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碟形世界5：实习女巫和午夜之袍
作者：特里·普拉切特
内容简介
你的敌人从来不是恶魔，而是人们和你自己心里隐藏的嫉妒和偏见。 蒂凡尼知道，她必须自己战胜它在没有小小自由人的帮助下。 终有 一天你必须独自面对所有的困难，别指望 任何的援手。 那时你会真正知道，魔法很强大，但你自己更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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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九岁那年，蒂凡尼带着一口平底锅和小小自由人一起战胜了“恐惧”和噩梦女王，并开始了学习成为女巫的“实习”之旅。
十一岁那年，“虚荣”引诱蜂怪钻进了蒂凡尼的头脑，但她指引它理解了生命和死亡。 
十三岁那年，与冬神对抗，让四季回到正轨的经历，让蒂凡尼懂得了“责任”的意义。
现在，蒂凡尼马上十六岁了，女巫千百年的宿敌“鬼魅人”找上门来。身为女巫的骄傲，不允许蒂凡尼向小小自由人和其他女巫求助，她将独自迎战这股邪恶的力量！她很快就发现，最大的敌人，从来不是任何的魔鬼……

第一章 白垩巨人
到底为什么，蒂凡尼想，人们那么喜欢噪声？那些难听的声音，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听，不远处传来一种声音，像是生小牛的母牛在吼叫。原来是一把旧旧的手摇风琴，一个流浪汉穿着烂衣服、戴着破礼帽，正抱着它演奏呢。她使劲忍住心里的厌恶，悄悄地溜过去。可是，噪声这种东西是很黏人的，要是你受了它的摆布，你走到哪儿它就会跟到哪儿。
再说，这琴声只不过是区区一种坏声音。蒂凡尼就像泡在一口大锅里，她身边到处翻腾的都是噪声。所有人都在制造噪声，所有人都想让自己的噪声比别人的大：集市里的小摊上，人们在讨价还价；孩子们在玩“叼苹果”的游戏（不巧的话，你会叼到一只青蛙）【1】；拳击手在打斗，杂技姑娘穿着亮闪闪的紧身服在走钢丝，观众在喝彩；小贩在扯着嗓子叫卖棉花糖；寻欢作乐的人们高举酒杯——说句不好听的，正喝得一塌糊涂。
绿色的山坡上一片嘈杂，就像两三个镇子的人同时跑到山顶上一样。平时在这儿，你最多是偶尔听到秃鹫尖叫几声，现在呢，你听到的是所有的人都在不停地喊呀，叫呀。这就是人们所谓的“欢度节日”。此时此刻，唯一不吵不闹的就是小偷、扒手。他们悄悄地忙碌着，但不会到蒂凡尼的跟前来。谁敢到女巫的口袋里扒窃呢？她不弄掉你几个手指头都算是客气的了。嗯，至少小偷们是这么想的。一个聪明的女巫当然会帮助他们强化这种观念。
如果你是个女巫，你就代表着所有的女巫。蒂凡尼这么想着，穿过集市上的人群，用一根绳子拽着自己的扫帚——它离地面不远不近，平稳地飘浮着。蒂凡尼有点不自在，扫帚飘得当然很好，但不管怎么说，集市上玩耍的小孩子都用绳子牵着气球，相比之下，她就显得怪怪的、傻傻的，这可不好，因为现在她这个女巫，代表着所有女巫呀。
可如果不这样呢，要是蒂凡尼把扫帚系在哪块篱笆上，肯定会有淘气的小孩子把它解下来，骑上去搞一次“飞天大冒险”。要是那样可就糟了：他会一直飞呀飞呀，飞到天空尽头、空气都冻住的地方。当然，从理论上来讲，她可以把扫帚召唤回来，但孩子妈妈肯定会很生气——要等到最暖和的夏日里，冻成冰棍的孩子才能被晒化呢。那可不好，会惹得大家说闲话的。唉，女巫总是被人说闲话。
蒂凡尼只好拉着扫帚继续前进。运气好的话，别人会以为她也是在搞怪、庆祝节日吧。
节日这种东西，看似轻松热闹，其实也有很多规矩要遵守。她可是个女巫，万一她忘了哪个人叫什么名字，或者更糟一点，把人家的名字叫错，那会酿成什么恶果，可没人说得好。谁和谁有矛盾，谁和谁不是一伙儿的，谁和谁互相不搭理，等等，这些事情她也都要记清，否则谁知道会出什么乱子？蒂凡尼没听说过“雷区”这个词，要是听过的话，她肯定会觉得自己身边到处是雷区。
蒂凡尼是一名女巫。白垩地的一串小村子都归她管。除了她自己的村子，还有许多别的村子，最远的一个是面包火腿村，去那儿要走上一整天的路呢。女巫把自己的辖区叫作“农场”，蒂凡尼的“农场”是个还不错的地方。这里有大片凸起的山岩，不是每个女巫的地盘都有这么好的条件的。当然啦，蒂凡尼的山岩上难免长着很多草，草上难免有很多绵羊。今天这些绵羊没人管了，它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过平时有人看管的时候，它们也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儿的村民一向都很把绵羊当回事的，但现在，他们都忙着逛集市去了，在他们心目中，这集市就是世界上最大的盛会。
对，谁要是一辈子都以自己家为圆心，只在它周围半径三英里【2】的范围活动，也会认为这一年一度的梳羊毛节就是世界上最大的盛会。在这里，你会遇到你认识的每一个人【3】。一般来说，未来会跟你结婚的那个人此时也在人群中。所以女孩们都穿上最好的衣服，男孩们都满脸期待，头发梳得顺顺的——有些人抹的是发蜡，特别便宜的那种；有些人直接用唾沫抹在头发上。通常情况下，用唾沫的男孩成功率高一些，因为特别便宜的发蜡必然没好货，太阳晒得热一点，它就会化掉，流得男孩一脸花，然后就再没有女孩会对他感兴趣了，只有苍蝇热情地向他扑来，在他头上饱餐一顿。
虽然肩负着这种特殊使命，集市盛会还是不方便被叫作“以浪漫之吻为基本目的，更有可能让你相亲成功的年度大会”，所以大家还是叫它梳羊毛节。
梳羊毛节定在每年夏末，一共三天。在白垩地，这是大家的节日。今天，梳羊毛节已经进行到第三天了，要是还没有一个人亲过你一下，你就乖乖地直接走人吧。蒂凡尼就还没有被亲过。可谁让她是女巫呢，谁知道亲了她以后会变成什么……
如果夏末的天气暖和，很多人晚上都会在山坡上露宿，往树下一躺，在星空下睡觉。谁晚上想到处走走，可要小心了，别被那些睡觉的家伙绊倒。借用奥格奶奶——一个结过三次婚的女巫——说过的话来分析这种绊人现象可能没错：有些人很会自娱自乐。只可惜，奥格奶奶住在高高的大山上，不然她就能来参加梳羊毛节了。她看到我们的巨人，会是什么表情呢？蒂凡尼很想知道。【4】
他——这个巨人肯定是男的，这点毋庸置疑——好几千年前，就被凿刻在了白垩地的草原上。放眼望去，绿色的草原映衬着他巨大的白色轮廓。他属于很久以前的那个时代，那时的世界危机四伏，人们还要为生存发愁。
哦，还有一件事，那就是：他被凿刻出来的时候，人们大概还没发明裤子。其实，光说他没穿裤子还是远远不够的，他赤身裸体得实在是太招摇了。如果你沿着山脚下的小路走去，你肯定会注意到这个巨人身上严重缺乏了什么东西——确切来说，是裤子——随后，你就会注意到那个本应被裤子遮掩的部位，并且能据此判定这绝对是一个没穿裤子的男性巨人，而不是女性。
每一个来参加这场节日盛会的人，都要带一把小铲子或者小刀子，还要沿着陡峭的山坡一路走过去，铲掉前一年当中这里长出来的野草，露出底下耀眼的白垩，让巨人的形象更加鲜明（好像他原来还不够显眼似的）。
女孩子们铲草的时候，往往会哧哧地笑个不停。
一想起她们为什么会笑，还有她们笑着的那种样子，蒂凡尼就会不由得想起奥格奶奶。那个老女巫总喜欢躲在另一位老女巫威得韦克斯奶奶背后的什么地方，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大家都觉得奥格奶奶是个挺快活的老太太，其实她远不止这么简单。她从来没有给蒂凡尼正式当过老师，但是蒂凡尼暗暗地从她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想起这一点，蒂凡尼情不自禁地笑了。奥格奶奶懂得那些古老的、黑暗的东西——旧时的魔法，蕴含在山川人境之中，它们不需要女巫也能存在。它涉及方方面面，诸如死亡、婚姻、盟誓，以及诺言——哪怕无人听闻也经久不变的诺言。还有，人们之所以触摸木头避邪、坚决不从黑猫的身旁走过，也是出于对这类魔法的信仰。
就算你不是女巫，你也可以理解这类魔法。在某些特殊时刻，你会感受到它的效用，然后你身边的世界也会变得更真切、更灵动。奥格奶奶管这叫“超自然体验”——她能说出这么严谨的词来，简直不像她。她一般都是说：“我想来一杯白兰地，谢谢，能给我两杯就更好了。”她给蒂凡尼讲过从前的事情，那时候身为女巫好像乐趣更多一些。她还提起过伴随着四季轮转而展开的各项活动。那些消失已久的风俗习惯，只存留在人们最悠久的共同记忆里——她说这种记忆始终在你心底深处的角落呼吸着，不会断绝生机。她还讲起过各种琐碎的仪式。
蒂凡尼格外喜欢的，是关于火的仪式。蒂凡尼喜欢火，它是她最钟爱的一种元素。在人们心目中，火是强大的，它最能威慑住黑暗势力。一对新人只要携手跳过火堆，就等于是举行过了婚礼【5】。当然了，奥格奶奶说，当你完成这个仪式的时候，如果能念上一小段咒语，将会非常有帮助。然后她一点工夫都没耽误，就把咒语告诉了蒂凡尼，蒂凡尼一下子就把它牢牢记住了。奥格奶奶的好多话都是这样的，特别令人难忘。
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的人们比从前体面了许多，只有奥格奶奶和那个巨人除外。
这片白垩地还有其他的雕刻图案。其中有一个是一匹白马，蒂凡尼觉得它曾经冲破大地的束缚，飞奔前去援救过她。现在她很好奇地想，如果当初是那个巨人从地面上站起来去救她，接下来该怎么办呢？要知道，匆忙之中，可是很难给他找到一条五六十英尺长的裤子呀。而救援这种事呢，总是要越快越好的。
她只因为那个巨人而哧哧地笑过一次，而且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其实只有四种人：男人、女人，巫师和女巫。巫师通常待在城里的大学校园中，而且他们不许娶妻，只不过蒂凡尼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不管怎样，在她这一带很少见到他们。
至于女巫呢，首先她们肯定都是女的。只是蒂凡尼认识的比较年长的女巫里面，好多也都没有结婚。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因为奥格奶奶用光了所有合适的丈夫人选，不过也有可能是别的那些女巫没时间结婚。当然了，偶尔也会有女巫嫁个特别显赫的丈夫，就像从前兰克里女巫团的玛格丽特·加里克【6】。不过大家都说，自从结婚以后她就不搞魔法了，只是偶尔弄弄草药而已。在蒂凡尼认识的女巫当中，唯一有时间谈恋爱的一个年轻女巫就是她最好的朋友，住在高山上的佩特拉·格雷斯特——她现在的专长是养猪方面的魔法。她很快就要嫁给一个可爱的年轻人，而他即将继承他父亲的养猪场【7】，这意味着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贵族。
可是女巫不仅仅是繁忙，她们还和众人“有距离”。蒂凡尼很早就明白这一点了。你置身在人群中，却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们和你之间总是有那么一种隔阂。无须你去费心，自然就是这样了。她从小认识的那些女孩子，曾经只穿小背心一起跑着玩的女孩们，现在走在路上遇到她，都会对她低一低头、行个屈膝礼；就连比她年长的男人见到她走过，都会伸手碰一碰前额上的头发（或者是他们认为前额上有头发的地方），表示敬意。
当然，人们这样做，其实也不单纯是因为尊敬，也是出于一丝畏惧。女巫有她们的秘密。生娃的时候，她们会来帮忙接生；你举行婚礼的时候呢，请女巫来参加也是个好主意（哪怕你不是特别清楚她到底是能给你带来好运，还是能帮你驱除厄运）；你去世的时候，也要有女巫到场，来为你指引去路。女巫们有一些永远不会告诉别人的秘密……嗯，这里所说的“别人”是指那些不是女巫的人。至于在女巫们圈子内部呢，每逢有机会聚到小山坡上喝一两杯的时候（如果是奥格奶奶，要喝的就不是一两杯了，而是八九杯），她们可是会像一群鹅一样，叽叽呱呱聊个不停的。
可是，绝不要谈起那些真正的秘密，那些你永远都不会告诉别人的秘密，那些曾经发生过、有人听说过、有人目击过的事情。那么多的秘密拥挤在你心里，你都担心有一天它们会溢出来。和一个女巫可能见识到的所有事相比，瞧见一个不穿裤子的巨人实在算不了什么。
不过，蒂凡尼不羡慕佩特拉的浪漫爱情。因为当佩特拉遭逢这桩爱情的时候，一定是穿着大靴子，围着唰唰响的橡胶围裙，淋着雨——不用说，身边一定还有一大群正在哼哼的猪。
但是蒂凡尼确实很羡慕佩特拉的聪明才智。佩特拉把什么都搞定了。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未来，然后就卷起袖子放开去干，把这样的未来赢到了手——哪怕必须忍受一群猪哼哼唧唧地在她膝边挤来挤去。
每户人家，就算住在高山上的也是一样，都会至少养一头猪，它在夏日里可以充当剩饭回收站，其他时间则是鲜肉、熏肉、火腿和香肠。猪真的很重要。要是奶奶病了，你可以随便给她喝点松节油对付一下，可要是你家养的猪生病了，你马上就得去请专门的女巫来，还得付给她报酬，而且是丰厚的报酬。这类报酬一般来说是用香肠给付。
最值得一提的是，佩特拉还是一位专业的“家猪送终人”。今年，她是这门高尚行当里的年度冠军。蒂凡尼觉得再没有人能比佩特拉做得更好了。她的这位朋友可以坐在一头猪身边，温和地、淡定地对它说一些最乏味的内容，直说得猪体内一种神秘的机制开始起作用，然后它就会快乐地打个小小的哈欠，接着一头倒下，再不是一头活生生的猪，而是一堆美味的肉，然后就可以在主人家来年的饭桌上大展身手了。对猪来说，这可能不是最好的结局，但是别忘了，在这种“烦扰送终法”发明以前，一头猪的死会是一桩多么惨烈的事件呀。所以，这样看起来，身为一头猪，能被烦死应该算是一件比较划算的事。
孤单地置身于人群中，蒂凡尼叹了一口气。当你头戴一顶黑色尖帽子的时候，生活就不再是一件易事。因为，不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这顶尖帽都是女巫的同义词。看到尖帽，人们就会对你小心翼翼。他们会对你很尊敬，哦，是的，通常还有一点点紧张，好像他们相信你能看穿他们的心思似的——事实上，这一点也许你真能做到，你只需运用从前流传下来的那条女巫准则“第一视力，第二思维”【8】，就行了。但这条准则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魔法，稍有一点头脑的人都能学会它。可是有时候，想有一点头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人们总是太忙于过日子，都没有时间停下来想一想“为什么”。女巫们却不同，所以人们需要她们：对，需要她们——每时每刻都需要。可是另一方面呢，大家也非常礼貌地掩藏着一个想法，那就是，他们并不愿意这么仰仗女巫。
这个地方不是山里。山里人都比较习惯女巫的存在；而在白垩地，人们可以表现得很友好，但他们仍然不是女巫的朋友，至少不是那种真正的朋友。在他们心目中，女巫是“别人”。女巫知道你所不知道的事情，女巫不是你的同类，最好不要激怒女巫。她和你可是不一样的。
蒂凡尼·阿奇是这里的女巫，她之所以成为女巫，是因为人们需要这么一个角色。每个人都需要女巫，哪怕他们自己有时候意识不到。
而且她的工作还是很有成效的。在人们看到蒂凡尼帮助年轻妈妈接生头胎宝宝，或是为临终的老人缓解痛苦之后，故事书里那种流着口水的邪恶老巫婆形象渐渐地就被人淡忘了。可即使是这样，那些老旧的故事、传言、图画书里描绘的东西仍然在世人的记忆里占据着一席之地。
还有一个问题是，白垩地历来没有女巫——至少蒂凡尼的祖母阿奇奶奶在世的时候，没有女巫来这一带定居。因为人人都知道，阿奇奶奶已经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了，她聪明得甚至都不肯去当女巫。有她在，就足够确保白垩地的平安了——这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她不想见到的事，就算发生，持续的时间也不会超过十分钟。
所以，现在身为这里的女巫，蒂凡尼是孤独的。
她的孤独，不光在于没有其他女巫的支持（比如奥格奶奶、威得韦克斯奶奶、勒韦尔小姐她们），还在于白垩地村民们对于女巫的那份隔阂。当然了，只要她开口，别的女巫也会来帮忙的，可是那样的话，就算人家嘴上不说，心里也会想：“你为什么要找人帮忙呢？这是不是说明你不够尽职尽责，不够有信心，不够好呢？”
“打扰一下，小姐？”忽然传来一阵不好意思的咯咯笑。蒂凡尼一转脸，看到两个小姑娘。她们穿着最好的新裙子，戴着草帽，正热切地看着她，眼里可能还有那么一丝调皮。她快快地想了一下，然后对她们微微一笑：“哦，你们好啊，贝琪·帕顿和南希·亚普莱特，对吗？我能帮你们两个做点什么？”
贝琪·帕顿害羞地从背后拿出一小把花束，递了过来。蒂凡尼当然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她小时候也给大姐姐们做过这种花束的，这是梳羊毛节上的惯例：从丘陵地摘下一小把野花——然后就是要点之所在、魔法之所在——要用巨人身上铲下来的草叶把花绑成一束，再拿去送人。
“如果今晚你把这束花放在枕头底下，你就会梦见你的那个‘他’。”贝琪·帕顿说，她现在变得非常郑重其事了。
蒂凡尼小心翼翼地接过那束有点打蔫的花。
“我看看……”她说，“有蜜语花、枕头花、七叶苜蓿——真吉利——还有一枝老人裤子花、墙头花，哦，鸡冠花，还有……”她出神地盯住了一簇红红白白的小花。
小姑娘们问：“你还好吧，小姐？”
“嗯，还有忘我花【9】！”蒂凡尼说，声音比她预想的要尖锐一些。还好女孩子们没有注意到，于是她赶快换上很阳光的样子接着说：“这花在野地里真是很少见啊，肯定是从什么花园里飘出来的种子长成的吧。还有呢，我想你们也都知道，你们绑这束花用的是灯芯草叶，这是从前人们点灯用的一种草。太可爱了，谢谢你们给我这份惊喜。我也希望你们在集市上玩得开心——”
贝琪举了一下手：“打扰一下，小姐？”
“还有什么事吗，贝琪？”
贝琪的脸红了，她和自己的伙伴匆匆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她转过头来看着蒂凡尼，脸好像更红了，但同时也是一副下定了决心的样子。
“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你，不要紧吧，小姐？我是说，只是问个问题？”
她大概是要问“我长大了怎样才能成为女巫”一类的问题吧，蒂凡尼想，因为通常别人都是这样问的。女孩子们看到的都是她坐在扫帚上飞来飞去，她们以为当女巫就是那个样子。她心里想着这些，嘴上却说：“不要紧的，我不会介意什么。请问吧。”
贝琪·帕顿低头看着自己的靴子：“小姐，我想知道，你会不会也有那些特别热情似火的时刻呢？”
对于一个女巫来说，有一个必备的天赋就是不要让别人看出来你在想什么，尤其重要的是，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能板起脸来。蒂凡尼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声音不带一丝颤抖，也不流露出任何尴尬的笑意，然后对贝琪说：“你问的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贝琪，我能不能也问你一下，你为什么会想起来问我这个问题呢？”
难以启齿的问题问出了口之后，贝琪现在看起来开心多了。
“是这样的，小姐，先前我问我奶奶，等我长大以后，能不能也成为女巫。她说我不应该有这种想法，因为做了女巫就不能有太多感情。”
看着两个小姑娘庄重的、小猫头鹰似的盯着她的样子，蒂凡尼快速地思考了一下。她们都是农家孩子，她想，所以她们肯定见过大猫生小猫、大狗生小狗。她们应该也见过羊羔出世，或者还见过母牛产犊——那通常是一件动静挺大的事，想不注意都难。所以，她们也应该清楚自己想问她的是什么。
这时候，另一个女孩南希也插话了：“只是我想，如果真的是像贝琪她奶奶说的那样，小姐，就请把那束花还给我们吧，反正你也看过了，也许你并不需要它们呢。请不要介意我这么说哟。”说着，她赶快退到了一边。
蒂凡尼笑了起来，这让她自己都很惊奇。她真的好久都没笑过了。有些人向她们这边望过来，想看看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趁着两个小姑娘还没来得及逃走，她赶紧把她们抓住，又把她们转成跟她面对面的样子。
“很不错哟，你们两个，”她说，“我很乐意看到有人动脑子思考问题。有了问题就要这样大胆地问。我要给你们的回答是，牵涉到感情问题的时候，女巫和其他人是一样的。只是通常她们都太忙了，没时间去琢磨感情而已。”
两个女孩松了一口气，她们可能感到自己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吧，蒂凡尼也准备好了听到下一个问题。这回问话的还是贝琪：“那么，你有男朋友了吗，小姐？”
“现在还没有。”蒂凡尼匆匆地说，努力克制住面部表情的变化，以免泄露自己的心事。她把那束小花举起来：“可是谁知道呢，要是你们的花束扎得好，说不定很快我就会得到某个‘他’送给我的花了。要是那样的话，你们就是比我还厉害的女巫了！”听到这一番花言巧语的恭维，小姑娘们都开心起来，也忘了继续提问。
“好了，现在，”蒂凡尼说，“滚奶酪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我猜你们肯定不想错过吧。”
“当然不想啦。”她们两个一起说。离开之前，贝琪还心情舒畅、信心满满地拍了拍蒂凡尼的手：“其实男朋友有时候也挺烦人的，小姐。”她说这话时的神态，在蒂凡尼看来，实在是已经带上了一个八岁孩子所能具有的全部世故。
“谢谢你，”蒂凡尼说，“你的话我肯定会记在心里的。”
每当娱乐活动开始时，不论是透过马儿的项圈做鬼脸，还是攀在滑溜溜的杆子上拿枕头打架，或是“叼青蛙”游戏，蒂凡尼都会有一种稍微松口气的感觉：这种时候，她可以和大家一起找乐子，也可以独自离开。嗯，她一般是选择独自离开。不过，如果有精彩的滚奶酪比赛，她还是会看一看的——所谓“精彩”，就是瞧着奶酪沿山坡咕噜噜一路滚下。但是比赛肯定不会设定在白垩巨人所在的那面山坡上，因为奶酪从他身上滚过去以后，就没人肯吃了。
比赛用的都是硬奶酪，有时候这奶酪还是为了比赛而特制的。谁的奶酪滚下山以后还完好无损，谁就是赢家。奖品是一条带有银搭扣的腰带，以及所有人的仰慕。
蒂凡尼是个做奶酪的好手，不过她从来都没有参加过滚奶酪比赛。女巫是不能参赛的，因为如果你赢了——她知道自己做过的奶酪里有一两块是能赢的那种——人们都会觉得不公平，觉得是你用了魔法。当然了，他们心里会这么想，但是没有几个人会在嘴上说出来。如果你输了呢，大家又会说：“这是个什么女巫呀，瞧她做的奶酪，连我们这些普通人做出来的普通奶酪都比不上，可见她没什么本事。”
滚奶酪比赛开始了，人群微微有些骚动。当然了，“叼青蛙”那一摊子吸引的围观者不少，不过滚奶酪始终是最有意思、最能逗人开心的（尤其是对那些没有忙着“叼青蛙”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另外，有一件事很可惜：那个专门往裤子里放黄鼠狼的人今年没有来（他的个人最好成绩是同时在裤子里装下九只黄鼠狼），人们都在猜想他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不过不管怎么说，每个人最终都会溜达到滚奶酪比赛的起跑线那里去。这已经是传统了。
这一带山势陡峭，再加上参赛选手又都不老实，总是彼此心存敌意，推推搡搡，踢踢打打，最终难免弄得鼻青脸肿，偶尔还会有人缺胳膊断腿。此刻，一切都如常进行着，选手们把奶酪摆成了一排。可是蒂凡尼突然看到（好像只有她一个人看到），一块模样凶险的奶酪独自顺着山坡往上滚了过来。它在灰土之中显得黑乎乎的，上面还系着一根蓝白条纹、脏兮兮的布条。
“哦，不！”她说，“霍雷思。你跑到哪儿，哪儿就要出麻烦。”她转过身去，仔细搜索着，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别的不该出现的东西露出蛛丝马迹。“现在给我听好了，”她压低了声音说，“我知道你们至少有一个人在这附近。可是这场比赛不是给你们准备的，这里是人类活动的地盘，你们完全明白这一点，对吧？”
但是已经太迟了。戴着大软帽、帽檐上还装饰着花边的发令员已经吹响了哨子。然后，滚奶酪比赛，按照他的话来讲，就启动了——“启动”是一个比“开始”要堂皇许多的说法。而一个人如果帽檐上都缀着花边的话，那么凡是能使用堂皇的说法的时候，他就不应该用那些平凡的词。
蒂凡尼都不敢往赛场上看了。选手们跟在各自的奶酪后面，与其说是“跑”，还不如说是“滚”或者“溜”。不过呢，蒂凡尼能听到人们的惊呼，因为他们看到了那块黑奶酪，它不仅能冲到最前列，还能时不时地一转身，退回到山坡上，对着某一块无辜的普通奶酪一撞。有一次，当它这样冲得太猛，差点冲回山顶的时候，蒂凡尼还隐隐听到它发出了一声抱怨。
参赛选手们冲着这块黑奶酪喊起来，想抓住它，用手里的棍子抽打它，但是这块匪里匪气的奶酪只是大刀阔斧地向前冲着。最后，它先于那些混作一团的选手和奶酪一步，抵达了坡底的终点线，然后又咕噜咕噜滚回山顶，温顺地停在那里，还在微微颤动。
在坡底那里，有一些还能掐得动别人的选手在锲而不舍地打着架。趁着人人都往他们那里看的时候，蒂凡尼一把抓起了霍雷思，把他塞进了她的手提袋里。不管怎么说，他是她的。呃，意思是说，这块名叫霍雷思的奶酪是她做的。只是当时一定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到配料里去了，结果霍雷思就成了唯一的一块能吃老鼠的奶酪。还有，若是不把他钉起来，他还会把别的奶酪也吃掉。难怪他和噼啪菲戈人关系那么好【10】，他们都把他吸纳为荣誉成员了——他正是他们欣赏的那种奶酪。
蒂凡尼偷偷摸摸地把手提袋拿到嘴边，对霍雷思说：“你刚才表现得可真没教养。你就不惭愧吗？”手提袋动了一下，但是她知道，霍雷思的词典里是没有“惭愧”这个词的，而且他也根本不会说话，没有“词语”这个概念。她把手提袋放下来，离开人群一点之后再次说道：“我知道你在这儿，罗伯·无名氏。”
然后，罗伯·无名氏就出现了。他端坐在她肩头。她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噼啪菲戈人平时很少洗澡，被雨淋的时候除外。所以他们闻起来总像一群微带酒气的土豆。“我家凯尔达【11】让我来看看你怎么样，”噼啪菲戈人的这位首领大人说，“你已经两个星期没到我们土丘去看望她了，我们怕你工作得太辛苦。”
蒂凡尼暗地里叹了一口气。她说：“谢谢你家凯尔达对我的关心。没办法，我这儿的事情就是太多了，怎么忙也忙不完，总是有需要帮助的人。凯尔达肯定也能理解。不过真的不用为我担心，我的状态还是很好的。还有就是再也不要把霍雷思带出来了——你知道的，他一出门就太兴奋。”
“好吧，不过实话说，那边旗子上写着，这次活动是面向丘陵地区所有居民开放的。而我们呢，我们不仅仅是这里的居民，我们还是这里居民们心目中的传说！你跟传说可没什么好商量的，对吧？除此之外，我还想来跟那个不穿裤子的巨人问声好。毫无疑问，那是个好小子。”罗伯停了一下，然后轻轻问，“等我回去以后，我就告诉凯尔达你一切都好，行吗？”他显然有点困窘，好像是想再说点什么，却担心蒂凡尼会不爱听。
“罗伯，转告凯尔达我都好就足够了，我会很感谢你的，”蒂凡尼说，“现在呢，要是我没看错的话，好多人都在等着我，我得去帮他们包扎伤口了。”
罗伯突然变得不顾一切起来，他明知自己背负的使命不受欢迎，还是把他妻子要他捎给蒂凡尼的话说了出来：“凯尔达想要对你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女主人！”
蒂凡尼绝对静止了一秒。然后，她看也不看罗伯，平静地说：“多谢凯尔达的劝告，我明白她的意思。但是罗伯，要是你不介意，我得先走了。一定要帮我谢谢凯尔达。”
现在，大部分观众都向着坡底跑去了，要去那里看看热闹，或是帮帮那些疼得直哼哼的选手，给他们提供一点业余水平的简单包扎。如果一个人存心看热闹，现在就是看好戏的好机会：那么一大堆的人和奶酪摔在一起，多有趣。这么赏心悦目的画面可不是每天都能见到的，还有就是——谁知道呢——也许真的会有人意外伤亡呢，这对那些想看好戏的人来说就更有意思了。
蒂凡尼倒是也很高兴有事可做。她相对轻松地穿过了人群——看到她头上那顶黑色尖帽子，人们都会自动为她让路。于是，她的穿行速度之快，胜过了很久以前某一位显神通过大海的圣人。她只需挥挥手，欢闹的人群就向后退去，遇到个别反应迟钝的家伙，她用力推他们两把也就够了。到达事故现场以后，她在一番查看之后发现，今年的伤亡情况倒不是那么严重：只有一个人断了胳膊，一个人断了手腕，一个人断了腿，比较多的是擦伤、割伤、划伤什么的，都是人们从山坡上滚下来的时候弄的——青草叶有时候也不是那么无害的东西。有几个年轻人的状况明显很不好，但是他们的态度很坚定：他们绝不会和一个女孩子讨论自己的伤势——谢谢女巫，但是不用费心。于是她就告诉他们，无论他们伤的是哪儿，回家以后都要冷敷一下。然后，她就目送他们摇摇晃晃地离开了。
嗯，她做得还可以吧？当着那么多看热闹的人，她尽力为伤员作了处理。听旁边一些老头老太太的议论，她干得还是不错的。有一个胡子长得拖到腰的老爷爷还笑呵呵地说：“这么有本事，会给人正骨的女孩子，要想找个丈夫也不难吧。”旁边有一两个人听了，好像还脸红了一下。不过那也许都是她想象的，而且很快就过去了。人们再没什么可做时，就慢慢爬回了坡顶……有辆马车驶了过来，糟糕的是，它停下了。
马车侧面绘着吉普赛克家族的纹章。一个年轻人从车上走了下来。他可以算得上有几分俊朗，但整个人也够刻板、够僵硬的，以至于你好像都能在他身上熨床单了。这就是男爵的儿子罗兰。他还没有走出一步，马车里面就传出一个让人听了不怎么舒服的声音。那个声音告诉他说，他应该等仆人为他打开车门以后再下车，还有，他应该快去快回，因为他们的时间其实很紧张。
年轻人匆匆地向人群走来，人们顿时肃穆了许多。毕竟这是男爵的儿子啊。几乎整个白垩地，乃至在场所有人的田地屋舍，都是属于那位男爵的。当然了，男爵本人是一位很正派的老先生，像老先生们通常那样。但是，对他的家人表现出一点恭敬，还是很有必要的……
“出什么事了？大家都还好吗？”他问。
在白垩地，人们通常都生活得很愉快，主人和佃农之间也是相互尊重的。但是尽管如此，佃农们还是有一种世代相传的观念，那就是，不要和大人物说太多的话，免得言多语失。不管怎么说，男爵的城堡里现在还保留着一间刑讯室呢，虽说它已经好几百年没用过了……总之，还是小心为妙，最好是退到后面去，让女巫站出来回话。如果她惹了什么麻烦，她总还可以骑上扫帚立刻飞走。
“我想，只是出了一点不可避免的事故，仅此而已。”蒂凡尼说道。她心里很清楚，自己是在场的女人当中唯一没有对罗兰行屈膝礼的。“有些人骨折，但是都能接好；有些人闹脾气，也都摆平了。非常感谢你的关心。”她说。
“原来如此，我了解了！你做得很好，年轻的女士！”
有那么一瞬间，蒂凡尼觉得自己的牙齿都仿佛有了滋味。他管她叫……年轻的女士？就算这不完全是侮辱，但也差不多了。可是好像没有别的什么人注意这个称谓。不管怎么说，每当贵族们想要表现得亲民友善的时候，都会这样说话。他应该是想学着他父亲的样子和村民们说话吧，蒂凡尼猜测。但是他父亲表现得比他更自然、更好。最好不要像罗兰这样，说起话来好像大会发言一样。她嘴上说的却是：“再一次衷心感谢你，先生。”
嗯，到目前为止都还不错，只是现在，马车门又一次打开了，一只纤纤玉足迈了出来，踩到了石头地面上。是她，那个叫作安杰莉卡或者莱蒂莎的，或者，天知道她是拿别的什么植物做名字。其实蒂凡尼知道她的名字是丽迪莎，只是她想在自己心里对这个丽迪莎表示一下轻视，这总没人管得着吧。丽迪莎，什么名字嘛！听着有点像“凉拌沙拉”，那个“迪”字又有点像打喷嚏的“嚏”。再说了，她凭什么不让罗兰参加节日集会？他应该来参加的！他父亲要是身体允许的话，也会来的！再瞧瞧她那双小白鞋！试问这种鞋穿在一个干活儿的人脚上能维持多久不散架？好了，就先想到这里吧，不客气的想法，有一点也就够了。
丽迪莎看了看蒂凡尼，又看了看周围的人群，流露出一些害怕的样子，说：“咱们快走吧，好吗？去晚了的话，我妈妈会不高兴的。”
于是马车开走了，风琴手也心满意足地离去了，太阳也落山了，在暖和而幽深的暮色里，有些人还在逗留。蒂凡尼则是孤单地飞回了家，她飞得好高好高，只有盘旋的蝙蝠和猫头鹰能窥到她脸上的神情。

第二章 骚乱之夜
到家以后，蒂凡尼才睡了一个小时，噩梦般的事件就开始了。
关于那一晚发生的事，蒂凡尼记得最清楚的，是她去把农夫派迪从他床上揪起来，然后抓着他脏兮兮的睡衣，一路把他拽下楼，听着他的脑袋在楼梯扶手和墙上“梆梆梆”撞个不停。派迪是个大个子，那时半是昏睡，半是烂醉如泥。
不能给他思考的时间，半点也不能给，就是要趁他还什么都不知道，就把他拖下楼去，像拖一只大麻袋那样。他足足有蒂凡尼的三倍重，还好她懂得一点杠杆原理。要是因为谁比你重，你就搞不定他，那你可没法当女巫。比方说遇到那种卧床不起的病人，如果没有这点本事的话，你连给他换个床单都换不成。
现在，派迪滑下最后几级台阶，滑进了农舍狭小的厨房，被蒂凡尼丢在了地板上。
看到他这个状态，她还是满意的——让他吐得一塌糊涂，然后倒在呕吐物上，这样的惩罚对他来说算是最轻的了。可是她必须抓紧时间，在他醒过来之前把局面控制住。
农夫派迪的妻子在一旁惊魂未定。这个胆小如鼠的女人，先前她丈夫在家刚开始动手打人的时候，她就一路尖叫着跑到了村里的酒馆，蒂凡尼的爸爸阿奇先生当时正好在那儿，他派了一个男孩去给蒂凡尼报信。阿奇先生是个很有远见的人，他肯定预见到，集市上整整一天的饮酒作乐，足以瓦解所有人的理智，当蒂凡尼骑着扫帚匆匆赶往派迪家的农舍时，已经能听到喧嚣声响起了。
她照着派迪的脸上扇了一巴掌。“你能听到什么声音吗？”她问着，手一挥，指向黑洞洞的窗外，“听见了吗？那是村里人在嚷嚷，他们是冲着你来的，派迪，冲你来的！他们还带着棍子！还有石头！能带的凶器他们都带了，还有他们的拳头。你女儿肚子里的孩子死了，派迪，你把你女儿揍得太狠了，揍得她流产了。别人家的女人们都劝你老婆想开些，现在人人都知道事情是你干的，人人都知道了。”
她盯着他布满血丝的眼睛。他的双手已经不由自主地攥成了拳头，他一向都是这种用拳头想问题的人。很快，他还想好好用用这双拳头。她知道他有这种想法，毕竟，挥拳比动脑子来得容易。农夫派迪这辈子都是挥着拳头过来的。
外面的嘈杂声向这边靠近得很慢，因为，不论你感觉自己多么正义，你毕竟还是喝了一肚子啤酒的人，让你在这么黑的夜晚穿过田野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她只能盼望他们先别进谷仓，否则的话，他们会直接把农夫派迪弄到那里吊死的。或者说，如果他足够好运的话，他才会仅仅是被吊死而已。刚才，蒂凡尼进入谷仓查看，当她发现那里已是谋杀现场的时候，她就知道，如果她不加干预，谋杀还会在那里再度发生。她已经对农夫派迪的女儿念过一个咒语，帮那个可怜的姑娘减轻了一些痛苦——其实就是把痛苦转到蒂凡尼自己肩上扛起来。痛苦当然是肉眼不可见的，但是在意念里，她能看到它是那种灼烧着的、炽热的橘红色。
“都是那个小子，”农夫派迪嘟囔着，胸口上还挂着一道刚呕吐出来的秽物，“老是跑到我们这里来，搞得她昏了头，我和她妈怎么说她都没用。她才十三岁。真是丑事。”
“威廉也只有十三岁，”蒂凡尼说着，努力想保持声音的平稳，可是这实在太难了，怒火一个劲地往上蹿，“你这话的意思是不是说，她年龄小得还不足以谈恋爱，却足以挨那么狠的揍。甚至没人应该流血的地方都可以被揍得直流血。你是这个意思吗？”
蒂凡尼不太清楚农夫派迪是否真的恢复理智了，因为他就算是在状态最好的时候，也谈不上有多理智，甚至很难说他到底有没有理智。
“村里人不应该都跑来的，他们都是瞎胡闹，”派迪接着说，“不管怎么样，一个大男人有权管教他自己家的人，不对吗？”
蒂凡尼想象得出来，在酒馆里，大家刚开始义愤填膺的时候，言辞会有多激烈。白垩地的村子里，武器倒是不多见，不过像各种大大小小的镰刀呀，剁草的弯刀呀，好大好大的锤子呀，这类东西还是家家都有的。它们平时当然算不上武器——但是到了你拿它们去攻击谁的时候，就另当别论了。人人都清楚农夫派迪的脾气，也记得他老婆有多少次青肿着眼眶，还跟邻居说是她走路的时候不小心碰到门上给撞的。
嗯，是的——蒂凡尼当真能想象出酒馆里人们的谈话，在肚里啤酒的帮助下，人们纷纷想起那些不是武器的东西都挂在自己家的什么地方。每个男人都是自家小天地里的主宰。人人都明白这一点——呃，至少男人们都有这种共识——于是呢，他们全都只管自己家的事。至于别人家，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直到有一天别人家已经腐朽不堪了，你才不得不出面来干预，免得各家各户都走上这条腐朽没落的道路。农夫派迪的家里一向藏着见不得人的秘密，只不过现在，再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
“我是唯一能帮你的人了，派迪先生，”蒂凡尼说，“你还是快跑吧，把能带的都带上，赶快跑。跑到没人认识你的地方，然后还要再跑远一点。这么做纯粹是为了安全起见。我可没办法阻止村里人追你，你明白吗？从个人角度来讲，我一点都不在意你这种人渣会遭遇什么不测，但是我不想看到好人因为用私刑处决了你而变成杀人犯。所以你最好是抬腿走人，我不会记得你走的是哪条路的。”
“你休想把我从我自己家里赶出去。”派迪咕哝着，醉醺醺地捍卫着自己。
“你已经失去这个家了，还失去了你的妻子、你的女儿——还有你的外孙。派迪先生，待会儿来找你的那么多人里面，可没有一个是你的朋友。我现在给你指的可是一条生路。”
“刚才都是我喝多了，才出的乱子！”派迪喊了起来，“纯粹是酒后胡来的，小姐！”
“可酒是你自己喝的，你还喝了又喝、喝了又喝，”她说，“你一整天都在集市上喝酒，最后回家只是因为实在困得喝不下去了。”蒂凡尼说着，心里只有冷漠。
“我很抱歉。”
“抱歉是不够的，派迪先生，一点都不够。你还是快走吧，找个地方重新做人，到那时，要是你带着新面貌回来，村里人可能还有心思和你打个招呼，或者对你点个头。”
她一直在盯着他的眼睛，她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心里有些东西正在剧烈地翻腾。他感觉受了羞辱，迷茫而又愤怒。在这样的心境之下，他这种小人的攻击性就会蠢蠢欲动。
“你最好还是别打这个主意，派迪先生，”她说，“如果你打了一个女巫，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知道吗？”
她心里想的其实是：凭你的力气，一拳可能就会要了我的命，所以我还是先把你吓唬住比较好。
“是你煽动大家来对付我的，对吗？”
她叹了一口气：“没有人煽动什么，派迪先生，你很清楚这一点。大家只是情绪上来了，才会变得群情激愤的。谁也不知道骚乱是怎么开始的。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看到彼此的眼神后，互相点点头就心领神会了，骚动就一点一点开始了。有人捡起一把勺子，在盘子上当当地敲，有人把水壶往桌上狠狠地一放，有人开始用大皮靴重重跺着地板，所有声音越来越响。这就是愤怒的声音，人们只有真的受够了才会发出这种声音。你愿意去面对这样的一群人吗？”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别聪明啊？”派迪咆哮起来，“有把扫帚、懂点黑魔法，就可以把普通人支使得团团转。”
蒂凡尼简直都有点佩服他了。他站在那儿，满世界没有一个朋友，只有一身的秽物，还有——她闻了闻，没错，他是小便失禁了，尿液正顺着他的睡衣往下滴呢——就算是这样，他还有工夫顶撞她，真是要多蠢有多蠢。
“我也没那么聪明，派迪先生，只不过比你聪明罢了，而且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蒂凡尼说。
“是吗？不过聪明反被聪明误。你这么一个小丫头片子，到处掺和别人的事……等到有一天村里人都冲着你来了，我看你怎么办！”
“你还是跑吧，派迪先生。赶快跑吧，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蒂凡尼说。这么说也许没错，现在她都能从外面的一片嘈杂中分辨出哪个声音属于谁了。
“好哇，那么女王陛下能否先准许鄙人把靴子穿上呢？”农夫派迪尖酸地说着，弯腰去门边拿靴子。但是他就像一本薄薄的书——每一页都留有肮脏手印的那种，里面还夹着一片熏肉当书签。这样的书上写着什么，别人总能一目了然。
他直起身的时候，拳头也抡了过来。
蒂凡尼后退了一步，攥住了他的手腕，同时把自己肩上的那份痛苦释放了出去。她能感觉到它流经她的手臂，留下一阵刺痛，然后通过她紧紧攥住的手腕流进了派迪体内，让他在一瞬间感受到了他女儿全部的痛苦。在这份痛苦的冲击下，他直接飞到了厨房的另一边。这时他身上除了兽类所具有的那种恐惧之外，其他东西全都被烧得荡然无存。他像一头公牛那样冲向那扇七扭八歪的后门，破门而出，一头扎进了茫茫夜色里。
蒂凡尼摇摇晃晃地走回到谷仓里，那里点着一盏灯。
根据威得韦克斯奶奶的说法，当你替别人承担痛苦的时候，你自己不会感觉到这份痛苦，但这是在说谎——一个必要的谎言。其实你完全能感受到这份痛苦，只是因为它实际上并不属于你，所以你尚能忍受它；而当它离你而去之后，你就会有一种虚弱、备受冲击的感觉。
当吵吵嚷嚷、乱冲乱撞的人群来到谷仓的时候，蒂凡尼还在这里，静静地坐在那个熟睡的女孩身边。人们包围了房子，却没有闯进去——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很难想象这种无法无天的骚乱还有规矩，但规矩确实是存在的：骚乱最多可以持续三个晚上，或是在第三个晚上到来之前的某个晚上就停止；人群还在的时候，谁也不许从房子里出来，更不许从外面溜回来、躲进房子里去。除非是你想要求饶，或是求得谅解，或是请大家给你十分钟的准备时间，让你收拾东西走人。这种骚乱从来都不是有计划地组织起来的。大家只是同时感觉到了一种冲动。致使这种冲动产生的诱因是多种多样的。有时，是全村的人都觉得某个人把他的老婆打得太狠了，或是觉得他对他家的狗太凶了；有时，是某个已婚的男人和某个已婚的女人一同忘掉了他们分别是有妇之夫和有夫之妇。当然了，还有其他一些更黑暗、更罪恶的诱因，但那就不是人们愿意公开谈起的了。有时候，如果犯了错的人能修正自己的行为，骚乱就可以终止。不过通常，犯了错的人只是趁着第三夜尚未来临之前卷铺盖走人。
农夫派迪却不会理会这些潜在的规则。他若是还在，只会大摇大摆地从房子里走出去，然后就会引发一场斗殴。有些人会做蠢事，意思是说，比派迪能做的还要蠢的事。然后，风声就会传到男爵耳朵里，那些人就会失去他们在这里赖以为生的一切，被迫离开白垩地，到至少十英里以外的地方去找新的工作，从此在陌生的人群中生活。
蒂凡尼的爸爸阿奇先生是个有着敏锐直觉的人。过了几分钟，当躁动的人群有点消停下来以后，他轻轻地打开了谷仓的门。蒂凡尼知道，她爸爸此刻肯定有点难堪：他是个很受人尊敬的人，可是现在，他的女儿却比他更受人重视。女巫不用听命于任何人。她知道，别人有时候会拿这件事跟他开玩笑。
她对他微笑了一下，他在她身边的干草上坐下了，与此同时，前来滋事的人们找不到什么对象可以供他们殴打、掷石头或者吊死。阿奇先生决定闲话少说。他四处打量了一下，目光落到了那个小小的包裹上，那是用稻草和麻袋匆匆缠成的一个包裹，蒂凡尼把它放在了那个女孩看不到的地方。
“看来传言是真的，她有孩子了，对吗？”
“是的，爸爸。”
蒂凡尼的爸爸有点出神。“他最好是别让他们逮到。”他想了好一会儿才说。
“嗯。”蒂凡尼回答。
“有几个人说想勒死他。当然了，我们肯定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可是这样一来，大家分了派系，事情就不好办了，这会搞得村里的气氛很紧张的。”
“我知道。”
他们静坐了一会儿，然后蒂凡尼的爸爸看了看那个熟睡的女孩：“你都为她做了什么？”
“能做的都做了。”蒂凡尼说。
“你还帮她驱除了痛苦？”
她叹了口气：“是的，不过我必须做的还不止这些。借我一把铲子，爸爸。我要去把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埋在树林里没人知道的地方。”
蒂凡尼的爸爸把脸转开了：“蒂凡尼，我真希望不是让你去做这些事。你还不到十六岁，我却每天看着你跑来跑去地照顾病人，给伤员包扎……天知道还有什么杂事。真的不应该让你承担这么多的。”
“是的，我知道。”蒂凡尼说。
“那你为什么还要这么辛苦？”他问。
“因为有些事情别人没办法做，或者不愿意做，或者不会做，就为这个。”
“可是那也不应该就推给你呀，对吗？”
“我愿意承担。我是个女巫，女巫们都要承担这些责任。那些没人愿意过问的事，就得由我们来过问。”蒂凡尼不假思索地说。
“这倒是没错。可是我们都觉得，当女巫就是坐着扫帚嗖嗖地飞，而不是去给老太太剪脚指甲什么的。”
“哦，那就说明好多人都不明白什么事情是需要有人去做的。”蒂凡尼说，“我不是说那些人不好，我只是觉得他们太少动脑了。就像斯托金老太太，她基本上一无所有，只有她养的猫和她那一身病。大家倒是经常想着给她一口吃的，那当然不错，可是谁也没注意过她的脚指甲都那么长了，都在她靴子里绞到了一起，害得她一年都没办法脱掉靴子！要是说到吃的方面，或是偶尔送一束小花这样的事，这一带的村民都做得还可以。只是如果稍稍遇到一点麻烦事要处理，你就指望不上他们了，女巫们才会留意到这些麻烦。哦，当然了，骑着扫帚嗖嗖地飞也是少不了的，大家那么想肯定没错。不过一般来说，我们骑上扫帚只是为了更快地赶到某个事发现场。”
蒂凡尼的爸爸摇了摇头：“你喜欢这样吗？”
“喜欢。”
“为什么？”
蒂凡尼思索着。她爸爸一直看着她。“嗯，爸爸，奶奶从前总是怎么说的来着，你还记得吧？‘见到饿肚子的人，要给他吃的；见到衣不蔽体的人，要给他穿的；见到口不能言的人，要替他说话。’我想呢，还应该再添上这么几句——‘见到手指不灵活的人，要帮他抓住东西；见到胳臂伸不直的人，要帮他取东西；见到转不了身的人，要帮他擦他够不到的地方。’你觉得呢？因为有时候，你会迎来特别美好的一天，然后所有那些不好的日子就都被抵消了。再然后呢，虽然只有一小会儿，但是你会因为在那一小会儿听到世界在安然运转而觉得很满足。”蒂凡尼说，“我只能解释到这个地步了。”
她爸爸看着她，既自豪又困惑：“你觉得这样就值了，对吗？”
“没错，爸爸！”
“那好吧，我很为你骄傲，吉格特，你担负的是男人应该担负的责任！”
他用的是家里人才知道的她的小名，所以她亲了亲他，并且很有礼貌地选择不对他说其实他不太可能看到哪个男人去做她所做的那些工作。
“你们打算把派迪的家人怎么办？”她问。
“我和你妈妈可以把派迪太太和她女儿接到咱们家来，然后……”阿奇先生停住了，怪怪地看了她一眼，好像她吓着了他一样，“我想告诉你，蒂凡尼，事情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在我们都还年轻的时候，塞斯·派迪是个蛮正派的小伙子。不是矮子中间拔高个儿的那种，是就他本身来说，他是够正派的了。只是他爸爸真的是个疯子。我是说，那个时候的人们都不是那么讲究，你要是不听家长的话，脑袋瓜准会挨修理。可是塞斯的爸爸呢，他用的是一根粗粗的大皮带，上面有两个铜搭扣，只要他什么时候看塞斯不顺眼，都会上去抽他一顿——一点儿也不夸张——他总说要给自己的儿子上一课。”
“我看他真是教会了自己儿子怎么打人。”蒂凡尼说道。但是她爸爸示意她不要插话。
“接下来又是莫莉的问题。”他接着说，“莫莉和塞斯之间的事很难说得清，他们几乎可以说是天生的一对——实际上，他们俩都有一些问题。但我想他们在一起时也曾有过快乐的时光。那时候塞斯是牧人，时常赶着牧群上大城市去。干那一行不需要你学什么，他赶的羊可能都有比他聪明的，不过那总归还是一份差事，他能拿到工钱，没人会说那有什么不好。问题是，他经常赶着羊一走就是好几个星期，把莫莉一个人留在家里，然后……”蒂凡尼的爸爸停住了，表情有些尴尬。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蒂凡尼说，她想帮他解围，但他很小心地忽略了她的好意。
“我并不是说她是个坏女人，”他说，“只是对于有些事，她一直都是糊里糊涂的，又没有什么人指点她。当时，常年都有形形色色的过路人、旅行者在她家门口来来往往，有些还是相当帅气的小伙子。”
蒂凡尼很同情自己的爸爸，瞧他愁眉苦脸地坐在那儿，尴尬地跟自己的小女儿讲一些他觉得她不应该知道的东西，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于是她凑过去，在他脸上又亲了一下：“我明白，爸爸，我真的明白。安珀其实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对吗？”
“谁知道，我可没那么说。她有可能是。”他难堪地回答。
事情也就麻烦在这里，对不对？蒂凡尼想，如果农夫派迪能搞清楚安珀到底是不是他女儿，也许他还能知道该怎么办。也许吧，这种事你永远也说不清。可他偏偏就是不知道。有些时候呢，他觉得已经说服自己了；有些时候呢，他又会想到最糟的可能。对于一个像派迪那样不擅长思考的人来说，那些阴暗的想法会在他脑海里来回翻腾，直搅得他整个脑子都乱成一团。而一旦头脑停止工作，他的拳头也就开始行动了。
蒂凡尼的爸爸仔细看着她：“这样的事你都知道？”
“嗯，知道。我们有个说法叫‘挨家巡查’，每个女巫都有这个责任。请你理解我，爸爸。我是见识过可怕的事情的，有些事情——还是人们见怪不怪的那些事情，因为人们的‘见怪不怪’才更加可怕。我知道人们关起门来以后那些小秘密，爸爸。它们当中有些是好事，有些是我不愿意告诉你的坏事。做一个女巫就免不了要接触这些！我们必须学着体察各种事情。”
“是啊，你知道，生活对谁都不是全然美好的……”爸爸重新开了口，“有些时候——”
“靠近斯莱斯有个老太太。”蒂凡尼打断了他的话，“她在自己床上死了。事情本身没什么，真的，她活到时候了。可是她在那儿躺了两个月，邻居们两个月没看到她，居然没人觉得事情有什么不对。他们斯莱斯那边的人可真够呛。最糟糕的是，她的猫关在房子里出不去，就开始以吃她为生。我是说，她生前特别爱猫，她自己可能不介意被猫吃，但是有一只猫在她床上生了小猫，就在她死的那张床上。现在这件事到处都传开了，害得我想给那些小猫找个新家都找不到。真可惜，都是那么漂亮的小猫，长着可爱的蓝眼睛。”
“呃，”她爸爸说，“你刚才说‘在她床上’，你的意思是……”
“那时她还躺在上面，当然了。”蒂凡尼说，“我有时候必须跟死人打交道，没错，第一次看到死人的时候，你会有点想吐，然后呢，你就会意识到，嗯，死亡也是生命的一部分。如果你把生和死想成是一张清单上罗列出来的一系列事情，只要逐一把它们做下来就好，你就不会感觉那么难过了。你可能还会哭一下，不过最多也就那样了。”
“没有人帮你吗？”
“哦，我到处敲门找人帮忙的时候，有几位大姐出面帮我来着。不过说实话，那个老太太平时就和街坊四邻没什么来往。有时候就是这样的，总有人消失在了无人问津的角落。”她停了一下，又说，“老农场那个旧谷仓还没人用吧？你能不能请人帮忙把它收拾出来给我用？”
“当然可以了，”她爸爸说，“我能问问你要用它做什么吗？”他说得那么客气，一听就是在跟一位女巫说话。
“我是想了一个主意，”她说，“可以好好利用一下那个谷仓。当然了，现在还只是这么一想而已。就算不是为了我，把谷仓清理出来也没什么坏处吧。”
“好吧，我知道了。我还是很为你骄傲，尤其是每次看到你骑着扫帚满天飞的时候。”爸爸说，“那也是魔法吧？”
每个人都希望魔法存在，蒂凡尼想，你又能说什么呢？告诉他们“错啦，没有魔法”，还是说“对，有魔法，但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人人都愿意相信，只要我们女巫打个响指，世界就能改变，唉。“制作扫帚是矮人的工作。”她说，“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就能飞起来，我只要学会坐上去别掉下来就行了。”
外面的骚动已经彻底停了，可能因为人们发现没有什么可做的了，或者是因为——很有可能是这个缘故——大家都知道，要是快点赶回酒馆，就还来得及在它关门之前再喝上一杯。
阿奇先生站了起来：“我觉得咱们应该把这个女孩子带回家了，你说呢？”
“她已经是个年轻女人了。”蒂凡尼更正着，凑近去看了看她。
“什么？”
“年轻女人。”蒂凡尼说，“她怎么说也担得起这个称呼了。我想，我应该先带她到别的地方去一下。我的咒语给她的帮助是远远不够的。爸爸，你能不能去找些绳子来？带着她飞的时候，我得用绳子把她固定好。我的扫帚上有一根皮带，但是不够长。”她听到上方的干草架那边传来一阵唰唰响，不禁微微一笑：有些朋友真是太可靠了。
阿奇先生却很震惊：“你要把她带走？”
“不会很远的。我们必须走这一趟。不用担心，爸爸。妈妈要是额外备好一张床，我很快就把她带回来，送到咱们家去。”
她爸爸压低了声音：“是他们，对吗？他们还跟着你吗？”
“嗯，”蒂凡尼说，“他们总是说再也不跟着我了，可是你也知道那些噼啪菲戈人都是怎样的小骗子！”
这一天真是太漫长了，而且也太糟糕了，要不然蒂凡尼说话不会这么尖刻的。可是——很奇怪——头顶上没有传来丝毫的回应。她自己都有点惊奇，噼啪菲戈人没有动静，竟然也和噼啪菲戈人太吵闹的时候一样让她心烦意乱。
接下来，她很高兴地听到一个细小的声音响了起来：“哈哈哈，这次她没发现咱们，对吧，朋友们？咱们安静得像小老鼠一样！大块头小巫婆什么都没察觉！朋友们？朋友们？”
“傻伍莱，你真是脑子不够用啊，连擤鼻涕都不够用的。”一个同样细小却气愤的声音说，“‘谁也不许说一个字’这句话你不懂吗？哦，哎哟哟！天啊！”
最后一句话话音刚落，就传来一阵扭打声。
阿奇先生不安地看了看房顶，凑得更近了一些：“你妈妈很担心你，你知道吗？她刚刚又当上外婆了，她很为你的兄弟姐妹们自豪。当然了，她也为你自豪。”他急匆匆地加了一句，“可是女巫要忙那么多事，呃，哪个小伙子找老婆也不想找这样的。现在你和罗兰又……”
蒂凡尼必须面对这一刻。面对困境也是女巫能力的一种体现。她爸爸看起来这么不开心，她只有装出轻快的样子说：“爸爸，我要是你，现在就回家好好睡上一觉。我会把事情处理好的。我已经看到啦，那边有一大堆绳子，不过我又想了个新主意，现在不用绳子也行了。”
听到她这么说，他才算松了一口气。
如果你不太了解噼啪菲戈人，他们确实会让你很忧心的；不过现在想一想，就算你认识他们已经很久了，他们还是会让你挺忧心。只要认识了一个噼啪菲戈人，你的生活很快就会为之改变。
“你们刚才一直在这里吗？”爸爸一走，蒂凡尼就抬头问道。
有那么一阵子，干草碎屑和菲戈人像下雨一样落了下来。
你可以对噼啪菲戈人生气，但是有一个情况别忘了，那就是，对他们生气就像是对硬纸板或者天气情况生气一样——生气也改变不了什么。可是现在她必须发点脾气，这简直已经成惯例了。
“罗伯·无名氏！你答应了再不跟踪我的！”
罗伯伸出了一只手：“啊，没错，你说得没错，我是答应过。可是眼下实在是一场误会，女主人，我们并没有跟踪你呀，对不对，朋友们？”
满地都是那些蓝皮肤、红头发的噼啪菲戈人，他们纷纷提高了嗓门，明目张胆地集体扯起了谎，看到她不悦的表情才收敛了一些。
“你为什么要这样，罗伯·无名氏，你明明已经被抓了个正着，为什么还要抵赖？”
“啊，好吧，答案很简单，女主人。”罗伯说——他是噼啪菲戈人的首领，“不管怎么说，你知道，如果你并没有做错什么，那撒点谎又有什么关系呢？总之，现在我的好名声已经平白无故地坏掉了，我也伤透了心。”他说着，咧嘴一笑，“我对你说过多少次谎，女主人？”
“七百五十三次吧。”蒂凡尼说，“每一次你都答应再不来插手我的事情的。”
“啊，是啊。”罗伯说，“可你毕竟是我们的大块头小巫婆啊。”
“这个嘛，我是与不是，要视你们的表现而定。”蒂凡尼高傲地说，“可是有一点请你记住，我已经长大很多了，再不像从前那么小了。”
“也变得更像巫婆了。”一个快活的声音说着。蒂凡尼不用看也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只有傻伍莱才能说出这么过分的话。她低头看着他容光焕发的小脸。可惜他从来都意识不到自己做错了什么。
巫婆！这个词真不怎么好听，但对于噼啪菲戈人来说，每个女巫都等于巫婆，不管她年纪如何。他们用这个称呼，并没有什么恶意——嗯，应该没有什么恶意吧，你也说不准——有时候罗伯说这个词的时候，是龇牙笑着的。在一般人看来，能够被称为“巫婆”的，都是用钉耙梳头发、满嘴黄牙比老母羊的牙齿还烂的家伙。但人们有这种印象，肯定怨不得噼啪菲戈人。另外，当你九岁的时候，别人管你叫巫婆，你会觉得蛮好玩的。可是如果你都快十六岁了，还有人这么叫你，就没那么好玩了。更郁闷的是，你还刚刚度过了非常糟糕的一天，极度缺乏睡眠，又非常需要洗个澡。
罗伯显然是注意到蒂凡尼的心情了，他转脸对自己的兄弟说：“你给我记住，傻伍莱，有时候你真是应该管住自己这张嘴，否则的话，就把脑袋埋到鸭子毛里去好了。”
傻伍莱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对不起，罗伯，可我一时找不到鸭子呀。”
罗伯扫了一眼那个躺在地板上的女孩，她盖着毯子，恬静地睡着。他一下变得严肃起来。
“要是他打人的时候我们也在这儿，我跟你说，我们肯定不会让他有好果子吃的。”他说。
“你们在与不在都一样，”蒂凡尼说，“你们不想让村里人带着铁锨去挖你们的土丘吧？所以，听我的没错，少干那些逞强的事。村里人想起你们就紧张，他们一紧张呢，就会生气，那可没什么好的。不过现在你们既然来了，就给我帮点忙。我想把这个可怜的姑娘送到你们的菲戈之丘去。”
“哎，好啊。”罗伯说，“凯尔达让我们下山来，不就是来帮你的吗？”
“她知道这里出事了吗？珍妮已经知道了吗？”
“我不清楚。”罗伯不安地说着。一跟人谈起他的妻子，他就会不安，这一点蒂凡尼是知道的。他爱自己的妻子爱得发狂，只要一想到她对他不满意（哪怕只是对他皱皱眉），都会让他膝盖发软。别的噼啪菲戈人活着就是打架、偷东西和酗酒，偶尔去找点吃的（多半也是靠偷），极少数情况下他们还会洗洗衣服，只不过这种情况实在太少，都可以忽略不计了。而罗伯却还要承担起“捎信+解说”的责任，对一个噼啪菲戈人来说，这可真有点难度。
“珍妮能感知到很多事情，这个你是知道的。”他说着，不敢直视蒂凡尼。于是她有点替他难过了——一边是凯尔达，一边是巫婆，也真够难为他的，她想，他就算是夹在一块大石头和一个别的什么硬东西之间，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窘迫吧。

第三章 谁从长眠中醒来
月亮升起来了，世界变成了一幅黑色和银色斑块犬牙交错的拼图，蒂凡尼和菲戈人就在这一片迷离的月色中向山上走去。只要噼啪菲戈人愿意，他们就可以在绝对安静中行动。蒂凡尼是由他们扛着走的，一点也不颠，还挺舒服的，如果他们上个月或者别的什么时候洗过澡，这趟行程的感觉就更棒了。
山上的每一个牧羊人应该都见过菲戈之丘。只是从来没有人谈起它。有些事情最好不要提起，比如，和更偏远的区域相比，在噼啪菲戈人生活的山坡上，羊羔丢得比较少，可是成年的羊却会不时地失踪；一般丢的都是特别老的母羊（噼啪菲戈人喜欢老老的、硬硬的羊肉，能嚼好几个钟头都嚼不烂的那种）——人们也接受这个事实。毕竟噼啪菲戈人保护着羊群，他们收取一点保护费也是应该的。
此外还有一点，那就是菲戈之丘距离阿奇奶奶原先放羊时住过的小棚屋非常近，那间年久失修的棚屋，几乎已是人们心目中的圣地，所以不论那一带发生什么事，人们一般都不会去干预。
他们越走越近，蒂凡尼可以闻到荆棘灌木丛中的烟火味越来越重了。好吧，至少她不用从洞口钻进土丘里去，这已经很幸运了：钻洞这件事，对九岁的孩子来说很合适，但现在蒂凡尼已经快要十六岁了，还钻洞的话，就太不得体了，会糟蹋了身上的好衣服。还有一点她不愿意承认，却是真的，那就是洞口对于她来说已经太狭窄了，钻起来会很不舒服的。
不过噼啪菲戈人的凯尔达已经对局面作出了一些有益的改进。距离土丘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旧的白垩矿穴，它和土丘之间有一条地下通道相连。凯尔达让部落成员用瓦楞铁和油布把这个矿穴修葺了一下。这些材料都是菲戈人“找到”的，当然，用的是他们那种独特的“找东西”方式。矿穴看着还是那种常见的矿穴的样子，洞口长满了黑莓和别的几种灌木，它们的枝条纠缠在一起，一只老鼠轻易都钻不进去。水还是能透过去的，还会顺着铁板滴滴答答往下流，底下有桶会接住它。凯尔达的大厨房就在这矿穴里，这里的空间也足够蒂凡尼通行——当然，进门之前她要记着先通报一声自己的名字，然后就会有看不见的小手拽动绳索，原本难以穿行的灌木丛中就会出现一条通道，像变魔法一样。
凯尔达的私人盥洗间也在矿穴深处。说起盥洗，其他的噼啪菲戈人只有被什么特殊事件提醒到的时候，比如看到月食，才会想起来洗一次澡。
安珀被菲戈们从土丘的洞口快速地运了下去，蒂凡尼则到了黑莓灌木丛那边的指定地点，焦急地等待着那些带刺的枝条奇迹般地分开，给她放行。
菲戈们的凯尔达——珍妮，正在矿穴里等着蒂凡尼。她圆圆胖胖的，像个皮球，每只胳膊底下都夹着一个菲戈宝宝。
“很高兴见到你，蒂凡尼。”她说。可是不知怎的，这话听起来怪怪的，非常不合时宜。“我已经让男孩子们到外面跑着玩去了。”她接着说，“毕竟现在要处理的是女人的事，又不是什么轻巧的活儿。你肯定也是这么想的吧。他们把那个姑娘放在火堆旁边了，我已经给她用了些安抚咒语。我看她会好起来的。你今天晚上做得不错。就算是顶有名的老巫婆——威得韦克斯，也不见得能比你做得更好。”
“是她教给我怎么移除痛苦的。”蒂凡尼说。
“是吗？”凯尔达说着，怪怪地看了蒂凡尼一眼，“但愿你将来不会后悔她教了你这个……好本领。”
这时候，通往土丘的隧道里走来几个噼啪菲戈人。他们有点紧张地看了看凯尔达，又看了看大块头小巫婆，然后一个菲戈人非常拘谨地开口说：“打扰了，女士们。但是我们准备了一点宵夜，罗伯让我们来问问，大块头小巫婆想不想尝一尝？”
蒂凡尼闻了闻。空气中显然有一种味道，是什么呢？嗯……是羊肉放到烤锅里的那种味道。好吧，她想，早就知道他们偷羊，可是再怎么样也应该有点礼貌，不应该当着我的面吃啊！
刚才发言的那个菲戈人肯定是意识到了她的想法，他用两只手拼命拽着苏格兰裙的下摆（噼啪菲戈人说谎的时候一般都会这么做），对她说：“呃，我真的听说，刚才做饭的时候，不知哪里来的一只羊掉进了锅里，我们想把它拽出来，可是——呃，你知道羊这种东西——它吓坏了，拼命反抗，不让我们拽它。”说到这里，他心情放松了不少，既然已经编出了这么一套说辞，何不再接再厉一下呢？于是他接着说，“据我来看，它一定是一天到晚只能吃草，无聊得发疯了，所以才想自杀的。”
他满怀希望地看着蒂凡尼，想瞧瞧自己的话对她起作用没有。凯尔达却正言厉色地对他说：“小杰克，别光顾着油嘴滑舌了。回去告诉他们，大块头小巫婆想要一块羊肉三明治。听明白了吗？”然后她抬头对蒂凡尼说：“你别跟我推让，小姑娘。我看你的样子，已经好久都没吃过一顿热乎乎的饭了吧，你站都站不稳了。我知道，女巫从来都是只知道照顾别人，却很少照顾自己的，我知道。好了，你们快点去吧，孩子们。”
蒂凡尼仍然能感受到空气中的一丝紧张。凯尔达很严肃地看了她一会儿，然后说：“蒂凡尼，你还记得昨天你都做了些什么吗？”
这个问题问得真搞笑，但凯尔达从来都不会做无谓的事。既然她问了，你就应该好好想想怎么回答。不过蒂凡尼现在真的只想尝尝那只“自杀的”羊的肉，然后再好好地睡上一觉。
“昨天——嗯，我想现在应该说是前天了吧——我被叫到巴克韦佐去了。”她一边想一边说，“那儿的铁匠干活的时候不小心让熔炉炸开了，好多热煤块飞到他腿上。我帮他处理了伤口，把他的痛苦转移出来，放到了铁砧上。为这个，他给了我差不多十千克土豆、三张鹿皮、半桶钉子、一张旧床单——可以撕开来作绷带用，还有一小罐刺猬油，他老婆说用它消炎有奇效。我还和他们全家一起美美地吃了一锅炖肉。然后呢，我又顺便去了巴克韦玛尼，那里有一位高尔先生有点小毛病，想让我看一下。我跟他提了一下那罐刺猬油，他说用它来治各种不可告人的毛病确实效果很好，然后他就用整整一根火腿跟我换了那罐油。他太太请我喝了茶，还让我摘了一篮子愁肠草，她园子里那种草长得比别处的都茂盛。”蒂凡尼停了一会儿，“哦，对了，然后我又去了维茨安德，给一个病人换了膏药。再然后我又去了男爵的城堡，给他做了一次护理。接下来呢，当然啦，时间就都归我自己支配了，哈！总的来说还不坏，就像平时每天一样，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当时大家满脑子想的都是节日集会的事。”
“像平时每天一样，那一天就那么过去了。”凯尔达说，“对你来说那当然是忙碌又实在的一天。只是那一整天里，我都有不好的预感，而且全都是关于你的，蒂凡尼。”蒂凡尼开口想表示异议，却被凯尔达伸出一只棕色的小手制止住了。她接着说，“蒂凡尼，你应该知道，我负责照看你。不管怎么说，你是我们丘陵地的巫婆。我有那种能力，能在脑海里看到你的形迹，留心你的安全，总得有人承担这个责任，对吧。你很聪明，我知道这些都瞒不过你。但我也知道，你一直跟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我也装作不知道你的心思。这个你也是知道的，对吧？”
“我看我得拿支笔、拿张纸把你说的东西都写下来，然后才能琢磨清楚呢。”蒂凡尼说着，想对凯尔达的话一笑了之。
“我不是跟你开玩笑！在我脑海里，我能看到你身上笼罩着一层阴云！你有危险。最糟的是，我看不出危险是从哪里来的，这很不正常！”
蒂凡尼刚张开嘴，五六个菲戈人就沿着隧道小步跑了过来，他们一起抬着一个大盘子。蒂凡尼情不自禁地注意到（只要条件允许，女巫们都很善于留意各种细节），这个盘子边沿上的蓝色花纹看着很眼熟，她记得她妈妈第二好的一套餐具就是这个样子的。盘子其余的部分都被一大块羊肉和烤土豆盖住了，闻着就好香。于是，饥饿战胜了她的理智。
女巫都是这样的，有饭吃的时候就吃饭，而且还吃得很高兴。
羊肉是一切两半的，凯尔达的那一半比蒂凡尼的那半稍微小一点。严格来讲，不存在所谓的“稍小的一半”，因为如果是稍小的，就不是一半了。不过人们都能明白这种说法的意思。凯尔达们虽然个子小，胃口却通常都很大，因为她们要养育宝宝。
不管怎么说，现在不是聊天的时候。一个菲戈人递给蒂凡尼一把刀——其实那是噼啪菲戈人的大砍刀。然后他又举起一只脏乎乎的锡罐，里面插着一把勺子。
“要吗？”他害羞地问。
在噼啪菲戈人的吃法中，这一顿就算是讲究的了。当然，珍妮也一直尽她所能，想把他们调教得文明些。至少她让他们接受了一些正确的观念。不过，凭经验，蒂凡尼知道她还是应该小心一点。
“这罐子里面是什么？”她问着，知道这是个危险的问题。
“哦，都是好东西。”那个菲戈人说着，把勺子在罐子里搅得哐哐响，“这里面有沙果、芥末籽、辣根、蜗牛、野菜、大蒜，还有一点点富贵草……”他这串碎碎念当中有一个词让蒂凡尼听了很不好受。
“蜗牛？”她忍不住插嘴。
“哦，是的，是的，蜗牛非常有营养，富含维生素和矿物质，你知道的，还有蛋白质。特别妙的是，跟大蒜放在一起吃，它就是大蒜味的。”
“如果不放蒜，蜗牛吃起来是什么味的？”蒂凡尼问。
“那就是蜗牛味的呗。”凯尔达回答，看来她有点同情那个菲戈人侍者，“要我说，蜗牛的味道还是不错的，小姑娘。每天晚上孩子们都会把蜗牛放出去，让它们去吃圆白菜和生菜，养得它们壮壮的、香香的。它们称得上是来路清白，我想你总算可以放心享用了。”
这倒没错，蒂凡尼也不得不承认。噼啪菲戈人平时是经常偷别人东西的，而且偷得欢天喜地、不知疲倦。对他们来说，偷窃既是一种娱乐，又兼具实用性。可是另一方面，如果恰逢合适的场合，面对合适的人，他们又可以表现得特别慷慨大方。此时此刻，蒂凡尼显然就是遇到了这种场合。
“好，就算是这样吧，不过我还真不知道你们这么喜欢务农。”她大声说。
“哦，不是不是。”负责发言的那个菲戈人赶忙反驳，他的同伴们在他身后则又是咋舌，又是用手指头抠喉咙，显出一副受了侮辱、气呼呼的样子，“不是什么务农，只是放牲口罢了，谁的精神好，又想出去吹吹风，谁就可以去放蜗牛。不过实不相瞒，这些畜生有时候乱跑起来，真是挺烦人的。”
“你吃一点吧，尝尝。”凯尔达敦促着，“看到你肯吃蜗牛，孩子们会非常高兴的。”
说实话，噼啪菲戈人新发明的这道蜗牛大菜还真是挺好吃的。也许他们说得没错，蒂凡尼想，有蒜的时候，什么都会带上蒜味，不过芥末籽除外。
“你别介意我的这些孩子。”她们都吃饱以后，凯尔达说，“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总能有些长进。你呢，你感觉怎么样？”
“哦，你知道，我还是老样子。”蒂凡尼说，“很累，心慌慌的，不踏实。总之都是这类感受。”
“你工作太辛苦了，小姑娘。我看你是没有好好吃饭呢，而且我也看得很清楚，你很缺乏睡眠。我问问你，你上一次躺在床上好好睡一觉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你知道的，一个人不能不睡觉。要是休息不够，脑子就会不清楚，这样是没办法想问题的。我担心，很快你就必须调动全部的力量来应付危险了。需要我现在给你念一些催眠的咒语吗？”
蒂凡尼又打了个哈欠。
“谢谢你想帮我，珍妮，”她说，“不过要是你不介意的话，还是不用了。”角落里有一堆油乎乎的羊毛，可能就在不久以前，它们还属于这个残酷世界里尚未下狠心自尽的某一只羊。这样的羊毛看着真诱人。“我最好去安珀那边看一眼。”蒂凡尼说着，腿却不想动，“不过我想，到了你们的土丘里，她就再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了吧。”
“嗯，当然不会有啦。”珍妮看着蒂凡尼闭上眼睛，轻柔地说，“她在这里一切都会好的，放心吧。”
等到蒂凡尼打起了呼噜，珍妮才慢慢地走回了土丘里。安珀蜷在火堆旁边睡着，罗伯派了几个年纪大一点、聪明一点的菲戈人围在她四周。因为噼啪菲戈人的晚间打斗就要开始了。对噼啪菲戈人来说，打架就像呼吸一样自然，而且通常是在固定的时间进行的。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另外，如果你只有六英寸【12】高，那么这个广阔的世界里必然有很多地方可以供你大展拳脚，所以你最好还是及早开始学习打架比较好。
珍妮在她丈夫身边坐下，看着那些打群架的噼啪菲戈人。小噼啪菲戈人和他们的叔叔、伯伯、兄弟打成一团，纷纷从墙面反弹回来。看了一会儿之后，她说：“罗伯，你觉得咱们把孩子教育得还好吗？”
罗伯对珍妮的情绪变化总是很敏感，他朝着熟睡的安珀那里瞥了一眼。
“哦，当然好啦，这是不用怀疑的——嗨，你看见了吗？比小杰克还小一点的小小杰克踢到了傻伍莱的屁股！干得漂亮，这个小家伙，他还不到四英寸高呢！”
“有一天，他肯定会成为一位出色的勇士的，罗伯，这一点毋庸置疑，”珍妮说，“可是……”
“我一直跟他们说，”罗伯兴奋地继续讲着，比小杰克还小一点的小小杰克刚好从他们头顶上飞过去，“要想获得真正的胜利，就要去进攻那些比你强大的人！这才是硬道理！”
又一个小噼啪菲戈人撞到了墙上，然后他只是摇摇头，就重新投入到战斗中去了，珍妮叹了一口气。噼啪菲戈人几乎是刀枪不入的。不管是什么人，当他妄图把噼啪菲戈人踩扁的时候，只会发现，这个小家伙并不像他预想的那样倒在他脚下，而是正在顺着他的裤腿往上爬，然后，这一天对于这个人来说就会非常黑暗了。此外，如果你看到一个噼啪菲戈人，周围就可能还有许许多多你没看到的其他噼啪菲戈人，而他们肯定早已看到你了。
也许人类的烦心事比我们更多吧，因为他们比我们体积更大，凯尔达想，她心里继续叹着气。有些想法，她永远不会让自己的丈夫知道，但她有时候确实在想，他们的孩子能不能好好学点别的本事，比如当个会计什么的。总之就是做些更安静的事，不用从墙上反弹回来，也不用总是去打架。可是那样的话，孩子们还是合格的噼啪菲戈人吗？
“我很为大块头小巫婆担心呢，罗伯，”她说，“我觉得要出事。”
“是她自愿要当巫婆的，亲爱的。”罗伯说，“有什么麻烦，也得她自己去应对，咱们不也是这样吗？她很厉害，你是知道的。她吻过冬神，直接要了他的命；她还用一口平底锅打败过精灵女王；我还记得那时候，那个看不见的精灵钻进她的脑袋，硬是被她打败了，赶走了呢。她可不是个软柿子。”
“哦，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凯尔达说，“她亲吻了冬神，找回了春天。那是做了件大事没错，可是当时她拥有夏天的丰饶角呢。她是借助了它的力量才打败他的，单靠她自己的力量可不够。当然了，她做得还是很好的，除了她，我想不出来还有谁能做得那么好。可她还是要小心为妙。”
“她能遇到什么敌人，是我们不能和她一起面对的呢？”罗伯问。
“我现在也说不好，”凯尔达说，“可是在我想来，事情是这样的——从前她亲吻冬神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最底层的地方都跟着动摇了；不光是我，好像整个世界的根基都跟着被撼动了。所以我猜，肯定有什么别的东西也从沉睡中被惊醒了。你听好了，罗伯，从现在开始，我们必须替她多加小心才行。”

第四章 真正的金币
蒂凡尼饥肠辘辘地醒来，听到了一阵笑声。安珀也早就醒了，非常不可思议的是，她还很快乐。
蒂凡尼勉强钻过隧道，爬到了土丘里，然后她明白了安珀开心的原因。安珀还在蜷着身子侧卧着，一群小菲戈正在逗她开心呢：他们又是腾空打滚，又是侧手翻，还不时地用各种搞笑的方式把别人绊倒。
安珀的笑声很稚嫩，听着就像小宝宝看到会闪光、颜色鲜艳的东西时发出的那种笑声。蒂凡尼不太清楚凯尔达的那些安抚咒语是怎么起作用的，不过它们的功效显然比女巫的魔法要强很多——它们好像能让人安定下来，由内而外地康复。最妙的是，除了让你的状态好转，它们还能让你忘掉过去的不快。有时候，蒂凡尼觉得，凯尔达谈论起这些安抚咒语的时候，就好像它们是活的一样——也许它们真的是有生命的思想吧，或者是善意的生灵，不知怎么就能把忧愁和痛苦带走。
“她恢复得很不错。”凯尔达说着，不知从哪里忽然冒了出来，“她会好起来的，当然了，天黑以后，她可能还会做噩梦。咒语也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不过，她现在又是她自己的样子了，而且一切都从头来过，这一点是最好的。”
天还暗着，不过地平线那边已经染上了曙色。在天亮之前，蒂凡尼还有一件不愉快的工作要做。
“我能让她留在你这里待一会儿吗？”她说，“我还有一件小小的差事要办。”
我真是不应该睡觉的，她一边爬出矿穴一边想。昨晚我应该立刻返回去！我不应该把那个可怜的小家伙留在谷仓里！
她正忙着把扫帚从多刺的灌木丛里拽出来时忽然停住了。有人在看着她：她能感觉到后脖颈一阵发紧。她猛一转身，看到了一个身穿黑袍的老妇人，个子高高的，正倚着一根手杖站着。就在蒂凡尼看到她的时候，老妇人消失了，慢慢地，就像是挥发到空气中一样。
“威得韦克斯奶奶，是你吗？”蒂凡尼对着空气问，可是她自己都觉得好傻。威得韦克斯奶奶就是死也不会让人看见她拄拐杖，更别提她还没死的时候了。她的余光瞟到什么东西在动。当她又转身去看时，看到了一只野兔。她【13】举着两个前脚，全靠后腿站着，好奇而大胆地望着蒂凡尼。
当然了，野兔一般都是这样大胆的。噼啪菲戈人不捉野兔。一般的牧羊犬呢，就是跑断了腿也追不上它。它很少待在憋闷的地洞里，所以你也没法把它困在洞中。它全靠速度生存，日复一日地冲过田野，快如风之梦——不过有时候，它也会耐心停下来，蹲坐在什么地方，静观世界的缓慢变化。
这只野兔待在那儿，周身忽然迸出了火焰。火光闪耀了一会儿，然后熄灭了，野兔毫发无损地飞奔而去，终于成了一团模糊的影子。
好吧，蒂凡尼想着，把扫帚拉了出来，让我们从常识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草地没有烧过的痕迹，也没听说野兔会自燃的，这样说来——她的思绪一下停顿了，宛如记忆中忽然打开了一扇小门。
野兔冲进了火焰。
她是在哪里读到过这句话吗？还是从哪首歌的歌词里听到过它？或者是什么童谣里？为什么是野兔呢？可是不管怎么说，她是个女巫，她还有工作要做，神秘征兆一类的东西可以等一等。女巫们知道，神秘征兆总是存在的，它们多得都快把整个世界淹没了。你只要根据所需，信手拈来一个即可。
蒂凡尼骑着扫帚，飞过沉睡的村庄，蝙蝠和猫头鹰都毫不费力地闪开，为她让路。农夫派迪的家在村子边上。房前有个花园。村里每一户人家都有花园。多数人家的园里都种满了蔬菜，或者，要是这家的妻子说了算，就是一半种蔬菜，一半种花。可是派迪家小小的园子里却长满了刺人的荨麻。
蒂凡尼一直从骨子里不喜欢这个荨麻花园。把这些野草铲掉，再好好地种些土豆，能有多难呢？只要施够了粪肥，原本再荒芜的园地也能长东西，而在这么一个村子里，粪肥有的是。保持卫生，别把土呀泥呀什么的带到家里，那才是难题呢。所以说，农夫派迪本来完全可以努力一些，为自家花园做点什么的。
等等，这个派迪应该是又到谷仓里来过了，要不然就是别的什么人来过。那个小小的尸体现在摆到了草堆的顶上。蒂凡尼为这个死去的小宝宝带来了一条还能用的旧床单，它至少比麻袋和稻草好些。小家伙除了被人移动了位置之外，旁边还放了些花，只不过那些“花”其实是从园子里拔来的刺人荨麻。还有人在烛台上点了一根蜡烛。村子里每一家都有这种马口铁做的烛台。烛台和烛火，此刻就放在乱糟糟的干草上。而且，周围也到处都是一点就着的干草和秸秆。蒂凡尼心存恐惧地看着这一幕，忽然又听到头顶上传来一阵细微的响动。
一个人吊在谷仓的椽子上。
椽子吱嘎作响，一点灰土和几根干草飘落下来。蒂凡尼飞快地把干草接住，把烛台拿走，以免有东西再掉到火上，把整座谷仓都点着。她正准备把蜡烛吹灭时忽然想到，那样的话，她就要在一片黑暗中陪伴那具轻轻旋转的身体了，他是死是活还不是很清楚呢。她把烛台格外小心地放在门边，想找到一件锋利的工具。可是在派迪家的谷仓里，什么东西都是钝的，只有一把锯子还算可以。
那个上吊的肯定是派迪！除了他还能有谁呢？“派迪先生？”她问着，爬到了落满灰尘的椽子上。
传来一阵喘气似的声音。她应该为此而庆幸吗？
她用一条腿钩在房梁上，腾出一只手来拉动锯子。可问题是，她还需要再来两只手才够用。绳子紧紧地绕在上吊那个人的脖子上，锯子的钝齿刺啦刺啦地划过绳子，搞得他晃得更厉害了，而且他又挣扎了起来。那个蠢材，现在绳子不光是乱晃了，还拧起了麻花。再这样下去，她都要掉下去了。
空中闪过什么东西，好像是某种铁器，然后只见派迪像块石头一样掉了下去。蒂凡尼努力保持住平衡，抓住一根落满灰尘的椽子，半是爬、半是滑地追着派迪到了地上。
她拼命拉扯着他脖子上的绳子，可是它绷得太紧了……突然间，罗伯·无名氏出现了，就站在她面前，此刻真应该配一段背景音乐的，而且是特别炫的那种。罗伯·无名氏举着一把小小的、亮闪闪的双刃剑，满脸疑问地看着她。
蒂凡尼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派迪，你这个人渣，你到底有什么长处？有什么价值？你连上吊都不会。你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我要是不救你，是不是其实对你、对这个世界都更好？
想法这种东西就是这样的。它们自己冒出来，然后落进你头脑里，希望你能照它们的样子去想。可是有些想法如果很阴暗，你就必须把它们打压下去。要不然，一个女巫就会满脑子都是坏想法。然后就一切都完了，只剩下它们在得意地叫嚣。
蒂凡尼听过这么一种说法：要想真正了解一个人，你必须穿上他的鞋先走两三英里的路。这么说真是没什么逻辑，因为当你穿上别人的鞋走了两三英里路以后，你只会发现人家在追你，还指责你偷了他的鞋——当然了，因为没鞋穿，他可能追不上你。不过，这句谚语的真正含义蒂凡尼还是懂的。再有就是，她面前的这个人，真的是只剩下一线生机而已。她没有选择，真的没有选择。她必须为他保住那线生机，哪怕是为了他摘下的那一小把荨麻。这个愚蠢的大块头，他心里总还是残存着一点善良的。虽然只有一点点，也还是有。这是无可否认的。
蒂凡尼打心眼儿里不喜欢自己这么多愁善感的样子，她对着噼啪菲戈人的首领点了点头。“好了，动手吧，”她说，“尽量别伤着他。”
剑光一闪，绳子就断了。这个动作完成得非常轻巧，有如出自外科医生之手，只是外科医生在动手之前肯定会先把手洗干净些吧。
绳子一断开，马上就“啪”地弹了出去，像一条蛇。派迪那么用力地喘着气，连门边的烛火都受了扰动，仿佛一下子矮了一截。
蒂凡尼站了起来，掸掉身上的土。“你还回来干什么？”她对他说，“你要找什么？你觉得这个地方还能有什么好事等着你吗？”
派迪躺着不动。没有回答，连一声哼哼都没有。现在，看着他倒在地上，艰难地喘息着，想恨他都很难了。
身为一个女巫，你必须做出选择。而且通常来说，你要做的选择是一般人不愿意做的，甚至是他们听都不愿意听的。于是她拿出自己专门带来的旧床单，撕了一条，去外面的抽水井沾湿了，回来给派迪擦了脸，然后用剩下的、大一点也干净一点的那半块把死掉的小宝宝包好。这算不上最好的裹尸布，但它至少是个正经东西。她有点恍惚地提醒自己，以后还得多储备一些布才行，不然就没东西做绷带了。然后她才想起自己还没表现出应有的谢意。“谢谢你，罗伯，”她说，“要是没有你帮忙，我可解不开他的绳子。”
“我觉得，说不定你可以。”罗伯说着，不过其实他们两个都知道，她确实做不到，“也真是巧了，我刚刚正好路过，你知道，我可一点也没跟踪你，纯属偶然巧合。”
“最近经常发生这种偶然巧合。”蒂凡尼说。
“是啊。”罗伯说着，龇牙笑了，“经常发生巧合，这也是一种偶然现象。”
要想让一个噼啪菲戈人不好意思，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他们根本就不懂什么叫“不好意思”。
噼啪菲戈人的首领看着蒂凡尼问：“现在怎么办？”
问得好，不是吗？身为女巫，你必须让别人相信你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哪怕其实你并不知道。派迪会活下去，他可怜的小外孙却无法死而复生了。“我会把事情处理好的，”蒂凡尼说，“这是我们女巫的责任。”
只是这里只有“我”，没有“我们”。她一边想着，一边穿破晨雾，飞向那野花盛开之地。我真希望自己不是这么孤单。
 
在榛树林里有一块空地，从早春到晚秋都开着野花。珍珠花、毛地黄、老人裤子花、跳跳花、淑女帽子花、三倍利花、鼠尾草、青蒿、粉花锯草、凝脂草、小樱草、报春花，还有两种兰花。
有一个被大家认作女巫的老妇人，就埋葬在这里。如果你是知情人，你就会在一片葱茏之下看出她小屋的一点遗迹。如果你知道得够多，你还能看出她具体被埋在哪个位置。如果你掌握的情况更多呢，你还能看出老妇人的猫被蒂凡尼埋在了什么地方：那里长着猫最喜欢的一种薄荷草。
曾经有一次，骚动的人群来过这里。哦，是的，他们来过，那些疯狂的人，他们把老妇人从小屋里拖出来，丢进雪地，又推倒了她破破的小屋，烧了她的书，因为那些书里有星星的图画。
而这一切的起因是什么呢？只是因为当时男爵的儿子失踪了，而这个斯纳珀利老太太平日里孤单得可疑，又没有牙，再加上嗓音哑哑的、怪怪的。大家就觉得她是个女巫，而白垩地的村民们是不信任女巫的，所以她被揪了出来，扔进冰天雪地里。当火舌吞没了她家的茅草屋顶时，画着星星的书页也纷纷在火中化成灰烬飘向夜空。而在另一旁，人们用石头砸死了她的猫。那个冬天，有多少人家紧闭房门，把这个老妇人关在门外，最后她终于倒在了皑皑白雪中。总得把她埋在什么地方吧，于是，在曾经是她家的位置上，人们掘了一个浅浅的坟墓。
可是，老妇人和男爵之子的失踪其实没有什么关系，不是吗？在那之后不久，蒂凡尼到奇异的精灵王国，才把他救了回来，没错吧？现在，没有人提起那个老妇人了。人们只知道，当他们在夏天走过那块林间空地的时候，总能闻到空气中满溢的、令人愉悦的花香，还能看到蜂儿飞舞，然后想起蜜的颜色。
没有人再提起过去的事。是啊，你能说些什么呢？说那个老太太墓上的花可真稀有呀，还是说，阿奇家那个小女巫埋葬那只猫的地方长了好多薄荷草？那些花草是个谜，或者说是一种判定。只是，到底是谁作出了这样的裁判，又是对谁作出的，又是为了什么缘故。这些问题就最好不要去想了，更别说是讨论了。人们只知道，在那个疑似女巫的老妇人长眠的地方，生出了绮丽的花朵——只是，啊，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蒂凡尼从来没有过这种困惑。那些种子很贵的，而且是她跑了好远的路，到双衫镇上才买到的。她发过誓，每年夏天，都要让人们看到树林里缤纷的花朵，然后想起曾经有一位冤死的老妇人埋葬在这里。她不太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她从灵魂深处相信这么做很有必要。
现在，在一丛勿忘我中间，蒂凡尼挖好了一个让人难过的、深深的小坑。把该放的东西放进去以后，她四处看了看，确保没有被早起的过路人看到，然后就用双手捧起泥土，一边填坑，一边还不忘拣出混在土里的枯叶。最后，她又往这个小小的坟墓上移栽了一些忘我花。这种花长在这里并不是很合适，但它们长得很快，这一点很有用，因为……
有人在看她。蒂凡尼突然又有了这种感觉。此时切忌回头张望。她知道自己应该是隐蔽得很好的。比她更会隐蔽的，除了威得韦克斯奶奶之外，她还没见过别人。可是现在，她怎么就被盯梢了呢？虽然晨雾还没有消散，但如果有人从路上走过来，她是会听到的。那么，是什么鸟儿或者动物在偷窥她吗？也不是。它们给人的感觉不是这样的。
按理说，女巫不必回头张望就知道是谁躲在她背后。一般来说，她都能做到这一点的。而此刻很奇怪，明明她所有的感知都在告诉她，只有她一个人在这里，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就是觉得不对。
“肯定是过度劳累又缺乏睡眠，出现了幻觉吧。”她大声说。然后，她觉得自己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回答：“是的。”仿佛回声一般。只是，这里并没有那种可以制造回声的环境呀。她骑上扫帚，尽可能快地飞走了，当然了，其实也不是那么快，这样也好，免得她看起来像是在逃跑。
嗯，只能说是她脑子有点错乱了。女巫们一般不提这件事，但她们都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脑子错乱，或者说是让脑子别错乱，是魔法的灵魂和核心所在。事情简单来说是这样的：一个女巫，按照女巫的传统，她一直是一个人忙工作的，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变得……古怪起来。当然了，古怪的程度取决于她的工作时长以及她内心强大的程度。但是迟早她都会变糊涂，分不清对错、好坏、真假，也预见不到各种行为的后果，那是非常危险的。所以女巫们必须相互帮忙、保持常态——起码是女巫标准上的“常态”。这个目的不难实现：参加一次茶会，唱首歌，或是来一趟林中漫步，不知不觉地，你就找回平衡了。就算你再看到卖房手册上甜美风格的小屋，你也不会再像脑子错乱时那样情不自禁地忙着下单了。
蒂凡尼最怕的就是脑子错乱。
她上一次到山区去，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了，而最近一次见到蒂克小姐（她是平原及丘陵地区蒂凡尼唯一能见到的一个女巫），距今也有三个月了。不是她不想和别的女巫见面，只是她真的没有时间去拜访谁。她总是太忙。哦，对了，“忙碌”可能也是个办法，蒂凡尼想，如果你真的足够忙，你的脑子就没时间错乱了。
 
当她回到菲戈之丘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好高了。她吃惊地看到安珀到了户外，坐在土丘旁边，正在开心地笑着，身边都是噼啪菲戈人。等到蒂凡尼把扫帚在灌木丛里放好时，凯尔达也在等着她了。
“希望你不要介意。”看到蒂凡尼的脸色时，凯尔达说，“晒晒太阳，会对安珀的康复很有帮助的。”
“也许吧，珍妮。你能给她用那些安抚咒语，真是再好不过了，可是我觉得最好别让她太多地看到你们。她可能会跟别人乱讲的。”
“哦，不要紧，不要紧。一切对她来说都会像一场梦——我的咒语有那种作用。”珍妮不慌不忙地回答，“再说，就算她说了，也只不过是一个小姑娘在颠三倒四地讲一些精灵的故事，又有谁会相信呢？”
“可是她已经十三岁了！”蒂凡尼说，“不应该让她知道这么多的！”
“你觉得她现在这个样子不开心吗？”
“我不是说她不开心，只是……”
珍妮的眼神变冷了。她一向都很尊重蒂凡尼的意见，可是蒂凡尼也应该反过来对她保持尊重才行。毕竟，这里是她的土丘，是她的地盘。
蒂凡尼只好退一步说：“她妈妈会担心她的。”
“是吗？”珍妮反问，“看见她挨揍，她妈妈就跑了，那个时候她担心过她吗？”
蒂凡尼真希望珍妮别这么犀利。人们都说蒂凡尼太犀利，能把她自己割伤，可是现在蒂凡尼觉得，珍妮那双灰眼睛里锐利的目光都能剁碎铁钉了。
“呃，安珀的妈妈……你知道的，她那个人……不是特别聪明。”
“这个我也听说过，”珍妮说，“不过很多动物都没什么脑子，就算是这样，母鹿还是会义无反顾地保护小鹿，母狐狸为了小狐狸，也敢和狗拼命。”
“人类要更复杂一些。”蒂凡尼说。
“哦，看起来是这样。”珍妮说到这里的时候，声音冷冰冰的，“好了，我的咒语已经发挥了不少作用，安珀也好转了很多。所以我看，她是不是应该回到你们那个复杂的人类世界去了呢？”
安珀的爸爸还活在那个世界里，蒂凡尼提醒自己。我知道他还活着。他伤得很重，但还能喘气，但愿他能清醒过来吧。唉，他惹的这些麻烦到底能不能彻底解决？必须解决呀！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呢！今天下午还要去看一下男爵的情况！
 
蒂凡尼和安珀走进院子的时候，蒂凡尼的爸爸正在那里等着。平时，蒂凡尼都是把扫帚系在门口那棵树上的，因为据说家里养的鸡看见扫帚飞过去就会受到惊吓，不过，主要还是因为她降落时从来都不是特别雅观，所以不想让别人看到。
蒂凡尼的爸爸看了看安珀，又看了看自己的女儿蒂凡尼：“她还好吗？她看着有点……心不在焉的。”
“不要紧，是我对她采取了一些措施，为的是帮她镇定下来，减轻痛苦。”蒂凡尼说，“她现在还需要静养。”
“她妈妈的状态很不好，你知道吧？”爸爸继续说着，口气里带着责备，“不过我告诉她，你把安珀带到一个很安全的地方休养去了。”
他的语气透着一股“我说得没错吧，你肯定是像我说的那样做的吧？”的意思。蒂凡尼很小心地装作没听出他的意思，只是回答说：“嗯，没错。”她努力想象着派迪太太状态不好的样子，可是怎么也想不出来。每次见到这个女人，都让人感觉她脸上是挂着一副困惑而又畏缩的表情，好像生活中充斥着太多的难题，让她束手无策，只能被动地等着下一次打击的到来。
爸爸把蒂凡尼拉到一边，压低了声音：“派迪昨天晚上回来了，”他嘶哑着嗓子说，“我听人说，有人想杀了他。”
“什么！”
“千真万确。”
蒂凡尼转过脸去看着安珀。她正盯着天空，好像在耐心地等着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
“安珀。”蒂凡尼小心翼翼地说，“你会喂鸡，是吧？”
“是的，女士。”
“那好，去喂一喂我们的鸡，好吗？谷仓里有饲料。”
“你妈妈先前喂过鸡了——”蒂凡尼的爸爸开口说，却被蒂凡尼飞快地拉到了一边。
“你是什么时候听说的？”她一边问，一边看着安珀顺从地走向谷仓。
“昨天晚上，是派迪太太告诉我的。她说派迪挨了一顿痛揍，就在他们家那个烂谷仓里。就是昨天晚上咱们待过的那个地方。”
“派迪太太也回家了？出了那么大的事，她还敢回去？以后她该怎么看待派迪？”
蒂凡尼的爸爸耸了耸肩：“再怎么说，他也是她的丈夫。”
“可是人人都知道他经常往死里打她！”
他看上去有点尴尬。“呃，”他说，“我想，对有些女人来说，不管是什么样的丈夫，都比没有强。”
蒂凡尼开口想回话，但是看着爸爸的眼神，她在思考他的话有几分真实性。她在山区见过这样的女人，生活拮据、孩子又太多，她们已经被折磨得不像样了。当然了，要是她们认识奥格奶奶，孩子太多的问题可能会得到解决。但是说到贫困，就像有些家庭那样，为了桌上能有吃的，不得不卖掉桌边的椅子——这样的问题，你永远也没办法找谁来帮你解决。
“没有人打过派迪，爸爸，不过要是他真的被打了，那可能也是一件好事。是我看到他上吊了，就解开绳子把他放了下来，仅此而已。”
“他两根肋骨都断了，浑身是伤。”
“他是从好高的地方摔下来的，爸爸——要不然他就要被勒死了！我还能怎么办？难道让他吊在那儿继续晃荡下去？不管他配不配，他都活下来了。我没办法眼看着他死掉！谷仓里有一束花，爸爸，是他用野草和荨麻做成的！我看到他的手都让荨麻扎肿了！所以说他还有一点良心，还值得活下去，你觉得呢？”
“可是你真的把安珀的孩子偷走了吗？”
“不是的，爸爸，不应该说是我把它偷走的，应该说是我带着他偷偷走掉的。你听我说，爸爸，你一定要弄清这件事。那个孩子早就死了，是我把他带走埋了起来。我还救了快要吊死的派迪。我只做了这些，爸爸。别人可能不理解——随便他们捏造什么故事吧，我不在乎。我只知道见到需要做的事，我就必须去做。”
这时传来了一阵母鸡那样的咯咯叫声，是安珀穿过了院子，身后还跟着一串小鸡。
“咯咯”的声音是安珀发出来的，蒂凡尼和爸爸还看到，小鸡们列队走来走去，好像在跟着教官训练。安珀学几声咯咯叫，就自己偷笑一阵。
她又让小鸡们庄严地绕圈走了一会儿，然后抬头看了看蒂凡尼父女，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再然后，她就带着那一群鸡又回到谷仓去了。
过了一会儿，蒂凡尼的爸爸才问：“那些鸡听她的话，是吗？”
“是的，”蒂凡尼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我跟村里的男人们谈过，”爸爸说，“你妈妈也和女人们通过气了，往后我们会盯着派迪一家人的。有些事早应该有人管管了，也不能把所有的担子全都推给你，更不能让大家觉得一切问题都可以找你解决。要我说，你自己也要有这个意识才对。有些事是要全村人一起来面对的。”
“谢谢你，爸爸。”蒂凡尼说，“不过我觉得，我现在得去男爵家看看了。”
 
在蒂凡尼的印象里，从好久以前，男爵的身体就不好了。别人也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问题。像她见过的很多病人一样，他只是那样一直拖着，勉强度日，等着大限的到来。
有一次她听村里一个人说，男爵就像一扇吱嘎作响的门，从来没有“砰”地关上过。他现在更是每况愈下，在她看来，用不了多久，他的生命之门倒像是终于要“砰”地关上了。
不过现在，她仍然可以帮他移除痛苦，甚至还能把痛苦吓唬住，让它一时不敢卷土重来。
蒂凡尼匆匆赶往城堡。
她到的时候，男爵的护士斯卜洛思小姐正在焦急地等待着，她看起来脸色很差。
“他今天状态很不好。”她说着，羞赧地微笑了一下，“我一上午都在为他祈祷。”
“我想你做得很不错。”蒂凡尼说。她小心地让声音里听不出讽刺，可护士小姐还是对她皱了皱眉。
蒂凡尼被领进了男爵的房间，这里闻着和任何一间病房一样：来往于此地的人太多，空气却不甚流通。护士站在门口，好像在担当警卫一样。每时每刻，蒂凡尼都能感觉到她不信任的目光落到她的后脖颈上。而今，这种不信任女巫的态度越来越明显了。有时候，你会见到那种四处游走的传教士，他们也很不喜欢女巫，而村民们乐于听他们布道。蒂凡尼觉得，世界有时候真是古怪——不知怎么回事，每个人都相信女巫会偷走别人的小宝宝，或是会让庄稼害病，还有其他种种无稽之谈。可是与此同时呢，当人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却又都会火急火燎地跑来找女巫帮忙。
男爵躺在一堆凌乱的被单之间，脸色灰暗。他的头发全都白了，有些地方的头发干脆掉了，只留下粉色的小块斑痕。但他的仪表还是很整洁的——他一向是个仪表整洁的人，每天早上都会有一个卫兵来帮他刮胡子。这能让他的精神振作起来，大家都是这么说的。可是现在，他的神情一点也不振作，看到蒂凡尼也好像没看到一样。她已经习惯他这样了。男爵属于人们所说的那种“老派人物”。他很骄傲，脾气也不是特别好，但是他始终能够勇敢地捍卫自己的尊严。对他来说，病痛就像横行霸道的恶棍，你该怎么对付恶棍呢？一般来说，当然是反抗它，它最后总会逃跑。可是病痛不懂得这个规矩，它只会越来越凶横。他躺在床上，抿着薄薄的、苍白的嘴唇，蒂凡尼仿佛能听到他强忍着没有发出的那些痛苦的呼号。
现在，她在床边的一个小凳上坐了下来，活动活动手指，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接纳了他的病痛。它是被她从那个病弱的身体里召唤出来的，然后被她团成了一个看不见的球，扛在自己的肩上。
“我不太赞成魔法，你知道的。”护士在门口说。
蒂凡尼身上一颤，就像一个走钢丝的人，走着走着，突然感到有人用大棒子在钢丝的另一端猛力击打一样。她小心翼翼地让病痛一点一点地涌流得慢了下来。
“我是说，”护士接着说，“我知道你能让他感觉好受一点，可是你这种治愈的能力是怎么来的呢？我真的很想知道。”
“可能是因为你虔诚的祈祷，我才有了这份治愈的能力吧，斯卜洛思小姐。”蒂凡尼亲切地回答。当她看到对方的怒容时，她心里不禁感到一阵快意。
可是斯卜洛思小姐就像披着厚厚的大象皮一样刀枪不入：“我们还是要小心，不要和什么黑暗的、邪恶的力量搅到一起。一个人宁可在活着的时候忍受一点痛苦，也胜过死后万劫不复！”
在高高的山上，有那种水力驱动的锯木机，上面安着大大的圆锯，转得飞快，像一团银光闪闪的影子……有时候，某个马虎的工人会忘了这种锯子的存在，然后它就会变成血红色的，割断的手指则在它周边纷纷飞落。蒂凡尼现在就是那种感觉。她迫切需要集中精力，护士却下定了决心要唠叨个没完；另一边，是男爵的病痛，它只等她稍不留神，就要反扑。哦，好吧，没有别的办法……蒂凡尼把肩头的病痛扔到了床边的烛台上。烛台马上碎掉了，掉在地上的蜡烛蹿起了高高的火苗，她赶快紧用力去踩，才把火踩灭。然后她转向惊呆了的护士。
“斯卜洛思小姐，我相信你要说的话很有意思，可是总的来说，小姐，不管你对各种事情有什么看法，我都不在乎。如果你愿意，你当然可以留在这里，斯卜洛思小姐，但是我希望你知道，斯卜洛思小姐，我正在做一件很难的工作，要是出了什么闪失，会给我带来很大的危险。所以我要对你说，斯卜洛思小姐，随便你走开还是留下，但首要的一点是，请你把嘴闭上，因为我的工作才刚刚开始，还有很多病痛要移除呢。”
斯卜洛思小姐又瞪了蒂凡尼一眼，眼神已经相当凌厉了。
蒂凡尼也回敬了她一眼——如果有什么事情是女巫擅长的，那就是瞪人。
怒气冲天的护士一摔门，走了。
“小声一点说话——她会在门外偷听的。”
说这话的是男爵，不过他的声音简直都不像声音了。他从前应该是个惯于发号施令的人，你依稀还能听出一点这种感觉。只是现在，他的声音嘶哑而衰弱，每说完一个字，他都要苦等一会儿，才能说出下一个字来。
“很抱歉，阁下，可是我必须少说话，集中精力才行。”蒂凡尼说，“要不然出了差错，我心里会很过意不去的。”
“当然了，我也会注意保持沉默的。”
移除痛苦这件工作很危险，对人要求又高，而且很耗费精力。可是，看到老人灰暗的脸上渐渐有了生气，真的是最好的补偿。他的面颊上已经有了些许粉色，仿佛也不那么凹陷了，病痛一点一点从他体内流出，经过蒂凡尼，聚成一个看不见的小球，浮在她右侧的肩头上。
平衡，现在蒂凡尼最需要的就是平衡。她最早学习到的一个要点就是：跷跷板的中心既不上升也不下降，可是在它保持静态的时候，动态的“上升”与“下降”都通过它才得以实现。你必须成为跷跷板的中心，这样的话，才能让痛苦流经你，而不是流向你。要做到这一点真的非常难，可是她能做到！为此她非常自豪。记得那一天，当她展示自己掌握的这个新本领时，就连威得韦克斯奶奶都不得不哼了一声。而威得韦克斯奶奶的一声哼哼，可相当于别人的热烈掌声。
男爵在微笑：“谢谢你，蒂凡尼·阿奇小姐。现在，我想到椅子上坐一会儿。”
这可真是反常，蒂凡尼感到有必要考虑一下：“您真的要起来吗，阁下？您还很虚弱。”
“我知道，人人都这么对我说。”男爵说着，摆了摆手，“我真是不明白，他们怎么都这样，好像我不知道自己虚弱似的。帮我起来，蒂凡尼·阿奇小姐，我必须跟你谈谈。”
扶他起来倒是不难。连农夫派迪都能被蒂凡尼从床上揪起来，男爵自然更不成问题。当然了，扶他的时候蒂凡尼更加小心，仿佛他是一件易碎的瓷器。
“我想，蒂凡尼·阿奇小姐，你来照顾我这么久，可是我们之间只有过最简单、最实际的对话，没错吧？”他说着，由她扶着坐了下来，手里还握着拐杖，以便有个支持。男爵是那种，只要能直着身子坐着，就绝不靠在椅背上的人。
“嗯，是的，阁下，我想你说得对。”蒂凡尼谨慎地说。
“昨天晚上，我梦见有客人来拜访我。”男爵说着，对她饶有深意地微微一笑，“你对此有什么想法，蒂凡尼·阿奇小姐？”
“我现在还没什么想法，阁下。”蒂凡尼一边说，一边思考着，千万不要是噼啪菲戈人跑到男爵这里来了！千万不要啊！
“是我梦见了你的祖母，蒂凡尼·阿奇小姐。她是个非常好的人，又那么美丽。哦，是的，她嫁给你祖父的时候，我难过了好一阵子，可是我认为那样对她是最好的。我很想念她，你知道的。”
“是吗？”蒂凡尼问。
老人笑了笑：“自从我亲爱的妻子去世以后，就只有你祖母还敢和我争论了。如果一个人是当权者，又肩负着责任，那他就格外需要你祖母那样的人，在他犯糊涂的时候提醒他。你祖母肩负起了这桩任务，还充满了热忱，我必须这么说。我呢，又经常犯糊涂，需要有人来修理我——这么说是打个比方——所以她的存在更显得可贵。我有个心愿，蒂凡尼·阿奇小姐，在我入土以后，你对我的儿子罗兰也能像你祖母对我那样。他这个人，你是清楚的，有时候太自我了一点。所以，不管是打比方还是当真，我都要说，他也需要有人来修理他。别让他太不成样子了。”
蒂凡尼努力忍住了一个微笑，然后花了几秒钟，调整了一下那个病痛之球的转速，它正在很随和地悬浮在她肩膀上方。“阁下，多谢您对我的信任，我会尽力而为的。”她说。
男爵礼貌地轻声咳嗽了一下：“说真的，我一度希望过，你和罗兰之间可以有一种……更亲密的安排？”
“我们是好朋友，”蒂凡尼小心地说，“我们从前是好朋友，相信我们以后也会……继续当好朋友。”她说着，匆匆控制住了那个病痛之球，它有点危险地颤抖了起来。
男爵点了点头：“非常好，蒂凡尼·阿奇小姐，但是当他需要你修理他的时候，请不要因为你们之间存在友谊就对他手软。”
“乐于从命，阁下。”蒂凡尼回答。
“好极了，小姐。”男爵说，“我说话不讲究，多谢你没有批评我，也要谢谢你不在意我用词晦涩。”
“不要紧，阁下。您的话我都能听懂，您说得也没什么不得体的——大家平时都像您这么说话。”
男爵又点了点头：“像‘修理’这样的词很有力度，成年人用起来比较好。‘管教’这样的词呢，就偏于绵软了，显然只适合老姑娘和小孩子们使用。”
蒂凡尼自己琢磨了一会儿，说：“是的，阁下。我想，这两个词给人的感觉确实不太一样。”
“你说得很好。对了，蒂凡尼·阿奇小姐，有件事我很想问问，这一阵子你见到我的时候，都不向我行礼了，这是为什么呢？”
“我现在是女巫了，阁下。女巫们不对谁行礼的。”
“可我是你的男爵，小姐。”
“是的，而我呢，是您的女巫。”
“可是我有很多卫兵在外面，我一声召唤，他们就会冲进来逮捕你。还有一点，也不需要我提醒你吧，咱们这个地方的人，对女巫向来可不是那么买账的。”
“是的，我知道，阁下。不过我还是您的女巫。”
蒂凡尼看着男爵的眼睛。它们是淡蓝色的，此刻，眼里还闪过了一丝狡黠、恶作剧的光。
现在最不该做的事，她告诉自己，就是在他面前示弱：他像威得韦克斯奶奶一样喜欢考验别人。
仿佛恰好在那一刻看出了她的想法似的，他笑了：“这么说，你只听你自己指挥了，蒂凡尼·阿奇小姐？”
“我也说不好，阁下。最近我只觉得人人都可以指挥我。”
“嗯，”男爵回答，“你工作很辛苦，又很尽心，我都听说了。”
“我是女巫，我应该如此。”
“是的，”男爵说，“你是女巫，这话你一直在说，我听得很清楚很明白了。”他把瘦骨嶙峋的双手搭在拐杖上，让视线越过拐杖顶端投向她。
“那么，人们说的是真的了？”他说，“差不多七年以前，你带着一把平底锅到了一个仙境之类的地方，把我儿子从那里的精灵女王手里救了回来——我还听说，她特别不好对付，是吗？”
蒂凡尼犹豫了一下：“您希望是这样吗？”
男爵轻声笑了，用一根瘦削的手指向她一点：“我希望是这样吗？当然了！你算是问了个好问题，女巫蒂凡尼·阿奇小姐。让我想想……嗯，我想想……我只是想知道事情的真相而已吧。”
“哦，关于平底锅的那一段是真的，我承认。然后，罗兰当时状态不大好，所以有些事情只能由我来处理，不过那样的事情不多。”
“不多？”老人微笑着说。
“不是特别多。”蒂凡尼赶快解释。
“那么请问一下，怎么没人跟我这么说过呢？”男爵问。
“因为您是男爵。”蒂凡尼简短地回答，“再说，人们一直相信的都是男孩子带着宝剑去拯救女孩子。故事里都是这么讲的，故事也是这么影响大家的，没人愿意把事情反过来想一想。”
“那你对此介意吗？”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眼皮连眨都不眨一下。她实在没有办法对他说谎。
“是的，”她说，“有一点。”
“只有一点吗？”
“不止一点吧，嗯。不过后来我就去当实习女巫了，从前的事情也就没什么了。真的，阁下。不过我想冒昧问一句，您刚才说的那些，都是谁告诉您的？”
“是你爸爸。”男爵说，“我很感谢他告诉了我。昨天他来看我，大概是为了再向我表示一次敬意吧，因为他看得出来我快不行了，你也知道，这是实情。你别因为这个责备他，好吗，女巫小姐，或者就是蒂凡尼小姐？你能不能答应我？”
蒂凡尼知道，长期以来的谣传一直让她爸爸很焦心。她自己不在乎，但是他在乎。
“好吧，阁下，我答应您。”
男爵望着她，沉默了一会儿：“你知道，蒂凡尼·阿奇小姐，蒙你多次提醒，我已经牢牢记住了你是女巫。我虽然眼睛看不清了，脑子却比你想的要清醒。我现在想补偿你，也许还不算太晚。你看一下，我床底下有一只箱子，安着黄铜合页的那个，去把它打开。去吧！现在就去。”
蒂凡尼把那只箱子拉了出来，它沉得好像灌了铅一样。
“箱子里有几个皮口袋，”老人在她身后说，“拿一只出来。那里面装着十五个金币。”他咳了几声，“多谢你救了我的儿子。”
“哎呀，我不能收——”蒂凡尼还没有说完，男爵就用拐杖在地上砰砰敲了两下。
“不要再说了，请你听我说，蒂凡尼·阿奇小姐。从前你去挑战精灵女王的时候，你还不是女巫呢。所以，‘女巫不能收钱’这个规矩对你不适用。”他说得很认真，双眼像蓝宝石一样熠熠闪光，“至于你为我提供的那些护理和帮助，我想，我已经用别的东西补偿过你了，而且都是你需要的，像是吃的、洗干净的旧亚麻布、旧鞋袜还有木柴之类。我的管家没有克扣过你什么吧？我吩咐过她要大方些的。”
“啊？哦，哦，是的，阁下。”她这么回答也没错。一个女巫永远都在面对那些二手衣服、用过的床单（做绷带很合适）、旧靴子（还留着别人穿过的痕迹）什么的，当然了，还有各种用了又用、能用就用、一代传一代、你用我用大家用的东西。所以对女巫来说，如果有一座人丁兴旺的城堡给你输送各种旧物，那简直就像给了你一把钥匙，让你能用它打开造币厂一类的宝地之门。至于这些钱呢……她把皮口袋在手里掂了又掂。唉，可真够沉的。
“我给你的那些东西有用吗，蒂凡尼·阿奇小姐？”
“嗯？”她心不在焉地说着，还在看着那只皮口袋，“哦，呃，有用，有用——有些我拿去换了别的东西，有些送给了需要的人……就是这样吧。”
“蒂凡尼·阿奇小姐，你怎么突然间变得这么含糊其词了？你是不是觉得十五个金币太少，而你救的是一个男爵的儿子，理应得到更多的酬谢？”
“当然不是！”
“别否认了，行吗？”
“可我确实没那么想，阁下！我是您这里的女巫！”她又着急又生气地看着他，呼吸都加快了，“如果您不介意的话，现在还有一个病痛球等我来平衡呢，而且它不太好控制，阁下。”
“哦，好的。阿奇夫人的小孙女，我刚才说错了话，我诚挚地恳求你的原谅，就像我从前对你祖母那样。不过不管怎么说，蒂凡尼·阿奇小姐，能不能请你赏光接受这个装钱的皮口袋呢？你可以拿它去做些有用的事，就当是对我的纪念也好。我想你还没见过这么多钱吧。”
“我本来就很少见到钱的。”蒂凡尼回答说。她的脑子被这件事弄得有点乱。
男爵又用拐杖在地上敲了两下，好像在为她喝彩。“我也觉得你可能没见过这样的金币。”他轻松地说，“你瞧，虽然口袋里只有十五个金币，可它们完全不是你常见的那种钱。当然了，我知道你并不是经常见到钱。我这些都是老金币，一点都不像现在那些胡乱造出来的钱。现在流通的金币都是掺了好多黄铜的，要我说，里面都不剩什么金子了。我给你的这些，可是真金币。希望你不介意我这么表述。”
蒂凡尼当然不介意，因为她不知道有什么可介意的。男爵看着她困惑的样子，微微一笑：“简单地说，蒂凡尼·阿奇小姐，如果你找对了地方去兑换这些金币，我想，你大概可以换得五千块的安卡·摩波币。要是用这笔钱去买旧靴子，我不知道能买多少，不过很有可能，你能买回一只像这座城堡这么大的靴子。”
蒂凡尼想：我不能接受这么多钱。不说别的，单从分量上来讲，她都忽然感觉这只皮口袋变得特别沉。不过她开口说的是：“对一个女巫来说，这笔钱太多了。”
“可是对我来说，送给我儿子的救命恩人，这点钱不能算多。”男爵说，“他可是我的继承人啊。你救了他，我们这个家族才能延续下去。另外，我给你酬劳，也就等于帮你破除了别人那些谣言。”
“可是，有再多的钱，我也没法多买一双手。”蒂凡尼说，“钱再多，也改变不了过去的时光，哪怕一分一秒也改变不了。”
“我知道，不过我还是希望你收下它们。”男爵说，“即便不是为了你自己，就当是为了我，你也要收下啊。你接受它们，我就不会感觉那么有愧于你了。而且要我说，你现在迎合我一点，也没有什么错处，对吧？我是个快要死的人了，你说呢？”
“是的，阁下。我知道，您确实是快了。”
到目前为止，蒂凡尼对男爵这个人多少是有一点了解的，所以当她听到他笑声的时候，她并不吃惊。
“你知道吧，”他说，“别人会说：‘哦，当然不是了，大人，您的日子还长着呢，您很快就会好起来，您还会很硬朗的！’”
“是的，阁下。不过我不是别人，我是女巫。”
“你的意思是……？”
“我必须非常努力，确保自己不说谎才行，阁下。”
老人在椅子上变换了一下坐姿，神色变得很严肃。“等我不行的时候……”他说着，犹豫起来。
“到那时，如果您愿意，我会陪着您的。”蒂凡尼说。
男爵看上去轻松了不少：“你见过死神吗？”
她已经猜到他会这么问了，所以早就想好了该怎么回答。“通常来讲，你只是感觉到他经过而已，阁下。不过我见过他两次，如果他有实体的话，我见到的应该就是他实体的样子。他是一具骷髅，提着一把镰刀，就像书里画的那样——实际上，我觉得，是因为书里把他画成了那样，我才会看到他长成那样。他很有礼貌，不过也非常地说一不二，阁下。”
“我猜他也是那样！”老人沉默了一小会儿，接着问，“那么他……关于亡灵的世界，他有没有跟你透露过一点什么？”
“有的，阁下。那个世界里肯定没有芥末籽，据我所知，那里也没有泡菜。”
“真的吗？那可有点打击我。我想，那里也不会有酸辣酱了？”
“我没深究过那些调味料方面的问题，阁下。他在我面前的时候，可是拿着一把大镰刀呢。”
这时，忽然传来一阵猛烈的敲门声，护士斯卜洛思小姐在外面大声喊着：“您还好吧，大人？”
“好极了，亲爱的斯卜洛思小姐。”男爵大声回答，然后他压低了声音，有些诡秘地说，“我觉得我们的斯卜洛思小姐好像不太喜欢你呢，孩子。”
“她觉得我是不洁的、有罪的吧。”蒂凡尼回答。
“我完全不懂有些人怎么会有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男爵说。
“很好理解，”蒂凡尼说，“因为我经常把手伸到火里去，这让别人觉得很反常。”
“什么？你能把手放到火里去？”
她有点懊悔自己说漏了嘴，可是事已至此，现在若是不让男爵看看她怎么用手摸火，他是不会罢休的。她叹了口气，走到壁炉旁边，从架子上拿起了一把大大的拨火棍。她不否认自己喜欢偶尔给人展示这个小把戏，而男爵呢，会是个蛮有鉴赏力的观众。可是她真的应该为他表演吗？好吧，反正这个把戏也不难，病痛球的平衡现在也保持得很好，再说男爵能看表演的时间也不多了。
她又到房间另一端的小水池那里提了一桶水。池里还有青蛙，所以桶里也有青蛙，她好心地把青蛙倒回池里。没人愿意把青蛙煮熟。这一桶水其实并不是必需的，不过它确实有它的作用。
蒂凡尼有点夸张地咳了两声：“您看到了吗，阁下？我这里有一根拨火棍和一桶凉水——凉凉的金属棍，凉凉的水。现在……我用左手拿住这根棍子，然后我把右手伸到火焰当中最热的地方去，就像这样。”
男爵倒抽了一口气，他看到火焰包围了蒂凡尼的右手，她左手拿着的那根拨火棍的末端突然迸射出红热的光。
看到男爵惊叹的样子，蒂凡尼把拨火棍浸到了水桶里，水面瞬间腾起一团蒸汽。然后她来到他面前，举起双手，让他看到她安然无恙。
“可我明明看到你的手着火了！”男爵说着，瞪大了眼睛，“真厉害！太厉害了！这是变戏法吗？”
“应该说这是一种技术活儿，阁下。我把手放到火里，让热量传到铁棍上去，我只是起了个导体的作用。你看见的火，是我手上的皮屑、灰土和别的各种微乎其微而又害人的脏东西烧着了才出现的，我这种不洁的人手上总有这些东西……”她不再说下去了，“您还好吗，阁下？”男爵却只是出神地盯着她。
“阁下，阁下？”
老人现在开口说话了，却像是在读一本看不见的书：“野兔冲进了火焰。野兔冲进了火焰。火焰，它包围了她，她却没有受伤。火焰，它爱她，她没有受伤。野兔冲进了火焰。火焰，它爱她，她是自由的……我都想起来了！我怎么能忘了这些呢！我怎么竟然敢忘了这些呢？我曾经告诉自己要永远记住这些的，可是一天天过去，生活中又多了很多需要记住的事情，很多需要去做的事情，它们占据了你的时间，占据了你的记忆，结果你就会忘了那些重要的东西，那些真正需要记住的东西。”
蒂凡尼震惊地看到泪水滑过了他的面颊。
“我全都想起来了。”他轻声说着，声音不时地被抽咽打断，“我还记得那火焰的热度！我还记得那只野兔！”
就在这时，门“砰”地开了，斯卜洛思小姐走了进来。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只在一瞬间，但在蒂凡尼看来好像足有一个钟头那么漫长。护士看了看蒂凡尼手里的拨火棍，然后又看了看泪流满面的老人；看了看那一团水汽，又看到蒂凡尼松开手，丢掉那根棍子；然后又看了看老人，又看了看蒂凡尼。棍子也在这时“哐啷”一声掉到了壁炉前的地板上，那哐啷声仿佛在整个世界回响。然后斯卜洛思小姐深吸了一口气，好像一头鲸鱼准备潜入深深的海底一样，再然后，从她那里爆发出了尖叫：“你都对他做了什么？滚出去，你这个小贱人！”
蒂凡尼迅速恢复了说话能力，这种能力很快又转化为大喊的冲动：“我不是什么贱人！”
“我要去叫卫兵来，你这个害人的黑心巫婆！”护士继续尖叫着，向门口冲去。
“还没那么黑吧！”蒂凡尼在她背后喊了一声，然后匆匆赶到男爵身边，却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病痛球不再稳定了，她能感受得到这一点。刚才是她分心了，事情也失控了。她定了定神，向男爵望去，努力地想要挤出一丝笑容。
“要是我刚刚搅扰了您，我真的很抱歉，阁下。”她说着，却发现他正在挂着泪花微笑，一脸的阳光灿烂。
“搅扰我？天啊，当然没有，我一点也不觉得。”他想要坐直身子，同时用一根颤抖的手指向着炉火指去，“实际上，我振作起来了！我觉得满身活力！我又年轻了，亲爱的蒂凡尼·阿奇小姐！我仿佛又看到了那最美好的一天！你看不到吗？在山谷里，九月里一个完美的、清爽的日子。那时候我还是个小男孩，穿着粗花呢子外套，它刺得我直痒痒。是的，太痒了，衣服上还有一股臊乎乎的味道【14】。我父亲唱着‘云雀在婉转歌唱’，我想帮他加上和声。只是我当然还做不到，因为我那时的嗓门小得像兔子。我们在看农人烧麦茬，到处都是烟，火舌舔过的地方，田鼠、耗子、兔子甚至狐狸都为了躲开火焰，朝我们跑过来。野鸡和鹧鸪也在最后关头像火箭一样冲上天空，就在那个时候，周围忽然变得安静了，然后我就看见了那只野兔。哦，真是一只好大的野兔——你知道吗，乡下人把所有的野兔都看成是母的？她就待在那儿，看着我，我们身边是燃烧的草叶在纷纷坠落，我看到她身后熊熊的火焰，她直直地看着我。我敢发誓，她的目光和我的撞上之后，她‘噌’的一下就跳到了空中，然后直接蹦到了火里。我当然吓得大叫起来，因为她是那么漂亮的一只野兔。可是父亲把我抱起来，跟我说，他会告诉我一个小秘密，然后他就教给了我那支‘野兔之歌’，这样我就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也就不用再哭了。后来又过了一会儿，我们走过满地的灰烬，真的没有看到烧死的野兔。”老人不好意思地把脸转向她，脸上容光焕发。真的是容光焕发，简直是金光灿灿。
这种金光是从哪里来的？蒂凡尼不明白。它不是火光，窗帘是拉着的，所以它也不是外面照进来的。这个房间里一直挺昏暗的，可是现在这里却有着一种清朗的光线，仿佛属于九月的某一天……
“我记得到家以后，我还用蜡笔画了一幅画，父亲觉得我画得非常好，就拿着它在城堡里到处给人看。”老人说着，带着孩子般的热诚，“当然了，我的画只是小孩子的信手涂鸦罢了，可是父亲把它夸得就像什么天才杰作一样，父母们都是这样吧。他去世以后，我在他留下来的文件里还找到了这幅画。对了，要是你感兴趣，也可以看看它，就装在一个皮子做的文件夹里，在装钱的那个箱子里。不管怎么说，它还是一件珍贵的东西。我从来没跟别人说过这件事。”男爵说，“许多人、许多日子、许多事来了又去了，可是那段记忆我一直珍藏着。不管我给了你多少钱，女巫蒂凡尼·阿奇小姐，都不够报答你的，因为是你帮我找回了那段最美的回忆，我会一直记着它的，直到——”
有一瞬间，炉火不再跳动了，空气变得阴森森的。其实蒂凡尼从来都不确定她是不是真的见到过死神，嗯，至少不是那种真正的“亲眼见到”，可能他只是以某种奇怪的方式被她在脑海里感知到罢了。不过，不论他在哪里，她都知道他来了。
“他能这样满意地离去，不是最好不过吗？”死神说。
蒂凡尼没有惊惧地后退，因为她知道那样没什么意义。
“刚才都是您安排的吗？”她问。
“我有一点功劳，不过别的力量也在起作用。早安。”
死神说完就离开了，男爵也紧随其后。他又是那个穿着粗呢子外套的小男孩了，它刺得他好痒痒，还有一股臊乎乎的味道，他跟着自己的父亲穿过了青烟四起的田野。
然后蒂凡尼的手轻轻地落在了逝者的脸上，她怀着敬意，为他合上了眼皮。在那眼中，田野上的火光在逐渐暗淡。

第五章 最古老的语言
这里本该有片刻的安宁，可事实却并非如此，四下里忽然响起一片金属碰撞的响动。一些城堡卫兵赶来了。一般情况下，铠甲这种东西总会哐啷哐啷响，而现在呢，他们的铠甲都不是很合身，因此也就响得更厉害了。虽说已经好几百年没有战争了，可卫兵们还是每天穿着铠甲，因为这样比较省事——铠甲不太容易磨损，也就不需要太多的修理。
推开房门的是中士布莱恩，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一看这种表情你就能猜出来是怎么回事：他肯定是刚刚被告知，有个坏女巫害死了男爵；而他呢，从那个坏女巫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认识她了。男爵的儿子不在家，坏女巫还待在男爵的房间里。此外，还有个布莱恩不怎么喜欢的护士，在他身后不停地催啊，喊啊：“你还等什么？我说，快抓住她！”
这一切都让他心烦意乱。
他怯怯地看了蒂凡尼一眼。“早上好，小姐，这里都还好吗？”然后他盯着椅子上的男爵看了一会儿，“我说，他真的去世了？”
蒂凡尼说：“是的，布莱恩，他已经走了。几分钟前刚走的，我相信他走得很快乐。”
“哦，那就好，我想。”中士说着说着，就抑制不住地流泪了，接下来的声音也是哽咽的，好像沾着泪水，“我想你知道，我奶奶生病的时候，他对我们很照顾，每天派人做病号餐，热乎乎地给她送过去，一直到她去世为止。”
蒂凡尼握住了中士布莱恩的手（他没有表示什么异议），然后又向他背后望去。其他的卫兵也在哭。他们知道自己是大男人（或者说，他们希望自己是），不应该这么哭。可正因为如此，他们反而哭得更厉害了。男爵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就像每天的日出一样。没错，要是你当班的时候睡着了，或者你的剑没有保持锋利（不过，在卫兵们仍然鲜活的记忆里，每个人的宝剑除了开果酱罐头以外，没干过别的什么事），他会狠狠训你一顿，可是不管怎样，事情过后，他还是他们可敬的男爵，而他们还是他忠诚的卫兵。但是现在，他却永远地去了。
“让她解释一下那根拨火棍是怎么回事！”护士在布莱恩背后尖叫着，“问啊，还有那些钱！”
护士看不到布莱恩的表情，蒂凡尼却可以。他的忍耐可能又快到极限了，脸都变成了铁青色的。
“不好意思，蒂凡……我是说，小姐，这位护士小姐坚持说，是你谋杀了男爵，又窃取了他的钱财。”他说着。可是看他的神色就知道他不相信护士的话，而且他也不想惹谁不高兴，尤其不想招惹蒂凡尼。
蒂凡尼对他报以微笑——永远都别忘了你是个女巫，蒂凡尼提醒自己。你可不能大声疾呼，说自己清白无辜。你心里清楚自己没有做错就好了，不用大呼小叫。“男爵确实很大方，给了我一些钱，但那是因为……我照顾过他。”她说，“我猜，斯卜洛思小姐可能是在门外没听清他的话，所以误解了这件事吧。”
“那可不是一笔小钱啊！”斯卜洛思小姐不依不饶，脸红通通的，“男爵床底下的大箱子都给打开了！”
“你说的都没错。”蒂凡尼说，“看来，斯卜洛思小姐对我们的谈话了解不少呢，应该都是偶然听到的吧？”
有几个卫兵哧哧地笑了起来，斯卜洛思小姐本来就恼羞成怒，现在更是气到了极点。她分开人群走了上来。
“你刚才站在壁炉前，一手拿着拨火棍，一手放在火里，这个我总没说错吧？”她质问着，脸成了藏红色。
“关于这件事，我要解释一下，”蒂凡尼说，“请务必听好。”可是此刻，她肩负的那一团病痛越来越不安分了，挣扎着要摆脱她的控制。她攥紧的手心都出了汗。
“你刚才搞的都是黑魔法，别抵赖了！”
蒂凡尼深吸了一口气。“我不知道你说的黑魔法是什么，”她说，“但是有一点我知道，男爵生前留下的最后一阵病痛还扛在我肩上，我必须赶快把它卸掉，可是这里人太多了，我没办法把它卸在这儿。所以，请快点让我到外面去，好吗？”她把挡路的斯卜洛思小姐推开——更让这个护士恼火的是，卫兵们也纷纷闪避，给蒂凡尼让路。
“别让她过去！她会飞走的！她们女巫都是这样子逃跑的！”
蒂凡尼没工夫理会这些。她对城堡的布局非常熟悉，这里人人都是如此。下几级台阶，就是一个庭院，她迅速向那里跑去。痛苦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越来越难以控制了。你只能把它想成是一头困兽，可是它又不甘心一直受困，它就要冲破束缚了……嗯，眼看就要冲破束缚了。
中士布莱恩追了上来，她抓住了他的胳膊，“先别问我为什么，”她的牙齿打着战，勉强才说出这几个字，“快把你的头盔扔出去！”
他还算够聪明，懂得遵守命令，一挥手就把头盔像个汤盆一样扔了出去。蒂凡尼紧跟着把肩上的负担甩了出去，砸向它。就这样，病痛球终于自由地去了，只给她留下一种很不舒服的、滑溜溜的感觉。头盔一下子停在了空中，好像撞上了一面看不见的墙似的，然后，它伴随着一团白气掉到了卵石地面上，差不多弯成了对折的样子。
中士刚去把头盔捡起来，马上又把它丢掉了：“好烫！”他怔怔地看着蒂凡尼，她靠在墙上，正在大口地喘着气。
“你天天帮人带走的就是这种痛苦吗？”中士问。
蒂凡尼睁开了眼睛：“是啊，不过一般来说，我都有充裕的时间找个地方把痛苦卸掉。扔到水面和石头上不太好，金属就比较好用了。不过，还是别再问我了，好吗？什么都不想的时候，我倒还知道该怎么做，一想的话，事情反而办不好了。”
“哦，我还听说，凡是和火有关的把戏，你都会。是真的吗？”布莱恩景仰地问。
“只要你头脑清楚，对付火就不难，可是痛苦和火不一样……痛苦是会还击的，痛苦是活的，它是真正的敌人。”
中士小心翼翼地试着去捡回自己的头盔，现在它总该凉一些了吧。“被男爵发现之前，我一定得把头盔上这个坑修好。”他说，“他可是个精细人，容不得别人出差错……哦。”他忽然不说了，呆呆地看着地上。
“你说得没错。”蒂凡尼尽量和蔼地回答他，“出了这样的变故，总得花上一段时间才能适应，对吧？”然后她也不说话了，只是递给他一块手绢，让他擤了擤鼻子。
“不过既然你能把痛苦带走，”他说，“那么你能不能……”
蒂凡尼举起一只手制止了他。“好了，别说了。”她说，“我知道你接着想问什么，我的回答肯定是‘不能’。要是你不小心把手剁掉了，我还有可能帮你忘掉痛苦，只是一到要动手吃饭的时候，你还是会感到缺憾。这就像是失去了很重要的人，随之而来的忧愁和悲伤——那些情绪，我没办法帮你带走。涉及它们的事，我不敢干预。有一种东西叫作‘安定咒’，我只认识一个会用那种咒语的人，我都没想过要跟她学那种本事。因为那里面水太深了。”
“蒂凡尼……”布莱恩犹豫了一下，四处看了看，好像他怕那个护士会跟上来并在他背后再捅一下似的。
蒂凡尼等着他把话说完。拜托别再问我什么了，她想。你和我都认识这么多年了，你总不会也怀疑我吧……
布莱恩恳求地看着她。“你有没有……拿了什么呢？”他说着，声音小得都快听不见了。
“没有，当然没有。”蒂凡尼说，“你在想什么呀？你怎么能这么看我呢？”
“我也不知道。”布莱恩说，不好意思得脸都红了。
“唉，没关系。”
“要不我还是赶快去通报罗兰少爷吧。”布莱恩又擤了一把鼻涕以后，这么说着，“可我只知道他去了城里，和他一起去的，是他的……”他又一次尴尬地停住了。
“是他的未婚妻。”蒂凡尼果断地替他把话讲完，“你尽管说，不要紧。”
布莱恩咳嗽了两声：“哦，好吧，你瞧，我们还以为……呃，我们都以为你和他是，呃，你知道……”
“我们一直是朋友，”蒂凡尼说，“仅仅是朋友而已。”
布莱恩说话经常不走脑子，这是个缺点，不过她还是有点替他难过，所以就在他肩上拍了拍：“听我说，我可以飞到城里去找他，你觉得怎么样？”
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真的吗？”
“当然啦，我看你在这儿有很多事要忙，我去找他的话，你的担子就会轻一些了。”
当然了，这样一来，这个担子就转移到我肩上了，她一边想着，一边在城堡里快步穿行。消息已经传开，到处都是人，有的在大喊大叫，有的只是站着发呆。她走到大厅门口的时候，厨娘跑了过来：“我可怎么办才好啊？老男爵的饭都做好了，还没出锅呢！”
“那就把饭盛出来，端去给肚子饿的人吃呗。”蒂凡尼简短地回答。她的声音必须保持淡定，还要有一定程度的忙碌感。人们现在都还在震惊中。等她闲下来，她也会为老男爵的离去而难过的。可是现在，她必须把大家拉回到当下来。
“大家都听我说。”她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没错，老男爵刚刚去世了，可你们还有新男爵！他很快就会赶回来，还会带来他的……夫人。所以大家必须把城堡里收拾好，准备迎接他们！你们都知道该怎么做的！快去开工吧！心里要好好记着逝者，哪怕是为了他，也要把这里打扫得一尘不染。”
蒂凡尼的话起作用了。向来都是这样的——一个自信的声音，足以令别人信服，尤其要记着，说话的还是个头戴黑色尖帽的女巫呢。人们立刻就四处跑动，忙碌起来。
“你是不是觉得你可以就这么一走了之了？”一个声音从蒂凡尼背后传来。
蒂凡尼等了一会儿才转过身去，而当她真的转过身去的时候，她是面带微笑的。“哦，斯卜洛思小姐，”她说，“你还没走吗？嗯……没有什么地板需要人去擦一擦吗？”
护士小姐已然成为愤怒的化身了：“我从来不擦地板，你这个小贱——”
“是吗？你什么都不擦，斯卜洛思【15】小姐？我也注意到这个问题了！我跟你说，在你之前的护士是弗洛尔多小姐，她可是很会擦地板的。她能把地板擦得像镜子一样，让人照见自己的样子。不过你呢，斯卜洛思小姐，你可能不太愿意自己的尊容被地板照出来吧，这里面的原因我也能理解。在弗洛尔多小姐之前，在这里当护士的是詹珀尔小姐，她会用沙子擦地板，白白的沙子！她对待灰尘的态度，就像猎狗追狐狸一样，总能赶得它无处可逃！”
护士小姐张开嘴想说话，但是蒂凡尼根本不给她说话的机会：“厨娘告诉我说，你是个非常虔诚的人，经常跪地祈祷，那当然很好，非常好。可是你难道就没想过，跪在地板上的时候，再拿一块抹布、一桶水，岂不更好？人们不需要祈祷，斯卜洛思小姐，他们需要的是你做好自己眼前的工作。我呢，已经受够你了，斯卜洛思小姐。尤其是你这身一尘不染的白衣服。罗兰可能觉得这么白的衣服很体面，我可不那么想，斯卜洛思小姐。我只觉得，完全是因为你从来什么都不做，你的衣服才永远不会弄脏。”
护士小姐举起了一只手：“小心我扇你一耳光！”
“哦，”蒂凡尼坚定地说，“我看你不敢。”
那只手果然停在了原处。“我这辈子从来没受过这样的羞辱！”斯卜洛思小姐喊着。她已经气急败坏了。
“真的吗？”蒂凡尼说，“我真没想到会是这样。”她转了个身，把护士小姐晾在那里，大步走开了。有个年轻的卫兵刚走进大厅，蒂凡尼向他走去：“我好像见过你，可我还不知道你是谁。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实习卫兵对她敬了个礼（按照他觉得是敬礼的样子）：“我叫普莱斯顿，小姐。”
“男爵有没有被送到地下室去，普莱斯顿？”
“有的，小姐，而且我已经拿了灯笼、布，还有一桶温水下去，小姐。”看到她的表情，他咧嘴笑了，“我小的时候，经常看我外婆做这些事，我都是跟她学的。要是你需要帮手，也可以找我。”
“你外婆那时候让你帮过忙吗？”
“没有，小姐。”年轻人回答，“她说，男人要是没有异师资格证，有些事就不能做。”
蒂凡尼一时有点没听懂：“异师资格证？”
“对呀，小姐，异师就是指这个行当——药片呀，药水呀，动手术给人把腿锯断呀什么的。”
哦，明白了。“你是说医师资格证吧，不用不用，现在有什么医术也帮不到老男爵了。我还是自己去吧，不过还是要谢谢你。只是，那毕竟是女人的活儿。”蒂凡尼说。
 
只不过，为什么这就是女人的活儿呢，我不清楚。蒂凡尼心里想着，走进了地下室，卷起了袖子。那个年轻卫兵倒是周到，居然还送下来一碟子泥土和一碟盐【16】。你外婆可真棒，她想，总算教会了你一点有用的东西！
帮着老人整理遗容的时候（威得韦克斯奶奶管这个环节叫“让他像点样”），蒂凡尼哭了。这种场合她都是会哭的，这很有必要。可是有人看的时候你就不能哭了——谁让你是个女巫呢。看到你哭，别人会吃惊的，还会让他们不安。
她后退了一步。嗯……她必须承认，老男爵看着比先前好多了。最后还需要办一件事，她从口袋里掏出两枚硬币，轻轻地摆在他的眼皮上。
刚刚做的那些都是依照旧俗，都是奥格奶奶教给她的。接下来，要来点新东西了，这可是只有她会的。她一手扶着大理石台的边沿，一手举着那桶水。她保持着这种姿势，一动不动。渐渐地，桶里的水沸腾了起来，石台上则结出了冰凌。她把桶拎了出去，把开水倒进了下水道里。
现在，她该做的都做完了，城堡里的人们还是一片忙乱，让他们去忙吧。走出城堡的时候，她有点犹豫，还停下来想了想。人们通常是没有时间停下来想问题的。他们总是一边忙碌一边顺便想问题，可是有时候，停下来还是很有好处的，可以防止你走错方向。
罗兰是男爵的独生子，据蒂凡尼所知，也是他唯一的亲人。嗯……或者应该这么说，是他唯一有权力靠近城堡的亲人。在经历了艰苦卓绝又代价高昂的法律斗争之后，罗兰终于成功放逐了他那两个讨人嫌的姑母。说句实话，就连老男爵本人也觉得他这两个姐姐十分可恶。任何人生命中有这么两个人，都像裤子里装了两只狂躁的鼬鼠。不过男爵去世这么大的事，还有一个人应该尽快被通知，虽说这个人和男爵并没有什么亲属关系。这样想着，蒂凡尼向着菲戈之丘走去。她要去见见凯尔达。
 
蒂凡尼抵达菲戈之丘的时候，安珀正坐在户外，在阳光下缝着东西。
“你好，小姐。”她轻快地说，“我这就去告诉凯尔达说你来了。”说完，她就从洞口钻了进去，灵巧得像一条小蛇，蒂凡尼从前也是这样的。
安珀怎么又回到土丘这里来了？蒂凡尼不免惊奇。为了确保安全，她明明已经把安珀带回她家的农场了呀。安珀为什么要不辞辛苦，一路走回到这里来呢？真奇怪，她怎么居然还能记住路线？
“真是个有意思的孩子，我是说她。”一个声音说着。然后蒂凡尼看到癞蛤蟆【17】把他的脑袋从树叶下面探出来，“我说，你怎么这么慌里慌张的，小姐？”癞蛤蟆问。
“老男爵去世了。”蒂凡尼说。
“哦，早在我意料之中了。男爵万岁。”癞蛤蟆说。
“他不可能万岁了，”蒂凡尼说，“他已经死了。”
“哎呀，不是。”癞蛤蟆沙哑着嗓子说，“我刚才讲的只是一种习惯性的说法。每当一位国王去世的时候，人们都要这么说，为的是祝贺新国王的诞生。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步骤。我真好奇，新任男爵是个什么样的人。罗伯说他特别娘娘腔，一点胆量都没有，还不配给你舔靴子，却又偏偏爱当着你的面耀武扬威。”
不管过去发生过什么，蒂凡尼都不想听到癞蛤蟆这么评价罗兰。“我很谢谢你，不过我不需要谁来给我舔靴子什么的。”她说，“罗兰毕竟不是噼啪菲戈人的男爵，对吗？菲戈人一直很得意地自夸他们没有这种男爵。”
“你说得倒是没错。”癞蛤蟆沉思着说，“可是你别忘了，还有一件事让他们得意，那就是一有机会他们就要找酒喝，而且还总能找到酒喝，然后就一个一个喝得颠三倒四的。而男爵呢，又一直相信这么一个事实，那就是整个白垩地所有的东西（包括酒）都归他所有。这一点在法律上也是站得住脚的，可惜我现在和法律没什么关系了。好了，还是说安珀吧，她挺怪的。你感觉出来了吗？”
我感觉出来了吗？蒂凡尼快速思考了一下。我应该感觉出什么吗？安珀还是个孩子【18】。根据她的了解，安珀不是那种过于沉默寡言、让人不安的女孩，也不是那种特别疯、招人烦的女孩，就是这么普通的一个孩子而已。可是她又想了一下，想起了那些鸡，它们都听安珀的话，这一点确实挺奇怪的。
“她会说噼啪菲戈语！”癞蛤蟆说，“而且不是那种‘天啊’‘哎哟哟’一类的乱叫，那都是些语气词罢了。我说的是凯尔达会讲的那种地地道道的古语，是他们从最早的故土（天知道那是哪儿）带出来的那种语言。哦，抱歉抱歉，我要是好好准备一下，可以把刚才那句话说得更顺的。”他停顿了一下，“我自己一句菲戈语也不懂，可是安珀好像很容易就学会了。还有一件事，我敢打赌，她还想用癞蛤蟆语跟我说话来着。我自己都不太会说癞蛤蟆语的，不过，我多少还是懂一点的，自从我……变形了以后，嗯，就这样子。”
“你的意思是说，她懂得各种不同寻常的语言吗？”蒂凡尼问。
“我也说不清，”癞蛤蟆说，“我觉得她懂得各种音节内在的意思。”
“你真这么想？”蒂凡尼说，“我一直觉得她头脑有点简单呢。”
“头脑有点简单？”癞蛤蟆说着，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好吧，我凭一个律师的经验告诉你，有些东西，越是看着简单，其实越复杂，要是我按小时收费的话，我还可以给你讲解得更清晰一点。太阳简不简单？宝剑简不简单？暴风雨简不简单？每一种简单的背后都隐藏着特别复杂的东西。”
安珀把头从洞口探了出来。“凯尔达让你去矿穴那边等她。”她兴冲冲地说。
蒂凡尼低下头，小心翼翼地穿过灌木丛，隐隐听到矿穴里传来一阵欢呼。
蒂凡尼喜欢到矿穴里来。待在这里，你很难还有什么坏情绪。潮湿的白色岩壁亲切地围绕着她，清朗的天光穿过野蔷薇丛照进来。她小的时候，曾经见过远古的鱼儿在矿穴里游进游出，在那些鱼儿生活的年代里，这一片白垩地还是被滚滚的波涛所覆盖的。海水早就退去了，那些鱼儿的幽灵却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它们好像满身披甲的骑士，又像白垩岩一样古老。可是现在她再也见不到它们了。可能，当你长大了，你的眼光就和从前不一样了吧，她想。
她闻到一股浓烈的大蒜味。在矿穴的底部，有很大一片地方都爬满了蜗牛。一些噼啪菲戈人小心翼翼地在蜗牛群中穿行，在它们的壳上做着数字记号。安珀坐在凯尔达身边，两手交叉，抱着膝盖。从上往下看，这一幕活脱脱就像牧羊犬测试赛，只不过这里没有那么多吠叫，只有蜗牛留下的许多黏糊糊的印迹。
凯尔达看见了蒂凡尼，把一根小小的手指举到嘴边示意了一下，然后冲着安珀点了点头，安珀正在着迷地看着蜗牛群那边。珍妮在自己身旁没人的那一侧拍了拍，说：“我们正在看着小伙子们给牲口做标记呢。”她的声音听起来稍微有点怪怪的，就像大人跟孩子说“很好玩吧，是不是”的时候用的那种腔调，好像担心孩子没觉得有什么好玩似的。不过安珀看起来倒是挺自得其乐的。蒂凡尼突然想到，每当周围有噼啪菲戈人的时候，安珀好像总是很高兴。
看凯尔达的样子，她好像是希望谈点轻松的话题，于是蒂凡尼只是问了一句：“为什么要给它们做标记呢？有谁想偷走它们吗？”
“当然是别的部落的菲戈人了。我们家罗伯说，要是不加看管，别的菲戈人就会排着队来偷我们的蜗牛，这你是知道的。”
蒂凡尼还是很困惑：“你们的蜗牛怎么会没人看管呢？”
“因为我们部落的小伙子们要离开家，去别的部落偷牲口呀。这是噼啪菲戈人的传统，大家都要去打架，都要去偷去抢，然后就是他们最喜欢的——去喝个痛快。”凯尔达对蒂凡尼挤了挤眼睛，“不过这样一来，小伙子们的心情会比较好，就不会在家闹脾气，碍我们的事了，你明白吧？”
她又对蒂凡尼挤了一下眼睛，然后拍了拍安珀的腿，又对她说了些什么，听声音像是古老的噼啪菲戈语。安珀用同一种语言回答了她。凯尔达饶有深意地对着蒂凡尼点点头，然后伸手指了指矿穴的另一端。
“你刚才对她说什么？”蒂凡尼问着，回头看了看安珀，她还在感兴趣地看着菲戈人忙碌，脸上带着微笑。
“我对她说，我要和你去谈一些成年人之间的事情。”凯尔达说，“她却回答说那边的小伙子们都好有趣。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就学会了我们最古老的语言。蒂凡尼，这种语言，我只对女儿和部落里的游吟诗人【19】说的，这个你也知道。昨天晚上我正在土丘上和我们的游吟诗人说话呢，安珀就参与进来了！她光是听就学会了！太不可思议了！她真是有一种罕见的天赋。肯定是她脑子里能理解各种发音的含义，这绝对是魔法的力量，小姐。这就是本事，没别的可说的。”
“怎么会是这样呢？”
“谁知道？”凯尔达说，“天赋如此吧。要是你听我的建议，就应该调教一下这个姑娘。”
“可是她现在才开始学东西，不是有点晚了吗？”蒂凡尼问。
“学习从来都不怕晚。咱们可以帮她提高一下技艺，或者帮她找一个发挥才能的渠道。相信我的话，孩子。我当然觉得她爸爸那样把她往死里打不是什么好事，可是谁知道每个人的生活道路都是怎么铺就的呢？因为挨了那顿打，她才来到了我这里，然后我发现了她对语言有独特的理解力。要不是这样，她能发现自己的这份天赋吗？你很清楚，生活的意义就是发现你的天赋。找到了天赋，也就是找到了幸福。永远找不到它的话，就是一种痛苦。你说她头脑有点简单，那就找个老师来，发掘出她内在的不简单来。她仅仅是听了听，就学会了这么复杂的一门语言。这个世界真的很需要有这种本领的人。”
她说得有道理——凯尔达说的话总有道理。
珍妮停顿了一下，接着说：“男爵去世了，我也很难过。”
“哦，抱歉，”蒂凡尼说，“我本来想告诉你的。”
凯尔达对她微微笑了笑：“孩子，你觉得，像那样的大事，一个凯尔达还需要有人告诉她吗？他是个好人，你对他也够好的了。”
“我得去找新男爵，”蒂凡尼说，“我需要你们的帮助。城里有那么多人，你们又正好擅长搜索【20】。”她抬眼看了看天空。蒂凡尼还没有飞到城市里去过，这一路挺远的，最好不要夜航。“明天天亮我就走。不过我要先跟你说件事，珍妮，还是让我先把安珀送回我家吧。你没什么意见吧，是不是，安珀？”她说着，自己都觉得没什么把握……
 
四十五分钟过后，蒂凡尼坐在扫帚上，向着村子飞去，安珀的尖叫还在她脑海里回响。这个安珀，就是不肯回去。她待在洞口那儿，用胳膊和腿抵住洞壁，每次蒂凡尼来拉她，她都会放开嗓子大叫，表示她有多么不愿意离开土丘。蒂凡尼放弃尝试以后，她就又回到凯尔达身边坐下了。于是事情也就只好这样了。你想为别人定计划，别人却都有自己的计划。
但不管怎么说，安珀还是有父母的，非常糟糕的一对父母。那是当然的了，而且这么说他们还算是轻的。可即便这样，也有必要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女儿是安全的……没错，有凯尔达的照顾，安珀怎能不安全呢？
 
当派迪太太看到是蒂凡尼站在台阶上时，她“砰”的一声就把门关上了。可是马上，她又泪流满面地打开了门。房子里的空气很差，不光有馊啤酒、剩饭菜的气味，还充斥着无助和惶惑的感觉。一只满身疥癣的猫——那是蒂凡尼见过的最脏的一只猫，让这里显得更加破落。
派迪太太原本脑子就不够用，现在更是吓傻了，她跪倒在地板上，语无伦次地讨着饶。蒂凡尼帮她倒了一杯茶——以派迪太太此刻的精神状态，肯定是不能承担倒茶任务的。派迪家所有的杯子盘子什么的，全都堆在洗碗池里，这个池子里不堆东西的时候，也会灌满黏糊糊的脏水，有时候还直冒泡。蒂凡尼花了好几分钟，用了不少力气，才刷出一只杯子，觉得勉强可以用它喝水了，可是烧水壶里还是不知有什么东西，在“咔嗒、咔嗒”地响着。
派迪太太坐在椅子上（唯有这把椅子还保留着四条腿），唠唠叨叨地说她丈夫其实是个好人，只要饭菜能按时上桌，安珀也别淘气，他就不会发脾气。这种话，蒂凡尼早就听过许多遍了，她在山区挨家挨户查访的时候，经常能听到绝望的主妇这么说。她们说这些话，是因为害怕——害怕外人走了以后，又会有什么不幸落到自己头上。威得韦克斯奶奶有一种办法，可以帮主妇们治疗这种恐惧症，那就是通过魔法，让所有人都转而害怕她威得韦克斯奶奶。可是，只有她才能凭借多年的资历，值得大家那样害怕。
蒂凡尼很小心地问了几个问题，尽量不刺激到派迪太太脆弱的神经，然后她了解到：农夫派迪正在楼上睡觉。她也简短地告诉派迪太太说，安珀正在一位很善良的夫人那里休养，受到了很好的照顾。派迪太太又哭了起来。这个倒霉的地方，让蒂凡尼也感到越来越不舒服了。她不想太冷酷，可是，提一桶凉水来，往石头地面上一泼，然后再拿扫帚把一地的脏水扫出去，有那么难吗？或者做几块肥皂来用，有那么难吗？拿草木灰和动物脂肪就能做出很好用的肥皂来。蒂凡尼的妈妈有一次说过：“再穷的人，也能把自家窗户擦洗干净。”只是她爸爸有时为了气妈妈，会把这句话篡改成：“再穷的人，也能把自家寡妇擦洗干净。”【21】可是像派迪家这样的人，你能拿他们怎么办呢？还有就是，不论那个烧水壶里是什么东西，它都把水壶撞得“咔嗒、咔嗒”响得更厉害了，显然是拼命想要跑出来。
村里的女人大多数都很能吃苦耐劳。如果你丈夫是个农民，就赚那么一点钱，却要养活一大家子人，你不吃苦耐劳一点不行。本地有一种说法，是教女人怎么对付烦人的丈夫的，说的是“用你的话噎住他，让他睡谷仓冻死他，大大的铜棒揍扁他”。详细说来就是，对于坏丈夫，就要在他想吃饭的时候不给他饭吃，只给他一顿数落，然后把他赶到冷飕飕的谷仓里去睡觉，要是他胆敢对妻子动手，妻子就可以拿起每家洗衣服都用的那种长长的搅衣棒，好好教训教训他。通常，在棒子“乒乒乓乓”敲起来之前，丈夫们就会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了。
“你就不想给自己放个假，离开你丈夫，去别处散散心吗？”蒂凡尼问。
派迪太太——苍白得像一只鼻涕虫，瘦得像一把扫帚——流露出惊骇异常的神色。“哦，当然不想！”她倒抽了一口凉气，“没有我，他会不知道该怎么办的！”
然后……事情就开始往错误的方向发展了，或者应该说，是比先前更错误了。可是蒂凡尼的初衷是好的，是因为她不忍心看到派迪太太那么沮丧。“那好吧，至少让我来帮你把厨房打扫一下，总可以吧？”蒂凡尼用愉快的腔调说着。要是她只是拿起扫帚去扫地，倒也没事，可是，唉，她偏偏先抬起头，看了看结满蛛网、脏兮兮的天花板，然后说：“好吧，我知道你们在这儿，老是跟着我。既然来了，就帮我个忙，把这间厨房扫干净吧！”四周沉寂了几秒钟，然后她听到有谁在捂着嘴说话（她总是留心捕捉这样的声音）。
“听见了没有？她知道咱们在这儿！她怎么每次都说得这么准？”
一个稍显不同的声音说：“因为咱们总是跟着她呗，你这个小笨蛋！”
“哦，是的，那个我也知道。我的意思是说，我们不是已经信誓旦旦地答应过她，再不跟踪她了吗？”
“是的哟，确实信誓旦旦。”
“是啊，所以我有点失望，大块头小巫婆竟然不相信我们，这真有点伤人感情。”
“可是，是我们言而无信的，这是我们作为噼啪菲戈人不可避免的。”
第三个声音说：“想开一点吧，你们这几个小讨厌，能有什么呢！”
紧接着，破败的小厨房里，菲戈人就开始旋风似的忙碌起来了【22】。水花飞溅，掠过蒂凡尼的靴子（她正在用脚拍地）。一般来说，噼啪菲戈人总能以最快的速度把一个地方搞乱。可是说来也奇怪，他们也有能力用最快的速度把一个地方打扫干净，而且完全不需要借助外力（比如蓝鸟啊，或者其他种种森林生物啊）的帮助。
洗碗池一瞬间就被清空了，然后又被肥皂沫填满；炉中的火焰重新燃烧了起来；木盘子、白铁皮杯子“嗖嗖”地在空中飞来飞去；“梆梆梆”一阵响之后，箱子里就装满了劈好的木柴。然后，事情进展得更如火如荼了，一柄叉子飞过来，紧挨着蒂凡尼的耳朵扎到了墙上。房里弥漫着白雾似的水蒸气，里面发出各种奇怪的声响；窗户忽然变得十分明净，阳光倾泻进来，折射出道道彩虹；一把扫帚冲过去，把地上最后一摊脏水扫到了屋门外；壶里的水烧开了；桌上出现了一瓶鲜花——不过其中有些花是插反了的——忽然间，整个房间又清新，又整洁，再没有烂土豆的臭味了。
蒂凡尼抬头看了看。那只猫用爪子抠着天花板，悬在那儿。它无疑是瞪了她一眼。就算你是女巫，面对这么一只极度恼火、没有退路的猫，你也只能乖乖地挨它的瞪。
蒂凡尼终于发现了派迪太太的下落：她缩在桌子底下，两手抱着头。蒂凡尼好不容易才劝她爬了出来，让她坐在一把干净的椅子上，她面前的桌上有一只出奇干净的杯子，里面倒好了香茶。这时候，她非常热切地附和着蒂凡尼，说房子里确实是有了很大的改观。只不过，蒂凡尼事后觉得，可能不管她当时说什么，派迪太太都会附和，而这只是为了快点把她送走。
这么一来的话，整件事就算不上是多么大的成就了，但是派迪家至少干净了不少，等派迪太太回过头想的时候，也一定会心存感激的。当蒂凡尼离开那座荒芜的花园时，听到身后的房子里传来一声怒吼，还有“砰”的一声，大概是那只猫从天花板上掉下来了吧。
蒂凡尼肩扛扫帚，在回家的路上走到一半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念叨起来：“哎呀，刚才那件事，我是不是办得有点不好呀？”
“别责备自己啦，”一个声音说，“要是时间多一点，我们还能帮他们家做些面包呢。”蒂凡尼一低头，看到了罗伯·无名氏，身边是他的六个同伴。外界对他们有多种称呼，有时是“噼啪菲戈人”，有时是“小小自由人”，有时是“被告一方”，有时是“不法之徒”，或者“警方通缉中、亟待接受审讯的那些家伙”，或者，有人会指着他们当中的一个说：“就是那个，左边第二个，我敢打赌就是他干的。”
“你们还在跟踪我！”她不满地说，“你们每次都答应再不跟踪我的，可是永远都说话不算话！”
“是的是的，可我们还发过一个别的誓，你别忘了，你是我们丘陵地的巫婆，我们必须随时保护你、帮助你，不管你怎么看，这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罗伯固执地说。其他噼啪菲戈人也赶快点头晃脑地表示赞同，好多东西也跟着从他们身上掉了下来：铅笔头、老鼠牙、昨晚的剩饭、带着小洞洞的好玩的石头、甲壳虫、抠出来的干鼻屎（收藏着准备以后有空时仔细端详的），还有蜗牛。
“好吧，”蒂凡尼说，“可是你们不能光顾着到处给人帮忙，却不管别人到底需不需要你们！”
罗伯抓了抓脑袋，捡起一只蜗牛，放回到身上：“为什么不行呢，女主人？你不也是这样做的吗？”
“我才没有呢！”她大声反驳，可是心里却好像被一支箭射中了一样。我对派迪太太做得不够好，对不对？她想，是的，可以说派迪太太只有老鼠的脑子和本事，可是就算她家的房子再脏再乱，那也是她家的房子，我，蒂凡尼，却闯了进去，还带去了一群噼啪菲戈人，在里面折腾了一顿，虽说这一折腾，房子里没有从前那么乱了，可是，确实是我太唐突、太多管闲事、太自以为是了吧。要是我妈妈出面，她肯定能把这件事处理得更好的。这么一说的话，可能村子里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处理得比我更好。我是这里的女巫，我却冲到别人家，瞎忙了一阵，把人家吓得够呛。这就是我办的好事。我，戴着一顶尖帽子的这么一个小丫头片子。
关于她自己，她还想到一点：要是她再不快点躺下来睡一觉，她就要站都站不住了。凯尔达说的是对的，她上一次躺在床上睡觉是什么时候？她自己都记不得了。而在她家呢，她的床铺正在等她。还有，她突然有点内疚地想到，安珀跑回噼啪菲戈人那里去了，这件事她还没有告诉自己的父母呢……
总是有事，她想，然后呢，又会有别的、更要紧的事冒出来等着你办。如此下去，就是办不完的事。怪不得女巫们要骑着扫帚飞行。光靠两条腿走路，根本来不及的。
 
妈妈正在为蒂凡尼的小弟弟温特沃斯疗伤，他有一只眼睛被打青了。
“他和那些大男孩打架来着。”妈妈抱怨地说，“结果把眼睛打坏了，是不是呀，小家伙？”
“是呀，可我到底还是踢中了比利·泰勒的裤裆！”
蒂凡尼努力地想把一个哈欠憋回去：“你们为什么要打架呢，温特沃斯？我觉得你不会那么冲动呀。”
“他们说你是个女巫，蒂凡尼。”温特沃斯说。蒂凡尼的妈妈也转过头来，脸上带着一种怪怪的表情。
“没错啊，我就是个女巫。”蒂凡尼说，“我就是干这一行的。”
“我知道，可是我不相信你做过他们说的那些事。”她弟弟说。
蒂凡尼迎上了她妈妈的目光。“他们说的是不好的事吗？”她问。
“哼！岂止是不好。”温特沃斯回答道。他的衬衫上到处是血迹和鼻涕，都是他被打到鼻子的时候流下来的。
“温特沃斯，上楼回你自己的房间去。”妈妈下了命令——很有可能，蒂凡尼想，就算是威得韦克斯奶奶下了命令，也没有妈妈这么说一不二的效果。因为在妈妈的声音里，隐隐的威胁意味太强了，仿佛在说谁敢违抗，就只有等着末日的到来。
小弟弟不情愿地走开了，身影消失在楼梯后面。蒂凡尼的妈妈转过脸来，面对着自己的小女儿，两臂抱在了胸前说：“他为这种事打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我知道，都是那些图画书惹的祸。”蒂凡尼说，“我一直想让大家知道，女巫并不像书里讲的那样，都是些疯疯癫癫的老太婆，还到处对人下毒咒。”
“好了，不说了。等你爸爸回来，我会让他去找比利的爸爸谈一谈的。”妈妈说，“那个比利，比温特沃斯高了足有一头呢，可是你爸爸……比那个比利的爸爸高两头。当然了，他不需要动手。你了解你爸爸，他是个情绪很稳定的人。我从来没见他打人超过两下的——打两下也就足够了。他会让别人老实起来的，谁敢不老实，就等着瞧吧。可是有些事情不对头，蒂凡尼。我们一直都很为你自豪，你知道的，你为大家做的那一切，都很不容易。可是现在，村里人对你越来越有意见了，他们在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搞得咱们家的奶酪都不好卖了，大家本来明明知道你做的奶酪是最好的。现在，又多了安珀·派迪的事。她每天和……他们在一起，你觉得好吗？”
“我想没什么问题吧，妈妈。”蒂凡尼说，“你可不知道安珀有多坚决，是她自己下定决心不回来的。我怎么劝也没用，只好由她去。”
那天夜里，蒂凡尼躺在她的旧床上，半睡半醒之间，听到楼下的房间里，她的父母正在悄声议论着什么。尽管女巫是不爱哭的，她此刻却有一种非常想哭的冲动。

第六章 鬼魅人的到来
蒂凡尼很生自己的气，她睡过头了。还是妈妈帮她把早茶端过来的。凯尔达说得没错，她确实太缺乏睡眠了，一倒在那张亲切的旧床铺上就起不来了。
不过，知足吧，还好事情没有更糟——带着一群噼啪菲戈人出发的时候，她这样想。比如，毕竟和她同在扫帚上的还只是一群小噼啪菲戈人，而不是一堆蛇。这些菲戈人，用罗伯的话来说，“有这么个机会感受清风的吹拂”，真是爽翻天了。他们应该比蛇好一点吧，不过那只是她的猜测而已。他们会从扫帚的这一头跑到那一头，只为看看地面上某些有意思的东西。有一次，蒂凡尼一回头，瞥见十个左右的菲戈人吊在扫帚头上，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是一个菲戈人吊在扫帚头上，第二个菲戈人抱着第一个的脚后跟，吊在空中，以此类推，一直到最后一个为止。他们觉得这样玩很有意思，尖声大笑着，苏格兰裙被风吹得一鼓一鼓的。这样虽然既危险，又看不见风景（至少是别人乐于一看的风景），却很刺激，所以他们觉得也值了，大概是这样吧。
在扫帚头上玩耍的其他噼啪菲戈人中，时而有一两个真的一松手掉了下去。他们一边飘落，一边冲自己的兄弟挥着手，喊着“天啊”，觉得很好玩。菲戈人撞地以后，还会反弹回来，偶尔他们也会把地面撞坏一点点。蒂凡尼倒是不为他们担心：他们肯定能找到回家的路。当然啦，一路上会有很多危险生物，准备跳起来扑向一个匆匆奔跑的蓝色小人儿，可是等到这个蓝色小人儿到家的时候呢，这类危险生物的数量准会减少许多。实际上，菲戈人这次可以说是——按照菲戈人的标准——在飞行中表现良好，一直飞到距离城市三十英里的时候，他们当中才有人在扫帚上放了一把火。
详情是这样的：傻伍莱先嘟囔了一声“天啊”，然后很不好意思地在扫帚头上站起来，挡在一簇火苗前面，想要遮掩自己纵火的罪行。
“你又把扫帚点着了，对吗，伍莱？”蒂凡尼严正地问，“上一次放火惹了多少麻烦，你忘了吗？我们不能平白无故地放火，对吧？”
傻伍莱和他的兄弟们急着想把火踩灭，扫帚都跟着晃了起来。蒂凡尼低头察看着地面的情况，想找个不那么干硬的地点降落下去。
至于跟傻伍莱生气，那就没有必要了，他完全活在自己的“伍莱式”世界里。要想理解他，你必须斜线式思考才行。
“我只是在想，伍莱，”她说着，听到扫帚杆子发出一阵可怕的咔咔响，“要是我们齐心协力，也许能查出扫帚起火的原因？你觉得，它之所以起火，和你手里拿着一根火柴有关系吗？”
伍莱低头看着火柴，好像他从没见过火柴似的，然后他把它藏到了背后，又盯着自己的脚看了又看。这样的表现，在此时的形势下，也算是够勇敢的了：“我也不知道有没有关系，女主人。”
“你瞧，”蒂凡尼说着，感到风在他们身边呼呼地刮，“扫帚头要是烧秃了，航向就控制不好了，咱们正在从高处往下掉，飞行速度却还是快得吓人。你能不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呢，伍莱？”
傻伍莱把细小的手指头伸进耳朵，掏呀掏呀，好像想从自己脑子里掏出什么答案似的。然后他豁然开朗地说：“咱们不能着陆吗，女主人？”
蒂凡尼叹了一口气：“我当然很想着陆，伍莱，可是你明白吗，咱们飞得很快很快，地面却一动不动。如果我们这个样子着陆的话，只会酿成人们通常所说的‘坠毁事故’。”
“我又没说让你降落到硬硬的地上，女主人。”伍莱说。他往下指了指，接着说：“我只是在想，你可能愿意落到那里去。”
蒂凡尼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下面是一条长长的、白色的土路。在路上，距离他们不远的前方，有一个长方形的东西正在移动，速度几乎和扫帚一样快。
她一边看着，一边在脑子里盘算着，然后说：“我们还是应该飞得再慢一点才好……”
于是，那柄冒着烟的扫帚就带着一个神情紧张的女巫，还有二十多个噼啪菲戈人（他们都把自己的苏格兰裙张开，为的是起到减速的作用），终于降落到了那辆“兰克里至安卡·摩波”邮政包裹特快马车的顶上。
马车的弹簧部件质量很好，车夫也很快地恢复了对惊马的掌控。然后他一言不发地从座位上爬下来，白色的尘埃也渐渐在路面上落定了。这个车夫长得五大三粗，每走一步都要皱一下眉，他一只手握着吃了一半的奶酪三明治，另一只手毫无疑问拿的是一截粗粗的铅管。
他抽了抽鼻子说：“这件事我必须上报主管。车上的漆都刮坏了，看见没？漆面损坏的时候必须上报。我最讨厌打报告了，我写东西从来都很费劲。可是没办法，必须写，谁让损坏的是漆面呢。”说完这些，那块三明治，更要紧的是，还有那根铅管，都被他塞回了肥肥的大衣里，蒂凡尼这才松了一口气，她自己都对此感到惊奇。
“我真的非常抱歉。”车夫把她从车顶上扶下来的时候，她说道。
“你不用对我说抱歉，你知道吗，你对不起的是车上的油漆。我跟他们说过，瞧，我跟他们说过的，路上会有洞穴妖怪，会有小矮人，会有别的麻烦……哼，你知道其他车夫都是怎么赶车的吗？他们怕太阳晃眼，差不多总是眯着眼睛。”
蒂凡尼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看着车夫进一步检查着车子受损的情况。然后他抬起头来，看到了她的尖帽子。
“哦，”他干巴巴地说，“是个女巫。我猜你是第一次出门吧。小姐，你知道我车上运的是什么吗？”
事情还能糟糕到什么程度？蒂凡尼一边想一边问道：“装的是鸡蛋？”
“嚯，”车夫说，“要是鸡蛋就好了。是镜子，小姐，只有一面镜子。不过，不是平面的那种，而是一个球形的，我这也是听别人说的。他们说它包装得非常好，非常严实。当然了，事先谁也不知道会有人从天上掉下来，砸在它上面。”他的声音听不出生气，只显得好累，好像他每时每刻都准备着遇到什么倒霉事一样。“镜子是矮人做的。”他又说，“他们说，它价值一千多块安卡·摩波币呢。你知道这镜子是干什么用的吗？是挂在城里大舞厅里的，就是有钱人去跳华尔兹的那个地方。像你这种好人家的女孩子其实不应该知道这些，因为按照报纸上的说法，跳那种舞会让人腐化堕落。”
“哦，天啊，好可怕啊！”蒂凡尼说着，她感觉车夫正在期待她作出这样的回应。
“唉，我还是去检查一下镜子的损坏情况吧。”车夫说着，费力地打开了车厢的后门。里面有一个很大的箱子，占了好大的地方。“箱子里主要填的是稻草。”他说，“帮我一下，把它弄下来，行吗？要是听到箱子里有哗啦哗啦响的声音，咱们两个就都完了。”
真的动手抬起来，蒂凡尼觉得箱子其实没有她想的那么沉。不过，他们还是很小心地把它放到了路上。车夫伸手在稻草里抓了一会儿，拿出了一个镜子球，又把它举起来，好像举起了一件稀世珍宝。它也确实算得上一件珍宝，光彩夺目，还有道道光束从它的表面射向四周。就在这一刻，车夫突然痛苦地尖叫一声，手松了，球也掉了。球落到地上，碎成了千万片。有一瞬间，空中的碎片映出了千万个蒂凡尼；而车夫呢，蜷缩着身子，倒在了路上，被一团团白色尘埃包围着。车夫呜咽着，碎玻璃纷纷落到了他的身旁。
紧接着，痛苦地呻吟着的车夫就被一圈噼啪菲戈人围在了当中。他们全都武装到了牙齿（尽管他们已经掉了好多牙齿），身上的武器除了大砍刀外，还有大头棒、斧子、棍子，以及另一把大砍刀。蒂凡尼完全不知道他们刚才藏在哪儿。一个噼啪菲戈人，就是在一根头发后面也能藏身的。
“不要伤到他，”她喊，“他并不是想对我怎么样！他只是突然发病了而已！你们还是先帮帮忙，把这些碎玻璃收拾干净吧！”她在路上蹲下来，拉起了车夫的手：“先生，你有错骨病吧，你得这种病多久了？”
“哦，二十年了，小姐，我一直忍受着这种病，好苦啊。”车夫疼痛难忍地说，“马车总是颠簸，你知道吧。我挂了吊带，可还是不管用！因为这个病，我五天里能有一天晚上睡个好觉就算不错了，不骗你，真是这样。有时候我打个盹，翻个身，然后骨头咔嚓一响，就又疼起来了，你信不信？”
附近没有别的人，只有余光能瞟见几个小点，是噼啪菲戈人。他们把一种高难度的本事发挥到了极致，那就是，一个躲在另一个背后。
“好了，我想，我能帮忙治你的病。”蒂凡尼说。
 
有些女巫喜欢借助沙姆博来判断当下的情况，运气好的话，还能通过沙姆博窥视到未来。而此刻在菲戈之丘里，借着昏暗的光线、伴着缭绕的烟气，凯尔达正在制作一种“秘密沙姆博”——你的所作所为都是秘密，也只能作为秘密而流传下去。她很清楚，安珀一直在旁边非常感兴趣地看着她。这个安珀，真是个奇怪的孩子，凯尔达想。她只要看一看、听一听，就能明白很多东西。如果全世界的人都像她这样，那该多好啊。她已经帮忙支好了大锅【23】，还在皮子锅底的下面生起了一小堆火。
凯尔达闭上了眼睛，集中精神，查阅着已逝的，以及将来的所有凯尔达的记忆。千百万个声音飘过她的脑海，它们大多是轻柔的，没有哪一个特别响亮，好像成心逗引她一样，让她不能完全听清。她有如置身于一座绝妙的藏书室中，只是所有的书都散乱地放着，书页也没有按照顺序编排，又找不到任何的书目索引，她只能尽力追踪那些刚一听到就又消散的声音线索。她聚精会神地感受着，让细小的声音、一闪而过的画面、微弱的呼喊，还有一串串的含义把她的思绪拽到这儿，又拉到那儿……然后她看到了，就在她面前，有着什么。仿佛它一直都在那里，只是现在才聚焦成了清晰的影像。
她睁开了眼睛，盯着屋顶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喃喃地说：“我想找的是大块头小巫婆，可我看到的是什么呀？”
那些古老的、新生的记忆交织在一起，好像一团云雾，她向其中又凝望了片刻，然后猛然转开脸，差点撞到安珀。而安珀只是饶有兴致地问着：“你看到的，是一个没有眼睛的男人吗？”
 
“嗯，我想我应该能帮你。呃，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是……”
“‘地毯工’，小姐。我是粗嗓门威廉·地毯工。”
“地毯工？”蒂凡尼说，“可你是个马车夫呀。”
“没错，我是个马车夫，这事确实挺搞笑的，小姐。你瞧，‘地毯工’是我的姓。我也不知道我们家怎么会有这么个姓，实话跟你说，我家从来没人当过铺地毯的工人！”
蒂凡尼和气地对他微笑了一下：“然后呢？”
车夫困惑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笑点就在这里了，没有‘然后’！”他哈哈大笑起来，可是骨头“咔嚓”一响，笑声马上又变成了痛苦的尖叫。
“哦，好吧，”蒂凡尼说，“我反应有点慢，抱歉了。”她搓了搓手，“好了，车夫先生，现在我帮你把骨头弄一下吧。”
蒂凡尼把他扶了起来，拉车的马儿在旁边安静地、好奇地看着。她又帮他脱掉了厚重的长外套（伴着他一连串痛苦的哼唧声），然后让他站好、手扶在马车上。
蒂凡尼集中精神，透过马车夫薄薄的坎肩，按着他的后背——嗯，找到了，有一块错位的骨头。
然后她走到马儿跟前，它们正在晃动着耳朵驱赶苍蝇，她对着每只马耳轻声念了一道密语，确保它们不要被忽然惊动。然后蒂凡尼回到车夫身边，他还在安静地等着，一动也不敢动。她卷袖子的时候，他说：“你不会把我变成什么坏东西吧，小姐？我可不想当蜘蛛，我最怕蜘蛛了。而且我的衣服都是普通款式，只有两条腿的人才能穿的那种。”
“你为什么觉得我会把你变成什么坏东西呢，车夫先生？”蒂凡尼问着，手指轻轻地滑过他的脊柱。
“这个嘛，请别见怪，小姐，我只是觉得女巫都会干这种事——把人变成各种恶心的东西，像土里的黑虫子什么的。”
“这都是谁告诉你的？”
“我也说不清，”马车夫回答，“我只是……一直都知道这些，大家也都知道。”
蒂凡尼小心地用手指按住他的背部，找到了错位的骨头，一边告诉他：“可能会有点疼。”一边推了一下，骨头就回到了原位。马车夫疼得又一次大喊起来。
他的马受了惊，想要腾跃，可是腿却不像平时那样听话，因为蒂凡尼的命令还在它们耳中回响。一年前，蒂凡尼初次学到这个神奇命令的时候，还觉得问心有愧。可是不管怎么说，这是那个老铁匠坚持要教给她的，因为她不辞辛苦，对他进行临终护理，还帮他移除痛苦，而他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她作为回报。老铁匠为此很过意不去，因为女巫是应该得到报酬的，就像你坐船时要给船夫付钱一样。所以他就凑到她耳边，教给了她这个“骑手密令”，只要你念出它，所有的马儿就都会听命于你。这个密令，你花钱买不来，也不能为了赚钱把它卖给谁，但是你可以把它教给别人，自己又仍然掌握它，它有着铅铸一般的分量，价值又堪比等重的黄金。老铁匠把它教给她的时候，曾经对她耳语：“我发过誓，不把它告诉别的好汉。我可没有违背这个誓言啊！”他是笑着辞世的，他的幽默感倒是和这个马车夫的有点类似。
马车夫是个大块头，他顺着马车的侧壁滑了下来。与此同时，她听到一个声音说——
“你为什么要折磨这位老人家，你这个邪恶的女巫？你看不出来他有多痛苦吗？”
哪里跑来这么一个人，冲着她喊了这么一句？瞧这个人，一张脸气得煞白，衣服黑得像密封的山洞，或者说——另一种形容突然在她心里蹦出来——像密封的地下墓室。刚才附近没有人，这一点她能肯定；再远一点的地方，也只是偶尔可见一两个在焚烧麦茬、清理田地的农夫。
现在，这个人的脸凑得很近很近了。他是个真正存在的人，不是什么虚幻的怪影，她都能瞧见他衣领上沾着的唾沫星子了。也就是在此时，她注意到了一件事——他散发着恶臭。她从来没闻过这么难闻的味道。这股恶臭给她的伤害是切切实实的，如同一根铁棒击中了她，可她又好像不是通过鼻子闻到这种气味的，而是直接在头脑里感受到了它。和这种恶浊之气相比，一般茅厕的味道都显得像玫瑰一样清馨可人了。
“我请你往后退一点，好吗？”蒂凡尼说，“我想你可能是误会什么了。”
“我跟你保证，妖婆，我没误会什么。我只有最正确的信念！那就是让你滚回那个可鄙的、龌龊的地狱去，滚回那个孳生了你这种妖孽的地方去！”
好吧，这人大概是个疯子，蒂凡尼想，但是如果他——
太晚了。他的手指头威胁地晃着，都快伸到她鼻子底下来了。忽然间，原本空荡荡的路上挤满了噼啪菲戈人。黑袍男人胡乱地挥手向他们打去，不过那种击打对菲戈人没什么杀伤力。在菲戈人猛烈的还击下，他唯一成功做到的，只有一声大喊：“滚，你们这些污秽的矮个子恶魔！”
听到这话，每一个噼啪菲戈人都满怀希望地四处张望起来。“哦，好啊，”罗伯说，“这里有矮个子恶魔吗？要是有的话，那应该由我们来对付他们！你快让开，先生！”他们扑向他，结果却是挤成一团，摔倒在他身后的路上，直接穿过了他的“身体”。他们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开始互相殴打。这样做的理由是：要是你想好好地打一仗，就不能中途停手，破坏战斗节奏。
黑袍男子瞥了他们一眼，然后就不再看他们了。
蒂凡尼低头盯着黑袍人的靴子，它们在阳光下亮闪闪的。不对呀，她可是才在路上站了一会儿，靴子上就布满了尘土的。还有，他站的那个地方，好像也有什么不对劲。非常不对劲——在这么一个烈日炎炎、万里无云的日子里，她看了看旁边的马儿，它们还在被她的命令约束着，无法跑开，但是身上却害怕得直发抖，就像兔子见到狐狸时那样。她闭上眼睛，用“第一视力”查看了那个男人一会儿，然后她明白了：“你没有影子。我说呢，我就觉得不对劲。”
现在，她直视着他眼睛所在的部位，那里像是完全被他宽大的帽檐遮住了——不，他……其实……没有眼睛。就像冰块瞬间融化那样，她忽然明白了这一点——他根本就没有眼睛。别说是普通的眼睛了，就算是失明的眼睛，或者眼窝，都没有——他的脸上只有两个洞：透过它们，她可以看到后面冒烟的田野。接下来发生的事，更是出乎她的预料。
黑袍男人怒视着她，用嘶哑的声音说：“你就是那个女巫。你就是她。不论你走到哪儿，我都会找到你。”
然后他就消失了，只留下一堆菲戈人在尘土里混战。
蒂凡尼感觉到靴子上有什么东西，她低头去看，是一只野兔。它肯定是从燃烧的田野上跑过来的，它也在抬眼看着她。她们对视了一秒钟，然后野兔跳到半空中，像一尾跃出水面的鲑鱼，紧接着，它穿过土路，跑掉了。这个世界上充满了征兆和迹象，一个女巫必须要留意它们当中有着重要意义的那些。那么，这只野兔的出现，是要说明什么呢？
马车夫仍然倚着马车瘫坐在地上，完全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从某种程度上说，蒂凡尼也不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但她会弄明白的。她说：“你可以站起来了，车夫先生。”
他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龇着牙，咧着嘴，生怕那种刺骨的疼痛会再次如闪电般击中他的脊柱。他试着动了动身子，又在尘土中跳了一下，好像要踩扁地上的蚂蚁——疼痛没有袭来，他又试着跳了第二下，然后，他伸展双臂，兴奋地发出一声呼喊：“好啊！”接着又像一位芭蕾舞女一样转起了圈。他的帽子掉了，钉靴踢打着地面，扬起了灰尘。他这样又是蹦又是转，真是个快乐的人。他甚至差点做了个侧手翻，只是翻到一半的时候，他停手了，重新站好，然后拉起目瞪口呆的蒂凡尼，拽着她沿路跳起了舞，边跳边喊：“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等到蒂凡尼好不容易挣脱出来以后，他又笑着说：“我和我家老婆子今天晚上要出去好好逛逛，小姐，我们还要去跳华尔兹舞呢！”
“可是你说过那种舞会让人腐化堕落的。”蒂凡尼说。
马车夫对她挤了挤眼睛：“但愿我们不会吧！”
“你还是不要高兴过火了才好，车夫先生。”蒂凡尼警告他说。
“说句实话，小姐，要是你不反对，我还真想过火一回。这么多年了，我的骨头天天吱嘎响，疼得我直哼哼，从来都睡不好觉，我想我现在就是高兴得过火一点，也没什么，我还想乐翻天呢！哦，你能想着那些马，也真是太好了。”他又补充了一句，“一看你就是个好心人。”
“我很高兴看到你现在状态这么好，车夫先生。”
马车夫又在路中间转了个圈：“我觉得自己年轻了二十岁！”他容光焕发地看着她，可是马上，他的脸上飘过了一丝愁云，“呃……我应该给你多少报酬呢？”
“我把马车的漆面弄坏了，又该赔你多少钱呢？”蒂凡尼反问。
他们两个对视了一眼，然后车夫说：“这样的话，我就不应该再问你要什么赔偿了，小姐。镜子球也是我打破的。”
这时，他们身后传来一阵叮叮当当的声响，蒂凡尼一回头就看到了那个镜子球，它完好无损地轻轻旋转着。如果你仔细看看，还会发现它是离开路面一点，浮在空中的。
路上一点碎玻璃都没有，她跪下来，好像跟空气说话似的，嘴里问着：“是你们把镜子球粘好的吗？”
“是的哟！”罗伯高兴地躲在镜子球后面回答。
“可是它明明已经摔得粉碎了！”
“没错，可是你知道，粉碎的东西复原起来并不难呀。你听我说得对不对，碎片越碎，越容易粘回到一起去。你只要轻轻推一下，这些小片片就会记起来它们原先的位置，然后重新聚到一起，一点问题都没有！你用不着这么惊奇，我们都是砸东西的老手，对砸坏的东西也有一定的研究。”
马车夫呆呆地看着蒂凡尼：“这都是你修好的吗，小姐？”
“嗯，就算是吧。”蒂凡尼说。
“我说也是嘛！”马车夫笑容满面地说，“这样的话，咱们两个之间就可以算是扯平了，两清了，谁也不欠谁了。”他又挤了挤眼睛，“事情也就搞定了，我也用不着给公司打什么报告了，就像猴子用不着穿外衣一样——你说呢，嗯？”他往手上啐了一口，然后伸出手来。
哦，天啊，蒂凡尼想，带着唾沫握手意味着缔结一桩不可毁弃的盟誓。幸好我还有块干净手绢，待会儿可以把手擦干净。
所以她默不作声地点点头。这一天真奇怪，一个摔破的镜子球能自己复原。一个没有眼睛，脸上只有两个洞的人消失在了空气里……你还能说些什么？有些日子里，你只需要给人剪剪脚指甲，帮忙把尖刺挑出来，或者缝合腿上的伤口就行了，有些日子呢，却是像今天这样离奇。
他们握了握手，蒂凡尼的手被弄得黏糊糊的。马车夫的座位后面堆着很多包裹，她把自己的扫帚往它们当中一插，再爬上车，坐在他旁边，旅行就再次开始了。马车驶过后，路上扬起了灰尘，构成了很多扭曲怪异的、让人不喜欢的形状，随着尘埃渐渐落定，它们才消散了。
过了一会儿，马车夫又开口说话了，声音却很谨慎：“呃，你那顶黑帽子，你要一直戴在头上吗？”
“当然了。”
“嗯，好的，我只是想说，你的绿裙子很好看，要我说呢，你的牙齿也很白很漂亮。”他好像纠结着，心里有什么问题却不知该怎么说出口。
“我每天用煤灰和盐刷牙，才把牙刷成这样的。你也可以试试。”蒂凡尼告诉他。
谈话进行得有点不那么顺利了。马车夫似乎好不容易才做出了一个推论：“那么，你其实不是真正的女巫，对吗？”他满怀期待地问。
“车夫先生，你难道是害怕我吗？”
“请别问得这么吓人，小姐。”
是啊，这么问确实有点吓人，蒂凡尼想。嘴上呢，她大声说：“好啦，车夫先生，你到底想跟我说什么呢？”
“嗯，小姐，既然你这么问了，我就如实告诉你吧。最近有一些不那么好的传闻。你知道的，小婴儿让人偷走那类的事，还有大一点的孩子失踪什么的。”他的脸色稍微开朗了一点，“不过，我想，做出那些坏事的，肯定都是那些邪恶的老……你知道的，就是那种长着弯钩鼻、满脸疣子、穿着阴森森的黑袍服的那种老太婆——不是你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嗯，对，那样的坏事，只有那种老太婆才能干得出来！”给了自己这样一个满意的解释之后，马车夫在接下来的旅程中再没有说什么了，只是不时地吹两声口哨。
蒂凡尼呢，也只是静静地坐着。一方面，她感到非常忧虑；另一方面，她能听到噼啪菲戈人的声音，他们正在后面的邮包中间，读着别人的信件【24】。她只希望他们读完之后，能把那些信放回正确的信封里。
 
有一首歌这样唱：“大都市安卡·摩波！了不起的地方！矮人们倒下，岩怪们兴旺！住在这里，总比住地洞强！安卡·摩波！了不起的地方！”
可实际上不是这样的。
蒂凡尼从前只来过这里一次，而且对这座大城市没留下什么好印象。这里空气不好，人太多，地方又太大了，而且这里缺乏绿化，只有河面上漂着一层绿色，你只能说那是一层泥巴一类的东西。还有个更精确的词来称呼它，只是那个词太不雅了，不适合写出来印在书上。
马车停在了城门外。这门是开着的。
“要我说，小姐，你最好还是把帽子摘掉，别拿扫帚，空手进城去。那把扫帚太像木柴了。”马车夫尴尬地对她笑了笑，“祝你好运，小姐。”
“车夫先生，”她大声说着，知道身边有很多人，“我希望，下次再有人议论女巫的时候，你能告诉他们，你曾遇到过一个女巫，她帮你把后背的毛病治好了一点——而且，希望我这么说没有什么不恰当——她还帮你保住了工作。多谢你送我这一程。”
“哦，好的，我当然会告诉他们，我遇到了一个好女巫。”他说。
 
蒂凡尼肩上扛着那把摔坏的扫帚，尽量昂首挺胸地走进了城门。有一两个人瞥了她的尖帽子一眼，还有人对它皱起了眉头，不过别的人都没怎么注意她。在乡下，你遇到的要么是熟人，要么是值得你考察一番的陌生人，可是城里不一样，城里人太多了，让你把路上每个人看一遍都是浪费时间，搞不好还会给你惹来麻烦。
蒂凡尼弯下腰说：“罗伯，你认识罗兰吧？就是老男爵的儿子。”
“哎，当然了，那个没用的小子。”罗伯说。
“好吧，不管他怎么样，”蒂凡尼说，“我知道你们很会找人，我希望你们现在能帮我找到他。”
“要是我们在去找他的路上稍微喝一杯，你会介意吗？”罗伯问，“不然我们会渴死的。我好像总是觉得特别渴，想喝点什么。”
蒂凡尼知道，现在不论回答他“可以”还是“不可以”，都不聪明。于是她说：“那就只喝一点点好了，而且是在找到他之后。”
只听“嗖嗖”几声，她身后的菲戈人就全都跑掉了。不过，要想再次找到他们也并不难，你只要用心听听哪里有玻璃碎裂的声响就可以了。哦，是的，碎了以后还能自动修复的玻璃。这真是又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她和马车夫把那个镜子球放回箱子里的时候，她仔细查看过，上面连一丝划伤都看不到。
她抬头看了看隐形大学的高塔，塔楼里挤满了戴着尖帽子的聪明人。或者，也许他们并没有那么聪明，但肯定是戴着尖帽子的。还有一个地方，也是女巫们都知道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个有魔力的地方，那就是第十鸡蛋大街四号——柏符先生的搞怪道具专卖店。她从来没去过那里，只是偶尔收到过那里寄来的商品目录。
走过几条大街之后，她开始在居民区穿行，注意观察她的人多了起来。踩着卵石路面前进的时候，她能感到人们在把目光投向她。他们倒不是生气或者不友好什么的，他们只是……审视着她。好像吃不准该拿她怎么办，她希望他们不要是想拿她炖汤才好。
 
柏符先生的搞怪道具专卖店门上没有挂铃铛，只有一个“扑哧放屁垫”。在大多数顾客看来，要是有这么一个垫子，再把它和别的搞怪道具用到一起，肯定能营造出最恶搞的效果。唉，是啊，他们想得没错。
真正的女巫也经常需要到柏符先生的搞怪道具专卖店里来买点东西。有时候你有必要看起来像个女巫——并不是每个女巫都很擅长这一点的。而且有时候她们太忙了，都没有时间把头发弄成传说中那种一团糟的样子。而在柏符先生的搞怪道具专卖店，你可以买到假疣子和假发，还有笨重的大锅、人造骷髅。运气好的话，你还能要到某位矮人的住址，去找他帮你修修扫帚。
蒂凡尼走进了店门，惊叹于“扑哧放屁垫”发出的浑厚屁声。她半是绕过、半是推开了一副可笑的人造骨架（它的两个眼窝里红光闪闪的），来到柜台前。有人恰在此刻对她吹响了一枚“吱吱哨”。哨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店主那张发愁的小脸。他说：“你有没有觉得我的哨子吹得有那么一点点好笑呢？”
听他的声音，好像他希望人家对他说“不”一样，蒂凡尼当然不想扫他的兴，于是她说：“一点也不好笑。”
他叹了一口气，把那个不好笑的哨子推到了一边。“唉，从来都没人觉得好笑过，”他说，“我知道，肯定是我什么地方做得还有问题。哦，对了，你想买点什么，小姐——哦——你是个货真价实的女巫呀，是吧？我总能看出来的！”
“好吧，那我这么说吧，”蒂凡尼说，“我从来没在你这里买过东西，不过我从前是女巫特里森小姐的学生，她……”
店主却没有注意听她讲话，他低头对着地板上的一个小洞喊了起来：“妈，咱们店里来了个真家伙！”
几秒钟后，一个声音在蒂凡尼耳边说：“德里克有时候会搞错，有时候却也能猜对。不过你真的是个女巫吗？请你证明一下！”
蒂凡尼想都没想，一下子就隐身了——或者应该说，她还是想了一下的，只是想得太快了，思绪都没来得及冲她招招手，就一闪而过了。德里克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看到他这个样子，她才意识到自己是隐身了。她这么做，是因为刚才那个声音要求她证明自己，如果不遵命，显然是不明智的。她知道，站在她背后的是个女巫，而且是一位资深女巫。
“做得很好。”那个声音赞许地说，“真的很不错，姑娘。当然了，我还是能看见你的，因为我瞧得很仔细。要我说，没错，你确实是个真正的女巫。”
“请你准备好，我要转身了。”蒂凡尼警告说。
“转吧，孩子，我也没说不让你转身啊。”
于是蒂凡尼转过身来，看到了一个噩梦般的老巫婆：她戴着破帽子，鼻子上长满了疣子，手像爪子，牙齿黑黑的——蒂凡尼又低头看了一下——哦，是的，她还穿着黑黑的大靴子。就算你不是这家专卖店的常客你也能看出来，她穿戴的是全套的行头（“忙碌女巫”系列之“你真没用”款）。
“我说，咱们还是到我的工作室去接着聊吧。”这位吓人的老巫婆说着，就从地板上消失了，“姑娘，这扇暗门弹回来的时候，你也站上去，好吗？哎，德里克，待会儿给我们送些咖啡来。”
暗门果然很好用。当蒂凡尼进入地下室之后，她发现这里和她想的差不多，女巫客户们需要的东西，这里都有。墙上挂着一排排狰狞的巫婆面具，工作台上摆着许多颜色鲜亮的瓶子，架子上晾着假疣子，壁炉那边支着一口大锅，里面咕嘟咕嘟地煮着许多东西。这真的是一口很不错的锅【25】。
可怕的老巫婆在一张工作台旁边忙碌着，从她那里还传来刺耳的怪笑声。她转过身来，拿着一个方方的小木盒，盒盖底下露出一截绳子：“非常棒的‘怪笑盒子’，你觉得呢？只要一根涂了树脂的线绳，再加一块传声板，就做好了。毕竟，要让一个女巫亲自嘎嘎地怪笑，还是挺伤嗓子的，你说呢？还有，我敢说，我用发条也可以做到和现在一样的效果。对了，有一个秘密笑话，你什么时候看出它的笑点在哪里，就告诉我吧。”
“你到底是谁呀？”蒂凡尼忍不住问。
老巫婆把盒子放到了工作台上。“哦，天啊，”她说，“真是的，我怎么连自我介绍都忘了呢？”
“我也不知道，”蒂凡尼说着，有点失去耐心了，“可能是因为你的发条松了吧？”
老巫婆咧嘴一笑，露出黑黑的牙齿：“啊，还挺厉害呢。一个女巫厉害一点，我还是欣赏的。只是不要太厉害了哟。”她伸出了一只鸟爪一样的手，“我是普劳斯特太太。”
这只爪子握上去倒不像蒂凡尼想的那么湿、那么黏。“我是蒂凡尼·阿奇，”她说，“你好吗？”对方好像等着她再说点什么，于是蒂凡尼又补充了一句：“我从前是特里森小姐的学生。”
“哦，是吗，她是个很不错的女巫。”普劳斯特太太说，“也是我们的好客户。我想起来了，她买过好多疣子和骷髅头。”她笑了一下，“我想，你今天来，肯定不是要买什么道具化装成巫婆去参加女生派对吧？所以，我猜你是来找我帮忙的。我看你的扫帚头已经烧得只剩一半了，从空气动力学上来说，这对它的飞行稳定性会很不利。这样看来，我猜得没错了。顺便问一句，你现在看出那个笑点在哪里了吗？”
该怎么回答呀？蒂凡尼一边想一边说道：“我想，也许……”
“接着说。”
“等我再有把握一点，我才能接着说。”蒂凡尼说。
“非常明智。”普劳斯特太太说，“好啦，咱们还是去修一下你的扫帚吧，好吗？咱们得走一阵子才能到修扫帚的地方。我要是你的话，就会把黑帽子摘下来，不戴出去。”
蒂凡尼不禁抓住了帽檐：“为什么不能戴出去？”
普劳斯特太太皱紧了眉头，长鼻子都快碰到下巴了。“因为你会发现……嗯，我知道咱们该怎么办了。”她在工作台上翻了一会儿，抓出一件什么东西来，然后不等蒂凡尼允许，就把它贴到了她的帽子背面。“好啦，”普劳斯特太太说，“现在就没人会注意到你了。我很抱歉我不得不这样做，但是女巫现在不太受欢迎，咱们最好快点去把你的扫帚修好，以防你遇到什么需要骑上扫帚紧急撤退的情况。”
蒂凡尼把帽子摘下来，想看看普劳斯特太太贴上去的是什么——那是一张颜色鲜艳的硬纸卡片，上面还拴了一段线绳，卡片上写着：
实习女巫帽，带有恶魔闪光。7号。定价两元五角。柏符先生的搞笑道具专卖店！柏符，一个可以呼风唤雨的名字！！！
“这都是什么呀？”她问，“你怎么还撒了恶魔闪光在我帽子上呢？”
“为了帮你伪装起来呀。”普劳斯特太太说。
“什么？你觉得一个自尊自爱的女巫，能戴着这样的帽子到大街上招摇过市吗？”蒂凡尼质问着，已经很生气了。
“不是这个意思。”普劳斯特太太说，“我只是说，如果一个女巫要伪装自己，最好就是特意穿上廉价的女巫道具服装！‘真正的女巫会到我们这种商店来买衣服吗？’人们肯定会这么想。我们这里卖的可都是搞怪道具、室内焰火、童话剧演员戴的好笑的假发什么的，嗯，还有——我们最棒的、利润最好的产品——粉色巨型充气玩偶，用在单身女生派对上很合适的！我帮你贴了这张卡片以后，人们就不会猜出真相了！这可是柏符先生的搞笑道具专卖店，亲爱的孩子，不折不扣的柏符专卖店！‘伪装’‘掩饰’还有‘误导’是我们的原则，也是我们的口号。我们还有个口号是‘物超所值’。除此之外，另一条特别重要的口号是‘概不退货’——那也是我们对待扒手的终极原则。对于在店里抽烟的人，我们也有一条口号，不过，那没什么值得一提的。”
“什么？”蒂凡尼随口问了一声。她还在震惊，刚才那一串口号，她都没有听到，她一直盯着的是天花板上吊着的那些粉色“气球”：“我还以为那都是充气小猪呢！”
普劳斯特太太拍了拍她的手：“这就是大城市的生活，见识到了吧，我亲爱的。好了，咱们可以走了吗？”
“为什么女巫们现在这么不受欢迎呢？”蒂凡尼问。
“有时候，人们心里会形成一些很奇怪的想法。”普劳斯特太太说，“一般来讲，我觉得咱们女巫最好的应对措施就是保持低调，等着风头过去。你只要多加小心就没错了。”
蒂凡尼觉得她确实需要多加小心。“普劳斯特太太，”她说，“我想，你刚才提到的那个‘笑点’，我现在明白是什么了。”
“是吗，孩子？”
“我刚才以为你身为真正的女巫，只是用假女巫的行头把自己打扮成这样而已……”
“嗯，然后呢？”普劳斯特太太问着，她的声音像蜜糖一样甜腻。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当然挺可笑的。但其实是我想错了，真正的笑点在别处，而且它不是那么可笑的。”
“哦，那是什么呢，孩子？”普劳斯特太太说着，现在，她的声音里好像藏着一座不祥的姜饼屋了。
蒂凡尼深吸了一口气：“我想，我看到的这张脸，其实就是你真正的样子，对吗？你卖的巫婆面具都是按照你自己的样子做的。”
“好眼力！看得真准，亲爱的孩子！只不过，这其实不是你看出来的，对吗？是你感觉出来的，你跟我握手的时候就感觉到了，对吧。还有——算了，还是快走吧，咱们要把你的扫帚快点送到矮人那里去。”
她们走出店门的时候，蒂凡尼首先看到的是两个男孩。一个男孩正用一块石头瞄准商店的玻璃，想砸过去。他看到了普劳斯特太太，四周顿时变得一片死寂。然后老巫婆说：“砸呀，孩子。”
男孩看着她，好像把她当成了疯子一样。
“我说了，砸呀，孩子，要不然你就要倒大霉了。”
男孩确信她是疯了，便把石头向着窗户扔去。窗户却捉住了石头，又把它朝着男孩扔了回去，把他砸倒在地。蒂凡尼看得一清二楚：她看见一只玻璃手从玻璃窗上伸出来，抓住了石头。她也看到了它把石头扔回去。普劳斯特太太俯身去看那个倒在地上的男孩，他的伙伴已经拔腿跑了。她说：“嗯，你会好起来的。不过要是再让我在这个地方看见你一次，你就永远都别想好起来了，懂吗？”然后她转过脸来对着蒂凡尼，“我们这种开小店的，其实也挺不容易啊。”她说，“走吧，这边来。”
蒂凡尼有点不知道谈话该怎么继续下去了，她决定还是问点不痒不痛的：“我一直不知道城里还有真正的女巫。”
“哦，城里有好几个女巫呢，”普劳斯特太太说，“我们都是尽力而为，在别人需要的时候提供一点帮助。就像刚才那个男孩，他这回肯定会长点记性，再不会去掺和别人的事了。我也很开心，因为我给了他这个教训，他这辈子都不敢随便破坏别人的财产了。否则的话，你信不信——刽子手早晚要请他上绞架的。”
“我真的不知道在城里也可以当女巫。”蒂凡尼说，“我原先听说，女巫要脚踏坚实的地面，最好是山岩。可人人都说，城市是建在软塌塌的泥巴上的。”
“城里也有砖石结构的地基呀，”普劳斯特太太轻快地说，“它们用的是花岗岩和大理石，还有黑硅石，还有各种各样的沉积层矿物质，我亲爱的蒂凡尼。从前，这个世界在火中诞生的时候，那些石头都曾经跳跃过、漂移过。你看到路上这些卵石了吗？它们当中的每一块，都是沾染过鲜血的。不管你往哪里看，都能看到石头和岩块！还有那些你看不到的地方，也都藏着石头和岩块！有这么一种感觉，你能想象出来吗？我是说，让你的骨骼向下探寻，触到那些活着的石头。再想想，我们都用石头做什么？宫殿、城堡、陵寝、墓碑、豪宅、城墙，哦，很厉害吧！而且这里有的，不仅仅是这一座城市。城市建筑在城市之上，它的地基是它之前存在于此的所有城市。还有一种感觉你有没有想过？就是在一块古老的石板上躺下来，让它的力量把你向上托举，背离世界对你的牵引。还有一点，就是每一块石头都可以为我所用——我所知道的魔法也就由此而来。石头是有生命的，而我就是这生命的一部分。”
“是的，”蒂凡尼说，“我懂。”
普劳斯特太太的脸突然凑到了离她很近的地方，那个可怕的弯钩鼻子都快碰到蒂凡尼的鼻子了，那一双黑色的眼里，则像有火光在燃烧一样。威得韦克斯奶奶有时候会显得很吓人，但不管怎么说，威得韦克斯奶奶不是个难看的人；普劳斯特太太则活脱脱就是那种童话里走出来的邪恶老巫婆。她的脸丑得像个诅咒，她的声音呢，就是老巫婆把小娃娃骗进烤箱，然后烤箱门“砰”地关上之时那种轰响。一句话，她就是夜晚时分人们所有恐惧的总和。
“哦，你说你懂，是吗，穿着漂亮绿衣服的小女巫？你懂什么呢？你真正懂得的是什么呢？”她后退了一步，眨了眨眼，“嗯，你确实懂很多东西，比我预想的要多，我看出来了，”她说着，松了一口气，“波涛下的大地，白垩岩层核心的燧石。嗯，不错。”
 
蒂凡尼从没在白垩地见过矮人。不过，在高高的山上常有他们出没，他们总是给人推着小车在干活的印象。他们买东西也卖东西，还给女巫制作扫帚——极其昂贵的扫帚。但其实说起来，女巫很少去买扫帚。扫帚都是你的前辈传给你的，世世代代就那一把。有时候需要换个新杆子，有时候需要添些新的扫帚毛，仅此而已。
蒂凡尼的扫帚是特里森小姐传给她的。它乘坐起来不太舒服，飞行速度又不快，遇到下雨天，偶尔还有那种倒退着飞的毛病。她们到达那间叮哐乱响的矮人工坊以后，主事的矮人看到这把扫帚直接摇了摇头，舌头贴着牙齿，啧啧了两声，好像单是看到这样的扫帚，就扫了他一天的兴致，害得他都想跑到一边去哭一场了。
“嗯，是榆木做的，对吗？”他随口一问，并不是特地说给谁听，“是长在低地的树种，你这根榆木太笨重，飞不快，还被虫子蛀过。我听说它是被闪电给击中的？你这根榆木抗电击的能力比较差，挺招闪电的，还特别招猫头鹰。”
蒂凡尼点着头，想做出一副很在行的样子。电击的故事是她编出来的——虽然诚实是一种可贵的美德，但是扫帚被弄坏的真实原因实在太糗了，说出来会很丢人的，并且那也会让别人觉得匪夷所思。
另一个矮人从自己这位同事的身后冒了出来（他们的外貌好像没什么区别）：“应该用白蜡木才对。”
“是啊，”第一个矮人闷闷不乐地说，“用白蜡木就好了。”他捅了捅蒂凡尼的扫帚杆，又叹了一口气。
“看样子，下面接口那个地方都有点霉变，长出担子菌来了。”第二个矮人说。
“这种榆木，不论出什么问题都在我意料之中。”第一个矮人说。
“好啦，我只想问问，你们能不能把它凑合着修一下，让我能骑着它回家？”蒂凡尼问。
“我们从来不‘凑合着修’什么东西，”第一个矮人回答道，态度挺高冷的。当然，他是个矮人，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拔得太高，“我们做的东西，都是私人定制、精益求精的。”
“我只是想请你们帮我添几根扫帚毛。”蒂凡尼绝望地说着，然后一时忘了自己要隐瞒真相，“拜托了，好吗？菲戈人把我的扫帚烧坏了，我实在是没办法了。”
直到刚才为止，矮人工坊里一直吵吵嚷嚷的，后面有十几个矮人都在各自的工作台上埋头干活，没怎么注意蒂凡尼这边的谈话。可是现在，房间里一下安静了，在这片安静中，一把锤子掉到了地上。
第一个矮人说：“你说的，不会是那种噼啪菲戈人吧，小姐？”
“我说的就是他们。”
“野性难驯的那些？他们是不是喜欢……‘天啊天啊’地乱叫？”他谨慎地问。
“差不多总在那么叫吧，”蒂凡尼说。她觉得应该把事情解释得更清楚一点，于是接着说，“他们是我的朋友。”
“哦，是吗？”矮人问，“你那些小小的朋友，他们此刻有没有正巧在我们店里呢？”
“没有，我有个熟人在城里，我请他们帮我去找他了。”蒂凡尼回答，“可是现在，他们没准儿正在哪家酒馆喝酒呢。城里的酒馆多吗？”
两个矮人对视了一下：“有三百来家吧，我想。”
“那么多？”蒂凡尼很惊讶，“那样的话，我看半个小时之内他们是不太可能回来找我了。”
一听到这话，第一个矮人一下变得满面春风：“哎呀，我们刚才真是太没礼貌啦。既然是普劳斯特太太的朋友，不论有什么事，我们都乐于效劳！我跟你说吧，我们很高兴为你提供特快无偿服务，我们会免费为你安装新的扫帚毛，外加防腐涂油处理，全都不收钱！”
“特快服务的意思就是说，扫帚修好以后，你拿着它立刻走人。”第二个矮人用干巴巴的声音补充了一句。他摘掉了铁质的头盔，拿手绢把头盔里面的汗水擦掉，然后又把它扣到了头上。
“哦，是的，就是那个意思。”第一个矮人附和着，“拿到扫帚，然后马上走人——‘特快’就是这个意思。”
“你和噼啪菲戈人是朋友？”普劳斯特太太问着。矮人们已经匆匆拿着蒂凡尼的扫帚去修理了。“据我所知，噼啪菲戈人的朋友不多。不过说到朋友，”她说着，突然变得健谈起来，“你刚刚在我们店里见到德里克了，对吧？他是我儿子，你应该已经知道了。我是在一间光线特别差的舞厅里遇见他爸爸的，他是个非常好的人，总是很有礼貌地说，若是一位女士脸上不生疣子，你去亲她就像吃鸡蛋不放盐一样。他二十五年前就去世了，得的是一种绝症。没能救下他，我真的很难过。”她的脸色又开朗起来，“不过还好，我还有小德里克，他是我——”她迟疑了一下，“他是我中年时代的欢乐。他是一个非常棒的小伙子，小姑娘。要是哪个女孩能找上他，那可是她的福气——我跟你担保——他极其敬业，工作上一丝不苟。你知道吗，他每天早上都要把店里的每一个‘扑哧放屁垫’都调试一遍，要是哪个不够好用，他就会特别苦恼。说到他的勤勉和认真呢，还记得我们研发那套人造小狗粑粑（产品名是‘人行路上的明珠’）的时候，他特意花了好几个星期的时间去追踪城里的每一只宠物狗。每次出门还要带上笔记本、小铲子和比色表，为的就是把每一种粑粑的特征都准确地记录下来。他还非常谦逊，也算是个讲卫生的人，牙齿一颗不少，交友也很谨慎……”她满怀希望，又很胆怯地看了蒂凡尼一眼，“你觉得不行，是吗？”
“哦，天啊，我的想法被你看出来了？”蒂凡尼问。
“我听见了你的漏网心思。”普劳斯特太太说。
“什么是‘漏网心思’？”
“你不知道？‘漏网心思’就是你想说却忍住没说出来的想法。它会在那些说出来的话语之间无声地萦绕一会儿——对于我儿子德里克，你有很多想法没说出来，我想那也是件好事。你说，我这么说对吗？”
“我真的很抱歉。”蒂凡尼说。
“唉，算了，没什么。”普劳斯特太太回答。
 
五分钟后，她们走出了矮人工坊，一把功能完好的扫帚被蒂凡尼拖在身后。
“实际上，”普劳斯特太太边走边说，“我现在这么一想，觉得你那些噼啪菲戈人和我认识的一个小亚瑟特别像。那个小亚瑟的抗打击能力像铁钉子一样，身高也和那些噼啪菲戈人差不多。他倒是不怎么‘天啊天啊’地叫，他是我们这里的警察。”
“哎呀，噼啪菲戈人可不太喜欢警察。”蒂凡尼说，不过她又觉得话不能说得这么绝对，于是她又说，“不过他们非常忠诚，也挺仗义的；不喝酒的时候脾气都挺好，可以说还有那么一点荣誉感。然后呢，不管怎么说，是他们为这个世界发明了油炸白鼬。”
“白鼬？”普劳斯特太太问。
“呃，这个……你知道黄鼠狼吧？‘白鼬’就是一种很像黄鼠狼的动物。”
普劳斯特太太扬起了眉毛：“亲爱的，我看，对于你说的这些白鼬、黄鼠狼什么的，我还是保持无知比较好，感觉那都是乡下的东西，我受不了乡下，见多了绿色会让我头晕恶心的。”她说着，哆嗦着瞥了蒂凡尼的绿裙子一眼。
就在此刻，仿佛是上天的安排，远远地传来一声“天啊天啊！”接下来，就是那种备受欢迎的（至少是受到噼啪菲戈人欢迎的），玻璃被打碎的稀里哗啦的声音。

第七章 暗夜里的歌
蒂凡尼和普劳斯特太太找到了吵闹声的源头所在。那里的街上已经覆盖了一层可观的玻璃碎片，旁边站着一些面色焦虑的警察，他们都穿着铠甲，戴着头盔——就是紧急状态下你能把它当成汤碗用的那种。他们当中有一个人正在铺设路障。这样一来，有些人就被拦在了路障的这一边。对他们来说这显然不是什么好事。瞧，就在此刻，又有一个超级大块头警察从路边一间好大的酒馆里（它几乎有整条街这么长）被打得飞出来了。酒馆招牌上的名字是“国王头”，但是看它现在的样子，你只能说国王肯定很头疼。
跟着那个警察一起飞出来的，还有玻璃窗上的碎片（窗户上这下再没玻璃了）。他落到人行路上的时候，头盔掉了（这么大的一个头盔要是盛了汤，足够一大家子人和他们的朋友都来喝的），它顺着马路滚下去，哐啷哐啷地响着。
蒂凡尼又听到一个警察喊了一声：“咱们的长官也被打败了！”
街道的两端都有警察向这里赶来。普劳斯特太太拍拍蒂凡尼的肩膀，声音甜得过头：“你能再告诉我一个警察们的优点吗？”
我是来找罗兰的，我要把他爸爸去世的消息告诉他，蒂凡尼无奈地想，我可不是来讨论什么警察，或者给噼啪菲戈人解围的！
“我想，他们的心都长对地方了吧。”她随口回答。
“我猜也是，”普劳斯特太太说着，好像特别幸灾乐祸，“可惜他们的屁股都坐错了地方——都在碎玻璃上呢。哦，瞧他们的增援部队。”
“我看他们也帮不上什么忙。”蒂凡尼说——可是接下来，她却吃惊地发现，自己说错了。
警察们呈扇形散开，留下一条直通酒馆门口的路。蒂凡尼仔细看了一下，才发现有个小小的身影正倔强地沿着这条路走着。他看上去像个噼啪菲戈人，可他戴的是——她呆住了——没错，他戴的是警察的头盔——比小盐瓶的瓶盖大不了多少——这真是不可思议。一个秉公执法的噼啪菲戈人？这怎么可能呢？
不管怎么说，他走到了酒馆门口，大喊起来：“你们这些捣蛋鬼，你们全都被捕了！现在给我听好，你们可以尝尝我们的厉害，也可以……”他停顿了一下，“算了，差不多就这样吧，”他接着说，“我这里也没什么别的出路可以让你们选择！”说着，他就冲了进去。
关于噼啪菲戈人，需要多说一句：他们总是要打架的。对他们来说，打架既是爱好又是锻炼和娱乐。
蒂凡尼还在查芬奇教授的神话学专著里读到过：很多上古民族都相信，他们的英雄人物死后会前往英灵殿，在那里永无止息地打斗、欢宴和畅饮。
蒂凡尼觉得，这种日子过到差不多第三天的时候，就会让人相当腻烦了，但是噼啪菲戈人肯定会喜欢这种生活的。而哪怕是传说中的英雄们，恐怕也会在“永恒”过了还不到一半的时候，就把这些噼啪菲戈人从英灵殿扔出去。而且在扔之前，还要先把他们好好地抖一抖，以便把他们偷藏在身上的刀呀，叉呀，勺呀，都收回来。嗯……这些噼啪菲戈人确实是骁勇的战士，但他们有一个小小的缺点——这是他们自己说的——那就是每次打架都会让他们兴奋得收不住手，忍不住相互攻击，甚至就连附近的树木也会成为他们攻击的对象，如果实在没有别的目标呢，他们连自己也打。
好了，闲话少说，还是回到眼前吧。警察们把他们的长官扶了起来，又帮他把头盔捡回来，然后坐下来等着混乱结束。只过了约摸一两分钟，那个小警察就从东倒西歪的酒馆里出来了，大扬（个子特别大的一个噼啪菲戈人，此刻正在酣睡）被他抓着一条腿，硬是给拽了出来。把这个俘虏丢在马路上之后，小警察又回到了酒馆里，等他再次出来的时候，一个肩膀上扛着不省人事的罗伯，另一个则扛着傻伍莱。
蒂凡尼呆呆地看着这一幕，嘴都合不上了。这不可能啊，噼啪菲戈人从来都是获胜的一方！没有谁能打败噼啪菲戈人！他们是势不可当的！可是现在，他们被制服了，而且制服他们的，只是那么一个微型警察，看着比一只调料瓶大不了多少。
所有的噼啪菲戈人都被运出来之后，小警察又一次跑回了酒馆，很快又跑了出来，还扛出一个满脖子皱褶的女人。她挥着一把雨伞正想打他，却是白费力气，因为她是被他小心地托举在头顶上的。后面还追上来一个浑身发抖的年轻女仆，手里抓着一只大大的花毡旅行包。小警察轻巧地把他头顶上那个女人放在了那堆噼啪菲戈人旁边。她尖叫着，让警察们快点逮捕他，他却只是转身又跑回了酒馆。这一次出来的时候，他抱着三只沉重的手提箱，还有两只装帽子用的收纳盒。
蒂凡尼认出了那个女人，但这实在没什么可高兴的。那是公爵夫人——丽迪莎的妈妈——很霸道的一个人。罗兰真的清楚他给自己找了什么样的麻烦吗？丽迪莎倒还好（如果你喜欢她那一型的女孩），但她妈妈体内奔涌的贵族血液显然太多了，整个人都快被撑爆了，此时此刻，她看上去就是这个状态。这个可恶的老太婆，这间被她待过的酒馆，真的被噼啪菲戈人掀翻了才好呢。唉。对了，罗兰和他的未婚妻（她好像是用淡淡的水彩画出来的一个人似的）现在被留在酒馆里没人监护了。对此，尊贵的公爵夫人不知又会作何感想呢？
好像是为了帮她解开疑惑，小警察刚巧在此刻揪着他们昂贵的衣服把罗兰和丽迪莎双双拖了出来。罗兰穿着一件稍有点大的晚礼服；丽迪莎的衣服呢，纯粹就是薄薄的、乱糟糟的一大堆绉纱褶子。在蒂凡尼看来，任何一个有点用处的人都不会穿这种衣服的，哼。
前来增援的警察更多了，他们大概从前和噼啪菲戈人打过交道，所以都足够识趣：他们都是走着来，而不是跑着来犯罪现场的。有一个特别高的警察——至少六英尺——长着一头红发，铠甲亮得能把人眼晃瞎，正在酒馆老板那里记录着目击者证词。这证词听起来好像长篇累牍的尖叫，究其大意，无外乎就是说：警察们不该听任这种噩梦般的事件发生。
蒂凡尼转过脸去，眼光正好落到罗兰脸上。
“你？在这儿？”他结结巴巴地问了一声。在他背后，丽迪莎失声痛哭起来。哎，她又来这套了！
“是这样的，罗兰，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告诉你——”
“地板塌了，”罗兰抢在她说完之前，梦呓一般地述说起来，“好好的地板，说塌就塌了！”
“罗兰，你听着，我必须——”蒂凡尼又开了口，可是这回丽迪莎的妈妈突然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我认识你！你就是他从前那个巫婆女朋友，对不对？别抵赖了！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跟踪我们到这里来！”
“他们是怎么把地板弄塌的？”罗兰脸色苍白地质问着，“还是你弄的？你怎么弄的？你告诉我！”
就是在这个时候，飘来了那股臭味，蒂凡尼的感觉就像是猛然挨了一记重锤。在慌乱和恐惧中，她还感受到了一些别的东西：一股股恶浊和污秽渗入了她的思想，它们是那么可憎，满含哀怨，由种种可怖的念头和腐朽的思绪混合而成。她真想把自己的脑子掏出来好好洗一洗。
一定是他来了，那个没有眼睛的黑袍男子！他散发出来的是一股什么臭气呀！就算是黄鼠狼伤病员专用的茅厕，也不会这么难闻！上一次遇到他，我就觉得他身上的味道已经够难闻的了，可是和这次比起来，那时候他的味道简直就像一片芬芳的樱草花！她绝望地到处看着，明知不可能，却还是暗暗期盼：千万不要看到她准备好了要看到的东西。
丽迪莎的哭声更响了，和这哭声混杂在一起的，还有噼啪菲戈人“天啊天啊”的叫唤声和咒骂声，他们已经纷纷苏醒了。
罗兰未来的岳母揪住了他的外衣：“赶快离开她，她什么都不是，只是个——”
“罗兰，你父亲去世了！”
一听到这句话，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了，蒂凡尼突然成了大家注目的对象。
哦，天啊，她想，事情不应该变成这样的。
“我很抱歉，”她打破了沉寂，像个受了责备，为自己辩解的人那样说着，“我实在救不了他。”她看到罗兰的脸上涌起了两抹潮红。
“可你是负责照料他的呀，”罗兰说着，好像想破解什么天大的谜团似的，“你为什么不肯再接再厉让他继续活下去呢？”
“我只能帮他移除病痛。真的很抱歉，可是我也没有更大的本事了。我很遗憾。”
“可你是个女巫啊！我以为你很擅长这些事呢，难道你也没办法吗！他为什么会死？”
“哼，那个小贱人到底对老男爵做了什么？别信她！她是个巫婆！巫婆全都该死！”
蒂凡尼并没有听到这些话被说出来，她只是感觉到了它们的存在。它们像鼻涕虫那样爬进了她的心里，留下黏黏的痕迹。事后她想，除了她以外，不知还有多少人的心里也被这样的“鼻涕虫”爬过呢。可是此刻，她只是感到自己的胳膊被普劳斯特太太抓住了。她看到罗兰的脸扭曲、变形，满是愠怒。她想起了站在路上冲她狂呼乱喊的那个黑袍男子：他在光天化日之下却没有影子，他止不住地咒骂，好像在呕吐什么脏物，这些都让她觉得恶心至极，仿佛自己已被污染，再也洗不干净了似的。
而四周的人呢，此刻全都流露出一种忧惧、畏缩的表情，就像兔子嗅到狐狸的踪迹后那样。
然后她就看到他了，那个黑袍人。他忽明忽暗站在人群的最外围。他脸上那两个洞若有若无，有那么一秒钟的时间，它们盯住她，然后就消失了。她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这一点更加令人不安。
她转过脸去问普劳斯特太太：“那是什么啊？”
普劳斯特太太开口想要回答，却听到那个高个子警察的声音先传了过来：“注意了，尊贵的女士们先生们，或者应该说，是只有一位尊贵的先生。我是胡萝卜上尉，也是今天晚上的执勤长官，因此，处理这次突发事件的责任就落到了我的肩上，这样的话……”他打开了手中的笔记本，抽出一支铅笔，对着人群自信满满地微笑了一下：“谁能第一个站出来，帮我解答一个小小的谜题呢？首先，我想问一下的是，这群噼啪菲戈人除了喝酒以外，跑到我的城市里来还想做什么？”
他铠甲上的闪光很晃眼，他浑身散发着浓浓的肥皂味。蒂凡尼一下子就觉得受够了。
她想把手举起来，可是普劳斯特太太紧紧抓着她的胳膊，不让她举。这却让蒂凡尼更用力地把她甩开，并且用一种格外坚定有力的声音回答说：“我来帮助你吧，警官先生。”
“你是……”
待会儿一定要赶快跑，蒂凡尼告诫自己。但是她开口说的却是：“我叫蒂凡尼·阿奇，先生。”
“是化装成女巫去参加单身女生派对的吗？”
“不是。”蒂凡尼回答。
“是！”普劳斯特太太急忙替她改口。
警官歪了歪脑袋。“这么说，你们不是一起去的吗？那可就不好玩了。”他说着，铅笔悬在纸页上。
公爵夫人没耐心再旁观下去了。她控诉似的指着蒂凡尼，愤怒得手都发抖了：“事情再清楚不过了，警官！这个……这个……这个巫婆知道我们到城里来买婚礼用的首饰和礼物，就明目张胆地，我再说一遍，明目张胆地，和这群妖怪谋划好了来抢劫我们！”
“我没有！”蒂凡尼喊。
警官举起了一只手，仿佛公爵夫人是排成长龙的拥堵车辆：“阿奇小姐，确实是你让这些噼啪菲戈人进城来的吗？”
“嗯，是的，可我这么做也是不得已。我让他们进城，实在是一时没有别的办法。我并不是成心要让——”
警官又把手举了起来：“不要再说了，好吗？”他搓搓鼻子，然后叹了一口气，“阿奇小姐，我必须逮捕你，你的罪名是……呃，现阶段你还仅仅是有教唆他人犯罪的嫌疑而已。此外，我还知道这么一件事，如果一个噼啪菲戈人不想被人锁起来，那么你是无论如何也锁不住他的。但既然他们和你是朋友，我想——”他饶有深意地四下望了望，“他们肯定不会再做什么出格的事，给你增添新的麻烦，对吧？这样的话，谢天谢地，我们所有人就都能好好睡上一觉了。我的同事，安格娅上尉，会送你回警署。普劳斯特太太，能不能麻烦你和她们一起走一趟，也好跟你这位涉世未深的小朋友讲讲社会上的规矩？”安格娅上尉这时走了过来，这位女警官是个金发美人——只是，不知为什么……她给人的感觉有些怪怪的。
胡萝卜上尉转向公爵夫人：“夫人，我的同事们很乐意护送您去别的饭店或者客栈下榻。我看您的女仆提着挺大挺沉的一个包。您所说的首饰会不会就装在这个包里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能否确认一下它们是否安全？”
公爵夫人一看就不怎么喜欢这个话题，警官却只管笑吟吟地，并没有注意到她的不悦。警察都有这种本事，对他们不想注意的事情总能视而不见……不管怎么说，他采取这种难得糊涂的态度，总是明智的。
倒是罗兰打开了那个手提包，把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给众人展示起来。包装用的纸巾被小心地剥掉了，在路灯光下，有什么东西璀璨地闪耀着，好像它上面的宝石不仅会反光，还能自己发光一样。那是一顶皇冠。旁观的警察们吃惊地倒抽了几口凉气；罗兰一副洋洋自得的样子；丽迪莎则多了几分顾盼生姿的感觉，只是这样一来，她显得更招人烦了；普劳斯特太太叹了一口气；蒂凡尼呢……有一瞬间，她好像又回到了从前。是的，在那一瞬间，她又是从前那个小姑娘了，认真地读着姐姐们传给她的那本破旧童话的小姑娘。
可是她从书里读出了姐姐们没有读出来的东西，她看透了那些故事，它们说的都是谎言。嗯……不，也不能完全说是谎言，只是那些故事告诉你的事实，是你不乐意知道的：只有金发碧眼的女孩子才能赢得王子的心，戴上耀眼的王冠。这样的观点在世上已经深入人心了。大家甚至都相信：单凭头发的颜色，你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故事告诉我们，红头发和茶色头发的女孩有时候戏份还可能多一点。可要是你满头都是鼠毛一样灰褐色的头发，那你就注定了只能担当女仆这样卑微的角色。
或者，你可以当个女巫。对！一个人没必要活在故事定下的条条框框里，你可以改变一个故事现有的样子，不光是为了自己，也是为别人。想想看，当了女巫以后，你挥一挥手，就可以让故事变样，这不是也很好吗？
可蒂凡尼还是叹了一口气，那顶皇冠实在太漂亮了。不过，她也听到自己心里理智的那面在说：“那样的东西，你一辈子能戴几回？恐怕机会不多吧。那么值钱的宝贝，只适合摆在地下藏宝室里供起来的呀！”
“这么说，东西没丢啰？”胡萝卜上尉开心的声音传了过来，“嗯，很好，对不对？好了，阿奇小姐，你现在最好能让你这些噼啪菲戈人朋友乖乖跟着你走，行吗？”
蒂凡尼低头看了看那群噼啪菲戈人，他们都一声不响，好像一个个都还没有回过神来。当然了，这也很正常：三十多个勇士发现他们被一个小矮子警察徒手打败了。这种情形之下，要想找个什么理由来挽回颜面确实也是要花点时间的。
罗伯抬头看了看她，脸上带着罕有的羞惭。“对不起，女主人。对不起，女主人，”他说，“我们确实是喝多了。你也知道，喝得越多，就越想喝，一直到醉倒那一刻，你才知道自己实在喝不下了。对了，顺便说一句，薄荷酒太棒了！它的绿颜色也很漂亮，我肯定喝了有整整一桶！现在再道歉，是不是太晚了？不过你瞧，我们确实把那个没用的小子给你找到了。”
蒂凡尼抬起头，看了看“国王头”酒馆的残骸。在闪动的火光中，曾经的房子仅仅剩下一副骨架。就在她看着它的时候，一根大梁吱嘎响着断掉了，砸在了一堆破破烂烂的家具上。
“没错，我确实让你们找他来着，可我没让你们把人家房子都拆了呀。”她说着，两臂抱在了胸前，那群小人儿彼此凑得更近，挤在了一起——下一步，她就要不耐烦地用脚拍地了。以往他们看到她气成这样，往往会流下悔恨的泪水，再痛苦地向树干撞去。可是现在，他们只是乖巧地排成队，跟着她、普劳斯特太太还有安格娅上尉向前走去。
安格娅上尉对着普劳斯特太太点了点头：“我觉得，手铐就不用戴了吧——你们看呢，女士们？”
“哦，你当然知道我怎么想，上尉。”普劳斯特太太说。
安格娅上尉眯起了眼睛：“是啊，但我不清楚你这位小朋友是怎么想的。最好还是请你帮她拿好她的扫帚，普劳斯特太太。”
蒂凡尼知道抗议也没有用，于是就默默地把扫帚递了出去。她们在沉默中走了一会儿，只有菲戈人一直在后面捂着嘴嘟哝着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上尉才说：“最近风声紧，不方便戴这种尖尖的黑帽子，普劳斯特太太。我刚听说平原地区又出了一件事。在那边的一个什么破地方，有个老太太因为家里有咒语书，就被人给打了。”
“哦，天啊！”
听到蒂凡尼发出的这一声惊呼，她们一起转脸去看她。她稍稍停顿了一下，后面的噼啪菲戈人全都撞到了她的脚踝上。
安格娅上尉摇了摇头：“很抱歉，小姐，让你受惊了，但我说的都是真的。而且后来人们才发现，那个老太太的书其实也不是什么咒语书，只有一本外语诗集。你知道的，那种七扭八歪的克拉阡语。我猜，只有在那些捕风捉影的人眼睛里，它才像一本咒语书。那个老太太后来因为伤得太重，死了。”
“要我说，都是那些办报纸的人惹的祸。”普劳斯特太太说，“他们在报纸上胡说八道什么女巫的事，搞得人心惶惶。”
安格娅耸了耸肩：“据我所知，那些打人的家伙，平时都不看报纸。”
“可是，这种事情必须有人去制止呀！”蒂凡尼说。
“怎么制止，小姐？我们是城市警察，城外面的事不归我们管。大森林里还有些地方，我们连听都没听说过呢。只是，我也不知道人们这都是怎么了。就好像有什么狂热病凭空冒出来，把大家都感染了一样。”她搓了搓手，“当然了，我们城市里没有女巫，”她说，“只是有好多人愿意装成女巫参加派对，是吧，普劳斯特太太？”上尉说着，挤了挤眼睛——她真的挤了一下眼睛，蒂凡尼很清楚这一点。另外，她心里还清楚另一件事，那就是胡萝卜上尉也不怎么喜欢公爵夫人。
“嗯，我想，真正的女巫很快就会出面制止这种事的，”蒂凡尼说，“要是在山区，她们肯定不会坐视不管，对吧，普劳斯特太太？”
“哦，但是我们城里没有女巫。你刚才也听到上尉说了。”普劳斯特太太气呼呼地瞪着蒂凡尼，然后压低了声音说，“当着普通人的面，不要争论这种问题，免得他们紧张。”
她们停在了一栋大楼前，楼门的两边都挂着蓝色的灯。“欢迎来到警署，女士们。”安格娅上尉说，“现在，阿奇小姐，我必须把你关进牢房了，不过那里面很干净的——没有老鼠，基本上没有吧——如果普劳斯特太太愿意和你作伴的话，嗯，这么说吧，我可能会有点健忘，会把牢房的钥匙留在门锁上，你明白吧？但是请你不要离开警署大楼，那样的话你会被追捕的。”她直视着蒂凡尼，又加了一句，“我不希望看到有人遭到追捕，被人当成猎物一样追捕是很怕的一件事。”
她带着她们穿过大楼，来到一排牢房前边，它们看着还挺温暖舒适的，真是出人意料。她示意她们走进其中的一间。片刻之后，牢房门“哐”的一声关上了，蒂凡尼她们只听到上尉的脚步声沿着石头走廊逐渐远去。
普劳斯特太太走到门边，把手从铁栅栏中间穿过去。“叮叮当当”一阵金属碰撞的声音响过后，她的手又收了回来，手里握着钥匙。她把它插到门这边的锁眼里，“咔嗒”一转。“好啦，”她说，“现在咱们有双重保险了。”
“哦，天啊！天啊！”罗伯说，“就没人留心看着我们一点儿吗？都快被夹扁了！”
“就是，又被夹住了！”傻伍莱说，“我都不知道以后我还敢不敢照镜子了。”
普劳斯特太太坐下来，盯着蒂凡尼：“好了，孩子，咱们刚才看到的是什么东西？我看他没有眼睛，也就是说他的灵魂没有窗户。或者，他干脆就没有灵魂？”
蒂凡尼很不好受：“我也不知道！我在进城的路上就碰见过他了。菲戈人直接从他身上穿了过去！他看着像个鬼魂，又带着一身的臭味，你闻到没有？他一来，大家就不拿好眼光看咱们！咱们招谁惹谁了？”
“我不太清楚那是不是个‘他’，”普劳斯特太太说，“也许只是个‘它’呢，我猜，说不定是什么恶魔……不过我不太了解恶魔什么的。小型零售贸易才是我的专长，只是我不否认，我们这一行有时候也是有一点魔性的。”
“就连罗兰也敌视我，”蒂凡尼喃喃地说，“我们可一直都是……朋友。”
“啊哈。”普劳斯特太太说。
“别那个样子跟我说话。”蒂凡尼挺厉害地回敬了她一句，“你有什么资格‘啊哈’我？再怎么样，我也没像你似的，到处把女巫打扮得怪里怪气，惹人笑话！”
普劳斯特太太挥手给了她一巴掌。蒂凡尼感觉就好像被细细的橡胶棒抽了一下似的。
“你这个没礼貌的丫头片子，不知天高地厚。我到处忙活，是为了让女巫们隐蔽得更安全，你懂吗！”
在天花板下面的阴影里，傻伍莱推了推罗伯，说：“有人敢打咱们的大块头小巫婆，咱们不能不管吧？”
罗伯把一根手指凑到唇边：“嘘，我这样跟你讲吧，女人们吵架的时候，事情就有点难办了，你知道吧。要是你肯听听我这个已婚男性的忠告，那就是最好不要插手她们的事。任何一个插手她们事情的男人都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不出两秒钟，她们就会一起扑过来对付你。我说的可不是单单把胳膊抱在胸前，不满意地对你噘起嘴巴，用脚拍地什么的，我说的是，她们会当真拿起大铜棒来，到处乱打。”
两个女巫彼此对视了一眼。蒂凡尼忽然觉得很恍惚，就好像刚刚面对一张字母表，从A直接跳到Z，中间的字母都不曾看过一样。
“我刚才打你了吗，小姑娘？”普劳斯特太太问。
“对，打了。”蒂凡尼不客气地回答，“我现在还疼呢。”
普劳斯特太太很困惑：“咱们刚才为什么要那样呀？”
“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刚才好像特别恨你。”蒂凡尼说，“不过只有那么一小会儿。我自己都觉得害怕，我刚刚只想把你除掉，我觉得你——”
“不对劲？”普劳斯特太太问。
“对，就是这个意思！”
“啊！”普劳斯特太太说，“就是这样，气氛不和谐了。人人都对女巫怀着敌意，总是挑她们的毛病。事情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要我说，根源可能快要被咱们找到了。”她那张丑陋的脸转向蒂凡尼，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又问：“你是什么时候想成为女巫的，小姑娘？”
“大概是我八岁的时候吧。”蒂凡尼回答。然后她对普劳斯特太太讲了榛树林里那个老奶奶的故事。
普劳斯特太太认真地听她讲完，坐到了稻草上。“我们都知道，偶尔是会出现这种状况的。”她说，“每隔几百年，人们就会忽然开始憎恨女巫。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事情只是突然就成了这个样子。对了，你最近有没有做过什么事，会引起别人注意的？比如说，使用某些特殊的、重要的魔法什么的？”
蒂凡尼回想了一下，说：“嗯，我倒是用魔法打败过‘蜂怪’，只是他其实也没有那么难对付。在那之前呢，我挑战过精灵女王，可那也是好久以前了。当时我还觉得蛮刺激的，不过回头想想，那时候除了用平底锅砸她的脑袋，我实在没有别的好办法了。还有就是，哦，我想我不应该隐瞒的，几年以前，我吻过冬神……”
普劳斯特太太一直目瞪口呆地听着，听到这里，她忍不住问：“那是你干的？”
“是我。”蒂凡尼回答。
“肯定是吗？”普劳斯特太太又问。
“当然是我。没错。”
“冬神是什么样的？”
“冷冰冰的，还湿漉漉的。其实我也不想吻他，可是我没有别的办法。很抱歉。怎么样，你觉得了解这些够了吗？”
“你吻他，是不是大概在两年前？”普劳斯特太太追问着，“真是怪了，大家敌视女巫，也是从两年前开始的。当时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感觉上，人们不那么尊重我们了。你可以说是‘气场’变了。就像今天早上拿石头砸我窗户的那个孩子，要是在一年前，他绝对不敢干这样的事。从前，人们在路上遇到我，总会对我点一点头，算是打个招呼。可是现在看到我，他们只会皱眉头，还会在身上比画一些避邪的手势，好像我会给谁带来厄运似的。别的女巫也有这样的经历。在你们村子那边情况怎么样？”
“我也说不好。”蒂凡尼回答，“人们见到我，总是有点紧张的。不过再怎么说，我和他们当中好多人都有点亲戚关系。但他们对待我的态度真的不太对头，我本来只觉得无可奈何，谁让大家都知道我吻过冬神呢？只是他们对那件事也太念念不忘了，毕竟都过去那么久了。”
“我跟你说，在我们城里，女巫多一些，大家挨得近一些，我们这儿的女巫记得的往事也多一些。我不是说单个的女巫，而是女巫们凑到一起，就能想起来好久以前那些真正糟糕的年代。那时候，只要你戴着一顶尖帽子，就会有人朝你扔石头。那还算是好的，再想想更早的时候……简直就像疫病暴发一样可怕。”普劳斯特太太说，“事态都是悄悄地、一点一点恶化的。就像随风吹来了什么病毒，到处传染给人——总有人愿意相信那些偏见。人们也总有理由看某个老太太不顺眼，然后就扔石头砸她。大概对人们来说，找一个替罪羊来批判，总是比自我反省要容易。一旦你盯准了一个目标，把她说成是‘女巫’，接下来你自己都会惊叹，居然有那么多罪责可以推到她头上。”
“他们连她的猫都砸死了。”蒂凡尼近乎自言自语地说道。
“现在又来了这么一个没有灵魂的怪人追踪你。闻了他身上的臭气就连女巫们都迷失了心智，互相仇视。对了，蒂凡尼·阿奇小姐，你没有想过要放火把我烧死吧？”
“没有，当然没有。”蒂凡尼说。
“也不想用好多石头把我砸扁？”
“你在说什么呀？”
“不光是石头，”普劳斯特太太说，“你听人们那些议论，说什么用火刑烧死女巫。我可不相信哪个真女巫能那么轻易被火烧死，除非有人设了什么圈套把她给算计了。我想他们烧死的大多是些可怜的无辜老太太。女巫们身上水分太多，要烧死她们可要浪费不少好木头。采取别的办法却会简单许多，比如你可以把一个老太太推倒在地，然后把谷仓门卸下来压在她身上（就像做三明治时放面包片那样），门上再堆好多大石头，一直压到她再也喘不上气为止。人们以为那样一来，一切罪恶就都可以被消灭干净。只不过他们想错了，还会有别的坏事发生，还会有别的老太太被当成女巫处死。老太太不够用的时候，还有老头子，还有陌生人、‘异类’。然后呢，也许有一天，他们的矛头就会指向‘自己人’。再然后，癫狂就结束了，因为已经没有人幸存，也就没有人发狂了。你知道吗，蒂凡尼·阿奇？你亲吻冬神的时候，我也有感觉。任何一个人，稍有一点魔法天分，当时都会有感觉的。”她停顿了一下，眯起了眼睛，然后又盯着蒂凡尼看了起来：“你到底唤醒了什么，蒂凡尼·阿奇？是什么可怕的东西睁开了空洞的眼睛，想要探查出你是谁？你究竟给我们带来了什么，蒂凡尼·阿奇小姐？你到底都做了些什么啊？”
“你觉得……”蒂凡尼犹豫了一下，然后问，“是我把他引出来的吗？”
她闭上了眼睛，不愿看到普劳斯特太太那张写满责备的脸。她回忆起了自己亲吻冬神的那一天。她当时感受到的，是深深的恐惧和忧虑，冰雪包围着她，她却还保持着身体的温暖，那种感觉也很奇怪。至于那一吻，嗯……其实只是轻轻一触罢了，就像丝绸手绢掉到了地毯上。但是借这一吻，她把太阳所有的热力都倾注到了冬神的唇齿之间，让他瞬间化成了水。烈焰身后，寒霜眼前，寒霜逝于烈焰。蒂凡尼一直善于使用火的力量，火向来是她的朋友。“冬天”当然并没有死去，在那之后，又有好几个冬天来了又去，但那些冬天都再没有那么严酷了。当时那一吻也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亲吻，那是她抓住时机做出的一桩义举。她只能那么做。而她又为什么必须那么做呢？只是为了弥补她一开始犯下的过失——是她违背了特里森小姐的指令，擅自加入了季节之舞的队列，却不知那并非单纯的舞蹈，而是四季轮转、时令交替的进程之舞。
现在，蒂凡尼心存畏惧地想：事情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你做了一件蠢事，然后努力想去纠正错误，可是当你纠正了这个错误，却又引发了新的问题。这样的恶性循环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啊？普劳斯特太太也在一旁关注地看着她。
“我所有的错误都是从一场舞蹈开始的。”蒂凡尼说。
普劳斯特太太把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亲爱的孩子，我想，你可能还要再跳一次舞。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我能给你提点有用的建议吗，蒂凡尼·阿奇？”
“当然了。”蒂凡尼回答。
“那就请听好，”普劳斯特太太说，“我一般不给人什么东西，但是那个臭小子三天两头来砸我商店的玻璃，今天终于抓住了他，我心情好，所以我也愿意做点好事。我认识一位女士，她肯定很愿意和你聊聊你的事。她就住在城里，可是不管你怎么找，你也永远不可能找到她，她却只要一眨眼的工夫就能找到你。我给你的建议就是，等她找到你的时候，不论她告诉你什么，你都要好好听着。”
“那我怎样才能找到她呢？”蒂凡尼问。
“你只顾着自怨自艾，都没认真听我说话啊。”普劳斯特太太说，“我不是说了吗？你只能等着她来找你。她出现的时候，你自然就知道了。哦，对了，”她把手伸进衣兜，拿出一个白铁皮小圆盒来，用黑黑的指甲挑开了盒盖，空气中突然多了一股刺鼻的味道。“来一点吗？”她问着，把小盒子向蒂凡尼递过来，“不是什么好习惯，当然了，但是能帮我清理气管，让我的头脑保持清醒。”她捏出一小撮棕色的粉末来，把它们撒在另一只手背上，鼻子使劲一吸，发出鹅叫似的一声（或者应该说，和鹅叫声的发音顺序正相反）。她咳了一阵，眼睛眨了一两下，然后说：“当然，不是人人都喜欢这种‘棕妖鼻烟’，但是要我说，吸了这种鼻烟，会让你更加有老巫婆的范儿。好啦，不说了，我希望那些警察快点给咱们开饭。”
“他们这里还提供伙食吗？”蒂凡尼问。
“哦，当然啦，这些警察还是正派人，只不过上次他们送来的葡萄酒呢，要我说，可是有点酸了。”普劳斯特太太说。
“我们毕竟是在监狱里呀。”
“不是的，孩子，这里不是监狱，我们这是在警察局的拘留室里。还有就是，虽然没人这么说，但其实把我们关在这里，是为了保护我们。你瞧，现在别人都是被锁在外面的，所以就没人能伤到我们了——警察有时候装傻充愣，实际上却很聪明。他们知道老百姓需要女巫，他们也需要女巫。因为女巫是活跃在民间的一股有生力量，能明辨是非，即便是黑白颠倒的时候，她们也能保持清醒。这个世界需要女巫这样的人在边缘地带处理各种问题——各种小麻烦、不便之处都需要女巫来过问。还有那些不是大事，却也不容小视的事。说一千道一万，大家离不开我们。差不多从来都是如此。就比如每次满月的时候，安格娅上尉都要来找我开药方，治她的足掌干硬病。”
她的鼻烟盒又递了过来。
等了一会儿，蒂凡尼才说：“足掌干硬病是犬科动物才会得的病呀。”
“狼人也会得。”普劳斯特太太说。
“哦。我说我怎么觉得她和一般人不一样呢。”
“不过，她把持得很好，我跟你说。”普劳斯特太太说，“她和胡萝卜上尉合租一栋房子，从来不咬人——不过，我现在这么一想，觉得她可能咬过胡萝卜上尉，只是这种事情，咱们还是少说为妙，你说是吧。有时候合法的东西不一定是对的，这时就需要女巫来作出合适的评判。有时候我们女巫可能还需要警察帮忙，当然，是要合适的那种警察。聪明人都知道这一点，蠢人才不懂。麻烦就在于，蠢人还偏偏自以为聪明。哦，对了，小姐，跟你讲一下，你那些精力旺盛的小朋友们全都越狱了。”
“嗯，”蒂凡尼说，“我知道。”
“他们发誓不会逃跑的，现在却说话不算话，这是不是很无耻啊？”普劳斯特太太质问着，很显然，她一点也不怕得罪人。
蒂凡尼清了清嗓子。“呃，”她说，“我想，罗伯会告诉你，有些时候你应该遵守誓言，有些时候却不必拘泥，而他们噼啪菲戈人知道该怎么把握这个分寸。”
普劳斯特太太咧着大嘴笑了：“你这么会说话，简直像个城里人啦，蒂凡尼·阿奇小姐。”
 
要是你想找个人来帮你看管什么不需要看管的东西（之所以不需要看管，可能是因为任何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想要偷它），那么城市警察署的诺布斯下士就是你的不二人选——实在没有什么更好的方式来描述他了。再说，也找不到什么靠谱的生物学证据来证明他不是这种人。此刻，他正站在“国王头”酒馆黑暗的废墟里，叼着一支很糟糕的香烟——它是用别人抽剩下的烟屁股卷到新纸里做成的，他对着这支破玩意儿狠狠地嘬着，好不容易才吸出一些烟来。
他完全没有觉察到有人伸手摘掉了他的头盔，然后他的脑袋被人不留痕迹地一击，他基本上没什么感觉就昏迷了。好多只长满老茧的小手帮他把头盔戴好，又扶着他、让他躺到地上，这些事情他就更没印象了。
“好啦，”罗伯嘶哑着嗓子悄声说着，打量了一下四周那些烧黑的木头，“听着，咱们没有多少时间，你们知道吧，所以——”
“哼，很好，我就知道，你们这些捣蛋鬼还会回来，我果然没有白等这么长时间。”黑暗中响起了这么一个声音，“狗还会回来找它吐掉的东西，傻瓜还会回头再做傻事，犯罪分子也肯定会回到他的犯罪现场来。”
说这话的，是那个人称“疯小子亚瑟”的警察。他划着了一根火柴——对一个噼啪菲戈人来说，这火柴就相当于一支大火炬了。只听“哐当”一声，一枚警察徽章被他扔到了面前的地上——对噼啪菲戈人来说，这徽章就像一面盾牌那么大，小亚瑟说：“你们这帮傻瓜听好了，本人今天不当班，明白吗？不带徽章就不是警察了。我来这里，只想弄明白一件事，你们这些小痞子说话怎么和我这么像，要知道，我可不是什么噼啪菲戈人啊。”
菲戈人都看了看罗伯。罗伯只是耸了耸肩说：“哼，那你觉得你是什么呢？”
小亚瑟抓了抓头发，他的头发干干净净，没有一点脏东西掉下来：“嗯，我妈我爸说我也是个哥布林，就像他们一样——”
他的话没说完就停住了，因为菲戈人又是喝倒彩，又是拍大腿，一个个乐不可支，而且一时半会儿没有安静下来的意思。
小亚瑟观望了一会儿，大喊起来：“我觉得没什么好笑的！”
“你自己听不到自己在说什么吗？”罗伯说着，擦着眼睛，“你说的明明是噼啪菲戈语，这还有什么好怀疑的！你妈妈爸爸没告诉过你吗？我们噼啪菲戈人天生就会说噼啪菲戈语！哎哟哟！天啊天啊！就像一只狗天生就会汪汪叫一样！别再说什么你是哥布林了！你还不如说你是个小精灵呢！”
小亚瑟低头看着自己的靴子。“这双靴子是我爸给我做的。”他说，“其实我不喜欢穿靴子，可我没法跟他直说。我们整个家族干的都是做鞋修鞋的行当，有好几百年了，可我一点儿都没有当鞋匠的天分。后来有一天，部落里所有的长老都聚到一起，把我叫到了跟前，告诉我说其实我是个捡来的孤儿。好多年前有一次他们搬家，在路上发现了我，那时候我躺在路边，还是个很小的婴孩。我旁边是一只雀鹰，估计是它把我从摇篮里抢出来的，却被我给掐死了。他们猜，它可能是想把我带回窝去喂它的雏鸟。长老们又告诉我，如果我愿意留在哥布林部落里，他们都没意见——我可是个看家护院的好手，能咬死狐狸的。可我毕竟已经长大了，也许更应该去外面广大的世界里闯一闯，寻找我真正的亲人。”
“好哇，小伙子，现在你已经找到自己的亲人啦。”罗伯说着，拍了拍亚瑟的后背，“你听了那些老鞋匠的话，算是听对了。他们说得很有道理，绝对是这样。”
罗伯犹豫了一下，接着说：“不过，有一件事有点棘手，那就是——不是要冒犯你啊——你是个警察。”说完，他往回一跳，以防万一。
“没错，我是个警察。”小亚瑟回答得相当自豪，“而你们呢，却是一群小偷小摸的醉鬼，道德败坏、无法无天！”
菲戈人快活地点着头，罗伯还配合地说：“能不能麻烦你再添上‘酗酒无度’和‘纪律涣散’这两个词？要评价我们，就要评价到位。”
“还有咱们偷蜗牛的事呢，罗伯，要不要也提一下？”傻伍莱开心地问。
“这个嘛，”罗伯回答道，“实话实说，偷蜗牛行动目前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还不值一提。”
“你们就没有什么优点吗？”小亚瑟绝望地问。
罗伯有点困惑：“刚才说的那些，就是我们的优点了呀。不过，要是你真的要求那么高，那我还可以告诉你，我们从来不偷穷人的东西，我们有着金子一般的心，不过也许——嗯，告诉你也无妨，一般来说——那都是别人的金子。我们还发明了油炸白鼬这道菜，那肯定也是个优点。”
“那怎么能算是个优点呢？”小亚瑟问。
“呃，因为这样一来，就不用麻烦别的倒霉鬼来发明这道菜啦。我们的油炸白鼬，应该就是那种能带来‘味觉风暴’的菜。你咬一口，嚼一嚼，然后就会感到爽爆了。”
小亚瑟听得咧嘴直笑，他自己也没想到会这样：“你们这些家伙就不知道什么是羞耻吗？”
罗伯也灿烂地笑了。“我说不好，”他回答说，“也许，就算我们知道‘羞耻’是什么，它也不属于我们。”
“对了，关在警署里那个女孩呢，她怎么办？”小亚瑟接着问。
“哦，她呀，她可以在那里歇到明天早上，不要紧的。”罗伯说着，尽量摆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她是个蛮有能力的巫婆。”
“你觉得事情有这么简单吗？你们这群捣蛋鬼毁了整整一座酒馆！这么大的损失让谁来赔偿啊？”
这一回，罗伯沉思着看了他好一会儿，才开口回答：“好吧，先生，我看你不光是噼啪菲戈人，你还是个警察。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但是对你这种双重身份的人来说，有个问题我们必须要问一下——你会是个爱告密的两面派吗？”
 
在警署里，情况也发生了变化。有个守卫走了过来，怪不好意思地把一大盘熟牛肉和酸黄瓜递给了普劳斯特太太，另外还有一瓶葡萄酒、两只酒杯。他不放心地看了看蒂凡尼，然后对普劳斯特太太耳语了些什么。普劳斯特太太一眨眼就从衣兜里掏出一个小包来，塞进了他手里。然后她走回来，再一次坐在了草堆上。
“我看他还挺懂事的，还知道先把酒瓶子打开，让酒透透气。”她说着，瞧见蒂凡尼好奇的眼光，就又解释说，“霍普金斯警员的健康出了点小问题，他不想让他妈妈发现，我就帮他配了一种很有效的药膏。我跟他当然是不收费的。有来有往，投桃报李嘛。我指望霍普金斯警员帮忙的事还多着呢。”
蒂凡尼以前从没喝过葡萄酒。她家里只有淡啤酒和苹果酒，它们的酒精浓度都很低，刚够杀灭酒里那些看不见的有害微生物，却不足以让人醉倒，最多只能让你稍稍头脑发昏罢了。
“嗯，”她说，“我从没想过监狱里会是这样的！”
“监狱？我跟你说过了，好姑娘，这地方不是监狱！要是你想知道真正的监狱是什么样，就去我们安卡·摩波的丹迪监狱看看吧！那可是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在这儿，守卫不会往你饭菜里吐口水——至少不会当着你的面吐——他肯定也不敢往我的饭里吐，这点你可以放心。丹迪监狱里，条件可就艰苦多了。关在那里面的人，不管做什么都特别小心谨慎，生怕出了什么差错，害得自己再被关进去一次。这几年，那里面的卫生状况好了一点，不是每个被关进去的人都会被装在松木棺材里抬出来了，可是如果用心去听，你还是能听到狱墙无声的哀号——我就能听到。”她“咔嗒”一声打开了自己的鼻烟盒，“比那种哀号更让人受不了的，是第四区的金丝雀叫声。那一区关押的都是他们不敢吊死的重罪犯人。他们把每个犯人关在一个小房间里，给他养一只金丝雀作伴。”说到这里，普劳斯特太太吸了一撮鼻烟，她吸得那么快，发出的声音那么响，鼻烟没从她耳朵里跑出来，蒂凡尼都觉得奇怪。
鼻烟盒盖“啪”的一声又关上了。
“这些犯人，我跟你说，他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杀人犯——真的不是，他们要么是把杀人当嗜好，要么是为了什么信仰而杀人，要么就是除了杀人没有别的事可做，或者仅仅因为心情不好就可以去杀人。他们的罪行，远远不止于把人杀掉，他们的受害者都只是在饱受摧残之后难逃一死罢了。我看你的牛肉还一口都没吃……哦，好吧，如果你不介意……”普劳斯特太太停顿了一下，餐刀上挑着一大片熟牛肉接着说，“不过很搞笑，这些杀人不眨眼的罪犯对他们的金丝雀倒是照顾有加，金丝雀死掉的时候，他们还会哭。狱警说那都是鳄鱼的眼泪。他们说，听到那些罪犯哭，让人直起鸡皮疙瘩。不过这种事情我也说不清。我年轻的时候，经常帮狱警跑腿办事，我会看着那些沉重的牢门，听那些小鸟歌唱。然后我就不免会想，好人和坏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尤其是这些这么坏的人，都没有刽子手敢对他们执行绞刑，就连我爸爸那样的刽子手都不敢，他可是出了名的厉害，他能让一个犯人离开牢房七又四分之一秒之后就死翘翘。因为所有的刽子手都怕这些坏人被绞死以后会从邪恶的地狱之火那里逃回来，展开无情的报复。”普劳斯特太太又停住了，身上直哆嗦，好像想把那些记忆抖掉，“大城市里的生活就是这样，小姑娘，不像你们乡下那么无忧无虑。”
蒂凡尼不太喜欢又被人称作“小姑娘”，不过称呼这件事还并不是让她最不能接受的。“无忧无虑？”她反问，“前些天我还把一个上吊的人从房梁上解下来呢，那可不能叫‘无忧无虑’。”然后她把农夫派迪和安珀的事跟普劳斯特太太全讲了一遍，还讲到了那一束荨麻。
“是你爸爸给你讲了那些打人的事？”普劳斯特太太说，“唉，迟早的。这些人啊。”
饭菜的味道还算不错，葡萄酒也出乎意料地好，地上铺的稻草也比预期的要干净很多。这是漫长的一天，如以往每一个漫长的日子一样。“我说，”蒂凡尼说，“咱们能不能睡一会儿？我爸爸总是说，睡上一觉，早晨醒来事情就会好很多。”
片刻的沉寂过后，普劳斯特太太说：“根据我的经验，事实会证明你爸爸是错的。”
蒂凡尼不管这些了，她任凭层层倦意把自己裹紧。她梦到了在黑暗中歌唱的金丝雀。可能都是她想象的吧，但是她觉得有一瞬间她是醒来了，影影绰绰地看到一个老妇人正在望着她。那肯定不是普劳斯特太太——普劳斯特太太正在一旁睡着，呼噜打得震天响。那个模糊的人影一闪，然后就不见了。蒂凡尼再一次想起了那句话：世界上充满了各种迹象和征兆，但你只会注意那些你乐意看到的。

第八章 国王的脖子
拘留室的门“吱嘎”一响，蒂凡尼也跟着醒了。她坐了起来，往四周看去。普劳斯特太太还在睡着，呼噜打得那么厉害，鼻子都跟着一颤一颤的。更正一下：应该说是普劳斯特太太看样子还在熟睡。蒂凡尼倒是有几分喜欢这个老太太，但又多少对她有点戒备，她值得信赖吗？有时候蒂凡尼觉得，这个老太太……简直能把她的心思看透。
“我看不透别人的心思。”普劳斯特太太说着，翻了个身。
“普劳斯特太太！”
普劳斯特太太坐了起来，把身上的草叶摘掉。“我确实看不透别人的心思。”她说着，把草叶轻轻弹到地上，“当然了，我有一些察言观色的能力，但那谈不上是魔法，只能说是我的感受力特别敏锐罢了，这点请你务必记清楚。对了，该吃早饭了，但愿他们能给咱们准备点热饭。”
“这个没问题——想要点什么？我们去帮你们拿。”
她们抬起头，看到噼啪菲戈人正坐在房梁上快乐地晃着腿。
蒂凡尼叹了一口气：“我要是问问你们昨晚都干了些什么，你们会跟我说真话吗？”
“当然会啦，我以噼啪菲戈人的荣誉起誓。”罗伯说着，把手按在他觉得是心脏的位置上。
“哦，这样我就放心了。”普劳斯特太太说着站了起来。
蒂凡尼摇摇头，又叹了一口气。“唉，哪有这么简单。”她抬头望着房梁说，“罗伯，你刚才对我说的是真话吗？我现在以你们丘陵地区女巫的名义问你这个问题。”
“哦，当然是真的。”
“你刚刚说的这句话也是真的？”
“哦，是的。”
“刚刚又说的也是真的？”
“哦，是的。”
“刚刚说完的也是真的？”
“哦……嗯……只有一点点掺假而已，你看，根本算不上谎言，只不过有那么一点点东西，是你最好不要知道的。”
蒂凡尼转向普劳斯特太太，看到对方正在咧着嘴笑。
“你瞧，噼啪菲戈人觉得真相太宝贵了，所以他们总要把它藏着掖着。”她很抱歉地说。
“啊，我就喜欢这样的人。”普劳斯特太太心领神会地说，然后，她可能觉得自己有点太过忘情了，又赶快补充了一句，“我是说，要是我有那份心思的话。”
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快速接近了门口。来的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守卫，他面对着普劳斯特太太，很有礼貌地碰了碰自己的头盔，又对蒂凡尼点点头。
“早上好，女士们！我是哈德克警员，我奉命来通知你们，你们已经被释放了，给你们的处分仅仅是一个警告。”他说，“只不过，我必须承认，据我所知，大家都不太清楚应该警告你们些什么。所以，如果我是你们，我就会当作自己是受到了泛泛的警告，就是那种广义上的、没有明确指向的警告，并且以此为戒。我这么说绝对无意冒犯你们，这一点可以肯定。”他咳嗽了两声，有些紧张地看了看普劳斯特太太，接着说，“我们的维姆斯指挥官还让我通知你们，那些被称为噼啪菲戈人的捣乱分子，也必须在日落之前离开这座城市。”
房梁上传来了菲戈人不满的呼声。这些噼啪菲戈人，蒂凡尼想，除了会偷东西、能喝酒，也非常擅长喊冤叫屈。
“哦，要是我们也长得又高又大，你们就不敢这么为难我们了！”
“根本没有我们什么事！是一个彪形大汉干了坏事然后又跑了！”
“我当时都不在场的！不信你问问他们！他们也不在！”
还有诸如此类的其他花言巧语，你可以想象到。
蒂凡尼用她的白铁皮盘子在铁栅栏上猛敲，才让他们安静下来。然后她说：“不好意思，哈德克警员。他们在酒馆搞了破坏，我相信他们都很悔恨——”她刚说了这么几句话，就被他一挥手制止了。
“要是你肯听听我的建议，小姐，你最好悄悄走人，跟谁都再别提什么酒馆的事了。”
“可是……大家都知道，是他们捣毁了‘国王头’酒馆，然后——”
警员打断了她的话。“今天一早我从‘国王头’那边路过。”他说，“很显然它没有被捣毁。好多人都在那儿围观，人人都想看看它。据我所见，‘国王头’基本上还是它平时那个样子，要说变化嘛，只有那么一点点，那就是它前后反过来了。”
“‘前后反过来’是什么意思？”普劳斯特太太问。
“我的意思是它一百八十度地翻转了。”警员耐心地回答，“我刚才从那儿经过的时候，还听见人们给它起了个新名字。”
蒂凡尼皱起了眉头：“什么名字……不会是管它叫‘国王的脖子’吧？”
哈德克警员微笑了一下：“哦，好的，小姐，我能看出来你是个有教养的女孩子。我听见的那些人给它起的新名字可是要粗俗许多，他们管它叫‘国王的——’”
“我可听不得下流话！”普劳斯特太太严厉地说。
真的吗？蒂凡尼想，你家商店半个橱窗里摆的都是一些儿童不宜的东西，还有其他种种神秘物件，我都没来得及看清，你还说这种话？好吧，但如果所有人都一个样，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很奇怪，尤其是如果大家都像普劳斯特太太这样的话。
她能听到头顶上方传来噼啪菲戈人叽叽喳喳的声音，其中傻伍莱的声音比平时更响了：“我告诉过你们的，我没告诉你们吗？我说了，房子给组装反了，我说了的。可是没用，你们不听我的！我这个人可能搞笑一点，但我并不傻。”
 
“国王头”，或者随便你把它叫作国王的哪一部分生理构造都可以，距离警署并不远。可是走到离它将近三百英尺的地方，两位女巫就被拥挤的人群挡住了，很多人还端着大酒杯，她们只能费力地从他们中间挤过去。普劳斯特太太和蒂凡尼穿的都是底子上钉着平头钉的大皮靴，这方便了她们快速在人群中开辟出一条通路。终于，在她们眼前出现了那间酒馆，因为找不出更好的词来称呼它——若是问噼啪菲戈人，他们肯定会用别的一个字眼来描述它，对，他们会毫不迟疑地说出那个字眼——我们就还是把它叫作“国王的后背”吧，现在她们总算是到了它跟前。有个人正站在它的后门外（现在这扇后门被当作前门来用了），一手收钱，一手端起一杯一杯的啤酒递出去，这就是威尔金先生，酒馆的老板。他的神态就像一只赶上了天降老鼠雨的猫。
每过一会儿，他就要停下手中崇高的事业，跟一位女士聊两句。她瘦瘦的，看着挺精明强干，正在一个笔记本上写着什么。
普劳斯特太太推了推蒂凡尼：“看见她了吗？那是《时报》记者克丽丝普洛克小姐，还有那边那个——”她指着一个身穿警服的高个子男人，“看那个，正跟她聊天的那个人，那就是城市警察署的总指挥维姆斯，是个正派人，就是脾气急，认死理。这下要有好戏看了，他对国王什么的向来不买账。我们安卡·摩波最后一个国王的脑袋就是他祖先砍掉的。”
“真可怕！那个国王是罪有应得吗？”
普劳斯特太太犹豫了一下，然后说：“嗯，要是人们真的在王宫地牢里发现了那些东西，那他被砍掉脑袋就是绝对的罪有应得。不过维姆斯指挥官的那个祖先还是受到了审判，大概砍掉国王脑袋这种事总是会招来非议吧。他受审的时候，只说了这么一句话：‘那个禽兽就算有一百个脑袋，我也要把它们一个一个全都砍掉才能住手。’人们只当他是认罪服法了，于是就绞死了他。后来，过了好久，他们又为他竖了一座雕像。所以你看，人性是多么无常。他的外号叫‘石头脸’，你也看得出来吧，这个面部特征是他们的家族遗传。”
蒂凡尼确实看出来了，因为指挥官正向她这边走来，看他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他是那种人——那种有许多事要做，而且每一件都比他眼下要做的这件事更要紧的人。他向着普劳斯特太太点了点头，略表敬意，然后，他带着掩饰不住的愠怒，瞪着蒂凡尼。
“酒馆变成这样，是你干的吗？”
“当然不是，先生！”
“那你知道是谁干的吗？”
“不知道，先生！”
指挥官皱起了眉：“小姐，如果一个盗贼入室盗窃之后，又回去把他偷的东西都放归原位，盗窃的罪名仍然成立，你明白吗？如果一栋房子，还有它里面的东西都遭到了严重破坏，第二天早上却变得完好如新，只是前后位置颠倒了，那么当初破坏它的那些人——外加与此有牵连的所有人——不管怎么说，都还是罪犯。只是我不知道这应该定个什么罪名，说句心里话，我也不想和这种倒霉事有半点瓜葛。”
蒂凡尼眨了眨眼睛。那最后一句话并不是她听到的——不是靠耳朵听到的，可它却还是在她脑海中萦绕，那一定就是所谓的“漏网心思”吧！她瞟了普劳斯特太太一眼，后者正在开心地点着头，在蒂凡尼的脑海里，又浮现出普劳斯特太太的漏网心思，那是简短的一声“没错”。
表面上，普劳斯特太太则是在大声说：“指挥官，要我看，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据我观察，只能说，自从酒馆成了‘国王的后背’以后，威尔金先生的生意更红火了，你要再让它变回‘国王头’，他还不一定乐意呢。”
“没错！”酒馆老板跟着喊了一声，他正忙着把一堆一堆的钱扒拉到包里。
维姆斯指挥官还在眉头紧锁，蒂凡尼又捕捉到了他到了嘴边却没有说出口的想法：“只要我还在，这里就休想再有国王什么事！”
普劳斯特太太又插话了。“给这个酒馆正式改名叫‘国王的脖子’怎么样？”她说，“你看这个招牌上画的国王又是头皮屑，又是油腻腻的头发，还长了个大红疙瘩，真恶心。”
让蒂凡尼觉得好玩的是，指挥官还是那么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但她听到他心里乐颠颠地说着：“好名字！”为了尽可能地巩固胜利，普劳斯特太太此刻又发话了：“咱们安卡·摩波可不是个一般的地方，维姆斯先生。夏天，这里的河流都会着火，天上还会有鱼和床架像下雨似的落下来。所以，在这么神奇的大背景下，你想想看，一座酒馆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翻转，又算什么呢？来这里消遣的客人也都会转身嘛！对了，你的小儿子最近还好吗？”
这看似无心的一问让指挥官有点措手不及：“哦！他……哦，我……他很好。哦，是的，他一切都好。你说得对，他喝了汽水，打了嗝儿，然后就好了。我能不能私下跟你说句话，普劳斯特太太？”他那样不客气地看了蒂凡尼一眼。一看就知道，他所说的“私下”肯定没有把蒂凡尼包括在内，于是蒂凡尼小心地穿过欢闹的人群——这帮人未免闹得太厉害了，他们正聚在“国王的脖子”酒馆前等着拍照留念呢——噼啪菲戈人找了个不起眼的地方，躲在那里听着罗伯对他们发号施令——当无事可做的时候，噼啪菲戈人也会听一听自己首领的话。
“好啦好啦，”罗伯说，“你们这些捣蛋鬼，是谁又往这个酒馆招牌上画了个脖子？我记得这个招牌原来不是这样的。”
“肯定是伍莱干的，”大扬说，“他以为只要他画了脖子，别人就会以为这个招牌一直都是这个样子。谁让他笨呢。”
“有时候笨也有笨的好处。”蒂凡尼说着，不由自主地往旁边看了一下……哎呀，他在那里。那个没有眼睛的男人，他正在人群中穿行，真的是如入无人之境似的穿行，好像那些人都是没有实体的鬼魂一样。但是她能看得出来，人们或多或少地感觉到了他的存在。一个人抬手在脸上拂了一下，好像想拂掉落在脸上的苍蝇；另一个人照着自己的耳朵打了一巴掌。可是随后，他们就都……变了。当他们再看到蒂凡尼的时候，他们都眯起了眼睛。忽明忽暗的黑袍男子向她走来，所有人都跟着他的步伐对她皱起了眉头。那种恶臭又飘来了，他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搞得太阳都暗淡无光了。闻到那种味道，你就好像落到了一池死水的底部，里面尽是朽烂了好几百年的沉渣余孽。
蒂凡尼绝望地四处看着。“国王头”这一扭，招来了满街的看客，他们好奇而又焦急。有些勤勉的人还想去忙自己的事，却被看热闹的闲人们夹在中间。到处都是小贩们活跃的身影，他们推着小车、托着杯盘，你在一个地方停下来不到两秒钟，他们就会过来向你兜售东西。她能够感觉到空气中的敌意，但事实上，有一种东西比敌意更甚——那就是如雨后的植物一样生长着的憎恨。黑袍男子仍然在向她逼近，她害怕了。当然，菲戈人会保护她的，可是通常来讲，菲戈人在帮你跳出一个火坑的同时，也会让你掉进另一个火坑。
她脚下的土地忽然松动了，她听到金属相互摩擦的声响，然后她感觉到了地面的下陷。当然，只下陷了不到六英尺。她刚在地下的幽暗中挣扎着站起来，就有人从她身边挤过去，还很轻松地说了一声“劳驾”。然后又是一阵金属摩擦声，真不知道这声音是怎么来的。然后她头顶上方那个圆洞闭合了，四周只剩下一片黑暗。
“真幸运，”刚才那个彬彬有礼的声音说，“我想，你是我们今天唯一的客人了。我这就把灯点亮，请你别紧张。要是灯亮以后你还想紧张，那就随你的便了。站到我身边来，听到我说‘屏住呼吸、尽量快走’的时候，就照着去做。这样才能防止你头脑发昏、嗓子发炎，必要时还能帮你保住性命。我不管你听懂了没有——照我说的做就行了，现在没时间跟你解释太多。”
一根火柴被划亮了。只听轻微的“噗”的一声，一团青绿色的光出现在蒂凡尼眼前。“只是一点沼气，”那个隐形的领路人说，“还不错，现在还不用担心什么，但是一定要靠近我。切记切记！”
青绿色的光极快地移动起来。为了跟上它，蒂凡尼也不得不加快了脚步。这可真不是什么易事，因为她踩过的地面上除了石子、泥巴，还有一种疑似液体的东西，至于那到底是哪种液体，你可能还是不知道比较好。远处零零星星地闪动着其他神秘的光点，就像你走过沼泽地时偶尔会看到的鬼火。
“一定要跟上！”那个声音在蒂凡尼前面说。
很快，蒂凡尼就完全辨不清方向也对时间没有了感觉。
“咔嗒”一声之后，蒂凡尼看到，面前是个类似门口的地方，门前站着个人影。这应该是一道拱门，门的顶端尖尖的。
“进了门以后，地上有一块垫子，一定要在上面好好把鞋底擦干。咱们到了这地底下，做什么都要多加小心为好。”
在这个静立的、模糊的人影背后，蜡烛自动点亮了，照出了一个女人的身影，她穿着硬挺挺的厚衣服、大靴子，头上戴着钢盔——就在蒂凡尼观察的时候，对方小心地把钢盔摘掉了。她甩了甩头，马尾辫垂了下来。按说只有年轻女孩才会梳马尾辫的，可她的头发全白了，好像已经上了年纪。蒂凡尼想，她应该是那种人，年轻时候选定了一种合适的、不碍事的发型，然后就一辈子都没再更改。她脸上还有不少皱纹，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好像同时有好几件事要考虑。看她的表情，她应该是在尽力想把一切都思考清楚吧。她身后的房间里有一张小桌子，桌上摆着茶壶、茶杯，还有一堆纸杯小蛋糕。
“快进来吧，”蒂凡尼的领路人说，“欢迎你。哦，我真失礼，忘了自我介绍，我是……史密斯小姐，姑且这么说吧。我想，普劳斯特太太应该跟你提过我吧？你现在来到的是‘虚无之家’，这可能是世界上最为变幻莫测的地方了。想喝杯茶吗？”
 
当一切都归于平静，你面前又摆着一杯热茶的时候，你就感觉情况好多了——哪怕摆放那杯茶的小桌子其实只是一个旧木箱。
“真抱歉，这地方条件不太好。”史密斯小姐说，“我每次来这里，最多也只待几天。之所以会来，主要是因为我不能离开学校太远，可是又需要一个完全独立的私人空间。这里原本是大学校园外的一座小屋，你知道吧，巫师们有什么废旧东西都往这一带扔。然后过不了多久，那些魔法垃圾就开始相互作用，产生的结果都是事先无法预知的。所以你瞧，因为这个地方总是冒出来一些会说话的老鼠，突然长到六英尺长的眉毛，或是会自己到处乱走的鞋，原本住在这附近的居民就全都被吓跑了——他们的鞋也跟着跑掉了。这下再没有人抗议乱丢垃圾的行为了，巫师们往这里倒起垃圾来也更顺手了。从这方面来考虑，巫师就像猫一样，在哪里方便完了就一走了之，那个地方对他们来说也就像不再存在了似的。”
“当然了，这么一来，这里就成了公共垃圾场，谁都可以来这里扔东西，想扔什么就扔什么，只要扔完了快快跑开就行。因为那些魔鞋会来追你，跑得慢了会被抓住。你想吃块蛋糕吗？不用担心，这是我明天才从一家口碑不错的面包店那里买来的，肯定新鲜。这一带的魔法在一年前就被我驯化得差不多了，事情不算很难办——魔法总的来说就是对平衡的一种掌控，这一点不用我说你也知道。现在最有利的一点是，这个地方常年笼罩着一层魔雾，就算是天神来了也很难看清这里有什么。”史密斯小姐很优雅地吃掉了半块纸杯蛋糕，把剩下的那半块在茶托里摆好。她凑近了一些，对蒂凡尼说：“蒂凡尼·阿奇小姐，请问一下，亲吻冬神的时候，你有什么感觉？”
蒂凡尼怔怔地看了她一会儿。“呃，我只是轻轻碰了他一下好吗？连嘴都没张的！”然后她问，“普劳斯特太太说有个人会来找我，那就是你吧？”
“是我，”史密斯小姐说，“我想你肯定也能猜出来的。本来我可以好好地、认真地给你上一课，”她单刀直入地说，“但我想还是算了，还是给你讲个故事更好。我知道，你从前跟威得韦克斯奶奶学过一些东西，她会告诉你这个世界是由故事构成的。我却必须承认，我要给你讲的，不是什么好听的故事。”
“我是女巫，我不怕。”蒂凡尼说，“我见识过那些不好的东西。”
“你尽管这么想吧。”史密斯小姐说，“现在，我只请你想象这样一幅场景，那是一千多年以前，有个年轻人，他是个抓捕女巫的人，专门烧毁各种咒语书，或是折磨那些落入他手的囚徒。他之所以如此行事，是因为有一些比他年长的恶人告诉他，是大神欧姆降下旨意要他这样做的。有一天，他又抓住了一个女巫，她是那么美丽，那么令人惊艳。在女巫当中，这样的美人是很少见的，至少当时是如此——”
“他爱上她了吗？”蒂凡尼忍不住问。
“当然了，”史密斯小姐说，“一男一女的邂逅，无论放在什么时空里，不都是世事演进的主要动力之一吗？或者像有些人说的那样‘都是命中注定的’。嗯，我还是希望不受打扰地把这个故事讲完，行吗？”
“可是他的使命是要杀死她呀。”蒂凡尼忍不住又说。
史密斯小姐叹了一口气：“既然你问了，我就告诉你吧，他也不一定非杀她不可。他想，如果他能带她跑到河边，也许他们两个还有希望一起逃走。他当时神魂颠倒，意乱情迷。他从来没有这样过。有生以来第一次，他不再是照着别人的指令行事了，而是不得不自己开动脑筋来对问题作出判断。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备有马匹，附近有一些守卫，还有其他的一些囚徒，空气中飘着浓重的烟味，那是因为有一堆书籍正被焚烧，熏得人们直流眼泪。”
蒂凡尼坐在椅子上，往前探了探身子，仔细听着，很想摸索到什么线索，提前推测出故事的结局。
“旁边还有他的几个徒弟，以及欧姆教廷派来的一些长老，他们是来监督审判仪式并为之祈福的。还有一些村民从附近的村子里赶来，他们在一旁大声叫好，因为要被烧死的不是他们，而他们平时的娱乐活动又不多。总的来说，这一天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只是多了那个被绑在火刑柱上的女孩，她是被他的徒弟们绑在那里的。他的目光被她牵动，而她此刻也在谨慎地观察着他。她一言不发，全然没有因为害怕而呼号，也许她知道还不到时候。”
“他身上带着剑吗？”蒂凡尼问。
“嗯，带着呢。我能接着往下讲吗？好的，现在，他向她走去。她紧紧盯着他，一声不响，只是盯着，于是他想……他想的是什么呢？他想的是，那边有两个守卫，我能把他们都打败吗？我的徒弟们会听我的吗？然后，随着他越走越近，他想的是，烟这么大，不知道他们能不能跑到拴马的地方去。他还想着，这一刻将永远铭刻在时间长河里。他将作出举足轻重的决定，只要一个小小的选择，历史就将改写，你肯定也觉得他接下来的行动会影响很多事情吧。但是你瞧，其实不管他想什么都不要紧。因为她知道他是谁，也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她清楚他都干过哪些坏事，有多么臭名昭著。当他犹疑着向她靠近时，她已经看透了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哪怕他希望自己不要是那样的人。人们用柳条框子套着她，让她保持直立，现在，她把双手从柳条之间伸了出来，然后抓住了他。火把被扔到了浸满油脂的木柴上，火焰蹿了起来，她仍然死死地抓着他。她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他，她的手也始终没有松开……你想再喝杯茶吗？”
蒂凡尼眨了眨眼睛，才从那个布满了浓烟烈火、震撼人心的场景中回到现实中来：“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事呢？”
“我当时在场。”
“一千多年以前？”
“是的。”
“你是怎么到那里的呢？”
“我是走着去的，”史密斯小姐说，“但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而在于接下来他死了，随之诞生的，就是我们称为‘鬼魅人’的那个东西。先说一句，他仍然是人的样子。只是，他自然是受了重创的。就这样又过了好一阵子，人们仍然在抓捕女巫——对，就是这样，可是那些抓捕女巫的人，到底是更怕女巫，还是更怕抓不到女巫会惹得鬼魅人发怒，这可不好说。这么跟你说吧，要是有鬼魅人在后面催着你，你也会抓到好多女巫的，而且他要多少你就能抓回多少。”
“鬼魅人自己也一直都在猎捕女巫。说起来真是奇怪，有些小村庄原本好端端的，大家都过着不错的生活，谁也没注意到有人是女巫。可是鬼魅人一来，女巫突然就遍地都是了，然后她们又会很快被消灭掉。他相信所有的坏事都是女巫干的——女巫们偷走婴孩，唆使当妻子的抛弃丈夫，让新鲜的牛奶酸腐变质。他给女巫指派的罪名里，我觉得最搞笑的一个就是他说女巫会坐在蛋壳变成的小船里出海，勾引善良的水手上她们的船，然后害他们淹死。”说到这里，史密斯小姐抬了一下手，“不用跟我质疑，说什么‘就算是小个子女巫也会把蛋壳压碎’之类的话。因为你这种说法，在我们看来属于逻辑论证，而那些满脑子都相信女巫能制造船难的人呢，是根本听不进你这种论证的。”
“不过事情当然也不可能长久这样下去。有些人很好愚弄，有些人很容易受到恐吓，但也有那些比较有脑子、胆子也不是那么小的人。所以最终，鬼魅人还是在人们的唾弃声中被逐出了人间。人们唾弃他，就像唾弃垃圾——他本身也就是垃圾。”
“可是他并没有真正毁灭。这是因为他对一切魔法都怀着切齿的仇恨，这种恨太深了，结果，即便他的躯壳都不复存在了，他的仇恨却仍然活着。他已经没有皮囊，也没有骨骼，只有他的怒火还燃烧不息。现在的他可能就像个鬼魂，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找到一个能够接纳他的宿主。世上还真就有这种心思歹毒、情愿和他同流合污的人。他们不去正面挑战恶势力，却甘心躲在恶势力的暗影里，搞一些为虎作伥的勾当。有一本书叫作《女巫的烈焰》，就是这些人当中的一个专门为鬼魅人写的。”
“当鬼魅人侵入一个人的躯体以后——信不信由你，在过去，有一些野心勃勃的人相信，只要和他串通一气，他们的野心就会实现——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很快就会发现，事情再不是他们能控制的了，他们会沦为他的一部分，然后他们终将意识到自己无路可逃、不得解脱，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可是当他们发现这些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渴望毒药的人自会得到毒药。”蒂凡尼说，“可是据我看来，就算你不欢迎他，这个鬼魅人也照样能闯到你身体里去吧。”
“嗯，真不幸，”史密斯小姐说，“我只能说‘你猜对了’。大家都说你精明，果然没错。眼下，这个鬼魅人完全处在没有宿主的状态。所以你在他那里看不到什么实质的东西，也触及不到什么。虽说他的每一任宿主都会被他害死，他自己却始终不灭。现在他没有躯体，就随风飘荡。我想他可能也算是处在某种休眠状态吧，如果他真的在休眠，那么我知道他会梦见什么。他梦见的是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巫，她是所有女巫中法力最强的一个。当他想起她的时候，心里就涌起了那样强烈的仇恨，根据橡皮筋理论，这种仇恨在整个宇宙里兜了一圈，然后从另一个角度拐回来，结果倒变得像是爱了。他想要再见到‘她’。可如果真的再被他见到，她就必死无疑了。”
“有一些女巫曾经以血肉之躯挑战过他。她们有的成功了，击败了他；有的则失败了，牺牲了。后来有一天，有个名叫蒂凡尼·阿奇的女孩，因为任性惹出麻烦，不得不亲吻冬神。在她之前，从没有人做过这样胆大包天的事，鬼魅人也受到惊扰苏醒了。”史密斯小姐放下了她的茶杯，“作为一个女巫，你应该是无所畏惧的，你知道吧？”
蒂凡尼点点头。
“很好，蒂凡尼。可是现在你必须学会畏惧，而且是有理智约束的那种畏惧。我们总觉得头部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地方，大脑像宝座上的国王一样统领着全身。可是身体其实也很强大，没有身体的话，头脑也不能独自存在。如果鬼魅人侵占了你的身体，我觉得你就没有什么胜算了。他和你见过的任何敌人都不一样。如果被他捕获，你最后的结局只有一种，那就是死亡。而在你尚未死去之前，你是属于他的，这一点更可怕。相比之下，死亡都成了一种令人向往的解脱了。好了，我帮你对情况作个总结吧，蒂凡尼·阿奇小姐——他苏醒了，他到处飘荡，他寻找着‘她’，他认为‘她’就是你。”
 
“哎，至少我们是把她给找着了，”罗伯说，“她就在那个烂糟糟的垃圾堆里。”
菲戈人张着嘴，站在那个冒着泡、流着脓、乱七八糟的“虚无之家”面前。各种神奇的东西扑通扑通地掉落着、旋转着，要么就是在成堆的破烂底下砰砰地爆裂着。
“谁要进去谁就是找死。”小亚瑟说，“绝对是死定了！你们真是全都要完蛋了。”
“噢，没错，我们早晚都要完蛋的。”罗伯快活地回答。他嗅了嗅：“那股臭味是怎么回事？”
“对不起，罗伯，那是我。”傻伍莱说。
“咳咳，不是，我知道你是什么味儿。”罗伯说，“我觉得这种臭味好像在哪里闻过。哦，对，是那个会走路的怪家伙，我们在路上闻到过它的。你想起来了吗？他穿了一身黑，眼球那个部位什么都没有。不是什么好东西，难闻死了。我想起来啦，他还用特别坏的字眼骂咱们的大块头小巫婆来着。我的珍妮让咱们一定要近距离守护大块头小巫婆的。呸，我想这个黑衣服讨厌鬼真该好好洗个澡了。”
小亚瑟的话加速了事态的恶化，他说：“好啦，罗伯，你不能擅自闯到那里去，那是违法的，看到没有？”他指着一块颇有年头、坏了一半的标志，上面的字迹仅仅是依稀可辨：“严禁通行。奉命告之。”
罗伯瞪着它看了一会儿，“唉，这可真是让我别无选择了。”他说，“你这么一啰唆，倒让我想起来咱们都已经死了【26】。所以，管它呢，冲啊！”
 
蒂凡尼有好多问题想问，不过她真正问出口的只有一个：“要是我被鬼魅人捉住了，会怎么样？”
史密斯小姐盯着天花板看了一会儿：“呃，我想对他来说，就像他和你喜结良缘了一样。可是对你来说呢，你就像死了一样。不，比死了还要可怕，因为你会被囚禁在他内部，眼睁睁地看着他利用你的魔法和本领去伤害你身边的人。哦，纸杯蛋糕全都吃完了吗？”
我一定不能流露出害怕来，蒂凡尼告诉自己。
“我很高兴你这么想。”史密斯小姐大声说。
蒂凡尼气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你可不能这么偷窥别人的心思，史密斯小姐！”
“我明明记得蛋糕还剩一块的。”史密斯小姐说完，又补充了一句，“这才对呢，蒂凡尼·阿奇小姐。”
“你知道，我打败过一个‘蜂怪’。我不会有事的。”
“那你的家人呢？还有你认识的那么多人呢，他们怎么办？让他们稀里糊涂就成为牺牲品吗？你不明白问题有多严重。鬼魅人并不是人，他曾经是，可现在他连鬼魂都算不上。他现在只是一种理念。不幸的是，这种理念的时代已经到来了。”
“嗯，但是他接近我的时候，我能察觉得到，”蒂凡尼深思着说，“我能闻到他的臭味，比噼啪菲戈人还臭。”
史密斯小姐点了点头：“是的，那是从他思想里散发出来的腐朽的味道——信念和行动上的双重腐朽。你的头脑捕捉到这种气味却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能把它归入‘臭味’的行列。所有懂魔法的人都能闻到这种气味；普通人闻到这种味道就会受到感染，变得有点像鬼魅人。所以他走到哪里，就能把麻烦带到哪里。”
蒂凡尼很清楚她说的麻烦是什么，她的思绪不禁飘回到了鬼魅人复苏之前。
在记忆里的画面中，边缘被烧焦的纸片在深秋的风中飘飘摇摇，风在绝望地叹息。最可悲的是，唉，最可悲的是，她仿佛还能闻到那种刺鼻的酸味，是老旧的书页被烧着以后散发出来的。碎纸在无情的风中颤动，就像遭受击打的蛾子，残损了，却仍然挣扎着想要起飞。
那些纸上印着星星。
当时，人群躁动着涌来，把那个倒霉的老妇人从她的破屋里揪了出来。她唯一的罪名，据蒂凡尼来看，仅仅是她老得掉光了牙，身上又有尿臊味。他们扔了石头，砸烂了她的窗户，砸死了她的猫。而他们都是好人，都是善良的人，是她一直认识的人，是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邻。可就是他们，做出了这些可怕的事。时至今日，他们自己都不愿再提起这些，好像那一天不曾存在过一样。也就是在那一天，口袋里装着烧焦的、画有星星的纸片，尚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的蒂凡尼，却毅然决然地承担起了一个女巫应该承担的责任。
“你说还有其他女巫挑战过他？”她向史密斯小姐问道，“她们都是怎么做的？”
“袋子里肯定还有一块蛋糕的，那个袋子上还印着面包店的名字呢。你不会坐在它上面了吧？”史密斯小姐清了清嗓子，接着说，“她们都是强大的女巫，懂得该怎么做。她们能抓住一切机会、利用一切手段。我想，她们还能在鬼魅人把她们看透之前，抢先把他看透。我往回追溯了很多很多年，专门去打探这个鬼魅人的情况，”她又说，“有一点我是搞清楚了，那就是：要想消灭他，你必须用计谋，你必须比他还狡诈，才能打败他。”
“他可能也没那么狡猾吧，要不然他也不至于花费这么长时间来找我。”蒂凡尼说。
“哦，这一点倒是很可疑，”史密斯小姐说，“你应该好好想一想，我倒觉得他找到你有点太轻易了，只不过用了两年多而已。要么就是他实在太聪明——可是说实话，他现在连个躯壳都没有，哪里来的聪明的头脑——要么就是有什么别的东西把他的注意力引向了你。要我猜的话，很可能是别的什么会魔法的人干的。你认识什么女巫可能跟你有仇吗？”
“没有。”蒂凡尼说，“那些跟鬼魅人交手过的女巫，还有谁是活着的吗？”
“有。”
“这样的话，要是我找到她们——也许她们能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
“我已经跟你讲过了，他很狡诈。他怎么会在同样的地方摔两次跟头呢？你必须自己想一个全新的办法来对付他，你从前的那些老师也会这么跟你说的。”
“这不会是什么考验吧？”蒂凡尼问着，然后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这种假设太站不住脚了。
“威得韦克斯奶奶从前是怎么跟你说的，你都忘了吗？”史密斯小姐问。
“万事皆考验。”她们两个异口同声地说出了这句话，然后彼此对望着笑起来。
就在这时，一阵嘎嘎的叫声传了过来，史密斯小姐打开房门，一只小白鸡走了进来，它好奇地四处打量了一阵，然后就炸开了。它所在的地方只剩下一只洋葱，上面安着桅杆和船帆。
“很抱歉让你看到这些。”史密斯小姐说着，叹了一口气，“总是出这种事，我这里从来都不太平，你知道的。所有的魔法都在互相撞来撞去，各种咒语，一小段一小段地缠在别的咒语上，结果就成了全新的、从来没人想到过的咒语……总之就是乱七八糟的，这个地方会随机生成各种东西。昨天我找到一本书，讲的是菊花栽培，但书页竟然是水面，上面印着铜字。这样的书，你可能会担心翻页的时候溅出水来吧，不过其实没事，魔咒失效之前它都好好的。”
“可是那只鸡挺倒霉的。”蒂凡尼不安地说。
“嗯……我敢保证，两分钟前它还不是鸡呢，”史密斯小姐说，“现在它成了一艘洋葱船，它可能也挺高兴的。这下你可以明白我为什么不常来这里了吧。有一次，我用这里的牙刷刷牙的时候出了点事，我一时还忘不了那样的经历。”她把门推开得更大了一点，蒂凡尼这才注意到墙边有个沙姆博。
那无疑是个沙姆博。呃，只是一开始她有点没看准，把它当成一堆垃圾了。
“身在这样一个魔法场所之内，你从自己衣兜里真的能翻出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来搭建沙姆博【27】的。”史密斯小姐镇定地说。
蒂凡尼又盯着那个巨型沙姆博看了一会儿：“那不是一匹马的头骨吗【28】？那边那个是不是一桶蝌蚪？”
“嗯，是的。活着的东西总能增强沙姆博的效力，你不觉得吗？”
蒂凡尼眯起了眼睛：“哦，可是那个，难道是巫师的魔杖吗？我一直以为，要是女人碰了魔杖，它就会失去魔力呢！”
史密斯小姐微微一笑：“嗯，我还在摇篮里的时候，那根魔杖就是我的了。你要是仔细看的话，还能看到我长牙的时候在魔杖上啃的牙印呢。它属于我，而且很好用，我每次把它顶上那个圆球摘下来的时候，它还会更好用一些。那个圆球没什么实际用处，只会破坏魔杖的平衡。哎，我说，你能不能别再站在那儿，嘴张得那么大了？”
蒂凡尼把嘴“啪”的一下闭上，然后又猛然张了开来。她真是太惊奇了：“你是她吗？你肯定是，你肯定是她！艾斯克莉娜·史密斯，对吗？唯一的女性巫师！”
“我想是吧，嗯，可是别人这么称呼我已经是太久以前的事了。实话告诉你吧，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像个巫师，所以我也从来不在意别人怎么说我。”艾斯克莉娜犹豫了一下，然后接着说，“我在大学里学到过这样一件事——一个人需要成为自己，最真实的自己，别的就别想了。这个理念本身就像一根看不见的魔杖。好啦，我现在并不想聊这个话题，它让我想起很多不愉快的往事。”
“哦，请原谅，”蒂凡尼说，“我刚刚只是有点不能自已。要是我害你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请你原谅我。”
艾斯克莉娜微笑了一下：“哦，那些可怕的事从来都不成问题的，难对付的是那些好事。”从沙姆博那边突然传来“咔嗒”的声响。艾斯克莉娜站了起来，走到它跟前：“哦，天啊，当然了，每个沙姆博都要由搭建它的女巫来解读，虽然我不是女巫，但我现在说的也八九不离十——根据这个头骨转动的方向还有这个轮轴上针插的位置来看，他已经距离我们这里很近了，差不多就在我们正上方。不过这个地方乱七八糟的魔法可以迷惑他一阵子，他会觉得哪里都有你的踪迹，又哪里都找不到你，然后他很快就会离开，去别处追踪你。还有，我刚才说过，他会沿途找机会进食，他会钻到某个傻瓜的脑子里，然后，那些老太太、大姑娘什么的，谁要是稀里糊涂地戴了什么可疑的护身符，谁就会忽然发现自己成了被人追捕的女巫。咱们提前祝愿她能侥幸逃脱吧。”
蒂凡尼困惑地转了转头：“这一切可能发生的不幸，都应该由我来负责，对吗？”
“你问这话的时候，是感觉自己像个满肚子委屈的小姑娘呢，还是像个守护一方百姓、善于辞令的女巫呢？”
蒂凡尼想要回答，可是话没出口又咽了回去：“你会时间旅行，对吗？”
“对。”
“那你应该知道我会怎么回答你啰？”
“呃，事情也没有那么简单。”艾斯克莉娜说着，表情有一瞬间显得不太自在。这可真有些出乎蒂凡尼的意料，又让她感到一丝快意。艾斯克莉娜接着说：“据我知道的，嗯，你可能作出的回答有十五种之多，可是根据橡皮筋理论，直到你决定好怎么说了，我才能知道你要说的是什么。”
“好，那么我要说的就是，”蒂凡尼说，“非常感谢你。我很抱歉占用了你这么多时间，我现在必须走了，等我处理的事还多着呢。你能告诉我现在几点了吗？”
“当然能，”艾斯克莉娜说，“从理论上来讲，时间描述的是四维时空的一个维度。若是直接回答你的问题呢，我可以告诉你，现在差不多是十点四十五分。”
蒂凡尼觉得，艾斯克莉娜这番解说所蕴含的深意实在让人不好领会。不过她刚想指出这一点的时候，那个沙姆博“咔嚓”一下垮掉了，门也被撞开，一群鸡冲了进来——但它们还没有爆炸。
艾斯克莉娜抓住了蒂凡尼的手喊道：“他发现你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发现的！”
这时一只鸡跳了起来，扑着翅膀、打着滚跌进了那堆垮掉的沙姆博之中，然后打起了鸣：“喔喔喔，天啊天啊！”
然后那些鸡都炸开了，都变成了噼啪菲戈人。
实际上，总的来说，鸡和噼啪菲戈人的区别并不大，它们（他们）都爱绕着圈一边乱跑一边乱叫。不过，有一个显著的区别是，鸡很少全副武装。噼啪菲戈人呢，却时刻都是武装着的。他们刚把身上的最后一片鸡毛抖掉就互相打了起来，既是为了掩盖内心的尴尬，也是为了有点事做。
艾斯克莉娜看了他们一眼，踢了踢身边的墙，墙上露出了一个刚好够一个人爬进去的洞。她匆匆告诉蒂凡尼：“快跑！把他从这里引开！赶快坐上扫帚飞走！不用担心我！也不要害怕，你不会有事的！行动！”
恶浊的浓烟在房间里弥漫开来。“你说什么？”蒂凡尼勉强问着，拼命想拿好自己的扫帚。
“我让你快走！”
就算是威得韦克斯奶奶下的命令，也不见得这么强有力。
蒂凡尼立刻就快步走了。

第九章 公爵夫人和厨娘
蒂凡尼喜欢飞行。但她不喜欢飞得太高，比如超过她站直时候的身高。可是她只能往高处飞，因为身为一个女巫，要是飞得太低，脚都蹭到蚂蚁窝的话，是很可笑、很不得体的。人们会嘲弄她，还会对她指指点点。可是现在，操控着扫帚，低低地掠过建筑的废墟、冒泡而幽暗的水塘，她真的好怀念开阔的蓝天。她好不容易绕过一堆破碎的镜子，飞进了清朗的日光里，然后她注意到身边有一块标志牌，上面写着：“你真的不应该凑这么近来读这上面的字。”
最后的飞跃就在此刻。她让扫帚前端抬起，扫帚后端都碰到了地上，在烂泥里划出一道道沟痕来，随后，扫帚像火箭一样冲向长空。她紧紧抓着吱嘎作响的皮带，生怕自己会掉下去。一个细小的声音说：“我们正在遭遇一场强烈的颠簸，知道吗？你最好左右看看，瞧，这地方可没有紧急出口——”
声音被另一个声音打断了：“实际上，罗伯，扫帚上到处都是紧急出口，咱们可以很方便地逃生，你没看到吗？”
“哦，没错，”罗伯说，“可是别忘了，咱们还要顾及形象呢。如果等到扫帚都快挨到地了咱们才抬腿走下来，那不是太傻了吗？”
蒂凡尼咬紧牙关，只当自己什么也没听见。她强忍住了抬腿去踹那些噼啪菲戈人的冲动。他们还是像平时一样，什么危险都不怕，大概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才是天底下最危险的生物吧。
终于，她把扫帚调成水平的了，还偷空往下瞟了一眼。在那间原名“国王头”，现用名尚不明确的酒馆外面，好像有人在打架。她看不到普劳斯特太太的踪影。不过应该不要紧，这位城市女巫是个很有办法的人。她肯定会照管好自己的。
 
普劳斯特太太确实正在照管自己，她跑得飞快。自从察觉到危险以后，她一秒钟也没多耽搁地一头冲向了最近的小巷。一阵雾气升起来裹住了她。城里经常有烟呀，雾呀，可吸入颗粒呀什么的，对一个有本事的女巫来说，操纵它们并不在话下。烟雾是城市的呼吸，粗重污浊的呼吸。她玩转它们，易如反掌，就好像演奏一架雾做的钢琴。现在她停了下来，靠在一堵墙上喘气。
她感觉在这座原本平静的城市里，好像酝酿起了一场暴风雨。随便哪个女人，只要她看起来稍微有一点像个女巫，都会成为众矢之的。她只能祈盼每一个难看的老太太都像她一样善于自我保护。
片刻之后，浓雾里冲出两个人。其中一个握着一根大棒；另一个不需要大棒，因为他自己就又高又壮，足以担当自己的大棒。
就在那个手握棍棒的人向她跑过来的时候，普劳斯特太太用脚在人行道上跺了跺，那个家伙脚下的石板一下子翘了起来，把他绊倒了。他的下巴磕在地上，发出“咔嚓”一声，手里的棒子也滚到了一边。
普劳斯特太太两臂交叉抱在胸前，瞪着剩下的那个大块头。他不像他的同伙那么笨，拳头一张一合的，一看就是想伺机出击。趁着他还没有铆足劲头，她又在石板路上跺了两脚。
大块头竭力想预测出接下来的事态发展，却没想到阿尔弗雷德·鲁斯特爵士的骑马雕像【29】——这位爵士之所以闻名遐迩，是因为他每次参战都英勇落败——跃出了浓雾，青铜马蹄敲击着地面，跑过来冲着他的胯下狠狠一踢，踢得他往后飞出好远，头撞在一根路灯杆上，然后软绵绵地滑下来，躺倒在地上。
普劳斯特太太这才认出，他是他们店里的一位主顾，有时候从德里克那里买点痒痒粉和爆炸雪茄什么的。要是主顾都被干掉了，生意就没法做了。于是，她揪着他的头发把他拉起来，疼得他直哼哼，然后她凑到他耳边轻声说：“你并不在这个地方。我也不在。什么都没发生过，你也什么都没见到。”她又想了一下，觉得趁机做做宣传也不错，就补充说，“下次你路过柏符先生的搞怪道具专卖店的时候，你会被它那些极度搞笑、老少咸宜的搞怪道具深深吸引，你还会注意到本周推出的新款‘人行道上的明珠’，极适合那种精益求精的搞笑专家。我期待你的光临。另外，我们新推出的‘闪电系’爆炸雪茄真的能让人笑翻天，也请你务必试一试我们的爆笑级橡胶巧克力。再花上一分钟，看一下我们的最新男士用品专柜，我们有最好的护须蜡、护须杯、折叠刮脸刀、各种优质鼻烟、乌木背板的鼻毛钳，还有我们热销多时的健体裤，简易包装，每人限购一条。”
终于说够之后，普劳斯特太太这才把手松开，让那个人的脑袋再次着地。她不情愿地提醒自己：人家现在昏迷着，一时半会儿是买不了什么的，还是腾出手去对付一开始拿棍子的那个人吧，他正在“哎哟哎哟”地叫疼呢。
好吧，嗯……一切都要怪那个没有眼睛的妖孽，她想，也许可以这么替这两个笨蛋开脱，但她普劳斯特太太可不是那种轻易饶人的性格。“渴望毒药的人，自会得到毒药。”她一边这样对自己说着，一边打了个响指，然后爬到了那匹青铜马的背上，舒服地坐在已故的鲁斯特爵士那金属塑造的、凉冰冰的怀里。青铜马叮叮当当、哼哼唧唧地钻进了浓雾里，这雾一直追随着普劳斯特太太，直到她回到自己店里。
在她待过的那条小巷里，此刻仿佛下起了大雪。只要观察一下，你就会发现，从天而降的其实并不是雪，而是来自鸽腹的排泄物，它们盖住了那两个昏倒的家伙——这些鸽子都是在普劳斯特太太的召唤下从城市各个角落赶来的。她听到了它们飞来的声响后冷笑一声，心满意足地说：“在我们这个地方，可是有仇必报！”
 
城市的浊气被甩在了身后，蒂凡尼也感觉好了许多。城里人呼吸着这么差的空气是怎么过日子的？她真想不通。这种空气简直比噼啪菲戈人的皮口袋【30】还让人受不了。
现在，她低头时可以看到田野了。田里还有麦茬在燃烧，虽然升上来的烟气在她身边缭绕，但和城市里的恶浊空气相比，蒂凡尼只觉得这烟味实在清香怡人。
艾斯克莉娜·史密斯竟然生活在城里……呃，应该说是部分时间如此吧！
艾斯克莉娜·史密斯！真的有这个人！蒂凡尼思绪飞驰的速度，都快要赶上她扫帚的飞行速度了。艾斯克莉娜·史密斯！每个女巫都听说过她，可是她的情况具体什么样，谁也说不准。
蒂克小姐说，艾斯克莉娜是个懵懂少女，误打误撞才拿到了巫师的魔杖！
她还说，艾斯克莉娜是威得韦克斯奶奶的第一个学生。威得韦克斯奶奶付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脑力作为学费，送她去隐形大学读书，那真是一笔不小的学费呢。有些版本的故事里就是这么说的，这些故事还讲述了激动人心的魔法大战呢。
而勒韦尔小姐告诉蒂凡尼，艾斯克莉娜只是一个传说。
特里森小姐不愿过多讨论这个话题。
奥格奶奶饶有深意地敲敲鼻子侧翼，低声说：“说得越少，惹事越少。”
安娜格兰姆曾经傲慢地对所有年轻女巫说，艾斯克莉娜确实曾经存在过，但是如今她已经死了。
不过关于这个神秘人物，有一个故事是让人听过以后就不会忘的，它在真实与谎言之间缠绕，如同忍冬花藤。它说的是艾斯克莉娜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大学里遇到一个名叫西蒙的青年，他好像被众神诅咒了，满身是病。但是众神又有那样一种不可捉摸的幽默感，在让西蒙病弱的同时又赐予了他超强的理解力，结果他就成了一个无所不知的聪明人。如果没有人搀扶，他连走路都困难，可是他的心智却那样强大，真的能做到胸怀宇宙。
就连胡子长得都拖到地板的老巫师们也会齐聚在他面前，听他谈论时空和魔法，仿佛这些深奥的概念不过是同一命题的不同侧面。艾斯克莉娜呢，那时她做过他的护理员，给他喂饭，帮他清洗，扶他走动，还跟他学习——学到了很多很多奇妙的东西。
人们说，她从他那里学到了绝顶秘密，和这些秘密一比，别人掌握的最强大的魔法也不过像是杂耍人玩的把戏了。现在看来，这些传说都是真的！蒂凡尼和传说中的艾斯克莉娜聊了天，还一起吃了纸杯蛋糕。这个艾斯克莉娜真的是个活生生的人，她能穿越时光，还能让时光听命于她。真厉害！
只是，艾斯克莉娜确实有些地方很奇怪——倒不是说她的真身不在蒂凡尼面前，只是她给人的感觉是，即便在同一时刻，她也是既在这里，又在别处。这样想着，蒂凡尼遥望到了天边的白垩地，它笼罩在阴影里，有几分神秘，好像一头搁浅的巨鲸。还有好远的路才能到家呢，但她的心还是欢呼雀跃了起来。那里是她的世界。她熟悉那里的每一寸土地，她自身好像也有一部分总是留在那里似的。只要回到那里，她就什么都敢于面对。那个鬼魅人，不过是个老朽的鬼魂，怎么可能在她的主场打败她呢？她的亲戚什么的都在那儿，多得她都数不过来，她还有朋友，也多得很……呃，自从当了女巫以来，朋友就没那么多了……不过世道就是这样吧。
蒂凡尼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爬到了她的连衣裙上。本来可能更糟的；一个女巫不穿长裙当然不可能，但是如果你要骑着扫帚在天上飞，你最好再穿一条厚实一点的裤子，带衬垫的那种更好。穿上以后会显得屁股有点大，不过暖和是肯定的。飞在空中，距离地面一百英尺时，风度也就成了次要的了，舒适度才是重中之重。蒂凡尼低头看了看。她的衣服上爬着一个噼啪菲戈人，他戴着警察的头盔，一看就是用旧盐瓶的盖子改造的，他还戴着小小的护胸甲，穿着小裤子和小靴子——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你平时真的见不到噼啪菲戈人穿靴子。
“你是小亚瑟吧？我在‘国王头’酒馆那里见过你！你是个警察！”
“哦，是的。”小亚瑟咧嘴笑了一下，是标准的噼啪菲戈式咧嘴笑，“在警署工作真的很了不起，挣的钱也好用。花一点点钱就能买来一星期吃的东西！”
“那么，你这次跟我们回来，是为了帮助别的噼啪菲戈人维持秩序的呢，还是想留下来和他们一起生活呢？”
“哦，不是不是。你知道的，我喜欢城里。我喜欢喝真咖啡，不要小橡子磨制的那种，我还爱去看戏、看歌剧、看芭蕾。”扫帚晃了几下。蒂凡尼听说过芭蕾，还在书里看过芭蕾舞演出的图片，可是无论如何，这个词和噼啪菲戈人联系起来，怎么都别扭。
“你是说芭蕾吗？”她勉强问。
“是啊，好看极了！上星期我看了《天鹅熔浆湖》，那是一位新秀表演艺术家根据传统剧目改编的；一天之后，歌剧院又上演了新版歌剧《惊人巨献》；还有皇家美术馆整整一星期的瓷器展，观众还能得到免费赠饮的雪利酒呢，虽说只有一小杯吧。哦，是的，城市是文化发达的好地方，真的是这样。”
“你真的是个噼啪菲戈人吗？”蒂凡尼问着，听得都有点恍惚了。
“他们都说我是，女士。没有法律规定我不能特别文艺吧？我跟大伙儿都说了，下次我要带他们一起进城去看芭蕾。”
有一瞬间，扫帚进入了无人驾驶状态，蒂凡尼眼望着空气，脑海里浮现出噼啪菲戈人进剧院的画面。她自己都没有进过剧院，但是她看过剧院的图片，噼啪菲戈人混迹在芭蕾舞演员之间……这种情景真是没法想象，还不如先别想了，然后把它彻底忘掉才好。她及时地想起来自己还要操纵扫帚降落，于是她让它轻巧地向着菲戈之丘落去。
出乎她意料的是，土丘周围站着好多卫兵——人类卫兵。
她看着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都是男爵城堡里的卫兵，他们从来没有到山坡这边来过。从来没有！真的是闻所未闻！还有……她感到心里腾起一阵怒火——他们当中有个人手里还握着一把大铁锨。
她从扫帚上一跃而下，它擦着草皮又飞了一阵，一路抛撒着噼啪菲戈人，当它终于遇到障碍时，最后一批悬吊其上的噼啪菲戈人也被晃了下来。
“拿好你的铁锨！布莱恩·罗伯茨！”蒂凡尼对着中士一声大喊，“要是你敢让它碰着草皮，可别怪我跟你不客气！你们好大的胆子！谁让你们来的？谁也不许动手伤人，都听懂了吗？”
最后这一句是说给噼啪菲戈人听的，他们已经包围了那些卫兵，锐利的小剑出了鞘。噼啪菲戈人的双刃剑能有多锋利呢？这么说吧，可能你的腿被砍掉了你都不知道，等到抬腿想走路的时候，你才会发现自己已经没有腿了。卫兵们的脸上都出现了那种惊惶的表情：他们知道自己应该威武强大，但是此刻又忽然明白，仅仅威武强大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听说过那些传闻，当然了——嗯，白垩地的每个人都听过那些传闻，说的是蒂凡尼·阿奇和她的小……帮手们。不过那毕竟只是些传闻而已，对不对？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的。可是现在，传闻也许马上就要成真了。
人人都噤若寒蝉，蒂凡尼紧张地吸了几口气，四处看了看，大家也都在看着她。还好，这样僵持总比混战一团要好。
“好吧。”她拿出一副学校老师的口吻，好像刚刚把一班捣蛋鬼学生调教得乖了一点点似的，然后她抽了一下鼻子，一般来说，这意思就是，你们只是表现得还凑合而已，你们给我记好了。然后她又抽了一下鼻子，说：“好，先这样吧。有没有人能跟我说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布莱恩中士真的像个学生那样举起了手：“我能单独跟你谈谈吗，小姐？”他居然还能说话，蒂凡尼觉得他真够有能耐的，事情一下子到了现在这个剑拔弩张的地步，他肯定是好不容易才跟上形势的吧。
“好吧，你跟我来吧。”她说着，猛一转身，把卫兵们和菲戈人都吓了一跳，“你们都给我听清楚，我们走开的时候，谁也不许去捣毁别人家的土丘，或者砍掉别人的腿。听明白了吗？喂，我说的话，你们听到没有？”地上传来一阵嘟嘟囔囔：“明白。”“哦，好的。”可是她一低头，又看到一张倔强的小脸。那是罗伯，他气得直哆嗦，正蹲伏着，随时准备跳起来杀敌。
“你没听到我说的话吗，罗伯·无名氏？”
他怒视着蒂凡尼，眼里都快冒火了：“你这话我没法听，女主人，就算你是我们的巫婆也不行！我的珍妮呢？其他人呢？这些浑蛋是带着剑来的！他们刚才要干什么？告诉我！”
“听我说，罗伯……”蒂凡尼刚说了这么几个字，就住口了。因为她看到罗伯忽然泪流满面，还狂乱地揪着自己的胡子。他脑子里不能自已地想象着各种可怕的画面。哎呀，搞不好还是要打起来啊，蒂凡尼着急地想着。
“罗伯·无名氏！我是你们丘陵地的女巫，我命令你，没有我的命令，不许你杀害这些人！听明白了吗？”
“哐”的一声，一个卫兵一头昏倒在了地上。这个蒂凡尼居然能跟这些噼啪菲戈人说话！而且说的还是什么杀不杀的！这真是让卫兵们听着不习惯。在他们的生活中，最刺激的场合也不过就是圈养的猪跑出来、冲进菜园而已。
罗伯犹豫了，他的头脑飞速运转着，回味着蒂凡尼的命令。没错，她这么说，并不是让他立刻大开杀戒，但是听她的意思，好像他不久就能杀个痛快了。想到这些，他情绪又好了起来，忘掉了脑海里那些可怕的画面。这就宛如用蛛丝织了一根带子，拴住了一头饿犬。但是至少这样可以为蒂凡尼赢得一些时间。
“你仔细看看，土丘还好好的。”蒂凡尼说，“所以说，不管人家卫兵想干什么，都只还是想想而已。”她转脸对着布莱恩中士（他的脸已经白了）说，“布莱恩，你要是还想保全你这些部下，就赶快让他们放下武器。你们能不能活命，全看一个噼啪菲戈人守不守信用了，他现在因为恐惧，精神状态可不是太稳定。你抓紧时间啊！”
他照着她的吩咐做了，这让她松了一口气。卫兵们呢——他们打心眼儿里相信自己应该放下武器，所以很乐于听从自己上级的命令——手颤抖着，把武器扔到了地上。有个卫兵甚至按照惯例举起双手，做出了投降的样子。蒂凡尼把中士拉到旁边一点，离开那些虎视眈眈的噼啪菲戈人，小声说：“你们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傻瓜蛋？”
“我们是奉男爵之命来的，蒂凡尼。”
“男爵？可是男爵他——”
“活着呢，小姐。他从城里回来已经三个小时了。我听说他是连夜赶回来的。大家都在议论。”他低头看着自己的靴子，“我们……我们，呃，我们奉命到此，是来找那个女孩的，就是你送给菲戈人的那个。对不起了，蒂凡尼。”
“我送给菲戈人那个？我送给？”
“那可不是我说的，蒂凡尼。”中士说着，后退了几步，“可是，呃，你难免会听到一些传闻，而且我觉得，有句话叫‘无风不起浪’，对吧？”
传闻，蒂凡尼想，哦，对哦，从前有一个邪恶的老巫婆……“你觉得那些传闻说得没错，是吗？我倒要问问，我是已经声名狼藉了，还是仅仅口碑受了点损害呢？”
中士不安地动了动，坐下了：“那个，我只是个卫兵，对不？年轻的男爵跟我下了命令，对不？我就得遵守命令。这有错吗？”
“他可以在城堡那边说了算，可是到了山坡这里，凡事就要听我的。你往那边看，对，就是那边！你看见什么了？”
中士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脸色开始发白了。草地上，一只铸铁车轮，还有一个带着短烟囱的铁炉子清晰可辨，一群绵羊围在四周，像平时一样开心地啃着草。他惊得跳了起来，好像刚刚不小心坐到了蚂蚁窝上一样。
“这就对了。”蒂凡尼比较满意地说，“那是阿奇奶奶的墓。还记得她吧？人们说她是个聪明的女人，还好他们没有给她瞎编什么不好的传闻！你们还想在这里铲草皮吗？奶奶不从地底下站起来咬你们的屁股才怪呢！马上带着你的人下山，这边的事我来摆平，明白吗？我可不想再有谁提心吊胆了。”
中士点了点头。他没有别的选择。
卫兵们下山了，拖着他们那个昏倒的同伴。表面上说是掉头走开，实际上他们好像是转身逃开，只不过他们极力控制着自己，不让这个神态太明显。蒂凡尼在罗伯身边跪下来，压低了声音：“听着，罗伯，我知道你们有秘密通道。”
“是哪个讨厌鬼告诉你的？”
“我是这片丘陵地的巫婆，罗伯。”蒂凡尼和颜悦色地说，“我知道通道的存在，不是很正常吗？你们是噼啪菲戈人，没有哪个噼啪菲戈人会在只有一个出口的家里呼呼大睡吧？”
此时的罗伯已经有点镇定下来了：“哦，是的。你说得没错。”
“那我能不能请你走一趟秘密通道，把安珀带出来呢？不会有人动你们的土丘的。”
犹豫片刻之后，罗伯冲进了入口，不见了。他过了一会儿才出来——蒂凡尼抓紧这段时间把中士叫了回来，帮她捡拾卫兵们扔掉的武器——罗伯再度露面的时候，身边跟着很多别的噼啪菲戈人，还有凯尔达，以及安珀——她一脸不情愿的样子，在阳光下不安地眨着眼睛，说了一声：“哦，天啊天啊！”
蒂凡尼知道自己是在假笑，她说：“我是来带你回家的，安珀。”唉，至少我还没有蠢到那种地步，说什么“你觉得这样很好吧？”一类的话，蒂凡尼在心里对自己说。
安珀不高兴地瞪着蒂凡尼。“你别想把我送回那个地方去，”她说，“你还是哪儿凉快就上哪儿歇着去吧。”
你这么说，我不怪你，蒂凡尼想，不过我现在多少也算个大人了，我就必须说点大人才会说的蠢话……
“你毕竟有爸爸妈妈呀，安珀，我相信他们肯定会想你的。”
安珀那样蔑视地看了她一眼，让她心里一阵刺痛。
“哦，是啊，要是那个老浑蛋想打我却没打中，他肯定会想着再来一拳的！”
“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帮他改掉那些坏习惯。”蒂凡尼自告奋勇地说着，自己都觉得自己挺烦的。可是农夫派迪为了那束荨麻，手指都被扎肿了的样子，好像总在她眼前浮现。
这一次听到她的话，安珀干脆笑了起来：“不好意思，小姐。可是珍妮跟我说，你是个聪明人。”
威得韦克斯奶奶有一次是怎么说的来着？“当你把‘人’当成东西来看待的时候，罪恶就开始了。”现在就是这样。如果你觉得有一种东西叫父亲，有一种东西叫母亲，有一种东西叫女儿，有一种东西叫小屋，然后你对自己说，如果你把这些东西全都放到一起，就能组成一个幸福的家，那你就是在好心办坏事了。
表面上，蒂凡尼大声说：“好，这样吧，安珀，我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去见见男爵，让他知道你是安全的。再然后，你愿意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行吗？我说话算话。”
蒂凡尼感到有谁碰了碰她的靴子。她低下头，看到了凯尔达忧虑的小脸。“我能跟你谈谈吗？”珍妮问。在她身边，安珀蹲了下来，拉起了她的另一只手。
然后珍妮又说话了。只是，与其说那是说话，还不如说那是吟唱。可是谁的歌声能停留在空中，让新唱出来的音符缠绕在旧有的音符之上呢？又有什么样的东西，一旦被唱出来就好像是有生命的，还能反过来对着你歌唱它自己呢？
然后歌声消逝了，只留下一个空洞，一份怅然若失。
“那是一首凯尔达的歌。”珍妮说，“安珀听到过我对小家伙们唱这首歌，它是安定咒的一部分，然后她竟然就听懂了，蒂凡尼！她全靠自己就听懂了！我知道癞蛤蟆跟你说过这些，可我现在还要跟你再说一遍。安珀能识别各种声音的意思，还能学会它们。倘若有人类能成为凯尔达，那她就是这样的人。她可是一件珍宝，是不能轻易丢弃的。”
这位凯尔达平时说话轻声细语，这番话却带着不常有的力道。蒂凡尼立刻明白，这看似有助益的提示，其实自有一种威胁的意思在里面。
 
蒂凡尼连哄带劝，好不容易才说服了安珀跟她离开菲戈之丘，回村子去。她拉着安珀的手，从静候在山坡上的卫兵们前面走了过去。中士布莱恩感到一阵尴尬。不管怎么说，如果你奉命来把什么人带回什么地方去，可人家却自己回去了，你就会显得特别傻。可是换个角度来讲，如果蒂凡尼和安珀走在卫兵们的后面呢，就会显得她们好像在驱赶他们一样；这里毕竟是牧区，人人都知道，走在后面的是牧羊人，羊群才走在前面。
后来，他们折中了一下，不过也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办法：就是大家都拖着步子，走一走就转转身子，调整一下方向，好像一边跳着方阵舞一边行进一样。安珀一个劲地咯咯笑，蒂凡尼老得制止她。
这些都挺好玩的。要是一直都这么好玩就好了。
“听我说，我只是接到了命令要把安珀带回来。”他们穿过城堡大门的时候，中士焦急地说，“你没必要跟着来。”听得出来，他的潜台词是：拜托了，拜托了，你能不能别插手这件事了，那样会搞得我在新主人面前抬不起头来的。可是蒂凡尼没有理会他。
城堡里总是难得清静，总有好多人急匆匆地东奔西跑，嫌别人碍事。眼下，这里先要举行一场葬礼，然后又是一场婚礼。两桩大事挨得这么近，这对这座小城堡的应变能力来说真是一种考验。再加上有些远道而来的客人，参加完葬礼顺便也想再参加一下婚礼——他们自己是方便了，可是接待方的工作难度就增加了。在忙碌的人群中看不到护士斯卜洛思小姐的身影（这个烦人的护士是那种一点脏活累活都不干的人），这倒是让蒂凡尼松了一口气。
再说说怎么排座位吧，这永远是个难题。大部分来客都是贵族，所以必须格外注意，不能让贵族客人坐在非贵族客人的身边（因为这位非贵族客人的祖先可能剿杀过贵族客人的祖先）。过去发生过太多的事，每个人的祖先都不老实，都曾为了得到土地、财富或别的什么而互相倾轧。必须要特别懂得三角函数的人来安排座次，才能避免事端。否则可能一碗汤还没喝完呢，客人们就又打起来，又要出人命了。
忙碌的仆人们好像都没心思注意蒂凡尼、安珀和归来的卫兵们。不过有一瞬间，蒂凡尼似乎看到一个仆人做了个小小的手势，就是用来辟邪的那种——居然有人在她的地盘上，当着她的面这么做！她还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大家都是故意不看她的，好像看了她就会危害到健康一样。当蒂凡尼和安珀被引进男爵的书房以后，他好像也下定了决心不看她们。他弯腰看着好大一页文件（它把整个桌子都盖住了），手里握着一支彩色铅笔。
中士咳嗽了两声。可是，也许就算他咳死，也不能唤起男爵的丝毫注意，他还是那么专心致志地看着文件。最后，蒂凡尼大吼了一声：“罗兰！”他才转过脸来，可能是因为尴尬，再加上有一点气恼，他满面通红。
“我希望你能用‘阁下’这个词来称呼我，阿奇小姐。”他不客气地说。
“我希望你能用‘蒂凡尼’来称呼我，罗兰。”蒂凡尼故意说得特别镇定，她知道这样才能更加惹恼他。
他“啪”的一声把铅笔放在桌上：“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阿奇小姐，你与我本是不一样的人。我们都不要忘了这一点才好，你觉得呢？”
“可是过去也仅仅是昨天而已，”蒂凡尼说，“如果你能记住曾经有那么一个时候，我叫你‘罗兰’，你叫我‘蒂凡尼’，那也挺不错的，你说呢？”她伸手拽下了脖子上的那根项链，那上面坠着一匹小银马，是他送给她的。时间好像过去一百年那么久了，只是这根项链，确实曾经是她很珍视的东西。为了它，她甚至顶撞过威得韦克斯奶奶！现在，她控诉似的举着这根项链：“过去不应该被忘记。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你就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在哪里；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在哪里，你就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哪里。”
中士看看蒂凡尼，又看看罗兰，凭借着他的求生本能（哪个当兵的能熬到中士这个级别，求生的能力肯定都是不错的），他决定在事情变得不可收拾之前赶快离开这个房间。
“我能不能去看看，呃……去看看……有什么事要办？”他说着，门一开又一关之间，他已经溜掉了，只留下那句借口的余音和“砰”的一声门响。罗兰盯着门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脸来。
“我知道我在哪里，阿奇小姐，我是在我父亲的城堡里，继承了他的位置，因为他已经去世了。我打理这份家业好几年了，一直都是以他的名义在做事。现在他却死了。他究竟为什么会死，阿奇小姐？他还没那么老迈吧。我以为你的魔法能更管用一些呢！”
蒂凡尼低头看了看安珀，她正在饶有兴趣地听着。“我们稍后再说这些好吗？”蒂凡尼说，“你派人去找这个姑娘，现在她回来了，什么都好好的。我也并没有像你说的那样把她送给噼啪菲戈人——她在噼啪菲戈人那里是客人——他们可是没少给你帮忙。她去找他们，也完全是出于自愿的。”她仔细查看着罗兰的表情，说：“你是不是已经不记得那些噼啪菲戈人了？”
她看得出来，他确实是忘了，不过他还在拼命回想着，似乎觉得有什么东西是他不应该遗忘的。他曾经被精灵女王囚禁过，蒂凡尼提醒自己，可能对他来说，遗忘也是一种福气。只是，当他听说派迪家的女儿被我弄去送给噼啪菲戈人的时候，他心里都有过什么可怕的联想呢？“送给菲戈人”，也许我理解不了这几个字带给他的痛苦感受。
她的声调缓和了一点：“你对噼啪菲戈人什么的还有一点模糊的印象吧？我希望那不是什么坏印象，只是，你确实记得不是很清楚，就好像那都是你小时候从书里读到的，要么就是有人给你讲的故事。我这么理解对吗？”
他恨恨地瞪着她，但是他咬住嘴唇才憋回去的漏网心思告诉她，她猜对了。
“你这种遗忘又叫‘最后的赠礼’，”她说，“这是安定咒的一部分。它让你把那些太可怕或者太奇妙的东西忘掉，这样对所有人都有好处，安定咒的意义就在于此。阁下，我告诉你这些，是因为从前那个罗兰此刻还在什么地方寻觅着归路。等到明天，就连我刚刚告诉你的这些话，你都会忘掉。我也不知道安定咒怎么就会有这种效果，但它对每个人都是这么起作用的。”
“你把派迪家的孩子从她父母身边拐走了！我今天早上一回来，他们就来找我！今天早上每个人都有事来找我！我父亲是不是你害死的？你是不是偷了他的钱？还有，想掐死农夫派迪的是不是你？你是不是拿荨麻条抽他来着？你有没有召唤了恶魔去侵占他家的小屋？我简直都不相信自己能跟你问出这样的问题，可是派迪太太跟我说有这么一回事！要我说，我不知道该作何感想，尤其是按照你说的，我的脑子是被什么仙女用了咒语干扰过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蒂凡尼尽力想要找些连贯的话来回答他，他却先“砰”的一声坐到了桌子后面那把老古董椅子上，叹了一口气。
“我听说你在我父亲身边，手里举着一根拨火棍，还跟他要很大一笔钱。”他伤感地说。
“我没有！”
“就算真有此事，你又怎么可能承认呢？”
“罗兰！没有就是没有！我永远不可能做出这种事！好吧，也许我确实在他身边那样待过……”
“哦！”
“你别用那种腔调说‘哦’，罗兰，你没那个资格！你听着，我知道人们跟你说了我不少闲话，可那都是捏造的。”
“你自己不是也承认你在他身边那样待过吗？”
“那是因为他让我给他表演一个小把戏！”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不该说这么多。她说的是实话，可是实话又怎么样？听起来只像苍白的谎言。“你听我解释，我知道——”
“你没有偷走一袋钱？”
“没有！”
“你也不知道什么关于钱的事？”
“这个我是知道的，你爸爸让我从他的箱子里拿一袋钱出来。他想——”
罗兰打断了她的话：“钱呢？”他的声音干巴巴的。
“我不知道。”蒂凡尼说。他开口又想说话，她喊了起来：“别说了！你先听我说，行吗？你在那儿坐好，乖乖听着！我照顾你爸爸将近两年，我很喜欢他，绝对不可能做什么伤害他和你的事。他的时候到了，他就去了。一个人寿命到了头，别人是不可能拉住他的。”
“那还要你的魔法干什么呢？”
蒂凡尼摇了摇头：“你所说的魔法，是用来让他免受病痛之苦的，而且你不要以为这么做不需要付出代价！我见过很多人最后的光景，我跟你担保，你爸爸走得是很安详的，他临走时候回想的都是往昔的快乐时光。”
道道泪水滑过了罗兰的面颊，蒂凡尼能感觉到一件事：他很恼火自己这副样子被她看到。可是这样的恼火真是没道理，何必认为哭了就有失身份和尊严呢？
她听见他喃喃地说：“你能把我这份忧伤带走吗？”
“对不起。”她轻声回答，“每个人都这么问我。可是就算我有这个本事，我也不会这么做。你的忧伤是属于你的。只有时间和泪水能把它带走，那就是时间和泪水存在的意义。”
她站了起来，握住安珀的手。安珀一直在聚精会神地看着男爵。
“我要带安珀回我家去了。”蒂凡尼说，“我看你应该好好补个觉。”
没有回答。罗兰还是坐在那里，盯着桌上的文件发呆，好像被它催眠了一样。
那个倒霉的护士，蒂凡尼想，我早该想到她会兴风作浪的。毒药总会遇到需要它的人，当鬼魅人的恶毒心思遇到斯卜洛思小姐的时候，她心里的热闹程度大概不亚于欢呼的人群再加一支小型铜管乐队在旁边伴奏吧。没错，这个护士准会张开双臂欢迎鬼魅人。她正是那种他想要的宿主，会给他力量——嫉恨和傲慢的力量。可是我自己清楚，我没有做错什么，蒂凡尼对自己说。呃，我真的没做错什么吗？我只能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看我做过的事，而每个人这样看待自己的时候，都不会觉得自己是做错了的。唉，真烦！人人出了问题都来找女巫，出了麻烦又都来责怪女巫！可我也不能说大家所有这些消极态度都是鬼魅人煽动起来的。我只希望能有个什么人——不是珍妮——不在乎我的尖帽子，能来跟我平等地聊一聊。现在我该怎么办呢？是啊，我该怎么办？阿奇小姐，你能提点什么建议吗，阿奇小姐？你平时那么善于替别人提建议。嗯，好吧，我建议你先睡一会儿。你昨天晚上睡得可不太好，身边是普劳斯特太太那么一个打呼噜冠军，后来又发生了那么多事。还有，我也不记得你最后一次规规矩矩吃饭是什么时候了。对了，我能不能再指出一点：你是在自己和自己说话噢。
她低头看了看罗兰，他消沉地坐在椅子上，两眼无神。“我说我现在要带安珀回家去了。”她说。
罗兰耸了耸肩。“好啊，反正我也拦不住你，是吧？”他讽刺地说，“你可是女巫啊。”
 
蒂凡尼的妈妈默默地给安珀收拾出了一张床。大卧房的另一端是蒂凡尼自己的床，她爬上去倒头就睡着了。
她是在熊熊的火光中醒来的。房间里到处是火焰，闪烁着橙黄和鲜红的光，轻柔地燃着，像厨房里的炉火。倒是没有烟，虽有一股暖意，实际上却没有什么东西烧着。好像这火是她的朋友，顺路来拜访她一下，并无他图。她能听得到火焰窸窣作响。
蒂凡尼着迷地伸出一根手指去，托起了一小朵火焰，好像那是一只娇弱的小鸟。它在她的指尖上似乎冷却了，她对着它吹了一口气，它又“噗”的一下恢复了生机。
蒂凡尼小心翼翼地下了床（它也在燃烧）。如果这只是个梦，那它模仿这张旧床平日里哐哐当当的响声可是模仿得够像的。安珀平静地躺在另一张床上，盖着一块火毯；就在蒂凡尼看着她的时候，她翻了个身，火毯也跟着一起变动了位置。
身为女巫，你不会因为自己的床着了火就到处跑着大喊大叫。毕竟，这不是一般的火，它并不伤人。所以这可能是我想象出来的，她想，不伤人的火。野兔冲进了火焰……是不是有人想要告诉我些什么？
无声无息地，火焰熄灭了。窗口有什么东西几乎无法察觉地一闪而过。蒂凡尼叹了一口气。噼啪菲戈人真是不轻言放弃啊。从九岁时候开始，她就知道他们每天晚上都来守护她。直到现在，他们还是这样。所以她洗澡时都要泡在大浴盆里，还要拉上帘子。虽然说她这里其实没有什么是噼啪菲戈人有兴趣一看的，不过，为保险起见，还是要把防护措施做好。
野兔冲进了火焰。
这话听起来真像是谁留给她的暗语，需要她去领悟其中的深意。可谁会让她这样猜谜呢？也许是那个暗中观察过她的神秘女巫？征兆一类的东西固然很好，可是有时候，要是人们能把要传达的意思清楚明白地写出来，就更好了！不过，要是不理会这种琐细的念头、小小的巧合，也是不行的：那些忽然涌现的记忆和想法，往往来自你思想中不为你熟知的一部分，它们是在努力向你传达某种信息——你在日常生活中无暇顾及的信息。不过，既然外面的天已经大亮了，谜团总可以先等一等了，别的事可等不及。她还是先去城堡看看比较好。
“那天，我爸是不是狠狠揍了我一顿？”安珀平淡地问着，她们两个正在一起向着城堡的灰色塔楼走去，“我肚子里的宝宝死了吗？”
“是的。”
“哦。”安珀回答了一声，声音还是那么平淡。
“嗯，”蒂凡尼说，“我很难过。”
“我只是模糊有些印象，具体怎么样都记不清楚了，”安珀说，“就是有一点那种……晕晕乎乎的的感觉。”
“那是安定咒的作用。珍妮一直帮你恢复来着。”
“我知道。”安珀说。
“是吗？”蒂凡尼问。
“是的，”安珀回答，“可是我爸爸呢，他会有麻烦吗？”
要是我告诉大家你被他打成什么样，他就会有麻烦了，蒂凡尼想，至于到底怎么惩罚他，还是让村里的女人们去定吧。说起来，村里人教训孩子的时候，如果是男孩子，大人出手往往会比较重。那帮男孩也确实该打，他们全都是些标准意义上的捣蛋鬼。可是，把安珀这么一个女孩子打成那样？那就实在不应该了。“咱们还是聊聊你男朋友吧。”蒂凡尼转移了话题，“他是不是个裁缝？”
安珀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开朗了起来，她微笑的时候，周围的世界都会显得明亮起来。“哦，是啊！他爷爷去世以前，教了他不少东西。只要给他布料，他差不多什么都能做，我的威廉就是这么厉害。大家都说他应该去找个裁缝铺当学徒，过不了几年，他自己都能当师傅呢。”说到这里，安珀耸了耸肩，“可是当学徒要交学费，他妈妈没钱，供不起他。哦，他的手那么巧，总是和他妈妈一起给人做紧身衣，还有漂亮的结婚礼服。那可都是用绸缎做的呢。”安珀自豪地说，“人家都跟他妈妈夸他们家的针线做得好！”瞧她容光焕发的样子，一看就是很为她的威廉感到骄傲。蒂凡尼看着她欢乐的脸，却不免注意到，虽然有凯尔达为她治疗过，那脸上的伤痕却还是清晰可见。
这么说，这位男朋友真是个裁缝，蒂凡尼想，对于农夫派迪那样满身腱子肉的大块头来说，裁缝简直就不算男人，手指头软软的，整天只会待在室内舞针弄线。如果他缝的是女装——派迪肯定觉得自己家本来就破落，再来这么个女婿，就更晦气、更丢人了。
“安珀，你现在有什么打算？”蒂凡尼问。
“我想去见我妈。”安珀回答得倒是挺干脆。
“要是碰到你爸也在呢？”
安珀转过脸来看着她说：“那，我也不会有什么想不开的……拜托你也别对他太狠，别把他变成猪什么的。”
让他当一天猪倒是对他没什么坏处，蒂凡尼想。不过安珀刚才说“我也不会有什么想不开的”那句话的时候，神情倒有几分像凯尔达。在黑暗的世界里听到这么一句话，真像看到了一线光明。
 
在蒂凡尼的印象里，城堡不到晚上门是不会关上的。白日里，城堡肩负着多种功能，有时是村公所，有时是木匠和铁匠干活的地方；每逢下雨天，孩子们又会把这里当成游戏场；到了丰收季节，谷仓不够用了的时候，城堡又可以在雨天暂时用来储存干草和粮食。村民的居住条件都不宽敞，最大的村舍也大不到哪里去。如果你渴望片刻的安宁，或是想找个地方琢磨些问题，找个人聊聊天什么的，那就到城堡来，准没错。
新男爵回来已经有一天了，人们的情绪也平复了许多，不过，当蒂凡尼走进城堡的时候，看到的仍是一片繁忙景象。当然，没有前一天那么热火朝天了，人们也不似先前那么多话。也许，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罗兰未来的岳母——公爵夫人正在大厅里昂首阔步地巡视，不时还用手杖在别人身上捅一下。蒂凡尼第一次看到她捅人的时候，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瞧，她又捅了一下——那是一根亮闪闪的黑手杖，末端有一个银疙瘩。一个女仆提着一篮子要洗的衣服走过来，结果就中了她一招。这个时候蒂凡尼才注意到，罗兰未来的新娘躲在公爵夫人身后有一段距离的地方，似乎是不好意思和这个拿着手杖到处捅人的妈妈走得太近。
蒂凡尼本想走上前去说教公爵夫人一番，可是四下一打量，她又想出一个新主意。她后退了几步，一下从人们的视野里消失了。这是她很擅长的一个把戏。它并不是真正的隐身术，只是让人们不再注意你罢了。这样伪装了一下之后，她溜到公爵夫人母女近旁，想听听她们在说什么，其实应该这么描述：是公爵夫人在说，她女儿在听。
公爵夫人正在抱怨：“没人管事，城堡都快变成一堆废墟了。说真的，这地方必须来一场大改造！对于这样的地方，一丝一毫都不能马虎！一切都要从严才是！天知道你这个未婚夫他们家族是干什么吃的！”
她的声音一顿，只听“啪”的一声，手杖又捅到了另一个匆匆路过的女仆身上。真可惜这个女仆走得还不够快，大概是她提的那一大篮子衣服太沉，否则她就能躲过这一劫了。
“当主子的必须严格起来，才能保证那些下人也尽职尽责。”公爵夫人继续说着，在大厅里搜索着下一个目标，“马虎懈怠的毛病是可以纠正的。看到了吗？看到了吗？他们学得多快。你的言行都要注意，不能有丝毫的怠惰。也不要和仆人讲什么客气！包括不要对他们微笑。哦，你可能会想，愉快地微笑一下又有什么不好呢？可是就算最无邪的微笑，也会轻易转化成诡秘的佞笑，暗示着主仆之间有什么心照不宣的秘密。你在听我说话吗？”
蒂凡尼在一旁吃惊不小。这位公爵夫人轻而易举就让蒂凡尼做到了她觉得自己永远也做不到的事，那就是对罗兰的未婚妻产生了同情，此刻这位姑娘正站在她妈妈面前，像个沮丧的顽童。
这个丽迪莎的爱好之一（同时也是她生活中的一项主要活动），就是画水彩画。尽管蒂凡尼竭尽全力，想要克制住自己本性中不好的那些东西，想要对丽迪莎宽厚一点，可她还是止不住在想：丽迪莎看起来就像一幅水彩画——而且还是一幅水彩比较少、水比较多的情况下画出来的水彩画，总是给人一种没什么颜色，又湿漉漉的感觉。你还可以这么说，她是那么单薄，要是来一场暴风雨，她可能都会咔嚓一声断掉……虽然没人看得到她，但蒂凡尼还是感到一丝愧疚，赶快掐断了那些不怀好意的念头。然后她还感觉到，自己好像有点怜悯丽迪莎。啊啊啊，真可恶！
“好了，丽迪莎，再背一遍我教你的那首小诗。”公爵夫人说。
未来的新娘涨红了脸，她已经尴尬得不行了。她四处看了看，好像一只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的小老鼠，不知道该往哪里跑才好。
“如果你……”她妈妈不耐烦地督促着，用手杖捅了她一下。
“如果你……”丽迪莎结结巴巴地说着，“如果你……如果你轻轻地握住荨麻，它会刺得你的手好疼呀，可是如果你狠狠地握住它，它就会像丝绸一样柔滑。人性也是如此，你对他们好，他们把你反咬，你对他们凶巴巴，他们才会乖乖听你的话。”
蒂凡尼意识到，随着丽迪莎那湿漉漉的小嗓门渐渐低落下去，大厅里变得一片死寂，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她倒是希望有谁能一下子忘情了，鼓个掌什么的，只不过那样一来，世界末日就要来了。这样的情形到底没有发生，只有未来的新娘看了一眼惊呆的众人，哭着跑掉了。可惜她的鞋虽然昂贵，却很不实用，否则她还能跑得再快些。蒂凡尼听到这双鞋在地上跺出了好响好响的咔嗒声，一路沿着楼梯上去了。然后过了不久，从楼上又传来“砰”的巨响，那是一扇门被撞上的声音。
蒂凡尼慢慢地走开了，此时她仅仅是一个淡淡的、不惹人注意的影子。她摇着头。罗兰为什么要这样？他究竟是为了什么？他娶谁不行呀！倒不是说非要娶她蒂凡尼，可是他为什么就要选择一个，呃——不是成心要说谁的坏话——弱成那样的女孩呢？
她的爸爸是公爵，她的妈妈是公爵夫人，她呢，却像一只倒霉的小鸭子——呃，做人应该厚道，可是这个丽迪莎走起路来真的就像一只鸭子。唉，是的，她确实像。要是你仔细观察你就能看出来，她走路时候两只脚是外八字。
要说起来的话，这一对母女（霸道妈妈加晦气女儿）都比罗兰的地位高！往后她们可是要堂而皇之地欺负他了！
现在想想，老男爵实在是另外一种人。嗯，没错，如果他在路上碰到村里的孩子们对他鞠个躬、行个礼什么的，他也会很高兴；他知道每个人的名字，还有他们的生日，他又总是那么彬彬有礼。蒂凡尼记得有一天他叫住她，对她说，“能不能拜托你一件事，请你爸爸有空的时候来看看我，好吗？”他是那么一位有权势的人，却还能对人如此客气，实在是难能可贵。
蒂凡尼的父母经常为了他而争论。往往是在她睡下以后：除了弹簧床垫吱吱嘎嘎的响声，还能听到父母近乎争吵的声音。爸爸会说：“你当然可以说他慷慨大方，可是你别忘了他家那些钱都是他们祖辈搜刮民脂民膏得来的！”妈妈就会反唇相讥：“我从没见过他搜刮什么！你说的那些都是过去的事了。老百姓历来都得靠人家权贵保护不是？所以人家收点保护费也是情理之中的！”她爸爸就会愤愤地说：“保护？请问危险何来呢？来自另外一个挥着剑的权贵吗？我看咱们自己也能保护自己！”
说到这里，父母两人的谈话差不多就结束了，毕竟他们还爱着对方，这种爱即使不再热烈却也留有余温；再者，他们也并不想改变什么现状。
蒂凡尼抬眼向大厅的那一端看去，据她来看，其实不需要当权者去忙什么，只要让百姓管好他们自己的事就行了。
这个想法太具冲击力，让她感到一阵头晕，可是它却驻留在她的心里不肯离去。城堡里的卫兵都是本地人，要么就是娶了本地女人的外来户，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就是村里人全都团结到一起，对新任男爵说：“喂，你可以留在城堡里，还可以住你的大房间，我们也还会供给你每日三餐，隔一段时间还会帮你打扫一下卫生，可是除了这些以外，这片土地现在是我们的了，你明白吗？”这个样子能行吗？
可能不行。不过她突然记起来，自己曾经让爸爸帮忙把家里那个旧谷仓清理出来的。她可以从那里入手，做点什么。至于具体做什么，她还要另行计划。
“喂，你！对，就是你，躲在阴影里那个！你是在那儿闲着没事吗？”
这下她回过神来了。她刚刚只顾着想问题，都忘了自己的隐形小把戏了。她从阴影里走出来，头上高耸着那顶尖尖的黑帽子。公爵夫人恼恨地盯着它。
是时候打破沉默了，只是这沉默太像坚冰，恐怕非要用斧头来砸不可。蒂凡尼有礼貌地说：“我其实最不会闲着没事了，太太，但我会尽力而为不辜负你的期望的。”
“什么？什么！你管我叫什么？”
大厅里的仆人们都不傻，他们纷纷跑动起来，想尽快离开这个地方，因为公爵夫人的腔调一听就像暴风雨的前兆，没有谁会愿意赶上暴风雨。
蒂凡尼也被这股怒气惊到了。她没做什么呀，公爵夫人为什么要这样冲她大吼呢？她只好接着说：“真对不起，太太。可是我实在没有管你叫什么啊。”
这番解释一点作用也没有——公爵夫人的眼睛眯得更窄了：“哦，我认识你。你是那个女巫——你跟着我们到了城里，天晓得你计划了什么罪恶勾当？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女巫是怎么回事！你们是些多管闲事的家伙，专门煽动群众，让他们不满又多疑，你们都毫无廉耻，还是一群骗子！”
公爵夫人挺直了身板，逼视着蒂凡尼，好像自己刚刚赢得了一场决定性的胜利。她的手杖在地板上敲着。
蒂凡尼什么都没说，但这样保持沉默真的好难。她知道窗帘和柱子后面都有仆人在偷看她这边，还有人在从门缝里窥探。公爵夫人面带得意的笑容。
必须做点什么，让她老实一点。蒂凡尼感觉自己有责任代表所有女巫出面，让世人知道，这么无礼地对待女巫是不行的。可是如果蒂凡尼说出自己的想法，仆人们过后肯定会到处传闲话。她必须措辞巧妙。只是，还不等她想出什么，公爵夫人就不怀好意地笑着说：“怎么着，孩子？你是不是在想着把我变成什么特别恶心的怪物呀？”
蒂凡尼已经很努力地克制自己了。她真的已经很努力了。可是有些时候，事情真的就是那么让人忍无可忍。她深吸了一口气：“我想没那个必要吧，太太，你已经够恶心的了！”
四周一下子变得好安静，不过还是有一些细小的声音能够被听到，比如柱子后面的某个卫兵在震惊之余用手捂住了嘴，偷偷地发笑，还有一阵扑哧声从窗帘后面发出来——那是某个女仆，她的状况和那个卫兵差不多。不过蒂凡尼印象最深的是楼上某扇门发出的“咔嗒”一声轻响。那是丽迪莎吗？她是在偷听吗？好吧，无所谓，还是看看公爵夫人吧，她现在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好像觉得蒂凡尼已经是她手心里的猎物了。
唉，不管是谁，听到刚刚那些无聊的谩骂，都不应该回击的。现在可糟了，公爵夫人一定会好好报复蒂凡尼，还有那些和她亲近的人，搞不好所有她认识的人都要受牵连。
蒂凡尼背上直冒冷汗。她从来没有这样过——哪怕是她面对冬神的时候，也没有这样过；从前在最倒霉的日子里再赶上安娜格兰姆闹乱子，她也没有这样过；甚至对付精灵女王的时候（这位女王其实还不是特别坏），她都没有这样过。公爵夫人真是胜过了她以往所有的敌人：她明摆着就是欺负你，而且欺负得让你忍不住要反抗，然后这就成了她进一步欺压你的口实，她还会殃及无辜的旁观者，再让他们把所有怨气都撒在你头上。
公爵夫人环视了一下光线不甚明朗的大厅：“还有卫兵在吗？”她面带叵测的笑意，等了一会儿，“我知道，肯定有个卫兵躲在什么地方！”
一阵迟疑的脚步声传了出来，普莱斯顿，那个实习卫兵从阴影里走了出来，紧张地向蒂凡尼和公爵夫人这里走来。当然了，只有普莱斯顿会在这种时候现身，蒂凡尼想，别的卫兵都那么经验丰富，他们才不会冒这个险，在公爵夫人盛怒的时候惹火上身呢。他还在紧张地笑着，对付公爵夫人这种人的时候，这么笑可没什么好处。他还没有完全被吓昏头，到了公爵夫人面前时，他还记得向她致敬。按照那种从来不懂该怎么行礼，而且也很少行礼的人的标准来看，他这个礼行得就算不错了。
公爵夫人皱了皱眉：“你为什么要傻笑，年轻人？”
普莱斯顿认真地想了想，说：“因为阳光正在普照，太太，我还为自己是个卫兵而高兴。”
“别对着我笑，年轻人。微笑会导致不应有的亲昵，那是我无论如何不能容忍的。你们男爵在哪儿？”
普莱斯顿站在那儿，换了一下脚：“他在地下室里，太太，正在为他父亲祈祷、表达他的敬意。”
“你别叫我‘太太’！杂货店老板的老婆才叫‘太太’呢！你也别叫我‘夫人’，那些乱七八糟的骑士什么的，他们的老婆才是‘夫人’！我，堂堂一位公爵夫人，你只能称我为‘尊敬的夫人阁下’，明白吗？”
“是的……太……尊敬的夫人阁下！”普莱斯顿自卫似的又对她敬了个礼。
这一下，公爵夫人总算满意了一点，不过这种状态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
“很好。现在，你把这个家伙——”她冲着蒂凡尼挥了一下手，“带去关进地牢。你听清楚了吗？”
普莱斯顿惊呆了，他看了看蒂凡尼，想从她那里得到一点启示。为了鼓励他，她对他挤了挤眼睛。他转脸又去问公爵夫人：“把她关进地牢？”
公爵夫人怒视着他：“没错，我不就是这么说的吗？！”
普莱斯顿皱起了眉头。“您真要这么做吗？”他说，“那就得把山羊都牵出去了。”
“年轻人，我不在乎你把山羊怎么样！我命令你立刻把这个巫婆关起来！好了，快一点，要不然你就等着被开除吧。”
蒂凡尼本来已经对普莱斯顿印象很不错了，现在他在她心中更是赢得了一枚大奖牌。“我做不到。”他说，“因为有那么一条‘快活驴子定律’。中士跟我讲过，‘快活驴子不用忧虑’。就是说，谁要是没违法，你就不能把他关起来。‘快活驴子不用忧虑’。这都是明文规定的。‘快活驴子不用忧虑’。”他又重复了一遍，好像怕人听不清似的。
听到他这番反对的言论，公爵夫人惊骇得都忘了发火了。这个满脸粉刺的年轻人，穿着不合身的铠甲，竟敢用这么一派胡言乱语来挑战她的威仪！她从没遇到过这种事。这就好像发现青蛙会说话一样——这固然很神奇，但一只会说话的青蛙早晚是要被踩死的。
“你给我把铠甲脱下来交公，然后马上离开城堡，听明白了吗？你被开除了。你出局了，我还会确保从此以后你再也当不上卫兵，年轻人。”
普莱斯顿摇了摇头：“那是不可能的，夫人阁下。因为‘快活驴子不用忧虑’。中士对我说过的，‘普莱斯顿，你牢牢地记住快活驴子不用忧虑。它会帮到你的。遵守这条定律，准不会有错’。”
公爵夫人气哼哼地瞪着蒂凡尼。蒂凡尼知道，自己越是不说话，公爵夫人才越恼火，于是她只是微笑着保持沉默，希望能把公爵夫人气炸了才好呢。她甚至一不做二不休地干脆把脸转向了普莱斯顿那边。
“你怎么敢那么跟我顶嘴，你这个混账！”公爵夫人举起了亮闪闪的银纽手杖。可是突然间，手杖定在了空中。
“不要打他，太太。”蒂凡尼镇定地说，“你打到他之前，我就会让你的胳膊先断掉。我们这座城堡里从来没有人打人。”
公爵夫人怒吼着，拼命想拽动她的手杖，可是不论她的胳膊还是手杖都没有要动的意思。
“再过一小会儿，你的手杖就能动了。”蒂凡尼说，“只是，如果你还想拿它去打别人，我就让它断成两半。我这么说不是吓唬你——我这是提前通知你，我可是说到做到。”
公爵夫人的眼里都快冒火了，可是蒂凡尼脸上一定有某种神情，是她这种冥顽不灵之人看了也要怕上几分的。她手一松，手杖掉到了地上：“我跟你没完，你这个小巫婆、小贱货！”
“只说女巫就够了，太太，不用说别的。”蒂凡尼说着，看着公爵夫人大步流星地走出了大厅。
“咱们要倒霉了吗？”普莱斯顿轻声问。
蒂凡尼稍稍耸了耸肩。“我会确保不让你倒霉的。”她说完又想起来，也不能让中士布莱恩倒霉，对，一定不能。她四下一看，那些正在暗中观望的仆人们都把脸匆匆扭开了，好像害怕什么似的。其实我没用什么过分的魔法，她想，我只是坚持自己的立场而已。你必须坚持自己的立场，因为那是你的立场呀。
“我刚才真有点担心，”普莱斯顿说，“我以为你会把她变成一只蟑螂，一脚踩扁呢。我听说女巫有那个本事。”他满怀期望地追加了一句。
“嗯，你说的那个倒也不是不可能。”蒂凡尼说，“可是女巫是不会去做那种事的。有一些技术上的问题。”
普莱斯顿明智地点着头。“嗯，是啊。”他说，“首先，体重不同就是个问题。你要么会变出一只超级巨型蟑螂，有一个人那么大，沉得它自己都受不了，要么就变出好几十、好几百个人形的小蟑螂。不过我想，问题在于这些蟑螂的脑子会不好用——哦，当然了，要是你的咒语用得对，你可以把那个人身上变不成蟑螂的多余部分变成一只大桶，那样的话，那些蟑螂腻烦了自己小身板的时候，就可以跳到这个大桶里，重新体会一下‘大’的感觉。可是这样一来，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万一大桶的盖子掉了，又碰到饿肚子的野狗跑过来，那就糟了。抱歉，我说错什么了吗？”
“呃，没有。”蒂凡尼说，“嗯……普莱斯顿，你有没有觉得你太有才，当卫兵是埋没了你？”
普莱斯顿耸耸肩。“呃，别的卫兵都觉得我挺没用的，”他轻松地说，“大伙儿还觉得我脑子肯定不正常，居然会说‘妙不可言’这么复杂的词。”
“可是，普莱斯顿……我看得出你挺聪明，学识也渊博，你肯定知道‘渊博’这个词的意思。为什么你有时候要装傻呢？我是说，像你说什么‘异师’还有‘快活驴子定律’的时候。”
普莱斯顿咧嘴笑了：“我不幸生为一个聪明人，小姐。我的切身体会是，有时候那么聪明不见得是好事。所以我还是得小心点，省得惹麻烦。”
此时此刻，蒂凡尼觉得最聪明的做法就是赶快离开这间大厅。那个可怕的公爵夫人无法再造成更多的伤害了，对吧？可是罗兰，他最近变得这么奇怪，看他那个样子，就好像他和她从来不是朋友似的，听他说话呢，好像他相信所有那些针对她的诽谤……他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哦，也许……他是因为父亲去世了，心情不好，可他总还是让人感觉……不像他自己。现在，他沉浸在地下墓室的寒意中，在对父亲作最后的告别，在说着那些他从没有机会说出口的话，他想用自己的声音驱散沉寂，他想找回昨天，并把它牢牢地钉在当下，可就在这样的时候，那个讨厌的老太婆还要跑去骚扰他。
大概好多人都是这样吧，失去了亲人才知道怀念。蒂凡尼见过不少丧葬场合，有些是近乎喜剧的，去世的是那种可敬的老人家，他们寿终正寝，放下了尘世流年的担子；有些则很悲惨，死神费了一番力气才收走了他分内的东西；有些则平平常常——人没了，有点让人难过，但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就像满天星光中寂灭了一点。她曾经一边沏着茶，一边安慰着别人，一边听着那些关于往昔岁月的催人泪下的故事（讲这些故事的人总觉得他们心里还有好多应该说却没有说出来的话），一边就在心里想啊想啊，然后她得出的结论是：那些没有说出的话语并不是属于过去的，而是给人在此时此地铭记的。
“你喜欢‘谜团’这个词吗？”
蒂凡尼吃惊地看着普莱斯顿，她满脑子想的还都是那些未曾被人说出口的话语。“你说什么？”说着，她皱了皱眉。
“‘谜团’这个词，”普莱斯顿蛮配合地重复了一遍，“你念起这个词的时候，心里会不会觉得好像看见一条古铜色的蛇，盘成一团在睡觉？”
哦，蒂凡尼想，在这么一个日子里，不管是谁（只要不是个女巫）听到他说这种话，都会觉得他是在犯傻吧。我可一定不能那样。
普莱斯顿是整个城堡里装备最差的卫兵。新兵总是这样，人家发给他的锁子甲裤子上全是窟窿【31】，这表明，和我们知道的不同，蛾子是能蛀透钢铁的。人家发给他的头盔呢，是那样的，不管你的头有多大，都能套到你头上，还能特别显眼地暴露出你的耳朵。别忘了还有他的护胸甲呢，上面的洞也特别多，都能当漏勺了。
但是他守护似的目光总是那么机警，搞得别人都不自在了。普莱斯顿看东西的时候确实特别全神贯注。真的是全神贯注，那些东西都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它们是被人看了。蒂凡尼不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但是他想的东西一定很多很多。
“嗯，这么说吧，我必须跟你承认，我从来没考虑过你说的这个问题，‘谜团’这个词嘛，”蒂凡尼斟酌着说，“确实有一种金属的质感，还滑溜溜的。”
“我喜欢字词，”普莱斯顿说，“‘饶恕’，听着不正是那么一回事吗？就像一块丝绸手绢轻轻地飘落下来，覆盖住过往的仇怨。还有‘窸窣’呢？你觉不觉得它听起来很像什么人在悄悄地密谋什么，像那幽暗处的秘密……对不起，我又说错什么了吗？”
“嗯，我确实觉得有点不对。”蒂凡尼说着，看着普莱斯顿布满忧虑的脸庞。“窸窣”是她特别喜欢的一个词，除了她自己以外，她从来都没见过有谁知道它的，“你为什么要当卫兵呢，普莱斯顿？”
“我不太喜欢放羊；也不够强壮，当不了庄稼汉；手太笨，做不成裁缝；又怕淹死，不敢跑去当水手；我妈教我读书写字，我爸很不赞同。因为我干不了什么正经工作，家里人就打发我去欧姆教廷当实习牧师。我倒是挺喜欢那里的，在那儿能学到很多有意思的词，可是他们又把我赶出来了，因为我太爱提问题，像什么‘这是真的吗’一类的。”他耸了耸肩，“其实我挺喜欢当卫兵的。”他伸手从护胸甲里掏出一本书来（在那块护胸甲后面，一座小型图书馆都藏得下），接着说道，“只要别让人看见，你就可以随便看书；你在执勤过程中遇到的那些形而上的问题也挺有意思的。”
蒂凡尼眨了眨眼：“我有点没跟上你的思路，普莱斯顿。”
“是吗？”他说，“嗯，举个例子吧，我值夜班的时候，如果有人到了城堡门口，我肯定要问‘是谁来了，是敌是友？’对吧？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当然是‘没错’。”
蒂凡尼想了一会儿，觉得不对。现在她有点明白普莱斯顿为什么从事这份工作会遇到障碍了。他还在接着说：“如果门口来人回答说‘朋友’，谜团就开始困扰我了，因为他说的很可能是谎话。可是我那些夜游归来的同事们也很机灵，他们发明了绝密语来回答我的问题，那就是，‘别埋头看书了，普莱斯顿，快开门让我们进去’。”
“什么是‘绝密语’？”蒂凡尼不是很明白。这个普莱斯顿真是蛮神奇的，他能把一些莫名其妙的字攒成一个还有点意义的词，这种人不是很多见吧。
“‘绝密语’就是一种暗号，”他解释说，“严格来讲，它指的是你的敌人学不会的那种词。比如，假设公爵夫人是敌人，那我们就应该选择‘请’这个字来做绝密语。”
蒂凡尼强忍住才没有笑出来：“你脑子这么灵，早晚要给你惹麻烦的，普莱斯顿。”
“嗯，不过脑子灵总还是有点好处的。”
远处的厨房里传来一声尖叫。人和动物的区别之一就是：听到危急的呼叫，人会往那里跑，动物却是赶紧逃。蒂凡尼紧跟在普莱斯顿后面跑进了厨房，已经有别人先于他们赶到了。几个女仆正在安慰厨娘柯伯太太，她正坐在椅子上抽泣着，一个女仆在帮忙把一条毛巾缠到她胳膊上。地板上冒着水汽，一口黑乎乎的大锅侧翻在地上。
“我告诉你们，它们就在那儿！”厨娘抽咽着说，“它们扭啊扭啊。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样子。它们还又踢又踹，喊着‘妈妈！’。它们的小脸，我永远也忘不掉！”说着，她又哭起来，哭得那么凶，都快断气了。蒂凡尼冲着离她最近的一个厨房丫头招了招手，对方却好像挨了打一样，直往后退。
“嗯……”蒂凡尼说，“有没有人能告诉我怎么了——你拿那个桶干什么？”这话是对另一个女仆说的，她正忙着把一只大桶从地窖里拽上来，在一片纷乱当中突然听到有人问话，她吃了一惊，手一松，桶掉了，碎冰撒了一地。蒂凡尼无奈地深吸了一口气：“姑娘们，烫伤是不能用冰来冷敷的。你们可能觉得冷对热是个调解，其实不然。搞些茶水弄得温凉些——不要太冷了——让她把胳膊泡到里面去，至少泡一刻钟，这样才对，听清了吗？好。现在麻烦你们告诉我一下，到底怎么了？”
“锅里刚才全是青蛙！”厨娘尖声喊着，“那本来是一锅布丁，我把它放到火上去煮，可是我再把锅盖打开的时候，锅里就全是小青蛙了，它们全都在喊妈妈！我早就说过，而且跟所有人都说过，一个地方又是办葬礼又是办婚礼，肯定会招来霉运的，肯定的。我敢说这都是魔法在捣鬼，准是这么回事！”这话一说完，她就意识到自己说溜嘴了，慌忙伸手捂住了嘴。
蒂凡尼不动声色地站着。她往那口锅里看了看，然后又往地板上看了看。她看不到哪里有青蛙，只看到两大坨布丁，还裹在纱布里，留在锅底。她把它们捡出来（它们还热着呢），放在桌上，那些女仆一见它们，都连忙往后退去。
“很棒的葡萄干布丁，”她轻快地说，“没什么可怕的。”
“嗯，我也注意过，”普莱斯顿说，“有时候沸水翻腾的样子很奇怪，有好多小水花溅起来又落下去，我觉得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柯伯太太才以为她是看到了青蛙吧？”他凑近了一些，对蒂凡尼低声说，“很可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那瓶上好的奶油雪利酒，我能看到它在那边的架子上，已经差不多空了，还有那边那只孤零零的酒杯，就是丢在洗碗池里那只。”蒂凡尼一下子对他非常敬仰，她都没有注意到那只酒杯的。
每个人都在看她。必须有人说点什么，既然没有别人来说，那么就由她来吧。
“我想，老男爵的去世让我们的情绪都有些波动。”她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停住了，因为厨娘在椅子上一下坐得笔直，还伸出一根颤抖的手指头指着她。
“只有你除外，你这个家伙！”她控诉着，“我看到你了，哦，就是你，我看到你了！老男爵不在了，所有人都在哭在喊，只有你没有！对，你没有！你趾高气扬，走来走去，对着比你年长、比你能干的人发号施令！就跟你奶奶当年一个样！人人都知道你那点破事！你想攀附我们的少爷，他不要你，你就把老男爵干掉，为的是报复他！你的罪行都被人看见了！哦，天啊，现在可怜的少爷悲痛得快要发疯了，他的新娘子也以泪洗面，连房门都不肯出！哦，你心里还不知道笑得有多欢呢！好多人都说婚礼应该取消！我打赌你肯定很高兴吧？你的阴谋诡计得逞了，可以往黑帽子上插根羽毛庆祝了，真不错！我还记得你小时候那副德行，还有后来你跑到山里去那个时候。人人都知道，山里人又怪又野蛮，结果，等你回来以后呢？你变成什么样子了？哼，你变成了一副无所不知、目空一切的样子，把我们都看得像粪土一样，还想方设法破坏罗兰的生活。还有更不像话的！不信去问问派迪太太！别跟我说什么没有青蛙！我肯定没看错，肯定有青蛙！就是青蛙！它们全都是——”
蒂凡尼使出了心魂脱壳术。她现在对这一招也很擅长了。嗯，没错，有时候她对着动物来练习，不过它们不太好糊弄：就算只有一缕属于你的思绪飘到它们身边，也会让它们紧张不安，进而逃走。可是对人呢？人是很好糊弄的。只要你的身体留在原地，不时眨一眨眼睛，也别忘了呼吸，别摔倒，还有，继续其他一些不需要心灵在场、身体也会表现的小动作，别人就会以为你还在那里。
现在，她的心魂飘向了那个醉酒的厨娘，对方还是那样，一会儿嘟嘟囔囔，一会儿大喊大叫，下巴上沾着唾沫星子，重复着那些怨毒的、伤人的蠢话。
现在，蒂凡尼闻到那股臭味了。它虽然微弱，却肯定存在。她不禁想，要是我一下转过身去，会不会看到那张只有两个黑洞的脸呢？不会吧，肯定还没到那个地步。也许他只是正在想着她而已。她应该逃跑吗？不，贸然逃跑的话，也许会正好撞上他而不是逃离他。他有可能无处不在！不过她至少可以结束眼前这幕闹剧。
蒂凡尼一般都很小心，不从人们的身上穿过去。这种穿越并非不可能，尽管从理论上来讲，此刻的她像思想一样无形，但从一个人身上穿过去还是会像从一片沼泽里穿过去一样——又黑、又黏、又不舒服。
她已经从厨房丫头们的身边走过去了，她们都好像被施了催眠术一样，呆立在那里：当她使用心魂脱壳术的时候，时间的流速就好像总是会变得很慢。
没错，那瓶雪利酒确实差不多空了，一袋土豆的后面还藏着一个已经空了的瓶子，刚好能被她瞧见。柯伯太太身上全是酒气。她向来喜欢抓住机会尝一口雪利酒，或者再尝第二口。这可能是厨子这一行的通病，还有一个通病就是赘肉乱颤的三层下巴。可是那股臭味怎么解释呢？它是从何而来的呢？那些恶言恶语都是柯伯太太一直想说的吗，还是鬼魅人灌输给她的呢？
我什么错事也没有做，蒂凡尼又对自己说了一遍。牢记这一点可能是有用的。可是我也有做得不够聪明的地方，这个我也不应该忘记。
女仆们还在呆呆地听着，厨娘还在叫骂着，在这个慢速的世界里，她显得好丑陋：她的脸红得很狰狞，每次她张嘴都喷着口臭，她脏兮兮的牙缝里还卡着一块食物。蒂凡尼往旁边挪了挪。她的手是无形的，她可不可以把手伸到这个笨蛋厨娘的胸膛里，掐住她的心脏，让它别再乱跳了呢？
她从来没有这样想过问题。再说，事实上，如果你没有身体，你也是不可能抓住什么东西的。不过，也许她还是可以从细微处对他人施加一点影响？就算是那么一个庞然大物的厨娘，也会因为体内最微小的扰乱而崩溃吧。然后她的红脸膛就会乱颤，满口的浊气也将不保，大放厥词的嘴巴也终将闭住……
第一视力、第二思维、第三思维，甚至非常罕见的第四思维都冒了出来，在蒂凡尼脑海里犹如行星连珠那样排成队，大声疾呼着：“你刚刚那些念头可不属于我们！请注意你在想些什么！”
蒂凡尼的心魂匆匆冲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她差点摔倒了，幸好有普莱斯顿站在她身后，扶住了她。
快啊！好好想一想，柯伯太太其实也挺不幸的，她七个月前遭受了丧夫之痛，蒂凡尼对自己说，你小的时候她还经常给你吃饼干，还有，她和她的儿媳妇把关系闹僵了，都不能去看望孙儿孙女了。想想这些吧，她只是个喝醉酒的倒霉老太太，又听信了太多人的流言蜚语——比如那个讨厌的斯卜洛思小姐，就是一个造谣大户。好好想想这些吧，因为，如果你出手去打击报复她，你不正好就变成了鬼魅人想要你变成的那个样子吗？万万不能再让他钻空子影响到你了！
普莱斯顿在她背后咕哝着说：“我知道这么对一个女孩子说话可能不太好，但是小姐，你确实太能冒汗了，简直像一头猪！”
蒂凡尼的脑子里乱糟糟的，还没有完全回过神来，她随口回答说：“我妈妈向来都说马才最能出汗，人那只能叫发汗，对女孩子更是要斯文，只是发热而已……”
“是这样吗？”普莱斯顿高兴地说，“那你就是太能发热了，热得像一头猪！”
女仆们咯咯笑了起来，厨娘的怒骂已经吵得她们头晕眼花了，现在哪怕是笑一笑也是好的，蒂凡尼想，也许普莱斯顿是给她解了围。
柯伯太太却猛一用力、站了起来，晃动着一根手指头威胁着蒂凡尼——只是她站得实在太不稳当了，随着她左摇右晃，被她的手指头威胁到的，有时候是普莱斯顿，有时候是女仆中的某一个，有时候则是一架奶酪。
“你别想糊弄我，你这个阴险的小贱人，”她说，“人人都知道是你害死了老男爵！他的护士看见你了！你怎么还敢在这个地方露脸？你是不是还想把我们所有人都害一遍，我可不吃你那套！我恨不得大地现在就裂个口子把你吞进去！”她咆哮着，跌跌撞撞地向后退去。忽然，只听“砰”的一声，地板又“吱嘎”一响，然后随着一声尖叫，厨娘就掉进了地窖。

第十章 快要融化的女孩
“阿奇小姐，我必须请你离开我们白垩地了。”男爵板着脸说。
“我不走！”
男爵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蒂凡尼想起来了，罗兰有时候是可以变成这样的，而且更糟的是，公爵夫人还坚持要留在他的书房里，参与这场会晤，她还特地安排了她的两个卫兵在场。除此之外，这里还有男爵的两个卫兵。来了这么多人，书房里都快塞满了。两方面的卫兵彼此怒目相向，不遗余力地展露着敌意。
“这里是我的领地，阿奇小姐。”
“可是我也有我的权利！”蒂凡尼说。
罗兰像法官似的点点头：“你提到的这一点确实很重要，阿奇小姐，不过我必须很遗憾地告诉你，其实你并没有什么权利。你不是佃户，也没有自己的土地。所以，简单来说，你一无所有，权利也就无从谈起。”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直都没有抬头，眼睛盯着面前的那张大纸。
蒂凡尼伸出手，把那张纸从他手底下一把抢了过来，还不等卫兵们作出反应，她就坐回到了自己的椅子上：“你怎么那个样子跟我说话啊，连正视我都不敢！”可是她清楚罗兰话里的意思。她爸爸是个佃户，他有权利。她却没有。“听着，”她说，“你不能就这么把我赶走。我没有做错什么。”
罗兰叹了一口气：“我真的希望你能理智一点，阿奇小姐，既然你执意说自己是无辜的，那我只好来为你陈述一些事实了。你亲口承认，你把派迪家的孩子安珀从她父母身边带走，送去和噼啪菲戈人住在地洞里。你觉得这么对待一个年轻女孩子合适吗？我听卫兵们说，那些噼啪菲戈人住的地方蜗牛挺多的。”
“请你等一等，罗兰——”
“你应该称呼我未来的女婿为‘男爵大人’。”公爵夫人不客气地插嘴说。
“否则呢，你就会用手杖打我，是吗，尊敬的夫人阁下？你要狠狠地握住荨麻了是吧？”
“你好大胆子！”公爵夫人说着，眼里迸出了怒火，“罗兰，我身为你这里的客人，却要受到这种轻慢的对待，你觉得这样好吗？”
他可能是真的听糊涂了。“我完全不清楚你们在说些什么。”他说。
蒂凡尼向着公爵夫人一指，对方的卫兵赶紧伸手去拿武器，两个城堡卫兵不甘落后，也连忙拔剑。等他们好不容易把剑拔出来，握在手中的时候，公爵夫人的毒舌已经开始搅动了：“你根本就不应该容许这种犯上作乱的现象发生，年轻人！你是堂堂男爵，你已经通告过这个……这个家伙，让她离开你的领地了。她明显就是个祸害，如果她拒不听命，还用我告诉你该怎么办吗？她父母可都是你的佃农。”
听到自己被蔑称为“家伙”，蒂凡尼已经火冒三丈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更是她没想到的，年轻的男爵摇了摇头说：“不行，她的父母都是好人，我不能因为她走上歪门邪道就迁怒于他们。”
“歪门邪道”？这个说法比“家伙”还可恶！他怎么敢这么说她！她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他不可能有胆量这么说的。他从来都没有这么放肆过，他们认识这么长时间了都没有过。当他们还仅仅是蒂凡尼和罗兰的时候，从来没有过。不过，他们两个的关系确实很奇怪，可能因为那其实不算什么关系。他们不是因为相互吸引而走到一起的，他们纯粹是被外部力量推到一起的。她是女巫，这意味着她自然而然就和村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而他是男爵的儿子，这也意味着他和村里的孩子们不一样。
而他们两个人的错误就在于，他们觉得，既然他们都和别人不一样，那么他们两个就应该一样。慢慢地，他们才发现自己想错了，这种滋味并不好受。而他们说过的一些伤害对方的话，也都让他们感到懊悔。若说他们之间的一切都结束了呢，又不属实，因为他们之间原本就从未开始过什么。对，没有真正开始过什么。也许现在这样对他们两个都好。嗯，肯定的，对谁都好。
回顾从前，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过，这么冷淡，这么谨小慎微又愚蠢透顶。蒂凡尼希望他这一切恶劣表现都是那个倒霉的公爵夫人教唆的，可是她心里又知道，事情绝没有这么简单。还有别的原因。她必须多加小心。现在，眼看他们那样紧盯着她，她不禁感叹，在一个人的身上，智慧和愚钝可能永远是并存的。
她端起自己的椅子，把它往书桌前一摆，再往上一坐，合拢双手，说：“我真的很抱歉，男爵大人。”她又转脸向着公爵夫人，低下头说：“我也觉得很对不住您，夫人阁下。我一时忘了自己的地位。我再不会这样了。真的要多谢您的指教。”
公爵夫人哼了两声。蒂凡尼本来都觉得自己不可能对她怀有更多蔑视了，可是，听听她这种哼声。她就这么来回应我的主动让步吗？要想羞辱一个心高气傲的年轻女巫，光哼哼这么两声是不够的——你必须说几句特别刻薄、让人恨之入骨的话才行呢。说句实在话，这位夫人哪怕朝这个方向努力一下也好啊。
罗兰瞪眼看着蒂凡尼，一看就是被惊到了。她还要让他更找不着北一点，于是就把那团揉皱的纸递给他，然后问：“我还有什么别的罪行需要您处理的吗，男爵大人？”
他拼命想了一会儿，动手把那张纸在桌上铺平、捋顺，然后说：“还有我父亲的死，还有他保险箱里钱财的失窃。”
蒂凡尼蛮配合地对他微笑了一下，让他如坐针毡：“还有别的吗，男爵大人？我非常希望一次性就把所有问题都解决掉。”
“罗兰，她肯定又想玩弄什么花招，”公爵夫人说，“你小心一点。”她对着卫兵们挥了挥手，“你们也都要戒备起来，听清楚了！”
卫兵们有点困惑，他们已经在戒备着了（而且因为紧张，已经比平时要戒备得多了），怎样才能更戒备呢？他们只能拼命挺直身子，让自己显得更高一点。
罗兰清了清嗓子：“咳咳，那我们就再来添上厨娘的事，我听说她是刚辱骂过你，然后就摔死了。好了，你明白我刚刚这几项指控的意思吗？”
“不明白。”蒂凡尼回答。
罗兰沉默了一会儿，才问：“呃，为什么？”
“因为我没觉得你是在指控什么，男爵大人。你并没有直截了当地宣布说是我偷了钱、害死了你父亲和厨娘。你只是在我面前含沙射影，好像想靠这个把我吓倒，看我哭着认罪。可惜女巫是不会随便哭的。我还要提个要求，恐怕是别的女巫没有提过的。我要求举办一次审判会。正规的审判会。必须有人证物证什么的。还要让那些背后嚼舌头的人走到明处来说话。还要有一个陪审团，专门由我这样的人组成。这样才公平合法、不侵犯人权。我说完了，谢谢。”她站起来，转身向门口走去，门外堵着一群乱哄哄的卫兵。她又看了看罗兰，微微低头屈膝行了个礼：“等你百分之百有把握可以逮捕我的时候再来找我吧，男爵大人，现在，我要回去了。”在场的人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向门外那群卫兵走去。
“晚上好，中士。晚上好，普莱斯顿。晚上好，各位。劳驾一下，要是你们没意见，请让让路，我要过去。”从普莱斯顿身边蹭过去的时候，她看到他对她挤了挤眼睛。又走开几步之后，她听到身后哗啦啦一阵响，是卫兵们集体摔倒了，乱作一团。
她穿过走廊，到了大厅。巨大的壁炉里生着一大堆火，这个壁炉大得都抵得上一个小房间了。它的燃料是泥煤，火堆没有给大厅增添多少暖意，这个大厅就算是盛夏的时候都不热，不过待在这里还是挺舒服的。如果你不得不闻点烟味，那么泥煤的烟总还算是好的，这烟气升向烟囱，烟囱口那里挂着一块咸肉，正待熏干。烟气如一缕温暖的雾，缭绕着把它包在中间。
将来有的是麻烦事等着她，不过此时此刻，蒂凡尼还是可以坐下来休息一会儿，同时在心里好好地冲自己吼一声：“你怎么这么笨！”唉，真不知道鬼魅人到底能让多少有毒的思想渗到人们头脑里去，不过也许对他来说，有那么一点就够用了？
至于魔法，它面临的问题是：好像人人都需要女巫，可是人们又恨自己有这种需求，然后不知怎么，这种恨就会演变成针对女巫的。他们会这样想：你凭什么有这么大的本事？你凭什么懂这么多？你凭什么觉得你比我们强？可是蒂凡尼其实并不觉得她比谁强。没错，她在魔法方面比别人强，可是她不会织袜子，也不会钉马掌，虽然她做奶酪的手艺还不错，可是烤面包却不灵光，一般都要烤三次才能烤出一块牙齿能咬得动的面包。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事，唯一不好的就是有人总不能认识到自己的长处。
壁炉里的地上覆盖着灰尘，泥煤烧完以后剩下的灰尘最多了。就在蒂凡尼看着那里的时候，灰尘上出现了小小的脚印。
“好吧，”她说，“你们把那些卫兵怎么啦？”
一群噼啪菲戈人像下雨一样“扑簌、扑簌”落到了她旁边的座位上。
“嗯，”罗伯说，“要我说，真该好好收拾收拾他们，这群乱挖人家土丘的破坏狂。可是我知道，那样一来，就会让你有点不好办，所以我们只是把他们的鞋带都系到一起了。他们可能会以为是小老鼠干的呢。”
“听清楚了，你们可不能伤人，懂吗？那些卫兵也都是奉命行事而已。”
“哼，他们才不是呢，”罗伯轻蔑地说，“真正的勇士不会像他们那样，人家吩咐什么就做什么。要是有人对他们下了命令，他们又会对你做什么呢？罗兰那个老妖婆似的丈母娘一直恶狠狠地瞪着你，眼睛里就像要飞出刀子一样，诅咒她！哼！咱们等着瞧吧，看她今天晚上的洗澡水好不好用！”
他声音里的锋芒让蒂凡尼警觉起来：“你们不能伤人，听到没有？谁也不能伤，罗伯。”
头领罗伯嘟囔起来：“哦，好啊，女主人，你说的话我都记在心里了。”
“那你能不能以你作为一个噼啪菲戈人的荣誉起誓，不要趁我不注意就把我的话丢到脑后去，行吗？”
罗伯又嘟囔了起来，用的是噼啪菲戈语当中一些发音很刺耳的词，都是她以前从来没听过的。听着像是咒骂，有那么一两次，当他把那些字眼吐出来的时候，青烟和火花也跟着从他嘴里冒了出来。他还在用力跺着脚，每当一个噼啪菲戈人有这种表现的时候，就说明他已经快要情绪失控了。“他们带着锋利的大铁锨跑来，要铲了我的家，灭了我的族人。”他说着，声音非常平稳镇静，因此却也显得越发危险。然后他对着炉火啐出很短的一句话，当它撞到火焰上的时候，有那么一会儿工夫，映照得人脸上都是绿光。
“你是我们丘陵地的巫婆，我不可能不听你的话，你知道的。但是我跟你说清楚，只要让我再看到有谁拿着铁锨在我们土丘附近转悠，我就要让铁锨先插到他身上去，让他拔得手疼了都拔不出来。接下来还会有更多倒霉事等着他！要说那都是谁干的，我凭我的皮口袋发誓，肯定全是我们！”他跺了两下脚，接着又说，“我们刚才听到你说要依法办事，又是怎么回事？我们可不喜欢什么法律，你又不是不知道。”
“小亚瑟也不喜欢法律吗？”蒂凡尼问。
要想让一个噼啪菲戈人感到尴尬，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不过眼下，罗伯一副讪讪的样子，好像很想说一声“呸”。“哦，那些哥布林把他教坏了，”他伤感地说，“你知道吗，他居然每天都洗脸。我是说，要是脸上的泥太厚了，洗一洗也还可以，可是每天都洗，有那个必要吗？我问你，这么洗脸谁能受得了？”
一秒钟之前，还到处都是噼啪菲戈人，忽然“嗖”的一声轻响，噼啪菲戈人就全都不见了，又过了一秒钟，两个卫兵跑了过来。还好，只是中士布莱恩和普莱斯顿，他们在她面前“啪”地立正站住了。
中士清了清嗓子：“请问是蒂凡尼·阿奇小姐吗？”
“我想是这样吧，布莱恩，”蒂凡尼说，“不过‘是与不是’还是你说了算。”
中士迅速地四处打量了一下，然后凑近一点说：“帮帮忙吧，蒂凡尼，”他轻声说，“上头给我们下了死命令了。”然后他又赶快直起身来，特别大声地说，“蒂凡尼·阿奇小姐！我奉男爵大人之命前来通告你，你已经被剥夺了自由，只能待在城堡的周边监狱里——”
“你说什么地方？”蒂凡尼问。
他两眼看着天花板，无言地递给她一份文书。
“哦，你说的是城堡的‘周边地域’呀。”她说，“这个词指的就是城堡和它附近的地区，”她为他解释着，“可是，男爵本来不是说要赶我走的吗？”
“呃，我只是照着这张纸上写的念，蒂凡尼，我还奉命要把你的扫帚锁在城堡地牢里。”
“哦，长官，你这个差使可真是有特色。我的扫帚就靠在墙上，你自己去拿吧。”
中士松了一口气：“你真的不会……给我找什么麻烦？”
蒂凡尼摇摇头：“当然了，中士先生，你只是在做你分内的工作，我自然不会为难你什么。”
中士小心翼翼地向扫帚走去。大家当然都见过这把扫帚，还见过它从头顶上飞过，一般来说，也只是看到它从头顶上飞过而已，差不多每天都能看见。可是快要够到它的时候，他还是犹豫了，手停在了那里，离扫帚有一小段距离。“呃，我碰到它以后会怎样呢？”他问。
“哦，被碰到以后，它就会准备起飞。”蒂凡尼回答。
中士慢慢地把手收了回来，远离了扫帚的“周边地域”。“它不会带着我飞吧？”他近乎求饶地问着，一听就是个恐高症患者。
“嗯，飞是会飞，但不会飞得太高，也不会太远。”蒂凡尼只管说着，眼睛都没往他那边看。中士的恐高是出了名的，据说他站在椅子上都会头晕。她走到他身边，拿起了扫帚，“布莱恩，男爵有没有说，要是我不肯服从命令，你该怎么做呢？我的意思你明白吧？”
“那我就只有逮捕你了！”
“什么？然后还要把我关进地牢吗？”
中士好像被刺了一下似的皱了皱眉。“你知道我不愿意那样，”他说，“我们有些人始终是感谢你的。我们也都知道，厨娘太太是喝醉了才那么不像样的，那个倒霉的老太婆。”
“那我就不让你为难了，”蒂凡尼说，“咱们就这么办吧，我把扫帚送到地牢里去锁起来，省得你不敢拿它，然后我乖乖待在这一带，行吗？”
中士一脸如释重负的样子。他们一起踩着石阶向地牢走去的时候，他压低了声音说：“我实在是人微言轻，你明白的，都是楼上的那些人发号施令。而且现在好像是公爵夫人说了算。”
 
蒂凡尼没怎么见过地牢，不过大家都说，城堡里的地牢在所有地牢当中算是不错的了，如果有人写一部《好地牢指南》的话，这座地牢也许还能获得五星级好评呢。它很宽敞，排水系统良好——正中间的地板上是一条排水沟，通向一个圆圆的洞口，洞里面散发出来的气味总的来说也不算太差。
养在这里的山羊们气味也不算太差，它们本来在成堆的干草里舒适地躺着，现在纷纷舒展四肢，睁开窄缝似的眼睛盯着她，看她会不会做些什么有意思的事，比如给它们喂喂食什么的。它们的嘴巴一直没闲着，山羊就是这样的，总要不停地吃，它们现在吃的已经是今天的第二顿正餐了。
地牢有两个入口。一个直接通向户外——从前人们可能是从这个地方把囚犯拽进来的吧，要不然就得拽着他们穿过大厅，那样会把地板上弄得全是血迹和泥巴的。
现如今，地牢主要是当成羊圈用了。这里比较高层的架子上还储存着苹果——如果不是意志特别坚定的山羊，一般是爬不到那上面去的。
蒂凡尼把扫帚举起来，放到最底层的苹果架子上，中士在旁边轻拍着一只山羊，很小心地不肯抬头，以免自己头晕。所以他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被蒂凡尼推出门外的。而她呢，随即从锁孔里拔出钥匙，猛地退回牢房，从里面把门一锁。
“我很抱歉，布莱恩，我不想这样，尤其不想对你这样。我也知道，我搞这种突然袭击不好，可是既然我现在是被当成罪犯来看待，那不如我就干脆像个罪犯一样做点恶事。”
布莱恩摇了摇头：“我们还有一把备用钥匙，你知道的。”
“如果我把锁眼堵住，它就派不上用场了。”蒂凡尼说，“可咱们还是多想想好的一面吧。我被锁在地牢里，我想有些人知道了会很高兴的。你现在不开心，也是太较真了。你瞧，我觉得你可能是把这个问题想拧了。你何不这么想——我终于好好地被关在地牢里了——不是我把自己锁起来让你们够不到，而是我被锁起来了，和你们隔离开了。”可是她的话好像没起什么作用，布莱恩看样子都快哭了。
蒂凡尼忍不住想，唉，我真是不应该这么做，他一直对我不错的。即便是眼下，他也没有对我不好，不能因为我比他聪明，就这么糊弄他，这样会害他丢掉工作的。再说，我已经知道怎么从这里出去了（地牢的所有者却不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们自己很少待在地牢里），不要钥匙也无妨。
于是她把钥匙给布莱恩递了回去。
他的脸色开朗起来。“我们肯定会给你送饭送水的，”他说，“你总不能全靠吃苹果活着！”
蒂凡尼在草堆上坐了下来：“实话跟你说，待在这里其实挺舒服。什么地方要是有山羊打嗝儿，就会变得暖暖和和的，你说是不是挺好玩？你别担心，我不会吃苹果的，有些苹果倒是应该翻一翻，不然就要烂掉了。我在这里的时候，这件事就交给我吧。只是，我既然被关在这里，就不能出去了——没法给人配药，也没法给人剪指甲，什么忙也帮不上了。你妈妈的腿这阵子怎么样？我希望还好吧？呃，你现在可以走了吗？我想用用那个洞口，方便一下。”
她听到他上了楼。这么把他打发走有点狠心，可她还能怎么样呢？她四处看看，捧起一堆特别脏的陈年稻草，大概已经很久没人碰过它们了。爬的、跳的、扭来扭去的，各种小生物都匆匆逃了开去。在她四周，可能是觉得没有危险了，噼啪菲戈人纷纷露了头，还抖落着身上小片的草叶。
“快去把我的律师请来，拜托啦，”蒂凡尼轻快地说，“我想他会很喜欢在这个地方工作的……”
 
癞蛤蟆律师果然热情高涨，他知道这次接办蒂凡尼的案子，他将得到丰厚的报酬（以甲壳虫的形式来进行支付）。
“我想，我们可以告他们一个‘非法囚禁’。法官们最恨非法囚禁，如果真要把什么人关进监狱，法官们也觉得应该由他们来下这个命令。”
“哦，不过事实上我是自己把自己关到这里来的，”蒂凡尼说，“这有关系吗？”
“这个问题嘛，我们目前不必太忧虑。不管你怎么做，都不能算是完全自主的举动，毕竟你的行动自由是受了限制的，而且你又受了恐吓。”
“没有啊！我只是特别气愤罢了！”
癞蛤蟆一掌按住了一只逃跑的草鞋虫：“你今天是受到了两个贵族成员的审讯，在场的还有四个全副武装的卫兵，对吗？没有人预先通告过你会有这场审讯吧？也没有人跟你宣讲过你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吧？你还说，男爵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就认定是你杀害了他的父亲和城堡里的厨娘，还偷盗了一大笔钱财？”
“我想罗兰也不愿意相信那些，”蒂凡尼说，“是有人编谎话，欺骗了他。”
“那咱们就必须揭穿谎言，嗯，必须的。他不能这么平白无故地到处指控别人是谋杀犯。这会让他倒大霉的！”
“哦，”蒂凡尼说，“我可不希望他出什么事！”很难辨别出癞蛤蟆有没有笑，所以蒂凡尼只好猜测着说：“我说了什么可笑的话吗？”
“没有，其实没什么可笑的，只是有点让人感慨，实在要说的话，还有点黑色幽默，”癞蛤蟆回答，“我所说的‘黑色幽默’，意思就是让人想哭又想笑。不论放在哪里，这个年轻人对你的指控要是成立了，都足以把你送上断头台，可你却还顾得上担心他有什么闪失！”
“我知道我这么做挺没劲的，可他毕竟是受公爵夫人的唆使，他的未婚妻又是那么一个——”她的声音停住了。从大厅那边通向地牢这里的石头台阶上传来了脚步声，这声音一点也不像卫兵们的脚步声那么沉重（他们穿的都是底子上带平头钉的大皮靴）。
来的是丽迪莎，罗兰未来的新娘，穿着一身白衣服，泪流满面。她伸手抓住牢门上的铁栅栏，伏在上面，哭个不停——不是号啕痛哭，只是无休止的啜泣，涕泪交流，还在袖口里不停地摸索着那块早已被眼泪浸透的蕾丝手绢。
她并没有真的看着蒂凡尼，她只是冲着蒂凡尼的方向哭诉着：“我真抱歉！我真的对不起你！你该会怎么看我啊？”
唉，当女巫难就难在这里。就是站在这里的这个丽迪莎，曾经在某一天晚上让蒂凡尼禁不住都想用蜡给她做个小人，然后拿针扎扎它什么的。她当然没有真的做出这种事来，因为那是不应该做的，是女巫们都极不赞成的，而且又太残忍、太危险——主要也是因为她没有找到针。
而现在呢，这个倒霉的丽迪莎看起来好像有莫大的痛苦，苦得她连内敛和自尊都不顾了，任凭它们被滚滚的泪水冲走。这眼泪怎么就不能把敌意也冲走呢？可是说实话，其实也没有那么多敌意，有的只不过是一种不开心的感觉。蒂凡尼早就知道，自己没有金色的秀发，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位贵夫人。童话书里早就规定必须如此了。她只是一时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而已。
“我真的从来没想过要让事情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丽迪莎抽咽着说，“我真的非常非常抱歉，我都不知道我当初是怎么想的！”她的眼泪哗哗地流下来，落到她那身傻里傻气、净是花边的衣服上——哦，不要吧，她那个完美的鼻子上还挂着一个鼻涕泡。
哭泣的丽迪莎又狠狠擤了一把鼻涕，蒂凡尼看着，真是惊呆了、吓到了。呃——不要啊，她不会真的那样吧？哦，她真的那样了，真的——她把手绢里的水分全都拧到了地上。她不间断地哭了那么半天，脚下的地板其实早已经被打湿了。
“你听我说句话好吧，事情还没那么糟。”蒂凡尼说，她真不想听到石头地板上那滴滴答答、让人难受的声音，“只要你先别哭了，我想一切都会解决的。不管是什么样的问题。”
一听到这话，丽迪莎哭得更凶了，她甚至像老掉牙的书里写的那样，呜咽起来。蒂凡尼从来没有在现实生活中看到哪个人这么哭过——嗯，至少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有过。蒂凡尼知道，人们哭的时候，会发出“呜呜”的声音——反正书里是这么写的。但是没有谁会真的用这种声音哭。丽迪莎却真的是在呜呜地哭，泪水四溅，落到台阶上。除了眼泪，还有她的漏网心思也在喷涌，蒂凡尼拦截住了它们，它们湿漉漉地落进她脑海里，被她读出了含义。
她想，哦，真的吗？不过，她还来不及对丽迪莎说点什么，就听到台阶上又响起了啪嗒啪嗒的脚步声。罗兰、公爵夫人，还有公爵夫人的一个卫兵匆匆地跑了下来，后面还跟着布莱恩，他看到别人家的卫兵在他这里的石头地面上啪嗒啪嗒跑的时候，心情一定很不爽。所以每当对方踩出啪嗒声的时候，他也一定要重重地跺几脚。
罗兰踩到了被泪水打湿的地面，“噌”地滑过来，张开双臂护住了丽迪莎，她身上“扑哧”一声淌出一些水来。公爵夫人的身影耸立在他们身后，那两个卫兵都快要没地方站了，只好怒视着彼此。
“你都对她做了什么？”罗兰质问着，“你是怎么把她骗到地牢这里来的？”
癞蛤蟆清了清嗓子，想说点什么，蒂凡尼却不客气地踢了他一脚。“别多嘴，你这个两栖动物。”她用极低的声音说。不错，他是她的律师，可是如果被公爵夫人看见一只癞蛤蟆在为她担当法律顾问，事情会更糟的。
可是事实证明，没让公爵夫人看到癞蛤蟆，也不是什么好事。她尖叫起来：“听听这个巫婆刚才说的是什么话？她的目中无人、桀骜自大就没完了吗？她居然敢说我是‘两栖动物’。”
蒂凡尼本来想说“我说的不是你，我说的是另外一个两栖动物”。不过她还是及时克制住了这股冲动。她坐下来，一手扒拉了一些稻草，把癞蛤蟆盖住，然后转脸对罗兰说：“你想先让我别回答哪个问题？”
“我的卫兵知道怎么让你开口说话！”公爵夫人在罗兰的背后喊。
“我自己也知道怎么说话，谢谢你了，”蒂凡尼说，“我以为丽迪莎是来看我笑话的，但是没想到，事情要……超乎我的想象一些。”
“她出不来吧？”罗兰指着蒂凡尼向他的中士问道。
中士干净利落地一敬礼，说：“出不来的，爵士。门钥匙都好好地在我这里保管着呢，爵士。”他一边这么说着，一边得意地对着公爵夫人的卫兵看了一眼，好像在说“有些人要回答重要问题，而且还能回答得简明扼要，瞧见了吧！”。
可是公爵夫人一下把他的良好感觉打破了，她说：“罗兰，他两次把你叫成‘爵士’，而不是‘男爵大人’。你可不能让下人对你这么随便。这个问题我早就跟你说过了。”
罗兰唯唯诺诺地没有反驳什么，蒂凡尼真想踹他两脚。他小时候，是布莱恩教他骑马的，还教他击剑、打猎，这些事蒂凡尼都知道。但布莱恩当初真该再教他一点礼貌。
“不好意思，请问一句，”蒂凡尼不客气地说，“你们打算把我一直关在这里吗？如果真是这样，那能不能给我送些衣物来，还有一些我不便启齿的必需品。”
也许是听到“不便启齿”这个词，年轻的男爵有点慌乱。不过他很快定了定神，说：“我们，呃……我是说，我，呃……觉得在婚礼完成之前，可能都需要小心地把你控制起来，免得你再惹祸生事。最近真是以你为中心发生了不少悲惨事件。我们这么做，也请你谅解。”
蒂凡尼没敢开口。因为，听到了这么一本正经的蠢话以后，她一开口准会笑出来，可是那样又显得太不礼貌了。
他接着说了下去，还努力想挤出一个微笑：“我们会让你在这里待得舒适些的，当然了，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我们还会把山羊牵出去。”
“要是你没意见的话，我觉得还是让它们留在这里比较好，”蒂凡尼说，“有它们给我做伴，我倒觉得比较好呢。对了，我能问个问题吗？”
“哦，当然能。”
“你们要把我关起来，是因为纺车的缘故吗？”蒂凡尼问。嗯，不管怎么说，只有像他们一样荒谬，才能和他们一起把这番荒谬的对话进行下去。
“什么？”罗兰显然没听懂。
公爵夫人发出了胜利的笑声：“哦，好啊。这么说话才真像她，这位莽撞无礼又自命不凡的年轻女士，说起话来总是这么喜欢兜圈子，让我们摸不着头脑！你城堡里有多少纺车，罗兰？”
罗兰一惊。每当他未来的岳母大人跟他说话时，他都会一惊：“呃，我也不是特别清楚。我想，管家有一个，我母亲的纺车还锁在高塔里……别处嘛，总会有几部备用。我父亲喜欢——他生前喜欢——看到别人手头有活儿要忙。然后呢……我真的不清楚了。”
“我会派人在整座城堡里搜查一遍，然后把每一部纺车都毁掉！”公爵夫人说，“不过要我说，这个小巫婆只是在虚张声势罢了。大家都知道邪恶巫婆和纺车的故事吧？纺锤在手指头上刺一下，咱们就全都要沉睡一百年！”
丽迪莎这么半天一直站在那里抽着鼻子，现在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妈妈，你从来都不让我碰纺车，你知道的。”
“以后你也永远不可以碰那种东西，永远不可以，丽迪莎，一辈子都不可以。纺车什么的都是给干粗活的人用的，你是一位大家闺秀。仆人才纺线呢。”
罗兰的脸涨红了。“我母亲原来经常纺线，”他审慎地说，“有时候她在高塔里纺线，我就坐在一旁陪着她。她的纺车上都镶嵌着珠母。谁也无权擅自处理它。”站在铁栅栏这边，蒂凡尼想，罗兰把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稍有一点善意、稍有一点良心、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不会再和他对着干了。可是公爵夫人却连这点素质都没有，可能她觉得这些素质太平凡了，不值得保留吧。
“我还是坚持——”她说。
“不行。”罗兰说。他的声音不大，可是里面自有一种安静的力度，胜过大吼大叫，这声音还是那样意蕴深长，足以镇住一群奔跑的大象，或是镇住一位公爵夫人。但她对自己的女婿那样狠地瞪了一眼，好像是在对他说，等她将来有时间了，一定要想个办法让他难受难受。
出于同情，蒂凡尼说：“哎，我刚才提起纺车，纯粹是为了搞笑的。那种事早就不存在了。而且我觉得可能从来都没存在过。我是说，人们一睡就是一百年，听凭树呀草呀的长起来把宫殿覆盖，那可能吗？为什么植物不会和人们一起陷入沉睡呢？如果它们真的那么长啊长，比如黑莓的枝条吧，恐怕都要长到人的鼻孔里去了，那样一来人不就醒了吗？再说了，下雪的时候怎么办？”说到这里，她的注意力被丽迪莎吸引过去了，因为丽迪莎脑子里刚刚蹦出来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漏网心思，蒂凡尼决定先把它记下来，稍后再仔细琢磨。
“哼，我算是看出来了，一个女巫走到哪里，就会给哪里带来不和。”公爵夫人说，“所以你还是好好在这里待着吧，直到我们决定放你走为止。我们对你已经够好的了。”
“那么请问一下，罗兰，你想对我爸爸怎么说呢？”蒂凡尼特别甜美地问。
他好像挨了一记重拳。如果阿奇先生听到风声，也许真会给他一记重拳。一旦这位父亲知道他最小的女儿正和一群山羊关在一起，罗兰就真的需要一大群卫兵才能保障他自身的安全了。
“我来告诉你怎么办吧，”蒂凡尼说，“你就说我留在城堡里，有一些重要的事务要处理，不就行了吗？咱们可以拜托中士布莱恩去给我爸捎个信，他听了肯定不会不高兴的，你说呢？”她故意用了反问的语气。罗兰听了点点头，公爵夫人却忍不住又发难了。
“你爸爸只不过是男爵的佃户，应该是男爵吩咐什么，他就做什么才对！”
罗兰拼命地想保持镇定，不让脸上流露出羞惭之色。从前阿奇先生为老男爵干活的时候，他们两人都像明白事理的人一样，达成过一种比较明智的共识，那就是阿奇先生会按照老男爵的吩咐去做事。但前提是老男爵吩咐的必须是阿奇先生愿意做的事，或者是有必要去做的事。
“忠诚”的要义也就是如此，蒂凡尼的爸爸有一次告诉她，如果各种各样的正派人都能懂得普通人也拥有权利、责任和自尊，大家就都能好好的。这种情形下的忠诚也就意味着一种尊严。而人们之所以如此在乎这份尊严，是因为它差不多就是一个人所能拥有的全部财富（当然了，这个人的财富可能还包括几张床单、几口锅、坛坛罐罐、不多的几件工具和几把刀叉）。这种共识不言而喻，有脑子的人都能领会它：你当个好主人，我就是你的好佃农；当你真诚待我的时候，我也会用忠心回报你。这是个良性循环，如果它不遭到破坏，就会一直循环往复地运转下去。
可是罗兰现在却不得不扮演一个破坏者，或者说是默许公爵夫人替他来做破坏者。他的家族管辖白垩地已经好几百年了，这是有书面记载为证的。而阿奇家的先人是何时来到此地的呢？关于这一点没有留下什么记载——主要是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发明纸张吧。
虽说眼下没有什么人支持女巫——想起她们，就让人们心烦意乱——可罗兰最不希望见到的还是阿奇先生来为他的女巫女儿讨说法。虽然已是满头华发，但这位阿奇先生还是能问出一些非常不好回答的问题。算了，还是不要让罗兰为难了，蒂凡尼想，现在我也应该留在城堡的，我已经从丽迪莎那里找到了一点线索，接下来还要顺藤摸瓜才好。于是她大声说：“我倒是不介意留在城堡里。我也同意你们的说法，咱们确实有必要防止意外的发生。”
听到她的话，罗兰显然松了一口气，公爵夫人却转向中士布莱恩，问：“你能确定她是被锁在里面的吗？”
布莱恩站得笔直。他本来已经站得够直的了，现在都快踮起脚尖来了：“是的，夫——尊敬的夫人阁下，就像我说过的，只有一把钥匙能开这扇门，它现在和别的钥匙一起装在我口袋里呢。”他拍了拍自己右手边的衣袋，里面传来哗啦哗啦的一阵响。这响声大约让公爵夫人很满意，她说：“那就好，中士，我想今天晚上我们都能睡个好觉了。我们走吧，罗兰，你务必扶好丽迪莎。我怕她又该吃药了——天知道那个讨厌的丫头都跟她说了些什么鬼话。”
蒂凡尼目送着他们离去，只有布莱恩还没走，他还有点良知，还知道不好意思。
“能请你过来一下吗，中士？”
布莱恩叹了一口气，朝着铁栅栏走近了一点：“你不是要捉弄我吧，蒂凡尼？”
“当然不是了，布莱恩，我希望你也不要做什么对我不利的事，我相信你不会吧。”
中士闭了一下眼睛，不舒服地哼哼着：“你又想玩什么花样对不对？我就知道会是这样！”
“我这么跟你说吧，”蒂凡尼说着，探身向前了一些，“你觉得今天晚上我还留在牢房里的可能性有多大？”
布莱恩又伸手去拍他的衣袋：“呃，别忘了钥匙可在我这儿——”他的脸一下子皱得变了形，好像一只小狗刚挨了狠狠一顿训，那样子看着真让人不忍，“你把钥匙偷走了！”他恳求地看着她，好像那只可怜的小狗挨了训以后，战战兢兢地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更糟糕的事情会发生。
让中士万万没想到的是，蒂凡尼伸手又把钥匙还给了他，脸上还挂着微笑：“你肯定不会觉得女巫还需要钥匙吧？此外我还答应你，早上七点以前，我肯定会回到牢房来。我想，就现在的状况来看，这已经是最好的折中办法了，你对这一点也没什么疑问吧。我晚上还能找时间去帮你妈妈换个绷带呢。”
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的心情了。他感激地抓着钥匙。“我想，我没必要再问你打算怎么出去了吧？”他蛮期待地问。
“就目前来看，我觉得你确实没必要问这个问题，你觉得呢，中士？”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微笑了起来。“谢谢你还能想着我妈妈的腿，”他说，“她的腿现在看起来都有点发紫了。”
蒂凡尼深吸了一口气：“问题在于，布莱恩，只有你和我会惦记你妈妈的病腿。别的人可是有别的烦心事要惦记。有一些需要帮助的老人，没有人扶着，连进出澡盆都困难。还有偏远地方有人在生病，等着女巫配了药给他们送去。还有邦瑟先生，要是不给他身上好好擦一擦油膏，他都完全没办法走路了。”她抽出自己的记事本，那是用绳子和橡皮筋固定起来的，她拿着它冲他挥了挥，“这里面记满了我要做的事情，谁让我是女巫呢。如果我不出面，又有谁去给这些人帮忙？有一位特罗洛普太太很快就要生产了，而且我觉得她怀的是双胞胎，因为我能听到两个心跳。这还是她头一次生孩子，她现在已经吓坏了，离她家最近的一个接生婆也住在三十英里以外，而且那个人有点近视，记性又不是很好。你是个军官，布莱恩。你肯定是个有能耐的人，所以，如果特罗洛普太太来求你帮忙，我想你一定会有办法帮她的吧。”
布莱恩的脸都发白了，蒂凡尼暗自好笑。还不等他磕磕巴巴地作出什么回答，她就又说：“可是我却不能去给大家效劳，你瞧，因为有人说邪恶的巫婆必须被锁起来，免得她拿纺车搞什么害人的阴谋！就因为一个童话故事，就把一个人关起来！这样一来，麻烦就是呢，我怕有些地方会出人命。如果我听任这些地方出人命呢，我就会变成坏女巫。可是问题又在于，不管怎么样，我都已经是坏女巫了。唉，想想也觉得我真是坏，要不然你们怎么会把我关起来呢。”
蒂凡尼真的很替他难过，他当中士不是为了应对这些尴尬局面的，他熟能生巧的实战项目是把跑出猪圈的猪捉回去。这次他把我关起来，只是奉命行事，我何必为此责怪他呢？她不禁想，不管怎么说，锤子敲敲打打是因为木匠在挥动它，你不能因此去责怪锤子。可布莱恩是个人，他是有脑子的——锤子可没有。也许他应该试着用用自己的脑子。
蒂凡尼听到中士渐渐走远了，看来他已经明智地决定，这一晚上他应该和牢房保持一定距离才好，他还应该顺便想一想自己的前途。菲戈人从各种各样的缝隙里钻出来，他们可真是天生就善于躲藏。
“你不应该从他口袋里偷钥匙的。”蒂凡尼对罗伯说着，他正忙着从嘴里吐出一片草叶来。
“啊？可他想把你关起来，不让你出去呀！”
“呃，是吧，但他是个好人，才会那么做的。”她自己都知道这话听着很傻，罗伯肯定也是这么想的。
“哦，好吧，当然了，他是个好人，那个糟老太婆一声令下，他就把你关起来了，这么说行吗？”他咬牙切齿地说，“还有那个一身白衣服，鼻涕眼泪流不完的家伙算怎么回事？我都觉得我们应该在她前面挖一条排水沟了。”
“她是那种水仙女吗？”傻伍莱问，不过大部分噼啪菲戈人都认为，那姑娘是用冰做的，刚才不知怎么就开始融化了。此时在台阶下，一只老鼠正在奋力向安全的地方游去。
蒂凡尼的左手忽然不由自主地伸进了她的口袋里，掏出一段绳子来，绳子一端暂时搭到了罗伯头上。她的手再度伸进口袋，这回掏出来的是一把形状很有特点的小钥匙，那是她三个星期以前在路边捡的，她还拿出一个装过花种子的空袋子以及一块带着窟窿的小石头。蒂凡尼总爱捡这种带窟窿的小石头，因为它们可以给人带来好运气。她会把这些石头一直装在衣袋里，最后口袋的布都磨穿了，石头也掉了出去，只给她留下窟窿。好啦，有了这些东西，就足够她来搭建一个临时的沙姆博了。当然，还需要增添一些活物。癞蛤蟆的甲壳虫大餐已经全部消失了，除了少数逃跑的以外，大多都进了他的肚子。于是她把癞蛤蟆拎起来，轻轻地系在沙姆博上，不理会他的威胁（他说要依法制裁她）。
“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捉一个噼啪菲戈人来用呢？”他问，“他们很喜欢被放到沙姆博里面的！”
“对，可是那样的话，沙姆博多半会把我引向最近的酒馆。好了，现在只管坚持一下，可以吗？”
山羊们还在一旁吃草，蒂凡尼摆弄着她的沙姆博，想要找到一点线索。丽迪莎刚刚是来表示歉意的，泪如泉涌的深切歉意。有句话她没有勇气说出来，却成了漏网心思，并被蒂凡尼捕捉到了。那就是：“我不是成心的！”
 
没人知道沙姆博是怎么起作用的，大家只是都知道它很有用，也许它只是能帮你思考罢了。也许它的作用就是让你在想问题的时候眼前还有些东西可以盯着看，蒂凡尼现在想的是：城堡里还有其他的人会魔法。沙姆博扭转了起来，癞蛤蟆抱怨了起来，细若游丝、银光闪闪的答案飘过了蒂凡尼的脑海（属于“第二思维”的层面）。她抬眼看着天花板，银丝线越发光芒闪烁，她想，城堡里有人正在使用魔法。而且，那个人应该是非常悔恨自己用过某些魔法。
那个总是苍白，总是爱抹眼泪，总是太像一幅淡淡水彩画的丽迪莎，会不会实际上是个女巫呢？这种假设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哎，与其在这里推测事情到底怎样，还不如直接去找她问问。
说起来挺有意思的：白垩地的世代男爵和老百姓的关系都那么好，结果他们都忘了该怎么关押犯人了，地牢也渐渐成了羊圈。而地牢和羊圈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羊圈里是不需要生火的，因为山羊很善于挤在一起取暖。可是地牢里就必须生火了，否则犯人会冻得很难受。当然了，如果你存心想折腾犯人们，你也可以生一堆格外大的火，让他们热得难受。阿奇奶奶曾经说，她小的时候，地牢里有各种各样可怕的金属刑具，大部分都是用来一点一点肢解犯人的，可是始终没有哪个犯人罪大恶极、配得上动用这些刑具。即便真有这样的犯人，城堡里也没人愿意给他们行刑，因为行刑者稍不小心的话，就会伤了自己的手指头。所以这些刑具后来基本上都被送进了铁匠铺，改造成了铁锨呀刀子呀这些更实用的东西，只有一部“铁娘子”留了下来，用来加工萝卜，一直用到它的上半部垮掉为止。
因此，由于城堡里从来没有谁对地牢特别感兴趣过，所以大家全都忘掉了地牢里还有一个烟囱。此时蒂凡尼为什么会抬头张望呢？她是在看着高处那一小块蔚蓝，犯人会把它叫作“蓝天”。而她呢，等到天黑一点，就会把它称为“出口”。
真正使用起来，这个烟囱出口要比她预想的难用一点：它太小了。如果蒂凡尼坐在扫帚上的话，就钻不出去，所以她只能抓着扫帚尾巴，用脚蹬着烟囱壁，让扫帚把她拽出去。
至少她清楚屋顶这一带的布局。所有的孩子都清楚这里的布局。白垩地长大的孩子，哪个没爬过城堡，哪个没把自己名字刻在屋顶的铅皮上过？很有可能，紧挨着他名字的，还有他爸爸的名字，他爷爷的名字、太爷爷的名字，甚至太爷爷的爷爷的名字……这许许多多的名字可以这样被辨认下去，一直到刻痕都模糊不清为止。
所谓城堡，要点就是，如果你不想让别人进来，别人就休想进来。所以这里只有靠近屋顶的墙上有窗户，最好的房间也在这一区。罗兰很早以前就搬到他父亲的房间里去了——蒂凡尼知道这一点，因为是她帮他把东西搬过去的。那时候老男爵终于服软，承认自己身体太弱，再也爬不动楼梯了。公爵夫人住在那间大客房里，它位于罗兰的房间和少女塔之间——这座塔真是名副其实——丽迪莎现在住在里面。也许没人会这么想，但事实就是如此：新娘的妈妈会睡在新郎和新娘中间的那个房间里，她的耳朵可能随时都是竖起来的，准备监听到什么不应该有的卿卿我我的声音。
蒂凡尼在幽暗的走廊里悄然前行，听到楼梯上传来脚步声时，她轻巧地躲进了墙壁内凹的地方。来的是一个女仆，她用托盘端着一只罐子，公爵夫人的房门突然“砰”的一声打开了，吓得女仆差点把罐子打翻。公爵夫人气呼呼地瞪着她，好像是要看出有没有谁在捣鬼似的。等到女仆再次迈开步子的时候，蒂凡尼悄悄地跟在后面走着，还用上了她那个小把戏：让自己变成了别人看不到的样子。女仆端着托盘走到一扇门边，守在那里的卫兵满怀期待地抬起头来，却听到女仆凶巴巴地告诉他去楼下吃晚饭。然后她走进了房间，把托盘放在了大床边。离开的时候，她还有点疑心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丽迪莎躺在大床上，身上好像覆盖着新落下的白雪。可仔细一看，你会发现那其实都是揉皱的手纸，这真是挺煞风景的。而且还是用过的手纸。在白垩地，手纸是很稀罕的，它太贵了。就算你把用过的手纸摊开了在火前面烤干，留着二次利用，也没人会说你小气。蒂凡尼的爸爸说，他小时候都是拿老鼠擤鼻涕的，不过，他可能是为了吓得她尖叫，才故意这么说的吧。
现在，丽迪莎非常不淑女地哼哧一声又擤了一下鼻涕，让蒂凡尼惊奇的是，她还在房间里狐疑地四处打量，嘴里问着：“喂？有人在吗？”——这种问题，动脑子想一想，就知道它问了跟没问一样。
蒂凡尼让自己变得更不显眼了一些。运气好的时候，就连威得韦克斯奶奶都会被她糊弄住的，丽迪莎这么一个爱哭鬼当然没理由识破她。
“我可以大声喊人的，你知道。”丽迪莎说着，还在四处张望，“我的门外就有个卫兵！”
“不过他已经下楼吃饭去了，”蒂凡尼说，“要我说，他真不怎么敬业，他应该等到有人来换班的时候再走才对。我觉得，你妈妈更在乎的是她的卫兵们穿得好不好看，而不是他们的脑子好不好用。就连我们的实习卫兵普莱斯顿都比她那些卫兵靠得住。他可以在一个地方待好半天都不被人发觉，非得等到他来拍你肩膀的时候，你才知道他在那里。你知道吗？当有人在说话的时候，我们一般不会扯开嗓子大喊大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是这样。我想可能是因为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懂礼貌吧。如果你还是执意要喊要叫呢，就先容我对你指明一点，假如我想加害于你，我早就动手了，你觉得呢？”
接下来的沉默长得让蒂凡尼有点难受。终于，丽迪莎开口了：“从方方面面来讲，你都有理由生我的气。你很生我的气，对吧，蒂凡尼？”
“现在不生。顺便说一句，你的牛奶还不喝吗？再放就要凉了。”
“我不喝，我一般都是把它端到厕所去倒掉的。我知道这样浪费食物很不好，我知道还有很多穷人家的孩子在饿肚子，要是给他们在睡前喝上这么一罐热牛奶，他们准会乐坏的。可是他们也消受不了我这一罐。因为我妈妈让女仆往里面放了安眠药。”
“什么？”蒂凡尼不敢相信地问。
“她觉得我需要吃药，其实我不需要。你不知道我过的是什么日子，就像蹲监狱一样。”
“嗯，我想我知道蹲监狱是什么滋味。”蒂凡尼说。躺在床上的丽迪莎一听，又哭了起来，蒂凡尼赶快“嘘”了一声，让她保持安静。
“我没想让事情变得这么糟。”丽迪莎说着，使劲擤着鼻子，好像吹响出猎的号角一样，“我只是想让罗兰别那么喜欢你。你没法想象我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他们给我最大限度的自由就是让我动笔画个画儿，而且还只能画水彩画。连炭笔素描都不行！”
“哦，是吗。”蒂凡尼心不在焉地回答，“罗兰原来常给戴弗勋爵的女儿艾尔丹写信，她好像也总是在画水彩画。画水彩画是不是一种惩罚呀？”
丽迪莎也没有留心蒂凡尼在说什么。“你多好，不用整天坐着画画。你可以飞来飞去，”她说，“给别人下命令，做好多有意思的事。唉，我小的时候也想成为女巫。可惜我没那个福气。我金发飘逸、肤色白皙，又生在富贵人家，可这有什么好的？这样的女孩是不可能成为女巫的！”
蒂凡尼微笑了。真相就要揭开，现在一定要表现出鼓励和友好的姿态来，才能防止丽迪莎的泪水再度决堤，把她们两个都淹掉。
“你小的时候，有没有看过什么童话故事书？”
丽迪莎又擤了一把鼻涕：“哦，有啊。”
“会不会是那一本呢？就是第七页上画着一个特别可怕的矮精怪的那一本？我每次翻到那页的时候，都要把眼睛闭上。”
“我是用一根黑蜡笔把它全都涂黑了。”丽迪莎低声说着，好像把这件事这么一讲，她心里就卸去了什么负担似的。
“你不喜欢我，所以你决定用魔法来对付我……”蒂凡尼用更轻的声音说，因为丽迪莎实在是太脆弱了。瞧，她伸手又想去拿纸巾，只不过她的眼泪一时有点供不应求——后来的事实证明，这种供不应求只是暂时现象而已。
“我真的非常抱歉！如果我知道会变成这样，我肯定永远都不会——”
“也许我应该告诉你，”蒂凡尼接着说，“罗兰和我只是……呃，朋友。原先，我们差不多就是彼此唯一的朋友。可是说起来，我们做朋友并不合适。我们并不是主动走到一起的，是外部力量把我们推到一起的。我们一开始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是男爵的儿子，一旦你知道了自己是男爵的儿子，而别的孩子又都受了教导要怎么对待男爵儿子的话，你就没有几个可以说话的人了。然后他遇到了我。我有那么几分聪明劲，当上了女巫，说老实话，女巫这个行当挺容易让人被孤立的。然后，事情就成了这样——两个都被孤立的人以为他们是一路人。我现在明白事情是这么一回事了。不巧的是，当初是罗兰先意识到我们并非同类的。事实就是这样——我是女巫，他是男爵。而你将成为男爵夫人，你没必要担心女巫和男爵关系好，这是为大家好。就是这样了，其实这本来就不是什么事，只是那么一点点虚渺的影子罢了。”
她看到丽迪莎的脸色开朗了起来，好像迎来了初升的太阳。
“我这里的真相都告诉你了，小姐，我也想听听你那里的真相。对了，咱们能离开这个房间，到别处去说话吗？我担心随时都会有卫兵闯进来把我抓走，如果他们把我关到一个我再也跑不出来的地方去，那可就糟了。”
 
蒂凡尼费了一点周章让丽迪莎和她一起坐到了扫帚上。丽迪莎一开始有点紧张，后来扫帚平稳地飞下了城堡的墙头，又带着她们掠过村庄，降落在一块草地上，这期间她一直在惊叹。
“你看到那些蝙蝠了吗？”丽迪莎问。
“哦，要是你行进的速度不是特别快，它们就会绕着扫帚飞，”蒂凡尼说，“你可能觉得它们会躲着扫帚才对吧。好了，小姐，咱们先不说蝙蝠，现在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了，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到底用了些什么办法，才让人们那么讨厌我？”
丽迪莎一下变得惊慌起来。
“哦，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蒂凡尼说，“我要是真想伤你，早就可以动手了。我现在只想还自己一个清白。请你把事情的真相说给我来听听吧。”
“我用的是‘鸵鸟法’。”丽迪莎赶紧说，“你知道的，这属于‘无情魔法’——你做一个偶人代表你要害的人，然后把它大头朝下插在一桶沙子里。我真的非常非常抱歉……”
“好啦，抱歉的话你已经说过好多遍了，”蒂凡尼说，“可是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魔法。我想不通它是怎么起作用的。听起来实在没道理。”
可是它却对我起了作用，她想，这个丽迪莎不是女巫，她用的也不是真正的咒语，可是它却对我起作用了。
“可能，只要它是魔法，就不需要有什么道理吧。”丽迪莎满怀期望地问。
“它总得在某些方面有点道理才行。”蒂凡尼说着，抬头看着天上初升的星星。
“嗯，”丽迪莎说，“我是从《恋人咒语》这本书上找到这个办法的，书的作者是安娜西玛·巴格洛斯。如果这些对你有帮助的话。”
“那本书封面是不是画着作者坐在扫帚上？”蒂凡尼说，“只不过要我说，她坐反了。那把扫帚上也没有安全皮带。我认识的女巫也没有像她那样戴护目镜的。至于带着猫一起坐扫帚，就更是匪夷所思了。作者名也是个假名。我在柏符先生的搞笑道具专卖店的商品目录上看到过那本书，非常垃圾。只有那些动不动就抹眼泪的女孩才会买它，她们总以为要想掌握魔法就必须订购一把特别昂贵的扫帚，扫帚柄的末端粘着宝石的那种，我说这话，请你别介意。不过真的，与其买那些东西，你还不如从树篱笆上折根树枝，直接管它叫魔杖呢。”
丽迪莎没说什么，只是走了几步，走到田野和道路之间那道篱笆跟前。在这种地方好好找一找，你总能找到一根不错的树枝。她捡起一根树枝在空中轻轻一挥，留下了一道淡蓝色的光痕。
“就像这样吗？”她问。有那么一会儿工夫，除了一只猫头鹰偶尔“咕咕”叫两声，以及蝙蝠“沙沙”的振翼声以外（你的耳朵必须真正好才能听到这种声音），四周一片安静。
仿佛这样过了好久，蒂凡尼才说：“我想咱们真是有必要好好谈谈了，你说呢？”

第十一章 女巫的烈焰
“我跟你说了我一直想成为女巫的，”丽迪莎说，“可是你想象不到对我来说那有多难，我们住在那么宏伟的大庄园里，又是那么古老的贵胄世家，就连家徽都比别人家的多几条腿。这些全都不利于我实现我的女巫梦想。有句话我说了你别介意，但我真的好想生在你那样贫贱的家庭里。有一次我到厨房去，偶然看到两个女仆正在咯咯笑着看一本柏符先生的搞笑道具专卖店的商品目录，我这才知道有这么一家商店。她们一见我来就笑着跑了，那本目录被留在了那里。那上面有好多东西我都想买，却买不成。因为我的贴身侍女总是悄悄观察我的一举一动，然后去报告给我妈妈。好在厨娘是个好人，我把钱和商品的编号给她，让他们把东西直接寄到她在面包火腿村的姐姐那里。就算这样，我还是不能买太大的东西，因为女仆们总是跑到我房间里打扫卫生，我怕被她们发现。我有一阵子特别想买那种会冒绿泡泡的大锅，不过听你的意思，那纯粹是搞笑的东西吧。”
丽迪莎从篱笆那边又捡回来几根树枝，把它们插在面前的地上。每一根树枝的末梢都闪动着蓝色的光。
“嗯，那口锅嘛，对别人来说是搞笑的，”蒂凡尼说，“可是到了你手里，我想它也许会给你变出炸鸡来。”
“你真这么想吗？”丽迪莎热切地问。
“我都不知道我还会不会想问题了，现在我可是大头朝下埋在沙子里的呀。”蒂凡尼说，“你那个‘鸵鸟法’听着有点像巫师的魔法。等等……那是从巴格洛斯小姐的书里找到的，对吗？哦，不好意思，不过我还是觉得它只是糊弄人的，不是什么真东西。只有那些不懂魔法的人才会相信这些玩意儿，他们以为魔法就是变个花花草草呀，弄点爱情魔药呀，还有不穿内裤跳舞什么的——我真的很难想象有哪个女巫会这么跳舞……”蒂凡尼犹豫了一下，出于诚实的天性，她又接着说，“不过，也许奥格奶奶来了兴致的时候会这么跳吧。人们想的这些东西只能说是魔法剥掉了所有外壳以后的样子。可真正的魔法是离不开各种外壳的。只是你呢，找了这么一个傻丫头才相信的‘咒语’，把它用在我身上，居然奏效了！你们家族里出过女巫吗？”
丽迪莎摇了摇头，她长长的金色秀发在月光下更加光彩熠熠了：“我没听说过。我只知道我祖父喜欢钻研炼金术——当然了，只是业余爱好。他炼金炼得我们庄园的东翼都被炸没了。至于我妈妈……我实在想象不出她施魔法的样子，你能吗？”
“她？当然了！”
“呃，反正我是从来没见过。她这个人本心还是不坏的。她说，她全部的希望就是我能用最好的样子生活。她自己的娘家人全都在火灾中丧生了，你知道吧。一个都没剩下。”丽迪莎说。
蒂凡尼没办法讨厌这个丽迪莎。你能讨厌一只困惑的小狗吗？可她还是忍不住说：“那么你呢？你的本心也不坏吗？我是说，在你做了一个偶人来代表我，然后把它大头朝下埋在沙子桶里的时候？”
丽迪莎的体内一定有极大的储水量，现在她又拿出了那种说哭就哭的架势。
“好啦，”蒂凡尼说，“其实我不在意的。不过，坦白说，我确实希望一切都只是咒语造成的！这样的话，只要把那个偶人拿出来，我们就可以把这件事情忘掉——如果是那样那就好了。请你千万别再哭了，你一哭，到处都要变得湿漉漉的了。”
丽迪莎抽了抽鼻子：“哦，这样就行了吗，好啊。只是，我不是在这儿施的魔法，我是在我们家弄的，在我们的藏书室里。”
她那句话的最后一个词在蒂凡尼脑海中叮当一响：“藏书室？有好多书的那种？”女巫是没必要和书打太多交道的，但是蒂凡尼读过自己找得到的每一本书。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能从一本书中发现什么。“这个季节很少有这么暖和的晚上，”她说，“你们家也不太远，是吧？咱们走一趟如何？不出几个小时就可以回来的，到时候你还可以回房间去睡觉。”
自从见到丽迪莎以来，蒂凡尼第一次看到她微笑了，非常真诚的微笑。“这回我能坐在你前面吗？”她问。
 
蒂凡尼掠过丘陵低低地飞着。
月亮马上就要圆了，这是秋收时节的满月，像一枚血红的铜币。之所以有这种颜色，是因为烧麦茬的烟气弥漫在空中的缘故。只是，为什么燃烧冒出的青烟会让月亮变成红色的呢？蒂凡尼不明白，她这次飞行也不是为了思考这个问题的。
丽迪莎的样子就像进入了极乐世界。她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这总比哭鼻子要好。丽迪莎比蒂凡尼只小八天，蒂凡尼知道这个，这是她曾经煞费苦心才搞清楚的。但年龄只是个数字，真正的感觉可不是这样的，事实上她觉得自己老得都够给丽迪莎当妈了。事情就是这么奇怪。佩特拉和安娜格兰姆还有山区的其他女巫都告诉过她：女巫是从心里衰老的，因为你要做的都是应该做的事，可它们没有一件是让人舒服的，全都让你胃里绞着劲地难受。你会看到不该看到的东西。而且总是当你孤孤单单、身陷黑暗的时候，偏偏会有各种难办的事冒出来等着你去办。有时候在边远的村庄里，年轻的准妈妈遭遇难产了，你多希望有个年长的接生婆在身旁，多少给你一些精神上的支持。可即便如此，真的到了生死抉择的时候，作出取舍的还是你。谁让你是女巫呢。而且有时候，你并不能在一好一坏之间作出选择，而是要两害相权取其轻——根本就没有什么“正确”的选择，有的只是……选择而已。
现在，她看到有什么东西在洒满月光的草地上飞驰，轻轻松松地和她的扫帚保持着同步。它这样追踪了几分钟，然后转身一跳，隐入了月下的暗影里。
野兔冲进了火焰，蒂凡尼想，我有种感觉，我正像那野兔一样。
丽迪莎的家，吉普赛克家族的府邸位于白垩地的尽头，真的是尽头，因为白垩到了这里就没有了，变成了泥土和砾石。这里有宽阔的园地，高大的树木，成片的林子，房前还有一座喷泉。这栋房子大概已经把“府邸”这个词的意思发挥到了极致，它看起来像是用五六座大公馆粘到一起做成的：有附属建筑群，有侧翼，有一个好大的人工湖，还有一个白鹭形的风向标，蒂凡尼差点撞上它。“这地方住了多少人？”她一边问着，一边稳住了扫帚，降落到地面上。她本以为这里是一块草坪，落地以后才发现，草全都枯了，而且有三英尺多深。草丛中的兔子受了惊扰，跳出来四散奔逃。
“只有我和妈妈住在这里，”丽迪莎说着，跳下扫帚，踩得干草咔嚓作响，“当然了，还有仆人们。我们有好多仆人呢，不过不用担心，他们现在应该都已经睡下了。”
“你们两个人能用多少仆人呢？”蒂凡尼问。
“差不多两百五十个吧。”
“别开玩笑了。”
丽迪莎一边带着蒂凡尼向远处的一扇门走去，一边转过脸来继续解释说：“嗯，他们好多都是一家子一家子的。我们的农庄上大概有四十个人，牛奶场有二十个，在林地干活的有二十四个，管理花园的有七十五个，分别负责香蕉温室、菠萝窖、甜瓜大棚、睡莲坞，还有鳟鱼池。其他人在宅邸和养老室工作。”
“养老室是什么？”
丽迪莎没有直接回答，她停住了脚步，手搭在锈蚀的黄铜门把手上：“你是不是觉得我妈妈这个人特别没礼貌、特别专横？”
除了说实话，蒂凡尼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可说的，虽然讲了实话也许会招来一场夜半啼哭，但她还是说：“嗯，我确实这么想。”
“你想得没错，”丽迪莎说着，转动了门把手，“但是她也有个优点，那就是，谁对我们忠心，她也会对人家好。我们家人向来都是这样的。我们的仆人就算是老了、病了、不中用了，也不会被开除。要是他们在自己家养老有困难，就可以搬到我们这边的偏房来住。事实上，我们现在的大多数仆人都是负责照顾那些老仆人的！我们可能有点老套，还有点自命不凡，落后于时代，但是，只要是在我们吉普赛克家服务过的人，都不用担心老无所依。”
那个怪模怪样的门把手终于被拧动了，门里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散发着一种……嗯，散发着一种……特别陈旧的气息。它给人的感觉只能用“陈旧”来形容，不过，如果给你充裕的时间让你来琢磨一下，你会说，这里其实弥漫着各种东西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干枯的真菌、潮湿的木头、灰尘、老鼠，逝去的时光和旧书。是的，旧书自有一种属于它们的神秘气味。应该就是这样吧，蒂凡尼想，光阴在这里静静地死去，无人注意。
门那边有个架子，丽迪莎在上面翻了一会儿，点亮了一盏灯。“现在除了我，都没有别人到这里来了，”她说，“因为这里闹鬼。”
“没错，”蒂凡尼尽量平静地说，“是一个没有头的女鬼，她胳膊底下还夹着一只南瓜，现在正朝着咱们走过来呢。”
蒂凡尼也不太清楚自己说这话的动机何在，是期待着丽迪莎大吃一惊呢，还是干脆盼着把她吓哭呢？不过不管怎么说，她都没想到丽迪莎会这样回答：“哦，那是梅维丝。今年的南瓜早就熟了，我应该给她换个新的才对。这些南瓜总是用上一阵子就没那么好了。”然后她还提高了嗓门接着说，“是我，梅维斯，不用怕！”
只听叹息似的一声，无头女鬼转过身，沿着长廊走开了。
“给她南瓜是我的主意，”丽迪莎蛮有兴致地接着说，“原本她可难缠了。你知道吧，她老是想找她的脑袋。有了南瓜，对她来说多少是个慰藉。老实说，我觉得她也弄不清南瓜和脑袋之间的区别，可怜的家伙。她其实不是被斩首的，我想她一直都想跟所有人澄清这件事。她掉脑袋完全是一次意外事故，可能是她从楼梯上摔下来，又碰上一只猫、一把镰刀什么的，然后脑袋就掉了。”
真不敢相信这就是那个整天哭鼻子的丽迪莎，蒂凡尼想，不过这里毕竟是她家嘛。表面上，她说的是：“还有什么鬼魂要介绍给我的吗？以防我突然被吓到哟。”
“呃，现在没有了。”丽迪莎说着，向走廊深处走去，“原先有个尖叫的小骷髅，后来我给了他一个旧旧的毛绒玩具熊，他就不叫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哦，还有，我们家族第一代公爵的鬼魂这些日子认准了餐厅旁边的洗手间，总要在那里出没，还好那个地方我们都不怎么用了。他老是喜欢在你上厕所的时候哗哗地拽链子，不过这已经比从前强多了，从前他会搞一阵血雨哗地浇下来。”
“你是个女巫呀。”这句话自动就从蒂凡尼嘴里冒了出来，她都来不及把它作为秘密保守在心里。
丽迪莎震惊地看着她。“别开玩笑了，”她说，“咱们都知道的，这怎么可能呢？金色长发、肤色白皙，出身高贵——呃，还算高贵吧——严格来讲，还算得上富有。我这样的人，不可能是女巫的，我只能是标准的淑女。”
“可是你知道，”蒂凡尼说，“仅仅根据童话书里讲的就决定一个人的未来，可能是不对的。一般来说，‘公主淑女系’的女孩看到不开心的无头鬼，是不会想到用南瓜安慰它一下的。至于用一个玩具熊让尖叫的骷髅止住尖叫呢，这一点很令我钦佩。威得韦克斯奶奶会说那属于‘心思学’的范畴。其实魔法说白了就是心思学和柏符搞怪道具的结合体。”
丽迪莎看起来既慌张又开心，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单看这张脸庞，蒂凡尼不得不承认，丽迪莎绝对是那种关在高塔里、终日向外窥望等着骑士来救她的少女，而骑士呢，也是那种没什么别的差事可做的家伙，只能来帮少女摆脱恶龙、魔怪，或者，假如这些威胁都不存在的话，那就是帮她摆脱乏味的生活。
“一个人是不是女巫，那是天生的，”蒂凡尼接着说，“戴不戴尖帽子随你的便。如果蒂克小姐在这儿的话，她肯定会建议你接受培训、正式入行。孤孤单单地当女巫是不好的。”
她们已经到了走廊尽头，丽迪莎扭动了又一个破旧的门把手，它吱吱嘎嘎地抱怨了一阵之后，门开了（门也是吱吱嘎嘎在抱怨）。
“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确实不好。你说的蒂克小姐是……”
“她到处游历，专门寻找那些有魔法天赋的女孩，”蒂凡尼说，“人们说，不是你找到魔法，而是魔法找到你。一般来说，代表魔法来找你，拍拍你肩膀的，就是蒂克小姐。她擅长的就是发掘女巫人才，但是我想她很少到大户人家来。深宅大院让女巫感到不自在……哦，天啊！”蒂凡尼这声惊呼是因为丽迪莎点亮了一盏油灯。她看到房间里全是书架，书架上的书籍闪闪发光。这里没有廉价的新书，这里的书全是用皮子装订的，而且不是一般的皮子，是那种聪明的母牛的皮。这些母牛在最好的牧场上欢度了一生之后，最终献身文学。丽迪莎在大大的房间里绕行着，点亮了更多的灯盏。她又拽动长长的铜链子，让灯盏升向天花板。铜链在她手下轻摆，书皮的反光和金属的光泽交相辉映，房间里好像满是流光溢彩的金子。
丽迪莎看到蒂凡尼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显然很满意。“我的曾祖父是一位大藏书家，”她说，“你看到那些亮闪闪的铜挡板了吗？那不是用来显摆的，而是用来防蠹虫的。‘0.303号’蠹虫，它们跑得可快了，一只蠹虫只要一秒钟就能把整排书都打穿。哼，可它要是以声速撞到铜挡板上，那就有它倒霉的了。从前我们的藏书更多，只是后来我叔叔查理离家出走，还带走了全部的……我想应该是叫‘色情小说’吧？我不太清楚，反正哪幅分布图上也没有标示这类书的位置。现在可能只有我还来这里了，我妈妈觉得读书让人不安分……对不起，不过你为什么要吸鼻子？不会是又有一只老鼠死在这里了吧。”
这里有什么东西非常不对劲，蒂凡尼想，有一种……千钧一发的感觉……让人越来越紧张。也许是所有这些书里蕴含的知识正喷薄欲出？她听说过隐形大学里的图书馆——许许多多有灵性的书拥挤在同一片时空里，据说每到晚上，它们都要彼此交谈，还有一种类似闪电的光束在书与书之间传递。如果一个地方的书太多了，谁知道它们会干什么呢？蒂克小姐有一天告诉过她：“知识就是力量，力量就是能量，有了能量就有物质，有了物质就有质量，有了质量就能让时空改变。”只是丽迪莎被书架和书桌包围着的时候，显得那么快乐，蒂凡尼真是不忍心说什么扫兴的话。
丽迪莎招手让她过去。“我的小法术就是在这里搞的。”她说着，就好像在告诉蒂凡尼这里是她玩娃娃的地方一样。
蒂凡尼现在已经冒汗了：她的汗毛全在微颤，似乎是在向她发出信号，让她转身快跑。丽迪莎还在说个不停，蒂凡尼越听越难受，强忍着才没吐出来。
鬼魅人的臭味刺鼻得可怕。它在这间原本挺令人愉快的藏书室里升腾起来，好像一头死鲸浮上海面，伴随着毒气和残渣。
蒂凡尼绝望地四处看着，想找到什么东西帮她忘掉头脑中那幅可怕的画面。看起来，普劳斯特太太和德里克肯定从丽迪莎这里赚了不少钱，她买了他们的全套人造疣子什么的。
“我只在施法术的时候才会用上人造疣子。用它们装扮一下，会让人很有巫婆的感觉，又不至于太吓人，你说呢？”丽迪莎问。
“我从来没费心思搞过这种名堂。”蒂凡尼虚弱地回答。
丽迪莎抽了抽鼻子：“哦，天啊，我真抱歉这里空气这么差，我想肯定是老鼠的缘故，它们能把书上的胶都啃掉。只不过我觉得，这回它们啃的肯定是一本特别恶心的书。”
这间藏书室真的开始让蒂凡尼心烦意乱了。这种感觉，就好像你一觉醒来，发现一群老虎趁着夜色溜进了你的房间，正趴在你床前熟睡一般——此时此刻一切都是平静的，可是你随时都有可能被咬掉一只胳膊。藏书室里摆着这么多柏符道具，好像在搞魔法秀。它们倒是很能吸引一般人的眼球，也许还能帮一个新手上路。可是，总不会是它们让她如此不适吧？普劳斯特太太会不会真的卖一些有魔法效力的危险物品呢？
一只提桶的提手“哐啷”响了一声，是丽迪莎绕过一个书架走过来，双手捧着一只桶。她把它丢在地上，里面的沙子撒了出来，她在里面刨了一会儿。“啊，找到了。”她一边说一边揪出一个东西来，它看着像一根胡萝卜，还是被一只不太饿的老鼠啃过的那种。
“这个就代表我吗？”蒂凡尼问。
“我怕我的雕刻水平不怎么好，”丽迪莎说，“不过书里说，重要的是你心里怎么想，对吧？”她的语调一听就是很紧张，再加上那么一个小小的、尴尬的疑问式句尾，好像她马上都要哭了。
“对不起，”蒂凡尼说，“那本书说错了。事情其实没有那么简单美妙。重要的不是你怎么想，而是你怎么做。比如你想对什么人施法术，你就必须要搞到一些属于他的东西——头发呀，牙齿呀之类的。可是你真的不应该和这种事搅到一起，因为这实在不是什么好事，而且很容易出问题。”她仔细看了看那个雕刻得非常之差的胡萝卜女巫，“我看你是用铅笔在上面写了‘女巫’这个词吧。呃……你刚才听我说了吧，这种事很容易出问题的。嗯，有些时候，‘出问题’可不仅仅是扰乱别人的生活。”
丽迪莎点了点头——她的下嘴唇在颤抖。
蒂凡尼现在只觉得头上好像扣了一个越来越重的大盖子，那种可怕的臭味也让人忍无可忍。它好像已经不单单是气息了，而是有了实际的形体。蒂凡尼拼命想把注意力集中到桌上那一小堆书上，以便忽略四周的臭味。那都是些不怎么样的小册子，若是奥格奶奶情绪不佳的时候看到它们，准会一反常态，变得尖刻起来，说它们都是“花里胡哨的垃圾货”，是“给那些假扮女巫找乐子的女孩子们看的”。
即便这样，还是应该承认丽迪莎读书还是很仔细的——桌边的小台子上还放着几本笔记本。蒂凡尼转过脸去跟丽迪莎说着话，可是不知怎么，她的脸就是不情愿这么待着。她的“第二思维”一个劲地催促她把头转回去。她的手缓缓抬了起来，几乎是不由自主地掠过了那一小堆傻里傻气的书。然后她发现，她一开始以为是台子表面的，其实是一本大一些的书。它是那么大，颜色又那么深，不仔细看的话，确实不容易和木质台面区分开来。恐惧像黑色的糖浆一样，缓缓淌进她的脑海，让她逃跑，还让她……不，没有别的了。就是跑，赶快跑，永远都别停下来。
她努力让声音保持平稳：“你看过这本书吗？”
丽迪莎探过头来看了一眼：“哦，这本书可老了。里面那些字的写法和现在不一样，我都认不出来。不过书皮很漂亮，还有一件事蛮搞笑的，这本书摸着总是热乎乎的。”
就在此刻，就在眼前，蒂凡尼想，还真就让我遇到了。艾斯克莉娜说过，有一本书是鬼魅人的门徒为他而写的，会不会正是这一本呢？不过，一本书能有什么危害？只是别忘了，书里包含着思想，而有些思想是会很危险的。
就在这时，台子上的大厚书“吱嘎”一响，然后随着轻微的“啪”的一声，封皮自行翻开了，书页唰唰响着，好像许多鸽子在起飞，然后就到了那一页，它让这个午夜的房间充斥着炽烈的、刺目的阳光。在那阳光下，穿过焦灼的荒漠向她疾驰而来的，是个一袭黑袍的身影……
蒂凡尼不假思索地“啪”的一下合上了这本书，然后双手紧紧捏住它，像小学生拿着自己的课本那样。他看到我了，她想，我知道他看到我了。书在她怀里蹿动着，就好像有什么沉重的东西在里面撞击，她还能听到……声音，她很庆幸自己听不懂那些话的意思。又是一击，封皮鼓了个大包，差点把她撞倒。又一次重击袭来的时候，她向前摔倒了，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大书上面。
火，她想，他恨火！可是，我大概没办法带着这本书走那么远，走到外面去。我又不能在书房里放火，这个地方可是整个都干透了。
“有什么东西想从书里出来吗？”丽迪莎问。
蒂凡尼抬头看了看她粉粉白白的精致面孔。“嗯……”她勉强说着，大书在她怀里又是一蹿，她“砰”地把它扔到了桌子上。
“不会是那本童话书里那个矮精怪一样的东西吧？我小时候一直特别害怕那个矮精怪会从书里爬出来的。”
大书跳到了空中，然后又落回桌面上，吓得蒂凡尼喘不过气来。她好不容易才嘟囔着回了一句话：“要我说，这里面的东西可比矮精怪可怕多了！”对了，那也是我小时候害怕过的矮精怪呢，她不合时宜地又想了这么一句，她和丽迪莎都有那本童话书。从很多方面来说，那不算是一本好书，等你长大了，你会觉得那书里的插图好傻。可是你内心总有一部分忘不了小时候，忘不了曾经的恐惧。
而且好像人人都有这种情况。有一次她跟佩特拉说起过自己害怕书里的一幅插图，佩特拉承认说，她小时候看到一本图画书里画着一个笑哈哈的骷髅，她也特别害怕。后来蒂凡尼还发现，别的女孩也都有这种体验，就好像这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课似的——总有一本书会在什么地方等着吓唬你。
“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办，”丽迪莎说，“你能把它牵制住一会儿吗？我马上就回来。”说完，她就跑掉了。蒂凡尼竭尽全力继续控制着那本书，几秒钟过后，她听到一种嘎吱嘎吱的声音传来。只是她实在顾不上注意什么声音了，她只知道自己紧抱着那本不安分的书，胳膊都又红又烫了。然后，丽迪莎在她身后轻声说，“好了，我要带你去压书机那边。待会儿我让你放手的时候，你就赶快把书推到机子里去，还要快快地收回来，能多快就多快。记住了，一定要快！”
蒂凡尼感到丽迪莎拉着她转了个身，她们一起费力地走到暗处，那里放着个金属的什么东西。大书一路上都愤怒地蹦着，撞击着她的胸膛。这感觉就像你捧着一颗还在怦怦乱跳的大象心脏一样。
这番扑通扑通的乱撞太吵闹，以至于丽迪莎喊起来的时候，蒂凡尼差点都没听到她的话：“把书放在金属板上，把它往前推一点，然后把手指头收回来——开始！”
有什么东西转动了一下。在能把人吓瘫的一瞬间，蒂凡尼看到一只手穿透书皮伸了出来……然后一块金属板砸下来、压住了它，还把蒂凡尼的指甲尖碾掉了一点。
“帮我调一下这根横杠，好吗？咱们再把它尽量紧一紧。”说这话的是丽迪莎，她正靠着一部……这是什么东西呀？“我爷爷从前经常用这部压书机，主要是修复那些受损的旧书。比如，你可以把书在这上面放好，然后把脱落的书页粘回去。后来，我们就只在过节的时候才用它了。用它来夹核桃非常精准，你明白吧？只要转动手柄，就可以听到核桃咔嚓咔嚓被夹破的声音。它们可像小小的人脑子了。”
蒂凡尼冒险看了这部压书机一眼（它的上下两块金属板现在已经紧密合拢在一起了），想看看还有没有人的脑子什么的淌下来。倒是没有，不过此刻这些都已经无关紧要了，蒂凡尼的注意力被别的东西吸引了过去——她看到一具小小的骷髅从墙里走出来，手里还提着一只玩具熊。它穿过书架，好像穿过烟雾一样，然后又消失了。看到这种景象，你心里只会想：“唉，我真希望自己什么也没看见。”
“刚才那是鬼魂一类的东西吗？”丽迪莎问，“我说的不是那个骷髅——我跟你说过它吧？可怜的小家伙。我说的是另外那个，书里那个……”
“他嘛，嗯，我想你可以说他是一种病，或者也可以说是一种噩梦，是你睁眼醒来时会看到成了真，就站在你卧室里的那种噩梦。我还觉得可能是你把他找来的。或者，如果你喜欢的话，也可以说是你把他召唤来的。”
“你这两种说法我哪个也不喜欢！我只不过是花一块钱买了一本书，从里面找了一条小小的咒语，用了一下。好吧，我知道我做了这么一件事，确实很像个傻丫头，可是我绝对没想要招来……那种东西！”她对着压书机一指，它还在那里吱嘎吱嘎地响着。
“你真蠢。”蒂凡尼说。
丽迪莎眨了眨眼睛：“你说什么？”
“我说你真蠢！或者你真傻——如果你愿意换个说法的话——过不了几天你都要结婚了，你没忘吧？你却还有工夫嫉妒别人，搞什么咒语害别人。你看到那本书的名字了吗？《女巫的烈焰》！它是根据一个欧姆教传教士的口述写成的，那个传教士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就算给他一架望远镜，他也看不清理智长什么样。还有，你知道吗？书是有生命的。它的每一页都有记忆！你听说过隐形大学的图书馆吗？那里面有些书是必须用链子拴起来的，或者藏在暗处，有的还要沉在水底下！你呢，小姐，在这么一本书旁边玩弄魔法，完全不知道这书里掺杂着多少邪恶和怀有恨意的魔法。难怪你的咒语见效了！自从他两年前被我惊醒以后，他就一直在找我，把我当成他的猎物。而你——用你那个小小的咒语——告诉了他我在哪里！你真是帮了他的大忙！他回来了，而且现在他找到我了！他是专门抓捕女巫的猎人，抓到了就要把她们烧死。他的恶意还是有传染性的，就像我跟你说过的，那种恶意像一种疫病一样会在人群里蔓延。”
她停下来喘了一口气，同时准备看到丽迪莎的眼泪大爆发。丽迪莎却没有哭，她只是站在那里，好像在沉思的样子。然后她说：“我想，光说‘对不起’是不够的，对吧？”
“说句实话，如果你能说对不起，倒还是个好的开始。”蒂凡尼说。同时，她心里想的是：这个丽迪莎，她从来没意识到自己已经不适合再穿那些小女生的衣服了，她看到一个无头鬼，竟然知道给它一个南瓜夹在胳膊底下，让它有些慰藉，她还知道拿一个玩具熊送给一个尖叫不止的小骷髅。我能想起来做这些吗？她做的无疑是一个女巫才会做的事呀。
“好吧，我不批评你了，”她说，“毫无疑问，丽迪莎，你是有魔法天赋的，我是说真的。可是如果你在起步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做了些傻事，你会给自己惹上大麻烦的。当然啦，你把玩具熊送给那个小骷髅，确实是神来之笔。在这个基础上好好接受训练的话，我相信你的魔法前途会一片光明的。你应该去拜一位年长的女巫为师，跟她学习一段时间——就像我做过的那样。”
“嗯，那样也许挺好的吧，蒂凡尼，”丽迪莎说，“可是你别忘了，我是个马上就要结婚的人了。还有……我说，咱们是不是应该回去了？那本书又该怎么办？我可不喜欢他留在书里面。万一他想方设法跑出来了呢！”
“这个你不用担心，其实他已经出来了。那本书……只是像一扇窗，给他提供了一个便利的、接近我的路径而已。有时候就是会有这种“魔法门径”一类的东西出现——它们通往另一个世界，或者是通往这个世界上的其他地方。”
蒂凡尼解释这些的时候，感觉是有几分居高临下的，丽迪莎给出的回答却让她有点不好意思——只听丽迪莎说：“嗯，是啊，我也知道这种东西，H·J.托德宾德写的那本《漂浮世界》就像这种门径。每次翻开那本书，我都好像能进入某些情境，比如那片开满蓝铃花的树林，林子里还有一座小屋，屋顶的烟囱不时地升起炊烟。还有那个在池塘边喂鸭子的女孩，她身后的房子上落着鸽子，它们有时候飞上天，有时候落下休息。你想看看这本书吗？我知道它放在哪儿。”还没等蒂凡尼说话，她就匆匆跑到了书架间。很快她又回来了，捧来另一本大书，它的皮子封面亮闪闪的。她把它放到了蒂凡尼手里。
“送给你。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你却还对我这么好。”
“这怎么行，我不能要！这是你们家的藏书！少了它，书架上会留下空缺的。”
“别这么说，收下吧，”丽迪莎说，“不要紧的，现在只有我还来这里看书，真的。所有的家族史、谱系学和纹章学的书全都被我妈妈放到她房间里去了，只有她对那些东西感兴趣。除了我，偶尔还会来这里的，就是泰勒先生——哦，我觉得我现在就听见他走过来了，他应该是在做最后一轮夜巡吧。不过没关系，”她继续说，“他年纪非常大了，动作也非常慢，他把整个宅邸巡查一遍，要花一个礼拜的时间。当然，都是晚上巡逻、白天睡觉。咱们走吧。他要是真的在巡逻的时候撞上什么人，准会心脏病发作的。”
果然，远处有一个门把手正在被吱吱嘎嘎地转响。
丽迪莎压低了声音说：“咱们从另一扇门溜出去好吗？如果让他看到我们，他会吓坏的。”
一点灯光从长长的走廊的另一端向这边移动着，只不过你要观察它一会儿，才能看得出它是在移动。丽迪莎打开了通往户外的门，匆匆来到了原本应该是草坪的地方（已经十年没人剪过草了）。蒂凡尼有一种感觉，这里修剪草坪肯定用的也是泰勒先生那种老而朽矣的速度。草上带着露珠，有一种曙色将至的味道。她们走到扫帚那里的时候，丽迪莎又嘟囔了一声：“对不起，等一下。”然后经由另一扇门跑进了沉睡的大宅子。五分钟之后，她又出来了，还带着一个大包。“这是我在葬礼上穿的衣服。”扫帚在轻柔的晨风中起飞时，她说，“明天就是老男爵的葬礼了，不幸的老人家。我妈妈出门总是把丧服带在身边的，她说谁也预料不到会不会有人突然辞世。”
“那倒是很有意思的一种观点，丽迪莎。嗯……我说，等你回到城堡以后，能不能把你做的事都告诉罗兰？别的我都不在乎，只是请你跟他说说你用的那个咒语。”蒂凡尼说完，等着听到回答。丽迪莎坐在她身后，却保持着沉默。好沉默喔。太沉默了——你都能听到这种沉默了。
蒂凡尼只好一直盯着地面那些飞速后退的景物。这儿一缕，那儿一缕，谁家升起了炊烟——这么早，太阳都还没从地平线上升起来呢。不过一般来说，村里的女人都起得很早，她们比赛着生火做饭，谁都想当第一，证明自己是勤劳能干的主妇。蒂凡尼叹了一口气。有一把扫帚就是这点不好，当你骑着它飞上天时，你就会俯视别人。这样当然不对，可你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你所看到的人们，无非是一群匆匆跑动的小黑点。而当你有了这种心思以后，你就应该去找其他女巫陪你谈谈心，让你恢复清醒了。“一个人不能单独当女巫。”俗话不是都这么讲吗？这不光是一种劝诫，更是一种戒律。
在她背后，丽迪莎说话了，听起来，她是每个字都斟酌过后才开口的：“你为什么没有更生我的气呢？”
“你是什么意思？”
“你当然知道我的意思！我对你做了那样的事！可是你却对我始终都那么……好！”
蒂凡尼很庆幸丽迪莎看不到她的表情，还有，她也很庆幸自己看不到丽迪莎的表情。
“女巫们一般不生气。大吼大叫地发脾气是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的。”
沉默了一会儿，丽迪莎又说：“如果这样的话，那我可能不适合当女巫。我有时候会感觉特别生气。”
“哦，我也经常感觉特别生气，”蒂凡尼说，“可我一般都会把生气的事先放到一边，等我想出办法了再去处理它。当女巫的要点就是这个——当巫师也是同理。很多时候我们不用魔法，实在要用的时候，一般也都是用在自己身上。好了，看，城堡马上就要到了。我会把你送到屋顶上的，然后我就要回地牢了，我要去试试躺在稻草上睡觉舒不舒服。”
“你听我说，我真的是非常、非常——”
“好啦，我知道了。你已经说过好多遍了。我对你没什么意见，只是你自己惹出来的麻烦，还得你自己去解决——这也是当女巫的一个要点，嗯……”然后她心里想：但我原先并不知道。

第十二章 罪中罪
稻草还是蛮舒服的。一般来说，村民家的小屋里通常都没有多余的客房，如果女巫去帮忙，比如，给产妇接生，到了晚上能在牛棚里睡个临时床铺就算很不错了，应该说是相当不错了。牛棚里的空气其实比人住的小屋里还好一点，此外，蒂凡尼还觉得（不止她一个人这么想），母牛温暖且带着草香的呼吸本身就像一剂良药。
地牢里的山羊几乎和那些母牛一样好。它们平静地卧着，反复咀嚼着草料，还目不转睛地、庄严地望着她，好像等着看她来一段抛球或者歌舞表演似的。
在睡着之前，她最后想到的一件事是：肯定有人来喂过山羊了，肯定也就有人因此注意到地牢里少了一个囚犯。那样的话，她的麻烦会更添一重吧，不过她的麻烦不是已经够大的了吗——大得都很难再大了吧。或者，并没有她想得那么大？因为当她再度醒来的时候（差不多一个小时以后），她发现有人趁她睡着的时候给她身上盖了一条被子。这是怎么回事呀？
是普莱斯顿帮她解开了疑惑——他端着一盘熏肉加煎蛋来了。肉和蛋都有点咖啡口味，大概是他沿着石头台阶一路走来的时候，咖啡洒了的缘故吧。
“男爵大人向你表示赞许和歉意，”他说着，咧嘴一笑，“我还要通知你，如果你需要，他可以安排你去‘黑白客房’洗个热水浴。等你都弄好了，男爵……应该说新男爵还想在书房见见你。”
热水浴听起来真不错，可是蒂凡尼知道她没有这份悠闲，而且，就算是比较简单地洗一下，也要好几个倒霉的女仆提着好沉的水桶上四五层楼。所以她还是凑合一下，有机会的时候用脸盆盛点水洗洗算了【32】。至于熏肉和煎蛋，让它们来吧。她一边刮着盘子里的东西吃着，一边在心里提醒自己：如果今天是“善待蒂凡尼日”，那她稍后也许还能再要一份好吃的。
女巫们喜欢趁热打铁，让人们的善意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要知道，一般过上一两天，人们就没那么热情洋溢了。普莱斯顿在旁边看着她，脸上是那种早餐只有咸粥吃的男生才有的表情。等她吃完以后，他小心地问：“现在你准备好去见男爵了吗？”
他对我的事还挺关心，蒂凡尼想。“嗯，好吧，不过首先我要去看的是老男爵。”她说。
“可他还是长眠不醒的呀。”普莱斯顿说，表情挺忧虑的。
“哦，那肯定不是坏事，”蒂凡尼说，“要是他起死回生了，事情才难办呢。”看到普莱斯顿愣愣地没听懂她的话，她冲他笑了笑，“他明天就要下葬了，所以我才想趁着今天看看他，普莱斯顿。而且是马上就要去，好吗？咱们这就走吧。他比他儿子重要。”
前往地下室的路上，蒂凡尼能感到人们都在盯着她。她大步走着，普莱斯顿为了跟上她，在后面都要跑起来了。下台阶的时候，他身上的铠甲一个劲儿地哐当哐当乱响。她有点替他难过，他一直都是挺善良又挺有礼貌的，可是她才不要别人看到她被一个卫兵牵着鼻子走呢。这种事她已经受够了。人们看她时那种表情更像是怕她，而不是生她的气。她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
沿着台阶下到底部以后，她深吸了一口气。这里和平时一样，冷飕飕的，还隐隐有点土豆味。她满意地微笑了一下，看了看老男爵，他还像她上次看到的那样，平静地躺着，双手交叉搁在胸口，好像正在熟睡一样。
“别人都觉得我在这个地下室里施魔法，是吗，普莱斯顿？”她问。
“是的，确实有些人这么说，小姐。”
“嗯，他们说得没错。你外婆跟你讲过一些收殓的常识吧？所以你大概知道，让死者在生者的世界里长久地停留是不好的。有时候气温偏高，比如今年夏天就比较热，地下室里的石头本来应该像坟墓里一样寒冷，现在却达不到那个标准。所以，普莱斯顿，帮我去再提两桶水来，拜托了。”他快步跑开了，她则在石台边坐了下来。
泥土、咸盐，还有两枚硬币作为灵魂摆渡的船钱。这些都是你要为死者准备的东西，你还要在一旁观察和倾听，就像一个母亲守着新生儿……
普莱斯顿回来了，提来了两大桶水，而且——她很欣慰地看到——水只洒了一点点。他快快地把它们放下，转身想要离开。
“等等，普莱斯顿，你最好留下来，”她命令着，“我希望你能看到我是怎么施魔法的，然后如果别人问起来，你可以把最真实的情况告诉他们。”
普莱斯顿默默点了点头。她对他不禁有几分另眼相看了。她把一桶水放在石台边，挨着它跪了下来，一只手放进了冰凉的水里，另一只手按在石台上，轻轻说了一声：“最最重要的是平衡。”
埋藏在她心里多时的怒火突然转化成了一股力量。愤怒的力量是惊人的，你完全可以把它积攒下来做点有用的事，她早先对丽迪莎也这么说过。她听到年轻的卫兵在旁边惊得抽了一口气，那是因为他看到桶里的水冒出了蒸汽，然后咕嘟咕嘟地沸腾了起来。
他“噌”地站起身：“我懂了，小姐！我来帮你把开水提走，再给你提一桶凉水来，好吗？”
他倒掉了三大桶开水，地下室里才又有了深冬般的寒意。蒂凡尼踩着台阶往上走的时候，牙齿都打战了。
“我外婆肯定也很乐意有你这种本事，”普莱斯顿悄声说，“她常说死者害怕高温。你刚才是把冷气送到石头里去了吧？”
“实际上，我是把石头和空气里的热度移了出来，放到了水里，”蒂凡尼说，“这并不完全是魔法。应该说它是一种……一种技术。你必须当了女巫才能掌握这种技术，仅此而已。”
普莱斯顿叹了一口气：“我还记得从前我外婆养的鸡，每次它们嗉子发炎，都是我治好的。我把嗉子都割开，把里面乱七八糟的东西拿出来，再把它们缝上，就行了。没有一只鸡死掉。后来有一次，我妈妈养的狗让车给压了，也是我治的。我帮它清洗了伤口，把压出来的东西都放回原位。最后它康复得很不错，只是有一条腿我没能帮它保住，不过我帮它刻了一条木头腿，上面有皮带子什么的，可以绑在它身上，现在它还能追着车跑呢！”
蒂凡尼努力掩饰住心里的怀疑。“好多时候，割嗉子这个办法都行不通吧，”她说，“我认识一个女巫，她主要给猪治病，必要的时候也给鸡治病，她说她用这种办法就从来都没成功过。”
“啊，她可能是不知道旋风草根的作用吧，”普莱斯顿很乐观地猜测，“如果你把这种草根磨成浆，和一点薄荷混在一起，就可以帮助刀口愈合。我外婆知道这种草的用法，还把它传给了我。”
“好哇，”蒂凡尼说，“要是你能把鸡的内脏缝起来，那你也能修好一颗破碎的心了？我真的很想问一句，普莱斯顿，你为什么不专门去学医呢？”
他们已经走到了男爵的书房门口。普莱斯顿敲了敲门，然后为蒂凡尼把门打开。
“我没学医，是因为学位的缘故，”他低声说，“交了学费才能得到学位，可学费太贵了！学做女巫可能不用交学费，小姐。可是学医的话，没钱就不行了！”
蒂凡尼走进房间的时候，罗兰正站在那里，面对着门口。他嘴里塞满了漏网心思，这些心思你绊我、我绊你，谁也不想被说出来。他真正说出来的是：“呃，阿奇小姐……我是说，蒂凡尼，我的未婚妻告诉我，有人用魔法设了局来败坏你的名声，我们都上了当。我真心希望你不要计较我们对你的误解，而且我也相信，我们并没有给你带来太大的不便，恕我多嘴，但你显然是能轻松逃出我们那座小小地牢的，这多少让我宽心了一些。呃……”
蒂凡尼听得直想冲他大吼：“罗兰，你还记得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四岁，你七岁，咱们在尘土里绕着圈跑着玩，身上只穿着小背心。可现在呢，我真是不怎么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像个老律师——还是屁股让人用扫帚捅了的那种。听听你说话的腔调，简直就像是在公众集会上演讲。”不过，表面上她只是说：“丽迪莎全都告诉你了吗？”
罗兰一脸的难为情：“我倒是觉得她可能没有全都告诉我，蒂凡尼。不过她态度真是够率直的，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强势。”蒂凡尼忍住了一个微笑。看样子，罗兰有点窥到婚姻生活的本质了。他清了清嗓子：“她告诉我，我们都感染了一种魔法疾病。现在呢，那个病原体被关在了一本书里，留在吉普赛克宅邸。是这样吧？”这句话显然是个疑问句。他有这份困惑，蒂凡尼并不惊奇。
“嗯，确实如此。”
“哦……这样的话，既然她已经把你的脑袋从那桶沙子里拿出来了，就应该一切恢复正常了吧。”说完这些，他真是不知道还能怎么说了。蒂凡尼不怪他。
“我想，过去可能是存在一些误会。”她策略性地回答。
“她还说，她要成为一名女巫。”说到这里，他稍微显得有些痛苦。蒂凡尼也不免为他难过，但不是特别难过。
“怎么说呢，我觉得她具备一些最基本的天赋。至于她想在这条路上走多远，那就要看她的选择了。”
“我不知道她母亲会怎么说。”
蒂凡尼忍不住笑了起来：“好啊，你可以告诉公爵夫人，兰克里王国的玛格丽特王后也是个女巫，她从来都没有隐瞒过这一点。当然啦，现在她首要的任务是把王后当好。不过说到配制草药，她的本领仍然是首屈一指的。”
“真的吗？”罗兰说，“兰克里的国王和王后已经同意赏光出席我们的婚礼了。”蒂凡尼看得出来他心里正在盘算什么。贵族生活就像光怪陆离的一局棋，一位活生生的王后可是能压倒众生的——就算公爵夫人也得在她面前乖乖行礼，直到膝盖打哆嗦为止。蒂凡尼捕捉到了罗兰的漏网心思：“岳母大人，那可就要大大地委屈您了。”真不可思议，罗兰的漏网心思都这么周密谨慎。不过，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抑制不住地微微一笑。
“你爸爸给了我十五块安卡·摩波金币，那是他送我的礼物。现在我这么说你能相信了吗？”
他看到了她眼里的神情，毫不犹豫地回答了一声：“信！”
“那好，”蒂凡尼回答，“那咱们就该去找找护士斯卜洛思小姐了。”
罗兰的腔调又有点像那种烦人的老律师了，他说：“你觉得，我父亲把那笔钱给你的时候，他清楚它们的真实价值吗？”
“在与世长辞之前，他的脑子一直很清醒，这点你放心。你尽可以信任他，就像你可以信任我一样——哪怕现在我说我要和你举行婚礼，你都可以相信我说的是真心话。”
这话一出口，她自己都不禁用手捂住了嘴。她怎么会说这种话啊？看样子，他和她一样震惊。
罗兰先开口了，声音洪亮、意志坚定地打破了沉默：“你刚才说的话，我没太听清，蒂凡尼……我想是不是你最近太辛苦，有点累糊涂了。如果你能好好休息一下，我们都会很高兴的。我……很爱丽迪莎，我想你是知道的。她……怎么说呢，是个比较简单的女孩子，但是为了她，我什么都愿意做。看到她开心，我就开心了。我这个人，一般来说，其实是不太会开心的。”
她看到一滴眼泪滑过了他的面颊，不由得递给他一块还算干净的手绢。他接过它想擤鼻子，然后又是哭又是笑地说着：“你呢，蒂凡尼，我非常喜欢你这个人，真的非常喜欢……可是，你是那种人，你有能力给所有的人提供手绢擦眼泪。你聪明能干……别，别摇头。你确实聪明。我记得原先咱们年纪还小的时候，你特别喜欢‘拟声词’，就是根据某种声音造出来的词，比如‘布谷’‘嗡嗡’，还有——”
“叮叮当当？”蒂凡尼忍不住说。
“没错。我还记得你说过，‘乏味’这个词听着就是一种特别没意思的声音，就像一只疲惫的苍蝇在一个闷热的夏日被关在旧旧的阁楼间里，贴着一扇关紧的窗户一边飞一边嗡嗡叫。当时我就想，我真的理解不了你的思路！你说的那些对我没有意义。但是我知道你很聪明，你能明白那些东西。我觉得你肯定有一个特殊的头脑才能这么想问题，我却没有那种头脑。”
“你觉得‘善意’会发出什么声音？”蒂凡尼问。
“我知道‘善意’是什么，但我想象不出来它能发出什么声音。瞧瞧，你又来了！我确实没那个头脑，也没法生活在一个‘善意’都能发出声音的世界里。我只适合生活在二加二等于四的世界里。你的世界一定非常有意思，我非常羡慕你。但是我想我能理解的是丽迪莎，她的心思没有那么复杂。你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吧。”
他一定不知道丽迪莎曾经轻轻松松就把一个吵闹的鬼魂从洗手间赶出去，蒂凡尼想，好吧，祝你和她美满幸福，男爵大人。当然了，这只是她心里想想而已。表面上，她说：“我想，你和丽迪莎结婚的确是个明智的选择，罗兰。”让她很惊奇的是，他居然露出如释重负的样子，回到了他的书桌后面，好像一个士兵躲到城墙垛后面一样。
“今天下午，一些远方来的客人就要到了，他们是要参加明天的葬礼的，其中一些要留下来，参加接下来的婚礼。另外，出人意表地——”他又像个老律师了——“艾格牧师正好在巡游途中路过这里。他出于好意，答应在我父亲的葬礼上讲几句话，他还会留下来主持我们的婚礼。他是现代欧姆教一个流派的成员。我未来的岳母是赞成欧姆教的，但是很遗憾的是，她对艾格牧师的流派不是很欣赏，所以局面会有点尴尬。”他转了转眼睛，“还有，他是个城里人。你也知道，城里的牧师在咱们这里不是总能吃得开的【33】。蒂凡尼，接下来几天都是很考验人的，你能不能帮帮忙，让那些小麻烦、小乱子什么的，少出一点——尤其是涉及到魔法和神秘现象的那种，好吗？现在的流言蜚语已经够多了。”
蒂凡尼还在为自己刚才的失言而脸红。她点点头，勉强说：“呃，我刚才那句话，真的不是——”
她不说了，因为罗兰抬手示意她停住。“现在大家脑子都很乱。这个时候，人变得糊涂也是情有可原的。临近婚礼和葬礼，所有相关的人都会感到好大的压力——不过葬礼的主角除外。”他说，“总之咱们尽量保持镇定，多加小心吧。我很高兴丽迪莎喜欢你。她这个人好像朋友不多。好了，如果你不介意，现在我就去处理别的事了。”
 
蒂凡尼走出房间的时候，脑子里还回响着刚才自己说的那句话的声音。她为什么要说那种话呢？没错，她一直想着她会嫁给罗兰的。年纪小一些的时候，她确实是这么想的，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对吗？对，都过去了！可她居然还会说出那种傻话，真是丢人。
她现在又该去哪里呢？当然了，有很多事情要做——总是这样的，永远都没有清闲的时候。她走到大厅中央的时候，一个女仆羞怯地靠拢过来，说丽迪莎小姐想见见她，正在房间里等她。
丽迪莎坐在床上，捻着一块手绢——是一块干净手绢（蒂凡尼很高兴地注意到了这一点）——模样很忧虑，也就是说，比她平时的样子还忧虑，像一只小仓鼠正在因为它的跑步机停掉了而闷闷不乐。
她可能真是没有几个同龄伙伴，蒂凡尼想，我敢打赌她妈妈不准她和村里的孩子们玩。她大概也很少出门。还有几天就要结婚了……哦，天啊。她的苦恼一点都不难理解，再迟钝的人也能明白是怎么回事。罗兰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小时候被精灵女王绑架，在那个倒霉的仙境里滞留，长也长不大。后来好不容易回到人间，又饱受他那两个坏脾气姑妈的骚扰，还要时时担心年迈的父亲，搞得他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行为方式像四十多岁的大叔，而且好像还非这样不可似的。哦，天啊。
“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蒂凡尼一脸阳光地问。
丽迪莎清了清嗓子。“婚礼之后我们要去度蜜月，”她说着，脸上泛起了娇羞的红晕，“我想问问蜜月里应该做些什么呢？”蒂凡尼注意到，她最后几个字是急匆匆、含含糊糊地说出来的。
“你没有什么……姑妈之类的年长女性亲属吗？”蒂凡尼问。姑妈们很擅长在这种时刻来给人答疑解惑。丽迪莎摇了摇头。“那你有没有找你妈妈谈一谈呢？”蒂凡尼又问。丽迪莎抬脸看了看她，她的脸红得像一只煮熟的龙虾。
“你会去跟我妈妈聊这种事吗？”
“我明白了。呃，泛泛地来讲呢——注意，我可不是从专家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噢……”但其实蒂凡尼算得上是个专家【34】。对于“人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这个问题，一个女巫总是要懂一点的——蒂凡尼十二岁的时候，年长的女巫就对她很放心，会让她独自去帮忙接生了。此外，她很小的时候，还帮母羊接生过。按照奥格奶奶的话来说，这就是一种天赋，只不过不是我们一般所说的那种天赋而已。蒂凡尼又想起了汉珀先生和他太太，一对很正派的夫妇，他们一口气生了三个孩子，却还搞不清楚孩子是怎么出现的。听说了他们的事以后，蒂凡尼就长了个心眼，不时地找来村里适龄的女孩子，和她们聊一聊，免得她们惹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丽迪莎认真地听着，好像稍后还想把她听到的东西都做成笔记，等着参加周五的考试一样。她一直听到将近一半的时候才开口提问：“你确定真是这样吗？”
“当然啦。我敢肯定。”蒂凡尼说。
“好吧，呃，你说的都够直白的。不过我想，男生们一定更了解这些事吧……你笑什么呀？”
“我是觉得，对于这个问题，你可不要忙着下结论喔。”
哦，现在我看到你了。我看到你了。你这个杂碎，你这个毒瘤，你这个万恶之源！
蒂凡尼抬头看到了丽迪莎房间里的镜子。那是一面很大的镜子，镜框上刻着很多胖乎乎的金色小天使，他们穿得那么少，想来都要冻坏了吧。镜子里映出丽迪莎的身影，还有——依稀可见的，是鬼魅人那张没有眼睛的脸。他的轮廓清晰起来了。蒂凡尼知道自己是面不改色的。她知道自己必须这样。我可不能回答他，她想，我已经快要把他忘掉了。一定不能搭理他。不能让他的触角探到我！
她努力微笑着，看着丽迪莎从一只只箱子里拽出她所谓的嫁妆。在蒂凡尼看来，全世界最浮夸的衣服都在这里了。她拼命地想要集中精力欣赏这些衣服，让它们的浮夸充满她的头脑，逐走鬼魅人源源不断的咒骂声。她能听懂的那些咒骂都已经够恶心的了，听不懂的呢，大概只能更恶心。可是不管她怎么抵制，她还是又听到了他那“刺啦刺啦”，让人听了心里堵得慌的声音：“你觉得自己运气很好是吧，巫婆。你还希望自己一直运气好，对吗？可惜，你总要睡觉，我却不用睡觉。你必须一直运气好才能躲过我，我却只要一次运气好就能抓住你。只要一次，我就能让你……烧成灰。”
他最后的几句说得很轻柔，甚至都温柔了起来，在那么多难听的刺啦声和咳嗽声之后听到这么一声，真是让人更加难受。
“你知道吗，”丽迪莎说着，凝神望着一件衣服。蒂凡尼知道自己一辈子也买不起这样的衣服。丽迪莎接着说：“我真的很喜欢这座城堡，很愿意成为这里的女主人，可是要我说，这里的排水管道系统实在太差了。就好像从创世之初开始，这里的下水管就没清理过一样。说句实话，闻到这股臭味时，我都在想这是不是史前怪兽留下的了。”
这么说，她也能闻到他的臭味，蒂凡尼想，丽迪莎也是个女巫。一个还需要接受训练的女巫，没有正规训练的话，她只会给大家惹麻烦，她自己也不会有好果子吃。丽迪莎还在喋喋不休——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她。蒂凡尼还在努力，想要单纯凭借意志的力量击退鬼魅人的叫骂，于是她大声问了一句：“为什么呢？”
“哦，因为我觉得蝴蝶结比扣子要吸引人得多。”丽迪莎说着，举着一件相当华美的睡衣，看到它，蒂凡尼又一次想起，女巫真是没钱。
“你从前就被烧死过，还害死了我！”这个声音在她脑海里刺耳地响着，“但是这一次你休想再得逞了！这一次我会捕获你，还有你的那些帮凶！！！”
蒂凡尼觉得她都能真真切切地看到那些惊叹号。即便他的声音很轻，那些惊叹号也在替他咆哮。它们跳动着、鞭挞着他的那些字眼。她能看到他扭曲变形的脸，唾沫星子横飞，指着她的鼻子大吼大叫——他的疯狂正从镜子里源源不断地涌出来。
丽迪莎听不到他的叫嚣。这可真是幸运，她脑子里现在想的都是漂亮衣服的褶边，叮叮当当的钟声，纷坠如雨的大米，还有自己即将成为盛大婚礼女主角这一美妙前景——就算是鬼魅人仇恨的烈火也没办法侵入这样的内心世界吧。
蒂凡尼很勉强地挤出一句话：“这可能没什么用吧。”她心里不停默念的却还是：没有眼睛。完全没有眼睛。脸上只有两个黑窟窿。
“是啊，我想你说得对。也许淡紫色的那条会更好些，”丽迪莎说，“只是大家都说鸭蛋青色配我最合适。对了，为了弥补我对你造成的伤害，我想请你赏光做我的伴娘，行吗？嗯，我当然还有很多远房的小表妹来当傧相——我听说她们特别喜欢自己的礼服，早就穿起来了，已经穿了两个礼拜了。”
蒂凡尼仍然失神地望着面前的一片虚空，或者说是望着两个黑窟窿里的虚空。此时此刻，这两个黑窟窿就是她心头最大的重压，不用什么小表妹来掺和，她就已经感觉够糟糕的了。“我怕女巫不是当伴娘的材料，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好意。”她说。
“伴娘？婚礼？”鬼魅人的声音询问着。
蒂凡尼的心里咯噔了一下。真是没办法了。在鬼魅人探听到更多情况之前，她匆忙逃出了丽迪莎的房间。他是怎么搜索目标的？他到底要找什么？她们的对话是不是给他提供了什么线索？她跑向了地牢，那里现在倒像一个避难所了。
地牢里有丽迪莎送给她的那本书。她翻开它，读了起来。在高山上的时候，她学会了快速阅读。因为在那里，你只能从流动图书馆借书来看，如果你还书晚了，他们就要多收你一角钱的罚款。当你的可支配财产只是一只旧靴子的时候，你就明白这一角钱的价值是多么可观了。
丽迪莎这本书讲了各种窗户的故事。它们都不是普通的窗户（有一些可能偶尔普通一下），在它们的后面……有各种东西——比如怪兽。作者说，一幅画、书里的一页纸——甚至合适地点的水洼——都有可能是一扇窗。蒂凡尼又一次想起了小时候那本童话书，还有书里画的那个吓人的矮精怪，有时候它在笑，有时候它在龇牙。她一直都能看出它的变化。那变化虽然不明显，但仍然是存在的。只是你不免会好奇，你总是会想：哎，上次这幅画是什么样的？是这样的吗？还是我记错了呢？
书页在蒂凡尼手下窸窣作响，好像一只饥饿的松鼠抖着身子醒来，发现自己置身于储满坚果的树洞里。这本书的作者是个巫师，而且是个特别啰唆的家伙，但他的书还是挺引人入胜的。曾经有人走到画里去，也有人从画里走出来。“窗户”是一种渠道，让人们从一个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什么都可以是这种“窗户”，什么都可以是一个世界。蒂凡尼曾经听人说，一幅好画的标志就是，不论你在展厅里走到哪儿，画中人的眼睛都会盯着你；而根据这本书的说法呢，就算你回了家、爬上床去睡觉，画中的眼睛还会盯着你——这种事，她最好还是先别去想比较好。作为巫师，作者采用了各种图表来阐释自己的理论，可惜没有一个是让人能看懂的。
鬼魅人曾经从一本书里向她跑来，幸好在他跑出来之前，她就把书猛地合上了。压书板落下来的时候，她都看见他的手指头从书皮里伸出来了。但是他不可能就那样被挤扁、留在书里吧，她想，因为他根本就不在那本书里，就算他在，也应该是以某种魔法的方式。除此之外，他还在通过别的方式寻找我。只是，他到底是怎么找的呢？唉，过去那些乏味的日子，像什么给人看个伤腿呀，治个拉肚子呀，剪掉长到肉里的指甲呀，此刻都显得动人起来。她一直都跟别人说，魔法就是处理各种琐事的。从前她这么说可能没错，可现在，说不准从什么地方就会有可怕的东西冒出来，事情就再没有那么简单了——你再不能单靠一副膏药来解决所有问题。
一片草叶飘下来，落在书上。“现在没事的，你们出来吧，”蒂凡尼说，“你们全都在吗？”
一个声音在她耳边说：“哦，是的，我们在呢。”然后菲戈人就从成捆的稻草、蜘蛛网、苹果架、山羊还有彼此的背后走了出来。
“你是小亚瑟吗？”
“是的，女主人，是我。实在不好意思，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我现在受到罗伯的委派，负责指挥外出行动了。因为我是个警察，而他觉得，要是跟人类打交道，还是让警察出面比较好——人们总是更怕警察一些，而且我还会说人类的话！罗伯现在主要都在菲戈之丘留守了，你知道的。他不信任那个男爵，担心他会派人再来铲我们的土丘。”
“有我在，那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了。”蒂凡尼坚定地说，“过去的不愉快都是误会。”
小亚瑟看样子不是很信服：“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讲，女主人，我们的首领罗伯也会这样想。但是有一件事我可以告诉你，如果有谁敢从我们的土丘上再挖一铲土，这座城堡里，只要是男的，就都别想活命了。这里的女人也都等着哭吧，当然，现在我面前的这位除外。”其他的噼啪菲戈人也都跟着叽叽喳喳地说起来，他们谈的都是同一个主题：谁敢染指菲戈之丘，谁就要遭到屠戮。当然了，他们其实也都不愿意这样大开杀戒。
“要小心你的裤子。”一个名叫“比胖乔克稍瘦一点乔克”的噼啪菲戈人说，“一旦你的裤子里钻进了一个噼啪菲戈人，你的倒霉事就开始了，你就等着受苦受难吧。”
“哦，是的，我们保证让你上蹿下跳，停不下来。”白头发小乔克说。
蒂凡尼很震惊：“请问你们噼啪菲戈人上一次和人类打架是什么时候？”
菲戈人讨论了一会儿之后，一致认定那应该是“贝丘之役”，根据白头发小乔克的说法，那一次，“人类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惨烈尖叫，他们四处奔逃，在地上疯狂跺脚，有人在悲惨地哭泣，悲惨的程度也是前所未有的。他们还一个个急着想把裤子脱掉，因为穿着裤子只会有弊无利。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女人们在旁边都看得哧哧直笑。”
蒂凡尼本来听得嘴都张开了，现在有点回过了神，赶快把嘴闭上，然后又开口说：“那么，噼啪菲戈人有没有杀过人呢？”
这话一出口，很多噼啪菲戈人都把视线移开，故意不看蒂凡尼了。他们用脚在地上蹭着，伸手在脑袋上挠着，结果像平时一样，头发里掉出了好多虫子呀，囤积的食物呀，好玩的石头呀，还有其他一些让人难以启齿的东西。最后，是小亚瑟开了口：“女主人，我作为一个新近才回归自己部落的噼啪菲戈人，跟你说点实话并没有什么丢人的。我跟我的噼啪菲戈人兄弟们聊过，我了解到，他们从前生活在远处深山里的时候，有时候确实是要和人类战斗的，因为那些人会到处乱挖，寻找精灵的黄金宝藏。有一次双方冲突得十分激烈，那些挖金子的土匪有些实在是笨，都不知道逃命，结果就只好留下来乖乖受死了。”他咳嗽了两声，“不过，我还是要为我的兄弟们说句公道话，他们和人类作战总是很讲公平正义的——一个噼啪菲戈人对付十个人——够仁至义尽的了。如果他们的敌人还是只想找死，那可不能怪他们。”
蒂凡尼看到小亚瑟眼里闪过一线光，她忍不住追问了一句：“找死？你这话怎么讲？”
这个噼啪菲戈人警察耸了耸他小小的宽肩膀：“是那帮土匪非要拿着铲子到菲戈之丘来的，女主人。我是个懂法律的人，女主人，我以前从来没见过菲戈之丘，即便是这样，我的血液也沸腾了，女主人。沸腾了，真的沸腾了。我的心在乱撞，我的脉搏在加速，我的胃里一阵汹涌，仿佛吹进了龙的气息，只要一想到会有一把明晃晃的铁锨插进菲戈之丘，铲啊，捣啊，我就恨不得杀了那个拿铁锨的人，女主人。我要让他死翘翘，还要追到来世去再杀他一回，我要把他杀了又杀。因为像他那样动不动就灭我们一族的恶棍，实在是罪大恶极，光让他死一回是远远不够赎罪的。不过，我刚才也说过，我是个懂法律的人，我也非常希望现在的误会能消除，不要惹出什么大屠杀来，搞得到处是血腥、惨叫和哭号，还让好多人的身子都分了家，这一块、那一块地钉在树上，而且用的都是前所未有的方式，你说呢？”小亚瑟举着他那块标准尺寸的警徽，好像举着一块盾牌，他盯着蒂凡尼，脸上的神情仍不平静，还掺杂着几分挑衅的意味。
而蒂凡尼是个女巫，她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我得告诉你一件事，小亚瑟，”她说，“请你务必好好领会我的意思——你已经到家了，对吗？”
小亚瑟手里的盾牌掉了：“对，女主人，我知道我到家了。我身为一个警察，刚才实在不该说那些话。警察应该说的是法官呀，陪审团呀，监狱呀，审判呀，个人不应玩弄法律呀，这一类的话。所以，看来这块警徽我还是不要的好。真的，你说得没错，我到家了，而且我应该留下来，从此和自己的族人在一起。当然了，我希望大家的卫生标准能提高一些，那样就更好了。”
他的话赢来了菲戈人的一片掌声，蒂凡尼不太清楚大部分噼啪菲戈人是不是真正明白“卫生”这个词的意思，还是说他们鼓掌只是为了“遵纪守法”。
“我向你们保证，”蒂凡尼说，“再不会有人去碰你们的土丘了。我肯定会管好这件事的，你们听明白了吗？”
“哦，好啊，”小亚瑟说着，眼里涌出了泪水，“你能这么说，当然是很好的，女主人，可是你不在的时候怎么办呢？比如你有非常重要的事要忙，要到处嗖嗖地飞来飞去，那时候可怎么办？”
所有的视线都投向了蒂凡尼，就连那些山羊的也不例外。蒂凡尼其实早就不做这种事了，她知道这样不礼貌，可她还是把小亚瑟提了起来，举到眼前。“我是丘陵地的巫婆，”她说，“我对你和其他所有噼啪菲戈人发誓，你们的家园永远都不会再受到铁器的威胁了。就算我不在的时候，我也能监督菲戈之丘这边的动态。这样一来，不论是谁，只要他还想活命，就不会来动你们的土丘。如果我言而无信，辜负了你们，就让钉子做成的扫帚拖着我飞过七重地狱吧。”
严格来讲，蒂凡尼心里想，她这番诅咒发誓实在是假大空，可是噼啪菲戈人认为，誓言如果没有涉及大量雷鸣电闪，没有夸大其词，没有鲜血淋淋，就不算是誓言。不错，用鲜血浸染过的誓言，确实会更显得像那么一回事。不过我是说到做到的，我一定会保证菲戈之丘再不受侵犯，她想，罗兰现在没有理由再拒绝我了。而且我还有个秘密武器呢——我已经得到了一位年轻女士的信任和友谊，而她就要成为他的妻子了。有她帮忙说情，他还好意思说“不”吗？
小亚瑟这下心里有了底，他欣慰地说：“你讲得很好，女主人。嗯，好了，我能不能借这个机会再代表我的族亲们跟你打听打听婚礼的事呢？我们对这方面了解得很少，都很感兴趣呢。你能给我们讲讲吗？”
现在如果跳出一个鬼怪来吓唬人，肯定挺可怕的，不过，被一群噼啪菲戈人围着追问人类婚姻生活的点点滴滴，给人的感觉好像更糟。蒂凡尼不想解释自己为什么不想回答他的问题，她只是简简单单说了一声“不行”，用的是钢铁一样冷硬的声音，然后非常小心地把小亚瑟放回到了地面上。接着，她又补充说：“你们不该听这些的。”
“为什么？”傻伍莱问。
“没有为什么，就是不该听！我也没有什么好解释的。记住这和你们没关系就行了。好了，先生们，如果你们没意见的话，现在我想自己待一会儿了。”
当然了，这群噼啪菲戈人当中有一些还会继续跟踪她，她想，他们向来都是这样。她回到了大厅里，凑到炉火近旁坐了下来。就算是在仲夏时节，这间大厅里也还是温度很低。石头墙上挂着壁毯，仿佛这样就能挡住一点石头的寒意。壁毯上都是常见的花样：身穿铠甲的一群人冲着身穿铠甲的另一群人挥动着宝剑、长弓和战斧。由于战事太嘈杂、太纷扰，他们大概每过几分钟就得停下来——这样的话，织毯子的淑女们才能赶上他们的进度。位置最靠近炉火的那个骑士是蒂凡尼最熟悉的。这一带所有的孩子都对这壁毯不陌生——每当有长者在一旁讲解的时候，孩子们就可以看壁毯、学历史了。不过总的来说，蒂凡尼小的时候还是更喜欢自己给毯子上那些骑士编故事，比如那边那个，他正在拼命奔跑，想追上自己的马；还有那个，他被马儿甩了出去，他的头盔上正好有个尖儿，结果他就大头朝下扎在了地上。就算是小孩子看到了，也知道这样待在战场上很不好。他们就像一群老朋友，永久地凝固在这一场战争中，而这战争的名字是什么，人们都已经不记得了。
然后……忽然间，壁毯上多了一个身影，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一个身影，他穿过战场，向蒂凡尼跑来。她呆呆地盯着他，只感觉自己越来越瞌睡。可是，她的头脑还有一小部分在运转，它告诉她一定不能睡，一定要做点什么。这样想着，她的手抓住了火堆外缘的一根木柴，她举起它，对准了壁毯。
壁毯年头太久，布料都朽了。它会像干草一样易燃的。
那个身影不跑了，谨慎地走了起来。她还看不清楚他的模样，也不想看清。毯子上的骑士们都是用很朴拙的手法织成的，毫无透视感，就像小小孩的简笔画。
但是那个一袭黑袍的身影，一开始只是个遥远的小黑点，现在随着他的走近，却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了，现在……她能看见他的脸了，还有脸上那两个黑洞，就是距离这么远，她也能看到它们的颜色在变化，那是因为他走过了一个又一个身穿铠甲的骑士。现在，他又跑了起来，越来越近，越来越大。那股臭味又弥散开来……这幅壁毯值多少钱？她有权为了自卫而烧掉它吗？不烧了它的话，那个可怕的家伙就要从里面冲出来了。哦，必须烧，必须的！
如果她是个巫师该多好啊！那样她就有能力召唤壁毯上的骑士，让他们和鬼魅人殊死一搏了。
或者，她还是继续当她的女巫也行，只是不要继续待在这个地方就好！她举起了噼啪响的木柴，狠狠地盯着那两个本应是眼睛的黑窟窿。只有女巫才能大无畏地逼视这种黑窟窿，它们简直都快把人的眼睛吸出去了。
只是，这两个黑窟窿真的好有催眠作用啊，现在她看到，他缓缓地左摇一下、右摆一下，像是一条游向猎物的蛇了。
 
“请你别这样。”
忽然听到这么一句话，相当出乎蒂凡尼的意料。那个声音挺急切，不过也挺友好的——那是艾斯克莉娜·史密斯的声音。
风是银色的，很冷。
蒂凡尼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仰望着冬日的天空。她眼角的余光瞟到几蓬枯草，它们在风中沙沙摇摆。可是说来奇怪，除了这么一点野景之外，旁边都还是大大的壁炉和作战的骑士。
“你现在千万不要动，”艾斯克莉娜的声音从后方传来，“现在你所在的这个空间，这么说吧，是为了我们的需要才拼凑出来的，从你进入这里的那一刻起，它才存在。等你离开时，它也就消失了。严格来讲，按照很多哲学门派的标准，这个地方根本就不能算是存在过的。”
“那么，这是个魔法空间了？就像‘虚无之家’那样？”
“你推论得不错，”艾斯克莉娜说，“不过我们懂行的都把这种空间叫作‘穿越现在时’。用上它，咱们就可以很方便地找个地方避开别人聊一聊。等你离开这个空间以后，你还会在你一开始所在的地方，而且时间也一点都没有流逝。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不明白！”
艾斯克莉娜在她身边的草地上坐下来：“不明白最好。你要是明白的话，心里才乱呢。要知道，你是一个非常与众不同的女巫。据我所知，你的天赋在于制作奶酪，这是很棒的。这个世界需要奶酪制作高手。这样一位高手的价值堪比和她等重的……奶酪。至于魔法呢，倒不是你生来就有的天赋。”
蒂凡尼张口想反驳，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唉，她有时候就会这样。从满脑子乱纷纷的思绪中，她第一个挑出来说的是：“等一下，我还拿着一根没烧完的木柴呢。我不管这里是什么地方，来了就来了吧。我只想问问你，刚才怎么了？”她看了看旁边的炉火。火焰是凝固的。“如果别人看到我，会觉得我也是定住的吧，”她说着，想到现在情况比较特殊，就不放心地追问了一句，“会是这样吗？”
“不会的。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我只能跟你说，‘穿越现在时’是一种……被驯化的时间。这种时间会听你的话。不用那么惊讶，在这个宇宙里，更奇怪的事也会存在呢。此时此刻，蒂凡尼，咱们其实是借用了别处的时间。”
火焰仍然凝固着。蒂凡尼觉得它应该很冷，但实际上她仍然能感受到阵阵的暖意。她想了想，又问：“那么，等我回去以后呢？”
“你会发现一切照旧，”艾斯克莉娜说，“只是你脑子里的想法变样了。我得告诉你，你的想法现在可是非常重要的。”
“那你呢？你费了这么大心思把我弄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跟我说我没有当女巫的天赋吗？”蒂凡尼干巴巴地说，“我可真是要谢谢你了。”
艾斯克莉娜笑了。那是青春洋溢的笑。看着她脸上的皱纹，听着这种笑声，你会感觉挺奇怪的。蒂凡尼从来没有见过哪个老年人显得这么年轻。“我只是说，你不是生来就有女巫天赋，对你而言，它来得不容易。你渴望它，你刻苦努力才得到了它。它是你向这个世界索取来的，你不在意代价是多少，而这代价总是少不了的。你听说过那句话吗？‘若你会挖洞，得到的报酬就是一把更大的铁锨，和等你去挖的更大的洞。’”
“嗯，我知道这话，”蒂凡尼说，“有一次我听威得韦克斯奶奶这么说过。”
“这句话就是她发明的。人们都说，不是女巫找到魔法，而是魔法找到女巫。但是你呢，你真的是找到了魔法——虽然一开始你并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但你还是抓住了它瘦巴巴的脖子，让它听命于你。”
“你说的这些都非常……有意思，”蒂凡尼说，“不过不好意思，我还有好多事没办呢。”
“在‘穿越现在时’里，你不用把那些事放在心上。”艾斯克莉娜很坚决地告诉她，“听着，蒂凡尼，鬼魅人又一次找到了你。”
“我想他是藏在书里和画里的，”蒂凡尼说，“还有壁毯里。”她打了个哆嗦。
“还有镜子里，”艾斯克莉娜说，“还有水洼里，或是一块碎玻璃上的闪光里，或者刀锋上的寒光里。你能想出多少种可能？你打算让自己有多害怕？”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必须和他一决高下，”蒂凡尼说，“这是我没法逃避的吧。他这种敌手，不是你能逃开的。他摆明了就是个欺软怕硬的小人，对不对？他觉得有胜算的时候才会出击，所以我必须想出一种办法，让自己变得比他更强大。我觉得我能想出来——不管怎么说，他有点像‘蜂怪’。那样的话事情就很简单了。”
艾斯克莉娜没有大喊大叫，她回话的声音很轻，可是听起来却比尖叫还刺耳：“奶酪制作高手蒂凡尼·阿奇小姐，你是不是打算把这件事一直这么轻描淡写下去？你现在要打败的可是最危险的敌手鬼魅人啊，如果你失败了，魔法也就没落了——它会跟着你一起没落。他将侵占你的身体和灵魂，利用你的智慧和才能去做坏事。到时候为了你好——也为了所有人好——你的女巫姐妹们就会摒弃一切不和，联起手来，在你们两个为害四方之前就把你们消灭掉。这下你懂了吧？这是一件很重大的事！你必须要拯救你自己。”
“别的女巫会杀了我？”蒂凡尼问着，惊骇极了。
“当然了。你是个女巫，你知道威得韦克斯奶奶平时都是怎么说的，‘我们女巫只做正确的事，不管它好还是不好’。你和他，非得争个你死我活不可。蒂凡尼·阿奇。失败就意味着灭亡。如果失败的是他，我遗憾地告诉你，再过几百年，我们会看到他又一次死灰复燃。如果失败的是你，结果会怎样我就不愿意多想了。”
“可是等一等，”蒂凡尼说，“如果别的女巫都准备好了看他控制我，然后联手对付他和我，为什么她们现在不能先和我联合起来打败他呢？”
“她们当然可以啦。你想要她们帮忙吗？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蒂凡尼·阿奇，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件事全看你的选择。不管你作出哪一种选择，我敢肯定，其他女巫都不会说你什么的。”艾斯克莉娜犹豫了一下，然后接着说，“嗯，我想她们会很体谅你的。”
怎么办？要当一个害怕考验、临阵逃脱的女巫吗？蒂凡尼想。还是等着别人来帮自己，让人家都知道你不行呢？如果你都觉得自己不行，那你就不配当女巫了。于是她大声说：“我宁可死，也要当个真正的女巫，我可不想像个可怜的小姑娘那样，等着别人来同情、扶助我。”
“阿奇小姐，你自信自尊得简直像是一种罪过，但是怎么说呢，我心目中的女巫就应该这样。”
 
周遭的一切忽然扭曲变形起来，艾斯克莉娜不见了，只有她的声音还在蒂凡尼脑海里回荡。壁毯又在她眼前了，她还举着那根燃烧的木柴，只不过现在她的姿态是充满自信的。她觉得自己好像充了气一样，都快要飘起来了。世界变得怪怪的，但她至少明确了一件事：壁毯就像干草，一碰到火就会被点着。
“我一眨眼就能把这块旧毯子烧成灰烬，先生，我说到做到。你还是从哪儿来的就赶快回哪儿去吧！”
她很惊奇地看到那个黑影真的撤退了。她听到片刻的咝咝响，然后感觉好像一下卸去了什么重担，那股臭味也跟着退去了。
“真有意思。”听到有谁说了这么一句，蒂凡尼一下回过头，看到普莱斯顿正开心地对她咧嘴笑着。“你知道吗，”他说，“你刚才有那么一小会儿有点僵硬，我看着真不太放心。我以为你出什么事了呢。我摸了一下你的胳膊——当然是非常恭敬地，没有调戏的意思——感觉就像是触到了雷雨天的紧张空气。于是我想，这是你们女巫的事，我最好不要干预，在旁边留心看着就好。然后呢，我就听到你威胁这么一块无辜的毯子，说你要烧得它灰飞烟灭什么的！”
蒂凡尼呆呆地望着他的眼睛，好像在盯着镜子一样。火，她想，对呀，鬼魅人被火烧死过一次，他还记得火的厉害。他不敢靠近火的。怕火就是他的秘密。而野兔却敢冲进火焰。嗯……
“说实话，我挺喜欢火的，”普莱斯顿说，“我一点也不觉得火有什么可怕的。”
“什么？”蒂凡尼问。
“你说话的声音好小，”普莱斯顿说，“有些事你可能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也不会多问。我外婆原先说过，‘不要掺和女巫的事情，除非你想找打’。”
蒂凡尼又看了看他，突然作出了一个决定：“你能保守秘密吗？”
普莱斯顿点点头：“当然了！我从来都没跟别人说过中士爱写诗这个秘密的。我当然可以保守秘密。”
“普莱斯顿，可是你刚刚对我说了！”
普莱斯顿咧嘴一笑：“啊，可你是女巫呀，你不算一般意义上的‘别人’。我外婆告诉我，把秘密告诉女巫，就像对着墙诉说秘密一样保险。”
“唉，好吧。”蒂凡尼说着，又把话头掐住了，“对了，你是怎么知道他写诗的？”
“想不知道才难呢，”普莱斯顿说，“他在警卫室的记事簿上写诗，可能都是在他值夜班时候写的吧。他很小心，总是把写了诗的纸页撕掉，而且撕得非常干净，你都不会察觉到记事簿少了几页。可是他写的时候，下笔太用力，结果在下面一页留下了印迹，别人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了。”
“哦，那除了你以外，别的人肯定也注意到了吧？”蒂凡尼问。
普莱斯顿摇了摇头，他戴在头上的超大头盔跟着微微一转：“没有，小姐，你知道那些家伙——他们觉得阅读都是女孩子做的事。而且，如果我去得早，我也会把底下那页撕掉，免得他们嘲笑他。我必须承认，作为一个全靠自学的人，他算是个不错的游吟诗人了——他能想出很好的隐喻。他的诗全是写给一个叫作‘米莉’的人的。”
“那应该是他老婆，”蒂凡尼说，“你肯定在村子里见过她吧——她脸上的雀斑比谁都多。她对这个问题非常敏感。”
普莱斯顿点了点头：“你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他最近的一首诗为什么会叫作《谁会眷恋没有星星的夜空？》了。”
“单看表面，你无论如何想不到他会写诗吧？”
普莱斯顿思考了一会儿。“不好意思，蒂凡尼，”他说，“但是你的脸色不太好。我说句实话你别介意，你的脸色其实非常不好。要是你能变成别人来看看现在的你，你也会说你的状态非常差的。你看上去就好像根本没合过眼一样。”
“我昨天晚上至少睡了一个小时呢。前一天我还打了个盹！”蒂凡尼说。
“真的吗？”普莱斯顿说，毫不妥协，“除了今天的早饭之外，你上一次好好吃饭是什么时候？”
蒂凡尼现在仍然觉得轻飘飘的：“我想，我可能是昨天凑合吃过一顿吧……”
“是吗？”普莱斯顿问，“凑合吃一顿，打了个盹？好像没人能这么活命吧？这样下去人会死的！”
他说得对。她知道他说得对，可是这只是让事情更糟糕了。
“你听我说，我现在正被一个可怕的敌人追踪，凡是被他俘获的人，都会完全沦为他的傀儡。我必须和他较量！”
普莱斯顿很感兴趣地四处看了看：“他也能俘获我吗？”
想要毒药的人，自然会得到毒药，蒂凡尼想，普劳斯特太太，谢谢你教给我这么有用的一句话。“不，我觉得不会的。你必须是‘对’的那种人——哦，应该说是错的那种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吧，他要的是性格中有邪恶因素的人。”
普莱斯顿头一次显得有点忧惧了：“我也干过一些坏事的，不瞒你说。”
尽管突然间觉得很疲惫，蒂凡尼还是微微一笑：“你做过的最坏的事是什么？”
“我有一次逛集市，从一个小摊位上偷了一包彩色铅笔。”他昂然地看着她，好像等着她尖叫着发出声讨，或是蔑视地对他指指点点。
她却没有这样做。她只是摇了摇头，问：“你那时候多大？”
“六岁。”
“普莱斯顿，我觉得我那个敌人可能永远都没办法侵入你的头脑。不说别的，在我看来，你的头脑太错综复杂，里面塞的东西太多了。”
“好吧，蒂凡尼小姐，不过你真的需要休息了，好好地躺在床上，好好睡一觉吧。什么样的女巫能照顾其他人呢，如果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话？我记得有一句拉丁语‘Quis custodiet ipsos custodies’，翻译过来就是‘谁来守护那守护者？’。”普莱斯顿滔滔不绝地说着，“放到我们这里，就是‘谁来照看女巫？’，也就是‘谁来关照那关照别人的人？’。此时此刻，这个人看起来只能是我。”
蒂凡尼彻底投降了。
 
城市中的浓雾像厚厚的帘幕，普劳斯特太太穿过这浓雾，匆匆走向阴森森、黑沉沉的丹迪监狱。她所到之处，连雾气都驯顺地向两边退避，等她走过之后，它们才再次合拢。
监狱长正在大门口等着她，手里提着一盏灯笼。“麻烦你了，太太。但是我们觉得，有件事最好先让你了解一下，然后再正式开始调查处理。我知道女巫们现在有点不受人欢迎，不过我们一直都是把你当家人看待的，你理解我的意思吧。我们所有人都不会忘记你父亲。他太能干了！用七点二五秒就可以吊死一个犯人！绝对的无可匹敌。再也见不到像他那样的刽子手了。”监狱长说，他变得严肃起来，“言归正传吧，太太，你待会儿要看到的那一幕，是我希望自己永远都别再看到的。它真的让人心里很乱。我想，到了这种时候，就非找你不可了。”
普劳斯特太太在监狱长的办公室里把斗篷上的水珠抖掉，她能嗅出空气中悬浮的恐惧。远处传来了呼号声和哐啷哐啷的乱响——当一座监狱里出问题的时候，你总能听到这样嘈杂的声音。监狱，究其定义，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一大群人全都挤在一起，所有的恐惧、仇恨、忧虑、惊惶和虚妄一个摞在一个之上，你想喘口气都做不到。她把斗篷挂在门边的钉子上，搓了搓手：“你刚派到我们店里的那个孩子跟我说，有什么人越狱了？”
“是的，是第四区的一个犯人，”监狱长回答，“名字叫麦金托什，你还记得吧？他进来有一年左右了。”
“哦，对对，我记得，”普劳斯特太太说，“当初审判他的时候，只审了一半就审不下去了，因为陪审员都吐个不停。他的事确实恶心。可是从来没人能从第四区越狱呀。窗户上的栅栏不是钢做的吗？”
“栅栏都让他给掰弯了，”监狱长干巴巴地说，“你最好自己去看看。我们看了都心惊肉跳的——我实话实说啦。”
“我记得麦金托什不是什么大块头。”普劳斯特太太说着，随监狱长一起匆匆穿过阴湿的走廊。
“你说得没错，普劳斯特太太。他是个小矮个儿，很猥琐的一个人。下个礼拜就该上绞架了。牢房的栅栏硬是让他给拔了下来，那本来是身强力壮的人拿着撬杠都撬不下来的。然后他跳窗逃了出去，窗户离地面可足足有三十英尺呢。这绝对不正常，绝对有问题。可是他还干了一件事——我的天，那才可怕呢，光是想想我都想吐。”
一个守卫站在麦金托什曾经住过的牢房门口，但是在普劳斯特太太看来这实在没道理——麦金托什都不在了，何必还要派人把守呢。看到她走近，守卫恭敬地伸手碰了碰帽檐。
“早上好，普劳斯特太太。”他说，“能够见到史上最强刽子手的女儿，荣幸之至。他从业五十一年，从没有过一点失误。现在的刽子手特鲁伯，也是个不错的人，可是有时候他吊死的人还要在空中弹那么一弹，这就有点不专业了。你爸爸还有着大无畏的精神，见到罪有应得的犯人，就一定要把他绞死，绝不怕亡灵用什么地狱之火和恶魔之灾来报复他。你记着我的话，就算是恶魔之类的东西来了，他也会追上去把它们绞死的！七点二五秒就吊死一个人，多么出色的人才！”
普劳斯特太太却没有听他的话，她的眼睛盯着地板。
“让一位女士看到这么可怕的景象，确实太不应该了。”守卫接着说。
普劳斯特太太恍恍惚惚地答了一句：“弗兰克，有事务要处理的时候，女巫就不是什么女士了。”然后她嗅了嗅牢房里的味道，狠狠地咒骂了一句，骂得实在太难听，弗兰克眼泪都快下来了。
“你是不是也觉得离奇，想不出是什么东西把他附体了？”
普劳斯特太太挺直了身板。“我不觉得有什么离奇的，弗兰克，”她严肃地说，“我知道是什么东西附到了他身上。”
浓雾涌向了街边的屋墙，为的是给普劳斯特太太让路。她正向着第十鸡蛋大街匆匆走去，在身后的一片晦暗中留下一个“普劳斯特太太形”隧道。
德里克正在恬静地品着一杯可可，他的妈妈伴随着一阵响亮的屁声冲了进来。他抬起头看了看，皱着眉：“你觉得那算不算是降B调，妈？我听着不像。”他伸手去柜台抽屉里拿调音叉，可是他妈妈却一阵风似的从他身边冲了过去。
“我的扫帚呢？”
德里克叹了一口气：“在地下室里，你忘了吗？上个月你想修修它，可是矮人们跟你一报价，你就舍不得修了，还骂他们是一群诈骗犯，只配摆在草坪上给人当装饰品。还记得吗？不过这也没什么，反正你从来也不用那把扫帚。”
“可我现在必须用，我要去一趟……乡下。”普劳斯特太太说着，看看周围塞满东西的架子，想找到一把能用的扫帚。
她儿子吃惊得直瞪眼：“你真的要去吗，妈？你一直说自己身体不行，去不了乡下的呀。”
“这一回是生死攸关的事情，”普劳斯特太太嘟囔着，“你说，我能不能去找有时候高有时候矮有时候胖莎莉借一把扫帚？”
“哦，妈，你真不应该这么叫她，”德里克责备地说，“她对潮汐过敏，才会那么变来变去的，那不能怪她。”
“反正她有扫帚就行了！哈！总归跑不掉。你给我备上几块三明治，好吗？”
“你搞这些名堂，都是为了上个礼拜来咱们店里那个女孩吗？”德里克怀疑地问，“我觉得她可没什么幽默感。”
他妈妈不理他，只顾在柜台下面翻着，最后找出一根大大的胶棒来。第十鸡蛋大街的零售商赚钱不容易，所以他们手头常备着类似于棒球棒那样的胶棒作为防盗措施。“不明白，真的不明白，”她叹着气说，“我这辈子居然还会忙着做好事？我肯定是脑子进水了。才会做这种一点好处都捞不着的事！我真是不明白我自己，一点不明白。天知道我还会干些什么？是不是要帮人实现三个愿望了？如果我真的做起那种蠢事来，德里克，你一定要对准我的脑袋狠狠敲一棒子。”她把胶棒递给了他，“咱们的商店就交给你了。争取把橡胶巧克力和人造煎鸡蛋的销售量提上去一点，行吗？你可以跟顾客说它们是新式书签什么的。”
说完这些，普劳斯特太太就冲进了夜色。城市里的街巷每到夜晚都是危险的：有打劫的、偷东西的，还有其他种种坏人。但是当她走过的时候，他们纷纷退却了，隐匿到了阴暗处。因为，普劳斯特太太可不是什么善茬，如果你不想让自己的指关节全都错位的话，就最好别招惹她。
 
曾经属于麦金托什的那具身体此刻也在夜色中奔跑着。它满身痛楚。鬼魅人才不管这些呢，反正疼的又不是他。它的筋肉被剧痛折磨着，他却没有丝毫的感觉。撼动了钢铁栅栏的手指上鲜血淋漓，也与他无关——他可没有什么血可流。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上一次拥有身体是什么时候了。身体这种烂东西，必须进食喝水，这一点挺烦的。一具身体很快就会丧失利用价值。不过一般来说，这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反正他能找到新的宿主——那些满怀怨毒和嫉妒的心灵都会接纳他。只要他别太大意，动作快一点，就不会出闪失。这是最重要的。此刻，在这荒郊野外的路上，一时也找不到下一个合适的宿主。这具身体就先凑合用着吧。他很不情愿地允许身体停在一个池塘边，喝了几口浑水。水里有好多青蛙，这倒也没什么，反正身体也要吃点东西，不是吗？

第十三章 白色的寿布抖起来
城堡的黑白客房里摆着一张正式的床，这比地牢实在强多了，只是蒂凡尼仍然有点想念那些温和地打着嗝儿的山羊。
她又梦到火了。还有人在暗中观察她。她能感觉出这一点，她还知道这一次观察她的不是山羊，是她的内心世界在被谁窥视着。不过这窥视并不是恶意的，而是有人在照看她。梦中的火熊熊燃烧，一个黑影把火焰往旁边一拉，就像拉开一面窗帘，然后蒂凡尼就看到一只野兔蹲在那个黑影旁边，像一只宠物依傍着主人。野兔和蒂凡尼四目相对，然后它跳进了火里。然后蒂凡尼心里就明白了。
有人敲响了房门。蒂凡尼突然醒了：“谁？”
厚厚的门那边，一个声音说：“遗忘会发出什么样的声音？”
她几乎不用想，就回答说：“是那炎炎夏日，风在枯萎的草丛中吹过的声音。”
“是啊，我也觉得差不多就是这样。”普莱斯顿的声音在门那边说，“好啦，小姐，我来是想告诉你，楼下有好多人在等着你呢，女巫出场的时候到了。”
 
这是一个举行葬礼的好日子，蒂凡尼一边想着，一边从城堡窄窄的窗户向外望去。葬礼不要赶上下雨天才好，因为一下雨，人们的心情就会更加愁闷。每逢葬礼她都要尽力让自己想开一些。人活过，然后死了，死后还被铭记着，这有点像冬天总是跟在夏天的后面，还是挺不错的。葬礼上当然会有眼泪，但那是属于生者的，已经离去的人不需要它们。
仆人们都起得很早，大厅里摆起了长桌，所有的来客都可以坐下来吃一顿早饭。这是传统，不管你有钱没钱，也不论你身份如何，都可以来享用葬礼日的早餐。这么做是为了对老男爵表达最后的敬意。大概也是为了不辜负这顿好饭，大厅里早已挤满了人。公爵夫人也在，穿着一身黑袍，那黑色比蒂凡尼见过的所有黑色都黑，黑衣服上还熠熠生辉。普通女巫穿的黑袍服，通常只在理论上来讲是黑的。事实上，它经常是灰扑扑的，膝盖那个地方很可能打着补丁，下摆的边缘也磨损了。还有就是因为穿了又穿、洗了又洗……整体都要磨穿了。这种衣服就是典型的工作服。你没法想象公爵夫人穿着这样一身衣服给人接生……蒂凡尼眨了眨眼睛，不，她能想象那种画面：如果情况紧急，公爵夫人也是会出面主持接生事宜的。不过，当然了，她肯定还会是那副抱怨不断，对着别人发号施令的样子——她的办事风格就是如此嘛。
蒂凡尼又眨了眨眼睛。她的头脑忽然异常清醒。整个世界都变得很好理解，只是有点脆弱，仿佛咔嚓一声就会破裂，就像那个镜子球一样。
“早上好，小姐！”说话的是安珀。她身后，她的双亲都在。农夫派迪看样子像是梳洗了一番，他站在那里，挺不好意思的。他显然想不出该说点什么。蒂凡尼也想不出。
大门口的人群一阵骚动，罗兰匆匆赶过去，随后又偕同兰克里的维伦斯国王和玛格丽特王后走了回来。蒂凡尼以前见过他们两个。只要你在兰克里，就免不了会见到他们。兰克里是个小王国，每当你想起威得韦克斯奶奶也住在那里的时候，你就觉得它更小了。
威得韦克斯奶奶也来了，真的，她就在那里，肩上卧着白猫“那谁”，好像戴了一条围脖。她是站在国王夫妇背后的，从她身后又传来一个响亮的、欢快的声音：“我看到你啦，蒂凡尼！你还好吧？肚子上还起疹子吗？”听到这搞笑的问话你就要往下看了，然后就会看到因为身材矮小而完全被挡住的奥格奶奶，有人说她比威得韦克斯奶奶还聪明，至少她聪明得能让威得韦克斯奶奶发现不了这一点。
蒂凡尼按照老规矩向她们鞠躬致敬。她想，她们也在这里聚首了，不容易哟。她对威得韦克斯奶奶笑了笑，说：“见到您很高兴，威得韦克斯奶奶，还让我感觉有那么一丁点儿意外呢。”
威得韦克斯奶奶瞪着她不说话，倒是奥格奶奶开了口：“从兰克里到白垩地真够远的，坐了一路的车，颠死我了。所以我们两个决定，回程的时候，还是我们用扫帚捎上玛格丽特和她丈夫比较好。”
也许是蒂凡尼想多了，但她觉得奥格奶奶的话是刻意想出来说给她听的。就好像在背诵什么脚本一样。
算了，别想了，反正现在也没有时间闲谈。国王的到来让大厅里的气氛“嗖”的一下发生了改变。蒂凡尼看到了那位艾格牧师，他穿着一身黑白相间的长袍。蒂凡尼正了正自己的尖帽子，向他走去。他好像很欢迎她的靠近，对她感激地一笑。
“啊，一个女巫，我说得没错吧。”
“没错，尖帽子总是有点暴露身份的。”她说。
“可是，我看你没有穿黑袍服……”
蒂凡尼听出了他声音末尾的疑问语气：“等我年纪再长些，我就会穿上午夜那样漆黑的衣服了。”
“唔，那是极好的。”牧师说，“我看你现在还穿着彩色的衣服。这一身有绿色、蓝色和白色，让我忍不住想到丘陵地区的草地、蓝天和白云！”
蒂凡尼对他有点刮目相看了：“听你说话，我觉得你对女巫不是特别仇视呢，你不想把我们都抓起来？”她自己也觉得这么问有点傻，但她实在顾不了那么多了。
艾格牧师摇了摇头：“我对你保证，小姐，在好几百年间，欧姆教廷都没有跟女巫特别过不去的！可惜有些人记忆力太好，还记得太久以前的事。其实只不过是几年前，我们著名的奥茨牧师还在他的名作《群山圣约》中说过，那些被称为女巫的女性其实仁慈而又务实，是先知布鲁莎精神的完美体现。我觉得他说得很好。你是不是也这么看呢？”
蒂凡尼对他摆出了自己最甜美的微笑——它其实也不是很甜美，不管她怎么努力，她从来都没有掌握过甜美的真谛。
“这些事情，我们必须想清楚，对不对？”艾格牧师又说。
她吸了吸鼻子，除了剃须膏的味道，没有闻到别的气味。尽管如此，她还是决定要小心一点。
 
这算是一次成功的葬礼。根据蒂凡尼的观点，成功葬礼的先决条件就是它的主角必须年事已高。她参加过好多（应该说太多）葬礼，主角都是小小年纪就被白色的寿衣包裹，让人感到很惋惜。白垩地的人很少用棺材，别的地方差不多也都是这样吧。木材太贵重了，埋在地底下烂掉实在可惜。对大多数人来说，有一块羊毛织成的白色寿布就足够了。这种东西制作容易，价格又不高，还有利于羊毛产业的发展。老男爵却与众不同，他将要在一座白色大理石棺里长眠。作为一个很务实的人，他在二十年前就把它设计出来并且主持完工了。石棺里铺着一块白色的寿布，因为直接躺在大理石上会有一点凉。
老男爵最终的归宿就是在这个石棺里了，只不过，唯有蒂凡尼才知道他真正去了哪里——他正跟他的父亲一起，在只剩麦茬的田野里漫步，田野上焚烧的是秸秆和野草，正是夏末美好的一天，时间封印了幸福，让那一刻永驻……
她忽然倒抽了一口气：“那幅画！”虽然她的声音很小，周围的人还是都转过脸来望着她。她不禁想：我多自私呀，竟然忘了那幅画！然后她又想，它应该还在吧？
大理石棺的顶盖“哐”的一声合上了，蒂凡尼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声响。她匆匆跑开，找到了布莱恩，他正在擤鼻子：当他抬起头来看着蒂凡尼的时候，他的眼圈是红的。
她轻轻地抓住他的胳膊，尽量平静地说：“老男爵生前住过的那个房间，现在还锁着吗？”
他一脸的茫然：“当然了！他的钱也都放到他办公室的大保险箱里去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原先他房间里有一件非常贵重的东西，是一个皮质的文件夹，它也被放到保险箱里去了吗？”
中士摇了摇头：“请你相信我，蒂凡尼，自从——”他犹豫了一下，“自从你那次遇到小麻烦之后，我就把那间房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清点了一遍，列了一份单子。然后每拿出去一件东西都要由我过目，我还要在笔记本里做记录。我用的是铅笔。”他追加了这么一句，为的是求得最大限度的精准，“我敢肯定，没有什么皮质文件夹被人拿出去。”
“不，肯定是斯卜洛思小姐在你之前就把它拿走了。”蒂凡尼说，“那个护士可真讨厌！我不是心疼那笔钱，我从来也没想过要拿什么钱！倒是她，那么贪心，可能还以为文件夹里有什么重要的契据吧！”
蒂凡尼匆匆回到了大厅，四处张望着。罗兰现在是男爵了，从方方面面讲都是如此。人们出于尊敬围在他身边，说着客套话，诸如：“他是个非常好的人。”“他也是尽享天年了。”“至少他没受什么罪。”等等，每到葬礼之后人们不知该说点什么的时候，就会说这些话。
蒂凡尼有意向着男爵走去，有人把手搭到了她的肩头上。她停住了脚步，顺着胳膊往上看去，看到了奥格奶奶的脸。她端着一壶啤酒，那是蒂凡尼见过的最大的一只酒壶。更准确地说，她注意到壶里的酒只剩下一半了。
“这场葬礼办得不错，”奥格奶奶说，“当然啦，我从来都不认识老男爵，但是听起来他是个好人。我也很高兴见到你，蒂凡尼，你最近还好吗？”
蒂凡尼看看她坦诚而含笑的眼睛，然后转脸看到威得韦克斯奶奶严肃的面容和她的帽檐。她又一次对她们鞠了一躬。
威得韦克斯奶奶吃力地清了清嗓子：“我们这次来这里，也没有别的什么事，孩子，我们只是护送一下国王他们。”
“对对，我们来这里绝对不是为了鬼魅人的事。”奥格奶奶轻快地跟着说。听起来就像她老糊涂了，说漏了嘴一样，蒂凡尼还听到威得韦克斯奶奶不满地哼了一声。但是，一般来说，每当奥格奶奶一不留神说出什么让人尴尬的傻话时，其实都是她事先筹划好了要这么做的。蒂凡尼知道这个，奥格奶奶肯定也知道蒂凡尼知道，蒂凡尼也知道她知道。女巫通常都是这样行事的，只要大家保持心照不宣，就不会出什么问题。
“我知道，这是我必须面对的挑战，我会处理好的。”蒂凡尼说。
这一听就是一句好傻的话。要是有一些年长的女巫站在她这边，会对她很有帮助的。可是那像什么样子呢？她才刚当上这里的女巫，更要自尊自强才行。
你不能说“我不怕什么，反正原来我也应付过困难和危险”，之所以不能这么说，是因为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重要的是今天你能做些什么。你今天的所作所为才关系到你的尊严和风范。
此外，年龄也是个必须考虑的因素。也许再过二十年，她若是向别人求助，大家会想：哦，哪怕是一个经验如此丰富的女巫，也会遇到不寻常的难题。然后别人就会自然而然地伸出援手。可是现在，如果她求助的话，嗯……大家当然也会帮忙了。女巫们通常都会帮助自己的同行。但是每个人都会想：她真的够格当女巫吗？她就不能靠自己吗？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她能坚持下来吗？谁也不会说什么，但是人人心里都会有想法。
所有这些念头都在瞬间一闪而过，蒂凡尼眨了眨眼睛，看到其他女巫都在望着她。
“一个女巫最可靠的朋友还是她自己。”威得韦克斯奶奶说，她的表情很严肃。
奥格奶奶点着头，补充说：“求人不如求己，我也一直这么说。”看到蒂凡尼的表情，她笑了笑，“你以为只有你要对付鬼魅人吗，孩子？你威得韦克斯奶奶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对付过他，她三下两下就把他赶回老家去了，这点我可以跟你保证。”
明知道没什么用，但蒂凡尼还是想试一试，她转向威得韦克斯奶奶，问：“您能告诉我一点什么小窍门吗，威得韦克斯太太？”
威得韦克斯奶奶已经向着自助餐桌走去了，听到蒂凡尼的话，她停下脚步，说：“相信你自己。”她又走了几步，然后又停下来，带着一副沉思的模样说：“只能赢，不能输。”
奥格奶奶在蒂凡尼的后背上拍了一巴掌：“我从来没见过那个浑蛋，但我听说他够坏的。好啦，还是说说别的吧，害羞的新娘子今天晚上要举办‘小母鸡脱单晚会’吧？”她挤挤眼睛，把壶里最后一点酒都灌进了嗓子里。
蒂凡尼快速思考了一下。这个奥格奶奶果然爱交际，花样多。蒂凡尼都不太清楚她说的那种晚会是什么，不过她想起普劳斯特太太店里的一些商品，好像对这种晚会的实质猜出了个大概，如果是由奥格奶奶来操办的话，晚会上肯定也少不了酒。
“我觉得，白天刚举办过葬礼，晚上就开那种晚会，可能不太好吧，你觉得呢，奶奶？但是我想，要是有人能和丽迪莎聊一聊，可能会挺好的。”她又补充了一句。
“她是你的好朋友吧？我觉得你自己跟她聊一聊会比较好。”
“我跟她聊过了！”蒂凡尼辩白着，“可是她好像不太相信我说的话。你去跟她说就不同了，你可是结过至少三次婚呢！”
奥格奶奶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才回答：“我看咱们说得真是够多的了。好吧。可是新郎那边怎么办呢？他的‘公鹿脱单晚会’什么时候举办呀？”
“啊，这种晚会我听说过！就是他要被朋友们灌醉，带到好远的地方去，再被绑在树上，然后呢……有时候大家是往他身上刷油漆，不过一般都是把他扔到猪圈里。你问这个干什么？”
“哦，因为‘公鹿脱单晚会’一般都比‘小母鸡脱单晚会’搞笑。”奥格奶奶说着，眼里有光坏坏地一闪，“新郎官有什么好朋友吗？”
“嗯，有一些别的大户人家来的贵族男孩，不过罗兰真正熟识的都是我们村里的人。我们都是一起长大的，你知道吧？只是我们谁也不敢把男爵扔到猪圈里去！”
“那你的男朋友呢？”奥格奶奶指了指普莱斯顿，他正好站在旁边。他好像总是待在她旁边。
“你是说普莱斯顿？”蒂凡尼说，“我觉得他和男爵好像不太熟，而且再怎么说……”她忽然停住了，想了一下：男朋友？她转头看看奥格奶奶，这位老奶奶正把手背在背后，抬头望着天花板，一副天使般的表情——只不过是那种和恶魔战斗过的天使。这就是奥格奶奶。每当涉及到内心情感问题的时候——或者应该说是涉及到任何问题的时候——你都糊弄不了奥格奶奶。
可是他才不是我的男朋友呢，蒂凡尼心里固执地这么说着。他只是个朋友而已，碰巧是个男的。
普莱斯顿走上来，在奥格奶奶面前摘掉了头盔。“夫人，身为一个军人，我恐怕是不能对自己的长官动手的。”他说，“要不是因为这个，我将会很乐意把他扔进猪圈。”
听到他这样缜密的回答，奥格奶奶很赞许地点了点头，又对蒂凡尼挤了一下眼睛，害得她整个人都羞红了。现在奥格奶奶笑了起来，嘴巴咧得能塞进一个南瓜。“哦，天啊！哦，天啊！哦，天啊！”她说，“我看得出来，这个地方需要来点乐子。谢天谢地我来到了这里！”
奥格奶奶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可是如果你听不得什么出格的言语，那么她说话的时候你最好是用手指头把耳朵堵住。但不管怎么样，也不能太出格了，对不对？于是，蒂凡尼说：“奥格奶奶，现在找乐子真的好吗？咱们这可是在葬礼上！”
可奥格奶奶从来不会因为受到指摘而动摇：“他生前是个好人，没错吧？”
蒂凡尼犹豫了一小会儿，说：“他一辈子都在不断完善自己。”
奥格奶奶明察秋毫：“哦，不错，肯定是你奶奶教会了他懂礼貌吧。他去世的时候已经是个特别好的人了，对不对？很好，人们会深深地怀念他吗？”
蒂凡尼努力克制住哽咽的感觉，说：“是的，所有人都会的。”
“那么你呢？他去世的时候，你帮他减轻痛苦了吗？”
“奥格奶奶，如果要我自己来说，我觉得他走得相当安详。没有哪个人的离世能比他更完美了——除非他不离世。”
“很好，很好，”奥格奶奶说，“那你知道他有什么特别喜欢的歌吗？”
“哦，知道呀！是《云雀婉转歌唱》。”蒂凡尼回答。
“啊，我想在我们那里，大家都把这首歌叫作《欢欣雀跃》的。好，跟我唱起来，好吗？咱们很快就能把所有人的情绪都调整过来。”
说完，奥格奶奶一把抓住过路的一个侍者的肩膀，从他托盘上拿起满满一壶酒，跳上一张桌子，轻快得像个小姑娘。她用军官一般的大嗓门爽利地喊起来：“女士们，先生们！为纪念我们的老朋友、已故男爵生得幸福、走得安详，我应邀献唱他生前最爱的一支歌曲。如果可以的话，请你们都来和我一起唱！”
蒂凡尼着迷地听着。奥格奶奶真是有才，一个人就能营造出音乐大师讲习班的效果。而且面对陌生人，她总是一副自来熟的样子，好像跟人家认识多少年了似的，而别人也就真觉得是这么回事。现在，听到这个只剩一颗牙齿的老太太发出这么嘹亮的歌声，才听到第二句，人们就都不由自主地跟着大声唱起来，等到第一段唱完的时候，歌声的效果已经好得像一个合唱团了，而奥格奶奶就像团里的领唱。蒂凡尼哭了，透过点点泪花，她看到一个身穿崭新呢子外衣的小男孩（衣服还有点臊乎乎的味道），跟着他的爸爸在另一片星空下散步。
然后她看到人们脸上都挂着泪痕，就连艾格牧师和公爵夫人也不例外。余音袅袅，饱含着对逝者的怀念，大厅好像也在呼吸。
我真应该学会这一招，蒂凡尼想，我从前想要懂得火、懂得痛苦，可是我还应该懂得人心。我还应该学一学怎么把歌唱得好听一些……
歌声停止了，人们有点羞涩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奥格奶奶的靴子则已经跺得桌子砰砰响了：“跳起来，跳起来，白色的寿布抖起来；跳起来，跳起来，你听那笛子已吹起来……”她一边跳，一边这样唱着。
蒂凡尼想，葬礼上唱这首歌合适吗？嗯，当然合适啦！曲子非常棒，歌词还告诉我们，终有一天，我们每个人都会死去，但是——别忘了，这点很重要，那就是我们现在还活着。
奥格奶奶从桌子上跳了下来，抓了艾格牧师一把，还带着他转个圈，嘴里唱着：“切莫让牧师把死神拦在你门外。”他还真是有风度，对她微笑了一下，和她共舞起来。
人们鼓起了掌——蒂凡尼绝没想过葬礼上会出现这种场景。她希望，哦，她真心希望自己也能像奥格奶奶那样，当个明白人，明白怎么把人们的沉默锤炼成欢笑。
然后，随着掌声的止息，一个男声唱了起来：“在那山谷里，远离人世间，低下你的头，听那风在吼……”谁能想到中士会有这银子般的歌声？在他面前，一切的沉寂都不得不退避三舍了。
奥格奶奶来到蒂凡尼所在的地方：“嗯，看样子我给大家暖场的效果不错。听见了吗？他们都在清嗓子呢。我看等到天黑的时候，就连牧师也会唱起来的！我还可以去再喝一杯。唱歌挺费嗓子的。”她挤了一下眼睛，对蒂凡尼说，“咱们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女巫。只是这一点做起来容易，记起来难。”
这就是魔法：大厅里的人们，本来互相都不怎么熟识，因为这魔法的力量，他们却意识到，不论是自己还是别人，大家都是一样的人，而此时此刻，明白这一点也就足够了。就在这时，普莱斯顿拍了拍蒂凡尼的肩膀。他脸上带着一种怪怪的、有点紧张的笑容。
“对不起，小姐，但是很不巧，我现在当班，有件事必须通知你——咱们这里又来了三位客人。”
“你把他们带进来不就行了吗？”蒂凡尼问。
“我很想把她们带进来，小姐，只是她们现在卡在屋顶上了。而且三个女巫一起破口大骂还是很吵的，小姐。”
 
如果有人曾经破口大骂，等到蒂凡尼来到的时候，她们的力气显然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蒂凡尼是从最佳位置上的一扇窗户钻出去的，她爬到城堡的铅皮房顶上，这里可供抓扶的东西不多，雾气还很重。她手脚并用，小心翼翼地一路爬过去，靠近了那几个嘟嘟囔囔的人影。
“你们有谁是女巫吗？”她问。
一个没好气的声音穿透浓雾传了过来：“要是我说没有，天杀的，你会怎么办呢，蒂凡尼·阿奇小姐？”
“普劳斯特太太？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在这儿抓着石头怪兽不敢动呀！赶快把我们救下去，好姑娘。我可不想待在这种地方，我这位同伴，哈本斯坦斯太太也有点想上厕所了。”
蒂凡尼又往前爬了一点，她非常清楚自己稍往旁边挪一丁点儿就会直接摔下去：“普莱斯顿去帮咱们拿绳子了。你们的扫帚带来了吗？”
“扫帚跟一只羊撞上了。”普劳斯特太太说。
蒂凡尼现在才刚刚认出她来：“你们飞在天上还能跟羊撞上？”
“要么就是一只母牛，或者别的什么。那些呼哧呼哧叫的东西是什么？”
“你们撞到飞刺猬身上了？”
“不是，是这样的，我们飞得很低，想给哈本斯坦斯太太找一片灌木丛。”雾中传来一声叹息，“都是因为她身子不舒爽，倒霉的家伙。我们一路上找了好多灌木丛，停下来好多次，没骗你！你知道吗？每一座灌木丛里都不太平，有东西蜇你，咬你，踢你，尖叫，大吼，扑哧扑哧响，放屁放得震天响，满身是刺，想把你撞倒，或是拉一大堆便便！你们这地方没有便盆吗？”
蒂凡尼吓了一跳：“有是有的，可是野外没有！”
“如果有的话，情况会好很多，”普劳斯特太太说，“我好好的一双靴子都毁掉了，真倒霉。”
雾中传来一阵哐啷声，蒂凡尼欣慰地听到了普莱斯顿的声音：“我把这扇旧的活板门撞开了，女士们，你们愿意往这边爬过来吗？”
活板门通往一间卧室，昨天晚上肯定是有一位女士在这里休息过。蒂凡尼咬住了嘴唇：“我觉得这是公爵夫人的房间。拜托什么都别碰。你不惹她，她都已经很难缠了。”
“公爵夫人？听起来挺厉害的嘛，”普劳斯特太太说，“我想问一下，是哪个公爵夫人？”
蒂凡尼回答：“吉普赛克公爵夫人。你见过她，就是咱们在城里惹上麻烦那次。还记得吗？在国王头酒馆门口。她们家族有好大好大一片庄园，离这里差不多有五十英里的样子。”
“那倒是挺好的，”普劳斯特太太说着，听起来她好像有那种意思：其实那么一点家当也没什么好的，虽说还是有点意思吧，如果换一个人来看，人家可能都会觉得这么一个乡下公爵夫人挺稀松平常的。“我记得她，我还记得我回家以后一直在想，‘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您，夫人？’你对她有什么了解吗，好孩子？”
“呃，她女儿跟我说，在她嫁给公爵以前，一场可怕的大火把她家全都烧光了，她所有的亲人都死了，所有的财产也都没了。”
普劳斯特太太的脸色一下明朗起来，只不过那种明朗很像是来自刀锋上的光芒。“哦，是吗？”她说着，声音甜如糖蜜，“想想吧。我真是期待着再见到那位夫人，好好地慰问慰问她……”
蒂凡尼觉得这里面肯定有什么隐秘，只是她没工夫去探究，她还有些别的事需要问一问，“呃……”她这样说着，看着那位个子特别高、使劲想躲到普劳斯特太太身后的女巫。普劳斯特太太转过身来说：“哦，我的天，我的礼貌又哪里去啦？我知道，我这个人总是不太讲礼貌。蒂凡尼·阿奇，这位是坎布里克小姐，大家又叫她‘有时候高有时候矮有时候胖莎莉’。坎布里克小姐现在是哈本斯坦斯太太的学生，就是刚才你看到的那位太太——她急匆匆跑下楼，心里只想着一件事。至于有时候高有时候矮有时候胖莎莉呢，她对潮汐特别过敏，可怜的姑娘。因为只有她才有一把能飞的扫帚，她又说什么也不愿意离开她的老师，我就只好把她们两个一起都带来了。唉，保养扫帚真不容易。好了，你也别为有时候高有时候矮有时候胖莎莉担心，过几个小时她就能恢复正常身高——差不多是五英尺。当然了，个子高的时候，她的头动不动就撞到天花板上，也挺苦恼的。对了，有时候高有时候矮有时候胖莎莉，你最好现在就追过去，看看你的老师怎么样了。”
她挥了挥手，那个年轻一些的女巫赶快跑掉了，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普劳斯特太太下的命令，可是容不得别人违抗的。然后她转过身来面对蒂凡尼，说：“追踪你的那个东西，现在搞到一具身体了，小姐。他钻到了一个杀人犯的身体里。那个犯人一直关在丹迪监狱里。有件事你知道吗？他在越狱之前，还弄死了自己养的金丝雀。丹迪监狱里所有的重犯都养金丝雀，他们从来不会伤害它们的。因为那纯属不能干的事。遇到监狱里骚乱的时候，一个犯人可能会对准另一个犯人的脑袋用铁杠子乱敲，但他永远都不会伤害金丝雀。因为那样实在太邪恶了。”
这样的开场白有点奇怪，但普劳斯特太太就是这样一个人，她不说无关紧要的话，也不怕自己说话吓着别人。
“我就猜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蒂凡尼说，“我知道会这样的。那个犯人长什么样？”
“他嘛……我们一路上跟踪他，跟丢了好几次，”普劳斯特太太说，“都是因为要解手什么的。也许他已经闯到谁家去抢了些更好的衣服吧，这个我也说不好。鬼魅人是不会在意那具身体的。他会把它用到报废为止，或者是在它坏掉之前就找到更合适的新宿主。我们会留心他那边的动静。哦，这一带就是你的地盘？”
蒂凡尼叹了一口气：“对，这里就是我的地盘，而他就在我的地盘上追猎我，好像狼追羊羔一样。”
“是啊，为了一方百姓着想，你最好快点干掉他。”普劳斯特太太说，“一只狼如果饿急了眼，是什么都会吃的。至于现在呢，阿奇小姐，你的地主之谊哪里去了？我们身上又潮又冷，听声音，楼下可是有吃有喝，我猜得对吗？”
“哦，对不起，是我疏忽了。而且真是麻烦你们，跑这么远来通知我。”蒂凡尼说。
普劳斯特太太挥了挥手，好像那不值一提：“我想，飞了这么远的路，有时候高有时候矮有时候胖莎莉和她老师肯定想吃点东西了，我却只觉得累。”她说完，就往后一倒，躺到了公爵夫人的床上，只剩两只靴子伸在床外边，滴滴答答地滴着水，这可把蒂凡尼吓得不轻。“这个公爵夫人，”普劳斯特太太说，“又给你找什么新麻烦了吗？”
“嗯，当然了。”蒂凡尼说，“除了国王，她谁都不会放在眼里的，就算是见到国王，我估计她心里也不一定真的有多敬重他。她对自己的女儿也很霸道。”她补充了这么一句，又想了一下，说，“她女儿还是你的顾客呢。”然后她就把丽迪莎和公爵夫人的情况全都告诉了普劳斯特太太，因为普劳斯特太太是那种人，那种你一看见她就忍不住想把什么都告诉她的人。普劳斯特太太越听，脸上的笑意越明显，蒂凡尼不需要魔法就能猜出来，公爵夫人可是要有点苦头吃了。
“我想也是这样。我见过的人从来都不会忘。你听说过我们城里的音乐厅吗，孩子？哦，没有吧，你们在这里应该没听说过。在那里出没的都是喜剧演员呀，歌手呀，会说话的狗呀什么的——当然了，还有舞女。说到这里，我想你明白了吧？一个女孩子要是腿长得漂亮，又会跳两下，当个舞女也不失为一个好营生。尤其别忘了，演出结束以后，还有那么多上流绅士在门口等着，要邀请她们共进美妙晚餐等。”普劳斯特太太摘掉了她的尖帽子，把它扔在了床边的地上。“我真是受不了扫帚，”她说，“一骑扫帚，就磨得我身上起老茧，而且都是起在从来不该起老茧的地方。”
蒂凡尼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没办法开口让普劳斯特太太从床上下来。因为那不是她的床。这也不是她的城堡。然后她微微地笑了。对呀，床被弄脏并不是她的麻烦——看到别人那里出了麻烦，这种感觉可真好。
“普劳斯特太太，”她说，“你能不能跟我一起下楼去？楼下还有其他几位女巫，我很想介绍你和她们认识认识。”你们相见的时候，我最好不在场，她心里悄悄想，但是可惜我做不到这一点。
“你说的都是乡下女巫吗？”普劳斯特太太吸了吸鼻子，“乡下魔法当然也没什么不好，”她接着说，“我原先见过一个乡下女巫，她能把手伸到女贞树篱上这里弄弄、那里弄弄，三个月以后，树篱就会长成两只孔雀外加一只漂亮得惹人眼热的小狗的样子，狗嘴里还叼着女贞树枝构成的骨头。她做这些的时候，我跟你说，可是绝对没拿剪子。”
“她为什么要搞这种名堂呢？”蒂凡尼诧异地问。
“我觉得她可能也不想这么做，只是受雇于人罢了，而且还拿到了不菲的报酬。严格来讲，绿植造型术也不算完全违法，只不过一旦闹起革命来，最先被人剪除的可能就是这种花里胡哨的树篱。我们城里人一般就把乡下女巫叫成‘树篱女巫’。”
“哦，是吗？”蒂凡尼天真无邪地说，“我不知道我们乡下人管城里女巫叫什么，不过我想威得韦克斯太太肯定知道，不如你去问问她。”她知道自己这么做有点坏，可是她好歹也辛苦了一整天，再往前推想，还辛苦了整整一个星期。就算她是女巫，也该想办法找点乐子，放松一下心情吧。
往楼下走的时候，她们路过了丽迪莎的房间。蒂凡尼听到房里有人说话，还有人笑。那是奥格奶奶的笑声，你不会听错的：听到这种笑声，你就感觉背上好像挨了一巴掌似的。然后只听丽迪莎的声音问：“那样真的有用吗？”奥格奶奶压低嗓门说了些什么，蒂凡尼没有听清，但是不管她说的是什么，她的话都让丽迪莎笑得差点背过气去。蒂凡尼笑了。害羞的新娘终于得到了引导，而引导她的这个人这辈子可能都没害羞过——这种组合好像还蛮不错的。至少丽迪莎再不会每过五分钟就掉一次眼泪了。
蒂凡尼带着普劳斯特太太来到了大厅里。眼前的一幕真的很奇妙：你会看到，只要有吃有喝，并且和其他人在一起，人们的心情就会很好。即使没有奥格奶奶继续敦促，大家还是保持着其乐融融的状态。威得韦克斯奶奶也在这里，从她所在的位置上，差不多能把所有人尽收眼底。她正在和艾格牧师聊天。
蒂凡尼小心地向威得韦克斯奶奶走去，看牧师的脸色，他大概一点都不介意有人来打扰他们的对话。要知道，聊起宗教这个话题的时候，威得韦克斯奶奶可是非常直率、非常不给人留面子的。蒂凡尼注意到，自己一开口，他就流露出了如释重负的样子。“威得韦克斯奶奶，”她说，“我能否向您介绍普劳斯特太太？她来自大城市安卡·摩波，她在那里开了一家很有口碑的专卖店。”她咽了一口空气，转过脸对普劳斯特太太说：“我也要向您介绍，这位就是威得韦克斯奶奶。”
她后退几步，看着这两位年长的女巫彼此对望，不禁屏住了呼吸。大厅里也一下沉寂了，两个老巫婆谁也没有眨一下眼睛。然后——不会吧——威得韦克斯奶奶眨了眨眼，普劳斯特太太笑了。
“非常高兴认识你。”威得韦克斯奶奶说。
“见到你我也很高兴。”普劳斯特太太回答。
她们又互相看了一眼，然后转过脸来面对着蒂凡尼。她突然明白，年迈的、聪明的老巫婆可比她厉害多了，她说到底还是太嫩。
普劳斯特太太说话了，她的话惹得威得韦克斯奶奶差点笑出来，她说：“不用这么惊奇，我们就是这么一见如故的。小姑娘，我能不能跟你也说件事？你不用再憋气了，好好地继续呼吸吧。”
威得韦克斯奶奶轻巧地挽起普劳斯特太太的胳膊，向着刚从楼梯下来的奥格奶奶那里走去。丽迪莎跟在奥格奶奶身后，她又成了很害羞的样子，不只是脸红，就连身上平时不会红的很多地方也都发红了。威得韦克斯奶奶说：“跟我来，我亲爱的普劳斯特太太，你一定要见见我的朋友奥格，她可是买了你们不少东西。”
蒂凡尼只有走开了。有一瞬间，她有些无所适从。她向着大厅的那一端望去，人们还三三两两地站在那边，公爵夫人也在，不过她是一个人孤零零的。蒂凡尼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向着公爵夫人走去。也许是因为她想，反正你已经知道有个难缠的怪物在等着你去面对了，何不抓住眼前类似的机会，先演练一下呢？但是，让她非常惊奇的是，她发现公爵夫人居然在哭。
“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蒂凡尼问。
公爵夫人马上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但那眼泪还在流个不停。“她是我所拥有的全部。”公爵夫人说着，看着那边的丽迪莎，她还像个小尾巴一样跟着奥格奶奶。
“我相信罗兰会是个体贴的丈夫的。但愿她明白我的苦心，把握住我给她奠定的基调，走好人生路。”公爵夫人说。
“我想，你肯定是教了她很多东西的。”蒂凡尼说。
但是公爵夫人的视线现在转换方向了，她一边紧盯着那几个老巫婆，一边问蒂凡尼：“我知道咱们之间有过一些不愉快，小姐，但是能不能请你帮个忙，告诉我那位女士是谁？就是你的一位女巫姐妹，正在和个子特别高的那个姑娘说话的那位。”
蒂凡尼往那边看了一下：“哦，那是普劳斯特太太。她是从安卡·摩波来的。她和你是不是从前认识呀？刚刚她也跟我问起过你。”
公爵夫人笑了，但这是一种很隐晦的、怪怪的笑。如果微笑有颜色，那么它应该是绿色的。“哦，”她说，“她能那么问，呃——”她停了一下，身子稍微晃了晃，“真是让我非常感激。”她咳嗽了两声，“看到你和我女儿成了这么好的朋友，我也很高兴。最近我很草率地误会了你，希望你能接受我的歉意。你和城堡里其他的仆人们其实工作都很努力，我有做得太专横的地方，也希望你们不要介意。我相信你也能理解，我的所作所为，无非都是因为爱女心切，想为她打造一个最好的生活环境。”她说得非常小心，每吐露一个字，就像摆出一块彩色的积木，而在积木和积木之间——就像起着黏着剂作用的灰浆一样——胶黏着没有说出口的话：“拜托，拜托，不要告诉别人我从前是音乐厅里的舞女。求你了！”
“好吧，当然了，我们都有脾气急的时候，”蒂凡尼说，“俗话说‘言多必失’，这个我懂，你放心吧。”
“真是可惜，”公爵夫人说，“我就是话说得太多了。”蒂凡尼注意到她手里拿着一只大酒杯，里面的酒差不多喝光了。公爵夫人看了蒂凡尼一会儿，然后接着说：“葬礼完后差不多马上就举行婚礼，你觉得这样对吗？”
“有人说，一旦婚礼定下来，再改期是不吉利的。”蒂凡尼回答。
“你相信吉利不吉利这种说法吗？”公爵夫人问。
“我觉得也不必太迷信这些，”蒂凡尼说，“不过，尊敬的夫人，实话对你讲，在这种时候，宇宙确实是向我们靠近了一点。现在是属于不平常的时期，事物开端和终结的时期，危险而强大。就算我们懵懵懂懂，也能感觉到一点什么。这样的时期不一定是什么好时候，但也不一定是什么坏时候。事实上，它是好是坏，要看我们怎么做。”
公爵夫人低头看着手里的空杯子：“嗯，我觉得我应该回去睡一觉了。”她转身向楼梯走去，但是刚走第一步就差点绊倒。
大厅的另一端传来了一阵笑声。蒂凡尼跟在公爵夫人后面走着，走到丽迪莎身边时，她停了下来，拍了拍她的肩膀。
“如果我是你，我就会趁着你妈妈上楼之前去和她谈一谈，我觉得她现在挺想跟你说说话的。”她弯下腰，凑到她耳边悄声说，“但是奥格奶奶告诉你的那些事情，你别跟她说太多。”
丽迪莎看样子是想表示一点反对意见，可是她看到了蒂凡尼的表情，就觉得还是妥协比较好。于是她追上去拉住了她的妈妈。
忽然间，威得韦克斯奶奶出现在了蒂凡尼身边。等了一会儿，好像是对着空气说话一样，威得韦克斯奶奶说：“你这个地方不错。人都很好。我还要告诉你一件事。他快要找到你了。”
蒂凡尼注意到，其他的女巫们——就连有时候高有时候矮有时候胖莎莉都包括在内——全都排成队站在了威得韦克斯奶奶背后。大家都盯着她，而当一群女巫都盯着你的时候，你就会觉得像被太阳暴晒一样。
“你们是不是想对我说点什么？”蒂凡尼说，“我猜得没错吧，对不对？”
说起来的话，在蒂凡尼的印象里，威得韦克斯奶奶很少（或者应该说从来没有）面带忧虑过。
“你觉得自己能打败鬼魅人吗？还是你担心不行？我看你现在还穿着彩色的衣服，还不像别的女巫那样一身漆黑呢。”
“等我老了，我就会穿上一身黑，”蒂凡尼说，“穿什么衣服是个人选择。威得韦克斯奶奶，我知道你为什么来这里——是为了查看事态的发展，如果我输了，你就要把我消灭掉，对吗？”
“胡说八道。”威得韦克斯奶奶回答，“你是个女巫，而且是个好女巫。可是我们当中有些人觉得，如果我们执意帮帮你，事情会更好。”
“不用，”蒂凡尼说，“这里是我的地盘。而且是我惹的麻烦。出了什么问题也都应该由我来解决。”
“不论多难？”威得韦克斯奶奶问。
“当然！”
“好吧，我很赞赏你这种坚守岗位的态度，我还要祝你……不，不是祝你好运，而是祝你必胜！”别的女巫一时间叽叽喳喳地发表起不同意见来，威得韦克斯奶奶严厉地制止了她们：“她已经作出决定了，女士们，事情就这样定了！”
“那好吧，我们没意见了。”奥格奶奶咧嘴笑着说，“我都有点可怜那个鬼魅人了。别忘了踹他的——嗯，能踹哪儿就踹哪儿吧，蒂凡尼！”
“对，这里是你的家，”普劳斯特太太说，“一个女巫在自己家门口还能打不过对手吗？”
威得韦克斯奶奶点了点头：“记住，如果你只是傲慢自大，你就已经输定了。但如果你能抓住内心的骄傲，驾驭它，让它像骏马一样带着你飞驰，胜利就有可能已经属于你。现在，我想，你也该做些准备了，蒂凡尼·阿奇小姐。明天早上该怎么做，你有什么计划吗？”
蒂凡尼望着她犀利的蓝眼睛：“有的，那就是不能输。”
“好计划。”
普劳斯特太太过来跟蒂凡尼握了握手（她手上的疣子多得都扎人了）：“不瞒你说，小姑娘，有机会的话，我都想找个怪物来杀杀了……”

第十四章 焚烧“大王田”
蒂凡尼知道，这一晚上她准睡不着，所以干脆取消了睡觉的计划。人们三五成群地坐着聊天，桌上还摆着吃的、喝的。也许是因为喝了酒，脑子不怎么清醒，大家都没太注意到食物和酒水正在以多么快的速度消失，但是蒂凡尼敢肯定，她能听到高高的房梁上传来了隐隐的声响。当然了，众所周知，女巫很善于把吃的藏进口袋，以备稍后享用。但噼啪菲戈人可能更胜一筹，因为他们能以数量取胜。
蒂凡尼漫无目的地从一群人那里游逛到另一群人那里，等到公爵夫人最后离开大厅上楼去的时候，蒂凡尼并没有继续跟上她。是的，蒂凡尼对自己着重强调的一点是：自己并没有跟踪公爵夫人，自己只是碰巧走了同样的方向罢了。然后，当她跑过石头地板，来到公爵夫人门前（门刚刚被公爵夫人在身后关上）时，她也不是为了偷听什么。肯定不是。
她来的正是时候，只听到一声愤怒的尖叫，然后就是普劳斯特太太的声音：“嗨，戴德蕾·帕斯莉！很久不见你登台表演了。你还能高抬腿把别人的礼帽从他头上踢掉吗？”然后就是一片沉寂了。蒂凡尼也匆匆跑开了。因为房门不算很厚，如果她继续站在那里，把耳朵贴在门上，肯定会被人发现的。
她及时回到了大厅，和有时候高有时候矮有时候胖莎莉还有她的老师哈本斯坦斯太太攀谈起来。现在她才意识到这位太太是双目失明的。这当然有些不幸，但是对于一个女巫来说，还不算太悲惨。因为女巫们总会有几套备用感官。
接下来，她就去地下室了。
老男爵的棺椁周围散落着花朵，但没有花朵落在大理石棺盖上。因为它雕刻得太精美，就算用玫瑰把它覆盖，对它也是一种折辱。石匠在盖子上雕刻了男爵的形象：身穿铠甲，手握宝剑。这雕像是如此栩栩如生，就好像他随时都会站起身来走开一样。石台的四个角上都点着蜡烛。
蒂凡尼在地下室里走来走去，路过历代已故男爵的石棺。偶尔可见棺盖上雕刻的是一位男爵夫人，双手平静地合拢着。看着这些，感觉真是……很奇怪。白垩地的人不用墓碑，因为石料是很宝贵的。山坡上倒是有几片墓地，而城堡里不知什么地方应该有一本古书，里面有一幅幅褪色的地图，标示出逝者都被埋葬在什么地方。唯一的一个拥有纪念碑的普通人，是蒂凡尼的奶奶（其实在很多方面她都一点也不普通）。她从前牧羊时住过的小棚屋里的东西，现在只剩下几个铸铁轮子和一个大肚铁炉，它们肯定还能再留存一百年。它们本来都是好铁造的，再加上绵羊无休止地啃啊，啃啊，铁炉子周围的地面都被啃得光光的了，像桌面一般。除此之外，绵羊在铁轮子上蹭痒痒的时候，羊毛上的油脂也像上好的保养剂，让铸铁能够始终保持完好的原貌。
据说，从前在一个人成为骑士之前，他会带着武器在大厅里过一夜，不论哪一位神明在聆听，他都会祈求他赐予自己力量和智慧。
她敢肯定她听到了往昔的那些祈祷声，就算不是耳朵听到的，也是在脑海里有那些声音在萦绕。她转过脸去，看着那些沉睡的骑士，心里不禁猜想，也许普劳斯特太太说的是对的，石头确实有记忆。
我的武器又是什么呢？她这样一想，答案就蹦了出来：是骄傲。哦，可是别忘了你听别人说过，骄傲是一种罪过，骄傲的人准会沦落。不过不会真的是这样吧。铁匠不是因为铁器上的完美焊缝而骄傲吗？车夫不是因为他的马侍弄得好，皮毛像新鲜的毛栗子一样在太阳下油光闪亮而骄傲吗？牧羊人不是因为自己保护了羊群，让它们不受狼的侵害而骄傲吗？厨娘不是为她的蛋糕而骄傲吗？如果我们能把自己的生活过好，让生活成为一部精彩的故事，我们就会感到骄傲。
当然，我也有害怕的东西——害怕我会辜负大家——不过正因为有这份恐惧，我才会努力想要克服它。我不能对不起那些教导过我的人。
我也有信念，即便我还不是很清楚这信念源自何处。
“骄傲、恐惧和信念。”蒂凡尼大声说着。在她的面前，四根蜡烛上的火焰飘扬起来，好像被风吹动着一样，有一瞬间她确信，在倏忽腾起的光焰中，有个老巫婆的身影融进了黑色的石头里。“哦，对啊，”蒂凡尼说，“我还有火。”
然后，她自己也不知为什么，就开口说道：“等我老了，我也要穿上午夜一样漆黑的长袍。不过现在还不到时候。”
蒂凡尼举起了手里的灯笼，影子们跟着移动了位置，其中有一个影子，看着很像一个身穿黑袍的老妇人，完全消散了，没留下一点痕迹。我知道野兔为什么冲进火焰，等到明天……不，今天，我也要冲进火焰里去。她微笑了起来。
 
蒂凡尼回到大厅时，其他女巫都站在台阶上望着她。蒂凡尼一开始还担心威得韦克斯奶奶和普劳斯特太太会关系不好，因为她们俩的个性都那么强。但现在看起来，她们相处得还可以，她们会聊一聊天气呀，如今的年轻人呀，价格高得离谱的奶酪呀什么的。可是，一旁的奥格奶奶还是一副忧虑不安的样子。看到她不安，会让你也变得很不安的。时间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了——也就是严格意义上所说的那个“有魔力的钟点”。当然了，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个钟点女巫都是可以施魔法的，都是魔力钟点，但是不管怎么说，十二点的时候，钟表的两根指针并在一起，竖得直直的，确实格外诡异。
“我听说小伙子们的雄鹿晚会搞完了，”奥格奶奶说，“但是我看，他们好像忘了自己把新郎留在哪里了。不过不管是哪里，他都只能乖乖在那儿待着。因为他们把他的裤子给拽走了，还把他绑了起来。”她咳嗽了两声，“这都是按规矩办事罢了。按道理说，伴郎应该记得他们把新郎绑在了哪里，可是大家找到伴郎的时候，他醉得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了。”
大厅里的大钟响了十二下：这只笨钟，从来都不准。它每敲一下，都好像砸在蒂凡尼的脊梁骨上。
现在，有人大步朝她走过来了，是普莱斯顿。蒂凡尼感觉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不论她往哪儿看，看到的都是普莱斯顿。他外观整洁、仪容俊朗，而且还满怀期望的样子。
“听我说，普莱斯顿，”她说，“我没时间跟你详细解释，我也担心你不相信我的话——呃，如果我详细跟你说了，可能你也会相信。但是我现在必须出动了，我要赶在那个鬼魅人对我出手之前先把他消灭掉。”
“那就让我来保护你吧。”普莱斯顿说，“我的长官男爵大人现在可能正困在猪圈里呢，说不定还有一头大胖猪凑到他身边，在侦查一些不该侦查的地方！所以我就暂时在这里全权代表他！”
“你？”蒂凡尼怀疑地问。
普莱斯顿挺起了胸膛，虽然那胸膛并不伟岸：“没错，就是我。别的卫兵都推选我做他们的临时长官，这样他们就可以敞开喝酒了。中士现在也不在，他在厨房的洗碗池旁边吐得正欢呢——他居然以为他拼酒能拼过奥格奶奶！”
他敬了个礼：“我要和你一起去，小姐。你不要反对。当然，希望我这么说没有冒犯到你。但是凭借中士指派给我的职权，在他呕吐期间，我希望能够征调你和你的扫帚帮我去侦察敌情，你对此没有意见吧？”
跟一个女巫提这样的问题真是够傻的，可谁让提问的是普莱斯顿呢。“那好吧，”她说，“但是一定不要把我的扫帚划坏。还有一件事，我要先处理一下。你稍等。”大厅的门开着，她几步走到门口，靠在冰凉的石头墙上：“别躲了，出来吧，我知道你们又在监听我。”
“哦，是的。”一个声音在她耳边一两英寸的地方说。
“好的，听着，今天晚上不用你们来帮我的忙。因为这是我们女巫的事，明白吗？”
“哦，是的，我们看到好多巫婆都到这个地方来了。今晚是巫婆大聚会吧。”
“我必须要——”她思量着，突然想到该怎么说了，“我必须要迎战那个没有眼睛的家伙。别的女巫是来考查我在作战中的表现的。我不能偷偷利用你们的帮助，那样会被算成是作弊的。女巫不能作弊或骗人，这是我们很重要的一条守则。当然，作弊是噼啪菲戈人的光荣传统，我对这一点给予充分的尊重，但我们女巫确实不能骗人。”她说着，知道自己正在骗人，“要是你们帮我的忙，别的女巫就会知道，然后她们就要鄙视我了。”
然后，蒂凡尼心想：要是我输了，噼啪菲戈人为了护着我，就会和别的女巫打起来，这么一场大战一定会被世人记住的吧……怎么样？压力不要太大哟。
表面上，她说：“明白了吗？这一次，就这一次，你们一定要听我的，千万不要帮助我。”
“好的，我们懂啦。可是你知道珍妮说过我们必须随时留意保护你，因为你是我们丘陵地的巫婆呀。”罗伯说。
“那我也必须提醒你，凯尔达现在不在场。”蒂凡尼说，“而且，如果这一次你们帮我，我就再也不当你们丘陵地的女巫了。我是发了誓的，你们知道吗。这是女巫的誓言，而且是重誓。”她听到菲戈人集体叹起了气，就又补充了一句，“我是认真的。我们的女巫首领威得韦克斯奶奶管着我呢，你们知道她的脾气。”又是一声叹息。“好啦，就这样吧，”蒂凡尼说，“这一次，拜托了，按照我说的做。听明白了吗？”
四周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只有罗伯的声音说着：“唉，好吧。”
“非常好。”蒂凡尼说着，深吸了一口气，去拿她的扫帚了。
 
带着普莱斯顿一起飞似乎不是什么好主意，当扫帚升到城堡屋顶上方以后，蒂凡尼这么想。
“你一开始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害怕在天上飞？”她说。
“这么责备我可不公平，”普莱斯顿说，“我可是第一次飞上天呀。”
他们飞到一定的高度以后，蒂凡尼查看了一下天气情况：山巅飘浮着云朵，云中偶尔掠过闪电，她还能听到到远方阵雷的轰响。山区总是一副风雨欲来的样子。雾气消散了，月亮出来了——真是个良宵。一阵清风吹来。她正盼着起风呢。普莱斯顿紧张地搂着她的腰，她也不太清楚自己喜不喜欢这样。
他们已经飞临了白垩山崖脚下的平原，就着淡淡的月光，蒂凡尼能看到地面上一些暗色调的长方块，那都是早些时候收割过的田地。农人们都很小心，烧地的时候很注意控制火势。火要是胡乱蔓延起来可不好，谁也说不准它会烧掉什么。他们飞到了最后一块田地上方。大家总是管这块地叫“大王田”。往常，烧这块地的时候，村里一大半的人都要赶来，等着捉兔子（兔子会被大火逼出来）。今年本来也应该是这样的，只是，今天大家都为别的事忙碌去了。
鸡舍和猪圈建在“大王田”毗邻的一块田地里，位于一座土坡的顶部。大家都说，“大王田”之所以能长出这么好的庄稼，是因为粪肥都被扔到了这里（要不然还得把它们运到远处的田地去，会很麻烦的）。
他们降落在了猪圈旁边，听到的是平日里总能听到的小猪的尖嚎。不论实际上发生了什么事，这些小猪都以为是这个世界想要把它们宰割成两半。
她嗅了嗅：空气里带着猪的气味。有一件事她能确定，非常非常确定，那就是不论何时，只要鬼魅人出现，她都能闻出他的臭味。尽管身上很肮脏，猪的气味总还是很自然的。而鬼魅人呢，有他在那儿对比着，猪都像紫罗兰一样清香了。她打了个哆嗦。风也大了起来。
“你肯定能消灭他吗？”普莱斯顿小声问。
“我想，我能让他自己把自己干掉。对了，普莱斯顿，我也严禁你帮助我。”
“这个我很抱歉，”普莱斯顿说，“别忘了我是临时长官，你无权对我下命令，阿奇小姐。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
“你是说，你出于责任感，同时也是为了服从你上级的命令，肯定要出手帮我吗？”她问。
“嗯，是的，小姐，”普莱斯顿说，“此外还有一些别的动机和考虑。”
“那好吧，普莱斯顿，你可能真的能帮上我，真的。虽然我觉得我能独立完成这次使命，但是如果有你帮忙的话，事情会容易许多。我需要你做的是——”
其实她觉得鬼魅人应该偷听不到什么，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压低了嗓子。普莱斯顿专心听着她的话，连眼睛都没眨一下，然后他说：“你说得够明白的了，小姐。你尽管放心吧，临时长官不会让你失望的。”
“啧啧，我怎么会在这儿！”
一个灰不溜秋、黏黏糊糊、满身酒气和猪味的东西正在那边费力地想翻过猪圈的围墙。蒂凡尼知道那是罗兰，但仅仅是因为她感觉一晚上不可能有两个新郎官同时被扔进猪圈。他站起来了，就像什么特别恶心、从泥沼里爬出来的东西一样，身上滴滴答答的……呃，只说到这里吧，更详细的描述实在没有必要了。他身上还有些地方咕叽咕叽地直往外冒水。
他打了个嗝儿。“我的卧室里好像有一头超大的猪，我的裤子好像也搞丢了。”他说着，嗓子还因为喝多了酒而哑哑的。这位年轻男爵又四处看了看，依稀明白了点什么，忍不住说道：“这好像不是我的卧室，对吧？”他说着，缓缓地又退回了猪圈。
现在，蒂凡尼闻到鬼魅人的气味了。它覆盖在猪圈里涌来的坏味道之上，是那么明显，就像狐狸站在鸡群中。现在，他说话了，用的是一种腐朽而可怖的声音：“我能感觉到你在这里，巫婆，还有另外那几个人。他们怎么样我不管。我新得到的这具身体，虽然不是多么耐用，但是也还……自有它的一套运作方式。我还是很强壮的。我就要抓住你了。在场这么多人，你不可能每个都救下来。我看你那个恶魔扫帚带不动四个人。你要把谁抛下呢？何不把他们都抛下？抛下那个让你心烦的情敌吧，还有这个辜负了你的男爵，还有这个缠着你不放的傻小子。哦，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巫婆！”
可我不是那么想的，蒂凡尼对自己说，哦，也许看到罗兰待在这个猪圈里的时候，我确实感到很解气，可是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个体，他们都是受到环境影响而变化着、展现出不同侧面的。
而你呢，鬼魅人，你不是这样的。你连人都算不上。
在她旁边，随着好难听的“扑哧”一声，普莱斯顿不顾那头大肥猪的反对，硬是把罗兰从猪圈里拉了出来。他们两个可真走运，听不到鬼魅人的声音。
她突然怔了一下。四个人？让人心烦的情敌？可是这里明明只有她、普莱斯顿和罗兰三个人呀，不是吗？
她遥望着田野的另一端，那里被城堡的月下暗影笼罩着，有个白色的身影正在全速向他们冲来。
那只能是丽迪莎。没有人像她那样，每时每刻都是一身汹涌澎湃的白色。蒂凡尼飞速思考着该怎么应付眼前的局面。
“普莱斯顿，你先走，拿上我的扫帚，按照咱们的计划去做。”
普莱斯顿点点头，然后一敬礼，咧嘴一笑：“遵命，小姐。”
丽迪莎穿一双昂贵的白色凉拖鞋，惊慌失措地赶来了。看到罗兰的样子，她一下愣在了那里。他则还有几分理智，知道用手去捂住自己不能轻易示人的、饱含激情的部位。这一捂，又是“扑哧”一声响——因为他身上糊满了猪圈里的稀泥。
“他一个朋友告诉我，他们为了开玩笑，把他扔到猪圈里去了！”丽迪莎愤慨地说，“就这样的人还自诩为他的朋友！”
“我想，他们理解的朋友就是这样的吧。”蒂凡尼心不在焉地说。她自己心里想的是，这个样子行吗？我有没有忽略什么？我真的已经胸有成竹了吗？我这又是在跟谁征询意见呢？我想，我还需要一个征兆性质的东西，请给我个征兆吧。
她听到一阵唰唰响。她低头一看，是一只野兔正在望着她。然后它不慌不忙地跑进了麦茬间。
“好吧，我想这个意思就是‘可以了，开始吧！’。”蒂凡尼说着，心里一下慌乱起来。那只野兔真的是谁给她的征兆吗？还是说，那仅仅是一只普通的野兔，只是因为上了年纪，行事比较稳重，才不会一见了人就惊逃呢？她能不能请人家再降一个征兆，来证实那只野兔的出现确实不是偶然巧合呢？不，她很清楚这样做是不礼貌的。
恰恰就在此刻，罗兰唱了起来。可能是因为醉酒，也可能是因为丽迪莎不辞辛苦地给他擦着身子，让他觉得很舒适（她却是始终闭着眼睛的，以免看到未婚女性不应该看到的东西）。他的歌是这样的：“多么晴朗的夏日清晨，多么葱茏的田野，玉米生长，满眼绿色多么舒畅，听小鸟在青枝绿叶间歌唱，云雀之声。婉转悠扬，你看天边初升的太阳……”他的歌声停顿了。“从前在田野上散步的时候，我父亲常唱这首歌……”他说。他现在到了喝醉以后想要号啕大哭的状态了，泪水滑过之处，冲掉了他脸上的污泥，留下道道粉色的印痕。
但蒂凡尼想的是，多谢你的歌声，征兆就是征兆，你会从许多征兆中看到那些对你有用的东西。这里是广阔的田野，最后一批麦茬正在被焚烧。野兔冲进了火焰。嗯……是的，这就是征兆。征兆总是这么重要。
“你们两个都给我听好了，谁也不许和我争。因为你，罗兰，醉得不轻，而你，丽迪莎，是个女巫——”听到这里，丽迪莎一下子高兴起来。
“但是你辈分比我低，所以你们两个都要按我说的去做。这样的话，咱们才有可能都活着回城堡去。”蒂凡尼说。
他们两个都安静了下来，认真地听着。罗兰还微微有些打晃。
“听到我喊的时候，”蒂凡尼接着说，“你们就每人抓住我的一只手，然后快步跑！如果我转身，你们也跟着转，我停下的话，你们也要停下。总之一句话，不要害怕，要相信我。我基本上知道该怎么做。”蒂凡尼意识到这么说好像不太可靠，还好他们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什么。她又补充了一句：“我说‘跳’的时候，你们就要使劲跳，就好像有个魔鬼在后面追着你们一样——事实上就是有个魔鬼在追你们。”
鬼魅人的臭味忽然浓重得令人无法忍受了，凝聚在其中的仇恨好像在敲击着蒂凡尼的头脑。我的大拇指有些刺痒，一定是一股邪恶从这里钻到了我身上。她一边想，一边盯着昏沉的夜色。我的鼻子里也钻进了一股臭味，那是什么邪恶的东西也进去了吧，她又唠叨了这么一句。唉，被吓得这么胡言乱语的，这可不行，她想，眼睛看着远处的树篱，搜索着可有什么动静。
那里站着一个人影。
那是个矮墩墩的家伙，他穿过田野向他们走来。他走得挺慢，但是有一种越走越快的趋势。他的步履有些蹒跚。“当他侵入一个人的身体里以后，那个人就会和他融为一体，再也没法逃脱。”她想起了艾斯克莉娜这番话。这个和鬼魅人合体的人一定是已经十恶不赦、无可救药了，否则他的思想也不会腐臭到如此程度。她抓住了罗兰和丽迪莎的手（他们本来还在拌嘴），拉着他们跑了起来。那个……魔鬼，此刻位于他们和城堡之间。他行进的速度比她想的要慢。她又冒险回头看了一眼，看到他手里有金属的寒光一闪——是刀。
“快跑！”
“我穿着这种鞋跑不快。”丽迪莎说。
“我头疼。”罗兰也来了一句，蒂凡尼只管拽着他们向田野尽头跑去，不理会他们的抱怨。枯干的秸秆增大了沿途穿行的难度，他们的头发被挂住，腿被划到，脚被刺痛。这种速度，连慢跑都算不上。鬼魅人顽强地在后面追着。待会儿，等他们回头往城堡方向跑的时候，肯定会被他赶上的……
但是鬼魅人也有自己的困难。蒂凡尼禁不住想，如果你有一具身体，却体会不到它的疼痛，也感受不到肺部的勉力扩张，以及心脏的怦怦乱撞，骨头的咔咔作响，还有那种筋疲力尽的酸乏，在这种情况下，你能驱使着它走多远呢？先前，普劳斯特太太说完了别的事情以后，才对她耳语了麦金托什早年犯下的罪行，好像单是吐露它们，都会让空气受到污染一样。和那些事相比，踩死一只小小的金丝雀又算得了什么呢？可是即便这样，你还是会觉得金丝雀事件是一桩罪不可恕的恶行。
是的，对这种连美妙歌声都要扼杀的人，没有什么手下留情的必要。如果连黑暗中仅剩的一线希望之光也要掐灭，那就没有什么可救赎的了。鬼魅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回事。
是你在农夫派迪耳边低语，怂恿他动手痛打他的女儿。
是你煽起了村民们的骚动。
是你回头看着一个人，看他捡起了第一块石头，向无辜的人砸去。我猜你是我们内心的一部分，我们不可能彻底剪灭你，但是你等着吧，我们可以让你生不如死。
决不手软。决不留情。
回头一看，她看到鬼魅人又逼近了一些，于是她加大了力度，拽着不太情愿又疲惫的丽迪莎和罗兰跑过高低不平的地面。她还抽空喊了一声：“看看他！回头看看那个东西！你们想被他抓住吗？”她听到丽迪莎短促的尖叫，她的未婚夫也好像突然清醒了，喉咙里咕哝了一声。倒霉的麦金托什瞪大布满血丝的双眼，嘴巴咧得合不上，狰狞地笑着追来。他和蒂凡尼他们之间的距离有一瞬间缩短了一些，他想趁此机会赶上他们，但是罗兰和丽迪莎已经被恐惧激发出了新的力量，跑得又快了起来。现在，几乎是他们拖着蒂凡尼在前进了。
现在他们只管朝坡上跑就行，余下的就全靠普莱斯顿了。说来奇怪，蒂凡尼对这个环节充满信心。普莱斯顿是可靠的，她正想着，却听到背后传来鬼魅人可怕的嗝声。他追得更紧了，她似乎能听到他挥动那把长刀的嗖嗖声。一定要掐准时间，普莱斯顿应该可靠吧？她的意思他都听懂了吧？嗯……当然听懂了。普莱斯顿是她可以信任的人。
接下来的情形，她记的最清楚的就是那种沉寂，能听到的只有秸秆的“咔嚓”声，丽迪莎和罗兰沉重的呼吸声，还有他们的追捕者那可怕而粗浊的喘息。鬼魅人的声音却突然在她脑海中响起，打破了这片沉寂。
你想对我设圈套，杂碎！你以为我还会这么容易就上当吗？胆敢玩火的小姑娘只会自焚，你一定会被烧死，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哦，你一定会被烧死。到时候看你们巫婆还有什么可轻狂的！你们这些经年流传的谬种！你们这群专为邪魔效力的侍女！所有的道义神圣都被你们玷污完了！
蒂凡尼拼命让自己什么都不想，眼睛只盯着田野的另一端，但眼泪还是夺眶而出。她实在是克制不住自己。鬼魅人的气息太浓烈了，她实在没有办法把它屏蔽在自身之外。它像毒液一样渗透进来，钻进她的耳朵，在她的皮肤下面涌流。
在他们身后，又是“嗖”的一声刀响，三个人一下气力倍增，跑得更快了。但是蒂凡尼知道，这种状态维持不了多久。前面站在沉沉夜色里的，是普莱斯顿吗？她好像看见他旁边还有一个黑袍身影，戴着一顶尖帽子，像个老巫婆。那会是谁呢？就在她盯着那边看的时候，那个身影已然消失了。
但是忽然间，火烧起来了。蒂凡尼听到火舌噼噼啪啪地响着，看到火光蔓延过田野，好似日出。升腾的火星儿好像让天上的星星都多了许多。风刮得很大，她又听到了那个腐朽的声音在说着：“你就等着被烧死吧。等着被烧死吧！”
一阵强风袭来，火焰腾起好高，像一堵墙似的在麦茬田野上推进，速度和风一样快。蒂凡尼低下头，看到那只野兔回来了，跟在他们身旁，看似毫不费力地跑着。它抬头看了看蒂凡尼，兔腿用力一蹬，直接向着火焰冲去，是真的冲了过去。
“快跑！”蒂凡尼命令着，“按照我说的做，你们就不会被火焰烧伤！快点跑！快点跑！罗兰，你跑得快，就是救了丽迪莎。丽迪莎，你跑得快，就是救了罗兰。”
火已经快要烧到他们了。我需要力量，她想，我需要能量。她想起了奥格奶奶说过的话：“世界在变化，在流动，力量就蕴含在其中，我的孩子。”
比如婚礼和葬礼，都是力量涌动的时期……对呀，婚礼。
蒂凡尼把罗兰和丽迪莎的手攥得更紧了一点。好了，终于到了，眼前就是这“噼里啪啦”仿佛在咆哮的火焰之墙……
“跳！”
随着他们的起跳，她高声喊起了咒语：“跳吧，臭小子！跳吧，坏女人！”触及火焰的时候，她感觉到他们仿佛被托举了起来。
时间犹疑了，放慢了脚步。一只短耳兔在他们下方匆匆跑过，它是怕火，想要逃开。它尽可以逃跑，她想，鬼魅人尽可以在火焰面前奔逃，可是火焰必会扑上来追赶它。它凭借这么一具垂死的肉身，是远远跑不过火焰的。
蒂凡尼飘浮在一团黄澄澄的火焰中，她的野兔从她身边跑过。火元素属于它，瞧它多么快活。我们没有你跑得这么快，她想，我们身上会有一点灼伤的。她看了看身边的新郎和新娘，把他们向自己拉近了一点（他们两个都呆呆地看着前方，好像被催眠了一样）。忽然，她明白了一件事。我说过我要为你主持婚礼，罗兰，我那次想对你说的，其实就是这个意思。现在我做到了。
她用这场火促成了一桩美事。
“至于你，鬼魅人，你是从地狱里来的，就回地狱里去吧。”她的喊声在火焰之上响起，“跳吧，臭小子！跳吧，坏女人！”她又一次念起了咒语，“从今往后，你是她丈夫，她是你妻子！”这就是他们的婚礼了，她对自己说。一个崭新的开始。有那么一会儿工夫，这个地方也成了能量的聚集地。是的，能量聚集地。
他们落地了，打了几个滚，一道火墙现在挡在他们和鬼魅人之间。蒂凡尼不慌不忙，在地上的余烬上踩了几脚，扑灭了残余的几朵小火。普莱斯顿也突然冒了出来，他拽起丽迪莎，把她扶出了灰堆。蒂凡尼则伸手把罗兰拉起来，他看样子是经历了一次很不错的软着陆（可能是头部先着地吧，蒂凡尼忍不住这么想）。她搀着他，跟在普莱斯顿后面走着。
“我看你们没怎么烧伤，只是头发有点烤焦了。”普莱斯顿说，“还有你的前男友，他身上的泥巴都烤成硬壳了。你是怎么弄的？”
蒂凡尼深吸了一口气。“野兔的速度非常快，所以它都没感觉到什么就冲过了火焰，”她说，“等它落地的时候，那个地方的火也烧过去了，所以它只会落在热灰上。要知道，风大的时候，草地上的火势推进得是很快的。”
从他们后面传来一声尖叫。她能想象出那里的情景：一个蠢笨的身形踉跄地跑着，想逃过烈火疾风的攻势，却以惨败而告终。这个在世间钻营了数百年的魔鬼又一次受到了火的重创。她能感觉到他的痛楚。
“你们三个待在这里别动。不许跟着我！普莱斯顿，照看好他们两个。”
蒂凡尼踩着已经冷却下来的灰烬往回走去。我必须亲眼看看，她想，我必须回到现场。我必须知道自己的计划达成了怎样的效果！
被烧死的麦金托什躺在那里，身上的衣服还在阴燃着。他已经没有脉搏了。他生前犯下过可怕的罪行，她想，就连监狱守卫想起他做的事都会恶心想吐。但是最开始，他是不是也受过什么罪呢？他可以算是农夫派迪的恶化版吗？他是不是也有可能成为好人呢？过去的事如何改变？邪恶究竟从哪一刻发端？
又有一些字眼像蛆虫一样拱进了她的脑海：你这个凶手，杂碎，杀人犯！她真觉得有点对不起自己的耳朵，非得让它们听到这么难听的话。不过，鬼魅人的声音虽然怨毒依旧，却苍白虚弱，已然淡入了历史的长河。
你再也抓不到我了，她想，你已经没那个力气了。你现在知道累了吧。你驱使着麦金托什奔向死亡，很不容易吧？你别想往我脑子里钻。我知道你是这么盘算的，没用。她伸手从灰烬里摸出一块燧石来，它还热乎着。这一带的土壤里有很多燧石，这是棱角最分明的一种石头。它们生在白垩地，蒂凡尼也是如此。摸到它光滑的表面，给人一种老友重逢的感觉。
“哼，你一点都没长进，对吧，鬼魅人？”她说。你总是不明白别人也有脑子，也会思考。你当然不会冲向火焰，但你是那么自以为是，你从来没想过火焰会冲向你。
你所能仰仗的力量，也不过全都是来自谣传和谎言罢了，她想，当你发现有人犹疑不定、内心脆弱、焦虑和恐惧的时候，你就乘虚而入，你让他们把旁人当作敌人，其实他们真正的敌人恰恰是你——虚妄之王。表面上，你很可怕；内在里，你却不堪一击。
而我的内在却是燧石。
她感受着整片田野上的热度，定了定心，紧紧握住手中的石头，继续想着：你怎么敢来捣乱，你这条爬虫！你怎么敢侵犯我的领地！冥神静思中，她感觉手里的石头越来越热，终于熔化，顺着她的指缝流下来，滴落到土地上。以前她可没这么做过。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经过火焰的灼烧，空气好像都净化了似的。
如果你敢再回来，鬼魅人，还会有一个像我这样的女巫等着你。永远会有像我这样的女巫存在，因为永远会有像你这样邪恶的东西，还因为我们总是给你们留下可乘之机。可是现在，在这片血红色烈焰烧灼的土地上，我是女巫，你什么都不是。我只要眼睛一眨，就能送你这魔鬼回老家。
一阵咝咝的响声在她脑海里渐弱了，远去了。
她独自留在那儿，沉浸在纷繁的思绪里。
“对你没什么可手软的，”她大声说，“你也没办法回头是岸。是你强迫麦金托什弄死了他无辜的金丝雀，我觉得那是所有恶行当中最不可饶恕的一件。”
 
往回走的路上，她又变成了那个会做奶酪的蒂凡尼——会处理日常杂事，却不会把石头攥烂，让它熔化。
丽迪莎和罗兰都还不错，只是微微有点被烤焦了，他们开始回过神来了。丽迪莎坐了起来。“我觉得好像被火烤过一样，”她说，“哪里来的煳味？”
“不好意思，那是你身上的味道，”蒂凡尼说，“还有就是，我恐怕你那件完美的蕾丝睡衣以后只能当抹布擦窗户用了——很抱歉咱们刚才跳得没有野兔那么高。”
丽迪莎四处看了看：“罗兰呢，他还好吗？”
“他好极了，”普莱斯顿快活地说，“多亏他在猪圈里沾了一身湿乎乎的泥巴。”
丽迪莎犹豫了一下：“那个……怪物呢？”
“消失了。”蒂凡尼说。
“你肯定罗兰没事吗？”丽迪莎坚持问。
普莱斯顿笑了：“一点问题都没有，小姐。什么重要的东西都没烧坏，只是我们帮他把泥巴壳儿揭掉的时候，他会有点疼。他被烤得像馅饼一样，如果我这么说你明白的话。”
丽迪莎点点头，然后慢慢转过脸，向蒂凡尼问道：“我们跳起来的时候，你说的都是些什么话呀？”
蒂凡尼深吸了一口气：“那是我给你们俩念的主婚词。”
“主婚词，你是说，我们……已经举行过婚礼了？”丽迪莎问。
“是的，”蒂凡尼回答，“就是这样的。新人一起从火上跳过去是一种很古老的婚礼仪式。而且也不用请什么牧师，可以省掉不少酒席钱。”
新娘掂量了一下这句话的分量：“当真是这样吗？”
“嗯，奥格奶奶是这么告诉我的，”蒂凡尼说，“我自己也一直都想试试呢。”
这个回答看样子很对丽迪莎的胃口，她说：“奥格奶奶是一位学识非常渊博的女士，我也必须承认这一点。她知道的事情多得惊人。”
蒂凡尼尽量摆出一本正经的样子，说：“是的，她知道的惊人的事情多得惊人。”
“哦，没错……呃，”丽迪莎犹犹豫豫地清了清嗓子，又说了一声，“呃。”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我们跳起来的时候你用来指代我的那个词。那好像不是什么好词。”
蒂凡尼就知道她会这么问。“嗯，我想那只是约定俗成的一种说法而已。”她的腔调差不多和丽迪莎的一样迟疑，她又加了一句，“我个人认为罗兰也不是什么臭小子。不过，当然了，词的意思和用法是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化的。”
“可我觉得那个词的意思没变！”丽迪莎说。
“嗯，可是具体什么意思也要根据语境和上下文来定。”蒂凡尼回答，“不过坦白说，情况紧急的时候，一个女巫是无论什么办法都会采用的。这一点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再说了，我们对有些词的理解确实在变。比如，你知道‘波霸’这个词吧？”
她自己心里想，我为什么要聊这些闲天呢？哦，我知道为什么：因为这样就好比吃下定心丸，跟别人在一起、聊一聊，我就不会忘了自己也是个和大家一样的人，我内心的恐怖记忆就会被冲刷掉……
“嗯，这个词我知道，”未来的新娘说，“只不过我自己嘛，嗯，可能这方面不是特别发达。”
“那要是在几百年前可就不太妙了。因为那时候的婚礼要求一个新娘必须在她的丈夫面前展现出波霸的一面来。”
“哎呀，是吗，那我只能往胸衣里塞棉垫子了！”
“不用不用。‘波霸’这个词在那时候是‘善良、懂事又顺从’的意思。”蒂凡尼说。
“哦，这些我可以做到，”丽迪莎松了一口气，“至少，‘善良和懂事’我能做到。”她微微笑着补充了一句，然后她又清了清嗓子，“刚才往火里跳的时候，除了给我们主婚以外——我觉得那非常有意思——你还做了些什么呢？”
“嗯，这么说吧，”蒂凡尼回答，“我刚才在你们的帮助之下，设圈套打败了世界上最龌龊的魔鬼。”
新娘子的脸色一下开朗起来。“真的吗？哦，那太好了，”她说，“好高兴我们能给你帮上忙。你帮了我们那么多，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报你呢。”
“嗯，洗干净的旧床单和二手靴子都是很好的回报。”蒂凡尼认真地说，“不过你不用感谢我，我只是做了女巫分内的事。我倒是觉得你应该好好谢谢普莱斯顿。为了你们两个，他真的是不顾自己的安危。先前，我们至少是三个人在一起。他却是一个人单独待在这边。”
“没有没有，准确地来说，”普莱斯顿说，“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不说别的，我的火柴全都受潮了，幸好傻伍莱先生和他的伙伴们好心地把他们的火柴借给了我。他们还让我告诉你不要生他们的气，因为他们是在帮我，而不是帮你！还有，现在虽然有你们两位女士在场，我还是要说，他们刚才为了让火烧得更快一点，全都脱掉了苏格兰短裙，用它们扇了不少风呢。那一幕真是一旦见过就让人再也忘不了。”
“我也好希望能见识见识呀。”丽迪莎礼貌地说。
“好啦，”蒂凡尼一边说着，一边努力想把脑海中噼啪菲戈人集体不穿苏格兰短裙的那一幕抹掉，“明天艾格牧师就要正式给你们两个主持婚礼了，咱们还是集中精力想想这个比较好。还有，你知道怎么让明天更美好吗？那就是先过好今天！”
罗兰在旁边捧着脑袋哼哼起来，然后他眨了眨眼，问了一声：“你们在说什么啊？”

第十五章 幻影和私语
在蒂凡尼看来，总的来说，那是一场很不错的婚礼，真的不错。艾格牧师主持婚礼的时候，因为知道来宾当中有很多女巫（一般是不会有这么多女巫的），特意把宗教的比重压到了最低。害羞的新娘穿过大厅时，蒂凡尼注意到，当她看到奥格奶奶的时候，脸格外红了一点，奥格奶奶则乐呵呵地对她竖起大拇指，给了她一个赞。然后是大米一把一把地被抓起来、抛向空中——事后当然会有人仔细地把它们扫起来收走。这么好的粮食可不能浪费。
然后大家都欢呼起来，祝贺着新人。让不少人惊奇的是，公爵夫人变得非常开朗和善，她对每一个人都友好相待，就是跟女仆也会开心地聊两句。只有蒂凡尼知道为什么她会偶尔不安地向普劳斯特太太看一眼。
随后蒂凡尼就悄悄离开了，她是去田野上给普莱斯顿帮忙的。他在那里挖了一个很深很深的坑，不管以后的农人怎么犁地也不会找到的那种。他们把麦金托什烧焦的残骸收拢到一起，扔进了坑里。然后他们用强力碱皂洗了手——小心一点总没错。严格来讲，这次埋葬活动不是什么浪漫的事。
“你觉得他还会卷土重来吗？”他们倚着铁锨休息的时候，普莱斯顿问。
蒂凡尼点点头：“鬼魅人会的。他就像毒药，总有人想要毒药。”
“现在他被赶走了，你有什么新的打算呢？”
“哦，我还会是老样子。每天做点有意思的事——总会有人的腿受了伤，需要包扎，或者有谁需要擤鼻涕。总之我会很忙的，一天到晚都很忙。”
“这些事好像听起来不是特别有意思。”
“嗯，也许吧，”蒂凡尼说，“不过跟昨天比起来，就算是特别没意思的日子也会突然变得像是好日子了。”他们向着城堡的大厅走去，回去就可以吃到婚礼的喜宴。“你是个聪明能干的年轻人，”蒂凡尼对普莱斯顿说，“非常感谢这次你给我的帮助。”
普莱斯顿高兴地点点头：“谢谢你这么说，小姐，真的非常感谢，只是有一件小事——怎么说呢，我想更正一下。不管怎么说，你也才十六岁，没错吧？而我呢，却已经十七岁了，所以我觉得你管我叫‘年轻人’是不是有点……我承认，我这个人确实比较活泼开朗、青春洋溢，但我还是比你年长的，我的姑娘。”
两个人都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蒂凡尼小心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多大年纪的？”
“我到处跟人打听的。”普莱斯顿回答，他的脸上始终挂着热诚的微笑。
“为什么要打听这个？”
蒂凡尼没能听到他的回答，因为中士从正门走了出来，头盔上好多彩色纸屑直往下落。“哦，你在这里呀，小姐。男爵正找你呢，男爵夫人也是。”他微笑了一下，接着说，“真好，终于又有男爵夫人了。”他看到了旁边的普莱斯顿，禁不住皱了皱眉：“又在闲逛了，列兵普莱斯顿？”
普莱斯顿漂亮地行了个礼：“你的猜测完全正确，中士。你所言说的恰是事实。”中士又一次像平时那样困惑地瞪了他一眼，不满地哼了一声，那意思就是：有一天等我搞清楚了你说的是什么，小伙子，有你好看的。
 
婚礼和葬礼在有一点上挺像的：当它结束以后，除了主角以外，别的人都会不太清楚还能做点什么。所以他们只好到处寻觅，看看还有没有酒可喝。丽迪莎倒是容光焕发，新娘总是这个样子的。她头戴那顶璀璨夺目的珠冠，正好把头发上微微有点烤焦的部分遮住了。罗兰也好好地刷洗了一番——你只有凑到他跟前才能闻到残余的猪味。
“关于昨天晚上的事……”他尴尬地说，“呃，那都是真的吧？我是说，我记得那个猪圈，还有咱们都在跑，可是……”他的声音低落下去了。
蒂凡尼看了看丽迪莎，她正在用口型说话：“我什么都没忘！”
没错，她真是个女巫坯子，蒂凡尼想，事情会比较有意思了。
罗兰咳嗽了两声。蒂凡尼微笑了起来。“亲爱的阿奇小姐，”他说着，又是那副“集会发言”的腔调，但蒂凡尼决定姑且容忍他这一次。“我很清楚自己曾经和其他人一起不公正地对待过你。”他停住了，又清了清嗓子，蒂凡尼想，我真希望丽迪莎能帮他改改这种习气。“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我跟年轻的普莱斯顿进行了谈话，得知他采取轻松的态度跟厨房里的女仆们聊过，问出了护士斯卜洛思小姐的下落。是她拿走了我父亲赠给你的那笔钱，而且她还花掉了其中的一小部分。但是绝大部分还是被追回来了，而且它们现在就在这里，我很高兴地告诉你，它们仍然是属于你的。”
这时有人轻轻推了推蒂凡尼。
是普莱斯顿，他低声说：“我们还找到了这个。”
她低头一看，他把一个磨损了的皮质文件夹塞进了她的手里。她感激地点点头，然后看着罗兰。“你父亲想把这个给你，”她说，“对你来说，它可能比所有那些钱都更有价值。你可以等到独处的时候再打开它。”
他拿着它翻转着看了看：“这里面是什么？”
“一段记忆，”蒂凡尼说，“只是一段记忆。”
中士在这个时候走上前来，把一只沉甸甸的大皮袋往桌上的酒杯和花朵间“啪”地一放。客人们都吃惊得直抽凉气。
现在，我的女巫姐妹们都像鹰隼一样地盯着我，蒂凡尼想，还有我认识的所有人和认识我的所有人，他们也都在瞧着我。我必须把这件事处理好。这样才能让人人都记住这一刻。
“我想，还是你把这笔钱留好吧，阁下。”她说。罗兰松了一口气，蒂凡尼却接着说：“不过，我还要代表别人提一些小小的请求。”
丽迪莎用胳膊肘在她丈夫身侧轻轻碰了碰，他赶快宽宏地摊开手：“今天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天！还有什么请求我不能答应呢？”
“那好，派迪家的安珀姑娘需要一份嫁妆。有了这笔钱，她的男朋友就能付得起学费，去跟大裁缝当学徒了。你可能还有所不知，你美丽的新娘身上这件礼服就是他缝制的。你见过比这更美的东西吗？”
她的话音一落，人群里就响起了掌声。罗兰的朋友们还吹起了口哨，有人一时兴起，还喊出了这样的话：“你说的是哪一个？新娘子还是礼服？”等他们都安静下来，蒂凡尼接着说：“我还想得到你的进一步支持，希望你能答应，以后我们白垩地的孩子凡是有愿望求学却家境贫困的，都能从你这里得到资助。我想，和我还给你的这笔钱相比，我要求的实在不算过分。你说对吧？”
“嗯，蒂凡尼，你说得不错，”罗兰说，“但是我想，你心里一定还藏着什么别的打算吧？”
“你怎么就那么了解我呀，阁下。”蒂凡尼说。有那么一瞬间，罗兰禁不住脸红了。
“我还想办一座学校，阁下。我们白垩地自己的学校。这件事我已经想了很久了——比什么都久。老农场上有一个旧谷仓，现在没人用，我想我们只要花上一个礼拜左右的时间，就可以把它收拾得差不多了。”
“这个，咱们这里也不缺教书的呀。每隔几个月，那些流浪教师都会到咱们这里来的。”男爵说。
“是的，阁下。我知道，阁下。可是他们用处不大，阁下。他们教你一些知识，却教不会你怎么思考。就好比你需要认识森林，他却给你展示一柄手锯。我想办一所像样的学校，阁下。除了让人学会读书写字之外，更重要的是让人学会思考，这样人们就能认识到自己的专长是什么。而一个人如果能从事他真正喜欢又擅长的工作，那对他所生活的大环境也是一种极大的贡献。可现在的情况是，好多人都不能及时认识自己，最后也只能抱憾终生。”她故意把视线转开，不看中士那边，同时她很高兴地听到，自己的话在人群中引起了一片交头接耳的议论。她朗声继续说起来：“最近遇到的一些事让我真心希望自己能改变‘过去’。可是我也知道自己没有改变‘过去’的能力。但是我能改变‘现在’，这样，当‘现在’变成了‘过去’，它就会是一个不令人遗憾的‘过去’。我还希望男孩们能多了解女孩一些，女孩们也能多了解男孩一些。毕竟学习就是要了解你是谁，你是什么样的，你身在哪里，你生活的基石是什么，你有什么专长，地平线另一边是什么——学习就是了解你需要了解的一切，学习是为了帮助一个人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我已经找到了适合我的位置，我也希望别人能找到他们的。我能不能提议请普莱斯顿做我们学校的第一位老师呢？该会的东西他差不多都会了。”
普莱斯顿摘下头盔，深深鞠了一躬，引来一阵笑声。
蒂凡尼接着说：“他一直想去学医，却没钱交学费，这回他在学校里工作一年的报酬应该够他交学费用的了吧。要知道，女巫也不是万能的，我们这一带确实需要一位医生。”
她的话引来了大家的热烈喝彩。通常，当人们发现自己可以免费得到一些好处的时候，都会作出这样的反应。当大厅里安静下来以后，罗兰直视着中士的眼睛说：“少了普莱斯顿这个兵，你还能应付下来吗，中士？”
这个问题引发了又一阵笑声。很好，蒂凡尼想，笑就说明人们的脑筋开始运转了。
布莱恩中士想做出严肃的样子，不过还是能看得出他在偷笑：“这当然是个打击，大人。但是我想，我们还算是能勉强应付过去吧。是的，我想我可以说，列兵普莱斯顿的离去将会帮助我们更好地提高卫队的综合绩效，大人。”
没听懂他话里含义的人对他报以热烈掌声，听懂了的人则发出会心的笑。
男爵“啪”地把手合在了一起：“那么好吧，阿奇小姐，看起来你想要的都得到了，对吗？”
“没有，阁下，实际上，我还没说完呢。还有一件事，它不会花费你什么钱财，却会对你有很多好处，所以请你不要有什么顾虑。”蒂凡尼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站得更直了一些，“我希望你能把老农场以上的丘陵地全都划作噼啪菲戈人保护区，让那片土地永远属于他们——不论从法律上讲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这样。你可以和他们签一份正式的协约——相关法律手续的费用你不必烦恼，我认识的一位癞蛤蟆是个律师，他可以为你操办这件事，报酬只要一把甲壳虫就好——这份协约上可以写明噼啪菲戈人的义务是允许所有的牧人和羊群畅通无阻地进入丘陵地，但是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来者除了随身的小刀子以外不得携带任何金属器具。签订这样一份协约，你什么都不会损失，我的男爵大人，但是你和你的后代所能得到的——我希望你还是打算要后代的吧——”说到这里，因为大家笑成一片（这笑声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奥格奶奶），蒂凡尼不得不停了一下，然后接着说，“我的男爵大人，我想，签订这份协约，你会得到一份恒久的友谊，这实在是一件完全有益无害的事情。”
还好，罗兰没怎么犹豫就说：“我很荣幸能够和噼啪菲戈人就土地问题签订这份协约。我也很遗憾，哦，不，应该说是很抱歉原先和他们有过误会。你说的没错，于情于理他们都有权得到自己的土地。”
难得他说得这么简明扼要，真有点出乎蒂凡尼的预料。虽然他的用词还是有点浮夸，不过他的用心还是好的。而且噼啪菲戈人又正好喜欢这种有点浮夸的语言。她很高兴地听到大厅高高的房梁上又传来一阵窸窣响。男爵呢，他现在看起来更像一位真正的男爵了，他接着说道：“我只希望现在我能当面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们就好了。”
声音刚落，男爵头顶上方的幽暗处就传来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声音：“天啊！”
 
风是银色的，很冷。蒂凡尼睁开了眼睛，耳边还回响着菲戈人的欢呼。但这声音很快就被干草在风中的沙沙声取代了。她想坐起来，可是却动弹不得，一个声音在她背后说：“不要乱动好吗，这个时空暂时还有点不稳定。”
蒂凡尼还是努力地想把头回过去：“是你吗，艾斯克莉娜？”
“是的。此外还有一个人想跟你谈谈。你现在可以起来了——我已经把节点都平衡好了。不要向我提问，因为就算我回答了你也不会理解的。我只能告诉你，你是又一次到了‘穿越现在时’里了。是的，你又穿越了，可以这么说。我这就走开，让你和你的朋友好好聊聊……只是我也很抱歉，我能给你们的时间不多，因为我还得去保护我的儿子……”
蒂凡尼忍不住问：“你是说你还有——”她的声音停住了，因为一个身影渐渐呈现在她面前，那是个女巫，穿着女巫经典的黑色长裙、黑靴子——都是很好看的样式，蒂凡尼留意到——当然了，她还戴着一顶尖帽子。她脖子上挂着一根项链，链坠是一只金色的野兔。
这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巫，但是很难说清她到底多大年纪。她骄傲地站着，像威得韦克斯奶奶一样。不过她也有点像奥格奶奶，给人那样一种感觉，就是上年纪与否并不重要。
蒂凡尼用心观察的是那根项链。人们戴的首饰都是有寓意的，如果你仔细看，总能看出其中的寓意。
“好吧，好吧，”蒂凡尼说，“我只想问一个问题，我被弄到这里来，不是为了负责安葬你的吧？”
“嚯，你这个人脑子转得可真快，”那个女巫说，“这么一眨眼工夫就构思出了这么一段有意思的情节，还不忘给我指派一个角色。”她笑了，这笑声比她的容貌要年轻，“不过不是那样的，蒂凡尼。虽然你想得很有意思、很惊心动魄，但你想错了。我记得威得韦克斯奶奶曾经跟我说过，当一个人用心去看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故事。而蒂凡尼·阿奇又尤其擅长给故事编写结局。”
“我有吗？”
“哦，当然了。浪漫故事的经典结局一般都是和婚礼或者遗产有关，在你的推动下，这两个问题都落实了。你做得很好。”
“你就是我，对吗？”蒂凡尼问，“你一直暗中帮助我，就是‘一个人必须帮助她自己’这种说法的真实写照，对不对？”
年迈的蒂凡尼笑了，蒂凡尼非常高兴地看到那是一个很可爱的笑容。
“说实话，我只是帮了你一点小忙。比如说，让那场风为了你而吹得猛一些……当然了，我记得当时有一群小人儿也在场，他们也用自己独特而活泼的方式为风势的增强作出了贡献。不过我也不知道自己记得准不准了，时空旅行就是这点不好，让人稀里糊涂的。”
“你能时空旅行？”
“是的，不过我离不开咱们的朋友艾斯克莉娜的帮助。而且我旅行的时候会变成一个淡淡的影子，而且只能发出低声的絮语。这有点像是我……应该说是像‘咱们’掌握的那种‘低调隐形术’——只不过这里的要点是让时间不要注意你。”
“但是你为什么想要当面和我对话呢？”蒂凡尼说。
“嗯，因为我记得从前我很希望自己老了以后还能和少年时的自己对话，哎呀，真烦人——”年迈的蒂凡尼说，“真抱歉，我又犯‘时空旅行糊涂症’了。我之所以想和你对话，是因为我想告诉你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问题也都会水到渠成地得到解决，基本上是这样吧。我希望你知道，你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接下来还有第二步？”蒂凡尼问。
“没有。接下来是另一个第一步。每走一步都是第一步——如果你走对了方向的话。”
“可是等一等，”蒂凡尼说，“我有一天不是要变成你吗？到了那个时候，我会回来和现在的我对话吗，就像现在这样？”
“会的。只是，你与之对话的那个‘你’不会完全等同于此刻的你。这一点我很抱歉，但我也没办法，我跟你谈论时空旅行这件事只能凑合用现在这种方式，而这种方式其实是不能完全解释清楚时空旅行这件事的。总而言之，蒂凡尼，根据‘橡皮筋理论’，纵观时间长河，在此刻之外的时刻，总会有一个年迈的蒂凡尼在和一个年少的蒂凡尼在对话。而且奇妙的是，每一次她们的对话都会和上一次有点不一样。等你将来老了，遇到了年少时的你，你告诉她的事情肯定和我现在告诉你的不同。”
“哦，那我还有一个问题，”蒂凡尼说，“希望你能回答我。”
“好的，快问吧，”年迈的蒂凡尼说，“不管艾斯克莉娜倚仗的是‘橡皮筋理论’还是别的什么理论，她给咱们安排的会面时间可是不多的。”
“哦，”蒂凡尼问，“我只想问问，我这辈子会不会结——”
年迈的蒂凡尼变得飘忽了，她的微笑弥散在空气中，蒂凡尼只捕捉到她吐露的两个字，那好像是：“你听。”
 
然后蒂凡尼又在大厅里了，就好像她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人们都在欢呼，四周好像到处都是噼啪菲戈人，普莱斯顿站在她身旁。这感觉就好像坚冰忽然融化了一般。她花了一会儿工夫才回过神来，不再去想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和真正发生了什么。她四处看了看，寻找着其他女巫的身影。她看到她们正聚在一起说着什么，好像裁判们在核算总分。
然后她们散开了，分明是朝着她走了过来，领头的是威得韦克斯奶奶。她们来到她跟前，集体脱帽、鞠躬——这是女巫们表示敬意的方式。
威得韦克斯奶奶严肃地看着她：“我看你的手烧伤了，蒂凡尼。”
蒂凡尼低头看了看。“这我倒是没注意，”她说，“威得韦克斯奶奶，现在我能问问你了吗？假如我被鬼魅人控制了，你们会不会真的把我消灭掉？”她看到女巫们的脸色都变了。
威得韦克斯奶奶四处看了看，犹豫了一下，答道：“这么说吧，姑娘，就算你真的被他控制了，我们也还是会尽力保全你的，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过还是不说这些了吧，蒂凡尼，我们看你做得很不错，是个称职的女巫的样子。我们一向认为，女巫应该处在事态中心点的位置上。现在呢，我们观察到，你是这里绝对的中心，你的整个辖区都在围绕着你有序地运转。你已经当之无愧地成为了你自己的主人。如果你不带一两个学生的话，都应该说是对良好师资的一种浪费了。你们白垩地由最好的女巫在掌管，这下我们就放心了。”
女巫们鼓起了掌，其他一些客人也加入进来，虽说他们并不太明白这些女巫在说什么。他们能够理解的是，这是一群年长、有经验、有地位、让人蛮害怕的巫婆。她们正在对着蒂凡尼·阿奇致敬，她可是他们当中的一员——是他们的女巫。所以她也一定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女巫，因此白垩地也就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地方。当然啦，他们心里早就知道这一点，但是现在，这一点得到了正式的认可，那还是让人感觉相当好的。他们都站得更挺拔了一点，心里充满了自豪。
普劳斯特太太又一次摘掉了她的帽子，说：“请你不要有什么顾虑，日后还是要常进城转转，阿奇小姐。我可以答应你，凡是你购买柏符先生的搞笑道具专卖店的东西，我都会给你打七折，易变质品和耗材除外。这可是个不小的优惠噢。”
女巫们又集体举了举帽子，然后走回到了人群中。
“我来说一句好吗？我觉得你总是替别人做主、安排人家的生活。”普莱斯顿在她身后说，等她一下子转过身，他又笑着往后一躲，追加了一句：“不过你用的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毕竟你是我们的女巫啊，蒂凡尼。你是我们的女巫！”
人们举杯祝酒，更多的美味上了桌，大家继续跳舞、欢笑，其乐融融，不知疲倦。午夜时分，蒂凡尼独自倚在她的扫帚上，高高地飞过连绵的丘陵。她仰观宇宙，然后俯瞰下方那片属于她的土地。她是这里的女巫，高高地悬浮在一切之上，可是也别忘了，要把皮带扣好才不会掉下去。
随着暖风的轻拂，扫帚和缓地一起一落着，疲倦和浓浓的夜色包围了蒂凡尼，她在黑暗中伸展了双臂，有那么一会儿，随着世界的运转，她披上了浓黑的午夜之袍。
地平线染上一层曙光的时候，扫帚才从高处降下来。蒂凡尼是伴着鸟儿的晨歌醒来的。整个丘陵地，都有云雀流丽婉转地唱着，向天空飞去——它们唱得真好听。它们成群结队地从扫帚旁边飞过，一点都不在意它。蒂凡尼入迷地听着，直到最后一只云雀的身影消融在晴朗的蓝天里。
然后她落地了，为一个卧床不起的老太太准备了早饭，还帮她喂了猫，然后又向波克瑟家走去，为的是看看微末·波克瑟【35】的腿伤恢复得怎么样了。半路上，她被斯维尔老太太的邻居拦住了，那位老太太一夜之间忽然不会走路了，还好蒂凡尼立刻对她指出，她不会走路是因为把两条腿穿进了同一只裤筒里。
再后来蒂凡尼就去城堡了，也许那里还有什么事需要她帮忙。
毕竟她是女巫呀。

尾 声 白日里的午夜黑
又到梳羊毛节了，还是那部破旧的手摇风琴刺耳地在响，还是一样的“叼青蛙”游戏，还是一样有人在算命，有人在欢笑，有人在偷东西（就连扒手们也还是一样不敢偷女巫的东西）。但是今年，大家都达成了共识，不再举办滚奶酪比赛了。蒂凡尼从集市上走过，遇到认识的人就点点头（每一个人都是她认识的人），美美地享受着阳光的照耀。已经一年过去了吗？发生了那么多事情，那么多回忆簇拥在心头，嗡嗡嘤嘤的，好像集市上一样热闹。
“下午好啊，小姐。”
说话的是安珀，身边站着她的男朋友——哦，应该说是她的丈夫了……
“差点认不出你来，小姐，”安珀笑呵呵地说，“你今天没戴尖帽子呀。”
“嗯，我想当一天蒂凡尼·阿奇，”蒂凡尼说，“不管怎么说，今天过节了。”
“不过你还是我们的女巫吧？”
“哦，那当然了。那顶帽子又不是我，不管戴不戴它，我都是女巫。”
安珀的丈夫笑了：“我理解你这种心情，小姐！有时候，我敢说，别人也觉得我就是一双手！”蒂凡尼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当然了，在她为安珀主持婚礼的时候，她就见过他了，那时她就对他印象不错：他是那种很稳当的男孩，又非常精明。他会走得很远的，还会带着安珀同去——等到安珀跟着凯尔达学习完毕，谁又能知道她将会带着他走多远呢？
安珀挽着他的胳膊，好像依傍着一棵大橡树。“威廉做了一件小礼物送给你，小姐。”她说，“去呀，威廉，拿给她！”
年轻人把他手里的一个布包递了上来，清了清嗓子：“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时尚，小姐。大城市里可以买到一些非常漂亮的布料，安珀说要送你礼物的时候，我就想到给你做一身衣服。它首先要耐洗，而且因为你要骑扫帚，它还应该是裙裤样式的。还要有‘羊腿袖’，这都是现在流行的，袖口也要能用扣子扣紧，以免碍事。口袋都在里面，做成不显眼的样子。我希望你穿着合身，小姐。这衣服是我根据目测的尺寸做成的——我有这个爱好。”
安珀在他旁边又蹦又跳：“快穿上吧，小姐！试试看，快呀！”
“什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吗？”蒂凡尼不好意思地说着，同时又对这件新衣很有几分好奇。
安珀可不会这么轻易放弃：“集市上有母婴专用帐篷呀，小姐！那里没有男的，可以放心换衣服的！因为男的都害怕一进去就得给小宝宝拍背，帮他们把嗝儿打出来！”
蒂凡尼不再反驳了。这包衣服手感很棒，像那种柔软精致的手套。妈妈们和宝宝们看着她顺利地套上了这件长袍，她听到了艳羡的叹息，夹杂在宝宝的打嗝儿声中。
安珀兴冲冲地掀开帐篷门帘挤了进来，看到蒂凡尼时，她吃惊得倒抽了一口气。
“哦，小姐，哦，小姐，太合身啦！哦，但愿你能看到你自己就好了！快来让威廉看看吧，小姐，他会非常自豪的！哦，小姐哟！”
安珀的请求总是让人没法拒绝——真的没法拒绝。如果拒绝的话，就像踢开一只可怜可爱的小狗似的。
不戴帽子的感觉真是和平时有点不一样，可能是轻快一些吧。威廉看到蒂凡尼的时候，也倒抽了一口气，他说：“真希望我的师傅也在这里，阿奇小姐，好让他看看你是怎样一件杰作。我真希望你也能看到你自己……小姐？”
蒂凡尼只让自己的心魂出窍了一小会儿，免得引起别人的疑心。她从旁边看着自己轻快地旋转着，看着这身极美丽的黑色衣裙像花儿一样张开。她想：嗯，我应该穿“午夜黑”色系的衣服，会很适合我的……
她的心魂匆匆回到了身体里。她害羞地谢过了年轻的裁缝：“漂亮极了，威廉，我也很乐意直接飞到你师傅那里让他看看。袖口的设计实在是太巧妙了！”
安珀又兴奋得蹦了起来：“咱们要快一点啦，小姐，拔河比赛就要开始了——是噼啪菲戈人对人类呢！肯定会很好看的！”
他们能听到噼啪菲戈人的口号声越喊越响，只不过这次喊的内容和以往相比，作了些调整，他们喊的是：“没国王、没王后，也不要领主！只有一位男爵——他还和我们签订了协约，好哇！”
“你们先去吧，”蒂凡尼说，“我还要等个人。”
安珀考虑了一下：“别等得太久，小姐，待会儿快点过来哦！”
蒂凡尼楚楚动人地漫步着，不知自己有没有胆量每天都穿成这样，忽然……一双手从后面伸过来，捂住了她的眼睛。
一个声音在她背后说：“可爱的姑娘想要一束花吗？说不定它能帮你找到男朋友呢。”
她飞快地转过身去：“普莱斯顿！”
他们一边聊着，一边离开人群，向着安静的地方走去。蒂凡尼听普莱斯顿讲着谷仓学校里的新老师，那是他亲手调教出来的一个特别聪明的小伙子。他还谈到了考试、医生，以及西比尔女士慈善医院新招收的一个实习生——那就是他（这是重点所在）。而人家之所以要他，可能是因为他侃侃而谈起来，驴子都会听得后腿脱臼，这大概足以证明他有外科医生的天赋吧。
“从这以后，我可能就没什么放假的机会了，”他说，“实习期间薪水也不多。我睡在一部高压灭菌器的下面，我还要负责保管所有的锯子和手术刀。哦，对了，跟你说，一个人身上二百零六块骨头的位置和名字我现在都记下啦！”
“嗯，好喔。不管怎么说，骑着扫帚去你们那里并不算太远。”蒂凡尼说。
普莱斯顿的表情有点变了，他伸手从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是用上好的纸巾包裹着的。他把它递给她，一个字也没有说。
蒂凡尼打开了纸包，她心里很清楚——完全清楚——里面的东西肯定是那只金色的野兔。不可能是别的东西。她想不出该说点什么，好在普莱斯顿永远不缺话说：“女巫蒂凡尼小姐……能不能请你好心地告诉我一件事——爱是什么声音的？”
蒂凡尼望着他的面庞。拔河比赛那边的喧闹声听不到了，鸟儿也不再歌唱，草丛中，蝈蝈也停止了摩擦翅膀，抬眼望着他们。大地微微有些颤动，可能就连白垩巨人也伸长了脖子在聆听吧。静寂笼罩了世界，直到整个世界只剩下普莱斯顿——这个总在她身边的普莱斯顿。
于是蒂凡尼说：“你听。”

后 记
我的工作是编故事，而编故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取材于现实……
我小的时候（当然是在上一次冰河时代之后），我们家住在乡下一栋小屋里，就是蒂凡尼·阿奇特别熟悉的那种：平时只有冷水可用，没有电，一个星期只能洗一次澡，白铁皮澡盆是挂在厨房外墙一根大钉子上的，每次洗澡都要从屋后把它抬进来才行。而且每次都要花好长时间烧水才够用，因为我妈妈只有一把小小的烧水壶。烧好水以后，我作为家里年纪最小的成员，有权第一个洗澡，接下来依次是我妈妈和我爸爸。最后，倘若我爸爸觉得我家小狗身上味道太大的话，也会给它洗一下。
我们村里有一些老年人，他们应该都是生于侏罗纪的吧，在我看来他们长得都一个样：戴着鸭舌帽，穿着特别正式的背带裤（背带都是皮子做的、宽宽的）。他们当中有一位艾伦先生，他不喝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水，因为他觉得：“那还是水吗？一点味道都没有。”他喝的是从自家屋檐上流下来的雨水，他有一个桶专门收集这种水。
也许除了雨水之外，他还喝别的东西，我这么猜想是因为我看到他的鼻子实在太像两颗挤在一起烂掉的草莓了【36】。
艾伦先生那时候总是坐在他小屋门口的一把旧椅子上晒太阳，静观世事变迁。我们小孩就在旁边使劲观察他的鼻子，看它会不会爆掉。有一天我正在和他聊天，他突然没来由地问了一句：“你见过烧茬子吗，孩子？”
我当然见过。不过不是在我们家这一带，而是节日里坐上马车去海边的时候。有时候烧出来的烟太浓了，厚厚的像雾一样。所谓“茬子”，就是庄稼收割过后，剩在地里的根茎部分。烧茬据说是能除灭虫害，可是大火这么一烧，好多小鸟和小动物也会被烧死。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这种活动早就被明令禁止了。
有一天，看到一辆满载着丰收粮食的大车驶过我们那条街道的时候，艾伦先生忽然又问我：“你见过野兔吗，孩子？”
我说：“是啊，当然见过。”（如果你没见过野兔，就想象一种动物，一半像兔子，一半像灵犬，并且有着神奇的跳跃能力，野兔就是那样的。）艾伦先生接着说：“野兔不怕火。野兔敢藐视它、穿越它，然后在另一边安全地落地。”
我那时候应该是六七岁的样子，还是稀里糊涂的年龄，却记住了他所说的事。在那之后没多久，艾伦先生就去世了。等我再长大一些之后，我在一家二手书店找到一本书，叫作《跃动的野兔》，作者是乔治·艾沃特·伊文斯和大卫·汤普生。我从那本书里读到的东西，是我自己不敢杜撰的。
伊文斯先生已于1988年去世了。在漫长的一生中，他和干农活的人做过不少交流：不是那种拖拉机手，而是赶马干活的人，他们熟悉身边的野生动物。我疑心他们跟他讲有些事情的时候可能是有点添油加醋的，但事情总是要添油加醋听起来才有意思。我给你讲这个有关野兔的故事时，也是当仁不让地添过油、加过醋的。也许我跟你讲的不是“现实”本来的样子，但我讲的肯定是“现实”应有的样子。
我把这本书献给伊文斯先生，他是一位很了不起的人——我们都在历史的长河上浮泛，他却帮助我们看到了历史的深度。我们很有必要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因为，如果你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你就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如果你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你就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如果你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你很可能就会走错路啦。
 
特里·普拉切特
维尔特郡
2010年5月27日

下集预告
蒂凡尼的心灵导师、碟形世界中女巫的首领死了，魔法与现实的边界变得不堪一击。
年轻的蒂凡尼被选为继任者，面对整个魔法世界的入侵。
如果世界要改变，那就由我来改变。魔法很强大，但你自己更强大。
 
《碟形世界6：实习女巫和王冠》火热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