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碟形世界6：实习女巫和王冠
作者：特里·普拉切特
内容简介
魔法很强大，但你自己更强大。 蒂凡尼的心灵导师、碟形世界中的女巫首领死了，魔法与现实的边界变得不堪一击。年轻的蒂凡尼被选为继任者，面对整个魔 法世界的入侵。 如果世界要改变，那就由我来改变用我自己的方式来改变。 他们都做得很好，没错，但你不用成为他们。成为你自己，你会有更适合自己的方法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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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九岁那年，蒂凡尼带着一口平底锅和小小自由人一起战胜了“恐惧”和噩梦女王，并开始了成为女巫的“实习”之旅。
十一岁那年，“虚荣”引诱蜂怪钻进了蒂凡尼的头脑，但她指引它理解了生命和死亡。
十三岁那年，与冬神对抗，让四季回到正轨的经历，让蒂凡尼懂得了“责任”的意义。
十五岁那年，蒂凡尼跳过火焰，击退了女巫们千百年的宿敌——鬼魅人。
这一次，年轻的蒂凡尼被选为女巫首领的继任者，她将面对整个魔法世界的入侵。
如果世界要改变，那就由我来改变……

序 言 白垩地的王冠
它诞生于黑暗的环海，起初只是一团柔软的漂浮物，被层层海浪来回冲刷。它渐渐长出了外壳，但在那个不断翻滚、摇动的世界里，巨大的生物随时可以将它击裂。尽管如此，它还是得以幸存下来。
假如不是那个水塘，毫不起眼的它原本可以就这样生活下去，直到暗藏着危险的海浪和海洋中的生物结束它的生命。
那是一个温暖的水塘，位于海滩的高处，被偶尔从碟形世界中心刮来的暴雨灌满了水。在那里，这个生物靠吃比自己更小的东西生存，直到它成为那里的王者。若不是炎热的夏季里，池水在太阳的炙烤下蒸发，它原本可以生长得更大。
那个小生物就这样死了，但它的甲壳留了下来，里面还有一颗尖利的种子。在后来的一次暴雨中，它被冲到滨海地带，与鹅卵石和其他被暴雨带来的沉积物翻滚在一起。
海洋在岁月里起伏，直到干涸，从陆地上退去，那个生物早已死去，多刺的外壳被掩埋在其他许多未能幸免的小生物的外壳底下。它静静地躺着，尖利的内核在体内缓慢地生长，直到有一天，一位在山上放羊的牧羊人发现了它，那片山地被人称作白垩地。
他拾起这个吸引了他目光的奇怪物件，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查看。凹凸不平，但又不算太凹凸不平，大小正好能放在他的手掌里。形状太规整，不像是燧石，但内里的材质却与燧石类似。表面是灰色的，就像普通的石头，但灰色下面又隐藏着一丝金色，上面平均分布着五条分明的隆起，像是从平滑的底部延伸到顶点处的条纹图案。他曾见过类似的东西。但这一个看上去不太一样——因为它几乎是自己跳进他手里的。
这个小玩意儿被他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他觉得它仿佛有什么话想对自己说。这个念头也太荒唐了，他知道。他可是连啤酒都没喝，但这个古怪的物件仿佛占据了他的世界。尽管他暗地里骂自己是个白痴，但还是把它收了起来，带到酒馆给朋友们看。
“瞧。”他说，“看上去像个王冠。”
果不其然，一个朋友笑着说：“王冠？你要那东西有什么用？你又不是国王，丹尼尔·阿奇。”
但牧羊人还是将他的发现带回了家，小心地放在厨房里他摆放心爱东西的架子上。
它被摆在那里，被人遗忘，湮没在历史中。
但阿奇家族没有忘，他们将它传给后人，一代又一代……

第一章 风之所向
这样的日子真让人想珍藏在记忆深处。站在高高的丘陵上，俯瞰父母的农场，蒂凡尼·阿奇觉得自己仿佛可以望见世界的尽头。空气如水晶般澄澈，清冷的风中，树抖动着枝条，为明年春天的生长作准备，枯死的秋叶在四周飞舞。
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会有树生长在这个地方。阿奇奶奶告诉她，高地上有许多古老的小路，早在下面的山谷还是一片沼泽的时候，它们就已经存在了。奶奶说，这就是从前的人把家安在高处的原因——避开沼泽，也避开那些想要抢夺他们牲畜的人。
也许他们在那里发现了古老的环形石阵，觉得很有安全感。也许正是他们建造了石阵？没人能确定它们是怎么来的……不过虽然大家半信半疑，但是每个人都认为，对于这种东西还是敬而远之的好，以防万一。退一步说，就算环形石阵里真的藏有古老的秘密或珍宝，那对养羊又有什么用处呢？再说，虽然许多石块已经倒塌，可要是下面埋葬的人不想被挖掘出来呢？死了可不代表他们不会发脾气，绝对不是。
不过蒂凡尼自己却曾穿过石阵中的魔法拱门，到达了精灵国——一个跟她在《精灵故事童话精选》中读到的完全不同的精灵国。但她知道，她在那里经历的危险都是真实的。
今天，不知为什么，她觉得一定要到丘陵高处的石阵去。她和其他明智的女巫一样，穿着能穿越一切道路的结实的靴子——质量好又实用的靴子。但是靴子并没有妨碍她感受脚下的大地，感知大地带给她的消息。起初只是有点痒，这痒钻进她的脚，想让她听见，催促她越过丘陵到石阵去，就连她把手伸进绵羊的屁股帮它治疗腹绞痛的时候也不肯停息。至于自己为什么要到石阵去，蒂凡尼也不知道，但是任何一位女巫都不会忽略任何感召。何况环形石阵还有守卫的作用。守护她的土地不受闯入者的侵害……
她眉头微蹙，立刻动身前往高地。可不知为什么，在白垩地的高处，一切都平静如常。那里向来如此。今天也是一样。
真的是这样吗？蒂凡尼没想到的是，她并不是这天唯一一个受到感召来到古老石阵的人。她在清新、澄明的空气中转圈，聆听风的声音，树叶在她脚边飞舞。忽然，她瞥见了一撮火红的头发和带有刺青的蓝色皮肤，一簇飞舞的树叶钩在了一顶小头盔的角上——一顶用兔子头骨制成的头盔。就在这时，她听见有人嘟哝了一声：“天啊！”
“凯尔达派我来看守这些石头。”说话的罗伯·无名氏站在他的瞭望台——附近一块凹凸不平的岩石上。他正在观望周围的环境，好像在提防入侵者。看起来，不论入侵者从哪里靠近，罗伯都不会错过。尤其是他们从环形石阵的另一端闯进来的话。
“要是那群浑蛋敢回来找麻烦，我们早就准备好了，你知道。”他信心十足地继续说道，“保证叫他们见识见识我们菲戈人的热情。”他把干瘦的蓝色身子挺得笔直，足有六英寸【1】高，同时挥舞着手里的大剑朝隐形的敌人发起进攻。
他那架势的确很带劲，蒂凡尼不是第一次这样想了。
“那些远古的强盗早就死了。”尽管“第二思维”让她仔细聆听，但她还是脱口而出。如果珍妮——罗伯的妻子、菲戈部落的凯尔达认为要有麻烦了，那么，麻烦很可能就在赶来的路上。
 
“死了？哦，我们也死了呀。”罗伯说【2】。
“唉。”蒂凡尼叹了口气，“在很久以前，死了就是死了。他们不会像你们一样起死回生。”
“要是他们喝了我们的神奇汤药就可以。”
“那是什么？”蒂凡尼问。
“哦，那是一种粥，里面什么都有。要是可以的话，再加点白兰地或者你奶奶的绵羊专用搽剂，知道吗？”
蒂凡尼笑了，然而她的忧虑却没有解除。她想，我得跟珍妮谈谈，为什么她和我的靴子会有同样的预感。
他们来到附近一座长满青草的大土丘上，那里错综复杂地密布着菲戈部族的洞穴。蒂凡尼和罗伯向遮住主入口的那丛野蔷薇走去，看见珍妮坐在洞口，正在吃三明治。
是羊肉，蒂凡尼有点恼火地想。她很清楚牧羊人与菲戈人的约定，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能获得一只老母羊，作为击退乌鸦的回报。否则乌鸦就会飞扑下来捉小羊羔，而羊羔们往往在做它们最擅长的事情：走失，死掉。白垩地这一带走失的羊羔现在有个新本领——快速穿越丘陵，有时甚至会倒着走。它们被送回羊群时，每只小脚下面都有一个菲戈人。
当凯尔达一定要有个大胃口，因为每个噼啪菲戈部落里只有一个凯尔达，而她要生许许多多的儿子，偶尔还会幸运地蹦出一个女儿【3】。蒂凡尼每次见到珍妮，这位小凯尔达都在变得更圆。想长出这么胖的屁股，可要费上好一番工夫，而珍妮的确正忙着让自己的屁股变得越来越胖——她正在狼吞虎咽的东西好像是夹在两小块面包中间的半条羊腿。这对一个身高只有六英寸的菲戈人来说可不是个小工程。随着珍妮渐渐成为一名充满智慧的老凯尔达，“腰带”的作用不再是为了系住苏格兰裙，而是为了标出她的腰。
年轻的菲戈人有的在放牧蜗牛，有的在摔跤。他们横冲直撞，有时撞到墙壁，有时则摔倒在地。他们十分敬畏蒂凡尼，把她视为另一位凯尔达。当她走近时，他们纷纷停止打斗，紧张地望着她。
“站好队，孩子们，让我们的大块头小巫婆瞧瞧你们是怎么好好学习的。”他们的母亲抹掉嘴唇上的一层羊油，自豪地说。
哦不，蒂凡尼想，他们要给我看什么？我希望这不会跟蜗牛有关……
还好珍妮说：“叫大块头小巫婆听你们背字母表。快点，你来开头，比小乔克稍微小一点的乔克。”
站在排头的小菲戈人挠挠苏格兰裙上的小袋子，里面弹出了一只小甲虫。小菲戈人苏格兰裙的袋子永远在发痒，这似乎是个无法改变的现实。蒂凡尼想：这有可能是因为他们放在袋子里的东西还活着。比小乔克稍微小一点的乔克咽了口唾沫。“A代表……斧子。”他大声说道，“好把你的脑袋砍下来，知道吗？”他自豪地补上一句。
“B代表靴子！”第二个小菲戈人一边高声喊，一边把看起来像是蜗牛黏液的东西从苏格兰裙上抹掉，“好在你脑袋上踩一脚。”
“还有C代表阔刃大剑……喂，要是你再敢用剑戳我，我就狠狠踢你一下。”第三个一边喊，一边转身朝他的一个兄弟扑过去。
就在他们扭打着冲进黑莓灌木丛时，一个发黄的月牙形的东西掉在了地上，罗伯一把捡起来，试图把它藏在自己身后。
蒂凡尼眯起眼睛。那东西看起来有点像……没错，一块旧的脚指甲！
“嗨。”罗伯把脚在地上蹭来蹭去，说，“你常常去探望那位老先生，还总把这些一块块的小东西剪下来。它们从窗户里飞出来，等着被人捡起来。而且它们就像钉子一样坚硬，你知道的。”
“没错，那是因为它们就是指甲【4】……”蒂凡尼刚开口，又停下了。毕竟，像尼姆莱老先生这样的人或许乐意知道，尽管现在他连独自从椅子上站起身都做不到，但他身上的某些部分还能派上用场。
凯尔达把她拉到一旁，说：“嗯，哎，你的名字在土壤里。它对你说话，蒂凡尼——波涛下的大地【5】。你会对它说话吗？”
“会。”蒂凡尼说，“但只是偶尔。但我会倾听，珍妮。”
“不是每天？”凯尔达问。
“不，不是每天。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太多了。”
“我明白。”凯尔达说，“你知道我一直在留意你。在我脑袋里看着你，可你在我脑袋里总是忙得团团转。你要记住，你已经死了很久。”
蒂凡尼叹了口气，她疲惫极了。到各家各户去走动——如果你是个富有同情心的女巫，这就是你要做的事。她和其他的女巫做这些事情来填补世界的空隙，做那些必须有人来做的事：帮老妇人把木头扛进屋或者烧起一锅炖菜做晚餐，给酸痛的腿和烦人的疼痛带去草药，给添了新生儿的贫穷人家送来一篮“多余的”鸡蛋或是几件旧衣服，还要倾听，哦，对，总是要倾听人们的麻烦和烦恼。还有脚指甲……那些脚指甲就像燧石一样坚硬，有时孤苦无依的小老头的脚指甲甚至会长到在靴子里卷起来。
可是这么多工作的回报似乎是更多的工作。就像你要挖更大的坑，他们总能给你一把更大的铁锹……
“今天，珍妮。”她慢慢地说，“我倾听了大地的话。它让我到环形石阵去……”
一个问题悬在空中。
凯尔达叹了口气：“我还没看清楚，但是……有些事不太对劲，蒂凡尼。”她说，“我们的世界与精灵世界之间的界限非常薄弱，轻而易举就能被打破，你知道的。石阵竖立不倒，现在大门已经敞开——你把精灵女王赶回精灵国之后，她的力量一直不够强大，所以她不敢急于再次向你挑战，但是……我还是害怕。我现在有种感觉，一团迷雾正向我们飘来。”
蒂凡尼咬住嘴唇。要是凯尔达开始担心，她知道自己也该担心。
“别担心。”珍妮盯着蒂凡尼，轻声说，“要是你需要菲戈人，我们永远在这儿。在你不需要的时候，我们也会替你留意的。”她最后咬了一口三明治，用异样的眼神看了一眼蒂凡尼，转移了话题，“你和那个小伙子——普莱斯顿，我记得你这么叫他。你们经常见面吗？”她的目光突然像斧子一样尖利。
“呃。”蒂凡尼说，“他工作很辛苦，和我一样。他在医院，而我在白垩地。”让她紧张的是，她发现自己开始脸红，是那种从脚指头开始一直红到面庞，让人看上去像西红柿一样的红法。她可不能脸红！不能像个怀春的乡下姑娘一样。她可是个女巫！“我们会写信。”她小声补充道。
“这样就够了吗？写信？”
蒂凡尼咽了一下口水。她曾经想过一次——每个人都想过——她和普莱斯顿很般配。他是个有文化的小伙子，曾经掌管那所位于阿奇家族农场的谷仓的新学校，存够钱之后他又到大城市去学医。直到现在人们还是觉得他们俩很般配，包括蒂凡尼和普莱斯顿自己。除了……难道她必须按照别人的期望去做事吗？“他人好，很会讲笑话，又有文采。”她试着解释，“但是……我们都喜欢自己的工作，我们两个都是，你甚至可以说是工作塑造了我们。他在西比尔夫人慈善医院工作得非常努力。而我常常想起阿奇奶奶，她多么享受她的生活，在高高的丘陵地，只有她和羊还有她的两条狗，雷鸣和闪电，还有……”她的声音越来越轻，珍妮把她深棕色的小手放在她手臂上。
“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吗，我的小姑娘？”
“呃，我的确很喜欢我所做的事情，而且这样可以帮助别人。”
“可是谁来帮你呢？你那把扫帚到处飞，我看早晚有一天它会烧起来。你照顾每个人——可是谁来照顾你呢？普莱斯顿离得远，好吧，那还有你的男爵朋友和他新娶的妻子。他们当然关心他们的子民。既然关心，他们就会帮忙。”
“他们的确关心。”蒂凡尼说着，打了个冷战，想起人们曾经觉得她和罗兰——现在的男爵很般配。他们为什么都这样热切地想给她找个丈夫？要是她想找，丈夫有那么难找吗？
“罗兰虽然还比不上他的父亲，但他是个正派人。而丽迪莎……”
丽迪莎，她心想。她们都知道丽迪莎会施魔法，现在只是在扮演年轻的男爵夫人这个角色而已。丽迪莎十分擅长做这个——以至于蒂凡尼怀疑，到头来她男爵夫人的身份可能会胜过女巫的身份。这个身份跟污垢的关联的确少很多。
“你已经做了很多别人不领情的事。”珍妮继续说。
“唉。”蒂凡尼，“要做的事太多，做事的人却不够。”
凯尔达给了她一个别有意味的笑容。这个小个子女人说：“你让他们尝试过吗？你不必害怕寻求帮助。有自尊心是好事，我的小姑娘，但是长期下去它会害了你。”
蒂凡尼笑了：“珍妮，你说的都有道理。但我从骨子里为女巫感到骄傲。”这让她想起威得韦克斯奶奶——被所有女巫视作她们当中最有智慧、资历最高的一位女巫。威得韦克斯奶奶说话时，从不让人觉得盛气凌人——因为她不需要。气场就在那儿，融进了她的气质。实际上，女巫需要的所有内在特质，威得韦克斯奶奶都多得放不下。蒂凡尼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成为像她一样强大的女巫。
“好吧，这样也好，就这样。”凯尔达说，“你是我们丘陵地的大块头小巫婆，我们希望我们的巫婆感到自豪，但是我们也希望你有自己的生活。”她的小眼睛严肃地紧盯着蒂凡尼，“你走吧，去风想带你去的地方。”
 
夏尔斯的风十分猛烈，像发脾气似的四处乱飞，在斯威福勋爵宅邸的烟囱四周号叫，宅邸四周环绕着宽阔的绿地，即使驾车也要好一会儿才能抵达——这就杜绝了那些连匹像样的马都没有的人的拜访。这涵盖了附近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他们几乎都是农民，而且他们反正也没时间做这种事情。他们养的马大都身材高大，腿上长着长毛，你见到它们的时候它们总是被套在马车上。那些骨瘦如柴、神经兮兮的马，拉着马车走在车道上时，运送的一般是另一个阶级的人：这种人有大量的土地和钱财，长着短下巴。有时候他们的妻子也长得有点像这些马。
斯威福勋爵父亲的财产和头衔是从他自己的父亲——一位杰出的建筑大师那里继承的。但他是个酒鬼，几乎把家产挥霍一空【6】。虽然如此，年轻的哈罗德·斯威福通过钻空子和不择手段的经营，竟然将家族的财富恢复如初，还为家族宅邸加盖了两翼的房屋，往里面装满又贵又丑的物件。
斯威福勋爵有三个儿子，他的妻子在“一个继承家业，一个留空补缺”的基础上为他多生了一个儿子，这让他非常得意。斯威福勋爵什么事都要胜人一筹，即便多出来的是个他并不怎么喜欢的儿子。
哈利，他的大儿子，没上过学。因为他忙着照看房产，帮他父亲打下手，学习什么人值得与之交谈，什么人不值得。
二儿子叫休，他曾和父亲说他想加入教会。他父亲说：“只能是欧姆教，别的什么教都不行。我的儿子可不许参与那些邪教活动【7】！”欧姆【8】的沉默很便利，这样它的信徒可以自行决定如何解读它的愿望。奇怪的是，欧姆的愿望很少被翻译成“喂饱穷人”“帮助老人”之类的指示，而往往更接近“你需要一座金碧辉煌的宅子”或者“晚饭吃七道菜怎么样”。所以斯威福勋爵觉得如果家里有个神职人员可能会很有用。
他的三儿子叫乔弗里。谁也说不清楚乔弗里是怎样一个人。但是最说不清楚的还要数乔弗里自己。
斯威福勋爵为儿子们请的家庭教师叫威高先生。乔弗里的哥哥们叫他“扭扭【9】”，有时甚至当面这样叫他。但是对于乔弗里来说，威高先生简直是天赐的良师。这位家庭教师带来了一大箱子的书，因为他很清楚，有些豪宅里往往一本书也没有，除非那些书描写的是过去的战争，而他们的祖辈在战争中展现了惊人而愚蠢的英雄气概。威高先生和他那些引人入胜的书籍教给了乔弗里伟大的哲学家莱·丁·维多、奥林吉格拉底【10】、谢诺和伊彼得，还有著名的发明家金眼·银手·达泰洛斯和奎尔姆的莱纳德，乔弗里也由此开始探索自己的内心。
不读书学习的时候，威高先生就带乔弗里去挖东西——夏尔斯周边的古老遗骨和古代遗址，并向他讲述有关宇宙的知识。乔弗里之前对此一无所知。他学到的越多，就越渴望更多的知识，想要了解有关神龟阿图因【11】的一切，和夏尔斯另一边的世界。
“打扰一下，先生。”有一天他对家庭教师说，“您是怎么当上老师的？”
威高先生笑着说：“有人教给我知识，就是这样。后来他送给我一本书，再后来我就读遍了所有我能找到的书。就像你一样，小少爷。我发现你总是在读书，而不仅仅是在课堂上。”
乔弗里知道父亲十分瞧不起这位教书先生，但他母亲并不这么认为，她说乔弗里手相带星，是块读书的料。
他父亲不以为然：“他手里只有泥巴和死人，谁在乎福莱克斯在什么地方？反正从来没人去！【12】”
母亲看上去有些疲惫，但还是支持乔弗里：“他很擅长读书，而且威高先生已经教给他三种语言。他甚至会说一点儿奥夫勒语！”
他父亲再次讥笑道：“那只有他当牙医时才能派上用场！哈，为什么浪费时间学习外语？反正如今每个人都说安卡·摩波语。”
可是乔弗里的母亲对他说：“你只管读书，我的孩子。读书才能让你进步。知识是一切的答案。”
不久以后，家庭教师被斯威福勋爵解雇了。勋爵说：“胡说八道的东西太多了。反正这孩子不会有什么大出息。不像他的哥哥们。”
庄园的墙壁把声音传得很远，乔弗里听见了这番话，心想：好吧，无论我最终决定成为什么样的人，都绝不会像我父亲一样！
家庭教师离开后，乔弗里在附近闲逛，学习新的事物，还经常与麦塔维士在一起——这位马童已经非常年老，但不知为什么他依然被人称作马“童”。他知道世界上所有的鸟鸣声，而且还会模仿它们。
乔弗里遇见梅菲斯特的时候，麦塔维士也在场。一只老母山羊生了小羊，除了两个活蹦乱跳的羊羔之外，还有第三只羊羔隐藏在稻草之中，一个被母亲冷落的小不点儿。
“我要尽力救下这只小山羊。”乔弗里说。于是他为了让这个新生儿活下去忙碌了一整夜——从它母亲那里挤了奶，让小家伙从他的手指上舔食，直到它在他身边香甜地睡去。他们还一起躺在一捆散开的干草上保持温暖。
它这么小，乔弗里望着小家伙那方形的眼睛想，我一定要给它一个机会。
小家伙倒也争气，长成了一只健壮的年轻山羊，踢起人来又准又狠。乔弗里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只要它觉得有人威胁到了它的小主人，便低下头准备朝那人冲过去。几乎所有走近的人都不能幸免，许多仆人和访客只要见到山羊低下犄角就赶紧闪到一旁。
“你为什么要管那头要命的山羊叫梅菲斯特【13】？”一天，麦塔维士问。
“我在书里看见的【14】。山羊叫这个名字很合适。”乔弗里答道。
乔弗里长大了。从小男孩长成大男孩，又长成一个小伙子。而且他很识趣，只是偶尔才跟父亲对视。
有一天麦塔维士帮他给马套上鞍子，带他骑马来到斯威福勋爵领地边缘的田地，蹑手蹑脚地靠近树林里的一个狐狸窝。和之前几次一样，他们在那里观察母狐狸跟它的幼崽嬉戏。
“这样看它们还不错。”麦塔维士低声说，“狐狸也得填饱肚子，然后喂养小崽。不过它们总是吃我养的鸡，我可不喜欢它们。它们要杀死对我们有用的动物，我们就得杀它们。这世道就是这么回事。”
“不应该这样。”乔弗里说，他十分同情母狐狸，声音很是悲伤。
“可我们需要母鸡，就得保护它们。所以我们要猎杀狐狸。”麦塔维士说，“我今天带你到这里来，乔弗里，是因为你父亲很快就会让你加入猎团。说不定就是要捉这只母狐狸。”
“我明白。”乔弗里说。他当然知道猎团是怎么回事，因为从他还是婴儿的时候起，就不得不每年观看人们骑着马去打猎。“我们应该保护母鸡，这世道的确冷酷无情。但是把这件事当作游戏可不对。这么做太可怕了！这跟死刑没什么两样。我们必须把所有动物都杀死吗？杀死一个还要喂养幼崽的母亲？我们索取这么多却从不回报。”他站起身回到马旁边，“我不想打猎，麦塔维士。天啊，我不想因为任何事情而痛恨任何人——我甚至连我父亲都不恨——但是我真心希望人们能够废除打猎这个传统。”
麦塔维士看上去很担忧：“我觉得你应该小心一点儿，小乔弗里。你知道你父亲是什么样的人。他有点老古板。”
“我父亲不是老古板，他根本就是历史糟粕！”乔弗里愤愤地说。
“好吧，如果你试着和他谈谈，或者让你母亲去，或许他能理解你，认为你还没准备好加入猎团？”
“没用的。”乔弗里说，“一旦他作出决定，别人就没法再说动他。我有时候能听见我母亲哭——她不想被人看见自己在哭，但我知道她有时会哭。”
他抬起头，望着一只盘旋的老鹰，心想：这就是自由。我想要的就是自由。
“我想飞，麦塔维士。”他继续说道，“像鸟儿一样。像朗加斯一样。【15】”
几乎是紧接着，他看见一位女巫紧跟在老鹰身后，骑着扫帚从他头顶飞过，他指指天空说：“我想要一把扫帚。我想成为一名女巫。”
但是老头说：“这并不适合你，孩子。所有人都知道男人不能当女巫。”
“为什么不行？”乔弗里问。
老头耸耸肩膀说：“没人知道。”
而乔弗里却说：“我想知道。”
 
乔弗里第一次打猎的那天，他一路小跑着跟大家一起出发，面色苍白却神情坚定。他想：今天我一定要坚守自己的立场。
没过多久，当地的乡绅们就骑着马在乡间飞驰起来，常有些人激动过了头，从坐骑上摔下来，跌进阴沟，或者摔过树篱或大门。乔弗里小心地徘徊在人群的最后面，想趁没人注意的时候溜走。他在猎团打猎的那片树林的另一端来回游荡，十分心痛。尤其是当猎犬的狂吠变成欢乐的尖叫，说明猎物被击中的时候。
到了返回庄园的时间。在那里，每个人都为打猎兴高采烈，对第二天充满期待。他们喝的热饮里掺了不少调味剂，味道很像蒂凡尼奶奶的“绵羊专用搽剂”。这是对凯旋英雄的奖赏！他们打猎成功了。好哇！他们开怀痛饮，胖到看不到的下巴上淌满了饮料。
但是斯威福勋爵看见了乔弗里的马——唯一一匹没有被汗水浸透、腿上没有溅满泥巴的动物——他顿时火冒三丈。
乔弗里的哥哥们按住他，他的母亲哀伤地望着他，可这没什么用。斯威福勋爵将母狐狸的血抹在乔弗里脸上的时候，乔弗里的妈妈转开了脸。
勋爵大人怒不可遏：“你到哪里去了？你本该参加宰杀仪式的！”他咆哮道，“你必须参加，小子——而且还要乐在其中！我年轻的时候参加过，我父亲在我之前也参加过，你也一样！这是传统，你明白吗？我们家族的每个男人在你这个年纪都见过血。你有什么资格说这样不对？你真让我丢脸！”
接着，短马鞭呼啸而过，抽在乔弗里背上。
乔弗里望着他的母亲，脸上不断滴下母狐狸的鲜血：“它那么漂亮！为什么要这样把它杀死？只是为了找乐子吗？”
“求求你不要顶撞你父亲。”他母亲恳求道。
“我到树林里去观察它们，而你却把它们杀死。你能吃它们吗？不能。我们这些可怕的生物，捕杀自己不能吃的东西，只为了鲜血。只为了找乐子。”
又是一记鞭子。
打得很疼。但乔弗里心里突然充满了……什么？他突然有一种奇妙的预感。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告诉自己，我能做到。我知道我可以。他挺直腰杆儿，挣脱了抓住他的两个哥哥。
“我要谢谢你，父亲。”他的态度出乎意料地强硬，“我今天学到了重要的一课。但是我不会再让你打我了——绝对不会——而且除非你改变自己，否则你永远也不会再见到我。你明白吗？”他的语气变得十分正式，像是为了专门映衬这个场合。
哈利和休目瞪口呆地望着乔弗里，等待着大爆发。之前为勋爵腾出地方教训儿子的其他猎团成员，现在也无法继续装作没有偷看了。猎手们的世界里出现了异样的声音，空气凝固了，大家似乎都屏住了呼吸。
在这震慑人心的沉默中，乔弗里牵着马走向马厩，只留下斯威福勋爵像石头一般呆立在原地。
他给马喂了一些干草，取下马鞍和笼头。他正帮这匹健壮的马把身体擦干的时候，麦塔维士走到他身边说：“做得好，乔弗里少爷。”接着，马童压低声音，一反常态地直言，“你坚持了自己的立场，你做得对。不要让那个浑蛋欺压你。”
“要是你这样说话，麦塔维士，我父亲会把你赶走的。”乔弗里警告他，“而你喜欢在这里生活，不是吗？”
“好吧，小伙子，你说得没错。我觉得我年纪太大，已经不能适应生活环境的改变了。”麦塔维士答道，“但是你坚持了自己的立场，没人能做得比这还好。我猜你快要离开我们了吧，乔弗里少爷？”
“唉，是的。”乔弗里说，“不过谢谢你，麦塔维士。希望我父亲不会因为你跟我说话而拿你撒气。”
这位全世界最老的马童说：“他不会那样做，不会的，只要我还有用，他就永远不会那样。话说回来，过了这么多年，我很了解他——他啊，就像那些火山，爆发的时候威力十足，危险极了，烧红的岩块四处喷溅，也不管别人会不会被击中。但他最终总会平息下来。聪明人只要躲到他看不见的地方，等风头过去就好了。你对我既友善又客气，乔弗里少爷。我想你是遗传了你母亲的性格。她是位和善的女士，对我一向很好，我家莫莉去世的时候她帮了许多忙。我都记得。而且我也会记住你。”
“谢谢。”乔弗里说，“我也会记住你。”
麦塔维士点起一支巨大的烟斗，喷吐出一股股烟雾：“我猜你打算把你那头讨厌的山羊也一起带走。”
“没错。”乔弗里说，“但是估计我说了不算——梅菲斯特要自己拿主意。它一向如此。”
麦塔维士斜着瞟了他一眼：“有吃的吗，乔弗里少爷？你有钱吗？我猜你再也不想走进那座宅子。不如这样，我借你一些现金，好让你决定你想到哪里去。”
“不！”乔弗里说，“我不能这么做！”
“我把你当朋友，乔弗里少爷。我说过，你母亲对我非常好，我欠她许多人情。记得要回来看望她。等你回来的时候，别忘了来瞧瞧老麦塔维士就好。”
乔弗里牵来梅菲斯特，把它拴在麦塔维士造的小车上。他往小车上装了几样东西，拿起缰绳，咂咂舌头，走出了有马厩的院子。
山羊的小蹄子在车道上嗒嗒作响，麦塔维士暗自嘀咕：“这孩子是怎么做到的？那头要命的山羊把这里所有人的屁股踢了个遍，却从来不踢乔弗里。”
若是乔弗里回头看，他会看见他的母亲一边抽泣、一边恳切地看着他，而他的父亲仍然雕塑似的站在原地，被他的忤逆所震惊。他的哥哥们像是想要追赶他，可是他们一看见父亲盛怒的目光就停了下来。
就这样，乔弗里和他的山羊出发去追寻新的生活了。现在，当他们在百转千回的车道上转过第一个弯、走向未来时，他心想，我无处可去。
然而风儿向他低语：兰克里。
 
在兰克里，威得韦克斯奶奶这一天过得可不怎么好。一位在兰姆托的山上伐木的年轻伐木工人差点把自己的脚给砍断了。巧的是这天当地的伊果尔【16】不在，不能帮他救治。等威得韦克斯奶奶骑着她那把摇摇晃晃的老扫帚赶到伐木营地的时候，一眼就看出这个小伙子的情况比她预想的还要糟糕。他在伙伴面前竭力表现出勇敢的样子，大家围在他四周努力地安慰他，但她看得出，他脸上写满了痛苦。
她检查伤情的时候，他大声呼唤他的母亲。
“你，小伙子。”奶奶盯着离得最近的一位伙伴，厉声说道，“你知道这孩子的家在哪儿吗？”那名男孩紧张地点点头——女巫的尖顶帽经常让年轻的小伙子突然变得紧张起来——她继续说：“快去。跑着去。告诉女主人我这就把她儿子带回去，让她准备热水和干净的床铺。记住，一定要干净。”男孩撒腿跑开了，奶奶瞪着其他几个怯生生站在一边的小伙子，“你们几个。”她厉声说道，“别光傻站着。用地上散落的木头做个担架，我好把你们的朋友带过去。”
小伙子的脚耷拉着，靴子里积满了血。威得韦克斯奶奶咬紧牙关，把多年积累的知识和本领悉数用上，悄悄地、轻轻地将痛苦从他体内移走，贮存在她自己体内，最后才释放出去。
他脸上有了血色，眼睛也明亮起来，像老朋友似的同女巫聊起天来。她一边清理、缝合，一边用轻快而镇静的语气向小伙子描述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最后给他喝了一点儿叫作“酊剂”的东西。等围观者把一个不甚精美的临时担架抬到她面前时，那个男孩几乎已经恢复了正常，正迷迷糊糊地告诉奶奶去他家应该怎么走。
山区的伐木工人住的地方一般比牲口棚好不了多少，这个男孩——一个名叫杰克·艾伯特的小伙子——和他的母亲就住在这样的房子里。这座摇摇晃晃的小屋几乎全是靠泥土粘起来的，当威得韦克斯奶奶骑着扫帚、带着担架赶到时，她不由得皱起眉头，心里想着怎样才能让男孩的伤口在这种环境中保持清洁。那位母亲朝儿子奔过来，跟着忙前忙后。之前跑回来向她通报消息的小伙子则帮助威得韦克斯奶奶把担架抬进屋子，将男孩挪到一张简陋的小床上。男孩的母亲在床上铺了一堆毯子，把它变成了一张病号床。
威得韦克斯奶奶轻声对受伤的男孩说：“你躺好，不要起来。”又转向那位已经慌了神、绞着双手、语无伦次地说着要付钱的母亲说，“不必付钱，太太。收钱不是我们女巫工作的方式，过几天我会回来看他，要是我不能来，你就去找奥格太太。我了解男孩子，你的儿子过不了多久就会张罗着要起来做事，但你要记住我说的话，现在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卧床休息。”
男孩的母亲怔怔地望着奶奶说：“谢谢您，女士……呃……好吧，我以前从没遇到过需要叫女巫来处理的事情，而且我曾听附近的人说女巫会做坏事。但是现在我可以告诉他们，压根儿没有那样的事。”
“真的吗？”奶奶竭力克制自己的怒气，说道，“好吧，我倒是想对那些不好好照顾这些小伙子的监工做点坏事。没有我的允许，绝对不许那个监工让你儿子起床。要是他敢，你就告诉他，他雇用这些连爬树都不会的年轻人，威得韦克斯奶奶本来要找他算账。还好我是个心地善良的女巫。不过，要是被我发现你儿子的脚还没有痊愈就去干活，有人可要遭报应了。”
那位母亲挥手送别奶奶时说：“我会为您向欧姆祈福的，威得韦克斯女士。”
“好吧，记得转告我它都说了什么。”奶奶毫不客气地说，“还有，请叫我威得韦克斯女士，谢谢。要是你有旧衣服，我下次来的时候可以带走——那正好能帮上我的忙。我过几天再来看你，还有你的儿子。记得保持伤口清洁。”
 
威得韦克斯奶奶回到小屋的时候，那谁——奶奶的白猫——正跟几个需要魔药和敷剂的人一起在等她。有一两个人来向她寻求建议，不过人们一般尽量不去询问威得韦克斯奶奶，因为她常常不管别人是不是需要就直接提出建议。比方说不应该把自制的玩具士兵给小约翰尼，得等到他长大一些，明白不应该把它们塞进鼻孔才行。
她又忙活了一小时，把药分发给一个个病人。过了很久她才发现，虽然她已经喂过了猫，但是她自己在天亮之后还滴水未进。于是她热了一些浓汤。算不上什么大餐，但总算填饱了她的肚子。
接着她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尽管只有装腔作势的太太们才会在白天睡大觉。正因如此，威得韦克斯奶奶并没睡很长时间，只是打了个盹。毕竟她还有许多人要见，许多事要做。
接着她爬起来，尽管天色已晚，她还是出门去清洁茅房。擦啊洗啊。她使劲地擦洗，直到能在上面看见她的脸……
但不知为什么，在那盈盈的水光中，她的脸也能看见她。于是她叹了口气：“见鬼，明天本该是更好的一天。”

第二章 黑暗中的声音
真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威得韦克斯奶奶心想，简直是完美的一天。她整夜没睡，打扫了小屋的门厅和厨房，直到所有可以闪光的东西都闪闪发亮——炉灶抛了光，旧地毯抖掉了灰尘，石板地面也洗刷过了。
她沿着螺旋楼梯走上楼，集中精力打扫地板和卧室。她今年制作了一些相当好的肥皂【17】，床边的水壶和小水盆都闪闪发亮。角落里的蜘蛛曾以为自己可以在这里住到地老天荒，结果都被小心翼翼地赶到了窗外，蛛网也被清理一空。就连床垫看上去也清新干净、有益健康。
每隔一会儿，她的猫那谁就凑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或是躺在那条碎布拼接的被子上。被子非常平，活像一只被人踩扁了的大乌龟。
然后奶奶额外又把茅房清理了一遍。这样好的天气不适合做这种活，但是艾斯米拉达·威得韦克斯对待这些事情一丝不苟。茅房终于敌不过她的坚持，没错，它也闪亮了起来。亮得出乎意料。
她的猫盯着她，神情专注得出奇。今天有些不对劲，那谁有预感，没有一天是像今天这样的。今天如此繁忙，像是没有明天一样。小屋里面被清洁一新之后，那谁跟着奶奶来到了洗涤室。
一桶从井边的水泵打上来的清水派上了用场。奶奶笑了。她一直很喜欢这间洗涤室，它散发着真正辛勤劳作的气息。这里也有蜘蛛，大都隐藏在架子上的瓶瓶罐罐周围，不过她认为洗涤室里的蜘蛛不能算数。得饶人处且饶人嘛。
接着她走出门，来到屋后砌了墙的羊圈，查看她的山羊。已经形成习惯的思维再次宣告，所有物品都在它们应该在的位置上。
威得韦克斯奶奶十分满意，或者按照女巫的标准来说还算满意，到她的蜂巢去了。
“你们是我的蜜蜂。”她对它们说，“谢谢你们。多年来你们一直为我提供蜂蜜，等到新人来的时候，还请你们不要生气。我希望你们也会给她蜂蜜，就像给我一样。现在，我将最后一次与你们共舞。”接着，蜜蜂发出轻柔的嗡嗡声，为她起舞，将她的思绪引出蜂巢。威得韦克斯奶奶说，“我上一次与你们跳舞时还很年轻。现在我老了。我不能再跳舞了。”
那谁躲在离蜜蜂很远的地方，但它蹑手蹑脚地穿过花园，跟在奶奶身后从草药之间走过。奶奶经过时会偶尔抚摸一下枝叶，整座花园仿佛也在迎合她，植物们几乎是饱含敬意地向她点头。
那谁眯起眼睛，用猫科动物所特有的不屑神情斜眼看着那些植物。外人可能会说奶奶的草药通人性，因为即使没有风它们也会摆动。可这却吓坏了猫，当它蹑手蹑脚地走过这些草药去捕猎时，这些草药竟然不止一次转过来望着它。猫更喜欢植物乖乖听话，也就是保持静止，这样它才能安心睡觉。
在草药的另一头，奶奶来到帕森斯老先生去年新送给她的苹果树下，树栽种的位置和其他人家的花园栅栏位置差不多——因为女巫的小屋从不需要什么栅栏或者围墙。谁敢惹女巫呢？一个住在森林里的邪恶老女巫？
不得不承认，对于不会建造栅栏的女巫来说，传说有时候很有用。奶奶看看粗树枝上的小不点儿苹果——它们刚刚开始生长。好吧，时间不多了。于是她走回小屋门口，一路检视每根茎叶、每颗果实。
她喂了羊，它们长方形的眼睛满怀疑虑地看着她。她走向鸡窝，小鸡平常总是一哄而上抢啄食物。然而今天它们没有争抢，只是望着老女巫，仿佛她并不在那里。
喂完动物，威得韦克斯奶奶走进洗涤室，取出一把柳条。她忙活起来，把一根根不听话的柳条理顺到正确的位置。然后，等她制作的东西变得既漂亮又实用之后，威得韦克斯奶奶把它放在楼梯底部，在那里，有心的人会注意到它。
她把剩下的柳条放回洗涤室收拾好，回来时带着一个白色的小包。另一只手里缠着一根红色的丝带。她看看天空。时光不待人。
她快步走进树林，那谁跟在她身后，小心翼翼的样子像是把前八条命都用光了。接着，已经完成任务的威得韦克斯奶奶走向那条流经树林的小溪。溪水汩汩地流动，发出清脆的声响。
她熟悉这片树林。每一棵树的树干、每一根树枝、每一个生活在那里的生灵，她比任何一个不是女巫的人都更加熟悉。当鼻子告诉她，除了那谁，没有别人在周围的时候，她打开小包，拿出一块自制香皂，脱下了衣服。
她踏进小溪，把身体洗得无比干净。然后，她擦干身体，只用一件斗篷裹住洗净的身体。她走回小屋，给那谁多做了一顿饭，摸摸它的头，哼着一曲古老的挽歌爬上嘎吱作响的楼梯，走进卧室。
接着，艾斯米拉达·威得韦克斯把她长长的白发梳顺，用许多根别针盘起跟往常一样的发髻，又换了衣服。这次她穿上了自己最好的女巫袍和补丁最少的一条内裤。她停下来，打开小木窗迎进和煦的夜风，又小心地把两枚一便士的硬币放在床边的小桌子上，挨着她的尖顶女巫帽，上面别着她从来不用的帽饰作装饰。
她躺下前所做的最后一件事，是拿起她之前写好的一张熟悉的小卡片。
过了一阵，跳上床的时候，那谁察觉到有些不对劲。它能听见猫头鹰的鸣叫，和黑暗中狐狸的叫声。
那只猫，那谁，现在孤零零的。
但假如猫会微笑的话，它一定在笑。
 
这是不同寻常的一夜。猫头鹰叫个不停，不知为什么，窗外的风吹得屋里的烛芯不住地晃动，最后竟出人意料地熄灭了；但是盛装打扮的威得韦克斯奶奶早已作了万全准备。
此时，在温暖而深沉的黑暗中，在黎明开始不被察觉地取代夜色时，她的灵魂有了一位访客，一个手拿镰刀的身影——镰刀的刀刃锋利得如同一道影子，可以将灵魂和躯体分割开。
接着，阴影说话了。
艾斯米拉达·威得韦克斯，你知道来者是谁，我想说，能接待你我很荣幸。
“我知道是你，死神先生。别忘了，我们女巫总是知道来者是谁。”奶奶低头看着自己躺在床上的躯体说。
她对来访者并不陌生，而且她知道，她即将要去的地方正是她多年来帮助许多人到达的地方。因为女巫总是处在万物的边缘，光与影的边缘，生与死的边缘，她们作抉择，作决定，这样其他人就可以假装从来没必要作什么决定。有时候她们还要帮助可怜的灵魂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协助它们找到正确的门，不至于迷失在黑暗中。
威得韦克斯奶奶当女巫已经很长很长时间了。
艾斯米拉达·威得韦克斯，我们之前已经见过许多次了，是不是？
“多得数不清，死神先生。好吧，你终于抓住我了，你这个老滑头。我活的时间很长，这毋庸置疑，而我也不是个得寸进尺、抱怨连天的人。”
我一直在仔细观察你的行动，艾斯米拉达·威得韦克斯。黑暗中的声音说道。他语气坚定，又是那样客气。但是现在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个疑问，请告诉我，你明知道自己在这世界上可以做任何事、成为任何人，为什么你却甘心生活在这个小地方？
“我不了解世界，不太清楚。但是在我住的地方，我可以为普通人创造一些小小的奇迹。”奶奶回答得很利落，“再说我从没想要拥有全世界——只想要一部分，我可以平安度日，可以躲开风暴的一小部分。不是天上的那种风暴，你明白的，其他的风暴。”
那么，你认为你的一生为兰克里和周边的人造福了吗？
过了一会儿，威得韦克斯奶奶的灵魂说：“呃，我不是在自夸，先生，我觉得至少在兰克里，我做得还不错。我从没有去过‘周边’。”
威得韦克斯女士，“周边”这个词的意思是，呃……附近。
“好吧。”奶奶说，“我去过这附近，没错。”
的确是非常有意义的一生，艾斯米拉达。
“谢谢你。”奶奶说，“我尽力了。”
不仅是尽力，死神说，我对你的继任者很有兴趣。我们此前见过面。
“她是个优秀的女巫，我很确定。”威得韦克斯奶奶的阴影说，“我对此没有一丝怀疑。”
你处理得很好，艾斯米拉达·威得韦克斯。
“这很麻烦，真的，而且我并不喜欢这样，但我知道你对所有人都是这样，死神先生。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不，恐怕没办法。我们都飘浮在时间的风里。但是你的蜡烛，威得韦克斯女士，它在熄灭之前还会摇晃一会儿——作为对你充实的一生的回报。我看得到你的付出与回报，而你把世界变得比你初见它时更加美好，要我说，死神说道，没人能做得比这还好……
屋里漆黑一片，除了死神的眼眶里有两个闪着光的小蓝点以外，伸手不见五指。
“好吧，走这一遭很值得，我一路遇上了许多美妙的事情，包括你，我值得信赖的朋友。现在我们可以出发了吗？”
女士，我们已经出发了。
 
在晨光中，离斯莱斯不远的村庄的一个池塘里，泡泡浮上水面，紧接着，女巫发现者蒂克小姐也浮出了水面。除了她那头正在河岸慢慢吃着草的骡子约瑟夫以外，没人看见这个不同寻常的场景。她拾起毛巾时黯然地对自己说，近来人们都不理睬我。
她叹了口气。旧的传统消失殆尽真是太可惜了。她正巴不得像旧时代的女巫那样被投进水塘呢——她甚至还为此进行过训练。她在奎尔姆女子学院上过游泳课，还练习过解绳结。必要的情况下，她还可以在水下击退歹徒。或者至少试着打破自己解绳结的最短纪录——人们都以为那些简单的绳结足以对付坏女巫。
如今，在池塘里泡上一会儿则更像是她的爱好。而她最近一直有点儿烦，因为那些她待过的村子里的人们在模仿她。她甚至听说黑麦火腿镇附近的一个小村落要组建游泳俱乐部【18】。
蒂克小姐拿起毛巾擦干身体，回到她那辆小小的大篷车旁。她把装着早餐的草料袋递给约瑟夫，烧上一壶水，接着便来到树下吃点心——面包配牛油。这是一位农夫的妻子昨天向她表达谢意的礼物，因为她花了一下午教其读书识字。蒂克小姐离开时不禁微笑起来，因为那位老妇人的眼睛直发光。“现在。”她说，“我能看懂阿尔弗莱德收到的信上都写了些什么了，尤其是那些带熏衣草香味的信。”蒂克小姐不禁反思，在阿尔弗莱德收到下一封信前，继续教她识字究竟是不是个好主意。
填饱肚子，为即将开始的一天做好准备之后，她察觉到空气中的一丝不安，此刻最应该做的就是制作一个沙姆博。
沙姆博是一种能够帮助女巫集中精力的装置，一般应该在需要的时候当场立刻制作，以便抓住时机。几乎任何东西都能用来制作沙姆博，但其中一定要包含一种有生命的东西。一枚鸡蛋也可以。不过大多数女巫更愿意把鸡蛋当作晚餐，以免它炸开溅到自己身上。蒂克小姐在口袋里翻找。一只潮虫、一块脏手帕、一只旧袜子、一颗很老的七叶树果实、一块中间有个洞的石头和一朵蒂克小姐不认识所以不敢乱吃的蘑菇。她熟练地用一根细绳和一截有弹力的内裤松紧带把它们全部系在一起。
接着她拉动绳子。有点不对劲。伴着一声在树林中回荡的拨弦声，这团东西腾到半空旋转起来，扭成一团，转个不停。
“好吧，这下就复杂了。”蒂克小姐叹息道。
 
威得韦克斯奶奶小屋附近树林的另一头，奥格奶奶险些把一壶最好的自制苹果酒掉在她的猫——古烈波身上。她把一壶又一壶的苹果酒贮藏在她小屋旁边阴凉处的水泉里。那只公猫正要低声嘶叫，但是看了一眼女主人之后，它还是决定乖乖听话。因为奥格奶奶一向满是笑容的脸这天早上却是阴云密布。
它听见她嘀咕：“本应该是我。”
 
在热努瓦，陪同丈夫维伦斯进行王室出巡的路上，兰克里的王后玛格丽特——曾经的女巫——发现，即使她自认为已经退出了魔法界，魔法世界却没有退出她的生活。令人震惊的消息如同海啸一般席卷世界，她不由得打了个冷战，这预示着事情就要变得……不一样了。
 
在安卡·摩波，柏符先生的搞怪道具专卖店里所有的放屁坐垫都发出悲伤而和谐的放屁声；在同一时刻的奎尔姆，既是女巫又是歌手的艾格尼丝·尼特刚刚睡醒，带着一种许多人都很熟悉的感觉：自己似乎在前一晚的首演派对上出了丑【19】。那情景现在还浮现在她眼前。接着她就听到内心的波蒂塔在哀号……
 
在安卡·摩波城区的隐形大学里，庞德·斯蒂本刚刚吃完一顿漫长的早饭，走进高能量魔法大楼的地下室。他停下脚步，目瞪口呆。在他面前，“赫克斯【20】”正以庞德前所未见的速度运行计算。可他甚至都还没输入问题，也没拉动那个了不起的大把手呢！在细管里爬来爬去进行演算的蚂蚁快得模糊成一片。那个……那个齿轮旁边的蚂蚁是不是撞在了一起？
庞德将问题输进“赫克斯”：有什么事情是你清楚而我不清楚的？拜托了，赫克斯。
蚁冢附近忙乱一阵后，吐出了答案：几乎所有事情。
庞德换了更加严谨的方式重新输入问题，加上了几个编程时必要的IF、BEFORE子句【21】。问题又长又复杂，作为一名只吃了一顿饭的巫师，提出这个问题可不简单。而且没有人明白庞德想表达什么，但是在呕出一大团蚂蚁之后，“赫克斯”抛出了答案：我们要处理威得韦克斯奶奶之死。
于是，庞德去找大校长慕斯特朗·雷德克里，他一定想要知道这个消息……
 
安卡·摩波首脑的长方形办公室里，维第纳利大人正入迷地看着报纸上的填字游戏自动填字……
在兰姆托山区的奥义东寺，记录历史的傻人们的长老舔舔他的神奇铅笔，记下了这件事……
一只叫那谁的猫发出风车似的呼噜声。
身处旅途之中的艾斯克莉娜，一个曾经是巫师的女人，悲伤地握住了儿子的手……
 
然而在碟形世界另一面，一个亮晶晶的、梦可以成真的世界里——那里的居民喜欢偷偷潜入其他世界去搞破坏、毁灭、偷窃、投毒——一位名叫豌豆花的精灵勋爵感受到空中出现一阵强有力的颤动，就像蜘蛛感受到猎物落入蛛网。
他高兴地搓搓手。又少了一道障碍，他对自己窃窃私语。他们的力量会变弱的……
在白垩地，噼啪菲戈人的凯尔达望着闪烁的火苗想，巫中之巫去了美好的地方。
“一路走好，巫婆中的巫婆。我们会很怀念你的。”她叹了口气，召唤她的丈夫——部落的首领，“罗伯，我有些担心我们了不起的大块头小巫婆，她需要你。去找她，罗伯。带上几个弟兄一起去找她。”
珍妮匆匆走进房间去取坩埚。我们这个世界的边界不再像从前那样牢固，她对自己说，我得搞清楚接下来会怎样……
 
在远方，一个难以想象的地方，一个带着镰刀的身影，不得不说，带着些许悲伤，为一匹白马卸下了马鞍。 

第三章 颠倒的世界
在白垩地连绵起伏的、遍地是绵羊的牧场上，一个小村落的小屋中，挽起袖子的蒂凡尼·阿奇正忙得满头大汗，样子和那位依靠在她身上、即将做母亲的年轻姑娘差不多——那姑娘只比她年长几岁。蒂凡尼已经帮助过不下五十个新生儿还有许许多多的小羊羔来到这个世界，可以算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接生婆。
不巧的是，米莉·斯坦迪许小姐的母亲和其他几位自称是她亲戚的、年龄各异的女士也坚持要挤进这个小房间里。她们个个都觉得自己是行家，个个都大言不惭地告诉蒂凡尼她哪里做错了。
她们当中已经有一两个向她提出了过时、错误甚至是危险的建议，但是蒂凡尼十分镇静，她竭力保持不对任何人大喊大叫，专心解决米莉怀的是双胞胎这个难题。她只希望没有人听见她咬牙切齿的声音。
两个活泼好动的孩子争着第一个出生，这样的生产过程总是很难。但蒂凡尼集中注意力对付新生儿，决不允许死神先生挤进这个房间。大汗淋漓的年轻母亲又使了一把劲，一个婴儿接着另一个婴儿一起哭叫着来到了这个世界，立刻被抱进他们的外祖母和邻居怀里。
“两个小伙子！真是太好了！”斯坦迪许太太十分心满意足地说。
蒂凡尼擦了擦手，抹了一把额头，大家围着新生儿的时候，她继续照顾那位母亲。这时她发现了一件事：这个年轻女人宽敞的肚子里还有一个孩子。没错，第三个孩子即将出生，在活蹦乱跳的哥哥们的掩护下几乎没有被人察觉。
就在这时，蒂凡尼一低头，在一片泛着淡淡黄绿色的迷蒙之中看见一只猫正盯着她，它通体纯白，淡漠的神情像是一位公爵夫人。这是威得韦克斯奶奶的猫，那谁——蒂凡尼很熟悉这只猫，几年前正是她将那谁送给了威得韦克斯奶奶。那些年长的女士中有一位过去赶那谁离开，猫吓了一跳。蒂凡尼险些惊叫起来。
“女士们，那只猫是威得韦克斯奶奶的。”她厉声说，“惹一位资历深的女巫生气可不是个好主意。”
人群顿时散开了。即使是在白垩地，威得韦克斯女士的名字也为人熟知。她的名声传得又远又广，比威得韦克斯奶奶本人到过的地方更远——斯托平原的矮人族甚至给她取了个名字，翻译过来是“到山的另一边去”。
但是，再次满头大汗的蒂凡尼想不通，为什么奶奶的猫会在这里。那谁通常在威得韦克斯奶奶在兰克里的小屋附近转悠，不会南下到白垩地来。女巫理所当然地可以在各种地方发现预兆。所以这是个什么样的预兆呢？这与珍妮所说的事情有关吗？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认为，她不明白为什么猫似乎这一刻还在这个地方，然而几乎同时，就能在别的地方出现【22】。
年轻的母亲痛得叫了一声，蒂凡尼咬紧牙关，将注意力转回手头的工作。女巫专注于眼前的任务，而此时在她眼前的是一个挣扎着的年轻母亲和一个小脑袋。
“再使把劲，米莉，拜托了。你怀的是三胞胎。”
米莉呻吟起来。
“又是一个。一个小家伙。”蒂凡尼兴高采烈地说，一个小女婴出生了，毫发无损，对于一个新生儿来说长得很漂亮，但个头很小。她把女婴抱给一位亲戚，此刻现实的残酷显露了出来。
蒂凡尼开始清理，她注意到——因为注意观察是她作为一名女巫的基本功——两个男孩子获得的赞叹声比他们的妹妹要多得多。发现这种事情并将它们记在心里是件好事，这样小问题就不会有朝一日发展成一个大问题。
女士们为米莉搬来了家里的产妇专用扶手椅，好让她坐得端端正正地接见前来贺喜的人们。她们也互相道喜，睿智地点点头，说起她们曾给出的建议，它们很明显都是正确的，因为这就是证据。两个壮实的男孩儿！哦，还有一个小姑娘。
人们打开酒瓶，找来一个孩子，叫他到田野的另一头去找父亲——他正在大麦田里跟自己的父亲一起忙碌。母亲笑容满面，年轻的米莉马上就要成为罗宾森太太了，因为母亲对此已经非常非常坚决地表明了态度：年轻的罗宾森先生一定要对她的女儿负责任。这并没有什么问题，毕竟在这个国家，男孩子遇见姑娘，就像米莉在猪望日遇见她的心上人，事情就会顺其自然地发展，直到有一天，姑娘的母亲发现她的肚子鼓了起来。她就会告诉她的丈夫，而她的丈夫就会——一般是气氛融洽地喝着啤酒——跟男孩的父亲谈一场，父亲再跟小伙子谈。通常就这么定了。
蒂凡尼来到抱着女婴的老妇人身边：“能让我看看她吗？拜托了，只是看她是不是，你知道的，她是不是一切都好。”
那个没牙的老太婆欣然把女婴交给她。毕竟她知道，蒂凡尼除了是接生婆以外，还是一名女巫，要是你得罪了女巫，你永远也猜不到她会做出什么事来。老奶奶去喝属于自己的那份庆功酒时，蒂凡尼将孩子抱在臂弯里，向孩子许下了一个诺言，她的声音轻得任何人都听不见。这个小女孩的生活显然需要一些好运。现在，幸运的是，她正好可以得到一点运气。蒂凡尼把女婴送到她的母亲身边，这位母亲对这个女婴似乎并不怎么感兴趣。
到这个时候，蒂凡尼注意到，男孩们已经有了名字，而女孩却没有。蒂凡尼有些担心，问：“你的女儿呢？能不能给她也起个名字呢？”
母亲瞄了一眼：“就以你命名吧。蒂凡尼这个名字不错。”
蒂凡尼感到很荣幸，但这并没有扫去她对小蒂凡尼的担忧。那两个大块头的壮实男婴会喝掉大部分的母乳，她想，但只要她在，就不会让这种事发生。于是她决定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大约每星期都要到这户人家拜访。
再没什么别的事，蒂凡尼只能说：“一切都很正常，你们知道到哪里找我，我下个星期再来看你们。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女士们，我还要去见其他人。”
她一直保持微笑，直到她走出小屋，拾起扫帚，白猫跳到扫帚把上，像船头的装饰雕像。世界在发生变化，蒂凡尼想，我能感觉到。
突然，她瞥见一抹红色，是几个藏在牛奶桶后面的菲戈人。蒂凡尼曾经——尽管只有短短几天——做过噼啪菲戈人部落的凯尔达，这使蒂凡尼和他们之间建立起了永远不会磨灭的交情。菲戈人永远都在为她留意，确保他们的大块头小巫婆不会受到伤害。
但是今天有些不同往常。这种躲在暗处的样子和他们平时躲在暗处的样子不太一样，而且……
“哦，呜呜……”传来一阵声音。原来是傻伍莱，菲戈人分脑子——他们的脑子本来就很小——那天，估计他跑到别处去了。罗伯突然一把捂住他的嘴，他“嗯”的一声闭上了嘴。
“闭上你的嘴，伍莱。这是巫婆的事情，你知道的。”他说着，走出来站在蒂凡尼面前，磨蹭着双脚，手里摆弄着兔子头骨制成的头盔。“是大巫婆。”他继续说，“珍妮让我来找你……”
 
所有白天活动的鸟儿、夜间活动的蝙蝠和猫头鹰都认识蒂凡尼·阿奇，在她赶时间的时候它们不会飞过来挡她的路。扫帚奋力向兰克里飞去。从白垩地去那个小王国要飞很长时间，蒂凡尼发现自己的脑子里是一片隐形的灰色迷雾，那个念头里只有悲痛，别无他物。她感觉自己想让时光倒流，但即使最精妙的巫术也做不到这一点。她试着不去想，但无论你怎样尝试，都很难让大脑停止工作。蒂凡尼是一名女巫，一名知道应该尊重自己预感的女巫，但她还是希望自己所害怕的事情不会成真。
她来到威得韦克斯奶奶的小屋外面，将扫帚轻轻放下的时候，天刚擦黑，她看见了奥格奶奶有特点的圆滚滚的身影。这位年长的女巫手里拿着一个大杯子，脸色苍白。
那只猫——那谁，立刻从扫帚上跳下来走进了小屋。噼啪菲戈人跟着它，惹得那谁赶紧走开。它摆出的架势是猫快步走开时特有的样子，仿佛是它自己想走得快一点，和那些钻进小屋阴暗处的红头发小人一点关系也没有。
“你好，蒂凡尼。”奥格奶奶说。
“她死了，是不是？”蒂凡尼问。
“是的。”奶奶说，“艾斯米走了，在睡梦中。看起来是昨天晚上。”
“我知道。”蒂凡尼说，“她的猫来告诉我。而且凯尔达派了罗伯……”
奥格奶奶看看蒂凡尼的脸说：“还好你没有哭，亲爱的，那是留给以后的。你知道奶奶喜欢什么样——不要大操大办、吵吵嚷嚷，而且绝对不要哭。还有别的事情要先完成。你能帮忙吗，蒂凡尼？她在楼上，你知道那个楼梯什么样。”
蒂凡尼看见威得韦克斯奶奶做的细长的柳条筐正等在楼梯旁。几乎和奶奶一般大。当然了，不算她的帽子。
“艾斯米这个人，就是这样。什么事情都要亲自动手。”
威得韦克斯奶奶的小屋基本是由嘎吱声构成的，要是你愿意，还可以用它们奏出一首曲子来。在木头柔和的伴奏声中，蒂凡尼跟着气喘吁吁的奥格奶奶爬上像蛇一样盘旋向上的狭窄楼梯——奥格奶奶常说你得有个开瓶器才能爬上去——来到卧室里那张小小的、悲伤的、停着尸体的床前面。
蒂凡尼想：这几乎是张小孩子的床，床上，姿态安详地躺着的，就是威得韦克斯奶奶，她看上去像是在睡觉。那谁也在床上，在女主人的身边。
奶奶的床头柜上放着一张眼熟的小卡片，蒂凡尼像被锣声惊醒似的有了一个念头。
“奥格奶奶，威得韦克斯奶奶她不会是在附体吧，您觉得呢？您说会不会她的身体在这里，但她自己却在……别的地方？”她看看在床上蜷作一团的白猫，满怀希望地说，“在那谁的身体里？”
威得韦克斯奶奶是个附体高手——她能将思维移注到另一个生物身上，使用它的身体，与它共享经历【23】。这种巫术十分危险，因为经验不足的女巫要冒着在另一个生物的思维里迷失自我、再也回不来的危险。再说，当你不在自己体内的时候，旁人可能会理解出错……
奥格奶奶沉默地拿起奶奶床头柜上的卡片。她们凑在一起看：
 
我还梅【24】可能死了
 
奥格奶奶把卡片翻过来，与此同时蒂凡尼的手握住了威得韦克斯奶奶的手腕——即使是现在，即使构成她这个女巫的每一个原子都告诉她奶奶已经不在了——她心中属于小女孩的那一面仍然想感触到一丝生命的脉搏。
然而，在卡片背面，有一句潦草的留言将最后一根柳条编进了楼下的柳条筐。
 
我可能已经死了，盖莎·奥格。你知道该怎么做。这里的一切都归蒂凡尼·阿奇。除了那只猫——那谁，它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蒂凡尼轻轻地说：“不再是‘可能’。”这时便条上的其他内容冲进了她的脑海，“什么？她说‘一切都归蒂凡尼……’是什么意思？”她的声音越来越轻，她看着奥格奶奶，目瞪口呆。
“是的。”奥格奶奶说，“这是艾斯米的笔迹，没错。我觉得这样不错。由你继承小屋和周围的土地，草药、蜜蜂和这里的所有东西。哦，不过她曾答应过把那套粉色的水罐和水盆送给我。”她看看蒂凡尼，接着说，“我想你不会介意吧？”
介意？蒂凡尼想，奥格奶奶是在问我会不会介意吗？接着她马上想到：两座农场？我是说，那我就不必和父母住在一起……但是那样要来回赶路……这时最重要的念头如同闪电一样击中了她：我怎么可能比得上威得韦克斯奶奶呢？她……她无人能比！
奥格奶奶可不是什么都不会就成为一名年长而有资历的女巫的：“瞧你急得内裤都打结了，蒂凡尼。”她轻快地说，“这样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你走路的姿势很奇怪。往后有的是时间讨论……这一切。现在，我们得做那些必须做完的事……”
蒂凡尼和奥格奶奶已经处理过许多次后事。在兰姆托，女巫尽其所能地让去世的人们体面地去往下一个世界——那些平常不会被谈起的脏乱的事情，还有诸如打开一扇窗户，好让灵魂离开这样的小事。实际上，威得韦克斯奶奶已经把窗户打开了，不过她的灵魂，蒂凡尼想，可以从任何地方离开，到任何一个她选中的地方去。
奥格奶奶拿起床头柜上的两便士说：“她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这个艾斯米，直到最后还是考虑得这样周到。那我们就开始吧？”
不幸的是，奥格奶奶从储藏室拿来了威得韦克斯奶奶那瓶经过三次蒸馏的、仅供医疗使用的桃子白兰地酒，她说这对她处理同行姐妹的后事有帮助。虽然她们把威得韦克斯奶奶当作宝石一样小心对待，但是奥格奶奶喝的酒显然没有帮上什么忙。
“她看上去还不错，是不是？”奥格奶奶在处理完比较脏乱的部分后——谢天谢地，威得韦克斯奶奶满口的牙齿都是完好的——说道，“真可惜，我一直以为我才是先走的那一个。我总是喝酒，还总做其他的事情，那种其他的事情我可没少做。”事实上，奥格奶奶的确没少做，她的思想开放是公认的，你甚至可以把她的思想从她耳朵里拽出来，再用它系上一顶帽子。
“要举办葬礼吗？”蒂凡尼问。
“唉，你了解艾斯米。她不喜欢这种事情——从来不喜欢出风头【25】——我们女巫也不太喜欢葬礼。她常说这是小题大做。”
蒂凡尼想起了唯一一场自己参加过的女巫的葬礼。她曾为之工作过的、已经过世的特里森小姐，她可不在乎小题大做，她也不希望自己错过这个场合，所以她提前发出了请柬。那可真是……令人难忘。
她们把威得韦克斯奶奶放在床上的时候，奥格奶奶说，“应该通知玛格丽特王后。她此刻在热努瓦跟国王在一起，但我敢说她会尽快赶过来，靠那些铁轨什么的。其他应该知道这件事的人很可能已经知道了，你记住我说的话。不过明天的第一件事，是趁他们还没到这里，我们就按照艾斯米想要的方式埋葬她，安安静静，不要小题大做，就用楼下那个柳条筐安葬她。柳条筐非常便宜，制作也方便，艾斯米常这样说。而你了解艾斯米，她这个人太节俭了——任何东西都不能浪费。”
蒂凡尼在带滚轮的矮床上过了一夜，这张小床在不用的时候通常被推到一旁收起来。奥格奶奶则凑合睡在楼下的摇椅上，每当她向后摇动，它就会发出嘎嘎吱吱的抱怨声。但蒂凡尼没有睡着。月光漏进房间，她始终处在半梦半醒之间，而每一次她抬头看，总会见到那谁，熟睡在威得韦克斯奶奶的床脚，它蜷成一团，像一轮小小的白色月亮。
蒂凡尼已经守灵过许多次，当然了，在葬礼和埋葬仪式的前一夜陪伴离去的灵魂是个固定的习俗，仿佛是为了给那些……蠢蠢欲动的东西一个警示：这个人很重要，在这个紧要关头，有人守在这里，确保没有邪恶的东西偷偷溜进来。深夜里木制家具的嘎吱声此刻充斥了房间，完全醒了的蒂凡尼听见威得韦克斯奶奶已经平静的身体开始发出声响。我常常做这件事，她告诉自己。我们守护死者，以确保没有东西从暗影里出来伤害他们。不过，奥格奶奶说过，或许我们应该提防的是那些活着的人——不论大多数的人们怎么想，死人是不会伤害任何人的。
现在我该怎么办呢？她在黑夜仅剩的几个小时中思考。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整个世界会翻天覆地，我无法替代威得韦克斯奶奶，就是再过一百年也不可能。接着她想，当格莱普奶奶告诉年轻的艾斯米拉达，她要掌管的是整个世界时，她是怎么说的呢？
她翻来覆去，睁开双眼，一抬头突然看见一只猫头鹰在窗台上凝视着她。大眼睛悬在黑暗中，像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灯笼。又是一个预兆？奶奶很喜欢猫头鹰……
她的第二思维开始运转，反思她刚才想过的事情。你不能说你不够优秀——没有任何一个女巫会这样说，她们对她说。我的意思是，你知道你很优秀。没错，资历深的女巫都知道，你曾经把精灵女王赶出了我们的世界，她们曾见证你与“蜂怪”穿过那扇门。也见到过你回来。
可是这就够了吗？她的第一视力插嘴道。等……等把这些我们必须完成的事情做完之后，我就可以抛开这一切，骑着扫帚回家。反正我必须要回家，即使我打算继承这座农场，我也必须把这件事告诉我的父母。而且我需要帮手料理白垩地……要是我不得不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那简直是一场噩梦。我又不是猫……
想到这里，她低下头，那谁正抬头看着她，然而不仅仅是看——这种极具穿透力的凝视只有猫才能做到。在蒂凡尼看来这意味着：继续你的工作，还有许多活要完成。不要只考虑你自己，要考虑到所有人。
困倦终于成为了她的伙伴，蒂凡尼·阿奇睡了几个小时。
有关威得韦克斯奶奶的消息在早上传开的时候，通话板【26】稀里哗啦响个不停，得到消息的人对此的反应也各不相同。
在她的庄园的书房里，伊尔维吉太太获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写关于“花朵魔法”的下一本书，她突然感觉不太对劲，似乎世界歪斜了。她摆出一副得体的悲痛表情通知她的丈夫——一位年长的巫师。伊尔维吉把欢喜尽力藏在心底，因为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她，伊尔维吉太太，即将成为兰克里地区资历最深的女巫之一。或许她可以把自己最小的女儿送到那座树林之中的老木屋去？她盘算着，等她在那里布上一些诅咒网、护身符、尼文符号、银色星星、黑色天鹅绒帷幔和——哦，对，最关键的是水晶球，那个小屋看起来该是多么具有魔力啊。想着想着，她那张尖嘴猴腮的脸就变得越来越尖嘴猴腮。
她让新收的学徒取来她的斗篷和扫帚，又套上她最好的一副黑色蕾丝手套——每个指尖都缝有银色的符号的那一副。她必须光彩夺目地现身……
在安卡·摩波，位于第十鸡蛋大街四号的柏符先生的搞怪道具专卖店里，“一切都为了赶时间的巫婆【27】，”普劳斯特太太说，“真可惜，不过这个老姑娘也算得上寿终正寝。”
当然了，女巫没有头领，不过每个人都知道威得韦克斯奶奶就是那个她们从未拥有过的最棒的头领，所以现在就得有别的人站出来统领女巫们。还要对那些想惹是生非的人保持警惕。
普劳斯特太太把她从橱窗里陈列的“咯咯笑大不同”拿出来的人造咯咯笑放下，看了一眼她的儿子德里克说：“这下人们准会吵得不可开交，不然我就不叫尤妮思·普劳斯特。不过继承那座农场的一定是年轻的蒂凡尼·阿奇。我们都见识过她的本领。天啊，真了不起！”在她脑海中，她说道，你只管去，蒂凡尼，趁别人还没去。
在宫殿里，书记员德鲁诺特拿着《安卡·摩波时报》急匆匆地朝长方形办公室走去。安卡·摩波的首脑——维第纳利大人，正在那里等他送来今天的填字游戏。
不过维第纳利已经知道那条重要的消息。“一定会出乱子。记住我说的话，我估计那群女人会吵得不可开交。”他叹了口气，“有消息吗，德鲁诺特？你认为谁会崭露头角呢？”他一边轻敲乌木手杖的把手，一边思考自己的问题。
“呃，大人。”德鲁诺特说，“按照通话板传来的消息，很可能是蒂凡尼·阿奇。非常年轻。”
“非常年轻，好吧。她优秀吗？”维第纳利问。
“我听说是的，先生。”
“那个叫伊尔维吉太太的女人呢？”
德鲁诺特做了个鬼脸：“都是花架子，大人，她从来不做实事。打扮得珠光宝气、满是黑色蕾丝，您知道那种人。人脉广，但我知道她也就这点本事。”
“啊，对，你这么一说，我见过她。爱出风头又自以为是。她是那种爱参加社交晚宴的人。”
“您也爱参加啊，大人。”
“没错，但我是个暴君，这是我的职责所在。好了，关于这个年轻的阿奇小姐，我们还知道些什么？她上一次到我们城市来的时候不是出了什么乱子吗？”
“大人，噼啪菲戈人非常喜欢她，她也很喜欢他们。菲戈人把自己看作是她的守护者。”
“德鲁诺特。”
“怎么了，大人？”
“我要说一个我从来没说过的词。天啊！我们可不想让菲戈人再到这附近来。我们可惹不起！”
“不会的，大人。阿奇女士可以管住他们，而她也不太可能希望重演她上次到这里时发生的事情，再说那件事也没有留下持续性的损害。”
“‘国王之头’不是变成了‘国王之颈’【28】吗？”
“的确如此，大人，但是这实际上是一个广受欢迎的改变，尤其是酒馆老板。游客的到来让他获利不少。这已经被写进了旅行手册里。”
“既然她能获得噼啪菲戈人的支持，那我们也该重视她。”维第纳利若有所思地说。
“人们还说这个小姑娘心思缜密、乐于助人，而且十分聪明。”
“而且个性不让人难以忍受？我真希望我也能这样评价伊尔维吉太太。”维第纳利说，“我们应该密切关注她……”
慕斯特朗·雷德克里——隐形大学的大校长，呆望着自己卧室的墙壁，又哭了起来。等他振作起来之后，他叫来了庞德·斯蒂本，他得力的巫师助手。
“通话板的消息和‘赫克斯’告诉您的一样，斯蒂本先生。”大校长悲伤地说，“兰克里的女巫艾斯米·威得韦克斯，也被许多人称作威得韦克斯奶奶，她死了。”他看上去有些尴尬。他腿上放着一大捆信，他曾将它们翻来覆去地看。“我们曾有些交情，你知道，在我们都还年轻的时候，可是她想成为最优秀的女巫，而我希望有朝一日当上大校长。可怜我们两个，梦想都成了真【29】。”
“先生，需要我重新安排您的行程，好让您出席葬礼吗？我估计，会有一场葬礼……”
“斯蒂本先生，去他的行程。我现在就走。马上。”
“恕我多嘴，大校长，我必须提醒您，先生，您已经答应过出席会计师与高利贷放贷者协会的会议。”
“那些守财奴！就告诉他们我要处理事关国际事务的紧急事件。”
庞德犹豫了：“这不完全是实话，是不是，大校长。”
大校长反驳道：“不，这就是实话！”规定是给其他人设立的，不适用于他。也不适用于——他心头一紧——艾斯米·威得韦克斯……“你在隐形大学工作多长时间了，年轻人？”他声音洪亮地对斯蒂本说，“说一套做一套是我们这行的惯用手段。我现在就要骑上扫帚，斯蒂本先生，我把这里交给你这个能手负责。”
在那……另一个世界里，那个长着邪恶的小钩子，生活在石阵拱门后面，像寄生虫一样的世界里的一名精灵正在酝酿他的计划。他计划从女王手里夺过精灵国的控制权。女王被一个名叫蒂凡尼·阿奇的小姑娘打得落花流水之后法力还没有完全恢复。他计划穿过那扇——至少暂时是——薄如蝉翼的大门。因为一位法力强大的巫婆不再拦住他们的去路，那个世界的居民将不堪一击。
豌豆花勋爵的眼睛直发光，脑子里满是辉煌的想象，受害者的样子，施暴的满足感，还有精灵在那片土地上戏弄新玩物的幸福生活。
只等时机成熟…… 

第四章 一场告别和一次迎接
第二天一早，她们沿着小木屋的螺旋楼梯把威得韦克斯奶奶的遗体往楼下抬。楼梯的台阶十分狭窄，那罐很快就被奥格奶奶喝光的酒也没帮上什么忙。尽管如此，她们还是把她毫发无损地运到了楼下。
她们小心翼翼地把奶奶的遗体放进柳条筐里。接着，蒂凡尼趁奥格奶奶喘气的工夫从谷仓取来了独轮车和铁锹，她们轻轻地把柳筐抬进独轮车，又在她身体两侧各放上一把铁锹。
蒂凡尼抬起独轮车的把手。“你先留在这里，罗伯。”她对菲戈人说，罗伯和他的伙伴们正在从各自的藏身地钻出来，在她身后站成一排。
“这是巫婆的事情，你知道的。你帮不了我。”
罗伯·无名氏在地上蹭了蹭脚：“可你是我们的大块头小巫婆，而且你知道珍妮她……”
“罗伯·无名氏。”蒂凡尼钢铁般的目光让他停在了原地，“你还记得巫婆首领吗？威得韦克斯奶奶？你想要她的影子回来……然后永远叫你做这做那吗？”菲戈人发出不约而同的惨叫声，傻伍莱呜咽着向后退去。
“那你就记住，这件事必须由我们巫婆自己来做。”她转向奥格奶奶，坚定地问，“奥格奶奶，我们去哪儿？”
“艾斯米在树林里标记了一个地方，蒂凡尼，她想被种在那里。”奥格奶奶回答道，“跟我来，我知道在哪里。”
威得韦克斯奶奶的花园紧挨着树林，然而这段路程在蒂凡尼看来却十分漫长，她们来到树林深处一根插在地上的木桩前，木桩上系着一个蝴蝶结。
奥格奶奶递给蒂凡尼一把铁锹，两个人在清凉的晨曦中开始挖土。这活计很辛苦，但威得韦克斯奶奶为自己选的地方很好，土壤松软又易碎。
终于挖好了洞——不得不说，大半是蒂凡尼挖的——奥格奶奶正累得汗流浃背（她自己这样说），扶着铁锹把手从壶里大口喝酒。这时蒂凡尼把独轮车推了过来。她们轻轻地将柳条筐放进洞里，然后退后站了一阵。
她们一句话也没说，庄重地一起向威得韦克斯奶奶的墓鞠了一躬。接着她们拾起铁锹，开始将洞填满。扑通！扑通！泥土在柳条筐上越积越多，到后来只能看见泥土。蒂凡尼看着泥土越积越多，直到连最后一颗土粒都停止了滚动。
她们将新堆的泥土抚平，奥格奶奶告诉蒂凡尼，威得韦克斯奶奶说过，她既不想要骨灰罐，也不想要灵位，更不要墓碑。
“当然应该有墓碑。”蒂凡尼说，“您知道獾和老鼠之类的动物会把土壤翻开。尽管我们都知道那些骨头并不是她本人，但我还是想确保任何东西都不会被挖出来，直到……”她犹豫了。
“直到永远？”奥格奶奶说，“你看，蒂凡尼，艾斯米让我告诉你，要是你想见艾斯米拉达·威得韦克斯，只要往四周看看，她就在这里。我们女巫不会哀悼很长时间。我们只要有快乐的回忆就够了——它们才值得珍藏。”
对于阿奇奶奶的回忆突然在蒂凡尼脑海中闪过。她的亲生奶奶从来都不是女巫——尽管威得韦克斯奶奶始终十分在意她——但是阿奇奶奶去世以后，她的牧羊小屋被烧掉，她的骨头则深埋山中，在白垩地下面六英尺【30】深的地方。后来上面盖了草皮，只用小屋的一个铁轮子标记出位置。而如今那里已经成了一处圣地，一个充满回忆的地方。而且不仅仅对蒂凡尼是这样。任何一名牧羊人走过那里，都会望一眼天空，想起阿奇奶奶，想起她夜复一夜地走过山丘，灯光在黑暗中蜿蜒曲折地前行。在白垩地，她赞许的点头有着非凡的意义。
树林里的这个位置，蒂凡尼意识到，也会变成这样。有神灵庇佑。这一天非常合适，她想，假如真的有适合死去、适合下葬的一天的话。
此时鸟儿在她们头顶唱起歌来，灌木丛里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森林里的种种声音都说明生命还在继续，与逝者的灵魂交织成一曲林中的安魂曲。
整座森林都在为威得韦克斯奶奶歌唱。
蒂凡尼看见一只狐狸悄悄地凑过来，鞠了一躬便立刻跑开，因为一头野猪，带着它的一窝小猪靠近了。接着獾也来了，它全然不理会先来的动物，留了下来。蒂凡尼看着一只又一只动物来到坟墓周围坐下，仿佛是家养的宠物，感到十分惊讶。
奶奶此刻在哪儿呢？蒂凡尼想，她的一部分会不会还在……这里？什么东西碰到了她的肩膀，吓了她一跳，但那只是一片叶子。就在这时，在她内心深处，她知道了“威得韦克斯奶奶在哪儿”这个问题的答案。
答案是：她就在这儿——她无处不在。
让蒂凡尼吃惊的是，奥格奶奶轻声哭了起来。她又从壶里喝了一大口酒，擦擦眼睛。“有时候哭出来会有帮助。”她说，“为你爱的人流泪没什么可害臊的。有时候我记起我的某一个丈夫，还会流些眼泪呢。回忆就是用来珍藏的，不要对它避之不及。”
“您究竟有过多少任丈夫，奥格奶奶？”蒂凡尼问。
奥格奶奶开始数：“结过婚的有三个，其他的我也记不清了，大概就是这样。”她露出了微笑，也许是记起了一位她格外珍爱的丈夫。很快，她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又恢复了她平常欢快的样子。“走吧，蒂凡尼。”她说，“我们回到你的小屋去。我总是说，一次像模像样的守灵总要有人安排才行。”
在她们走回小屋的路上，蒂凡尼向奥格奶奶提出了一个一直困扰着她的问题：“您觉得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奥格奶奶看了蒂凡尼一眼：“你的意思是？”
“呃，威得韦克斯奶奶不是女巫真正的首领……只是许多人都把她看成是……”
“从来没有女巫首领这种东西，蒂凡尼，你知道的。”
“是，可是……既然奶奶不在了，您会成为女巫们不是首领的首领吗？”
“我？”奥格奶奶笑了，“哦不，亲爱的，我这一辈子过得不错，我有很多孩子和很多丈夫，过得很快乐。而且，没错，作为一名女巫我很优秀。但是我从没想过要接替艾斯米的位置。从没想过。”
“那，会是谁呢？总要有人接替她。”
奥格奶奶沉着脸说：“艾斯米从没说过她比其他人更优秀。她只是直接去做，人们看见以后自己就会这样认为。你记住我说的话，要不了多久，有资历的女巫就会聚在一起讨论这件事，但我知道艾斯米会选择谁——而且我也会这样做。”她停下来，有一瞬间她看上去十分严肃，“是你，蒂凡尼。艾斯米把她的小屋留给了你。不仅如此。你更要接替艾斯米，否则其他没有这种能力的人也会跃跃欲试的！”
“可是——我做不到！再说女巫也没有首领！这可是您刚刚说的，奥格奶奶！”
“对。”奥格奶奶说，“而你一定要成为我们‘没有的’最好的首领。别斜着眼睛看我，蒂凡尼·阿奇。你仔细想想。你不争不抢，却得到了这个位置，就算你不相信我，也要相信艾米斯。她亲口对我说你是唯一一个可以真正接她的班的女巫，她是在你与野兔一起奔跑的那个夜晚告诉我的。”
“她什么也没和我说过。”蒂凡尼说着，突然觉得自己十分年幼无知。
“好吧，她不会说的，她当然不会说。”奥格奶奶说，“这不是艾斯米的处事方式，你知道的。她可能只是哼一声，也许会说‘做得好，小姑娘’。她想让人了解自己的能力——而你的能力强大得令人生畏。”
“可是，奥格奶奶，您比我年长，也更有经验——您懂得的事情更多啊！”
“可有些事情我正巴不得自己忘记呢。”奥格奶奶说。
“我还太年轻。”蒂凡尼叹息道，“假如我不是个女巫，只怕现在满脑子都在想着男朋友。”
奥格奶奶几乎要发脾气了。“什么叫你还太年轻！”她说，“年龄并不重要。艾斯米告诉我，你就是要对未来负责的人。你还年轻，这正说明你的未来还很长。”她抽了一下鼻子，“比我长得多，这是可以肯定的。”
“可事情并不是这样的。”蒂凡尼说，“应该是一位资历深的女巫。一定得是这样。”然而这时她的第二思维跃进了她的脑海。为什么？为什么不换一种方式做事呢？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按从前的方式做事呢？她的内心因为这个挑战突然激动起来。
“哼！”奥格奶奶反驳道，“你为了救朋友们的性命与野兔共舞，我的小姑娘。还记得那时你非常生气……气得抓起一块燧石并捏碎了它，让它像水一样从手指缝流下来。所有年长的女巫当时都在，她们都向你脱帽致敬。向你！脱帽！”
她怒气冲冲地朝小屋走去，临走前说了一句：“记住，是那谁选择了你。那只猫，当艾斯米离开人世以后，它去找的是你。”
白猫还在那里，坐在一棵老白桦树的树墩上，正在舔它的毛。蒂凡尼不禁陷入沉思。没错，她陷入了沉思。
她们回到小屋时，一位风尘仆仆的大块头巫师正骑着扫帚降落在养山羊的棚屋旁边。
“你能来真好，慕斯特朗。”奥格奶奶在花园另一边高声说道。这位先生抚平身上的长袍，小心地从花草中间走过，并摘下帽子向她们致意——蒂凡尼惊奇地发现他用一根细绳将帽子系在头上。
“蒂凡尼，这位是慕斯特朗·雷德克里，隐形大学的大校长。”
蒂凡尼此前只见过一两位巫师，而且他们都倚仗长袍、尖顶帽和长柄魔杖来彰显自己的巫师身份，暗地里则希望自己永远不必真的施魔法。乍一看，雷德克里与他们没什么两样——大胡子、顶端有个很大的圆形球饰的长柄魔杖、尖顶帽……等一下，尖顶帽的帽带里还别着一把弩？她内心属于女巫的那一面不由得抛开原有的印象，仔细观察起来。但雷德克里对她一点儿也不感兴趣。令她吃惊的是，这位大校长好像正在哭。
“那么，是真的吗，奥格太太？她真的走了？”
奥格奶奶递给他一块手帕，就在他大声擤鼻涕的时候，奥格奶奶低声对蒂凡尼说：“好吧，他和艾斯米曾经是好朋友，在他们都很年轻的时候。”她挤挤眼睛。
大校长看上去似乎情绪崩溃了。奥格奶奶把酒壶递给他：“我最有名的药酒，大人。对治疗忧郁症有奇效，一口气喝下去效果最好，真的。每当我对自己缺乏信心的时候我就喝一些。当然了，只做药物使用。”
大校长接过酒壶，喝了几大口，朝奥格奶奶举起了酒壶。“敬艾斯米拉达·威得韦克斯，以及失去的未来。”他声音哽咽，充满悲伤，“愿我们都能再次相见！”他摘下帽子，把尖尖的帽尖拧开，从里面拿出一小瓶白兰地和一个杯子：“送给你，奥格太太。”他声音洪亮地说，“现在，我能去看看她吗？拜托了！”
“我们已经将她安葬了，葬在她想要安息的地方。”奥格奶奶说，“你知道这种事，她不想大操大办。”她看看他，继续说道，“我非常抱歉，慕斯特朗，但是我们可以带你去她现在所在的地方。蒂凡尼，你带路好吗？”
就这样，全世界最有地位的巫师满怀敬意地跟随蒂凡尼和奥格奶奶穿过树林，来到全世界最有地位的女巫长眠的地方。空地四周的树上落满了鸟，它们用歌声表达自己的心声。奥格奶奶和蒂凡尼没有上前，而是留给这位巫师一点与坟墓独处的时间。他叹了口气：“谢谢，奥格太太，阿奇女士。”
接着大校长转向蒂凡尼，郑重地看着她。
“因为艾斯米拉达·威得韦克斯的关系，亲爱的，如果你需要帮助，随时可以找我。作为全世界最有地位的巫师还是有好处的。”他顿了顿，“我听说过你。”他说道。见她倒吸了一口气，他又补充道：“不，不必惊讶。你应该知道我们巫师十分关注……女巫的所作所为……当魔法受到干扰时，当有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也会知晓。我听说了燧石的事。那是真的吗？”此刻他的语气变得居高临下——这是一个不擅长闲聊，只会声音洪亮地高谈阔论的人。
“是的。”蒂凡尼说，“都是真的。”
“天啊。”雷德克里说，“现在我敢肯定你的未来一定会——非同寻常。我在你身上看得见这种征兆，蒂凡尼·阿奇女士——我认识很多有能力的人，他们的能力甚至大得不需要运用它们。你的才华还没有完全施展出来，但我在你身上看得见它们，因此我很好奇你接下来会做什么。”他沉下脸继续说，“女士们，请你们留我在这里独处一会儿。我敢肯定我能找到回小屋的路。”
过了一阵，大校长走回扫帚旁边，蒂凡尼和奥格奶奶看着他消失在安卡·摩波方向的空中。当他飞过树林的时候，扫帚轻轻摇晃，像是在作最后的致意。
奥格奶奶笑了：“他是个巫师。他想喝酒就可以喝酒，即使喝醉了，好吧，他喝下一两杯白兰地也还可以骑扫帚。毕竟，天上没什么能撞的东西！”
 
早晨一点一点过去，越来越多的人来到小屋作最后的告别。消息已经传开，似乎每个人都希望送给威得韦克斯奶奶一个礼物。因为这位女巫永远随时愿意为他们提供支持与帮助，即使他们算不上真的喜欢她。威得韦克斯做事不是为了让人开心，她做的是应该做的事情。当他们来小屋寻求帮助时，她总是乐于伸出援手，无论白天还是夜晚，无论几点，只要有人请她，她都会来（有时候甚至是不请自来，这样往往让人心里不大舒服），而她也让人们更有……安全感。人们带来了火腿和奶酪、牛奶和腌菜、果酱和啤酒、面包和水果……
扫帚也从树林的各个地方飞来了，没什么比免费的食物更让女巫高兴了——蒂凡尼就撞见了一名想把一整只鸡塞进短裤里的老女巫。随着女巫的到来，村民们渐渐散去。在这么多女巫身边转悠不是个好主意。为什么要冒那个险呢？没人想被变成青蛙——那样的话，谁来收庄稼呢？他们纷纷找借口溜走，享用了奥格奶奶著名的鸡尾酒的人都走得步履蹒跚。
没有人邀请任何一位女巫来，但在蒂凡尼看来，她们是被无名的力量吸引到这里的，就和大校长一样。甚至连伊尔维吉太太都来了。她乘坐着一辆两匹马拉的车，头上戴着黑色的羽饰，胳膊上的手镯和护身符叮当作响——听起来活像一个摔下山崖的打击乐团——她的帽子上点缀着银色的星星。她的丈夫也被她一起拽了过来。蒂凡尼不由得同情起这个男人来。
“你们好啊，姐妹们，在这个重要的时刻，愿尼文符号保佑我们。”伊尔维吉太太演讲似的说，音量正好可以让剩下的村民听清楚——她特别喜欢强调自己的女巫身份。她盯着蒂凡尼看了好一会儿，这可惹恼了奥格奶奶。
奥格奶奶简短地鞠了一躬，接着扭头说道：“你看，蒂凡尼，艾格尼丝·尼特来了。你好啊，艾格尼丝！”
艾格尼丝——这名女巫的腰围说明她对于吃东西的态度跟菲戈族的凯尔达差不多——气喘吁吁地说：“我正在巡演莎克卜勒的《事事生非》。我在奎尔姆得知了消息，就尽快赶来了。”
蒂凡尼之前没有见过艾格尼丝，但只消看一眼她和善的脸和亲切的笑容，她就知道自己一定可以和她相处得非常愉快。
这时一把扫帚摇摇晃晃地降落，她听见一声熟悉的“呃”，不由得喜出望外——她的朋友佩特拉来了。
“呃，蒂凡尼，我听说你在这里。呃，你需不需要人帮忙制作三明治？”佩特拉降落后，挥着手里拿的一大块培根说道。佩特拉嫁给了一位养猪的农夫，她是兰克里地区最优秀的烦猪人【31】。她也是蒂凡尼最好的朋友之一。
“迪米蒂也来了，还有，呃，露西·沃贝克。”佩特拉继续说——每当她与其他女巫在一起时，她说话带“呃”的情况就变得更严重。神奇的是，她在烦猪的时候从来不说“呃”这个字，这也说明佩特拉对付猪是真的有一手。
蒂凡尼跟奥格奶奶的孙子们架起了几张临时的桌子。说到底，大家都知道葬礼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大多数人不论什么场合都喜欢吃吃喝喝。音乐奏响，更棒的是艾格尼丝的天籁之音。她唱起《古伦比娜哀歌》，轻柔的歌声飘过屋顶，飞进森林之中。奥格奶奶对蒂凡尼说：“这歌声连树听了都会落泪。”
接着，大家跳起了舞，毫无疑问这是奥格奶奶酿的美酒的功劳。奥格奶奶有本领让任何一场聚会变得载歌载舞。这真是天赋，蒂凡尼想，只要奥格奶奶想，就是墓地她也能把它变得欢乐怡人。
“拜托，不要为威得韦克斯奶奶哭丧着脸。”奥格奶奶大声说，“她安详地死在了家里，每个人都希望能这样寿终正寝。我们女巫都知道人终有一死，要是能活得长一点再死，让世界变得比自己出生时更加美好，那么，这就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剩下的就只是收拾整齐而已。现在，我们来跳舞吧！舞蹈让世界运转。喝了我的自制美酒，你的世界还可以转得更快。”
在威得韦克斯奶奶小屋的茅草屋顶上，长出了一些小树苗，几个噼啪菲戈人——罗伯·无名氏、傻伍莱、铁头大扬和游吟诗人大下巴小比利——正抓着树枝摇来晃去。他们一致认同奥格奶奶这段话的后半部分，不过，他们打算将跳舞的活动留到晚些时候。
噼啪菲戈人通常躲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只有眼睛最尖的女巫才能发现。这会儿他们来到储藏室，蒂凡尼刚开始打扫——那些年纪大、资历深的女巫都希望年轻姑娘来干这个活。资历深的女巫们开始聚在外面。现在到了讨论由谁来继承威得韦克斯奶奶衣钵的时刻，蒂凡尼想躲在一边，好好想想自己应该说些什么。
大下巴小比利吹起鼠笛，为巫婆中的巫婆的灵魂演奏轻柔的挽歌。其他的菲戈人开始搜刮女巫们遗留在桌上的食物。
“唉，可怜的奶奶，我再了解她不过了。”铁头大扬从瓶子里喝了一大口奥格奶奶的家庭自制威士忌，叹息道。
“不，你并不了解她。”蒂凡尼毫不客气地说，“只有威得韦克斯奶奶才真正了解她自己。”这一天对她来说还是太难以接受，外面的女巫们也让她很紧张。
“哈哈。”傻伍莱笑道，“这次可不怪我，罗伯。我可没捣乱。我早说过大块头小巫婆心情不好，罗伯，对不对？”
“你再不闭嘴我就踢你一脚。”铁头大扬朝他怒吼道。他们已经吃饱喝足，但还没开始跳舞，现在打上一架岂不正是时候？他握紧拳头，不过又立刻放弃了，因为蒂凡尼的朋友们回到了储藏室。
“我想会是你，蒂凡尼。”迪米蒂戳戳她的后背，低声说，“奥格奶奶刚才站起来问你到哪里去了。你最好出去。”
“去吧，蒂凡尼。”佩特拉催促道，“所有人都知道，呃，威得韦克斯奶奶对你的看法……”
于是，蒂凡尼被朋友们连拉带扯地离开了储藏室，但她在小屋的后门止步不前，不想跨出最后的一步。她不想声明自己对小屋的所有权。她仍然觉得这是属于奶奶的小屋，尽管一种不属于奶奶的气氛开始在她身边的空气中蔓延，渐渐变成一个巨大的空洞。蒂凡尼低头看看自己的脚，那谁正绕着她的双腿，弓起后背，用它坚硬的小脑袋在蒂凡尼的靴子上蹭来蹭去。
门外，一些女巫正盯着奥格奶奶。“好了，女士们，艾斯米已经告诉了我们谁应该成为她的继承者。”奥格奶奶扭头示意蒂凡尼走进一些，“当格莱普奶奶宣告艾斯米·威得韦克斯成为女巫的那一刻，我真希望我也在场。你可能觉得你应该成为你前任女巫的样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都会拥有自己的特点。威得韦克斯奶奶就是这样一位独特的女巫——她并不是格莱普奶奶的影子。尽管我们都是独立的女巫，但是像大校长、维第纳利大人还有矮人族的地下女王这些人，他们都希望在有需要的时候，能够有一个人作为全体女巫的正式代表与他们对话。而我非常确信，他们正是把艾斯米看成女巫的代言人，所以我们也要听从她说的话。艾斯米告诉了我，谁应该成为她的继承者，她把它写在了这张卡片上。”奥格奶奶在空中挥了挥威得韦克斯奶奶放在床头的卡片。
很明显，有人动了心思，希望由伊尔维吉太太继任——或者说，是伊尔维吉太太动了心思，希望由她新收的学徒继承小屋。奥格奶奶瞪着她，愉快的神情消失得无影无踪。哦，糟糕。
“莱蒂斯·伊尔维吉只会摆一副女巫的花架子！”她说。她没理睬伊尔维吉太太的“哼”，继续说道，“但是蒂凡尼·阿奇——没错，姐妹们，蒂凡尼·阿奇——我们都见识过她的本领。这跟亮晶晶的护身符无关，跟书本无关。而跟在困境之中坚守女巫的本分有关，跟如何应对悲伤和泪水有关，跟面对现实有关！艾斯米·威得韦克斯明白这一点，她从骨子里就明白这一点。蒂凡尼·阿奇也是，这一切将由她继承。”
所有的女巫都扭头看着蒂凡尼，蒂凡尼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人们开始窃窃私语，她犹豫着走上前。
这时那谁喵喵叫了起来，叫声穿透人群的低语。这只白猫走到蒂凡尼身边。空中突然响起嗡嗡声，蜜蜂也来了。它们从威得韦克斯奶奶的蜂巢中倾泻而出，像光环一样围绕着蒂凡尼，为她加冕。蜂群和女孩站在小屋的门槛前，蒂凡尼伸出手臂，蜜蜂落在她的双臂上，欢迎她来到这个家。
在这个悲伤的日子里，人们与女巫中的女巫告别，蒂凡尼·阿奇成了众人眼中毫无异议的女巫首领。 

第五章 充满变数的世界
精灵女王端坐在宫殿里的钻石王座上，身边围绕着侍臣和宫里养大的被父母抛弃或被精灵偷回来的孩子，除此以外还有许多样貌怪异、叫不出名字的生物——都是精灵世界里各种为人所不齿的渣滓。
她早就下定决心，今天一定要光彩照人。永不熄灭的阳光从雕饰精美的石窗照进来，准确地投射在镶嵌于她翅膀上的宝石上面。她微微一动，彩虹般夺目的光芒便在大殿里跳起舞来。侍臣们懒散地在宫殿里走来走去，天鹅绒和羽毛制成的衣服上装饰着蕾丝花边，他们的服饰虽然不及女王的那样精美，但也十分美丽。
女王斜着眼睛看着旁边，留心贵族和贵族女士们的举动。坐在角落里窃窃私语的……是蓝金勋爵和芥末籽勋爵吗？那豌豆花勋爵又到哪儿去了？早晚有一天，她心想，她要把他的脑袋砍下来，挂在竿子上示众！她一点也不信任他，而他最近风头正劲，几乎可以和她这个女王媲美。或者说，她愤恨地想，是和她过去的风头媲美。
当时那个年轻的女巫——蒂凡尼·阿奇——还没有到精灵国来羞辱她。
近来她时常感觉到两个世界之间的震颤，她知道一切都在悄然改变。世界之间的边界变得更模糊、更脆弱，几个本领强大的精灵甚至可以偶尔溜过边界去搞点恶作剧。也许用不了多久，她就可以率领精灵们搞一场真正的狂欢掠夺……再抢一个人类小孩过来玩弄，这样她就可以报复那个姓阿奇的女巫。想到这里，女王不禁露出微笑，她舔舔嘴唇，对即将到来的乐趣充满了期待。
不过，此时此刻，她还有更要紧的麻烦事要处理。哥布林【32】！这些寄生虫，精灵贵族和女士们只要朝他们看上一眼，他们就该感恩戴德，可现在这些愚蠢的家伙竟敢违抗她的命令。必须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她心想，蓝金、芥末籽、豌豆花勋爵——她要让他们看看，她已经恢复了强大的法力。他们将要见证她怎样击倒这个肮脏的哥布林……
可是豌豆花在哪儿呢？
囚犯哥布林被侍卫带进了大殿。真是美得惊人，哥布林愤愤地想，跟人类小孩读的故事书里面画的精灵宫殿一模一样。不过，只要你仔细看精灵们的面孔，就会发现，那些美丽的精灵，眼神和表情都不太对劲。
女王打量着面前的哥布林，手指撑起尖尖的下巴，她的手掌纤瘦、细腻，雪白光洁的额头上，眉毛微微皱起。
“你，哥布林，我记得你说你叫露上阳光。你和你的同类长期受到精灵王室的庇护，可我听说你们打算叛乱，不再遵守我的命令。你最好如实禀报这是怎么回事，否则我就把你交给侍卫，让他们好好……玩玩你。”
她的声音悦耳动听，充满魔力，但哥布林似乎不为所动。他本该被女王的法力催眠，跪在地上乞求她的原谅，可他直挺挺地站在原地，不屑地对她笑着。他竟然对女王不屑地笑！
“好吧，小女王，是这么回事。在人类世界里，哥布林现在是受人认可的正式居民。人类认为哥布林很有用。我们也愿意为人类所用。我们为他们工作，找东西或制造东西，他们则付钱给我们。”
女王美艳的面孔变了颜色，她瞪视着面前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
“那不可能。”她喊道，“所有人都知道，你们这些哥布林根本就是渣滓！”
“啊哈！”哥布林大笑一声，“小女王可没有她自己想的那么聪明。我们哥布林现在翻身了。因为我们会驾驶铁马。”
哥布林说出“铁”这个字的一刹那，宫殿内外的精灵不由得都打了个寒战，魔法的光芒也变得暗淡了些。女王的裙子从银色的轻纱变成了血红色的天鹅绒，垂下的金色卷发变成了渡鸦羽毛一般漆黑的直发。侍臣们也纷纷变了模样，色彩淡雅的丝绸和蕾丝变成了粗糙的皮短裤、猩红的腰带和兽皮碎片，披盖在涂满靛蓝颜料的身体上。精灵们纷纷拔出石头制成的匕首，露出尖利的牙齿。
小哥布林毫不畏惧。
“我不相信。”女王说，“说到底，你只不过是个哥布林而已。”
“只是个哥布林而已，没错，小女王陛下。”他平静地说，“但我是一个了解钢铁的哥布林。铁马四处走动、喷气，它能把人类带到很远的地方。我是一个住在安卡·摩波的哥布林，而您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女士。如果那里的子民被人杀死，黑暗之王可是要生气的。”
“你撒谎。”女王说，“维第纳利大人才不关心你的死活。你们哥布林总是撒谎，露上阳光。”
“我不再叫这个名字了。我现在叫车床铁屑。”哥布林自豪地说。
“铁屑。”女王问，“那是什么？”
“就是小块的碎铁，小女王。”哥布林说着，眼神变得冷酷无情，“车床铁屑从不撒谎。你再敢这样对我说话，陛下，我就把我的口袋打开，让你好好看看什么是铁屑！”
女王连忙后退，眼睛紧盯着哥布林的手，他的双手悬在深蓝色外套的口袋两旁，瘦弱的胸口上有几颗用小木棒做成的纽扣，用来系住外套。
“你竟敢威胁我？”她说，“而且还是在我的地盘上，你这寄生虫？我只要一声令下，就能捏扁你的心脏！或者一箭射死你！”她朝站在四周的侍卫们摆摆手，他们的弓弩全部都对准了哥布林。
“我可不是害虫，小女王。我拥有铁屑，这些铁粉非常细，可以飘在空中。我到这儿来是为了向你传递消息，给你一个警告。车床铁屑仍然喜欢过去的生活。我喜欢看到人类痛苦不安，喜欢看到你们精灵出来捣乱，这是实话。有些哥布林和我的想法一致，如今有我这种想法的哥布林已经不多了，有些哥布林已经变得不像哥布林，几乎成了人类。我不希望这样，可大家都说时代变了。钱才是好东西，明白吗，小女王。”
“钱？”女王不屑地说，“我可以给你哥布林用的黄金，你这个害……”她看见哥布林的手伸进了口袋，连忙住口。难不成这个可恶的小畜生真的把铁带到了她的世界？铁——让所有精灵闻风丧胆的物质。痛苦且杀伤力巨大，它让精灵的眼睛失明、耳朵失聪，让精灵感到无比孤独，任何一个人类都没感受过这样强烈的孤独感。她咬紧牙关把话说完：“你这个了不起的家伙。”
“太阳一出，黄金就融化了。”哥布林说，“他们——我们——现在赚的是真正的钱。我只希望哥布林可以保持原样，拥有地位，受人尊敬，不再被人呼来喝去，也包括你在内。”他瞪视着豌豆花——他刚才突然走到了女王身边。
“我不相信。”女王说。
“你离死不远了，小女王。”哥布林说，“你不相信我，可以到世界的边界去。现在老女巫走了，想通过那扇门并不难。你会亲眼看见，世界已经变了，小女王。”
于是女王想，变了，没错。她已经觉察出异样的颤动，知道重大的变革近在咫尺，但她还不确定究竟会发生什么。老女巫不在了，没有巫婆可以阻止他们了。这么说来，她心想，我们可以重整旗鼓，穿越两个世界之间的边界……
可是还有……铁屑，这种铁质的东西。这时她不得不沉下了脸。
“把这条寄生虫的胳膊捆到背后去。”她指着哥布林，向侍卫发号施令，“我要看看他说的是不是实话。如果他说的是实话，那他可以与我们一同出击……”她微微一笑，“要是他撒谎，我就把他的舌头扯下来。”
第二天早上，蒂凡尼很早就醒了过来，她独自住在威得韦克斯奶奶的小屋里——现在已经是她的小屋了。她知道，她生活的世界已经变了。白猫那谁像鹰一样凝视着她。
她叹了口气。今天一定会很忙。她最近去过许多死神到访过的家庭，只要家里有位女主人，那她一定在忙着把所有可以擦亮的东西都擦亮，把所有可以打扫的地方都打扫干净。于是，蒂凡尼·阿奇拿出湿抹布和抛光布，开始擦洗那些原本就一尘不染的东西。这就像一句不必说出口的咒语——世界变得越来越糟，但至少炉膛擦得闪闪发亮，可以随时生火。
那谁一直注视着她，仿佛一尊雕塑。难道猫也明白死亡的含义？她心想。还是只有女巫的猫才明白？或者说……只有威得韦克斯奶奶的猫才明白？
蒂凡尼收回思绪，开始打扫厨房，使劲擦亮所有能够擦亮的地方——厨房果然被擦得闪闪发亮。她擦洗的东西原本就干干净净，但是服丧的原理就在于通过努力劳作将死亡的阴霾从房子里驱逐出去。而且无论什么东西，你都要清理，不许偷懒。
她打扫完厨房和储藏室，一切都亮得刺眼，晃得她几乎要流眼泪。现在应该打扫楼上了。她跪在地上，拿着水桶、刷子和抹布，埋头苦干。蒂凡尼擦啊，擦啊，直到手指关节都擦得通红她才感到满意。
但这还没有结束：威得韦克斯奶奶的小衣柜还没有整理，里面挂着几件虽然穿旧了却很实用的裙子，还有一件斗篷。当然，这些衣服都是黑色的。在架子上放着蒂凡尼亲自送给奶奶的清风斗篷——从外表判断，奶奶从没穿过它，而是把它当作一件特别的收藏品小心地保管。她感觉自己的眼睛开始被泪水刺痛……
床边放着威得韦克斯奶奶的靴子。这是一双结实耐用的靴子，蒂凡尼想，而且奶奶最讨厌浪费。可是……她真的要穿上它们吗？她知道，要接替奶奶的地位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她咽了一下口水。她相信，自己终有一天能为靴子找到一个合适的新家。现在呢，她用脚尖将它们推到了床底下，她看不见的地方。
接着是厨房外面的花园，还有最重要的——草药。蒂凡尼从储藏室找出一副厚手套——要是奶奶的草药还不认识你，你可不能不戴手套就走近它们。
奶奶为了收集草药曾经遍寻各地，有时还以物换物，也有许多人会向她赠送草药。她的园子里有螺旋菠菜、怀疑果、冥界草、旋转藤、逗笑根、跳跳罗勒、昏睡草、黛西小雏菊和老头根。在“月下情郎”和一簇格外娇艳的“美娇娘”花丛旁边，“柔情蜜意”花开正盛。蒂凡尼并不清楚它们的功效，她得问问奥格奶奶，或者玛格丽特·加里克——她和她的丈夫——兰克里国王维伦斯，他们对草药都有浓厚的兴趣【33】。与她丈夫不同的是，玛格丽特真的可以将捣乱根和多味根区分开。
当女巫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哦，骑扫帚的确很神气，不过要当女巫，必须要时刻保持理智才行，甚至要理智到痛苦的程度。你必须直面现实，不能沉浸在不切实际的妄想当中。当下要面对的现实就是，那谁正在喵喵叫，用脑袋拱蒂凡尼的腿，想要吃的。
可是等蒂凡尼走回厨房为它盛了一盘吃的放在地上时，它却完全不理会。
蒂凡尼来到室外，她喂了鸡，把山羊放出来吃了草，又与蜜蜂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心想：我该做的活都做完了。这里一尘不染，蜜蜂也很快乐，就连房角放杂物的小木棚也已经打扫干净。如果奥格奶奶能来给动物喂食，顺便照看那谁，我就可以回家住几天……
去白垩地要飞很久，更倒霉的是，由于大雨下个不停，她浑身都湿透了【34】。抵达白垩地以后，她首先朝年轻的米莉·罗宾森家飞去，菲戈人则像往常一样，或抓住扫帚末端，或悬挂在扫帚下面，或直接趴在她身上，与她一同前去。
米莉的两个男婴看上去都吃得饱饱的，但是小女婴蒂凡尼却不是。不幸的是，作为一名女巫，蒂凡尼对这种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尤为常见的情况是，年轻的母亲本人不怎么聪明，而她们的母亲又喜欢发号施令，认为只有把儿子喂养好才是头等大事。正因如此，在女婴出生后不久，她便在女婴耳边低声说出了一个魔咒。这种追踪魔法并不复杂，一旦小女婴受到伤害，她就能及时知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她心想。
对于这种事，发脾气也没有用，所以她把那个年轻女人带到一边，说：“米莉，听我说。你的儿子必须长得又高又壮，这没错，但我母亲常对我说，‘儿子娶了媳妇就忘了娘’，而女儿永远都是你的贴心小棉袄。我认为她说得很对。你现在仍然经常帮母亲分忧，是不是？你的女儿将来也会帮助你。所以你要公平对待这个小姑娘才对。拜托了。”接着，考虑到打一棒后应该给一根胡萝卜——可能在这儿用母乳来类比更合适些——她又严肃地补充道，“我会留意她的。”尖顶女巫帽使得她看上去比实际上更加年长，也更加睿智。适当施加一点威胁总有奇效，她早就学会了这一点。而且，她真的会留意这个女婴。
现在只剩下一个人要见了，她想跟这个人说说话。她的扫帚顶着越来越大的雨，越飞越低，摇摇晃晃地飞向山坡上那座菲戈之丘，等她飞到近处，罗伯和其他几个菲戈人纷纷跳下扫帚。傻伍莱降落得特别糟糕，一个倒栽葱跌进了荆棘丛，一群小菲戈族人欢呼雀跃地冲上去，把他拽了出来。
罗伯的几个较为年长的儿子在门口闲逛。即使按照噼啪菲戈人的标准，他们也太瘦了，脸上留着一小撮似有似无的胡须，苏格兰裙低低地挂在瘦骨嶙峋的胯骨上，裙子的口袋挂得非常低，不时撞在他们的膝盖上。这种穿衣风格并不实用。更令蒂凡尼吃惊的是，她看见苏格兰裙的顶端露着一截彩色内裤的边沿。菲戈人？穿内裤？时代还真是变了。
“把裙子提好，小伙子们！”罗伯经过互相推搡着的孩子们时低声说道。
凯尔达在她的房间里，身边围满了菲戈宝宝，他们在地上爬来滚去。地上铺着从死去的绵羊身上收集的羊毛。她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知道了……”她叹了口气继续说，“我非常悲痛，但是到头来谁也逃不出命运的巨轮。”她皱起的面孔，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你能成为女巫首领我非常开心，蒂凡尼。”
“好的，谢谢你。”蒂凡尼说。珍妮是怎么知道的？她纳闷了一阵。不过每个凯尔达都拥有独特的神秘法术，她们可以看到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事情……这种神秘力量只有凯尔达才能拥有，一代代口耳相传。
蒂凡尼明白，尽管珍妮的个子很小，但是自己所有的秘密都可以向她倾诉，而她绝不会将秘密泄露给任何人。这时，她犹豫地开口说：“珍妮，我觉得我永远也无法取代她。”
“是吗？”凯尔达严厉地说，“你觉得当年艾斯米拉达·威得韦克斯接任这个位置的时候，没有考虑过同样的问题吗？你觉得那个巫婆当时会说‘我不行，我不够优秀’吗？”这个富有智慧的菲戈人盯着蒂凡尼，仿佛她是个奇特的标本，或许是一株新奇的植物。接着，凯尔达压低声音说：“我很了解你，我知道你会是一个优秀的首领。”
“但我只是一群平等的人当中的一个，并不是首领。”蒂凡尼补充道，“至少，我知道其他女巫都是这么想的……”她的声音越来越轻，她的疑虑仍然悬而未决。
“真的是这样吗？”凯尔达说。她停顿了一阵，又轻柔地说：“你曾经亲吻‘冬神’，又将他驱走，没错。但我知道，你现在要面对的事情没那么简单，蒂凡尼。变动即将从天而降，而你必须要应对它。”她的声音变得越发严肃，眼睛紧紧盯住蒂凡尼，“你要知道，蒂凡尼，如今正是变故不断的时期。”她说，“威得韦克斯女士已经不在我们身边，她的离去留下了一个……空缺。所有人都看在眼里。我们一定要守住通道，而你更要格外小心，因为你永远都不想与有些生物打交道，而他们却有可能来找你的麻烦。”
 
回家真好，蒂凡尼到家时想。回到父母的“家庭农场”，在这里，每晚有母亲做的热腾腾的饭菜。她坐在厨房那张木制的大餐桌旁边，桌子被阿奇家族的人一代又一代留下斑驳的印记，她仿佛又变回了一个小女孩。
但她已经不再是小女孩了。她是一名女巫，有两座农场要照看。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她从白垩地飞到兰克里，又从兰克里飞回白垩地，往复不断。两地的天气也像比赛似的，看谁能在这个季度降下最多的雨。无论去哪里，她总是到得太晚，浑身湿透而且疲惫不堪。人们对她还算客气——至少，当着她的面时还算客气，这一定是尖顶女巫帽的面子——但她明白人们没有说出口的那些话，谁也说不清这是为什么，但无论她做什么事情，都做得不够好。
她必须成为一名优秀的女巫、一名强大的女巫。在飞行和治疗的间隙，在帮助和倾听的空当，她总感觉一阵阵的刺痛传遍全身，像是一种警报。珍妮曾警告过她，可能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她真的能够胜任吗？她觉得自己甚至连日常的工作都做得不是很好。
在兰克里地区，她不能取代人们心目中的威得韦克斯奶奶。
而在白垩地，做蒂凡尼·阿奇也变得越来越难了。
就连在家里也一样。这天晚上，她疲惫不堪地拖着脚步回到家，期盼着能吃些东西，然后上床静静地躺下。母亲从黑色的大炉灶上端下一口巨大的锅，放在桌子中间，这时家里的一场争吵刚刚开始。
“我今天在男爵徽章酒吧门口遇见了席德·皮吉恩。”弟弟温特沃斯说道。他是个健壮的小伙子，虽然还没达到可以进酒吧喝酒的年纪，但是很显然已经到了在酒吧门口游荡的年纪。
“席德·皮吉恩？”阿奇太太问道。
“皮吉恩家两兄弟中的弟弟。”她父亲说。
弟弟，蒂凡尼想，这在农村很能说明问题，因为哥哥才可以继承农场。不过，要是她没记错的话，皮吉恩家的农场土地十分贫瘠，经营得也不好。皮吉恩先生好像是男爵徽章酒吧的常客？她努力回想皮吉恩太太的样子，却一点儿印象也没有。不过没错，她记得席德。她几个星期前还曾见过他，就在双衫镇附近——他是个瘦小的男孩，头戴一顶鸭舌帽，脖子上挂着一支口哨，真是人如其名【35】。
“他给我讲了修建铁路的工作。”温特沃斯激动地说，“他赚了不少钱，我是说席德。他说他们还需要人手。做这一行很有前途，爸爸。修铁路，而不是养羊！”
“别犯傻，小子。”父亲警告他说，“只有那些没有土地可耕作的人才会去修铁路。他们跟我们阿奇家族不是一路人，跟你也不是一路人。你知道你的前途是什么。你的前途就在这儿，阿奇家的儿子从来都是这个前途。”
“可是……”温特沃斯有些不悦。蒂凡尼向他使了个眼色。她明白他的感受。毕竟，她自己所做的事情也跟人们对她原本的期望不同，是不是？要是她按照旁人的预期生活，现在应该已经结婚了，就像她的姐姐们一样，准备为母亲再生几个外孙，好供她忙活。
她的母亲似乎也在考虑同样的事情。“你最近总是在外地。”她将话题从温特沃斯转移到蒂凡尼身上，尽力不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像是在抱怨，“我真希望你能多陪陪我们，蒂凡尼。”她略带伤感地说。
“别去烦我们的女儿。她现在是女巫的首领，你知道的。她不可能照顾到每一处。”她父亲说。
蒂凡尼觉得自己就像个小女孩，她说：“我会尽量多留在家里的，只是现在女巫们人手不够，要做的活儿总是做不完。”
母亲不安地笑笑，说：“我知道你工作非常努力，亲爱的。我走在路上，常常被人拦住，说我的女儿救了他们的孩子或是父亲。你进步飞快，谁也比不过你，这些事情所有人都看在眼里。你知道大家怎么说吗？他们对我说，你越来越像你的奶奶了。毕竟，她曾经为男爵出谋划策过，而你也在做同样的事。”
“呃，阿奇奶奶并不是女巫。”蒂凡尼说。
“这要看你怎么说了。”父亲从温特沃斯的方向扭过头，说道。温特沃斯已经气冲冲地走出厨房，在身后摔上了门。乔·阿奇朝他的方向看看，叹了口气，又对蒂凡尼眨眨眼。“女巫其实有很多种。你记不记得，你奶奶希望在她死后让人马上把她的牧羊小屋烧掉？‘全部烧掉’。”他笑笑，继续说，“我几乎是完全按照她的指示做的。不过她的东西里有一样是万万不能烧的，所以我把它留了下来，现在，看到你，我的女儿，我要给你一件来自阿奇奶奶的信物。”
让蒂凡尼惊讶的是，尽管脸上带着微笑，父亲却哭了起来。他递给蒂凡尼一个皱巴巴的小纸包，上面系着一截旧羊毛线。她打开纸包，把里面那个带有脊状隆起的小东西翻转过来。
“这是牧羊人的王冠。”她说，“我以前见过这种东西，它们很常见。”
乔·阿奇大笑着说：“这个可不一样。你奶奶说它很特别——是王冠中的王冠。如果牧羊人中的牧羊人拿起它，它就会变成金色。瞧，透过灰色可以看见一丝金色。”
蒂凡尼一边观察这个小玩意儿，一边吃炖菜，这味道只有她的母亲才能做出来。她不由得回忆起阿奇奶奶到农场来吃饭的那些日子。
很多人都觉得这个老妇人全靠快乐水手牌烟草生活。还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说到养羊，阿奇奶奶无所不知。
思绪越飘越远，蒂凡尼想起奶奶曾经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回忆来势汹涌，如同大雪一般将她覆盖，无论她情愿与否。
蒂凡尼想起她和奶奶一同散步的情景。大多数情况下她们沉默不语，有时雷鸣和闪电——阿奇奶奶的两只牧羊犬——跟在她们身边。她从那位老妇人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
她教会我许多事情，她心想，她在牧羊时潜移默化地教育我，告诉我一切我应该了解的事情，头一件就是照顾他人。当然了，另一件则是照顾绵羊。
而她索取的唯一回报就是一间牧羊小屋和一点儿劣质的烟草。
蒂凡尼放下勺子。在这间熟悉的厨房里，她忘情地抽泣起来，就像她小时候那样。
父亲马上来到她身边：“你很有能力，孩子。但是谁都不能包揽所有的工作。”
“没错。”母亲说，“我们每天都铺好床等你。我们知道你在外面做的都是好事，我看见你飞来飞去也很自豪，但是你不可能替每个人把每一件事都做好。今晚就别再出去了，拜托了。”
“我们想看看我们的女儿，好好看看，而不只是瞥见她一闪而过。”父亲说着，伸出手臂搂住了她。
他们在沉默中吃完了晚饭——沉默中洋溢着融融的暖意。就在蒂凡尼打算上楼、回到她从小住到大的那间卧室时，阿奇太太站起身，从立柜上装饰用的蓝白相间的罐子中间抽出了一封信。“这里有一封寄给你的信。我猜是普莱斯顿写的。”她的语气是母亲所特有的语气，只消说出“普莱斯顿”，她的疑问便已经隐藏其中。
蒂凡尼缓缓走上楼梯，感觉父母的关爱就萦绕在她四周。她走进房间，听见地板发出熟悉的吱呀声。她把牧羊人的王冠放在架子上，挨着她仅有的几本书——这是她新得的宝藏——然后疲惫地换上睡裙。今晚，她决定，她要试着放下自己的恐惧，让自己做回蒂凡尼·阿奇，而不是白垩地的女巫。
接着，趁着亮光，她读了普莱斯顿的信，疲倦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喜悦的浪潮。普莱斯顿的信真了不起啊！里面充满了新鲜的语言、新鲜的字眼。今天他写到了使用解剖刀的事——“多么锋利、有力的字眼”，还写到他学习了一种新的缝合方法，“缝合……”蒂凡尼低声呢喃。一个柔和的字眼，比“解剖刀”圆润得多，几乎带有治愈的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她也需要被治愈，缓解失去威得韦克斯奶奶的悲痛，减轻繁重工作带来的压力，不再竭尽全力以求达到其他女巫的期望。
她认真地阅读每一个字，读了两遍，然后把信折起来，放在一个小木盒里。她把普莱斯顿所有的信，连同他送给她的那枚野兔形状的精美金挂坠，都放在那个盒子里。没必要把信重新封起来：她的秘密一个都别想瞒过菲戈人。何况她也不希望盒子里满是黏糊糊的蜗牛黏液——菲戈人把信拆开之后会用蜗牛黏液重新黏合。
接着，她在童年时居住的卧室睡着了。身边是那只猫——那谁。
蒂凡尼又变回了一个孩子，一个深受父母疼爱的孩子。
但她也是一个年轻的姑娘，一个有小伙子给她写信的姑娘。
她还是一名女巫，一名拥有一只……非同寻常的猫的女巫。
与此同时，她的父母躺在床上，正在谈论他们的女儿……
“我真为我们的女儿骄傲。”乔·阿奇说道。
“她的确是个非常优秀的接生婆。”阿奇太太说，她略带忧伤地补充道，“但是我担心她不会有自己的孩子。她从不跟我谈论普莱斯顿，你知道的，而我也不好意思问得太多，不能像对她的姐姐们那样。”她叹了口气，“不过一切都在变。就连温特沃斯，今晚……”
“哦，不用为他操心。”阿奇先生说，“小伙子想独立再正常不过了，他很可能还要发一阵脾气，吵嚷一阵，但是等我们不在了，他会留在这里，继续耕种阿奇家族的土地。你记住我说的话，什么也比不过土地。”他哼了一声，“那些铁路就更不用提了。”
“可是蒂凡尼不一样。”他的妻子继续说，“我实在想不出她会变成什么样。不过我真心希望，终有一天，她和普莱斯顿能够在这里安家。如果他成为医生，而她是一名女巫，这并不影响他们在一起，对不对？这样蒂凡尼也可以生孩子，就像汉娜和法丝塔蒂亚一样……”他们想到了另外两个女儿，还有他们的外孙。
乔叹了口气：“她和另外两个女儿不一样，亲爱的。我相信蒂凡尼甚至可以超越她的奶奶。”
接着，他们吹熄蜡烛，睡觉了。心里还想着蒂凡尼，麻雀群里的一只云雀。 

第六章 家务活儿
乔弗里健步走在通往兰克里的路上，梅菲斯特一溜小跑走在他身边，小车叮叮当当地拖在它身后，头顶不时有燕子飞过。这时乔弗里意识到，他曾经的家离自己已经非常遥远。虽然只过了大约一个星期，但是随着他们在兰姆托山区越攀越高，他渐渐明白了“地理”这个词真正的含义，而不是威高先生让他读的书本中的含义——兰克里和周边村庄的地理环境十分复杂。
这一天的跋涉十分漫长，却令男孩和山羊都感到心满意足。他们来到一间乡村酒吧门口，牌子上写的名字是“明星酒吧”，招牌上说店内供应美味的啤酒和食物。好吧，那咱们就去看看它究竟有多美味，乔弗里心想。他卸下小车，走进酒吧，山羊紧跟在他身后。
酒吧里坐满了干体力活儿的男人，他们此刻并没有劳作，正赶在晚饭前喝上一两杯。屋里空气很闷，弥漫着农夫胳肢窝的味道，这在乡村地带十分普遍。农场的工作犬在酒吧也很常见，不过，当酒吧的常客看见一个穿着体面却风尘仆仆的小伙子带着一头山羊走进酒吧时，不禁大为惊奇。
瘦骨嶙峋的酒吧老板说：“我们这里只能带狗，先生。”
酒吧里的每一双眼睛都盯着梅菲斯特，乔弗里说：“我的山羊比任何一条狗都更干净、更聪明。它可以数到二十，而且它知道应该到室外大小便。实际上，先生，如果我现在告诉它茅房的位置，它到时候自己就会去的。”
一位农夫不乐意了：“就因为我们干农活儿，你以为就能把我们当傻子吗？我跟你赌一杯啤酒，那头羊没这个本事。”
乔弗里不温不火地说：“您喝了这杯酒一定可以长见识，先生。”酒吧里的人大笑起来。现在人们的眼睛全都盯着乔弗里，他说，“梅菲斯特，这间酒吧里有多少人？”
山羊不屑地向四周的人瞥了一眼——神情活像一位盛气凌人的贵族遗孀——数起数来。蹄子轻轻敲击地面，叩击声成了房间里唯一的声音。
它一共敲了地面八次。
“数对了！”酒吧老板大声说。
“我以前见过这种表演。”一个人说，“从前有个巡回马戏团。你们知道，里面有小丑、走钢丝的人、没有胳膊的人和随行医生。他们管这叫嘉年华。他们有一匹马，据说会数数，其实只是哄人的把戏而已。”
乔弗里笑笑，说：“麻烦你们几位先生到外面去待一会儿，我可以让我的山羊重新表演一次，这样你们就知道这并不是哄人的把戏。”
这勾起了大家的兴致，几个人走到门外，剩下的人则打起赌来。
“先生们，现在我的山羊会再次告诉大家房间里的人数。”乔弗里说。
梅菲斯特姿态优雅地再次在地上敲出了正确的人数。
屋外的人听见屋里的欢呼声，又走回房间里，脸上满是好奇——而每走进一个人，梅菲斯特就用蹄子在地板上敲一下。酒吧老板大笑起来：“就为了这个把戏，我愿意送给你和这头了不起的山羊一顿饭，先生。它喜欢吃什么？”
“这并不是把戏，我向您保证，不过我还是要谢谢您。梅菲斯特几乎什么都吃——它毕竟是头山羊。给它一些剩饭就可以。至于我，给我一些面包就好。”
老板到厨房为梅菲斯特盛了一碗剩饭，乔弗里端着酒杯，拿着面包和黄油，在它身边坐下，与旁人攀谈起来，大家对这头山羊十分感兴趣。过了一阵梅菲斯特走出门，朝茅房的方向走去，再过了一阵又回来，这时人们不禁对它更有兴趣了。
“你竟然真的可以训练它这样做？”其中一个人惊讶地说。
“没错。”乔弗里说，“我从它还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训练它。它其实很听话。好吧，它很听我的话。”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它会照我说的话做，但是它也有自己的想法。我无论如何也不愿失去它。”
就在这时，酒吧的另一端传来一阵吵嚷声，原来是一个人喝多了啤酒，气势汹汹地跟一个刚走进酒吧的人打了起来。他们俩你一拳我一拳，看样子非要斗个你死我活不可。识相的人都赶紧闪到一旁，酒吧老板则大声呼喝，嚷嚷着他的家具都被打坏了，并且威胁他们要是再不住手，他就要用他祖父留下的手杖抽他们一顿——那是克拉奇战役留下的纪念品。
乔弗里身旁的梅菲斯特突然变得警觉起来，而每个没有喝醉的饮酒者心里都清楚，现在不该去招惹这个小伙子。他们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酒吧里似乎蕴藏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力量。
“他们为什么打架？出什么事了？”乔弗里问身边的人。
“他们是因为一个年轻女士结的仇。”那人翻了个白眼说道，“这事情会闹得很大，一定会有人受伤的，你记住我说的话。”
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在山羊的注视下，乔弗里不紧不慢地穿过酒吧，躲过飞舞的拳头，在二人中间站定，说：“没必要打架，你们知道的。”
酒吧老板吃惊得合不拢嘴——给两个打得不可开交的酒鬼劝架，这种人会有什么下场他再清楚不过了。可是这时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那两个人突然停止打斗，面带困惑地站住不动了。
“在你们打个你死我活之前，为什么不去找那位年轻的女士，问问她的意见呢？”乔弗里心平气和地说。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接着块头比较大的那个人说：“他说的有道理，你知道吗？”
他们俩看看一片狼藉的酒吧，十分诧异，似乎没想到这竟然是他们干的好事。人们不禁大笑起来。
“好了，其实很简单，是不是？”乔弗里说着，回到吧台前。
“哇……”乔弗里竟然没有被打成一摊烂泥，酒吧老板别提多惊讶了，他问，“你不会是个巫师吧？”
“不是。”乔弗里说，“这是我的特殊本领。只要我想，总是可以这样做。”他笑笑，“一般对动物比较管用，有时对人也可以。”唉，他暗暗地想，但是对我父亲就不管用，从来都不行。
“好吧，那你起码可以算半个巫师。”酒吧老板说，“他们俩是这一带最好斗的人，你竟然能给他们劝架。”他瞪了那两个无赖一眼，“至于你们两个。”他说，“先出去醒醒酒再回来。瞧瞧你们留下的烂摊子。”他抓起那两个人，把他们推出了大门。
其他人开始继续喝酒。
酒吧老板转向乔弗里，别有深意地打量着他。
“你想要份工作吗，小伙子？没有工钱，不过包吃包住。”
“我不能留下来工作，不过我愿意住上几天。”乔弗里欣然说道，“您最好帮我准备一些蔬菜——我不吃肉。另外，能不能给梅菲斯特也安排个住处？它不怎么臭。”
“估计它比这里的客人臭不到哪里去。”老板笑着说，“这样吧，你和你的山羊可以住在马厩里，我每天会供你晚饭和早饭，之后我们再看着办。”他伸出一只脏兮兮的手，“那就这么说定了？”
“哦，好的，谢谢您。我叫乔弗里。”
酒吧老板犹豫了一下：“我叫达令。达令·鸽子。”他伤心地看了乔弗里一眼，说，“你想笑话我，是吧？所有人都嘲笑我。你要是想笑就笑吧。”
“为什么？”乔弗里说，“达令是个美好的字眼，鸽子也是。这有什么可烦恼的？”
这天晚上，鸽子先生对他的妻子说：“我新雇了一名酒吧服务生。这个人很奇怪。不过他看上去，怎么说呢，十分和善。跟他沟通起来很容易。”
“我们付得起他的工资吗，达令？”妻子问。
“哦。”达令·鸽子说，“他只想填饱肚子——连肉都不吃——还需要一个能过夜的地方。他有一头山羊。那头羊特别聪明，真的，会杂耍什么的。说不定可以招揽更多的顾客。”
“好吧，亲爱的，只要你觉得这个主意可行就好。这个人穿着打扮怎么样？”鸽子太太问。
“很不错。”鸽子先生说，“而且谈吐也很有教养。我怀疑他是不是惹了麻烦，想出来躲一躲。依我看，最好不要打听得太多。不过，我告诉你，有了他和他的羊，谁也不敢再到酒吧来惹事了。”
乔弗里就这样在明星酒吧住了两天，鸽子先生很喜欢让他待在酒吧里。等到他说要离开的时候，鸽子太太很是伤心：“这个小乔弗里，真是个奇怪的小伙子。他给我一种感觉，就是一切都很好。有他在，气氛总是很宜人。他要走真是太遗憾了。”
“是啊，亲爱的。”鸽子先生说，“我问过他能不能留下来，真的，可他说他必须到兰克里去。”
“那里有很多女巫。”妻子说着，做了个鬼脸。
“唉。”鸽子先生说，“他一心想去那里。”他顿了顿，又说，“他说是风儿想把他带到那里去。”
 
蒂凡尼迎着刺骨的顶头风，艰难地飞回父母的农场，兰克里一带的风实在太大。不过，至少没有下雨，她心想。昨天的雨真是太糟糕了。像是其他的云见到一朵云下雨，全都凑热闹地加入了这场狂欢似的，别提多疯狂了。
起初她对于自己拥有两座农场感到十分自豪，每隔几天就要在兰克里和白垩地之间飞个往返，然而飞行扫帚这种交通工具既不快又不暖和【36】。好在她回到家里就能吃到母亲做的饭，可即使是在家她也没有时间休息，因为住在兰克里的半个星期里，白垩地的居民早已攒下了一大堆的问题，她必须一一解决。面对这种状况，人们的态度还不算太差——她毕竟是一名女巫，再说兰克里的居民比白垩地多得多——但是压力还是越来越大。一些流言渐渐传开。她有种不好的预感，其中一些流言是从其他女巫那里传出来的——人们去找威得韦克斯奶奶，却发现小屋里空无一人，于是其他女巫门前就渐渐排起了队。
两处农场都面临那些孤寡老头儿的问题，他们的妻子都已去世，而他们大多数都不会做饭。有时候住在附近的老太婆会伸出援手，不时有人看见她们端着一锅炖菜给邻家老头儿送过去。蒂凡尼凭女巫的观察力发现，如果老太婆是个寡妇，而老头有间阔气的房子，手里还有些积蓄的话，这种事情就出现得格外频繁……
永远有做不完的活在等她，这些活计通常跟脚指甲有关。在兰克里有个老头儿——这位老人正派、体面，可他的脚指甲尖利得像是要人命的匕首，蒂凡尼只好拜托铁匠杰森·奥格为她打造一把园艺修枝剪，才能将趾甲剪断。
蒂凡尼剪趾甲时总是紧闭双眼，直到听见碎趾甲撞在天花板上的声音才敢睁眼。那位老人称她是自己最可爱的女士，甚至还想付钱给她。她还知道，剪下来的脚指甲对菲戈人来说很有用。
女巫喜欢实用的东西，蒂凡尼一边想，一边试着把思绪从不停抽打着她的寒风上转移开。
女巫从不需要开口索要东西——哦，不，谁也不想亏欠女巫任何东西——女巫也不接受钱财。实际上，她只接受能够派上用场的东西：食物、旧衣服、用来做绷带的碎布和闲置不穿的靴子。
靴子。某天她再次被威得韦克斯奶奶的靴子绊倒后，她把靴子放在了房间的一角，它们站在墙角，在她累得无法思考的时候盯着她。
你还不够优秀，不能穿这双靴子，它们仿佛在说，你还要做得更多才行。
当然，要做的事情总是很多。有许多人在行动之前从不思考自己这种行为的后果，然后就得有一名女巫在深夜从床上爬起来，骑上扫帚顶着大雨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往往是“我只是”与它的小伙伴“我也不知道”和“这不能怪我”。
我只是想看看铜锅烧热了没有……
我也不知道烧开的锅有这么危险……
这不能怪我，没人告诉过我会叫的狗也咬人……
还有一个她最喜欢的——“我也不知道它会爆炸”——包装盒上明明写着“易爆”。说这话的是小泰迪·库珀，他在妈妈的生日宴会上把一支易燃的爆竹塞进了一只死鸡的肚子，险些把全桌人都炸死。没错，她给每个人缠上绷带，治疗了伤口——包括那个捣蛋鬼在内。不过她真心希望事后他爸爸能狠狠揍他一顿。
当女巫不在的时候，人们总爱尝试一点儿新鲜事物，有时候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大家都知道植物可以用来治病，并且对此深信不疑。可是植物有个特点，那就是它们往往长得很像，就拿白垩地磨坊主的妻子荷兰女士来说吧，她想用“好日子根”治疗丈夫的皮肤病，却错用了“柔情蜜意”，害得荷兰先生的皮肤变成了紫色。
蒂凡尼治好了磨坊主之后，又到了她该返回兰克里的时候了，于是她跨上扫帚越飞越远，衷心地希望他们都能吸取教训。
令她深感庆幸的是，奥格奶奶住的地方离威得韦克斯奶奶……不，离她自己的小屋不太远。蒂凡尼会很多事，但烹饪并不是其中之一，于是在白垩地她全靠妈妈和爸爸做饭，在兰克里则全靠奥格奶奶。严谨地说，是全靠奥格奶奶的一大群儿媳妇，她们为奥格奶奶干了不少活儿【37】。
不过无论她们在哪里吃饭——在属于蒂凡尼的林中小屋也好，在奥格奶奶家也好——都是奥格奶奶掌勺。虽然拥挤不堪，却非常温馨舒适。那谁总是和蒂凡尼在一起，它比任何一只猫的动作都快，可是你从来看不见它在移动，它永远是一副刚刚抵达的样子。这真让人捉摸不透。另一件让人捉摸不透的事情是古烈波——奥格奶奶养的一只老掉牙的公猫，它一向把挠别人的眼睛当成像打招呼一样稀松平常的事情，可是见了那谁，它却总是灰溜溜地躲到一边。
这只白猫显然打定了主意，并且成了蒂凡尼在兰克里的生活中必备的一部分。这会儿蒂凡尼刚想回去打理小屋，那谁就跳上了她的扫帚，而她甚至连看都还没看它。奥格奶奶见状笑了起来，说：“它真是把你训练得服服帖帖啊，孩子。说不定它自己就能把小屋打理好！”
尽管奥格奶奶对蒂凡尼的表现十分满意，但她仍然有些担忧。“说真的。”有一天，在她们匆匆地一起吃过饭后，奥格奶奶说，“你知道你很优秀，蒂凡尼。我也知道你很优秀。威得韦克斯奶奶——不知她现在在哪里，她也知道你很优秀，可你不用硬撑着一个人做完所有事。孩子，让这里的姑娘们——那些学徒——帮帮你，减轻你的压力。”她停下来吃了一大口炖菜，接着说，“你还记得艾斯米去世的前一天在山上治好的那个伐木工人吗？好吧，哈里塔·比尔克最近一直到山上去照看他，而且效果不错。蒂凡尼，你有自己的处事方式，这我明白，但是兰克里不是只有你这一名女巫。有时候你也该休息一下，让事情顺其自然地发展。”
蒂凡尼听完便匆匆骑上扫帚，朝白垩地飞去。拥有两座农场的女巫可没时间休息！不过，直到呼啸而过的冷风冻麻了她的耳朵，她头脑里还在思考奥格奶奶说的话。兰克里还有其他的女巫，这一点千真万确，但是在白垩地，除非丽迪莎决定不再当男爵夫人，否则蒂凡尼就是唯一的女巫。如果她的预感没有出错，如果珍妮的预言成真，那么白垩地仅有一名女巫是远远不够的。
她打了个寒战。她希望能快点逃出冰冷的风，钻进母亲那间温暖的厨房。不过她必须先去见一个人……
 
蒂凡尼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蒂克小姐，她最终降落在黑麦火腿村外的一片小树林里。
那位云游四方的女巫——女巫发现者蒂克小姐——把她的大篷车停在这里准备喝下午茶。不远处拴着一头小骡子，正在享用草料袋里的美味。它见蒂凡尼走近，嘶鸣起来。
“它叫约瑟夫。”蒂克小姐说，“一头非常适合女巫的骡子。”
此时又下起了雨，蒂克小姐招手让蒂凡尼爬上大篷车的木头阶梯。看见炉子上的水壶正冒着泡，蒂凡尼很高兴。她在门口的长凳上坐下，面对火炉，感激地接过蒂克小姐递来的茶。
大篷车里面跟蒂凡尼预想的一模一样。蒂克小姐把所有物品布置得井井有条。墙上钉着许多架子，上面整齐地摆放着各种东西，蒂克小姐为它们分别贴上标签，字迹正是老师那种工整的字体。
蒂凡尼凑近看了看，果然，它们全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一旁摆着几个没贴标签的神秘的小罐子，没有人知道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的床边放着一张图表，上面是各式各样的绳结——对于女巫来说，研究逃脱术是个非常实用的爱好。
“请不要碰那些小罐子。”蒂克小姐说，“那些魔药调配得还不完美，功效很不稳定。不过，你知道的，人们应该勇于尝试。”
原来罐子里是这个东西，蒂凡尼抿了一口茶，心想。是她做的试验。
“见到你我很高兴。”蒂克小姐接着说，“我时常听见和你有关的消息。你也知道，几乎我遇见的每个女孩都想变得和你一样。她们见你骑着扫帚飞来飞去，也想变得和你一样，阿奇女士。当女巫突然变成了一种职业选择！”
“哦，对。”蒂凡尼说，“一开始总是这样的，不过等你告诉她们以后具体要做什么的时候，很多人就会认为还是到大城市去做个美发师比较好。”
“没错，对她们我全都直言不讳。”蒂克小姐坚定地说，“我告诉她们要考虑清楚，这可不是施点魔法、挥挥魔杖就能完成的轻松工作。要做的尽是些脏活、累活。”
蒂凡尼叹了口气：“做女巫是一项需要男子汉气概的工作，正因如此才需要女人来做。”
蒂克小姐笑了，她继续说：“我记得曾经有一个很不自信的小女孩，我告诉过她，我教给她的知识，她绝不会急着忘记。”
蒂凡尼笑笑：“我还记得。可是最近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急得要命。蒂克小姐。”她停下来，声音变得更轻，“我感觉，一些年长的女巫开始觉得我不能胜任……”她咽了一下口水，“她们大部分来自兰克里。这就意味着我应该经常到那里去。”她咬住了嘴唇——她不想向人求助。难道她真的要承认自己不能胜任这项工作吗？她会让威得韦克斯奶奶失望的，毕竟是奶奶任命了自己。在她印象中，奶奶从来没有向他人求助过。“在这里，在白垩地。”她说，“我想我可能应该……呃……培训一名学徒，这样可能会有所帮助。”
没有天崩地裂，对面的女巫听到这个要求也没有倒吸一口凉气。
蒂克小姐只是表情严肃地交叉起双臂：“我猜是莱蒂斯·伊尔维吉把这些谣言装进了大家的脑子。她希望一切都一成不变，这样就可以由她继位，我猜是这样。她是个资历很深的女巫，觉得自己无所不知，可那都是些装模作样的花架子。那个傻女人写了一本《我的朋友是仙女》，她连当女巫都不配，还想接替威得韦克斯奶奶的地位。哈，莱蒂斯·伊尔维吉肯定没法照看两座农场，她连一座农场都顾不过来。”她轻蔑地哼了一声，“不要忘记，蒂凡尼，我是一名老师【38】。我们做老师的，该严厉的时候绝不会客气。《十个步骤巫术速成》和《飞天扫帚的浪漫情缘》在我看来可不算什么正经书。哦，我一定为你留心，选一两个姑娘做学徒——这个主意非常好。不过你不必担心伊尔维吉太太会怎么说，完全不用……” 

第七章 巨大的变故
莱蒂斯·伊尔维吉这个人面对困难绝不会乖乖认输。即便事已至此，她仍要放手一搏。实际上，她这个人一旦拿定主意，必定竭尽全力，她最痛恨的就是放弃。
没过多久，她就听说奥格奶奶的家门口排起了队。伊尔维吉太太心想：蒂凡尼·阿奇只怕是忙不过来。这时候就应该由一位有资历的女巫出面，改变现状。按照莱蒂斯·伊尔维吉的意见——她的意见通常都不容小觑——她是唯一一位有资格出面的女巫，反正奥格奶奶那个老太婆也不肯行动。
伊尔维吉太太多年前嫁给了一位退休的老巫师。“巫师是不允许结婚的。”奥格奶奶轻蔑地对蒂凡尼说，“不过这个傻男人活该。如果说别的男人是妻管严，那他就是耳夹子虫【39】管严。大家都说，他的钱财全都被她霸占了！”
蒂凡尼很有分寸，没应声。所谓的“大家”，其实很可能只是奥格奶奶自己，她对伊尔维吉太太的厌恶之情可是写在脸上。
一个星期后的某天早晨，当伊尔维吉太太到奶奶的小屋来找蒂凡尼“随便聊聊”时，奥格奶奶碰巧不在，这让蒂凡尼松了口气。事后她想，假如伊尔维吉太太来的时候没有撞见自己在花园里为普莱斯老先生洗衣服，满手都是肥皂泡的样子，可能会更好些。
蒂凡尼见她走过来【40】，心里一沉，但她还是用毛巾擦擦手，尽量保持礼貌，将来访者迎进了小屋。伊尔维吉太太总是把蒂凡尼当作小毛孩对待，而且她的行为一向很无礼，比如，还没等主人开口她就一屁股坐下了，而且竟然坐在了威得韦克斯奶奶留下的旧摇椅上。她朝蒂凡尼虚情假意地笑笑，说道：“我亲爱的小姑娘！”
“是女士。”蒂凡尼静静地说。伊尔维吉女士上下打量着她，把她围裙上沾着的肥皂水和乱糟糟的头发都收进眼里。
“好吧，随你的便。”伊尔维吉太太若无其事地说，“言归正传，作为你的朋友，也作为这个地区资历最深的女巫之一，我认为我有必要来走一趟，查看事情的进展，再给你提一些有用的建议。”她神情傲慢地环视了一下厨房，敏锐的目光盯住了在地砖上翩翩起舞的灰尘。蒂凡尼突然想起那些仍然住在储藏室里的蜘蛛，它们的家庭恐怕又添了不少小蜘蛛——她实在不忍心把它们赶走。
“你难道不觉得独自照看两座农场有些力不从心吗，亲爱的？”伊尔维吉太太附上一个甜得发腻的笑容。
“是的，亲爱的伊尔维吉太太。”蒂凡尼毫不客气地回道，“我觉得力不从心是因为两边都有很多事情要做，时间不够用。”而你还来浪费我的时间，她心想。不过既然你想打哑谜，那我就奉陪到底：“要是您有建议的话。”她露出一个可以与伊尔维吉太太媲美的笑容，“我很乐意听一听。”
受到邀请，伊尔维吉太太绝不会坐视不理。话说回来，她一向是不请自来的，于是她连珠炮似的说出一套早就准备好的说辞。
“我不是说你这个人心眼不好，亲爱的。只是你实在忙不过来，人们可是议论纷纷啊。”
“这有可能。”蒂凡尼说，“不过人们也常常向我表示感激。我毕竟只是一个人——注意是成年人，而不是小女孩——所以我没法做完所有的事情。可惜附近没有其他年长的女巫……”她声音越来越轻，威得韦克斯奶奶躺在柳条筐里的身影清晰地浮现在她的脑海。
“我明白。”伊尔维吉太太说，“这不是你的错。”她语气变得像丝绸一样温柔，但又带着些许居高临下的意味，而且越说越显出鲁莽无礼，“毕竟你突然就陷入了骑虎难下的境地，你还太年轻，亲爱的蒂凡尼。要想在魔法修行这条道路走上正途，你必须听从更加年长的女巫的忠告才行。”她哼了一声，“一位拥有关键的……人脉，不……家族纽带的年长女巫。”很显然，在她看来奥格奶奶是不能担此重任的。
蒂凡尼的火气压不住了。如果说只有一句话比“我亲爱的小姑娘”更让她恼火，那就是“亲爱的蒂凡尼”。伊尔维吉太太给学徒安娜格兰姆·霍金的那些“忠告”她再清楚不过了。她满脑子都是尼文符号和亮闪闪的魔咒，她继承了一位女巫的小屋，却一点实用的真本事也没有，反而时常需要蒂凡尼的帮助。至于奥格奶奶是不是个好导师这件事嘛……
“好吧，亲爱的。”伊尔维吉太太继续说，“作为这一带资历最深的女巫之一，我认为应该由我接替威得韦克斯奶奶的位置，这是长久以来的传统。这样做自有它的道理——大家需要的是一位值得信赖、值得尊敬的资深女巫。毕竟，我亲爱的小姑娘，有地位的女巫是不会被人看见自己洗衣服的窘态的。”
“是吗？”蒂凡尼咬牙切齿地说。又来了一句“我亲爱的小姑娘”？她再敢说一句，那就不是我把她的脑袋按进脏水桶那么简单了，必须让她在里面好好泡上一阵，“威得韦克斯奶奶常说，‘面前有活你就去做。’谁看见我帮老年人洗衣服我也不在乎。我手头的活很多，而且大都是些脏活儿，耳夹子虫太太。”
伊尔维吉太太火了，说：“是伊尔——维——吉，我亲爱的小姑娘。”
“我可不是你亲爱的小姑娘。”蒂凡尼厉声说，“耳夹子虫太太。”她毫不理会什么伊尔维吉，“您最近写的书叫《骑上金扫帚》。那么请您告诉我，耳夹子虫太太，这把扫帚怎么飞？黄金很重，确切地说，黄金这种东西重得出奇。”
伊尔维吉太太低声怒吼起来。蒂凡尼以前从没听见她朝别人吼过，但她此刻确确实实在吼叫。“那叫隐喻。”她尖刻地说。
“是吗？”蒂凡尼这下真的火了，她说，“这个隐喻有什么用，伊尔维吉女士？我可是冲在魔法应用的最前线，也就是说，尽我所能把该做的事情做好。我做的事情都是为了帮助他人，伊尔维吉太太，而不是为了写书。伊尔维吉太太，您有没有巡视过任何一间民宅？您有没有帮裤子掉了的小孩提过一次裤子？有没有看见那些没有鞋穿的孩子？那些空空如也，没有食物的橱柜？那些不停生孩子，丈夫却在酒吧酗酒的妻子？既然您好意来为我提建议，那我也给您一个建议，要是您也到人们家里去搭把手——而不是在门口转转，那我就佩服您。我是威得韦克斯奶奶亲自任命的继承者，她是格莱普奶奶培养出来的女巫，而格莱普奶奶的巫术是跟布莱克·阿丽斯学的，无论你怎么想，这一点是不会改变的。”她站起身打开门，“谢谢您抽空来见我。您也说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而且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完成。很明显您倒是闲着没什么事。”
伊尔维吉太太有个特点，蒂凡尼心想，那就是她怒气冲冲的样子看上去派头十足。她故作夸张地愤愤然走出门去，身上的饰品欢快地叮叮当当响个不停。伊尔维吉太太在门槛处转身时，一个护身符好像不想走，使劲钩住了门把手。
她把小挂坠从门把手上解下来，最后对蒂凡尼说道：“我尽力了，我真的尽力了。我想把毕生所学的魔法都提供给你，但你不肯接受。我一片好意，你却弃之不顾。你知道吗，要不是你这么倔强，我们本可以成为朋友的。后会有期，我亲爱的小姑娘。”作完最后的诀别，伊尔维吉太太甩门而去。
蒂凡尼看着她的背影心想，我做的是有用的事，而不仅仅是自己感兴趣的事。
然而关门的声音让蒂凡尼猛然想到，我应该按照自己的方式完成工作，而不是按其他女巫想要的方式。我无法取代她们心目中的威得韦克斯奶奶，我只能是我自己，蒂凡尼·阿奇。但她又想到了另一件事：“伊尔维吉太太至少说对了一件事情。”她大声地说，“我什么事情都想自己做。如果珍妮说的是真的，那么糟糕的事情即将发生。”她打了个冷战，“而我必须想办法应对，好吧，真希望蒂克小姐能为我找到能干的学徒。我现在急需一个帮手。”
“对，看起来是这样。”一旁传来罗伯·无名氏的声音。
蒂凡尼吓了一跳：“你总是在观察我吗，罗伯·无名氏？”
“天啊。要记住，我们发过誓，必须不分昼夜地守护你，这是个非常重要的誓言。”
这个誓言同时受到历史传统和魔法的束缚，蒂凡尼知道，任何一个菲戈人都不会违背他们的誓言。当然，傻伍莱除外，他常常把“誓言”和一群大鸟混为一谈【41】。
这些她都懂，但她对此还是耿耿于怀。“你们一直在观察我？就连我洗澡的时候也在观察？”她有气无力地问。这样的争论时常发生。蒂凡尼——罗伯搞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对于无时无刻无处不在的菲戈人似乎无法接受。不过关于上厕所这件事，他们已经说好了【42】。
“天啊，我们的确这么做。但是我们从不偷看，你知道。”
“好吧。”蒂凡尼说，“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天啊。”罗伯说，“你是想把那个叫伊尔维吉的婆娘丢进水塘吗？”
蒂凡尼叹了口气：“唉，不是。我不是那种人。”
“啊，可我们是啊。”罗伯·无名氏兴高采烈地说，“再说，这是传统民间做法，你知道。我们对保持传统十分在行，我们本身就是民间故事的一部分嘛……”他满怀期待地笑笑。
“这是个好主意。”蒂凡尼说，“但是不许这么做，我再说一遍，不行。伊尔维吉太太不是个坏人。”这一点倒是真的，蒂凡尼心想，她很愚蠢，有时让人难以忍受，她不近人情，而且说实话，她也不是个好女巫。可是她的心眼儿不坏。
蒂凡尼知道奥格奶奶几乎从不洗衣服——不然要儿媳妇是干什么用的？可她突然意识到，她也从没见过威得韦克斯奶奶为任何一位老人洗衣服，这个念头让她不禁呆住了。我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她心想。噼啪菲戈人的首领站在她面前，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这对他们来说是个艰巨的任务，她知道。
“我有一件事想拜托你们。”她说。
“天啊，是吗？”
“罗伯，你听说过洗衣服吗？”
“天啊，我们知道这件事偶尔会发生。”罗伯·无名氏说。他挠挠自己的口袋，死掉的昆虫跟啃了一半的鸡爪子之类的东西混在一起，一股脑儿掉了出来。
“那好吧。”蒂凡尼说，“我出去做事的时候，要是你们能帮我洗洗衣服，那就太好了。你们帮了一位老先生的大忙，真的。他最爱干净，喜欢穿干净的衣服。”她看看低处的他，“就是这件事情，罗伯，你可要考虑清楚。”
 
她巡访结束回到小屋，忐忑不安地走到洗涤室门口。一切都洗得干干净净，树上拴着绳子，普莱斯老先生的内裤晾在绳子上，白得耀眼。看到这个景象，蒂凡尼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她对罗伯·无名氏说。
他笑笑，说：“唉，我们早就知道这个任务没那么容易完成。”
“还好有我帮你的忙。”一个声音说道。原来是小疯子亚瑟，这个菲戈人对洗衣服并不反感，因为他是由几名鞋匠抚养长大的，后来又在城里当上了警察。蒂凡尼常常觉得，在小疯子亚瑟的心里，属于菲戈人的那一半与属于城里人的那一半在不断进行激烈的斗争，不过菲戈人最喜欢没事来上几拳，所以内心的斗争其实是一种额外奖励。
铁头大扬把小疯子亚瑟推搡到一边，说：“我们不介意帮那个老伙计洗衣服，但是我们菲戈人对自己身上的污垢非常重视。洗澡会让菲戈人越来越弱。我们实在无法忍受肥皂，你知道的。”
“我可以，罗伯。我可以。”傻伍莱欢快地说着，从羊圈的墙上一头栽下来。他从草地另一端滚过来，不时有肥皂泡飘到空中。
“我跟你说过了，伍莱。”罗伯严厉地说，“这样会让你耳朵里冒出肥皂泡的。”
蒂凡尼大笑起来：“好吧，其实你可以自己制作肥皂，伍莱。给珍妮也做一些，给你的凯尔达带点小礼物回去。肥皂很好做——只需要一点油脂和碱液。”
“天啊，我们就是撒谎高手【43】，真的。”罗伯自豪地插嘴道，“我们正是因为这个出名的，你知道的。”
好吧，我尽力了，蒂凡尼心想，说到底，他们虽然不算诚实，但是至少是单纯的。
 
在白垩地，精灵女王伫立在山顶，从阴暗的森林边沿俯瞰双衫镇。这个小镇的野心越来越大，已经不再满足于仅有的一间商店、一间旅馆和一个铁匠铺。精灵女王脸上浮现出满意的笑容。
这是个和煦的夜晚，夜风一如往常，夜空也一如往常。月光下一道闪闪发亮的印迹清晰可见，直通小镇，不知是新修的马路还是一条小溪。除此以外，一切都和她上次来的时候没什么两样。
她扭头看看那名哥布林囚犯，他双手被捆住，坐在侍卫身后的马背上。她笑了，而这个笑容并不能让人心生愉悦。她打算把他交给蓝金勋爵处理，她心想。那个精灵一定很乐意把这个卑鄙的哥布林大卸八块——在那之前，他必然先好好玩弄一番他的猎物，这是自然。
不过首先，这个肮脏的哥布林把他们带到了这里——一片山坡上。女王和她的突袭队俯瞰着面前熟睡的山谷，战士们身穿野兽皮毛碎片，羽毛饰品或别在发带上，或坠在胸前，手里的弓箭早已上弦。
到头来，两个世界之间的边界并没构成什么阻碍。那些身强力壮的精灵没怎么费劲就挤了过来——此时此刻，屏障的确非常弱。从前，那个老女巫总是保持屏障牢不可破，让精灵们无法入侵，因为她对精灵国始终保持着戒备。
动物察觉了他们的到来。就在女王踏上白垩地的那一刻，草地上的野兔突然转过头，僵立不动，捕猎的猫头鹰觉察到另一伙令人生畏的捕猎者，连忙飞向更高的天空。
人类总是最后一个察觉的。正是这个特点让他们格外好玩……
山坡上，一个土丘后面隐隐发出亮光，远处传来一阵喧嚣，女王听出那是噼啪菲戈人日常吵闹的声音。除此以外，精灵多年以后再次入侵碟形世界没有遇到任何阻碍，精灵们不禁得意起来。他们已经将几个村庄搞得鸡犬不宁，把奶牛赶出牛棚，把拖车掀翻，把刚挤的牛奶变酸，毁掉酒桶里的啤酒……诸如此类的恶作剧让他们玩得不亦乐乎。不过，对这些已经太久没有突袭过人类世界的精灵来说，山下那座正在蓬勃发展的小镇才是真正的乐趣所在。
突袭队骑的黑色骏马的挽具上拴着数不清的小铃铛。除了它们发出的轻柔的叮当声以外，周围一片寂静，每个精灵都在等待女王的信号。
她举起了手臂。
可是还没等她做出任何举动，刹那间，一阵尖叫划破了夜空，刺耳的声音像是有人在宰杀一头巨大的猪。
那声音笼罩了整个白垩地。尖叫般的汽笛声传遍整座小山，让人牙齿打战。低处的山谷里，空气中似乎飘荡着火苗，一个巨大的钢铁怪兽沿着银色的轨道向小镇疾驰而去，沿路喷吐出一团团的蒸汽。
精灵们吓呆了。他们惊慌失措，乱成一团，想要躲避这种噪音，躲避空气中铁的味道。
车床铁屑满不在乎地从马背上跳下来，侍卫正用双手捂住尖耳朵，试图挡住噪音。他用牙齿从侍卫身上叼出一把石头匕首，熟练地割开了绳索。
“我早就跟你说过了，这就是铁马。”他得意地说，“这是最后一列开往双衫镇的火车。哥布林就在这里工作，跟钢和铁打交道。”
女王没有畏缩。她心里很清楚。有些精灵已经吓得缩成了一团，她晚点儿再收拾他们——在女王面前，精灵是决不允许流露出恐惧的。不过她脑袋里想的是：火车？这东西很大，是铁做的，而我们对它一无所知。越是我们不了解的东西，就越有可能将我们置于死地。“我们怎样才能驯服它？”她问，“更要紧的是，我们怎么才能把它夺过来？有了这样的宝贝，我们可以制造多少痛苦啊！”
豌豆花——他镇定自若，仿佛丝毫没有察觉精灵们的恐惧——站在她身边微微一笑。女王并不喜欢这个笑容，这笑容与他今天这张面孔的整体效果一点儿也不般配。他的双眼冰冷无情，他说：“我们可以拷问哥布林，直到他们把操控铁马的方法告诉我们为止。然后再让他们替我们操控。”
“哥布林是不会同意的。”车床铁屑瞪了豌豆花一眼，“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豌豆花伸手去抓哥布林，但车床铁屑反应极快，他把小手猛地伸进口袋，将一大把银亮的碎屑撒在精灵的脸上，豌豆花疼得尖叫一声，跌下了马背。
其他精灵连忙后退，哥布林大笑起来：“忘了我口袋里有什么东西了，是不是，豌豆花先生？我早就告诉过你，我有铁屑。很疼，是不是？如今你再敢动聪明的哥布林一根手指头，保证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特别是对精灵来说。”他指着地上的豌豆花，经过铁屑的洗礼，豌豆花的法力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精灵在草地上痛苦地挣扎，疼得呼天抢地，那样子卑微、软弱、令人不齿。
“是不是很有意思？”哥布林说，“如今这个世道，铁屑和哥布林这样的小不点儿可是举足轻重的。”

第八章 男爵徽章酒吧
在男爵徽章酒吧，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祖业的约翰·派斯里既是店主也是酒保，当客人多得忙不过来或是他急着去上厕所的时候，他总是很乐意让这里的常客替他照看吧台。在男爵徽章酒吧，不时有人带着自家菜园里收获的巨型黄瓜和奇形怪状的蔬菜自豪地走进门，向朋友们炫耀一番。
酒吧里时常爆发争吵，但都是就事论事，从不会故意找碴儿打架。偶尔有人在这里小赌怡情，不过约翰·派斯里并不赞成这种事。虽然店内允许吸烟——酒吧里总是烟雾缭绕的——但是吐痰可绝对不行。当然，除了这些，还有各种脏话。咒骂的花样跟蔬菜的形状一样千奇百怪，毕竟店里除了派斯里太太以外再无其他女性，而她对这种事保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于“蠢货”之类的不文明用语并不追究。这个词被看作是谈话时的一点调剂，通常用在“最近过得怎么样，你这个老蠢货？”和“我真是个蠢货！”之类的句子里。
历代男爵都会不时地进来转转，他们深知这间生意兴隆的酒吧的重要性，并且经常给酒吧增添新花样，为附近的佃农助兴。就拿新继位的年轻男爵来说，结婚后没多久，他就为酒吧置办了一套玩飞镖的装备。这个举措并不是很成功——在一场激烈的比赛中，阿抖·简特利险些失去了一只眼睛，他是白垩地公认的犁田好手，但头脑却不怎么聪明。经过了这件事，当地人都把飞镖视为致命武器，于是原先的英国弹戏板【44】又被放回了原位。
在农田或者牲口棚里辛苦劳作一天之后，许多人都喜欢到酒吧坐一会儿。乔·阿奇，“家庭农场”的佃户，在被吵闹的牲口和破旧的农具折腾了一天之后，也会到这里静静地喝上一杯。喝了这杯酒，他心想，才能更加自如地应对那番早已等在晚饭桌上的谈话，话题与结婚纪念日有关。令他不安的是，他把这件事忘了个一干二净。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这意味着接下来至少一周的时间里，他只能吃到残羹冷饭，妻子也将对他爱搭不理，甚至不许他睡在床上。
这天是星期六，夏末时节一个和煦的夜晚，夜色澄净。酒吧里坐满了人，不过还是没有达到约翰·派斯里预期的人数。乔在酒吧门外的橡木长桌旁坐下，他的狗杰斯特正卧在他脚边。
阿奇家族祖祖辈辈都在白垩地务农，因此乔·阿奇认识这附近的每个人、每户人家。他知道谁干活卖力，谁喜欢偷懒，谁天生愚笨，谁精于算计。乔不是个精于算计的人，但是他脑子够用，是个不错的农夫，更重要的是，他是酒吧里的主心骨。在这里，他是大家的智多星。
他听见两个人正在门外的一张小桌旁争论猫和狐狸爪印的区别。其中一个人用手慢慢比画着说：“你看，我再和你说一遍，猫走路是这样的，你这个老蠢货，而列那狐走路是这样的。”另一个人也示范了一遍狐狸和猫走路的样子。乔心想，不知道我们这一代人会不会是最后一代知道狐狸还有个名字叫“列那”的人。
无论养的是马、猪还是羊，一天下来大家都很累，更不用提农夫们每天要做的各种杂活儿。他们讲的方言语调粗哑，他们叫得出山谷里所有鸟类的名字，认得每一种蛇和狐狸，还知道它们在哪里出没，他们去过各种男爵身边的人从未踏足的地方。总而言之，他们知道许多大学教授所不知道的事情。他们说话前经过了深思熟虑，语速很慢，就这样上谈天文下论地理，直到孩子来叫他们，说如果再不回家，晚饭就要凉透了。
这时，迪克·汉利——他是个胖子，脸上的胡子稀稀落落，跟酒吧里的其他客人相比简直不能算是胡子——突然说道：“这啤酒比给女人的饮料还要淡！”
“你说什么？”约翰·派斯里正在收拾桌子上的空杯，“这酒特别纯。我今天早晨刚把酒桶打开。”
迪克·汉利说：“我又不是说女人的饮料不好喝。”人们笑起来，不过笑声并不热烈。大家想起了那位坏脾气的第德老先生，他听信了偏方，叫女儿存一些她的尿液，好倒在腿上治疗腿疼——小梅茜是个听话的姑娘，但是脑子不太灵光，她理解错了父亲的意思，并给他倒了一杯味道非常奇怪的饮料。奇怪的是，他的腿竟然真的好了。
老板打开一桶新酒，重新接了一杯啤酒，迪克·汉利这才满意。约翰·派斯里虽然想不通，但并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送给朋友一杯啤酒有什么大不了的？
老板来到顾客身边坐下，对乔说：“依你看，新男爵安顿得怎么样了？”
男爵与他的佃农阿奇先生的关系在乡下并不常见。男爵是土地的所有人，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附近的所有农场也都属于他，而农场主，也就是他的佃农，负责为他经营农场，每个季度付一次租金。如果他愿意，他有权收回任何一座农场，把农夫一家赶出去。过去有几位喜欢炫耀自己权威的男爵曾经烧毁农舍，将住在里面的人家轰出去，他们有的是心血来潮，但更多的是想借此提醒众人谁才是真正的老大。但他们很快就发现，要是没有谷仓里的粮食，没有在山坡上吃草的那些“星期天的晚餐”，这个老大当得就毫无意义。
年轻男爵罗兰的新官上任并不顺利——不得不说，他的新晋丈母娘帮了不少倒忙，这位公爵夫人总是向大家炫耀自己的尊贵地位。不过他很快就吸取了教训。他很清楚自己对于经营农场毫无经验，于是他效仿父亲明智的做法，让农场主自主经营农场、雇用工人，所以现在每个人都很满意。
罗兰的另一个明智的做法是，他跟他父亲一样，会时不时地找乔·阿奇谈谈，好心的乔则会把那些被地产商和收租人忽视的事情告诉男爵，比如勉强维持生计的寡妇，以及在丈夫被暴躁的公牛踩伤后艰难度日的母亲。乔·阿奇常常劝他救济这些人，为了给男爵留面子，他总是把话说得十分委婉，结果就是，寡妇突然发现，不知怎的自己已经提前交过了租金，现在不再有任何债务，一名来自庄园的小伙子则会出现在年轻母亲的家门口，想要学习如何经营农场。
“我不敢妄下结论。”乔往长凳的椅背上一靠说道。他神情严肃，那是只有在星期六的酒吧里掌控全局的人才会有的神情：“不过，跟你们说实话，他做得很不错。可以说他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那太好了。”托马斯·格林克拉说，“看来他要赶上他老爸的脚步了。”
“那我们可真幸运。老男爵是个好人——脾气倔了点，但是明白事理。”
派斯里笑了：“他那位年轻的太太，也就是男爵夫人，无师自通就学会了很多事情——你们发现了吗？她经常和大家聊天，从不摆架子，各家的媳妇都喜欢她。”他像智者似的点点头。只要媳妇满意就好，因为这意味着家中安宁，每个农夫在劳碌了一天之后都希望家里能够安宁。
“我听说只要有人家里媳妇生孩子，她都会到场慰问。”
说到这个话题，罗伯特·西可说：“再过一阵我们家约瑟芙又要生孩子了。”
有人笑着说：“那你可得请我们喝一杯，你知道的。”
“到时候记得去找乔家的蒂凡尼。”托马斯·格林克拉说，“要说接生，我还没见过比她更在行的人。”
托马斯举起酒杯，又说道：“我昨天看见她骑着扫帚急匆匆地飞过。我真为她自豪，真的，我们白垩地的姑娘。我敢说你肯定也非常自豪，乔。”
当然，大家都认识蒂凡尼·阿奇，从她很小的时候跟他们的孩子一起玩耍时就认识。白垩地的居民并不怎么喜欢女巫，不过蒂凡尼是他们的女巫，而且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女巫。最重要的是，她是白垩地长大的姑娘，她明白羊群的重要性，再说他们看着她从小跑来跑去，直到她长大成人，所以没关系。
蒂凡尼的父亲苦笑了一下，弯腰递给狗一块猪油渣：“这是给你的礼物，杰斯特。”他抬起头，“蒂凡尼的妈妈很为她自豪，但她还是希望能经常见到蒂凡尼。她一旦跟人说起蒂凡尼的工作就停不下来，我也一样。”他看看酒吧老板，“方便的话请再给我一杯啤酒，约翰。”
“没问题，乔。”约翰·派斯里说着走进吧台，端着一大杯冒着泡沫的啤酒走回来。
酒杯被大家接力赛似的传到了目的地，乔说：“这太不寻常了。你们知道吗，我觉得，近来我们家蒂凡尼住在兰克里的时间太长了。”
“要是她搬到那里去就太可惜了。”迪克·汉利评论道。尽管没人再说什么，但这个念头却挥之不去。至少在这个星期六，在乔的思绪里挥之不去。
“是啊，她总是很忙。”乔把迪克说的话放在脑海深处，打算以后再考虑，他不慌不忙地说，“这里的新生儿太多了，小伙子们！”大家笑了。
“不仅是接生。我老母亲去世的时候她也来了。”吉姆·维斯特说，“她整夜陪着我母亲，并且消除了我母亲的所有病痛！她有这个本事，你们知道吗？”
“没错。”乔说，“老男爵也是在这样的照料中去世的，他有自己的护士，不过蒂凡尼帮忙让他走得不那么痛苦。”
桌边饮酒的人们突然沉默下来，回忆起蒂凡尼·阿奇与他们相处的点点滴滴。这时，诺迪·桑德斯激动地说：“好吧，乔，我们都希望你们家蒂凡尼可以留在这里，你知道的。你养了个好孩子，这是千真万确的事，你下次见到她一定要转告她。”
“这我知道，诺迪。”乔说，“蒂凡尼的母亲的确想让她安顿下来，和她的心上人一起在白垩地生活——你知道的，那个叫普莱斯顿的小伙子，他已经离开这里，到大城市去学习真正的医术。但我觉得她不愿意这样，至少短时间内还不愿意。依我看，阿奇家族的人都生活在这一带，只有我们的蒂凡尼要追随她奶奶的脚步，而且她的想法更加新潮，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觉得她想要改变世界，就算不能改变世界，至少要改变白垩地这一小部分。”
“对我们这些牧羊人来说，她真是一位好女巫。”托马斯·格林克拉补充道，大家纷纷表示赞同。
“伙计们，你们还记不记得，以前的牧羊人经常聚到这里举办掰腕子挑战赛？”迪克·汉利喝光杯里的酒，说，“那时候我们没有女巫。”
“对。”乔·阿奇说，“别忘了，以前的牧羊人决斗不用棍棒。他们掰腕子定胜负，赢家被称为牧羊人的首领。”
说到这里，大家都笑起来。许多人都想起了阿奇奶奶，因为阿奇奶奶是最后一位真正的牧羊人首领。无论是否举办掰腕子比赛，只要阿奇奶奶对某个牧羊人赞许地点点头，就能让他一整天走起路来都像国王一样神气。
“唉，现在我们没有牧羊人首领了，但是我们有一名女巫，就是你家的蒂凡尼。”又是一阵沉默，人们继续喝着酒，有些人则点燃了烟斗。
过了一阵，罗伯特·西可说话了：“所以如果我们没有牧羊人首领，而是有一名女巫的话……你们觉得还应该跟她掰腕子吗？”
约翰·派斯里一边笑，一边瞟了蒂凡尼的父亲一眼。
罗伯特·西可接着说：“跟女巫掰腕子？别担心，我会手下留情的。”
乔呵呵地笑起来，其他人也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这时，一阵阴影掠过，他们抬起头，看见一个骑着扫帚的姑娘朝下面大喊：“晚上好，爸爸！晚上好，大伙儿。我没时间下来，有人要生双胞胎了。”
 
罗兰·德·查福礼【45】，白垩地年轻的新男爵，的确想成为像他父亲一样的人。他知道父亲很受子民的爱戴——人们叫他“老派男爵”。也就是说，每个人都知道会出现怎样的情形：侍卫将盔甲擦得锃亮，敬礼致意；人们做好自己分内的事；男爵则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不过多干涉人们的生活。
不过有时候他父亲的脾气太差了，而罗兰希望自己能摒弃这一点。他尤其希望自己拜访蒂凡尼·阿奇时能够言辞得体，因为他们曾是好朋友。而且，更让罗兰不安的是，他的妻子丽迪莎也把蒂凡尼看作她的好友。任何一个明智的男人都不该对妻子的好友掉以轻心，因为谁也不知道她们会彼此分享什么小秘密。罗兰自幼在家接受家庭教师的教导，对白垩地以外的世界知之甚少，他害怕丽迪莎和蒂凡尼谈论的正是他所担心的那种“小秘密”。
他决定在星期六的傍晚、她落地时去和她谈谈，他知道这个时候乔·阿奇一定在酒吧里。
“你好，罗兰。”他骑马走进院子，从马上下来时，蒂凡尼头也不回地说。
罗兰打了个寒战。他是男爵，她父亲的农场是属于他的。这样想的同时，他又发觉这个想法真是太愚蠢了。作为男爵，他的确拥有证明农场所有权的一纸文件，但这座农场属于阿奇家族，从前是这样，以后也不会改变。而且他知道蒂凡尼能知道他在想什么，所以她转过身时他不禁脸红了。
“呃，蒂凡尼。”他说，“我只是想见你，然后……呃……好吧，是这么回事……”
“哦，拜托，罗兰。”蒂凡尼催促道，“你特意过来，想说什么就赶紧说。我今天非常忙，晚上还要回兰克里。”
罗兰等的就是这句开场白：“好吧，我来正是为了说这件事，蒂凡尼。有人……抱怨过……”这个词用得不合适，他心里清楚。
听到这个词，蒂凡尼一惊。“什么？”她立刻问道。
“是这样，你总是不在这里，蒂凡尼。你是我们的女巫，你本该在这里照顾大家，但你差不多隔天就到兰克里去。”他挺直腰杆儿，仿佛脊背里有一根隐形的扫帚。他必须拿出权威的架势来，不能低三下四。“我是你的男爵。”他说，“我要求你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恪尽职守。”
“恪尽职守？”蒂凡尼有气无力地重复道。他以为她过去的几个星期都在做什么？给伤腿缠绷带、治疗肌肉酸痛；接生；为临终的人祛除病痛；拜访老年人；照顾新生儿还有……对，剪脚指甲！罗兰又做了什么？举办晚宴？欣赏丽迪莎新画的水彩画？要是他肯让丽迪莎来帮忙倒还好些。罗兰和蒂凡尼都知道，丽迪莎天生就有女巫的本领，她在白垩地可以大有作为。
接着她又想，这么想太不近人情了。她知道丽迪莎会到每一个新生儿家里拜访，慰问产妇。
但她很生罗兰的气。
“我会考虑你说的话。”她故意彬彬有礼地说，惹得他的脸更红了。
罗兰背上仿佛仍然背着一把隐形的扫帚，他大步走到马跟前，骑上马离开了。
好吧，至少我尝试过了，他心想。他有种挥之不去的感觉，那就是自己把事情搞砸了。
 
精灵女王和随从穿过环形石阵返回宫殿时，所有人都狼狈不堪。
闪闪发光的精灵国宫殿不见了，议事会只能在森林深处召开。这里本该是一片魔法森林，但女王却没有布置诸如蝴蝶、雏菊和蘑菇之类不可或缺的装饰品。即使是现在，她从森林里走过时，树木依然发狂似的摇动枝杈，土地也竞赛似的在她走过之处的两侧生出锋利的草叶。
她愤怒极了。一个哥布林，一个渣滓，竟敢袭击她的勋爵，而他竟然真的被哥布林击垮了。那哥布林的脏脚跑得如此之快，竟然能在她的盛怒之下逃走。尽管遭到袭击的是豌豆花——女王私底下很庆幸受伤的是他，而不是其他贵族——但她知道她的精灵子民都将这件耻辱的事、这次失败归咎于她，因为是她发起了突袭狂欢，并且她还带着哥布林一起出行。
尽管她已经下令不必跟随，但豌豆花还是和众精灵在一起。他起初脸色苍白，走路踉踉跄跄，但这会儿可怕的铁已经从他体内清除，他的法力几乎恢复了正常的状态。在他身后站着一排排她的侍卫，她感受得到，违逆的态度正在他们之间酝酿。
她鄙夷地看了豌豆花一眼，对一名侍卫说：“把那个虚弱不堪的家伙带走。别让他在我眼前！”
可是侍卫纹丝不动。相反，他张狂地笑了笑，摩挲着手里的弓弩，漫不经心地将一支羽毛箭搭在弦上，接着竟然明目张胆地瞄准了她的方向。
“尊敬的女士。”豌豆花几乎毫不掩饰嘲讽的语气，“我们正在节节败退。我们对人类世界的掌控非常薄弱，现在竟然连哥布林也敢笑话我们了。人类正在用铁包围他们的世界，而我们竟然从一个哥布林口中才得知这个消息？你为什么没有采取措施阻止这件事？我们为什么不再外出狩猎了？你为什么不让我们释放精灵的天性？今时已经不同往日。”
他的法力已经与她不相上下，他的意志力则更为强大。我之前怎么没看清这一点呢？女王心里这样想着，但脸上丝毫没有流露出内心的想法。他这是要挑战我的权威吗？我是女王。即使国王已经去往另一个世界，在坟墓之中沉睡，尽享极乐，但我仍是他的王后。掌管精灵国的向来都是女王，不是勋爵。她挺直腰杆儿，瞪视着这名有不臣之心的勋爵，尽数施展她的法力。
几个精灵异口同声地对豌豆花表示赞同。精灵们互相赞同可不是件寻常事——他们的常态是分歧不断——就在这时，一群士兵开始朝她聚拢，用冷漠的目光审视他们的女王。他们的样子无情、危险、凶恶。
女王环视了每一个士兵，最后看看豌豆花：“你这个虚张声势的小鬼。”她压低声音说，“我一眨眼的工夫就能灭了你。”
“哦，对，女士。”气氛越来越紧张，豌豆花继续说，“是谁让菲戈人满地乱窜的？现在那个丑老太婆不在了，女巫虚弱得很，两个世界之间的界限也非常薄弱。而你呢，坐拥这么有利的条件，你却还是害怕那个叫阿奇的小姑娘。我听说上次她差点要了你的小命。”
“她才没有。”女王说。
但是现在所有的精灵都盯着她，就像一只猫盯着自己的猎物……而他说的是事实。蒂凡尼·阿奇的确打败了她。女王发现自己的法力忽闪了几下，变得越来越暗淡。
“你太弱了，女士。”豌豆花说。
女王发觉自己变得脆弱、渺小、疲惫不堪。树木向她压迫、靠近，光芒也暗淡下来。她环视着四周的面孔，拼尽全力聚集她仅存的全部法力。她仍然是女王，他们的女王，他们必须服从她。
“时代变了。”她挺直腰杆儿说着，“铁也好，哥布林也罢，这个世界已经跟从前不一样了。”
“我们按照你的要求躲了起来。”豌豆花的声音充满了不屑，“既然世界要变，就该由我们来变，由我们决定它变成什么样子。过去一直是这样，现在也该这样。”
他身边的精灵闪闪发光，表示赞成。他们的服饰华丽得耀眼，尖瘦的面孔冷漠无情，散发着法力的光芒。
女王怅然若失。“你不明白。”她急切地说，“那个世界的确曾经供我们取乐。但假如我们仍然保持原来的习惯，我们一定会被时代击垮的。拜托了……精灵们。这正是那个世界的钢铁教给我们的道理，我们在那里没有出路。”
豌豆花冷笑道：“一派胡言。谁说我们没有出路？我们可以自己创造出路。我们才不管他是人类还是哥布林。而你——你对他们太软弱了。难道伟大的女王害怕了？你不自信，女士，所以我们也不信任你。”
精灵的忠心向来细如蛛丝，精灵女王全凭法力服众。对手越是说个不停，女王就越感到她的法力在渐渐流逝。
这时豌豆花发起了致命的一击。
“你太软弱了，女士。”他咆哮着说，“这一切因那个小姑娘而起，现在即将因我而结束！”此时他的法力猛烈增强，双眼焕发出光芒，周身聚积了强大的法力，其他精灵只能谨慎地唯命是从。豌豆花直指女王，只见无数的面孔和外貌在她身上一闪而过——金发、黑发、长发、短发、成缕的头发、秃头、婴孩的绒毛……高大、强壮、弱小、稚嫩。挺拔、弯腰驼背……女王低声呜咽。
“如今哥布林已经不再对你唯命是从。”豌豆花说，“精灵国不能没有强大的首领。我们精灵需要的是一个能称霸四方的首领——压制哥布林、压制人类和其他一切生物。现在无论是我们还是泉下有知的国王，都需要一个战士。”
此时豌豆花就像一条蛇，目光穿透他的猎物。而精灵女王瑟瑟发抖，哭哭啼啼，完全丧失了法力。
“这样不堪的东西怎么能统治我们。”他轻蔑地说。
他转身问其他精灵：“你们觉得呢？”
在他们茫然的目光中，女王看见自己的未来跌进了深渊。
“我们该怎么处理她呢，豌豆花勋爵？”说话的是芥末籽，他大步走上前，以表示对新首领的支持。
“必须让她退位！”另一个精灵高声喊道。
豌豆花低头鄙视地看看他从前的女王：“把她带下去，你们想怎么惩罚就怎么惩罚——记得扯掉她的翅膀。这是对失败者的惩罚。”他命令道，“现在，乐手哪去了？让我们跳个舞，羞辱我们曾经的女王。把一切跟她有关的东西都逐出精灵国，永远不许回来。”
“她该去哪儿呢？”芥末籽抓起女王柴火棍似的细胳膊，大声问。
但豌豆花已经走了，在翩翩起舞的群臣之间穿梭而过。
那个曾是女王的可悲精灵被拖出芥末籽的视线，他听见她在绝望之中低声说出几句话：“雷鸣和闪电，豌豆花，你们将感受雷鸣和闪电的力量，还有蒂凡尼·阿奇那刺骨的盛怒！”
开始下雨了，不一会儿，雨变成了冰雹。 

第九章 养羊好手
一个与其他访客迥然不同的男孩站在雨中，凝视站在小屋后门的蒂凡尼——那已经是她的小屋，不再属于威得韦克斯奶奶。他衣着邋遢，但邋遢的原因是长途奔波而非贫穷。他身边跟着一头山羊，这十分稀奇。不过从外表看来他好像并不需要救助。
蒂凡尼仔细观察着他，发现他的衣物价值不菲，十分高档，可他却身无长物。看样子他比我小几岁，她心想。
“请问您是女巫阿奇女士吗？”开门后，男孩拘谨地问道。
“是的。”蒂凡尼说着，心想：好吧，至少他来之前做过功课，而不是一敲开门就说要见威得韦克斯奶奶，他敲的是后门，这也是得体的行为。不过我刚才煮的浓汤恐怕是要放凉了。
“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我猜你一定需要帮助吧？”她问。女巫是不会拒绝任何人的。
“不，女士。恕我冒昧，我一路走来，经常听见人们议论您。他们说您是最优秀的女巫。”
“唉，街坊闲谈不算数的。”蒂凡尼说，“其他女巫的意见才是关键。我怎么才能帮到你呢？”
“我想成为一名女巫！”最后一个词在空中回荡，仿佛有生命一样，可那男孩神情严肃，面带忧愁，他倔强地继续说道，“威高先生——我的家庭教师——告诉过我，曾经有一名女巫成为了巫师。那么，反过来一定也行得通吧？俗话说，用来蘸母鹅肉的酱汁，蘸公鹅肉吃也一样美味，不是吗？”
“好吧，说得没错。”蒂凡尼心怀疑虑地说，“不过很多女性都不想跟她们不认识的男人打交道，比方说，在比较私密的情况下。我们的工作内容里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做接生婆，你知道，‘婆’是重点。”
男孩的喉结在颤抖，但他还是说：“我听说在大城市里，西比尔夫人慈善医院接收病人不分男女。女士，说到做手术，有些女性还是乐意见到男医生的，这一点毋庸置疑。”男孩脸上的神情似乎高兴了一些，“我真的相信我可以做一名女巫。我十分熟悉农场的活计，而且我的手指很细。我在赶路的时候曾帮一头难产的山羊接生，这双手可派上了大用场。当时我挽起袖子，小心翼翼地摸索着，让孩子们一个个离开母亲的肚子。毫无疑问，那场面十分混乱，但是所有孩子都活下来了，山羊的主人——一个老头——甚至感激得流下了眼泪。”
“是吗。”蒂凡尼不为所动地说。她心想：“会养羊”什么时候成了女巫的必备技能？不过那男孩看上去疲惫不堪，于是她态度柔和下来，请他进屋喝了杯茶。她把山羊带到苹果树下一处不会被雨淋湿的地方，那里生长着一丛“匍匐的米妮”，可以供它享用。它在室外看上去心满意足，尽管如此，蒂凡尼还是和所有善于观察的女巫一样察觉到，它看着她时眼神有些异样，那种眼神并不经常出现在山羊方形的眼睛里。毫无疑问，那是一种让人在转身时格外警惕的眼神，但是……事情似乎没那么简单。
她示意男孩进屋的时候，看见那谁缓步走过苹果树，它看见山羊时突然停下脚步，弓起后背，尾巴上的毛竖立起来，看上去比平时大很多。两只动物意味深长地打量着对方。蒂凡尼敢发誓，她瞥见了一道一闪而过的荧光，紫色里带着一丝黄绿色——接着一切都恢复了平静，仿佛在那个瞬间一项协议达成了。山羊继续吃草，那谁恢复了正常的大小，几乎贴着山羊的腿缓步走过。蒂凡尼大为惊奇——就是奥格奶奶的猫古烈波见了那谁也会落荒而逃的！这头山羊究竟是何方神圣？也许，她饶有兴致地想，这个男孩子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
他们在厨房的小桌旁坐下，她得知男孩名叫乔弗里，家在离这里很远的地方。她发觉男孩并不想谈论自己的家庭，于是她换了个话题。
“乔弗里，我想知道。”她说，“你为什么想成为女巫，而不是巫师？人们习惯认为巫师才是男人的职业。”
“我从没把自己当成一个男人，蒂凡尼女士。我不想把自己套进任何一个固定的身份当中。我就是我。”他轻声说。
这个回答真棒！蒂凡尼心想。接着她想到了女巫和巫师的区别——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思考这个问题了。最主要的区别，她心想，就是巫师通过书本和长柄魔杖施展魔法，通过复杂的咒语做些举足轻重的大事，而且他们是男人。而女巫都是女人，处理的都是日常生活中的，但也都举足轻重的事情。她坚定地提醒自己，有什么事情能比生与死更重要呢？为什么这个男孩不能成为一名女巫呢？既然她自己曾经选择成为女巫，为什么他就不能做出同样的选择呢？她心中一惊，发觉此时此刻，依然是她的决定才算数。既然她是女巫的领头人，那么她就有权作决定。她不必征求其他女巫的意见。这是她的决定，也是她的责任。或许这就是改变传统做法的第一步？
她打量着乔弗里。这个男孩有些不同寻常，我也说不清楚，她心想。但他看上去心地善良、疲惫不堪，所以我决定给他一个机会试试。至于那头山羊……
“好吧。”她说，“我可以给你一些铺盖，让你住在储藏室里，再给你今天的食物。你的山羊由你自己负责。现在天色已晚，其他的我们明天再谈。”
 
第二天一早，奥格奶奶还没来的时候，蒂凡尼端着食物来到了储藏室。男孩还在熟睡，她轻轻地咳嗽一声，男孩猛地惊醒过来。
“非常好，乔弗里，现在请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在躲避什么人？比如你的家长？”
“不，我没有。”乔弗里说着咬了一口蒂凡尼带来的面包，但却把火腿推到了一旁。
你这个小撒谎精，蒂凡尼心想，女巫总是很擅长识破谎言【46】。她叹了口气：“那你是不是在离家出走？”
“好吧，的确是这样，女士。但我已经十六岁了，我真心想离开家。”
“你跟父亲相处得不好，是不是？”蒂凡尼说。她看到男孩一惊，像是被她击中了要害。
“您是怎么看出来的，女士？”
蒂凡尼叹了口气：“门上写着‘女巫’二字，不是吗？我比你大不了几岁，但你不是我遇见的头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而且我非常确定，你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不过——”她继续说，“我没见过像你一样出身高贵的，乔弗里先生。你瞧，这是高档外套。那么，你能为我和我的农场做些什么呢，乔弗里？”
“哦，我能做许多事情，女士。”他尽力让自己的语气透出自信，脸上却是一副急切的神情。
这时奥格奶奶从小屋的墙角走来，前一秒还不见踪影，后一秒便突然现身。蒂凡尼知道，奥格奶奶一向如此。她看了乔弗里一眼，立刻心中有数，她朝蒂凡尼挤挤眼，说：“有事吗，蒂凡尼？”蒂凡尼看见奥格奶奶布满皱纹的脸上那个带着暗示的笑容，像是一个苹果正斜着眼睛打量她。看乔弗里的样子，仿佛他随时打算夺路而逃。
“没事，奥格奶奶。这位是乔弗里。”蒂凡尼立刻说，“他想成为一名女巫。”
“真的吗？”奥格奶奶哈哈大笑起来，“你是说他想学魔法吧。让他去找巫师！”
此刻的乔弗里活像一头惊慌的小鹿。奥格奶奶的确有这种本事。
“不，他想成为女巫，奥格奶奶。您明白了吗？”
蒂凡尼看见奥格奶奶眼里闪过一丝顽皮的光亮，说：“这么说，他想成为女巫，是不是？或许他应该先搞清楚我们女巫要做什么事情再作决定。我是说，要是他有魔力，可能也该到巫师那里去试试。我知道了，让他做杂工。”杂工就是男的女佣，负责一切稀奇古怪、通常都很脏的家务活儿。比如杀鸡、把野鸡挂起来储存、擦鞋、削土豆皮之类的杂乱甚至有些危险的杂活儿。“家庭农场”经常有一名杂工，边工作边学习如何经营农场。“我告诉你。”奶奶看着瑟瑟发抖的男孩继续说，“先派他去尼姆莱先生那里练练手。你知道他的脚指甲是什么样子。”
没错，跟所有老头的脚指甲一样，蒂凡尼心想。她看着男孩急切地想要证明自己能力的样子，不由得心生怜悯，她说：“做女巫比你想象的更复杂，乔弗里。不过要是你愿意在我这里做杂工，我们可以试试看。首先，我需要你去帮一位老先生修剪他那可怕的脚指甲。”
“你得带块盾牌才行。”奥格奶奶说。
男孩疑惑地看着蒂凡尼。
“哦，是这样。”蒂凡尼说，“尼姆莱先生的脚指甲长得又厚又硬，非常、非常难剪。要用特别锋利的园艺修枝剪才能剪断，即便如此，这些要命的指甲还是会弹射得满屋都是。你千万要小心自己的眼睛。”她盯着男孩的面庞，看起来他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迎接任何挑战，即便是四处乱飞的脚指甲也不怕。奥格奶奶还在偷笑，蒂凡尼说：“我还要去接生。奥格奶奶，您能不能带乔弗里去见尼姆莱先生，看看他做得怎么样。哦，告诉他别忘了收集剪下来的脚指甲——罗伯·无名氏用得上它们。”
“我能带上梅菲斯特吗？”乔弗里问。
奥格奶奶猛地转过身。“梅菲什么？”她缓缓地问。
“我的山羊。”乔弗里说着，朝羊圈指了指，梅菲斯特正在那里仔细观察一丛残缺的蒲公英。
“它是一头自由的山羊，不过我们一直结伴而行。我这个伙伴十分聪明。”
奥格奶奶“扑哧”一声笑了。
“瞧。”乔弗里自豪地说，“它甚至会自己上厕所。”梅菲斯特轻巧地穿过羊圈，来到山毛榉树旁的小棚屋门口，用鼻子拱开了门。
奥格奶奶这辈子头一次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第十章 宝物
在精灵国最隐秘的地方，刚刚大获全胜的豌豆花正在环顾群臣。
蓝金勋爵闲散地站在他身旁，漫不经心地摆弄着一把青铜匕首——他身材高大、姿态优雅，黝黑的皮肤上随便披着一件用苔藓和荆棘织成的短外套。
“从现在起，我就是你们的国王。”豌豆花高声宣布。
大厅里一片寂静，精灵们思考着这个巨大的转变，以及自己手中的机遇。一个胆子大的精灵说：“那在墓里的老国王呢？你觉得他会怎么说？”
“他说的和我差不多。”豌豆花说着，将一支羽毛箭掷向那个精灵，将他击倒在地。精灵受了伤，但是并没有死。很好，豌豆花心想，等一下我可以好好找乐子。他向侍卫做了个手势，受伤的精灵被拖了出去。“让老国王见鬼去吧！”他说。这一次没有精灵出来反驳。
每个精灵都知道，豌豆花想发起一场大决战，对抗人类、矮人、哥布林和其他一切种族。他希望精灵可以再一次在另一个世界里恣意纵横。
“我们从创始之初就是精灵。”豌豆花声如洪钟，“人类占上风的时间太长了。我们要让最近才翻身的哥布林感受到我们的怒火！将那些呜呜作响的垃圾机器清扫一空！我们将夺回原本属于我们的世界！”他微微一笑，又轻柔地说，“谁不肯与我们为伍，我们必将让他生不如死。”
在火车和铁屑的世界里，铁对精灵是致命的。但是谁也不敢违逆豌豆花，他们都不想感受他恐怖的暴怒。他们都非常清楚，他知道该怎样将“痛苦”这个简短的词变成一段漫长的经历。
新国王的法力随着时间积累变得越来越强，他高大健壮的身影凌驾于众精灵之上，他们发现，自己的时代再次来临了。
“那些人类都是蠢货！”豌豆花咆哮起来，“他们以为自己可以阻止我们？他们其实需要我们。他们呼唤时，我们就会出现。我们先让他们渴望永远无法得到的东西，再将他们好好嘲弄一番。我们要占据一切！”
精灵们欢呼起来。
 
贝奇·帕顿和南希·阿普莱身上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惴惴不安地站在蒂克小姐面前，只听她说：“这不仅仅与魔咒和扫帚有关。有时会涉及繁重，甚至十分恶心的劳动。什么事，贝奇？”
“我爷爷去世时我在场。”贝奇说，“所有必须完成的程序我都看在眼里。爸爸说我不该看，但是我妈妈说‘就让这姑娘看吧。她早晚都要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
“姑娘们，你们应该都会一些基本的魔法，比如用念力熄灭蜡烛之类的。我想要确定的是，你们认为，我们可以用魔法做些什么呢？”
贝奇说：“可以治好身上的斑斑点点，这个我知道。我奶奶就有这个本领。魔法可以让你变漂亮。”她语气有些悲伤，蒂克小姐仔细一看，哦，她的一侧面颊上长了一块难看的胎记。
“还可以施魔法让别人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南希说，“或者……”她的脸变红了，“让男孩子喜欢上你。”
蒂克小姐笑起来：“姑娘们，我告诉你们，要是你天生丑陋，那么魔法也无法让你变漂亮。而且魔法也不会让人喜欢上你。魔法并不是一个玩物。”
南希的脸更红了：“可是男孩子……”
蒂克小姐的表情丝毫不变，她说：“他们怎么了？”南希的脸红得厉害——要是她的脸再红一些，蒂克小姐想，她就会像一只龙虾了。蒂克小姐继续说，“你不需要施法术来吸引男孩子，南希，要是你想学习这种本领，我相信蒂凡尼女士会让你去找奥格奶奶，或是你的奶奶。”
“您有心上人吗，女士？”南希问。
“没有。”蒂克小姐说，“他们会妨碍我。好了，让我看看你们会不会制作沙姆博。要是你们不会这个，就不太可能成为女巫。沙姆博可以帮助你集中魔力。”她朝空中一挥手，似乎将某种东西留在了空中。空气像是沸腾了一样，翻滚起舞，微微颤动……仿佛有了生命。蒂克小姐说：“注意观察空气是怎样运动、怎样停滞的——那里就是应该布置沙姆博的地方。它会给我一些建议。”她突然拿出一个鸡蛋、几截绳子、几根树枝和一个小坚果。“我身边有的这些东西就可以用来制作沙姆博。”她说。她看看她们严肃的小脸，叹了口气说，“现在轮到你们两个制作自己的沙姆博了，其中必须有一个活物。听我说，你们只要闭上眼睛，用手头有的东西做一张网就可以。”
她看着她们从口袋里掏出各种东西，表情严肃得像是在参加葬礼。蒂克小姐十分了解女巫，她知道这些姑娘具有与生俱来的魔力，但是要想下定决心成为女巫，你需要的可不只是一点点儿天赋，更需要付出努力，许多的努力。即使这样，也没那么容易成功，她很清楚。抛开其他的不说，她们的家长也要支持她们的选择才行。女孩子在家庭中的用途很多，比方说照顾弟妹或是在家里开的小店里工作。但这都是小外孙们降生之前的事，而外孙是一定会出生的，没错，一定会的。
蒂克小姐还知道，通过观察一个人口袋里有哪些东西，可以发现许多和他们有关的信息，有时候观察他们口袋里没有的东西也一样。她自己通常会在口袋里放一小块奶酪——没有小点心是施展不出好魔法的。想到这里，她说：“即使是一只虫子，也是活物，所以最好找个小盒子养一只，放几片富含水分的树叶进去就可以。”
南希脱掉一只靴子，说：“我这有一只毛毛虫。”
“很好。”蒂克小姐说，“你很幸运，不过，运气只是成为女巫的一部分条件而已。”
贝奇有些沮丧：“我找到了一枚发卡——我可以用它吗？”
蒂克小姐叹了口气：“放在你的沙姆博上？当然可以。不过你仍然需要一个有生命的东西，蝴蝶、蚂蚁之类的。不过要记住——不能杀死它们，应该让它们自己离开。”
“哦，好的。”贝奇说。她在身后的灌木丛里摸索了一阵，拿出了一只个头很大的绿色毛毛虫。
“你学我！”南希说。
蒂克小姐笑起来：“做女巫一定要机灵，把眼睛擦亮，看见什么就学什么。做得好，贝奇。”贝奇三两下将毛毛虫拴在一截旧线头上，另一头不知怎的就系在她的一根手指上。她用其余的几根指头使劲地将发卡别在了沙姆博上。
南希噘着嘴，把她的毛毛虫也举到半空中，毛毛虫正使劲蠕动，想钻进一团羊毛里。
天空中突然划过一道闪电，滚过一阵雷声，两个女孩都说：“是我，是我用我的小沙姆博弄的。”
蒂克小姐又笑了。不管是初升的太阳，还是一道彩虹、一道闪电或是一片乌云，为什么总有人坚信这些东西是因自己而起呢？她知道，要是这两个姑娘发现自己真的可以控制天上的风暴，她们一定会惊声尖叫着逃回家的——她们的母亲很可能还要帮她们换洗内裤。不过，要做女巫，有自信是个良好的开端。
“老师，老师！”贝奇说着指指沙姆博。一枚发卡正跟她的毛毛虫一起悬浮在空中。
“你做得很好。”蒂克小姐说，“真的非常好。”
“那，这个呢？”南希话音未落，她的沙姆博就塌了下来，一撮羊毛飘落在地上，小毛毛虫坐在上面，活像一个骑扫帚的女巫。她竖起一根手指，指尖好像要喷出火来。
“非常好。”蒂克小姐说，“你们两个都掌握了沙姆博的做法。接下来就是学习，每天都要学习。”她严肃地说。
不过她心里想的是，好吧，蒂凡尼女士一定想见见你们两个，我很确定。
 
精灵国里笙歌不断——旋律和谐悦耳，一个个音符旋转着升到空中。花朵盛开的树上，靠近树梢的地方有个精灵懒洋洋地坐在一根纤细的树枝上。为了解闷儿，他把音符变成一团团色彩各异的雾，在精灵们头顶舞动，为宫廷取乐。
取悦精灵并不难，最好的方式就是伤害其他生物，音乐则紧随其后，排在第二位。
乐手是人类。他被一名精灵富有法力的竖琴声所吸引，走进森林，继而被挟持到这里演奏，为豌豆花勋爵演奏。精灵们十分擅长延续玩物的生命，有时能让他们活上好几个星期。这个吹笛子的男人是他们有趣的新玩具，豌豆花漫不经心地想，不知这个人能坚持多长时间？
但他十分满意。他的士兵向人类世界发起了多次小型突袭，为他带回像这名乐手一样的战利品。他知道，每一次成功的突袭都会让精灵们更有信心。很快他们就能做好准备，发动攻击……
他皱起眉头。他想跟芥末籽谈话。他要确认那名精灵真的将女王残缺的肢体丢出了精灵国。他不希望出现任何差错……
 
除了喜欢观察野生动物，乔弗里也喜欢观察人。他觉得人类非常有趣，他时刻都在注意观察他们，从他的所见当中学到更多的知识。
他观察到一件有趣的事：上了年纪的男人在家里似乎是个可有可无的角色。这跟乔弗里自己的家庭截然不同，他的父亲总是专断地主宰一切。在这里，妻子在老头子的生活中占有很大的话语权，家里的一切都是妻子说了算——丈夫出去工作的那些年里一向如此，现在她们也没有拱手让权的打算。
他给老水手麦克皮斯修剪鼻毛的时候产生了这个念头——这个差事就连奥格奶奶也不愿意做。莎莉·麦克皮斯太太看样子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不过此前的一次尝试已经证明，她近视得太厉害，所以不能再让她拿着剪子靠近丈夫的鼻子。乔弗里还发现，她对待丈夫和对待一件家具没什么两样，这不禁让乔弗里有些沮丧——一个曾经乘风破浪、见识过各种精彩事物的男人现在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酒吧里，因为他的妻子永远在洗啊，涮啊，擦啊，实在没事做的时候她就四处掸掸灰。要是丈夫能坐着不动，她准会把他也一起洗、擦、掸了。
渐渐地，乔弗里明白了，对老男孩们来说，酒吧既是娱乐场所又是避难所。有一天，他也来到酒吧，请所有在场的人都喝了一杯，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接着他又让梅菲斯特表演了数数的本领。喝第二杯啤酒的时候，他已经与老男孩们打成了一片，于是乔弗里把话题转向他已经在脑海里盘算了几天的那个念头。
“那么，我想问问你们都是做什么的，绅士们？”
他话音刚落人们便大笑起来，何塞瓦·思朗普说：“不敢当，先生，我们不过是些闲人。”他的个性和名字截然相反【47】，脸上永远挂着笑容。
“我们都是国王。”开心果塞德威说。
“不过我们没有城堡。”何塞瓦·思朗普补充道，“也许我原本有，但是不小心弄丢了。”
“你们喜欢这样的清闲时光吗，绅士们？”
“不怎么喜欢。”斯迈克·特兰波说，“说实话，我讨厌这样，讨厌我家朱蒂去世后的一切。而且我们还没有子女。”他眼里噙着泪水，声音也开始发抖，他连忙举起酒杯喝了一大口，掩饰过去。
“她养了一只陆龟，是不是？”身材魁梧得可以举起一头奶牛的皱纹乔插了一句。
“没错。”斯迈克说，“她说她喜欢陆龟是因为它走路和她一样慢。那只陆龟还在，但是它无法取代她。陆龟不会聊天。我家朱蒂可以不停地闲扯一整天。不过陆龟很擅长倾听，说实在的，朱蒂可做不到这一点。”大家笑了起来。
“等你老了，家里就是女人说了算。”臭吉姆·琼斯说。
这个话题引起了众人的兴趣，乔弗里很高兴，他问：“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所有人都低声抱怨起来。
“是这么回事，小杂工。”皱纹乔说，“我什么时候吃饭，在哪里吃饭，吃什么饭，都是我家贝希说了算。只要我们在一起，她就像老母鸡似的围着我忙前忙后，好像我还是个小孩。”
“哦，我知道。”麦克皮斯船长说，“我家莎莉是个好妻子，我也知道自己离不开她。不过，唉，我这么说吧，我从前统领手下的一干船员，每当遇上可怕的天气，我总能主持大局并确保船不会触礁，因为我是船长，这是我的工作。”他环视四周，看到众人纷纷点头，又对乔弗里说，“最重要的是，年轻人，那时的我是个男子汉。现在呢？现在我的工作就是在她拖地的时候把脚抬起来。那是我们的家，我十分爱她，但不知为什么她总是嫌我碍事。”
“我明白你的意思。”臭吉姆说，“你了解我的，我是个优秀的木匠，在同行里小有名气，可是我家米莉就是不放心我摆弄工具。悄悄告诉你，每当她盯着我，我的手就会发抖。”
“你想不想让手不再发抖？”乔弗里问，他看见臭吉姆把酒杯端到嘴边时手稳得像石头一样，“看到你们这些绅士，我有一个主意。”他顿了顿，希望众人会注意听，“我的舅舅来自于博瓦德，他叫海姆里希·希登豪森，他是头一个拥有‘棚’的人。”
臭吉姆说：“我也有个棚屋。”
“我无意冒犯，您的确觉得您有属于自己的棚屋。”乔弗里说，“但是那里面有什么？羊棚、鸡棚、牛棚都是棚，但我说的这种棚屋是专为男人准备的。依我看，我们需要的是给男人的棚屋，男人棚。”
此时众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他向酒吧老板招呼道：“绅士们，让我们为了男人棚干杯！我请所有人喝一杯！”
 
村里的女士们也都十分喜欢乔弗里，这真让人想不到。他乐于停下脚步与人闲谈，他笑容温和、举止得体，很快便获得了女士们的喜爱。
“乔弗里先生永远那么平和。他从来都不会手忙脚乱，谈吐还那么优雅！他真是个有教养的人。”一天，老贝希·霍普对蒂凡尼说。
“还有他的山羊！”维斯乐太太粗壮的双臂交叉放在她壮硕的胸脯上，接着说，“看样子是个性格暴躁的家伙，可乔弗里却能让它服服帖帖地寸步不离。”
“要是他能把我家乔训练成这样就好了！”贝希笑着说。她和维斯乐太太一起朝街上走去，一路咯咯笑个不停。
蒂凡尼望着她们离去的身影，开始琢磨她的杂工，想不通他为什么可以让一切事物都变得平静。接着她想，我以前见过这种人——他们似乎谁都认识。他们会主持婚礼，也会劝架。从现在起，我应该带他到居民家里去巡视，看看他会怎么做。
于是第二天乔弗里便跟着蒂凡尼一起出门了，他坐在她身后骑着扫帚，脸上满是欣喜。蒂凡尼费劲地操纵着比平时沉重许多的扫帚向山区飞去。
从乔弗里进门的那一刻起，房子里的氛围便轻松起来，变得既愉悦又富有生气。他很幽默，还会唱歌。不知为什么，他可以让一切都变得……更好一点。哭闹的婴儿不再哭号，而是咯咯直笑，大人不再争吵，母亲们也会平静地听从他的建议。
他对付动物也很有一套。小母牛见了他，不会惊慌逃窜，而是乖乖站定；猫溜达着走进房间，很快便爬到乔弗里的大腿上。有一次，蒂凡尼看见他靠在树林里一幢小屋的墙边，一群兔子围在他脚边休息——这时他身旁还有一条农场里养的狗。
在观察了跟随蒂凡尼巡视的乔弗里一天后，奥格奶奶对蒂凡尼说：“乔弗里是个心地善良的人，我能感觉到。我很了解男人，你知道。”她笑起来，“我这一辈子见过各种男人，信我的准没错。我现在还不敢说他是这块料，再说有一些女巫可能不希望男孩子加入这个行当，不过，蒂凡尼，永远不要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因为威得韦克斯奶奶也不会这么做。记住，她选择了你作为她的继任者，而不是其他人。那你就要按照你的方式处事，而不是她的方式。所以，要是你想训练这个小伙子，只管放心去做。”
蒂凡尼则对乔弗里的山羊十分着迷。梅菲斯特来去自如，除了她和乔弗里骑扫帚时以外，它总是在乔弗里身边，蒂凡尼觉得这头山羊是在保护这个男孩。这是他们心照不宣的约定。
这头羊用蹄子敲敲地面，就像是在说话，有时还会敲击出一阵复杂的节拍。假如梅菲斯特是条狗，那它一定是条会为主人指示方向的猎犬，她心想。它的主人也是它的朋友，谁敢利用乔弗里的善心占便宜，它保证让那个人吃不了兜着走——梅菲斯特的蹄子踢人可是又稳、又准、又狠。
乔弗里不在的时候，山羊通常也会离开。它没过多久就让威得韦克斯奶奶养的山羊对它俯首帖耳，奥格奶奶还说，有一次她在山上看见“那头要命的山羊”坐在一圈野山羊中间。她管它叫“黑暗的小碎步”，因为它的蹄子小而灵巧。她还说：“别看它那么臭，但我并不讨厌它。我其实很喜欢羊。山羊很聪明，绵羊就不太聪明。我无意冒犯你，亲爱的。”
在附近一座高山脚下的丘陵地带，树林的边缘有一座农舍，在那里发生了一件让梅菲斯特声名大噪的事——也证明奥格奶奶说的两点都是正确的。
那天，乔弗里驾着小车去那里看望一个生病的小男孩。
在那个农家小院里，男孩的母亲正盯着乔弗里。她为儿子急得团团转，忘了关上绵羊圈的门。跟其他所有绵羊一样，她的绵羊发狂似的冲出了羊圈，等她注意到窗外，发现事情不对劲时，绵羊已经跑得到处都是了。
“我丈夫一定会发火的。要好一阵子才能让这群羊安分下来。”那位年轻的母亲哭喊道，“瞧它们，跑得到处都是！”
乔弗里从窗口探出头，朝卸下了小车、正在吃草的梅菲斯特咂了咂舌头。山羊停止了吃草——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传遍了整个兰克里。人们都听说了那头名叫梅菲斯特的山羊像最有本领的牧羊人一样，把绵羊驱赶到一起的事迹。绵羊的数目比它多得多，这是自然，不过它小心翼翼地驱赶着绵羊，把它们一个不落地都赶回了羊圈。
那位母亲告诉丈夫，这头山羊不仅把绵羊赶进了羊圈，甚至还在它们身后关上了门。她的丈夫觉得这话有些夸张，不过这毕竟是个很值得在酒吧里讲述的故事，于是梅菲斯特的传奇快速传播开来。
乔弗里和奥格奶奶把这个故事和乔弗里照料小男孩的过程一并告诉了蒂凡尼，这一天着实成就不小。蒂凡尼不由得看了一眼梅菲斯特的方形眼睛。她对山羊并不陌生，但是这头山羊与众不同，她十分确定这一点。她发觉山羊在看她，也看着那谁，而那谁自然是表面上假装在看别处，实际上也在观察那头山羊。每个人和动物似乎都在彼此观察。她微微一笑。
她作了一个决定。
第二天一早，她把乔弗里叫到一边，告诉他，自己有重要的事情要对他说。
“我有件事。”她说，“我想向你介绍……几位小朋友。”她停顿了一下，“罗伯。”她大声说，“我知道你在这里，我想请你出来。”她又顿了顿，“我为你准备了几滴苹果烈酒。”她往酒杯里倒了几滴酒，放在地板上。
空中突然一阵躁动，一簇红头发闪过，罗伯·无名氏突然现身，手里拿着一柄巨大的剑。
“罗伯，这位是……乔弗里。”蒂凡尼慢慢地，谨慎地说。她转过身观察乔弗里第一次见到菲戈人的反应，但是罗伯说的话让她非常吃惊。
“天啊，我们早就认识这个小男孩了。”他大声说。
乔弗里的脸有些红了：“是这样，我一直住在那间旧储物棚里。”他说，“这几位好心的绅士准许我睡在他们睡觉的地方。”
蒂凡尼十分震惊。乔弗里已经认识了菲戈人！她竟然不知道！她是一名女巫，她本该有所察觉的。
“可是——”她正想继续说，其他的菲戈人也现身了，一个扯着绳子从房梁上荡下来，另一个从篮子后面悄悄溜出来，还有一伙慢步走到地上的苹果烈酒跟前，围成一个半圆。
“没事。”罗伯说着，挥了挥手，“我们聊得可欢了，你知道的，就在你穿着睡衣睡得正香的时候。”
“但我们还在为你放哨——唔，唔。”罗伯赶紧捂住傻伍莱的嘴。
“穿着睡衣？”蒂凡尼想要质问，但还是放弃了。唉，问了又有什么用呢？菲戈人永远都在守护她，要是非让她在有还是没有菲戈人之间作抉择，好吧，这并不难决定。
“你没有生气吧，女主人？”罗伯说着，把双脚在地上蹭来蹭去，每当他需要解释一些事情的时候，他总会这样做，“珍妮说你这里有个小伙子，说他是个宝物。你也知道我们菲戈人是怎么对待宝物的——我们必须拥有它。”
在场的噼啪菲戈人异口同声地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蒂凡尼把酒杯朝他们面前推了推，说：“好吧，这个宝物你们不许偷走。但我知道——我想，是时候带乔弗里去见一见凯尔达了。”
 
天上下着大雨，他们坐在土丘中燃烧的熊熊篝火前，正在慢慢地把自己烘干。这趟旅程让乔弗里很兴奋，尽管他要挤过灌木丛才能钻进菲戈人的土丘，但他似乎毫不介意。
每个菲戈人的眼睛都盯着他，他不由得有些局促不安。【48】梅吉的目光尤为炽烈，她是珍妮的大女儿，刚刚毫不怯场地挤过来，想要见一见大块头小巫婆和她的朋友。此刻她正噘起嘴唇，用手拨弄着她那火焰般的头发。
珍妮叹了口气。很快，她的女儿就要离她而去。一个部落里只能有一个凯尔达。
她正琢磨着，罗伯伸出了手，于是梅吉爬过房间，坐在了他的身边。“这是我女儿，梅吉。”罗伯自豪地告诉乔弗里，“过不了多久她就该去属于她的部落了，你知道的，她现在是大姑娘了。”
梅吉不乐意了：“我就不能留在这里吗？”她奶声奶气地向父亲撒娇，“我喜欢这里，你知道的，再说我也不想要什么丈夫——”她嫌恶地说，“或是孩子。我想成为一名战士。”
罗伯大笑起来：“但你是个姑娘，梅吉。”他说着，向珍妮投去担忧的一瞥。难道她没有把神秘法术传授给梅吉？难道她没有教给她担任凯尔达的必备知识？
“可是我会打仗。”梅吉闷闷不乐地说，“你可以去问大鼻子小道吉——我们上次打了一小架，我狠狠地揍了他一顿，你知道的。”
大鼻子小道吉——罗伯那群瘦巴巴、正值青春期的儿子当中的一个——不好意思地在墙角蹭来蹭去，头埋得很低，一根根穿着珠子的发辫敲打着他的下巴，旁人只能看见他的鼻子。
“而且我问过癞蛤蟆【49】。”梅吉继续说，“他说我不用理睬老规矩，你知道。他说这是我的‘银船【50】’。”
“好了，你根本不是人。”珍妮严厉地说，“别再说胡话了。去给我们的客人拿些上好的羊肉来，还有我们的特制美味。”
蒂凡尼对菲戈人的美味并不陌生。里面的主要原料是蜗牛。
“是蜗牛。”她趁梅吉怒气冲冲离开的空当，小声对乔弗里嘀咕道。让蒂凡尼惊讶的是，这个年轻的菲戈姑娘发脾气的样子和伊尔维吉太太一模一样。当然，除了一点——梅吉只有五英寸高，而伊尔维吉太太却跟蒂凡尼的父亲一样高。
别看珍妮个子小，耳朵却很尖：“哎，我的孩子们能用蜗牛做出各种花样，你知道。”她说，“他们甚至能用蜗牛做威士忌。”
乔弗里很有礼貌地笑笑：“非常感谢您，凯尔达。”他轻声说，“但我不吃任何会跑、会游、会爬的东西。这其中也包括蜗牛。我希望让它们自由生长。”
“这些蜗牛其实是菲戈人养的。”蒂凡尼说，“谁都得维持生计，乔弗里，这是避免不了的。”
“没错。”乔弗里说，“但那也不该以其他动物为代价。”
珍妮往前凑了凑，她眼睛闪闪发亮，将一只深棕色的小手放在他胳膊上。空气变得凝重起来，乔弗里和珍妮互相对视。
“从前有许多你这样的人。”珍妮终于轻声说道，“我没有错。我从我的坩埚中看见了你，我看得出，你正是那种能够终结斗争、带来和平的人……”她转身对蒂凡尼说，“你要珍惜他，蒂凡尼。”
 
他们返回农场去喝茶的路上，蒂凡尼回想着凯尔达的话。终结斗争，带来和平，她需要的正是这些本领。想到这里，她脊背一冷，这寒意让人心中不快，又难以忘却，仿佛预示着一些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换一个角度看，她心想，这有可能是她的身体在提醒她，或许她下次也应该谢绝蜗牛大餐……她努力甩掉担忧的念头，转念思考乔弗里。珍惜他，珍妮说得对。或许有些事情正是他这种男孩最擅长的。
就在那一刻，她作了一个决定。她要去一趟安卡·摩波——带上乔弗里。反正作为所谓的女巫首领，她也该到城里去一趟了。城里的女巫听说她的事后，会不会都把她当成攀了高枝的麻雀而议论纷纷？她应该搞清楚。而且，脑海里的一阵低语告诉她，她还有可能见到普莱斯顿。她努力把这个念头放到一边。这一趟旅程不仅与她有关，更与做好一名女巫，完成该做的事情有关，她要通知奥格奶奶自己将离开几天。不过，与普莱斯顿见面的念头还是重新钻进了她的脑子，让她心里……痒痒的。
乔弗里已经赶在她前面走上了小路，蒂凡尼叫住他，他眼里带着疑惑走了回来。
“乔弗里。”她说，“明天我们就去买你的第一把扫帚。” 

第十一章 大都市
去安卡·摩波的路程很远，蒂凡尼和乔弗里不得不在路上过夜。一晚住在一名女巫的小屋里，另一晚则住在一位农民的谷仓里，乔弗里帮他制伏了一头令人头疼的山羊，这让他十分欣喜。不过此时他们已经赶到了目的地——大都市——他们沿着安卡河缓缓向市中心飞去，蒂凡尼看到乔弗里惊讶得合不拢嘴。好吧，她心想，乔弗里亲口说他想看看世界。安卡·摩波正是个良好的开端。
可是当她赶到那间老旧的扫帚作坊的所在地时，就连她自己也惊讶万分，他们按照指示来到了一处新地址。铁路尚且处在萌芽阶段，但这里已经建起了许多桥洞。
铁路下面的幽深桥洞仿佛带有一种魔力，这股神秘的力量只有在那里工作的人才能体会到。即使已经几个星期没下过雨，桥洞下面还是有许多水洼，里面满是油亮、黏稠的液体，水洼上方的空气中弥漫着油污和工人腋窝的气味。
那些经常出没于铁路施工地附近的人很容易辨认。他（很少是女人）通常会把实用的钉子放在旧果酱罐里，把各种润滑油和链条齿轮的优缺点挂在嘴边，有时路过的人还会听见一句低声的“我下周就能给你搞来”。说话的人往往是一副深谙其道的表情，通常一只手指还会从侧面敲敲自己的鼻子。
要是有人需要某些物件，好吧，总是有人——通常是个矮人——清楚每种东西的位置，而且通常都在阴森漆黑的桥洞的最里面。等他把来人所需要的物件翻出来，外人可能会说这根本就是一块废品，然而在桥洞底下，这件废品不知怎的，恰好就成了买家非常非常想要的东西——没人说得清这是怎么回事。那个物件仿佛一直在那里等待合适的人逛进来。
矮人史若克和戴夫的著名扫帚作坊如今搬到了一排桥洞的第二个洞里。在它前面的乐器店不断用古怪的噪声骚扰路人的耳朵，在它后面的挽具铺里，未经处理的皮革的味道直冲鼻孔。
蒂凡尼与乔弗里相继走进作坊，迎上前来的是戴夫。他一眼就认出了她——她一两年以前曾来过店里，提到了她与菲戈人熟识【51】，让他的日子过得鸡飞狗跳。一旦矮人的作坊跟菲戈人沾边，唉，那他们基本可以卷铺盖回到深山里的老家去了，随身还要带上一把大斧子。
蒂凡尼发觉戴夫的眼神四下扫视：“别担心，我没把噼啪菲戈人带来。”她虽这样说，却很清楚实际情况不见得如此。尽管她已经叮嘱罗伯·无名氏，这是巫婆自己的事情，他跟其他的菲戈人也发过誓不会跟着来，但谁也不能确定究竟有没有一个菲戈人悄悄钻进她的扫帚枝，会不会突然跳出来挥舞着大木棍高喊“天啊！”。不过当她说到他们没有跟来的时候，她听到矮人舒了口气，几乎要笑出来了。蒂凡尼闪身躲过一滴从桥洞顶部滴下来的液体，说道：“这位是乔弗里，我们这次来是为了给他配一把扫帚。”她看看旁边的一排桥洞，“说实话，你们的新作坊可不太好找。”
戴夫上下打量了一番乔弗里。“这里对我们更有利。”他说，“进货更方便。而且便于我去看望我的老母亲，尽管路程还是很远。”桥洞上驶过一列火车，喷吐出的烟雾几乎笼罩了矮人和乔弗里，等蒂凡尼再次看清他们的时候，脸上沾满煤灰的戴夫已经想好了什么样的扫帚才适合这个小伙子。“一把三号扫帚，我想。”他说，“我想我们正好有存货。这是最高档的扫帚，你知道。木材是从兰姆托山区运过来的。这种木材尤其适合巫师。”他捋捋胡子，掸去鼻子上的灰烬，绕着乔弗里走了一圈：“你想接受培训，成为一名巫师是吧，小伙子？”
乔弗里不知该如何回答。他看了看蒂凡尼，他该告诉他们，自己其实想做女巫吗？
“不是。”蒂凡尼说道，她内心的女巫令她替乔弗里答道，“我的朋友是一名‘平息者’。”
矮人挠挠他的铁头盔，盯着乔弗里看了看，说：“哦，他们都做些什么呢，小姐？”
蒂凡尼想了想说：“目前乔弗里只是为我帮忙。因此，先生们，他需要一把扫帚。”她手里拿着两把扫帚，除了她自己的之外还有一把，她把多出来的那把扫帚拿了出来，“但我们并不想要一把新扫帚。”她说，“你们知道，我们女巫喜欢把扫帚代代相传。好吧，我这里有一把扫帚，我想只要稍加修理，它一定会很适合我的朋友。”
听见“修理”二字，史若克从作坊里面走了出来。他看上去像是受了冒犯：“修理？”他哼了一声，仿佛拒绝他们打折的扫帚就是错失了一生中绝无仅有的良机，“你想让这个小伙子骑着二手扫帚步入职场？”这时他看见了那把扫帚，吃惊得一个趔趄，龇牙咧嘴地扶着他的后背。
“那是……威得韦克斯奶奶的扫帚。”他说，“那把扫帚非常有名。”
“对你正好是个挑战。”蒂凡尼机敏地说，“难不成你们两位先生不能担此重任？那我就去找其他人……”
“哦，别着急嘛。”史若克说着，摘下头盔，用一块羊毛巾擦了擦额头。他点燃烟斗，思考了一会儿，审视着面前的扫帚。
“不胜感激。”蒂凡尼说。
史若克习惯性地发出啧啧声。“好吧。”他终于慢慢地说，“我可以把骨架换掉。或许可以换上新的扫帚柄？”
“可以换成我们的男士扫帚柄。”戴夫敲敲自己的鼻子，补充道，“你知道的，带有……特殊的凹陷，专为……脆弱部位设计。小伙子骑上它，可以飞得更加顺畅。”
“我一直都想见识一下这把扫帚。”史若克说，“把它好好修补一番。可是山里那些矮人说，威得韦克斯女士总是想，呃……”
“将就着补一补。”戴夫接过话茬儿，他皱起眉头，像是被这个词给刺痛了。
“好吧。”蒂凡尼说，“我和她不一样，但是跟女巫交朋友总没有坏处。”她甜甜地一笑，继续说，“我现在很想交个朋友……不过，过一阵我可能就不会这么想了。”
就在这时，又一列火车从头顶呼啸而过，空中翻滚起烟雾和煤灰，正好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威得韦克斯女士的确是一位很有权势的女士。”噪声平息后，史若克小心翼翼地说。
“而且我听说她从来不付钱。”戴夫恼火地说。
“我有钱。”乔弗里说。他一直没有出声，任由蒂凡尼替他做主，不过，这毕竟是他的扫帚。
蒂凡尼看见矮人微笑着抬起头，史若克几乎忍不住要搓动双手了。
“他的钱不多。”她立刻说，“而且我不希望我的朋友花钱——我答应过他，我会替他料理这件事。好了，让我来告诉你们我会怎么做。这个钱我会用人情债来还。”人情债是矮人们心照不宣的货币。为什么要浪费黄金呢？人类有时称这种“人情债”为“报恩”，价格则视情况而定。女巫的人情债尤为值钱，这一点蒂凡尼很清楚。“听我说，”她继续说，“这把扫帚没那么糟。”
史若克一屁股坐在一口装满扫帚枝的箱子上【52】。“真巧，你要用人情债付钱。”他缓慢地说，“我的腰痛得快受不了了。这是做这行的职业病，你知道的。你能帮我想想法子吗？”
“好吧。”蒂凡尼说，“坐着别动。”接着她走到他身后。他微微扭动几下，满脸惊异地挺直了腰杆儿。
“天啊，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把你的痛苦取走了。”蒂凡尼说，“现在它成了我的痛苦。你能忍受这样的痛苦，我要向你致敬才行，我得承认，这种疼法真要命。现在我让它悬浮在空中，就像用绳子牵着一条狗。”矮人们自然而然地抬起头往空中看，好像以为空中会有一个写着“疼痛”的大气泡，可空中只是滴下了一大滴油腻腻的东西，直接落进了戴夫的络腮胡里。
“这些桥洞里有石匠铺吗？”蒂凡尼看着矮人摘下头盔，在胡子里翻来找去，问道，“要是他想把大石头破拆成小块，我可以用这股疼痛来击碎它！”她赞赏地看看那顶头盔，“用它也可以。”她继续说。
戴夫把头盔放在地上，她将疼痛释放进钢铁当中，头盔被击出一处凹陷，蒸汽喷薄而出，与头顶的火车蒸汽混杂在一起，把矮人吓了一跳。
人情债付完了。就这样，腰疼消散一空的史若克——一个腰杆儿笔直、精神勃发的全新的史若克掏出了工具。他看看乔弗里，又看看那把旧扫帚，准备施展他的独门魔法。
“你习惯怎样的穿着呢，先生？”他突然问道。
乔弗里十分摸不着头脑：“我一般一边穿衣服一边朝窗外看。”
矮人们吞吞吐吐地告诉乔弗里，这里的“穿着”的特殊含义。
“啊，原来是这样。”他说，“我以前从没考虑过这件事。”
史若克大笑着说：“好吧，这样就差不多了。现在一切都交给我来处理，我敢说，等你明天抽空到这儿来时，我一定能让它飞得非常棒。”
 
他们离开矮人们的作坊，蒂凡尼告诉乔弗里他们接下来要去拜访普劳斯特太太——一位喜欢在城市里生活的女巫。她来到这位上了年纪的女巫的店铺——位于第十鸡蛋大街的柏符先生的搞怪道具专卖店。正好可以让乔弗里开开眼界，蒂凡尼想。既然他决心走上女巫的道路，那么，说不定他以后也用得上这家店里的商品——许多年轻女巫十分青睐普劳斯特太太出售的假骷髅头、坩埚和假疣子，通过这些东西为自己打造良好的职业形象。对于那些亟待帮助的人和被生活击入谷底再也爬不起来的人来说，唉，一位拥有特定相貌的女巫往往可以起到关键作用。合适的外表会让人们对她们深信不疑。
普劳斯特太太——一位天生长着女巫该有的鹰勾鼻、蓬乱头发和黑黢黢牙齿的女巫，则不必往自己脸上增添任何让女巫变丑的装饰品。她听见了廉价的坟墓模型在店门打开时的呻吟，便过来招呼他们。
蒂凡尼笑起来：“这是个新玩意儿。”
“哦，没错。”普劳斯特太太说，“卖得飞快。见到你很高兴，阿奇女士，敢问这位小伙子是？”
“这位是乔弗里，普劳斯特太太，我们到城里来是为了给他配一把女巫的扫帚。”
“真的吗？男孩子？女巫？骑扫帚？”
“其实。”蒂凡尼说，“大校长有时也会骑扫帚。”
“我知道。”普劳斯特太太说，“但是这样有可能会惹麻烦。”
“好吧，即使有麻烦。”蒂凡尼说，“找麻烦的人只管朝我说话。威得韦克斯奶奶选择了我做继承人，我想是时候做出一些小变动了。”
“做得好。”普劳斯特太太说，“这么想就对了！”她看看乔弗里，他正盯着一份恶心的狗屎展品看得入神。于是她悄悄凑近他，一只鹰爪似的手抓住他的肩膀，对他说：“这么说，你想做一名女巫，是不是？”
乔弗里丝毫没有畏缩。蒂凡尼有些惊讶，普劳斯特太太也一样。
“这么说吧，女士。”他说，“我想我至少可以为女巫帮上些忙。”
“是吗？”普劳斯特太太的眼睛闪烁了一下，“那我们等着瞧吧，年轻人。是不是？”她扭头看着蒂凡尼，“我敢肯定，肯定有一些女巫会痛恨这个主意。”她说，“不过这是你的处事方式，蒂凡尼，到你大展身手的时候了。再说，艾斯米·威得韦克斯又不是傻子。她能够预见未来。”
“我们得在安卡·摩波等待矮人把乔弗里的扫帚修好。”蒂凡尼说，“我们能留在您这里吗？可能得在这儿过一夜才行。”
普劳斯特太太微微一笑：“我的客房宽敞得很，有你在这里陪我闲聊也不错。”她看看乔弗里，“你以前来过这个城市吗，年轻人？”
“没有，普劳斯特太太。”他小声答道，“我们住在夏尔斯，只有我父亲才会出远门。”
“那正好，我儿子德里克可以带你四处转转。”普劳斯特太太得意地说。说完她便高声召唤那个小伙子。接着，德里克——他是那种即便同行的只有两个人，你也不会注意到他的小伙子，也就是说，他的外表与他母亲一点儿也不像——跌跌撞撞地顺着楼梯从楼下的作坊爬了上来。
安卡·摩波，蒂凡尼想，绝对是个让人大开眼界的地方。
两个小伙子离开以后，普劳斯特太太说：“那么，你和你那位年轻人的事情怎么样了，蒂凡尼？”
蒂凡尼叹了口气。为什么上了年纪的女巫都这么好打听？不过她转念一想：其实，所有的女巫都好打听。这是做女巫必需的特质。同时，她松了口气：至少普劳斯特太太不会再努力撮合她跟她儿子德里克了。
“好吧。”她说，“我很喜欢普莱斯顿，他也很喜欢我——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是我不确定我们是不是已经做好准备，呃……更进一步。您知道，他在医院里工作得非常出色，我们时常通信，甚至偶尔会见面。”她顿了顿，“我觉得我们已经分别与自己的工作结了婚。”她咽了一下口水，喉咙里仿佛堵了一块东西，“我们不是不想在一起……我是说，我……可是……”她声音越来越轻，看上去伤心极了。
普劳斯特太太摆出一副同情的表情：“你不是第一个遇到这种问题的人，亲爱的。”她说，“而且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蒂凡尼感到眼泪在往上涌。她说：“可是为什么我会有这种感觉？我知道我内心的一部分很想与普莱斯顿在一起——而且我的家人也会非常高兴！但我同时也想做女巫。而且我擅长做这个——我知道这话听起来很自负，但是当我把自己跟其他女巫相比，我知道我的魔法比她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更厉害。我不能放弃。”一滴眼泪眼看就要顺着她的脸颊滚落下来，“就像普莱斯顿不能放弃做医生一样。”她伤心地说。
“哦，我全都明白。”普劳斯特太太说，“但这是你今天的想法。等到了明天，事情就会变的。事情永远是在变的，尤其是对你们这些年轻人来说，你们都想尝试不同的事物。你只管做好眼前的事，快快乐乐的。你毕竟还年轻，所以你的未来还有许多种选择。就像我的德里克一样。”
“可是这样做太难了。”蒂凡尼说，“我并不想要什么选择。我知道我想要做什么。我喜欢我的工作，我真的喜欢。”她几乎尖叫着说出了最后一个词，“我只是希望普莱斯顿能跟我在一起。”她又轻声补了一句，“不是在这座城市里。”
“可你告诉我他正在接受培训，他将来想成为一名医生。”普劳斯特太太说，“而且他喜欢他的工作。你并不希望他为了你而放弃这一切，是不是？所以不要想太多。多往幸运的方面想想，不要着急。俗话说得好，谁也别想改变河流的流向。不过，当然了，要是在安卡·摩波你还是可以试试的。”【53】她咯咯笑着补上一句。她用鼓励的语气接着说，“说不定过个一两年，你那个年轻人可以在你做女巫的地方当医生。我有我的普劳斯特先生，你自然会有你的普莱斯顿，只是时候未到。”
“每当我去居民家里巡视。”蒂凡尼轻声说，“我时常看到有些婚姻，唉，它们不怎么……”她没说出口的话悬在空中。
“世上也有幸福的婚姻。”普劳斯特太太说，“或许可以想想你的父母？他们的婚姻不就很幸福吗？好了，听我的话，去见见你那位心上人，跟他谈谈。”她顿了顿，又狡黠地说，“他不会是对别人动了心思吧？”
“不会的。”蒂凡尼说，“他跟伊果尔在一起工作，他说他并不喜欢那些伊果尔姑娘，因为他喜欢长相固定不变的女孩子。女伊果尔都喜欢尝试不同的外貌。”
 
乔弗里跟德里克很晚才回来，还唱着一首只有奥格奶奶才唱得出口的歌，但是蒂凡尼这一夜睡得不错——这可是难得的好消息！早饭由普劳斯特太太请客，吃了火腿和鸡蛋。趁乔弗里和德里克还在睡觉，蒂凡尼决定去看看普莱斯顿。普劳斯特太太说的话让她陷入了沉思。
她来到鹅门附近的西比尔夫人慈善医院，却在门口停下了脚步，不知为什么有些犹豫。她并没有告诉普莱斯顿她要到城里来。她的到访究竟是好事，还是……
这是一家慈善医院，因此门外总是排着长队，每个人都盼望着赶在手持镰刀的骨头先生现身之前见到医生。看样子，队伍一时半会儿还动不了，于是蒂凡尼做了一件她知道自己并不该做的事情。
她的身体以一个端庄的姿态留在门口，真正的自己则从中脱离出来。这对女巫来说并不难做到，但是这种做法十分危险，再说她也没有必要冒这个险。除了……那些伊果尔姑娘？她们十分美丽……不过，前提是你要忽略她们身上那些并不显眼的针脚。
她悄悄穿过人群，竭力不去理会她的第一视力、第二思维，甚至她的第三思维。接着，她溜进了医院，在走廊间游逛，终于找到了普莱斯顿。
他在这里真是如鱼得水，他的目光紧盯着一位病人肚子上令人生畏的窟窿——当普莱斯顿注视着任何事物时，被注视的事物总是能够感受到这种注视，几乎要立正站好，向他行礼。这一点在伊果尔们使用的多余的身体部分中尤其常见——这种经历实在让人头皮发麻——而且普莱斯顿身边的确都是伊果尔。没错，其中也有一些姑娘。不过，好消息是，他丝毫没有理会她们。
蒂凡尼松了口气，接着——她听从了自己的第二思维，它正在训斥她，语气跟威得韦克斯奶奶出奇地像——她一闪身回到自己身体内，身体回过神的那一刻微微摇晃了一下。
队伍已经往前移动了几英寸。不过，她凭借头上的尖顶女巫帽来到队伍前头，看门人立刻放她走进了医院。她挥挥手谢绝看门人为她指路，自信地顺着走廊离开了，留下看门人嘀咕：“我甚至都不用告诉她他在哪里。难怪她是一位真正的女巫，真的。”因为在医院，人们颇有信心地朝某一个地方走去，结果却发现自己来到了地下室，这种事真是再常见不过了——如今地下室已经成了哥布林的住所，他们在那里架设起巨大的锅炉，开设作坊，制造最精密的手术器械。不过大多数人还是会直接走找到医院的出口，而且这个人数似乎在不断增加。
普莱斯顿见到蒂凡尼时十分欣喜，他说：“我听说了威得韦克斯奶奶的事。祝贺你成为女巫的首领，这个职位由你担任再合适不过了。现在你可以向其他所有女巫发号施令吗？”
“什么！”蒂凡尼笑起来，“简直像管理哥布林一样。不！哥布林还更好管理一些。总之，现在的情况是这样，我不向她们发号施令，她们也不打扰我努力工作——正是我所希望的情形。”
“就像我和那些伊果尔一样。”普莱斯顿说，“不过我也有个好消息。劳恩医生如今年纪大了，他想提拔我做外科医生。通常只有伊果尔才能做外科医生，所以这对我而言是个不小的荣誉。”
蒂凡尼吻了他一下，说：“这真是个好消息，我真为你自豪！但我更希望他能多给你一些休假时间——这样你就可以来看我。信上能说的只有那么多……”她犹豫了一下，“尽管我很喜欢你写的信。”
“我也很喜欢你的信。”普莱斯顿说，“我也想时常回家，但我很喜欢在这里工作，蒂凡尼。人们需要我，每一天都是如此。我拥有一技之长，如果不加以利用，那简直是罪过。”
“是，我知道。”蒂凡尼说，“我的生活也一样。你很快就会发现，我们的本领同时也是一种负担。”
这时她突然意识到，普莱斯顿正通过一种独特的方式观察别人——他知晓每一根骨头的名字，甚至对其中某一部分非常熟悉——而她则正在学习用另一种方式观察别人：深入人们的头脑、人们的思维。“我不舍得放弃。”她略带伤感地说。
普莱斯顿说：“我也不舍得。”
谁也没有再说话，蒂凡尼和普莱斯顿相依相伴，珍惜这短暂的时光，用眼神表达任何词汇都无法传达的情意。
这也是魔法，另一种魔法。
 
普劳斯特太太跟他们一同去取乔弗里的扫帚——威得韦克斯奶奶的扫帚是个传奇，因此她十分好奇矮人们究竟有没有将它修好。
戴夫招呼他们说：“好了，在这儿呢。这是一把好扫帚，真的。我估计威得韦克斯奶奶从来没有精心照料过它，不过我们矮人将它修好了。”
“她只知道骂它。”史若克怨恨地说。很显然，在他眼中，一把扫帚几乎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生物。
扫帚泛着光，闪闪发亮。它看上去仿佛有了生气，扫帚枝油亮亮的。抛开新换的扫帚柄和扫帚枝不谈，它跟威得韦克斯奶奶的旧扫帚没什么两样【54】。蒂凡尼和乔弗里惊异地瞪大眼睛望着它，两位矮人在一旁微笑地看着他们。
“这是我们做过——我是说，修过的最好的扫帚。”史若克继续说，“不过拜托你，请一定小心使用，经常为它上油。我们只给阿奇女士最好的东西。”他自豪地挺直腰杆儿——这位矮人终于能够挺直他那足有四英尺的腰身。
普劳斯特太太用手指抚过扫帚柄，点了点头：“这真是一把出色的扫帚。”她说，“你瞧，上面还带有一个放饮料的杯托。”
史若克看她的眼神有些异样：“今天还有一项特别优惠，给我们的优秀客户。”他又说，“我们还有一个额外的小礼物。”他斜瞟了蒂凡尼一眼，“给那些……没有带来麻烦的客人。”他拿出两个毛茸茸的白色方形箱子，上面布满样式各异的斑点。“你可以用皮带绑着它们。”他说，“这个在小伙子当中很流行，可以用来装行李。有些小伙子还喜欢把鸟儿装在笼子里，一边赶路一边听歌。他们管这叫随行娱乐系统。”
乔弗里打了个寒战。一只鸟，关在笼子里？他想到这里不禁十分心疼。不过至于这把扫帚，好吧，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骑上试试。
戴夫抽了一下鼻子说：“给，年轻人。你想骑上试试吗？”他把扫帚递给他，又说，“去吧，到桥洞尽头去，绕几圈试试。”
蒂凡尼刚要开口，乔弗里已经激动得双眼放光。她看看他亮晶晶的眼睛，说：“唉，好吧，乔弗里。你一直跟我骑我的扫帚，看着别人的扫帚从头顶超过我们。别骑得太快，慢慢来。”
她这番话算是打了水漂。乔弗里跨上扫帚，从相邻的桥洞门口跑过，纵身一跃就快速冲上了蓝天。蒂凡尼脑海中瞬间闪过一连串噩梦般的景象。远处传来“砰”的一声！天空中的小黑点越来越大，乔弗里回来了，降落在地上，笑得合不拢嘴。
蒂凡尼几乎失声尖叫起来：“瞧，普劳斯特太太。他这就学会了骑扫帚。我学了好久才学会。”
“那是自然。”普劳斯特太太说，“这才是真本事。”
史若克也说：“哇！他真有天赋。就算是哥布林也做不到这样。”此时乔弗里在空中翻了个筋斗，下了扫帚，让它悬浮在离鹅卵石地面几英尺远的地方。
“你是怎么做到的？”蒂凡尼大为震撼，问道。
“我也不知道。”乔弗里说，“我猜只是天赋吧。”
蒂凡尼心想：当乔弗里不紧张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散发着平和的气质，这或许说明他觉察、发现的事情比常人更多。这也使得他容易接受新鲜事物。没错，这的确是一种天赋。
挥别了两位矮人和普劳斯特太太，蒂凡尼与乔弗里一同起飞，向兰克里的群山飞去。乔弗里很快熟悉了他的扫帚，超过蒂凡尼，消失了在蓝天里。
她飞到安卡·摩波城郊的时候赶上了他——他正在极速飞行，时而冲上云霄、时而向地面俯冲。“你知不知道你的裤子在冒烟？”她笑着说。
乔弗里惊慌起来，连忙把烟拍散，扫帚也跟着摇晃起来。他说：“等我们回去以后，拜托您不要告诉奥格奶奶！不然她会笑话我的！”
不过等他们回到兰克里——比去程快很多——在她返回白垩地之前，蒂凡尼自然把一切都告诉了奥格奶奶。这位上了年纪的女巫的确大笑起来。
“不过，真神奇啊。”蒂凡尼说，“飞行对他来说似乎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哈！”奥格奶奶说，“每个男人家里都有一把扫帚，可他们就是不知道该怎么用！” 

第十二章 菲戈人当中的精灵
天空中雷电交加，大雨倾盆，雨水从白垩地的山上顺流而下。
女王被扔出精灵国时不断地尖叫，她的翅膀被扯掉了，肩膀也被血迹玷污。她的尖叫仿佛有生命一般，最终在白垩地的一个池塘里停下来，把一只正在觅食的短尾鼬吓了一跳。
这时蒂凡尼·阿奇惊醒过来。
她心脏怦怦直跳，一阵突如其来的凉意让她在黑暗的夜色里打了个寒战。她往窗外看了看。究竟是什么事惊醒了她？是谁需要她的帮助？
她坐起身，疲惫地伸手去拿衣服……
 
在白垩地丘陵地带，菲戈之丘依然是一派热闹非凡的景象，歌声不绝于耳。菲戈之丘跟蜂巢十分相似，只是没有蜂蜜，不过菲戈人刺起人来绝不亚于蜜蜂，这一点毋庸置疑。每当发生值得庆贺的事情——他们不需要什么理由就可以举办庆典——噼啪菲戈人总要热闹上好一阵子。
然而，刚过午夜没多久，夜间的狂欢便被放哨的菲戈人铁头大扬打断了，他顶着屋外的风暴跑进了洞穴。【55】
他猛地踢了一脚他的老大——部落首领罗伯·无名氏的头盔，大喊：“精灵来了！我闻到味道了，知道吗！”
每个洞穴里都涌出了数以百计的噼啪菲戈人，前去对付他们从古到今的宿敌。他们挥舞着阔刃大剑和宝剑，高喊着作战的口号：
“啊，吃我一棒，你们这些垃圾！”
“噼啪菲戈人来啦！”
“给我滚开，你这小鬼！”
“看我不狠狠踢你一顿！”
“没有国王！没有女王！我们不要再做傻瓜！”
造成“一团乱麻”的景象，菲戈人再擅长不过了，他们欢天喜地地往外冲，争着要第一个冲上战场，却挡住了同伴的去路。每个小战士似乎都有自己的独特口号——要是有人敢和他们抢，他们一定要跟那人好好打一场。
“来了多少个精灵？”罗伯·无名氏使劲调整了一下他的口袋，问道。
周围停顿了一下。
“一个。”铁头大扬难为情地说。
“你确定吗？”罗伯·无名氏问。他的儿子和兄弟都从他身边匆匆跑过，急着跑出洞口。唉，这也太没面子了。整个菲戈族部落舞枪弄棒、酒气熏天、气势十足地冲上战场，却没有仗可打。没错，提到打仗他们总是心里发痒，不过话说回来，大多数菲戈人无时无刻不在发痒，尤其是他们苏格兰裙的口袋里。
他们冲过被雨水浸透的山顶，寻找敌人的踪迹，铁头大扬把罗伯带到山顶的一处水塘旁。风暴已经平息，积水在星空下闪着光。在水塘里，一个被打得半死的精灵一半身子浸在水里，另一半在塘边，正躺着哀号着。
没错，很显然只有一个精灵。你几乎可以听见菲戈人在想什么：一个精灵？菲戈人巴不得跟精灵打上一架，可是……就一个？这是怎么回事？
“天啊，我们太长时间没有好好打过一架了。”罗伯叹了口气，那一瞬间，以菲戈人的标准来看，他的样子严肃极了。
“对，不过既然有这一个，肯定就还有一大群。”铁头大扬嘟哝着说。
罗伯使劲嗅了嗅。精灵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附近没有其他精灵。要是他们来了，我们能够闻到味道。”他大声说。他作了一个决定：“铁头大扬，你和小刺钉先把那个可怜虫抓起来。要是她不老实，你们知道该怎么对付她。大下巴小比利——”他四处寻找部落里的游吟诗人，他是最不可能把事情说得颠三倒四的人。“你赶快去找凯尔达，告诉她出了什么事。我们要把精灵带回土丘去。”接着他高声大喊，好让部落里的其他人也都听见，“这个精灵是我们的俘虏、人质。知道吗？也就是说，没有我的命令，不许你们杀死她。”他没有理会众人的抱怨，“至于剩下的人，去石阵那里站岗。要是他们敢硬闯，就叫他们见识见识菲戈人的本事！”
傻伍莱说：“我会吹口琴。”
罗伯叹了口气：“唉，没错，那音调真是把我吓得魂飞魄散，说不定也能把他们赶走。”
 
在土丘处——当然是外面，因为噼啪菲戈人的洞穴对任何一个精灵来说都不是久留之地——凯尔达查看了一番饱受折磨的精灵，又转身看着罗伯·无名氏。
“只有一个？”她问，“好吧，只有一个精灵，即使对未成年的菲戈人来说对付她也不是什么难事。而且这个精灵已经被痛打了一顿，没错，她的翅膀被扯掉了。是我们的弟兄们干的吗？”
“不是我们，珍妮。”罗伯说，“铁头大扬说她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直接落在石阵附近的水塘里。她在那里的时候已经是这副惨象了。”他紧张地看看妻子，她正皱着眉头。
“我们是战士，不是屠夫，珍妮。弟兄们的确都盼着大干一场，要是那个小可怜跟我面对面过招，我的大剑绝不会轻饶了她，可她现在一副惨兮兮的样子，我就是把她杀死也不光彩。”
“说得好，罗伯。”凯尔达望着那个昏迷的精灵说，“可是为什么只有一个呢？你确定吗？”
精灵哀号了一声，挣扎了几下。罗伯一把抡起阔刃大剑，却被凯尔达轻轻地拦住了。狼狈不堪的精灵又哀号了一声，低声说了些什么，声音微微发抖，十分微弱。凯尔达竖起耳朵仔细倾听，然后转身惊诧地望着她的丈夫。“她在说‘雷鸣和闪电’！”凯尔达说。
精灵又低声说了些什么，这一次罗伯也听见了。
“雷鸣和闪电。”
白垩地的每个居民都听说过阿奇奶奶那两条著名的牧羊犬：雷鸣和闪电。尽管它们已经离开许久，但是当地的农民都坚信它们的精神仍然留存在山丘之间。几年前，年轻的蒂凡尼·阿奇曾召唤它们，帮助她将精灵国的女王逐出白垩地。如今却有个精灵躺在菲戈之丘的入口，呼唤它们俩的名字。
“我有种不好的预感。”凯尔达说，“但是没有我们的大块头小巫婆的帮助，我无法确定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能派人去找她吗，罗伯？”
“好，让哈密什去就可以。我必须回到石阵去，弟兄们还在那里。”他忧心忡忡地看着妻子，“你跟这个渣滓在一起没事吧？”
“没事，我把她挪到洞里去，你知道的，让她烤烤火。她太虚弱了，不会把我怎么样的。再说孩子们也能保护我。”珍妮朝一旁闹腾的年轻菲戈人点点头，他们连滚带爬地从洞穴里跑出来，手里挥舞着弯月形的棒子。
“也好，正好让他们练练手。”罗伯自豪地望着他们说。接着他突然一缩头——一个菲戈人手一松，手里的棒子径直飞过来，险些打中他的头。
令他惊讶的是，武器在空中转了个弯，又朝那个把它扔出来的菲戈人原路飞了回去，重重地打中了他的脑袋，这下倒不需要罗伯亲自动手了。
“天啊，孩子们。”罗伯大喊，“武器会还击！这才是适合菲戈人的武器。乐趣加倍，知道吗？”
 
蒂凡尼刚开始穿衣服，忽然听见外面一阵哨声，接着便是什么东西跌落的砰砰声，窸窸窣窣的折断树上枝杈的声音，最后是叩击窗户的声音。
她打开窗户，看见地上有一团棉花和一块布料。有人从底下使劲踢了一脚，棉花和布料落在一旁，露出了哈密什——菲戈人的飞行员【56】。
打开了窗户，卧室里突然变得很冷，蒂凡尼叹了口气说：“好了，哈密什，快说说你找我有什么事。”
哈密什调整了一下眼镜，跳上窗台，翻进了房间：“我们的凯尔达派我来找你，群山的巫婆。我必须尽快把你带回洞穴。”
蒂凡尼今天十分疲惫，但她清楚，要是凯尔达想见她，即使已经过了午夜，她仍然非去不可。她穿上厚重的外裤，将一碟牛奶放在壁炉上，跨上了扫帚。
那谁依然盯着她，这只白猫好像无处不在。
 
洞穴被火烤得像个熔炉。
留下来保护凯尔达的未成年菲戈人都龇牙咧嘴，瞪着眼睛怒视着面前那名可恨的敌人。罗伯·无名氏回来时，每个菲戈人都争着表现自己才是那个制伏可怜虫，不让她惹是生非的人，尤其是在她被挪进洞穴内以后。
可那个精灵好像在哭。
凯尔达挪动她圆滚滚的身体，柔声说：“好了，精灵，你来到了我的领地，你有什么目的？给我们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这番话使得菲戈人满怀希望地交头接耳起来，每个人都盼着能赶快杀一个精灵，精灵则惶恐不安。
凯尔达转过脸，继续柔声说道：“我拥有凯尔达的独特法术，依我所见，我们如今的所作所为，早在海洋还未形成时就已经注定，谁也无法回头了。但我的眼前有一团迷雾。我无法清晰地预见明日之事，你知道的。”
精灵一阵颤抖。
“别沉默不语，精灵。”珍妮若有所思地说，“如果换作是我落在你们手里，不知情形会是怎样。你们精灵实在太……有创意。”
听见这番话，年轻的菲戈人纷纷示威似的挥舞手里的武器。凯尔达又转向精灵继续说：“你是受到雷鸣和闪电的召唤才到我这里来的。我认识那两条灵犬，没错，它们的主人很快将会与我们会合。现在，颤抖的精灵，告诉我，你曾立下怎样的盟誓？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你是谁？你叫什么名字？不要对我撒谎，因为我自有办法查清楚。”凯尔达望着精灵——她弱小，浑身发抖，衣衫褴褛，身上的血迹已经开始凝结——看样子她是经受了几天的折磨以后才被扔在池塘里等死的。
“我不敢提出任何请求，凯尔达。您仁慈也好，愤怒也罢，我全都甘心领受。”女王的声音十分微弱，“但不久以前，我还是精灵女王。”
年轻的菲戈人不再挥动武器，凑上前来。这个不起眼的可怜虫真的是首领口中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精灵女王吗？大鼻子小道吉凑上前去，鼓起勇气用手戳戳那个精灵，没想到他那顶兔子头骨做成的头盔从眼前掉下来，正好卡在鼻子上，害得他往前一栽，威风尽失。
“别闹了，孩子们。”凯尔达敲敲道吉的头盔，把他从精灵面前拉开，厉声说道。她走回女王跟前，冷冷地说：“看来您霉运当头啊，女王陛下。我记得精灵有许多个女王，不知我们抓到的是哪一位？我想知道您的名字，女士。小心点，要是报给我一个假名字，女王陛下你就会发现我可不好惹。”
精灵说：“凯尔达，我的名字叫夜影。”凯尔达朝罗伯·无名氏递了一个眼神，像是在说：我们抓到的究竟是谁？是真的女王吗？她知道尽管精灵国的精灵们有众多首领，但却只有一位国王和一位女王。当然，国王多年以前便离开这个世界，创造了一个专供他独自享乐的世界，只留下女王继续统治。尽管很少有人提起，但是女王的确有她自己的名字。菲戈人在精灵国时得知了这个名字，在凯尔达之间代代相传。这个名字便是夜影。
她轻声说：“我们是噼啪菲戈人，我们从不向女王低头。”
罗伯·无名氏没出声，但他在石头上磨剑的声音仿佛一首乐曲，一个来自死亡的邀请之音。他抬起头，目光令人恐惧：“我们是噼啪菲戈人！小小自由人！没有国王！没有女王！没有领主！没有主人！我们不要再做傻瓜！”他的声音如同炸雷，“你的小命，精灵，就悬在我的刀刃上。”
他们身后传来一阵沙沙声，蒂凡尼爬了进来，身后跟着哈密什和许多前呼后拥的菲戈人。
“见到你很高兴，群山的巫婆。”珍妮说，“我们抓到了一个……精灵。你说，我们该怎么处置她？”“精灵”二字一出口，每个菲戈人的武器都唱起歌来。
蒂凡尼看了看狼狈不堪的精灵，说：“我们从不屠杀手无寸铁的人。”
罗伯·无名氏举起手：“打扰一下，女士，但是我们当中有些人的确会这么做，他们就是这种人。”
蒂凡尼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心想：好吧，我是他们的大块头小巫婆，凯尔达需要我的帮助。就在这时，她认出了菲戈人那个脏得看不出模样的俘虏——她怎么可能忘记呢？
“我认得你，精灵，而且我警告过你，永远不许到这里来。”她皱起眉头说，“你记得吗？那时你是了不起的精灵女王，而我只是个小姑娘。我在雷鸣和闪电的帮助下将你赶走了。”
她说话的时候紧盯着精灵的脸。那张脸变得越发苍白。
“没错。”精灵虚弱地说，“我们曾经到你的世界来突袭，那时候这里还没有……铁。”
她的面孔因为恐惧而扭曲，蒂凡尼觉察出世界在变化，她发觉自己正处在两种行动的边缘，她接下来的举动至关重要。她明白，这就是她曾怀疑会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也是珍妮曾告诫过她的事情。女巫总是处在万物的边缘，在光与影之间，在善与恶之间，每一天都在作抉择，无时无刻不在进行判断。这是她生而为人的特质。那么精灵与生俱来的特质又是什么呢？她在思考。
“我听说，哥布林们相信火车头是有灵魂的，精灵。”她柔和地说，“告诉我，你的灵魂是什么样的呢？你也在沿着属于精灵的轨道疾驰，没有回转的时间或余地吗？”她看了看凯尔达，说道：“阿奇奶奶告诉我，见到挨饿的人，就喂他一些食物；见到没有衣服穿的人，就为他披上衣服；见到处境悲惨的人，就尽力帮他。好吧，这个精灵来到我的领地——饥饿、赤裸、处境悲惨——你怎么看？”
凯尔达挑起眉毛：“那家伙可是个精灵！她可不关心你的死活！她谁的死活都不关心——她甚至连其他的精灵都不管！”
“这么说你不相信有善良的精灵这种生物存在？”
“难道你相信这世上有善良的精灵？”
“不信。但我的意思是，有这种可能性，世上可能有善良的精灵。”蒂凡尼转向瑟瑟发抖的精灵，“现在你不是女王了。你有名字吗？”
“夜影，女士。”
“没错。”凯尔达说，“名字像毒药一样。”
“像一个诺言。”蒂凡尼不客气地说。
“唉，她的诺言张口就来，好像生活跟做游戏没什么两样。几年前她还想置你于死地，现在倒来投奔你了。”凯尔达说，“她被打得半死，但还是挣扎着来了，到你的领地，寻求你的保护。”她眼中闪过一丝光芒，说，“现在怎么办，蒂凡尼？你说了算。只有你才有权决定。这个精灵从前险些杀了你，现在却让你来帮她……”凯尔达面色阴沉，“这些精灵一点都不可信，我们噼啪菲戈人心里最清楚！但是毕竟你曾经制伏了‘冬神’。你不必为女王发愁，只是恐怕将有一场战争随她而来……”
蒂凡尼弯腰凑近那个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的精灵，与她面对面，轻声说道：“夜影，我们上次见面时，我还是个小女孩，几乎一点魔法也不会。”她把脸凑得更近一些，“如今我的魔法可是大有进步！我是威得韦克斯奶奶指定的继承人。没错，你们精灵害怕听见她的名字就对了。现在精灵的命运就维系在你身上，要是你让我不满意，我就把你交给菲戈人。他们对精灵可没什么好感。”凯尔达和她对视了一下，蒂凡尼说，“这么办你觉得怎么样，凯尔达？”
“唉，好吧。”凯尔达说，“总得有人第一个吃蜗牛。”
“没错。”蒂凡尼说，“从前哥布林也为人不齿，但是后来有人发现了他们的长处。夜影没有理由恨你，但要是她不守规矩，那我向你承诺——你最清楚了，群山的巫婆许下的诺言绝对不是儿戏——她的小命就到此为止。”
菲戈人仍然紧盯着夜影，毫不掩饰脸上的厌恶。蒂凡尼觉得，他们之间的空气几乎要被他们对彼此的仇恨震得嗡嗡作响。
罗伯·无名氏说：“喂，精灵，别想再用你那些花招迷惑我们！看在阿奇女士的面子上，我们饶你一命。听清楚了，群山的巫婆不喜欢看见我们杀人，要不是她在这里，你保证被我们放血了。”
菲戈人七嘴八舌地放起了狠话——看那情形，要是由着他们的性子，恐怕夜影早就成了地上的一小摊肉泥。
罗伯·无名氏将阔刃大剑往地上一敲：“听大块头小巫婆的话。喂，你，小克朗和小斯洛格，小蘑菇和小奇米吉米。她跟这个女王讲和了，她相信这个小渣滓还有那么一点善心。”
铁头大扬清了清嗓子说：“不是我想反驳巫婆，但是只有死了的精灵才是好精灵。”
“我劝你别这么想，兄弟。作为一名游吟诗人，我觉得我们应该为善心留一扇门，就像《疯强尼的叙事诗》里写的那样。”游吟诗人大下巴小比利说道，他是一个有文化的菲戈人。
“他就是那个把顶针放在鼻子上顶了一个星期，之后就拥有了美妙歌声的人吗？”傻伍莱问。
“不是，你这个傻瓜。”
“你们急什么？别着急。那个精灵只要敢动一根手指头，她就死定了，我说到做到。”小刺钉说。
“好了。”罗伯·无名氏说，“这是大块头小巫婆的意思，我转达给你们了，就是这样。”
“我还要告诉你一件事，罗伯·无名氏。”蒂凡尼说，“我要把这个精灵带走。我知道你会跟我一起来，但是我还需要一两名菲戈人留在她身边，替我看着她。小疯子亚瑟，你在警队工作过——我选你。”她环顾四周，“还有你，铁头大扬。别让这个小精灵占了你的上风。我要提醒你们，这个精灵是我们的俘虏，俘虏就该有人照看。小疯子亚瑟，你作为一名警察，知道人不被推，就不会无缘无故地掉进井里。一般人也不会跌下楼梯，除非有人推了他。所以决不允许发生‘啊，好吧，我们放她出来散散步，结果她逃跑了，接着就被一只狂奔的短尾鼬撞倒了’或者‘她的死因是拒绝被十五个菲戈人逮捕’之类的事情。不许一大群蜜蜂来蜇她，不许一只大鸟把她扔进池塘，不许一阵突如其来的大风把她吹走。不许说‘她跌进了一个野兔洞，再也没人见过她’。”她严肃地看着他们，“我是群山的巫婆，我会查清是怎么回事。之后我就要……算账了。你们听明白了吗？”
“哦，糟了，糟了，要算账了。”傻伍莱哀号起来，菲戈人不好意思地在地上磨蹭着双脚，重新思考他们的计划。铁头大扬心不在焉地挖了挖鼻孔，又仔细看看挖出来的东西，然后把它放进裙子的口袋里，打算以后再仔细检查。
“好，就这么说定了。”蒂凡尼说，“但我决不允许精灵到我的地盘来撒野，先生们。” 

第十三章 恶作剧还不是最糟糕的
精灵都喜欢捣乱。每当精灵入境，他们总是神不知鬼不觉地下手。这世上出现了许多毫不引人注意的变化，起初只是一些恶作剧。
好比男爵徽章酒吧的酒窖里，啤酒悄然发生了改变。不论约翰·派斯里再怎么经常擦洗、更换水龙头和酒桶，啤酒里还是突然间布满了悬浮物、杂质和酒桶的污垢之类的东西，急得这位酒吧老板直扯头发——他的头发本来就不多。
于是，酒吧里有人说：“一定又是精灵搞的鬼。他们就喜欢开这种玩笑。”
“哼，我可不觉得好笑。”托马斯·格林克拉说道，一旁的约翰·派斯里都快哭出来了。酒吧里一如往常，人们议论纷纷，谈起有关精灵的话题，但是没人相信真是这样——直到不久以后，家家户户的门框上突然都钉上了一只马蹄铁。
人人笑着说：“无论如何，我们还有自己的女巫。”
“好吧。”杰克·汤波说，“我无意冒犯，可是她最近总是不在这里。好像她大多数时候都待在兰克里。”
“哦，拜托。”乔说道，“我们家蒂凡尼每天的工作比男人还辛苦。”他想了想（他知道，他说的话很容易通过派斯里太太传到自己妻子的耳朵里），“比那更了不起，她做的是女人的工作。”他补上一句。
“那你说这啤酒是怎么回事？”
“储藏得不好？”杰克·汤波说，“不是我说你，约翰，造啤酒的确很难。”
“什么？我的管子比雨水还干净，而且我每次换桶都会洗手。”
“那是怎么回事？”
必须有人替大家得出结论，于是有人说：“那就只能是精灵干的好事。”
“哦，拜托。”乔说，“我家蒂凡尼一眨眼就能制伏他们。”
然而啤酒依然是酸的……
 
在兰克里，兰姆托山区的森林里，马丁·斯奈克和弗兰克·索亚心中十分焦急。他们离开上一个城镇——热火镇，已经长途跋涉了好几天，他们离开主路几个小时才走到这个地方。他们腹内空空，天色也越来越暗，这不由得让他们加快了脚步，但是在陡峭的山坡上沿着鲜有人迹的小路前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是不能尽快找到伐木工人的营地，他们很可能要再次在野外过夜。前一天夜里他们听见了野狼的嚎叫，现在，随着气温降低，天上飘起了雪。
“我觉得我们好像迷路了，弗兰克。”马丁焦急地说。
弗兰克竖起耳朵仔细听，远处传来一阵喧嚣。“往这边走。”他信心十足地说。
果然没错，他们才走了不到五分钟便听见了交谈声，没过多久又闻到了烹饪的香味，这真是个好兆头。接着，他们透过树木的间隙望见了营地。许多汗毛浓密的大块头男人正走来走去，另一些人坐在树桩上，还有一个人在烧得通红的便携炉灶上搅拌冒着泡的食物。
两个男孩从树林里走出来，男人们抬起头。有一两个人把手伸向自己那饱经历练的大斧子——他们的斧子从不离身，但是当他们看到来人是两个年纪不大的小男孩时便放松了警惕。一位上了年纪的伐木工走过来招呼他们，他身穿一件格子花纹外套，兜帽上带着一圈毛皮边——看他的样子，若不是他先开口，你绝不敢跟他搭话。
“你们两个小伙子到这儿来干什么？你们有事吗？”他打量着他们俩——弗兰克个子不高，精瘦而有力，马丁虽然块头更大，却在伙伴身后害羞地磨蹭着双脚——每当被问及除了名字以外的问题，那些肌肉发达、其他方面却略有欠缺的小伙子总是这样不自在。
弗兰克说：“我们想找工作，先生。我叫弗兰克，这位是马丁，我们想在滑道工作。”
老男孩看看他们，像是在估量他们俩，接着他伸出一只布满老茧的手：“我姓斯拉克——你们俩叫我斯拉克先生就行。你们想在滑道工作，是不是？那么关于维护滑道，你们都知道些什么呢？”
“知道的不多。”弗兰克说，“但我爷爷曾经在滑道工作过，他说他日子过得不错。”他顿了顿，“我们听说工钱不少。”他高兴地说。
伐木工人在这么高的山上工作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伐木营地十分偏僻，离马车通行的主路很远。想靠马匹将巨大而沉重的原木运出森林不太现实，解决办法就是通过一条水流湍急的滑道将原木运下山，送到位于山下丘陵地带的仓库。再从那里通过骡车将原木运到城镇和都市。
这个主意非常棒，第一条滑道投入使用以后，这个办法开始广为流传。负责维护滑道的人住在小木屋里，屋子则胡乱建在滑道转弯处的岩架上，距离近得到了危险的程度。除此以外，他们还必须强壮有力，才能够在几吨重的木材被急流裹挟而下时疏通被堵塞的滑道。许多年轻小伙子来到山里决心征服滑道，哪怕只是为了增加吹牛的资本也好！当然了，有些人在刚开始运送原木时犯了错误，从此便再也没机会对别人谈起任何事了。好在每个营地都有一名伊果尔，所以他们其中有些人还是很有可能获救的。你有时会遇见一些年纪很大的滑道手，做这一行已经很久了，在他干瘦衰老的身体上，你可能真的会见到一对小伙子的臂膀。
“滑道可不会宠着娇娃娃。”斯拉克先生说，“这是男子汉才能干的工作，而且不许出错。我看得出你们俩都有肌肉，但我关心的不是这个。像你们这样四肢发达的男孩子有很多。我们需要的是头脑发达的男孩子。谁也猜不到在滑道急转弯的地方会发生什么事情。”他皱着眉头看看他们，“你们认识小杰克·艾伯特吗？那个跟他母亲和妹妹一起住在山下的年轻伐木工。他一个星期以前差点把自己的脚给砍下来，多亏女巫们派来了一位有点斜视的姑娘，他这才好起来。想想他的经历，小伙子，想想自己能不能承受得起山上的风险。维护滑道可比伐木危险多了。”
两个男孩有些沮丧。
“而且这山上的一部分木头是有魔力的。”斯拉克继续说，“是给巫师准备的。所以才需要我们这些人，小伙子——这些木头不能用火车运，即使在山下的仓库也不行。你们想清楚了吗？在山里，魔法有时会改变人。”他指指身边被白雪覆盖的树木，说道，“这些可不是普通的松树，这些是预言松，它们能够预见未来。不过我既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做到的。松树预见未来有什么用？它能预言自己什么时候被砍倒——但人们还是要把它砍倒。这并不代表它能躲过一劫，哈！不过要是你摸一棵松树，而它喜欢你，你就能看见即将发生的事。所以说，小伙子们，你们还有兴趣吗？”
马丁这个人不善言辞，他只是简短地说：“我只是需要钱，老板。当然了，还有食物。”
“哦，工钱不少，而且你可以订购货物并让他们送到山上来。”斯拉克先生说，他在格子外套的口袋里翻了翻，掏出一本被翻得很旧的书，“大森林邮购商品目录。我们离了它简直活不了。你想要什么都能买到。”
弗兰克看看商品目录的封面：“这里写着可以找个新娘。”他疑惑地说，“还可以用火车送来。”
“好吧，火车不会开到这么高的地方——树木附近不能出现铁。最近的火车站在热火镇，离得不远。新娘子是一项新服务，你们两个小伙子来得正好。这上面说你可以选择一位年轻姑娘——很多漂亮姑娘都在征婚。选一个你们自己喜欢的，凭你们在这里的工资，足够她建起一间室内厕所，生活就再也不会乱糟糟的，而且她喜欢什么衣服就可以买什么衣服。工资就是这么高。”他停下来将产品目录塞回口袋里，又说，“女人的衣服真不错啊，你们不这么觉得吗？前几天我刚刚遇见一个男人，他说他旅行时总是穿着女士内衣……”
“他没事吧？”马丁疑惑地问斯拉克先生。他曾听说过，在一个偏远的伐木营地，那些高大健壮的伐木工人都穿着女人的衣服，放声高歌，赞美自己的大斧子，但他之前一直不相信。至少，直到刚才他都不相信。
伐木工没有理会他的问题：“好了，马丁，你是个好小伙，是不是？”他说完又转向弗兰克，“你，小伙子，你为什么想到这里来碰运气呢？”
“呃，斯拉克先生，我之前在跟一个姑娘约会，可是后来来了另一个小伙子，您知道的……”他有些犹豫。
斯拉克先生将一只大手伸到他面前：“不用再说了，孩子。这座山里的人都是身在这里，心却在别处。等你们赚到钱，说不定也可以翻翻大森林的商品目录。好了，你们看起来还算有力气。报个名，我们废话少说。你们明天一早开始工作，看看你们做得怎么样。只要你们脑子灵光，就能拿到不错的薪水。但要是你们在滑道上乱来，我就把你们的薪水交给你们的老母亲，好让她把你们安葬。”
他向拇指上吐了一些口水，跟两个男孩达成了全世界男人约定俗成的拇指协议。
“现在我要告诉你，接下来三十分钟你们要干什么。”斯拉克先生笑着说，“你们要到原木被放进滑道的地方去，到那里看着学习。我不用问预言松就知道！”他大笑起来，拍了拍身边的松树。
然而就在他的手指碰到树皮的那一瞬间，他的下巴差点惊得掉了下来，兜帽也从头顶掉落，露出被恐惧冻僵了的面孔。
“小伙子们。”他结结巴巴地说——这样一个头发花白的汉子竟然会结巴，这本身就让人十分恐惧——“快离开这里。现在就走！到山下去。再过五分钟我们即将迎来一场战争！我只要会用斧子的成年男人留在这里。”接着他转身跑进营地，高声呼喊其他的伐木工。
马丁和弗兰克面面相觑，都惊呆了。接着，弗兰克尝试性地用一根手指戳了一下树干。一连串画面在他脑海中闪过——一群美艳动人、颜色各异的生物身披紫罗兰和羽毛，皮肤上涂着靛蓝染料，从树林中排山倒海而来。然而随之而来的痛苦与死亡却没有半点动人之处。接着，他看见一个外圈装饰有皮毛的兜帽在滑道的急流中时隐时现，兜帽里裹着的是斯拉克先生的头。仿佛斯拉克先生稍一走神，头和身体就分家了……
两个男孩跌跌撞撞地从伐木工人之间穿过，向树林走去，白雪皑皑的空地透露出了一线生机。
但他们的脚步还不够快。随着一阵突如其来的口哨声，一大群精灵手舞足蹈、铺天盖地地从树林中现身——这些精灵高大、凶恶，羽毛和紫罗兰制成的外套使得他们看上去就像捕猎的猛禽，从阴影笼罩的高空猛扑下来。两个男孩连忙后退，一步也走不动了。
伐木工人与精灵陷入了恶斗，营地里的伊果尔也加入了战斗，他说：“去摸那些松树，这能让他们变糊涂，连今天是什么日子都不知道。趁他们还没反应过来，你正好可以把他们痛打一顿。”
面对战斗，伐木工人决不退缩，他们手中的利斧击倒了一个又一个精灵。但是更多的精灵不停地涌进营地，将小木屋掀翻，将原木横七竖八地踢进滑道，精灵们攀上树顶，朝着下面的营地狂笑。他们的笑声似乎具有神奇的魔力……那笑声穿透了伐木工人粗糙的外表，使得他们跪倒在地，抽泣着寻找自己的母亲，斧子丢在一旁，任由那些势如破竹的精灵摆布……
“我说过，你们快逃命，到滑道去，孩子们。”斯拉克先生大喊一声，用斧子砍向一个偷偷潜伏到他背后的精灵，“那些滑道的速度比精灵快。我没事的。”
马丁只得相信他说的话——但是弗兰克已经看见了未来，知道斯拉克先生的下场并不是“没事”。
马丁跳进了一只木桶，弗兰克紧跟着他，接着斯拉克先生拉动操纵杆，木桶出发了！他们顺着滑道，沿着陡峭的山坡蜿蜒蛇行，有些弯道非常急，他们不得不向另一侧偏移重心，才不会掉下去。他们浑身湿透，面前、背后、身边都是成堆的原木，他们漂过峡谷，一路躲避精灵射出的利箭。精灵们穷追不舍，仿佛一群致命的昆虫，向伐木工们涌来。
这是一场狂野的、极度紧张的逃亡，随时可能让人丧命——这种可能性让人在未来有了谈资，不过那些丧了命的人自然是没法再谈了。
这真是太可怕了——两个男孩谁也没遇上过这么可怕的事情。透过嘈杂的水流声，他们仍然能听见身后传来伐木工人的尖叫声。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东西跟他们一起在水中漂流，谁也不敢仔细看。
漂流的终点处是一堆原木。仓库里有许多男人，都是些大块头的壮汉，他们手里拿着斧子，因为木材受损而火冒三丈。就在他们聚集起来的时候，上面传来了笑声和惊叫声——接着是一片寂静。精灵消失了。
臭烘烘村【57】的磨坊主是一个虔诚的教徒，这座磨坊里的碾磨也十分精密，齿轮日夜不停地向各个方向旋转。老板最害怕的事情，也是他最不希望看到的事情，就是有一天碾磨崩坏，精密的齿轮四散弹开。不过，只要它们保持转动，磨坊老板就心满意足，毕竟每个人都需要买面包。
一天夜里，精灵来了。天啊，他们弄坏他的面粉，在麻袋上划出口子，还将一座蚁冢丢进谷物里，对着老板哈哈大笑。
但他们犯了一个大错误。
磨坊老板向欧姆祷告，但却没有得到回应——然而他得到了一个答案，正是他希望欧姆给他的答案。磨坊老板任由精灵胡闹，但等到精密的齿轮开始转动的那一刻，他们便被金属包围了——美妙的、冰冷的金属，像上了发条一样不停地转动。
磨坊老板锁起房门，让他们无路可逃。他整夜都能听见惨叫声，当朋友们问起他怎么能这么做的时候，他只是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在山下的滑谷村，老妈子格里格一觉醒来，头发乱成了一团，满床蓟花的尖刺撕扯着她满是皱纹的皮肤……一个精灵骑着一头小母牛开怀大笑，小母牛被持续了一夜的狂欢累垮，跪倒在地……
 
在斯莱斯村，一位上了年纪的坏脾气小贩正推着自己唯一的谋生工具——手推车，朝广场上的集市走去，嘴里吆喝着：“一天一颗大头菜，哥布林保证不敢来。一天一头洋葱，精灵——啊！”
 
在兰姆托的山区，一个名叫艾尔希的少女正和妹妹用花朵在下巴上呵痒玩。她突然松开了妹妹的手，任由小女孩向河里走去，而艾尔希则含情脉脉地望着父亲养的驴子——同时，一位毫未察觉到危险的游人蹦蹦跳跳地向树林深处走去，和着精灵那不绝于耳的乐声手舞足蹈，精灵在他身旁欢跳，为他的痛苦而喜笑颜开……
 
三个精灵发现了一窝刚出生的小兔子，打算大开杀戒好好玩一场，与此同时，猎物之神海纳——那些注定被捕食的毛茸茸的小动物的守护神，悄悄钻到灌木丛下藏了起来…… 

第十四章 两位女王的故事
蒂凡尼将夜影带回了父亲的农场——她此时的模样只是一个弱小、可悲的小生物。在路上，蒂凡尼将她放在自己的斗篷里，又把她和菲戈人一起安顿在一间贮存干草的老式谷仓里。
“这里既干净又暖和。”她说，“而且没有金属。我去给你拿些吃的。”她严厉地看了菲戈人一眼。他们脸上带着迫不及待的神情。面对一个落单的精灵，他们会对她做什么呢？“罗伯、小疯子亚瑟、铁头大扬。”她说，“我要去给夜影取药膏，治疗她的伤口，我不在的时候你们不许碰她，听清楚没有？”
“哦，好的，女主人。”罗伯兴冲冲地说，“你快走吧，那个渣滓就交给我们了。”他瞪了夜影一眼，“要是那个精灵敢跟我们耍花样，你知道的，我们手里有武器。”他晃晃自己的阔刃大剑，那副模样再清楚不过，他早就心里痒痒，想把它拿出来比试比试了。
蒂凡尼转身对夜影说：“我是群山的巫婆。”她说，“所以菲戈人听我指挥。但是他们既不喜欢你，也不喜欢你的同类，所以我奉劝你不要耍花招，女士，老老实实地配合，否则我一定会找你算账的。”
说完她便快步走开了。不过没过多久她就回来了，她对精灵的信任十分有限，对菲戈人的信任则更加有限。
蒂凡尼回来后，为夜影涂上了疗伤的药膏，每涂抹一下，精灵的气色就变得更好了一些，面容也越发美丽。她散发着亮闪闪的光芒，仿佛糖浆一样将周围的事物笼罩其中。她高喊：“难道我不美吗？难道我不聪明吗？我是女王中的女王！”
这时蒂凡尼发觉自己的自我意识开始动摇，但她对此早有戒备，她想，我决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朋友。她说：“女士，你别想对我施展精灵的诡计！”
然而她仍然感到精灵的魔法向她袭来，如同缓缓升起的朝阳……
她尖叫起来：“别想对我施展你的催眠术，精灵！”她脑海中浮现出阿奇奶奶使用的牧羊人计数时的语言：“一……二……三……”她一遍又一遍地唱诵，这些词语让她恢复了清醒。
这一招奏效了。夜影安分下来，她此时的外表就像一个农家女孩，或者一名挤奶女工。她为自己变出了一条挤奶女工穿的裙子，不过真正的挤奶女工绝不可能穿这种裙子，因为上面装饰满了丝带和蝴蝶结。她从裙底探出一只细嫩的小脚，脚上穿着拖鞋。等到她变出一顶女式稻草帽时，蒂凡尼不由得惊得后退一步——这个精灵模仿的装扮她再熟悉不过了，这身装扮跟她曾经送给奶奶的一个陶瓷牧羊女一模一样。想到阿奇奶奶，她不由得火冒三丈，这个精灵竟敢对她使这一招，而且还是在她的地盘上！
“我命令——”夜影刚一开口，瞥见了蒂凡尼的表情，“我希望……”
她现在只是一个乡下姑娘！精灵的法力在室内渐渐消散，蒂凡尼高兴地想。但她仍然交叉双臂，瞪视着精灵：“我救了你。”她说，“但我还要忙着救助别人——要不是因为你，那些人本可以生活得更幸福。”她眯起双眼，“你的同类来搞恶作剧，把我们的啤酒弄坏。这些事情我都一清二楚，而且我很了解你，精灵，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你想把你的王国夺回来，是不是，夜影？”
周围的菲戈人一阵低吼，铁头大扬充满期待地说：“我们能不能现在就把她丢回老家去，女士？”
“对。”罗伯说，“甩掉这个害虫。”
“好了，罗伯。”蒂凡尼说，“很抱歉地告诉你，有些人觉得菲戈人也是害虫。”
铁头大扬不吭声了，过了一会儿又慢慢地说：“好吧，就算我们是害虫，但你知道，平日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菲戈人来敲门。”他挺直腰杆儿，足有七英寸高——铁头大扬在菲戈人当中算非常高的，他额头上还有着高个子菲戈人的典型伤疤，他们总是跟门框过不去。
蒂凡尼没理会他，转身对夜影说：“我说得对吗？”她问，“你想回到精灵国？是不是？”
夜影长着尖下颌的小脸上闪过一丝狡黠的神情，“我们就像蜜蜂。”她终于说道，“权力全归蜂后所有……直到她变老，一个新的蜂后就会把她杀死，夺过蜂巢。”她脸上闪过一阵愤怒的浪潮。“豌豆花。”她咝咝地说，“他不相信世界已经变了。就是他把我从子民当中赶走的。”她唇角爬上一抹轻蔑的冷笑，“弄坏啤酒？他本事还真大啊，我们曾经做的可是毁灭世界之类的事……”
“关于这个叫豌豆花的小伙伴，我可以助你一臂之力。”蒂凡尼不慌不忙地说，“要是你能保证让精灵再次回到自己的国土，并且永远留在那里，我可以让你重新当上精灵女王。不过，要是你和同类再到这里来掠夺人类做你们的奴隶，那么，你或许以为自己见过我发怒的样子，但你根本不知道狂怒是怎样的概念。”
她说话时，周身的一切仿佛都在火焰中闪烁，她想起上一次与女王面对面的情形，她名字的意义在菲戈语中是波涛下的大地。她知道自己来自哪里，也清楚自己要去往何方，她绝不会再受愚弄。她知道，无论有多少人梦想甚至欢迎精灵来到这个世界，她都会清醒地坚守阵地，毫不松懈。
“要是你敢违背誓言，你最后看见的将会是雷鸣和闪电。”她威胁道，“直到你被雷声震慑而死的那一刻，你的脑海中都将充满雷鸣和闪电。我向你保证，精灵。”
看到夜影脸上一闪而过的恐惧，蒂凡尼知道，精灵已经明白了。
 
第二天早上，她为夜影带来一些粥。
精灵接过碗，看了蒂凡尼一眼，说：“你昨天原本可以把我杀死……换作是我，我也会把我杀死。你为什么没有这样做？你知道我是个精灵，我们毫无恻隐之心。”
“没错。”蒂凡尼说，“但我们是人类，我们有恻隐之心。而且我还是一名女巫，我是在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你很聪明，蒂凡尼·阿奇，你还是个小女孩时，险些被我在山上杀死，可那时候，雷鸣和闪电越来越密集，让我疼痛难忍，像是在用尖牙利齿撕咬我。”夜影十分不解，“我现在只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没有朋友，可是你，一个小姑娘，尽管你完全不必这样做，但你却接受了我。”
“我这样做是有原因的。”蒂凡尼说，“我是一名女巫，我觉得我有能力挽救你。”她坐在一个牛奶桶上，又说：“你要知道，人们都说精灵是报复心强、冷酷无情、尖酸刻薄、不可信赖、以自我为中心、不值得尊敬、不受欢迎的讨厌鬼。这还算比较客气的，告诉你，我还听过更难听的形容词，尤其是孩子被精灵偷走的那些人。但是事物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的世界、我们的钢铁、你的宫廷、你的法力。夜影，你知道吗？在安卡·摩波，哥布林甚至有正式工作，并被人看作是对社会有用的成员。”
“什么？”女王说，“哥布林？可是你们人类痛恨哥布林——何况他们还那么臭！我还以为我们捉住的那个哥布林是在说谎呢！”
“好吧，他们的确有点臭，但是他们的雇主也很臭，因为有些人身上沾满了铜臭。”蒂凡尼说，“只要哥布林会修理火车头，不管他多臭都无所谓。你们精灵又能为我们做什么呢？你们现在只是……民间传说而已。你们错过了火车这个机会，事实上，你们只剩下了恶作剧和愚蠢的小把戏。”
“我一个念头就能把你杀死。”夜影狡猾地说。
“哦，天啊。”蒂凡尼说着，连忙伸手制止菲戈人，他们个个都想成为第一个挥出拳头的人。“我希望你不要那样做，因为那将是你的最后一个念头。”她看看精灵说。夜影棱角分明的小脸哆嗦个不停，她已经意识到自己对包围自己的这些生物知之甚少。
“哦，请不要哭。你曾经是女王，并且想再次成为女王，这样的精灵可不能哭。”
“女王不能哭，但我只是个失势的女王，被丢在荒无人烟的地方。”
“不，你在一座干草仓库里。你知道体力劳动是什么意思吗，女士？”
夜影看上去有些迷茫：“不知道。那是什么？”
“就是通过劳动养活自己。你会用铲子吗？”
“我也不知道。铲子是什么？”
“哦，天啊。”蒂凡尼又说，“听我说，你可以住在这里疗养，但是你必须努力工作才行。你可以试一试。”
一只靴子掉落在她身边的地上，是她父亲的一只靴子，脚趾处有一个洞，脚后跟处仿佛是为了表示同情，也破了一个洞。“我实在受不了脚上这双靴子了，你知道。”小疯子亚瑟说，“你可能还记得，我是被鞋匠养大的，他们给我讲过一个精灵的故事。你抓住的这个渣滓说不定很有天赋呢，你知道。”
夜影把靴子拿在手里，小心翼翼地翻转过来，“这是什么？”她问。
“一只靴子。”蒂凡尼说。
“要是由我做主，现在就有一只靴子踢在你的屁股上。”铁头大扬低吼道。
蒂凡尼拿过靴子放在地上：“我们晚些时候再谈，夜影。”她说，“谢谢你的建议，小疯子亚瑟，而且没错，我也听过那个故事【58】，但我认为它只是个故事而已。”
“你看，我早就说过，小疯子亚瑟，你不该听信那群老鞋匠的话。”罗伯说。
 
这是充斥着旧床单、旧靴子和“缝缝补补又三年”的一天。哦，对了，蒂凡尼想起，她还应该去看望小女婴蒂凡尼，顺便跟贝奇·帕顿和南希·阿普莱见个面——蒂克小姐觉得，要是她想在白垩地招收一名学徒，这两个女孩都有希望。可是现在夜影住在农场里，所以她还不能让两个女孩搬过来，除非先给她们每人一个马蹄铁项链做护身符。所以这件事还得等一等……
她一整天都往返于要去拜访的人家和自家农场之间。这天下午的最后一位拜访对象是磨坊主荷兰先生。现在他的皮肤上只剩下零星的几处紫色斑点，蒂凡尼又给了荷兰太太一罐用“好日子根”制成的药膏。那位女士话中有话地暗示“要不是你不在，我怎么会用错草药”，蒂凡尼强忍着没有还嘴。
她回到农场时，看到夜影蹲坐在谷仓的一角，冷漠地盯着那谁。那谁悄无声息地走进谷仓，正弓起背对着精灵咝咝叫。菲戈人则在一旁煽风点火，大声说：“唉，你看，小猫咪，替噼啪菲戈人给那个渣滓一点颜色看看。”喊声突然被打断，有人说，“天啊，弟兄们，大块头小巫婆回来了！”
蒂凡尼站在门口，一只脚尖敲打着地面，罗伯不由得往后缩了缩。
“唉，不要。”他哀求道，“不要用脚尖敲地面，女主人。”
蒂凡尼抱起双臂。
“唉，女主人，顶着沉重的誓言，这日子可不好过。”罗伯唉声叹气地说。
蒂凡尼不由得笑了。
夜影有许多疑问。她看到白天有许多人到农场来，求医问药、征询建议、倾诉心声……令人伤感的是，有些人身上还带着瘀青，等待一双慧眼去发现。
“你为什么要帮助陌生人？”她问蒂凡尼，“他们和你不属于同一个部落。你并不亏欠他们。”
“好吧。”蒂凡尼说，“尽管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但他们都是人。人就应该互帮互助——这就是我们的处事方式。”
“每一个人类都这样吗？”夜影问。
“不是。”蒂凡尼说，“很遗憾，但事实如此。不过仍然有许多人愿意帮助他人，仅仅因为，好吧，他们也是人。人们就应该这样相处。你们精灵难道不明白这一点吗？”
“我这不是正在学吗？”夜影说。
“那你学到了什么呢？”蒂凡尼笑着说。
“你几乎成了佣人。”夜影哼了一声，皱起她那精致的鼻子说道。
“好吧，的确如此。”蒂凡尼说，“但是没关系，因为或许有一天我也会需要别人的帮助，而他们也愿意帮我。我们就是这样相处，一向如此。”
“但你们也会打仗。”夜影说，“我知道。”
“没错，但我们不经常打仗。而且我们越来越擅长不打仗了。”
“你很有能力，真的，你可以统治世界。”夜影说。
“真的吗？”蒂凡尼说，“可我为什么要那样做呢？我是一名女巫，我喜欢做女巫，也喜欢与人相处。这世上有恶人，也有善良的人。俗话说‘风水轮流转’，有时你会发现自己占了上风，至少眼下看起来是这样。然而过一阵，命运的巨轮一转，你就不再占上风了，只能接受现实。”
她望着夜影的眼睛，想从这个精灵的眼神中看出她在想什么，但她还不如去看一堵墙呢——精灵的双眼不带丝毫感情。
“我还记得黑暗、大雨、雷鸣和闪电。”蒂凡尼继续说，“它们对你又有什么影响呢，你这个被菲戈人在阴沟里找到的精灵？”
夜影头一次流露出茫然若失的神情，她盯着蒂凡尼看了一阵，才说：“你们的方式……在精灵当中行不通。每个精灵之间都在斗争，我们连自己的首领都杀——每个首领都是一个对手，我们为了聚居地争斗不休。”她忽然有个新的念头，顿了顿，“可是你们有自己的智慧女王——也就是阿奇奶奶和威得韦克斯奶奶，而且，没错，还有蒂凡尼·阿奇。随着你的年龄增长，智慧之花也将盛开，并且传给后人。”
“而你们却不会繁盛，你们活在一个衰退的循环之中。”蒂凡尼轻声说，“你们和蜜蜂也不一样。它们勤勤恳恳，却寿命不长，而且它们从来都没什么想法……”
精灵脸上掠过一丝怪异的表情。蒂凡尼看得出来，她在思考，认真地思考。夜影脸上的神情正是一个人开始审视处于变化当中的世界时的神情，这是一个充满铁的世界，越发不适合精灵生存。这个世界里的人喜欢童话故事里的精灵，却毫不信任他们，也不给他们任何机会闯入自己的世界。她专注地思考，发现了一个她此前从没注意过的新世界，她努力地用自己原有的认知去理解这个世界。
在她脸上，蒂凡尼看得见她内心的斗争。
 
在兰克里，玛格丽特王后听说了兰姆托发生的事——伐木工人遭到袭击，有人因此丧命，还损失了许多木材。
是精灵，她心想。人们曾经将他们成功驱逐出境，但过程并不轻松，而且她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派侍卫——好吧，其实只是肖恩·奥格——在名叫“起舞者”的环形石阵放哨，也没有检查过城堡里有没有备好现成的马蹄铁。
她很清楚，有时记忆会跟人开玩笑，而且过去的故事总是格外吸引人，以至于人们都忘了“别开生面”实际上意味着恐惧将伴随精灵而来。她的子民只记得精灵的歌声悦耳动听，却忘了那些歌曲的内容。
玛格丽特不仅是一位王后，她其实也是一名女巫。尽管如今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当王后，但她内心中属于女巫的那一部分很清楚，世界的平衡已经被打破，威得韦克斯奶奶的离去留下了一个空缺，无论蒂凡尼·阿奇多么努力工作——就算再加上她最近招收的那名优秀的杂工——都难以取代威得韦克斯。她一直坚守两个世界的边界，寸步不让。
如果世界之间的边界不再稳固……玛格丽特打了个寒战。每一个和精灵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恐惧”才是最正确的反应——也是唯一的反应。精灵就像迅速蔓延的瘟疫，他们触碰过的一切事物都将被摧毁、被伤害、被刺痛、被毒害。她可不希望精灵到兰克里来。
这天晚上，玛格丽特王后来到储藏室，取出她心爱的扫帚，坐在上面尝试着小心地向上提，结果有些出乎她的预料，扫帚轻轻离开了地面，慢慢升高，飞过了城堡。她愉快地飞行了几分钟，心想，果然没错——一日为女巫，终生为女巫。
她心情好的时候，的确是一个称职的妻子，这天晚上，她向丈夫阐述了自己的打算。令她没想到的是，维伦斯国王说：“你打算重新骑上那把旧扫帚，亲爱的？你这么想我很高兴。每当女巫飞过时，我都会注意你的表情，任何人都不该将鸟儿拴在铁链上。”
玛格丽特微笑着说：“我并不觉得自己是囚笼中的鸟儿，亲爱的。只是现在威得韦克斯奶奶去世了，我觉得我有义务帮忙。”
“说得好。”维伦斯说，“木已成舟，我们必须接受现实，但我相信阿奇女士一定可以沿着威得韦克斯奶奶的脚步继续前进。”
“不是那样的。”玛格丽特王后说，“我觉得她是在创造自己的道路。”她叹了口气，“但是前方的路上有精灵。”她说，“我猜蒂凡尼今晚一定会去威得韦克斯奶奶的小屋——不，是她的小屋，我必须去见她，为她提供帮助。”听到“精灵”二字，她的丈夫打了个寒战。
“而且，”玛格丽特坚定地说，“我也想为我们的孩子做个好榜样。小艾斯米越来越大了，我想让她看到，做王后不只是挥挥手、打个招呼那么简单——我们可不希望她将来去亲吻青蛙，是不是？你我都知道那样做的后果是什么【59】！”她走到门口又转过身，将一个婴儿背带丢给丈夫，“我对你有信心。”她温柔地说，“你独自在家，一定能把我们的孩子照顾得非常好。”
维伦斯底气不足地笑了笑。
玛格丽特做了个只有女巫才看得见的鬼脸，心想，他有时候会把孩子大头朝下抱在怀里。他这个人非常聪明，可一旦遇到婴儿，他总是有些无所适从。她微微一笑，他可以慢慢学习。每当她叫他换尿布，或者米莉在厨房里忙不开时，他虽然不大情愿，但总是愿意尝试。
 
“我想帮忙。”玛格丽特坚定地对蒂凡尼说。蒂凡尼回到家还不到一小时，玛格丽特便降落在小屋外。在她们心里，那座小屋仍然是属于威得韦克斯奶奶的。蒂凡尼回来的消息传得飞快，玛格丽特下了命令，要第一时间得知这个消息，“我不仅是女王，也是一名厉害的女巫。”
蒂凡尼从玛格丽特的眼神中看到了她的渴望，她想再做一次女巫，哪怕只有一小会儿。这时，玛格丽特说：“精灵到我们的世界来了，蒂凡尼。精灵！”于是蒂凡尼想起威得韦克斯奶奶曾告诉她，玛格丽特曾经与精灵战斗过——她用一支箭直接射穿了精灵的眼睛！
“我有经验，蒂凡尼。”玛格丽特继续说，“如果精灵开始入侵，你得让所有人都来帮忙。”她停下来想了想，“也包括学徒。你跟蒂克小姐谈过了吗？”
“是的。”蒂凡尼说，“她说她找到了一两个比较合适的女孩，但即使她们有这个意愿，女巫也不是人人都能做的。而且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暂时还……不能把女孩子带回我在白垩地的住所。”
“为什么不行？那么你的朋友——开养猪场的佩特拉呢？”
“好吧，她的确很有本领。”蒂凡尼故意避开了玛格丽特的第一个问题，“但是佩特拉要帮助她丈夫管理农场——她说她的时间都花在哼哧哼哧的动物身上了，这其中也包括养猪的农夫！而且你也知道，‘烦猪’对所有人都有益，甚至对猪也有益。要不是她，那些尖叫声实在太吓人了。”
“好吧，抛开猪不谈，我们这里还是需要她，而且坚固的雨靴也可以挡箭。”玛格丽特说，“那么，白垩地有没有精灵出没的迹象呢？”
蒂凡尼脸红了，她不确定玛格丽特对于有关夜影的消息会作何反应，不过她带着一丝内疚心想，至少这样她就不必亲口告诉奥格奶奶了。她先是对玛格丽特说了啤酒的事，接着说到了夜影，说这个精灵现在住在她父母的农场里，由菲戈人看管，因此她不能再接受其他人的帮助。
玛格丽特知道菲戈人不会让精灵惹麻烦，但她还是为蒂凡尼的一番话吃惊不小：“你是在说，你觉得应该信任一个精灵？”她脸色发白。“任何一个精灵都不可信。”她继续说，“他们完全不通事理。可你却信任这个精灵？为什么？”
“不。”蒂凡尼说，“我并不信任她。但我知道这个精灵想要活命。也已经认识到我们的世界在变化，因为铁，你知道的。现在她遇到了她以前从没遇到过的理念。这样做或许是有益的，我觉得值得一试。也许她可以回到精灵国，并且……说服其他的精灵像她一样思考？这样我们就清净了。”她顿了顿，“菲戈族的凯尔达曾经提醒过我，玛格丽特。她说威得韦克斯奶奶的离去会留下一个……空洞。我们必须格外小心才行。她指的正是精灵！一定是这样。所以假如这个精灵可以派上用场，那么我必须试一试……”
“嗯，不过如果其他的精灵继续入侵，你必须得有帮手，蒂凡尼。”玛格丽特说。她想了一会儿：“我记得白垩地男爵的妻子是一名女巫？”
“是的。”蒂凡尼说，“丽迪莎。但她没接受过正式的训练，而且她丈夫有一点——该怎么说呢——势利。”
玛格丽特说：“好吧，亲爱的，要是你需要的话，那我就找一天飞过去喝杯茶。再含蓄地暗示一下，做一名女巫，为大家服务是件好事。你知道的，我们家维伦斯虽然是国王，但我敢肯定，他认为我从事女巫的工作是在给人们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如果丽迪莎跟王后是朋友，或许她丈夫就不会插手了。”
蒂凡尼说：“我不敢相信，就这么简单？”
“相信我。”玛格丽特王后说，“王冠很有用，你知道的。”
 
蒂凡尼飞回白垩地时，心情不由得愉快起来。玛格丽特是一个很有用的盟友，或许丽迪莎也可以帮上忙。不过女巫的人手还是不够，所以要尽量召集更多的女巫，她心想，竭尽所能，也就是说让每一名女巫或者有意向成为女巫的人都学习一些巫术，以及抵抗精灵法力的办法。
精灵！最为凶恶无礼的生物。阿奇奶奶告诉过她，他们会把拐杖从失去双腿的人手中夺走。他们凶恶、无礼、愚蠢、讨厌——靠制造麻烦和惹是生非取乐。更糟糕的是，他们往往还会带来惊惧、恐慌和痛苦……而他们则放声大笑。这非常糟糕，因为他们的笑声实际上悦耳动听，让你不禁纳闷儿，这样令人恐惧的生物怎么会发出如此美妙的乐声。除了同类，他们谁都不关心，甚至可能连自己的同类也不关心。
不过夜影……也许有一个精灵的命运巨轮正在转动。那一定是个铁制的巨轮…… 

第十五章 墓中神灵
白垩地的夜色中，时间的巨轮显然还卡在原来的位置——这正合这三个精灵的意，他们手舞足蹈地穿过阴暗的树林。整个世界的存在就是为了供他们取乐、嬉戏，博取他们的欢心，世间万物不过都是玩物而已——一群会在精灵狂笑高歌时惊呼、逃窜、尖叫的玩物。
这时他们看见了一座破落不堪的小屋，窗户微敞着。窗内传出婴儿的声音。睡梦中的婴儿高兴得咯咯直笑，小肚皮里装满母亲的乳汁，手脚在被子下面蜷缩起来，躺在婴儿床上。
精灵们相视一笑，心怀不轨地舔舔嘴唇。有婴儿！
几张面孔贴在窗外。那是捕猎者的面孔，眼神如同几只野兽。
接着，一只手从窗口伸进来，在离得最近的那个婴儿下颌上搔痒，小女孩醒过来，盯着面前这个美艳的精灵，他的法力散发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的房间。她伸出细小的手指，想摸一摸那漂亮的羽毛……
 
蒂凡尼愉快的心情只延续到她上床的时候便戛然而止，这时她脑海中突然一闪，思绪中浮现出年幼的蒂凡尼·罗宾森——她这个星期还没抽出空来看望那个婴儿，但她已经在女婴身上施了追踪魔法。
然而这一次，事情并不是小蒂凡尼的爸爸妈妈忽视她那么简单。
她被精灵掳走了！
蒂凡尼只恨扫帚飞得不够快。在一片树林中，她看见三个精灵正在玩弄小女孩，她心中腾起的并不是怒火，而是一种更加客观的情绪。扫帚越飞越低，蒂凡尼任由情绪燃烧……并最终尽数释放。
精灵正在大笑不止，蒂凡尼突然俯冲下来，从指间喷射出熊熊烈焰，射向精灵，并在远处旁观他们被烈火焚烧的惨状。她因为盛怒而浑身发抖，这种盛怒如此强烈，几乎夺去了她的理智。这天夜里，倘若她遇见更多的精灵，他们也全都必死无疑。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不由得怔住了。只有修习黑魔法的女巫才会夺人性命，她头脑中的一个声音在尖叫。
另一个声音说道：他们只不过是精灵而已，而且他们当时正在残害女婴。
第一种声音又狡黠地说：夜影也只不过是个精灵而已……
蒂凡尼知道，要是一名女巫开始把其他生灵看成“只不过是某某而已”，那她便踏上了一条为人熟知的道路，那条道路将通往——通往毒苹果、纺锤和狭小的铁炉……还有痛苦、惊惧、恐慌和黑暗。
但木已成舟，做女巫就必须面对现实，于是蒂凡尼用围巾将婴儿裹起来，慢慢飞向罗宾森家——这幢房子其实连“棚屋”都算不上。她敲敲门，年轻的罗宾森先生开了门。他一脸的惊讶，当他看到年幼的女儿被蒂凡尼包裹在女巫围巾里时，就更加吃惊了。
蒂凡尼从他身边走过，直接来到他妻子面前，心想，他们的确还很年轻，但年轻并不能成为做蠢事的借口。在这个时节敞着窗户？每个人都知道精灵是什么德性……
妈妈告诉我不该……
跟着精灵到树林里玩……
“那个，”米莉说，“我去看过两个男孩子。他们看上去一切正常。”她从蒂凡尼手里接过孩子，羞得通红的脸被蒂凡尼看在眼里。
“我告诉你，米莉，你的女儿有着大好前程。我是一名女巫，所以我知道是这样。既然你让我为她取名字，我就要确保这个跟我同名的孩子获得她应有的关照——记住，我说的是你的女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也算是我的孩子。你那两个活蹦乱跳的儿子不会有事的。以后不许你像这样在晚上敞着窗户！你明知道总是有人对孩子虎视眈眈！不要让她受到伤害。”
说到最后，蒂凡尼几乎要吼起来了。这户人家需要她时不时地提点几句，她不会忘记的。哦，没错，她绝对不会忘的。要是他们再不肯尽到做家长的义务，那么，有人可要和他们算账了。不过只是小惩大诫，为了让他们明白道理。
此时此刻，在她回家的路上，她知道，自己应该跟另一位女巫谈谈了。
她从卧室拿出一件暖和的斗篷，忽然看见牧羊人的王冠在书架上闪闪发光，她忽然一阵冲动，把它装进了衣兜。她的手指握住这块形状独特的石头，抚摸着上面的五条凸起，忽然觉得一股力量涌进体内，燧石坚硬的内心提醒她，不要忘记自己是谁。我要把白垩地的一部分带在身上，她想，这片土地给了我力量，支持着我。它能提醒我是谁。我不是一个杀手，我是蒂凡尼·阿奇，白垩地的女巫。我要将故乡带在身上。
她快速飞过夜空回到兰克里。清凉的空气呼啸而过，月光下，猫头鹰的眼睛在注视着她。
她到达奥格奶奶家的时候正是黎明时分。奥格奶奶已经起床了，又或许她还没睡，因为她前一晚在陪伴临终的人。她打开门，看见蒂凡尼的脸，不由得脸色发白。
“是精灵吗？”她严肃地问，“玛格丽特告诉我了，你知道的。你在白垩地遇到麻烦了吗？”
蒂凡尼点点头，她的冷静瞬间瓦解，声音也被泪水哽住。在奥格奶奶温暖的厨房里，她捧着热茶，向奥格奶奶讲述了发生的事。
讲到尤为难以启齿的部分，她只是说：“那些精灵，带着小蒂凡尼，他们打算……”她哽咽了一阵，又说，“我把他们三个全都杀死了。”她号啕大哭起来，绝望地看着奥格奶奶。
“做得好。”奥格奶奶说，“做得很好。不必心烦，蒂凡尼。既然他们是在伤害婴儿，那你还能怎么做呢？不过……你该不会是……享受这件事吧？”她小心翼翼地问道，皱巴巴的脸上，眼神透着机敏。
“当然不是！”蒂凡尼大声说，“可是，奥格奶奶，我只是……我几乎想都没想就这么做了。”
“这个嘛，要是精灵继续入侵，说不定你很快就要再这么做。”奥格奶奶轻快地说，“我们是女巫，蒂凡尼，我们所拥有的魔法自有它的用处。但我们只应该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使用它，要是精灵入侵，伤害婴儿，相信我，这就是正当的理由。”她顿了顿，“要是一个人做了错事，那他遭受报应时就不该觉得奇怪。绝大多数人都懂得这一点，你知道的。我记得艾斯米曾经告诉我，她去过一个小村庄——不是叫史匹克村，就是叫史派克村——那里的人把一个男人五花大绑，因为他把自己的两个孩子给害死了，她说那个男人很清楚自己罪有应得。他说，‘我喝醉了，结果就成了这样。’”她疲惫地坐下，古烈波爬上了她胖乎乎的大腿。“这就是现实，蒂凡尼。”她又说，“生与死，你明白的。”她在猫耳朵后面挠着痒痒——只有视力非常差的人才会把那叫作耳朵，“那个孩子没事吧？”
“没事，我把她送回父母身边了，可是他们……不能也不肯……好好照顾她。”
“有些人就是这样，即使你把事实摆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不愿意睁眼看看。精灵的问题就在于此，他们还会经常回来的。”奥格奶奶重重地叹了口气，“人们总是讲关于精灵的故事，蒂凡尼。”她说，“故事里的精灵听起来都很有趣，就好像尽管他们人已经走了，法力却还停留在人们的脑子里，告诉他们精灵没那么糟糕，只不过是喜欢搞恶作剧而已。”奥格奶奶陷进椅子里，碰掉了一个放在她身旁的桌子上的小摆设。“菲戈人。”她说，“他们也喜欢恶作剧。可精灵呢？精灵则是另一码事。你还记得诡魅人是怎么钻进人们头脑里的吗，蒂凡尼？你记得他怎样迷惑人们做出各种事情——可怕的事情吗？”
蒂凡尼点点头，眼睛盯着掉在地上的小摆设，头脑里却回想起各种可怖的画面。那是奥格奶奶的一个儿媳妇从奎尔姆带回来的礼物，它掉在地上，奥格奶奶却丝毫没有察觉。奥格奶奶——珍视家人送的每一件小礼物的奥格奶奶，从不会忽视任何一件破损物品的奥格奶奶。
“那些事情跟精灵的所作所为相比根本算不得什么，蒂凡尼。”奥格奶奶接着说，“他们最喜欢做的就是看着人类受苦、害怕，没有任何事情比这些更能逗他们笑了。除了这个，他们还喜欢偷走婴儿。这一次你阻止了他们，你做得很对。只不过他们还会再回来的。”
“好吧，那他们也得死。”蒂凡尼断然说道。
“要是你在的话……”奥格奶奶谨慎地说。
蒂凡尼有些垂头丧气：“可我们还能怎么做呢？我们不能处处都在。”
“好吧。”奥格奶奶说，“我们曾经将他们驱逐出境过。当然，过程很艰难，但我们有能力再次这么做。你那个精灵难道不能帮些忙吗？”
“夜影？”蒂凡尼说，“按目前的形势，他们已经不再听她的话了！他们把她赶出来了。”
奥格奶奶思索了一阵，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有一个人说的话，他们也许会听……或者说，至少他们曾经听过他的话。只要能说服他处理这件事。”她打量了蒂凡尼一眼，“他不喜欢有人打扰。不过我曾经拜访过他，只有一次，是跟一位朋友【60】一起去的。”她的眼睛被回忆打湿了，“我记得威得韦克斯奶奶曾跟他有过争执。不过他很喜欢女人，像你这样的年轻姑娘说不定可以讨他的欢心。”
蒂凡尼有些愠怒：“奥格奶奶，您该不会是让我……”
“天啊，不！不是那样的。只是让你稍微……劝劝他。你最擅长劝说别人了，是不是，蒂凡尼？”
“我的确擅长劝人。”蒂凡尼打消了疑虑，“您说的这个人是谁，我应该到哪里去找他？”
 
不朽冢。蒂凡尼听过许多跟不朽冢有关的事情，大多数是奥格奶奶告诉她的。从前，精灵们变得不服管教时，奥格奶奶曾经进入这座古墓，与精灵国王有过一面之缘。
老学究们常说，精灵国王住在一座远古时代修建的古墓里，那时人们还没穿上衣服，信奉的神灵也不多。从某种意义上看，国王自己也算一个神——掌管生与死的神，而且在蒂凡尼看来，也是掌管污垢与破布的神。至今仍然会有男人到古墓周围起舞，他们头上戴着兽角，手里通常拿着烈酒。他们发现，很难说服年轻的女士与他们一同前往古墓——这倒也不足为奇。
古墓由三座土丘构成，这三座土丘的形状别具一格，见过牛羊交配的农村小伙子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端倪——接受巫术培训的姑娘们第一次从冢的上空飞过，在空中看见它时，总会咯咯笑上好一阵。
蒂凡尼沿着长满杂草的小路往前走，从荆棘和树丛间开辟出一条通道，并且把女巫帽从一株格外难缠的灌木上摘了下来，在形似山洞的古墓入口处驻足。她莫名地不愿低头从横梁下走过，经过墙上刻画的长着兽角的男人。她知道推开入口处的石头就可以看见台阶，而她并不愿意走下那些台阶。
我不能只身去见他，她害怕地想。总得有个人替我告诉别人我是怎么死的。
这时一个小声音说：“天啊！”
“罗伯？”
“哦，没错。我们一直跟着你，你知道的。你是群山的巫婆，而不朽冢正好是一座大山。”
然而她却说：“请你在大门口等我，罗伯，我必须独自完成这件事。”她忽然心中有数，知道这才是正确的做法。她杀死了三个精灵，现在她该去面见他们的国王了，“这是巫婆的事情，你知道的。”
“可我们认识国王啊。”罗伯说，“要是我们跟你一起去，我们就可以在那个老家伙自己的地盘上痛打他一顿。”
“哦，对。”小刺钉说，“他是个大块头，你知道的，但我要朝他脸上来一通菲戈人的老拳，叫他终生难忘。”他用头撞了撞入口处的石头，像是在热身，脑袋撞在石块上，发出一声令他心满意足的哐啷声。
蒂凡尼叹了口气：“我担心的就是这个。”她说，“我来是想请国王伸出援手，不是来惹他发火的。我知道菲戈人曾经跟他有过节……”
“没错，正是我们。”罗伯自豪地说，“我们就是历史。”
“没有国王！没有女王！没有领主！”菲戈人齐声吼道。
“也没有菲戈人。”蒂凡尼坚定地说。她突然灵光一闪，“我要你留在这里，罗伯·无名氏。”她对他说，“我要跟国王谈论巫婆的事情，不许任何人打扰我。”她顿了顿，“这附近常有精灵出没，要是他们来觐见国王，我希望你——罗伯·无名氏、小刺钉，你们所有人一起——不要让他们到下面来。你们必须帮我做到这件事。这很重要。明白吗？”
菲戈人抱怨了一阵，不过罗伯忽然高兴起来：“那么，只要那群讨厌鬼敢露面，我们就可以使劲踢他们一顿了？”
“对。”蒂凡尼有气无力地说。
话音刚落便是一阵欢呼：“噼啪菲戈人来啦！”
她任由他们争论由谁负责把守不朽冢的哪一部分——小刺钉斗志昂扬地用脑袋猛撞入口处的石块，为他期待已久的战斗热身。她则只身走进臭烘烘的黑暗当中，手里握着一支她带来的小撬棍，还有一块马蹄铁。她把一只手伸进衣兜，紧紧握住牧羊人的王冠——她的土地，她的势力范围。看看我是不是真正的“群山的巫婆”，她一边这样想，一边抓住了入口处的大石头。
石头轻轻升起，并不需要动用撬棍。石头越来越高，发出咯咯嗒嗒的响声，露出后面的台阶。里面的通道指引她走向更深、更暗的地方，一圈又一圈盘旋，带她走向古墓深处。
走进世界之间的通道。
走进精灵国王的世界，他那个游离于时间和空间之外的享乐的国度。
里面并没有火，却热得让人喘不上气——那热气似乎来自土壤本身。
墓里很臭，散发着雄性气息和没洗的衣服的味道，也散发着脚臭和汗臭味。遍地是酒瓶，走廊的尽头处，一群裸体男人在摔跤，他们哼哼哧哧地喘着粗气，与对手纠缠，扭成一团，身上像涂了猪油似的油光锃亮。目之所及没有女人——在这个国度，男人自在享乐，丝毫不考虑异性。可是当他们看见蒂凡尼时，却纷纷停下来，用手挡住自己的关键部位。蒂凡尼心想：奥格奶奶会这么说——哈，你们这些大男人，你们害怕极了，是不是？我只是个姑娘——但我也是个女巫。
她看见了精灵族的国王。他的外表和奥格奶奶描述的一样，当然，他也臭气熏天，却不知为什么散发出强大的吸引力。她目光盯着他的兽角和头……
国王叹了口气，用蹄子敲打着墙壁，一股动物的气息从他身上腾起，打着转朝她飘过来，像热天里的獾散发出的味道。“你这个年轻女人。”他懒散地说，语调像是在发出邀请，邀你走进浪漫之旅。走进邪恶，走进欢愉，直到这一刻你才发现，自己此前从未察觉这些需求。
“你来到我的世界，走进我的娱乐活动。你是个女巫，是不是？”
“没错。”蒂凡尼说，“我到这里来，是想请求精灵国王尽到国王的义务。”
他凑近了一些，臭气也越发浓烈，蒂凡尼尽量控制自己不要脸色发白。他猥琐地笑起来。她心想，我知道你是谁，是什么德性，我觉得你正合奥格奶奶的胃口……
“你是谁？”他发问了，“看你的穿着，你好像的确是个女巫，可是女巫都很老，脸上也有皱纹。你啊，小女孩……”
有时候，蒂凡尼心想，我真受不了自己这么年轻【61】。我的年纪虽然能够吸引他的注意力，但我需要的是他的尊重。
“我的确很年轻，大人。”她坚定地说，“但你观察得没错，我是一名巫——一名女巫。我来是要告诉你，我杀死了你的三个子民。”
这下好了，她想。可国王只是笑笑：“你真有意思，小姑娘。”他说着伸了个懒腰。“我不做坏事。”他懒洋洋地说，“我只做梦，但我的子民，天啊，我能怎么办？我也该允许他们找点乐子，毕竟我自己也是这么做的。”
“但他们找的乐子，我们可不觉得有趣。”蒂凡尼说，“在我的世界里不行。”
“你的世界？”国王哈哈笑起来，“哦，你很有骨气啊，小姑娘。或许你可以做我的女人。做王后也需要骨气……”
“夜影女士才是你的王后。”蒂凡尼坚定地说。国王的邀请让她双腿颤抖。留在这里？和他在一起？她脑海中在尖叫。她更加用力地握住牧羊人的王冠。我是蒂凡尼·阿奇，来自白垩地，她对自己说，我的灵魂中蕴藏着燧石。“夜影是我的……客人。”她继续说道，“或许你还不知道吧，大人？你的王后已经被豌豆花勋爵从精灵国驱逐出境了。”
懒散的笑容在国王脸上漫开：“夜影……”他若有所思地说，“好吧，祝你在她的陪伴下过得开心。”他伸开双腿，往前挪了挪，熏得蒂凡尼喘不上气来，“我有点厌烦了，小姑娘。你究竟想要我做什么？”
“好好管一管你的精灵。”蒂凡尼说，“否则我就要找他们算账了。”说到最后她的声音几乎颤抖起来，但是她必须得把这句话说出来。
国王长长地叹了口气，打了个哈欠，身子向后一靠：“你到我的住所来威胁我？”他声音轻柔地说，“你告诉我，女士，我为什么要去管那些在你的领地上玩乐的精灵，或者夜影女士？我还有其他的世界。我总是有其他的世界。”
“好吧，但我的世界不欢迎精灵。”蒂凡尼说，“它从来都不属于你们。只是你们硬赖着不肯走——就像一只寄生虫——掠夺一切你们可以抢走的东西。但我要再告诉你一次，如今的世界已经是铁的天下，不只是几块马蹄铁，遍地都铺满了钢铁铸成的道路——铁路。而且它已经遍布整个碟形世界。人们在研制机械，因为老奶奶讲的故事是无法杀死精灵的，而用机器则效果显著。人类都在嘲笑精灵，伴随着我们的笑声，你们终将灭亡。告诉你吧，早就没人在乎你们了。人类现在有通话板，还有铁路，这是一个新的世界。在这里，你和你的同类除了在传说故事中出现以外，没有任何前途。”她轻蔑地说了这番话。
“故事？”国王若有所思地说，“那是我们入侵你们人类头脑的方法，女士。而我可以慢慢等……等到你所说的这个‘铁路’灰飞烟灭的那一天，故事仍然还在流传。”
“但我们不会再任由你们把小孩子偷走，当成精灵的玩物了。”蒂凡尼说，“谁偷走孩子，我和我的同类就会把谁烧死。这是我对你的警告——我希望和你友好地谈一谈，但是，很可惜，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如今是铁路的时代，所以别来惹我们。”
国王又叹了口气：“可能是这样……可能是这样。”他说，“开发新的领土很有意思。但我告诉过你，在这个钢铁当道的时代，我一点也不想到你的领地去。毕竟我有的是时间……”
“那么，那些已经来了的精灵呢？”
“哦，你想杀的话就把他们杀死吧。”国王再次微微一笑，“我会一直在这里，直到时间的尽头，而且我猜你并不想到那个时候去。但我对女士总是很有好感，所以依我看，要是精灵做了蠢事，那他们就活该遭受我的责罚和你的盛怒。我亲爱的阿奇女士——没错，我知道你是谁——你一向看重善心，就像母亲紧紧抓住她的孩子不放。所以说，我究竟应不应该放你离开呢？我正好需要一些……娱乐项目。”他叹了口气，“我总是想找点儿新的消遣方式——摆弄些新玩意儿，发掘一些新爱好。你正好可以作为我的一项新爱好。你说，我该不该放你离开我的家呢？”他厚厚的眼皮耷拉着，色眯眯地打量着她。
蒂凡尼咽了一下口水：“是的，陛下。你应该放我离开。”
“你确定吗？”
“是的。”蒂凡尼的手再次握住了牧羊人的王冠，感受到中心处的燧石给予她力量，引领她回到自己的故乡，波涛上面的大地。她慢慢向后退去。
可她差一点儿被她身后地上的什么东西绊倒。
国王也瞪大了眼睛。那是一只白猫。她头一次听见国王的声音里透露出惊讶：“那谁！”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蒂凡尼和那谁沿着来时的路线盘旋向上，菲戈人依然守在外面，四处巡逻。他们满怀欣喜地期待着能跟某棵树打上一架，因为一个精灵也没出现，不过这些树都是十足的浑蛋，它们把刺扎在菲戈人的脑袋上、胡子里。真该有人好好踢它们一顿。
“唉，我还不能确定效果怎么样。”蒂凡尼走出地道，对罗伯说道。
“好吧。”罗伯·无名氏说，“让他们放马过来。菲戈人永远站在你这一边。我们菲戈人永远都在。”
“只要有足够的美酒，我们就永远都在！”小刺钉补充道。
“罗伯。”蒂凡尼严肃地说，“现在你们谁都不许喝酒。我们必须做个计划。”她想了想，“国王不愿意帮忙——至少目前还不愿意。但他正在寻找新的消遣方式。要是我们可以送给他这方面的东西，或许他对我们的印象会更好，至少不会来烦扰我们？”国王允许我们杀死他的精灵，她心想。他的确说了他不在乎。他会不会改变主意呢？
“天啊，没问题。”罗伯自豪地说，他对自己做“计戈【62】”的本领十分自信，“你是说那个精灵国王，他需要打发时间用的东西？”
“就像兰克里的男人一样！”蒂凡尼突然说，“罗伯，你知道乔弗里现在在带着他们盖棚屋吧……好吧，你曾经盖过一间酒吧，盖一间棚屋不是什么难事吧？”
“一点也不难，对吧，弟兄们？”罗伯说。有了“计戈”他十分开心。“我们这就开始行动。”他低头看看那谁，“你的小猫咪怎么到处跟着你，女主人？”
“我也不知道。”蒂凡尼说，“它是一只猫。猫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而且，它过去是威得韦克斯奶奶的猫，这足以说明很多事情。”
但罗伯并没认真听，他现在没空——他正忙着思考他的“计戈”。第二天，不朽冢的入口处出现了一座棚屋，里面装满了男人所梦想拥有的一切，包括鱼线和你能想象出的一切工具，全部由木头和石头制成。蒂凡尼想，这样应该可以讨得精灵国王的欢心。但她并不相信这样就能换来他的帮助……
 
在精灵国，豌豆花勋爵懒洋洋地躺在一张覆盖着天鹅绒的沙发上，心不在焉地抚摸着轮状皱起的领上的羽毛，从高脚杯里大口喝着醇厚的葡萄酒。
蓝金勋爵走进房间，向新上任的国王鞠了一躬。他脖子上漫不经心地围着一条蓬松的红色尾巴，那是他最近一次出击的纪念品。“我觉得，大人。”他丝绸般的声音懒散地说，“我们的战士过不了多久就会期待着……从人类世界获得更多的愉悦。世界之间的屏障好像很薄弱，那些溜过去捕猎的精灵并没有遇到真正的阻碍。”
豌豆花微微一笑。他知道他的精灵们在不断地试探大门，有的从兰克里的红色石阵跳出去，还有的在白垩地的村庄闹腾，他们要提防的只是那些红头发的小个子，因为他们最想做的就是跟精灵打上一架。在这方面，精灵和菲戈人很像——要是没有对手跟他们打仗，他们就彼此打斗。在精灵国，争吵是家常便饭——就连猫也没这么糟糕【63】。
精灵能带来愤怒，他们喜欢愤怒。至于让人生气，那是他们最受欢迎的娱乐项目。无论他们走到哪里，总能接连不断地搅起小麻烦，惹人讨厌，毫无理由地搞破坏。偷走牛羊，偶尔甚至偷狗。就在昨天，芥末籽就幸灾乐祸地从山上偷了一只公羊，并把它带到一家瓷器店里。他开怀大笑，看着它低头挺起犄角，接着便——没错，撞向了货架。
但这些恶作剧毫无章法。他们应该展示自己真正的能耐。或许，豌豆花沉思道，是时候率领手下的精灵们发动一场值得所有精灵高歌赞颂许久的袭击了。
他瘦削、棱角分明的脸上闪过一丝笑容，他向空中一挥手，身上的短袍立即变成了皮革和兽毛，腰带里别着一把弩。
“让我们给他们的世界增添一抹亮色。”他笑着说，“去吧，我的精灵们，尽情制造恶作剧吧。等这轮弯月迎来它最饱满的光辉时，我们将全体出动。那片土地将再一次归我们所有！”
 
在父亲的谷仓里，蒂凡尼看着夜影苏醒过来。蒂凡尼昨天为夜影调制了一种新的补药：这是一种用各式各样的绿色植物【64】制成的药剂，能让精灵沉睡一整天，便于她恢复体力。
而且，这正好让蒂凡尼腾出空来到各家巡视，而不必担心自己不在的时候菲戈人会做出什么事来。要是再这样做一次，说不定她还有时间飞到兰克里去看望乔弗里，她心想。她知道菲戈人是不会伤害熟睡中的精灵的，可如果是一个醒着的精灵呢？唉，哪怕夜影只是把一根细手指头放错了地方，他们出于本能也会瞬间失控的。而且，她当然也不信任精灵……
“该出去走走了。”她见夜影舒展四肢，苏醒过来，向四周张望，说道，“我想，是时候让你多见一见其他人了。”要是夜影大多数时间都待在谷仓里，跟几个随时处在失控边缘的菲戈人在一起，她怎么可能教会夜影处世的道理呢？
于是她把夜影带进村里。她们路过酒吧时，男人们正闷闷不乐地望着他们的啤酒，把酒桶里留下的杂质从酒里捞出来。她们又路过几家小店，小心翼翼地穿过满地碎片的汤波太太盘子店，沿着马路又回到了丘陵地。蒂凡尼让父亲向左邻右舍放出消息，说她正在培训一个帮她制作药品的女孩，这样就不会有人盯着夜影看了，不过蒂凡尼敢肯定，她经过时，人们还是会从上到下地打量夜影。出于这个原因，她坚持让夜影把那条挤奶女工的裙子变得不再那么引人注意，于是，裙子上没有了蝴蝶结、丝带和搭扣，娇俏的靴子也换成了普通的靴子。
“我一直在观察人类。”她们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马路上时，夜影说道，“我看见一个女人给了一个流浪汉几枚硬币。他们素不相识，她为什么要那样做？这对她有什么好处？我想不通。”
“这就是我们的处事方式。”蒂凡尼说，“巫师们管这叫‘感同身受’。意思就是把自己放在别人所处的位置上，从他们的角度观察世界。我猜这样做的来源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每天都要为了生存而奋斗，所以他们必须找到愿意跟自己并肩奋斗的人，这样人类才能共同存活下来——而且过得越来越好。每个人都离不开别人——就这么简单。”
“好吧，可是那个老妇人把自己的钱送给别人，她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这个嘛。”蒂凡尼说，“她可能会感受到我们称之为‘满足感’的东西，因为她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了援手。这说明，她没有处在跟他相同的境地，她很开心。也可以说，她能够理解他的处境，还有——我该怎么解释呢——这使得她对自己的生活更有希望。”
“可是那个流浪汉看上去明明可以工作，自力更生，但她还是把自己的钱给了他。”夜影仍然在努力地理解人类对金钱的认识——只要精灵愿意，他们随时都可以变出钱来【65】。
“好吧，没错。”蒂凡尼说，“的确有这种事，但并不总是这样。尽管如此，那位老妇人还是会觉得她做的事是正确的。他也许是个贪图小便宜的人，而她却可以告诉自己，自己是一个善良的人。”
“我以前见过你们这里的国王维伦斯，我观察过他，发现他并不向人们发号施令。”夜影继续说。
“好吧，他的妻子倒是会向他发号施令。”蒂凡尼笑着说，“人类就是这样。从国王、王后到男爵、地主都是如此。统治与被统治是两厢情愿的事，也就是说，只要他们按照我们的意愿行事，我们就愿意让他们做统治者。过去曾经发生过许多次战争，但最终每个人都明白了，还是和平共处的生活比较美好。因为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独自生存。人类必须依靠彼此才能保持人性。”
“我还发现你并不经常使用魔法。”夜影又说，“可你是一名女巫，你很强大。”
“这个嘛，我们女巫的想法是最好不要滥用巫术。魔法是一种复杂的事物，它有可能会变样，把事情搞砸。要是你跟人们和平共处，就会拥有我们所说的‘朋友’——他们喜欢你，你也喜欢他们。”
“朋友。”夜影在头脑中重复着这个词和它的含义，接着问，“我是你的朋友吗？”
“是的。”蒂凡尼说，“你可以做我的朋友。”她看看周围的路人，对夜影说：“听我说，你试试这样做，那边的老妇人想把那个沉重的篮子提到山上去。你去帮助她，好吗？看看会发生什么事。”
精灵害怕极了：“我该对她说什么呢？”
“你就说，‘我可以帮助您吗，女士？’”
夜影倒吸了一口气，但她还是穿过马路，和那位老妇人说了话，蒂凡尼听见老妇人说：“你真是个善良的姑娘，太谢谢你了。你帮助了我这个老太婆，愿神保佑你。”
让蒂凡尼惊讶的是，夜影不仅把篮子提上了山顶，甚至还提着它走完了后面的一段路，她听见夜影问：“您日子过得怎么样，女士？”
老妇人叹了口气：“勉强度日而已。我丈夫多年前就去世了，但我针线活儿做得好，所以我能做些东西。我不靠人接济。我能够维持生活，也有住处。所以，日子还不算太难过……”
夜影望着老妇人离去的身影，对蒂凡尼说：“你能给我一些钱吗，拜托了？”
“唉。”蒂凡尼说，“女巫很少随身带着钱——我们的生活方式不是这样的。”
夜影忽然欣喜起来：“我能帮她。”她说，“我是一个精灵，我肯定能溜进一个有钱的地方。”
“请千万别那么做。”蒂凡尼说，“那样会惹出许多麻烦的。”她没理会路边传来的那声咕哝——“只要你不被人捉住就不会。”
“我们最擅长溜进各种地方了，你知道的。【66】”另一个菲戈人低声说。
夜影没理会菲戈人。她还是想不通：“那个老妇人一无所有，但她仍然十分乐观。她究竟有什么可高兴的？”
“活着本就值得高兴。”蒂凡尼说，“夜影，你看见的就是一个人随遇而安的生活方式，这是人类一种常见的状态。有时候随遇而安也不错。”她顿了一下，“提了那只篮子以后。”她问，“你有什么感受呢？”
夜影看上去有些迷惑：“我不能确定。”她缓缓地说，“但我觉得，这不像是精灵该有的感受……这算是好事吗？”
“听我说。”蒂凡尼说，“巫师们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更像是猴子，而猴子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因为它们总是在观察事物。那时候，猴子们发现，要是猴子想独自杀死一头个头很大的狼，那它必死无疑，但要是两只猴子可以共同生活，它们就能生活得很幸福，幸福的猴子会生下更多幸福的猴子，于是就有了许多猴子。它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最终变成了我们。所以，一个精灵也可以是改变的开端。”
“等我把我的王国夺回来……”夜影说道。
“等一下。”蒂凡尼说，“你为什么想把你的王国夺回来？这对你有什么益处？我希望你能好好反思一下，因为我救了你，也是你唯一能够称之为朋友的人。”她严肃地望着精灵，“我告诉过你，我——我们都希望你能再次成为精灵女王，但前提是你必须通过在这里的经历吸取教训。学会和平共处，让你的精灵子民明白，世界已经发生了改变，这里已经没有他们的容身之所了。”
她的语气中饱含希望，那个希望就是：他们可以一同改写人类与精灵的故事。
公主并不一定要有金发碧眼，鞋码比她的年龄还小。她心想。
人们信任女巫，不再害怕住在森林里的老太婆——那个可怜的老太婆唯一的过错就是掉光了牙齿，并且喜欢自言自语。
也许精灵也可以学会心怀慈悲，发掘内心的人性……
“要是你能吸取教训。”最后她轻柔地说，“或许你会发现，自己将建立起一个全新的王国。” 

第十六章 赛德威先生
住在威得韦克斯奶奶小屋附近的老男孩们很快就都喜欢上了乔弗里。他们十分敬重奥格奶奶和蒂凡尼，但对于乔弗里则是发自内心的喜爱。
有时他们也会拿他开开玩笑，毕竟他从事的是女人才做的工作，然而每当他骑上扫帚，“嗖”的一下飞向天际——有时候他甚至会让山羊坐在自己身后——大家总是看得目瞪口呆。
无论他有多忙，他总是会抽时间跟大家闲聊几句。只要他到访，各个“男人棚”里总会备上一杯啤酒，还有一块为梅菲斯特准备的碎饼干。老男孩们很喜欢这只山羊，尽管如此，他们对它还是心存畏惧。有一天有人给梅菲斯特喝了一杯啤酒，想看看它有什么反应。令众人目瞪口呆的是，梅菲斯特像芭蕾舞演员似的跳了一阵舞，然后猛地踢向一株小树，把树干踢成了两半。
“它简直像个‘豆角士’。”臭吉姆说。
“我记得不是这个词。”斯迈克·特兰波说，“豆角不是用来吃的吗？在……国外的什么地方。”
“你是说两个人打架，一个被打倒，另一个胜出？”麦克皮斯船长说，“那叫角斗士。”
“就是这个！”臭吉姆说，“斯莱斯村的集市上有人表演这个。”
“斯莱斯有的是人做这些怪事。”斯迈克·特兰波一边发抖一边说，“斯莱斯真是个怪地方【67】。”
他们坐着琢磨斯莱斯村。只要你仔细寻找，在斯莱斯村的集市上什么都能找到。最有名的例子是一个男人曾经在那里卖掉了自己的妻子。那场市集办得可一点也不含糊，他最后推着一辆二手手推车回了家，觉得自己捡到了全世界最大的便宜。想到这里，大家看看残败不堪的小树，一致认为梅菲斯特真是一头了不起的山羊，不过以后最好还是不要乱喂它了。
了不起的山羊泰然自若地把酒吧栅栏旁边丛生的杂草嚼了个一干二净，仿佛什么不同寻常的事也没发生过，然后便迈着小碎步去找乔弗里了。
这个风和日丽的早上，乔弗里来到了开心果赛德威的家。他脚趾上长了一个令他痛苦不堪的囊肿，蒂凡尼为他治疗了几个星期都不见效。她甚至考虑要打破自己惯常的做法，施魔法来对付它，好尽快跟它做个了断。乔弗里来拜访赛德威先生的这一天，蒂凡尼在白垩地。他看到老人走出小屋的后门，正打算沿着小路一瘸一拐地走到那间旧谷仓去。倘若来的是蒂凡尼，赛德威先生准会回到小屋里，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示意乔弗里跟他一起沿着小路朝那座摇摇欲坠的谷仓去。乔弗里望着老头脚踩旧军靴，忍着疼痛往前走，忽然发现有些不太对劲。
“唉，真见鬼！”乔弗里把他左脚的靴子抬起来，从靴底拔出一颗被踩穿了的铆钉。
“要是早知道问题出在这里，我自己就能把这个鬼东西处理掉！”他愉快地看着乔弗里说，“谢谢你，孩子。”
在所有人的记忆中，赛德威老先生一向独居。他穿着干净利索，要是在城里，甚至会被称作“风度翩翩”。除了工作服以外，他的衣物总是一尘不染。但尽管他经常清洗工作服，上面还是残留着颜料和油渍。他居住的小屋也一样。客厅布置得井井有条，墙上挂着画像，画里的人身穿旧式服装——乔弗里猜测他们应该是赛德威先生的父母，但他从来没有谈起过他们。他做的每一件事都一丝不苟。乔弗里很喜欢他，尽管赛德威先生很少与人深交，但他却很喜欢乔弗里。
赛德威先生在旧谷仓旁边建造的棚屋也十分整洁。架子上整齐地摆放着铁皮烟草盒和各式罐子，上面贴着字迹工整的标签。他的工具挂在墙上，按照尺寸大小排好顺序，并且既干净又锋利。蒂凡尼在赛德威先生家从没去过客厅以外的地方，但乔弗里却没过多久就被迎进谷仓旁边的棚屋，喝上一杯热茶，吃上一块饼干。
乔弗里去过的每一间属于老男孩的棚屋都各有不同，它们不受女性的干涉，可以尽情展示主人的个性。有些棚屋混乱不堪，到处散落着成堆的废料和半成品，有的则整洁得多——比如麦克皮斯船长的棚屋，尽管里面摆满了颜料、画笔和画布，但仍然很有秩序。
不过要说整洁，谁也比不上赛德威先生。乔弗里忽然发觉棚屋里缺乏一些东西。其他的棚屋里至少都有一件尚未完成的作品，要么是做了一半的鸟食台，要么是大卸八块、安上了新车辕的独轮车，但是赛德威先生的棚屋里却没有这样的东西。而且当乔弗里问起他在忙什么，他也避而不答。
“您在干什么，赛德威先生？”乔弗里问，“您看上去心事重重的，我知道您是个精明人。”
赛德威先生清了清嗓子：“好吧……孩子，我最近在造一台机器。我对鸟食台、杯子架那些东西不太感兴趣，但是机器……”他顿了顿，又仔细打量了乔弗里一番，“如今人们麻烦不断，我想它们或许能派上用场。”
乔弗里静静地坐着，等这位老男孩喝完了茶再作决定。最后赛德威先生放下茶杯站起身，掸掉了腿上的饼干屑。他用特地准备的小扫帚和簸箕把饼干屑打扫干净，将茶杯刷干净，擦干，整齐地摆放在架子上，然后打开了门。
“你想来看看吗，孩子？”
 
乔弗里与赛德威先生在兰克里喝茶的同时，男爵夫人丽迪莎正在白垩地与兰克里王后玛格丽特一起悠闲地品着茶。玛格丽特王后毫无征兆地骑着扫帚驾到——扫帚上悬挂着带有兰克里徽章的三角旗，金色与黑色相间的底色上画着两只熊，让人一看就知道来访者是王室成员。她带着一束自己城堡里种的玫瑰花抵达白垩地，把丽迪莎和佣人们搞了个措手不及，丽迪莎四处忙活，清理城堡里的蜘蛛网，有一些甚至粘在了她的头发上。
玛格丽特微笑地看着手忙脚乱的丽迪莎，说：“我不是以王后的身份来看你的，亲爱的。我是以一名女巫的身份来看你。我过去是女巫，以后也将永远是女巫。所以不必在意排场——你知道的，那些都是表面功夫。房子里偶尔有些灰尘没什么大不了的。很抱歉地告诉你，在我的城堡里，有些地方全是灰。你知道那是怎样的景象。”
丽迪莎点点头，她的确知道那是怎样一种景象。至于城堡的下水道系统……唉，她实在不愿去想这座城堡有多老旧。古老的茅厕总是不合时宜地发出汩汩的声音，罗兰说，要是他有足够的时间，准可以在清早如厕时创造一首砰砰、咯咯、当当响的协奏曲。
不过尽管玛格丽特王后说了不介意，丽迪莎还是集合了些卫兵。两位女士并肩坐在城堡的礼堂里喝着茶，不时闻到一股壁炉里飘来的炭味——这里总是很冷，即使夏天也是如此，因此炉火总是烧得很旺，可以同时吞下几棵小树。厨工们急急忙忙地端上一个托盘，里面摆着茶和点心，三明治的边角都被切掉了，这样才配得上两位高雅的女士。玛格丽特叹了口气——她希望丽迪莎已经告诉过用人，把切掉的面包留着喂鸟。
除此以外还有一盘摇摇欲坠的纸杯蛋糕【68】。“这是我做的。”丽迪莎自豪地说，“就在昨天。按照奥格奶奶的烹饪书做的——那本《零食吃多了会发胖》。”她的脸微微发红，一只手下意识地摸摸她的紧身胸衣——很显然，要论身材凹凸有致，丽迪莎只能排在末尾。
玛格丽特小心翼翼地捏住纸杯，拿起一只蛋糕。有时候奥格奶奶的食谱会包含一些……非同寻常的原料，而她已经生下了三个孩子。她小口地咬着蛋糕，两位女士就这样寒暄起来，玛格丽特欣赏了丽迪莎创作的水彩画，画的是草原上的白垩岩层巨人像。画像出人意料地细致，奥格奶奶一定会对它赞许有加，玛格丽特心想。
接着她开始谈正事：“好吧。”她说，“相信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丽迪莎，兰克里地区遭到了精灵的攻击。我们必须采取行动。”
“哦，天啊，真抱歉，罗兰正打算给阿奇女士写信，告诉她有关精灵袭击的事情，询问她的建议。这里的居民抱怨连天，您知道的，他出门去视察受害的情况了。”丽迪莎叹了口气。她知道丈夫去视察受害的情况，可不只是看看后果，说一声“啧啧”或是“这种情况持续多长时间了？”那么简单——他必须作更多的努力，才能让佃农觉得他对此有所作为。罗兰的妻子告诉他，不能只是在众人面前做做样子，更要挽起袖子跟大家共患难，这样才能鼓舞士气。等一天的劳作结束，要是他能在酒吧里请所有人喝上一杯，不只是做个首领，而是像朋友一样跟大家打成一片，那就更好了。
“我们这里的男性劳力不少，这一点不用担心。”她继续说，“但他们大多数时间都在农场劳作。要是有其他的女巫能够帮忙就好了。”
“不巧的是，我们就是女巫。”玛格丽特马上说，并且把“我们”两个字说得很重。
丽迪莎看上去有些不自在：“我不是真正的女巫，您知道的。”
玛格丽特看看这位男爵夫人，丽迪莎给人一种软绵绵、湿乎乎的感觉，你要是把她拎起来，仿佛可以拧出水来。但是女巫也有很多种的。比如奥格奶奶和艾格尼丝·尼特的确都有点发福【69】，而百变莎莉的身材则总是变个不停——而且水也是一种富有力量的物质，这一点毫无疑问。“亲爱的，你这么说太谦虚了。”她说，“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依我看，亲爱的，你担心的是自己无法通过女巫考核。我们都有过这种经历——女孩子大都如此。蒂凡尼跟我说起过你，你知道的。至于我，要是把我跟一具尖叫着的骷髅骨架关在一间房子里，我真不知自己会是什么样子。你这个姑娘曾经给了无头鬼一个南瓜当头颅，还把泰迪熊送给一具尖叫的骷髅骨架来安慰它。你认为自己不是女巫，但我的直觉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你就是女巫。要是我小时候也有像你那样的机会就好了。”
“可我是男爵的妻子，一位贵族女士。我不能做女巫啊。”
玛格丽特哼了一声，说：“好吧，我是一位王后，但这并不影响我在必要的时候做女巫。现在这个时候，亲爱的，我们正应该放下自己的身份，动手做些实事了。仅凭蒂凡尼一个人对付不了那些精灵，这是一场战争——如果不发动一切可用的人手，那么它将一直持续下去。”
这番话涌进丽迪莎心里，占据了她的思绪：“您说得对，的确如此。”这位年轻的男爵夫人说，“罗兰一定会赞成我的想法，他总是赞成我的想法。我愿意加入。”
“很好。”玛格丽特说，“我有一套锁子甲，大小正适合你。那么，你最早什么时候能赶到兰克里？我们计划碰个头，讨论当前形势。你会骑扫帚吗？需不需要我带你？”
 
蒂凡尼此刻正骑在扫帚上。她听说村里的皮吉恩老女士快不行了，一阵内疚不禁涌上她的心头。没错，她有两个地方要照看；没错，她要想办法处理夜影；没错，她根本没时间休息。但她已经超过一个星期没去看望那位老妇人了，而一个星期的时间足够让一位老妇人跌进生命的深渊。
夜影坐在她身后，敏锐的目光看着这一切。她看见皮吉恩一家只有小小的一块农田，田里的土壤那样贫瘠，让人不敢相信他们竟然能在上面种出粮食——他们家的收入主要依靠溪边农田里的那一小群绵羊。
他们家的小儿子席德·皮吉恩在家，脱掉闪闪发亮的铁路制服的他显得瘦小了许多。让蒂凡尼惊讶的是，他还带了一位在工作中结识的新朋友回家。
夜影直往后缩：“是哥布林！他竟然让哥布林待在家里，这多臭啊……”她嫌恶地说。
蒂凡尼真恨不得踢她一脚。“那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哥布林。”她毫不客气地说道。话虽如此，但她走进房子的时候，她仍然能够从这幢脏兮兮的房子里弥漫着的各种味道中闻到哥布林的气味。她向哥布林点点头，他正坐在桌边休息，脚跷在桌子上，吃着鸡腿。看鸡腿的样子，在他吃之前已经有人——也可能是猫——啃过了。
“他是席德的朋友。”
“我叫蒸汽活塞，女士。”哥布林轻快地说，“我的工作是跟钢铁打交道——”
“蒂凡尼。”席德急切地说，“你是来看我奶奶的吗？她在楼上躺着呢。”
皮吉恩老夫人的确正躺在床上，而且依蒂凡尼看，她也不太可能从床上起身了。老妇人的样子比一把皱巴巴的骨头强不了多少，枯树枝似的手指紧紧握住褪色的拼花被角。蒂凡尼伸手握住她的一只手，然后……尽量帮助这位老妇人，把痛苦从她干瘪的身体里抽走……
这时楼下突然乱成了一团。
“席德！不知是那群讨厌的精灵还是什么东西——他们把溪水弄浑了。现在溪水成了黄色！里边漂着死鱼！我们得赶紧把羊群赶走——快点！”皮吉恩先生心急如焚地召唤儿子。
伴随着一阵轰隆隆的穿着靴子的脚步声，众人出了门。蒂凡尼集中注意力，将痛苦从皮吉恩老夫人体内抽出来。夜影一直在她身边。
“我不明白。”她说，“那个哥布林也跟人类一起走了。”
“这叫互相帮助。”蒂凡尼简短地说，她正努力忍受自己从皮吉恩老夫人那里提取的痛苦，“你还记得吗？”
“可是哥布林和人类都不喜欢对方啊。”夜影迷惑不解地继续说。
“我和你说了，蒸汽活塞是席德的朋友。这和喜不喜欢没有关系。”蒂凡尼说，“这跟互相帮助有关。要是哥布林的住处着火，或是有别的事，人类也会帮助他们的。”她低头看看皮吉恩太太，老妇人此时已经睡着了，“听着，我必须出去一下。”她说，“你就陪着皮吉恩太太，好吗？要是她醒了，你就告诉我。”
夜影十分害怕：“可我不能啊……我是个精灵！我已经帮人提过篮子了。我不能……再帮另一个人了。”
“为什么不能？”蒂凡尼严厉地说，“蒸汽活塞刚刚还帮助了人类。难道精灵还比不上哥布林吗？”她没时间磨蹭了，于是她走下楼，将痛苦释放在一堆砌墙用的石块上。
石块被击中，发出一声巨响——这有可能是因为她体内的痛苦实在不少，等她回到楼上，皮吉恩太太已经醒了。她不仅醒了，还要了一杯水喝。
老妇人盯着夜影，伸手接过水杯，脸上露出了一个没牙的微笑：“你是个善良的姑娘，没错。”她虚弱地说，“一个善良的姑娘……”
一个善良的姑娘？一个善良的精灵？
夜影把手放在肚子上：“我有种感觉……”她抬头看着蒂凡尼，轻声说道，“我觉得暖融融的。就在这里，在我肚子里。像是一团亮光。”
蒂凡尼笑了，她把一只手轻轻搭在皮吉恩太太身上，又抓住夜影的手臂：“我需要你的帮助。”她说，“精灵对小溪施了法术，已经有好几座农场被淹了……你能让它恢复正常吗？”她顿了顿，“作为你的朋友，夜影，我想请你帮帮忙。菲戈人可以帮忙救出绵羊，但要想破除法力，只有精灵才能做到。”
夜影站起身：“豌豆花的法力？”她说，“破除它根本就是小菜一碟。那个精灵的法力很弱。我会帮助你的，蒂凡尼。你是我的……朋友。”她说出这个词的语气有些不自然，但她的真诚却毋庸置疑。
于是她跟随蒂凡尼穿过农田，从院子里那些胆小、容易受惊的绵羊身边走过——多亏了无时无刻不在的菲戈人，这些绵羊刚刚打破了从溪边跑回院子的速度纪录，有只小羊羔甚至只用了一条腿就跑回来了。
蒂凡尼和夜影来到了翻滚的溪水旁。
夜影真的让小溪恢复了平静。
她体内那团小小的亮光又燃烧了起来。
 
赛德威先生棚屋后的旧谷仓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武器，那是他多次参战的纪念品，每一件都被他精心地上过油，贴上了标签。
“我一直在搜集这些东西。”赛德威先生自豪地说，“我参加的每一场战斗都有，还有一些别的。武器一定要做好保养，确保随时都能用。我是说，我并不想诋毁巨怪和矮人，但我们与他们战斗过好多次，我只想说，你必须时刻做好准备。说不定谁说错了一句话，我们就突然被矮人包围了。等他们给你来一套上下组合拳，那可够你受的。”
乔弗里惊讶地环视谷仓的墙壁。目之所及，到处都是能够置人于死地的机械。刚刚还在和乔弗里喝茶的这位普通老人，此时却笑容满面，眼睛直发光，随时准备应战敌人，还是那些非人类的敌人。他的绰号竟然是“开心果”？真不敢想象，他不开心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我的车工无人能比。”赛德威先生说。
“您有一台车床。”乔弗里说，“您这里有铁屑，对不对？”
“哦，没错，要是弄到眼睛里可就糟了。”他微笑着说，“而且这东西很有用。”他犹豫了一下，像是要带乔弗里走出谷仓，却又掩饰不住内心的秘密——他一定得向这个男孩展示一下自己的劳动成果。“来，小伙子。”他说，“来看看这个。我本来想把这个秘密保留到完工，但是告诉你一定没问题。”
谷仓最里边有个用油布盖住的大家伙。赛德威先生带乔弗里走到跟前，用力一扯，油布落下来，乔弗里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台机器的样子就像一只巨大的金属蚂蚱，一头放着保持平衡用的重物，另一头则挂着一个巨大的皮质投弹器。乔弗里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台机器，忽然想起自己在家的时候，威高先生给他看的一本书里曾出现过类似的东西。
“这东西看上去杀伤力很大。”乔弗里说。
“希望如此。”赛德威先生说，“自从我见识过这东西的厉害以后，就一直想要一个。矮人有一种跟它类似的武器，可以把巨怪摔得四脚朝天。那些矮人的确有些真本事，这一点我承认，而我最大的爱好就是抵御各种怪物入侵。”他咳嗽了一声，“自从看过那些年轻人在酒吧表演莫里斯舞【70】【71】以后，我就产生了自己建造一台武器的想法。”
“我明白了。”乔弗里说。
“麦克皮斯船长对它赞不绝口。”赛德威先生又说，“所以明天我们几个老小伙子打算试一试它的威力，不过一定得到没人能看见我们的地方去。”
这些老绅士还真不一般，乔弗里心想，虽然上了年纪，但他们可是威力十足。 

第十七章 女巫集会
蓝金勋爵走进一扇没有上锁的大门，溜进了一座破落的老宅。他爬上吱呀作响的楼梯，每走过一处，便将挂在墙上的蜡烛熄灭。他打开一扇没插门闩的房门，悄然潜入儿童室，一位年轻的保姆正在晃动摇篮。她抬起头，正好与他目光相接，接着她从篮子里抽出了一根尖利的针……
 
蒂凡尼与兰克里地区的女巫们坐在兰克里城堡的大厅里，盟友与朋友们齐聚一堂，共同制订作战计划。
把这些人召集到一起安顿下来，的确费了一番工夫。这次寻求增援，乔弗里功不可没。他带着蒂凡尼的口信一飞就是几个小时，把消息传向四面八方，通知了所有蒂凡尼叫得出名字的女巫。
就连盲眼女巫哈本斯坦太太和百变莎莉也来了，跟她们一起来的还有安卡·摩波的普劳斯特太太。此外还有一群年轻的女巫：安娜格兰姆·霍金、佩特拉·格雷斯特、迪米蒂·哈伯巴伯、哈丽雅塔·比尔克等。在玛格丽特王后的监督下，每有一个人到场，丽迪莎就从蒂凡尼的名单上划去一个名字。
有个王后为自己撑腰真不错，蒂凡尼心想。伊尔维吉太太走进大厅，刚想对众人指手画脚，玛格丽特就立刻制止了她。就连伊尔维吉太太也知道，不能跟王室对着干。不过总体来说，跟一群女巫打交道就好比端着满满一托盘的玻璃球。女巫们最擅长的就是惹恼彼此，小仇小怨结了又解，解了又结。每个人都知道这种行为很愚蠢，可她们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在这样的场合，乔弗里就派上了用场。每当女巫之间爆发争吵，他总会面带微笑地上前好言相劝。看他润物细无声地平息纷争简直是一种享受。蒂凡尼心想，你甚至能够看到他从耳朵眼里弥漫出平静的气质。
“女士们。”蒂凡尼大声招呼众人，“现在的处境是，精灵又回来了，而且这一次数量很多。要是我们不能尽早阻止他们，形势一定会继续恶化。我知道你们当中有一些人跟精灵交过手。”她看了奥格奶奶和玛格丽特一眼，“但还有许多人从没遇见过精灵。这是一群非常难缠的敌人。”
夜影站在大厅边上，身穿挤奶女工的裙子，举止很是端庄娴静。她看上去并不难缠，然而有几名年长的女巫打量着她，脸上的表情像是忽然闻到了刺鼻的气味。
伊尔维吉太太咂咂舌头，仿佛想说些什么，却被佩特拉抢了先：“蒂凡尼，让这个精灵在这里旁听，你确定这样做没事吗？”
“别担心，姑娘。”奥格奶奶说，“要是我们这位小朋友敢耍花样，我保证让她吃不了兜着走，一根毫毛也不剩！”
“上次发生这种事，不是有精灵国王出面吗？”安娜格兰姆·霍金看了看奥格奶奶，问道。
“他的确出面了，但他并没起什么作用。蒂凡尼已经去找过他了，看样子那个老色鬼对这件事并不感兴趣。”奥格奶奶答道，“总之我们不能指望他。”
“在他的国度，时间在按照另一种方式运行。”蒂凡尼解释道，“即使他决定采取行动，也既有可能是现在，又有可能是下个月甚至明年。”
“巫师呢？”另一名女巫问，“他们怎么没来？”
奥格奶奶哼了一声：“哈！就凭那群人，等他们准备好施魔咒，精灵早就越过兰姆托山脉，跑得远远的了。”她挪动了一下身体，又哼了一声，“这是女巫的事情。那群巫师个个屁股不离椅子，鼻子都贴在书本上。”说到最后一个词的时候，她斜瞟了伊尔维吉太太一眼，她对写书的热爱的确是尽人皆知【72】。
玛格丽特立刻插话：“维伦斯和我在兰克里会召集一切支援力量。”
“那说的就是我儿子肖恩了。”奥格奶奶自豪地说。肖恩·奥格既是兰克里的护卫军，同时又是兰克里的洗碗工、管家、园丁、小号手，以及巡视茅房倒夜壶的清洁工——这个职位肖恩倒是很想辞掉。“我估计我们家杰森可以给大家打几块马蹄铁，他是一名铁匠。”担心有人不了解，奥格奶奶补充了一句。
乔弗里咳嗽了一声：“我最近把几位老先生出的主意实践了一下。”他轻声说，“我们有一些东西……我想或许能派上用场。”
“还有霍吉萨。”玛格丽特说。霍吉萨是王室的专职驯鹰人，他本领了得，精灵的法力在他身上似乎毫无作用，这有可能是因为他跟他心爱的鸟儿相处的时间太长，导致他思维的一部分已经变成了鹰，再容不下其他的捕猎者。人们普遍认为，正是出于这个原因，鸟儿们才没有把他的眼睛啄瞎。
伊尔维吉太太信心十足地一笑：“请问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人多势众，对付几个精灵绰绰有余。”她轻蔑地看了夜影一眼。
奥格奶奶不禁火了：“不，我们的人手根本不够！在场的女巫有几个？”她扫视了一下房间，“十个，最多十二个。要是把乔弗里、丽迪莎还有那些年轻的学徒女孩排除，有经验的资深女巫人数还不到一半。那些精灵狡猾得很。还没等你反应过来，他们已经用法力控制了你。他们来的时候一声不响——就像熏死人不偿命的闷屁——还没等你捏住鼻子就已经中招了。就连艾斯米·威得韦克斯也只能勉强招架他们的法力。她与他们进行的是一场恶斗，而你们都知道她的本领有多强。精灵在她那里没能占上风，但是她胜得很险。女士们，这些精灵非常可怕，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他们会对你……下手，让你无法招架。”
“我也经历过。”玛格丽特说，“精灵的法力让人感觉自己既渺小又没用，见识过的人都会反复告诫你们的。”
“我看你是在夸大其词。那家伙没什么让人招架不住的。”伊尔维吉太太指指夜影，轻蔑地说。
“好吧，一看就知道你没跟精灵交过手。不然你身上准伤痕累累。”奥格奶奶反击道。
见奥格奶奶变了脸色，蒂凡尼赶快息事宁人：“女士们，女士们，我想，如果让一个精灵示范一下她的法力，或许会对我们有帮助。夜影，你能不能让我们感受一下你的法力？”
听到蒂凡尼的建议，在场的女巫齐声倒吸了一口冷气。
“你要小心，夜影，非常小心。见识过精灵法力的人都会留意你的举动。我可不希望你无端生事。”
夜影微微一笑——蒂凡尼发觉她的笑容并不怎么友善。
“女士们。”玛格丽特为其他人作心理准备，“作为女巫不仅要自信，更要有自控力。等法力发挥作用以后，大家不妨替彼此留心一下。”
“少废话！”伊尔维吉太太说，“该怎么做我心里有数。我是一名女巫，随便你们怎么想，我可不相信童话故事。”
奥格奶奶用甜腻腻的声音说：“你只是自己写童话故事，伊尔维吉太太。”
“我写的又不是真事。”伊尔维吉太太说，“怎么不行？”
奥格奶奶看着她的面孔心想：我们走着瞧。
“女士们。”蒂凡尼问，“你们都准备好了吗？”众人纷纷点头，于是她说：“夜影，请向我们展示你的法力。”接着，她握住口袋里的牧羊人的王冠——她知道，此刻自己必须保持清醒。“扬——坦——特塞拉，”她轻声唱诵，“扬——坦——特塞拉。”
夜影开始缓缓地使出法力，挤奶女工那张妖媚的面孔散发出光芒，美艳惊人、气度不凡，转瞬之间她便成了大厅里最光彩夺目的人——
美艳绝伦。
令人惊叹。
让人如痴如醉。
可怖的美丽。
空气里充斥着法力，变得十分凝重，蒂凡尼几乎能够听见在场的女巫奋力抵抗的声音。经验不足的女巫——安娜格兰姆、佩特拉、丽迪莎、蒂米缇和哈里塔突然像泄了气似的，一张张面孔成了无神的布偶。
佩特拉——跟许多其他的女巫一样——产生了幻觉，仿佛整个世界以及世间万物都由她支配。接着，她的梦境——跟其他人的梦境一样——开始弥散。她以为自己是谁？谁也不喜欢她，谁也不需要她。她一文不值。谁也不需要她。所有人都知道她什么本事也没有。要是她死了才好呢。或许应该让一群肥猪把她撞进泥潭里，即使这样都还不够呢。她尖叫起来。
蒂凡尼向夜影靠近，精灵收回了法力，所有幻象都消失了，仿佛一个肥皂泡被戳破了。大厅里的每个人都是一副受惊不小的样子，蒂凡尼发现，只有伊尔维吉太太是个例外。
“喂，怎么了？”这位上了年纪的女巫毫不客气地厉声说，“你们都是怎么了？”
“伊尔维吉太太，您难道没感觉到自己是个渺小、可怜的废物吗？完全无可救药的那种人？”
莱蒂斯·伊尔维吉脸上写满了疑惑。
夜影盯着她看了一阵，对蒂凡尼说：“对她施展法力，就像是在对一块石头施展法力。”她说，“这个家伙有些不同寻常……她缺乏一些东西。”她转身再次盯住伊尔维吉太太，“您真的不是一个精灵吗？”
“你好大的胆子！我是莱蒂斯·伊尔维吉，谁也别想改变我一分一毫！”
“死了这条心吧。”蒂凡尼说，“不过其他人都受到了蛊惑。女士们，这只是一个精灵。你们想象一下，要是我们面对一大群精灵会是什么情况。”
“我仿佛见到了我父亲。”乔弗里说，“一个声音在对我说，我一无是处，永远也不可能有所成就。我是一只过街老鼠、一条蛆虫，没人会为我哭泣。我父亲对一切都不满意。”
他的话语在房间里回荡，女巫们脸上的神情像是在说，她们都知道他所说的是什么感觉。
展示结束了，夜影又恢复成那名毫不引人注意的挤奶女工的样子，争论也渐渐平息。
“好了，我的女巫同行们，我们都见识过了。”蒂凡尼说，“我们已经知道对手是谁，应该怎样应对，我们必须将精灵逐出这个世界。我们不太可能将他们全部杀死。”她犹豫了一下，“但我们必须让他们明白，我们没那么好对付，他们还是放聪明些，回到自己的老家去比较好。”
“既然如此。”玛格丽特王后说，“我们还有多长时间作准备呢？”
蒂凡尼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她说，“但我有种预感，他们很快就会来的。”她看了看夜影，此时她已走到了房间中央。
“进攻的时间。”精灵说道，“一定是在月圆之夜。那是……万物终结的时刻。”
“那就是，今晚……”玛格丽特低声说。
“以我对豌豆花的了解。”精灵继续说，“每一处防守薄弱的地方都将成为发起进攻的地点。”
“你怎么看，蒂凡尼？”奥格奶奶说，“他们已经闯进了白垩地，是不是？在兰克里这一带也有他们的行踪——通过‘起舞者’闯进来的。”
夜影点点头，“这两处大门都将是他们的入口。”她说，“闯入以后再向四方分散。”她打了个冷战。
蒂凡尼开始制订计划：“既然如此，那我们就要在两个战场与他们交锋。一处在兰克里这里，另一处则在白垩地。”她环视房间，“我们必须兵分两路。”
“好的。”奥格奶奶说，“算我一个。我擅长打仗，做女巫必须得会打仗。该担心的不是我们，而是他们。要是你把精灵打倒在地，再狠狠踢上几脚，他保证就没那么光鲜了。相信我，就算是精灵也有不想被靴子踢中的地方。”
蒂凡尼看看奥格奶奶的靴子。看上去像是铁打的一样，不过既然是奥格奶奶的靴子，那它们很可能真的是铁匠做的。要是被它踢中，恐怕那个精灵就要跟你永别了。这双靴子也许并不会要了他们的命，不过他们的法力一定会被踢到九霄云外的。
“他们知道环形石阵的位置。”她说，“不过看在雷鸣和闪电的分上，他们最好离那里远一点。毕竟我们也知道那个石阵的位置，我们人类不仅聪明，在必要的时候，我想，我们还能做到心狠手辣。”她转向夜影，她一直仔细地盯着在场的人，“你觉得怎么样，夜影？”
精灵微微一笑，说：“你们人类真是奇怪。有时候心软得有些愚蠢，有时候却凶恶得出奇。你们人数非常少，但是与你们对战的精灵数量非常多。不过，依我看，豌豆花那个叛徒根本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怎样的对手。真是太好了。”
蒂凡尼点点头。玛格丽特、奥格奶奶、强大到令人惊讶的伊尔维吉太太——她知道，除了故弄玄虚的珠宝和花里胡哨的服饰以外，莱蒂斯·伊尔维吉还有别的本事，兰克里地区的其他女巫、普劳斯特太太、乔弗里和梅菲斯特。这些人手应该够了。
“有你们在，兰克里一定没问题。”她环视众人，说道，“但我必须回到白垩地。那是我的故乡。”
“我想知道，白垩地有谁帮你呢？”伊尔维吉太太说。
“这个嘛。”蒂凡尼说，“有蒂克小姐——她是一位法术强大的女士，这一点我相信你们都同意。今天没能赶来，她向大家致歉。”或者说，她心想，假如我能找到她的话，她应该会致歉的，“还有丽迪莎。”她看了看年轻的男爵夫人，她正竭力做出无所畏惧的样子，“当然，还有那片土地本身。不过你们要知道，我还有另外一群令人敬佩的盟友。我们不是在孤军奋战。”她一直在留意门口的一堆扫帚。尽管没有受到邀请，但她仍然看见了罗伯·无名氏的面孔，看样子还有他部落里的一大群兄弟。她笑了，他们一定是跟玛格丽特和丽迪莎一起来的，她心想。“女士们。”她高声说，“请允许我向你们介绍——噼啪菲戈人！”
房间里突然成了蓝色皮肤的海洋，女巫们一阵躁动——不是所有女巫都曾见过菲戈人。蒂凡尼听见奥格奶奶并不算小声地对玛格丽特耳语道：“快把所有酒水都放进地窖里。”
“天啊，你这巫婆可真狠心。这是实话，否则我就不叫罗伯·无名氏。”罗伯哀叹道。
玛格丽特笑了：“罗伯·无名氏，你自己也够让人头疼了，唉！欢迎你们到王宫来，但是请不要把酒全喝光。至少等我们打了胜仗再喝。”
“这么说还差不多，小姑娘——我是说，女王陛下。只要有仗打，噼啪菲戈人随叫随到。”
部落成员“天啊”的呐喊声此起彼伏，罗伯大喊一声：“喂，先把他们打倒，再狠狠踢一顿。”又是一声欢呼，接着，铁头大扬跳起来大喊：“记住了，你们这些小不点儿，我们才不在乎什么策略，只管踢他们就好了！”
哈密什补充道：“等莫拉格朝他们冲下来，它的尖嘴和爪子准能让他们一下子断气。它可是个力大无穷的姑娘。”
“他们跟我们同一战线，您应该感到庆幸才对。”看到伊尔维吉太太一脸傲慢的神情，蒂凡尼说，“他们的确是一块璞玉，但是在碟形世界没有比他们更厉害的战士。”她暗自希望伊尔维吉太太没有听见傻伍莱的嘟哝声。
“怎么回事？难道我们偷了谁的玉吗？”
“那是高雅的修辞方法，你这个傻瓜。”罗伯·无名氏说。
“可是我们一点儿也不高雅啊。我们为此特别自豪，你知道的。”伍莱又说。
“真是个傻瓜。”
“你管谁叫俗语【73】？”
蒂凡尼笑了起来。看样子凯尔达教了部落成员不少新词汇。
罗伯把阔刃大剑在空中挥了挥，吓得他身边的几名女巫后退几步，接着他跳上桌子，环视着整个大厅：“好啊，我看现在夜影女士也跟我们是一伙的。”他说，“天啊，首领小巫婆和凯尔达都觉得我们不该收拾这个精灵——那我们就不收拾她了。不过——”他看了夜影一眼，继续说，“我们会关注她的，时刻关注她。我们的凯尔达最心软了，我们的凯尔达心软得就像石头一样，但你们知道吗——要是有人敢违背诺言，她可不会放任不管！”
“亲爱的菲戈人先生。”伊尔维吉太太说，“这是战事讨论会，我们应该讨论战术和策略才对。”
“天啊，好吧，你们想讨论就讨论吧，但是我们菲戈人才不管那些事呢。我们只管挥着剑进攻。要是你不会用剑，那就只能用头顶对付敌人了。”
蒂凡尼看了看伊尔维吉太太的脸色，轻松地说：“这个您会吗，伊尔维吉太太？”
伊尔维吉太太白了她一眼，说：“有必要的话，我自然会用头来顶的。”令蒂凡尼没想到的是，在场的女巫纷纷鼓起掌来，这还是大家头一次面带微笑地看着伊尔维吉太太。
“告诉你吧，我可不想惹那个老太婆。”罗伯·无名氏说。
“我也不想。”铁头大扬说，“她简直是个母老虎。”
“那么，在哪里开打呢，群山的巫婆？”罗伯问。
菲戈人群里不时传出一阵叫喊声，小剑和木棒齐刷刷地举到空中，仿佛一片森林。
“噼啪菲戈人来啦！”
“把那群小鬼狠狠踢一顿！”
“没有国王！没有女王！我们不再做傻瓜！”
蒂凡尼笑了：“按夜影的推测，那些精灵今晚就会发动袭击——就在月圆时分。女士们——还有乔弗里。”她对在场的女巫说，“你们回去休息一下。现在我必须飞回家里了，晚安，祝你们好运。”
“愿尼文符号指引并保护我们所有人。”伊尔维吉太太煞有介事地补充道。她总喜欢插嘴作最后的发言。
 
蒂凡尼十分依恋她自幼居住的小房间。她的父母从没改变过房间的布置，而且，只要不是下雨或者刮大风的天气，她总是开着窗户睡觉。
此刻，她骑着扫帚疲惫地回到家，尽管对于跟随夜色一起到来的挑战感到十分紧张，但她还是想休息几个小时。她细细品味房间的气息，从熟悉的环境中汲取力量。
她从这里汲取力量，是因为她确信自己——阿奇家族的后人，此刻就应该在这里。
“我起床的时候疼，上床的时候还是疼【74】。”她面带微笑地喃喃自语。这是她父亲最喜欢的一个小笑话，她从小听了不知多少遍，每次听到她都不耐烦地翻个白眼，而此时它却带来一股暖流，笼罩了她全身。
架子上还摆着那个陶瓷牧羊女。
阿奇奶奶。
她把牧羊人的王冠放在了牧羊女身边。
从一个阿奇家族的成员到另一个阿奇家族的成员，代代相传。
“波涛下的大地。”她默默沉思，那是蒂凡尼这个名字在菲戈族语言中的含义。蒂凡尼，凯尔达呼唤着她的名字。她的名字本身就蕴藏着魔力，真实存在于创世之初的魔力。
夜色轻柔，她知道自己应该睡觉——没有充足的休息，她的魔法将大打折扣。白猫那谁蜷成一团靠着她取暖，她躺在床上听着四方传来的猫头鹰的呜呜声，像是在提醒她保持警醒。
在窗外，月亮缓缓升起，满月的银色光辉照亮了夜空，为精灵指路……
蒂凡尼闭上了眼睛。
她的一部分，她的灵魂，在一个白垩矿坑漫步。牧羊人的王冠攥在她手里，五条凸起迎着满月的光辉，闪闪发光，仿佛一片游离于时间之外的海洋。
此刻，她听见身下传来远古海洋的咆哮，数以百万计的微小贝壳构成了白垩地，裹挟着海洋的声音。
她在其中游动……
形状怪异的大鱼向她游来，它们体形巨大而壮硕，口中长着利齿。
就在这时，敏感·巴斯特博士【75】浮现在她脑海里。“邓氏鱼。”他说道。游过的生物体形跟一幢房子差不多大。体形巨大的“巨齿鲨”则喜欢吃肉——蒂凡尼从没见过任何动物拥有比它更多的牙齿。接着是海蝎——身披铠甲，长着可怖的钳子。然而这些生物并不理会她，似乎她的存在是很正常的事情。
接着，她看见一只很小的生物，一簇蓝色的尖刺引起了蒂凡尼的注意。
“是海胆。”敏感·巴斯特博士耳语道。
“没错。”那个生物说，“我就是牧羊人的王冠。我内心深处是燧石，我有许多种用途。有人叫我海刺猬，还有的叫我雷鸣石，不过在此时此处，我是牧羊人的王冠。我要寻找一位真正的牧羊人。在哪里才能找到真正的牧羊人呢？”
“让我想想。”蒂凡尼听见自己这样说，“我是蒂凡尼·阿奇，我的父亲是牧羊人之王。”
“我们听说过他。他是一位出色的牧羊人，但还不是最好的。你必须找到牧羊人之王才行。”
“好吧。”蒂凡尼说，“我只是一名女巫，但我会尽量帮助你。我一向很努力工作，通常都是为了帮助他人。”
“是的。”海胆说，“我们知道。”
我正在与一个海底的生物对话，蒂凡尼想，这样合理吗？第一视力，而不是第二思维——她的头脑，提醒她。
“的确很奇怪。”巴斯特博士的声音在她脑海中响起，“但是没有跟一沓纸牌一起掉进野兔洞那么奇怪。”
让我想想，她的第二思维和第三思维说。要是会说话的动物从海里冒出来，所有人都会注意到的，所以这一定只有我才能看见。
不知什么地方传来一个声音，像是时间海洋的一部分：“蒂凡尼·阿奇是牧羊人的领头人，因为她把其他人摆在自己前面……”
她手中，牧羊人的王冠变得温热起来，从内部散发出金色的光芒。从一代阿奇人传给另一代阿奇人的传家之宝——传给阿奇奶奶，传给乔·阿奇，如今又传给她蒂凡尼……
海洋突然消失了，她站在白垩地的深坑里，但魔力依然存在。缓慢地、非常缓慢地，她看见白骨从白垩地钻出来，聚拢在一起……组成两个身影……
雷鸣和闪电！阿奇奶奶的牧羊犬。对任何牧羊人而言，它们都是最好的牧羊犬，属于牧羊人领头人的牧羊犬。
此刻它们聚拢在她脚边，支棱起耳朵，蒂凡尼觉得自己伸出手，就几乎可以触碰到它们。几乎触手可及，却又无法触及。假如她触碰了它们，与它们融为一体，她是否也会被白垩地吞没，成为和它们一样的白骨？
“雷鸣，顺时针围拢羊群；闪电，逆时针围拢羊群。”她低声说道。熟悉的口令让她心中充满了勇气。
接着，她突然醒过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那谁横卧在她脚上，窗外的夜色中，一只猫头鹰的大眼睛悬浮在树影里。
有人敲响了她的窗户。
 
满月的光辉照亮了环形石阵，为她难以管教的孩子们映出一条路，他们一跃而入，气势恢宏…… 

第十八章 牧羊人的王冠
窗外是罗伯·无名氏的面孔，他说：“那些浑蛋闯进来了，女主人。开战了！”
“快点喊‘天啊’，召唤噼啪菲戈人出动！”蒂凡尼话音未落，一小伙菲戈人就从她床下爬了出来，原来他们一直藏在那里守护她。看样子其中一个还藏在了她的靴子里……他这会儿正挥起拳头猛打她的鞋带，同时还大喝一声：“吃我一拳，你这脏兮兮、软乎乎的小鬼！”
靴子，蒂凡尼忽然想，要是我把威得韦克斯奶奶的靴子带来，穿着它去战斗就好了。它们会给我力量。但她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不，这是我的土地、我的地盘、我的脚、我的靴子、我的战斗……
尽管如此，当她手忙脚乱地穿袍子时，还是暗暗责备自己，本该穿着日常的衣服睡觉才对：你现在这副模样算哪门子领袖？
她踉踉跄跄地把靴子往脚上套的时候，发现自己最好的那条黑色长袍裙的口袋深处有一个重物……她伸手一掏，是牧羊人的王冠。她本以为自己是把它放在架子上的，难道这天夜里她早就把它放在这儿了？都是为了这一刻作准备？
她问月亮：“究竟什么是牧羊人的王冠？牧羊人的王冠听命于谁？”
一个答案落入她的头脑：“蒂凡尼·阿奇，波涛下的大地。”
她拿起一根皮绳，快速地把燧石缠了几圈，戴在脖子上。她要把它的力量带在心中去迎战，她想，这是阿奇家族世代相传的力量，是阿奇奶奶的力量，是从古至今无数牧羊人的力量。
接着，她跑下黑暗的楼梯，走出大门，在身后上了锁。她看见那谁蹲坐在她的扫帚前头，发出低柔的呼噜声，看上去很是得意。她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这时，夜影跌跌撞撞地走出谷仓，小疯子亚瑟跟在她身边。
她快速飞过银色的月夜，精灵夜影紧紧抓住她的腰，菲戈人则抓住扫帚枝，猫头鹰跟在她身后，构成了一支由身披羽毛的盟友组成的空军……
 
在兰克里，奥格奶奶正在酣睡，阵阵呼噜声简直可以把木头锯断。突然，伴随着一声可以与小型爆炸媲美的“哼”，奥格奶奶的猫古烈波醒过来，嗅了嗅四周的空气。
奥格奶奶入睡时还穿着白天的衣服。她想：毕竟谁也不能确定精灵什么时候会来。
她大喊一声：“古烈波，快去城堡鸣钟示警。”
那只猫瞬间便不见了踪影，只见一道模糊的猫影向城堡飞速奔去，古烈波独一无二的气味在它身后弥漫不散。守卫见它飞奔而来，连忙跟着它跑进钟楼。
城堡的大钟敲响了，城堡里透出点点光亮，每一扇窗口都亮起了烛光，接着整座兰克里城都点起了灯火。钟声响了！出现了什么紧急情况？
国王的卧室里，玛格丽特王后推了推丈夫，他正在揉眼睛。她说：“维伦斯，帮我把盔甲系上好吗，亲爱的？”
国王叹了口气：“我说，为什么我不能跟你一起去？这场战斗会很危险的。”
玛格丽特露出了微笑，这个笑容正适合这位深爱着她，偶尔却又让她有些厌烦的丈夫。这样的争论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唉，总得有人留下看家。”她说，“这就好比下国际象棋，你知道的，由王后拯救国王。”
“好吧，亲爱的。”国王说着，打开了装有英西女王盔甲的柜子。英西是兰克里从古至今最为英勇善战的一位女王——至少传说里是这么说的，因为她并不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物。不过兰克里人民可不会因为这种小事就不再把她写进历史，人们为她创作了画像，又制作了一套盔甲。玛格丽特上次与精灵对战就穿着这套盔甲，这次自然也应该穿上它。
柜门打开的一刹那，玛格丽特隐约听见了一声迎战的呼喊声。英西女王的盔甲是有生命的，即使在黑暗中它也总是闪闪发亮。维伦斯帮她系上锁子甲——她暗地里觉得这套铠甲也是一位女士【76】——又把脚伸进带尖刺的厚重铁靴，再戴上有翼状装饰的头盔。她最后披挂上身的是一条皮质斜挎肩带。
维伦斯很想给她一个拥抱，可他发现自己做不到，因为盔甲上的尖刺实在太多了。但他深爱着自己的妻子，于是他再次主动请缨，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出一份力。
“玛格丽特，亲爱的。”他低声说，“要是国王不会打仗，实在是太没面子了。”
“你是个非常优秀的国王，维伦斯。”他妻子坚定地说，“但这是女巫的工作。再说，附近的居民和我们的孩子都必须有人照顾。”王后——也就是玛格丽特——被沉重的盔甲压得踉跄了一下，于是她低声说出一句魔咒，“英西女王，女王中的女王，请把你的盔甲变轻。”她立刻感到自己有了力量，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壮。
她一手拿起弩，另一只手拿着扫帚，几乎是飞下楼梯走进大厅的。其他的女巫大部分还没来得及穿上衣服，个个惊异地望着她。有的女巫只穿着睡衣，她们心中抱着各种各样的猜测望着女王，那些猜测仿佛都悬在房梁下面的半空中。
玛格丽特用英西女王的声音大喊：“起床了，姑娘们，出击！战争开始了，女士们，穿上你们最结实的内裤，把棍棒都拿上！”她惊讶地看着唯一一个在三分钟之内就把衣物穿得整整齐齐的女巫，“你也不例外，伊尔维吉太太。”
大厅后面忽然一阵骚乱，只听“咣啷”一声，几名女巫跌跌撞撞地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怎么回事？”玛格丽特仍然用英西女王的声音大声说。
“是百变莎莉，她把两条腿伸进一个裤腿了！”普劳斯特太太说。百变莎莉身边围满了女巫——她此刻的外貌是个矮胖的小个子，活像一团压在天际的雷暴——大家很快就把她拽了起来。
伊尔维吉太太扬扬自得地说：“我一直在观察星象盘，兆头不错。”
“哼，兆头这玩意儿根本一文不值。”普劳斯特太太说，“我能列出一大堆来。少来这一套，大家可都是女巫。”
英西女王的魂魄逐渐充满玛格丽特的内心，她说：“我们起飞吧。”
 
在赛德威先生的旧谷仓里，梅菲斯特把一只蹄子轻轻放在熟睡的乔弗里身上。他从稻草堆上一跃而起，发现跟他一起在谷仓里打地铺、准备迎战的老男孩们已经起床了。他们四处走动，身上的关节嘎吱作响，有的则在木桶里解手。
乔弗里望着这些老人。他们几乎整晚都在饮酒狂欢，讲述自己年轻时的经历，那时他们都还是身体健康的帅小伙，而且不必隔三岔五就跑去小便。
他们想出种种借口让妻子准了假，妻子们都以为丈夫只是聚在谷仓里喝几杯叙叙旧。她们按照妻子们的一贯做法，给自己的男人裹上大围巾，戴上用细绳拴在一起的手套，还有带毛球装饰的毛线帽。
麦克皮斯船长——他是老男孩们公认的军事领袖——说：“是时候把开心果制造的新奇装置拿出来了。”
乔弗里看了看船长手下的战士们，暗自叹了口气。他们能行吗？他们可都是老头啊。接着他转念一想，没错，他们的确是老头。他们做老头已经有很长时间了，这就是意味着他们会做许多事情，比如撒谎、耍滑头，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掩盖自己的行踪。
“要是我们在山里遇上他们，就在山里打；要是在岩石上遇见，就在岩石上打。在山坡上打，在山谷里也打【77】，我们决不投降！”麦克皮斯船长吼道。大家用一阵欢呼作为回答。
“他们可不想劈头盖脸地遇上这东西！”斯迈克·特兰波大声喊道，他挥舞着一把生锈的刺刀，摇摇晃晃的样子人如其名【78】，让人不免有些担心，“他们可不想这样，保证不想！”他继续说。
昨晚开始喝酒之前，老男孩们神神秘秘地在小车上放满了袋子。乔弗里把小车套在梅菲斯特身上，它哼了一声，便和他一起跟在老人们身后走出了谷仓。
麦克皮斯船长根本不必叮嘱大家放轻脚步，他们的脚步本来就很轻，问题只是他们走不快。他们就这样蹑手蹑脚地朝树林深处走，直到来到他们用树枝作掩护，藏匿赛德威先生造的装置的地方。
乔弗里看着他们把赛德威先生的作品拉到一片空地上。它矗立在灌木丛中间，看上去威力十足，仿佛是一只等待时机一展身手的巨大昆虫。
要是被这只虫子蜇到可不好受……
 
在那座名叫“起舞者”的石阵处，蓝金勋爵正在沾沾自喜。他率领的精灵在石头周围翩翩起舞，蹿来跳去，假装在拧风笛手、鼓手和跳跃者的鼻子——它们是石阵中最著名的几块石头。世界边界处的魔法十分薄弱，精灵的法力则……强得可怕。
“他们甚至都没到这里来等我们！”蓝金勋爵得意洋洋地说，“人类真是愚蠢。如果我们穿过那片树林下山去，就能一举冲进兰克里城中心，而且满月也会帮助我们的。”
借着银色的月光，精灵们向树林走去，准备下山。他们有的骑着马，铃铛叮当响，挽具也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就在他们走到树林边缘的时候，蓝金勋爵看见一个年轻的人类男孩走出树林来到路上，身边站着一头动物。原来是一头山羊。
“小孩儿，你是谁？”他问，“一边儿去！我是精灵王子，你挡着我的路了。要是不想吃苦头就赶快走。”
“天啊。”乔弗里说，“我并不觉得我应该走。先生，我建议你现在就转身，原路返回，否则你会遭殃的。”
蓝金勋爵放声大笑：“那我们就把你带走，小孩儿。等我们把你带回精灵国，让你尝尝我们的厉害，那滋味包你想象不到。这就是你违逆精灵王子的下场。”
“为什么要这样，先生？我并不想伤害你，我也没有任何武器。我们能不能冷静地处理这件事呢？看样子我惹你不高兴了，我很抱歉。”乔弗里顿了顿——他试着跟精灵达成和解，结果却碰了一鼻子灰，“我们可都是有教养的人啊。”
蓝金勋爵尖着嗓子说：“好啊，年轻人，这下你可踩到蛇尾巴了。”
乔弗里平静地说：“我倒不觉得。我认识你，先生。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生物，你是个欺负弱小的恶霸。我对欺负弱小的人非常了解，没错！我一辈子都在和这种人打交道。相信我，你还不是最差劲的一个。”
“你什么也不是，小孩儿。我们一会儿就要把你杀掉。不过我想问你，为什么要带着一头山羊？这动物多蠢啊。”
乔弗里无法继续保持平静了：他一文不值，他只是一条蛆虫、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他觉得自己软弱无力，仿佛变回了一个婴儿……精灵说话时，乔弗里脑海里也回荡着一个声音：即使我放你一条生路，你还是一无所成——那是他父亲的声音。他呆立在原地，怔住了。
精灵王子声音轻柔地说：“你哭了吗，小娃娃？”
“不。”乔弗里说，“倒是你应该哭。”他瞥见了一抹红色，那是勋爵胸前的一块狐狸皮毛，在他的斜挎皮肩带上摇摇晃晃，他感到心中腾起一团怒火，“我们到这里来，不是供你……玩乐的。”他说着，竭尽意志力将精灵的法力从头脑中驱散。
他发出信号，梅菲斯特立刻向精灵发起了攻击。
这是一场快节奏的芭蕾舞，“黑暗的小碎步”单脚旋转，施展它的威力。它先是用牙齿咬，接着用脚猛踢，最后又用角顶。蓝金勋爵被打得晕头转向，被连踢带顶地掀到半空中，其他的精灵连连后退，躲到混战的漩涡之外。
乔弗里对被打得七零八落的王子说：“你只不过是个耍花招的骗子。我早看穿你的花招了。”他高声喊道，“他已经被打倒了，先生们。现在可以结果他了。”
树枝向两边分散开，伴随着一声拨弦声，赛德威先生大喊：“戴好帽子，孩子，把眼睛遮住。”紧接着，那台装置便奏响了乐章，有东西被甩到了高处，空气中细碎的铁屑和恐怖的死亡，顿时铺天盖地笼罩了精灵。
斯迈克·特兰波欢呼起来：“他们可不想劈头盖脸地遇上这东西！保证不想！”
“是铁屑。”奥格奶奶赞许地说。她带领一队女巫埋伏在树林一侧，伊尔维吉太太带领更大的一支队伍守在另一侧——摆出麦克皮斯船长所说的钳子阵。“就是小块的铁。”奥格奶奶对身边的女巫们说，“非常细碎。这一招真聪明。把它扔在精灵头上，叫他们疼得昏天黑地。细碎的铁末到处都是，我是说，真的到处都是。”
这台兰克里制造的由棍棒和木桶构成的机器一次又一次奏响，每一次拨弦声都伴随着古战场上杀敌的嘶吼声——与菲戈人的吼声不相上下。在这个意义非凡的日子，老男孩们找回了他们的青春。
精灵则被打得落花流水，他们被可怕的金属夺去了法力，疼得呼天抢地，痛苦地扭动着身体。许多精灵挣扎着爬回山顶，朝起舞者石阵逃去。至于那些没有被雨点般的铁屑击中的精灵，此刻则遭到了女巫的两面夹击。
在钳子阵的一面，玛格丽特势不可挡，让剩余的精灵生不如死。她的盔甲为她提供了抵御精灵法力的屏障，手里的弩向他们射出致命的利箭，指尖喷出火焰，骑着锯草秆飞翔作战的精灵被火焰点燃了坐骑，纷纷跌落在地。
在钳子阵另一面，精灵们遭到了伊尔维吉太太的袭击。他们实在不知该拿她怎么办。她活像一位严厉的女校长，朝他们高声呼喊——他们的法力无法进入她的头脑，因此她完全不受法力的影响。她手拿一把撑开的雨伞，金属制成的伞骨戳向精灵的软肋，功效强得出人意料。
“本女士决不掉头【79】。”伊尔维吉太太声如洪钟地说。她像一阵旋风似的从精灵中间腾空而起，将他们打倒在地。百变莎莉变成一个大胖子，坐在他们身上，上下弹跳。普劳斯特太太则把她的新奇小商品丢向精灵——这些新奇的小玩意儿发挥出广告所宣传的作用，施展各种魔咒，遏制住精灵的法力，将它转为自己所用。
年轻的女巫们骑着扫帚从空中俯冲下来，向混乱的精灵群发动短暂的突袭，向她们看见的每一个精灵发射魔咒：他们立足之地燃起熊熊烈火，沙尘被风吹到战马脸上，扰乱了它们的头脑，使得战马用后腿直立起来，将背上的精灵骑兵甩在地上。紧接着，奥格奶奶穿着镶满铁钉的大靴子走上前，将他们嘎嘎吱吱地踩在脚下。
佩特拉与一个精灵碰了个正着——于是他们展开了一场别具一格的战斗。精灵向她施出法力，法力锋利的碎片悬浮在他们之间闪闪发光；佩特拉则用她坚定的意志与柔和的声音展开反击，她的话语带有无法抵挡的催眠的力量，精灵和她心爱的猪们一样，觉得枯燥无聊，变得昏昏欲睡，最终颇具戏剧性地跌倒在她脚边。
“哈！比猪还好对付！”佩特拉说，“还不如猪聪明。”然后又转身去寻找下一名对手了……
霍吉萨则不慌不忙，他手臂上落着的是他最喜欢的一只海东青——伊丽莎白女士，它是赫赫有名的简恩女士的后代。他摘下鸟儿的头罩，鸟儿欢快地飞向战场，用利爪击中了离它最近的一个精灵的眉心，接下来它的尖嘴就派上了用场……
总体来说，兰克里的战斗进行得非常顺利。幸存的精灵都被带到玛格丽特王后面前，她对他们说：“就连哥布林都比你们聪明——如今他们跟我们合作。”她身穿带尖刺的盔甲，身形高大健壮，头盔两侧的翼状装饰物被月光镀上了一层银色，“我们已经忍无可忍了，你们敬酒不吃吃罚酒。现在滚回你们自己的鬼地方去。等你们学会了和平共处再回来——否则永远也别想再来。”
精灵们吓得畏畏缩缩，只有蓝金勋爵例外，他的战袍已经成了碎布，身体被铁屑灼伤，到处血迹斑斑，他一边爬着离开，一边挑衅似的低声说：“你们只不过打赢了这一仗。”他龇牙咧嘴地说，“而不是赢了整场战争。豌豆花大人一定会让这个世界对我们俯首称臣的。”
接着他们便消失了。
奥格奶奶严肃地说：“姑娘们，依我看应该这么办。我们必须不断地抗击精灵，因为他们还会再回来的。不过说不定这也是件好事，好让我们时刻保持警觉，不要变得懒散。把我们放在铁砧上，时不时敲打几下，这样我们才能记住如何战斗。归根结底，生活也是一场永不停息的抗争啊。”
这时她听见老头儿们正唱着歌往山上走，竟然大笑起来，那首歌唱的是：“奎尔姆有个美娇娘，大腿结实又漂亮……”不过船长突然想到这段歌词的结尾，于是歌声便停止了。
麦克皮斯船长凑近奥格奶奶说：“他们是从起舞者石阵闯进来的，对吧？要是我们在石头周围撒上一圈铁屑，他们就没法耍花样了。只能永远被锁在外面。”
“好吧，我想这应该是个良好的开始。”奥格奶奶说。
 
不过有件事蓝金勋爵说对了。精灵们输掉了兰克里的这场战役，但战争还远远没有结束。因为往碟形世界边沿方向几里以外的地方，豌豆花勋爵的确已经率领一支精锐部队穿过了白垩地的环形石阵。
菲戈之丘里忙成一团，噼啪菲戈人从各个角落钻出来，准备迎战。到处都吵吵嚷嚷，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那样子就像一座巨大的白蚁冢——不过当着菲戈人的面可绝不能这么说，除非你想把被打掉的牙一颗一颗地从地上捡起来——但那忙乱的景象的确非常相像。菲戈人的先锋部队勇往直前，不过他们毕竟是菲戈人，所以队伍里不断爆发出吵闹声，每个人都知道，菲戈人一向如此。
蒂凡尼带着夜影赶到洞穴的时候，一大群菲戈人正从里面涌出来，向石阵冲去。
精灵已经冲破了界限。
一群光鲜艳丽的精灵贵族和贵妇正在月光的照耀下神采奕奕地奔袭而来。空气中充斥着精灵的法力，变得十分凝重。
蒂克小姐在等待时机。她用几根木棍快速地扎成一个支架，架起一块木板，上面写着“计戈”。她拥有教师所特有的坚决，任何事都无法打断她上课的思路，她坚定的声音让年轻的菲戈人听得聚精会神。她把一张样式古怪的绳网系在扫帚上，那张网由精致的绳结织成，样式错综复杂。
“记住，我需要你们保持它的完好。”她严厉地说。
几分钟后，大混战就开始了。实际上，这场战斗比混乱更加混乱。空中传来一阵刺痛，蒂凡尼发觉静电在变强。精灵们怎么这么愚蠢，她想，竟然赶在风暴来袭时发动进攻？难道他们忘了她上一次是如何利用雷鸣和闪电把他们击败的吗？天空传来噼里啪啦的声响，她的头发也微微颤动。她察觉出倾盆大雨的征兆，以及一场正在酝酿的强烈风暴。
大下巴小比利的鼠笛吹出尖厉的战歌，那音调让精灵的耳朵痛苦不堪。与此同时，远处的双衫镇传来了火车的尖叫。那是钢与铁的咆哮，仿佛在说：这个世界容不下精灵！
菲戈人与精灵展开了对战，任何一方都不肯手下留情。蒂凡尼看到菲戈人采取了他们的独门战术——比如钻进精灵的衣服，从里面攻击他们。精灵最痛恨的就是衣服被人损坏，此外，黑眼圈也对形象无益。要是被人打成了乌眼青，就不可能光彩照人了，蒂凡尼心想。
她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她已经很久没看见奶酪霍雷思【80】了，此刻，她看见它沉重的身躯碾过每一个摔倒在地的精灵，把他们压扁之后再由年轻的菲戈人修理他们，大多数时候用沉重的靴子踢，有时也会抡起棍棒打他们：作为额外增加的乐趣，先在精灵头上猛打一棍，再兴高采烈地转回来打第二棍。梅吉果然也在其中——这位菲戈人的女儿正在与兄弟们并肩作战！她甚至比兄弟们更加勇猛。
蒂凡尼想，她简直就是个缩小版的英西。这位菲戈女孩等了很久才等来这个证明自己的机会，所以遇上她的精灵都只能自认倒霉。这是一个菲戈姑娘的一小步——却是菲戈女性的一大步！
这时蒂克小姐从众人头顶飞过，那张样式古怪的绳网悬挂在她扫帚下面，里面装满了年轻的菲戈人。她一个接一个地拉动绳结，噼啪菲戈人从网里掉下来，砸在下面的精灵头上。啪！砰！咚！紧接着就是精灵的一声“啊！”。
这位女巫自己则随身带着一些小药瓶——她俯冲下来，高兴地把自己在大篷车里调配的魔药一股脑儿地倒在精灵的战马头上。过了一会儿，魔药开始生效，战马吸收了魔药，眼睛直打转，紧接着脚步也乱了，它们失去平衡，踉踉跄跄地跌倒在地，把背上的骑手摔在地上，很快就被菲戈人盖住了。
丽迪莎接到哈密什的通知，此刻也赶到了战场，她跌跌撞撞地下了马。她长裙外面套着借来的锁子甲，脸上却写满了坚毅。不知怎的，她似乎从精灵中间流淌而过——这一招带着魔力，仿佛她是一位掌控水的女神，魔法流向四面八方：并没有明确的去向，可是谁也没法阻止它。没有摔倒的精灵战马转眼就陷进了沼泽，被早已准备好的菲戈人围困在烂泥当中。
尽管如此，菲戈人、蒂克小姐和丽迪莎的优势并不明显。即使小小自由人们一拥而上，钻进精灵的内裤把它撕得稀烂，蒂凡尼还是看得出噼啪菲戈人面临着打败仗的危险。
夜影指了指身骑黑骏马的豌豆花，蒂凡尼俯冲下去，与这位精灵首领正面交锋。她一靠近，他的喽啰便四散而逃——他们都看见了蒂凡尼的表情。
豌豆花大笑起来：“啊，原来是你这个乡下小妞。见到你我很高兴！”
她感觉到他的法力在拉扯自己，不过她的怒火有效地保护了她，她痛恨那副嘻皮笑脸的嘴脸，他真是太自以为是了，他对自己的爱胜过了一切。
“你这样的身材，名字却叫豌豆花，真是可笑。”她有些幼稚地说。
接着，这个精灵突然从马背上一跃而下，手持利剑伫立在她面前。他的笑声消失得无影无踪，目光中只剩下邪恶。
一个声音说道：“不许碰她，豌豆花。”
夜影走上前，她的法力恢复到了最佳状态，发出夺目的光芒。她的头发在月光下发出银色的柔光，新长出的翅膀光彩照人。她恢复了女王的姿态，目光缓缓扫过站在那名谋逆勋爵身后的战士们，她的气势如此强大，就连菲戈人都安静下来，呆立不动。
“你们为什么要追随这个……背信弃义的精灵？”女王质问精灵们，“我才是你们真正的女王，而我要告诉你们，你们不必这么做。还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她原地转了个身，天鹅绒长袍也跟着旋转，裹住她苗条的身材。“我学到了新的事物。而这个女孩——”她指向蒂凡尼，“是我的朋友。”
蒂凡尼没来得及阻止接下来发生的事。
“朋友？”豌豆花吐了口唾沫，“精灵才没有朋友。”
他挥起手臂，“嗖”的一声，他的利剑刺穿了夜影。精灵女王摔倒在地，瘫在蒂凡尼脚边，她痛苦地挣扎，时间像一辈子那样漫长，无数种面孔与身材在她身上闪现又消逝，直到最后她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只留下一具空洞的躯壳。
蒂凡尼震惊得手足无措——豌豆花把精灵女王杀死了！
更可怕的是，他把她的朋友杀死了。
沉浸在喜悦之中的豌豆花转身看着蒂凡尼，他面容尖刻，表情冷漠：“这下你没有朋友了！”
空气仿佛变成了冰。“你只为了激怒我，就杀死了自己的同类，你这个邪恶的精灵。”蒂凡尼说，她声音凛凛，内心却怒火熊熊，“她想寻求新的出路，让人类与精灵和解，而你却把她杀了。”
“你这个愚蠢的小姑娘！”豌豆花讥笑道，“你以为凭你就能与我对抗？你真是个蠢货！我们精灵对从前那个守卫世界界限的女巫很了解……可你呢，你只不过是个小毛孩，打败了一个失势的女王就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他轻蔑地看了一眼地上那具曾经属于精灵国女王的躯壳，“我现在就取了你的小命，送你去见你的朋友。”他厉声说出最后一个词，法力像毒蛇一样将蒂凡尼缠住，钻进她的头脑，占据了她的思绪。
蒂凡尼畏缩了，她突然想起奥格奶奶说过的话：“艾斯米告诉我，你就是要对未来负责的人。你还年轻，这正说明你的未来还很长。”好吧，看来威得韦克斯奶奶说错了。她根本就没什么未来——
她让所有人都失望了。
她努力照顾两座农场，结果却让大家都很失望……
她去拜访精灵国王，而他拒绝了她的请求……
她与夜影成了朋友，现在这位精灵女王已经死了……
她面对着一位法力强大的精灵勋爵，而他即将把她杀死……
她真该死……
她孤身一人……
这时她突然回过神来：她并不该死，而且她也不是孤身一人。只要她靴子下面还踩着她的土地，她的土地，阿奇家族的故乡，她就永远不会是孤身一人。
她是蒂凡尼·阿奇，不是威得韦克斯奶奶，而是一位无可争议的真正的女巫。她知道自己是谁，应该如何处事。她要按自己的方式行事。她没有失败，因为她才刚刚开始……
她挺直腰杆儿，冷若冰霜，却怒火中烧：“你说我是乡下小妞。”她说，“我向你保证，这个乡下就是你的葬身之地。”
大地对她低语，给予她力量，让她摆脱精灵勋爵的法力，全然不受影响。空气噼啪作响，似乎有闪电来袭。没错，她心想，正是雷鸣和闪电。虽然这两只牧羊犬早已离去，与阿奇奶奶一同埋葬在山岭之间，但它们的力量却与她同在。
她坚定地站立不动，脚踏大地，地下的远古海洋的窃窃私语声从脚底涌进她的内心。陆地和海水。
她举起双臂：“雷鸣与闪电，我要召唤你们。”空气与烈焰交织。她汲取了两只牧羊犬的力量，空中划过一道闪电，又滚过一阵雷鸣。
牧羊人的王冠在她胸口发出金色的光芒——那是一切的中心，是她的灵魂与内心的所在——它从顶点发出的金色光芒笼罩了她，保护着她，为她更添一份力量。
天空裂成了两半。
从来没人见过这样的风暴。它浸满复仇的决心，吓得精灵四处逃窜，或者说是试图逃窜，因为菲戈人拦住了他们的去路——小小自由人对精灵毫无好感。在厮杀声与哭喊声之间，蒂凡尼觉得自己不再是战斗的主导者。她只不过是白垩地发泄怒火的渠道。
她脚下的大地开始颤抖，像一只受伤的困兽，挣扎着重获自由。牧羊人的王冠仿佛有了生命，在她胸前闪闪发光。
牧羊人的王冠，而不是国王的王冠。
这王冠属于那些知道自己从何而来的人。
这王冠属于那盏孤灯，在茫茫黑夜里曲折前行，寻找一只迷途的羔羊。
这王冠属于那位驱走捕猎者的牧羊人。
这王冠属于那位拥有最优秀的牧羊犬的牧羊人。
一位戴着王冠的牧羊人。
此时，她再次听见了那个声音：蒂凡尼·阿奇是牧羊人的领头人，因为她把其他人的位置摆在自己前面……
牧羊人之王。
不——是女王。
她觉得自己应该向王冠道歉，为自己放任精灵入境、侵害这片土地而道歉。于是她低声说：“我是蒂凡尼·阿奇，我的骨血来自白垩地。请让白垩地恢复清净吧！”
于是世界幡然改变。
 
在安卡·摩波，赫克斯为庞德·斯蒂本吐出了一道算式——他看到最终的答案下面画着横线……
 
奥义东寺里的转经筒旋转起来，和尚们怀着感激之情鞠躬致意……
 
赶路的途中，一个小男孩拉起母亲的手说：“妈妈，大坏蛋被赶走了……”他另一只手里拿着一个木制的玩具火车，单肩小书包里装满各种工具。在这个全新的世界里，或许他会成长为一名工程师，母亲暗自想。
 
精灵国里突然传来一声拨弦声，仿佛联系两个世界的那根弦在一瞬间崩断了……
 
战斗还在继续，菲戈人一旦开战，再想阻止他们就非常困难了。蒂凡尼穿行其中，仿佛是在走过一场梦境。此刻精灵无一不在竭力逃窜，好像却被大地困住了脚步，蒂凡尼低语道：“白垩地，请为我召唤精灵国王！”
大地沉重的舞步顿时换了新的节奏。
伴着飞扬的尘土，精灵国王突然现身——身上的恶臭与头顶的鹿角宣告着他的到来。哦，真是太臭了！这臭味仿佛拥有生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蒂凡尼心想，这个男人散发的是生活的恶臭。
国王庞大的身躯向她迫近。“你好，蒂凡尼女士。我不会说‘见到你很高兴’的。”国王说，“但我必须得承认，我很……吃惊。你先前的做法让我很惊讶。”他若有所思地说，“你送给了我一个礼物。一座……棚屋。你们人类是怎么使用这个棚屋的？”他的声音里透着好奇。
“这是一个留给……爱好的空间。未来正是从那里展开的。”蒂凡尼说，“长寿的人会把这个地方铭记在心。”
“各种事情我都经历过。”精灵国王说，“但我没想到你竟然能够为我提供新的消遣方式，向我介绍新的娱乐项目。无论在这个世界还是其他世界，都很少有人可以做到这一点。”
直到这时，蒂凡尼心想，精灵国王才不再仅仅把她看成一个年轻姑娘。在这一次的会面中，她赢得了尊重。既然如此，那么他也值得尊重，于是她向他点了点头，不过只是微微点了一下。
“我为这些来自我的国度的愣头青向你道歉。”他继续用柔和的声音懒散地说，“我被他们烦得要命，你应该也有同感。”他看了一眼瑟瑟发抖的豌豆花，又看了看夜影的尸体，“你——精灵，你为了虚张声势，就杀死了我的王后——我的女士夜影。”他怒吼道。
精灵国王挺直身躯，朝豌豆花挥起一掌，杀死了他，只留下一具尸首躺在地上。尽管蒂凡尼对精灵不乏了解，但面对他对待暴力无所谓的态度，她仍然感到十分震惊。“很抱歉，我必须这么做。”精灵国王说，“要不然他们就无法理解。唉，宇宙在变化，我们必须适应这些变化，或者随之改变。我们很喜欢这个世界，女士。”国王耸耸肩，说道，“这里有铁真是太遗憾了。不过宇宙在不停地变化，蒂凡尼女士，我们也许会再次相见，在下一个转角或许会是一次更愉快的会面。”
“是的。”蒂凡尼说，“我们也许会再见。不过现在，请你们离开我的世界。”她的语气十分坚定，这时空中传来一阵尖厉的汽笛声，紧接着又是一阵尖厉的声音，那是清早第一列从双衫镇出发的火车的声音，“听啊，国王陛下，那是开往兰克里的525列车的歌声，那就是你们的未来，大人。如果你们留下，就要终生忍受金属的存在。”
“这些机器很有趣。我的棚屋里有些工具，我想试一试……不用铁来制造这些‘火车’。”国王说完，又略带伤感地补上一句，“我拥有魔法，所以只要是我想拥有的东西，应该就能得到。”
“但是你做不到。”蒂凡尼说，“铁路永远不可能适合你。”
国王离开的那一瞬间，她发觉他的神情似乎若有所思。
等到最后一名精灵也一瘸一拐地溜回了自己的世界，她转身对罗伯·无名氏说：“罗伯，我们把夜影女士埋葬在这里吧，就在她遇害的地方。”她轻声说，“我想用一座石堆【81】作为纪念。我们将记住这个日子，也将记住她。”她又喃喃自语似的轻声说：“我们应该记住她。” 

第十九章 和平
伴着初现的曙光，菲戈人摆起了庆功宴。他们喝酒、吃饭，再喝酒，并且讲起了故事，把牛皮吹得比自己的个子还大。
罗伯·无名氏看了蒂凡尼一眼，说：“这下好了，田野重归我们自己了！到洞里来，珍妮很想看看你这张俊俏的小脸呢。”
于是蒂凡尼钻进菲戈之丘，里面似乎比她上一次来时宽敞不少。厅堂里到处都是上蹿下跳的身影和飞舞的苏格兰裙，那是菲戈人在跳踢踏舞——菲戈人随时都愿意来上一段踢踏舞，靴子踏在地上咚咚作响，像是在对全宇宙发出挑战。除此以外，每个菲戈人自然都希望让人知道自己抗击精灵的赫赫战功。
年轻的菲戈人则都想让蒂凡尼——他们心目中的群山的巫婆——听听自己的英勇事迹。他们聚在她身边。
蒂凡尼问：“你们都叫什么名字，孩子们？”
小加勒姆有些结巴地说：“我叫加勒姆，女士。”
“很高兴见到你。”蒂凡尼说。
“我也是，女士，这是我的哥哥，加勒姆。”
“你们两个同名？”她说，“这样不会很麻烦吗？”
“哦，不会的。我知道我是谁，他也知道他是谁，我们还有一个兄弟也叫加勒姆，他也一样。”
“你们觉得这场战役怎么样？”
“哦，不错，他们被我们打得落花流水。我们的首领特别擅长分配任务，他让我们使用狼牙棒、矛和斧子，当然还要用脚踢。等我们三个把一个精灵打倒在地之后，我们的靴子就能派上用场了。”
 
老男孩们正沿着小路朝山下走。
他们此时唱起了新的歌曲，歌的开头是这样的：“战士，战士，我天生就是战士！”每唱一句、每迈一步，他们的身姿就更加挺拔、更加矫健。
“战士，战士，我天生就是战士！
“国王，国王，为了国王和民兵队，
“我们，我们，我们把敌人打倒，
“他们闻风丧胆，他们落荒而逃！”
妻子们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丈夫们这种神采奕奕的样子，纷纷亲吻他们。他们随后又朝城里的酒吧走去，把自己的经历讲给朋友们听。
麦克皮斯船长手里拿着一杯啤酒，坐在酒吧外的一块石碑上，兴高采烈地大声说道：“兰克里的居民们，我们几个老头子今天很开心，因为我们把可怕的精灵赶走了。人们都说老头儿健忘，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天，绝对不会。我们以为自己老了，不中用了——但是今天我们发现，我们其实还很年轻。”
于是人们喝起庆功酒，一杯接着一杯，每个人都想请这群老男孩喝上一杯，直到所有人都喝得摇摇晃晃。尽管如此，仍然有人高喊：“你们还有没有时间再来一杯？”
 
第二天月升时分，夜幕开始降临时，乔弗里再次骑着扫帚悬浮在半空中。蒂凡尼高声对他说：“我还是不明白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也不知道，难道不是人人都会这样做吗？”他答道，“正好大家都来了，我们来问问她们。”
没错，诸位女巫都来了，领头的是奥格奶奶和玛格丽特。又到了商议未来大计的时刻——不过，如今的未来已经不再充斥着精灵。至于眼下嘛，好吧，眼下女巫们正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彼此讲述两个战场所发生的事。
罗伯·无名氏燃起篝火，作为指引方向的信号，蒂凡尼望着女巫们在空中盘旋，找到空位后再一个接一个地降落。不过，没有一个人能让自己的扫帚在空中悬浮不动——看来乔弗里是唯一一个能让扫帚这样做的人。
“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再偷偷溜回来。”过了一阵，奥格奶奶说，“决不能信任那个老毛鬼。听你的描述，蒂凡尼，他是在迷惑你呢。”
“我知道，但我并没有中招。”蒂凡尼说，“自从唯一一个决心行善的精灵去世后，我就不再受法力的迷惑了。我们在她的墓地做了记号，奥格奶奶，你知道的。即使他们回来，我们也会做好准备迎战的。我们可以把铁放在白垩地的石阵上，就像你们在起舞者石阵撒上铁屑一样。”她的声音变得坚定，“现在铁就存在于我的灵魂中，要是他们胆敢回来，我一定用铁腕处治他们。”
“依我看。”玛格丽特王后说，“我们已经击败了他们许多次，我觉得这一次他们是认真的。我猜他们不会再回来了。”
“那我得喝一杯，庆祝他们不再回来。”奥格奶奶说。
“女士们，既然大家都聚齐了。”蒂凡尼说，“我想跟你们谈谈乔弗里的事。他是我们的得力助手——我相信你们也都看到了，他将兰克里的老年人组织成了一支战队。他既聪明又细心，而且足智多谋。他会倾听别人，还拥有独特的魔法。”
“没错。”奥格奶奶说，“每个人都喜欢乔弗里。不知怎么回事，他好像能够理解每一个人。相信我，老太太们也很乐意让他治疗腰酸背痛之类的毛病。他能让人变得平静，这你们都知道。他本人也很平静，即使他已经离开，但他到过的地方依然能够保持安宁。他的本领不仅仅是能让人高兴起来那么简单，在他离开后，人们的状态都要比原来好许多——仿佛生活又有了意义。像乔弗里这样的人，该怎么形容呢，他们能让这个世界变得，呃，更舒适。”
“我完全同意。”伊尔维吉太太说。
“你同意我说的话？”奥格奶奶吃惊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是的，亲爱的，我同意。”
于是蒂凡尼想，我们终于可以和平共处了。“谢谢你，乔弗里。”她低声说，“既然大家都在。”她提高声音说道，“我想告诉大家，我不能接管威得韦克斯奶奶的农场。我不会再睡在她的床上了，因为我并不是她。”
奥格奶奶笑了：“我早就在想你是不是有这样的打算，蒂凡尼，说到底，你还是要学会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女人。”
“我的根在白垩地，而白垩地能赐给我力量。”蒂凡尼继续说，“我的骨头终将与这片丘陵融为一体，就像我的祖母阿奇奶奶一样。”
女巫们窃窃私语。她们都听说过阿奇奶奶的大名。
“再说我自己也有一双结实的靴子。既然我不会在威得韦克斯奶奶的床上睡觉，那么我也不会穿她的靴子。”
奥格奶奶咯咯笑起来：“那么下次我到小屋去，就把它们带走，蒂凡尼。我记得艾斯米的靴子，我认识一名年轻女巫，给她穿上正合适。”
“说到年轻的女巫，”蒂凡尼继续说，“蒂克小姐为我招收了几位很有潜力的年轻姑娘。我想把她们送到山区去接受正式培训，可以吗？这样将来我在白垩地也有个帮手。”
女巫们纷纷点头。正该如此，因为这就是女巫的培训方式：年轻的姑娘们——南希·阿普莱和贝奇·帕顿——将向资深女巫学习这个行当的入门技术。
蒂凡尼深吸了一口气：“我建议，由乔弗里代替我，接管威得韦克斯奶奶的小屋和农场。”她一边说，一边看了奥格奶奶一眼，奥格奶奶向她眨了眨眼。
蒂凡尼瞥了一眼伊尔维吉太太，惊讶地发现她点了点头，说：“他是个既优秀又正派的年轻人，我们都见识过他的本领，如今我们生活在铁路时代，或许也该把过去的习惯改一改了。没错，我同意由乔弗里先生接管威得韦克斯奶奶——蒂凡尼在兰克里的农场。他虽然不是女巫，但他也不是一名普通的杂工。”蒂凡尼看出伊尔维吉太太在动脑筋，蒂凡尼相信，自己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的房前屋后一定也会有个小伙子。
奥格奶奶大声地说：“你管他叫什么来着，蒂凡尼？平息者？我们就沿用这个称呼怎么样？”
不过，玛格丽特还有话要说：“维伦斯听说了乔弗里和老先生们的事迹。”她说道，“他觉得应该给乔弗里一些奖励。我正好有个合适的主意……”
 
于是，几个星期之后的一天，斯威福勋爵惊讶地看见自己的三儿子正神采奕奕地骑着马沿着漫长的车道向自己走来，他身边跟着一位传令官【82】，印有兰克里王室徽章的三角锦旗迎风飘扬。梅菲斯特背上披着一条天鹅绒马甲，上面印有同样的徽章。
“王室特派使者，乔弗里·斯威福到访，特此通告！”传令官大声通报，并举起小号吹奏了一段乐曲。
乔弗里的母亲喜极而泣，而他的父亲却气得怒火中烧——技巧再高超的平息者在他这里都不起作用——他此时不得不向这个在他眼中一无是处的儿子鞠躬致敬，因为谁也不能违抗王室的旨意。
不过，乔弗里的来访还有一个目的。在接受完鞠躬礼、屈膝礼之类王室特派使者理应接受的礼仪之后，乔弗里笑呵呵地看着大家说：“父亲，我有一个好消息！我们从前长年住在乡下，难免会觉得城里人不够重视我们，不过我向您保证，从现在起，不会再这样了。最近在……养鸡行业有一项重要的改革。安卡·摩波的一些年轻人——他们的父母很有权势，可以满足他们的愿望。”他用一根手指点点自己的鼻子，暗示父亲可能认识这些有权势的父母，“他们认为，我们不必再为了保护自己养的鸡而猎杀狡猾的列那狐先生了。”他笑容满面地说，“他们设计了一种能够抵御狐狸的新式养鸡场。至于您，父亲，您就是那位最最幸运的土地所有人，由您来试用这种新式养鸡场。”
他父亲被气得语无伦次，这时乔弗里的哥哥休突然欢呼起来：“好啊！”他这样做倒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他觉得应该有人给点反应。乔弗里环视四周，看见了母亲的面容。她平日的神情像是被生活践踏了太多次，仿佛正等着人去欺负她，而此刻，她却昂首挺胸。
“哈罗德，我们的儿子太了不起了，就连国王也器重他，把他当朋友。”她自豪地说，“不许你瞪我，哈罗德，我今天一定要把心里话说出来。而且，连兰克里王后都邀请我去做客呢。”她得意地补充道。
梅菲斯特咩咩叫了一声，乔弗里的父亲转身气呼呼地走了，山羊也转过头来，从不留情的蹄子正好瞄准斯威福勋爵的屁股。紧接着它放了一个响屁——就连勋爵摔了个狗吃屎也没能掩盖它的屁声。
“它还真是一头粗俗无礼的山羊。”乔弗里低声对站在自己身边的麦塔维士说。
这位上了年纪的马童回头看了看：“而且你父亲还不敢动它一根毫毛。”他眨眨眼睛说，“只要它身上披着那件高级马甲，就不行。”他吸了一下鼻子，“不过，我说，梅菲斯特的气味真是呛鼻子——它比我印象里还要更臭。”
“是的。”乔弗里说，“不过它会爬树，会用厕所，还会数数，它真是个奇特的动物。它能把阴天变成晴天，不信你看看它的眼睛就知道了。”
麦塔维士看了一眼，又连忙移开了目光。 

后 记 白垩地的低语
战斗结束后的第三天，蒂凡尼从农场牵出一匹马，来到农场后面的山上。此时正值初秋，天朗气清，湛蓝的天空中传来秃鹰的鸣叫，远处可以望见兰克里的群山——即便在这个时节，山顶仍然盖着积雪。
无论天气如何，这片草原上时常有绵羊漫步。这个时节，半大的羊羔欢腾跳跃，互相追逐玩耍，母羊则在附近吃草。熟悉这一带的人都知道，对绵羊和牧羊人来说，这里是一处圣地——这是阿奇奶奶长眠的地方。
她曾经的小屋如今只剩下铁制的车轮和带烟囱的大肚子炉灶还依稀可见，尽管如此，这片土地仍然是一片圣地：每当蒂凡尼觉得被生活压得无法承受时，她总会到这儿来看看。在这里，风儿永不停息，她也觉得自己又有了应对困难的力量。
在马儿的帮助下，她用一根结实的绳子把生锈的车轮从泥土里拖了出来，仔细地涂上油，又组装在一起。罗伯·无名氏主动帮忙，却被她拒绝了，只好一脸不解地在旁边看着她，嘴里还咕哝着他的誓言，以及他打算如何处置那些誓言。
第二天，蒂凡尼前去拜访附近的木匠布洛克老先生。她小时候，他曾经给她的娃娃做过一个小房子，如今她需要一座更大的房子。
他见到她十分欣喜，不过当他听清了她的来意之后，很是惊讶。
“布洛克先生，我想让您教我做木匠活儿。我要自己建造一座小木屋——一座牧羊人的小屋。”
老木匠是个热心肠的人，他主动提出帮忙：“你是一名女巫。”他说，“而我是一名木匠。这样的小木屋我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做好。你的奶奶对我全家都很好，而你也帮助过我的姐姐玛格丽特。我很乐意为你造房子。”
然而蒂凡尼很坚决：“您真是个好人。”她说，“但是这座小屋必须由我自己来造。它是我的小屋，从头到脚都是我的，我要把它安放在百灵鸟起飞的地方。我依然是一名女巫，但我将在那里生活。”我将独自生活，她心想，至少目前如此，至于未来怎样，谁也无法确定……她把手伸进口袋，里面是普莱斯顿的上一封信，她已经反复读了许多遍。
于是，蒂凡尼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之后，每天晚上都去学木工。她花了几个星期的时间，终于在阿奇奶奶的墓地附近建起了一座新的牧羊人小屋。
木头房门前有三级台阶，门口钉着一块马蹄铁和一撮羊毛——那是牧羊人的象征，拱起的屋顶之下是她起居的小房间，里面有她造的床、小橱柜、几个木架子和一处用来放置盥洗盆的空间。从床上透过小窗往外看，可以望见草原和远处的地平线。她在这里可以看见日出、日落，还能看见月亮的阴晴圆缺——日常景致自有其独特的魔力。
她从自己在农场的房间取来了被褥和其他一些行李，让农场的老马驮在背上，向父母告别后，沐浴着午后的阳光朝山上走去。
“孩子，你确定真的要这样做吗？”父亲说。
“是的。”蒂凡尼回答。
母亲哭起来，递给她一床新被子和一个新烤的面包，正好搭配蒂凡尼这天早上制作的奶酪一起吃。
走到半山腰处，蒂凡尼回头看了看山下的农场，只见父母依然挽着手。她向他们挥挥手，继续头也不回地往山上走去。这是漫长的一天。日子总是很漫长。
这天夜里，她在小屋里铺好床，到外面去拾了些柴火。白猫那谁紧跟在她身后。
白垩地的条条小径，蒂凡尼早已烂熟于心。她多年前就曾跟随阿奇奶奶将它们一一走过。就在她走到丘陵顶部的树林时，蒂凡尼看见一个黑暗的人影在树木间走动。
不是一个人。远远看去，似乎有两个身影，两个她十分熟悉的身影。在她们身边，对她们的每一个手势、每一次点头、每一声口哨都全神贯注的，是两只一溜小跑的牧羊犬。
是威得韦克斯奶奶，蒂凡尼心想，她和阿奇奶奶并肩前行，身后跟着雷鸣和闪电。她脑海中闪现出一个微弱的声音：你是牧羊人的王冠，姑娘。你是牧羊人的王冠。
其中一个身影抬眼一望，简短地向她点了一下头，另一个则停下脚步低头致意。蒂凡尼也带着敬畏之情，庄严地向她鞠躬致意。
接着人影便消失了。
走回小屋的路上，蒂凡尼低头看了看白猫，突然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对它说：“那谁，威得韦克斯奶奶在哪里？”
白猫停顿了一下，接着长长地叫了一声，像是在说：“喵——无处不在。”接着它呼噜了一声，似乎和普通的猫没什么两样，又把坚硬的小脑袋靠在蒂凡尼腿上揉蹭。
蒂凡尼想起了威得韦克斯奶奶长眠的那片林中空地。
她知道那谁是对的。威得韦克斯奶奶的确既在这里，也在那里。实际上，她曾经并且会永远无处不在。
 
自从人们听说蒂凡尼回到白垩地定居以后，牧羊人的小屋前的访客就总是排着长队。
乔·阿奇上山来捎了几个口信——还带来一封普莱斯顿的信！除此以外，他还为蒂凡尼带来了一些母亲觉得她用得上的东西。他赞赏地把这幢整洁的小屋看了个遍。蒂凡尼把小屋布置得十分温馨。他看见书架上的书，微微一笑。蒂凡尼把阿奇奶奶的那本《羊类疾病》留在了农场，不过《白垩地花卉》和《精灵故事童话精选》则被她摆在了牧羊人的王冠旁。她的女巫帽挂在门后的一个木头挂钩上面。
“我猜这个东西你能用得上。”父亲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瓶绵羊专用搽剂（按照阿奇奶奶的配方调制而成）放在了架子上。
蒂凡尼大笑起来，暗地里希望父亲没有听见小屋顶上传来的那一声“天啊”。
铁头大扬一屁股坐在傻伍莱身上，堵住了他的嘴。房顶落下一团灰尘，蒂凡尼的父亲抬头看了看，说：“该不会是遭虫蛀了吧，蒂凡尼？”
她再次大笑起来，拥抱了父亲，向他道别。
布洛克先生是最早赶来的访客之一。他气喘吁吁地爬上山，看到蒂凡尼正安安稳稳地整理碎布，那谁坐在她腿上。
蒂凡尼忐忑地看着老木匠以专家的眼光转圈将小屋看了个遍，又检查了小屋底部。他看完后，她递上一杯茶，问他觉得怎么样。
“你做得很好，姑娘。非常好。就连男的木匠学徒也学不了这么快，何况你还是个小姑娘。”
“不是小姑娘。”蒂凡尼说，“而是一名女巫。”她低头看了看身边的猫，又说：“就是这样，对不对，那谁？”
布洛克先生疑惑地盯着她看了一阵：“你真的没有使用魔法建造小屋吗，小姐？”
“我不需要。”蒂凡尼说，“在这里，魔法无处不在。”

致 谢
尽管受到阿兹海默病的影响，特里依然希望尽量保持写作的进度。倘若没有他优秀的编辑团队，这个愿望必然无法达成。在此，琳、芮阿娜和罗伯愿向菲丽巴·迪金森和苏·库克表达谢意，正因她们不知疲倦的帮助与鼓励，才有了这些汩汩流淌的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