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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的星球
作者：C·S·路易斯
内容简介
剑桥大学的语文学家兰塞姆博士在旅行途中，被邪恶的天才韦斯顿和昔日的校友狄凡绑架并带上一艘宇宙飞船，飞往一颗名为马拉坎德拉的红色星球，也就是火星。他将被献祭给生活在那里的生物，以满足绑架者密谋掠夺火星上的宝藏太阳之血的需要。在那个陌生的星球，兰塞姆经历了一场神奇的遭遇，并发现在被称为沉寂的星球的地球上发生的悲剧故事，已是全宇宙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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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雷阵雨还没有完全停止，一个赶路人就把地图塞进口袋，把行囊在疲倦的肩头调整得更舒服一些，从他避雨的那棵大榛子树下出来，走到道路中间。西天上低垂的绛紫色的夕阳，正透过云层的缝隙射出余晖，但是在前面群山之上的高空，却是青石板的颜色。道路像河流一样闪闪发亮，每棵树、每根草上都滴着雨水。赶路人没有浪费时间欣赏风景，立刻迈着矫捷而坚定的步子出发了，他刚发现要走的路比原来想的更远。这就是他目前的处境。如果他愿意回头看看——但他没有——他会看到纳德比教堂的塔顶，然后他或许就会咒骂那家待客冷淡的小旅店，旅店里似乎并无人居住，却不肯给他提供一张床铺。自从他上次在这个地区旅游以来，这里的人手都换了。他原来认识的那位善良的老房东，换成了被女服务员称为“太太”的一个人，这位太太显然属于那种古板正统的英国旅店老板，把客人都看作讨厌的累赘。眼下，他唯一的希望是斯德克，在群山的另一边，足足六英里开外。地图上，在斯德克标有一家小客栈。他早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会真的对此抱有奢望，可是在这荒郊野外，委实没有别的选择。
他走得很快，带着一股执拗的劲头，目不斜视，像是通过想一些有趣的事情来缩短路程。他个子很高，肩膀有点儿圆，年纪在三十五到四十之间，穿着出来度假的知识分子特有的那种破衣烂衫。一眼看去，很容易被误认为是一位医生或一位校长，但他并没有医生那种老于世故的神情，又没有校长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怡然自得。实际上，他是一位语文学家，是剑桥大学的研究员，名叫兰塞姆。
离开纳德比的时候，他曾希望在某个热情的农庄借宿一夜，没想到一直要走到斯德克。群山的这边一派荒凉，几乎无人居住。这片乡村萧条肃杀，毫无特色，主要种植卷心菜和芫菁，篱笆破败不堪，树木稀稀拉拉。它不像纳德比南部较为富庶的乡村那样吸引游客，而且群山把它与斯德克那边的工业区隔开了。夜幕渐渐降临，鸟儿的啾鸣声也都听不见了，四下里一片寂静，不像是英国乡村惯有的景致。他的脚步踏在碎石铺面的道路上，那声音越来越使人焦虑。
他就这样走了大约两英里，突然发现前面有一点灯光。现在他已经到了群山脚下，天也差不多完全黑透了，因此他希望那是一座像样的农庄。到了发出亮光的地方，却发现那只是一座丑陋的十九世纪的砖头小屋。他刚走近小屋，一个女人就从敞开的门口冲了出来，差点儿跟他撞了个满怀。
“请原谅，先生，”她说，“我还以为是我的哈利呢。”
兰塞姆问她，附近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借宿，使他不用走到斯德克那么远。
“没有，先生，”女人说，“比斯德克再近就没有了。我敢说在纳德比他们准有地方安排您住下。”
她说起话来低声下气，口气急躁，似乎她心里惦记着别的事情。兰塞姆解释说，他在纳德比已经试过了。
“那我就不知道了，说不好，先生。”她回答，“在到斯德克去的路上，几乎没有什么房子，没有您要的那种。只有莱斯宅第，就是我的哈利干活儿的地方，我刚才以为您是从那边来的，先生，所以我听见声音就迎出来，还以为是他呢。他早就该回家了。”
“莱斯宅第，”兰塞姆说，“那是什么？一座农庄？他们会给我提供食宿吗？”
“哦，不会的，先生。自从爱丽丝小姐死了以后，那里就没有别人了，只剩下教授和伦敦来的那位先生。他们不会做那种事情的，先生。他们连仆人都不用，除了把哈利叫去弄弄炉子什么的，哈利不进房子。”
“教授叫什么名字？”兰塞姆抱着一线希望问。
“不知道，说不好，先生，”女人说，“伦敦来的那位是狄凡先生，哈利说另外那位是个教授。哈利也弄不太清，您知道，他脑子有点不灵光，所以我真不愿意他这么晚回来，他们说每天六点钟打发他回家的。这倒不是说他干活不卖力。”
女人说话声音单调，词汇有限，表达不出多少情绪，但兰塞姆站得离她很近，发现她浑身颤抖，差不多要哭了。于是他突然想到，他应该去拜访那位神秘的教授，要求他把男孩打发回家。紧接着他又想到，一旦到了宅子里面——到了同行们中间——他可以理所当然地接受留宿一晚的好意。不管他的思路是怎样的，总之，他在脑海里幻想拜访莱斯宅第的情形，觉得这个决定是有价值的。他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女人。
“太谢谢您了，先生，真的，”女人说，“如果您好心把哈利送到门外，看着他上路再离开，那就再好不过了，先生。他那么害怕教授，只要您把身子一回过去，先生，他就不敢走了，如果他们没有主动打发他回来的话。”
兰塞姆尽量让女人放心。他弄清了大约再走五分钟就能在左侧看到莱斯宅第，便跟女人告别了。刚才站着不动，身体有点发僵，他忍着疼痛、一步一挪地出发了。
道路左侧看不见一丝亮光——什么也没有，只有一马平川的田野，还有一大片黑黢黢的东西，在他看来像是矮树林。他花了五分多钟才走到近前，发现自己弄错了。有一道漂亮的篱笆把它跟道路隔开，篱笆里是一扇白色的大门。他仔细打量大门，发现耸立在他头顶上方的不是一片矮树林，而只是一道狭长的树木，透过它们能看见星星点点的夜空。这下他越发可以肯定，这就是莱斯宅第的大门，这些树木把宅子和花园围在中间。他推了推门，发现是锁着的。他犹豫不决地站了片刻，周围的寂静和越来越浓的夜色使他心里没底。他虽然感觉疲惫，但第一个打算还是继续前进，一直走到斯德克。可是，他已经答应那个老妇人要去完成一项棘手的任务。他知道，如果硬闯，他也能从篱笆里钻进去。但他不想这么做。冒冒失失地闯进某个退休的怪人家里——这怪人居然在乡村还把大门紧锁——跟他们讲述这个荒唐的故事，说某个歇斯底里的母亲眼泪汪汪，就因为她那白痴儿子收工晚了半个小时！别人肯定会把他当成一个十足的傻瓜。可是，照目前的情形，他显然不得不进去，而带着行李是不可能钻篱笆的，于是他就把包拿下来，从大门上面扔了进去。刚一扔完，他又发现其实自己还没有完全拿定主意——现在，哪怕只是为了拿回他的行李，他也必须闯进花园里去了。他很生那个女人的气，也生自己的气，但他还是趴下来，四肢着地，开始往篱笆里爬。
钻篱笆比他原来想的还要麻烦，几分钟后，他在篱笆内黑黢黢的潮湿地面上站起身，浑身被芒刺和荆棘扎得火辣辣地痛。他捡起行李，摸索着朝大门走去，这才开始第一次仔细打量周围的环境。车道比树底下要亮一些，他很容易就看到一座很大的石头房子，跟他之间隔着一大片疏于管理、杂草丛生的草坪。车道在他前面一点的地方分成两条——右边一条蜿蜒通向前门，左边一条径直往前，显然是通向房子的后面。他注意到这条小路上布满一道道深深的车辙——现在里面汪着积水——似乎有沉重的货车在上面开过。另一条路上则覆盖着厚厚的青苔。他顺着这条路朝房子走去。房子本身没有透出灯光：有的窗户安着百叶窗，有的既没有百叶窗也没有窗帘，就那么空洞洞地敞着，而所有的窗户都毫无生气、毫无热情。唯一显示有人居住的，是房子后面冒出一股青烟，烟很浓，不像是居家厨房，而像是工厂的烟囱，或至少是洗衣房。显然，莱斯宅第这种地方，是绝对不可能邀请一个陌生人留宿的，兰塞姆已经浪费了一些时间在这里探险，如果不是他倒霉地答应了那个老妇人，他肯定就转身离开了。
他走上通向深深的门廊的三级台阶，按响了门铃，等待着。过了一会儿，他又按门铃，然后在横贯门廊一侧的木头长凳上坐了下来。他坐了很长时间，虽然夜色柔和，星光灿烂，但他脸上的汗已被吹干，肩头隐隐感觉到一丝凉意。他已经非常疲倦了，也许是因为太累，他没有站起来第三次去按门铃，此外还有花园里令人舒心的寂静，夏夜天空的美丽，以及附近某个地方不时传来的一只猫头鹰的叫声，似乎更加强调了周围的一片静谧。渐渐地，他已经感到有点昏昏欲睡了。突然，他猛地警醒过来。他听见一种奇怪的动静——一种忙乱的、闹哄哄的声音，使他模模糊糊地想起球场上的争夺。他站起身。现在这声音已经毫无疑问了。有几个穿靴子的人在打斗、摔跤，或进行某种比赛。同时他们还在叫喊。他听不清喊的是什么，只听见几个狂怒的、气喘吁吁的男人发出单音节的吼叫。兰塞姆不是一个喜欢猎奇的人，但他已经决定自己应该调查一下事情的原委。就在这时，传来一声高亢得多的喊叫，这次他听清了，“放开我。放开我”，一秒钟后，“我不进去。让我回家。”
兰塞姆扔掉行李，跳下门廊的台阶，拖着僵硬酸痛的双腿，尽快地往房子后面奔去。那条布满车辙和水洼的小路通向一个院子般的地方，但院子周围的附属建筑多得有点不正常。他似乎瞥见一个高高的烟囱，一道透出火光的矮门，还有一个圆乎乎的庞然大物，在星空的衬托下黑压压的，他认为是一座小型气象台的圆顶。接着，所有这些都从他脑海中消失了，因为三个扭打成一团的男人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他差点儿跟他们撞了个正着。兰塞姆只看了一眼，就确信中间的那个正是老妇人的儿子哈利，他正在拼命挣扎，而另外两人揪住他不放。兰塞姆很想理直气壮地大声质问，“你们干吗欺负这个男孩？”可是话一出口，却变成了——“喂！我说！……”——而且底气明显不足。
扭成一团的三个人立刻分开了，男孩哭哭啼啼。“我想问一句，”另外两人中又高又壮的那个说，“你是什么人，跑到这里来做什么？”他声音里带有的那些特征，正是兰塞姆很遗憾地欠缺的。
“我是出来旅行的，”兰塞姆说，“我答应了一位可怜的女人——”
“妈的，什么可怜的女人，”对方说，“你是怎么进来的？”
“钻篱笆，”兰塞姆说，他觉得有些恼火，这倒使他的底气足了一点，“我不知道你们在对这个男孩做什么，但是——”
“我们应该在这地方养一条狗。”那个壮汉不理睬兰塞姆，对他的同伴说。
“如果不是你坚持要拿鞑靼人来做实验的话，我们倒是应该养狗。”一直没有说话的那个男人说。他和另外那个差不多高，但身形较瘦，而且看上去比那一个年轻。兰塞姆觉得他的声音听着有点耳熟。
兰塞姆重新开口说道，“是这样的，我不知道你们在对这个男孩做什么，但是你们早就应该打发他回家了。我丝毫不想干涉你们的私事，但是——”
“你是谁？”壮汉吼道。
“如果你问我的名字，我叫兰塞姆。我——”
“啊呀，”较瘦的那个人说，“该不是原来在维登肖的那个兰塞姆吧？”
“我在维登肖上过学。”兰塞姆说。
“你一说话，我就觉得好像认识你，”较瘦的那个人说，“我是狄凡。你不记得我了吗？”
“当然记得。我应该记得！”兰塞姆说。两人握手，带着这类见面时惯有的做作的热情。实际上，在兰塞姆的记忆里，他上学的时候一直对狄凡没有好感。
“真感人，是不是？”狄凡说，“在斯德克和纳德比的荒郊野外竟然邂逅故友。这种时候，我们难免喉头哽咽，想起星期天傍晚的教堂。或许，你还不认识韦斯顿吧？”狄凡指着他那位身材粗壮、声音宏亮的同伴。“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韦斯顿，”他又补充道，“你知道的。伟大的物理学家。早饭用爱因斯坦抹面包，喝一杯薛定谔[1]的血浆。韦斯顿，请允许我介绍我的老校友兰塞姆。埃尔温·兰塞姆博士。大名鼎鼎的兰塞姆，你知道的。伟大的语文学家。早饭用耶斯佩森[2]抹面包，喝一杯——”
“我不懂这些玩意儿。”韦斯顿说，他仍然揪住倒霉的哈利的衣领不放。“如果你指望我说我很高兴看到这位擅自闯进我花园的人，你注定要失望了。我才不关心他以前上过哪所学校，现在又把应该用来做研究的钱，花在哪一门不科学的荒唐学问上。我只想知道他跑到这里来做什么，然后我就再也不想看见他了。”
“别犯傻了，韦斯顿，”狄凡用比较严肃的声音说，“他的意外闯入正合时宜。兰塞姆，你千万别在意韦斯顿的坏脾气。他粗鲁的外表下面藏着一副仁慈的心肠呢。你肯定愿意进来吃点什么喝点什么，是不是？”
“太感谢了，”兰塞姆说，“可是这个孩子——”
狄凡把兰塞姆拉到一边。“是个半傻子，”他压低声音说，“干起活来像头牛，但动不动就犯病。我们只是想把他弄到洗衣房去，让他在那里安静地待上一小时，恢复正常。他目前这种状态，可不能让他回家。我们都是出于好意。如果你愿意，可以马上领他回家——然后你再回来，在这里留宿。”
兰塞姆觉得非常困惑。眼前的这一幕透着蹊跷可疑，令人不快，使他相信他无意中发现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另一方面，他这个年龄和阶层有一种非理性的、却又根深蒂固的偏见，认为这种事情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绝不会发生在普通人的生活中，更不会跟教授和老校友扯上关系。就算他们在虐待那个男孩，兰塞姆也不可能硬把孩子从他们手里夺过来。
这些想法在他脑海里一一闪过时，狄凡一直压低声音跟韦斯顿说话，但声音低得恰到好处，正适合当着客人的面商量如何安排接待。最后，韦斯顿粗声粗气地表示同意。兰塞姆的疑惑之外又加上了社交方面的尴尬，他转身想说点什么。但韦斯顿已经在跟男孩说话了。
“今晚上你惹的麻烦已经够多的了，哈利，”他说，“在一个管理严谨的国家里，我知道怎么处置你。管住你的舌头，别再哭哭啼啼。如果你不想去洗衣房，就不用去了——”
“不是洗衣房，”那傻孩子抽抽嗒嗒地说，“你知道不是。我再也不想进那东西里去了。”
“他指的是实验室，”狄凡插进来说，“有一次他闯了进去，被不小心关在里面几个小时。不知怎地，那把他给吓坏了。你知道的，瞧，可怜的印第安人[3]。”他转向小男孩，“听着，哈利，”他说，“这位仁慈的先生休息一会儿之后就带你回家。如果你进来，在厅里安安静静地坐下，我会给你一点你喜欢的东西。”他模仿酒瓶塞被拔出来的声音——兰塞姆记得狄凡当年在学校就表演过这个把戏——哈利立刻发出心领神会的婴儿般的傻笑。
“把他带进来。”韦斯顿说，转身走开，进了房子。兰塞姆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跟过去，狄凡让他放心，说韦斯顿肯定会很高兴见到他的。这是一句显而易见的谎话，但是，兰塞姆对休息和饮料的渴望很快就战胜了他在社交方面的顾虑。他跟着狄凡和哈利走进房子，片刻之后，他发现自己坐在一张扶手椅上，等着狄凡去拿饮料点心回来。
【注释】
[1] 薛定谔（Erwin%Schrodinger，1887——1961），奥地利物理学家，因建立量子力学的波动方程获1993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译注
[2] 耶斯佩森（Jens%Jespersen，1860——1943），丹麦语言学家，致力于英语语法研究。——译注
[3] “瞧，可怜的印第安人”是英国诗人蒲柏（Alexander%Pope，1688——1744）的一首名诗。——译注

2
他被引入的那个房间，看上去既奢华又破败，不伦不类。窗户上装着百叶窗，没挂窗帘，地板上没铺地毯，散落着包装箱、刨花片、报纸和书籍，墙上留着以前挂图画和放家具的印记。但另一方面，仅有的两张扶手椅绝对价值不菲，在桌上乱糟糟的杂物中，既有雪茄、牡蛎壳和空的香槟酒瓶，也有罐装浓缩牛奶和打开的沙丁鱼罐头，还有廉价的陶器、残缺不全的面包、香烟头和留着残茶的茶杯。
两位东道主似乎走了很长时间，兰塞姆沉浸在对狄凡的回忆中。他对狄凡的那种反感，就像我们对一个自己小时候短暂地崇拜过，但很快就不再崇拜的人的感觉。狄凡比别人早半个学期精通了那种幽默，对学长们的多愁善感和理想主义的行为作派大加摹仿和嘲弄。几个星期里，他口里的“老地方”、“玩一局”、“白人的责任[1]”、“正直行为”把大家都迷得神魂颠倒，包括兰塞姆。但是兰塞姆在离开维登肖之前，已经开始发现狄凡是个乏味的家伙，到了剑桥就尽量躲避他，常常纳闷这样一个华而不实、肤浅平庸的人，缘何竟能如此成功。蹊跷的事情接踵而来，狄凡被选入莱斯特董事会，更加蹊跷的是，他的财富暴增。他早就抛弃剑桥去了伦敦，想必成了“伦敦城里”的一个人物。偶尔会听到他的消息，提供消息的人通常要么会说，“狄凡是个绝顶聪明的家伙，有他自己的一套”；要么就会郁闷地评论道，“我始终搞不明白，那个人怎么会爬到今天的位置”。兰塞姆从刚才院子里简短的对话来判断，他的老校友几乎没有什么改变。
门开了，打断了他的思路。狄凡一个人走了进来，手里端着托盘，托盘里有一瓶威士忌，还有玻璃杯和苏打水。
“韦斯顿在找吃的东西。”他把托盘放在兰塞姆椅子边的地板上，自己动手开酒瓶。兰塞姆已经渴得要命了，却发现这位东道主属于那种令人恼火的人，他们一开口说话就会停止手头的动作。狄凡用螺丝锥的尖头去撬包在瓶塞上的那层银纸，然后停住手问道：
“你是怎么跑到这个穷乡僻壤来的？”
“我在徒步旅行，”兰塞姆说，“昨晚睡在斯托克林地，本来希望今天能在纳德比过夜的。他们不肯给我安排床铺，所以我就想去斯德克。”
“上帝啊！”狄凡惊叹，螺丝锥仍然闲置不用。“你这么做是为了钱呢，还是因为你是个受虐狂？”
“当然是为了快乐。”兰塞姆说，目不转睛地盯着仍然没有打开的酒瓶。
“这份乐趣能够解释给外行人听听吗？”狄凡问，总算想起来扯掉了一小片银纸。
“我说不好。首先，我喜欢随意地漫步——”
“上帝啊！你肯定会很喜欢军队。一路行军到某个地方，对不对？”
“不，不。跟军队正好相反。军队里最关键的是，你没有片刻的独处时间，而且你永远不能选择自己要去哪里，甚至不能选择走在道路的哪一部分。而徒步旅行的时候，你是绝对独立的。你愿意停就停，愿意走就走。从头到尾，只有你自己，不用考虑任何人，也不用跟任何人商量。”
“直到某天晚上，你发现旅馆里有一封电报等着你，上面写着‘速归’。”狄凡说，终于把银纸剥掉了。
“除非你傻到留下一大堆地址，并且真的去了那些地方！对我来说，可能发生的最糟糕的事情，就是电台里广播说，‘估计正在英格兰中部地区某处漫游的埃尔温·兰塞姆博士请注意——”
“我开始有点明白了，”狄凡说，停住了正在拔瓶塞的手，“如果你是做生意的，这样就行不通。你可真是个幸运鬼！可是，你真的就能这样突然消失？没有妻子，没有孩子，没有年迈而慈祥的父母，以及诸如此类的一切？”
“只有一个已婚的妹妹在印度。还有，你要知道，我是一名大学导师。而你应该记得，在假期当中，大学导师几乎相当于一个不存在的生物。学校不知道也不关心他在哪里，别人就更不当回事了。”
随着一记欢欣鼓舞的声音，塞子终于从瓶口拔出来了。
“要多少请关照一声。”兰塞姆把杯子递上前时，狄凡说道，“但我觉得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情况。你真的是说没有一个人知道你在哪里，什么时候回去，没有一个人能够找到你吗？”
兰塞姆点点头，狄凡已经把苏打水瓶拿在手里，突然骂了一声。“倒霉，这是空的，”他说，“你不介意加水吧？我得到炊具室去弄点水来。你愿意要多少水？”
“把杯子加满，劳驾。”兰塞姆说。
几分钟后，狄凡回来了，把这杯耽搁已久的饮料递给兰塞姆。兰塞姆满足地叹了口气，放下喝了一半的杯子，说狄凡选择的居所至少跟他选择的度假方式一样古怪。
“差不多吧，”狄凡说，“但是如果你了解韦斯顿，就会发现与其跟他争论，还不如跟着他走省事。这就是所谓‘强硬的同事’。”
“同事？”兰塞姆好奇地问。
“在某种意义上吧，”狄凡看了一眼房门，把椅子往兰塞姆跟前拖了拖，用一种更加推心置腹的语气继续说道，“不过，他可是有真本事的。这话只在你我之间说说，我给他手头的几项实验投了点钱。都是挺正当的玩意儿——进步、博爱，等等，但是也有产业的一面。”
就在狄凡说话的时候，兰塞姆的感觉出现了异样。起初，他只是觉得狄凡的话听上去莫名其妙。狄凡似乎是说他在工业生产方面没有问题，但是在伦敦一直找不到一项适合他的实验。接着，兰塞姆发现狄凡不仅语焉不详，而且他的话也听不清了，这不奇怪，因为他现在离得那么远——大概有一英里，可是看上去又那么清晰，就好像透过望远镜的另一端看到的东西。狄凡就隔着这么遥远而清晰的距离，坐在他那张小小的椅子里，凝视着兰塞姆，脸上带着一种新的神情。他的目光变得令人惶惑。兰塞姆想在椅子里挪动一下，却发现已经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他觉得非常舒服，但似乎他的胳膊和双腿都被绑在了椅子上，脑袋被一把老虎钳夹住——一把包着漂亮的垫布、却无法撼动的老虎钳。他并不感到害怕，但知道应该感到害怕，并且很快就会感到害怕。然后，很慢很慢地，屋子从他的视线中逐渐隐去。
兰塞姆一直不能肯定，下面的事情跟本书里记载的事件是有关联的呢，抑或只是一个靠不住的梦境。他模模糊糊地记得，他和韦斯顿、狄凡都站在一座四面围墙的小花园里。花园里很明亮，阳光灿烂，但是越过围墙顶部，只能看到一片黑暗。他们试图翻过围墙，韦斯顿叫他们托他一把。兰塞姆不停地劝他不要翻过围墙，因为外面太黑了，但是韦斯顿执意不听，于是他们三个人都开始翻墙。兰塞姆落在最后。他骑跨在围墙顶上，用大衣垫在身下，因为墙顶有碎玻璃碴。另外两个人已经落在了墙外的黑暗中，可是没等他跳下去，墙上的一扇门——之前谁也没有注意到的一扇门——突然从外面打开，一些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奇怪的人走进花园，把韦斯顿和狄凡又拖了回来。怪人把他们扔在花园里，自己返身回到外面的黑暗中，并且锁上了门。兰塞姆发现他没有办法从墙上下来。他只好坐在那里，并不害怕，但感觉很不舒服，因为他的右腿放在外面，一片漆黑，而左腿放在里面，一片光明。“如果我的腿再黑一些，就要消失了。”他说。然后，他低头望望暗处，问道，“你们是谁？”那些怪人肯定还在那儿，只听他们一条声儿地回答，“呼——呼——呼？”就像猫头鹰一样。
他慢慢地发现，他的腿并不是黑，只是发冷发僵，因为他一直把另一条腿压在它上面，而且他坐在一间亮灯的房间里的一张扶手椅上。有人在他旁边说话，他发现这场对话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他头脑清楚了。他意识到自己被人下药或催眠，甚至两者兼而有之，他感到身体的知觉正在恢复，但仍然十分虚弱。他一动不动，全神贯注地听着。
“我对此已经有点厌倦了，韦斯顿，”狄凡在说话，“特别是拿来冒险的是我的钱。我告诉你，他不会比那个男孩差，在某些方面还会更好。只是，他很快就会醒过来，我们必须立刻把他弄上去。我们早在一个小时前就该这么做了。”
“那个男孩挺理想的，”韦斯顿生气地说，“不能为人类服务，只会传播愚昧。像他这种男孩，文明社会应该主动把他交给国家实验室去用做实验。”
“那当然。可是在英格兰，他这种男孩是伦敦警方理所当然会感兴趣的对象。而另一方面，这个好管闲事的家伙，好几个月都不会有人惦记，即使到了那时候，也不会有人知道他失踪的时候人在哪里。他独来独往。没留地址。没有亲人。最后一点，他是自愿干预这件事的。”
“唉，坦白地说，我不喜欢这样。他毕竟是个人。那男孩实际上是个——是个标本。不过，他只是一个人，或许还是一个十足的废物。我们自己的生命也在冒险呢。为了伟大的事业——”
“看在老天的分上，别再来那套老生常谈了。我们没时间了。”
“我敢说，”韦斯顿回答，“如果他知道原委，自己也会同意的。”
“你搬脚，我搬头。”狄凡说。
“如果你真的认为他快要醒过来了，”韦斯顿说，“最好再给他服一剂药。我们要等太阳出来才能开始。让他在那里面挣扎三个多小时可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他最好在我们进行实验的时候再醒过来。”
“言之有理。你看着他，我跑到楼上去拿药。”
狄凡离开了房间。兰塞姆眼睛半睁半闭地看到韦斯顿站在他身旁。他没有办法预知，如果自己突然发力，身体是否会有反应，反应有多敏捷，但他一眼就看出必须抓住这次机会。几乎没等狄凡关上房门，他就奋力窜起，扑向韦斯顿的双脚。科学家往前一栽，倒在椅子上，兰塞姆使出全身的力气把他甩掉，站起身，冲出房门，跑进大厅。他身体很虚弱，刚进大厅就摔倒了，可是恐惧紧追着他，几秒钟内，他就找到了大厅的门，焦急万分地对付那些插销。大厅很黑，他的手指在颤抖，这些都对他不利。没等他拔开一个插销，身后没铺地毯的地板上就响起了穿靴子的脚步声。有人抓住了他的肩膀和膝盖。他踢蹬着，扭动着，浑身是汗，扯足了嗓子大吼大叫，隐约希望能有人来救他，他没想到自己竟然有这么大的蛮力，拖延着挣扎的时间。谢天谢地，门终于开了，夜晚清凉的空气扑面而来，他看见了令人欣慰的星星，甚至看见他自己的行李放在门廊上。接着，他脑袋上挨了重重一击。他失去了意识，他知道的最后一件事，是一双有力的手把他拖回到黑暗的过道，以及房门关上的声音。
【注释】
[1] 语出英国作家吉卜林（Joseph%Kipling，1865——1936）的诗作《从海到海》，意思是“白人肩负着将其文明带给落后民族的责任”。——译注

3
兰塞姆苏醒过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躺在一间黑屋子的床上。他头痛欲裂，而且全身乏力，因此，他起初没有试图起身或打量周围的环境。他抬手按住额头，发现自己在大量出汗，他这才注意到房间（如果真是一个房间的话）很热。他挥手去撩床单，碰到了床右边的一面墙：墙不是一般的热，而是热得发烫。他用左手在空空如也的床左边挥动几下，注意到空气还比较凉爽——显然热量是从墙内散发出来的。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发现左眼上受了伤。这使他想起了跟韦斯顿和狄凡的搏斗，他立刻得出结论：他们肯定把他关在了锅炉房后面的一座附属建筑里。这时，他抬眼一望，看见了房间里昏暗的光源，刚才他没有意识到，他正是依靠这点亮光才看见了自己双手的动作。在他的头顶上方，有一个类似天窗的东西——露出一方布满星星的夜空。兰塞姆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霜寒凛冽的夜晚。星星们带着某种无法忍受的痛苦或喜悦，不计其数地、杂乱地聚在一起，像梦境一般清澈明亮，在纯黑色的夜空放射光芒。星星抓住了他的全部注意力，使他感到不安，感到兴奋，他忍不住坐了起来。与此同时，星星又加剧了他的头痛，使他想起有人给他下了毒药。他说服自己相信，他们给他的那种药物对瞳仁造成了某种伤害，所以天空才看上去那么完满和灿烂。随即，天窗一角突然出现一道银光，就像一轮惨白而微弱的朝日，又吸引他抬起了目光。几分钟后，一轮饱满的圆月渐渐挤入他的视野。兰塞姆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月亮——这么白，这么大，这么耀眼。“就像外面草地上的一个大足球，”他想，紧接着他又想，“不——比那还要大。”到这时候，他已经完全可以肯定自己的眼睛出了严重的故障：月亮不可能像他眼前看的东西这么大。
此时，巨型月亮——如果这是月亮的话——已经照亮了他周围的环境，就像白天一样清晰。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房间。地面很小，床和床头柜就占据了整个宽度，天花板看上去差不多有地面的两倍宽，墙壁往外倾斜，所以，兰塞姆感觉自己躺在一辆又深又窄的独轮车底部。这使他更加坚信他的视力受到了暂时或永久的破坏。不过在其他方面，他恢复得很快，甚至开始感到心脏出奇地轻快，还有一种令他感到快慰的亢奋。房间里仍然热得难受，他脱掉外衣，只剩衬衫和裤子，然后起床打探情况。起床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更使他对毒药的副作用担忧不已。他知道自己并没有刻意发力，却从床上一跃而起，力道巨大，脑袋重重地撞在天窗上，又弹回来，在地板上跌作一团。他现在到了另一面墙边——根据他先前的侦查，这面墙应该像独轮车的车壁一样倾斜向上。然而不是这样。他摸了摸，又看了看，没错，墙跟地面呈直角。他重新站起身，这次就比较小心了。他感到身体异常轻松，他必须努力让双脚留在地面上。他第一次闪过这样的念头，怀疑自己已经死了，变成了幽灵。他浑身颤抖，可是他的许多思维习惯不允许他考虑这种可能性。于是他仔细观察他的囚室。结果毫无疑问：所有的墙壁看上去都向外倾斜，使得天花板的面积比地板宽敞，可是当你站在每一面墙边时，却发现墙面是完全垂直的——不仅看上去如此，当你蹲下身，用手指检查地面和墙之间的夹角时，也是这样。这种检查还揭示了另外两个奇怪的事实。房间的墙壁和地面都是金属的，而且处于持续而微弱的震颤中——一种无声的震颤，十分奇异，好像不是机械，而是具有生命一般。如果说震颤是无声的，那么周围的声音可真不少——一系列断断续续的音乐短板和打击乐器，似乎是从天花板上传来的。就好像他所置身的这个金属房间正受到许多小飞弹的袭击，叮叮当当不绝于耳。兰塞姆此时已经非常害怕——不是男人在战争中感受到的那种常见的恐惧，而是一种亢奋跳动、令人头晕的恐惧，跟普通的兴奋很难区别。他似乎悬在情绪的分水岭上，随时都会坠入极度的恐惧，或变为极度的狂喜。他现在知道他不是在潜水艇里，金属的这种极微弱颤动也不像是任何带轮子的车辆。于是他猜想是轮船，或某种飞船……可是，他的所有感觉都很异样，是这些推断所无法解释的。迷惑中，他又在床上坐下，望着那一轮奇异的月亮。
飞船，某种飞行机器……然而，为什么月亮看上去这样大呢？比他最初想的还要大。月亮不可能有这么大。他这才意识到他其实一开始就知道这点，但在恐惧中故意不去理会。与此同时，一个想法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使他顿时屏住了呼吸——那天夜里不可能有满月。他清楚地记得，他是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离开纳德比的。就算有一道细芽儿般的新月逃过了他的注意，也不可能几小时之内就变得这么大。它不可能变成这样——变成这个巨大的圆盘，比他一开始拿来比较的足球要大得多，甚至比孩子玩的滚木环还要大，几乎占满了半个天空。还有，“月亮老人”[1]呢？那张俯瞰人类祖祖辈辈的熟悉的面孔呢？这玩意儿根本不是月亮。他觉得头皮发麻。
这时，他听见开门的声音，转头望去。他身后出现一片长方形的耀眼亮光，随着房门关上，亮光消失，进来一个魁梧粗壮的裸体男人，兰塞姆认出是韦斯顿。兰塞姆没有指责他，也没有要求解释，甚至连想也没有想，因为那个怪物般的圆盘挂在头顶，使他顾不上这些。他的神经一直绷得紧紧的，抵挡那深不可测的绝望，此刻看到一个同类，他终于有了一个伴儿，于是他顿时感到欣慰。他说话时，发现自己在哽咽。
“韦斯顿！韦斯顿！”他喘着气说，“这是什么？这不是月亮，月亮没有这么大。不可能是，对不对？”
“对，”韦斯顿回答，“这是地球。”
【注释】
[1] 民间传说和童谣里的月宫人。——译注

4
兰塞姆双腿一软，过了好几分钟之后才发现自己肯定是瘫倒在了床上。他的意识一片空白，内心只有恐惧。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恐惧的是什么：就是恐惧本身，一种不可名状、深不可测的惊惧和疑虑，占据了他的整个思想。他并没有失去意识，尽管他巴不得能够这样。他对于任何变化都求之不得——死亡、睡眠，或者，最理想的，突然苏醒，发现这一切只是一场梦。然而什么变化也没有。相反，他恢复了社会人那种终身不变的自控能力，那些半是虚伪的美德，或半是美德的虚伪，他很快就发现自己用一种不带一丝颤抖、不让他丢脸的声音，回答韦斯顿。
“你说的是真的？”他问。
“当然。”
“那我们在什么地方？”
“在地球之外八万五千英里的地方。”
“你是说我们在——外太空。”兰塞姆吃力地吐出这个词，就像一个胆战心惊的孩子谈到鬼魂，或一个胆战心惊的男人谈到癌症一样。
韦斯顿点点头。
“为什么？”兰塞姆说。“你们凭什么绑架我？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韦斯顿一开始似乎不想回答，随后，似乎仔细考虑了一下，在兰塞姆的床上坐下来，说了下面这番话：
“我想，干脆一下子把这些问题都给你解答了，省得你在接下来的这个月里一刻不停地拿它们来缠着我们。至于我们是怎么做到的——我猜你指的是这艘太空飞船是怎么运作的——这个问题你问了也是白搭。你肯定不会弄懂，除非你是现在活着的四五位真正的物理学家之一。而如果你有可能弄懂，那我肯定不会告诉你。如果你愿意重复那些毫无意义的话——实际上这就是那些不懂科学的人请教问题时想得到的——你可以说，我们是利用了太阳射线的那些鲜为人知的性能。至于我们为什么会在这里，是因为我们要去马拉坎德拉……”
“你是说一颗叫马拉坎德拉的星球吗？”
“你恐怕很难设想我们是要离开太阳系。马拉坎德拉没有那么远：大约二十八天就能到了。”
“根本没有一颗行星叫马拉坎德拉。”兰塞姆质疑道。
“我说的是它真正的名字，而不是地球上的天文学家们发明的名字。”韦斯顿说。
“但这显然是无稽之谈，”兰塞姆说，“你怎么会发现它的所谓的真正名字呢？”
“从星球的居民那里。”
兰塞姆过了一会儿才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你的意思是，你曾经到过这个星球，到过这颗行星？”
“不错。”
“你别指望我相信这样的事，”兰塞姆说，“扯淡，这可不是随便说着玩儿的。为什么从来没人听说过？为什么所有的报纸上都没登过？”
“因为我们不是十足的傻瓜。”韦斯顿口气生硬地说。
沉默了一阵后，兰塞姆又说话了。“那么，在我们的术语里，这是哪颗行星呢？”他问。
“我再说最后一遍，”韦斯顿说，“我是不会告诉你的。等我们到了那儿，如果你知道怎么弄个水落石出，欢迎你这么做。我认为我们用不着太担心你的科学成就。现在，你没有理由知道。”
“你说这个星球上有生物居住？”兰塞姆说。
韦斯顿用奇怪的眼光看了他一下，点了点头。兰塞姆内心产生的不安，迅速变成了一种愤怒，刚才在这么多彼此冲突的复杂情绪中，他几乎把愤怒抛到了九霄云外。
“所有这些事儿跟我有什么关系？”他勃然大怒，“你们袭击我，给我下了药，现在又把我当个犯人一样，关在这可恶的东西里。我怎么得罪你们了？你给我把话说清楚！”
“我的回答是，请问你凭什么像小偷一样溜进我的后院？如果你当初不是那么爱管闲事的话，现在就不会在这里。我承认，我们侵犯了你的权益。我只能这样替自己辩护，小的权益必须让位给大的事业。据我们所知，我们做的事情，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恐怕也是宇宙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我们已经学会越过我们人类赖以开始的细屑琐事；无限的概念被放到了人类的手中，而无限或许就意味着永恒。你的思想不能这么狭隘，只想着个人的权益和生命，即使是一百万个人，跟这个相比，也显得无足轻重了。”
“我碰巧不能苟同，”兰塞姆说，“我对这类事情一向不能苟同，包括活体解剖。可是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们想把我怎么样？在这个——在马拉坎德拉上，我究竟能给你们带来什么好处？”
“这我可不知道，”韦斯顿说，“这不是我们的主意。我们只是在执行命令。”
“谁的命令？”
又是停顿。“好了，”韦斯顿最后说道，“继续这种盘问实在毫无意义。你不断追问一些我无法回答的问题。有的是我不知道答案，有的是你根本不会弄懂答案。如果你在旅途中能够听天由命，不再给你自己和我们找麻烦，一切就会愉快得多。如果你的人生观不是这样狭隘得难以忍受，这样过于利己，事情就容易了。我本来以为，对于我们要求你担当的角色，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会兴奋不已，哪怕一只毛毛虫，如果它能理解的话，也会踊跃地自我献身。当然啦，我指的是牺牲时间和自由，还有一点点冒险。请别误解了我的意思。”
“好吧，”兰塞姆说，“牌都抓在你们手里，我只能随遇而安了。我认为你的人生观近乎疯狂。据我推测，你那些关于无限和永恒的胡话，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此时此地有资格做任何事——绝对是任何事——仅仅是因为或许有某种生物，或人类的另一支后裔，在宇宙的某个地方多爬行了几个世纪。”
“不错——任何事情，”科学家坚决地说，“而且，所有受过教育的人——我不把文学、历史之类的垃圾算做教育——完全跟我站在一边。我很高兴你提出了这个问题，我建议你记住我的回答。现在，如果你愿意跟我到另一个房间去，我们可以共享早餐。你起床的时候千万当心：在这里你的体重跟你在地球上的体重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兰塞姆起身，对方打开了房门。房间里立刻充盈着耀眼的金光，使他身后浅白色的地球反照一下子黯然逊色。
“过会儿我给你一副墨镜。”韦斯顿说着，领他走进放射金光的那个房间。在兰塞姆看来，韦斯顿走向门口的时候像在上山，过了门口便突然下坡，消失不见了。他跟了过去——始终小心翼翼——他有一种奇怪的印象，好像是在一道悬崖的边缘行走：对面那个新的房间似乎建在悬崖侧面，所以对面的墙壁跟他正要离开的那个房间的地面看上去几乎在一个平面上。然而，当他大着胆子迈步向前时，却发现地面仍然是齐平的，他刚走进第二个房间，那些墙壁突然就正了过来，圆形天花板好端端的悬在头顶。他回头望去，发现原来那间卧室变得倾斜了——天花板变成了墙，而一面墙变成了天花板。
“你很快就会习惯的，”韦斯顿循着他的视线，说道，“飞船大致是个球形，现在我们离开了地球的引力场，‘下’的意思——以及感觉——就是这个小小金属圆球中心的方向。当然啦，我们预见到了这一点，所以飞船就依此而建。飞船的核心是个中空的圆球——我们把物资储存在里面——圆球表面就是我们赖以行走的地面。一个个房间建在圆球周围，房间的墙壁支撑着外球，在我们看来，这个外球就是房顶。飞船中心永远是‘下’，你脚下那块地面永远感觉是平坦或平面的，你背靠的那面墙壁永远感觉是垂直的。另一方面，因为球体实在太小，你总是能看到它的边缘之外——就像一只跳蚤面对地平线——于是你看到了位于不同平面的另一个房间的地面和墙壁。当然啦，其实在地球上也是一样，只是我们太渺小了，看不到这一点。”
做完这番解释，他开始以他严谨刻板、缺乏热情的方式，安排和照料这位客人或曰犯人。兰塞姆听从他的建议，脱掉了所有的衣服，围上一条小小的、其重无比的金属腰带，最大可能地减轻无法控制的身体失重感。他还戴上了墨镜，很快，他就发现自己坐在了韦斯顿对面，面前的小桌上摆着早餐，有罐头肉、饼干、黄油和咖啡。他又饥又渴，立刻朝食物发起进攻。
但是，所有这些行为他都是机械地完成的。脱衣服、吃喝，几乎都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他对于飞船上第一顿早餐的记忆，就是极度的光与热。两者的强度如果放在地球上，肯定令人难以忍受，但它们同时又都具有一种新的特质。光，跟他见过的同样强度的光相比，颜色要浅一些，不是纯白色，而是能够想象到的最浅最浅的金色，像泛光灯一样投下轮廓鲜明的影子。热，完全没有湿度，感觉像一位巨大的按摩师一样，抚摸和揉捏着皮肤，产生的效果不是昏昏欲睡，而是格外轻盈敏捷。他的头痛消失了：感觉清醒、勇敢和心胸开阔，这是他在地球上很少有的感受。他鼓起勇气，慢慢抬起眼睛，注视天窗。钢制的遮光板挡住了玻璃，只留下一道裂缝，裂缝上也罩着某种厚重的深色材料，但仍然耀眼得无法逼视。
“我一直以为外太空是黑暗、寒冷的。”他淡淡地评论道。
“不记得太阳了？”韦斯顿轻蔑地说。
兰塞姆继续吃了一会儿，然后又说，“如果一大早就是这样——”他看到韦斯顿脸上警告的表情，停住了话头。恐惧袭上他的心头：这里没有早晨，没有傍晚，没有黑夜——什么也没有，只有永远不变的中午，无数个世纪以来充斥着无数立方英里的浩渺空间。他又扫了一眼韦斯顿，后者举起了一只手。
“别说话，”他说，“必要的话我们都谈过了。飞船带的氧气有限，不能做无谓的消耗，甚至包括谈话。”
过了一会儿，他站起身，没有邀请兰塞姆跟他一起走，就从许多扇门中的一扇走了出去，而兰塞姆刚才并没有看见那扇门开着。

5
在宇宙飞船里度过的那段日子，对兰塞姆来说应该是既恐惧又焦虑。他跟人类的所有成员都隔着天文距离，只除了两个他有足够的理由厌恶的家伙。他正在驶往一个未知的目的地，而去往那里的意图，那些家伙却鬼鬼祟祟地不肯透露。狄凡和韦斯顿轮流在一个房间里值班，他们从来不让兰塞姆进去，他猜想那里一定是飞船的控制室。韦斯顿不值班的时候，几乎总是沉默不语。狄凡就要饶舌一些，经常跟兰塞姆一起谈天说地，放声大笑，惹得韦斯顿拍打着控制室的墙，提醒他们不要浪费氧气。可是，话说到某个程度，狄凡就变得讳莫如深。他很愿意嘲笑韦斯顿一本正经的科学理想主义。他说，他才不关心人类的未来，以及两个星球的联系呢。
“马拉坎德拉的意义可不止这个。”他经常眨眨眼睛补充一句。可是当兰塞姆问他还有什么意义时，他又大肆冷嘲热讽，拿白人的责任感和文明的益处大开玩笑。
“那上面住着生命，对吗？”兰塞姆追问。
“啊——在这些事情上，总是有个土著人的问题。”狄凡总是这么回答。他谈话的大部分内容都是说他返回地球要做的事情：航海的游艇、最昂贵的女人、里维埃拉[1]的大别墅，这些都在他的计划中占据很大比例。“我可不是为闹着玩儿才冒这些风险的。”
兰塞姆每次直接问到自己担当的角色，对方总是沉默不语。只有一次，兰塞姆认为狄凡的头脑已经不太清醒了，他回答了兰塞姆的这个问题，承认他们实际上是“让他当替罪羊”。
“但是我相信，”他又补充道，“你不会辜负校友之间的情谊的。”
所有这些，就像我说的，都足以令人不安。然而古怪的是，兰塞姆并没有因此感到焦虑。他舒适自在，感觉良好，在这种状态下，无论是谁都很难去思索未来会怎么样。飞船的一边是无穷无尽的黑夜，另一边是无穷无尽的白天：两者都美妙绝伦。他随心所欲地从一边挪到另一边，满怀欣喜。他只需转动一下门把手就能制造黑夜，在这里，他静静地躺着，凝视天窗，一躺就是几个小时。圆圆的地球现在已经看不见了，点点繁星，如同未经修剪的草坪上茂密的雏菊，恒久地垄断着天空，没有云彩，没有月亮，没有日出，来抗议它们的统治。有辉煌得令人难以置信的行星，还有做梦也未曾见过的星座。有美轮美奂的蓝宝石、红宝石、绿宝石，以及无数闪闪烁烁的燃烧的金子。在画面的左端，悬挂着一颗彗星，那么渺小，那么遥远。而这一切之间和一切之后，是无边无垠、神秘莫测的黑暗，比在地球上看到的要强烈得多，明显得多。光在颤抖，就在他注视的当儿，它们似乎变得更明亮了。他赤身裸体平躺在床上，夜复一夜，发现自己越来越难以质疑古老的占星术：他几乎能感觉得到，而且完全能够想象得到，“美妙的星力[2]”正在涌向，甚至刺入他缴械投降的身体。四下里一片静谧，只有那不规律的叮叮声。他现在知道了，这声音是陨石发出来的，那些小小的飘浮的物体，不断击打着他们这架空洞的铁皮鼓。他猜想，他们随时都会遇到一个大家伙，足以把飞船以及所有的一切都变成陨石。但是他没法让自己恐惧。他现在知道了，他最初感到紧张时，韦斯顿说他头脑狭隘是完全正确的。这次历险的级别太高，情势太庄重，除了极度的喜悦，不可能有其他情绪。但是白天——也就是在他们的微型星球面向太阳的那个半球上度过的时光——才是最最美妙的。经常，他睡几个小时就起身，被一种无法抵御的力量牵引着，回到光明的领域。不管他起得多早，正午总是在那里等待着他，这使他不由得惊叹不已。在那里，他完全沐浴在精致微妙的色彩，和永不减弱却又绝不伤人的亮光之中。他让自己全身舒展，半闭着眼睛，乘着这辆奇怪的战车，微微颤抖着，驶过无限深邃而静谧、远离黑夜的空间，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和心灵每天都受到抚摸和擦拭，充盈着新的活力。韦斯顿在一次满不情愿的简短回答中，承认这些感觉是有科学根据的，他说，他们接受着从未穿透过地球大气层的许多光线的照射。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兰塞姆给他日益轻快、欣悦的心境找到了另一种更精神化的原因。一种噩梦，由紧随科学之后的神学在现代人脑海里长久形成的噩梦，正在离他而去。他读过关于“太空”的书，多年来，在他思维的某个角落，隐约幻想着那个黑暗、寒冷的真空，那个一片死寂的地方，据说是两个世界的分水岭。直到现在，他才知道这对他的影响有多大——现在，他们在这九天之上的辉煌中游荡，“太空”这个名字似乎成了一种亵渎神明的诽谤。他觉得不能称之为“死寂”，这里每时每刻都有生命力注入他的身体。所有的世界，以及所有的生命都来自这片海洋，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可能呢？他曾经以为它是荒瘠的，现在他看到了，它是世界的子宫，它有无数耀眼夺目的产物，每夜用那么多的眼睛俯瞰着地球——而在这里，还要多出许多！不：太空这个名字完全不对。古老的思想家更为明智，把它简单地称为“天空”——彰显光辉的天空——
 
那些喜悦的地带
在天空广袤的田野
白天从不闭上眼睛
 
此时，他一遍遍欣喜地暗自品味弥尔顿的诗。
当然啦，他并不是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晒暖。他考察飞船（在允许的范围内），以慢动作从一个房间走向另一个房间，这是韦斯顿吩咐的，以免消耗有限的氧气。由于飞船形状特殊，它的房间多得超出了一般使用之需。但兰塞姆更愿意相信，是飞船主人——至少是狄凡，打算回程的时候在这些房间里装满某种货物。不知不觉中，兰塞姆还成了三人行中的管家和厨子。部分原因是他觉得自己应该尽可能分担些劳动——他们始终不允许他进入控制室——还有部分原因是他预感到，不管他愿不愿意，韦斯顿都会把他当仆人使唤。他宁愿自觉自愿地干活，也不愿承认自己的奴仆身份。而且，比起两位同伴的厨艺，他远远更喜欢吃自己做的饭菜。
正是因为担当了这些职责，在旅程开始的两个星期（他判断）之后，他偷听到了一段对话，起初是无意的，后来便屏息凝神，侧耳细听。当时，他把晚饭的餐具清洗干净，晒了会儿太阳，跟狄凡聊了聊天——狄凡比韦斯顿更好相处，虽然兰塞姆认为这两个人中狄凡要可憎得多——然后，他在平常的时间回到自己的卧室。他有点烦躁不安，过了一小时左右，他想起厨房里还有一两件小事没有安排好，会给早晨的工作带来不便。他立刻从床上起来，去了那里。他全身一丝不挂，双脚也赤裸着。厨房的门对着客厅兼休息室，而客厅紧闭的门后面就是控制室。
厨房的天窗在飞船的暗侧，但兰塞姆没有开灯。只要把门留一道缝，让耀眼的阳光透进来就够了。他发现明天早晨的准备工作没有做好，比他想象的还差得多，这恐怕是每个当过“管家”的人都能理解的。他熟能生巧，干活很麻利，也没发出什么声音。干完了活，他正在厨房门后的环状毛巾上擦手，突然听见控制室的门开了，接着看见厨房外面有一个男人的身影——他猜想是狄凡。狄凡没有径直走进客厅，而是站在那里说起话来——显然是对着控制室里。因此形成了这样的情况：兰塞姆能够清楚地听见狄凡的话，却听不清韦斯顿的回答。
“我认为这肯定是蠢到家了，”狄凡说，“如果你能保证我们一降落就碰到那些野人，那还马马虎虎。但如果我们不得不长途跋涉呢？你的计划能带给我们什么好处？除了拖着一个醉汉和他的行李，什么也没有！还不如让一个活人跟我们一起走路，帮我们干点活儿。”
韦斯顿似乎做了回答。
“可是他不可能发现，”狄凡又说，“除非有谁头脑发昏告诉了他。而且，即使他有所怀疑，你认为那样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星球上，会有胆量逃跑吗？没吃没喝？没有武器？你会发现，他只要一看见索恩，就会到你手里来讨吃的。”
兰塞姆又隐隐约约听见韦斯顿的声音在说话。
“我怎么知道呢？”狄凡说。“可能是某种酋长，类似一种巫医神汉。”
这次控制室里传出一记非常短促的声音：显然是在发问。狄凡立刻做了回答。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要用上他。”
韦斯顿又问了句什么。
“我想是用人类献祭吧。至少在他们看来就不是人类了。你明白我的意思。”
韦斯顿这次说了许多话，引得狄凡发出了他那独特的笑声。
“没错，没错，”他说，“我明白你做这一切是出于最崇高的动机。只要是也符合我的动机的行动，你就尽管放手干吧。”
韦斯顿又在说些什么，这次狄凡似乎打断了他。
“你不会是自己打退堂鼓了吧？”他说。接着他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听。最后他回答道：
“既然你这么喜欢那些野人，你最好留在那里跟他们通婚——如果他们有性别的话，这点我们还没有弄清。别担心。到了扫荡那个地方的时候，我们会留下一两个给你，你可以当宠物养着，或者用他们做活体解剖，或者跟他们睡觉，或者三样都来——怎么喜欢怎么来……没错，我知道。确实令人恶心。我只是开个玩笑。晚安。”
片刻之后，狄凡关上控制室的门，穿过客厅，进了自己的房间。兰塞姆听见他根据自己一成不变、令人困惑的习惯，把门闩上了。兰塞姆刚才偷听时绷紧的神经此刻放松下来。他发现自己一直屏住呼吸，于是深深吸了几口气。然后他小心翼翼地走出厨房，进入客厅。
他知道谨慎的做法是尽快返回自己的床上，但他却一动不动地站在已经熟悉的光亮中，以一种新的、强烈的感情审视着它。离开这片天际、这些令人愉快的地方之后，他们将要降落在——在哪里？索恩，用人献祭，可憎的没有性别的怪兽。索恩是什么？现在，他自己在这件事情里的角色已经很清楚了。是某人或某种东西订购了他。不是专门点名要他，而是想要一个来自地球的牺牲品——谁都行。他被选中了，因为是狄凡在挑选。他这才第一次发现——不管从哪方面看，这个发现都来得太晚，令人震惊——他发现这么多年来狄凡一直恨他，正如他一直对狄凡怀有强烈敌意一样。可是索恩是什么呢？他一看到他们，就会到韦斯顿手里去讨吃的。他像同辈的许多人一样，脑子里充斥着妖魔鬼怪的形象。他读过H.G.威尔斯[3]和其他人的作品。他想象中的宇宙里满是各种恐怖事物，连古代和中世纪的神话都无法比拟。在他看来，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任何昆虫般的、蠕虫般的或甲壳类的怪物，任何抽动的触角、呱呱扇动的翅膀、黏糊糊的长虫、弯弯曲曲的触须，任何奇形怪状的妖魔组织，或超人类的智慧，或无法满足的残忍，都是有可能的。索恩会是……会是……他不敢设想索恩会是什么。而他将要被交给他们。不知怎的，这似乎比被他们抓获更加可怕。给出去，交出去，贡献出去。他在想象中看见各种各样、互不相容的异类——鼓胀的眼球，狞笑的下巴，犄角，蛰刺，獠牙。对昆虫的厌恶，对蛇的厌恶，对各种黏糊糊、软绵绵的东西的厌恶，共同在他神经上奏响了可怕的交响乐。然而他的现实比这更糟：他将遭遇的是一个地球之外的异类——谁都没有想到过，做梦也没有想到过。于是，兰塞姆做出了一个决定。他可以面对死亡，但不能面对索恩。等他们到了那个马拉坎德拉，只要有一点可能，他就一定要逃跑。哪怕饿死，哪怕被索恩穷追不舍，也比被拱手交出去要好。如果逃跑不可能，那就只好自杀了。兰塞姆是一个虔诚的教徒。他希望自己能得到宽恕[4]。他想，他没有力量做出别的决定，就像他没有力量多长出一条胳膊。想到这里，他毫不犹豫地偷偷溜回厨房，将那把最锋利的刀缚在身上：他决定从此刀不离身。
恐惧耗尽了他全身的力气，一躺到床上，就立刻进入了无梦的、昏昏沉沉的酣睡之中。
【注释】
[1] 里维埃拉，南欧沿地中海一地区，在法国东南部和意大利西北部，是假日游憩胜地。——译注
[2] 星力，占星学用语，一种被认为来自星体的能影响人类性格和命运的力量。——译注
[3] H.G.威尔斯（1866——1946），英国作家，主要作品有科学幻想小说《时间机器》和《星际战争》、社会问题小说《基普斯》、《托诺——邦盖》及历史著作《世界史纲》等。——译注
[4] 自杀是基督教徒最不可以违反的规定。《摩西十戒》中有明确规定不可杀人，自杀也是杀人，自杀的人是罪人，罪人是不能进入天国的。——译注

6
醒来时，他精神振奋多了，甚至对昨天夜里自己的恐惧感到有点羞愧。毫无疑问，他的形势很严峻：实际上，活着返回地球的可能性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可是，死亡可以面对，对死亡的理性恐惧也可以控制。真正难以对付的，只有那非理性的、对怪物的生理恐惧。早饭之后，他躺在阳光里，勇敢地直面这一点，尽量使自己心平气和。他有一种感觉，当一个人像他这样在天空中遨游时，不应该在任何地面怪物面前丧失勇气。他甚至幻想，这把刀子不仅能杀死自己，也能扎入对方的肉体。对兰塞姆来说，这种好战的情绪是很难得的。他像许多同龄的男人一样，总是低估而不是高估自己的勇气。男孩时期的梦想，和他在大战中的实际经验之间的距离，大得令他震惊，因此，他对自己胆怯性格的看法又走向了极端。他有点担心，生怕他眼下这么刚烈的情绪或许只是一种短命的幻觉。但他必须充分利用。
永恒的白天，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流逝，睡了醒，醒了睡，他逐渐意识到一种缓慢的变化。温度在慢慢下降。他们重新穿上了衣服。后来，又加上了保暖的内衣。再后来，飞船中央的一台电热器打开了。而且显然——尽管这种现象很难觉察——亮光也不像旅程开始时那样耀眼了。这对于进行研究比较的学者来说是确定的，但是一般人很难感到光线正在变弱，也不可能认为天色在“变暗”，因为，虽然亮度发生变化，它那神秘而奇异的特质，却跟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一模一样。它不像地球上的光线变弱，伴随着湿度和空气中阴影的增加。兰塞姆发觉，你可以把它的强度分为两半，而剩下的那一半仍然和原来的整体一样——只是少点，不会变质。再把它一分为二，剩下来的仍然不变。只要它还存在，它就是它自己——即使它在从未想象过的距离之外耗尽了最后的力量。兰塞姆试图向狄凡解释他的意思。
“就像肥皂那玩意儿！”狄凡咧嘴笑着说，“纯正的肥皂，可以用到最后一个泡沫，对吗？”
不久之后，他们在飞船上平稳安定的生活开始受到干扰。韦斯顿解释说，他们很快就会感受到马拉坎德拉的引力。
“这就意味着，”他说，“飞船中央不再是‘下’。朝向马拉坎德拉的那一面才是‘下’——对我们来说，就是在控制室下面。因此，大多数房间的地面会变成墙或天花板，而有一面墙将会变成地面。你肯定不会喜欢。”
对于兰塞姆来说，这番宣言的结果，就是接连几个小时的苦力活，要么跟狄凡肩并肩，要么跟韦斯顿肩并肩，取决于他们谁从控制室里出来歇班。水罐、氧气罐、枪、火药和食物，必须侧着码放在墙边的地板上，等到新的“下”开始起作用时，它们便会直立起来。工作远远没有做完，令人不安的感觉就开始了。起初，兰塞姆以为是自己干活累着了，所以四肢发沉。可是休息以后，症状并没有减轻。经过解释他才明白，那颗星球把他们吸入了自己的重力场，因此他们的体重每分钟都在增加，每过二十四小时就会翻倍。他们体验到了孕妇的感觉，但强度要大得多，几乎令人无法忍受。
与此同时，他们的方向感——在飞船上从来都不能确定——变得越来越混乱了。本来，从飞船上任何一个房间看去，隔壁房间的地板都似乎是下坡，但踩上去感觉是平坦的。进房间时总发现自己一溜小跑。一个扔在客厅地板上的垫子，过几个小时再看，会发现朝墙边挪动了一两英寸。三个人都觉得头疼、反胃、心悸。情况一小时比一小时糟糕。很快，他们就只能匍匐着从一个房间爬到另一个房间。所有的方向感都在一种令人恶心的混乱中消失了。他们感觉地面颠倒过来，只有苍蝇才能在上面行走，飞船的其他部分都跑到下面去了。而且在兰塞姆看来，没有一个部分是绝对正面朝上的。他们不断感觉忽而升高、忽而坠落——这些感觉在天空应该根本不存在的——现在却强烈得令人难以忍受。不用说，他们早就放弃了做饭。他们尽可能地抓点东西塞进嘴里，喝水更是困难重重，你根本弄不清你的嘴在瓶子下面，还是在瓶子旁边。韦斯顿比平常更沉闷，更不爱说话了。狄凡手里总是攥着一瓶烈酒，嘴里骂骂咧咧，满口污言秽语，咒骂韦斯顿把他们带来。兰塞姆浑身酸痛，舔舔干燥的嘴唇，揉揉擦伤的四肢，祈祷这一切早点结束。
最后，圆形飞船的一侧终于站稳。挤作一团的床和桌子，全都乱糟糟地悬在此刻的墙或天花板上，成了一堆废物。原来的门变成了地板门，要费很大力气才能打开。他们感觉身体重得像铅一样。所有的活儿都干完后，狄凡从行李袋里把衣服拿了出来——他们在马拉坎德拉穿的衣服——然后蹲在客厅那头的墙边（现在成了客厅的地面），注视着温度计。兰塞姆注意到，这些衣服包括厚厚的羊毛内衣，羊皮短上衣，皮毛手套和护耳帽。狄凡对他的提问不理不睬，只忙着研究温度计，并朝下面控制室里的韦斯顿大声嚷嚷。
“慢点，慢点，”他不停地喊道，“慢点，你这该死的傻瓜。马上就要飞起来了。”接着又严厉地、恶狠狠地说，“够了！让我来吧。”
韦斯顿没有回答。狄凡的建议被当成耳旁风，这倒是挺稀罕的。兰塞姆断定那人因为恐惧或兴奋，差不多已经失去了理智。
突然，宇宙的亮光似乎被突然熄灭了。就好像某个魔鬼用一块脏兮兮的海绵擦了擦天空的脸庞，陪伴他们这么长时间的耀眼光芒变成了黯淡、凄凉、阴郁的灰色。从他们坐的地方，很难打开遮光板，或把沉重的百叶窗推上去。飞船原来像战车一样在广袤的天际滑行，此刻却变成了一个黑乎乎的铁匣子，向下坠落着，只有窗户缝里透进一点亮光。他们从天际坠落，向一个星球坠落。兰塞姆以往的所有经历都不及此时此刻这样深深触动他的心灵。他不明白，自己过去怎么把星球，甚至把地球，看成是生命和现实的岛屿，在一片死寂的真空中漂浮。此刻，他看到星球——他在心里管它们叫“地球”——只是活生生的天空中的空洞或罅隙——是被淘汰、被扔掉的垃圾，沉甸甸的物质，浑浊的空气，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削减了周围的光亮。然而他又想，在太阳系之外，这光亮就消失了。那难道就是真正的空洞，真正的死亡吗？除非……他苦苦地思索着……除非可以看见的亮光也是一个空洞或罅隙，是减少了的另外某种东西。那种东西跟永恒不变的明亮的天空相比，就像天空跟黑暗、沉重的地球相比……
事情的发生并不总是如人所料。兰塞姆到达一个未知的星球时，完全沉浸在一种哲理的思辨中。

7
“睡着了？”狄凡说。“对新的星球已经有点厌倦了？”
“你能看见什么吗？”韦斯顿打断了他的话。
“我没法对付这些遮光板，该死的，”狄凡回答，“我们还是到出入孔那儿去吧。”
兰塞姆从沉思中惊醒过来。半明半暗中，两位同伴正在他身边一起忙碌。他觉得寒冷，身体虽然比在地球上轻了许多，但仍然觉得重得无法忍受。不过，他再次清楚地感受到了自己的处境。他产生了某种恐惧，但更多的是好奇。这也许意味着死亡，那么是怎样一个绞刑架呢？他不耐烦地转动脑袋，想从那两人卖力干活的肩膀之间瞥见一点什么。片刻之后，最后一颗螺母被拧松了。他从出入孔往外望去。
不用说，他满眼看到的都是地面——圆圆的一片浅粉色，近乎白色。不知是长得很密、非常低矮的植物，还是褶皱很多的花岗岩石，还是土壤。立刻，狄凡黑乎乎的身影把出入孔挡得严严实实，兰塞姆只来得及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把左轮手枪——“是用来对付我，还是索恩，还是两者兼而有之？”他暗自猜想。
“下面是你。”韦斯顿短促地说。
兰塞姆深深吸了口气，手伸向了腰带下面的那把刀。然后，他的脑袋和肩膀钻出洞口，双手摁在了马拉坎德拉的土地上。那种粉红色的东西很柔软，微微有些弹性，如同橡胶一样：显然是植物。兰塞姆随即抬起头来。他看见了一片浅蓝色的天空——如果在地球上，应该是一个宜人的冬日早晨的样子——远处低矮的地方有一大片层层叠叠、滚滚波动的东西，他以为是云团。就在这时，“快出去！”韦斯顿在后面催促道。他手忙脚乱地爬出来，站直了身。空气寒冷，但并不凛冽，他觉得嗓子后面微微有些发涩。他环顾四周，极度渴望一下子把这个新世界尽收眼底，却发现根本不可能。除了色彩，他什么也没看见——那些色彩不肯定型，构成实实在在的东西。而且，他什么都不知道，也就什么也看不见：你只有大致知道有些什么东西时，才能看见它们。他的第一个印象是一个明亮而浅白色的世界——是一个孩子用颜料盒绘就的水彩世界。片刻之后，他发现那浅蓝色的条状带是一片水域，或某种类似于水的东西，就在他脚边很近的地方。他们站在一个湖或一条河的岸边。
“好了，好了。”韦斯顿说着，匆匆从他身边走了过去。兰塞姆一转头，惊讶地发现就在前面醒目的地方，有一个可以清晰辨认的物体——一座小屋，毫无疑问是地球上的房屋形状，不过是用奇怪的材料建成的。
“他们是人，”他激动得喘不过气来，“他们建了房屋。”
“是我们建的，”狄凡说，“接着再猜。”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去开小屋门上那把非常普通的挂锁。兰塞姆说不出自己是失望还是松了口气，他发现这两个绑架他的人只是返回他们的营地而已。他们的举止行为都在意料之中。他们走进小屋，放下当窗户用的百叶板，嗅了嗅不通风的空气，对上次把小屋弄得这么脏表示吃惊，然后就又出来了。
“我们最好料理一下物资。”韦斯顿说。
兰塞姆很快就发现，他没有什么闲工夫观察环境，也没有机会逃跑。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左右，把食物、衣服和许多不知是什么的包裹从飞船上搬进小屋，工作单调，忙得手脚不停，而且跟那两个绑架者一直保持近距离接触。但他也弄清了一些事情。至少他发现马拉坎德拉是美丽的。他甚至想，他在考虑这件事时，竟然没有想到过这种可能性，真是太奇怪了。他那种奇特的想象力使他幻想宇宙间生活着各种离奇怪兽，同时也告诫他，在一个陌生的星球上，除了一片荒凉、怪石嶙峋，或者充斥着各种噩梦般的机器，不会有别的东西。现在想来，他也不明白这是因为什么。他还发现，周围至少三面都是蓝色的水域。第四面的视线被他们乘坐的巨型钢球遮挡住了。实际上，小屋不是建在一个半岛尽头就是建在一个岛屿边缘。同时，他还逐渐得出一个结论，这里的水不像地球上的水那样只是因为光线作用才呈蓝色，而是“真正的”蓝色。在柔和的微风中，水的动静令他感到困惑——那些波浪似乎不对劲，不自然。首先，在这么小的风里，它们实在太大了，但蹊跷的还不止这个。它们使他想起曾经在海战照片上看见过的，在炮弹重击下冲天而起的巨浪。突然，他明白了：它们形状不对，比例失调，相对于它们的长度来说，高度太高，底部太窄，侧面太陡。他想起了他读过的某位现代诗人的作品，说海浪掀起了“一道道城墙”。
“接着！”狄凡喊道。兰塞姆抓住包裹，扔给了站在小屋门口的韦斯顿。
水域的一边延伸很远——他估计有四分之一英里左右，但是这个陌生星球上的透视法仍然令人困惑。另一边就狭窄多了，只有十五英尺左右，似乎伸向一片浅滩——旋转的碎浪，发出的声音比地球上的海水更加轻柔、低沉。水冲刷着彼岸——微微泛红的白色植物一直延伸到水边——水面冒着泡儿，波光粼粼，给人感觉像在沸腾。他忙里偷闲地多瞥了几眼，想看清楚彼岸的某个东西。一个紫色的庞然大物，他的第一印象是一座覆盖着欧石南的山丘。而在那片较大水域的另一端，也有一个类似的东西。但是他的视线能越过它的顶部。再过去是许多奇怪的直立着的浅绿色物体，参差不齐，毫无规律，不可能是房屋，而且很细、很陡，也不可能是山丘。这些再过去，又是那种玫瑰色的、云团一样的庞然大物。也许真的是云，但看上去沉重扎实，自从他透过飞船洞孔看到第一眼之后，似乎没有移动过。它看上去像一棵红色的巨型花椰菜的顶部——或者是一只巨碗里盛满红色的肥皂泡——色彩和形状都异常美丽。
他感到困惑，把注意力又转向浅滩那头离得较近的水岸。那紫色的大家伙忽而像管风琴的风袋，忽而又像一卷卷竖直摆放的布匹，忽而又像一大片巨型雨伞被吹得翻转过来。它在微微地移动。突然，他的眼睛驾驭了那个物体。紫色的东西是植物：更准确地说，是蔬菜，是比英国榆树还要高出一倍的蔬菜，但看上去柔软，薄如蝉翼。它们的茎——不能称之为树干——圆溜溜的，非常光滑，大约四十英尺高，却细得令人吃惊。在那上面，巨型植物一束束地向外伸展，不是枝干，而是叶子，像救生艇那样大的叶子，却几乎是透明的。整个景象跟他印象中的海底森林大致吻合：植物虽然巨大，却很柔弱，似乎需要海水来支撑，他不知道它们是怎么能够悬在空中的。在低矮处，在那些茎梗之间，他看见了鲜艳的紫色微光，夹杂着颜色更浅的阳光，构成了这片丛林的内部景色。
“吃午饭了。”狄凡突然说道。兰塞姆挺直后背。虽然空气稀薄、寒冷，但他的额头却汗津津的。他们干得很辛苦，他有点喘不过气来了。韦斯顿从小屋门里出来，嘟囔着说“先把活儿干完”。但是狄凡把他给堵了回去。一罐牛肉和一些饼干拿了出来，飞船和小屋之间仍然散落着许多各种各样的箱子，三人各自在上面坐下。往铁皮杯里倒了些威士忌——又是狄凡建议，韦斯顿反对——掺了水，兰塞姆注意到，水是从他们自己的水罐里倒出来的，而不是来自蓝色的湖泊。
就像经常一样，活动一停下来，兰塞姆就把注意力转向他内心的兴奋。自从飞船降落后，他一直兴奋不已，劳动时也不例外。吃东西简直不值得考虑。不过，他想到可能会突然逃跑，就强迫自己吃得比平时多了许多，越吃越有胃口。无论是食物还是饮料，拿到什么就往嘴里塞。从此以后，在他的头脑里，他吃的这第一顿饭，就跟他在外星球上第一眼看到的这种明亮、寂静、微光闪烁、令人费解的陌生景色联系在了一起——此后便再也没有这种陌生感了——那些浅绿色的高达几千英尺的刺眼物体，那些耀眼的蓝色水域，以及一望无际的玫瑰红色肥皂泡。他有点担心两位同伴会注意到他突然变成一个饕餮之徒，并对他产生怀疑，但他们的注意力全在别的事情上。他们的目光一刻不停地扫视周围的景色，说话心不在焉，经常改变姿势，时不时地扭头张望。兰塞姆这顿饭吃了很长时间，他刚吃完，就看见狄凡像狗一样绷直身体，默默地把手放在韦斯顿肩头。两人都点点头。他们站起身。兰塞姆把自己的威士忌一饮而尽，也站了起来。他发现自己站在两位绑架者中间。两支左轮手枪都掏了出来。他们逼着他朝狭窄的水域边走去，同时指指点点地望着对岸。
起初，兰塞姆看不清他们指的是什么。那里似乎有一些植物，比他先前在紫色物体中注意到的更瘦长、更苍白。他几乎没有留意它们，因为他的眼睛忙着搜寻地面——他的现代想象力使他内心充斥着对蛇的恐惧和对昆虫的恐惧。是水里新出现了一些白色东西的倒影，重新吸引住了他的目光：长长的、带条纹的白色倒影，在流动的水里一动不动——四个，五个，不，准确地说，是六个。他抬起眼来。六个，六个白色的东西就站在那里。细细长长，看似弱不禁风，高度是人的两三倍。他的第一个念头是，他们是人的塑像，是野蛮艺术家的作品。他曾经在考古学的书籍里看到过类似的东西。可是他们是用什么塑成的，又是怎么能站立的？——瘦得出奇，两腿超长，胸部突出，显得那么头重脚轻，像是地球上两足动物的变形，看上去格外细长，伸缩自如……就像在那些哈哈镜里看到的东西。他们肯定不是石头或金属做的，因为就在他注视的当儿，他们似乎在微微摇晃。突然，他发现他们是活的，他们在动，在朝他走来，大惊之下，他脸上顿时血色全无。他似乎在惊慌的一瞥中看到了他们的脸，瘦瘦的，长得不自然，鼻子耷拉着，嘴也耷拉着，透着一种半是鬼怪、半是白痴的严肃。情急之中，他转身逃跑，却发现自己被狄凡牢牢抓住。
“放开我。”他喊道。
“别做傻事。”狄凡压低声音说，把枪口对准了他。然后，就在他们搏斗的时候，那些家伙中的一个开始说话，声音从水面朝他们飘来：一种号角般的声音，在他们头顶上很高的地方。
“他们要我们过去。”韦斯顿说。
两个人押他走向水边。他双脚钉在地上，弯下腰，像驴子一样犟在原地不动。现在，那两个人都站在水里，用力拖他，而他还在岸上。他发现自己在尖叫。突然，对岸那些家伙中又传来第二个声音，比刚才响亮得多，却不够清晰。韦斯顿也大喊起来，松开了兰塞姆，突然就开了枪，不是朝着对岸，而是对准水面。兰塞姆立刻就明白了。
一溜水花迅速地向他们蹿过来，就像鱼雷后面的痕迹，水花中间是一个闪闪发亮的大怪兽。狄凡尖声大骂，脚底一滑，摔倒在水里。兰塞姆看见他们之间有一张嘴在一咬一合，并听见身边韦斯顿的左轮手枪接二连三地射击，声音震耳欲聋，而同样聒噪的，是对岸那些怪物的喧闹声，他们似乎也准备下水。兰塞姆不需要做出决定。他刚一获得自由，就下意识地跑到绑架者后面，再跑到飞船后面，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奔入了那一片完全陌生的土地。当他绕过金属圆球时，一大片混乱杂呈的蓝色、紫色和红色映入眼帘。他没有放慢脚步细看。他发现自己溅着水花从水里淌过，嘴里大声喊叫，不是因为疼痛，而是惊讶水竟然是热的。一分钟不到，他就从水里出来，又上岸了。他奔上一个陡峭的斜坡。现在，他狂奔在另一片巨型植物丛林的梗茎的紫色阴影之中。

8
一个月来缺少活动，刚才饱餐一顿，又处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这些都对逃跑不利。半小时后，兰塞姆已经放慢脚步，在森林里步行了，一只手按住很疼的胸肋，竖起耳朵捕捉追捕者的声音。身后是左轮手枪的射击声，各种喊叫声（并不都是人的声音），然后是来复枪的枪声，间隔很长的呼喊声，最后彻底安静下来。他的目力所及之处，只看见周围巨型植物的梗茎逐渐褪成了浅紫色，在头顶上很高的地方，层层叠叠透明的大叶子把阳光过滤下来，洒在他行走其间的凝重的暮色中。只要有点力气，他就又跑起来。地面还是柔软而有弹性，覆盖着那种软草，这是他的双手在马拉坎德拉触摸到的第一样东西。有一两次，一只红色的小生物从他跟前飞快地一跑而过，除此之外，丛林里似乎没有别的生命。也没有什么可恐惧的——除了想到他没有食物和饮用水，独自一人穿行在远离人类几百万几千万英里的未知星球的一片陌生植物的丛林里。
但兰塞姆心里想的却是索恩——毫无疑问，那些家伙就是索恩，两个绑架者就试图把他交给那些家伙。他们跟他想象中的恐怖形象不太一样，他感到非常意外。他们使他忘记了威尔斯的奇幻作品，而回到了某种更原始的、几乎是孩童的恐惧之中。巨怪——吃人魔鬼——幽灵——僵尸：这些就是它的关键词。踩高跷的幽灵，他对自己说。长着大长脸的超现实怪人。这个时候，当初吓得束手无措的恐惧已经渐渐消退。自杀的想法早已被他抛在脑后，他决定拼命抗争，坚持到最后一刻。他祈祷，然后摸摸那把刀子。他油然产生了一种对自己的信心和喜爱——他差点儿脱口而出，“我们要互相团结。”
地面的情况越来越糟，打断了他的沉思。他已经走了好几个小时的上坡，似乎是绕着一座小山攀爬，右边越来越陡。现在他开始穿过许多山脊，它们无疑是右边那片高地的支岭。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穿过它们，只是凭本能这么做了。也许是他模模糊糊地记得地球上的地理，知道低矮的地方会通向丛林和水域之间的开阔地，在那里索恩比较容易抓住他。当他继续穿过山脊和沟谷时，不禁惊讶于它们的极度陡峭，然而奇怪的是，翻越起来却并不非常困难。他还注意到，就连最小的土山包也跟地球上的形状截然不同——太窄，顶上太尖，底部太小。他想起那些蓝湖的波浪也呈现出类似的怪异。他抬头仰望那些紫色的叶子，看到它们也重复着同样垂直向上的主题——直耸天空。尖梢没有弯曲。它们那样阔大，空气足以支撑住它们，因此，在长长的林中小径里，构成了一种扇形花格的效果。那些索恩也是一样——想到这里，他打了个寒颤——索恩也是被奇怪地拉长了。
他有足够的科学知识，推测自己肯定是在一个比地球引力小的星球上，这里需要耗费的力气较少，大自然可以自由地顺从它奔向天空的冲动。想到这里，他开始思索他在什么地方。他不记得金星是比地球大还是比地球小，但他有个印象，金星肯定比这里热。也许他是在火星上，甚至有可能在月亮上。他起初认为月亮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是在月亮上，他们降落时应该能看到地球。但后来他又想起别人曾经告诉过他，月亮的有一面是背对地球的。据他所知，他有可能是在月亮的外层漫无目的地游荡，这种想法使他感到比先前更加凄凉、绝望。
他现在穿越的许多沟谷都有小溪，嘶嘶作响的蓝色小溪，都急急地奔向他左边的低地。它们像湖水一样是热的，水上的空气也是热的，因此，他在沟谷侧壁爬上爬下的过程中，气温不停地发生改变。当他爬上一道狭小沟谷的顶上时，正是这种强烈的反差使他第一次注意到森林里逐渐增强的寒气。他环顾四周，果然发现天光也渐渐黯淡了。他还没有想到过夜的事。他根本猜想不出马拉坎德拉的夜晚会是什么样子。他站在那里，凝望着暮色加深，一股凉风吹过那些紫色的梗茎，使它们全都摇晃起来，又一次显示出那种惊人的反差：那么阔大，看上去却那么轻盈、那么灵活。他刚才一直为自己的处境担忧、惶恐，饥饿和疲劳被抛到脑后，此刻全都突然朝他袭来。他打了个哆嗦，强迫自己继续前进。风越来越大。那些巨大的叶子在他头顶舞动、倾斜，使他瞥见了一点白色的、越来越浅的天空。接着，他不安地发现，天空上居然有一两颗星星。丛林里不再寂静无声。他目光四处扫视，搜寻敌人的身影，却只看见夜幕迅速降临。他这才由衷地庆幸小溪是热的。
他第一次想到能够以此抵挡逐渐加深的寒意。实际上，再往前走已经没有意义，据他所知，前面跟后面同样危险。到处都是危险的。行走并不比休息更安全。在某条小溪旁躺下应该够暖和的。他拖着疲惫的脚步去寻找另一道沟谷，走了很远，他简直怀疑前面不会再有沟谷了。就在他几乎决定返回的时候，地面突然陡直下降。他脚下一滑，赶紧稳住身子，发现自己在一条激流的岸边。树——他忍不住把它们看成是“树”——在头顶没有相接，水流本身似乎散发出某种淡淡的磷光，因此这里比别处要亮一些。从右到左的坡度很陡。他像郊游者一样渴望寻找一个“更好的”地方，就往上游走了几米。溪谷越来越陡，眼前是一道小瀑布。他模模糊糊地注意到，对于这种坡度来说，水似乎降落得太慢了点，但他实在太累了，顾不上多想。水显然比湖水热——也许更接近地下的热源。他真正想知道的是他能不能喝它。他现在已经很渴了。但是这水看上去毒性很大，不像是可喝的水，还是尽量不喝为好。他已经精疲力竭，也许不喝水也能睡着。他跪倒在地，在温暖的水流里洗了洗手，然后滚进瀑布近旁的一个土坑里，开始打哈欠。
他自己打哈欠的声音——曾经在育儿室、学生宿舍和许许多多卧室里听见过的熟悉的声音——使他一下子陷入自怜自艾的情绪之中。他蜷起双膝，紧紧抱住自己。他对自己的身体产生了一种生理的、几乎是怜惜的爱。他把手表举到耳边，发现已经停了。他上了发条。他嘴里半是呜咽，半是念念有词，他想起了在那颗遥远的星球——地球上，人们正在床上睡觉——俱乐部、游船和旅馆里的人，已婚的人，跟保姆一起睡在屋里的小孩子，温暖的、散发着烟草味儿的男人乱糟糟地聚在甲板上或战壕里。跟自己说话的渴望无法抵挡……“我们会照顾你的，兰塞姆……我们不会分开的，老伙计。”他突然想到，那种下巴一咬一合的怪物可能就生活在溪流里。“你是对的，兰塞姆，”他含混不清地回答，“在这地方过夜不安全。我们稍微休息一会儿，等你感觉好些了再出发。现在走不动了。待会儿吧。”

9
他是被渴醒的。他睡得很暖和，虽然衣服湿了。他发现自己躺在阳光里，旁边的蓝色瀑布在跳跃奔腾，闪烁着蓝色谱系里的所有透明色彩，并把奇异的亮光射向丛林里那些大叶子的底部。他缓过神来，想起了自己的处境，顿时觉得无法忍受。如果不是他勇敢果断，那些索恩早就已经把他杀死了。接着，他带着难以言表的宽慰想起有一个人在丛林里漫游——可怜的家伙，他肯定很高兴见到自己。他会迎面走过去，对他说，“你好，兰塞姆。”——他顿住了，觉得很迷惑。不对，这是他自己：他就是兰塞姆。难道不是吗？那么，他又是把谁领到温暖的溪流边，安顿好他睡觉，并叫他不要喝那奇怪的水呢？显然是一个新来的人，对这个地方不如他熟悉。但是，不管兰塞姆是怎么警告他的，现在他不得不喝水了。他在岸边躺下，把脸扎进了热呼呼的奔流的水中。很好喝。有一股浓浓的矿物质的味道，但是很爽口。他又喝了一些，发现自己精神大振，脑子也清醒多了。那些关于兰塞姆的想法都是无稽之谈。他充分认识到有失去理智的危险，便赶紧让自己祈祷，梳洗。失去理智倒没有多么可怕。也许他已经疯了，他其实并不是在马拉坎德拉，而是好端端地躺在英国一家疯人院的床上。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他要问一问兰塞姆——去他的吧！他的大脑又在玩那个花样了。他站起身，匆匆地走开了。
上路后，这种幻觉每过几分钟就出现一次。他逐渐知道要让大脑暂时停住，任凭那些幻觉从脑海掠过。跟它们作对是没有好处的。等它们过去后，你可以重新获得理智。现在更重要的是食物的问题。他用刀子试着割了割一棵“树”。不出他的所料，它没有木头那么硬，而像蔬菜一样又软又韧。他割下一小块，在割的过程中，整个巨大的生物体从根到梢都在颤动——感觉就像用一只手就摇动了一艘装备齐全的轮船的桅杆。他把那东西放进嘴里，发现几乎没有味道，但也并不难吃，于是他心满意足地嚼了几分钟。可是他没有取得什么进展。那东西根本咽不下去，只能用来当口香糖。他就这样嚼着玩儿，一连嚼了好多块：倒也带来了一些安慰。
现在，不可能像昨天那样名副其实地逃亡了——逃亡不可避免地变成了一种没完没了的漫游，隐约有个目的，就是寻找食物。寻找也是很不明确的，因为他不知道马拉坎德拉有没有适合他的食物，即使有，他也不知道如何辨认。早晨某个时候，他受了一次很厉害的惊吓，在经过一片巨大而开阔的林中空地时，他感觉到一个黄色的庞然大物，随即意识到是两个，后又发现是数不清的一大群，朝他逼来。他还没来及逃跑，就发现自己被一群浅色的、毛茸茸的巨型动物包围了。在他看来，它们比较像长颈鹿，但它们能够靠后腿直立起来，它们确实这么做了，还以那种姿势往前走了几步。它们比长颈鹿更瘦长，个头也高得多，正在吃紫色植物顶部的叶子。它们看见了他，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他看，用低音歌手的声音喷着鼻息，但看上去并没有敌意。它们食量惊人。不出五分钟，就把几百棵“树”的顶部一扫而光，使得又一片阳光洒进了丛林。
这个插曲给兰塞姆带来了很大的安慰。这个星球并不像他开始担心的那样，只生活着索恩一种生物。眼前就有一种很像样的动物，说不定人可以驯养它们，吃它们的肉。如果能爬“树”就好了！他环顾四周，很想尝试着这么做，却注意到那些动物吃叶子留下的缺口，使他看到了植物顶部之上的景物，那里有他们刚降落时他在湖对岸看到的那种浅绿色的东西。
这次距离要近得多。它们高耸入云，他不得不扬起脑袋才能看清它们的头。它们的形状像电缆塔，但是很坚固。它们高度不一，乱糟糟地、毫无章法地聚在一起。有的顶上是尖的，从他站的地方看去，尖得像针一样，有的顶部逐渐变细，然后又伸展出疙瘩或平台，他以地球人的眼光看去，似乎随时都会倒下来。他注意到，它们的侧面比他一开始发现的粗糙，而且缝隙更多，在两个之间他看见一条静止不动、弯弯曲曲的明亮蓝色——显然是远处的一个瀑布。他这才彻底相信，那些东西是山！虽然它们的形状匪夷所思。有了这一发现，原来觉得诡异的景象，被一种奇妙恢宏的感觉所取代。他明白了，这就是“垂直”主题的完美宣言，这一主题贯穿在马拉坎德拉所有的动物、植物和土地中——眼前的巨岩，像某个岩石瀑布里飞射出来的固体水柱，直朝天空冲去，并以它们固有的轻盈悬在空中，成为这种被拉长了的形状，今后，地球上所有的山脉在他看来都像是侧身躺在地上。他觉得心情无比欣快、轻捷。
接着，他的心突然又停住了。就在大山的苍白色背景上，在离他很近的地方——大山本身看上去也就在四分之一英里之外——出现了一个移动的身影。他动作很慢（兰塞姆甚至觉得还有点鬼鬼祟祟），在两株被吃光叶子的植物顶部移动，看到那枯瘦的身材，那弓腰哈背、像巫师一样的长长侧影，他认出来了，是一个索恩。脑袋看上去窄窄的，呈圆锥形，他用来拨开梗茎的手或爪子细瘦灵活，像蜘蛛一样，而且几乎是透明的。兰塞姆立刻肯定索恩是在找他。所有这些，他都是在一瞬间尽收眼底。那不可磨灭的印象刚刚印入脑海，他就撒腿狂奔，钻进丛林里最茂密的地方。
他没有什么计划，只想尽量拉开他与那个索恩的距离。他绝望地祈祷索恩只有一个。也许整个丛林里都是他们——也许他们有足够的智慧在他周围形成一个包围圈。管不了那么多了——此刻没有别的选择，只有拼命狂奔、狂奔，刀子拿在手里。所有的恐惧都化为行动。他的情绪冷静而警觉，以最全力以赴的姿态，做好了最后较量的准备。他往山下逃跑，速度越来越快。不一会儿，坡度变得异常陡峭，如果他的身体还受地球的重力吸引，他肯定就不得不跪下来，手脚并用地往下爬了。接着，他看见前面有个亮闪闪的东西。一分钟后，他彻底钻出了丛林。他站在一条大河的岸边，被阳光和水光刺得直眨眼睛，眼前一片开阔，河流、湖泊、岛屿和岬角互相交织——正是他第一眼看到马拉坎德拉的那幅景色。
身后没有追逐的声音了。兰塞姆扑通趴倒在地，咕咚咕咚地喝水，心里暗暗咒骂在这个星球上连冷水都弄不到。然后他一动不动地躺着，侧耳倾听，一边调整自己的呼吸。他的眼睛盯着蓝色的水面。水面很不平静。在距离他的脸大约十米的地方，激起一圈圈水纹，泛起无数水泡。突然，水面上涌，出现了一个圆溜溜、亮晶晶，像炮弹一样的黑东西。接着他看见了眼睛和嘴巴——嘴巴呼呼地喘着气，嘴角挂着泡沫。这家伙的其余部分也钻出了水面，周身油黑发亮。最后，他泼溅着水花，打着滚游到岸边，用两条后腿站了起来，腾腾地冒着热气——他有六七英尺高，就像马拉坎德拉的所有东西一样，瘦得不成比例。他全身覆盖着浓密的黑毛，像海豹皮一样富有光泽，腿很短，脚上有蹼，粗粗的尾巴又像鱼又像海狸，前肢强壮，爪子和手指间也有蹼，肚子中间有个复杂的玩意儿，兰塞姆认为是他的生殖器。他有点像企鹅，有点像海獭，又有点像海豹。身体那么修长、那么灵活，又使人想到一只巨大的白鼬。硕大的脑袋圆溜溜的，长着浓密的胡须，怪不得刚才兰塞姆联想到了海豹。但是他的额头比海豹高，嘴巴比海豹小。
这个时候，所有惊慌和谨慎的行动都只是出于习惯，而不再涉及逃亡者内心的恐惧和希望。兰塞姆静静地躺在那里，尽量把身体埋进杂草丛里，指望不被对方发现，侥幸过关，其实这种想法只在理论上行得通。他情绪相当稳定。他以客观的、无关痛痒的方式认为，这恐怕就是他的最后结局——不是被一个索恩抓住，就是成为水里出来的这个大黑家伙的俘虏。诚然，他隐隐约约想到，这家伙的嘴和下巴不像是食肉动物。但他知道自己对动物学一无所知，只是胡乱猜测而已。
这时发生了一件事，彻底改变了他的想法。那家伙身上仍然冒着热气，在岸边抖抖身子，他显然并没有看见他，开始兀自发出声音。这件事本身倒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兰塞姆一辈子致力于语言学研究，几乎立刻听出这些声音吐字清晰。这家伙是在说话。他有语言。如果你本人不是语言学家，那你恐怕必须不假思索地相信兰塞姆发现这点之后的巨大情绪波动。他已经看到一个新的星球——但一种新的、非地球、非人类的语言则是另一码事。不知怎的，他并没有把这点跟那些索恩联系起来。现在他一下子恍然大悟了。对知识的热爱也是一种疯狂。在兰塞姆猜想那家伙在说什么的短短一秒钟内，虽然他仍然知道自己有可能死到临头，但他的想象却超越了他眼下处境带来的所有恐惧和希望，而去设想一项研究马拉坎德拉语法的辉煌计划了。《马拉坎德拉语言介绍》——《月球上的动词》——《简明火星语英语词典》……这些书名依次掠过他的脑海。他可以从一种非人类的语言中发现多少东西啊！语言本身的形式，所有语言背后可能存在的规律，他都可以手到擒来了。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用胳膊肘把自己撑起来，望着那个黑色的家伙。那家伙沉默下来。那颗子弹般的硕大脑袋转过来，两只亮晶晶的琥珀色眼睛盯住了他。湖面上和丛林里都没有风。良久良久，两个遥遥相隔的物种的代表，默默地凝望着对方的脸。
兰塞姆跪了起来。那家伙往后一跳，不错眼珠地注视着他，双方又一动不动地对峙着。然后，他往前跨了一步，兰塞姆纵身一跃，后退几步，但退得不远，好奇心牵制着他。他鼓起全部的勇气，伸出一只手往前走。那家伙误解了这个姿势，一下子退到了浅水中，兰塞姆看见他光滑毛皮下面的肌肉全都绷紧了，随时准备突然行动。但是他停住了，同样也被好奇心抓住。谁都不敢让对方靠近，同时又都一次次地忍不住想靠近对方。这感觉既愚蠢又吓人，既令人欣喜又令人难以忍受。不仅仅是好奇心。更像是一种求爱——就像世界上第一个男人和第一个女人的相遇，甚至比这还要微妙。这是两个截然不同，却又拥有理性的物种之间的第一次令人激动的交流。与此相比，异性之间的接触多么自然，彼此的陌生感多么有限，不言之意多么浅薄，需要克服的矛盾多么温和啊。
那家伙突然转身，开始走远。失望如同绝望，朝兰塞姆心头袭来。
“回来。”他用英语喊道。那家伙回转身，展开双臂，又开始用他那种听不明白的语言说话。然后他继续往前走，走了大约二十米，兰塞姆看见他弯下腰，捡起了什么东西。他回来了。手里（兰塞姆已经把他那带蹼的前爪看成是手）拿着一个像是贝壳的东西——某种牡蛎类动物的壳，但是更圆，底部更深。他把贝壳浸在水里，舀满了水端起来。然后他把贝壳举到他自己身体中间，好像是往水里倒什么东西。兰塞姆厌恶地以为他是在往贝壳里撒尿。接着他才发现，那家伙肚子上突出来的那些玩意儿并不是生殖器，也不是其他器官，而是系着一个褡裢似的东西，上面挂着各种各样的小袋袋。那家伙把一个小袋袋里的液体往贝壳里的水中倒了几滴。然后，他把贝壳举到黑色的唇边，开始喝——他不像人喝水那样扬起脑袋，而是像马一样埋头吮吸。喝完后，他把贝壳又盛满水，又从腰处的小袋袋里——似乎是某种皮瓶子——加了几滴什么进去。他用两只手托着贝壳，举到兰塞姆跟前。他的意图非常明确。兰塞姆迟疑地，几乎是害羞地走上前，接过贝壳。他的指尖碰到了那家伙爪子上的蹼膜，顿时，一种难以形容的激动和厌恶混杂的感觉掠过全身。然后他喝了。那家伙往水里添加的东西显然含有酒精。他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东西。
“谢谢你，”他用英语说，“非常感谢你。”
那家伙敲敲自己的胸口，发出一种声音。兰塞姆一开始没有明白他的意思。然后，他看出对方是想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或许是他们那个物种的名字。
“贺洛斯，”他说，“贺洛斯。”一边拍打着自己。
“贺洛斯，”兰塞姆重复着，用手指着他，然后敲敲自己的胸口，“人。”
“贺马——纳。”贺洛斯模仿着。湖岸的杂草和水之间似乎有一些土，他捧起一把。
“汉德拉（Handra）。”他说。兰塞姆重复着这个词。他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
“马拉坎德拉（Malacandra）？”他用询问的声音说。贺洛斯翻翻眼珠，挥动着胳膊，显然是想示意整个这片地貌。兰塞姆进展顺利。汉德拉是指土这种元素，而马拉坎德拉则是整个这座星球。很快他就能弄清“马拉克（Malac）”是什么意思了。与此同时，他还发现“c后面不出现h”[1]，这是他在马拉坎德拉的语音体系里迈出的第一步。现在，贺洛斯试图告诉他“汉德拉米”的意思。兰塞姆又认出了“汉德拉（Handra）”这个词根（注意到“他们不仅有前缀，还有后缀”），但是这次他怎么也弄不懂贺洛斯的那些手势，对“汉德拉米”究竟为何物还是一无所知。他主动张开嘴，用手指了指，不出声地做出吃东西的样子。从对方的回答看，马拉坎德拉表示“食物”和“吃饭”的词汇里含有人类嘴巴根本发不出来的一些辅音，兰塞姆继续自己的哑剧表演，试图解释他对这个词的兴趣既是学问上的，也是实实在在的需要。贺洛斯明白了，但是兰塞姆花了一些时间才理解他的手势是邀请自己跟他走。最后，兰塞姆照办了。
他领着兰塞姆只走到刚才捡贝壳的地方，兰塞姆发现那里竟然停着一条船，他没来由地觉得非常吃惊。他看到这件人工制品，更加确信贺洛斯是有理性的。他对这种生物的评价更高了，因为，考虑到马拉坎德拉生物特有的高度和柔弱，这条船真的很像地球上的船。直到后来他才问了自己这个问题：“除此之外，船还会是什么样子呢？”贺洛斯拿出一个椭圆形的盘子，使用某种粗糙然而有点弹性的物质做成的，他往里面盛了几条海绵状的、橙黄色的东西递给兰塞姆。兰塞姆用刀子割下一条，吃了起来，起初疑虑未消，接着便狼吞虎咽。这东西味道像豆子，但比豆子甜。对于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来说，已经够好吃的了。饥饿得到缓解之后，他对自己处境的焦虑再次袭上心头。那个坐在他身边的海豹般的庞然大物，似乎凶险得令人无法忍受。他看上去很友好，可是他长得这么大、这么黑，而且自己对他完全一无所知。他跟那些索恩是什么关系？他真的像表面上那样富有理性吗？
好多天之后，兰塞姆才发现怎样对付这种突如其来的灰心绝望。每当贺洛斯的理性使兰塞姆忍不住把他当成一个人的时候，这种感觉就会油然而生。然后他就显得令人厌恶了——一个七英尺高的人，长着蛇一般的身体，脸和全身都覆盖着厚厚的黑乎乎的动物皮毛，还像猫一样留着胡须。而如果从另一头开始想，你就会看到一个完全符合动物标准的动物——光亮的皮毛，水汪汪的眼睛，牙齿雪白，口气清新——更完美的是，他还拥有语言和推理的魅力，就好像天堂从未失去，最原始的梦想变成了现实。这完全取决于你的看法。一种印象使人厌憎到极点，而另一种则令人愉快到极点。
【注释】
[1] Malakandra是Malac和Handra组合而成，兰塞姆由此发现了c后面的h不出现的规律。——译注

10
兰塞姆吃完后，又喝了一些马拉坎德拉的那种烈酒，然后，那位东道主站起来，进了船里。他像动物一样脑袋先进去，他柔软曲折的身体使他能够把手撑在船的底部，而双腿仍然站在岸上。他把臀部、尾巴和后腿同时甩到空中五英尺的高度，再轻轻松松地让它们落到船里。这般敏捷的身手，对于地球上的那些芸芸动物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
贺洛斯上了船，又从船里出来，然后指着船。兰塞姆明白他是邀请自己也这样做。当然啦，兰塞姆最想问的问题是不可能问出口的。贺洛萨（他之后发现这是贺洛斯的复数形式）是不是马拉坎德拉占优势的物种？索恩虽然模样更像人类，是不是只是一种智力不全的家畜？他满心希望是这样。另一方面，贺洛斯也许是索恩的驯养动物，那样的话，索恩就拥有超凡的智力。不知怎的，他的想象力所接受的熏陶，都鼓励他把超凡的智慧跟形态丑陋、性格残暴的东西联系在一起。踏上贺洛斯的船，可能意味着把自己拱手交给航程尽头的索恩。但是，贺洛斯的邀请也许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他可以永远离开索恩出没的丛林。这时，贺洛斯看到他似乎还是不明白，开始感到纳闷了。他的手势越来越迫切，于是兰塞姆终于拿定了主意。离开这个贺洛斯的念头他想都不敢想。这家伙的动物性在许多方面令他惊愕，但是他渴望学会他的语言，而且他感受到了那种异类对异类的羞怯的、不可避免的迷恋，他还知道，通往奇异冒险的钥匙正交在他的手中——所有这些，都把他与这个贺洛斯紧紧联系在了一起，比他所知道的还要牢固。他跨进了船里。
船上没有座位。船头很高，船舷长得离奇，而吃水之浅在兰塞姆看来简直匪夷所思。确实，船沾水的面积很小，这使他想起了一种现代欧洲快艇。系船的东西初看像是绳子，但是贺洛斯不是把它解开，而是干脆把那东西一拽两半，就像拽断柔软的太妃糖或一卷黏土似的。然后，贺洛斯坐在船尾坐板上，操起一根桨。桨叶大得出奇，兰塞姆纳闷贺洛斯怎么能挥得动它，接着他又想起他们是在一个多么轻的星球上。虽然船舷上缘很高，但贺洛斯身体奇长，坐着也能够自如地划桨。他划得很快。
最初几分钟里，他们经过的河岸都覆盖着那种紫色的树木，河道也只有一百米宽。然后，绕过一个岬角，兰塞姆发现进入了一片更为开阔的水域——一片大湖，几乎算得上海。贺洛斯此时变得非常谨慎，经常变换方向，四处张望，将船远远划离岸边。周围耀眼夺目的蓝色水域越来越开阔，使兰塞姆无法久久直视。湖水散发的热量令人难耐，他摘下帽子，脱掉短上衣，贺洛斯看到他这么做，惊讶极了。
兰塞姆小心翼翼地站起身来，审视四面开阔的马拉坎德拉景色。前后都是波光粼粼的湖面，时而岛屿密布，时而一望无际，与浅蓝色的天空遥相呼应。他注意到，太阳几乎就在头顶——他们是在马拉坎德拉的热带地区。湖的每一个岸边都是庞大的紫色丛林，其间交杂着错综复杂的、如羽毛一般虚无缥缈的陆地和水域。他再细看，这片沼泽地或这片群岛，每一侧都是浅绿色山脉的犬牙交错的岩壁，但他仍然很难把它们看做是山，它们这么高，这么细瘦、狭窄，看上去站都站不稳。从船的右侧看去，它们只在一英里开外，其间似乎只隔着一条狭窄的丛林。从左侧看去则要遥远得多，但仍然气派非凡——也许离船有七英里。在他看来，他们似乎在水乡的各处穿行，前面后面都是水乡。实际上他是航行在一片宏伟峡谷的底部的水域里，这片峡谷差不多有十英里长，宽度不知道有多少。在山峰顶后面，有时候在山峰顶上的许多地方，他能分辨出一堆堆硕大的、汹涌翻滚的、玫瑰红色的东西，前一天他曾把它们当成云团。实际上，那些山脉后面似乎并没有下坡，而是一片片辽阔无际的高原台地的锯齿形棱堡，有些地方比山脉本身还高，构成了目力所及之处马拉坎德拉从左到右的地平线。只有正前方和船尾的正后方，才是被切开的巨大峡谷，此刻在他看来，充其量只是高原台地的凹槽或裂缝。
他很想知道那些云团般的红色东西是什么，就比比划划地问对方。然而，这个问题太复杂，通过手势表达不清。贺洛斯的胳膊和前肢都比他灵活，动作快得像鞭子一样，手势复杂多样，兰塞姆明白他以为问的是整个那片高地。他说那叫“哈兰德拉”。那片低矮的水域，那片峡谷或深壑，似乎是叫“汉德拉米”。兰塞姆明白了其中的含义，“汉德拉”是土地，“哈兰德拉”是高地，山脉，“汉德拉米”则是低地，峡谷。实际上就是高地和低地。他是后来才了解到马拉坎德拉地理特点的特殊重要性。
这时候，贺洛斯的谨慎航行已经到达了终点。离陆地还有两英里，他就突然停止划桨，紧张地坐在那里，让桨悬在半空。与此同时，船身微微颤抖，然后像炮弹一样射了出去。他们显然赶上了某股水流。几秒钟后，他们就以大约十五英里的时速飞快前进，船在马拉坎德拉那奇怪的垂直、陡峭的波谷波峰间剧烈颠簸，忽上忽下，完全不同于兰塞姆在地球上最汹涌险恶的海上航行。这使他想起在军队里骑马飞奔的可怕经历。感觉难受极了。他用左手紧紧抓住船舷上缘，用右手擦了擦额头——湖水的闷热潮湿已经令人非常烦恼。他开始怀疑马拉坎德拉的食物，还有马拉坎德拉的饮料，是不是能够被人类的肚子消化。感谢上帝，他是个很不错的水手！至少还不算赖。至少——
他赶紧俯向船舷一侧。蓝色湖水的热气顿时扑面而来。在水的深处，他似乎看见有鳗鱼在游动：长长的、银色的鳗鱼。最糟糕的事情[1]发生了不止一次，而是许多次。痛苦中，他清晰地想起了童年时代参加派对时呕吐的耻辱经历……那是很久很久以前，在他出生的那个星球上。此刻他感受到了同样的耻辱。作为人类的第一位代表，在一个新的物种面前不应该是这种表现。贺洛斯也呕吐吗？他知道他在做什么吗？兰塞姆浑身颤抖，嘴里呻吟着转回船里。那家伙密切地注视着他，但兰塞姆觉得他脸上毫无表情。此后不久，兰塞姆才知道了怎样读懂马拉坎德拉人的面部表情。
水流似乎正在加速。他们突然拐过一个大弯，在湖面驶出很远，离对岸只有一个弗隆[2]的距离，然后又返回来，接着再驶向前，线路呈螺旋形和八字形，令人头晕目眩。紫色丛林和犬牙交错的山脉飞速后退，兰塞姆从他们曲折的航线联想到那些令人恶心的蜿蜒游动的鳗鱼，内心一阵厌憎。他对马拉坎德拉的兴趣迅速丧失：土地和水之间的差异这么可怕，与此相比，地球和其他星球之间的差异似乎根本不算什么。他绝望地猜测贺洛斯是不是习惯于生活在水上。也许，他们将要在这条令人讨厌的船上过夜……
实际上，他的痛苦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谢天谢地，波涛汹涌的湖面终于平息了，船速也减慢了些，他看见贺洛斯正在迅速把船往后划。他们仍然漂浮在水面，两侧的湖岸离得很近，中间是一条狭窄的水道，湍急的水流发出嘶嘶的声响——看上去水位较浅。贺洛斯跳出了船，把大量热乎乎的水溅进了船舱。兰塞姆也跟着爬了出去，比刚才小心，身体也颤抖得更厉害。水没到他的膝盖。他惊讶地看到贺洛斯把船轻轻松松地举过头顶，用一只前爪扶着，朝陆地走去，身体像希腊的女像柱一样挺得笔直。他们顺着水道往前走——如果贺洛斯灵活的臀部下面两条短腿的摆动可以被称为走路的话。几分钟后，兰塞姆看到了一幅新的景象。
水道不仅浅，而且湍急——实际上后来又有一系列的湍流，水在半英里内一直飞流直下。地面在他们前面迅速跌落，峡谷——或“汉德拉米”的地势比刚才更低了许多。然而，峡谷的岩壁并没有随之沉落，兰塞姆从他此刻的位置，对整个地貌有了更加清楚地认识。高地的左右两边更开阔了，有时覆盖着那种云团般的红色物体，更多的时候是平坦的，苍白、荒凉，直伸向与天空相接的光滑的地平线。这时候，山峰看上去只是真正高地的边缘或外围，它们包围着各地，就像下排牙齿包住舌头一样。“哈兰德拉”和“汉德拉米”之间的鲜明对比令他叹为观止。峡谷在他眼皮底下展开，像绳子串成的珠宝，紫色、宝石蓝、黄色、浅粉红色，色彩斑斓地镶嵌在树木茂盛的陆地上，还有忽隐忽现、无处不在的水。跟他先前的想法不同，马拉坎德拉并不那么类似地球。“汉德拉米”并不是真正的峡谷，随着它所属的山脉起伏跌宕。实际上，它不属于山脉。它只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巨大裂缝或沟槽，贯穿整个高而平坦的“哈兰德拉”。此刻兰塞姆开始怀疑，“哈兰德拉”才是这个星球的真正“表面”——对于一位地球上的天文学家来说，它无疑就是表面。就“汉德拉米”本身来说，它似乎没有尽头，在他面前铺展开去，几乎是一马平川，一条彩线越来越窄，最后以一个V字型的缺口插入地平线。他估计，这样放眼看去准有一百英里，而身后还有他从昨天起穿越的大约三四十英里。
这段时间，他们一直顺着激流降落，朝向水流重新趋于平缓的地方。在那里贺洛斯可以把船再放进水里。他们走路的时候，兰塞姆学会了一些单词：船、急流、水、太阳、搬运。搬运是他学会的第一个动词，激起了他特别浓厚的兴趣。为了给他加深印象，贺洛斯还颇费心思地告诉他词与词之间的联系。他不断重复两组对比的词，比如“贺洛斯——汉德拉米”和“色诺尼——哈兰德拉”。兰塞姆明白，他的意思是贺洛斯住在下面的汉德拉米，而色诺尼住在上面的哈兰德拉。可是色诺尼是什么呢？他不知道。哈兰德拉平坦开阔，看上去似乎没有任何东西住在上面。也许贺洛斯有一种神话——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贺洛斯属于较低的文化层次——那些色诺尼是天神或魔鬼。
他们继续往前走，兰塞姆仍然一阵阵恶心反胃，但不像刚才那么厉害了。几个小时后，他才意识到色诺尼很有可能是索恩的复数形式。
太阳落下去了，在他们的右边。它落得比地球上快，至少比兰塞姆知道的地球上的那些地方快。而且在万里无云的天空上，看不见日落时的辉煌美景。他也说不清哪儿不对劲，总之跟他知道的那个太阳不一样。然而，就在他思忖的当儿，针尖般的山峰变得轮廓分明，黑得那样醒目，而汉德拉米则变得阴森森的，但是在东边（他们的左边），哈兰德拉高地仍然闪耀着白光，遥远、静谧、轮廓柔和，如同另一个更加超自然的世界。
很快，他意识到他们又上了岸，在坚实的土地上行走，正往紫色丛林的深处走去。他仍然想象自己还坐在船里，因此脚下的大地似乎在摇晃。再加上身体疲劳，暮色昏暗，使得最后那段旅程像梦境一样。后来，强光刺得他睁不开眼睛。一对火燃起来了，照亮了头顶上那些巨大的叶子，他看见了叶子后面的星星。似乎有几十个贺洛斯围在他身边。数量这么多，挤得这么近，他们似乎比他那个独立的向导更像动物，而不像人类。他感觉有点恐惧，但更强烈的是一种可怕的格格不入。他想要人——什么人都行，哪怕是韦斯顿和狄凡。他实在太累了，没法跟这些毫无意义的子弹头脑袋和毛茸茸脸庞发生关系——不能做出任何反应。然后，在离他很近的低处，聚集着一大群更加灵活的幼崽、小兽、羔子，随你怎么叫吧。他们都是些兴高采烈的小家伙。突然，他的情绪改变了。他把手放在一个黑乎乎的脑袋上，露出了笑容。那小家伙匆匆逃走了。
关于那个晚上的更多细节，他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不断地大吃大喝，黑乎乎的身影不断地进进出出，火光中有陌生的眼睛在闪闪发亮。最后，便是在某个黑暗的、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沉沉睡去。
【注释】
[1] 指兰塞姆晕船呕吐。——译注
[2] 弗隆，长度单位，等于八分之一英里，或201.17米。——译注

11
兰塞姆自从在飞船上醒来之后，一直想着将要前往另一个星球的奇异冒险，想着重返地球的可能性。他唯独没有想过在这陌生星球上生活。现在每天早晨，他发现自己既不是刚刚到达，也不是准备逃脱，而是在马拉坎德拉上生活着，他总是感到有些惊愕。醒来、睡觉、吃饭、游泳，甚至，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他还开始交谈。最让他惊讶的是，到达这里约三个星期后，他发现自己竟然悠哉游哉地去散步。几星期后，他有了自己最喜欢的散步地段，还有了最喜欢吃的东西。他开始养成一些习惯。他能一眼分辨出贺洛斯的性别，甚至能看出他们各自长相上的差异。希洛伊——就是在北面很远处第一个发现他的那个贺洛斯——跟每天教他语言的荷诺拉相貌区别很大，荷诺拉口鼻部分是灰色的，德高望重。而贺洛斯这一物种的小辈又有很大不同。他们性情愉快。你跟他们打交道的时候，可以把贺洛斯的理性完全忘到脑后。他们少不更事，不会像成年贺洛斯那样，模样不像人类，却拥有思维的能力，令兰塞姆感到困惑难解。他们在他孤独时给他带来安慰，就好像他获准从地球上带来了几只小狗。那些小崽子对这位出现在他们中间的身上无毛的妖怪也颇感兴趣。兰塞姆跟他们交往如鱼得水，也间接地赢得了他们母亲的亲睐。
关于整个贺洛斯社会，兰塞姆最初的那些印象都逐渐得到了纠正。他起先判断他们的文化属于“旧石器时代”。他们所拥有的几件切割工具都是石头做的。他们似乎没有陶器，只有几只用来烧煮的拙劣器皿，而烧煮似乎是他们唯一的烹饪方式。他们平常用来喝水的器皿，以及盘子和勺子，统统都是那种类似牡蛎的贝壳，他当初就是从贝壳里第一次品尝到贺洛斯对他的款待。盛在贝壳里的鱼是他们唯一的肉食。他们有大量的蔬菜，品种繁多，其中有些味道很好。必要的时候，就连覆盖整个汉德拉米的粉白色野草也是可以吃的，因此，如果他在希洛伊找到他之前饿死，那就真是守着粮仓饿肚肠了。不过，没有哪个贺洛斯会自愿去吃野草（也就是“诺德拉斯鲁德”），但它们在旅途中可以权且充饥。贺洛斯住在用硬树叶搭成的蜂巢形小屋里，为了暖和，附近几个村庄都建在河边，而且建在上游汉德拉米的岩壁处，那里的水最热。他们席地而睡。
他们似乎没有艺术，只有一支由四个贺洛斯组成的小组或演唱团，几乎每天晚上演出某种诗歌和音乐。其中一个贺洛斯长篇大论地半吟半唱，另外三个时而独唱，时而轮唱，不时打断第一个的吟唱。兰塞姆弄不清这些插唱只是简单的音乐插曲呢，还是戏剧的对白，讲述部落首领的故事。他从音乐里什么也听不出来。他们的声音倒不难听，音域似乎也能被人类的耳朵接受，但节拍奇异，跟他的节奏感完全合不上。部落和家庭的成员一开始令人迷惑。总是有人失踪几天后又重新出现。贺洛斯打鱼，还经常划船出去，至于去做什么，他始终没弄清楚。后来有一天，他看见一大队贺洛斯从陆地出发，每个脑袋上都顶着许多蔬菜。看来，马拉坎德拉存在着某种贸易。
他在第一个星期就发现了他们的农业。在汉德拉米往前大约一英里的地方，有一片没有树木的开阔地，延绵许多英里，覆盖着低矮的、饱满多汁的蔬菜，其中最主要的是黄色、橙色和蓝色蔬菜。后来，又出现了跟地球上的白桦树差不多高的类似莴苣的植物。有一棵植物悬在温暖的水面，你可以走到一片低矮的叶子上，美美地躺下来，就像躺在一个轻轻摇曳、气味芬芳的吊床上。而户外的其他地方则不够暖和，不适宜久坐。汉德拉米的平均温度相当于地球上一个晴朗的冬日早晨。在这些生产食物的地方，都是周围几个村庄集体劳作，而且分工比他设想的要细致得多。收割、晾晒、储藏、运输，以及类似施肥的活计，都有专人进行，他还怀疑至少有几条水道是人工挖掘的。
后来，他渐渐学会了一点他们的语言，开始满足他们对他的好奇，这时他对贺洛斯的了解才发生真正的巨变。为了回答他们的问题，他解释说他是从天空来的。荷诺拉立刻追问是从哪颗星球或哪个地方（汉德拉）来的。兰塞姆本以为他的听众蒙昧无知，为了迁就他们的智力，故意用了一种孩子气的说法，因此，当他发现荷诺拉煞费苦心地跟他解释时，就觉得有点气恼了。荷诺拉说，他不可能在天空生活，因为那里没有空气，他或许是从天空来的，但他必须来自某个汉德拉。兰塞姆无法在夜空中把地球指给他们看。他们似乎对他的无能感到吃惊，一遍遍地指给他看低悬在西边地平线上的一颗明亮星球——距太阳落山的地方稍稍偏南一点。他惊讶于他们竟然选择了一颗行星，而不是一颗普通的星星。难道他们懂得天文学？不幸的是，他的语言能力仍然有限，无法探讨他们的知识量。于是他转变话题，问他们南边那颗行星叫什么名字，他们说叫“图尔坎德拉”——意思是寂静的世界或星球。
“为什么叫它‘图尔坎’？”他问。“为什么是寂静的？”没有人知道。
“色诺尼知道，”荷诺拉说。“这是他们知道的事情。”
接着他们又问他是怎么来的，他笨嘴拙舌地描绘那艘飞船——但他们又说：
“色诺尼会知道的。”
他是一个人来的吗？不是，他跟另外两个同类一起来的——两个坏人（贺洛斯语言里最接近的词是“歪人”）想谋害他，但他伺机逃脱了。贺洛斯觉得这很难理解，但最后一致认为他应该去找奥亚撒。奥亚撒会保护他的。兰塞姆问奥亚撒是谁。慢慢地，经过许多误会和曲解，他终于打听出了下列信息：一，奥亚撒住在麦迪隆；二，奥亚撒了解一切，统治万物；三，奥亚撒始终存在；四，奥亚撒不是贺洛斯，也不是色诺尼。然后，兰塞姆循着自己的思路，问是不是奥亚撒创造了世界。贺洛斯几乎是群情激昂地大叫着表示否定。难道图尔坎德拉的人不知道是年轻的马莱蒂创造并统治着世界吗？连小孩子都知道这点。兰塞姆问，马莱蒂住在哪里呢？
“和老人家住在一起。”
那么谁是老人家呢？兰塞姆没有听懂回答。他又问。
“老人家在哪里？”
“他不是那一类的，”荷诺拉说，“不必住在某个地方。”接着又说了一大串，兰塞姆不知所云。但他听着听着，就又觉得有些气恼。自从他发现贺洛斯具有理性以来，就一直有一种道德上的顾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义务接受他们的宗教启蒙。现在，由于他自己试探性的努力，发现被当成了一个野蛮人，他们正在对他进行文明宗教的启蒙教育——类似于简短的教理问答。看来，马莱蒂是一种肉身、器官或情感的神灵。
“他不是贺瑙。”贺洛斯说。
“贺瑙是什么？”兰塞姆问。
“你是贺瑙，我是贺瑙。色诺尼是贺瑙。皮特里奇是贺瑙。”
“皮特里奇？”兰塞姆说。
“从这里往西走十多天，”荷诺拉说，“哈兰德拉的下面不是汉德拉米，而是一大片开阔地，朝四面八方延伸，从北到南要走五天，从东到西要走十天。那里森林的颜色跟这里不一样，是蓝色和绿色的。那里很深很深，直达星球的根部。那里能从土里挖掘出最好的东西。皮特里奇就生活在那里。他们喜欢挖掘。挖出来的东西，他们用火烤软，做出各种物件。他们都是小个子，比你还要矮小，鼻子长长的，肤色苍白，整天忙忙碌碌。他们的上肢很长。要说起做东西来，别的贺瑙都比不上他们，就像论唱歌谁都比不上我们一样。不过还是让‘贺马纳’自己看看吧。”
他转过身，跟一个年轻的贺洛斯说了句什么，不一会儿，一只小碗被传递到兰塞姆手里。他把碗凑近火光，仔细察看。毫无疑问是金子，兰塞姆明白狄凡对马拉坎德拉的兴趣意味着什么了。
“这种东西多吗？”他问。
很多，他们告诉他，大多数河里都有，但是最多最好的还是在皮特里奇那里，他们特别擅长此道。他们称之为“阿波尔·布鲁”——太阳之血。兰塞姆又看了看小碗。碗上有一些精致的蚀刻。他看见图案是贺洛斯和一些较小的、几乎像青蛙一般的动物，还有索恩。他询问地指着索恩。
“是色诺尼，”贺洛斯证实了他的猜测，“他们几乎是住在哈兰德拉上。在大山洞里。”那些类似青蛙的动物——脑袋像貘、身体像青蛙的动物——则是皮特里奇。兰塞姆把碗在手里翻转。看样子，马拉坎德拉星球上存在着三个具有理性的物种，还没有哪个物种把另外两个物种灭绝。他急切地想知道谁是真正的主人。
“在贺瑙里，谁是统治者？”他问。
“奥亚撒是统治者。”他们回答。
“他是贺瑙吗？”
这使他们感到有点迷惑。他们认为，索恩比较擅长回答这类问题。也许奥亚撒是贺瑙，但属于一种完全不同的贺瑙。他不会死亡，也没有后代。
“索恩知道的东西比贺洛斯多吗？”
这个问题引出的不是回答，而是争论。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色诺尼或索恩对船一窍不通，不会捕鱼活命，不会游泳，不会做诗，即使贺洛斯给他们做了诗，他们也只能理解比较低级的诗意，但是必须承认，他们善于弄清星星的奥秘，并能理解奥亚撒晦涩难懂的言论，说出马拉坎德拉很久以前的事情——那些远古的、没有人记得的时代。
“啊——知识阶层，”兰塞姆想，“不管表面如何伪装，他们肯定是真正的统治者。”
他试着问他们，如果索恩用他们的智慧强迫贺洛斯做事，会怎么样——他用支离破碎、结结巴巴的马拉坎德拉语只能说到这个分上。这个问题听上去比较平淡，如果可能的话，他想问的是“用他们的科学资源来剥削未开化的邻居”，那样就会显得重要得多。其实他用不着这么费力了。上面刚提到索恩不能充分欣赏诗歌，整个话题就转向了文学。在接下来激烈的、显然是技术层面的谈论中，他一个音节也听不懂。
当然，他跟贺洛斯的对话并不全是关于马拉坎德拉的。作为回报，他也要提供一些关于地球的信息。在这方面他遇到两个障碍，一是他不断显得对自己的星球一无所知，这令他恼羞成怒；二是他决意要隐瞒一些事实。他不想告诉他们关于人类战争和工业主义的太多情况。他记得H.G.威尔斯笔下的卡沃尔[1]在月球上是什么下场。同时他也感到羞窘。每当贺洛斯询问关于人类——他们称之为“贺马纳”——的过于私密的问题，他就会有一种类似赤身裸体的感觉。更重要的是，他打定主意不让他们知道他是被带来献给索恩的，因为他一天比一天确定，索恩是占优势的物种。后来，他所说的那些话，激发了贺洛斯的想象：他们都开始作诗，描述那个奇怪的汉德拉，那里的植物像石头一样坚硬，地上的草像岩石一样翠绿，水又冷又咸，而贺马纳住在顶部，住在哈兰德拉上。
后来，当他告诉他们，他在他们的星球上，在他们自己的汉德拉米里，逃脱了那些下巴一咬一合的水生动物时，他们更是兴趣大增。他们一致认为那是贺纳克拉。他们一个个兴奋得要命。他们已经许多年没有在峡谷里看见贺纳克拉了。年轻的贺洛斯拿出了武器——原始的鱼叉，叉尖是骨头做的——很小的孩子开始在浅水处玩起了猎捕贺纳克拉的游戏。几位母亲露出焦虑的神情，要孩子离水远一点，但总的来说，贺纳克拉的消息似乎大受欢迎。希洛伊立刻出发去弄他的那条船，兰塞姆也陪着去。他希望自己能派上用场，他已经隐约知道怎么使用贺洛斯的原始工具了。他们一同朝希洛伊停船的溪流走去，那里离森林大概有一石之遥[2]。
脚下的小路只容一人行走，兰塞姆跟在希洛伊身后，路上他们遇到一个很小的女性贺洛斯，比小崽子大不了多少。彼此擦肩而过时，她在说话，却不是对着他们，她的眼睛盯着五米以外的一个地方。
“你在跟谁说话，贺里姬？”兰塞姆说。
“跟艾迪尔。”
“在哪儿？”
“你看不见他吗？”
“我什么也没看见。”
“那儿！那儿！”她突然大喊起来。“啊！他不见了。你刚才没有看见他吗？”
“我谁也没看见。”
“希洛伊，”小家伙说，“贺马纳看不见艾迪尔！”
可是希洛伊只顾稳步往前走，已经听不见了，而且他显然什么也没注意到。于是兰塞姆断定贺里姬就像她这个物种的小孩子一样，是在“演戏”。片刻之后，他就追上了他的同伴。
【注释】
[1] 指威尔斯科幻作品《月球上的第一批人》中的主人公。——译注
[2] 指把一块石头扔出去那么远的距离。——译注

12
他们埋头干活，打理希洛伊的船，一直干到中午，然后摊手摊脚地躺在小溪边温暖的野草丛中，开始吃午饭。他们的准备工作中含有类似战争的色彩，在兰塞姆心中勾起许多疑问。他不知道战争是哪个词，但他好歹让希洛伊明白了他想问的东西。索恩、贺洛斯和皮特里奇有没有拿着武器，跟对方展开较量？
“为什么呢？”希洛伊问。
这很难解释。“如果双方都想要某种东西，谁都不肯放手，”兰塞姆说，“最后另一方是否就会动用武力？他们会不会说，把东西交出来，不然就杀了你？”
“什么样的东西呢？”
“唔——比如说，食物？”
“如果另外的贺瑙想要食物，我们为什么不给他们呢？我们经常把食物送给别人。”
“可是，如果我们自己也不够吃呢？”
“马莱蒂会让植物永远生长的。”
“希洛伊，如果你的后代越来越多，马莱蒂会拓宽汉德拉米，提供足够的植物来养育他们吗？”
“色诺尼知道这类事情。可是，我们为什么要有更多的后代呢？”
兰塞姆觉得很难回答。最后他说：
“难道在贺洛斯中间，生儿育女不是一种乐趣吗？”
“一种很大的乐趣，贺马纳。我们称之为爱。”
“如果一件事有乐趣，贺马纳就想再来一次。他想反复得到那种乐趣，结果产生的后代他难以养活。”
希洛伊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这点。
“你的意思是，”他慢悠悠地说，“他不是一生中只有一两年才这么做，而是一遍又一遍地做？”
“是的。”
“可是为什么呢？他愿意整天吃饭吗？愿意刚睡醒了又接着睡吗？我不理解。”
“可是吃饭每天都吃。你是说，这种爱在贺洛斯的一生中只有一次？”
“但是持续他的整个一生。年轻的时候，他要寻找伴侣，然后他要向她求爱，生儿育女，抚养他们长大。之后，他想起所有这些，心情激动，把它们变成了诗歌和智慧。”
“但是，他必须仅仅满足于回忆那种乐趣吗？”
“这就像是说，‘对于食物，我必须仅仅满足于吃它。’”
“我不明白。”
“一种乐趣，只有在回忆中才会变得成熟。贺马纳，按你的说法，就好像乐趣是一件事，回忆是另一件事。其实都是一件事。色诺尼能说得比我更清楚。但我用诗会说得比他更好听。你所说的回忆，是乐趣的最后部分，就像‘柯拉’是诗歌的最后部分一样。你和我相遇的时候，会面很快就结束了，什么也没有。事后我们回忆起来，就慢慢有了点什么。但我们仍然对此知之甚少。当我躺下来死去的时候我会怎样回忆它，它在我生前的所有日子里对我的影响——那才是真正的会面。刚才说的会面只是它的开始。你说你们的星球上也有诗人。他们没有教你们懂得这点吗？”
“也许有些诗人这么做了，”兰塞姆说，“但是，即使在一首诗里，贺洛斯从来也不渴望听到一行美妙的诗句再重复一遍吗？”
不幸的是，希洛伊的回答转向了他们语言中兰塞姆尚未掌握的那部分内容。据他理解，有两个动词的意思都是“渴望”或“向往”，但贺洛斯在它们之间设定了严格的区别，甚至把它们对立起来。在他听来，希洛伊似乎在说每个人都会向往它（望得隆），但没有一个头脑健全的人会渴望它（布朗特林）。
“其实，”他继续说，“诗歌是个很好的例子。最精彩的诗句，只有通过后面的所有诗句才会变得精彩完美。如果你再回过头去看它，就会发现它并不像你想的那样精彩。你甚至想把它删掉。我指的是一首好诗。”
“那么如果是‘歪’诗呢，希洛伊？”
“‘歪’诗没有人听，贺马纳。”
“‘坏’生活里的爱是怎样的？”
“一个贺瑙的生活怎么会‘坏’呢？”
“难道你是说，希洛伊，不存在‘歪’的贺洛斯吗？”
希洛伊思忖着。“我听说过你指的那种事情，”他最后说道，“据说，偶尔会有某个小崽子，长到一定的年纪，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怪癖。我听说一个小崽子想要吃土；也说不定在某个地方，会有一个贺洛斯想要爱的时间延长一些。我没有听说过，但也许是有的。我倒是听说过一件更奇怪的事。有一首诗讲的是很久以前的一个贺洛斯，住在另一个汉德拉米，他看见所有的东西都成双成对——天上两个太阳，脖子上两颗脑袋；最后，他们说他走火入魔，竟然想要两个伴侣。信不信由你，故事就是这么说的：他竟然爱了两个赫斯尼。”
兰塞姆思考着这个问题。如果希洛伊没有骗他，那么他们这个物种与生俱来就是禁欲的，一夫一妻的。那么，这点很奇怪吗？他知道一些动物有固定的繁殖期。既然大自然能够完成把性冲动外化的奇迹，它为什么不能再进一步，让它锁定某个单个的对象，不是从道德层面，而是从生理本能？他甚至模糊地想起曾经听说地球上的一些动物，一些“低级”动物，与生俱来就是单配偶的。而在贺洛斯中，无节制的繁殖和乱性行为显然就像性欲倒错一样罕见。最后，他突然明白了，难以理解的不是他们，而是他自己这个物种。贺洛斯具有这样的本能并不令人惊讶。可是，为什么贺洛斯的这些本能，跟遥遥相隔的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这么接近呢？相比之下，人类的本能又是多么可悲地不同啊。人类的历史是怎样的呢？然而，希洛伊又在说话了。
“毫无疑问，”他说，“是马莱蒂把我们造就成这样。如果每人都有二十个后代，吃的东西怎么会够呢？如果我们总是渴望某一天或某一年再过一遍，如果我们不知道生命中的每一天都以期待和回忆填补整个人生，正是期待和回忆成就了那一天，那么我们怎么愿意活下去，怎么愿意让时间流逝呢？”
“不管怎么说，”兰塞姆不自觉地代表自己的星球刺激他，“马莱蒂把贺纳克拉放进来了。”
“哦，那不一样。我渴望杀死贺纳克拉，他也渴望杀死我。我希望，当那黑乎乎的下巴咬合时，我的船第一个赶到那里，我拿着我的长矛坐在船的最前头。如果他把我杀死了，我的人民会哀悼我，我的兄弟会更加渴望杀死他。但是他们不会希望没有贺纳克拉，我也不希望。你不能理解诗人，我该怎么让你理解呢？贺纳克拉是我们的敌人，但他同时也为我们所爱。当他从他出生的北部山上往下俯瞰时，我们能从心里感受到他的喜悦。他从瀑布上跳下来时，我们随他一起欢跳。当冬天来临，湖水的烟雾高过我们的头顶时，我们用他的眼睛来看湖，并且知道他的漫游季节到了。我们在房子里挂他的画像，所有贺洛斯的标记都是贺纳克拉。峡谷的灵魂就存在于他的体内。我们的小崽子刚学会在浅水里打滚，就开始假装扮演贺纳克拉。”
“然后他就杀死他们？”
“并不经常。如果贺洛斯让他靠得这么近，肯定是‘歪’贺洛斯。没等他下来多远，我们就应该发现他了。不，贺马纳，让一个贺瑙感到难过的，不是周围世界上出现的几次死亡。给世界抹黑的是一个坏的贺瑙。我还想说这样一句：如果湖里没有危险，我认为森林不会这样明亮，水不会这样温暖，爱不会这样甜蜜。我要跟你说说我生命中造就我的那个日子。那种日子，像爱一样，像效忠麦迪隆的奥亚撒一样，一生中只有一次。当时我很年轻，比小崽子大不了多少，我走了很远，到了汉德拉米往上很高的地方，那里星星在中午放射光芒，就连水也是冷的。我攀上一个巨大的瀑布。我站在巴尔基深潭的岸边，那是所有星球最敬畏的地方。那里的岩壁高得看不见顶，上面刻着圣人的形象，是远古时期的作品。被称为‘水之山’的瀑布就在那里。我独自站在那里，我和马莱蒂，因为就连奥亚撒也没有给我任何讯息，我的心比任何时候都更轻盈，我的歌声比任何时候都更深沉。如果我不知道巴尔基深潭里住着贺纳克拉，你认为我还会有这种感觉吗？就是因为深潭里潜伏着死亡，我才那样畅饮生命。那是最甘美的饮品，除了另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兰塞姆问。
“死亡本身，总有一天我会畅饮它，去见马莱蒂。”
不久，他们起身继续干活。当他们穿过丛林返回的时候，太阳正在落山。兰塞姆突然想起要问希洛伊一个问题。
“希洛伊，”他说，“我想起来，那天在我看见你、你看见我之前，你就已经在说话了。正是因为那样，我才知道你是贺瑙，不然的话，我就把你当成一个野兽，匆匆逃走了。你当时在跟谁说话呢？”
“跟一个艾迪尔。”
“那是什么？我没看见。”
“你们的星球上没有艾迪尔吗，贺马纳？那肯定很奇怪。”
“艾迪尔到底是什么呢？”
“他们来自奥亚撒——我推测他们是一种贺瑙。”
“今天我们出来的时候，我碰到一个小孩子，她说她在跟艾迪尔说话，但我什么也看不见。”
“贺马纳，只要看看你的眼睛，就知道你的眼睛跟我们的不一样。但是艾迪尔是很难看见的。他们不像我们。光线能穿透他们。你必须看对地方、看对时机。而且，除非艾迪尔自己愿意被看见，不然也是白搭。有时候，你可能会把他们错当成一缕阳光，或者摇曳的树叶。但是你凝神再看，你发现那是一个艾迪尔，已经消失了。不过，你的眼睛到底能不能看见他们，我可不敢肯定。色诺尼会知道这点的。”

13
第二天早晨，阳光刚刚出现在哈兰德拉上，但还没有穿透丛林，整个村庄已经从睡梦中醒来。兰塞姆就着炊火的亮光，看见贺洛斯在不停地奔走忙碌。女性把热腾腾的食物从粗糙的罐子里倒出来。荷诺拉正在指挥大家把大堆大堆的长矛运到船上去。希洛伊在一群最有经验的捕猎手中间，语速很快地说着话，满嘴都是技术术语，兰塞姆根本听不懂。一支支队伍从周围的村庄赶来。小崽子们兴奋得吱哇乱叫，挤在大人堆里跑来跑去。
兰塞姆发现他们理所当然地把他当成了捕猎队里的一员。他被分配在希洛伊的船里，跟希洛伊和韦恩在一起。两个贺洛斯轮流划桨，兰塞姆就和那个不划桨的贺洛斯坐在船头。他基本上弄懂了贺洛斯们的意思，他们是把他当成了他们队伍中最显贵的一部分，而希洛伊和韦恩都担心贺纳克拉出现的时候自己碰巧在划桨。不久之前在英国，兰塞姆说什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站在这个光荣的岗位上，冒着危险袭击一个未知的，但肯定是致命的水生怪物。即使是最近，当他刚刚逃脱索恩的追捕，当他躺在丛林里过夜、自怨自艾的时候，他也没有力量和胆魄去做他今天打算要做的事情。他的打算非常明确。不管发生什么事，他必须显示出人类也是贺瑙。其实他心里非常清楚，当那一刻到来的时候，这样的决心可能会大打折扣，但他感觉到一种不同寻常的信心，认为自己肯定能够坚持到底。这是必须的，而必须的通常就是可能的。也许，在他此刻呼吸的空气里，在贺洛斯的社会里，有某种东西已经使他产生了变化。
湖面开始反射最初的缕缕阳光，兰塞姆遵照吩咐，跟韦恩并排跪在希洛伊的船头，膝盖间放着一小堆长矛，右手里还攥着一根，希洛伊把船划出去，进入他们的规定位置，他绷紧全身的肌肉不让自己摇晃。至少有一百只船参加这次捕猎。船队分成三组。中间一组规模最小，任务是顺着希洛伊和兰塞姆第一次见面时经过的那道水流，往上挺进。这些船都特别长，是八支桨的大船。贺纳克拉的习惯是，只要能找到水流，它就顺流而下。遇到船只，它就迅速窜到左边或右边的静止水域。这样，当中间那组慢慢压过水流时，那些速度快得多的轻舟，就在两边任意巡视，一旦猎物冲出它所谓的“屏障”，就能把它擒获。这场较量中，贺洛斯在数量和智力上都占优势，但贺纳克拉速度过人，而且能在水底下潜游，神不知鬼不觉。除了张开的嘴巴，它几乎刀枪不入。如果它朝一只船扑来，而船头两位捕猎手的长矛抛出去没有刺中它，那么他们和船就都完蛋了。
在那些担任搜索任务的轻舟中，一个勇敢的捕猎手有两个目标。他可以留在后面，靠近那些长船，那是贺纳克拉最有可能破水而出的地方，或者，他可以尽量冲到最前面，有机会遇到全速前进、尚未被捕猎手激怒的贺纳克拉，然后通过掷出一根瞄得很准的长矛，引诱它立刻离开水流。这样，这个捕猎手就可以赶在长船到来之前，独自结果怪兽的性命——如果事情就这样结束的话。这就是希洛伊和韦恩的愿望，而兰塞姆受到他们的强烈感染，也怀有这样的抱负。因此，当沉重的大船刚开始缓缓地逆流而上，激起高高的泡沫时，兰塞姆就发现他的船在希洛伊的全力操控下迅速北上，超过一只又一只船，奔向前面开阔无人的水域。这种速度真令人振奋。在寒冷的早晨，他们掠过的蓝色水域的暖意使人感到舒服。在他们后面，峡谷两侧高耸的岩石顶上传来二百多个贺洛斯洪钟般的浑厚声音，听上去不像捕猎的呐喊，而更像音乐，但是气魄和意义更接近于呐喊。兰塞姆血液中沉睡多年的某种东西被唤醒了。此时此刻，似乎他亲手屠戮贺纳克拉也不是不可能的。似乎“英雄贺马纳”的名声就要在这个不认识另外的人的星球上代代相传了。但是他以前做过这样的梦，知道它们最后的结局。面对刚刚产生的狂热激情，他强迫自己保持低调，他把目光转向湍急汹涌的水流，凝神注视着。
很久很久，什么动静也没有。他发现自己姿势僵硬，就有意识地让肌肉放松下来。不一会儿，韦恩满不情愿地到船尾去划桨，希洛伊走上前来取代他的位置。他们刚刚交接完毕，希洛伊就压低声音对他说话了，同时眼睛仍然盯着水流：
“有一个艾迪尔从水面过来了。”
兰塞姆什么也看不见——分不清那是自己的想象，还是水面上跳动的阳光。片刻之后，希洛伊又说话了，但不是对他。
“那是什么，天圣？”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兰塞姆在马拉坎德拉经历的最为蹊跷怪异的。他听见了那个声音。似乎是从空中传来的，就在他头顶一米高的地方，比贺洛斯的声音高大约一个八度——比他自己的声音还高。他意识到，只要他的耳朵略有不同，那么艾迪尔对他来说就不仅看不见，而且听不见了。
“是跟你在一起的那个人，希洛伊，”那个声音说，“他不应该在这儿。他应该到奥亚撒那儿去。从图尔坎德拉来的他的‘歪’同类正在追他。他应该去找奥亚撒。如果他们在别处发现了他，就会有灾祸。”
“他听见了您的话，天圣，”希洛伊说，“您有没有话要告诉我妻子？您知道她希望得到忠告。”
“我有句话要告诉贺莱丽，”艾迪尔说，“但是你不能转告。我现在亲自去告诉她。一切都很好。只是——让那个人去找奥亚撒。”
片刻的静默。
“他走了，”韦恩说，“捕猎没有我们的份儿了。”
“是啊，”希洛伊叹了口气说，“我们必须把贺马纳放在岸边，告诉他去麦迪隆怎么走。”
兰塞姆对自己的勇气不是很有把握，想到要离开眼前的捕猎，他内心的某一部分立刻感到如释重负。但是另一部分却催促他不要放弃刚发现的男子气概。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他必须——跟两个同伴一起，或者独自一人——在自己的回忆中留下一件壮举，而不是又一个破灭的梦境。为了听从某种类似良心的东西，他大声喊道：
“不，不。捕猎完了有的是时间。我们必须先把贺纳克拉杀死。”
“艾迪尔一旦发了话……”希洛伊话还没说完，韦恩突然一声大喊（三个星期前兰塞姆会说是一声“嗥叫”），用手一指。就在一个弗隆之外，是一串类似鱼雷留下的泡沫。在高高的泡沫堆间，他们看见了怪物身体的金属般的闪光。韦恩发疯一般地划桨。希洛伊掷出一根长矛，但是掷偏了。第一根长矛刚落水，第二根已经又在空中。这次肯定射中了贺纳克拉。它猛地向右一拐，离开了水流。兰塞姆看见它那张巨大的黑嘴张了两次，又合上两次，鲨鱼般的牙齿咬得啪啪作响。他也把长矛投了出去——兴奋地，匆忙地，用一只毫无经验的手。
“后退。”希洛伊对韦恩喊道，韦恩已经在用他全部强悍的力量划船后退。接着一切都变得很混乱。兰塞姆听见韦恩大喊“靠岸！”突然一个强烈的震动，几乎把他摔进了贺纳克拉的嘴里，眨眼间，他又发现自己站在齐腰深的水里。那些牙齿就是冲着他一开一合。然后，他把长矛一根接一根地投进那山洞般的大嘴，他看见希洛伊不可思议地骑在它的背上——它的鼻子上——从那里探身向前，投掷长矛。几乎就在同时，希洛伊身体一歪，滑了下来，在近十米远之外溅起大片水花。但是贺纳克拉已经被杀死了。它滚到一边，嘴里喷着白沫，黑色的生命已经耗尽。周围的水被它染成漆黑，散发出恶臭。
兰塞姆镇静下来时，他们都在岸上，浑身湿透，腾腾地冒着热气，因为力气耗尽而发抖，互相拥抱。此刻，被一个皮毛湿漉漉的野兽抱在怀里，兰塞姆不再感到异样了。贺洛斯的呼吸虽然清香，但毕竟不是人类的呼吸，此刻也不再让他反感。他是他们之中的一员。他克服了困难，而他们因为习惯了跟不止一个理性物种交往，或许根本就没有感觉到这种困难。他们都是贺瑙。他们并肩站在一起，面对同一个敌人，他们脑袋的形状不再重要。就连他兰塞姆也经受了考验，没有让自己丢脸。他成熟了。
他们在一个没有丛林的小岬角上，是在刚才混乱的打斗中跑上来的。船的残骸和怪物的尸体乱糟糟地横陈在旁边的水里。听不见捕猎队其他人员的声音。他们遇见贺纳克拉的时候就已经领先别人一英里了。他们三个坐下来，呼哧呼哧地喘气。
“看来，”希洛伊说，“我们都是杀敌英雄。这是我一生的愿望。”
就在这时，兰塞姆听到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一个特别熟悉的声音，他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里听见。这是一个地球上的、人类的、文明世界的声音，甚至可以说是欧洲的。是一杆英国来复枪的射击声。而希洛伊躺在他的脚下，挣扎着想站起来，大口地喘着气。在他挣扎的白色野草上有斑斑血迹。兰塞姆扑通跪倒在他身旁。贺洛斯庞大的身体太沉重了，他无法使它翻转。韦恩过来帮他。
“希洛伊，你能听见我的话吗？”兰塞姆把脸贴近那颗圆溜溜的、海豹般的脑袋，“希洛伊，这件事是因为我而发生的。朝你开枪的是另外两个贺马纳，就是把我带到马拉坎德拉来的那两个‘坏’人。他们做的一种东西，隔着好远就能置人于死地。我应该告诉你的。我们都是一个很‘坏’的种族。我们到这里来，给马拉坎德拉带来灾祸。我们只能算半个贺瑙——希洛伊……”他的声音哽咽了，泣不成声。他不知道“原谅”、“耻辱”和“罪过”该怎么说，甚至不知道“对不起”是哪个词。他只能满怀歉疚，无言地望着希洛伊那张扭曲变形的脸。可是希洛伊似乎明白了。他挣扎着想说什么，兰塞姆把耳朵凑近他蠕动的嘴。希洛伊呆滞无神的眼睛凝视着他的双眼，但是，兰塞姆现在仍然不能完全看懂贺洛斯脸上的表情。
“贺马——纳，”他喃喃地说，“贺马纳——杀敌英雄。”接着他全身一阵抽搐，嘴里喷出一大股混合着唾液的鲜血。失去生命的脑袋沉甸甸地耷拉下来，使兰塞姆的双手再也无法托住。希洛伊的脸又变得像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那样陌生，那样类似于动物了。呆滞的眼睛，逐渐僵硬的、蓬乱邋遢的皮毛，跟他在地球上的丛林里发现的野兽尸体没有两样。
兰塞姆克制住破口大骂韦斯顿和狄凡的孩子般的冲动。他抬起目光，望着蹲伏在尸体另一侧的韦恩的眼睛——贺洛斯不会跪。
“我任凭你们的人随意发落，韦恩，”他说，“他们愿意把我怎么样都行。但如果他们明智的话，就把我杀死，而且一定要杀死另外两个人。”
“我们不杀贺瑙，”韦恩说，“只有奥亚撒才那么做。可是那另外两个人，他们在哪儿呢？”
兰塞姆环顾四周。岬角上很开阔，但是在下面跟陆地汇合的地方，大约两百米之外，是密密的丛林。
“在丛林里，”他说，“快躺下，韦恩，躺在这里地势最低的地方。他们可能还会开枪的。”
他花了很大力气才让韦恩照他吩咐的做。两人都躺在枪打不到的安全地方，脚几乎碰到了水里，这时韦恩又说话了。
“他们为什么要杀他？”他问。
“他们不会知道他是贺瑙，”兰塞姆说，“我告诉过你，在我们的星球上，只有一种贺瑙。他们肯定以为他是一个兽类。如果那样的话，他们杀死他是因为娱乐，或者恐惧，或者”（他迟疑着）“或者因为他们饿了。但我必须把实话告诉你，韦恩。他们连贺瑙也杀，即使知道对方是贺瑙，只要他们认为对方的死能给他们带来好处。”
一阵短短的沉默。
“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看见我。”兰塞姆说，“他们要找的人是我。也许，如果我主动去找他们，他们就会感到满意，不会再进入你们的领地了。可是，他们为什么不走出丛林来看看他们杀死的是什么呢？”
“我们的人正在过来。”韦恩说着，转过头去。兰塞姆回头一看，只见湖里黑压压的都是船只。不出几分钟，捕猎的大部队就会赶到这里了。
“他们害怕贺洛斯，”兰塞姆说，“所以不敢从林子里出来。我主动去找他们吧，韦恩。”
“不，”韦恩说，“我一直在想。所有这些都是因为没有听从艾迪尔的话。他说你应该到奥亚撒那儿去。你早就应该在路上了。你必须现在就走。”
“可是那样就会把两个‘坏’人留在这里。他们还会伤害别人的。”
“他们不会对贺洛斯下手的。你说过他们不敢。更有可能的是我们会去找他们。别担心——他们看不见我们，也听不见我们的声音。我们要把他们带到奥亚撒那儿去。但是你必须现在就走，照艾迪尔说的去做。”
“你们的人会以为我逃跑了，因为希洛伊死了，我没有脸再去见他们。”
“你怎么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艾迪尔怎么说的。你说的都是小崽子的话。现在你听好了，我告诉你路怎么走。”
韦恩跟他解释说，往南走五天，这片汉德拉米就会与另一片汉德拉米汇合。顺着这第二片汉德拉米往西北再走三天，就是麦迪隆和奥亚撒的宝座。但是还有一条近路，是山路，穿过两道峡谷之间的哈兰德拉的拐角，第二天就能到达下面的麦迪隆。他必须进入他们前面的那片丛林，穿过去，一直走到汉德拉米的岩壁。他必须顺着山脚一直往南走，最后走到一条山间凿出来的小路上。然后顺着小路往上走，翻过山顶，就会看见奥格利的塔楼。奥格利会帮助他的。他在离开丛林，进入荒凉的岩石世界之前，可以割一些野草作为食物。韦恩知道，兰塞姆一进入丛林就可能碰到另外两个贺马纳。
“如果他们抓住你，”他说，“那么就会像你说的那样，他们不再侵犯我们的领地。但是你最好赶紧上路去找奥亚撒，而不是留在这里。我想，一旦你出发去找他，他就不会让‘歪’人来阻挠你了。”
虽然他这么说，兰塞姆还是认为，不管是对于他自己还是对于贺洛斯来说，这都不是一个最佳方案。但是自从希洛伊倒下后，他一直感到羞愧和不知所措，也就没有跟韦恩理论。他只想赶紧照他们说的去做，不管做什么都行，尽量不要再给他们添任何麻烦，最重要的是，尽快走得远远的。他很难弄清韦恩的内心感受。兰塞姆坚决地克制住一种强烈而顽固的冲动，不让自己再次提出异议，表示悔恨和自责，以期获得对方几句宽宥谅解的话。希洛伊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称他为“杀敌英雄”。还有什么样的宽恕比这更慷慨呢，他应该感到欣慰了。于是，他弄清具体线路之后，就跟韦恩告辞，独自一人朝丛林走去。

14
在进入丛林前，兰塞姆发现自己很难想别的事情，只想着韦斯顿和狄凡可能又会射来一颗子弹。他想，他们可能仍然希望活捉他而不想把他打死，而且他知道有一个贺洛斯正在注视着他，这使他至少能保持表面的镇静。即使在他进入丛林后，他仍然觉得自己的处境非常危险。只有当你和敌人相距很远的时候，那些长长的、没有枝杈的梗茎才会构成“掩护”，而此刻敌人可能离得很近。他意识到自己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大声朝韦斯顿和狄凡喊叫，让自己束手就擒。这种想法也有道理，可以使他们离开这片地区，他们大概会把他带去交给索恩，而不在这里骚扰贺洛斯。但是兰塞姆懂得一点心理学，听说过被追捕者有一种非理性的本能，想去自首投降——实际上，他自己梦里就曾有这种感觉。他想，这是他的神经在跟他玩把戏。不管怎么说，他打定主意从此以后听从贺洛斯或艾迪尔的话。在马拉坎德拉，到现在为止，他依靠自己的判断所做的努力均以悲剧告终。他克服各种情绪变化，毅然做出决定：只要可能，他一定要不折不扣地把前往麦迪隆的旅程进行到底。
这个决定在他看来极其正确，因为他对这段旅程怀有最深刻的担忧。他知道他不得不穿越的哈兰德拉是那些索恩的家。实际上，他是自投罗网，自愿走进来到马拉坎德拉就一直拼命躲避的那个地方。（此时第一次情绪波动试图抬头。他把它摁了下去。）即使他顺利通过那些索恩，到达麦迪隆，那个奥亚撒究竟是谁或什么东西呢？韦恩曾经不祥地说，奥亚撒不像贺洛斯一样反对伤害贺瑙。而且，奥亚撒不仅统治贺洛斯和皮特里奇，还统治着索恩。说不定他就是索恩之首。此时第二次情绪波动出现了。属于地球的那种古老的对异类的恐惧，对冷酷的智慧、力量强大的超人，以及在进化方面低于人类的野人的恐惧，在贺洛斯中间，这种恐惧已经从他脑海里彻底消失，此刻却再度冒头，呼喊着要得到重新接纳。但兰塞姆继续往前走。他要去麦迪隆。他对自己说，贺洛斯不可能服从任何邪恶或魔怪的生灵，而且他们告诉过他——他们说过吗？他不能完全确定——他们告诉过他奥亚撒不是索恩。难道奥亚撒是神？——或许那些索恩就是想把他献祭给这位神祇。可是贺洛斯虽然说他有种种奇异之处，却明确否认他是个神。根据他们的说法，天地间只有一个神，就是年轻的马莱蒂。而且，他也很难想象希洛伊或荷诺拉会崇拜一个嗜血的神祇。当然啦，除非贺洛斯真的处于索恩控制之下，他们在人类看重的所有品质上都优于他们的主人，但在智力上不如他们，所以对他们产生依赖。这真是一个奇怪的星球，但是倒也可以想象。英雄主义和诗歌处于最底层，上面是冷冰冰的科学智慧，而凌驾于一切之上的是某种神秘的迷信，科学智慧面对它所忽视的情感层面的复仇束手无策，没有愿望也没有力量消除这种迷信。一种盲目崇拜……但是兰塞姆克制住自己。他知道不能再往那方面想。如果只听别人描绘，他和他那个阶层的人都会认为艾迪尔是一种迷信，可是他亲耳听见了那个声音。不，奥亚撒如果是人的话，肯定是个真人。
他已经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天色已近中午。辨认方向没有出现什么困难。他只需一直往山上走，他相信早晚会走出丛林，走到山前。他觉得状态特别好，虽然精神受到反复拷问。丛林里静谧的紫色微光在周围弥漫，正如他在马拉坎德拉度过第一天时那样，但是其他的一切都改变了。他回想那个时候，如同回想一个噩梦，他回想自己那时候的情绪，如同回想病中的经历。那个时候，他整个处于一种抽抽嗒嗒、自问自答、莫名其妙的内耗的绝望中。现在，他有了清晰而明确的任务，尽管感到恐惧，但对自己、对这个世界有了一种冷静的信心，甚至感到一种喜悦。这其中的差别，就像沉船上的水手跟一匹奔马上的骑手的差别，两者都有可能丧命，但骑手既是受害者，又是始作俑者。
午后大约一小时，他突然出了丛林，来到耀眼的阳光里。他离大山几乎垂直的座基只有二十米，距离太近，看不见山顶。在他进来的地方，一道峡谷在两山之间的凹处向上延伸。那是一道无法攀登的峡谷，只有一条石槽，低处像屋顶一样陡直往上，高处看去几乎是垂直的。顶部甚至似乎还耷拉下来一点，如同石头构成的波浪即将撞碎的那一刻。但是兰塞姆想，这或许是他的错觉。他不知道贺洛斯概念里的道路是什么。
他开始顺着丛林和大山之间坑坑洼洼的羊肠小道往南走。每过一会儿，就不得不翻越一个个山鼻子，虽然在这个星球上体重变轻了，但也累人得很。大约一个半小时后，他来到一条小溪边。他从这里往丛林里走了几步，给自己割了大量的野草，坐在水边吃午饭。吃饱以后，他把没吃完的野草装满自己的口袋，继续往前走。
很快，他就开始担心前面的道路，如果他能爬到山顶，也只有在白天才能做到，而眼看就是下午三四点钟了。其实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到了跟前，道路明白无误地摆在那里。左边出现一道豁口通进丛林——那么他肯定是在贺洛斯村庄的后面——右边有一条路，一条孤零零的岩脊，有的地方是一道沟，从侧面绕着他先前看见的峡谷盘旋而上。他走得喘不过气来——坡度陡得近乎荒唐，没有台阶的羊肠小道狭窄凶险，如同天梯，从他站的地方望去，一直向上延伸，在浅绿色的岩石表面几乎是一根若隐若现的细线。但是没有时间站在这里眺望了。他判断高度的本领很差，但是相信道路顶端跟他之间相隔岂止千米万米。他至少要走到太阳落山才能达到。于是，他立刻开始攀登。
这样的行程在地球上是根本不可能的，像兰塞姆这样体格和年龄的人，走一刻钟就会累得精疲力竭。起初，他为自己的身轻如燕感到快慰，后来，脚步开始踉跄，因为坡度太陡，路途太长，即使在马拉坎德拉的条件下，也很快使他累弯了腰，胸口疼痛，双膝颤抖。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他已经开始感到耳鸣，并注意到虽然攀登得很辛苦，脑门上却没有一点汗。越往上走，空气越寒冷，这似乎比炎热更能削减他的活力。他的嘴唇已经干裂，喘气的时候呼吸形成了白雾，手指也冻僵了。他在一个寂静、寒冷而荒凉的世界里艰难地攀登，已经从英国来到了冬季的拉普兰[1]。这使他感到害怕，他决定要么不休息，要么就立刻在这里休息。如果他多走一百步再坐下休息，就可能一坐不起。他在路上坐了几分钟，用胳膊拍打着身体。周围的景物令人胆寒。许多个星期以来构成他的世界的汉德拉米，已经成为一道细细的紫色裂缝，深陷在肃杀的、无边无际的哈兰德拉中间，而另一边的哈兰德拉在山峰之间和山峰之上清晰可见。他还没休息的时候就知道，他必须继续前进，不然就是死路一条。
这个世界越来越陌生了。在贺洛斯中间时他几乎不再感觉是在一个陌生星球上。此刻这种陌生感以一种令人痛苦的势头再度袭来。这不再是“那个世界”，甚至不算“一个世界”：这是一个星球，一颗星星，是宇宙间一个荒凉的地方，离开人类世界数百万英里。他很难回忆起他曾经对希洛伊、韦恩、艾迪尔或奥亚撒的感觉。他在荒凉的太空间遇到了这些妖魔鬼怪——但愿不是幻觉，想到竟要履行对他们的承诺，他觉得荒诞可笑。他跟他们毫无关系：他是一个人。韦斯顿和狄凡为什么把他一个人撇在这里？
然而，他在仍能思考的时候下定的决心促使着他继续前行。他经常忘记自己要去哪里，为什么要去。行动变成了一种机械式的节奏——从疲惫到麻木，从麻木到无法忍受的寒冷，从寒冷到重新有了活力。他注意到汉德拉米——此刻已成为周围景物中无足轻重的一个部分——笼罩着一种烟雾。他住在那里的时候从没见过有雾。也许从高处看去汉德拉米的空气就是这样，显然与这里的空气不同。他的肺和心脏感觉不对劲儿，不止是寒冷和疲劳造成的。周围虽然没有雪，却白得异乎寻常。光线越来越白，越来越强，越来越刺眼，天空是一种比他此前在马拉坎德拉见过的深得多的深蓝。实际上，与其说是蓝色，不如说是黑色，近乎全黑，在它的衬托下，那些参差不齐的岩石就像他脑海里对月球表面的想象。天空能看到几颗星星。
突然，他意识到了这些现象的意义。在他上面几乎没有空气：他已经接近结束的地方。马拉坎德拉的大气层主要是在汉德拉米。星球的真正表面是裸露的，或植被稀少。他头顶上灼烈的阳光和漆黑的天空就是“天宇”，此刻已透过最后一层薄薄的空气显现出来，他正是从那里坠落到马拉坎德拉星球的。如果顶部离他只有一百英尺，那么没有人能喘得过气来。他怀疑贺洛斯的肺是不是跟他不一样，所以才打发他走一条对人类意味着死亡的道路。但是，即使在他这么想的时候，他也注意到，在几乎漆黑的天空衬托下，那些在阳光中明亮耀眼的参差不齐的岩峰，几乎与他齐平。他不再向上攀登了。前面的道路像一道浅浅的沟壑，左边是高耸的岩石山峰，右边是缓缓上升的巨石，一直通到上面真正的哈兰德拉。在他现在所处的地方，他仍然能够呼吸，虽然气喘吁吁，头晕目眩，感觉痛苦。刺眼的感觉更厉害了。太阳正在落山。贺洛斯肯定预见到了这一点。他们像他一样，夜里在哈兰德拉无法生存。他仍然跌跌撞撞地往前走，到处寻找奥格利塔楼的踪影，天知道奥格利是个什么东西。
他这样盲目行走，注视着岩石的影子越拉越长，这无疑夸大了时间的流逝。其实没过多久他就看见前面有一点亮光——这亮光显示出周围的景物变得多么黑暗。他想跑，但身体不肯配合。在匆忙和虚弱中，他朝着亮光踉踉跄跄地前行。他以为已经到了，却发现亮光比他以为的还要远。他几乎绝望了。又跌跌撞撞地走，终于来到一个像是山洞口的地方。里面的亮光飘忽不定，一股温馨的暖意扑面而来。是火光。他走进洞口，又步履蹒跚地绕过火堆，走进洞内，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在火光里眨着眼睛。最后，终于能看见了，他分辨出一个轮廓光滑的绿色石窟，顶部很高。里面有两样东西。一个索恩巨大而瘦长的影子，在洞壁和洞顶上晃动，而蹲伏在影子下面的，就是那个索恩。
【注释】
[1] 拉普兰，北欧一地区，包括挪威、瑞典、芬兰等国的北部和俄罗斯的科拉半岛，其大部分地区属于极地气候。——译注

15
“进来吧，小家伙。”索恩声如洪钟地说。“进来，让我看看你。”
兰塞姆此时面对的，正是他踏上马拉坎德拉星球后一直噩梦般萦绕心头的鬼怪，他却意外地感到无动于衷。他不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但他决心继续自己的计划。而且，这份温暖和令人舒坦的空气本身就是一种天堂。他走进去，走过火堆，回答了那个索恩。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是一种微颤的高音。
“贺洛斯打发我来寻找奥亚撒。”他说。
索恩盯着他看。“你不是这个星球的。”他突然说。
“对。”兰塞姆说着，坐了下来。他太累了，没有力气解释。
“我认为你来自图尔坎德拉，小家伙。”索恩说。
“为什么？”兰塞姆说。
“你又矮又壮，引力较大的星球上的生物都是这样。你不可能来自格兰丹德拉，因为那里引力太大，如果有生命存在，肯定都像盘子一样扁平——就连你，小家伙，站在那个星球上也会碎裂。我认为你也不是来自皮尔兰德拉，因为那里很热，如果有谁从那里来，到了这里肯定活不了。所以我推测你来自图尔坎德拉。”
“我来自的那个星球，住在那里的人管它叫地球，”兰塞姆说，“它比这里热得多。我进山洞前，差点儿就因为寒冷和空气稀薄而死掉了。”
索恩一条长长的前肢突然动了起来。兰塞姆僵住了（但他不让自己退缩），生怕那家伙来抓自己。实际上，索恩的用意是友好的。他退到山洞深处，从墙上拿下一个杯子样的东西。然后兰塞姆看到杯子上接了一截活动的管子。索恩把它放在兰塞姆的双手里。
“闻闻吧，”他说，“贺洛斯从这里经过的时候，也需要这个。”
兰塞姆吸了几口，顿时精神倍增。他不再感到喘不过气，发紧的胸口和太阳穴也松弛下来。索恩和这个火光明亮的山洞刚才在他眼里一直模糊不清，如同在梦里一样，此刻似乎变得真实了。
“氧气？”他问。不用说，英语对索恩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你是叫奥格利吗？”他问。
“是的，”索恩说，“你叫什么？”
“我这种生物叫人，所以那些贺洛斯叫我贺马纳。我本人的名字是兰塞姆。”
“人——兰——塞姆。”索恩说。兰塞姆注意到他说话跟贺洛斯不一样，不是每个字前头都要加一个“H”。
索恩坐在自己长长的、V字形的屁股上，双脚贴近身子。如果人保持这种姿势，肯定会把下巴贴在膝盖上，但索恩的双腿太长，没法这么做。他的膝盖高高耸立在脑袋两侧，比肩膀高出许多——模样怪异，活像两只巨大的耳朵——脑袋低低地夹在双膝间，耷拉在突出的胸口。这家伙要么是双下巴，要么留着大胡子。兰塞姆就着火光看不真切。索恩的肤色主要是白色或乳白色，穿着某种会反光的柔软面料，长及脚踝。离兰塞姆最近的是他修长而柔弱的小腿，兰塞姆看到这种面料其实是他的自然毛皮。它不像皮毛，更像羽毛。实际上几乎跟羽毛一模一样。离近了看，索恩其实不像他原来想的那样吓人，甚至个头也显得小了些。诚然，他的脸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看惯——太长，太严肃，太没有血色，而且比任何动物的脸都更像人脸，看着令人感到别扭。他的眼睛像所有大型动物的眼睛一样，对他来说似乎太小了。但与其说是恐怖，不如说是怪诞。兰塞姆脑海里开始形成对索恩的新的概念：“巨怪”、“幽灵”的想法退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妖精”和“戆头”。
“你也许饿了，小家伙。”他说。
兰塞姆确实饿了。索恩站起身，动作像蜘蛛一样怪异，开始在洞里走来走去，他那细细的、妖怪般的影子也跟着晃动。他给兰塞姆拿来了马拉坎德拉常见的蔬菜和烈性饮料，为了表示欢迎，还增加了一种光滑的褐色的东西，从嗅觉、视觉和味觉来判断，像是奶酪，但怎么可能是奶酪呢？兰塞姆便问这是什么东西。
索恩开始费力地解释：某种雌性动物为了喂养它的孩子，产生一种液体，如果兰塞姆不打断他，他还要继续描述挤奶和制作奶酪的全部过程。
“没错，没错，”兰塞姆说，“我们在地球上也这么做。你们用的是什么动物？”“是一种长脖子的黄色动物。它在汉德拉米的丛林里寻找食物。我们族类的小孩子在不会干别的活儿之前，就每天早晨把这些动物赶下去，看着它们吃饱肚子，天黑前再把它们赶回来，关进山洞里。”
兰塞姆想到索恩是牧人，心里觉得一阵宽慰。接着他又想起，荷马笔下的独眼巨人库克罗普斯[1]干的也是这个行当。
“我好像看见过你们一个索恩在做这件事，”他说，“可是那些贺洛斯——他们让你们糟蹋他们的林子吗？”
“凭什么不让？”
“你们统治着贺洛斯吗？”
“是奥亚撒统治着他们。”
“那么谁统治你们？”
“奥亚撒。”
“可是你们比贺洛斯知道得多，是吗？”
“除了诗歌、捕鱼和种庄稼，贺洛斯什么也不知道。”
“那么奥亚撒——他是索恩吗？”
“不，不是。小家伙。我跟你说过，他统治着所有的瑙（索恩这样说贺瑙这个词）以及马拉坎德拉所有的一切。”
“我弄不懂这个奥亚撒，”兰塞姆说，“再跟我说说吧。”
“奥亚撒不会死，”索恩说，“他也不繁殖。他是独一无二的，是在马拉坎德拉建成时被派来统治这个星球的。他的身体跟我们不一样，跟你也不一样。他的身体很难看清，而且光线能够穿透。”
“就像艾迪尔一样？”
“是的，他是所有汉德拉最伟大的艾迪尔。”
“那些艾迪尔是怎么回事？”
“小家伙，难道你是说你们星球上没有艾迪尔吗？”
“据我所知没有。艾迪尔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我看不见他们？他们没有身体吗？”
“当然有身体。有许多身体你是看不见的。每种动物的眼睛都只能看到一些东西，而对另一些东西视而不见。你在图尔坎德拉不知道有许多种类的身体吗？”
兰塞姆试图向索恩解释地球上关于固体、液体和气体的概念。索恩听得很专心。
“不是这个道理，”他回答说，“身体是活动的。在某种速度下，你能闻到气味，换个速度，你能听到声音，再换个速度，你能看见形象，再换个速度，你看不到、听不到也闻不到，无法知道身体的存在。但是，小家伙，请你记住，能量守恒。”
“什么意思？”
“动作越快，动作者就越有可能同时在两个地方。”
“不错。”
“如果动作再快一些——这很难解释，因为你知道的词汇不多——是这样，如果你让它越动越快，最后那个活动体就会同时在所有的地方，小家伙。”
“我好像明白了。”
“就是这样，那就是凌驾于所有身体之上的东西——快到极点，反倒静止不动，身体至真至实，反倒不再是身体。但是别再谈论这个了。我们接着刚才的话题吧，小家伙。接触我们感官的最快的东西是光。我们其实看不见光，只能看见被光照亮的较慢的东西，因此，对我们来说，光正好处于边缘——是我们知道的最快的东西，再快一点，我们就不知道了。而艾迪尔的身体就是动得像光一样快。你可以说他的身体是光构成的，但那不是艾迪尔概念里的光。他的‘光’是某种更快的东西，对我们来说根本不存在。我们称之为光的东西，对他来说就像水，是一种有形的东西，一种他可以触摸、可以在里面沐浴的东西——如果没有更快的东西照亮，甚至是一种黑暗的东西。而我们称之为坚实的东西——肉体和土地——对艾迪尔来说比我们的光还要稀薄，还要难以看见，更像是云，接近于虚无。对我们来说，艾迪尔是一个稀薄的、半真半假的身体，可以穿透墙壁和岩石；而对他来说，他能穿透墙壁和岩石，是因为他是固体和坚实的，而墙壁和岩石像云一样。对他来说的真正的光——充盈着天空，他能够跳进阳光里让自己获得力量，但这种光对我们来说只是夜空中黑色的虚无。这些事情并不奇怪，小家伙，虽然它们超越了我们的感官。奇怪的是艾迪尔竟然从没到过图尔坎德拉。”
“对此我不能肯定。”兰塞姆说。他突然想到，人类古往今来反复出现发亮的、难以捉摸的人在地球上现身的传闻——艾恩（alns），提婆[2]之类——或许并不像人类学家说的那样，而是另有解释。诚然，这会让宇宙从里到外翻个个儿，但有了在宇宙飞船里的经历，他有心理准备面对这样的改变。
“奥亚撒叫我去做什么？”他问。
“奥亚撒没有告诉我，”索恩说，“但是毫无疑问，任何来自另一个汉德拉的陌生人，他都想见见。”
“我们的世界里没有奥亚撒。”兰塞姆说。
“这是另一个证据，”索恩说，“证明你来自图尔坎德拉，沉寂的星球。”
“这其间有什么关系呢？”
索恩似乎感到很吃惊。“如果你们有奥亚撒，他不可能从不跟我们的奥亚撒说话。”
“跟你们的奥亚撒说话？这怎么可能——在几百万英里之外呢。”
“奥亚撒不会这样认为。”
“你的意思是，他通常能收到其他星球的信息？”
“他也不会这么说。奥亚撒不会说他住在马拉坎德拉，另一个奥亚撒住在另一个星球。对他来说，马拉坎德拉只是太空中的一个地方，他和其他奥亚撒是住在太空里。当然啦，他们互相交谈……”
面对这个深奥的问题，兰塞姆的大脑知难而退。他昏昏欲睡，觉得自己肯定误解了索恩的话。
“我想我必须睡觉了，奥格利，”他说，“而且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也许，我并不是来自你所说的图尔坎德拉。”
“我们俩很快就睡觉，”索恩说，“但是在睡觉之前，我要让你看看图尔坎德拉。”
他站起身，兰塞姆跟着他走进山洞深处。他发现这里有一个壁龛，里面藏着一道蜿蜒上升的石梯。台阶是为索恩造的，人攀登起来就很不舒服了，兰塞姆手脚并用，总算东倒西歪地爬上去了。索恩走在他前面。兰塞姆不知道亮光是怎么回事，它似乎是从索恩手里拿着的一个小小的、圆溜溜的东西里发出来的。他们往上走了很久，就好像在一个空心的大山内部往上爬。最后，他气喘吁吁地发现自己来到一个黑暗而温暖的岩窟里，并听见索恩说：
“它仍然高高的在南边地平线上。”他把兰塞姆的注意力引向一个小窗户似的东西。兰塞姆想，不管它是什么，反正不像地球上的望远镜。不过，他第二天试图向索恩解释望远镜的原理时，却对自己能否分清二者的区别深表怀疑。他用胳膊肘撑着缝隙的底部，探身张望。他看见一片漆黑，而在一片漆黑的中间，在大约一条手臂那么近的地方，飘浮着一个明亮的圆盘，大小约莫半个克朗[3]。圆盘的表面大部分没有特色，只是闪着银光，在靠近底部的地方出现了一些斑点，斑点下面是一个白色的圆冠，就像他在火星的天文照片上看到的冰冠。他怀疑自己看到的是火星，紧接着，他更清楚地看到了那些斑点，认出它们是什么——北欧和北美的一部分。它们是颠倒的，北极在画面的底部，这使他感到有些震惊。但是没错，他看到的是地球——甚至可能是英国。不过画面有点抖动，眼睛很快就疲倦了，他不能肯定这是不是错觉。所有的一切都在那个小小的圆盘里——伦敦，雅典，耶路撒冷，莎士比亚。那里，生活过那么多人，发生过那么多事。那里，他的包裹或许仍然躺在斯德克附近一座空宅的门廊上。
“是的，”他淡淡地对索恩说，“那就是我的星球。”这是他整个旅程中最沮丧的一刻。
【注释】
[1] 库克罗普斯是希腊神话中的独眼巨人，只有一只眼睛长在前额正中，群居住在岛上的山洞里，以自己豢养的羊群为食。——译注
[2] 提婆（deva），印度大乘佛教哲学中观派的奠基人之一。——译注
[3] 英国旧币制的5先令硬币。——译注

16
第二天早晨，兰塞姆醒来时，隐约觉得大脑卸去重负，十分轻松。接着他想起他是一个索恩的客人，事实证明，他自降落以来一直避之唯恐不及的东西，竟然像贺洛斯一样友好，尽管他远没有对他产生喜爱之情。那么，在马拉坎德拉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了，除了奥亚撒……“最后一道栅栏。”兰塞姆想。
奥格利给他食物和饮料。
“那么，”兰塞姆说，“我怎么找到去见奥亚撒的路呢？”
“我带你去，”索恩说，“你太小了，不能独自赶路，我很高兴去一趟麦迪隆。贺洛斯不应该打发你走这条路的。他们似乎不会从一种生物的外表看出他有什么样的肺，能够做什么。这就是贺洛斯的特点。如果你死在哈兰德拉，他们会作一首诗，歌颂勇敢的马纳，描绘天空越来越黑，寒冷的星星发出光芒，马纳怎样继续向前，继续向前。他们还会在你奄奄一息的时候，给你送上一段好听的演讲……在他们看来，所有这些都很美好，不亚于他们事先动动脑子，派你走那条好走一点的路，保住你的性命。”
“我喜欢贺洛斯，”兰塞姆有点生硬地说，“我认为他们谈论死亡的方式是正确的。”
“他们不惧怕死亡是对的，兰——塞姆，但是他们似乎没有理智地把死亡看成身体自然特性的一部分——死亡经常是可以避免的，而他们却从来不知道如何避免。比如，这玩意儿救了许多贺洛斯的命，但是贺洛斯从不会想到这点。”
他给兰塞姆看一个连着软管的瓶子，软管那头是个杯子，显然是一种制造氧气的装置。
“需要的时候就吸一吸，小家伙，”索恩说，“不需要的时候就盖上。”
奥格利把这东西固定在兰塞姆背上，把软管从肩膀上递到他手里。索恩的手碰到兰塞姆身体时，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索恩的手是扇形的，有七个手指，像鸟腿一样皮包骨头，而且冷冰冰的。为了转移自己的这些反应，兰塞姆问这个装置是在哪儿做的，因为他没有看见类似工厂或实验室的东西。
“我们想出来的，”索恩说，“皮特里奇做的。”
“他们为什么要做？”兰塞姆说。他用自己有限的词汇再次尝试，想弄清马拉坎德拉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结构。
“他们喜欢做东西，”奥格利说，“当然啦，他们最喜欢做一些样子好看、但毫无用处的东西。有时候他们做腻了那些玩意儿，也会替我们做一些东西，做我们想出来的东西，只要难度够大就行。他们没有耐心做简单的东西，不管多么有用。好了，我们上路吧。你就骑在我肩膀上。”
这个建议出乎兰塞姆的意料，令他惊讶，但看到索恩已经蹲下身子，他便不得不爬上那仿佛覆着羽毛的肩膀，在苍白的长脸旁坐稳，尽量伸长手臂，抱住那硕大的脖子，并努力使自己镇静下来，习惯这种很不安全的旅行方式。索恩小心翼翼地站起身，兰塞姆发现自己从十八英尺的高度俯视着周围的景物。
“感觉怎么样，小家伙？”索恩问。
“很好。”兰塞姆回答，旅途开始了。
索恩的步伐或许是他最不像人类的地方。他脚抬得很高，放下去很轻。兰塞姆依次想起大步行走的猫、高视阔步的家禽，和抬高脚步拉车的马。但是索恩的动作其实并不像地球上任何一种动物。对乘客来说，感觉倒是出奇地舒服。几分钟后，兰塞姆就彻底忘记了这种姿势带来的眩晕和不适。他脑海里开始出现一些滑稽可笑，甚至充满温情的联想。他仿佛回到童年，在动物园骑大象——又仿佛是更早一些，骑在父亲的背上。真好玩。他们似乎一小时走六七英里。周围仍然寒冷刺骨，却是可以忍受的了。而且多亏了那些氧气，他的呼吸没有遇到什么困难。
他从这摇摆不定的高处观察，周围的景色沉郁肃杀。汉德拉米已经看不见了。在他们行走的那道浅沟的两边，是一片裸露的、微微发绿的岩石世界，一直延伸到地平线，其间点缀着大片的红色。天空与岩石相接的地方，是最深的深蓝色，山顶上几乎漆黑一片，而在没有阳光刺他眼睛的每个方向，都可以看到星星。他从索恩那里得知，他认为他们已经接近大气尽头的想法是对的。在哈兰德拉边界和汉德拉米围墙的山缘，或者在他们道路边的狭窄凹陷处，空气已经稀薄得如同在喜马拉雅山，贺洛斯肯定会感到呼吸困难，再往上几百英尺，在真正的哈兰德拉上，也就是星球的真正表面上，没有生命能够生存。因此，他们行走时所处的明亮光线几乎属于天宇——是天际的光，没有大气层给它减弱强度。
索恩的影子，还有兰塞姆骑在他肩头的影子，在参差不齐的岩石上移动，显得格外清晰，就好像一棵树在车灯前的影子。影子后面的岩石令他感到刺眼。遥远的地平线看上去仅有一臂之遥。远处山坡的罅隙和形态清清楚楚，就像不懂透视法的原始人画的图画背景。此刻他所处的正是他在飞船上了解的那片天际，那些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光线再次作用于他的身体。他又感觉到心情莫名地欣快，有一种高涨的庄严感，他既清醒又狂喜地感受到了油然而生、无穷无尽的生命和力量。如果他肺里有足够的空气，他肯定会朗朗大笑。此刻，即使是眼前的景物中，美也在逐渐逼近。在峡谷边缘，就好像从真正的哈兰德拉涌下来的泡沫一样，有许多玫瑰色的、弧形的庞然大物，他曾经多次从远处看见过。现在离近了看，发现它们的质地像石头一样坚硬，上面鼓胀，下面是梗，类似某种植物。他最初把它们比喻成巨大的花椰菜，现在看来这种比喻惊人地正确——大如教堂、色如玫瑰的石头花椰菜。他问索恩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马拉坎德拉的古老森林，”奥格利说，“以前，哈兰德拉上空气充足而且暖和。直到今天，如果你能在那上面生活，还能看见遍地都是古代生物的遗骨。那里曾经充满了生命和喧闹。这些森林就是那个时候长出来的，而那些几千年前从这个世界消失的生物，就在它们的梗茎间穿梭来往。那些生物身上没有皮毛，而是像我一样有一层羽毛。他们不在水里游泳，也不在地上行走，他们靠阔大扁平的肢翼悬在空中，在空中滑行。据说他们是伟大的歌唱家，那时候红色的森林里回荡着他们的歌声。如今，森林变成了石头，只有艾迪尔能在其间穿行。”
“我们的星球上还有这种动物，”兰塞姆说，“我们管它们叫鸟。哈兰德拉发生这些事情的时候，奥亚撒在哪里？”
“就在他现在的地方。”
“他怎么不阻止呢？”
“我不知道。但是，任何一个星球都不会永远存在，族类就更不会了。那不是马莱蒂的方式。”
他们继续往前走，石化的森林越来越密，整个荒凉、没有生气、而且几乎没有空气的地平线上，经常会接连半小时像英国夏季的花园一样繁茂绚丽。他们经过许多山洞，奥格利告诉他，那是索恩居住的地方。有时候，高高的悬崖上布满密密麻麻的山洞，直到顶部，里面传出空洞的、含混不清的声音。他们在进行“工作”，索恩说，至于是什么工作，他没法使兰塞姆明白。他的词汇跟贺洛斯的词汇很不一样。兰塞姆没有看见类似村子或城市的东西，索恩显然习惯独处而不是群居。有一两次，某个洞口露出一张苍白的长脸，跟旅行者交换一声问候，声音像号角一般，但是在漫长峡谷里的大多数地方，在这些沉默生命的岩石街道上，如同哈兰德拉本身一样，是寂静而空寥的。
靠近下午的时候，他们正准备往下坡路上走去，遇到了三个从对面坡上走过来的索恩。在兰塞姆看来，他们不像在走路，而像在滑冰。这个星球引力较小，而且他们体态完美，所以能顺应道路的坡度，以恰当的角度探身向前，轻捷地快步下坡，就像张满了帆、一路顺风的船只。他们动作优雅，姿态高傲，阳光照在布满羽毛的身体上也变得柔和了，这使兰塞姆对这个种类的感觉发生了彻底改变。当他在韦斯顿和狄凡手里挣扎，索恩第一次出现在眼前时，他曾经叫他们“魔鬼”。此刻，他认为叫“天神”或“天使”也许更为恰当。就连他们的脸，他当初的看法也是错的。当他们只是令人生畏的时候，他觉得他们狰狞恐怖，面对他们拉长的轮廓和僵硬深沉的表情，他作为一个人的最初反应现在看来不仅怯懦，而且庸俗低级。就像一个伦敦小男生对巴门尼德[1]或孔夫子可能有的看法！那三个巨大的白色生灵，朝兰塞姆和奥格利飘过来，像树一样弯了弯身，走过去了。
虽然很冷——他不得不经常下来换换脚——但他并不希望旅途早早结束。可是奥格利有他自己的计划，早在太阳落山之前，他就在一位年迈的索恩家停下了。兰塞姆一看就明白，他是被带到这里来让一位伟大的科学家过目。这个山洞，或者更准确地说，这个洞穴工程规模很大，有许多房间，包含大量他弄不懂的物件。他特别感兴趣的是那一卷卷东西，好像是皮做的，上面写满了字，显然是书，但是他推测马拉坎德拉的书很少。
“不如记在脑子里。”索恩说。
兰塞姆说有价值的秘密或许会丢失，他们回答说奥亚撒总会记得的，并且在他认为合适的时候会揭示出来。
“贺洛斯以前有许多诗歌的书，”他们又说，“但现在比较少了。他们说写书破坏了诗。”
洞穴主人身边有许多其他索恩在伺候他，他们似乎隶属于他。兰塞姆起初认为他们是仆人，后来断定是门徒或助手。
那个晚上的对话，对于地球上的读者来说寡然无味，因为那些索恩决定兰塞姆只能回答，不得提问。而他们的提问跟贺洛斯那种散漫芜杂、想象丰富的询问截然不同。他们系统地从地球的地质学问到目前的地理地貌，然后依次问他植物学、动物学、人类历史、语言、政治和艺术。当他们发现兰塞姆对某个话题再也说不出什么时——在大多数提问中很快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就立刻放弃这个话题，转向另外一个。经常，他们显然是从广博的基础科学的背景入手，从他口里间接地获取许多知识，远远超过他知道自己所拥有的。兰塞姆试图解释造纸业时，不经意地提到了树木，这便会填补他在粗略回答他们关于植物学问题时留下的一个空白。他讲述地球上的航海术时，会带给他们矿物学方面的启发；他描述蒸汽机时，会使他们更深入地了解地球上空气和水的知识，比兰塞姆自己知道的还多。兰塞姆从一开始就决定开诚布公，因为他感觉到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就不像一个贺瑙，而且也不会有任何意义。他们听了兰塞姆讲述的关于人类历史的内容——战争、奴役和卖淫——都惊得目瞪口呆。
“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奥亚撒。”一位门徒说。
“这是因为他们每个人自己都想成为一个小的奥亚撒。”奥格利说。
“他们没法不这样，”年迈的索恩说，“统治是必须的，可是生物怎么可能自己统治自己呢？野兽必须受贺瑙统治，贺瑙受艾迪尔统治，艾迪尔受马莱蒂统治。这些生物没有艾迪尔。他们就像某人拽着头发把自己往上拔——或者站在平地上想俯瞰整个国家——就像一个妇人想凭自己怀上孩子。”
关于我们的星球，有两件事给索恩们印象特别深刻。一是托举和搬运东西会大量消耗我们的精力。二是我们只有一种贺瑙：他们认为这肯定对我们同情心的狭隘，甚至思想的狭隘，有着深远的影响。
“你们的思想肯定受血统的支配，”年迈的索恩说，“因为你们不可能把它跟另一种血统里漂浮的思想相比较。”
对兰塞姆来说，这是一场累人的、很不愉快的对话。但是，当他终于躺下来睡觉时，脑子里想的并不是人类被揭露无遗，也不是自己的无知。他想的只是马拉坎德拉的那些古老森林。他想，如果从小就看见几英里之外总有一片色彩斑斓的地方，那里曾经有生命居住，现在却永远无法到达，那该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注释】
[1] 巴门尼德（约公元前515年——前5世纪中叶以后），古希腊哲学家。他是前苏格拉底哲学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之一。他认为没有事物会改变，我们的感官认知是不可靠的。——译注

17
第二天一早，兰塞姆又骑到了奥格利肩膀上。他们走了一个多小时，周围还是那种明亮的荒野。在遥远的北面，天空上亮闪闪的堆着一团云样的东西，呈淡淡的红色或赭色。它体积庞大，在荒野上约十英里的高处，飞快地向西移动。兰塞姆还没有见过马拉坎德拉天空有云，就问这是什么。索恩告诉他，这是北部大沙漠的沙，被那片可怕荒野的风兜了起来。风经常把沙刮起来，有时刮到十七英里的高度，然后再落下来，也许落在一个汉德拉米里，形成一股呛人的、令人睁不开眼睛的沙尘暴。兰塞姆看着那云团气势汹汹地在裸露的天空移动，不由想起他们确实是在马拉坎德拉的外表——不是在某个星球居住，而是在某个陌生星球的表面爬行。最后，云团似乎坠落，在西边远处的地平线爆炸，但天空中仍留有一片亮色，类似大火之后的亮光，直到峡谷拐了个弯，使他再也看不见那个地区。
拐过这个弯后，眼前赫然出现一片新的景象。第一眼看去，像是地球上的景色，令人惊异——一片灰色的丘陵，像海浪一样高低起伏。远处，熟悉的绿色岩石的悬崖和尖峰高高耸立，后面是靛蓝色的天空。片刻之后他才发现那些被他当成丘陵的东西，其实是峡谷里一层蓝灰色浓雾的沟壑纵横的表面——如果他们下到汉德拉米里去，就看不到这层浓雾了。实际上，随着脚下的道路开始下坡，雾气已经不那么明显了，可以隐隐约约看到低处一些色彩斑斓的乡村。很快，下坡路越来越陡，那些山峰就像一个巨怪——长着一口烂牙的巨怪——嘴里参差不齐的牙齿耸立在沟渠边缘，他们必须费力翻越。天空的形态以及光线的质地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过了一会儿，他们站在一个山坡上，按照地球上的标准，应该被称作悬崖。顺着山坡一直往下，是一大片紫色的植物，一直蔓延到他们的小路上。兰塞姆坚决不肯骑在奥格利的肩头下山。索恩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固执，但还是俯身让他下来了，然后在他前面以那种滑行的方式，轻捷地往山下走去。兰塞姆紧随其后，庆幸终于可以动一动麻木的双腿，但感觉走得很僵硬。
眼前这片新的汉德拉米实在太美丽了，兰塞姆惊诧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它比他原先住过的那个汉德拉米更开阔，他的正下方是一个几乎圆形的湖泊——像一颗直径十二英里的蓝宝石，镶嵌在紫色森林的边缘。湖的中央耸立着一个低矮的、坡度和缓的金字塔般的东西，又像是女人的乳房，那是一个浅红色的岛屿，表面光滑，顶上有一片树丛，那种树是人类从未见过的。树干顺滑，轮廓柔和，有点像最为高贵的白桦树，但是比地球上的天主教堂尖顶还要高，而且树梢不是叶子，似乎是开放的花朵。金色的花朵像郁金香一样艳丽，像岩石一样静止不动，又像夏天的云一样硕大无边。它们确实是花而不是树，在下面的根部，兰塞姆模模糊糊看到一种类似平房的建筑。没等向导开口，他便知道这就是麦迪隆了。他不知道自己想看到什么。他从地球带来的那些梦想早就被丢到了脑后，他曾想过会看到比美国的复合办公大楼更气派的建筑，或者是布满庞大机器的工程师的乐园。他压根儿没有想过会看到像这片灿烂的丛林这样古典、这样淳朴的东西——静静地、幽幽地，躺在这片色彩斑斓的峡谷里，带着无以伦比的优雅，在冬日的阳光里巍然耸立，直入云霄。他往山下每走一步，峡谷里扑面而来的暖意就更温馨一分。他看看上面——天空正在变成更浅的蓝色。他看看下面——那种硕大花卉的若有似无的芳香朝他袭来。远处悬崖的轮廓似乎不那么险峻，表面也不那么刺眼了。景物又逐渐恢复了它的幽深、昏暗、柔和，以及透视效果。他们开始下山的那块岩角，此刻已经在上面很高的地方，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真的是从那儿下来的。他的呼吸自如舒畅。他的脚趾不再发麻，可以在靴子里愉快地挪动。他掀起帽子上的耳盖，耳朵里立刻充盈着瀑布的喧嚣。现在，他是走在平地上柔软的野草丛中，丛林的尖梢在头顶很高的地方。他们征服了哈兰德拉，正站在麦迪隆的门槛上。
走了一小段，来到一条类似林中“骑马道”的路上——一条宽阔的林荫道，像箭一样穿过茂密的紫色梗茎，一直通到尽头的蓝色湖泊。他们在一根石柱上发现了一副锣和锤子，两样东西都装饰华美，是用一种兰塞姆不认识的蓝绿色金属做的。奥格利敲了敲锣。兰塞姆心里一阵激动，几乎不能像他希望的那样冷静地研究石头上的装饰。一部分是图形，一部分是纯粹的装饰。令他吃惊的主要是图案和留白之间的某种平衡。单纯的线条画，像地球上的史前驯鹿画一样简单，其间交织着一些图案，像古代斯堪的纳维亚人或凯尔特人的首饰一样细密复杂。仔细再看，原来这些空白和密集的部分本身就是更大图案的布局。他吃惊地发现图形并不都是疏朗的，还经常包含大型的涡卷线状图案，作为附属的复杂精妙的细节。其他地方遵循的则是相反的布局——这种变化本身也有一种韵律或图案的元素。兰塞姆隐约觉得，这些图案虽然有固定的格式布局，却显然打算讲述一个故事，这时奥格利打断了他。麦迪隆岛派了一条船过来。
船越驶越近，兰塞姆看到划桨的是一个贺洛斯，顿时感到一阵亲切。贺洛斯把船停靠在他们等待的岸边，盯着兰塞姆，然后又询问地看着奥格利。
“你肯定会对这个瑙感到惊讶，贺林哈，”索恩说，“因为你从没见过这样的生物。他叫兰——塞姆，是从天空中的图尔坎德拉来的。”
“欢迎他来，奥格利，”贺洛斯彬彬有礼地说，“他要去见奥亚撒吗？”
“奥亚撒召唤他来的。”
“也召唤你了吗，奥格利？”
“奥亚撒没有召唤我。如果你能把兰——塞姆带到湖对岸，我就回我的城堡去了。”
贺洛斯示意兰塞姆上船。兰塞姆试着向索恩表达谢意，经过一番思忖，他解下腕上的手表递给索恩。这是他身上仅有的一件适合送给索恩的东西。他没费什么周折，就使奥格利明白了手表的用途。但是，索恩把手表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又还给了兰塞姆，带点儿勉强地说道：
“这礼物应该送给一个皮特里奇。它让我心里感到愉快，但皮特里奇会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你在麦迪隆很可能会遇到几个忙碌的皮特里奇，就把这玩意儿送给他们。至于它的用场，难道你们的人不看这玩意儿就不知道一天过去了多久吗？”
“我相信某些兽类有这方面的知识，”兰塞姆说，“但是我们贺瑙已经丧失了这种本能。”
然后，他跟索恩辞别，上了船。他又和贺洛斯一同坐船了，又感觉到水的暖气扑面而来，又看到头顶上蓝色的天空，这感觉就像回家一样。他摘掉帽子，舒舒服服地靠在船头，向这位护送者提了一大堆问题。他得知贺洛斯并不是唯一为奥亚撒服务的，而他刚才看到负责摆渡的是一个贺洛斯时曾经有过这样的推测。三个种类的贺瑙都以各自不同的能力为奥亚撒服务，摆渡的任务自然落到那些懂船的贺瑙身上。兰塞姆还得知，他到了麦迪隆之后可以随便去哪里，随便做什么，直到奥亚撒召见他。那也许是一小时之后，也许是几天之后。他会在靠岸的地方附近发现棚屋，如果需要可以睡在里面，食物也会提供给他。兰塞姆作为回报，尽量用明白易懂的话语向他讲述自己的星球，以及他来这里的过程。他提醒贺洛斯要警惕那两个把他带来的危险的“歪”人，他们目前还在马拉坎德拉四处逍遥。说到这里，他突然想到没有对奥格利讲清楚这件事。但他随即安慰自己说，韦斯顿和狄凡似乎跟索恩已经建立了某种联系，而且，他们也不太敢去骚扰这样庞大、这么类似人类的生物。至少现在还不敢。对于狄凡的最终计划，他已经不存任何幻想。他所能做的是把这件事向奥亚撒和盘托出。就在这时，船靠岸了。
贺洛斯把船系牢，兰塞姆站起身，环顾四周。在靠近这个小码头的左边，有一些低矮的石头房屋——是他在马拉坎德拉见到的第一批房屋——里面还生着火。贺洛斯说他可以在里面栖身，找到食物。岛上其他地方看上去一片荒凉，光滑、空寥的山坡通向顶上的树丛，兰塞姆在山坡上又看到了石头建筑。但是按人类的眼光来看，既不是庙宇也不是房屋，而是一条宽阔的巨石大道——一个大得多的巨石阵[1]，宏伟，空旷，消失在山顶那片花梗的浅色阴影之中。一切都显得寂寥，但是当他凝视这片景物的时候，他似乎听见在早晨沉寂的空气里有一种持续不断、若有似无、银铃般悦耳的声音——屏息细听时，似乎并没有声音，但你却无法忽视它的存在。
“岛上满是艾迪尔。”贺洛斯压低声音说。
兰塞姆上了岸。他似乎隐约害怕遇到障碍，迟疑着迈了几步，又停下了，然后继续往前，走走停停。
虽然野草特别柔软、茂密，双脚踩上去一点声音也没有，但他还是忍不住踮着脚尖走路。他的一举一动都变得轻轻的、静悄悄的。岛屿周围宽阔的水域，使这里的空气比他在这个星球上呼吸的任何空气都要暖和，气候接近于地球上九月底一个温暖日子——感觉暖和，但隐隐预感到霜冻就要到来。他内心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敬畏感，于是停住脚步，没有走向山顶，走向那片丛林和那条竖立的巨石大道。
到了半山腰，他就不再上坡，而开始往右走，与湖岸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对自己说要看看这个岛屿，而实际上他感觉是岛屿在看他。走了大约一小时后，他发现了一个情况，这种感觉更强烈了，但事后他一直觉得很难描述他发现的那个情况。用最抽象的话来说，岛屿表面的光线和色彩始终在隐约地变幻不定，而且不是天空的变化所能解释的。如果空气不是这么平静，野草不是这么短、这么硬，不可能被风吹动，那么他会以为是有一股微风在吹，使岛上的色彩发生了这样细微莫测的变化，就像在地球上的玉米田里一样。这些光的脚步，如同空气中那些银铃般清脆的声音一样，也羞于被人观察。当他屏息细看时，它们便无踪无影：而在他的视线边缘，它们便聚拢过来，好像在进行复杂的排兵布阵。若要仔细端详其中一个，它立刻变得踪迹全无，而那幽微的亮光似乎经常是刚刚离开他目光所落的地方。他相信自己是“看到了”艾迪尔，而且看得十分真切。这在他内心产生的感觉非常微妙。并不是被鬼魂包围的那种阴森恐怖。他甚至并不感觉自己受到监视。他似乎觉得，他是被有权打量他的生灵们打量着。他的感觉不是恐惧，而是掺杂着一些窘迫、一些害羞和一些谦卑，总之是非常不安。
他感到疲倦，他想，在这片得天独厚的地方，在户外休息肯定很暖和。他坐了下来。柔软的草地，弥漫在整个岛上的香甜气息，使他想起了地球和夏季的花园。他闭了会儿眼睛。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山下有房屋，并看见湖面上有一条船正在驶来。他突然认出来了。那儿就是渡口，那些房屋就是码头旁边的客房。他已经绕着岛屿走了一圈。这一发现使他隐约感到有些失望。他开始感到饿了。也许应该下去要点儿食物。至少可以打发打发时间。
但他没有这么做。当他站起身，想仔细地端详那些客房时，看见那里有许多生物在活动，就在他注视的当儿，还看见一大群乘客正从渡船上岸。湖里，他看见几个移动的物体，起初看不清是什么，接着才发现是索恩站在齐腰深的水里，显然正从陆地趟水到麦迪隆来。一共大约有十个索恩。不知什么原因，大量游客正在涌向这个岛屿。他知道如果下山混在人群里，应该不会受到伤害，但他不愿意这么做。眼前的情形使他清晰地想起了他刚上学时的经历——新生提早一天到校——他在那里荡来荡去，注视着那些老生的到来。最后，他决定不下山了。他割了一些野草吃下，打了一会儿盹。
下午，天气转冷了，他又开始走路。这时候，别的贺瑙都在岛上闲逛。他看见的主要是索恩，因为他们个子高，比较显眼。周围几乎听不见声音。这些漫游的生物们似乎仅在岛屿的湖岸边活动，他不愿意与他们为伍，就不知不觉地往岛屿的高处和深处走去。最后，他发现自己来到了丛林边缘，面前就是那条巨石大道。没有任何特别明确的理由，他不打算进入丛林，却开始研究起离他最近的那块巨石，巨石四面都布满复杂的雕刻，接着，好奇心牵引着他从一块巨石走向另一块巨石。
画面令人十分费解。索恩和贺洛斯，以及他认为是皮特里奇的形象，反复同时出现，身体是垂直波动的线条，只画着一张脸和一对翅膀。翅膀清晰可辨，这使兰塞姆感到非常奇怪。难道马拉坎德拉艺术的传统追溯到地质和生物的早期，就像奥格利对他说的，当时在哈兰德拉上有生命存在，包括鸟类生命？这些巨石上的答案似乎是肯定的。他还看见画面上有古老的红色森林，飞翔其间的无疑是鸟类，还有许多他不认识的别的生物。在另一块巨石上，许多生物被描绘成死在地上，天空上画着一个奇异的、类似贺纳克拉的身影——大概象征着寒冷吧，正在用箭射它们。仍然活着的生物簇拥在一个带翅膀的、波动的形象周围，兰塞姆断定那就是奥亚撒，被描绘成了带翅膀的火焰。在下一块巨石上，奥亚撒又出现了，后面跟着许多生物，他似乎在用某种尖利的工具挖掘沟渠。另一幅画面上是皮特里奇用挖掘工具拓宽那道沟渠。索恩把土放在沟渠两边堆成山包，贺洛斯似乎在挖水道。兰塞姆不知道这是关于创造汉德拉米的神话传说，还是经过想象加工的事实。
还有许多图画他看不出所以然来。最令他困惑的一幅画，底部是一个圆的局部，后面和上面升起一个四分之三的圆盘，划分成许多同心圆环。他认为画面描绘的是太阳从山后升起。毫无疑问，底部的局部圆形全是马拉坎德拉的场景——奥亚撒在麦迪隆，索恩在哈兰德拉的山缘，还有许多别的在他看来既熟悉又陌生的东西。他转而去查看后面升起的那个圆盘。那并不是太阳。太阳是存在的，毫无疑问，位于圆盘的正中央。那些同心圆就绕着它旋转。在第一个也是最小的同心圆里，画着一个小球，上面骑着一个类似奥亚撒的带翅膀的形象，手里拿着一个像是号角的东西。下一个同心圆里，一个同样的圆球上载着另一个燃烧的形象，但没有画着那个象征性的面孔，而是画着两个突起的东西，经过细细观察，他认定它们是某种雌性哺乳动物的乳腺或乳房。这时，他完全可以肯定巨石上画的是太阳系了。第一个球是水星，第二个球是金星——“多么奇特的巧合，”兰塞姆想，“他们的神话跟我们的一样，也把金星跟雌性联系在一起。”如果不是天然的好奇心把他的目光引向下一个圆球，他还会继续思索这个问题。第三个圆球无疑代表地球，可是他看见它的时候，整个思绪似乎突然静止不动了。圆球倒是在那儿，可是在那个燃烧的形象应该在的地方，是一个深深的不规则的凹坑，似乎故意凿下去把那个形象抹去的。他的思索再次在一系列未知的事物前退缩，变得沉默。他看着下一个同心圆。这里没有圆球。这个同心圆的底部与那个马拉坎德拉场景的大圆的顶部相接，于是马拉坎德拉在这点上接触到太阳系，并且按照透视法则，面对观者。这时他才彻底明白了画面的设计，便为它的生动形象而感到惊讶。他退后一步，深深吸了口气，准备细细探索几乎把他淹没的几个秘密。那么说来，马拉坎德拉就是火星。地球——可是就在这时，已经存在一段时间、没有引起他注意的拍打声或锤子的敲打声，使他无法再充耳不闻了。就在他的附近有某个生命，肯定不是艾迪尔，在干活儿。他受了点惊吓——刚才太沉浸于自己的思想了——转过身去。并没有看见什么。他傻乎乎地用英语喊了起来：
“是谁？”
敲打声立刻停了，旁边一块巨石后面露出一张不同寻常的面孔。
这张脸像人脸或索恩的脸一样光滑无毛，尖尖长长的，类似鼩鼱的脸，泛着黄色，显得邋遢不堪，而且前额很低，如果不是后脑勺和双耳后面的脑壳发达，简直使人怀疑他不是一个有智慧的动物。片刻之后，随着惊人的一跃，这家伙的整个身体都闪了出来。兰塞姆猜想这是一个皮特里奇——他庆幸没有在到达马拉坎德拉的第一天就见到这第三个族类。他比他见过的任何东西都更像昆虫或爬行动物。他的体型明显像一只青蛙，兰塞姆起先以为他像青蛙一样靠“双手”趴在地上。接着他才注意到，他前肢支撑身体的那一部分，用人类的话来说实际上更像臂肘而不是手，宽宽的，带着肉垫，显然可以用来走路。但是由此往上，呈大约四十五度角的地方才是真正的前臂——细细的、有力的前臂，前面是粗大、敏感、有许多指头的手。兰塞姆意识到这种动物有一个可以支撑的臂肘，便可以用全部的力量，胜任从挖矿到雕刻的所有手工劳动。他之所以看着像昆虫，是因为他行动迅捷而突兀，而且脑袋能像螳螂一样转向几乎每个方向。他移动时还发出一种干涩刺耳的丁丁的声音，更加强了这种印象。他真像蚂蚱，真像阿瑟拉克姆[2]笔下的一个小矮人，真像一只青蛙，真像兰塞姆在伦敦认识的一个年迈的、小个子的动物标本剥制师。
“我是从另一个星球来的。”兰塞姆说。
“我知道，我知道。”那家伙说，语速很快，声音叽叽喳喳，透着几分不耐烦。“过来，在石头后面。这边，这边。奥亚撒的命令。很忙。必须马上开始。站在那儿。”
兰塞姆发现自己到了巨石的另一边，盯着一幅尚未完成的画。地上有大量凿下的碎片，空气里弥漫着灰尘的气味。
“那儿，”那家伙说，“站着别动。不要看我。看那边。”
兰塞姆一时不明白要他做什么，接着看到皮特里奇上上下下地打量他，又看看石头，那眼光毫无疑问是画家看看模特儿再看看作品，他发现这目光在所有星球上都是一样，便差点儿笑出声来。他站在这里让别人给他画肖像！从他站的位置可以看见那家伙凿石头就像切奶酪一样，动作出奇地敏捷，几乎令他眼花缭乱。他看不见作品完成的情况，但可以仔细端详皮特里奇。他发现他之所以发出丁丁当当的金属声，是因为身上带着数不清的小工具。有时，他会气恼地大叫一声，扔掉手里的工具，从身上再挑选一件。但是他把大部分马上要用的工具都叼在嘴里。兰塞姆还发现这家伙跟自己一样，身上穿着缝制的衣服，是某种带亮片的面料，看上去装饰华丽，但是布满灰尘。他的脖子上围着毛茸茸的东西，像是羊毛围巾，眼睛上戴着突出的黑色护目镜。用闪亮金属做的链子和圆环——他猜想不是金子——装饰着他的四肢和脖子。他干活的时候，嘴里一直在轻轻地自言自语，声音嘶嘶的，兴奋的时候——他总是在兴奋——鼻尖就会像兔子一样皱起来。最后，他又惊人地一跳，落在了作品的十米开外，说道：
“不错，不错。不如我希望的那样好。下次做得更好一点。就这样吧。过来看看你自己。”
兰塞姆照办了。他看见石头上画着几个星球，但是排列方式不是太阳系的谱图，而是面朝观者排成一队，星球上都有燃烧的战车御者，只有一个星球例外。星球下面是马拉坎德拉，令他吃惊的是，那里竟然画着那艘飞船，而且画得差强人意。飞船旁边站着三个形象，显然都是拿兰塞姆当模特画的。看到它们，他厌恶地后退一步。即使考虑到自己在马拉坎德拉生物眼中的陌生感，考虑到马拉坎德拉特殊的艺术风格，他仍然认为这家伙可以把人的形象画得更好一些，而不是这几个枯树枝般的人体模型，横里竖里几乎一样长，脑袋和脖子上还冒出一些看似菌类的东西。
他没有正面答复。“我猜想，我在你们眼里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他说，“但是在我自己的星球上，他们不会把我画成这样。”
“是的，”皮特里奇说，“我不想画得太像。太像了，他们，那些后来出生的，就不会相信。”他又啰啰唆唆地说了一大堆令人费解的话，兰塞姆听着，突然想起这些丑陋的形象大概是对人类的一种想象。谈话有点儿冷场。为了改变话题，兰塞姆问了一个在他脑海里盘旋了一段时间的问题。
“我不明白，”他说，“你们和索恩、贺洛斯怎么都说同一种语言呢？你们的舌头、牙齿和喉咙肯定完全不同。”
“你说得对，”那家伙说，“我们以前都说不同的语言，现在我们在家也还是这样。但是大家都学会了贺洛斯的语言。”
“为什么呢？”兰塞姆问，他的思路仍然沿循着地球上的历史。“难道贺洛斯曾经统治了其他族类吗？”
“我不明白。他们是我们出色的演说家和歌唱家。他们拥有更多、更好的词汇。谁也不学我们族类的语言，因为我们要说的话都在石头里，在太阳之血里，在星星的乳汁里，大家都能看见。谁也不学索恩的语言，因为你可以把他们的知识变成任何语言，知识还是知识。但是贺洛斯的诗歌就不能了。他们的语言传遍了整个马拉坎德拉。我对你说这种语言，因为你是个陌生人。我对索恩也说这种语言。但是在家里我们还说自己古老的语言。你可以从名字里看出这点。索恩的名字都很响亮，奥格利，阿克尔，贝尔摩，法尔美。贺洛斯的名字就比较粗哑，比如贺诺赫，贺希希，希洛伊，贺利特纳西。”
“如此说来，最好的诗歌用的却是最粗糙的语言？”
“也许吧，”皮特里奇说，“最美的图画刻在最硬的石头上。但是我们族类有卡拉卡佩里、帕拉卡塔卢和塔法拉科鲁夫这样的名字。我叫卡纳卡贝拉卡。”
兰塞姆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了他。
“我们家乡不像这样，”卡纳卡贝拉卡说，“我们不是挤在一个狭窄的汉德拉米里。我们那里有真正的森林，有绿色的树荫，有深深的矿井。气候温暖。没有这样耀眼的强光，也不像这里这样寂静。我可以把你安置在森林里的某个地方，你可以同时看见一百堆篝火，听见一百个锤子在敲打。我真希望你到过我们的家乡。我们不像索恩那样住在洞里，也不像贺洛斯那样住在野草堆里。我可以带你去看有一百根柱子的房屋，一根是太阳之血，另一根是星星的乳汁，一直排列过去……墙壁上绘着整个星球的图景。”
“你们怎么管理自己呢？”兰塞姆问。“那些在矿井里挖掘的——他们是不是跟那些在墙上画画的一样心甘情愿呢？”
“所有的矿井都是敞开的，这是一项大家分担的工作。但是每人都是为自己挖掘，挖掘自己想要的东西。他还能做什么呢？”
“我们不是这样。”
“那你们的活儿肯定干得很糟。一个工匠必须亲自进入太阳之血的老家，知道各种太阳之血的差别，一连许多天不见天日，跟太阳之血生活在一起，直到太阳之血渗透他的血液和心灵，浸满他的思想、食物和呼吸，不然的话，他怎么了解他用太阳之血所做的工作呢？”
“对于我们来说，太阳之血埋在很深的地方，很难挖掘，那些挖它的人必须一辈子从事这个行业。”
“他们喜欢吗？”
“大概不喜欢吧……我也说不好。他们不得不干，因为如果不干，就得不到食物。”
卡纳卡贝拉卡皱起了鼻子。“这么说，你们星球上的食物不够丰富？”
“我说不好，”兰塞姆说，“我经常希望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可是没人能告诉我。卡纳卡贝拉卡，难道没有谁强迫你们工作吗？”
“我们的女人。”皮特里奇说着，嘴里发出一种哨音，显然就是他的笑声了。
“你们的女人在你们心中的价值，是不是超过其他贺瑙的女人在他们心中的价值？”
“非常正确。索恩最不看重女人，我们最看重女人。”
【注释】
[1] 英国南部索尔兹伯里附近的一处史前巨石建筑遗址。——译注
[2] 阿瑟·拉克姆（1867——1939），英国插图画家、水彩画家，尤以为童话故事、神话故事所作彩色插图著称。——译注

18
那天夜里，兰塞姆睡在客房里，是皮特里奇建造的一座真正的房屋，装饰得富丽堂皇。他高兴地发现自己置身于比较人性化的环境里，同时忍不住感到有那么多马拉坎德拉的生物跟他近在咫尺，使他的喜悦有所减弱。三个族类都在场。他们互相之间似乎并没有感到不安，不过这个场景跟地球上的火车车厢还是有所不同——索恩觉得房子里太热，皮特里奇觉得太冷。这个晚上，兰塞姆充分领略了马拉坎德拉的幽默和表达幽默的声音，远比先前在这个陌生星球上了解到的多。确实，他先前参与的马拉坎德拉的对话几乎都是严肃的。看样子，幽默情绪主要是三种不同的贺瑙聚在一起时才会出现。三种贺瑙的笑话在他听来都一头雾水。他似乎听出了一些差异——索恩除了冷嘲热讽几乎没有别的，贺洛斯喜欢夸张，想象怪异，而皮特里奇说话尖刻，擅长谩骂——但是，就算他每个字都能听懂，他还是不解其意。他早早就上床了。
清晨，就在地球上的人们起床去挤奶的时候，兰塞姆被唤醒了。起先他不知道是什么唤醒了他。他就寝的房间里空荡荡、静悄悄的，几乎还是一片昏暗。他准备接着再睡，突然一个尖利的声音在他旁边说道，“奥亚撒叫你去。”他腾地坐起来，左右张望。没有人，只听那声音又说了一遍，“奥亚撒叫你去。”他脑海里顿时睡意全消，明白了房间里有一个艾迪尔。他并没有感到恐惧，但是当顺从地起身，穿上他脱下放在旁边的衣服时，发现自己的心在怦怦狂跳。他想的并不是房间里那个看不见的生灵，而是摆在面前的这次召见。他曾经害怕见到某个怪兽或偶像，现在这种恐惧已不复存在。他觉得紧张，想起了大学时代参加考试的那个早晨的感觉。此时此刻，他最渴望的是一杯热腾腾的好茶。
客房里没有别人。他走了出去。湖面上升起蓝盈盈的雾气，在峡谷参差不齐的东墙后面，天空那么明媚。再过几分钟太阳就要升起来了。空气仍然非常寒冷，野草湿漉漉的，沾满露水，整个场景隐约让他感到困惑，接着他明白了，是因为寂静。空气中不再有艾迪尔的声音，那些光与影的微妙变化也停止了。没有人告诉他，他本能地知道他应该朝岛屿顶部和那片丛林走去。他走了一步，发现巨石大道上满是马拉坎德拉的生物，全都沉默不语，他不由得心往下一沉。他们排成两行，分站在大道两边，以适合各自身体结构的方式或蹲或坐。他慢慢地往前走，内心充满疑虑，却不敢停下脚步，就这样接受着那些非人类的、一眨不眨的眼睛的夹击。最后，他走到山顶，大道中央竖着一块最大的石头，他站住了——他后来怎么也想不起来，是一个艾迪尔的声音让他这么做的，还是他出于自己的直觉。他没有坐下，因为地上又冷又湿，而且他不能肯定那样做是否礼貌。他只是站在那儿——像接受检阅一样一动不动。所有的生物都望着他，四下里一点声音也没有。
他逐渐看出，周围到处都是艾迪尔。昨天遍布全岛的光——那些隐隐约约的微光，此刻都聚集到了这个地点，它们或静止，或非常微妙地移动。太阳已经升起来了，但仍然没有人说话。他抬头看到照在巨石上的第一缕苍白的阳光，才意识到头顶上方的空气里充盈着微妙复杂的光，远远不是阳光所能解释的，那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光，是艾迪尔的光。天空中也满是艾迪尔，就像地面上一样。在周围沉默的集会中，那些看得见的马拉坎德拉生物只占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待会儿，他将在成千上万、上百万的听众面前为自己辩护：周围里三层外三层，头顶上还摞着一层又一层，那些从未见过人类、也不能被人类看见的生灵，都在等待对他的审判开始。他舔舔嘴唇，嘴唇很干，他不知道待会儿要求他说话的时候，能不能说得出来。接着他突然想起这种等待和被注视也许本身就是审判。也许，就在此时此刻，他正不自觉地把他们想要知道的告诉他们。可是后来——过了很久很久——周围有了动静。树丛里每个看得见的生物都站了起来，低着脑袋伫立，比刚才更加静默。于是兰塞姆看见（不知能不能说“看见”）奥亚撒在长长两排雕刻巨石之间朝他走来。兰塞姆一半是从马拉坎德拉生物的面部表情看出他们的主人驾到，一半是他亲眼看见了——他无法否认他确实看见了——奥亚撒。他永远也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光的最低微的细语——不，比那还要微妙，影的最若有似无的游移——正从高低不平的野草上迎面而来。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地面的某种细微的变化——太细微了，无法用五官的语言来形容——正在慢慢朝他移动。如同一种沉默在挤满人群的房间里蔓延，如同对某种淡忘已久的声音或气味的稍纵即逝的回忆，如同自然界里所有最微小、最静默、最难捕捉的事物一样，奥亚撒在他的臣民中间经过，最后，在离兰塞姆十米远的地方，在麦迪隆的中央停住了。兰塞姆感到血液在悸动，手指在刺痛，似乎闪电在他附近掠过。他觉得自己的心脏和身体都像是水做的。
奥亚撒说话了——比兰塞姆听到过的所有声音都更不像人类，温和、遥远、缥缈，一种坚定的声音，正如后来一个贺洛斯对兰塞姆说的，这声音里“没有血液。只有光，没有血液”。奥亚撒的话并不令他惊恐。
“你害怕什么呢，图尔坎德拉的兰塞姆？”他说。
“害怕您，奥亚撒，因为您跟我不同，而且我看不见您。”
“这些都不是充足的理由，”那声音说，“你跟我也不同，我虽说能看见你，但是看得很不清楚。请不要以为我们截然不同。我们都是马莱蒂的翻版。这些都不是真正的理由。”
兰塞姆什么都没说。
“你还没有踏上我的星球，就开始害怕我了。从那以后，你一直在逃避我。当你乘坐飞船进入太空时，我的仆人看出了你的恐惧。我的仆人听不懂你们的语言，但看到你的同类对你不好。为了让你摆脱那两个人的魔爪，我调动了一个贺纳克拉，看你是否会自愿来找我。没想到你却躲藏在贺洛斯中间，我的仆人叫你来见我，你不肯来。后来，我派我的艾迪尔去叫你，你仍然不肯来。最后，是你的同类把你追赶到我这儿，让贺瑙流了血。”
“我不明白，奥亚撒。难道您的意思是说，是您把我从图尔坎德拉叫来的？”
“是的。难道另外两个人没有告诉你吗？如果你不打算响应我的召唤，为什么会跟他们来呢？当你们的飞船在太空里时，我的仆人听不懂他们跟你的谈话。”
“您的仆人……我不明白。”兰塞姆说。
“尽管提问吧。”那声音说。
“您的仆人在太空里？”
“还能在哪儿呢？没有别的地方。”
“可是您，奥亚撒，您是在马拉坎德拉，我也是。”
“但是马拉坎德拉像所有的星球一样，是飘浮在太空里的。图尔坎德拉的兰塞姆，我和你一样，并不完全是在‘这里’。你们这些生物必须从太空落到一个星球上，而对我们来说，星球就是太空中的一个个地方。但是请不要试图弄懂这个问题。你只需知道我和我的仆人即使现在也是在太空里。你在飞船里的时候，他们在你周围，正如他们此刻在你周围一样。”
“那么，早在我们离开图尔坎德拉之前，您就知道我们要来了吗？”
“不。图尔坎德拉这个星球是我们不了解的。它独自位于太空之外，没有消息从那里传来。”
兰塞姆沉默不语，但奥亚撒回答了他没有提出的问题。
“并不总是这样。我们曾经认识你们那个星球的奥亚撒——他比我聪明，比我强大——那个时候，我们还不管那个星球叫图尔坎德拉。这事说来话长，而且令人心碎。你们那个奥亚撒变‘歪’了。那时你们星球上还没有生命。那是邪恶时代，我们在太空中至今仍会谈起。他当时还没有被束缚在图尔坎德拉，而是像我们一样自由。他决定摧毁所有其他星球。他用左手砸毁你们的月亮，用右手让寒冷的死亡降临我的哈兰德拉。如果不是马莱蒂通过我的手打开了汉德拉米，放出滚热的喷泉，我的星球将会变得荒无人烟。我们没有让他这样逍遥多久。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战争。我们把他赶到了太空之外，并且按照马莱蒂的指示，把他束缚在自己星球的空气中。他直到今天还被困在那里，后来我们就再也没有那个星球的消息了：它一片寂静。我们认为马莱蒂不会把它完全交给那个‘歪’人，据传，马莱蒂曾经跟图尔坎德拉的那个‘歪’人进行较量，苦言相劝，严厉威胁。但对于这些，我们和你一样知之甚少。这是一件我们渴望了解的事情。”
兰塞姆没有马上说话，奥亚撒尊重他的沉默。兰塞姆让自己镇静下来，说道：“听了这个故事，奥亚撒，我可以告诉您我们的星球很‘歪’。那两个带我来的家伙对您一无所知，只知道是索恩派他们抓我过来。他们大概以为您是一个假艾迪尔。在我们星球的野蛮地区有假艾迪尔，人们在假艾迪尔面前互相残杀——他们认为艾迪尔要喝人血。那两个人以为索恩正是为了这个或其他邪恶的目的才要我的。他们用武力把我带了过来。我当时极度恐惧。我们星球上讲故事的人使我们认为，在我们星球的大气层外如果有生命存在，都是邪恶的。”
“我明白，”那个声音说，“这就解释了一直令我不解的问题。你乘坐飞船刚离开你们的大气层进入太空，我的仆人们就告诉我，你似乎不是自愿来的，另外两个人有秘密瞒着你。我真没想到竟然有人这么邪恶，用武力胁迫自己的同类到这里来。”
“他们不知道您要我做什么，奥亚撒。我也不知道。”
“我告诉你吧。两年前——在你们的时间里大概是四年——这艘飞船从你们的星球进入太空。艾迪尔们一直跟随着它的踪迹，当它在哈兰德拉上空飞过时，他们监视着它，而当它最终降落在汉德拉米时，我的半数仆人都站在那里围观，看着那些陌生人钻出飞船。我们让野兽远离那个地方，而所有的贺瑙都对此事一无所知。当那些陌生人在马拉坎德拉走来走去，给自己建一个棚屋，当他们对一个陌生星球的恐惧渐渐消除之后，我派了几个索恩在陌生人面前现身，教他们学说我们的语言。我之所以挑选索恩，是因为他们在体形上跟你们的人最像。那些图尔坎德拉人害怕索恩，根本不听教诲。索恩去找了他们许多次，但没有教会他们多少东西。索恩向我汇报说，图尔坎德拉人不管在哪里，只要看见水里有太阳之血，就会据为己有。后来我看光听汇报不解决问题，就叫索恩把他们带来见我，不是强迫，而是彬彬有礼地请他们过来。他们不肯来。我要求见他们中间的一个，但是一个也不肯来。其实把他们抓来是很容易的，但我虽然看出他们很愚蠢，还不知道他们有多邪恶，我不愿让自己的权限超越自己星球的生物。我叫索恩像对待小崽子一样对待他们，并告诉他们，除非他们把自己族类的一员带来给我，否则不许再捡拾太阳之血。他们听了这话，就拼命往飞船里塞了大量的太阳之血，返回了自己的星球。我们一直困惑不解，现在总算明白了。他们以为我想要你们族类的一员是为了食用，所以就去抓一个过来。其实，如果他们走一些路来看我，我会很尊敬地接待他们。现在，他们两次航行数百万英里而一无所获，最终还是要出现在我面前。你也是，图尔坎德拉的兰塞姆，你徒劳地费了许多气力，为了躲避站在你此刻站立的地方。”
“这是事实，奥亚撒。邪恶的生物总是怕这怕那。但我现在站在这里了，我愿意知道您将如何处置我。”
“有关你的族类，我有两点要问。第一，我必须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来这里——这是我对我的星球应尽的责任。第二，我希望了解图尔坎德拉的情况，以及马莱蒂在那里跟邪恶之王进行的那些奇怪的战争。因为，正如我刚才说的，这是我们渴望了解的一件事。”
“关于第一个问题，奥亚撒，我是被人带到这里来的。至于那两个人，一个心里只想着太阳之血，因为在我们的星球上他可以用它换取许多乐趣和权力。而另一个人会给你们带来灾祸。我认为，为了给我们人类腾出地方，他会把你们的生物全部摧毁。然后他还会用这种方式对待其他星球。我认为他是想要我们的族类永远存在，并且希望他们能从一个星球跳到另一个星球……一个太阳消失后，总能奔向另一个新的太阳……大概就是这样吧。”
“他的脑子受伤了吗？”
“恐怕没有。也许我没有准确描绘他的思想。他比我有学问。”
“难道他认为他能进入浩瀚的群星？难道他认为马莱蒂会希望一个族类永远存在？”
“他根本不知道有马莱蒂。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奥亚撒，他会给你们的星球带来灾祸。千万不能让我们族类再到这里来了。如果您只有杀死我们三个才能阻止他们，我会欣然赴死。”
“如果他们是我的臣民，我现在就会干掉他们，还有你，兰塞姆。因为他们邪恶得无可救药，而你，等你变得勇敢一些，就可以去见马莱蒂了。但我的权威仅限于我自己的星球。杀死别人的贺瑙是一件可怕的行径。没有必要这么做。”
“他们很强大，奥亚撒，他们隔着许多英里也能置人于死地，他们能朝对手射出致命的空气。”
“当飞船还在太空航行，尚未到达马拉坎德拉时，我的几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只需轻轻一触，就能让它变成一个以不同方式移动的物体——而你连物体也算不上。但是要记住，你们族类没有人能再进入我的星球，除非我召唤他。这个话题到此为止。现在跟我说说图尔坎德拉吧。把一切都告诉我。自从邪恶之王从太空坠落，陷入他自己星球的空气中，被他自己的光伤害之后，我们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可是，你怎么又变得害怕了？”
“我害怕时间的长度，奥亚撒……也许我没有听懂。您刚才不是说，这些是发生在图尔坎德拉有生命之前吗？”
“没错。”
“还有您，奥亚撒？您已经活了……还有那块石头上的画？画的是哈兰德拉上的寒冷屠戮了众生。难道那幅画讲的是我们星球开始之前的事情？”
“看得出来，你终究还是贺瑙，”那声音说，“毫无疑问，当年面对空气的石头现在肯定已经不是石头。石头上的画剥落，被一遍遍地复制，复制的次数比我们头顶上空气里的艾迪尔数量还多。但是复制得准确无误。因此，你看到的那幅画完成于你们星球还没有完全建成的时候。但是请不要考虑这些事情。我们这里有一条法则，不要跟别人谈论规模或数量，即使索恩也不例外。你不明白，这会使你对虚无顶礼膜拜，而对真正伟大的东西却视而不见。你还是跟我说说马莱蒂在图尔坎德拉所做的事情吧。”
“根据我们的传统——”兰塞姆刚说了这么一句，一阵突如其来的骚乱打破了庄重肃穆的集会。一大帮人，简直像游行一样，浩浩荡荡地从码头的方向朝丛林走来。兰塞姆看到队伍主要由贺洛斯构成，他们似乎还抬着什么东西。

19
队伍越走越近，兰塞姆看见走在最前面的几个贺洛斯抬着三个又长又窄的东西。他们把东西顶在头上，四个贺洛斯顶一个。在他们身后是一大批举着鱼叉的贺洛斯，看样子正押送着两个兰塞姆不认识的生物。他们从最远端的两块巨石间走进来，光线在他们身后。那两个家伙比兰塞姆在马拉坎德拉看见过的动物都要矮得多，他断定他们是两足动物，尽管他们的下肢粗得像香肠一样，简直不能管它们叫腿。他们的上身比下身略窄一点，微呈梨形，脑袋既不像贺洛斯的那样圆，也不像索恩的那样长，而几乎是四方形的。他们拖着窄窄的、看上去沉甸甸的双脚走路，每一步都带着不必要的蛮力，深深踏进土里。随着他们的脸越来越清晰，兰塞姆看见在某种毛发刚硬的深色物体周围，有一些肿胀发皱的斑驳肉色……突然，兰塞姆意识到他看见的是人，顿时情绪突变，内心五味杂陈。这两个犯人正是韦斯顿和狄凡，而他，在这特定的时刻，几乎是以马拉坎德拉生物的眼睛看见了人体。
队伍的首领走到奥亚撒面前几米远的地方，放下头顶的东西。兰塞姆这才看见它们是三具贺洛斯的死尸，躺在某种不知名的金属制成的棺材里。它们仰面躺着，眼睛不像我们人类死去时那样紧闭，而是令人不安地凝视着远处丛林的金色华盖。兰塞姆推测其中一个是希洛伊，而此刻走上前去向奥亚撒鞠躬致敬、开始说话的，无疑就是希洛伊的弟弟贺亚西。
兰塞姆起初没有听清他在说什么，他的注意力集中在韦斯顿和狄凡身上。他们手无寸铁，被周围拿着武器的贺洛斯严密监视着。他们都像兰塞姆一样，在马拉坎德拉降落之后就没有刮过胡子，两人面色苍白，形容憔悴。韦斯顿抱着胳膊站在那里，脸上是一种坚毅的，甚至是复杂的绝望。狄凡双手插在口袋里，似乎处于一种恼羞成怒的状态。两人显然都认为有足够的理由害怕，但谁都不缺乏勇气。周围都是贺洛斯，而且他们只顾打量面前的场景，没有注意到兰塞姆。
兰塞姆听懂了希洛伊的弟弟在说什么。
“对于这两个贺洛斯的死，奥亚撒，我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们夜里撞见这两个贺马纳时，大家都惊慌失措。您可以说这是一场狩猎，这两个贺洛斯就相当于是死在贺纳克拉手里。但是，希洛伊并没有做什么吓唬他们的事情，莫名其妙地，就被一种懦夫的武器从远处击中。现在他躺下了（我不是因为他是我哥哥才这么说，汉德拉米的所有生物都知道这点），他是杀敌英雄，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他的死是一个惨重的损失。”
奥亚撒的声音第一次对那两人说话。
“你们为什么杀害我的贺瑙？”他说。
韦斯顿和狄凡仓皇四顾，想确定是谁在说话。
“上帝！”狄凡用英语喊道，“可别告诉我他们有扩音器。”
“腹语术，”韦斯顿用低哑的声音回答，“在野蛮人中不是什么新鲜事。巫医神汉假装进入一种通灵状态时就是这么做的。为了证明自己是巫医学着某人说话，替你把话捎给那个人。你只要表示看穿了他的把戏，他的勇气就垮了。你看见过野蛮人假装进入通灵状态吗？天哪——我看见他了。”
韦斯顿的观察能力确实值得称道：他挑出了集会中唯一一个没有恭恭敬敬地站着聆听的生物。这是他近旁一位上了年纪的贺洛斯。他蹲在地上，闭着眼睛。韦斯顿朝他跨了一步，摆出一副挑衅的姿态，放大嗓门吼道（他对这门语言的知识还很浅薄）：
“你凭什么拿走我们的‘乒——乓’？我们对你很生气。我们不怕。”
韦斯顿推测自己的举动很有威慑力。然而不幸的是，别人并不赞同他对年迈的贺洛斯行为的看法。那个贺洛斯——大家都对他很熟悉，包括兰塞姆——并不是跟着葬礼队伍一起来的。他从黎明时分就在这里。当然，他绝对不是故意对奥亚撒不敬，但是必须承认，他年老力衰，这是每个族类里上了年纪的贺瑙都会遇到的，而他还处于这种进程的早期阶段，此时正在享受酣甜的、养精蓄锐的睡眠。韦斯顿冲着他的脸喊叫时，他的胡须微微抖动，但眼睛还是闭得紧紧的。
奥亚撒的声音又说话了。“你为什么对他说话？”他说。“是我在问你，为什么杀害我的贺瑙？”
“你放我们走，然后再谈，”韦斯顿冲着熟睡的贺洛斯吼道，“你以为我们软弱可欺，你们做什么都行。你们休想。是天上的大头头派我们来的。你如果不照我说的做，等他一来，就把你们全部炸飞——乒！乓！”
“我不明白‘乓’是什么意思，”那声音说，“可是你为什么杀害我的贺瑙呢？”
“就说是一次意外。”狄凡低声用英语对韦斯顿说。
“我告诉过你了，”韦斯顿也用英语回答，“你根本不懂怎么对付土著。我们只要一示弱，他们就会逼到我们喉咙上。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他们吓住。”
“好吧！随你的便吧。”狄凡粗声恶气地说，显然已经对同伴失去信心。
韦斯顿清清嗓子，又对那个年迈的贺洛斯发起进攻。
“我们杀死他，”他咆哮道，“显示我们的本事。谁敢不照我们的话做——乒！乓！——下场跟他一样。只要照我们说的做，我们就给你许多漂亮东西。看见吗！看见吗！”韦斯顿说到这儿，从口袋里掏出一串五颜六色的珠子，无疑是伍尔沃思[1]商店的货色，举在周围那些贺洛斯的面前晃动，慢慢地原地转着圈儿，嘴里不停地喊着，“漂亮，漂亮！看见吗！看见吗！”兰塞姆见此情景，心里十分别扭，很不是滋味。
这番举动带来的效果比韦斯顿本人期待的还要激烈。一片震天动地的喧闹，是人类的耳朵从未听见过的——贺洛斯清亮的叫声，皮特里奇尖厉的叫声，索恩浑厚的叫声——同时爆发，打碎了那个地方的庄严肃穆，唤醒了远处山岩的回音。就连头顶的天空中也隐约听见艾迪尔们银铃般的声音。要说韦斯顿也真是了不起，见此情景，他虽然脸色发白，但并没有失去勇气。
“你们不要朝我吼叫，”他粗声大气地说，“别想吓唬我。我不怕你们。”
“你必须原谅我的臣民们，”奥亚撒的声音说——即使这声音也有了微妙的变化——“但他们不是朝你吼叫。他们只是在笑。”
可是韦斯顿不知道马拉坎德拉语言里的“笑”这个词：实际上，这个词在任何语言里他都不能完全领会。兰塞姆深感耻辱地咬着嘴唇，内心几乎在祈祷，希望科学家用那串彩珠试验一次就罢休了，其实他不了解韦斯顿。韦斯顿看到喧闹声平息下来。他知道他遵守的是对付原始族类打一巴掌揉三揉的传统做法。一两次失败是不可能让他退缩的。他又开始慢慢旋转，像一个响声陀螺的慢镜头画面，时而用左手擦擦前额，用右手认真地上下抖动着那串项链，旁观者们又从嗓子里发出一阵阵狂吼，完全淹没了他试图要说的话。但兰塞姆看见他的嘴唇在动，几乎可以肯定他在不停地重复“漂亮！漂亮！”突然，笑声的音量几乎增加了一倍。命运似乎在与韦斯顿作对。在他受过高等教育的脑子里，模模糊糊想起了很久以前他曾经试图逗乐一位小侄女的情景。他半蹲着身子，跳上跳下，脑袋歪向一侧。他简直是在跳舞了。此时此刻，他已经十分亢奋。在兰塞姆看来，他嘴里说的是“小乖乖，小乖乖，小乖乖”。
最后这位伟大的物理学家精疲力竭，才结束了表演——这是马拉坎德拉上演过的这类表演中最成功的一次——观众们对此报以震耳欲聋的热烈喝彩。重新安静下来后，兰塞姆听见狄凡的声音用英语说道：
“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再拿自己当小丑了，韦斯顿，”狄凡的声音说，“你难道看不出来这套行不通吗？”
“看样子确实行不通，”韦斯顿承认道，“我不得不认为他们的智力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发达。不过，你想想看，如果我再试一次——或者，这次你愿意试一试？”
“哦，去你的吧！”狄凡说，一扭身背对他的同伴，扑通坐在了地上，掏出烟盒，开始抽烟。
“我要把礼物送给巫医。”韦斯顿说，这时观众们看到狄凡抽烟，觉得大为困惑，暂时安静了下来。说时迟那时快，韦斯顿朝前跨了一步，想把那串珠子套在年迈的贺洛斯的脖子上。无奈贺洛斯的脑袋太大，项链套不进去，只能像王冠一样箍在额头，微微歪向一只眼睛。贺洛斯轻轻抖了抖脑袋，像一条狗在赶苍蝇，微微打着呼噜，仍然睡得很香。
这时，奥亚撒的声音对兰塞姆说话了。“你的这两个同类脑子受伤了吗，图尔坎德拉的兰塞姆？”他说，“或者，他们害怕得不行，不敢回答我的问题？”
“我认为，奥亚撒，”兰塞姆说，“他们根本不相信您的存在。他们认为所有这些贺瑙都像——都像很小的小崽子。那个更笨一点的贺马纳想吓唬他们，然后再用礼物哄他们高兴。”
两个犯人听到兰塞姆的声音，猛地转过身来。韦斯顿刚要说话，兰塞姆急忙用英语打断了他：
“听着，韦斯顿。这不是妖术。那正中间确实有一个生灵——如果你使劲朝那里看，可以看到某一种光或某一种物质。他的智力至少不亚于人类——他们似乎活了很久很久。别再把他当成小孩子，快回答他的问题吧。你就接受我的忠告，实话实说，不要虚张声势吓唬人了。”
“这些野蛮人看来确实有智慧，至少把你给收留了。”韦斯顿怒气冲冲地说。但是他再次转向那个熟睡的贺洛斯时，声音还是有所缓和。他想唤醒那个假想中的巫医的欲望已经成了一种心病。
“对不起我们杀死了他，”他指着希洛伊说，“本来不想杀他的。索恩叫我们带人来，交给你们的大头头。我们就回到天空，把他”（他指着兰塞姆）“给带来了。他是个很‘歪’的人。他逃跑了，不肯像我们一样听索恩的话。我们去追他，把他抓回去交给索恩，我们想照索恩告诉我们的去做，明白吗？他不让我们抓。跑啊跑，跑啊跑。我们就在后面追。看见了一个黑大个儿，以为他要杀我们，就把他给杀了——乒！乓！都是因为这个‘歪’人。他如果不逃跑，他如果听话，我们就不会去追，就不会杀死黑大个儿，对不对？你们抓到了‘歪’人——全是这个‘歪’人惹的祸——你们就留着他，把我们放了吧。他怕你们，我们不怕。听着——”
韦斯顿一直冲着那个贺洛斯的脸大吼大叫，这时终于取得了他期待已久的效果。贺洛斯睁开眼睛，懵懵懂懂地、温和地看着他。然后，贺洛斯逐渐意识到其实由他引起的失态行为，慢慢地站起来，毕恭毕敬地朝奥亚撒鞠了一躬，最后摇摇摆摆地钻出了人群，那串项链还挂在他的右耳朵和眼睛上。韦斯顿的嘴巴还没有闭上，他用眼睛追随着那个离去的身影，直到它消失在那片丛林中。
是奥亚撒打破了沉默。“我们已经玩闹够了，”他说，“现在应该好好回答我们的问题了。来自图尔坎德拉的贺瑙，你的脑子出了问题。里面的血太多了。菲利吉特基拉在吗？”
“在，奥亚撒。”一个皮特里奇回答。
“你的蓄水池里有冷水吗？”
“有的，奥亚撒。”
“那就把这个笨贺瑙领到客房去，让他们把他的脑袋放在冷水里洗洗。多弄点水，多洗几次。然后再把他带回来。我在这里给这几个被杀害的贺洛斯做法事。”
韦斯顿不太明白那声音说的是什么——也难怪，他一直忙着弄清那声音是从哪儿发出来的——他突然发现周围的贺洛斯用有力的胳膊抓住他，押着他离开，顿时吓破了胆。兰塞姆很想喊几句话安慰他，可是韦斯顿自己嚷嚷得太响，根本听不见他的声音。韦斯顿把英语和马拉坎德拉语夹杂在一起，只听他最后尖着嗓子叫道：“会遭报应的——乒！乓！——兰塞姆，看在上帝的分上——兰塞姆！兰塞姆！”
“好了，”重新安静下来后，奥亚撒说，“现在向我死去的贺瑙表示敬意吧。”
他的话音刚落，十个贺洛斯聚拢在棺材周围。他们抬起头，兰塞姆并没有看见谁发出什么信号，就齐声唱了起来。
每个了解一种新的艺术的人都会有一个时刻，原本毫无意义的东西就像隐藏秘密的帘幕掀开了一角，突然清清楚楚地暴露在眼前，这种灵光乍现的感觉是后来更全面的了解所无法比拟的，似乎一眼瞥见了其中不可言说的种种奥秘。对于兰塞姆来说，就在他理解马拉坎德拉的歌唱时，这一时刻出现了。他第一次明白了歌的节奏源自一个与我们不同的血统，源自一颗跳得更快的心，一种更猛烈的内在的热量。他通过对这些生物的了解，通过对他们的爱，开始隐隐约约地用他们的耳朵来听歌。那首深沉浑厚的挽歌的最初几个小节，就在他内心唤起了一种感受，使他感到一团团巨大的物质以虚幻的速度移动，巨人在跳舞，永恒的悲伤被永恒地治愈，他的精神顺从地弯下腰来，仿佛天堂的大门在他面前打开。
“去吧，”他们唱道，“去吧，从此羽化消融。放下，放开，轻轻放下，就像松开手中的石头，让它落入一池静水。让它坠落、沉没、消失吧。一旦落入水面，就会一路往下，水中不会有障碍和隔层。周围都是那种元素，浑然无痕。让旅途开始吧。再也不会回来。让它沉落，贺瑙从这里升起。会有第二个生命，另一个开始。敞开吧，五彩的世界，没有重量，没有彼岸。你是第二个、更好的一个，昔日的是第一个、虚弱的一个。世界的内部曾经很热，诞生了生命，但只有苍白的植物，黑暗的植物。我们看见它们的孩子今天还在生长，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在阴郁悲伤的地方。然后，太空让另一种世界成长起来。高高的攀缘植物，枝叶绚丽的丛林，花瓣娇艳的鲜花。先是黑暗，后是光明。先是星球孕育的孩子，后是太阳孕育的孩子。”
兰塞姆后来能够记起和翻译的就是这样。歌唱完了，奥亚撒说：
“我们把作为他们遗体的物质化掉吧。当第一个、微弱的星球衰竭时，马莱蒂就是这样化掉它们的。”
他朝一个皮特里奇做了个手势，皮特里奇立刻站起身走向那三具尸体。贺洛斯又唱起歌来，但声音非常轻柔，同时他们后退了至少十步。皮特里奇拿着一个像是玻璃或水晶做的小物件，依次碰了碰三具遗体——然后，以他那种青蛙式的步态跳开了。一道耀眼的强光闪过，兰塞姆微微闭了闭眼睛，感觉一股强劲的风迎面吹来。然后一切又归于平静，三具棺材已经空了。
“上帝！在地球上要学会这一手多值钱啊，”狄凡对兰塞姆说，“解决了凶手处理尸体的问题，是不是？”
兰塞姆心里想着希洛伊，没有回答。没等他再说话，闷闷不乐的韦斯顿被押解回来了，大家的注意力一下子被吸引了过去。
【注释】
[1] 伍尔沃思（1852——1919），美国商人，在全国经营一千余家五角一分的百货连锁零售商店，为近代“五角一分”零售商店的创始人，1911年成立伍尔沃思公司。——译注

20
走在队伍前面的那个贺洛斯是个认真的家伙，他立刻用一种烦恼的声音给自己解释。
“奥亚撒，我希望我们做对了，”他说，“但是没有把握。我们把他的脑袋在冷水里浸了七次，浸到第七次的时候，有东西从上面掉了下来。我们以为那是他的头顶，后来才发现是一种用其他动物的皮做的罩子。这时有人说浸七次已经完成了您的旨意，有人说没有。最后，我们又浸了七次。我们希望这样做没错。浸冷水的时候，这家伙嘴里一直说话，浸第二轮七次的时候说得最多，我们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你们做得很好，贺努，”奥亚撒说，“往后站，让我看见他，现在我要跟他说话。”
守在韦斯顿身边的贺洛斯纷纷后退。韦斯顿平素苍白的脸色，在冷水的刺激下变得跟熟透的番茄一个颜色，他的头发自从来到马拉坎德拉就没有剪过，现在变成了直直的一绺绺，贴在额头上。他的鼻子和耳朵仍然在大量滴水。他的表情带着一种为崇高事业而受苦的悲壮，他不是勉强地、被动地面对最危险的遭遇，而是态度很积极，甚至很主动。可惜的是，面对这群对地球上的相面术一无所知的观众，他的表情是完全浪费了。为了说明他的行为，我们不应该忘记就在那天早晨他经受了一位殉道者所能经受的所有恐惧，又被强行在冷水里浸了十四次给大脑降温。狄凡了解这个人，他用英语大声对韦斯顿说：
“挺住，韦斯顿。这些魔鬼能分裂原子，或者做差不多类似的事情。你对他们说话要小心，千万别再扯你那套荒唐的鬼话了。”
“哼！”韦斯顿说。“怎么，你也变成土著了？”
“安静，”奥亚撒的声音说，“粗人，关于你自己，你什么都没有告诉我，所以不妨让我来告诉你。在你们的星球上，你获得了关于物体的大量智慧，因此能够制造一艘飞船在太空航行。可是在其他事情上，你的思维跟动物一样。你们第一次到这里来的时候，我召见你们，除了给你们礼遇没有别的意思。你们阴暗的大脑使你们充满恐惧，以为我对你们不怀好意。你们像一种野兽遇到了另一种野兽，结果就把这个兰塞姆抓来了。你们想把他交给你们所害怕的邪恶力量。今天，看到他在这儿，你们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第二次愿意把他交给我，仍然以为我想要伤害他。你们就是这样对待自己的同类。至于你们对我的臣民有何意图，我也知道。你们已经杀害了几个。你们到这里来就是为了把他们全部消灭。你们根本不在乎某种生物是不是贺瑙。我起初以为这是因为你们只关心某种生物是否拥有跟你们同样的身体，可是兰塞姆的身体跟你们一样，而你们也会像杀害我的贺瑙一样不当回事地干掉他。我没想到邪恶大王在你们星球上造了这么大的孽，直到现在我也不能理解。如果你是我的臣民，我此时此刻就会收走你的肉身。不要胡思乱想。马莱蒂通过我的手要做的事情比这伟大得多，即使在你们星球的大气边缘我也能让你们毁灭。但是我还没有决定这么做。好，现在轮到你说话了。让我看看你的脑子里除了恐惧、死亡和欲望之外，是否还有别的。”
韦斯顿转向兰塞姆。“我明白了，”他说，“你在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关头背叛了人类。”然后他转向奥亚撒的声音发出的地方。
“我知道你会杀了我，”他说，“我不怕。别人还会来，把这里变成我们的星球——”
可是狄凡一跃而起，打断了他。
“不，不，奥亚撒，”他喊道，“您别听他的。他是个很愚蠢的人，他是痴心妄想。我们是小人物，只想得到漂亮的太阳之血。您给我们许多大阳之血，我们就返回太空，您就再也不会见到我们了。就这么简单，明白吗？”
“安静。”奥亚撒说。在这声音发出的亮光里——如果可以称之为亮光的话——出现了一种几乎不易察觉的变化，狄凡顿时崩溃，仰面摔倒在地。他重新坐起来时，脸色煞白，气喘吁吁。
“接着说吧。”奥亚撒对韦斯顿说。
“我不……不……”韦斯顿想用马拉坎德拉语说话，可是说不下去。“我没法用他们那种该死的语言说我想说的话。”他用英语说。
“说给兰塞姆听，他可以把它变成我们的语言。”
韦斯顿立刻接受了这种安排。他相信自己已经死到临头，便决心说出他要说的话——这几乎是他的科学之外唯一的东西。他清了清嗓子，好像还刻意摆出一个姿势，开始说道：
“在你看来，我可能是一个卑鄙的强盗，但是我肩负着全人类的命运。你们的部落生活，那些石器时代的工具，蜂巢般的房屋，原始的小划子，以及基本的社会结构，根本不能跟我们的文明相比拟——我们的科学、医学和法律，我们的军队，我们的建筑，我们的商业，还有，我们的运输系统正在迅速消灭时间和空间。我们有权取代你们，这是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生命——”
“等一等，”兰塞姆用英语说，“我一次只能翻译这么多。”然后他转向奥亚撒，开始尽自己的能力给他翻译。这个过程很困难，他觉得效果很不理想，听上去差不多是这样：
“奥亚撒，在我们中间，有一种贺瑙会趁其他贺瑙不注意的时候，拿取他们的食物和——和东西。他说，他不是那种贺瑙中的普通一员。他说，他现在所做的事情，会给我们族类那些尚未出生的人带来很大的利益。他说，在你们中间，一个宗族的贺瑙全部群居在一起，贺洛斯使用的是我们很久以前用过的那种长矛，你们的房屋小小的、圆圆的，你们的船又小又轻，跟我们古时候的一样，而且你们只有一位统治者。他说，这跟我们完全不同。他说，我们懂得很多。他说，在我们的星球上，当某个生命的肉体感觉疼痛、变得虚弱时，我们有时候知道怎样治好。他说，我们有许多坏人，我们杀死他们或把他们关在房子里，还有人专门负责平息那些‘歪’贺瑙关于房子、配偶等等东西的争吵。他说，我们有许多办法，让一片土地的贺瑙杀死另一片土地的贺瑙，有些人还为此接受专门训练。他说，我们像皮特里奇一样建造宏伟坚固的石头房屋，以及许多其他东西。他说，我们互相之间交换各种物品，并能把沉重的货物快速运送到很远的地方。他说，因为种种这些，如果我们的人把你们的人统统杀死，不能算是一个‘歪’贺瑙的行为。”
兰塞姆话音刚落，韦斯顿又接着说道。
“生命比任何道德体系都更伟大，生命的要求是不容置疑的。她凭借的不是部落禁忌和老生常谈的清规戒律，她一路勇往直前，从阿米巴虫到人，从人到文明。”
“他说，”兰塞姆接口说道，“活着的生命比是非对错的问题更重要——不，这么说不对——他说，活着做‘歪’人也比死了好——不对——他说，他说——奥亚撒，他说的话，我无法用你们的语言表达出来。他后来又说，唯一的好事就是应该让许多许多生命活着。他说，在第一批人出现之前，有许多其他生物存在，后来的比先前的优秀。但是他说，这些生物出生，并不遵循大人教育孩子时说的那套是非善恶。他说，这些生物不觉得可惜。”
“她——”韦斯顿又说。
“对不起，”兰塞姆打断了他，“我不记得这个‘她’是谁了。”
“是生命，这还用问，”韦斯顿没好气地说，“她无情地突破一切障碍，消除一切失败，达到了她今天的最高形式——文明的人——我就是这一形式的代表，她一往无前，在星球之间腾跃，这或许将会使她永远超越死亡。”
“他说，”兰塞姆继续说，“这些生物学会做许多困难的事情，除了那些他们学不会的。这些生物死了，其他生物并不为他们感到可惜。他说，现在最好的动物，就是那种建大房屋、运重东西，做所有那些我刚才跟你说过的事情的人，而他就是其中一个。他说，如果别人都知道他正在做的事情，肯定会感到高兴的。他说，如果他能把你们全部消灭，让我们人类来占据马拉坎德拉，那么，当我们的星球遭遇不测的时候，人类可以到这里来继续生活。然后，当马拉坎德拉遭遇不测的时候，人类就可以到另一个星球去，杀死那里的所有贺瑙。然后再去另一个星球——这样人类就永远不会消亡了。”
“我是凭着她的权利，”韦斯顿说，“生命本身的权利，也可以说是她的旨意，准备毫不退缩地把人类的旗帜插在马拉坎德拉的土壤上，然后继续向前，一步一个脚印，必要时淘汰我们发现的低等生命形式，占据一个又一个星球，取代一个又一个制度，直到我们的子孙后代——不管他们会具有怎样奇怪的形态，具有目前无法推测的怎样的智能——居住在宇宙间所有可以居住的地方。”
“他说，”兰塞姆翻译道，“因此，他把你们统统消灭，把人类带到这里来，不能算是一桩恶行——他说，这是一种正当的行为。他说，他不会感到痛惜。他又说，也许人类能从一个星球转移到另一个星球，每到一处，就把那些生命全部杀死。我想，他现在说的是别的太阳周围的星球。他想要我们的后代占据许多地方，越多越好。他说，他不知道人类的后代将会变成什么样的生物。”
“我会倒下，”韦斯顿说，“但是只要我活着，手里拿着这样的钥匙，我就不允许关闭通往我们人类未来的大门。那个未来的前景，超出了我们目前的范围，任何想象力都难以企及。对我来说，知道有‘来世’就足够了。”
“他说的是，”兰塞姆翻译道，“他不会停止做所有这些，除非您杀掉他。他还说，他虽然不知道我们的后代会发生什么，但他非常喜欢能够发生。”
韦斯顿讲完了，本能地看看周围，想找一张椅子坐下。在地球上，他通常都在掌声响起时落坐。他发现没有椅子——他不是像狄凡那种可以席地而坐的人——便抱起双臂，端着架子，高傲地望着周围。
“我已经听清楚了你的意思，”奥亚撒说，“虽然你的大脑比较差劲，但你的意志却不像我想的那样‘歪’。你做这些事情并不是为了你自己。”
“对，”韦斯顿自豪地用马拉坎德拉语说，“我死，人类活。”
“你还知道，这些生物在移居到别的星球之前，会变得跟你很不相同。”
“是的，是的。变得全新。目前谁都不知道。奇特！大！”
“那么，你所爱的并不是身体的形状？”
“对，我不在乎身体是什么形状。”
“那么，我们不妨认为你在乎的是思想。但是那也不可能，如果是那样，你不管在哪里遇到贺瑙都会爱他们。”
“不关心贺瑙，只关心人。”
“可是，你关心的不是人的思想——人的思想也是所有其他贺瑙的思想，它们全是马莱蒂一手创作——也不是人的身体——身体是会变的，如果这两样你都不关心，那你所说的‘人’意味着什么呢？”
这番话必须翻译给韦斯顿。他听明白后，回答道：
“我关心人——关心我们的人种——关心人的后裔——”他不得不向兰塞姆请教“人种”和“后裔”这两个词。
“奇怪！”奥亚撒说。“你并不爱你们族类的任何一员——你任凭我杀死兰塞姆。你不爱你们族类的思想，也不爱他们的身体。只要是你们族类孕育诞生的生命就会让你喜欢。粗人，在我看来，你真正爱的不是某种完整的生物，只是种子本身，因为剩下的只有种子。”
“告诉他，”韦斯顿经过翻译弄懂这段话后，说道，“我不想假装成一个玄学家。我也不是到这里来争论逻辑学的。如果他不能明白‘人忠于人类’这样根本的问题——显然你也不能明白，那我就没法让他理解了。”
可是这番话兰塞姆翻译不出来，这时奥亚撒的声音继续说道：
“我现在明白了，沉寂星球的君主是怎样使你们变得扭曲的。有一些法则是所有的贺瑙都知道的，关于同情、羞耻、好恶、买卖公平，还有一个就是对同类的爱。邪恶大王教会你们打破所有法则，只留下了这个，而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法则之一。而且他对这个法则也加以扭曲，使它变得疯狂，并把这扭曲的想法植入你们的大脑，成为一个小小的、盲目的奥亚撒。你们除了服从别无选择，其实，如果我们问你为什么它是法则，你也说不出所以然来，就像那些你们被迫违抗的其他更重要的法则一样。你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我认为没有这样一个人——我是一个新的、有智慧的人——不相信那些古老的迷信。”
“我来告诉你吧。邪恶之王给你们留下这个法则，因为一个被扭曲的贺瑙能做的坏事比一个被打碎的贺瑙更多。他只是扭曲了你，而这个坐在地上的细人，是被打碎了，他除了贪婪什么也没留下。他现在只是个会说话的动物，在我的星球上，他能做的坏事并不比一个动物更多。如果他是我的臣民，我会消灭他的肉身，因为身体里的贺瑙已经死了。但如果你是我的贺瑙，我会尝试把你治愈。告诉我，粗人，你为什么到这里来？”
“我告诉过你。让人类永远活下去。”
“可是你们这些聪明人难道不知道吗？马拉坎德拉比你们的星球更加古老，更加接近死亡。它的大部分已经死了。我的臣民只居住在汉德拉米。那里的热量和水曾经很多，以后会越来越少。过不了多久，我就会结束我的星球，把我的臣民交还给马莱蒂了。”
“这些我都知道。这只是第一次尝试。很快他们就会到另一个星球上去。”
“可是，难道你不知道吗？所有的星球都会消亡。”
“人类在每个星球死亡前就抽身离去——就这样一个接一个，明白吗？”
“所有的星球都消亡之后呢？”
韦斯顿沉默了。过了片刻，奥亚撒又说话了。
“我们这个星球更加古老，你有没有问过我的臣民，他们为什么没有在很久以前就跑去占领你们的星球呢？”
“嗬！嗬！”韦斯顿说，“你们不知道怎么做。”
“你错了，”奥亚撒说，“许多、许多年以前，你们的星球上还没有生命，寒冷的死亡侵袭了我的哈兰德拉。我当时身陷困境，主要不是因为我那些贺瑙的死亡——马莱蒂并没有赋予他们长寿之躯——而是因为你们星球的君主（那时还没被束缚）植入他们脑海的东西。他想把他们变得跟你们现在一样——有足够的智慧看到死亡逐渐靠近，却没有足够的智慧去承受它。他们中间很快酝酿出邪恶的计划。他们完全有能力制造飞船。马莱蒂通过我阻止了他们。有些我治愈了，有些我收回了他们的肉身——”
“看看后来的结果吧！”韦斯顿打断了他。“你们现在数量很少——被困在汉德拉米——很快就都死光了。”
“不错，”奥亚撒说，“但是我们把一样东西留在了哈兰德拉：恐惧。以及因恐惧而起谋杀和叛乱。我的最柔弱的臣民并不惧怕死亡。是邪恶之王，也就是你们星球的君主，浪费你们的生命，玷辱你们的生命，让你们逃离你们所知道的最终结局。如果你们是马莱蒂的子民，你们就会得到安宁。”
韦斯顿很想说话，但是语言不通，急得他痛苦地扭动着。
“废话！失败者的废话！”他用英语对奥亚撒嚷道。然后，他尽量把身体挺得直直的，又用马拉坎德拉语说道，“你说你的马莱蒂让一切归于死亡。另一个人，邪恶之王，他抗争，奋斗，活下去——不扯那些没用的废话。我不在乎马莱蒂。更喜欢邪恶之王：我站在他一边。”
“可是你难道不明白吗？你永远不会也不可能得逞。”奥亚撒说，他突然停住话头，似乎让自己恢复冷静。“但是我必须从兰塞姆那里多了解一些你们的星球，为此我需要跟他谈到晚上。我不会杀死你们，包括这个细人，因为你们不属于我的星球。明天你们就从这里回你们的飞船去吧。”
狄凡突然脸色一沉。他开始飞快地用英语说起话来。
“看在上帝的分上，韦斯顿，让他明白我们的意思。我们来了好几个月——地球不在原来的位置了。告诉他这是办不到的。他还不如现在就把我们杀了呢。”
“你们需要多长时间飞回图尔坎德拉？”奥亚撒问。
韦斯顿通过兰塞姆的翻译回答，按照两个星球目前的位置，返回图尔坎德拉几乎是不可能的。其间的距离增加了好几百万英里。飞船的航线和太阳光的角度，也跟他本来指望的完全不同了。即使他们有百分之一的可能降落地球，也几乎可以肯定地说，飞船里的氧气早在他们到达之前就耗尽了。
“叫他干脆现在就杀了我们吧。”他又说道。
“这些我都知道，”奥亚撒说，“如果你们留在我的星球，我就必须杀死你们：我不会忍受马拉坎德拉有这样的生物存在。我知道你们到达你们星球的希望很小，但并不是完全没有。从现在起到明天中午，你们挑选一下要带的东西。告诉我，如果你们能够返回，最多需要多少时间？”
经过长时间的计算，韦斯顿用颤抖的声音回答说，如果九十天之内还不能到达，就永远不会到达了，他们会因窒息而死。
“那就给你们九十天，”奥亚撒说，“我的索恩和皮特里奇会给你们提供空气（我们也有这门手艺），以及九十天的食物。但是他们还要对你们的飞船做一些别的手脚。一旦飞船到达图尔坎德拉，我不愿意再让它返回太空。粗人，刚才我化掉被你杀死的那几个贺洛斯时，你没有在场：细人会告诉你的。马莱蒂赋予我这样的本领，我隔着时间和空间也能做到。在你们的飞船起飞前，我的索恩会对它进行一些改造，到了第九十天，它就会自行消失，变成你们所说的虚无。如果到了那天它还在太空，你们的死不会因此而更痛苦。记住，一旦到了图尔坎德拉，不要在飞船里耽搁。好了，把这两个人领走吧。你们，我的孩子们，愿意去哪里就去哪里。我必须跟兰塞姆谈谈。”

21
那天整个下午，兰塞姆独自留在那里，回答奥亚撒的问题。我无权记录这段对话，我只能说，最后奥亚撒的声音这样总结道：
“你使我看到了许多奇迹，比整个太空已知的奇迹还多。”
然后，他们讨论了兰塞姆的未来。他可以自由选择，或者留在马拉坎德拉，或者孤注一掷地尝试返回地球。这对他来说是个棘手的难题。最后，他决定跟韦斯顿和狄凡同生死共命运。
“爱自己的同类，”他说，“不是最重要的法则之一，但是，奥亚撒，您说过这也是一条法则。如果我不能生活在图尔坎德拉，那么最好就干脆不活。”
“你的选择是正确的，”奥亚撒说，“我要告诉你两件事。我的臣民要把飞船里那些奇怪的武器都拿出来，但是会留一件给你。太空深处的艾迪尔会在飞船周围，直到飞船到达图尔坎德拉的大气层，而且他们还会经常进入飞船内部。他们不会让那两个家伙杀害你。”
兰塞姆之前压根儿没有想到，韦斯顿和狄凡为了节约食物和氧气，第一个对策就是把他干掉。他为自己的迟钝感到惊讶，并感谢奥亚撒采取的保护措施。这位伟大的艾迪尔在打发他离开前，对他说了下面这番话。
“你问心无愧，图尔坎德拉的兰塞姆，只是有一点惧怕。你的这趟旅程会使你痛苦，也或许会使你康复，因为不等旅程结束，你或者疯了，或者勇气倍增。但我还要吩咐你一点，如果你们返回图尔坎德拉，你必须警惕这个韦斯顿和这个狄凡。他们可能还会在你们的星球之内和之外继续为非作歹。从你告诉我的情况我开始看出，其实已经有艾迪尔进入你们的大气层，进入邪恶之王的大本营。你们星球不像人们所想的那样禁闭森严。留神那两个‘歪’人。鼓起勇气。跟他们斗争。在你需要的时候，我的一些臣民会给你帮助。马莱蒂会把他们带到你身边。说不定，在你仍然拥有肉身的时候，你我还有可能再次相见。你我今天得以相见，我了解到你们星球的这么多情况，完全是靠了马莱蒂的智慧。在我看来，这是太空与星球之间、星球与星球之间活动交往的开始——但不是粗人所希望的那种活动。我不妨告诉你一点：我们所处的这一年——太空的年份跟你们不一样——早已被预言是一个多事之秋，充满了重大变故，对图尔坎德拉的围困可能接近尾声。一些重要举措正在进行。只要马莱蒂不阻止，我决不会袖手旁观。好了，我们告别吧。”
第二天，他们三人上船开始他们的恐怖之旅时，马拉坎德拉的所有族类都来了，里三层外三层地聚在周围。韦斯顿经过一夜精密的计算，脸色苍白，神情憔悴，任何一个数学家，即使他的生命不悬系于这些计算，也会被它们弄得焦头烂额。狄凡大大咧咧，吵吵嚷嚷，显得有点儿歇斯底里。仅仅一个晚上，他对马拉坎德拉的总体看法就改变了，他发现了“土著”有一种酒精饮料，他甚至还试图教他们抽烟，但只有皮特里奇学会了一点门道。他现在头痛欲裂，而且知道自己难逃一死，只是死亡被延期了，他只能靠折磨韦斯顿来使自己得到一些安慰。看到飞船里所有的武器都被拿走了，两个同伙都很不高兴，但是在其他方面，一切都跟他们希望的没什么两样。中午过后一小时左右，兰塞姆最后一次深情地望了望那些蓝色的水域、紫色的森林，和远处熟悉的汉德拉米的绿色岩壁，便跟着另外两个人钻进了入口。舱门关闭前，韦斯顿警告他们绝对静止以节约空气。旅途中禁止一切不必要的活动，就连谈话也必须禁止。
“我只在紧急的时候说话。”他说。
“那就谢天谢地了。”狄凡最后给了他一句。然后他们钻了进去。
兰塞姆立刻来到圆球的底面，进入那个此刻几乎完全颠倒的房间，摊开四肢躺在将会变成天窗的那块地方。他惊讶地发现飞船已经几千英尺高了。汉德拉米只是哈兰德拉的红色表面上的一条紫色直线。他们正在两个汉德拉米交汇处的上方。其中一个无疑是他曾经居住过的，另一个是麦迪隆所在的地方。他骑在奥格利肩头穿越的那道溪谷，已经完全看不见了。
每一分钟，都有更多的汉德拉米映入眼帘——一条条长长的直线，有的平行，有的交叉，有的形成三角。景观越来越具有几何特点。紫色线条之间的荒野看上去完全是平的。而他下面的色彩就是那些红色的石化森林。北边和西边是索恩跟他说过的大片沙漠，此刻看上去是一条条无边无际的红色和赭色。西边开始出现一大块污斑。是一种不规则的绿蓝色污斑，似乎陷于周围哈兰德拉的平面之下。兰塞姆断定那是皮特里奇居住的森林低地——更准确地说，是那些森林低地之一，因为现在四面八方都开始出现类似的污斑，有的只是汉德拉米交界处的一个污点，有的面积辽阔。兰塞姆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对马拉坎德拉的知识非常有限，是局部的、狭隘的。就如同一个索恩航行了四千万英里，然后在沃尔辛和布莱顿[1]之间住了一段时间。他想，即使自己死里逃生，关于这次惊人之旅恐怕也没有多少可以展示的。一点支离破碎的语言，几种风景地貌，一些他一知半解的物理现象——可是，一个旅行家应该带回来的关于地球之外环境的统计数字、历史和总体看法又在哪里呢？比如那些汉德拉米。从飞船现在的高度看去，毫无疑问是一种几何图案，而他原先以为它们只是自然形成的峡谷，这使他感到羞愧。他对那些工程设计的辉煌壮举完全一无所知。如果这是事实，那么早在人类历史开始之前……早在动物历史开始之前，这些壮举就完成了。或者，它们只是神话？他知道等他回到地球（如果真能回去的话），会觉得这一切都像神话，可是脑海中奥亚撒的形象仍然那么鲜明，不允许他真的产生怀疑。他甚至认为在地球之外，历史和神话之间的区别或许已毫无意义。
这想法令他困惑，他又把注意力转向下面的地貌——发现它越来越不像地貌，而越来越像一张图表。这时西边出现一块比他看到过的大得多也深得多的色斑，正朝马拉坎德拉星球的那片红赭色推进——形状奇特，每一边都伸出长长的手臂或犄角，中间仿佛有一个湾，就像一轮弯月的凹面。它越变越大。巨大的深色手臂似乎伸展开来，要把整个星球吞没。突然，他看见这块黑乎乎的色斑中间有一个明亮的光点，才意识到这不是星球表面的一个色斑，而是星球后面露出来的黑色天宇。那光滑的弧形正是球体的边缘。于是，他自上船后第一次感到了恐惧。两条黑色手臂围着发亮的球体延伸，越伸越长，最后互相联在了一起，这速度很慢，但并没有慢到他看不出来。现在他面前是那个完整的圆盘，被黑暗框在中间。他早就听见了陨石轻轻的撞击声。他所眺望的天窗此刻已不在他身下。他的四肢虽然已变得很轻盈，却麻木得几乎无法动弹，而且感到饥肠辘辘。他看看手表，他已经如痴如醉地保持这个姿势快八个小时了。
他费力地朝飞船向阳的那一边走去，然后，在耀眼的强光下，几乎像瞎子一样转了回来。他在自己原来那间屋子里摸索着找到墨镜，给自己拿了水和食物：韦斯顿对这两样东西都严格地定量分配。他打开控制室的门朝里看去。两个同伙神色都很焦虑，坐在一张金属桌前，桌上铺满了精密的、微微颤动的仪器，主要是金属和细铁丝做的。两个人都对他视而不见。在这次沉默的旅行中，他可以在整个飞船上随意走动。
他回到黑暗的一侧，他们正离开的那个星球悬挂在群星璀灿的天空，比我们的月亮大不了多少。表面的颜色仍然可以看清——黄色的圆盘，上面有斑斑点点的绿蓝色，两头有白色的冠帽。他看见了马拉坎德拉的两个小小的月亮——它们的运动几乎难以察觉——他想，他客居马拉坎德拉期间，有成千上万的事情都被他忽略了，这也是其中之一。他睡觉，然后醒来，看见那个圆盘仍然挂在天空。它现在比月亮小。表面的颜色看不见了，只是它的光里有一种淡淡的、均匀的红色。就连那光也并不比周围无数的星星强烈多少。它已经不再是马拉坎德拉，而只是火星了。
他很快就恢复了原来那种睡觉、晒暖的固定程式，偶尔在笔记本上草草地写几笔，为他的马拉坎德拉词典做准备。他知道他跟人类交流他新获取的知识的希望十分渺茫，这番冒险的最后结局几乎肯定是葬身于太空深处，无人知晓。但是现在他不能再把它看做“太空”了。有时候他感到一阵恐惧的寒意，但这种恐惧持续得越来越短，很快就被一种敬畏的感觉吞没，他个人的命运相比之下似乎完全微不足道。他感觉不到他们是一个生命的小岛，在死亡的深渊中穿行。他的感受几乎完全相反——生命就等候在他们乘坐的这个小小的铁皮壳外，随时准备冲进来，他们即使丧命，也是被这股强大的生命力所杀死。他满心希望如果真的要死，能够随着飞船的“消失”而逝去，千万不要在飞船里窒息而亡。他觉得，被解放出去，获得自由，融化在永恒的正午的海洋中，这是一种最美满的结局，甚至比返回地球还要令人向往。他又体会到当初离开地球、在太空穿行时的那种心灵轻快的感觉，而且现在这种感觉要强烈十倍，因为他相信那深渊里充满实实在在的生命，充满有血有肉的生灵。
奥亚撒说过会有艾迪尔陪伴他，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对此的信心没有减少，反而增强了。他没有看见艾迪尔，飞船穿行其间的光线实在太强烈了，根本看不见那种能够暴露艾迪尔存在的转瞬即逝的光影变幻。但是他听见或者以为自己听见各种精细复杂的声音，或类似声音的轻微振颤，跟陨石雨点般的叮当撞击声混杂在一起，即使在飞船里，他也经常不由自主地感受到有看不见的东西存在。恰恰就是因为这点，他觉得自己的命运显得微不足道。在这样无边无际的充实的背景下，他和整个人类都变得渺小而短暂。想到宇宙里究竟有多少生命，想到那些无边无际的三维空间，以及昔日没有记载的千年万年的浩瀚历史，他的脑子开始发晕，但心却变得比以前更加坚定。
幸好，在旅途的真正困难开始出现之前，他的思想到达了这样的境界。自从离开马拉坎德拉后，温度就一直持续上升，现在的温度，已经比他们离开地球那次航行的任何时候都高了，而且仍然只升不降。光线也在增强。兰塞姆戴着墨镜，眼睛习惯性地闭得紧紧的，只在必须走动时才睁开一下。他知道，如果能够到达地球，他的视力肯定受到了永久性的损害。但是这些跟灼人的热量相比都不算什么。三个人都二十四小时接二十四小时地醒着，忍受着干渴的折磨，眼球肿胀、嘴唇发黑、面颊起泡。要增加他们少得可怜的饮水分配是一种疯狂之举，甚至为了讨论这个问题而消耗空气也是疯狂之举。
兰塞姆很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韦斯顿为了求生而孤注一掷，冒险驶入了地球的轨道，越来越靠近太阳，他们现在与太阳的距离，是人类，也许任何生命都不曾有过的。这大概不可避免，因为他们不可能围着地球自转的轨道去追逐正在后退的地球，而必须争取跟它迎面相遇——抄近路过去……真是太疯狂了！但是，这个问题并没有怎么占据兰塞姆的脑海，除了干渴，根本不可能长时间思考什么。他想到水，又想到渴，又想到对渴的想法，然后又想到水。而温度还在升高。飞船的墙壁已经烫得无法触摸。毫无疑问，危机正在逼近。再过几个小时，气温要么下降，要么就置他们于死地了。
气温下降了。有一段时间，他们精疲力尽地躺在那里，似乎冷得发抖，实际上气温仍比地球上任何时候还要炎热。到目前为止，韦斯顿算是成功了。他冒险穿过理论上人的生命所能忍受的最高气温，他们挺过来了。但是他们变得跟过去不一样了。在此之后，韦斯顿即使在不值班的时候也睡得很少，刚刚不安地休息一小时左右，他就又回去看他的图表，又去进行那些没完没了的、几乎毫无希望的计算。你可以看出他在跟绝望抗争——一次又一次地低下恐惧的脑袋，面对那些数字。现在他再也不看他们两个了。即使在控制室里，他也显得心不在焉。狄凡的模样和举动都像一个梦游症患者。兰塞姆越来越多地待在黑暗一侧，长时间地什么也不想。尽管第一个巨大危险已经过去，但对于旅行能否顺利结束，谁也不敢抱太大希望。他们已经一言不发地在这个金属壳里待了五十天，空气变得非常糟糕。
韦斯顿完全变了样儿，他甚至允许兰塞姆也轮流驾驶飞船。他主要通过手势，偶尔压低声音说几个词，教会了兰塞姆这段航程中需要知道的一切。他们显然是在某种宇宙“信风”的推动下飞速奔向地球——但是按时到达的机会十分渺茫。兰塞姆通过拇指控制，使韦斯顿指给他看的那颗星星保持在天宇的中间位置，他的左手始终放在韦斯顿寝室的按铃上。
这颗星星并不是地球。日子——纯粹是理论上的“日子”，但对几个旅行者来说具有生死攸关的意义——增加到五十八天的时候，韦斯顿改变了航向，天宇中间出现了另一个发光天体。六十天，可以看出这是一颗行星。六十六天，它像是一颗透过野外望远镜看到的行星。七十天，它跟兰塞姆以前见过的任何东西都不一样——一个耀眼的圆盘，作为行星来说太大，作为月亮又太小。现在是他在驾驶飞船，那种轻盈欲飞的情绪已经荡然无存。野性的、动物般的求生欲在他体内复苏，还夹杂着对新鲜空气、对地球的景象和气味的思念——对草地、肉、啤酒、茶和人的声音的渴望。起初，他值班时最大的困难是抵挡睡意，现在，虽然空气更糟糕了，但亢奋的感觉使他变得格外警醒。值班结束时，他经常发现他的右臂僵硬酸痛，他刚才好几个小时下意识地用它按住控制板，似乎这微弱的力道能促使飞船以更快的速度航行。
现在只剩二十天了。十九——十八——那个白色天体已经变得比六便士硬币还要大一点，他似乎在上面分辨出了澳大利亚和亚洲的东南角。一小时过去了，又一个小时过去了，虽然那些标记随着地球的自转而缓缓移动，但圆盘本身却并没有变大。“快啊！快啊！”兰塞姆低声对飞船说。现在只剩十天了，它看上去很像月亮，而且光芒耀眼，使人无法长久直视。飞船这个小圆球里的空气已经十分糟糕，透着不祥，但是兰塞姆和狄凡换班时，仍然冒险低声交谈了几句。
“我们会成功的，”他们说，“肯定会成功的。”
第八十七天，兰塞姆替换狄凡时，觉得地球有点不对劲儿。这次值班还没结束，他就肯定了自己的判断。地球不再是个真正的圆，它的一边略微鼓起一点，几乎呈梨形。韦斯顿来换班了，他瞥了一眼天窗，就疯狂地按铃把狄凡叫来，并把兰塞姆推到一边，自己坐下驾驶飞船。他的脸色一片死灰。他似乎想对那些仪器做点什么，可是当狄凡走进屋来时，他抬起目光，以一种绝望的姿势耸了耸肩膀。他把脸埋在双手里，把脑袋压在仪表板上。
兰塞姆和狄凡交换了一下目光。他们把韦斯顿从座位上弄走——他像孩子一样哇哇大哭——狄凡取代了他的位置。这时兰塞姆才终于明白了地球鼓胀的秘密。现在看得越来越清楚了，圆盘一侧那个类似鼓包的东西，实际上是第二个圆盘，一个看上去几乎跟地球一样大的圆盘。它已经覆盖了大半个地球。这是月球——位于他们和地球之间，距离比地球还近二十四万英里。兰塞姆不知道这会给飞船带来什么样的命运。狄凡显然知道。狄凡从来没有显得这样可敬可赞。他的脸像韦斯顿一样煞白，但是眼神清晰，闪烁着一种超自然的亮光。他像一只准备扑食的动物一样伏在仪表板上，牙齿缝里发出轻轻的哨音。
几个小时后，兰塞姆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现在月球圆盘已经比地球圆盘大了，他慢慢地看出，这两个圆盘的面积都在缩小。飞船不再接近地球，也没有接近月球，它跟它们的距离比半小时之前还要远，怪不得狄凡这样发疯似的鼓捣着那些控制装置。不单单是月球在他们的航线上挡住了他们去地球的道路，而且——或许是因为引力——离月球太近似乎是危险的，狄凡正在努力避开。明明已经看见港湾，却不得不掉转船头，返回辽阔的大海。兰塞姆抬头看看天文仪。这是第八十八天的早晨。返回地球还有两天，可他们却正离地球越来越远。
“我想，这下我们完蛋了吧？”他低声说。
“大概是吧。”狄凡头也不回地轻声说。不一会儿，韦斯顿稍微好了点，回来站在狄凡身边。兰塞姆没有什么可做的。他现在相信他们很快就会死了。这样一想，那种揪心挂肚的痛苦反倒突然消失。死亡——近在眼前也好，在地球上过三十多年之后来临也好——赫然出现，抓住了他的注意力。他应该做好一些准备。他离开控制室，回到一个向阳的房间，回到静止不动的光里，回到温暖、寂静、轮廓鲜明的阴影里。他压根儿就没有想到睡觉。一定是氧气耗尽的空气使他感到昏昏欲睡。他睡着了。
他醒来时，周围几乎一片漆黑，并有一种持续不断的很响的噪音，他一开始分辨不出是什么。这声音使他想起了什么——某种他似乎在前世听见过的东西。一种连绵不绝的鼓点，在靠近他头顶的地方。突然，他的心猛地一跳。
“哦，上帝，”他啜泣道，“哦，上帝啊！是雨。”
他是在地球上。周围的空气污浊、凝重，但他原先那种窒息的感觉消失了。他意识到自己仍然在飞船里。另外两个人害怕飞船会像奥亚撒威胁的那样“解体”，刚一降落就离开了，留下兰塞姆一个人听天由命，这也符合他们的一贯做派。黑暗中，在突然压来的地球引力的重量下，他很难找到出去的路。但他总算找到了。他摸索到出入口，扭身爬了出去，贪婪地呼吸着外面的空气，从飞船外侧降到地面。他在泥泞里一步一滑，尽情享受着那股气息，终于把他已经不习惯的身体重量放到了双脚上。他站在漆黑的暗夜里，站在倾盆大雨里。他张开身上所有的毛孔畅饮着。他以内心全部的渴望呼吸着周围田野的气息——是家乡星球的一片土地，野草生长，母牛徜徉，很快他就会遇到一片篱笆和一扇门扉。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身后突然亮起一道强光，刮起一股猛烈的阵风，他知道，飞船已经不复存在。但他并不怎么在意。他看见前面有微弱的灯光，人类的灯光。他想办法走进了一条羊肠小路，又走进一条乡村公路，最后走进一个村庄的马路。一户房门开着，透出灯光。里面传出人声，说的是英语。一股熟悉的气味。他走了进去，不顾那些人诧异的目光，径直走向吧台。
“劳驾，来一杯苦啤酒。”兰塞姆说。
【注释】
[1] 英国东南海岸的两个城市。——译注

22
讲到这里，如果纯粹出于文学的考虑，我的故事就结束了，但是我们应该摘掉面罩，让读者了解一下写这本书的真正的、实际的意图。同时读者也会了解本书是怎么能够成形的。
兰塞姆博士——到了这个阶段，读者显然已经发现这不是他的真名——很快就放弃了撰写马拉坎德拉词典的想法，甚至彻底放弃了跟世人交流他的故事的想法。他病了几个月，身体恢复后，发现自己心里产生了疑惑，不知道记忆中的一切是不是真的发生过。他觉得那好像是疾病产生的幻觉，他的那些冒险奇遇似乎大部分都能用精神分析法来解释。他自己也并不十分看重这些事实，因为他早就发现，我们自己星球上动物界和植物界的许多“真实的”东西，如果你开始断定它们都是幻觉，便也会相信就是幻觉。他想，如果连他自己都对自己的故事半信半疑，世界上的其他人肯定绝对不会相信。他决定管住自己的舌头，如果不是一件非常离奇的巧合，这件事就会这样束之高阁了。
我就是在这时候走进了故事当中。我跟兰塞姆博士认识好几年了，虽然很少见面，但经常通信，交流文学和哲学方面的问题。几个月前，完全是按照惯例，我给他写了封信，现在引用其中相关的一段。信是这样写的：
“我正在研究十二世纪的柏拉图主义者，偶尔发现他们写的拉丁文犹如天书。其中贝纳多思·希尔维斯特里斯的文章里有一个词，我特别想听听您的意见——‘奥亚斯’（Ojarses）。这个词出现在从天空描绘一个村庄的时候，‘奥亚斯’似乎是某个天体——或用我们的话说某个星星——的‘智慧象征’或守护神。我请教了大法官（C.J.），他说可能应该是‘乌斯阿克’（Ousiarches）。那样当然可以说得通，但我仍不能完全满意。您是否碰到过类似‘奥亚斯’这样的词？您能够猜测一下它可能属于哪一种语言吗？”
信发出后，我很快得到回音，兰塞姆博士邀请我跟他一起待一个星期。他把他的故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我。从那以后，我们俩一直致力于探讨这个秘密，几乎从未中断。有大量事实落入我们手中，但目前我并不打算公之于众。这些事实有关于所有行星的，有专门关于火星的，还有关于中世纪柏拉图主义者的，以及（同样也很重要）关于我在书中化名为韦斯顿的那位教授的。当然啦，我们可以向文明社会公布有关这些事实的一个系统报告，但是几乎可以肯定，那样做的结果是公众绝对不信，韦斯顿提起诽谤诉讼。同时我俩又都感到不能保持沉默。我们一天比一天更相信火星上的奥亚撒所言不虚，他说目前的“天年”是一个变革的年头，我们的星球即将结束其长期的孤立，一些重大事件正在进行当中。我们有理由相信，中世纪的柏拉图主义者生活在跟我们同样的“天年”——实际上是从我们纪元的十二世纪开始的——贝纳多思·希尔维斯特里斯的文章里出现“奥亚撒”（拉丁文是“奥亚斯”）不是一种巧合。而且我们还有证据——一天比一天多——证明“韦斯顿”，或“韦斯顿”背后的一股或多股势力，会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发生的事情里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除非我们阻止他们，他们的作用是灾难性的。我们并不是说他们有可能入侵火星——我们的口号不仅仅是“不许染指马拉坎德拉”。我们担心的危险不只是星球的，而且是宇宙或至少太阳系的，不是暂时的，而是永远的。言多必失，我只能说这么多。
是兰塞姆首先想到，我们唯一能做的是以小说的形式发表那些作为事实肯定无人相信的东西。他甚至想——极大地高估了我的文学才能——这样或许反而会得到更多的读者，而且肯定会比“韦斯顿”更加迅速地影响大批民众。我提出反对，我说如果它作为小说被接受，会被认为是虚构的，不真实的，但是他回答说，故事里会暗藏足够的蛛丝马迹，留给那些少数的——确实寥寥无几——有决心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的读者。
“他们很容易就会发现你我是谁，”兰塞姆说，“也很容易就会查明韦斯顿的身份。反正，”他继续说道，“我们目前需要的，与其说是一批信众，不如说是一批熟知某些思想的民众。如果我们能够影响哪怕百分之一的读者，把太空的概念变成天空的概念，我们就算有了一个开始。”
令我俩始料未及的是，事情的迅速发展使这本书尚未出版就已经过时。这些事情使这本书变成了故事的引子而不是故事本身。但我们必须保持原样。至于后面的冒险——好吧，早在吉卜林之前很久，亚里斯多德就教给了我们那句套话，“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附记
	（“兰塞姆博士”原型致作者的一封信的摘抄）
	……我认为您是对的，经过两三次修改（用红笔标出），手稿可以保持原样。我不能否认我很失望，但是任何想讲述这样一个故事的努力，都注定会让亲历这个故事的人失望。我所指的，不是您无情地删掉所有的哲学内容，尽管照手稿现在的样子，我们给读者的只是马拉坎德拉语言的一个漫画版本。我指的是某种更加困难的东西，某种我无法表达的东西。怎样才能“讲清楚”马拉坎德拉的气味？我梦中最鲜明逼真的就是那些气味了……特别是清晨在那些紫色的丛林里，其实“清晨”和“丛林”这些字眼也使人产生误解，因为它们肯定使你想起土地、沼泽、蜘蛛网和我们这个星球的气味，而我想到的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更加“芬香”……然而也不是这个词使你想到的炎热、奢华或奇异。某种芬香，沉郁，却又很冷、很淡，轻轻地撩拨你的鼻子深处——撩拨你的嗅觉，就像尖厉、刺耳的小提琴音符撩拨你的耳膜。而且，我经常听见歌声与这些气味混杂在一起——从粗大的嗓子里发出的低沉浑厚的、猎狗般的歌声，比夏里亚宾[1]更深沉，是一种“温暖而幽深的声音”。一想到这点，我就害起了思乡病，想念我亲爱的马拉坎德拉峡谷；可是，上帝知道，我在那里听到这种歌声时，对地球的思念同样把我折磨得够呛。
	当然您是对的；既然我们把它作为一个故事对待，就必须缩减我在那个村里待的时间，因为当时“什么也没发生”。但我仍然觉得不满意。那一星期一星期寂静的日子，简简单单地生活在贺洛斯们中间，对我来说就是最重要的事情。我认识他们，刘易斯，当然你不可能把这些都写进一个简单的故事里。比如，我度假时总是随身带着一个温度计（许多东西都是亏了它才没有坏掉），我知道贺洛斯的正常体温是一百零三度[2]。我还知道——不记得是怎么知道的——他们的寿命大概是八十火星年，也就是一百六十地球年；他们在二十岁（也就是四十岁）左右结婚；他们的粪便像马的粪便一样不令他们自己反感，也不令我反感，并可用于农业生产；他们不掉眼泪，也不眨眼皮；在喜庆的夜晚——这种夜晚很多，他们确实会“兴高采烈”（用您的话说），但不会喝醉。然而，这些一鳞半爪的信息有什么用呢？我只是从完整的、活生生的记忆中把它们拿出来进行分析，而这些记忆根本不可能用语言表达，我们这个星球的人谁都不可能依靠这些支离破碎的信息构成一幅比较正确的画面。例如，我是不是能让您理解，我是怎么知道马拉坎德拉生物为什么不养宠物，而且对待“低等动物”的感觉跟我们不一样？实际上这类事情他们自己是永远不可能告诉我的。只有亲眼看到那三个族类在一起的样子，才会明白这点。每个族类对于另一个族类来说，都既像我们眼中的人，又像我们眼中的动物。他们可以互相交谈，可以互相合作，还有共同的道德准则，甚至，索恩和贺洛斯见面就跟两个人见面一样。但是同时每个族类都觉得别的族类异样、滑稽，而且可爱，就像动物一样可爱。我们内在的一些本能得不到满足，就把没有理性的动物当成有理性的动物一样来对待，试图以此得到安慰，但这些本能在马拉坎德拉得到了真正的满足，所以他们不需要宠物。
	对了，既然说到物种的话题，我很抱歉由于讲述故事的需要，只能把生物学的内容简化成这样。我是不是给了您这样的印象：那三个不同的族类，其中的每个个体都是完全相同的？如果是这样，那我就误导了您。就拿贺洛斯来说吧。我的那些朋友是黑色贺洛斯，此外还有银色贺洛斯，而在西部的一些汉德拉米里，还可以看到身材巨大的、有羽冠的贺洛斯——高达十英尺，会唱歌，更擅长跳舞，是我见过的除人类之外最高贵的动物。只有雄性有羽冠。我还在麦迪隆看见过一个纯白色的贺洛斯，但是我傻乎乎的始终没有弄清他是代表另一个分支，还是像我们地球上的白化病人一样是个畸形。除了我所知道的那种索恩，至少还有一种别的索恩——沙漠上的“索罗博恩”或红色索恩，住在多沙的北部。那种索恩从各方面来说都是出类拔萃的。
	我同意，我从没见过皮特里奇在家的情景确实很遗憾。其实我对他们很了解，可以“假装”拜访过他们，作为故事里的一个插曲。但我想还是不要增加任何虚构的成分吧。“材料属实”在地球上听来没有问题，但我无法想象怎么向奥亚撒解释，我敏锐地怀疑（见我的上一封信）我似乎还没有领教过他最厉害的一面。而且，既然我们的读者（你似乎对他们知道得很多！）对马拉坎德拉语言没什么兴趣，又怎么会迫切地想知道皮特里奇的更多情况呢？不过，如果您能插进几句话，不妨解释一下皮特里奇是卵生的，母系氏族制，跟其他族类相比寿命较短。显然，他们居住的大片洼地是马拉坎德拉古代海洋的洋底。贺洛斯曾经拜访过他们，描述说要走到下面沙地上的森林深处，林子里有“古代蛀船虫的骨石（化石）”。毫无疑问这些就是从地球看到的火星表面的深色斑块。说到这里我还想起，我回来之后查看的那些火星“地图”全都互相矛盾，最后我只好放弃，不再试图确定我居住过的是哪个汉德拉米。如果您想试试运气，目标大约是“一条大致东北至西南走向的‘运河’贯穿一条南北走向的‘运河’，离赤道最多二十英里”。可是，天文学家们看到的东西千差万别。
	现在回答您的那个最恼人的问题：“奥格利在描述艾迪尔的时候，是不是混淆了玄虚的身体和高级生命这两个概念？”没有。是您自己混淆了。他当时说了两点：艾迪尔的身体不同于星球上的其他生物，他们的智力出类拔萃。无论是奥格利还是马拉坎德拉的任何生物，都没有把这两句话相混淆，或者从一句话推断出另一句话。实际上我有理由认为，有一些非理性动物也具有艾迪尔那样的身体（你还记得乔叟[3]笔下的“空中野兽”吗？）
	您只字未提艾迪尔在语言方面的困难，我不知道这样是否明智。我知道，如果在麦迪隆审判那一幕中提出这个问题会破坏叙事效果，但是肯定有许多读者都会想到，艾迪尔显然不会呼吸，怎么能够说话呢？当然，应该承认我们也不知道，可是读者是不是需要知道这点呢？您提议说艾迪尔可能使用工具甚至机关操纵周围的空气，间接地制造出声音，我拿您的这个说法去请教了J.先生——他是我在这里信任的唯一一位科学家，他认为不太可能。他认为艾迪尔大概是直接操作他们“说话”对象的耳朵。这听起来挺费解的……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实际上对于艾迪尔的形状和大小我们毫无概念，甚至也不知道艾迪尔跟整个太空（我们的太空）的关系。实际上我们需要反复强调，我们对他们确实可谓一无所知。我像您一样，忍不住想把他们跟地球传说里出现的东西挂上钩——神祇，天使，童话。但是我们没有详细资料。当我试图向奥亚撒介绍我们的基督教天使学时，他显然认为我们的“天使”跟他自己存在某种区别。至于他指的是种类不同，还是阵营不同（因为我们可怜的、亲爱的地球成了宇宙间的一个战场），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的叙述中讲到我们降落马拉坎德拉前遮光板被卡住了，您为什么一定要把这个内容删去呢？没有了它，当您讲到我们回程中忍受强光折磨时，肯定会有读者提出这样的问题，“他们为什么不把遮光板关上呢？”你说“读者不会注意这样的细节”，对此我不敢苟同。我肯定会注意到的。
	有两个场景我希望您能写进书里。总之——它们已经深深烙在我的心里。每当我闭上眼睛，眼前就会浮现这两个场景中的一个。
	一是我在清晨看到的马拉坎德拉的天空，浅浅的蓝色，那么浅淡，当我重新习惯了地球上的天空后，我认为那几乎就是白色。在天空的衬托下，巨大的野草——您称之为“树”——顶部呈黑色，但是远处，在几英里令人眩目的蓝色水域之外，那些遥远的丛林却是一片水彩画般的紫色。我周围浅色丛林里的那些影子，就像雪地上的影子一样。前面有一些身影在行走，细长而巨大的身体，像活动的高顶礼帽一样黑得发亮。他们硕大的、圆溜溜的脑袋，顶在柔软弯曲、茎梗一般的身体上，使他们的模样活像黑色郁金香。他们唱着歌儿朝湖边走去。颤巍巍的歌声响彻整个丛林，同时又那么轻柔，我几乎听不真切：就像隐隐约约的风琴的声音。有几个上了船，但大多数都留在原地。他们动作很缓慢。这不是普通的登船，而是某种仪式。这实际上是贺洛斯的一次葬礼。他们扶进船里的那三个口鼻发灰的贺洛斯，正要去麦迪隆等候死亡。因为在那个星球上，除了少数几个被贺纳克拉夺去生命，谁也不会提早夭折。每个生命都能活够分配给他们族类的那个岁数，因此，他们的死亡就像我们的出生一样，是可以预测的。整个村子都知道这一年的这个月，这三个人将要死去。甚至很容易推测他们将于这个星期过世。现在他们要上路了，去接受奥亚撒的最后忠告，去赴死，去让奥亚撒给自己“解体”。作为尸体只存在几分钟：马拉坎德拉没有棺材，没有教堂司事，没有墓地，也没有殡仪员。他们离开时，峡谷里一片肃穆，但我看不到生离死别的强烈痛苦。他们对自己的永恒毫不怀疑，而且同一代的朋友不会分崩离析，离开这个世界和进入这个世界一样，都是“跟同一年的那些人一起”。他们死亡之前没有恐惧，之后也没有肉体的腐烂。
	另一个场景。我看见自己跟希洛伊一起在温暖的湖里游泳。他嘲笑我笨拙的泳姿：我习惯了引力较重的星球，简直没法沉到水里，让自己往前游。接着，我看到了夜空。它的大部分很像我们的夜空，只是更加幽深黑暗，星星更加明亮。但是，西边正在发生某种变化，地球上没有一种比喻能使你完全描绘出那幅画面。想象一下银河系被放大——在最清澈的夜晚，透过我们最大的望远镜观察到的银河系。然后再想象一下，像山顶后面升起的星座一样，有一串耀眼的项链在天空缓缓升起，那么明亮，如同由一个个星球串成，填满了五分之一的夜空，在它和地平线之间留下一道长长的黑带。光线太耀眼了，令人无法久视，但这只是一个前奏。后面还有另一番景象。哈兰德拉上出现了月亮出现时的那种清辉。啊嘿啦！希洛伊喊道。周围黑暗中的其他贺洛斯高声地响应他。此刻，真正的黑夜之王登场了，它在西边奇异的银河系中蜿蜒穿梭，用自己的光芒使星光黯然失色。我把目光转开，因为这个小小圆盘的光芒比月亮最辉煌的时候还要明亮。整个汉德拉米沐浴在无色的亮光中。我可以数得清湖对岸丛林里的那一根根茎梗，看见我的手指甲残破肮脏。现在我猜出我看见的是什么了——是木星在小行星后面升起，比在地球上看到的距离近了四千万英里。但是马拉坎德拉的生物会说“在小行星内部”，因为他们有一个奇怪的习惯，喜欢把太阳系从里到外翻转过来。他们称小行星为“大星球门槛前的舞者”。大星球就是那些行星，而我们应该说是在小行星的“后面”或“外面”。格兰丹德拉是其中最大的，它在马拉坎德拉的思想中具有我不能理解的重要意义。它是“中心”、“大麦迪隆”、“帝王”和“盛筵”。当然啦，他们很清楚木星上没有生命居住，至少没有其他行星上的那些种类的生物。而且他们肯定不会大逆不道地让马莱蒂住在那里。但是，某种特别重要的人物或东西与木星有关，这同样也是“索恩知道”的事情。但他们从没有告诉过我。也许，最深刻的评论是我跟你提过的那位作者的话：“对于伟大的非洲大帝（Great%Africanus）来说，最好的说法莫过于：他孤独的时候并不比平时更孤独。同理，这个宇宙间的任何一部分，其孤独并不亚于按世俗观点认为最孤独的那些地方，因为人和动物的离开，只是表明更优秀生物出现的频率更大。”
	这个问题等你来了再细谈。我正试图读遍我听说过的有关这一话题的每一本旧书。现在“韦斯顿”把门关上了，我们就只能重温过去来寻找通向其他星球的门径。如果将来还有太空旅行，那同时肯定也是时间旅行……！
	【注释】
	[1] 夏里亚宾（1873——1938），俄罗斯著名男低音歌唱家，扮演过许多歌剧中的重要角色，尤以演唱歌剧《鲍里斯&middot;戈东诺夫》和《堂吉诃德》闻名。——译注
	[2] 华氏温度，相当于摄氏三十九度五。——译注
	[3] 乔叟（1340？——1400），英国诗人，用伦敦方言创作，使其成为英国的文学语言，代表作《坎特伯雷故事集》反映十四世纪英国社会各阶层的生活面貌，体现了人文主义思想。——译注

C.S.刘易斯小传
从贝尔法斯特到牛津
1898年11月29日，《纳尼亚传奇》和《空间三部曲》之父克莱夫·斯特普尔斯·刘易斯（Clive%Staples%Lewis）生于寒冷的北爱尔兰首府贝尔法斯特。他的父亲是一个严厉的律师，母亲却并非主妇，而是个数学家，这在世纪之交绝对是个异数，当时英国的妇女还没有选举权。克莱夫还有个哥哥华伦，比他大三岁，和当时大部分英国人一样，他们全家都是英国国教徒。
1898年是个伟大的年份，居里夫人发现了镭。爱尔兰经过历史性的大灾荒，快速繁荣起来。大英帝国对爱尔兰的统治已经长达两个半世纪，帝国臻于极盛。同时，德国和日本一跃成为头等强国，美国蒸蒸日上，似乎全世界的永久和平和繁荣遥遥可期。
生活在英国精英阶层家庭的C.S.刘易斯，从小很少出门，喜欢宅在家中，这部分是因为他的身体不好，患有呼吸系统疾病；而且家中藏书丰富，他不停地读书，母亲则会教他拉丁文和法语。
小刘易斯最喜欢的作家是比阿特丽克斯·波特和她的童话《彼得兔》，以及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宅在家中的一个娱乐方式，是和哥哥华伦钻进家中古老的大衣橱，幻想和讲述一个神秘的动物王国：博森，在哥俩的世界中，博森王国有四百年的悠久历史。
《彼得兔》的作者比阿特丽克斯·波特，也同样是“宅”出这本儿童故事的。波特的父母不让她们姐弟出门，于是没有玩伴的姐弟俩人从小就养了各种小动物，其中比阿特丽克斯最爱的宠物就是一只叫彼得的兔子。
小刘易斯坐拥书城，远离世纪之交呼啸的时代浪潮。在吉卜林因“观察的能力、新颖的想象、雄浑的思想和杰出的叙事才能”获得1907年度诺贝尔奖一年之后，刘易斯的母亲，也是他最重要的宗教老师，去世了。
于是在十岁时，刘易斯渡海前往英格兰读书。
当时全英国最著名的作家并不是波特，而是鲁德亚德·吉卜林以及H.G.威尔斯。1902年吉卜林从印度返回英国，举国轰动。吉卜林，这个远居印度多年，蓄着海豹般的胡须，眼睛和脑袋也圆如海豹的人，有许多传奇的故事要说，他的小说作品，如《丛林故事》、《白海豹》等，则以童话、动物和冒险为主题，风靡全英国。
而日后对刘易斯的《空间三部曲》有巨大影响的H.G.威尔斯则在科幻杰作《星球大战》和《大空战》中忧心忡忡地预言了世界大战的前景，不过当时的人只将其作为最有趣的科幻小说来读。完全没有想到，仅仅几十年后，威尔斯会被后人称为“现实主义作家”。
威尔斯曾于1914年发问：帝国还能生存下去吗？
1906年英国新锐战舰“无畏号”下水，十门305毫米口径的巨炮，让所有之前的战舰形同玩具。世界列强掀起疯狂的造舰竞赛。刘易斯前往英格兰求学时，传奇的“阿拉伯的劳伦斯”，此时还是个牛津大学马格德林学院的学生（刘易斯日后在此学院任教长达三十年），他放弃学业，前往叙利亚从事考古；而在南非，甘地还是个年轻律师，因为坐了只接待白人的头等舱并拒绝坐三等舱，而被扔下火车。
进步和荒谬，光荣和毁灭共存，就是刘易斯少年时代的英国。他将生活在人类有史以来最动荡的一个时代。
刘易斯没有表现出母亲的数学天赋，他也憎恶学校。相反，他对挪威神话和希腊文学大感兴趣，这种对神秘主义的强烈爱好，伴随了他一生。他在亚瑟·格里夫斯的指导下，苦学拉丁文、希腊文、法文、德文和意大利文（后来他的作品中灵活地运用了多种语言），继续钻研神秘主义和逻辑学，一边等待自己的大学生活。正是在这个时代，他沉浸在理性主义和唯物主义的浪潮中。宣布自己不再信仰基督教，而成为了无神论者。
1914年8月，战火爆发，大英帝国昏昏沉沉地投入了一战的战场。
1917年，法国，阿拉斯战场
1917年四月十五日，索姆赛特轻步兵第三营的军官，二十岁的刘易斯进入位于法国阿拉斯的战场，他们面前是犹如月球表面一样荒芜的不毛之地。整整十天时间，2689000枚炮弹将对面德军阵地所在的维米岭，轰得如同焦土。
在炮击的最后一天，使用了毒气弹，不仅是为了消灭战壕中残存的德国人，也要干掉拖拽重炮的战马。
威尔斯看似荒唐的预言小说中，也没有出现过如此疯狂的场面。
刘易斯和几十万英军士兵，随即冒着大雪，在徐进弹幕的掩护下，努力看清道路，向德军战壕前进。
刘易斯中弹，幸运的是，他被救了下来；他只是这场战役中158660名英军伤亡者中的一员。
指挥这场战役的艾伦比将军，随后因为英军伤亡惨重的原因，被贬到埃及，出任英国驻近东的长官，在那里，他大力支持T.E.劳伦斯，从而成就了“阿拉伯的劳伦斯”的传奇。
1918年11月，陷入僵局的战争在吞噬掉整整一代欧洲人之后，终于结束。
伤兵刘易斯于1918年12月退役，回到牛津继续学业。他的战友派蒂·摩尔战死在阿拉斯战场。
日后成为刘易斯最好的朋友，并且写下《魔戒》的托尔金，在兰开夏步兵团服役，因为战壕热回到英国，逃过一死。但是他所在的巴洛范古文字俱乐部的两个好友，则双双战死法国。
吉卜林的儿子杰克·吉卜林，1915年在路斯战役中失踪，直到今天也没有找到他的尸体。吉卜林在痛悼杰克时写道：“人们若问起我们为何丧生，告诉他们，是因为我们的父辈在说谎。”
在意大利前线，欧内斯特·海明威还是个年轻士兵，他在抢救战友时重伤，仅膝盖就带弹片二百余枚。他在小说中写到一个回到美国的士兵，再也无法祈祷。
面对着母亲，他说：“对不起，但是我就是没法祈祷了。”
这是一个让人丧失信仰的黎明。
两次大战之间，牛津
大战的结束，给刘易斯带来了一段平静生活。他回到了牛津，继续学业，在希腊和拉丁文，古典文学和英文上学业突出。
他履行了对死去战友的约定：1920年，战友派蒂·摩尔的母亲詹妮·金·摩尔和她的女儿茂利安，迁来与刘易斯住在一起。后世的传记作家，对这种不寻常的关系众说纷纭，有人说是不伦之恋，有人说是刘易斯因为早年丧母而引起的恋母情结。这位摩尔夫人举止似乎很随便，牛津大学很多人都当她是个村妇。
现在，刘易斯一家在“寒窑”（Kilns）过上了热闹的大家庭生活：摩尔太太与刘易斯的父亲和哥哥华伦互不相容。摩尔太太一生气，就会锁住刘易斯的房门，于是刘易斯就从窗口爬消防梯下去，匆匆赶往牛津上课。
1924年，刘易斯成为牛津大学马格德林学院的英国文学研究员。战后的清贫岁月，对刘易斯来说，可能是一段美好的时光。他日后在《黑暗之劫》中生动地描写了大学初级研究员的生活，书中的艾奇斯托大学，也能找到牛津的影子。作为初级研究员，喝威士忌前先要摸摸口袋，自己想买的书，也只能买得起其中两成。尽管如此，刘易斯还是喜好烟草和美酒，喜欢炉边谈话。
这段时间，他认识了自己一生的挚友，约翰·罗纳德·瑞尔·托尔金，也就是《魔戒》的作者。托尔金比刘易斯大六岁，两人的经历出奇地相似，或者说，当时英国的知识分子，经历上都有相似之处，刘易斯和托尔金都是典型的英伦怪人。
初次见面，刘易斯称托尔金是“一个平淡无味、口齿流利的家伙——这没什么不妥，再多一点趣味就更好了……（托尔金）是个圆滑、苍白、滔滔不绝的小家伙”。
托尔金生于南非，也是英国麻烦重重的殖民地。和刘易斯一样，他的家庭也是精英阶层，少年时代同样失去亲人，只不过失去的是父亲，母亲也同样是托尔金的启蒙老师。
在学童时代，托尔金喜爱的同样是希腊文和古英文。他比刘易斯早五年进入牛津。在刘易斯跳进阿拉斯战壕的那一年，托尔金开始了《魔戒》最初的写作。
战后，托尔金同样回到了牛津大学，他结识了刘易斯，发现彼此对于北欧的神话都有浓厚兴趣，很快，刘易斯加入了托尔金创建的读书俱乐部吃炭者集会（Coalbiters），俱乐部上各人依次朗诵北方传奇。这个古怪的名字充分说明了这些牛津研究员们的风格：冰岛语中的kolbitar指聚在一起讲故事的人。而这些人围坐在火堆旁边，真的像是要吃到木炭了。
刘易斯和托尔金对于语言近乎狂热的爱好可谓惺惺相惜：后来，刘易斯在《空间三部曲》中凭空创造了一大堆拗口的名字，其孜孜不倦，简直可以用孩子气来形容，这也让性格上比较现实和悲观的后起作家乔治·奥威尔对此大皱眉头：他直言刘易斯生造的名字“让人困扰”。而更加执拗的托尔金，干脆凭空生造了一种语言：著名的精灵语。
且看刘易斯是如何描写自己对语言的狂热的。
 
……此刻真是天堂般的极乐。他正坐在语言生成的核心，白热的熔炉正在浇铸词汇之坯，一切事实都已崩溃，都已汇成浩荡瀑布，都已被攫取，颠倒，揉捏，杀灭，而又复活，有了新的意义……（摘自《黑暗之劫》）
 
除了语言学，刘易斯和托尔金也同样分享对北欧神话以及神秘主义的喜爱，不知是不是出于世界大战的刺激，要从北欧的血腥神话中寻求安慰。唯一不同的是，刘易斯是无神论者，而托尔金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无论是幼年失去父亲，还是在大战中失去挚友，都没有动摇他的坚定信仰。《魔戒》是一个基督教故事。1916年，托尔金的老友在前线与托尔金吃了最后一顿团圆饭。他带来威廉·莫里斯的《乌有乡消息》送给老友，似乎是作为告别礼物。
老友倒在战场上，未死者托尔金的创造因此带有某种救赎的色彩，他带着创痛和使命感，痛悼失去的“乌有乡”，要以神话故事，从野蛮的战争噩梦中挽救信仰。
因此，刘易斯将神话仅仅看做故事，而托尔金则认为，众口相传的神话，表达的都是上帝的真理。
两位朋友一周至少见三次面，托尔金的谆谆劝说，对刘易斯终于产生了一生中最伟大的影响，这种影响，甚至比战场上横飞的枪弹更为有力。三十一岁时，牛津大学研究员刘易斯承认了上帝是存在的，事隔约二十年后，他开始重新祷告。
两年后，刘易斯和托尔金关于信仰有了一次长谈，其中还有一人是“阿拉伯的劳伦斯”的朋友亨利·维克多·戴森，他们在阿狄森小径上漫步聊天，这很可能是刘易斯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次漫步。第二天，刘易斯和他的哥哥华伦开摩托去动物园，就在路上，刘易斯终于开悟，成为基督教徒。日后在《黑暗之劫》中，刘易斯对主人公珍顿悟皈依的描写，可以看做他自己的写照。“……她一生中所经历的这件最大的事，一瞬间，就在她心里扎下了根。她握紧手掌，除了记忆一无所有。”
在摩托车上遐想是很危险的，四年后，“阿拉伯的劳伦斯”就死于摩托车事故。
这个瞬间，永久影响了刘易斯的一生，直到死去，他的写作，从此都离不开信仰和勇气的主题，不管是在奇妙的纳尼亚王国，还是在汪洋大海的金星上。这个体验之传奇，也许只有中国的禅僧在顿悟时才可比拟。东亚人和西方人对信仰的观点有着本质的不同，西方人从有神论出发，投身无神论；东亚人则从儒家的无神论出发，皈依有神论或虚无主义。
《黑暗之劫》的读者可能会对其中场景的简单感到吃惊：一切都围绕着学院、会议室和炉火、酒吧。是的，这就是战后刘易斯的生活。这个时代，他只出版了几本关于英国文学和中世纪的小册子。他在给儿时好友的信中写道：“从十六岁开始，我就立志（成为作家）。我坚持不懈，为之付出了每一分力气，并将所有希望寄托其中。而现在我已经明白：毫无疑问，我失败了。”
1933年开始，吃炭者俱乐部被因克林（Inkling）俱乐部取代，成员包括托尔金、刘易斯和几个朋友，每周三晚上聚会，并朗诵自己的作品。英国人可能是最心爱俱乐部的民族。俱乐部要求成员必须要健谈，乐于写作，而且必须要善饮，还必须是男性。这个团体可能对女性有轻蔑态度。
刘易斯神往地描绘那些朗诵作品的慵懒早晨。他们窝在沙发里，随便拿起什么废纸就开始写作，然后朗诵。
正是在这个聚会上，刘易斯和托尔金朗诵了《纳尼亚传奇》和《魔戒》的雏形草稿，也正是在这个时候，《空间三部曲》开始动笔。
起因是1937年，托尔金的首作《霍比特人》出版前夕，这两个好朋友在一起慨叹文学创作的现状，并约定各写一部神话小说，托尔金后来爽约了，但是刘易斯没有，这就是《空间三部曲》。
1938年，大战爆发前夕，《沉寂的星球》出版，这本书更像是威尔斯风格的科幻小说，尤其近似威尔斯晚期的说教之风。这本书得以出版，据说还是托尔金向出版社施加了压力。
这部小说中，刘易斯表现出典型的英国式博物学的癖好，书中有大量的景物描写，那个奇妙美好的火星社会，多少可以看出威廉·莫里斯所幻想的乌有乡的影响，因此也是托尔金的影响，只不过掺杂着刘易斯自己的宗教美学和思辨。
而书中那位热爱古代神话和语言学的英国学者兰塞姆，活脱脱就是托尔金，虽然托尔金自己极力否认这一点。这个时代，刘易斯对托尔金简直是近乎崇拜。
刘易斯也共享了威尔斯式的悲观。无论是《空间三部曲》还是《魔戒》，都以最后善恶大决战（Armageddon）为故事的原型，现实中的决战，也已经到了门槛上。
1939年9月1日，德国轰炸波兰，二战爆发。很快，德国工业的骄傲——He111、Do17和Ju88轰炸机低沉的轰鸣声，就响彻了英国的夜空。
《纳尼亚传奇》中的四个孩子，正是在轰炸声中开始了发现纳尼亚王国之旅。
托尔金说：“我们出生在一个黑暗的时代，这并不是我们应该身处的时代。”
第二次大战，牛津
随着德国空军的剧烈轰炸，许多伦敦的市民疏散到了乡村。四个孩子被疏散到刘易斯在牛津的家，其中有个孩子问他：家里那座古老大衣柜后面有什么东西吗？于是刘易斯回忆起童年时代和哥哥在祖父的大衣柜里说故事，以及那个博森王国。这就是《纳尼亚传奇》的源头。
此时，刘易斯和托尔金的因克林俱乐部，依然顽强地每周三晚上聚会朗诵。上次大战中，他们都是懵懂的青年士兵，茫然无知地被推到枪口下。而此时，他们已经是英国社会的中坚。托尔金打算以自己的语言天赋，为破译德国密码服务，他的儿子也在南非的英军中服役。此时，托尔金继续书写《魔戒》，大战中纸张紧缺，他就在废纸和纸背上写。
从1941年到1942年，在马来西亚、印度、北非，英国节节败退，刘易斯开始在每周三晚上7点45分到8点的BBC广播中，向全世界的英军士兵和抵抗人士做广播讲话，主题是“正义与邪恶”，或者是“基督教的信仰”。
日后他将自己的战时讲话整理成书，起名为《返璞归真》（Mere Christianity），开篇就是：“我们都听过人们吵架，有时候吵架很有趣，有时候就很让人上火……可真正有趣的是，吵架的人并不是光说另一个人的举动让他不满，而是讲道理，以求共识……没有人可以不受万有引力或者生物规律的约束，但是对于人类公理，个人却可以选择服从，或者是不服从……”
刘易斯空袭执勤时写就的《地狱来鸿》（The Screwtape Letters），则在基督教杂志上连载，于1942年成书出版，大获好评。该书以一个老魔鬼的口吻，谆谆教导小魔鬼如何诱惑人类。该书的用意自然也在宣讲信仰。
刘易斯在其中谈到地狱就是：“每个人永远只关心自己的尊严和进步，每个人都愤愤不平，每个人都心怀嫉妒，自大，憎恨别人。”至于如何诱惑人类，则“只需要让他只关心社会主流，要让他（把魔鬼的说教）当做是‘现实生活’，却别让他搞清什么是‘现实’”。
的确很难想象，在泯灭人性的大战如火如荼之时，他的广播讲话和作品却如此四平八稳，似乎外面不是弹片呼啸。刘易斯心中的信仰是自由选择的意志、顺从和战斗，是生活和身体力行，是勇于承担责任，而绝不是仪规和教条。
这个想法，深刻影响了此时出版的《空间三部曲》的第二部作品《皮尔兰德拉星》。在金星之上，一个大学教授和魔鬼在思想和肉体上殊死搏斗。这部作品是一部艰深的思想探讨，是三部曲中思辨分量最重的一部，也同样带有战争的硝烟味。
刘易斯写道，那位教授兰塞姆“此时此刻，他情不自禁地想起来，在遥远的地球上正在打仗，面色苍白的中尉，以及最近才刚开始刮胡子的、一脸雀斑的下士站在该死的战壕里，或在死一般的黑暗中匍匐前进，和他一样，也认识到：一切都将取决于他们的战斗这个荒谬的事实”。所以，“一块石头也可能决定一条河的走向”。
与此同时，在法国，一个小刘易斯十六岁、从战俘营归来的学者也同样在大战中苦思：让·保罗·萨特，1943年《苍蝇》和《存在与虚无》面世，1945年《自由之路》出版。他站在不同的角度上，却和刘易斯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存在先于本质，人类有绝对的选择自由，同时，选择带来绝对的责任。在金星上挥拳猛击魔鬼的兰塞姆教授，和法国小镇上坚持抵抗五分钟的马蒂厄，虽然有着不同的意识形态，但在行为上并无不同。
同时期的写作和讲话所得的报酬，刘易斯将相当一部分捐助了出去。即便在战火轰鸣之中，刘易斯也孜孜不倦地表现出自己对语言的狂热，《皮尔兰德拉星》中有大量生造的词。故事发生在水星之上，刘易斯却再造了一个《圣经》般的场景，塑造了自己的神灵，因此可以看做是刘易斯版本的乌托邦。文中大段深刻的辩论则具有诗一般的特点，无怪乎有人称《皮尔兰德拉星》为弥尔顿《失乐园》的解释。
大战即将结束时，《空间三部曲》的最后一部《黑暗之劫》出版。这一部和另两部截然不同，也是其中内容最为复杂和篇幅最长的。兰塞姆教授回到了地球，领导一支小小的队伍反抗一个强大的反人类的阴谋，队伍的主要成员，是几个知识分子、主妇和一头熊，最后加入的，则是魔法师梅林。
小说从一对年轻夫妇各自的选择和遭遇为主线，逐步展开了一场宏伟斗争的脉络。依然是信仰主题，依然有丰富的古代神话背景，和前两部曲不同的地方是，《黑暗之劫》带有明显的忧虑色彩，早先小说中类似儒尔·凡尔纳的明亮色调已经没有了，代以忧思和信仰。刘易斯甚至在书中让一个邪恶的弗洛斯特教授说，这个世纪总共安排要打十六场世界大战。
后来，奥威尔评论《黑暗之劫》时，就以《科学家登场》为题，说明刘易斯的忧虑是颇有道理的，虽然他反感刘易斯大搞神秘主义。
该书中有趣的亮点，是一个叫迈克菲的爱尔兰大叔，在兰塞姆教授的宗教感召和影响之下，扮演着诤友的角色。既然兰塞姆暗指托尔金，则迈克菲就多少是刘易斯本人的一个影子。他本人和这个角色实在颇为相似；同样是爱尔兰人，同样的执拗顽强，同样在一战中打过仗，同样曾经是坚定的无神论者，同样善良而热爱自然，同样古板得不善于和女人打交道（刘易斯直到五十八岁才结婚）。当年的刘易斯和书中的迈克菲一样，没有意识到顽固如岩石的自己，会有朝一日顿悟为虔诚的信徒。
托尔金虽然也为《空间三部曲》唱了赞歌，但似乎内心并不喜欢。托尔金也许认为，刘易斯从自己这里获得了宗教的启迪，就迫不及待地将其贩卖出去，刘易斯成为了新教的传教人。而英国则有数百年新教和天主教相互迫害的历史，古怪孤僻的天主教徒托尔金，对此是很敏感的。
1944年，诺曼底登陆，艾森豪威尔在致将士书中说：让我们祈求万能的上帝祝福这伟大而崇高的事业获得成功。同样在诺曼底，战争前大获成功的海明威在战列舰远望400毫米以上口径的重炮齐轰法国海岸，从此除了《老人与海》，他再无成功之作，1961年吞枪自杀。
战争结束了，如果刘易斯再等待些时日，《黑暗之劫》也许会变得更加阴郁：科学家果然登场了。
1945年8月，美国最新发明的原子弹袭击广岛和长崎；同年，随着德国覆灭，德国在奥斯维辛以极其科学而且高效的方法灭绝数百万犹太人的滔天罪恶为世人所知。西方知识界有人说，在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
1932年出版的《美妙的新世界》（作者赫胥黎和刘易斯同样毕业于牛津大学）以及1949年乔治·奥威尔的《1984》，标志着威廉·莫里斯式田园牧歌的乌托邦社会理想彻底沦丧。
与此同时，年过半百的刘易斯和托尔金，开始编织他们梦中的乌托邦神话世界。
战后
1950年，刘易斯六十二岁，《纳尼亚传奇》的第一部《狮子、女巫和魔衣橱》出版面世，这个故事可以上溯到1940年的伦敦大轰炸，还可以上溯到刘易斯童年时的《彼得兔》和《丛林之书》。
之后，刘易斯一年写出一部，终于在七年时间内完成了这部长达七卷的巨著。
当初，刘易斯和托尔金约定要各写一部神话作品，如今刘易斯大获成功，并在1956年荣获英国儿童文学最高奖：卡内基奖。这距离托尔金的《霍比特人》大获成功，已经过去了十余年。直到1954年，《魔戒》才面世，而且首印仅3500册。刘易斯大加赞美，称这本书“前无古人”。而托尔金说：“我欠刘易斯的债永远也还不完，那不是‘影响’二字所能概括的，那是莫大的鼓励。长期以来，他一直是我唯一的读者。”
但是好朋友的岁月已经到了尽头。护戒联盟的四个好兄弟中，最终也只有佛罗多自己面对魔王。
托尔金不喜欢《纳尼亚传奇》是人所共知的，或许是因为他主张神话故事本身就有意义，《纳尼亚传奇》的寓言形式和说理味，是他不喜欢的，他还认为刘易斯并未深刻思考宗教观点，就匆忙写成文字；也有人说是因为刘易斯一直是他的追随者，如今却大获成功，这让托尔金不悦。总而言之，这是魔幻文学界的一段公案。
两人最后的共同点是，他们都反对将自己的作品搬上银幕。
无论如何，因克林是一个伟大的团体，在大战之间的文学团体中，只有看似不起眼的、烟雾缭绕、嗜好威士忌的因克林孵化了两部二战后最伟大的魔幻作品。
日后，《魔戒》首先拍成电影，托尔金扳回一局，之后《纳尼亚传奇》搬上银幕时，许多拍摄《魔戒》的电影人员加盟而来，两位故去的老朋友以这种方式实现了最后的合作。
刘易斯的生活出现了新的变化，现在他已经是一个成功的作家了。和他共同生活了许多年的摩尔太太死于1951年。1952年，小有名气的美国女作家乔伊·格雷莎姆因为刘易斯的书而结识刘易斯，两人的关系亲密起来。乔伊回美国办妥离婚手续，便带着两个儿子回到英国，和刘易斯一同生活。
托尔金很不喜欢这个很有主见的、坚定的美国女人：她离过婚，还是新教徒。他和刘易斯更加疏远，每周例行的见面没有了。
刘易斯晚年的生活平淡安宁。乔伊的儿子回忆刘易斯看书过目不忘，而乔伊也毫不逊色。
刘易斯保留着因克林带来的爱好：烟草、美酒和炉边谈话。他上午读一两章《圣经》，然后答复来信，下午则开始写作。他常常祈祷，如果祈祷时有人闯入，也丝毫不恼。
刘易斯依然住在那栋曾经人来人往、高朋满座的老屋内，他依然享受着和哥哥长达六十年的亲密友谊，虽然华伦时常会酗酒过度。
1954年，刘易斯离开了任教三十年的牛津大学，前往剑桥。从此和托尔金往来更少。到了1956年，乔伊的骨癌已经发展到了晚期，长期卧床。两人于是在病床边结婚。这一年，刘易斯已经是五十八岁的老翁，乔伊则是四十一岁。婚礼上没有邀请别人。
刘易斯给朋友的信中说：我从没有想到，在年过花甲之时，还会享受到二十岁时的欢乐。
原本被大夫认定活不过1956年的乔伊，在骨癌的晚期又活了四年。他们的养子也是个基督徒作家，他声称有一次在刘易斯和乔伊相互扶携的背影上看到了光环，不禁悲从中来：他知道乔伊不久于人世了。
1960年从希腊旅游回来之后，乔伊终于去世。刘易斯最后的欢乐被夺去了。
1960年到1961年，他出版了几本书，诉说自己的悲伤，包括《四种爱》以及《静观痛苦》。
1959年，苏联的人造卫星落在月球上，那个刘易斯曾经描写过的，充满生机的星球。月球是一片荒芜，是宇宙中孤独的眼。
1962年，披头士乐队从利物浦异军突起，以一曲Love Me Do走红，从此在刘易斯曾经驻讲的BBC开始广播演出，很快席卷美国，大小报刊惊呼英国入侵美国。同年十月，古巴导弹危机爆发，核大战一触即发。
在剑桥，刘易斯依然喜爱徒步旅行。自他还是爱尔兰的一名孩童时起，这爱好丝毫不减。
人们可以说刘易斯过于注重个人的宗教体验，过于古怪和嗜好发明新的词汇。他没有威尔斯的想象力，他没有劳伦斯上校的传奇，他没有奥威尔的辛辣。
他在《黑暗之劫》中给迈克菲的评价也许同样适用于他自己。
兰塞姆说：“他是我最早的朋友之一。如果我们难逃失败的命运，他会是我们之中最坚定的人，如果败局已定，最好有他和你并肩作战。至于我们一旦战胜，他会做什么，恐怕我也不知道。”
半个世纪之后，刘易斯是一位英国女士最爱的作家，她每天晚上都要读几段《纳尼亚传奇》，这位名叫罗琳的女人后来写了《哈利·波特》。由于《纳尼亚传奇》一共是七部，所以《哈利·波特》也是七部。而且主人公的姓氏波特，则和刘易斯最喜欢的作家，《彼得兔》的作者一样。
从《魔戒》到《纳尼亚传奇》到《哈利·波特》，横扫美国，电影和书刊收获数亿美元，这是2000年版的英国入侵美国。
1963年11月22日，美国总统肯尼迪遇刺身亡，作家赫胥黎也同日去世，三十年前他的《美丽新世界》终结了数个世纪的乌托邦美梦，如今他自己也成为故人。
同日，刘易斯去世。
  <pRight">（本文作者：杜冬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