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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自彩虹天堂
作者：张芸欣
内容简介
 青春织梦人张芸欣沉淀十年首部小说集，她用心编织最纯净美好的青春梦境，她用灵魂书写世上最刻骨铭心的悲歌恋慕。 【简介】 全书收录张芸欣出道十年来最经典的青春小说作品，内含张芸欣海量成长足迹照片和全新撰写数万字新加坡留学故事，带你走进专属于她的彩虹天堂。 【名家推荐】 芸欣的短篇像精彩的话剧，剧情跌宕，情感丰沛，张力十足，准备好了，就拿起这本书吧，让我们一起痛快淋漓地观赏属于她的文字盛宴。 彭湃 欣是个比彩虹更明媚的人。真正来自彩虹天堂的人其实就是她。她的文总是给我带来温暖的触动。在小说里，她撕开这世界一个残忍的口子给你看，你却从那道裂缝里看到了希望。桃子夏（张蓓） 芸欣的文陪我度过了大半个青春，她教我学会了成长，学会了坚强，单纯并乐观。小夕（花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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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这世间所有纸短情长
	文/张芸欣
	第一次产生想做合集的念头大约是在三年前，我在书店里看到一个朋友的书，包装精致封面清新，淡蓝色的水彩画上女孩坐在水中。美得有些让人心动。
	回去的路上想，什么时候我也能做这样一本合集，也不枉我写了那么多年杂志了。
	后来三年过去，其间经历了很多变故，合集成了一个遥遥无期的事情，再也没有被人提及。
	去年眸眸在某次和我聊天中突然提出，要不，做一本合集吧？
	那时候我已经许久不曾在《花火》写校园短篇，多数时间是写书和古言。
	所以当时我心里的第一个念头是：真的有人买吗？
	如你们所见，它开始来得有些突然，有些幸福，但又有些忐忑。
	过完年之后我们两个人开始紧锣密鼓地做这本书，眸眸写文案，我想题目，发微博征集了三次，起了几乎快过百的标题。好不容易把题目定下来了，我们又开始研究合集要怎样做才精致。
	眸眸去仓库调了几本卖得比较好的合集参考，我也在当当上买了几本研究只要翻到别人书里有精细的小心思就立刻拍下来发给眸眸。
	从商量内容到讨论赠品，从书的封面文案到赠品的封面宣传，有一段时间我们几乎天天都在讨论这件事。
	我从来没有想到，一本合集竟然让两个人花了这样大的心思。特别是眸眸她本身做杂志就非常忙，做杂志的空余还要和我讨论。我又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新想法不停地替换之前我们商量好的，每次变来变去，到最后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可是不管我多麻烦，眸眸每次都只特别温柔地说：“没事，你改吧，我可以帮你调整。”
	对于这样不怕麻烦和认真的编辑，我心里一直万分感激。
	在我们的反复商量下，确定给这本合集加一个新加坡留学背景的万字短篇，每篇文章后面都配上当时写这篇文章的小故事，又选了这么多年我去过的一些比较有意义的地方的照片，最后我在以前的上百篇小说里挑了又挑，最终选了你们看到的这十四篇。
	当我将精心挑选的照片，仔细修改的故事，做成文档打包发给眸眸的时候，看着QQ正在传输的字样，我终于从心里有了踏实的感觉。
	是第一次听到要做它的时候那种忐忑的不确定落地的踏实。
	虽然这本书还是有一些小瑕疵和缺点，可是我们都已经竭尽全力去做了。
	或许它还没有达到你的期望，可是却是我们能给予你们的最真诚的呈现了。
	这本合集，让我曾经有些遗憾的写字生涯画上了完美的圆，那些年少记忆的故事和投影，全都付诸在这样一本青春合集上的纸短情长。
	谢谢帮我完成这本合集的编辑眸眸。我最最亲爱的小美女。谢谢你的耐心和细心。
	这是我的第一本校园合集，也是最后一本校园合集，去此经年，我再也不会写这样的青春。
	我很用心的制作它，每个细节我都做到了最好。
	愿购买的人可以喜欢，这十年陪着你我走过的青春故事，那是我们共同珍藏的回忆，永不可复制。
	张芸欣
	2014年4月11日 于上海徐汇

第1章 浅蓝深蓝天
	【景安系列】
	如果你记得，如果你看过，景安的每一个故事，总能带你找回最初的美好。
	地球如此宽阔无边，哪怕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走那个相遇的点，或许所能共有的，也只能是这一片浅蓝深蓝的天。
	1{那时候我觉得他像极了一个勇敢的小战士}
	1990年夏，我在上海金沙江路的某所幼儿园里遇到忻凉楚。
	那时我正与一个很高的滑滑梯“搏斗”，所有的小朋友都顺利地滑了下去，只有我恐惧地坐在上面，不知所措。
	他坐到我的旁边，做出很老大的样子捏捏我的脸说，女孩子就是没用。他的普通话很标准，不像我，咬字都成问题。
	我赌气地瞪他，谁说女孩子没用的？我闭上眼，咬咬牙就滑了下去。刚滑到底，还没站起来，就被一个人重重地压到了。
	我奋力地推开他，却看到一张脸涨得通红的忻凉楚。
	我笑了起来，指了指他的脑门，嘿嘿，原来你也怕高。
	他面带窘色，站起身，拍拍我小花裙子上的灰，然后牵过我的手说，今天中午我们坐在一起吃饭吧。
	我记得那时候幼儿园的伙食不好，东西很难吃，老师总喜欢把菜和蛋加在米饭上面让我们吃。吃完后，底部剩下厚厚的一层油。
	他会把他的菜都给我，把我的饭都吃完。那时候我觉得他像极了一个勇敢的小战士。
	那时候卖一种足球形的冰激凌。圆圆的足球外壳，有一格可以打开，雪白雪白，浅浅的奶香。
	放学后他爸爸会带我们到附近的小公园里面玩--玩跳房子，或是跳绳。
	我们经常沿着那个小公园慢慢走，心满意足地吃掉两个足球冰激凌，或是坐在公园的某个凳子上，拿本子出来画画。
	我们那么小的时候就认识，以至于许多年以后，我依旧不明白为什么我对幼时的记忆那么模糊却鲜明地记得我和忻凉楚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对于那个短短的炎热的只有冰激凌的夏天无比清晰。
	2{有一个人你总想和她呆在一起}
	我们一起上小学，在一所极其昂贵的私立学校。由于父母忙于做生意，与我陪伴的只有一只瘸腿的小花狗和日益苍老的奶奶。
	忻凉楚一直充当着大哥哥的角色，空余时间我们乐此不疲地在公园的两棵树下玩跳房子。用白白的粉笔，画出大大的房子和格子，他跳进来，我跟在后面。
	阳光斑驳的碎影照在我们身上，简单又美好。
	他给我家的狗取了个名字叫小足球，以纪念我们吃掉的那么多盒的足球冰激凌。
	他总是喜欢一只手牵着我一只手拍我的头，然后颇有感慨地说，你的毛一点都不如小足球的柔顺，不好不好。
	我瞥他一眼，拿起书包就朝外走，我说那好吧，以后就让小足球陪你玩。
	他急急地冲上来挡在我的身前拽着我的胳膊说，不行啊，人妖殊途。
	那时候他就会用那么深奥的词了，这是语文老师上课都没有教的。他说因为他看了一部鬼片叫《倩女幽魂》，里面说，人鬼殊途。
	我扎着两个小羊角辫一晃一晃地跟在他的旁边听他跟我讲故事内容，脑袋里编织出无数旖旎的幻想。
	忻凉楚说完整个故事的时候眼睛亮闪闪，一边踢着脚下的石头一边问：“有没有一个人，你总想和他呆在一起啊？”
	我说哦，那我有一个想和他待在一起的人，那就是我们班的宁简林。
	他用力地握了握我的手，然后甩掉，哼了一声，有什么了不起啊，我也有，那就是我们班的林露雪。
	我的眼皮没由来地跳了一下，我说哎呀，这个有什么好讨论的啊，真无聊。
	3{忻凉楚，你真是个大笨蛋}
	十岁小孩的巨大满足不过来源于一块糖或是一根雪糕。
	宁简林是我的同桌。小学的时候，还是要把男生女生排在一起坐的，但是中间却隔了一条歪曲的三八线。有不成文的规定--谁超线，就打超线的那个人。
	宁简林一次也没超过线，而我不知道超过了多少次。可是他一次也没打过我，还给我递过来两块大白兔奶糖。
	于是我就乖乖地诚服了，交出了我的作业本给他抄。
	那时候我就觉得，有一个天天给我糖的人也不错，至少每天的日子都是甜的。
	忻凉楚经常会在上自然课的时候跑到我们教室外的窗户口冲我挤眉弄眼，老师在讲台上说闪电是因为云和云在天空相互撞击后闪出的光。
	我心不在焉，耷拉着脑袋对宁简林说，为什么忻凉楚要把那么好的体育课浪费在窗外呢。
	宁简林想了想，若有所思地回答，我想他是想看看你。
	我捂着嘴慢慢地笑出来。等我再转头去看的时候，忻凉楚已经不见了。
	忻凉楚说，小乖我不喜欢你对宁简林笑。他每次说这话的时候就把眉头皱起来，抿着嘴，西瓜太郎的小书包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我说你这个小气鬼，就许你对林露雪笑不许我对宁简林笑，你就是那个法西斯。
	他说法西斯是谁啊，我认识不认识？
	我丢给他两个白眼，忻凉楚，你真是个大笨蛋。
	他跟在我后面跑，边跑边喊，小乖，我很聪明的啊。
	4{这便注定了我们日后的云泥之别}
	忻凉楚的聪明才智，在很小时就初露锋芒。
	考试提问对答如流，才思敏捷，语言也细密完整。众人大喜。于是连跳两级，成了我的学长。
	与他同时跳级的还有林露雪，他们是学校近年来，双双跳级的两个学生。
	我不热衷学习。唯一热衷的不过是找遍这座城市的大白兔奶糖和牛奶味的冰激凌。牛奶的味道浓纯而久远，似乎可以保存很久。
	这便注定了我们日后的云泥之别。
	我们坐车去新建的徐浦大桥。大大的A字形呈现于眼前。我们在东方明珠的第一个球上绕着球走了一圈又一圈，一次一次地分开，一次一次地相遇。
	他给我买了一个东方明珠的模型。我们站在买模型的入口处时他说，小乖，地球和东方明珠一样是圆形的，即使有一天我们走散，还是会再遇到。
	那时候金茂大厦只有八十层，东方明珠还是上海最高的建筑物。我们眼前的人如蚂蚁般大小，车辆如玩具般可爱。
	他说小乖，我们要永远在一起好不好？
	我抱着一袋乐事薯片拼命地点头说好啊好啊，只要你给我好吃的，我们就一直待在一起。
	他揪了揪我的小辫子说，小乖，你这样不好，容易被人拐跑。
	5{小乖，你哭的样子好丑}
	果然被他一语成谶。
	我十几岁的时候很好吃，谁给我好吃的好玩的，我就和他好得像一家人一样。
	有一次，我一个人放学回来，遭遇了一个拐骗小孩的叔叔。
	他拿出大把大把的牛奶糖给我，说带我去吃冰激凌。我想也没想就跟着去了。走到半路的时候忻凉楚突然窜出来拉起我就跑。
	我说你干吗啊？我要去吃冰激凌。
	他的书包哗啦啦地响，他死死地握住我的手说，你白痴啊，你从来不看电视的吗？他是要把你骗走卖掉你不知道？
	我一听吓坏了，赶紧加快速度跑。
	身后那个叔叔刚才还一脸慈祥像只羊，转眼就成了凶恶的狼，他几步就追上我们，然后把我们像小鸡一样抓起来，想跑？正好两个一起带回去。
	我哇的一下就哭了，把手里的糖丢了他满脸，他一伸手就想来打我，忻凉楚这时一口咬住他的胳膊。他大叫一声，一个巴掌接一个巴掌就打在了忻凉楚的脸上。
	忻凉楚没哭，只是让我快跑。我站在原地动也不动。正当我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正好有路过的警察化解了这一场危机。
	我跑到忻凉楚的面前，看着他被打肿的脸，哭得更厉害了。
	忻凉楚变戏法似的摸出一小袋大白兔放在我的眼前，小乖，你别哭，我被打得痛死了我都没哭，你就被骂了几句你哭什么啊。
	我抬起眼来，把那袋大白兔丢到忻凉楚的身上，然后扯着沙哑的声音喊，忻凉楚，你把我吓死了。
	那日的天没有云，天空湛蓝，由浅到深。忻凉楚只是慢慢地剥了一颗糖，塞到我满是泪水的嘴里。微笑着说，小乖。你是在担心我吗？
	我一愣，便说不出话了。转过身边擦眼泪边吃糖，背对着他说，谁担心你。戆得要死的小孩。
	忻凉楚在我身后哈哈地笑，小乖，你哭的样子好丑，以后别随便哭哦。
	他清脆的声音，在那日的天空下尤为清晰。
	就是由那日开始，我的心便牢牢地绑在了那张因为我而被打得红肿的脸上，无法抽离。
	6{我在他眼里，也许真的只是小时候那个不够勇敢的小姑娘而已}
	别人在学兴趣小组的时候，我在家里帮奶奶做小笼包。
	小小薄薄的皮，一摺一摺的印子，咬上一小口，所有的晶莹透亮的汤汁就顺嘴滑进嘴里，烫得舌头都是泛白的却还是喜欢得不得了。
	忻凉楚下了兴趣小组的课就会买很多很多的零食带到我家里来。我们三个人围坐在桌子前吃我包的歪七扭八的小笼包。
	忻凉楚也经常邀我到他家去。他家祖籍浙江温州，父亲在温州开了好几家工厂。上海的房子也自然豪华得不在话下，金碧辉煌的大厅上挂的水晶吊灯就足够让我瞠目结舌好半天。虽然我家也是做生意的，然只是小本经营，没有如此富贵。
	开始的时候忻凉楚只带我上他家去。后来，他家里又多了一个林露雪。这便让我突然觉得尴尬。
	林露雪是骄傲的公主。皮肤白皙，眼睛清澈，笑容恬静美好。穿着各种各样的公主裙像花朵一样美丽开放。听闻她的家世也是好得让人羡慕。
	忻凉楚第一次和我介绍她，是在他家小花园的玫瑰旁，他很绅士地欠了欠身说，林露雪，我国标课的舞伴，比赛场的对手，代表队的拍档。
	我把刚帮奶奶剥完茴香豆壳还没洗的手在身上擦了擦就朝她面前伸过去，你好，我是谭乐初。
	林露雪骄傲的眼神递过来一个不屑的信息，然后把手在我手上随便拍了拍就算了事。
	她看了看小花园刚长出来的玫瑰，用无比甜美的声音对忻凉楚说，这玫瑰花好美，可以送给我吗？
	忻凉楚点点头，当然可以。随手就把玫瑰花折了下来。
	可以帮我戴在头上吗？
	忻凉楚一伸手就往她头上去了。
	我低头看着身上的棉布小花裙上已经被洗衣粉洗没了眼睛的小狗，突然悲伤得无法抑制。
	我说忻凉楚，我今天约了宁简林做功课，我要先走了。
	然后头也不回，飞一般地逃跑了。
	我的眼前闪动着他们俩站在一起的唯美画面。而我在他眼里，也许真的只是小时候那个不够勇敢的小姑娘而已。
	7{我终究一无所得}
	就在我与忻凉楚过完我们认识的第九个夏天的时候，我父母生意失败。双方相互对峙，最后不欢而散。
	我得知他们分开的消息那日没有任何反应。他们不在我身边这么多年，我早已经习惯。
	我抱着瘸腿的小足球在阁楼下的小巷子里走了一遍又一遍。有电视剧来这里拍摄，拍30年代的旧上海。女主角不好看，长长的旗袍，浓妆艳抹，并非名角。
	我一路慢慢地走出了这个巷子。我觉得我像是要去流浪的旅者，要离开这个陈旧的小巷，离开那些逼仄的楼梯和阁楼上闷热的气息。居无定所，漂流无息。
	我对怀里的小足球说，已经第九个夏天了。可是我终究一无所得。
	8{我与他很快就会没有交集}
	九个夏天以后，忻凉楚变得很忙。他经常和林露雪代表学校参加一些比赛，双双夺奖，领奖台上，永远都会站着笑容满面的他，以及笑靥如花的林露雪。他们那么登对。
	他只能很偶尔地拐到我家的小阁楼来，说上几句话，就要离开。
	奶奶说，没想到凉楚长大了，这么高呢。
	我把手中正在缝的小狗停下来，看着奶奶说，他怎么高，都与我们没有多大的关系。
	由于家中的变故，他爸爸看我的眼神已经格外凌厉。
	虽是小小年纪，我却早也明白了察言观色。于是默默地，收起自己的欢声笑语，并且与他疏离起来。
	这九个夏天里，我的小足球已经不知道死了多少只。它死一只我就再买一只，同样的颜色，同样的残疾，我都给它们取名叫“小足球”。
	我不知道为什么别人养狗都没那么容易死，而我的狗却莫名地一只一只快速地死去。
	宁简林说这是因为它们都是瘸腿的，所以有心理残疾。
	我摇头再摇头，我说宁简林不是这样的，其实它们都是因为忍受不了我的虐待所以选择自杀的。
	宁简林说我不知道你还有虐待狗的习惯啊，你怎么虐待它们了。
	我把一块光明牌冰砖最后一点全塞进嘴里然后微微地笑，说我天天抱着它，和他说忻凉楚的坏话。
	宁简林也笑了，拿出纸帕帮我擦嘴，他说初初，你其实离不开忻凉楚，就像你离不开牛奶味的冰激凌一样。
	我低下头，俯瞰下面的绿草地，双脚在滑梯上来回地摇晃。
	彼时，我即将面临中考。我的成绩平常，到顶只能上个区重点。忻凉楚和林露雪已经直升本校的高中。我与他很快就会没有交集。
	一想起来，我就有点头疼。
	我一想不开事情的时候，就让宁简林陪坐在一间废旧的幼儿园的滑梯上说话。他抱着我的第N只小足球不停地摸它的毛。我坐在一旁，吃掉手里的两块牛奶冰砖。
	那时候，已经倒闭了很多的冷饮厂，包括我们常吃足球冰激凌的那家。
	我只能随大众去吃光明牌的冰砖。蓝蓝的，四方形的外壳，里面一层白白的纸剥开来，仿佛足球冰激凌的味道。
	我一直想，我与忻凉楚会不会也如同这些已经倒闭了的冰激凌工厂，经营失败了，就再也翻不起身来。
	9{初初，你为什么要这样难过}
	中考的前夕，众人日日奋战。我却逃课坐了长长的地铁跑去看忻凉楚跳舞。在陆家嘴某个地铁出口站旁，临时搭建的空旷的台子上，他与林露雪如两只翩跹展翅的蝴蝶，缱绻缠绵。
	他的眼神依然温柔，透过层层傍晚的灰暗落在我的身上。跳完舞他跑下来，舞衣还未换下。
	他说，小乖，你今天不用上课吗？
	我正想开口说话，看见同样舞衣未换的林露雪朝我们这边走来。
	我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衬衫校服，突然非常害怕面对这样的场面。那些在青春时光的印记里忽明忽暗的记忆开始渐渐紊乱。
	林露雪维持着她一贯傲慢的姿态，难怪你是个差生呢，不好好学习，就知道玩。
	我的脸涨得通红，用手用力绞着衣角，头低下去，满腹委屈。眼泪蓄在眼眶里像是要掉出来。
	忻凉楚说，林露雪，请你对谭乐初道歉。他的声音冰凉，在喧闹的环境里沉重而有穿透力。
	我不要，我才不要。林露雪的声音那么倔强。
	我抬起头假装微笑着说，忻凉楚，我不需要道歉。语毕，我迅速离开。
	华灯初上，东方明珠开始变幻各种绚丽的色彩，行人在一旁拍照，大把大把的风呼啦啦地吹到我的身上。
	我蹲在某个地铁下面某个大圆柱旁大声地哭。许久之后有人拍拍我的头，初初，你为什么要这样难过？
	我的眼前是宁简林焦虑不安的脸，他说，初初，你奶奶到处找你。我知道，你一定是到这里来找忻凉楚了。
	我抱着宁简林，继续大声地哭，地铁从我的身边一辆一辆地开过，覆盖了我的声音。
	10{现在的小足球，它不认得你}
	终于收拾了心情积极应战。报的所有学校，都离这里很远。
	我不再和忻凉楚说话。我的青春，我的年华，都与他无任何牵连。
	中考前的最后一日，忻凉楚和林露雪一起来找我。在我家喧闹而浑浊的阁楼下面，他喊，小乖，你下来。
	是奶奶先听到，叫了我下去。我抱着小足球穿着拖鞋跑下楼，刚洗的头发还湿淋淋地披在肩上。
	林露雪还是一贯傲慢的姿态，可是脸上却浮现出一丝愤恨的表情。
	她说，谭乐初，对不起，我为上次的事情和你说抱歉。
	我愣了愣，然后笑了。再骄傲的公主，遇上喜欢的王子，任何纡尊降贵的事都愿意去做。
	我摸着小足球的头说，没事，我根本没放在心上。
	忻凉楚过来，静静地看着我。他高出我整整一个头。
	我有些不自然。他摸了摸我的小足球，可是小足球却咬了他的手。
	你养的这只小足球，一点也不乖，我喜欢小时候那只。他皱眉说。
	我抓过忻凉楚的手看了看说，现在的小足球，它不认得你。
	说完就转身上楼，头也不回。
	我听见身后的林露雪说，凉楚我们走吧，这里多脏啊。
	11{天地就变得那样渺小}
	中考过后，宁简林和我一同到浦东上学。住校，一个月才回去一次。
	在学校里，我只参加了广播站，每周一次节目，念散文。节目的名字是我取的，叫“浅蓝深蓝”。
	节目的标语是，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天，我们等它，一直由浅蓝变到深蓝。
	忻凉楚已经要念高三了，他的那片天，很快就可以晴空万里。我虽然不再与他相见，但至少仍旧祈祷他能好。
	宁简林渐渐长成了英俊的样子，他去打球，参加学生会竞选。送情书的小女生成排成排地出现。
	他在体育馆打球的时候，我就帮他看他的情书。然后幻想情书要怎么写，是不是我也该学着写一封。
	很多人说，不会写情书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即使不会写，也要有一个想写情书的对象。
	我也常常想，如果我也像那些小女生一样的狂热，不在乎后果，充满幻想，那么我也会给忻凉楚写一封情书，写我们从1990年开始到2000年这十年的时光。写我喜欢他笑的样子，生气的样子，无可奈何的样子。
	这样想着，似乎就已经非常的美好。仿佛我们还在玩跳房子的游戏，他给我剥糖纸，我牵着他的手，一格一格地跳。天地就变得那样渺小。
	12{我们中间，始终隔了那么远的距离}
	原以为忻凉楚就会这样在我的想念中成为一个记忆，却从没想过，他还会来找我。
	那日周末，我与往常一样回家。暮色四合，巷口的很多人都抱着狗出来散步，夜色下，有幽幽的蓝透出来，幻化成轻柔的色泽，朦胧迷人。
	我家楼下的灯坏了一盏，我看不清前面的路，到楼梯口的时候，我看见一个人站在楼道旁盯着我。他的眼睛明亮，在黑黑的夜色里分外清澈。
	他说，小乖，你回来了？声音里有深深的疲惫。
	忻凉楚？我不可置信地问。
	他走到我的面前，俯下身看我，不是我，难道你以为是宁简林吗？他的手上抱着那日咬了他的小足球。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回来？我奶奶告诉你的？
	他抿着嘴，看了我好半天，说，我没有问奶奶，我每周周末都在你家楼下等你。
	我的心似有什么吊在半空中，惊讶得说不出话。
	你一直不回来。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还好，有小足球陪着我。他好像在自言自语，又好像说给我听。
	我心中有微微的疼涌起。
	我说忻凉楚，你这又是何必，我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能成为朋友已经是上天的恩赐。
	可是明明曾经，我们那么好，一起吃冰激凌，一起滑滑梯，一起玩跳房子……
	我打断他，可是那已经是曾经了，现在你不会和我玩滑滑梯，不会和我玩跳房子，更不会和我一起吃冰激凌了。
	他不说话了。空气在我们的身边流动。
	他蹲下去，在地上画着什么，声音低低地传来，如果你想，我还是可以陪你的。
	我说，你还是不明白，就算你想陪我，我们都无法再继续玩下去。就像你和我一样大，你已经上高三，可是我才上高一。你可以陪我读高三吗？你永远都在我的前面。我们中间有那么长的距离。
	他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把小足球放在地上，摸它的头，好像没听到我刚才说的话一样，说，你不在的时候，我照顾小足球，我觉得它好像小时候的你，笨笨的，却很可爱，一点点的幸福就容易满足。如果可以，我真不希望长大。什么都变了。
	他的头微微地颤抖，柔软的头发映衬在微弱的灯光下。
	然后他站起来，抱着小足球走，蓝色的条纹衬衫发出皎洁的光，身影单薄。
	我有些不忍，叫他，凉楚。
	他转头，白皙的脸有些明亮。
	我扶着楼道旁的墙，慢慢地开口，我一直都把你当成我的好朋友。永远都是。
	他微笑起来，笑容有些艰涩，他说小乖，如果可以，我真的很想陪你一起读高三。
	我垂下眼去，不让他看见我滑落的泪水。我们中间，始终隔了那么远的距离。
	13{仿佛忽然之间失掉了最重要的东西}
	夏天快来的时候，我和宁简林坐在学校操场的看台上喝可乐。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感觉一切都如此平静，没有任何的涟漪。
	宁简林说，初初，以后我们考同一所大学，去一个遥远的城市。
	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那么自然地，我就想起忻凉楚，想起我们的小足球。那些珍贵的时光，就这样暴露在阳光里，一格一格地回忆起来。
	然后我看到林露雪，长长的公主裙飘逸美丽。她站在不远处，直直地看着我。
	我跳下看台，走到她面前，问她，有什么事？
	她看我，从头到脚，深深地看了一遍，眼神里有无数不明的忧伤。
	她说，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忻凉楚会为了你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人和家里闹翻了，非要降级读高一陪你。
	我有些怔忡地站在原地，久久地说不出话。
	我想起那日晚上他说，如果可以，他想陪我读高三。当时我不知道什么意思，而如今，全都明白。
	宁简林站在我旁边说，忻凉楚真是疯了吧。
	我一手拉过宁简林的手对林露雪说，我一直只把忻凉楚当好朋友。
	真的吗？她问。
	我说，对，宁简林已经很好了，我不需要别人。说完这一句，我几乎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我想，这是我成长的十几年来说过的最最艰难的一句话。
	好，这是你说的。我想凉楚不会再为你这样一个平凡的人而伤神了。林露雪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
	我向她身后看去，忻凉楚从她身后的那棵大榕树下走出来，烟灰色的运动衫分外显眼。
	他一字一句地对我说，谭乐初，我都明白了，原来我是如此愚蠢。说完，他转身，很快很快地消失在我的眼前。林露雪跟在他的身后，亦步亦趋。他们都没有再回过头。
	我的心，蓦地就痛了。可是我说不出一句话，我觉得我快要倒下去。宁简林扶着我，他说你这是何必呢？
	我靠在他怀里哭，很伤心很伤心，仿佛忽然之间失掉了最重要的东西。
	我知道，从今以后，我与忻凉楚，就如同那些倒闭的冰激凌工厂一样，倒闭了，就再也翻不起身来。
	14{我的心，已经空空如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填得下}
	忻凉楚高考结束后选择北上，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我的小足球被我带回来不久之后死掉了。它死的那日我不在家，奶奶给我打电话说小足球生了病，什么也吃不下，有一天早上在嚎叫声中死掉了。
	奶奶把它装在一个纸箱里丢到垃圾堆里去了。
	我听了当时就哭了。我想起我养的第一只小足球，它死的那天我和忻凉楚把它埋在公园的梧桐树下。
	那时候天很蓝，云很白，有飞机从我们头顶飞过。我趴在忻凉楚的肩膀上哭得满脸通红。他抱着我说，小乖不哭，我们还可以养很多的小足球。
	现在，我趴在宁简林的怀里哭得无法抑制，我知道我不是难过我的小足球死掉，我是难过我与忻凉楚永远的告别。
	狗死了可以再买，可是我和忻凉楚的那份情感死了，永远都无法挽留。
	后来我也高三了，面临高考。我停掉了广播站的节目。我常常趴在学校外的走廊里背单词看天空，宁简林一直在我的身边，恍惚间我常常以为他是忻凉楚。他们有一样明亮清澈的大眼睛，以及眼睛里透出来的温柔的光。
	我考了浦东的一所普通大学。宁简林仍然和我一起。他那么高的分数，却报了这样一个对分数要求如此低的普通学校。这么多年，我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心意。
	可是我的心，已经空空如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填得下。
	15{即使有一天我们走散，还是会再遇到}
	大一的暑假，我一直买不到瘸腿的小狗。我在家里存了很多的光明牌冰砖，帮奶奶包了很多的小笼包，夜里很热，风扇呼啦大响。我听到楼下的狗吠，它们的声音，很像我的小足球。我突然想念起忻凉楚来，整个夜里辗转难眠。
	第二天大早，我就跑去了忻凉楚家。我想，我要见见他，即使他不见我，也没关系。
	我站在门口，一直想按门铃，却犹豫不决。
	突然有人开了门，我一惊慌，立刻躲到角落里。
	我看见忻凉楚拿着行李从屋子里出来，随后而至的人，是林露雪。他们都把行李箱放上车。
	林露雪说，终于办好了，等到了美国，我们就可以过另一种生活了，以后安定好了还可以把爸妈接过去。
	忻凉楚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他更加沉默了，眼里再也没了以前的清澈。
	夏天早上的风无比地凉，它一丝一丝地掠过我的皮肤，好像锐利的刀，轻轻割过却疼痛无比。
	他要走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那么多的记忆一下子迸发出来，让我的内心酸楚疼痛异常。
	车子就这样从我眼前开过。我蓦然明白，是那么多只小足球的叫声引得我在这个夏天的早晨，来这里，与他告别。
	我静静地站在那里，目送忻凉楚离去。
	我突然想起那年我们站在东方明珠上，他仰着小小的脸认真地对我说，地球和东方明珠一样是圆形的，即使有一天我们走散，还是会再遇到。
	可是，忻凉楚，我们都忘了，东方明珠和地球终究有着天壤之别。地球如此宽阔无边，哪怕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走那个相遇的点，或许所能共有的，也只能是这一片浅蓝深蓝的天。
	作者后记：
	忘了具体是哪一年，那时我还是很小的孩童，第一次去上海，是夏天，住在金沙江路，被爸爸送去一家幼儿园上课。
	记得那时候有足球冰激凌，难吃的饭菜，永远不敢滑下来的滑滑梯。
	我与妈妈喜欢走路去和平公园，路上会买两块牛奶冰砖，一人拿着一块，吃得一手都是，明明非常狼狈，却觉得异常甜。
	我的童年有很多与上海有关的记忆，繁华的灯影中多数充斥着碾碎的不美好。可是记得最清晰的还是这些简单的快乐。
	我想不管今后我在何处，我都愿意只记得记忆中最美好的部分。永永远远。

第2章 飞鸟穿越换日线
换日线是一条国际日期变更线，飞鸟是在这线上带着我们思念远走高飞的寄托，我思念你，寻找你，最后，只能穿越你，离开你。
1{路港小镇的换日线}
路港小镇，昏密的房间，有人的喧闹，抽烟的迷雾和零碎的光线。
我在泡泡龙的游戏里连赢一晚，最后，有一个叫换日线的人出现，速度快速得像是电脑自动消除色块一样，我搭着头在旁边恨得牙痒痒，发了消息给他，我说，你不是人。
他很快回了消息给我，我不仅是人，还是个帅哥。
我趴在电脑前回了他三个字，不要脸。就退出了房间。
很快，有消息过来，验证上写着：飞鸟MM。我是你换日线哥哥。
我点拒绝，附带消息：你能猜出我在哪个网吧，我就加你。
换日线的消息说，你在“梦瑶”网吧。
我推开窗户去看网吧上的牌匾，果然，红色灯光围绕的牌匾上写着“梦瑶”网吧两个字。
我只好加了他，我问，你是情报局的么？
他说，不是，只是，正好刚才，我在你的包间门口看到你。
他一说完，我就紧张地四处张望。我原来被人窥探了。希望他不会是个丑八怪才好。
没多久，隔壁包间的门被拉开，一个长相清秀张着一双明亮大眼睛的男生站在我面前。
我看着他，消瘦的肩膀，黑色卡其裤子，眼里荡着无法言说的笑意，他有一双很修长的腿，很让人遐思。
他靠在门边，轻轻拍我的脑袋说，小朋友，这么晚了不回家。
我看他，我说，帅哥，我无家可归。
他说，听你口音是外地人呢。
我说，是，我是景安来的。
离家出走？未成年么？他皱眉头，眼带笑意地看着我。
我瞪他一眼，把身份证翻出来，我说，我20了，景安大学物流管理系大三学生。
他伸手来夹过我的身份证，低下身来眯眼笑，余飞飞？
我把身份证抢回来，塞进我假的LV钱包里，继续坐回沙发座位，男生也坐下，把门关上。
我斜看他一眼，不知道为什么，一点也不担心有任何意外，因为他的目光很干净，有这样干净目光的男生，绝对不会是坏人。
他开了另一台机子，放音乐打魔兽世界，包房的灯光是迷离的玫红，他的脸半白半红。音乐的歌词我记住两句：如果季风能把感觉连线，要传达给你说不完的思念。
我在网上输入这段歌词，出来三个字--换日线。
我就这样，在来路港小镇的第三天，认识了换日线。
2{9999飞鸟的传说}
大三结束，我基本修完了所有的学分，同学们都在联系实习单位，我打了行李包，在MSN上给可心留言，我说，我要离开。去看飞鸟。
可心是我姐姐，早在半年前离开了景安跟心爱的男生去了西班牙，我们总用MSN联系。
她和我说她在那边的生活，我和她说我暗恋无果的男生。她的爱情风生水起，我的爱情被时间掩埋。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在言一离开之后还能心平气和的和她说话，我应该是恨她的，恨她给予我的伤害，给予言一的伤害，可是，因为她是我姐姐，也因为她遭受过我们都没有遭受过的痛苦，所以，我还是选择原谅她。
我在电视台的旅游节目上看到路港小镇的介绍，不是台湾那个鹿港小镇，而是景安旁边的路港小镇，那里有成群的飞鸟，它们夏季寄居在路港小镇，秋季迁徙，它们像在等待自己的配偶，又像在了望自己迁徙后的世界。
宣传里说，传说如果你在一天之内数过9999只飞鸟，你就能找寻到你爱的那个人。
画面上大只大只的鸟，扑腾的闪了我的眼。
多像言一出现的那个夏天，站在海边，手挥舞起来，脚埋在沙地里，海水席卷着他的腿，把他笃定的目光推散得悠远而漫长。
我相信，我只要来这里，数完9999只飞鸟，我会找到他。
小线帮我找了住的地方，就在他家隔壁，一个姓谭的婆婆家，矮矮的只有两层楼的木头房子，褐黑色的木头，斑驳的记忆。
他没告诉我他的名字，网吧里的人都叫他小线。
他和网吧里的人局域网打CS，打魔兽。
可是他很安静，安静地低着头，拧着眉，手指在鼠标上按来按去，头发温顺地搭在他的耳边。很干净，也很漂亮。
谭婆婆对我很好，每天大清早就做好吃的小米稀饭给我吃，加一碟自己做的肉松和一盘清淡的菜，小线来找我的时候总是说谭婆婆偏心。
谭婆婆拿水瓢敲他的脑袋，用有些苍白的嘴唇骂他，臭小子，不许欺负飞飞。
我的心里是温暖的，好久没有被人疼惜过的感觉那么浓烈地涌上来。
小线没有工作，听谭婆婆说是他自己不读书了，他成天呆在梦瑶网吧，帮别人练级，练到很高的级别就把号卖掉。
小线家里只有一个已经出嫁的姐姐，爸爸妈妈都已过世。
我很有诚意地花钱让他当我的导游，为期一个月，他看我三秒说，你千万别在这一个月内爱上我啊，我可不负责。
我白他一眼，挎起我在香港买的“GUESS”包包走在前面。
我承认小线是好看的，特别是他那双让人遐思的腿，无数次都会让我想到那个夏天的在海边挥手微笑的言一。
他和小线一样，是容易让人遐思的男生，只可惜，那时候，他是可心的男朋友。
小线问我，你来路港小镇是为了飞鸟吗？
我点头。
他略有所思的说，你相信飞鸟的传说？
我点头，我相信我能找回他。
初到路港小镇入口的时候，牌匾的宣传语上写：相信飞鸟能帮你找到你的爱。
我有种想哭的冲动，仿佛看到言一明晃晃的笑容，一下子从记忆最深的地方被挖掘成鲜活的画面。
我告诉小线，找不到他，我一直在寻找他。飞鸟是我最后的精神寄托。
小线告诉我，他之所以会注意到我，是因为我的眼睛，和他前女友很像，都是那样期盼的，又带着莫名的失落，一下就跌到他的眼中，让他离不开眼，放不下心。
所以他特意到我游戏的房间里，和我打游戏。
他说，飞飞，你不知道你打游戏的那天，目光像一只小兽，随时会杀光你房间里所有游戏的人，我觉得如果没有人战胜你，你会被你自己的凶狠被毁灭。
他和我说这话的时候，飞鸟从我们眼前一只一只飞过。
这些飞鸟没有名字，有白，有黑，到了季节，就成群结队的从路港小镇出发，排成各种形状，飞到没人知道的地方。
3{关于言一的记忆}
小线说，飞飞，你很寂寞，因为思念，你更加寂寞。
我在帮谭婆婆摘青菜，我无法否认他这句话，我确实非常寂寞。
我常常想起言一和可心，这两个在我二十岁之前的生命里占据重要位置的人。
那年我十八岁，高三刚毕业，可心已经在景安大学读大二。
她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给我带了一只白色的鸟，她说，飞飞，以后要在这个世界里自由的飞翔。
可心在很小的时候被妈妈寄养在一个亲戚家里，直到可心考上了大学，爸爸妈妈才认了她。
这么多年寄人篱下，她学会了忍受，听话，懂事，乖巧。还有，就是让自己漂亮。
可心的美是谁也比不了的，像一柱静默的百合，一不留神，开出了牡丹的神韵。
很多人喜欢可心，可心谁也不爱，她只爱她自己。
她接受言一，只是为了报复我，报复我得到了这么多年父母的关爱。而她一无所有。
言一很喜欢可心，大好前途不把握，整天陪可心瞎胡闹，吃最贵的料理，玩最贵的游戏，还要忍受可心和别人无数的暧昧。
他不是傻瓜，就是神仙。
起初，是我先认识言一。
我在班级组织的海边活动上，有同学建议放风筝，我拿着风筝一路跑，被突起的小石头绊倒了，脚扭到，言一正巧约了同学在海边玩。
他靠我最近，一把我抱起来，去了临近的医院，他的心跳平和，呼吸均匀，手臂有力，我有那么一瞬间就沉沦了。
医院的椅子上，他俯下身来看我的腿，认真地听医生的交代，我始终低着头，害怕让他看到我的脸，因为他的拥抱而涨红的脸。
那天医院里点刺眼的白炽灯，有一个喜欢我的男生很积极的跑来要背我回家，我看他跃跃欲试的脸我真想一巴掌扇死他。
可心接到我的电话以很快的速度赶来了，她来的时候我看到言一的目光在她的身上停留片刻，眼眸中闪出了光辉。
可心穿了嫩黄色的泡泡长裙，微卷的发间别了一朵五色花的夹子，风情的还带点妩媚的神色，她妖娆的样子迷惑了言一。
墙上的钟显示时间晚上六点半。我永远记住那个六点半，是我亲自把言一，像一盘菜一样，端到了可心的面前。
很多时候，我痛恨我自己，可是后来再一想，即便不是我，可心那样一个张扬的女生，又怎会没有办法接近一个她想接近的男生呢？可心的聪明是谁也比不了的。
4{你必须对我负责到底}
小线很贪玩，也很不认真，他收了我的钱，却没有做到一个导游应该做的工作。
他在随便带我外出了几次之后，又回到网吧打游戏，我在他家楼下等了又等，雨把我的衣服全打湿了都没看到他。
后来有人路过，对我说，小线在网吧呢。
我怒火燃烧，一下子冲到网吧，抓起正在打怪兽的小线，我说，你怎么这么不负责？
网吧里的人都抬起头来看我，他们起哄说，小线，你做了什么的对不起人家的事了？小心小优回来收拾你啊。
小线有些好笑地看我，他每次看我的目光都像在看一个闹脾气的小孩，他拍我的脑袋，指指窗外说，今天下雨，不宜出门。你生什么气嘛？
他吊儿郎当的模样让我恼了。
我关了他电脑的显示器，我说，我不管，我付了钱，这一个月你必须对我负责到底。
我不知道我怎么变成了这个样，自从半年前言一随着可心的离开而消失之后，我就变得暴躁易怒，对任何人都充满了警惕和不信任，我张牙舞爪，再也不是曾经那个低眉顺眼的小女生。
小线束手无车，摊开手掌说，好了，小姑奶奶我怕了你了。我带你去吃凉粉。
他带着我往外走，刚下楼梯，迎面走来三个混混模样的人，他们看了我一眼对小线说，你敢泡新马子，小优姐回来肯定灭了她。
这是我第二次听到小优的名字，她肯定是一个霸王级的人物，否则不会每个人提到她的时候都一脸严肃。
小线无所谓的拉起起我的手扭头就走。
网吧街一带都是密集的小吃，还有做工精致的裁缝店，他在一个裁缝店的对面找了一个摊位，冲老板说，两碗蜜糖凉粉。
路港小镇的凉粉和别地方的是不一样的，用一种只生长在春季的香草，加入野生薄荷做成的。
做出来的凉粉薄而透明，透着琥珀般的光泽。蜜糖口味的最好吃，我一口气吃了三碗。
小线眯气眼睛笑着从桌子上拿纸巾帮我擦嘴，他说，你确定你二十岁了么？怎么还像十二岁呢？
我哼一声，翘嘴郁闷的看他，他笑了，拍我脑袋说，傻妞，我这是夸你青春。
我说，听不出来。
有人从裁缝店里出来，她穿了红色的旗袍，拿着鹅黄色的丝巾，漂亮极了。
我羡慕的巴望，小线说，别看了，你这身材穿不了旗袍的？最多给你做身企鹅装。
我彻底生气了，我一骨碌就从座位上站起来，我说，你坏蛋。
他闷声低头吃凉粉，假装无视我的话。
老板过来说，小线，这个姑娘是城里来的吧，凶得很呐。
我的脸上清白一阵，只好坐下来，看我眼前吃凉粉快要笑喷的小线。眼睛瞪得大大的。
半响之后，小线说，好了，飞飞，我错了，我真诚地道歉。
天空暗了，他眼睛朝天望的样子像那些飞鸟的眼睛，干净没有瑕疵，期盼又有思念。
我说好，要我原谅你了，晚上罚你抄写我名字一百遍。
他在我身后说，你太心狠手辣了。
我说，是啊，我多么歹毒啊，你快找你那个小优来杀我啊。
说到小优的时候他停了停，欢快的眼眸掉了下去，我一下，就仿佛回到言一看可心的目光里，痴恋的，迷茫的，追随的。
那么像我。
5{我找不到他，你呢}
我爱过言一，我想没有人比我更爱他。只是这件事，除了我和可心，没有人知道。
我和言一的交集除了那个晚上我低头模糊的脸，就再也没有正式出现在他面前。
很多时候，我都是在角落里默默看着他，看着他爱着可心，从小被人寄养在亲戚家的姐姐。
她圆滑世故，小心为人，别人只觉得她乖巧懂事大方得体。
只有我知道，她的心理，已经被这么多年抛弃的仇恨装得满满，无法根除。
她接近言一，让言一疯狂的爱着她，让言一为她做很多事，她可以对他挥之来，挥之去。
她曾经让我打电话骗言一说她住院了，要他准备两万块入院费，言一气喘吁吁地跑到医院的时候，她就假装若无其事地给他打电话说，对不起亲爱的，我把愚人节记错了。
我对可心说，你能不能对言一好点，你能不能不要让他伤心难过。
彼时，她刷了透明水果色的指甲油，在用冷风机吹干，她转头，递给我一个明媚的眼神说，怎么，飞飞，你心疼了？
我说，可心，你怎么会是这个样子？
可心说，如果你也曾经被人抛弃了18年，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我要夺走你的一切。
这场局里，我最心疼的就是言一，他那么漂亮的男生，拿着口琴站在宿舍楼下吹音乐，冬天零下十几度，他差点被冻成一个雪人。
他的身体僵硬不会动弹，他手里拿着要给可心的蛋糕，人就直直的倒下去。
我抱着雪地里的他，第一次哭得那么伤心。
如果说，因为我的爱，才让他受这么大的苦，那么这么多的伤痛，我又要怎样还给他。
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不见他，不想他，忘记他。我天真地想或许，这样，可心才会放过他。
我在小线家看到小优的照片，我就想起了可心，她和可心不像，可是，那种凌人的气势却是一模一样。
我笑小线，我说，你喜欢这种类型的女生啊？
小线说，没办法，她非要我放我房间，要不就要杀我全家，我好害怕的。
我乐得哈哈大笑，小线靠在门边吹口琴，是那天那首换日线，调子简单，歌词冗长。
小线黑色条纹衬衫斜斜的被风吹了衣角，头发上是微微的黄，样子漂亮极了。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小优这样的女生会喜欢小线，小线确实是一个惹人喜欢的男生，精细的五官，动人的身材，摆到哪都是校草一枚，可惜埋没在了这个小镇上。
我说，小线，你和我说说小优吧，我想她若是要找人灭我，我也能死个明白。
小线把口琴拿来敲我脑袋，你是白痴吗？我不会让人伤害你的。
我心里一跳，这话颇具深刻含义，我问，你这话是表白吗？
这下换小线哈哈大笑，他说，你怎么想这么复杂，我只不过收了你一个月的钱，必须要对这笔钱负责啊。
我心理闪过一丝不爽，可是却又很镇定地说，有什么了不起，我只不过随便问问。
那天小线和我说到小优，他说，他欠了一大笔的钱被债主追，是小优帮他还的，小优最近去了外地，要不然他也遇不到我。
我说，这小优对你也真好，你一定要好好对她，别让她对我产生误会，否则我一定做鬼都缠着你。
小线一头倒在床上，声音低低的响，傻妞，我和你一样，也在等飞鸟的传说。可是我始终数不到9999只飞鸟，也找不到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前尘往事，不大不小，都与爱有关。我蹲趴在小线的床边，很温柔地拍了拍他裹在被子里的脑袋，他抖了一下，我能感觉他和我一样有一颗受伤的，易碎的，不信任爱的心。
6{雪菜下出现的小优}
飞鸟同时迁徙的时间会聚集在夏季末，那时候我和小线都能数到九千九百九十九只飞鸟，带着这个美丽的传说去寻找我们生命里丢失的那个人。
在夏季末没来临之前，小线在我的强迫之下，无奈的带我去爬了山，摘了果子，我还买了两双梨花木拖鞋，整天穿着在房子里跑来跑去、
我拉小线来帮谭婆婆腌制雪菜，我们坐在院子中，把雪菜洗干净了放在木头夹子上晒，小线往缸里倒冷开水，我把调料放进去。
谭婆婆眯眼说，你们真像我的儿子和媳妇。
我和小线的脸同时都红了，我说，婆婆别乱说了。
小线补充，就是就是，她一副未成年样子，我不喜欢的。
谭婆婆说，你们小孩子就是嘴硬，我这么大岁数了还能看错？
我很尴尬地站在那里，小线靠过来说，小媳妇，不好意思了？
我拿起还淋着水的雪菜从他脑袋上砸过去，他一躲，雪菜正好砸在刚进门的一个女生的头上。
一棵绿色的雪菜，还淌着水，就这样顺着女生乌黑的头发，凌厉的大眼睛这么流了下来。
你搞什么？女生大喊，扯掉头上的雪菜。上前就要揍我的架势。
她的巴掌没下，被小线一把抓住他的手，他说，小优，这是我朋友，她无心的，你别生气。
小优，是小优。
我从小线扬起的手下去看小优，她穿妖娆的绿色短裙，黑色长袜，上面是白色针织小衫，皮肤在阳光下，嫩白得很。但是目光气焰很盛，那么像可心。
她是谁？小优的目光略过来。
飞飞，我叫飞飞。我主动和她打招呼，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路港小镇不大，却也不小，我想平安看完飞鸟后离开，还是别得罪她才好。
是不是让你欠了一屁股债的老相好？小优问。
嗯……我是来看飞鸟的，看完我就走，你不用担心的。我很善解人意的主动站出来。
飞鸟？又是飞鸟？我们这个镇总喜欢搞一些无聊的宣传，难怪现在不三不四的人来了这么多。我看得出小优很愤怒。
小线转头对我说，飞飞，你不是说我要对你负责的么？怎么一有恶势力出现你就屈服了呢？不是你作风啊？
小优本来有点恢复的神情在小线一句话之后，又朝我刮了过来，夏天的冰刀，真的很恐怖啊。
我假装无视，我说，我做饭去了，你们自便。
晚饭是在谭婆婆家吃的，我做的饭菜，小线吃得很欢，不停地给我夹菜，不停地催小优吃饭，飞飞做饭超级好吃的，你尝尝。
小优的脚在饭桌下狠狠的踩我好多下，我吃痛屈着脚，心理骂了小线千百万遍，然后一直扒白饭。
我有些惶恐，我害怕小优这个大姐大会对我下毒手。可是还好，她还没机会下毒手，就被几个人叫走了。
我洗碗的时候心里还存有余悸，我说，小线，我准备走了，飞鸟不看了，我觉得小优快要对我动杀机。
小线拿着洗碗布在转，他说，我就是想和她表明清楚，我真的不爱她，也不值得她爱。
可是，你爱谁呢？我突然脱口而出。
我关了水，在擦手，他幽幽地说，飞飞，我常常觉得你面熟，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我说，这种台词不是见面第一次用的么？你干什么现在拿出来玩，很无聊耶。
小线走之前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叫换日线吗？
我摇头。
他说，因为我希望我可以变更日期和时间，变更爱我和我爱的人。很可惜，我做不到。
那天晚上夏季出现一颗短暂的流星，我拉着小线一起许愿，我没有许我要找到言一，我许的是，小线能找到他爱的那个女孩。
许完愿我去看他的脸，他也俯下头看我，皎洁的月色没有染半点尘埃，小线微微低下头，我靠在木门边，一动不敢动。
他伸出手将我揽到怀里，月光有点凉，我们是两个找不到爱人的人，我们需要彼此依靠，寻找温暖。
我紧紧地抱着他，像是消失了半年的言一又站在我的面前，他看不到站在门后的我，他对可心说，从今天开始，祝你幸福。
可心隔着门开始哭，言一没有转头，时间怎么转，都不可能让一个伤透心的男生回头了。
7{简单的真相}
飞鸟要开始迁徙的第一天，小优来找我，她开门见山，她说安可心是你姐姐吧。
我不必隐瞒，我说是。
小优挥手就给了我一个巴掌，她说，你姐姐还骗得许言一不够，你还要来再骗一次么？
我摸摸出了血的嘴说，你都知道了？
你有什么目的，快点说，否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小优很维护许言一。
我从包包里拿出一张五十万的支票，我说，我要数完明天的飞鸟，我就离开。这里面的钱，麻烦你帮我还给许言一。
五十万，是可心从许言一那里骗走的，许言偷偷抵押了父母留给姐姐在景安的小小婚房取得了五十万给可心。
可心骗他，母亲病重，许言一那个傻瓜，用了这样一个方法，来交付了信任。
可心拿了他的钱，和别人去了西班牙，她和许言一说，你是傻瓜吧，我一直都是耍你的。
为什么？许言一问。
为了抢飞飞喜欢的一切，你只不过是一部分。
许言一伤心的样子绝对是这世界上最华丽的失落，不带一点感情的，撕裂了自己内心那么久以来的爱和希望。
我在木门后面看得清清楚楚，他走了之后，我哭了三天，去学校就听到他退学的消息。他和我这漫长又悲伤的暗恋一样很快消失在我的面前。
我一直都知道他在路港小镇，守着那个关于飞鸟的传说。
他那么孤独，那么寂寞，那么的沉沦自己。
我的到来，只是希望陪他一程，这一段路，我希望有一程的美好记忆里，是我给予他的。
8{我们两个加上19998，正好两万只飞鸟}
他叫小线，我还是叫他小线。
他给我买了大大串的贡丸烤肉，有很多香芝麻和青釉的味道，我吃一口，他吃一口。
我们坐在海边，认真的开始数飞鸟，我们的手握在一起，仿佛就是一对非常相爱的小情侣。
我想，如果一开始，我也可以和可心一样，骄傲的出现在他面前，那么，他是不是可能会转头，突然看到我。
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数着数着飞鸟开始嘤嘤哭泣，我说，飞鸟太多，我数不过来。
他搂着我的脑袋说，傻瓜，我帮你数，我数19998只，帮你愿望一起实现。
我转过身，用力地抱着他的胳膊，眼泪大滴大滴地落到他的脖子里去，我说，有了你，我不要九千九百九十九只飞鸟。我只要你，许言一。
小线的脊背僵硬了一下，随后又是柔软的手放在我的头上，他说，我就说让你别在这一个月爱上我，现在都舍不得了吧？
我歇斯底里地哭，整个人抽搐。
小线抚摸我的头发，他说，飞飞，从你来的第一天我就知道是你，虽然我只见过你一次，我装着不认识你，是想看你到底来的用意是什么。
谢谢你陪我这一个月，谢谢你把我从记忆的痛苦里拉了回来，我们都不数飞鸟了，其实我们就是两只飞鸟，加在一起，正好是两万只飞鸟。
9{带着美好和爱，穿越换日线}
我没有问小线爱不爱我，爱对于我们来说，说和不说都不是那么重要了，我并没有数到9999只飞鸟就离开了。
我记得可心送给我一只白鸟的时候对我说，我希望你能自由自在的飞。
我只是来圆我18岁开始到20岁结束的一个梦，谢谢你给予了我这个梦的美好。
我在海边买了一只飞鸟的玩具，坐上了回景安的火车。
MP3里放进《换日线》的歌。张智成唱：初见面到相恋的痕迹，我怎么忍心删去，你就要往陌生的天空飞去，天知道我会多想你，当飞机越过伤心换日线，天空只留下寂寞无声的盘旋，时间它能不能倒退一点，停格在你晴天笑脸，你的心飞过伤心换日线，今后我们的世界地球各一边。
我想起从小被人抛弃的可心，我的姐姐，她恨我们所有人，她一开始是想报复我，可是后来，她还是爱上了你。
她要你好好的忘记她，她选择了一种很糟糕和决绝的方式离开你。
我不怪她了，请你，也不要责怪她。
换日线是一条国际日期变更线，飞鸟是在这线上带着我们思念远走高飞的寄托，我爱上你，思念你，寻找你，最后，只能穿越你，离开你。
我相信你会走过痛苦，你会相信这个世界上还会有爱。
你干净的目光在看向换日线的时候会想起爱过你也你爱过的女孩，她们带给你的不只是痛苦还有美好，你会渐渐成长成健硕的大鸟，随着四季的改变，肆意的远走。
我也会带着你给我的爱和美好，在看向天空的时候，落下思念的眼泪。
作者后记：
我对小镇似乎有种近乎病态的迷恋。
尤其喜欢古镇，江南的古镇，小桥流水，青石板路，天青色的烟雨，一切都诗情画意得不像样子。
而飞鸟这篇文里写的小镇却只是个很普通的小镇，因为有了飞鸟的传说变得与众不同。
在喧嚣的大都市生活久了，很多人都向往那样一个静谧安逸的地方，窄房，小楼，沿河叫卖的小玩意，仿佛置身在其中，整个人都变得小资起来。
大家都说旅游可以洗涤心灵，尤其是在大城市生活惯了之后，这样的悠闲时光，真叫人流连忘返。
其实无论去哪里，都不重要，只要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哪怕穷山恶水，只要两人相依相伴，都像是去往幸福的天堂。
如果有空，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带上自己心爱的人，就算只是坐在海边数数飞鸟，依偎看日落斜沉，都会觉得是一种幸福。

第3章 摩天轮之灯
停转在爱河天际，唯一不灭的光线，那是每个人心底的摩天轮之灯。
1{香水}
十七岁那年，我刚学会画指甲油，在离学校不远的地下商场打折时看到的。卖指甲油的小姐不停地怂恿，她说小姑娘你手这么美丽，不擦指甲油多可惜。
女孩子果然经不起别人拍马屁，我拿起一罐玫红色的指甲油，放在明晃晃的灯下--哗，珠光粉透过瓶子，洒落满眼的霓虹。
同时，我也看到了他。
他在商场的另一端，拿着一只香水瓶子，安娜苏的粉红色头像遮住了他一半的脸颊，却露出他清澈如水的眼睛，他的睫毛像是两把扇子，扑腾一点点光影，打在瓶子的身上，娃娃头的眼睛都变得娇羞了。
我突然想起了摩天轮在夜晚里的灯，闪烁却又不乏温暖。
这个男生长得真好看。我放下指甲油的瓶子，假装无意地走过去，我听到他对导购小姐说：“这瓶香水女孩子会喜欢吗？”
导购小姐甜美地点头：“保证女孩子喷了之后会爱上它的味道。”
我听完之后，大为失落，转身走到刚才卖指甲油的地方，随手抓了几瓶指甲油，恹恹地付了钱。
2{我和任何人都没时差，我就是和课堂有时差}
我涂着鲜红的指甲油去学校，还没走到校门口就被检查的老师逮个正着，他按住我的手说：“你是几班的报上名来。”
我嚼着口香糖，穿着超短裙，鞋带是彩色的，指甲鲜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路人对我望而生畏，老师对我咬牙切齿，别人当我是景美高中的污点，我自认为是美丽无比的风景线。
我的同桌许小美每次在我进教室前都要把三八线补一遍，她生怕我越过了她的线她就会得H1N1。
许小美总觉得和我同桌是她生平最倒霉的事，她怕我带坏她，打她，骂她，给她灌毒药，总之就是觉得我会对付她。
她几次三番和班主任要求换座位班主任都没答应，她就一度怀疑班主任对我没安好心想借机巴结我。
其实她太抬举我了，我和外界传闻的一样，不过凭着家里有两个臭钱，给学校捐了电脑和空调，让大家在享受上网和空调的同时也不忘我这个善人。
所以他们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用人家的手短，但其实心里最瞧不起我这样的人。
虽然我只有十七岁，但是我知道的不比二十七岁的人少，都说90后的孩子早熟，酷爱非主流热爱自拍惯用剪刀手，永远露出迷蒙的表情嘟嘴装无辜。
我是90后，但是我不非主流，我热爱剪刀手，但是只用来对付金雅惠。
我对付起金雅惠，从来都是真剪刀，用手多疼，利器最顺手，一扎一个准，扎得金雅惠满公寓乱叫。
下课的时候我才从睡梦中醒过来，耳朵里BY2的声音还在，哎呀哎呀没时差。我和任何人都没时差，我就是和课堂有时差。
许小美正在和几个女生炫耀自己新买的手机。
“索尼901I，我哥哥去香港的时候给我带的，还有3G功能，可惜我们大陆还没有这个业务。”
另一个女生说：“好漂亮，很贵吧？”
许小美一脸得意：“四千多港币呢。”
我看一眼，插话：“得，淘宝上才九百多，不包发票八百多，你唬谁呢？”
“你乱说，就四千多。”许小美急了，她气我当场没给她台阶下。
“不信你们上网查。”我转过一边，继续睡觉，BY2的声音太有爆发力，可以让我忽略许小美讨厌的声音。
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摩天轮只亮了一盏灯，一节不清晰的车厢里，是一张好看的脸。
是他。那个掩藏在安娜苏身后的脸庞。他居然入了我的梦里来，真要命。
3{每次把金雅惠气走，我都心情愉悦，像打了一场胜仗。}
今天回家，金雅惠给我做了很多菜，全是我爱吃的，我很狐疑地吃了两口，看到金雅惠眉开眼笑地问我：“多多，好吃吗？”
我受不了金雅惠露出慈母的笑容，这和她一身的职业套装非常不协调。
我记得她第一次和余简生一起回来的时候，就是用这样的口气，低着头看我，摸摸我的头说：“你叫多多吧？你爸爸说你喜欢洋娃娃。阿姨给你买了一个。”
我从她看余简生的眼神中知道他们有猫腻，其实和余简生有猫腻的人何止一个，我从小就是个敏感早熟的小孩，我见不得别人用唬小孩子的口气和我说话。
我把洋娃娃拿下之后转身就在房间里把它的衣服剪了个稀巴烂。
那是一只会说话的娃娃，其实就是中间装了个录音机，你按一下它的手，它会录音一分钟。
于是我对着那只没有了衣服的洋娃娃不停地重复说：“想做我后妈，做梦。”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我把它挂在客厅最显眼的位置，我时不时地按它的手，它一遍一遍地重复，想做我后妈？做梦，做梦……
第一次金雅惠按它的时候被我的声音吓了一跳。我看着她刷白的脸，突然很得意。余简生骂我不懂事。我才懒得管他。
我不懂事是公认的，但是你想给我找个后妈，住我妈妈曾经住过的房子，绝对没门。
金雅惠是待在余简生身边最久的女人，以前好多个还没进门就被我吓跑了，只有金雅惠百折不挠，我想这可能和她的职业有关。
她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律师，专门打经济案件，这类案件的女律师不多，所以她的名气最大。
她每周都在电视台做法律知识解答，电视机中的她化很浓的妆，声音字正腔圆，说起来一套一套。
我断定她把我当成一个最难搞的案例，每次教训我的时候都喜欢搬出一套法律公文，归纳总结好几点。
每当这时候我就没有好脸色，我说你怎么不打婚姻官司啊？我第一个做你生意，你想谋我妈的位你做梦吧你，想教训女儿自己生一个去。
那时我突然自创了人生的第一句名言：想做人后妈还希望孩子听话，想得倒美。
所以我没理她，继续夹鸡肉吃，像是鸡蛋里挑骨头：“这只鸡好老，难吃死了。”
“为什么你对我总是有敌意？”金雅惠问。
“你错了。”我纠正她，“我对任何人都有敌意。”
“包括你爸爸？”
“你别企图挑拨离间。”
“你为什么总是这样？我们不能做朋友吗？”金雅惠无奈。
“我高攀不起你金大状。”我讽刺她，然后擦手，起身，上楼。
我和金雅惠对峙很久，大约有三年之久，她孜孜不倦地把自己的青春都耗费在余简生身上，她以为她搞定了我就能让风流花心的余简生浪子回头发现她是贤妻良母，谁知道我每一句话都和她对着干。
余简生外面歌星模特照样个个风生水起，她搞不定我也搞不定余简生，但是她依然没有放弃努力，仗着余简生女朋友的身份对我实施糖衣炮弹。
她简直开玩笑，她不想想我余多多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城中富豪余简生是我亲爹，我还能被你一两碗鲍参翅肚，一两句虚言假笑收买？
没一会，我听到吴阿姨关门的声音，她上楼拍了拍我的房门说：“小姐，你最爱吃的草莓吃不吃？”
金雅惠走了，我什么食欲都来了，我立刻拉开门端起草莓塞进嘴里。每次把金雅惠气走，我都心情愉悦，像打了一场胜仗。
4{我妈妈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
元宵节那天，我又看见了他。
他这次在河对面，拎一盏八角灯，灯面上有许多的美人绘。他提起灯笼，微微地笑。他有一双丹凤眼，橘光之下，竟也是迷人的。
在着名的旅游景区孔子庙，所有人都提着一盏灯笼，余简生站在我旁边，他征求我的意见：“多多，买哪一盏？”
我没回答。
余简生看看表，有些急了：“爸爸晚上还有事，陪你放完灯就要走了。”
“这么急？赶着去泡妞？不怕金雅惠和你闹？”我应他，但是目光没有离开那个男生。
“这孩子，没大没小，大人的事，你别管。”余简生推我的脑袋，一点都不温柔，急得跟个猴子似的。
留住人也留不住心，是亲爹又怎么样？女儿不如情人好，这个女儿不贴心，不撒娇，没有童真，还时不时拿话噎他，冷不丁给他脸色看，如果不是他没法再生孩子，估计我也是讨饭的命。
“走吧走吧。”我对余简生挥挥手。
他如释重负，在我脸上狠狠亲一口：“爸爸明天给你买新衣服。”
我看着余简生离去的背影叹气，想到和情人相会，真是比天都大，可怜的金雅惠。
等我把头一扭过来，那男生又不见了。我很失落。
到放孔明灯的时候，情人双双对对，家庭和和睦睦。
我记得最后一次来放孔明灯是在十岁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坐着花船，孔明灯升上天的时候我看到妈妈闭着眼睛许愿。
河灯的倒映下我看到妈妈美丽的样子，暖色改良旗袍，耳边两挂红宝石耳环，美眸似秋水，面容娇媚，就连身段都是柔美的。
余简生在一旁看着她，那眼光，那表情，谁看了都说他是痴心不悔的好男人。我妈妈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余简生说的，要不当年他也不会为了她放弃两卡车美人娶了妈妈，又为了表示痴心在妈妈生完我之后立刻结扎。
谁又能想到在妻子死了一年之后他就能立刻抚平伤痛另结无数新欢呢？听说这是富豪从小就会的本事，不知道是真是假。
孔明灯一个人放是很无聊的，所以我看别人放的时候心里一直在悲春伤秋，我沿途走了几步，突然看到有一个穿得黑漆漆的男人拿了一筐子东西蹲在角落，我走过去问：“这是什么东西？”
男人看见有生意来，立刻从篓子里掏出来给我看：“小白鼠。”
“拿来干吗？做试验？”我开玩笑。
“拿来吃啊，听说城里人最爱生吃小白鼠，一夹，一沾，一咬，有意思得很。”男人一笑，露出了白色的牙齿，真恐怖。
我掏出几百块：“都买了。”
“小姑娘喜欢吃小白鼠？”他好奇。
我也不和他说实话，骗他：“没呢。我爷爷是教授，专拿小白鼠做试验，我买回去给他用。”
他高兴坏了，整个篓子都送给了我，还给我留了个名片让我下次务必找他。
我点头，转身就把名片丢了，这下太帅气了，别人拿灯我拿篓子。
我走回放孔明灯的地方，满天空都是孔明灯，我恨恨地想，它们也不怕大气层污染，我突然萌生歹念，我把篓子一掀，小白鼠就撒了欢地开始满地窜，有人开始感觉到脚发痒，后来看到是小白鼠都开始失声尖叫，特别是女的，尖叫声回荡在整个秦月河，漫过了九转十八弯的回廊。
一时间场面混乱，人群拥挤，城管也束手无策，大家更无暇顾及孔明灯落在哪里。
我笑得前俯后仰。
这时候突然有个人喊：“大家别慌，这只是普通的小白鼠，没什么好怕的，大家把它们抓住，喜欢的可以带走，不喜欢的统一放到城管的袋子里。”
真不知道谁这么讨厌，但是他的脸埋在一片阴影里看不出个所以然，大家渐渐安定下来，有男生开始抓白鼠了。
游戏结束，我慢慢走到一座凉亭休息。
5{你买一盏孔明灯送我吧}
前面笑得太过疯癫，没想到出了一头汗，我拿着手帕扇啊扇，有个男生突然坐到我旁边，他说：“那些小白鼠，是你放的吧？”
这下我看到他了，我认得他的声音，但是当他的脸和他的声音结合的时候我突然吓了一跳，那个狐狸精一样神出鬼没的男生，他用那双漂亮的丹凤眼盯住我看。
我不应该撒谎，但是我撒了谎，我以非常本能的反应回应：“不是，我也是受害者。”
他笑，他笑起来都那么漂亮，他说：“你小小年纪撒谎都不脸红，我刚才看到你买小白鼠来着。”
原来他从我买小白鼠开始就注意我了，我也不想装了，但是我想逗逗他，我凑过去，靠他非常近，我说：“这位哥哥，你怎么知道我没脸红？我就是看到你才失手了嘛。”
他的身体往后倾，他说：“又瞎说，你放完小白鼠才看见我，你怎么赖我头上？”
我再度靠近他，我说：“你又冤枉我了，你刚才不是在念河桥那边买了一只八角美人灯吗？我看你一眼，被你俊美的样貌吸引了，这才手误，你说赖不赖你？”
我心里笑得肠子都要打结了。我看到他的脸色越来越红，讲话结结巴巴：“我，我……刚才……是买了一盏美人灯。”
看来他还很青涩，我假意拍拍他的肩膀说：“今天都是你的错，怪不得妹妹我，作为赔偿，你买一个孔明灯给我吧？”
说完我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他终于发现我在开他玩笑，他站起来，指着我说：“你这丫头，年纪不大，机灵鬼一个。”
我偏过头假装撒娇地说：“那你买不买呀？”
他忍俊不禁地说：“买买买。”
我也笑，他真配合。
夏洛伊给我买孔明灯的时候说：“你怎么都不怕陌生人，如果我把你骗走卖了怎么办？”
我说：“你以为现在的小孩子还是你们那个年代的啊？我们不怕陌生人，我们怕的是寂寞。”
夏洛伊不言不语，盯着我看。
那天的孔明灯真是好看，我买了一个最大的，风一来，慢慢地飞到半空中去，我再也没关心大气层污染的问题。夏洛伊说：“如果这时候我放一群小白鼠……”
我瞪他一眼：“我踩死它们，再把它们挨个踢到秦月河去，第二天小白鼠的尸体漂满河。”
他皱眉：“你真凶残。”
我不理他，继续许愿，许什么呢，余简生依然爱妈妈，依然爱我，金雅惠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许小美早日得H1N1，呸呸呸，我真恶毒。想到许小美我笑了。
夏洛伊问：“你许了什么，笑得那样开心？”
“我笑我自己许了好多愿望，不知道哪个会实现。”
“你真贪心，我只许了一个。”
“是什么？”我急问。
“不告诉你。”他故意吊我胃口。
夏洛伊，就是那个我在商场里看到的买香水的男生，就是那个提一盏灯笼像聊斋里面的狐狸精一样出现的男生，就是那个在梦里陪我坐摩天轮的男生，我就这样认识了他。
6{对他只有大哥的情谊}
我这人没什么优点，用老八的话说就是知情识趣，该出手时就出手，该退出时就退出，绝对不给人添乱。
当然，老八这是指我在对待朋友上，他曾经看到我对待余简生和金雅惠，把他们闹得鸡飞狗跳，他惊诧地竖起大拇指说：“你是我大姐，你是我偶像。”
老八是附近技校的学生，无父无母，从小在舅舅家长大。
他学的是机电维修，大我两岁，高一暑假那年在他舅舅的二手旧货店里当学徒，第一个单子就是接的我家的空调维修。
家里新请的司机那时可能是从乡下来的，找不到好的维修公司，就随便在路口找了一间。
老八到达我家的时候余简生正拽着我的头发作势要打我，起因是我把金雅惠的鞋跟割断，害她一走路，摔了个骨折。
谁让她总穿八厘米的鞋子假装身材窈窕，余简生知道了非逼着我去医院和金雅惠道歉，我不去，他拽我，我就踢他，踢脏了他一套阿玛尼，他立刻暴跳如雷一把揪过我的头发，手就要下来了。
我仰着脸说：“你打呀，往死里打，打死了再也没有人和你作对，没有人阻止你再婚。你称心如意了？”
余简生看着我，眼神软了，他说：“多多，你为什么变成这个样子？”
我甩开他的手，看到楼下眼睛都看直的老八，我说：“你是不是修空调的？我都快要冻死了，还站在那里干吗？”
我丢下走廊上的余简生，带着老八进房，抄起桌子上的大罐子喝水，老八贴着房门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眼神恐慌。我当场就乐了。
他后来告诉我，他当时被我的气场吓坏了，怎么说他也是一个在社会上混的人，真不知道怎么还能被我一个小丫头吓住。
老八的维修技术非常烂，他不知道给空调里灌了什么东西空调变成只出暖气不出冷气了，他还假装没事地拍拍我的肩膀说：“不用担心，等夏天来的时候我保证给你弄得只出冷气不出暖气。”
搞得我极想抄家伙揍他。
老八为了道歉，请我去看他们街舞的表演，全是一些大家眼中的不良少年，染头发，戴鼻环，脑袋放在地上转十几圈也不头晕。
很强大，很刺激，也很有趣。
我喜欢和老八交朋友，他这个人够义气，够大方，从来不占别人便宜，认准了一个人，就掏心掏肺地对他好。
基于老八这么多优点，于是我就认他做了大哥，生活中偶尔有个去处也不错。
老八现在读高三了，前段时间在迪吧不知道吃罪了哪个大哥，被人捅得去了半条命，尽管这样他都没死，在医院哼唧了一个月又大口大口吃肉了。
7{我们都找不到从前的自己}
我买了大束的康乃馨去看他，他正在喝着鸡汤，脚跷得像个大少爷。
我说：“我差点要把康乃馨换成菊花去坟头祭拜了。”
他说：“有这么咒大哥死的妹妹吗？”
我坐在他床边给他剥橘子，我说：“你死不了，你这人一辈子啥也没有就是命长。”
他又喝一口鸡汤：“我这是命硬，从小他们就说我克死父母，这样的小孩能容易死吗？”老八说起这个总是很淡定，我听了心里不是滋味。
我说：“行了，别哭身世了，你哪来的钱住这么好的病房？”
老八得意地转了转眼珠说：“我救了我们少爷一命，你说他们给我点好处是不是应该的？”
“你什么时候有少爷的啊？你以为在拍电视剧啊？”我笑。
“新认识的嘛，来头可不小，那天在迪吧有人要捅他，还好我眼明手快，立下了汗马功劳。”
“行了，就你们那个不良帮派，早晚有人收拾你们。”
“华少爷他们现在做的可是正行生意，人家是刚从旧金山回来的海归好不好，帅得啊，包你看了流口水。”
“你别以为我年龄十七我就是天真的小萝莉了。”我脑袋里闪过夏洛伊的脸，谁能比得过夏洛伊的那张完美的脸，真是开玩笑。
“你不是少女，你是大姐。”老八接过我剥的橘子。
我站起来，把窗帘拉得开开的，曾经这间医院是我常来的地方，从妈妈得癌症开始，我就常常放学时来这里，下面的一花一草我都和妈妈看过，每一股味道都曾伴我入眠。
那时候我以为妈妈只是胃出血，很快就会好的。
我每天都把自己的作业带给她看，拿着小凳子把作业放在床上写，我想陪着妈妈，做她的精神支柱。
可是最后，她还是死了。
她死的那天，我看到她的手里还紧紧攥着我前天给她摘的小黄花，她死得很安详，脸庞依然美丽动人。
从那天开始，我失去了我心底最爱的那个人，我觉得一切时光和过去都停止了。
我和余简生都改变了，我们都找不到从前的自己。
8{我想打电话找他}
我曾经一度想打电话给夏洛伊，可是好几次号码拨出又放弃了。
他那天和我分别的时候说他在楚瑞学院上大学，让我有事可以找他。
可是我有什么事呢？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感觉他只把我当成小妹妹。我又不是余简生的脾性，换女朋友和换手帕纸一样迅速。
还好秋季校运会来了，但是这次班级的同学突发奇想，改变策略，他们说：“校运会完的那天我们去修葺后的游乐场玩吧？听说摩天轮刷成了淡蓝色，非常漂亮。”
我撇撇嘴说：“我可不去，没意思。”
许小美她们一听我不去，兴致顿时上来：“那太好了，我们去吧，大家报名。”
她们视我为瘟神，我不去她们才兴致勃勃地说要去，但是我绝对不会因为她们排挤我我就低调了。
校运会那几天，我都在老八的学校里溜达，他们学校的男生站在楼道上，对我猛吹口哨，我穿着景美高中的制服大摇大摆地在老八的机械教室门口和他打招呼。
我说：“哥哥，我晚上去你家玩吧。”
整个机电班的男生都从机器中抬起头来对老八起哄。
老八知道我故意闹他，他走到我跟前，一只沾满机油的手冲我扬过来，我开始满走廊大跑，边跑边喊：“老八你混蛋。”
老八一路追我到门口，才叉着腰说：“让你别上我学校找我，你干吗呀你？这里全是豺狼你懂不懂，你一水灵灵小丫头当心给他们生吞活剥了。”
我说：“老八我无聊，你晚上带我出去玩会儿。”
“晚上不行啊，晚上我要去见华少爷，他给我安排好差事。”
“什么不良行动？”
“说了多少遍我们转行了，现在是正当生意。”他又说，“好啦，别不高兴了，周末我再陪你好不好？”
全景安唯一一个朋友都弃我于不顾，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我想起许小美她们那张兴致勃勃的脸，我又歹念横生，晚上我也要去游乐园，我要和她们好好相会，我要吓死她们。
9{我像迷途的孩子，找不到未来的路}
晚上八点钟的游乐场，最后一组票售罄，许小美她们的第一站是鬼屋，我悄悄跟在她们后面，等她们进去之后我也进去。
里面的鬼都是人扮的，但是胆小的女孩子还是尖叫连连，这里面属许小美的声音最大，有一只鬼从棺材里跳起来，我一个迅速把棺材盖敲在他的脑袋上，那只鬼大喊一声，吓死一片女生。再一只鬼，把长长的舌头吐出来，我把他的舌头一拔，放在自己的舌头前，拿手机灯打着脸，去拍许小美的肩膀。
许小美尖叫一声，脸色发白，眼泪都吓出来了，等到了门口，所有“鬼”的道具都被我扯了个遍，我的心情真愉悦。
大家跑到外面才发现我的存在。
“余多多，你怎么也来了？”
“许你们集体来，不许我单独来啊？游乐园是你家开的？”
“谁告诉你我们的时间？”一个被吓得魂不附体的女生问。
我故意指指许小美：“小美说的呀，她可是我的好朋友哦，你们不知道而已。”
许小美在我的祸害下，立刻成为众人的箭靶，最后大家一直鄙视她抛弃她唾骂她，连走的时候都不带着她。
许小美愤怒的地蹲在地上对我吼：“都是你都是你。”
我觉得她很可怜，但是我绝对不愧疚，我拍拍她的脑袋告诉她：“你看吧，这就是你们的友谊，只要一个谎言，就没有一个信任你的人，看清楚了，以后学聪明点。”
我语重心长地教导完许小美，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摩天轮的灯开始亮了，它比七年前的光更加绚丽。
在摩天轮的灯的方向，有一个男人朝我这边看过来，立领的夹克，黑色长裤，大花格子围巾，朋克的打扮，很潮流。
他用左手抚摸着右手食指上的戒指，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他眼睛是邪气的，挂在他算是俊逸的脸上很妖媚。
他斜着嘴冲我笑，真像某某门事件的男主角。他很显然看到了刚才的一幕，我应该收他一点观赏费的。但是我不缺钱，我也没空和他周旋。
我奔去摩天轮，大家三三两两上了车厢，到我的时候，工作人员问我：“你就一个人吗？”
我点头。
“可是我们车厢最少坐两个人。”工作人员对后面排队的人喊了一句，“有没有单独一个人的和这位小姑娘坐一起。”
没有一个站出来的人。工作人员抱歉地说：“小姑娘，你等下一批什么时候有人来了，你再上好吗？”
“凭什么啊？我买了票排了队，凭什么一个人就不让我上车了啊？”我从来都是得理不饶人。
“这……”工作人员为难。
“我们是两个人。”一道很有魅惑力的声音响起，旁边突然站着刚才看我的男人，他最少一米八五，他的下巴有微微的胡楂，在黑夜里散发着很嚣张的气焰。
他笑得灿烂，仿佛和我很熟：“刚才我和我朋友吵架呢，我们是两个人。”
工作人员松了一口气：“难怪小姑娘语气不好，快上吧。”她开了车门。
他笑着冲我说：“上车啦，小妞。”
我瞪他一眼，谁是小妞？肉麻当有趣，白痴当幽默。但是目前我要他做我的踏脚石。所以我很淑女地微笑，上了车厢。
一到车厢我就推开他，自己找了个位置坐。
他坐在我对面，他说：“你胆真大，敢和陌生人一起坐摩天轮？”
我说：“人总要有点冒险精神人生才有意思嘛。”我转过脑袋不去看他，摩天轮一点一点地升起来，它的灯似一簇一簇的烟火，拢在夜幕中，像永不熄灭的灯塔。
我看到玻璃上自己的眼睛里没有了小刺猬的眼神，我的眼神那么柔软，和余简生每次无奈的时候一模一样。
我想起了我们一家三口一起坐摩天轮的时光，那时候妈妈说，摩天轮是永不熄灭的灯，照亮我们心里永恒的善良。
那个男人走到我的旁边，声音低沉地问：“你在思念谁？”
我的眼泪一颗一颗掉了下来，谁也不知道今天其实是妈妈的忌日，我只能来这里，纪念和她在一起的曾经。
男人轻轻地拍我后背，声音是柔和的，他说：“想哭就哭吧。”
我一个陌生的触碰，却让我感到了温暖，我的眼泪掉了下来，把对妈妈的思念一点点地哭了出来。
夜消融了月，灯又照亮了光，我像迷途的孩子，找不到未来的路。

第4章 摩天轮之灯
摩天轮的灯一直都在，在我的心底，它终究帮我照出善良的美好。
1{我知道，余简生是在思念妈妈}
房间里一片漆黑，只听见嗖嗖的凉风隔着窗户吹打在玻璃上，我左顾右盼，用人们都睡着了，还好，余简生不在，我放松紧张的心情，大踏步地走。
我的脚被不明物体绊到，我低下身来一看，原来是余简生像只死螃蟹一样横躺在客厅。
我蹲下去，月光打在余简生的脸上，岁月永远带不走他的俊美和潇洒，他就是闭着眼睛，都是好看的。
这是我的爸爸，和我并不相似的爸爸。他不知道从哪个情人那刚回来，兴致这么高。
我拍拍他的脸，我说：“喂，别睡在客厅，难看死了。”
余简生半眯着眼睛看我，努力地撑起身来，他伸手抚摸我的头发说：“清儿，你来看我了吗？”
清儿是妈妈的名字，这下我断定余简生醉得不清，我狠狠地敲他的头，我说：“清你个头啊，我是多多。”
余简生一听到我是多多，宽大的手掌在我脸色捏来捏去，他笑了笑说：“多多，你为什么总是和爸爸作对，你为什么就不能乖呢？”
这个问题余简生问过我很多次，我觉得我无须回答，可是今天他拉住我的手，眼神是忧伤的，他抱了抱我，说：“多多，你恨我，你恨我是不是？”
余简生很久没有抱我了，我常常能在路上看到他怀抱各式美女，所以我很讨厌他的拥抱，我推了推他，推不动，只好好言相劝，我说：“爹地，我快被你勒死了。”
我以前只有在开玩笑的时候才叫余简生爹地，余简生说这太崇洋媚外了，还是叫爸爸好。
可是今天余简生突然像个小孩子一样哭了，边哭边说：“清儿，多多又叫我爹地了，你知道她已经多久没有这么叫过我了吗？清儿，我想你。”
天哪，天哪，余简生他还让不让人活了，在死人的女儿面前摆什么痴心啊。
可是为什么，我一听到余简生用这样的声音说话的时候，我的眼泪又控制不住地流了下来。
这是一个注定流泪的夜晚，送我回来的男人说，你是一个脆弱又坚强的小孩。
他长了一张和余简生一样薄幸的脸，我把鼻涕和眼泪蹭得他一身都是，样子一定难看极了。
这一天悄悄地过去了，谁也不知道这一天发生了什么，昨天和今天又有什么不同，可是我知道，余简生还是在思念妈妈。
和我一样，没有改变。
2{被打是她活该}
许小美在被我陷害之后遭到了同学们的排挤，她每天用眼睛斜视我一万次。
我当然是不会害怕的，我还故意热络地拉着她的手说：“小美啊，这周我们去逛街吧。”
许小美对我又害怕又讨厌，她不敢当面忤逆我，只能很抑郁地说：“这周我哥哥要给我补课。”
学校的电视上，我看到金雅惠的脸端正地出现在电视机前面，老师说同学们要多看看法律节目，增加自己的法律意识。
“这律师可真漂亮。”大家都在夸金雅惠。
抛开成见不说，金雅惠长得确实不错，柳腰细眉，眉目传情。出得厅堂下得厨房，挺实惠一老婆，搁在平常百姓家，绝对炙手可热。
可是谁让她非对余简生这个花心男人痴心不悔呢，难道真的是觊觎他的万贯家财吗？难道嫁入豪门失去尊严做人后妈她也甘之如饴吗？
我趴在桌子上，突然瞥见金雅惠的左脸似乎比右脸肿了点，说话表情也不自然。我并没有放在心上。
放学之后我收拾东西，刚到校门口就被一辆黑车揪走了，他们凶神恶煞，我大喊：“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他们把我的嘴封住了。
我咿咿呀呀说不出话，第一反应是我遇到了绑票，他们要勒索余简生？一百万？五百万？一千万？我严阵以待地评估自己的身价。
“给我呼她两巴掌。”前面的男人发话了。
旁边一个打手一样的人，在我脸上狠狠打了两耳光，打得我直冒金星。
“我倒要看看这个余简生看到女儿被打是什么表情。”疼痛让我明白了这是余简生造的孽，我在心里把余简生问候了个遍。
带头的男人不经意地从后车镜瞄了我一眼，突然目光凝重了，我看到他的脸了，摩天轮上的男人。
“你就是余多多？”他转过头来，一挥手，我嘴上的胶布被扯下来了。
“难道我是余少少？”我瞪他，我感觉我的脸已经肿了，这么专业的打人手段，应该是职业打手吧。我以后也要雇两个，碰到谁惹我不高兴一准能把他打成胖子。
他从前座窜到后座，把旁边的打手拨开，伸出手，急急地问：“痛不痛？”我头朝后：“干吗啊你，打一拳还给揉一揉啊？”
他的手落在半空中，不痛是假的，我一细皮嫩肉的小姑娘，这两巴掌下来啥容也毁了。
我问：“你到底想干吗？我老爹又做了什么连累我的事了？”
“金雅惠你认识吗？”他问。
“不熟。”
“她是我干姐姐，前几天我去看她，发现她被人打了，后来我才知道，就是你爸爸干的好事。”
“她活该。”我应。
“你……”他瞪我。他瞪人的样子好恐怖，可是我不害怕。
“谁让她整天想做我后妈的？我最讨厌她了。”
“你再说一句。”他手伸过来掐我脖子。他把我的脑袋按在车窗上，“你信不信我就这样掐死你？”
“我讨厌她，我讨厌她，我讨厌……咳咳！”我快喘不上气了。可是我并没有屈服，书有云，威武不能屈。
“停车。”男人吼了一声。车子停在一片荒郊野外，他把我拽下来，“说句好听的，我带你回去。”
“没门，你们都是大浑蛋。乌龟王八蛋。”我嘶吼。
“好，好。”男人踢了踢脚下的石头，“我陆华西从来没有被人这么骂过，你就等着半夜被狼叼走吧。”
他转身，拿过我的包和手机，开着车，扬长而去。
3{他是我的天使，上帝给我的天使，也是妈妈说的灯塔}
我痛恨余简生，我也痛恨金雅惠，他们都不是好东西，他们风流快活的时候让我为他们拍手，他们吵架闹事的时候让我给他们垫背。
还有那个叫什么陆华西的，怎么说我也对着他哭了二十多分钟，他打完我还把我丢荒野里，我如果真死了我第一个找他报仇。
天一点点黑了，我走了好久，都看不到一个人，我只看到漫山遍野的树木，放眼望去会让我产生恐怖的错觉。
我一路走一路骂，我骂余简生不是人，我骂金雅惠是狐狸精，最后我拼命骂陆华西。
“浑蛋，坏蛋，乌龟王八蛋。”我的鞋子走掉了一只，我又饿又冷，我第一次感到了绝望，我蹲在原地，再也走不动了，让我去见我妈妈吧，这么多年，我好想她好想她。
我一想到妈妈，眼睛就红了，开始放声大哭。渐渐地，我在黑夜中看到了一丝微弱的光亮，他朝我这个方向走来，一点点地靠近。
声音的主人问：“是谁在哭？”声音好耳熟，和夏洛伊的声音一模一样。
他走近了，手电筒的光打在我的脸上，我看到了夏洛伊，他每次都在黑夜里窜出来，和聊斋里的狐狸精一样，他惊讶地说：“多多，怎么是你？”
“洛伊哥哥。”我所有的恐慌和害怕在看到他的一瞬间全都消失了。
我觉得，他是我的天使，上帝给我的天使，他是妈妈说过的灯塔。
4{我看了看自己被打得像猪头一样的脸，从未有过的沮丧从心底冒出来}
夏洛伊是和同学来这里野营的，几个同学开了两辆越野，搭了帐篷点起了篝火，夏洛伊只是出外走走，大老远听到我的哭声，就顺着声音赶来了。
我紧紧地抓住夏洛伊的胳膊，一刻也不松开。他的同学都很和善，他们拿东西给我吃，我狼吞虎咽地吃，夏洛伊温柔地拍拍我的头说：“慢点吃，没人和你抢。”
他的同学说：“夏洛伊，这是你妹妹吗？怎么和你一点都不像。”
夏洛伊说：“这不是我亲妹妹，这是那个我和你们说过的，在元宵节放小白鼠的女孩。”
“就是那个很有意思的小姑娘吗？”大家都过来看我。我一下子很无措，夏洛伊和他们提过我，那是不好的事例，我半躲在夏洛伊身边，感觉这样才是安全的。
“洗把脸。哭得脸都花了。你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没有车根本来不了。”
有个长发飘逸的美女给我一块拧干的毛巾，她坐在我旁边，我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是夏洛伊买的那罐安娜苏粉色洋娃娃的香水，我记得那股淡而甜的小女人的味道。
夏洛伊看她的目光柔情似水，我顿时有点明白了。
他们看我没回答，以为是不好的遭遇，夏洛伊说：“好了，没事了，有这么多哥哥姐姐在，没人敢欺负你啦。”
他们全是楚瑞学院大三的学生，那天我才知道，夏洛伊二十一岁了。他对谁都很好，他会唱歌会说笑话，他喜欢的女孩子叫韩琳，和他是大学同学。
他们站在一起男才女貌，他们接触的目光带着淡淡的柔情蜜意。
我看了看自己被打得像猪头一样的脸，从未有过的沮丧从心底冒出来。
5{全世界，只有他对我最好}
我是第二天才回的家，正值周六，我刚到家，就看到余简生坐在门口猛抽烟，目光飘零，看到我回来了，丢了烟冲过来抱我。
“多多，你有没有事？”
“死不了。”我推开他，上楼。
我听到他和夏洛伊说话，夏洛伊说：“多多受了惊吓，现在没事了。”
“谢谢你，这一点小意思……”余简生最喜欢用金钱政策。
“叔叔你给我钱就是侮辱多多，我是真心把她当妹妹的。”
“那，谢谢你了，你叫什么？”
“夏洛伊。”
“改天上家里来玩。”
……
我贴着门，听完了他们的基本对话，倒头就靠在床上睡觉，我感觉我好疲惫，一种绝境逢生的感觉爬满了我的五脏六腑。
我想，如果我死了，余简生会变成什么样子？大笔遗产没人继承？死的时候无子送终？即使他坐拥全天下美女又如何，他就是一个感情贫穷的富翁。
我恨他们所有的人，除了夏洛伊。全世界，只有他对我最好。
6{我怕的不是没有朋友，我怕的是寂寞}
余简生打金雅惠的起因是她和余简生吵架，不小心打碎了我妈妈的相框。余简生一生气就打了她一巴掌。
本来理在她那边，可是发生了我的事之后，她有理变无理了。
她和余简生道歉，天天上我们家来，讨好地给我们做饭、洗衣服，就为了余简生能原谅她。
余简生是铁了心不要她了，我听到他对金雅惠说：“你不是很有势力吗？你快找人来杀我呀，你找人吓多多有什么意思。你这个女人太狠毒了，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我透过门缝，看到金雅惠泪流满面，她跪在地上抱着余简生的大腿说：“你别赶我走，我错了，这真不是我指使的，你相信我，你相信我。”
我想到金雅惠在电视上端庄的样子，觉得她真可怜。是什么可以让她放弃尊严对一个男人卑躬屈膝？
有一天我放学回来，看到她在擦我和余简生的鞋子，半跪在地上，很认真地一双一双擦过去，她头发丝微微掉落，样子真的很谦卑。
我承认，有一刻，我对她动了恻隐之心。她对我讨好地笑笑，可是我还是没有理她。
我不能忘记是谁把我推入了无边的黑洞之中，那种感觉我一想起来都感到害怕。
我问过余简生：“能不能原谅金雅惠？”
余简生说：“你不是一直都不喜欢她吗？”
我说：“你要甩人家也不要找我做借口，有你这么当人爹的吗？”
余简生沉默了很久，渐渐地也就又默许金雅惠在他身边出入了。
后来我从老八那里得知陆华西和金雅惠的渊源。
早几年金雅惠打过刑事案件，当时陆华西的爸爸犯了事，判了个死罪，全城没有一个律师敢帮他，黑社会老大捞出来倒还好，捞不出来自己也是死路一条，所有人都不敢接这个案子。
当时金雅惠大学刚毕业，年轻气盛，但是家里因为几代都是律师，很有些后台，她接了这个案子，左右打点，上下受气，最终死罪判死缓，死缓判有期。
老头子在监狱里过了几年日子，也就死了，死之前不忘金雅惠的大恩大德，让儿子认她做了干姐姐。
但是金雅惠自从打完那场案子之后，就改做经济案件，再也没打刑事案。
所以陆华西听说他干姐姐受人欺负，第一个就要找他报仇，但是余简生没事，他是金雅惠的心头肉，陆华西后来几次三番要找人修理余简生，金雅惠以死相胁。
这些都是我听老八说的，老八口中的华哥就是陆华西，上次为了救他连肠子都被扯出来了，我和老八说：“我恨不得肠子被扯出来的人是他。”
老八和我吐吐舌头：“这话千万别在华哥面前说。”
老八现在在帮陆华西管一间装修公司，说话总是向着他，他们高三读不读都无所谓，反正偶尔去一下到毕业也能混个毕业证，他工作之后就更少有时间和我玩了，就连跳舞的时间都没有。
我怕的不是没有朋友，我怕的是寂寞。
7{原谅}
寂寞的余多多再次遇到了坏脾气的陆华西，是在酒吧街的蓝调音乐里。
那天我本来要去找夏洛伊，可是在快到他学校门口的时候，我看到他和韩琳手牵手走出来，他亲了她的额头，送她上车，目光眷恋。
或许我在他眼中，是还没有长大的孩子吧，我低着头，让刘海遮住眼睛，暗自离去。
蓝调音乐的帅哥美女很多，酒也不刺激，全是老板自己酿的。
我进去的时候，看到陆华西，他就像一杯香醇美酒，被周围的美女虎视眈眈，恨不得把他喝下肚里。
他抚摸着手指上的戒指，他习惯做这个动作，眼神妖媚地扫过众人的目光。
我拿着话筒，让乐队演奏一首很早以前的《偷偷摸摸》：你为什么偷偷又摸摸呀，偷偷摸摸跟人去拍拖，你瞒着我呀，你躲着我呀，可是你又遇到我，难道你还不认错……我把一首活泼的歌曲唱得好伤感。陆华西拿起另一只话筒和我对唱：什么叫作偷偷又摸摸呀，偷偷摸摸难道也算错，你自己想呀，你自己说呀，你要不是去拍拖，怎么你会遇到我……
我知道此人喜怒无常，随时可以把我捏死，所以我不敢再和他玩，唱完之后，我自己走到吧台上点米酒喝。
陆华西坐过来，像是不经意地说：“还在生我气呢？”
“谁敢啊。”我喝了一口酒。
“我变个魔术给你，你就别生气了好吗？”他把他的手放在我面前，“伸出你的手来。”
我把手伸出来，他的手心贴着我的手心，他说：“别眨眼，千万别眨眼。”他的声音是有魔力的，我看看他要玩什么把戏。
他打了一个响指，我恍了神，同时，他食指上的戒指变到了我的食指上。
周围所有人都拍手鼓掌，我愣了一下，我们的手掌还是贴在一起的，他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他说：“原谅我了吗？”
我笑了笑，把他的戒指拽得紧紧的，我说：“这个是我的了哦。”
我从凳子上跳下来，拉起他的手，“走，我们跳舞去。”
8{我对未来没有任何奢望，我只是希望我心中的灯塔永不磨灭}
站在青春的影子上，我一直都想有很多的快乐，我一直都在寻找摩天轮上的灯塔，我希望它照亮我的前程，让我不再害怕。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我要的那个人，我只是想试一试。
--余多多，十八岁完结。
陆华西二十四岁的时候，我十八岁了。考上了景安大学。
我上小学的时候以为小学永远读不完，没想到我现在已经高中毕业了。
我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我要告诉全世界，我恋爱了。
我的男朋友，是黑白两道都敬畏三分的陆华西，我只许他开奥拓来接我，我们每周都会去坐摩天轮，我们明目张胆地在大街上拥抱，全世界的人都说我疯了。我只当他们不了解我。
老八问我爱华少吗？
我摇头说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心里曾经最爱我妈妈，但是我妈妈死了，我喜欢了夏洛伊，但是他有女朋友了，我希望余简生全心全意地爱我，可是他不停地换女朋友，爱让我疲惫困顿了许久，如今我只是希望我自己不寂寞。
我要的越来越少，我不希望我连这一点点都得不到。
余简生已经对我心灰意冷了，他让金雅惠劝我，金雅惠对我说：“我有时候连自己都劝服不了。所以，只希望你不会后悔。”
听说金雅惠去找过陆华西，但我不知道他们谈的结果如何。
陆华西的生意很多，有时候常常很忙，我不介意，我从来不觉得他会爱我，他对我充其量就是一种喜欢，觉得有趣。
我把他的戒指穿在红绳里做成手链。
我对未来没有任何奢望，我只是希望我心中的灯塔永不磨灭。
9{爱一个人，要多久可以忘记}
夏洛伊和韩琳的订婚我去了。那天我看到了许小美，原来许小美是夏洛伊的亲妹妹，他们一个跟爸爸姓一个跟妈妈姓。
许小美和夏洛伊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娇惯，平凡，胆小没主见。但是我都能理解为这是夏洛伊从小给予的宠爱造成的，当她看到我的时候惊讶得说不出话。
“你怎么认识我哥哥？”
“这是秘密呀。”我逗她。
许小美其实并不讨厌，只是我们以前过度地排斥彼此造成的错觉，她帮我拿蛋糕吃，我们一起坐在草坪上，她说：“其实后来我想了想你和我说的话，我确实不应该怪你的。”
我把蛋糕抹在她鼻子上，我说：“可是我好坏的，你以前不是总担心我会搞死你吗？”
许小美不好意思地笑笑：“哥哥说你不是坏，你是善良，只是你用坚硬的外壳把自己封起来了。”
我看了看夏洛伊，他搂着韩琳，笑容单纯，我的心突然很痛，我失去了我另一份爱，我很难受。
回到家，余简生给我端茶来喝，我突然问他：“爱一个人，要多久可以忘记？”
余简生说：“你怎么了？告诉爸爸。”
我说：“我喜欢的人，要和别人结婚了。我突然好难过，我没法给他祝福。”
“你不是和陆华西？”
我摇头，眼泪掉下来，余简生抱了抱我说：“爸爸知道了，是那个夏洛伊对不对？”
陪我放孔明灯的夏洛伊，给过我一束光的夏洛伊，他要结婚了。我怎么能不难过。
10{他想呵护我的心，却丝毫没有减少}
这段时间，金雅惠一直处在沮丧之中，不知道她和余简生之间出了什么问题，虽然他们之前一直都很有问题。她在吃饭的时候会突然叹气，我问她：“干吗啊？更年期还是老年痴呆？”
“你爸爸有了新欢。”她从实答。
“他新欢一直没停。”我并不觉得是大事。
“可是他这次的新女朋友你也认识。”
“是谁？”我有兴趣了。
“韩琳。”
我手上的碗从手中掉落，怎么可能，是同名同姓吧，她不是前段时间才和夏洛伊订婚的吗？怎么会和我爸爸好上？
但是我第二天看到韩琳从余简生的跑车上走下来的时候，余简生还亲了亲她的脸颊。
韩琳手上戴的钻戒闪闪发亮，我知道余简生出手向来阔绰，最大手笔的时候送过一栋花园别墅。
我以为韩琳和那些贪慕虚荣的女孩子不一样，没想到她也是这么低俗。
我真替夏洛伊感到可惜。
许小美告诉我，她哥哥最近心情非常不好，半夜还在喝酒，问我怎么办。
我还能有什么办法，解铃还须系铃人，我应该去找余简生让他高抬贵手。
我到达余简生公司的时候，就看到大家都挤在董事长办公室门口，夏洛伊发疯似的揪住余简生的领子。
四十岁的余简生，他是从容不迫的，不着痕迹的镇定是他多年驰骋商场练就的本事，他看到我说：“多多，进来吧，把门关上。”
“你要和我谈韩琳的事？”余简生问夏洛伊。
“你这个老淫虫。”夏洛伊口不择言。
余简生淡然地笑：“我只是帮你认清这个女人，她到底值不值得你去爱。事实很明显，不过一枚五万八的钻戒，她就和你分手了。这就是金钱的魅力，人性的虚伪。”
夏洛伊漂亮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他说：“我自己的女人自己分辨，谁需要你费心。”
余简生抬眼，看着我，再看看夏洛伊：“我只是希望让我宝贝开心，别说五万八，就算五十八万，我也花得值得。”
夏洛伊看转过来，仇恨地看着我。余简生说：“你别这么盯着她，和她没关系，是我一个人的主意。”
夏洛伊走了，我看着余简生，他很轻松地笑着问我：“多多，这周爸爸请个法国大厨来家里做饭给你吃好吗？”
我觉得我应该恨余简生，可是当我看到他两鬓斑白的头发，我的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金雅惠曾经告诉我，余简生最爱的人就是我和妈妈，我一直都不相信。可是今天，我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哪怕他的方法并不是正确的，可是他想呵护我的心，却丝毫没有减少。
11{我才发现，我拥有了全世界}
我跟着夏洛伊走了很久很久，走到了一排排的梧桐树下，他靠着一棵树，不停地捶打，打到手臂都出了血，我远远地看着他，我很愧疚。
如果不是因为我，他现在和韩琳还是美好地生活着，他们的未来或许一切都很完美，他的世界不必面对这样的残忍。
他一扭头看到了我，三两步朝我走过来，在我还没反应的时候把我的头拉过来，用力地拽着我的胳膊，恶狠狠地盯着我。
我心里有个声音在呐喊，夏洛伊不是这个样子的，他是全世界最温柔最懂我的人啊。直到我的眼泪从眼角落出来，他都没有把我放开。
他是被陆华西打倒的，陆华西说：“你要掐死她吗？”
夏洛伊大笑，嘴角边还流着血：“你以为她喜欢才你和你在一起？她只是因为没人陪，她喜欢的人是我，可惜我讨厌她。”
夏洛伊疯了，他美好的世界被现实推翻了，他受了很大的刺激，他疯了。
陆华西指着夏洛伊：“你有什么资格讨厌一个喜欢你为你付出真心的女孩子，你以为我不知道她不喜欢我吗？可是我喜欢她，我希望她不再因为寂寞因为你而哭泣，我希望她每天都开开心心。”
我看着陆华西，他握住我手的样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高大，他魅惑的眼睛第一次有了认真的光，我真的很想转过身去再好好地哭一次。
十岁的时候，我以为我一无所有；十八岁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拥有了全世界。
摩天轮的灯一直都在，在我的心底，它终究帮我照出善良的美好。
12{最好的爱}
老八说，人的生命中总有一些人是带给你启示的。
这句话我想了很长时间，我终于心平气和地和金雅惠坐在一起吃饭聊天，我问她：“为什么一直都待在余简生身边？”
“等他浪子回头。”
“如果他这辈子都不浪子回头怎么办？”
“一直等下去。”
“等到什么时候？”
“不爱他的时候。”
我很久以后才知道，原来金雅惠不打刑事案件的原因是她遇到了余简生，刑事案件难打，风险高，做不好就很容易把自己陷进去。
自从她认识余简生之后，她就觉得生命很可贵，不应该用在拼搏上。
而余简生呢，他把自己麻痹在各种应酬和美女之间，只希望自己可以少一些痛苦的思念，他对我的爱，从来没有减少过一点。
以前我只想要很多很多的爱，可是我没有仔细地去体会爱的真谛。
后来我在圣经里读到，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爱是永不止息。
其实你爱一个人，全心全意地爱，他都能明白，都能知道。是什么封闭了我曾经的双眼，而幸好有摩天轮的灯指引着我，我想，那是妈妈留给我的，最好的爱。
13{原来谁也不曾把我丢下}
我准备出一趟远门旅游，陆华西率一票兄弟来送我，场面很壮观，路人纷纷侧目，陆华西说这才是我一贯的风格，要么不做，要么就要绝对的高调。
陆华西对我是真的好，不论这是不是爱，他抱着我说：“那天把你丢下之后，我一直都在暗处跟着你，看你倔强到什么时候，没想到你还不停地骂我，真是把我气死了，后来我正准备上前的时候夏洛伊就来了，他这个拦路虎。”
我的心很温暖，原来谁也不曾把我丢下，只是我没有感受到他们的珍惜。
火车启动了，陆华西颀长的身形被拖成了老长的光影。我探出头去，希望看到另一张漂亮的脸，可是没有，月台上除了陆华西一排兄弟，就再也没有别人。
我把手机开机，看到屏幕上一组熟悉的号码发了一条短信：我曾经对孔明灯许过一个愿望，就是希望你所有的愿望都能成真。多多，原谅我们彼此的伤害，祝你一路顺风。--夏洛伊。
我轻轻地把头仰起来，把要滚落而出的泪水一点点地逆流回去。
谢谢你们的爱，谢谢你们的宽容，谢谢你们，带我找到了属于我的摩天轮之灯。
作者后记：
我爱游乐场。所有与少女、幻想、美好有关的一切，都是我的热爱。
特别是摩天轮，当它转到高空的时候向下望去，会觉得整个世界，都被踩在脚下。
高中有段时期，我常常被同学欺负，不敢反抗，只敢躲在学校的车棚里哭，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懦弱。
后来在新加坡，遭遇了很多挫折，学会了坚强而的面对。
那时候有人带我去教堂，教会的人在每次开饭前都要唱《圣经》，我很喜欢这一段：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所有的善恶都会得到它该有的报应，一定是这样的。

第5章 秋水共长天一色
我亲爱的小王子，如果你也准备好了，那就随着我的马车一起走吧。
1{这像是一种冒险}
十八岁以前，我最好的朋友，是夏宁沫。
像是商量好的，从幼儿园到高中，我们都考同一所学校。
我们每天去同一家米粉店吃早饭，放三勺辣椒两勺醋。同样下课往嘴里塞大白兔。放学后同样习惯地踩在花圃旁的瓷砖上走到校门口。
虽然有如此多的相同，但我和夏宁沫不是同一种人。
在我看来，夏宁沫样样都好，学钢琴，跳芭蕾，带着同学念课文，站在队伍最前端领操。她简直好得过于完美。而我只是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父不详，妈妈开了一间饭店。人前人后地赔笑脸，很辛苦。
我从很早，就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学会了自己洗衣服，做家事。同样学会了把寂寞当消遣。
因此，当夏宁沫提出要和我做好朋友的时候，开始我只当是一个意外的玩笑，并没放到心上。直到她在第二天的课间放学陪我去走河下边危险的路，我才知道，她与我做朋友的决心有多大。
那是一个很湍急的河流，水流退去，只剩下断层，水草淤泥混迹其中，只有我和陆升明这样“不怕死”的孩子才挑这样的路走。因为这像是一种冒险。
夏宁沫显然很害怕，紧紧地握着我的手。
河边波光粼粼，夏宁沫的脸有些白。但她还是很坚定地看着我说，走吧。
我想，夏宁沫是我见过的最单纯和傻气的女孩，为了她想要的友情，可以去做一切她害怕的事。可是，就是因为她的单纯和傻气，我和陆升明都喜欢上了她。
我们知道，纯真，是一种最难能可贵的品质。对我们这些从小就被单亲家庭蒙上阴影的孩子来说，就更加值得珍惜。
2{有些人，生来就是让人疼的}
可是，我为什么要说夏宁沫是我十八岁以前最好的朋友呢。那是因为十八岁之后，我们告别了中学时代的蜕变，去往人生另一个阶段开始我们的大学生活。
并且见到了她人生中第一个喜欢的男生苏浅。
他就像是一只闪着光的大雁飞身在云霞中，与水与天融为一色。
那一瞬间，我想起滕王阁序中的一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句词可以大概形容我对他的感觉，纯净得没有瑕疵，安静得如同水色。
那一刻，我知道，从那以后，我再也无法与夏宁沫分享心事。因为她喜欢的这个人，我也同样喜欢。
苏浅长得并不是非常出众，只不过，他有一种非常安静的气质。
他站在人群里，你的目光立刻就会搜寻到他，嘴角不经意地上扬。他目光辽远深邃，仿佛把全世界都不放在眼里，有一份很从容的骄傲。
夏宁沫说，苏浅是她的王子。
因为苏浅也是跳芭蕾的。跳芭蕾的男生很少，因此像苏浅这样好条件的，大抵都做了王子。很自然与夏宁沫认识，很自然被夏宁沫喜欢。
而我认识苏浅，仅仅是在我妈妈开的饭店里。
那日他拿了市舞蹈比赛的冠军，他妈妈为他庆贺，本来是要去我家饭店对面一间很有名的酒店吃饭。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指了指我家的饭店，说，我要去那间。
于是一票珠光宝气的人，浩浩荡荡地转战我家的饭店。
那天，我刚看完他们的比赛。我是去捧夏宁沫的场。看完比赛之后，我就到妈妈的店里帮忙，端着盆站在门口洗那些广告纸。
他们一票人像一阵风一样刮进我们店，各种香水味充斥着我的周围。
我想转身一探究竟，苏浅的声音刚好传来，请问，有十四人的包间吗？
柜台小姐有事外出，我急忙跑过去，我说，有的，听风楼。
我领他们上听风楼。旁边有人抱怨，怎么这么破啊？
我突然有些愤怒，小饭店，赚得又不多，外公病了每个月还要付医药费，店旧了也没钱装修。
我低头，憋了一肚子的气。上楼梯的时候，苏浅突然问，你觉得我今天跳得好吗？
我吓了一跳，抬起头看他，他的眉毛像蜡笔小新，很可爱。
但是我故意装着不知道，我说，跳什么？跳高还是跳远？我都不看这些的啊。
他显然有些沮丧。他说，或许是我记错了，你下午并没有来看我跳舞。那样子，又有些让人不忍。
我想起夏宁沫自认识苏浅以来就常在我耳边念叨，如果他一悲伤，周围的人都会跟着难过的。
当时我嗤之以鼻。但在这一刻，我相信了。有些人，生来就是让人疼的。
他们的饭吃了两个小时十七分钟，点了许多昂贵的菜，妈妈的脸上笑眯眯。第二天是周日，没课，我很闲地站在柜台前翻一本政治书。
是苏浅付的账，用的是比赛的奖金。我把书本放一边，给他开小票。他拿过我的书看了一眼，然后他说，你就是小沫经常提到的宋佳新呀。
他说小沫的声音，是很软很软的调子，我把票递给他，只说了一句，欢迎下次光临。抓起书，就朝厨房走去。
我知道我与他的差别在哪里，他是消费者，我是销售者，一个是上帝，一个是凡人。
3{我们都喜欢上了和我们有天壤之别的人}
我在文学院，夏宁沫在艺术学院，本来相隔很近的两个学院，可是我却一直借故系上很忙不去找她。
不知道为什么，认识苏浅之后，我便不想再多见夏宁沫。我选择这个方法，或许就不用日日面对她。不用面对她就不会产生愧疚感。
陆升明坐在塑胶跑道上抱着篮球说：“佳新，你好像变了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变成另一个人。”我笑笑。
陆升明无奈地看了看远处艺术学院的大楼，暗暗地叹了口气。
我们都喜欢上了和我们有天壤之别的人，明知道不可能，但依旧喜欢得义无反顾。
夏宁沫平日里的排练，我都常有去看。
在透亮的玻璃前，夏宁沫一路翩跹，美得像只蝴蝶。我站在门口，看到苏浅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突然有些恐慌。
我从口袋里拿了一大条口香糖放到嘴里，靠在门边和陆升明讨论妈妈最新研制的菜。
有一道甜品，是我取的名字，叫水天一色。主料是各种水果，掺杂在一起，再加上特制的奶酱，甜而不腻，入口清香。
陆升明的口水都快要掉下来了，可是他擦擦嘴角说，那下次我带夏宁沫一起过去吃吧。
陆升明喜欢夏宁沫，这是所有人都看在眼里的事。
舞跳完之后，夏宁沫跑过来，脸上还泛着红，像春天里的苹果一样可爱。
她说，我今天还要多跳一会，你们先回去吧。语气里，全是藏不住的欢喜。
我拉起陆升明的胳膊，说，走吧，孩子，别当灯泡了。
陆升明有点沮丧，但他还是跟我走了。下楼的时候他问，怎么办呢？我们这两个傻瓜要等到什么时候？
我摇头表示我不知道，同时也表示我并非傻瓜。如果我真是傻瓜，我一定会义无反顾地去追苏浅，不用考虑夏宁沫，也不用考虑我那让人自卑的家世。
4{他只是一个校友，是一个顾客，仅此而已}
大二的暑假，我没有参加任何补习班，而是到妈妈的店里帮忙。
夏宁沫打电话来说她要参加一个全国的比赛，如果得奖，对毕业找工作很有帮助，所以就没有什么空来找我。
我提前祝福她比赛成功，最后假装随意地问，那苏浅也要参加的吧？
夏宁沫欢快地说，对呀，但这次是独舞，我们不一起合作。
我轻轻地应了一声，挂了电话。我坐在店内的柜台里，把头埋得低低的，随手拿过小灵通，看到蓝色的屏幕印出一张沮丧的脸。
我给陆升明发短信。我发得很慢，一字一字，我说，陆升明，我心情不好，你快来店里帮我干活呀。
有人敲了敲柜台，说，同学。
我迅速地抬起头来，看到苏浅微笑着看着我，突然有点慌乱。
他说，我刚巧路过这儿，不知道怎么搞的就想进来看看。
我说，欢迎，来者都是客。我尽量想让自己说话的语调变得平稳。
接下去却不知道要说什么，最后我随口问问，你要吃点什么？
他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指了指招牌说，我要一份这个。
他指的是上次我和陆升明提到的“水天一色”。那是夏日里的一道甜品，很简单，却又很受人欢迎。
我说，好的，你请坐。然后跑进厨房，让师傅做。
端出来的时候，苏浅坐在靠窗的一个位子上用手机玩游戏，脸上的表情很丰富。我将这道甜品放到他面前，他立刻停止了游戏，很认真地开始吃起来。
吃了几口，他问，为什么叫水天一色？
我被这个问题问得愣了愣，虽然之前也有客人问过，但大家的回答很一致，这是一篇序里的句子。秋水共长天一色。
今天，我却不知道要如何回答，难道要我告诉他，只是因为第一次看到你就突然萌发的词句吗？
我只好骗他，我妈取的，说是很好听。
我不知道这个答案有没有令他满意，他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说这个句子是王勃《滕王阁序》里的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非常美的一句词。
我傻傻地点头，也不知道要应什么。
这时陆升明一头扎进店里，佳新，接到你的短信，我就以火箭的速度来了。怎么样？够快吧？
我突然恨我自己为什么要发那条短信，我现在就想以导弹的速度把陆升明再踢回去。
陆升明看到苏浅时说，小王子，你怎么也来了？
苏浅站起来，我来这吃点心，准备走了。
说话间就走到店门口。他转过去的背影很冷，阳光照在他的身上显得很妖娆。那道光在一瞬间，像是和我隔了长长的距离。
我叹了口气，开始收拾碗。我与他终究不熟，我时刻提醒自己，他只是一个校友，是一个顾客，仅此而已。
5{我瞪他，谁是你女朋友啦}
那个暑假，我过得有些散漫，终日在店里、家里和街上穿行，偶尔和苏想拿着滑板到广场上玩。
与苏想的结识只是因为他撞伤了正在路上行走的我。有点老套的开场，有点倒霉的结局。
苏想那天的打扮很嘻哈，骄傲得不可一世的样子。在撞伤我后，我想破口大骂，但没等我开口，他却把滑板丢置一旁，抱起我直奔医院。
这个举动在当天几乎要成为景安城的头条新闻。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这是一新的浪漫举措。路人皆发出感叹声。在我几乎要咆哮地对他喊放我下来的时候，他低下脸来，以睫毛几乎骨折的距离和我说，很快就到医院了，别哭哦。
这一句话让我彻底安静了。他的眼神和嘴角都好像苏浅。我立刻发不出一点声音，老老实实地在他的怀里像只小绵羊。
在去医院的途中，我居然看到了苏浅，他和夏宁沫站在医院门口的车站等车。这让我觉得景安城真是小，这样都能遇到。
我把头撇过去，希望他们看不见我。谁知道苏想居然站在苏浅的面前就再也没继续走。我只好把头撇着继续装死，学习古人掩耳盗铃。
直到听到苏浅喊了一声哥，夏宁沫喊了一声，佳新。我知道，那一刻，就是我真的死了，也会吓活过来。
我有点尴尬地把头抬起来，看着眼前两张如此相似的脸，难怪那么像，原来是兄弟。可是怎么都没有听别人说过。
被苏浅喊作哥的人就是苏想。他若无其事地说，苏浅，你认识佳新啊？她是我现在的女朋友哦。说完就朝医院里面大步走去。
我很想挣扎地跳下来，告诉苏浅告诉夏宁沫告诉全世界我和这个人一毛钱关系也没有，我认识他连一个小时都不到，他不能这么毁坏我的名声。可是我周身开始麻痹，动弹不得，我只能站在医院的走廊里大声骂，你这个变态神经病，我不认识你。
医院的护士跑过来冲我喊：别吵啦，发小脾气别在医院发。说完，指着苏想说，你哄哄你女朋友，别让她闹了。
我发誓，我听完这句话，真的欲哭无泪。
伤口包扎好之后，苏想老老实实地跟在我后面，像做错事的孩子。
我问他，你为什么要撒谎？
他反问，我哪里撒谎了？
我瞪他，谁是你女朋友啦。
他眨眨眼，我都抱过你了，你还不负责啊？
我气死了，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后来，他几乎天天都来我家店里找我，天天都点那道“水天一色”。我搬出老妈来轰他走，也不知道他耍了什么阴险手段哄得老妈笑眯眯，反过来对我说，你暑假那么无聊，明天妈给你买个滑板你可以和苏想一起出去滑着玩。
以至于我又无奈又不得不佩服他。
6{他只要一眼，就看出了夏宁沫是个什么样的人}
和苏想玩熟了，才知道，他除了嘴上爱开开玩笑，实际上是一个非常爱帮助人的人。他玩滑板，可以轻易地滑出很多个高难度动作，并且会很耐心地教每一个想学的人。
他在景安城的一所二流大学读建筑。已经大三了，至于他和苏浅的关系，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同父异母的弟弟。
可是夏宁沫不止一次地打电话给我说让我离苏想远一点，她说，佳新，你要当心苏想，他把苏浅的所有东西都捣坏了。他坏着呢，叔叔阿姨都拿他没一点办法。他接近你一定有目的。
虽然夏宁沫这么说苏想，可是苏想一提到夏宁沫还是一副饶有兴致的样子。他说，这个女生蛮有意思，一副乖学生的样子，可骨子里全是叛逆。
我想起夏宁沫在父母的熏陶下一直是个乖乖女，可是她常常萌发一些叛逆的念头。
她和我说过，她最想做的事是染头发、抽烟、离家出走、撑船在海里旅行。我被她这些小念头弄得有点崩溃。不知道她是从哪冒出来的怪小孩。
我不得不承认，苏想是一个很容易洞悉别人的人，他只要一眼，就看出了夏宁沫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可怕在于能轻易地获悉你内心那个真实的自己，那个你掩藏起来的自己。
7{如果爱情可以随意选择，我也不想这么累。累到找不到方向，看不到未来}
夏宁沫要坐车去比赛的那一天，我和陆升明本来商量好要一起去为夏宁沫送行。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在那一天，我突然发起了高烧，整个人迷迷糊糊的，走路都东倒西歪。
我只好打电话给夏宁沫，我说我发烧了，动也动不了，真对不起呀。夏宁沫在电话那头大喊，佳新你怎么那么不懂得好好照顾自己。那口气好像要把我吃了。
我有气无力地安抚她，对不起对不起。我今天烧再不退就去打吊针了，你一定要拿个一等奖回来，我等你的好消息。
挂上电话我躺在床上哼哼，那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妈妈还在店里没回来。我想打点开水喝，水壶也是凉的。
心里突然很难过，人在生病的时候总是特别脆弱。苏想给我打电话说，小新，晚上出来玩。
玩你个头，我都快烧成脑膜炎了。说完就挂了电话，继续躺在床上把自己包裹成一个粽子，据说这样容易出汗。
大约十分钟后，苏想准时敲响我家大门，拖着头重脚轻的我上了医院。
那是我人生中最严重的一次发烧，医生说我吃了过期的退烧药因此效果非常不好，正巧又烧得很严重，如果再晚点，有可能烧傻。
这是多么可怕的事。苏想拿着吊瓶和我坐在凳子上的时候我由衷地感慨。
他说，你要真成了傻瓜那多好玩，以后就成了你家店里的招财猫了。
我笑了笑，没精力去理会他这种无聊的玩笑。
我感觉我有些累了，我想到我差点变成傻瓜，我突然感到害怕，我害怕我还没有告诉苏浅我喜欢他我就傻了。我靠着苏想的肩，说，让我靠一靠，我好累。
医院里有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周围的病人来来回回地穿梭，眼前一片刺白。我闭上眼，仿佛看到十七岁以前的夏宁沫，她漂亮、洁白、美好。她身上有着许多我羡慕的优点。
她细软的发在阳光下金灿灿。她无比憧憬地和我说，佳新，我喜欢苏浅，很喜欢很喜欢。
她这一句很喜欢很喜欢，让我无力与她抗争，她优秀、美好，让谁都不忍去破坏她的幸福。
那天我靠在苏想的肩膀上睡着了，他的身上有一点点苏浅的影子和味道，像是冬日的阳光，温暖全身。
打完点滴已经很晚了，烧渐渐退了。
苏想带我回家，在路上的时候他始终握着我的手，好像我们真就是一对幸福的恋人，月亮睡得很安稳，虫鸣声有些细碎。
我很安静，他也很安静。我想起苏浅，他现在应该正和夏宁沫坐在火车上，他看她的目光温柔细腻，他们一起去创造王子和公主的神话。无人能比。
可是，当我走到我家巷口的时候，却看到苏浅站在那里打手机游戏，穿着一件很薄的套头衫，藻绿色，气质高雅，与这个破旧的巷口显得格格不入。
我想我可能烧糊涂了，苏浅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我拍拍苏想，我是不是看错了？
苏想的脸有些阴霾，你没看错，是苏浅。
苏浅看到我们，朝我们走来。他看着苏想说，这么晚了还不回家，爸让我来找你。
苏想面无表情地说，你还算聪明，知道上这来。
我没空看他们上演兄弟反目，我问苏浅，你不是去比赛了吗？
苏浅抬了抬头，目光犀利地看了苏想一眼，说，没比赛服，不参加了。
苏想拉我走，我甩开他的手，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对苏想喊，你这个神经病，你知不知道这个比赛对苏浅来说很重要，你任性也分个轻重缓急吧，你就是再怎么不喜欢他他也是你弟弟。
我有一种血气上涌的感觉，我知道苏浅和夏宁沫一样，为了练这个舞蹈，几乎花掉了整个夏天的时间，把自己弄伤了很多次，这里面的辛苦，又有谁来分担？
路过的人停下脚步来看我们，有小猫跑到我的脚边，苏想和苏浅都诧异地看着我。我知道我的声音有点大，可是我是真的非常生气。
我转过身，丢下他们两个人，摇摇晃晃地朝巷子里面走去。我想我的声音或许真的有点大了，引发了三个人的尴尬。
那个夏天，就在我莫名其妙的发火声中结束了。
苏想后来打电话问我，你是不是喜欢苏浅？我骂他神经病。他叹一口气说，佳新，苏浅真的有那么好吗？
我躺在床上，想苏想的话，苏浅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好呢。他与我而言，像是一道光，照亮了我十几年人生中的黑暗。我相信只有他才能给我光明。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点。
我喜欢他，喜欢到可以看不到别人，可是，这样的喜欢却无法冲破我对夏宁沫的背叛。
况且夏宁沫和苏浅，真是一对非常般配的人。任谁见了，都不忍心破坏。
暑假要结束的时候，我把“水天一色”的招牌拿下来，和妈妈说，夏天过去了，这么凉的东西就别做了。
夏天过去了，秋天就要来了，我和陆升明在广场上抱着一碗刨冰大口大口地吃着，陆升明很沮丧地说，夏宁沫有了苏浅，你有了苏想，你们都完美收场啊。我苦笑。我的悲伤，难道他都不记得了吗？
陆升明拍着我的头说，佳新，如果可以，苏想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摇摇头，如果爱情可以随意选择，我也不想这么累。累到找不到方向，看不到未来。
8{开什么玩笑，我怎么可能喜欢你}
大二开学，我穿着白色的衬衫，碎花短裙，梳最简洁的马尾，和暑假里天天披散头发的邋遢样判若两人。
九月校园里已经开出不知名的小花，在小花园里散发出阵阵幽香。
有人拍我的肩膀，我转头，看到苏浅。
他问，你的病好了吗？偌大的校园，他的声音显得真实而又模糊，他那双会笑的眼睛眯成了好看的月牙状。
我点头，说，好了，只是发烧。
他说，对了，我哥以后就麻烦你多照顾。他是一个好人。
我知道，苏浅完全误会了我和苏想的关系。可我也不想解释，我继续低头朝前面走。走了几步，没有看到苏浅跟上来，我转过头去看他，他站在原地，眼睛里有一种不知名的东西在闪烁，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伤感。
那一刻我突然很想跑上去抱一抱他，我好想抛开那些羁绊我的道德观念，我只想告诉他，我有多喜欢他，我只想问他，你可不可以也喜欢我。
可是我什么也没做，我只是转回头，随着人流走上去。我想，我与他的道别总是悄无声息的，没有人知道，只在我心里。
可是事情总是不朝着我们希望的方向前进。
苏想居然在所有人的惊叹中追起了夏宁沫。
这让所有人都跌破了眼镜。
他在夏宁沫放学的门口等她，抱着一大束的玫瑰花，把自己整理得干干净净，在熙熙攘攘的学校门口大声说，夏宁沫，做我女朋友吧。那个样子，势在必行。
此新闻，在第二天就传遍了学校的各个角落，陆升明特同情地安慰我，你这个传说中的被苏想抱着满景安城奔跑的女朋友怎么办？
我也吓一跳。我觉得苏想这么做纯粹是为了报复苏浅。我急急忙忙地跑到苏想的学校去找他。
那天有细碎的小雨，我的自行车坏了，我一路推着车跑到他学校，站在他的教学楼下，下课的男男女女都扭头看我，还有人上前搭讪，说，小妹妹，等谁呢。
苏想一把推开那个和我搭讪的男生把我拉到一旁，口气很生硬，你到我学校来干吗？他把发型改了，胡子也刮干净了，穿了一件干干净净的长袖，袖口处别着一枚牡丹发卡。
我知道，夏宁沫最喜欢牡丹花。
我说，你给我说清楚，你追夏宁沫的目的何在？
他抱着一摞书出来，把眉一挑，我喜欢她。
我说，如果你是为了报复苏浅，那你这样做未免太幼稚。
他说，你未免把我想得太幼稚。为了一个苏浅，我还不至于这样。
我有些气恼，雨水一点一点地滴落在我的头发上，我推起我那辆突然坏掉的车走在前面。苏想跟在我身后走了一路。
最后，他问，佳新，你喜不喜欢我？街上的灯光线很浑浊，他的声音有些洪亮，但是语调却温和无比，像是他第一次把我抱在怀里对我说，不哭哦。
我看向他说，开什么玩笑，我怎么可能喜欢你。
苏想的脸在一瞬间垮了下来，随即又恢复了往日的笑容，他说，既然你不喜欢我，为什么就不相信我喜欢夏宁沫呢？
他转身走的背影很冷，他身上有一种和苏浅很像的东西，就是一种冰冷。他想要别人给予温暖，却又不敢接受这份温暖。他追夏宁沫，兴许只是一种找寻温暖的行为。
9{他早就已经在我的心里长住了下来，搬不走，也不想搬}
苏想追夏宁沫的整个过程我不得而知，但我常常看到他跟着夏宁沫走在景安城的街上，无论夏宁沫用怎样恶毒的语言来骂他，他都一脸笑意。有时候我甚至想，他也许是真的喜欢夏宁沫，和报不报复苏浅没有一点关系。
直到一个傍晚，苏浅找到我，和我说起苏想的事，我才知道，原来苏想是承载了怎样的悲伤。
苏浅说，他爸爸开始和苏想妈妈只是逢场作戏，后来就抛弃了她妈妈娶了苏浅的妈妈，苏想妈妈一个人怀着苏想到另一个城市去生活，直到去年他妈妈去世，他才找到他爸爸。
苏浅说到苏想的时候，眼里有浓得化不开的伤感，他说，我至今都记得苏想第一天来我家的情形，外面下着大雨，他背着一个包，他的白衬衫还破了一个洞，可他却顶着一张笑脸。我看到他眼里的那种情绪，如果让他选，他一定不会回来认这个父亲，只是这是他妈妈临终前的交代，他没办法，于是考了景安城的学校，认了爸爸。
难怪苏想的身上，一直有一种坚韧的东西，他从小到大受的苦，怕是想也想不到。
苏浅看向我，他说，我想苏想追夏宁沫只是为了报复我。从小到大，他受的苦太多了，我希望你能带给他快乐。
我摇摇头，我到现在都不能确定苏想他在想什么，也许你们都误会了他，如果他真是喜欢夏宁沫那你该怎么办？
这是我第一次问他这个问题，我一直很想知道他的想法。我想，他也是喜欢夏宁沫的吧，否则，为何他的眼里有那么多数不清的忧伤。
他站在原地，拔了一枝路边的野草，然后递给我，他说宋佳新，你这是在关心我吗？傍晚的天色暗下来了，那枝野草在他的手上有微微的颤抖，就像我这些颤抖的心事。
我有点不自然地笑了笑说，怎么说你也是我的顾客啊。我接过草，低着头朝前走。
他站在我的身后说，请你以后，好好地对我哥。
那一刻，我突然很想哭，善良的苏浅，他怎么办呢，夏宁沫纵然喜欢苏浅，但是当苏想那样一个漂亮干净的男生出现在她面前，她的目光里，似乎有了动摇的意思。
大概快冬天的时候，夏宁沫坐上了苏想的自行车后座，她的头发上，别着苏想送的发卡。其间，他偶尔还是会来我家的店串门，抱着滑板站在店门口冲我老妈开玩笑说，箫姐姐，我来看你啦。
我骂他不要脸，他也不气不恼，站到柜台前和我闲聊。
夏宁沫的忏悔也尾随其后，她说对不起。
她不管周围人的反对，真的决心和苏想在一起。
我问她，那苏浅呢？
她说，我以前以为我喜欢的是苏浅，可是当苏想出现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可以这样喜欢一个人，每天都是惊喜，未来都是憧憬。
她说，你知不知道，苏想是一副永远打不赢的扑克牌，他会带我去草原，去大海，去实现梦想。
我不知从何劝起。她像一个已经出了海的船，对要去的地方充满了希望，即使她知道她会面临大风大浪也在所不惜。
事情发展得乱七八糟，完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陆升明知道这个消息后，几乎要崩溃。他在一个晚自习下课后，跑去苏想学校和苏想打架。当我得知的时候，两边的校方都已经把当事人喊来了。
事情闹得很大，陆升明、夏宁沫、苏浅，他们的家长都来了。办公室被挤翻掉了。苏浅的爸爸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打了苏想，他说，你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这样胡闹？苏想当场拉起夏宁沫就往外走，他说我没有爸爸管已经很多年了，从来也不稀罕你现在出来管我。
他们走出教务处的时候，我在路上遇到他们，苏想梳着干干净净的短发从我的身侧过去。
他好像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带着夏宁沫去私奔。我站在那里，看到身后一群人跟着跑出来，他们脸上什么样的表情都有，苏想父亲的懊悔，夏宁沫母亲的气愤，陆升明的失落以及带着伤感的苏浅。他们每个人都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在各自的角色中无奈地生活。
我只好去安慰在我家店里喝得像个酒鬼的陆升明，他大瓶大瓶地灌酒，妈妈都拦不住。喝完后，他拉着我说话，他说，佳新，从小到大我就喜欢她，她以前喜欢苏浅现在喜欢苏想，他们两兄弟是不是商量好了要和我作对。早知道，我也应该大胆地去追夏宁沫，而不是默默地在她身后看着她。我好后悔。
那个晚上，我闭上眼就是陆升明的话，我想，我是不是也和他在做同一件事。无声地爱了一场，最后以无奈的悲伤收场。这有多遗憾。
我拉着陆升明去向夏宁沫表白。我们约在学校附近的咖啡店。去的时候，店里在放欧美风格的乡村音乐，让人听得都有些痴了。
我站在门口，看着像做错事的陆升明，觉得有些好笑。我不相信夏宁沫不知道陆升明喜欢她。而她却从来没有表过态，或是明确地给陆升明一个回答，即使是拒绝的。
这样对陆升明不公平。
来的时候，我对夏宁沫说，即使你不喜欢他，你也应该明明白白地和他说清楚，不要让他长久地痛苦下去。
夏宁沫很坚定，她说我始终感谢他这么多年来对我的照顾。可是我喜欢的是苏想，从他第一天拉着我的手说以后我们都在一起，我就知道，我会一直跟他在一起，不惧怕任何阻碍。
我想起苏想那天问我喜不喜欢他，那一刻虽然我看不到他的脸，但我知道，他非常认真，没有一丝玩笑的成分。
我只是可惜，可惜我第一个喜欢的人，不是他。而我喜欢的那个苏浅，他早就已经在我的心里长住了下来，搬不走，也不想搬。
10{我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感到伤心和绝望}
2004年的冬天，结束了一场纷纷扰扰的情感闹剧，陆升明收到夏宁沫的答案，痛痛快快地请我吃了一次牛肉汤，准备找个地方开始做兼职。
夏宁沫不顾周围人的反对和苏想在一起了，坐在他的车后整个景安城地跑。而我，却准备了一封写给苏浅的情书。
连陆升明都想通了，连夏宁沫都转变了，我还有什么理由坚持呢。我也应该把自己的心事告诉给苏浅。我要告诉他那个“水天一色”的甜品，是为了纪念我喜欢他，是为了让我一直记住他，是为了让我心里一直埋藏第一次见到他的感觉。
雁与霞齐飞，水与天一色。如此美好。
那个冬天有很大的雪，在期末考试前，大家下了课都跑到操场上打雪仗。我把信经过邮局再传到学校，在一个课间，看到苏浅班上的生活委员把它握在了手上。
我的心是焦虑不安的，我有一点后悔，但那一点后悔很快就被我自己否定掉了。我在草地上用一节体育课的时间堆起了一个雪人。最后我把围巾挂在雪人的脖子上。静静地等。
那天，我一直一直朝窗户外张望，直到那个雪人融化成一摊水，他都没有来。我站在那片水渍斑斑的地旁边，围巾已经湿透了，是一条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织的浅黄色的围巾。它歪七扭八地躺在一片水中，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走回家的路上，我的眼泪拼命地掉，我蹲在苏浅曾经给我摘过野草的地方大声地哭起来。直到苏想载着夏宁沫经过，我才站起来，擦了擦眼泪。
夏宁沫问，你怎么了？谁欺负你，我让苏想帮你去打他。
我笑了，夏宁沫是句句不离苏想。
我说，不用了，我只是告白失败。
我推着夏宁沫上苏想的车后座。我说，我的好姑娘，你走吧。我不打扰你们了。说完，我拦了一辆出租车。苏想把手上的烟丢到地上，伸手来拉我。他说，佳新，是不是苏浅欺负你了？
我有些恐慌地看着夏宁沫，然后甩开苏想的手，乱讲什么？
苏想拽着我说，走，我帮你去找他算账。
我看到夏宁沫的脸有些发白，我不想看到夏宁沫这样的表情。我再次甩开苏想的手喊了起来，不要你管，我喜欢谁不喜欢谁被谁欺负都和你没关系。
我拦过一辆开过来的出租车，立刻跳了上去。我不敢面对夏宁沫质疑的眼神。坐在车上的时候，我看到我的胳膊有些红肿，是苏想拽的。可我丝毫不感觉到疼。
我只是不明白，连苏想都会为我的伤心而生气，可是为什么苏浅却毫不动摇呢？
我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感到伤心和绝望。
11{你又为什么要出现}
那是怎样一个冗长的大三呢，学校里有些花已经微微地开放，天空上有白色的鸽子飞过。
我听说苏浅要去参加艺术剧团的招生考试。我只在学校里看到他几次，甚至没有勇气和他打招呼。
那年小偷很盛行，在我被偷了第五辆自行车之后我就每天走路回家。从图书馆出来，抱着书走在暗夜的路上。
家的附近开了一个迪厅，晚上很吵闹，还有乱七八糟的小混混跑出来，面目猥琐。
我很害怕，但这些，我都不敢和妈妈说。
有一晚，有几个喝醉的小混混在半路上拦住我，小妞，一起去玩玩吧。他们手上有刀，身上的酒气让我想吐。他们拼命拉扯着我，我手上的书掉了一地。
有人上前和他们打起来，我看到，是苏浅。他瘦弱的样子一如从前。可他哪里是他们的对手，最后他被人打得倒在地上。我慌忙拿出手机来打110。那几个小混混看到了，立刻哄散了去。
我上前去扶苏浅，他的嘴角已经渗出了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拿着纸巾给他擦血，我的眼泪拼命掉。他慌了，反过来帮我擦眼泪，你别哭，别哭。
我不知道我要说什么来表达我那时的心情，我看到他拼命地和那些人打斗的时候我真的感觉他是在为我战斗。
我边哭边说，苏浅，你又为什么要出现？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他说，我只是担心你。
我突然想起我那条在雪地里歪七扭八的黄色围巾，我把地上的书全丢到他的身上，我对他喊，苏浅，谁稀罕你的担心。
那个夜特别黑，我只看到苏浅的眉头微微地皱了一下，就站起身有些倾斜地从我面前走掉了。我低下头去捡地上的书，眼泪大滴大滴地掉下来。
12{我想，他的心里一定也放弃了很多东西，懂得了珍惜很多东西}
没多久，学校却传出苏浅住院的消息。夏宁沫说，不知道怎么回事，苏浅的腰部受伤了，现在托举和转圈都成问题。舞蹈老师都急疯了。
我知道，是那晚打架的结果。
我提着一只甲鱼去看他。妈妈说这个很补。到医院的时候，我看到苏想坐在病房外的椅子上，面目萧索。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他那样的表情，一种很绝望的悲伤从他眼里直直地冒出来，有些骇人。
我问他，苏浅的腰怎么样了？
他抽着烟，眼睛有些微红，他说，医生说，有可能以后不能跳舞了。
我的心一凉，眼圈又红了。我坐在他旁边说，怎么会这样。
我推门进去的时候苏浅坐在床上，还是在拿着手机打游戏，脸上没有一丝难过的表情。
我说，都什么时候了，还打游戏？
他抬头说，你来了。阳光照在他身上，被分成一点一点的光影，就像一个刚睡醒的孩子。
我坐在他身边，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从来没有这么难过过，就算是从小被人讥笑，写告白信被苏浅拒绝都没有现在这么难过。
苏浅皱着眉，他说，你能不能不哭？
我说，对不起，都是我的错，真的对不起。
他拍拍我的头，不用说对不起，因为我从来没后悔过。
我看着苏想，我说，你知道吗？曾经苏浅也这么和我说过，他说，让我们好好在一起。
苏想点头，是，我知道。
苏想的漂亮样子第一次有了微微的光芒，我想，他的心里一定也放弃了很多东西，懂得了珍惜很多东西。
是的，喜欢是一件说不清道不明白的事，我们想喜欢却放弃，不想喜欢却无法控制。这些，又是如何能说得清的。
13{我亲爱的小王子，如果你也准备好了，那就随着我的马车一起走吧}
苏浅转到了新闻系脱离了艺术生的身份。
陆升明惋惜地说，我们的小王子居然不能跳舞了，太可惜了。苏浅站在走廊上喝着一袋牛奶悠闲地说，跳了这么多年，也累了，虽然可惜，可是也不必难过。
我陪他站在塑胶跑道上，看学校的大树上栖息的小鸟扑打着翅膀。我说，苏浅，周末我家吃饭吧。
他把头微微地抬起，去看树枝上的小鸟，阳光落了他一脸，有潋滟的光，他说，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取“水天一色”的名字，绝对不只因为词语美丽吧。
我只是笑了笑：这是我的秘密。
后来，妈妈的店里又重新挂起了“水天一色”的招牌。
我约了苏浅在街心公园里玩旋转小木马。木马快要启动的时候，我跳上了苏浅的那匹木马。工作人员和苏浅同时叫了出来。
我从身后抱了抱他，木马就随着音乐转起来了。
我在他耳边说，苏浅，你做我男朋友吧？
我听到他的心跳加速了，他的声音从背后传出来，我以后不能跳舞了，你还要我？
我说，你这个傻瓜，我喜欢你，和你会不会跳舞无关。
他说，可是苏想他……
苏想他现在喜欢的是夏宁沫。
原来你什么都知道。
我是什么都知道了，我知道你们这两个傻兄弟上演了一出孔融让梨。可是喜欢不是让一让就能改变的。
旋转木马停下来了，工作人员跑过来训斥我，你这个小姑娘怎么搞的？两个人坐一辆木马很危险知道吗？
我低头认错。苏浅突然拉起我逃离了大妈的碎碎念。夜晚的公园有五光十色的湖灯，他站在湖边很认真地看着我，他说，佳新，你是真的决定要和我在一起了吗？
我走到他面前，踮起脚在他唇上亲了一下。
我说，是的，我亲爱的小王子，如果你也准备好了，那就随着我的马车一起走吧。
月亮清冷地落下来，与湖水交叠着发出银白色的光。一切都已准备就绪，我与我的王子，终于决定起航。
14{在我们有生之年，没有尽头地飞，飞到永远的尽头}
以上就是2004年我追到苏浅的全部过程。当然，我相信我们之前有过很长很长的感情基础。
感谢在这很长很长的时间里为我们付出的人，为我们祝福的人，我相信上帝会将这些祝福馈赠回他们的身上。
毕业之后，我们找了份轻松稳定的工作，苏浅常常来接我下班，没有人知道他曾经会跳舞，也没有人知道我会做一道叫“水天一色”的甜点。
她们只是羡慕的问我是怎么认识苏浅的。
我说，因为一首序中的词。他们都说，好浪漫的相识。
他们永远都不知道，“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是我从见苏浅第一天起就有的心愿。
我一直不曾告诉他，我用这句词的意思，是只希望与他一同飞翔，与他变成同一种颜色，在我们有生之年，没有尽头地飞，飞到永远的尽头。
作者后记：
《秋水》这篇稿子的题目是取自王勃的《滕王阁序》。
一直很喜欢王勃的字，王子安，感觉是一个很清雅的名字。文章中的夏宁沫有我许多好朋友的影子。小时候我们一起拉着手去上学，总爱走河边一些很危险的地方体验刺激，现在想想那时候怎么不会被河水冲走呢，一帮熊孩子真是不知死活啊。
写这篇文的时候在上海读大学，当时生了一场大病，每天吃了药后就躺在床上昏昏沉沉，有时候爬起来倒水喝，看到窗外的天色仿佛连成一片。
秋水是一道甜品，那时候总希望我能开一间小小的甜品店，做好看并美味的食物，与你们共享甜蜜。
只是这个愿望，到现在都没有实现。

第6章 停留在1997年的第一场演唱会
世界这么大，时间这么长，可是，木希，我还是遇到了你。
1{他的梦想，是开一场演唱会}
1997年，我认识小北时，景罗花开满城。
那时刚搬来景安城没多久。我和小北经常坐在阁楼顶上听罗大佑和谭校长。是那种非常老的卡带，塞进一个不知道哪个时代留下来的机子里，有些枯燥和干乏地唱着。
那样的简单时光，对我来说，美好得找不出一丝瑕疵。
一架钢琴，几张画片，和阁楼里终年不散的木香，在阳光的层叠中一缕一缕地埋进我心腔的最深处，无法脱离地烙印下来。
那年开始小北很喜欢唱歌。在阁楼那些陈旧的时光中有些苍茫地弹着他的旧钢琴。
他的手指很长，眼睛低垂，所有的视线都落在钢琴的黑白键上。窗外有一株刚刚种下的睡莲，微风轻拂，恬静悠远。
那架钢琴是他们家唯一值钱的东西。听人说，他妈妈早些年是一个小有名气的钢琴演奏家，却在小北十二岁的时候和一个男人去了巴黎。从此，与他就再也没有任何联络。
小北的爸爸是个瘸子，在景安城有一间裁缝店，我有时候会去那里修个裤边或是拉链。
我记得他爸爸枯老的手，很熟练地在那些缝纫机上来回摆动。
小北每次在弹琴的时候我都会想到他爸爸那双枯老的手，想到那双手我就很自然地幻想小北的手如果是这样还弹琴该有多可怕，想着想着我就笑了出来。
小北说，雅笛你别笑我。我长大了是要开演唱会的。他的声音很坚定，像是要牢牢地钉在你的心上，让你帮他一起记忆。
1997年的小北，他的梦想，是开一场演唱会。
他说，不一定要现在，但是，总会有一天。
小北问我，雅笛，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靠在木头长椅子上想了很久，夜晚里有栀子花的味道，一层一层地落进我的鼻子里。
我说，我的梦想，就是听一场你的演唱会。
我不知道这在当时算不算得上梦想，我只知道，即使小北唱歌跑调，讲话漏风，感情不到位，但是，这都丝毫不影响他在我心中成为超级明星的信念。
因为我知道，他比我，多了一份对梦想的追求和肯定。
2{我记得你。因为你是我1997年之后掌心里疼痛的纪念}
确切地说来，小北算是我的邻居。起初我们很少交集。我知道他叫小北，他知道我叫雅笛。仅此而已。
我第一次接触小北，是在一个夏天的晚上。那天我拿着酱油瓶下楼打酱油。他爸爸要把钢琴拿出去卖掉，小北哭着抱着他爸爸的腿蹲在地上。
那时候小北的妈妈已经离开小北两年，他爸爸在找她妈妈的时候被车撞断了一条腿，他们开始变卖家里的东西，直到剩下这一架钢琴。
那天小北的样子很惨，楼道里的蜂窝煤球掉得满地都是，归家的鸽子也从远处飞了回来，它们都围绕在小北的身旁。
我突然被他这个样子弄得很伤心。兔死狐悲。
我跑上楼去，把爸爸拉了下来。我说爸爸，你帮帮他吧。他好可怜。
爸爸上前劝慰小北的爸爸。小北爸爸喊，钢琴就是个害人的东西，什么梦想，都是放屁。
他爸爸眼睛通红，浑身带着酒气，听不进任何人的话，推着钢琴就往外走。小北哭得更大声了，往回拖着钢琴。我把酱油瓶子放下，也帮小北拖钢琴，小小的院落里，东西东倒西歪地弄得到处都是，我和小北两个小小的人往回拖着钢琴。
不知道碰了哪个地方，巨大的钢琴突然就倒了下来，眼看着钢琴就要压到小北的身上了，我跑过去想推起钢琴。可是，根本推不动，在爸爸和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一个巨大的珠江牌钢琴就砸在了我和小北的身上。
那天我的手被钢琴的一角狠狠地压到，手被地上的玻璃碎片划了巨大的口子，血不住地往外流。
爸爸赶紧送我上医院，小北和小北的爸爸也紧紧地跟在我们身后。那晚景安城医院人很多，爸爸急着帮我去交钱。医生帮我缝针的时候我哭得死去活来。
我说，小北，我会不会残废啊？
小北握着我另外一只手说，不会的，肯定不会。
我说，可是，我为什么痛得好像要死掉了。
我看到小北的眼睛里仿佛有很多的光亮，他说，对不起，都是我不好。
周遭的一切很混乱，医院里从未有过那样的嘈杂。小北的眼睛一闪一闪地发亮，我所有的疼痛仿佛在一瞬间就停止了。
我止住了大哭的嘴，伸出另一只手去帮小北擦眼泪。我说，小北，男生的眼泪是很珍贵的，不能轻易浪费。
小北也止了哭，盯着我拼命地点头。
我的手缝了五针，从左手的手心处一直蔓延到小指内的尾端，就像一条非常丑的蜈蚣爬在上面。仿佛要跟着我一生一世。
拆纱布的那天，我没去上学，我坐在家里的小窗台边上剪一盆仙人掌，那些毛绒的小刺纷纷扬扬地落在我的手心里。我突然不知道怎样面对手心中蔓延的丑陋。
那天晚上小北把我从家里带出来，跑到附近的一个露天舞台。
他在舞台上唱无印良品的《掌心》。他一张嘴，露出他长得有些歪的牙齿。他唱第一句：你手中的感情线……我忍不住就笑了。
我说你别这么肉麻了，我们还不算认识哦。
他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从看台上跳下来，说，你严肃点行不行啊？我这个未来歌星的第一场演唱会是为你开的，你怎么都不尊重我？
我点头，嗯，那你继续。
他摇头，不唱了。这第一场演唱会就到这里吧，下面我正式地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顾颜北，今年十四岁，很高兴认识你。
我说，我叫韩雅笛，今年十四岁，同样很高兴认识你。
我们的手以国家领导人见面的样子握在了一起。夏天的夜晚有萤火虫飞了起来，落在他的头上，落在我们的手上，我手中那道可怕的疤也在他手中停留着。半分钟后，我把手拿了出来，低着头往回走。
我轻轻地，把我的左手握起来，那里盛着我所有的甜蜜忧伤，它像一点点的温暖，一寸一寸植入我的心底。让我的生命里，开始渐渐繁衍了希望。
1997年那一场只唱了一句的演唱会，是装载我整个人生希望的种子，那日空气中沉着而又阴凉的小分子是我许多年之后都不曾忘却的甜蜜。
我记得你。因为你是我1997年之后掌心里疼痛的纪念。
3{十年，仿佛是一个遥遥无期的时间}
高三那年，小北想考景安唯一的一所艺术学院，那间学校虽然只开了十年，却积聚了全景安最好的艺术老师，并且那间学校是景安首富端木集团老总赞助的，有庞大的资金做后盾，将来又有送去国外学习的机会，因此想去上学的人多如河沙。
可是那间学校每年都只收两百个有艺术才华又有优异文化成绩的学生。对于景安这个拥有百万人口的城市来说，也是不小的一个竞争。
小北有信心，他妈妈教了他那么多年钢琴，他的钢琴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他想去好的音乐学府进行声乐训练。
小北要考艺术学院，却不敢和他爸爸说，所以他没有一点钱。我拿出平时攒下的零用钱帮小北买了很多声乐方面的书，我陪他坐在阁楼上，骗他爸爸说我们要好好温习。
那个夏天很热，小北家的电风扇却坏了，他爸爸一直忘了帮他买新的风扇。我就拿着羽毛扇给小北扇风，边扇边帮他把风，如果看到他爸爸从楼下上来，就在第一时间通知他，让他把声乐书藏好。
我每次都看得特别准，从来没有被他爸爸发现过，我觉得我们俩变化的速度都可以去拍电视剧了。
在小北要去参加面试的前一天，我给他买了一件新衣服。那是我砸碎我攒了好多年的小猪存钱罐才买的，那里面是我最后剩的钱。
那件衣服是白色的衬衫，印着一些灰色的树枝的图案。
小北高兴地说，雅笛，你对我真好。你真是我的好哥们。
我听完这句话，有点感伤，可是我对我自己说，你还有很多时间，不用害怕。
最出乎我们意料的是面试的那一天，小北的爸爸像早就知道了一样把小北关在家里，他把门关紧，寸步不离地守着小北。
他说，你今天哪儿也不用去，我已经帮你向学校请假了。
无论小北怎么喊怎么叫都没有用，他爸爸就是不开门。
小北错过艺术学院的面试，最后还是和我一起考了景安的昕川大学。
高考后的暑假，小北的心情一直很不好，他整个暑假都在弹一首名为《星空》的钢琴曲，前奏很雄伟，他每次弹都带着一种愤怒在里面。
我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我天天给他煮红豆沙做白糖糕哄着他，他就像是我自己的另一半，他高兴，我也会跟着开心。
一个月之后小北终于想通了，他穿着那件我给他买的新衣服骑着自行车载着我逛遍景安城的每个角落。
他每次都会在音像店的门口驻足很久，听那些店里播放的新歌。那些歌时而婉转，时而欢畅，仿佛要把天上的云切成一段一段地落给我们沉思和哀悼才肯罢休。
每次我都拿着一瓶几毛钱的汽水蹲在路边喝。有树叶掉在我的头上，我也不捡，我知道小北一定会帮我把树叶拿掉，还会和我一起蹲在路边。
我想，那是我和小北最单纯和欢乐的时光，没有任何复杂的事，一瓶汽水、一根吸管，以及一个怀揣梦想的儿时伙伴，晚霞来临的时候，可以一起走路回家。想兜风的时候，可以坐在自行车后座把头高高地仰向天空。
我曾经在小北家的阁楼上画过一张素描，画的就是我坐在小北的自行车后座上把手张开，拥抱自然的样子。小北将这幅画找人上了色，签了自己的名字，裱了框，很郑重地挂在房间最显眼的地方。
我在旁边往嘴里塞跳跳糖，那些不安分的小糖粒在我的嘴中、牙齿上、牙床前噼啪地打架。
小北说雅笛，等我二十二岁的时候，你就可以来把这幅画拿走，我想到时候我也差不多成名了，你就可以拿这幅画赚大钱了。
我开始往嘴里送水，边送边把眼睛笑成一条线。我看到那幅画的右下方，一笔一画地写着：顾颜北。1997年8月18日。有效期1997-2007。
看着这个日期，我微微笑了笑。小北也笑了。我摸着那个日期，就仿佛摸着一个长远的有目的性的谋划。
他把自己谋划给了音乐。
而我，却把自己，谋划给了这十年的时间。
十年，仿佛是一个遥遥无期的时间。可是，这有什么呢。既然小北可以用十年的时间去怀揣一个音乐的梦想，那我为什么不能用十年的时间，去等待一个未知的将来。
那时候我坚信我可以，就如他坚信他一定会成名一样。
我们的梦想那么真实地存在于1997年那个不算炎热的多风时节里。
这是活着的一种自我快乐。如果自己都不曾给自己希望和鼓励，那么，谁又会来承担你心中一直保存完好的梦想和未来呢。
4{我第一次那么痛恨自己不能能歌善舞}
那一年，我常常做一个梦，在他开第一场演唱会的时候，他会对我说：“雅笛，谢谢你这么多年的陪伴。”
这个梦太美好了，以至于我醒来的时候嘴角都是上扬的，我觉得梦总是会成真的，否则怎么能这么真实地记忆在我的脑海里呢。
直到遇到苏宛月，我才记起一句老人常说的话，梦与现实总是相反的。
如此真真切切，刻骨铭心。
苏宛月。人如其名。她有一头半长的头发，随意地披在肩上，眼睛不大，却很水灵，白衣长裙，头上常常缀一朵雏菊发卡。
她还没来昕川大学的时候，在景安城就是半大不小的名人了。初二时就已经过了钢琴十级，参加省里的各种比赛都名列前茅，还曾在市电视台组织的晚会上表演。并且，她的母亲是全景安城最出名的声乐老师。
最让人高谈阔论的是她没有去上“艺安”，而是来了以理科为主的“昕川”，这让整座景安城的人都惊讶了一把。
我发现小北喜欢她，是在学校的元旦晚会上，她唱《劲草娇花》时。一首老的粤语歌，可是她自弹自唱，别有一番风情。
那天小北选唱的曲子是《光辉岁月》，之前我们排了很多遍，都没有问题。可是，小北在看完苏宛月的表演之后，就将所有的歌词都唱错了。
我站在台下，听到周围一片嘲笑以及小北一脸的窘迫，伴奏带的声音过了很久，小北还是不在音乐的点上。好不容易熬到演唱结束，我看到小北匆忙地下了台，我穿过人群走到后台，想给他第一个安慰的鼓励。
只是我还没有走到后台，就在远处看到苏宛月和小北站在一起。
我听到苏宛月的声音，她说，其实你声音挺好的，就是太紧张了，还缺乏声乐的训练。
小北好像张不开嘴一样，拼命地点头，那样子傻愣愣的，让我看着心里憋得慌。
苏宛月又说，你叫顾颜北哦？
小北说，是。
如果你真想唱好歌，你可以来找我妈学。
小北又点头，说，好。
后台的道具五彩缤纷地散落一地，就像我突然散落的心。
小北看苏宛月的眼神是那样精细，精细到不能错过她脸上皮肤的任何一丝纹路。那样的眼神我是多么熟悉，熟悉到我清楚地知道这个眼神背后的含义。
他那样小心翼翼地站着，这对我来说，是多么大的一个打击。
我转身走了出去，在黑夜里走了很久，走到了小北带我去的那个露天舞台，有人在台上表演二人转，台下的观众吃着瓜子笑成一团。
这么喜庆的段子我却一点也笑不出来，我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把自己缩成小小的一团，我害怕这样的失去，我害怕这样莫名其妙的丢失。
露天舞台的表演在十点散了场，周围的人渐渐散了，整个场地只剩下空空的寂寞和空气。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抬起头，看到一个笑容明亮的男生站在我面前，一脸担忧地问我，你怎么了？
我摇头，继续抱着膝盖坐在凳子上，有几个穿着校服的男生在远处喊，木希，快过来排练。
一会就来。那个叫木希的男生对那群男生喊了一声，然后半蹲在我身边问，你真的没事吗？这么晚了要不要回家？
我说，你去排练吧，别管我了。
他突然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肩上，说，那你乖乖地坐这边啊，等我排练好了送你回家。
我觉得这个人简直莫名其妙，我悲伤我难过他关心什么啊。可是那天我心情很糟糕，没空对他发脾气，我闷声地点了点头，继续坐着。
他们排练的居然也是《光辉岁月》，可是他们一看就正规多了，我看了一眼木希的衣服上挂的校徽，原来就是小北想考却没考上的艺安大学。
我直视木希，他抱着吉他的样子确实非常有气质，其他几个男生就更不在话下，脸上都洋溢着飞扬起来的自信，仿佛全世界的东西都能轻松得来。
我很惋惜小北没去考，如果小北考上“艺安”，一定会和他们一样又漂亮又有气质。
灯光虚弱，音乐的节奏踩得非常好，在昏暗中透出一些音乐的亮光，我简直无法忽略他们的表演。
他们唱完之后，我很自觉地拍起了手，木希笑着抱着吉他从台上跳下来。
他说，迷路的小羊姑娘，你的家在哪儿呢？
我忍俊不禁地笑起来，我不叫小羊啦。
那你叫什么？能让我们学校的校草主动问姓名。另一个男生问。
我站起来，绕开话题，听你们唱歌这么专业，有跟苏宛月的妈妈学声乐吗？不知道怎么了，我突然想起刚才在后台苏宛月的话。
眼前四个男生突然都愣了愣，然后一个男生看了木希一眼说，对哦，我们都是在林老师那学的。
木希的表情有点不自然，他问，你认识苏宛月，你是昕川大学的？
我点头，她是名人啊，谁不认识她，我只是奇怪她为什么没进你们艺安而来我们昕川，她声乐那么好。
眼前的四个男生相互看了一眼，最后都把目光停留在木希的身上。
木希喊，你们都看着我做什么啊，关我什么事哦。
我被他们搅得有些迷糊，搞艺术的男生总是很奇怪。我把外套脱下来递给木希，说，谢谢你的外套，我现在要回家了。
木希说，我送你吧。
我摇头，转身，绕开一排排的木凳向前走。木希跟在我身后。走了几步，我看到小北从远处朝我走来，我不知道怎么地，又回过身去，站到了木希的旁边。
我说，木希，陪我演一场戏。
小北跑到我跟前，满头大汗。他说，雅笛，你为什么没说一声就跑了，害我找你找好久。
我笑笑说，对呀，我来看木希排练，他的《光辉岁月》比你唱得好听多了。
小北的脸一垮，你这个没良心的韩雅笛，亏我满景安地到处找你，你居然还在我伤口上撒盐。
我说，算了吧你，我陪你排了半个月的歌，你一看到美女连歌词都唱错了。
小北愣了。我拉起木希的手绕过小北走过去。整个露天舞台非常大，我抬头看了看满天的繁星，突然想起我和小北阁楼上的繁星，我突然很悲伤，我不能阻止小北去喜欢别人，可是，我却连阻止自己喜欢小北都做不到。我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我和木希一直走到我家的巷子口。木希问我，那是你男朋友啊？
我睁大了眼睛，不是啦，是我邻居。
木希笑了，那我刚才听那话，怎么那么酸呢。好大一股醋味。
我撒开他的手，走进我家的巷子。我说，戏结束了，谢谢你，再见。
那天，我非常不开心，到家之后我喝了两大碗糖水还是不解气，我在自己的房间里玩射飞镖，我想象着那个红心就是苏宛月，我想击败她，狠狠地击败她，可是我一想到她那张柔情似水的脸我就觉得自己没戏。
我不会弹琴，不会唱歌，更不会跳舞。我可以把奥赛题轻轻松松地一口气全解完，却看到五线谱就头疼。我第一次那么痛恨自己不能能歌善舞。
是的，我痛恨所有能歌善舞的人。
我痛恨苏宛月。因为她只在一瞬间，就把我十年谋划的男生轻而易举地给虏获了。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就在我的眼前。他虏获了顾颜北。
这对于长久以来，好强又自信的韩雅笛来说，是多么深的一个打击。
5{我想，是你的衬衫给我的力量}
没过多久，小北就计划要去苏宛月的母亲那学声乐。他已经十八岁了，对于学声乐来说，是一个挺大的年龄，可是，他就突然那么下了决心，仿佛任何的劝说都是无用的。
他告诉我他这个计划的时候，我正在学校的沙坑上跳远，就在前一分钟，我从学校的某个角落里看到苏宛月和他站在走廊上聊得欢畅。我想我的心在那一刻都气绿了。
我奋力地朝前面一跳，跳得太用力，坐在了沙堆上。
小北却还在旁边问，怎么样啊，你觉得怎么样啊？
我坐在沙堆上转身冲他大喊，我觉得怎么样有屁用啊，我又不是你妈，只要你爸爸不打死你，你就坚持吧。
不知道怎么搞的，我的脾气变得很糟糕，无缘无故地会冲他发火。
小北走过来和我一起坐在沙堆上，声音变得很轻，他说，雅笛你脾气这么糟糕，端木希很容易甩了你的哦。
我后来才知道，原来木希的名字叫端木希，是景安首富家的少爷。他喜欢大家喊他木希，这样就能忘了他家是景安首富这件事。
是小北误会了我们的关系。
我说，谁要你多管闲事。
他就这么希望我和端木希在一起，一点点失落的感觉都没有，我讨厌他这样的淡定，一点都不在乎的样子伤害了我。
我拿起书包走掉，我怕我再这样和小北在一起，有一天我一定会被我自己的大分贝给弄疯的。
走出门没多远，我看到木希骑着自行车站在学校门口的树下，烈日晒得他身上有一层金黄色，白皙的皮肤在空气里像是一件瓷器一样透亮。
他和我们的小公主苏宛月在说话，我很识趣地假装不认识他，低着头走过。
然后听到木希那个欢腾得要死的声音在身后喊，小羊，我在这里。
我的脑袋里突然想起漫画里经常看到的感叹号。
谁叫小羊啊，我听到苏宛月问。
我继续走我的路，当作没听到。
木希把自行车推到我面前，小羊，你怎么不理我？哦，我知道你叫韩雅笛，可是我喜欢叫你小羊。他自言自语了半天。我不知道艺安中学的校草竟然这样聒噪。
我不想驳他面子，扯了扯嘴角，嗯，随便你吧。
木希说，你快上车吧，带你去看我们的新排练场。
上车？我看了看他那辆没有后车座的山地车。
木希说，坐前面啦，又有什么关系，我们的绯闻都闹开很久了好不好？
我顿时无奈得想晕倒，我看到苏宛月的脸在木希说完这句话之后惨白一片，如果现在有一辆救护车，她一定会被送走。
可是，我还是坐上木希的山地车前座和他去了他的新排练场，因为我看到苏宛月难看的脸突然有一种报复的快感。
坐在木希的山地车上，木希低下头在我耳边说，韩雅笛，你这个坏孩子。
我把他的头按回去，离我远点，我从来没说我是好孩子。
你每次都利用我。木希的声音很怨怼。
我没回答。
他继续说，可是，我甘愿被你利用。有一辆洒水车从我们身边经过，洒水车的音乐声音很大，几乎覆盖了这句话，我有点怀疑这是我的错觉。
端木希他们的新排练场，是一个空旷的地下室，四周有很多的铁皮，上面印了很多摇滚乐的图案。
端木希其实真正是学美声的，自己偷偷背着老师玩重金属和摇滚，在那个时候是非常勇敢和有思想的一件事。
我随便坐在一把小凳子上看他们排练，声音很嘈杂很刺耳，我依旧坐在上面动也没动，我要锻炼我的音乐细胞和对音乐的热衷，所以我必须得从端木希这里开始学起。地下室的空气里有一股发霉的味道，这样的味道和我在小北家的小阁楼上闻到的一点都不一样。
木希在休息的时候递了一瓶水给我，我接过来，他看到了我手中的疤。
他问，怎么弄的？
我说，大概是我美人救帅哥的时候弄的吧。
他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突然不见了，他问，疼不疼？
他把我的手抓得很紧，我有点害怕地把手抽回来，不疼了，早就不疼了。
木希说，你总是这样，假装坚强，其实你比任何人都脆弱。
木希一眼看穿了我，这让我很沮丧。晚上回家，在楼下就听到小北爸爸的声音从楼上传出来，不许，我是不会让你学声乐的。我知道小北和他爸爸说了他要学声乐的事。
我大步向上跑，到小北家门口的时候，我看到小北穿着那件我送他的衬衫站在钢琴前面，说，你打吧，我一定要学声乐，你不给我钱我就出去打工。
他爸爸气得嘴唇发抖，打他的手很重很重。这一次，小北没有哭，他很坚定地站在钢琴前面，一动也不动，他再也不是十四岁那个因为钢琴要被卖掉就只会哭的小北了。他多了一份坚定和坚强。
他们家的灯泡突然暗了，我对着屋子里叫了一声，小北。
夜里静悄悄的，小北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夜里那么暗，我还是看到他笑了一下，那个笑很轻松。他说，雅笛，你看，我没有哭哦，我想，是你的衬衫给我的力量。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就哭了，我哭着蹲在他家门口，我说，叔叔你就让小北学唱歌吧……
我哭得很大声，我见不得小北那个样子，明明心里难过得要死，却还要假装坚强，所以我哭得很大声，仿佛要把他的委屈也哭掉。
我不知道我哭了多久，等到灯亮了，小北爸爸走过来把我扶起来，他说，雅笛，你不能这么惯着小北，艺术这条路，真是太难了。
其实我又何尝不知道这条路的艰难，是小北的坚持打动了我，我想他的血液里就流着对艺术渴望的因子，这是他的坚持，我必须支持他。
实在没有办法，他爸爸也只能选择同意。小北很高兴，我们坐在阁楼上，他说，雅笛，以后我就能去宛月妈妈那学声乐了，我就可以经常看到宛月了，你替我高兴吗？
我说，高兴，很高兴。声音都出不来，我转头看他家墙上那幅画，那上面写着有效期1997-2007年。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支撑那么长的时间，我只是觉得我好累，找不到依靠的地方和坚持下去的动力。
如果没有端木希，我一定会被顾颜北伤害到无法恢复。
6{我们都很悲伤，也很难过}
顾颜北开始了正规的声乐训练，就在苏宛月妈妈家，一周三次课。
他比别人起步晚，机会也来之不易，所以比任何人都勤奋和努力，每天早上五点起来练声，看很多声乐方面的书，有机会就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和市里的比赛。
他渐渐成了学校的艺术骨干，他做了合唱队的领唱，他做了全校第一个男艺术委员，他和苏宛月接触的机会越来越多，他们的双人钢琴弹唱已经成为学校晚会表演的重头戏。
他越来越好，也离我越来越远。他偶尔来找我，就是和我讲述他的烦心事，他最烦的，就是苏宛月不喜欢他。
我一早就看出苏宛月对他是没有喜欢的，因为她看他的目光里没有一丝的热烈和眷恋。这才是我觉得我仍然还有希望的地方，多么多么难得的希望。
这是一件最糟糕的事情里唯一的美好。
小北总是和我絮叨个没完，他说到苏宛月的时候总是有讲不完的话。
他说，无论我做什么宛月永远都是笑一笑，或者点个头，而她每次一看到端木希，就仿佛有很多话要对他讲，他的每一次表演她都要去看，他的每一场比赛她都要参加，可是她当初为什么要来我们昕川而不去艺安呢？难道就是为了和我相遇让我郁闷吗？
我喝着一杯菊花水，看着他，说，有什么想不通的呢，我遇到你，这么郁闷的事，我不是也好好接受了。
小北说，你不一样啊，你家庭幸福，又有一个富少爷做男朋友，还有一个比铁还坚固的死党陪着你，你说你人生怎么这么完美呢？
我把菊花水整杯喝下去，说，是啊，我人生这么完美，可是，为什么还是要遇到你。
那天我把端木希约出来坐在小湖边聊天，我闷声不响。他拿了一大盒的费列罗巧克力给我，他给我讲了二十个笑话，我终于笑了出来。
他很认真地看着我，说，小羊，我喜欢你。
这句我喜欢你，实在是太突然，我梦到过这个场景，可是男主角却换了人。我一下子无法反应。
我把剥好的巧克力放到嘴里，含混不清地说，这个巧克力蛮好吃的，在哪里买的啊？
木希在我预备绕开话题的时候突然靠近我，目光熠熠的看着我问，小羊，如果我走了，你会不会想念我？
我心跳加速，像是要掩饰自己的紧张，脱口而出，不会不会。
他走到我面前，帮我整了整歪了的衣服领，最后他说，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木希这样哀伤的表情，样子像是生离死别，让我不忍心去责怪他。
当我吃光满满一盒费列罗的时候，我已经看不到木希了，再过几天，整个景安城就传开了木希和苏宛月去英国某音乐学院的事。
木希就这样走了，他把苏宛月也一起带走了。我不明白他这么做的用意是什么，但是我明白了那晚他突然有勇气和我表白的原因，那是一种失去前的强大力量。
我抱着那个吃完的巧克力盒子坐在小北家的阁楼上，小北抱着一本琴谱坐在钢琴前乱七八糟地弹着。
我们是两个失意的人，他失去他喜欢的女生，我失去一个随时都能哄我开心的朋友。我们都很悲伤，也很难过。
7{他在1997年就已经落在我心上，再也无法被任何人取代}
时间总是悄然逝去，我和小北又像从前那样一起上下学，一起坐在阁楼上听音乐，一切都和最开始认识的时候那样，却再也没了最初相识时的感觉。
我想念端木希那个地下排练室，我去过几次，他们换了一个主唱，很沧桑的风格，声音哑哑得一点也不动听。
鼓手阿布经常和我聊天，他告诉我两件事，一件是关于苏宛月为什么没进艺安中学的原因，是她和木希表白被木希拒绝了，她一气之下就没去考艺安；第二件事是，木希要走的前几天和他们说，如果他表白成功，他就放弃去英国。
我想那天湖边他靠近我的气味，全是巧克力的味道，他白皙的皮肤就在我的眼前，他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男生，可是我为了顾颜北那个傻瓜却拒绝了他。
小北也问我，你想端木希吗？
我想了想，点了点头。我想我是想他的，想他阳光明媚的笑，想他第一次在那个露天广场上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可是，我更想念1997年的那个顾颜北，想念我为他受的伤。他说他要开一场演唱会，他在1997年就已经落在我心上，再也无法被任何人取代。
8{这是我一铁哥们，我们是不可能成为恋人的}
大三的时候，小北被星探发现，到一间音乐公司做训练生，而我碌碌无为的在我的数学系和数字打交道。
我天真地想，我还是可以完成我1997年对自己许的诺言的。
小北成了景安的新贵，他气质优雅，身材颀长，拿着话筒唱一首《身边》就引得台下所有女生为他尖叫。
我坐在台下，我记得他第一次唱《光辉岁月》的窘迫场面，那年他第一次见到苏宛月，他被她打动，从此，他就忽视了我对他的喜欢和这么多年在他身边的坚持。
小北更换女朋友的速度很快，像走马灯一样，她们每一个都是苏宛月的影子，有的是眼睛像，有的是鼻子像，有的是嘴像。可是，他不爱她们。
他只是企图从她们身上找到苏宛月的样子。他伤害了很多漂亮的女孩，那些女孩都恨他，她们开始以为我是小北的女朋友，都来找我挑衅，小北当着众人的面搭着我的肩说，这是我一铁哥们，我们是不可能成为恋人的。
我为这句话深深地难过。可是即使他不是当初那个在阁楼上与我欢笑给我唱歌弹琴的小北，可我依旧还是没有离开他，我选择继续留在他的身边。
9{我是一个失败的人，我拥有了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但我却为此努力了这么多年}
2005年，选秀活动开始陆续走红，小北的公司推举他参加了国内一个知名的唱歌比赛节目并顺利进入了决赛，他给我打电话报告这个好消息的时候是我在准备论文答辩。
那年的小北已经二十一岁。
他在电话那头说，雅笛，我如果在这个比赛中得了第一名，就有一间非常有名的唱片公司要签我了，我真的要当明星了。
我说恭喜你，你的愿望真的要实现了啊。
他说，可是比赛需要买衣服什么的，我已经没有钱了，我爸爸也没有，我快愁死了。
第二天，我就把我半年的生活费都打给他了。
他说，雅笛，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说，我这是投资呢，以后你红了，我拿你的签名去卖，随便卖几个钱就回来了嘛。
挂完电话，我看了看我银行账户上为数不多的钱，叹了口气。还好暑假要到了，我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去打工。
白天我给一个小女孩补数学，晚上我到一间酒吧做服务员。阿布他们的乐队在那演唱，那个走沧桑风格的主唱每次唱歌都摇得特别厉害。
我还是很容易地想起那个在我生命中消失了四年的端木希。他很勇敢，也很英俊，最重要的是，他过于完美。
而我，只是景安城里芸芸众生中一个普通的女生，我没有伟大的梦想，我唯一的梦想就是能得到顾颜北的爱，我一直在为这个梦想努力，可是直到现在我的努力还是没有任何收获。
我是一个失败的人，我拥有了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但我却为此努力了这么多年。
我每天都很累，晚上下班我一个人在冷风里走很久，我把顾颜北比赛的视频录下来，在电脑上反复地看，我有时候会慢慢走到以前的那个露天舞台上去放风筝，没人表演的时候场地特别空旷。
我的风筝常常会挂到树上，我在树下站很久，我想念顾颜北，我给他打电话，他非常开心地告诉我，我今天看到了苏宛月，她签的唱片公司正好是他们比赛的赞助公司。
我把风筝用力地一扯，风筝的线就断了。我蹲在树下，把头埋着。
从苏宛月离开，四年时间，我以为我能改变什么。可是，到头来，原来什么都没有改变。
我感觉有人给我披了件衣服，他说，小羊姑娘，我带你回家。
我看到木希的招牌笑容在我眼前张开，就像许多年前一样明亮，他仿佛长高了，仿佛更漂亮了，我问，你怎么回来了？
他伸手抱着我，说，我想你了，所以回来了。
我靠在他的肩上很久，我说，我也想你。
10{从遇到你那天开始，我的梦想就改变了}
我问端木希为什么这时候回来，他没有说话，陪我坐在我打工的酒吧里看顾颜北的决赛，主持人在比赛到一半的时候说，今天，特邀的表演嘉宾是娱新唱片新签约的歌手苏宛月。
我看了端木希一眼，你不是带她走了吗？为什么没有和她在一起。
端木希笑了笑，抿一口酒，说，因为，我不爱她。
这是一句多么直观的话，因为不爱，哪怕用再多的时间，依然不爱，哪怕一起拥有过再多的回忆，都不是爱的因素。
那场比赛进行到十一点多，比赛的结果是顾颜北得了冠军，当主持人把话筒交到他手里让他说感言的时候，他说，首先，我要感谢我最好的朋友韩雅笛，感谢她这么多年以来一直在我身边支持我，另外我要感谢这场比赛，他让我遇到了我从十六岁就开始喜欢的女生，这么多年，我对她的爱从来都不曾改变。我爱你，苏宛月。
多么动人的告白，多么轰动的告白，这是我十八岁的夏天里经常梦到的甜美，在这么多年之后，我看到它活生生地在我眼前上演，我觉得我会难过，我为了顾颜北坚持这么多年，我不怕苦不怕累就怕我努力得不够。
直到今天我才发现，我这么多年，只是在坚持我当初的一个梦想，我一直留在1997年那天的露天舞台下没有走出来。那个夜晚，让我蒙蔽了这么多年。
我听到周围的人都感叹地鼓了掌，镜头切换到苏宛月那里，她的表情有些无措。她说，很可惜，我爱的那个人，已经放弃了音乐的梦想。
我趴在吧台前把几种酒调在一起。木希很小心地看着我，我抬头冲他笑笑，说，你这个疯子，为什么要放弃音乐的梦想呢。
他说，因为从遇到你那天开始，我的梦想就改变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情变得很好，我说，那好吧，你做我男朋友吧？
他愣了五秒，突然抱着我哭了，像个小孩。我发现，我喜欢这样的木希。
11{你说这世上，到哪里去找我们这样的傻瓜}
大学毕业之后，我换了手机号，在景安附近的一个郊区中学教数学，端木希每天都会骑一辆小摩托来载我回家。
听阿布说，他最后之所以放弃了成为明星和艺术家的机会而选择回国承接他父亲的生意，只是因为阿布告诉他，我过得不好。
他放弃了他那么多年的音乐梦想，只因为他想回来照顾悲伤的我。
我说他傻，太傻。哪有人为了爱情放弃自己的梦想。
他抱着我，他说，我只是想做一个和你一样的傻瓜，没认识你之前，我的梦想是音乐，可是我遇到了你，从此之后，我的梦想就成了你。
景安这座城容纳了太多的悲欢离合，理想奋斗。可是，我们却什么都不要，只要一份爱。
你说这世上，到哪里去找我们这样的傻瓜。
12{世界这么大，时间这么长，可是，木希，我还是遇到了你}
2007年，我在电视上看到小北第一张专辑发布的消息，专辑名字叫《爱你的这些年》。
我拉着端木希的手在小北家的阁楼里看小北在1997年挂上去的那幅我画的画。
时光交错，记忆交叠，我知道，一切都埋在这个阁楼里，永远地停止了。
走下阁楼的时候，每踏下一级台阶就仿佛踩着我这么多年的岁月。我们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到那个破旧得准备拆掉的露天舞台上。
我对端木希说，你知不知道1997年顾颜北曾经在这里给我唱过一句歌，他说这是他的第一场演唱会。从那一天开始，我就喜欢他了，我决定要用十年的时间来实现我对他的爱。不过，最后我发现，我的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变质了。
端木希把我的左手小心地放入他的手心里，摸着我手心处蔓延的伤疤说，可是你一定不知道1997年的某个晚上，我看到你抬起头看我的那一瞬间，我也开始决定要用很长的时间来获得你的爱，不管多久，都不改变。
我转过头，亲了亲他的脸颊，然后抱着他的脖子。
我说，那么，就让1997年的那场演唱会停在那一年吧。我们谁都不要回到过去，我们只要继续现在。
他抱紧我，说，好，我亲爱的小羊姑娘，我们只要继续现在。
我笑着点了点头，轻轻地在心里对自己说：再见，1997年；再见，小北。谢谢我爱过的这么多年，让我找到了木希。
世界这么大，时间这么长，可是，木希，我还是遇到了你。
多么不容易，你一直在我身边；多么不容易，我终于，学会了爱你。
作者后记：
这个故事说的是梦想。
从小到大每个人应该都有过梦想。不管梦想的内容是什么，我觉得都是伟大而神圣的存在。
刚到新加坡读书的第一年，我常常路过Bugis的喷泉广场，看过林俊杰、张韶涵、梁静茹、萧亚轩，我的班级也有同学在海蝶森林学习，每次我路过那里看到聚集的粉丝和灯光闪耀我都会想，这些人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他们曾经的梦想？
写这篇稿子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我以后还会不会继续写文，而如今，看书的人都已经长大，我还在这里给你们写一个又一个的故事。
我实现了我的梦想，不知道你们都实现了吗？

第7章 花开成海
莫枫林，我的牙有点疼，可是我不会让它蛀掉，我会乖，会听话，好好地等待毕业。并且会替你留在这个鲜花成海的院子里，保佑你和你母亲的灵魂，永生安眠。
1{“春季里，要有勇气”}
繁花似锦的春天，我和余姚选择逃课来纪念春天的美丽。
我和余姚都是听话的孩子。只是有时候特别倔强。这种倔强，不顾及任何后果。
我拉着她的手，爬过学校后门的矮墙，穿过一道道的巷口，终于在一个游戏机房的门前看到了莫枫林。
余姚紧张地看了我一眼：“簌簌我们为什么要逃课来这里，我们应该找一个安静的奶茶店喝奶茶。”
我握紧了余姚的手，我发现我的手心里全是汗。
我冲进了游戏机厅，站在莫枫林的背后，他根本没发现我的到来，他叼着支烟，白色衬衫已经污渍斑斑。
我拍他的肩膀，很用力地，然后大声说：“莫枫林，回去上课。”
余姚很害怕地看着我。其实我自己也害怕。
莫枫林转过身看到我，皱了皱眉：“周簌簌，你真的很无聊。”
“他的样子真丑。”余姚在我而边低喃。
莫枫林似乎听到了。他停下手中的游戏把烟往地上一丢，痞子般地说：“你们这些乖乖女不好好上课，跑到这来管我的闲事做什么？快走吧，回去上课。”
我看着莫枫林的样子，把手中刚开的嫩黄色水仙花丢到他的身上：“给你给你。你的生日礼物。”然后拉着余姚跑出了游戏机厅。
这株水仙花，从冬天养到春天，终于在莫枫林生日的时候开了花。
可是水仙花开，却起不到任何的意义了吧。
2{“记忆里面美好”}
小时候的莫枫林根本不是这个样子。他是个听话又懂事的孩子。我跑东跑西的时候，她妈妈总是让莫枫林跟着我，好好照顾我。那时候他穿白衬衫，戴小红领巾又是学校三好学生。他笑起来的样子都是澄澈透明的。
他会像我妈一样唠叨我，叫我不要玩泥巴，叫我早点回家，或者教我做一些题目。那时候我总是嫌他烦，不像个男子汉。
他家有一个小小的花园。他妈妈喜欢在上面种上很多美丽的花，或者盆栽。一到春天就美不胜收，引得我们常去观赏。
莫枫林却只喜欢种水仙。他说因为这种植物好养活，只要浇水，等待时间，就能长出美丽的花朵。
那时候我就笑他，笑他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像个女孩子一样，细心，并且婆婆妈妈。
3{要努力学习}
我和余姚的逃课事件让老师感到非常震惊。
她把我和余姚叫到办公室里和颜悦色地问：“你们应该给老师一个原因。”
我看见桌上有老师新批改的试卷。我和余姚的分数被摆在最显眼的位置。难怪老师有那么好的态度。
余姚很紧张。她一紧张就低头，我于是抢先回答：“那天余姚生病了，我陪她去看病。”我说得字正腔圆，听不出一丝慌张。似乎一切就是这样。
老师只是点点头：“嗯，这样的话就没事了，以后如果再发生要记得到班长那儿去请假。”
我们乖乖地回答：“知道了。”
一转身出来，就看见莫枫林走进办公室。他的目光涣散，好像已经许久没睡。
余姚说：“你认识他？他可是学校出了名的坏学生。”
“他不是。”我纠正。三个字说得似乎有些生气。余姚立刻缄口。
只听见办公室隐约传来老师的责骂和莫枫林的沉默，突然听到他说：“我没有家长。”那句话，字字悲切。
我的眼泪掉了下来。莫枫林是何等的绝望才会说出这样不留后路的话。
“怎么哭了怎么哭了？”余姚问我。
我走过教室的长廊，眼泪落了一地。
4{要乖乖听话」
莫枫林送我第一株水仙花的时候我正跟隔壁邻居家的丽丽打架。为了争夺一本画册，两个无知的小孩在庭院里打了起来，抓伤了脸，掐红了脖子，哭声震天动地的。整个大院的人都跑出来看热闹。
那天爸爸和妈妈正好去外婆家没回来。我像一个没人要的野孩子一样胡闹。
莫枫林的妈妈先出来抱住我，安抚我，说：“簌簌乖，不和丽丽抢。回头阿姨给你买。”我像找到了浮草一般紧紧地抱上去，哭得更大声。
丽丽在对面大喊：“簌簌你是一个胆小鬼，以后我的东西再也不给你玩了。”
莫枫林走到丽丽面前，拿起一本崭新的画册放在丽丽面前：“丽丽，这个画册送你。请你以后别打簌簌。她是我妹妹。”
莫枫林那时候说，我是他妹妹。
回去之后，他送了一株刚开花的水仙花给我，他说：“簌簌，这花比画册美多了。”
他的声音那样温暖，似乎在我的心里开出了一株美丽的花。我点点头，咧开嘴，露出少了两个门牙的牙齿，傻傻地笑了。
5{需要保护牙齿」
换牙后，我的牙齿长得非常整齐。颗粒小、白，像米一样排得整齐。
我每天嚼一种叫“乐天”的口香糖，背着新书包从莫枫林家楼下经过。
莫枫林家的小花园已经荒芜了。房子也没人住，爬山虎顺着墙已经爬进了他家的窗子里，旧的藤，枯了，灰暗色。新的叶，绿油油，郁郁葱葱。新旧交替的植物。唯独没有人。
莫枫林早就已经搬到别处去了。虽然那比这还宽敞，虽然那比这还漂亮。可是却没有花没有爬山虎，没有热闹的人群。
我还记得莫枫林搬走的那个春天，他爸爸开了很名贵的车停在院子最显眼的地方。
爬山虎的叶子在莫枫林的窗前被截成一节一节，在冷风中飘零。我从下往上看去，竟然看不到窗台前的水仙花。
莫枫林像一个被人丢弃的孩子一样缓缓走下楼来，没有笑容。他手上抱着一盆刚开出花的水仙，还散发着淡淡的香味。
那时候我吃非常多的糖，牙齿几乎蛀空，莫枫林就会拿他自己的私房钱给我买很多口香糖，他说口香糖可以防蛀牙。
他走到我的面前，那个表情像是诀别。他把一盆水仙花都放在我的手里，然后用很轻的声音叫我的名字。簌簌。簌簌。就像树叶掉落的声音。
我看着他的眼，深深地看。
牙齿突然疼得让眼泪掉了下来。
6{事过境迁，再次相遇}
莫家的流言蜚语在时间中被淹没，而院子里的人一户一户搬了出去。因为常说有鬼出没。
只有我们家依旧在这院子里守护，爸妈工作安定，一心只想让我考个好大学，平淡做人。
我的成绩在莫枫林离开后突飞猛进。人亦变得安静听话，乖巧得让母亲以为我被什么附了身。
我蓄起了长发。把莫枫林送我的水仙花做成标本压在玻璃桌下。然后在每个冬季买来新的水仙花种在透明的水盆中，等待春天来临时开出嫩黄的花。
每年每年如此这般，终于在上高二的时候又遇到了莫枫林。
他是转校生，也是这所重点高中里第一个公然在课上和同学打架的人。
班主任罚他站在门外不许进来。冬天的风刺骨而且冰凉。我拿着新收的作业本准备送去老师的办公室。
在走廊里看到他的时候我以为是幻觉。他单薄的衣服在寒风里凛冽飘扬，他的四肢无比干瘦，像长年遭受压迫的样子。我在他脸上看不到任何小时候温暖的笑容。
我迅速从他身边走过。
我愿这个人不是莫枫林。
我盼我从未见过这个人。
我祈祷他也没看见我。
他看见我了。但他没有叫我。他把我当成了陌生人。
他成了学校公认的坏学生。
7{院落}
我住的大院到了冬天的夜里，竟然可以冷得似一座鬼城。无外乎就是稀少的人、阴冷的风和了无生气的枯草。
曾经有同学约了上我家来玩，回去之后被传得鬼魅般恐怖。说走到哪都能听见女人的哭泣，还能冷不丁地看见披肩发的女鬼。
于是没有人再敢提议上我家去玩。除了余姚。
我不喜欢交朋友，因为小时候遇到一个蛮横的丽丽，她与我一路同行直至重点，可是她比我傲气，她的父亲一路平步青云登上了经理宝座，早早地搬离了那个如死一般寂静的大院，过上了富足的生活。
我要的朋友，是能接受我的大院，摒弃那些鬼魅传说，善良且温暖的人。
只有余姚是。她天生胆小，但不听信别人的谣传。她和我一起走夜路回家，和我一起种美丽的水仙，和我一起考出全年级最好的成绩。
她的笑容，和小时候的莫枫林一样温暖人心。
8{事情进化}
我能认出莫枫林，丽丽当然也不例外。她用她的扬声器到处宣传莫枫林的家事。说他的母亲是自杀死的，本想拖着莫枫林一起死，结果他命大活了过来，活过来后就成了傻子。
我在放学的时候拖上余姚去车棚把丽丽新买的小助动给刮花，还把车胎刺了几个大洞。
叫你大嘴巴。
余姚紧张地帮我把风：“簌簌你这要是被人发现了怎么办？”
“谁能发现。这事我小时候经常做。”说完自己都笑了起来。
我看了看车，被我弄得差不多不能见人了才满意地抬头，拉起余姚跑掉了。
我说：“你知道吗，小时候我很调皮，经常偷放大院车棚里自行车的气。可每次被人逮到的时候莫枫林总会替我背黑锅。然后莫枫林就会被他妈妈骂，他就特无奈地看着我。”
“所以你现在在替他出气。”余姚问。
“也是替我自己出气。”
可想而知，第二天丽丽跑去校长办公室哭诉了，她爸爸给学校提供了很多赞助费，所以校长不能对她的事不理。
这一来二去地追查就怀疑到了莫枫林的头上。原因是上次莫枫林因为这件事曾恶狠狠地警告过丽丽。
校长把莫枫林叫去问，莫枫林竟然承认是他做的，所以学校要给他记一个大过。
我快气炸了。
“明明是我做的。我要去和校长说清楚。”
余姚拉着我：“你笨蛋啊，你现在去说，等高三就评不上省三好了。那保送或者加分的名额就没啦，再说让你爸妈知道还不打死你。”
我突然后悔自己做这么冲动的事，更气的是莫枫林居然承认这件事是他所为。
他是猪头，是猪头。我恨不得冲到他班上去给他两耳刮子打醒他。他就是不承认那也没有人会知道是谁做的。
9{虔诚祷告}
晚上回到家里，吃过饭，我就爬到莫枫林家的花园里去。这么多年，我总是爬着进去。我想在我骨子里的调皮暴戾一直都是存在的，只是没有爆发。
花园里长出了高高的杂草。以前这里是花海一片，各种各样的花，满院望去，鲜艳夺目。如今没有花海，有的只是无尽的死寂。
每次只要有不顺心的事，我便会来这个园中祷告。
我相信莫枫林妈妈的在天之灵会保佑我。她妈妈是那样好的一个女人，只可惜红颜薄命。
我不相信鬼神之说，即便有，那也是一个不会害我的善良的母亲而已。
我虔诚地跪倒在地上。祈祷莫枫林没事。他曾经是一个多么好的孩子，是一个能温暖人的孩子。是命运捉弄了他，否则他根本不会是那样的。
10{小时候的习惯}
我最终没有去向校长承认那件事是我做的。而莫枫林在周一的晨会上被学校通告记大过一次。再有下次就直接开除。
我在操场上看到他，他一副一点也不在意自己被记过的样子。他甚至还回过头看了我一眼，轻轻地笑了一下。就那么一下，我仿佛看到了小时候的他。每次我犯错或做调皮的事他就帮我善后，或是全揽下来。事后就只是对我微笑，说以后不许这么调皮了。
我会真的把他当成我哥哥，还觉得这是理所当然。
其实他也就比我大三个月而已。
我把头转过去，抱着余姚，心里酸酸的难受。
余姚说：“莫枫林对你的好，原来一直都在的呢。”
放学的时候我拦住他，有点蛮横地说：“莫枫林，丽丽的车是我弄花的，车胎气也是我放的。”
他挑眉：“我知道。”
“那你干吗承认是自己做的？你以为你记的过不够多吗？”
他看着我很久没说话，眸子里是冷冷的。
他叹了口气：“也许是习惯吧。”说完，从我身边走了过去。
我愣在原地，久久没回过神。
11{无谓的架}
天气变得温暖起来。我的水仙花也开始凋谢。我把一部分摘下来做成干花，一部分就让它慢慢凋谢。写完作业的时候，我就会静静地看着水仙花许久。回想往事，历历在目。
丽丽在学校里就像一个小公主，被众人捧在手心，她从小就与我争东西，没上学的时候争画册，争布娃娃，上学了和我争荣耀，争奖状。
其实她根本用不着和我争，她所拥有的一切都远超于我。除了成绩。
在她玩漂亮的布娃娃的时候我只能把旧了的娃娃洗了再补，在她请老师到家里来教钢琴的时候我只能把爸爸的口琴拿出来吹，在她和我抢画册的时候我只能抱着莫枫林的妈妈胡乱地哭。
我所拥有的只是童年时候短暂的美丽，再用余下来的人生去怀念，在怀念中感觉满足和幸福。
这些微小的快乐，又有什么值得她羡慕的呢。
她在学校里有数不清的朋友，有最漂亮的衣服、好吃的盒饭和用不完的零花钱。我只能和余姚挤在学校小小的食堂排长长的队却还打不到想吃的叉烧和鸡腿。
可是她对我的怨恨似乎没完没了。
在晚自习下课的途中，她领着一帮外校的小混混挡住我的路。
我说：“你们要干什么？”我的心里没有一丝的惧怕。
“干什么？”她笑了。笑得漂亮的脸上布满狰狞恐怖。
“我的车是你划坏的吧。”她用的是肯定句，不是疑问句。她走过来，在靠我很近的地方。
我推开她：“你既然已经知道，还要嫁祸给莫枫林干什么？”
“我是想看看他还会不会像小时候一样帮你顶罪。没想到六七年过去了，他还是笨蛋一个。”丽丽的语气中满是恨。
丽丽身后的小混混从四面八方拥了过来。
这一次，是在劫难逃了。
可是疼痛却没有预料般地落下。我看到有人挡在我的身前，逼退了一个个来人。
他枯瘦的身子在路灯下尽显苍凉。
“莫枫林你给我等着。”丽丽的声音消失在巷子深处。
打斗的人全消失不见。莫枫林疲惫地坐在路边，大口大口地喘气。
我坐到他身边。
“这些年你都学会了什么？抽烟，喝酒，打架？”
他冷笑了一声：“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我不再相信任何人。”
我的心怵然地泛起疼痛。寂寞的巷口，昏黄的灯光，满地肮脏的破易拉罐。
月光照着两个青春年少的孩子。满目疮痍。
12{流言蜚语，坦然自若}
流言四起于学校。说我这个好学生已经被带坏了，种种恶言相向。
我把头仰得高高，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上课，收作业，带领同学早读，考最好的成绩。坦然面对所有疑惑的目光，笃定地笑。
自己都不知自己怎么练就的这一身金刚不坏之身。
班主任也只是婉转地说：“周簌簌，做什么事情都不要耽误学习。”
甚至连余姚也替我担心起来：“以后你晚自习别上了，再遇到事多危险。还有别和莫枫林走太近。”
我不胜其烦。
周末的时候，有阳光出来，我搬了椅子坐在大院里。这个大院已经落寞了。开始的时候，所有人争着抢着要在这里找一个栖身之所，事过境迁，只剩寥寥几人，满院的空屋、乱石、杂草。幼时的记忆，全都隐没在时间的洪流之中，辨认不出痕迹。
只有莫枫林的旧家有着我童年所有的记忆。
最不愿忆起的便是莫枫林母亲的死。故事无非就是男人的不负责，女人的不能接受。想不开，寻短见，顺便带上孩子共赴黄泉。
非常俗套的故事，却毁了莫枫林的一生。
我决定要拯救莫枫林。这是我必须做的，是我小时候欠他的。
13{尾随而来}
转眼已是高三。所有的一切都依然紧张。新学期一开始，我便被老师叫到新学期典礼上代表高三学生讲话。
我站上去，一眼就能看见莫枫林。他变胖了，好像开始健康。
我在演讲前才把口香糖吐出，依依不舍的。
慷慨了半小时看众人都要睡着之际才收了口。老校长满意地点头，从他眼中看出我这一席话定是有他的作风在里头。
第一次分班的月考，竟然有人跑出来和我并列第一。
红板上赫然标明：江庆安。这样一个庸俗的名字，竟然和我并列第一。
余姚在我旁边帮我传递消息：“这个江庆安，是新转来的。据说在F市的实验中学的重点班啊。”
又是转校生，我们学校总是喜欢收纳各种各样付得起赞助费的纨绔子弟。
分班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年级前三十名编在一班。我和余姚必定在一个班。丽丽正好考了第三十名，进了一班。还有那个转校生，叫江庆安。终于见到其人。
分完班的第一天，我照例带同学早读，帮老师记录迟到的同学。老师有规定，迟到的人要罚扫地一个星期。
他不仅迟到了，还穿夸张肥大的裤子，耳洞打了一排，不戴校徽，还留超过耳朵的头发。这绝对不能被老师饶恕。
我在本子上，郑重地记下：江庆安。迟到，罚扫地一周。
他便赖在我旁边说：“班长，别记我迟到吧。大不了我请你吃饭。”一脸痞子相。
我都不敢相信这样的人居然考年级第一。
我当然不可能没记，因此江庆安扫了一周的地。
14{转变}
莫枫林的行动作息已被我了如指掌。
他不上自习，就定会被我从游戏厅或网吧抓回来。他和老师吵架，我定会逼迫他向老师道歉。他周末要和狐朋狗友去外面厮混定会被我拉到书店或图书馆待一天。
我强迫他做回小时候的样子。
所有的流言似乎都已被证实。可老师和段长处却揪不出我的毛病，只得听之任之。
莫枫林母亲的死，成为我们俩永远不能触及的伤痛，无人提及。
我只在冬季里种水仙。平时的季节，折一种很繁杂的纸花，方形纸，翻来倒去，最后拼出个蕾，四个花瓣，用极细的笔芯卷起，再松开，妖娆美丽的姿态，恍惚是真的。
无事的时候就折纸花打发时间。例如难得的体育课，难得的自习课，有人说话，有人背书，有人做题，有人看书。只有我折了一朵又一朵花，虚耗时光。
余姚和我同桌，于是便会帮我把花全收到袋子里，老师来的时候方便藏入抽屉。
江庆安常拿着题目和余姚讨论各种做法，不容置疑，他是个聪明的人。
余姚说江庆安周末会在广场上和朋友跳街舞，要不要一起去看。
真没意思。断然拒绝。
周末我可是要照例逛我的书店。和莫枫林一起。
莫枫林几乎要被我逼疯，他说小时候见你特脆弱一小姑娘现在怎么变这么蛮横。
我说善变是女人的天性。
他哈哈笑，敢问你今年贵庚？还女人，就一小孩。
我义正词严，你给我认真点。
他仿佛无奈，眼睛却笑成了线。
15{细节}
余姚特委屈地和我哭诉发生在周末的种种。
周末他去看江庆安在广场上跳街舞。丽丽也去了。江庆生和余姚说了几句话丽丽就上来骂余姚。两方争执不下，不欢而散。
我告诫她：“丽丽不是那么好惹的，她从小蛮横惯了。”
“你那么蛮横我都能接受。”她笑。
我瞪她：“我的蛮横是小蛮横，就浮在面上，和丽丽比，连她小指都算不上。”
余姚翻出新买的习题做了起来。
我看着罪魁祸首在那边得意扬扬，正和一帮人说笑话，气都不打一处来。
我站起来喊：“安静了安静了，自习课都拿出书好好看。”
“好了好了，不说啦，班长要骂人了。”江庆安的声音传出来。
众人作鸟兽般散去。
比我这班长说话还管用。
16{突变，改变}
如果没有那该死的保送名额，我想我们都可以安心地读完这个寂寞的高三。
学校每年有一个保送重点大学的名额，因为是小城市，所以没有太多的名额。
于是这个名额就成了高三年级所有人七嘴八舌讨论的焦点。如果江庆安没有转来，那么这个名额非我莫属。可是年级大会上校长却宣布这个名额给了江庆安。
这对于我来说犹如晴天霹雳。
不知道是谁在背地里使用了什么手段使这个本应属于我的东西归到了另一个人的怀中。我的脊背发麻，头脑不听使唤。在回家的半途中就哭得乱七八糟。
谁都怨不了，只能怨自己家无权无势，根本无力与别人抗争。
莫枫林在隔天就把江庆安给打了。
莫枫林把满满一盆开了花的水仙送给我，他说：“簌簌，我把那小子狠狠揍了。”
我立刻就把水仙花摔在地上，我说：“莫枫林你傻了吧你，你打他能把我保送名额给要回来吗？不能你打干吗？你真想被学校开除是吧？你知道他爸爸是干什么的吗？你不知道你就打……”
莫枫林没有应我，他只是蹲下去捡起摔裂的水仙。
我的心里一阵酸楚。
我也蹲下去：“莫枫林，我长大了，有些事情我能承受了，也不需要你替我背黑锅为我善后了你明白吗？你也长大了，以前的事过去了就不要一再地耿耿于怀。忘记了重新开始难道不行吗？”
我哭了，这是我遇到莫枫林后哭得最严重最厉害的一次。
江庆安没有像我料想的那样去校长那儿告状，他只是请了一个星期病假，并且还把保送的这个名额给拒绝了。他说他要考更好的学校。
我的心里是动容的，还有一丝感激。
老师告诉我名额给我的时候我也拒绝了。既然江庆安都不屑于要这个名额，我又有什么好在乎的呢？要相信以自己的实力可以上一所更好的。
17{安静}
我一直想找机会和江庆安说谢谢，是他的宽容免去了也许是莫枫林的大劫。
但他的身边总有丽丽的影子。我无从谢起。
大院里长出很多不知名的植物。有老人栽了树，琵琶树、桂花树，甚至葡萄树，找事情打发时间。
母亲感慨地说，等你考上大学，这些树就会慢慢开始扎根长大，等你大学毕业，这些树就会遍布大院，遮住太阳。夏天就不会感觉炎热。
我想带莫枫林再回来看看大院，我希望他能原谅他母亲犯下的错误，不要再用父母的错误惩罚自己。他应该得到上帝的救赎。
18{悲哀地离去}
命运总是捉弄想悔过的人。
这次挑起事端的人又是丽丽。
不知丽丽从哪里知道江庆安是被莫枫林打伤的，于是出钱叫了人去打莫枫林，因为有了上次的教训，所以有备而来。
江庆安打来电话叫我赶去的时候已经春暖花开。我做了很多干的水仙花准备送给莫枫林做高考前的备战礼物。
莫枫林几乎奄奄一息。鲜血，警车，围观的人群。所有嘈杂的一切都涌了来。
我悲从中来，跪下去，托起莫枫林。
莫枫林的脸上看不出表情，血顺着脸铺散开。我的眼泪滴到他的脸上，他伸出手，抓住我的衣角，嘴里喃喃地说：“簌簌不哭……等……等我好了……我和你……一起回大院，回我家的……花圃去看……花海。我要告诉妈妈……我原谅她了……我一直都爱着她。”
我哭喊着叫着莫枫林的名字，看他在我面前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看到缩在角落里哭泣的丽丽，她哭着冲我喊：“周簌簌，都是你都是你，你从小到大都和我争，可是我永远都争不过你，你有温暖的家，优异的成绩，可我，什么都没有。”
这一刻，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才是罪魁祸首。丽丽只不过是被嫉妒冲昏头了。她和我一样都只是孩子，她和莫枫林一样是失去亲人的关爱而扭曲心智的孩子。
有罪的都是别人，而承担痛苦的却是我们。
上天就是这么不公。
19{结局}
故事总是没有结局。我并没有考上重点，只填报了本省的师范大学。回家方便，照顾父母方便，去看望莫枫林更方便。
我找人把莫枫林家的小花圃旁的矮墙拆了，种上各种各样的花，一如当年莫枫林母亲那样。满园都是。
我不种水仙花了，因为它太容易养了，只要浇水等待时间便可不再理会。
我喜好种需要悉心照料的花，脆弱的，易枯萎的。
院子里的老人种的树已经长得很高，它们直立着，耸入云霄。
春天到的时候，能看见小花圃的花海成片。顿时惊觉已过去好多个春秋，于是告诫自己将来要做一名好的教师，教书育人一如对花一般，悉心、细心，才能使其健康成长。
莫枫林，我的牙有点疼，可是我不会让它蛀掉，我会乖，会听话，好好地等待毕业。并且会替你留在这个鲜花成海的院子里，保佑你和你母亲的灵魂，永生安眠。
作者后记：
我是福建人，水仙花是福建人很喜欢种植的花卉。
因为父母是地质部门的员工，从小我就在家属大院成长，与我一同长大的有许多孩子，我们总被父母拿来攀比，或者被父母拿来当榜样教育。
我就是在那样的一个环境下成长的最不会读书的小孩，每次父母提及我的时候都有些灰溜溜的沮丧。
这就是这篇小说里你们看到的无奈的童年。
而故事的男主角莫枫林的原型却是我的高中同学，那个男生成绩很差，上课不听讲总爱写歌词，戴一排耳钉，还会和老师吵架。但是他长得清秀好看，引起很多女生注意，我曾唱过他写的歌，却没有迷恋过这个人。
毕业之后再也没听过他的消息，或许有些人和事，总会随年华老去。
直到再也记不起。

第8章 消失在景安城1999年前的彩虹鱼
我想，这世上最伤人的就是记忆。如果没有那些回忆，我也不会如此伤心。
1{起初o遗忘在景安1999年前的彩虹鱼}
景安的夏天总是来得很快，在抓不住缝隙的时间里，一晃而入。
其实我已经不太记得我在景安过了多少个夏天，或许很多记忆在1999年的夏天之后都随之磨灭了。我唯一记得的就是那个夏天里的两尾彩虹鱼。它们有彩色的周身，绯艳的光芒。在水中璀璨夺目。
你说它们的名字叫时光，在我长到一米七八的时候就会倒转回我们认识的那些彩色光年。
现在我终于长到一米七八了。可我不知道我要带它们倒转到哪一年，才能再看到你。
2{现在o男人婆和她的旗袍}
大一的暑假，我穿一件旗袍在烈日下对每一个宾客笑脸相迎，树梢上的鸟倦懒地扑腾。我和景安艺术学院的校花一起站在交流会场的门口保持我们“甜美”的笑容。
这是景安建城的一百周年，市里特意举办了一个文化交流会。我是来做志愿者的。可是，这样的装束绝对不是我的风格。我是多么爽气又硬朗的女生，我居然会为了陆杨希的一个嘲笑而来这里。
陆杨希在我练球的体育场对着市男篮的男生们说，我保证，宁灵穿旗袍的样子肯定要吓死一大群观众。
我隔着一个篮球场看到陆杨希张狂的脸，与他并排的是景安艺术学院的校花林嘉。她们艺术学院的啦啦队军团在景安拥有一大批男粉丝。
他们所有人都向我投来不屑的目光，那个目光让我心里很不舒服。
我知道，他一直都在嘲笑我像个男人婆，从他见到我的第一天起，他就说，你这个黑不溜秋的男人婆！
从此我视陆杨希为眼中钉，即使他是我们篮球教练的海归儿子，这都不构成我纵容他的理由。
因此在景安一百周年的交流会之时，我和林嘉一样报名当了志愿者。我将平日束起的直发垂在肩上，明黄色旗袍着身，十指抹上蜜色指甲油，唇上缀一点点清亮的色泽。
我起初的寓意是想让陆杨希这个少女杀手也见识一下我的女性魅力，让他知道终日在篮球场欢腾的女篮中锋宁灵也是有温柔一面的。
可是当我穿上旗袍盛装待发的时候，我又特别恐慌我的这种感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和陆杨希赌这场气，让自己像个傻瓜一样站在烈日下，而陆杨希却悠哉地躺在家里看电视吃西瓜。
我用余光看了看林嘉，她的美丽浑然天成，肌肤胜雪。光是这点我就自叹不如。
周洛宁在我旁边拿着专业的相机照了一天的照片，他也是我们的志愿者。他在休息的间隙和我说，灵灵，你今天很漂亮。
我却不知道为什么笑不出来，我靠在会客厅的椅子上看着陆杨希抱着一小缸的金鱼走进来。他弯起嘴角对着林嘉笑了，他问，今天累不累？
林嘉的脸上有一丝的羞怯，然后点点头。我靠在周洛宁的肩膀上觉得陆杨希真无聊。
陆杨希突然转过头来盯着我看了十秒钟，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可是很奇怪，他只是看了周洛宁一眼然后把鱼缸放入我的手中说，宁灵，我还你一尾鱼。
傍晚的天色一下就暗下来了，我把鱼往周洛宁怀里一塞，然后牵起他的手朝外走。
树梢上的鸟都飞走了，隔着密密叠叠的夜，像变魔术一样寂静下来。
我脱掉我的六厘米高跟鞋拿着鱼缸趴在周洛宁的肩膀上。
他背着我一路走回家。月光很凉地打在我们身上，我看到周洛宁眼角的温柔。他从我的彩虹鱼死后就一直陪在我身边，陪我高考，陪我留在景安，陪我看日落，陪我一起悲欢我曾经的时光。他真是一个完美的男朋友，毫无挑剔。我知道我应该搂着他，直到天长地久。
鱼缸里的鱼突然游了一下，我很容易地又想起了你。
3{彩虹时光o1995年}
你是我1999年以前最深的彩色记忆，虽然我已经模糊了你的名字。
1995年的景安新开了一个花鸟市场，妈妈租了一间门面卖鱼。
各种各样的热带鱼，五彩的孔雀鱼，甜蜜的接吻鱼，古怪的拐棍鱼。它们精致、昂贵，很多富太太和大老板总是买一大缸回去。它们是有钱的象征。
1995年的校庆典礼上，老师说每个人准备一个礼物在校庆结束的时候互换，我挑了两尾最易养的彩虹鱼捧在手心里。
那年我出奇的黑，剪短发，留长指甲。没人喜欢和我玩，林嘉说我身上总是充斥着鱼的味道，好像我们家的鱼是在菜市场卖的一样。
他们不懂欣赏，只懂得大惊小怪，所以我不想与他们为伍。
我将我的两尾彩色鱼放在教室的桌子上，我希望抽到这个鱼的人会有彩色的人生。它们是希望的象征。
那一天我在学校的后门遇见你，你吃着一串“关东煮”喝一大口汤，林嘉在你的身边学韩剧的女主角那样地喊你，&#215;&#215;哥哥
那个年代韩剧还没有现在流行，可是林嘉已经将韩剧的片段运用得淋漓尽致。只是我始终没想明白为什么她会选择除了外貌出众就无一优点的你。
你看你连喝汤的动作都那么丑，好像饿了几天几夜的灾民。
学校后门有一棵很大的琵琶树，那天风很大，有小片的树叶掉在你的杯子里。你停止了狼吞虎咽的动作，皱起眉头骂了一句“该死”。
那个表情像个小大人。我被你逗乐了，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看到我了，你走到我面前说，你这么黑，应该留长发，这样比较好遮住你难看的脸。
你说得很轻松，却让我一肚子火。我一挥手就给了你一巴掌，我最讨厌仗着自己好看清高又没品德的人。打完你之后我就害怕了，我立刻开始往教室里跑。刚到教室就听到广播里喊全校学生集合。我拿上我的彩虹鱼很迅速地去了操场。
排好队之后校长说了很多庆贺的废话。我一句也没听进去，最后不知道校长说了一句什么，我就看到你走了出来。
你穿着白衬衫的校服，手放在裤子两边，翩翩有礼地对台下的学生鞠了一个躬。那样子太像一个王子，仿佛不是刚才那个连喝汤都像难民的男生。
在太阳刺眼的照射下我看到你脸上被我打的五指印，那是我的印记。所以，我确定你是有双面性格的人。
你和林嘉弹完四手联弹之后我们老师就开始让我们抽签，抽到的就可以交换礼物。我看到每一个女生都拿着礼物含羞带怯地看着你，我才知道原来你是这么多人瞩目的对象。
那天的抽签结果是你抽到了我的礼物，而林嘉抽到了你的礼物。我一直暗恋的体育委员抽到了林嘉的礼物。
我拿着写有你名字的字条非常不甘愿地坐在树下。我希望抽到的是隔壁班那个篮球打得超棒的体育委员，绝对不是你这个会弹钢琴的小白脸。
你拿着话筒问了好几遍谁抽到你的字条，我最后不得不举起我的手懒懒地看了你一眼。
天气好热，我看到你朝我走过来。你说，男人婆，你的鱼要比你人美多了。
我看到我喜欢的体育委员在拉着林嘉说话，我趴在石桌上掉了两滴眼泪。你使劲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难看不是你的错啊，不要这么自责嘛。
其实我知道，遇到你的第一天，我就注定了要被你羞辱着成长。
可是，被羞辱也是宿命的一种。无法逃脱。
比如面对陆杨希的回来。
4{现在o陆杨希回来的第一天}
陆杨希是去年从澳洲回来的。他因为成绩优异，跳级读研究生。
我觉得，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不难看了，至少比小时候美多了，我留了长发，身高拔到一米七九。给我写信的男生也是排排队的。
那时我已经在景安城的体育学院上大三，终日束起长发穿运动衫去学校。
我交了周宁洛这个贴心男朋友，准备在大四毕业的时候退出市队，安心过我的小日子。
陆杨希回来的时候，他说了和你一样让我讨厌的话。他说我是男人婆。
他说这话的那天我一个人在体育场里面练球，他和林嘉在我对面的球筐下“打球骂俏”。
林嘉说，你爸爸是篮球教练，你篮球一定也不错哦，教我投篮啊？
陆杨希说，女孩跳舞、唱歌、看书是最好的，整天玩球多难看，把男生都吓跑了。说完，他还看了我一眼。这分明就是说给我听的。
我把球一甩说，陆杨希你有什么了不起的？要不是看在你是教练儿子的分上我早就揍你了。
陆杨希转头对林嘉说，你看看，女生要是变成男人婆有多恐怖。你还是别学什么篮球了。
林嘉看了我一眼，笑着点头。
我给他一个白眼，挂上毛巾朝大门走去。
身后传来陆杨希的笑声和拍球的声音，很有节奏感，一下两下三下，像晚上的心跳。
我听到林嘉问，为什么你不用右手打球？
门口的风太大，我没有听到陆杨希的回答。
你知不知道，你走后，我每天重复做的几件事就是练球、上学和喂鱼。我给它们取了很多名字，类似“泡泡”“噗噗”“趴趴”“哼哼”之类的象声词。
我每次念它们名字的时候都会想起我已经死去的“彩虹鱼”。它们在烈日下，啪的一声碎裂在我的眼前，我措手不及可又无力挽救，只能眼睁睁看它们枯死在我眼前。
我是在那一天认识的周洛宁，他的眼睛和我的彩虹鱼很像。我和他坐在茶餐厅里听他讲笑话，笑着笑着我就忘记了悲伤，忘记了哭泣。
晚上，我沿着一条很偏僻的小路走回去，我记得你说这条路蜿蜒的样子像孔雀鱼的尾巴。我走了很多次，多到后来闭眼都能准确地知道哪里要拐弯，一共有几个弯。
遇到陆杨希的那一天，我走在那条路的时候突然想起在我离开体育场的时候林嘉问他的一个问题。
为什么你不用右手打球？
陆杨希是多么奇怪的一个人，他不用右手打球，而你用双手弹琴的样子我也是到后来才觉得是那么好看。可是我总是会想念你吃“关东煮”的表情，虽然像个灾民，可是却充满了满足和幸福。
5{现在o踩着影子朝前走}
周末教练喊队里几个主力女篮手去家里吃饭。这个消息是周洛宁告诉我的。
他说，我今天在来你家的路上碰到陆杨希，他让我转告你。
我坐在沙发上啃一根玉米，头点得像小鸡吃米，周洛宁蹲在茶几前喂鱼。
他问，为什么陆杨希说欠你一尾鱼啊？什么时候欠的，都没听你说过。
我啃玉米的姿势停了停，然后想了想说，哦，那天他来我们家鱼店买鱼，结果被他打碎了一只鱼缸，为了补偿，他就答应赔我一尾鱼。
周洛宁抬起头来看着我，我突然有些不自在，我问他，你看什么？
他眨了眨眼睛说，没有，我想你这孔雀鱼一尾太孤单，应该再买一尾放在里面。周洛宁说完就低下头去了，可是我还是看到他眼角目光里的一点哀伤。
他知道我有很多事瞒着他，可是他不问不管，安安静静地待在我身边。
我扎好辫子直奔教练家，女篮队里的姐妹们早就到了，围坐在桌子一旁听教练解说这次省赛的一些情况。我轻轻地走过去。
突然陆杨希的脑袋从一个氧气鱼缸后面探了出来，他说，为什么这只鱼会死哦？
我吓了一大跳，大叫了一声。客厅里的人都朝我看了一眼。我愣住了。
陆杨希特别不要脸地笑笑，嗯，你们继续。
他捧起一条已经死去的孔雀鱼，那只鱼在他手里已经停止了跳动。就仿佛我的第一只彩虹鱼死后我就也随着停止跳动一样。我有点感伤地走了过去。
晚饭后，大家一起从教练家出来。陆杨希一路跟着我。我没理他，免得被他羞辱。
我走到以前走的那条回家的小路上，闭着眼朝前走。
陆杨希在我身后喊，宁灵你干吗啊？
我说，和你没关系，你回去吧。
陆杨希在我身后说，我回去做什么？我和林嘉约好了晚上八点看电影啊，现在还没到，我在外面打发打发时间。
我将闭起的眼睛重新睁开，转身看着陆杨希。
在月光下，我看清楚了他今天晚上的装束，条纹衬衫，蓝色领带，休闲长裤，耳朵上戴了一枚闪亮的耳钉。
他歪歪扭扭地走在我身后。可是一瞬间，只是一瞬间，我又想起了你。
我想起你在我身后走路的样子，说话的样子，把手插进裤子口袋的样子。我想起你停下来在我身后喊，男人婆，你走慢一点啊。
这些，那些，都非常清楚地在我的耳边回绕，久久不散。
我想起今天被陆杨希捧在手里已经死去的孔雀鱼，想起它绿色的周身和燕尾，它死的样子很哀伤，我想它死前肯定是一条悲伤的鱼。
我转身继续朝前走，一步，两步，三步。我算过，走完这条鱼形小路大概要三百八十八步。这只是我的步子，不是你的。
陆杨希在我身后说，男人婆，我和美女约会去了，你自己走回去啊。拜拜。
我点头，把手伸到背后和他挥了挥。迎着月光，我看到我自己的影子，以前它总是跑到我的身后，你踩着我的影子朝前走，可是现在，每当影子跑到身后的时候，我转过身，都不会再看到你那张夸张又可爱的笑脸。
6{彩虹时光o甜蜜蜜}
1996年我学会唱的第一首邓丽君的歌叫《甜蜜蜜》，我第一次参加学校歌唱比赛的时候，只唱了一句就被台下的唏嘘声给轰走了。
那天我穿了一条妈妈给我改良的旗袍，一双六厘米高跟的鞋子。妆化得像30年代上海的舞女，还戴了一个复古的假头套。
但即使是那样，我还是紧张得一塌糊涂，第一句就跑调了，被人砸了汽水瓶。
我灰溜溜地跑下台去还断了一只鞋跟，在马路边又扭了脚，这算不算屋漏偏逢连夜雨？
我蹲在路边哭得眼线都晕开了，那天你陪我蹲在路边和我说彩虹鱼的故事。你说当彩虹鱼哭的时候就会变成一种颜色，就不再漂亮了。
我说，反正我在你眼里从来就没漂亮过。
你眨眨眼拍我的脑袋说，我讲的是鱼，你那么自作多情做什么？
你看，我都伤心到这个地步了，你还不忘奚落我。你连安慰人的方式都这么糟糕。
那天是你背我回家的，你从那条小路上走。你说，男人婆，这条小路的样子像不像孔雀鱼的尾巴？
我说，哦。
后来你说，你把今天晚上要唱的歌再给我唱一遍吧？
我说，那么难听你也有兴趣。
你说，反正我现在无聊。
我把头搭在你的肩膀上，靠你的耳朵很近，我转过头就能看到你的双眼皮，我开始慢慢唱。月光刚刚好，银闪闪地零落下来，你的五官变得无与伦比地动人。
我想从那一天开始，你在我心里就变得不一样了吧。
我给你最多的东西除了鱼食就是养鱼书。同学们都说我将把你培养成我们家的养鱼小女婿。
你傻愣愣地把那些养鱼的书放在抽屉的最底层，说你没兴趣看。
我站在你面前指着你大声嚷嚷，要不是怕你把我的鱼养死，鬼才把书和鱼食给你。
你不屑一顾地看着我，低下头继续做你的奥赛题，你的手指线条优美，弹琴打球样样信手拈来。只是这些我都不喜欢，我只喜欢看你握笔皱眉，我只喜欢看你拿“关东煮”喝很多汤。
那个傻样子直到现在我都会很喜欢。
你对林嘉的纠缠显得很无情。我总能从教室的楼上看到林嘉在楼梯口絮絮叨叨，我喜欢林嘉的样子，她对自己充满自信。
她穿的粉色蕾丝裙永远是最公主最漂亮的。我每次路过商场的橱窗看到它们华丽的外壳总是流连忘返。
当有一天，我在操场上被教练选出来问我打不打球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点了头。我知道这是一条非常艰苦的道路，我亦明白，我若不吃这苦，我将永远都没有那一份自信和自我肯定，我将永远会活在你的光辉影子下做一辈子的丑小鸭。
我想改变。只是因为你。
7{现在o某些音节，现在听听就好}
大三夏天要过去的时候，周洛宁带我去选订婚戒指。他已经毕业，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即将成为景安这座城的金领。他把手放在我的腰间，我靠着他的肩膀，只觉得安稳。
我是什么时候决定要和他订婚的呢。
大概是在半年前的冬天。那年景安城在圣诞节当天下了和人一样高的雪。我和周洛宁说我好想吃“关东煮”。
他披上大衣就出门了。
外面的雪下得非常大，我从房间的窗户上看到周洛宁的蓝色羽绒服很扎眼地在皑皑的白雪中前进，他的动作很迟缓，一步一步都非常慢，我能看到他的脚印，深深地印在雪地里。我在玻璃上哈了一口气，写下了一个名字，再慢慢擦掉。
我知道从那一天开始，我就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定。我要和周洛宁订婚，我要退出篮球队。我要做一个好姑娘，不要再想着你。
选订婚戒指的地方是景安出了名的“彩虹堂”。我喜欢它家的“Rainbow”系列，小小颗的彩虹水晶，从七个面折出七种光，像是云层下最动人的气流，穿梭了几个世纪。
最后我选中了一颗经典款，戴在手上。周洛宁说，很漂亮。
我把手放在阳光下，五指摊开，五指的缝隙里，是陆杨希和林嘉的脸。
林嘉说，宁灵你来挑戒指呀？那口气酸死了。
我笑，说，嗯，准备国庆节订婚呢。
陆杨希说，看不出来，你还真有人要啊。
我挽着周洛宁的手，那还不是借你吉言吗？
商店里的落地窗明晃晃地闪现在我眼前，我看到三双眼睛里面的自己，高高的个子，长长的发，隔壁的钢琴店里有人在弹《梦中的婚礼》。我瞬间失去了和他们争论的斗志，我把戒指放在玻璃桌上，向外走去。
我说，下次再来看吧，今天没心情。
我走到那间钢琴店，店里摆着一架粉红色的三角钢琴，洁白的琴布，黄色的百合，一个男生纤细的手在上面跳跃，他的指法不娴熟，可是笨拙的声音又让我想起了你。
我记得你曾经在白色的三角钢琴前面为我弹这首曲子，它很简单，却又很动人，它在夜晚的声音是会发光的，会穿越所有的黑色融入到我的身体中，让我的周身都散发出彩色的光芒。
林嘉走到我的旁边，她在玻璃窗前说，你还是忘不了他吧？
我回过身去，周洛宁和陆杨希都站在我们身后，我尴尬地笑笑说，我只是觉得这首歌好听而已。
周洛宁上来牵我手，我们回去吧。
我走过陆杨希的身边，他今天可能被我的异常反应吓傻了，居然没有奚落我，他把手攥了攥紧，在头发上拨了拨，表情很木然。我希望林嘉不要把我的曾经告诉他，我不希望下次他看到我的时候又拿我的曾经来说我。
可是我想想，也没什么好怕的了。我决定打完下学期的比赛就退出篮球队，好好外出实习找工作。以后也不会再与他接触，再也不会被他奚落。
我握紧周洛宁的手，这些年的苦，这些年的改变，都应该画上一个句点了。
某些音节，现在听听就好，不要再放在心上。
8{彩虹时光o最伤人的是记忆}
晚上我走路去中学后门，在超市我买了“关东煮”，一大串一大串的丸子，一口口地塞进嘴里。
夜里很凉，我坐在树下，你走后的好多个夜晚我一直来这里想念你。以前我最怕走夜路，每次练完球你都会陪我走路回家。
我把头低着，数自己的影子第几次跑到我的身后，晚上的灯光有些淡紫，是紫景花的细影。
你说，男人婆，你怎么变腼腆了？
我转身踩你的脚。
你摆手说，饶命啊女侠，我只是说你越来越像个女生了。
我打你头说，你要死了，我本来就是女生。
我收敛了大大咧咧的毛病，一心想做个杰出的女生，我在每一场的比赛中用尽全力，我一次又一次站在领奖台上。每次我在领奖台上看到你那双欣赏的眼神，我就充满了斗志。
我注定做不了公主，那么，就让我学会自主。
我们篮球队在短短三年内成为景安城的童话，拿下了许多的奖项。可是我却渐渐蓄起了你喜欢的长发。只待有一天和你说出我的想法。
我记得你走的那天冷漠的样子，你在雨里和我说，男人婆你不要天真了，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你啊。
你走的样子我现在都记得，坚决得像是要去跳景江。
我说你去死吧，死了一了百了。说完我就蹲在原地哭了。
就是那天周洛宁把我捡回家去，他给我泡生姜水除凉气，我在他背上哭得死去活来，我承认我懦弱，我没你不行。
我这么在乎你。为什么你可以这么残忍地对待我呢。
于是，我接受了周洛宁。他在第二天给我送来感冒药，站在教室门口把手伸到我的额头问我有没有发烧。
我的心累得筋疲力尽。我把手伸给了他。
这一伸，就是三年半。
原来，你已经走了三年半。这个数字不长，一点都不长。
只是现在，我要订婚了。
可是，你又在哪里。
那天晚上我很悲伤地又一次想起你，我把眼泪全掉进“关东煮”的杯子里，我一直哭一直哭，直到陆杨希坐到我旁边。
陆杨希捧着一尾彩虹鱼，他说，林嘉说你很喜欢彩虹鱼，我再送条给你，正好和之前那条凑成对当贺礼。
我说，你还真知道省钱。
陆杨希转头看我，他说，你哭的样子真不好看。
我泄气地站起来要走，他伸手拉我，他说，你别生气嘛，我开玩笑。
他的手冰凉得像夏天汽水罐子的外壳一样，我又坐了回去，我说林嘉还对你说了什么？
他转转眼珠，说，嗯，你大概在想念一个人。
我摇头，抱起鱼走了。陆杨希又跟在我身后，我没有转身看他，我只是听到了他的脚步声。
我常常走的那条小路最近在翻修，可是我依旧没有退缩，很多小石子已经翻起来，踩在上面走得东倒西歪。
陆杨希说，这路这么难走我们换个线路。
我赌气地摇头，我说，你要走自己走吧。
有骑自行车的人从我身边经过，我没站稳，向后倒去。
陆杨希跑过来扶我，他边扶边骂，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小孩子气，这条路都坏了，再走有什么意思。
我一把推开他，跌跌撞撞地向前跑，我说你懂什么，你怎么懂得这条小路对我的含义呢。
陆杨希又怎么会懂这条路是我对你最深的记忆。你在这条路上的每一个叹息，每一抹身影，每一句话，我从来都没有忘记。
从我认识你到现在，六年半的时间。可是每次走在这里，我还是会伤心得想流泪。
我想，这世上最伤人的就是记忆。如果没有那些回忆，我也不会如此伤心。
9{现在o在找回你的那一天，我遗失了最爱我的人}
周末我去教练家和教练正式讨论我要退出篮球队的事。大概就是在这季的比赛结束之后。教练家的阳光很好，客厅里摆着君子兰。
陆杨希在鱼缸前喂鱼，他把头微微地探进去，漂亮的五官在玻璃灯管的照耀下变得有些明亮。
教练问，你真的决定要退出篮球队了吗？当初我选你进篮球队，就是觉得你是最有潜力的球员。
我说是的，我准备退出了。
从此只做普通女，再也不是篮球场上那个挥汗如雨的宁灵，再也不是景安电视上播放的篮球女超人，再也不是陆杨希天天斗嘴的对象。
我想这个消息对陆杨希来讲一定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从此以后他再也不用见到我，这个永远比不上林嘉美貌的我。
教练说，如果你真的决定要退出了，那么我也不勉强。
我点头，嗯。
陆杨希突然从鱼缸前把脑袋探出来说，如果你退出了篮球队，这些鱼应该怎么办啊？
我愣了一下，我不知道这两句话有什么间接的关系。
陆杨希又冲我摆摆手，算了，随便你啦。
我笑他傻，于是开门出去。
走到楼下的时候，我转身抬头去看陆杨希家的阳台，我看到阳台上有一盆草莓的叶子，陆杨希正在为它修剪枝叶。
陆杨希看到我，拿着剪刀冲我挥手，虽然那个动作感觉有些危险。
我也抬手冲他挥手。我想，虽然我和陆杨希总是在争吵中度过，但是能以这样安稳的方式告别，也并不赖。
走到街角的时候，我看到林嘉和我很早以前喜欢过的体育委员正在接吻。那个动作让我想到陆杨希蹙眉的样子。我不知哪来的冲动，一下就跑了过去拉起林嘉给了她一巴掌。
我说，你这样做对得起陆杨希吗？
林嘉看到我，也疯了般打过来，边打边骂，你以为你是谁啊，我追了陆杨希这么多年，他伤害了我一次又一次，我终于觉得这次可能是真的了，结果又是为了你这个黑鸭子，他一直对你念念不忘啊，一听到你要订婚了就疯了一样，他凭什么拿我做挡箭牌？我欠他的啊……
林嘉一直骂一直骂，我耳朵一阵轰鸣，一步一步向后退去，直到被人推倒在路边才晃过神。
一辆车子从我眼前开过，我看到躺在地上浑身是血的周洛宁，他把手抬了抬，指了指掉落在路边的“Rainbow”戒指，终于还是闭起了眼睛。
这个在我最悲伤的时候将我捡回家的人，这个总是喜欢把我抱在怀里喊宝贝的人，这个陪我遗忘过去要给我幸福的人，他现在躺在我的面前，没了气息。
我的眼泪一滴一滴落进他的脖子里去。
我很悲伤，这种悲伤我从来不曾有过。我在今天找到了你，而在同一天，我弄丢了周洛宁。
这个一直那么爱我的人。
10{彩虹时光o大家都知道你是谁}
故事写到这里，很多人都已经知道了你是谁。或许在故事的一开始，我就暴露了他。但是这没有办法，喜欢你，无论我要怎么掩饰，还是很容易在字里行间被人识破。
那么，就让我从头来理顺一下这个故事。
你是景安城名教练的儿子，你会钢琴会篮球还写得一手好字，你从十几岁开始就长成了翩翩佳公子，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
你说我丑得一塌糊涂，我除了身高之外一无是处。可是教练却偏偏选中我打篮球。我为了接近你，改变自己，我吃尽了苦。我这么苦，只是为了让你有一天能看到我为你做得那么多。
你和我共同拥有一条路，你和我共同养着两尾热带彩虹鱼，你常常在我练球的体育馆看我练习，送我回家。
你仿佛对谁都好，又对谁都不好，让人难以琢磨。
因为林嘉，体育委员扬言在放学后要你好看。
我跑过去想和你一起应付这个可怕的场面，他们却抓住我的胳膊拼命地打你。
那天我哭得很厉害，你就像超人一样突然变得凶猛，五个人打你一个最终你还是赢了。
只是那天之后，你的手受了严重的伤，连拿个水杯都成问题。
你沮丧得坐在家里天天折纸飞机，我非常内疚地天天去看你。
你说你不要我的同情，你让我滚。
我在一个下雨天和你说我喜欢你。那天你把我的彩虹鱼拿来还给我，你说你不想养鱼了，让我自己保留着。
你把鱼给我的时候我没接好，鱼翻在地上，可是你头也不回地走了，我蹲在路边淋雨，哭得很伤心。
从此你去了澳洲，一去不回。
周洛宁就是在那天捡到我的，他把我带回家，给我煮生姜水祛寒，喂我吃感冒药，帮我擦眼泪。他在第二天带着牛奶站在教室门口把手伸在我的头上看我有没有发烧。
我觉得我累了。我把手伸给了他。这一伸就是三年半，你却不曾回来。
半年前，我在同意和周洛宁订婚的那天，在玻璃上写下你的名字，再慢慢擦去。
我开始了我的计划。
我和教练提出我要订婚和退出篮球队的事，我知道教练一定会把这个消息告诉你。我想如果你在乎我你就一定会回来，如果你不在乎我你就不会回来。
三个月后，我得到你转考我们校的消息，我高兴很久，却发现你回来第一天就为林嘉庆祝生日，并向她表白你回来是为了她。
我伤心绝望地终日与你见面，我们的接触总是在争吵中度过，直到我对你彻底失去希望，准备安安心心地与周洛宁在一起。
故事并不长，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悬念。这个人我在一开始就已经提到，你们都熟知他。
他的名字叫陆杨希。
陆杨希，无论过去多少年，我都不会忘记你的名字和你的人，你背我时传给我的体温，你微笑时传给我的幸福。这么多，我都一一记在心上，久久不散。
我以为我们还有机会，即使我和周洛宁在一起这么多年，我还是始终给你留着位置和机会。
只是这一次，我们再没有一点机会。
因为我们中间，隔着一个爱我的周洛宁。
11{现在o这一次，我绝不骗你}
周洛宁的葬礼上，我坐在家属的位置上给宾客答礼。
灵堂里面躺着的那个人，我将终生不会忘记。
我会把发生在我生命中1999年之前的时光全都抹去。
因为周洛宁的爱，我不会让这些记忆留着。我将慢慢地遗忘。
陆杨希在最后给我的信中只有四个字，我喜欢你。
我笑一笑，便将它一并烧入周洛宁的纸钱之中。
其实我又怎么会不知道你的喜欢呢，你拒绝我，只是因为你的手不能再弹琴和打球，你觉得你是一个废物，不想拖累我，所以你去了澳洲。
你回来，发现我身边有了周洛宁，你想看着我幸福，所以你假装和林嘉在一起。
这些我都知道，可是我却没有和你核对过。
我们都不想辜负爱我们的人，只不过最后，我们连自己都辜负了。
一场爱，我们谁也赔不起的就是死亡。
没有结局或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1999年以前是我最彩虹的时光，那个时候有你，和你那些无法言说的小爱情。那些曾经让我悲伤让我努力让我改变的时光，我们都没有好好把握住，所以，就让它们在时间中慢慢消失。
那个会帮我喂鱼，会为我学钢琴，会轻声喊我宝贝的周洛宁。
你在天堂里，等待下一个有彩虹鱼的时间，请你一定要第一个出现在我眼前，带着最美好和温柔的眼睛对我微笑，那样我就会爱上你，随你走到天涯海角。
我保证，这一次我一定不会再骗你。
我保证，我也要好好地爱你一次。
我保证，这个约定，我绝不食言。
作者后记：
这是一个发生在景安城与彩虹鱼有关的故事，半回忆录的一篇文章。写的是错过和失去。
有很多看我文章的读者会以为景安是一个真实的地方。可是它其实是我虚构的一座城市，与它比邻的所有城市都是安静的小城，这里上演着很多人的青春故事。
这些城市里会藏着每个少男少女年少的心事，有的是喜欢一个人而不敢说，有的是错过彼此的年华，有的是教会了他们成长和疼痛。
可是无论是成全还是分别，是虚构还是真实，那些都是我想写给你们的，最好的青春。

第9章 不懂你漫画里的水晶鞋
或许找寻幸福的路很长。但是总要相信每一个灰姑娘都会有一双水晶鞋，它会带着她去寻找能给她幸福的王子。
1{手心的温度}
高三毕业那年，我习惯每周去安河边散步，安河上有很多艘船停在岸边，而最醒目的是一只鞋子造型的船。
船是银白色漆，挂满各种甜点形状的气球，有蛋糕、甜甜圈和饼干，停在这一片风光旖旎的景海上，像是一个甜点屋的广告。
我第一次带张蒙来这里的时候，张蒙问，这就是安以铭那本《灰姑娘的水晶鞋》画册里提到的船吗？
转身回家的时候，我又望了一眼停船的河面，夕阳融化在美味的食物中，好像五年前那个被食物包围的晚上，以及安以铭手心的温度。
2{第一次，希望自己是个身姿窈窕的美女}
那是表姐大学的周年假面舞会。我穿了一袭红色长裙前去冒充新生。只是听说舞会上的东西很好吃。
那天我套了一个白色的羽毛面具，表姐送了我一双银白色珠片的高跟鞋。
我唯唯诺诺等到天黑，在表姐的带领下走进她们系舞会的礼堂。
我看到不远处的食物在热情地向我招手。我频频朝嘴里塞蛋糕和甜甜圈。
直到我往嘴里塞第五个蓝莓蛋糕的时候，我听到舞台上弹奏的钢琴被人用凳子砸得轰鸣起来。
灯光聚焦到一个点上，一个穿着小西装礼服的男生特别镇定地坐在钢琴边，旁边和他四手联弹的女生被砸钢琴的女生狠狠地摘下了面具。
那女生穿牛仔裤，休闲衬衫，可是却有一张漂亮非凡的脸，她指着那男生喊，你说你晚上有事，结果来这里和别人四手联弹。
男生指指琴，我确实是有事，四手联弹不算有事吗？难道答应你的约会才算有事？
男生回答得很镇定，右手停在键盘上始终没有挪开，他面具下的嘴角弯了弯。我看得出他内心的不屑和自信。
我拉拉表姐问，她什么来头？好大的口气。
表姐捂着我的嘴，在我耳边说，她爸爸是景安大学的董事。
男生站起来，看了女生一眼，再低头看了一眼钢琴说，可惜了这架古钢琴。想弹也弹不成了。
会场的负责人说，以铭，你快送亦心回家。这里我处理。
男生倔强地摇头，他说，哥，我是不会送她回家的，这里全场的女生，除了她，随便哪一个，我都愿意送她回家。
女生的脸也僵住了，安以铭，有你的。我倒要看看全场哪个女生敢让你送回家。
安以铭的眼神向台下环视了一周，所有的女生很自觉地倒退了一步，我拿着还没吃完的甜甜圈，一脸淡然地看着眼前那个戴着骑士面具的安以铭。
直到他走到我面前，向我伸出手，我才醒悟过来。
他说，你好，我叫安以铭，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送你回家？
表姐过来拉着我裙摆说，小欧，别找麻烦。
我边嚼着甜甜圈边含混不清地说，对不起，我不敢啊。并且……我摊开手，上面全是抓甜甜圈留下的油渍。
台上的漂亮女生拍拍手说，没想到我们的校草也会被丑女拒绝。
我一听火了，谁是丑女？
女生说，你看看你的身材，不用摘面具我就知道你是丑女了。
我这人就是经不起激，我把剩下的甜甜圈塞进嘴里，不顾手里的油渍，一把拉起安以铭的手就朝外走去，周围的唏嘘声不绝于耳，我转头说，安校草，请多指教。
隔着面具，我依然看到安以铭的眼睛闪亮而狡黠地笑了下，他一把拉开礼堂的门，迎面而来的风将我的红色长裙吹起。
他说，小可爱，我们跑起来吧，把这些虚伪的人全丢弃。
那天晚上，我随他跑了三条街，青茗街、安仪街和红娘巷，这些全是景安最着名的情人缘定三生的地方。
我不知道安以铭是故意的还是巧合，我感到我全身的脂肪都在燃烧，我手心里的汗和他手心里的汗全都混杂在一起，黏黏的却又很温暖，我只看到他嘴角的弧度，是那样好看，月亮在我们的头顶，仿佛和我们一起奔腾。
我第一次跑了这么久的路，第一次觉得夜晚是如此的美好。也是第一次，希望自己是个身姿窈窕的美女。
后来我扭坏了一只高跟鞋，银白色珠片也掉了下来，我提着断跟的鞋靠在画廊的石柱上休息。
画廊的橱窗里映出我肥胖的身体，我所有的自卑在这一刻都涌了上来，我突然站起身。
我说，我要走了。
他走近我说，你不打算摘下面具让我看完再走吗？
我突然想起今天出门前在镜子里看到的满脸横肉的自己，我摇头说，算了，怕你失望。
我从小看恐怖片长大的。他伸手要来摘我的面具。
我吓得把鞋子丢过去，慌张地说了句再见就一瘸一拐地跑到马路边拦了辆车跳了上去。
我转头去看安以铭，他捡起我的鞋子追在车后头，那场景后来回想起来感觉真不赖。
但是我知道，除了今晚，我再也不会和这个全城轰动的人物扯上任何关系了。
3{归还灰姑娘的水晶鞋}
我把面具、裙子和少了一只的高跟鞋全锁进柜子的暗格里。
没想到的是，一周之后，在学校的宣传栏上贴出一张海报般大小的寻人启事。
那是一个画得非常漂亮的海报，海报上画着一只银色的高跟鞋，标题写着：归还灰姑娘的水晶鞋。
内容：女，体重约一百六十斤。身高一米六○，喜欢吃甜甜圈、蓝莓蛋糕。丢下过一只鞋。如果你是我要寻找的人，请取下海报拨打电话&#215;&#215;&#215;&#215;--我是安。
我站在海报前端，心里一惊，他怎么能目侧我的身高体重丝毫不差？
回到家后我睡不好觉，我不知道安以铭寻找我是为了什么？是他的好奇心？还是要报复我用高跟鞋砸他？或许我差点砸花了他漂亮的小脸蛋。
我一个人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将各种可能都想了一遍，最不可能的就是他单纯地要还给我高跟鞋。
因此我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他一定是想让我赔他的医疗费或者找鞋子砸回我。我绝对不能让他的奸计得逞，我必须减肥到他认不出。
我决定减肥，虽然这个想法太一厢情愿，可是至少唤醒了我作为一个胖子的“羞耻心”。
我自己给自己进行一系列魔鬼式训练，我再也没有路过贴“寻人启事”海报的地方。
偶尔会从思佳的骆奇那里听到他们的事迹，听说他们是青梅竹马的两家人。
周亦心的爸爸是景安大学的校董，他们从中学到大学都一直在一起，她绝对不容任何女生接近安以铭半步，如此云云。
骆奇是安以铭从小的好朋友，为了避开安以铭，我从不参加骆奇组织的活动。
安以铭所有的画展我都会去看，他画田园、山川、小镇，还出了一系列卖得很畅销的手绘漫画。
思佳嘲笑我开始文艺了。
她这个长得好看的小姑娘又怎么会知道一个胖妞的悲哀呢。
我努力学习，发奋向上，我看很多画，我保存了一只完好的银色高跟鞋却天天穿球鞋去学校。
我去了曾经贴“寻人启事”海报的宣传栏，那里只留下零星的碎片。
那上面后来被人贴过无数张海报，撕了贴贴了撕，各种内容，谁也不会记得有一张海报，画过大大的银白色高跟鞋，标题叫：归还灰姑娘的水晶鞋。
4{我总是习惯在心里和他道再见}
大学的生活，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美好，最美好的就是第一个月的庆典晚会下来，就接到了三个男生的告白。
不过是唱了一首英文歌，穿了白色的长裙，戴了香槟色的耳环。彼时已经有纤细的腰，细尖的脸，涂紫色的眼影。
大学是一个恋爱的时代，三个表白的男生里，我唯独记住的，就是张蒙。
他说，你穿高跟鞋的样子真漂亮，我喜欢你的脚。
他是三个人里唯一说喜欢我的脚的人，他的手指细长而白净，眼睛温润而柔软。
我突然对他产生了依赖感，我挽着他的胳膊说，走，我们去喝酒。
在酒吧里，我看到了周亦心，她郁郁寡欢地坐在角落，这么多年了，她张扬的样子始终不减分毫，美丽而出众。围绕在她周围的男生很多，她喊了一句滚。所有人都散了去。
张蒙在旁边问我，喝什么？
我说，黑啤酒不加冰。
他说，给我一打黑啤酒。
我笑着戳他脑袋，我说看不出来你酒量还真好呢。
音乐响起的时候周亦心在台上跳舞，我端着啤酒看她，我说，张蒙，你上去跳舞。
张蒙听话地就去了。他的舞跳得真好，姿势优美有力道，和刚才跟我表白时羞涩的男生很不一样。
舞跳完周亦心的脸上有了小小的笑容，她说，你跳得真好，我请你喝酒吧。
张蒙羞涩地笑了，我以前是跳国标舞的，只是后来觉得累就不练了。
他们说话间就走到了我的跟前，他指指我说，这是我女朋友夏米欧。
我心想他的胆子可真大，我还没同意做他女朋友他就这样介绍我。
可是我不会让他下不来台，我很配合地搂住张蒙的胳膊甜蜜地笑，用很细致的声音对周亦心微笑着打招呼，你好，周美女。
周亦心愣了一下，你怎么认识我？
我说，恐怕全景安大学没有人不认识你，校董的女儿。
周亦心笑，说，你们真幸福啊。
我在张蒙的胳膊里笑得更灿烂了。我相信周亦心和安以铭相处得并不好，否则周亦心的脸上不会有那么多的羡慕和孤单。
从酒吧出来后我们在门口等车回学校，十分钟后，一辆豪华的奔驰停在我们面前，安以铭的脑袋从车里探了出来。我抓着张蒙的手，突然就出了很多汗。
安以铭下车，给周亦心挂了一件披肩。
我注视着他，这个和我有过一次奔跑经历的男生就在我的面前，五年前他要摘下我的面具，我用鞋子砸了他，五年前他贴了找寻我的告示而不得结果，五年前我还是那个连最大号衣服都挤不进去的肥胖女生。
他现在一定认不得我了吧。他一定猜不到他当年寻找的那个一百六十斤的女生已经瘦掉了半个人。
周亦心向他介绍我们，这是张蒙，刚才在酒吧和我拼舞，这是他女朋友夏米欧。
我点头看他，他也看我。张蒙和安以铭握手，他说，安以铭，好久不见。听说你的寻找灰姑娘的水晶鞋系列卖得很红。
那架势，分明是认识的两个人。
安以铭嘴角浮出一丝笑容，他说，张蒙，听说你从法国回来了却一直没机会见面。
周亦心问，你们原来认识。
安以铭说，你也见过他的，八年前在我家的聚会上，他妈妈领他来，他还打碎了你送给我的水晶球。
周亦心说，我想起来了，那时候他又黑又丑怎么现在变得这么白这么帅了？
他们三个人开始回忆当初，我特烦闷地站在一旁吹冷风，我真不知道看上去那么憨傻的张蒙原来是留学回来的。
安以铭突然把目光转向我，他细细地看我，然后问，我曾经在哪儿见过你？
我的心跳加速，他难道真的认出我了吗？他看我的目光更加仔细，这让我特别不自在。
突然他说，我想起来了，是骆奇女朋友的生日会，在我家的船上举办的活动。
张蒙疑惑地看我，骆奇是？
我心里突然松了口气，我说，骆奇是我好友思佳的男朋友。
他们上车后车窗快要拉起来的瞬间，我说，再见。
我在心里又默加了一句，安以铭，再见。
我总是习惯在心里和他道再见。
三年前的生日晚会上，我也是这样和他道再见。而那一天，肯定是我生命中最糟糕的一天。
思佳的生日会我到得最晚，却化了一个连五官也辨认不出来的超级大浓妆，用的还是表姐的化妆品，我生怕被安以铭认出来。
思佳和骆奇看到我惊讶得连切蛋糕的心情都没有了，我才知道我这个妆有多离谱，多吓人。
我拿着一块蛋糕坐在船尾，把蛋糕捣得乱七八糟。船开到了海中央，突然刮起了巨大的台风，我刚站起身，一个趔趄，就摔倒了，然后整个人就掉进河里，扑腾了几下，就不省人事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思佳在一旁抱着我哭，她说，夏米欧你怎么可以在我生日的时候发生这么恐怖的事情，要不是安以铭跳下去救你，我看你就没命了，早知道这么容易让风刮走，你一开始就不应该减肥……周围的人都被思佳惊人的语言能力震撼了。
我从湿答答的头发缝隙中看到安以铭全身湿透地从上而下看着我，他问，你没事了吧？声音有些异样。
我只是微微地低着头，轻轻地说了句，谢谢。
我对张蒙说，从某个角度上看，安以铭算是我的救命恩人。虽然我从未正式地和他道过谢。
张蒙点头，那下次看到他的时候再和他说好了，就像我摔碎了周亦心送给安以铭的水晶球，我却一直没和她道过歉。下次我们一起补。
张蒙真是个傻孩子，凡事都想得那样简单。
5{安以铭，你让我哭一哭，只要哭一哭，我很快就会好的}
接下去的时间，我一直没见到安以铭和周亦心。
景安大学那么大，我和安以铭念的系隔了几千米的距离，再加上我的刻意回避，想遇见还真是一件困难的事。
我和张蒙，骆奇和思佳组成了四人组，一有空闲就一起外出，看电影、吃饭、打网球、爬山，骆奇对思佳细心体贴，张蒙对我也关怀备至，天气晴朗的时候我还是保持在安河边行走的习惯，赤脚踩在安河边的鹅卵石小路上。
张蒙提着我的鞋子，在我快要每次假装摔倒的时候将我抱住，我靠在他的怀里，有时候会掉下眼泪来。
我知道我对张蒙，顶多只算得上喜欢，喜欢依赖人的感觉，喜欢靠在他的怀里把疲惫的心放进去。
我看过好几次安以铭的画展，他已经是景安城里颇有名望的画画新人，他有自己的陈列室，有忠实的支持者，他每个主题画我都会去看。
每次我总是站在最不起眼的角落想念那个夜晚他嘴角边的笑容。
我戴着墨镜，穿红色裙子，白色球鞋，用纱巾把自己包裹成印度人的样子，我想这样，即使他遇到我，也不认得我。
可是我从未在他的画展上见过他，每次只要一听到他来的广播，我就以最快的速度跑掉了。
我不过是大千世界最微小的分子，安以铭身边的周亦心才是和他最相配的那个人，就比如我一直钟爱的小脚，在那天临阵脱逃的途中被铁丝刮了一道很重的口子，伤口好了，疤却始终没有淡化。
几个春夏秋冬过去了，我再也没穿过高跟鞋，唯独在那个新生晚会的表演中，穿了弹钢琴同学的高跟鞋，然后，遇见了张蒙。
张蒙陪我从大一一直走到了大四。我以为我和他会这样一直走下去，带着我对安以铭的思念，我们可以这样安稳地走下去。
大四那年，所有人都在找工作，忙论文，申请研究生。
我没问安以铭的去向，我在超市申请了一份临时工作，是卖咖啡，按小时给钱。公司规定一定要穿四厘米以上的高跟鞋。
我在超市打工的第一个星期，穿了一双黑色的短跟鞋去上班，刚好四厘米，有点挤脚。
张蒙天天来接我回学校，给我煮木耳莲子汤带来，来得早的时候还会帮忙。还真奇怪，他往那一站，总是有很多女生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他，接着就买了大份大份的咖啡。领班和我开玩笑，你男朋友这么帅，你可要小心点，别让人抢走了。
我喝着莲子汤责怪他，我说又没有提成拿，你比我还卖得起劲干吗？
他站在旁边傻愣愣地笑，洁白的牙齿在灯下像璀璨的星星。
我完全有理由相信他是爱我的，即使在他妈妈阻止我们往来之后，我对这份爱的相信都没有递减分毫。
是的，张蒙的妈妈，是一个尖锐又刻薄的商人，她和我说，她儿子前程似锦，她说他很快要去法国读经济学的研究生。她说，她儿子不会为了一个平凡的女生放弃扩大家族的生意。
那天晚上他妈妈和我说了很多话，回家的路上我穿着卖咖啡没有换下的红色衣服，褶子裙，把鞋子拎在手上慢慢走，脚走红了走破了都没有停下来。
我突然想起我高中校园的那面宣传栏，我飞奔而去。我在翻校门的途中被保安拦了下来，保安说，你应该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给了他两个字的解释，怀旧。
保安恼了，他说你再不说实话我就把你送公安局去，前阵子学校计算机房正好丢了一批电脑，说不定和你有关系。
我翻翻白眼说，我都毕业快四年了，你还和当初我读高中的时候一样思想丰富。
正当我和保安争执不下的时候，安以铭骑着一辆名贵的“IGUANADISC”自行车停在我们吵闹的门外。
安以铭，他和我那些留不住的青春一样风风火火地就把我带走了，连解释的时间都不给。
安以铭把我载到了青茗街，可是掏了半天的口袋才发现什么都没带，他说，你站在这里，等我回来。
八点多，景安青茗街的街口，往前走一百米就能转到安仪街，再右行八十米就是红娘巷。
那是我十六岁第一次和安以铭奔跑过的三条街，是景安缘定三生的街道。可是这个传说真不灵，我和安以铭在六年半的时间都是以一个说过话的陌生人在相处。这让我再也不相信美好的姻缘传说。
二十分钟后，我看到安以铭满头大汗地朝我跑来，他手上拎着一个DG的鞋盒，那是景安最贵的鞋店，最便宜的鞋子都要以四位数计算。
打开鞋盒后看到的是一双短跟的金色鞋子，上面嵌了密密的白水晶，一定价格不菲。
他说快穿上。我发现他的自行车不见了，我记得那辆自行车，骆奇也有一辆，我和张蒙曾经陪他去买过，夏季新款，大概要五千。是用来飙车用的。
我问你的自行车呢？
他说，卖了。
我大呼，你疯了。
他敲我头，还不是为了给你买双鞋，你还凶我。
卖了多少？
他老实回答，一千。
我对安以铭物物交换的定律深表无奈，我把鞋套脚上。我说行，谢谢你了，钱我会还给你的。
安以铭说，我不要你还，我就要你对我内疚。
我看到他无赖的笑容，我说，谁会内疚啊？我这人出了名的没良心，不还更好，我还省了。
我们只好走路回去，安以铭走在我旁边，他问我为什么会在学校门口出现，我说我只是想进去看看。
他说，读高中的时候个个都觉得大学是天堂，读了大学又特别怀念中学。
我说那可不，中学多单纯多美好，除了学习压力大一点，整个生活都是青春洋溢。
他说，你现在也不算很老，你和张蒙一毕业就准备结婚了吧？
我想起张蒙妈妈找我的情景气恼地说，要结婚的是你吧？他说这么秘密的事情都被你知道了，我真没想到你这么聪明。
我停下脚步，抬眼去看安以铭。他说你怎么了？怎么突然给我装忧伤？
我问，你最后一句说什么？
他愣了回答，我真没想到你这么聪明。
我突然蹲下去，趴在膝盖上哭了起来。
安以铭惊慌地蹲下来轻拍我后背，他说我说错哪句话了，你别哭了好不好啊？
我真的不想哭，我从来没像今天这样难过，无论张蒙的妈妈说了多难听的话我都没有掉一滴眼泪，可是刚刚才买了一双DG的鞋子给我的安以铭，他告诉我他毕业后就要结婚了。
最重要的是，新娘不是我。
那种长久以来想发泄却无处宣泄的忧伤在瞬间迸发了。六年的时间，足够让我学一学孟姜女哭长城的戏码。
安以铭说，夏米欧你怎么了啊？你到底是怎么了啊？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可能是我太久没哭，眼睛酸得难受。
安以铭，你让我哭一哭，只要哭一哭，我很快就会好的。很快就会把你和这些眼泪一起流到地底去的。
6{他的爱很坚强，可以抵抗一些隐瞒}
张蒙是在毕业前两个月和我说的分手，我知道他妈妈为了让他和我分手运用了自杀的伎俩，最终孝顺的张蒙选择做妈妈的乖儿子去法国读研究生。
他说，米欧，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
我抱他，我说，我从来没有怀疑过。
他说，米欧，我知道你喜欢的人是安以铭。
我笑了，我说，张蒙，我也知道你喜欢的人是周亦心。
他低下头，对不起米欧，开始和你表白，只是因为你唱歌的样子和周亦心很像。可是后来，我是真的爱上你了。
我轻轻地摸了摸他的头，我说张蒙，爱情是解释不清楚的，我都明白。
我们在一起三年半，我们都太了解彼此，我们也都那样真切地爱过一个人，又怎么会看不出在对方的眼睛里总是出现的那个人是谁呢。
从他第一次在酒吧看到周亦心，他的眼睛就含着藏不住的喜悦和疼惜，我喊他上去和她跳舞，他自信地半握她的手，那种久而复得的表情太珍贵，我又怎会不明白。
可是，张蒙，我相信你对我是有爱的，从你陪过走过的那么多个日日夜夜，帮我抄的笔记，帮我买的零食，煮我最爱喝的木耳莲子汤以及和你强势的母亲做对抗，这些，我全都知道，我全都相信。
只是，如今，这个不争气的我依旧如痴如醉地爱着安以铭，六年的时间改变了太多，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只有我对爱以铭的爱始终没有消退，哪怕是一点点。
张蒙不说，不代表他不知道，只是他的爱很坚强，可以抵抗一些隐瞒。
7{爱情用时间绕成了一双高跟鞋，重新穿到了我的脚上}
张蒙上飞机的那天，我领着思佳和骆奇一起去送行，在机场我看到了周亦心。
起初我以为她是来送张蒙，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也是去法国修经济。
世界是这么小，小得很容易就让两个人凑在一起。
只是我疑惑地问她，那安以铭呢？
周亦心轻轻地捏了捏我的脸，她说傻姑娘，我和安以铭已经分手半年了。
她说，安以铭的心在他十六岁那年就已经被一只断了跟的高跟鞋给折没了。这么多年我苦苦地守候，抵抗一切外来的侵略，到后来才发现，都只是假想敌，真正的敌人，早已经住到安以铭的心里，任我在门外怎样张牙舞爪都不能驱走。
张蒙在临上飞机前说，加油，宝贝。我相信你一定会找到你的幸福。
周亦心在临上飞机前说，夏米欧，如果你家里还留着一只银白色的高跟鞋，你应该穿上它，去寻找另一只。
飞机的轰鸣声带走了长久一直在我生命中徘徊的人。
回家的路上思佳告诉了我一个秘密，她说高三那年的生日会上，我被安以铭救上来之后一直没有醒，她看到安以铭站在我旁边，眼泪和他身上的水一样滴滴答答地流了下来。
我记得那时候他声音的异样，没想到是哭过后的声线。
可是我没有去找他，我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去和他叙述这个长久而又复杂的故事。
我把锁在柜子里六年的高跟鞋拿出来，六年前的款现在看来已经非常过时了，我长高了，瘦了，脚也比六年前大了一码，我再也穿不进这只高跟鞋了。我用了打工的钱以双倍的价格买回了安以铭卖掉的自行车。我骑着它去了一趟安以铭的陈列室。
它门口的牌子上写着：重温经典的水晶鞋系列，灰姑娘终究会找寻到幸福吗？
这次我没有裹得像个印度人，我只穿了红色裙子，银色短跟鞋。我站在那幅他第一次获得全国金奖的水晶鞋作品前面看了很久，它画阶恰当，色泽丰润，确实是一幅让人有无限想象的画。
我从未认真看过这幅作品，因为怕伤心。可是这次我的背包里放着那只已经穿不下的银白色高跟鞋，我决定看完之后就把它丢掉了。
出了门，我看到自行车旁边站着一个人。
是安以铭。他穿着小西装礼服，蓝色领带，靠在自行车上微笑着看我。这身穿着和我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一样。
他冲我比了一个请的手势，他说，小可爱，上车吧。
我没有说一句话，上了车。
他带我骑过青茗街、安仪街和红娘巷，最后在景安中学的宣传栏下停住了。
我看见宣传栏上方方正正地贴了一张海报，上面画着一只和我十六岁的那张一模一样的银白色高跟鞋。静谧的夜晚，稀朗的人群，只是这次的画里，有两个牵着手奔跑的人。他们一胖一瘦，戴着面具，海报的标题是：寻找小可爱的幸福水晶鞋。
我冷着一张脸问，你这是干吗？
安以铭说，表白啊。
我说，早干什么去了，这么大的人了还这么无聊。说完我转身就走。
安以铭站在我身后急了，夏米欧你怎么耍赖呢，我第一次贴海报找你的时候你退缩了，我想我应该给你时间，结果你跑去瘦成了一根竹竿，我看你读书勤奋就想等上大学再和你说，结果你和张蒙在一起了。我把我的画册画了一系列又一系列，全景安哪个少女不知道，就是你不明白。好不容易你和张蒙分手了你还和我形同陌路，你每次把自己包成个印度人来看我的画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的话让我的脑袋乱哄哄地响，我背对着他，开始无理取闹，这都不是理由。我不听。
夏米欧，你听好了，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这个理由可不可以？
我的脚步停下来，心开始奔腾，这怎么可能是我爱了六年的安以铭说的呢，这句话太让我欣喜若狂了。
我还是没转身，我说证据呢，口说无凭。
安以铭冲到我的前面，他说，我把你救起来的时候已经为你牺牲了我人生中的初吻。这算不算证据？
我的脸一下就红了，怎么有这事？
他狠狠地敲我的脑袋，要不是那时候我给你做人工呼吸，说不定你早没命了，你还不要以身相许啊？
我哑口无言地看着他，傍晚的夕阳渐渐露出了玫瑰花的颜色，镀在我的身上一切都显得那样不真实。
安以铭来牵我的手，他说，小可爱，我们走吧。
他的手，和我十六岁那个晚上牵着的感觉一模一样，一点细暖，一点浅凉，丝丝脉脉的手心纹线都在手中扩散，似全世界的微暖都在你的手心中央，长久不散。
爱情用时间绕成了一双高跟鞋，重新穿到了我的脚上。
8{祝贺你，找到了你的幸福水晶鞋}
后来，我保存了那只准备丢掉的白色高跟鞋，我把它挂在鞋船上最显眼的地方。大家都说，祝贺你，找到了你的幸福水晶鞋。
我站在安以铭的画室中央轻轻地闭上眼，让自己回到那六年前的夜晚。
那个夜晚是幸福的开始，安以铭说他喜欢我面具下灵动的双眼，很清澈，很坚定。这种喜欢的感觉和长相无关，和身材无关，和王子一定要爱上公主无关。
或许找寻幸福的路很长。但是总要相信每一个灰姑娘都会有一双水晶鞋，它会带着她去寻找能给她幸福的王子。高矮胖瘦丑美都没关系，只要他们相爱就好。只要他们幸福就好。
作者后记：
有一段时间喜欢童话故事。灰姑娘的水晶鞋是我心中永远的美梦，十二点一过，美丽的灰姑娘就会失去漂亮的衣衫，王子循着她的鞋子找到她，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的童年大多数过得不快乐，大片黑暗在心里积聚成的绝望让我不得不开始写小说，可是我没有写破碎阴郁的文字，我写了很多漂亮华美的年少来治愈我的内心。
我相信不是每一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顺遂，可是我们总要想尽办法让自己快乐起来。
比如，相信黑暗背后的美好，比如，相信童话故事的纯真，比如，相信自己一定会获得幸福。

第10章 仲夏夜之星
	请你再说一遍，再带我回到我们认识的第一个仲夏夜，我们要背靠着背看星星。一直走到下一个夏天的夜晚。
	1{他说，我不想让夏夏不高兴}
	1996年的景安城，是个巴掌大的地方，在江南的某一隅，是一个依山傍水的南方小城。
	我和陆星羽的家，沿着小城的唯一一条河走，在离未名桥倒数第三个院落内。
	每天晚上八点四十分，陆星羽会准时出现在他家厨房，拿着水杯和牙刷很用力地刷牙。我掀起帘子的一角就能看到他，远远的，摆动的脑袋和手臂，清楚而又模糊。
	赵婷婷的声音总能在那个时间段里准时响起，陆星羽，陆星羽。一声一声地喊，不管周围人的指点，不管周围人的不满。她用循序渐进的音量喊着陆星羽的名字。手腕上挂着一排的细银镯子，夜晚里，会发出细碎的声响。
	陆星羽穿着大拖鞋下楼，脸上的表情皱成一团，他说，赵婷婷，你可不可以不要这样喊我？
	赵婷婷问他，为什么？
	他指指我家窗户的方向，他说，我不想让夏夏不高兴。
	小城的夜晚，静谧的环境，空旷的四周总能将话扩大来放。我隐隐听到这一句，有些懊恼。陆星羽总喜欢拿我做挡箭牌，我隔着帘子，骂他，该死的陆星羽。
	他不知道，为了这句话我被赵婷婷用仇恨的目光凌迟过多少次。
	2{被勇敢的女生黏着简直就是生命危机}
	1996年的景安城，没有人不知道陆星羽与我的关系，本市最大的冰棒厂的经理和副经理的孩子。好得顺理成章，好得理所当然。
	而赵婷婷呢，她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她是不肯做个好学生的孩子，是一早就粘着陆星羽的女生。
	可是陆星羽并不喜欢她的勇敢，陆星羽说，夏夏，你不知道，被勇敢的女生黏着简直就是生命危机。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跳了两拍，什么话也接不上了。那时，我们正一起坐在小院的篮球场上看别人播放的露天电影。宽大的屏幕在黑暗中炽热地一闪一晃。放的是80年代的老片，《花开花落》或者《他们在相爱》。
	内容我已不大记得。只记得那时候星星密密集集地分布在我的头顶上，晶莹透亮。
	而陆星羽的手就像一只长的、通透的水晶骨，在星光的衬托下似乎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魔力。很迷人，也很诡异，让人有伸手一握的冲动。
	3{我想，那是星光下最动人的语言，是一种毫无遮盖的、直白的话}
	那是我最美好的时光。天空湛蓝，鸽子飞翔，云雾清淡。花虫，鸟语都不过是锦上添花。
	我们是两个很小的人，个子不高，却都能在对方的眼睛中看到满满的自己。
	他带我满景安城地吃小吃，宽米粉、肉燕饺、桂花板栗饼、糖心绿豆糕。他攒的压岁钱几乎全都换成了零食装进我的胃。
	他在我家楼下等我，领我去看周末的露天电影。他拍拍门，大声地喊，夏夏。声音是清澈干脆的，氤氲在夏天微热的气节里，有呼之欲出的欢快。
	我拎着一个红木的小凳，拉开那扇略带斑驳的红漆铁门，跟在陆星羽的身后一路走去。
	夏天的水泥路，昏黄的玻璃吊灯，树下乘凉的老人，他们都曾见证了我和陆星羽最早的时光。那些与纯真有关的夜晚，我走在他的身侧，看影子从我们的身后跑到身前，再拉得老长。
	半路上，赵婷婷总会出现，她恶狠狠地踩在我的影子上，瞪着大大的眼睛说，夏离菲，你这个胖妞。
	那年的我，由于吃雪糕免费，所以疯狂地飙长，整个人圆鼓鼓得像个小皮球。对此，我感到很自卑。我站在原地，动也不动。
	陆星羽一把推开赵婷婷，拉起我就朝前走，他说，胖妞有什么关系，胖胖的才可爱。
	我胖胖的手握在他手中，走到半路，我停下来说，陆星羽，我想减肥。
	他看着我，问，为什么？
	我低着头愣了半天，最后用了一个特蹩脚的理由，张恒说我如果变瘦了一定是美女。
	陆星羽狠狠敲我头，你这个笨丫头，那个瘦得像竹竿一样的人说的话你也信？
	我把嘴一撇，你乱讲，每个人都说我胖难看，就你骗我说好看。我不信你。
	陆星羽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玻璃珠给我，你看，这个珠子虽然胖，可是很好看对不对？就像你，胖是胖，但很好看呀。
	我至今都无法确定他这句话的真伪，因为在后来我在高考结束正面问他这个问题时，他说，这事过去那么久，我不记得我说过这句话。
	那时候他的表情很漠然，头发长得快要遮住脸，他当着我的面，拉起赵婷婷的手，从我的面前走掉了。
	我知道，陆星羽口中所说的可爱，只是一种安慰，可是这句话，却让我回忆了好久，我想，那是星光下最动人的语言，是一种毫无遮盖的、直白的话。它像最美丽的花种，植在心的底部，慢慢地生根、成长。
	4{我和陆星羽的关系无非就是这样，相互奚落，彼此友好。并无多余}
	我不喜欢赵婷婷，因为她总是黏着陆星羽。可是我不会承认这才是我不喜欢她的真正原因。我对阿棋说，像她这样靠着殷实的家底就视校规不顾的女生最没意思。
	阿棋冲我扫扫眼，他说，可是她很漂亮哦。
	阿棋说的是实话。
	不得不承认，赵婷婷是个美人坯子。细软的腰，明眸红唇。招摇的打扮只是让她更加明艳动人，不容忽视。
	跟在她身后的小男生成堆成堆。可是她唯独跟着陆星羽。
	我时常奚落陆星羽，我说，你千万别得意呀，赵婷婷之所以跟着你只是她不甘挫败而已。
	那时，陆星羽并着手颠排球，稳稳当当地颠两百下，球都没有要掉下来的意思。
	他微微扬起嘴角，露出一丝骄傲的笑。在微风轻拂的傍晚，那一笑，充满了自信。
	他说，夏夏，你承认你不高兴就好了。我又不会笑你。
	他周围的朋友都笑成一片，我的脸一下就红了。那个场面有点尴尬。我狠狠地踩了他一脚，听到他哇的一声喊出来，这才心满意足地跑开。
	我和陆星羽的关系无非就是这样，相互奚落，彼此友好。并无多余。
	5{原来我在他的字典里，是胖胖丑丑的}
	我想起第一次赵婷婷单独找到我时的场景。
	她盛气而来，姿势高傲，虽然她住在我们隔壁的大院，但我与她一直并不熟识。只知道她喜欢喊我胖妞，只是常听周遭的人谈论她，只是知道她喜欢陆星羽。
	当她一下子站在我的眼前，带着怨怼的目光和我说，夏离菲，我讨厌你时，那道直白狠毒的目光让我不寒而栗。
	那是怎样一种仇恨的目光呢，像是冬天里的冰刀，还冒着白白的气，恨不得一刀就刺进对方的胸口里。
	那一刻，我立刻转身跑掉。我有一种感觉，我如果现在不跑，可能会在她的目光中窒息。
	我不问她原因，我知道肯定是因为陆星羽。
	我一路狂奔，奔到陆星羽的家门口，却又丧失了拍门的勇气。我坐在楼梯口，看白墙上细浅的粉末一点一点地掉落，一声不响。直到陆星羽从楼下上来，他问，夏夏，你坐在这里干吗？
	我有点忐忑，不知要从哪里接话，我站在楼梯口，靠着身后的白墙，目光是呆滞的。过了半天，我问，陆星羽，你为什么讨厌赵婷婷，她那么漂亮。
	陆星羽愣了愣，随后又仰起他的笑脸，半开玩笑地说，我觉得女孩子太瘦不好。
	我瞪他一眼，跑下楼去。
	陆星羽很喜欢和我开这种无聊的玩笑，平日里听也不觉得有什么，但那日听他这么一说，突然有种很挫败的感觉。原来我在他的字典里，是胖胖丑丑的。
	我在院子里偶尔会看到陆星羽的父亲，他喊我过去玩，他的脸圆圆的，和蔼可亲的样子。他也经常上我家与我爸小酌几杯，喝高了的时候会在客厅说酒话，夏夏这孩子和我家星羽好着呢。我爸总会很谦虚地说，我家夏夏太胖了，你家星羽多好看呀。
	这一来二去的对话，让房间里的我听得一阵郁闷。他们总拿我的长相和我的身材说事，太没意思。
	6{他含笑的眼睛，像夏日的星星，明净而纯清}
	后来，当我长成一只小鹿样的细长身材，留着一头蓬松的鬈发，化着这一季最流行的海洋妆和张恒在学校后门的米粉店吃饭的时候，我都会很得意地和他说起我小时候肥胖的样子。
	我说美女是由肥女蜕变的。
	张恒丢给我一记淡漠的白眼，你现在哪里是美女，你简直是仙女。每天漂亮得仿佛要飞起来。
	我大口大口地吃粉，在米粉店昏暗的灯光下，又一次看到陆星羽含笑的眼睛，像夏日的星星，明净而纯清。
	我想若不是因为那一场变故，我定可以与他牵手走到白首。
	7{我没料到，在那之后，我们竟然形同陌路}
	未名桥在酬资新建的那一年，我和陆星羽慢腾腾地走进了自己的十八岁，一切都扑过来，这里面，也包括我们无法承载的今后。
	事情牵涉到一桩贪污案。陆星羽父亲涉嫌其中，一瞬间成了罪人。案子不紧不慢地审了一些时日，便匆匆定了结果。
	十年的牢狱，就这样定了案。
	我知道消息的那一日，还与张恒在实验室里做实验。试管放在酒精灯上，突然就爆裂了。我吓得眼泪掉了下来，而陆星羽拉起我的手飞快地朝医务室跑去。
	我在路上哭得像煮熟了的茄子，又紫又丑。我说，我会不会因为这样而残废啊？
	陆星羽说，傻瓜，怎么可能。
	我继续哭，我说如果我残废了那怎么办啊？
	陆星羽说你怕什么，我会照顾你啊。
	只是这一句话，我就安心了，我把眼泪擦了擦，随他在校园里奔跑。我注意到那天的阳光很刺眼，梧桐也掉落了叶片，陆星羽的侧脸安静而美好。
	那一刻我想随他而去的，到哪里都好，只要有他，只要和他一起，就好。
	那天我的手包扎得像个伤残病患，我回到家里听到妈妈和我说这件事时，我有种很坏的预感。我掀开帘子的一角，没有看到陆星羽熟悉的身影在客厅里走动，屋内一片暗黄，寂静得让人觉得可怕。
	头顶上冒出了几颗星星，我数了数，七颗，是我认识陆星羽的时间。
	七年，从在学校第一次见到他，直到现在。
	可是，我却没有料到，那是我最后一次在校园里看到他的侧脸。
	我没料到，在那之后，我们竟然形同陌路。
	8{陆星羽，你是不是再也不会出现了}
	陆星羽的父亲出事之后，他们家的生活瞬间跌入谷底。世态炎凉，人情冷漠。社会的本性在一瞬间全都暴露了出来。
	曾经风光无二，现如今却成了过街老鼠。曾经阿谀奉承的嘴脸突然转成鄙视和冷漠。连母亲也是如此。
	她在吃饭的时候说，离菲，你以后不要再去找陆星羽了。
	我摔了碗说，我不。我感觉整个胸腔的气从心底最深处冒了出来，我要爆发。
	母亲说，你听话，好好地学习，其他事就别管了。
	我很生气，坐在房间的沙发上把书本摔得到处都是。
	我想起白天我在学校看到陆星羽时，他憔悴了，也颓废了。他跟在他妈妈身后，同学在旁边指指点点，我叫他，他快速地从我身边走开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这样对我，我看他的白衬衫一点一点地消失在我面前，我蹲在地上，心突然针扎般地疼了起来。
	上楼的时候我看到张恒，他站在走廊和高二段的段花谈笑风生，他说夏离菲你怎么哭得像小白兔？谁欺负你了？
	我站在楼梯口动也不动，刚刚停止的眼泪又大颗地掉下来。
	我很难过陆星羽用这样的态度对我，我很难过他家发生了这么重大的事，我很难过我觉得以后他都不会再对我好。
	张恒甩了段花走到我跟前拿出纸巾给我胡乱擦脸。
	我边哭边说，你知不知道，看到他伤心，原来比我自己还要难过一千倍。
	张恒轻轻地拍拍我的后背，夏离菲，你这个傻妞。
	天暗了，我隐约听到池塘里的青蛙叫了，夏天这么快就要来了。那个有星星在头顶的露天电影，它们都随着仲夏，慢慢地来了。
	可是在那些生活的片段里，陆星羽，你是不是再也不会出现了？
	9{你为什么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陆星羽就这样和我断了联系。他没有来找过我一次，而我每次找他，他都会露出不耐烦的神情。
	我考上重点大学，而陆星羽只去了一所二流的学院，他和赵婷婷越走越近，大二暑假的某天，他们在学校的小河边接吻，被我看到了。
	我不是故意要看到这一幕的，我其实是想找陆星羽陪我去看后天的一场露天电影，电影的名字是《阳光灿烂的日子》。
	我沿着河边走，一直走一直走，然后我就看到陆星羽和赵婷婷在小河边接吻。
	一瞬间我动也不会动，反应过来之后转身开始跑。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吹过，天空下起了雨，我跑到一个广告牌下面大声地哭，用了我全身的力气。我想和陆星羽说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你为什么变成另外一个人了呢？现实将你打垮了，而你却将我打垮了。你怎么能变得这样残忍？
	那天张恒带我回家，他从一辆机车上拿了一个粉红色的头盔给我戴上。
	他说，夏离菲，你在找死。一动也不动地站在大雨里，你以为你是大卫雕像吗？
	我说，你才大卫雕像，那是裸体的。
	他隔着头盔打我头，还有心情开玩笑，说明还没变白痴。
	我坐在他的机车上，他转头对我说，抱紧我，要不摔下去没人带你去医院哦。
	直到后来，我都不明白张恒为什么会在我那么肥胖的时候就选中了我，难道真如他所说的，他看到了我变瘦的潜质吗？我不相信。
	大二那个暑假，我一直耿耿于怀陆星羽和赵婷婷接吻这件事，我不吃不喝像个活死人，我觉得我快要被这件事困扰到死掉了。
	我终日开着灯，不睡觉，干坐在床的角落里听歌，有时候哭，有时候笑。母亲害怕地找了医生给我看病，医生说我有抑郁症和厌食症。
	张恒和阿棋在一个半月后到家里来看我，同时说了一句话，你怎么活成林黛玉了？
	我从床上爬起来，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瘦得连锁骨都可见了，瘦得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
	张恒来拉我，我带你出去走走。
	我甩开他的手，说，不去。
	阿棋说，今天晚上有露天电影，去不去看？
	我的心抽动了一下，那是我最美好的回忆和曾经。最后，我点点头。
	去看电影的半路上阿棋有事先走了，我知道他是为我和张恒创造机会。
	我坐在露天电影院的长凳子上，眼睛直愣愣地看着张恒，张恒说，夏离菲你别这样看我，感觉好像饿狼扑食啊。
	我问张恒，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难看？
	他说，谁讲的啊？连我这个校草都拜倒在你的牛仔裤下你怎么可能难看？
	电影在放夏雨早年的一个片子，里面的女主角梳着一根长长的马尾，夏雨靠在她旁边教她播放电影，他不动声色地偷亲了她一下，于是整个灯光都变成了橘黄色。
	我突然想起陆星羽和赵婷婷的那个吻，我的脑子又仿佛要爆炸了。
	我望着张恒说，我们接吻吧？
	张恒傻了。
	我看到满天满天的星星都在他的头顶上盘旋，多像小时候那么多个在陆星羽头上盘旋的夜晚。
	隔着这样的夜色和嘈杂的人群，我吻了张恒。我吻他的时候感觉他整个人都在发抖，我开始有点佩服我自己的勇敢了。
	吻完后，张恒指着我，你，你，你……
	他把手一甩，站起来就往外走，我支起身跟在他身后，我真没想到这个伤遍全校女生心的花心大萝卜在被人强吻后会如此恼羞成怒。
	我说，张恒，你别这样，我还是初吻哎。
	张恒转过身，夏离菲，你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要吻我呢？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和星星一样明亮。
	我说，谁说我不喜欢你，我怎么不喜欢你了。
	张恒的眼睛闪闪发亮，这是你说的，开学之后，你就是我女朋友了。
	我想了想，点头。
	张恒笑了一下，上前来抱我，我分明看到他的眼睛里有一丝狡黠的目光，我感觉我掉进了一个圈套里。
	10{我知道悲伤是需要快乐来掩饰的}
	大三就这样来了，我牵了张恒的手，在校园里面肆无忌惮，所有人都规劝我不要跟一个花花公子在一起。我说，没关系，我受得起伤害。
	从陆星羽那，我已经修炼得炉火纯青了。
	曾经我以为我和他只是好朋友，可是他不再理会我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早已经把他当作我最重要的人。
	他一不在，我的心也在瞬间被掏空了。对谁的伤害，都已百毒不侵。
	我说，张恒，你看我是不是变坚强了？
	张恒说，变没变坚强我不知道，反正变漂亮了。
	是的，镜子中的人，整整瘦了三十斤，尖下巴，宽锁骨，细手臂。这些都是我曾经梦寐以求的，可是如今我还是希望我是那个圆得没人说漂亮的胖妞，陆星羽还能过来送我一个玻璃珠说，我就喜欢胖胖的夏夏。
	我每天经过未名桥，它变得漂亮和牢固，可是只有我一个人走在上面，所有的孤独都笼罩着我，那种悲伤，太多，也太伤感。
	我坐在阶梯教室的最后一排，有时候想着想着就恍惚地流眼泪。
	那段时间，我在一间珠宝店看到一条星星的手链，大小相嵌，错落有致，灯光下，熠熠生辉。那么多颗星，每一颗都是我想要的。
	店家说，这是一个顾客拿图纸来让我们送工厂定做的，只一条，暂时存在店里。
	我终于知道有些东西并不是你喜欢就能得到，冥冥中自有定数，是求不来的。除了放弃别无选择。
	听说陆星羽在学校，打架，逃课，抽烟。头发留得能遮住脸。被学校记过很多次，每次都因为赵婷婷的关系而被保了下来。
	这时，我便开始感激赵婷婷，还好有她在，否则，我不知道陆星羽一个人会有多孤独。
	张恒丢掉了花花公子的形象，待在我身边像个专情的保镖。他对我很好，所有伤心的女生盛气而来，都被我一句话挡了回去。
	我说，如果你们有本事拿走，我定不会独留。
	那天张恒说，夏离菲，你难道就不肯多重视我一点？哪怕一点点。
	我无奈，那我要如何应对呢？不说狠话，那些女生怎么会放过我？
	说完这些话，我跑到陆星羽的学校，他站在一排梧桐树的尽头抽烟，他有看到我吗？我不知道，他的头发太长了，将他漂亮的脸全遮了起来，他那双像水晶骨一样漂亮的手拿起烟的样子也不再美丽。
	他抽完烟，背对着我走掉了，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看我一眼。
	我暗自的笑笑，觉得自己有些多余。
	我知道悲伤是需要快乐来掩饰的，即使你真的快乐不起来，但也得假装得很好，否则，生活就无法继续了。
	11{我应该知道什么叫回不去，我应该知道什么叫遗忘}
	有一天晚上我骑车回家，半途上看到一个男生被人抢劫，他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任人宰割。我踩着自行车就冲过去了，我说你们这些浑蛋，我已经报警了。
	那天很倒霉，我刚想发挥我的好市民操守，我的自行车就被石头绊倒了，当场摔了一个狗吃屎。那些抢劫的男生哄笑着过来，我有点害怕，我说我可是报警了，你们就等着吧。
	报警了？哈哈，等我们把你这小妞解决了我看警察叔叔还没到吧？其中一个男生说道。
	我站起来，拿起自行车朝他们甩过去，可是人太多了，我惨失一辆自行车。
	那个本来动也不动任人宰割的男生突然发狠地打起他们来，一下两下三下就把他们打倒了。他跑过来牵起我的手狂奔向前，他说，夏夏，你还是这么笨？
	他的声音很熟悉，他的手也很熟悉，他穿着白衬衫，头发盖着面，可是星光下，我还是认出了他。
	是陆星羽。他奔跑的姿势还是和以前一样，他握着我手的紧张程度也和从前一样。
	只是一年的时间，就已经物是人非，再也无法回头。
	跑到一半，我停了下来，我说陆星羽，三年了。我说这三个字很慢很慢，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我看着他的眼睛，毫无畏惧，他的左手拿着一张图，我握紧他的右手。他的右手潮湿一片，我能感觉到他的心跳。
	我问，你害怕什么？
	他的手想松开，我却攥得紧紧的，我怕这一松手，我就一辈子失去他了。我不让他走。
	他说，夏离菲，我们已经没关系了。
	我说，陆星羽，如果我们已经没关系了，你为什么还为我打架？
	他说，谁说我为你打架了？我又不是你的校草男朋友，你少自作多情。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你可以让赵婷婷做你女朋友，为什么你不可以忽视张恒是我男朋友？
	他的瞳孔很幽暗，像是有看不清的仇恨，他低下头对狠狠地对我说，因为我恨你，夏离菲，我恨你全家，是你爸爸让我爸爸坐牢的。他的眼神变得极其凌厉，声音很低，低到我全身发寒。
	我的手松了，我说，这是不是误会？
	他笑一下，冷得让我害怕，是不是误会，你回去问你爸爸就知道了。
	他说完，将手从我的手中抽出，我的手瞬间一片寒冷。
	他转身，白衬衫在冷夜里是孤独的亮色。我看到他右手握着的图是一幅绿色的画，黑夜里看不清它的形状，却能感觉是孤独的姿态，我一直站在那里，没法动弹。
	那天我很晚回到家，我问妈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妈妈叹了口气，有些事情说了你也不明白，总之陆星羽和你以后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了，张恒是个好孩子，你要好好珍惜。
	那瞬间，即使妈妈什么都没告诉我，我也明白了大半，这世间所有的事情都是如此丑陋，我们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渐渐发现的残酷真相。
	恨没用，恼没用。只有默默承受。
	我在房间掀开帘子看了一眼陆星羽家，昏暗的玫红色灯光，暗得像他这一年来恨我的心。
	我知道，他一定很恨我，因为我们家亏欠了他很多，这场变故，赔掉了他整个美好的童年，也赔掉了我憧憬的未来。
	那天，我又哭了，哭了很久，像第一次陆星羽离开我的时候那样，像我第一次看到他和赵婷婷接吻那样，像第一次我被试管炸到一样。
	可是这次唯一不一样的是，我决定哭完之后，就要开始忘记他了。
	从他松手离开的那一刻开始，我知道，这个人不会和我再有任何的瓜葛，无论我有多舍不得，无论我有多想念，我都必须放手离开。
	我应该知道什么叫回不去，我应该知道什么叫遗忘。
	虽然我是那样舍不得忘记。
	我给张恒打电话，我说张恒，如果我要离开你，你会不会舍不得？
	张恒说，傻妞，我这么疼你，你为什么要离开我？
	我笑了笑，说，傻瓜，我不会离开你，我要一直爱你。
	这是我第一次和张恒说爱，在我二十岁快要来临的夏天，我把自己放在一个爱的承诺里，用余下的日子慢慢兑现。
	我知道童年除了回忆童年的真就是遗忘悲伤的痛，我不能一再地去留恋那个记忆里的人，因为那个人已经永远地离开了我。
	我长大了，我要学会接受现实给予的一切，比如永远回不去的夏天，比如不可能再对我好的陆星羽，比如这么爱我的张恒。
	陆星羽。二十岁夏天快到的时候，我决定忘记你了。如果你的仇恨持续，我只能坦然面对，我不想再纠缠你，眷恋我们曾经的时光，我只想静静地祝福你，希望你健康。
	12{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遇见这么让我伤心而又难过的人和事了}
	大学毕业，妈妈托关系把我安排到景灵的一间银行上班。张恒送我去。
	我是搭巴士去的，六个小时的车程，我穿了很漂亮的秋季格子裙，黑靴子，戴玫瑰花的耳环。
	张恒在我头上别了一枚星星发卡，他说，傻妞，提前送你生日礼物，半个月后我去景安和你庆祝。
	他知道我喜欢星星，一直都知道。虽然我看不见自己的样子，但我想那时候的我一定恬静美好。
	在巴士上，我看到陆星羽，他剪了短发，背一个很大的包。他的座位在我旁边，我们看到对方的时候都愣了一下，我朝他笑了笑，他没理会。
	张恒一直拉着我的手，把我抱在怀里，他说，傻妞，我不许你在车上和他说话。
	我张着嘴和他笑笑，我说，虽然我们坐一起，但我绝不主动和他说话。
	张恒说，傻妞，我要和你在一起一辈子。
	我笑，我知道。
	去景灵的半路上风景很好，道路虽然颠簸但不影响我的心情，听说陆星羽进了景灵的设计院，他盖着帽子遮着脸，耳朵上插着MP3。
	张恒发信息，你有没有不乖？
	我说没有。合上手机看到半路上有人上车，我搭上外套，也准备睡了。
	谁知道刚才上车的几个中年男子突然拿出刀大喊，不许动，把钱都拿出来。
	我一下子吓傻了。所有乘客都慌张起来，陆星羽把帽子一掀，眼睛也瞪大了。
	歹徒开始挨个挨个收东西和钱，我吓得直哆嗦，我说，怎么办啊怎么办？我感觉我的气快上不来了，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恐怖的场面。
	我感觉我的手被一只手握住，是陆星羽。他说，别怕，别怕。他的声音这么镇定，即使过去那么久，依然能安抚我的心。
	我慌忙地点头。歹徒很快就走到我们跟前，我乖乖地把东西拿出来，陆星羽也是。
	可是歹徒的眼睛太尖了，他一下子就看到陆星羽放在衬衫口袋里的东西，伸手要去拿。
	陆星羽不肯，他说，这个不值钱，值钱的都给你们了。
	还和老子讨价还价。歹徒怒了。
	都什么时候了，快把东西给他们吧。我劝说。
	陆星羽的手狠狠地护住上衣口袋，这个绝对不能给。
	歹徒恼了，上前就把陆星羽揪起来，陆星羽抓着上衣口袋就是不放手，几个歹徒和他扭打起来，周围的乘客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忙，有一个歹徒朝他的胸口刺了一刀，血瞬间涌了出来，我一下就冲了上去。
	陆星羽冲我大喊，夏离菲，你是白痴啊。
	我站在那儿大哭起来，你们还有没有良知和人性啊，这些人在抢我们的东西，你们竟然还无动于衷。
	歹徒看我这样，拿着刀就冲我冲过来。我闭着眼睛，感觉被人抱住，当我睁开眼，看到陆星羽替我挡在刀子的前面，一把锋利的刀直直地插入他的后背。
	乘客们开始骚动，有人站出来，接着整车的人都动起来和歹徒扭打，我抱着陆星羽，眼泪一直掉一直掉。
	我说你是得了神经病是不是，什么东西比生命还重要啊，你要死也不要死在我面前，这样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你了你懂不懂？
	我说陆星羽，我好不容易才要忘记你了，你为什么还要这样啊……
	我说陆星羽，你别死好不好？我可以不爱你，可是我还是希望你幸福开心……
	我发现我整个人都在抽搐，傍晚来临了，我有点害怕黑夜。
	陆星羽微微笑了一下，脸色发白，他把一直护着上衣口袋的手放在我的嘴上，他用轻轻的声音说，夏夏，你安静点，要不然我怕你听不见我爱你。
	他说，夏夏……生日快乐……夏夏……礼物在上衣……
	傍晚车窗外的风吹得像小时候的风铃，陆星羽倒在我的怀里安静地闭着眼，我把手伸到他上衣的口袋里去掏那个他视死保卫的东西。
	一条星星手链。是那一条大小相嵌，错落有致，灯光下熠熠生辉的星星手链，是那条我想了很久念了很久遗憾了很久的手链。
	我想起那个夜晚，他拿着这张星星的图纸在半路上被人抢劫，他什么都不在乎，只要这张图纸。
	陆星羽，你就是个疯子。就在我渐渐遗忘你的时候，你又告诉我你爱我。
	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遇见这么让我伤心而又难过的人和事了。
	13{你保护了我，却丢失了自己的一辈子}
	我和张恒去了陆星羽的墓园，我不知道是不是故事总要用这样的结局才能明白这份爱，如果是这样，我宁可我永远不明白。
	我戴着那条星星手链，这是陆星羽在设计学院的毕业作品，后来他们告诉我这条链子的名字叫“仲夏夜之星”。作品旁边的注解是，如果你无法遗忘那个夏天，只因为那个夏天有一个人，在很久很久以前，早已经种在你的心里了。
	陆星羽，我现在很想念你，想念我们的小时候，想念那么多有星星的夜晚，想念最胖时候的我，想念牵我手的你。
	你在很早以前说，夏夏，我会保护你一辈子。你保护了我，却丢失了自己的一辈子。
	你在死前说，夏夏，你安静点，要不然我怕你听不见我爱你。
	现在我很安静地坐在这里，连哭都没有声音，我静静地听你说爱我，多小声都没关系。
	请你再说一遍，再带我回到我们认识的第一个仲夏夜，我们要背靠着背看星星。一直走到下一个夏天的夜晚。
	作者后记：
	忘记了是哪一年，很流行《放羊的星星》。是林志颖和一个韩国女明星刘荷娜主演的，一直记得里面那一条名为“仲夏夜之星”的项链。
	我的小说里写过很多的夏天，我与这个季节有种道不明的缘分，包括我留学的国家也是新加坡，只有夏季的东南亚热带地区。
	如果你在我的小说里看到夏天，一定不要觉得奇怪，我热爱它，就像我热爱我的每一篇小说。也希望它能成为四季里，你们所最爱的季节。

第1章 樱花蜜糖
	【萌系列】
	我有一个梦，里面有光与影的交错，花与树的缱绻，它是我们，怀念的童年。
	我闭上眼睛双手合十许下最后一个在景安的愿望，祝福我樱花树下的少年，永远幸福安康。
	〖樱花树下的少年〗
	金野森家有一棵樱花树。
	我初次见他，就在那颗樱花树下，星光寥寥的大院子，头顶上有飞鸟迁徙的大片声音，时间安静得不像样子。
	他拎着一串葡萄笑容灿烂的转身--高贵华丽。
	我不知道这个形容放在他身上合适不合适，可是我觉得全世界的形容词都不足以用来形容他。
	他的睫毛并不长，却不能掩盖他灿若星辰的眼睛，鼻子只是稍稍的有一点挺，就凝聚了全世界的傲气，嘴巴有微微的翘，笑起来的时候露出雪白的牙齿。
	他从院子里的葡萄架下走出来，拎着一串半成熟的葡萄，靠上樱花树下把它们一个一个塞进嘴里。
	风吹来，几片樱花掉在他的头发上，手指上，鼻尖上，性感而又美轮美奂。
	我真的无法想象，这就是爸爸的好朋友金秀明失散多年的儿子金野森。
	活生生从韩国电视剧里走出来美得不食人间烟火的美少年。
	屋里的灯光敞亮，大人聚集成一团，我知道它们的话题来源于金野森。
	他的身世是一个复杂的两国关系，听爸爸说，金野森的妈妈和爸爸，在他两岁的时候带他来中国旅游，结果在商场里把他走丢了。
	人贩子几经辗转，把金野森卖给了这个城市的一对无儿无女的夫妇，他的韩国爸妈多年苦苦找寻，终于在15年后找到了景安。
	我不过是跟随爸爸前来，他作为金秀明在中国的好朋友，他受金秀明的委托和收养金野森的杨氏夫妇谈判。
	我的目光一直在金野森的身上停留，我甚至为他有一点点的担心。
	我看着他一脸天真的模样，仿佛丝毫不知道里面的人在讨论什么。
	风有些凉凉的，金野森朝我走过来，我的心里有从未有过的紧张，他拽了一颗葡萄，冲我温柔的一笑，用好听的声音对我说：“小兔子，这里好无聊。”
	我瞪大了眼睛，很惊讶他居然知道爸爸妈妈对我的昵称。
	金野森把葡萄塞进我的嘴里说：“别惊讶了，刚才你爸爸喊你的时候，我听到的。”
	他靠近我，十分友善地说：“小兔子，跟我走吧。”
	他的话语里充满了邀请和玩世，可是我在望着他消瘦的背影时，只停顿了半秒钟，就追了上去。
	我的内心有一个声音在呐喊，跟他走吧，哪怕是一场错误的旅途。
	〖樱花蜜糖的糖车〗
	夜晚的景安，空气里有墨的气息，街上的小摊贩，用彩灯勾勒出的高楼形状，做成烟花造型的彩色灯柱，以及地面上印出可爱动画的水印灯。
	整个城市印画出一片旖旎的景，和白天的清新纯净完全不相同。
	我坐在星夜森的摩托车身后一路快行，我们家随着爸爸的调动刚刚搬来景安两个月。
	夜晚的景安，一切对我来说都很新奇。
	他把车停在一个人声鼎沸的街道上，悠然自得的把车子停好，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只见他打开摩托车的箱子，从里面掏出一大包的东西，在地上铺上位置，再把东西一样一样的拿出来摆好，有女孩子的耳环，项链，手机链，钱包，发卡之类的。
	他看我瞪着眼睛看他，他说：“愣着干嘛啊？快点过来帮忙啊。”
	我这下才理清，他带我出来，是帮他卖东西？
	我真是气得牙齿都要咬碎了，我真的很想冲他喊，你到底知不知道你亲爹金秀明如今的身家是多少啊？多到可以把整个景安都买下来还有剩。
	“你的脸憋成猪肝的颜色干嘛啊？我又没逼你出来。”金野森的下一句话让我对他的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弯。
	他不是这样的啊，他明明是一个站在樱花树下连笑容都像孩童的美少年，他怎么可以变得这么没有风度没有修养。
	我一下子就泄气了，我站到他身边说：“你难道不怕被城管抓起来吗？”
	“怕什么啊？我是练长跑的。谁也没我跑得快。”他仿佛很得意。
	“最新韩版耳环，保证你戴上之后比全智贤还漂亮啦，每样一对，手工制作，错过就要哭啦……”
	我坐在摩托车上，看着金野森扬着大大的笑脸，说着那些夸张的叫卖词，心情有些沮丧。
	我想如果换成我刚得知身世，未来未卜，我一定惊慌失措，绝对不会像他这样好像什么事没发生一样。
	但是你别说，金野森的东西卖得很快，女孩子蜂拥而至，一个小时而已，大包的东西就卖了三分之二。
	看来女孩子都是外贸协会成员，哪怕同样的东西，换不同的人卖，销量也是不同的。还说让我帮忙，我看都是随口说说，我如果真上去了，他卖到明天都没生意。
	他似乎有些得意，转头对我说：“我估计再过十分钟就卖完了，你要吃什么？我一会请客。”
	我看到有人推着一个糖车经过，车子上一个粉红色的牌子吸引了我的目光--“陈氏樱花蜜糖”。
	就在我决定指向这个车子的时候，突然有人大喊：“城管来啦，快跑啊。”
	我可怜的手指，在还没指出这个糖车，就被金野森一把拽住疯狂地跑起来了。
	风嗖嗖的在我耳边呼叫，我这个连中考跑步都没及格的人，在这种强压下，第一次感到我在体育界有了希望。
	〖没有流星的作弄〗
	停下来之后，我脑门上全是汗，手心里也是，我狠狠地在金野森身上拍了一下：“你以为你在拍电视呢？吓死人了。”
	他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把手兜在口袋里，抬头看着天空。
	“流星……”他指着天空喊了一句，我抬头去看，黑黑的天空上，只有一轮月亮，连个星星都没有。
	我被耍了，我正要转回头骂他无聊，他却一只手拍在我的脑袋上说：“笨死了，小兔子。”
	周围的人群涌起大片的笑声，俨然我被人耍了，这口气怎么咽得下？
	我踩着鞋子蹬蹬蹬蹬往回走，金野森在我身后亦步亦趋。
	走到刚才买糖车的地方，糖车早已不见踪影，我转过身，看到金野森一脸的笑容，我从他口袋里拿出摩托车钥匙。
	“这就乖了嘛。”他以为我要让他载我回去。
	我一个后跨上了摩托车：“拜拜了，小少爷，我在你家等你啦。”说完，在金野森变青的脸色中，开着摩托车扬长而去。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我的好朋友雷磊同学在半个月前教我骑的摩托车。
	这个暑假，我只做了两件事，一是和雷磊学了摩托车，二就是认识金野森。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这两件事可以这样连接起来，这让我觉得匪夷所思。
	雷磊的爸爸是调来景安做市长的，我爸爸算是他的部下，从小我就和雷磊有着铁一般的友情。
	金野森最后的归属，听爸爸说是留在了杨家，是他自己和金秀明谈的，不知道用什么方式说服了金秀明，让他们双方父母不再为这场争子之战战火连连。
	我一闭眼，就想起那个嘴角边总是挂着笑容的金野森，他站在樱花树下，转头微笑的瞬间，美得像从天上来。
	〖谁非礼谁〗
	开学便是高三，接踵而至的考试并没有让我和金野森有什么太大的瓜葛。
	他在整个年级最有个性的艺术班里，雷磊告诉我，那是出了名的难管班级，基本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孩，老师都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金野森，却是整个班级的领袖人物，带领着他们艺术生参加街舞比赛，歌唱比赛，还组了一个在市里小有名气的乐队。
	他浑身上下都散发了一个明星的气质。
	偶尔他在学校里看到我，大老远的喊我：“小兔子，小兔子。”
	我把脑袋上的辫子一甩，理都不理他就走了。
	其实我每次走掉之后都很后悔，我一不漂亮，二不优秀。我不知道我每次见到他满怀仇恨的表情是从何而来。
	后来我才明白，我的这些所有表现，都是因为太嫉妒他，嫉妒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拥有了那样多的才华，而这些我永远都望尘莫及。
	我一直想找到那天晚上看到的“樱花蜜糖”，可是很可惜，我一次都没有看到。它如同金野森和我在那个晚上的际遇一样，一晃而过。
	高考结束的那一天，金野森来找我，彼时我正和雷磊为了庆祝我们高考结束而在楼梯口学昨天晚上看的电视剧情节。
	他说：“小妹妹不要逃，看我不抓住你。”
	我说：“你离我远一点啦。”
	说完我笑嘻嘻的朝楼下跑，雷磊在身后追我，跑到二楼的时候撞上了个人，金野森在楼道里低低的看我，“小兔子，谁欺负你？”
	雷磊看到金野森，对视两秒，两个同样一米83的男生形成两个雕塑的姿势，让不知情的我以为他们互相吸引了。
	可是这个念头在我脑袋里闪了一下之后，我就看到雷磊被金野森一拳打倒在地。
	“啊……”我惊呼一声，用力推开金野森，跑去看雷磊的伤势，谁知道金野森由于我的用力一推，在楼梯上一个趔趄，居然摔了下去。
	这下场面也太壮观了，上有被打的雷磊，下有被推的金野森，我真不知道该去扶起哪个比较好。
	可是金野森显然没有让我为难，他在我还没作出选择的时候，歪歪扭扭地站起来自己走掉了。
	远远的，我还看到他胳膊上擦伤的地方淌着血。
	雷磊捂着嘴半天憋出一句话：“他还真以为我欺负你啊？拜托，谁会对你有兴趣哦。”
	我转头瞪向雷磊，真想上去给他补一拳。
	〖他有女朋友了〗
	金野森肯定是生我气了，要不然他不会不理我了。
	他不喊我小兔子，不和我打招呼，也不再露出漂亮的笑容给我。
	他和我形同陌路。
	高考过后我为了赔罪，报考了金野森要去的景艺学院念传媒，为了避免我在学校太无聊，我把雷磊一起叫上了。
	入学的第一个月，金野森的名字就成了宿舍女生讨论最多的名词。
	她们叫他杨萧陵，这是他的中文名。
	她们说：“杨萧陵真是太帅了，能唱能跳还能弹。”她们又说：“听说他高中跳舞就拿过大奖，视频被放到网上点击率超级高的。”她们还说，“他女朋友就是那个吹长笛的顾甜吧，人美得和仙女似的。”
	我盖着被子，听她们传递的关于金野森所有的资讯，这根本是一种难耐的煎熬。
	我终于知道他韩国父母为什么会找到他了，是因为那段跳舞的网络视频，他们看到了他身上的胎记。
	然而那个顾甜又是怎么回事？好端端的他为什么蹦出个女朋友！
	我越想越生气，用被子包住头，企图把自己闷死。
	可是我没有死，我每天都在闷热的被窝里睡着了。
	雷磊参加了学校很多社团，好多女孩子围绕在他身边，我觉得他特别庸俗肤浅。
	我常常骑着自己的小自行车，把课本装进车篮子里，摇摇晃晃的去教学楼上课。
	我喜欢上课的教学楼，门前有一棵小小的樱花树，我把头看向那棵樱花树的时候，总是会想起在星空下吃葡萄的少年。
	他性感的姿势，灿烂的笑容，他叫我“小兔子，小兔子。”我们奔跑在夜里的景安城，一切都很美好。
	我决定去找他。
	〖连喜欢都是玩笑〗
	我走过他学院那片好看的蓝色湖泊，我一眼就看到在白桦树旁边的他，他手里拿着一张纸，像是在叠飞机。
	他穿浅金色的衬衫，裤子是水洗的蓝，天蓝色的鞋子沉在树下，像是一抹光亮。
	他的神情有些犹豫，像在思考什么问题，我一时间不知道是要上前还是退后。
	树后窜出一个女生，她从金野森的背后紧紧抱住他，金野森的眉头皱了皱。
	我的一腔怒火都要冒上来了，我大步的冲上去，想扯开那女生的手。
	结果有一个人早我一步走了上去，一拳挥在了金野森的脸上。
	OHMYGAD。我当场就蹦出了这一句英文，这个场面似曾相似，只是换了场地，人物没有改变，改变的是被打的对象。
	我看到暴怒的雷磊一把把那个女生拉到自己的怀里冲着金野森喊：“你小子胆子很大，敢抢我女朋友？”
	我一时间都看不清楚眼前这一幕到底算什么回事，那女生狠狠推开雷磊说：“你傻啊谁是你女朋友啊？我只不过和你玩玩你还当真了，我喜欢的是杨萧陵，你别再来烦我了。”
	雷磊的脸一下子也变色了，我看他从来还没受过这样的打击，兄弟受辱，我是绝对不能袖手旁观的。
	我冲到女生面前指着她的脸说：“你以为你是谁啊你？长着一张像打了几层粉底的脸，雀斑多得和天上的星星差不多，人瘦得和柳树有的比，有人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有什么资格说别人啊。”
	我本来以为那女生会严厉的回嘴，我没想到她在瞪大眼睛三秒之后，突然大哭起来。
	“说不过人家就哭？你以为你是林黛玉啊？”会哭的女生太厉害了，我看了就烦。
	“苏蜜糖，你别欺负顾甜！”这道声音来自于雷磊。他摸出一张纸巾给顾甜擦眼泪，全然忘记了刚才顾甜怎么对他的。
	“雷磊，老娘今天算看透你了。”我气得肺都要炸开了，我看到一旁不知道何时已经处于看好戏的金野森。
	他还是拿着刚才那架纸飞机在手里玩，脸上还有隐隐的印子，我一把拉过金野森的手狠狠地说了一句：“走，让这对狗那男女逍遥去吧。”
	待我和他穿过了那片蓝色的湖泊，走在一片葱郁的大草坪时，金野森才停下来，低头看了看我的脸说：“小兔子，难过你就哭出来吧。”
	“我难过什么啊？”我一头雾水。
	“别逞强了，你男朋友被别人抢了，你怎么可能不难过呢？”
	原来金野森误会我了，可是我没有纠正他，我抬起头来，看住他闪亮亮的眼睛，我说：“我好难过，我难过地哭不出来了，怎么办？”
	金野森捏我的鼻子说：“傻小兔，如果我喜欢你，你会不会少难过一点？”
	我感觉我全身的血液凝固住，草坪上三三两两的情侣，奶白色的柔光打在金野森的眼睛里，我紧张得一句话也没有。
	他揉我的头说：“傻瓜，和你开玩笑的。”
	我刚才凝固的血液仿佛都在倒流，我知道真正的难过这才开始，我知道他这个漂亮绝顶的美少年是不可能喜欢我的。
	你什么时候才能明白我心意，什么时候才会不弄错情节里的含义。
	〖鸣金收兵〗
	后来雷磊和我道歉的时候，和一个失意的男人一样，他一杯一杯的往自己肚子里面罐酒，我们在小酒馆里喝得四仰八翻的，我从未见雷磊这个样子。
	他说：“我真的很喜欢甜甜，他那么可爱，那么温柔，可是她却喜欢杨萧陵这个假中国人，为什么，蜜糖，你告诉我为什么？”
	我也一杯一杯地喝，我趴在檀木做的桌子前，我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那么喜欢他，明知道自己配不上他，还是那么喜欢他。”
	我悲伤，是因为在两天前我去找金野森的时候，看到他和顾甜在一起。
	顾甜问：“你真的决定和我在一起了吗？”
	金野森说：“难道这还有疑问吗？”
	顾甜又说：“可是你好像很喜欢那个叫蜜糖的女生。”
	金野森笑着说：“她吗？我当成小妹妹的。”
	我听完他们的对话，感觉从未有过的悲伤兜头而来。
	这么长时间，在我和金野森身上所发生的所有片段，原来都和爱无关。
	我拿着酒杯一杯接一杯，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倒下去的，我只知道有个人背着我。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宿舍的人告诉我，是杨萧陵把我背回来的。
	身上似乎还留着他淡淡的余温，只可惜这份温暖，却从未属于我。
	我在樱花树下站了很久，大一的暑假，淡粉色的樱花开得成片成片，如云似霞。
	我仰着头，星空灿灿的夜，让我冷静了许多，这一切从一开始就是我自己的误会，喧闹了一场大笑话，也是该鸣金收兵的时候了。
	〖有关“樱花蜜糖”〗
	我开始把大部分时间花在了解景安和研究课业上。
	景安是一座经济发展呈良好趋势的城市，它的经济发达，工业完善，人民纯朴。他们总有新鲜的思想，清新的风格。
	它的小吃众多，“樱花蜜糖”只是其中的一样代表。
	它流传于很早很早，一个姓陈的人研制出来的。
	用樱花瓣和蜜糖熬成的汁，樱花在清晨摘下，特殊工艺做成花干，蜜糖是从“晶莹蜂场”里取的最纯正的蜂蜜，两者混杂在一起，白黄的颜色中似乎能看到一丝丝粉红的娇嫩。
	它们被做成糖块，做成糕点，做成奶冻，沿街叫卖，是景安最有特色的小吃之一。
	很多人对樱花蜜糖进行改良，开了华丽的店，可是却从来吃不到陈氏推车的上卖的那种口味，这似乎像一个魔咒，只有推车上卖的樱花蜜糖，才是最正宗的，而由于时代久远，正宗的“陈氏”樱花蜜糖渐渐绝迹，它们的糖车只在夜里推出，时日不等，很快售空。
	除了在那个夜晚遇到过，我就再也没有遇到卖樱花蜜糖的人了。
	我把我对景安的研究整理成册，我像一个高深的研究学者，没有人能明白我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态，我仿佛一夕之间长大了，懂的藏，学会淡。
	我看到金野森和顾甜出现在学校的新闻电视上，成为众人称道的一对情侣。我也只是平淡面对。
	〖大闹一场偶像剧〗
	大三的暑假，闲着无聊，去应聘了一个剧组的临时演员。
	这部戏的主角是唱歌极红的落单和他们公司新签的偶像曲方歌。
	生日宴会的一场戏，我扮演的是一名侍者，和我同组的一个师妹，名字叫顾雪欣，此时，她指指一个走过来的人说：“这不是我们学校有名的璧人吗？”
	我顺着雪欣的位置看过去，金野森站在顾甜旁边，悠扬的朝我走来，我扭过头，藏在人群后面。
	金野森和顾甜就从我身边滑过，在人群沸腾的宴会场，他们并没有注意到我。
	这场戏的内容是：男主角一号开生日宴会，女主角像一个灰姑娘一样出现，被在场的名媛嘲笑，结果男主角二号帮忙解围。
	我和雪欣就是演一会递酒的侍者，等名媛把酒撒在女主角的身上之后再把酒杯放回托盘中，让我们拿回来。顾甜的角色就是一群羞辱女主角的名媛之一。
	“偶像剧的套路都是这么俗。”雪欣和我抱怨。
	“ACTION。”导演喊。
	场地：游泳池旁边。女主角入场，名媛上去，我和雪欣上前端酒，顾甜看到是我，停顿了一下。
	开始说台词：“你也不看看你，穿得这么寒酸也好意思来参加大少爷的生日会，像你这种下等人，只配给我们提鞋。”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顾甜的台词听着那么让人觉得别扭。
	下一秒就是端酒，顾甜拿过酒，泼酒的时候，手一歪，整杯酒倒在我脸上。
	我当场愣住了，导演还没喊卡，雪欣就冲上来，边喊“卡，卡。”边把酒泼到顾甜的身上。
	“怎么回事！”导演开始喊了。
	“导演，我这是以其人之道还只其人之身。”雪欣转头对着顾甜：“你敢说你刚才不是故意的？”
	顾甜狼狈地对着雪欣：“对啊，我就是故意的怎么样？我就是看苏蜜糖不顺眼怎样？”
	片场一片乱七八糟，导演的胡子都歪了：“你们当片场什么地方？都给我滚，一个都不用！”
	金野森走上前来拉着顾甜说：“顾甜，别闹了，走。”
	“怎么着，你心疼了啊？”顾甜咄咄逼人。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我再也不是三年前那个风风火火的苏蜜糖了，我看着金野森为难的样子，我说：“我走。”
	只听见“咚”的一声，雪欣把顾甜推到了游泳池里：“去你的名媛，上游泳池拍裸戏去吧。”
	雪欣拉着我走出片场，那气势真的很辉煌，我看到所有人在目送我们的离去。
	我转头看到金野森站在原地，目光忧伤地看着我，我突然就流了眼泪，我不知道，我只要一想到他和别的女生好，我就没由来的泪腺发达。
	〖小兔子，对不起〗
	雪欣是学舞蹈的，才上大一的学妹。我只要一想到她把顾甜推到游泳池里的样子我就觉得她应该是学武术的。
	她开始频繁来找我玩，她说：“原来你才是苦情戏的女主角，真是比黄连都苦。”
	她不知道，我以前和她一样敢作敢为和个侠女一样，但是爱情真是个摧残人意志和性情的东西，就这么无情的把我的侠女性格给摧毁了。
	我说：“你等着吧，等有一天你爱上一个人你也会和我一样苦情的。”
	她一口一口吃着水晶糖糕，眼睛眨巴得像小鹿，她说：“爱情真可怕，我才不要做女主角。”
	在我还没为我无疾而终的爱情哀嚎够，学校就传来金野森要去韩国的消息。
	就在他毕业前夕，突然传闻他要去韩国了，所有人才知道他原来是个韩国人，有一个富裕的韩国家庭。
	他是该回去了。
	听爸爸说他韩国的妈妈生了他之后就不能生育，这么多年，赚再多的钱，没有一个孩子，还是寂凉的。
	大四的最后一个暑假，我收拾好所有的东西，走路去那棵樱花树，快走近的时候，才看到金野森站在樱花树下，用他修长的手指把樱花瓣放在眼睛上。
	他的嘴唇微微地上扬，仰头的瞬间月光照在他好看的脖颈上，一如我十八岁那年见到的样子，漂亮如画。
	他看到我，走近我，我楞楞地说不出话，他温和地说：“小兔子，请你吃东西。”
	我就这样跟他走了，一切都似乎没有改变，只要他的一句话，我就会跟他走，随便是哪里。有他在身边，一切都是柔软美好的。
	在路上他问我要吃什么，我摇头。
	突然，樱花蜜糖的糖车经过，伴随着叮当的声响。我看着那辆车，没说话。
	“老板等等。”金野森说，“给我一份蜜糖奶冻。”
	“最后一份蜜糖奶冻，你拿好了。”老板很温和，拿一份蜜糖奶冻给我。
	金野森说：“吃吧，我知道你一直想吃这个。”
	我把奶冻一口一口塞进嘴里，伴随着的还有眼里掉出来的咸咸的眼泪。
	金野森给我擦眼泪，他说：“小兔子，你别哭，我最不希望看到你哭。”
	我边哭边打他：“金野森，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为什么？”
	那天我流了很多眼泪，流到自己都忘记抽搐的感觉，脸皮习惯性的抽动着，分不清是哭还是抽筋。
	金野森抱着我，摸着我的头说：“小兔子，对不起，对不起。”
	我终于吃到了樱花蜜糖，我终于对金野森说出了我的喜欢，可是金野森也终于离开了我。
	〖幸福安康〗
	毕业之后我去了武汉的一间广告公司上班，这个城市并不比景安多什么风景，可是听说武汉大学里有漂亮的樱花，开在最灿烂的3，4月。
	妈妈催促着我应该找一个对象，雷磊结交了一个很不错的女朋友，我很少回家，我像这个城市中的一粒尘埃，有些飘散的活着。
	爸爸升迁去景熙市做市长的前几天，妈妈让我回去收一些东西。
	雪欣来和我吃道别饭，我们去了离金野森家最近的餐厅吃水煮鱼。
	我低着头在里面捞豆芽，雪欣辣得哇哇叫。
	“苏蜜糖--”一道声音唤醒起了我。
	--是顾甜。
	雪欣有些敌意地看着她，她剪了短头发，白皙的脸上一片平静。
	她说：“我可以坐坐吗？”
	我点头，请她喝王老吉。
	没几句就说到了金野森，她说：“其实你一直都不知道吧，金野森喜欢的人是你，只是他和他韩国的父母约定，让他读完大学再回韩国去，所以他拿我做挡箭牌，他一直都默默的喜欢你。”
	难怪顾甜那时候总是对我充满敌意，故意整我，她是不甘吧，不甘自己作为挡箭牌，可是又想留在金野森身边守护着他。
	我静静地听，一句话都没讲，我继续吃水煮鱼，眼泪一颗一颗的掉出来，我说：“今天的辣椒太辣了，你看我眼泪都流出来了。”
	那一天的水煮鱼是我吃过最辣最伤心的鱼，我拉着雪欣的手如同初次拉金野森的手一样。
	那天一颗星星都没有，金野森做了恶作剧，我喜欢上了他，从此开始了我成长中的甜蜜悲伤。
	如今月亮像一个月饼一样，天幕上依然没有一颗星星。
	我闭上眼睛双手合十许下我最后一个在景安的愿望，祝福我樱花树下的少年，永远幸福安康。
	作者后记：
	我小时候妈妈很不喜欢给我买零食，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所有的零食都与我无关。
	记忆最深的就是买一斤饼干吃了两个月，一颗话梅得含半天才吐掉，春游带十块钱出门只敢买一支糖葫芦还恨不得让人开发票以示自己没有贪污。
	在这样长期的压迫下，导致我大学开始拥有生活费的支配权时几乎是疯狂的把所有钱都花在买零食上。
	巧克力，蛋糕，松饼，仿佛一切与甜的相关的都能让我心情好起来。
	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的对这些东西失去了兴致。
	买甜食的习惯没有改变，可是却很少去吃了，后来只有遇到挫折的时候，才会买一些，仿佛吃了，就不会感到苦了。
	如果感到生活太苦，请吃一块樱花蜜糖，再苦的生活，也会感到甜。

第2章 双子星球
双子星球，两个人背驰而行的，幸福星球。
单单（1）2006年10月31日7：30PM
万圣节晚上，双双来找我借双子项链。
她把自己涂得像个马戏团的小丑，橘红色的腮红，鲜艳的唇彩，睫毛膏刷了一半，刷子还拎在手上。她站在我房间门口，烟视媚行地看着我说：“单单，把双子项链借我。”
我摇头，看着眼前的双双，浓妆艳抹的脸，色彩缤纷的冬裙，高筒长靴。
她把睫毛膏插回罐子里，走到我旁边说：“好姐姐，就借一晚，我要和蓝希学长跳舞的。没有项链很丑。”
我推开她，说：“贾双双，我可没空管你和谁跳舞，别打扰我写作业。”
双双看她用软语行不通，于是来硬的，她说：“亲爱的姐姐，我昨天看到一封信，好像是写给一个男生的，开头是这样的，不知道要怎么表达我的……”
我一听，马上站起来，对她吼：“闭嘴，我把项链借给你。”
双双拿着我的双子项链得意地从我跟前消失了，消失前还说：“你放心吧，我不会告诉别人的，不过是写信而已，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
我咬牙切齿地瞪着双双，看她慢慢脱离我的视线。
我坐回凳子，在大衣柜的镜子里看到一张和双双一样的脸。面色通红，鼻梁由于长期戴眼镜而变得塌陷，嘴唇干燥，因为天冷而裂开了几道口子，皮肤上有一些小雀斑，在灯光下像影子一样跳跃。
镜子里的人是我。
贾单单。
单单（2）2006年10月31日单单自述
贾单单和贾双双是一对双胞胎姐妹。
可是，我们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
贾双双喜欢玩喜欢闹，喜欢把自己打扮成奇怪的小丑。她热爱化妆和穿漂亮的衣服，在景安一个很垃圾的职高读表演。她的梦想是要当明星，走在路上被星探发现，而到现在为止，她除了谈了几场无聊的恋爱，就没有遭遇过什么波澜的大事。
而我，在景安最好的外国语学校读实验班，享受着免学费的待遇。轻轻松松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比赛为学校争光。我的梦想是顺利考进清华，早日为国家做贡献。我始终觉得我的梦想很伟大，能人所不能。
所以起初当双双这个长得和我一样的失败产物出现的时候，我内心挣扎了好长时间。
十岁之前我是不知道双双的存在的。十岁过后的某一天，双双就像晴天里的一道霹雳，一下子炸进我的生活，把我的人生搞得噩运连连。
她穿走了我所有的好看衣服，吃掉了所有我喜欢吃的东西，最糟糕的是，她还获得了爸爸无数的疼爱。
她来了之后，我本以为什么东西都是对半分，后来我才发现我错了。无论什么东西，都只有双双一个人的份。
我不喜欢贾双双，我想她也并不喜欢我。
我们有时候为了争一个烂了的苹果也能吵到几天不说话，我们互相看对方不顺眼，她说看到我，就觉得自己怎么长得那么丑，我说我看到她，才知道自己以后不适合去马戏团。
爸爸和妈妈并没有发生怎样的冲突，这让我一直感觉很意外，但是我不喜欢妈妈，同样双双也不喜欢爸爸。我们都认为他们失职，我们要用冷漠来惩罚他们。
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我和双双的想法总是出奇的默契。
她和妈妈一起离家出走了十年。至于妈妈为什么要带双双走，我一直不得而知。外面流传的版本有许多种，最多的还是妈妈和别的男人走了，把我和爸爸留在了景安。
我小时候问过爸爸，妈妈去了哪里，爸爸不回答，只是让我别再提妈妈。所以在我的概念里，和外界的人想法一样，妈妈和别的男人跑了，把我丢在了这个贫瘠的家。
她回来的第一天，就给了我一条双子项链，那是一条镶满蓝色水钻的项链，是两颗心，下面有细细长长的流苏，非常别致。
她把这条项链给我的时候，我看到旁边的双双，嘴巴噘得都能去打酱油了。
我突然有种胜利的喜悦，也有些明白了这条项链的珍贵。
双双（1）2006年10月31日双双自述
万圣节的晚上，我借走了单单的双子项链。
那是一条我先看上的项链，我和妈妈要离开景灵的前一天，妈妈在景灵最贵的珠宝店用了所有的钱买下来的。
她问我：“双双，好看吗？”我以为她是要买给我，没想到在我点头之后，她让店员包好，装进了包包里。
妈妈很重视单单，这是后来我自己发现的。和妈妈居住的十年，她总是一个人在夜里拿着一块小手帕哭，她有时候抱着我，还一直喊着单单的名字，我知道她有多想念单单。
我见到单单的时候，她很冷漠地看着我，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单单，我想我会记住她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穿着景安名校的校服，面色素净苍白，脸上有微微的小雀斑，眼睛灵动地眨巴眨巴。
妈妈抱着她，哭了又哭，我看到她的眼睛一片盲目，没有丝毫的感动。
当她接过妈妈给她的双子项链的时候，她才有了一点点的开心。
贾单单就是这样一种人，恃才傲物，自视过高，说话冷静，喜怒永远摆在心里。常年穿学校的两套校服，洗到发白了也不舍得换。所有的东西都像破铜烂铁，就连她的代步自行车也是从旧货市场淘回来的。
贾单单永远这么节俭高傲，活得小心翼翼。哪怕喜欢一个人，都喜欢得挣扎胆小。一点都不勇敢。
我承认，我很不喜欢单单，这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却永远露出好学生模样对我和妈妈投来不屑目光的姐姐。
她对我生活肆意，喜欢化妆感到鄙视，可是这又怎么样呢，我无意间看到她写给那个戴家文的信，被她丢到垃圾桶里，又被我捡起来了，好学生又怎么样，还不是也会做普通人的事情吗？
我没告诉她，我晚上参加万圣节的舞会，不是为了和蓝希学长跳舞，蓝希只是学校里一个追我好长时间的普通学长。我只是在这个联谊舞会的名单上看到了戴家文的名字。我决定去会一会他。
或许这一次，我能让单单挫挫锐气，好好地打击她一回。
双双（2）2006年10月31日8：00PM-8：30PM
舞会上，我看到了戴家文。
那是五所学校联办的舞会，场面很大。红男绿女，大家打着友谊的幌子眉来眼去。
我早已经让YOYO帮我弄来戴家文的照片，但是我看到戴家文的时候，还是有片刻的震惊。
他比照片上显得气质出众多了。略带书卷气的五官，翩翩有礼的姿势，他站在舞池的斜边摇着一杯鸡尾酒，旖旎的光从他细长的手指旋转在杯影上，修长的礼服，把他完美的身段表露得淋漓尽致。
我终于知道单单为什么会写信给他，还写得那么自卑。
能让平日里骄傲得像个白天鹅的单单自卑的人，非眼前这个戴家文不可了吧。
可是我是谁啊，我是无敌美少女贾双双，我才不是家里那个只懂得八股和一心要考清华的贾单单。
我给自己打完气之后，就很优雅地大步走上前，在我快接近目标的时候，突然迎面走来一个女生把酒泼到我的脸上，随后一个巴掌落下来，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整个舞池一片震惊，慌乱成一团。
女生尖叫着对我喊：“贾双双，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
我认出了这个女生，前段时间因为被蓝希当场拒绝而哭哭啼啼满校皆知。没想到居然以为蓝希拒绝她是因为我，还让我出这样的糗。
以我贾双双平日的作风我肯定要扑过去打她个满地找牙才能解恨，可是我用余光看到我侧边的戴家文，正兴致勃勃地盯着这边看，我不能乱，也不能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
这时候我灵机一动，我想到了贾单单。
我假装花容失色，用委屈又纤细的声音说：“我不是贾双双，我是双双的双胞胎姐姐，贾单单。”
显然对面本来还怒气冲冲的女生被我的话吓到了，但是一时间她并不相信我的话，她说：“哼，你别以为你用这种谎话就能骗过我，我怎么从来没听说我们明阳职高有个贾单单？”
我这下更加委屈地哭成一团，故意放大分贝说：“我在外国语学校上学，我真的是贾单单，有没有外国语中学的同学能为我做个证。”
低头掩泣的时候，我偷偷看了看戴家文。果然，英雄救美女的时候到了。戴家文走过来一本正经地对那个女生说：“同学，我看你真的误会了，我们学校是有位女生叫贾单单，我还和她一起参加过上个月的物理竞赛。我也不知道她原来有个妹妹在明阳职高。”
周围的人唏嘘声一片，我故意抬头看了戴家文一眼，带着哭腔地叫了他一声：“戴学长。”仿佛事情很明了了，我就是贾单单，而眼前这个又泼红酒又呼巴掌的女生搞错了对象。
女生气不过说：“我明明听说她今天要来参加舞会，怎么没来？”
我赶紧接话：“双双说她今晚和蓝希学长去约会了，所以我就穿了她的衣服来参加舞会。”我在心里一直OS，怎么样，生气了吧，气死了吧。
果然，女生一听脸一阵红一阵白的，大叫一声贱人，转身出了舞会。
我假装弱小站在戴家文旁边，用无比感激的目光看着戴家文说：“学长，今天真是谢谢你了。”
“看来你妹妹，还真是会惹事。”他温柔地说完，拿衬衫袖子给我擦脸上残留的红酒。
我眼角边还有泪，脸上还有酒，戴家文看我的目光温柔如水，我故意抓住他的手腕说：“学长，别擦了，一会儿会弄脏你的衬衫。”
力道恰到好，轻轻地一握，他的面色果然有点异样，我抬头看住他的眼睛，用温情脉脉的目光望住他说：“这里面太闷了，我们出去走走吧。”
他点头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种很熟悉的目光，就像蓝希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露出来的目光一模一样，我事后分析，这就是对一个人有兴趣的炽热，遮也遮不住的光芒。
贾单单，我做了你一直不敢做的事情，你一定会感激我的。
单单（3）2006年10月31日10：00PM-11：00PM
贾双双是和戴家文一起回来的。
这真是跌破了我的眼镜，他把贾双双送到楼下，贾双双还帮戴家文把额头上的头发顺了顺，他们两个人亲密的举动让我心里觉得像有一根刺不停地扎来扎去。
我早就知道贾双双没那么简单，小时候和我抢玩具抢衣服抢吃的，现在连我有兴趣的男生也不放过，我真的很痛恨妈妈为什么要把她带回来，她破坏了我一切的幸福。
爸爸妈妈去了乡下，大概要离开半个月，他们让我好好照顾双双。
但是贾双双根本是一个不需要人照顾的女生，她会把她自己每天都打理得像是要去参加表演，有好吃的绝对不会让给别人，有好看的东西一定要先放自己身上。她就是这么自私自利爱慕虚荣。
贾双双回来的时候，我假装已经睡着了。她打开我房间的门，坐在我的床边喊我：“单单，别装睡了，我和你说个事。”
我只好睁开眼睛没好气地问：“什么事？”
她的笑容从来没有这么诡异，她说：“今天我借用了你的身份和戴家文吃了个夜宵，他好像对你挺有印象的。”
我一听，内心不得不动容。
她继续说：“可惜你看我今天这张脸，被一个女生打花了。”我拉开床头灯，果然看到贾双双的左脸被打得肿得半边高，上面留着女生的指甲伤痕。可见是一个下手多狠毒的女生。
“有没有擦药？还在外面玩这么晚，到底是惹了谁了你……”我抓着双双的手，跳下床去给她拿药膏。
双双突然在我身后说：“单单，从明天开始，我去你学校上课，你去我学校上课，直到我的脸好了为止。”
我感觉我的脊背爬满了汗，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她说：“现在戴家文以为我是你，如果明天他看到的人脸完好无损，那就知道我骗他了，你不想让他以为你是个骗子吧，不如我先帮你去打好基础，到时候你直接回来捡现成的。”
按照理智，我不能苟同双双的安排，可是我内心里的那个小魔鬼，它又一遍一遍地跑出来告诉我我应该接受。
或许每个女生在年少的时候，总会容易被别人的话迷失，身在其中的人，哪怕你IQ200，EQ也只会变成0。很可惜，我就是EQ变0的那一个傻瓜。
晚上我在贾双双的房门外徘徊许久，她换了睡衣吃了维生素和钙片才躺到床上。
贾双双每个月都要吃钙片和维生素，我曾经怀疑她得了公主病。可是爸爸妈妈都惯着她，我也只能随她去了。
她在床上哼歌，翻着昨天刚买的八卦周刊，两只腿在床上晃来荡去，她永远都很悠闲，努力上进拼搏发奋这些词语都和她没有关系
。我看过好多男生在我家楼下等她，约她出去。也知道她有好多东西都是别人买来为了讨好她的。可是她戴两天就不喜欢了。
她只喜欢我的双子项链，那条项链现在还挂在她的脖子上，她有漂亮的锁骨，把项链托衬得很美丽。
如果她不是总抢我东西，总对我冷嘲热讽，我想我也会喜欢她的吧。
早上一开房间门，就看到双双换好了我的校服，很卡哇伊地站在门口和我挥手道别。
她洗去了一脸的妆，显得那么素雅，微笑的瞬间，有同龄的乖巧，她对我说：“单单，你慢慢来，化妆品在我房间，随便用，不用急着去学校，迟到是每个明阳职高的学生必须学会的功课之一。”
我开始在房间里弄化妆品的时候，才发现双双把我的双子项链完整地放在玻璃桌上，那么璀璨夺目。
单单（4）2006年11月1日7：30AM-12：00AM
明阳职高比我想象中安静许多，本以为是像菜市场一样的环境，没想到刚进校园就听到有人在操场上拉小提琴。声音还挺悠扬，颇有专业的气势。
我穿了双双的雪地靴，格子外套，稍微抹了一点粉底，睫毛膏眼影之类的都没弄，实在是不会。
我走到半路的时候，有一个男生边喊我名字边朝我跑过来，我突然手足无措，他说：“对不起，双双，昨天小妤去打你。我也是今天才听说，你有没有受伤？”
从他的言语中我知道这个人肯定就是双双提过的蓝希，并且他还不知道昨天被打的人不是我。
我并没有及时推开他，也没有解释。他放开我，仔细地看着我说：“你今天没有推开我，也没有打我，更没有骂我，我是不是在做梦？”他不可置信。
我笑，原来平时双双是这么对待他的，我问：“难道我平时对你很坏吗？”
“不不不。”他急于否认，“我就喜欢你打我呢。”
我撇撇嘴笑了，职高的男生和外国语的男生真不一样，外国语的男生永远只知道埋头于学习，多看女生两眼脸都红得像晚霞。
我很慷慨地拍拍蓝希的肩膀说：“没事，不用放在心上。”然后越过他直直走上楼梯，明阳职高我曾经来过，所以对双双教室的方位很了解。
蓝希在后面喊我：“双双，双双。”我完全无视，并且无视得心安理得，我本来就不是双双。
他继续喊我：“双双你干嘛不理我。”我真的无法忍受他的呼喊，我扭过头去，冲他喊：“闭嘴，烦死了。”
他乖乖地闭上嘴，站在原地看着我，清晨皑皑的霜露在他身后的草地上慢慢消融，白鸟在他的头顶上盘旋，青蓝的天空下，蓝希突然散发出一种孩子气的纯真，让他怎么样也不能和坏孩子挂上钩，我甚至怀疑他是被双双残害的国家幼苗。
我转回头，慢慢走上楼。
YOYO看到我，匆匆地跑过来说：“双双，昨天有没有碰到戴学长啊？”我瞪她一眼，说：“我是单单，但是你千万别说出去。”
YOYO吓了一跳：“是单单。”然后上课铃响了，我环顾了四周，女生都在研究《瑞丽》《8周刊》之类的杂志，谈天的内容都是最近热播了哪部偶像剧，里面哪个帅哥最有型。我的天，我简直要崩溃。
上了一上午的课，大家都在睡觉、聊天、传字条，老师也乐得轻松。哪里像在外国语，上课连眨眼的时间都要思考一道计算题。
最后一节课，老师不紧不慢地走进来，对着同学们说：“今天考试。”
考卷很简单，我只用了二十分钟就写完了，背着书包走出教室，没想到又看到了蓝希。
他在和一个女生纠缠，YOYO走过来说：“她就是昨天打了双双的小妤。”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内心有些生气。蓝希看到我，朝我跑过来，小妤也过来了，我想转身走开，蓝希一把拉住我说：“小妤昨天打了你姐姐，我和你道歉。她现在没事了吧？”
我笑，说：“她活该被打，谁让她要学我打扮。”说完我觉得我自己是不是被贾双双附身了，要不然怎么能说出这么恶毒的话。
然后我转身对小妤说：“小妞，你是不是要打我啊？你说你这么小的年纪为一个男生要死要活的，值得不值得啊？你看看蓝希，个子一般高，长相孩子气，办事情不稳重，就算跟你好，也是你的负担，乖乖读书才是正途啊。”
我苦口婆心地劝，谁知道小妤给我来了一句：“神经病。”YOYO在一旁捂嘴偷乐说：“我先闪了。”
“你变了？”蓝希目瞪口呆地盯着我说。
我看了看我自己，我确实变了，我微微点了点头，去拿自行车。蓝希一直跟着我，这让我有些无法忍受，我真的很想问他是怎么看中贾双双这个小丑的，简直爱到有些变态。
骑上车我对蓝希说：“你不许再跟着我了。不要让我重复第二遍。”
没想到他在后面追，我骑得飞快，他追得也飞快，就在我觉得我快要甩掉他的时候，他突然整个人摔倒在地。
我转头去看他，他一脸痛苦地看着我，我不忍心，下车过去扶他，他的手擦出了血，很悲伤地看着我说：“你真的那么讨厌我？”说话的语气，像一个可怜的孩子。
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我安慰他：“不是讨厌你，只是不想你受伤。”
我扶他坐在我的自行车前座，双双的自行车永远没有车后座，我真是头痛。蓝希说：“每次都是男生载你回家，这是你第一次载男生回家吧？”
蓝希真是个话多的男生，但是从他的话中我对双双有了一点点的了解。那就是任性和放荡。
原谅我用了一个很不文明的词。但是贾双双，的确是一个让所有男生都围绕她转的人。车子骑到一半，蓝希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烟，我抢过来，丢在路边：“以后不许抽烟。”
他笑，扭过头来看我：“双双，你变得好不一样，像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我按着他的脑袋说：“乖乖坐好，要不然就给你丢在马路上。”
他低着头轻轻地傻笑，我总觉得我从换成贾双双的衣服之后，就渐渐变得不像我自己了。内心有些躁动的分子在游走。
下车的时候，蓝希给我一个发卡，他不容我分说就戴在我的头发上，自己站在一边像个傻瓜不住地赞美说：“真好看，双双你戴什么都好看。”
真不知道贾双双给他吃了什么迷魂药，又被打又被骂还能像个磐石一样坚定地跟在她身边。
贾双双，真是一个作孽的女生。
双双（3）2006年11月1日7：15AM-12：30AM
外国语中学的一切都和我格格不入。
勒死人的校服，规律的早读早操，最该死的还有眼保健操。上课没有人睡觉，女生们个个戴眼镜，下课也不外出，讨论的话题全部和学习有关。
我真是不明白贾单单为什么能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真是奇怪的生物。
唯一让我觉得不错的，就是能看到戴家文，他就在单单教室对面的教室上课。
我观察过他好多次，他带领同学早读，上课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从容不迫地起身，慢条斯理地落定，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他和贾单单那么相似，一成不变的校服，走路都在计算练习题。
他还会不会记得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呢？
那天晚上我领他去了我和YOYO常去的河边，带上从商店买好的烟花，在烟花绽开的瞬间开心雀跃。
你看这其实是多老掉牙的戏码，蓝希和别的男生经常对我重复使用，我不知道这招用来对好学生管不管用，可是当我被烟花烫伤手的时候戴家文还是很紧张地问我有没有事。
我顺势和他开玩笑：“戴学长，我注意你好久了，第一次参加学校辩论大赛的时候，我就觉得你那么与众不同……”
我说了好多，是根据单单的信里的真实情节改编的，贾单单那个胆小鬼，有胆子写却没胆子说。
真是个丢我们贾家面子的胆小鬼。
戴家文被我突如其来的告白给吓愣住了，他说：“平时看你文文静静一句话都不讲，没想到一讲起来就吓死人。”
我冲他做鬼脸，说：“我的优点还有好多哦，你以后会慢慢发现。”
后来他请我吃三块半一支的可爱多，冬天里的冰激凌一点都不觉得冷。他和我们学校里那些不学无术的男生一点都不一样，他那么斯文大方，彬彬有礼。他和我畅谈人生哲理，我只需要露出无比仰慕的眼光看着他称赞他，他就很开心。
除了这些，他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所以我在晚上放学后，像个雕塑一样站在他班级门口等他，他看到我时突然和我拉开了距离，他问我：“贾同学，你有什么事吗？”
我受不了昨天晚上还对我温柔微笑并肩吃可爱多的男生突然变得这么疏离，我故意假装胃痛，蹲在地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他果然很紧张，带我去了医务室。路途上所有人对我们侧目，我看到有一个皮肤很黑的女生停下来和他打招呼，然后对我阴阳怪气地说：“贾单单，你装什么生病啊？”
我心想你是哪根葱哪根蒜，但是我怕泄露身份，没理她。
女生有些气哼哼，丢过来一句：“别以为你这次考了年级第一就了不起，下次我会超过你的。”
我的心里又OS了一下，原来贾单单的成绩比我想象得还要好，我看到戴家文一听到贾单单考了第一，眉头突然就拧起来了。我有点明白，戴家文为什么一直对贾单单保持距离，原来贾单单太过优秀，也是让人发愁的事。
双双（4）2006年11月1日6：00PM-7：00PM
在回家的半路上，我自己把车拐进了医院。
贾单单的自行车一点都不帅气，老式的女士车，连车柄都生锈了，车筐在车前摇来晃去，活生生像一个买菜的阿姨使用的交通工具。
我驾轻就熟地走上七楼的心脏科，做我的例行检查。
这栋白房子，从我来景安就不知道来过多少次，每一次都是妈妈悄悄带我来的。
她不想让贾单单知道我的病。
我记得我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站在七楼的走廊望着楼下的草坪，突然感觉自己像一只将要飞走的风筝，哪怕拉线的人拉得再紧，都不能阻挡我被大风吹走的噩运。
或许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觉得我的人生，不能单单只有一个白色。
我希望它能五颜六色，像我买的花裙子，像我抹的彩色眼影，像我涂的鲜红指甲油那样。风风火火，让所有人记住，哪怕是伤害，哪怕是痛恨，哪怕，只是讨厌。
每次这么想的时候，我的内心就空旷成一片荒芜，不过还好，我只要看到单单，我就觉得人生充满了希望。
那个和我长得一样的人，那个总是被我抢东西的人，她还会好好地在这个世界生活下去。
白医生说我很最近病情很稳定，如果治疗得好，还是有希望的。
我笑，医生总是会给病人一些无法兑现的希望，他们称作生命的鼓励。
我不需要这样的鼓励，我拿了新的一批药，把它们装进钙片和维生素瓶子里。单单总说我是公主病，每个月要吃那么多的补药，其实她不知道，我多么想早点离开这些药丸。
可是单单，从我懂事起，我就知道我为什么离开你和爸爸。如果上天让我和你一样健康，那么现在，我们就会像两个相亲相爱的小孩那样牵手一起上学。
而不是，互相讨厌。
我在空旷的电梯里面对着镜子抛药丸拿嘴接住，再咀嚼咽下肚子，有一颗没接住，滚到地上。
我蹲下来想去捡起来，电梯门打开，我看到戴家文站在电梯门口，目光诧异地盯着我。我有些尴尬，站起来冲他笑笑。
他帮我把药捡起来，看了一眼，递给我，在狭窄的空间里，他缓缓地说了一句：“原来你不是有胃病，你是有心脏病。”
我一愣：“你怎么知道？”
“你那个是心痛定片，我只是猜测，没想到是真的。”
电梯到达一楼，我拉住他的衣袖，用从未有过的恳切说：“能不能请你不要告诉任何人我有心脏病的事，也不要和我再提起这件事。”
他凝视我，用很复杂的眼神望着我，他问：“贾单单，你真的是贾单单吗？”
医院消毒水的味道弥散在我们四周，戴家文穿着冬日的运动衫，说话都飘散着微白的气，平日里嚣张跋扈的我，平日里做事风风火火的我，突然被他这句话问得手脚冰凉起来。

第3章 双子星球
贾双双，如果时光倒回，我不会和你背驰而走，我会紧紧拉住你的手，带你去幸福的双子星球。
双双（5）2005年11月1日7：00PM-8：00PM
戴家文看了我好久，看我没有回答，突然自己笑起来：“你终于也有害怕的表情？我一直以为你遇到任何事都是笑脸相迎活泼开朗的。”
他原来在耍我，我哼了一声假装生气，走到医院的花园里，他在后面追我，关心地说：“你别生气了，你生气会犯病的。”
“谁要你关心。”我赌气地应他。朝外面跑去，可是我忘了我是个病人，刚才一阵心绞痛让我的脸色有些发白，我不想戴家文看到，我更怕他把这个消息传递给单单，我假装镇定没事，推上单单的自行车骑了上去。
可是我心绞痛更加严重，我蹲在地上，满头大汗，戴家文赶紧过来扶我坐到附近的咖啡店里，送着水让我把药吃了进去。
咖啡店在放蓝调音乐，戴家文从一进来就握住我的手，找药，喂水，轻拍我的背。
我侧头去看他的脸，细密的光线从顶端打到他深邃的脸上，他棱角分明的俊脸上露出一丝丝惆怅。
我突然有些悲伤，如果我没有这个病，我就可以用贾双双的身份和他做朋友了吧。
有个关心自己的朋友感觉真的不一样，和以前那些吃喝玩乐的同学不同，你感到他是真的关心你，希望你好。
戴家文看着我的药瓶子问：“你为什么要把药放到维生素的瓶子里？”
我抢过我的药瓶子：“和我你又没关系，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戴家文一愣，脸上立刻变得僵硬。
我把药瓶塞回包包里，舒缓了一下心情，没那么疼了。
我开始吃他点给我的蓝莓蛋糕，我又想到了贾单单。
小时候她生日，妈妈买了一大块的蓝莓蛋糕给她吃，我趁她没放学，先从冰箱里拿出来吃掉了。
她回来看到冰箱里空空的，指着我大骂说：“贾双双，你真讨厌。我一点都不喜欢你。”
贾双双这么讨厌我，都是我一手造成的。我总做一些让她讨厌的事。让她暴怒，就是我觉得最开心的事。
“在想什么？”戴家文问我。
“在想你会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呢？”
戴家文脸上一红，估计没想到我会这样问吧。
他咳嗽一声：“贾同学……”
“叫我单单。”
“单单……”
“开玩笑的啦，看你害羞的。”我笑了笑，逗人尴尬的感觉真不错。
反正我不是贾单单，我是活在贾单单皮囊后面的贾双双，我可以说出所有我想对戴家文说的话，把尴尬和责任都丢给贾单单。
我就如贾单单说的那样，自私自利，虚伪又虚荣。
单单（5）2005年11月4日单单自述
贾双双又拿了一堆维生素和钙片，在房间里把它们排成一排放在玻璃桌上。
她今天有点不一样，没平时那般喧闹，而是很安静地换了校服，挂在房间的架子上，然后玩着桌子上的双子项链。
不知道为什么，她每次看到双子项链的时候目光就变得很安静，还有一点点察觉不到的忧伤。
我在房间里静静地坐着，听着隔壁贾双双的声音，我记得从她搬到我隔壁之后，我就有了一个隔墙听声的毛病，那堵墙很薄，是一块木板。
贾双双在打电话，在唱歌，在走路，所有的声音，我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包括她把那些维生素和钙片的药丸放在玻璃桌子上像洗麻将一样滚来滚去地拨弄。
那些声音窸窸窣窣的像是有生命力，我每次听到心里都纠结成一片汹涌的海洋，仿佛那些药丸承接的是贾双双的生命。我每次只要这么想，就会浑身颤抖。
我曾经问过妈妈和爸爸，他们总是很回避这个问题，他们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要对贾双双好，无论她做了多少坏事。
贾双双到底做过多少坏事呢？撕坏我参加表演的裙子算不算？提前吃掉我的生日蛋糕算不算？总竭尽所能的羞辱我算不算？开生日会用奶油抹我全脸算不算？
我忍受她，我嘴上总说我讨厌她，可是我真的那么讨厌她吗？
为什么我每次看到她调皮的笑容和偶尔悲伤的眼神，内心都会跟着她一起微笑和悲伤，哪怕是她有一次在家里发烧，我也会请假在家里衣不解带地照顾她。
贾双双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有口德，才会知道安静，长长的发铺散在枕头，大眼睛眨呀眨呀乖巧的看着我，真像一只乖巧的麋鹿。
这么多天，我想起太多关于贾双双的事情。我不知道我脑子出了什么情况，可能是我穿上贾双双的衣服，就进入了她的思维。这太可怕了。
我和贾双双互换身份好多天了，她的脸渐渐消肿了，我和贾双双商量要把身份换回来，她问：“单单，你真的很想和戴家文做朋友吗？”
其实我真的不清楚我为什么那么想靠近戴家文，我认识他是在学校的辩论赛上，他丰富的陈词和犀利的辩解把对方逼得一言不发，我欣赏他身上的从容淡定。
好像是因为这个原因吸引了我。
我突然想起了蓝希，我对贾双双说：“你给蓝希吃了什么迷幻药，我无论怎么样都骂不走他。”
贾双双在我旁边窃窃地笑：“其实我也不知道，可能是他在被人打晕的时候我拖他去了一次医院，他把我当救命恩人了吧。怎么，你觉得他好？”
我面色一窘：“别瞎说，我只是觉得他实在太忠犬了。”
贾双双把脸凑到我面前，似乎要看穿我脸上的破绽，然后意味深长地笑着说：“我亲爱的姐姐，那个男生是不是激发你的慈母细胞了？他的确很可爱哦。”
贾双双说完话，我作势要打她，她飞一般地跑开了。此时短信跑了进来，蓝希说：“双双，我们明天去看动漫展吧。”
这真是一个热情如火的男孩子，你很容易在他眼睛里看到欢喜和悲伤。虽然喜欢打架，喜欢抽烟，不好好学习。但是却总是青春奔放，用炽热的目光看着你。
可惜我是贾单单，那个成绩永远排在年级前三名的贾单单，她想要结交的朋友，是要像戴家文那样出众有才华的，绝对不可能是这个在学校以打架和泡妞出名的小男生。
双双（6）2005年11月5日10：00PM
我和双双过完今天就要换回来了，一个星期的好学生生活再煎熬也总归是过去了。
我总结了一下贾单单的生活，她没有朋友，她学习刻苦，老师喜欢她，同学对她敬而远之，她的抽屉里没有藏一本漫画，也没有放一袋零食，她在本子上写下的愿望是要考上清华，她的名字永远出现在学校的红榜前三名。
她居高不下，没有一点生气。所以我去了之后，帮她考了几场乱七八糟的考试，还在学校的唱歌比赛上大跳艳舞。
考试是我故意的，跳艳舞真的是我的特长。
本来是学校一年一度的唱歌比赛，每个班要派一个人参加，可是他们班唯一能参加比赛的同学嗓子哑了。老师只好在班级里重新招募，所有同学都低下头，仿佛没听到老师的问题。
我看老师面临尴尬的场面，就自告奋勇了。
原谅我又一次戴上了单单的双子项链，从万圣节的舞会后我一直忘记还给她，或许这是一种私心。
我穿上我最喜欢的雪纺白色长裙，腰间系一条桃红色的褶皱腰带，化上我平时最喜欢的海洋妆，所有人都被我震撼了，我看到戴家文的眼镜差点要掉下来。我边跳边唱张惠妹的《火》。
我感受到台下所有的哥哥姐姐叔叔婶婶们热情的互动，我的舞蹈是景安最好的舞蹈老师教的。
在明阳的时候不算出众，来到这个以学习为主艺术为零的外国语学校，简直就是鹤立鸡群。
戴家文给我送花的时候，我高兴得一把捧到怀里，据说后来这一幕在他们校园的新闻上成为热点新闻。
我带着戴家文去广场上开小卡丁车，我开着卡丁车横冲直撞。
戴家文冲我大喊：“贾单单，你别闹了，快给我下来。”
我才不听他的话，我还是拼命开着，越开越快，他直接把车停下冲到我的车面前用身体拦截，我很无奈只好下车。
“你真无趣。”我说他。
“我只是不想送你上医院。”
“我说过，别再和我提我的病，再提一次，我就不理你。”我真的很怕他以后会说漏。
“贾单单，你到底在怕什么？我觉得你好像在找死。”
我推开他，歇斯底里地喊：“你才死，你死八辈子都活不过来！”我可以容许我自己提死字，可是不能容许别人对我提。
我说完，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
我蹲在地上嘤嘤地哭。谁都不知道，我有多惧怕死亡，从我得知自己有心脏病的时候，我就天天被死亡侵蚀，那种像蚂蚁一样撕咬你内心的痛没有人能明白，我假装开心，捣乱胡闹，都只是希望自己能快乐一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今天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戴家文走过来，缓缓的低下身，他说：“我是真的心疼你这个样子。”
我转头去看，他好看的脸庞在月光下像是在发光，可是我和他只是短暂的相逢，没有永远。
我想起了贾单单，我突然笑了，我说：“你干什么？我根本没有心脏病，我只是心脏不好，可以医治的。”
他疑惑地看着我，我故意笑得没心没肺：“傻瓜，我开始是为了故意让你同情我，现在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我也就没必要骗你了。”
“真的吗？”他半信半疑。
“我的演技是不是很好？我想我可以去拍电视了。”
我站起身，说：“我要走了，今天不用你送我，以后有时间再送吧。”
我向前跑了好几步，回头看到他，他在星空璀璨的夜幕下直直地看着我，周围没有人玩卡丁车，卡丁车整齐地排在广场的角落里，怅惘而孤寂。
我冲他挥手说：“戴家文，再见，从今天开始忘记我有病这件事，永远不要和我提起。”
转过头，坐在公交车上，眼泪突然就涌了出来。
我把双子项链从脖子上拿下来，紧紧地握在手心里。我似乎看到单单的脸，在十岁的晴空下，明亮纯净。
她还能继续替我活下去，漫长而快乐。我已经没有遗憾了。
单单（5）2005年11月5日5：30PM-7：00PM
漫画展是我和蓝希相处的最后一天。过了今天，我就要和这所IQ智商都只有十岁的小孩子们说再见了，我要回到充斥着IQ200的天才学校去学习，这让我一想起来就充满了斗志。
我最后一次研究贾双双锁在抽屉的漫画。是关于双子星球的漫画书，只有上部，故事内容是说很多人都居住在双子星球上面，那里没有纷争，没有病痛，没有钩心斗角。每个人都活得开心而简单。但是所有人都在寻找双子星球的方向。
我趴在贾双双的桌子上思考。
放学的时候，YOYO和我说蓝希在学校附近的漫画店和别人打架，我怒火中烧，我想最后一天他也不给我好好过，他到底是要怎样。
当我骑着双双拉风的白色山地车赶到的时候，他已经鼻青脸肿，脸就像包子馒头让人傻傻分不清楚。
我不由分说地对他劈头痛骂：“说了不让你打架你又打架，你是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是吧？你有一天被人打死了你找人来告诉我，我都丢脸……”
我洋洋洒洒地说了一大堆之后，四周鸦雀无声，被人打得肿成包子的蓝希只是从怀里拿出了一本漫画递给我。
“双子星球的下部。但是最后两页已经被撕坏了，碎片暂时找不到。”他还有空和我开玩笑，我把漫画拿过来，拖起蓝希就朝外走。
“双双你在生我气吗？我没打架，我真没打。”
我瞪他一眼，脸都变成包子了还说没打。
我把他塞到车前座，蓝希瘦瘦高高身无几两肉，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臂力惊人，我骑车载着他。他在前面假装娇弱地说：“双双，好可怕，你慢点。”
“怕你个头！单是去年，和别人打架就进过医院三次，急救两次，派出所四次。总共大大小小九次，你会怕？”
蓝希的底我一早就摸清了，有YOYO这个校园八卦小分队，什么消息是我能遗漏的？
“这充分说明了我今天没打架。”
“什么歪理？”
“如果我今天打架了，他们又都要进医院了。”
“死孩子。”我拍他脑袋，他吃痛地扭过头来看我：“我知道这本漫画对你很重要，你曾经说你要买来送给你一个很重要的人。”
“什么很重要的人？”我突然觉得这里面有些古怪。
蓝希笑了：“那就要问你自己了啊？我怎么知道？”
蓝希说得没错。这个疑问只有贾双双知道，她心中那个重要的人到底是谁，双子星球的漫画，和我的双子项链有什么关系，这些都是一个未知数。
我从药店买了紫药水给蓝希擦脸伤，我不带他去医院是因为我真的很讨厌医院的环境。
当我把蓝希像包子一样的脸涂成了一个“紫人”之后，自己都觉得看不下去了，为了安抚他一会看到镜子中的自己，我特意买了好喝的丝袜奶茶给他。我们没有去成画展，而是坐在一个排满卡丁车的广场看别人在炸爆米花。
“双双，你的眼神，每一次趴在学校的栏杆上看外面的蝴蝶兰，那种空洞又飘摇的目光让别人也悲伤。”
“你很了解我？”我问蓝希。
“不。”他摇头，“我只是觉得其实你一点也不开心，你好像做了好多开心的事，但是除了在看这本双子星球的漫画时会开心地笑出来，其他都是无奈的笑容。”
我细细地看蓝希，这个比我大一岁却有孩子气的男孩子，他好像看到了贾双双的深处，那些我一直没有去探索和挖掘过的海底，一下子被他鲜明地解剖在我的眼前，有些直白得刺眼。
我决定要离开他，我冲他挥了挥手说：“再见，蓝希。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在公交车上，我拿出那本《双子星球》下半部的漫画看起来，漫画写的是，人们一直在寻找双子星球的方位，可是在关键的地方，最后两页被撕掉了。我坐在冰冷的椅子上，怀抱那本《双子星球》，不知道为什么，泪水突然蓄满了眼眶。
双双（6）2005年最后一个冬天
爸爸妈妈从乡下回来，询问我和单单的情况，我说：“如你们所见，我们过得前所未有地好。”
我要化上浓妆，涂上鲜艳的指甲，漂漂亮亮过完我的十七岁。
别人说十八岁是一个坎，在我的概念里，十七岁才是最美好的季节，不太成熟，也不会太稚嫩，知道如何进退，知道如何取舍。
晚上我把双子项链拿去还给单单，推门进去的时候，她显然被我吓了一跳。
“小姐，你能敲门再进来吗？”
“我敲了，你没听见。”我强词夺理。
“好吧，你有什么事？”她已经习惯了我的霸道。
“双子项链还你。”我把项链递到她眼前，她坐在床上，靠在床头的靠背上看着我。
她穿着黛青色的棉睡衣，抱着厚重的热水袋，把脚蹬得像个咸鱼干那么直。她的脸色还是和平时一样红润，但是目光一直在我身上转悠。那个眼神里有一些探究的意味，似乎在琢磨什么事。
我被她看得有些惊悚，想走。她一把叫住我，问：“双子星球到底在哪里？”
她知道了双子星球，我笑了：“只对书本感兴趣的贾单单也开始喜欢漫画了啊？”
“我只是随便问问。谁喜欢了。”她随手拿起旁边的一本文言文解析开始看。
嘴犟的贾单单，在任何场合都不愿意露出逢迎的表情，哪怕很想知道一件事，都不愿意低下头来委屈自己。
你看其实我多了解她，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用回自己的SIM卡，刚插上卡，就看到数十条蓝希的短信闪进来，大多都是关心的语句。
我倒在床上思考贾单单的短信，戴家文会不会给她发许多许多关心的话呢，会不会让贾单单不知所措呢。
我边想着这些，边往嘴里塞了一颗药咀嚼起来。
我在寂静的夜里跳下床来，站在镜子前，镜子前的贾双双，面色苍白蜡黄，不化妆不能掩盖她日益凋零的面容，渐渐地她会变丑变难看，像鲜花瞬间枯萎。
我决定要好好地过完下一个夏天，然后和所有人告别。
单单（6）2006年单单自述
我在门板这头仔细听双双房间的动静，她先跳上了床，然后开始摇她的罐子，她用嘴干嚼那些药片，在夜里像小石头撞击的声响。她从床上跳了下来，光着脚四处走。
后来一切又安静了，她是睡着了还是在盯着一个某处思考。我坐在地上，从口袋里面拿出那本漫画，好像这样东西维系着双双唯一的真实和美好。
我回到久违了一周的学校，学校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改变的是同学们看我的目光。
后来我看到学校课间新闻，才知道双双在歌唱比赛上大跳艳舞和戴家文给她送花的片段。
招摇是双双的一贯作风，没想到她利用我的身份恣意妄为。我觉得很丢脸，把头低得很低，恨不得现在可以人间蒸发。
可是戴家文突然站在我的班级门口，喊我的名字，我不知道是出去好还是不出去好。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戴家文给我拿了一杯温热的牛奶。他冲我微笑的样子春暖花开，真好看。
我真的很佩服贾双双的本事，不过一个星期，一切全都逆转到她想要的画面。
戴家文和我的关系就这样好了起来，像是捡了个现成的，早上给我买早饭，放学和我一起回家，晚自习会到我们班级和我坐在一起。
我对他说话总是小心翼翼，生怕穿帮。
他和我提起一个烟花的夜晚，一个卡丁车的夜晚，一个女孩蹲在地上的夜晚。那些回忆让我非常恐惧，因为它与我毫无关系。
捡现成的果实比太让人无法心安理得。我不知道我应该怎样度过这可怕的时间，我只有用努力勤奋来掩盖我的恐慌。
戴家文每次来我家的时候，双双总是会回避他，在房间把音乐开得很大，外出和同学吃饭。
偶尔，我想问问她和蓝希怎么样，可是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
可是有一次，戴家文说：“单单，你的身体好多了，可是你的性格怎么也改变了？”
我疑惑地问：“我的身体什么时候不好过？”
他尴尬了一下说：“当我没提过，我知道，你说过的，我不提。”
戴家文的对话一直在我脑海中盘旋，我回家的时候想，上学的时候想。最终一无所获。
我就在这样傻傻的纠结中和双双度过了2005年的冬天，迎来了2006年。
这是一个时间过得无比快的年份，我紧张地赶着学校的课业，还要面临高三的升学。我根本没时间做别的事情想别的事情，哪怕连和戴家文说话都只是匆匆几句。
可是2006年的夏天，我和双双大吵一架，那是这么多年来我们吵得最凶最厉害的一次。也就是那一次，我突然知道了所有的一切。那么悲伤的一切。
双双（7）2007年夏天永远不会老去的美丽
你不算时间，永远会觉得时间过得飞快。我和单单换回身份已经大半年了。
这半年里，我一如既往地做学校里最招摇的女孩子，接受男生的追捧和热情，依旧穿着大大的高跟鞋在学校里面走得铿锵有力。
我去医院的次数频繁了，医生说让我赶紧住院，或许存活的概率会大一些。
我不同意，我从医生那里跑出来，我多害怕看到单单同情的目光，爸爸妈妈悲伤的目光。可是妈妈说，我过完这个夏天一定要住院，不能再任性了。
其间我发生了两个改变，一是不再和贾单单吵架，二是对蓝希的态度好了许多。
能够被贾单单给予善待的男生，我也不能残忍对待。如果他一时想不开，我也是罪孽深重。
大半年里，我和单单过了一个不算太好的年。
爸爸妈妈包的饺子被我从楼上丢下去，我跑到楼下去堆雪人，差点把自己埋进去，他们不知道是骂我还是心疼我。我看到妈妈眼睛里难忍的眼泪，我看到贾单单冷漠的眼睛。
或许在那之前，她对我还有一丝的改观，但是那之后，她又恢复成那个讨厌贾双双的贾单单了。
我喜欢她这样，我也喜欢我自己这样。
贾单单和戴家文关系不错，她还把他带家里来好几次，和爸爸妈妈介绍这是她的好朋友。
我每次都在房间里听音乐或者出门和朋友吃饭，我从来不会和戴家文的目光相交。我害怕，害怕他认出我，也害怕他认不出我。我只能逃避。
后来，很糟糕的是，我和贾单单吵架了。
那是夏天里的一场海边活动，我和YOYO以及蓝希还有舞团的同学一起去玩。我穿花裙子绑了好看的蝴蝶结，沙滩鞋在脚上晃来晃去，轻薄的彩妆映衬着青春的脸。
我和蓝希在海边画了一个大心，我让他去帮我捡贝壳，无聊地吹着海风在心里写字，我写了戴家文，我不是单单，我是双双。
写完之后盯着看了好长时间，准备起身的时候，才看到戴家文不知何时已经站在我的身后，眼睛通红地看着我。
男生暴怒是件好可怕的事，我赶紧去把心里面的字给弄散，他说：“你不用弄了，我都知道了。贾双双，你骗了我。”
我不知道他怎么会来，和他一起来的还有贾单单，戴家文狠狠地对贾单单说：“你们姐妹俩真阴险，联合起来欺骗我，真是让人感到恶心。”
我不知道那么斯文的戴家文为什么能说出“恶心”这个词，我看到贾单单悲伤地站在那儿大哭，我想帮她解释，可是戴家文气愤地跑走了。
贾单单大声冲我喊：“都是你，都是你出的馊主意，你就是个祸害，我不知道你回来干吗？你为什么总是要把我的人生搞得乱七八糟，你高兴了？这就是你要的结局？”
我承认我错了，可是我还要和贾单单顶：“你自己没用你还怪我身上，你如果有本事就应该让他想和真正的贾单单做朋友，而不是假的！”
贾单单愤怒地抓起沙滩上的沙子朝我丢过来，沙子进了我的眼，我在蒙眬中想找点水洗眼。
贾单单已经跑走了，我摸到了冰凉凉的海水，我洗完了眼睛，我知道一切都被我搞砸了。我很沮丧。眼前一片蔚蓝，大海的宽广似乎能装进我所有的悲伤和哀痛，我朝前面游去。我进入大海的怀抱，大海的中央就是双子星球的位置，那里没有伤害，没有背叛，没有生老病死。
我想把我的美丽留在2007年的夏天，永远永远不会老去。
单单（8）2007年去幸福的双子星球
双双的尸体是被救援队打捞上来的。她单薄的身体像透明的蝉，随时会飞走。
她的脸上退去了彩妆，露出大片苍白的皮肤，发紫的嘴唇。
我才知道，贾双双化浓厚的彩妆，是要遮住她日益苍白的脸和微微发紫的嘴。
妈妈在一旁哭得不像人样，我蹲着，看着眼前这具微微浮肿的尸体，怎么也不能和平日里彩裙飞舞，浓妆艳抹的双双挂钩。
我才知道，在双双和我刚出生的时候，双双就被检查出有先天性心脏病，当时爸爸让妈妈把双双丢在孤儿院门口，妈妈一气之下带双双走了十年。十年之后，她带着双双回来，只是希望，她能获得一家人的快乐。所以她平日里怎么胡闹，妈妈都随她去。因为在一开始，双双就知道，自己不会活过十八岁。
这是多么可怕的死刑，十八岁的风华正茂，居然是生命的终结。
我在贾双双的房间里发现了她的一封信，是写给我的，用黑色的碳素笔，整齐地写在白纸上：
贾单单，永远不要因为我的死而难过。从十岁我见到你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希望你一直是那个永远冷静又骄傲的贾单单。
这么多年，我做过许多让你讨厌的事，可是我一点都不后悔。我抢你东西是希望你记住我，我总是拿话奚落你是希望你讨厌我。
那么就算有一天我走了，你也不会那么难过，你还是会记住我活泼开朗的样子，继续你十岁之前的生活。
而那个时候，你有爸爸有妈妈，你就会把我当成一场不太美丽的梦。
要相信贾单单，我多么希望你不会为我的死而哭泣，可是我又多么希望你记得曾经有过一个叫贾双双的妹妹。她和你在共同的母体里生活过九个月，因为有彼此，你们从来都不是孤独的卵子。
双子星球的方位是海的中央，只有两个人一起前行才能到达，可是他们又必须背道而驰，凭着彼此内心的默契到达。而那条双子项链，就是双子星球大门的钥匙。
我一直都觉得，我们会是漫画中共同到达的那两个人。
可是现在，我要先走了。我会在那个星球上面等你，那个时候，我们一定不要有争吵和讨厌。
我们可以拥抱着在一个被窝里睡觉，像十七年前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那样彼此依靠。
我叫你姐姐，你叫我妹妹。我是双双，你是单单。
我们是星球上最幸福的双子姐妹。
--妹妹贾双双留给姐姐贾单单
双双死后，我一直都没有哭，我记得双双每次和我吵架的时候都说：“贾单单，你如果委屈，你就哭吧，我不会嘲笑你的。”
我不会哭的，贾双双，我固执地想只要我不哭，你就会醒过来，继续嘲笑我，说我臭脾气，说我死倔，说我无聊。
贾双双，现在，你还会醒来吗？哪怕只是坐在我的面前，吃你爱吃的荷包蛋，嫌弃我的手艺差，或是躺在我的被窝里和我一起数小绵羊。
我想握一握你常年冰凉的手，对你说一句，傻妹妹。就算你做了再多的坏事，我还是那么喜欢你，在内心深处，从未改变。
贾双双，如果时光倒回，我不会和你背驰而走，我会紧紧拉住你的手，带你去幸福的双子星球。
作者后记：
《双子星球》是我这么多年的校园文里，唯一写哭的故事。我很少写亲情，可这篇却是为了纪念一对双胞胎姐妹的感情。
我有一对双胞胎好朋友，刚刚认识她们的时候，对于这样双生的面孔感到不可思议，她们一个文静，一个活泼，一个喜欢隐藏，一个毫不掩饰。她们从很小被迫分开，十岁才又在一起。这么多年她们常常当着我们的面吵架、争执，说令对方讨厌的话。
双胞胎姐姐结婚的时候，我去婚礼现场，看到妹妹在角落里哭成泪人。
世上真的有那样两个人，感应着彼此的心跳，存在同一个母体，她们讨厌对方，却又爱着彼此，这就是姐妹。

第4章 陌时绿如歌
陌时绿如歌，少年落幽兰。一别数清风，旧梦薄衣衫。
【竖笛后面的如歌】
认识如歌的那一年，我随姐姐在少年宫学习竖笛。
姐姐学的是琴棋书画，我只当玩耍般学习一样，最简易的竖笛。
杏白色的一支，通透晶莹，八个孔次第而下，尾端坠一个璎珞下摆。
我将这小小的玩意视如珍宝，掬在手心里，偶尔会举过头顶，放在刺亮的阳光下，凝望天空。
如歌便以这样的方式，映入了我的眼中。
他的瞳孔沉静而灼热，柔软的发丝在风中摆荡，衣服领口露出一节海青色的蓝，他俯着身子，整个人像是要倾倒下来，仿佛下面有人在迎接他。
那时我并不知道，这是一种直面死亡的姿势，我只是觉得他美丽，动人，让人忍不住想要迎接他。
我上楼的时候，他正好下楼来，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他倒是停下脚步，挡在我的面前，我朝左，他便左，我朝右，他便右。后来我恼怒地蹙眉看着他，他竟坏坏地笑了笑，指了指我手中的竖笛说：“小孩子玩意儿。”
我瞪大了眼睛理直气壮地回应：“本来就是小孩子，能玩出什么大人玩意儿？”
他先是一怔，随后大笑，牙齿整洁白净，他扶着楼梯的扶手，像是恍然大悟地说：“真是个小孩儿。”
如歌的声音，有一种妖媚的气质，随意挥洒一把清灵，就容易让人夜不能寐。
梦中我几乎反复听到他的笑声，大汗涔涔地惊醒过来。再也无法入睡，于是拉了一盏小灯，读席慕蓉的诗集。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露台和白白】
那一年我只有十三岁，少年宫的学习结束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吹奏过我的竖笛。
我开始在一间普通中学里上初一，每天骑着一辆绿色底带白色斑点的自行车去上学。我的成绩一般，长相普通，没有喜欢的朋友和同学，也没有见过和如歌一样的男孩儿。
班里许多女孩子都有喜欢讨论的男生，他们或高或丑，或瘦或壮，他们会在人群里默默传递气息，有时候只是一个眼神，有时候只是一道笑声。
它们藏得隐秘，却无处不在。
而我，却始终如同人群中的一点翠绿，陪衬了这个世间的花朵，永远不会被人注意。
那时，我的鼻子有点塌，面色蜡黄，偶尔还会冒两颗青春痘，眼睛不大，却意外狭长，妈妈说，这并不是讨喜的面孔。
我的姐姐和我完全不同，她在全市最好的重点中学，皮肤细润如脂，眼睛皎洁，高高的鼻梁红润的嘴唇，十五岁的年龄，就有窈窕天香的姿色。
妈妈对她很满意，觉得她继承了她年轻时的美貌芳华，她让她学习琴棋书画，把她培养成一个无可挑剔的美女。
所有见过姐姐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为她停下脚步，流连忘返。
自小，我们家门口的垃圾桶，就开始堆积署名甲乙丙丁的情书，大了一点，就有男孩子等在楼下，送巧克力、饼干、花。
姐姐总是烦恼地对我抱怨说：“阿绿，他们太讨厌了，好像怎么样也赶不走。”声音里，是属于这个年龄的骄傲。
我只是静静地靠在露台的白色藤椅上，抱着一只小小的比熊普照阳光。
我叫它白白。它很温顺，从来不挑剔主人的美丑，只要对它好，它就忠心地待在你身边。
我最喜欢我房间的露台，窗户密不透风，所有的阳光和气流都通过露台跑进来，拉开露台的窗帘，一瞬间，就能和大自然无比亲近。
【如歌，我又看见了你】
中考前的四个月，白白生了一场奇怪的病，不爱吃食，无精打采，整日对着露台外的松树发呆。我让妈妈带白白去看病，妈妈就丢两颗感冒药丸给我。
“没一点爱心。”我气恼地抱着白白，拿上存钱罐就往外面走。
天空下了一点点小雨，白白开始瑟瑟地抖，我将头靠着它，希望给它点温暖。
我看着宽阔的马路，却不晓得如何去兽医院，但是看着白白可怜的眸子，却又焦急如焚。
不知道如歌是从哪里来，我只感到有一个人拍了拍我的肩膀，轻柔的节拍。
“阿绿。”他的声音是动人的舞曲，“怎么了？”
如歌穿一件黑色的风衣，身上挂着琳琅的配饰，脸上涂得惨白，像是标新立异的边缘族群。
“你怎知我的名字？”我从未告诉过他。
“我猜的。”他有些得意，“你喜欢穿绿色的衣服，扎绿色的头绳，整个人就像一片树叶。”
“你是神婆。”我笑，这是我第二次遇到如歌，他却能记得我爱穿绿色。
“我叫如歌，我们同学周末来步行街表演，你是不是已经不记得我了？”他笑了笑，露出编贝的齿。
我摇头：“我记得你，如歌。”空气似乎顺着话语停顿了一下，白白呜咽了两声。
“白白生病了，可是我不知道兽医院在哪里。”
“你的狗吗？”他指指白白。
“嗯。”
“我带你去吧。”他说，“不过，我现在这样子，你介意吗？”
我感激地说：“怎么会，你无论是什么样子，我都不介意。”
他愣了一愣，笑着来拉我的小辫：“我以为你讨厌我。”
讨厌，或许只是为了掩饰喜欢吧。我垂着头，没有言语。
兽医院并不太远，公交车坐四个站就到了，因为不大，在角落的一个小店面里，平时不太有人注意。
“它没有生病。”兽医在检查之后告诉我。
“那它为什么不爱吃饭，毫无精神？”我不解。
“或许，它患了相思病，你好好回忆一下有没有带它去哪里玩，遇到了什么小狗？”
“原来狗也会单相思。”如歌摸摸白白的头。
我开始回忆我曾经带白白去过哪些地方，突然想起有一天带它散步到少年宫，在院子的滑梯上坐了一个下午，有一个女孩儿也带了一只白色的比熊，它们玩得很开心。
少年宫的滑梯下面，那个小女孩儿对我说：“你们终于来了呢，咪咪可想你家狗狗了。”
如歌说：“你看，别人的主人都知道狗狗是单相思，你怎么没看出来？”
我望了如歌一眼：“你为什么不觉得是白白隐藏得太深呢？”
如歌被我一语噎住，又过来拉我的小辫：“伶牙俐齿。长大怎么得了。”
我买了牛奶和芝士蛋糕给白白，它们两个在院子里欢快地奔跑，一扫前几日的阴霾。我脱了鞋子，抱着膝坐在旁边的椅子上，静静地望着它们。
“阿绿，在想什么？”
“有时候世界真奇怪。”我答非所问，“前一秒你还为见不到这个人而不开心，下一秒他却突然出现在你的视线里，开心到不知道要如何表达。”
如歌递给我一块小小的巧克力：“这么小的丫头，想得这么多呢。”如歌捡起身边的一片绿叶放在手心里，沉默了一会儿问，“你的竖笛呢？我记得你有一管竖笛。”
“不吹了。”
“为什么？”
“不喜欢了。”
“小孩儿，总是喜新厌旧。”
我赤着脚站起来，走到院子的桃花树下，还没到开花的季节，院子里一片突兀，只有如歌清亮的眼睛点缀在萧索的院内，显得生机盎然。
我不知如何告诉如歌，遇见他，是一种烦扰的忧伤，连吹竖笛，眼前都是他笑起来的样子。
有些东西因为太真切，所以不敢靠近。
如歌拎着鞋：“阿绿，穿上，别着凉。”
我靠在树后，伸伸懒腰：“就不就不。”
如歌没法，摇着手说：“你真不听话。”
“有人宠着，为什么要听话。”我冲如歌做了一个鬼脸，继续赤着脚奔跑，只听见如歌在身后脆生生地喊我：“阿绿，阿绿。慢点跑呀。”
我觉得自己像重新找到生气的白白。
如歌和我分别的时候，又拉了拉我的小辫，他说：“我在实验中学读高二，希望能再见到你。”
实验中学，姐姐读的那所全市最好的中学。
【陌时绿如歌】
回家之后，我开始丢掉所有闲散的心情，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停地做习题，我的体内迸发了一股我自己都不曾发现的冲劲，我只有一个目标，考上实验中学，与如歌再次重逢。
中考过后的暑假，我的成绩刚好压线，妈妈和姐姐都觉得不可思议。
我高兴得飘飘然，拿着通知书看了又看。
班长陌枫组织了小型的毕业晚会，地点定在他家新开的休闲吧。
休闲吧有一个很诗意的名字叫“陌时绿如歌”。
宣传语是：我不是在家，就是在去往绿如歌的路上。牌匾是天蓝色的底，毛笔题字刻成浮雕版，带着几分风雅。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班级聚会，起因还是陌枫在中考结束后的教室门口叫住我。
“苏绿，7月12号我们搞一个同学的毕业聚会，你能来吗？”
在这之前，我从未注意过陌枫的脸，那天才看仔细了，那是一张精致、干净，有少年的清秀的面孔，举手投足有阵阵清逸。
这之前，他除了在考试的时候向我借过一张纸巾，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交集。
我本想拒绝他的邀请，可是他突然抢着说：“很多同学都来的，大家都希望看到你。”
初中三年，我从未听到任何人对我说他希望见到我，我存在的意义就是所有人在惊奇姐姐美丽的同时，都会不可置信地看着我说：“这是苏蓝的妹妹苏绿啊，怎么可以如此不相似呢？”
我的存在，只是为了证明苏家有两个反差如此大的女儿。
所以，那天我看着他期待的眼睛，点了点头。
这次的聚会陌枫想了一个别出心裁的花招，让上过家政课的女孩子都做一道菜或者一道甜品。
我们整个班在初二的时候有一半的女生报了家政课，另一半则选择了园艺课。
我刚好属于前者。
我从妈妈的厨房里找出了西米露、芒果布丁、可可粉和新鲜的山竹，在厨房里折腾了三刻钟做出了一道令姐姐和妈妈都闻风丧胆的甜品，它颜色黝黑，色泽不均，味道有点怪异。
我将它装在一次性的圆盒里，兜在白白小时候住过的篮子窝里，拎到了休闲吧。
姐姐曾经说，若是有人真的喜欢我这道甜品，一定是味觉有问题。
【原来，你就是苏绿】
聚会那天很热闹，女孩子们穿得争奇斗艳，终于可以摆脱常年一成不变的校服，大把大把地释放美丽的青春。
我还是穿着平日里的白色短衫，搭配绿色的小披肩，下面一条素色百褶裙，头发结成两个辫，绕上我喜欢的绿色头绳。
我到的时候，已经听到里面有隐隐的歌声，我顺着歌声上楼去。
我没想到，会在这里再次遇到如歌。
如歌一身白色的短衫，扣子全都敞开，黝黑发亮的肌肤正对着我的瞳孔，像极了风流的公子哥。
他手里拿着一支烟，星火明灭，我走左，他也左，我走右，他也右。我有些惊喜，故意仰着脸说：“你真无聊。”
他吸了一口烟，笑的时候烟雾缭绕在他的脸上。
陌枫的声音在楼上的转角喊我：“苏绿，快上来，我在这儿。”
如歌转过头去，对着陌枫挥挥手，再转过来对我说：“原来，你就是苏绿。”
坐定之后，我才知道，如枫就是陌枫，他和如歌是兄弟，他们原本一个叫陌如歌，一个叫陌如枫，只是在他们十岁的时候，他们爸爸将他们中间的那个如字给去掉了。
只是，我喜欢如歌的名字，我不愿意当作那个如字已经消失。
陌枫把音乐关掉，让女孩儿们把自己做的甜品和菜拿出来，一道一道精致美味的小菜立于人前，赢得阵阵赞叹。当我将我的小点心端出来的时候，世界瞬间安静了。
暗黑色的一团，所有人都不能猜出是什么。
这是我想到的画面，我缓缓扣上盖子对大家道歉：“不好意思。”
陌枫却走过来，掀开盖子，开始细细品尝这道甜品，在大家惊奇的目光中，吃得精光。
如歌靠在门边先带头鼓掌：“如枫，难为你了。”女生的目光顺着声音看了过去，顿时呈现无数迷惘。
如歌长得太妖孽，冠玉的面色，却有一种邪气，慵懒的站姿，却又无法忽视地好看。
陌枫看我一眼说：“真的很好吃。”脸上痛苦的表情却又出卖了他。
我笑了笑。觉得这一趟真没白来。
【初次见面，多多关照】
待到新开学的时候，我才在人群里面看到如歌，他如此醒目，在千篇一律的校园衬衫中，你一眼便能望见他的瞳孔，是寂寞和不羁。
与此同时，我还看到了我的姐姐，他站在如歌的身边，和他细细耳语。如歌笑了，挑着眉毛，是放肆的笑。
我曾经想过，姐姐这样的美人身边要站着怎样的男生才得当呢，当如歌和她站在一起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席慕蓉写“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这几句诗的真正含义。
同时，我也明白了姐姐晚上开始缩在案头对着本子写日记，偶尔会偷偷笑出来的心情。
我低头开始踢路边的石头，对这所全市一流的新高中产生了莫名的排斥。
我知道，我排斥的不是这个环境，我排斥的是看到姐姐和如歌站在一起的画面。
放学之后，姐姐拉我和如歌见面，在学校废弃的停车场，她羞怯地为我介绍：“阿绿，这是如歌，我新认识的朋友。”
如歌说：“阿绿，你好。”
我绽放出一个笑容，假装第一次和他见面：“初次见面，多多关照。”
心里像是有什么东西，一下子从云之顶端，狠狠地被摔到了泥里，疼到无法发声。
他也点点头，冲我挑挑眉，并没有戳破我。
夜里我给白白喂食，可可味的饼干，它吃得欢甜。它找到了新的朋友，它沉浸在幸福之中。我竟开始羡慕白白。
沿着露台的边缘坐下来，吹着露台的风，看着碎钻似的天幕。
姐姐站在她房间的露台，快乐的打电话，是打给如歌的吗？他们要说什么呢？他们认识了多久？
少女的心事永远藏得比自己预想的多而丰盛，光是猜度未来就用去了大部分，再暗自神伤又消耗了小部分。于是，悲伤变成了全部。
【绿叶的绿，还是绿色的绿】
姐姐和我说她和如歌认识的经过。
她缩在我的被子里，瞳孔皎洁明亮，脸上有红红的色泽，嘴角始终上扬。
那是高一开学初，苏蓝站在宣传海报前面看一幅毛笔字，天色有点暗了，傍晚的时分，天空像是混沌初开时。
有人拍拍她的肩膀：“是你吗？”
她转过头，看到了站在身后的如歌。她不知道如歌把她错认成了谁。
那个暑假，姐姐因为参加舞蹈比赛瘦了八斤，连侧脸都无端地尖了起来，妈妈害怕地说：“不好不好，快变得和阿绿一样难看了。”
如歌说：“对不起，我认错了。”声音淡漠而寂寞，脸是出奇的好看。
苏蓝以为是新的结识点子，静静地等待他下面的动作和话语。
可是没有。如歌只是转过身，走掉了。再也没有找过苏蓝。
半个月之后，苏蓝在学校的迎新晚会上看到如歌，他写一幅毛笔字，配叮咚的琵琶曲，台下的女生目光呆滞，开始窃窃议论。
她才知道，如歌是一个多么吸引人的男孩儿，根本不屑使用那些滑稽的伎俩来结识她。
那天苏蓝表演的时候心不在焉，扭伤了脚，如歌把她扶到了校医院去。
他们就这样熟识了。
那段时间姐姐非常开心，总是无端的沉静在自己的小幸福里，开心的仿佛要飞起来。
那一年，我十六岁。姐姐十八岁，她和如歌一同考上了景安一间不错的大学。
我学会了隐藏，藏得深不见底，我看到姐姐和如歌快乐地在一起，说笑，谈天，一切水到渠成。
我顿时明白了，先来后到这个词多么虚假。
如歌喊我阿绿，他问我：“是绿叶的绿，还是绿色的绿？”
我歪着头，笑着说：“或许是绿如歌的绿。”
他也偏过头来笑，拍拍我的头说：“小阿绿，真是个鬼灵精。”
熟了之后，如歌喜欢喊我“小阿绿”，多像一个宠溺的口吻。
他问：“你上次让陌枫喝的甜品是什么？”
我胡编：“蛇蝎美人。”
姐姐过来打岔：“阿绿最喜欢搞一些奇怪的东西来凌虐我们的胃。”
如歌安抚：“怕什么，总会有心甘情愿的笨蛋将那些东西喝完。”如歌说的笨蛋，是指陌枫。
许多时候，如歌会和我说陌枫的小时候：“你别看他现在高高大大，小时候可矮小了，鼻涕流到衣服上，被许多同学嘲笑，嘲笑了回来不敢和我说，还是他同学告诉我，我才帮他教训了嘲笑他的人。”
“你打架？”
“嗯。”他想了想，“算是。那些人极其讨厌，他们叫如枫鼻涕虫。”
“你是一个好哥哥。”我夸赞。
“如枫不这么觉得，他只觉得我是个粗人。”
“你是粗人吗？”我睥睨他，“你分明是无赖呀。”
姐姐坐在如歌的身旁，双双笑得温柔而甜蜜。
彼时，刚上大一的姐姐打着和我逛街的幌子和如歌去约会，他们也不怕带上我这个电灯泡。
他们温柔甜蜜地逛街，我大大方方地询问价格；他们坐在小店里吃食物，我不急不缓地和如歌随意聊天。
“你和如枫很好吗？”如歌静下来，总喜欢问我这个问题。
“你猜猜。”我吃一客草莓冰激凌。
“我觉得不错。”
“你这个哥哥和妈妈一样难缠。”
“我们家没有女将，所以我比较关心我弟弟。”
“他是个很好的朋友。”我思考了半天回答。
第二天陌枫来了，彼时我在学校的秋千架上荡秋千，木头的坐垫摇得高的时候大腿有些酸痛。
“阿绿。”他站在秋千下喊我的名字。
“给我摇秋千吧，陌枫。”我说。
他很用力，几乎要摇断秋千架，在半空的时候，我看到如歌站在齐思楼顶楼的走廊看着这个方向，如同我十三岁的时候见到他的样子，那样倾斜的一个姿势，和死亡靠得如此接近。
我突然闪过一丝念头，于是一松手，整个人朝下面坠去。
陌枫紧张地喊着我的名字：“阿绿，阿绿。”急急地来接住我--“呼啦”，我觉得自己像一个成熟的落地果。我和如枫双双跌倒。
“有没有吓着你？”我笑着问。
“没有没有，你没事就好。”
我眯着眼笑着看他：“你真好。”
他扶我起来，帮我整理头发：“阿绿，你真像一只风筝。”
“那，能飞多高呢？能飞过我们齐思楼的顶端吗？”
“你的脑袋里总有那么多奇怪的想法。”陌枫笑着说。
我再看向齐思楼，那里已经没有了如歌的影子。
【他们的分手】
我读高三那年，如歌在大学里因为帮人替考被学校抓到了，直接勒令退学。
我不明白一向成绩优异的如歌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
陌枫带我来到他们家的休闲吧下指着上面空荡荡的位置说：“阿绿，我爸爸做生意被人骗了许多钱，连同这里都要卖掉了，如歌替考是为了赚钱。”
牌匾已经不见了，我十五岁再次遇到如歌的那个牌匾已经消失无踪。
那天我有点难过，为了如歌的牺牲，为了牌匾的消失。
妈妈知道了如歌的情况，禁止姐姐和他来往。
姐姐开始和妈妈展开了一场维持一个月的爱情争斗。姐姐逃，被妈妈拦在门口。又用跳楼，摔在草坪上住院好几天。
她醒来就是流泪，睡梦中还喃喃地喊着如歌的名字。
最后姐姐开始绝食，饿了好几天，连喝水的力气也没有，妈妈实在没有办法，让我把如歌找到家里来。
姐姐躺在床上，看着她和如歌的照片，默默地流眼泪。如歌一来，她就倒在如歌的怀里：“如歌，如歌，我终于见到你了。”
如歌温柔地抚摸她的发丝：“苏蓝，我们不是都说好了吗？你为什么还这样？”
“我不要和你分手，我不要。”姐姐哭得肝肠寸断，“哪怕是死了，我也要和你死在一起啊，如歌。”
“你真傻，苏蓝，我和你说得那么清楚，我们之间……”如歌看了我一眼，我像是一个偷窥他们相聚的旁人，突然心里慌张。
“我先出去了，你们慢慢谈。”我仓皇地拉开门走了出去。
隐约隔着门板，只听见姐姐嘤嘤的哭声和如歌微微的安抚声。
我抱着白白，站在露台上看窗沿滴落下来的雨水，丝丝入扣，坠入草坪的葱郁之中，将整个天都蒙上了浅灰色的雾。
拆散一对相爱的人，多么痛苦？我不懂，因为我没有和任何人相爱过，但我看到姐姐的脸，我便知道了，那种痛苦，必定比当年我听到姐姐和如歌在一起时更难过。
如歌走的时候，我抱着白白去送他，他站在门口对我说：“小阿绿，劝劝你姐姐，让她忘了我。”
忘了你，有多难，你又怎么会知道？
【改变的阿绿】
姐姐从那场刻骨的失恋中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大三开学了，她换了新的校区，离家很远。不得不在学校寄宿。
她收拾行李走的那天，我和妈妈去送她。
站台上，她穿了一件蓝色的雪纺裙子，极素的蓝色，扎了两条小辫，长长的垂到腰间。她依然芳华美丽，眼睛里却没有了曾经的欢愉。
我和陌枫一同考上了一间离家很近的大学，每天都按时回家。
我开始换新发型，涂姐姐的保养品，不用穿校服的时候开始在自己身上比画美丽的衣裙，我把长发散落下来，头发中间分出一缕，夹上可爱的蝴蝶结。
我开始穿姐姐留下来的衣服，蓝色的，各种轻飘的花。我不再大大咧咧地说话，我走路一步一步，细而小巧，说话含笑，绝不轻易表露喜乐。
我去看过如歌几次，只是远远地望了望，看到他给客人递杂志，戴上手套，给客人上发卷，动作细微而妥帖。
他还是穿一身蓝，头发没有染，只是修剪得更短了些，露出了两只圆润的耳朵，上面挂了一颗闪亮亮的耳钉。
哪怕他被局限在这么小的天地，他都没有失去他身上的邪气和不羁的气质，他依然笑脸相迎，做好自己的本分。
没什么客人的时候，他会坐在外面的台阶上抽烟，一口一口，风吹得他眼角显得如此的寂寞。
我想起他和我重遇的那一天，他也是拿着一支烟，他说：“原来你就是苏绿。”
其实那天，我想对他说，原来你就是如歌。牌匾上的如歌。
可是我无法对如歌说出口，我可以对着陌枫肆无忌惮，却对着如歌不知如何表态。
大一的生活太沉闷，无聊的时候，我和陌枫经常在一起在学校里晃荡。
我在生日那天染了一撮蓝色的头发，陌枫带我在学校附近吃饭庆祝，如歌一直没有来。
我望着门口，望着窗外，都看不到如歌的身影。
后来我看到了一个怒气冲冲的女孩儿拿着一个酸奶瓶朝我脸上泼过来，电视剧里的情节通常是装着一罐硫酸，泼倒在狐狸精身上。
可是我们不是电视剧，她还没有泼硫酸的胆量，自然我也并非狐狸精，我只是一个被人嫉妒的普通女孩儿。
“思琪，你疯啦。”陌枫推了女孩儿一把，她重重摔倒在餐厅的门边，额头撞出了血。
“我是疯了，我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看不到我。”她喊得撕心裂肺，豪气冲天，完全不怕暴露自己的情绪。
我一点儿也不讨厌她。
“你吓唬阿绿做什么？你有气冲着我来呀。”陌枫拿桌上的纸巾给我擦水。
“我要泼醒她，为什么她对你忽冷忽热，害你那么难过。”
整个餐厅的人都争着看好戏，老板都不敢上前来帮忙。
我走过去扶她，用袖子擦她额头上的血渍：“疼吗？”她先是吃惊了许久，下意识地甩开我：“谁要你猫哭耗子。虚伪。”
我笑笑，真性情的女孩子多可爱，“陌枫，你扶她起来。”我对陌枫说。
“她那样对你，你还帮她？”陌枫站着。
“那是因为她喜欢你，她有什么错。你推倒她，就是你不对。”
陌枫无奈地走过来，扶起思琪：“阿绿，就你有这般好心肠。”我并不是好心肠，我只是懂得她的悲伤。
我给她切了一块蛋糕，她吃得狼吞虎咽，她说来之前做了很多天的心理建设，紧张得什么都没吃，她说话的时候眼睛圆鼓鼓的可爱，黑色的眼珠像两颗璀璨的宝石。
她告诉我，她来学校的第一天在学校迷路了，是陌枫带她去系里报道，后来他们经常在一起参加班级的活动，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毫无城府的女孩儿，一块蛋糕就让她卸下心房。
我喝了一小口的梅子酒，也给她倒上了一点，她小心翼翼地问我：“你会不会觉得我幼稚？”
我抿一口酒回她：“谁的青春不幼稚。”
【新认识的女孩】
我喜欢思琪，她成为了我第一个女性好朋友。
在我的字典里，陌枫一直都是我的好朋友，我知道这么说对他来讲太残忍，但是在我心里，除了如歌，别人的爱，都不算爱。
思琪很活泼，喜欢唱歌，嘹亮嗓音像杜鹃婉转，她比我和陌枫小一岁，却上学早一年，她喜欢抱着我的胳膊说：“阿绿姐姐，你真好看，心地又好，难怪陌枫喜欢你。”
我好看吗？从十三岁那个蹋鼻子的丑小孩长成了自己都不认识的小美人，这个过程似乎我从未参与，它便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妈妈有时候在夜里看到我，会恐惧地喊“你怎么来了，你这个妖精，魔鬼”。
等我拉开灯，看到面色发白的妈妈，披散着头发，像是发了一个极其可怕的噩梦。
我渐渐有点明白自小妈妈不喜欢我的原因，因为她一早便窥见了我成长后的模样。那是另一个人，她害怕的人。
思琪家非常华丽，是一栋三层独立的洋式别墅，寸土寸金的价位，难得的是有一个很大很大的草坪。
白白常常在草坪上撒欢地奔跑，它渐渐长成了大的比熊，曾经喜欢过的小狗已经随着主人去了意大利，它难过了好一阵，却在思琪家找到了新欢。
新欢是一只狐狸狗，雪白的皮毛，额上有一点点暗灰，看到白白的第一天，就过来把头搭在白白的身上表示好感。真不害羞。
三不五时，会带带陌枫去思琪家里写作业，搬一张大大的方桌，刷上白色的漆，中间放一盘鲜果。在草坪上放两把椅子，一把单人，一把双人。
我故意坐在单人桌上，让陌枫和思琪坐一起。陌枫起初很窘，我只当什么都看不到，埋着头，读席慕容的诗集。
这么多年，我还是留有读席慕容诗集的习惯，我如同那个祈求五百年的少女，等一棵开花的树，仿佛那个夜不能寐的夜晚，如歌十五岁的样子，总会反复出现在眼前。
【像如歌的人】
那段时间陌枫和思琪总是凑在一起，他们越来越投契，陌枫开始会在我面前提到思琪的可爱，思琪做说话的样子，说完了，又意识到和我分享并不妥当，立刻收了声。
选择一个爱自己自己也爱的人，有什么不好呢？幸福可以让你忘了过去的伤，也不见得是背叛。
我热爱思琪家种的一排玫瑰，每次去，都要给玫瑰花浇水，玫瑰花那么好看，如同我们鲜艳的青春，一脱手，就快要凋零。
那一日，我去晚了，看到思琪和陌枫拉着手站在花丛后面拥抱，两个青春可人的侧脸，背景像是一幅湖光山色，我不打算惊扰他们，只是转过身想走开。
转身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穿白衬衫的男子，他的头发三七分开，眼睛灿烂，面孔迎着阳光，有雨露般的颜色。
他把白色穿得很得体，和他完全融为一体。六年来，我从来不觉得有人能像如歌那样把白色的衣服的特点发挥得淋漓尽致。眼前的人，是第二个。
他咳嗽了一声，打断了里面一对男女。
思琪不好意思地从里面走出来，后面跟着不知所措的陌枫。他们两个不约而同有一种做贼心虚的表情，思琪对着那个男子喊了一声：“哥。你此刻不是应该在苏黎世和新女朋友把臂同游吗？”
“把臂同游有什么好，看妹妹的新男朋友才比较重要。”
思琪看我一眼：“你别乱说，陌枫是阿绿姐姐的男朋友。”
“有这种事？”男子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也假装惊奇，学他的腔调：“有这种事？”
思琪以为我生气了，维诺的站着：“阿绿姐姐，对不起，你别怪陌枫。”
“我要怪他什么？怪你们抛下我相爱，还是怪你们在一起了没告诉我这个好朋友呢？”我拉起思琪的手，放在陌枫手心：“陌枫，祝福你找到爱你的女孩儿。”
陌枫突然像个孩子一样，掉下了眼泪。
杨思凯端茶出来给我喝的时候，这个周末的下午已经过去了一半，我对着一本历史书随意翻读了几页。
“能把自己的男朋友拱手相让，难怪思琪在电话里日日夸赞你。”
“你刚没听说吗？我单身，哪里来的男友，他们都是我的好友，我祝福他们。”
他眯起眼睛：“你比思琪说得还要特别。”
“谢谢夸奖。”
“听思琪说，你叫阿绿。”他给我倒茶。
我点头。
“是绿叶的绿，还是绿色的绿？”
他的话让我恍惚了片刻，好像一下子回到了16岁的某一天，如歌也这样问我，那时候我歪着头回答他：“或许，是绿如歌的绿。”
“你容易恍神。”他下结论。
“有些不礼貌。”
“不，很可爱。”他笑了，笑容凝在唇边，竟像极了如歌。
陌枫虽然和如歌是兄弟，但却让我找不到和如歌相似的地方，但是杨思凯，却让我频频想到如歌。
有时候，人和人的相处，就是这么奇怪，气场合适了，就容易亲近。思琪有这种气场，杨思凯也同样有。
【如歌消失了】
杨思凯是一名摄影师，有一间自己的工作室，多数时间都游走在国际，从孟加拉，到奥地利萨尔斯堡，从戈壁到旷野，最后回到了景安这座城市。
他拍过很多美丽的图片，印第安土着，阿尔卑斯山的雄壮，越南湄公河的夕阳的瑰丽。
他给我拍过一张照片，我趴在长桌上睡觉的样子，手上挂着一串银铃的镯子，手里握着一张柔软的纸巾，头发覆盖了四分之一的面孔，露出微微低垂的睫毛。
妈妈对他很满意，喜欢招呼他来家里坐，他给我做了一餐丰富的晚餐，又放理查克莱德曼的音乐给我听。
他坐在我的露台，说要吃我做的甜品，正好妈妈买了西米露，山竹，和草莓布丁，我找不到可可粉，就放了胡椒粉替代。
我期待杨思凯吃了之后会立刻把甜品喷出来，然后对我大失所望，愤然离场。
可是他从头到尾，很闲适的把那一大碗甜品都喝了下去，却始终露出美味佳肴的表情。
这就是十五岁的陌枫和二十五岁的杨思凯不同的地方，内心要有多大的忍耐，才能拥有不怒于色的表现。
我过去端盘子，杨思凯拉我，我一个不稳，落在他的怀里，他圈着我：“小阿绿，终于抱到你了。”
他的脸，和陌枫的脸交叠在一起，那么相似的笑容和神情。可是越过那样的笑容，我似乎看到了如歌，在黑夜里也能一眼辨认的寂寞和不羁。
我推开杨思凯，匆忙地朝下面跑去。如歌已经走远了。
我按着他的路线一路追，赤着脚，夜里多大的风我也不管，直到来到我和如歌见面的少年宫。
夜里的少年宫，六年都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桃花开了败了，滑梯生锈脱漆了，报兴趣小组的人越来越少了。
如歌坐在滑梯上，抽一支烟，细细长长的，浓烈而呛鼻，他在烟雾中咳嗽起来，把自己缩得很小。
我走过去，仰着头，喊他：“如歌。”
他伸手：“阿绿，上来。”我把手交给他。
“你有新朋友了？”
我沉默了，没接话，他继续说：“有人对你好，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我又接不上话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勇气告诉他，我没有新朋友，一直都没有，是你误会了，可是我不知道我说出来有什么意义。
他看到我赤着的双脚：“你怎么还这么马虎，总不爱穿鞋子。”
他从身边的袋子拿出一双绿色的鞋子给我，鱼嘴形的，上面有可爱的白色斑点。
“我给你买了一双鞋，我记得你是三十六码。”
他把鞋子给我穿上，银白色的月牙，照在脚上，如歌细心地拍去我脚底的灰，帮我套好。
“真好看。”他有些开心，“我就知道你穿这个颜色很漂亮。”
我看着他，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臂，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地靠着他，几乎整个人都要缩在他的怀里。
二十二岁的如歌，脸上有微微青色的胡楂儿，不修边幅的样子多了几分成熟，我真的很想赖在他的身上，永远做他口里的小阿绿。
我说：“如歌，我和杨思凯，我们……”
“我明天要走了。”如歌打断我后面的话。
我松开了拽住他胳膊的手。
“去哪里？”
“意大利。劳工输出，手续都办好了。”
我感到不能呼吸。
“你会想我吗？”
我点头。眼泪掉了下来。
“别哭，小阿绿，我会回来看你的。”
我还是哭，止也止不住地流眼泪。
“好了，好了，小阿绿。”如歌抱一抱我，“乖乖的，好吗？别让我也难过了。”
如歌没有给我任何说话的机会，就和我道了别。
第二天我在新闻里看到主持人的声音悲伤而沉重播报：“前往意大利的HD675次在昨晚遇到破坏性气流。全机乘客无一生还……”
我感到自己全身冰冷，头脑不受控制，一下子跌倒在沙发上。
我狠狠地大病了一场，梦里一直听到有人在我耳边笑，刺白的天空，是他低头俯身的样子，他喊我，小阿绿，小阿绿，慢点跑。又喊，小阿绿，你这个小孩儿。
醒来的时候，看到姐姐坐在我旁边，她说：“阿绿，姐姐回来了。”
“这是一场梦，是不是？”我希望这是一场梦。
姐姐也含着眼泪：“阿绿，这不是梦，是真的。”
“不，你们骗我，如歌不会死，他说过会回来看我的。”我推开她，尖叫着跑出去。
大雨滂沱的夜晚，我站在外面，赤着脚奔跑，奔跑。我想听到如歌说，阿绿，别跑了，别跑了，我就在这，就在这。
可是没有，什么声音都没有，我还来不及告诉他我爱他，他就消失了，彻底地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
【人死了，会上天堂吗】
我感觉我死了，灵魂上了天堂，跟着如歌一起飞走了。
如歌的葬礼我没有去，我坐在房间的露台上读席慕蓉。
阳光明晃晃地刺眼，妈妈站在我房间，对我说：“阿绿，你和你妈妈一样，总要被爱困死。”
我眼前的妈妈，并不是我的亲妈妈，她是我妈妈的姐姐。多年以前，我妈妈爱上了一个男人，为她坠楼而死，只留下了我。
“你一直以为我不喜欢你，其实我是害怕你，你的眼神和你妈妈一样锐利、凄凉，从小到大，都能把自己深深地压抑住，等待某一天的爆发。”
姐姐说：“事到如今，我告诉你了吧，如歌当年在学校，是把我错认成了你，那天我穿了你的绿色裙子，学你扎了绿色的头绳。如歌以为我是你，可是我却故意不告诉你，还骗他说你喜欢如枫，所以一直不敢表达。我霸占了他两年，在大二那年他和我提出了分手，说他没办法继续爱我。正巧遇到他们家发生经济事件，我让你错以为我和如歌是因为家庭原因分的手。”
“阿绿，你知道那几年，我有多嫉妒你吗？我不想你们在一起，我痛恨你们相爱。阿绿，这几年，我都在痛苦中煎熬，我对不起你们，你能原谅我吗？”姐姐靠在我的床边，哭得肩膀抽动。
眼前就是我一直认为无法超越的姐姐，她的美丽，无可挑剔，让她骄傲的内心承受不了遗憾，而她一时的错误，却造就了我一生的遗憾。
【我爱你，你听到了吗】
我在少年宫的顶楼放风筝，小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一片绿色的树叶，为了陪衬姐姐的美丽而活。
遇到如歌以后，我觉得自己是一只小小的风筝，为了等待如歌而活。
现在，我就像风筝的线，被人握住，却痛苦地生活着。
这个位置，可以看到少年宫正中央的一切景物，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巾，是我曾经写的一首简单的小诗。
陌时绿如歌，少年落幽兰。
一别数清风，旧梦薄衣衫。
我俯身，似乎看到如歌站在我十三岁时站的那个位置，拿着我的杏白色竖笛，用手挡着太阳，把头抬起来。
“小阿绿，小阿绿，把手给我……”他在叫我。
十五岁的声音，瞳孔明亮，牙齿是贝壳的白。
“如歌，如歌……”我把手交给他，感觉自己缓缓地下坠。
耳边传来竖笛的声音，从认识如歌开始就没有再触碰过的乐器，它在吹奏一首我从未听过的歌曲。
“如歌，你听到了吗？那是我爱过你的，美丽又短暂的青春。”
作者后记：
我高中毕业那年，班长组织过一次小聚会，在市中心租了一个休闲娱乐的场地，可以唱歌、聊天、吃饭、打桌球。
那时候我的好朋友小A暗恋班上的一个画画才子。她想和画画才子表白，于是用最老土的方式写了封信，还让我帮她润色了一下。
聚会那天我们都提早到了，几个女生都等着看小A和才子表白的画面，我们聚集在门口的楼梯上向下看去，小A拿着信站在楼梯的半道上。
只是我们谁都没料到，才子居然牵了个女孩子的手一起说说笑笑地走上来。
那天小A喝了很多的酒，躲在唱歌的小房间里一直唱《太委屈》。
我搂着她的肩膀，看到她放肆地流泪。
你看，所有的感情不是有勇气就能获得幸福。一首歌唱完，擦了眼泪，我们还要各自起程。
互道珍重，感谢爱过。就是这么简单。

第5章 南国北岛
红豆生南国，北岛寄相思。冬雪秋无歌，朝暮莫奈何。
〖陆北岛〗
陆北岛在2003年的冬天，为我写了一首诗，他把这首诗，用手指一笔一画地写在窗户的雾气上，朦胧的玻璃后面，是他那双带着一点琥珀颜色的瞳孔，璀璨如星。
2002年我和陆北岛一起租住在学校附近的复式小公寓里，一整排像蜂巢一样的公寓，楼上一间卧房，楼下厨房客厅，驼色的罗马沙发后面，有一个大大的玻璃窗。
我第一眼，就爱上了窗台上的兰花，在微微的阳光下，千娇百媚。
那年我刚转学到附近的南国国际学校读高二。
学校外教居多，开放式教学，从不强迫学生住校，对同学的管教也不如公立中学来得严格，舅舅觉得学校的住宿条件太过窒息，所以决定让我拥有一个清雅的环境。
所有房门窗户都是隔音的，居住的上班族居多，白领们的生活朝九晚五，平静安逸，无人喧闹，重要的是屋主是舅舅的朋友，去年全家移民澳大利亚，让舅舅代看管房子。
少了租金，又能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最重要的是不用面对舅妈那张嫌恶的嘴脸，我一下子觉得生活很惬意。
我搬进去的第二天早晨，在拉开门的一瞬间，看到了陆北岛。
他穿着大裤衩，白色无袖衫，蓬头垢面地拎着一个黑色塑胶袋，睡眼惺忪地开门。
我吓得立刻把门关上，以为遇到了疯汉。
陆北岛拍我的房门，他有些不耐烦：“喂喂喂，你的钱包掉了。”
我这才发现刚才捏在手上的钱包在看到陆北岛的时候吓得掉在了地上。
陆北岛把钱包递给我，他的个子足足高过我一个脑袋。我低头沉默，听到头顶上他微微的笑声，他说：“哦？你也是南国的？”
我看着自己身上的校服，被他认出也不奇怪，可是等等，他说了也，难道他也是？
我狐疑，他拿手敲我头：“学校见喽。”说完大摇大摆地走回了房间。
我一看手表，还有二十分钟，赶紧小跑下楼。
〖水杯中你的脸〗
南国国际学校是一所出了名的贵族学校。最不缺的就是小姐公子，但是大家都是规矩地穿着校服，姿态傲慢地走在这所学校内。
我看着所有人倨傲的目光，一下子就开始自卑起来，哪怕我是以去年物理竞赛全省第一名的成绩特招的，我还是依然无比自卑。
我想这种自卑，和学习优差没有关系，是长久以往的寄人篱下所造成的，只与岁月有关，它将一个没有父母作陪的女孩，练就成了铜墙铁骨。用坚硬冰冷的外壳，抵抗内心的阴暗。
所以我仰起头，走进教室的那一刻，老师看了我一眼说：“夏慕雪，转校生，物理特长。嗯，坐第四组最后一个位子。”
一个物理特长生，在国际化教学的学校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大的本事。
最后一排，我努力地把眼睛抬高了看前面的黑板，隐约是一片模糊的字迹。
真要命。
上课铃声一响，有同学喊报告。
底下的女生窃窃私语：“北岛今天来得真早。”
我抬头，看到了陆北岛。他和早上的样子判若两人，头发整齐，面孔干净，学校秋季的长袖校服，黑色领带，端庄的衣服在陆北岛身上怎么也看不出死板，更是平添了一些书卷气质的清逸。
特别是他的眼睛弯起来笑，手插在裤兜里，笑意浓浓地看着老师。
我突然想起家乡那一片黄色的向日葵花，朝气蓬勃，无畏艰险。
“快进来，就等你陆少爷了。”老师无可奈何，像是习以为常。
他一阵小跑，在四处看了看，目光突然凝聚到我的身上，嘴角边浮起若有所思的笑容，走到我旁边，轻轻坐下。
他上课的时候把笔放在手心里玩转，从小指转到大拇指。他有一双漂亮修长的手，修长洁白，真是漂亮。
当我为他的手感到恍神的时候，班主任突然点名让我回答问题。
我呆呆地站起来，傻了。
老师恶狠狠地说：“刚来第一天就思想开小差，出去罚站。”
我站在门口看着对面的一棵大槐树，有种铺天盖地的窒息。
这个学校的一切都让我不得要领，高傲的人群，老师不屑的嘴脸，舅妈在我离开时说的话，他们就像一棵棵巨大的树枝倾轧在我的身上。
下课之后，老师让我回到班上，同学们都用冰冷的眼神看着我，我趴在桌子上，突然瞥见桌子上放了一杯水。
一抬眼，窗户外陆北岛站在楼下朝这边看，他比了一个喝水的姿势，然后就跑掉了。
后面的两节数学课，我都没有看到陆北岛。
可是那杯水我握在手里，仿佛能看到陆北岛干净的笑容，神采飞扬的目光，让人不再那么忧伤。
〖爬墙爬出的友谊〗
陆北岛是艺术特长生，在那个时候艺术生的高考数学是不计入总分的。所以只要是数学课，他都有理由不在场，这就是为什么他那天连续两节课都没有来的原因。
那天晚上我蒙在被子里哭了好久，我不在人前哭，总是一个人躲起来偷偷地哭，哭完之后，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学习，千万不要让别人看不起。
第二天我居然迟到了，我看着紧锁的学校大门，不知所终的保安，无奈地仰天长叹，天要亡我。
陆北岛在后面敲我脑袋，他说：“你愣着干吗？还不快爬？”
“爬？我又不是狗。”我瞪他。
“我让你爬墙，狗还没这本事！”他没好气地应我。
我一时语塞，我不想和他同流合污，但是我怕学校记我旷课，所以我就和陆北岛来到东侧门，陆北岛三两下就爬到了上面，伸手拉我，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到了墙顶。
陆北岛一跳，就下来了，站在下面冲我喊：“傻妞，愣着干吗？快下来。”
“我害怕！”我吼，“这么高，跳下去我会不会残废啊？”
“不怕，我在这，你绝对死不了。”陆北岛和我拍胸脯保证。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词，叫骑虎难下，横竖都是一死，我一闭眼，就跳了下去。
陆北岛把我接了个正着，我惊魂未定地把脸皱成一团，陆北岛说：“傻妞，没事了。”他身上有柠檬的香气，舒肤佳柠檬味。
我睁开眼，发现自己在此刻身处的位置，立刻窘得像个大柿子，挣扎着跳下来，正门的保安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了，大老远就喊：“陆北岛，你又爬墙，你真是死性不改，旁边那个同学，你是几班的？……”
“快跑。”陆北岛拉起我就跑，清晨上课的校园，静谧得看不见几个人。
陆北岛奔跑的时候衣服吹开了大大的缝隙，他的锁骨在衣领中若隐若现，校园里有微微的花草香，陆北岛就像是电影里面的男主角，连侧面都是动人的。
等保安追不上我们的时候，陆北岛才开心地停下来，笑眯眯地说：“以后别迟到哦。”
“这话你应该对你自己说。”我顶他。
“你脾气真差。”陆北岛低下头来，“女孩子整天笑也不笑，没人喜欢的。”
“谁要你管。”我板起脸来自顾自地走掉，其实心紧张得怦怦跳。
许多年之后我才知道，那是因为害羞而害怕露出自己真实的表情，怕被他窥探到自己的心思。
我走了几步之后，转身看到陆北岛，他停在原地望着我，眼睛笑成一条线，陆北岛就是这样，笑容里看不到好坏，却那么轻易地把人心融化了。
我冲他皱了皱眉说：“装什么王子呢你？还不走。”
不知道为什么，我每次一和陆北岛说话，就没好气，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
陆北岛走过来，像是凝视我，然后说：“你以后晚上不要偷偷躲起来哭，伤害来临的时候，面对才是唯一的出路。”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突然感觉充满了力量。
〖你看到了我的悲伤〗
似乎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和陆北岛的关系更进一步了。
陆北岛说，人应该朝着向日葵的方向成长，那样再阴暗的心都会得到阳光。
所以我认真地上课下课，不理睬周遭的目光。
我们常常在放学的时候一个人打两份菜，在他家的小圆桌上抢来夺去，后来我发现他不吃芹菜和红萝卜，有段时间我天天打芹菜红萝卜，陆北岛每次就噘着嘴说：“夏慕雪，你也太歹毒了。”
我把萝卜咬得脆生生，理直气壮地应他：“我这是帮你改正挑食的毛病。”
陆北岛在饭后要练琴，我就静静地坐在一旁做我的数理化，等我把它们都写完的时候，陆北岛经常看着历史书睡着了。
陆北岛的睡脸是恬静的，似一抹随性的画笔，勾勒出祥和的景象。
我恨不得时光能永驻于这一秒，我永远都能记得他的容颜。
很快，在第一个学期的考试，我以总分班级第一、年级第二的成绩让所有老师和同学记住了我的名字。
那个在开学时对我横眉冷对的英语班主任突然笑眯眯地说：“夏慕雪同学好样的，不愧是物理全省第一名。”
舅舅知道的时候，特意买了很多菜做给我吃，那天陆北岛闻香而来，舅舅的香辣大闸蟹让他直呼好吃。
舅舅喝高了，涨红了脸说：“慕雪争气，我总算是对得起你死去的爸妈。”
门外传来噼里啪啦的敲门声，我一开门，舅妈就冲进来，指着舅舅大骂：“我就知道你上拖油瓶这儿来了。”
舅妈转过来对我说：“夏慕雪，我们可没欠你什么，你爸妈死了欠一屁股债你舅舅也帮你还了，好不容易给你弄到这所学校来，你没事就别打扰你舅舅了，高中不管你读完读不完都和我们家没关系，别指望你舅舅能养你到大学。”
“小声点，和孩子说这话干吗？”舅舅拉住舅妈。
“我小声？我为什么要小声？我们是欠她的是不是啊？她爸妈做生意倒闭关我们什么事，他们出车祸怎么没把她带走？”
“啪！”舅舅一个巴掌打在舅妈脸上，所有人都惊呆了。
“你打我……”舅妈红着眼转头就走，舅舅看看我，左右为难。
“舅，你快去追舅妈吧，我没事。”我冲他笑笑。
“慕雪，舅舅改天再来看你。”
〖追随向日葵的方向〗
舅舅走了之后，我假装什么事也没有，坐回桌子继续给陆北岛夹虾球吃。
陆北岛静静地看着我，用一种惊讶又带着同情的目光，让我受不了了，我甩了筷子朝他吼：“看什么看？没看过父母双亡的孤儿是不是啊？”
我一说完，我自己也愣住了，我怕在陆北岛面前暴露自己的内心，所以我总是说出口无遮拦的话。
陆北岛静静地把他碗里的虾球夹给我，说笑般：“你怎么会是孤儿呢，你还有我这个朋友呀，陆北岛的肩膀随时给你靠。”
我看着陆北岛，闻着空气里淡淡的柠檬香气。
我很想问陆北岛，这时间还有什么值得依靠的事呢？世事无常，昨日还对我微笑的父母能在一夕之间消失，谁又会在谁身边一辈子？
我静默，一句话也不讲，我甚至没有哭。
那天陆北岛说，你让我想起了一幅油画，不会哭的少女。你说油画里的少女，她穿一件黑色的袍子，赤足走在沙滩上，海岸线都是红色的，只是她的瞳孔永远没有眼泪。
是的，陆北岛，或许你不知道，从你告诉我不要偷偷躲起来哭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告诉自己，不能再因为任何事而哭泣。
因为我希望，我能和你一样，追随向日葵的方向，让阴暗的心里得到阳光。
〖微安〗
我一直忘了说，陆北岛是有个好友。
那是一个吹长笛的美人，叫微安。
第一次看到微安，我才知道什么叫国色天香，落落大方。
学校百年庆典，微安一袭白衣，衣服上勾勒出几朵杜鹃，头发垂直而下，瞳孔如漆一般闪耀，夜晚微微的灯光下，悠扬的长笛在她嘴边漫出一丝丝山水风光。
让所有人都屏住呼吸。
旁边的同学说：“这就是和陆北岛青梅竹马的微安。”
彼时，陆北岛站在我的旁边，饶有兴致地盯着微安，沉默不语。他从未和我提过微安，微安像是隐于尘世的精灵，声名在外，却从不耀眼。
微安吹完长笛，看了陆北岛一眼，陆北岛朝她笑笑，比了一个很棒的姿势。有帅气的男生上台送花，我推推陆北岛，开玩笑地说：“你还不快去？”
陆北岛歪过头来：“你什么时候也这么八卦了？”
我被他问得语塞，故意转开话题：“我要出去了，这里闷死人。”
我走到外面，陆北岛跟着我，微安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出来了，她的笑容恬静安定，她拉住陆北岛的手，用一个非常亲切的一个姿势，她说：“北岛，你怎么也不送人家花？”
陆北岛嬉皮笑脸：“你要花，我现摘一把给你。”说完眼珠子就转到学校的花圃去了。
“讨厌。”微安笑着打他。我快看不下去了，准备转身走，微安突然叫住我，“这位同学是？”
“我们是好朋友。”陆北岛没正经地开玩笑。
“滚你的。”我甩开陆北岛的手，看着花容失色的微安说，“我是陆北岛的同学夏慕雪，你别听他胡说，他就是一张贱嘴让人讨厌。”
“开个玩笑都不行，凶得和个男人似的。”陆北岛捂着手抱怨。
微安这才舒了一口气，过来握起我的手：“慕雪，你好，你是北岛的好朋友，就是我的好朋友。”
我心里感慨，这是怎样一个大方的女生啊，如果换成别人，估计早给我两耳刮子了。
我看着陆北岛似笑非笑的眼睛，半天只说了一个字：“嗯。”
〖你一定要等我〗
大一那年的夏天炎热地到来了，陆北岛去上海参加了艺能培训班，临走前的一个半夜，在我房门前噼里啪啦地敲。
他进来的时候，走路一瘸一拐的，我笑他：“要去上海了激动成这样，一看就是小城市的人。”
他说：“不不，我是为了赶来见你，你怎么能说出这么伤人的话呢？”
我给陆北岛倒水说：“我相信你才有鬼。”
陆北岛没有说话，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外面的米兰，他推开窗，指着窗外的平台，他说：“慕雪，我回来的时候帮你种一排向日葵，以后你每天都能看到它。”
我说：“不用了，种向日葵多奇怪啊。一点不潮流。”
陆北岛有些坚定地坚持说：“不，我一定要种。”
我笑他：“像个小孩子一样大半夜不睡觉，上我家来说要种向日葵。”
陆北岛高深莫测地回答：“这就是艺术家，艺术家总是喜欢在夜晚突发灵感做一些别人意想不到的事。”
“好吧，艺术家，以后你如果出名了，一定记得给我签名。”
陆北岛坐在客厅，突然有些沉默了，我看到有血从他的脚边蔓延，一看才发现，原来他的脚流血了。
“怎么搞的？”我把他的脚抬起来，脚底被东西刺穿了，很恐怖，“你等等，我去给你拿药。”我把药箱拿来，蹲在地上帮他清洁伤口，数落他，“来了这么久还不说？你想死在我家是咋的？什么阴谋啊你？”
“刚才走太快，鞋子走掉了，一脚踩在碎玻璃上，就成这样了。”他说得轻松。
“又没狗在后面追你，你急什么啊？脚破了就回家呗，真不知道你们艺术家是怎么当的，非要置自己于死地才高兴。”
我帮他把伤口包扎好了，刚想站起来，一下子头有点晕，没站稳，陆北岛瞬间扶住我，室内光线暗淡，琉璃盏的灯光轻薄，陆北岛的眼睛闪闪的像是能掐出水来。
他没头没脑地说：“慕雪，你等我回来。”
我摸他额头：“干吗啊？我又没走。”
他抓住我的手，认真地重复道：“你一定要等我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陆北岛的眼睛里有复杂的情绪，他俊秀的脸在我的眼前摇晃，有些不真实的感觉。
我推了推陆北岛，戳了戳他的脑袋：“傻瓜，我又不会走。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都在啊。”
他这才眉开眼笑，仿佛忘了脚下的疼痛。
我蓦然有种莫名的哀伤。
〖我的离开，成全你的未来〗
这个暑假，发生了许多的事，舅舅找到了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舅妈对我的态度大转变，我有了一份在珍珠奶茶店的兼职工作，老板是一个漂亮的女人，给我的工资很不错。
我每天收工之后，老板娘都会请我喝一杯奶茶，她抽烟的样子非常漂亮，在吧台上把红色椅子旋转得像是一种舞蹈，她会说：“你怎么总是一个人。”
我笑着回答：“习惯了。”
她说：“现在的女孩子很少有这么文静的了，以前为什么就生了个儿子，真是作孽啊。”
我有一些惊讶，我没想到看上去年轻漂亮的老板娘居然有一个儿子。
她说：“你不相信吧，我儿子和我长得一样漂亮。看了就知道。”老板娘在说到她自己儿子的时候，总是特别得意。
后来的某一天，我真的见到了她的儿子，确实是非常漂亮的一个男孩子，二十出头，是一间酒吧的DJ，开着拉风的改装摩托车在这个城市里横冲直撞。
那天我看到了微安和陆北岛的妈妈，他妈妈要了一杯冻奶，吃了一口就嫌弃地说：“怎么这么难吃。”
我感觉她不是在嫌弃东西，而是在嫌弃我这个人。
微安轻声地介绍：“阿姨，这就是在学校里和北岛关系很好的同学夏慕雪，她住北岛对面。”
我惊诧地看着微安微笑的眼睛，我第一次发现微安有一种我完全不熟悉的神态，笑里藏刀，深不见底。
“难怪北岛住在那里都不想回来了，等他这次回来，我一定让他搬回家住，那里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有，也只有他爸爸才由着他性子来。北岛以后是有大前途的，绝不能让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毁了他。”
微安还是笑，轻声不语的，她点了一杯果汁，只喝了一口。
她目光轻柔地看着我，我第一次发现原来轻柔的目光也是绵里针。
她们没有喝完一杯饮料就走了，我送她们到门口，微安还是亲切地握住我的手说：“你舅舅的工作还好吗？他去我爸爸公司应聘的时候我正好也在呢，我爸爸说他干得不错，明年还可能提升。”
我突然明白了舅妈对我态度转变的原因，我突然觉得微安的笑容微安的面孔微安手指的温度是那么冰冷可怕，我抽出了手，礼貌地说：“谢谢你所做的一切。”
微安和陆北岛妈妈走了之后，我感觉我像一个被人抽空的壳。
我关了店，在街道徘徊，我看到了谢安林，他被一群女孩子围着，大家都抢着要坐他的车。
可是他拨开重重人群，把我拎了出来，他说：“你们看，我朋友来了，我得载她回家。”
大家怨声载道地走开，我却坐上了谢安林的车，车上音乐嘈杂，风声喧闹，我哭湿了谢安林一整个背。
后来他知道我在他妈妈店里打工，他非常惊讶，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别为这样的人伤心啦，不值得。”
我想起舅舅的脸，舅妈的脸，微安的脸，陆北岛妈妈的脸。
最后，我想起了陆北岛的脸，那一张在阳光下像向日葵绽放的少年。
如果我的离开，可以成全他的未来，那么哪怕我再伤心，再舍不得，我都会去做的。
〖失去了你，失去了阳光〗
陆北岛回来之后，我申请调到了另一个班级，因为成绩优异，学校很快就批了。
陆北岛等在学校门口，拿着一袋从上海买的茴香豆，笑容灿烂地说：“傻妞，我回来了。”
我有点难过，我很想告诉他，他离开的这两个月，我是经历了怎样复杂的情绪，可是见到了他之后，我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后来谢安林来了，他骑了一辆白色的自行车，穿得很潮流，他拍着我的肩膀说：“这个帅哥是谁啊？”
他扭过头对陆北岛说，“你好啊帅哥，我是慕雪的朋友谢安林，改天去我场子玩算你八折。”
谢安林就是这样，可以一口气讲完一段话还不给别人回答的机会，在别人错愕的时候离开人群潇洒而去。
我看到陆北岛的脸凝结成大块大块的冰，他手上的茴香豆都集体孤单，我咬着唇转过身，算是默许了谢安林的话。
谢安林送我到家楼下，他说：“刚才那个男生，就是让你上次哭的那个吧。”
我没有回答，径直离开。
陆北岛租的那间房子，从此再也没有了开门声，陆北岛也再也没有来找过我。
学校里渐渐有人传我认识一个在迪吧做DJ的朋友，帅得不得了。
可是这一切仿佛与我都没有太大的关系。
我经常独自在房间里做题的时候抬起头，会恍惚看到陆北岛坐在沙发上睡着的样子。又或者愣愣地看着窗台上陆北岛说要种向日葵的地方发呆，一口一口地嚼着芹菜。
偶尔，我听到门锁转动的声音，我都会冲出去开门。我以为陆北岛回来了。他还穿着那条他喜欢的花裤衩，叉着腰说，喂喂喂，傻妞，要迟到了。
〖陆北岛，我和你告别〗
大学结束之后，有同学办了一个聚会，陆北岛终于要去上海了。而我，以全市理科状元的成绩留在了安海。
聚会那天大家包了一个VIP超大包厢，陆北岛来了，微安没来，他拿着话筒唱了一首又一首歌，男生在玩海盗船，说错的人要罚酒。
陆北岛被罚了一杯又一杯。最后，所有人都累得睡着了，只有陆北岛的眼睛还是亮闪闪的，他醉意蒙眬地坐到我的旁边，他说：“夏慕雪，我给你唱一首我写的歌吧。”
我说：“大家都睡了，别唱了。”
他坚持：“我不用麦克风，我唱给你一个人听。”
陆北岛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他的声音里有浓浓的悲伤，简直让人潸然泪下，我不敢仔细听歌词，只好正襟危坐逼迫自己不去思考。
陆北岛唱完后，靠在沙发上，眼中有些迷离，他看着我恍恍惚惚地说：“慕雪，你知道吗？一直我想给你种一片向日葵，我希望你以后的生命里，可以由我带给你阳光温暖，可是你为什么不等我了呢？”
我仰头让眼泪逆流，然后轻声地，对着他说：“对不起，陆北岛，对不起。”
陆北岛笑了，往嘴里灌了很多酒，渐渐地，和大家一样睡着了。
我看着他的睡脸，像是曾经在沙发的阳光下，漂亮的向日葵少年。
我轻轻地低下头，看着陆北岛的脸，眼泪落在了他的睫毛上。
那一颗，在霓虹灯光下，晶莹的泪珠，让它纪念失去的美好。
我起身，拉开大大的门，独自走了出去。
这一夜，陆北岛，我和你告别。而你和我，本来就不是一条线上的人，我怕世事无常地变迁，我承受不住不可预知的未来。
〖夏慕雪与陆北岛的告别〗
陆北岛走后，我搬离了那套公寓，走之前在窗台种下了一排向日葵，我希望有一天有人可以看到它，记得日光下曾经美丽的诺言。
我习惯去谢安林的迪吧喝酒，声音喧闹中我才可以尽情地发泄自己的情绪，每次喝完酒，内心空荡荡的像是没有了灵魂和阳光。
我再也没有陆北岛的消息，只是听说有一首网络歌曲非常流行，它叫《南国北岛向日葵》，伴奏只有简单的钢琴，声音却有柔肠寸断的悲伤。
我突然想起陆北岛2003年冬天在我窗户外对着雾气写的那首诗：
红豆生南国，北岛寄相思。
冬雪秋无歌，朝暮莫奈何。
那时候我对着窗外的陆北岛轻声地说了三个字。
可是他永远都不会听到，不会知道，在2003年的南国，夏慕雪心里的伤痛。
那是面朝着阳光却无法拥有的遗憾，那是伸出手就无法触及的幸福，那是属于我心里最温暖的向日葵。
作者后记：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从新加坡第一次回国，陪一个朋友去看房子。她想买一间单身公寓，我们在九亭地铁站看到青年公寓的楼盘。小小的复式上下两层，样板间设计精致，每一个空间都充分利用，而我却被他们种在窗台上的一排向日葵所吸引。
那是一排真的向日葵，生机勃勃地朝着阳光的方向生长，或许是因为长期的颠簸辗转，在看到向日葵的瞬间，那种渴望归属的感觉，让我心里恻然。
后来我写南国北岛，我写窗台前的向日葵，我写希望与未来。
那是每个人，所有的憧憬与向往。

第6章 胡桃夹子
	那是我记忆里最珍贵的眼泪，在弯弯的月亮中和胡桃夹子的故事一样珍藏。
	〖景光大剧院门口的纪梅桑〗
	《胡桃夹子》的第一场演出定在景光大剧院的周日晚上七点半。
	纪梅桑在一个月前就把票放到我的手里，她握着我的手露出笑容说：“格子，你要记得来啊，你一定会喜欢的。”
	1997年的景安景光大剧院，采用的还是暗红色的梁柱，雕刻凤凰的图案，牌子上挂一排花红柳绿的彩灯，夜幕低垂的时候，它就会散发五颜六色的光。
	这些光有些暗陈，又有些碎散，更带着一点难以说清的俗艳，一把一把地投影在门口的水红色牌子上，照出晚上的演出剧目。
	那里上演的都是一些很枯燥的歌剧或者有些陈旧的戏曲，并不是我中意的曲调，我每天都必须经过那个歌剧院的门口然后一个大转弯直走一百米，到达家中。
	我不喜欢这个歌剧院。
	它晚上的音乐总让我无法安静地学习，它俗艳的灯光让我反感。
	还有，我最讨厌歌剧院门口那个总喊我格子的女生纪梅桑，她喜欢在头上插一朵花，靠在牌匾的旁边对着每一个人露出她整齐的牙齿。
	〖梁伊源在转角处〗
	歌剧院的转角，我第一个看到的人是梁伊源。
	那是我搬到剧院后面的小院子来的第一个月，我见到了梁伊源，他坐在歌剧院转角的地方，拿着剧院的小册子，在上面写字。
	他的手好小啊，握着一支黑色水笔，眼神专注，时不时拿笔挠挠头，显出有些思维短路的样子，麻雀在剧院的顶层欢快地叫，好像在告诉我，快看快看，这是个多么可爱的男生。
	他的眼睛圆鼓鼓的，真的很可爱，他抬头的时候朝我这个方向看过来，我想他能看到我，我满怀期待，可是纪梅桑扯着声音在楼上喊，“格子格子。”
	男生的眼睛就顺着她的声音望了上去。
	所以他在那天第一个看到的是纪梅桑，他笑了一下，再低下头，眯起眼睛看到我。
	他眯眼睛的姿势都是可爱的，却带一点点的小优雅，翩翩有礼，贵气得很。
	我的心跳得很快，可是却有些恼，我上楼的时候狠狠瞪了一眼纪梅桑。
	她吐了吐舌头说：“格子，那个男生好可爱。”
	“是吗？”我假装没听到，翻开自己的书开始看。那些黑色的字体，让我想起刚才那个男生坐在凳子上写字的表情。
	后来，我在第一次进歌剧院的时候看到了他，他走到我面前，很有礼貌地说：“我叫梁伊源。”
	我还没说话，纪梅桑就跳出来冲他喊：“你好呀，我叫纪梅桑。”
	我很苦恼，我永远无法摆脱纪梅桑的阴影。
	看歌剧的时候，我偷偷跑出来，沿着街道一直走，在一个蜜饯店里看到了纪梅桑和梁伊源。
	他们笑得那么灿烂，我隔着厚厚的玻璃，突然有些恼了，那是我第一次开始嫉妒纪梅桑。
	那一年，我和梁伊源十三岁，而纪梅桑只有十二岁。
	〖你听过胡桃夹子的故事吗〗
	梁伊源有来找过我。那是我十三岁记忆力最深的一幕。
	是数学奥赛的前夕，每个班级选出来前三名的尖子生要去赛前训练。
	他站在我们家楼下，喊我的名字，我下去的时候，他递给我一本奥赛的书。
	那是春天刚刚复苏的季节，下了一场雨，空气很清新，散发着麦田的味道，他站在我面前，阳光下的影子修长好看，我接过他递过来的书，和他一起去了训练的地方。
	年级里的三十个同学聚集在一个小小的教室里，老师在黑板上沙沙地写字，所有人都低头算术。
	梁伊源左手支撑着脑袋，右手在白纸上迅速地移动。
	我望过去，他根本没在写题，他在画画，人是没有脸的，却扎了两根辫子，我一下就想到了纪梅桑。
	我有些不乐意，老师问谁上来做题的时候，我故意回答得很大声，老师朝这儿看一眼，就看到了梁伊源的小动作。她很生气，立刻让他把画撕了写题目。
	他不紧不慢地说：“我不撕。”
	老师面子挂不住，说：“那你出去。”
	他慢慢收拾好东西朝外走，老师气坏了，奥赛你不用参加了。
	他连头也没回，背对着老师做了一个再见的姿势。简直帅呆了。
	我不知道哪来的狠劲，我也收拾好东西跟在梁伊源后面，老师在后面喊：“格子，你要去哪里？”
	我转头对老师说：“奥赛题目太难了，我做不出来，我就不参加比赛了。”
	书包也来不及背上，就这么抱在怀里跑了出去，我喜欢我那个晚上的举动，那样勇敢，仿佛要去追赶我的爱情。
	我慢慢地跟在梁伊源的身后，景安七中的校园，到了夜晚亮着奶白色的菱形灯，细细长长的柱子衬托着小小的菱形灯泡，那些柔暖的灯光把梁伊源的背影打得漫漫长长地俊朗。
	快到校门口的时候，他终于转过头来，看着我。
	他说：“格子你真让我失望。”
	我疑惑地瞪大眼睛。
	他走近我低着头说：“指望你拿个第一名请我吃东西的，现在你也放弃了。”
	我微微地笑起来应他：“我只不过有样学样。”
	他说：“那我请你吃东西好了。”
	我第一次和他吃了路边摊，放在碳上烤的羊肉串，香得不得了，我们坐在路边很快地把它吃完，风悠悠的，光是淡淡的，时光的印记就这样一点点地落到脑袋里。
	他说：“格子，我以为你比纪梅桑聪明，原来你们都是傻的。”
	他提到纪梅桑的时候我愣了一下，我撇撇嘴说：“她那是真傻。”
	他问：“你不喜欢纪梅桑？”
	我想了想，故意转移话题：“你刚才画的是谁啊？假装不经意，其实非常紧张那个答案。”
	他停了停，低头去看地上我们排在一起的脚。
	我故意试探性地问：“是纪梅桑吧？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他笑着说：“你怎么知道的？”
	我又是一愣。我怎么知道的？我随便乱说的，难道真的被我说中了？我有些不开心地说：“我要回家了。”
	他跟在我后面走：“你生气了啊？你们女生是不是都喜欢莫名其妙地生气啊？”
	我气鼓鼓地回：“你才生气！”
	他大笑。问我：“你听过胡桃夹子的故事吗？”
	我摇头。
	他说：“胡桃夹子会带着克拉拉找到她的王子，尽管胡桃夹子并不好看。”
	这个故事对于十三岁的我来说，真是太难懂了。
	我并没有和他道别，我很快地回到家中，躺好睡觉。
	可是睡觉的时候，我好像梦到我真的有一个胡桃夹子，它会唱会跳，会和我所有的困难做斗争，它还会给我带来一个好看的王子。
	那个梦很美，和我第一次遇到梁伊源一样美，我以为那是我和梁伊源的开始，可是没想到，那就成了唯一美好的记忆。
	〖纪梅桑的悲惨遭遇〗
	这都起源于纪梅桑父母的去世。
	纪梅桑的父母在她十二岁生日的时候出了车祸。这就说明纪梅桑成为全世界最不幸运的人。
	车祸发生的那天我看到纪梅桑坐在楼下等她爸爸妈妈回来，她穿了素白的蕾丝裙子，黑色马尾辫，拖鞋松松地穿在脚上。
	我坐在她旁边，她握着我的手说：“格子，为什么爸爸妈妈还不回来呢？”
	那天我和她玩拍手游戏，梁伊源急匆匆地跑上来说：“纪梅桑，你快下楼，你爸妈……”
	纪梅桑连拖鞋都来不及穿好就跑下楼去。
	我从楼梯口的栏杆上向下望，人群聚集，黑色的脑袋在我眼前闪来闪去，那么密集，像歌剧院红榜上密密麻麻的黑色字一样。
	纪梅桑的哭声惊天动地，整个夜晚的星星都骤然明亮了，我站在远处，突然开始悲伤。
	我蹲在地上开始哭。梁伊源蹲在我的身边扶着我的肩膀。
	那天的一切就像一场梦，好像一个夜晚过去，纪梅桑那个永远满目笑颜的父母就突然消失在我的面前。
	他们是在歌剧院门口左边的十字路口被车撞倒的，之后我每次路过那里的时候，都会想象他们倒在地上的情景，血汩汩地留出来，像夏日里毒烈的罂粟花。
	〖梁伊源和纪梅桑的童年〗
	纪梅桑父母去世后，她就被人收养了，收养她的是歌剧院的院长，也是梁伊源的爸爸。
	她还是爱笑，爱做好人，她总是被人欺负被人嘲笑。
	她开始在那个歌剧院里跑来跑去，很多人说她很坚强，那么快就从父母双亡的惨剧中站立起来。人们都很欣赏她，同情她。
	她常常来找我，她把我当成她最好的朋友，她会给我唱她学的曲子，我端着椅子坐在房间写作业，听她的声音稚嫩地穿过夏日里的爬山虎落到耳膜中，我不做表态。
	自从纪梅桑父母死后，我对那个歌剧院有关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除了梁伊源。
	梁伊源是歌剧院院长的儿子。纪梅桑理所当然地就成了梁伊源的名义上的妹妹。
	梁伊源长成了非常纯净的样子，拔高的个子，水黄色的衬衫，永远落在额前的碎发，走路的时候把手放在口袋里，抬眼浅笑的时候有点坏坏的小不羁。
	当所有的人都说梁伊源是好学生的时候，只有我看到了他眼底的坏。只是一丝丝简约的，暮色中的淡然，摇摇飘飘地朝你的心里飘了去。
	他很疼纪梅桑。
	纪梅桑因为成绩差常常被老师罚扫地，梁伊源总是一下课就跑来帮她打扫。有人欺负纪梅桑，梁伊源总会冲上去和他拼个你死我活。纪梅桑简直就是最可怜最幸运的灰姑娘，当她一无所有的时候，还有一个梁伊源在身边保护她。
	我们是同时认识的梁伊源，可是就因为纪梅桑遭遇的不幸，梁伊源心里的那杆秤就跑到纪梅桑那边去了。
	我无法争过一个与梁伊源朝夕相对虽然傻气却又可爱，还失去双亲的纪梅桑。
	我在学校里看到梁伊源的时候，也只有微微点头，当别人在讨论梁伊源的时候，我只是侧耳倾听不做任何表态。
	我去查过胡桃夹子的故事，有很多个版本，而我最喜欢的那个版本就是梁伊源说的，胡桃夹子会带着克拉拉找到她的王子。王子会给克拉拉幸福。
	梁伊源，他会不会和纪梅桑说那个胡桃夹子的故事？会不会在说胡桃夹子故事的时候眼睛也露出仔细的、幸福的光芒。
	〖十八岁生日的草莓蛋糕〗
	我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刚刚考上大学，纪梅桑请我去听她第一次的正规演唱。
	地点就在景光大剧院。说是送给我的礼物。
	十七岁的纪梅桑已经变得很漂亮，她渐渐脱离了小时候的傻样，变得高挑迷人。
	她会唱很好听的歌，是梁伊源爸爸一手教出来的，她偶尔参加歌剧院的演出，好评如潮，她的声音清亮饱满，是最青春的象征。
	我开始走低调颓废路线，戴黑框大眼睛，穿宽松的日式服装，代表学校参加无数比赛，拿了好多奖。枯燥无趣地生活着。
	她那天唱百老汇里面的经典剧目，从浅蓝色的灯光中一点点地走出来，睫毛卷翘，妆容精致，梁伊源站在台下，闭着眼。
	梁伊源刚刚考上景安大学的建筑系。你可以了望到他若干年后会成为一位优秀的工程师。
	他站在漫漫人潮中，黑漆漆地涌出让我着迷的气息，歌剧院的灯光突然让我害怕，我转身逃离。
	十三岁的时候，是无聊地逃离，而十八岁的时候，是害怕地逃离。
	逃离那个渐行渐远的梦，那个一直还在我的世界里浅眠的梦。
	我沿着十三岁的那条街一直走，我以为我这样走就能走回我的十三岁，还能看到那时候的梁伊源，他静悄悄地露出顽皮的笑容，问我有没有听过胡桃夹子的故事。
	那时候景安只有一个剧院，可是现在，景安已经有三个剧院了，他们都比景光大剧院的装潢漂亮。
	我走到另一个剧院的门口，看到《胡桃夹子》的芭蕾舞剧目，我说，给我一张胡桃夹子的票。
	售票小姐有些不高兴地说：“这个剧临时取消了。”
	“为什么？”
	她不耐烦：“谁知道那个男主角搞什么鬼？人跑不见了。”
	我有些遗憾，朝外面走，想起来今天是我的生日，拐到蛋糕店去买蛋糕。
	晚上九点钟，蛋糕卖得零零散散，我最喜欢的草莓味蛋糕只有一块了，要伸手拿的时候，另一只手也伸过来抢先一步拿走了我的蛋糕。
	我堆积了一个晚上的怒气在那一瞬间迸发了，我说：“这是我先看到的，你凭什么拿？”
	“可是，是我先拿到的啊？”一个有点抱怨的声音说。
	我看过去，是一个男生，他有瘦长的四肢，巴掌小的脸，五官清秀。
	“你一个男生吃什么草莓味？你害羞不？”
	“谁规定男生不能吃草莓味了？我就喜欢吃草莓味。”他也赌气上了。
	“还给我。”我说。
	“瞪什么瞪啊？给你……”他把蛋糕拿过来。
	我伸手去接的时候，他迅速地把蛋糕放到自己嘴边狠狠咬了一口，然后摆出一副你想怎么样的表情。
	“你……你……你。”我气得说不出话，没想到他用这招。
	他耍无赖地把钱放在收银台冲我说：“我最讨厌你这种嚣张的女生了，你快去报警啊，去告诉警察我抢了你蛋糕吃啊。”
	我咬着唇，一言不发地看着他，是的，我拿他没有办法，我只能看着他把我最喜欢的草莓蛋糕吃完。
	他的嘴巴上还有奶油，那是我每次想念梁伊源的时候都会吃的草莓蛋糕。
	他被我看怕了，他说：“你想怎样啊？吃都吃完了，你换个店买吧。”
	我眯起眼睛，仔细地端详眼前这个清秀的男生，我觉得我的生日真是糟糕透了，先是看了不想看到的场面，再是想看的又看不到，最后想吃的又被人吃掉、
	我内心从未有过这样的翻江倒海。如果不发泄出来，我怕我会疯的。
	我迅速拿起旁边的一块奶油蛋糕，一下子就砸在他的脸上，一切都像是静止了一般。
	我微微笑了，觉得所有的失去都扳回来了。
	我挑衅地问：“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灯光充沛，香气弥漫，这下换男生愣住不动了。
	我转身出门，像小时候梁伊源和老师说再见那样背对着他挥了挥手。
	把蛋糕扣在一个不认识的人的头上，我一定是疯了吧。
	到我家楼下的时候，纪梅桑和梁伊源都在等我，他们拿着我最喜欢的草莓蛋糕。
	纪梅桑问我：“为什么走得那么快？”
	我笑笑说：“人家也是有约会的。”
	“是谁？”梁伊源问。
	“一个很可爱的人。”我胡诌。
	纪梅桑说：“真好。”
	他们为我点蜡烛，给我唱生日歌，梁伊源坐在桌子上一直没有说话，纪梅桑下楼买东西的时候，他看着我问：“你真的是和别人约会了吗？”
	我扶扶我的黑框眼镜说：“是的。”
	空气凉得不像话，梁伊源的眼神里有一点点的失落。
	时光总在考验人的耐力。我和梁伊源保持一段距离，那段距离里面，站了一个曾经受过最大伤害的纪梅桑。
	尽管我那么不喜欢她，可是，我还是要保留她那仅有的美好。
	〖胡桃夹子里的芭蕾王子〗
	我在景安大学学医，成天对着一堆难懂的名词念叨，在寝室里塞着耳机看四格漫画。
	所有的人都开始参加学校的活动，交别的系里的男朋友，只有我成天待在寝室。
	我是学院里最让人记不得的那一个，直到卓浪站在我的面前，当着学校几万人的面前给我送花，我才在一夕之间，红遍景大。
	那天的情况实际是这个样子。我被宿舍的姐妹硬拖去看卓浪最后一场演出，说是压轴戏。我一听是胡桃夹子我就去了。
	我坐在中间，像米那么小，卓浪演的是王子，他们是仿的国外剧团，但是表演依旧出色，我也有些入迷了。
	表演结束之后，他们谢幕很多次，最后一次，他拿着麦克风在台上喊：“我今天要找我的公主，她爱吃草莓蛋糕，戴黑框眼镜，她在蛋糕店拿蛋糕砸过我，”他开始喊，“格子，你在不在？”
	我要崩溃了，他喊着我的名字，还说了那么多前缀，他还问我在不在？我就算像米那么大，也在他这一声呼喊之后被人生生地给挑出来了。
	学院里认识我的人都起哄让我上去，我是出也出不去，说也说不清楚，莫名其妙地就站到了前面。
	卓浪伸出手拉我上来，摄影机全照过来了，他递了花给我：“格子，这个开场白你还喜欢不？快收下我的花吧。”
	红色玫瑰，艳丽带刺。
	台下的人喊，接受他接受他……
	我才看清楚他上了妆之后，五官清晰鲜明，俊秀迷人，可是我还是很想把花丢到他脸上。
	我突然看到下面的梁伊源，他直直地看着我，纪梅桑在旁边拍手叫好。
	我把花接过来：“说谢谢。”
	他过来拥抱我，灯光打在我们身上，台下所有人都欢呼。
	我看到梁伊源走了，我才在卓浪耳朵旁边说：“你真让人讨厌。”
	他笑起来，回我：“谢谢夸奖。”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学校艺术学院芭蕾舞系的小王子，他的《胡桃夹子》表演已经巡回了周边所有的大剧院，他名声赫赫，是许多人追捧的对象。
	他满足了我幼年时候的梦，可是我却不高兴，我一直想着梁伊源走掉的背影。无法言说地寂凉。
	〖我要和我的王子走了〗
	卓浪最后一场表演结束之后，他就成了我男朋友。全校无人不知。
	我拥有了所有女生嫉妒和羡慕的目光，小时候我觉得这是两个反义词，现在我才发现是近义词，羡慕一没把握好，就成了可怕的嫉妒。
	所以我从来不出现在卓浪的练功房表演场教室门口等地方。
	卓浪开始改造我，除去黑框眼镜，换掉日式衣服，穿上雪纺洋装。漂亮得不像我。
	我好像长成小时候骄傲的样子，可以和纪梅桑一起争夺一份爱情。
	卓浪的好，不是用言语来形容，他虽然嘴巴坏，可是行动上却细腻温和，一起去看电影，一起去海边烧烤，他帮我戴隐形眼镜，带我回家吃饭。
	水到渠成的爱情。
	我没有一丝惊喜。这是一种可怕的感觉，所有人都说你幸福的时候，而你自己居然一点都感觉不到。
	卓浪问我，我到底要做什么，你才会多给我点笑容？
	我说卓浪，你可以离开我。
	每次这个时候，他就特别哀伤，他说，上天是派你来伤害我的吗？
	我们一起去吃路边的烧烤，在冷风里，他把我裹进他宽大的风衣中，我吃着烧烤，蹭他一身碳味。
	我说，你不知道吧，我第一次吃完烧烤，回去拉了一晚上肚子。
	我谁也没告诉，我十三岁的那个晚上和梁伊源吃完烧烤之后，拉了一晚上肚子。
	我那天蹲在马桶上想了很多事情，想到了纪梅桑，想到了梁伊源，想到了纪梅桑父母的那场车祸。晚上我大哭了一场，仿佛遇到了全世界最难的功课。
	我和卓浪在一起之后梁伊源就没有来找过我。
	纪梅桑来找过我几次，还对卓浪说：“你要对格子好一点知不知道啊。”
	我知道从小到大，纪梅桑都把我当成好朋友，她很关心我。
	卓浪毕业之后在景安一个芭蕾舞剧团做青年演员，发展非常顺畅，很快就有国外的剧团要挖他过去。
	他问我要不要跟他走。
	我觉得和他说再见的时候到了，我故意为难他，我说：“你为什么不能为了我留下来？”
	他看看我，一句话没说，转身走了。
	我以为我和他就到这里。
	没想到隔天，他妈妈找到我，说他打电话拒绝了国外的邀请要留在景安。
	我整个人有些震惊，打电话约他去“山水人家”喝茶。
	喝茶的时候他还装没事人一样给我讲冷笑话，我说：“你干吗不走？”
	他说：“我还是喜欢景安啊，我不想走不行啊？”
	我说：“你知不知道你跳舞到底能跳几年啊？年轻的时候不趁早你是要拖到什么时候？”
	他慢悠悠地给我泡了一杯铁观音，不缓不慢地递到我面前说：“我不想离开你。”
	我的茶打翻了，眼泪冒了上来。那一刻，我决定和他走。
	我已经修完了所有的学科，雅思托福都考过了，成绩优异，申请出国不是难事。
	手续都办好，准备要走的前一日，我去和梁伊源道别。
	〖我爱你，你爱我吗？〗
	梁伊源已经在一个建筑公司做项目经理。接到工程的时候，忙起来没完没了。我去了剧院，根本找不到他人，他爸爸说他在工地上监督施工。
	我走到工地上，钢筋水泥杂乱不堪，别人指了指他所在的位置，在一个刚构建出雏形的建筑下。
	我走过去，和他说：“梁伊源，我要走了，明天。我来和你道别。”
	工地上很吵，他问：“你说什么？”
	我冲他喊：“我要走了，再也不会见到你了。再见。”
	我转过身，朝前面走，走了两步，就被他拉住，他说：“你再说一遍。”
	他的气息这么近，哪怕他穿了很丑的衣服，戴了很丑的头盔，我都能感觉到他的气息。
	“我明天要走了，梁伊源，我们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一双手，从后面抱过来，和这个杂乱嘈杂的环境一点都不协调。他把头埋在我的肩膀，他说，纪格桑，我爱你，你爱我吗？
	天旋地转，工地上有刺眼的黄色光，有飞来飞去的虫子，我清晰地听到梁伊源叫我--纪格桑。
	我闭着眼，心融化在这一句话里，再也爬不起来。
	这时候，从楼房的顶部掉下来一根大柱子，在没有防备下，我们突然被人推开。
	柱子砸在那人的腿上，是纪梅桑。
	在医院的时候，我守在纪梅桑的身旁，她看着我，想说什么。
	我说：“你不用说，我都明白。”
	这么多年了，所有人都叫我格子，其实我真正的名字叫纪格桑，是纪梅桑的姐姐。
	父母车祸之后，我一度很讨厌纪梅桑，我觉得是因为她生日，爸妈为了给她买东西才被车撞的。后来我们被分散到了不同的家庭，我们喜欢了同一个男孩。
	可是纪梅桑，我虽然一直说我多么讨厌你，我还是要把我最好的都给你。从你小小的时候拉着我的手喊我姐姐的那天开始，我就告诉我自己，我要把我最好的都给你，哪怕是一份我很舍不得的爱。
	因为你是我的妹妹，我们流着相同的血，我必须好好地照顾你。
	〖胡桃夹子和月亮一起走了〗
	我离开了他们，我相信梁伊源会好好照顾纪梅桑。
	我和卓浪走的那天，经过景光大剧院，我曾经在这里目睹了父母的死亡，遭遇了失望，也在这里遇见了梁伊源，重拾了希望，我丢丢捡捡伤心欲绝过了这许多年。
	我路过我和梁伊源曾经吃烧烤的地方，那里已经长出了一棵很大的树。
	我蹲在地上，发疯般地刨树下的泥土。刨到指甲断了，流出了血，才在树下看到了一个很小的盒子。盒子雕刻成胡桃形状，里面放的只有一张纸片。
	那个十三岁在奥赛课上我没有看到脸的图画。
	上面写着：格桑，我只想做你的胡桃夹子，带你找到你的王子。
	我的眼泪开始翻涌，我记起我高考完的那个生日，纪梅桑下楼的时候，梁伊源问我：“格桑，你喜欢我吗？”
	我低着头回答他：“不。”
	纪梅桑上来的时候，我笑着和她说话，在月亮的光影下，我看到梁伊源眼睛里的潮湿。
	那是我记忆里最珍贵的眼泪，在弯弯的月亮中和胡桃夹子的故事一样珍藏了。
	作者后记：
	大二暑假在英文补习班，认识了一个来自东北的学画画的女孩儿，她非常美丽、热情，对艺术有种执着的痴迷。
	我这样一个伪文艺女青年常常与她一起去福州路上的天蟾大剧院听昆曲，三十块钱可以听三个小时，每次她听得津津有味，而我却快要睡着。
	这是我写《胡桃夹子》的背景，听上去是不是一点儿也不美好？
	许多年后，我和这个姑娘失去了联系。我们再也没有遇到。
	每次路过那个剧院的门口，看着细密如织的人群，我还是会忍不住驻足，想起那时候我们手牵着手走过斑马线，她的笑容灿烂，月色清辉下，投射在她身上的光影足以倾城。
	虽然终年不遇，但她仍然如我珍藏的胡桃夹子，让我想念，让我难以忘却。

第1章 星洲有岛
	【新加坡留学实景小说】
	这是我的留学生涯，却不是我的故事。星洲上小小的海岛，是我心中永恒的白月光。
	你是我心中的一座岛，当暴雨倾盆，当荆棘丛生，当黑夜侵蚀，你总能让我安全抵达，不惧孤独，不再害怕。
	1『CHANGIAIRPORTo前往澳大利亚的航班已经起飞』
	赵致轩离开新加坡的那个夜晚，下了一场巨大的雨，黑漆漆的夜色被埋在肆虐的雨声中，像是一场哀鸣。
	我套一条在印度买来的花裙子，穿着五块钱的拖鞋，慢慢沿着组屋的遮雨檐走去食阁买炒粿条。
	风雨潇潇，骤雨倾盆，都不及我心底的悲恸绝望。
	卖炒粿条的老板看到我来，习惯性地问我：“要辣多甜对吗？”
	我点点头。
	他开始熟练地在大锅里放油，下鸡蛋、豆芽、蚬、腊肠，炒熟之后，再把粿条放入，洒上黑酱油、蚝油以及森巴辣椒酱。
	很快粿条香气扑鼻而出，馋人的气味让人暂时忘了忧伤。
	“今天怎么只买一份？”老板在递给我炒粿条的时候突然问道。
	我接过香气四溢的粿条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出了食阁，我倚靠在雨檐下看着星洲的夜空。
	十一点二十三分，前往澳大利亚的航班已经起飞。
	我知道赵致轩已经离我远去。
	2『AngMoKioo天生的优势都给了一个人』
	两年前我来新加坡，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赵致轩。
	那是中国的九月，星洲永恒的夏，我寄居在新加坡的姑姑家里，与已经工作的堂姐挤在一间房间。
	刚去的时候我的英文非常烂，姑姑与姑丈在家里用熟练的英文聊天，而我却听得稀里糊涂。虽然这是个华人居多的国家，可是我依然感到了一种格格不入的自卑感。
	本来开朗乐观的我，有一段时间一直处于沉默的状态。
	我第一次到语言学校上课的那天，是在一片嘲笑声中看到赵致轩的。
	作为新生，老师让我做自我介绍，我站在用座位围成圆形的教室中间，看着几十双热切的眼睛，那些明明就熟悉的单词却怎样也说不利索。
	“Myname……is叶子，youcan……callme叶……”我听到自己心跳加速的声音，脑袋不受控制地嗡嗡作响。
	“是这个YE吗？”有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满室的笑声。我循声看过去，看到了十七岁的赵致轩。
	笑起来有洁白的牙齿，乌黑柔软的头发垂在额头前，白衬衫的领子拉开，手里拿着一支笔在转，眼中充满了调笑。
	仿佛是一种讥讽的冲击，挑起了我对抗的战斗力。
	那一刻我紧张的心情突然就放了下来，我调整了呼吸，开始重新做自我介绍。
	流畅、清晰、不带一句卡壳，全班都静悄悄的，我说完之后还挑衅地扫了一眼赵致轩。
	他显然没想到我会这么挑衅他，半天才回过神，却意外地带头鼓掌，并指了指他身边的位子说：“新同学，坐我旁边吧！”
	班级里的同学又开始传出奇奇怪怪的笑声，我并没有理会他，找了个与他面对面的位子坐下来。
	我旁边的马来西亚姑娘推推我的胳膊：“赵致轩在冲你笑呢。”仿佛他对我笑是多大的恩赐。
	我抬眼的时候，看到他冲我眨了眨眼，的确是很帅气温良的美少年模样，在这个有很多不同人种的班级里，也丝毫没有逊色。
	可是那时候，我就是没来由地对这个人没有好感。
	那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与优越感，莫名散发的随性与不羁，真是让人看着好讨厌。
	最最无法容忍的，这些天生的优势，全都聚集在这个只有十七岁的美少年的身上。
	3『BUGISo食阁旁的一碗肠粉』
	赵致轩是广东潮汕人，家族是经营外贸生意的，刚刚移民到新加坡，已经有了绿卡，每天有专车接送，到语言学校上学完全是混一混时间，因为他再过半年就要服兵役了。
	而我是通过奶奶的关系好不容易才来的新加坡，住宿费贵，我不得不寄居在姑姑家中，就算以后要拿绿卡，也是需要经过一段漫长的奋斗过程。
	你看，这世界上从来就不存在公平而言。别人轻轻松松就可以获得的东西，是有些人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
	赵致轩每天都吊儿郎当，穿着他爸从拉斯维加斯赌场拿回来的T恤，趿着三叶草的拖鞋与同学混在一起吃便宜的饭菜。他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呼朋引伴的场面，仿佛所有人都想和他做朋友，真是整个学校最风光的富家公子。
	其实学校里有钱人家的孩子很多，可是偏偏赵致轩众星捧月。在与他相熟之后，我总结了一下原因，大概还是因为他那张帅得像美少年一样的脸。
	又有钱又长得帅的人，最让人嫉妒了。
	那天下课后，我去学校隔壁的食阁吃中餐，为了省钱，我只点了最便宜的套餐，米饭很少，根本不够饱。他端着一份肠粉放到我面前，一屁股坐在我的旁边：“你怎么吃那么少，喏，请你吃。”
	“谢谢，我减肥。”我看也不看他，很快地把最后一口米饭塞到嘴里，站起来头也不回地走掉。
	这件如此掉面子的事在小小的食阁里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
	或许是因为我没有理他，勾起了他一定要拿下我的斗志。
	他开始上课坐在我的旁边，下课跟我走路去MRT，有时候还鬼鬼祟祟地在我姑姑家楼下徘徊，简直像个变态跟踪狂。
	本来就不喜欢我的堂姐看到了，边化妆边阴阳怪气地说：“叶子，你可真够厉害的，才来几天，就有追求者了。”
	姑姑为了这件事特意打电话给远在厦门的奶奶，数落般地说我是怎么怎么不用心读书，说到赵致轩的时候，她说：“也不知道她每天都在上什么学？居然已经有男生在楼下等她了。”
	我恼羞成怒地走下楼，一把抓过躲在绿化带里的他：“你到底要干吗？”
	他挠着腿：“叶子，我就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我不需要你这个朋友。”我冲他喊。
	他明亮的眼睛有了一丝暗淡，低着头说：“大家都是中国人，干吗对同胞这么凶？”他一边嘟囔一边走开了。
	远远地，我看到他的腿上，被蚊虫咬出成片的红，刺目地在我眼前摇晃，我心里感到了一丝丝的内疚。
	我快速地走上楼，默默地走进房间，那间本来属于堂姐，后来被我占了一半的房间。我坐在窗前，翻开课本，密密麻麻的英文字母堆在我的眼前。
	用力阅读它们的时候，我暗暗地对自己说，我有一天要从这个寄人篱下的家里离开，并且很好地留在这个国家。
	4『DhobyGhauto只剩下钢琴陪我弹了一天』
	在我说出那样难听的话之后，赵致轩真的再也没有来找我。
	我并不在意这样的失去，并且认识了我的新朋友小Q。
	小Q是一个东北姑娘，她的英文基础比我好，下课后会主动帮我练习口语，又让我出外或在家的时候多用英语与人交流，虽然新加坡是个到处都可以说中文的国家，可是一定要养成讲英文的习惯。
	在小Q的帮助下，我的英文进步得很快，短短三个月的时间，我已经升到了英文语言的高级班。
	而赵致轩，在第一个月后的升班之后，我们就没有了交集，他去了0水准的预备班。他还是继续着插科打诨的生活。有时候在学校的楼梯口遇到，他本来在和旁边的女生嬉笑打闹，看到我走过来，他会停下来，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
	小Q问我：“所有人都喜欢他，你为什么这么讨厌他？”
	小Q不知道，我并不是讨厌他，我只是不想与他有瓜葛。
	就像一个被众人喜欢的洋娃娃，可是你却知道它根本不会属于你，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存有念想。
	何况，赵致轩在我眼里，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屁孩而已。
	只有十七岁的赵致轩与已经二十岁的叶子相比，可不就是小屁孩吗？
	我在语言学校读第四个月的时候，学校举办了一次校庆活动，在海边的一间餐厅里，碧水蓝天，风景独好。
	校长让每个班级至少要表演一个节目，别的班都特别活跃，到了我们班，大家却集体沉默，谁都拿不出节目来，后来校长指了指我说：“叶子，你唱歌个吧，听说你唱歌不错。”
	我不知道校长的听说是从哪里得来的，可是校长已经点名，我只能硬着头皮上，可是那天很诡异的是，当我准备唱歌的时候，突然发现伴奏带坏了。
	场面有点尴尬，主持人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处理，这时候，赵致轩突然坐在钢琴前面弹起了伴奏。
	我拿着话筒随着他的伴奏唱起来，是周杰伦的《安静》：只剩下钢琴陪我弹了一天/睡着的大提琴/安静的旧旧的……
	曲毕之后，台下掌声雷动，灯光打在我的身上，我看到身边的白衬衫少年，他的目光迎上来，有种莫名的柔软。
	自由活动的时候，我站在宽大的露台看远处的海景，赵致轩走到我的身边，一只手扶在栏杆上对我说：“叶子，我没想到你唱歌这么好听。”
	我看着他：“我也没想到你钢琴弹得这么不错。”
	他像是有些吃惊：“我以为你不会理我了。”
	“你挖空心思地让校长让我唱歌还特意把伴奏带搞坏不就为了这么一出吗？我怎么会不理你。”我笑起来，并戳穿了他的小伎俩。
	他似乎被我的聪明给吓到了，眼神掠过一丝慌张，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只是……我只是……”
	“别只是了。”我停了一下，“依然谢谢你的帮忙。”
	他的样子刚刚还有些窘迫，在看到我并没生气后又扬起了笑脸。他靠近我：“那我们现在是不是可以做朋友了？”
	“你这个小鬼，真的很烦。”我低下头，却在栏杆的倒影里，看到自己上扬的嘴角。
	5『Sentosao骑自行车的无聊』
	一个人愿意花时间和心思来与你亲近，哪怕用的手段不那么光彩，至少说明了他的诚意。所以即使我发现了这是赵致轩自导自演的救场戏，我依然还是从中挖掘到他不让人讨厌的一面并欣然接纳。
	和赵致轩相熟起来后，我才知道他那么变态地要和我做朋友，完全是因为我像他妈妈。
	这个理由让我一点儿也开心不起来。
	他说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他身边了，只有逢年过节才会来看他，可是他妈妈每次回来都板着脸几乎不笑，只有在听他弹琴、看他画画的时候才会笑得很开心。所以他为了让妈妈夸他，就拼命地学习一些才艺，比如弹琴，比如画画。
	他妈妈在他十岁之后嫁给了一个法国人，他爸爸再也不让她来看他，从此他就再也没见过他妈妈。
	他给我看过他妈妈的照片，明眸善睐，长得非常美艳，与我的样子完全不同，我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我长得这么好看我自己不知道？”
	“不，你像我妈的不是外貌，而是你那种冷傲的性格。你看啊，我讨好你，你不理我，我追你，你还凶我。把人虐得死去活来自己还能冷眼旁观，那种恶毒的性格真的和我妈如出一辙。”赵致轩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侃侃而谈，仿佛说的是别人。
	每当这时候，我就会为当初心软答应和他做朋友这件事感到后悔。
	可是真正地了解他之后，我发现他这个人身上还是有很多闪光点。
	他虽然家境富裕，但是性格很随和，虽然有很多零用钱，但是吃穿不讲究。虽然吊儿郎当，但是英语水平非常高。
	吃喝玩乐统统不会，装乖卖萌是最大强项。
	非常符合他这个年龄段男孩的特质。
	赵致轩唯一的爱好就是踩单车，每周末都会和朋友去骑车。
	骑脚踏车有多无聊，我去过一次就深深地感受到了。
	那天他让我在起点等他，我拿着书看到眼睛都痛了，他还没有回来，等到终于看到骑车的部队回来的时候，太阳都快下山了。
	他一瘸一拐地推着车，大腿上有血迹。和他一起去的朋友说，本来要给他在终点站找个地方买点儿纱布包扎一下，他怕我等得太着急，非得急着赶回来。
	血已经流了一腿，看上去挺壮观的，我去药店买了点药和纱布，帮他简单地清理了一下伤口，他兴高采烈地和我分享他今天骑了多少公里，去了哪里哪里。我买了肯德基的手撕鸡，一片一片撕给他吃，他大口配着可乐，头上还滴着汗，看着我笑得灿烂：“叶子，你真好。”
	我用力地敲他的头，一本正经地纠正他：“让你喊姐姐，别整天没大没小。”
	他不甘愿地看我：“我可不想做你弟弟。”
	“就你这种小屁孩，不做弟弟你还想怎么样？”我躲避他的话。
	“我都已经很大了，马上就要去当兵了，当我当完兵，我就是真正的男人了。”他不满地宣布，“别总把我当小孩。”
	6『BukitBatokoIMISS YOU VERY MUCH』
	赵致轩当兵的那一年，我申报了新加坡酒店管理学院。
	那是一所在新加坡来说很有名的学酒店管理的学校，学校在BukitBatok，是姑姑姑丈帮我报的名，他们说这个学校很专业，如果能考得上，将来很有前途。
	因为有了近六个月的英语学习，我的英语有了很迅猛的发展，口语和读写都没有太大的问题，可是去学校考试和面试的时候我还是非常紧张。
	赵致轩逃课来陪我，在地铁上，他假装考官装模作样地问了我几个问题，他说他查过资料，这些问题都是考官最喜欢问的，看他一本正经地用英文问我问题的样子，以及眼睛下面那一圈明显的黑眼圈，我突然有点感动。MRT开过一片海的时候抖了一下，我一个趔趄没有站稳，他一把扶住我的腰，我的头触碰在他的下巴上，抬起头，我看到他亮晶晶的眼睛。
	MRT穿过一片森林，里面的光线明明灭灭，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他的怀抱和他的温度，面对一个我一直当成小孩的男生，我觉得太不可思议。
	面试过程异常顺利，当场就出了结果。
	我从考场出来的时候，赵致轩站在一棵大树下面，期待地朝我走过来，他不停地问我：“怎么样？怎么样？”
	“不怎么样！”我假装沮丧地开玩笑。
	“有什么啊，新加坡又不是只有一所私立大学。”他安慰我。
	“你是不是觉得我考不上？”我问。
	“没有，我绝对没有这样觉得，我发誓。”他举起手，认真的样子真让人想笑。
	我看他认真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才发现我在骗他：“是不是通过了？好啊，你骗我！”他追着我跑，我一路跑去BukitBatok公园。成荫的树林，通幽的小径，绿色的湖中荡起的光影投射在我们的身上，我转过头来，看着他笑起来的脸，那仿佛是最好最好的时光。
	赵致轩为了庆祝我面试通过，带我去乌节路上吃一家很有名的福建炒面。人声鼎沸的食阁里，那间炒面的摊位大排长龙，我占着位子，他负责排队，大约半个小时后，他端着两份热气腾腾用荷叶包裹的福建炒面朝我跑过来，没想到被旁边一个人狠狠撞了一下，两份炒面瞬间翻倒在地。
	我们两个目瞪口呆，好不容易排上的炒面泡了汤，再排又要等半个小时，由于我们都太饿了，就在食阁寻觅别的食物，最后锁定了炒粿条，浓浓香气的咖啡色炒粿条，配上一份刚刚打开的新鲜椰汁，我们两个人吃得津津有味。
	或许是因为太饿，我的脸上不小心沾到了辣酱，赵致轩伸手帮我擦去，我表情一愣，他目光熠熠地看着我，在喧哗的食阁里，他说：“叶子，我喜欢你，你能不能做我女朋友？”
	有点突然，有点不受掌控，我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开口，他的身后已经响起了一道甜美的声音：“轩轩。”
	一个穿着藕色衣裙的女孩朝他跑过来，像是相熟已久，她用力地从他身后抱住他，吧嗒在他脸上亲了一口：“Imissyouvery much！”
	7『AngMoKioo偶像剧的签唱会』
	这样的场景有些戏剧化，像是我们经常在偶像剧里会看到的狗血情节。
	可是生活有时候比偶像剧还偶像剧，比如那个女孩的出场，那么猝不及防，那么毫无征兆。
	女孩叫许露，他们的父亲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俗称青梅竹马。
	赵致轩在三年前来新加坡，女孩哭着喊着要跟过来，可是家里死活不同意，结果她苦苦哀求了三年，她父母终于拗不过她的痴心，只好给她办了留学签证过来了。
	因为从小学习绘画和钢琴，女孩报考的是南洋艺术学院，这种有钱人才能读读没钱人只能靠边的学校总让人望尘莫及。
	许露来了之后的一段时间，赵致轩有点被恶魔缠身的境遇，以前他在我眼中是变态跟踪狂，而此刻许露才是跟在他身边不折不扣的双生子。
	只要她没有课，她就要来等赵致轩，穿得又仙女又洋气，秒杀全校那些花花绿绿的女生，拎着香奈儿当季小包，站在学校门口，眨着美丽的大眼睛等赵致轩。
	我最后一次去语言学校的时候，看到许露挽着赵致轩的手。他看到我走过来了，用力地将许露的手撇开，像是为了和我澄清什么。
	大家都在朝他吹口哨，恭喜他找了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我从他身边擦肩而过，他跟在我的身后一直喊我的名字。
	“叶子，叶子。”他跟着我从Bugis的教堂走到马路上，过马路的时候他喊我，“你别生气了，我和她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看到跟在赵致轩身后的许露，眼中蓄满了眼泪，我冲他摆摆手：“别再跟着我了。”
	我头也不回地穿过斑马线走到BHG的小广场，那天有梁静茹的小型签唱会，她在台上唱《情歌》，穿着一条桃红色的裙子，声音和我在MP3里听的一模一样。我混在人群里，买了一张碟，挤在一个红头发的姑娘身后排队去签名，天空开始下很大的雨，乌沉沉的。梁静茹签名的时候和我握了握手，她问：“刚刚放学吗？”
	如果不是因为周围有太多的人，我真的很想和她聊一聊。
	我拿着签名CD走去MRT站的时候，买了一个豆先生家的花生饼和豆浆冰激凌，我站在原地一口一口把它们吃完，冷热交替的感觉真的很复杂。就好像我此刻的心情。
	我并不知道我这么复杂的情绪来源于什么，或许知道，我只是不想承认，看到赵致轩和许露在一起，我没来由地感到了一丝丝的烦躁。
	那个我曾经以为根本勾不起我想法的小屁孩，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笑容，已经深深印在了我的心里。
	8『Chinatown因为你在这里，所以我来了』
	来不及理清这些复杂的情绪，我已经开始坐在新的学校里学餐饮的文化以及红酒的品鉴了。
	这是一家在新加坡比较有名的酒店大学，旗下有一间餐厅和一间酒店，我学的是酒店管理。
	专业课的繁重让我没有时间再为赵致轩伤春悲秋，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应该就此打住，从此他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在这个总是上演分分合合的国度，这样的分道扬镳并没有什么不好。
	我很快有了新的朋友，新的生活，仿佛赵致轩只是我在新加坡开始新生活的一个前奏。
	半年后的某一天，我在卡迪附近的跳蚤市场上买榴梿，旁边是琳琅满目的饰品，有印度人，有马来人，还有中国人，但是我看得出很多东西都是MadeinChina。
	中国出品，总是无处不在。
	榴梿的香味浓郁扑鼻，我捧着盒子，坐在长椅上大口大口地吃。
	有小孩儿玩着滑板朝我划过来，他显然划得还不够稳当，根本控制不了脚下的玩具，眼看着就要朝我飞扑而来。
	我刚站起身，就有人把我紧紧地拉到他的怀里。
	赵致轩穿着绿色的军装，牢牢地将我抱紧。
	军装粗糙的布料在我脸上摩挲，他低下头看我：“你怎么样？”
	“没事。”我回答他。
	他变黑了很多，长出了细碎的小胡茬儿，好像变成熟了，只是眼神中透露出来的灿烂和清澈，却是怎样也改变不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为了打破尴尬我开口问道。
	我以为他会说刚巧遇到什么的，结果他说：“我打电话给小Q，她说你在这里，所以我就来了。”
	这么直白的话真让我不知道要接什么。
	看着一圈小胡茬儿让他显得有些成熟的脸，我只好尴尬地笑笑，指了指对面的摊位：“要不要我请你吃榴梿？”
	9『Khatibo我想成为你的岛』
	虽然我在心里无数次地告诫自己不要再与赵致轩有来往了，可是当他用尽办法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还是有片刻的心软。
	怎么说他也是在新加坡第一个说喜欢我的男生啊。老死不相往来真的做得太狠心了一些。
	我拉着他的手走路去吃饭，在食阁我们点了肉骨茶和海南鸡饭，他特意多买了一份炒粿条。三份美食吃下去，我们肚皮都要炸掉了一般，喧喧闹闹的食阁，旁边有印度人用手吃饭，我沉浸在他们是如何不掉米饭的好奇中。
	吃完饭我送他去公交车站坐车，就在地铁站下面的马路边，赵致轩突然问我：“叶子，你有看昨天的新闻吗？”
	“什么新闻？”
	“我们部队里有个马来人在集训的时候突然休克了，派了直升机来救他，结果还是没救活。当时看他被人抬走的时候，我突然就想起你了。我都还没有让你成为我女朋友，万一我也休克死掉了怎么办啊？”
	怎么会有这种顾虑？我不知道他的逻辑是怎么拼凑的，不过听完这段台词，我突然意识到这个小男生这么长时间了还念念不忘找我做女朋友这件事。
	这真是一件棘手的大事。
	于是我认真地对他说：“赵致轩，我们不合适，你就别想了。”
	“什么不合适？没谈你就知道不合适？”他的声音很大，安静地站牌下，人人都转头看他。
	美少年发飙，真的不太符合他的定位。
	“你小我三岁，现在还在服兵役。等你服完兵役我都工作了，而你还在读大学，怎么算我们都有五六年的代沟，你觉得我们合适吗？”
	“那有什么？不就几年时间吗？我会长大，成熟，变成真正的男人，我会成为你坚实的依靠。”他伸手来抱我，我挣扎了半天，发现都是徒劳，他用力地把我圈在怀中，“叶子，我可以成为你心中的那座岛，让你栖息，让你着陆。你要相信我。”
	我的脑袋搁在他的肩上，听他静静地把这些动人的话说完。
	夜空一点点地暗下来，我的手却垂在他的身体两侧，星洲的夜里有一阵阵暖热的气息，这样的话却让我心头一动。
	我闭了闭眼，终于叹了口气，将唇贴在赵致轩的耳边：“我不喜欢你，你又如何成为我的岛？”
	我感到他的脊背一怔，刚刚还热烈的身体突然就僵硬了，仿佛过了很久，他慢慢地松开了抱着我的手，夜色中我看不清他的眼睛，只是看到灯下他孤独的背影在晃动。
	他问我：“你从来没喜欢过我，是真的吗？”
	我用力地点点头：“是真的。”
	公交车开了过来，赵致轩颓废地随着人群上了车。
	他隔着玻璃窗看着我，我伸手冲他挥了挥手，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
	10『rchardRoado胡姬花的守候』
	我知道这一次过后，赵致轩再也不会来找我了。
	我对他的伤害已经到了连我自己都无法原谅的地步，他又怎么可能再假装若无其事地重新出现。
	后来我和小Q说起这一段，她不理解我为什么能这么狠心。
	外人都不能理解我内心的坚持与信仰。从父母离婚，我跟奶奶长大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在奶奶的有生之年靠自己的能力将她接到新加坡。
	她心心念念离开的半辈子的家乡。
	我历经艰辛才来到新加坡，战战兢兢才能做好眼前的一切，而谈恋爱，太过羁绊和阻碍。
	我承担不起这样动荡的感情，不如不要接受。
	我开始在学校乌节路上的餐厅做实习管理，那时候我已经能讲一口流利的英文，在手臂上摆上三个盘子还能行走自如，我服务的对象都是VIP，每天穿灰色的衬衫黑色的短裙还要化浓浓的妆。
	我开始有了一个月八百新币的实习工资，每天在那间不算太大的透明玻璃打造的餐厅里忙碌，几个月的实习期结束之后，我又回到学校学习课程。
	一年半过后我顺利地拿到了毕业证书，应聘到了喜来登集团做大堂主管。
	我的月薪从原来的八百新币涨到三千新币，再也不用住在姑姑家和堂姐挤一张床，我从那个房子里搬了出来，和小Q一起租到AngMoKio的一间公寓里。
	公寓的窗台上有人种了一排胡姬花，深紫色的，开得十分艳丽，总能让我驻足许久。
	因为班制的特殊，经常要上夜班，晚上出门前我总会习惯走路去附近的食阁买两份炒粿条。并不是爱吃，就像一种习惯，仿佛闻着那样的气味，有些美好的回忆就永远不会散去。
	有时候后半夜，安静的大厅里静悄悄的没有声音，我会伏在台上，看着大门外静静的夜色发愣，会想起我与赵致轩一同在乌节路上看过的星光。零星的，一点点的细碎，却是异常美丽。
	有的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会分外想念，那些曾经微不足道的细枝末节，只有通过回忆，才能到达心灵最深的彼岸。
	11『toaPayoho你的爱让我不惧害怕』
	我最后一次见到赵致轩，是在中秋前。
	很多人来喜来登买中秋月饼，有客人不知什么原因到前台来闹事，拍着桌子就大骂开了，一排的小姑娘吓得都不敢吭声，我走到客人的面前，不卑不亢地问：“你有什么事，可以慢慢说。”
	那时候我已经可以熟练地处理所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仿佛什么突发事件都不能让我慌乱，可是在我安抚好客人离开的时候，我却看到身后站着的赵致轩。
	他站在大厅中间，金色的光线在他身上铺洒，他仿佛高了也更强壮了，可是那张好看的脸却还是没有任何变化，他冲我微笑着点点头，我也客气地还以他微笑。
	我们俩谁也没有开口说话，后来是许露的声音打破了这份尴尬。
	她拎着月饼走到赵致轩的身边，自然地钩住他的手臂，拉着他扭头就往外面走，他们离开了很久我才追了出去。
	可是外面早已经没有了他的身影。
	大把大把的夜风混着夏季的热气不停地在我身上扫过，我紧紧地握住手心，仿佛心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坠落下去了，可是又说不上来是什么。
	一周后，我接到小Q的电话，她说：“赵致轩晚上的飞机。你要不要见见他？他让我告诉你，只要你出现，他还是会和你在一起。”
	彼时我在看着公寓里的胡姬花发呆，窗外下了很大的雨，我套了条花裙子，踩着拖鞋就出门了，雨很大，像是有许多心事要倾诉。
	我坐在长廊上，吃着炒粿条，我想起许露哭着哀求我的表情，我想起爷爷临死前说一定要把奶奶带回新加坡的表情，我想起赵致轩灿烂青春的笑脸。
	那些沉重的负担早已经将我包裹上了一层重重的壳，再也无法对那个爱我的美少年敞开心怀。
	有时候爱是放弃，有时候爱是舍得，有时候爱是自私，有时候爱只是天空下的一个梦。
	我望着漆黑的天空，并不知哪一架掠过的飞机上坐着赵致轩，可是我知道，他离开了，再也不会回来。
	可是我依然感谢他这么多年的馈赠，感谢他那样不顾一切地来爱我，我没有接受他做我的岛屿，可是他不知道，他早已经用他的真心给了我一座的岛，让我在黑暗和荆棘中看到了光亮和希望。
	让我不惧孤独，让我不再害怕。
	让我足以坚强而平淡地走完这一生。
	作者后记：
	回国后的几年里，我都想写一个关于新加坡的长篇，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成型。我舍不得把那两年的故事随便写出轻易贩卖，我觉得那是我心中最最珍贵的宝藏。
	因为珍惜，所以小心。
	做这本合集的时候，眸眸问我，要加一个什么新内容呢？
	我想了想，还是决定写一个新加坡留学背景的小说。
	在这本旧年文章的合集里，我想给你们写一个关于新加坡背景的故事，它是一个关于出国前英文很烂的中国女孩在异国他乡通过自己的努力而留下来的故事。
	为了获得这一份来之不易的稳定，她努力坚强地生活，放弃了一段很珍贵的爱情。
	这篇文可能有很多瑕疵，也不是最好看的一个短篇，可是却是我记忆中最历久弥新的新加坡。
	那是我喜欢过的新加坡--热辣的夏天、干净的街道、湛蓝的海水以及让人垂涎欲滴的美食。
	这么多年，我从未对我当初仓促的离开感到后悔，而我唯一遗憾的是我没有写一个与新加坡有关的最好看的故事给你们。
	这篇故事的原型是我在新加坡一个玩得非常要好的同学，她从厦门来新加坡，一心要留在这里，她曾经与我们班家里最有钱的男生谈恋爱，三年后分了手。
	他们的故事很曲折很传奇，我们都喊她叶子。
	这是个经过我改良过的故事，是我和叶子的综合。
	如果有朝一日你们去到新加坡，可以走一走我曾经到过的地方，吃一吃我小说里写到的小吃。
	我曾经到过的新加坡，我的星洲，我心中永远的岛。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