不奇特。而且，人群中的大多数人都是游客，他们穿着短裤或牛仔裤，但到处都会露出些花格布，就像疱疹一样。
布丽安娜在展示着氏族标志钥匙链的摊位边停下来，问道：“为什么你要用麦肯锡这个姓？”她指了指一个银色光盘，上面印着拉丁文的“我闪耀，但不灼伤”——麦肯锡氏族的格言，围在一个看似火山的图案周围。“韦克菲尔德听上去不够有苏格兰特色，还是你觉得牛津的人们会不喜欢你——这样做？”她挥手指了指朝四周的场地。
罗杰耸了耸肩：“部分是因为这样。但麦肯锡也是我的姓。我父母都在战争中去世了，然后我姨公收养了我。他让我跟着他姓，但我受洗时的名字是罗杰·耶利米·麦肯锡。”
“耶利米？”她没有笑出来，但她的鼻尖红了起来，就好像她在忍着不笑，“《旧约》里的那个先知？”
“别笑，”他拉着她的胳膊说，“这个名字是为我父亲取的——他们叫他杰里。小时候我妈妈叫我杰米。这是个古老的姓。但这不是最差的。我受洗时还有可能被取名叫安布罗斯或柯南。”
布丽安娜发出哧哧的笑声，就像可乐气泡那样。“柯南？”
“在落到幻想家手里之前，它是个特别好的凯尔特姓氏。反正，耶利米似乎正该被选中。”
“为什么？”
他们转过身，慢慢地朝舞台走去。在舞台那里，一群拘泥得严肃的小女生在十分整齐地跳着苏格兰高地舞，衣服的每个褶边和她们的每个鞠躬都恰到好处。
“噢，那是我爸爸——也就是牧师，我总是这么叫他——在浏览族谱、解释族谱上的人物时经常给我讲的一个故事。”
安布罗斯·麦肯锡，那是你的曾祖父，罗杰。他在丁瓦尔造木船。那是玛丽·奥列芬特，她是你的外曾祖母——我认识她，我给你说过没有，她活到了九十六岁，到咽气前都犀利得像颗大头钉。厉害的女人。她结过六次婚——配偶全都是自然死亡的，她安慰我说——但我只把耶利米·麦肯锡放在族谱里，因为他是你的祖先。他只和她生过孩子，这确实让我很吃惊。
我问过她，然后她闭上一只眼睛，对我点头，说了句盖尔语的谚语：“龙虾不会比老公好。”她说有些人你适合与他结婚，但只有耶利米是个帅到你愿意每天晚上带他上床的小伙子。
“我在想她是怎么说其他那几位丈夫的。”布丽安娜若有所思地说。
“呃，她并没有说她不会偶尔与他们上床，”罗杰指出道，“只是不会每晚都那样。”
“一次就足够怀孕，”布丽安娜说，“至少我母亲在我高中健康课上是这么说的。她会在黑板上画图，画中的精子全都面带淫笑、争先恐后地冲向一个巨大的卵子。”她又脸红了，但显然是因为被逗乐了，而不是因为不开心的回忆。
他们手挽着手，他能够隔着薄T恤感觉到她的温度。他短裙里面有动静，这让他觉得不该不穿内裤。
“撇开精子有没有脸的问题不说，这个话题与健康有什么关系啊？”
“在美国，健康就是任何与性有关的事物的委婉语，”她解释道，“他们把男生和女生分开上健康课，女生的健康课叫‘生命的奥秘’和‘拒绝男生的十种方法’。”
“男生的健康课呢？”
“呃，这个我不知道，因为我没有兄弟能够告诉我，不过我的一些朋友有兄弟——其中一个说他们学了十八个勃起的同义词。”
“那真的很有用。”罗杰说，心想谁会需要那么多同义词。幸运的是，毛皮袋可以掩盖许多罪恶。
“至少在某些场合下，这或许可以让人有话说。”
她的脸颊通红。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喉咙逐渐变得火热，并且设想他们开始吸引到路人的好奇目光了。十七岁过后，他就再没有让女生使他在公共场合下觉得尴尬了，但她做得不错。不过，这是她开的头——那就让她结尾吧。
“嗯，在那种场合下，我没有见到太多对话。”
“我想你知道的。”这不算是个问题。他这才意识到她想要表达什么。他收紧手臂，把她拉靠近了些。
“如果你想问我有没有过，答案是有过。如果你问我现在有没有，答案是没有。”
“有什么？”她的嘴唇在轻微地颤抖，忍住想要大笑的冲动。
“你是问我在英格兰有没有其他女生，是吧？”
“我是在这样问吗？”
“我没有其他女生。更确切地说，我有，但都不是认真的。”他们走到了更衣室门前，差不多是时候去取他的乐器了。他停了下来，转身看着她：“你呢？我是说，你有没有其他男生？”
她的个子足够高，能够看到他的眼睛。他们挨得足够近，所以在她转身面对他时，她的乳房擦到了他的手臂。
“你曾祖母怎么说的来着？龙虾不会比……”
“……不会比老公好。”
“嗯，不错，龙虾不会比男朋友好。”她抬起一只手，然后抚摸他的胸针，“我和其他男生出去过，但我还没有一个帅小伙。”
他抓住她的手指，把它们拉到嘴边。“会有的，姑娘。”他说，然后亲吻了她的手指。
*　*　*
听众安静得出奇，完全不像是摇滚音乐会。当然，他们不可能闹腾起来，她心想，音乐会上没有电吉他和扩音器，只有台子上的那个小麦克风。但是，有些东西不需要扩音。比如她的心跳，此刻就在耳中反复回响着。
他之前带着吉他和战鼓突然从更衣室出来，然后对她说：“给你。”他把一个棕色的小信封递给她，“我在因弗内斯翻我爸爸的资料时找到的这些东西。我觉得你可能会需要它们。”
她能够看出信封里面是照片，但她当时并没有立即打开看，而是坐在那里听着罗杰的表演，让它们在她大腿上烧出一个洞。
他唱得不错——即使她心不在焉，也能听得出来他唱得很好。他拥有强烈、深沉得惊人的男中音，而且他知道怎么用。这不只是在音调和曲调方面，他有那种真正表演者的能力，能够拉开歌手与观众间的幕帘，能够目视人群，与观众进行眼神交流，然后让他们看到词曲后面的东西。
在唱《通往岛屿之路》时，他把观众带动了起来。这首歌节奏快、生动，适合边拍掌边唱，其中的副歌部分充满了激情。然后在观众合唱完这首歌过后，他又带动他们唱《加洛韦的群山》，接着又惬意地过渡到《刘易斯婚礼颂歌》。最后这首是盖尔语歌曲，它的那段副歌轻快活泼、优美动听。
他唱完一首歌，然后面带微笑。他是在对她微笑，她想。
“接下来是一九四五年的一首歌，”他说，“这首歌讲的是著名的普雷斯顿潘斯战役。在这场战役中，查尔斯·斯图亚特的高地军队，在乔纳森·柯普将军的指挥下，击败了强大许多的英格兰军队。”
人们发出欣赏的低语声。对于他们许多人来说，这首歌显然是首喜爱了许多年的歌。罗杰拨动吉他弦，唱出第一句时，人群迅速安静了下来。
柯普从丹巴(1)发来战书，
说：“查理，与我交战，
我要教你战斗的技巧，
如果你在清晨与我交战。”
他弯腰拨弦，朝观众点头，让他们合唱那段表示讥讽的副歌。
嘿，乔纳森·柯普，你动身没有？
你的战鼓敲响没有？
如果你还没动身，我会等你，
在清晨去煤场！
布丽安娜突然感觉到头发根部有些刺痛，这种痛与罗杰和观众都没有关系，而是因为这首歌本身。
查理读完柯普的战书，
从剑鞘里拔出宝剑，
走，跟我走，高昂的同胞，
我们在清晨去与乔纳森·柯普交战！
“不要。”她低声说，手指在光滑的棕色信封上感觉到冰凉。走，跟我走，高昂的同胞……这其中就有她的父母。在普雷斯顿潘斯的战场上，正是她父亲拿着阔剑和圆盾冲锋的。
……
因为这将是个流血的清晨！
嘿，乔纳森·柯普，你动身没有？
你的战鼓敲响没有？
观众开始合唱副歌，轰隆隆的赞扬歌声在她周围升腾起来。她突然有种短暂的惊慌感，想像乔纳森·柯普那样逃走，但这种惊慌的感觉最终消失了，像音乐那样让她深受冲击。
相信我，柯普说，我看到了那种
印有双刃刀和短褶裙的旗帜，
如果我再见到它们，魔鬼会让我断腿，
所以我祝你们早上好！
嘿，乔纳森·柯普，你动身没有？
……
他醒了，而且只要这首歌持续下去，他就会醒着。过去的事情有人努力维护，有人则努力逃避。这显然是她自己和罗杰之间的最大不同。她为什么之前没有看出来呢？
她不知道罗杰是否看到了她那短暂的悲伤，但罗杰唱完了这首有关詹姆斯党的危险歌曲，开始唱《麦克弗森的挽歌》。他几乎是在清唱这首歌，只是偶尔拨动吉他弦。布丽安娜身边的那个女人长叹一口气，眼神天真无邪地看着舞台上。
他变得如此愤怒，如此恣意，如此令人胆怯，
他在绞刑架下弹着曲调，手舞足蹈！
她拿起那个信封，用手指掂量着它。她或许应该等到回家再看，但是好奇心在与不情愿相互较劲。罗杰之前不确定是否该把这个信封给她，她从他的眼神里能够看出来。
“……宝兰鼓，”罗杰在台上说。那个鼓只是个木圈，宽几英寸，正面拉着直径十八英寸的鼓皮。他用一只手平稳地拿着鼓，另一只手则拿着两头用的鼓棒。“这是一种特别古老的乐器，在公元前五十二年，凯尔特人部落就是用这种鼓把尤利乌斯·恺撒的军队吓坏的。”观众哧哧地笑了，然后他用鼓棒敲了敲宽大的鼓面，节奏柔和而迅速，就像心跳一样。
“接下来是《谢里夫缪尔战役》，这首歌讲的是一七一五年的首次詹姆斯党起义。”
罗杰变换击鼓的位置，鼓声的音调随之降低，变成了骁勇好战的调子，在罗杰的话语背后轰隆隆的，好似雷声。观众仍然行为端庄，但现在却坐直了，身体前倾，专心地聆听着那些描述谢里夫缪尔战役和所有参战氏族的歌词。
……他们不断突袭，鲜血喷涌，许多人英勇就义，伙计……
他们又砍又劈，阔剑相互碰撞……
歌曲结束时，布丽安娜把手指伸到信封里面，抽出一组相片。那是些老照片，黑白的颜色已经变成了棕黄色。照片上是她的父母——弗兰克·兰德尔和克莱尔·兰德尔。他们看上去年轻得不像样，而且特别开心。
他们在某个花园里，草地上有椅子和桌子，桌上摆着饮料，背景是树叶的斑驳光点。不过，他们的面容都很清晰，他们在大笑，面容因为年轻而容光焕发，眼睛里只有彼此。
他们摆着正式的姿势，手挽着手，嘲笑着他们自己的那种正式。克莱尔半弯着腰，因为弗兰克说了些什么而捧腹大笑。她往下按住被风吹起来的宽大裙摆，却任由卷曲的头发在风中飘动。弗兰克把杯子递给她，她向上看着他的脸，从他手里接过杯子，眼神里充满了希望和信任。看到这里，布丽安娜的心紧了一下。
布丽安娜看着最后一张照片，意识到她看的是什么。在那张照片上，弗兰克和克莱尔站在桌边，共同用手握着一把刀，边笑边切一个显然是在家里制作的蛋糕——一个婚礼蛋糕。
“最后唱一首你们都听过而且很喜欢的老歌。据说有位詹姆斯党囚犯在被押解去伦敦绞死的路上，把这首歌寄给了他在苏格兰高地的妻子……”
布丽安娜把双手平摊在那些照片上，似乎不想让别人看到它们。她感到一阵冰冷的惊愕。婚礼的照片，结婚那天的快照。当然了，他们是在苏格兰结的婚。韦克菲尔德牧师不是天主教牧师，所以主持婚礼的不会是他，不过他却是与她父亲相识最久的朋友，婚宴肯定是在牧师的住宅里举行的。
没错。从指缝看去，布丽安娜能够在背景里分辨出那幢老房子的熟悉部分。然后，她不情愿地把手挪开，又看了看她母亲的年轻面孔。
十八岁。克莱尔在十八岁时嫁给了弗兰克·兰德尔——或许这能够解释一切。这么年轻的人怎么能够有定见呢？
傍着青青的山，依着碧绿的水，
太阳照耀在罗梦湖上。
我和我的爱人时常来游逛
……
但是照片中的克莱尔沉着自信，或者说她觉得是这样。她那宽大、干净的额头，以及纤细的嘴巴，都没有表现出疑虑；那双明亮的大眼睛紧盯着她的新婚丈夫，丝毫没有疑惑和顾虑的痕迹。可是……
但我和我爱人永不能再相见，
在那最美丽的罗梦湖岸上。
无视她踩到的别人的脚趾，布丽安娜跌跌撞撞地逃出人群，没有让别人看到她的泪水。
*　*　*
“在氏族点名时，我能陪着你，但氏族点名的末尾与我有些关系，所以我得丢下你。这样你没问题吧？”罗杰说。
“没问题，当然没问题。我很好。别担心。”她坚定地说。
他有些担忧地看着她，但没有再说什么。他们两人都没有提及她之前突然离场的事情。在他穿过表示祝贺的人群找到她时，她已经找到了洗手间，用冷水让自己冷静了下来。
下午的其他时间里，他们都在会演节上闲逛，买点小东西，出去看风笛鼓乐队比赛，听到耳朵都快被震聋了，然后回来时看到一个年轻人在地上交叉放着的两把剑中间跳舞。那些照片在她手袋里，安全地在视线之外。
现在天已经快黑了，人们正在离开用餐区，朝外面山脚下的露天看台走去。
她之前以为那些带有小孩子的家庭会离开，也确实有些离开了，但在看台上的大人中间，仍然还有些睡眼惺忪、耷拉着脑袋的小孩子。一位父亲带着他的小女儿朝看台的上排走去，这个小女孩在父亲的肩膀上柔软地熟睡着。在露天看台的前方有片平坦的空地，一大堆木头堆在那里。
“氏族点名是什么？”布丽安娜听到前排有个女人问她的同伴。她的同伴耸了耸肩，然后布丽安娜看着罗杰，想要他解释，但他只是微微一笑。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他说。
天完全黑了，月亮还未升起来。在星光点点的天空的映衬下，本来就是黑色的巨大山体耸立起来，显得更加黑暗。人群中的某个地方传来惊呼声，紧接着是更多的惊呼，然后空气中传来一支风笛的微弱曲调，一切都安静了下来。
山顶附近出现一丝光线。它在人们的注视下向下移动，然后它后面又冒出另外一丝亮光。音乐声越来越大，山顶上又出现了一股光线。在十分钟的时间里，音乐声越来越大，光亮的线条变得越来越长，在山坡上变成一条耀眼的链条，人们的预期也变得越来越高。
在山坡底部附近，一条小路从上面的小树林中延伸出来。在之前探索时，布丽安娜就注意到了它。现在，一个男人从树林中走出来，头顶举着明亮的火把。这个人身后跟着风笛吹奏者，笛声现在足够大，甚至淹没了人群的惊叹声。
在这两个人从小路走下来、朝看台前面的空地走去时，布丽安娜能够看到他们身后还有人，很长一排人，每个人都举着火把，穿着苏格兰高地族族长的华丽服饰。他们的服饰原始且华丽，饰以松鸡羽毛，银制的长剑和匕首在火光下反射着红光，在花格布衣服中间能够被识别出来。
风笛声突然停下来，走在前面的那个人大步走进空地，在看台前面停了下来。他将火把举过头顶，然后大喊：“卡梅伦氏族在此！”
看台上传来愉悦的欢呼声，然后他把火把扔到浸过煤油的木材上，火焰呼啸着蹿起来，变成了十英尺高的火柱。
在耀眼火焰的映衬下，另外那个男人站出来喊道：“麦克唐纳德氏族在此！”
人群中与麦克唐纳德氏族有亲属关系的人们尖叫和呐喊起来，然后……
“麦克拉克伦氏族在此！”
“麦吉利夫雷氏族在此！”
布丽安娜深深地陶醉在这场面当中，只是隐约地察觉到罗杰的存在。然后，另外又有个男人走出来喊道：“麦肯锡氏族在此！”
“图拉哈德！”罗杰大喊道，把她吓了一跳。
“这是什么？”她问。
“这个是麦肯锡氏族作战时的口号。”他咧嘴笑着说。
“听上去确实像。”
“坎贝尔氏族在此！”看台上姓坎贝尔的人肯定很多，整个看台都被他们的回应声震动着。这似乎是罗杰一直在等待的信号，他站起来，把披肩搭到肩膀上。
“待会儿结束后我们在更衣室旁边见，好吗？”
她点了点头，他突然埋下头亲吻了她。
“先跟你说，弗雷泽氏族的口号是‘唐尼城堡’。”他说。
罗杰就像只山羊那样爬下看台，布丽安娜看着他离开。木柴燃烧散发出的烟味弥漫在夜晚的空气中，混杂着人群抽烟散发出来的比较轻微的烟草香味。
“麦凯氏族在此！”
“麦克劳德氏族在此！”
“法奎森氏族在此！”
烟雾和情绪让她感到胸脯一紧。这些氏族在卡洛登阵亡了——或者说他们阵亡了吗？是的，他们阵亡了；这不只是回忆，不只是招魂；在这里喊出氏族名字的人，彼此之间并无亲属关系，也不再依靠地主和土地而生存。
“弗雷泽氏族在此！”
布丽安娜感到十分惊慌，她的手紧握着手袋的扣子。
不，她心想，噢，不是，我不是。
然后这个瞬间结束了，她能够再次呼吸，但肾上腺素仍然在她血液里奔腾。
“格雷厄姆氏族在此！”
“英尼斯氏族在此！”
奥格维氏族、林赛氏族、戈登氏族……最终，最后一个氏族名字的回响消失了。布丽安娜把包放在大腿上，紧紧抓着，似乎不想让手袋里的东西像妖魔从神灯里逃走那样跑掉。
她怎么能那样，她心想。然后，看到罗杰走进光线，举着火把，手里拿着宝兰鼓，她又心想：她怎么能忍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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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丹巴（Dunbar），苏格兰东南部县区，位于爱丁堡以东，濒临北海。

Chapter 05 两百年以前
“你没有穿你的短裙？”盖尔失望地撇着嘴。
“年代不对啊，”罗杰低头对她微笑着说，“穿短裙走太空步太透风了。”
“你得教我。”她踮起脚，朝他倾斜着身体。
“教你什么？”
“像你那样发小舌音。”她皱起眉头，真诚地说，听上去就像低挡位上的摩托艇。
“非常好。一直练，熟能生巧。”罗杰发了个小舌音，忍住没笑。
“好吧，那你至少带吉他来了吧，或者带了那个好玩的鼓？”她踮起脚尖，试着往他身后看。
“没在车里，我们要从这里去机场。”布丽安娜说着，收好车钥匙，走到罗杰身边。
“噢，真是的。我还以为我们能玩会儿，然后开个民间歌舞会来庆祝呢。你知道《这是你的土地》吗，罗杰？还是说你更喜欢抗议歌曲？但我猜你不会喜欢，因为你是个英格兰……噢，苏格兰人。你们没有什么要抗议的东西，是吧？”
布丽安娜有些生气地看了看盖尔：“乔叔叔在哪里？”
“在客厅里抱怨那台电视呢，”盖尔说，“你去找他的时候，我能够招待罗杰吗？”她眨着眼睛，热切地伸手挽住了罗杰的胳膊。
“麻省理工学院半个工程学院的人都在这里，难道就没有人能修好这个该死的电视吗？”乔瑟夫·艾伯纳西博士用责备的眼神怒视着那群零散坐在客厅里的年轻人。
“爸爸，那是电力工程学，”他儿子傲慢地对他说，“我们都是学机械工程的。让机械工程师来给你修彩电，就好像是叫妇科医生给你看头——啊！”
“噢，对不起，”他父亲说，从金边眼镜上方和蔼地往外看，“那是你的脚吗，莱尼？”
在大家的笑声下，莱尼像鹳一样跳着在房间里转，抓着一只穿着拖鞋的大脚，表情痛苦得有些夸张。
“布丽，亲爱的！”乔瑟夫·艾伯纳西医生看到了布丽安娜，于是眉开眼笑地撇下了电视机。他热情地拥抱了布丽安娜，无视布丽安娜比他高大概四英寸这个事实，然后放开她，看着罗杰，表情变成了小心谨慎的热情。
“这就是那位男朋友？”
“这是罗杰·韦克菲尔德，”布丽安娜说，微微眯眼看着医生，“罗杰，这是乔·艾伯纳西。”
“你好，艾伯纳西医生。”
“叫我乔就行。”
他们相互评估着握了手。乔用棕色的双眼迅速打量了他，眼神热情，但是有些狡猾。
“布丽，亲爱的，你想去碰碰那个垃圾，看能不能弄好它吗？昨晚还好好的，今天就……噗呲！”他用大拇指指着那台放在电视机架上无声反抗着的二十四英寸RCA电视机。
布丽安娜怀疑地看着那台大彩电，伸手到牛仔裤口袋里摸索，然后掏出一把瑞士军刀。
“好吧，我或许可以看看是不是接触不良。我们有多少时间？”她把螺丝刀刃抽了出来。
“大概有半个小时，画面还在休斯敦的航天控制中心。离预计到达时间还有三十四分钟。”厨房门口一个剪平头的学生说，并看了看那群围在桌上小黑白电视机周围的人。电视解说员的模糊的激动声音，变成了观众更加清晰的阵阵呼声。
“好，好。”艾伯纳西医生说，伸手搭在罗杰肩膀上，“时间还足够，可以喝杯东西。你是苏格兰人，韦克菲尔德先生？”
“叫我罗杰就行。”
艾伯纳西医生倒了一大杯琥珀色的饮料，然后递给了罗杰。
“你应该会喝酒吧，罗杰？”
“是的。”杯子里是拉加维林酒，在波士顿很少见。他品尝地喝了一小口，艾伯纳西医生微笑了起来。
“布丽的妈妈克莱尔送给我的。她是一位能够品尝出优质威士忌酒的女人。”他怀旧地摇了摇头，然后举杯致意。
“祝好。”罗杰轻声说，稍微倾斜杯子，然后才开始喝酒。
艾伯纳西医生闭着眼睛，无声地赞赏着。罗杰不知道他是在赞赏威士忌酒，还是在赞赏克莱尔。“生命之水，哈？我相信有些东西能够起死回生。”他用充满敬意的动作，把酒瓶放回到酒柜里。
克莱尔对艾伯纳西医生讲过多少呢？罗杰心想，讲得足够多。艾伯纳西医生端起自己的玻璃杯，用评估的眼神看了一会儿罗杰。
“既然布丽的爸爸去世，那么这件事就得我来做。在登月舱着陆之前，应该有足够多的时间拷问你，或者我问得简短些？”
罗杰扬起一边眉毛。
“拷问你的意图。”艾伯纳西医生解释道。
“噢，我的意图绝对正派。”
“是吗？昨晚我打电话给布丽，想问她今晚过不过来。她没接电话。”
“我们去参加了一个凯尔特会演节，在山里面。”
“嗯，我在晚上十一点又打了一次，半夜又打了一次，都没人接。”艾伯纳西医生的眼神仍然精明，但是少了许多热情。他把杯子放下，杯子在桌上碰出轻微的声响。
“布丽昨晚一个人，她感觉孤单。再说，她还很迷人。我不想有人乘虚而入，韦克菲尔德先生。”他说。
“我也不想，艾伯纳西医生。如果你那样想，我——”罗杰喝干酒，用力把杯子放下。他的脸颊火辣辣的，但这不是因为喝了拉加维林酒。
“这里是休斯敦，”电视机发出轰隆隆的声响，“静海基地，我们将在二十分钟内着陆。”
厨房里的人涌了出来，挥舞着可乐瓶欢呼。因为用力而满脸通红的布丽安娜则在笑着打发走他们的祝贺，同时收起瑞士军刀。艾伯纳西抓住罗杰的胳膊，让他别走。
“听我说，韦克菲尔德先生，我不想听到你让她不开心，绝对不想。”艾伯纳西说，他的声音足够低，那边的人群不会听见。
罗杰小心地把胳膊从艾伯纳西的手里挣脱。“你觉得她看上去不开心吗？”他尽可能礼貌地问。
“没有，但是，正是看到她今晚这个样子，才让我想或许我应该替她父亲在你脸上揍一拳。”艾伯纳西让他惊讶地说，同时眯眼狠狠地盯着他。
罗杰不禁回头看布丽安娜。没错，她有黑眼圈，几缕头发从马尾辫里散落下来，肤色也发黄得像燃过的蜡烛。她看上去像一个熬了夜，而且还享受熬夜的女人。
似乎装有雷达一样，布丽安娜把脑袋转了过来，从盖尔头顶上看过来，盯着他看。她继续在和盖尔说话，但她的眼神却在直接与他对话。
艾伯纳西医生大声地清了清嗓子。罗杰猛地把注意力从她身上移开，发现艾伯纳西医生正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噢，”艾伯纳西换了种口气说，“就像那样，是吧？”
罗杰并没有扣衣领，但他觉得像是打了一条很紧的领带。他径直与艾伯纳西医生对视着。
“是的，”他说，“就像那样。”
艾伯纳西医生伸手取出拉加维林酒瓶，然后倒了两杯酒。
“克莱尔说过她喜欢你。好了。祝好！”他无奈地说，端起了酒杯。
*　*　*
“反过来转，沃尔特·克朗凯特成橘黄色了！”莱尼·艾伯纳西顺从地转动旋钮，把沃尔特·克朗凯特变成了绿色。克朗凯特没有被肤色的突然变化影响，在继续解说。
“还有大约两分钟，尼尔·阿姆斯特朗指挥官以及‘阿波罗’十一号全体人员将创造历史，首次实现载人登月……”
客厅里光线暗淡，挤满了人，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大电视机上，电视上开始重播“阿波罗”号发射时的画面。
“你真厉害，你怎么修好的？”罗杰在布丽安娜的耳边说。他靠着一个书架的末端，然后拉她紧贴着自己，双手放在她凸起的臀部上，下巴靠在她的肩膀上。
她的眼睛盯着电视，但他感觉到她的脸颊贴着他的脸颊在移动。
“有人把墙上的插头踢松了，”她说，“我只是把它插紧而已。”
罗杰大笑起来，亲吻了她脖子的侧面。空调在嗡嗡运作，但房间里还是闷热，她的皮肤湿湿的、咸咸的。
“你的屁股是世界上最圆的。”他低声说。她没有回答，而是故意把臀部往他身上靠。
电视里传来激动的说话声，屏幕上是宇航员即将插到月球上的国旗的画面。
罗杰看了看房间那边，乔·艾伯纳西现在和其他人一样入迷，表情在电视机屏幕的映照下显得全神贯注。因为在黑暗中很安全，所以他搂住了布丽安娜，前臂上感觉到她柔软乳房的重量。他深深叹了口气，然后放松地靠着她，抓着她的手，紧紧捏着。
如果有危险的话，他们两人都不会有这么大胆。但是，他还有两个小时就要离开，所以他们没有机会更进一步了。前一天晚上，他们都知道自己在玩火，所以比现在更加谨慎。他在想，要是他刚才承认布丽安娜昨晚是在他床上睡的，那么艾伯纳西是否真的会在他脸上揍一拳。
他昨晚开车下山，布丽安娜靠在他身上，所以他一边要保证车行驶在道路右侧，一边又要忍受布丽安娜的柔软重量带来的激动。他们停下来喝了杯咖啡，然后又聊天到后半夜，不断地相互接触，手和头都紧挨着。他们在短短两个小时里开车到了波士顿，对话逐渐停下来，布丽安娜的头沉重地靠在他肩上。
罗杰没法再清醒地在不熟悉的街道上寻路去布丽安娜的公寓，所以把车开到了他入住的那家酒店，偷偷把她抱上楼，让她躺在他的床上。她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他在冰凉、坚硬的地板上度过了夜晚余下的时间，肩膀上搭着布丽安娜的毛线衣取暖。黎明时，他爬起来坐到椅子里，沉浸在她的香味里，沉默地看着光线照在她熟睡的脸庞上。
是的，就像这样。
“静海基地……猎鹰着陆成功。”一阵异口同声的深沉叹息打破了房间里的沉默。罗杰感到后颈上的毛发都竖了起来。
“……个人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电视里那个尖细的声音说。电视画面模糊不清，但这不是因为电视机有毛病。大家伸着脑袋，看着电视里那个巨大的身影小心翼翼地走下梯子，在月球上踏下人类的第一步。泪水在一个女孩的脸颊上闪亮，在电视屏幕的光线下呈现出银色。
连布丽安娜也忘记了其他的所有事情，她的手已经从罗杰的胳膊上落下来，身体向前倾，全神贯注地关注着这一刻。
在这天做美国人很不错。
看到他们全都如此专注、如此自豪，看到她那么深切地融入其中，罗杰感到一阵短暂的担忧。当时是个不同的世纪，是两百年以前。
历史学家和工程师会有共同点吗？他面对着过去的未知之事，而她面对着未来及其耀眼的闪光。
房间里的气氛放松下来，人们开始欢呼和说话。她在他怀里转身，用力亲吻他，然后紧抱着他。他心想，他们虽然面对着不同的方向，但只要他们面对着的是彼此，那么这或许并没有什么关系。

Chapter 06 偶遇疝气患者
<h4>1767年6月</h4>
“我讨厌坐船，我恨坐船。我特别讨厌坐船。”詹米咬牙切齿地说。
詹米的姨父赫克托·卡梅伦住在一个叫河场的种植园里，就在十字溪上面。十字溪在威尔明顿上游两百英里的地方。有人告诉我们，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根据风力大小的不同，坐船去十字溪可能需要四天到七天。如果我们选择走陆路，那么计算上路被冲坏、路况泥泞和车轴断裂之类的情况，旅程就需要两周甚至更多的时间。
“河上没有浪，”我说，“一想到我们要在泥泞的路上跋涉两百英里，我就觉得厌烦。”
伊恩灿烂地咧嘴笑着，但是詹米把怒视的目光移到他那边，他的笑容很快就变成无动于衷的超脱。
“再说，如果你晕船，我还带着针。”我说，并拍了拍衣服口袋，里面的象牙盒子里装着我用来针灸的金针。
詹米用鼻子狠狠地呼气，但没有再说什么。这个小事情解决过后，就只剩下解决船费这个大问题了。我们不富有，却有些小钱，这源于路上的些许好运气。我们像吉卜赛人那样流浪着从查尔斯顿北上，在夜里远离路边扎营，因此在森林里发现了一个废弃的农庄，新长出的植物几乎覆盖了农庄的空地。
棉白杨小树像标枪一样，从农庄坍塌的屋顶的横梁中间生长出来。炉石的巨大裂缝里长着一株蜀葵。农庄的墙壁半数已倒塌，腐烂成了黑色，覆盖着绿色的苔藓和黄褐色的蘑菇。我们不知道这个地方已经废弃多久，但小屋和空地显然在几年时间里就会被植物淹没，除了烟囱倒塌下来堆成的石堆以外，再无其他东西标示这个地方的存在。
然而，在涌入这个地方的树林中，一块残留下来的小桃园茂盛得不协调，果实熟得裂开了，引来一群群蜜蜂。我们尽可能多地吃了许多，在废墟的遮掩下睡了觉，然后在黎明前起来，往马车上装了一堆堆汁多肉滑、香醇的金色果实。
我们边赶路，边卖桃子。所以，在我们到达威尔明顿时，我们收获到一袋钱币——大多是面值一便士的硬币。双手也变得黏黏的，头发、衣服和皮肤上全是发酵的香味，就好像我们全都在桃子白兰地酒里浸泡过。
“你拿着这个，去买你能买到的供给品，别买桃子，或许还可以买点针线，让我们去见我亲戚时不至于看起来太像乞丐。”詹米给我建议说，并把装着我们财产的那个小皮袋递给我，同时扬起眉毛，朝菲格斯外衣上那条从桃树上掉下来时撕出来的大裂缝点了点头，“邓肯和我去转转，看能不能把马车和马匹卖掉，然后去打听买船得花多少钱。如果这里有金匠之类的，或许我可以去打听下他买不买宝石。”
“小心些，舅舅，可不要被占便宜，或者在街上被抢。”伊恩建议道，皱眉看着那些来往于附近港口的形形色色的人。
詹米冷着脸，安慰伊恩说他会多加小心。
“带上洛洛，”伊恩劝他说，“它会保护你。”
詹米低头看了看洛洛，它正在打量着路过的人群，喘着气，面带警惕的神情，这种神情所暗示的，与其说是社交上的兴趣，倒不如说只是有节制的食欲。
“噢，那好，跟我来，小狗。”他说，看了看我，“或许你最好也买几条干鱼。”然后他便转身离开了。
*　*　*
威尔明顿是一个小镇，但是因为它刚好是个位于可通航河流入海口的海港，所以它不仅有农作物市场和船运码头，还有几家出售欧洲进口奢侈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店铺。
“大豆不错，”菲格斯说，“我喜欢大豆，即使数量很多也喜欢。”他挪了挪肩上的粗麻布袋，平衡着布袋难以控制的重量，“还有面包，我们必须要有面包。还有面粉、盐和猪油。腌牛肉、樱桃干、新鲜苹果，都很不错。当然还有鱼。我觉得针线肯定也需要。还有发梳。当然还要去药商那里买药。但是买不买饰带呢？”他补充道，同时侧眼看了看我的头发。因为湿热的天气，它们正不断往我的宽檐帽外面跑。
“饰带。”我坚定地说。我把那个装着三码布鲁塞尔饰带的纸袋放到他拿着的那个大篮子里。“还有丝带，每种款式都来一码。”我对柜台后面那个满头大汗的年轻姑娘说。
“红色的是你的，别抱怨；绿色给伊恩，黄色给邓肯，那种很深的蓝色给詹米。没问题，这不是铺张浪费。詹米不想我们在见到他姨父和姨妈时穿得衣衫褴褛。”
“那你呢，舅妈？”伊恩笑着说，“你肯定不会让我们几个男的穿得漂漂亮亮的，而你自己却朴素得像只麻雀吧？”
菲格斯微微张嘴吐气，既是因为生气，也是因为被逗乐。
“那个——”他说着，指着一卷深粉色的宽丝带。
“那种颜色是小姑娘用的。”我抗议道。
“女人什么年纪穿粉色都不嫌老，”菲格斯坚决地说，“我听小姐们说过很多次。”我之前听菲格斯说过小姐们的观点。他很小的时候是在妓院里度过的，而且从他的回忆来看，他稍大些的时候也是。他现在已经娶了詹米的继女，我特别希望他能够克服这种习惯。但是，玛萨丽现在仍然在牙买加等着生第一个孩子，所以我还是怀疑他克服不了。毕竟，他是在法国出生的。
“我想小姐们说得对，”我说，“那好，粉色的也要了。”
我们扛着篮子和食品袋，出门走到了街上。天气闷热、潮湿，但是吹着微微的河风，而且在从密闭、闷人的店铺里出来后，空气似乎变得甜甜的，令人神清气爽。我朝海港看了看，几艘小船的桅杆竖立在那里，随着水流的冲击而轻轻摇摆。我看见詹米的高大身影从两栋房子间大步走出来，洛洛紧跟在他身后。伊恩挥手大喊，洛洛跳着沿街跑下来，因为看到主人而疯狂摆动尾巴。在白天的这个时候，外面的人不多，那些在狭窄街道上做生意的人，都精明地紧贴着附近的墙壁，避开洛洛和伊恩的这次狂热重聚。
“我的天哪，”我上面有个声音慢吞吞地说，“这是我见过的最大的狗。”我转过身，看到了一位男士。他从一家酒馆走出来，礼貌地向我脱帽致意：“夫人，您好。我真诚地希望，它不会喜欢吃人肉吧。”我抬头，然后再抬头，去看那个对我说话的男人。我忍住没有说在所有人当中，他最不应该觉得洛洛有威胁。他几乎是我见过的最高的人，甚至比詹米还要高几英寸。他瘦高而笨拙，硕大的双手悬在我的手肘边上，缀着豪华珠子的皮腰带和我胸部一样高。要是有冲动，我或许能把鼻子塞到他肚脐里，不过幸好我没有那种冲动。
“不，它吃鱼。”我安慰他道。见我仰着头，他有礼貌地蹲了下来，往下蹲时膝关节发出咔咔的声音，就像步枪射击一样。如此一来，我可以看到他的脸了，然后我发现他的面貌仍然被浓密的黑胡子遮掩着。不和谐、短平而上翘的鼻子从胡须中伸出来，鼻子上面是双温和的、浅褐绿色的大眼睛。
“嗯，听到你这么说我很感激。不用担心大清早就让腿上的肉被咬一块下来。”他那顶邋遢的帽子耷拉着，帽檐插着一根破烂的火鸡羽毛。他脱帽朝我鞠躬，几缕松散、卷曲的黑发向前落到他的肩膀上。“我是约翰·昆西·梅耶斯，夫人，您好。”
“克莱尔·弗雷泽。”我说，优雅地伸出手去。他眯眼看了片刻，然后把我的手指拉到鼻子边闻了闻，然后又抬起头，灿烂地笑起来，但是只半露着牙齿，所以笑得令人着迷。
“啊，你将来或许是位女药师？”
“将来？”
他轻轻地把我的手翻过来，观察着我指甲根部被叶绿素染绿的表皮。
“女士的手指呈绿色或许刚好是因为打理过玫瑰花，但是手上有檫树根和金鸡纳树皮气味的女士，应该不只是因为照料鲜花。你不觉得是这样吗？”他友好地盯着伊恩问。伊恩则毫不掩饰好奇心地打量着梅耶斯先生。
“噢，是的。克莱尔舅妈是个有名的医师，是个神婆！”伊恩对他说，自豪地看了看我。
“是那样吗，小伙子？太好了。”梅耶斯先生饶有兴趣地睁大眼睛，然后转过来看着我，“真是好运气！我还以为我得等到进了山才能找到萨满来看病呢。”
“你生病了吗，梅耶斯先生？”我问。他看上去不像有病，但这很难说，因为他胡须、头发都特别浓密，而且还有层油腻腻的棕色污垢，似乎是要掩盖他那件破烂鹿皮衣服未能掩盖的所有地方。他的额头是仅有的例外，它通常被黑色毡帽保护着没被太阳晒，现在露了出来，看起来就像一块平坦、纯白的宽木板。
“我觉得说不上是生病，反正不是淋病和法国天花，因为我之前见过这两种病。”他回答道。他突然站起来，笨手笨脚地把鹿皮衣服的下摆往上翻。他腿上穿的东西，我最先以为是裤子，但其实是长长的鹿皮裹腿，裹腿顶端是围腰布。
梅耶斯先生一边拉着系住围腰布的皮带，笨手笨脚地尝试解开上面的结，一边继续说：“不过它却是个该死的东西，这个巨大的肿块突然就出现在我的睾丸后面。你可以想到，这特别不方便，尽管它只在我骑马时才会让我觉得疼。或许你可以看看，告诉我我该拿它怎么办，嗯？”
“噢……”我说，慌张地看了看菲格斯，而他只是挪了挪那袋大豆，一脸被逗乐的表情，真是的！
“我能有幸结识约翰·梅耶斯先生吗？”我身后有个苏格兰口音说道。
梅耶斯先生停止折腾他的围腰布，好奇地抬头看了看。“不好说是不是您的荣幸，先生，”他礼貌地回答，“但是如果你要找梅耶斯，那么我就是。”
詹米走到我旁边，得体地挤到我和梅耶斯先生的围腰布中间。帽子夹在腋下，他正式地鞠了个躬。
“我是詹米·弗雷泽，您好，先生。有人告诉我在介绍自己时要提及赫克托·卡梅伦先生的名字。”
梅耶斯先生饶有兴趣地看着詹米的红头发：“你是苏格兰人？是高地人？”
“没错，我是苏格兰人，也是高地人。”
“你是老赫克托·卡梅伦的亲戚？”
“他是我姨父，先生，但我还没有见过他。有人告诉我，说你和他是老相识，说你或许会同意带领我们去他的种植园。”
他们两人都在直白地打量着对方，一边说话，一边从头到脚迅速观察彼此，评估着彼此的仪态、穿着和武器。詹米的目光赞赏地停留在梅耶斯先生腰带上的带鞘短刀上，而梅耶斯先生的鼻孔则好奇地张得大大的。
“他们像两条狗，很快就会去互嗅对方的屁股了。”菲格斯在我身后用法语小声地说。
梅耶斯先生朝菲格斯看了一眼，我在他那淡褐绿色的深邃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被逗乐的神情，然后他又回头去打量詹米。他虽然像个没有文化的山民，但显然懂得基本的法语知识。
考虑到梅耶斯先生的嗅觉倾向和自我意识的缺乏，如果看到他趴下去像菲格斯说的那样做，我或许并不会觉得惊讶。实际上，他不仅细心地检视了詹米，还审视了伊恩、菲格斯、我和洛洛。
“好狗。”他漫不经心地说着，把硕大的指关节朝洛洛伸了出去。洛洛在被邀请后，也进行了自己的检视，在大家说话时努力地从梅耶斯先生的莫卡辛鞋嗅到围腰布。
“你姨父，呃？他知道你们要去吗？”
詹米摇了摇头：“我说不准。一个月前我从佐治亚给他写了信，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收到。”
“应该没有收到。”梅耶斯若有所思地说，目光在詹米的脸上逗留，然后又迅速地转移到我们身上。
“你的妻子我已经认识了。那位是你的儿子？”他朝伊恩点了点头。
“我的外甥伊恩。我的养子菲格斯。”詹米挥手介绍大家，“我的朋友邓肯·英尼斯，他目前跟我一起。”
梅耶斯点着头发出哼声，然后做了决定。
“好吧，想来带你们去卡梅伦家没问题。刚才是想确保你是他亲戚，不过你的脸上有卡梅伦寡妇的神情。那个男孩也是。”
詹米突然把头抬起来：“卡梅伦寡妇？”
一丝狡诈的微笑从梅耶斯先生浓密的胡须里掠过：“老赫克托喉咙病痛，去年冬天去世了。不管他去的是天堂还是地狱，想来都不会收到什么信件。”
因为更关乎个人利益的事情，梅耶斯先生撇开了卡梅伦一家的事情，又继续去试着解开围腰布。
“一个发青的大东西，”他给我解释着，笨手笨脚地倒腾着松开的皮带。“差不多和我的睾丸一样大。你不会觉得我是突然又多长了个睾丸出来吧？”
“呃，不会的，”我咬着嘴唇说，“不会多长一个的。”他动作特别缓慢，但几乎快把皮带的结解开了。街上的人们开始驻足观看了。
“请别麻烦了，我想我知道那是什么了。那是腹股沟疝气。”我说。
他那双浅褐绿色的眼睛睁得更大了，面露钦佩，对这个消息丝毫没有感到不悦：“那是什么？”
“我得看看，我是说，在室内看，”我匆忙补充道，“然后才能确定，但从你的描述来看，这就是腹股沟疝气。做手术很容易就治好了，但是……”我犹豫了一下，抬头看了看他这个巨人。“我其实没办法——我是说，你需要睡着，变得没有知觉，”我加以解释道，“我需要给你开刀，然后再给你缝上。不过，要是有疝气带——吊带——或许会更好。”
梅耶斯先生沉思着，慢慢地挠着下巴。“不，我试过那东西，没用的。至于开刀……你们在这里要待一段时间才去卡梅伦家吗？”
“不会待太久，”詹米坚决地插话道，“只要安排好航程，我们就要乘船往上游去我姨妈的庄园。”
“噢。”梅耶斯先生思考了片刻，然后笑容满面地点头，“我刚好认识你需要的人，先生。我现在就去把约什·弗里曼从水手之家酒馆里拉出来。现在还早，他应该还没有醉到不能做生意。”他把破烂的帽子放在腰部，轻快地朝我鞠躬，“然后能不能请你善良的妻子和我去那边的酒馆——那里要比水手之家体面一些——帮我看看这个……这个……”他动着嘴唇，试着说出“腹股沟疝气”这几个字，然后放弃努力，放松了下来，“……这个碍事的东西。”
他把帽子扣回头上，朝詹米点点头，然后离开了。詹米看着这个山民步态僵硬地朝街道下边走去，因为他热情地跟路过的每个人打招呼，所以走得并不快。
“外乡人，我在想你为什么——”詹米漫不经心地说，双眼仍然注视着梅耶斯。
“什么我为什么？”
他转过身，眯眼看着我：“为什么你遇到的每个男人，都会在遇到你的五分钟内想要脱下马裤呢？”
菲格斯稍微被呛了一下，伊恩脸红了起来，我则尽可能地显得端庄。
“呃，如果你不知道，亲爱的，那么就没有人知道了。我似乎给我们找到了一条船。你今早都忙了些什么？”我说。
*　*　*
詹米勤奋如常，找到了潜在的宝石买家。而且，不仅找到了买家，他还获邀去与总督用餐。
“特赖恩总督正好在城里，”他解释道，“住在利林顿先生家里。我今早和一个叫马克伊齐恩的商人聊天，他把我介绍给一个叫麦克劳德的人，麦克劳德又……”
“又把你介绍给麦克尼尔，麦克尼尔又带你去和麦克格雷格喝酒，麦克格雷格又跟你讲了关于他侄子贝休恩的事情，而贝休恩又是某个给总督擦鞋的男仆的隔代表亲。”我猜测道，现在我已经熟悉了苏格兰人做生意的那种拜占庭式路径。
让两个高地苏格兰人坐在一起，不出十分钟，他们就会了解彼此家族过去两百年的历史，并且发现不少共有的亲戚和熟人。
詹米咧嘴笑了起来。“是总督夫人的秘书，他姓默里。”他纠正我说。然后他又对伊恩补充道：“他是你爸爸的堂妹玛吉的大儿子。他父亲在起义过后就移民了。”
伊恩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大概是在把这些信息记录在自己的基因百科全书中，以便在某一天能够用上。
总督夫人的秘书埃德温·默里，把詹米当作亲戚——尽管只是姻亲，热情地接纳了，而且还让我们获邀在当晚去利林顿家用餐。我们表面上是去那里与总督讨论西印度群岛上的贸易事务，实际上，我们是打算结识彭茨勒男爵。他是一位富有的德国贵族，晚上也会在那里用餐。他不仅有钱，而且有品位，是一位有名的精品收藏家。
“好吧，听起来是个好主意，”我没有把握地说，“但我觉得你最好单独去。我这个样子可不能和总督们用餐。”
“噢，你看上去很……”他看着我，声音逐渐弱下来。他缓慢地上下打量我，观察着我肮脏、不整洁的裙子，以及我蓬乱的头发和破烂的帽子。
他皱眉看着我：“不，我想你去，外乡人，你或许可以分散他们的注意力。”
“说到分散注意力，你喝了多少品脱的酒才弄来参加晚宴的邀请？”我问道，担心着我们越来越少的钱。詹米没有眨眼，而是拉着我的胳膊，让我转身对着那排商店。
“六品脱，但埃德温付了一半的钱。跟我走，外乡人，晚宴在七点开始，我必须给你找套像样的衣服。”
“但是我们的钱……”
“这是投资，”他坚定地说，“而且，埃德温已经预付了一点钱，想要买一颗宝石。”
*　*　*
从牙买加的国际性标准来看，这条裙子已经过时两年了，但是它干净，而这才是我主要关注的事情。
“夫人，你的头发在滴水。”女裁缝的声音冷冰冰的。她是位矮瘦的中年妇女，是威尔明顿出色的裁缝，而且我猜想，她习惯于让别人毫无疑问地遵守她在着装方面的指令。我才洗干净头发，不愿意戴褶边软帽，她对此的反应不友好，而且还预测我会患胸膜炎。我执意要用较轻的骨架内衣替换沉重的束身衣，骨架内衣的顶部有扇形饰边，可以在不夹疼乳房的情况下把它们抬起来。见我固执己见，她嘴里含着的那些大头针像豪猪的刺一样竖立着。
“抱歉。”我把那缕烦人的湿头发塞到我头顶上围着的亚麻头巾里。
利林顿先生家的豪宅会客区里全是跟着总督来的人，所以我被降级安排到埃德温在马厩楼房上的小阁楼里。在我试穿那条裙子时，阁楼下面传来沉闷的马蹄声和咀嚼声，这些声音中间穿插着马倌打扫畜栏时发出的单调哨声。
不过，我并不打算抱怨。利林顿先生家的马厩比我和詹米把同伴留下来住宿的那家旅馆干净许多，利林顿夫人很好心地让人给我送来一大盆热水，以及一个薰衣草香味的肥皂球——这点甚至比干净衣服还要重要。我希望再也不要看到桃子了。
我轻轻地踮起脚尖，想看看窗外，以免詹米走进来，但女裁缝在试着调整我裙摆的缝边，发出抗议的哼声，制止了我。
裙子本身并非一无是处，它是由奶油色的丝绸制成的，半袖，款式简单，但是在臀部有深红色的条纹丝质裙撑，还有两条暗红色的丝质绲边连着腰部和胸部。在把我买的布鲁塞尔花边缝到袖子上过后，我觉得还算过得去，即使裙子面料的质量并不是特别好。
裙子的价格特别低，起先让我觉得惊讶，但是现在我注意到裙子的面料要比一般面料更粗糙，上面偶尔有些粗线条的糙粒反射着微光。我有些好奇，于是用手指捏着搓了搓。我不太会看丝绸，但在一艘船上，威洛比先生曾花了大半个空闲的下午给我解释关于蚕的传说，以及各种蚕丝之间的细小差异。
“这种丝绸是哪里产的？它不是中国产的，是法国产的吗？”我问。
女裁缝抬起头，她的不开心暂时被好奇缓解了。“不是，不是法国产的，是南卡罗来纳州产的。那里有一位女士，平克尼夫人，把一半的土地都种上了桑树，然后在桑树上养蚕。这丝绸虽然不如中国产的质量好，”她不情愿地承认道，“但是它比中国丝绸便宜一半多。”
她眯眼向上看我，慢慢地点了点头。“穿着还算合身，那点绲边也不错，衬托出你脸颊的颜色。但是，我很抱歉，夫人，你的头上得戴点什么，不然看上去太简陋了。如果你不戴帽子和假发，那或许你可以扎条丝带？”
“噢，丝带！”我说道，回想起了丝带的事情，“不错，真是个好主意。你去那边我的篮子里找找，里面有条丝带应该可以。”
我们两人努力将我的头发盘起来，然后用那条深粉红色的丝带松垮垮地绑起来。几缕卷曲的湿头发掉了下来，遮在我耳朵和眉毛周围，我没法把它们绑上去。
“这个打扮没有太显得装嫩吧？”我突然有些担心，于是问道。我用一只手向下抚摸裙子上身的正面，裙子紧贴我的腰部，显得很修身。
“噢，不会的，夫人，”女裁缝安慰我说，“十分合适，我保证。”她朝我蹙眉审视着，“只是胸部上面还有些过于简单。你没有什么珠宝吗？”
“用这个。”我们惊讶地回头，詹米低头走进门来。我们俩之前都没有听到他走过来。
他已经到某个地方去洗了个澡，弄来干净的衬衫和围巾。此外，还有人给他梳了头，把头发编成了整洁的辫子，用蓝色的新丝带系起来。他那件还能穿的外套不仅刷洗过，还加了一组镀银的纽扣，每颗纽扣的中心都刻有一朵小花。
我摸着一颗纽扣说：“很好看。”
“从金匠那儿租来的，”他说，“但它们还行。这个也还不错。”他从口袋里拉出一张肮脏的手帕，从手帕里拿出一条纤细的金项链。
“他没时间，只能做最简单的镶嵌，但我觉得这样就很好，你觉得呢？”他说，同时专注地皱着眉，把那条项链戴到我的脖子上。
那颗红宝石闪闪发光，就挂在我乳沟上方，在我的白皮肤上投下暗淡的粉红光亮。
“我很高兴你选的是这颗，比蓝宝石或绿宝石更配这条裙子。”我轻抚着那块宝石说，宝石上还存有他的体温。
女裁缝微微张开嘴，看看我，又看看詹米。她对于我们社会地位的印象显然提高了许多。
詹米最终有时间观察我其他的穿着。他慢慢地从头到脚观察我，脸上露出了微笑。“你戴上珠宝真好看，外乡人，很能分散别人注意力。”他说。
他朝窗外看了看，傍晚朦胧的天空中点缀着淡粉色，然后又转身对着我，右脚缩到后面，深深地鞠了个躬：“我能有幸邀请您陪我参加晚宴吗，夫人？”

Chapter 07 充满危险的美好前景
只要是能够被打倒、拉到餐桌上的东西，十八世纪的人们都愿意吃。对于这点，我虽然熟悉，但不赞成他们在上野味菜品时的那种热情——他们表现得就好像那些野味在被高雅地呈现在餐盘上之前，并没有经过屠杀和烹饪这些中间环节。
我面前这条硕大的鲟鱼就是这样。我与它面对着面，表现得明显毫无食欲。它身长三英尺，不仅眼睛还在，而且鳞片、鱼鳍、鱼尾都还在，漂浮在波浪般的鱼子肉冻上，旁边装饰有大量的加香小螃蟹，全都是被整个烹煮，然后精美地散开放在大平盘上的。
我呷了一大口葡萄酒，转身面对我的晚宴同伴，试着把目光从手肘边上那条鲟鱼鼓起怒视的眼睛上挪开。
“……最没有礼貌的家伙！”斯坦诺普先生正在说话，描述着他从自己在新伯尔尼附近的庄园去威尔明顿时，在一家驿站里遇到的一位绅士。
“啊，就在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开始讲他的痔疮，说马车不断颠簸，痔疮让他受了不少苦。该死的，这家伙后来从口袋里掏出沾满血迹的手帕，证明给他的同伴看！夫人，不骗你，那真是毁了我的食欲。”他对我说，同时叉起一大块炖鸡肉。他慢慢地咀嚼着炖肉，用鼓起的浅色眼睛看着我，让我不舒服地想起了那条鲟鱼的眼睛。
在餐桌对面，菲利普·怀利那张大嘴开心地抿着。“注意你的话，免得带来同样的效果，斯坦诺普，”他说着，朝我未动过的餐盘点了点头，“不过我承认，旅伴的粗鲁是平民旅行中的危险之一。”
斯坦诺普哼了一声，把领巾上的食物碎屑掸掉。“没必要摆架子，怀利。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养得起马车夫，尤其是在要负担那些新增税种的情况下。要我说，经常会有新税要缴！”他愤怒地挥了挥叉子，“烟草税、红酒税、白兰地税，都说得过去，但报纸也要征税，你听说过吗？还有，我妹妹的大儿子去年从耶鲁大学拿到学位——”他下意识地吹了口气，说话的声音稍微大了一点，“只是在学位证书上盖章，他就得交半先令。”
“但现在已经不用缴了啊，”埃德温耐心地说，“自从《印花税法案》废止过后……”
斯坦诺普从大平盘里拿起一只小螃蟹，然后责备地拿着螃蟹朝埃德温挥舞。
“这种税没了，那种税又冒出来代替，就好像蘑菇一样！”他把螃蟹扔到嘴里，我们听见他模糊不清地嘟哝说接下来要是收空气税，他也不会觉得奇怪。
“弗雷泽夫人，我听说你们最近才从西印度群岛过来？”坐在我另一边的彭茨勒男爵抓住短暂的机会插话，“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这类充满乡土气的事情，或者说会对这类事情感兴趣。”他补充道，同时朝斯坦诺普点点头，表示善意的不予理会。
“噢，当然大家都会对征税的事情感兴趣，”我说着，稍微侧身，展示出最好的胸部效果，“或者说，你不觉得我们缴税是为了建设文明社会？不过，在听了斯坦诺普先生的故事后，”我朝我的另一边点点头，“或许他会认为文明的程度和税收的程度不那么对等？”
“哈哈！”斯坦诺普吃着面包时被呛到了，喷了些面包屑出来，“噢，太好了！不那么对等——哈哈，当然不对等！”
菲利普·怀利给了我一个带有嘲弄的承认眼神。“你得尽量别逗笑，弗雷泽夫人，”他说，“可怜的斯坦诺普或许就是死在税收手上。”
“呃……你觉得现在的税率是多少？”我问，机智地把注意力从斯坦诺普气急败坏的话语上转移开。
怀利噘嘴思考着。他是一个好打扮的男人，戴着最时新的假发，嘴边有块星形的小色斑。不过，在他的扑面粉下面，我想我既看到了一张俊俏的脸庞，又看到了一个十分精明的大脑。
“噢，算上所有杂项费用，再把奴隶税算进去，我看税率可能高达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二。如果加上土地税和庄稼税，或许会再多一点。”
“百分之二！”斯坦诺普被呛着了，捶打着自己的胸口，“不公正！简直不公正！”
我还清晰地记得我上回签字的国税局表格，所以我同意百分之二的税率绝对是骇人听闻的。我心想，在这两百年的时间里，美国纳税人的火暴脾气去哪儿了。
看到餐桌上方的人们开始朝我们这边转头，于是我说：“或许我们应该换个话题，毕竟在总督的宴席上讨论征税就好像在死囚牢房里讨论绳索，不是吗？”
听我这么说，斯坦诺普先生吞下了整个小螃蟹，着实被呛住了。
他旁边的同伴好心地敲打他的后背，有人派那个一直在开着的窗边忙着打苍蝇的黑人小男生匆忙去取水。我看到鱼盘边上有把锋利、细长的刀，这只是以防万一，尽管我希望我不用被迫当场进行气管切开手术——我可不想这样来吸引注意力。
还好不用那样大张旗鼓。在别人的拍打下，斯坦诺普先生吐出了那个螃蟹，脸色发青，喘着粗气，不过并没有大碍。
斯坦诺普先生才从暴食中被这样解救出来，我就问：“有人提到过报纸，我们到这里的时间太短，还没有见到过报纸，威尔明顿有定期刊行的报纸吗？”
我之所以问这个问题，除了是想要让斯坦诺普先生有时间恢复以外，还有我自己不可告人的原因。在詹米拥有的为数不多的世俗物品中，就有一台目前存放在爱丁堡的印刷机。
威尔明顿似乎有两家印刷厂，但只有一个叫乔纳森·吉利特的先生在定期印刷报纸。“这份报纸或许很快就不那么定期地印刷了，”斯坦诺普悲观地说，“我听说吉利特先生被安全委员会警告了，那……啊！”他短暂地惊呼，丰满的脸庞皱起来，表现出痛苦的惊讶神情。
“你特别感兴趣吗，弗雷泽夫人？”怀利礼貌地问，同时低调地朝他朋友看了看，“我听说你丈夫在爱丁堡与印刷业有些联系。”
“噢，是的，”我说，很惊讶他竟然知道这么多关于我们的事情，“詹米在那里拥有一家印刷厂，但他没有发行报纸，也没有印书籍、小册子、剧本之类的东西。”
怀利那精巧的拱形前额皱了起来：“那么，你丈夫没有政治倾向？做印刷的人经常被那些想要通过印刷品表达热情的人买通，但是做印刷的人并非都会赞同这些热情。”
这敲响了警钟。怀利真的知道詹米在爱丁堡的政治关系吗？詹米在爱丁堡认识的政治方面的人，大多数都在极力煽动叛乱。或者怀利的话只是餐桌上的普通对话而已？从斯坦诺普的话来看，在人们心中，报纸和政治显然是相互关联的——考虑到当时那个时代，这也并不奇怪。
*　*　*
坐在餐桌远端的詹米听到我们说他的名字，稍微转头对我微笑，然后又转回去非常真诚地与坐在他左边的总督说话。我不确定宴会的座位是不是利林顿先生安排的，他坐在总督的左边，倾听着詹米与总督的对话，聪明且有些忧伤的表情就像一只巴吉度猎犬。或者座位是埃德温安排的，他坐在我对面，两边分别是菲利普·怀利和怀利的妹妹朱迪思。
“噢，手艺人。”朱迪思现在用意味深长的口气说。她朝我微笑，小心翼翼地不露出牙齿。我心想，她可能有蛀牙。“这个丝带——”她轻微地摇了摇头，对比着我头上的丝带和她那出色、精美的假发——“是爱丁堡的款式吗，弗雷泽夫人？真是……好看。”
菲利普·怀利瞪了她一眼。“我想我也听说过弗雷泽先生是河场种植园卡梅伦夫人的外甥，”他和善地说，“我听说的没错吧，弗雷泽夫人？”
埃德温无疑是这条信息的来源，此时他正专心致志地在面包圈上抹黄油。他看上去很不像秘书，身材高挑，长相俊俏，一双棕色的眼睛生动有神——其中一只眼睛现在只是特别微弱地朝我眨了眨眼。
彭茨勒男爵对报纸和缴税的事情都感到厌烦，在听到卡梅伦这个名字时，稍微振奋了一些。
“河场？”他说，“你和乔卡斯塔·卡梅伦夫人是亲戚？”
“他是我丈夫的姨妈，”我回答道，“你认识她吗？”
“噢，我认识！她是一位迷人的女人，十分迷人！”男爵的松垂脸颊上挂起灿烂的笑容，“我和卡梅伦夫人，以及不幸去世的卡梅伦先生是多年的挚友。”
彭茨勒男爵开始热情地讲述在河场的快乐时光，我趁着这个间隙接受了一小块鱼肉馅饼，饼里面不仅有鱼肉，还有油腻腻的蚝酱和虾酱。为了给总督留下深刻的印象，利林顿先生肯定不遗余力。
在我向后靠，让男佣往我的碟子里再舀些调味酱时，我看到朱迪思·怀利正看着我，她双眼眯着，一副厌烦的表情，甚至都懒得掩饰。我和蔼地对她微笑，露出我整齐洁白的牙齿，然后再次有了自信，朝彭茨勒男爵回过头去。
埃德温的住处没有镜子，尽管詹米之前安慰我说我看上去不错，但他的标准与时尚标准有所不同。确实，在餐桌上我得到不少男士的赞扬，但那或许只是习惯性的礼貌——过度的殷勤在上层阶级男士中很常见。但怀利小姐比我小二十五岁，穿得又时髦，还戴着珠宝，就算不是特别美丽，也不会平庸。她的嫉妒比任何镜子都更能反映我的外貌，我心想。
“真是一颗漂亮的宝石，弗雷泽夫人，我能够更近地看看吗？”彭茨勒男爵朝我埋头，短胖的手指微妙地停留在我乳沟上方。
“噢。当然可以。”我欣然同意，然后迅速松开项链，让那颗红宝石落到他湿润的大手掌里。我没有让他在我胸前看那颗宝石，他看上去有些失望，但还是抬起手掌，以行家的风范眯眼看着那颗闪亮的宝石。他显然是一位行家，因为他伸手到表袋里，掏出一个由光学镜片组成的小器具，包括放大镜和珠宝商的高倍镜。
见他这样，我放松了下来，接下管家从玻璃盘里递过来的一份好闻的热食物。在气温至少三十摄氏度的房间里，是怎样着迷的人才会呈上热的食物呢？
“漂亮，十分漂亮！”彭茨勒男爵低声说着，轻轻地在手掌中翻动那颗宝石。
在许多事情上面，我都不会信任吉莉丝·邓肯，但我相信她对珠宝的品位。“这肯定是颗最优质的宝石，不仅大，还毫无瑕疵。”在向我解释通过宝石进行时间旅行的理论时，她曾对我说。
那颗红宝石确实很大，几乎和餐柜上那只还插满羽毛的野鸡四周的腌鹌鹑蛋那么大。至于它的毫无瑕疵，我也很有把握。吉莉丝当时相信这颗宝石能够带她去未来，我觉得它或许至多可以带我去十字溪。我吃了一口盘子上的食物。是某种蔬菜炖肉，我心想，十分细腻可口。
“这个真好吃，这是什么菜？你知道吗？”我又叉起一叉子，对斯坦诺普先生说。
“噢，这是我最喜欢的食物之一，夫人。”他说，幸福地在盘子上面吸气，“阉公猪脸肉，美味可口，是不是？”
*　*　*
我把埃德温房间的门关上，然后倚靠在门上，让我的嘴巴微微张着，感受着彻底的解脱，不用再努力微笑了。现在，我可以脱下贴身的裙子，解开紧固的紧身内衣，蹬掉汗湿的鞋子。
宁静、独处、裸体和沉寂。除了些许新鲜空气以外，我想不到其他能够让我的人生在此时圆满的东西。我脱掉衣服，只穿着直筒内衣，然后走过去打开窗户。外面的空气太混浊，我觉得我都能够踏出窗户，从空气中慢慢飘浮下去，就好像一颗鹅卵石被扔到一罐糖浆里那样。嗜光、嗜血的虫子瞬间飞到我的蜡烛火焰边上。我吹灭蜡烛，在黑暗中坐在窗边的座位上，让温暖、柔软的空气从我身上流过。
那颗红宝石仍然挂在我的脖子上，黑暗得就像贴在我皮肤上的一滴血。我摸了摸它，让它在我的乳房中间轻微地摆动。它就像我的血液一样温暖。
外面，宾客们开始离去，等候着的马车在车道上排成一排。道别声、谈话声和低弱的笑声断断续续地向上飘到我的耳中。
“……很机智，我觉得。”怀利那慢吞吞的说话声传了上来。
“噢，机智，当然是机智！”朱迪思说话时的音调高，所以她说的话可以听得很清楚——她觉得聪明是一种社交属性。
“嗯，女人只要好看，那么机智也可以忍受，亲爱的。同样地，好看的女人或许也可以不机智，只要她足够懂事，知道通过闭嘴来掩盖机智的缺乏。”
怀利小姐或许不能因为机智而被指责，但她肯定有足够的头脑，能够体会到怀利话中的讽刺。她很不淑女地哼了一声。
“她至少有上千岁了。”她回答道。“确实好看。不过我说的是她脖子上戴的那个漂亮的小首饰。”她不情愿地补充道。
“噢，十分漂亮，不过在我看来，引人注目的不是那颗宝石，而是镶嵌宝石的底座。”一个更为深沉的声音说，我听出来那是劳埃德·斯坦诺普的声音。
“底座？”怀利小姐听上去迷惑不解，“没有底座啊，那颗宝石只是靠在她胸上而已。”
“是吗？”斯坦诺普沉稳地说，“我没有注意到。”
怀利大笑起来，然后在门被打开、更多客人出来时，他的大笑突然停了下来。“好吧，如果你没有注意，老头，那么其他人肯定注意到了。”他用狡诈的语调说，“来，马车来了。”
我又碰了碰那颗红宝石，看着怀利兄妹的灰色马车离开。是的，其他人注意到了。我仍然能够感觉到彭茨勒男爵的目光停留在我胸上，其中有种心照不宣的贪婪。我尤其觉得他不只是鉴赏宝石方面是行家。
那颗宝石在手里很温暖，它甚至比我的肌肤还温暖，不过这肯定是幻觉。除了我的两枚婚戒以外，我从来不戴任何珠宝，也很少关注珠宝。我们拥有的危险宝藏，能够摆脱至少一部分也会是种解脱。我坐在那里拿着那颗宝石，把它握在手里，直到我几乎觉得自己感觉到它像一个独立的心脏那样，在跟随着我的血液跳动。
下面只剩下一辆马车了，马车夫站在马头边上。二十分钟过后，乘车的人出来了。他踏进马车，在道别时还额外用德语愉快地说了句“晚安”。那是彭茨勒男爵。他等到了最后，现在正带着好心情离开。这看上去是个好征兆。
其中一个脱掉了制服的男仆，正在车道上用脚熄灭火把。他在黑暗中走回房子，我能够看到他衬衫的微弱、模糊光影，还看到在门打开让他进去时，突然照到门口的闪耀光亮。然后，这点光亮也消失了，夜晚的寂静降落到了庭院里。
我本以为詹米会立即上来，但时间流逝，我并未听到他的脚步声。我看了看床，但没有去躺下的欲望。
最后，我站起来，又把裙子穿上，但是没有费神去穿鞋和袜子。我离开房间，赤着脚，悄悄地沿着走廊走去，走下楼梯，穿过通往主屋的有顶过道，然后从花园的侧门走近主屋。那里黑黢黢的，只有月光透过窗框照在地上形成苍白的方形，大多数用人肯定都跟着主人和宾客离开了。不过，有微弱的光亮透过楼梯井的扶手照过来，楼梯井那边的餐厅里仍然点着蜡烛。
我轻手轻脚地走过抛光的楼梯，能够听见两个男人的声音在喃喃细语，詹米低沉的苏格兰口音与总督的英语腔调交替出现，在亲密私语中抑扬顿挫。
烛台中的蜡烛燃得不旺。空气因为蜂蜡融化而甜甜的，许多带有芳香的雪茄烟雾低低地飘浮在餐厅门外。
我轻轻地移动，就在门前停下来。在这个不错的地方，我能够看到总督。他背对着我，脖子向前伸着，从桌上的烛台上新点燃一支雪茄。
詹米就算看见了我，也没有表现出任何迹象。他的脸上是平常那种平静、愉悦的表情，不过最近因为劳累而出现在他眼睛和嘴巴周围的皱纹变少了。他倾斜着的肩膀，我可以看出来他很放松和宁静。我的心情立即缓和下来，看来他成功达到了目的。
“一个叫河场的地方，”他对总督说，“在十字溪那边的深山里。”
“我知道这个地方，”特赖恩总督有点惊讶地说，“我和我妻子去年在十字溪待过几天。当时我刚好上任，所以我们去巡视殖民地。不过，河场在很深的小山里，没有在市镇里——啊，我想它坐落在去山里的半路上。”
詹米微笑起来，喝了一小口白兰地。
“是啊，”他说，“先生，我家人都是苏格兰高地人。山就是我们的家。”
“确实。”一小团烟雾从总督的肩膀上面飘上去。然后，他把雪茄从嘴里拿出来，亲密地朝詹米倾身。
“既然这里只有我们俩，弗雷泽先生，还有件事情我想要跟你说。再给你倒杯酒，先生？”他不等詹米回答就拿起酒壶，给他加了白兰地。
“谢谢你，先生。”
总督猛烈地抽了会儿雪茄，吐出一团团蓝色的烟雾，然后坐了回去，雪茄在他的一只手里漫不经心地冒着烟。
“小埃德温告诉我，说你最近才来殖民地。你熟悉这里的状况吗？”
詹米微微耸了耸肩。“我在尽量地去了解，先生，”他回答道，“你指的是哪方面的状况？”
“北卡罗来纳是个很富饶的地区，”总督说，“但它发展得不如邻近地区好，主要是因为缺少工人来开发它的潜力。你知道的，我们这个城市没有港口，所以奴隶必须通过陆运从南卡罗来纳或弗吉尼亚送过来，代价巨大。在契约劳工方面，我们不指望与波士顿和费城比高下。弗雷泽先生，长久以来，国王和我都在鼓励智慧、勤劳和高尚的家庭来北卡罗来纳殖民地开拓土地，促进大家的发展和安全。”他拿起雪茄，抽了一大口，然后慢慢地吐出来，并且在中间停下来咳嗽。
“出于这个目的，先生，殖民地制定了赠予土地的政策，向有钱的绅士提供大面积的土地，这位绅士则需要说服许多移民来到殖民地，并在他的资助下定居下来。这项政策在过去三十年获得了成功，许多来自苏格兰岛屿的苏格兰高地人和家庭被劝说来到这里定居。啊，在我到这里时，发现开普菲尔河的河岸上有许多姓麦克尼尔、布坎南、格雷厄姆和坎贝尔的人，我还感到很惊讶。”
总督又尝了尝雪茄，但这次他只是抽了一小口，他急于说明自己的想法。
“但是往内陆更远的山里还有大片的好土地等着开垦。有些偏僻，但是如你所说，对于适应了苏格兰高地偏远地方的人们来说——”
“我确实听说过这种政策，先生，”詹米插话说，“但不是说享受这种政策的人应该是白人男性、新教徒、三十岁以上吗？这种说法有法律效力吗？”
“是的，法案就是这么说的。”特赖恩先生转过身，现在我能看到他的侧影。他把雪茄上的烟灰抖到一个小瓷碗里。他的嘴角期盼地扬起来，表情就像是钓鱼的人第一次感觉到有鱼咬拽钓线。
“这是个益处很多的提议，”詹米正式地说，“但是，我必须得说，我不是新教徒，我的大多数亲戚也不是。”
总督不赞同地噘起嘴，抬起了一边眉毛。
“你既不是犹太人，也不是黑人。绅士之间可以这样说吧？坦白说，弗雷泽先生，法律是一回事，执行又是一回事。”他微笑着端起酒杯，对鱼下钩，“我相信你和我同样清楚。”
“可能比你更清楚。”詹米低声说，同时礼貌地微笑着。
总督犀利地看了他一眼，但接着却发出响亮的笑声。他端起白兰地酒杯，表示承认，然后喝了一小口。
“我们都了解彼此，弗雷泽先生。”他说，满意地点了点头。詹米也轻微地点了点头。
“那么，对于可能接受你提议的人，在个人资格方面不会有问题？”
“完全没有问题，”总督说着，把酒杯放下去，杯子碰在桌上发出轻微的闷响，“只要他们身体健全，能够在地里工作，我就不要求更多了。没有问题的事情就不必说了，是吧？”他扬起一边稀疏的眉毛，表示询问。
詹米用双手转动着酒杯，似乎是在欣赏着酒水的浓郁色彩。
“大人，不是所有经历了斯图亚特起义的人都像我这样幸运，”他说，“我的养子就失去了一只手，我的另外一位同伴也缺了一只胳膊，但他们都是品格良好的勤劳人。一份不能把他们包含在内的提议，凭良心讲我不能接受。”
总督大度地挥手，表示这点无所谓。“只要他们能够养活自己，不给大家添麻烦，那么他们就会受欢迎。”然后，似乎是担心自己慷慨得过于鲁莽，他坐直身子，让雪茄支在烟灰缸边沿上自己燃烧着。
“既然你提到詹姆斯党人，这些人如果没有宣誓忠于国王的话，那么就需要宣誓。容我冒昧询问，先生，你暗示你是教皇党人……那么你自己……”
詹米的双眼或许只是因为烟熏而眯了起来，但我不这么觉得。特赖恩总督也不这么觉得，他虽然才三十几岁，但在看人方面并不平庸。他转身又面对着桌子，我只能看到他的后背，但我知道他在专注地盯着詹米，就像钓鱼时目光紧跟着水下那条鳟鱼迅速移动。
“我不是要让你回忆过去的羞辱，”他安静地说，“也不是要冒犯你现在的尊严。但是，问这个问题是我的职责，你会理解的。”
詹米毫无情绪地微笑起来。“我想回答问题也是我的职责，”他说，“没错，我是被赦免的詹姆斯党人。而且我也宣过誓——就像其他那些为了活命而宣誓的人那样。”
很突然地，他放下仍然满着的酒杯，然后向后推动沉重的椅子。他站起来，朝总督鞠了个躬。
“天色不早了，大人，抱歉我得走了。”
总督靠着坐在椅子里，慢慢地把雪茄拿到嘴边。他用力地吸了一口，让雪茄头燃得很亮，同时抬头注视着詹米。然后他点了点头，让一缕稀薄的烟雾从噘起的嘴唇里飘了出去。
“晚安，弗雷泽先生，你会好好考虑我的提议，是吗？”
我没等着听詹米回答——我用不着。我快速沿着走廊走开，裙摆发出沙沙声，惊动了在黑暗的角落里打盹儿的那个男仆。
我在路上没有遇到其他人，回到我们借住的马厩上的阁楼，然后坐了下来。我的心在猛烈跳动，不只是因为刚跑上楼梯，还因为我刚才听到的那些内容。
詹米会考虑总督的提议，确实。真是个好提议！一举就能重获他在苏格兰丢掉的所有东西，而且还能得到更多。
詹米并非生来就是拥有土地的领主，但他哥哥的去世让他成了拉里堡的继承人。从八岁开始，他就被教育要为庄园负责，要首先确保土地和佃户的安康。后来，查尔斯·斯图亚特出现了，疯狂地追寻荣耀；这次猛烈的磨难使得他的跟随者遭受了流血和死亡。
詹米没有责难过斯图亚特父子，也从未提及查尔斯·斯图亚特。他也很少提及那次冒险事业让他损失的东西。
但是现在……他要重获损失掉的东西。新的土地，可以耕种，遍地猎物，许多家庭在他的资助和保护下定居。我心想，这很像《约伯记》里的故事——儿子、女儿、骆驼和房子，全都被那么随意地摧毁，后来又以那么奢华的施舍来偿还。
我自己始终对《圣经》的这部分心存怀疑。骆驼和骆驼没有多少区别，但儿女又是另外一回事。约伯或许觉得用儿女来偿还儿女这件事是纯粹的公正，但我不禁觉得那位丧子丧女的母亲或许并不这么认为。
我坐不住，于是又走到窗边，茫然地盯着黑黢黢的花园。
让我心脏快速跳动和双手冒汗的不仅仅是激动的心情，还有恐惧。就苏格兰在起义过后的情况来看，要找到愿意移居的人并不难。
我见过船只驶进西印度群岛和佐治亚的港口，卸下船上的移民。那些移民在旅途中变得消瘦、疲惫，只让我想起了集中营中的受害者。他们都瘦骨嶙峋，犹如活着的死尸，在黑暗的船舱里度过两个月后，他们苍白得犹如蛆虫。
尽管旅途花费巨大，困难重重，尽管与朋友、家人和家乡永别会有伤痛，成百上千的移民还是带着孩子——那些在海上活下来的孩子，以及捆成破烂小包的财产，奔涌而来。他们逃离贫困和绝望，寻找的不是财富，而是不大的能够立足生活的地方，而是一个机会。
我之前的冬天在拉里堡住的时间不长，但我知道那里有些佃农的情况。农场上生产的粮食不能维持生活，而他们能够活下来，完全是依靠伊恩和小詹米的好心。这种好心尽管始终如一，却并非无穷无尽。我知道拉里堡的微薄资源经常会被消耗殆尽。
在拉里堡之外，詹米当时认识许多的走私者，还有许多非法酿造高地威士忌的人，他们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是的，找到愿意移民的人对詹米来说不是问题。
问题是，要找到适合移民到这里的人，詹米将不得不去苏格兰。而我脑海中的场景是一块花岗岩墓碑立在高沼地和海洋高处小山上的一个苏格兰墓地里。墓碑上写着“詹姆斯·亚历山大·马尔科姆·麦肯锡·弗雷泽”，在这些字下面刻着的是我的名字——“克莱尔之爱夫”。
我会把他埋葬在苏格兰。但我在两百年后看到的石碑上没有日期，我不知道这个打击什么时候会来。
“还不到时候，”我低声说，在丝质的衬裙里紧握着拳头，“我才拥有他没多久——噢，上帝，求求你，现在还不到时候！”
似乎是在回应我，房门打开了，詹姆斯·亚历山大·马尔科姆·麦肯锡·弗雷泽端着蜡烛走了进来。
他朝我微笑，松开领巾。“你走路特别轻，外乡人。我看我必须得教你打猎，你悄悄接近猎物很厉害。”
我没有为偷听他们讲话而道歉，而是走上去帮他解开背心的纽扣。尽管天色已晚，尽管他喝了白兰地，但他仍然目光有神、思维敏捷，他的身体在我触摸时紧绷着，显得有生气。
“你最好吹灭蜡烛，”我说，“虫子会把你生吃掉的。”我从他颈子上掐下一只蚊子当作实例，蚊子的脆弱躯体在我的指尖被压碎成一小片血迹。
在白兰地和雪茄的气味中，我能闻道他身上夜晚的味道，以及那种微弱的带有麝香的烟草属植物香味——他刚才在花园的花丛中走过。他那样做，要么是因为烦恼，要么是因为激动——他看上去不像是烦恼。
我脱下他的外套，他叹了口气，活动了双肩。他外套下面的衬衫已被汗水打湿，他把衬衫从皮肤上拉开，发出厌恶的微弱哼声。
“不知道人们在这么热的天气里穿成这样怎么生活。裹着缠腰布，围着围裙到处跑，这让野人看上去很合理。”
“不穿衣服会方便很多，”我同意道，“尽管不那么好看。我说，你想想彭茨勒男爵裹着缠腰布的样子。”彭茨勒男爵大概重十八英石，面容苍白。
詹米大笑起来，他把衬衫从头上拉下来时，笑声变低了。
“而你……”我坐到窗户座位上，欣赏他脱下马裤，单腿站着把袜子向下卷的场景。
吹灭蜡烛后，房间里黑黢黢的，但是在我的双眼适应后，我仍然能够看到他，他修长的四肢在轻柔的夜里显得灰白。
“说到男爵……”我提醒他说。
“三百英镑。这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你，外乡人。”他回答道，口气显得极其满意。他站直身子，把卷起来的袜子扔到凳子上，然后弯腰吻我。
“因为我作为镶嵌宝石的底座很有价值？”我干巴巴地问，回想起怀利兄妹的对话。
“不是，”他很简短地说，“是因为在我和总督说话时，你让怀利和他的朋友专注于宴会。宝石底座……切！斯坦诺普的眼球都快挨到你胸上了，那个下流的色鬼。我本想因为这件事叫他出去，但是……”
“谨慎是勇敢的一部分，我还没遇到过有这个想法的苏格兰人。”我说，站起来回吻他。
“是啊，我祖父老西蒙，想来可以说他最终就是被谨慎害死的。”我在他的声音中既能听出笑意，也能听出挖苦。虽然他很少说起詹姆斯党人和起义的事情，但这并不代表他已经忘记了。他今晚与总督的对话显然让那些事情在他脑海中浮现出来了。
“要我说，谨慎和欺诈并不必然是一回事。你祖父起码自讨苦吃了五十年。”我刻薄地回答道。洛瓦特勋爵西蒙·弗雷泽在塔丘被斩首而亡，当时七十八岁，此前一生都在玩弄举世无双的诡计，他的诡计既有针对个人的，也有针对政治的。尽管如此，我还是十分遗憾这个老狐狸的离世。
“嗯……”詹米没有争辩，而是挪动到窗户边，站到我身旁。他深深地吸气，似乎是在闻夜晚的浓郁香气。
在昏暗的星光里，我能够清晰地看到他的脸庞。他的面容沉静、平稳，但是有向内的神情，似乎他的双眼看到的并不是面前的事物，而是其他完全不同的东西。我心想，他看到的是过去，抑或是未来？
“你宣誓的内容是什么？”我突然问道。
我感觉到，而非看到，他的肩膀动了动，那个动作并算不上是耸肩。“‘我，詹姆斯·亚历山大·马尔科姆·麦肯锡·弗雷泽，庄严宣誓，并且如我在最终审判日听从上帝那样，我现在且未来都不会持有枪、剑、手枪或其他任何武器，不会使用花格布料、花格披肩或其他任何苏格兰高地服饰，若有违反，愿我在事业、家庭和财产方面受诅咒，’”他深吸一口气，然后继续精确地说道，“‘愿我与妻儿、父母和亲戚诀别，愿我在战场上懦弱地被残杀，未经基督教葬礼就被埋葬于异乡，远离祖先和亲属的坟墓。若我违反誓言，愿这一切降临我身上。’”
片刻过后我问：“你很在意这个誓言吗？”
“不，”他轻声说，仍然向外看着黑夜，“不在意。有些东西值得你丧生或受饿，但言语不值得。”
“或许这些言语不值得。”
他转身看着我，面容在星光下显得朦胧不清，但他嘴角上的微笑迹象却明显可见。
“你知道哪些言语值得？”
那块墓碑上有他的名字，但是没有日期。我心想，只要我愿意，我能够阻止他回苏格兰。
我转身面对着他，倚靠在窗框上：“比如‘我爱你’这三个字？”
他伸出一只手，抚摸我的脸庞。一缕微风从我们中间吹过，我看见他手臂上的寒毛都立了起来。
“好了，”他低声说，“这样就行了。”
*　*　*
附近某个地方传来鸟叫。几声清晰的叫声，紧接着是回应的叫声，一阵短暂的叽叽声，然后寂静了下来。外面的天空仍然浓黑，但星星却没有之前那么明亮了。
我不安地翻了个身。我没有穿衣服，只盖着亚麻被单，但即使是在凌晨时分，空气也温暖、压抑，我躺着的那个低洼小床也有些潮湿。
我努力想要睡着，但是做不到。即使平时能够让我放松到柔软和满意的恍惚状态中的性交，这次也只是让我变得烦躁和不愉快。对于未来的种种可能，我既兴奋又担心，而且我无法吐露我的烦躁情绪，所以我之前觉得我与詹米是分开的——尽管身体紧挨着，却感觉到疏远和分离。
我又翻了身，这次翻过去对着詹米。他睡姿如常，仍然平躺着，双手叠着放在平坦的肚子上，臀部周围的被单皱巴巴的。他的脑袋在枕头上稍微偏着，面容在睡眠中放松下来。他那张大嘴因为熟睡而变得和缓，眼睛上的睫毛黑而修长，所以在这种昏暗的光线里，他看上去就像十四岁左右的男生。
我想碰他，尽管我不知道我是想要爱抚他，还是戳他。他让我在身体上得到释放，却带走了我内心的宁静。我特别嫉妒他那种毫不费力的睡眠。
但是，我既没有爱抚他，也没有戳他，而只是平躺着闭上双眼，不开心地数起绵羊——让我烦恼的是，那是一只苏格兰绵羊，它在一个墓地里欢快地小跑，从一块块墓碑上方轻率地跳过。
“有什么烦心事吗，外乡人？”我肩膀旁边有个困倦的声音说道。
我一下子睁开了眼睛。“没有，我没事。”我说，努力让自己听起来同样很困倦。
詹米发出轻微的哼声，然后翻过身来，填充着谷壳的床垫发出沙沙的声音。
“你真不会撒谎，外乡人。你思考得那么大声，我这里都能听得见。”
“别人思考你听不见！”
“我听得见。至少听得见你思考。”他轻笑起来，伸出一只手，慵懒地搭在我大腿上，“你怎么了？是那个加香螃蟹让你肠胃胀气吗？”
“不是的！”我试着把腿从他手上挣开，但他的手就像帽贝一样粘在我腿上。
“噢，那就好。那到底是什么——你最终想到该怎么机智地反驳怀利先生关于牡蛎的评论了？”
“不是，”我生气地说，“我就告诉你，我刚才在想特赖恩总督给你的那个提议。放开我的腿好吗？”
“噢，”他说，但没有放开我的腿，只是声音听起来没有那么困倦了，“好吧，既然说到这儿，我自己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你怎么看他的提议？”我放弃挣脱他的手，然后翻身用手肘半撑起来，面对着他。窗外仍然黑暗，但白天在远处逼近，星光也已明显微弱了。
“我在想他为什么要给我这个提议，这是其一。”
“是吗？但他好像告诉你原因了啊。”
他短暂地嘟哝了一下。“嗯，我跟你说，他给我提供土地，并不是因为我有双好看的蓝眼睛。”他睁开他那双蓝眼睛，朝我扬起一边眉毛，“在我讨价还价之前，外乡人，我想知道他到底想要什么。”
“你觉得他跟你说的不是真相？说国王同意帮助开垦土地？但他说那个政策都推行三十年了，在这种事情上他肯定不能撒谎。”我抗议道。
“不是，到目前为止他说的是真相，”他同意道，“但是有些人口蜜腹剑，是吧？”他挠了挠头，把面前的头发捋到后面，然后叹了口气。“你觉得呢，外乡人，他为什么要选我？”他问道。
“嗯，因为他想要一位有资产有权威的绅士，”我慢慢地说，“他需要一位好领袖，而埃德温显然跟他说过你就是，而且他还想要一位很有钱的人……”
“而我并不是。”
“不过他不知道。”我抗议道。
“他不知道吗？”他悲观地说，“埃德温肯定已经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他了，而且他很清楚我是詹姆斯党人。确实，有些人在起义过后到西印度群岛挣回了财富，而我可能是其中之一，但他没有理由这么想啊。”
“他知道你有些钱。”我指出道。
“因为彭茨勒？是啊，关于我的事情，他还知道什么？”他若有所思地说。
“据我所知，他只知道你在晚宴上跟他说的那些。他没办法从其他人那里听说太多关于你的事情，毕竟，你进城还不到……什么，你是说就是因为这点？”
“是的，就是因为这点。我是卡梅伦夫妇的亲戚，而卡梅伦夫妇不仅有钱，而且在殖民地受人尊敬。但与此同时，我又是个新来的，在这里没有关系，也没有为人所知的忠贞。”
“或许这位给你提供大片土地的总督除外。”我慢慢地说。
他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翻身平躺着，那只手仍然抓着我的大腿。他的眼睛紧盯着上面昏暗、白色的石膏天花板，上面刻着花环和鬼魂般的丘比特。
“我这辈子认识一两个德国人，外乡人。”他沉思着说，大拇指开始慢慢移动，在我大腿内侧的柔软皮肤上上下移动，“无论是不是犹太人，我都没有见过他们花钱大手大脚。而且，虽然你今晚美丽得就像一朵白玫瑰，但我觉得，彭茨勒男爵给我的出价之所以比金匠的高出一百英镑，并不完全是因为你的魅力。”
他看了看我：“特赖恩是军人。他知道我也是。两年前，北卡罗来纳改革者协会制造了一点小麻烦。”
我的心思集中在詹米话里的种种可能性上，没有察觉到他的手在我大腿中间带来的那种越来越熟悉的感觉。
“谁？”
“噢，我忘了，你没有听到我和总督的那部分对话，你那时在忙着应付爱慕者。”
我想知道改革者协会的事情，所以没有理他这后半句话。改革者协会貌似是一群组织松散的人，大多数来自北卡罗来纳殖民地粗野、偏远的地区，反对国王委任的官员、治安官、法官、征税官等人的在他们看来任性而不公正的行为。
他们觉得自己的抱怨没有得到总督和议会的充分解决，所以他们要亲自来解决问题。警官们受到攻击，治安官们被暴徒押着游街，被迫辞职。
改革者协会的一个委员会给总督写过信，请求他解决他们所遭受的不公，而特赖恩总督，作为有手段的实干家，给了他们令人安慰的答复，甚至更换了一两个特别腐败的治安官，并且就财产没收的事情向法庭官员发了行政公函。
“斯坦诺普说了些关于所谓安全委员会的事情，”我好奇地说，“但那听起来像是最近的事情。”
“这方面的麻烦事被抑制下来，但并没有解决，”詹米耸肩说，“而且外乡人，潮湿的火药时间长了也会闷燃，一旦燃开，就会爆炸得特别厉害。”
收买詹米这位老练军人的忠心为自己效劳，而自己则可以统率那些在詹米的资助下定居到殖民地遥远、多事区域的人，让他们效忠和服务自己，特赖恩会觉得这样的投资值得吗？
我自己会觉得这个机会很便宜，才花费两百英镑和国王的少许几英亩土地，而国王陛下拥有的土地毕竟很多。
“所以你在考虑。”我们现在面对着面，我把手放在他手上，不是表示约束，而是表示确认。
他慵懒地微笑了：“我能活这么久，不是靠相信别人说的所有事情，外乡人。或许我会接受总督的善意提议，或许不会，但无论如何，我都想在做决定前知道更多信息。”
“是的，看上去是有些奇怪，他才认识你不久，就给你这样一个提议。”
“他这样接洽过的绝对不止我一人，”詹米说，“这没有大风险。你刚才听到我告诉他我是天主教徒了？他听到这点时并不觉得惊讶。”
“是的，不过他看上去并不觉得这是个问题。”
“噢，我敢说这不会是问题，除非总督选择把它弄成问题。”
“我的天哪。如果事情进展得不如他意，他需要做的就是把你的天主教身份公开，然后法庭就会以此为理由收回土地。然而，如果他选择不说出来……”我对特赖恩总督的评价正在迅速变化，尽管我不知道是变好还是变差。
“那么我就得按照他的意愿做事。”
“他比我想象的要狡猾，很像苏格兰人。”我有些赞赏地说。
听我这么说，他大笑了起来，然后把脸上的头发拨开。
窗户上的长帘一直都柔软地挂着，现在突然向内膨胀起来，让一缕风吹了进来，其中散发着泥沙、河水，以及远处鲜嫩松树的气味。黎明就要乘风到来。这似乎是个信号，詹米的手掌卷起来，凉风吹到他宽大的后背上，让一阵微弱的战栗从他身上传给了我。
“我刚才说能听到别人思考，真的不是夸自己，但如果你确定刚才没有什么烦心事的话……”他轻声地说。
“没有，什么烦心事都没有。”我说，看着窗外的微光在他头部和脖子的轮廓上显现出金色。他的嘴巴仍然宽大、温柔，但他看上去不再像是十四岁了。

Chapter 08 有价值的人
“天哪，我讨厌坐船！”
随着回响在耳中的这声衷心的告别，我们慢慢地摇晃着驶入了威尔明顿港口的水域。
我们进行了两天的采购和准备，最终出发驶向十字溪。我们卖掉了那颗红宝石，手里有了钱，所以不必把马匹都卖掉。我们派邓肯坐马车带着较重的物品，梅耶斯也跟着他同行指路，而我们其他人则与弗里曼船长同行，乘坐更快、更舒适的“萨利安”号。
“萨利安”号是一种奇特、无法描述的船，船梁是方形的，船身长，船舷低，船头不尖。船上有个小船舱，大概六英尺见方，两侧留下两英尺的狭小空间通行，前后留出的甲板面积则有些大，部分被包裹和木桶占据着。
桅杆上仅有的那张帆在船舱上面张开，“萨利安”号从远处看上去就像木瓦上的一只螃蟹，在挥舞着停战的旗帜。开普菲尔河的含有泥炭的棕色河水拍打着围栏下面四英寸的地方，船底的木板上因为轻微漏水而始终潮湿着。
不过我还是开心。不管挤不挤，在水上都不错，能够远离总督的诱人提议，即使只是暂时地远离。
詹米不开心。他确实憎恨坐船，而且憎恨得深沉、持久。他晕船晕得特别厉害，甚至看到水杯里的水打旋都会面色发青。
“河水很平静，”我评论道，“或许你不会晕船的。”
詹米怀疑地眯眼看着我们四周的棕色河水，然后在另外一艘船的尾流拍打到“萨利安”号船的侧面，让船剧烈摇晃起来时，紧紧闭上了眼睛。
“或许并不平静。”他说，口气在暗示，虽然河水很平静这个建议给人希望，但他也觉得这种可能性有些遥远。
“你想要针灸吗？我在你呕吐前给你针灸比较好。”我无奈地伸手到裙子口袋里摸索，我在里面放着那个装有中国针灸银针的小盒子。在我们穿越大西洋时，就是这些银针救了他的命。
他短暂地耸了耸肩，然后睁开了眼睛。“不用，”他说，“我或许能够挺过去。和我说话，外乡人，让我不去想肚子的事情，好吗？”
“好的，”我顺从地说，“乔卡斯塔姨妈长什么样？”
“我两岁过后就再没见过她了，所以我对她没有什么印象。”他心不在焉地回答道，眼睛盯着从上游过来的一个大木筏，如果不改变航向，它肯定会与我们相撞，“你觉得那个黑人能应付下来吗？或许我应该去帮帮他。”
“你最好还是不要去，”我说，谨慎地看着那个木筏，“他看上去似乎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除了船长——一位名声不好、满身烟气的老废物，“萨利安”号上就只有一位船员，一位年老的自由黑人，利用一根巨大的篙竿，独自驾驶着我们的船。
他精瘦的肌肉有节奏地收缩和鼓起，毫不费力。他在劳作中埋着花白的脑袋，表面上没有注意到那个迎面而来的木筏，但是流畅地上下摇摆篙竿，让长长的篙竿看上去就像他的第三条胳膊。
“别管他。就是说，你对你姨妈了解得并不多？”我补充道，希望分散他的注意力。那条木筏缓慢、无动于衷地朝我们漂来。
那条木筏大概四十英尺长，吃水很深，上面压着许多木桶和一堆堆用网捆着的兽皮。麝香、血液和变质油脂的刺鼻气味先它而来，气味足够强烈，暂时盖过了河流上的其他气味。
“不了解。在我父母结婚前一年，她就嫁到艾拉科特的卡梅伦家，离开了理士城堡。”他心不在焉地说着，并没有看着我，他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那个迎面而来的木筏上。他的指关节变白了，我能够感受到他想要跳到前面去，从黑人水手那里把篙竿夺过来，阻挡那条木筏。我把手放在他胳膊上抑制住他。
“那她从来没有去过拉里堡？”
我能够看到阳光照在木筏边沿的暗淡铁桩上反射出微光，还能看到那三个水手半裸着的身影，即使是在清晨，他们也冒着汗。在他们漂过来时，其中一位水手挥动帽子，咧嘴笑着，大喊了些什么，听上去就像是：“嗨，你们好！”
“嗯，约翰·卡梅伦拉肚子拉死了，然后她嫁给了他的同胞，阿伯费尔迪的‘黑瘤’休·卡梅伦，然后……”那条木筏从边上迅速漂过，他条件反射般地闭上了眼睛。木筏与我们相隔至多六英寸，上面的水手友好地发出讥笑和喊叫着。前爪搭在低矮船舱顶上的洛洛，疯狂地吠叫着，直到伊恩轻轻拍它，让它不要叫。詹米睁开一只眼睛，看到危险已经过去，然后又睁开另外那只，放松下来，松开了抓着船舱顶部的手。
“嗯，黑瘤休——他们这么叫他，因为他膝盖上长了一个黑色的大肿瘤——他在打猎的时候死了，所以后来她嫁给了艾雷恩湖的赫克托·摩尔·卡梅伦……”
“她好像很喜欢姓卡梅伦的呢，”我好奇地说，“卡梅伦氏族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我是说，除了容易出事故以外。”
“他们应该很会说话，”他说道突然挖苦地咧嘴笑了，“姓卡梅伦的都是诗人，还有弄臣。有些时候既是诗人，又是弄臣。你还记得唐纳德·卡梅伦吧？”
我微笑起来，同样苦乐参半地回忆起洛奇尔的唐纳德·卡梅伦，起义时卡梅伦氏族的首领之一。他面相俊俏，眼神含情脉脉，充满深情的优雅举止之下，藏着作打油诗的极大才能。在查尔斯·斯图亚特政变的短暂极盛时期里，他在爱丁堡的舞会上多次用打油诗小声地逗乐了我。
詹米倚靠在小船舱的顶上，用警惕的眼神看着河面上航行的船只。我们还没有完全离开威尔明顿的港口，许多小船、小艇像水虫一样从边上迅速驶过，在体积较大、速度较慢的船只中间迅速驶进驶出。他脸色发白，但还没有变青。
我也把手肘靠在小船舱的屋顶上，然后伸展我的后背。天气尽管炎热，但是对于昨晚睡觉造成的肌肉酸痛来说，闷热的阳光令人感到安慰。昨晚，在一家河边酒馆的包厢里，我蜷着睡在一张坚硬的橡木高背躺椅上，脑袋枕在詹米的大腿上，而詹米则在完善我们旅程的安排。
我呻吟着伸展身体。“赫克托是诗人，还是弄臣？”
“现在都不是，他已经去世了，是吧？”詹米回答道，不假思索地捏着我的后颈，然后用另外那只手给我按摩。
“真好。”我说。他的大拇指按压进某个疼痛点时，我带着狂喜呻吟起来。“我是说你按摩得真好，不是说你姨父去世了真好。噢，别停。他是怎么来到北卡罗来纳的？”
詹米乐呵呵地哼了一声，然后走到我背后，以便能用双手按摩我的颈子和肩膀。我依偎着他，幸福地叹了口气。
“你真是个特别爱出声的女人，外乡人，”他前倾到我耳边低声说，“我给你按摩颈子时，你发出的声音就像我给你……嗯？”他把盆骨向前顶，动作谨慎却又直白，让他的意思很明显。
“嗯……”我回答道，然后小心地踢了踢他的小腿，“很好。如果别人在门后听到我的声音，那么他们就会以为是你在给我按摩颈子。在我们下船前，你要做的全部可能就是给我按摩颈子。好了，说说你过世的姨父？”
“噢，他啊。”他的手指按进我脊柱的两侧，慢慢地上下按摩，同时跟我说他的复杂家族史的又一个部分。至少这能让他不去想晕船的事情。赫克托·摩尔·卡梅伦比詹米这位著名亲戚更幸运，他要么是更有洞察力，要么或更悲观，所以针对斯图亚特起义可能带来的灾难，狡猾地做好了准备。他毫发未损地离开了卡洛登，成功回到家，然后迅速用马车带上妻子、仆人和可带走的财产，逃到了爱丁堡，再从爱丁堡坐船到了北卡罗来纳，惊险地逃离了国王的追捕。
才到达新世界，赫克托就买了大片的土地，砍伐森林，建造房屋和锯木厂，购买奴隶来耕种土地，在地上种植烟草和木蓝，后来——无疑是因为如此勤劳而精疲力竭，在七十三岁高龄时死于喉咙方面的疾病。
显然是觉得结婚三次已经足够，乔卡斯塔·麦肯锡·卡梅伦·卡梅伦·卡梅伦——据梅耶斯所知——拒绝再次嫁人，所以独自留在河场当了女主人。
“你觉得给你送信的人会在我们之前到达那里吗？”
“就算他用爬，也会在我们之前到。按照这个速度，我们得花几个星期才能到。詹米舅舅，我跟你说过，我们最好是骑马过去的。”小伊恩突然出现在我们身边说，同时有些厌恶地看了看那个有耐性的水手——他正在不停地把湿淋淋的篙竿插进水中，然后又抬起来。“别自寻烦恼，伊恩。”詹米放开我的颈子，安慰他说，并朝伊恩咧嘴微笑起来，“等不了多久就会轮到你去撑篙了，我想你会在天黑前就把我们送到十字溪，是吧？”
伊恩恶狠狠地看了詹米一眼，然后慢慢走开，拿关于印第安人和野兽的问题去烦弗里曼船长了。
“希望船长不会把伊恩扔下船。”我说。看着在伊恩靠近时，弗里曼干瘦的肩膀戒备地向上耸了耸。我自己的脖子和肩膀在詹米的按摩下舒服了很多，身体下面些的部分也是。“谢谢你的按摩。”我朝他扬起一边眉毛说。
“天黑过后，我会让你报答我的。”他尝试着奸笑，但不成功。他不能只闭上一只眼睛，所以他那种下流眨眼的能力被极大地削弱了，但他还是成功传达出了他的意思。
“确实，”我说，朝他暧昧地眨着眼，“那你想我给你按摩哪里呢，等到天黑过后？”
詹米还没来得及回答，伊恩就像魔术盒子里的玩偶一样又冒出来问道：“天黑过后？天黑过后怎么了？”
“天黑过后我会把你淹死，然后切碎当鱼饵。”詹米对他说，“看在老天的分上，伊恩，你能不能安分下来？你跳去跳来的，就像关在瓶子里的大黄蜂。去太阳下面睡觉，就像理智的洛洛那样。”他朝洛洛点了点头，它像块地毯那样趴在船舱顶上，眼睛半闭着，偶尔扇动耳朵赶走蚊子。
“睡觉？”伊恩惊讶地看着詹米，“睡觉？”
“正常人累了就会睡觉。”我忍住哈欠告诉他。天气越来越热，船又驶得很慢，再加上昨晚睡得很短——我们天还没亮就起床了，人也因此特别困倦。不幸的是，“萨利安”号船上的狭窄长凳和粗糙的甲板，看上去并没有比酒馆的高背长椅吸引人。
“噢，舅妈，我一点儿都不累！我觉得我可以几天不睡觉了！”伊恩安慰我说。
詹米盯着伊恩。“等你去撑篙后，看你还会不会这样想。同时，或许我可以给你找点事忙。等等……”他中断说话，埋头走进低矮的船舱，我听到他在里面的行李里翻找东西。
“天哪，太热了！”伊恩给自己扇着风说，“詹米舅舅去找什么？”
“天知道。”我说。
詹米之前带了一个大木箱上船，我问他箱子里面装的是什么，他躲躲闪闪地不回答。昨晚在我睡着时，他一直在打牌，我猜他肯定是在赌博过程中赢到了什么让人尴尬的东西，不愿意拿出来被伊恩揶揄。
伊恩说得不错，天气确实很热。我只能希望待会儿有微风出来。此时此刻，船帆柔软地挂在上面，就像块洗碗布。我的连衣裙湿漉漉地贴在腿上。我和伊恩低声说句话，然后侧身走开，慢慢地朝放着水桶的船头走去。
菲格斯抱着手臂，站在船头，看上去特别像一尊宏伟的船头饰像，阴沉的俊俏身影面对着河流上游，浓密的黑发从额头向后飘垂着。
“噢，夫人！”他向我打招呼，洁白的牙齿突然让人头晕目眩，“这个国家真是壮丽啊！”
我现在看到的景色并不特别壮丽，广阔的潮泥滩在阳光下散发着臭气，一大群海鸥和海鸟在水边找到某种发臭的东西，全都激动地发出刺耳的叫声。
“大人说，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五十英亩的土地，只要他在地上建造房子，承诺耕种十年。想想，五十英亩啊！”他说得意犹未尽，并且带着些许敬畏。对于法国农民来说，拥有五英亩地就是很大的福气了。
“嗯，是的，”我有点怀疑地说，“不过我觉得你得仔细选择你那五十英亩。这个地方的有些区域不太适合种庄稼。”至于菲格斯会觉得要单手在大面积的荒野中——无论土地多么肥沃——开垦出农场和农庄有多困难，我并没有去猜测。
反正他没有关注这点，他的双眼里闪亮着梦想。
“我或许要在除夕前建一座小房子，”他低声地自言自语，“那样我就可以在春天让人去把玛萨丽和孩子接过来。”他不加思索地把手伸到空荡荡的胸前，那里曾挂着那块他打小就戴着的发绿的圣狄思玛斯铜牌。
他之前到佐治亚来加入我们，把有身孕的年轻妻子留在牙买加，让朋友们照料她。但是，他向我保证说他不担心妻子的安全，因为他也让他的主保圣人保佑她，严格地嘱咐她不要把那个破旧的铜牌从脖子上取下来，直到她安全地生完孩子。
我自己不会觉得小偷的主保圣人能够保佑母亲和孩子，但菲格斯年轻时就过着小偷的生活，所以他对圣狄思玛斯有绝对的信任。
“如果你的孩子是个男孩，你会给他取名狄思玛斯吗？”我开玩笑说。
“不会，”他特别严肃地说，“我会给他取名杰梅恩。杰梅恩·詹姆斯·伊恩·阿洛伊修斯·弗雷泽。其中的詹姆斯和伊恩是因为大人和先生。”他解释道，他所说的大人和先生指的就是詹米，以及詹米的姐夫伊恩·默里。
“玛萨丽喜欢阿洛伊修斯。”他轻蔑地补充道，表明取这个如此乏味的名字与自己没有关系。
“如果是女孩呢？”我问，突然清晰地回忆起了往事。大约二十年前，詹米把怀有身孕的我从石圈里送了回去。他坚信那是个男孩，所以他最后跟我说的话是：“用我爸爸的名字，叫他布莱恩。”
“噢。”菲格斯显然也没有考虑过这种可能性，因为他看上去略微有些慌乱，然后他的面容又明亮起来。
“吉纳维芙，用夫人的名字。”他坚定地说。他说的夫人是指詹米的姐姐詹妮·默里。“我觉得应该叫吉纳维芙·克莱尔。”他补充道，脸上又露出灿烂的微笑。
“噢。”我慌张地说，有种奇怪的受宠若惊的感觉，“呃，谢谢你。你确定你不用回牙买加与玛萨丽在一起吗，菲格斯？”我变换话题说。
他坚决地摇了摇头。“大人或许需要我，”他说，“而且我在这里比在牙买加的作用大。养孩子是女人的事情，而谁知道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我们会遇到什么危险呢？”
那些海鸥似乎是在回答他的这个反问，纷纷尖叫着飞了起来。
河岸的泥土里钉有一根粗壮的松木桩，木桩顶部比标记着涨潮最高点的那条杂草丛生的深色线条低一英尺。潮水仍然不高，差不多才淹到木桩的一半。在翻动的波浪上方漂浮着一具男尸，他被链条捆着胸部——或者说曾经是他胸部的地方——系在木桩上。
我不知道他在那里有多久，但从外表来看，应该够久了。他的颅骨上有条窄小的白色伤口，头发和头皮都已经被撕扯掉。没办法说他之前长什么样——河边的鸟之前肯定忙了一阵子。
菲格斯在我身边，用法语轻声地说了些特别污秽的话。
“那是海盗。”弗里曼船长简洁地说。他走到我身边，停顿了很久，往河里吐了一口嚼烟草带来的棕色唾液。“如果他们没被带去查尔斯顿绞死，有时候就会在低潮时被捆在木桩上，被河水淹死。”
“海……海盗很多吗？”伊恩也看到了那具尸体。他年纪不小了，不能过来拉着我的手，但却紧挨在我身边，被晒黑的面容显得苍白。
“没有那么多，不多。海军打击海盗的工作做得不错，不过几年前，哎呀，你在这里每次都能见到四五个海盗被淹死。人们会花钱乘船出来，坐着看他们被淹死。黄昏涨潮时这里真的很漂亮，河水会变得一片红。”他说，下巴以缓慢、怀旧的节奏移动着。
“你看！”伊恩忘掉了尊严，抓住了我的胳膊。岸边有动静，我们看到了有东西把鸟惊飞了。
那个东西滑进水中，长五六英尺的躯体上有鳞屑，在河岸的软泥上留下深深的沟槽。船的远端，那位水手低声说了些什么，但并没有停止撑船。
“那是鳄鱼。”菲格斯说，然后反感地做了一个摇滚手势。
“不，我觉得不是。”詹米在我身后说道，我转身见他在船舱顶上观察着水中那具静止的尸体，以及那个朝它移动的V形水纹。他手里拿着一本书，拇指夹在书中当书签。现在他埋头去查阅那本书。
“我觉得是短嘴鳄。书里面说它们吃腐肉，不吃鲜肉。在咬住人或羊时，它们会把猎物拖到水下淹死，然后再拖回地下的洞穴，让尸体在那里腐烂。”他阴郁地看了看河岸，然后补充道，“当然了，它们有些时候也足够幸运，能够享用现成的食物。”
有东西从下面撞那具系在木桩上的尸体，让它看上去好像短暂地颤抖了，然后伊恩在我们身边发出了低弱的哽咽声。
“你在哪里得到那本书的？”我问道，目光并未移开那个木桩。木桩的顶部在抖动，似乎波浪下面有什么在撕咬它，然后它又静止下来，我们再次看到了那个V形的水纹朝岸边游去。在那个东西浮出水面前，我就转过了身。
詹米把那本书递给我，眼睛仍然盯着黑色的潮泥滩，以及滩上那群尖叫着的水鸟。
“总督送我的。他觉得这本书在路上会有些趣味。”
我低头看了看那本书。它是用朴实的硬布装帧的，书名用金箔印在书脊上——北卡罗来纳州自然历史。
“呸！那是我见过的最可怕的东西……”伊恩在我身边说，惊恐地看着岸上的场景。
“有些趣味，是的，想来是会有些趣味。”我附和道，坚定地盯着那本书。
从来不晕船的菲格斯正兴趣盎然地看着那只爬行动物爬上河岸。“你说是短嘴鳄。不过，它和鳄鱼是一种动物，不是吗？”
“是的。”我说，在炎热当中打了个寒战。我转身背对着河岸。我在西印度群岛时近距离遇到过鳄鱼，不想再见到鳄鱼的其他亲戚。
菲格斯擦掉上嘴唇上的汗水，黑色的双眼紧盯着那个恐怖的东西。
“斯特恩博士跟大人和我说过一个叫索倪尼的法国人的旅行故事。这个人去了埃及，记录了许多他所见所闻的场景和风俗。他说在埃及，鳄鱼都在泥泞的河岸上交尾，母鳄鱼面朝天躺着，如果没有公鳄鱼的帮助，母鳄鱼没法爬起来。”
“噢，是吗？”伊恩专注地听着。
“没错。他说那里的有些人在堕落本能的驱使下，会趁着母鳄鱼被迫这样躺着时，赶走公鳄鱼，然后占据公鳄鱼的位置，毫无人性地占有母鳄鱼。据说这种做法是一种特别强大的魔法，能够让人获得很高的社会地位和很多的财富。”
伊恩惊讶地张着嘴。“啊，你没开玩笑吧？”他怀疑地问菲格斯，然后又转身向詹米求证：“舅舅？”
詹米乐呵呵地耸了耸肩。“我自己宁愿过有品德的苦日子。”他朝我扬起一边眉毛，“而且，我觉得你舅妈不会喜欢我放弃她的怀抱，去与鳄鱼相拥的。”
那个黑人水手在船头听到这个话，摇了摇头，然后不回头地说：“要我说，为了有钱去和短嘴鳄交配的男人，都是已经挣到钱的人。”
“我觉得你说得特别对。”我说，清晰地回忆起总督那露齿的迷人微笑。我看了看詹米，但他已经不再关注了。他的双眼盯着上游，专注地想着可能发生的事情，暂时忘记了书和短嘴鳄。至少他已经忘记晕船了。
*　*　*
在威尔明顿上游一英里的地方，潮水赶上了我们，让伊恩不再那么担心速度的问题。开普菲尔河是一条感潮河，潮水每天都能涌到河流长度三分之二的地方，几乎可以抵达十字溪。
我感觉到船下的河水流动变快，船也上浮了一两英寸，然后随着潮水注入海港涌进狭窄的河道，我们的船也慢慢地开始加速了。黑人水手欣慰地叹了口气，把湿淋淋的篙竿从水里抬了起来。
在潮涌流尽之前的五六个小时里，他都不必再撑船。我们会停下来过夜，等待第二天再次涨潮，或者风的状况合适的话，可以扬帆继续前行。据我所知，只有在沙洲里或者在无风天才需要撑船。
一种宁静休眠的氛围降临到船上。菲格斯和伊恩在船头蜷着睡觉，洛洛仍然在上面的舱顶上守望，它喘着气，舌头滴着唾液，眼睛在太阳下半闭着。船长和水手——船长通常用“你，特罗克鲁斯”来称呼他，但他的名字其实是“尼特罗克鲁斯”——消失到小船舱里，我能够听到里面悦耳的倒液体的声音。
詹米之前进去从他那个神秘的木箱里取东西，所以也在里面。我希望他去取的是能喝的东西。即使坐在船尾板上，双脚悬在水中，还有微风吹动我颈上的头发，但我还是能感觉到皮肤相互挨着的地方都在冒汗。
船舱里传来模糊不清的说话声，以及笑声。詹米走出来，转身朝船尾走来，小心翼翼地穿过那堆物品，就像一匹克莱德谷种马穿过满是青蛙的田野。他双臂抱着一个大木箱。
他轻轻地把木箱放在我的大腿上，脱掉鞋和袜子，坐到我身边，然后把双脚伸到水里，感受到凉爽时愉悦地叹了口气。
“这是什么？”我好奇地摸着那个箱子。
“噢，只是一个小礼物。”他没有看我，但耳尖有些泛红，“打开它，嗯？”
那个箱子不轻，又大又深。它由纹理精细的密实黑木雕刻而成，上面有着粗劣使用的痕迹——许多裂口和凹痕，不过它们没有损害箱子的美，而是让这种美更有韵味。箱子上有搭扣，但是没有锁。箱盖在润滑的铜合页上很轻易就被打开，一丝樟脑的气味飘出来，虚幻得就像妖魔降临。
那些器具在雾蒙蒙的阳光里闪着微光，尽管长久未使用而有些失色，但是仍然明亮。每件器具都有各自的位置，被细心地安置、排列着摆放在绿色的丝绒里面。一把大齿的小锯子，一把剪刀，三把手术刀——分别是圆形刀刃、直线刀刃和弧形刀刃，银色的压舌板，挂钩……
“詹米！噢，詹米！真是太好了！”我开心地拿起一根乌木短棍，短棍的末端附有用特别破旧的丝绒包裹的精纺毛料球。我之前在凡尔赛见过一根，这是十八世纪用来测试条件反射的小槌。
他开心地扭动双脚：“噢，你喜欢？”
“特别喜欢！噢，你看，这个盖子下面还有东西。”我盯着那些分离的管子、螺丝、平台和镜子看了会儿，才在脑中把它们组合起来，看到它们被简洁组装起来的样子。“显微镜！”我非常郑重地抚摸了它，“天哪，是显微镜。”
“还有更多，把前面打开，里面还有几个小抽屉。”他指出道，急切地想让我看到。
除其他东西以外，那里面还有个迷你天平和一组铜砝码、一块拨药丸的瓦片，以及一个满是污渍的小臼，它的研棒被布包裹着，防止在运输中被撞坏。在抽屉上方的正面部分，是一排叠一排由石头或玻璃制成的带有软木塞的小瓶子。
“噢，它们真漂亮！”我说，十分郑重地拿着那把小手术刀。光滑的木质刀柄与我的手很相符，就像它是专门为我制作的，刀片的重量特别匀称。“噢。詹米，谢谢你！”
“那么说你喜欢它们？”他的耳朵因开心而变得通红，“我当时觉得它们应该还可以。我不知道它们是用来做什么的，但我看得出来它们都做工精致。”
其中有些东西我也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但它们本身全都很漂亮，制作它们的人肯定热爱自己的工具，以及自己从事的行业。
“我在想，这些东西原来是谁的？”我往一个双凸透镜的圆形表面用力哈气，然后用裙摆擦拭，让它闪耀出柔和的微光。
“把它卖给我的那个女人不知道。不过，这些东西原来的主人也落下了医生的本子，我也买下来了，或许本子上有他的名字。”
他提起顶部那个托盘的器具，展示出另外一个较浅的托盘，从这个托盘中他取出一本厚厚的方形本子，大约有八英寸，封面皮革已经磨损。
“我觉得你或许也想要个本子，就像你在法国时的那本一样，你用那个本子来保存关于那些你在天使医院见到的人的图片和笔记。这个本子他写了一点，但后面还有许多空白的。”他解释道。
这个本子大概被用了四分之一，页面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黑色漂亮字迹，其中点缀着绘画，它们那种医学上的熟悉感，吸引了我的目光——溃烂的脚趾、粉碎的膝盖骨、被整齐撕开的皮肤、怪诞的晚期甲状腺肿大、解剖的小腿肌肉，全都贴有整齐的标签。
我翻回内封面，他的名字清楚地写在首页上，装饰着有绅士派头的细小曲线——丹尼尔·罗林斯医生。
“我在想罗林斯医生出了什么事？那个卖箱子的女人对此说了什么吗？”
詹米点点头，眉头稍微皱了起来：“这位医生在她家租住了一晚。医生说他从弗吉尼亚的家里来这里办事。他当时就带着这个箱子。他在寻找一个叫佳弗的人——或者说那个女人觉得他找的人叫佳弗。但那天晚上吃过晚饭后，他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我盯着詹米：“再没有回来？那个女人知道他出什么事了吗？”
詹米摇摇头，赶走一小群摇蚊。太阳开始沉下去，把水面染成了金色和橘黄色。下午逐渐过渡到夜晚，天气凉爽下来，蚊虫也随之聚集起来。“不知道。她去找了治安官，找了法官，而且警察到处搜寻，但就是没有发现他的任何踪迹。他们寻找了一周，然后就放弃了。他也没有跟女房东说过他家在弗吉尼亚的哪个镇，所以他们没法进一步寻找他。”
“真是奇怪。那位医生是什么时候失踪的？”我说着，擦掉下巴上的一小滴水。
“女房东说是一年前。你不介意吧，用这个医生的东西？”他有些担心地看着我。
“不介意。如果不是我用，我也会想让其他人去用的。”我合上盖子，轻轻地抚摸着箱子，它的乌木在我手指下显得温暖而光滑。我还清晰地记得我自己的医药包的触感——科尔多瓦皮革，因经常被触摸而变得光滑、闪亮；把手上面用镀金印着我名字的首字母，或者说最初用镀金印有名字的首字母，它们早就已经被磨掉了。那个包是我从医学院毕业时弗兰克送给我的。后来我送给了乔·艾伯纳西，希望有位能像我那样珍惜它的人来使用它。
詹米看到我面色有些阴郁，我也看到他的面色也因此阴郁起来，但我拉住他的手，一边捏着，一边微笑着说：“这份礼物太棒了。你是怎么找到它的？”
他也反过来微笑了。低沉的太阳闪耀着，透过黑暗的树梢看去，就像一个明亮的橙色球体。
“我去金匠铺子时看到这个箱子，保管它的是金匠的妻子。昨天我又去了那里，打算给你买些珠宝、胸针什么的。在金匠妻子给我看那些俗不可耐的小玩意儿时，我们刚好闲聊起来，然后她就跟我说了那个医生的事情，后来……”他耸了耸肩。
“你为什么想要给我买珠宝？”我迷惑地看着他。卖掉那个红宝石后，我们有了点钱，但他并不是铺张浪费的人，而且在目前的情况下……
“噢！为了弥补把钱全部寄给了莱里这件事？我并不介意这件事，我之前就说过不介意的嘛。”
詹米之前有些勉强地安排人把我们卖宝石得到的钱寄回苏格兰，用于报偿他之前给莱里·麦肯锡·弗雷泽许下的承诺。他之前很合理地觉得我就算没有死，也不会回来，所以在他姐姐的劝说下娶了莱里。我的死而复生带来了许多复杂事情，而莱里就是其中很明显的一件。
“是的，你是说过不介意。”他明显挖苦地说道。
“我是认真的——多少是认真的。你没有理由让那个讨厌的女人饿死，尽管让她饿死的这种想法很有吸引力。”我说道，然后大笑起来。
他微微地笑了：“不会的，我不会让自己的良心因为那样受谴责，我已经足够愧疚了。但是那不是我想给你买礼物的原因。”
“那么是什么原因呢？”那个箱子沉甸甸的。它仁慈、结实、令人满意地压在我的大腿上，它的木头材质在我手下让我感到开心。
詹米转头深情地看我，头发在落日余晖中好似燃烧着，脸庞在剪影中黑黝黝的。
“二十四年前的今天，外乡人，我娶了你，我希望不要有什么原因让你后悔嫁给我。”他温柔地说。
*　*　*
开普菲尔河沿线都已经被开垦，从威尔明顿到十字溪都是种植园。但是，两边的河岸上都是茂密的树林，只是偶尔可以从树林的空隙中看到些许田地，及其中种植的庄稼，或被植被半遮半掩的一个木码头。
我们慢慢地向上游前进，完全跟随着潮汐。在潮汐退去时，我们就把船停下来过夜。我们在岸上生起小火堆，在火边吃饭，然后在船上睡觉。尼特罗克鲁斯漫不经心地提及食鱼蝮盛行的事，说这种蛇生活在河岸下面的洞穴里，但特别有可能爬出洞穴，在粗心的睡觉人身边暖身子。
我在快天亮时醒来，睡在木板上让我全身酸痛，而且身体还硬邦邦的。我听着旁边的河上有艘船迅速驶过时发出的微弱声音，感受到这艘船所形成的水浪推动了我们的船身。詹米感受到我的动静，于是在睡梦中动了动，翻了个身，把我紧紧抱在了怀里。
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体在我身后蜷起来，他所处的状态就是清晨那种睡眠与醒来之间的矛盾状态。他发出困倦的声音，朝我动了动表示询问，笨拙地摸索着我的乱糟糟的睡裙的裙摆。
“别，看在老天的分上，别忘了我们在哪里。”我低声说，把他的手拍开。
我能够听到伊恩的叫喊声和洛洛的吠叫声，他们在河岸上昂首阔步地来回走着。我还能听到船舱里的微弱动静，主要是咳痰和吐痰的声音，表明了弗里曼船长即将出来。
“噢，”詹米清醒过来说，“噢，是的。真遗憾。”他爬起来，双手罩着我的乳房，然后用身体在我身上缓慢、舒适地磨蹭，让我真切地明白了我即将错过的是什么。
“噢，好吧，行污秽之乐事，嗯？”他说着，不情愿地放松双手，但并没有放开。
“什么？”
“行污秽之乐事时感觉时间太短，”他热心地背诵道，“事后我们又坦率地忏悔此事。”
我看了看我们身下沾有污渍的船板。“或许‘污秽’这个词用得完全错了，”我开口说，“但是——”
“让我烦恼的不是污秽，外乡人，是时间太短。”他插话道，怒视着伊恩。伊恩在船边上，喊叫着鼓励洛洛游泳。
他看了看我，理解了我的凌乱状态，怒视变成了赞同的神情。“我打算慢慢来的，是吧？”
*　*　*
这天的这种与古希腊有关的开端，似乎对詹米的心思有着某种持续的影响。坐在下午的太阳下，我能够听到他们在说古希腊语。我用拇指抚摸着丹尼尔·罗林斯的病例本，本子里记录的东西让我开心，给我启发，同时还让我感到惊恐。
我能够听到詹米念古希腊诗文时那种井然有序、抑扬顿挫的声音。我之前听过——《奥德赛》当中的段落。詹米停顿下来，打算要站起来。
“噢——”伊恩说。
“接下来是什么？”
“呃——”
“再来一次，”詹米说，声音里有些微怒意，“专心些！我念这个不是因为我喜欢听自己的声音，知道吧？”他又开始念起来，优雅、正式的诗文越来越显得生动。
他或许不喜欢听自己的声音，但是我喜欢。我自己不懂希腊语，但是詹米那种抑扬顿挫的声音，就像河水拍打船身发出的声音那样令人感到安慰。
詹米以应有的严肃承担起了监护伊恩的责任，在路途中始终在指导伊恩，抓住零散的休闲时间给他上课，或者说尝试给他上课，教他些希腊语和拉丁语的基础语法，提高他的数学能力和法语口语。
幸运的是，伊恩和詹米一样能够快速理解数学法则，我身边的小船舱的侧面上，覆盖着用烧焦的木棍简要写下的欧几里得验算。不过，在教语言这个科目时，他们两人的共同点就没有那么多了。
詹米是个语言天才，他毫不费力地学会了几种语言和方言，各种成语信手拈来。除此以外，他在巴黎的大学里学习过古希腊与古罗马的文化，而且将荷马和维吉尔视为朋友——尽管时而会与某些罗马哲学家有分歧。伊恩会说他从小听到大的盖尔语和英语，还会说点从菲格斯那儿学来的法国土话，而且觉得这很够用。确实，他令人赞叹地掌握了额外六七种语言中的脏话——这来源于他最近受到的许多不良影响，尤其是他舅舅詹米，但他对拉丁语的复杂变位近乎一窍不通。而且，他很不能理解学习拉丁语和希腊语的必要性。在他看来，这两门语言不仅是死语言，而且他显然觉得它们早就已经腐烂，不可能有任何用处。荷马比不上这个新世界带来的激动，两岸的绿色植被就像引诱的双手，伸出来召唤他去冒险。
詹米念完希腊文段落，伴随着一声我坐在那里都能听见的叹气，他让伊恩拿出那本他从特赖恩总督那里借来的拉丁书本。他们没有背诵，不会让我分心，所以我又继续去浏览罗林斯医生的病例本。
和我一样，罗林斯医生显然懂点拉丁文，但在大部分笔记中他更喜欢使用英语，只是偶尔碰到正式的条目时才使用拉丁文。
给贝多斯先生放血一品脱。观察到胆汁明显减少，面容发黄的症状和让他饱受折磨的脓疱也缓和许多；施用黑色泻剂，帮助净化血液。
“笨蛋，”我又一次嘟哝道，“你看不出这个人是肝脏有病吗？”或许是轻微的肝硬化，罗林斯注意到了肝脏的轻微扩张和硬化，不过他把这种症状归因于胆汁分泌过多。很有可能是酒精中毒，病人脸上和胸上的脓疱是营养不良的典型症状，而这种营养不良常常与过度饮酒相关联——而且老天都知道，酗酒泛滥成灾。
贝多斯如果还活着——我觉得这难说——可能每天都会混杂着喝一夸脱的烈酒，甚至已经几个月不知菜味了。他脸上那些在罗林斯医生看来有所缓解的脓疱或许已经消失，因为罗林斯在他的“黑色泻剂”特殊处方中，加入了芜菁叶子作为调色剂。
我专心地阅读着，隐约听到伊恩在船舱那头结结巴巴地背诵普劳图斯的《美德》，每翻译一句就被詹米督促和纠正的深沉声音打断一次。
“‘Virtus praemium est optimus...’”
“Optimum.”
“‘...est optimum. Virtus omnibus rebus’……嗯……”
“Anteit.”
“谢谢你，舅舅。‘Virtus omnibus rebus anteit... profectus’？”
“Profecto.”
“噢，是的，是profecto。嗯……‘Virtus’？”
“是Libertas。‘Libertas salus vita res et parentes, patria et prognati...’伊恩，你还记得‘vita’是什么意思吗？”
“生活。”伊恩的声音传了过来，就好像在翻滚的大海中感激地抓住了一件漂浮物。
“没错，回答得很好，但它所指的不仅是生活。在拉丁语中，它不仅指活着的状态，也指一个人的实质，指构成这个人的东西。你看，后面是这样的‘...libertas salus vita res et parentes, patria et prognati tutantur, servantur; virtus omnia in sese habet, omnia adsunt bona quem penest virtus.’你觉得这句话讲的是什么？”
“噢……美德是件好事情？”伊恩小心翼翼地说。
他们沉默了片刻，其间我几乎能够听到詹米血液上涌的声音。然后我听到他吸气时的咝咝声，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痛苦地长出一口气。“唔。你看你，伊恩。为什么‘tutantur’‘servantur’这两个词语要组合起来，而不是……”
我的注意力逐渐消散，回到了案例本上面。在案例本中，罗林斯医生叙述了一次决斗，以及决斗带来的后果。
五月十五日黎明，被从床上叫起来去医治红狗旅馆的一位男士。发现他伤情较重，手上有手枪子弹发射失败造成的伤，拇指和食指被爆炸完全炸掉，中指被严重炸伤，手的三分之二被严重撕裂，几乎看不出来是只人手。
只能立即截肢，决定后我派人叫来房东，要人提供一杯白兰地，以及用作绷带的亚麻布，还要了两个强壮男士来帮忙。这些很快就提供完备，病人被恰当地约束起来，我把那只手——那是右手，这位病人真不幸——抬到腰部上方。我成功绑扎了两条动脉血管，但是忘记了前骨间肌；在我锯断骨头过后，前骨间肌缩回到了肉里，不得不松开止血带寻找，因此失血很多——这是一次幸运的意外，大量出血让病人失去了知觉，因此也暂时让他不再痛苦，也不再挣扎，他的挣扎让我工作极为受阻。截肢手术成功收尾，病人被安置到床上，但我仍然留在他身边，以防他突然恢复意识，乱动撕破伤口上的缝线。
詹米突然发火，打断了这段吸引人的叙述。他的耐心显然已经耗尽了。
“伊恩，你的拉丁语连狗都不如！还有，你懂的那点希腊语，都分不清楚水和酒有什么区别！”
“只要是他们喝的，肯定就不是水。”伊恩嘟哝道，听上去有些叛逆。
我合上本子，匆匆站了起来。听上去他们或许很需要一位裁判。我绕过船舱时，伊恩正不满意地用苏格兰语小声嘟哝着。
“是的，嗯，但我不那么在意……”
“是的，你不在意！真是遗憾，你甚至不知道为你的无知感到羞愧！”
然后是紧张的沉默，只听到尼特罗克鲁斯在船头撑篙时的微弱水声。我在角落窥视，看到詹米怒视着沮丧的伊恩。伊恩看了看我，咳嗽着清了清嗓子。
“嗯，我跟你说，詹米舅舅，如果我觉得羞愧有用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感到羞愧。”
他看上去很难过，满脸歉意，让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詹米听到我的笑声后转身，怒气稍微减少了一些。“你真是一点忙都帮不上，外乡人。”他说，“你懂拉丁文，不是吗？你是医生，必须懂拉丁文。或许我应该让你来教他拉丁文的，嗯？”
我摇了摇头。尽管我确实算得上会读拉丁文——读得笨拙且费力——但我并不想将我接受的零散杂乱的训练塞到伊恩的脑袋里。
“我只记得‘Arma virumque cano’这句话。”我看了看伊恩，然后笑着翻译了这个句子，“我的胳膊被狗咬断了。”
伊恩咯咯地笑了起来，詹米对我使了个彻底绝望的眼神。他叹了口气，然后伸手抓了抓头发。除身材高挑、头发浓密，以及在生气或思考时会抓头发以外，詹米和伊恩没有任何生理上的相似性。
刚才这堂课看上去压力很大，他们都好像被倒退着拉过灌木树篱似的。
詹米不开心地朝我微笑，然后转身对着伊恩摇了摇头：“噢，好吧，抱歉我吼你了，伊恩，真的抱歉。但是你头脑聪明，我不想看到你把它浪费了。好家伙，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开始在巴黎大学学习了！”
伊恩站着，低头看着船边打着漩迅速流逝的棕色河水。他的双手放在围栏上——一双大手，手背宽大，被太阳晒成了棕色。
“是的，”他说，“在我这个年龄时，我爸爸也在法国，在那里打仗。”
听到他这么说我有些惊讶。我知道伊恩曾经在法国从军过一段时间，但不知道他从军得那么早，也不知道他从军时间那么长。小伊恩现在才十五岁。那么说，他父亲十五岁时就在法国当外籍雇佣兵，直到二十二岁时被炸伤。当时，他的一条腿被葡萄弹炸了，伤得特别严重，所以膝盖以下的部分被截肢，然后他就永久地回家了。
詹米看了小伊恩一会儿，稍微皱着眉头。然后，他走过去站到小伊恩旁边，向后倚靠着，双手放在围栏上保持平衡。
“我知道的，”詹米轻声说，“因为在他去参军的四年后，我成了逃犯，所以也跟随过他。”
听到詹米这么说，小伊恩惊讶地抬起头：“当时你们一起在法国？”
船的前进带来了些许微风，但天气仍然炎热。或许高温让詹米决定暂时放下高等教育的话题，因为他点了点头，拉起脑后的浓密头发，让颈子凉爽些。
“我们当时在法兰德斯，一起过了一年多，然后他才受伤被遣返回家。我们当时属于苏格兰雇佣兵团，团长是菲格斯·马克·利奥达斯。”
小伊恩的双眼因为好奇而明亮起来。
“菲格斯——我们的菲格斯——的名字就是从这里来的？”
詹米微笑起来：“是的，我给他取名菲格斯，就是因为利奥达斯。利奥达斯长得英俊，而且英勇善战。他对伊恩的评价不错。你爸爸没有给你说过他？”
伊恩摇了摇头，稍微皱起了眉头：“他从来没有跟我说过。我……我知道他的那条腿是在法国受伤的——妈妈在我问时跟我说的——但爸爸自己从来不说关于它的事情。”
罗林斯医生对截肢的描述在我脑中还很清晰，所以我觉得伊恩或许并不想回忆截肢这件事。
詹米耸了耸肩，从胸前把被汗打湿的衣服拉开。“是啊，我想，在回家定居在拉里堡之后，他打算把那段时间忘掉。还有……”他犹豫了，但小伊恩坚持要他继续说下去。
“还有什么，詹米舅舅？”
詹米看了看伊恩，扬起了一边的嘴角：“好吧，我觉得他不想跟你说太多关于战争和打仗的故事，以免你们这些家伙对打仗念念不忘，最后也跑去参军。他和你妈妈都是为了你好，知道吗？”
我觉得伊恩这么做是明智的，从脸上的表情来看，小伊恩想不出比战争和打仗更让他激动的东西。
“我妈妈才会那么做，要是我不反对，她会把我裹在毛毯里，系在她围裙的系绳上。”伊恩有些厌烦地说。
詹米咧嘴微笑起来：“噢，你不反对？你觉得要是你现在回家去，她会把你裹在毛毯里，把你亲到窒息？”
小伊恩放下了鄙视的姿态。“呃，不会的，她会狠狠地打我的光屁股。”他承认道。
詹米大笑起来：“你对女人还是有些了解嘛，伊恩，虽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了解。”
伊恩怀疑地看了看詹米，看了看我，接着又看着詹米。“舅舅，你对女人了如指掌，是吧？”
我扬起眉毛，让詹米回答这个问题，但他只是大笑。
“聪明人知道自己知识的极限，伊恩。”他低头亲吻了我湿润的额头，然后转头向伊恩补充说：“但我希望你的极限再高些。”
伊恩耸了耸肩，一副厌烦的表情。“我不打算当绅士，”他说，“毕竟，小詹米和小迈克尔都不会读希腊文，而他们过得也足够好。”
詹米搓了搓鼻子，若有所思地打量着伊恩。“小詹米有拉里堡。小迈克尔在巴黎和杰拉德过得不错。他们会有安定的生活。我们为他们两个尽了全力，但是在他们长大成人时，我们没钱让他们去游历和上学。他们当时没有太多选择，是吧？”
他向后推了一把，离开围栏，站直了身子。“但是，如果能让你做得更好，伊恩，你父母不会想让你过那样的生活。他们会让你成为有学识、有影响力的人，或许成为duine uasal。”
我之前听过这个盖尔语的词语，它字面上的意思是“有价值的人”。这个词指的是有社会地位的农场主和领主，他们拥有土地和追随者，在高地氏族中仅次于族长。在起义之前，詹米就曾是这样一位“有价值的人”，但现在不是了。
“唔。詹米舅舅，那你有没有按照你父母的意愿做事呢？”小伊恩沉稳地看着詹米，只是小心翼翼地抽动了一下眼睛，表明他知道自己问这个问题有些危险。实际上，詹米的父母本打算让他成为“有价值的人”。拉里堡理应是他的，只是为了不让拉里堡被国王没收，他才从法律上把它交给了小詹米。
詹米盯着他看了片刻，然后用指关节搓了搓上嘴唇，这才开口回答。
“我刚才说你头脑聪明，不是吗？”他干巴巴地回答道，“不过，既然你问了，伊恩，我父母把我养大，是要我做两件事情，一是照顾我的土地和人们，二是照顾我的家庭。我尽全力做了这两件事，而且我还会尽全力继续做下去。”
听到这里，伊恩知趣地脸红起来。“嗯，我不是故意——”他低着头嘟哝道。
“别担心，小伙子。”詹米插话说道，同时拍了拍他的肩膀，朝伊恩苦笑着，“为了母亲，我们都需要有些成就，即使这种成就最终让我们丧命。现在该我去撑船了。”
詹米朝前面看了看，尼特罗克鲁斯的肩膀像涂了油的铜那样闪亮着，肩上的肌肉因为长久劳作而变得精瘦。詹米解开马裤——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撑船时不脱衣服，而是为了凉爽脱掉马裤，撑船时按照苏格兰高地的做法把衣服系在大腿中间——然后朝伊恩点了点头。“你想想吧，小伙子。不管是不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你的人生都不应该被浪费。”
他朝我笑了笑，笑容中的光亮几乎能让人心脏骤停，然后他把脱下来的马裤递给了我。紧接着，他仍然拉着我的手，站直身子，另外那只手捂在心上，慷慨激昂地说道：
爱，爱，我爱的女子，
她高挑如雪松；
芳香樱草的优雅
是她的主格，
她的性是阴性。
他和蔼地朝已经忍不住咯咯笑起来的伊恩点了点头，然后把我的手牵到唇边，蓝色的眼睛淘气地倾斜着。
我能拒绝如此美丽的仙女吗？
她的声音悦耳如笛声；
她双眼明亮，双手洁白，
脉搏在触碰下如此柔弱。
噢，我的女孩，她那么美，
我要亲吻她到永远；
先生，如果我有幸，我要娶她为妻，
噢，幸福的一天。
他优雅地向我伸出一只脚，庄严地眨眼向我示意，然后穿着衬衫大步走开了。

Chapter 09 鬼魂的三分之二
河面像石油一样隐隐闪光，河水和缓地向后流逝，没有丝毫波纹。船头右侧挂着一盏灯笼，我坐在前面甲板上的低矮凳子上，能够看到下面的光线，光线与其说是映射在水里，倒不如说是被困在水下，与我们的船并肩缓慢地移动。
月亮隐约像把镰刀，有气无力地从树梢上割过。在河边的茂密树林以外，大地在广阔黑暗的笼罩下变成了水稻种植园和烟草土地。白天的炎热被吸入大地，在土壤下面散发着看不见的能量；在松树和枫香树的屏障后面，肥沃的平原在黑暗的热量中酝酿，利用着河水和白天积攒下来的热量。
只要移动就会出汗。空气沉闷得可以被感受到，吹到我脸上和胳膊上的阵阵微弱暖风，都像是在爱抚我。
我身后的黑暗中有阵微弱的沙沙声，我向上伸出一只手，但没有转身去看。詹米的手温柔地握在我的手上，捏了捏，然后又放开了。即使是这短暂的触碰，也让我的手指因为出汗而变得湿润。
他叹息着慢慢地坐到我身边，拉扯着衬衫的领子。
“我觉得在我们离开佐治亚过后，我就没有呼吸过空气了，每次呼吸都觉得自己会被淹死。”他说。
我大笑起来，感觉到汗液从我乳房中间蜿蜒流下去。“十字溪会凉快些，大家都这么说。不过，这样的空气难道不好闻吗？”我深吸了一口气，只是为了证明我还能呼吸。
黑暗将水边树木和植物的浓郁香气全部释放出来，混杂着河岸上潮湿泥土的气息和甲板木材被太阳晒出来的香气。
“你的鼻子和狗一样灵敏，外乡人，难怪洛洛会那么喜欢你。”他叹了口气，向后倚靠着船舱墙壁。
爪子踩在甲板上发出的声音说明了洛洛的到来，它小心翼翼地朝围栏走来，在离围栏一英尺的地方谨慎地停下来，然后轻手轻脚地趴在了甲板上。它把鼻子搭在爪子上，深深地叹了口气。它几乎和詹米一样特别不喜欢坐船。
“嗨，洛洛，你的主人在哪里呢？”我说。我伸出手去让它闻闻，它礼貌地低头让我挠它的耳朵。
“在船舱里，学习打牌作弊的新方法，”詹米挖苦地说，“只有老天才知道这家伙会出什么事，如果他没有在某家酒馆里被人枪击或被人暴打脑袋，那么他有可能带着下次打法罗纸牌时赢来的一只鸵鸟回家。”
“山里肯定没有鸵鸟，也没有法罗纸牌吧？如果那里没有值得一提的城镇，肯定也不会有太多酒馆。”
“嗯，应该没有，”他承认道，“但如果一个人注定要去投奔魔鬼，那么无论你把他安置在哪里，他都会找到前去的路。”
“我相信伊恩不会去投奔魔鬼的，他是个好男孩。”我安慰他说。
“他是男人了。”詹米纠正道。他侧耳倾听着船舱里的动静，我能够听到里面传来模糊的笑声，偶尔还有几句下流话。“不过他还是特别年轻的男人，而且傻头傻脑的。”他看了看我，脸上的惨然微笑在灯笼光线里清晰可见。
“如果他还是个小孩子，我能够管管他。可实际上……”他耸了耸肩，“他已经大到能够管自己的事情了，我要是紧盯着他，他是不会感激我的。”
“他总是会听你的话。”我抗议道。
“是啊，可那是因为我还没有对他说他不想听的话。”他把脑袋靠着墙壁，闭上了眼睛。汗水在他高凸的脸颊骨上闪着微光，一小股汗液沿着他脖子侧边流了下去。
我伸出手指，轻轻地将那一小滴汗液弹掉，没让它进一步打湿他的衬衫。
“你说他得回苏格兰，已经说了两个月，我不觉得他不想听你这么说。”
詹米睁开眼睛，悲观地看着我：“那他现在回苏格兰了吗？”
“呃……”
“嗯。”他说，然后又闭上了眼睛。
我安静地坐了会儿，用裙摆擦干了脸上的汗水。这里的河道变窄了，河岸离我们至多十英尺远。我看到灌木丛中有些沙沙的动静，里面有双眼睛反射着船上灯笼的光线，短暂地发出红色的微光。
洛洛突然低吼着抬起了头，耳朵专注地竖了起来。
詹米睁开眼睛，看了看河岸，然后突然坐了起来。“天哪！那是我见过的最大的老鼠！”
我大笑起来：“那不是老鼠，是负子鼠。看到它背上的孩子没？”
詹米和洛洛看着那只负子鼠，脸上都是相同的审视的表情，评估着它的体格和可能有的速度。四只小负子鼠冷峻地朝这边凝视着，在它们母亲不偏不倚隆起的后背上抽动着尖尖的鼻子。那只母负子鼠显然觉得我们的船不是威胁，所以舔着喝完水，转过身子，沉重缓慢地走进了灌木丛。随着灯笼光线逐渐变暗，它那光秃且粗大的粉红尾巴的尖端也消失不见了。
詹米和洛洛这两个狩猎者发出同样的叹息，然后再次放松了下来。
“梅耶斯倒是说过它们吃起来味道不错。”詹米伤感地说。我叹了口气，从裙子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布袋递给他。
“这是什么？”他好奇地朝口袋里看了看，然后把里面的棕色小颗粒倒进手掌。
“炒花生。这里的地下长有花生。我碰到一位农场主把它们当猪食卖，所以就买了些让旅馆老板娘给我炒了炒。把壳剥掉再吃。”我说着，朝他咧嘴笑了，享受着那种比他更了解周围环境的新奇感觉。
他有些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用拇指和食指压碎花生壳，剥出三颗花生米。
“外乡人，我是无知，但我不傻。无知和傻还是有区别的，是吧？”他说着，把一颗花生米放到嘴里，小心翼翼地咬下去。他的怀疑表情变成了惊讶的愉悦表情，然后越来越热情地咀嚼起来，把剩下那两颗也扔到了嘴里。
“喜欢吧？等我们安顿好，我把研钵取下来，就给你做花生酱来搭配面包。”我微笑起来，享受着他的愉悦。
他朝我微笑，把花生吞下去，然后又捏开另外一个。
“这个地方虽然到处都是沼泽，但土壤不错。我从来没见过土地里轻易就长出这么多东西。”
他又把另外一颗花生米扔到嘴里。“外乡人，我一直在想，你觉得定居在这里怎么样？”他说着，低头朝手掌里面看。
这个问题并没让我感到十分意外。我看见过他用农场主般的善良眼神打量这些黑土地和茂盛的庄稼，还在他欣赏总督的马匹时看到过他脸上的悲伤神情。
反正我们不能立即回苏格兰。小伊恩可以回去，但因为某些复杂情况，尤其是有些事情涉及莱里·麦肯锡，我和詹米不能回去。
“我不知道，撇开印第安人和野兽不说——”我慢慢地说。
“哎哟，”他有些尴尬地插话道，“梅耶斯跟我说，只要远离山区，印第安人和野兽就完全不是问题。”
我忍住没有指出，总督的提议就是要让我们去那些山区。
“是的，但是你记得我跟你说过关于美洲革命的事情吗？今年是一七六七年，你在总督的宴会上听到对话了。詹米，再过九年就会天下大乱。”我们都经受过战争，对这个想法的态度都很严肃。我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胳膊上，用力捏了捏，让他看我。
“你知道的，我之前没有说错。”我当时知道在卡洛登会发生什么，把查尔斯·斯图亚特及其军队的命运告诉了他。然而，我们俩对这种命运的知晓都不足以拯救我们。在这种知晓背后，是二十年痛苦的分别，以及关于一个他无法见到的女儿的记忆。
他缓缓点头，然后向上伸手抚摸我的脸庞。头顶那个小灯笼的柔弱光线引来一团团小蚊虫，它们被詹米的动作惊扰，突然胡乱旋转起来。
“是的，你当时没说错，当时我们觉得我们必须去改变事情，或者说至少要尝试去改变。但是在这里——”他温柔地说，并转过身，朝树林后面看不见的广阔土地挥动手臂，“我不觉得这与我有关，不管是去帮忙，还是去阻挡。”
我挥手赶走脸前的蚊虫。“如果我们生活在这里，这或许就与我们有关。”
他思考着，用手指搓着下巴。他的胡须长了出来，微红的胡楂在灯笼光线里闪着银光。他身材高大，长相俊俏，体格强壮，正值盛年，但不再是年轻的那个他，我带着突然的感激之情意识到了这点。
苏格兰高地的男人生来就是为了战斗，高地男孩在能够举剑参战时就成了男人。詹米从来没有草率过，但是在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勇士和战士。在他还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时，无论是不是自身的原因，都不能阻止他去战斗。现在，在他四十多岁时，理智或许会缓和他的激情——至少我希望能够缓和。
这也没错，除了一位他不认识的姨妈以外，他在这里没有亲戚，没有任何关系会让他插手。或许，在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时，我们可能会设法远离最糟糕的结果？
“这个地方很大，外乡人。单是在离开佐治亚过后，我们旅途的距离就已经比苏格兰和英格兰加起来都要远了。”他往船头以外看去，看着看不见的黑色大地。
“没错。”我承认道。在苏格兰，即使是在高地的悬崖峭壁当中，也没法逃避残忍的战争。这里却不同，只要我们仔细地选择地方，我们其实有可能躲开战神的巡回眼光。
他偏着脑袋，向上朝我微笑。“我能想象你当种植园主夫人的样子了，外乡人。如果总督找到人买走剩余的宝石，那么我就有足够的钱，能给莱里寄去我给她承诺的全部钱款，然后还剩下足够多的钱去买块好地，一个能让我们成功的好地。”
他用右手拉起我的右手，拇指温柔地抚摸着我那枚银婚戒。“或许有一天我会用蕾丝和珠宝打扮你，”他温柔地说，“我始终没有能力给你太多，除了一枚不大的银戒指和我母亲的珍珠项链。”
“你给我的远不止这些，比如说布丽安娜。”我说，用手指握住他的拇指，然后捏了捏。
他淡然一笑，低头看着甲板。“是啊，没错。她或许就是我们留在这里的真正原因。”我把他朝我拉过来，他把头靠在我的大腿上。
“这是属于她的地方，不是吗？她会出生在这里，她会生活在这里。”他轻声地说着，抬起一只手，指了指河流、树林和天空。
“没错。”我轻声说，并抚摸着他的头发，理顺他那与布丽安娜特别相像的一缕缕浓密发丝，“这里将是属于她的国家。”这里属于她，也属于我和詹米，无论我们可能会在这里生活多久。
他点点头，胡须柔和地刮擦着我的裙子。
“我不想打仗，但如果我不打仗的话，你就会有危险，外乡人。但是，如果我能做点什么来……来建造这个地方，来让它变得安全，变成于她而言不错的地方……”他耸了耸肩，“我就会感到开心。”他轻声说完。
我们沉默地坐了片刻，紧挨着彼此，看着河水反射的暗淡光亮，以及那个在缓慢前行的昏暗灯笼。
“我把那条珍珠项链留给了她，”我最终说，“我似乎就应该那样做，毕竟它是传家宝。我只需要这枚戒指。”我弯曲着戴着戒指的那只手，抚摸他的大腿。
他握住我的双手，然后亲吻了它们——左手上还戴着弗兰克和我的金婚戒，右手上戴着他给我的银戒指。
“Da mi basia mille。”他用拉丁语低声说道，意思是“给我一千个吻”。
这句话刻在我戒指的内侧，引自卡塔路斯的情歌。我低头，还了他一个吻。
“Dein mille altera。”我说，意思是“然后再来一千个”。
*　*　*
我们停靠在灌木树丛边上休息时，已经快半夜了。天气有了变化，尽管仍然闷热，但空气中有了打雷的迹象，树木下的灌木丛轻轻地摆动起来——因为不规律的风吹，或许是因为夜里的某些小东西在暴风雨之前匆匆疾跑回家。
潮汐几乎结束，从这里开始，我们需要依靠船帆和篙竿，弗里曼船长觉得有希望趁着风暴借点微风。我们可以因此得到休息。在能够借风时，我们就可以休息。我蜷缩到我们在船尾的休息处，尽管天很晚了，但我还是没法立即睡着。
按照弗里曼船长的估计，我们可以在明天晚上抵达十字溪。我很惊讶地意识到我是多么期待我们到达十字溪，在路上过了两个月的勉强糊口的生活，我特别渴望能够有个庇护所，无论这个庇护所有多么临时。
我熟悉高地人对热情好客和亲属关系的观念，所以不担心我们会不会受欢迎。詹米已经四十多年没有见这位姨妈，但他显然不觉得这会阻碍我们受到热情接待。与此同时，我不禁对乔卡斯塔·卡梅伦心怀许多好奇。
建造理士城堡的“红色雅各布”，也就是雅各布·麦肯锡，养育有五个子女。詹米的母亲艾伦是五姐弟中最大的，乔卡斯塔是最小的，而另外一个姐妹詹妮特，也像艾伦那样，在我与詹米相遇之前很久就去世了。不过，我认识科拉姆和杜格尔这两兄弟，而且对他们很熟悉，因而我不禁猜测这五姐弟中的最后一位会是什么样子。
她或许会很高，我心想着，看了看蜷曲着躺在我身边甲板上的詹米。或许还有一头红发。他们都是高个子、白皮肤的维京人——即使是患有某种变性疾病而残废的科拉姆，最初也是高个子——毛发的颜色红艳艳的，既有詹米那种如火焰般的红色，也有杜格尔那种深深的黄褐色。只有科拉姆的毛发是真正的黑色。
回忆起科拉姆和杜格尔，我突然感到一阵不舒服。科拉姆在卡洛登战役之前就病逝了。杜格尔死于卡洛登战役前夜，是被詹米杀死的。詹米杀他是为了自卫——其实是为了保卫我——而他只是在那个血腥四月中死去的那么多人中的一个。不过，我确实在想，詹米有没有想过，等我们到了河场，在大家相互寒暄完，亲戚间的闲聊转到“你上次见到谁谁谁是什么时候”时，他会说些什么。
詹米叹了一口气，在睡眠中伸展了身体。他能够——也确实有过——在任何东西的表面上熟睡，因为他习惯了在各种条件下睡觉，无论是潮湿的石楠丛、充满霉味的洞穴，还是监狱牢房里的冰冷石地板。我觉得，与那样的条件相比，我们身下的木质甲板肯定特别舒服。
我既没有他那么柔软，也没有他那么坚硬，但疲倦逐渐压垮了我，连对于未来的好奇心所带来的刺痛感都没法让我保持清醒了。
我迷惑地醒了过来。天还未亮，四周有嘈杂的声音，喊叫声和狗吠声，我身体下面的甲板被人踩踏得颤动起来。我猛地坐起来，想着自己是在航行着的船上，所以觉得有海盗上了我们的船。
然后，我的思绪变得清晰了，尽管我仍然看不清楚东西。我发现确实是有海盗上了我们的船。有些陌生的声音在大声咒骂和命令，许多穿着靴子的脚沉重地在甲板上踩踏。詹米不见了。
我挣扎着爬起来，没有去管穿衣服之类的事情。天快亮了，天空虽然仍然黑暗，但是足够光亮，将船舱映衬成一块更黑暗的斑点。我挣扎着站直，抓住船舱顶部支撑着，几乎被船舱那边飞过来的几个人打倒。
几个模糊的人影和白色脸庞在移动，然后我听到一声叫喊、一声枪响和一声巨大的扑通声。伊恩面色苍白地蹲在甲板上，他下面是洛洛的上下起伏着的身子。一个陌生的男人，没有戴帽子，头发凌乱，撑着站了起来。
“该死！它差点咬到我了！”那个强盗因为洛洛那次差点命中的攻击而变得慌乱，用手颤抖着去摸出腰带上的备用手枪。他用手枪指着洛洛，脸庞朝着下面，眼睛丑陋地眯了起来。
“畜生，受死吧！”
一个更高的男人不知从何处冒出来，在燧石撞击前用手将手枪打了下去。
“别浪费子弹，蠢货，用空枪怎么能够看住他们？”他指了指尼特罗克鲁斯和正愤怒地咒骂着的弗里曼船长；他们正被人往我这边赶。
那个较矮的男人恶毒地看了看洛洛，然后把手枪转过来顶着弗里曼船长的腹部。
洛洛发出奇怪的声音——低声的吼叫，其中混杂着痛苦的呜呜声。我能够看到它扭曲着的身体下面，有一摊潮湿的黑暗印迹。伊恩把头埋在它身上，双手无助地抚摸着它的脑袋。他抬起头，脸颊上的泪水闪着微光。
“舅妈，救它，救救它！”他说。
我冲动地动了动，那个高个子男人向前走过来，伸出手臂挡住了我。
“我想看看那条狗。”我说。
“什么？”矮个子强盗用愤怒的口气说。
高个子男人戴着面罩，在眼睛适应了逐渐变亮的昏暗光线后，我意识到他们都戴着面罩。船上有多少人？我清晰地觉得那个高个子在微笑，尽管他戴着面罩。他没有回答，而是小幅度地挥了挥手枪，让我过去了。
“嗨，老伙计，”我跪到洛洛身边，低声说，“别咬我，你是只乖狗狗。它伤到哪儿了，伊恩，你知道吗？”
伊恩抽泣着摇了摇头。“伤在下面，我没法让它翻过身来。”
我也没有打算把洛洛的躯体翻过来。我迅速伸手去它脖子上试脉搏，但我的手指陷进了它的浓密毛皮，无用地在里面戳着。我突然有了灵感，于是抬起它的一只前爪，沿着整只爪子向上试，最终摸到了它的腿和身体相连的凹陷处。
脉搏当然就在那里，它脉搏稳定，在我手指下让人安慰地跳动着。我习惯性地开始计数，但很快就放弃了，因为我不知道狗的正常脉搏速率是多少。不过，脉搏稳定，没有颤动，没有失常，也没有显得虚弱。这是个很好的迹象。
还有个好迹象是洛洛并没有失去意识。我用手肘夹着的它那条硕大的腿，它还紧绷着想要往回缩，而不是像休克时那样软弱无力地吊着。它发出长时间的尖厉叫声，叫声介于哀鸣和嚎叫之间，然后它开始用爪子乱抓，想要把腿从我的手中挣脱，让自己回到正常的位置。“我觉得它伤得不重，伊恩，”我解脱地说，“你看，它现在在翻身。”
洛洛摇晃着站了起来。它用力摇了摇头，晃动全身的蓬乱皮毛，一阵血雨洒在甲板上，就像滴滴答答的雨滴一样。它那双黄色的大眼睛盯着矮个子男人，那种眼神即使是智力最平庸的人也能看得出来是什么意思。
“嘿！你拦住它，不然我发誓会开枪打死它！”那个强盗的声音中响彻着惊慌和真诚，手枪的枪口在那一小群俘虏和龇牙低吼的洛洛中间不确定地晃动着。
伊恩慌忙脱下衬衫，罩住洛洛的脑袋，暂时让它看不见东西。洛洛疯狂地摇头，在衬衫的束缚里发出低吼的声音。血液染在了黄色的亚麻衬衫上——不过，我现在能够看清楚了，那些血液是从洛洛肩胛上那个不深的伤口里流出来的。显然，刚才那枪造成的只是皮外伤。
伊恩坚定地撑着，逼迫洛洛蹲坐回去，对着被衬衫包裹着的狗头嘀咕着命令。
“船上有多少人？”那个高个子男人的犀利目光迅速转向弗里曼船长。船长紧闭着嘴，在他脸上的灰白胡须里，那张嘴看上去就像是钱包上的接缝。然后，高个子男人将目光转到了我身上。
我认识他，我认识他的声音。这肯定在我脸上表现了出来，因为他停顿了片刻，然后猛地摆头，让充当面罩的手帕从脸上掉了下来。
“有多少人？”史蒂芬·博内再次问道。
“六个。”我说。没有理由不回答他，我能看到岸上的菲格斯，他双手举着，被第三个海盗用枪口赶着朝船上走来。詹米突然从黑暗中冒出到我身边，一脸严肃的表情。
“弗雷泽先生，”博内看到他后愉悦地说，“很高兴我们又见面了。不过，你不是还有个同伴吗，先生，那个独臂的男士？”
“没在这里。”詹米简单地回答道。
“我去看看。”矮个子强盗转身嘀咕道，但博内挥手阻止了他。
“噢，不用去。你还不相信像弗雷泽先生这样的绅士的话吗？罗伯茨，你守着这些好人。我去四处看看。”他朝同伴点了点头，然后消失不见了。
因为照看洛洛，所以我暂时没有注意船上其他地方的骚动。船舱里传来东西被打碎的声音，我想起我的药箱，立即站了起来。
“嘿，你要去哪儿？站住！不然我开枪了！”那个强盗的声音里有种孤注一掷的语调，但这种语调同时也显得不确定。我没有停下来看他，而是钻进了船舱，撞上了第四个强盗，他正在我的药箱里胡乱翻找。
我被撞得踉跄退了一步，然后抓住他的胳膊，愤怒地喊了出来。他打开那些箱子和瓶子时很粗暴，让里面的东西都撒了出来，然后将它们胡乱扔在了地上。乱七八糟的药瓶，许多都被摔坏了，躺在罗林斯医生所选药品的零乱残余中间。“不准碰那些东西！”我说着，从他胸前把最近的那个药瓶一把抢过来，迅速揭开软木塞，把瓶中的液体洒到了他脸上。
就像罗林斯的大多数混合药品那样，这个瓶子里的液体里含有大量酒精。被液体淋到后，他喘着气，流着泪踉跄后退。我趁机从杂物中抓起一个石头做的啤酒瓶，然后敲打了他的脑袋，敲打出了让人满意的砰声！但我敲得不够狠，他摇晃了几步，仍然站着，然后在前倾时抓住了我。
我把手缩回来，打算再给他一击，但我的手腕被人从后面坚定地抓住了。
“抱歉，亲爱的弗雷泽夫人，我真的不能让你打破他的脑袋。他的脑袋虽然不好看，但他需要它来撑住帽子。”一个熟悉的爱尔兰声音礼貌地说。
“该死的婊子！她打我！”被我打的那个男人抓着脑袋，面容痛苦地扭曲着。
博内把我拉回甲板上，我的胳膊被拧到背后，疼痛不已。现在天几乎亮了，河流就像平坦的银子那样泛着微光。我恶狠狠地等着那几个袭击我们的人，如果再次见到他们，不管他们有没有戴面罩，我都想把他们认出来。
不幸的是，越来越明亮的环境也让他们能够看得更清楚。那个被我打的男人，似乎带着明显的怨恨，抓住我的手，用力往外拽我的戒指。
“来，把它给我们。”
我把手挣脱，准备给他一耳光，但是被博内意味深长的咳嗽阻止了。他走到了伊恩边上，把手枪抬到离伊恩左耳一英寸远的地方。
“弗雷泽夫人，你最好把它们交出来，恐怕罗伯茨先生想要你补偿你给他造成的伤害。”他礼貌地说。
双手恐惧、愤怒地颤抖着，我把我的金戒指拧了下来。那枚银戒指很紧，卡在我的指关节上，似乎不愿意与我分离。两枚戒指都因为汗水而湿滑，比起我突然冰冷的手指，它们显得更为暖和。
“把它们交出来。”那个男人用肩膀粗暴地戳了戳我，然后伸出宽大、肮脏的手掌来接戒指。我不情愿地把手伸过去，戒指就半握在我的手里。然后，没有经过细想，我就冲动地把手往嘴巴拍去，把戒指扔到了嘴里。
那个男人把我往后撞，让我的头砰的一声撞在船舱墙壁上。他用长着老茧的手指往我脸上戳，探到我的嘴巴里，粗鲁地寻找那两枚戒指。我挣扎起来，用力吞咽，嘴巴里充满了唾液。我尝到了银子的味道，这种味道既可能来自戒指，也可能来自血液。
我向下咬了一口，然后喊叫着猛地向后退。有枚戒指可能已经从我嘴里掉出来了，因为听到某个地方有微弱的金属撞击声，然后随着我的干呕和哽咽，另外那枚戒指滑进了我的食道，感觉又硬又圆。“婊子！我要割开你该死的喉咙！你把戒指留下，去死吧！该死的婊子！”我看见他愤怒扭曲着的脸，以及匕首被抽出时的突然闪光。有东西狠狠地把我撞倒，然后我发现自己被詹米的身体压在甲板上。
我头晕得没法移动，虽然我无论如何也移动不了。詹米的胸膛压在我的后脑勺上，把我的脸挤压在甲板上。船上有杂乱的喊叫声和喧闹声，隔着我脑袋周围的潮湿的亚麻衣服，显得模糊不清。我听到轻微的沉闷声音，然后感到詹米抽动，发出哼声。
噢，天哪，他们用刀捅他了！我心想，感觉既痛苦，又恐惧。然后我又听到一声闷响，紧接着是更大的哼声，但这表明詹米只是被人踢了肋骨一脚。詹米没有移动，他只是更用力地朝甲板上压，像装填三明治那样把我往下压。
“走开！罗伯茨！我说放开他！”博内的声音充满权威，足够犀利，能够穿透蒙在我脑袋上的衣服。
“但是她……”罗伯茨开口说，恼怒的哭嚷突然被一个响亮、有力的耳光止住。
“站起来，弗雷泽先生。你妻子安全了，尽管她应该受罚。”博内的粗哑男中音里混杂着愉悦和愤怒的口气。
詹米的沉重身体慢慢地从我身上离开，然后我坐了起来，感觉头晕目眩，还因为头部受到撞击而觉得有些恶心。史蒂芬·博内站着低头看我，带着轻微的厌恶打量着我，就好像我是他打算出售的一张破烂鹿皮。罗伯茨在他身边恶毒地盯着我，擦拭他发际线上的血污。
博内最终眨了眨眼，将凝视的目光转到已经站了起来的詹米身上。
“她是个愚蠢的女人，但我觉得你不介意。”博内冷静地说，点点头，脸上隐约露出微笑，“我很感激能有机会报答你的恩情，先生。《圣经》上说，一命抵一命。”
“报答我们？”伊恩生气地说，“我们那样对你，你却来抢掠我们，对我舅妈和我的狗下狠手，你还有脸说报答？”
博内用淡色的眼睛盯着伊恩的脸，他那双眼睛是绿色的，就像剥了皮的葡萄那样。他一边的脸颊上有个深深的酒窝，就像上帝在塑造他时在那里用拇指按了一下，但他的双眼在黎明时就像河水那样冰冷。
“你真是学不懂《圣经》啊？”博内谴责地摇了摇头，然后用舌头发出了咔嗒声，“有才德的妇人，价值远胜过红宝石；她的价值胜过珠宝。”
他脸上仍然带着微笑，张开了手掌，三颗宝石在灯笼发出的光线中闪闪发光：绿宝石、蓝宝石，以及黑色火焰般的黑宝石。
“我觉得弗雷泽先生会同意的，是吧，先生？”他把那只手伸到衣服里，拿出来时宝石不见了。
“最后，”他说，冷酷的眼神又转动到伊恩身上，“报答有不同的种类。”他微笑起来，笑得并不特别快活，“不过我觉得你还不够大，理解不了这点。感激我不想给你上堂课吧。”他转过身去，召唤他的同伴。
“东西到手了，”他突然说，“我们走。”他踩上围栏，然后跳了出去，哼的一声跳到泥泞的河岸上。他的喽啰跟在后面，罗伯茨恶毒地看了看我，然后才笨拙地跳进浅滩，走上河岸。
四人一同消失到灌木丛中，我听到黑暗中有马匹在尖厉嘶鸣致意，而船上则一片寂静。
天空呈深灰色，远处雷声隆隆，片状闪电在遥远的地平线上方一闪而过。
“杂种。”弗里曼朝那边怒斥，然后朝他的伙伴转过身。“把篙竿拿过来，你，特罗克鲁斯。”他说道，然后朝舵柄走去，边走边往上提马裤。
慢慢地，其他人也动了起来。菲格斯看了看詹米，然后点亮了灯笼，消失到船舱里。我听到他在里面收拾东西。伊恩蜷缩着坐在甲板上，在洛洛上方埋着黑头发的脑袋，用揉成团的衬衫擦拭着洛洛的颈子。
我不想看詹米。我翻身趴着，慢慢地朝小伊恩爬去。洛洛看着我，黄色的双眼显得谨慎，但并没有反对我的出现。
“它怎么样了？”我声音沙哑地问。我能够感受到戒指在我喉咙中，它阻碍在那里，让我很不舒服，于是我用力吞咽了几次。
小伊恩立即抬起头来，他的脸庞苍白、僵硬，但他的双眼却充满戒备。
“我觉得它没事，”他轻声说，“舅妈，你没事吧？你没有受伤吧？”
“没有，我没事。”我说，同时尝试着露出令人安慰的微笑。我后脑勺上有些疼痛，我的耳朵仍然在轻微地嗡嗡作响，灯笼周围的黄色光环似乎在摇摆，在随着我心脏跳动的节奏而膨胀和收缩。我的一边脸颊被打破，一只手肘被擦伤，还有一只手里插着一块很大的木头碎片，但我身体上基本安然无恙。至于其他方面，我就说不准了。
我没有回头看身后六英尺远的詹米，但我能够感受到他的存在，他此刻就像雷雨云那样不祥。显然可以从我肩膀上方看到詹米的伊恩显得有些担心。
甲板上发出轻微的嘎吱声，伊恩的表情放松了下来。我听到船舱里传来詹米的声音，他在问菲格斯问题，声音透出漫不经心，然后他的声音逐渐淡去，消失在翻弄和碰撞发出的声音当中——他们几个人把家具归位，重新堆好散乱的东西。我慢慢地出了口气。
“别担心，舅妈，詹米舅舅不是那种会对你动手的人。我觉得不是。”伊恩尝试安慰我。
鉴于从詹米那边传来的氛围，我完全不确定伊恩说的是否正确，但我希望他没有说错。
“你觉得他很生气吗？”我小声地问。
伊恩不自在地耸了耸肩。“呃，上次我见他那副样子时，他把我带回房子里，把我打趴在地上了。不过，他肯定不会那样对你。”他匆忙补充道。
“我觉得未必。”我有点不乐观地说。我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宁愿他那样对我。
“被詹米舅舅骂也不好受，我自己倒是宁愿他打我。”伊恩说着，同情地摇了摇头。
我瞪了伊恩一眼，然后弯腰去看洛洛。
“不用担心以后的事情了。它的血止住没？”
它已经不流血了，除皮毛上面沾了血污以外，它受到的伤害出奇地少，只有肩膀附近的皮肤和肌肉上有个深深的伤口。在我给它做检查时，它放平了耳朵，露出了牙齿，但并没有发声表示抗议。
“好狗，”我低声说。要是有办法麻醉它的皮肤，我就会把它的伤口缝上，但我们没办法。“应该给它那里擦点药膏，免得蚊子飞上去。”
“我去拿，舅妈，我知道你的小箱子在哪里。”伊恩温柔地把洛洛的鼻子从大腿上挪开，然后站了起来，“是那种你抹在菲格斯脚趾上的那种绿色药膏吗？”见我点头，他钻进了船舱，留我在那里应付着我颤抖的腹部、疼痛的头部和被阻塞着的喉咙。我又吞咽了几次，但没有什么结果。我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喉咙，心想我仍然拥有的是哪枚戒指。
尼特罗克鲁斯从船舱里绕出来，手里拿着又长又粗的白色木篙竿，篙竿一头有着深深的污迹，表明了它经常是必不可少的。他坚定地把篙竿从船边插下去，把身体的重量倚靠在篙竿上，然后长久、持续地用力，身体上下起伏着。
詹米从阴暗处走出来，手里拿着类似的篙竿，吓了我一跳。在各种杂乱的撞击声和叫喊声中，我没有听到他的脚步声。他没有看我，而是脱掉衬衫，在水手的指示下，把篙竿插进了水中。
在他们尝试第四次时，有东西开始移动，我感觉到了船身的微弱震动。他们受到鼓舞，撑得更加用力；突然，船身就滑动开来，发出沉闷的声音，这让洛洛抬起了脑袋，惊讶地发出低吼声。
尼特罗克鲁斯朝詹米点了点头，在一层闪亮的汗水下面眉开眼笑，然后从詹米那里接过篙竿。詹米微笑着朝他点了点头，然后从甲板上拾起衬衫，朝我转过身来。
我僵住了，洛洛十分警惕地晃动耳朵，但詹米没有表现出要痛骂我或把我扔下船的样子。相反，他弯下腰，在摇曳的灯笼光线里皱眉打量着我：“你感觉怎么样，外乡人？我看不出来你是真的脸色发青，还是只是因为光线的照射。”
“我没事，或许有点发抖。”其实不只如此，我的双手仍然湿漉漉的，我知道如果我试着站起来，我颤抖的膝盖没法支撑住我。我用力吞咽，咳嗽起来，然后捶打胸脯。“或许只是我的想象，但我感觉那枚戒指好像卡在我喉咙里了。”
他若有所思地眯眼看着我，然后朝从船舱里出来、在边上彷徨的菲格斯转过身去。
“菲格斯，去问船长我能不能借他的烟斗用用。”他转过身，把衬衫向上脱下来，然后在船尾消失了。片刻过后，他端着一杯水回来了。
我感激地伸手去接，但他却没有递给我。
“先别急，外乡人。”他说。“借来了吗？好的，谢谢你，菲格斯。去拿个空桶来，好吗？”他从迷惑不解的菲格斯那里接过肮脏的烟斗，把大拇指插到污渍斑斑的烟斗口里，然后开始刮边沿上那些被烧过的、有黏性的残留物质。
他把烟斗翻过来，在水杯上方轻敲，敲出一些棕色的烟垢和潮湿的未烧尽的烟草，然后用黑色的拇指把它们搅拌到水中。搅拌好后，他抬头从水杯上方看着我，眼神中带着明显的邪恶。
“不，”我说，“啊，不要。”
“噢，听话，”他说，“过来，外乡人，这能够让你吐出来。”
“我……我等等就会好的，不过还是要感谢你。”我说着，把胳膊抱在胸前。
菲格斯现在拿着桶回来了，眉毛抬得高高的。詹米接过空桶，砰的一声把它放在了我旁边。
“我那样做过，外乡人，”他告诉我，“而且比你想象的还要肮脏许多。在船上有人陪着时，这样做也不是件愉悦的事情，是吧？”他伸手按着我的后脑勺，然后把杯子往我的下嘴唇上送。“很快的。来，张嘴，喝一小口就行了。”
我紧闭着嘴，杯子里的气味就足以让我反胃——除了烟草的难闻气味以外，我还看到了杯中液体的恶心表面，以及漂浮在水面以下的烟垢，我还回忆起弗里曼船长吐出的一团团棕色边缘的口水在甲板上流动的场景。
詹米懒得争论和劝说，直接放开我的脑袋，然后捏住我的鼻子。在我张嘴呼吸时，他倾斜杯子，把杯中的难闻液体倒进我嘴里。
“唔——唔！”
“吞下去。”他说着，伸手紧紧捂住我的嘴巴，无视我的疯狂扭动，以及我发出的模糊不清的抗议声。他比我强壮很多，而且并没有打算放手。我要么吞下去，要么被捂死。
我最终吞了下去。
*　*　*
“和新的一样好。”詹米在衬衫的下摆上擦干净那枚银戒指，然后把它拿起来，在灯笼光线中欣赏着。
“肯定比我好。詹米·弗雷泽，你就是个坏透了的、该死的虐待狂！”我冷冷地说。我瘫倒着躺在甲板上，尽管河水平静，但甲板在我身下似乎仍然在很轻微地起伏着。
他在我上方弯腰，轻轻地把我脸上的潮湿头发拨开。“我觉得是这样。如果你安好到能够说出我的名字，外乡人，那么你就没有问题了。休息会儿，好吗？”他温柔地亲吻我的前额，然后坐了回去。
被蹂躏过的甲板上的躁动已经结束，秩序也已经恢复了。其他人回到了船舱里，用那瓶苹果酒来让自己恢复。弗里曼船长之前把这瓶酒扔到水桶了，让它幸免于被海盗抢去。一小杯苹果酒放在我头边的甲板上。我仍然感觉特别恶心，不想吞咽任何东西，但杯中那种温暖、醇香的气味稍微让人觉得舒适。
我们扬起了船帆，大家都急着要离开，就好像在我们被攻击的那个地方，仍然还有其他危险。现在，我们航行的速度更快了，常在灯笼周围盘旋的那一小群蚊子散了，只剩下几只草蛉歇息在上面的横梁上，纤弱的绿色身体投下细长的阴影。船舱里面，几个人突然大笑了起来，而洛洛则在侧边甲板上低吼，表示回应。事情正在回归常态。
一阵和煦的微风从甲板上吹过，蒸发了我脸上湿乎乎的汗液，吹起了詹米的发梢，把它们吹到了他的脸上。我能够看到他眉毛中间垂直的细微皱纹和他偏着的脑袋，这说明了他在沉思。
他在思考并不奇怪。我们一下子就从富人——至少说未来的富人——变成了穷光蛋，我们这趟原本配备齐全的旅行，现在只剩下一袋豆子和一个用过的药箱。他现在只希望，我们出现在乔卡斯塔·卡梅伦家门前时，不要看上去像几个乞丐——我们现在比乞丐好不了多少了。
我的喉咙因为他而疼痛着，而我的同情替代了愤怒。除了他当前的尊严问题以外，还有个令人害怕的空白，存在于那块被标记为“未来”的未知之地中。在这之前，我们对未来还有许多疑虑，但是那些犀利的疑问已经减少了，因为我们现在令人安慰地知晓了我们没有钱去实现目标——无论是什么目标。
之前，我们知道自己拥有财富时，无论这笔财富能不能花出去，我们北上的这趟贫穷的旅途都感觉像是场冒险。我之前从未觉得自己是个很看重钱财的人，但是在安全的确定性被以这种暴力的方式撕走后，我突然特别意外地感觉到一阵头晕目眩，就好像我正掉进黑暗的深井，无法停下来。
这件事对詹米有什么影响？他关心他和我的安危，还特别吃力地负担着那么多人的生活——伊恩、菲格斯、玛萨丽、邓肯、拉里堡的居民，甚至还包括那个特别讨厌的莱里。想到詹米寄给她的那些钱，我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那个渴望复仇的家伙现在肯定过得比我们好许多。想到复仇，我感受到一阵痛楚，它替代了所有次要的恐惧。作为苏格兰人，詹米的报复心尽管不特别强，但苏格兰高地人绝不会沉默、顺从地忍受这种损失——不仅是财富的损失，还有荣誉的损失。他觉得针对这种损失必须要做的是什么呢？
詹米目不转睛地凝视着黑暗的河水，嘴巴紧紧闭着。他是回忆起了那个墓地了吗？就是在那个墓地里，他被邓肯的酒后柔情说服，答应了帮助博内逃跑。
我现在才想到，詹米可能还没有开始考虑这次遭遇带来的经济损失，他正忙着反思更加痛苦的事情——正是他自己帮助了博内逃脱绞索，让他跑出来危害无辜的人。除我们以外，还有多少人会因此遭罪呢？
“这不怪你。”我抚摸着他的大腿说。
“不怪我怪谁？”他没有看我，安静地说，“我知道那个人的本性是什么。我本可以丢下他，让他遭报应，但我没有。我是个蠢货。”
“你那是心善。它们是两回事。”
“没有什么区别。”
他深深地吸气。带着臭氧的空气让人神清气爽，就要下雨了。他伸手端起装着苹果酒的杯子，喝了一口，然后才第一次看我，接着探询地把杯子举了起来。
“我要喝，谢谢。”我挣扎着坐起来，但詹米抓住我的肩膀，扶我倚靠着他。他端着酒杯给我喝，如血液般温暖的苹果酒轻轻地从我的舌头上流过，流下喉咙时好像燃烧起来一样，将恶心和烟草的踪迹焚烧掉了，留下缠绵不散的火辣味道。
“好些了吗？”
我点了点头，然后抬起我的右手。他把那枚被他握得温暖的戒指戴到我的手指上。然后，他蜷起手指，用力把我的拳头捏在手里，然后紧紧地握住它。
“从离开查尔斯顿之后他就一直在跟踪我们吗？”我把心里想的问题说出来。詹米摇了摇头。他的头发仍然松散，浓密的发丝掉下来遮住了他的脸庞。
“我觉得不是。如果他知道我们有宝石，他会在我们到达威尔明顿之前就拦路抢劫我们了。我觉得他是从利林顿的某个用人那里得到的消息。我当时觉得我们足够安全，因为在有人听说宝石的事情之前，我们会出发去十字溪了。不过有人泄密了，是某个仆人，或者是给你做礼服的那个女裁缝。”
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平静，不过在隐藏强烈情感时，他总能不露声色。一阵突如其来的热风从侧面吹过甲板，暴风雨越来越近了。风把他散乱的发梢吹到脸上，他把它们捋到后面，用手指梳动浓密的头发。
“你的另外那枚戒指，我很抱歉。”片刻过后，他说。
“噢，那……那没关系的……”我开口道，话语卡在我的喉咙里，对于损失的突然意识，让我失语了。
那枚戒指我戴了近三十年，它象征着那些被立下、摒弃、再续，以及最终被免除的誓言。它是婚姻、家庭的标志，是我大部分生活的标志。它还是关于弗兰克的最后的东西——尽管发生了种种事情，但我曾经爱过他。
詹米没有说话，但是用左手拉起并握住我的左手，轻轻地用大拇指抚摸我的指关节。我也没有说话。我深深叹息，然后把脸转朝船尾。岸边的树木在下雨前越来越强的风中颤抖着，树叶发出唰唰的响声，声音大到能够淹没我们的船只在航行时发出的声音。
一颗小雨滴击打在我的脸颊上，但我没有动。我的手瘫软、苍白，放在他的手中看上去脆弱得反常。
总的来看，我习惯了特别关注自己的双手。它们是我的工具，我触摸的渠道，混合着我用来治病的温柔和力量。它们拥有某种美，我对这种美有着超然的欣赏，但是让这双手值得欣赏的，是那种力量和技能的美，是那种由力量带来的自信。
现在同样还是那只手，它显得苍白，手指纤长，指关节有些干瘦——没有戒指后它们光秃得很奇怪——但还是看得出来它是我的手。但是，在一只硕大和粗糙许多的手里，它显得微小和脆弱。
詹米的另外那只手捏得更紧了，把那枚银戒指按压到我的肌肤里，提醒我还剩下的东西。我抬起他的拳头，用力按在我的心脏上，以示回应。硕大的雨滴开始掉下来，但我们俩都没有移动。
在船上和岸上，急促的暴雨织成了雨帘，拍打在树叶、甲板和水面上，发出嘈杂的声音，让我暂时有种隐匿的幻觉。雨水凉爽、轻柔地从我的皮肤上流下，暂时镇定了恐惧和损失带来的伤口。
我既感觉到特别脆弱，又感觉到十分安全。话说回来，在和詹米·弗雷泽在一起时，我总会有这种感觉。

Chapter 10 乔卡斯塔
<h4>北卡罗来纳州十字溪，1767年6月</h4>
河场位于开普菲尔河边上，就在那个让十字溪得名的两条河流交汇处的上面。十字溪本身规模不小，有个繁忙的公共码头，以及几个排在水边的大仓库。“萨利安”号慢慢地穿过航道，强烈的树脂气味被吸收到闷热的空气中，飘在镇上和河上。
一阵使人窒息的恶臭吹过来，伊恩呼哧呼哧地说：“天哪，闻起来就像是松脂的气味。”
“你闻到的就是松脂。”罕见的微笑在尼特罗克鲁斯脸上闪现出来，然后又消失了。他朝停泊在其中一个码头边的一艘驳船点了点头。船上堆着木桶，黏稠的黑色液体从其中有些木桶的裂缝里渗出来。其他更大的木桶上有物主的商标，一个硕大的“T”字烙印在下面的松木里。
“没错，每年的这个时候，收集松脂的人就从偏远的山中下来。松脂、焦油，全都用驳船往南运到威尔明顿，然后又继续南运，送去查尔斯顿的造船厂。”弗里曼船长同意道。他在明亮的阳光下眯着眼睛，伸手到鼻子前面慢慢地挥动，好像这样做能够驱散臭味。
“我觉得不全是松脂，你闻闻，外乡人。”詹米说。他用手帕擦拭后颈，然后朝最大的那个仓库点了点头，仓库门的两侧都站有红衣士兵。
我好奇地吸气。这里的空气中还有其他气味，一种火热、熟悉的气味。
“朗姆酒？”我说。
“还有白兰地，以及波尔图葡萄酒。”詹米的长鼻子抽动着，就像猫鼬鼻子那样灵敏。我觉得有些好笑地看着他。
“你还记得啊？”二十年前，在巴黎给堂叔杰拉德管理葡萄酒生意时，他的嗅觉和味觉在酒厂品尝间里就一直令人惊叹。
他咧嘴笑了起来。“噢，我觉得我还是能够分得出摩泽尔白葡萄酒和马尿，如果你把它们端到我鼻子下面的话。但是，分辨出朗姆酒和松脂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是吧？”
伊恩深深吸了口气，然后咳嗽着吐了出来。“我闻起来都一样。”他摇头说。
“不错，”詹米说，“下回我请你喝酒，就给你松脂。那样会便宜很多。”大家笑了起来，他在笑声的掩盖下补充道：“我现在差不多就只能买得起松脂了。”他站直身体，掸了掸外衣的下摆，“我们很快就到了。我看起来很像乞丐吗，外乡人？”
阳光明亮地照在他那用丝带齐整地扎起来的头发上，他的黑暗侧影在光线下显得棱角分明。我个人觉得他看上去很棒，但我发现他声音中有些轻微的焦虑，所以很清楚他那么问是什么意思。他或许是身无分文，但他不想看起来身无分文。
我很清楚，作为一个寻求帮助的穷亲戚出现在他姨妈家门前，对他的自尊心造成了特别大的伤害。他是被迫变成这样的，而这并没有让他觉得好受些。
我仔细地打量了他。承蒙埃德温·默里的馈赠，他的外套和背心并不特别华丽，却也足够令人满意——朴素灰色的绒面呢，手工精致，特别合身，纽扣不是银质的，但也不是木质或骨质的，而是稳重的白镴——他穿起来就像个有钱的贵格会教徒。
我心想，他身上的其他地方丝毫不像贵格会教徒。他那件亚麻衬衫特别脏，但只要他穿着外套，就没有人会注意到；背心上缺失的那颗纽扣，被优雅垂下来的蕾丝饰边遮挡住了——这条饰边是他全部衣物里能够找出来的唯一奢侈品。
他的袜子还好，浅蓝色的丝袜，没有看得见的破洞。他那条白色的亚麻马裤很紧，但是没有——没有那么——不合适，而且还算干净。
他脚上的那双鞋是他全身装扮的唯一瑕疵。我们没时间去做新鞋了。他的鞋没有破，而且我也尽量用煤烟和油的混合物来掩盖鞋上磨出来的痕迹，但这双鞋显然就是农民的鞋，不是绅士的——厚厚的鞋底、粗糙的皮革，以及用普通角质制作的鞋扣。但是，我不觉得他姨妈最先看到的会是他的鞋。
我踮着脚去给他整理了衣服的饰边，然后把飘动在他肩上的一片羽绒拍掉。
“没问题的，你很好看。”我低声对他说，然后抬头朝他微笑。他看上去很惊讶，然后他那种阴沉、冷漠的表情放松下来，变成了微笑。
“你很好看，外乡人。你脸红得像个小苹果，真漂亮。”他俯身亲吻了我的额头。他站直身子，看了看伊恩，然后叹了口气。“至于伊恩，或许我能把他佯装成一个我雇来当猪倌的男奴。”
伊恩属于那种人，他们的衣服，无论原本是什么质量，很快就会变得看上去像是从垃圾堆里捡出来的一样。他一半的头发已经从绿色丝带的束缚中散落出来，一只干瘦的手肘从新衬衫上撕开的大口子中露出来。他那件新衬衫的袖口，已经明显变成了灰色。
“弗里曼船长说我们很快就到了！”伊恩惊呼道，眼睛里闪耀着激动的神情，把身子伸出船舷，朝前面看去，想要第一个看到我们的目的地，“你们觉得我们的晚饭会是什么？”
詹米明显不高兴地看着伊恩：“我觉得你的晚饭会是残羹剩饭，和狗一起吃。你没有外套吗，伊恩？也没有梳子？”
“噢，有的，我有外套，放在了某个地方，我想。”伊恩说着，不确切地朝四面看，就好像外套或梳子之类的东西会在他面前冒出来。
我们最终在长凳下面找到了他的外套，洛洛把它当作舒适的床了，我们费了些力才从它那里弄回来。我对外套进行迅速的清理，至少掸掉上面的狗毛，然后强迫伊恩穿上它，接着让他坐稳，给他梳头编发，而詹米则迅速地给他上礼仪进修课，课程内容只是建议他尽可能地闭上嘴巴。
伊恩友好地点了点头。“那你会跟乔卡斯塔姨婆说关于海盗的事情吗？”他问道。
詹米短暂地看了看弗里曼船长的干瘦后背。在那些强盗离开我们之后，我们就不指望这样的故事不会在十字溪的酒馆里流传。这件事传到河场种植园只是几天或几个小时的问题。
“是的，我会告诉她，但不会是现在，伊恩。先让她熟悉了我们再说。”他说。
*　*　*
河场的停泊区离十字溪还有一段距离，几英里植被茂盛的宁静河流，将它与市镇的喧闹和恶臭隔离开来。我利用水、梳子和丝带让詹米、伊恩和菲格斯看上去尽可能帅气，然后回到船舱，换掉我那肮脏的平纹细布衣服，用湿布匆匆擦拭身体，再穿上那件我曾经穿着去参加总督宴会的淡黄色丝质礼服。
柔软的面料在我的肌肤上摩擦，感觉既轻柔又凉爽。对于下午的场合来说，它或许有点正式，但詹米觉得我们必须穿着得体，尤其是在遭遇海盗过后。但是，除了这件礼服以外，我就只有一件肮脏的平纹细布衣服，和一件我从佐治亚带来的、干净但破旧的驼毛呢女裙。
我的头发没有什么好打理的，我仓促地试着梳了梳，把它们扎到后面，让发梢自然地卷起来。我悲伤地想，不用担心宝石的事情了。然后我把我的那枚银戒指擦亮了。我仍然避免去看我的空荡荡的左手。不去看它，我还能够感受到那枚假想的金戒指的重量。
我从船舱里出来时，我们已经能够看见河场的停泊区了。我们路过了大多数种植园的停泊区，它们的码头都是摇摇晃晃的，而河场的木码头则大而坚固，建造得很不错。码头的尽头坐着一个黑人小男孩，无聊地摆动着赤裸的双脚。看到“萨利安”号靠近时，他一下站起来，然后飞奔着离开了，大概是去通知主人我们已经到达。
我们的舒适小船摇晃着停靠在码头边。河边种着一排树，一条用砖铺成的道路从那排树延伸出去，穿过宽阔且整齐的草坪和花园；在遇到两尊立在花坛里的大理石石像时，这条路分成两条环绕过去，然后又重新合并，再展开成为宽阔的广场。广场后面是一栋壮观的二层楼房，楼房拥有柱廊和多个烟囱。花坛的一边有一座由白色大理石建成的小型建筑——应该是某种陵墓，我心想。我现在觉得身上这件米黄色丝质裙子可能不太合适，并且紧张地摸了摸头发。
一群人走出房子，沿着那条砖路匆忙走来。我立即在人群中把她认了出来。即使我不知道她是谁，我也能认出她姓麦肯锡。她的骨架粗大，有着维京人那种宽大的脸颊骨，额头和她的两个兄弟——科拉姆和杜格尔——的一样又高又平坦。而且，她和外甥詹米、外甥孙一样，都有着令人惊奇的身高，说明了他们都是一脉相承的亲戚。
她比身边那群黑人用人高一个头。她轻盈地从房子那里走到路上，手搭在管家的胳膊上，尽管她是我见过的少有不太需要搀扶的女人。她走得轻快，步态坚定得与她的白发不符。她的头发或许曾经和詹米的一样红，尽管现在已经像一般红发人的那样变成了富态的柔和白色，并带有金汤勺上那种黄油般的光泽，但仍然有着一丝红色。
走在前面的几个小男孩中有人发出尖叫声，其中两个挣脱开来，沿着小路朝停泊区飞奔而来，然后围着我们像小狗一样叽里呱啦地喊。我起初完全没听懂——在伊恩打趣回答他们时，我才意识到他们说的是盖尔语。
我不知道詹米是否想过初次见面时要说什么或做什么，但最终他只是走上前去，走到乔卡斯塔·麦肯锡面前，拥抱她，同时说：“姨妈，我是詹米。”
在他放开乔卡斯塔，退回来时，我才看到他的脸庞。他那种表情我之前从未见过——混杂着热心、欢乐和敬畏。我突然有点震惊地想到，乔卡斯塔·麦肯锡与她的姐姐，也就是詹米的母亲，长得特别相像。
我觉得她双眼的颜色就是詹米的那种深蓝色，尽管我无法判断——她含泪笑着，所以我看不清她双眼的颜色。她拉着詹米的衣袖，伸手去抚摸他的脸颊，捋开他脸上不存在的发丝。
“詹米！”她一遍又一遍地说，“詹米，小詹米！噢，真高兴你来了，孩子！”她又向上伸手，抚摸他的头发，一副惊奇的表情，“我的天哪，你真高！你至少和我哥哥杜格尔一样高了！”
听到这句话，詹米脸上的幸福表情稍微淡了些，但他仍然保持着微笑，然后扶着她转过身来，让她面对着我。
“姨妈，请允许我介绍我的妻子克莱尔。”
她立即眉开眼笑地伸出手，我伸出双手去握住，碰到她那长而强壮的手指时，我有种疼痛的相识之感。尽管她的指关节因为年龄而有些疙瘩，但她的皮肤很柔软，她与我握手时的那种感觉，就像布丽安娜在与我握手，让我觉得慌张。
“很高兴见到你，亲爱的。”她说，然后把我拉近，亲吻了我的脸颊。她的裙子中飘出浓郁的薄荷和马鞭草香味，我有种奇怪的被感动的感觉，就好像我突然得到了某个善心女神的庇护。
“真漂亮！”她赞赏地说，用细长的手指抚摸着我的衣袖。
“谢谢你。”我说。这时伊恩和菲格斯走上来，让詹米向她引见。她用拥抱和亲热的话语招呼了他们，菲格斯用最恰当的法国方式亲吻她的手，让她大笑了起来。
“来，我们进去吧，亲爱的各位，进去喝杯茶，吃点东西。经过这么远的旅程，你们肯定很饿了。”她说。最终认识完大家，她用手背擦拭了湿湿的脸颊。“尤利西斯！”她转过身寻找，她的管家走上来，深深地鞠了个躬。
“夫人，先生。”他先后问候我和詹米，然后他又轻声地对他的女主人说：“一切都准备好了，乔夫人。”接着他把手臂伸给了她。
他们沿着砖路朝上走去，菲格斯转身对着伊恩鞠躬，模仿管家的优雅举止，然后嘲笑地伸出了手臂。伊恩干脆地踢了踢他的屁股，然后沿着那条路走了上去，脑袋不停转动着观察两边的东西。他的绿丝带松开了，在他后背中间吊着。
看到他们嬉戏，詹米哼了一声，但是微笑了起来。
“夫人？”他向我伸出手臂。我拉着他的手臂，沿着那条路很气派地大步走向河场种植园的那一扇扇敞开着迎接我们的门。
*　*　*
房子里面既宽敞又通风，天花板很高，楼下的所有房间都有法式落地门。经过整齐的餐厅时，我瞥到了银餐具和水晶饰品，所以心想，赫克托·卡梅伦生前显然是个特别成功的种植园主。
乔卡斯塔带我们到了她的私人会客厅，一个较小的、更为私密的房间，装饰得并不比那些较大的房间差，但是在闪亮的家具和装饰品中炫耀般地展现出了朴实的风格。抛光的小木桌上，放着一个装满纱线球的篮子，篮子边上有个插着盛开着的夏天花朵的玻璃花瓶，还有个华丽的小银铃。微风从敞开着的落地门吹进来，让那辆纺车自己慢慢地转动起来。
管家护送我们进入这个房间，扶女主人坐好，然后转身朝一个装有瓶瓶罐罐的餐柜走去。
“詹米，要喝点小酒来庆祝你们的到来吗？”乔卡斯塔朝餐柜那边挥动细长的手，“想来你们在离开苏格兰之后就没有喝过像样的威士忌了，是吧？”
詹米笑了起来，坐到她的对面。“确实没有，姨妈。你这里怎么会有？”
她微笑着耸耸肩，一副自鸣得意的表情。“几年前，你姨父有幸积存了不少。他用一仓库的烟草换来半条船的葡萄酒和白酒，打算拿来卖，但是后来议会立法宣布，除国王之外的任何人在殖民地出售比啤酒烈的酒水都是违法，所以我们最后留下了两百多瓶在酒窖里！”
她朝椅子边上的桌子伸手，都懒得转头去看。她不用看，因为管家轻轻地放下一个水晶玻璃杯，刚好放在她的手能够触碰到的地方。她拿住那个杯子，然后把它端起来，送到鼻子下面闻着，在感官的愉悦中闭上了眼睛。
“酒还剩很多。我跟你说，我自己放开喝也喝不完！”她睁开眼睛，微笑起来，同时朝我们举着杯子，“外甥，敬你和你的妻子，希望你们能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干杯！”
“干杯！”詹米回答道，然后我们全都喝了酒。
这种威士忌确实不错，像涂过黄油的丝绸那样丝滑，像太阳光那样让人振奋。我能够感觉到它抵达胃的底部，在那里扎根，然后沿着我的脊柱向上扩散。它在詹米身上似乎也有类似的效果——我能看到他轻微皱着的眉心缓和开来，表情也放松下来。
“今晚我让尤利西斯写信，告诉你姐姐你们安全到这里了，”乔卡斯塔说，“我想你们这一路上或许遭遇了种种麻烦事，所以她肯定也很担心她的小家伙。”
詹米放下杯子，清了清嗓子，准备应付坦白带来的痛苦。
“说到麻烦事，姨妈，恐怕我必须得跟你说……”
我把目光移开，不想在他解释我们财产的悲惨情况时看着他，让他更加不舒适。乔卡斯塔仔细地听着，在詹米讲述我们遭遇海盗的事情时，她发出了惊愕的轻微声音。“缺德，呵，缺德！”她惊呼道，“那个人居然这样来报恩！真该被绞死的。”
“姨妈，这也只能怪我了，”詹米懊恼地说，“如果不是我，他就被绞死了。我一开始就知道他是个坏蛋，所以在他最终干坏事时，我也没法觉得太惊讶。”
“嗯。”乔卡斯塔在座位中坐直，看着詹米左肩上方，然后开口说：“尽管这样，外甥，我刚才说希望你们把这里当作家，我是认真的。你和你的人在这里都受欢迎。我肯定我们能够想办法弥补损失的。”
“谢谢你，姨妈，”詹米低声说，但是他也不愿意看她的眼睛。他低头看着地板，我能看到他端着威士忌杯子的那只手紧紧地捏着，指关节都发白了。
还好我们的话题转移到詹妮和她在拉里堡的家庭上了，詹米的尴尬也缓和了一点。乔卡斯塔已经下令准备晚宴了，夜晚的微风吹过草坪和花坛，将厨房里烤肉的诱人香味短暂地带了过来。
菲格斯站起来，得体地道歉离开了，而伊恩则在房间里闲逛，拿起各种东西看看，然后又放下。在室内觉得无聊的洛洛，勤奋地沿门槛嗅着。十分讲究的管家明显反感地看着它。
整座房子，以及房子里的所有装饰品，全都很简单，却又精致、漂亮，而且并不只是按照喜好来摆放的。伊恩突然在墙上的一幅画前停下来时，我意识到了那种优雅的均衡和得体的摆放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乔卡斯塔姨婆！”他惊呼道，急切地转身面对着她，“这是你画的吗，上面有你的名字？”
我觉得她的脸上突然闪现过一丝阴影，但接着她又微笑起来。“那幅山景画吗？是的，我总是喜欢那些群山的景色。赫克托进山去交换兽皮时，我总会跟着他去。我们在山里露营，点起熊熊的篝火，用人们让篝火日夜不熄灭，把它当作信号。不出几天，印第安人就会穿过森林下山来，坐到火边聊天、喝酒和做生意。而这个时候，我就拿着素描本和木炭坐在那里，画下我能看到的所有东西。”
她转过身，朝房间远端点点头：“孩子，去看看角落里的那幅画，看看你能不能找到我画在里面的印第安人，藏在树中间的。”
乔卡斯塔喝完威士忌，放下酒杯。管家过来给她倒酒，但她没有看他，就挥手回绝了。管家放下酒壶，然后安静地消失到了走廊里。
“没错，我爱那些群山的景色，”乔卡斯塔又轻声地说，“它们不像苏格兰的山那样黑暗和荒芜，但是照在石头上的阳光和弥漫在树林中的迷雾，确实会不时让我想起理士城堡。”她摇了摇头，然后稍微有些灿烂地朝詹米笑着，“但是这里成为我的家已经很久了，外甥，我希望你也能把它当作你的家。”
我们几乎没有其他选择，但詹米迅速点了点头，恭敬地低声说着感激的话。不过，洛洛抬起头，惊讶地低吼起来，打断了詹米的话。
“怎么了，洛洛？”伊恩说，走过去站在那条大狼狗边上，“你闻到什么东西了？”洛洛呜呜地嚎叫着，向外凝视着幽暗的狭长花坛，不安分地抽动着颈子上厚厚的皮毛。
乔卡斯塔把脑袋转向那扇打开的门，然后发出声音地闻着，漂亮的鼻孔抽动起来。“是臭鼬。”她说道。
“臭鼬！它们会来离房子这么近的地方？”伊恩迅速转身，惊讶地盯着她。
詹米已经匆忙站了起来，走过去朝傍晚的门外仔细看。“我还没有看到它，”他说着，下意识地伸手在腰带上摸索，但他穿的是便装，显然没有佩带匕首。他朝乔卡斯塔转身：“姨妈，你家里有武器吗？”
乔卡斯塔张大了嘴巴。“有，”她说，“有很多，但是……”
“詹米，”我说，“臭鼬不……”
我和乔卡斯塔都还没把话说完，长着金鱼草的花坛中突然就有了一阵骚动，高高的草茎来回摇摆起来。洛洛发出低吼声，后颈毛都竖了起来。
“洛洛！”伊恩往周围看，寻找可以临时当作武器的东西，然后从壁炉里抓起拨火棍，在头顶上挥舞着朝门边走去。
“等等，伊恩！”詹米抓住伊恩扬起的胳膊，“你看。”他指着花坛那边，脸上挂起灿烂的微笑。金鱼草被分开，一只肥大、漂亮的臭鼬闲逛进我们的视野。它的身子黑白相间，很好看，它显然觉得自己的个人世界里一切正常。“那就是臭鼬？”伊恩不敢相信地问，“哎，就是像鸡貂那样的小臭东西！”他皱着鼻子，一副既可笑又放心的表情，“呸！我还以为是个危险的大野兽呢！”
洛洛受不了那只臭鼬那种满足的无忧无虑，朝前面冲出去，发出短促、尖厉的吠叫声。它在露台上来回佯攻，低吼着，朝臭鼬那边短距离地猛扑。那只臭鼬看到吵闹的洛洛，显得很不开心。
“伊恩，把狗叫回来，臭鼬很危险。”我躲到詹米身后说。
“它们危险吗？但是……”詹米回头，迷惑地看着我。
“鸡貂只是臭，”我解释道，“而臭鼬……伊恩，别！别管它，进来！”好奇的伊恩已经把手伸了出去，用拨火棍戳着那只臭鼬。臭鼬被这种不恰当的接触惹怒，跺了跺脚，抬起了尾巴。
我听到椅子向后滑动发出的声音，于是向身后看了看。乔卡斯塔已经站了起来，看上去很担心，但她没有朝门口走去。“怎么了？”她说，“他们在做什么？”让我惊讶的是，她正在往房间里面凝视，朝两边转头，似乎想找出黑暗中的某个人。
突然，我知道了真相。她之所以要把手放在管家的胳膊上，要在迎接詹米时抚摸詹米的脸，要管家把酒杯递到手里，以及伊恩提及她的画作时，她脸上闪现过的阴郁，是因为她的双眼看不见东西。
一声哽咽住的尖叫和一声尖厉的叫喊，让我的心思猛然回到了露台上更为紧急的事情上。一阵难闻的气味如潮水般涌进房间，落到地板上，像蘑菇云那样在我周围升腾起来。
我被臭气呛得透不过气来，眼睛也被熏得流泪，在黑暗中摸索詹米。他正在用盖尔语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着话。在外面嘈杂的呻吟声和可怜的哭号声中，我勉强听到了乔卡斯塔在我背后摇响铃铛。
“尤利西斯？”她有些无奈地说，“你最好去跟厨师说晚宴得推迟了。”
*　*　*
“幸好是在夏天，”第二天吃早餐时乔卡斯塔说，“想想要是在冬天不能开门！”她大笑起来，露出了牙齿。在她这个年龄，牙齿的状况仍然好得叫人惊奇。
“噢，是的，”伊恩低声说，“夫人，请问我能再要点烤面包吗？”此前，他和洛洛先到河水里浸泡，然后从屋后茅房上长满的西红柿新藤上摘下西红柿，擦拭身体。西红柿那种除味的特性，能够去除人类粪便的没有那么严重的臭味，也很好地去除了臭鼬造成的恶臭，但无论是人类粪便，还是臭鼬的恶臭，西红柿的中和效果都不彻底。伊恩独自坐在长餐桌的一端，边上是敞开着的落地门，但我看到那个给他呈上烤面包的女佣，在把盘子放在他面前时，不张扬地皱起了鼻子。
或许是因为伊恩在旁边，再加上想要呼吸户外的空气，乔卡斯塔建议我们坐车去河场上面森林里的树脂厂。
“来回需要一天，不过我觉得天气会一直很好。”她朝敞开着的落地窗转身，窗外种植着野黄菊和福禄考的花坛上方，许多蜜蜂在嗡嗡飞着。“听见没？”她说着，把有些奇怪的笑容转向詹米，“蜜蜂说了，天气会炎热，会很不错。”
“你耳朵真好，卡梅伦夫人，”菲格斯礼貌地说，“不过，如果我能从你家马厩里借匹马，我自己宁愿去镇上。”我知道他渴望去给身在牙买加的玛萨丽寄信，前一天晚上，我帮他写了一封长信，讲述我们历尽辛苦，最终安全到达。等不及奴隶每周一次的送信，他很想自己亲手去把这封信寄出去。
“当然可以，菲格斯先生。”乔卡斯塔和蔼地说，并微笑地看着桌边的大家，“我之前说过的，你们一定要把河场当作你们自己的家。”
乔卡斯塔显然打算和我们同行，她下楼来时穿着惯常的深绿色平纹细布衣服。那个叫费德拉的女孩跟在她身后，拿着一顶天鹅绒帽子。乔卡斯塔在大厅里停下来，但并没有立即戴上帽子，而是站着，让费德拉在她头上紧紧系上一条白色亚麻布带，蒙住她的眼睛。
“我只能见到光线，没法辨别东西。”她解释说，“但是，太阳光会让我的眼睛疼，所以冒险外出的时候，我必须把眼睛蒙起来。亲爱的，你们准备好了吗？”
这解释了我对于她失明的某些推测，但并没有完全解释。视网膜色素变性？我好奇地想着，跟着她沿着宽敞的前厅走过去。或许是黄斑变性，不过最有可能是青光眼。我用手握着看不见的检眼镜，想要去检查用裸眼无法看到的东西——这不是第一次，肯定也不是最后一次。
让我惊讶的是，在我们朝马厩走去时，用人们为乔卡斯塔准备的是一匹备好鞍具的母马，而不是我所想的马车。那种吸引马匹的天赋，在麦肯锡氏血脉中传承得很强劲。看到女主人时，那匹母马抬起头，嘶鸣起来，然后乔卡斯塔立即走到母马身边，愉悦得容光焕发。
“你还好吗？”她用盖尔语说，抚摸着母马那高鼻梁的柔软鼻子，“这是我亲爱的克莉娜，它是个可爱的姑娘。”她伸手到口袋里，掏出一个不大的青苹果。克莉娜优雅地接受了这个苹果。
“我的心肝，他们有没有照料你的膝盖？”乔卡斯塔弯下腰，沿着马腿向下摸，摸到母马的膝盖内侧，用熟练的手指探寻着一条正在愈合的伤疤，“你觉得怎么样，外甥？它状态不错吧？能够骑一天的路程吗？”
詹米弹了弹舌头，克莉娜顺从地向他走近一步，显然意识到有人在说它的语言。詹米检查了它的腿，拉着马笼头，用盖尔语轻声说了些什么，催促它走动起来。然后，他拉它停下来，翻身骑上马鞍，围着马厩院子和缓地小跑了两圈，然后停到了等待着的乔卡斯塔身边。
“嗯，”他说着，从马背上下来，“它足够精神。它怎么受伤的？”
“因为一条蛇受伤的，先生。”马倌说。他是个年轻的黑人，站在我们背后，专注地观察着詹米和那匹马。
“肯定不是蛇咬的吧？”我惊讶地说，“看上去像是撕伤，脚被什么东西绊住造成的。”
马倌扬起眉毛看着我，恭敬地点了点头：“没错，夫人，不是蛇咬伤的。那是一个月前的事情，我当时听到这个小姑娘罕见地尖叫，叮叮咚咚地到处冲撞，弄得整个马厩都要塌下来一样。我跑去看发生了什么事，发现一条死掉的大毒蛇被踩烂在马槽下面的干草里。马槽破成了几块，这个小姑娘在角落里发抖，大股大股的血沿着腿流下来，伤口是木头碎片造成的。”他明显自豪地看了看那匹马，“哎呀，好姑娘，你真是个勇敢的小家伙。”
“那条大毒蛇大概有一英尺长，”乔卡斯塔干巴巴地低声对我说，“除此之外还有条绿色的袜带蛇，但那个蠢东西特别害怕蛇。它要看到蛇，就会完全疯掉。”她朝年轻马倌那边点了点头，然后微笑起来，“小乔什也不那么喜欢蛇，是吧？”
马倌咧嘴微笑，表示回应。“是的，夫人，”他说，“我比这匹小母马更受不了蛇。”
一直听着我们对话的伊恩，再也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嘿，你是从哪儿来的？”他问马倌，入神地打量着他。
乔什皱起了眉头。“从哪儿来？我没有从……噢，我懂你的意思了。我是在上游的乔治·博内特先生家出生的。在两年前的复活节周，乔夫人把我买了过来。”
听到乔什的口音，詹米轻声对我说：“想来博内特先生本人也是在离阿伯丁很近的地方出生的，是吧？”
河场所占的地域很广，不仅包括河边的优质土地，还包括十分广阔的覆盖了该地区三分之一的长叶松林。此外，赫克托·卡梅伦还狡猾地买了地皮，在众多流进开普菲尔河的小河中，就有一条宽阔的河流从这片地皮流过。
所以，河场不仅生产木材、沥青和松脂等值钱的商品，还拥有将这些商品运输到市场的便利方式，也难怪这个地方能够繁荣发展，即使这里生产的烟草和木蓝并不太多，即使我们骑马穿过的那些散发着芳香的青色烟草地在我看来很少。
“那里有个小工厂，”乔卡斯塔在马背上解释道，“就在溪流和河流的汇合处上面。木材就在那里加工，然后木板和木桶用驳船运往下游的威尔明顿。走水路的话，从家里到工厂并不远，但我想让你们看看这个地区。”她愉悦地呼吸弥漫着松树芳香的空气，“我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出来了。”
这个地区确实怡人。才走进松林，我就觉得凉爽了很多，因为太阳光都被头顶的茂密松针遮挡住了。再往高处，树干挺拔二三十英尺，然后才分出了枝丫。所以，在听说工厂的大部分产品都是为皇家海军生产的桅杆和船柱时，我并没有觉得很惊讶。
从乔卡斯塔的话来看，河场似乎与海军有许多生意往来——桅杆、船柱、板条、木材、沥青、松脂和焦油。詹米骑马紧挨在她旁边，专注地听她详细解释各种事情，而我和伊恩则跟在后面。显然，乔卡斯塔曾经与丈夫亲密合作，建设了河场。我在想，现在她丈夫去世了，她是怎么独自管理这个地方的呢？
“看！”伊恩指着说，“那是什么？”
我让马停下来，然后慢慢地和他骑着去到他指出的那棵树边。一大块树皮已经被剥掉，露出了树皮下面的木头，长约四英尺或更长。在这片区域里，黄白色的木头被交叉刻划过，划出了人字形平行花纹，就好像被刀来回砍过似的。
“我们快到了，你们看到的应该是松油树，我闻得出来。”乔卡斯塔说。詹米见我们停了下来，所以他也骑回来加入了我们。
我们大家都闻得出来，树木被割开后散发的香气，以及松脂的刺鼻气味，都十分强烈，甚至让我有些睁不开眼。我们现在停了下来，我能够听到远处的声音——人们工作时的轰隆声和碰撞声、斧头砍在树上发出的啪嗒声，以及来回叫喊的声音。呼吸时，我还感觉到了有东西在燃烧的微弱气味。
乔卡斯塔让克莉娜靠近那棵被割开的树。“这里，”她摸着切口底部说，那里有个被凿出来的粗糙空槽，“我们叫它树槽，树汁和松脂滴到里面，然后被收集起来。这个差不多满了，很快就会有奴隶来把它舀出来。”
她才说完，就有个奴隶从树林里出现，他只围着缠腰布，牵着一只白色的大骡子，骡子背上挂着宽大的布带，两边各吊着一个桶。看到我们时，那只骡子完全停了下来，扭转脑袋，歇斯底里地嘶鸣起来。“那应该是克拉伦斯，”乔卡斯塔大声说道，在骡子的叫声中我们也能听见，“它看到人就很欢喜。和它一起的是谁？是你吗，庞培？”
“是的，夫人，是我。”那个奴隶口齿不清地说。他拉住骡子的上唇，用力地扭动。他又叽里咕噜地说了些什么，我在脑中把他的话翻译出来，他说的是：“别叫了，杂种！”这个时候，他朝我们转过身来，我看到他之所以口齿不清，是因为他的下颌骨的左边缺了一半；他脸颊骨以下的脸庞就是个坑洼，里面全是白色的伤疤组织。
乔卡斯塔肯定听见了我惊讶的吸气声——或者只是觉得我会惊讶——因为她把蒙着的眼睛转向了我。
“那是因为柏油爆炸，幸运的是，他没有死。来，我们快到工厂了。”她不等马倌，就熟练地掉转马头，动身穿过树林，朝着燃烧的香味走去。松脂加工厂和寂静森林之间的反差令人惊奇——一大块林中空地，挤满了忙忙碌碌的工人，大多数工人是奴隶，身上的衣物少到不能再少，四肢和身体被木炭弄得脏兮兮的。
“棚子里有人吗？”乔卡斯塔转头看着我。
我站在马镫上探身去看，在空地的远端，一排破烂棚屋旁边，我看到有颜色闪过——三个穿着不列颠海军制服的人，还有一个穿着深绿色外衣的人。“那应该是我很好的朋友，”乔卡斯塔听到我的描述，微笑着说，“法科尔德·坎贝尔先生。走，外甥，我把你引见给他。”
走近了看，坎贝尔原来是个六十来岁的人，身材只能算中等，但是有着苏格兰人随着年长而展现出来的那种皮革般的粗糙——与其说是因为经过风吹雨淋，倒不如说是经过了鞣皮工艺，这种工艺生产出来的表面，就像皮革小圆盾，能够抵挡最锋利的刀刃。
坎贝尔愉悦地跟乔卡斯塔打招呼，有礼貌地向我鞠躬，扬起眉毛向伊恩致意，最后把那双精明的灰色眼睛全力转向詹米。
“弗雷泽先生，我很开心你能来这里，”他说着，伸出了一只手，“真的很开心。自从你姨妈知道你打算来河场后，我就经常听她说起你。”
看上去，能够认识詹米，他是真诚地感到开心，这让我觉得奇怪。不是说大多数人在结识詹米时会不开心——詹米确实很吸引人——但在坎贝尔的那种热烈致意中，有种近乎解脱的神态。对于一个寡言少语的人来说，这样的表现显得不同寻常。
如果说詹米注意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他也把自己的迷惑掩盖在礼貌的外表之下了。
“坎贝尔先生，我竟然得到你的关心，真是受宠若惊。”詹米怡人地微笑起来，然后朝几位海军军官鞠了躬，“先生们？我也很高兴能够认识你们。”
得到机会后，一个叫沃尔夫上尉的矮胖男人和他的两个少尉做了介绍。在敷衍的鞠躬过后，他们不再关注我和乔卡斯塔，也不和我们谈话，立即把注意力转移到了讨论木材和松脂上面。
詹米朝我扬起眉毛，朝乔卡斯塔稍微点了点头，用夫妻间的默契方式暗示，让我在他们做生意时带着乔卡斯塔走开。
然而，乔卡斯塔丝毫没有表现出想要动身的意愿。“你去吧，亲爱的，”她催促我道，“乔什会带你转完所有地方的。几位先生在做生意，我就站在荫凉下等着，天气太热，恐怕我有些受不了。”
几个男人坐到一个正面敞开的棚子里商讨生意，里面有一张粗陋的桌子和几把凳子。奴隶们或许就是在这里忍受着因为空气而生长出来的黑蚜虫，食用每顿饭菜的。另外还有两个棚子，一个棚子用作仓库，一个四周围着，我推测它肯定是宿舍。
朝棚子之外的空地中心看去，可以看到两三堆火，火上烧着几口大锅，它们悬挂在三脚架上，在太阳光里冒着蒸汽。
“他们在熬松脂，把松脂熬成沥青，”乔什解释道，带我走近其中一口锅，“有些松脂已经装进桶里了……”他朝那个棚子点点头，那里停着一辆马车，木桶在车上堆得很高，“但剩下的都要熬成沥青。来的那几位海军先生会说他们需要多少，然后我们才知道熬制多少。”
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坐在一把摇摇晃晃的高凳子上，用长棍子搅拌着锅里的东西；一个较高的年轻人站在旁边，拿着巨大的勺子把顶部那层较稀的精炼松脂舀出来，倒入边上的木桶。
我看着他们时，一个奴隶牵着骡子从森林里出来，朝那口锅走去。另外有个男人过来帮忙，一起从骡子背上把明显很沉的几个木桶卸下来，把木桶里刺鼻、泛黄的松脂倒进锅里，每倒一桶就会发出巨大的哗哗声。“噢，夫人，你最好往后站些，那东西会溅出来，还会燃，你可不想被烫伤。”乔什说着，拉住我的手臂，让我离火堆远些。
在森林里见过那个男人后，我很确定自己不想被烫伤。我走开了，回头朝那几个棚子那边看了看。詹米、坎贝尔和那几个海军军官在棚子里，围着桌子坐在凳子上，喝着一个瓶子里的东西，翻着桌上的一沓文件。乔卡斯塔站在几个男人看不见的地方，紧靠着棚屋墙壁。她现在抛弃了伪装的疲惫，显然是在尽可能地听他们讲话。
乔什看到我的惊讶表情，转身看到了我正看着的那幕场景。
“乔夫人讨厌管不到事情，”他遗憾地低声说，“我自己没有听到过，但那个叫费德拉的姑娘说过女主人在管不到事情时是什么样子——咆哮得让人害怕，狠狠地踩东西。”
“那场面肯定很壮观，”我低声说，“可是什么东西是她管不到的呢？”从各个表面来看，乔卡斯塔·卡梅伦无论有没有失明，都把自己的住宅、土地和用人管理得很好。
现在该乔什表现得惊讶了：“噢，她管不到该死的海军。她没有说我们今天来这里的原因吗？”
我还没来得及深入探询为什么乔卡斯塔·卡梅伦在今天或其他某一天会想要去管海军这个吸引人的问题，我们的谈话就被空地远端传来的惊叫打断了。我转身去看，几个半裸着的男人惊慌地朝棚屋跑去，差点把我撞倒在地。
空地远端的地上有个奇怪的土丘，我之前就注意到了它，但还没有机会询问关于它的信息。这片空地的地面大多是泥土，而那个土丘却覆盖着野草，但那些野草不寻常，参差不齐，部分是绿色，部分变成了黄色，偶尔还会有一块矩形明显呈现出枯萎的褐色。
我才意识到这种现象是因为土丘上面覆盖着挖掘出来的泥炭时，整个土丘就爆炸了。没有爆炸的声音，只有类似巨大喷嚏的闷响，以及从我脸上掠过的空气中的微弱震荡波。
如果说这听上去不像是爆炸，但看上去绝对像，许多泥炭块和被烧过的木屑开始从整块空地上方飘落。许多人在喊叫，詹米和他的同伴冲出棚屋，好似一群被惊吓到的野鸡。
“你没事吧，外乡人？”他抓住我的胳膊，显得很担心。
“我没事，到底发生什么了？”我说，感觉特别迷惑。
“我也不知道！”他简洁地说着，已经开始四下观察空地了。
“伊恩在哪儿？”
“我不知道。你不会觉得这和他有关吧？”我擦掉几点飘落到我胸上的木炭，在上面留下了几条黑色的痕迹，然后跟着詹米走到那一小群奴隶中。他们在那里用盖尔语、英语和少数几种非洲方言，含混不清地嘀咕着。
我发现伊恩和那位年轻海军少尉在一起。他们正好奇地朝那个取代了土丘的黑色坑洞里看着。
“我知道，这种事情经常发生，”那位少尉在我们到达时说，“不过，我之前没有见过爆炸得特别有力的。”
“什么事情经常发生？”我问道，同时绕过伊恩前去查看。那个坑洞里填满了被爆炸掀得乱七八糟的黑色松木。土丘的根基还在，比坑洞边沿高出一截，就像馅饼的外层。
“沥青爆炸。”那个少尉转身向我解释道。他个子不高，脸颊红红的，年纪和伊恩看起来差不多。“夫人，你看到没，他们生起炭火，在火上架起装着沥青的大锅，然后用泥巴和泥炭封起来。这样做是为了保存热量，但还要让足够的空气通过裂缝，让火不熄灭。沥青被熬出来，通过中空的木材流到桶里。看到没？”他指给我看。一个残留下来的渗着黏稠黑色液体的破烂木桶上，还悬吊着一根破裂的圆木。空气里弥漫着木材燃烧发出的臭味和强烈的沥青气味，于是我尝试只用嘴巴呼吸。
“控制空气流量是一件难事，”小个子少尉继续解释，因为自己知道这些而得意扬扬。“空气太少，火就会熄灭。空气太多，火就会太大，散发出的能量无法控制，有可能点燃沥青的烟气，发生爆炸。你看那边，夫人。”他自以为是地指了指旁边的一棵树，那里曾经发生过爆炸，泥炭被炸飞起来，包裹在树干上，就像某种杂乱生长的黄色菌类。
“这需要精确地掌控，”他说着，踮起脚尖，好奇地往四周看，“那个负责控火的奴隶呢？希望这个可怜的家伙没有被炸死。”
他没有被炸死。在我们说话时，我已经细心地检查了人群，寻找受伤的人，但这次大家似乎都安然无恙。
“姨妈！”詹米突然想起乔卡斯塔，惊呼起来。他迅速朝棚屋转身，但接着又停住，放松下来了。她穿着绿色衣服显而易见，还在棚屋边上僵硬地站着。
我们走到她边上时，发现她不只是僵硬，而且还十分生气。在爆炸带来的忙乱中，她被大家忘记了，因为失明而没法走动，所以无助地站在那里，听着周围的混乱情景，却又做不了什么。
我回想起乔什说过乔卡斯塔的脾气不好，但她无论如何生气，都不会失态地在公共场合跺脚、发火。
乔什用特别像阿伯丁人的口音，为自己没有在身边帮助她而道歉，但她以善意——尽管不客气——的不耐烦打发了他。
“年轻人，不用说了，你是在按我的吩咐做事。”她烦躁地朝两边转头，似乎是想要看穿蒙眼布。
“法科尔德，你在哪里？”
坎贝尔先生走到她边上，她伸手挽住他的手臂，他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
“亲爱的，没有造成什么大的伤害，没人受伤，只有一桶沥青被毁了。”他安慰她说。
“那就好。”她说，紧张的高大身子稍微放松下来。“可是贝尔纳斯在哪里？”她问道，“我没有听到他的声音。”
“那个监工？”沃尔夫上尉用一块亚麻大手帕擦掉脸上的几处污物，“我也在想这个问题。今早就没有人来这里接我们。幸运的是坎贝尔先生很快就来了。”
法科尔德·坎贝尔从嗓子里发出了低弱的声音，对自己被牵涉其中表示反对。
“贝尔纳斯应该在工厂，”他说，“有个奴隶跟我说工厂里锯子的主锯片有些问题，他肯定是去处理这件事情了。”
沃尔夫一副不屑的表情，似乎觉得锯片出问题这件事情并不足以成为他们没有得到恰当接待的借口。从乔卡斯塔紧绷着的嘴唇来看，她也这么觉得。
詹米咳嗽了两声，伸手把我头发里的草叶拉了出来。“姨妈，我记得我看到用人们装了一篮子午餐来，是吧？或许你可以请上尉吃点东西，让我去处理这里的事情？”
这个建议是正确的。乔卡斯塔的嘴唇放松了一些，沃尔夫也因为詹米提到午餐的事情而明显开心起来。
“没错，外甥。”她站直身子，重拾了那种命令的神态，朝沃尔夫的声音那边点了点头，“上尉，有请。”
*　*　*
在吃午饭时，我猜上尉是每季度到访一次松脂厂，来起草购买和运送各种海军用商品的合同。海军上尉负责制定和审核与从十字溪到弗吉尼亚边界的众多种植园主之间的类似合同。沃尔夫上尉清楚地表现出了他更喜欢殖民地生意的哪个方面。
“如果要我承认苏格兰在某个行业做得出色，那就是酿酒业。”沃尔夫上尉特别自负地说，端起他的第三杯威士忌喝了一大口。
法科尔德·坎贝尔一直在小口小口地品尝自己白镴酒杯里的威士忌，只是干巴巴地微笑，并没有说话。乔卡斯塔坐在他旁边的不结实的长凳上。她的手指轻轻地放在他的手臂上，就像地震仪那样灵敏，感受着隐藏在地下的种种迹象。
沃尔夫没忍住打了个嗝，然后才为时已晚地向我展示他自己所谓的魅力。
“在其他大多数方面，”他亲密地朝我倾身，继续说道，“他们既懒惰又固执，这两个特征让他们不适合……”说到这里，那个最年轻的少尉打翻了一盘苹果，尴尬得满脸通红，而这足以阻止上尉说完这句话，但不幸的是，这不足以完全改变他的思路。
上尉擦了擦假发下面的汗水，用满是血丝的眼睛看着我。“但是我想你并不是苏格兰人，夫人？我觉得你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很有教养。你丝毫没有粗野的口音，尽管你和他们有关系。”
“噢，谢谢你。”我低声说，心想到底是什么样的无能政府，才会派上尉这家伙来开普菲尔河谷处理海军的生意，开普菲尔河谷或许是新世界中苏格兰高地人聚居最多的地方啊。我现在开始明白乔什当时说“该死的海军”是什么意思了。
乔卡斯塔仍然微笑着。她身边的坎贝尔先生则只是对我扬了扬灰白的眉毛，看上去很严肃。显然，想要用水果刀在上尉心脏上捅一刀不可行——至少在他签征购订单之前不可行，所以我做了另外一件我能够想到的事情——我拿起威士忌酒瓶，把他的杯子倒得满满的。
“这个酒真是好喝，是吧？上尉，你难道不多喝点吗？”
酒确实好喝，香醇且温暖，同时也很昂贵。我朝最年轻的那个少尉转身，热情地朝他微笑，让上尉自己慢慢把那瓶酒喝干。
大家的对话不太平稳地继续下去，但是再没有任何摩擦，尽管两个少尉担心地看着桌子那边的上尉喝成醉鬼。这也难怪——他们两个要负责把上尉扶上马，安然无恙地送回十字溪。我开始明白为什么要来两个少尉了。
“弗雷泽先生应付得似乎还不错，你觉得呢，长官？”年长的那个少尉低声说着，朝外面点了点头，无力地想要再续中断的对话。
“啊？噢，当然不错。”沃尔夫已经对其他事情没有了兴趣，只知道一杯杯地把酒喝干，但詹米确实应付得很好。在我们坐着吃饭时，詹米——在伊恩的协助下——成功地恢复了空地上的秩序，架起了沥青锅炉，催促收集松脂的人们回去工作，还收拾了爆炸带来的垃圾。现在，他在空地的远端，只穿着衬衫和马裤，帮忙把烧到一半的木材抬回沥青坑里。我特别嫉妒他，那看上去要比与沃尔夫上尉共进午餐愉快许多。
“是的，他应付得不错。”法科尔德·坎贝尔迅速地看了看空地，然后又把目光转移回桌上。他评估了上尉的状况，轻轻地捏了捏乔卡斯塔的手。乔卡斯塔没有转头，便开口对始终安静隐藏在角落里的乔什说话。
“乔什，把第二瓶酒装到上尉的鞍包里，”她说，“我不想它被浪费了。”她朝上尉迷人地微笑起来，在上尉看不见她双眼的情况下，这种微笑让她的话显得更加可信。
坎贝尔先生清了清嗓子：“先生，既然你很快就要离开我们了，或许我们可以把征购的事情解决了？”
听说自己就要走了，沃尔夫显得有些惊讶，但他的两个少尉欣然站了起来，开始把文件和鞍包收集起来。其中一个拿出便携墨水池和削好的羽管笔，放到上尉面前。坎贝尔先生从衣服里取出对折起来的文件，展开放在桌上，准备好让他签字。
沃尔夫上尉皱眉看着文件，稍微摇晃了一下。
“就签在那里，长官。”年长的那个少尉说着，把羽管笔放到长官无力的手中，指着那张文件。
沃尔夫上尉端起酒杯，稍微仰头，喝干了最后一滴酒。他砰的一声放下杯子，茫然地朝四周微笑，目光显得涣散。年轻的那个少尉无奈地闭起了眼睛。
“噢，好的。”上尉草率地说，然后用羽管笔蘸了墨水。
*　*　*
“你不想现在就去洗澡换衣服吗，詹米？你身上有浓重的难闻的沥青和木炭气味。”乔卡斯塔优雅地张了张鼻孔。
我心想，还好她看不见詹米。詹米身上岂止是难闻，他双手黢黑，新衬衫变成了肮脏的破布，而且他脸上也脏兮兮的，让他看起来像是清理过烟囱一样。他的身上除了黑色，就只有红色了。在正午的太阳下干活时，他没有戴帽子，所以他鼻梁的颜色就像煮熟的龙虾。不过，我觉得那种红色不全是被太阳晒出来的。“我可以等会儿再去洗，”他说，“首先，我想知道你耍那个小把戏的意图是什么。”他用阴郁、沉闷的眼神盯着坎贝尔先生。
“我被以闻到松脂为借口引诱到森林里，然后还没搞清楚自己在什么地方，就和不列颠海军坐下来，应承和拒绝着我一无所知的事情，而你的那个小男孩在桌子下面像个被训练过的猴子一样踢我的小腿！”
听到詹米的话，乔卡斯塔微笑起来。
坎贝尔叹了口气。尽管劳累了一天，但他整洁的外套上丝毫没有泥土，过时的假发仍然稳稳地戴在头上。
“很抱歉，弗雷泽先生，今天的事情对你的良好本性来说肯定特别的不合理。你的到来确实特别偶然，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来沟通。我昨晚之前都还在亚弗埃斯波罗，在得知你的到来时，我已经没有时间来这里带你熟悉环境了。”
“是吗？好，想来现在我们有点时间了，我请你带我熟悉下环境。”詹米说，说完这句话时稍微咬了咬牙。
“你不先坐下来吗，詹米？”乔卡斯塔插话道，优雅地挥了挥手，“要花些时间才能解释清楚，而且你今天也挺累的，不是吗？”尤利西斯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手臂上搭着亚麻毯子。他动作夸张地把毯子铺在椅子上，示意詹米坐下去。
詹米仔细地打量着管家尤利西斯，但他今天确实很累了，我能看到他黑黢黢的双手上长出了水疱，汗水在他肮脏的脸颊和脖子上流过，留下了明显的痕迹。他慢慢地坐到那张椅子上，接过了管家递给他的一个银杯子。
一个类似的杯子也魔法般地出现在我的手里，我感激地对管家微笑了；我没有费力地扛着木头到处跑，但在炎热的天气里长时间地骑马，也已经让我精疲力竭。我深深地尝了一口，那是很冰凉但苦涩的苹果酒，有些打舌头，但立即缓解了我的口渴。
詹米喝了一大口，然后看上去稍微冷静了一些。“坎贝尔先生，接下来呢？”
“这是个关于海军的问题。”坎贝尔开口说。
乔卡斯塔哼了一声，然后纠正道：“这是关于沃尔夫上尉的问题吧。”
“反正是一样的，乔，你知道的。”坎贝尔先生有些犀利地说。
乔卡斯塔之前跟我们说过，河场的大部分收入来自出售木材和松脂制品，而最大和最能挣钱的顾客就是不列颠海军。
“但是海军今非昔比了，”坎贝尔先生说着，遗憾地摇了摇头，“和法国打仗的时候，他们几乎供养不起舰队，只要有个可以运作的锯木厂，谁都可以发财。但是，过去十年来，海军没有打仗，军舰都腐烂了，海军部已经五年没有造新船了。”他叹了口气，感叹和平对经济的不利影响。
海军要保证那些渗漏的舰船不沉下去，现在仍然要征购沥青、松脂、圆木之类的商品，焦油也仍然有市场。然而，焦油市场也严重萎缩了，所以海军就能够选择与哪些种植园主做生意了。
海军要求所有东西都具有可靠性，他们按季度续签丰厚的合同，续签之前需要高级军官——比如说这次的沃尔夫的——检查和批准。与沃尔夫打交道总是很难，但赫克托·卡梅伦精明地应付了他，直到死去。
“赫克托会陪他喝酒，”乔卡斯塔直白地说，“在他离开的时候，他的鞍包里会有瓶酒，还有些其他的东西。”但是，赫克托·卡梅伦的去世严重影响了庄园的生意。
“而且不仅是因为贿赂得少了。”坎贝尔说着，斜眼看了看乔卡斯塔，严肃地清了清嗓子。
看上去，沃尔夫上尉在赫克托·卡梅伦去世的时候，来向乔卡斯塔表示过哀悼。当时他穿着正规的制服，有两个少尉陪同。第二天，他又独自来了，目的是求婚。
正在吞酒的詹米被呛到了。
“他感兴趣的不是我这个人，”乔卡斯塔听到这里严厉地说，“是我的土地。”
詹米明智地决定不做评论，只是带着新的好奇心打量着乔卡斯塔。
在听说背景信息后，我觉得她说得不错——沃尔夫的兴趣在于收购有利可图的种植园，而且这个种植园在他的影响下，可以通过海军的合同挣更多的钱。与此同时，乔卡斯塔个人也是额外的重要诱因。
无论有没有失明，她都是一位俊秀的女性。不过，除了肌肤和体形上的简单美以外，她还流露出一种肉欲的活力，在她靠近时，连法科尔德·坎贝尔这样干瘦的男人也会觉得激动。
“我觉得这能够解释上尉在吃午饭时的那种冒犯行为，”我好奇地说，“女人被拒绝后会大发雷霆，男人也会。”
乔卡斯塔惊讶地朝我转过头——我想她已经忘记我的存在了——但法科尔德·坎贝尔则大笑起来。
“男人确实会，弗雷泽夫人，”他眨着眼睛对我说，“我们可怜的男人都是些脆弱的东西，怠慢我们的感情可是有风险的。”
乔卡斯塔听到这里，不那么淑女地哼了一声。
“感情！”她说，“那男人对装不进瓶子的东西都没有感情。”
詹米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坎贝尔先生。“姨妈，既然你提到了感情的事情，”他有些尖锐地说，“我能不能询问你这位朋友的兴趣所在呢？”
坎贝尔反过来盯着詹米。“我家中有妻子，先生，”他干巴巴地说，“还有八个孩子，最大的那个或许还比你年长几岁。但是，我和赫克托·卡梅伦相识已经三十多年了，我会尽全力帮助他的妻子，因为我和他是朋友——和她也是。”
乔卡斯塔把手放在他的胳膊上，朝他转过头去。如果说她没法再用双眼来装扮自己，她也还知道把睫毛梳得向下弯是什么效果。
“一直以来，法科尔德给了我很多帮助，詹米，”她有些责备地说，“在可怜的赫克托去世过后，要是没有他的帮助，我不可能应付得来。”
“噢，是啊。”詹米说，口气里几乎没有怀疑，“先生，我和姨妈一样很感激你。但是我仍然在想这与我有什么关系？”
坎贝尔小心地咳嗽，然后继续叙述故事。
乔卡斯塔当时婉拒了上尉，假装因为丧夫之痛而晕倒，让人把她扶回卧室，然后她一直待在那里，直到上尉在十字溪做完生意，离开去了威尔明顿。
“贝尔纳斯当时在管理合同的事情，管理得相当糟糕。”乔卡斯塔插话说。
“噢，贝尔纳斯先生，那个没有见到的监工。今早他在哪里？”
一个女佣端着散发着香味的温水和毛巾出现了。她没有询问，就直接跪在詹米的椅子旁边，拉起詹米的一只手，开始轻轻地把他手上的煤烟洗掉。詹米对于这种特别的照料有些惊讶，但他忙着说话，没有把她打发走。
坎贝尔的脸上露出了苦笑：“贝尔纳斯先生尽管是个有能力的监工，但恐怕他和上尉有着同样的小弱点。我首先派奴隶去锯木厂找他，但那个奴隶回来告诉我，说贝尔纳斯在宿舍里不省人事，满身酒气，喊不醒。”
乔卡斯塔又不那么淑女地哼了一声，坎贝尔慈爱地看了看她，然后又回头看着詹米。
“在文件方面，你的姨妈在管家尤利西斯的帮助下，能够很好地管理庄园的生意。但是，你自己也看到了，”他得体地朝那盆已经变得像墨水的温水指了指，“身体上的工作也是需要的。”
“沃尔夫上尉就是这么跟我说的，”乔卡斯塔说，回忆起往事时，她的嘴唇紧绷了起来，“他说我不仅是个女人，还双眼失明，没法独自管理我的庄园。他还说我没法去森林和工厂里看工人们有没有在干活，不能依靠贝尔纳斯。”想到这里，她紧紧地闭住了嘴。
“这也很对，”坎贝尔遗憾地插话说，“我们这里有句谚语——‘幸福是自家的事情’。在涉及钱财和奴隶的问题上，你不能信任亲戚以外的人。”
我深吸一口气，看了看詹米。詹米点了点头。最终我们都懂了是怎么回事。
“这点就是詹米起作用的地方。是吗？”我说道。
乔卡斯塔已经把法科尔德·坎贝尔招募过来，在沃尔夫上尉第二次到来时对付他，打算通过坎贝尔来避免贝尔纳斯在签合同时做出傻事。而我们正好到达，所以乔卡斯塔想到了更好的计划。
“我送信去给法科尔德，让他通知上尉我外甥要来管理河场。那样会让上尉行事谨慎，”她解释道，“因为如果一位有共同利益的亲戚支持我，他就不敢逼迫我。”
“我懂了。”詹米不禁一副被逗乐的表情，“那么说，上尉会觉得，在这里本来十拿九稳的事情，却被我的到来搅乱了。难怪他那么不喜欢我。看他说话的那个样子，我还以为是不喜欢所有苏格兰人。”
“想来他现在是不喜欢所有苏格兰人了。”坎贝尔说，用餐巾仔细地擦着嘴唇。
乔卡斯塔伸手到桌子对面摸索，詹米本能地把手伸给了她。“你不会怪我吧，外甥？”她说。詹米用手引导她，她能够朝詹米脸庞看去，从她那双美丽的蓝色眼睛里的恳求神情来看，别的人或许不会知道她的双眼看不见。
“你应该知道，在你来之前，我完全不知道你性格怎么样。要是我一开始就告诉你，我怕你会拒绝参加这个骗局。詹米，看在亲爱的艾伦的分上，告诉我你没有怪我。”詹米轻轻地捏了捏她的手，向她保证自己没有怪她。
实际上，他很开心能够及时来帮忙，而且他姨妈在需要帮忙时，也会期待他伸出援手。
坎贝尔先生眉开眼笑，摇响了铃铛。尤利西斯送来特别的威士忌，还用托盘端来几个水晶高脚酒杯，以及一碟小菜，然后我们为不列颠海军的困惑干了杯。
然而，看着乔卡斯塔那张骨骼精致的脸庞，那张隐藏着许多想法的脸庞，我不禁回忆起詹米之前跟我简短说过的家族成员的突出特征。
“姓弗雷泽的固执得像石头，”他之前说，“姓麦肯锡的迷人得像田地里的云雀，但也狡猾得像狐狸。”
*　*　*
“你去哪儿了？我觉得你没有钱去喝成这样啊。”詹米问道，严肃地上下打量菲格斯。
菲格斯理了理蓬乱的头发，然后坐下来，流露出不开心的情绪。
“我遇到两个在镇上做皮毛生意的法国人。他们不太会英语，而我的英语很流利，所以只好答应帮他们做买卖。如果他们选择邀请我去他们的旅馆吃顿便饭……”他动了动一边的肩膀，用盖尔语说了句话，表示不再谈论这件事，然后把注意力转向更重要的事情，伸手到衬衫里拿出一封信。“这封寄到十字溪的信是你的，”他说着，把信递给了詹米，“邮政局长让我把它带回来。”
那是个厚厚的纸包裹，封蜡已经破烂不堪，但看上去却要比菲格斯的状况好些。尽管拆开包裹时有些惶恐，但詹米在看到其中的信时还是面露喜色。三封信掉了出来，我认出来其中一封是他姐姐的字迹，另外两封显然是其他人写的。
詹米捡起他姐姐写的那封信，打量着它，就好像其中有爆炸物一样，然后轻轻地把它放在桌上的果盘旁边。
“我先读伊恩写的信，手里没有威士忌杯子，我不确定自己想读詹妮写的信。”他说，咧嘴笑着捡起第二封信。
他用银水果刀的刀尖撬开封蜡，拆开那封信，扫视着第一页。“我在想他是否……”他开始读信，声音渐小，最终消失了。
我好奇地站起来，走到他椅子后面，从他背后看那封信。伊恩·默里的字迹清晰、大气，即使我站得远，读起来也不费劲。
亲爱的弟弟：
我这里万事安好，感谢上帝让你们安全到达了殖民地。我把这些东西寄给乔卡斯塔·卡梅伦，请她代为转交。如果乔卡斯塔在你身边，那么詹妮让你代她向姨妈转达最诚挚的问候。
从随信附带的东西中，你就可以看出我的妻子对你已经不再严苛；她就像不谈论魔鬼那样，不再谈论关于你的事情，而且我最近也没有听她说你没有骨气之类的话，这或许可以让你心里好受些。不开玩笑，她和我一样，在听到小伊恩仍然安全的消息时，心情放松了许多。想来你应该知道我们对于他得到解救有多么感激，所以我就不再三道谢，以免让你觉得厌倦。不过说实话，对你的感激之情，我都可以写部小说来表达了。
虽然冰雹让大麦歉收，但我们还是努力让大家没有饿肚子。腹泻病在村子里流行，已经在这个月害死了两个孩子，这两个孩子的父母也很伤心。死去的两个孩子是安妮·弗雷泽和阿拉斯代尔·卡比，愿上帝怜悯这两个无辜的孩子。
说点开心的，迈克尔·默里在巴黎给我们写了信，他的酒生意做得仍然不错，考虑要在最近结婚。
我很高兴地告诉你，我又有了一个外孙，安东尼·布莱恩·蒙哥马利·莱尔。我把这个这个消息告诉你就够了，让詹妮来细说这个外孙的事情；她和大家都特别喜欢和心疼这个外孙。孩子的父亲保罗——也就是玛吉的丈夫——是个当兵的，所以玛吉和小安东尼住在了拉里堡。保罗目前在法国。我们每晚都会祈祷，希望他留在相对和平的法国，不要被派到危险的殖民地或者荒芜的加拿大去。
这个星期有客人来拜访了——洛瓦特勋爵西蒙和他的随从。他来这里是为了重新为他带领的高地军团征兵。你在殖民地或许听说过他们，据说他们在那里小有名气。西蒙讲了他们英勇对抗印第安人和邪恶法国人的伟大故事，其中有些无疑是真的。
看到这里詹米咧嘴笑了笑，然后翻了页。
他的故事把亨利和马修都迷住了，几个姑娘也听得入迷。约瑟芬（“小凯的大女儿。”詹米低声对我说。）深受鼓舞，所以密谋去袭击鸡笼，最后她和几个堂兄弟都弄得全身鸡毛，脸上敷着菜地里的泥巴，是他们为出征而化的装。
他们全都希望扮演野蛮人，所以小詹米、小凯的丈夫乔迪和我不得不扮演高地军团的士兵，不得不忍受他们用印第安战斧（厨房里的汤勺和长柄勺）的攻击，还要忍受其他各种类型的激烈进攻，所以我们尝试用阔剑（板条和柳枝）英勇地抵抗。
他们提议用火箭把鸽棚点燃，所以我让大家停止战斗，但最终被迫投降，接受被割头皮的结局。我得自夸地说，在这场战斗中，我的结局比那些鸡好。
伊恩的信接下来也都是这种风格，叙述了更多关于家族的消息，但涉及的更多是农场上的生意，还讲述了许多发生在当地的事情。伊恩写到移民变得“风行”起来，谢格烈村庄的几乎所有居民都决定采取这种权宜之计。
詹米读完信，把它放下。他微笑着，双眼有些恍惚，似乎他看到的是拉里堡的凉爽雾气和石头，而不是围绕着我们湿润、茂盛的丛林。
第二封信也是伊恩的字迹，但在蓝色的封蜡下面写着“私密”两个字。“这封会是什么呢？”詹米低声说着，撬开封蜡，打开了它。这封信的开头没有问候，显然是刚才那封的续篇。
詹米，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所以单独写了这封信，以便你在不透露这件事的情况下，让伊恩读那封较长的信。
你上次写信来说要在查尔斯顿让伊恩坐船回来。如果真的成行，我们当然也会开心地欢迎他回来。但是，如果他刚好没有离开你，那么如果不给你和克莱尔添麻烦的话，我们希望他还是跟着你们。
“没有给我添麻烦。”詹米低声说，从信纸上抬头看了看窗外，鼻孔稍微抽动着。伊恩和洛洛正在草地上与两个年轻奴隶摔跤，他们四肢缠着，彼此揪着衣服，咯咯地笑着，而洛洛也摇着尾巴。“嗯。”他转身背对着窗户，继续读信。
我跟你提起过西蒙·弗雷泽，说过他来这里的原因。有段时间，我们有些担心军团征兵的事情，尽管这件事情并不紧迫，而且幸好我们这个地方偏远，要过来不容易。
洛瓦特的征兵几乎没有什么困难，年轻人都愿意去领国王的军饷。他们在这里能有什么呢？只有贫困的生活和绝望的苦楚。他们为什么要留在这里呢？他们在这里没有东西记忆继承，被禁止穿披肩，无权佩带武器。他们为什么不抓住重拾男人信念的机会——即使那意味着他们要穿花格布衣服和佩剑去为一个篡夺王位的德国人效劳？
我有时觉得这是最糟糕的情况。我们要忍受许许多多杀戮和不公，毫无对策，也无人可以求助，而且我们的年轻人，我们的希望和未来，都因此被输送出去，都为了征服者的利益而被挥霍掉，而他们得到的报酬只是引以为豪的小硬币。
詹米扬起一边眉毛，抬头看我：“看不出来伊恩还会写诗吧？”
篇章在这里中断，蔓延成愤怒的潦草字迹，到处是墨渍和涂痕。篇章继续时，字迹又变得整洁有序起来。
抱歉我说得太有激情。我本来没打算说这么多的，但我始终特别想对你敞开心扉。这些事情我不会跟詹妮说的，但想来她也应该知道了。
我太唠叨了，回到重点上来。小詹米和迈克尔现在很好，至少不担心他们两个会憧憬军队生活。伊恩则不同，你知道那个孩子，他那种冒险的精神，和你实在太相像。这里没有实质性的工作可以让他做，而且他又对学习不感兴趣，也没有经商的头脑。在一个要么选择乞讨，要么选择参军的世界里，他又如何才能成功？因为他几乎没有其他选择。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希望他跟着你。或许在新世界他会找到更好的机会。即使他没有找到好机会，至少也可以避免让他母亲看到自己的儿子离家从军。
把他交给你管着再好不过，而且你也是他最好的榜样。我知道自己请你帮的不是小忙，但是我希望这件事情不是全然给你添麻烦，伊恩在身边带来的假想愉悦除外。
“不仅会写诗，还很会讽刺。”詹米说着，又看了看草坪上的那几个男孩。
篇章又中断了，这次只有几个词语，但都是用才削尖的羽管笔仔细写下的，反映着词语后面的思绪。然后篇章又继续了。
詹米，我刚才停下写信，希望在我说这件事情之前，我的思绪能够清晰，没有因为疲劳而迷糊。其实我几度提笔，又几度放下，不知道是否要说。我担心在请你帮忙的同时，我还冒犯到你。但是我必须得说。
之前我在信中提及西蒙·弗雷泽。尽管他父亲是那样的人，但他有正义感，不过他也很残暴。我和他从小就认识——小时候的事情有时恍如昨日，有时又觉得过了许多年——他现在有种冷酷，双眼后面有种钢铁般的冷静，而这在卡洛登之前是没有的。
詹米，让我担心的是——你知道我是爱你的，所以我才有胆量说出来——我在你的双眼中也看到了那种钢铁般的冷静。
我很清楚那些让人心肠变硬、眼神变得冷酷的场景。我相信你会原谅我的直率，卡洛登战役以来，我为你的灵魂担心过许多次。
我没有对詹妮说过这件事，但她也看出来了。此外，她是女人，能够以某些我无法做到的方式了解你。我想，她之所以把莱里强加给你，是因为那种担心。我确实觉得你和莱里不配，但是……（故意而为的大片墨渍在这里遮住了好几行文字）。能够拥有克莱尔，你真的很幸运。
“嗯。”詹米说道，然后看了我一眼。我捏了捏他的肩膀，然后向前俯身，去阅读剩下的文字。
不早了，我也闲扯了不少。我刚才说到西蒙——他现在与人的仅有联系，就是对他麾下士兵的关心。他无妻无子，没有家庭生活，祖传财产也被他侍奉的那个征服者控制着。这样的男人有烈火，但没有心肠。我希望不要看到你或者小伊恩变成那样。
所以，我让你们两人相伴，希望上帝的祝福，以及我的祝福，能够始终伴随你们。
请尽快回信。我们很希望知道你们的消息，听你们现在所居住的奇异的地方。
伊恩·默里
最爱你的姐夫
詹米小心翼翼地折起那封信，把它放进外套。
“嗯。”他说。

Chapter 11 流血法律
<h4>1767年7月</h4>
我逐渐熟悉了河场的生活节奏。奴隶的存在让我不舒服，但对此我无能为力，只有尽量少让他们做事，尽可能地自己取东西和搬东西。
河场有一个药草间，本质上就是个小橱柜，里面装着干药草和药品。里面的东西并不多，只有几根蒲公英根和柳树皮，还有少许质量不错的泥敷剂，都因为许久未用而积满灰尘。听说我想用这个药草间，乔卡斯塔表示很开心。她耸着肩膀说自己对药物没有天赋，那些奴隶也没有。
“有个新来的女人在这方面有些能力，不过她不是做家务的奴隶，她几个月前才从非洲过来，既不会说话，也不懂礼仪。我想过要训练她，但是既然你在这里了……啊，纺线变得太细了，看见没？”她说道。纺车转动着，她把纤长的手指从纺锤的羊毛线里抽了出来。
我每天都会花点时间陪乔卡斯塔聊天，试着向她学习纺线的技术，而詹米则每天与管家尤利西斯待上一两个小时——除了充当乔卡斯塔的双眼和总管家中事务以外，管家显然在赫克托·卡梅伦去世过后就一直管理着种植园的账务。
“而且他把账务管得很好，”在一次与尤利西斯交流后，詹米私下对我说，“他要是白人，我姨妈在处理财务上就不会有难事了。可实际上……”詹米耸了耸肩。
“实际上，你姨妈很幸运能够有你在这里。”我说，倾身靠近他，在他身上闻了闻。他整天都在十字溪，处理复杂难懂的交易，交易掉许多木蓝块、木材、三对骡子、五吨水稻，还在仓库里收到一个镀金时钟。结果，他外套和头发上附着了许多迷人的香味。
*　*　*
“晚宴会，我必须办场恰当的盛宴，把你们俩介绍给这里的人们。”乔卡斯塔几天后宣布道。
“没必要的，姨妈，”詹米从书本上抬头，温和地说，“我觉得，上个星期收购原料的时候，我就已经见过了大部分人。至少见过了大部分男人，”他朝我微笑着补充道，“不过，我想了想，或许应该让克莱尔结识这里的女士们。”
“我不介意多认识些人，”我承认道，“不是说我找不到足够多的消遣活动，”我安慰乔卡斯塔说，“但是……”
“但是你都不感兴趣，”她回答道，不过她脸上挂着微笑，足以让她的话显得不刻薄，“我觉得你对针线活没有特别喜欢。”她伸手到那个装着彩色毛线的大篮子里，拿出一团绿色的毛线，要把它们织到她正在编织的披肩上。
女佣们每天早上都会细心把线团按层次摆放成螺旋状，所以乔卡斯塔数着就能拿到正确的颜色。
“噢，是的，她不喜欢这种针线活，”詹米插话道，并且合上书本，朝我微笑，“她更喜欢缝合裂开的血肉。她这几天只处理了一个摔破头的病人和一个痔疮病人，应该变得坐立不安了。”
“哈哈。”我刻薄地说，不过詹米说得很对。河场的居民整体上都很健康，营养充足，对此我虽然很开心，但是作为医生我能做的很少。我当然没有对任何人抱有恶意，但我不否认我正在变得坐立不安。詹米肯定也坐立不安，但我觉得最好暂时不要讨论他的事。
“我真的希望玛萨丽能够安好。”我变换话题说。在詹米的劝说下，菲格斯最终相信詹米暂时不需要他帮忙，所以在之前一天就离开，去了下游的威尔明顿，在那里坐船去牙买加。如果一切顺利，他会在春天带着玛萨丽和——承蒙上帝之恩——他们新生的孩子返回河场。
“我也希望，”詹米说，“我跟菲格斯说过——”
乔卡斯塔突然朝门那边转头：“怎么了，尤利西斯？”
我专心说着话，没有注意到走廊里的脚步声。乔卡斯塔的听力让我感到惊讶，而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法科尔德·坎贝尔先生。”管家轻声说，向后靠墙站着。
我心想，法科尔德·坎贝尔竟然没有等尤利西斯回去邀请他进来，这说明他对这个家庭很熟悉。他紧跟在管家身后走进客厅，帽子马马虎虎地塞在胳膊下面。
“乔，弗雷泽夫人，”他说，快速地朝我和乔卡斯塔鞠躬，然后又对詹米说：“您好，先生。”坎贝尔先生骑马过来，而且骑得很辛苦，他外套的下摆沾满了灰尘，脸上淌着汗水，假发歪歪斜斜地套在头上。
“怎么了，法科尔德？发生什么事了吗？”乔卡斯塔向前坐到椅子边沿上，面容反映着坎贝尔的明显焦虑。
“是的，”他生硬地说，“锯木厂出事了，我来问弗雷泽夫人……”
“噢，好的。我去拿箱子。尤利西斯，你让人把马牵过来好吗？”我匆匆站起来，寻找着被我蹬掉的拖鞋。我的着装不适合骑马，但是从坎贝尔的表情来看，我没有时间去换衣服。“严重吗？”
我弯腰穿拖鞋时，他伸手让我停了下来。“是的，很严重。但你不必过去，弗雷泽夫人。如果你丈夫能够顺便带点你的药品过去……”
“我当然要去。”我说。
“不用！”他粗鲁地说，然后我们全都盯着他看。他露出苦相，紧绷着嘴唇，与詹米对视。
“这不是女士们的事情，”他说，“但是，弗雷泽先生，如果你能陪我过去，我将十分感激。”
我还没来得及抗议，乔卡斯塔就站了起来，抓住坎贝尔的胳膊。“什么事情？”她生硬地问，“是哪个黑人怎么了？贝尔纳斯做了什么事吗？”
她比坎贝尔先生高一两英寸，坎贝尔不得不抬头回答她。我能看到他脸上的紧张，乔卡斯塔肯定也感觉到了，她更用力地抓住了坎贝尔先生的灰色哔叽外套的袖子。
他看了看尤利西斯，然后又回头看着乔卡斯塔。尤利西斯似乎收到直接的指示，转身离开了房间，脚步如往常那样轻盈。
“乔，这是一件关乎流血的事情，”他轻声地对她说，“我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甚至不知道伤会有多重。麦克尼尔的孩子过来找我，但是另外那个……”他犹豫了，然后耸了耸肩，“这是法律。”
“那你是裁判！”她大声说道，“看在老天的分上，你就不能做点什么？”她摇着脑袋，失明的双眼试图操纵他，让他听从她的意志。
“不行！”他粗鲁地说，然后又温和地重复，“不行。”他从袖子上拉起她的手，然后紧紧握住。
“你知道我不能那样做，”他说道，“即使我能……”
“即使你能，你也不会那样做。”她刻薄地说，把手从他手里抽出来，向后退了一步，双拳紧握在身侧，“那就去吧。他们让你当裁判，那你就去给他们裁判。”她因为没办法而生气，迅速转身，离开了客厅，裙摆发出沙沙的响声。坎贝尔盯着她的背影，然后在听到摔门的声音从走廊那边传来时，带着啼笑皆非的表情，吐了口气，朝詹米转过身去。
“弗雷泽先生，我们才相识不久，我不知道该不该请你帮这个忙。但是如果你能与我同去，我会特别感激。因为卡梅伦夫人自己不能到场，在这件事情上让你代表她前去……”
“是什么事情，坎贝尔先生？”詹米打断他说。
坎贝尔看了看我，显然希望我离开。我没有动，所以他只好耸耸肩，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擦了擦脸。
“先生，如果黑人攻击白人，让白人流了血，那么这个黑人就必须为其罪行而受死。这是这个殖民地的法律。”他不情愿地停顿下来，“还好这种事情很少见，但是真正发生这种事情时……”
他停了下来，紧紧闭着嘴唇，然后叹了口气，轻拍着通红的脸颊，把手帕收了起来。
“我必须得走了。你会一起去吗，弗雷泽先生？”
詹米站了片刻，目光在坎贝尔的脸上搜寻。“我会去。”他生硬地说。他走到餐柜前面，拉开上面的抽屉，抽屉里放着已故的赫克托·卡梅伦用来决斗的手枪。
见此情景，我转身面对坎贝尔：“有危险吗？”
“说不准，弗雷泽夫人。”坎贝尔耸了耸肩，“唐纳德·麦克尼尔只跟我说锯木厂有人吵起来了，说是关乎流血法律的事情。他让我立即去做裁判，监视死刑的执行。我还没来得及问他细节，他就离开去通知其他庄园主了。”
“死刑？你是说你还不知道这个人做了什么，就要执行他的死刑？”我在焦虑不安中打翻了乔卡斯塔的纱线篮子。五颜六色的小毛线团在地毯上弹跳着，滚得到处都是。
“我知道他做了什么，弗雷泽夫人！”坎贝尔抬起下巴，满脸通红，但是显然努力地抑制住了他的不耐烦。
“抱歉，夫人。我知道你才来这里，你会觉得我们的有些方式有问题，甚至粗野，但是……”
“没错，我真觉得有些方式很粗野！什么样的法律会判决一个人有罪……”
“一个奴隶……”
“一个人！什么样的法律会判决一个人有罪，却不经过审判，甚至都不经过调查？那是什么样的法律？”
“不好的法律，夫人！”他斥责道，“但它仍然是法律，而我负责执行这条法律。弗雷泽先生，你准备好了吗？”他把帽子扣到头上，朝詹米转过身去。
“准备好了。”詹米把手枪和子弹装到外套的深口袋里，然后伸展身体，把衣服的下摆向下理平整，“外乡人，要不你去……”
他还没有说完，我就已经走到他边上，拉住了他的胳膊。“詹米，求你了！别去，你不能参与进去。”
“嘘。”他握着我的手，用力捏了捏。他盯着我的眼睛，让我不要说话。
“我已经身在其中了，”他安静地说，“这是我姨妈的庄园，牵涉到的是她的人。坎贝尔先生说得不错，我是姨妈的亲戚，我有责任过去，至少去看看。”他犹豫了片刻，似乎想要说更多，但他只是又捏了捏我的手，然后放开了我。
“那我要和你去。”我十分平静地说，在知道即将发生灾难时，我有种奇怪的超然。
他动了动宽大的嘴巴。“我想你也会去，外乡人。去拿你的小药箱，我去把马牵过来。”
我没有等着听坎贝尔先生抗议，而是迅速朝蒸馏室走去。我的拖鞋拍打在地砖上，节奏就像是焦急的心脏在跳动。
*　*　*
我们在路上遇到了安德鲁·麦克尼尔，他在栗子树的树荫下歇马。他一直在等我们，听到马蹄声后，他从树荫下走了出来。我们停在他身边，他朝坎贝尔点了点头，但他皱眉看着的却是我。
“坎贝尔，你没有告诉他吗？”他说，然后又蹙眉看着詹米，“这不是女人该掺和的事情，弗雷泽先生。”
“你说这是会有人流血的事情，不是吗？我妻子是医生，她还和我经历过战争。如果你想要我去，那么她就要和我一起去。”詹米说道，嗓音里有种明显的怒气。
麦克尼尔紧闭着嘴唇，没有继续争论。他突然转身，跨上了马背。
“麦克尼尔，给我们讲讲这次不幸事件的来龙去脉。”坎贝尔驱赶他的母马，让它从詹米的马的鬐甲旁走过，熟练地穿过麦克尼尔和詹米中间，“弗雷泽先生才来没多久，你知道的，而且你的孩子也只是跟我说这是流血事件。我不知道详细情况。”
麦克尼尔稍微抬起魁梧的肩膀，向后耸了耸。他的铁灰色辫子搭在衣领的正中间，帽子紧紧地扣在头上。他说话的方式，以及他的外表，都显得古板和直接。
我们一边骑马小跑，一边听麦克尼尔连珠炮似的讲了这件事。故事其实很简单——锯木厂的监工贝尔纳斯与其中一个收集松脂的奴隶起了争执。因为需要采集松脂，所以这个奴隶有一把大砍刀。他尝试通过砍下贝尔纳斯的脑袋来解决问题，但是他没有砍中脑袋，只是砍掉了一只耳朵。
“像给松树割皮那样砍了他，”麦克尼尔说，声音里明显有种阴冷的满足感，“砍掉了他的耳朵，还在脸上留下了一点伤。不会给他的美貌造成大的伤害，那个满脸脓疮的丑鬼。”
我看了看詹米，他反过来朝我扬了扬眉毛。显然，当地种植园主都不喜欢贝尔纳斯。
贝尔纳斯当时尖叫救命，然后在两个顾客和几个奴隶的帮助下，成功地制服了砍伤他的那个奴隶。大家给贝尔纳斯止了血，把那个奴隶关起来，然后立即派小唐纳德·麦克尼尔——他本来是去安装锯条的，没想到遇到了这出闹剧——去给附近的种植园主送话。
“跟你们说，在有奴隶被处决时，附近的种植园都要带奴隶来看，有震慑作用，防止他们在未来干傻事。”坎贝尔在马鞍上扭着身子对詹米解释道。
“是的，”詹米礼貌地说，“在起义过后，我祖父被国王处决在塔丘上，我相信国王当时就是这么想的。这种做法也很有用，自那以后我的亲戚全都变得十分遵纪守法了。”
我在苏格兰人当中生活得足够久，能够理解那种杀鸡儆猴式做法的效果。詹米会在坎贝尔的请求下过来，但是作为老狐狸的孙子，他不会轻易服从任何人的命令，也不会总是很看重英格兰法律。
麦克尼尔听懂了詹米的意思，他的后颈红得像火鸡，但法科尔德却一副被逗乐的表情。他干巴巴地短暂大笑，然后把身子转了回去。
“你知道是哪个奴隶吗？”他问较为年长的麦克尼尔。
麦克尼尔摇了摇头：“小唐纳德没有说。但你我都清楚，肯定是那个该死的鲁弗斯。”
坎贝尔耷拉着肩膀，表示认可。“乔听到了会很伤心。”他嘟哝道，遗憾地摇了摇头。
“这不是她的错，”麦克尼尔说着，凶残地拍死一只停在靴子上方腿上的马蝇，“贝尔纳斯连猪都管不住，更不用说管黑人了。我和你都经常跟她这样说啊。”
“是啊，但是雇用贝尔纳斯的是赫克托，不是她，”坎贝尔温和地抗议道，“她也不能直接解雇他，那样她就得亲自来管理这个地方了，是吧？”
麦克尼尔哼了一声表示回答，同时挪了挪马鞍上的宽大臀部。我看了看詹米，发现他面无表情，双眼隐藏在帽檐投下的阴影当中。
“几乎没有什么能比固执的女人糟糕了，”麦克尼尔稍微有些大声地说，“如果受伤的是她们自己，那么她们就怪不得谁，只能怪自己。”
“但是，”我插嘴说，同时向前倾身，提高嗓音，让自己的话足以在马蹄声中被听见，“如果她们受伤是因为某个男人，那么光是责怪这个男人足以补偿她受到的伤害吗？”
詹米发出被逗乐的哼声，坎贝尔大声地咯咯笑了起来，用短马鞭戳了戳麦克尼尔的肋骨。
“你被难住了，安德鲁！”他说。
麦克尼尔没有回答，但是他的颈子变得更红了。此后我们便沉默着骑马，麦克尼尔的双肩都耸到了耳朵下面。
虽然有些满意，但这次对话并没有让我的神经放松下来。我揪紧了心，担心我们到达锯木厂时会发生的事情。尽管他们不喜欢贝尔纳斯，显然都认为这件事情可能是他的错，但丝毫没有迹象表明这会改变那个奴隶的命运。
“不好的法律，但它仍然是法律”，坎贝尔之前说过。而且，我之所以双手发抖，手心的汗打湿了缰绳，并不是因为我在想到司法暴行时的愤怒或恐惧，而是因为我在想詹米会怎么做。
我从他的表情上什么都看不出。他放松地骑着马，左手拉着缰绳，右手松散地蜷曲着搭在大腿上，旁边鼓起的就是外套里的手枪。
他之前准许我同行，但我甚至不确定是否应该因此而感到安慰。他那样做或许意味着他觉得不会有暴力行为，但是这是否就意味着他会站在边上，让他们处决那个奴隶？
如果他袖手旁观……我口干舌燥，鼻子和喉咙里都阻塞着在马蹄踩踏下团团扬起来的棕色灰尘。
他说他已经身在其中。但是，身在什么当中呢？身在氏族和家庭中，没错——但是身在这件事当中吗？苏格兰高地人会因为触及荣耀或激起热血的事情而拼命搏斗，但是他们对外界的事情大多都漠不关心。他们在山区要塞中与世隔绝数百年，不乐意去干涉别人的事情，但是那些来干涉他们事情的人就惨了！
显然，坎贝尔和麦克尼尔都觉得这件事情是詹米的事情，但是他自己这么想吗？詹米不是那种与世隔绝的高地人，我这样安慰自己。他周游各地，受过良好教育，有文化。他很清楚我对现在这件事情是什么态度。但是，我有种不好的感觉——我的意见在今天几乎不会被考虑。
这个下午炎热无风，知了在路边的草丛中大声鸣叫，但我的手指在缰绳上冰冷又僵硬。我们在路上超过了一两批人——小群小群的奴隶，步行着朝锯木厂那边走去。我们路过时，他们没有抬头看，而是退到旁边的树丛里，给我们让路，让我们骑马小跑过去。
詹米的帽子碰到低矮的树枝，掉了下来，他灵巧地接住帽子，扣回到头上，但是我瞥到了他暂时没有遮挡的面容，他脸上的线条焦虑地紧绷着。
我们突然进了松林，摇曳的黄绿色山桃木树叶或桤树叶突然变成了清凉的深绿色，就好像我们从海洋表面潜入了深海。
我伸手去摸那个挂在马鞍背后的木盒子，试着不去想待会儿会发生什么事情，心里为我可能会在这场才开始的灾难中恰当扮演的唯一角色做准备。我可能没法阻止伤害的发生，但我能够试着去救治已经受伤的人。我可以消毒和清洗伤口——我有一瓶蒸馏酒，还有用鲜榨蒜水和薄荷制成的清洗液；然后我可以包扎伤口——没错，我有亚麻绷带——但是包扎前肯定要先缝合？在思考如何处理贝尔纳斯被割下的耳朵时，我停了下来。我耳朵里那种嗡嗡声不是来自知了。走在前面的坎贝尔突然停下来聆听，我们其他人全都停在了他后面。那是远处的许多说话声，低沉、愤怒，嗡嗡嗡的，就像蜂巢被翻过来摇晃了似的。然后，有低弱的喊叫声传过来，接着又传来一声突兀的枪声。
我们冲下最后那个斜坡，避开树木，冲进锯木厂的空地。空地里全是人——奴隶、契约劳工、女人、儿童，惊慌且混乱地跑着穿过一堆堆锯过的木材，就像斧头劈开木材后暴露出来的白蚁。
接下来，我完全不再关注人群。我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锯木厂那边，那里配装着一台起重机，上面有个巨大的吊钩，用来把圆木升到锯床的高度。
一个黑人男性被刺穿挂在吊钩上，像蠕虫那样可怕地扭动着身体。起重机下面的平台上就积着一摊血，空气中血液的味道带着甜味。
我的马在人群的阻挡下，不安分地停了下来。喊叫声淡去，变成了呻吟声和人群中女人的杂乱的低声尖叫。我看见詹米溜到我前面，从人群中挤着朝平台走过去。坎贝尔和麦克尼尔跟着他，严肃地推搡着穿过人群。麦克尼尔的帽子不小心掉了下来，被人群踩在了脚下。
我呆坐在马鞍上，动弹不得。起重机旁边的平台上有其他人，一个小个子男人，脑袋上荒诞地缠绕着绷带，身体一侧满是血迹；此外还有几个白人和黑白混血的男人，他们拿着棍棒和火枪，不时凶狠地向人群戳动。
人们看上去丝毫不像是在往平台冲过去；相反，他们看上去是想离开。我身边的那些脸庞上，大多印着从恐惧到震惊的各种表情，只有零星几个闪现着愤怒——或者满足。
法科尔德·坎贝尔从拥挤的人群中挤出来，倚着麦克尼尔的结实肩膀爬到平台上，然后立即朝那群拿着棍棒的人走去。他挥舞着双手，喊着我听不清楚的话，但是我周围的尖叫和呻吟声都逐渐消去，变成惊讶的沉默。詹米抓住平台边沿，也随着坎贝尔而爬上平台，然后停下来拉了麦克尼尔一把。坎贝尔与贝尔纳斯面对着面，清瘦的脸颊因为愤怒而抖动着。
“……无法形容的残忍！”他大喊道。他的话部分被我身边的嘈杂声淹没，断断续续地传到我耳朵里，但是我看到他伸出手指，明确地指着起重机和上面那个恐怖的负担。那个奴隶已经没有挣扎了，一动不动地挂在上面。
我看不见贝尔纳斯的脸，但他的身体却因为愤怒和反抗而僵硬着。他的一两位朋友正慢慢地朝他靠近，显然是打算去支援他。
我看见詹米站了片刻，评估着事态。他从外套里掏出两把手枪，冷峻地检查了枪里的点火药。然后他走上前去，用一把手枪顶着贝尔纳斯那绑着绷带的脑袋。贝尔纳斯惊讶得一动不动。
“放他下来，不然我就把你朋友剩下的这部分脸打爆，然后……”詹米对最近的那个暴徒说。他说话的声音足够大，在人群的逐渐消逝的嘟囔声中也能够听见。詹米举起另外那把手枪，直接瞄着那个人的胸脯，脸上还露出了不必要的威胁表情。
那人不情愿地挪动身子，小眼睛盯着詹米的手枪。他抓住控制起重机的绞车的制动杆，然后向后拉动。吊钩慢慢降下来，吊着那个奴隶的缆绳变得紧绷绷的。那个奴隶的无力的身体触碰到地面时，观众们发出了巨大的惊叹声。
我成功地骑马挤过人群，直到离平台边沿还有一两英尺。闻到强烈的血腥味时，我的马跺着蹄子往后退，甩着脑袋，扑哧扑哧地喷着气，但它被训练得很好，没有飞奔出去。我滑下马背，让旁边的一个人给我带上药箱。
平台的木板踩在脚下有种奇怪的感觉，就像下船时踩着的干燥沙滩那样上下起伏。我离那个躺着的奴隶就几步路，在我走到他身边时，我的思绪变得清晰起来，而这种清晰的思绪正是外科医生的主要资源。我没有理会身后的热切争论，也没有管在场的其他观众。那个奴隶还活着，他的胸脯随着低弱、颤抖的喘气而起伏着。吊钩刺破了他的肚子，穿过了胸廓的下部，然后又从背后与肾差不多的位置刺出来。他的皮肤变成怪异的深蓝灰色，嘴唇白得就像黏土。
“嘘。”我轻声说，尽管那个奴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有低弱的呼吸声。他双眼茫然，瞳孔已经扩散，淹没在黑暗里。
他没有吐血，这说明他的肺部没有被刺破。他的呼吸微弱，但是有节奏，这说明他的横膈膜没有撕裂。我用双手轻轻地从他身上摸过，试着在心中沿着他受伤的地方移动。血液从他的两个伤口中渗出来，在腹部和背部线条明显的肌肉上形成黑色的一层，就像抛光钢刀上的红宝石那样泛着红光。血液没有喷出来，那就意味着主动脉和肾动脉没有受伤。在我身后，他们已经特别激烈地争吵起来。我的一小部分离散的思绪注意到，贝尔纳斯的同伴就是来自附近两个种植场的监工，他们现在正接受着法科尔德·坎贝尔的凶狠指责。
“……公然无视法律！先生们，你们会在法庭上为此负责的，肯定会的！”
“这有什么关系？”有人不开心地咕哝道，“这是关乎流血和身体伤害的事情！贝尔纳斯有他的权利！”
“权利不是你们这种人决定的。”麦克尼尔用低沉的声音吼道，“乌合之众，你们就是乌合之众，还不如……”
“你居然敢这样说？你只知道把你那苏格兰长鼻子凑到不需要你凑过去的地方，呃？”
“你需要什么，外乡人？”
我没有听见詹米走上来的脚步声，但他就在我身边。他蹲在我旁边，我的箱子在木板上打开着。他一只手里仍然握着上了膛的手枪，大部分注意力仍然在我身后的人群上。
“我不知道。”我说。我能够听到后面的人们在争吵，但他们争吵的内容变得模糊，毫无意义。我手下的事情才是唯一的现实。
我慢慢意识到，我摸着的这个人的伤尽管很吓人，但或许并不致命。从我能觉察和感受到的一切来看，我以为那个吊钩向上刺穿了他的肝脏。右边的肾脏有可能受损，空肠和胆囊或许也被刮伤，但这些都不会让他立即丧命。
如果他安静死去，那么让他死去的是休克。但是，我能够看到他被汗水浸湿的肚子上脉搏在跳动，就在穿破肚子的吊钩上方。他的脉搏虽快，却像鼓声那样稳定。把手放到上面时，我能够感到它在我的指尖震动。他流了血——血液的气味很浓，盖过了汗水和恐惧的味道——但不足以让他死去。
我突然有种不安的想法——我或许能够让这个人活下来。也有可能不行。在这种想法之后，我紧接着想到了各种可能会出问题的事情——取出吊钩后的出血就是最直接的问题，此外还有内出血、延迟出现的休克、肠穿孔、腹膜炎。
在普雷斯顿潘斯战场上时，我见过一个男人被剑刺穿身体，伤口位置和这次特别相似。当时那个人没有得到治疗，只是有人用绷带包扎了他的身体，但是他却恢复了。
“无法无天！不管有没有挑衅，这都无法容忍。你们全都会被指控的，我保证！”坎贝尔正在说话，他提高声音，压过了嘈杂的争论声。
没人关注这次争论的真正对象。才过去几秒钟，但我只剩下几秒钟就得行动。我把手放在詹米的胳膊上，把他的注意力从争论上面拉过来。
“如果我救了他，你会让他活下去吗？”我低声问詹米。他迅速地看了看我身后的那些人，权衡着各种可能性。
“不会。”他轻声说。他看着我的眼睛，双眼里充满了体谅的神情。他稍微挺起肩膀，把手枪放在大腿上面。我不能帮他做决定，他也不能帮我做决定，但是无论我做什么决定，他都会维护我。
“把最上面那排左边的第三个药瓶给我。”我说着，朝药箱点了点头。药箱里面装着三排透明的玻璃瓶，全都用软木塞紧紧封住，装着各种各样的药品。
我有两瓶纯酒精，一瓶白兰地。我往白兰地里倒了不少棕色的乌头根粉末，麻利地摇了摇，然后爬到那个奴隶的头边，把酒瓶塞到他的嘴唇边上。
他目光呆滞，我试着往他那双眼睛里看。为什么？即使在我俯身靠近他，我也在想为什么。我没法问他是否会选择这样——我已经为他做了选择。在做了选择过后，我既不能寻求许可，也不能寻求原谅。
他吞了白兰地，一口，两口。他苍白嘴巴旁边的肌肉颤动着，几滴白兰地从他嘴边流下来。在痉挛着吞下一大口白兰地后，他紧绷着的脖子放松了下来，脑袋沉重地靠在了我的手臂上。
我闭眼坐着，扶着他的头，手指感受着他耳朵下面的脉搏。它的脉搏跳动着；在短暂停顿后，它又继续跳动了。一阵战栗贯穿他的全身，肮脏的皮肤抽动起来，就好像有上千只蚂蚁在上面爬动一样。
我回忆了教科书里的描述：
麻木；刺痛；皮肤有颤动感，似有昆虫侵袭；恶心、腹上部疼痛；呼吸困难、冒冷汗、面无血色；脉搏微弱紊乱，但头脑仍然清晰。
这些症状他都有，尤其是腹上部疼痛。十五分之一格令(1)的乌头能在几秒钟内毒死一只麻雀，十分之一格令能在五分钟内毒死一只兔子。据说，美狄亚试图毒害忒修斯时，在杯中用的毒药就是乌头。
除了手指下面断断续续的跳动以外，我试着不去听任何声音，不去感受任何事物，不去知道任何事情。我试着用尽全力去屏蔽头上的说话声、附近的低语声、炎热、尘土，以及血液的臭味，去忘记我身处何处，在做什么事情。
但头脑仍然清晰。哦，天哪。我心想。他的头脑确实仍然清晰。
<hr/>
(1)格令，重量单位，等于0.0648克，常用于称量药物。

Chapter 12 约翰·昆西·梅耶斯回归
锯木厂的事情让乔卡斯塔极为震惊和烦恼，但她还是说想要继续举办之前计划好的宴会。
“这可以让我们不去想悲伤的事情。”她坚定地说。她转身对着我，伸出手来，吹毛求疵地用手指触摸着我的平纹细布衣袖。
“我会叫费德拉给你做件新礼服，”她说，“她是个不错的裁缝。”
我倒是觉得，要让我不去想锯木厂的事情，光是新礼服和宴会并不够，但我看到詹米警告地看了我一眼，于是紧紧闭上嘴巴，没有把话说出口。
最后，考虑到时间不够，又没有合适的布料，乔卡斯塔决定改制一件她自己的礼服来给我穿。
“看上去怎么样，费德拉？可以吗？”乔卡斯塔朝我这边皱着眉头，似乎她能够通过纯粹的意志召唤出视力。
“很好看。”费德拉嘴里含着大头针回答道。她在礼服上接连别进三颗大头针，眯眼看着我，然后捏住礼服的腰部，又别了两颗大头针上去。
“刚好合适，她比你矮些，乔夫人。”她现在口齿清楚地解释道。“她的腰围小一点，不过胸围要大一些。”她悄悄地补充道，咧嘴对我微笑起来。
“是的，那我知道。”听到了她的悄悄话，乔卡斯塔尖刻地说，“把紧身胸衣剪开，然后我们能够用绿色丝绸做底子，在丝绸上面搭配华冷西恩花边来填充开口的地方。绿色丝绸从我丈夫那件旧礼服上面剪，颜色应该搭配得上。”她抚摸着我的衣袖，衣袖上面有明亮的绿色条纹，“开口上也要加上绿色丝带，那样可以展现出她的胸脯。”她用纤长、苍白的手指指示着礼服上面要改制的褶子，近乎心不在焉地从我胸部上面滑过。那种触感凉凉的，没有感情，而且轻得刚好可以感觉到，但我用力忍住没有退缩。
“你对颜色的记忆力很不错。”我既惊讶又有些心慌地说。
“噢，这件礼服我记得很清楚，”她说，轻轻地抚摸着礼服的衣袖，“曾经有位先生说我穿着这件礼服像珀耳塞福涅(1)，说我是珀耳塞福涅在春天的化身。”回忆起往事，她脸上隐约露出了微笑，然后在她朝我抬起头时，那种微笑消失了。
“你的头发是什么颜色，亲爱的？我之前没想起来问你。听起来，你的头发应该有些金黄色，但我不知道实际上是不是这样。千万不要告诉我你头发的颜色是黑色偏黄！”她微笑起来，但这个玩笑听上去有些像命令。
“算是棕色的吧，”我下意识地摸着头发说道，“但是有点褪色了，有些头发的颜色变淡了。”
听我这么说，她皱起了眉头，似乎是在思考棕色是否很合适。没法独自想清楚这个问题，她于是朝费德拉转过身去。“她看上去怎么样，费德拉？”
费德拉向后退一步，眯眼看着我。我意识到她肯定——就像其他用人那样——习惯了仔细向女主人做描述。她那双黑眼睛迅速地打量我全身，目光在我脸上停下来衡量了片刻。她从嘴里拿出两颗大头针，然后才回答。
“还不错，乔夫人，”费德拉说，慢慢地点了点头，“还不错，”她再次说道，“她皮肤白皙，就像脱脂牛奶，穿亮绿色真的很不错。”
“嗯。但是衬裙是乳白色的，会不会让她看上去太白了？”
我不喜欢被人评头论足，好像我是件艺术品——而且还可能是一件有瑕疵的艺术品——但是我没有表达出我的反对。
费德拉明确地摇了摇头。“噢，不会的，夫人，”她说道，“不会太白。她看上去明暗有致，而且还有双棕色的眼睛，千万不要以为是泥巴的那种颜色。想想你那本书，有各种奇怪动物的图片的那本。”
“《印第安次大陆探索记》吗？”乔卡斯塔说道，“我记得那本书。尤利西斯上个月才读给我听过。你是说弗雷泽夫人让你想起了其中的一幅插图？”她被逗乐了，大笑起来。
“嗯，嗯。”费德拉仍然看着我，“她看上去像只大猫，”她盯着我轻声地说，“像书中从树丛里往外看的老虎。”
乔卡斯塔的脸上闪过惊讶的神情。“很好。”她说，然后大笑起来。但是她没有再次伸手来碰我了。
*　*　*
我站在楼下的大厅里，整理着胸前的绿色条纹丝绸。费德拉作为裁缝确实名不虚传。那件礼服就像手套一样合身，醒目的祖母绿纱巾饰带，在乳白色和叶绿色衬底上散发着微光。
因为对自己的浓密头发很满意，乔卡斯塔并没有戴假发，所以很幸运，她也没有建议我戴。不过，费德拉想用米粉来给我的头发扑粉，被我坚定地拒绝了。她肯定觉得我不懂时尚，但是不充分地隐藏了这种想法，将就着用白色丝带把我浓密的鬈发扎起来，然后把它们高高地别在我的脑袋后面。
她想要用低廉花哨的首饰把我打扮得更俗气，但是被我拒绝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拒绝，或许只是因为我不喜欢过于花哨，又或许是因为我在心里不愿意被当作物品，被人按照乔卡斯塔的意思去装扮和展示。反正，我拒绝了她那样做。我没有戴什么首饰，只戴了婚戒和一对小巧的耳坠，在颈子上围了一条绿色的天鹅绒丝带。
尤利西斯从上面的楼梯上走下来，他穿着的制服无可挑剔。我动了动身子，他瞥到了我的裙摆抖动，于是转过了头。看到我时，他睁大了眼睛，目光中是直白的欣赏神情。我就像人们被赞赏时那样，面带微笑低下了头。然后我听到他倒吸了一口气，于是迅速抬头，看到他仍然睁大着眼睛，但眼神中充满了恐惧，他的手紧紧抓住栏杆，指关节也因此发白。
“抱歉，夫人。”他有些哽咽地说，然后冲下楼梯，低着头从我身边迅速走过，留下那扇通往厨房通道的门在背后摇晃着。
“到底怎么……”我大声说道，然后才想起我们所处的地方——以及所处的年代。
这个家中没有男主人，而女主人看不见东西，他在这里独自生活太久，因此也变得粗心起来。他短暂地忘记了他拥有最基本的保护物——奴隶唯一拥有的真正的保护物：能够隐藏所有想法的毫无表情的面容。
难怪在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时会那么惊恐。如果发现他那种不谨慎表情的人是其他女人……我的手里冒出了冷汗，我吞咽了一口唾液，记忆中那种血液和松脂的气味在我喉咙中显得很强烈。
我提醒自己，看到他那种表情的人只是我，没有其他人。尤利西斯或许会担心，但他不会有危险。我要表现出什么也没有发生，所有事情都会……呃，会如常进行。上面走廊里的脚步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看了看上面，然后倒吸了一口气，脑中的所有思绪都立即被驱散了。
盛装打扮的高地人，无论老少，无论美丑，都很引人注目，而一位高大、挺拔、英俊，而且正值盛年的高地人，盛装打扮起来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詹米自从卡洛登战役过后就再没穿过苏格兰短裙，但是他穿上短裙的样子并未走样。“噢！”我说道。
他看见了我，露出洁白的牙齿，优雅地伸出一条腿，银鞋扣闪闪发光。他挺直身体，踩着脚后跟转身，长披肩也随着摆动起来。他凝视着我的脸庞，慢慢走了下来。
有那么一会儿，我看着他，似乎那就是结婚那个清晨的他。他的格子呢服饰几乎就和当时的一模一样，深红底子上印着黑色的格子；长披肩用银胸针别在肩上，悬到穿着长袜的、整洁的小腿旁边。
他现在穿的亚麻衬衫，以及外套，都比结婚时的更为精致；长匕首佩在他的腰间，刀柄上有金色的条纹装饰。他看上去就是一位“有价值的人”。但蕾丝饰边上那张粗犷的脸庞仍然相同，现在看上去稍显年老，但年岁中却带有睿智；偏斜着的显眼脑袋、宽大而坚实的嘴巴、与我相视的倾斜着的透彻猫眼，全都与之前相同。这里站着的是一个始终知道自己价值的男人。
“乐意为您效劳，夫人。”他说道，然后灿烂地笑起来，走下最后几级楼梯。
“你看上去棒极了。”我几乎哽咽着说。
“还过得去。”他同意道，丝毫没有虚假的谦虚。他细心地整理着肩膀上的衣服。“当然了，这就是长披肩的好处——不担心它会不合身。”
“赫克托·卡梅伦的？”他穿得这么华丽，我连伸手去碰他都会感到害羞。所以我摸了摸他的长匕首的刀柄，刀柄顶部有个不大的金球，形状大致像一只飞翔的鸟。
詹米深吸了一口气。“现在是我的了。尤利西斯给我拿来的，同时还带来了姨妈的祝愿。”我听到他的话中有种奇怪的感情，于是抬头看了看他。尽管再次身穿短裙显然让他很开心，但他却有些心事。
我抚摸着他的手：“有什么事情吗？”
他淡然一笑，却担心地皱起了眉头：“倒是没什么事情，只是……”
楼梯上的脚步声打断了他的话，然后他把我拉到旁边，让开一个抱着一沓亚麻布匆匆走下来的奴隶。房子里的用人们正忙碌着做最后的准备；即使到了现在，我还能听到房子后面车轮轧在石子上发出的声音；用人们飞奔着从厨房把大平盘端进来，饭菜的香味在空气中飘散出来。
“我们不能在这里说话，”他低声说，“外乡人，宴会上你随时做好准备好吗？如果我给你信号——”他拉了拉他的耳垂，“你就转移大家的注意力，好吗？怎么做都没关系——把酒杯打翻、晕倒、用叉子捅一起吃饭的人……”他朝我咧嘴微笑，于是我便放了心。无论他担心的是什么，那都不是关乎生死的事情。
“没问题，”我向他保证道，“可是为什么……”
上面走廊的门打开了，乔卡斯塔的声音传了下来，向费德拉下达最后的指令。听到乔卡斯塔的声音，詹米迅速弯下腰亲吻了我，然后转过身去——深红色的披肩和银鞋扣也随之旋动——利落地消失在两个用托盘端着高脚酒杯往客厅去的奴隶中间。我惊讶地盯着他的背影，没有来得及躲开那两个用人，差点被他们踩到。
“是你吗，亲爱的克莱尔？”乔卡斯塔在最下面的阶梯上停下来，脑袋转向我这边，双眼刚好对准我的肩膀上方。她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是的。”我说着，伸手触摸她的手臂，让她更准确地知道我在哪里。
“我闻到了礼服上的樟脑味，”她回答着我没有说出口的问题，把手塞到我的臂弯里，“我好像听到詹米的声音了，他在边上吗？”
“没有，”我实事求是地说，“他应该出去招呼客人了。”
“噢。”她抓紧我的手臂，然后叹了口气，既像是满足，又像是不耐烦，“我不会对无法弥补的事情感到惋惜，但我发誓，只要有一只眼睛的视力能够恢复一会儿，让我看看詹米今晚穿着长披肩的样子，那么我愿意放弃另外那只眼睛！”
她摇头表示不再谈此事，耳朵上的宝石在光线中闪闪发光。她身穿深蓝色的丝质礼服，映衬着她的闪亮白发。她的衣服上绣有许多蝴蝶，在她从墙上烛台和载着许多蜡烛的枝形吊灯的光线下走过时，它们看上去就像在衣服的褶子里飞动。
“噢，好了。尤利西斯在哪里？”
“在这里，夫人。”他已经很安静地走了回来，出现在她的身边，我甚至没有听见他的动静。
“跟我来。”她说，然后拉住了他的手臂。我不知道这条命令是给尤利西斯的，还是给我的，但我还是顺从地跟在她闪亮的身后，躲开两个厨房里的男童。他们抬着一盘引人注目的菜肴——一只完整烤制的野猪，长着獠牙的脑袋完好无损，目光凶狠，多肉的后背油亮亮的，准备好被刀切割。它闻上去香极了。
我整理头发，准备去见乔卡斯塔的客人，感觉自己也很像是口中含着苹果，被放在银盘子上端着送出去一样。
*　*　*
如果有宾客名单，那么名单应该就是开普菲尔河乡绅名录。坎贝尔、马克斯韦尔、麦克尼尔、马克伊齐恩……来自苏格兰高地的姓，以及来自不列颠群岛的姓。巴拉牧场的麦克尼尔、伊斯雷岛的麦克劳德……许多种植园的名字里还带着种植园主血统的味道，他们说话的方式中同样也有。高高的石膏天花板下面，响彻着抑扬顿挫的盖尔语。
其中几个人来的时候穿着短裙，有的在外套和丝质马裤上裹着长披肩，但我没有见到有谁像詹米那样引人注目——连他的缺席也显得那么招人注意。我听到乔卡斯塔低声对尤利西斯说了些什么，然后尤利西斯拍手叫来一个正在上菜的小女孩，然后她迅速朝点着灯笼的昏暗花园里走去了，或许是去寻找詹米。几乎同样引人注意的是那少数几位不是苏格兰人的宾客——一位肩膀宽大、文雅微笑着的贵格会教徒，名叫赫蒙·赫斯本德；一位高个瘦削的先生，名叫亨特；还有一位让我很吃惊——菲利普·怀利，他穿得特别整洁，戴着假发，而且头发上还扑了粉。
“又见面了，弗雷泽夫人，我承认，再次见到你让我如痴如醉！”他说，同时握住我的手，握手的时间长得不符合社交礼仪。
“你在这里做什么？”我很粗鲁地说。他无礼地咧嘴笑了。
“带我来这里的是我的东道主，巴拉牧场的高贵而有权势的麦克尼尔先生，我才从他那里买了两匹灰色的好马。说到这里，野马的事情并不足以让我不来参加这场为你举办的晚宴。”他的目光慢慢地在我身上游走，带着某种超然的气势，就像鉴赏家在欣赏珍稀的艺术品。
“夫人，我可以评论你这一袭绿衣到底有多么合身吗？”
“我不觉得我能阻止你。”
“撇开烛光照在你皮肤上的效果不说，‘你的颈项如象牙塔，你的眼目像希实本、巴特那拉并门旁的水池’。”他引用《圣经》里的话说着，谄媚地把大拇指伸到我的掌心上方。
“‘你的鼻子仿佛朝大马色的利巴嫩塔。’”我说道，尖利地看着他那显眼得如贵族的长鼻子。
他大笑起来，但并没有放开我的手。我偷偷看了看乔卡斯塔，她所站的地方离我只有几英尺远。她似乎正聚精会神地与新到来的客人聊天，但经验告诉过我她的耳朵有多么灵敏。
“你多大了？”我问，眯眼看着他，试着得体地从他手里把手挣脱出来。
“二十五岁了，夫人。难道我看上去憔悴得不像样吗？”他很惊讶地回答，并用另外那只手的手指拍了拍嘴边的星形戒烟贴片。
“没有，我只是想确定，在我告诉你我年长到可以当你母亲的时候，我并没有说错！”
这条消息似乎丝毫没有让他觉得紧张，他反而把我的手抬到唇边，热烈地把嘴唇压了上去。
“我很欣喜，我可以叫你妈妈吗？”他低声说。
尤利西斯站在乔卡斯塔后面，黑色的双眼专注地看着那些沿着灯火通明的步道从河边走上来的宾客。他不时地向前倾身，在乔卡斯塔耳边低语。我用力把手从怀利手里挣脱，然后拍了拍尤利西斯的肩膀。
“尤利西斯，”我说，同时有魅力地朝怀利微笑，“吃饭的时候麻烦你一定把怀利先生的座位安排在我旁边，好吗？”
“好的，夫人，我会安排的。”他向我保证道，然后立即转身回去监视着那些客人了。
怀利先生夸张地鞠了个躬，不停地表达着谢意，然后被一位男仆驱使着走进了房子。我在他身后和蔼地挥手，心想我在把叉子捅到他身上时会有多开心。
*　*　*
我不知道是因为幸运，还是因为周到的计划，我发现自己坐在怀利先生和那位贵格会教徒赫斯本德先生中间，对面则是也不会说盖尔语的亨特先生。在翻滚的苏格兰语海洋中，我们几个组成了一个英语小岛。
詹米是在最后时刻才出现的，现在坐在餐桌的上座，他的右边是乔卡斯塔。我再次心想到底发生着什么事情。我敏锐地注意着他，盘子里放着干净的叉子，随时准备行动，但是我们已经一切顺利地吃到了第三道菜。
“赫斯本德先生，看到有你这种信仰的先生来参加这种晚宴，我真的很惊讶。这样的无聊活动有没有让你觉得心烦？”在吃前面两道菜时，怀利未能成功地把我的注意力转移到他自己身上，所以现在他把身子从我前面倾斜过去，漫不经心地用大腿挨着了我的大腿。
赫蒙·赫斯本德微笑着：“即使是贵格会教徒，也必须吃东西，怀利朋友。而且，我有幸在许多次场合中受到过卡梅伦夫人的热情招待，我不能因为她也热情招待了许多人，就拒绝来参加这次晚宴。”他把注意力转移回我身上，继续我们之前被打断的谈话。
“你之前不是问过关于改革者协会的事情吗，弗雷泽夫人？”他朝餐桌对面点了点头，“我要把你的问题推荐给亨特先生来回答，因为如果说改革者协会拥有不错的领导人，那么这位先生就是。”
听到赫斯本德先生的赞美之词，亨特先生谦恭地点了点头。他是位下巴尖细的高个子，尽管不是贵格会教徒，但他的穿着打扮比大多数宾客都更朴素。他和赫斯本德先生同行，都从威尔明顿返回位于偏远地区的家中。我还记得特赖恩总督的提议，所以想要尽可能地搞清楚这个地区的事情。
“我们只是一个松散的组织，”他放下酒杯，谦虚地说，“实际上，我并不愿意要什么头衔，我只是很幸运，拥有一个位置很方便开会的庄园。”
“听说改革者都只是乌合之众，毫无法纪，很可能对国王正式授权的治安官使用暴力。”怀利轻轻擦着嘴唇，小心翼翼地不去弄掉戒烟贴片。
“我们其实并不是那样的，”赫斯本德插话道，口气仍然温和。听到他宣称自己与改革者协会有关联，我感到有些惊讶，或许改革者协会的运动并不像怀利暗示的那样充满暴力、目无法纪。“我们只追求正义，而正义不是通过暴力就能得到的东西，因为暴力一旦出现，正义肯定就会落荒而逃。”怀利大笑起来，与他的纨绔习气相比，那种笑声显得非常深沉和阳刚。
“正义显然会落荒而逃！上个星期在我和法官道奇森先生讨论时，他给我的印象就是这样。先生，或许他认错了那些闯到他的内庭里把他打倒，然后拉脚后跟把他拉到街上的暴徒？”他朝亨特先生露出迷人的微笑，而亨特先生那张被太阳晒黑的饱经风霜的脸庞则变得通红。他的手指在酒杯底部握得紧紧的。我满怀希望地看了看詹米，他丝毫没有要给我做暗号的意思。
“法官道奇森先生，”亨特确切地说，“是一个放高利贷的家伙，是小偷，玷污法律行业，而且……”
我之前一直听到外面有些吵闹的声音，但最终把它们归因于与主屋隔着一条有顶通道的厨房里发生的某种危急事情。然而，吵闹声现在变得更清楚了，我听到其中有个熟悉的声音，它让我的注意力从亨特先生的指责上分散开来。“邓肯！”我在座位上几乎站了起来，身边的人们也都好奇地把头转了过去。
外面的露台上突然骚动起来，人影纷纷从开着的落地窗边经过，有人在呼喊、争论和劝说。餐厅里人们的对话都停了下来，大家都在看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看到詹米把椅子往后推，但是他还没有来得及站起来，一个人就像幽灵那样出现在了门口。
那是山民约翰·昆西·梅耶斯，他的身子填满了整个双开门，仍然穿着我初次见他时的那身华丽衣服。他沉重地倚靠在门框上，用充血的眼睛打量着餐厅里面的人。他满脸通红，大声地喘着气，一只手里还拿着一个长长的玻璃瓶。
看到我时，他的眼睛明亮起来，面容也扭曲成了让人害怕的满足表情。
“找到你了，”他用特别满意的口气说，“我就说嘛。邓肯不相信我。没错，克莱尔小姐说过要我喝醉了才给我开刀。所以我就喝醉了，醉得……”他停顿下来，危险地摇晃着，然后又举起了酒瓶，“像条臭鼬！”他扬扬得意地说完话，然后踏进了餐厅，面朝地板倒了下去，然后就没有动静了。
邓肯出现在门口，看上去也是酩酊大醉。他的衬衫已经撕破，外套搭在肩膀上，眼睛的周围也开始发青。他看了看脚下那个俯卧着的身体，然后抱歉地看着詹米。
“我真的试过去拦住他，麦克杜。”
我离开座位，和詹米同时走到梅耶斯身边，后面跟着许多好奇的宾客。詹米扬起眉毛，看了看我。
“嗯，你确实说过他得昏迷，”他说，然后弯下腰去，用大拇指拉开了梅耶斯的眼睑，让他茫然的白色眼球露了出来，“我看他昏迷得挺彻底的。”
“是的，但是我没想让他醉得像个死人！”我蹲到毫无知觉的梅耶斯边上，敏捷地把两根手指伸到了他颈动脉上把脉。他的脉搏正常有力，但是……
“酒精根本就不是正常的麻醉剂，”我摇着头说，“它是毒药，它会压抑中枢神经系统。酒精中毒，再加上手术带来的休克，会很容易把他害死。”
“死了也无妨。”宾客中有人说道，但这种尖刻的意见被一片责备的嘘声淹没了。
“浪费这么多白兰地，真是可惜。”另外一个人说道，引来了众人的笑声。说话的是菲利普·怀利，我看见他那张扑了粉的脸带着邪恶的微笑，隐隐出现在詹米的背后。
“我们听很多人说过你的医术，弗雷泽夫人。现在你有机会证明自己了，我们都可以见证！”他优雅地朝聚集在我们四周的人群挥了挥手。
“噢，滚开。”我生气地说。
“噢！你们听！”我的身后有人敬佩地说。怀利惊讶地眨了眨眼，但紧接着又更灿烂地笑了起来。“遵命，夫人。”他嘟哝着，鞠躬退出了人群。
我站起来，心中充满了疑虑。手术或许能行，技术上讲，这只是个简单的手术，没有遇到并发症就花不了几分钟。手术切口不会大，但是确实需要深入腹膜，而这有可能会带来各种感染。
不过，目前的条件是我能遇到的最好条件——充足的酒精可以用来消毒，还有许多愿意帮忙的助手。没有其他可用的麻醉方法，而且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做这个手术。最重要的是，这个手术是梅耶斯请我给他做的。
我寻找詹米的脸，想要他提供建议。他在那里，就站在我旁边，他看到了我双眼中的问题。呃，他之前需要有转移大家注意力的事情，该死。
“最好给他做，外乡人。”詹米打量着俯卧着的梅耶斯，“他没勇气，也没有钱，不可能再醉成这样了。”我弯腰再次检查他的脉搏——就像挽马一样强健和平稳。
乔卡斯塔的庄重的脑袋出现在麦克尼尔身后那些若隐若现的好奇面孔里。
“把他带到会客厅去。”她简洁地说，替我做了决定，然后把脑袋缩了回去。
我之前在奇怪的条件下做过手术，我心想着，匆忙地在从厨房里端来的醋里面洗手，但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奇怪的条件。梅耶斯先生被脱掉下体的衣服，雅致地躺在那张红木桌子上，柔软得就像一只烤熟的野鸡，而且也差不多和烤野鸡一样有观赏性。他不是直接躺在平盘上，而是躺在一床从马厩里找来的毯子上，就像餐桌中间的花哨装饰品，身穿山民的破烂衬衫，脖子上戴着熊爪项链，四周装饰着许多酒瓶、破布和绷带。
我没有时间换衣服，用人们从熏肉棚里拿来切肉时戴的皮围裙，给我用来盖住衣服。费德拉把我的饰有褶边的长袖子卷起来别上，让我的前臂裸露出来。
用人们额外端来蜡烛给我照亮，餐柜上的灯台无所顾忌地消耗着芳香的蜂蜡，照耀出明亮的光线。不过蜂蜡不如梅耶斯芳香——我毫不迟疑地从餐柜里拿出酒壶，在他那长着黑色卷毛的胯部洒了价值几先令的优质白兰地。
白兰地冲出了许多匆忙逃窜的小虱子，我身后有人挑剔地说：“这样除虱有点昂贵。”
“哦，不过它们会死得很开心，我把你的小箱子带来了，舅妈。”另外有人说。我能听出那是伊恩的声音，他把药箱放到我手肘旁边，并且替我打开了它。
我拿出我那个装着珍贵蒸馏酒精的蓝色瓶子和直刀刃的手术刀。我把刀拿到一个碗上面，朝刀上面倒酒精，同时扫视人群，寻找适合的助手。志愿者不会少；旁观的人们躁动不安，压抑着笑声，低声地评论，晚宴被打断的事情也因为突如其来的好奇心而被抛诸脑后了。
两个结实的马车夫被从厨房里叫来按住梅耶斯的双腿，安德鲁·麦克尼尔和法科尔德·坎贝尔自愿去按住梅耶斯的双臂，小伊恩则被安排到我身边，端着烛台给我额外的光线。詹米充当主麻醉师，站到了梅耶斯的脑袋旁边，而梅耶斯那打着呼噜的松弛嘴巴旁边，则放着一满杯威士忌。
我检查并准备好药品和缝伤口的针，深吸一口气，然后对几位助手点了点头。
“我们开始吧。”
梅耶斯的阴茎在众人的关注下感到窘迫，所以已经缩了回去，在体毛丛中害羞地往外看着。梅耶斯的长腿被抬起来分开，尤利西斯仔细地把松垮垮的阴囊捧开，让疝气露了出来——一个鸡蛋大小的光滑肿块，在紧绷的腹股沟皮肤上呈现出深紫色。
“天哪，我的天哪！”其中一位马车夫看到这一幕后瞪大双眼说，“是真的，他真的有三个蛋！”
旁观的人们异口同声地发出惊叹和笑声，但我没空去纠正他们的错误看法。我在梅耶斯的会阴上擦满纯酒精，然后把手术刀浸到酒精里，再来回在蜡烛火焰里燎烤，进行最后的消毒，接着又迅速地给梅耶斯开了刀。
刀口不大也不深，刚好足够割开皮肤，让我看到从肌肉层裂口里肿胀出来的那团闪亮的粉灰色肠子。血液涌了出来，形成一条深色的细线，然后流下去弄脏了毯子。
我扩大切口，在消毒碗里唰唰地洗了手指，然后把两根手指伸到那团肠子上，轻轻地向上推动。梅耶斯突然抽动，差点让我的手滑了下来，然后又同样突然地放松了下来。他又紧绷起身体，抬起臀部，双腿几乎从我的助手手下挣脱。
“他要醒了！”我对詹米喊道，声音盖过了各种惊叫声，“再给他喝些，快！”我对于用酒精来麻醉的疑虑全都被证实了，但现在要改变主意已经来不及了。
詹米抓住梅耶斯的下巴，捏开了他的嘴巴，把威士忌滴淌了进去。梅耶斯被呛得喉咙里噗噗作响，然后又发出水牛溺水似的声音，但已经有足够多的酒精流下了他的喉咙，让他那巨大的身体放松了下来。他消停下来，咕哝着一动不动，然后呼哧呼哧地打起了又长又湿的呼噜。
我努力没有让手指滑落。他的流血量有点多，但那团疝气的肠子并没有因为他的挣扎而落回来。我抓起一块浸着酒精的干净布片，吸干了伤口上的血液。现在我可以看到肌肉层的边缘，皮肤下有层薄薄的黄色脂肪，和梅耶斯本身一样干瘦，将皮肤和下面的深红色纤维隔了开来。
我能感受到他呼吸时肠子的移动，他身体的那种黑暗、湿润的温暖围绕着我没有戴手套的手指，我感受到了那种只属于外科医生的奇怪的单向亲密感。我闭上双眼，抛弃了所有的紧迫感，以及对围观人群的所有知觉。
我慢慢地吸气，让呼吸的节奏跟随着梅耶斯的呼噜声。除了酒臭和稍微让人恶心的食物气味，我还能闻到他身体的那种泥土气息——难闻的汗液、沾满污垢的皮肤、刺鼻的少许尿液气味，以及血液的铁腥气，这些东西或许会让别人觉得被冒犯，但我不会，至少此时此刻不会。
这副身体存在于此。不好不坏，它就存在于此。我知道这点，因为它属于我。
它全都属于我，我手下这具昏迷的身体，它的秘密对我完全敞开；那些按着这具身体的人，他们的目光都在我身上。意识结合到单独的人体里，这种感觉不是每次都有，但是每次都很难忘。我控制着这具身体，融入其中，迷失了自己。
时间停滞。我能够敏锐地感受到每个动作、每丝呼吸，能够感受到缝合腹股沟开口时长线的拉拽，但我的双手并不属于我。我用尖厉、清晰的声音向助手下达命令，他们则立即照办。我脑袋中有个微小的观看者，在远处某个地方带着冷漠的好奇心，看着手术的过程。
手术完成，时间再次流动。我后退一步，断开了与那具身体的联系，不习惯的独处感让我有些头晕。
“好了。”我说，旁观人群的嗡嗡声爆发成巨大的掌声。我仍然感觉头晕——难道梅耶斯身上的醉意渗透到了我身上？单脚转过身去，面朝参加晚宴的客人，行了个很低的屈膝礼。
过了一个小时，大家因为我的功德，为我碰了十多次杯，我也因此喝醉了。我借口要去查看梅耶斯的状况，干脆地逃离了酒桌，跌跌撞撞地朝楼上梅耶斯睡的那间客房走去。我在走廊里停了下来，抓住围栏，让自己站稳。楼下传来嗡嗡的谈话声和笑声；参加宴会的人们仍然兴致勃勃，但是都分散成小群小群的人，站在门厅和客厅的镶花地板上。从这里看去，下面就像一个蜂巢，众人戴着毛茸茸的假发，穿着薄翼般的礼服，在六边形的地砖上来回走动，端着装满甘美的白兰地和黑啤酒的杯子，繁忙地发出嗡嗡声。
如果说詹米想要我去分散大家的注意力，我晕乎乎地心想，那么我所做的绝对是最好的。无论之前有什么事情会发生，都被这出闹剧抢先了一步。但是，那会是什么事情呢？能够被阻止多久？我摇头不再想这件事情，但是结果不怎么样。然后我走进房间去看我的病人了。
梅耶斯仍然睡得很香很沉，缓慢地长舒着气，吹动了上面的棉床帘。奴隶贝蒂微笑着，朝我点了点头。
“他还好，克莱尔夫人，”她低声说道，“用枪都打不醒他，我觉得。”
我不用检查他的心脏，他偏着头，我能看到他颈子侧边上那条粗大的血管，随着如锤子击打般缓慢、沉重的脉搏而跳动。我摸了摸他，感觉他的皮肤又凉又湿。没有发烧，也没有休克的迹象。他的整个巨大躯体流露着安宁和幸福。
“他怎么样？”如果我没有这么醉，我或许会被这个说话声惊吓到，但实际上，我只是摇摆着转过身去，看到詹米站在我的身后。
“他还好，用大炮都打不死他。就像你一样，无法毁灭。”我说，然后不自觉地依靠在他身上，双臂搂着他的腰，把通红的脸庞埋到他冰冷的亚麻衬衫里。
他亲吻我的头顶，把我在做手术时从发髻里落下来的几缕鬈发给捋了回去。“你做得不错，外乡人，”他对我耳语，“做得很好，美人。”
他身上散发着葡萄酒和蜡烛的气味，散发着草药和苏格兰高地羊毛制品的气味。我把双手往下滑动，感受着他臀部的曲线；他的臀部在短裙下面既光滑，又不受约束。他稍微移动身体，大腿短暂地碰了碰我的大腿。“你需要新鲜空气，外乡人——我们必须谈谈。你能暂时不管他吗？”
我看了看躺在床上鼾声如雷的梅耶斯。“可以的。只要贝蒂坐在旁边，确保他不在睡着时因呕吐被呛到就好，嗯？”我看了看贝蒂。我竟然会这样问，她显得很惊讶，却又顺从地点了点头。
“在草药园见。注意下楼的时候不要摔断脖子，好吗？”他抬起我的下巴，迅速但用力地亲吻了我，让我头晕目眩，既感觉到比之前清醒，又感到醉得比之前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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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珀耳塞福涅（Persephone），希腊神话中得墨忒耳和宙斯的女儿，她被冥神哈得斯劫持但被其母所救，从此以后每年在人间过六个月，然后在地狱过六个月。

Chapter 13 检验良知
有个黑黢黢的东西扑通一声跳到我们面前的路上，我突然停了下来，紧紧抓住詹米的胳膊。
“青蛙，”詹米镇定地说，“你听到它们唱歌没有？”
河边芦苇丛里传来的呱呱和咕咕的声音，并不会让我想到“唱歌”这个词。话说回来，詹米对音调没什么概念，而且对此毫不掩饰。
他伸出脚尖，轻轻地踢了踢那个矮胖的黑东西。
他学了几声青蛙叫，那只青蛙跳走了，消失在路边潮湿的植物里。
“我知道你有语言天赋，”我觉得好笑地说，“但是不知道你还会说青蛙语。”
“呃，我说得不流利，”他谦虚地说，“不过，不是我吹嘘，我的口音绝对不错。”
我大笑起来。他捏了捏我的手，然后松开了手。这个笑话带来的短暂激情逐渐退去，变成了平淡的对话。我们继续往前走，身体紧挨着彼此，但心思却相距千里。
我本应该筋疲力尽的，但肾上腺素却仍然在我的血管里奔流。我感受到成功完成手术所带来的喜悦，更不用说酒精带来的些许兴奋。这些因素让我稍微有些双腿不稳，但我对于身边的所有事物都有着清楚和敏锐的知觉。
码头边上的树下有个装饰性的坐处，詹米引领我走进树荫，走到坐处边上。他坐到大理石长凳上，深深地叹息了一声，让我想起并非只有我才觉得今晚充满变故。我过分注意地扫视四周，然后坐到了他旁边。“这里就我们俩，没人能看到，”我说，“你现在要告诉我到底有什么事情吗？”
“哦，好的。”他伸展后背，坐直身子。“我应该早点跟你说的，只是我们没有预料到她会做这样的事情。”他伸出手，在黑暗中摸索到了我的手。
“就像我跟你说的那样，这真的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在尤利西斯给我拿来披肩、匕首和胸针的时候，跟我说乔卡斯塔想要在今晚的宴会上宣布事情，告诉大家她打算要我继承……这些。”
他挥手指了指我们身后的房子和土地，以及其他的种种事物：河边的停泊区、果园、花园、马厩、广阔无垠的生产树脂的松树林、锯木厂和松脂厂，以及经营它们的四十个奴隶。
我能够看到乔卡斯塔之前肯定设想好的画面：詹米坐在餐桌上座，穿着赫克托·卡梅伦的格子呢衣服，佩带着他的匕首，别着他的胸针——胸针上面醒目地刻着卡梅伦氏族的宣言“团结！”——四周是赫克托的老同僚和同志，全都急切地想要欢迎赫克托的年轻亲戚继承他的位置。
让她在那些忠实的苏格兰人中间宣布这件事情，他们都很开心地享用了已故赫克托的优质葡萄酒，会当场拥立詹米为河场的主人，在他身上涂抹野猪油，用蜂蜡蜡烛给他加冕。
我心想，这着实是麦肯锡氏风格的计划，大胆，富有戏剧性，不考虑所牵涉人员的意愿。
“如果她那样做了，我会觉得拒绝这个位置会非常尴尬。”詹米说，异常精确地附和着我的想法。
“是的，非常尴尬。”
他太过烦躁，没法安静地坐着，于是突然站了起来。他没有说话，向我伸出了一只手。我也在他旁边站了起来，然后我们转身走进了果园里的小路，绕着整齐有序的花园环行。之前为宾客照亮的灯笼已经被移走，灯笼里的蜡烛被节俭地掐灭，留着以后再用。
“为什么尤利西斯会告诉你？”我把心中的疑问说了出来。
“你想想，外乡人，河场现在的主人是谁？”他说。
“噢？”我说，然后又说，“噢！”
“噢，是的。”他干巴巴地说，“我姨妈看不见东西，是谁在管账？是谁在管理整个家庭？该做什么事情或许是由我姨妈决定，但事情有没有完成又是谁来确定呢？在她身边给她说明情况的是谁？她会听信谁的话？她最相信谁的判断？”
“我懂了。”我低头看着地面思考，“你不会觉得他在篡改账目，或者做类似的事情吧？”我希望没有，我非常喜欢乔卡斯塔的管家，觉得他和乔卡斯塔之间既有喜爱，也有尊重，我不愿意想象他会冷血地欺骗乔卡斯塔。
詹米摇摇头：“他没有。我看过账簿，没有问题，完全没有问题。我确定他是个老实人，是个忠实的仆人，但是他不会通人情，不会开心地把位置让给陌生人。”
他哼了哼：“我姨妈看不见，但那个黑人看得很清楚。他没有说什么阻止我的话，也没有劝说什么，只是跟我说了姨妈的打算，然后就让我自己选择要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
“你觉得他知道你不会……”我说到这里就停了下来，因为我并不确定詹米不会接受。自尊、谨慎，或者这两者都有可能让他去阻挠乔卡斯塔的计划，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他会拒绝她的提议。
他没有回答，一阵寒意贯穿了我的全身。尽管夏日的空气很温暖，但我还是打了个寒战，然后我边走边拉住他的胳膊，从手指下他肌肉的结实感里寻找安慰。
七月中旬，果园里逐渐成熟的水果散发着甜蜜的香味，香气那么浓，我几乎都能尝到新苹果散发出来的清新、干脆的甜味。我想到了诱惑，想到了潜藏在光亮果皮下面的蠕虫。
不仅是对他的诱惑，也是对我的诱惑。对他而言，诱惑就是成为他天生就要成为的人，得到命运之前没有给他的东西。他的出身，以及他接受的教育，都是要他管理大型庄园，照料庄园上的人民，接受同样有钱有势的人们的尊敬。更重要的诱惑是，他能够复辟氏族和家族。他之前说过，他已经身在其中了。
他对财富本身不感兴趣，我知道这点。我觉得他也不想要权力，如果他想要权力，那么当时在知道我所知的未来的情况时，他就会选择北上，去建国者当中寻找一席之地。
但是，他之前当过领主。他很少给我谈起他在监狱里的事情，但我回想起了他说过的一件事情。说到那些与他一同被关在监狱里的人时，他说他们都属于他，而且这让他活了下去。我记得伊恩对于西蒙·弗雷泽的评价：“对士兵的关心，是他现在与人性之间的唯一联系。”
是的，詹米需要人民；他需要人民来让他去领导、照料、保护和并肩作战，但不是去拥有。
我们仍然没有说话，经过了果园，沿着那条两边长满杂草的长步道行进，闻着百合花、薰衣草、银莲花和玫瑰花的香味，它们香得那么浓烈，那么令人陶醉，光是在闷热的空气中穿行，就让人感觉像是一头扑到了铺满芳香花瓣的床上。
噢，河场是个世俗乐园，没错……但我曾经把一位黑人称为朋友，把女儿交给他照料。
想到乔·艾伯纳西和布丽安娜，我就有种奇怪的混乱感觉，好像自己同时身处两个地方。我能够在心中看见他们的脸庞，听到他们的声音，但我身边这个男人才是现实，他低头焦虑地思考着，短裙随着迈出的步子而摇摆。
我受到的诱惑就是詹米，不是无关紧要的松软床铺，不是富贵安逸的房间，也不是丝质礼服和社会地位。没错，就是詹米。如果他不接受乔卡斯塔的提议，他就必须做其他的事情，而这个其他的事情，很有可能就是接受威廉·特赖恩总督的危险引诱：土地和人民。这其实好过于乔卡斯塔的慷慨提议；他建造的东西都会是自己的，而且他想把自己建造的东西留给布丽安娜。前提是他得活着去建造那些东西。
我仍然生活在两个维度里。在这里，我能听到他的短裙与我的裙摆摩擦而发出的窃窃私语，能够感觉到他湿润、温暖的身体——甚至比炎热的空气还要温暖。我能够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麝香气味，让我想要把他从思绪中拉出来，拉进路边的花坛，解开他的腰带，让他的格子呢披肩从肩膀上滑下来，把我的衣服拉下去，把乳房贴到他身上，再让半裸着、完全被激起的他倒在湿润的绿地上，强迫他把思绪转到我身上。
但是在记忆的维度里，我闻到的是紫杉树和海风的气味，我手里抓着的不是温暖的男儿身，而是刻着他名字的冰冷、光滑的大理石墓碑。
我没有说话，他也没有。
我们已经绕完一圈，回到了河边。灰色的石阶往下延伸，消失到了拍打着河岸的光亮河水里；即使是在这么上游的地方，也能看到潮汐的微弱身影。
那里停着一条船，一条靠手划的小船，适合用来坐着独钓或进行悠闲的短途旅行。
“我们去划船好吗？”
“好的，为什么不呢？”我想他肯定也有与我相同的欲望，想要逃离那座房子和乔卡斯塔，想要走得足够远，让自己能够清晰地思考，不担心被人打扰。
我走下去，抓着他的胳膊保持平衡。但是，我还没来得及踏上小船，他就转身对着我，把我拉过去，温柔地亲吻了我一下，然后把我抱在怀里，下巴靠在我的头上。
“我不知道。”他安静地说，回答了我没有问出来的问题。他走上了小船，然后伸手来牵我。
*　*　*
在我们慢慢地划船前往河上时，他没有说话。没有月亮，夜晚黑黢黢的，但是在我的眼睛适应了交错闪烁着微光的河水和树影后，河面上映射的星光就明亮到能够看得见了。
“你不打算说什么吗？”他最终突然说。
“这不是由我做选择的事情。”我说，感觉到一阵与紧身胸衣无关的胸口发紧。
“不是吗？”
“她是你姨妈。这是你的生活。所以必须由你来选择。”
“那你就站在边上看着，是吗？”他嘟哝着说，把船桨伸到水中，划船往上游前进，“这就不是你的生活，或者你最终没有打算留下来？”
“你说不留下来是什么意思？”我惊讶地坐起来。
“事情或许有些让你难以承受。”他埋头划着船，我看不见他的面容。
“如果你指的是发生在锯木厂的事情……”
“不是，不是那件事情。”他把船桨往后拉，亚麻衬衫下的肩膀舒展开来，然后给了我一个不诚实的微笑，“死亡和灾难都不会让你太难受，外乡人。但是那些日常小事……在黑人女佣给你梳头发，或者在男佣把你的鞋拿去洗的时候，我看到你会退缩。还有那些在松脂厂工作的奴隶。这些事情会让你心烦，是吧？”
“是的，没错。我是……我不能拥有奴隶。我已经跟你说过……”
“是的，你说过。”他把船桨放了会儿，把一缕头发从他脸上捋走。他的双眼径直地与我对视。
“外乡人，如果我选择接受姨妈的提议……你能留在我身边，只是看着，什么都不去做吗？因为在她去世前，或者甚至在她去世后，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什么意思？”
“她不会放了她的奴隶——她怎么可能会呢？在她还活着的时候，我也不能。”
“但是只要你继承了这个地方……”我犹豫了。尽管我们在残忍地讨论乔卡斯塔去世的事情，但更实在的事情是她短时间内并不会去世。她才六十出头，尽管失明，但是身体强健。我突然明白了詹米的意思。我能够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以奴隶主的身份生活下去吗？我不能假装，没法用我只是个客人和外人的想法来安慰自己。
我咬住嘴唇，以免自己立马开口拒绝。
“即使到了那个时候，”他说，回答我没有说完的话，“你不知道奴隶主要是没有议会的书面允许，也没法解放自己的奴隶吗？”
“什么？”我茫然地盯着他，“为什么啊？”
“种植园主担心黑人武装复仇，”他说，然后又讽刺地补充道，“这要怪他们吗？”
“除了伐木刀之类的工具，奴隶禁止携带武器，而且还有流血法律阻止他们使用武器。”他摇了摇头，“不会的，议会最不愿意做的，就是让一大群自由的黑人在乡村里不受约束。即使有人想解放自己的奴隶，并且得到了许可，但被解放的奴隶也必须在短时间内离开殖民地，否则就有可能被其他人抓起来奴役。”
“你已经考虑过了。”我慢慢地说。
“你没有吗？”
我没有回答。我把手伸进河水，细小的水浪潺潺地冲上我的手腕。没有，我没有考虑过这个可能性。没有有意识地去考虑过，因为我不想面对现在摆在面前的这种选择。
“我觉得这会是个很好的机会，”我说，声音在我自己听来显得既紧张，又不自然，“你会管理所有事情……”
“我姨妈不是傻子，”他插话说，声音里有些怒气，“她会让我当继承人，但不会让我拥有她的庄园。她会利用我去做她无法做到的事情，我只会是被她利用的猫爪。没错，她是会询问我的意见，倾听我的建议，但什么也不会改变，而且她也不希望有改变。”他摇了摇头。“她丈夫已经去世了。不管她喜不喜欢他，她现在都是这里的女主人，不用向任何人负责。而且她很喜欢权力的感觉，不会松手。”
对于乔卡斯塔的性格，他的判断显然不错。她的性格就是她计划的关键。她需要一个男人，需要他去那些她无法踏足的地方，去应付海军，去料理巨大庄园里那些她因为失明而无法管理的琐事。
与此同时，她想要的显然不是一个丈夫，不想要一个会篡夺她的权力、指使她做事的人。尤利西斯如果不是奴隶，就可以代表她行事——但是，尽管尤利西斯是她的耳朵和眼睛，但不可能成为她的双手。
所以，詹米是最佳人选——他强壮而且称职，能够得到同辈人的尊重和下属的服从，熟知如何管理庄园和劳工，而且他还与她有亲属关系，受到过她的恩惠，会服从她的指令——但本质上却没有权力。他会变得依赖她的赏金，接受河场本身带来的巨大好处，从而会被她紧紧控制；这些赏金和好处不需要他去偿还，直到事情对乔卡斯塔·卡梅伦来说不再是世俗的问题。
我找寻着话语，越发觉得哽咽。我心想，我不能，我做不到。但是，我也不能面对另外的选择；我不能劝他拒绝乔卡斯塔的提议，我知道那样会让他返回苏格兰，去迎接未知的死亡。
“我不能说你该怎么做。”我最终说，声音在规律的船桨声中刚好可以听得见。
有棵大树倒在河水里，树枝拦住了漂往下游的所有垃圾，形成了一个旋转着的水塘。詹米朝那边划过去，利索地倒着把船划进平静的水域。他放下船桨，用衣袖擦拭额头，因为之前的用力而喘着粗气。夜晚的四周很安静，几乎没有声响，只有潺潺的水声，以及被淹没的树枝偶尔刮擦船身发出的声音。最终他伸手抚摸我的下巴。
“你的脸就是我的心，外乡人，”他低声说，“对你的爱就是我的灵魂，但是你说得对，你不能当我的良知。”
我最终感到精神缓和下来，就好像某种无以名状的负担被抛弃了似的。
“噢，我很高兴，”我说，然后又冲动地补充道，“压力会特别大的。”
“噢，是吗？”他显得有些惊讶，“那你觉得我很邪恶？”
“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我说，“我的意思只是……试着为了两个人而活，试着让他们去适应你的正误观，会让你压力很大……当然了，你这样做是为了孩子，你必须这样做，但即使是这样，你也会特别辛苦。我没法替你做这件事——甚至都不应该去尝试。”
我让他很吃惊。他稍微把脸转过去，坐了片刻。
“你真的觉得我是好人吗？”他最终说道。他的话中有种奇怪的口气，让人很难解读。
“是的，”我不假思索地说道，然后又有些开玩笑地补充道，“难道你不觉得吗？”
他停顿了很久，然后十分严肃地说：“不，我不觉得。”
我张着嘴，无语地看着他。
“我是个暴力的人，我很清楚，你也很清楚，或者说也应该清楚。”他安静地说。他在大腿上把双手展开；他的手掌宽大，能够轻松地使剑和匕首，还能轻松地掐死别人。
“那些事情都是你被迫去做的啊！”
“是吗？”
“我觉得是，”我说，但是即使我这么说，我的话语外面也围绕着怀疑的阴影。如果是在最紧急、最必要的情况下做出来的，那些事情就不会在灵魂上留下印记吗？
“你不认为我和史蒂芬·博内那种人是同类？他也可以说自己是迫不得已才那样做的。”
“如果你觉得你和史蒂芬·博内有任何相似，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我坚定地说。
他有些不耐烦地耸了耸肩，然后在狭窄的座板上不安分地挪动身子。“我和博内之间没有太多差别，只是我有荣誉感，而他没有。除了荣誉感，还有什么能让我不变成窃贼？”他问道，“让我不去劫掠那些可以劫掠的人？我天性如此——我的一位祖先建造起理士城堡，基础就是在苏格兰高地的道路上打劫而来的金子；另一位祖先家财万贯的基础，则是那些他为了财富和头衔而强行占有的女人的身体。”
他伸展身体，强壮有力的双肩向上提起，被波光粼粼的河水映衬成黑影。然后，他突然抓起双膝上面的船桨，把它们扔到船底，碰撞的声音让我吓了一跳。
“我已经满四十五岁了！”他说，“这个年龄的人应该安定下来了，不是吗？应该有房子住，有土地种庄稼，至少还有点钱能够养老。”
他深吸一口气，我能够看到他衬衫的白色胸襟鼓了起来。
“我没有房子，没有土地，也没有钱。我没有小农场，没有种马铃薯的土地，没有奶牛，没有绵羊，没有猪，也没有山羊！我没有屋顶，也没有床架，甚至还没有尿壶！我连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他把拳头砸到座板上，让木质的座板在我身下震动起来。
我们沉默了很久，只听到蟋蟀的稀疏歌声。
“你拥有我啊。”我小声说。拥有我似乎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在喉咙中发出微弱的声音，听上去既像是嘲笑，又像是抽泣。
“是的，我拥有你，仅此而已，是吗？”他说。他的声音有点颤抖，但我不知道那是因为怒气，还是因为可笑。
“是吗？”他特别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如果你拥有的只有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可以像梅耶斯那样生活，去住在森林里，自己打猎或捕鱼为生，等我老到无法动弹，我就躺在安宁的树下死去，让狐狸啃咬我的骨头。谁会在乎呢？”
他急躁、用力地耸了耸肩，好像衬衫过于紧身似的。
“但是我要考虑的不只是我，”他说，“还有你，还有伊恩，还有邓肯，还有菲格斯，还有玛萨丽——天哪，还有莱里！”
“噢，那我们不要去考虑。”我说。
“你不明白吗？”他几乎绝望地说，“我要让世人仰慕你，克莱尔，可我什么都不能给你。”他真的觉得这很重要。
我坐在那里看着他，在心中寻找着话语。他半转过身去，肩膀绝望地耷拉着。
在过去一个小时里，我最先是想到会在苏格兰失去他而痛苦，然后是在杂草丛生的路边想要与他交合，后来又明显地想要用船桨敲打他的脑袋。现在，我又回到了痛苦的状态。
最终，我拉住他那只长着老茧的大手，向前滑动身子，跪到他双膝中间的船板上。我把头靠在他的胸脯上，感受着他的呼吸吹动我的头发。我没有话说，但我已经做出了选择。
“‘你往哪里去，’”我说，“‘我也要到哪里去；你在哪里过夜，我也要在哪里过夜；你的同胞就是我的同胞，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死在哪里，我也要死在哪里，葬在哪里。’”我不管它是苏格兰的山岗，还是南方的森林，“你做你必须做的事情，我会始终在你身边。”
*　*　*
河流中间附近的水浅，流速快，我能够看到闪亮水面下的黑色巨石。詹米也看到了它们，于是用力把船往远端划，靠到倾斜的沙砾河岸边，停在垂柳树根圈起来的水塘里。我把身子探出去，拉住一根柳树枝，把缆绳系到了上面。
我以为我们就要返回河场，但显然这次出行的意义不只是休闲。相反，我们又继续往上游前进了，詹米逆着缓慢的水流用力地划着桨。
我现在独自思索着，只能够听到他呼吸时发出的微弱咝声，心想他会选择怎么做。如果他选择留下来……也好，这或许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困难。我不了解乔卡斯塔·卡梅伦，但我也不会低估詹米·弗雷泽。科拉姆·麦肯锡和杜格尔·麦肯锡都曾经试图让他听从他们的意愿，但都以失败告终。
回忆起最后见到杜格尔·麦肯锡时的场景，我短暂地感到有些不安。当时他躺在自己的血泊里，嘴里说着无声的咒骂，詹米的匕首插在他喉咙底部。詹米说过：“我是个暴力的人，你知道的。”
但他说的仍然不对。杜格尔和史蒂芬·博内之间有区别，我心想着，看着他划桨时屈伸身体，优雅、有力地摆动手臂。除了他所说的荣誉感以外，他还有其他几样东西：善良、勇气……以及良知。
他单桨倒退着划船，横穿水流，朝一条宽大溪流的溪口划去，溪口上面悬吊着大齿杨树，我意识到了我们要去什么地方。我之前从来没有乘船来过这里，但乔卡斯塔说过不远。我本来不应该感到惊讶的；如果他今晚出来的目的是对抗他的魔鬼，那么这个地方最为合适。
溪口往上不远，锯木厂的寂静黑影隐约可见。锯木厂主体的后面有昏暗的光线，那是从林边的奴隶棚屋照过来的。我们四周是夜晚中的寻常声响，树林、青蛙和水流发出喧闹的声音，但这个地方似乎安静得奇怪。虽说是在晚上，但锯木厂的巨大建筑似乎仍然投下了阴影——尽管这显然只是我的想象。
“白天很繁忙的地方，在晚上总是会显得特别阴森森的。”我说道，想要打破锯木厂的寂静。
“是吗？”詹米听上去有些心不在焉，“我白天不太喜欢那个地方。”
回忆让我颤抖了一下：“我也不喜欢。我只是说……”
“贝尔纳斯已经死了。”他没有看我，他的脸朝向锯木厂，一半被柳树的阴影遮挡着。
我扔掉缆绳的末梢。“那个监工？什么时候的事情？”我说道，他的突然死亡比他的死讯更让我感到惊讶，“怎么死的？”
“今天中午。坎贝尔的小儿子在日落前来送的信。”
“怎么死的？”我再次问道。我把大腿上面的乳白色丝绸裙摆紧紧捏着手里。
“破伤风。”他说得漫不经心，语调平缓，“死得很难看。”
他说得没错。我虽然没有真正见人死于破伤风，但我很清楚破伤风的症状：不得安宁，吞咽困难，身体随着四肢和颈部的肌肉开始痉挛而逐渐变得僵硬；痉挛会变得越发厉害，持续时间会越来越长，直到病人的身体僵硬得像木头，在反复的痛苦中弯曲成弓形，最后不停抽搐，只有死亡才能让他解脱。
“他死的时候在笑，罗尼·坎贝尔说的。但我不觉得他死的时候开心。”这是个阴冷的笑话，但他声音里有少许的幽默感。
我坐得笔直，在温暖的夜晚中仍然感到脊柱发凉。
“他死得也不痛快，破伤风发病后要好几天才死。”我说。我的脑中满是冰冷的猜疑。
“从发病到死去，戴维·贝尔纳斯花了五天。”如果说他最初有些幽默感，那么那丝幽默感现在也已经不见了。
“你见过他，你去看了他！而且还没有跟我说？”我说，一丝怒意开始解冻我内心的冰凉。
我之前给贝尔纳斯包扎了伤口——他伤得很重，但不致命——有人告诉我他会被安置到“安全”的地方，直到私刑的风波退去。我虽然对此事很伤心，但没有进一步询问他的下落和状况；让我感到生气的是我这种疏忽带来的内疚，我知道这点——但这并没有用。
“你还能做什么吗？我以为你跟我说过，破伤风即使在你的时代，也是无药可救的。”他没有看我，我能够看到他的身影朝锯木厂转过去，脑袋在浅色树叶的更明亮阴影里，印出了一个更为浓重的黑影。
我强迫自己松开了裙摆，抚平被捏皱的部分，悲观地心想费德拉会费点劲才能把它熨烫平整。
“没错，”我稍微费力地说，“没错，我救不了他。但是我应该去看看他，或许可以让他稍微不那么痛苦。”
他现在看着我，我看见他转过头，感觉到他在船上挪动身子。
“是的。”他平缓地说。
“可你不会让我……”我停顿下来，回想起过去这个星期里他不在家的那些时候，回想起在我问他去了什么地方时他的含糊其词。我能够清楚地想象那个场景：法科尔德·坎贝尔家那个闷人的狭小阁楼——我之前就在那里给贝尔纳斯包扎了伤口；床上躺着那个饱受痛苦的人，垂死在迫于法律才与他联盟的那些人的冷眼注视下，知道自己会在人们的鄙视中死去。我再次感到寒冷，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
“是的，我不会让坎贝尔派人去叫你，”他轻声说，“这世上有法律，外乡人，也有正义。我很清楚它们的区别。”
“也有仁慈这种东西。”之前要是有人问，我会说詹米·弗雷泽是个仁慈的人。他曾经是，但是当时到现在的这些年头都很艰难——而且同情心是种软弱的情感，很容易就会被环境腐蚀。但是，我之前觉得他仍然还有善心；想到这种善心消失了，我就感觉到一阵奇怪的疼痛。不，我不应该这么想的。他那样只是诚实而已吗？
我们的小船漂浮着转了半个圈，垂下来的树枝挡在了我们中间。树叶那边的黑暗中传来低弱的哼声。
“仁慈的人们都有福，”他说，“因为他们能够得到仁慈。贝尔纳斯不是仁慈的人，也没有得到仁慈。至于我，上帝说明了他对贝尔纳斯的看法，我觉得不该去干涉。”
“你觉得是上帝让他得破伤风的？”
“我不觉得其他人会想到破伤风。而且你会到其他什么地方去寻找正义？”他继续有逻辑地说。
我找寻话语，最终没有找到合适的。我放弃了尝试，回到了唯一有可能的论点上面。我感觉有点恶心。
“你应该跟我说的。即使你觉得我帮不上忙，也不是该你去决定……”
“我不想让你去。”他的声音仍然平静，但其中有种钢铁般的坚定口气。
“我知道你不想！但是不管你是否觉得贝尔纳斯活该受折磨，都没有关系……”
“不是因为他！虽然我丝毫不在意贝尔纳斯是死得轻松还是痛苦，但我不是残忍的怪物！我不让你去看他，不是想让他受折磨；我那样做，是为了保护你！”他凶狠地说，然后动了动身子，小船突然摇晃起来，我只好抓住船舷保持平衡。
听到他这么说，我感到宽慰，但是我逐渐明白了他所做的事情，也就变得越来越生气。
“那不是该你去决定的事情。如果我不是你的良知，那么你是不是我的良知，你说了也不算！”我生气地拂动我们中间的那层柳条，试着去看他。
突然一只手从柳条中伸过来，抓住了我的手腕：“让你不受伤害就是我说了算。”
我试着挣脱，但他握得很紧，不打算放手。
“我不是需要保护的小女生，也不是傻瓜！如果有什么原因让我不去做某些事情，那么你直接跟我说，我会听的。但是，你不能不问我就决定我要做什么，要去哪里。那样我不能忍，你该死的也很清楚！”
船突然倾斜，然后随着树叶的一阵巨大沙沙声，他从柳叶中间把头伸了出来，怒视着我。
“我没有说你应该去哪里！”
“你决定了我不能去哪里，那照样很烦！”小船随着他的猛烈摇晃而动了起来，柳叶滑到了他肩膀后面。我们在船上慢慢地旋转，从柳树的影子里漂了出来。
他赫然来到我面前，巨大得就像锯木厂，脑袋和肩膀遮蔽了身后的许多景色，又长又直的鼻子与我的鼻子相距一英寸，双眼也已经眯了起来。在这样的光线里，他那双眼睛的深蓝色看起来近乎黑色，近距离看它们让人感觉特别不安。
我眨了眨眼，而他没有。
穿过柳叶后，他就放开了我的手腕。现在，他用双手抓住我的上臂。透过衣服我能够感受到他双手的热量。他的双手很大很结实，对比起来，我突然意识到我自己骨骼的脆弱。他说过他是个暴力的人。他之前摇了摇我，让我感觉很不喜欢。以防他有什么暴力的想法，我把一只脚伸到了他的双腿中间，准备好用膝盖给他的要害位置以迅速有力的一击。
“我错了。”他说道。
在听到他说话时，我因为神经紧绷着，确实把脚猛地往上抬了。我还没来得及停住，他就紧紧地把双腿夹住，把我的膝盖夹在了他的大腿中间。
“我说我错了，外乡人，你介意吗？”他重复道，声音里有些不耐烦。
“噢……不介意。”我说道，感觉有些难为情。我试探性地扭动膝盖，但是他把大腿紧紧夹着不放松。
“考虑下放开我的腿，好吗？”我礼貌地说，我的心仍然在扑通扑通地跳动。
“不，不放。你现在要听我讲话吗？”
“应该要了，我现在看上去并没有特别忙。”我仍然礼貌地说。我离他很近，能够看到他嘴角抽动。他更用力地把双腿夹了片刻，然后放松开来。
“这样吵架真是特别蠢，你和我都清楚。”
“不，我不清楚。”我的愤怒算是退去了，但我不打算让他完全把它抛诸脑后，“这或许对你不重要，但对我却很重要。这样吵架不蠢。这点你是知道的，不然你就不会承认自己错了。”
这次他的嘴角抽动得更为明显了。他深吸一口气，然后把手从我的上臂上放了下来。
“嗯，我或许是应该跟你讲贝尔纳斯的事情，这点我承认。但是，如果我跟你讲了，你就会去看他，即使我告诉你他的病是破伤风。我知道那是破伤风，我之前见过。即使你治不好破伤风，你也还是会去，不是吗？”
“是的，即使……是的，我还是会去。”
实际上，我对贝尔纳斯的病无能为力。梅耶斯的麻醉品救不了破伤风病人。药性不如可注射箭毒的东西，都没法缓解破伤风病人的痉挛。我能给他的，只是我的在场所带去的安慰，不过他不大可能会感激，甚至都不会注意到。但是，我仍然会觉得有必要在场给他安慰。
“我不得不去，”我更加温柔地说，“我是个医生。你不明白吗？”
“我当然明白，”他生硬地说，“你觉得我完全不知道吗，外乡人？”不等我回答，他就又继续说，“有人谈论发生在锯木厂的事情——会有人说闲话，是吧？但是，如果你去治疗某个像他那样垂死的人——呃，没有人直说你故意杀死他……但是很容易就看得出人们是那么想的。不是说他们认为你杀死了他，只是他们会觉得你或许是故意让他死去，免得他接受绞刑。”
我盯着自己张开放在大腿上的双手，它们和下面的乳白色丝绸差不多苍白。“这点我也想过。”
“我很清楚你想过，”他干巴巴地说，“我当时看到了你的表情，外乡人。”
我深吸一口气，只是为了确保空气中不再有浓烈的血腥味。我只闻到松林中的松脂香味，清新而微涩。我突然清晰地回忆起医院，回忆起空气中那种松香消毒液的气味，它们掩盖但是无法消除潜藏着的疾病气味。
我再次呼吸新鲜的空气，然后抬头看着詹米：“你会好奇是不是我杀死了他？”
他显得有点惊讶：“你会选择去做你觉得最为恰当的事情。”他无视了我是否杀人这个次要的问题，继续关注事情的重点。
“但是让你去掌管两个人的生死并不明智，你应该懂我的意思。”
我懂，而且我已经不是初次意识到他所处的那个微妙网络，而在某种程度上，我则永远走不进去。这个地方对我而言很陌生，对他而言也同样陌生；但是他不仅知道人们在说什么——常出入酒馆和市集的人都能够知道——还知道人们在想什么。更让人生气的是，他知道我在想什么。
“所以你看，”他看着我说，“我知道贝尔纳斯肯定会死，你也无能为力。但是，如果你知道他的问题，你肯定会去看他。然后他会死去，可以说这两个人都死在了你的手里，人们不会说这件事情有多么奇怪，但是……”
“但是他们会那么想。”我替他把话说完。
他抽动的嘴角变成了不老实的微笑：“人们会注意到你，外乡人。”
我咬着嘴唇。不管是出于好意还是恶意，人们都会注意到我，而这种注意已经不止一次让我差点丧命了。
他站起来，抓住一根树枝保持平衡，然后走出去，踏到沙砾河岸上，把披肩拉到了肩上。
“我跟贝尔纳斯夫人说我会从锯木厂把她丈夫的东西给她带过去，”他说，“如果不想来的话，你就不必来了。”
锯木厂赫然耸现在那里，后面是点缀着星光的天空。它就算再尝试，也不可能显得更加不祥。你往哪里去，我也要到哪里去。
我想我现在知道他在做什么了。他是想在下定决心前观察整个地方，在知道这个地方或许会属于他的情况下来观察。步行穿过那些花园和果园，划船经过大片大片的茂密松林，到锯木厂来看看——他是在考察别人提议要给他的地域，进行权衡和评估，思考必须应对什么复杂情况，决定是否能够或者愿意去接受挑战。
我闷闷不乐地想，最终魔鬼坚持要向耶稣展示他所拒绝的一切，带他去到圣殿的最高处，凝视天下万国。唯一的困难在于，如果詹米决定纵身跃下，他可没有许许多多的天使等待着阻止他的双脚——以及其他的一切——重重地摔在苏格兰大理石石板上。只有我。
“等等，我也要去。”我说着，爬出小船。
*　*　*
锯木厂的园子里仍然堆着木材；自上次我来这里过后，就没人挪动过它们。黑暗带走了所有景致；新生产的木材堆成苍白的四方形，看上去就像漂浮在隐形的大地上，最先显得遥远，紧接着又近距离地赫然出现，足以剐擦到我的裙摆。空气中弥漫着水晶兰和锯末的气味。
而且，我还看不到自己脚下的大地，它同时被黑暗和我摆动的裙摆遮蔽。詹米扶着我的胳膊，以防我跌倒。当然，他自己从来都不会跌倒。我心想，他这辈子在日落后就没有想过室外会有光线，或许这给了他某种导航能力，就像蝙蝠那样。
奴隶宿舍棚屋中间的某个地方燃着火堆。天色已经很晚了，大多数奴隶应该都在睡觉。要是在西印度群岛，鼓声和哀号声会持续整晚，奴隶们会悼念死去的同伴，悼念活动会持续一周。而这里则什么都没有，除了松树的沙沙声便再无声响，除了森林边沿的微弱亮光便再无摇曳的火光。
“他们都害怕。”詹米轻声说，像我一样停下来聆听寂静。
“难怪，我也害怕。”我也低声说道。
他发出呼呼的声音，听上去像是被逗乐了一样。
“我也害怕，但不是害怕鬼。”他低声说。我还没来得及问他害怕什么，他就拉住我的胳膊，推开了锯木厂侧边那扇工人进出的便利门。
里面的那种寂静似乎有形。最初，我觉得像是战场上的那种奇怪死寂，但后来我意识到其中的不同。这里的寂静是活的；无论其中有什么活物，它都没有安静地躺着。我觉得我仍然能够闻到血腥味，在空气中显得很浓烈。
然后我深呼吸，再次思索，一阵阵寒冷的恐惧涌上了脊柱。我能够闻到血液的味道，新鲜的血液。
我抓紧詹米的胳膊，他也闻到了血液的味道，他的手臂在我的手下变得坚硬，肌肉警惕地紧绷起来。他没有说话，从我手中离开，然后消失了。
有那么一会儿，我以为他真的消失不见了，几乎惊慌失措，在黑暗中摸索寻找他，我的手在他原来站的那个地方抓了个空。然后我意识到他只是把深色的披肩搭到了头上，遮住了苍白的脸庞和亚麻衬衫。我听到了他的脚步声，脚步在泥巴地面上又快又轻，然后脚步声也消失了。
空气炎热、凝滞，充满血腥味。我闻到一种难闻的甜味，舌头后面有种金属的味道。这和一周前一模一样，让人产生幻觉。我仍然感到寒冷的战栗，转过身子，使劲朝那个又黑又大的房间远端看去，有些期待刻在我记忆中的那幕场景再次在黑暗中显现：木材起重机上面的绳索被绷得紧紧的，那个巨大的吊钩来回摇摆，上面挂着一个不断呻吟的人……
一声呻吟撕破了空气，我几乎把嘴唇咬破。我的喉咙因为压抑住的尖叫而肿大起来；我害怕吸引什么东西上身，所以没敢叫出来。
詹米在哪里？我想喊他，却又不敢。我的眼睛现在足够适应了黑暗，能够辨别出十英尺远的锯片的不规则的模糊影子，但是房间的远端还是一堵黑暗的墙壁。我睁大眼睛去看，这次意识到我穿着浅白色的衣服，房间里的任何人无疑都能看到我。
那个呻吟声再次出现，我被惊吓了一跳。我的两个手掌都在冒汗。那不是！我凶狠地告诉自己，那不是，不可能是！
我恐惧得无法动弹，过了会儿才意识到我耳朵里的声音来自何处。它不是从房间那边的黑暗中传来的，带着吊钩的起重机就在那边。它来自我身后的某个地方。
我迅速转身。我们走进来的那扇门仍然开着，它在黢黑的环境中就是个浅色的四边形。没有任何东西出现，没有任何东西在我和门中间移动。我迅速朝那扇门走了一步，然后停了下来。我双腿的每块肌肉都紧绷着想要狂奔——但是我不能离开詹米。
那种声音又出现了，就和躯体痛苦让人发出的抽泣喘息相同——那是厉害到让人叫不出来的痛苦。想到这里，我脑中又冒出了新的想法：如果发出那种声音的是詹米怎么办？
我因为谨慎而十分震惊，朝那个声音那边转过身去，叫喊詹米的名字，回音从高处的屋顶传了下来。
“詹米！”我再次喊道，“你在哪里？”
“在这里，外乡人。到这里来，好吗？”詹米的模糊声音从我的左边传来，冷静但有些急切。
发出那种呻吟声的不是詹米。听到他说话的声音，我宽慰得几乎发抖起来。我跌跌撞撞地穿过黑暗，不再关心那种呻吟声从何而来，只要它不是詹米的声音就行。
我的手摸到一堵木墙，然后茫然地摸索，最终找到了一扇开着的门。詹米在贝尔纳斯的宿舍里。
我踏进那扇门，立即感觉到了变化。里面的空气似乎更加压抑，更加炎热。地板是木质的，但我的脚步声并没有回响。空气凝滞得死气沉沉的，令人窒息。血液的气味也更加浓烈了。
“你在哪里？”我又喊道，这次声音放低了一些。
“我在这里，在床边上。过来帮帮我，这里有个姑娘。”他的声音竟然就在旁边。
詹米在小卧室里，里面没有窗户，也没有光线。我靠着感觉找到了他们。詹米跪在一张小床旁边的木地板上，床上躺着一个人。
正如詹米所说，那是个女人——才摸到她我立即就知道了。通过触摸，我还知道她的血液正在流干。我抚摸到的那张脸冷冰冰、湿乎乎的。我摸到的其他东西——她的衣服、被单，以及她身下的床垫——都温暖、潮湿。我跪在地板上，感觉到我的裙摆被浸湿了。
我伸手到她的喉咙上寻找脉搏，但是没有找到。她的胸脯在我手下慢慢地起伏，除了随之发出的微弱叹息，这就是她唯一的生命迹象了。
“没事了，我们在这里，你不是一个人了。发生了什么事情，你能告诉我吗？”我说。我的声音令人安慰，惊恐已经踪迹全无，尽管让我惊恐的事情现在其实更多了。
我的双手始终在她的脑袋、喉咙、胸口和肚子上快速摸索，掀开她湿透的衣服，疯狂、盲目地寻找伤口止血。什么都没有，没有动脉喷血，没有严重的伤口。但是，始终有微弱但稳定的噼啪声，就像一双小脚在奔跑一样。
“告诉……”与其说她说的是词，倒不如说是叹息。然后她哽咽住，抽泣着吸了一口气。
“谁把你弄成这样的，姑娘？告诉我，是谁？”詹米那不见人的声音低沉、急切。
“告诉……”
我摸遍了离皮肤较近的所有大血管，发现它们全都完好无损。我抓住并抬起她软绵绵的胳膊，把手伸到了下面去摸她的后背。她身体的全部热量都在那里；她裙子的上身因为汗水而湿乎乎的，但并没有浸着血。
“不会有事的，我们在这里呢。”我又说，“詹米，拉住她的手。”无望感降临到我身上，我知道是什么情况了。
“已经拉住了。”詹米对我说，然后又对她说，“别担心，姑娘，不会有事的，你能听见吗？”噼啪，噼啪，那双小脚跑动的速度正在放慢。
“告诉……”
我没办法，但还是再次把手伸到她的裙摆下面，这次在她无力分开的大腿中间把手指蜷起来。那里仍然温暖，特别温暖。血液缓缓地从我手上和指缝里流过，湿热得就像我们周围的空气，无法阻挡得就像从锯木厂堤坝里泻下去的水流。
“我……死……”
“我觉得你是被人杀害了，姑娘，”詹米很温柔地对她说，“告诉我们是谁杀的你，好吗？”
她的呼吸声现在变得更大了，喉咙中发出轻微的声音，噼、啪，噼、啪。
那双脚在轻轻地踮着脚尖走。“中……士。告诉……中士……”
我从她的大腿中间把手拿了出来，然后握住了她的手，不顾手上有血。毕竟，手上有没有血已经不重要了。
“……告诉……”她突然激动地说，然后又沉默下来。长时间的沉默过后，她又叹息着长时间地呼吸。然后又是沉默，甚至比之前还长，接着又是呼吸。“我会的，我会告诉他的，我保证。”詹米说道，他的声音在黑暗中听起来仅仅像耳语那么小。
噼、啪。
在苏格兰高地，人们说这是“死亡之音”，水滴的声音；屋里有人即将去世时，人们就会听到这种声音。我听见的不是水滴声，而是一种不容置疑的信号。
黑暗中再没有声音传来。我看不见詹米，但是在他向前倾身时，我的大腿感觉到了那张床的轻微晃动。
“上帝会原谅你，安息吧。”他朝着那种寂静低声地说。
*　*　*
第二天早晨，在我们踏进贝尔纳斯的宿舍时，我能够听到嗡嗡的声音。在巨大、充满灰尘的寂静锯木厂中，所有声音都被空间和锯末掩盖了。但是，在这个小隔间里，墙壁拦住并反弹了所有声音。我们的脚步声从木地板回响到木天花板。我感觉自己像是一只被封在小军鼓里的苍蝇，被卡在狭窄过道中的这两个男人中间，感受到了短暂的幽闭感。
宿舍只有两个房间，中间隔着从户外通往主锯木厂的短过道。我们右边那间较大的房间原来是贝尔纳斯的客厅和厨房，左边较小的那间是卧室。那种嗡嗡声就是从卧室里传来的。詹米深吸一口气，把披肩捂到脸上，然后拉开了卧室的门。
床上的苍蝇看上去像是一张毯子，一张点缀着绿色的暗蓝灰色毯子。詹米走进房间，苍蝇嗡嗡地从凝固了的餐食上飞起来，飞成一大群，贪婪地抗议着。
我忍住了厌恶的喊声，低下头，挥手赶走它们。饱食过后缓慢飞动的苍蝇撞到我的脸颊和手臂上，然后被弹开，在浓稠的空气中慵懒地盘旋着。法科尔德·坎贝尔用苏格兰语嘟哝，表示极度的恶心，然后低头从我身边挤了过去。他眯着眼睛，紧闭着双唇，鼻子已经被捏得发白了。
那个躺着死人的小卧室比棺材大不了多少，没有窗户，只有墙板之间的裂缝，昏暗、变幻的光线从中照射进来。空气又热又湿，就像在热带的温室里，充满了死亡的那种腐烂甜味。我能够感觉到汗水从身上蜿蜒流下，就像苍蝇的脚那样让人发痒，然后我试着只用嘴去呼吸。
她的体格并不大，我们昨晚出于礼仪给她盖了毯子，但她的身体几乎没有把毯子撑起来。与萎缩的身体相比，她的头似乎很大，就像火柴人的圆脑袋。
詹米掸走几只吃得太饱而无法动弹的苍蝇，然后拉开了毯子。那张毯子，也像其他东西那样，沾满了已经凝固的血污，底部仍然湿漉漉的。人的体内一般含有八品脱血液，但是这八品脱血液在被泼散开来时，会显得远远不止八品脱。
我在前一天晚上短暂地看到过她的脸，没有生命的面容在詹米用松树裂片照出的火光下泛着不自然的光亮。现在，她苍白地躺在那里，潮湿得像蘑菇，迟钝的面容在漂亮的棕色发丝里显现出来。没法判断她的年龄，只知道她年纪不大。我也没法判断她曾经是否漂亮；她的体形不美，但生命力或许会让她的圆脸红润，让她深陷的双眼充满亮光。或许会有男人觉得那双眼睛很漂亮。肯定会有男人那么觉得，我心想，反正它们足够漂亮。
詹米他们在低声说着话，在那副静止的躯体上方弯着腰。坎贝尔先生朝我转过身来，整齐的假发下眉头轻微地蹙着。
“弗雷泽夫人，你真的确定她的死因吗？”
“确定。”试着不呼进恶臭的空气，我拉起毯子边沿，揭开毯子，让尸体的双腿露了出来。她的双脚已经有些发青，开始变得肿胀了。
“我昨晚把她的裙子拉下来了，但是其他地方我都没有动。”我解释道，又把她的裙子拉了上去。
触碰到她时，我胃部的肌肉不由自主地紧绷起来。我之前见过尸体，这具尸体远非最恐怖的，但是炎热的气候和封闭的空间让它没有降温太多；她大腿上的皮肤与我的差不多温暖，却松弛得令人不适。一根串肉扦，长一英尺多，就在她双腿中间的床上，我昨晚发现时并没有动。它的上面也盖满了已经凝固的血液，这点显而易见。
“我……嗯……没有发现她的身体上有伤。”我尽可能得体地说。
“噢，我懂了。”坎贝尔先生蹙着的眉头似乎稍微放松了，“噢，好的，这至少可能不是蓄意谋杀。”
我张嘴回答，却看到詹米的警告眼神。
坎贝尔先生没有注意到，于是继续说：“问题是这个可怜的女人是自杀的，还是偶然被他杀的。你觉得呢，弗雷泽夫人？”
詹米在坎贝尔背后皱着眉头，但是他的警告并不必要。我们前一晚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也已经有了我们自己的结论——同时也决定我们不必与十字溪的执法和治安部门共享我们的意见，至少暂时不必这样做。我借口气味太臭而轻轻捏住鼻子，以便掩饰可能暴露实情的表情变化。我撒谎特别差劲。
“我确定她是自杀的，”我坚定地说，“这样流血身亡所需的时间很短，而且正如詹米跟你说的那样，我们发现她的时候，她还没有死。在我们进来之前，我们在锯木厂外面说了会儿话；要是有人从里面离开，我们肯定会看得见。”但是，有人或许可以很轻松地躲在另外那个房间里，趁我们忙着安慰那个垂死的女人，在黑暗中安静地偷偷离开。如果坎贝尔先生没有想到这种可能性，我觉得就没有必要让他注意到这点。
在坎贝尔先生转身面对詹米时，詹米已经做出了适合这个场合的严肃表情。坎贝尔先生遗憾地摇了摇头：“噢，不幸的可怜姑娘！我想我们只能说还好没人与她同享罪恶。”
“那让她怀上这个她想要打掉的孩子的男人呢？”我有些尖刻地说。
坎贝尔先生显得很惊讶，但是很快镇定下来。“嗯……确实是这样，”他说，然后咳嗽了一声，“不过我们不知道她是否结婚……”
“那么你不认识这个女人了，先生？”詹米赶在我再说出什么不明智的话之前插嘴说道。
坎贝尔摇了摇头：“她不是布坎南先生家的仆人，不是麦克尼尔家的，也不是奥德戴斯法官家的。只有这三家的种植园足够近，她才可能走到这里来。不过，我确实好奇她为什么会到这个地方来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我和詹米也都想过。詹米再次插话，防止坎贝尔先生说出这个调查方向的下一步。
“她昨晚没说什么，但是提到什么‘中士’。她当时说‘告诉中士’。你或许能够想到她那么说是什么意思，先生？”
“好像有位负责守卫皇家仓库的军队中士。是的，我能肯定。”坎贝尔先生的表情稍微明亮起来，“噢！这个女人肯定与军方有些联系。这样就能够解释了。但我还是好奇为什么她……”
“坎贝尔先生，请原谅我，我恐怕觉得有点头晕。”我插话道，把一只手搭到了他的手臂上。我没有撒谎——我没有睡觉，也没有吃东西，高温和恶臭让我觉得头晕，我知道自己看上去肯定很苍白。
“你能送我妻子出去吗，先生？我看看能不能把这个可怜的姑娘带出去。”詹米说，并指了指那张床，以及床上那副可怜的身躯。
“千万别自找麻烦，弗雷泽先生，我的用人会把尸体搬出去的。”已经转身引领我往外走的坎贝尔抗议道。
“这是我姨妈的厂子，先生，所以也应该由我来操心。我会料理的。”詹米礼貌但坚定地说道。
*　*　*
费德拉在外面的马车边上等候着。“我跟你说过那个地方有鬼，你脸色白得就像床单，夫人。”她说道，带着严肃的满意神态打量着我，并递给我一瓶加香葡萄酒，敏锐地朝我这边皱着鼻子，“你比昨晚还要难闻，看上去就像去了屠宰场一样。坐到这里的阴凉下面，喝干那杯酒。重新振作起来。”她看了看我背后。我也回头去看，看到坎贝尔已经走到了溪边的悬铃木树荫下，专心地跟用人交谈着。
“找到她了。”费德拉立即压低声音说道。她瞟了瞟旁边，朝那一小群奴隶棚屋那边看去，在锯木厂的这边几乎看不见它们。
“你确定吗？你的时间并不多啊。”我喝了一口葡萄酒，然后端着酒瓶，愉悦地感受着从喉咙里冒出的芳香，它们清理了我味觉里的死亡味道。
费德拉点了点头，她的目光转移到了树下的人身上。“不需要太多时间。我昨晚从那些房子边上走过，看到有扇门开着，地上撒着些小垃圾，像是有人匆忙离开一样。我找来个小孩，问他谁住在那里，他说波丽安娜住在那里，说她已经走了，不知道去哪儿了。我问他波丽安娜什么时候走的，他说昨晚还见她吃晚饭，今天早上就不见了，没人见到她。”她的目光与我的相遇，其中充满了疑问，“现在你知道了。你打算做什么？”
真是个好问题，而且我还完全没有答案。我吞下葡萄酒，随之也吞下了逐渐出现的惊慌感。
“这里的奴隶们肯定全都知道她不见了，其他人还要多久就会知道呢？现在贝尔纳斯已经死了，这种事情又该让谁知道呢？”
费德拉抬起一边的肩膀，优雅地耸了耸肩。“先发现的人会来问的，但是该问谁……想来应该问他。”她说道，并朝锯木厂点了点头。我们之前没有关通往宿舍的那扇小门，詹米正从里面走出来，胳膊下面夹着裹着毯子的沉重物体。
“我已经身在其中了”。甚至在那场被打断的宴会之前，他就知道了这点。没有正式的宣告，没有人邀请他承担这个角色，他也没有接受，但他就是完美地融入了这个地方，就像拼图游戏中的碎片被拼入整体一样。他已经是河场的主人了——如果他想当主人的话。坎贝尔的用人过来帮忙抬尸体，詹米单膝跪在锯木厂引水槽的边沿，轻轻地把那具尸体放到地上。我把酒瓶还给费德拉，同时点头表示感谢。“去马车里把东西拿过来好吗？”
费德拉没有说话，去取我带来的东西——一张毯子、一个桶、干净的布片，以及一罐草药。而我则走过去找詹米，他跪在溪边洗手，尸体就在下游不远处。洗手准备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很愚蠢，但是习惯的力量很大。我跪在詹米旁边，也将手伸进溪水，让冰冷、清新的水流带走手上那种湿乎乎的触感。
“我没说错，”我低声对他说，“是个叫波丽安娜的女人，她在晚上逃跑了。”他皱起眉头，轻快地擦洗双手，然后朝背后看了看。坎贝尔现在站在那具尸体边上，仍然厌恶地稍微蹙着眉头。
詹米全神贯注地怒视，然后把目光转回到自己的手上。“嗯，那让事情更复杂了，是吧？”他弯腰捧水洗脸，然后猛烈地摇头，像湿身的狗那样把水滴甩了出来。然后他朝我点了点头，站起来，用沾有污渍的披肩擦干了脸。
“外乡人，你去料理那个姑娘，好吗？”他说完便怒冲冲地朝坎贝尔先生果断走去，长披肩左右摇摆着。
*　*　*
她的衣服没必要留下来，所以我把它们都剪掉了。她赤裸着，看上去应该二十多岁，营养不良，肋骨都可以数清楚，四肢纤细苍白得像剔掉叶子的树枝。尽管如此，她仍然重得惊人，而且还没消退的尸僵让她很难被搬动。还没处理完成，费德拉和我就大汗淋漓了。头发从发髻里散落下来，在我通红的脸颊旁披散着。
辛苦的劳动至少让我们很少说话，让我能够平静地思考。但这并不是说我的思绪特别平静。正如詹米说的，想要“打掉孩子”的女人，如果要自己完成的话，会在自己的房间里、在自己的床上动手。这个陌生女人来到这么远的地方，是来找其他能够替她堕胎，但又不会去她家的人。
我跟詹米说过，我们必须在锯木厂的营区找一个奴隶，一个可能有接生婆名声的奴隶，女人们会谈论她，会在私底下推荐她。
我说的话显然没错，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满意。那个帮忙堕胎的人害怕我们知道实情，所以已经逃跑了。如果她不逃跑，也不说什么，那么法科尔德·坎贝尔或许会相信我的话，认为那个女人是自己动手堕胎的——他几乎没法证明其他情况。但是，如果有其他人发现奴隶波丽安娜逃跑了——他们当然会发现！——那么她就会被抓回来审问，整件事情无疑就会被曝光。然后又会发生什么呢？
尽管天气炎热，我还是颤抖了一下。流血的法则在这件事情中也适用吗？当然应该适用，更不用说流了那么多血。我心想着，闷闷不乐地把另外一桶水冲到那个女人的洁白四肢上。
这个该死的女人。我心想着，用愤怒掩盖无用的怜悯。我没法为她做什么，只能为她收拾残局，真正的残局。或许我还能尝试拯救这出悲剧里的另外那个人，那个貌似帮忙却又无意义地害了人命、现在需要用生命来弥补过错的可怜女人。
我看见詹米已经拿到了酒瓶，与法科尔德·坎贝尔相互传递，热烈地说着话，偶尔转身朝锯木厂、河流和市镇那边指一指。
“夫人，你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给她梳头发吗？”费德拉的问题把我的注意力拉回到手中的任务上。她蹲在尸体边上，挑剔地用手指触摸着女尸缠结着的头发。“可怜的孩子，我不想就这样把你埋到土里。”她摇着头说道。
我觉得费德拉或许并不比那个死去的女人大多少，而且无论如何，是否要给这具女尸梳妆打扮过后才下葬并不重要。不过，我还是伸手到衣服口袋里摸索，掏出一把不大的象牙梳子。费德拉把梳子拿过去，开始边低声哼唱，边给女尸梳头发。
坎贝尔先生正要离开。我听到马匹的挽具嘎吱作响，以及马倌坐上马车时，它们期待地跺着脚，发出轻微的踩踏声。
坎贝尔先生看见我，深深地鞠躬，把头埋得很低。我简单地向他还礼，然后解脱地看着他们取车离开。
费德拉也停下了工作，凝视着那辆逐渐远去的马车。她低声说了些什么，然后朝灰尘里吐了口唾沫。她这个动作里没有明显的恶意，那是一种对抗邪恶的魔咒，我之前见过。她抬起头看着我。
“詹米先生最好在日落前找到那个波丽安娜。松林里面有野兽，而且尤利西斯先生说乔卡斯塔买她的时候花了两百镑。那个波丽安娜，她不晓得松林里的情况，她是直接从非洲来的，到这里还不满一年。”
说完她便埋头继续她的工作，手指在女尸漂亮的发丝里，像蜘蛛那样阴暗、迅速地移动着。我也低头做自己的工作，有些惊讶地意识到缠住詹米的那种复杂网络也触碰到了我。我并没有如自己之前所想的那样站在这个网络之外，而且就算我想置身事外也不可能。
费德拉帮助我寻找波丽安娜，并不是因为她信任我或喜欢我，而是因为我是主人的妻子。必须找到波丽安娜，然后将她藏匿起来。在她看来，詹米当然会找到她，并把她藏起来——她是詹米的财产，或者说是乔卡斯塔的财产——这在费德拉看来没有区别。
最终，我们将那个陌生女人清洗干净，让她躺在我带来当裹尸布的破烂亚麻床单上。费德拉给她梳了头发，还给她编了发辫。我把那个装着草药的大石罐拿上来。我带草药过来，既是出于习惯，也是出于理性，但是我现在很感激它们，这与其说是因为它们帮助减慢了尸体的腐烂，倒不如说是因为它们带来的那种仅有的——以及必需的——仪式感。
我很难将这个笨重、发臭的陶土块与她的冰冷小手调和，她曾经用那只手紧紧抓住我的手，在令人窒息的黑暗中痛苦地低声说“告诉……”。然后我回忆起了她，回忆起她活着的最后时刻鲜血滚烫地洒在我的手上，这种回忆比看到她那赤裸着的干瘦身体被陌生人抬着时的记忆还要生动。
离得最近的牧师也住在哈利法克斯，她会在没有葬礼仪式的情况下被下葬，但是她要葬礼仪式有什么用呢？葬礼仪式的目的是安慰失去亲人的人们。我心想，不太可能有人来为她哀悼。因为，如果她有那么亲近的人——家人、丈夫，甚至情人，那么她就不会死了。
我不认识她，不会怀念她，但我会因为她以及她孩子的去世而感到难过。我是为自己难过，不是为她。我跪在她的尸体旁边，撒下芳香和苦涩的草药——芸香叶、海索草、迷迭香、百里香和薰衣草，这是活人献给逝者的花束，是微小的缅怀标志。
费德拉跪在旁边，沉默地看着。然后，她伸出手，轻柔地用手指把裹尸布盖在了那个女孩的脸庞上。詹米也走过来观看。他没有说话，只是弯腰把尸体抱起来，朝马车走去。
他始终没有说话，直到我爬上马车，坐到他身边的座位上。他啪啪地甩动马背上的缰绳，然后打了个响舌。
“我去找那个中士。”他说道。
*　*　*
当然，我们需要首先处理几件事情。我们回到河场，把费德拉丢下，然后詹米去找邓肯，并换掉弄脏的衣服，而我则去查看我的病人梅耶斯，然后把早上的事情告诉乔卡斯塔。
两件事情都不需要我去费神。法科尔德·坎贝尔正与乔卡斯塔坐在起居室里，小口喝着茶。至于约翰·梅耶斯，他腰部盖着卡梅伦家族的格子呢，正伸展开身体，懒洋洋地躺在绿丝绒躺椅上，兴致勃勃地咀嚼着烤饼。他那伸出格子呢的腿和脚干净得反常，看来前一天晚上有人趁他暂时昏迷，给他洗了个澡。
“亲爱的，来坐下，孩子，吃点东西，你昨晚肯定都没休息，今早看来肯定也很辛苦。”乔卡斯塔听到我的脚步声后转头说。她面带微笑，但我看到了刻在她眉毛中间的那两条担忧的皱纹。
通常，有人要是称呼我为“孩子”，我要么会觉得好笑，要么会觉得被冒犯；但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我却感受到一种奇妙的安慰感。我感激地坐到扶手椅里，接受了尤利西斯给我倒的茶，同时心想法科尔德跟乔卡斯塔讲了多少，以及他自己又知道多少。
“今天早上怎么样？”我问梅耶斯。尽管他昨晚喝了不少酒，但他看上去状况特别好。他面色红润，而且从他旁边盘子里的食物碎屑来看，他的胃口也不错。
他热情友好地朝我点了点头，嘴巴还在大声地咀嚼着食物，然后有点费力地吞了下去。“特别好，夫人。我真诚地感谢你。伤口处还有点疼痛，”他拍了拍下半身，“但是伤口缝得真是好，可惜我始终看不到。尤利西斯先生很善良，给了我一面镜子，”他解释道，有些敬畏地摇了摇头，“之前我从来没有看过自己的屁股，那里的毛同样很多，你肯定觉得我爸爸是头熊吧！”
说到这里，他开怀地大笑起来。法科尔德也埋头喝茶，掩盖了自己的微笑。尤利西斯端着茶盘转身离开，不过我看到他的嘴角抽动了。乔卡斯塔大声笑出来，失明的双眼开心地皱了起来。
“人们确实说知道自己父亲的孩子很聪明，约翰·昆西。但是，我很熟悉你母亲，所以我觉得你爸爸不太可能是头熊。”
梅耶斯摇了摇头，但是他的眼睛在浓密的胡须上方闪着亮光。“嗯，我妈妈确实喜欢多毛的男人。她说在寒冷的冬夜，毛多的人让人很舒服。”他看了看敞开的衣领，有些满意地看着露出来的浓密胸毛，“而且她说的或许没错。印第安姑娘就喜欢，不过回头想想，她们或许只是喜欢那种新鲜感。她们自己的男人，私处就很少有毛，更不用说屁股上了。”
坎贝尔先生吸了吸烤饼的香气，然后捂住餐巾剧烈地咳嗽。我自己微笑着，喝了一大口茶。那是印第安混合浓茶，尽管早晨热得压抑，但它还是令人感到很愉快。在我喝茶时，一滴滴轻盈的汗珠从我的脸上冒出来，但是茶水的温暖令人舒适地安顿到不安稳的胃里，茶叶的香味把鼻子里的血腥味和排泄物的臭味驱除干净了。我们的欢欣对话，也把早晨那些病态的场景从我脑海中清除掉。
我伤感地看着壁炉前的地毯。我感觉自己似乎能够安静地躺在那里睡上一个星期——但那并不是因为疲惫。
詹米走了进来。他才修了面，梳好头发，穿着素净的外套和干净的亚麻衬衫。他朝法科尔德·坎贝尔点了点头，并没有表现出惊讶。他肯定在走廊里听到了坎贝尔的说话声。
“姨妈。”他弯腰亲吻乔卡斯塔的脸颊，以示问候，然后朝梅耶斯微笑。
“朋友，它怎么样了？或者应该问，它们怎么样了？”
“完全没问题，”梅耶斯自信地对他说，并用手轻柔地放在双腿中间，“不过，想来我还要再等一两天才能骑马。”
“是应该等两天。”詹米对他说。然后他转身，对乔卡斯塔说：“你今早见到邓肯了吗，姨妈？”
“噢，看见了。他去替我办了件小事，他和那个小伙子。”她微笑起来，伸手去摸詹米，我看见她的手指紧紧地握着詹米的手腕，“邓肯·英尼斯先生真是个好人，特别肯帮忙，动作又快，做事又谨慎。跟他说话真的很开心。难道你没觉得吗，侄子？”
詹米好奇地看了看她，然后又迅速地把凝视的目光转移到法科尔德·坎贝尔身上。坎贝尔避开了他的目光，小口喝着茶，假装研究挂在壁炉台上的那幅巨大绘画。
“没错，”詹米干巴巴地说，“邓肯他很有用。小伊恩也和他一起去了？”
“去给我取个小包裹，”乔卡斯塔平静地说，“你找邓肯有急事吗？”
“没有，我可以等会儿。”詹米缓缓地说，向下盯着她看。
她的手指从詹米的衣袖上滑下来，然后伸手去端茶杯。茶杯的精致把手正对着她，准备好等她去端。
“那就好。”她说，“那你来吃点早餐？法科尔德，你要再来个烤饼吗？”
“噢，谢谢你，不用了，我已经吃不下了。我在镇上还有事情，最好现在就去处理。”坎贝尔放下茶杯，站了起来，然后依次给我和乔卡斯塔鞠躬。“夫人们，再见。”他说，接着扬起一边眉毛向詹米致意，“弗雷泽先生。”他鞠着躬，随着尤利西斯出去了。
詹米坐下去，扬起眉毛，伸手去拿烤面包。“姨妈，邓肯给你做的那件小事——是去找那个女奴隶吗？”
“是的。”乔卡斯塔皱着眉头，把失明的双眼转朝詹米，“你不会介意吧，詹米？我知道邓肯是你的人，但这件事情看上去很急，而且我当时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过来。”
“坎贝尔跟你说了什么？”我看得出来，詹米在思考。地区法官坎贝尔先生性格正直、刻板，甚至不会插手阻止恐怖的私刑，他如果密谋保护一个女奴隶，而且还是一个帮人堕胎的女奴隶，那就不符合他的性格了。但是，或许他想通过这样做来弥补他之前没能阻止的事情。
乔卡斯塔轻微地耸了耸宽大的肩膀，嘴角的肌肉也向下动了动。“我的外甥，我认识法科尔德·坎贝尔已经二十年了。在我听来，他没说出口的话，比说出口的话还要清楚。”
梅耶斯始终饶有兴趣地关注着他们的对话。“我的耳朵没有那么灵，”他温和地说，“在我听来，他说的就是某个可怜的女人在上面的锯木厂里打算打掉肚子里的负担，结果意外地杀死了自己。他说他并不认识那个女人。”他平淡地朝我微笑起来。
“我从中只知道那个姑娘是个陌生人，”乔卡斯塔说道，“法科尔德熟悉河边和镇上的人，就好像我知道自己家里的人一样。那个姑娘不是谁的女儿，也不是谁的用人。”
她放下茶杯，然后叹息着倚靠在椅子里。“没问题的，”她说，“小伙子，把东西吃完吧，你肯定饿坏了。”
詹米盯着她看了片刻，还没有咬过手里的那块烤面包。“我现在没什么胃口，姨妈。看到死去的女人让我的胃有些不舒服。”他站起来，向下掸了掸外套的下摆。
“她或许不是谁家的女儿或用人，但是她现在正躺在院子里，吸引着许多苍蝇。我要知道她的姓名后，才能把她埋葬下去。”他就地转身，怒冲冲地走了出去。
我喝完茶，然后把茶杯放回去。骨瓷杯子碰到桌面，发出轻微的响声。
“不好意思，”我抱歉地说，“我也觉得不饿。”乔卡斯塔没有动，也没有变换表情。在我离开房间时，我看到梅耶斯在躺椅上倾身，麻利地把最后那块烤饼抓了过去。
*　*　*
我们到达位于海伊街尾的皇家仓库时，已经快到中午了。仓库位于河流北面，在市镇上面一些，有自己的装货码头。现在仓库似乎不需要守卫，附近没有任何动静，只有几只黄粉蝶无视令人窒息的炎热，在岸边的茂密花丛中勤奋地劳作。
“他们在这里存放着什么？”我问詹米，同时好奇地抬头看着偌大的仓库。那扇巨大的双开门紧闭，被插销闩着。门前唯一的那个红衣哨兵一动不动，就好像锡质的士兵模型。仓库旁边有栋较小的建筑物，上面挂着显眼的英格兰国旗，在炎热中垂头丧气。或许我们要找的那位中士就躲在这里。
詹米耸耸肩，赶走一只在手肘上试探的苍蝇。天气越来越热，尽管马车在移动，但我们仍招来了越来越多的苍蝇。我谨慎地闻了闻，但只能闻到百里香的微弱气味。
“存放的肯定是国王觉得有价值的东西。偏远地区的毛皮、海军的存货——沥青和松脂。不过，派人来守卫是因为里面存放着烈酒。”
尽管所有小酒店都会自己酿造啤酒，所有家庭都有酿造苹果白兰地和草莓酒的配方，但国王经营的却是更加强劲的烈酒：白兰地、威士忌和朗姆酒。这些酒在重兵守护下被少量进口到殖民地，然后在国王的批准下高价出售。
“我觉得他们现在的存货不多。”我说道，点头指了指那个守卫。
“不多，运送烈酒的船队每个月从威尔明顿上来一次。坎贝尔说他们每次上来的时间都不一样，降低被抢劫的风险。”他漫不经心地说，仍然轻微地蹙着眉头。
“我们说那个姑娘是自己打胎死掉的，你觉得坎贝尔相信我们吗？”有些下意识地，我朝后面的马车里不明显地看了看。
詹米低声用苏格兰语说了些嘲笑的话。
“当然不相信，外乡人。他不是傻子。但是他是我姨妈的好朋友，如果没有必要的话，他是不会找麻烦的。希望没有人来为那个死去的女人扯皮。”
“这个希望真是冷血，”我平静地说，“在你姨妈的客厅里时，我以为你有不同的感受。不过，你或许说得没错，如果她有亲人，她或许就不会死了。”
他听出了我话中的苦涩，于是低头看着我。
“我不是故意要冷漠无情的，外乡人，”他温柔地说，“但是那个可怜的姑娘已经死了。我能够为她做的，就只有确保她能够体面地下葬。我必须在意的是活着的人，不是吗？”
我叹了口气，短暂地捏了捏他的手臂。我的感受太过复杂，甚至都无法试着去解释。我是在那个姑娘死前几分钟认识她的，而且我无论如何都拯救不了她的生命——但是她是在我的眼前死去的，在这种情况下，我感受到了医生那种无力回天的愤怒，感觉自己一败涂地，感觉自己在与黑暗天使的斗争中落败。除了愤怒和惋惜，我还有种说不出的愧疚感，那个姑娘和布丽安娜差不多年纪——布丽安娜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况，身边也不会有任何亲人。
*　*　*
“我知道。只是……我在某种程度上觉得自己应该为她的事情受到责备。”
“我也有这种感觉，”他说，“不要害怕，外乡人，我们会把她处理好的。”他拉动缰绳，让马匹停到一棵栗树下面，然后跨下马车，向我伸出一只手来。
那里没有营房。坎贝尔跟詹米说过，仓库的十名守卫住在市镇里的多个地方。我们询问了一位在办公室里工作的书记员，他让我们到街对面金鹅酒馆，那个中士或许正在那里吃午饭。
才走进酒馆，我就看到了那位中士，他坐在窗户边的餐桌旁，白色的皮领巾松散着，制服的上衣也没有扣纽扣。他面前放着一杯麦芽啤酒，以及残余的康沃尔馅饼，看上去十分放松。詹米跟在我后面走进来，身体短暂地遮挡了从门里照进来的光线，于是那位中士抬起了头。
尽管酒馆里昏暗，但我仍然能够看到他的面容因为惊讶而变得茫然。詹米突然在我后面停住了，并低声用盖尔语说了些听上去很恶毒和下流的话，但紧接着便毫不犹豫地从我旁边走了过去。
“默奇森中士，”詹米用有些惊讶的口气说，就好像偶遇熟人时打招呼，“没想到还会见到你——至少没想到会在这个世界上再见到你。”
从那位中士的表情来看，他显然也有着同样的感受，而且他还觉得他和詹米在天堂这边相遇得太早了。血液涌上他那肥胖的麻子脸，让脸颊变得通红。他向后推动长凳，在撒有沙子的木地板上弄出一阵尖厉的声音。
“是你啊！”他说。
詹米脱下帽子，礼貌地点了点头。“别来无恙，先生。”他说。我现在能够看到中士的脸庞，他表面看上去很愉悦，但眼角却谨慎地皱了起来。詹米表现得比中士镇定许多，但他其实和中士同样吃惊。
默奇森逐渐镇定下来，惊讶的表情变换成了轻微的嘲笑。
“弗雷泽。哦，抱歉，弗雷泽先生。我应该称呼你先生，是吧？”
“是的。”尽管默奇森的口气粗鲁无礼，但詹米的声音依然平静。无论他们过去有什么冲突，詹米现在最不想做的就是惹麻烦，关于外面马车里躺着的那具尸体的事情则另当别论。我悄悄地在裙摆上擦了擦汗湿的手掌。
默奇森中士开始缓慢地扣上制服的扣子，同时并没有把目光从詹米身上移开。
“我听说有个叫弗雷泽的人来到了河场，寄生在卡梅伦夫人家。那个人就是你，是吗？”他说着，令人不快地动了动厚厚的双唇。
詹米眼角的谨慎冻结成了蓝色，冷峻得像冰川，但是他仍然咧着嘴，和善地微笑着。
“卡梅伦夫人是我的亲戚。我现在就是代表她来这里的。”
默奇森中士仰起头，舒适地挠了挠脖子。他肥大、苍白的脖子上有一道不浅的明显红印，好像曾经被人用绳子勒过。“你的亲戚。嗯，这样说很简单，不是吗？我听说卡梅伦夫人瞎了。没有丈夫，没有孩子，她很容易上那些来认亲戚的骗子的当。”他现在完全镇定下来，低下头，自鸣得意地朝我傻笑。“这就是你的女人，是吗？”他的话中带着恶意，都没有看我一眼。
“这是我的妻子，弗雷泽夫人。”
我能够看到詹米右手的那两根僵硬指头在外衣的下摆上动了动，这是能够说明他感受的唯一迹象。他稍微抬起头，然后扬起眉毛，带着冷静的好奇神情打量着默奇森中士。
“你是哪个默奇森，先生？抱歉我的记忆力不好，我承认我分辨不出你和你兄弟。”
默奇森中士像中枪似的停顿下来，系领巾的动作也僵硬地停住了。
“去你妈的！”他说，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他的脸庞呈现出不健康的红色，像熟透的梅子。我想他应该注意自己的血压，但是我并没有说出来。
这时，默奇森中士似乎注意到整个酒馆里的人都在很好奇地盯着他看。他怒冲冲地扫视周围，然后抓起帽子，跺着脚朝门口走去。他推搡着从我边上走过，我不由得向后趔趄了一步。
詹米抓住我的胳膊，让我站稳，然后低头从门楣下走出去。我跟着他走出去，及时看到了他在后面喊默奇森中士。
“默奇森！等我和你说句话！”
默奇森转身，双手握成拳头，紧贴着红色制服的下摆。他身材高大，躯干和肩膀都很厚实，把制服撑得紧紧的。他的双眼里充满了威胁，但他再次镇静了下来。
“一句话，是吗？你要跟我说什么呢，弗雷泽先生？”他说。
“关于你的职责，中士，我们给你带来了一具尸体。”詹米冷酷地说，并朝我们停在附近树下的马车点了点头。
默奇森中士的面容再次变得茫然。他朝马车看了看，小群小群的苍蝇和蚊子开始聚集起来，慵懒地围着敞开的马车绕圈。
“好。”他确实是专业人士，尽管举止中的敌意并未消减，但他脸上的血液已经逐渐退去，握着的拳头也放松开来了。
“一具尸体？谁的？”
“我不知道，先生。我就是希望你能告诉我们。你去看看好吗？”他朝马车点了点头，默奇森犹豫了片刻，短暂地点头，然后朝马车大步走去。
我匆忙跟着詹米，及时看到了默奇森中士在拉开临时裹尸布一角时的表情。他完全不懂得掩饰自己的感受，或许在他从事的职业里并没有必要那么做。震惊的神情像夏日的闪电那样在他脸上闪现。
詹米也能够看到默奇森的面容。“那你认识她？”他说。
“她……她是……是的，我认识她。”默奇森中士突然闭上嘴，好像害怕说出更多的话似的。他继续注视着那个姑娘的枯萎脸庞，他自己的面容则紧绷起来，毫无表情地僵住了。
有几个人之前跟随着我们走出了酒馆。他们虽然谨慎地待在远处，但有两三个人却好奇地朝我们这边探着脖子。用不了多久，整个地区的人就会知道发生在锯木厂的事情。我希望邓肯和伊恩一路顺利。
“她怎么了？”默奇森中士问道，向下紧盯着那种毫无变化的苍白脸庞。他自己的脸也几乎变得苍白。
詹米专注地看着他，没有掩饰自己的想法。“那你认识她？”他再次说道。
“她是……她是……洗衣服的女工，名字叫丽莎……丽莎·佳弗。发生了什么事情？”默奇森中士机械地说着，仍然低头看着马车里面，似乎无法把目光拽开。他面无表情，但双唇发白，双手也紧握成拳头放在身体两侧。
“她在镇上有亲人吗，丈夫之类的？”
这个问题合乎情理，但默奇森猛地抬起头，就好像被詹米的这个问题戳痛了一样。
“关你什么事？”他说。他注视着詹米，眼睛的虹膜周围有圈明显的白线。他龇牙咧嘴，看似礼貌地说：“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詹米不眨眼地与他对视。“她想把孩子打掉，但是出了些岔子。如果她有丈夫，我们必须跟她丈夫说明情况。如果没有——如果没有亲人——那么我就把她体面地下葬。”他平静地说。
默奇森转过头去，又向下看了看马车里面。“她有亲人，你不必麻烦了。”他简短地说。
他转过身，伸手用力地擦拭脸庞，似乎想要擦掉所有情感。“去我办公室，你必须写一份供述。去找书记员，去！”他有些含混不清地说道。
*　*　*
办公室里空无一人，书记员肯定是去吃午餐了。我坐下来等候，詹米则不安分地在狭小的办公室里踱步，看看墙上挂着的军团旗帜，又看看桌子后面角落里的抽屉柜。
“该死的运气，应该就是默奇森。”他说，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觉得你很了解他？”
他看了我一眼，啼笑皆非地撇了撇嘴：“十分了解。他当时就驻守在阿兹缪尔监狱。”
“我知道了。”这么说，他们两人之间少不了憎恨。狭小的办公室里很闷热，我擦干了从我乳房中间流下去的汗液。“你说他在这里做什么？”
“据我所知，他当时被派去负责那些被运去出售的犯人。我觉得，当时殖民地需要士兵，所以国王就没有让他回英格兰——那是与法国打仗时候的事情了。”
“他兄弟又是怎么回事？”
詹米哼了哼，发出没有幽默感的短暂声音。
“他们是两兄弟，双胞胎。我们叫他们小比利和小波比。他们简直一模一样，而且还不只是长相一样。”
他停顿下来，努力回忆着。他并不经常说他在阿兹缪尔监狱那段时间的事情，我能看到这段时间的阴影从他脸上闪过。
“你或许知道那种本身很正派，但是在与默奇森这种人在一起时就可能变得像狼一样的人？”
“这样说对狼有点不公平，因为我想到了洛洛。不过你说得没错，我懂你的意思。”我微笑着说。
“独处时像猪，很多人在一起时则像禽兽。军队里这种人不少，所以说军队能起作用——人们成群结队时会做独自一人时不会做的坏事。”
“那默奇森两兄弟从来不独处？”我慢慢地问。
他朝我轻轻地点头确认：“是的，就是那样。他们始终如影随形。这个人有所顾忌的事情，另外那个则不会。当然了，遇到麻烦事的时候，说不准该怪哪个，不是吗？”
他仍然在踱步，烦躁得就像被关在笼中的黑豹。他在窗边停下来，往外看。
“我——那些犯人——我们遭到虐待时可以投诉，但是官员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错惩罚他们两个人，而且人们很少知道自己是被哪个默奇森打倒在地猛踢肋骨的，也不知道是被哪个默奇森钩住脚镣倒挂起来，直到屁滚尿流，让守卫开心的。”
他的目光定在窗外的某样东西上，表情空洞，窗外的光线照在他那双眨也不眨的宝石蓝眼睛上。他刚才说到了禽兽，我能看出那些回忆激起了他的兽性。
“他们两兄弟都在这里吗？”我问道，既是为了打断他那种让人不安的凝视，也是因为我想知道。
我这样做起了作用，他突然从窗边转过身子。“没有，这个是比利。小波比在阿兹缪尔监狱死了。”他简短地说，他的那两根僵硬的手指在短裙上动了动。
我之前在想为什么今天早晨要穿短裙，而不是换成马裤。在英格兰士兵面前，他那暗红色的格子呢简直就像公牛面前招展的红色旗帜。现在我知道为什么了。
英格兰士兵曾经从他那里把苏格兰服饰夺走，同时想夺走他的自尊和男子气概。他们的尝试没有成功，而他打算向他们强调这一点，无论这样做是否理智。理智与那种在侮辱下仍然没有消亡的固执自尊没有多大关系，而且尽管他同时拥有理智和自尊，但我能够看明白，目前他的自尊占据着绝对优势。
“从默奇森中士的反应来看，小波比并不是自然死亡？”我问道。
“不是。”他说。他叹了口气，稍微耸了耸双肩，在紧身的外套里让它们放松。
“他们每天早上押送我们去采石场，晚上押送我们回来，每辆马车配有两三名警卫。有一天，小波比·默奇森是负责押送的军官。他早上和我们出去，但是晚上没有一起回来。”他又朝窗户看了看，“采石场底部有个特别深的水坑。”他的冷静口气就像他那种简单叙述的内容那样让人恐惧。尽管天气热得压抑，但我还是感觉到脊柱上有一阵轻微的战栗。
“你……”我开口说话，但是他伸手指到嘴唇边上，朝门那边迅速地点了点头。片刻过后，我听到了他那双灵敏耳朵听到的脚步声。
那是默奇森中士，不是书记员。他大汗淋漓，一道道汗液从假发下沿着他的脸庞流下来，而且他整个面容的颜色就像新鲜的牛肝，显得不健康。他朝空着的桌子看了看，然后在喉咙里低声说了些恶毒的话。我为那个不在办公室的书记员感到担心。默奇森中士手臂一挥，推开了桌上的杂物，让纸张飘落到了地上。
他从杂物中一把抓起白镴墨水池和一张大页纸，砰的一声把它们砸在桌上。“写下来，”他命令道，“然后签字，写上日期。”
詹米眯眼盯着他，但并没有动身去拿羽管笔。
我感觉到心脏突然下沉。詹米本来是左撇子，但被强迫教会了用右手写字，但是后来右手被打残了。对他来说，写字是件缓慢、费力的事情，他会在纸上留下许多墨水渍、汗渍，还会把纸张弄皱，最后他也会感到窘迫。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逼迫他在默奇森中士面前那样自取其辱。
“写！下！来！”默奇森中士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
詹米的双眼眯得更厉害了，但是在他开口说话之前，我伸手出去，从默奇森手里把笔抓了过来：“我当时也在，我来写。”
我还没来得及蘸墨水，詹米就抓住了我的手。他从我手里把笔抽出去，然后把它扔到了桌子上。
“你的书记员待会儿可以到我姨妈家来伺候我。”他简短地对默奇森说，“跟我走，克莱尔。”
不等默奇森回答，詹米就拉住了我的手肘，把我拉着站了起来。我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就已经到了外面。马车仍然停在树下，但尸体已经不见了。
*　*　*
“好了，她暂时安全了，麦克杜。可是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她呢？”邓肯挠了挠下巴上的胡楂。他和伊恩花了三天时间在森林里搜寻，最终找到了奴隶波丽安娜。
“让她挪动身子可不容易了，那个可怜的女奴在被洛洛闻出来时，差点被吓死。我们费尽力气才让她站起来。我们根本没法让她自己骑马，我只好一边骑马，一边单臂抱着她，免得她摔下去。”伊恩插话说，从早餐桌上拿下一片培根，把培根撕成两半，其中一半递给了洛洛。
“我们必须想办法把她藏起来。”乔卡斯塔皱起眉头，在思绪中半闭着茫然的双眼，“那个默奇森昨天早上又去锯木厂了，而且昨晚法科尔德·坎贝尔派人来说，默奇森宣布这是件谋杀案，已经叫人在整个区域搜那个动手的奴隶。法科尔德现在特别生气，我想他脑袋都快燃起来了。”
“你觉得人会是她杀的吗？我的意思是，不小心杀的。”伊恩咀嚼着培根，看了看詹米，又看了看我。
尽管早晨炎热，但我还是打了个冷战，在记忆中感觉到那根扦子在我手里的那种坚定的僵硬感。
“有三种可能性——意外、谋杀、自杀，简单得多的自杀方式很多，相信我。而且据我们所知，她并没有谋杀的动机。”我说。
“尽管是这样，”詹米简洁地插话道，“如果默奇森抓到那个女奴隶，不出一天他就会把她吊死或用鞭子打死。他不需要审判。不行，我们必须让她离开这个地区。我已经和我们的朋友梅耶斯安排好了。”
“你和梅耶斯安排好什么了？”乔卡斯塔犀利地问。大家对詹米的公告纷纷表示惊讶和疑问，而乔卡斯塔的声音锋利地切断了大家的嘈杂声。
詹米在烤面包上涂完黄油，递给邓肯，然后才开口说话。“我们要把那个女奴隶送进山，”他说，“梅耶斯说印第安人会欢迎她，他说他知道有个可以安置她的好地方。她在那里很安全，不用担心小比利·默奇森。”
“我们？我们是谁？”我礼貌地问道。
他朝我咧嘴笑起来，以示回应：“梅耶斯和我，外乡人。我需要在寒冷天气到来前去偏远山区看看，这次的机会刚好不错。梅耶斯是我能找到的最好向导。”
他谨慎地忍住没有指出，这也可以让他暂时离开默奇森中士的势力范围，但是我领会了他的这种含意。
“舅舅，你会带我去的，是吗？你需要人帮忙看那个女奴隶，相信我，她的身子像蜜糖桶那样大。”伊恩把缠结在面前的头发拨开，表现得很急切。
詹米朝伊恩微笑：“是的，伊恩，估计这一路上都需要你的帮忙。”
“呃哼！”我邪恶地盯着他说。
“就算帮不上什么忙，你也可以照看你舅妈。”詹米继续说，反过来盯着我，“如果梅耶斯能够骑马了，我们三天之内就要出发，外乡人。”
*　*　*
三天的时间并不充裕，但是在梅耶斯和费德拉的帮助下，我完成了准备工作，还剩下空余的几个小时。我有个小箱子用来装药品和工具，马鞍包里也装满了食物、毯子和炊具，剩下的就只有着装的小事了。
我把那条长丝带交叉围到胸前，把丝带两头在胸间系成活结，然后在镜子里看效果如何。还不错。我伸展双臂，往两边摆动身子，进行试验。可以，这样还过得去。不过，如果我用丝带再绕胸部一圈，然后再系上……
“你到底在做什么，外乡人？我的天哪，你到底穿的是什么？”詹米抱着双臂，倚靠在门上，扬起两边眉毛看着我。
“我在做临时胸罩，”我自豪地说，“我不想在山里穿裙子骑横鞍，而且如果我不穿紧身胸衣的话，那么我不想我的乳房在路上晃个不停。晃着特别不舒服。”
“想来是很不舒服。”他慢慢走进房间，与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围着我转圈，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我的双腿，“那这些是什么？”
“喜欢它吗？”我伸手到屁股上，摆造型般展示费德拉为我做的拉绳皮裤——她当时边做边夸张地大笑——皮裤的原料是梅耶斯在十字溪的一位朋友提供的柔软鹿皮。
“不喜欢，你不能在路上穿……穿……”他直白地说，并朝我的皮裤无语地挥了挥手。
“裤子。”我说，“我当然可以在路上穿裤子。我在波士顿每天穿的就是裤子。它很实用。”
他沉默着看了我片刻，然后十分缓慢地绕到我后面，最终在我身后开口说话了。“你穿着它外出？”他用不相信的口气说，“穿着去人们可以看到你的地方？”
“是啊，”我生气地说，“其他大多数女人也是。为什么不呢？”
“为什么不？”他愤慨地说，“我能看到你整个屁股的形状了，天哪，还能看到屁股沟！”
“我也能看到你的屁股沟。”我指出道，同时转身面对他，“我看着你的穿着马裤的屁股都已经好几个月了，但这只会偶尔让我生出占你的便宜的念头。”
他拧着嘴，不知道要不要笑。趁着他在犹豫，我向前走了一步，环抱着他的腰，双手紧紧搂住他的臀部。
“实际上，你穿短裙时才会让我想要把你推倒在地上强暴，”我对他说，“但是你穿马裤的时候看上去也不赖。”
他大笑了出来，并且弯腰用力地亲吻我，双手仔细地探寻着我紧身鹿皮裤下的臀部的轮廓。他轻轻地捏了捏，让我在他身上扭动起来。
“脱下来。”他说，然后停顿下来喘气。
“可是我……”
“脱下来，”他坚决地说，然后向后退，拉松裤裆开口上的系带，“你可以待会儿再穿，外乡人，如果有人要推倒强暴，那也是我，是吧？”

Chapter 14 逃避将来的愤怒
<h4>1767年8月</h4>
他们已经把那个女奴隶藏到了法科尔德·坎贝尔家最偏远土地边上的烟草棚里。几乎不会有人注意到——坎贝尔的奴隶除外，他们已经知道了——但我们还是很小心，天黑过后才到达，那时淡紫色的天空几乎变成了灰色，只能映衬出烟草烘干棚的黑色轮廓。
女奴隶波丽安娜穿着罩衣，戴着兜帽，像个鬼魂一样溜出来，然后大家匆匆把她推上马，就好像她是个装着走私货的包裹。她向上收着双腿，双手紧紧抓住马鞍，蜷缩成一个恐慌的肉球，显然她之前从来没有骑过马。梅耶斯试着把缰绳交给她，但是她完全没注意，只是紧紧抓住马鞍，发出有旋律的痛苦和惊恐的呻吟声。几个男人变得焦躁不安，不断朝身后的空地看，似乎觉得默奇森中士和他的下属随时会到来。
“让她和我骑一匹马，或许那样她会觉得更安全。”我建议道。大家费力地让波丽安娜从马背上下来，帮她坐到我的后面。她身上有股浓烈的新鲜烟叶的气味，有些刺鼻，令人昏昏欲睡，此外还有少许的麝香气味。她立即伸手搂住我的腰，搂得特别用力。我拍了拍她抓在我腰部的一只手，结果她抓得更紧。除此之外，她没有其他动静，也没有发出其他声音。
难怪她会害怕，我心想着，掉转马头跟着梅耶斯。她或许不知道默奇森正在这个地区大发雷霆，但对于被抓到后的下场，她不会抱有任何幻想。两个星期前，她肯定也在锯木厂的那群人当中。
从她的颤抖来看，作为替代死亡的另一种选择，逃亡到野蛮印第安人的怀抱中或许有些可取，但不会有吸引力。天气远谈不上寒冷，但她浑身抖得就像置身于严寒当中。
洛洛凶神恶煞地从树丛里窜出来，就像森林里的某种恶魔，吓得波丽安娜差点把我的内脏捏出来。我的马也不喜欢洛洛的样子，所以哼着跺脚往后退，想挣脱我手里的缰绳。
我必须承认，洛洛确实相当吓人，即使在它心情不错时也很吓人，而它现在的心情就不错——它很喜欢探险。但是，它确实展现出了阴险的一面，它开心地咧着嘴，露出了所有的牙齿，同时半闭着细长的双眼，在空气中嗅探。而且，它那灰黑相间的皮毛融入到阴影当中，让人有种奇怪、不安的错觉，以为它是黑夜造化出来的，是欲望的化身。
它直接从我们身边不到一英尺的地方小跑过去，吓得波丽安娜倒吸了口气，我颈子上感受到了她呼吸的热量。我又拍了拍她的手，然后对她说话，但是她没有回答。邓肯之前说过她生于非洲，几乎不会说英语，但她肯定知道几个单词。
“不会有事的，别害怕。”我又说道。
我一边忙着骑马，一边忙着关注波丽安娜，所以一直没有注意到詹米，直到他突然出现在我的马镫旁，脚步轻得就像洛洛。
“还好吗，外乡人？”他轻声问道，同时把手放到我的大腿上。
“还好，还没被勒死。”我说，并朝紧抱在我腰间的那双手点点头。
他看了看，然后微笑起来：“至少她没有掉下来的危险。”
“真希望我能知道跟她说些什么。可怜的家伙，她被吓坏了。你觉得她知道我们要把她带到哪里去吗？”
“应该不知道——连我都不知道我们要去哪里。”因为要骑马，所以他穿了马裤，但是他把披肩系在了马裤上面，披肩的一头搭在肩膀上。深色的格子呢融入到森林的阴影中，就像从前融入到苏格兰石楠丛的阴影中一样，我只能看见他的白色衬衫的前襟，以及他那鹅卵石形状的苍白脸庞。
“你知道什么能跟她说的有用的塔基塔基语吗？”我问。
“如果她不是从西印度群岛来的，那么她当然也听不懂塔基塔基语。”
他思考着，转头向上看了看波丽安娜。“噢，”他说，“不管来自什么地方，有样东西人们肯定都知道。”他伸手用力捏了捏她的脚。
“自由，”他说，然后停顿下来，“Saorsa(1)。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吗？”
她没有放松双手，但是她的呼吸像颤抖着的叹气，而且我也感觉到她在点头。
*　*　*
我们的马匹前后依次排成纵队，由梅耶斯领头。粗糙的道路甚至都算不上是马车道，只是低矮灌木丛中被踏出来的一条路，但它至少在树林中为我们提供了干净的通道。
我想复仇的默奇森中士不会追这么远——如果他真的在追我们的话，但是逃跑的感觉太过于强烈，无法忽视。我们大家都有未说出口的急迫感，虽然没有特地讨论，但都同意尽可能远地往前骑行。
波丽安娜要么是恐惧逐渐消退，要么就是累到无法再顾及恐惧，在我们半夜停留下来休息时，吃了点东西，然后在伊恩和梅耶斯帮她重新骑上马背时，她丝毫没有抗议。而且，她虽然没有放松抱着我腰部的双手，但似乎确实会偶尔把额头靠在我肩膀上打盹儿。
长途骑行带来的疲惫也逐渐在我身上蔓延，此外还有令人昏昏欲睡的柔和马蹄声，以及头顶上松树的窃窃私语。我们仍然在长叶松林里，笔直高耸的树干围绕着我们，就像早已沉入海底的船只的桅杆。
有一首古老苏格兰歌曲的歌词飘荡在我的脑海里——“有多少草莓在咸海里生长？有多少船只在森林里航行？”——让我迷糊地想着这首歌的作词者是否穿行过这样的地方，这个地方在半月和星光下显得如此恐怖，又如此梦幻，以至于事物间的界限全都消失不见。我们既像是行走在地上，又像是漂浮在水上，马背的起伏就像摇晃的船板，松林的声音就像帆中的风。
我们在黎明时停下来，卸下马鞍，缚住马腿，然后让马匹在一片不大的茂盛草地上吃草。我找到詹米，立马蜷缩到他身边的草窝里，马匹安静嚼草的声音是我听到的最后的声音。
我们在炎热的白天沉睡，快黄昏时才醒过来，感觉浑身僵硬，口渴难耐，身上爬满了扁虱。我特别感激，那些扁虱似乎和蚊子一样讨厌我的肌肤，但是在我们之前的北上旅途中，我学会了在每次睡觉后检查詹米和其他人。总有人会首当其冲地被叮咬。
“哎呀，该死，我害怕把它扯出来，它吸得太饱，可能会撑爆。”我说，看着一只特别多汁的扁虱，它像小个儿葡萄那么大，安居在詹米的肉桂色柔软腋毛里。
他耸耸肩，忙着用另外那只手检查头皮，搜寻其他扁虱。“别管它，去处理其他的，或许它会自己掉下来。”他建议道。
“想来我还是不管它为好。”我勉强同意道。我并不反对把扁虱捏爆，但是如果它的头还留在詹米的肉里则另当别论了。我见过把扁虱生硬扯下来造成的感染，而我并不想在森林中处理它们。我只带了基本的医疗工具——尽管很幸运，其中就包括了从罗林斯医生的药箱里拿出来的特别精致的小镊子。
梅耶斯和伊恩似乎都还好，他们都把衣服脱到了腰部，梅耶斯蹲在伊恩旁边，像只巨大的黑狒狒，手指不停地在伊恩的头发里翻找。
“这里有只小的。”詹米说着，弯腰把头发拨到旁边，让我可以够到他耳朵后面那只深色的小东西。在我忙着轻轻地把那只小虱子弄出来时，我意识到有人出现在我手肘边。
我太过疲惫，所以在扎营时没有注意到波丽安娜，自然地以为她不会独自闲逛进荒野。不过，她确实闲逛得够远的，去了附近的一条小河边，回来时打了一桶水。
她把水桶放在地上，捧起一捧水倒进嘴里。她鼓起脸颊，用力地咕噜了一会儿，然后示意我让开，接着令人惊讶地抬起詹米的胳膊，用力地朝詹米腋窝里吐了许多水。
她伸手到詹米滴着水的腋窝里，似乎在用手指小心地胳肢那只扁虱。她当然让詹米感觉到痒了，詹米的腋窝特别敏感。他的脸变得粉红，他想躲开她的触摸，身体上的所有肌肉都在颤抖。
但是，她捏紧詹米的手腕，不出几秒钟，那个肿胀的扁虱就掉到了她的手掌里。她轻蔑地把它弹走，然后带着少许满意的姿态，朝我转过身来。
我之前觉得她裹着斗篷，看上去像个球。没有斗篷的时候，她看上去仍然像。她很矮，至多四英尺，身体却差不多同样宽。她的头发剪得很短，头型就像个炮弹，她的脸颊特别圆，以至于眼睛都变得歪斜了。
她看上去特别像我在西印度群岛见过的那种雕刻的非洲生育神像——胸部巨大，腰腿壮实，肤色是刚果人那种浓郁的煳咖啡色，皮肤毫无瑕疵，就像覆盖着一层水汽的光滑石头。她把手伸给我，让我看她手掌里的几个小东西，大小和形状都像干利马豆。
“泡泡(2)籽，”她说，声音低沉得甚至让梅耶斯也惊讶地转头看她。她的声音巨大、深沉，鸣响得就像鼓声。见到我的反应后，她有点害羞地微笑起来，说了些我听不太懂的话，但我知道那是盖尔语。
“她说你不能吞那些种子，因为它们有毒。”詹米翻译道，警惕地打量着她，同时用披肩的一头擦拭自己的腋窝。
“对，有度。”波丽安娜用力地点头，发音不标准地同意道。她弯腰又从桶里捧起一捧水漱口，然后吐到一块石头上，溅出枪声似的声音。
“你这样做很危险。”我对她说。我不知道她能否听懂我的话，但是她从我的微笑里猜出了我的好意，也朝我微笑，然后又扔了两颗泡泡籽到嘴里，牙齿将泡泡籽咬碎，发出咯吱咯吱的碎裂声，然后咀嚼着朝梅耶斯挥手。
在我们吃完晚饭，准备离开时，虽然她有些害怕，但仍愿意尝试自己骑马。詹米将她带到马边，给她演示如何让马闻她。巨大的马鼻轻轻推动她，她颤抖了起来，但是接着那匹马打了个响鼻，她被吓了一跳，接着咯咯笑了起来，发出像把蜂蜜倒出罐子一样的声音，然后准许詹米和伊恩把她抬上马背。
波丽安娜对男人们仍感到害羞，但是她很快就有了足够的自信，开始与我讲话。她说话时混杂着盖尔语、英语和她自己的语言。我没法翻译，但是她的表情和身体语言都很丰富，我一般都能猜到她的意思，尽管我只能听懂十分之一的词。我的身体语言不如她的那样流畅，对此我只能感到遗憾。她没能理解我的大多数问题和评论，所以我只好等到我们停下来扎营，那时我就可以劝说詹米或伊恩来帮我翻译点盖尔语。
她没有了——至少暂时没有——恐惧的约束，而且在我们的谨慎陪伴下她感觉到安全，所以表现出了天然活泼的性格。在与我并肩同行时，她不管我是否理解，不停地说着话，偶尔还会大笑，发出低沉的叫声，就像风吹过洞穴出口时的声音。
途中她只沉默过一次，那是在我们穿过一大片空地时。长着草的空地上有许多波浪似的土堆，就好像下面埋葬着一条巨蛇。波丽安娜在见到它们时就沉默了下来，她试着让马走得更快，但是拉动缰绳，马却突然停了下来，于是我便骑马回去帮她。
“不好的地方，恶灵！”她用盖尔语低声说道，从眼角看了看那些寂静的土堆。她怒视着，迅速做了个小手势，我想那是某种驱魔的手势。
“这是个墓地吗？”我问掉头回来看我们为什么停下来的梅耶斯。那些土堆相隔的距离并不均匀，但是都分布在空地边沿，分布的样式看上去并不像是自然形成的。但是，它们似乎太大，不像是坟墓，除非它们是古苏格兰人建造的那种锥形石冢，或者这里是乱葬岗。我心想着，回忆起关于卡洛登的事情，感觉到不舒服。
“说不上是墓地，”他回答道，向后推了推头上的帽子，“这里曾经是个村庄。应该是图斯卡罗拉族的一个村。那些凸起来的东西——”他挥了挥手，“是倒塌了的住房。边上那个大的是族长的长屋(3)。太久没人住，所以草就长到上面了。不过，看上去这个村子已经被埋了很久了。”
“这里出过什么事吗？”伊恩和詹米也停了下来，回来看着那片空地。
梅耶斯若有所思地挠了挠胡须。“我也说不准。或许是疾病把他们赶走了，或许是被切罗基人或克里克人消灭了，尽管切罗基人的地盘在南面一些。不过最有可能是因为战争。”他伸手到胡须里凶狠地挖掘，捻了捻，然后弹走了一只恋恋不舍的扁虱的尸体。“要我说，这个地方不宜久留。”
波丽安娜显然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们就继续骑马前进了。到了晚上，我们已经完全走出山麓丘陵上的松林和低矮橡树林。我们现在正往高处前进，树木开始有了变化，小片的栗子树丛、大片的橡树和山核桃树、零星分布的梾木和柿子树、毛栗树和杨树，把我们围绕在一层层如羽毛般的绿色当中。
随着我们向上骑行，空气的味道和触感也有了变化。松树散发出的巨大的炎热树脂气味，变成了更清淡、更多样的香气；灌木丛和野花见缝插针地生长在峻峭岩石的缝隙里，散发出的香气与树叶的气味相互混杂着。环境仍然湿润，但已经没有那么热了；空气不再像让人窒息的毯子，而是变得可以呼吸——愉悦地呼吸，其中充满着腐殖土、被晒热的树叶和潮湿苔藓散发出的香味。
到了第六天的黄昏时，我们已经深入山区了，空气中充满了流水的声音。数条小溪在山谷里纵横交错，或从山脊上泼洒下来，或沿着陡峭的岩石表面缓缓流下，冲刷出薄雾和如青色流苏般的苔藓。我们从一座陡峭山丘的侧面绕过时，我惊奇地停了下来——远山的侧边有一条瀑布冲向空中，形成弧线，坠落足足八十英尺才汇入下面的峡谷。
“你们快看！”伊恩惊叹得目瞪口呆。
“很漂亮，不是我见过的最大的瀑布，但也足够漂亮。”梅耶斯说，口气中有种主人似的扬扬得意。
伊恩大睁着眼睛，转过头：“还有更大的？”
梅耶斯大笑起来，那是山民的笑法，只发出了些许笑声。“孩子，你的眼界真是窄。”
我们在一条溪流旁边的洼地里扎营过夜，那条溪流足够大，里面有鳟鱼。詹米和伊恩热情洋溢地跋涉到溪中，拿着从黑柳树上砍下来的柔软树枝当鱼竿，骚扰溪中那些长着鳍的动物。我希望他们运气不错，尽管我们还有许多玉米粉，但我们的新鲜食物越来越少了。
波丽安娜爬上河岸，打来一桶水，用它来做新一批的玉米饼。那是粗糙的小块方形玉米粉饼干，方便路上食用。它们新鲜出炉时味道不错，第二天还能吃，越往后就越难吃，到第四天的时候就像水泥块了。但是，它们方便携带，不容易发霉，所以很多赶路的人都会带上它们，搭配牛肉干和腌猪肉食用。
波丽安娜的圆脸上笼罩着阴影，她那种天然的活泼似乎有些被压制了。她的眉毛很浅，几乎看不出来，这反而让她的面部在动着时更富有表达性，在平静时又毫无表情。只要她愿意，她就能像滚珠那样无动于衷——这个技能对奴隶来说很有用。
我猜想，她之所以心事重重，至少有部分是因为今晚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晚。我们已经到了偏远的山中，到了国王土地的边界。梅耶斯明天就会去北方，带着她翻过山脊，进入印第安人的土地，去寻找她能够在那里得到的安全和生活。
她在木碗上埋着黑色的圆脑袋，短粗的手指和着加了水和猪油的玉米粉。我蹲在她对面，往才刚燃起来的火堆上添细小的木棍，烤饼用的圆形铁板已经抹好油放在火边。梅耶斯离开去抽烟了。我能听到詹米在下游某个地方喊伊恩，还能听到伊恩回应的微弱笑声。
现在暮色已经很深了，我们的洼地四周是森然的山峰，黑暗似乎填充了低浅的木碗，爬上了我们四周的树干。我不知道她来自什么地方，不知道是森林还是雨林，海边还是沙漠，但我想应该不会是这种地方。
她现在在想什么呢？她熬过了从非洲到美洲的旅途，挺过了被奴役的生活，无论未来会怎么样，我想都不会太糟糕。但是，进入这个荒野是个未知的未来——这个荒野如此辽阔和绝对，让我每时每刻都觉得自己会消失在其中，会被毫无踪迹地毁灭。相对于浩瀚的黑夜，我们的火堆似乎只是特别微弱的火花。
洛洛溜达到火光里，甩动身体，把水滴甩向四面八方，让火堆发出吱吱声，冒出火花。我知道它刚才也在和詹米他们抓鱼。
“走开，讨厌的狗。”我说。它当然没有走开，只是走过来，粗鲁地用鼻子拱我，确定我还是它心里面那个人，然后又转身对波丽安娜做了同样的动作。
波丽安娜没有特别的表情，转头朝它眼睛上啐了一口。它尖叫着后退，站着摇头，看上去特别惊讶。她抬头看我，然后张嘴笑起来。她的牙齿显得特别洁白。我大笑起来，决定不再过于担忧——能够朝洛洛眼睛上吐唾沫的人，或许能够应付印第安人和荒野，以及任何随之而来的事情。
木碗几乎空了，圆形铁板上整齐地摆着一排玉米饼。波丽安娜在一把草上擦拭手指，看着那些黄色的玉米棒随着猪油融化，开始发出吱吱声，变成棕色。火堆里飘出温暖、舒适的气味，混杂着木头燃烧的香味，我的肚子开始期待地咕咕叫了。火力似乎更大了，烹调食物的香味让温暖扩散得更远，不让黑夜靠近。
她的家乡是这个样子吗？火堆和食物曾经阻挡雨林里的黑暗，将豹而不是熊拒之千里吗？火光和陪伴曾经给人安慰，以及安全的幻觉吗？那种安全感肯定是幻觉——火并不能阻止其他人，也不能阻止降临在她身上的黑暗。我并没有什么话可以去询问。
*　*　*
“我从来没见过这种捕鱼法，从来没有。”詹米第四次说，并掰开一条热气腾腾的玉米粉烤鱼，脸上一副做梦般的幸福神情，“水里面鱼是一群一群的，是吧，伊恩？”
伊恩点点头，质朴的面容上也有类似的敬畏神情。“我爸要是看到那些鱼，再少条腿都会觉得值，”他说，“它们抢着来咬钩，舅妈，是真的！”
“印第安人一般都懒得用鱼竿和钓线，”梅耶斯插话说着，利落地用刀子刺穿他的那份鱼，“他们会做网和陷阱，有些时候他们会用树枝和垃圾拦着溪水，不让鱼跑掉，然后就站在上面用尖棍子刺鱼。”
这足以让伊恩兴奋起来。只要提到印第安人和他们的生活方式，伊恩就会急切地问一连串的问题。问完了捕鱼方法后，他又问起了我们之前遇到的那个废弃村庄。
“你说它可能是在战争中被毁的，那会是与法国人的战争吗？我不知道在这么南方的地方还有战斗。”伊恩说着，从热腾腾的鳟鱼里挑出鱼刺，然后抖动手指，把鱼刺甩掉。他给洛洛递去一块没有刺的鱼肉，洛洛一口就吞了下去，都不在乎烫不烫。
梅耶斯摇了摇头，咀嚼口中的食物，吞咽下去，然后才回道：“噢，不是的。我说的是图斯卡罗拉战争，至少白人那方是这么叫的。”
他解释说，图斯卡罗拉战争是四十年前的一场短暂却又残忍的冲突，起于一次针对偏远地区殖民者的攻击。当时的殖民地总督为了报复，派兵进入图斯卡罗拉族的村庄，结局是一系列一边倒的战斗，殖民地军队装备精良，轻而易举地取得了胜利，同时也摧毁了图斯卡罗拉族。
梅耶斯朝黑暗中点点头：“现在的图斯卡罗拉族村庄至多还有七个，最大的村子的人口也不会超五十或一百。”图斯卡罗拉族萎缩得如此严重，如果不是被莫霍克族接收，进而成为强大的易洛魁联盟的一部分，那么他们很快就会被周围其他部落猎杀，完全消失。
詹米从鞍包里取出一瓶酒，拿着回到了火堆旁边。那是瓶苏格兰威士忌，是乔卡斯塔给他的送别礼物。他倒出一小杯，然后把剩下的大半瓶递给了梅耶斯。
“莫霍克族不是在北边很远的地方吗？”他问道，“他们如何保护这里的人，而且这四周还全部都是敌对部落？”
梅耶斯喝了一大口威士忌，在嘴里愉悦地搅动几次，然后才回答。
“嗯，这酒不错，詹姆斯。噢，莫霍克族是离得很远，但是易洛魁联盟这个名字可是响当当的，而且在联盟的六个民族里，莫霍克族是最凶狠的。不管是印第安人，还是白人，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都不会去招惹莫霍克族，绝对不会。”
我听得很入迷。听到莫霍克族的地盘离我们很远，我也感觉到高兴。
“为什么莫霍克族要接收图斯卡罗拉族呢？”詹米扬起一边眉毛问道，“如果他们像你说的那样凶狠，那么他们应该就不需要盟友啊。”
在浓烈威士忌的影响下，梅耶斯的浅褐绿色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线。“哦，他们确实凶狠，但他们也是凡人，”他说，“印第安人都是血肉之躯，莫霍克人也是。他们是有荣誉的人，要注意——”他举起粗大的手指表示告诫，“但是他们会因为许多事情而杀人，有些时候有道理，有些时候没有。你知道吗，他们在自己人当中打劫，还会为复仇而杀人——没有什么能够阻止莫霍克人复仇，除非你杀死他。即使那样，他的兄弟或者儿子或者侄子都会来追杀你。”
他慢慢地冥想着，舔了舔嘴唇，品尝着残留在上面的那层威士忌。“让印第安人大开杀戒的事情，有些时候在人们看来并不是什么大事，尤其是牵涉到烈酒的时候。”
“听起来很像苏格兰人。”我低声对詹米说，他反过来冷冷地看了我一眼。
梅耶斯拿起威士忌酒瓶，用两个手掌慢慢地搓动。“人们喝醉后会做坏事，但是印第安人沾酒即醉。我听说过好几次屠杀，如果不是那些人醉疯了，那些屠杀都不会发生。”
他摇了摇头，回忆起自己的关于这个话题的事情。
“尽管如此，生活也很艰辛，而且血腥。有些部落被彻底消灭，更不用说有多余的男人，所以他们就接收人们进入部落，代替那些被杀死或病死的人。他们有些时候也接收俘虏——把他们接收到家里，像家人那样对待。他们也会那样对待波丽安娜夫人。”他朝安静地坐在火堆旁边，并未关注他说什么的波丽安娜点点头。
“五十年前就是这样，莫霍克族接收了整个图斯卡罗拉族。语言完全相通的部落并不多，”梅耶斯解释道，“但是有些部落的语言更加相近。图斯卡罗拉族的语言更像莫霍克族的语言，不那么像克里克族或切罗基族的。”
“你会讲莫霍克语吗，梅耶斯先生？”伊恩一直在专注地听梅耶斯的解释。在一路上他就对每块石头、每棵树、每只鸟入迷，现在对任何提及印第安人的事情更加入迷。
“噢，会很多。”梅耶斯谦虚地耸耸肩，“做买卖的人都会在这里或那里学到些。走开，狗。”把鼻子凑到梅耶斯最后那条鳟鱼边上嗅着的洛洛，在梅耶斯的告诫下动了动耳朵，却没有把鼻子挪开。
“你是打算把波丽夫人带去图斯卡罗拉族吗？”詹米问着，把一块玉米饼掰成了可直接入口的小块。
梅耶斯点了点头，小心地咀嚼着。他的牙齿所剩无几，连咀嚼新鲜的玉米饼都很困难。
“是的，还要骑马走四五天，”他解释道。然后他转向我，安慰地朝我微笑：“我会把她安顿好的，克莱尔夫人，你不用担心她。”
“我在想，印第安人会怎么看待她？他们之前见过女黑人吗？”伊恩问道，并好奇地看了看波丽安娜。
梅耶斯听到这话便大笑了起来。
“小伙子，许多图斯卡罗拉人都没有见过白人。波丽夫人或许会和你舅妈一样让他们很惊讶。”梅耶斯喝下一大口水，在口中咕噜咕噜地搅动着，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波丽安娜。她感觉到了他的目光，也反过来不眨眼地盯着他。
“不过，我想他们不会觉得她好看，但他们喜欢很胖的女人。”梅耶斯显然也喜欢，他的目光在波丽安娜身上缓缓移动，欣赏中还有丝无恶意的欲望。
她看懂了他的目光，身上出现了非凡的变化。她看上去几乎没有移动，但是刹那间，她整个人都聚焦在梅耶斯身上。她的双眼周围没有白色，它们漆黑，深不可测，在火光中闪亮着。她仍然矮胖，但是仅仅因为最为细微的姿势变化，她的丰乳肥臀就被凸显了出来，突然显得凹凸有致，充满了放荡的暗示。
梅耶斯不由得吞了口唾液。
我把目光从这段小插曲上挪开，发现詹米也在看，表情既像是好笑，又像是担心。我悄悄地捅了捅他，严厉地眯眼看他，尽力让我的表情告诉他：“做点什么啊！”
他眯了眯一只眼睛。我睁大双眼，狠狠地盯着他，眼神的意思是：“我不知道，但是你得做点什么！”
“嗯嗯！”詹米清了清喉咙，向前倾身，把手放到梅耶斯的胳膊上，让他从短暂的发呆中清醒过来。
“我不希望这个女人被以任何方式苛待。”他礼貌地说，但“苛待”这个词中有种苏格兰人的含沙射影，暗示了出现特别不诚实行为的可能性。他稍微用力捏了捏梅耶斯的胳膊：“你会负责保证她的安全吗，梅耶斯先生？”
梅耶斯不理解地看了他一眼，然后逐渐清楚，充血的浅褐绿色眼睛中慢慢有了领悟的神情。他缓慢地把手臂挣脱，然后端起杯子，喝完最后一大口威士忌，咳嗽了几声，最后擦了擦嘴。他或许脸红了，但是他的大胡子遮着脸，我看不出来。
“噢，是的。不，我的意思是不需要。在莫霍克族和图斯卡罗拉族里，女人们即使已经结婚，也可以选择和谁上床。他们中间没有强奸这种事。不会的，噢，不会的，先生，她不会被苛待，我能够保证。”
“好，我很高兴听你这么说。”詹米轻松地坐回去，从眼角给了我一个“相信你已经满意了”的眼神。我娴静地微笑。伊恩或许还没满十六岁，但是他听得特别仔细，不会错过这些对话。他咳嗽了两声——这是种意味深长的苏格兰式举止。“舅舅，梅耶斯先生好心地邀请我与他和波丽夫人同行，去看看印第安人的村子。我会确保她在那里被善待的。”
“你……”詹米吃惊地说，然后停了下来。他狠狠地盯着火堆对面的伊恩。我能看得出来，各种思绪正在他的脑海中奔走。
伊恩不是要詹米的准许，他是在宣布他要去。如果詹米不准，那就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他不能以太危险来当理由，因为那就意味着既承认他愿意将波丽安娜送进危险境地，也承认他不信任梅耶斯以及他与当地人的关系。
詹米用鼻子狠狠地呼吸着，而伊恩则咧嘴笑着。我回头往火堆对面看。波丽安娜仍然以之前的姿势坐着，没有移动。她的眼睛紧盯着梅耶斯，但她弯着的嘴唇上挂着诱惑的浅浅微笑。她慢慢抬起一只手，几乎心不在焉地捧着巨大的一边乳房。
梅耶斯盯着她，表情茫然，就像一头鹿看到了猎人的火光。后来，听着梅耶斯的毯子那边传来谨慎的沙沙声和低弱的呻吟声，我心想，如果换成我，我会不这样做吗？如果我知道我的生命得指望一个男人，那么在面对未知的危险时，我会不去做点什么让他保护我吗？
不远处的草丛里传来噼噼啪啪的声音。声音很大，我听得僵住了。詹米也是。他把手从我的衣服里拿出来，然后去拿匕首，但是在臭鼬的令人放心的臭味传到我们的鼻孔里时，他放松了下来。
他又伸手到我的衣服里，捏了捏我的乳房，然后倒回去睡着了，气息在我的脖子上显得很温暖。
或许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我的未来比波丽安娜的更明确吗？我的生命不也是要依靠——至少部分依靠——一个因为渴求我身体而黏合在我身边的男人吗？
一阵微弱的风从树林中吹来，我把毯子向上拉到肩膀上。火堆已经烧成了余烬，而且在如此高海拔的山区里，夜晚让人感觉到凉快。月亮已经落了下去，但是四周都特别清晰，星辰在不远处闪耀，像一张由光线织成的网盖在山峰的上方。
不，还是有区别。我的未来不管如何未知，也有人与我共享，而且这个男人与我之间的联系也远比肌肤之亲更深。而最大的区别是，我的未来是我自己选择的。
<hr/>
(1)盖尔语，自由的意思。
(2)泡泡树（pawpaw），又名巴婆树，美洲本土生长的乔木果树。
(3)长屋（longhouse），美洲某些印第安人的传统住宅。

Chapter 15 高贵的野人
我们在早晨与其他人辞别，詹米和梅耶斯预定在十天后碰面。看着四周眼花缭乱的广阔森林和山岳，我无法设想有谁能再次找到确切的地点，我只能信任詹米的方向感。
他们向北，而我们则沿着营地旁边的溪流向南。路上就我们两人，起初显得特别安静，孤单得出奇。然而，没过多久，我就习惯了那种僻静，开始放松下来，热切地关注着四周的环境。毕竟，这个地方或许会是我们的家。
这个想法特别令人气馁——这个地方虽然美丽、富饶得令人惊叹，却也荒凉得令人不可思议，看上去很难让人生活在其中。然而，我并没有说出这个想法，而只是跟着詹米的马匹往更深的山里前进，最终在下午时停下来扎营，然后去抓鱼做晚餐。
光线慢慢地变暗，从树林里渐渐远去。那些密集的长满苔藓的树干，随着阴影变得越加密集，它们的边沿上仍然镶着易逝的光亮。那些光隐藏在树叶里，在黄昏微风的吹拂下，摇曳出绿色的影子。
几英尺外的草地上突然出现一点冰冷而明亮的微光。一点，又一点，然后飞满了树林边上。它们懒懒地落下来，闪烁着冰冷的火花，在越发黑暗的空中飘动。
“你知道，在来波士顿生活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萤火虫。苏格兰没有萤火虫，是吧？”我说。看着它们发出黄绿的微光，我的心里满是愉悦。
詹米摇了摇头，懒洋洋地躺在草地上，一只手臂搭在脑后。“好看的小东西。”他说，然后满意地叹了口气，“我觉得，这是我一天里最喜欢的时间。卡洛登战役过后，在我住在岩洞里时，我会在傍晚出去，坐在石头上等待黑暗。”
他半闭着眼，看着那些萤火虫。夜晚从地面上升到天空，阴影也爬了上去。片刻前，透过橡树叶照过来的光线还斑驳地把他照得像只幼鹿；现在光亮退去，他就躺在了某种昏暗的绿色微光里，身体的轮廓看起来既实在，又虚幻。
“这些小虫子，这些飞蛾和摇蚊，就在刚才全都飞了出来，全都成群地飞在水面上。你看到那些燕子飞来吃它们，然后蝙蝠也俯冲下来捕食。还有鲑鱼，它们也在夜晚游上来，在水面上吐出许多小圆圈。”
他现在睁开了眼睛，凝视着山坡上翻滚的草海，但是我知道，他看到的其实是拉里堡附近的那个小湖，湖面上充满着短暂的细浪。
“就是一瞬间，但是你感觉它好像要永远持续下去。很奇怪，不是吗？”他若有所思地说，“你几乎能够看到光亮慢慢离开，但是你却没有时间，不能看着说‘哇！夜晚来了’。”他挥手指了指那些橡树以及下面的河谷，河谷的洼地里都填充着黑暗。
“是很奇怪。”我在草地上躺到他旁边，感受着温暖潮湿的草地将鹿皮衣服压到我的身体上。树下的空气沉闷而凉爽，就像教堂里的空气，朦朦胧胧地散发着回忆里焚香的香味。
“你记得圣安妮修道院的安塞姆神父吗？他说白天总会有一个小时，在这个小时里，时间似乎都停了下来，但是他说这个小时出现在什么时候会因人而异。他觉得可能是在人们出生的那个时候。”我抬头往上看，头顶上橡树叶的颜色逐渐消失，而其背面则呈现出柔和的银灰色，好似老鼠的皮毛。
我转头看他。“你知道你是什么时候出生的吗？我的意思是，在那天的什么时候？”我问。
他看了看我，然后微笑着翻身面对我：“噢，我知道。他说的或许不错，因为我就是在晚饭时间出生的，就在五月一日的黄昏。”他挥手赶走一只飞过来的萤火虫，咧嘴朝我笑着。
“我给你讲过那个故事吗？那天晚上我母亲正在煮麦片粥，然后突然感觉到肚子痛，没时间去管煮着的粥，其他人也没想到这件事，直到他们闻到粥的煳味。家里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吃，只有一大块醋栗馅饼。所以他们都吃了馅饼，但是厨房里的那个女工是新来的，她用的醋栗还是青色的。所以，他们所有人——我母亲和我当然除外——都因为消化不良而痛苦了整晚。”
他仍然微笑着，摇了摇头：“我父亲说，他过了好几个月才在看到我时不肚子疼。”
我大笑起来。他伸手把我头发上的枯叶拿掉。“外乡人，那你是在哪个时段出生的？”
“我不知道，”我说，又像往常那样为我消失的家庭感到一阵微弱的遗憾，“出生证明上没有写，而且就算兰姆叔叔知道，他也没有跟我说过。但是，我知道布丽安娜是什么时候出生的，”我更快乐地补充道，“她出生的时候是凌晨三点过三分。产房的墙上有个很大的钟，我看见了。”
尽管光线昏暗，但我能清晰地看到他的惊讶神情。
“你当时是醒着的？你好像跟我说过女人生孩子的时候会被打药，好让她们感觉不到疼痛。”
“大多数情况下是那样，但是我不会让他们给我打任何药。”我向上凝视。我们四周的阴影很浓密，但是上方的天空仍然清澈而明亮，带着柔和的蓝色。
“为什么不？”他不敢相信地问，“我没有见过女人生孩子，但是我跟你说，我听说过很多次。我真的不知道，在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一个理智的女人为什么要那样做。”
“呃……”我停顿下来，不想显得耸人听闻，但实际情况就是那样，“呃，”我特别反叛地说，“我当时以为自己会死，而我不想在睡眠中死去。”
他并没有吃惊，只是扬起一边眉毛，觉得好笑地轻轻哼了一声。
“你不想吗？”
“我不想。你想吗？”我转头看着他。他擦了擦鼻梁，仍然觉得这个问题好笑。
“嗯，我或许想。我曾经差点被吊死，所以我一点也不喜欢等死的感觉。我有几次差点在战场上被杀死，但是我不敢说我当时很担心死的过程，因为我忙得没时间想它。后来我又差点因为伤口和发烧而丧命，那个过程很痛苦，让我特别想死掉。但是，总的来说，如果我有选择，我想我或许不会介意在睡眠中死去，不会介意。”
他倾身轻吻了我：“最好是在床上，在你身边。而且，最好还是在特别老的时候。”他用舌头轻轻地触碰我的嘴唇，然后站起来，把马裤上的干橡树叶掸掉。
“最好趁着还有亮，可以打火石的时候去生火，”他说，“你去把那条小鱼拿来好吗？”
我让他在那里生火，自己则走下小山丘，到溪边拿那条我们刚才抓来用绳子穿着吊在冰冷溪水里的鳟鱼。我回到山丘上时，天已经很黑了，我只能看到他的轮廓。他蹲在一小堆冒着烟的引火柴旁边。一缕苍白的烟像焚香那样，从他的双手中间冒起来。
我把那条去了内脏的鱼放在深深的草地上，然后蹲坐在他的旁边，看着他把才从树上折下来的树枝堆在火堆上，耐心地往上面架，堆得就像抵挡夜晚来临的壁垒。
“你觉得死亡会是什么样子？”我突然问。
他盯着火思考。一根燃烧着的嫩树枝因为热量而发出噼啪声，火花冲到了空中。那些火花飘着往下落，还没触地就熄灭了。“‘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草必枯干，进而被投入火中；他如同火星飞腾……故土也不再认识他。’”我引用《圣经》里的话说道，“你觉得人死后是不是就什么也没有了？”
他摇了摇头，看着火堆。我看见他的目光在火堆之外，关注着在黑暗草茎中闪烁飞舞的萤火虫发出的冷光。
“我说不准。”他最终轻声地说。他的肩膀触碰到我的肩膀，我把头靠向他。“教会有教会的说法，但是……”他的双眼仍然盯着那些萤火虫，它们闪烁着在草茎里穿行，发出无法抑制的光亮，“不，我说不准。但是，我觉得死后或许还好。”他把脑袋偏过来，脸颊在我的头发上贴了片刻，然后站了起来，伸手去拿他的匕首。“火已经燃得很旺了。”
下午的那种沉闷空气随着黄昏的来临而消散了，温柔的晚风吹开了我脸上潮湿的鬈发。我仰头坐着，闭着双眼，在炎热得让人出汗的白天过去后享受着凉爽。
我能够听到詹米在火堆周围弄出的沙沙声，以及他削青色橡树枝来烤鱼时匕首发出的呼呼声。
“我觉得死后或许还好”。我也这么觉得。我们不知道生命的那头是什么，但是我坐着度过许多个时光停滞的小时，思绪全无，灵魂放松，凝视着……什么呢？凝视某种无名无面的东西，但这种东西似乎对我有益，充满了宁静。如果其中蕴含着死亡……
詹米的手不经意地触碰到我的肩膀，我微笑起来，但是没有睁开眼睛。
“哎呀！”他在火堆那面低声说，“划伤自己了，真是笨手笨脚的。”
我睁开了眼睛。他在足足八英尺外，低头吮吸着拇指关节上的小伤口。我的背上荡漾起一阵鸡皮疙瘩。
“詹米。”我说。即使在我自己听来，我的声音也显得奇怪。我感觉到背上有个冰冷的小圆点，像靶标一样定在我的颈子上。
“嗯？”
“有……”我吞了口唾液，感觉小臂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詹米，有人……在我……身后吗？”
他的双眼看到我背后的阴影，突然睁得很大。我没有等着转过去看，而是直接扑倒在地上，或许就是这个动作救了我一命。
我听到巨大的呼的一声，闻到一股浓烈的氨臭味和鱼腥味。有个东西狠狠地打在我的背上，让我几乎背过气去，然后它又沉重地踩到我的头上，把我的脸踩进了地里。
我猛地爬起来，喘着粗气，把眼睛上的烂树叶甩掉。一头巨大的熊，像猫叫那样嚎叫着，冲到了空地里，踢散了燃烧着的树枝。
有那么一会儿，我因为泥土遮着眼睛，所以完全看不到詹米。然后我看到了他。他在那头熊的身下，一只胳膊锁着熊的脖子，脑袋塞进熊的肩关节，上面就是垂涎欲滴的熊嘴。
詹米从熊的身下伸出一只脚，疯狂地踢着，踩到地上往后蹬。在我们扎营的时候，他就脱掉了靴子和长袜，他那只光着的脚蹬到残余的火堆里，搅动出许多火星，让我倒吸了一口气。
他的前臂在用力下隆了起来，几乎埋在熊厚实的皮毛里。他另外那只手臂用力往熊身上刺；至少他手里还拿着匕首。与此同时，他用尽全力把那头熊的脖子往下拉。
那头熊向前猛扑，用一个爪子拍打，想甩脱吊在脖子上的重负。它似乎失去了平衡，沉重地向前摔了下去，发出一声巨大的怒号。我听到模糊的呜呼叫声，这个声音似乎并不是来自那头熊，于是我便疯狂地在四周寻找可以用来当武器的东西。
那头熊挣扎着站了起来，猛烈地抖动身子。
我瞥到詹米那张因为用力而扭曲的脸。看到我时，他睁大了那只鼓起的眼睛，吐掉了嘴里刚硬的熊毛。
“快跑！”他喊道，然后那只熊又扑到他身上，他消失在三百磅重的毛发和肌肉下面。
我隐约想到了《森林王子》里的毛克利和死亡红花，于是疯狂地在空地的湿润泥土里翻找，最终只找到了零散的烧黑了的树枝和通红的木炭，它们将我的手烫出了水疱，却细小得无法抓住。
我一直以为熊在被激怒时会咆哮。这只熊虽然叫声很多，但听起来更像一只特别巨大的猪，它那刺耳粗糙的尖叫声中，间隔着使人毛发直立的咆哮。詹米也发出了不少声音，他的声音在现在那种情况下让人感到安心。
我摸到某样冰冷、潮湿的东西——是那条鱼，它被扔在空地上的火堆旁边。“去它的死亡红花。”我嘟哝道，然后抓住那条鱼尾巴，向前跑去，用尽全力将那条鱼拍打在熊鼻子上。
那头熊闭上了嘴，显得很惊讶。然后它猛地把头转向我，猛扑过来，速度比我预想的还要快。我向后倒去，屁股坐到地上，然后在它攻击我之前，用那条鱼最后再英勇地击打它。詹米仍然紧紧抓住它的脖子不放。
那就好像是被卷入绞肉机一样，短暂的彻底混乱，中间穿插着身体上承受的重击，以及被一张发出恶臭的毛烘烘大毯子裹到窒息的感觉。然后，这种混乱就消失了，留下浑身伤痕的我躺在草地上，散发着浓烈的熊尿味，眨眼看着夜空的星辰，它们在头上宁静地闪耀着。
地面上的情况就没有那么宁静了。我翻身爬着，朝树林里大喊：“詹米！”林中有个巨大的不规则身形在来回翻滚，压倒橡树苗，发出刺耳的咆哮声和盖尔语喊叫声。
地面现在已彻底黑暗，但天空上照下来的光亮足够让我识别东西。那头熊又倒了下去，但这次它没有站起来猛扑，而是躺着翻滚，猛烈地翻腾后腿，想抓牢地面。它一只前爪狠狠地拍到地面上，然后从那边传来突然的呻吟声，听上去不像是那头熊发出的。空气中充满了血液的气味。
“詹米！”我尖叫道。
没有回应，但是那团扭动的东西慢慢往边上翻，滚到了树下更深的黑影里。混杂的声响变成了沉重的咕哝声和喘气声，不时还有低弱的呜咽和呻吟。
“詹米！”
摔打声和树枝断裂的声音逐渐退去，变成了较为低弱的沙沙声。树枝下面有什么东西在移动，在地上爬着，沉重的身体往两边摇晃着。
詹米呻吟、哽咽地喘着气，特别缓慢地爬出树林，爬到空地上。
我尽管浑身伤痕，但还是朝他跑去，跪到了他身边。
“天哪，詹米！你没事吧？”
“没事。”他简短地说，然后瘫倒在地上，轻轻地喘着气。他的脸在星光下显得很苍白，身体的其他部分那么黑，几乎看不见。我迅速摸遍他身体才发现这是为什么。他的衣服被血浸透，贴在身上。他穿着打猎的那件衬衫，在我从他胸上把它拉开时，发出了恶心的轻微吮吸声。
“你闻起来就像个屠宰场。”我说着，伸手到他下巴下方感受脉搏。他的脉搏很快——这没什么奇怪的——但也很强劲，于是我感到了一阵宽慰。“是你的血，还是那头熊的？”
“外乡人，如果是我的血，那我肯定已经死了。”他睁开眼睛暴躁地说，“还有，我没死并不是因为你。你中什么魔了，女人，要在我拼命的时候用鱼砸我的脑袋？”他痛苦地翻身侧起来，然后呻吟着，慢慢地用双手和双膝爬着。
“看在老天的分上，别动！”
如果他还在尝试站起来，那么他的伤应该不会很重。我按住他的臀部，阻止了他，然后跪到他的身后，小心翼翼地伸手检查他的身体侧面。
“肋骨骨折了吗？”我说。
“没有。不过，你要是让我觉得痒了，外乡人，我会不喜欢的。”他喘着气说。
“不会的。”我向他保证道。我温柔地伸手沿着他的肋骨摸，轻轻地往下按。没有碎裂的骨头刺穿皮肤，没有不祥的凹陷处，也没有柔软的地方。或许有小伤，但是他说得对，没有骨折。他在我的按压下叫喊出来，同时往后躲。
“那儿有伤？”
“是的。”他咬着牙说。他开始颤抖起来，我匆匆去取来他的披肩，给他围在了肩膀上。
“我没事，外乡人。”他说着，挥手拒绝了我想扶他坐起来的尝试，“去看看马，它们肯定被吓着了。”它们确实受到了惊吓。我们之前把它们缚在了空地外不远的地方，我能听到远处模糊的踩踏声和嘶鸣，看来它们在恐惧的驱动下，往远处走了很长的距离。
仍然有低弱的喘息呻吟声从树下的深邃阴影里传来，那种声音是如此像人的声音，让我颈子上的汗毛竖了起来。我小心翼翼地避开那种声音，去找畏缩在几百码以外的白桦林里的马。闻到我的气味时，它们嘶鸣起来。尽管我身上有熊的尿骚味，但它们看到我时还是很开心。
在我安抚好马匹，哄它们回到空地边上时，阴影里的那种可怜声音已经停止了。空地里有些微弱的光亮，詹米已经想法把火重新生了起来。
他蹲在微弱的火焰旁边，裹着披肩，仍然在颤抖。我往火堆里加了足够的柴，确保它不会熄灭，然后再次把注意力转到他身上。
“你真的没有受重伤吗？”我问道，仍然很担心。
他撇嘴朝我笑了笑。“我没问题的。它在我背上狠狠抓了一爪，但我觉得不是特别严重。要不你看看？”他面容扭曲地站直身子，小心翼翼地摸了摸身子侧面，而我则走到他的背后。
“我在想它为什么要那样做呢，梅耶斯说只要不去惹黑熊，它们就不太会攻击人。”他说着，朝那只死熊躺着的地方扭头。
“或许有人惹了它，然后又聪明地躲开了他。”我猜测道。我牵起披肩，轻轻地嘘了一声。
他的衬衫褴褛地挂在背上，沾满了泥土和灰烬，还有许多血污。这次是他的血，不是那头熊的，但是幸好不多。我轻轻地将破烂的衬衫拉开，露出他弓着的长长的背。四条细长的爪印从肩胛骨延伸到腋窝，从又深又严重的抓槽，逐渐变浅成皮肤表面的红印。
“哎呀！”我同情地说。
“呃，我的背反正就不怎么好看，”他虚弱地开玩笑说道，“真的，伤得严重吗？”他扭头想看看，却又呻吟着停了下来，因为这个动作拉疼了他被挫伤的肋骨。
“不严重，但是很脏，我得给你洗洗。”血液已经开始凝结，伤口需要立即清洗。我把披肩盖回去，在火上烧了一锅水，同时思考着还可能用到什么东西。
“我之前在溪边看到些剪刀草，”我说，“我应该可以靠回忆再次找到它们。”我从马鞍包里拿出一瓶麦芽啤酒递给他，然后拿起了他的匕首。
“你不会有事吧？”我停下来看着他，他特别苍白，仍然在颤抖。火光红红地照在他的眉毛上，把他脸上的皱纹照得格外醒目。
“不会有事的，”他努力咧嘴笑了笑，“别担心，外乡人，我现在比一个小时前更想在床上睡着死。”
镰刀般的月亮升了起来，明亮地悬在树林上方，我没有费多大劲儿就找到了记忆中的那个地方。溪水在月光下冰冷、闪亮地流动着，我站在深及小腿的水中，摸索剪刀草的块茎，手脚都感受到了冰冷。
薄雾旋绕在我四周，蒲草叶在夜晚的微风中沙沙作响。环境特别宁静，突然我发现自己颤抖得如此厉害，不得不坐到溪岸上。
随时，这随时会发生，而且会非常迅速。我不确定是熊的袭击更不真实，还是这个充满希望的夏夜更不真实。我把头靠在膝盖上，让震惊之余的眩晕慢慢消失。没关系的，我告诉自己。不仅是随时，而且是随地。疾病、交通事故、流弹。谁都没有真正可以避难的地方，但是像大多数人那样，我努力做到了不在大多数时间去想它。
想到詹米背上的爪印，我颤抖起来。如果他反应慢些，如果他没有那么强壮……如果伤口再深些，而且感染是个大问题，但是感染的危险我至少能够去对抗。
这个想法让我清醒过来。草叶和草根已被我捏碎，又凉又湿。我往脸上浇了些冷水，感觉稍微好了些，然后开始爬坡朝营火走去。
透过稀疏的树苗，我能够看到詹米挺直坐着，火光映出了他的轮廓。他坐得笔直，考虑到他的伤，那样的坐姿肯定很痛苦。
我停住了，突然谨慎起来，就在这时他说话了。“克莱尔？”他没有转身，声音显得平静。他没有等我回答就继续说下去，声音冷酷而稳定。
“走到我身后来，外乡人，把刀递到我的左手里，然后就待在我身后。”
心脏剧烈跳动着，我向上走了三步，让我高到能够从他肩膀上方看过去。在空地的远端，刚好在火堆的光亮里，站着三个浑身武装的印第安人。显然，之前的确有人惹了那头熊。
*　*　*
那三个印第安人特别好奇地打量着我们，我们更加好奇地看着他们。他们中的一个较年长，插着羽毛的顶髻里有许多白色的发丝，另外两个较年轻，或许才二十多岁。他们是三父子，我心想——他们之间有些相似，身体上的相似比面容上的更多；三人都很矮，都有着宽阔的肩膀、弓形腿，以及长而强壮的手臂。
我悄悄地打量了他们的武器。年长的那个人臂弯里抱着枪，那是把古老的法国簧轮枪，六边形的枪管锈了一圈。看上去，如果他开枪的话，火药或许会炸到他脸上，但是我希望他不要去尝试。
其中有个较年轻的手里拿着弓，弓上随意地搭着箭。三个人的腰带上都挂着吓人的印第安战斧和剥皮刀。詹米的匕首虽然长，但比起来似乎特别不够。
詹米显然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所以他俯身小心地把匕首放在脚边的地上，然后坐回去，张开空空的双手，耸了耸肩。
那三个印第安人咯咯笑起来，笑声中没有丝毫战斗意味，我都不由得向他们投去了淡然的微笑，尽管我没有那么容易放松戒备的心仍然紧张地纠结着。
我看见詹米双肩的紧张线条放松了下来，于是稍微感觉到安心了。
“晚上好，先生们，你们会说法语吗？”他用法语说道。
他们又咯咯笑起来，腼腆地看了看彼此。年长的那个印第安人试探性地向前走了一步，朝我们低下了头，让头发里的饰珠摇晃起来。
“不会……法语。”他说道。
“英语呢？”我满怀希望地问道。他饶有兴趣地看了看我，却摇了摇头。他朝背后的其中一位儿子说了些什么，那个儿子用同样难懂的语言回答了他。年长的印第安人转向詹米，问了些什么，同时扬起眉毛表示询问。
詹米不解地摇摇头，其中一个年轻印第安人走到了火光里。他弯曲膝盖，放松肩膀，把头伸出来，眯着眼睛左右摇晃身子。他是在模仿熊，而且模仿得如此像，让詹米大声笑了起来。其他两个印第安人也咧嘴笑了起来。
那个年轻印第安人站直身子，指着詹米被血浸透的衣袖，发出质问的声音。
“噢，它在那边。”詹米说道，指了指树下的阴影。
三人不多停留，便消失在黑暗中，并且很快就从那里发出了激动的惊叹声和低语声。
“没事的，外乡人，”詹米说，“他们不会伤害我们，他们只是猎人。也是件好事，因为我想我或许要晕倒了。”他短暂地闭上眼睛，我看见了他脸上汗液的微弱光泽。
“想都别想。你敢晕倒，让我一个人去应付他们！”无论那三个猎人会有什么打算，想到要在詹米昏迷时独自面对他们，就足以让我惊慌得再次揪心。我伸手到他颈子后面，然后把他的头部按到膝盖中间。
“呼吸，你可以晚些再晕。”我说着，用手帕往他的后颈上挤冰水。
“我能吐吗？”他问道，声音在短裙里变得沉闷。我听出他的声音中有种啼笑皆非的玩笑口气，于是宽慰地出了口气。
“不行，坐起来，他们要回来了。”我说。
他们拉着那头熊的尸体回来了。詹米坐了起来，用湿手帕擦了擦脸。夜晚尽管温暖，但他还是因为震惊而轻微地颤抖着。不过，他坐得足够稳。
那个年长的印第安人走到我们边上，扬起眉毛，先指了指詹米脚边的匕首，然后又指了指那头死掉的熊。詹米谨慎地点了点头。
“杀死它可不容易。”他说。
那个印第安人把眉毛扬得更高，然后他低下头，张开双手，做出尊敬的手势。他朝其中一个年轻人招了招手，那个年轻人走了过来，从腰带上解下一个小袋子。
这个年轻印第安人粗暴地把我赶到边上，撕开詹米衬衫的领子，把衬衫拉下肩膀，然后眯眼看着他的伤情。他往手里倒了一把有些易碎的块状物，往里面吐了许多口水，把它搅拌成了难闻的药膏，然后慷慨地涂抹到詹米的伤口上。
“现在我真的要吐了，那是什么东西？”詹米嘟哝道，在那个年轻人的粗暴照料下扭曲着脸。
“我猜是干延龄草，混合着变质得特别厉害的熊油，我不觉得它会毒死你，只是我希望不会。”我说，试着不去吸入那种刺鼻的气味。
“我也希望不会，”他低声说道，“好了，我觉得差不多了，真心地感谢你。”他挥手拒绝了进一步的照料，礼貌地朝那个准医生微笑。
不管开不开玩笑，即使在昏暗的火光里，他的嘴唇也显得苍白。我伸手到他没受伤的肩膀上，感觉到他的肌肉因为压力而紧绷着。
“去把威士忌拿来，外乡人，我很需要它。”
我从包里取出酒瓶，其中一个印第安人抓住了酒瓶，但是我粗鲁地把他推开了。他惊讶地发出哼声，但是没有跟着我。相反，他捡起包，开始在里面翻找，就像一只狗在寻找肉骨头。我没有尝试去阻止他，而是拿着威士忌，匆忙回到了詹米身边。
他先喝一小口，然后又喝了更大的一口，接着颤抖了一下，睁开了双眼。他做了一两次深呼吸，再喝一口酒，然后擦了擦嘴巴，邀请地把酒瓶递出去给那个年长的印第安人。
“你觉得这样做好吗？”我嘟哝道，回忆起梅耶斯讲过的关于屠杀的惊悚故事，以及烈酒在印第安人身上的效果。
“要么我给他们，要么他们来抢过去，外乡人，”他有点暴躁地说，“他们有三个人，不是吗？”
那个年长的印第安人把酒瓶拿到鼻子下面闻了闻，鼻翼扇动，似乎在欣赏罕见的花束。我站在那里也能闻到烈酒的气味，他的鼻膜居然能受得了，这让我感到惊讶。
那个印第安人布满皱纹的脸上挂起了幸福而满意的微笑。他朝两个儿子说了些什么，然后那个在我们的包里翻找的年轻人立即走了过来，手里握着两个玉米饼。
年长的印第安人拿着酒瓶站起来，不过他没有喝，而是拿着酒瓶去了那头熊的尸体边上。那具尸体黑黢黢的，就像地上的墨迹。他特别从容地往手掌里倒了少量威士忌，弯下腰，然后让威士忌滴到半张开的熊嘴里。然后他缓慢地绕圈，仪式性地把手指上的威士忌抖动下去。在火光照耀下，酒滴呈现出金色和琥珀色，落到火堆上时发出微弱的吱吱声和噼啪声。
詹米坐直身子，好奇得忘记了头晕。“你快看。”他说。
“看什么？”我说，但是他没有回答，他被三个印第安人的行为吸引住了。
其中一个年轻的印第安人拿出了一个装烟草的缀着珠子的小袋子，仔细地往一个不大的石头烟斗里装填烟草，然后把一根干树枝伸到火焰里，再拿起来点燃了烟斗里的烟草，接着用力地抽了几口。烟草叶燃出火星，冒出了烟，浓郁的烟草香味飘散到整个空地上。
詹米倚靠着我，后背靠在我的大腿上。我又伸手到他没受伤的肩膀上，能够感觉到随着威士忌的温暖在他胃里铺展开来，他颤抖的肌肉也开始放松下来。他伤得不重，但是奋力的搏斗，以及随后保持警惕的努力，都让他身心俱疲。
那个年长的印第安人接过烟斗，慢悠悠地深吸了几口，然后带着明显的愉悦吐了出来。接着，他又深吸了一大口，小心翼翼地把烟吐到死熊的鼻孔上。他这样重复了几次，一边吐烟，一边低声嘟哝着什么。
然后他灵活地站了起来，把烟斗递给了詹米。
詹米像他们那样抽烟，仪式性地抽了长长的一两口，然后举起烟斗，转身递给我。
我拿起烟斗，谨慎地抽了起来。火辣辣的烟立即填满了口腔，我的喉咙紧缩，特别想咳嗽。我强忍住没有咳嗽，匆匆把烟斗还给了詹米。烟慵懒地缭绕穿过我的胸膛，又痒又辣地在我肺里寻路穿梭，我感觉到我的脸变得通红。
“你不要吸进去，外乡人，”他低声说，“就让它从你鼻子里飘出来。”
“现在……才……跟我说！”我说着，努力不让自己窒息。
三个印第安人睁大眼睛，好奇地观察着我。年长的那个偏头皱眉，似乎是在试着琢磨出什么东西。他突然站起来，绕过火堆，蹲着好奇地打量我。他离我很近，我能够闻到他皮肤上那种奇怪的烟味。他只穿了短裤和某种皮制的短围裙，但是他的胸脯上盖着一大条华丽的项链，项链上串着海贝壳、石头和某种大型动物的牙齿。
他毫无征兆地伸手捏了捏我的胸部。这个动作丝毫没有猥亵的意味，但我还是吓了一跳。詹米也同样被吓到，所以迅速拿起了匕首。
那个印第安人平静地蹲坐回去，挥着手表示不要紧张。他把双手平按在胸脯上，做了个向上捧的动作，然后指了指我。他刚才并没有想做什么，只是想确定我是个女人。他指了指我，又指了指詹米，然后扬起了一边眉毛。
“是的，她是我的。注意点礼貌，呃？”詹米点点头，放低了匕首，但还是握在手里，皱眉看着那个印第安人。
其中一个对这个小插曲不感兴趣的年轻印第安人说了些什么，不耐烦地指了指地上的熊的尸体。年长的印第安人无视生气的詹米，回答了那个印第安人，然后转过身去，抽出了腰带上的剥皮刀。
“嘿，应该让我来。”
詹米站起来，三个印第安人惊讶地转过身。他用匕首指了指那头熊，然后又把刀尖指向自己的胸口。不等他们回应，他就跪到那头熊的旁边，在胸前画了个十字，然后用盖尔语说了些什么，把刀举到熊的尸体上。我没有完全听懂他的话，但是在我们从佐治亚北上的途中，我见过他在杀一头鹿时这样做过。
那是他小时候在苏格兰高地学习打猎时学到的宰杀祈祷词。他告诉过我，那种祈祷词很古老，古老到有些词都不是常用的，所以听起来很陌生。但是，在宰杀任何比野兔大的动物时，都必须先念那种祈祷词，然后才割喉破肚。
他毫不迟疑地在那头熊的胸上划了不深的切口——没有必要让尸体流血，因为熊的心脏早就停止跳动了，然后撕开熊腿中间的熊皮，让鼓起来的白色内脏从覆盖着黑色皮毛的狭窄切口里突了出来，在火光下闪着微光。
要割破并剥开厚实的熊皮，同时又不刺破包裹着内脏的肠膜，既需要力量，又需要特别娴熟的技巧。我曾经切开过更柔软的人体，所以能够意识到那种手术能力。那三个印第安人也能看懂，他们带着具有鉴赏力的好奇观察着整个剥皮的过程。
但是，吸引他们注意力的并不是詹米的剥皮技巧，因为这种技巧在这里肯定特别常见。吸引他们的是宰杀祈祷词——在詹米刚才跪到熊的旁边时，我看到那个年长的印第安人睁大了双眼，看了看他的两个儿子。他们或许不知道詹米在说什么，但是他们的表情说明了他们显然知道詹米在做什么，而且他们既惊讶，又钦佩。
一小股汗水从詹米耳朵后面流下，被火光照得通红。给大型动物剥皮很辛苦，詹米的满是污垢的衬衫上又溅到了几点新鲜血液。
但是，我还没来得及提出要接过匕首，他就蹲坐回来，把匕首反过来，将刀柄那头递给了其中一个年轻的印第安人。
“你继续，希望你不会以为我要独吞它。”他说着，邀请地指了指那头被屠宰了一半的熊。
那个印第安人毫不迟疑地接过匕首，跪下去继续剥皮。其他两个印第安人看了看詹米，见他点头，于是也加入到剥皮的工作中。
我让詹米再次坐到圆木上，小心翼翼地给他清洗和包扎肩膀，而他则看着三个印第安人利落地剥皮和屠宰。
“他刚才为什么用威士忌那样做，你知道吗？”我悄悄地问。
他点点头，心不在焉地盯着火堆边上血腥的屠宰工作。“那是一种魔法。朝大地的四个方向洒圣水，保护你不遭受邪恶力量的侵害。我想，在这种情况下，用威士忌来替代圣水特别合理。”
我看了看那三个印第安人。他们漫不经心地说着话，前臂上都沾满了熊血。其中一人在火堆旁边平整地堆起石块，在石块上简约地铺上枯树枝，搭起了一个小平台。另外一个人切下一块块熊肉，串到剥了皮的青树枝上用火烤。
“邪恶力量？你是说他们害怕我们吗？”
他微笑起来：“我不觉得我们有那么吓人，外乡人。不是我们，是幽灵。”
尽管我刚才被那三个印第安人的外表吓到，但是我绝不会想到他们也同样会因为我们的外表而紧张。不过，我现在抬头看了看詹米，心想他们的紧张或许情有可原。
尽管我习惯了他的样子，但很少会意识到他在别人眼中是什么样。即使在疲惫、受伤的情况下，他也显得令人敬畏，后背笔直，肩膀宽大，斜着的眼睛在火光下闪亮，蓝得就像火焰中心。
他现在放松地坐着，两只大手放松地放在大腿中间。但是，他静止得像一只巨大的猫，眼睛始终警惕着平静状态背后的东西。除了块头和速度，他还有种无可否认的残暴。在这样的森林里，他自如得如同那头熊一样。
英格兰人始终觉得苏格兰高地人是野蛮人，我之前从未考虑过是否会有其他人也这样认为。但是，这三个印第安人之前见过残暴的野蛮人，但是在与他打交道时也还是足够谨慎，手里准备好了武器。至于詹米，他虽然先前在想到印第安野人时很惊愕，但在见过他们的仪式——与他自己的仪式如此相像——过后，他立马就知道他们同样是猎人，是文明人。
现在，他甚至能自然地与他们说话，用夸张的手势解释那头熊是如何攻击我们，又如何被他杀死的。他们专注地听着他的叙述，在听懂时总会赞赏地惊呼。在詹米捡起那条被打碎的鱼，说明我当时做了些什么时，他们全都看着我，感到滑稽地咯咯笑了起来。
我瞪了他们四个人一眼。“晚饭做好了。”我大声地说道。
我们一起吃了烤得半熟的肉、玉米饼，喝了威士忌。在吃饭过程中，我们始终看着那头熊的脑袋，它仪式性地栖息在那个平台上，死亡的双眼变得毫无光泽，黏黏的。
我感觉到有些没精神，于是倚靠在那根倒在地上的圆木上，用半个耳朵听着他们的对话。他们说话的内容我听不太懂。其中一个儿子的模仿技艺高超，正热情地表演着“历史上的伟大狩猎”，交替扮演着猎人和猎物的角色，他模仿得特别好，连我都能轻易地听出他模仿的是鹿，还是黑豹。
我们熟悉到交流了彼此的姓名。我的名字在他们的语言里成了“克拉”，他们觉得这个名字特别好笑。“克拉，”他们指着我说，“克拉，克拉，克拉，克拉！”然后他们全都豪爽地大笑起来，看来威士忌刺激了他们的幽默感。我本来想以同样的方式回应，只是我不确定我是否能够念出“纳科格纳维托”这个名字，更不用说反复地念了。
詹米告诉我，他们是图斯卡罗拉人。他语言天赋出众，现在已经在指着物品，尝试用印第安语来表达了。我困乏地心想，等到天亮时，他就可以与他们交流些不得体的故事。此时他就已经在给他们讲笑话了。
“嘿，”我说，并拉了拉詹米的披肩，“你还好吧？因为我不能保持清醒来照顾你了。你会晕倒，把脑袋掉进火堆吗？”
詹米漫不经心地拍了拍我的头，说：“我现在没事了，外乡人。”食物和威士忌让他得以恢复，与熊搏斗带来的负面影响似乎已经没有了。我心想，他明早会有什么感觉，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不过，我现在无法去担心它，也无法担心其他事情了。肾上腺素、威士忌和烟草让我的头眩晕起来，我爬着将毯子取了过来，蜷缩到詹米的脚边，在四周神圣的烟酒香味的包围下，在那双无光泽、黏黏的熊眼的注视下，慢慢地昏睡过去。
“我知道你是什么感觉。”我对那头熊说，然后就睡着了。

Chapter 16 热力学第一定律
天破晓不久，我就突然被头顶上的微弱刺痛感弄醒了。我眨了眨眼，伸手去看是怎么回事。我的动作惊吓到那只在我头上拔头发的灰色大松鸦，让它歇斯底里地尖叫着，迅速飞到了附近的松树上。
“好家伙，你活该。”我嘟哝道，揉搓着头顶，但是忍不住微笑起来。经常有人说我的头发在早晨起床时看上去像鸟窝，或许他们说的有些道理。
那三个印第安人已经不见了。幸好，他们把那个熊头也带走了。我小心翼翼地摸了摸自己的头，但是除了那只松鸦造成的微弱刺痛以外，它似乎完好无损——要么是威士忌的品质很好，要么就是我昨晚的头晕更多是来自肾上腺素和烟草，而非酒精。
我的梳子装在鹿皮小口袋里。我在那个口袋里装着个人必需品，以及少许我觉得可能会在路上用到的药品。我小心地坐起来，以免把詹米吵醒。他平躺在不远处，抱着双手，平静得就像石棺上的雕像。
但是他比雕像色彩丰富。他躺在树荫下，一片阳光缓缓地照到他身上，刚好碰到他的发梢。在清爽的光线中，他看上去就像才被造物主点活的亚当，但却是个破烂不堪的亚当；近距离细看，他像是在人类堕落(1)过后拍的快照，没有生于陶土的孩子的那种易碎的完美，也没有上帝喜爱的那种原初的年轻美。没错，这是个有完整血肉的强壮男人，他脸庞和身体上的每根线条都显示着力量和努力，他注定要控制和征服他醒来后所在的那个世界。我特别轻地移动，伸手去拿我的袋子。我不想吵醒他，因为我很少有机会能看到他熟睡。他睡得像只猫，感受到任何威胁迹象就会跳起来，而且他通常天亮就起床，而那时我往往还在半睡半醒当中。要么他昨晚醉得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要么他是在深度睡眠中康复，让身体在静卧时自行修复。
那把牛角梳从我头发里滑过，让人感到安心。这次我不着急，没有婴儿要我去喂奶，没有孩子要我去叫醒、穿衣上学，没有工作等着我去做，没有病人等着我去看，也没有文书工作要我去做。
没有什么地方能比这里更远离医院的刻板范围，我心想。早起找虫吃的鸟儿在森林里发出欢欣的吵闹声，凉爽、轻柔的微风吹过空地。我闻到一丝微弱的血液干燥后的气味，以及火堆燃烧成灰烬后的污浊气味。或许，让我想起医院的正是血腥味。在我第一次踏进医院时，我就知道医院会是我的领地，是我生来就属于的地方。而且，尽管我此时身处原始森林，但我并未感觉到错位。我觉得这很奇怪。
我的发梢刷在我裸露的肩胛骨上，痒痒的，让人感觉愉悦。空气很凉爽，微风在我皮肤上吹出了鸡皮疙瘩，我的乳头也稍微收紧，立了起来。所以我之前没有想象过医院就是我的领地，我心里微笑着想。我在退休前肯定没有脱下自己的白大褂。
我推开厚厚的亚麻毯子，看到了我大腿和肚子上的干血迹。我感觉到双腿中间逐渐变得潮湿，于是伸了根手指进去。像牛奶一样，有股不属于我的麝香味。
这足以让我回忆起那个虚幻的梦境，或者说我觉得那肯定是个梦境——那头巨大的熊赫然显现在我上方，比夜晚还要黑暗，散发着血腥味，一阵恐惧感让我梦中沉重的四肢动弹不得。我软绵绵地躺着装死，它用爪子轻轻推了推我，用鼻子在我身上磨蹭，火烫的气息吹到我的皮肤上，柔软的皮毛在我乳房上摩挲，那种温柔对于野兽而言令人惊奇。
然后我瞬间有了意识，感觉到冰冷，接着又感觉到火热，因为有裸露的皮肤——不是熊的皮肤——触摸到我的皮肤，然后我又眩晕地滑回充满醉意的梦中，回到那种缓慢而有力的交合中，然后高潮逐渐退去，一种苏格兰式的温柔低吼在我耳中回响，我也随之再次睡着。
我低下头，看到了肩上有个月牙形状的深红色咬痕。
“难怪你还在睡。”我责备地说。太阳光触碰到了他的脸颊，照亮了那边的眉毛，就像火柴触碰到引火物。他没有睁开眼睛，但是脸上却挂起了表示回应的迟缓而甜蜜的微笑。
*　*　*
那三个印第安人给我们留了些熊肉，整洁地包裹在用油处理过的兽皮里，挂在附近的树枝上，以防臭鼬和浣熊破坏。吃了早饭，在溪水中匆匆洗了个澡，詹米利用太阳和山脉测定了我们的方位。
“那个方向，”他说，朝远方的蓝色山峰点了点头，“看到它与旁边矮些的山峰之间有个槽口吗？山的那边就是印第安人的地域了，新的协定分界(2)就是沿着那条山脊划定的。”
“真有人在那个地方勘测？”我不相信地看了看锯齿般的山脊，它们下面是弥漫着晨雾的山谷。山脉在我们面前隆起，就像无穷无尽的海市蜃楼，从黑青色淡到青色，再到紫色，最远的那些山峰在澄澈天空的映衬下，形如针尖，显得漆黑。
“哦，是的。”他翻身爬上马鞍，掉转马头，阳光照在他的后背上。“他们必须去勘测，要确定哪片土地可以用来定居。我在离开威尔明顿之前查清楚了分界线，和梅耶斯所说的相同——就是最高那条山脊的这面。不过，我昨晚也特意问了和我们一起吃饭的那三个印第安人，只想确定他们也认可那条分界线。”他低头朝我咧嘴笑起来，“准备好了吗，外乡人？”
“随时准备着。”我向他保证道，然后掉转马头跟在他后面。
他之前在溪水里冲洗了他的衬衫，或者说冲洗了那件衬衫还剩下的部分。那件满是污迹的破布般的亚麻衬衫，被他铺开搭在他的马鞍后面晾干，所以他半裸着身子，只穿着皮马裤，披肩则随意地围在腰间。那条长长的熊爪印在他的白皮肤上显得漆黑，但是没有发炎的迹象，而且从他骑马的自在姿势来看，那些伤口似乎并没有影响他。
在我看来，也没有其他任何事情让他心烦。他仍然像以前那样面带轻微的倦容，他打小就这样，但是昨晚过后他显得有些轻松了。我想这或许是因为我们与那三个印第安猎人相遇。这次与印第安人的初遇，让我们俩都特别安心，看上去也基本上打消了詹米那种认为每棵树后面都藏着挥舞战斧的食人族的想法。
或者是因为那些树木本身，又或者是因为那些山脉，自从离开沿海平原，他每往高处走一步，心境就轻松了一点。我不禁也有了同样的明显喜悦，但是与此同时，我也越发害怕这种喜悦可能会带来的东西。
快到中午时，山坡上的植被变得特别茂密，无法继续骑马前行。我抬头看了看近乎垂直的岩面，以及让人眩晕的深色的杂乱树枝，不禁觉得那两匹马真幸运，能在山底就停下来。我们把马缚在一条小溪边，溪岸上长着茂密的草丛。然后，我们踏进茂密的溪岸，步行向上前进，越发深入那片该死的原始森林。
朗费罗那首叫《伊凡吉琳》(3)的诗中，是不是有句“松木和铁杉”？我心想着，攀爬翻过了一棵倒在地上的长着许多树瘤的大树。那些巨大的树干高耸入云，连最低的树枝都离我头顶二十英尺。郎费罗真是不知实情。
空气潮湿、凉爽，却又丰饶。我的莫卡辛软皮鞋踩进积淀了几个世纪的黑色松软叶子，毫无声响。我在溪岸的松软泥土里踩出来的脚印，看上去奇怪而突兀，好似恐龙的足迹。
我们爬上山脊，却看到山外还有山。我不知道我们要寻找什么，也不知道如何才能知晓我们能否找到。詹米用不知疲倦的大步伐跋涉了好几英里的路程，观察了路上的一切。我则紧跟在他身后，享受着美景，不时停下来收集些令人入迷的植物或根茎，把它们珍藏在我腰带上的包里。
我们沿着一条山脊背面前进，却发现我们的路被一大片荒地挡住了：那是一片山月桂树，从远处看，它在深色的针叶林中像一块亮闪闪的荒地，但是走近了看，我们却发现它是一片穿不过的灌木丛，有弹性的树枝相互交织，就像一个篮子。
我们原路向下返回，走出巨大的芳香冷杉树林，穿过了长着在太阳光下变得鲜黄的茂密梯牧草和乱子草的山坡，最终回到了令人舒适的绿色橡树林和山核桃林里，走到了一段树荫遮盖的峭壁上，峭壁下面是一条无名的小河。
突然坐到凉爽的树荫下，我宽慰地叹了口气，拉起颈子上的头发透气。詹米听到我的声音，微笑着转过身来，递给我一根柔软的树枝，以便我能跟上他。
我们没有说太多话，除了爬山时的喘气，山脉本身似乎也在抑制我们说话。整座山中满是绿色的秘密地方，就像是苏格兰古老群山的富有生命力的后代，长着茂密的森林，比苏格兰那些黑色的荒芜悬崖高一倍。但是，它的空气中同样有着让人沉默的指令，有着同样的让人着迷的迹象。
这里的地面覆盖着齐脚深的树叶，踩下去感觉松软；树木之间的空间看上去有种致幻效果，似乎从这些长满青苔的巨大树干之间通过，会让人突然穿越到现实的其他维度当中。
詹米的头发在偶尔照下的阳光中闪闪发亮，就像一个火把，让人可以随其穿越林中的阴影。他头发的颜色这些年来变得稍微深了些，成了浓烈的深红褐色，但是在太阳下骑马和步行赶路这几天，他的头发褪色成了紫红色。他之前弄丢了绑头发的皮条；他停顿下来，把浓密、潮湿的头发从脸上拨回去，让我看到了他鬓角上方那道令人惊讶的白色。那是他在阿班达威的岩洞里被子弹打伤后留下的痕迹，它通常掩藏在更深的红发里，很少让人看见。
天气虽然温暖，但在回忆起往事时我还是轻微颤抖起来。我宁愿完全忘记关于海地的事情，以及那里凶残的宗教仪式，但是希望不大。有些时候，在我快要睡着时，我会听到岩洞中的风声，以及那种随之而来、无法摆脱的想法：还有其他什么地方？
我们爬上一块花岗岩岩架，它的表面长着茂密的青苔和地衣，被无所不在的水流冲湿，然后我们沿着洪水冲刷出来的小路前进，挥开在我们腿上轻拂的修长草叶，避开垂下的山月桂树枝和枝繁叶茂的杜鹃花。
小朵的兰花和鲜艳的真菌奇迹般地出现在我脚边，轻轻摇晃着，像果冻一样富有光泽。它们有的是红色的，有的是黑色的，在倒下的树干上闪闪发亮。蜻蜓在水面上飞舞，好似空中的宝石，很快便消失在雾气当中。
这里的富饶让我感到惊讶，这里的美丽让我感到狂喜。詹米脸上带着如梦如幻的神情，就像一个自知在睡觉，却又不希望醒来的人。矛盾的是，我感觉越好，同时也就感觉越糟糕。特别开心，也特别害怕。这是属于他的地方，他肯定也有同样的感受。
才进入下午，我们就停下来休息，从一块自然形成的空地边上的小泉水里打水来喝。枫树下的地面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深绿色树叶，我在树叶中突然看到了一抹红色。
“野草莓！”我开心地说。
那些草莓是深红色的，长得很小，大概只有拇指关节那么大。按照现代园艺学的标准来看，它们会很酸，近乎苦涩，但是如果搭配着半熟的熊肉和坚硬如石头的玉米饼吃，它们就显得很美味——在我的嘴巴里爆炸出新鲜的味道，在舌头上留下一点一点的甜蜜。
我采集了几把放在斗篷里，不关心是否会留下印记——在松脂、油烟、腐烂树叶和泥土留下的污渍里，少许草莓汁液又算得了什么。吃完草莓过后，我的手指被草莓汁弄得黏黏的，带着强烈的香味，我的胃也饱饱的，感觉舒适，草莓的强烈酸味让我的嘴里感觉像是被砂纸打磨过。但是，我还是忍不住又吃下了一颗。
詹米背靠着一棵悬铃木，眼睛在刺眼的阳光里半闭着。那片小空地就像个杯子，盛着平静而澄澈的阳光。
“你觉得这个地方怎么样，外乡人？”他问道。
“我觉得它很漂亮。你不觉得吗？”
他点点头，从树林中间往下看去，有个长满野草和梯牧草的缓坡在那里延伸下去，在远处河边的一排柳树里又隆了起来。
“我在想，”詹米有点尴尬地说，“这片森林里有一眼泉水。下面的那块草地……”他挥手指了指那排桤树，树的这边是山脉，那边长满草的斜坡，“它刚开始时可以养活几头牲口，然后靠近河边的那块地可以开垦来种庄稼。这里地势较高，排水方便。这个地方，你看……”在入迷的设想当中，他站了起来，指着这个地方。
我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对我来说，这个地方似乎与我们过去几天所见的长着树木的陡峭山坡和草窝没有太大区别。但是，对有着农民慧眼的詹米来说，住房、畜栏、田地就犹如雨后春笋那样，在那些树荫里冒了出来。
他全身上下都洋溢着幸福。我的心却像铅块一样沉重。
“你是在想我们或许可以在这里安定下来，可以接受总督的提议？”
他看了看我，突然停下思索。“我们可以，”他说，“只要……”
他话说到一半，然后侧眼看着我。他脸色通红，我不知道到底是被晒红的，还是因为害羞。“你相信符号吗，外乡人？”
“哪种符号？”我谨慎地问道。
他弯下腰，从地里拔起一根带有叶子的枝丫扔到我的手里。青色的叶子就像圆形的小扇子，一根纤细的梗上有朵洁白的花，另外一根梗上有颗半熟的草莓，草莓的底部颜色很淡，顶端呈深红色。
“这个。这是我们的符号，懂吗？”
“我们的？”
“我的意思是，它是弗雷泽家的符号。”他解释道，并伸出粗大的手指轻轻戳动那颗草莓，“草莓一直是弗雷泽氏族的标志，弗雷泽这个名字最初就是草莓的意思，当时有个叫弗雷泽利尔先生的人跟随威廉国王从法国过去，在苏格兰山区里努力开垦出了属于自己的土地。”
威廉国王，也就是征服者威廉。弗雷泽氏族或许不是苏格兰高地最古老的氏族，但还是拥有显赫的传统。
“你们最初是战士，是吗？”
“也是农民。”他眼中的疑惑退去，脸上挂出了微笑。
我没有说出我在想什么，但是我很清楚他心中也有同样的想法。弗雷泽氏族已经不复存在，只剩下些零散的碎片，只剩下那些依靠战斗、计策或运气而生存下来的人。苏格兰高地的众多氏族在卡洛登被摧毁，他们的首领要么在战斗中被屠杀，要么被法律谋杀。
但是，他站在这里，围着披肩，又高又挺拔，深色的高地匕首挂在身侧。他既是战士，也是农民。尽管脚下的土地不是苏格兰的土地，但是他呼吸的却是自由的空气。一阵山风吹动了他的头发，把铜色的发丝吹起来，吹到夏天的阳光里。
我抬头朝他微笑，把我逐渐增强的担忧压制了回去。“弗雷泽利尔，呃，草莓先生？他种草莓，还是只是喜欢吃草莓？”
“都有，”他干巴巴地说，“或者只是因为他的头发是红的，你说呢？”
我大笑起来，他蹲到了我的边上，解开了披肩。“这根枝丫很珍稀，”他摸着我张开的手里的小枝说道，“花、叶和果实同在一起。白色的花代表荣誉，红色的果实代表勇气，绿色的叶子代表忠诚。”
我看着他，感觉喉咙紧绷着。“他们说得不错。”我说道。
他抓住我的手，轻轻地捏我的手指，让我握住那根小枝。“果实的形状是心脏。”他轻声说道，然后埋头亲吻了我。
我的眼泪差点就涌了出来，至少我有不错的借口，可以解释那滴已经渗出来的眼泪。他轻轻地把那滴眼泪擦掉，然后站起来，解开了腰带，让披肩掉下去堆在他的双脚四周。然后，他脱掉衬衫和马裤，裸露着身子朝我微笑。“这里没人，只有我们俩。”他说。
虽然他的这句话没有来由，但我懂他的意思。几天来，我们四周十分广阔，充满了威胁，荒野离我们火堆的亮圈并不远。但是在这里，除我们之外再无他人，我们就是这个地方的一部分，在大白天不需要阻止荒野靠近。
“古时候，人们会这样做，好让土地变得丰饶。”他说着，把手递给我，拉我站起来。
“我没有看到土地。”我也不确定是否希望看到任何土地。但是，我还是脱下了鹿皮衣，解开了临时胸罩的结。他欣赏地打量着我。
“嗯，我肯定得先砍掉几棵树，但那不是当务之急，是吧？”
我们用披肩和斗篷充当床铺，裸着躺在上面，肌肤紧贴着肌肤，四周是发黄的草，空气中飘散着野草莓的香味。我们在尘世的乐园里，彼此抚摸了或许很久，或许很短。我努力赶走那些在上山途中困扰我的思绪，决心只管尽可能长久地与他共享喜悦。我紧紧抓住他，他深深地呼吸，用力把自己按到我的手里。
“没有蛇的伊甸园会是什么样子？”我低声说着，手指在他身上游走。
他的眼睛皱成两个蓝色的三角形，离我如此近，让我能看到他的黑色瞳孔。
“我的心肝，那你愿意和我一起吃知善恶树上的果实吗？”
我伸出舌尖，沿着他的下嘴唇舔，表示回答了他的问题。
尽管空气温暖而甜蜜，他还是在我手指的抚摸下颤抖起来。
“我准备好了，弗雷泽利尔先生。”我用法语说道。
他低下头，咬着我那肿胀得像成熟的小草莓的乳头。
“弗雷泽利尔夫人，”他对我耳语道，“乐意为您效劳。”
然后我们共享了果实和花朵，用绿叶覆盖了一切。
*　*　*
我们身体交缠着，困倦地躺在那里，只在赶走好奇的昆虫时才动动身子，直到第一片阴影触碰到我们的脚。詹米安静地站起来，用斗篷盖在我身上，以为我睡着了。我听到他穿衣服时弄出的隐秘的沙沙声，然后又听到他迅速穿过草地时发出的轻柔的唰唰声。
我翻了个身，看到他在一小段距离以外，站在树林的边上，看着朝河边倾斜下去的土地。
他没有穿衣服，只在腰间围着那条皱巴巴的、沾着血渍的披肩。他的头发蓬乱地披散在肩上，看上去就像原始的苏格兰高地人。我以前觉得对他而言是羁绊的东西——他的家庭、他的氏族——现在是他的强项。我以前觉得对我而言是强项的东西——我的独处、我的不受约束——现在则是我的弱点。
他对紧密关系已有了解，知道了它的好与坏，所以有毅力抛下它，有毅力离开所有关于安全的信念，独自去冒险。而曾经对自给自足感到如此自豪的我，现在都不敢去想象再次变得孤单。
我已经下定决心不说什么，就生活在此时此刻，无论未来怎样都会接受。但是现在到了这个地方，我却无法接受。我看到他坚决地抬起头，同时还看到他的名字刻在冰冷的石碑上。恐惧和绝望席卷了我的全身。
似乎听到了我未叫出来的哭喊的回响，他转头朝我看过来。无论他在我脸上看到了什么，都让他迅速回到了我的身边。
“怎么了，外乡人？”
在他能够看到我时，我没有必要说假话。“我害怕。”我脱口说道。
他迅速扫视四周，看是否有什么危险，同时去拿匕首，但是我把手伸到他的胳膊上，拦住了他。
“不是那个。詹米，抱着我。抱我。”
他将我拥入怀中，把斗篷围在我身上。尽管空气仍然温暖，但我还是在颤抖。
“不要怕，我的褐发美人，有我在呢。你害怕什么？”他低声说道。
“害怕你，害怕这里。想到你在这里，想到我们到这里来，我就害怕。”我说道，然后把他搂得更紧了。他的心脏在我的耳朵下面怦怦地跳动着，有力而稳定。
“害怕？害怕什么，外乡人？”他问道，并用力抱紧我，“结婚的时候我说过，我会让你衣食无忧，不是吗？”他把我抱得更紧，把我的头按到他肩膀的曲线里。
“结婚那天我给了你三样东西，”他轻声说，“我的名字、我的家庭，以及我身体的庇护。这三样东西始终都会是你的，外乡人，只要我们都还活着。无论我们去哪儿，我都不会让你挨饿受冻，我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不会。”
“那些我都不怕，”我脱口说道，“我害怕你会死去，那样我会经受不住的，詹米，我真的会经受不住。”
他惊讶地向后退了些，低头看着我的脸。“嗯，我会尽全力爱护你，外乡人，”他说道，“但是你知道的，生死的事情由不得我。”他表情严肃，但嘴角却抑制不住地在往上扬。
看到他那样，我生气极了。“你敢笑！”我愤怒地说道，“你敢笑！”
“噢，我没有。”他向我保证道，努力把脸拉下来。
“你就是在笑！”我用拳头打他的胸脯。现在他真的笑了起来。我又用拳头更用力地打他，严肃地捶打着他，拳头在他的披肩上打出低沉的响声。他抓住我的手，但我低头咬了他的拇指。他喊了一声，猛地把手拿开了。
他仔细地看了会儿牙印，然后又扬起一边眉毛看着我。他眼神中仍然有些笑意，但至少他没有笑了，这个浑蛋。
“外乡人，我命悬一线的情况你见了十多次，每次都面不改色啊。你到底为什么现在要这样说，而且我连病都没有啊？”
“面不改色？”我特别生气地瞪着他，“你觉得我不伤心吗？”
他用指关节擦了擦上嘴唇，有些觉得好笑地打量着我。“噢，当然了，我当然觉得你担心了。但是我承认，我只是从来没有那样想过。”
“你当然没有！就算你想过，也不会有什么区别。你，你个该死的苏格兰人！”这是我能想出来骂他的最难听的话。我找不到更多的话，于是转过身，跺着脚走开了。
不幸的是，不穿鞋在草地上跺脚没有什么效果。我踩到了某种尖利的东西，轻轻地叫了一声，跛着走了几步，最后不得不停下来。
我踩到的是某种苍耳属植物，五六个可恶的蒺藜扎在我的脚底上，扎伤的小孔里涌出了血滴。我摇摇晃晃地单脚站着，试着把它们拔出来，同时低声咒骂着。
我摇晃了几下，差点摔倒。一只有力的手抓住我的手肘，扶住了我。我咬着牙，拔完那些带刺的蒺藜。我把手肘从他的手里拉出来，然后原地转身，特别小心地走回了我放衣服的那个地方。
我把斗篷扔到地上，尽可能庄严地穿好衣服。詹米抱着手臂站在旁边，沉默地看着我。
“上帝把亚当驱逐出伊甸园的时候，至少夏娃跟随了他。”我埋头系上裤子的拉绳，同时对着手指说话。
“是的，没错。”他在谨慎的停顿过后同意道，并瞥了我一眼，看我会不会再打他，“噢，你是不是吃了今天早上你采的植物，外乡人？没有吧，我觉得没有，”他看见我的表情，于是匆忙补充道，“我只是好奇。梅耶斯说这里的有些东西会让你做吓人的噩梦。”
“我没有做噩梦。”我说道，语气很重，但我说的并不是实情。我确实在做醒着的噩梦，尽管这与吃下致幻植物并没有关系。
他叹了口气：“外乡人，你是打算直接告诉我你说的是什么，还是打算先折磨我一下？”
我瞪着他，就像往常那样既想笑，又想找个钝物来打他。然后，一阵绝望感战胜了我的笑意和怒意，我屈从地耸起了肩膀。
“我说的是你。”我说。
“我？为什么啊？”
“因为你是个该死的高地人，你只在乎荣誉、勇气和忠诚。我知道你忍不住关注这些东西，但是我不想你那样，因为……该死的，因为它们会让你回到苏格兰，让你丧命，而我却什么也做不了！”
他怀疑地看了看我。“苏格兰？”他说，似乎觉得我在说胡话。
“苏格兰！你的该死的坟墓就在那里！”
他慢慢地抚摸我的头发，低头看着我。“噢，”他最终说，“那我懂了。你觉得如果我去苏格兰，那么我肯定会死在那里，因为我就是被埋葬在那里的。是这样吗？”
我点点头，心烦得不想说话。
“嗯。那你为什么觉得我会去苏格兰呢？”他小心翼翼地问。
我愤怒地瞪着他，然后挥手指了指四周的广阔荒野。“你要去哪里找人来定居在这个地方？当然得去苏格兰啊！”
他看着我，也同样显得愤怒。“天哪，外乡人，你觉得我怎么才能回去呢？之前有宝石的时候，我或许会回去，但是现在呢？我名下或许有十英镑，而且都是借来的。我要像鸟那样飞回苏格兰，然后像水上漂那样带着人们回来？”
“你会想到办法的，”我痛苦地说，“你总是有办法。”
他给了我一个奇怪的眼神，然后又把目光挪开，停顿了好一会儿，才开口回答：“真没想到你觉得我是全能的上帝，外乡人。”
“我没有觉得你是上帝，”我说，“或许你是摩西。”这句话有些滑稽，但我们两个人都不是在开玩笑。
他往远处走了一点，双手紧握在背后。
我看见他往让我受伤的那个地方走去，于是在他身后喊道：“注意那些蒺藜。”作为回应，他换了条路，但是没有说话。他在空地里来回走动，低头沉思。最终他走了回来，站到我面前。
“我没法独自在这里定居，”他安静地说，“你说得不错。但是我不觉得我需要回苏格兰去找人来这里定居。”
“还有其他什么地方？”
“我的人，那些和我一起被关在阿兹缪尔监狱的人，他们已经在这里了。”他说。
“但是你不知道他们具体在哪里啊，”我抗议道，“而且，他们好几年前就被流放过来了！他们应该都定居下来了，不会冒风险跟你来到这个该死的荒山野岭！”
他有些讽刺地微笑起来：“可你就愿意啊，外乡人。”
我深吸了一口气。过去几个星期里压在我心上的那种难以摆脱的沉重恐惧已经变轻了。但是，在没有了担忧过后，我的心里现在又有空间去思考他给自己安排的任务的巨大困难。寻找分散在三个殖民地州的人，劝说他们跟随他过来，同时还要寻找足够的资金来开垦土地和种植庄稼，更不用说要在这个原始荒野上开垦出某个小根据地所需要的巨大劳动力了……
“我会想办法。”他说，在看到我脸上闪过疑虑和不确定时，淡然地微笑起来，“我总是想得出办法，是吧？”
我长叹了一口气。“是的，”我说，“詹米，你确定吗？你的姨妈乔卡斯塔……”
他挥了挥手，否定了那种可能性。“不，”他说，“不可能。”
我仍然有些犹豫，感觉到愧疚。“你不愿意只是因为我吗？因为我说的关于蓄奴的那些话？”
“不是。”他说。他停顿下来，我看到他右手那两根变形的手指动了动。他也看见了，然后突然止住了那个动作。
“我像奴隶那样生活过，克莱尔，”他低着头，安静地说，“我不希望其他人在面对我时，也有着我当时面对那个把我当作财产的人时有着的那种感受。”
我伸手去握住他那只伤残的手，泪水沿着我的脸颊流下来，就像夏天的雨水那样温暖和舒适。
“你不会离开我？”我最终问道，“你不会死？”
他摇了摇头，捏紧了我的手。“你是我的勇气，就像我是你的良知，”他低声说，“你是我的心，我是你的怜悯。我们缺了彼此都不会完整。这个道理你不懂吗，外乡人？”
“我懂，”我声音颤抖地说，“所以我才会那么害怕。我不想再变得只有半个人，我经受不住。”
他用拇指把我脸颊上的一缕头发拨开，然后把我拉到怀中，紧紧抱着我，让我能够感受到他呼吸时胸膛的起伏。他是那么结实，那么有活力，红色的鬈发在裸露的皮肤上金光闪闪。但是，我之前也这样抱过他，也失去过他。
他伸手抚摸我的脸颊，尽管我的脸颊已经被泪水打湿，但我还是能够感觉到他手的温暖。“但是，在我们中间，死亡这个东西真的特别微小，你不明白吗，克莱尔？”他对我耳语道。
我的双手握成拳头，放在他的胸上。不，我完全不觉得它是件小事。
“在卡洛登过后，在那些你离开我的时间里，我就等于死了，不是吗？”
“我以为你死了，所以我才会……噢。”我颤抖着深吸了一口气，他点了点头。
“那是过了两百年的世界，我肯定已经死了，外乡人，”他说，并狡猾地微笑起来，“不管是因为印第安人、野兽、瘟疫、绞绳，或者只是寿终正寝，我在那个时候肯定已经死了。”
“是的。”
“所以说，当你出生在属于自己的年代时，我就是死去的人了，不是吗？”我无语地点点头。即使是现在，我还能够回忆并看到那个绝望的深渊，我因为与詹米分别而坠入其中，又极其缓慢和痛苦地从中爬了出来。
现在，我又与他共同站在生命的顶峰，不能考虑接受往下坠。他伸手下去，拔出一株草，把柔软的绿色草叶分散在指间。
“‘人如地上的草，今日繁盛，明日干枯，被人投进火炉。’”他轻声地引用《圣经》里的话说，同时用纤细的草茎轻擦我放在他胸膛上的手。
他把柔软的绿草拿到唇边，亲吻了它，然后用它温柔地触碰我的嘴。
“我的外乡人，我当时是死了，但是那段时间里，我仍然爱着你。”
“我也爱着你，以后也会永远爱你。”我低声说。
那株草掉了下去。我仍然闭着眼睛，感受到他朝我倾身，他的嘴唇盖到我的嘴唇上，温暖如阳光，轻盈如空气。
“只要我们的躯体还活着，那么我们就是一体。”他轻声地说。他的手指抚摸着我，抚摸我的头发、下巴、脖子和乳房。我呼吸着他的气息，手下感受着他的坚实身体，然后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力量支撑着我，他的话语在胸腔里显得深沉、轻柔。
“当我的躯体不在了，我的灵魂将仍然是你的灵魂。克莱尔，我对上天发誓，我不会让自己与你分离。”
风吹动了附近栗子树的树叶，我们四周飘起了夏季的浓郁香气——松树、牧草、草莓、被太阳晒热的石头、凉爽的泉水，以及他的身体在我旁边散发出来的清晰麝香味。
“没有东西会消失，外乡人，它们只是有了变化。”
“那是热力学第一定律。”我擦着鼻子说。
“不，那是信仰。”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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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类堕落，指亚当和夏娃违背上帝意旨而被迫离开伊甸园。
(2)1767年6月13日，北卡罗来纳州特赖恩总督与切罗基族签订协议，划定了该州与切罗基人狩猎地区的分界线。
(3)《伊凡吉琳》（<i>Evangeline</i>），亨利·沃兹沃思·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于1847年创作的叙事长诗，首行后半部分为“低语的松木和铁杉”。

Chapter 17 回家过节
<h4>苏格兰因弗内斯，1969年12月23日</h4>
他第十几次检查了火车时刻表，然后在牧师住宅的客厅里徘徊，心烦意乱得安定不下来。还要等一个小时。客厅里的东西被搬走了一半，桌上、地上都杂乱地摆放着纸箱。他曾保证要在新年前清空这个地方，只留下菲奥娜想保留的一些家具。
他沿着走廊游荡进厨房，打开那个古老的冰箱凝视了片刻，然后觉得自己不饿，又关上了冰箱门。
他希望格雷厄姆太太和牧师之前能够结识布丽安娜，也希望布丽安娜能够结识他们。他朝空荡荡的厨房桌子微笑，回忆起自己青少年时与两位老人的对话，当时他疯狂地单恋着烟草店老板的女儿，问他们怎么才知道一个人是不是真的爱上了别人。
“如果你问自己是不是爱上了别人，小伙子，那么你就不是，”格雷厄姆太太当时告诉他，同时用勺敲打和面盆表示强调，“你的爪子可不要碰小马维斯·麦克德威尔，不然她爸爸会杀了你的。”
“当你爱上别人时，罗杰，不用别人说你也会知道。孩子，你和小马维斯交往要注意，我还没有老到可以当爷爷。”牧师当时插话说着，伸了根手指到用来做蛋糕的面糊里。格雷厄姆太太举起勺子威胁，他假装害怕地躲开了，然后大笑起来。
好吧，他们都说得不错。在遇到布丽安娜·兰德尔以后，他不用别人说也知道自己爱上了她。他不确定的是布丽安娜有没有同样的感觉。
他等不下去了。他拍了拍衣服口袋，确保自己带了钥匙，然后跑下楼梯，跑进了早餐过后就开始倾泻的冬雨。人们确实说过追女生时有必要淋场冰雨，但是这在马维斯那里没有奏效。
*　*　*
<h4>1969年12月24日</h4>
“现在，梅子布丁已经放到烤炉里了，把装在小平底锅里的黄油甜酱放到后面。”菲奥娜向他吩咐道，同时戴上了她那顶毛茸茸的羊毛帽子。那顶帽子是红色的，菲奥娜个子不高，戴上它时看上去像花园守护神。“记得别把火调太大了，也不要全部关掉，不然你点不着它。还有这里，我把明天做鸡肉的方法全部写出来了，鸡肉装在锅里了，蔬菜我也切好放在冰箱里的黄色大盆里了，还有……”她在牛仔裤的口袋里翻找，掏出一张手写的纸条，塞到了他的手里。
他拍了拍她的头，让她放心地说道：“别担心，菲奥娜，我们不会把家烧掉，也不会饿着肚子。”
她不信任地皱起了眉头，在门口迟疑。她的未婚夫坐在外面的车里，有些不耐烦地给引擎加着油。
“是的，好吧。你们俩确定不和我一起？欧尼的妈妈不会介意的，而且把你们两个留在这里过圣诞节，我确定她也会觉得不合适……”
“别担心，菲奥娜，我们没问题的。你和欧尼好好过节，不用管我们。”他说着，轻轻地推着她往外走。
她叹了口气，不情愿地放弃了。“好嘛，你们应该没问题。”她身后传来短促、不耐烦的喇叭声，她转过身去，瞪着那辆车。
“好了，我这不是马上就来了吗？”她不悦地说道。她转过身来，突然对罗杰眉开眼笑，伸手抱住了他，然后踮着脚坚定地亲吻了他的嘴唇。
她站回去，会意地眨了眨眼，笑着皱起圆圆的小脸。“这可以惩罚欧尼了。”她轻声说，然后又大声地说：“圣诞快乐，罗杰！”同时开心地挥着手，蹦蹦跳跳地走下门廊，慢悠悠朝轿车走去，轻微地摇摆着臀部。
轿车的引擎轰鸣着表示抗议，菲奥娜才关上门，车就在轮胎的嘎吱声中冲了出去。罗杰站在门廊里挥着手，因为欧尼的块头不大而感到开心。
他身后的门打开了，布丽安娜把头探了出来。“你不穿外套站在外面干吗？”她问道，“天气这么冷！”
他犹豫了，想把刚才的事告诉她。毕竟，这在欧尼身上起了作用。但是这晚是平安夜，他提醒了自己。尽管天空低沉，气温骤降，但他还是感到全身温暖和兴奋。他朝她微笑起来。
“就是送菲奥娜离开。”他说着，把门关上。“我们去看看能不能在不把厨房炸掉的情况下做顿午餐？”
*　*　*
他们顺利地做出了三明治，吃完后回到了书房。书房里现在几乎没有什么东西了，只有几架等着去整理和打包的书。
一方面，这项工作快要完成，让罗杰感到特别解脱。另一方面，看到这个温暖、杂乱的书房变成了原本的空壳样子，他又感到悲伤。
牧师的大书桌已经被清空，其上的所有东西都已经搬到车库里存储起来了。高至天花板的书架上没有了书本的重压，钉在软木墙壁上的那几层飘动的纸张也被取下来了。取下那些纸张的过程让罗杰舒适地想起了拔鸡毛，工作的结果则是粗陋和荒凉的赤裸，让他想把视线转移开。墙上还钉着一张方形的纸，他要等到最后才把它取了下来。
“这些怎么办？”布丽安娜挥动鸡毛掸子，询问地指了指堆在面前桌上的一小摞书。许多敞开的箱子摆在她的脚边，都半满地装着命运各异的书——有的会被捐给图书馆，有的会被送去文物协会，有的会被送给牧师的朋友，还有些会被罗杰留下来自用。
“它们上面都有签名，但是没有题字说赠送给谁。你已经留下了那套题字送给你父亲的，还想留下这些吗，它们都是初版？”她说着，把最上面那本递给了罗杰。
罗杰用双手翻转那本书。那是弗兰克·兰德尔的作品，是一本漂亮的书，排版和装订都很美观，与书中讲究的学术内容相符。
“你应该留下它们，不是吗？毕竟是你父亲的作品。”他说。不等她回答，他就轻轻地把那本书放进了扶手椅上的小箱子。
“我已经有一些了，许多许多，有很多箱。”她抗议道。
“但没有签名？”
“好吧，没有签名。”她又从那摞书里拿起一本，轻快地翻到扉页，上面写着有力、倾斜的拉丁文：“Tempora mutantur nos et mutamur in illis.——F.W.兰德尔”。她用手指轻轻地抚摸那个签名，宽大的嘴巴变得柔和了。
“时间改变，我们也随之改变。”她翻译了那句拉丁文，“你确定你不想要它们吗，罗杰？”
“确定。别担心，你不会太早离开我。”他说着微笑起来，啼笑皆非地挥手指了指四周的书。
她大笑起来，把那些书装进了自己的箱子，然后又回去继续擦拭那些已经整理好、堆在那里等待打包的书。它们中的大多数已经有四十来年没有清洁了，她现在已经弄得浑身脏兮兮的了，修长的手指沾满了污垢，白色衬衫的袖口也差不多被灰尘染黑。
“你不会想念这个地方吗？你是在这里长大的，不是吗？”她问道，并把眼前的一缕头发抹开，挥手指了指宽敞的书房。
“会想念的，我就是在这里长大的，不过我没有太多选择。”他回答道，把另外一个装满的纸箱堆到其他纸箱上面，以便送去牛津大学的图书馆。
“我想你不能住在这里，因为你大部分时间都在牛津。”她遗憾地同意道，“可是你要把它卖掉吗？”
“我不能卖。它不是我的。”他弯腰抓住一个超大的纸箱，然后慢慢地站起来，发出费力的声音。他蹒跚着穿过书房，把它扔到了其他箱子上，弄出一声闷响，让缕缕灰尘从下面的箱子里飞了起来。
“哟！”他长舒一口气，朝她咧嘴微笑着，“希望那些研究古文物的人在抬这个箱子的时候有上帝帮忙。”
“什么意思？它不是你的吗？”
“是的，它不是我的。”他不动声色地回答道，“房子和土地都属于教会。虽然爸爸在这里生活了近五十年，但这个地方并不属于他。它属于教区委员会。新上任的牧师不想要它，他自己有钱，而且他妻子喜欢现代化的设备，所以委员会就把它出租出去了。菲奥娜和她家欧尼要租，上帝保佑他们。”
“就他们两个人？”
“房租便宜。显然不会贵，”他讽刺地补充道，“但是她想生很多孩子。我可以告诉你，这里住得下一支军队。”这座房子是在维多利亚时期为拥有大家庭的牧师设计的，有十二个房间，而且还不算那个特别不方便的古老厕所。
“他们的婚礼在二月，所以我必须在圣诞节清理完，好让他们请人来打扫和粉刷。但是，我很抱歉让你在节日干活，或许我们可以在周一开车去威廉堡？”
布丽安娜又拿起一本书，但是并没有立即把它放进箱子。“这么说你的家就算是永远消失了，”她慢慢地说，“似乎不太合适——虽然我很开心是菲奥娜来租住。”
罗杰耸了耸肩。“还好，我也没有打算定居在因弗内斯，”他说，“而且这里也不是祖屋之类的地方，不能把它登记到国家名胜古迹信托，然后收取每人两英镑的参观费。”他挥手指了指破烂的油地毡、肮脏的磁漆，以及头上的古老碗形玻璃灯罩。
听到这里，她微笑起来，然后继续整理书籍。但是，她似乎在沉思，细微地皱着浓密的红眉。她把最后那本书装进箱子，伸展身体，叹了口气。
“牧师的书几乎和我父母的一样多，”她说，“除了妈妈的医学书和爸爸的历史书，其他的书都足够开家图书馆了。我回去大概花了六个月才整理完。我跟地产经纪人说可以在夏天挂牌出售那所房子。”她轻轻地咬了咬嘴唇，然后转身拿起打包用的胶带，用指甲寻找胶带的开头。
“就是这件事让你一直心烦？”他慢慢地说。看着她的脸庞，他逐渐明白了。“想着要离开在那里长大的房子——让自己的家永远消失？”
她稍微抬高一边的肩膀，眼睛仍然盯着那卷桀骜不驯的胶带。“如果你能忍受，我想我也能。”她继续说，“而且也没有那么糟糕了。妈妈几乎料理好了所有事情——她找到了租户，把房子出租了一年，所以我有时间决定要怎么做，不用担心房子闲置在那里。但是把它留着也很傻，我一个人住太大了。”
“你应该会结婚的。”他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想来应该会。”她说着，抬眼看了看，嘴角扭曲着，可能是被逗乐了，“未来某一天吧。但是，假设我丈夫不愿意住在波士顿呢？”
他突然想到，她之所以担心他失去牧师住宅，可能是因为她想象自己生活在其中。
“你想要孩子吗？”他突然问道。他之前没有想到问这个问题，但是特别希望她想要孩子。
她惊讶了片刻，然后大笑起来：“通常只有小孩子才想要大家庭，不是吗？”
“说不定，”他说，“但是我想要大家庭。”他在箱子上方倾身，突然亲吻了她。
“我也想要。”她说。她微笑时眼睛斜了起来。她没有把目光挪开，但是有些脸红，看上去就像是在春天成熟的杏子。
他确实想要孩子。就在这个时候，他想做能够生许多孩子的事情。
“但是或许我们应该先清理完这个地方？”
“什么？”他只是模糊地听懂了她的话，“噢，是的。好，我们确实应该先清理完。”
他低下头，再次亲吻她，这次吻得缓慢。她的嘴巴特别棒，宽大而丰满，对于她的脸来说几乎有些太大——但是还好。
他一手搂着她的腰，另外一只手伸进她柔顺的头发。手掌下她的脖颈感觉顺滑、温暖，他紧抓住她的脖颈，而她轻微地颤抖了一下，并且张开嘴巴表示屈从，让他想把她搂起来，抱着她去壁炉前的地毯上，然后……
一阵急促的敲击声让他猛地抬起头，惊吓得放开了布丽安娜。
“是谁？”布丽安娜按着心脏惊呼道。
书房的一面是全高的窗户——牧师曾经是位画家——一张留着络腮胡的方脸贴在窗户上面，好奇地几乎都把鼻子压平了。
罗杰咬着牙说：“那个是邮差麦克白。这个老浑蛋到底来这里做什么？”
麦克白先生似乎听到了罗杰的问题，向后退了一步，从包里取出一封信，朝罗杰和布丽安娜愉快地挥舞着。“一封信。”他看着布丽安娜，慢慢地用口形说，然后又把目光转移到罗杰身上，奸笑着动了动眉毛。
罗杰到达前面时，麦克白先生已经站在了门廊里，手里拿着那封信。
“看在老天的分上，你为什么不把信从门缝里塞进来？”他问道，“快给我。”
麦克白先生把那封信递过来，做出一副尊严受伤的样子，但是他试着去看罗杰背后的布丽安娜，这个动作削弱了他那副假装受伤的样子。
“我觉得这封信很重要，从美国寄来的，是吧？是寄给那位年轻女士的，不是寄给你的，小伙子。”他满脸堆笑，用力而不文雅地眨着眼，从罗杰边上挤过去，把手臂伸向布丽安娜。
“女士，向您致以皇家邮政的问候。”他说，他的大胡子并未掩饰住矫揉造作的笑容。
“谢谢你。”布丽安娜仍然脸颊红润，但是已经整理了头发，泰然自若地朝麦克白微笑。她接过那封信，看了看它，却没有拆开。罗杰看见信封上的字是手写的，盖有红色的邮政转发戳，但是距离太远，他没法看清寄信人的地址。
“来英国玩，是吗，女士？”麦克白热心地问，“这里就你们两个，全靠你们啊？”他朝布丽安娜转着眼珠，不掩饰好奇地上下打量着她。
“噢，不是的，安格斯叔叔也在，他在楼上睡觉。”布丽安娜绷着脸说。她把那封信对折后，塞进牛仔裤后面的口袋。
罗杰咬了咬脸颊。安格斯叔叔是个被虫蛀坏的玩偶，是个年轻苏格兰人的样子，他们在清理房子时发现的。布丽安娜很喜欢它，擦掉它的格子呢帽子上的灰尘，把它放在了自己客房里的床上。
麦克白扬起了浓密的眉毛。“噢，”他特别茫然地说，“是的，我知道了。你的安格斯叔叔应该也是个美国人吧？”
“不是的，他是阿伯丁人。”除了鼻尖有点红以外，布丽安娜的脸上毫无表情，表现得特别诚实。
麦克白先生高兴极了。“噢，这么说你还有点苏格兰血统！好吧，看你头发的颜色，我早该想到的。真是个漂亮姑娘，真的漂亮。”他仰慕地摇了摇头，假装慈爱的神态变成了好色的神态，这两种神态都让罗杰觉得讨厌。
“嗯，好了。”罗杰意味深长地清了清嗓子，“我想我们不应该耽误你的工作，麦克白。”
“哦，不麻烦，完全不麻烦。”麦克白向他保证道。他一边转身离开，一边探着脖子看了布丽安娜最后一眼。“累坏了也不能休息，是吧，亲爱的？”
“心坏了才不能休息，”罗杰强调地说，同时打开了门，“祝你白天顺利，麦克白。”
麦克白看了看他，脸上又挂起了那种奸笑。
“你也白天顺利，韦克菲尔德先生。”他倾身靠近罗杰，用手肘顶了顶罗杰的肋骨，然后沙哑地低声说：“如果她叔叔睡得深的话，你晚上也要顺利！”
*　*　*
“给，你去看你的信吧？”罗杰把布丽安娜之前扔在桌上的信拿起来，递给她。
她的脸有点泛红，然后接过了信。“不重要，我待会儿再看。”
“如果是私密的信，我可以去厨房。”
布丽安娜的脸更红了：“不是。没什么大不了的。”
罗杰扬起了一边眉毛。她不耐烦地耸了耸肩，然后打开了信封，取出了仅有的那张信纸。
“你自己看嘛。跟你说了，不是什么重要的信。”
噢，不重要吗？他心想着，但是并没有说出来。他接过布丽安娜递过来的信纸，然后看了看。
确实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是封从她的大学图书馆转发过来的通知，大意是说她想借阅的某份参考资料不幸无法通过馆际互借获得，但是能够在爱丁堡大学皇家文件馆收藏的《斯图亚特信件集》里查阅。
罗杰抬起头时，布丽安娜正看着他。她抱着双臂，眼睛亮闪闪的，嘴唇紧绷着，看他敢不敢说什么。
“你应该告诉我你在找他的，”他轻声说，“我可以帮忙。”
她微微耸了耸肩，罗杰看见她吞咽口水时喉咙在动。
“我知道怎么做历史研究，我原来经常帮我父……”她停了下来，咬着下嘴唇。
“是的，我明白。”他说，也确实明白。他拉着她的手臂，带着她穿过走廊，来到厨房，然后让她坐到破旧桌子边上的椅子里。
“我去烧水。”
“我不喜欢喝茶。”她抗议道。
“你需要喝茶。”罗杰坚定地说，然后点燃了炉子，煤气的火焰发出呼呼声。他转身到橱柜边上，拿下几个杯子和碟子，然后想了想，又从顶层取下了那瓶威士忌。
“我真的不喜欢喝威士忌。”布丽安娜看着那瓶酒说。她打算从桌边离开，但是罗杰伸手抓住她的胳膊阻止了她。
“我喜欢喝，”他说，“但是我很不喜欢一个人喝。你陪我喝，好吗？”他朝她微笑，希望她也微笑着回应他。最终她勉强地微笑了，然后放松地坐到椅子上。他坐到她对面，给自己倒了半杯琥珀色的浓郁威士忌。他愉悦地闻了闻酒香，然后慢慢地喝了一小口，让醇香的美酒流下喉咙。
“噢，”他低声说，“格兰杰牌的威士忌。你确定不喝点吗？要不在你的茶里加一点？”
她沉默地摇了摇头，但是在水壶响起来时，她站起来去把壶从火上提下来，把开水倒进茶壶。罗杰站起来走到她身后，伸出双臂搂住了她的腰。
“没什么好羞愧的，”他轻声说，“只要可以的话，你是有权知道的。詹米·弗雷泽毕竟是你父亲。”
“但是他不是……不算是。”她低着头，罗杰能够看到她头顶上翘起头发的整洁发旋，她的前额中部还有发旋，让她的头发形成柔软的波浪形，没有贴在脸上。
“我有过父亲，”她说，声音听上去有些哽咽，“我爸爸，弗兰克·兰德尔，他才是我父亲。我爱……爱过他。我不应该去寻找其他东西，就好像他还不够，就好像……”
“不是这样，你知道的。”他把她转过来，用手指抬起了她的下巴，“这与弗兰克·兰德尔无关，也与你对他的感情无关。是的，他曾经是你的父亲，没有什么事情会改变这个事实。但是你会好奇，想去了解，这也是很正常的。”
“你以前想去了解吗？”她伸手把他的手推开，但是他却抓住她的手指不放。
他深吸气，在威士忌中寻找慰藉。“是的，我以前也想去了解。我觉得你也需要去了解。”他握住她的手指，带她朝桌边走去，“来坐下，我会告诉你的。”
他知道想念父亲是什么滋味，尤其是想念未知的父亲。曾经有段时间，刚上学的时候，他痴迷地看过他父亲的奖章，随时把那个丝绒小盒子装在他的口袋里，向朋友们吹嘘父亲的英勇事迹。
“我给他们说的关于我父亲的故事，全都是编出来的，”他说着，低头往散发着芳香的茶杯里面看，“烦得别人把我揍了一顿，还因为在学校里撒谎被打过耳光。”他抬头看着她，然后有些痛苦地微笑起来。
“我当时必须要让他成为真的，懂吗？”
她点了点头，眼睛里充满了理解的神情。
他又喝了一大口威士忌，都懒得慢慢品尝。“幸好我爸爸——牧师——似乎知道了问题所在。他开始给我讲关于我父亲的故事，真实的故事。不特别，也没有英雄事迹。他确实是个英雄，杰里·麦肯锡，他的飞机被击毁之类的事迹。但是牧师给我讲的那些故事都是他小时候的事情；说他搭燕子窝，结果把洞留得太大，让一只布谷鸟住了进去；说他来这里过节，他们一起在城里玩的时候他喜欢吃什么；说他在口袋里装了许多滨螺，后来忘记拿出来，结果滨螺发臭，毁了他的裤子……”他停了下来，朝她微笑，喉咙仍然因为回忆而紧绷着，“他让我父亲变得真实。我当时特别想念他，因为那时的我大概知道自己想念的是什么——但是我必须去了解。”
“有人会说你没法想念你从未拥有的东西，说最好完全不要去了解。”布丽安娜端起茶杯，蓝色的眼睛在杯沿上方凝视着。
“有人是傻子，或者懦夫。”
他又往杯子里倒了少许威士忌，扬着眉毛把酒瓶朝她那边倾斜。她没有说话，把杯子递了过来，让他往里面哗哗地倒了酒。她喝了一口，然后把杯子放下。
“你母亲呢？”她问道。
“我对她的记忆不多，她去世的时候我还没满五岁。车库里有些箱子……”他朝窗户偏了偏头，“全是她的东西，她的信件。就像爸爸说的那样：‘每个人都需要历史。’我的历史就在那里，我知道如果有需要，我就会去了解更多。”他打量了她很长一会儿，问道：“你很想念克莱尔吗？”
她看了看他，轻轻地点了点头，然后又把空杯子递过来，让罗杰再给她倒酒。
“我不敢……以前……不敢去看。”她说，眼睛凝视着倒出酒瓶的威士忌。
“不光是他……还有她。我是说，我知道詹米·弗雷泽的故事，妈妈给我讲过很多关于他的事情，比我在历史资料里能够找到的要多得多，”她补充道，无力地尝试微笑，然后深吸了一口气，“但是妈妈……最先我试着假装她只是走了，像去旅游那样。后来我没法再假装，就试着相信她已经死了。”她开始流鼻涕了，或许是因为情绪、威士忌或者热茶。罗杰伸手拿来挂在炉子边的茶巾，塞给了桌子对面的她。
“但是她没有死。”她拿起茶巾，生气地擦着鼻子，“问题就在这里！我会时刻思念她，知道我不会再见到她，但是她没有死！当我想到——同时也希望——她在那个我让她去的地方过得开心时，我又怎么能悼念她？”
她大口喝完杯中的酒，被轻微地呛到，然后喘过气来。她用深蓝色的眼睛瞪着罗杰，似乎她被呛到应该责怪罗杰。
“所以我确实想去寻找。我想找到她，找到他们，看她是否安好。但是我不停地想，或许我并不想去寻找，因为如果我发现她过得不好，或是发现某些可怕的事情，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我发现她死了怎么办？或者发现他死了——呃，这或许没有那么重要，因为他反正已经死了——但是我必须去寻找，我知道我必须要去。”
她用力把杯子放到他面前：“再来。”
他张开嘴巴，打算说她已经喝很多了，但是看了看她的脸，改变了主意。他闭上嘴，给她倒了酒。
她不等罗杰给她加茶，就把杯子端到嘴边，接连喝了两大口。她咳嗽起来，把酒喷溅出来，然后放下杯子，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所以我现在在寻找，或者说曾经在寻找。但是，在我看到爸爸的书，看到他的笔迹时……一切似乎都不合适了。你觉得我错了吗？”她问道，透过挂着泪水的睫毛，忧伤地看着他。
“没有，”他温柔地说，“你没有错。要知道你是对的。我会帮助你。”他站起来，扶着她的胳膊让她站了起来，“但是现在，我想你或许应该去躺会儿，嗯？”
他扶着她上了楼，在走廊里走了一半时，她突然挣脱，迅速跑进了浴室。他倚靠在外面的墙上，耐心地等她跌跌撞撞地走出来，脸色白得就像墙裙上方的陈年石膏。
“格兰杰威士忌被浪费了。要知道你是个酒鬼，我就给你喝点便宜的了。”他说，搂着她的肩膀，扶她走进了卧室。
她瘫倒在床上，让罗杰给她脱掉鞋袜。她翻身趴着，把安格斯叔叔抱在臂弯里。
“跟你说过我不喜欢喝茶。”她嘟哝着，很快便睡着了。
*　*　*
罗杰又工作了一两个小时，整理书籍，捆绑纸箱。这是个安静、昏暗的下午，只听见轻柔的雨滴声和外面偶尔有汽车经过的呼呼声。天开始暗下来，他打开了台灯，穿过走廊去厨房，清洗手上的污垢。
一大锅牛奶般的韭葱鸡汤在炉子后面汩汩作响。菲奥娜说要怎么做？把火调大？还是关掉？还是往锅里面加东西？他怀疑地看了看锅里，决定不去管它。
他收拾了之前喝剩下的茶——清洗并擦干茶杯，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挂在橱柜里的挂钩上。自罗杰记事以来，牧师就拥有的那套古老的柳树图案茶具就剩下这几个杯子了，上面都画着蓝白相间的中式树木和塔，此外还有几个都是从杂物义卖会上买来的不相配的杯子。
菲奥娜当然会买新的。她之前就拿着杂志上的瓷器、水晶和镀银餐具的照片来给他们看。布丽安娜当时发出合适的赞赏声，罗杰则被烦得眼神呆滞。他想，那些旧餐具会全部送去义卖会，至少有人会用得着它们。
他心血来潮，取下刚才洗的那两个茶杯，把它们包在干净的茶巾里，带去了书房，把它们塞进了那个为自己留下来的箱子。他感觉特别傻，但是同时又觉得这样做更好一些。他环视发出回声的书房，空荡荡的，只剩下软木墙上那张纸。
这么说你的家就算是永远消失了。呃，他早就离开了家，不是吗？
是的，这让他感到心烦。实际上，他的烦恼要比他对布丽安娜吐露的多得多。
老实说，正是因为这点，他才花了这么久的时间来清理牧师住宅。清理住宅的工作量确实很大，他自己在牛津也确实有工作要做，他在整理那上千本书时确实很仔细，但是只要他愿意，他本可以更快地清理完。
若是房子没人接手，他或许永远也不会清理完。但是，菲奥娜在后面催促，布丽安娜在前面引诱……想到她们两人时，他微笑起来——一个是像鹪鹩那样的小个子，长着黑色的鬈发；一个是像维京人那样的高个子，长着火红的头发。可能需要有女人，男人才会多做事。
不过，是时候完成工作了。
带着严肃的仪式感，他拔掉那张发黄的纸上的大头针，从软木墙上取下那张纸。那是他的家谱，牧师用圆润、整洁的字迹填写的族谱表。
一个又一个，一代又一代的麦肯锡氏。他最近在考虑把自己的姓改回去——这不只是为了唱歌。毕竟，牧师去世了，他也不打算常回因弗内斯，而这里的人都知道他姓韦克菲尔德。族谱的意义毕竟就在这里，罗杰不应该忘记自己是谁。
牧师知道其中几个人的故事，但是族谱上的大多数人，他也只知道名字。而且，即使只是名字，罗杰都还不知道，特别是那个最为重要的人——那个将那双绿色眼睛遗传给他的女人。她的名字很合理地没有出现在族谱上。
罗杰的手指停留在族谱表顶部。他就在那里，那个被偷换下的孩童——威廉·巴克雷·麦肯锡。他是个私生子，是在养父母的抚养下长大的，他的亲生父母是麦肯锡氏族的首领和一个被判火刑的女巫——杜格尔·麦肯锡与女巫吉莉丝·邓肯。
吉莉丝·邓肯当然不是女巫，但是她的身份也和女巫一样危险。罗杰遗传了她眼睛的颜色——至少克莱尔是这么说的。他有没有从她那里遗传其他东西呢？那种令人惊恐的穿梭时空的能力，是否也未曾察觉地在数代造船工匠和牧人中遗传下来呢？每次看到那个族谱表，他就会想到这个问题——因而也想去一探究竟。他理解布丽安娜的纠结。他很清楚，要平衡恐惧和好奇很困难，在需要了解实情的同时，也会害怕发现实情。
没错，他可以帮助布丽安娜寻找到实情，但是对于自己的事情……
他把族谱表放进文件夹，然后把文件夹收进箱子。他合上纸箱顶部，然后在盖子上面精确地横竖拉上两条胶带。
“就这样了。”他说出声来，然后离开了空荡荡的书房。
*　*　*
走到楼梯顶端时，罗杰惊讶地停了下来。布丽安娜刚才在洗澡，不顾风险地使用那个古老的煤气热水器，它的搪瓷已经破裂，火焰也持续发出隆隆的声音。现在，她踏进走廊，什么也没穿，只围着浴巾。
她转身沿着走廊离开，没有看见他。罗杰站着纹丝不动，听着自己的心脏怦怦跳动，感觉自己的握着抛光栏杆的手掌变得湿滑。浴巾恰当地遮掩了她的身体，他此前在夏天见过身穿三角背心和短裤的她。现在让他激动的是那条浴巾的纤弱——他知道，只需迅速一拉，他便可以让她全身赤裸。而且，整座房子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
简直就像炸药。他在她身后走了一步，然后停了下来。她听见了他的脚步声，也停了下来，但是过了很长一会儿，她才转过身来。她的双脚赤裸着，足背很高，脚趾修长，踩出来的纤细、弯曲的脚印，在走廊的长条地毯上呈现出深色。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径直看着他，深蓝色的双眼斜视着。她的身后是走廊尽头的高窗户，在外面雨天的灰暗光线的映衬下，她裹着浴巾的身体显得黑暗。
如果他去触摸她，他知道她会有什么感受。她的皮肤会因为才洗完澡而仍然火热，膝盖、大腿和手肘的沟缝里会仍然潮湿。他能够闻到她，闻到混杂着香波、香皂和美容粉的气味，闻到她带着隐约花香的肌肤的香味。
她在地毯上的脚印延伸到他面前，就像一条脆弱的脚印链条把他们相连。他蹬掉凉鞋，把赤裸的脚踩到其中一个脚印上，脚印接触到他的皮肤，感觉凉爽。
她的肩膀上有水珠，就像她身后窗玻璃上的雨滴，似乎她刚从雨中穿过窗户进来。他朝她走去，她抬起了头，身体抖动，让裹在头上的毛巾掉了下去。
深红棕色的卷曲长发闪亮着掉了下来，湿淋淋地擦着她的脸颊。不是蛇发女妖式的美，而是水妖式的美。“水妖，”他在她那通红的脸颊边耳语道，“你看上去就像才从苏格兰高地的小溪里走出来一样。”她搂住他的脖子，让浴巾滑下去，他们相互紧贴着的身体，让浴巾没有掉到地上。
她的后背裸露着。尽管她的肌肤让他的手掌感到温暖，但从窗户吹进来的冷空气还是让他前臂上的寒毛竖了起来。他想把浴巾拉起来，给她围上，让她不受冻；与此同时，他又想把她的浴巾彻底拉下去，然后脱掉自己的衣服，就在吹着冷风的潮湿走廊里，相互交换身体的热量。
“蒸汽，”他低声说，“天哪，你身上在冒蒸汽。”
她噘起嘴唇亲吻了他。“你也浑身滚烫。罗杰，你还没有洗澡……”她搂着他的脖子，手指冰凉。她张开嘴巴，想再说什么，但是他亲吻了她，感觉到潮湿的热量穿透了他的衬衫。
她向上抬起乳房，紧贴着他，在亲吻中张开嘴。浴巾裹在她的胸上，让他的双手感觉不到乳房的轮廓，但是他能够想象。他能在心中看到她的乳房，圆润而光滑，丰满得有些摇晃，让人迷醉。
他的手向下游走，抓住她浑圆的裸露臀部。她被惊吓到，失去了平衡，然后他们二人尴尬地向下倒去，抓住彼此，努力想站直。
罗杰的膝盖撞到地上，然后把她也拉了下来。她身子歪斜，四肢张开倒了下来，最后大笑着躺在了地上。
“嘿！”她伸手去抓浴巾，但是他扑到她身上，于是她便放弃了。他对她乳房的想象没错。他手下那个乳房现在赤裸着，丰满而柔软，坚硬的乳头顶着他手掌中心。
简直就像炸药，引线已经被点燃的炸药。他另外那只手放在她盖着浴巾的大腿的顶部，几乎可以感受到潮湿的卷毛在手指上轻擦。天哪，它们是什么颜色呢？如他想的那样，是深红褐色？或者像她的头发那样，是深红棕色？
他那只手不由得继续向下游走，特别想捧住他能够感觉到的那个柔软、湿滑的丰满部位。他离得那么近，却又努力让自己停了下来。
她伸手抓住他的胳膊，让他继续往下。“求你，”她低声说，“求你，我想要你。”
他感觉自己像个铃铛，心跳在脑中和胸中回响，双腿中间坚硬得发疼。他闭上眼睛，呼吸，把手按在粗糙的地毯上，想去除抚摸她肌肤的感觉，以免再伸手去抓住她。
“不，不，不在这里，不像这样。”他说，声音听起来有些奇怪，在他自己听来显得沙哑。
她从堆在臀部四周的深蓝色浴巾里坐起来，就像美人鱼从海浪中出来。她的身体已经冰凉下来，她的肌肤在灰暗的光线中苍白得像大理石，但是光滑的手臂、乳房和肩膀上却有着鸡皮疙瘩。
他触摸了她，肌肤既粗糙又光滑。他把手指伸到她的宽大的嘴上。他的嘴唇仍然感受得到她——洁净的肌肤、牙膏的气味，以及甜蜜而柔软的舌头。
“更好些，”他低声说，“我想我们的……第一次更好些。”
他们跪着相互凝视，冷风在他们中间窸窣，说着他们未说出口的话。炸药的引线仍然在燃烧，但是现在慢了下来。罗杰感觉无法动弹；或许她最终还是蛇发女妖。
牛奶烧煳的气味飘上楼来，他们两人都立即站了起来。“有东西燃起来了！”布丽安娜说，然后迅速朝楼梯跑去，把皱巴巴的浴巾留在了原地。在她经过时，罗杰拉住她的胳膊。她摸上去冰冰的，被走廊里的穿堂风吹凉了。
“我去关火，”他说，“你去穿上衣服。”
她用蓝色的眼睛迅速看了看他，然后消失在备用的卧室里。卧室门在她身后关上，然后他朝走廊那头冲了过去，砰砰地跑下楼梯，朝煳味跑去，摸过她的手掌仍然火烫。
*　*　*
楼下，罗杰处理了溢出来被烧煳的汤，同时斥责着自己。他刚才干了什么？像只去产卵的发狂鳟鱼那样扑到她身上，扯掉她的浴巾，把她拉到地上——天哪，她肯定会觉得他和强奸犯差不多了！
与此同时，他胸中那种火热的感觉既不是因为羞愧，也不是因为炉子的热量，而是因为她肌肤散发出来的潜在热量仍然温暖着它。她刚才说了“我想要你”，而且她是认真的。
他很熟悉身体语言，在触碰到别人的身体时，能够分清楚欲望和屈从。但是，在刚才感受到她身体的那个短暂瞬间里，他所感觉到的远不止于身体。宇宙在那时出现变动，发出轻弱、决断的咔嚓声，他现在仍然能够听到这个声音在骨头里回响。
他想要她，想要她的全部，不仅仅是上床，不仅仅是她的躯体。他想要的，始终都是她的全部。《圣经》中的那种训令，“成为一体”，似乎就是当前的东西，特别真实。刚才在走廊的地板上，他们几乎成为一体，而那样戛然而止，让他突然感觉特别脆弱——他不再是完整的个人，而只是某个未成形的东西的一半。
他把那些剩下的烧煳了的汤倒进洗碗池。反正他们今晚是要去酒馆吃晚饭的。最好离开这所房子，远离诱惑。
晚饭、闲聊，或许还可以在河边散步。她想去参加平安夜礼拜。在那之后……
在那之后，他会正式地询问她。他知道，她肯定会答应。然后……
呃，然后，他们就会回家，回到黑暗、私密的房子里。没有其他人打扰，在进行神圣之事的秘密夜晚，带着新降临于世上的爱意，他会把她抱到楼上。在这个夜晚，处子之身的舍弃，并不是纯洁的丧失，而是永恒愉悦的诞生。
罗杰关了灯，离开了厨房。在他身后，他忘记关掉的煤气火焰在黑暗中蓝黄相间，就像爱火那样热烈而稳健。

Chapter 18 失礼的情欲
韦克菲尔德牧师曾经是个和善的普世基督教徒，包容各种不同的宗教观点，而且那些在信众看来反常的教条，只要不是特别亵渎神灵，他都愿意接受。
但是，罗杰打小接触的就是严厉的苏格兰长老教会，以及它那种始终怀疑任何与罗马天主教有关的事情的特征，所以对于进入天主教堂，他感觉还是有种残留的焦虑——就好像他有可能会在门口被抓住，然后被着装古怪的真十字架教会的杂役强迫洗礼。
在他跟着布丽安娜走进那座不大的石头建筑时，这种暴力行径并没有发生。教堂正厅的远端有个身穿白色长袍的男生，但是他正平静地忙着点燃那两对装饰圣坛的白色的高蜡烛。空气中有种微弱的陌生气味。罗杰试着轻微地呼吸了一口。焚香的气味？
在他身边，布丽安娜停了下来，在小包里翻找，然后拿出一小块圆形的黑色蕾丝，用发夹别在了头顶上。
“那是什么？”罗杰问道。
“我不知道你们叫它什么，”她说，“在教堂里不想戴帽子和面纱的时候，就戴这个东西。现在已经不时兴了，但是我从小戴到大，已经习惯了。以前女人不盖着头，是不准进天主教堂的，你知道的。”
“我还真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呢？”他好奇地问道。
“或许是因为圣保罗，他觉得女人应该始终把头发遮起来，以便不成为失礼情欲的对象。”她说着，从包里抽出梳子，整理她的发梢。“真是个古怪的老东西。”她补充道，把梳子塞回了包里。“妈妈总是说他害怕女人，觉得女人很危险。”她说，灿烂地咧嘴笑着。
“是很危险。”他冲动地俯身亲吻了她，不理会附近人们的注视。
她有些惊讶，但是向前踮起脚，也轻快地吻了他。罗杰听到附近有人发出表示不赞同的低弱声音，但是没有理会。
“在教堂里，而且还是平安夜！”后面有人沙哑地低声说。
“呃，也不算是在教堂里了，安妮，这里只是教堂的前厅，是吧？”
“而且他还是牧师的孩子！”
“你知道那句谚语，安妮，鞋匠家的孩子总是赤脚。我敢说，牧师家的孩子总是去投奔魔鬼，一样的道理。走，我们进去。”
那两个人的声音逐渐往教堂里面远去，伴随着古巴式高跟鞋的古板踢踏声和更轻弱的男人拖着脚走路的声音。布丽安娜向后退了一点，抬头看着他，嘴巴颤抖着想大笑。
“你去投奔过魔鬼？”
他低头朝她微笑，然后摸了摸她热情洋溢的脸。她为圣诞节而戴着她祖母的项链，皮肤有光泽得就像淡水珍珠。
“也要魔鬼接纳我啊。”
她还没来得及回应，教堂的门就打开了，一阵雾蒙蒙的风打断了他们。
“韦克菲尔德先生，是你吗？”他转过身，发现两双明亮、好奇的眼睛看着他。那是两个老妪，都差不多四英尺六英寸高，穿着冬衣，手挽手站在那里，白色的头发从小毡帽下露出来，看起来就像一对相同的门碰。
“麦克默多太太，海耶斯太太！你们圣诞快乐啊！”他微笑着，朝她们点了点头。麦克默多太太家与牧师住宅之间，就隔着两户人家。她每个星期天都会与朋友海耶斯太太去教堂。罗杰打小就认识她们了。
“改信罗马天主教了，韦克菲尔德先生？”克里西·麦克默多问道。杰西·海耶斯因为朋友的风趣而咯咯地笑起来，帽子上那几颗红色的樱桃装饰蹦来蹦去。
“暂时还没有，我只是送朋友来礼拜，你认识兰德尔小姐吗？”罗杰仍然微笑着说，并把布丽安娜拉到前面，向两位小个子的老太太介绍了她，然后在内心里咧嘴笑着，看她们带着坦率的好奇心上下打量她。
对麦克默多太太和海耶斯太太而言，他出现在这里就是在宣告自己的意图，明显得就像在晚报上刊登全版的广告。布丽安娜没有意识到这点，真是太糟糕了。
她没有意识到吗？她半掩着微笑，看了看罗杰。罗杰感觉到她在捏他的胳膊，就捏了一会儿。
“哎哟，那个小伙子把香炉端进来了！”海耶斯看到另外一个穿白袍的男生从圣殿里出来，于是叫喊道，“最好搞快些，克里西，不然没位置了！”
“很高兴见到你，亲爱的，”麦克默多太太对布丽安娜说，说话时仰着头，帽子都快掉下来了。“哟，真是个又高又漂亮的姑娘！”她眨着眼睛，看了罗杰一眼，“找到配得上你的如意郎君了，是吧？”
“克里西！”
“就来了，杰西，就来了。别着急，还有时间。”她戴好装饰着松鸡羽毛的帽子，然后转过身，慢悠悠地去找她的朋友了。
上面的钟再次敲响，罗杰拉住了布丽安娜的胳膊。他看见就在他们前面的杰西·海耶斯回头看了一眼，眼睛里充满了猜疑，微笑中有种会意的狡诈。
布丽安娜把手指伸到门口墙上的小石盆里，然后拿出来在胸前画了十字。罗杰突然觉得这个动作熟悉得很奇怪，尽管它属于罗马天主教会。
几年前，他们和牧师去丘陵远足，在一片小树林中遇到了一个圣水池。那是一眼不大的喷泉，喷泉边上立着一块扁平的石碑，碑上的雕刻图案几乎已经被磨平了，只剩下一个人形。
那个昏暗的小池子上面有种神秘感。他和牧师在那里站了会儿，没有说话。然后，牧师沉默着弯下腰，捧起一捧水，泼洒在那块石碑下面，接着又捧起一捧，浇到自己的脸上，然后他们才跪下去，喝下了冰甜的泉水。
当时，在牧师弓着的后背上方，罗杰看到了泉水上面的树枝上用布料系成的结。那是信物，用来提示祈祷文的，把它们系在那里的肯定是某个仍然拜访这个古老神龛的人。
人们在找寻心中的愿望时，先用水来祝福自己。这种做法持续了几千年呢？罗杰用手指蘸了圣水，笨拙地摸了摸头和心，说了些可能是祈祷词的话。
他们在东边的耳堂里找到了座位，与一家人挤着坐下。那家人正喃喃低语，忙着安置好随身物品和打着瞌睡的孩子，来回递着外衣、手袋和奶瓶。这时，一个呼哧呼哧的风琴在看不见的地方开始小声地演奏《小伯利恒歌》。
音乐停止，人们安静地等待，然后音乐再次响起，大声地演奏《齐来崇拜歌》。
队列沿着中间的过道走下来，罗杰随着全体信众站了起来。队列里有几个身穿白袍的辅祭，其中一人提着摇摇晃晃的香炉，香炉朝众人散发出一缕缕芳香的烟雾，另外一个拿着一本书，还有一个拿着高大的十字架，上面的恐怖人形十分显眼，涂抹着血腥的红漆，就像司祭那金色和深红色的衣服。
罗杰不禁感到震惊和反感，各种残暴的盛典，以及起伏歌唱的拉丁语赞歌，与他潜意识觉得适合教堂的东西大相径庭。
不过，随着弥撒的继续，事情似乎变得正常了，先是特别熟悉的读《圣经》的仪式，后来是那种惯常的布道，无聊却隐约令人愉快。在布道过程中，“和平”“好心”以及“爱”这些惯常的圣诞宣言，从他的脑海里冒了出来，宁静得就像漂浮在词语池塘上的白色百合花。
信众第二次站起来时，罗杰的陌生感已经全部消失了。教堂里充满了温暖而熟悉的闷热空气，混杂着地板蜡、潮湿羊毛和石脑油的气味，以及微弱的威士忌气味——礼拜仪式冗长，有些信徒事先喝了些酒。但是，他还是刚好能够注意到那种带有麝香味的微弱乳香。深呼吸时，他觉得自己闻到了布丽安娜头发散发出来的青草味。
她的头发在耳堂的昏暗光线中闪亮，浓密而柔软地搭在她那件深紫罗兰色的针织套衫上。昏暗的光线削弱了她头发的红棕色，变成了红鹿皮似的浓郁赤褐色，让他有种无助的渴望感，就像之前在苏格兰高地被一只鹿惊吓到时那样——他特别想去抚摸她的头发，轻抚那头蓬乱的东西，以某种方法把它们留在身边，同时又明确地知道，自己动一动手指就能让它们飘扬起来。不管别人怎么看，他心想，圣保罗在评论女人头发时，知道自己到底在说什么吗。失礼的情欲，是吗？他突然回忆起那个空荡荡的走廊和布丽安娜身体上冒出来的蒸汽，当时她的湿发在他的皮肤上冰冰的。他转移视线，想把注意力集中在圣坛的活动上，司祭现在正举起一大平盘面包，一个小男生疯狂地摇着铃铛。
他看着布丽安娜走上去取圣餐，有点吃惊地意识到自己在沉默地祈祷。在明确了自己的祈祷词的内容后，他稍微放松了一点——不是他所预料的不光彩的“让我拥有她”，而是更加谦逊的——他希望也更加可接受的——“让我配得上她，让我正确地爱她，让我照顾她”。他朝圣坛点了点头，然后发现旁边那个人在好奇地看他，便坐直身子，清了清嗓子，感觉有些尴尬，就好像自己的私密对话被人发现了一样。
布丽安娜走了回来，双眼睁得大大的，凝视着内心深处的某些东西，宽大、甜蜜的嘴上挂着做梦般的微笑。她跪了下去，罗杰也跪到了她旁边。
她现在有种亲切的神情，但是她的面容并不温柔。鼻子笔直，表情严厉，红色的浓眉只有在拱起时才不那么沉重；下巴和脸颊很干净，就像是从白色大理石中切割下来的一样；她的嘴巴很快就能变化，从一张柔软而慷慨的嘴，变成中世纪修女院院长的嘴，嘴唇被封印在石头般冰冷的禁欲当中。
身边有个嘶哑的格拉斯哥口音大声唱起《东方三王》，把他惊醒过来，及时看到了司祭沿着过道大模大样地走下来，四周围着辅祭，伴随着一团团欢欣的烟雾。
*　*　*
“‘我们东方三王，要抽橡皮雪茄……装上雪茄，它就爆炸了……’”在他们沿着河岸步道散步时，布丽安娜轻声地唱了起来，“你把天然气关了的，是不是？”
“关了的，”他让她放心道，“别担心。家里有燃气炉和浴室热水器，如果说现在还没有爆炸，那么肯定是有神在保佑。”
她大笑起来：“长老教会的人信守护天使吗？”
“当然不信。那是天主教宣扬的迷信，是吧？”
“好吧，我让你和我去做弥撒，希望这不会让你坠入地狱。那长老教会的人信地狱吗？”
“噢，我们信地狱，和信天堂差不多。”他告诉她。河边的雾气更重了。罗杰心想还好没有开车来，在昏暗的白色浓雾里，能见度顶多五英尺。他们手挽着手，在尼斯河边散步，脚步声模糊不清。被浓雾包裹，他们四周的城市已经看不见了，就好像不存在一样。他们把那些参加礼拜的人甩在后面，现在周围都没有人了。
没有了在教堂里感觉到的那种温暖和自信，罗杰感到异常地暴露、寒冷和柔弱。只是紧张而已，他心想，然后把布丽安娜的胳膊抓得更紧了。是时候了。他深吸一口气，冰凉的雾气填满了他的胸腔。
“布丽安娜。”她还没有停下来，他就抓着她的胳膊，让她转身面对着他，她的头皮在街灯的昏暗光线里剧烈地摆动起来。
细密的雾气中，水滴在她的皮肤上发着微光，像珠宝那样在她的头发里闪亮。透过她夹克的衬垫，他在记忆中感受到了她的裸露肌肤，尽管雾气让手指感到冰冷，但是手掌里却感觉火烫。
她的双眼宽大、深沉得就像一片湖，湖水里面有神秘的东西在移动，在泛着波纹的水下若隐若现，若有若无。肯定是水妖，是一只水马，鬃毛和皮肤都散发着光芒。那个触摸了这个生物的男人已经消失，与它永远凝合，被带到水中，淹死在赋予它家园的湖中。
他突然感觉到害怕，不是怕自己，而是怕她；似乎那个水的世界里会有东西显形，把她抓回去，远离他。他抓住她的手，似乎是为了阻止她。她的手指冰冷而潮湿，在他温暖的手掌里冷得让人惊讶。
“我想要你，布丽安娜，”他轻声说，“我说得已经不能再直白了。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什么都没有说，但是她的表情变了，就好像水中被投入石头那样。他能够明显地看出来，就好像在阴冷的冰川湖中看见自己的投影被扰动那样。
“你不想我那样说。你不想听到我那样说，是吗？”雾气降落在他的胸中，他呼吸时感觉空气冰凉，心肺似乎被冰冷的针刺穿。
布丽安娜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好吧，没关系的。”他努力放开她的手说，声音里的平静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这不会让你为难的，是吧？”
他正要转身前行，布丽安娜拉住他的袖子，阻止了他。
“罗杰。”
要转身面对她真是特别困难，他不想听安慰人的空话，不想听到她给出那个无力的“做朋友”的提议。他的失落感如此强烈，觉得自己甚至都不敢去看她。然而，他还是转过身去面对她。她抓住他的头，双手让他的耳朵感觉到冰冷，然后用力地把嘴唇压到了他的嘴唇上，那与其说是一个亲吻，倒不如说是一种绝望得尴尬的盲目疯狂。
他抓住她的双手，把它们拉了下来，推开了她。“你到底在敷衍什么？”愤怒也好过空虚，他在空无一人的街上朝她大喊。
“我没有敷衍！你说你想要我。”她大口喘着气，“我也想要你，你不知道吗？今天下午在走廊里我不是说过吗？”
“你是说过。”他注视着她，“你到底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是我想和你上床。”她脱口而出道。
“但是你不想嫁给我？”
她摇了摇头，脸色特别苍白。他的胃在翻动，既像是恶心，又像是愤怒，然后他爆发了。
“那么说你不会嫁给我，但是你想睡我？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
“不要那样对我说话！”
“那样？你能那样想，我就不能说出来？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么生气过，从来没有！”
她在颤抖，几缕潮湿的头发贴在她的脸上。“我不是想侮辱你。我以为你想……想……”
他抓住她的胳膊，猛地把她拉过来。
“如果我想要的只是睡你，去年暑假就把你睡十几次了。”
“绝对不可能！”她挣开一只胳膊，在他下巴上扇了一巴掌。
他大吃一惊，然后抓住她的手，把她拉过来亲吻她，而且亲吻得比她之前的还要用力，还要久。她个子高，身体有力，还很生气，但是他更高、更有力、更生气。她踢腿挣扎，而他不停地亲吻她，直到他感到满意，才停下来。
“当然可能。”他说着，喘着气放开了她。他擦了擦嘴，然后颤抖着向后站。他的手上有血，她刚才咬了他，但是他完全没有感觉到。
她也在颤抖，脸色苍白，紧闭着双唇，脸上毫无表情，只有深色的眼睛里充满了愤怒。
“但是我没有，”他说，呼吸慢了下来，“那不是我当时想要的，也不是我现在想要的。”他在衬衫上擦了擦沾着血的手，“如果你不在乎，不想嫁给我，那么我也不愿意让你上我的床。”
“我在乎！”
“才怪。”
“我特别在乎，所以才不敢嫁给你，你个浑蛋！”
“为什么？”
“因为当我嫁给你——当我嫁给任何人——我的婚姻就得持续下去，你听到没？如果我立下那样的誓言，那么无论付出什么代价，我都会去履行。”
泪水从她的脸上流下来。他伸手到口袋里翻找出手帕，然后递给了她。
“擤擤鼻子，把脸擦干，然后告诉我你到底在说什么，好吗？”
她照他说的做了，抽着鼻子，用手把潮湿的头发捋了回去。她头发上那块愚蠢的小面纱已经掉了下去，吊在发夹上面。他把它扯下来，捏皱在手里面。
“你生气的时候就会有苏格兰口音。”她说，无力地想微笑，把那块揉成团的手帕递还给他。
“不奇怪，”罗杰恼怒地说，“现在给我说说你是什么意思，要说清楚，不然你会把我的盖尔语都逼出来的。”
“你会说盖尔语？”她逐渐镇定了下来。
“我会说，”他说，“如果你不想听我用盖尔语说粗话，那么就快说。你那样到底是什么意思？而且你还是个信天主教的乖乖女，才做完弥撒出来！我还以为你是处女。”
“我就是！是不是处女与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这个气人的问题，她就又说了句气人的话。
“别告诉我你没有其他女生，我知道你有！”
“是的，我有！我不想娶她们，她们也不想嫁给我。我不爱她们，她们也不爱我。我爱的是你，该死的！”
她倚靠着路灯柱，双手放在背后，直视着他的眼睛：“我觉得我也爱你。”
他出了口气，这才意识到自己始终在屏着呼吸。“噢，你爱我。”雾气在他头发里凝结成冰冷的水，沿着他的颈子流了下去，“嗯，是的。关键词是‘觉得’，还是‘爱’？”
她稍微放松下来，然后吞了一口唾液：“都是。”
他开始讲话，她向上伸出手阻止了他。
“都是。但是……但是我忍不住去想发生在我母亲身上的事情。我不想那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我身上。”
“你母亲？”简单的惊讶过后，是新爆发的愤怒，“什么？你在想那个该死的詹米·弗雷泽？你觉得无聊的历史学家没法让你满足——你必须要有……有……有强烈的爱，就像她那样。你觉得我或许比不上他？”
“不是！我没有想詹米·弗雷泽！我想的是我父亲兰德尔！”她把双手插进夹克的口袋，用力吞了口唾液。她已经不哭了，但是尖刺般的睫毛上仍然挂着泪水。
“在嫁给我父亲的时候，我母亲是认真的——从你给我的那些照片里我就能看出来。她说过‘无论好坏，无论贫贱’——而且她是认真的。可是后来……后来她遇到了詹米·弗雷泽，然后就忘掉她的誓词了。”
她沉默地动了会儿嘴巴，找寻着词语。
“我……我不怪她，不完全怪她，我思考过她的遭遇，她当时没办法，而我……在她谈起他的时候，能看出来她有多爱他——但是你不知道，罗杰，她也爱过我的父亲，但是后来出了事，她也没有预料到。这不是她的错，但是她食言了。我不会食言，无论如何都不会。”
她伸手擦了擦鼻子，罗杰又沉默地把手帕递给了她。她眨眼忍住泪水，然后直视着他。
“我们还要一年多才能在一起。你不能离开牛津，而我在拿到学位前不能离开波士顿。”
他想说他可以辞职，想说她也可以退学，但是他并没有说出口。她说得对，那样他们两个人都不会开心。
“要是我现在答应你，后来又发生其他事情怎么办？如果——如果我遇到其他人，或者你遇到其他人怎么办？”她的泪水又涌了出来，一滴泪水沿着脸颊流了下去，“我不要冒险伤害你。我不要。”
“但是你现在爱我？”他用一根手指温柔地抚摸她的脸颊，“布丽，你爱我吗？”
她向前走了一步，沉默不语，伸手拉开了她自己外衣的拉链。
“你到底在干什么？”本来就百感交集的罗杰，现在又感到十分惊讶。她伸出修长的手指，拉下了罗杰的拉链。
她把身体紧贴在他身上，从喉咙到膝盖都紧挨着他，突然袭来的寒意被她身体的温暖覆盖住了。
他本能地伸出双臂，搂住了她加有衬垫的后背。她正紧紧抱着他，双臂伸到他的夹克里搂住他。她的头发闻起来既冰凉又甜蜜，浓密的发丝里还有少许焚香的气味，混杂着草和茉莉花的芳香。在她的红棕色的鬈发里，他看到了铜发夹在闪闪发亮。
她没有说话，他也没有。隔着中间那几层薄薄的衣服，他能感受到她的身体，一阵欲望沿着他的双腿蹿上来，就好像他站在电网上似的。他向上抬起她的下巴，亲吻她的双唇。
“……看看那个杰基·马丁，看见她的外套上加的新皮毛领子了吗？”
“哎呀，她丈夫已经下岗半年了，她在哪里弄到钱去买那种东西的？我跟你说，杰西，年轻女人……噢！”
法式高跟鞋踩在人行道上发出的踢踏声停住了，接着是清嗓子的声音，洪亮得可以把死人吵醒了。
罗杰更用力地抱紧布丽安娜，没有移动。布丽安娜也回应地抱紧了他。他的嘴感觉到了她嘴巴的曲线。
“咳咳！”
“噢，好了，克里西，别管他们，好吗？你看不出来他们正忙着吗？”罗杰身后有个声音低声地说。
“咳咳”的声音又传来了，但这次要低了一些。“唔。未来的日子还长着呢。不过……噢，好吧，还是年轻好啊，是吧？”一声长长的叹息，其中有丝怀旧的意味。
两双高跟鞋又发出踢踏声，这次要缓慢许多，从他们身边经过，然后逐渐消失在雾里。
罗杰站了片刻，努力让自己放开布丽安娜。但是，一旦抚摸了水马的鬃毛，放手就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了。他脑海里回响起一首关于水妖的古老歌谣：
要坐好，小詹尼，
要骑稳，小戴维，
你们的首站将会是
小岩洞湖的湖底。
“我愿意等。”他说，然后放开了她。他拉住她的双手，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现在就像雨水积成的水塘那样柔和、清澈。
“不过，你听我说，”他轻声说，“我要拥有你的全部，否则就丝毫不要。”“让我正确地爱她”，他在教堂里默默地祈祷过。格雷厄姆太太以前不是经常跟他说“小伙子，要小心自己追求的东西，因为你刚好有可能得到它”吗？
他隔着针织套衫，捧住她柔软的乳房。“我想要的不仅仅是你的身体——尽管上帝知道，我特别想要它。但是，我要么娶你为妻，要么就不要你。这由你来选择。”
她伸手上去抚摸他，用手指把他额头上的头发拨开。“我理解。”她低声说。
河风冰冷，他伸手去拉上她夹克的拉链。在拉上拉链时，他的手从自己衣服的口袋上擦过，感觉到了里面那个小盒子。他本来打算在吃晚饭的时候送给她。
“给你，圣诞快乐。”他说着，把那个盒子递给了她。
“我去年夏天买的，现在看来像是有先见之明，不是吗？”他说，看着她用冰冷的手指笨拙地撕开印着冬青树的包装纸。
她拿着那个朴素的银手镯，上面刻有文字。他从她手里拿过来，给她戴到手腕上。她慢慢地转动着它，读着上面刻着的法语文字：“我——爱——你——充——满——激——情。”
她把手镯继续转动四分之一，转完了一整圈。
“我爱你。”他说，然后手指一拧，让手镯在她手腕上转了起来。她伸手上去，让它停了下来。
“我也爱你，圣诞快乐。”她轻声说，没有看手镯，而是在看他。

Chapter 19 为壁炉祈福
<h4>1767年9月</h4>
在月亮和星辰下面，睡在赤裸爱人的臂弯里，两个人的身边包裹着动物毛皮和柔软树叶，放松地聆听着栗子树发出的轻柔沙沙声和远处瀑布发出的轰鸣声，这样的场景特别浪漫。睡在简陋的棚屋里，在潮湿的大块头丈夫与同样潮湿的大块头外甥中间被挤成湿软的一团，听着雨水拍打在头顶的树枝上，同时还要不停推开那只浑身湿透的大狗，就没有那么浪漫了。
“空气，我没法呼吸了。”我说，无力地挣扎着坐起来，第无数次把洛洛的尾巴从脸上推开。在狭窄的空间里，男人和公狗散发出的气味特别浓，一种带有麝香的、变质的臭味，其中还有湿羊毛的气味和鱼腥味。
我翻身爬起来，朝外面爬去，尽量不踩到他们。詹米在睡梦中发出哼声，没有了我身体的热量，他裹着披肩，蜷缩成了一团。伊恩和洛洛紧挨着，衣服和皮毛揉成一团，混杂在一起的气息在黎明前的寒冷中形成薄雾，围绕在他们身边。
外面冷飕飕的，但是空气特别新鲜。我狠狠地深吸了一口，差点咳嗽起来。雨已经停了，但是树上还在滴水。空气中的氧气和水汽各占一半，还有山坡上各种植物散发出来的浓郁清香。
我睡觉时穿的是詹米的闲置衬衫，我的鹿皮衣则收起来放在鞍包里，避免被浸湿。穿上鹿皮衣时，我身上冒出了鸡皮疙瘩，颤抖了起来，但是僵硬的皮革却也足够温暖，没几分钟就合身了。
我赤裸着脚，脚趾感觉到很冰冷，腋下夹着水壶，小心翼翼地向下去溪边洗漱。天还没亮，森林里弥漫着雾气和灰白的光线。每天早晚那些隐秘的东西出来觅食时，这种神秘的昏暗光线都会出现。
头上天棚似的树荫里偶尔传来试探性的鸟叫，但是不像常见的那种刺耳旋律。因为下雨，鸟儿们的鸣叫开始得较晚；天空仍然低压压的，西边仍然是乌云，而开始天明的东边则是灰蓝色的云。想到我已经知道鸟儿们一般何时开始歌唱，注意到了不同之处，我感到一小阵愉悦。
詹米说得不错，我心想。他之前建议我们留在山上，不要返回十字溪。现在是九月初，按照梅耶斯的估计，我们还有两个月的好天气——看了看天上的云，我想，应该是相对好的天气——才会冷到必须解决住处的问题。我们有——或许有——足够的时间去建造小屋，打猎做肉，做好冬天来临的物资准备。
“工作会很辛苦，还有些危险。如果雪下得早，或者我打到的猎物不够，那么我们或许会失败。如果你不答应，我们就不留下来。外乡人，你会害怕吗？”詹米之前说。他当时坐在高处的大岩石上，看着下面的河谷，而我则站在他的双膝中间。
害怕算是比较温和的说法了。他的这个想法让我的心警觉地往下沉了。之前答应在山脊上定居下来时，我以为我们会回十字溪过冬。
我们本可以慢悠悠地收集物资，寻找移民的人，然后在春天驾着大篷车回来，共同开垦土地和修建房屋。然而，我们将会完全独自为生，到最近的欧洲人定居处都要走好几天。我们将会独自在荒野里度过冬天。
我们几乎没有工具和物资，只有一把伐木斧、两把刀、一个宿营用的水壶和圆形铁板，以及我较小的那个药箱。要是出事了怎么办？要是伊恩或詹米生病或不小心受伤怎么办？要是我们挨饿或受冻了怎么办？虽然詹米肯定地说我们认识的印第安人不反对我们的计划，但对于其他偶然出现的印第安人，我却没有那么乐观。
是的，我当然会害怕。但是，我已经活得足够久，知道恐惧通常并不致命——至少它本身不会致命。注意，我还没有说零星出现的熊或野人。
这是第一次，我有些怀念河场，怀念热水、温暖的床铺和规律的食物，怀念井井有条、干净整洁和安全的环境。我很清楚詹米为什么不想回去，再依赖乔卡斯塔的慷慨之举生活几个月，会让他背负更多的义务，让他在拒绝她的甜言劝诱时更加困难。
他也知道，甚至比我还清楚，乔卡斯塔·卡梅伦生来就是麦肯锡氏族的人。我很了解她的兄弟杜格尔和科拉姆，知道要对他们的那种遗产保持十分的戒心——理士城堡的麦肯锡氏不会轻易放弃他们的目标，会不齿于通过阴谋和操纵来实现目的。而且，眼瞎的蜘蛛或许会更加确定地编织蛛网，因为它能依靠的就只有触感。
再说，远离默奇森中士也特别有必要，他看上去就是那种记仇的人。还有法科尔德·坎贝尔、那些等人们自投罗网的种植园主和改革者，以及奴隶和政治……是的，我可以看得很清楚为什么詹米不想回到那种瓜葛和混乱当中去，更不用说战争即将来临这个令人惊恐的事实。与此同时，我很确定这些东西都不是他做决定的原因。“不只是因为你不想回河场，是吧？”我倚靠在他身上，感受着他那与夜晚凉风形成对比的体温。季节还未变化，现在仍然是夏末，空气里充满了树叶和浆果被太阳晒出来的香味，但是在山中如此高的地方，夜晚开始变得寒冷了。
我感觉到他胸腔中发出低沉的笑声，他温暖的气息从我耳朵上拂过。“不是很明显吗？”
“是很明显。”我在他怀中转身，把额头靠在他的额头上，让我们的眼睛相隔只有几英寸。他的双眼是特别深的蓝色，和山口中夜晚天空的颜色一样。
“猫头鹰。”我说。
他惊讶地大笑起来，眨着眼往后退，红褐色的长睫毛短暂地向下刷动。“什么？”
“你输了，”我解释道，“这个游戏就叫‘猫头鹰’，谁先眨眼谁就输。”
“哦。猫头鹰。你的眼睛就像猫头鹰，你注意到没有？”他拉住我的耳垂，然后轻轻地把我拉回去，我们额头再次相互靠着。
“不像，”我说，“我的不像。”
“那么清澈明亮，而且特别睿智。”
我没有眨眼：“告诉我，我们为什么要留下来。”
他也没有眨眼，但是我的手感觉到他的胸脯在深呼吸时抬了起来。
“我该怎么跟你说呢？我感觉需要有个地方，需要脚下有雪，需要大山的气息，把它们的气息吸进鼻孔，就好像上帝给亚当生命那样。我需要攀爬时在石头上刮擦，需要看到石头上忍受日晒雨淋的地衣。”他轻柔地说。
他吸进去的空气用光了，然后再次呼吸，吸进了我的气息。他的双手在我的脑后相连，把我稳住，让我们俩面对着面。
“如果我要像个人那样生活，我就必须要有大山。”他简单地说。他的双眼大睁着，在我的眼神中寻找理解。
“你会信任我吗，外乡人？”他说。他的鼻子紧紧按到我的鼻子上，但是他并没有眨眼。
“用生命来信任。”我说。
我们的嘴唇相隔一英寸，我感觉到了他的嘴唇在微笑。
“用心来信任呢？”
“永远。”我低声说，闭上眼睛，然后亲吻了他。
*　*　*
我们做好了安排。梅耶斯回到十字溪，把詹米的指示传达给邓肯，告诉乔卡斯塔我们都安好，同时用我们剩下的钱买尽可能多的物品。如果在下第一场雪之前有时间，那么他就带着补给品回来；如果没有时间，他就在春天回来。伊恩会留下来，我们需要他帮忙建小木屋和打猎。
“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求你今天赐给我们，不要让我们陷入试探。”我心想着《圣经》里面的话，推挤着穿过长在小溪边上的潮湿灌木丛。
不过，我们基本上没有什么被试探的危险，无论好坏，我们在至少一年里不用再次见到河场。至于每天所需的食物，到目前为止我们还可以依赖天赐来获得。在这个季节，熟透的坚果、水果和浆果很多，我就像松鼠那样尽可能勤劳地收集。但是，再过两个月，树叶就会掉光，溪水就会冻结，那时我只能希望上帝还能在冬风的嚎叫中听到我们的祈求。
雨水让溪流涨了许多，比昨天高出大概一英尺。我跪下去，随着后背放松下来，我发出了轻微的呻吟。平时早晨起床时感到的轻微的身体僵硬，因为昨晚在地上睡觉而变得更为厉害。我往脸上浇了冷水，用冷水漱口，然后双手捧起来喝了下去，接着又往脸上浇水。我的手指和脸颊都被冻得刺痛。
脸上滴着水，我抬起头，看到溪对岸上游不远处有两只鹿在水塘边喝水。我一动不动地待着，以免打扰它们，但是它们对于我的存在并未表现出警觉。在白桦树的阴影里，它们和岩石与树木一样是柔和的蓝色，就比阴影稍微深一些，但是它们身体的每根线条都显得特别精致，就像用墨水画出来的日本画。
突然之间，它们就消失了。我眨了眨眼，然后又眨了眨眼。我没有看见它们转身，也没看见它们奔跑——而且它们虽然美得缥缈，但我确定它们不是我幻想出来的；我能够看到它们在对面岸上的泥巴里踩出的深色蹄印。但是它们就是消失了。
我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有听见，但是我身上的寒毛突然都竖了起来，本能像电流一样扩散到我的胳膊和脖子上。它在那里？是什么东西？
太阳已经升起来了，可以看见树顶的绿色，岩石的色彩暖和起来，岩石也开始发出暗淡的光。但是鸟儿丝毫没有声音；除了溪水，万物都纹丝不动。
它离我不到六英尺远，在树丛里若隐若现。它喝水的声音消失在溪水流动的声音里，然后它抬起宽大的脑袋。尽管我并没有发出声音，它还是把长满毛的耳朵转向了我这边。它能够听到我的呼吸声吗？
阳光照到了它的身上，照亮了它的黄褐色身体，让它那双金色的眼睛泛着光芒。它以超乎寻常的平静凝视着我的双眼。微风转了向，我能够闻到它的气味——微弱发酸的猫的气味，以及更浓烈的血腥味。它无视我，抬起长着深色斑点的爪子，讲究地舔着，眼睛在有益健康的沉思中眯了起来。
它在耳朵上擦了几次爪子，在初升太阳的光线下舒适地伸展身体——天哪，它肯定有六英尺长！然后它带着吃饱的满足感独自摇摆着悠闲地走开了。
我之前并没有意识到害怕，纯粹的本能让我定在了原地，十足的惊讶——惊讶那只山狮的美，也惊讶它离我如此之近——让我一动不动。但是，在它离开后，我的中枢神经系统立即解冻了，并且很快变成了碎片。我没有变得语无伦次，但是确实颤抖得很厉害；我花了好几分钟，才设法伸直膝盖站了起来。
我的双手颤抖，在打水时把壶掉了三次。詹米说信任他，我信任他吗？是的，我信任他——可是这毫无用处，除非下次他刚好能够站到我面前。
但是，这次我活着。我站着不动，闭着眼睛，呼吸着清晨的纯净空气。我能够感觉到我身体的每个原子，感觉到血液在奔流着把甜蜜、新鲜的空气输送到每个细胞和每条肌肉纤维里。阳光照到我的脸上，把冰冷的皮肤温暖成可爱的红色。
我睁开眼睛，看到一片令人眩晕的花花绿绿。天已经彻底亮了，鸟儿们现在全都在歌唱了。我沿着小路走回空地，忍住没有回头去看。
*　*　*
詹米和伊恩已经在昨天砍下了好几棵细高的松树，把它们砍断成长十二英尺的木头，费力地把它们滚下山。现在，那些木材就堆在那片小空地的边上，粗糙的树皮被打湿，变成黑色闪亮着。
我打水回来时，詹米正踩倒潮湿的草，踩出一条线。伊恩在一大块扁平石头上生起了火。他已经从詹米那里学会有用的技巧——随时在毛皮袋里装着一把干的引火柴，以及燧石和打火铁。“这会是个小棚子。我们先建小棚子，如果再下雨的话，我们可以睡在里面，但是它不用像木屋那样复杂——我们可以练练手，是吧，伊恩？”詹米说着，全神贯注地皱眉看着那片地。
“除了练手以外，还有什么用处？”我问道。他抬头朝我微笑。
“早上好，外乡人，昨晚睡得好吗？”
“当然不好，”我说，“建这个小棚子来做什么？”
“放肉，”他说，“我们会在后面挖个浅坑，在里面放些燃着的木炭，用烟熏我们可以留下来的肉。还可以做个烘干架——伊恩见印第安人做过，用来做干肉条。我们必须有个安全的地方，让野兽碰不了我们的食物。”
这似乎是个好主意，尤其是考虑到这个地方的那种野兽。我只是对用烟熏肉有些怀疑。我在苏格兰见过用烟熏肉，知道熏肉需要一定的注意力，必须有人在旁边守着，不让火太大或熄灭，定期翻动在熏的肉，还要在肉上面浇油，以免被烤焦或烤干。
决定谁来做这个工作并不困难。唯一的麻烦在于，如果我方法不恰当，那么我们都会被尸碱毒死。
“好。”我说，话中并无热情。詹米听出了我的语气，朝我咧嘴笑起来。
“这是第一个棚子，外乡人，第二个就是给你的。”他说。
“给我的？”听到他这么说，我稍微振奋起来了。
“给你用来放草药和植物。我记得它们确实要占点空间。那里，我们会把木屋建在那里，我们会在那里过冬。”他指了指空地对面，眼中充满了建造者的狂热。
让我很惊讶的是，在第二天天黑时，他们就立起了第一个棚屋的几面墙，用砍下来的树枝充当简陋的屋顶，等有时间再去切割木瓦来盖像样的屋顶。那几面墙是由开了缺口的木头做成的，树皮都还在木头上面，木头中间还有明显的裂缝。但是，它已经足够大，我们三个人和洛洛可以舒适地睡在里面，而且我们在它的一头用石头围起一个火坑，在火坑里面生起火，让棚屋里十分温暖舒适。
我们把房顶上的树枝挪开一部分，留出了排烟孔，让我能够看到夜晚的星星。我依偎着詹米，听着他挑剔自己的手艺。
“你看那里，那根柱子不直，让整个形状都歪了。”他生气地说着，朝远端的角落抬了抬下巴。
“我想那些死鹿并不会在意，来，让我看看那只手。”我低声说。
“这头的屋顶要比那头低足足六英寸。”他无视我继续说道，但还是让我拿起了他的左手。他的两只手上都长着均匀的茧，但是我能感觉到新刮擦出来的粗糙，还有许多细小的碎片，摸起来感觉有很多刺。
“你摸起来就像个豪猪。来，离火堆近些，让我把它们拔出来。”我说着，手从他的手指上擦过。
他顺从地挪动身子，爬着绕过伊恩。伊恩自己拔掉了伤口的木刺，已经枕着毛茸茸的洛洛睡着了。不幸的是，因为挪动了位置，詹米又挑剔地看见了棚屋的其他不足之处。
“你之前没有用圆木搭过棚屋，是吧？”我打断了他对门口的指责，干脆地用镊子从他的拇指里拔出一大块木刺。
“噢！没有搭过，但是……”
“然后你就用伐木斧和刀在两天里搭出了这个棚屋，天哪！而且还没有用钉子！为什么你要期待它像白金汉宫呢？”
“我没有见过白金汉宫，”他特别温和地说，并停顿了片刻，“但是我懂你的意思，外乡人。”
“那就好。”我埋头仔细检查他的手掌，眯眼辨别出插在皮肤里的深色的小木刺。
“至少我觉得它不会倒。”他停顿了很久后说。
“我也觉得不会。”我用布条蘸了些白兰地，擦拭他的手，然后又去料理他的右手。
他沉迷了一会儿。火堆发出柔弱的炸裂声，火焰偶尔被从棚屋缝隙里吹进来的晚风燎起。
“房子要建在高处的山脊上，就是长有草莓的那里。”他突然说。
“是吗？”我低声说，“你是说木屋吗？我以为要建在空地这边呢。”我尽可能多地拔出了他手里的木刺，那些插得太深的，我只有等它们慢慢移动到皮肤表面再处理。
“不是，不是木屋。是一座好房子，有楼梯和玻璃窗户。”他轻声说。他背靠着粗糙的木头，往火堆对面看去，透过那些缝隙，看着外面的黑暗。
“应该会很大。”我把镊子插进箱子，然后合上了箱盖。
“天花板会很高，门道也要很高，那样我进屋时永远都不会撞头。”
“应该会很漂亮。”我倚靠到他旁边，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在遥远的地方，有只狼在嚎叫。洛洛抬起头，发出轻柔的嗷嗷叫声，听了片刻，然后又叹息着躺了下去。
“要给你留一间房来藏酒，给我留一间书房，里面放许多书架来藏书。”
“嗯。”他现在有一本书，一七三三年出版的《北卡罗来纳州自然历史》。他带在身上当指南和参考书。
火堆又逐渐暗淡下去，我们都没有动身去加柴。没烧尽的木块能够让我们温暖地过夜，在天亮时还可以再次点燃。
詹米搂住我的肩膀，然后侧着歪过来，带我蜷缩着倒在我们用许多干树叶充当的沙发上。
“还要有张床，”我说道，“你应该会做床吧？”
“做得和白金汉宫里的床一样好。”他说。
*　*　*
心地善良、秉性忠实的梅耶斯确实在当月就回来了，不仅带来了三头驮着工具、小家具和盐巴等必需品的驮骡，还带来了邓肯·英尼斯。
“在这里？”邓肯好奇地打量着那个在长满草莓的山脊上开始成形的小农庄。我们现在有了两个结实的棚屋，还有一个用圆木围起来的圈，可以用来养马或者其他可能得到的牲畜。
此时，我们的牲畜就只有一头小白猪。它是詹米用一袋我收集的甜山药和一把我用柳枝扎成的扫帚，从三十英里外的摩拉维亚定居点换来的。它还太小，不能关在圈里，所以至今还是与我们共同生活在棚屋里。在那里它很快就与洛洛成为朋友。我倒没那么喜欢它。
“是的，土地不错，水源充足，树林里有泉水，还有溪流穿过。”
詹米带邓肯到可以看到山脊西面斜坡的地方。森林里有天然的谷地，它们现在长满了茂盛的野草，但终究适合用来耕种。“看见没？那里足够大，一开始就可以建至少三十个农庄。我们需要砍许多树，但是刚开始空间足够了。土壤这么肥沃，所以只要肯干，谁都可以依靠花园大的土地养活一家人。”他挥手指了指从山脊延伸到小峭壁的斜坡，远处的河边长着一排悬铃树。
邓肯原来是渔民，并不是农民，但是他顺从地点了点头，注视着面前的土地，听着詹米描述美好的前景。
“我已经用步子丈量过了，不过我们还是需要尽早去恰当地勘测。但是我脑中已经知道是什么样子了——你们带墨水和纸来了没有？”詹米问道。
“噢，带来了。还带了些别的东西。乔夫人送了一床羽毛垫，她觉得应该能用得上。”邓肯对我微笑着，特别忧伤的长脸在微笑时发生了变化。
“羽毛垫？真的？太好了！”我立即摒弃了之前心中关于乔卡斯塔的所有刻薄想法。尽管詹米用橡木给我们做了个不错、结实的床架，用绳索精巧编制了床的底部，但是我只能用雪松树枝来铺床，它们尽管芳香，却不平整，睡着并不舒服。
伊恩和梅耶斯从树林里出来，打断了我在床上翻滚的想法。梅耶斯的腰带上吊着两只松鼠。伊恩自豪地给我看一个巨大的、黑色的东西。我仔细看了看，发现是一只被秋天的谷物养得肥大的火鸡。
“克莱尔夫人，这小子眼力不错。火鸡可狡猾了，连印第安人都很难打到。”梅耶斯赞赏地点头说。感恩节还早，但是我很开心有这只火鸡，它将是我们食物储藏室里的第一个大件。詹米也很开心，不过让他更开心的是火鸡尾巴上的羽毛，他可以用来做许多羽管笔。
“我必须写信给总督，”他在吃晚饭时解释道，“告诉他我要接受他的提议，跟他说清楚这里土地的详细情况。”他拿起一块蛋糕，心不在焉地咬了下去。
“别咬着指甲，你可不想咬坏牙齿吧。”我有点紧张地说。
我们的晚饭包括烤鱼、烧山药、野生李子，以及用研钵捣碎的山核桃粉做成的特别原始的蛋糕。我们基本上就依靠鱼肉和我能够搜寻到的可食用野菜生活，伊恩和詹米忙着建房子，没时间去打猎。我很希望梅耶斯能够决定留足够长的时间，给我们猎杀一头鹿或者其他蛋白质丰富的动物。整个冬天都吃鱼干有些吓人。
“别担心，外乡人，蛋糕不错。”詹米吃着蛋糕说，朝我微笑，然后把注意力转移到邓肯身上。
“邓肯，吃过晚饭后，你和我去河边选你的地方？”
邓肯表情茫然，然后开心又诧异地脸红了。
“我的地方？麦克杜，你是说土地吗？”他下意识耸起了断手那边的肩膀。
“是的，土地。”詹米没有看邓肯，而是用削尖的木签串起一个热山药，开始用手指小心翼翼地剥皮，“我需要你来当我的经纪人，邓肯，如果你愿意的话。要给你付钱才正当。现在，我在想——如果你觉得公平的话——我把一个农庄放到你的名下，但是因为你不能在这里耕种，所以我和伊恩会在你的地里种上庄稼，在那里建个小农场。到时候，如果你喜欢的话，你就有地方可以安定下来，而且还有一点备用的粮食。你说这样合适吗？”
在詹米说话时，邓肯的表情变化了好几次，从沮丧变成惊讶，再变成谨慎的激动。他最不可能想到的就是自己能够拥有土地。他身无分文，无法用双手劳作，如果真的生活在苏格兰的话，他或许会以乞讨为生。
“为什么……”他开口说，然后又停顿下来，吞咽了一口唾液，突出的喉结动了动，“合适的，麦克杜，很合适。”詹米说话时，邓肯脸上就露出了淡然、怀疑的微笑，而且那种微笑就停留在脸上，似乎他没有注意到一样。
“经纪人。”他又吞了一口唾液，然后伸手去拿他带来的麦芽啤酒，“麦克杜，那你需要我做什么呢？”
“需要做两件事情，邓肯。首先是给我找移民。”詹米朝我们木屋的雏形挥了挥手，那里目前就只有一个粗石地基、规划出来的地面，以及一块选来做炉石的宽大石板，现在正靠在地基上。
“我现在不能离开这里。我想让你尽力去寻找那些从阿兹缪尔监狱流放过来的人。他们应该分散开来了，但是他们当时都从威尔明顿经过。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应该在北卡罗来纳州或南卡罗来纳州。尽力去找他们，告诉他们我在这里的打算，然后再把愿意来的人带过来。”邓肯缓缓地点着头，嘴唇在耷拉着的小胡子下面噘着。很少有人留这样的胡子了，但是这很适合他，让他看上去就像个瘦却和蔼的海象。
“很好，”他说，“第二件事呢？”詹米看了看我，然后又看了看邓肯。
“我姨妈，”他说，“你愿意帮助她吗，邓肯？他很需要诚实的人，能够与海军的那些浑蛋打交道，替她在生意上发言。”
邓肯刚才毫不迟疑地答应了詹米，愿意去方圆几百英里的地方为我们的事业寻找移民，但是与海军的浑蛋打交道这个想法，却让他感觉特别不舒适。
“生意？但是我什么都不懂……”
“别担心，”詹米朝他微笑着说，然后这种恳请在邓肯身上起了作用，就像在我身上起作用一样。我能看见邓肯眼神中那种不安逐渐退去。詹米是怎么做到的，我大概已经好奇上万次了。
“对你来说不是难事，”詹米安慰地说，“我姨妈很清楚该做什么，她会告诉你怎么说和怎么做——只是她需要一个代替她说话和做事的人。我会写信给她，你带着信回去，告诉她你很高兴为她做事。”
在詹米和邓肯刚才对话时，伊恩一直在骡子上的包中翻找。现在他拿出了一块扁平的金属，好奇地眯眼看着。
“这是什么？”他问道，但是没有说明问谁。他伸出来给我们看，那是一块扁平的黑色金属，一端尖得像刀，上面有个未成形的横栏。它看上去就像是被压路机压过的小匕首。
“给你们壁炉用的祈福铁。”邓肯伸手接过那块金属，拿在手里，然后把手柄对着詹米递了过去，“这是乔夫人的主意。”
“是吗？太好心了。”在野外这么多天，詹米的脸在风吹日晒下成了深红棕色，但是我看见他脖子一侧有些泛红。他用拇指抚摸着那块铁的光滑表面，然后递给了我。
“把它放好，外乡人，我们要在邓肯离开前为我们的壁炉祈福。”他说。
我能看出来，这件礼物让他深受感动，但是我不是十分理解为什么，直到伊恩给我解释人们在新壁炉下面埋祈福铁，确保家庭兴旺，得到上帝恩宠。
这是乔卡斯塔在祝福我们的冒险事业，说明她接受了詹米的决定，原谅了詹米离开她的做法。这不只是宽宏大量。我细心地把那块不大的铁包在我的手帕里，然后放进我的口袋好好保管。
*　*　*
两天过后，我们给还没有墙壁的木屋里的壁炉祈了福。梅耶斯当时脱掉了帽子表示尊敬，伊恩也洗了脸。洛洛也在场，当然还有那头小白猪，我们让它代表我们的牲畜参加仪式，尽管它不愿意——抛下自己的橡子餐，来参加这种明显没有食物的仪式，在它看来没有什么意义。
詹米无视刺耳、烦人的猪叫，拿着那块铁的尖端，直直地把它举起来，让它形成个十字架，然后轻声地说：
主，保佑世界和世界中的万物。
主，保佑我的爱人和我的孩子。
主，保佑我头上的双眼，
主，保佑我的双手稳固，
在我清晨早起时，
在我夜晚休息时，
保佑我清晨早起，
保佑我夜晚休息。
他伸出手，用那块铁摸了摸我，然后摸了摸伊恩，又咧嘴笑着摸了摸洛洛和那头猪，接着又继续说：
主，保佑我们的房子和家庭，
主，祝福母亲们的孩子，
主，庇护我们的牲畜和幼儿，
在信众走下山坡和荒野时，
在我躺下睡觉时，
在信众走下山坡和荒野时，
在我躺下宁静地睡觉时，
求您照料他们。
主啊，让您祝福的火永远照亮我们。
然后他跪到壁炉旁边，把祈福铁放进挖出来的小洞，盖上泥土，然后压实。然后他和我抬着炉石的两头，把它细心地安放上去。
站在没有墙壁的房子里，由一只狗和一头猪陪伴，被荒野包围，被嘲笑鸟讥笑，参加异教的仪式，我本应该感觉到特别滑稽可笑，但我并没有。
詹米站在新壁炉前面，伸手给我，拉我站到他的旁边。看着我们面前的石板，我突然想到了我们北上路上遇到的那个农庄——屋顶上的屋梁都掉了下来，炉石破裂，裂缝中长着冬青树丛。那个地方的创建者们没有为他们的壁炉祈福吗？还是祈福失败了？詹米紧握着我的手，无意识地消除我的疑虑。
在木屋外面的平坦石头上，梅耶斯拿着打火铁，帮助邓肯点燃了一小堆火。才燃起来，那堆火就被料理得很明亮，然后邓肯从中拿出了一根燃烧着的木头。他一只手拿着这块木头，顺时针绕着木屋的地基走，同时大声地用盖尔语诵唱着。詹米把他唱的内容翻译给我听：
愿芬·麦库尔保护你，
愿优美的戈马克保护你，
愿科恩和库尔(1)保护你，
免受狼群和鸟群侵害，
免受狼群和鸟群侵害。
邓肯走到罗盘的每个点时就会停止诵唱，朝罗盘上的“四方位”鞠躬，用燃着的木头在面前挥舞出明亮的弧线。洛洛显然不赞成这种玩火的做法，在喉咙里发出低吼声，不过伊恩坚决地让它安静了下来。
愿费奥纳(2)的国王保卫你，
愿太阳的国王保卫你，
愿星辰的国王保卫你，
抵抗危险和痛苦，
抵抗危险和痛苦。
邓肯诵唱了许多诗句，围绕着房子走了三圈。他走到新炉石旁边的最终点时，我才意识到詹米对木屋的特意布局，让壁炉立在北面；清晨的太阳光暖和地照在我的左肩上，把我们几个合在一起的影子投向了西方。
愿万王之王庇护你，
愿耶稣基督庇护你，
愿愈合精灵庇护你，
远离邪恶和争吵，
远离邪恶和争吵。
邓肯不低头地看了看洛洛，在壁炉旁边停了下来，然后把燃着的木头给了詹米。詹米则弯腰点燃了那堆等待着的引火物。火焰燃起，伊恩用盖尔语高喊了一声，然后大家都鼓掌了。
*　*　*
晚些时候，我们送邓肯和梅耶斯离开了。他们不是去十字溪，而是去赫利孔山。北卡罗来纳州的苏格兰人每年秋天都会在那里集会，感恩大丰收，相互交换信息和进行贸易，庆祝许多人的联姻和洗礼，与分散在各处的氏族和家族成员联系。
乔卡斯塔和她的家庭也会到场，法科尔德·坎贝尔与安德鲁·麦克尼尔也会。邓肯要开始寻找那些从阿兹缪尔监狱被流放到各地的人，那个地方就再好不过了。赫利孔山是苏格兰人集会的最大地方，远至南卡罗来纳州和弗吉尼亚州的苏格兰人都会去。
“明年春天我会回来，麦克杜，”邓肯骑上马背，向詹米保证道，“带来我尽力找到的人。我会把你的信安全送出去的。要给你的姨妈带话吗？”他拍了拍马鞍旁边的荷包，然后往下拉了拉帽子，遮住九月刺眼的阳光。
詹米停顿了片刻，思考着。他已经给乔卡斯塔写信了。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告诉姨妈今年或者明年的集会我不去见她了，但是之后那次我一定会去——我还会带着我的庄户们去。一路顺风，邓肯！”
他用力拍了拍邓肯的马匹的臀部，站在我身边挥手，看着两匹马走下山脊，从视野中消失。这次离别让我有种奇怪的孤寂感，邓肯是我们与文明世界仅有的、最后的联系。现在我们真正地变得孤单了。
嗯，也不是特别孤单，我纠正自己。我们还有伊恩，更不用说洛洛、那头猪、三匹马，以及邓肯留给我们用来春耕的那两头骡子。这样的家业其实也不错了。我在沉思中高兴起来了。在这个月之内，木屋就可以建造好，我们的头顶上就可以有坚实的屋顶了，而且那时候……
“舅妈，糟糕，”伊恩的声音传到我的耳朵里，“猪把你剩下的坚果仁吃掉了。”
<hr/>
(1)芬·麦库尔（Fionn mac Cumhall）、戈马克（Cormac）、科恩（Conn）、库尔（Cumhall）都是爱尔兰与苏格兰神话中的人物，芬·麦库尔为库尔之子，戈马克为科恩之子。
(2)费奥纳（Fianna），爱尔兰和苏格兰传说中的强大英雄集团，其首领为芬·麦库尔。

Chapter 20 白色的渡鸦
<h4>1767年10月</h4>
“‘身体、灵魂和理智，身体代表知觉，灵魂代表行动的活力，理智代表行为准则。但是，关在圈里的牛也有知觉的能力；野兽和堕落的人都会在刺激下抽动；即使是不信神的人，或者背叛国家的人，或者……’”詹米翻译着，弯腰抓住另外一根修整过的圆木的一头，“嘿，小心些！”
收到警告的伊恩后退着，利索地从斧头把手上跨过，然后转向左边，抱着圆木的那头，小心翼翼地引导着圆木绕过建成一半的木屋墙壁。
“‘……或者在私底下犯下各种罪的人，都由理智来引导他们走上畅通无阻的责任之路。既然……’”詹米继续翻译着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抬脚。对，好的，刚好放上去。‘……既然这些人都有身体、灵魂和理智，那么好人的仅有特点便在于，他乐意接受命运的织布机为他纺织的所有遭遇，他拒绝玷污或用混乱的想法来打扰心中的神性……’准备，一、二……呃！”
他们把圆木安放妥当，詹米的脸因为用力而变红了。然后，他们又同心协力把一块方形的木头抬到肩膀那么高。詹米忙得没法继续翻译《沉思录》，摆动脑袋，气喘吁吁地用单字发出命令，指示着伊恩移动，共同把那块笨重的木头放到下面横木的卡槽里。
“啧啧，这就是刺激下的抽动，是吧？”伊恩用肩膀把汗湿的脸上的一缕头发抹开，“我感觉到肚子里有点抽动。这算不算堕落？”
“我觉得今天都这个时候了，肚子里抽动应该算是正常的身体知觉。”詹米承认道，发出轻微的哼声，他们用力把那块木头挪动最后一英寸，放进合适的位置，“往左边一点，伊恩。”
木头掉进卡槽，他们向后退了一步，都发出了同样的叹息声，既表示解脱，又表示有成就感。伊恩朝詹米咧嘴笑了起来：“意思是你也饿了？”
詹米也咧嘴笑了，但是他还没来得及回答，洛洛就抬起头，竖起耳朵，发出低吼声。见此，伊恩便转头去观察，然后用衬衫下摆抹脸的动作定住了。“有人来了，舅舅。”他朝森林那边点头说。
詹米僵住了。但是，他还没来得及转身或拿武器，我就看清楚了洛洛和伊恩在摇曳、闪亮的树叶里看到的是什么。
“别担心，”我觉得好笑地说，“是你之前的酒友——着装打扮着来拜访了。命运的织布机纺织的你们乐意接受的小东西。”
纳科格纳维托礼貌地在栗子树林里等待，直到他确定我们看见了他。然后他慢慢地走出树林，这次跟着他的不是他的儿子，而是三个女人，其中两个背着很大的包裹。
第一个是年轻的女孩，至多十三岁；第二个女人三十多岁，显然是那个女孩的母亲；第三个女人则年长许多——看到她的佝偻身子和白色头发，我心想，她应该不是女孩的祖母，就是曾祖母。
他们确实是为了拜访而着装打扮的。纳科格纳维托光着腿，脚上穿着半高统皮靴，不过他穿着齐膝长的宽松平纹细布马裤，以及染成粉红色的亚麻衬衫。他还系着豪华的腰带，上面装饰着豪猪刺和许多白色与淡紫色的贝壳。在腰带上面，他只穿着装饰有珠子的皮背心，松散的头发上包着松垮垮的厚棉布白色头巾，两根乌鸦羽毛吊在一只耳朵旁边。让画面完整的是由贝壳和银器组成的珠宝：一个耳环、几条项链、一个腰带扣和系在头发上的小装饰品。
那三个女人的穿着打扮就没有那么耀眼了，但显然也是她们最好的装扮。她们穿着长及膝盖的宽松裙子、软和的靴子，以及紧身皮裤。她们围着鹿皮围裙，上面有绘制的花纹。两个年轻的女人也穿着装饰性的背心。他们排成一排走过来，走到空地一半时停了下来。
“我的天哪，他们这是出使。”詹米低声说，并用衣袖擦了擦脸，然后用手肘推了推伊恩的肋骨，“伊恩，替我行礼。我很快就回来。”
表情有些迷惑的伊恩走上去迎接那几位印第安人，挥动他的大手，正式地表示欢迎。詹米拉住我的胳膊，催促我绕过角落，走进建了一半的房子。
“怎么……”我迷惑地开口说。
“穿上衣服，用上你最花哨的装扮，好吗？不然会显得不尊重。”他打断我说，同时把衣服箱子推到我这边。
衣橱里我的东西都说不上“花哨”，但我还是尽力了，匆忙穿上一条黄色的亚麻裙子，换下我那条朴素的方头巾，围上乔卡斯塔送给我的那条有樱桃刺绣的。我觉得这样应该可以了——毕竟，要在这里展示自己的显然是男性。
詹米用最短的时间匆匆脱下马裤，系上深红色的长披肩，用一枚小青铜别针别起来，然后从床架下面拿出酒瓶，不等我整理完头发，就从房子敞开的那侧走了出去。我无望地放弃了整理头发，匆忙地跟着他出去了。
那三个女人就像我之前看她们那样入迷地看我，但是她们就留在原地，让詹米和纳科格纳维托进行必要的问候，其中便包括仪式性的倒酒和喝酒。伊恩也参加了这场仪式。仪式结束后，第二个女人才在纳科格纳维托的示意下走了上来，害羞地低头表示问候。
“你们好，先生，夫人。”她用法语轻声说，依次看了看詹米和我。她的目光停留在我身上，毫不掩饰其中的好奇心，打量着我外貌的每个细节，所以在我以同样的方式注视她时，我并没有觉得愧疚。她是混血人，或许是法国人？我心想。
“我是他的妻子，我叫加里布埃尔。”她说，优雅地朝纳科格纳维托点了点头。她的话证实了我的猜测。
“嗯……我叫克莱尔。”我说，用没有那么优雅的手势指了指我自己，“有请……”我朝那堆用作凳子的木头挥了挥手，邀请她们去坐下，同时心里在想我们的炖松鼠肉是否足够。
与此同时，詹米既有些觉得好笑，又有些生气地盯着纳科格纳维托。“噢，不是说不会法语吗？”他说。
“应该是不会说许多！”纳科格纳维托特别无动于衷地看了看他，然后朝他妻子点头，继续介绍其他几个人。
那个年长的女人叫娜亚维恩，她并不像我猜测的那样是加里布埃尔的祖母，而是纳科格纳维托的祖母。她体格不大，身材瘦削，因为风湿而佝偻着身子，但是她的双眼明亮，特别像麻雀。她颈子上挂着一个小皮包，戴着一颗用线串起来的粗糙的绿色石头，以及几根有斑点的啄木鸟的尾巴羽毛。她的腰上还系着一个较大的布包。她见我在看粗布包上的绿色污点，于是微笑起来，露出了两颗突出的门牙。
我猜测得不错，那个女孩正是加里布埃尔的女儿——但是我心想，她不是纳科格纳维托的女儿，她长得不像他，而且对他还有些胆怯。她的名字很不协调，叫贝尔特。她身上的混血特征比她母亲还要明显，她的头发柔顺，发色不是乌黑的，而是深棕色。她的圆脸红润健康，有着欧洲人的那种白净肤色，不过她的眼睛却是印第安人那种单眼皮。
才正式介绍完几个人，纳科格纳维托就朝贝尔特挥手示意。贝尔特顺从地把她之前背的那个大包裹拿了出来，然后在我脚下打开，展示出一大篮橙绿相间的南瓜、一串干鱼、一小篮山药，以及一大堆去了壳的干玉米。
“天哪，”我低声说，“史广多(1)回来了！”
大家都茫然地看着我，我匆匆微笑起来，对收到的礼物发出十分由衷的开心感叹。它们或许不能支撑我们过完整个冬天，但是也足够补充我们整整两个月的伙食了。
纳科格纳维托通过加里布埃尔给我们解释，说这些小礼物是为了报答詹米把熊送给他们，说他村里的人们很开心地收下了那头熊，许多人都在崇拜地谈论詹米的英勇事迹——说到这里时，那三个女人看了看我，然后哧哧地笑了起来，她们显然听说了用鱼打詹米的那段故事。
詹米已经特别熟悉这种外交上的交流，诚实地表示自己并不英勇，而与熊搏斗则只是意外遭遇。
在加里布埃尔忙着翻译时，那个老太太没有理会双方的互夸，羞怯地侧身走到我的旁边。毫无冒犯的意味，她亲切友好地轻拍了我的全身，用食指触摸我的衣服，掀起我的裙摆来查看我的鞋，始终低声、沙哑地自己评论着。
查看到我的头发时，她的低声评论变得大声了，有了一种惊讶的语气。我顺从地取下别针，摇头让头发松散下来披在肩上。她扯下一根鬈发，拉直，又让它弹回去，然后大声地笑了起来。
几个男人朝我们这边看了看，但是这次詹米只是继续给纳科格纳维托展示房子的建造情况。烟囱已经完成了，就像地基一样是由粗石建成的。地板也铺好了，但是用直径八英寸的方木头搭成的墙壁只有肩膀那么高。詹米催促伊恩去展示如何给木头去皮。伊恩在木头上面后退着往后劈，每次都刚好错开脚指头。
男人们对话不需要翻译，所以加里布埃尔有空过来与我闲聊。尽管她说法语时口音很重，而且还会用很多奇怪的俚语，但是我们相互交流并没有问题。
很快我便发现，加里布埃尔是一位法国皮毛商和一位休伦族女性的女儿，是纳科格纳维托的第二任妻子。纳科格纳维托也是她的第二任丈夫——她的前任，也就是贝尔特的父亲，也是法国人，死于十年前法国人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中。
他们生活在一个叫作安娜奥卡的村庄——我咬住脸颊，让自己表情严肃，无疑“新伯尔尼”在他们听起来也很奇怪。安娜奥卡与这里相距两天的行程，在西北方向——加里布埃尔优雅地点头，指明了是哪个方向。
在我辅以手势与加里布埃尔母女说话时，我慢慢地意识到我与那个老太太的另外一种沟通正在发生。
她没有直接对我说什么——尽管她偶尔会对贝尔特低声说话，显然是问她我说了什么——但是她黑色、明亮的双眼始终盯着我，我也特别注意到了她的凝视。我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她在对我讲话——我也在对她讲话——同时又没有说出过一个字。
我看到空地那边的詹米，他在把那瓶剩下的白兰地送给纳科格纳维托，显然是时候给他们送礼物了。我把那条刺绣头巾送给了加里布埃尔，把一个装饰着人造宝石的发夹送给了贝尔特。她们收到礼物时都开心地惊叹起来。不过，我送给娜亚维恩的是别的东西。
我有幸在上个星期找到四棵大人参。我从药箱里把它们全部拿出来，然后微笑着塞到她的手里。她看着我，咧嘴笑了，然后从腰带上解下那个布包，塞给了我。我不用打开它，就能感觉到布袋里那四根多块的长东西。
我也大笑起来。是的，我们确实有共同语言！因为好奇，因为某种无法描述的冲动，我向加里布埃尔询问了老太太脖子上的护身符，同时希望我的问题不会显得太无礼。
“祖母是……”她犹豫了，搜寻着合适的法语词汇，但是我已经知道了。
“不是医生，”我说，“也不是巫师和魔法师。她是……”我也犹豫了，毕竟法语里没有合适的词。
“我们说她是歌者，”贝尔特害羞地用法语插话说，“是萨满，她名字的意思是‘可能是，会发生’。”
老太太说了些什么，朝我点头，然后另外两个女人看上去很惊讶。娜亚维恩低下头，取下脖子上的小皮包，并把它放到我的手里。
皮包很重，压低了我的手腕，我差点没有拿住。我很吃惊，握住了它。破旧的皮革还带着她的体温，浑圆的外形均匀地贴到我的手掌上。有那么一瞬间，我奇异地感觉到包中的东西有生命。
我的脸上肯定表现出了惊讶，因为娜亚维恩大笑得弯了腰。她伸出手，我很匆忙地把那个护身符还给了她。加里布埃尔礼貌地传达娜亚维恩的话，说如果我愿意和娜亚维恩走会儿，那么她就愿意带我看看长在附近的有用植物。
我欣然接受了这个邀请，然后老太太用与年龄不符的坚定、活跃步伐沿着小路往上走去。我看着她穿着软皮靴的小巧双脚，希望我在她那个年纪时，也可以在森林里赶两天路，然后还想去探索。我们沿着小溪走了一段路，加里布埃尔和贝尔特在后面跟着，恭敬地与我们保持着距离，只有在被召唤过来翻译时才走到我们身边。
“每种植物都能治愈一种病，前提是我们知道它们到底是什么！”老太太通过加里布埃尔解释道。她从路边的树丛里折下一根嫩枝，然后带着讽刺的眼神把它递给了我。
大多数时候，我们通过手势交流得挺好，但是当我们走到詹米和伊恩捕鱼的那个大池塘时，她停了下来，挥手再次把加里布埃尔叫了过来，对她说了些什么。加里布埃尔转向我，脸上有些许惊讶的神情。
“我丈夫的祖母说，她在两个月前满月时梦到过你。”
“梦到过我？”
加里布埃尔点了点头。娜亚维恩伸手到我的胳膊上，然后专注地看着我的脸，似乎是想看出加里布埃尔转述的效果。
“她给我们讲了那个梦，说她在梦里看到一个女人穿着……”她的嘴唇抽动起来，但很快又稳定下来。她轻轻地触碰她那又长又直的头发的末梢。“三天过后，我丈夫和他的儿子们就回家了，告诉我们在森林里遇到了你和弑熊人。”
贝尔特也在不掩好奇地看着我，用食指绕着深棕色头发的末梢。
“萨满说她必须见你，所以在我们听说你在这里时……”
这让我有些吃惊，我之前并没有被人监视的感觉，但显然有人注意到了我们在山上的存在，然后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纳科格纳维托。
娜亚维恩对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不耐烦，于是戳了戳加里布埃尔，说了些什么，然后又坚决地指着我们脚边的水塘。
“我丈夫的祖母说，在她梦到你的时候，她就是在这里见到你的。”加里布埃尔指了指水塘，然后特别严肃地回头看着我。
“她在这里遇到你的，那是在晚上。月亮倒映在水里。你变成了白色的渡鸦，飞到水面上，吞掉了月亮。”
“噢？”我希望我那样做不是什么不祥的事情。
“那只白色渡鸦飞回来，在她的手掌里下了个蛋。那个蛋破开，里面有块闪亮的石头。我丈夫的祖母知道这是大魔法，知道那块石头能够治病。”
娜亚维恩点了几次头，然后拿起胸前的护身皮包，把手伸了进去。
“做了那个梦的第二天，我丈夫的祖母去挖草药，在路上的时候，她看到河岸的黏土里插着一个蓝色的东西。”
娜亚维恩掏出一个凹凸不平的小东西，放到我的手里。那是颗鹅卵石，粗糙，但明显是颗半宝石。它的表面附着着少许杂基，但中心却是深沉、柔和的蓝色。“我的天哪——这是颗蓝宝石，不是吗？”
“蓝宝石？”加里布埃尔说出这个词，并回味着它，“我们把它叫作……”她犹豫起来，寻找着恰当的法语词汇，“无畏石。”
“无畏石？”
娜亚维恩点了点头，然后又说了话。加里布埃尔还没来得及开口，贝尔特就插话翻译了。
“我父亲的祖母说，这样的石头能让人无所畏惧，让人们的精神变得强壮，也就更容易被治愈。这块石头已经治好两个发烧的人，治好了我弟弟的眼疼。”
“我丈夫的祖母想感谢你让她得到这个礼物。”加里布埃尔干脆地把对话接回来。
“噢……告诉她不用客气。”我热情友好地朝老太太点头，然后把那块蓝宝石还给了她。她把石头扔进皮包，系紧了脖子上的系带。她仔细地打量着我，然后伸手扯下我的一缕鬈发，一边说话，一边用两根手指搓着那缕头发。
“我丈夫的祖母说你现在懂医术，你以后会懂得更多。等到你的头发白成她的那样，你就可以找到你的全部力量了。”
老太太放下那缕头发，然后朝我的双眼凝视了片刻。我想，我在她暗淡的深邃眼睛里看到了特别忧伤的神情，于是不自觉地伸手去触摸了她。
她向后退了一步，又说了些什么。加里布埃尔奇怪地看着我。
“她说你不用担心，疾病来自上天，不会是你的错。”
我惊讶地看着娜亚维恩，但是她已经转身走开了。
“什么不会是我的错？”我问道，但是她拒绝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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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广多（Squanto），一位美洲帕图西特部落的原住民，帮助朝圣者在新大陆度过第一个冬天的两个印第安人之一。

Chapter 21 山上的雪夜
<h4>1767年12月</h4>
冬天来得有些迟，但是十一月二十八日晚上开始下雪了，我们醒来时发现世界变了。小木屋后面，高大、青色云杉的每根针叶都冻住了，杂乱的野山莓藤条上吊着参差不齐的冰凌。
雪下得并不厚，但是它的到来改变了日常生活的形态。白天我不再去觅食，只是去近处的小溪打水，在河岸的雪泥里抢救些没被冻坏的绿色水芹。詹米和伊恩不再伐木垦荒，转而给房子盖木瓦。冬天让白天越来越短，我们也从寒冷中撤离，进入屋内。
我们没有蜡烛，只有油灯和灯芯草蜡烛，以及壁炉里发出的火光。壁炉里的火燃烧不断，熏黑了屋梁。所以，我们天亮就会起床，吃完晚饭就会睡觉，与周围森林里的生物同步着生活节奏。
我们还没有养羊，所以没有羊毛需要梳理和纺制，没有布匹需要编织和染色。我们还没有蜂巢，所以没有蜂蜡需要加工，没有蜡烛需要制造。我们没有牲畜需要照料，只有几匹马、骡子和那头小猪。那头猪长得很大，而且也变得很暴躁，所以被赶到马厩角落的专用隔间里去了。那个粗陋的马厩是詹米建造的，本身只是个正面敞开的大棚子，屋顶是用树枝搭建的。
梅耶斯之前带来的工具虽然不多，却颇有用处——那些铁零件在包里哐当作响，只需在森林里给它们匹配木把手即可——包括一把剥皮斧、一把伐木斧、一个用来春耕的犁头、几个木螺钻、几个木工刨、几把凿子、一把不大的长柄镰刀、两把锤子、一把手锯、一个詹米说是用来钻榫眼的奇怪东西、一把拉刮刀——两头都有把手，刀片呈弧形，用来把木头刮平和切细——两把锋利的小刀、一把短柄平头斧——看上去像是中世纪的虐待工具，但其实可以用来制造钉子——以及一把劈板斧。
詹米和伊恩利用这些工具成功地在下雪前就盖好了木屋的房顶，但是还没有给那两个棚屋盖顶。火炉边时常有块木头，劈板斧就插在上面，谁要有空就可以再劈出几块屋顶板。壁炉的那个角落其实已经是劈木板专用区了，伊恩做了个粗糙但是能用的凳子，就放在光线良好的窗户下，劈下的木屑可以扔到日夜燃烧着的壁炉里。
梅耶斯也给我带来了几样女性用的工具：一个大针线篮、许多编织针、别针、剪刀、几个线球，还有几匹亚麻布、平纹细布和羊毛布。尽管我不是很喜欢针线活，但我看到这些工具还是很开心，因为詹米和伊恩经常在树丛中穿行、在屋顶上爬动，所以他们衣服的膝盖、手肘和肩膀部位总是需要缝补。
“又一个！”詹米在床上笔直地坐在我身边。
“又一个什么？”我睁开一只眼睛，困倦地问道。木屋里很黑，壁炉里的火已经烧成了炭。
“又一个该死的漏洞！水漏到我的耳朵里了，该死的！”他跳下床，走到壁炉边，把一根木头插到了里面。木头燃起来后，他便拿着回来，站在床架上，把燃着的木头举起来，怒气冲冲地寻找屋顶上那个可恶的漏洞。
“嗯？”睡在带脚轮矮床上的伊恩翻了个身，呻吟着询问。硬要与他睡在一起的洛洛发出了短暂的呜呜声，然后又蜷缩成一堆灰色的皮毛，继续大声地打鼾。
“房顶上有漏洞。”我告诉伊恩，同时眯眼看着詹米的火把。我可不想让我珍贵的羽毛垫被飞下来的火星点燃。
“噢。”伊恩把胳膊伸到脸上，“又下雪了吗？”
“肯定又下雪了。”窗户上钉的是加过油的鹿皮，外面寂静无声，但是空气有种下雪时的奇特的沉闷特征。
雪无声地落下来，堆积在房顶上，然后因为木瓦下面的温暖而融化，沿着倾斜的房顶滴下，在屋檐上留下一排闪亮的冰锥。但是，偶尔会有雪水找到木瓦的裂缝，或者钻进变形的木瓦重叠处，将它们的冰冷手指从房顶上戳下来。
詹米把这种侵扰视作对个人的侮辱，在解决它们上不容任何拖延。
“看！”他惊呼道，“在那里。看见没有？”
我将平静的凝视从鼻子前的多毛脚踝上转移到上方的屋顶上。很明显，火把的光线照出了木瓦上的那条黑色裂缝，四周浸湿出了深色的一片。在我看着时，一滴透明的水滴成形，在火光中泛着红色的微光，然后掉到了我旁边的枕头上。
“我们可以挪挪床。”我建议道，尽管知道没有什么希望。我之前就经历过。我此前多次建议等到天亮了再修房顶，但全都被令人吃惊地拒绝了。詹米告诉我，名副其实的男人不会赞同这种想法。
詹米从床架上下来，用脚踢了踢伊恩的肋骨。
“伊恩，起来敲那个裂缝，我去外面搞定它。”詹米拿着新木瓦、锤子、斧头和一袋钉子，朝门口走去。
“别穿着那件衣服去爬屋顶！”我迅速坐起来喊道，“那件羊毛衫是好的！”
他在门边停下来，瞪了我一眼，然后带着早期基督教烈士的那种指责表情，放下工具，脱下了羊毛衫，再捡起工具，庄严地迈步去修房顶，臀部因为决心和激情而紧绷着。我伸手抹了抹睡得膨胀的脸，然后低声抱怨起来。
“他没事的，舅妈。”伊恩安慰我说。他张大嘴巴打了个哈欠，都懒得伸手去遮嘴，然后不情愿地翻身从温暖的床上起来。
屋顶上传来敲击声，那肯定不是圣诞老人的八头驯鹿降落到屋顶上，而是詹米在告诉伊恩他已经就位了。我无奈地翻身躲开，然后起了床，让伊恩站上床架，用柴火向上捅那片潮湿的地方，戳动木瓦，让詹米能够在外面找到渗漏的地方。
随后便传来短时间的撕裂声和敲打声，随着破木瓦被拉开和替换掉，那个漏水的地方最终被解决了，没有留下任何证据说明它存在过，除了在木瓦被移走时从洞中落下来的那一小堆雪。
回到床上，詹米蜷缩着冷冰冰的身体，把我搂在怀中，紧贴着他的冰冷胸膛，然后他很快就睡着了，洋溢着男人保护了壁炉和家庭不受威胁时的正当满足感。
*　*　*
虽然我们在山上的这个立足点脆弱、不稳固，但毕竟也是个立足点。我们的肉不多——除松鼠和兔子以外，我们可以捕猎的动物很少，那些有用的啮齿动物都已经冬眠了——但是有不少干蔬菜，包括山药、南瓜、野洋葱、大蒜、一两个蒲式耳(1)的坚果，以及一些我收集来晾干的芳草。这点东西并不多，但是如果仔细盘算，我们可以依靠它们活到春天。
需要到室外去做的事情不多，所以我们有时间聊天、讲故事和做梦。除了勺子和碗之类的有用物件，詹米还花时间雕刻了一套象棋，经常会哄骗伊恩或我去和他下棋。
伊恩和洛洛很受不了木屋里的热，所以经常去拜访安娜奥卡村，有些时候与那个村里的年轻人一同去做长期狩猎，那些年轻人都喜欢他和洛洛的帮助。
“那家伙的印第安语比拉丁语和希腊语说得好很多。”詹米有些生气地说，看着伊恩与印第安同伴出发去打猎时，相互说着友好的脏话。
“嗯，如果马可·奥勒留写过关于追踪豪猪的东西，那么我想伊恩应该会是他的热切读者。”我安慰詹米说。
我尽管非常喜欢伊恩，但是对于他的经常不在家，我倒并没有不开心。有些时候我确实想与詹米独处。
生活中没有什么能够比一床羽毛垫和一炉明火更让人快乐——羽毛垫里躺着暖和而温柔的爱人的情况除外。伊恩不在时，我们不用费神去点燃灯芯草蜡烛，而是在天黑时就上床，蜷缩着躺在一起，感受着彼此的温暖，聊天到深夜，笑着讲故事，告诉彼此自己的过去，计划我们的未来，有时候还会停下聊天，享受当前不说话的愉悦。
“给我讲讲布丽安娜。”詹米最喜欢听关于布丽安娜的故事——她小时候的事情，她说过什么，穿过什么，做过什么；她长什么样子，有过什么成就，喜欢什么东西。
“我有没有跟你讲过我被邀请去她学校讨论关于做医生的事情？”
“没有。”他挪动身子，让自己更舒适，侧身贴合着我身体的形状，“为什么要去啊？”
“他们把那天叫作职业规划日，学校老师邀请许多不同工作的人去学校，解释他们的工作内容，让孩子们能够了解各种工作，比如律师、灭火员……”
“我觉得灭火员的工作很明显啊。”
“嘘。或者兽医、牙医……”
“牙医？除了拔掉，牙齿还有什么好医的？”
“多着呢。”我把脸上的头发捋到颈子上，“反正，他们经常会让我去，因为当时的女医生很少见。”
“你觉得现在常见吗？”他大笑起来。我轻轻地踢了踢他的小腿。
“后来很快就很多了，但是当时不常见。在我发言完毕，让大家提问时，有个讨厌的小男生尖声地说，他妈说工作的女人和妓女差不多，女人应该回家照料家庭，而不是抢男人的工作。”
“我不觉得他妈能够遇到许多妓女。”
“是的，我也那么觉得。她也没有遇到许多有工作的女人。但是，在那个男生这么说的时候，布丽安娜站起来用特别大的声音说：‘你最好庆幸我妈妈是医生，因为你就有病！’然后她用算术书打了他的脑袋，等他失去平衡，倒在地上后，她跳到他身上，用拳头打了他的嘴巴。”
我能够感觉他的胸脯和肚子在我背上颤抖。
“噢，好姑娘！可是，学校老师没有因为这件事情鞭打她吗？”
“学校老师不会打孩子。她不得不给那个小畜生写道歉信，但是她也给我写了封信。她觉得揍那个家伙一顿，然后写封道歉信，还算公平。更尴尬的是，后来我发现那个男生的父亲也是医生，而且还是我所在医院的同事。”
“你应该没有抢他的工作吧？”
“确实没有。”
“嗯。”他的呼吸在我脖颈上感觉温暖，令人发痒。我伸手到后面去，抚摸他那多毛的长大腿，享受着他那凹凸的肌肉。
“你说过她在上大学，像弗兰克·兰德尔那样学的是历史。她有没有想当医生啊，就像你这样？”他伸出大手捧住我的臀部，开始温柔地揉捏。
“噢，她小时候确实想当医生——我会不时地带她去医院，那些设备让她着迷；她喜欢玩我的听诊器和检耳镜——但是后来她改变主意了。她至少改变了十多次。很多孩子都会变。”
“是吗？”这种看法让他觉得新颖。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孩子都会继承父母的职业，或者会去当学徒，学习父母为他们选择的职业。
“噢，是的。我算算……她有段时间就像大多数女生那样，想当芭蕾舞演员。芭蕾舞就是踮着脚尖跳舞。”我解释道，他惊讶地大笑起来，“后来她又想当垃圾工——那是在我们的垃圾工带她坐了次他的卡车之后，然后还想过当深海潜水员和邮差，还有……”
“深海潜水员？垃圾工？都是干什么的啊？”
在我简短地说完二十世纪的许多职业时，我们正面对着面，四条腿舒适地缠绕着。我很欣赏他的乳头在我拇指的揉搓下硬起来的样子。
“我始终不确定她是真的想读历史，或者更多的是为了让弗兰克开心。她特别爱弗兰克，弗兰克也特别以她为傲。”我停顿下来思考着，他的手沿着我的后背挑逗。
“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她就开始修大学的历史课了——我跟你讲过学校的体制吧？然后，在弗兰克去世后……我觉得她继续读历史，是因为她认为那会是弗兰克的意愿。”
“那是忠诚。”
“是的。不知道她是从哪儿遗传的忠诚。”我把手伸到他的头发里，用手指感受他那结实、浑圆的头骨，以及他的头皮。
他哼了一声，然后把我拉得更近。“不知道吗？”不等我回答，他就又继续说，“如果她继续学历史——你觉得她会发现我们吗？我的意思是，在书中某个地方读到我们。”
这我确实没有想过。我纹丝不动地躺了片刻，然后稍微伸展身体，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不那么幽默地小声笑了起来。
“我觉得不会。除非我们去做些有新闻价值的事情。不过我看这里没有什么机会。无论如何，她都得刻意地去寻找。”我心不在焉地指了指木屋的墙壁，以及外面无边无际的荒野。
“是吗？”
我沉默了片刻，呼吸着他那种带有麝香的浓厚体味。“我希望她不要那么做，她应该去过自己的生活，而不是花时间往回看。”我最终安静地说。
他没有直接回应我的话，而是抓住我的手，拉到我们中间后放开。在我抓住他时，他叹了口气。
“你是个特别聪明的女人，外乡人，但是目光短浅。不过，这或许只是谦逊。”
“为什么这么说？”
“你说布丽安娜忠诚。她特别爱她的父亲，所以即使在她父亲去世后，也按照他可能会有的意愿来塑造生活。你觉得她对你的爱要少一些吗？”
我转过头，让堆着的头发掉到我的脸上。“不。”我最终说，声音在枕头里显得模糊不清。
“嗯，那就行了。”他抓住我的髋部，让我翻过身来，然后慢慢地翻身爬到我身上。然后我们就没有再说话，我们的身体逐渐融为了一体。他的身体是我的，我的身体是他的。我用脚钩着他的腿，既感觉到了光滑的脚底，又感觉到了多毛的小腿肚；既感觉到长满茧的手掌，又感觉到细嫩的肌肤。我们就像剑和鞘那样，我们运动时的节奏就像是一个心脏在跳动。
火堆里发出低弱的爆炸声，在我们这个温暖舒适的庇护所的木头墙壁上，投下红色和黄色的火光。我们静静地躺着，都懒得去分开交缠的身体。在快睡着时，我感觉到了詹米的气息，呼在我的脖颈上很温暖。
“她会寻找的。”他肯定地说。
*　*　*
两天过后，冰雪融化了一些。詹米自己也有些受不了木屋里的燥热，决定借机去打猎。地上仍然有积雪，但零散而稀薄，他觉得在山坡上行进应该足够轻松了。
上午的晚些时候，在我把雪铲到篮子里拿去融化时，我对积雪状况没有他那么确定。尽管小树林外地面上的积雪已经融化，但树林里的仍然很厚。不过，我希望他的判断不错——我们的物资已经不多，而且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有吃肉了。詹米持续布下的那些陷阱都已经被埋在雪里了。
我把雪提进去，倒进大锅，照旧感觉自己特别像女巫。
“‘不惮辛劳不惮烦。’”我嘟哝道，看着白色的雪块发出咝咝声，融化成混浊的液体。
我有一口装满水的大锅，始终在火上烧着冒泡。这不仅用来洗东西，还用来烹饪无法用火烤和炸的东西。炖菜和其他需要煮沸的东西，我都装到葫芦或粗陶罐里，密封好，用绳子吊着放进沸腾的水里，偶尔提上来查看一下。这样一来，我就能在一个罐子里做一顿饭，同时又能把热水留着在饭后洗东西。
我把第二篮雪倒在木盆里，让它更慢地融化，这就是当天的饮用水。然后，没有什么急事要做，我便坐下来阅读丹尼尔·罗林斯的病例记录和缝补长筒袜，火堆把脚指头烘烤得很舒服。
在詹米没有回来时，我刚开始并不担心。也不是不担心，每次他过很久还不回来时，我都会担心。我只是担心得没有那么厉害，也比较隐秘，所以大多数时候都能成功掩藏起来。但是，太阳逐渐西沉，积雪上的影子变成蓝紫色，我开始越来越注意地聆听他回来的动静。
我继续做自己的事情，时刻期盼着听到他的脚步声，注意聆听他的叫喊声，准备好跑出去帮忙，给他打回来的火鸡拔毛，或者清洗其他需要洗干净的东西。我给骡子和马喂食和水，不断地抬头往山上看。但是，下午的光线逐渐淡去，我的期盼变成了希望。
木屋里变得寒冷起来，我走出去拾柴。现在才四点过一些，我心想，但是黑浆果树丛下面的影子已经变得冰冷发蓝。再过一个小时就是黄昏，再过两个小时天就全黑了。
木柴堆上覆盖着薄薄的雪，堆在外面的木柴都已经打湿了。但是，拉开旁边的山核桃木过后，我能够伸手到里面取出干的木柴——始终小心蛇、臭鼬和其他可能在柴堆中避寒的动物。
我闻了闻，然后小心地往里面看，最后还谨慎地用一根长棍伸到里面搅动了一会儿。没有听到窸窣声、爬行声，以及其他警告的声音，我便自信地伸手进去摸索，直到手指摸到一块纹理深刻的松脂木。我想今晚把火烧旺些，在雪中打猎整天后，詹米肯定冻透了。
那么，把松脂木放在火堆中心，再加三小块柴堆外层的燃得稍微缓慢些的山核桃木。我能够把外层的柴火堆在壁炉里面烘干，同时做好晚饭，等到我们上床的时候，我可以用潮湿的山核桃木盖住火堆，让火燃烧得更慢，直到第二天清晨。
万物的影子变成靛青色，然后又变成了冬天黄昏的灰色。雪云覆盖的天空是淡紫色的。我能够呼吸到空气中那种冰冷的潮湿，天黑过后会降温，也就会降雪。“该死的家伙，”我出声地说，“你干了什么啊，是打到麋鹿了吗？”我的声音在沉闷的空气里显得不大，但是这个想法让我感觉好了些。如果他确实在快天黑时捕获了较大的动物，那么他或许会选择在动物的尸体旁边露营。屠宰大型动物费力费时，而且动物肉很难遇到，不能指望其他捕食性动物会放过。
我的炖菜在咕嘟咕嘟地响，木屋里充满了洋葱和野蒜的香味，但是我没有胃口。我推动水壶的挂钩，把水壶推到壁炉后面——他回来时再加热也很方便。我瞥到一抹细微的绿色，于是弯腰去观察。一只小蝾螈，受到惊吓，从木头缝隙里的过冬处跑了出来。它绿黑相间，鲜艳得像一颗小珠宝。我把它捡起来，以免它惊慌地跑到火堆里，然后把这个潮湿的小东西带到了外面。它在我的手掌里疯狂地扭动，我把它放回了安全的柴火堆底部。
“小心些，”我对它说，“下回可能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我在外面停留了片刻，然后才回到屋里。天已经黑了，但是我仍能看得清空地周围树木的树干，它们在远处黑色大山的映衬下显得灰白。树林中没有任何动静，但是少许潮湿的大片雪花已经开始从淡粉色的天空上落下来，掉到门前的裸露地面上就立即融化了。
我闩上门，无味地吃了些晚饭，用湿润的山核桃木封了火，然后躺下睡觉。他或许遇到安娜奥卡村的人，与他们露营了。
空气中飘着山核桃木的烟味，一缕缕白烟缭绕在壁炉上方。尽管才生火不到两个月，但上面的屋梁已经被熏黑了。新鲜的树脂仍然在我脑袋旁边的木料上渗出来，形成金色的小滴，像蜂蜜那样泛着微光，却散发着松脂的气味，刺鼻又清新。斧头在木料上砍出的痕迹在火光里显现出来，我突然清晰地回忆起了詹米，他反复挥动着斧头，就像个发条玩具，后背因为汗水而亮闪闪的；他劈着那块方形的粗糙木材，斧头的利刃每次都飞速砍在他脚边几英寸的地方。
斧头劈下来的位置特别容易判断错误。他有可能在劈柴时劈歪，砍到胳膊或腿。我总是热切地想帮忙，会立即想象出一幅深红色动脉血液喷洒到白色积雪上的清晰画面。
我心烦地翻身侧躺着。他知道怎么在户外生存。看在老天的分上，他在岩洞里待过七年。
那是在苏格兰，我的想象力悲观地说，那里最大的食肉动物就是大小和家猫差不多的野猫；那里来自人的最大威胁就是英格兰士兵。“胡扯！”我说，然后翻身平躺着，“他是成年人，而且全副武装，他当然知道下雪时该怎么做！”他会怎么做？我心想。或许会去寻找或者建造能够挡雪的地方。我回忆起我们刚开始在山脊上露营时他给我们搭的那个披棚，感觉放心了一点。如果他没有伤到自己，那么他或许就不会让自己冻死。
如果他没有伤到自己。如果其他东西没有伤害他。现在的熊大概都很肥，而且在冬眠，但是冬天里的狼仍然在猎食，还有山狮。我回忆起我在溪边遇到的那只山狮，尽管羽毛垫温暖舒适，但我还是颤抖起来。
我翻身趴着，把被子拉上来裹住肩膀。木屋里很温暖，床上更温暖，但是我的手和脚仍然冰冷。我渴望詹米，发自肺腑地渴望，与思绪或理性无关。只有詹米在身边时的独处是幸福，是冒险，让人专注；没有他在身边时的独处……则是孤单。
我能听到雪花飘到我头边窗户的光亮兽皮上发出窸窣的声音。如果雪一直下，那么到了早上詹米回家的路就会被盖住。如果他出了什么事……
我掀开被子，起床迅速穿上衣服，都没有多想自己到底在做什么。我已经想得太多了。我在鹿皮衣下面穿上羊毛短裤，再穿上两双长筒袜。谢天谢地，我的靴子才涂抹过水獭油，它们闻起来有股鱼腥味，但是能够让靴子在短时间内不被打湿。
詹米拿走了短柄斧，我只能用木槌和楔子来劈松脂木，边劈边骂自己动作缓慢。我已经决定要行动，每件拖延时间的小事似乎都让人愤怒得无法容忍。不过，纹理细长的松脂木容易劈开。我劈下五根木头，用皮条把其中四根绑起来，然后把剩下那根伸到冒着烟的火堆余烬里，等着它燃起来。
然后我把一个小药袋系到腰部，确保我带了装着燧石和引火柴的袋子，然后穿上披风，拿起那捆木柴和火把，动身走进了雪花纷飞的暗夜。
天气并没有像我担心的那样寒冷，一开始行进，裹着厚厚衣服的我就感觉到很温暖。夜里特别安静，没有风，落雪的窸窣声淹没了夜里常见的各种声音。
詹米打算沿着他设置的陷阱路线走，我就知道这点。但是，如果他在路上发现猎物的踪迹，他就会跟踪过去。之前下的雪在地上堆积得零散且不厚，但是泥土是湿的，而且詹米体格庞大，我很确定如果我遇到詹米的足迹，我就能够跟着过去。如果我遇到他带着猎物穴居过夜，那就更好了。在寒冷的环境中，两个人睡在一起比一个人睡好。
穿过空地西边光秃秃的栗子树林后，我转向往山上走。我方向感不好，但是肯定能够分辨上坡和下坡。詹米之前也教过我如何用固定不变的大型地标来确定方向。我看了看那个瀑布，倾泻下来的白色水帘在远处只有个模糊的形状。“打猎的时候要逆风走，那样雄鹿或者野兔就不会闻到你的气味了。”詹米跟我解释过。
我不安地想着，什么东西会在飘雪的空气中闻到我的气味，然后从黑暗中窜出来。红色的火光在紧实的雪上闪亮，树枝包裹的冰层破坏着火把。如果我走到离他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他就会看见我。
第一个陷阱设在离坡下木屋不到两百码的小山谷里，就在一片云杉和铁杉树林中。他装陷阱的时候我也在，但那是在白天。即使现在我举着火把，所有东西都因为夜晚而变得陌生和不熟悉。
我弯腰将火把靠近地面，来回查看。我在那个小山谷里往返走了几趟，才最终找到我要寻找的东西——两根云杉树中间雪地里的深色脚印。再寻找一会儿，我便找到了那个仍然完好的陷阱。要么是陷阱没有捕到东西，要么是詹米把猎物取走了，并重新安置过陷阱。
脚印走出林中的空地，再次朝山上延伸，消失在一片铺着蓬乱枯叶的地里。我在那片地里来回走动寻找脚印时，感觉到有些惊慌。我什么都没有找到，那些树叶堆积了一英尺厚，松软有弹性。但是，看那里！那里有根木头被翻动过，我能够看到木头原来所在的深色、潮湿的沟槽，以及沟槽侧面被刮擦过的苔藓。伊恩曾经告诉过我，松鼠和花鼠有时候会在木头下面的空洞里冬眠。
我特别缓慢地追寻詹米的踪迹，经常要折返回来重新寻找，这样接连追寻了好几个陷阱。雪下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快，我感觉有些不安。如果雪在我找到他之前覆盖了他的足印，我又如何能够找路回到木屋呢？
我回头去看，什么也没有看见，只看到一道积满白雪的危险长坡，向下延伸到一条黑色的陌生溪流，坡上的岩石凸出来，就像牙齿一样。看不到家中烟囱里冒出来的宜人烟雾和火花，我缓慢地转了个身，但是我也看不见那个瀑布了。
“好了，你迷路了。现在怎么办？”我低声对自己说。我严厉地扼杀了一阵惊慌的萌芽，静静地站着思考。我并没有完全迷路。我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但是这和迷路是两回事。詹米的踪迹仍然可以——或者说应该可以——给我带路，直到它被雪盖住。如果我能够找到他，他大概能够找到家。
我的火把烧得很低了。我能够感觉到它的热量，有些烫手。我从披风下面取出一根干柴，在残余的火把上把它点燃，然后把燃着的旧火把扔掉，刚好没有让它烧到我的手指。
我是在远离木屋呢，还是在围着它绕圈？我心想。我知道陷阱的路线大致是个圆圈，但是不确定到底有多少陷阱。我已经找到了三个，全都是空的，等着猎物去踩。第四个则不是。我的火把照亮了结在一只大野兔皮毛上的冰晶。那只野兔倒在结冰的树丛下，我伸手去摸它，把它捡起来，去掉它脖子上的绳套。它身体硬邦邦的，要么是冻僵的，要么是尸僵。那么它死了有一段时间了——这能给我关于詹米下落的什么信息吗？
我尝试有逻辑地思考，无视逐渐渗透靴子的寒冷，以及逐渐冻得麻木的脸和手指。那只野兔躺在雪里，我能够看到它的爪印，以及它死前挣扎留下的痕迹。但是，我看不到詹米的脚印。那么，他没有来这个陷阱看过。
我站着不动，我的气息在脑袋周围凝成小团小团的白雾。我能够感到鼻孔里在结冰，天气越来越冷了。那么说，在第三个和第四个陷阱中间的某个地方，他改变了前进的线路。是哪个地方呢？他又去了哪里呢？
我匆忙折返，寻找我能够确定的最后那个脚印。我找了很久才找到，薄薄的一层晶莹落雪，几乎把光秃秃的地面都盖住了，而我的第二根火把也已经烧掉了一半。那个脚印就在那里，一条小溪边泥巴中的模糊的形状。我之前朝着我以为这个脚印所指的那个方向前进，所以找到了那个捕住兔子的陷阱，但显然它指的并不是那个方向。詹米从泥巴里走出去，然后走到……哪里去了？
“詹米！”我大声喊道。我喊了几次，但是落雪似乎吞噬了我的声音。我仔细聆听，但是什么也没有听到，只听到开始结冰的溪水在脚边汩汩作响。
他没有在我后面，也没有在我前面。那就是在左边，或者右边。“左右左右左。”我低声说，然后转身往山下走，因为下山要好走些，同时偶尔呼喊他的名字。
我停下来听。后面有人在回应吗？我又喊了一声，但是没有听到回应。起风了，头顶的树枝被吹得沙沙作响。
我踩到结冰的石头，那只脚滑了出去。我滑倒在地上，挣扎着滑下泥泞的小坡，撞到一丛花森藜芦，从中间撞穿过去时，我抓住了一把结冰的细枝，心脏剧烈地跳动着。
我脚下是突出岩石的边缘，再往外就是稀薄的空气。我抓住灌木丛，避免继续往下滑，慢慢地靠过去观察。那里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是悬崖，而是一个满是落叶的坑洼。
树叶里有翻动和挣扎的迹象，让我不安地想起了我腰带上那只兔子死亡时留下的痕迹。某个形体比较大的东西在这里的地上挣扎过——然后被拖走了。树叶中有条宽大的沟痕，在树叶外面的黑暗中则消失不见了。
我还没有站稳，便慌忙地沿着那块岩石的侧面爬下去，然后朝那个沟痕冲过去，再沿着它冲到低矮的铁杉和冷杉树枝下。在火把的摇曳光线里，我沿着路绕过了一堆石块，穿过一簇冬青树，然后……
他正趴在一大块破裂巨石的下面，半个身子盖在树叶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尝试把他埋起来一样。他没有蜷缩着保暖，而是直直地趴着，死人一般地纹丝不动。落雪在他披风的皱褶里积了很厚，在他沾满泥巴的靴子后跟上盖了一层。
我扔掉火把，惊恐地尖叫着扑到他的身上。
*　*　*
他发出令人恐惧的呻吟，在我下面抽动。我迅速退开，既觉得安慰，又觉得惊恐。他没有死，但是他受伤了。伤在哪里？严不严重？
“哪里？伤到哪里了？你在流血吗？有什么地方骨折了吗？”我问着，拉动缠绕着他身体的披风。
我看不见大片的血液，但是我刚才扔掉了火把。火把在盖着詹米的潮湿树叶上很快就熄灭了。粉色的天空和飘落的雪花在万物上面投下微光，但是光线太过于暗淡，看不到细节。
他浑身特别冰冷，即使在我被冻得麻木的双手下面，他的身体也显得冰冷。他迟缓地动了动，发出微弱的呻吟和哼声。但是，我觉得我听到了他口齿不清地说：“在背上。”于是我立即拉开他的披风，把他的衬衫从马裤里粗暴地扯出来。
这让他呻吟得更大声了，于是我惊慌地把双手伸到他的衬衫里面，寻找弹孔。他肯定是被人从后背打了一枪。子弹打进去的伤口不会流太多血，但是子弹飞出来的那侧呢？子弹击穿他的身体了吗？我分出部分头脑去思考是什么人用枪打的他，他们是否还会在附近。
什么也没有。我什么也没有摸到，我的双手只摸到赤裸、干净的肌肤，他的后背冰冷得像大理石板，布满了旧伤疤，但是丝毫没有伤口。我又让自己慢下来，用手也用心去寻找，慢慢地从脖颈摸到腰部。还是什么都没有。
还要往下面？他马裤的屁股上有几处深色的污渍，我之前以为它们是泥污。我赶紧伸手到他身体下面摸索到系带，迅速拉松，然后脱下了他的马裤。
确实是泥污，他的臀部在我面前泛着微光，洁白，坚实，浑圆，在银白的茸毛下面完好无损。我不相信地伸手抓住他的肌肤。
“是你吗，外乡人？”他特别困倦地问道。
“是的，是我！你出什么事了？”我问道，狂乱的心情逐渐被愤怒替代，“你刚才说后背被枪打了！”
“我没有啊。我也不会那样说，因为我没有被枪打。”他有逻辑地指出道，声音平静，仍然困倦，有些含混不清，“风吹着我的屁股特别冷，外乡人，你给我盖上好吗？”
我猛地把他的马裤拉上来，让他又呻吟了一声。“你到底怎么了？”我说。他现在清醒一些了，扭头看我，艰难地挪动着身体。
“呃，没什么大事。只是我动不了。”
我盯着他：“为什么？扭到脚了，还是摔断腿了？”
“噢……不是。”他的声音听上去有点难为情，“我……呃……我把背部拉伤了。”
“什么？”
“我之前拉伤过，撑一两天就好了。”他安慰我说。
“躺在这里的地上，身上盖着雪，我想你撑不了一两天。”
“是的，但是我似乎没有什么办法。”他仍然困倦地说。
我很快意识到，我或许也没有什么办法。他比我重足足六十磅，我扛不起他。我甚至无法拖着他在山坡、岩石和沟谷里走太远。路太陡峭，骑马也行不通；我或许可以把那两头骡子赶上来——前提是我能够先在黑暗中找到路回去，然后在黑暗中再找到路回到山里，而且雪似乎要转为暴风雪了。或许我能够用树枝做个长雪橇，然后骑在他的身体上冲下积雪的山坡。我胡乱地想着。
“噢，控制好情绪，比彻姆。”我出声地对自己说。我用披风擦了擦流着鼻涕的鼻子，努力思考接下来怎么做。
我意识到这个地方有东西遮挡着，抬头看去，看到雪花从我们头顶上的大石头边上飞过，但是我们坐的这个地方没有风，只有少数大片的雪花飘下来落到我仰起的脸上。
詹米的头发和肩膀上都有少许积雪，雪花正积落在他暴露的双腿后面。我把他披风的下摆拉下来，然后把他脸上的雪花擦掉。他脸颊的颜色几乎就和大片、潮湿的雪花一样，而且他的身体在我的触摸时显得僵硬。
我意识到他被冻得或许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许多，所以又担忧起来。他的眼睛半闭着，而且尽管天气寒冷，但他似乎并没有经常颤抖。这特别危险：如果不移动，他的肌肉就不会产生热量，他身体中现有的热量也会慢慢消失。他的披风已经很湿了，如果我让他的衣服湿透，他很有可能会因为体温过低而死在我面前。
“醒过来！”我说着，猛烈地摇动他的肩膀。他睁开眼睛，困倦地朝我微笑。
“走！詹米，你必须动起来。”我说。
“我动不了，我跟你说了的。”他平静地说，然后又闭上了眼睛。
我抓住他的耳朵，用指甲掐他细嫩的耳垂。
他发出哼声，然后猛地把头转开了。“醒过来，你听见没有？赶紧醒过来！动起来，该死的！把手给我。”我专横地说。
我没有等他遵从我的话，而是伸手到披风下面，抓住了他的手，然后疯狂地用双手搓动。他又睁开眼睛，朝我皱着眉头。“我没事的，我只是累了。”他说。
“把你的胳膊动起来，上下挥动胳膊。”我命令道，把他的那只手砸在他身上，“你的脚还能动吗？”
他厌烦地叹气，似乎是在把自己从黏人的沼泽里拉出来，然后低声用盖尔语说了些什么，但是特别缓慢地开始来回摆动他的手臂。在我的继续催促下，他成功地让脚踝活动起来，尽管过多的动作会让他的后背立即感到疼痛，但仍然特别不情愿地开始摆动起双脚。
他看上去特别像一只想飞的青蛙，但是我没心情笑。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有被冻伤的危险，但是我不敢大意。通过持续的劝说和不断的催促，我让他那样活动着，直到他完全清醒过来，开始颤抖。他脾气也很差，但是我不介意。
“继续动。”我建议道。我站起来时有些困难，因为在他身边蹲了太久，身体变得僵硬了。“我说继续动！”看他开始懈怠，我便严厉地补充道，“你要是停下来，我就直接踩到你背上去，我发誓。”
我有些困乏地看了看四周。雪还在下，能见度只有几英尺。我们需要遮挡风雪的地方，一块岩石并不够。
“铁杉树。拿着斧头去。砍大树枝。六英尺。砍四根。”他咬牙说。我低头看他，他朝旁边的那簇树木点了点头。他沉重地呼吸着，尽管光线昏暗，但我能看到他脸上有了少许颜色。虽然我在威胁他，但他还是停了下来。他紧咬着牙齿，这是因为他在颤抖——我很开心看到这种迹象。
我弯下腰，再次伸手到他的披风下面摸索，这次是寻找挂在他腰上的短柄斧。我不禁伸手到他身下，从他那件有穗的羊毛打猎衬衫的衣领伸进去。暖和！谢天谢地，他仍然暖和，他的胸脯接触着潮湿的地面，所以只是表面冰冷，但是仍然比我的手指暖和。
“好的，铁杉树。你是说六英尺长的树枝？”我说着，把手拿出来，然后拿着斧头站了起来。
他剧烈地颤抖着，点了点头，然后我立即朝他指的那棵树走去。
才走进寂静的小树林，铁杉树和雪松的芳香就立即把我包裹住。那是松脂的香味，冰冷而强烈，清新而令人有精神。许多树木都很大，最低的树枝都离我的头顶很远，但是偶尔还是有几棵小树。我立即看出了铁杉树的优点——它们下面没有积雪，扇子般的大树枝就像伞那样挡住了落雪。我用斧头砍较低的树枝，既想加快速度，又害怕不小心砍断几根手指。我的双手被冻得麻木、笨拙了。
铁杉木坚硬、有弹性，我花了很长时间才砍断。我最终砍下四根大树枝，上面的松针十分浓密。它们看上去很柔软，在新的积雪里显得漆黑，就像用羽毛制成的大扇子，触摸到它们，感受到坚硬和冰冷的针叶刺在手上时，我感到有些惊讶。
我把它们拉回去，发现詹米已经设法搂了更多树叶过来，那块岩石下面，他陷入许多黑色和灰色的树叶，我几乎看不见他了。
按照他的简短指令，我把那些树枝靠在岩石上，斜着插在土里，形成了一个三角形的庇护处。然后我又拿起短柄斧，去砍来松树和云杉的小树枝，再收集来许多干草，把它们堆在铁杉树枝侧面和上面。最后，我累得喘着气，爬进庇护所，爬到了他的身边。
我在树叶中依偎到他的身体和岩石中间，用我的披风裹着我们两个人，伸手搂住他的身体，紧紧地抱住他。然后我才有时间颤抖，不是因为寒冷——暂时不是——而是因为我既感到放松，又感到恐惧。
他感觉到了我的颤抖，于是笨拙地伸手到后面，安慰地拍了拍我。
“不会有事了，外乡人，”他说，“我们两个在一起不会有事的。”
“我知道。”我说，然后把额头靠在他的肩胛骨上。但是过了很久我才停止颤抖。
“你在这外面多久了？”我最终问道，“我是说，在地上趴了多久？”
他想耸肩，但是突然呻吟着停了下来。
“好久了。我从一块小石头上跳下去的时候，才刚过中午。那块石头只有几英尺高，但是在我单脚落地时，我的后背发出咔嚓一声！等我醒来的时候，我的脸在泥巴里，感觉好像有人用匕首捅过我的脊柱一样。”
我们的庇护所并不暖和，树叶的潮湿在往里面渗，我背后的岩石似乎在散发着寒冷，就好像某种制冷设备。但是，里面显然没有外面冷。我又开始颤抖了，这次完全是因为寒冷。
詹米感受到我在颤抖，于是伸手到脖子上摸索。“你能帮我把披风解开吗，外乡人？拿去搭在你身上。”
詹米试图挪动身子，但是疼痛地低声骂了几句，而我也费了些力气，最终把披风解下来，盖在我们身上。我伸手下去，谨慎地把手放在他的背上，轻轻地拉起他的衬衫，然后把手贴在他赤裸、冰冷的肌肤上。
“告诉我是哪儿疼。”我说。我希望他不是椎间盘脱落，他会终生残疾的可恶想法在我脑海中乱窜。我还要思考实际的问题：就算不是椎间盘脱落，那我如何才能把他带下山？我得把他留在这里，每天给他带食物上来，直到他恢复吗？
“就在那里，”他咝咝地吸着气说，“是的，就是那里。就像被刀捅了一样。只要我一动，就会一直痛到腿的后面。”
我特别小心地摸着，用双手探查和按压，同时催促他尝试抬起一条腿。“好的，试试另外那条腿的膝盖……不疼吗？”
“不疼，”他安慰我说，“别担心，外乡人。就和之前一样。已经好点了。”
“你说之前有过。什么时候的事情？”
他短暂地动了动，然后安定下来，向后顶我的手掌，发出低低的声音。
“啊呀！该死，真疼。在监狱里的时候。”
“是同样的地方疼吗？”
“是的。”
我能够感受到他右侧的肌肉里有硬块，就在肾的下方；我还感觉到脊柱旁边的竖脊肌有肿胀的情况。根据他对之前那次受伤的描述，我很确定这只是严重的肌肉痉挛，而治疗的方法就是保暖、休息和服用抗炎药品。我有些凄凉地想，眼前的条件也不能再糟糕了。
“我想我可以试试针灸，”我把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威洛比先生送给我的针在荷包里，而且……”
“外乡人，”他用缓慢而谨慎的口气说，“我能够忍受伤痛、寒冷和饥饿。但是我不会忍受被自己的妻子用针扎后背。要不你就同情和安慰我一下就好了？”
我大笑起来，伸出一只手臂搂住他，紧紧贴住他的后背。我的手往下滑动，停在他的肚脐下方，微妙地给他暗示：“呃……你脑袋里想的是哪种安慰啊？”
他匆匆抓住我的手，阻止我更进一步。“不是那种。”他说。
“或许可以让你忘掉背疼啊。”我诱人地扭动手指，然后他抓得更紧了。
“我跟你说，外乡人，”他干巴巴地说，“等我们回到家中，我吃饱躺到暖和的床上时，你那个想法或许还有点吸引力。至于现在，你想……天哪，你真的不知道你的手有多冰吗，女人？”
我把脸颊靠在他的背上，大笑起来。我能够感受到他忍住欢笑时的轻微颤动，尽管他只要大笑出声，后背就会疼痛。
我们最终沉默地躺着，聆听落雪的窸窣声响。铁杉树枝下面黑黢黢的，但是我的眼睛已经足够适应，能够透过头顶上针叶间的缝隙，看到一片片的奇异的暗淡雪光。小片的雪花从那几处缝隙落下来，我能够看到它们，就像一团白色的薄雾，我还能感受到它们落到我脸上时的冰冷刺痛。
尽管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阴暗的环境，但詹米在我前面只是个驼背的形状，我能看到他衬衫和发辫中间露出来的白色颈子。他的发辫冰凉、光滑地贴在我的脸上，他只要稍微转头，它就会刷到我的嘴唇。
“你觉得现在是什么时候了？”我问道。我自己并不知道，我在天黑很久才离开家的，然后好像花了千万年的时间在山上寻找他。
“很晚了。不过还要很久才会天亮。”他回道，回答了我真正想问的问题，“冬至才过，是吧？这几天的夜晚是全年最长的。”
“噢，真好。”我灰心地说。我的身体完全不暖和——我仍然感觉不到脚趾——但是我已经不颤抖了。我感到特别无精打采，我的肌肉逐渐屈从于疲劳和寒冷。我设想我们两个人被宁静地冻死，就像两只刺猬蜷缩在树叶里。人们确实说被冻死是一种舒适的死法，但是那并没有让我对它有任何兴趣。
詹米的呼吸正在变得越来越慢，越来越深。
“别睡着了！”我急切地说，伸手去戳他的腋窝。
“啊！”他紧紧夹着胳膊，躲开我的手，“为什么？”
“我们不能睡，不然会被冻死的。”
“不会的，”他生气地说，“外面在下雪，我们很快就会被盖住了。”
“我知道，”我也很生气地说，“那又怎么样？”
他试着转头看我，但是完全做不到。“雪摸上去很冰，”他尽量耐心地解释道，“但是积雪可以把寒冷挡在外面，就像毯子那样。有积雪覆盖的房子比光秃秃立在风中的房子温暖得多。你说熊是怎么过冬的？它们就是要冬眠，而且并没有被冻死。”
“它们有好几层脂肪，”我抗议道，“脂肪层可以保暖。”
“哈哈，既然是这样，那你就不用担心了，是吧？”他说，然后费力地伸手到后面，坚实地抓住了我的臀部。
我特别缓慢地拉下他的衣领，把头伸上去舔他的颈子，缠绵地从脖颈舔到发际线。
“啊！”他剧烈地打了个抖，让头顶树枝上的积雪洒了下来。他放开我的臀部，去擦拭脖颈。
“你这样做真坏！”他责备地说，“而且是在我像木头一样趴着无能为力的情况下。”
“哈哈，废话，那你确定你不会被冻死？”我说。我依偎得更紧些，感觉有些安心了。
“不确定，”他说，“但是我觉得有可能。”
“嗯，”我说，感觉又没有那么安心了，“那好，或许我们最好不要睡，以防万一？”
“我不会再动手臂了，”他坚决地说，“这里太窄了。如果你再把你那双冰冷的爪子伸到我的马裤里，我发誓会掐死你的，不管背痛不痛。”
“好，好，”我说，“那我给你讲故事呢？”苏格兰高地人喜欢听故事，詹米也不例外。
“噢，好啊，哪种故事呢？”他说，听上去高兴许多了。
“圣诞节的故事，关于一个叫埃比尼泽·斯克鲁奇的守财奴。”我说，让自己舒适地贴着他蜷曲的身体。
“我猜他是英格兰人？”
“是的，别说话，注意听。”我说。
我在说话时能看到自己的呼吸，呼出的气在昏暗、寒冷的空气中呈现白色。外面雪下得很大，我在故事中停顿下来时，能够听到雪花落在铁杉树枝上的窸窣声，以及遥远树林里风的呼啸声。
我特别熟悉那个故事；它是我们——弗兰克、布丽安娜和我——在圣诞节期间的老习惯。从布丽五六岁开始，我们每年都会在圣诞节前一两个星期开始读《圣诞颂歌》，我和弗兰克轮流，每晚在睡前给布丽安娜读。
“那个幽灵说：‘我是过去的圣诞精灵……’”
我或许不会被冻死，但是寒冷的天气还是有种奇怪的催眠作用。我已经经过了极其不适的阶段，现在感觉精神有些游离。我知道自己的双手双脚都很冰冷，身体也被冻透了一半，但是这似乎不再重要了。我飘忽在宁静的白雾上，在我说话时，看到那些词语就像雪花那样在我的脑袋周围旋转。
“……然后那个可爱的老头费茨威格，在烛光和音乐当中……”
我不知道我是在逐渐解冻，还是在变得更冷。我有种整体放松的感觉，还有种特别奇怪的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好像我曾经被埋葬、隔绝在雪中似的，尽管外面荒芜，但我仍然感觉温暖舒适。
我继续下意识地讲着故事，故事不断来自意识层以下的某个地方，但是我回忆起的却是我坐在一辆熄火的1956款奥兹莫比尔牌汽车的前排座位里，它的挡风玻璃上堆满了雪。
我们当时是去纽约北部拜访弗兰克的一位老亲戚。在半路上雪下得很大，大风呼啸着把雪花吹到冻结的路上。我们还不知道自己到了什么地方，汽车就滑出路面，掉进沟里，雨刷徒劳地刮着倾泻而下的雪花。
我们没办法，只能等天亮有人来救援。我们有一个野餐篮子，还有几条旧毯子。我们把布丽安娜抱到前排来坐在我们中间，三个人挤在一起，盖着外衣和毯子，小口地喝真空瓶里不冷不热的可可饮料，讲笑话让布丽安娜不害怕。
夜越来越深，气温越来越低，我们挤得更紧了。为了分散布丽安娜的注意力，弗兰克开始依靠回忆给她讲狄更斯的故事，同时靠我给他补充漏掉的细节部分。我们俩都没法独自讲完故事，但是合作着却可以讲得很好。讲到那个不祥的未来圣诞精灵时，布丽安娜已经在外套下面睡熟了，她的身体依偎在我的侧边，温暖又柔软。
虽然没有必要，但我们还是把故事讲完了，低声地相互讲述，在几层毯子下面触摸着彼此的双手。我记得弗兰克双手温暖有力，他用拇指抚摸着我的手掌，沿着我的手指游走。他总是喜欢我的双手。
车里充满了我们呼出的雾气，几滴水珠在积满白雪的车窗里面流下来。弗兰克的头像个圆形浮雕，在白雪的映衬下显得阴暗。他最终倾身过来，脸颊和鼻子都很冰凉，嘴唇却很温暖。他把故事讲完后，亲吻了我的嘴唇。
“‘上帝保佑我们所有人。’”我在詹米身边重复了故事的结尾，然后沉默地躺着，心里感觉到冰冷的刺痛。庇护棚里寂静无声，而且似乎更加阴暗了——积雪已经盖住了所有的缝隙。
詹米伸手到背后，摸了摸我的腿。“把手放到我的衬衫里面来，外乡人。”他轻柔地说。我把一只手伸进他衬衫的前面，放在他的胸脯上，然后把另外那只手伸到了他的背上。那些褪去的鞭痕在他的皮肤下就像许多线。
他把手放到我的手上，紧紧地把我的手按在胸脯上。他很温暖，他的心脏在我的手掌下面跳得缓慢而有力。
“睡吧，我的褐发美人，我不会让你受冻的。”他说。
*　*　*
我突然从寒冷的瞌睡中醒来，詹米在捏我的大腿。
“嘘。”他轻声说。我们的小庇护所里仍然昏暗，但是光线的特征已经变了。已经是早晨了，我们上面覆盖了厚厚的积雪，白天的光亮被遮挡住，但是黑暗夜晚的那种虚幻特征已经消失了。
寂静也消失了。外面的声音模糊不清，但是能够听得见。我听到了詹米刚才听到的声音——几个说话声的微弱回响——于是激动地坐了起来。
“嘘！”詹米再次说，声音特别低，然后用力捏了捏我的腿。
那几个声音在慢慢靠近，几乎可以听清楚他们在说什么。只能是几乎。我尽管努力在听，但是听不懂他们的话，然后我才意识到这是因为他们说的语言我不懂。
几个印第安人。他们说的是印第安语。不过，尽管我还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我觉得那不是图斯卡罗拉人的语言。虽然那种抑扬顿挫很相似，但是节奏却不同。我把头发从眼前拨开，感觉左右为难。
外面有我们特别需要的协助——听声音，外面有好几个男人，足够安全地抬着詹米移动。但是，我们真的想去吸引可能会抢人的陌生印第安人的注意吗？从詹米的态度来看，我们显然不想。他已经设法用一只手肘撑起自己，刀也抽了出来握在右手里。他偏着头，更加专注地听那几个逐渐靠近的声音，同时心不在焉地用刀尖挠了挠长着胡楂的下巴。
我们上面掉下来一块雪，扑通一声落在我的头上，吓了我一跳。我的动作震松了更多的雪，让它们像闪亮的瀑布那样倾泻进来，在詹米的肩膀和脑袋上盖了一层精细的白粉。
他的手指用力抓着我的腿，足够留下印迹，但是我没有动，也没有出声。铁杉树枝搭成的架子上的积雪已经掉下来一片，留下许多不大的空隙。在詹米身后，我能够透过针叶的那些缝隙看到外面。
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是几英尺长的小坡，坡底是我昨晚砍树枝的平坦的小树林。所有东西上面都盖着厚厚的积雪，晚上肯定下了足足四英寸的雪。天刚亮，升起来的太阳在黑色的树木上刷了层闪亮的红色和金色，把树下的白雪照得刺眼。雪暴过后起风了，松散的积雪被吹下树枝，像烟雾那样一团团飘下来。
那几个印第安人已经走到了小树林的那边，我现在能够听清他们的声音，听上去像是在争论着什么。一个突然的念头让我手臂上泛起了鸡皮疙瘩，他们从树林里穿过，或许就会看到被砍断了树枝的铁杉树。我砍得并不熟练，地上应该到处都是针叶和树皮。昨晚是否有足够多的雪从树枝中间落下来，掩盖住我的笨拙痕迹呢？
树林中闪过一个人影，又闪过另外一个，然后他们接连走出了铁杉树林，就像从雪中伸出来的龙牙。
他们都是冬天赶路的装扮，穿着皮毛和皮革衣服，有几个人除了绑腿和软靴子外，还穿着披风或布料外套。他们都背着毯子和粮食，戴着毛皮帽子，大多数人的肩膀上都挂着雪鞋；显然，这里的雪还不够深，没有必要穿雪鞋。
他们都带着武器，我能看到几把火枪，每个人的腰带上都挂着战斧和棍棒。六、七、八……我默数着，看他们排成一排从树林里出来，后面的人都踩着前面那个人的脚印在前进。靠后的某个人有些大笑地喊了些什么，靠前的一个人转头回应了，他的声音消失在吹着的风雪里。
我深吸了一口气。我能够闻到詹米的气味，除了平时那种麝香气味，还有一丝清晰的新鲜汗液的气味。尽管天气寒冷，但我也在出汗。他们有狗吗？我们尽管隐藏在云杉和铁杉的强烈气味下，但是他们能够闻到我们吗？
然后我意识到风是往我们这边吹的，把他们的声音带了过来。不会的，就算他们有狗，也不会闻到我们的气味。但是他们会看到我们用来搭窝的树枝吗？甚至在我考虑这个问题时，又有一大块雪突然滑了下去，落在外面的地上，发出轻微的噗噗声。
詹米用力地吸气，我倚靠到他的肩膀上，凝视着外面。最后那个人走出了树林，伸手到脸上遮挡风雪。
他是位耶稣会士。他在牧师袍外穿着鹿皮短斗篷，下面是皮绑腿和软帮皮鞋，但是他的牧师袍下摆是黑色的，卷起来以便在雪中行进，而且他还戴着一顶宽大、扁平的黑色牧师帽。他的脸上留着金黄色的胡须；他的肤色那么白，以至于我离这么远都能够看到他的发红的脸颊和鼻子。
“叫他们！”我靠近詹米的耳朵低声说，“他们是基督徒，肯定是，有牧师和他们在一起。他们不会伤害我们。”
他慢慢地摇了摇头，依然凝视着那队人。他们走到一块盖着积雪的凸出岩石后面，从我们的视野里消失了。
“不，”他有些低声地说，“不。他们虽然可能是基督徒，但是……”他更加坚决地再次摇了摇头，“不。”
和他争论不会有用，我翻了个白眼，既沮丧，又无奈。
“你的背怎么样了？”
他小心翼翼地伸展身体，然后在半路突然停住，发出哽咽的喊声，就好像被扦子捅过一样。
“不太好，嗯？”我说，同情中掺杂着不少嘲讽。他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特别缓慢地让自己倒回树叶里面去，然后叹着气闭上了眼睛。
“我想，你肯定想到了某种下山的好方法？”我礼貌地说。
他睁开了一只眼睛。“没有。”他说，然后又闭上了眼。他安静地呼吸着，胸膛在有穗的狩猎衬衫下面和缓地起伏着，特别像一个只顾着睡觉的男人。
天气很冷，但是光线充足，太阳把明亮的手指伸到我们的庇护所里，让糖豆般的小团积雪掉到我们周围。我用手抓起一把，轻轻地塞进他的衣领。
他咝咝地吸着气，睁开了眼睛，然后冷冷地盯着我。
“我在思考。”他告诉我。
“噢，抱歉打扰你了。”我慢慢地躺在他身边，把缠绕着的披风拉上来盖住我们。风开始从棚子的空洞里吹进来，我才想到他昨晚说雪能保暖是对的。只是，我觉得今晚不会再下雪了。
然后还要考虑食物的小问题。我的肚子已经低声地抗议了一段时间了，詹米的肚子现在也更大声地咕咕叫了起来。他从又长又直的鼻子上看下去，眯眼看着正在抗议的肚子。“嘘——”他用盖尔语责骂地说，然后把目光抬了起来，最终他叹了口气看着我。“好吧，”他说，“你最好再等会儿，确保那些野人已经走远，然后你就下山回家去……”
“我找不到路。”
他发出恼怒的哼声：“那你怎么找到我的？”
“跟着你的足迹找到的，不过我觉得我没法跟着你的足迹走回去。”我有些骄傲地说。我透过针叶，看着外面吹着大风的荒野。
“噢。你真是特别聪明，外乡人。”他露出有些钦佩的表情，“不过别担心，我可以跟你说怎么走，怎么找路回去。”
“好，然后呢？”
他耸了耸一只肩膀。刚才那点雪已经融化了，从他的胸膛上流下去，打湿了他的衬衫，在他脖子下的凹陷处积下一小汪清澈的水。
“给我带一条毯子和一些吃的回来。我过几天就能动了。”
“把你扔在这里？”我瞪着他，这次该我恼怒了。
“我不会有事的。”他温和地说。
“你会被狼吃掉的！”
“噢，我觉得不会，它们很有可能在忙着吃那头麋鹿呢。”他漫不经心地说。
“什么麋鹿？”
他朝那片铁杉树林点点头：“我昨天打到的那只。我击中了它的脖子，但是没有立即打死它。它从那里跑走了。我就是在追它的途中受伤的。”他伸手擦了擦下巴上铜色和银色的胡楂，“我觉得它跑得不远。它的尸体肯定已经被雪埋住了，不然刚才那些印第安人从那个方向过来，应该就会看到它。”
“这么说你打死了一头麋鹿，这头麋鹿会像招引苍蝇那样招来狼群，而你想冻僵着躺在这里等它们来？我觉得，你想的是等到它们吃第二道菜的时候，你应该冻得全身麻木，不会感觉到它们撕咬你的双脚？”
“别喊，”他说，“那些野人还没有走远呢。”
我往肚子里吸气，打算再说点什么，可是他伸手上来抚摸我的脸颊，阻止了我。
“克莱尔，”他温柔地说，“你搬不动我。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有其他的选择，”我说，压抑住自己声音中的颤抖，“我要留下来陪你。我会给你带食物和毯子回来，但是我不会把你独自丢在这里。我会带来木柴，我们可以生火。”
“没有必要，我能够应付得来的。”他坚持道。
“我做不到。”我咬牙说。在木屋里令人窒息地独守几个小时是什么滋味，我记得特别清楚。
尽管在雪地里待几天把屁股冻掉完全不吸引人，但是总比独守空屋好。见我是认真的，他微笑起来了。
“好吧。如果还有威士忌的话，给我带点上来。”
“还有半瓶，我会带上来的。”我说，感觉开心了一些。
他伸出一只胳膊搂住我，拉我依偎到他的肩膀上。尽管外面寒风凛冽，但是在披风下面紧紧依偎着他还算舒适。他的皮肤散发着温暖的气息，带点盐味。我忍不住抬起头，亲吻他脖子下那个湿润的凹陷处。
“啊，别那样做！”他颤抖着说。
“你不喜欢！”
“是的，我不喜欢！怎么能喜欢呢？痒死了！”
“嗯，可是我喜欢。”我抗议道。
他一副被逗乐的表情：“你喜欢？”
“噢，是的，我特别喜欢你轻轻地咬我的背。”我告诉他。
他眯起一只眼睛看着我，然后伸手上来，轻轻地抓住我的耳朵，把我的头拉了下去，然后把我的脸转到侧面。他伸出舌头，温柔地舔了舔我的脖子底部，然后抬起头，特别轻柔地咬了咬我脖子侧面的细嫩肌肤。
“呃……”我说，不禁颤抖起来。他放开我，然后惊讶地看着我。
“果真，”他说，“你真的喜欢这样，你全身都是鸡皮疙瘩，乳头也硬得像春天的樱桃。”他用一只手轻轻地从我的乳房上抚摸过去。昨天即兴出发探险，我在穿衣服时并没有费神穿上我的临时胸罩。
“跟你说过的，”我有点脸红地说，“我觉得我的某个祖先肯定被德古拉什么的咬过。”
“被什么咬过？”他一脸茫然。
没有多余的时间，所以我就大致给他讲述了德古拉伯爵的生平和时代。他露出一副既觉得好笑，又十分入迷的表情，但是他的手仍然不老实，现在已经伸到我的鹿皮衣下面，慢慢往我的短裤里游走。他的手指冰凉，但我不介意。
“有人觉得那样特别色情。”我最后说。
“那是我听说过的最恶心的事情！”
“我不介意，再来几次。”我说，然后在他身边把身体完全伸展开，同时仰起头，诱惑地把脖子暴露出来。
他用盖尔语低声说了些什么，但还是设法用一只手肘支撑着身体，朝我翻过身来。
他的嘴巴温暖而柔软。无论他赞不赞同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反正他做得特别好。
“啊……”我说，在他轻轻咬着我的耳垂时，我特别舒服地颤抖起来。
“噢，好吧，这样也行吧。”他无奈地说，然后拉住我的手，紧紧地夹在他的大腿中间。
“天哪，”我说，“我以为冰冷的……”
“很快就暖和了，”他让我放心地说，“把它们脱掉，好吗？”
空间狭窄，所以很不方便，同时还要保持有东西盖着身体以免冻伤，而且詹米只能给予最基本的协助，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做得很满意。
因为忙得不可开交，所以我特别专注，只是在活动的短暂间歇时，我才有种忧虑的感觉，就好像有人在看我似的。我用双手撑起身体，朝铁杉树枝外面看，但是什么也没有看到，只看到那片小树林和下面那个积着雪的斜坡。
詹米发出低声的呻吟。“别停，怎么了？”他低声说。
“我以为听到了什么。”我说着，又趴到了他的胸上。
话才说完，我果真听到了什么：那是笑声，声音不大但是清晰，就在我头顶正上方。
我裹着披风和脱下的鹿皮裤，从詹米身上翻下去。詹米则咒骂着，迅速去拿手枪。他嗖的一下掀开了铁杉树枝，用手枪指着上面。上面的岩石顶上，几个脑袋看着下面，全都咧嘴笑着。
是伊恩和他的四个安娜奥卡村的同伴。那几个印第安人嘟哝、讥笑着，就好像发现了什么特别滑稽的事情一样。
詹米放下手枪，向上怒视着伊恩：“该死的，你到底在这里做什么，伊恩？”
“啊，舅舅，我是在回家和你们过圣诞节的路上啊。”伊恩灿烂地笑着说。
詹米明显冷淡地看着伊恩。“圣诞节，哼，该死。”他说。
*　*　*
那头麋鹿的尸体已经在晚上被冻住了。看到它那双茫然的眼睛蒙着冰晶，我忍不住颤抖起来——不是因为看到死亡，而是因为那具覆盖着雪的巨大尸体如此平静，看上去特别美丽——但是想到要不是我昨晚特别不安，决定外出寻找詹米，那么我眼前的这幅凄凉、静止的画面或许就应该叫“死在雪中的苏格兰人”，而不是“冻结的麋鹿与争执的印第安人”。
那几个印第安人最终讨论到满意了。伊恩告诉我们他们决定返回安娜奥卡村，但是会把我们安全地送到家，以此来交换部分鹿肉。
那具麋鹿的尸体还没有被完全冻硬，他们将它开腹破肚，取出盘绕着的冰凉内脏。那些内脏是蓝灰色的，上面还有些黑色的血迹。在砍掉鹿头，进一步减轻重量后，两个印第安人把麋鹿的躯体翻过来，绑住四条腿，用一根杆子把它吊了起来。詹米悲观地看着，显然是怀疑他们也要那样对待他，但是伊恩安慰了他，说他们能够设法弄个雪橇。那些印第安人没有骑马，但带来了一匹强健的骡子，驮着他们带着上路的毛皮。
天气有所好转，裸露地面上的积雪已经完全融化。尽管空气仍然清新和寒冷，但是天空却蓝得刺眼，森林中弥漫着冰冷、浓烈的云杉和香脂冷杉的香味。
我们穿过一片小树林时，铁杉树的气味让我回想起了这次逃亡的开始，以及我们之前见到的那队神秘的印第安人。
“伊恩，”我说，快步走到他身边，“就在你和你朋友找到我们之前，我们看到了一队印第安人，其中有个耶稣会牧师。我觉得他们不是从安娜奥卡来的——你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吗？”
“噢，我知道，舅妈。我知道他们。”他用戴着连指手套的手擦了擦冻红的鼻子，“找到你们的时候，我们正好在跟踪他们。”他说那几个印第安人是莫霍克人，来自遥远的北面。图斯卡罗拉族在五十年前被易洛魁联盟接收，与莫霍克族有紧密的联系，经常相互进行正式或不正式的访问。
这次访问是因为几个年轻的莫霍克男子要找妻子。他们自己的村庄里缺少适婚女性，所以他们决定南下，看是否能够在图斯卡罗拉族中找到适合的配偶。
“他们找的女人必须属于合适的氏族，”伊恩解释道，“如果氏族不对，那么他们就不能结婚。”
“就像麦克唐纳德氏族和坎贝尔氏族之间通婚那样，是吗？”詹米好奇地插话进来。
“是的，有点像，”伊恩咧嘴笑着说，“但那就是他们带着牧师的原因——如果找到女人，他们就能立即结婚，然后在回家的路上就有人暖床了。”
“那他们是基督徒吗？”
“有些是。耶稣会的人已经在他们当中待了有段时间了，休伦族的许多人都皈依基督教了，但是在莫霍克族当中就没有那么多了。”
“这么说，他们去过安娜奥卡？”我好奇地问，“你和你的朋友们为什么要跟踪他们啊？”
伊恩哼了一声，然后拉紧了围在脖子上的松鼠皮毛围巾。“舅妈，他们或许是盟友，但那并不意味着纳科格纳维托和他的勇士信任他们。连易洛魁联盟的其他民族都害怕莫霍克族——不管他们信不信基督。”
*　*　*
我们看到木屋时，已经快到日落时分了。我又冷又累，但是看到那个小家园，我开心了许多。圈里的那头叫克拉伦斯的浅灰色骡子看到我们，热情地嘶叫着表示欢迎，让另外那几匹马凑到了围栏边上，急切地想吃东西。
“那几匹马看上去还好。”有着畜牧工眼光的詹米，最先看的是牲畜是否安好。我则更担心我们的情况，想尽快进屋，让身子暖和起来，然后吃点东西。
我们邀请伊恩的那几个朋友留下来，但是他们回绝了。他们把詹米卸到门前的庭院里，然后匆匆消失，继续去警惕地跟踪那些离开的莫霍克人。
“舅妈，他们不喜欢待在白人的房子里，”伊恩解释道，“他们觉得我们难闻。”
“噢，真的吗？”我恼怒地说。我想到我之前遇到的某个来自安娜奥卡村的年长绅士，他似乎在身上抹满了熊油，然后把自己缝进衣服里面过冬。要我说，他们是乌鸦笑猪黑！
*　*　*
当天很晚的时候，我们愉快地喝完一两轮威士忌后，最终躺到了床上，看着壁炉里新燃起来的火焰，听着伊恩的平稳鼾声。
“回家真好。”我低声说。
“是的。”詹米叹了口气，把我拉得更近了，让我的头依偎在他肩膀的曲线里。“那晚在寒冷中睡觉，我做了个特别奇怪的梦。”
“是吗？你梦到什么了？”我伸了个懒腰，尽情享受着柔软的羽毛垫。
“各种事情。我梦到了布丽安娜。”他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害羞。
“真的啊？”这有些让我吃惊。昨晚在冰冷的棚子里，我也梦到了布丽安娜，而我平时很少会梦到她。
“我思考过……”他迟疑了片刻，“她有胎记吗，外乡人？如果有，你跟我说过吗？”
“她有胎记，但是我觉得我没有跟你说过，她的胎记大多数时候看不到，所以我自己也过了好几年才发现。那是个……”我思考着慢慢地说。
他用搂着我的那只手捏了捏我的肩膀，阻止了我。
“那是个棕色的小胎记，形状像个菱形，就在左边的耳朵后面。是吗？”他说。
“是的，就是的。你在梦里看到的吗？”被子里温暖舒适，但是我脖颈上感到一小阵寒意，突然颤抖了一下。
“我在梦里亲吻了她的那个胎记。”他轻声说。
<hr/>
(1)蒲式耳，谷物和水果的容量单位，相当于8加仑。

Chapter 22 古老火焰的火星
<h4>英格兰牛津，1970年9月</h4>
“噢，天哪。”罗杰注视着面前的书页，直到那些字母的意义消失，变成单纯的花体书法。但是，这样并不能抹去那些文字本身的意义，它们已经镌刻在他脑海里了。
“噢，天哪，不会吧！”他大声说了出来。隔壁卡座里的那个女生听到他的声音，生气地猛然挪动椅子，让椅子的腿在地板上刮擦出了声音。
他在那本书上面倾斜着身子，闭着眼睛，用双臂盖住它。他感觉不舒服，手掌感觉冰冷、冒汗。
他那样保持了几分钟，不愿接受真相。但是，真相并不会走开。天哪，已经发生了，是吗？很久以前就发生了，而你无法改变历史。
最终他把喉咙后面的苦涩感觉吞下去，再次看了看书页。它还在那里，一小篇报纸通告，印刷于一七七六年二月十三日，地点是北卡罗来纳殖民地的威尔明顿镇。
我们悲痛地得知，一月二十一日夜晚，詹姆斯·麦肯锡·弗雷泽及其妻子克莱尔·弗雷泽位于弗雷泽岭定居点的住房被大火烧毁，两人不幸葬身火海。弗雷泽先生生于苏格兰的图瓦拉赫堡，是河场种植园已故赫克托·卡梅伦的外甥。他在北卡罗来纳殖民地声名远扬，深受人尊敬。他去世时并未留下后代。
不，他去世时有后代。
罗杰想了片刻，悲观地希望不是他们，毕竟叫詹姆斯·弗雷泽的人有很多，这个名字很常见。但是，叫詹姆斯·麦肯锡·弗雷泽的人并不多，而且他的妻子还叫克莱尔，而且他还出生在苏格兰的图瓦拉赫堡。
没错，就是他们。那种难受的必然性充满了他的胸腔，悲痛地捏着他的喉咙。他的双眼感觉到刺痛，那种十八世纪的花饰印刷体再次变得模糊。
这么说克莱尔确实找到了他，找到了她那位英勇的苏格兰高地人，与他共度了至少几年的快乐时光。他希望那几年的时间里他们过得幸福。他特别喜欢克莱尔·兰德尔——不，这么说其实是在贬低她。如果要说实话，他曾经爱过她，这种爱既出于自身，也因为布丽安娜。
不止于此。他当时特别希望她去寻找詹米·弗雷泽，回到过去与他共享幸福生活。知道——或者更准确地说，希望——她真的那样做了，对他来说始终是个小护身符，那样能够证明爱能够持久，能够坚定到忍受分离和辛苦，坚定到比时间还长久。但是，人终将死亡，没有哪种爱能够抹去这个事实。
他抓住桌沿，想控制住自己。愚蠢，他告诉自己，特别愚蠢。但是，他就像牧师去世时那样感觉失落，似乎自己再次失去了双亲一样。
他颇受打击地又意识到，不能把这个东西给布丽看。她当然还不知道其中的风险，但是……不行，不能给她看。她不会预料到这样的事情会发生。
他发现这篇新闻公告也只是巧合。他之前是在浏览一本关于民歌的书，寻找古老歌谣的歌词，用来添加到自己的表演节目当中。书中的图示中印着初次发表某首民歌的报纸版面，在漫不经心的浏览中，他看了看那篇印在同个报纸版面上的通告，然后目光被“弗雷泽”这个姓氏吸引住了。
尽管心中仍然如溃疡般悲痛，但是最初的那种震惊有所减弱。他是学者，父亲也是学者，他是在书堆中长大的，打小就觉得印刷文字十分圣洁。他从口袋里掏出小折刀，悄悄地打开，扫视四周确保没人在看自己，那感觉就像自己是个杀人犯。
他这样做更多的是出于本能，而非理性；那种让人想清理事故遗体，想给那些遗体盖上像样的覆盖物，想清除灾难的表面踪迹，无视悲剧仍然存在的本能。
那张折叠着的书页藏在他的口袋里，就好像一根被切断的拇指。他这样离开了图书馆，走到了下着雨的牛津街道上。
步行让他平静下来，他能够再次理性地思考，能够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思考自己该怎么做，该如何不让布丽安娜悲伤——她的悲伤会比他自己的更加深刻和持久。
他查看了那本书前面的出版信息——一九○六年由英国一家小出版社出版。那么这本书应该不容易找到，但是布丽安娜在自己的搜寻中仍然可能会偶然遇到。从逻辑上讲，她应该不会到那本书里去寻找她想要的信息，但是那本书的书名是《十八世纪歌谣集》。他很清楚，历史学者的那种好奇心能够让人冲动地去不太可能的地方翻找。布丽安娜也很清楚，会那样去做。而且，他知道她对知识——各种知识——的渴求，她会去看任何与那个时期有关的东西，以便能够想象她父母的环境，能够构建出一幅她自己既无法亲眼看见，也无法置身其中的生活场景。
可能性不大，但也并非没有。有人在经过时挤到了他，然后他才意识到他已经在桥的栏杆上倚靠了好几分钟，心不在焉地看着雨滴拍打在河面上。慢慢地，他转身沿着街道走下去，没有察觉到街边的商店，以及街上那些蘑菇般的雨伞。
没办法确保她永远看不到那本书，或许就只有这里有一本，或许还有几百本像定时炸弹那样藏在美国各地的图书馆里。
他的肚子疼得更厉害了。他现在已经全身湿透，感觉很冷。心里有个新的念头让他感觉到更加寒冷——如果布丽安娜发现了，她会做什么呢？
她会极为震惊，深感悲痛。但是然后呢？他相信历史是无法被改变的，而克莱尔告诉他的事情更让他确信了这点。她和詹米·弗雷泽曾经试图阻止卡洛登惨剧的发生，但是并未成功。她曾经尝试拯救杰克·兰德尔，来拯救未来的丈夫弗兰克，但是也失败了，最后只发现杰克·兰德尔并不是弗兰克的祖先，他只是在他弟弟去世后，娶了他弟弟的怀着孩子的爱人，以便让孩子的存在合法化。
不，历史或许就像疼痛的蛇那样会自己扭动，不能被改变。但是，他完全不确定布丽安娜是否也这么认为。
“你如何哀悼穿越时空的人？”布丽安娜曾经问过他。如果他把那篇通告给她看，她会由衷地哀悼。她会知道的。这件事情会让她很受伤，但是她会痊愈，会把过去抛诸脑后。但是……但是还有纳敦巨岩——那个可怕的石圈可以让很多事情成为可能。近两年前，在十一月一日古老的萨温节，克莱尔就是从纳敦巨岩穿越的。
罗杰颤抖起来，但不是因为寒冷。每次想到这里，他脖颈上的头发就会竖起来。那是个晴朗、温和的秋天早晨，在那个万圣节的黎明，在耸立着那些石头的山坡上，没有什么打扰那种长满草的宁静，直到克莱尔触摸那块有裂缝的巨石，消失到过去。然后他脚下的泥土似乎在溶解，空气中发出炸裂声，在他脑袋里像炮声一样回响。他被闪烁的光亮照得眼睛昏花，只有他对之前一刻的记忆让他没有极度恐慌。
他当时拉住布丽安娜的手。尽管所有知觉都已经消失，但他还是下意识地把手握紧。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被人从千尺高的地方扔到了冰冷的水里，头晕得特别厉害，极度惊愕。他什么也感觉不到，只能感觉到震惊。他看不见、听不见，毫无知觉，残余的意识就像飓风中的烛火那样被吹散。他当时脑袋里有两个念头——我快死了，以及不要放手。
黎明的太阳消失在通往那块巨石的明亮道路上，克莱尔就沿着那条道路往前走。等到罗杰最终挪动身体，抬起头时，接近黄昏的太阳在那块巨石后面照出金色和淡紫色的光线，让石头在天空的映衬下显得黢黑。
他趴在布丽安娜身上，用身体庇护着她。她还没有醒过来，但是她在呼吸，面容在深红色的头发里显得特别苍白。他尽管虚弱，但无疑能够抱着她走下陡峭的山坡，去到停在下面的车里。她果真像她父亲，差不多有六英尺高，只比罗杰矮几英寸。
他当时抱着她，把她的头靠在他的大腿上，颤抖着抚摸她的脸庞，直到太阳快要落山。她睁开了如傍晚天空般深蓝的眼睛，然后低声问道：“她走了？”
“没事的，没事的，我会照顾你。”罗杰轻声回答她，然后埋头亲吻了她冰冷的额头。
他是认真的。但是怎么照顾呢？
*　*　*
罗杰回到住所时天已经快黑了。经过餐厅时他能够听到叮叮当当的声音，闻到了猪火腿和炒豆子的香味，但是他丝毫没有考虑吃晚饭的事情。
他吧唧吧唧地回到楼上自己的住处，把湿透的衣服脱下来扔在地板上。他擦干身体，然后赤裸着坐在床上，手里还拿着浴巾，盯着书桌以及那个装着布丽安娜的信函的木盒子。
他愿意做任何事来不让她悲伤。他愿意做更多的事情来让她远离那些石头的威胁。
克莱尔已经——他希望——从一九六八年回到一七六六年，然后在一七七六年去世了。现在是一九七○年。现在穿越回去的人会——或许会——到一七六八年。还有时间，这就是麻烦事。
即使布丽安娜也觉得——或者如果他能够说服她——历史无法更改，那么在知道机会的窗口越来越小，知道认识自己的父亲、再与母亲相见的唯一机会正在逐渐消失的情况下，她能够度过接下来的七年吗？在不知道他们的下落和情况时放手是一回事，在清楚知道他们的情况时什么也不做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已经认识布丽安娜两年多了，虽然那次他只陪伴了她几个月，但是在某些方面他们十分了解彼此。共同经历过这种事情后，他们又怎么会不彼此了解呢？后来他们还相互写信——每周写两封到四封——还共度了既有欢喜，也有沮丧的简短而珍贵的假期，然后留下他心碎地思念她。
是的，他了解她。她性格文静，但是拥有坚定的决心，不会不争取就屈从于悲痛。而且，她虽然做事谨慎，但是她一旦下了决心，就会雷厉风行。如果她决定要冒险穿越，那么他是无法阻止她的。
他的双手紧紧握着皱成团的浴巾。回忆起石圈的裂缝和那个几乎吞噬了他们的真空，他感觉到心在往下沉。在没有真正拥有布丽安娜之前就要失去她，这才是更加可怕的事情。
他从未向她撒过谎。但是，震惊和悲痛逐渐退去，他心中有了初步的计划。他站起来，把浴巾围在了腰上。
写一封信不够，必须慢慢地来，循序渐进地给她建议，和缓地劝阻她。他觉得这不会困难。在苏格兰搜寻了一年，他几乎什么也没有发现，只找到那篇说弗雷泽在爱丁堡的印刷厂被火烧毁的报道——想到火焰，他就不禁颤抖起来。现在他当然知道为什么自己一无所获了；他们肯定在那之后不久就移民了，尽管他并没有在乘船名单上找到他们的踪迹。
他要给布丽安娜建议，说是时候放弃了，该让过去的事情过去了，该让死者埋葬死者了。没有迹象支持继续寻找，这就和走火入魔差不多。他会特别巧妙地建议她，说那样往回看不健康——是时候向前看了，免得在徒劳的寻找中浪费生命。她的父母也不会希望她那样做。
房间里很冷，但是他几乎没有注意到。
“我会照顾你”，他曾经认真地说过。掩藏危险的真相等于撒谎吗？就算是撒谎，他也要做。允许别人做错事是一种罪，他小时候听人这样说过。就这样，为了她，他会心甘情愿让自己的灵魂冒险。
他在抽屉里翻找钢笔，但是又停了下来，弯下腰，把两根手指伸到湿淋淋的牛仔裤口袋里。那张书页已经被打湿弄皱，差不多被撕破了。他用稳固的手指把它撕成了小碎片，不理会从脸上流下的冷汗。

Chapter 23 皮肤下的头骨
我告诉过詹米，说我不介意远离文明世界，只要有人，就会有事情给医生做。邓肯信守诺言，在一七六八年春天回来了。他带来了八个之前被关在阿兹缪尔监狱的人以及他们的家人，准备在弗雷泽岭上建设家园。我们总共三十个人，特别需要我的有些退步的医术。我可以给他们缝合伤口，治疗发烧，切开脓肿，以及刮除被感染的牙龈。有两个女人怀有身孕，我很开心地帮助她们接生了健康的孩子，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都是在早春出生的。
我作为医生的名声——如果这个词合适的话——很快就传到我们的小根据地以外，来请我去治病的人分布得越来越远，我甚至到零星散布在三十英里外的荒野山区的农场给人治过病。此外，我还与伊恩去安娜奥卡村看望过娜亚维恩，带回了几篮和几罐有用的药草。
起初，詹米坚持要伊恩或他自己陪我去那些较远的地方，但是很快他们就忙不过来了——已经到了春耕时节，需要犁地和耙地，需要种植玉米和大麦，更不用说维持小农场运转的琐碎事情了。除了那几匹马和骡子，我们又得到一小群鸡、一头用来满足那头猪的社交需求的外貌堕落的黑色野猪，以及——奢华中的奢华——一头可以产奶的山羊，它们都需要喂食喂水，防止它们自相残杀或者被熊或黑豹吃掉。
所以，在陌生人出现在门前庭院里请我去治病或接生时，我就越来越经常地独自前去了。丹尼尔·罗林斯的病例本上多了新的条目，餐柜里也装满了病人们作为礼物报答我的火腿、鹿腿肉、几袋谷物和几蒲式耳的苹果。我从未要报酬，但是他们总要给我点东西——我们物资贫乏，任何东西我们都会喜欢。
我在山区里的病人来自各个地方，许多人既不会说法语，也不会说英语；他们有的是德国路德宗信徒、贵格会教徒，有的是苏格兰人或苏格兰-爱尔兰人，还有定居在塞勒姆的许多摩拉维亚教派信徒，我觉得他们的奇怪方言属于捷克斯洛伐克语。但是，我通常还是应付得来。大多数情况下有人能给我翻译，再不济我还能用肢体语言——不管是什么语言，“哪里疼”这个问题都容易理解。
*　*　*
<h4>1768年8月</h4>
寒意钻进了我的骨头。尽管我用尽全力把披风紧裹在身上，但是风还是会把它给吹开，把它像帆布那样吹鼓起来。披风被吹起来，拍打着我旁边的那个男生的脑袋，借着大风的力量把我从马鞍上往侧面拉。雨滴像冰针那样渗透进拍打着的披风，到达穆勒溪时，我的罩衣和衬裙就已经湿透了。
穆勒溪翻腾着流动，被连根拔起的小树、岩石，以及淹没的树枝，短暂地浮现到水面上。
汤米·穆勒观察着溪流。他戴着柔软的帽子，把帽檐拉下来盖住耳朵，耸起的肩膀几乎碰到了帽檐。我能看到他全身上下都流露出疑虑，于是在呼啸的风声中提高嗓音，弯腰对着他的耳朵大喊：“就待在这里！”
他摇了摇头，嘴巴动着对我说了些什么，但我听不见。我用力摇头，然后指了指河岸。那里的泥泞土壤很脆弱，我还能看到小块的黑土被溪水冲走。
“回去！”我大声喊道。
他明确地朝农场住宅那边指回去，然后伸手拉住了我的缰绳。显然他觉得太危险，他想让我回住宅去，等待暴风雨过去。
他的建议确实有道理。但是，我现在就能看到溪流变宽，贪婪的水流正逐渐蚕食着松动的河岸。继续等下去，就没人能过河了——几天过后也不会安全。这样的洪水会让水位高涨持续长达一周，因为山上更高地方的雨水会流下来，让水流变得更大。
想到要与穆勒家的十个人挤在只有四间屋子的住宅里，就足以刺激我冒险行事。我从汤米·穆勒的手里拉过缰绳，掉转马头。马在雨中甩动脑袋，小心地踩在湿滑的泥土里。我们爬到岸边较高的斜坡上，那里有层枯叶，可以让马站得更稳。我再次掉转马头，挥手示意汤米让开，然后像个参加障碍马赛的选手那样向前倾，手肘按压进那袋在我前面绑在马鞍上的大麦——那是他们付给我看病的报酬。
我向前倾身就足够了，那匹马比我还不想在那里多待。它放低身体并绷紧后腿，我感觉到一阵突然的推力，然后我们就像失控的雪橇那样，飞速冲下了那个斜坡。我感觉到一阵颠簸，以及自由下落的那种短暂眩晕，听到响亮的水声，然后我的大腿便淹没在冰冷的水里了。
我的双手特别冰冷，或许已经冻结在缰绳上了，但是要引导马前进，我只有用缰绳。我放松手臂，不再拉紧马头。在马游泳前进时，我能够感到双腿下面它的巨大肌肉在有节奏地移动。更加有力的湍急水流不断推动我们，冲刷着我裙子的下摆，似乎想把我拉进激流。
马蹄在水底忙乱地蹬动，然后我们走了出去，全身像滤盆那样往外流着水。我在马鞍上回头，看见汤米·穆勒的嘴巴在帽子下面大张着。我不能放掉缰绳去挥手，但还是有礼貌地朝他鞠了个躬，然后用后跟轻踢马肚子，转身往家走去。
马跃起时，我披风的帽子掉到了背后，但是无妨，我反正已经不能更湿了。我用指关节把眼睛前面的一缕湿头发拨开，掉转马头沿着山上的路出发了，不管有没有下雨，能够往家里走我就感觉到宽慰。
我已经在穆勒家的木屋里待了三天，照顾十八岁的佩特罗尼拉生下第一胎孩子。按照佩特罗尼拉的说法，这也会是她的最后一胎。在第二天中午的时候，她那位十七岁的丈夫弗雷迪试探性地朝房间里偷看，结果被她用德语大骂回暂住男人的谷仓里，两只耳朵窘迫得通红。
不过，几个小时过后，我看到弗雷迪——看上去远没有十七岁——迟疑不决地跪到他的妻子旁边，脸色比他妻子的衣服还要苍白，用擦洗干净的手指推开盖着他女儿的毯子。
他沉默地注视着他女儿的圆脑袋，上面长着柔软的黑色头发，然后又看了看他的妻子，似乎是需要鼓励。
“她是不是很漂亮？”佩特罗尼拉轻声说。
他点了点头，然后把头靠在她的大腿上，哭了起来。几个女人全都善良地微笑着，然后回去继续准备晚饭了。
晚饭也很不错。食物是去穆勒家出诊的好处之一。即使是现在，我的肚子里还舒适地装满着饺子和炸布丁，嘴里还萦绕着黄油炒蛋的味道，让我不那么关注当前的糟糕境况。
希望我不在家时，詹米和伊恩也能做点差强人意的东西来吃。现在是夏季末尾了，但是还没有到收获的时节，食品贮藏柜的架子上的东西已经被吃掉许多，我本来希望能剩些在秋天奖赏他们，现在看来也没戏了，但架子上还是有些奶酪，地上有一大瓦罐腌鱼，还有几袋面粉、玉米、大米、豆子、大麦和燕麦。
詹米其实会做饭——至少知道把猎物打理干净，在火上翻烤——我也已经尽力把制作燕麦粥的秘诀传授给了伊恩，但是他们始终是男人，我怀疑他们都懒得去做饭，靠生洋葱和肉干来垫肚子。
我不知道他们不好好地做顿饭，是因为整天伐树、犁地和扛着死鹿翻山越岭而筋疲力尽，还是故意为之，让我感觉自己必不可少。
山脊挡住了大风，但是大雨仍然如注，马蹄下的地面充满危险，因为路上的泥巴已经被雨冲成泥浆，一层枯叶漂在上面，就像流沙那样具有欺骗性。马蹄每踏下去一步都会打滑，我能感受到马的不自在。
“乖，加油，好样的。”我安慰地说。它稍微竖起了耳朵，但是仍然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跨步。
“绊腿？这个名字怎么样？”我说。
它目前还没有名字——或者说它有，但是我不知道。把它卖给詹米的那个人曾经用一个德语词来叫它，但是詹米说女士的马用那个名字不合适。我让他翻译那个词，他只是紧闭着双唇，不愿意告诉我，所以我猜那个词肯定特别难听。我本来想问穆勒太太那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是因为匆忙离开，所以忘记了。
反正，詹米说这匹马会慢慢地显露出它的真正名字，所以我们都在观察它，希望能发现它的特点。在试骑过后，伊恩建议叫它“兔子”，但是詹米摇头否决了，说不合适。
“亮蹄？轻蹄？”我建议道，“该死！”
它完全停了下来，原因很明显。一小股水流欢快地从山上冲下来，肆无忌惮地从这块岩石上跳到那块上。看上去很漂亮，那股湍急的水流在深色的岩石和青色的树叶上如水晶般剔透。不幸的是，它也冲到了我们必须经过的那条残缺的路上，把它冲到下面的山谷里去了。
我坐着不动，身上滴着水。没有其他可以绕行的路。我右边的山坡向上陡峭得几乎垂直，灌木和幼树从一块破裂的岩面上伸出来；而我左边的斜坡向下也十分陡峭，往下面走无异于自杀。我低声咒骂着，让无名的马匹向后退，然后掉头。要不是溪流涨水，我就会回到穆勒家去，等詹米和伊恩再自立一段时间。事实上，我别无选择，要么寻找别的路回家，要么待在这里被淹死。
我们疲倦地沿着刚才的艰难道路返回去。但是，从路被冲垮那个地方往回走了不到四分之一英里，我发现山坡变得没有那么陡峭，出现了一个山坳，凹陷在两边突出的花岗岩中间。这样的地理构造很常见，附近的那座叫魔鬼峰的山上就有个大山坳。如果我穿过山坳，到山的那面，然后再择路而行，那么我就能够及时回到那条穿过南面山脊的路上。
在那个山坳里，我短暂而清晰地看到了山麓的丘陵，以及远处蓝色的低谷。但是，山顶都被黑色的雨云遮住，藏在其中的闪电忽隐忽现。
风暴的先锋过去，风也随之变小了。雨不可思议地下得更大了，我停顿了很长时间，把冰冷手指中的缰绳放下，然后戴上了披风的帽子。
山坡这边的地面还好，岩石很多，但是不太陡峭。我们择路穿过结着红果的小花楸树林和较大的橡树林。我注意到可以在以后用来指路的一大簇黑莓灌木，但是并没有停下来。实际上，我天黑前能够到家就算运气好了。
为了让自己不去想脸上往下流的冰冷雨水，我开始在心里清点食物贮藏柜里的东西。回到家后，我能够做什么来当晚饭呢？
我颤抖着心想，做点不花时间的，而且还要是热的。炖菜会很耗时，煮汤也是。如果有松鼠肉或兔子肉，我们或许可以用来裹上鸡蛋和玉米粉糊，然后用油炸。如果没有，那么或许可以来碗麦片粥，加上少许培根调味，再用青洋葱炒两个鸡蛋。
我皱眉低着头。尽管戴着兜帽，头发浓密，但雨滴还是像冰雹那样拍打到我的头皮上。
然后我意识到确实是在下冰雹。白色的小球噼噼啪啪地从马背上弹开，打在橡树叶子上发出唰唰的声音。很快，冰雹就大得像子弹，而且变得很密，砰砰的声音就像机枪在对空地上铺着的湿树叶开火。
马摆动着头，用力摇摆它的鬃毛，想躲开让它感到刺痛的冰雹。我匆忙拉住缰绳，让它走到勉强可以遮蔽冰雹的一棵大栗子树下。树下的声响很大，但是冰雹从厚厚的树叶上滑走，打不到我们。
“好了，别害怕。只要不被雷击，我们就不会有事的。”我说，费力地把一只手从缰绳上松开，然后安慰地轻轻拍了拍马。
显然我的这句话让马回忆起了什么，一条刺眼的分叉闪电无声地撕裂了罗恩山以外的黑色天空。片刻过后，隆隆的雷声便在山坳里轰响起来，淹没了冰雹打在头顶树叶上的唰唰声。
片状闪电在遥远的群山之外闪现，然后又是更多闪电划过天空，每次闪电后都会传来越来越大声的雷鸣。冰雹停了，如注的大雨又重新开始下起来。下面的山谷消失在云雾里，但是闪电把荒凉的山脊照亮，看上去就像是X光片里的骨头。
“一头河马，两头河马，三头河马，四头河……”轰隆隆！马猛地向上抬头，紧张地踩踏地面。“我知道你的感受，但是要稳住，稳住。”我告诉它，向下仔细看着山谷。又来了，闪电照亮了黑暗的山脊，把竖起的马耳朵的剪影印到了我的视网膜上。
“一头河马，两头河……”我敢肯定地面在摇动。马发出尖厉的嘶鸣声，在我拉着缰绳时用后腿站了起来，蹄子踢打着树叶。空气中充满了臭氧的气味。
闪电出现。
“一头，”我咬着牙说，“该死，吁！一头河……”
再次闪电。
“一头……”
又是闪电。
“吁！吁！”
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从马背上掉了下来，甚至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摔在地上。瞬时，我正来回地拉动缰绳，重达千磅的马匹在我身下逃开，惊恐地跑开了。接下来我就躺在了地上，眨眼看着旋转着的黑色天空，努力让自己找回呼吸。
摔在地上的冲击力在我的肌肉里震颤，我疯狂地想控制住身体。然后我疼痛地吸气，发现自己在颤抖，这间接说明我受伤了。
我闭眼躺着不动，把注意力集中在呼吸上。雨滴仍然击打着我的脸庞，雨水积在我的眼圈里，流进我的耳朵。我的脸和双手都麻木了。我动了动胳膊。现在我能够稍微轻松地呼吸了。
至于我的双腿。左腿受伤了，但是并不严重，只是膝盖擦伤了。在厚重的湿衣服的妨碍下，我费力地翻身侧躺着。但是，也正是厚重的衣服才让我没有摔成重伤。
上面传来模糊的嘶鸣声，在隆隆的雷声中可以听得见。我头晕目眩地向上看，看到了那匹马的脑袋从我上方三十英尺处的美洲茶属灌木丛中伸出来。灌木丛下面是陡峭、多石的斜坡，斜坡底部的长长刮痕说明了我最先就是摔在那里，然后滚到现在这个位置的。
我们之前就站在这个小峭壁的边上，但是它被茂密的灌木丛遮挡住，所以我们没有看见。因为惊慌，马刚才走到边上，但是它显然感觉到了危险，所以及时停住——不过还是让我滑了下来。
“你这个该死的浑蛋！差点把我的脖子给摔断了！”我说，然后怀疑它之前的那个未知德语名字是否也有类似的意义。我用仍然颤抖着的手擦去脸上的泥巴，然后在四周寻找爬上去的路。
没有路。我身后仍然是岩石峭壁，延伸下去与凸起的花岗岩相连。在我前面，峭壁突兀地终结，直直地与下面的小洼地相接。我所处的那个斜坡也与这个洼地相连，坡上长满了香槐树和漆树，直到六十英尺以下的一条小溪的岸边。
我站着纹丝不动，努力去思考。没有人知道我在哪里，而且我自己也不知道。更糟糕的是，要过一段时间才会有人寻找我。詹米会以为我因为暴雨而留在了穆勒家。穆勒家当然会以为我安全到家了；就算他们有疑虑，也会因为小溪涨水，不可能跟着来找我。等到有人发现那条被冲毁的路时，我通行的任何痕迹都早已被大雨冲刷掉了。
还好我没有受伤。我没有马，没有同伴，没有食物，有些迷路，而且还全身都湿透了。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我不会渴死。
闪电仍然在来回闪现，就像两把干草叉在天空中决斗，不过雷声已经变成了远方的闷响。我现在不用太担心被雷击了，毕竟有那么多的大树首当其冲，但是我仍然应该寻找地方躲避。
雨还在下，雨滴单调、规律地从我鼻尖掉下去。跛着被擦伤膝盖的那只脚，嘴里不断咒骂着，我慢慢地沿着滑溜的斜坡，走到了那条小溪边上。
那条小溪也因为下雨而涨水了，我能看到被淹没的灌木丛的顶部伸出水面，叶子被湍急的水流冲得无精打采。那里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河岸，我跋涉穿过茂密的冬青树和红柏树，朝南面的岩石峭壁走去，或许那里有岩洞之类的地方可以用来挡雨。
我什么也没找到，只找到许多垮塌下来的石头。它们因为被打湿而呈现出深色，很难从中间穿过去。但是，在不远处，我看到了其他或许可以用来当作庇护所的东西。
因为树根处的土壤被水侵蚀，小溪对面有棵巨大的红柏树倒了下来。它茂密的树叶杂乱地插进水里，盖在石头上面，而树干则小角度地横跨在溪水上面。在我这边的岸上，我能够看到那簇暴露出来的巨大树根，上面挂着破碎的泥土和小灌木。树根下的空洞或许不是完美的庇护所，但是看上去也比站在外面或者蹲在灌木丛下好。
我没有停下来思考那个地方可能会吸引熊、山狮或者其他不友好的动物。幸好，里面并没有动物。那个空间大概五英尺见方，阴暗潮湿。上面是巨大的扭曲树根，树根上面堆积着含沙的泥土，就像貛穴的顶部。但是它很结实，被冲刷过的地面虽然潮湿，却不泥泞。过去几个小时以来，第一次没有雨滴敲打我的头颅了。
我筋疲力尽，爬到了最边上的角落里，把湿透的鞋放在身边，然后睡着了。湿冷的衣服让我做了不少梦，乱七八糟地梦到血液、分娩、树林、岩石和暴雨。我在彻底的疲倦中无意识地醒了好几次，但都很快又睡着了。
我梦见我在生孩子。我没有感觉到疼痛，但是看到了孩子的头逐渐冒出来，就好像我站在自己的大腿中间，既是接生婆，又是孩子的母亲。我把赤裸的孩子抱在臂弯里，她身上还有来自我们俩的血污，然后我把她递给她的父亲。我把她递给弗兰克，但是撕掉她头上的胎膜，然后说“她很漂亮”的人却是詹米。我醒了又睡，在梦中的巨石和瀑布中间穿行，急切地寻找我丢失的某样东西；我醒了又睡，梦到自己在树林里被某种未知、可怕的东西追赶；我醒了又睡，梦见自己手里拿着刀，刀上沾满鲜红的血液——但是我不知道那是谁的血。
我闻到燃烧的气味，于是完全醒过来，笔直地坐了起来。雨已经停了。我想，让我醒过来的是寂静。但是，我的鼻孔里仍然有浓烈的烟味——这不是梦。
我把脑袋从洞里伸出去，就像蜗牛小心翼翼地从壳里钻出来一样。天空是苍白的灰紫色，在群山的上方还有许多橙色的条痕。我四周的树林里寂静无声，树上还在滴水。太阳快落山了，低洼的地方也变得越来越暗。
我完全爬出去，看了看四周。我后面的溪水十分湍急，只发出汩汩的声音。我面前的地面向上隆起成为一个小山脊。山脊上面立着一棵巨大的香脂杨树，那就是烟味的来源。它被雷击中了，但仍有一半的绿叶，树冠在苍白天空的映衬下显得茂密。它的另外那半已经变黑，一直黑到粗大树干的一侧。缕缕白烟从树上升起来，就像鬼魂在逃脱巫师的束缚。树上还有红色的火在被烧黑的外壳下面发光。
我四下寻找我的鞋，但是在阴影里找不到。懒得麻烦，我便光着脚朝上面那棵被雷击的树走去，爬得气喘吁吁的。因为睡觉和天气寒冷，我的肌肉全都硬邦邦的。我感觉自己就像一棵笨拙地苏醒过来的树，带着难以移动的弯曲树根，沉重地往山上走。
那棵树旁边很温暖，温暖得让人感到幸福，令人惊奇。空气里有股灰烬和燃烧的气味，但是很温暖。我尽可能大胆地靠近它，把披风朝两边展开，静静地站着，身上冒着蒸汽。
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都没有尝试去思考，我只是站在那里，感受我冻僵的血肉慢慢解冻，再次变得像人肉那样柔软。但是，随着我的血液再次开始流动，我被摔伤的地方开始疼痛起来，而且我还感觉到肚子饿得更疼，吃完早餐到现在已经很久了。离吃晚饭的时间或许还很远，我沮丧地想。山坳里的黑暗逐渐退去，我仍然找不到路。我看了看对面的山脊，那匹该死的马已经不见踪影了。
“叛徒，”我轻声抱怨道，“或许到麋鹿或其他什么动物群里去了。”
我摩擦双手，衣服已经干了一半，但是气温在降低，晚上会很冷。我应该在这棵被雷击的大树旁边的空地上过夜，还是应该趁着看得见，回到刚才那个地洞里去？
灌木丛中的噼啪声响让我做了决定。那棵树的旁边现在已经不再暖和，尽管被烧成炭的木头还很烫手，但是火已经熄灭了。这吓唬不了在夜里潜行捕食的动物。没有火和武器，我只能选择躲避，藏着度过黑暗的夜晚，就像老鼠和兔子那样。而且，我反正要回去拿我的鞋。
我不情愿地离开那些残余的温暖，慢慢返回到那棵倒下的大树旁。我爬进去，在角落更深色的土壤上看到了一个苍白的模糊影子。我把手伸过去，发现那不是我的软帮鹿皮鞋，而是某个坚硬而光滑的东西。
我本能地知道那个东西是什么，但是大脑还没来得及找到那个词。我迅速把手缩了回来。我坐了片刻，心脏怦怦跳动着。然后，我的好奇心战胜了原始的恐惧，于是我便开始把它周围的黏沙土刨开。
它实际上是个完整的头骨，还有下颚，尽管下颌骨只是被残留的干韧带黏合着。有块椎骨碎片在枕骨大口里面发出喀哒喀哒的声音。
“‘人埋在地底下要多久才会腐烂？’”我低声地引用着莎士比亚的话，把那个头骨拿在手里翻转。光线太昏暗，看不清细节，但是我能够感受到凸起的眉骨，以及光滑的犬齿釉质。或许是个男人，而且年龄不会大——大多数牙齿都还在，没有过分磨损，至少我用拇指摸起来没有感觉到磨损。
多久？掘墓人对哈姆雷特说要八九年。我不知道莎士比亚是否懂法医学，但是八九年这个估计在我看来还算合理。那这个人已经死了至少九年了。
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因为暴力。我的直觉回答道，尽管我的头脑并不糊涂。探险者可能死于疾病、饥饿或受冻，但是最终不会被埋葬在树下。我坚定地压抑了这种想法，试图不去理会低吼的肚子和潮湿的衣服。切罗基人和图斯卡罗拉人确实要埋葬死者，但是不会像这样单独埋葬在山坳里，也不会分尸埋葬。让我立即知晓情况的正是那块椎骨，它的边沿被压到一起，断面上很干净，没有碎片。
“有人真的很恨你，是吧？”我说，“割头皮还不够，他们还要割下你的整个头颅。”这让我感到好奇——他身体的其他部分也在这里吗？我思考着，伸手擦了擦脸，但是我毕竟没有其他更好的事情去做。天亮前我不会去什么地方，发现这个尸骨让我更不可能睡觉了。我小心翼翼地把那个头骨放在旁边，然后开始往下挖。
现在已经完全是夜晚了，但是在户外，即使是最黑暗的夜晚，也很少完全没有光亮。天空仍然覆盖着云层，甚至在我的低浅地洞里，云层也反射进来不少光线。
沙土很柔软，不难挖，但是在刨了几分钟过后，我的指关节和指尖都被磨伤了，于是我爬出去，花了很长时间找木棍来挖。继续挖了不久，我就发现了某种硬物。不是骨头，我心想，也不是金属。我用手指摸着那个卵形的东西，觉得它是石头。就是河里的石头吗？我觉得不是。它的表面特别光滑，但是上面刻着东西，那是某种象形文字，但是我的触觉不够敏感，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
后面就没有挖到什么东西了。尸骨的其他部分要么没在这里，要么被埋得更深，我不可能挖得到。我把那颗石头放进口袋，蹲坐在脚后跟上，然后在裙子下摆上擦了擦沾满沙土的双手。挖了这么久，我至少再次暖和起来了。
我再次坐下，拿起那个头骨，把它放在我的大腿上。它尽管恐怖，但也算是一种陪伴，能够让我不去想自己所处的困境。我很清楚，我过去这个把小时里的所有行为，都是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为了抵抗那种我能够感受到潜藏在我心思表面之下的恐慌，它等待着突然迸发出来，就像淹没在水中的树枝的尖端那样。这个夜晚将会很漫长。
“好吧，”我对那个头骨说，“你最近读过什么好书吗？应该没有。要不我给你背诗？”我清了清嗓子，开始背济慈的诗，最先背的是《厌于世人的迷信而作》，紧接着又背《希腊古瓮颂》。
“‘……你永远在爱着，她永远美丽动人！(1)’”我慷慨激昂地背诵道，“这首还没背完，但是我不记得了。但是还不错，是吧？想听点雪莱的诗吗？《西风颂》就不错，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
我心里好奇我为什么会这么认为，并没有特别的原因让我认为这个死去的人是印第安人，而不是欧洲人，但是我意识到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或许是因为我在他的头骨下面找到的那块石头吧。我耸了耸肩，然后再次开始背诵，相信对于熊和山狮来说，伟大英语诗歌的那种讨厌效果会等同于篝火。
把我当作你的竖琴吧，有如树林：
尽管我的叶落了，那有什么关系！
你巨大的合奏所振起的音乐，
将染有树林和我的深邃的秋意：
虽忧伤而甜蜜。
呵，但愿你给予我狂暴的精神！
奋勇者呵，让我们合一！
请把我枯死的思想向世界吹落，
让它像枯叶一样促成新的生命！
哦，请听从这一篇符咒似的诗歌，
就把我的话语，像灰烬和火星，
从还未熄灭的炉火向人间播散！
让预言的喇叭通过我的嘴唇，
把昏睡的大地唤醒吧！西风呵……(2)
最后的诗节在我嘴唇上逐渐消失。山脊上出现了亮光，那是一点星火，正在变成火焰。起初我以为是那棵被雷击的大树，或许是树上某处闷燃的余烬燃了出来，但是那个光亮在移动。它慢慢地走下山坡，朝我走来，就飘浮在灌木丛上方。
我迅速站起来，这才意识到自己没有穿鞋。我疯狂地在地上摸索，在那个小空间里摸了一遍又一遍。但是没有用，我的鞋已经不见了。
我抓起那个头骨，赤脚站起来，然后转身面对着那个光亮。
*　*　*
我看着那个光亮向我靠近，它就像蒲公英那样从山坡上飘下来。我瘫痪的脑中浮现出一个想法——随即想到了雪莱的一行诗：“恶魔，我蔑视你！以冷静、坚定的心。”在我意识中某个更昏暗的地方，有个想法说雪莱比我更有勇气。我把那个头骨抱得更紧。它算不上武器，但是我觉得无论走过来的那个东西是什么，我用刀或者手枪都震慑不了它。
环境潮湿，特别不可能是有人打着火把在树林里闲逛。而且，那个光亮并不像松木火把或灯笼。它没有摇曳，而是柔和、稳定的微光。
它飘浮在几英尺高的空中，高度就像人们将火把举在面前那样。它慢慢地靠近，速度就像是人在步行。我能看到它稍微有些起伏，节奏与稳健的步态差不多。
我躲在藏身处，半个身子被河岸上的泥巴和翻倒的树根遮住。我感觉很冷，但是身体两侧却流着汗水。我能够闻到自己恐惧的臭味。我麻木的脚趾在泥土里蜷曲着，想跑。
我曾经在海上见过圣艾尔摩之火(3)，尽管奇异，但是它那种液体般的蓝色火焰完全不像那个朝我靠近的白色光亮。那个光亮没有火花，也没有颜色，它只是个幽灵般的微光。十字溪的人们在提到山中的亮光时说过那是沼气。
“哈，是沼气才怪！”我在心里自言自语道。
那个光亮穿过一小丛桤树，然后来到我前面的空地上。那不是沼气。
他很高，而且赤裸着身体。除了围腰布，他身上就只有涂料，四肢和躯干上都涂抹着红色的长条纹，从下巴到额头的整张脸都是黑色的。他的头发上涂抹了油脂，装饰着羽冠，上面立着两根火鸡羽毛。
他举着的火把在他的身上洒下柔和的光亮，把他无毛的胸脯和肩膀照得闪亮，让眼圈形成了两个阴影。我完全隐藏在黑暗的地洞里，他看不见我，但是他知道我在那里。
我不敢动弹。我的呼吸声在我自己听来大得令人痛苦。他就站在那里，大概十来英尺远，直勾勾地朝我黑暗的藏身处看着，好似在大白天一样。他的火把发出稳定、无声的光线，苍白得就像葬礼上遗体旁边的烛火。火把的木柴并没有被消耗。
我不知道我在那里站了多久才意识到自己不再害怕了。我仍然感觉很冷，但是我的心跳放慢到了正常速度，赤裸着的脚趾也不再抓着地面。
“你到底想干什么？”我说，然后才意识到我们已经相互进行了一段时间的某种沟通。无论沟通了什么，我们都没有使用语言。我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交流，但是确实交流了某些东西。
云层不再低压，逐渐被轻风撕开，快速飘动的卷云中间，露出了一条条点缀着星光的黑色天空。树林里很安静，就是夜晚的树林被雨淋湿后的那种安静。高大树木摇动发出嘎吱声和叹息声，灌木丛在不安分的微风的吹拂下发出窸窣声，看不见的溪水不停地哗哗流动，与天上的风声形成呼应。
我深呼吸，突然感觉特别有活力。空气中充满了绿色植物的甜蜜气息、草药发出的浓烈气味、枯死树叶发出的麝香味，此外夹杂着风暴的味道——我能闻到打湿的岩石、湿润的泥土、升起的雾气，以及一丝强烈的臭氧，突然得就像击中那棵树的闪电。
泥土和空气，我突然心想，以及火和水。所有这些元素都与我同在，我站在它们中间，任由它们摆布。
“你想干什么？”我感觉无助地说，“我没法为你做什么。我知道你在那里，我能看见你。但是仅此而已。”
没有动静，也没有言语。但是特别清晰地，有个想法出现在我的脑中，以不属于我的嗓音表达了出来。
“那就够了。”那个想法说。
他不慌不忙地转身走开了。在他走了二十多步时，他的火把的光亮消失了，不复存在，就像黄昏的最后光亮没入黑夜那样。
“噢，天哪。”我有些茫然地说。我的双腿在颤抖，然后我坐了下去，把那个我几乎忘记了的头骨抱在大腿上。
我在那里坐了很久，观察和聆听，但是再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了。我的四周都是山脉，黑暗而神秘。或许等到早晨，我就能够寻路回到之前那条道路上，但是现在，在黑暗中到处游荡只会带来灾难。
我不再害怕，我的恐惧已经在我与那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相遇时离开了我。但是我仍然感觉寒冷，而且特别特别饥饿。我放下那个头骨，在它旁边蜷缩起来，把潮湿的披风拉上来裹在身上。我花了很长时间才睡着，我躺在那个冰冷的地洞里，看着夜晚的星星在云层的裂缝中穿行。
我试着去搞清楚过去半个小时的事情，但是确实没有什么需要搞清楚的，刚才并没有真正发生什么事情。但是他刚才就在那里。我对他的感觉仍然存在，隐约有些令人安慰。最终，我把脸颊枕在枯叶堆上面睡着了。
因为饥寒交迫，我做了些难受的梦，接连梦到许多不相关的画面。许多被雷击的树像火把那样燃烧，许多被连根拔起的树摇摇晃晃地用根部走动。我的喉咙被割开，躺在雨中，温暖的血液从胸上流过，在我冰冷的肌肤上有种奇怪的舒适感。我的手指麻木，无法移动，而雨滴像冰雹那样拍打在我的皮肤上，每滴冰冷的雨水都像是锤击，然后雨水似乎又变得温暖，柔和地打在我的脸上。我被活埋，黑色的泥土被撒下来，撒进我睁开的眼睛。
我醒了过来，心脏快速地跳动着。现在是深夜，天空变得清朗，看上去无边无际，而我则躺在一个黑暗的碗中。不久，我便再次睡着，继续被各种梦境追逐。
远处有狼在嚎叫。我落荒而逃，穿过立在雪地中的颤杨森林，那些树的红色汁液散发着微光，就像挂在白纸般树干上的血红色珠宝。一个男人站在流血的树林里，头上被拔得光秃秃的，只立着一簇抹过油的黑色头发。他双眼深陷，精疲力竭地微笑着，胸上的血液比树汁更鲜红。
狼的叫声更近了。嚎叫声、吼叫声，然后是在我自己鼻子中翻滚的血腥味。与狼群奔跑，从狼群里跑开。奔跑。脚步灵敏，牙齿雪白，口中的血液味道挥散不去，鼻子里感到刺痛。饥饿。追逐，抓捕，杀戮和血液。心剧烈跳动，血液奔涌，就像被捕杀那样彻底恐慌。
我感觉到手臂发出咔嚓的声音，就像干树枝被折断那样，然后舌头上尝到了温暖的咸味。
有什么东西从我脸上擦过，我睁开了眼睛。一双黄色的大眼睛与我对视着，然后我看到一匹长着黑色颈毛的白牙狼。我尖叫起来，然后击打了它，把它惊吓得叫着往后退。
我挣扎着跪起来，蹲伏在那里，急促不清地说着话。天刚刚破晓，柔和的曙光才照射出来，让我清楚地看到了那个巨大的黑色轮廓……那是洛洛。
“噢，我的天，该死的你在这里做什么，他妈的吓死人了……可恶的畜生！”我或许最终可以控制住自己，但在这之前詹米就抓住了我。
他用那双大手把我拉起来，拉出了我藏身的地洞，然后紧紧抱住我，焦虑地在我身上轻拍，寻找是否有受伤的地方。他的羊毛披肩柔软地拂在我的脸上，闻上去有些潮湿，散发着碱性肥皂的气味和詹米的男性体味。我就像呼吸氧气那样，把它们呼吸进去。
“你没事吧？天哪，外乡人，你没事吧？”
“没事……有事。”我说，然后哭了起来。
我没有哭太久，我的哭泣只是因为太过宽慰。我试着说话表达自己的宽慰，但是詹米没有听。我浑身污垢，他用双臂抱起我，开始朝那条小溪走去。
“嘘，别说话，”他说，紧紧地把我抱在手臂里，“嘘，褐发美人。现在没事了，你安全了。”
我仍然因为寒冷和梦境而头脑糊涂。我独处那么久，没有听到别人的声音，现在他的声音听起来奇怪、不真实，而且难以理解。但是他那温暖、坚定的怀抱却是真实的。
“等等，等等，我忘记了。我得……”我说，无力地拉拽了他的衬衫。
“天哪，詹米舅舅，你看这个！”
詹米抱着我转过身。小伊恩正站在那个地洞的出口，拿着那个头骨，许多树根吊在他的四周。
我感觉到詹米在看到那个头骨时收紧了肌肉。“天哪，外乡人，那是什么？”
“你是说那是谁吧？”我说，“我也不知道。不过是个好人。别让洛洛闻他，他会不喜欢的。”洛洛正特别专注地嗅着那个头骨，好奇地扩张着潮湿的黑色鼻孔。
詹米低头端详着我的脸，稍微皱起了眉头。“你确定你没事吗，外乡人？”
“有事，”我说，尽管随着我逐渐醒来，我的神志也在恢复，“我又冷又饿，你有没有刚好带些早餐啊？”我渴望地问道，“我能吃掉一整盘鸡蛋。”
“没有，我没时间去带吃的，但我带了点白兰地。”他说着，把我放下来，然后伸手到毛皮袋里摸索。“给你，外乡人，喝点对你有好处。”他扬起一边眉毛补充道，“你可以给我讲讲你到底怎么走到这个荒山野岭来的吗？”我瘫坐在一块石头上，感激地小口喝着白兰地。我握着酒瓶的双手在颤抖，但是在深琥珀色的酒水直接穿过我的胃壁进入我的血液时，我的颤抖逐渐缓和下来了。
詹米站在我身后，一只手放在我的肩上。
“你在这里待了多久，外乡人？”他用温柔的声音问道。
“一整夜。昨天中午之前就在这里了，那匹该死的马——我觉得它的名字是犹大——把我从上面那个岩架上面扔了下来。”我说，然后又颤抖了起来。
我朝那个岩架点了点头。用荒山野岭来形容这个地方很合适，我心想。这应该是山中上千个无名山坳中的一个。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要不是我又冷又头晕，这个问题我早就想到了。
“你们到底是怎么找到我的？”我问道，“是穆勒家有人跟着我？还是……别告诉我那匹该死的马带你们来的，就像听话的母马那样？”
“舅妈，那匹马被阉过的，”伊恩责怪地说，“不是母马。我们没有看到你的马。是洛洛带我们找到你的。”他骄傲地朝洛洛眉开眼笑，但是洛洛却毫无表情，显得很庄严，似乎这种事情对它来说都是家常便饭。
“但是你们要是没有看到那匹马，”我迷惑地说，“你们又怎么知道我离开了穆勒家？洛洛又怎么……”我看到他们两个面面相觑，于是停了下来。伊恩稍微耸肩，然后屈从于詹米，点了点头。詹米蹲坐到我旁边的地上，然后拉起我的裙摆，用温暖的大手握住我赤裸的双脚。
“你的脚冻僵了，外乡人，”他轻声说，“你把鞋丢在哪里了？”
“就在那里，”我说，朝那棵倒下的大树点了点头，“它们肯定还在那里。我把它们脱下来过河，然后放在地上，但是后来太黑找不到了。”
“它们没在那里，舅妈。”伊恩说。他的声音很奇怪，所以我抬头惊讶地看了看他。他仍然拿着那个头骨，小心翼翼地翻转着它。
“没有，没有在那里。”詹米低头搓着我的双脚，我能够看到晨光在他的红褐色头发上闪亮。他的头发披散在肩上，蓬乱得就像他才起床一样。
“我昨晚在床上睡觉，”他回应我的想法说，“洛洛突然发狂起来。”他没有抬头，而是用下巴指了指洛洛，“不停地嚎叫，用身体撞门，就好像魔鬼在外面一样。”
“我吼它，想揪住它的脖颈，让它安静下来，”伊恩插话说，“但是不管我怎么做，它就是不安静。”
“是的，它不停地叫，口水都从嘴里飞了出来，然后我以为它真的疯了。我害怕它伤害我们，所以让伊恩把门打开，让它出去。”詹米又蹲坐到脚踝上，皱眉看着我的脚，然后抹掉我脚背上的一片枯叶。
“呃，那是魔鬼在外面吗？”我不严肃地问道。
詹米摇了摇头。“我们搜索了空地，从牲畜圈一直搜到泉水边，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现，只发现了它们。”他伸手到毛皮袋里，掏出了我的那双鞋。他面无表情，抬头看着我的脸。
“它们就排着放在门阶上。”
我感到毛骨悚然。我端起酒瓶，喝干了剩下的白兰地。
“洛洛就像猎狗那样叫着跑走了，”伊恩急切地继续讲述，“但是很快又回来，开始嗅你的鞋，然后哭了起来。”
“当时感觉就像是我自己在哭，是吧？”詹米的嘴角稍微上扬，但是我能够看到他的双眼里仍然充满了恐惧。
我吞了口唾液，尽管我喝了白兰地，但是嘴巴却干得讲不出话。
詹米把那双鞋给我穿上。它们潮乎乎的，但是还有少许他身体的温暖。
“我当时真的觉得你可能死了，灰姑娘。”他轻声地说，低头掩藏着表情。
伊恩没有注意到，又继续热情地讲那个故事。
“我这条聪明的小狗像闻到兔子那样冲了出去，我们就抓起披肩跟上了它，只停下来从壁炉里拉出一根木柴当火把，然后再把火给闷熄。它让我们追得好辛苦，是吧，好家伙？”他亲昵而且骄傲地揉了揉洛洛的耳朵，“然后我们就在这里找到你了。”
喝了白兰地过后，我的耳朵里嗡嗡作响，我的神志也被温暖而甜蜜的毯子裹住，但是我还足够清醒，知道洛洛之所以能够寻路找到我……肯定是有人之前穿着我的鞋走了那条路。
这个时候我恢复了少许嗓音，设法不那么沙哑地说话了。“你们在路上有没有……看见什么？”我问道。
“没有，舅妈，”伊恩突然冷静地说，“你看到什么了吗？”
詹米抬起头，我能看到担忧和疲倦挖空了他的脸庞，让他宽大的颧骨在皮肤下面很明显。熬过漫漫长夜的并不只是我一个人。
“是的，”我说，“不过我晚些再给你们讲。现在，我这个灰姑娘已经变回原形了。我们回家吧。”
*　*　*
詹米带来了马匹，但是因为没有路，所以不能把它们牵下来。我们不得不沿着涨水的小溪行进，穿过被浅水淹没的低洼地，然后费力地爬上一个满是岩石的斜坡，去到拴着马的岩架上。经受磨难过后，我的双腿沉重，虚弱无力，爬坡的途中我算是个麻烦，但是詹米和伊恩沉着应对，推我翻过障碍物，像递送笨重的大包裹那样把我递来递去。
我们停下来休息时，詹米把酒瓶递到我的唇边，我无力地说：“你不应该给体温过低的人喝烈酒的。”
“不管你有什么痛苦，肚子里有酒就会感觉好些。”他说。我仍然因为雨水而浑身冰冷，但是他的脸颊却因为爬坡而红润。“而且，”他用披肩擦了擦额头补充道，“如果你晕倒了，那么扛着你走就不会那么麻烦了。天哪，现在带着你就像从沼泽里把牛犊拉出来一样费劲。”
“抱歉。”我说，并平躺在地上，闭上了眼睛。天空在往一个方向转，而我的胃则在往另外一个方向转，希望我不会呕吐。
“洛洛，走开！”伊恩说。
我睁开一只眼睛，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看见伊恩坚定地把洛洛从那个我坚持让他带上的头骨旁边推开。
在白天时，它看上去并不好看。它因为被埋在土壤里而褪了颜色，沾满了污渍。从远处看去，它就像一块被风吹雨打而变得光滑的石头。上面的几颗牙齿已经破碎，除此以外就没有其他损坏的地方了。
“你打算拿那边那位白马王子怎么办？”詹米问道，特别挑剔地看着那个头骨。他脸上的红色已经消退，呼吸也正常起来。他低头看了看我，然后微笑着，伸手过来把我眼睛前面的头发拨开。
“还好吗，外乡人？”
“好些了。”我坐起来，好让他放心。四周的景色并没有完全停止转动，但是在我血管中搅动的白兰地现在让那种旋转有了一种特别舒适的感觉，就好像在火车厢里看着树木迅速后退那样令人安慰。
“我觉得我们应该把他带回家，至少给他做一次基督教的葬礼。”伊恩怀疑地看着那个头骨。
“我觉得他不会感激你的，他应该不是基督教徒。”我努力不去回想在山坳里见到那个人的清晰画面。尽管有些印第安人确实在传教士的努力下皈依了基督教，但这个脸上抹着黑色涂料、头上插着羽毛的赤裸男士，给我的感觉是他绝对是异教徒。
我伸手到裙子的口袋里摸索，手指麻木且僵硬。“和他埋在一起的是这个东西。”
我掏出我挖出来的那块扁平石头。它的颜色是泥土那样的棕色，形状是不规则的卵形，有我的半个手掌那么大。它的一面是平的，另一面是圆的，整体上很光滑，就像是从河床上捡来的那样。我在手掌里翻动它，然后握住了它。
正如我之前认为的那样，它扁平的那面刻有文字。那是某种螺旋形的象形文字，但是让伊恩和詹米脑袋几乎挨着朝我手里看的，并不是那些雕刻图案。
在石头光滑表面被弄破的地方，能看到其内部发着柔光，红橙绿三色的细小火焰竞相燃烧着。
“天哪，这是什么？”伊恩用敬畏的声音问道。
“这是蛋白石，还是颗特别大的。”詹米说。他用粗大的食指捅了捅那块石头，似乎是在确认它是不是真的。它是真的。
他思考着，伸手到头发里搓了搓，然后看了看我：“人们说蛋白石是不吉利的石头，外乡人。”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但是他表情紧张。他虽然周游过各地，接受过良好教育，但他仍然是天生的苏格兰高地人，我知道他有种特别迷信的特征，尽管这种特征不经常显现出来。
“哈，”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你自己昨晚就是和一个鬼魂一起度过的，现在却觉得他迷信了？”
“胡说，这只是块石头。”我说，语气比我能感受到的还要坚定许多。
“呃，它们也没有那么不吉利了，詹米舅舅，”伊恩插话说，“我妈就有一颗镶嵌着小蛋白石的戒指，我外婆留给她的——不过没有这么大！”伊恩敬畏地摸了摸那块石头，“但是她确实说过蛋白石会携带主人的某些特质，所以如果你拥有一块之前属于某位好人的蛋白石，那就没有什么事情了，但如果它之前的主人不是好人……”他耸了耸肩。
“是啊，好吧，”詹米干巴巴地说，把头转向那个头骨，用下巴指着它，“如果这块石头属于这个家伙，他似乎并没有因此得到什么好运。”
“至少我们知道他不是因为这块石头而被杀死的。”我指出道。
“那些人不想要它，或许是因为他们知道它不吉利，或许我们应该把它放回去，舅妈。”伊恩建议道。他正皱眉看着那块石头，双眼中间显露出焦虑的皱纹。
我搓了搓鼻子，然后看着詹米。“它或许特别值钱。”我说。
“噢。”他们两个站着沉思了片刻，在迷信和务实之间左右为难。
“好吧，”詹米最终说，“我想把它保留一段时间并不会有什么坏处。”他微笑着扬起一边的嘴角，“外乡人，让我带着它吧，如果我在路上被雷击了，你可以把它送回去。”
我笨拙地站起来，抓住詹米的胳膊保持平衡。我眨了眨眼，摇晃了下身体，但还是站直了。詹米从我手里接过那块石头，然后把它扔进了毛皮袋。
“我要把它给娜亚维恩看，至少她或许知道上面的图案是什么意思。”我说。
“好主意，外乡人，”詹米同意道，“如果白马王子是她的亲戚，那么她可以留下他，我会很感激的。”他朝一百码外的一小片枫树林点了点头，枫树的绿叶中仅有些许黄色。
“马就拴在那边。你能走吗，外乡人？”
我考虑着低头看了看我的双脚。它们离得似乎比我习惯的更远。
“我不确定，我觉得我肯定很醉了。”我说。
“噢，不要啊，舅妈，”伊恩善意地安慰我说，“我爸说只要能够站在地上，你就没有醉。”
詹米大笑起来，然后把披肩搭到肩膀上。“我爸以前常说只要能用双手找到屁股，你就没有醉。”他扬起眉毛，看了看我的臀部，但是在考虑过后，他明智地决定不说什么了。
伊恩咯咯地笑到把自己呛住，然后咳嗽着让自己缓过来。
“好了。舅妈，也没有那么远了，你确定你走不了吗？”
“呃，我跟你说，我不会再抱她了，”詹米没等我回答就说，“我不想把后背弄伤了。”他从伊恩手里拿过那个头骨，用双手的指尖拿着它，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我的大腿上。“和你的小朋友在这里等着，外乡人，”他说，“伊恩和我去把马牵过来。”
*　*　*
我们在半下午前就抵达了弗雷泽岭。我浑身湿冷，已经快两天没有吃东西了，明显地感觉到头晕目眩，而且，我又喝了更多的白兰地，费力地给伊恩和詹米解释了昨晚发生的事情，头也因此晕得更厉害了。在白天看来，这个夜晚的事情都显得不真实。但是，在疲惫、饥饿和微醺的状态下，几乎所有事情都显得不真实。所以，在我们转进家园的空地时，我最先以为烟囱里冒出的烟是幻觉——直到我的鼻子闻到山核桃木燃烧的气味。
“我记得你们说过把火闷熄了的，”我对詹米说，“还好你们没有把房子烧了。”这种火灾很常见，我已经听说过好几家人因为没有照料好壁炉，所以把木屋烧成了灰烬。
“我确实把它闷熄了的，”他简短地说，同时翻身从马鞍上下来。“有人在这里。你看到那匹马没有，伊恩？”
伊恩踩在马镫上站起来，朝牲畜圈里看了看。
“啊，是舅妈的那匹淘气的马！”他惊讶地说，“还有一匹大的花斑马！”
确实，那匹新得名犹大的马就站在圈里，背上没有马鞍，与一匹壮实的灰色阉马友好地相处，赶着身上的蚊子。
“你们知道那匹马是谁的吗？”我问道。我还没有下马，每隔几分钟，我就感到一阵阵微弱的头晕，让我不得不紧抓住马鞍。马蹄下的地面就像海浪那样，似乎在轻轻地上下起伏。
“不知道，不过应该是朋友，”詹米说，“他替我喂了牲口，挤了山羊奶。”他指了指装满干草的马料槽，然后又朝门口点了点头，那里的长凳上放着一桶奶，桶上整洁地盖着一块方形的布，防止苍蝇掉进去。
“来，外乡人。”他伸手上来搂住我的腰部，“我们把你安置到床上，然后给你煮点吃的。”
有人听到了我们的声音，木屋的门被打开了，邓肯·英尼斯从里面往外面看过来。
“噢，你们回来了，麦克杜，”他说，“怎么回事啊？今天早上我上来时，你们的山羊不停地叫，都快把死人叫醒了，然后我看见它奶子都快胀爆了。”然后他看见了我，忧伤的长脸惊讶得毫无表情。
“克莱尔夫人！”他说，被我满是泥污的憔悴外貌惊吓到了，“你出事了？我今天上来时在山坡上发现了那匹马，马鞍上挂着你的小箱子，当时我还有点担心。我到处找你，喊你，但是没有发现你的踪迹，所以我就把它牵过来了。”
“是的，我出事了，”我说，试着独自站直，却不太成功，“不过没什么事。”这点我并不是特别确定。我感觉脑袋比平时大了两倍。
“上床，现在就去。”詹米坚定地说，在我摔倒之前抓住了我的两只胳膊。
“先洗澡。”我说。
他朝小溪那边看了看。
“你会被冻死的，或者被淹死，或者都会。看在老天的分上，外乡人，去吃饭，然后上床睡觉。可以明天再洗澡。”
“现在洗。烧热水。用壶。”我没有多余的能量浪费在冗长的话语上，但是我下定了决心。我不会脏兮兮地上床睡觉，我也不要过后再洗弄脏的床单。
詹米愤怒地看着我，然后无奈地翻了个白眼。“那就烧热水，用壶，现在洗。”他说，“伊恩，去抱些柴来，然后带邓肯去看看那几头猪。我要给你舅妈洗澡。”
“我自己能洗！”
“能洗才怪！”
他说得对，我的手指特别僵硬，没法解开紧身胸衣的挂钩。他替我脱衣服，似乎我是个孩子一样。他把脱下来的裙子和沾着泥巴的衬裙粗暴地扔到角落里，接着又脱下了我的宽松内衣和紧身胸衣；它们穿得太久，在我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红印。我既痛苦又舒服地呻吟出来，搓着那些红印，血液流回到被勒住许久的躯干里。
“坐下。”他说着，在我瘫倒时将凳子推到我的下面。他在我肩上围了被子，把一个盘子放到我面前，盘里装着一个半已经不太新鲜的燕麦饼。然后他又去柜子里翻找肥皂、洗澡布和亚麻毛巾。
“麻烦把那个绿色的瓶子找来，我需要洗头发。”我说，小口咬着干燕麦饼。
“嗯。”在更多叮叮当当的声音过后，他最终双手抱满东西走了出来，其中有一条毛巾和那个装洗发液的瓶子——我不想用碱性肥皂来洗发，所以用肥皂根、羽扇豆油、核桃叶和金盏花制作了洗发液。他把这三样东西放在桌上，还拿来了最大的和面盆，然后小心地把大锅里的热水舀到里面。
他让那盆水冷了些，把抹布伸到水里浸湿，然后跪下来给我洗了脚。我疼痛、冰冷的双脚感觉到温暖，让我舒服得像进了天堂那样。他温柔却彻底地从脚到头给我擦洗，我尽管疲劳、微醉，却感觉到似乎自己的身体在由下而上融化。
“你这是在哪里伤到的，外乡人？”我从半睡半醒的状态中被召唤回来，迷糊地向下看了看我的左膝。它已经肿了起来，内侧变成了龙胆草似的青紫色。“噢……我从马背上摔下来弄伤的。”
“真是粗心，”他严厉地说，“我不是跟你说过很多次要小心吗？特别是在骑新的马匹的时候。才认识时，你不能信任它们。而且你还不够强壮，驾驭不住那种倔强或容易受惊的马。”
“不是信不信任的问题。”我说道。我特别模糊地欣赏着他那弓着的宽大肩膀，在他擦拭我受伤的膝盖时，他的肩膀在亚麻衬衫下面平稳地屈伸着。
“你会把后背摔伤的！”
“我当时就觉得有点伤了。”我闭上眼睛，感觉到有些摇晃。
“你应该细心考虑的，外乡人。你首先就不应该到山脊的那面去，更不用说……”
“我没办法，路被冲坏了，我只有绕路走。”我睁开眼睛说。
他瞪着我，倾斜的双眼眯成了两条深蓝色的细线。
“雨还那么大，你一开始就不该离开穆勒家！你难道没有脑子，不知道地面会是什么样子吗？”
我努力坐直，把被褥贴在乳房上。我有点惊讶地想到，他应该很生气。
“呃……是的，可我怎么知道会发生那样的事？而且……”我说，努力整理我的思绪。
他把毛巾扔到盆里，打断了我，把水溅到了整个桌面上。
“别说话！”他说，“我没想和你争！”
我抬头盯着他：“那你想做什么？干吗对我大喊大叫？我又没有做错什么！”
他用鼻子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站起来，从盆里捡起毛巾，细心地把水拧干。他把那口气吐出来，跪到我的面前，然后灵巧地把我的脸擦洗干净。
“是的，你没有做错什么，”他同意道，啼笑皆非地抽动宽大嘴巴的一角，“但是你把我吓惨了，外乡人。所以，我想狠狠地责骂你，不管你该不该被骂。”
“噢。”我说。我最先想笑，但是在看到他憔悴的面容时，我感觉到一阵懊悔。他衬衫的衣袖上沾着泥巴，他的长袜上挂着刺果和狐尾草。这些是他在黑暗的山中整夜寻找我而留下的。他在寻找我时不知道我在哪里，不知道我是死是活。不管我是不是故意的，我都把他吓得够惨了。
我的舌头和思绪差不多迟钝，所以想寻找其他办法来道歉。最终我伸手出去，把他头发上一团黄色柳絮挑了出来。
“你为什么不用盖尔语责骂我呢？”我说，“那样也可以让你发泄，而我只能听懂一半。”
他发出苏格兰式的嘲笑声，然后把坚实的手压在我的脖颈上，将我的头推到了盆里。但是在我再次抬起滴着水的头时，他把毛巾扔到我的头上，开始责骂起来。他边用那双结实的大手揉搓我的头发，边用显得威胁的语气说话，就像牧师在讲坛上谴责罪恶一样。
“蠢女人，”他用盖尔语说，“一点脑子都没有。”我听到他随后说了“愚蠢”和“不懂事”这两个词，但很快就没有听他说话了。我闭上眼睛，沉浸在把头发擦干和梳理整齐的那种如梦如幻的愉悦中。
他的手法确定而温柔，或许是从料理马尾巴中得来的。我见过他一边给马梳毛，一边对马说话，就像他现在对我说话一样——随着梳子或刷子来回移动，絮絮叨叨地说着令人安慰的盖尔语。不过，我想他对那些马说的好话应该更多。
他在给我梳头时，双手触摸到我的颈子、我赤裸的后背和肩膀，这种短暂的触摸让我才解冻的肌肤有了活力。我颤抖了一下，却让被子滑到了我的大腿上。炉火仍然烧得很旺，火焰在水壶的这面舞动，房间里已经变得十分温暖了。
他在用和蔼的对话式口气描述他本来想对我做的各种事情，先是用棍子把我打得浑身青肿，然后再对我做其他事情。盖尔语很丰富，而且詹米在暴力和性方面很有想象力。不管他是不是故意的，我想听不懂他说的话或许是件好事。
我的乳房能够感受到炉火的热量，后背能够感受到詹米的温暖。他倾身去取架子上的瓶子时，他的宽松衬衫从我的皮肤擦过，我又颤抖了一下。他注意到了我的颤抖，暂时停下了他的长篇谴责。
“冷吗？”
“不冷。”
“好。”
我清楚地闻到了樟脑油的气味，然后我还没来得及动，他就用一只大手抓住了我的肩膀，让我待在原地，然后用另外那只手坚决地把滑滑的樟脑油抹到了我的胸上。
“停下来！很痒！快停下来！”
他没有停。我疯狂地蠕动，想挣脱，但是他块头比我大得太多。
“别动。”他说，坚决地用手指狠狠地擦着我怕痒的肋骨中间、我的锁骨下面，以及我柔软的乳房周围和下方，在我身上抹满了油，就好像给烤乳猪抹油一样。
“你个浑蛋。”我说。他最终放开了我，我因为挣扎和发笑而气喘吁吁。我身上散发着薄荷和樟脑油的气味，下巴到肚子之间的皮肤都火辣辣的。
他报完仇，彻底不知悔改，咧嘴朝我笑着。
“我打摆子的时候你就这样做过，一报还一报，是吧？”他指出道，同时在毛巾上擦着双手。
“我又没有打摆子！连感冒都没有！”
“你在外面待了整夜，还穿着湿衣服睡觉，应该会感冒。”他不赞成地打了打舌头，就像一个苏格兰家庭主妇。
“你从来没有感冒过吗？你有几次因为睡得不好而感冒呢？”我问道，“天哪，你在岩洞里生活过七年呢！”
“那七年里，我打了三年的喷嚏。而且，我是男人，”他特别没有逻辑地补充道，“穿上你的睡衣好吗，外乡人？你现在身上什么也没有穿。”
“我知道。湿衣服和受冻并不会带来疾病。”我告诉他，同时到桌下去拉掉到下面的被子。
他扬起两条眉毛：“噢，是吗？”
“是的，不会。”我在桌下回答道，抓住了被子，“我之前告诉过你，带来疾病的是细菌。如果我没有接触到细菌，那么我就不会生病。”
“噢，细……菌。”他拖长声音说，“天哪，你的屁股又肥又好看！那为什么人们在冬天比在春天更容易生病呢？我猜细菌会在寒冷的天气繁殖？”
“不算是。”我感到特别害羞，于是把被子牵开，打算再次围在我的肩膀上。但是我还没来得及把自己围住，詹米就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朝他拉了过去。
“过来。”他多此一举地说。我还没有开口，他就迅速地拍打我的屁股，把我转过去，然后用力亲吻我。
他放开了我，我几乎倒了下去。我用双臂搂着他，而他则抓住我的腰部，让我稳了下来。
“我不管是细菌，还是晚风，还是其他什么鬼东西，”他沿鼻子往下看着说，“我不会让你生病，这就是我的全部目的。现在，赶紧穿上睡衣，然后上床去！”
在他的怀抱里感觉特别好。他的亚麻衬衫的柔顺胸襟贴在我抹了油而发热的乳房上，感觉很凉爽。尽管他的羊毛短裙贴在我赤裸的大腿和肚子上感觉要粗糙许多，但是绝非不舒服。我慢慢地在他身上蹭，就像猫在电线杆上搓身体一样。
“上床去。”他又说，声音听起来没有刚才那么严厉了。
“嗯……”我说，清楚地表明我不想独自上床。
“不。”他说，稍微扭了扭身子。我觉得他想逃走，但是我没有放手。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动作让我们之间变得更加暧昧了。
“嗯……嗯。”我紧紧抱住他说。我尽管微醉，但是我并没有忘记，晚上邓肯无疑会睡在壁炉前的地毯上，伊恩会睡在带脚轮的矮床上。而且，尽管我现在感觉有些无拘无束，但这种感觉不会延续到晚上。
“我父亲曾经告诉我，绝对不要占喝醉酒的女人的便宜。”他说。他刚才停止了扭动，但是现在又更慢地开始了，似乎忍不住一样。
“我没有醉，我变清醒了，”我让他放心地说，“而且……”我自己缓慢、柔软地扭了扭身子，“我记得你说过，如果还能用双手找到屁股，就不算醉嘛。”
他打量着我：“我得告诉你，外乡人，你现在抓着的不是你自己的屁股，而是我的。”
“没关系嘛，”我告诉他，“我们已经结婚了。都是一样的。牧师还说过，结为一体啊。”
“或许给你抹油就是个错误，”他自言自语地嘟哝道，“我抹油过后从来不会这样！”
“呃，你是男人嘛。”
他最后再英勇地尝试了一次。
“你不再吃点东西吗，姑娘？你肯定饿坏了。”
“嗯……嗯，我饿死了。”我说。我把脸埋进他的衬衫，然后轻轻地咬了他。
*　*　*
有个关于蒙特罗斯伯爵的故事是这样的：在某场战役过后，有个年轻女人发现蒙特罗斯伯爵躺在战场上，饥寒交迫到只剩下半条命。那个年轻女人迅速脱下鞋，在鞋里面用冷水搅拌大麦，然后喂给俯卧着的伯爵吃，最终救了他的命。
那个塞到我鼻子下面的杯子，似乎就含有那种救命的物质，仅有的差别就是我面前这杯是温暖的。“这是什么？”我问道，看着稀薄液体上漂浮着的破烂的白色谷物，它看上去像是一杯被淹死的蛆。
“大麦粥，我自己做的，用的是那袋你从穆勒家带回来的大麦。”伊恩说着，自豪地注视那个杯子，似乎那是他的第一个孩子一样。
“谢谢你。”我说，然后谨慎地喝了一小口。尽管有股霉味，但他应该不是在他的鞋里面搅拌的。“很好，”我说，“伊恩，你真是好心。”
他满意地脸红了。“噢，没什么了，”他说，“还有许多，舅妈。要不我给你拿点奶酪来？我可以把青色的那些部分给你切掉。”
“不，不用了，这样挺好的，”我匆匆说，“噢……伊恩，你为什么不把你的枪拿出来，看看能不能打到松鼠或者兔子？我想我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可以做晚饭。”
他眉开眼笑，笑得整张瘦长的脸都变了形。
“听你这么说真好，舅妈，”他说，“你应该看看你不在的时候我和詹米舅舅吃的都是什么！”
他离开后我躺在床上，思考着该拿那杯粥怎么办。我不想喝它，但是我感觉自己像一摊温暖的黄油——柔软而油腻，几乎成了液体——而起床这个念头似乎需要难以想象的力量。
詹米之前没有过多抗议，把我抱到了床上，在床上迅速而完全地让我解冻了。我想他没有和伊恩去打猎是件好事。他身上和我一样散发着樟脑的气味，一英里外的动物都会闻得到。
他之前温柔地给我盖好被子，让我睡觉，然后去更正式和热情地招待邓肯。我能够听到他们在外面的深沉细语声，他们正坐在门边的长凳上，享受着午后的最后阳光——狭长、苍白的光束斜着照进窗户，温暖地照亮了屋里的白镴器皿和木头。
阳光也照到了那个头骨。它放在房间那头的写字台上，与那个装满花朵的陶土杯和我的病例本共同构成了一幅宁静、舒适的家庭生活画面。
看到那个病例本，我不再萎靡不振。我在穆勒家农场接生的事情，此时在我脑海中显得模糊和虚幻了，我想我最好在没有忘记前写下那些细节。
在这种职业任务的推动下，我伸展身体，呻吟着坐起来。我仍然觉得有些头晕，耳朵也仍然因为白兰地的后劲而响着。我几乎全身上下都有些疼痛——有些地方疼得更厉害一些——但是总的来说，我的情况还算不错，可以工作了。不过，我开始感到饿了。
我确实希望伊恩能够打到猎物回来，我很清楚，我不能靠奶酪和腌鱼来填饱已经干瘪的肚子。美味、提神的松鼠肉汤，加上大葱和干蘑菇来调味，这才是医生会开出的药方。
说到肉汤——我不情愿地从床上爬下来，跌跌撞撞地走到壁炉旁边，把那杯冰冷的大麦粥倒回了锅里。伊恩煮的那锅都足够一个排的人吃了。而且他总是以为这个排里全部都是苏格兰人。生活在食材不多的国家，他们能够享受黏稠的燕麦粥，对于其他调味品或香料无动于衷。我自己来自不那么强健的种族，所以感觉吃不惯他们那样的食物。
那袋大麦敞开着放在壁炉旁边，但装它的那个粗麻布袋子仍然是潮湿的。我得把里面的大麦铺开晾干，不然它们会腐烂。拖着还有些疼痛的左膝，我拿来了用芦苇编织成的浅平的大篮子，然后跪下去把那些打湿的大麦铺开，在上面铺了薄薄的一层。
“那它温顺吗，邓肯？”詹米的声音清晰地透过窗户传进来。为了通风，窗户上的兽皮已经被卷了起来。我闻到了邓肯烟斗里散发出的微弱烟味。“它是头强壮的大牲口，但是眼力不错。”
“噢，它是个漂亮的家伙，而且温顺。乔夫人让她的马夫去威尔明顿的市场上挑选的，说必须找到一匹能够单手驾驭住的马。”邓肯说，声音中有种明确的自豪。
“嗯，是的，它确实是个漂亮的家伙。”他们其中一人动了动身子，木头长凳发出嘎吱的声音。我能听出詹米赞赏背后的搪塞，心想邓肯是否也听得出来。
詹米的话中有部分是纯粹的谦逊。他是在马背上被抚养大的，天生是骑手，会鄙视那种骑马需要用手的说法。我见过他只依靠改变膝盖和大腿上的力量来驾驭马匹，或者让马在拥挤的场地奔跑起来，而缰绳则系在马脖子上，以便把双手空出来握剑和手枪。
但是邓肯既不是骑手，也不是士兵，他之前是阿德罗森附近的渔民，直到像许多人那样，因为苏格兰起义而被迫离开渔网和渔船，去到卡洛登，面对灾祸。对于骑术的不熟练，邓肯自己就很清楚，而詹米不会那么不得体地把这点强调出来；不过，他会强调其他的事情。邓肯会听懂吗？
“她想帮助的人是你，麦克杜，这点你也很清楚。”邓肯的语气特别不带感情，他确实懂了詹米的意思。
“我也没有说不是，邓肯。”詹米的声音显得镇静。
“嗯。”
我微笑起来，尽管他们之间的气氛有些紧张。邓肯和詹米一样，精于苏格兰高地人那种无言的雄辩艺术。他的这个“嗯”字，既对于詹米暗示他不该接受乔卡斯塔所送马匹表达了温和的辱骂，又暗示了愿意为这种辱骂道歉。
“那你有没有想过？会是罗尼·辛克莱，还是乔迪·奇泽姆？”邓肯突然变换话题，长凳发出嘎吱的声音。
不等詹米回答，他就继续说下去，但是他的语气说明了他之前说过这些话。我想他是在说服詹米，还是在说服自己——或者只是复述事实，帮助他们两个人做决定。
“辛克莱确实是个箍桶匠，但是乔迪是个好人，节俭、肯干，而且还有两个儿子。辛克莱没有结婚，所以刚开始不会需要太多东西，但是……”
“他会需要车床和工具，需要铁器和晾干的木头，”詹米插话说，“他能够睡在店铺里，没错，但是他也需要有店铺才能睡。而且我想，置办箍桶店铺的所有东西会花很多钱。乔迪会需要些食物来养家，但是我们能从这里给他提供；而且，他刚开始只需要几样小工具——他应该有斧头吧？”
“有的，他会从他的仆人契约中得到斧头，但现在是耕种的季节了，麦克杜。要犁地……”
“那我很清楚，”詹米有点暴躁地说，“一个月前我才犁了五公顷的土地，并种下了玉米。”一个月前，邓肯正在河场过得舒适自在，在酒馆里闲聊，训练他那匹新得到的马。我听出了这半句未说出的话，邓肯也听出来了——那种明显的沉默和话语一样大声。
长凳发出嘎吱的声音，然后邓肯又温和地开口说话了：“你的姨妈让我给你带来了一件小礼物。”
“噢，是吗？”他声音中的那种怒意变得更明显了。我希望邓肯足够聪明，能够注意到。
“一瓶威士忌。”邓肯的声音中带有笑意，而詹米只是勉强地笑了笑。
“噢，是吗？”他又用完全不同的语气说，“那真是特别体贴啊。”
“她非让我带来。”邓肯站了起来，长凳又发出很大的声音，“跟我去拿过来，麦克杜。喝点小酒不会让你心情不好的。”
“是的，不会。”詹米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沮丧，“我昨晚没有睡觉，我现在脾气差得就像发情的野猪。很抱歉我有些失礼，邓肯。”
“哎哟，别那么说。”外面传来手拍肩膀发出的柔和声音，然后我听到他们一起朝庭院那头走去。我走到窗户边看着他们。个子较矮的邓肯挥手解释着什么，詹米偏头听着他说话，头发在落日的余晖中闪亮着深红褐色的光芒。邓肯那只独臂的动作打乱了他步伐的节奏，所以他忽走忽停，就像个巨大的木偶。
我心想，要是詹米没有发现他，为他找个地方生活，他现在会是什么样子？独臂的渔民无法在苏格兰立足，他或许只有乞讨。或许会饿死。或者依靠偷盗生活，最终被绞死，就像盖文·海耶斯那样。
但这里是新世界，就算在这里生活有风险，但至少意味着有机会生活下去。难怪詹米会因为不知道把最好的机会给谁而发愁——给箍桶匠辛克莱，还是给农夫奇泽姆？
附近有箍桶匠将会很有用，这会让弗雷泽岭上的人们不用长途跋涉，去十字溪或亚弗埃斯波罗取用来装松脂和沥青的桶，然后用来装腌肉和苹果酒。但是，即使只购买最基本的东西，置办箍桶店也会很贵。但是也要考虑还不知道名字的奇泽姆的妻子和两个小孩——他们现在的生活怎么样？没有帮助他们会变得什么样？
邓肯目前已经找到了阿兹缪尔监狱的三十个人。盖文·海耶斯是第一个，我们已经为他做了我们能够做的事情，安全地送他去了天堂。还有两个人已经死了，一人死于热病，一人是被淹死的。有三个人已经完成了他们作为契约仆人的期限，带着斧头和一套衣服——这是他们最后的报酬——设法为自己寻找立足点，索要偏远地区的土地，然后在那里建设小家园。
至于其他人，我们至今带来了二十个人，在詹米的资助下安置在河边的优质土地上。另外还有个低能的人，但是他受雇于另外一个人，因此也挣得了生活费。安置他们花费了我们所有的资源，用光了我们为数不多的现金——这些现金是靠我们还不存在的庄稼收成换来的——还让詹米在十字溪惊险地走了一遭。
詹米此前在十字溪召集了所有的熟人，从每个人那里借来少量的钱，然后带着那些钱去了河边的酒馆，在那里赌了三个晚上，最终将那部分钱翻了两番——然后我过了很久才得知，他在赌博过程中险些被人用刀捅到。
我看着他外衣胸襟上那条参差不齐的狭长裂口，说不出话来。
“这……”我最终声音低哑地说。
他当时简短地耸了耸肩，突然显得特别疲惫。“没关系，”他说，“已经结束了。”然后他修了面，洗了澡，再次去那些种植园主家，带着谢意和少量利息还了每个人的钱，剩下的钱足够我们买种子，再买一头耕地用的骡子、一头山羊和几头猪。
我没有问他其他的事情，只是给他缝补了衣服，看他还钱回来后安全地睡在床上。但是，我在他旁边坐了很久，看着他的倦容在睡眠中消逝了一点。
只是一点。我抬起他那只在睡眠中柔软而沉重的手，反反复复地抚摸着他粗糙手掌上的深刻线条。代表头部、心脏和生命的三根线条又长又深。现在这些褶线里有多少条生命呢？
我自己、他那些定居者、才从牙买加抵达这里的菲格斯和玛萨丽。菲格斯和玛萨丽还带着他们的儿子杰梅恩——他长得圆乎乎的，小手胖胖的，金色的头发，十分有魅力，让菲格斯痴迷得每天就围着他转。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朝窗外看了看。伊恩和詹米为菲格斯一家建造了一间小木屋，离我们只有一英里远。玛萨丽常常在晚上带着孩子走过来做客。我伤感地心想，我特别需要他，尽管有些时候我会因为布丽而感到孤单，但是小杰梅恩能够替代我那个永远也抱不到的外孙。
我叹了口气，耸耸肩，不再想这件事。
詹米和邓肯现在已经带着威士忌回来了，我能听到他们在小围场旁边说话，说话的声音显得放松，他们之间的紧张气氛也缓和了——暂时缓和了。
我铺开一层薄薄的大麦，然后把它们放到壁炉角落去烘干，然后走到写字台边上，打开了墨水池的盖子。我没有花太多时间就记录下了穆勒家新生孩子的细节。分娩过程很长，但是十分正常。分娩本身没有并发症，唯一反常的是那个孩子的胎膜……
我停止记录，摇了摇头。我仍然分心去想詹米的事情，所以注意力并不集中。佩特罗尼拉的孩子生下来时没有胎膜。我清楚地记得胎儿脑袋露出来时的样子，佩特罗尼拉的外阴被撑成了亮闪闪的红圈，中间是一小片黑色的头发。我当时碰了碰胎儿的头骨，感受到就在皮肤下面悸动的微弱脉搏。我清晰地记得手指触摸到的那种湿润感，就好像摸到才破壳的小鸡的湿润皮肤那样。
我想到了那个梦。我在地洞里时做了个梦，在梦里把这个孩子的出生与布丽安娜的出生混合起来。布丽安娜出生时才带有胎膜。
苏格兰人说胎膜是“幸运帽”，是一种吉祥的征兆。他们说胎膜能保护孩子未来不被水淹。有些出生时带着胎膜的孩子拥有预见力——尽管在见到一两个用第三只眼看东西的人过后，我觉得那并不是纯粹的天赋。
不管幸不幸运，布丽安娜从来没有显出任何迹象表明她拥有那种奇怪的凯尔特人“感知能力”，而我觉得这也是件好事。我很清楚我自己的那种奇怪的预见力——知道某些事情会发生——所以不希望其他人也有同样的麻烦。
我看着面前的页面。有些不知不觉地，我在上面大致勾画出了一个女孩头部的轮廓。一根弯曲的粗大线条表示卷曲的头发，长而笔直的鼻子也只有个简单的形状。除此之外，我并没有画出脸庞。我不是艺术家。我学习过简洁的临床绘画，知道精确地画出四肢和躯干，但是我没有布丽安娜那种赋予线条生命力的天赋。这幅草图只是个帮助记忆的东西，我看着它，便能够在脑海中绘画出她的面容。尝试多画些东西——把她从纸上变出来——会破坏那种帮助记忆的作用，有可能让我丢失脑海中她的画面。
如果可以，我会把她本人变出来吗？不，我不会。我宁愿想象她安全和舒适地生活在自己的时代里，绝对不希望她在这里经受严酷和危险。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不想她。
这是第一次，我感到有些同情乔卡斯塔·卡梅伦，赞同她想有继承人的愿望——身后有人接替她的位置，说明她并未枉然度过一生。
窗外，暮色已经从田地、树林和河流上升起。人们说夜幕降临，但其实并不是。黑暗从下面升起来，首先填充低洼的地方，在斜坡上面覆盖阴影，然后不知不觉地爬上树干和栏杆。夜幕就是这样吞噬大地，然后升起来，与上方散布着星辰的天空的更广阔黑暗相接。
我坐着凝视窗外，看着小围场里马背上的光线变化。光线与其说是退去，倒不如说是在变化，所有事物——弧形的马脖子、浑圆的马臀部，甚至牧草的单片叶子——都显得简陋和洁净，在这一瞬间，现实从白天阳光和阴影的虚幻中逃脱了出来。
我没有低头去看，用手指抚摸着我勾画出的线条。黑暗在我周围升起，我内心的现实在昏暗的光线里显而易见。不，我不会希望布丽安娜来这里。但是那并不意味着我不想她。
*　*　*
我最终写完笔记，然后安静地坐了片刻。我知道我应该着手去做晚饭了，但是痛苦经历所带来的疲倦仍然拖拽着我，让我不愿意移动。我浑身的肌肉都在疼痛，膝盖上的擦伤也在抽痛。我想做的事情，就只有爬回床上。
但是，我拿起了那个之前放在桌上病例本旁边的头骨。我用手指轻轻抚摸圆形的头盖骨。用它来装饰桌面特别恐怖，这点我承认，但是我感觉特别依恋它。我总是喜欢漂亮的人骨和兽骨，它们是生命还原成基础的残留物，简朴却优雅。我突然回忆起某件忘记了好几年的东西——巴黎的某个不大的黑暗储藏室，隐藏在一位药剂师店铺的后面。它的几面墙壁上覆盖着蜂巢般的架子，上面的每个格子里都放着擦亮的头骨，许多种动物的头骨，从尖鼠到狼，从老鼠到熊。
我把手放在这位未知朋友的头上，听到了雷蒙师傅的声音，那个声音在记忆中如此清晰，就好像他站在我旁边一样。“同情？”他当时抚摸着擦亮的麋鹿头骨说，“对骨骼抱有这种感情可不常见啊，夫人。”
但是他当时懂我的意思。我知道他懂，因为在我问他为什么要收藏那些头骨时，他微笑着说：“它们算是一种陪伴。”
我也懂他的意思，因为我手里这个头骨所属的那位先生，曾经在某个特别黑暗和孤单的地方陪伴过我。我不止一次地想，他是否与我在山上看到的那个幽灵，那个把脸涂黑的印第安人幽灵有关联。
那个幽灵——如果他是幽灵的话——当时没有微笑，也没有说话。我没有看见他的牙齿，这是我能将他与手里这个头骨相比较的唯一一点——因为我发现我正拿着它，用拇指抚摸着那排参差不齐的破碎门牙。我把它举到光线里，依靠傍晚柔和的光线仔细检查它。
一个侧面的牙齿已经碎裂成片，似乎他曾经被人狠狠击打过这里，凶器或许是石块或棍棒类的东西——或许是枪托？另一侧的牙齿完好无损，状况特别好。我不是专家，但是我想这个头骨应该属于某个四十岁左右的成年男人。这个年龄的男人牙齿上会有许多磨损的地方，因为印第安人会食用玉米子，而玉米子是用扁平的石块捶打出来的，所以里面含有不少石头。
但是，未受损那侧的门牙和犬齿几乎没有磨损。我翻转那个头骨，去查看臼齿上的磨损，浑身顿时升起一股寒意。
我感觉特别寒冷，尽管火炉在我的背后烘烤。就像我此前在迷失、无火的黑暗中，独自在山上拿着死人的头骨那样寒冷。因为，落日从我的白银婚戒上反射出了光亮——也从我那位已故同伴口中镶嵌的银牙上反射出了光亮。
我坐着凝视了片刻，然后把那个头骨翻过来，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到了桌上，就好像它是由玻璃做成的一样。
“我的天哪，”我说，忘了所有的疲惫，“我的天哪，”我对着那双空洞的眼睛和那张咧着微笑的倾斜嘴巴说，“你过去是谁啊？”
*　*　*
“你觉得他会是谁？”詹米小心翼翼地触摸着那个头骨。我们只有少许时间，邓肯去了厕所，伊恩去喂猪了。但是我难以等待——我必须立即把这件事情告诉别人。
“我完全不知道。当然，我知道他曾经肯定是个……像我这样的人。”我浑身剧烈地颤抖了一下。詹米看了看我，然后皱起了眉头。
“你不会感冒了吧，外乡人？”
“没有。”我无力地抬头朝他微笑，“不知道为什么会发抖。”他从门边的挂钩上取来我的披巾，把它搭在我的身上，然后把他温暖的双手留在了我的肩膀上。
“它意味着另外一件事，是吗？”他低声问道，“意味着附近或许还有……另外一个地方。”
还有一个石圈，或者类似的东西。我之前也想到过这点，而且这个想法让我又颤抖了一次。詹米若有所思地看着那个头骨，然后从衣袖里拿出手帕，轻轻地盖住了那双空洞的眼睛。
“吃完晚饭我去把它埋了。”他说。
“噢，晚饭。”我把头发别到耳朵后面，试着让零散的思绪集中到做饭上面，“对，我去看看能不能找到鸡蛋。很快的。”
“不用麻烦了，外乡人。”詹米看着壁炉上的那个锅，“我们可以吃这些。”
我这次的颤抖纯粹是因为挑剔。“呸。”我说。詹米朝我咧嘴笑了起来。
“大麦粥挺好吃的啊，是吧？”
“好吃才怪，”我回答道，同时厌恶地看着锅里的东西，“这东西闻起来就像发酵的麦麸。”那锅冰冷、漂浮着谷的汤是用潮湿的粮食熬出来的，而且没有煮熟就被放在那里了，所以现在散发出了一丝发酵的气味。
“说到这里，这袋大麦需要铺开晾干，不然会发霉的——不过前提是它们还没有发霉。”我说，用脚趾戳了戳那袋敞开的潮湿大麦。
詹米看着那锅恶心的汤，皱眉思考着。“是吗？”他心不在焉地说，然后清醒过来，“噢，是的，我去把它们铺开。”他把那袋大麦的顶部拧起来，然后扛到了肩膀上。在往门口走去的路上，他停下来看着那个用手帕盖着的头骨。
“你说你觉得他不是基督教徒，”他说，然后好奇地看了看我，“为什么呢，外乡人？”
我犹豫了，但是现在没时间告诉他我做的梦——如果是因为那个梦的话。我能够听到邓肯和伊恩说话的声音，他们正朝房子走来。
“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我耸肩说。
“噢，好吧，”他说，“那就当他不是基督教徒了。”
<hr/>
(1)此处采用的是屠岸的译文。
(2)此处采用的是穆旦（查良铮）的译文。
(3)圣艾尔摩之火（St. Elmo’s Fire），航海中常被海员观察到的自然现象，经常发生于雷雨中，在船只桅杆顶端等的尖状物上，产生如火焰般的蓝白色闪光。

Chapter 24 情书：爱的伟大艺术
<h4>牛津，1971年3月</h4>
罗杰觉得因弗内斯和牛津同样下雨频繁，但是不知为何他从未注意到因弗内斯的雨。从马里湾吹来的苏格兰寒风令人兴奋，倾盆大雨让人神清气爽。
但那是在苏格兰，当时有布丽安娜陪着他。现在她在美国，他在英国，所以牛津的天气既寒冷又昏暗，街道和楼房都像熄灭的火堆那样灰暗。雨滴拍打在他学士服的肩膀上，他迅速穿过四方院子，把一抱文件遮掩在毛葛材质的学士服里。才跑到传达室，他就停下来像狗那样摇晃身子，把水滴甩到了石头走廊上。“有信吗？”他问道。
“好像有，稍等片刻，韦克菲尔德先生。”马丁消失在里屋，留下罗杰在那里阅读镌刻在门厅内那块石板上的战死校友的名字。
乔治·范兰丁汉姆先生、菲利普·孟西斯阁下、约瑟夫·威廉·罗斯科。罗杰再次对这些逝去的英雄感到好奇，想知道他们曾经是什么样子。自从遇到了布丽安娜和她母亲，他就觉得历史经常有一副令人不安的人的面容。
“这里，韦克菲尔德先生。”马丁眉开眼笑，在柜台那边倾身，递出一沓薄薄的信。“从美国寄来的，今天刚到。”他补充道，粗俗地眨了眨眼。
罗杰感觉到自己脸上相应地露出了灿烂微笑，一阵暖流瞬间从胸中扩散到四肢，驱散了雨天的寒意。
“韦克菲尔德先生，我们会很快见到你的女朋友吗？”马丁伸长脖子，直白地端详着那封印着美国邮戳的信。布丽安娜去年圣诞节来牛津见罗杰时，马丁见过她，自那以后就被她迷住了。
“希望吧。或许在夏天能来。谢谢你！”
他转身朝楼梯走去，细心地把那几封信塞到学士服的袖子里，同时摸索钥匙。想到夏天，他既感到欣喜，又感到不安。她说过会在七月过来，但是还有四个月才到七月。在这种心情下，他觉得自己连四天都撑不下去。
*　*　*
罗杰再次把那封信叠起来，然后塞到里面的口袋里，紧贴着心脏。她每隔几天就写一封信，有时是便条，有时是长信，而且每封信都散发着柔和的热量，这种热量通常会持续到收到下一封信。
与此同时，她这几天写来的信有些不够令人满意。仍然充满了温暖的爱意，落款也照旧是“爱你的布丽”，照旧说她想念他，想要他在身边。但是那种让信纸燃烧的东西却消失了。
这或许是正常的，随着他们相识得越久，这种正常的过程就会出现。没人能够日复一日地写似火的情话，除非那是虚情假意。
布丽安娜在信中似乎有些踌躇，这无疑只是他的想象。布丽安娜曾经在信中夹过少许阴部的毛发。她是他朋友的女儿，没有她的这种越轨行为，他也能过得去，尽管他特别喜欢这种行为背后的那种情趣。
他咬了一口三明治，心不在焉地咀嚼着，思考着菲奥娜给他看的最新的那篇文章。已经结婚的菲奥娜现在觉得自己是婚姻方面的专家，像姐姐那样关注着罗杰的颠簸情路。
她不断地从女性杂志上剪下有用的提示，把它们寄给罗杰。最近那篇是从《我的周刊》上剪下来的，标题是“如何吸引男人”。菲奥娜在页边明确地写道：“还治其人之身。”
“爱其所爱，”有条建议写道，“如果你觉得足球浪费时间，但是他又特别喜欢，那就坐到他旁边，问问他这个星期阿森纳会不会赢。足球无聊，但是他不无聊。”
罗杰有些不开心地微笑起来。他确实爱着布丽安娜所爱的东西，如果在令人毛骨悚然的历史中追寻她那该死的父母算是一种爱好的话。但是，他能与她共享的爱好真是特别少。“保守些，”另外有条建议说，“没有什么能够比保守的姿态更能勾起男人的兴趣。别让他太快地靠得太近。”罗杰心想，布丽安娜是不是也在美国的杂志上读类似的建议，但是他很快就打消了这种想法。她不屑于阅读潮流杂志——他偶尔见她读过——但是她不会像他那样，耍那种愚蠢的把戏。
没错，她不会只是为了得到他更多的关注而假装不在乎他。那样做有什么意义呢？她肯定知道他有多么在乎她。
但是她真的知道吗？罗杰坐立不安，回忆起《我的周刊》给失恋者的另一条提示。“别假定他能够读懂你的心思，”那篇文章说，“给点暗示，让他知道你的感受。”
罗杰随意地咬了一口三明治，然后又心不在焉地咀嚼着。嗯，他确实已经给过提示了。他当时敞开心扉说出了自己的感受，结果她立即坐飞机回了波士顿。
“别太激进。”他低声读出第十四条提示，然后哼了一声。他旁边的那位女老师稍微往边上挪了挪。
罗杰叹了口气，厌恶地把那个咬过的三明治放到塑料托盘里。他端起那杯被餐厅夸为咖啡的饮料，但是没有喝，只是双手端着杯子坐在那里，吸收着它的微弱热量。
问题在于，虽然他觉得自己成功地让布丽安娜不再专注于过去，但是他自己却无法无视。克莱尔和她那个该死的苏格兰高地人让他很着迷，因为他们有可能是他自己的亲属。
“始终要诚实。”他读出第三条提示。如果他当时诚实了，如果他帮她找出了所有真相，那么现在就不用因为詹米·弗雷泽的事情而烦恼了。
“噢，浑蛋！”他对自己嘟哝道。
他旁边的那位女老师重重地把杯子放到托盘上，然后突然站了起来。“你就是个浑蛋！”她干脆地说，然后走开了。罗杰盯着她的背影看了片刻。
“没错，”他说，“我觉得我已经是个浑蛋了。”

Chapter 25 巨蛇现身
<h4>1768年10月</h4>
原则上，我对蛇并不反感。它们吃老鼠，这点值得赞扬；有些蛇还可以用作观赏，而且大多数蛇都足够明智，离我都比较远。我的基本态度是井水不犯河水。
然而这只是理论上的说法。实际上，我特别厌恶那条盘在厕所坐便器上的巨蛇。它现在让我特别苦恼，不仅不吃老鼠，也不赏心悦目，单调的灰色外皮上散布着颜色较深的斑点。
最让我反感的是，它是条响尾蛇。从某个方面来看，我觉得幸好它是条响尾蛇，我就是听到它那种令人心跳停止的响声，才没有在昏暗的黎明中坐到它身上。
才听到声音时，我在狭小的厕所里定住了。我向后伸出一只脚，小心翼翼地摸索门槛。那条蛇并不喜欢我的这个动作，发出更大声的警告的嘶嘶声，让我再次定住了。我能看到它振动的蛇尾，就像粗大的黄色手指那样竖起来，粗鲁地立在盘着的身子中间。
我的嘴巴干得像纸一样，我咬着脸颊，试图憋点唾液出来。
它有多长？我似乎回忆起布丽安娜拿着那本女童军训练手册，给我说响尾蛇能够攻击到自己身长三分之一以外的猎物。我遮着睡衣的大腿，离那个长着无睑双眼的恶心蛇头之间至多两英尺。
它有六英尺长吗？没法知道，但是那团盘着的蛇身看上去巨大得让人不舒服，蛇身浑圆粗大，表面长着鳞状物。它是条特别大的蛇，如果移动，我的裆部就有可能不光彩地被咬。想到这里，我打定主意站着纹丝不动。
但是我不能这样站一辈子。除其他顾虑以外，看到那条蛇给我带来的震惊，丝毫没有降低我身体机能的急迫感。
我有种模糊的想法，觉得蛇都听不见声音，或许我可以大喊求救。要是它们能听见呢？福尔摩斯故事中就有蛇能听懂口哨声的剧情。或许，这条蛇至少不会讨厌口哨声。我小心翼翼地噘嘴吹了吹，但是没有吹出声音，只吹出了细微的气流。
“克莱尔？”我身后有个声音迷惑地说，“你到底在干吗？”
我被这个声音吓了一跳，那条蛇也是——它突然移动，屈伸盘绕着的身体似乎就要发动攻击。
我在门框旁边定住，那条蛇也停止了移动，只有尾巴在不停地吱吱响动，就像关不掉的闹钟在发出烦人的声音。
“这里面有条该死的蛇。”我咬着牙齿说，试着连嘴唇都不动。
“呃，那你为什么还站在那里？让开，我把它弄出来。”我能够听到詹米走近的脚步声。那条蛇似乎也听见了——它显然能够听见声音——于是把尾巴摇得更响了。
“噢，站着别动，外乡人。”詹米用不同的语气说。我听到他在我身后弯腰时发出的沙沙声。
我还没来得及回应他这条多余的建议，一块沉重的石头就从我臀部旁边飞过去，正中那条蛇的中部。它猛烈地扭动成像戈耳狄俄斯之结(1)的样子，疼痛地翻滚蠕动着，掉进了厕所，发出令人恶心、空洞的声音。
我没有等着祝贺詹米这位获胜的勇士，而是转身朝最近的树林跑去，被露水打湿的睡衣下摆拍打着我的脚踝四周。
几分钟过后，我心神宁静下来，然后走了回去，发现詹米和小伊恩正挤在厕所里——鉴于他们的身形，里面应该很挤——伊恩蹲在长凳上，拿着松节火把，而詹米则在坑洞的上方弯着腰，朝下面的深坑里打量。
“它们会游泳吗？”伊恩问道，试着从詹米头后往前看，同时避免把詹米的头发点燃。
“我不知道，”詹米不确定地回答，“或许会吧。我想知道的是，它们会跳吗？”
伊恩猛地向后退，然后有点紧张地大笑起来，不完全确定詹米是不是在开玩笑。
“来，我看不见了，把火把给我。”詹米伸手从伊恩那里拿过火把，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它放低到坑洞里。
“如果火把没有被熏熄，那么厕所有可能被我们烧掉，”他弯着腰低声说，“那个该死的东西在哪里……”
“在那里！我看见了！”伊恩喊道。
他们的脑袋猛地一动，撞在了一起，发出甜瓜破裂一样的声音。詹米手里的火把落下去，掉到洞里，很快就熄灭了。一缕薄烟从洞中飘出来，就像焚香一样。
詹米跌跌撞撞地走出厕所，双手抓着额头，疼痛得紧紧闭着眼睛。小伊恩倚靠着厕所里的墙壁，双手紧紧按着头顶，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着生硬的盖尔语。
“它还活着吗？”我紧张地问，仔细地朝厕所那边瞧。
詹米睁开一只眼睛，从紧抓着额头的手指下面看我。“噢，我的头没事，谢谢，”他说，“不过我的耳朵可能要响到下个星期了。”
“好了，好了，”我安慰地说，“得用大锤才能在你头骨上敲出坑。不过还是让我看看。”我把他的手指推开，然后把他的头拉下来，伸手到浓密的头发里轻轻地摸着。发际线上方有一处有点青肿，但是没有流血。
我敷衍地亲了亲那个地方，然后拍了拍他的头。“死不了的，反正就是撞了下脑袋。”我说。
“哦，真好，下次我宁愿在坐下来解手时被蛇咬死。”他干巴巴地说。
“这条蛇有毒，是吗？”伊恩问道。他放开了脑袋，从厕所里走出来。他深深地吸气，往胸腔里填充新鲜的空气。
“岂止有毒。”詹米说。
“噢，”伊恩说，“不过它危险吗？”
“特别危险。”我说，身子轻微地颤抖了一下。“你打算怎么处理它？”我转身问詹米。
他扬起了一边眉毛。“我吗？我为什么要管它？”他问。
“你不能就让它待在那里面！”
“为什么不能？”他说，扬起了另外那边眉毛。
伊恩心不在焉地挠了挠头，碰到头上撞出来的那个包时，他疼得龇牙咧嘴，把手放了下来。
“呃，我不知道，詹米舅舅。”他怀疑地说，“坑里有条剧毒的蛇，如果你愿意站在上面解手，那是你的事情，但是那样做让我心里有点发毛。那家伙有多大？”
“我承认它很大。”詹米活动着手腕，露出手臂来做比较。
“呃！”伊恩说。
“你不知道蛇会跳。”我好心地插话说。
“噢，我知道的。”詹米讥讽地看了看我，“而且，我同意，想到蛇会跳，就足以让人有些拉不出来。但是，你打算怎么把它弄出来呢？”
“我能够用你的手枪打它，只要打死它，我们就不用把它弄出来了。”伊恩提议道。想着能够摸到詹米那把珍贵的手枪，他就开心起来。
“能够……呃……看得见它吗？”我小心翼翼地插话说。
詹米怀疑地搓了搓下巴。他还没有刮胡子，暗红色的胡楂在他的揉搓下发出刺耳的声音。
“不太清楚。坑里面的粪只有几英寸深，但是我觉得你看不太清楚，没法瞄准，而且我不想浪费子弹。”
“我们能够邀请汉森全家过来吃饭，让他们喝啤酒，然后把那条蛇淹死。”我戏谑地说。汉森家就住在附近，是个大家庭，信奉贵格会。
伊恩咯咯地笑了出来。詹米有些严厉地看了看我，然后转身朝树林走去。
“我会想办法的，先吃早饭。”他说。
*　*　*
还好早餐不是大问题，因为那几只母鸡很有用，给我下了九个蛋，面包发酵得也相当不错。黄油仍然埋在食品储藏柜的后面，被那头才产崽的母猪恶狠狠地守着，但伊恩还是成功地把身子倾斜进去，迅速从架子上拿下一罐果酱，而我则站在旁边，在母猪试图咬伊恩的双腿时，把扫帚往它的嘴里塞。
“我得弄一把新扫帚，或许上午我得去溪边的柳树林一趟。”我说，边往盘子里盛鸡蛋，边打量着那把破烂的扫帚。
“嗯。”詹米伸出手，心不在焉地在桌上轻拍，寻找面包盘子。他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他正在读的布里克尼尔所写的《北卡罗来纳州自然历史》。
“找到了，”他说，“我就知道我之前读到过关于响尾蛇的东西。”他摸到了面包，拿起一片，然后用面包铲起许多鸡蛋，送到了嘴里。吞下食物后，他读出声来，一只手拿着书，另外那只手在桌上摸索。
“‘印第安人经常拔出响尾蛇的牙，那样它们就没法再咬人。拔牙很简单，在空心的长竹竿一头绑上红色的羊毛布，挑衅响尾蛇来咬，然后迅速把竹竿拉回来，蛇牙会牢牢地插在羊毛布上，显而易见。’”
“有红布吗，舅妈？”伊恩问道，喝着菊苣咖啡，吞下了自己的那份鸡蛋。
我摇了摇头，叉起了最后那根香肠，没让詹米那只摸索的手碰到它。
“有蓝色的、绿色的、黄褐色的、白色的和棕色的，没有红色的。”
“那本小书很不错，詹米舅舅，”伊恩赞同地说，“书上还说了什么关于响尾蛇的话吗？”他饥饿地在宽大的桌面上寻找更多食物。我没有说话，伸手到厨柜里，拿出一盘蛋奶软糕，放在他面前。他开心地叹了口气，用勺子舀了起来，詹米则翻了一页书。
“嗯，这里有几句话，说响尾蛇如何吸引松鼠和兔子。”詹米摸了摸自己的盘子，但是什么都没有摸到，只摸到光秃秃的表面。我把小松糕推给了他。
“‘观察响尾蛇将松鼠、山鹑和其他小型兽禽引诱到身边，然后迅速吞食，让人觉得很惊讶。它们之间的感应特别强烈，你能够看到松鼠或山鹑在看见响尾蛇时，从一根树枝跳跃或飞到另外一根树枝，直到直接地跑进或跳进蛇口。它们无法躲避响尾蛇，因为响尾蛇在得到猎物之前，会保持着姿势或者盘着不动。’”
他伸手盲目地摸索食物，摸到了小松糕。他拿起一个，然后抬头看了看我：“还好我没有亲眼看到。你觉得那有可能吗？”
“没可能。”我说，把额头上的鬈发捋了回去，“书上有建议如何对付恶毒的猪吗？”
他拿着咬过的小松糕，心不在焉地朝我挥了挥手。
“别担心，”他低声说，“我会去收拾那头猪的。”他把目光从书上挪开，看了看桌面上的空盘子：“还有鸡蛋吗？”
“有，但是我要把它们带去给玉米谷仓里的客人吃。”我又往我正在打包的小篮子里加了两片面包，然后拿起那瓶熬了整夜的药汤。用野黄菊、香蜂草和野生香柠檬熬制出来的药汤绿得发黑，闻上去就像被烧焦的田地，但是它或许有用。它不会让人受伤。我心血来潮，拿起了老娜亚维恩给我的那个用羽毛系成的护身符，或许它能够让那位病人感到安心。就像药汤那样，它不会让人受伤。
我们的这位不速之客是个陌生人，来自北方一个村庄的一位图斯卡罗拉人。他在几天前来到我们的农场，跟着一队从安娜奥卡来的人猎熊。
我们给他们提供了吃的和喝的——有几个猎人是伊恩的朋友——但是在吃饭时，我注意到这个男人目光呆滞地看着杯子。仔细检查过后，我发现他患的是麻疹，这在当时是一种令人恐慌的疾病。
他坚持要与同伴一起离开，但是几个小时过后，他的其中两位同伴把跌跌撞撞、语无伦次的他送了回来。
他的病显然有传染性，而且令人惊慌。我在新建的空玉米谷仓里给他铺了一张舒适的床，然后强迫他的同伴去溪水里洗澡。他们显然觉得这样做没有意义，却还是迁就了我，然后才离开，把同伴交给了我。
那个印第安人侧躺着，蜷缩在毯子下面。他没有转身看我，尽管他肯定听到了我走在小路上时的脚步声。我能够听到他的声音，没有必要用我的临时听诊器——我在六步远的地方就可以清楚地听见他肺部的水泡音。
“你还好吗？”我跪在他旁边，用法语问道。他没有回答，反正回答也是多余的。急促的喘息声就足以让我诊断出他患的是肺炎，而且他的外貌也证实了我的诊断——双眼深陷而呆滞，面部因为持久的高烧而变得皮包骨头。
我试着劝他吃东西——他特别需要补充营养——但是他不吃，甚至都懒得把脸转过去。他旁边的水瓶已经被喝空，我又带来了水，但是没有立即给他，心想他或许会因为特别渴而喝药汤。
他确实喝了几口，但是并没有吞下去，让黑绿色的药汤从嘴角流了下来。我试着用法语哄劝他，但是他完全不听。他甚至无视了我的存在，只是从我肩上看过去，凝视着早晨的天空。
他绝望地摊着瘦削的身体。显然他觉得自己被抛弃了，被留下来死在陌生人的手里。我痛苦地担心，他那样想或许并没有错——他如果不吃东西，他肯定会死。
至少他愿意喝水。他喝得很快，喝干了水瓶里的水，然后我再次去溪边打水。回来后，我从篮子里取出那个护身符，拿到他的面前。我觉得我看到他半闭着的眼睑后面闪过了一丝意外——没有那么强，说不上是希望，但是他至少第一次有意识地注意到了我。我突发灵感，慢慢地跪了下去。我完全不知道该用何种恰当的仪式来使用那个护身符，但是我当了这么多年的医生，知道暗示的力量虽然替代不了抗生素，但是要比什么都没有好。
我举起那个用渡鸦羽毛做成的护身符，向天上仰起脸，然后严肃地吟诵我能够记得的最有力的东西——罗林斯医生用拉丁文写下的用来治疗梅毒的药方。
我往手里倒了少许薰衣草油，用羽毛护身符蘸了些，然后涂抹在他的两鬓和脖子上，同时用低沉、阴险的声音唱着船夫号子《打倒那个男人》。这或许可以缓解头痛。他的目光跟随着羽毛护身符移动，我感觉就像一条盘绕着吸引猎物的响尾蛇，等着松鼠跑进口中。
我拿起他的手，把蘸着油的护身符放在他的手掌上，把他的手指卷回去握住它。然后我拿起那罐薄荷熊油，在他的胸上画神秘的图案，用大拇指仔细地把油揉搓进他的皮肤。油的气味让我的鼻子变得通畅，我只能希望它能够缓解他的呼吸困难。
在仪式的最后，我用拉丁文说“以圣父、圣子、圣灵之名，阿门”，严肃地为那瓶药汤祈了福，然后送到了我的病人的嘴边。他显得稍微有些着迷，张开了嘴巴，顺从地喝了剩下的药汤。
我把毯子拉起来盖到他的肩膀上，把带来的食物放在他旁边，然后离开了他，既觉得有希望，又觉得自己不诚实。
*　*　*
我慢慢地沿着小溪行走，双眼和往常一样警觉地关注任何有用的东西。在这个季节，大多数药草都还没有长好。植物越老越硬，就越适合入药。在抵抗了几个季节的昆虫侵袭过后，它们根和茎里的活性成分含量会变得更高。
而且，植物上面还有花、果，以及包含有用成分的种子。我之前见过长在路边泥土里的龟头花和半边莲，早就长出了种子。我在心里仔细地记下方位，便于以后寻找，然后又继续搜寻。
水田芥长得很茂盛，一片片地漂浮在溪边的石头中间，而且我前面就长着巨大的一丛，叶子呈深绿色，散发着香味。还有一片不错的木贼草！我知道自己不会跋涉太久，所以刚才没有穿鞋就下来了。我卷起裙摆，小心翼翼地走进水里，手里拿着刀，胳膊上挎着篮子，吸气忍受着冰冷刺骨的溪水。
我的双脚很快就被冻得麻木，但是我不在意。我完全忘记了厕所里的那条蛇、食品储藏室里的那头猪，以及玉米谷仓里的那个印第安人。我专注地感受着冲刷我双腿的溪水、湿冷的梗茎和散发着芳香的叶子。
浅滩上照着斑驳的阳光，蜻蜓在阳光中飞动。米诺鱼从旁边飞速游过，捕食着微小得看不见的虫子。上游某个地方，有一只翠鸟在干巴巴地大声鸣叫，但是它的猎物要比那些小虫更大。那些米诺鱼在我的惊扰下散开，但是又成群游回来。它们灰色和银色相间，绿色和金色混杂，黑色中点缀着白色，就像去年的枯叶漂浮在水面上时投下的影子，全都显得虚无缥缈。一团团泥沙漂浮起来，围绕着我的脚踝旋转，遮蔽了那些米诺鱼，让我想到了布朗运动。
世上万物都在不停歇地移动，包括最细微的分子——但是分子的移动有一种平静的表象，微小的局部动荡被整体上的平静假象代替。
我也在移动，参与到溪水的欢快舞蹈中，感受着肩膀上的光影变化，脚趾在隐约可见的滑溜石头上寻找立足点。我的双手和双脚都被水冻得麻木，我觉得自己的半个身体都是木头，但是充满了活力，就像在我上方泛着微光的银色桦树，像把柳条伸到水塘中的那些柳树。
我心想，关于树人的传说和仙女变形的神话或许就是这样出现的，并不是真的有树木变成人，也不是真的有女人变成树木，而是温暖的人体在水中被冻得意识迟缓，有了植物那种更冰冷的知觉。
我能够感受到心脏在缓慢跳动，手指里的血液在有些疼痛地抽动。树木的汁液在逐渐增加。我随着水和风的节奏移动，没有匆忙，没有思考，与宇宙缓慢、完美的秩序融为一体。
我已经忘记了微小的局部动荡。
我才走到那个长着柳树的拐弯处，就听到柳树那边传来巨大的尖叫声。我听许多种动物发出过类似的叫声，其中有山狮，也有捕猎的老鹰，但是我能够分辨得出人的声音。
我跌跌撞撞地走出溪水，推撞着穿过缠结的树枝，冲到外面的空地上。一个男孩正在我上面的斜坡上跳动，一边跳来跳去，一边疯狂地拍打着双腿。
“怎么……”我开口说。他抬头看我，因为我的出现而惊讶地睁大蓝色的双眼。
他没有我这么惊讶。他十一二岁，瘦高得就像幼小的松树，赤褐色的浓密头发特别蓬乱。他的鼻梁细长，一对蓝眼睛在鼻子两边凝视着我。我知道我从未见过他，但是对于他那双眼睛我却特别熟悉，就像熟悉自己的手背一样。我的心脏跳动到了扁桃体附近，寒意从双脚飙升，直达心底。我知道如何在震惊中做出反应，观察了他身上的其他地方——衬衫和马裤上尽管溅着水，但质量不错，苍白而细长的小腿上沾着斑斑点点的黑块，好像是泥巴。
“蚂蟥。”我说，职业上的冷静习惯性地降临在个人的心烦意乱之上。不可能是蚂蟥，我对自己说，但同时又知道那确实就是。“只是蚂蟥而已，它们不会伤害你的。”
“我知道它们是什么！”他说，“把它们弄下来！它们恶心死了！”他拍打着小腿肚，厌恶地颤抖着。
“噢，也没有那么恶心，它们有它们的用处。”我说，开始镇静下来。
“我不管它们有什么用！我讨厌它们。把它们给我弄下来！”他吼道，懊恼地跺着脚。
“嗯，那就别拍打它们了，坐下来，让我来处理。”我严厉地说。
他有些犹豫，不相信地怒视着我，但还是不情愿地坐到一块石头上，把挂着蚂蟥的双腿伸到了我的面前。
“现在就把它们弄下来！”他要求道。
“很快的，”我说，“你是从哪儿来的？”
他茫然地盯着我。
“你不是住在这附近的人，”我特别确定地说，“你是从哪儿来的？”
他明显努力地让自己镇定下来。“噢……三个晚上前，我们在一个叫塞勒姆的地方睡觉。那是我见到的最后一个镇子。”他用力摆动双腿，“我说，把它们弄下来！”
把蚂蟥从人身上取下来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是大多数方法都比蚂蟥本身还要伤人。我看了看，他一条腿上有四条蚂蟥，另外一条上有三条。那些小东西显得很肥大，其中一条几乎胀破，身体撑得饱满而光亮。我把拇指的指甲插到它的头下，它便掉到了我的手里，浑圆得就像鹅卵石，因为吸了不少血而沉甸甸的。
那个男生盯着它，晒黑的皮肤显得苍白，然后他颤抖了起来。
“不要把它浪费了。”我不在意地说，然后去取回我刚才挤着穿过树林时丢在树枝下的篮子。我看到他的外套、鞋子和绑腿被扔在附近的地上。鞋上的扣子虽然简朴，却是银制的，而非白镴。衣服的布料是上好质地的细平布，不花哨，但是裁剪得比查尔斯顿北部的任何地方的衣服都要精致许多。我并不需要证实，但是事实就在这里。我捧起一把泥巴，轻轻地把那条蚂蟥按进去，然后用潮湿的树叶把软而黏的泥团包起来。我这才注意到我的双手在颤抖。那个白痴！那个虚伪、邪恶、暗算他人的……到底是什么让他来到这里的？天哪，詹米会怎么做？
我回到那个男孩身边，他弓着身子，带着厌恶的表情打量着剩下的那几条蚂蟥。有一条就快要掉下来，在我跪到他前面时，它刚好掉了下来，在潮湿的地面上轻微地弹了弹。
“噢！”他说。
“你的继父在哪里？”我突兀地问道。很难让他不关注双腿，但是我的这个问题做到了。他迅速抬起头，惊讶地盯着我。
天气凉爽，但是他脸上冒出了细小的汗珠。他的脸颊和头颅更小，我心想，他的嘴巴特别不像，或许他们的相似并没有我所想的那样明显。
“你怎么会知道我？”他问道，坐直了身子，摆出傲慢的架势，这在其他场合下会显得特别滑稽。
“我只知道你的名字叫威廉。我没说错吧？”
我的双手在身边握起来，我希望自己说错了。如果他真的是威廉，那么我知道的就不只是他的名字，但仅仅是这个名字，就已经足够多了。
他的脸颊上涌起炙热的潮红，双眼扫视了我。在他看来——我突然意识到——我就像个衣冠不整、裙摆沾在大腿上的老太婆，而我直呼他的名字，让他的注意力不再集中在蚂蟥上。或许是因为他懂礼貌，或许是因为我声音和外貌的不匹配让他觉得谨慎，所以他把说到嘴边的反驳的话吞了回去。
但是他很快又说：“是的，没错，我就是威廉，阿什尼斯子爵，埃尔斯米尔伯爵九世。”
“是吗？”我礼貌地说，“很好。”我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一条蚂蟥，然后轻轻地往外拉。那条蚂蟥像粗橡皮圈那样被拉长，但就是拉不下来。威廉腿上的苍白肌肤也被拉了出来，让他发出了小声的哽咽。
“别拉了，”他说，“会断的，你会把它拉断的！”
“确实。”我承认道。我站起来，把裙摆抖动下去，将自己收拾得更有条理。
“跟我来，”我说着，把手伸给他，“我带你去家里。给它们撒点盐，它们马上就会掉下来。”
他没有拉我的手，但还是有点摇晃地站了起来。他看了看四周，似乎是在找人。
“我爸爸，”看到我的表情，他解释道，“我们迷路了，他让我在溪边等着，他去找路。回来看不到我的话，他会担心的，我不想那样。”
“不要担心，”我说，“想来他最终会自己找到我家的房子，不远的。”这是个合理的猜测，因为房子离得并不远，而且连着一条明显的足迹。约翰勋爵显然把威廉留下，自己前去寻找并且警告詹米了。真有心。我的嘴唇不禁绷紧了。
“是弗雷泽家的房子吗？”威廉问道。他小心翼翼地走了一步，双腿张开，以免擦到一起。“我们来这里就是要看一个叫詹姆斯·弗雷泽的人。”
“我是弗雷泽夫人。”我说，然后朝他微笑。我或许应该补充一句“我就是你的继母”，但是我没有。“跟我来。”
*　*　*
他跟我穿过树丛，朝房子走去，匆忙得几乎踩到我的脚后跟。我在树根和地里的石头上轻快地前进，不观察前面，抑制住那种想回头凝视他的猛烈冲动。威廉，阿什尼斯子爵，埃尔斯米尔伯爵九世，就算不是我在北卡罗来纳的偏远地区最不想见到的人，肯定也是倒数第二个不想见到的——想来乔治国王不那么可能出现在家门口。
到底是什么鬼东西附在了那个……那个……我在脑海中搜寻，想在几个难听的绰号中选一个来称呼约翰·格雷勋爵，但最终放弃了，转而努力思考自己到底该怎么做——这点我也放弃了。我什么也做不了。
威廉，阿什尼斯子爵，埃尔斯米尔伯爵九世——或者说他觉得他自己是。我心想，约翰·格雷勋爵，要是威廉知道他其实是某个被赦免的苏格兰罪犯的私生子，你打算怎么办？更重要的是，那位苏格兰罪犯会做什么，或者会有什么感受？
我停了下来，威廉为了不撞到我，差点被绊倒。
“抱歉，”我低声说，“我以为我看到了蛇。”然后我又继续往前走，那个让我在路上停下来的思绪，仍然像一剂药西瓜那样搅动着我的肚子。约翰勋爵是故意带威廉来这里寻找他的生父吗？他打算把威廉留在这里，跟着詹米，跟着我们生活吗？
我尽管觉得这个想法令人惊恐，却没有将它与这个我在牙买加遇到的人联系起来。我讨厌约翰·格雷，确实是有实实在在的原因——毕竟，对于向自己丈夫公开表达同性恋爱意的人，人们始终很难抱有好感——但是我必须承认，我在他身上丝毫没有看到鲁莽或残忍的性格。相反，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个敏感、善良和体面的男人，或者说，至少在我发现他对詹米的喜爱之前，我对他的印象是这样。
是出事了吗？是威廉受到了某种威胁，让愚蠢的约翰勋爵担心起自己的安全？肯定不会有人发现关于威廉的真相——知道这件事情的只有约翰勋爵和詹米。当然，还有我，我接着将自己补充进去。威廉长得并不像詹米——我又忍住没有回头去盯着他看——没人会怀疑。但是看到他们肩并肩——呃，我很快就会看到他们肩并肩了。想到这里，我感到心中有种奇怪的空洞，既像是害怕，又像是期待。他们的相似度真的像我想的那么高吗？
我故意迅速地绕路，穿过低垂的梾木树丛，找借口转身等他。他跟着走出树丛，笨拙地弯腰去捡回那只掉下去的银扣鞋。我悄悄地看他站直身子，他的脸颊因为弯腰而红了起来。我心想，他们并没有像我最初想的那么相像。他的骨架和詹米的相像，但是还没有成长到位——他有詹米的轮廓，但是没有詹米的那种本质。他会长得特别高——这很明显——但是现在他才和我差不多高，笨手笨脚的，四肢特别长，身子瘦削得几乎羸弱。
他还比詹米黑许多。尽管他的头发在树枝中透下来的阳光里闪耀着红色，但其实是深栗色的，不是詹米那种鲜艳的金红色。他的皮肤在阳光里变成了柔和的金棕色，完全不像詹米那种偏黑的古铜色。
不过，他有弗雷泽家族那种倾斜的猫眼，而且他头部的姿态、纤瘦肩膀的上翘，让我想到了……布丽安娜。这个突然的想法就像电火花，让我稍微有些震惊。他看上去确实有点像詹米，但是在我看到他时，正是我对布丽安娜的记忆让我立即觉得他很眼熟。他只比布丽安娜小十岁，他脸庞的童稚轮廓特别像布丽安娜，没有那么像詹米。
他刚才停顿下来解开缠结到梾木树枝上的一缕长发，现在他跟上了我，探询地扬起一边眉毛。
“远吗？”他问道。费力赶路过后，他脸上又有了颜色，但是他看上去仍然有些病态。他背过脸，不去看双腿。
“不远，就在那边。看，你可以看到烟囱里冒出来的烟。”我说，指了指那片栗子树丛。
他没有等我领路，而是以坚定的速度再次出发，急着要弄掉那些蚂蟥。
我快速跟着他，不想他在我之前到达小木屋。我心中充满了令人特别不安的感情：在最顶层的是我对詹米的担心，往下是我对约翰·格雷的愤怒，再往下是强烈的好奇心；在最底部，低得可以假装它不存在的，是我对女儿的强烈渴望——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再见到她的面容。
詹米和约翰勋爵坐在门口的长凳上，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后，詹米站起来，朝树林这边看。他有时间做好准备，在他朝我转身时，他的目光不经意地从威廉身上扫过。
“噢。克莱尔。这么说，你找到另外那位客人了。我已经派伊恩去找你了。你应该还记得约翰勋爵吧？”
“怎么会不记得？”我说，朝勋爵大人特别灿烂地微笑。他嘴角微微抽动，但面无表情地朝我这边深深地鞠了个躬。骑马赶了几天路，而且还露宿在树林里，怎么他的穿着打扮还能这么漂亮呢？
“您好，弗雷泽夫人。”他看了看威廉，看到他赤裸着双脚，于是稍微皱起了眉头。“请允许我介绍我的继子——埃尔斯米尔伯爵九世。威廉，我看你已经认识了我们和蔼的女主人，那过来问候我们的男主人弗雷泽上尉。”
威廉正不停地换脚摇摆着，几乎踮脚跳了起来。但是，在约翰勋爵的催促下，他朝詹米那边快速地鞠了个躬。
“向您请安，上尉。”他说，然后痛苦地看了看我，显然他只意识到那些蚂蟥此时此刻还在吸他的血。
“你们先聊。”我礼貌地说道，然后拉住威廉的胳膊，带他走进小木屋，然后在两个惊讶的面容前结实地关上门。威廉立即坐到我指的那个凳子上，然后伸出了颤抖的双腿。
“快！”他说，“噢，快点！”
屋里没有细盐，我掏出挖掘用的刀，粗鲁而匆忙地从盐砖上切下一块，扔到研钵里，然后用研杵迅速捣了几下，把它捣碎成颗粒。我用手指搓细那些颗粒，在每条蚂蟥上面撒了厚厚的一层。
“对那些可怜的老蚂蟥来说，这招太狠了，但是这样做很管用。”看见第一条蚂蟥慢慢卷成一团，我说。那条蚂蟥松开吸盘，从威廉的腿上掉下去。其他的蚂蟥也同样掉了下去，在地上痛苦、缓慢地扭动。
我捡起那些微小的蚂蟥躯体，把它们扔到火里，然后跪到威廉前面，得体地低着头，等他控制住自己的表情。“来，让我帮你处理伤口。”几丝血液沿着他的双腿流下去，我用干净的布把它们擦掉，然后用醋和贯叶连翘清洗微小的伤口，把血止住。
我擦干他的小腿肚，他发出了深沉而战栗的叹息声，表示解脱了。“我害怕的不是血，”他用逞能的语气说，让人一听就知道他害怕的就是血，“我害怕的就是那种恶心的动物。”
“恶心的小东西。”我同意道。我站起来，拿来干净的布，在水里浸湿，然后不动感情地擦洗了他那张脏兮兮的脸。然后，我没有询问，便拿起我的梳子，开始梳理他缠绕着的头发。这种亲切的行为让他显得特别惊讶，但是除了刚开始时后背有些僵硬以外，他并没有抗议。在我开始整理他的头发时，他又发出了低声的叹息，让双肩向下放松了一点。
他的皮肤有种令人舒适的温度，在我整理他那栗色的柔软发丝时，我的因为溪水而仍然冰冷的手指，舒适地暖和起来。他的头发很浓密，有些卷曲。他的头顶上有个精致的发旋，让我看着有些眩晕。詹米的头顶上也有一个同样的发旋。
“我的丝带掉了。”他说着，心不在焉地往四周看，似乎有人会从橱柜或墨水池中冒出来一样。
“没事，我借一条给你。”我给他编好发辫，然后用一条黄丝带扎起来。在这样做时，我感觉到一种我是在保护他的奇怪感觉。
我在几年前才知道他的存在，即便当时我想到了他，我的感受也只是一种带有些许愤恨的好奇。但是，现在某种东西——无论是他与我亲生孩子的相似，与詹米的相似，抑或只是我以某种不重要的方式照料了他——让我奇怪地感觉到对他几乎独有的关爱。
我能够听到外面的低沉说话声。突然传来大笑声，我对约翰·格雷的厌烦又猛烈地涌回来了。他怎么敢将詹米和威廉都置于危险境地？而且他是为了什么？为什么他这个该死的家伙会在这里，出现在这个明显与他身份不相匹配的荒野里？
门开了，詹米把头探了进来。
“你们没事吧？”他问道。他的目光停留在威廉身上，脸上露出礼貌的关心表情，但是我看到他的手在门槛上紧紧地捏着，他腿上和肩膀上都露出了紧绷的线条。他紧张得就像竖琴，如果我触碰他，他或许会发出低沉的弦音。
“很好，”我开心地说，“约翰勋爵要不要喝点什么？”
我把水壶烧上泡茶，然后——在内心里叹了口气——拿出最后一条面包。我本来打算把它留着做第二轮青霉素实验的。因为情况突然，我把最后一瓶白兰地也拿了出来。然后我把果酱瓶放在桌上，解释说黄油不幸正被那头猪守着。
“猪？”威廉迷惑地说道。
“食物储藏室里。”我说道，朝关着的那扇门点了点头。
“为什么要把……”他开口说道，然后突然坐直，闭上了嘴，显然是被端着茶杯开心微笑着的继父在桌下踢了一脚。
“很感谢你接待我们，弗雷泽夫人。”约翰勋爵打断道，警告地看了他的继子一眼，“很抱歉我们突然来访，希望没有给你们添太多麻烦。”
“完全没有。”我说道，心想晚上安顿他们在哪里睡觉。想来威廉可以和伊恩去棚屋，这不会比他最近的风餐露宿差。但是，想到我要与詹米同床过夜，而约翰勋爵则睡在相距不到一米的带脚轮矮床上……
带着往常那种对饭点的本能敏感，伊恩在这个微妙的时间点出现了。詹米给他介绍了客人，复杂地解释了许多，然后伊恩和客人在狭小的空间里相互鞠躬，打翻了茶壶。
将这次小灾难作为借口，我派伊恩带威廉去看看树林和溪流的美景，同时让他们带上一包果酱三明治和一瓶苹果汁作为食物。然后，没有他们在场碍手碍脚后，我往杯子里倒满白兰地，再次坐下，眯起一只眼睛盯着约翰·格雷。“你来这里干什么？”我直截了当地问道。
他的浅蓝色的眼睛睁得特别大，然后放低他那特别长的睫毛，从容不迫地回应我。
“我来这里不是为了勾引你的丈夫，我可以保证。”他说道。
“约翰！”詹米的拳头用力砸在桌上，让茶杯叮叮当当响了起来。他的脸颊变成了深红色，尴尬地怒视着。
“抱歉。”格雷则明显不同，他的脸色变得苍白，尽管他表面上仍然保持着镇静。我这才想到，这次见面或许让他和詹米一样紧张。
“抱歉，夫人，”他说道，草草地朝我这边点了点头，“那件事情不能原谅。但是，我要说，我们见面过后，你就盯着我看，就像无意碰见我躺在某个臭名昭著的男同会馆外面的阴沟里一样。”
“抱歉，”我低声说道，“下回提前给我点通知，我会注意调整我的表情的。”
他突然站起来，走到窗边，站在那里背对着房间，双手绷紧放在窗底框上。屋里寂静得特别尴尬。我不想看詹米，便假装特别关注桌上的一瓶茴香籽。
“我妻子已经去世了，”他突然说道，“她当时从英格兰来牙买加与我会合，是在船上去世的。”
“很遗憾听到这个消息，”詹米安静地说道，“孩子当时是跟着她的？”
“是的。”约翰勋爵转过身，倚靠在窗底框上，春日的阳光将他的头颅照出剪影，给了他一个闪亮的光环。“威廉与伊莎贝尔特别亲近。伊莎贝尔是他出生过后知道的唯一的母亲。”
威廉的生母吉尼瓦·邓赛尼在生他的时候去世了。他那所谓的父亲埃尔斯米尔伯爵也在当天因故去世。这些詹米已经告诉我了。詹米还跟我说，吉尼瓦的妹妹伊莎贝尔照顾了失去父母的威廉，约翰·格雷在威廉六七岁的时候娶了伊莎贝尔——那时詹米正好停止为邓赛尼家工作。
“我很抱歉。”我真诚地说道，我感到抱歉的不只是他妻子的过世。
格雷看了看我，然后朝我微微点头，表示认可。“当时我的总督任期就要结束，我本打算，如果家人适应岛上的气候，我就定居在那里。结果……”他耸了耸肩。
“母亲的去世让威廉特别伤心，我觉得应该用各种可能办法，分散他的心思，而我几乎立即就有了机会。我妻子的遗产包括了一个位于弗吉尼亚的大庄园，她在遗嘱中把这个庄园留给了威廉。在她去世后，我庄园的经纪人来询问我，请求我的指示。”
他从窗边走开，慢慢地走回我们坐着的桌边。
“我还没有见到庄园，没有衡量这里的状况，没法判断怎么做。所以我决定，我们应该坐船到查尔斯顿，然后从那里走陆路去弗吉尼亚。我觉得旅途的新鲜感可以让威廉不那么伤痛——很开心，据我观察，这个目的似乎达到了。与过去几个星期相比，他开心了许多。”
我张开嘴，想不顾后果地说弗雷泽岭似乎并不在他的那条路线上，但是想想还是算了。
他似乎猜到了我的心思，因为他朝我苦笑了一下。我真的要掩藏下我的表情，我心想。让詹米能够读懂我的心思，感觉很不舒服，这是一回事。让完全陌生的人随意进出自己的心扉，又是另外一回事。
“那个庄园在哪里？”詹米问道。他的问题稍微得体一些，但也暗含着同样的意思。
“离这里最近的有个叫林奇堡的镇子，就在詹姆斯河上。”约翰勋爵看着我，仍然啼笑皆非，但显然恢复了好心情，“你们这山上虽然远，但我们绕路过来，其实也就多赶几天路而已。”
他把注意力转移到詹米身上，稍微皱起了眉头。
“我跟威廉说你是我的老熟人，当兵时认识的。我想你应该不会介意我这种欺骗吧？”
詹米摇摇头，一边的嘴角稍微扬起。“欺骗，是吗？我想，在这种情况下，我不能介意你说我是老熟人，而且说是老熟人也并没有错。”
“你觉得他不记得你？”我问詹米。他在詹姆斯党起义后被俘成为战犯，曾经在威廉家在英国的庄园里当过马倌。他犹豫片刻，然后摇了摇头。
“应该不记得。我离开黑尔沃特的时候，他还没有满六岁。对于孩子来说，那都是半个人生前的事情了，而且远在另外一个世界。他不会记得一个叫麦肯锡的马倌，更不用说把那个名字与我联系起来。”
威廉见到詹米时，肯定没有把他认出来，但是当时他太担心那些蚂蟥，没心思注意其他人。我突然想到什么，于是朝约翰勋爵转过身去。他正不停地摆弄着之前从口袋里掏出来的鼻烟盒。
“告诉我，”我突然冲动地说，“我不是要让你伤心，但是……你知道你妻子是怎么去世的吗？”
“怎么去世的？”我的问题让他有些惊讶，但是他很快镇定下来，“因为该死的腹泻去世的，她女佣是这么说的。”他轻微地抿了抿嘴，“我相信，那样的死并……不好受。”该死的腹泻，呃？从阿米巴痢疾到霍乱之间的任何病，人们的标准描述都是这样。
“当时有医生吗？船上有人照顾她吗？”
“有。”他有些尖刻地说，“你什么意思，夫人？”
“没什么。”我说，“我只是想，威廉是否就是在那里看到别人使用蚂蟥的。”
他的脸上闪过理解的神情：“噢，我懂了。我没有想……”
这个时候，我注意到伊恩正在门口徘徊，显然是不愿意打断我们的对话，但脸上却有着明显的紧急神情。
“你是想要什么东西吗，伊恩？”我问道，打断了约翰勋爵的话。他摇了摇头，棕色的头发甩了起来。
“不是，谢谢你，舅妈。只是……”他无助地朝詹米看了看，“呃，抱歉，舅舅，我知道我不应该让他那样做的，但是……”
“做什么？你做了什么？”伊恩的语气让詹米警觉起来，他立刻站了起来。
伊恩把两只大手拧在一起，窘迫地把指关节捏得咔嚓作响。
“呃，你知道的，伯爵问厕所在哪里，我就把那条蛇的事情告诉了他，说他最好是去树林里解手。所以他就去树林了，但是过后他想去看那条蛇，然后……然后……”
“他没有被蛇咬吧？”詹米焦急地问道。约翰勋爵看了看詹米，显然也想问同样的问题。
“噢，没有！”伊恩惊讶地说，“我们一开始看不到那条蛇，因为下面太黑了。所以我们就把长凳的顶面抬下来，以便有更多光线。然后我们就可以看清那条蛇了，我们用长树枝去捅它。它就像那本小书上说的那样摆来摆去，但是它并不像要咬人的样子。然后……然后……”他迅速地看了看格雷勋爵，发出声音地吞了口唾液。
“都怪我，”他说道，庄重地抬平肩膀，更恰当地接受责怪，“我说了之前我们想用枪打它，但是不想浪费火药的事情。所以伯爵就说他要去马鞍包里把他爸爸的手枪拿来，立即解决掉那条蛇。然后……”
“伊恩，”詹米咬着牙齿说道，“现在别啰唆了，直接说你把他怎么了。希望你没有用枪误伤他。”
被詹米这样诋毁他的枪术，伊恩显得有些生气。“当然没有！”他说。
约翰勋爵礼貌地咳了咳，预先阻止了进一步的指责：“或许你可以告诉我，我儿子现在在什么地方？”
伊恩深吸一口气，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他在厕所坑里。”他说道，“你有绳子吗，舅舅？”
詹米没说什么，动作特别迅速，两大步走到门边，然后消失了。约翰勋爵紧跟在他身后。
“那条蛇也在里面吗？”我问道，匆忙地在清洗篮中翻找可以用来当作止血带的东西，以防万一。
“噢，没有，舅妈。”伊恩向我保证道，“你不会认为我在那条蛇还在那里的情况下把他丢下吧？我最好去帮忙了。”他补充道，然后也消失了。
我匆匆跟在他身后，发现詹米和约翰勋爵肩并肩地站在厕所门口，朝粪坑里讲话。我踮脚从约翰勋爵后面往前看，看到一根末端被撕裂的细长山核桃树枝，在方形坑洞的边缘伸出来几英寸。我屏住呼吸，威廉的挣扎把厕所里的污物弄了上来，散发的恶臭足以把我鼻膜上的细毛烧焦。
“他说他没有受伤。”詹米确定地告诉我，然后从粪坑旁边转身，卸下肩膀上的那圈绳索。
“很好，”我说，“但是那条蛇呢？”我紧张地朝厕所里看，但是没有看到什么，只看到了银色的雪松木板和幽闭黑暗的粪坑。
“它朝那边走了。”伊恩说道，粗略地指了指我走过来的那条小路。“威廉没法瞄准，所以我用树枝去挪了挪它。该死的，它居然转过头，沿着树枝朝我爬上来！我吓坏了，大叫一声，扔掉了树枝。然后我撞到了威廉，所以……事情就是这样的。”他让人难以相信地说道。
为了避开詹米的眼神，他羞怯地朝粪坑走过去，倾斜着身子，令人难堪地大喊：“嘿！还好你的脖子没有被摔断。”
詹米看了他一眼，显然是说如果威廉的脖子被摔断了……但是他忙着要把威廉立即从粪坑里弄出来，所以并没有多说什么。准神枪手威廉就像细线上的毛毛虫，紧紧地抓住绳索，被顺利地拉了上来。
还好坑里的粪足够多，让他摔得不厉害。看上去，埃尔斯米尔伯爵九世是脸朝下摔下去的。约翰勋爵在路上站了片刻，在马裤上擦了擦双手，打量着面前那个浑身是粪的家伙。他用手背擦了擦嘴巴，要么是想遮掩自己的笑容，要么是想压制自己的嗅觉。
然后，他的双肩开始颤抖起来。
“地下有什么新奇的事情吗？珀耳塞福涅。”他说道，没能把声音中颤抖的笑意排除掉。
威廉的脸上沾满污物，倾斜的双眼愤怒地看着。这完全就是弗雷泽氏的表情，让我浑身感到一阵不安。我旁边的伊恩吓了我一跳。他看了看威廉，看了看詹米，又迅速地看回去，然后他看到了我的眼神，而他自己的表情也茫然得反常。
詹米正在用希腊语说着什么，约翰勋爵也用希腊语回复了他，然后两人像潜鸟一样大笑起来。我试着无视伊恩，朝詹米那边瞟了一眼。他强忍着笑意，肩膀仍然在颤抖，觉得可以向我阐明他们在说什么。
“我们在说埃庇卡摩斯(2)，”他解释道，“在德尔斐神庙，追寻启示的人们会把死掉的巨蟒扔进粪坑，然后在附近呼吸巨蟒腐烂的气味。”
约翰勋爵有气派地挥手朗诵道：“‘魂归天堂，身归尘土。’”
威廉用力地呼吸，和詹米特别难受时的样子一模一样。伊恩在我旁边扭动。我心想，这真令人惊讶，让人再次心里发慌。威廉什么都没有从他母亲那里遗传到吗？
“刚才这次神秘的体验，有没有让你得到什么精神上的启示呢，威廉？”约翰勋爵问道，自我控制得并不成功。他和詹米都脸红了，同时大笑起来，我觉得他们的大笑既因为神经不再紧张，也因为喝了白兰地而欢闹。
威廉怒目而视，拉下领巾，把它扔到路上，摔出湿湿的啪嗒声。伊恩现在也不再紧张了，咯咯地笑起来。我腹部的肌肉也因为强忍着笑意而颤抖，但是我能看到威廉衣领上方暴露出来的皮肤，颜色和厕所旁边的熟西红柿一样。我特别清楚姓弗雷泽的人在激动到某个点时会怎么样，所以觉得是时候让大家散了。
“呃嗯，”我清着嗓子说，“先生们，我来说两句好吗？我尽管不懂希腊哲学，但是有个警句我烂熟于心。”
我把那罐替代止血带的碱液肥皂递给威廉。
“品达(3)说过，”我说道，“‘水是最好的东西。’”
威廉那张沾着粪便的脸上似乎闪过些许感激的神情，他特别得体地朝我鞠躬，然后转身呆滞地凝视伊恩，接着迈着重重的步子，身上滴着水，穿过草地朝小溪走去。他的鞋好像掉了。
“可怜的脏家伙，他得臭好几天了。”伊恩说着，哀悼地摇了摇头。
“肯定的。”约翰勋爵的嘴唇仍然在抽动，但是他似乎没有了那种想朗诵希腊诗歌的冲动，“对了，你知道我的手枪去哪儿了吗，就是威廉刚才用的那把？”
“噢。”伊恩的表情有些尴尬，他朝厕所那边抬了抬下巴，“我……啊……呃，恐怕……”
“我懂了。”约翰勋爵搓了搓他那修理得特别整洁的下巴。詹米盯着伊恩看了很久。
“呃……”伊恩说着，向后退了一两步。
“去捞起来。”詹米用不容反驳的语气说道。
“可是……”伊恩说道。
“现在就去。”詹米说道，然后把黏湿的绳索丢在脚边。
伊恩的喉结动了动。他看着我，眼睛睁得大大的，就像一只兔子。
“先把衣服脱了，”我好心地说，“不然我们就得把衣服烧掉了，是吧？”
<hr/>
(1)戈耳狄俄斯之结（Gordian Knot），传说中由戈耳狄俄斯制作的绳结。戈耳狄俄斯原本是农夫出身，因缘际会而成为国王，为此他决定将那辆带来好运的牛车献给宙斯表示感谢。为了防止牛车被偷，他用绳子把牛车捆住，并打下难解的绳结，即戈耳狄俄斯之结。
(2)埃庇卡摩斯（Epicharmus，公元前540年—前450年），古希腊喜剧作家、哲学家。
(3)品达（Pindar，约公元前518年—前438年），古希腊抒情诗人。

Chapter 26 瘟疫
我在快日落时离开住宅，去查看玉米谷仓里的病人。他并没有好转，但是也没有明显恶化，仍然呼吸困难，体温过高。但是，在我走进谷仓时，他那双凹陷的眼睛与我的眼神相遇，在我检查他时盯着我的脸庞。
他仍然拿着那个用渡鸦羽毛做成的护身符，紧紧捏在手里。我摸了摸护身符，朝他微笑，然后喂他喝东西。他仍然不吃饭，但是他喝了一些牛奶，然后又顺从地吞下了一剂退烧药。在我给他检查和喂食时，他一动不动地躺着，但是在我把热毛巾拧干敷到他胸上时，他突然伸出一只手，抓住了我的手臂。
他用另外那只手捶打胸膛，砸出奇怪的哼哼声。我迷惑了片刻，最后才意识到是他在哼哼。
“真的吗？”我说道。我伸手拿来热敷的草药包，然后把它们叠到毛巾里。“嗯，那好吧。让我想想。”
我决定给他唱《信徒如同精兵》，他似乎喜欢听这首歌——我连着唱了三遍，他似乎才觉得满意，接连轻微地咳嗽着，倒回毯子上面，包裹在樟脑香味里。
我在住宅外面停下来，用携带着的那瓶酒仔细清洗双手。我确定我不会被感染——我小时候得过麻疹——但是我要确保其他人也不会被传染。
“据说十字溪有许多人得了麻疹，”约翰勋爵在我给詹米讲述客人的病情时说道，“印第安人的抵抗力不如欧洲人，而非洲奴隶的抵抗力比他们的主人更强，这是真的吗，弗雷泽夫人？”
“要看是什么病，”我说道，然后看了看大锅里面，小心地戳了戳炖菜的罐子，“印第安人更能抵抗由本地微生物造成的寄生虫疾病，比如说疟疾。非洲人更能抵抗登革热，这种病毕竟是他们从非洲带来的。但是，印第安人对欧洲传染病没有什么抵抗力，比如说天花和梅毒。”
约翰勋爵看上去有些吃惊，这让我有了些许满足感。他显然只是出于礼貌才提问的——他并没有预料到我会懂。
“真是有趣，”但是他说道，听上去是真的好奇，“你刚才说到微生物？那么你赞成伊凡·亨特先生的动物瘴气理论吗？”
这次该我吃惊了。“呃……准确说来，我并不赞成。”我说道，然后换了个话题。
我们很愉快地度过了夜晚，在我缝补我的长袜时，詹米和约翰勋爵交谈了关于打猎和捕鱼的逸事，谈论了乡村地区惊人的富饶。
威廉和伊恩下了一盘棋，伊恩是赢家，这让他得意起来。威廉打了一个大哈欠，然后看到他父亲的威胁眼神，才为时已晚地用手遮住嘴巴。他放松下来，困倦地微笑，同时还因为吃饱了饭而显得满足。他和伊恩晚饭时吃了许多，过后又吃掉了整个葡萄干蛋糕。
见此情景，詹米朝伊恩扬起一边眉毛。伊恩顺从地站起来，拉着威廉去草药棚屋，挤在草垫子上睡觉了。睡了两个，还有三个，我心想着，坚决地不让自己去看床。
最后，我庄重地裹着衣服——或者说至少穿着睡衣——先去睡觉了，而詹米和约翰勋爵则把棋桌抬过去，就着炉火的光线，喝剩下的白兰地。
约翰勋爵的棋艺比我好很多——因为他们那盘棋下了整整一个小时。詹米平时只用二十分钟就可以赢我。大多数时间他们都沉默不语，只是偶尔说一两句话。
最终，约翰勋爵走了一步棋，向后坐，伸展身体，似乎是在结束什么事情。
“你在这山间的家中应该看不到太多政治上的动荡吧？”他漫不经心地说，眯眼看着棋盘，仔细思考。
“我很羡慕你，詹米，不用像低地那些商人和士绅那样操心各种零碎的麻烦事。就算你的生活有难处——这是必然——你也有足够多的慰藉，知道自己的奋斗有意义，而且英勇。”
詹米哼了一声。“噢，是啊。肯定特别英勇。目前，我最英勇的奋斗，应该是对付食物储藏室里的那头猪。”他扬起一边眉毛，朝棋盘点了点头，“你真的要走那一步吗？”
格雷眯眼看了看詹米，然后低头，噘嘴端详着棋局。“是的，就这样走。”他坚定地回答道。
“该死。”詹米说道，然后咧嘴笑着，无奈地伸手去推翻了国王。
格雷大笑起来，然后伸手去拿白兰地酒瓶，发现瓶子已经空了，于是也说：“该死！”
詹米大笑着站起来，然后朝橱柜走去。“试试这个。”他说，然后我听到液体倒入杯子时发出的悦耳汩汩声。
格雷把杯子端到鼻子前闻了闻，然后打了个厉害的喷嚏，在桌上洒了几滴杯中的液体。
“这不是葡萄酒，约翰，”詹米温和地说，“别只是闻，你得喝它。”
“肯定不是葡萄酒。天哪，到底是什么？”格雷更加小心地再次闻了闻，然后试着喝了一小口。他有些哽噎，但是勇敢地吞了下去。
“天哪。”他又声音沙哑地说。他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杯子放到桌上，打量着它，就好像它有可能爆炸一样。
“别说，”他说道，“让我猜猜。应该是苏格兰威士忌？”
“再过十来年，它或许就是，现在我只能说它还只是酒精。”詹米回答着，给自己倒了一小杯。他呷了一口，在口中转动，然后摇着头把它吞了下去。
“是的，没错，”格雷同意道，然后又喝了特别小的一口，“你从哪儿弄来的？”
“我酿的，这种东西我酿了十二桶。”詹米说道，语气中有酿酒大师的些许自豪。
听到詹米这么说，格雷扬起了漂亮的眉毛。“我能问你打算用这十二桶东西来做什么吗？你应该不是用它们来洗鞋的。”
詹米大笑起来。
“做交易，有机会的时候卖掉。”他说。“关税和烈酒酿造许可是我现在要操心的政治琐事之一，因为我们这里比较偏远。”他讽刺地补充道。
约翰勋爵咕哝一声，又喝了一小口，然后把杯子放下。
“嗯，关税倒是好逃，这点我同意，毕竟最近的税务所也是在十字溪。但是我觉得那样做并不安全。请问，你把这种奇异的酒卖给谁呢？应该不是印第安人吧？”
詹米耸了耸肩。“我卖得特别少，每次就一两瓶，有时候是作为礼物，有时候用来换东西。从来没有多到可以让人喝醉。”
“很聪明。你应该听说过那些故事了。与法国人打仗的时候，在密西里麦基纳克发生过大屠杀，我和一个幸存下来的人谈过。那次屠杀就是因为——至少部分原因是——大量的酒落入到军营中一大群印第安人的手里。”
“我也听说过，”詹米干巴巴地说，“但是我们与附近的印第安人关系不错，他们数量没有那么多，而且可以说我也很小心。”
“嗯。”他又喝了一小口，然后露出扭曲的表情，“我觉得，你毒死他们其中一个人的风险，要比让一群暴徒喝醉的风险大。”他把杯子放下，然后换了个话题。
“我在威尔明顿听人说有群叫改革者的人。他们利用暴动，在偏远的山区造成恐慌和混乱。你在这里遇到过那种事情吗？”
詹米哼了一声。“让谁恐慌？松鼠吗？这里是边远地区，约翰，是荒野。你在到这里的路上，肯定也注意到了这里荒无人烟。”
“确实注意到了，”约翰勋爵同意道，“但是，我听到某些关于你在这里的流言，说你之所以到这里来，部分原因是你能够抑制违法行为的增长。”
詹米大笑起来。
“我想得过一段时间才会有许多违法的事情让我去抑制。不过，我确实在河边的磨坊里打倒过一个虐待年轻妇女的德国老农民。他觉得那个妇女给他短斤少两了——其实并没有——而我又没法说服他。尝试维持公共秩序的事情，至今我就只做过那一次。”
格雷大笑起来，然后捡起倒下的国王。
“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要再下一局补救你的名誉吗？毕竟，第二局里我应该没法使用同样的诡计了。”
我翻身侧躺着，面对着墙壁，无眠地凝视着房屋的木材。每根木材上都有斧头砍出来的翅膀形状的印记，它们规则得就像沙滩上的细纹，在火光的照耀下闪着微光。
我试着无视背后他们的谈话，让自己沉迷于回忆詹米把树皮劈掉，把木材砍成方形；回忆我们躲在未建成的墙壁下，我在他臂弯里睡觉；回忆房子在我四周升起，它作为詹米怀抱的永久化身，将我包围在温暖和安全中。这个场景总是让我感觉安全和宽慰，即使我独自在山上时，我也知道他建造的房屋在保护着我。
我躺着不动，心想自己到底怎么了。或者，不是怎么了，而是为什么。我现在确实知道自己怎么了，我在妒忌。我已经好几年没有过这种情绪了，现在感受到它，让我大吃一惊。我翻身平躺着，然后闭上眼睛，试着屏蔽他们低声的谈话。
我只觉得约翰勋爵彬彬有礼。实际上，他还聪明、体贴、特别有魅力。听着他与詹米聪明、体贴、有魅力地谈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由得在被子下面握紧了双手。
你就是个笨蛋，我凶狠地对自己说，你到底怎么了？我试着放松，闭着眼睛用鼻子深呼吸。
当然了，有部分是因为威廉。詹米特别小心，但是我见过他放松警惕看威廉时的表情。他的整个身体洋溢着羞涩的喜悦，自豪中混杂着胆怯。那个场景让我心里十分难受。
他绝对不会那样看他的第一个孩子布丽安娜。他永远不会看到她。这不是他的错，但是这显得那么不公平。与此同时，我几乎不能怪他在看到自己的儿子时感到开心——我确实没有怪他，我坚定地对自己说。我特别渴望去看威廉，看他那张与布丽安娜相像的醒目、俊俏脸庞，而这只是我自己的问题，与詹米无关，与威廉无关，与把威廉带到这里来的约翰·格雷无关。
他为了什么？从最初见到他们时的震惊中缓过来后，我就始终在思考这个问题。约翰·格雷到底想做什么？
去弗吉尼亚料理庄园的说法或许是真的，或许只是借口。即使真有那么一回事，来到弗雷泽岭也要绕很远的路程。他为什么如此大费周折地把威廉带来这里，而且还冒着很大的风险？威廉并不知道伊恩所注意到的那种相像，但是如果他其实知道呢？对于格雷来说，重申詹米对他的义务，就有那么重要吗？
我翻身侧躺着，睁开一只眼睛，看他们坐在棋盘边上，红色的脑袋与金色的脑袋都专心致志地埋着。格雷把马挪了一步，然后搓了搓脖颈，向后坐了回去，满意地微笑起来。他长得好看，体格纤细而精致，但是脸庞显得刚硬，轮廓分明，而且他还有一张漂亮而灵敏的嘴巴，无疑会有许多女人羡慕。
格雷甚至比詹米更会掩盖表情，我今天还没有见他露出过显示自己有罪的表情。不过，我在牙买加见过一次，所以很确定他对詹米的情感的本质。
但是，我也很确定詹米在这方面的感情。我心中的缠结缓和了一点，然后我深吸了一口气。无论他们下棋、喝酒、聊天到多晚，詹米最终上的是我的床。
我松开了拳头，隐蔽地在大腿上揉搓手掌，才惊讶地意识到为什么约翰勋爵会如此强烈地影响到我。我的指甲在手掌里抓出了几个微小的月牙形痕迹。在好几年的时间里，每次我吃完晚饭，每次弗兰克“在办公室工作”到深夜，我都要把这些月牙形痕迹揉搓掉。在好几年的时间里，我经常独自睡在双人床上，在黑暗中十分清醒，指甲抓进双手，等着他回来。
他确实会回来。值得表扬的是，他总是会在天亮前回来。我有时候会冷漠、责备地蜷着身体背对着他；有时候会猛烈地把身体挤向他，以这样的方法去挑战他，无言地逼迫他拒绝我的挑战，证明他自己身体的清白——这就像是决斗审判。大多数情况下，他都会接受挑战。但是这并没有用。
我们在白天都不会说这样的事情。我不能说，我没有权利去说。弗兰克没有说，他想报复。有时候，我们相安无事地过好几个月，甚至一年或更长的时间，生活里才会再有插曲；我接到没人说话的电话，他以敷衍的借口而不回家，或者深夜才回来。女人的香水味或者衣领上的口红，这类明显的迹象从来没有——他做事很谨慎。但是，无论另外那个阴魂不散的女人是谁，我都始终能够感受到她，某个没有面容、无法识别的“她”。
我知道，“她”到底是谁并不重要——有好几个“她”。唯一重要的事情是，那个“她”并不是我。我会清醒地躺着，握紧拳头，那些指甲印就像微小的耶稣受难的图像。
他们在炉火边的低声交谈几乎停了下来，就只有他们下棋时棋子发出的微弱咔嗒声。
“你对自己满意吗？”约翰勋爵突然问道。
詹米停顿了片刻。“我拥有男人能够拥有的所有东西，”他安静地说，“我有土地，还有体面的工作。我的妻子在身边。我还知道我的儿子安然无恙，而且被照顾得很好。”然后他抬头看着约翰勋爵，“还有一位好朋友。”他伸手过去，捏了捏约翰勋爵的手，然后放手，“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坚决地闭上眼睛，开始数羊。
*　*　*
快天亮的时候，我被蹲到我床边的伊恩叫醒了。“舅妈，”他轻声说，将手放到我的肩上，“你最好来一趟，谷仓里的那个人很惨。”
我条件反射般地坐起来，然后站起来裹上披风，脑袋还没有清醒，就赤脚跟着伊恩走了出去。不需要什么高明的诊断技巧，我在十英尺外就能听到那种连续而短促的深沉呼吸声。
威廉在门口踱步，清瘦的脸庞在灰暗的光线里显得苍白和惊恐。
“走开，你不能靠近他。”我严厉地对他说，“你也不能，伊恩。你们两个去屋里，把大锅里的热水、我的药箱，还有干净的破布给我拿来。”
威廉立即动身，急切地想远离谷仓里传来的那种吓人声音。伊恩却徘徊着没走，一脸担忧的表情。
“我觉得你帮不了他，舅妈。”他安静地说，直视着我的双眼，眼神中带着成人般的洞察力。
“很有可能，”我以同样的措辞回答他，“但是我不能袖手旁观。”
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点了点头。
“是的，但是我觉得……”他犹豫了。见我点头，他又继续说道：“我觉得你不该用药折磨他。他注定活不下来了，舅妈。昨晚我们听到猫头鹰叫了——他肯定也听到了。这对他们来说就是死亡的标志。”
我咬着嘴唇，看了看方形门里的黑暗。病人在喘息，呼吸浅弱，间隔时间长得令人担忧。我回头看着伊恩：“有人快死的时候，印第安人会怎么做，你知道吗？”
“唱歌，”他立即说道，“萨满会在脸上抹颜料，然后通过唱歌把病人的灵魂送到安全的地方，不让魔鬼带走。”
我犹豫了，一方面我本能地想做点什么，另一方面我坚信任何行动都会徒劳无效。我有权剥夺这个人在死亡过程中的宁静吗？更糟糕的是，我有权因为我的干涉，从而让他惊恐地害怕自己的灵魂迷失吗？
伊恩没有等待我犹豫的结果。他弯下腰，捡起一小块泥土，往上面吐口水，然后把它搅拌成稀泥。他没有说话，用手指蘸着稀泥，然后从我的额头到鼻梁上画了一条线。
“伊恩！”
“嘘，”他低声说道，专心致志，同时皱着眉头，“应该就像这样。”他又在我的两边脸颊上分别画了一条线，然后在下巴的左侧上画了一条蜿蜒的曲线，“这是我能记得的最恰当的样子。我只看见过一次，而且还是在远处看到的。”
“伊恩，这不……”
“嘘，”他又说道，把手放到我的胳膊上，让我不要抗议，“去看他吧，舅妈。你不会吓着他的。他已经熟悉你了，不是吗？”
我擦掉鼻尖上的一滴泥浆，感觉这个样子特别愚蠢。但是，我没有时间去争辩。伊恩轻轻地推了推我，然后我转身朝门口走去。我踏进了黑暗的玉米谷仓，弯下腰，握住那个病人的手。他的皮肤又热又干，他的手无力得就像破烂的皮革。
“伊恩，你能够和他说话吗？喊他的名字，告诉他不会有事的？”
“不能说他的名字，舅妈，那样会招来魔鬼。”
伊恩清了清嗓子，用低弱的吸气喉音说了几个字。我手里的那只手稍微抽动了一下。我的眼睛现在适应了黑暗，能够看到他的脸庞。他看到了我抹在脸上的泥，露出了有些吃惊的神情。
“唱歌，舅妈，”伊恩低声催促道，“唱《皇皇圣体》吧，听上去应该合适。”
毕竟我也做不了其他事情。我特别无助地开始唱：“如此伟大的圣事……”
几秒钟过后，我的声音稳定下来。我蹲坐到赤裸的脚后跟上，握着他的手，慢慢地歌唱。他粗厚的眉毛放松下来，深陷的眼睛中出现了在我看来是平静的神情。
我见过许多人的死亡，事故、战争、疾病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死亡，也见过许多种死法，有人泰然接受，有人猛烈反抗。但是，我从未见过这样的死法。
他只是等待着，凝视着我的双眼，直到我唱完歌，然后把脸转向门口。在初升的太阳照耀到他时，他便离开了自己的躯体，没有抽动一块肌肉，也没有呼吸最后一口气。
我一动不动地坐着，握着那只瘫软的手，直到我意识到自己也在屏住呼吸。
四周的空气静止得很奇怪，似乎时间停止了片刻。当然停止了，我心想，然后逼迫自己呼吸。他的生命已经停止了，永远停止了。
*　*　*
“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对于我们的这位客人，我们已经没什么可以做了，目前的问题就只是我们怎么处理他的遗体。
我悄悄地与约翰勋爵说了话，让他带威廉去山上采新长出来的草莓了。尽管这位印第安人的死亡并不恐怖，但我不希望威廉看到，毕竟他在几个月前才见过自己的母亲去世。约翰勋爵本身也显得沮丧——晒晒太阳，呼吸新鲜空气，或许对他们两个人都有好处。
詹米皱着眉头，搓了搓自己的脸。他还没有修面，胡楂被搓出沙沙的声音。
“我们必须给他办体面的葬礼吗？”
“呃，反正我们不能让他就躺在谷仓里，但是如果我们把他葬在这里，他的族人会介意吗？你知道他们怎么对待死者吗，伊恩？”
伊恩仍然有些面色苍白，却镇静得令人惊讶。他摇了摇头，然后喝了一口牛奶。
“舅妈，我知道得不多。但是我跟你说过的，我见过印第安人去世。他们把死者裹在鹿皮里，唱着歌在村里送葬，然后把遗体抬进树林，放到比地面高的平台上，让它在那儿变干。”
詹米似乎并不那么热衷于在农场附近的树林里放木乃伊。“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或许是把尸体体面地包裹起来，然后送到村里去，让他的族人恰当地埋葬他。”
“不，不能那样做。”我从荷兰炉子里拿出那锅新烘焙的小松糕，拔来一根金雀花嫩枝，插进一个松软的棕色蛋糕。嫩枝抽出来时干干净净的，所以我把平底锅放在桌上，然后自己也坐了下去。我心不在焉地皱眉看着那罐蜂蜜，它在近正午的阳光里发出金色的光芒。
“问题是，那具尸体肯定还会传染。你没有碰他吧，伊恩？”我看了伊恩一眼，他表情冷静地摇了摇头。
“没有，舅妈。他在这里生病过后我就没有碰过他，之前有没有碰过，我记不得了。我们经常一起打猎。”
“你没有得过麻疹。该死的。”我伸手抓着头发。“你呢？”我问詹米。让我宽慰的是，他点了点头。
“得过，大概在五岁的时候。你说人不会两次患同样的病，所以我碰那具尸体不会有事？”
“是的，我也不会有事，我也患过麻疹。问题是，我们不能把他送回村子。我完全不知道麻疹病毒会在衣服或人体上存活多久，但是我们要怎么跟他的族人解释，说他们不能碰他或靠近他呢？我们不能让他们也被感染。”
“让我担心的是，”伊恩意外地插嘴说，“他不是从安娜奥卡来的，他是从更北边的一个村庄来的。如果我们用普通的方式把他埋在这里，他的族人会有所耳闻，然后会觉得是我们害死了他，把他埋掉来掩盖实情。”
我之前并未考虑到这个不祥的可能性，此刻听到不禁感到后脖子发凉。
“你确定他们会那样吗？”
伊恩耸了耸肩，掰开热乎乎的蛋糕，往冒着蒸汽的蛋糕内部洒上蜂蜜。
“纳科格纳维托的人相信我们，但是梅耶斯说过，不相信我们的人会有很多。他们也有理由怀疑我们，是吧？”
至多五十年前，在与北卡罗来纳定居者的恶战中，图斯卡罗拉的人几乎被全部消灭。鉴于此，我想他们确实有理由怀疑我们。但这不能帮助解决当前的问题。
詹米吞下他的最后那个小松糕，叹着气靠到椅背上。
“好吧，那我觉得我们最好用东西把那个可怜的家伙裹起来，然后把他放到上面山里的那个小岩洞里。我已经在洞口对面打了建马厩的木桩，能够防止野兽靠近。然后我和伊恩去安娜奥卡，把事情跟纳科格纳维托解释清楚。或许他会派人回来检查尸体，跟这个死人的族人说我们没有虐待他，然后我们就可以把他埋了。”
还没来得及回应这个建议，我就听到了有人从院子里跑来。为了采光和通风，我让房门半开着。我转过身去，威廉的脸出现在门口，面色苍白，显得很着急。
“弗雷泽夫人！求求你，你能来一下吗？爸爸生病了。”
*　*　*
“他是被那个印第安人传染的吗？”詹米皱眉看着只穿着衬衫、躺在床上的约翰勋爵。他的脸时而通红，时而苍白——这样的症状之前被我归因为情绪紧张。
“不是，不可能。这种病的潜伏期有一两个星期。你们之前在什么地方……”我朝威廉转过身去，却耸了耸肩，没把问题说完。他们一直在路上，说不清楚约翰勋爵什么时候或者在什么地方接触到病毒的。在客栈里，赶路的人们通常会几个人挤一张床，而且床单很少更换；晚上在某张床上睡觉，早上起来时身上就很有可能沾染上从麻疹到肝炎的各种病菌。
“你说过十字溪麻疹病人很多？”我伸手到格雷的额头上。我能够熟练地依靠触摸测量体温，他的体温差不多有三十九摄氏度，已经足够高了。
“是的。我染上麻疹了吗？让威廉离我远些。”他声音沙哑地说道，然后咳嗽起来。
“伊恩，把威廉带出去，好吗？”我从泡着接骨木花的水中拧出毛巾，擦拭了格雷的脸和脖子。他的脸上还没有长皮疹，但是在我让他张开嘴时，口腔膜上发白的科普力克氏斑点已经很明显了。“是的，你患的是麻疹，”我说道，“你感觉不舒服有多久了？”
“昨晚睡觉的时候有点头晕，”他说道，然后又咳嗽起来，“晚上有段时间头特别疼，把我疼醒了，但是我以为那只是喝了詹米那种所谓威士忌造成的。”他无力地朝詹米微笑，“然后今天早上……”他打了个喷嚏，我匆忙地去找干净的手帕。
“好的，不说了。这样，先试着休息会儿。我已经泡了一些柳树皮，可以缓解头疼。”我站起来，朝詹米使了个眼色，让他跟着我出去了。
“我们不能让威廉靠近他，伊恩也不能靠近他。他们很有可能会被传染。”我说道。我压低了声音，以免被他们无意中听到。威廉和伊恩在畜栏旁边，正在往马料槽里面叉干草。
詹米皱起了眉头：“是的。但是你之前说过什么潜伏期……”
“是的，伊恩或许已经从那个死人那里接触到病毒了，威廉或许也已经接触到了感染约翰勋爵的那个源头。他们两人中的一个或许已经被感染了，但是还没有显现出来。”我转身看着两个男生，他们看上去都像他们正在喂的那几匹马一样健康。
“我想，”我说道，犹豫着想出了一个大致的计划，“或许你今晚最好和他们两个男生在外面露营——你可以睡在草药棚子里，或者在树林里露营。等上一两天，如果威廉被感染了——如果他和约翰勋爵是被同一个源头感染的——那么一两天后他或许就会有症状了。如果没有症状，那么他或许就没问题。如果他没问题，那么你和他就可以去安娜奥卡，把那个死人的事情告诉纳科格纳维托。那样也可以让威廉远离危险。”
“伊恩就可以留在这里照顾你？”他皱眉考虑着，然后点了点头，“好，我想那样应该可以。”
他转身看了看威廉。只要他愿意，他就能做到不动声色。但是我很了解他，能够察觉到他脸上闪现的情绪。他倾斜着的眉毛里就有担忧——对约翰·格雷的担忧，或许也有对我或伊恩的担忧。但是，担忧之外是特别不同的东西——我心想，那是好奇中混杂着忧虑，因为他有可能会与威廉独处几天。
“如果他现在没有注意到，那么他以后也不会注意到。”我轻声说道，把手放在他的胳膊上。
“是的，想来会足够安全。”他低声说着，转身背对着威廉。
“天底下没有绝对的坏事，”我说道，“你可以正常地与他说话。”我停顿下来，“在你走之前，还有一件事情。”
他把手放在我握着他胳膊的那只手上，然后低头对我微笑。
“嗯，什么事情？”
“一定要把那头猪从食物储藏室里弄出来。”

Chapter 27 在美洲捕鳟鱼
旅途开始得不顺利。首先，天在下雨。其次，他不喜欢丢下克莱尔，尤其是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第三，他特别担心约翰，在他离开时，他很不喜欢约翰的样子——神志不够清醒，像虎鲸一样气喘吁吁，脸上长满了皮疹，几乎认不出来了。第四，威廉刚才朝他下巴打了一拳。他紧紧抓住威廉的后颈，用力摇晃他，足以让他的牙齿痛苦地相互撞出咔咔声。
“好了。”他说，然后松了手。威廉踉跄了几步，失去平衡，突然坐到了地上。他怒视着坐在畜栏旁边泥巴里的威廉。过去二十四小时里，他们两人始终在断断续续地争论，最终他忍不住了。
“我很清楚你说的是什么。但是，我说的是，你要跟着我走。我已经跟你说了原因，就这样定了。”
威廉低下头，凶狠地怒视着。他没有那么容易被吓住，但是詹米也知道伯爵都不习惯被普通人恐吓。
“我不走！”威廉再次说道，“你不能逼我！”他站起来，紧咬着牙齿，然后转身朝小屋走去。
詹米伸出长臂，抓住威廉的衣领，把他拉了回来。看见威廉抬腿踢人，詹米握起拳头，干脆地朝他的肚子上打了一拳。威廉鼓起眼睛，抱着肚子弯下了腰。
“别踢人，”詹米温和地说道，“那样没礼貌。至于逼你，我当然能够逼你。”
威廉脸色通红，嘴巴张张闭闭，就像金鱼受到了惊吓。他的帽子掉在了地上，雨水让他的几缕黑发贴在了头上。
“你很忠诚，想待在你的继父身边，”詹米继续说道，同时把脸上的雨水擦去，“但是你帮不了他，而且留下来会害了自己。所以你不能留下来。”他从眼角瞥到有动静，木屋窗户上涂过油的兽皮被掀开，然后又被放回去。那是克莱尔，她无疑在好奇为什么他们还没有走。
詹米拉着威廉屈服了的手臂，带他走到备好鞍具的马旁边。
“上去。”他说道，然后满意地看着威廉不情愿地踩着马镫，翻身骑了上去。詹米把他的帽子扔上去，戴上自己的帽子，然后也骑上了马背。不过，在出发时他抓着两匹马的缰绳，以防万一。
“你，先生，”威廉在他背后气喘吁吁、愤怒地说道，“就是个粗鲁的人！”
詹米既觉得生气，又忍不住想笑，但是最终都没有表现出来。他回头看了看，看见威廉也把身子转了过去，危险地朝边上倾身，半坐在马鞍上。
“别那样做，我不想把你的双脚绑在马镫上，但是我肯定会那样做。”他向威廉建议道。威廉很快坐直身子，怒视着他。
威廉把双眼眯成亮蓝色的三角形，但是他显然听信了詹米的话。他仍然咬着牙齿，但是他的肩膀稍微放低了一些，暂时认输了。
整个早晨，他们大多数时间都在沉默着赶路，细雨飘到他们的颈子上，让披风的肩部变得更重了。威廉或许已经认输，但是没有认输的风度。他们下马吃饭时，他仍然闷闷不乐，但至少在去打水时没有抗议，而且在詹米饮马时，他还把剩下的食物打包收了起来。
詹米悄悄地观察着他，他没有麻疹的症状，虽然皱着眉头，但脸上没有皮疹。他虽然在流鼻涕，但是那似乎只是因为天气。
“有多远啊？”到了中午，威廉的好奇心压过了他的固执。詹米早就把威廉的缰绳还给了他——现在不担心他独自寻路回去了。
“或许要走两天。”在弗雷泽岭到安娜奥卡之间的这种山地里，骑马比步行快不了多少。但是，骑马能够带些有用的小东西，比如说水壶、额外的食物，以及两根雕刻过的鱼竿。他们还带了一些送给印第安人的小礼物，其中包括一小桶家酿的威士忌，用来帮助缓冲他们带去的坏消息。
他们没有必要着急，倒是有理由放慢速度——克莱尔明确地告诉他至少要过六天才能把威廉带回去。到那个时候，约翰的病就不会传染了。那时他应该已经快康复了——或者已经死了。
克莱尔表面上很有信心，向威廉担保说约翰勋爵不会有问题，但是威廉在她的眼睛中看到了忧虑的神情。这让他心里有一种空洞感。这种感觉或许也是因为他要离开。他帮不上忙，疾病总是让他感觉到无能为力，让他既害怕又愤怒。
“那些印第安人——他们友好吗？”
詹米能够听出威廉声音中的疑虑。“友好。”他感觉威廉在等着他补充“大人”这个称谓，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心中感觉到些许任性的快感。他骑马走到旁边，放慢了速度，以这样的方式邀请威廉赶上来并行，同时朝威廉微笑。
“我们认识他们已经有一年多了，而且到他们的长屋做过客——是的，安娜奥卡的人们比我在英格兰遇到的大多数人更有礼貌，更热情好客。”
“你在英格兰生活过？”威廉惊讶地看了看他，而他则在心里咒骂自己不小心，但是幸好威廉更加关注印第安野人，不那么关注詹姆斯·弗雷泽的个人历史。詹米把这个问题敷衍过去了。
看到威廉不再阴沉，不再心事重重，开始关注周围的事物，詹米感到很开心。他尽力鼓励这种状态，给他讲关于印第安人的故事，指出路上动物的痕迹。威廉逐渐变得礼貌起来，这让詹米感到高兴。詹米自己也乐意用谈话的方式来分散注意力，他的心里思绪万千，沉默下来就很难感到舒适。如果最坏的事情发生——如果约翰勋爵不幸去世——那威廉怎么办呢？他无疑会返回英格兰，去找他的祖母——而詹米就会从此不再有他的音讯。
除了克莱尔，就只有约翰勋爵清楚地知道威廉生父的真相。威廉的祖母有可能会对这个真相半信半疑，但是无论如何，她都不会承认自己的孙子会是詹姆斯党叛徒的私生子，而不是已故伯爵的合法子嗣。
他向圣布里吉特简短地祈祷，希望约翰·格雷能够安全，试着打消心中难以消除的担忧。尽管他感到忧虑，但是也开始享受旅途了。雨变小了，偶尔有几颗雨滴轻轻地洒下来。森林里，新长出来的树叶和肥沃的深色腐叶土都在雨后散发着芳香。
“你看到那棵树树干下面的抓痕没有？”他用下巴指了指一棵巨大的山核桃树，树皮破破烂烂地吊着，露出许多细长的、平行的白色抓痕，离地大概六英尺。
“看到了。”威廉脱下帽子，在大腿上把雨水拍打下去，然后向前倾身，更仔细地观察，“是野兽抓的吗？”
“是熊，”詹米说，“而且是才抓出来的——你看抓痕里面的树汁还没有干。”
“它在附近吗？”威廉看了看周围，表情里的好奇比担心更多。
“没有特别近，”詹米说，“不然我们的马会变得不安分。但是也足够近了。注意看，我们有可能会看到它的粪便或者脚印。”
如果约翰去世了，那么詹米与威廉的薄弱联系就会断裂。他早已接受了目前的情况，毫无抱怨地接受了目前这种必然性，但是如果麻疹不仅夺走他最亲密的朋友，还隔断了他与儿子的所有联系，那么他肯定会感到悲痛欲绝。
雨已经停了。他们绕过山翼，向上走出山谷时，威廉发出惊讶且愉悦的低声感叹，在马鞍上坐直了身体。在积雨云的映衬下，一弯彩虹挂在远处的山坡上方，在下方很远的山谷底部投下完美的闪烁的光线。
“噢，真壮观！”威廉说道，转身朝詹米灿烂地笑着，忘掉了他们之间的不快，“你之前见过这样的场景吗，先生？”
“从没见过。”詹米说道，也朝他微笑起来。他有点震惊地想到，在荒野里的这几天，或许是他能够见到或了解威廉的最后的日子。他希望不用再次揍他。
*　*　*
詹米在树林中总是睡得很浅，听到声响后他立即醒了过来。他一动不动地躺了片刻，不确定那是什么声音。然后，他听到了低弱的哽咽声，意识到那是低声的哭泣。
他忍住没有立即翻身伸手去安慰威廉。威廉想保持自己的尊严，所以特别努力地不让詹米听见。詹米躺着不动，看着上方浩瀚的夜空，同时聆听着威廉的哭声。
威廉不是因为害怕而哭泣，对于睡在黑暗的树林里，他并没有表现出害怕，而且如果真的有大型野兽出现在附近，他不会憋着不说。他生病了？哭声不只是哽咽在喉咙里的呼吸不畅——或许他身体疼痛，但是碍于面子而不说。正是因为这种担心，詹米才开口说话了。如果威廉患了麻疹，那就得争分夺秒，詹米必须立即带他回去见克莱尔。
“大人？”他轻声说。
抽泣声立即停止了。他听到威廉吞咽的声音，以及他用袖子擦脸时弄出的摩挲声。
“怎么了？”威廉说，假装很冷静，但沙哑的声音出卖了他。
“你不舒服吗，大人？”詹米已经能够判断出来，他并没有不舒服，但是把这个问题当作借口也不错，“你是肚子疼吗？有些时候吃苹果干会让人不舒服。”
火堆那边传来深呼吸的声音，然后是抽鼻子的声音，显然他是在悄悄地擤鼻涕。火堆已经燃烧得只剩下余烬，但是詹米仍然能够看到威廉的黑色身影坐起来，蹲在火堆的那头。
“我……呃……是的，或许是……有点肚子痛。”
詹米坐了起来，披肩从肩膀上落了下去。“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安慰道，“我这里有药水，能够治各种胃病。你先好好休息会儿，大人。我去打水。”
他起身走开，尽量不去看威廉。他用水壶从溪边打水回来时，威廉已经擤了鼻子，擦了脸，正抱着膝盖坐着，脑袋靠在膝盖上。
从旁边经过时，他没忍住摸了摸威廉的头。真是特别熟悉。威廉的黑色头发摸起来柔软、温暖，而且还有些许汗湿。
“肚子痛，是吧？”詹米和蔼地说着，跪下去把水烧上。
“嗯嗯。”威廉的声音在盖着膝盖的毯子里显得模糊不清。
“很快就好了。”詹米说道。他伸手去拿毛皮袋，然后在袋子里的各种东西中寻找，最终掏出一个小布袋，布袋里装着克莱尔给他的各种干药草和花。他不明白克莱尔怎么会知道他能用上那个布袋，但是他早就不会怀疑她在治疗方面——无论是心灵上，还是身体上——所做的任何事情了。
刹那间，他感觉特别感激她。他见过她看威廉，知道她当时的感受。她之前当然知道关于威廉的事情，但是亲眼见到自己丈夫与其他女人同床的鲜活证据，这种事情不应该让妻子去忍受。也难怪她会不待见约翰，毕竟他把威廉带到了她的眼前。
“药很快就会泡好。”他安慰着威廉，同时像他之前见克莱尔做过的那样，把芳香的草药搓进木杯子。
克莱尔并没有责怪詹米。至少没有像知道莱里时那样责怪，他心想，突然回忆起她在知道关于莱里的事情后的反应。她当时把他当作恶魔，可是后来在知道关于吉尼瓦·邓赛尼的事情时……或许只是因为威廉的母亲去世了？
想到这点时，他身体里好似有把利剑穿过。威廉的母亲去世了：不只是他真正的母亲——那位在他出生当天就去世的女人——而且还有那位他这辈子都称为母亲的女人。现在他的父亲——或者说那个他称为父亲的男人——患病躺着，而且就在几天前，那种疾病才在他眼前夺走了一个人的生命。詹米心想着，下意识地抽动了嘴巴。
不是，让威廉在黑暗中独自哭泣的不是恐惧，而是悲痛。同样也在幼年丧母的詹米·弗雷泽本应该一开始就知道这点。
让威廉坚持要留在弗雷泽岭上的不是固执，甚至也不是忠诚，而是他对约翰·格雷的爱，他对约翰·格雷有可能去世的担忧。让威廉在夜里哭泣的，也正是这种爱，正是那种对父亲的担忧。
詹米心中长出了不熟悉的妒忌的杂草，就像荨麻一样刺痛人心。他坚决地踩倒了这株杂草。知道自己的儿子与继父的关系充满爱意，对他而言其实很幸运。正是这点让他踩倒了那株杂草。但是，在杂草被踩倒后，他的心上似乎留下了一小块伤痕，他在呼吸时就能感受到。
壶中的水开始汩汩作响。他小心翼翼地把热水倒进装着草药的杯子，一股芳香跟着水蒸气飘起来。克莱尔说过，那是缬草和猫薄荷，还有在蜂蜜里浸泡过并被磨细的西番莲根。最后闻到的，是薰衣草那种带有麝香味的芳香。
“你不能喝，里面有薰衣草。”在把草药给他时，克莱尔漫不经心地说过。
其实，在事先得到警告的情况下，薰衣草并不会让他难受。只是偶尔会有些许薰衣草的香味来得猝不及防，让他突然感到一阵恶心。他对薰衣草的反应，克莱尔见过太多次，所以不得不提防。
“来。”詹米向前倾身，把杯子递给威廉，心想他以后是否也会反感薰衣草香，或者会被薰衣草香勾起宽慰的回忆。詹米觉得，这或许取决于约翰·格雷的死活。
短暂的休息过后，威廉又恢复了表面上的镇静，但是他的面容上仍然有明显的悲痛。詹米朝他微笑，掩盖着自己的担忧。他了解约翰和克莱尔，所以没有威廉那么害怕——但是那种恐惧仍然存在，就像扎进脚底的棘刺一样无法摆脱。
“喝下去就没有那么难受了，”他说道，朝杯子点了点头，“我妻子配的药，她是个很优秀的医生。”
“是吗？”威廉颤抖着深吸了一口蒸汽，然后用舌头好奇地舔了舔药汤，“我见过她……做事情。对那个死去的印第安人。”话中的责备之意很明显——克莱尔做过事情，而那个印第安人还是死了。
那件事情克莱尔和伊恩都没有提及太多，詹米也没能问克莱尔发生了什么——她当时朝詹米扬起一边眉毛，使了个眼色，让他不要在威廉面前提起这件事。威廉跟着克莱尔从谷仓回来时，脸色苍白，焦虑不安。
“是吗？”詹米好奇地问，“什么样的事情啊？”
他想，克莱尔到底做了什么？肯定不是害死那个印第安人的事情；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一眼就可以从她的脸上看出来。她当时也没有责怪自己，也没有感觉到无助——他拥抱过她很多次，在她因为无法救活病人而哭泣时安慰她。而这次她却很安静，默不作声——伊恩也是——但是没有特别伤心。她看上去隐约有些迷茫。
“她在脸上涂了泥巴，还给他唱了歌，应该是天主教的歌，拉丁语的，和圣事有关系。”
“是吗？”詹米抑制住自己听到威廉描述时的惊讶，“好吧。或许她觉得那个人救不回来了，所以想安慰他。印第安人对麻疹要敏感很多，你知道的。如果感染了麻疹，印第安人或许会死掉，而白人却不会有什么大问题。我自己就得过麻疹，那是小时候的事情，而且完全没有受到伤害。”他微笑起来，伸展身体，展示出他显而易见的健康状态。
威廉脸上的紧张线条放松了一些，他小心翼翼地呷了一口热药汤。
“弗雷泽夫人就是那么说的。她说爸爸不会有问题。她……她向我保证过。”
“那你可以相信她，你爸爸会好起来的。”詹米坚定地说。
“弗雷泽夫人是个值得尊敬的人。”他咳嗽起来，然后把披肩拉上来围在肩膀上。夜晚并不寒冷，但是有微风从山上吹下来。
“那个药有用吗？”
威廉表情茫然，然后低头看了看手里的杯子。“噢！有用。有用。谢谢你。它很有用。我现在感觉好多了。或许并不是因为吃苹果干。”
“或许不是，”詹米同意道，埋头遮住自己的笑容，“不过，想来我们明天晚上可以吃点好的。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可以吃鳟鱼。”
这个分散注意力的尝试成功了，低头看着杯子的威廉迅速抬起头，脸上露出特别感兴趣的神情。
“鳟鱼？我们可以钓鱼？”
“你在英格兰经常钓鱼吗？我觉得英格兰那些有鳟鱼的小溪和这里的没法比，但是我知道在湖区很好钓鱼——反正你父亲是这么跟我说的。”
詹米屏住呼吸。到底是什么让他鬼使神差地问了那个问题？在威廉五岁的时候，詹米是他家的契约用人，带他去埃尔斯米尔附近的湖里钓过鳟鱼。他想，威廉会回忆起来吗？
“噢……是的。湖上面很舒服，但是都不像这里。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地方。这里和英格兰完全不同。”威廉朝小溪那边挥了挥手。他脸上的紧张线条已经消失了，眼睛中又闪现出生动的神情。
“确实不同，”詹米觉得好笑地同意道，“可是，你会想念英格兰吗？”
威廉思考了片刻，啧啧地喝完剩下的药汤。“我觉得不想念，”他说着，坚定地摇了摇头，“我有些时候会想念奶奶，想念我的马，但是不想念其他的东西。每天都是各种老师，教我舞蹈、拉丁语、希腊语——呸！”他皱起了鼻子，詹米则大笑起来。
“你不喜欢跳舞？”
“不喜欢，因为必须和女生跳。你喜欢音乐吗，弗雷泽先生？”他用精细黑眉毛下面的双眼看了看詹米。
“不喜欢，但是我还算喜欢女生。”詹米微笑着说道。女生们也会喜欢这个小家伙，詹米心想，悄悄地观察威廉宽大的肩膀、修长的小腿，以及遮掩着那双漂亮蓝眼睛的黑色长睫毛。
“确实，弗雷泽夫人很漂亮。”威廉礼貌地说道。突然他扬起一边的嘴角：“不过她脸上抹着泥巴的时候看上去有些好笑。”
“肯定的。你还要喝一杯吗，大人？”
克莱尔说那种草药能够让人平静下来，看上去它起效了。他们漫谈着印第安人和他们的奇怪信仰，威廉的眼皮开始往下垂，还打了好几个哈欠。最终，詹米伸手过去，轻松地从威廉的手里把空杯子拿了过来。
“晚上有些凉，大人，”他说道，“你要不要过来睡在我旁边，和我盖一张毯子？”
夜晚是有些凉意，但是远说不上寒冷。但是詹米猜得不错，威廉利用了这个理由，欣然同意了詹米的建议。他不能把贵族拉到怀里来安慰，年轻的伯爵也不会承认想让他来安慰。但是，为了取暖，他们两人能够紧挨着睡觉，而且不用感到羞耻。
威廉紧紧依偎在詹米旁边，很快便睡着了。詹米清醒地躺了很久，一只胳膊轻轻地搂着自己儿子那熟睡的身体。
*　*　*
“拿有斑点的那根小羽毛来。就放在上面，用手指按住它。”詹米用细线紧紧缠绕住那个微小的白色线团，刚好错开威廉的手指，但是绑住了那根啄木鸟羽绒的末端，让玲珑的细丝绒翘了起来，在微风中颤动。
“看见没？它看上去就像一只在飞的小虫。”
威廉点了点头，专注地看着那只假蝇。那根羽绒下面平稳地放着两根黄色的细小尾羽，假装是展开的甲虫鞘翅。
“我懂了。是颜色重要，还是形状重要？”
“都重要，但是我觉得形状更重要。”詹米朝威廉微笑，“最重要的还是鱼有多饿。如果时机选择得对，它们什么都会咬，哪怕只是鱼钩。如果时间选择得不对，用什么钓都没有用。这话别对用假蝇钓鱼的人说，他们都觉得钓到鱼是自己的功劳，和鱼没有什么关系。”
威廉没有大笑——他很少大笑——但是微笑起来，接过那根才绑好假蝇的柳条鱼竿。
“弗雷泽先生，你觉得现在时机合适吗？”他用手遮在眼睛上方，朝水面上看去。他们站在黑柳树林的凉爽树荫里，但是太阳仍然高悬在地平线上方，溪水像金属那样闪闪发光。
“合适，鳟鱼会在日落的时候进食。看到水面上有动静没？水面在变得活跃起来。”
水面并不平静，溪水本身没有大动静，但是许多细小的涟漪扩散开来，相互重叠。在光影中许多水环在扩散，然后破碎成无止境的涟漪。
“那些圆圈吗？看到了。那是鱼吗？”
“还不是。那是摇蚊孵化，它们破壳出来，从水里冲到空中——鳟鱼会看到它们，然后过来进食。”
毫无征兆，一条银色的闪电冲到空中，然后又哗啦落回水里。威廉倒抽了一口气。
“那是鱼。”詹米多余地说。他迅速把钓线穿过雕刻出来的导线器，在钓线上系好假蝇，然后向前走去。“看好了。”
他把手臂向后收，来回晃动手腕，手臂转动着往外给线，最后他手腕一抖，把渔线抛了出去，形成一个松散的大圈漂在水面上，那只假蝇像盘旋的小蚊子那样向下游浮动。他感觉到威廉在看，很开心钓线抛得还不错。
他让假蝇漂浮了一会儿，同时观察着——在刺眼的光亮里很难看清——然后开始慢慢地收线。说时迟，那时快，假蝇沉了下去。假蝇留下的水环还没有开始扩散，他就迅速用力拉扯钓线，感觉到那条鱼在猛烈地拉拽。
“钓到了！钓到了！”威廉在身后的岸上激动地跳跃，詹米能够听到他的声音，但是只能专注于把那条鱼拉上来。
他没有绕线轮，只有那根绕着多余钓线的树枝。他把鱼竿尖端用力向后拉，然后让它往前下垂，同时迅速抓住松弛的钓线。他以同样的方法再次收线，然后那条鱼奋力挣扎，拉走了詹米收回来的所有渔线，而且还拉走了更多。
在闪烁的光线里，詹米什么也看不见，但是他手臂上感受到的拉拽却和视觉一样有用，那种颤动就像那条鳟鱼本身在抖动，好像那条鱼就握在他的双手里，扭动、挣扎、反抗……
那条鱼逃脱了。钓线变得松弛，詹米站了片刻，感受着鳟鱼挣扎时的震动在手臂的肌肉里慢慢消退，呼吸着刚才奋力较量时忘记呼吸的空气。
“它跑掉了！噢，真不走运，先生！”威廉蹦跳着走下河岸，手里拿着鱼竿，满脸同情。
“那条鱼走运了。”仍然因为刚才的较量而感到激动，詹米咧嘴笑了起来，用湿湿的手擦了擦脸。“你要试试吗，小伙子？”太迟了，他说完才回忆起自己必须称呼威廉为“大人”，但是威廉似乎很急切，没有注意到詹米的疏忽。
威廉决心满满地皱着眉头，向后收回胳膊，眯眼看着水面，然后用力将手腕向前抛。鱼竿从他的指间飞出去，优雅地掉到水中。
威廉目瞪口呆地看着鱼竿飞出去，然后转身特别灰心地看着丝毫没有抑制自己笑声的詹米。威廉看上去十分惊讶，不是特别开心，但是片刻过后，他扬起了宽大嘴巴的一角，啼笑皆非地承认了失败。他指了指漂浮在离岸边约十英尺远水面上的鱼竿。
“我去把鱼竿拿回来，会不会惊吓到全部的鱼？”
“会的。拿我的鱼竿去用，我晚些时候再去把你那根捡回来。”
威廉舔了舔嘴唇，神情专注地紧绷着下巴，接过詹米的鱼竿，尝试着小幅度地挥动。他转过身去，来回摆动手臂，然后用力抖动了手腕。他定住了，鱼竿的尖端跟随着他的手臂划出完美的线条。松散的渔线缠绕在鱼竿上，垂在他的上方。
“抛得很好，大人，”詹米说着，用指关节用力搓了搓嘴，“但是我觉得，我得先挂上新的假蝇，是吗？”
“噢。刚才没有想到。”威廉慢慢地放松僵硬的姿势，难为情地看着詹米。
因为这些小错误而感到有些内疚，威廉让詹米在鱼钩上系好新的假蝇，然后再让他拉着自己的手腕，演示抛竿的正确方式。
詹米站在威廉身后，握着他的右手腕，惊讶于他手臂的纤细和手腕骨头的突出，预示着它们在以后都会长得粗壮。威廉的皮肤因为汗液而冰凉，触摸他手臂时的清晰感觉，很像鳟鱼上钩时感觉到的那种激动，生动且有力。然后威廉挣脱手腕，詹米顿时感觉到迷惑。他们的短暂接触戛然而止，这让詹米有一种奇怪的失落感。
“不对，”威廉说道，然后转身抬头看他，“你是用左手抛的。我刚才看到了。”
“是啊，但我是左撇子，大人。大多数人都是用右手。”
“左撇子？”威廉的嘴角又翘了起来。
“在做大多数事情的时候，我觉得左手比右手方便，大人。”
“我想左撇子就是这个意思。我也是左撇子。”说出这个话，威廉显得既开心，又有些羞愧，“我……我母亲说这样不合适，说我必须学着像绅士那样用右手。但是爸爸说不用，然后让他们教我用左手写字了。他说左手拿笔不好看并不那么重要，用剑搏斗的时候，我可以占到便宜。”
“你父亲是个聪明人。”詹米的心揪了起来，既感到妒忌，又心怀感激，但是感激之情远在妒忌之上。
“爸爸是个军人。”威廉稍微站直身子，带着下意识的自豪挺胸，“他在苏格兰打过仗，在那场起……噢。”他咳嗽起来。他看到詹米的苏格兰短裙，意识到正在与自己说话的很有可能就是那场起义战争中战败的一位勇士，所以脸色变得阴沉且通红。他摆弄着那根鱼竿，不知道该看哪里。
“是的，我知道。我最先就是在那里遇见他的。”詹米小心翼翼地不在声音中显露出想笑的痕迹。他想告诉威廉他和约翰初次相遇时的状况，但是那样做会对不住约翰，毕竟约翰给他带来了无价的礼物——与儿子相处的珍贵的几天。
“他真的很勇猛，”詹米绷着脸说，“而且他说的也不错，用左手使剑确实有好处。你开始学剑了吗？”
“学了一点。”威廉对这个新话题很有兴趣，逐渐忘记了自己的窘迫，“八岁的时候，我有一把小剑，学过佯攻和躲避。爸爸说，等我们到了弗吉尼亚，我就会有一把真正的剑。我现在已经够高了，能够学习第三招剑术了。”
“噢。好的，如果你用左手使剑，那么我想你用左手抛竿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来，我们再试试，不然就没有晚饭吃了。”
第三次尝试时，假蝇被抛得恰到好处。它才落到水上，一条不大但是饥饿的鳟鱼就跳出水面，把它吞了下去。威廉激动地尖叫起来，特别用力地猛拉鱼竿，把那条惊讶的鳟鱼拉到空中，从他头上飞了过去，啪的一声落在后面的岸上。
“成功了！我成功了！我钓到鱼了！”威廉挥舞着鱼竿，高喊着绕圈跑起来，忘记了他那个年龄和地位应该有的庄重。
“确实成功了。”詹米捡起那条大概有六英寸长的鳟鱼，拍了拍欢呼雀跃的威廉表示祝贺，“干得不错，小伙子！看来它们在傍晚很容易上钩。我们再钓一两次，好吗？”
鳟鱼确实容易上钩。太阳已经落到远方的青山下面，银色的水面变成了沉闷的白镴色，他们也已经钓到不少鱼。他们两人浑身湿透，筋疲力尽，眼睛被晃到看不清，但是特别开心。
“我吃过的所有东西，味道连这次的一半都比不上，完全比不上。”威廉如梦如幻地说。他裸着身体，裹着毯子。他的衣服、马裤和长袜正软绵绵地挂在树上晾干。他满意地叹着气，向后躺了下去，轻轻地打了个嗝。
詹米把潮湿的披肩铺在灌木丛上，然后往火堆里加了一块木头。谢天谢地，天气还算不错，但是太阳落了山，晚风吹了起来，湿透的衬衣紧贴在背上，詹米还是感觉到了寒冷。他站到火堆旁边，让热气飘进衣服。那种温暖沿着大腿向上走，触碰到胸脯和腹部，舒适得就像克莱尔的双手在他冰冷的两腿中间抚摸。
他安静地站了一会儿，悄悄地看着威廉。撇开虚荣心，公正地去评判，他觉得威廉是个俊俏的孩子。偏瘦，每根肋骨都明显可见，但是四肢却瘦而结实，全身上下都很标致。
威廉把头转过去，盯着火堆，詹米能够更放心地观察他。松木在火堆里炸裂开来，金色的火光短暂地照亮了威廉的脸庞。
詹米站着纹丝不动，观察着，感受着自己的心跳。对他来说，有些瞬间很少出现，一旦出现便不再逝去，而此时此刻便是其中之一。这种瞬间在心脏和脑海里留下自己的烙印，在整个人生中都随时可以被详细地回忆起来。
尽管这些瞬间来临时他会有意识，但是他无法知晓它们为何有所不同。他见过更加恐怖或漂亮的场景，但是它们只留下一闪而过的混乱记忆。这些凝滞的瞬间到来得毫无预兆，将最为常见事物的随意图像印在他的脑海里，无法消除。它们就像克莱尔给他带来的那些相片，但它们并非只是影像。他的记忆中有关于他父亲的瞬间——他父亲浑身泥污，坐在牛棚的墙上，苏格兰的冷风吹起他的黑色头发。他能够召唤出这个瞬间，闻到干草和牛粪的气味，感受到自己的手指被那阵寒风吹冷，心脏则被父亲的目光温暖。
他脑海中的这种瞬间画面，有属于克莱尔的，有属于他姐姐的，有属于姐夫伊恩的……它们都是从时间里剪出来的短暂瞬间，通过某种奇怪的记忆炼金术而得以完美保存，然后被固定在他的脑海里，就像琥珀里的昆虫。现在这种瞬间又多了一个。
在未来的人生中，他能够回忆起这个瞬间。他能够感受到现在冷风吹在脸上的感觉，以及大腿上的汗毛被或火燎到时的爆裂感。他能够闻到玉米粉烤鳟鱼的浓郁香味，感受到细丝般的鱼骨头被吞下时喉咙里的那种轻微刺痛。
他能够听到身后森林里那种黑暗的寂静，以及附近小溪的和缓流动。现在，他将会永远记住他儿子可爱、醒目脸庞上的金色火光。
“感谢上帝！”他用拉丁语低声说道。威廉吃惊地朝他转过身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说出了声。
“什么？”
“没什么。”为了掩盖这个时刻，他转身走开，从灌木丛上取下了半干的披肩。即使被浸湿，苏格兰高地的羊毛织物也能保暖，让他不受冻。
“你该睡觉了，大人，明天会很辛苦。”他说道，然后坐下去，把湿披肩铺到自己身边。
“我不困。”似乎是为了证明，威廉坐了起来，精力充沛地用双手揉搓头发，让他黑色的浓密头发立起来，就像长在头上的鬃毛。
詹米突然感到担心。他特别熟悉威廉那个动作，他自己就经常那样做。实际上，他刚打算做同样的动作，费力才让自己的双手停了下来。
他把跳到喉咙里的心脏吞咽下去，然后伸手去拿毛皮袋。不会的，威廉肯定不会想到——他这个年纪的男生很少关注长辈的话语和动作，更不用说会有意地去仔细观察。但是，他们所有人都承担着不小的风险，克莱尔当时的表情就足以说明他和威廉有多么像。
他深吸一口气，然后开始把装着制作假蝇的材料的小布包拿出来。他们已经用完了他制作的假蝇，如果明早想吃鱼，他们就得再准备几个。
“我能帮忙吗？”威廉不等詹米允许，就匆匆绕过火堆，坐到詹米旁边。詹米没有说话，把那个装着羽毛的小木盒推给威廉，然后从那块插着鱼钩的软木上取下一个鱼钩。
威廉沉默着工作了一会儿，只是会偶尔停下来欣赏完成得不错的假蝇，或者停下来让詹米提建议或帮忙系线。但是，威廉很快就厌烦了这项要求严格的工作，然后放下了未完成的假蝇，问了许多关于钓鱼、打猎、森林，以及他们即将拜访的印第安人的问题。
“没有，”詹米回答了他的一个问题，“我没有见过那个村里有人割头皮。他们大多数都是很善良的人。但是，要是伤害到其中一个人，他们会立即报复。”他揶揄地微笑起来，“在这个方面，他们确实让我有些回想起高地人。”
“奶奶说苏格兰人像……”威廉漫不经心的话语突然停住了。詹米抬头看见他正特别专注地盯着手指中间的那只未完成的假蝇，脸红得很厉害，不只是火光映照的缘故。
“像兔子？”詹米让声音中同时流露出讽刺和微笑。威廉小心翼翼地朝他那边瞟了一眼。“苏格兰人的家族有些时候会很大，没错。我们认为孩子是上帝的祝福。”詹米从那个小盒子里拔出一片鹪鹩羽绒，然后细心地把它靠在鱼钩上面。
威廉脸上的红色正逐渐退去，稍微坐直了一些。
“我知道。弗雷泽先生，你有许多孩子吗？”
那根羽绒从詹米手里掉了下去。“没有，没有很多。”他说，注视着地上斑驳的树叶。
“抱歉……我没有想到……那个……”
詹米抬起头，看见威廉又脸红了，一只手用力捏着那只未完成的假蝇。
“想到什么？”詹米迷惑地问道。
威廉深吸了一口气。“呃……那个……那种病，麻疹。我没有看到你的孩子，我刚才问那个问题的时候，没有想到……我是说……或许你有几个孩子，但是他们……”
“噢，不是的。”詹米给以安慰地朝他微笑，“我女儿已经长大了，她这个时候住在很远的波士顿。”
“噢。就这样吗？”威廉吐出吸进去的空气，显得特别宽慰。
掉到地上的那片羽绒被微风吹动，在阴影中显露出来。詹米用拇指和食指捏住，轻轻地把它从地上捡起来。
“不是，我还有一个儿子。他是个英俊的小伙子，我很爱他，尽管他现在离家很远。”他说，注视着那个莫名其妙挂进他拇指的鱼钩，一小滴血从闪亮的鱼钩周围冒了出来。

Chapter 28 激烈的对话
到了晚上，伊恩目光迟钝，摸上去很烫。他坐在他的草垫子上跟我打招呼，但身体却在让人担心地摇晃，目光也显得涣散。我丝毫没有怀疑，但还是检查他的口腔进行确认。没错，他深粉色的口腔黏膜上已经出现了白色的科普力克氏斑点。尽管他头发下面脖子上的皮肤仍然白皙，却也显现出了不危险的小红点。
“好了，”我无奈地说，“你也患上麻疹了。你最好到房子里去，我照顾起来更方便。”
“我得麻疹了？那我会死吗？”他问道。他只表现出了些许的关心，注意力都集中在内心的某种画面上。
“不会的，”我不动声色地说，相信自己没有说错，“但是你感觉很不舒服，是吧？”
“我的头有点疼。”他说道。我能够看得出来他头疼，他的眉毛紧锁着，即使是在如此微弱的烛光下，他也眯起了眼睛。
但是他还能走动，这也是件好事，我心想着，看他摇摇晃晃地从阁楼的梯子上爬下来。
他尽管干瘦，却比我高出足足八英寸，至少比我重三十磅。
到木屋顶多只有二十码的距离，但是我把他扶进屋时，他累得颤抖起来。我们进屋时，约翰勋爵坐了起来，费力地动身下床，但是我挥手让他回去了。
“你就待在床上，”我说着，把伊恩沉重地安置在凳子上，“我应付得来。”
我之前都睡在矮床上，所以上面已经有了床单、被褥和枕头。我脱下伊恩的马裤和长袜，迅速把他带到矮床上。他肤色通红，脸颊已经被汗打湿，病态比在昏暗的阁楼里时更明显。
我浸泡的柳树皮汤变成了深色，散发着芳香，已经可以喝了。我小心翼翼地把它倒进杯子，同时看了看约翰勋爵。
“本来是给你泡的，”我说道，“但是如果你能等……”
“先给他喝，”他挥手说道，“我可以等等，没问题。你不需要帮忙吗？”
我想告诉他，如果他真的想帮忙，那么他可以亲自去厕所，不要用尿壶——因为最后需要我去倒——但是我看得出来，他无论如何都没法在晚上独自到外面走动。我可不想给小威廉解释说我让他的父亲——或者说他心中的父亲——被熊吃掉了，更不用说感染上肺炎。
所以我只是礼貌地点了点头，然后跪在矮床边上给伊恩喂药。他感觉足够好，知道做鬼脸，抱怨药汤的味道，这让我觉得宽慰。但是，他显然头疼得很厉害，他眉毛中间的皱纹清晰可见，就好像被雕刻在那里似的。
我坐到矮床上，把他的头抬到我的大腿上，轻轻地揉搓他的太阳穴。然后我把两个拇指放到他的眼眶上，坚定地向上按压他的眉脊。他发出不舒服的低沉声响，但紧接着就放松了，脑袋沉重地靠在我的大腿上。
“呼吸，”我说道，“不要担心，刚开始是有点疼，那说明我按到了正确的地方。”
“没关系，这是那个东方人的方法，是吗？”他低声说道，声音有些含混不清。他缓慢地抬起手，抓住我的腰部，硕大的手掌十分温暖。
“没错。他指的是倚天宙——威洛比先生，”我跟约翰勋爵解释道，他正迷惑地皱眉看着，“按压身体上的某些点，可以缓解疼痛。这样按摩可以治头疼。那个东方人教我的。”
我有些不愿意向约翰勋爵提及小个子的威洛比先生，因为上次我们在牙买加相遇时，约翰勋爵就让四百来个士兵和水手在岛上地毯式地搜索威洛比先生，怀疑他特别残暴地杀害了他人。
“人不是他杀的，你知道的。”我没忍住补充道。
约翰勋爵朝我扬起了一边眉毛。“挺好的，”他干巴巴地说，“因为我们也没有抓到他。”
“噢，我很欣慰。”我低头看着伊恩，把拇指向外移动了四分之一英寸，然后再次按压。他仍然因为疼痛而绷着脸，但是我觉得他的嘴唇已经没有那么苍白了。
“我想……呃……你应该不知道是谁杀死奥尔科特夫人吧？”约翰勋爵的声音显得随意。我抬头看了看他，但是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有单纯的好奇，以及许多皮疹。
“我知道，”我犹豫着说道，“但是……”
“你知道吗？谋杀案？谁干的？发生了什么事，舅妈？哎呀！”伊恩的眼睛在我的手指下突然睁开，睁得大大的，充满了好奇，然后又被火光刺痛得尖叫着迅速闭上了。
“你别动，你还病着呢。”我说着，用拇指用力按压他耳朵前面。
“啊呀！”他说道，但还是顺从地放松了身体，谷壳垫子在他瘦削的身体下面摩挲出吵闹的声音，“好的，舅妈，不过是谁杀的啊？你不能把事情就说那么一点，不告诉我剩下的部分，就想让我去睡觉。我没说错吧？”他眯起眼睛，朝约翰勋爵呼吁。约翰勋爵朝他微笑起来。
“我不再负责那件事情了，”约翰勋爵向我保证道，“但是……”他更加坚定地对伊恩说道，“你想想，或许那件事情会连累你舅妈想保护的某个人。要是那样的话，刨根问底就不礼貌了。”
“哎呀，不会的，不可能，”伊恩紧闭着眼睛，向他保证道，“詹米舅舅不会杀人，除非他有正当的理由。”
我从眼角看过去，看到约翰勋爵有些吃惊地猝然一动。显然，他从来没有想到可能会是詹米。看到他那对漂亮的眉毛皱了起来，我向他保证道：“不是詹米。”
“嗯，也不是我，”伊恩扬扬得意地说道，“那舅妈还会保护谁呢？”
“伊恩，你就自以为了不起吧，”我干巴巴地说，“但是既然你坚持要听……”我之所以犹豫，其实是想保护伊恩。
没有人还会因为这个故事而受到伤害——凶手已经死了，而且据我所知，威洛比先生也暴死在牙买加山中不为人知的丛林里，尽管我希望这不是真的。
但是这个故事也牵涉其他人——那个我认识的最先叫吉莉丝·邓肯，后来叫吉莉丝·艾伯纳西的女人，就是在她的命令下，伊恩才被从苏格兰绑架走，囚禁在牙买加，遭受了那些他最近才开始向我们说的苦事。
不过，现在似乎也没办法——伊恩吵吵闹闹，就像孩子坚持要听睡前故事，而约翰勋爵则坐在床上，目光里充满好奇，就像金花鼠在等待坚果。
所以，带着想以“很久很久以前……”这个恐怖句子开头的冲动，大腿上仍然靠着伊恩的脑袋，我向后倚靠到墙上，开始讲述玫瑰厅及其女主人，也就是女巫吉莉丝·邓肯的故事，讲述阿奇博尔德·坎贝尔牧师和他那位奇怪的妹妹玛格丽特的故事，以及关于爱丁堡恶魔杀手和弗雷泽预言的故事，还讲述了关于失火之夜和鳄鱼血的故事，讲述了亚拉斯河沿岸六个种植园的奴隶，在巫毒牧师以实玛利的煽动下，起义并屠杀主人的故事。
对于后来发生在海地阿班达威岩洞里的事情，我什么也没有说。毕竟伊恩曾经到过那里，而且那些事情与米娜·奥尔科特被害没有关系。
“鳄鱼！你真的见过吗，舅妈？”伊恩嘟囔道。他闭着眼睛，尽管我讲的故事很恐怖，但他的面容在我的按摩下变得更放松了。
“不仅见过，我还踩过，”我告诉他，“或者说，我是踩到它身上后才看到它。如果我先看到它，我肯定掉头拼命跑开了。”
床上传来低沉的笑声。约翰勋爵微笑着，挠了挠他的胳膊。
“弗雷泽夫人，在西印度群岛经历过那些事情后，你肯定觉得这里的生活很无趣。”
“无趣一点也能接受。”我特别伤感地说。
我不由自主地朝闩住的门看了看，伊恩的火枪靠在那里，它是我之前去仓库接伊恩时带过来的。詹米带走了自己的枪，但是他将两把手枪给我留在餐具柜上，火药已经装填好，子弹盒和牛角火药筒整齐地摆在手枪旁边。
小木屋里温暖舒适，炉火在粗糙去过皮的墙壁上照耀出金色和红色的光亮，空气中弥漫着炖松鼠肉和南瓜面包的温暖香味，还混杂有柳树皮药汤的苦味。我用手指在伊恩的下巴上抚摸。还没有皮疹，但是他的皮肤紧绷且发烫——尽管他喝了柳树皮药汤，但皮肤还是很烫。
讲述关于牙买加的事情至少分散了我的注意力，让我不那么担心伊恩了。麻疹病人头疼很常见，但是长时间的严重头疼却不常见。脑膜炎和脑炎都是麻疹的危险并发症，而且出现的可能性很高。
“头好些了吗？”我问道。
“好点了。”他说道。他咳嗽起来，头疼得紧闭着双眼。咳嗽停了，他稍微睁开了眼睛。他的双眼就像两个黑色的细缝，他发热得很厉害。“我好烫，舅妈。”
我从矮床上下来，去从冷水里拧出一块布。我给他擦脸时，他稍微动了动身体，眼睛再次闭了起来。
“艾伯纳西夫人给我喝过紫水晶，用来治我的头疼。”他困倦地低声说。
“紫水晶？你喝过紫水晶？”我很惊讶，但是压低了声音，用了安抚的语气。
“磨细了放在醋里面喝的，”他说道，“还把珍珠放到甜酒里，她说那是用来帮助睡眠的。”他的脸庞通红浮肿。他把脸颊转过去贴在冰凉的枕头上降温。“那个女人，她很懂宝石。她在黑蜡烛的火焰里烧绿宝石粉，还用宝石按摩我的阴茎——她说那样能让它硬着。”
床那边传来低弱的声音，我抬头看见了约翰勋爵，他一只手肘撑着身体，眼睛睁得大大的。
“那么紫水晶有用吗？”我用湿布轻轻地擦拭伊恩的脸。
“有用。”他无力地尝试发出青少年的下流笑声，却尖厉地咳嗽起来。
“这里恐怕没有紫水晶，”我说，“但是有酒，如果你想喝的话。”他确实想喝，于是我在酒里掺了许多水，帮助他喝下去，然后慢慢地让满脸通红、眼睛沉重的他躺到枕头上。约翰勋爵也躺了下去，然后看着。他的浓密金发已经散开，散在他身后的枕头上。
“你知道的，她就是想让男生那样做。”伊恩说道。他的双眼紧闭着遮挡光线，但是他显然能够看见某些东西，哪怕只是在模糊的记忆中。他舔了舔嘴唇，他的嘴唇正在变干开裂，而且他还开始流鼻涕了。
“她说那颗宝石长在男生的体内——那颗她想要的宝石。但是，她说必须是没有和女生睡过的男生，这点很重要。如果他和女生睡过，那么宝石就会有问题，就算身体里面长……长有宝石。”他停顿下来咳嗽，咳嗽得气喘吁吁，鼻涕横流。我用手帕捏着让他擤鼻子。
“她拿那颗宝石有什么用？”约翰勋爵满脸同情——他很清楚伊恩现在是什么感受——但是好奇心让他提了这个问题。我没有反对，因为我也想知道。
伊恩开始摇头，然后呻吟着停了下来。
“噢，天哪，我的头快裂开了！我不知道。她没有说。她只说那颗宝石必不可少。她肯定得到了。”他才说完话，就又开始严重地咳嗽起来，听上去就像狗在吠叫。
“你最好别说话……”我开口说道，但是轻柔的捶门声让我停了下来。
我立即定住了，湿布仍然握在手里。约翰勋爵迅速从床上倾身，从地上的高筒马靴里拿出手枪。他把一根手指伸到嘴边，让我保持安静，同时朝詹米的手枪点了点头。我悄悄地走到橱柜旁边，拿起手枪。光滑、坚实、沉甸甸的手枪握在手里，让我感觉到放心。
“谁？”约翰勋爵喊道，声音有力得让人惊讶。
门外没有回答，只传来抓门的声音，以及微弱的哀叫声。我叹了口气，把手枪放下，既觉得生气，又觉得宽慰和好笑。
“伊恩，是你那条该死的狗。”
“你确定吗？或许是印第安人的诡计。”约翰勋爵低声说道，手枪仍然不动摇地瞄准着门。
伊恩费力翻过身，面对着门。“洛洛！”他用沙哑、破裂的声音大喊道。
不管声音沙不沙哑，洛洛听得出来它主人的声音，它发出了低沉而开心的叫声，然后疯狂地抓门，抓到大概离地四英尺的地方。
“恶狗，”我说道，匆匆去开门，“别抓了，不然我把你打死，做成地毯或者衣服，或者其他东西。”
洛洛无视了我的威胁，从我旁边冲进了房间。它兴高采烈，跑到房屋中间就让自己重一百五十磅的身体飞起来，直接跳到矮床上，让那张矮床危险地摇晃起来，木头的结合处发出刺耳的抗议声。它无视了伊恩的哽咽叫喊，疯狂地在伊恩的脸上和手臂上舔。伊恩猛地爬起来，十分无力地抵挡洛洛那种流着口水的攻击。“坏家伙，坏蛋，我说，快下去！”伊恩说道，徒劳地想把洛洛从胸口上推下去，尽管不舒服，但还是无助地咯咯笑着。
“快下来！”约翰勋爵也严厉地说道。正在表达爱意的洛洛被打断，耳朵向后耷着，转身盯着约翰勋爵。它卷起嘴唇，让约翰勋爵好好看了看它的牙齿。约翰吓了一跳，不禁举起了手枪。
“下去，坏蛋！把你毛茸茸的屁股从我脸上挪开，该死的畜生！”伊恩说着，捅了捅洛洛的屁股。
洛洛立刻无视了约翰勋爵。它在矮床上面笨拙地走动，转了三次头，用爪子揉了揉被子，然后才躺倒在伊恩旁边。它舔了舔伊恩的耳朵，然后深沉地叹了口气，把脏兮兮的大爪子放在枕头上，然后把鼻子靠到爪子中间。
“伊恩，我让它下来好吗？”我看着它的爪子提议道。我并不知道自己要怎么挪动体格硕大、脾气暴躁的洛洛，除非用詹米的手枪打死它，然后把它的尸体拖下床。还好伊恩摇了摇头，让我放下心来。
“不用，让它在这里吧，舅妈，”他说道，声音低沉而沙哑，“它是个好家伙。是吧，我的好朋友？”他把手放到洛洛的颈子上，然后把头转过去，脸颊枕在洛洛浓密的项毛上。
“好吧。”我担忧地看了看洛洛那双眨都不眨的黄眼睛，慢慢地移动，走到床边理顺了伊恩的头发。他的额头仍然发烫，但是我觉得没有那么厉害了。如果他的高烧在晚上消退——这很有可能——那么他或许会紧接着冷得发抖，那时洛洛温暖、多毛的身体也可以当作慰藉。
“睡个好觉。”
“晚安。”他已经半睡着了，飘进高烧的生动梦境，他说的“晚安”也只是低声的嘟哝。
我轻手轻脚地在屋里走动，清理白天劳作的成果——一篮新采摘的花生需要清洗、烘干和存储；散开放在平底锅里、覆盖着培根油的干芦苇秆需要做成灯芯草蜡烛。我还去了趟食物储藏室，搅拌了在桶里发酵的麦芽浆，挤出了用来制作软奶酪的凝乳，还揉压了自然发酵的面团，等着明早做成条状烘焙，因为到了那个时候，建造在壁炉旁边墙里的小荷兰灶就已经在晚上被小火烧热了。
我回到主屋时，伊恩已经睡熟了，洛洛的眼睛也闭上了，尽管在我进屋时，它的一只黄眼睛突然睁开成一条缝。我看了看约翰勋爵，他仍然醒着，但是没有朝我这边看。
我坐到火边的高背长椅上，拿出那个大毛线篮子。它上面有绿色和黑色的印第安图案——加里布埃尔称之为“太阳噬食者”。
詹米和威廉已经离开两天了。两天可以到达图斯卡罗拉村，再花两天就可以回来，前提是没有意外事故阻挡他们。
“胡说。”我低声说道。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
他们很快就可以回家了。篮子里装满了染过色的毛线和亚麻线束。有些是乔卡斯塔送的，有些是我自己纺的。其中的差别很明显，但即使是我自己纺制的那些不均匀且难看的线，也有它们的用处。不能用来织袜子或衣服，但我或许可以用它们来编织茶壶的保温罩——保温罩没有形状可言，足以用来掩盖那些线的所有缺点。
发现我不会针线活时，詹米既震惊，又觉得好笑。我在拉里堡期间从来没有暴露出这个问题，因为詹妮和女用人会给每个人编织衣物。当时我就负责酿酒房和花园里的杂事，从来没有碰过针线活，只是做点最简单的缝补工作。
“你完全不会针织？”他当时不相信地说，“那在波士顿的时候，你冬天在哪里弄袜子来穿啊？”
“买来穿。”我说道。
他当时故意看了看我们坐着的空地周围，欣赏着建到一半的木屋。“没有看到这里有商店啊，想来你最好去学一学，是吧？”
“我想是的。”我没有把握地打量了乔卡斯塔送给我的编织篮。里面应有尽有，三根大小各异的环形长针、四根两头都可以用的显得阴险的象牙针。那四根象牙针纤细得像细短剑，我知道它们是用来通过某种神秘的方式把袜子的后跟编织成圆形的。
“下回去河场的时候，我让乔卡斯塔教我。明年吧。”
詹米哼了一声，然后拿起一根针和一团纺线。“不难的，外乡人。你看，针行是这样织上去的。”他从握着的拳头里拉出线，在拇指上绕了一个圈，再把线放到针上，然后用简洁而迅速的动作，在几秒钟里就织出了长长的一行针脚，然后他把另外那根针和一团线递给了我。“给你，你试试。”
我特别惊讶地看着他：“你居然会针织？”
“嗯，我当然会啊，”他说道，迷惑地注视着我，“我七岁的时候就会了。你那个时代的人都不知道教孩子吗？”
“呃，”我感觉有点惭愧地说，“他们有些时候会教小女生针织，但是不教男生。”
“他们没有教你，是吧？而且，这又不是什么复杂的针织活，只是平针而已。来，用你的大拇指，往下面按……”
就这样，他和伊恩——后来我发现，伊恩也会针织，而且还取笑了我不会针织这件事——教了我平针和反针的基本技巧，在嘲笑我的尝试的间歇，向我解释说苏格兰高地的男生全都要学针织，说针织这项活很有用，与在牧场放羊或放牛时的冗长闲暇时间很搭。
“男生长大后，有妻子给他们织东西，有孩子给他放羊，或许就不再自己织袜子了。”伊恩当时说着，熟练地织好袜子的后跟，然后交还给我，“但是，连小男生都会针织，舅妈。”
我看了看我目前在编织的东西，那是一条大概十英寸长的羊毛披肩，在篮子底部皱巴巴地堆成一小堆。我学会基本的技巧，但是对于我来说，针织仍然是一场激战，因为我的线总是会打结，针总是会滑落；我针织时从未像詹米和伊恩那样舒适和轻松——他们坐在火边，针在大手里发出叮叮的声音，就像壁炉旁蟋蟀的叫声那样令人舒适。
今晚还是算了，我心想。我今晚没法针织。不需要脑子的事情，比如说把线绕成团，我倒是能够做。我拨开詹米给自己织的那双未完成的袜子——还是有条纹的，他这个爱炫耀的家伙——然后拉出一束沉甸甸的新染色的蓝色毛线，它仍然散发着强烈的染料气味。
通常我喜欢新纺线的味道——羊的微弱油味、木蓝的泥土气息，以及用来定色的醋的清新气味。这种味道在今晚似乎很闷人，而且除了它以外，还有木柴和蜡烛燃烧的烟味、男性身体和病号的难闻气味——被子上的汗液和尿壶被使用过后散发出来的臭味——全都被封闭在屋内凝滞的空气里。
我让那束线躺在我的大腿上，闭了一会儿眼睛。我只想脱掉衣服，用凉水擦洗自己，然后裸着爬进干净的亚麻被子，躺着不动，慢慢地沉睡过去，让新鲜的空气从窗户里吹进来抚摸我的脸庞。
但是，我的一张床上现在睡着一个冒着汗的英格兰人，另一张床上躺着一条肮脏的大狗，更不用说那个会难受整夜的男生。床单已经几天没有洗了，下回洗它们的时候，要用开水煮，还要提起来拧干，会把我的后背都累断的。我今晚用来睡觉的床——假设我要睡觉的话——将会是用被褥叠成的垫子，而枕头将会是一袋梳理过的羊毛。我整个晚上都会呼吸到羊的气味。
照顾病人很辛苦，我突然就感觉特别厌烦了。有那么一瞬间，我特别希望他们走开。我睁开眼睛，怨恨地看着约翰勋爵。但是，在我看着他时，我那点自我怜悯的猛烈情感逐渐消逝了。他平躺着，一只胳膊垫在头下，犹豫地凝视着天花板。或许只是因为炉火，但是他的脸上似乎有着明显的焦虑和悲痛，眼睛里也充满了失落。
我立即就为自己的坏脾气感到愧疚。的确，我之前不想他出现在这里。他扰乱了我的生活，生病后还需要我辛苦照顾，这让我感到恼怒。他自己出现在这里就已经让我感到不安，更不用说威廉了。但是，他们很快就会离开。詹米会回家来，伊恩会康复，而我则可以重新得到平静和幸福的生活，以及干净的床褥。但是，他所遭遇的事情却无法恢复。
约翰·格雷失去了妻子——无论他怎样看待她，这个事实都无法改变。把威廉带来这里，又让他与詹米外出，这需要许多勇气。而且，我想他这个该死的人也没法避免感染上麻疹。
我暂时把毛线放到旁边，起身去把水烧上。应该去给大家泡杯好茶。我从壁炉旁边站起来，看到约翰勋爵转过了头。我的动静让他把注意力从内心的思绪上转移过来。
“泡茶。”我说。在有过那些苛刻的想法过后，在与他眼神交会时我感到有些尴尬。我笨拙地指了指水壶，表示询问。
他轻轻地微笑，然后点了点头：“谢谢你，弗雷泽夫人。”
我从橱柜上拿下茶叶盒，摆好两副茶杯和茶匙，后来才想到把盛糖的碗放上去，今晚没有了糖浆。
把茶泡好后，我坐到床边喝茶。我们没有说话，小口地喝了一会儿，两人之间有种奇怪的羞涩氛围。
最终，我放下茶杯，清了清嗓子。
“很抱歉，你妻子去世的时候，我本来打算要表示慰唁的。”我特别正式地说。
他惊讶了片刻，然后朝我点头表示认可，与我的正式相符。
“真巧，你现在竟然会这么说，”他说道，“我正好在想她呢。”
我已经习惯了让别人轻易从我表情中读出我的想法，现在我能够对别人那样做，我有种奇怪的满意感。
“你很想念她吗——你的妻子？”问这个问题时我感觉有点迟疑，但是他并没有觉得这个问题唐突。我几乎觉得他也在这样问自己，因为他立即就回答了我，只是显得有些草率。
“我不知道。这样显得无情吗？”他说着，看了看我，扬起了一边眉毛。
“不一定。你对她无不无情，你肯定比我清楚。”我有些尖刻地说。
“没错，我确实更清楚。”他把头放回枕头上，浓密的头发散乱在肩膀四周，“或者说我现在才更清楚。那就是我来这里的原因，你明白吗？”
“不，我想我并不明白。”
我听到伊恩咳嗽，于是起身去查看，但他只是在睡眠中翻身而已。他趴在床上，一只长臂吊在矮床边上。我拉起他的手——仍然很烫，但是没有那么厉害了——然后放到了枕头上他脸的旁边。他的头发散落下来遮着眼睛，我轻轻地把它们拨了回去。
“你和他很好，你们有自己的孩子吗？”
我惊讶地抬头，看到约翰勋爵下巴靠在拳头上，正在看我。
“我有——我们有个女儿。”我说道。
他睁大了眼睛。“你们？”他尖厉地说，“那个女孩是詹米的？”
“不要叫‘那个女孩’，”我说道，不理智地生了气，“她的名字叫布丽安娜。没错，她是詹米的女儿。”
“很抱歉，”他特别生硬地说。“我不是故意冒犯你的。”他很快又补充道，语气柔和了一些，“我只是有些惊讶。”
我直视着他。我很疲惫，没精力得体地说话：“或许还有点嫉妒吧？”
他有一张外交官的脸，几乎任何东西都能够掩藏在和蔼可亲的表面之下。但是，我继续注视着他，所以他的面具掉了下去——他淡蓝色的眼睛出现一闪而过的领悟，其中还有些许勉强为之的幽默。
“确实。这又是我们的一个共同点。”尽管不应该，但他的敏锐还是让我感到吃惊。那些你以为安全隐藏起来的感情，其实正摆在外面供人观看，发现这点总是会让你觉得窘迫。
“别告诉我你决定来这里时没有想过这点。”茶已经喝完了，我把杯子放在旁边，然后又拿起了我的线束。
他眯着眼睛，打量了我一会儿。“没错，我确实想过。”他最终说道，把头靠回枕头上，眼睛盯着木梁低矮的天花板，“但是，如果我通人情——或者说非常通人情——能够想到带威廉来这里会冒犯到你，那么我就会请求你相信我，这种冒犯并不是我来这里的动机。”
我把绕好的线团放进篮子，又拿起一束纺线，然后把它拉开套到柳条藤椅的椅背上。
“我相信你，”我说，目光固定在那束线上，“尽管只是因为那样做会有特别多的麻烦。但是，你的动机是什么呢？”
我感觉到他耸了耸肩，让床单发出沙沙的响声。“显而易见，是让詹米看看孩子。”
“另外显而易见的，是让你能够见到詹米。”
床上明显地寂静下来。我盯着纺线，转动线团，把线从上下左右绕上去，这样复杂的纵横交错，最终可以绕出完美的圆形线团。
“你是个了不起的女人。”他最终用冷静的腔调说道。
“没错，”我说道，没有抬头看他，“在哪方面了不起呢？”
他向后靠，我听到了床褥发出的沙沙声。
“你说话既不慎重，也不绕弯子。实际上，我相信我从来没有遇过比你更心直口快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
“呃，这不是出于我自己的选择，我天生就那样。”我说道。我绕完那束线，熟练地把线头塞到线团里。
“我也是。”他特别轻柔地说道。
我没有回答，我觉得他并不想让我听见。
我起身走到橱柜旁边，拿下分别装着猫薄荷、缬草和细辛的三个罐子，接着又取下大理石研钵。我把罐子里的干草药倒了一些到研钵里，然后从吱吱冒着蒸汽的水壶里倒了一滴水进去。
“你在做什么？”约翰勋爵问道。
“给伊恩准备药，”我说着，朝矮床那边点点头，“四天前给你吃的就是这种药。”
“噢。从威尔明顿经过的时候，我就听人说起了你，看上去你的医术在乡村地区很出名。”格雷说道。他与我对话，语气现在显得放松。
“嗯。”我研磨草药，细辛那种带有麝香味的深沉气味充满了整个房间。
“他们说你是女魔法师。你知道什么是女魔法师吗？”
“接生婆、医生、下咒或者算命的人。”
他好像发出了笑声，然后沉默了一会儿。“你觉得他们会平安无事。”这是个陈述句，但是他其实在提问。
“是的。如果觉得危险的话，詹米是不会带上威廉的。你肯定也知道这点啊，如果你多少了解他的话。”我补充道，然后看了看他。
“我了解他。”他说道。
“你确实了解。”我说道。
他安静了片刻，只发出了挠身体的声音。“我足够了解他——或者说我觉得是这样——所以才会冒险让威廉独自和他去。而且，他肯定不会把真相告诉威廉。”
我把绿色和黄色的草药粉末倒进一小块方形的棉纱布，然后熟练地把它系成一个小包。
“是的，他不会，这点你说得不错。”
“你会吗？”
我吃惊地抬起了头：“你真觉得我会那样做吗？”
他仔细地打量了我的面容，然后微笑起来。“不会，”他低声说，“谢谢你。”
我哼了一声，然后把药包放进茶壶。我把草药罐子放回去，然后坐下去，又开始绕那该死的毛线。
“你很慷慨——让威廉和詹米走，也很勇敢。”我有些不情愿地补充道。我抬起头看他，他注视着覆盖着兽皮的黑暗的方形窗户，似乎他能够看到窗外，看见詹米和威廉在树林里肩并肩。
“我的性命在詹米手里握了许多年了，”他轻声回复道，“威廉的性命我也能托付给他。”
“要是威廉对于那个叫麦肯锡的马倌的记忆比你想象的要清晰呢？或者他刚好仔细观察了自己和詹米的脸呢？”
“十二岁的男生没有什么敏锐的洞察力，”格雷干巴巴地说，“而且我觉得，如果一个男孩生下来就坚信自己是埃尔斯米尔伯爵九世的话，那么他肯定不会想到自己会是某个苏格兰马倌的私生子——或者说，就算他想到了，他也不会当真。”
我沉默着绕毛线，听着火堆发出的噼啪声。伊恩又咳嗽起来，但是并没有醒。洛洛动了动，在伊恩的双腿旁边蜷缩成一堆阴暗的皮毛。
我绕完第二个线团，然后开始绕第三个。这个线团完成的时候，草药就会泡好了。如果伊恩不用喝药，那么我就去倒下休息。
格雷沉默了很久，所以在他开口说话时，我感到惊讶。在我瞥他时，他并没有看我，而是凝视着上方，再次在烟渍斑斑的木梁中寻找幻象。
“我刚才跟你说我对我妻子有感情，”他轻声说道，“确实有感情，喜爱、亲近、忠诚。她打小就认识我，我们的父亲是朋友，我也认识她的哥哥，她就像我的妹妹一样。”
“当你的妹妹，那样她满足吗？”
他看了看我，表情中既有怒气，也有好奇。
“和你过日子肯定不会舒服。”他闭上了嘴，但是感觉话没有说完，于是不耐烦地耸了耸肩，“是的，我相信她满足于自己的生活。她从来没有说过不满足。”
我没有回复他，但是我特别用力地用鼻孔往外喷气。他不舒服地耸肩，然后挠了挠锁骨。
“对她而言，我是一位合格的丈夫，”他辩护道，“我们没有自己的孩子——这不是我的……”
“我不想听你说这件事。”
“噢，是吗？”为了不把伊恩吵醒，他的声音仍然很低，但是其中那种外交家般的悦耳的抑扬顿挫已经没有了，反而充满了愤怒。
“你问我为什么来这里，你质疑我的动机，你说我嫉妒。或许你最好不要知道，因为如果你知道的话，你会忍不住按照你的思路来看待我。”
“你怎么知道我按照什么思路来看你？”
他动了动嘴角，如果不是因为他面容英俊，他露出的那种表情看上去或许就会像是讥讽。
“我不知道吗？”
我直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儿，完全没有掩盖我的表情。
“你刚才说到妒忌……”片刻过后，他安静地说。
“没错。你确实妒忌。”
他把脑袋转过去，但是很快又继续说：“知道伊莎贝尔去世时……我觉得无所谓。尽管我们已经有近两年没有相见，但我们共同生活了许多年。我当时就想，我们同床共枕过，我们共享过同样的生活，我应该在乎。可是我没有。”
他深吸了一口气，我看到被子动了动，他变换了更舒适的姿势。“你刚才提到慷慨。其实我并不慷慨。我来这里是为了看看……我是否还能感受，看看死去的是我自己的感情，还是只是伊莎贝尔。”他说道。他的脑袋仍然转朝另外那边，盯着兽皮窗户，眼神随着黑夜变得阴郁。
“只是伊莎贝尔？”我重复道。
他纹丝不动地躺了片刻，面对着另外那边。
“至少我还能感到羞愧。”他特别轻柔地说。
依靠感觉，我能够知道夜已经很深了，炉火已经燃烧得暗淡了，我肌肉上的疼痛告诉我早该睡觉了。
伊恩越来越躁动，在睡眠中翻身、呻吟，洛洛爬起来，用鼻子轻轻推他，发出小声的呜咽。我走过去，再次擦拭伊恩的脸，整理了下他的枕头，拉直了他的被单，然后低声地安慰他。他半睡半醒着。我扶着他的头，把温暖的药汤小口小口地喂给他喝。
“明早就会好些了。”他露出来的脖子上已经可以看到皮疹了——还不算多——但是他的烧已经消退了，紧缩着的眉毛也放松了。
我再次擦拭他的脸，然后慢慢地让他躺回枕头。他把脸颊转过去，贴在凉爽的亚麻枕头上，很快就又睡着了。
药汤还剩下许多。我又倒了一杯，递给了约翰勋爵。他感到惊讶，坐直身子，把杯子接了过去。
“现在你来到了这里，也见到了他，那你还有感受吗？”我问道。
他盯着我看了片刻，在烛光里目不转睛。
“还有。”他用稳固得像岩石的手，端起杯子，把药喝了下去。“愿主帮助我。”他补充道，说得那么放松，几乎显得毫不在乎。
*　*　*
伊恩在夜里睡得并不安分，但是在快天亮时浅睡过去。我抓住这个机会，稍微休息下，在地板上将就着睡了几个小时，直到被骡子克拉伦斯的大声嘶鸣吵醒。
克拉伦斯是个合群的家伙，任何它认为友好的东西——这包括几乎所有四条腿的动物——靠近时，它都会特别开心。它用来表达喜悦的叫声响彻山谷。在看门的职责上被抢了戏，洛洛感觉受到侮辱，从伊恩的床上跳下来，从我身上跑过，从开着的窗户跳了出去，同时像个狼人那样嚎叫着。
我就这样被从睡眠中惊醒，跌跌撞撞地站了起来。约翰勋爵穿着衬衫坐在桌边，也显得很惊讶。不过，我不知道他是因为吵闹声，还是因为我的样子而惊讶。我走到外面，匆忙地用手指梳理散乱的头发。我希望是詹米回来了，所以心跳得更快了。
看到不是詹米和威廉时，我的心沉了下去，但是我的失望很快就被震惊替代，因为我看清了来客是戈特弗里德牧师，塞勒姆地区路德宗教会的首领。我与牧师见过几面，那是在我去治病的教区居民的家中。但是他来到这么偏远的地方，让我特别吃惊。从塞勒姆到弗雷泽岭，骑马差不多要花两天，最近的德国路德宗农场离这里也至少有五十英里的距离，而且相连的山路崎岖不平。牧师的马术并不熟练——我能看到他黑色衣服上因为多次摔落而溅得到处都是的泥土和灰尘——因此我想，他之所以来到这么偏远的山里，肯定是有特别紧急的情况。
“坐下，讨厌的狗！安静，别叫了！”我尖厉地对洛洛说。它龇牙咧嘴，朝牧师低吼，让牧师的马很不自在。
洛洛用它的黄眼睛看了看我，然后安静下来，一副尊严受损的样子，似乎在说如果我想欢迎明显的坏人进来，那么出了事情它可不会负责。
牧师是个矮胖的男人，脸的四周长着浓密、卷曲的苍白胡子，看上去就像风暴云，而他那张时常眉开眼笑的面容就像穿透云层的太阳。但是，他今早并没有眉开眼笑，他浑圆的脸颊色如泥土，鼓胀的嘴唇显得苍白，两只眼眶因为疲倦而红红的。
“夫人，”他用德语问候我，脱下宽檐帽致意，并且深深地鞠了个躬，“你的丈夫在家吗？”
我只会说几个粗略的德语单词，但是能够轻易地听出来，他是在寻找詹米。我摇了摇头，朝树林那边大致地指了指，表明詹米不在家。
牧师看上去更加担忧了，忧虑得几乎把双手拧在一起。他用德语说了几句紧急的话，然后看见我没有听懂，又更加慢速和大声地重新说了一遍，竭力地手舞足蹈，用尽全力想让我理解。
我还是无助地摇了摇头，而这时我后面有个严厉的声音传过来了。
“发生什么事了？”约翰勋爵用德语说着，走到院子里，“你刚才说什么？”还好，他已经穿上了马裤，但是他仍然赤裸着双脚，金色的头发披散在肩膀上。
牧师愤慨地看了我一眼，显然想到了最糟糕的事情，但是他的这种表情很快就被约翰勋爵机关枪般的德语从脸上抹去了。牧师向我迅速点头表示歉意，然后急切地朝约翰勋爵转身，挥舞着双臂，结结巴巴地想赶紧把事情讲清楚。
“什么？他到底在说什么？”我说道。牧师说的一连串德语中，我连一两个单词都没有听懂。
格雷面色阴郁地朝我转身：“你知道有一家姓穆勒的人吗？”
“知道，三个星期前，我为佩特罗尼拉·穆勒接生过孩子。”我说道。听到这个姓过后，我立即担心起来。
“噢。”格雷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然后看了看地上，不想把事情告诉我，“恐怕……那个孩子死了。孩子的母亲也死了。”
“啊，不会。不会，她们不可能死。”我坐到门边的长凳上，完全不愿意相信这件事情。
格雷伸手擦了擦嘴，点了点头。牧师继续讲述，焦虑不安地挥舞着小而肥胖的双手。
“他说是出疹，想来应该就是我们说的麻疹。”他向我翻译道。接着他又指着他脸上仍然明显的剩余皮疹，用德语问牧师：“是像这样的疹吗？”
牧师斩钉截铁地点头，用德语反复说“就是麻疹”，同时轻轻拍着自己的脸颊。
“但是他找詹米做什么呢？”我问道，忧虑中有了迷惑。
“显然他相信詹米能够和那个穆勒先生讲道理。他们是朋友吗？”
“算不上，不是朋友。去年春天，詹米一拳打在杰哈德·穆勒的嘴上，把他打翻在磨坊前面的地上。”
约翰勋爵结痂的脸颊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我懂了。他的‘讲理’这个词用得很宽泛啊。”
“只能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去和穆勒讲理，”我说，“可是他为什么会不讲理呢？”
格雷皱起了眉头——我意识到，他并不认可我用“简单粗暴”这个词——尽管他理解了我的意思。他犹豫了，然后朝矮小的牧师转过去，又问了些其他的问题，接着专注地听着牧师德语的洪水般的回答。
在许多肢体语言的帮助下，牧师的故事通过断断续续的翻译逐渐呈现了出来。
正如约翰勋爵之前说的那样，十字溪麻疹疫病爆发。这场疫病显然传播到了乡村地区，萨勒姆的几户人家都被感染了，但是位于偏僻地方的穆勒家直到最近才被感染。
但是，在麻疹症状显露出来的前一天，一小队印第安人曾经在穆勒家农场停留，讨要吃的和喝的。穆勒对印第安人的看法我特别熟悉。他当时特别凶狠地把那些印第安人赶走了。按照穆勒的说法，那些受到冒犯的印第安人，在离开的时候朝他家房子做了神秘的手势。
第二天麻疹在他家里爆发出来时，穆勒就很肯定，那种病是那些被他赶走的印第安人通过在他家房屋上施魔法来传给他们的。他于是立即在房屋的墙上画了反魔法的图案，然后请牧师从塞勒姆去驱魔……“我觉得他说的就是驱魔，”约翰勋爵怀疑地补充道，“尽管我不确定他那么说的意思是不是……”
“无所谓，”我不耐烦地说道，“你继续讲！”
但是，穆勒的那些做法都没有用，所以在佩特罗尼拉和那个新生儿病死后，穆勒老头就丧失了他那本来就不多的理智。他发誓要报复那些给家里带来灾祸的印第安野人，逼迫自己的儿子和女婿跟着他，骑马进了森林。
三天前他们结束远征，回到家中，几个儿子都面色苍白，沉默不语，穆勒则满怀冷冰冰的满足感。
“我当时在场。我亲眼见到的。”牧师说道，回忆到这里时，小股的汗水从他脸颊上流了下去。
穆勒家的女人当时歇斯底里地给牧师送来信息，把他叫了过去。牧师骑马去马厩院子，发现两根黑色的发辫挂在谷仓的门上，在风中轻轻地摆动，它们的下面写着“复仇”两个字。
我嘴巴干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意思是说他把……”
“显然是那样的。”
牧师仍然在说话，他抓住我的胳膊摇晃，想表达出事情的急迫。听到牧师说的话后，格雷的表情变得沉重，于是他插嘴突然提了一个问题，牧师疯狂地点头回答了他。
“穆勒要来这里。”格雷朝我转身，露出担忧的表情。
牧师当时被那两块带发头皮弄得心烦意乱，于是便去寻找穆勒先生，却发现穆勒在把那两个恐怖的战利品钉在谷仓门上后就离开了农场，朝弗雷泽岭赶来——这是他自己说的——要见我。
如果我不是之前就已经坐下，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或许会瘫倒下去。我能够感觉到脸上的血液正在流干，确定自己的脸色和戈特弗里德牧师一样苍白。
“为什么？”我说，“他是要……他不会！他不会觉得是我对佩特罗尼拉或者那个孩子做了什么，是吧？”我转身向牧师求助，他把短胖、颤抖着的手抓到泛白的头发里，弄乱了仔细涂抹过猪油的发丝。
“牧师不知道穆勒的想法，也不知道他来这里做什么。”约翰勋爵说，好奇地看了看牧师那不出众的外表，“庆幸的是，他独自出发，全速追赶穆勒，两个小时后发现他睡在路边。”
体格高大的老农民穆勒显然只顾着复仇，已经有几天没有吃东西了。路德宗信徒很少酗酒，但是在疲劳和情感的刺激下，穆勒回家后喝了许多酒，身体承受不住。在来弗雷泽岭的路上，他醉得受不了，所以设法把骡子缚住，然后自己裹着外衣，倒在路边的野草莓丛里就睡着了。
牧师没有叫醒穆勒，因为他很清楚穆勒的暴脾气，而且知道醉酒不会改善他的脾气。他骑上自己的马，尽可能快地赶路，相信老天能够让他及时到达这里，警告我们。
牧师毫不怀疑詹米有能力应付穆勒，无论穆勒是什么状态，有什么打算，但是詹米不在家……
戈特弗里德牧师无助地看看我，又看看约翰勋爵，然后又看着我。
“或许你应该离开？”他用德语建议道，朝围场那边点了点头，表明了自己的意思。
“我不能走，”我说，然后指了指房子，“我的——哎呀，外甥用德语怎么说……”我想用德语告诉他伊恩不舒服，但是想不出正确的单词。
“她的外甥生病了，”约翰勋爵替我说道，“你患过麻疹吗？”
牧师摇了摇头，担忧的表情变成了惊恐。
“他没有患过麻疹，”约翰勋爵转身对我说道，“他不能留在这里，不然就有可能被传染，是吗？”
“是的。”我不再那么震惊，逐渐镇定下来，“是的，他得马上走。他在你旁边没问题，你已经不会传染了。但是伊恩还会。”我试着理顺头发，但是没有成功，它们的根部都已经立了起来——不立起来才奇怪呢，我心想。然后，我想到了钉在穆勒家谷仓门上的头皮，自己的头皮惊恐得阵阵发麻，发根立得更直了。
约翰勋爵用专断的口气对小个子的牧师说话，拉着他的衣袖，催促他去骑马。牧师在抗议，但是他抗议得越来越无力。他回头看了看我，浑圆的脸庞上充满了忧虑。
我试着安慰地朝他微笑，却感觉和他一样担忧。
“谢谢你，”我用德语对他说道，然后又对约翰勋爵说：“告诉他不会有事的，好吗？不然他不会走。”约翰简短地点了点头。
“我已经说了。我跟他说我是军人，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
牧师拉着马笼头，站了片刻，真诚地与约翰勋爵说话，然后他松开马笼头，坚决地转过身，穿过庭院朝我走来。他伸手上来，轻轻地把手放在我蓬乱的头上。
“愿上帝保佑你。”他用德语说道。
“他说的是……”约翰勋爵开口翻译道。
“我听懂了。”
我们沉默不语地站在庭院里，看着牧师穿过栗子树林。庭院里似乎平静得不协调，秋日的柔和阳光照在我的肩膀上，鸟儿在我头顶的空中忙活着自己的事情。我听到啄木鸟在远处啄树的声音，还听到大蓝云杉树里嘲鸫的清脆二重唱。没有猫头鹰的声音，不过没有猫头鹰是正常的，现在已经早晨十来点钟了。
是谁呢？我现在才想到那出惨剧的另一个方面。穆勒盲目复仇的目标是谁呢？从穆勒家的农场骑马出发，要花上好几天才能到达印第安人地盘与移民定居地的分界山，但是如果走其他的方向，穆勒可以抵达好几个图斯卡罗拉人或切罗基人的村庄。
他进了印第安人的村子？如果是那样，那么他和他的几个儿子在村里进行了怎样的屠杀？更糟糕的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屠杀？
尽管有阳光，但我还是打了个寒战。不是只有穆勒相信复仇。被他杀害的人的家庭、部落和村庄也都会复仇；而且，如果他们知道了凶手的身份，那么他们的复仇或许不会止于穆勒一家。
如果他们不知道凶手身份，只知道凶手是白人……我又颤抖了。我听说过许多关于屠杀的故事，知道很少有受害者是因为自己做了什么事情才招致杀身之祸的。他们只是不幸运，在错误的时间生活在错误的地方。弗雷泽岭正好在穆勒家和那些印第安村子的中间——现在看来，这里显然是个错误的地方。
“噢，天哪。我希望詹米在家。”直到约翰勋爵回答，我才意识到自己说出了声。
“我也希望，”他说，“尽管我开始觉得威廉和他同行比在这里安全许多——这不仅是因为疾病。”
我看了看他，突然意识到他仍然很虚弱，这是他这一个星期来第一次下床。他那张残留着皮疹的脸显得苍白，而且还抓着门框，支撑着自己，以免摔倒。
“你就不应该起床的！快进去躺下。”我惊呼道，然后抓住他的胳膊。
“我很好，”他生气地说，但并没有挣开我，而且在我坚持让他回床上时，也没有抗议。
我跪下去检查伊恩。他在矮床上不安分地翻动，全身因为高烧而发烫。他闭着眼睛，脸庞肿了起来，新长出来的皮疹让他破了相。他脖子里面的腺体像鸡蛋，又圆又硬。
洛洛把鼻子伸到伊恩的手肘下面打探，轻轻地推动伊恩，然后呜咽起来。
“他不会有事的，”我坚定地说，“你为什么不出去，留意一下有没有人来，嗯？”
但是洛洛无视了我的建议，反而耐心地坐着，看我从冷水里拧出一块布来给伊恩擦洗。我轻轻地把他推到半醒，梳理了他的头发，让他用了尿壶，然后哄劝他喝下香蜂草糖浆——与此同时，我还始终注意听外面有没有蹄声，克拉伦斯有没有在看到有人到来时欢快地叫喊。
*　*　*
这天很漫长。我每听到动静就会吓一跳，每走一步就会回头看，这样过了好几个小时，我最终安心开始当天的工作。我照看了发烧、痛苦的伊恩，喂了牲口，除掉了菜园里的杂草，采摘了用来腌制的鲜嫩黄瓜，还让乐于帮忙的约翰勋爵给豆子去壳。
我从厕所去羊圈的路上，渴望地看着树林里面。我特别想就那样走进凉爽、绿色的丛林深处。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有这种冲动了。但是秋日的阳光照耀在弗雷泽岭上，时间在宁静中逐渐逝去，而杰哈德·穆勒仍然没有出现。
“给我讲讲这个叫穆勒的人。”约翰勋爵说。他的胃口正在好起来，尽管他把用蒲公英叶和商陆拌的沙拉推到旁边，但他已经吃完了自己那份油炒玉米糊。我从碗里拿出一根鲜嫩的商陆秆，自顾自地小口咀嚼，享受着那种刺鼻的味道。
“他是一个大家族的族长，德国路德宗信徒，这点你肯定猜到了。他们住在离这里十五英里远的地方，生活在河谷里。”
“然后呢？”
“杰哈德·穆勒是个大块头，而且你肯定也知道了，他很固执。会说几句英语，但是不多。他年龄不小，但是他真的很壮！”我仍然能够回忆起，肩膀上长着许多发达肌肉的他，把一袋袋五十磅重的面粉抛到马车上，就像抛一袋袋羽毛那样轻松。
“他和詹米打过架——他像是那种记仇的人吗？”
“他绝对是那种记仇的人，但是不关那次打架的事情。那次其实算不上打架。那是……”我摇了摇头，寻找描述那次事件的办法，“你知道骡子？”
他扬起金色的眉毛，微笑起来。“知道一点。”
“嗯，杰哈德·穆勒就是头骡子。他脾气其实不是特别坏，他也说不上傻，但是几乎只在意自己脑袋里想的东西，要让他关注其他事情，得费不少力。”
詹米和他在磨坊发生争吵的时候，我并不在场，但是我让伊恩给我讲过。穆勒老头坚定地认为，费利西亚·乌兰——磨坊主人的三个女儿之一——有短斤少两的情况，欠他一袋面粉。
费利西亚抗议说他带来的是五袋小麦，磨了后就是四袋面粉，但是没用。她坚持说之所以少了一袋，是因为麦粒上的麦壳被去掉，五袋小麦就等于四袋面粉。
“五袋！”穆勒当时说道，在她面前张开五指挥舞，“是五袋！”他不听劝说，开始口无遮拦地用德语咒骂，怒视着把费利西亚逼到了角落里。
伊恩本来尝试分散穆勒的注意力，但是没有成功，于是冲到外面，把正在与乌兰先生谈话的詹米叫来了。乌兰先生和詹米都匆匆走进去，但是和伊恩差不多，没有成功改变穆勒认为自己被欺骗的想法。
穆勒无视了他们的劝告，进一步逼费利西亚，显然是打算从她背后再抢走一袋面粉。
“在这个时候，詹米懒得再跟他理论，就打了他。”我说道。
穆勒已经七十岁了，所以詹米在刚开始打他时还是有些不忍心，但是他很快就改变了主意，因为他的拳头从穆勒的下巴上弹开，就好像他的下巴是用风干橡木做成的一样。
穆勒像头被逼到绝路的野猪那样攻击詹米。詹米先朝他肚子上打了一拳，然后又用尽全力打在他的嘴上，把他打倒在地，詹米的指关节也被他的牙齿刮破了。
乌兰先生是贵格会教徒，因此反对使用暴力。詹米在和他说了两句话过后，拉住神志不清的穆勒的双腿，把他拖到外面去了。穆勒的一个儿子正耐心地在马车里等着。詹米抓住穆勒的衣领，把他提起来按在马车上，和蔼地用德语说话，直到乌兰先生把穆勒的面粉重新分装成五袋，然后送出来，在穆勒锐利的眼睛下装到马车里。
穆勒当时把那五袋面粉数了两次，然后转身庄重地对詹米说：“谢谢你，先生。”然后他爬上马车，坐到他那位困惑的儿子旁边，驱车离开了。
格雷挠了挠脸上残余的皮疹，微笑起来：“我懂了。那么说他应该没有记仇了？”
我摇了摇头，咀嚼口中的食物，然后吞了下去。“完全没有。我去他家农场给佩特罗尼拉接生的时候，他对我特别和善。”再次意识到佩特罗尼拉母女已经去世时，我的喉咙突然闭合，胆汁冒到里面，我被苦涩的蒲公英叶哽住了。
“给你。”坐在对面的格雷把那壶麦芽啤酒推给我。
我大口喝下麦芽啤酒，凉爽的酸味暂时缓解了精神上更深的苦涩。我把酒壶放下，然后闭着眼睛坐了片刻。清新的微风从窗户吹进来，但是阳光把我双手下面的桌面照得温暖。我仍然拥有着肉体存在的所有微小喜悦，而且我对它们有了更敏锐的意识，因为我知道，有其他人被突兀地剥夺了这种喜悦——而且他们此前很少尝到这种喜悦的滋味。
“谢谢你。”我睁开眼睛说。
格雷看着我，显出一副特别同情的神色。
“你会觉得，这没什么可让人震惊的。”我说道，突然觉得有必要去解释，“这里的人们那么容易死去，尤其是那些年纪小的。我之前没有见过这种情况，而且我几乎什么都做不了。”我感到脸颊上有一滴温暖的东西，发现那是泪水时，我感到有些惊讶。他伸手到袖子里掏出手帕，递给了我。手帕不是特别干净，但是我不介意。
“我有些时候会想，詹米在你身上看到的是什么。”他故意用轻柔的语气说道。
“噢，是吗？真让人感到荣幸啊。”我抽了抽鼻子，然后把鼻涕擤了出来。
“他当时开口谈论你的时候，我们都以为你已经死了。”他指出道，“而且，尽管你无疑是一位漂亮的女人，但是他谈论的从来都不是你的外貌。”
让我惊讶的是，他拿起我的手，轻轻地握住。“你有詹米的那种勇气。”他说道。
这让我笑了起来，尽管笑得并不热心。“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说道。
他没有回复我这句话，而是微微地笑了。他的拇指轻轻地摸着我的指关节，轻柔而温暖。
“他并没有因为害怕手指皮开肉绽而止步，”他说道，“我觉得你也没有。”
“我不能。我是医生。”我深吸一口气，擦了擦鼻子，眼泪不再流了。
“确实，我还没有感谢你救了我的命呢。”他安静地说，然后停顿下来。
“不是我救的。对于麻疹这样的病，我能做的其实并不多。我能做的只是……在场。”
“不只是在场。”他干巴巴地说道，然后松开了我的手，“你还要喝些啤酒吗？”
我开始清楚詹米在约翰·格雷身上看到的是什么。下午平安无事地过去了。伊恩在床上翻滚和呻吟，但是在傍晚的时候，他的皮疹快要开始消退了，高烧似乎也退了一点。他不想吃东西，但是我或许可以劝他喝点牛奶汤。这让我想起挤奶的时间快到了，我于是站起来，低声对约翰勋爵说了两句话，然后就把治疗的事情放到了一边。我打开木屋的门走出去，发现杰哈德·穆勒就在门前，站在庭院里。
他的双眼是红棕色的，看上去总是充满了内在的狂暴。他眼睛周围的肌肤上有擦伤，让那种狂暴显得更猛烈了。他用那双深陷的眼睛盯着我，对我点头，紧接着又点了一次。
和上次见到他时相比，他变得瘦小了。他的肌肉全都变小了，虽然体格仍然高大，但是他现在骨头比肌肉多，形容枯槁，而且显老。他盯着我的双眼，他的脸庞就像被揉皱的纸张，上面就只有双眼还有活力。
“穆勒先生，你好。”我说道。在我自己听来，我的声音显得镇静，我希望在他听来也一样。
他在我面前摇摇晃晃地站着，似乎傍晚的微风都可以把他吹倒。我不知道他是丢掉了他的坐骑，还是把它留在了山下，但是我没有看到马或骡子的踪迹。
他朝我走了一步，我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克莱尔夫人。”他用德语说道，声音中有种乞求的语气。
我停了下来，想把约翰勋爵喊出来，但是我犹豫了。如果他想伤害我，那么他就不会称呼我的名字。
“他们死了，”他说道，“我的女儿，我的孩子。”眼泪突然从他那双充血的眼睛里涌出，慢慢地流下他那张饱经风霜、沟壑纵横的脸庞。他眼睛里的痛苦如此剧烈，让我不由得伸出手，拉起了他那只在劳作中留下许多伤疤的大手。
“我知道，”我说道，“节哀。”
他又点了点头，衰老的嘴巴颤动着。他在我的带领下走到门边的长凳边，然后很突然地坐了下去，就好像双腿上的力量全部消失了一样。
门打开了，约翰·格雷走了出来。他拿着手枪，但是我对他摇了摇头，他立即把手枪藏到了衬衫里面。穆勒还没有松开我的手，他拉我坐到了他的旁边。
“夫人。”他说道，然后突然转身，把我抱住，让我紧贴在他肮脏的外套上。他无声地哭泣着，身体在抖动。即使我知道他做了什么，我还是伸出双臂抱住了他。
他身上很难闻，散发着暮年和悲伤的酸臭味，还有啤酒味、汗味和污秽物的气味，在所有这些气味下面，还有血液干了过后的恶臭。我颤抖了，心中交织着怜悯、恐惧和恶心，但是我不能松开。
他最终放手了，似乎突然看到了在旁边踌躇、不知该不该插手的约翰·格雷。
“我的天哪！”穆勒惊恐地叫道，“他有麻疹！”太阳西沉得很快，在庭院里洒下血色的阳光。阳光照在格雷的整张脸上，照亮了那些已经变暗的皮疹，把他的皮肤照得通红。
穆勒朝我转过身，用粗糙的大手疯狂地抓住了我的脸。他用拇指从我的脸颊上刮擦过，发现我的皮肤仍然干净时，他深陷的双眼中出现了宽慰的神情。
“谢天谢地。”他说，然后放开了我的脸，开始在衣服里面翻找，同时用德语模糊不清地说着急迫的话语，我只听懂了一两个单词。
见我很迷惑，格雷说：“他说他害怕自己赶不上，说他很高兴自己没有迟到。”他怀疑、反感地打量了穆勒，“他说他给你带东西来了——某种护身符。它可以阻挡那种诅咒，让你不会患麻疹。”
穆勒从衣服深处掏出一个用布包裹着的东西，然后放在我的大腿上，仍然用德语嘟哝着什么。
“他感谢你对他家的所有帮助——他觉得你是一个好女人，对他来说，你就像他的儿媳那样珍贵——他说……”穆勒用颤抖的双手打开包裹，格雷的话语停了下来。
我张开了嘴巴，但是没有出声。我肯定不由自主地动了动身子，因为那个包裹突然滑到了地上，露出了那束黑白相间的头发，上面仍然挂着小银饰。与这束头发一起的是那个小皮包，以及那束被血液沾湿的啄木鸟羽毛。
穆勒仍然在讲话，格雷在试着开口说话，但是我对他们的话只有模糊的意识。我耳朵里回响着的是我一年前听到的话——那是当时在下面的溪边，加里布埃尔用轻柔的声音在替娜亚维恩翻译。
娜亚维恩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可能是，会发生”。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还能让我感到安慰的就只有她的话语：“她说你不用担心，疾病来自上天，不会是你的错。”

Chapter 29 藏骸所
还没有看到村庄，詹米就早已闻到了烟味。威廉看见詹米绷紧了身子，自己也在马鞍上紧张起来，担心地扫视着四周。
“怎么了？”威廉轻声问道，“有什么事情？”
“我不知道。”詹米压低了说话的声音，尽管并没有迹象表明有人离他们很近，能够听到他们说话。他从马背上翻身下去，把缰绳交给威廉，朝一个岩壁点了点头。岩壁上覆盖着藤蔓，底部长满了灌木丛。
“小伙子，把马牵到悬崖后面去，”他说道，“那里有一条被鹿踩出来的小路，沿着小路向上可以走到云杉树林里。你到树林深处去，在那里等我。”他犹豫了。他不想吓威廉，但是没办法。
“天黑了我还没回来，”他说道，“那你就立即离开。不要等天亮，回到我们刚穿过的那条小溪，朝左转，沿着小溪到有瀑布的地方——在晚上你也可以听到瀑布的声音。瀑布后面有一个小岩洞，印第安人打猎的时候就会用那个岩洞。”
威廉的蓝色虹膜上出现了一小圈白色。詹米紧紧捏住威廉的腿，就捏着膝盖上面，让他铭记住线路。他感到威廉大腿上的长长肌肉上传过一阵战栗。
“在洞里过夜，”他说道，“如果我早上还没赶上你，那你就回家。早上的时候保持太阳在你的左边，下午的时候保持太阳在你的右边。这样骑两天，你就可以让马自己走了，那时候你应该离家足够近，它能够自己找到路。”
他深吸了一口气，心里想着还要说什么，但是没有什么可以说了。“上帝保佑你，小伙子。”他尽力给以安慰地朝威廉微笑，然后拍了拍马的臀部，让它动身，接着转身朝烟味传来的地方走去。
*　*　*
那并不是村庄炉火的常见气味，也不是仪式性篝火的气味。伊恩跟他讲过那种仪式性的篝火，说印第安人会在村庄中央的火坑里整棵整棵烧树，那种火堆和五朔节的篝火差不多大。詹米知道五朔节篝火的大小，听过它们发出的噼啪声。这次的火要大许多。
他小心翼翼地绕了一个大圈，最终朝一座小山走去，他知道在那里能够看到村庄。但是，才从森林的遮蔽中走出来，他就看到了它。村中所有长屋的残余部分都还在闷燃，灰色的烟旋转着飘向空中。
目之所及的森林上方都飘浮着浓密的棕色尘烟。他迅速吸了口气，咳嗽起来，于是匆匆用披肩捂住嘴鼻，用另外那只空闲的手在胸前画了十字。他之前闻到过人肉被烤焦的味道，回忆起卡洛登的火葬柴堆，他浑身突然冒出了许多冷汗。
看到山下的废墟，他感到很担忧，但是他仔细地搜寻，在刺眼的烟雾中眯眼搜寻废墟里的生命迹象。没有任何动静，只有摇曳的烟雾。幻影般的烟雾无声地飘动，被风吹着穿过已经烧黑的房子。切罗基人或者克里克人从南边上来突袭了？或者是北边的阿尔冈昆部落残余？还是楠蒂科克人或图特洛人？
一阵狂风径直拍打到他的脸上，风中带有人肉被烤焦的臭味。他弯下腰呕吐起来，试图让自己忘掉关于被焚烧的苏格兰农场和被谋杀的苏格兰家庭的刻骨记忆。他站直身子，用衣袖擦拭嘴巴时，听到了远处有狗在叫。
他转身下山，迅速朝狗吠声走去，心脏跳得更快了。突袭的人不会带狗。如果这场大屠杀里还有幸存者，那么那些狗就会守在他们旁边。
不过，他还是尽可能沉默地前进，不敢叫喊。这场火燃烧还不到一天，半数的墙壁都还立着。毫无疑问，纵火的人肯定仍然在附近。
他遇到的是一条杂种的大黄狗。詹米认得出来，这条狗的主人是伊恩的朋友奥纳卡拉。不在自己平常的领地里时，它既没有朝詹米吠叫，也没有突袭他，而是稳站在松树的影子里，耳朵耷拉在后面，轻轻地低吼。詹米慢慢地靠近，朝它伸出捏着的拳头。
“好孩子，”他低声对它说，“别叫。你的主人们在哪里？”
它仍然低吼着，伸出口鼻，嗅了嗅詹米伸出去的手。它抽动鼻孔，放松了一些，鼻子靠得更近，表示认可。
他似乎看到了有人在场，于是抬起头，刚好看见狗主人的面容。奥纳卡拉的脸上涂抹着东西，头发到下巴之间画着许多白色的条纹。在这些苍白色的条纹后面，他的双眼毫无生命力。
“是什么人干的？”詹米用断断续续的图斯卡罗拉语问道，“你叔叔还活着吗？”
奥纳卡拉没有回答，而是转身走进了森林，那条狗跟在他身后。詹米也跟了上去。走了半个小时后，他们走到了一片小空地里，幸存者们就在那里暂时扎营。
穿过营地时，他看到了认识的面孔。他们中的有些人注意到了他的存在，其他人茫然地凝视着远方，那种远方他很熟悉——充满悲伤和绝望、看不到尽头的远方。太多人都不见了。
他见过这样的场景，他走过营地时，战争和屠杀的亡灵拖拽着他的脚步。他在苏格兰高地见过一个年轻女人，她坐在冒着烟的房子前面，脚边是她丈夫的尸体，她当时的那种茫然神情，和那棵悬铃木旁的年轻印第安女人的一样。
但是，他慢慢地意识到这里的情况有所不同。空地里零星点缀着几间圆顶的棚屋，包裹堆在空地的边缘，马匹拴在树林里。这不是被劫掠的人们在大批量地匆忙离开和逃命，这是一次有序的撤退，他们整齐地打包并带上了大多数个人物品。这天在安娜奥卡到底发生了什么？
纳科格纳维托在空地远端的圆顶棚屋里。奥纳卡拉掀起门帘，点头示意詹米进去。
詹米走进棚屋时，纳科格纳维托的眼睛里突然有了活力，但是在看到詹米脸上的那丝悲痛神情时，他那种活力立即消退了。他把眼睛闭了片刻，然后再镇静地睁开。
“你没有遇到那个治病的女人，也没有遇到我所居住的长屋的女主人？”
对于印第安人而言，如果不是仪式需要，大声地直呼人名是种无礼的做法。詹米习惯了这种习俗，所以知道纳科格纳维托指的肯定是加里布埃尔和娜亚维恩。他摇了摇头，知道摇头肯定会毁掉纳科格纳维托所拥有的最后一丝希望。虽然没法安慰纳科格纳维托，但詹米还是从腰带上取下了那瓶白兰地，然后递给了他，无声地为自己没有带来好消息而表示歉意。
纳科格纳维托接过那瓶酒，然后偏头召唤一个妇女。她从兽皮墙壁旁边的包裹里翻找出一个葫芦杯。纳科格纳维托往杯子里倒了足以让苏格兰人喝醉的烈酒，喝了一大口，然后把杯子递给了詹米。
出于礼貌，詹米只喝了一小口，然后把杯子递了回去。立即说明来意并不礼貌，但是他没有时间说废话，而且他看得出来纳科格纳维托没有心情寒暄。
“发生什么事情了？”他直白地问道。
“疾病，我们被诅咒了。”纳科格纳维托轻声回答道。他的眼睛被白兰地的气味熏出了泪光。他偶尔喝一口白兰地，断断续续地把事情原委说清楚。麻疹爆发，就像火灾那样席卷了全村。第一个星期里，村民就死了四分之一；现在，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人还活着。
疾病才开始时，娜亚维恩为生病的人诵唱过。在更多人病倒后，她走进森林去寻找……詹米对图斯卡罗拉语的理解不足以解释那些词语。娜亚维恩去寻找的是某种驱邪物，詹米觉得那是——某种植物？或许她去寻找的是某种神示，这种神示可以告诉他们该做什么，怎么去补偿给他们带来疾病的邪恶力量。或者她是去寻找那个诅咒他们的敌人的姓名。因为她年长，不该独自行动，所以加里布埃尔和贝尔特与她同行了，而她们三人都没有回来。
纳科格纳维托坐着，双手捏着葫芦杯子，身体在特别轻微地摇晃。那个妇女弯下腰，想把杯子接过去，但是纳科格纳维托耸肩让她离开，她也就不再管他了。
他们已经寻找过娜亚维恩她们三个人，但是没有找到任何踪迹。或许她们已经被劫掠者带走，或许她们也生了病，死在森林里了。但是，村里没有萨满为她们祈祷，而诸神也没有聆听。
“我们被诅咒了。”
纳科格纳维托的话语含糊不清，杯子在他手里危险地倾斜着。那个妇女跪到他身后，把双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扶着他。
“我们把死去的人留在房子里，然后放火烧了他们。”她对詹米说，眼睛里也充满了悲伤，但其中仍潜藏着些许活力，“现在我们要北上，去奥格兰尼萨卡。”她双手紧握住纳科格纳维托的肩膀，朝詹米点了点头，“现在你走吧。”
詹米离开了，那个地方的悲伤缠绕着他，就像弥漫在衣服和头发里的烟那样。离开营地时，他那被烧黑的心上冒出了一株自私的绿色嫩芽——他感到宽慰，因为这次的悲伤不属于自己。他的女人还活着。他的孩子们都安全。
他抬头看天，看到落日的暗淡光线反射在尘烟中。他加快步伐，迈着去丘陵远足时的那种轻快步子。时间不多了，夜晚很快就要来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