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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如来不负卿
作者：小春
内容简介
 公元初的边关，龟兹国的正千，驼铃悠悠，一段遗落在1650年前丝绸之路上的纯真恋情缓缓浮现，乱世纷争中，这一心向佛的赤子之心，才能不负如来不负聊 这有驼背上流传的经文，这里有神话里上演的爱情。这爱情，发生在1650年前遥远的西域；这爱情，女主以高科技穿越受辐射为代价；这爱情，男主以冲破宗教戒律转生光明；这爱情，要忍受几千年的诋毁诟病；这爱情，要用一个又一个寂寞的十年来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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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少年时：我的小白鼠经历
我坐在沙丘上发呆。极目远望，尽是浩渺沙海。几匹野骆驼在远处悠闲地晃悠，不等我靠近，就撒开蹄子飞快地跑掉了，比家养骆驼更狡捷。我在沙丘上深一脚浅一脚，徒步了两三个小时，四处打转，实在累得不行。没有GPS，不辨方位，我这么乱走也无济于事。幸好是十月的秋天，虽然干燥，但沙漠的温度还能忍受。不过瞅瞅有些西斜的太阳，我还是禁不住心怵。只要太阳一没入那沙丘之中，没有露营设备的我，要在荒漠中过夜，即使不饿死，也会被冻死。
眯起眼恍惚一下，到现在还没有从初降落时的眩晕感中恢复。抬起左手，看看腕上的时间穿越表，叹口气。第三次穿越宣告失败。不过，比起前两次，总算是有进步了，好歹能着地。
加入这个穿越项目当小白鼠已经一年多了。我是历史系研究生，本来是跟着我导师，全国知名的历史学教授，一起参加这个项目做指导工作。可是那群生物学家们看见我之后硬要给我体检，并得出我的体质最适合穿越的结论。
原来的志愿者，试验多次却无一人成功。所以专家组解散了他们，然后对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为一名专业人员，我有责任有义务揭开层层历史谜团还原真相。这样回到古代亲历历史，有谁人能做到？成功了，我就是古往今来第一人，意义之大足可载入史册。
我是个很有事业心的女生，人生信条便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听万人言”，一直希望学术成就能有一天媲美我老板——也就是我的导师，大学里都时兴叫老板。所以我一动心，就被那群工作热情极高的专家们忽悠上了试验台。
第一次试验，我在试验台上消失了不到半分钟就摔下来。除了腾空时极度的反胃恶心外，什么都想不起来。身上背着打算带过去的仪器如碳14探测仪经纬定位仪GPS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DV等等，全部被高频率高辐射的振荡弄坏。专家组得出结论：电子设备不能带。于是我在卧床半个月后突击训练了三个月手工用具，包括洛阳铲的使用。
第二次试验前进了一步，我消失了十来分钟。正当所有人欢心雀跃打算开庆功宴时我摔在了试验室外的草坪。醒过来后我回忆在腾云驾雾中依稀看到有城市街道和人群，应该是汉代的布局与服饰。可是还没等我着陆，一股很大的吸力又将我抓了回来。身上背着的各式手工工具裂成几块。
根据我的汇报，专家组推断时空逆转落在两千年前比较可能，所以我卧床之际又温习了一遍战国秦汉史。伤还没养好我就被抓去学习素描，画平面图和工程图，研究小组终于放弃了让我携带大型工具的想法，只带小型易折叠的简易工具。
学了快半年制图后，试验台再次改良，变成CT机的模样。我这次就背着随身要用的物品和一大叠素描本铅笔上路。临行前老板再三叮嘱千万不要把任何属于二十一世纪的白色垃圾丢在古代，会为以后的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带来麻烦。
这次我腾云驾雾后终于着陆了，而且是软着陆，因为掉在沙上没有任何损伤。可是等辨识清楚后，我发现降落在沙漠里情况更糟。由于无法找到人或人类活动的参照物，我走了两三小时都还不确定我到底有没有穿越到古代。我只能肯定一点：我离开实验室了。
我没有水，食物和药品，因为会被高辐射的穿越机污染。改良过包里只有瑞士军刀，指南针，换洗衣物，笔记本，简易考古工具，一大叠素描本和铅笔，还有可以充做货币的碎金银，等等。没有一件能在这种情况下帮得上忙。看来还是得放弃这次的试验，回去让他们再继续改良，起码下回能落个有人的地方。我叹口气，心里不是没有沮丧。不过太阳快落山了，我得抓紧时间，否则没有足够的太阳能，这个机器便启动不了。
将我套在汉服里面的防辐射衣的帽子翻出，将整个头套住。手套也带上，拉好拉链。抬起左手，把那个超大手表形状的时光穿越表对准太阳，旋开保险杆，心中默数：1，2，3。。。。。。
数到10了，还是没动静。继续数，到20，50，100。。。。。。
不会吧，真有这么倒霉的事啊？我扯下帽子，仔细盯那破表，没动静。拍一拍，还是没动静。对准太阳拼命照，继续没动静。我脱下这破表狂甩，那个指示灯还是没绿。
起风了，太阳被漫天黄沙遮住不见。这手表靠太阳能提供能源，没阳光我就回不去。我要命丧不知哪个朝代的哪块沙漠了，心里的惊慌不可言喻，郁积在胸，不吐不快。
我指着天骂专家组，不让我带水和食物，就让我带堆死沉的钱。可我现在的状况钱有什么用？早知道那个破表会坏，就算我要受辐射，我也要坚持带水和吃的。我被推进那个破机器里三次了，难道就没受过辐射么？与其让我这样渴死饿死，我宁愿被辐射过的面包噎死。
我吞进一口沙后结束骂骂咧咧，无济于事的力气还是少费些好。太阳迅速落下，没一会沙漠里就冷得厉害。我的防辐射衣还能挡挡风寒，可是我又渴又饿。缩着身子哆哆嗦嗦地爬上最近的一座沙丘登高远望，黑暗中居然看到远处有荧荧火光。从来没见过比这更温暖的灯火了……
不记得自己在夜黑风高狰狞恐怖的沙漠里走了多长时间，只记得跌跌撞撞走进那片篝火时，我已经饿得视线模糊渴得嘴角皲裂。辨出篝火中有几个帐篷，有人声，有骆驼，我两眼冒绿光冲进一顶帐篷，然后一头栽倒。

2.少年时：和尚和尼姑
醒来后发现置身于一群奇怪的人中，有男有女，面貌特征很奇怪：高鼻深目，嘴唇偏薄，圆脸短颈，皮肤细白，眼珠褐色。男人健状女人丰满，个个身材高大。男女皆着齐肩短发，头发卷曲，发色褐红。而服饰更加奇特：男人穿翻领窄袖束腰式短袍，高及膝盖的靴子，身后佩剑，女人服饰则简单得多，及膝的长袍，右肩裸露，左肩也是窄袖，围一块棉质披巾，也着高统靴子。
不禁佩服我自己。在这种又饥又渴的情况下我还能凭几眼观察就得出很专业的服饰外貌评价。不过，现在这些都不是最要紧的，因为我已经闻到食物的香味啦。
是几块饼和一碗面汤，热乎乎的，刺激得我口水横流。我从一个年纪看上去有四十来岁的女人手上急急接过，含糊地道了声谢，便狼吞虎咽起来。把那些饼一扫而空，面汤也骨碌碌喝干净，胃里终于有点感觉了。其实还想吃，不好意思地问可不可以再来点，然后发现：语言不通。
语言不通是正常的，人家一看就知道不是汉人，我都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落在古代。搞不好我只是乘了一趟免费飞机，落到中东或非洲的沙漠里，碰上了某个比较落后的游牧部落，结果还是在21世纪。
正在叽叽咕咕听不懂的声音中越想越沮丧时，突然帐篷里出现了两个人，其它人立刻停止议论，神色恭敬。我能感觉出来人肯定身份不一般，可是当这两个人在我躺的毯子前站定时，我吃惊得大张着嘴，半天合不拢。
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洋尼姑和一个看上去十五六岁的小洋和尚。这身份已经挺奇怪的了，更令人诧异的，是他们身上自然而高贵的气质。只是静静站着，也流淌出不凡的蕴华。
尼姑脸型跟围着我的几个女人差不多，但是皮肤更细白。眼睛很大，眉庭开阔，一双褐色眼珠盯着我时有点无形的压力。她体态丰盈，简单的褐红袈裟也裹不住美好的身段。只是老觉得她的额头看上去跟常人不一样，好像被压过，扁扁地向后倾斜，因为光头，看上去更显怪异。我记得古埃及人还有古波斯人就有这样从小压前额的习俗，不过只限王室成员。不知她是先天长的还是后天故意压的。不过这扁扁的额头无法掩盖她的美，整个人散发着成熟的韵味。
再仔细打量那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和尚，不由暗自赞叹，真是夺人的儒雅帅气！也是一样的高鼻深目，却无其他人的粗糙。整张脸犹如希腊雕塑，鲜明的轮廓立体感十足。五官的搭配恰到好处，浓长的眉毛，秀挺的鼻梁，晶亮的浅灰眼眸镶嵌在大而深的眼眶中，纯净得如同戈壁滩上无尽的苍穹。虽然年少，已是光华自蕴，看着我时带几分温和几分探究。
他嘴唇很薄，唇形鲜明，抿起嘴来唇边扬起一弯清隽的弧度。脸型狭长，下巴削尖，如天鹅般的颈项，线条优美修长。跟帐中其他白皮肤的人不同，他是蜜色肌肤。宽大的僧袍裹住全身，近一米七的个头衬得身姿颀秀，却还略显单薄。他现在还是长身体的阶段，假以时日，应该能到一米八零以上。
我盯着这两个奇怪的人，脑子飞驰电掣地转动。听到他们对我开口，居然是汉语，只是非常别扭。
吃力地分辨出他们在问我从哪里来，为何会一个人流落到此。我一脸痛苦地仰视：“你们可不可以先告诉我：我在哪里这是哪个国家啊？”
那美女尼姑显然没听懂，不过少年和尚好像能理解。他突然蹲下，纯净的俊脸在我面前迅速放大。我盯着他雅致的五官，心跳出一个强音，倒是让我自己吓了一跳。
“文叙尔，我们到，快了。泥是汉人么？”
正为自己没来由的心跳懊恼，听得他一本正经地颠倒主谓宾，洋腔洋调的发音让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他有些尴尬，脸上飘过红晕：“汉语，我，讲的，不好。”
他转过头，跟那个美女尼姑叽叽咕咕地说话。我赶紧憋住不笑，想他刚刚提到的文叙尔，这是什么地方？根据他的发音在脑中搜索，好像不是个汉地的名字。
他转过头又对我说了起来：“泥，那儿，去？”
我试探性地问：“长安，知道不？”
看他点头，我嘘出口气。还好，长安这个地名在这个时空已经有了。
“但是。。。”他有点犹豫地看看我，“恨远，一个人，泥？”
我无奈地点头，这会儿除了长安我也想不出还能去哪里，到那里甭管怎样语言还能通。
“我们，去曲子，泥，通路，可以。”
他艰难地挤出一个个字，我刚想笑，又使劲憋住。救了我，还能跟我沟通，已经够不容易了。心里思忖，这“曲子”是啥地方？我着陆到现在已有七八个小时了吧，却还是闹不清地理方位和历史时代。唉，堂堂名牌大学历史系研究生，丢脸丢到家了。
“泥，命紫？”
“嗯？”我一岔神，没领悟过来。他又问了一遍，我才明白命紫＝名字。
“哦，我叫艾晴。”
我的名字老是被人取笑。从小就落个绰号：LOVE。男生们总喜欢对我流里流气地喊：哦，MYLOVE！我跟父母抗议改名，都被他们否决。喊得久了，也就习惯了。叫爱情也没啥不好的，可惜被叫了那么多年，我的爱情鸟，它还没来到。
“我叫……”的7f
他吐出一串很长的音，我记不住，扯着嘴角看他。他很善解人意地又说了三遍。我根据他的发音，找出对应的汉字：丘－莫－若－吉－波，真够难念的。我拼命地背：丘莫若吉波，丘莫若吉波，丘莫若吉波……
他嘴角扬了又扬，终于失声而笑。笑声清朗明快，如山间汩汩的清泉。想起我刚刚笑他汉语不准，这下可被他笑回来了，脸倏地有些热。
他只笑了一会，看到我尴尬的脸色，急忙收住，正色指着身后的美女尼姑：“我，木琴，吉波。”
我现在已经能适应他的口音了，自动转化为：木琴＝母亲。
这个美女居然是他妈妈！佛门世家啊。禁不住想：看他还是少年，是不是被妈妈带进佛门的？心里涌出一丝可惜，又赶紧甩开这不该有的想法。吉波？不知道是她的名字还是对她的尊称。我试探性地叫她一声吉波，她有礼貌地点点头。
“泥，浩浩秀洗，我们，命田，尚鲁。”（翻译：你好好休息，我们明天上路。）
和尚尼姑走后，我跟那四个女人同住一顶帐篷。虽然听不懂她们讲什么，但是都很友善。我没好意思再要吃的，就在她们为我另铺的地毯上暖暖地躺下。
这样骤然闯入一个陌生环境，沟通不畅又不知身处何方。帐篷外沙漠特有的强风呜咽而过，在静谧的寂寂深夜中如泣如诉。我没那么坚强，一闭眼便思乡情绪溢出，流连于枕畔。为免因思念父母而流泪，我用自己最常用的催眠法。
脑中浮现出睡前曾打量过的四周器物，然后一一为其取专业名字：我睡的是裁绒菱形文饰地毯，枕的是滴珠鹿纹锦，盖的是三角纹袼毛毯，喝水的容器是单耳网纹陶壶，刚刚盛饼的是泥质灰陶盆。
我想我还是到了古代，因为这些陶器的制作工艺还是很原始。以中原地区的陶艺水平来看，这样粗糙的工艺应该有个两千年以上，不知这里如何。
在帐外呼啸的风声和帐里的微鼾声中，挡不住一天的疲劳困顿，裹紧身上的毯子，我终于沉沉地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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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古汉语发音的几点说明：为了贴近真实的历史，我最初的设定是让他们讲带粤语口音的汉话的。大家知道我们现在所讲的普通话，是以北京话为基础的。穿越文里的女主如果穿到清代，那交流就没有问题，明代应该也能凑合。但是如果到宋之前，估计就会有难度了。如果更早，秦汉的话，那就要鸡同鸭讲了。看了一些资料，越看越糊涂。有人说现在的粤语更接近唐音，也有人说是闽南语，客家话，等等，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叫那时没有录音机呢。所以我头大了，如果一味求真，那这文就变成纯学术论文了，亲们都要跑光光。我也就一言情文，就不用太较真，所以就让文里的人都讲我们熟悉的普通话，大家心里明白就好了。

3.少年时：终于知道在哪里
第二天一早就拔营。我的身体已经恢复过来了。我吃人家住人家的，所以就想帮个手。可是我的实践能力跟理论水平不能比，又听不懂，在收拾帐篷时帮了不少倒忙。好在那群男男女女都很和善，搞砸了也不说。当然，就算说了我也听不懂。
他们为了方便我这个多出来的人，空出了一匹骆驼，可是我的汉服袖子宽大，到脚踝的裙脚扯着，根本上不了骆驼。以为会穿越到秦汉，所以我就一身典型的汉代裙服。我看着中看不中用的裙摆，对小和尚扯一个苦笑。
他温和地笑笑，对那个年纪大一点的女人叽叽咕咕地说了一通。不一会儿就拿来了一身她们的服装。我换上衣服，有点大。没办法，谁叫这些人身型普遍大码呢。左肩窄袖右肩裸露，袍子到膝盖，前开襟，下面是灯笼裤，及膝的高统靴，呵呵，还挺时髦的。汉代女子谁敢穿露肩装？最重要的是：上下骆驼很方便。清晨的沙漠还是很冷冽，小和尚体贴地给我拿来一块披巾。
数了数，这支队伍一共有近六十个人，连我在内只有五个女人。除了那个小和尚，其余五十几个男人都是军人模样，配有重型武器——长长的佩剑。看他们的神态，都以那对出家的母子为中心。
我还真有点纳闷，就算是见过带侍从的和尚尼姑，也没见过带一小支军队的和尚尼姑。再看他们举手投足间那股抹不去的气度，这两个人身份肯定不一般。由于小和尚是一群人里汉语水平最高的，他的美女妈妈汉文远不如他，我就经常跟他骑在一起探听情况。
沟通虽然艰难，但还是了解了不少情况。
我问他知不知道中原汉人的王朝是谁当家作主。他想了半天发出一个类似于QIN/QING的音。那就应该是秦了，肯定不可能是清。专家组说这个穿越机只能对两千年左右的时间产生共鸣。
我又问他哪里学来的汉语，他比划了半天我明白了一部分，是两个汉人师兄在曲子时教他的。小和尚腼腆地说他只学了几个月，而且已经五年没讲过汉语了，所以讲得很差。
我吃了一惊。他看上去怎么也不可能超过十六岁，那说明他是在十或十一岁时学的。那么小的年龄，五年不讲，还能有现在的水平，记忆力还真是不凡。我大学选修过德语，两年不碰，现在只记得ICHLIEBEDICH(我爱你)，让我跟德国人对话，肯定是鸡对鸭讲。
由于降落在大漠里，我能联想到的地方不是西域就是蒙古。所以我再问小和尚知不知道丝绸之路，他没听懂。但当我解释丝绸茶叶从中原汉地卖到大食（今阿拉伯诸国），波斯（今伊朗），大秦（今罗马）时，他就开始点头了。他说曲子就在这条路上。听他这么一说，我好像看到了希望之光。
之后我拼命回忆跟丝绸之路有关的地名，焉耆，鄯善，疏勒（今新疆喀什地区），楼兰，和阗（今新疆和田），高昌（今新疆吐鲁番地区），乌孙（今新疆伊犁地区），敦煌……有些他想一想，回应我一个类似的发音，有些却很茫然。当我说到龟兹时，我突然停住。曲子？龟兹（QIUCI，音丘慈，今新疆库车）。这两个发音很像，他该不是丝绸之路上文化最发达最举足轻重的国家——龟兹来的吧？
我看着他，再念一遍龟兹，他想一想，点点头，指指自己。天啊，我终于搞明白我在哪里了。我穿到了西域！！！秦代的西域！！！
那么我碰上的这群龟兹人，就是吐火罗人。记得读过资料说龟兹人的祖先是大月氏人，又称吐火罗人。长颅、高鼻、深目、薄唇，而且是白皮肤，是原始印欧人种。吐火罗人在公元前一千年结束流浪生活，在库车，焉耆，吐鲁番一带定居下来。我在新疆旅游时去了不少博物馆，最有意思的是那些干尸，三千多年前的干尸依旧保存完好，脸型上很容易看出欧洲人的特点，最有名的就是楼兰美女。不过大概是因为龟兹位于丝绸之路要冲，各种人种杂居，混血而成的龟兹人比现在的印欧人种脸更圆些。
兴奋之后我马上沮丧起来。秦代的西域记载寥寥，只有《汉书》有“西域传”。汉人记忆中的西域历史从汉武帝开始：张骞通西域，和亲乌孙，驻军屯田，跟匈奴你争我夺了几百年。不过知道了我到的时代是秦，还是很期待。我得赶紧到长安去，说不定能碰上秦末那场大动乱，见识一下那些如雷贯耳的人物。
我再次表达了思乡心切想赶紧回长安，小和尚沉思一下，说可以安排。不过路途遥远要一年才能到。并且战乱纷飞，很是凶险。
嗯？已经开打啦？那我就更不能耽搁了。我开心地连声说没关系，他奇怪地看我，浅灰眼眸中满是诧异。我不知怎么跟他掰一个女生为啥对战争这么感兴趣，只有呵呵傻笑。
这么着聊，就近中午。秋天的正午阳光仍是火辣，我把披巾裹住头防晒。小和尚则把僧袍翻下，将右肩裸露出来，麦色肌肤在阳光照耀下泛着年轻健康的亮泽。这种露出右肩的僧服，是天竺和西域僧人的普遍穿扮。后来佛教流传到中原，僧服形式就改变了。这是因地制宜的缘故，因为印度天热，西域又因地处沙漠戈壁，温差很大。这样早晚披上，中午露肩的衣服，适合这里的天气。
然后看到他的脸渐渐绯红，眼睛飘开不再看我。这才意识到我盯着他的僧服看了太久，不禁讪讪。这种样式的僧服我只在壁画里见到过，看到有真人穿，就下死劲地瞧，连礼貌都忘了。不能告诉他我是在研究，只好又呵呵地笑着掩饰。
到达一小片胡杨林，我们休整一会。侍从们早就支起简易帐篷，拾来干胡杨枝烧面汤。当热呼呼的面汤就着西域的压缩饼干——馕下肚后，整个人舒服得直犯困。那对母子吃完了就在帐篷里念经，膝盖上摊一卷经书。我好奇，凑过去看，结果吃惊得跳起来。
那经书写在丝绸上，文字非常奇特，应该是字母文字，排列着很多像正写还有横写的8。我虽然不认识，可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这种文字应该是失传已久的吐火罗文。是借用印度婆罗迷字母发展出来的迄今所知最古老的原始印欧语言，到现在都还没有全部破译出来。
我激动得趴过去一把将小帅哥膝头的经书拿起来，嘴里喃喃若狂：“天哪，这是吐火罗文，吐火罗文哎！”要是能把这完整的经卷带回现代，那该多有研究价值啊。
美女尼姑皱了皱眉。小和尚起初被我吓了一跳，听了我的话奇怪地问我：“你认识？这是龟兹文，不叫吐火罗。”的e6
哦，对了，“吐火罗”的叫法是德国人命名的，眼前的龟兹人当然不会用“吐火罗”称呼自己的语言。只不过在现代，大家都已经接受了这个叫法。我讪笑一下，紧盯着那些像8一样扭曲的文字，为自己发现了活生生的吐火罗文雀跃不已。
我是研究历史的，能重听已亡失的语言，这个历史价值有多大，简直不可估量。为了能破译已死的文字，有多少语言学家倾其一生在残纸故堆中寻觅。十八世纪法国的商博良破译埃及象形文字，解开了几千年的谜团，结果青史留名。而目前解读出的吐火罗文并不完整，所以如果我能读吐火罗文。。。。。。
我一把抓住小和尚宽大的衣袖：“求求你，教我吐火罗，哦，不，龟兹文！”
他先是一愣，然后答非所问：“你识汉文么？”
换我发愣了：“那当然。”
他转头跟美女尼姑讲了一通。美女尼姑看了看我，回他几句。两个人叽叽咕咕地讲话，让我心里越来越没底。正在担心可能会遭到拒绝时，看见他回头对着我，浅灰眼眸中带些许顽皮的笑意：“我可以教你，不过你要教我汉文。”
我嘘出一口气，原来是等价交换，这样也好。
“当然可以。”犹豫了一下，又补充，“不过我对佛经不熟，但是教汉字，讲论语诗经左传战国策啊还行。”
我是学历史，不是学佛学的。佛教史还能讲点，但具体到经律论佛教三藏，我可是七窍里通了六窍——一窍不通。现在有点后悔，早知道穿过来会跟僧人为伍，我就应该多做点佛学方面的功课。
“不用佛经，你说的那些就可以。”他看起来很开心，眉梢眼底尽带着暖暖的笑。
突然想到，中原的佛经都是从梵文和西域各国文字翻译过去的，他一个龟兹僧人，用的着向我学汉语的佛经么，汉僧向他学还差不多。
那天还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事情：这对母子在中午那顿过后就不再进食。古人只吃两顿饭，僧人则更为严格。我记得僧人的确是过午不食。向他打听，他用还不熟练的汉语告诉我，戒律规定，从早上到中午这个时段可以进食，超过中午一直到第二天的早晨，就不能再进食。
而定这条戒的原因，是因为一位佛陀弟子在傍晚时乞食，由于光线不明，一个孕妇以为他是鬼魅，惊吓过度而导致流产，所以佛陀才制定此戒。但是对于生病的人，或劳动的人，为了维持体力必须要进食，所以还是可以用晚餐。
我点点头。心想，佛陀时代，多半是禅坐，体力消耗不大，所以过午不食没有问题。但佛教传入中国后，僧人都是吃晚饭的。是因为在中原，僧人大多要在田里劳动，所以修改了这条戒律。可见，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因地制宜地改变戒律，也体现了佛教的灵活性，难怪能历经两千多年而不衰。
观察了他们吃饭，再看喝水，也很有意思。侍女们用一个网兜一样的东西，先过滤，然后才递给他们。我刚开始以为沙漠里取的水有杂质，盐碱味比较浓，所以要过滤一下。但看到自己喝的水却无须过滤，便有些奇怪了。
他再磕磕巴巴地向我解释：僧人喝水要过滤是为了防止喝水时将水中生物一并喝进肚子，造成无意间的杀生。所以，按戒律规定，僧人必须随身携带过滤网，不带滤网不得离开居住地超过二十里。
他这番解释后我便即刻想起，玄奘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曾将皮囊里的水打翻，差点渴死。而他之所以会将珍贵的水打翻，就是因为太遵守戒律，要严格过滤水。
晚上我坐在帐篷外的篝火边做考察笔记，将这些见证到的都记录下来。头顶，漫天星斗璀璨，在深蓝天幕中点点闪烁。
我在21世纪的新疆也在深夜仰望过这干净无垢的天空，那时的我，也曾想到过古人是否如我一样注视过同一片天。而我现在看到的星夜，会是千年后我仰头看过的那片纯净么？这个问题，让我陷入沉思，却百思不得其解。是平行空间里的两个我，在同时仰望苍穹么？我，之于我，到底是怎样的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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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文里讲到的吐火罗语：“吐火罗”（Tocharian）的叫法是两位德国学者Sieg和Siegling于1908年解读并命名的，分为吐火罗A和吐火罗B。而我国研究者多采用“焉耆语”这个概念称呼吐火罗A，多用“龟兹语”称呼吐火罗B。
对僧人来讲，水分三种：一种叫“时水”，即当时就可以取用的水，必须经过严格的过滤（所谓“僧带六物”，这六件东西之中就有滤水器）；另一种叫“非时水”，即非当场饮用之水，但也必须滤过，放在备用的容器中，预备将来需要的时候喝；第三种叫“触用水”，即一般认定为干净的水，用来洗一些东西，如钵盂，手和脸等。
有朋友看文时提出：秦代时佛教还没有传入中原，所以认为小春写错了。小春很感激提出这个问题的朋友，的确佛教是汉代才传入中原。但请大家看仔细些，这里的背景是西域，而佛教，早在公元前2－3世纪就已经传到了西域。更何况，随着文章的展开，大家就能看出，时代背景甚至不是大家熟悉的秦。所以，请有此疑问的朋友耐心看下去好么？谢谢

4.少年时：语言天才
第三天我们在一条已经干涸的季节河边扎营，母子俩要先念经。他们不吃晚饭，我就跟其他人吃，还是简单的馕和面汤。由于我自己是跟其他侍女同住，而小和尚却是绝对的VIP待遇，有最好的私人帐篷，所以课堂就设在他的帐篷里。
走进帐篷时我愣了一下。吉波正在给他剃头，细碎的褐红发丝点点洒落在围住脖子的白布上。他看见我，温和地笑笑，让我先坐在旁边等他一会。
我在等待之时不由仔细打量他的脑袋。他的头不像他妈妈被刻意夹过，所以头形很正常。幸好他们所处的时代和地域不需要僧人在头上烧戒疤，否则那些疤痕不光是皮肉受苦，恐怕他近乎完美的外形也会遭到破坏。的cb
想起烧戒疤，不禁莞尔一笑。这可是汉地佛教文化的小小土特产。
其实本来中国和尚也跟其他国家僧人一样不烧戒疤，据说烧戒始于南朝最狂热的佛教徒皇帝——梁武帝。他曾三次舍身佛寺当和尚，又三次被大臣用重金向寺庙赎回。为了迅速扩充信徒，他大赦天下死囚，令其信佛当和尚。但又怕他们逃出寺院，重新犯罪，就以黔刑（在脸面刺字）为范本，在头上烧上戒疤以便随时识别，加以捕获。
而我个人认为，中国和尚要烧戒疤是统治者的需要。僧人不事生产，不纳税，无子女，对统治者而言，如果僧人过多，便会对生产力有影响。无子女，又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伦理道德产生冲击。历史上几次灭佛事件，究其深层原因，都是出于对经济和道德伦理的维护。但是宗教却必不可少，可以帮统治者稳定社会。所以僧人都有文牒，政府严格控制僧人数量。而外在的区分就以戒疤，只剃个光头冒充和尚一看头上没有戒疤就会露馅。幸好解放后这项习俗被废止了，不过听说还是有寺庙举行烧戒仪式的……
“艾晴！”
我猛地回神，看到他站在我面前神采奕奕。他已经剃完头，整个人看上去干净清爽。四顾一下，吉波已经出去，我居然想得那么入神，连她什么时候走都不知道。吐吐舌，赶紧踞坐到几案边，开始了第一天的教学。的a6
先是他教我吐火罗文。他虽然讲得很仔细耐心，但毕竟汉语水平有限，吐火罗文字母又难记，我比当年学德语还痛苦，急得额上暴出了几颗痘痘。一个小时后我趴下，伏在几案上要求休息。我的第一节吐火罗文课就这样痛苦不堪地结束了。
休息一番换我教他。我在暑假时义务担任过扫盲班的语文老师，对汉语的初级教学还是颇有心得。汉字入门其实不难，都是从看图说话开始。难的是在没有拼音的古代很难记住发音。
古代的发音方法叫反切。就是用两个字来注一个字的音，取前一个字的声母，后一个字的韵母及声调。例如秀字就可以说是西幼切，也就是取了西字的声母，幼字的韵母和声调。反切有专门的字表，叫《广韵》。但是我毕竟不是古人，自然背不出这个反切表，我又不敢提前两千多年发明拼音，只能让他死记硬背了。
我掏出素描本和铅笔，一边画图一边讲。他对我这新奇的写字工具非常好奇，不住问我这光洁的纸和硬头的笔如何制造。我只好硬着头皮含混地告诉他这是一位奇人给的，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有，我也不知道怎么制造。然后就摆出老师的谱，让他专心听讲，不要问东问西。
日月水火土，金木耳口手。我为了穿越练习了一年的繁体字，不过想到秦是写小篆的就头皮发麻。小篆我只能看不能写，但愿不会发生历史错位。幸好他在西域，去中原的可能性不大。
他本来就有点汉语基础，有些字也认得。但他还是学得很认真，两眼紧盯着我的素描本不时点头，挨着我的身子传来好闻的檀香味。
第二天我们继续赶路，我和丘莫若吉波的沟通更通畅了。他能非常快地模仿我，我只要讲一遍，当他明白意思，下回我再讲到同一词汇他就不会再问。而且他还能根据汉语语法调整原来颠倒的主谓宾。
我要是这会儿对着汉人讲话，肯定就是文言连篇。不过对着他，我就跟平常在二十一世纪里一样讲话。因为他是个老外，我没有心理障碍，不怕他认为我讲话不正常。他喜欢问我中原的人文风俗地理历史，我就回忆看过的史书掰给他听。我越来越觉得这个小和尚不是一般的聪明，记忆力超好，对语言好像有种超强的天赋。
我问他为何带着军队出游，其实是想从旁打听一下他们的身份。他说他们已经在各国游历了四年，走了不少地方。但是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之间，都是几百里无水无草的荒漠，而且这些地方都是无人管辖的“三不管”地区，经常会遇到盗贼。他们携带有不少珍贵的经卷佛像和舍利，为防被抢，所以他们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
我想起玄奘西游也常常经历盗贼，不由重重点头同意武装力量的重要性。不过还是没探听出他们的身份，只知道这只武装力量是他们四年前从龟兹就带出来的，而且是正规军。嗯，能够让国家机器当保镖，这两人肯定跟王室有关。
吉波跟在我们身后静静听我们谈话。她脸上的表情总是很平静，偶尔跟儿子讲几句，虽然我听不懂，但她嗓音柔和，应该不是什么责备的话。她一直温和高雅，看得出她很疼爱儿子，但却没有寻常母亲对儿子的亲昵举动，可能跟入了佛门有关。
不过到了念经的时候她却很严格，表情肃穆虔诚，眼观鼻鼻观心，一丝不苟地带着儿子一起喃喃。这时候的两人，就像是抛开尘世一切超脱轮回的化外之人，那一声声经，字字敲进心坎深处。我第一次感到宗教震人灵魂的力量，倚在帐篷口，我也听得痴了。
晚上继续教学。我狠命回想，还是吐吐舌自觉摊开手掌伸到他面前。
“这是干嘛？”他一直跟我练现代口语，所以他讲的话没那么文言。
“打手心呀。”我嬉皮笑脸地说，“我们汉人的老师，要是学生学不好，就拿戒尺打手心。看看我这个学生多自觉，主动承认错误。”
“你犯了什么错？”他浅灰色的眼亮得能照进人心，一眨一眨地看着我。
“我一点都不记得你昨天教我的吐火罗字母，那啥，龟兹语了。”我拉长了脸苦哈哈的，老是习惯性称吐火罗文。的16
他笑了，那么纯净，双眸如星辰般明亮。
“那是我教的不好，怎么能罚你？”他摊开左手，右手抓住我的手，在他掌心上打了一下。虽然不重，这一下接触却突然让我有点发蒙。
“应该打的是我，明天要是你还忘，就打我的手心。”
我猛得缩回手，心里飞快流淌过一丝极细微的莫名悸动。偏偏头，集中精力看眼前的字母。
这次我学得比昨天好，因为他的汉语讲解更深入。终于学完全部吐火罗字母。每听到一个字母的发音，我就在旁边注上音标，这样回去后也不会忘了怎么读。
他看到音标非常好奇，我拗不过，就把音标的规律讲解给他听。他眼睛越来越亮，直呼好办法。我只好求他别告诉别人，不然历史要乱套了。
“为什么？是你编的么？”
我不好承认也不好否认。含糊地说：“汉人不喜欢女子多才，所以你要是告诉别人这个方法我就会被当成巫女放火上烤。”借用一下圣女贞德的故事。
“汉人不该如此。”
他沉默了一会，想了一下，非常认真地说：“所有人都是一样，无论男女。女子一样有智慧。”他接着讲了一连串吐火罗语，大概是他现在的汉语词汇还不能够让他完整表述他的感想。
呵呵，我笑笑。这个少年认真的神情真的让我感觉很温暖。不过，得扯开这个话题了，再说下去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圆谎。
“你知道就好。好了，该我教你了。我们古代有个大教育家孔子说过：温故而知新。意思是复习已经学过的，能从中得到新的知识。所以现在我要考考你昨天学过的字了。”
将素描本和铅笔放到他面前：“来，默写！错一个要打一下手心。”
他看我一眼，眼底尽是笑。接过本子和铅笔，握笔的姿势有点生疏，但却有模有样。我看着方块字从他笔下一个个出现，他居然把我昨天教的字全部默写出来了！
愣了十秒钟，我把下巴托回，给你个高难度的，看你给不给我打手心。“来，把每个字都读一遍。”
他看看我，还是温暖地笑。三十几个象形字，他一个个念，我的下巴又一寸寸掉。虽然带着口音，却一个字都没念错！我昨天没教他拼音吧？这家伙IQ到底有多高啊？
“I服了YOU!”我震惊得只剩下这句话，当然是在心里说的。
我继续教，象形字教完就教转注字，再教简单的词。我悲哀地想，同样学习语言，为啥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再这样下去，他的汉语能写作文了，我的吐火罗语估计还在背单词。更让我郁闷的是：他居然用刚学的音标标注在汉字上，虽然不像拼音那么精确，发音也能八九不离十。
郁闷地想：我这个老师是不是很快会下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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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可能会问：既然我们都知道了古人如何拼音，又有古人写的反切字表，那我们就能恢复古汉语发音了。但关键在于：你还得知道那些反切的字又是如何发音的。好比古书上记载“秀”字是“西幼切”，但“西”和“幼”又是如何发音的呢？再查，再反复，还是不可能真正准确发出古代的音的。好比有了古代的琵琶曲谱，我们也无法复原出古代的音乐。因为古琴谱上是没有定音的，什么F大调，降E小调等。而不知道基准音是什么，同样的曲谱能因为基音不同发出完全不一样的声音。
关于恢复古代音乐的资料，亲们可以去看CCTV10《探索发现》系列片《消失的绿洲古国》第四集。里面就有讲到在敦煌找到了一段古代的琵琶琴谱，却无法恢复琵琶古曲。举的例子就是：让琴手换了个基调弹《我们新疆好地方》，完全听不出在弹的是那么耳熟能详的音乐了。古汉语的发音无法完全恢复，跟这个应该是同理的。

5.少年时：理想与平行线
驼铃悠悠，缓步前行在无边无际的沙丘上。不知不觉间，我们已在大漠里走了八天。我裹着头巾回头看，四指比拟出相机镜框，拉动着取景。指框中出现一幅绝美的画面：斜照的阳光，金色沙涛上一行行骆驼的脚印，一直延伸到遥不可及的天边。风扫过，如同掀起细碎的波浪，一点点模糊这些脚印。
“咔嚓！”定格成一副永恒的画面，收藏进我心中的相册。
“你在做什么？”
“呵呵，没什么。”
收回手，当然不能告诉他我是为了没带相机而遗憾。我感慨道：“你看这些脚印，很快就会消失，就像人活在世上一样。”
我勒住缰绳，从骆驼背上跳下。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腰肢扭扭，活动一下我泛酸的筋骨。仰头对着骑在骆驼上的他笑：“不过呢，就算脚印迟早会消失，我也要好好踏实自己的每一步，笑着走到终点。”
拉上缰绳，我牵着骆驼在沙上踏行，在这千年的大漠里留下一串属于我的脚印。他眉间逐渐绽放笑意，也下了骆驼，学我的样子前行。一旁有人将我们手中的缰绳接过，牵着两匹骆驼走开。
走了一段路，我们回头看，两行脚印并排，两行平行线延伸。对着他说：“来，你在前走。”
他有些疑惑，还是听话地朝前走。我踏着他的脚印，跟在他身后。他走了一段便停下，转回身。我差点撞上他，赶紧稳住身子，走到他一旁。
“我们本来是平行的两行脚印，无论如何都不会有交集。却因为机缘，重叠在了一起。”
我看着两行脚印重合成一行，想到不过八天前我还在千年外的另一个时空，不由摇头叹息：“所以缘分这东西，真的很奇怪。”
“我倒是觉得，能跟你结识，是佛祖之意。”
转身对视上他的眼，一泓清泉晶亮明澈，他是我二十三年生命中看过的眼神最纯净的人。正要回答，突然看见前方出现一个人影，迎面向我们走来。走近了，是个游方僧人，瘦骨嶙峋，满脸尘土，牵着一匹跟他一样瘦的马。丘莫若吉波急忙上前，美女尼姑也下了骆驼，叫大部队停下。两人恭恭敬敬地双手合十迎他。
他们给老和尚奉上水袋和食物，老和尚接过，放进背着的破包里，然后叽叽咕咕跟他们说话。老和尚仔细打量丘莫若吉波，又跟他讲了几句，神态恭敬。不一会儿，老和尚的眼神飘到站立一旁的我身上。不知是不是错觉，总感觉老和尚看到我之后，跟丘莫若吉波讲话的神色越来越凝重。他再转头对着吉波讲了几句，两人一边讲一边看丘莫若吉波，连吉波的神态也跟老和尚一样凝重。
老和尚不一会儿就告辞了，朝着我们相反的方向走。母子俩好像都有点心事重重。
我们重新上了骆驼，我不动声色地骑到丘莫若吉波身边：“嗯，那啥，那老和尚跟你们说了什么？”
他看我一眼，想一想才答：“他说，要我母亲千万要守护好我。我日后会大兴佛法，超度无数人，与Upagupta无异。”
“Upagupta是谁啊？”我弱弱地问。
“他是天竺名僧，以坐禅第一，大化众生闻名。”
“哇，这老和尚这么厉害，能看出你将来的成就。”我由衷地赞同，“我相信他说的，你一定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大德高僧！”
我这绝不是恭维。他现在就已经表现出超凡的智慧，以后决不会籍籍无名。只是以我的西域知识，实在猜不出他是哪号人物。不过他听了我的赞扬，反而有些忧心忡忡。
我直觉上那个老和尚应该不只夸夸他那么简单。“怎么了？他还说了什么？”
他把眼光飘向远处的一丛红柳，眼神有些涣散，面色沉沉。思量一会才略低下优雅的颈项：“那位法师还说，如果持戒不全，则无能为力，我只能成为一个才明俊义的法师。”
“持戒不全？你怎么会持戒不全呢？”
抓缰绳的手指握紧，指节泛白。头更低，语更轻。“他说，若我在三十五岁之前。。。。。。”
他停顿住，素来平静的脸上飞过一丝红晕，眼里却有隐隐的恐惧。只一小会，又迅速回复到以往的淡定。
“三十五岁之前怎样？”看他的模样，感觉会是件挺严重的事情。
他沉默了半晌，将缰绳放松，面淡无波地说：“我不知道汉文如何说。”
这这这。。。。。。我郁闷，这不是在吊我胃口么？
他突然甩缰绳，夹紧骆驼，快走几步，跟我拉开了一段距离。单薄的身躯，僧衣被风鼓起，斜斜投射来的阳光剪出一个寂寥的暗红背影。心里纳闷：我得罪他了么？
不远处出现了一小片林子，驼队前头传来走到那片林子即扎营的消息。那袭已然走远的褐红停了下来，回头望。一直到我走过他身边，然后与我同速而驰。
悻悻然的神色，夹杂着几分歉意。嗯哼一声，转头问我：“对了，艾晴，你为何叫那位Bhikkhu老和尚，又经常叫我小和尚呢？”
知道他想转移话题，可是我不懂梵语啊。Bhikkhu是什么？还有，当我想不起他那难读的名字时，总是叫他小和尚。这很奇怪么？
我反问他：“梵文里有没有对僧人的尊称，类似‘和尚’这种发音的？”
他想了想，摇头：“梵文里应该没有。但是于阗国对传戒师称为Khosha，听上去倒是像你说的‘和尚’。”
哦，长见识了，原来我们熟悉的“和尚”一词是从于阗语翻译而来的。
“可是，传戒师唯有受了大戒十年以上，且熟知大律，才有资格为人剃度、为人授戒。我离此还太远，你怎能称我为和尚呢？我还未受大戒，你应该称我为Sramanera。”
又掉梵文！我瞪眼看他，他便马上明白，不等我开口就自己解释：“Sramanera乃七岁到二十岁之间，受过十戒但还未受大戒的僧人。二十岁受大戒后便称Bhikkhu，意为乞士——上乞佛法，下乞饮食。”
我知道了！难怪发音这么熟悉。Sramanera就是沙弥，Bhikkhu既是比丘，都是音译。原来僧人的称呼也很有讲究。可是在中国，老僧是老和尚，小僧是小和尚，乃至阿毛阿狗恐怕长不大，也可取名叫和尚。没想到“和尚”是个这么高规格的尊称，不能随便乱叫。
不由发笑，这个沉稳的天才少年还真帮我恶补了不少佛教知识。所以，尽管我年龄比他大许多，却因为他的早熟，感觉自己是在跟同龄人交流。也幸亏有他，旅途的艰辛在日渐融洽的相处中添进了越来越多的乐趣。的98
晚上上完课后我照例在篝火边做笔记，帐篷里的油灯亮度也算凑合，只是我分外喜欢这样露天的环境。看着漫天星斗下的孤旷大漠，每每令我迷醉在这辽远的过去。今晚的风突然转了脾气，宁静地微微掠过，撩起柴火的噼啪声。闭眼，深吸一口沙漠里的干燥空气，心境也如这夜一般平和安宁。
“每晚都看你在写，到底写什么呢？”
略带生硬的汉语，是丘莫若吉波。眼眸犹如头顶的繁星，僧袍被微风蜷起，翻卷又滑落。这八天里，我跟他朝夕相处，他的汉语突飞猛进，已经能说很多词汇。
“哦，没什么，是家信。”本能地想要遮挡，马上想起他又看不懂，没必要挡。
“我看不懂你写的字。”
还是少年心性，他扬起嘴角，眼底浮出兴奋与期待：“我现在学的字还太少，等我学好了，我就能看懂。”
呵呵，那可不一定。我在心里打击他，我写的可是简体字。指指身旁：“要不要坐下？”
他有些犹豫，终于还是坐了下来，小心翼翼地与我拉出一段距离，伸出骨节纤长的手在火上取暖。
我一手撑头，问他：“你为什么想学汉文？”
他转头望我，晶亮的眸子清澈如泉水：“汉人有很多长处，医药，律历，技艺都比龟兹人强。家中有不少汉文典籍，我想看懂。”
他一直这么好学，真是难得。犹豫一下，还是问出了口：“你这么年少，为什么出家呢？”
以为这个问题有些冒犯，却看到他眸子里闪过一丝迷茫，怔怔地盯着火堆：“我七岁出家，已历六年，到这几天才开始思考究竟为何出家……”
“等等！”我做手势打断他，严肃地问，“你到底几岁？”
“十三岁。”的18
天哪，我毫无形象地大张着嘴。一直以为他有十五、六岁了，真的才十三岁么？长那么高，又一脸与年龄不相衬的淡定从容。想起他说五年前学过汉语，那是他八岁学的？过了五年还起码能跟我对话，他的脑细胞到底有多少啊？
“艾晴，我个子高，很多人以为我有十六岁。”他腼腆地一笑，有些局促，又将手放在火上取暖。“你别嫌弃我年少，我一定好好向你学汉文。”
“呵呵，怎么会嫌弃呢？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干巴巴地回答。心里其实还是有点介意，我居然比他大了十岁。不对不对，怎样都是他比我大两千岁。唉，这个相对年龄与绝对年龄，会让人越想越糊涂。赶紧拍拍脑门，问他：“那你想好了么？为什么出家？”的35
他张嘴想说什么，又摇了摇头。眼里依旧透着一丝迷茫：“现在还很难用汉文说明白，等我学汉语到了可以讲明白这个道理了，我再跟你说。”
看得出他正纠结于某种困惑。对于佛教我不敢做任何评论，可是又希望自己能开导他。抬头望向铺满钻石的夜幕，将千年后的思想不动声色地告诉他。
“我来的地方有位高人，他把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分成五种。最基本的就是生理需求，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生理需要满足后，人便会有安全需求。要求自己的生命财产得到保障。当这种需求也得到相对满足后，人便有了感情需求：亲情、爱情、友情。然后才是得到尊重的需求：自尊和他人对自己的尊敬。”
我回想着马斯洛的五个需求层次理论，转头凝视他闪烁的星眸，放缓语速，清晰地说：“但这些，都不是最高境界的需求。一个人觉得最快乐的时刻，是实现理想，发挥能力到最大程度，完成与自己能力相称的一切事情。”
星眸微撑，投来一道震动的光芒，咀嚼出两个分量很沉的字：“理想？”
我用力点头，重复再念一次：“理想，就是你毕生想要追求，可以让你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
沉默片刻，灼人眼光定睛看我：“艾晴，你有理想么？”
“当然有！”我嗯哼一声，清清嗓子，“想知道我的理想是什么么？”
他果然好奇，眼底的探询鼓励我继续说下去。我一跃而起，指着天际的苍穹大声豪言：“我希望亲历历史，还原真相，写出一部像司马迁的《史记》一样可以流传后世的史书！”
响亮地说出自己从不敢说出口的愿望。在21世纪，我要是这么说，肯定会有人笑破肚皮。可是面对这个温润的少年僧人，我却没有顾虑。看他一直默默地望着我，讪讪一笑：“呵呵，太不自量力了，是吧？”
他也站起，对着我肯定地点头。声音虽然不高，却充满慰人的信心：“你可以的。”
我回望他清澈如波的眼，感动的潮水涌过心尖，我居然会为受到一个少年的肯定而欣喜。开心地大笑起来：“你也要好好想想自己的理想是什么。为理想奋斗一生，才会真正快乐，才不至于白活这一世。”
“艾晴，你说的我还不是太懂。但是看到你因为有理想而如此快乐，让我也觉得很有意义。”
他眼光熠熠，闪耀着动人的光彩。音调抬高，仰望星空：“所以，我也要像你一样，立下可以奋斗一生的大志。”的a
我一下子心情舒畅，张开双臂，想像自己是鹰，扇着翅膀绕篝火飞奔一圈。转回到他面前，气喘着伸出右掌：“来，伸出手，像我一样。”
他一直奇怪地看看我做一系列动作，犹豫着也同样伸出右掌。
我用力地对击他的掌心，雄壮地高喊：“GIVEMEFIVE，我们一起来努力！”
他收回手，看看掌心，脸色绯红，却眼神坚定地对我绽放暖如春风的笑。跳动的火光映衬在他雕塑般的侧脸上，微风拂过，扬起的点点火星飞旋。繁星闪耀，篝火半明，温暖笑着的少年，时间倏然定住，又是一幅值得收藏的心灵画像。
回到帐篷后，在枕上翻来覆去，还是有些亢奋地睡不着。每晚挥之不去的乡愁，居然今天被这样小小的鼓励打退到角落里去了。想起他那句“你可以的”，满心温暖。轻声对自己说：艾晴，你可以的。
迷迷糊糊快睡着时，突然想到司马迁的《史记》是汉代才有，我提早泄露了太史公的巨著。神智一下子转醒。哎哟，真是太不小心了。但愿他听过就忘，不会到处去找这本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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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GIVEMEFIVE：美语，跟对方击掌所说。用于鼓舞人心激励士气，five就是5个手指头之意

6.少年时：我参加的第一次讲经
三天后的中午时分，眼前出现了一片绿洲。看久了单调的漫漫黄沙，突然能见到大片绿色，真是让人振奋。丘莫若吉波告诉我这就是文叙尔。
嗯，文叙尔，他第一次见我时提过。反复念这个好像有印象的地名，肯定有个相对应的汉名，可是实在记不起来了。正绞尽脑汁时已经到了城门下，突然被西域风格的音乐包围，欢快的曲调煞是悦耳，一支盛大的迎宾队伍在朝我们欢呼而来。
沿路到城门，搭起了好几座帐篷。里面没有人，反而是些佛像。从雕刻工艺上来说，应该是上品。原来坐在草地和地毯上的人都一一起立，端着一盘一盘的鲜花恭恭敬敬地送到母子面前。母子俩双手合十回礼，接过鲜花送到佛像前将花散到佛像身上。
我看着这个奇怪的仪式，注意到仪仗队为首的那个男人：四十来岁，身材健壮魁梧，前额短发中分，但额后却是长发编成辫子盘在头顶，用绣金线锦帕包住，带镂金双凰纹饰头冠。身着红色菱纹缀金珠袍，上缝圆形金泡饰，下蹬…。。。等一下，我又犯职业病，尽把眼前的活人当文物研究了。
虽然听不懂，也能判断出这是王室成员出来迎接，那个浑身上下都是珍贵文物的就是国王本人。虽然美女吉波也受到毕恭毕敬的对待，可是这么高规格的迎接仪式针对的主角很明显是丘莫若吉波。
我知道丘莫若吉波绝不是个普通僧人，不过再怎么聪慧他也只有十三岁，还不是能出大成就的年龄。他肯定在僧人之外还有别的身份，譬如说高贵的血统什么的。我心意一动，他该不是王室成员吧？难道他是个王子？呵呵，佛祖释迦牟尼得道前也是个王子呢。
我们没住寺庙，而是住在王宫一个华丽的宫殿里。不过说华丽也绝不能跟中原王朝相比。西域因为干旱，房屋以简单的木骨泥墙为主，屋顶是平顶。用土墙砌的房子已经属于高档建筑了，通常只有官署，寺庙，宫殿才能享受土墙待遇。
我们现在就住在这样一所五开间的豪华大宅里，那个不知啥国的国王又配了十个人服侍。这次我有了个单人间，吉波看服侍的人太多，还给我派了个侍女来。我下达的第一个指令就是：我要洗澡。
小说里常出现的温泉啊，花瓣啊，超大浴桶啊，在这里通通都没有。其实条件简陋，胰子擦在身上的味道也没肥皂好。不过我先天乐观，能在黄沙浸淫十来天后洗个澡，已经心满意足了。
晚上教学时间我迫不及待地问他的身份。结果丘莫若吉波挂着雷打不动的淡定表情说：“眼、耳、舌、身、意都不是真实存在，何况名与位？”
他居然跟我掉佛教的唯心论，答了也等于没答。我狠狠地瞪他：“是是是，四大皆空，一切皆空！庄生梦蝶，不知庄生是蝶，还是蝶是庄生。”
没想到我冲口而出的庄生梦蝶竟引起他极大兴趣，坚持要我讲这个典故。我只好告诉他：“中原春秋时有个哲人叫庄周。他有一次做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蝴蝶，完全是一只欣然生动的蝴蝶，十分快活适意，全然不知道自己是庄周了。一会儿醒来，才惊讶自己原来是庄周。人生如梦，所以他弄不清楚到底是庄周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梦见自己变成了庄周。”
他静静沉思一会，然后说：“天竺有一说：世间万物皆是Brahma的梦。一旦Brahma梦醒，便世界消失，一切皆空。”
我叹息，这样的说法，真的太悲观了。不想继续这种唯心的话题，问道：“Brahma是梵天么？”
Brahma这个发音很熟悉。我想起印度教中与湿婆（Shiva）、毗湿奴（Vishnu）并称为印度教三大神的创造神。我去过印度，对印度教做过一些研究，所以还是有所了解。
“梵天？”他用铅笔在我的素描本上写下梵天两字，歪头想一下：“你说过‘梵’的意思是清净离欲。Brahma是世界万物的创造者，‘梵天’的叫法真是绝妙。艾晴，我听说中原佛法并不兴盛，你却有如此慧根。中原佛法弘扬指日可待了。”
我我我，我又开始结巴了，我一不留神剽窃了别人的翻译成果。鸠摩罗什，玄奘，义净，还有我不知道的佛教翻译家们，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晚上睡觉时我突然想到，我这样划破时空界限来到他面前，我是真实存在的么？我难道不是空的么？我是否也在梦中而不觉呢？
第一次，我为我的穿越感到悲哀。
我们在这个文叙尔住了下来。我问丘莫若吉波啥时出发去龟兹，毕竟跟这个小国家比，龟兹对我的吸引力大得多了。可是他说他被邀请在王家大寺升坛讲座，要弘扬大法七七四十九日，他还给我弄了个嘉宾席。
所以现在我就跟吉波坐在一起，好奇地四下打量。
我们所在的是王家大寺中最宏伟的大殿，正中是佛祖释迦牟尼座像，泥塑金身，连基座高约两米，放在佛龛内。四周有窄窄的通道可供礼佛的信徒绕圈。整个大殿木柱泥墙，只有门口可以透光，所以大白天也要四处点油灯。典型的小乘佛教寺庙，跟日后在中原地区流行的大乘佛教寺庙有很大不同。
一大早丘莫若吉波就领着众僧打坐念经，上百号僧人把这不算太大的大殿挤得满满墩墩。前面贵宾席上左侧是昨天迎接的国王和十几个大臣，右边，就是我和吉波坐的这边是一群女人，看衣着服饰应该是王后和贵妇。
丘莫若吉波坐在佛像前的高台上，穿着绣金线的袈裟，神情肃然，法相庄严。念经时连国王王后那群人也念，只有我很尴尬地拼命低头好让别人不要注意到我。心里把我所知道的佛经什么嗡嘛呢叭咪哞南无阿弥陀佛上上下下念了个五百遍时终于全体念经结束。然后丘莫若吉波开始讲法了。
记得在埃及时参观穆罕穆德阿里清真寺，正碰上阿訇讲解《可兰经》，下面围了里里外外数百号人。我裹着头巾长衣长裤（女子进清真寺的规矩）席地坐在人群中跟着他们一起礼拜。我不是伊斯兰教徒，只是好奇他们怎么做礼拜。阿訇对着话筒讲，时不时做出强有力的手势。可我根本听不懂阿拉伯语，没一会就觉得无趣了。但是看着周围人虔诚的表情，黑压压人群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我要是起身离去可能会伤到他们的宗教感情。所以我一直坐了一个多小时等阿訇讲完了才搓搓发麻的腿起来。然后告诉自己，再也不要听啥礼拜了。
眼下就是这种情况。只不过丘莫若吉波比阿訇看起来养眼多了，声音也更温和好听。可是，我最大的问题是听不懂啊！听这种高深的佛法，跟当年听阿拉伯语没两样。周围上百号僧人，国王王后听得如痴如醉，我怎么能安然退席？
我也不敢画素描，怕动作太怪招人注意。所以，等我的专业研究专业命名重复进行了五遍时，感觉瞌睡虫在频频向我袭击，唉，早上四点钟就起来的结果。早课都是五点进行，我真佩服和尚们的毅力。实在困了，又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睡着，只好偷偷在垫子上扭，做做小小的不引人注目的运动。
感觉到一道目光锁住我，是他。我搭拉着嘴，朝他吐吐舌头，揉揉发麻的屁股。他嘴角向上扯了扯，有点憋笑。再讲了几句，就停了下来。看着所有人起立朝丘莫若吉波双手合十敬礼，我也赶紧起身依样画葫芦。
国王总结陈词，然后一击掌，一排宫人涌入，手上捧着小几案和吃的东西，排排放到贵宾席上每个人前。贵宾席后的普通席没有单独的几案，而是直接一人一份发到手上。我看着几案上的东西，傻眼了。
水果当然是新疆特色，有葡萄和甜瓜。馕也是必不可少的。可是，这是啥？泛着油光冒着香气，这不是烤肉么？从外形上看，烤羊肉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新疆的烤羊肉当然有名，我也因为近十天没吃过荤直咽口水，可是，这里除了我，国王王后等一干世俗人以外，所有的僧人也分到肉食，整个大殿顿时飘满肉香。在国王的带领下，大家开动，嚼肉声不绝于耳。
我盯着仍坐上位的丘莫若吉波，看见他也在啃肉，动作虽然优雅，但对我的视觉冲击太大了。突然想到，这个寺庙格局既然是小乘佛教的模式，那么他们应该是信奉小乘佛教的，而我记得小乘僧人就可以吃肉。不过记不清了，等晚上再跟他确认一下。咬了口肉，味道不是太好，只洒了盐，没有辣椒没有孜然，不如我们学校门前的小摊好吃。
吃好喝好后我尿遁，想想还要这样过四十八天我就郁闷。回来时看到丘莫若吉波正站在门边，正午的阳光洒在他身上，金辉熠熠。他眯眼对我微笑：“艾晴，知道你听不懂，这样坐着太难受。我已跟王请示过，你可以不用参加。”
太好了！我一蹦三尺高，差点扑上去给个抱抱，想想他的和尚身份，就算了。道了谢，抬腿就跑，听到他在后面喊：“你回屋练习昨日的龟兹文，晚上考不出，便要打手心。”
晚上他按时到我的房里，我下午回去补了个觉，又凭回忆将我看到的佛寺殿堂和讲经的场景画好，这会儿正神采奕奕等他来。
我的吐火罗文考试顺利及格，轮我教时，赶紧问他已经闷了一下午的问题：“为何你们吃肉？”
他很讶异：“我们信奉Hinayana，当然可以吃肉。不过，只能吃三净肉。”
三净肉？应该就是小乘佛教僧人允许吃的肉。问道：“那怎样才可叫三净肉呢？”
“第一：眼不见杀，即未亲眼看见牲畜临死的凄惨景象；第二：耳不闻杀，即未听见它惨叫的声音；第三：不为己所杀，即不是为了自己想吃才杀的。譬如，如果到市集正好看到摊贩在杀鸡杀鱼，或者贩卖之人告之这是现宰鲜肉，便不符合了；又如，到人家中作客，他们特地杀鸡宰鸭来款待，此即让众生为自己而杀，这便不是三净肉。总之，不见不闻不为我所杀，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才可称为三净肉。”
佛教传到中原后戒律更严格，大乘佛教严禁杀生，连肉也戒了。所以在我们的印象中，僧人都是不可吃肉。突然记起来，玄奘在《大唐西域记》里就曾讲到过吃肉这个问题。他西行到西域时，就很不习惯西域僧人吃肉。
“可是为什么我们在路上都没肉吃呢？”我一直没意识到他们可以吃肉，就是因为跟着他们在路上这么多天，都没吃过肉。
“因为遇到你之前肉干已经吃完了。”
我点点头，现在终于搞明白了。想起如果让中原僧人看见他们可以吃肉，不知是羡慕还是厌恶？“嗯，那啥，你刚刚说你们是Hinayana，这个Hinayana好像听着很耳熟。又是什么意思呢？”
他想了想，叽叽咕咕地说了一大串，我现在已经能听懂一点吐火罗语，所以知道他讲的并不是吐火罗语，那就肯定是梵文了，这可是中世纪中亚一带的普通话啊。对了，他今天讲经也都是用梵文讲的，因为我一个字也听不懂。如果是吐火罗语，我好歹能听懂几个字。
我听到他有发另一个音：Mahayana。我去印度时带着一本英文版Planet（全世界最权威流行最广的自助旅游指南系列），这两个词在景点介绍里就经常出现。跟佛教有关，他又说他信奉Hinayana，吃三净肉，啊啊啊，我突然想到了：
“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对不对？Mahayana是大乘，Hinayana是小乘。”
见他不解，我在素描本上写下“大乘”，“小乘”：“‘乘’指运载工具，这里比喻佛法济渡众生，象舟车能载人由此达彼一样。Hinayana强调渡己，追求个人解脱，所以汉译名为小乘。Mahayana强调渡他人，普渡众生，所以汉译名为大乘。”
我得意呀，连梵文我都能蒙了。撞上他亮闪闪的大眼睛，看到他会心的笑蕴在眼底。我一下子打了个冷战。
“艾晴，我就说过，你有慧根。”
我我我，又剽窃别人的翻译成就了。好像是鸠摩罗什翻的吧，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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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欢迎仪式，参照钱文忠的《玄奘西游记》玄奘在龟兹所受的欢迎仪式来写。玄奘是唐朝人，比男主也就晚两百年，所以在男主时代，这套礼仪应该是没多大变化的。

7.少年时：论战
我可以不用去参加法会，当然就不用那么早起来。我现在都是睡到自然醒，梳洗完吃过早饭就上街。别以为我是去逛街了，我可是实地考察来着。两千年前的古城啊，虽然规模不够大人口不够密集人民不够富裕，好歹是我来古代后的第一个城市，先拿它练手了。
我的包里放着素描本和简易工具，软尺记号笔，小铲子等等。我先丈量城墙，夯土层的厚度，城门位置，画平面图和立面图。正忙活着，突然发现身后立着一群人，举着矛对准我。我手一抖，皮尺滚落，拖出长长一条线。
我被丢进监狱了，罪名是汉人细作。有见过我这么明目张胆的奸细么？我急急调动所有学过的吐火罗语申辩，说自己是大法师丘莫若吉波的朋友，你们的王和王后我昨天还见过，还参加了国王赏赐的国宴呢。我坚持让他们去找丘莫若吉波，可是被关了N个小时也没人来保释我。唉，我的科学调查啊，只能在监狱里继续了。
所以当丘莫若吉波心急如焚地出现在狱中时，他看到的是一个在艰苦环境下依然不放弃本行业拿着软尺在有限的范围内测量兢兢业业地画监狱的平面图和立面图的我。
跟着丘莫若吉波走出监狱时天已偏暗，这个时候是他做晚课的时间吧，结果跑过来赎我了，我有点内疚。他对人介绍我是他的汉师，一下子所有人都对我极恭敬，让我狐假虎威了一把。
晚上他当然有问我为啥会有细作才有的举动。我早就准备好的说辞是：还记得我的理想么？为了能留下一本可以流传后世的史书，为了我们的后人能了解曾经的西域辉煌，我要收集一切相关资料。在我口若悬河喋喋不休中他无可奈何地说他会跟国王解释的，叮嘱我注意点。
以后几天我在家窝着，修改图纸，强化吐火罗文。五天后终于憋不住了，我小心奕奕地上街，注意自己的言行，等观察完毕回来后再画图。没那么精确也没办法了，谁叫我实在不想再画监狱图呢。
就这么又过了十几天，我的图也画了不少了。一天晚上讲课，发现他不像以往那么认真，似乎有什么心思，老是会走神。问他，他告诉我第二天与人相约论战，所以有些心神不定。我问他论什么，他说题目是要明天现场才知道。我又问他是什么人，他说是个很有名的论师，论遍西域各国无敌手，名震诸国。此人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辩论胜过他，敲击王鼓，扬言若有人能辩过他，便割头谢罪。
“你想去么？”他有点犹豫，可能是我在他讲经时表现实在太不好了。
我急忙点头：“我去，打死我也要去！”
这么热闹的比赛，这么代价高昂的惩罚，这么牛这么狂的论师，错过了岂不可惜？“哎，知道哪里有开赌的？赔率是多少？对开还是四六？”
他脸一黑，我赶紧刹住。
为了让他有更多精神应付明天的论战，我早早下了课。看他临走时都还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喊住他，举着右掌伸到他面前：“还记得么？GIVEMEFIVE。”
他愣住，一时没反应过来。
“快点啊！”我挥挥掌示意，他终于明白过来，也同样伸出手掌。
重重地跟他击掌，气势汹汹地大喊：“GIVEMEFIVE，胜利必属小法师！”
收回手时呲牙咧嘴，击得太用力，手心发红了。他摊开右掌，也有些红印。却开怀地笑了，眉间愁云尽散。对着我肯定地点点头，恢复了一贯的从容。这是他今天晚上第一次笑，这个自信的笑容照得满室生辉，光彩溢转间，暖意融融。
第二天一早我居然没睡懒觉，早早就等在门口了。
这次辩论会在王宫大殿举行，我是第三次进来了，前两次当然是跟着那对高贵神秘的母子俩参加宴会。所以这次已经过了新鲜感，反正图也画了，名字也都命完了。这宫殿也就这么回事，规模不大，建筑一般，装饰简单。
不过，这次的场面还真是大。能坐下的除了辩论双方外，就只有国王和王后。其余人等都得站着，将大殿挤得水泄不通。
我知道辩论是早期宗派争夺民众的主要方式。在印度，辨经非常惨烈，失败者往往就会销声匿迹。有的人会割掉自己的舌头，有的人甚至不惜自杀。轻一点的，必须改换门庭，拜胜者为师。而胜利者则会一战成名，万众瞩目。结果当然是信徒云集，得到国王的尊崇和大量的布施，成为一代宗师。玄奘在西域和印度就赢过好几场辨论，名声大震。所以这场辩论，对于年少的丘莫若吉波来说，至关重要，难怪一贯镇定的他昨夜也会紧张。
主角登场了。红方是我们身披褐红色僧衣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翩翩少年年少有为的丘莫若吉波大法师，蓝方是身着浅蓝绒衣和尚不像和尚道士不像道士的中年大叔。这这这，年龄差距还不是一般的大啊。估计蓝方也这么想，因为大叔正拿鼻孔瞧着眼前虽然个子很高却身形单薄的少年。
两人同时领到了一块小木片，看了看，分别进入沉思状。五分钟后，鼓敲响了。只见两人迅速开始向对方发问，不过好像丘莫若吉波占了先机。年轻就是好，反应灵敏。两人语速都相当快，你讲一句对方马上接一句。下面的人都支着耳朵屏声静气，时不时露出“哦!”恍然大悟的表情和“嗯？”不知所云的表情。
我会注意到场外观众完全是因为我再一次听不懂。他们一开口我就知道自己听不懂了，又是用梵文。于是只能观察表情的我，只好在脑中搜索有关辩经的历史背景。
辩经在现代的中原地区，日韩及其它东南亚地区的佛寺已经完全见不到了，而印度的佛教早已衰败，只有在藏传佛教里还保留了辩经的传统，我在拉萨色拉寺，哲蚌寺都看到过。每天下午三点到四点，有专门的露天辩经场。其它寺庙的喇嘛都有组织地去，辩完了还要记录辩论结果。
不像我们平常所知道的辩论赛，辩经是一种群体活动。几百个喇嘛一起拥进露天的辩论场，两到四个人一组，一人主攻其余人守。攻方每发问一次，就动作夸张地拍手拉开李小龙的起首式，兼带拉僧袍，甩佛珠，跺脚，表情狰狞。守方一般都团坐地上，神情激烈地抬手回应。整个辩经场充斥着叭叭叭的拍手声，翻飞的红色喇嘛衫和喧杂的人声。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我当然听不懂藏文，只是转来转去看他们丰富的肢体语言和表情。
眼下虽然只有两人，也没有拍手造势，可是脸部表情依旧很丰富。只见红方越斗越勇，身体越来越向前倾，声音越来越响亮，而蓝方越来越蔫，身体越来越瘪，声音越来越轻，最后脸色发青，眼神迷离，额头渗出涔涔汗珠，扑倒在地向丘莫若吉波做投降状。
人群发出一阵欢呼，国王和王后也激动地站起来向丘莫若吉波敬礼。国王又一拍手，进来几十个宫人，抬着大箱小箱的东西，毫无疑问，是给胜方的奖品。哇，我对这小家伙的景仰简直就是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居然在十三岁时打败比自己年长三十多岁的人，长大了还得了？
那天论战结束后，他没有继续讲经，而是在众人簇拥下走到宫外。一头装饰着华美宝座的大象早已等在外面，他坐上大象，由国王在前面步行带路，在城里巡游。国王本人大声宣布丘莫若吉波大师的胜利，所到之处，到处都是欢呼的人群，向他抛洒鲜花。这样巡游了一个下午，将城内的大街小巷走了个遍。那一天，象背上的他，真是风光无限，年少得意，比21世纪的偶像明星还受追捧。而他素来安静淡然的脸上，在那一天里，满足的笑总在嘴角挂了又挂，直到晚上走进我房间。
等他在我面前坐定，赶紧迫不及待地问：“你跟他辩的是什么？”
“‘有’和‘无’。”
哦，就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他论‘有’，你论‘无’？”
见他点头，我又问：“那你怎么赢的？”
他想了想说：“很难一言道尽。”挠挠光脑门，“我不说有或无，而是先设‘假有’。既是‘假有’，便不再是无。有无双道，不落两边。”
我晕，有啊无啊的，绕死我了。“那他同意你的假设了？”
“正是。我便再问，水中月是有是无。他不能妄言，自然称无。既然眼见为无，世间万物不过如水中月般是幻影，‘假有’便是非有非无，难道不是一切死寂相么？”
“那有没有“有”的东西啊？”死小孩，就这样把个大叔绕倒了。他的理论，放到现代可以叫“人的主观世界虚妄论”。
“世界万物皆虚，唯有Nirvana永恒。”
“Nirvana是啥东东？”又掉梵文，我气急之下把现代词汇搬出来了。
“嗯，便是经过修道，能够彻底断除烦恼，具备一切功德，超脱生死轮回，入不生不灭。”
他眼睛又开始对我放光：“艾晴，你定能知如何用汉语解意，是不是？”
我翻翻白眼：“佛语里可以叫灭度、寂灭、解脱、圆寂、涅槃，总而言之，就是死呗。”
他拍掌称道：“解得好。灭度，即‘灭’除烦恼，‘度’脱生死。寂灭，即理性‘寂’静，烦恼‘灭’除。”
我叹气。我都已经为自己的剽窃向列位翻译大师道歉道麻木了。心里怔怔地想这小孩汉语水平越来越高，有啊无啊的那套唯心论搞得我都有点消极起来。
“那位论师曾说，若有胜过他的人，他便斩首谢罪。”他嘴角挑起一丝笑，看上去无不得意。“你说我要他头颅何用。”
“是啊，所以你就让他拜你为师，学习佛法。”我想起大殿上收徒的那一幕，唉，终是少年心性，即使入了空门，还是脱不了好斗好强。
叹口气：“你觉得他是真心归顺你么？”
我突然想到了一点，不等他回答，对他笑嘻嘻地说：“来，我们俩来辩一辩。如果我输了，也拜你为师。”呵呵，反正他本来就是教我吐火罗文的师父，我输了也没损失。
“啊，那，那辩什么？”他有些猝不及防。
“就辩什么是输，什么是赢。”
不等他反应，我紧接着说：“假如我与你辩论，你胜了我，难道真的是你对，我错吗？我胜了你，难道真的是我对，你错吗？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错吗？还是两个人全对或者全错呢？我们两个人无法决定谁对谁错，那么请谁来断定呢？如果请第三个人来断定，同样无法断定。假如请跟你意见相同的人来决定，他既然与你意见相同，这怎么断定呢？假如请跟我意见相同的人决定，他既然与我意见相同，又怎么断定呢？假如请与我们两个人意见都相同或者都不相同的人来断定，又怎么断定呢？因此，我和你和第三者，都同样无法断定谁是谁非，只要我自己坚持不认输，是非问题是永远搞不清楚的。”
我呱叽呱叽用唐僧的速度讲完了，微笑着看他。
他盯着我，张着嘴，愣了有半分钟。晃晃脑袋想说什么又没说。然后双手合十向我敬礼：“我输了。”
我看他一脸心悦诚服的样，噗哧笑了出来。“还记得我跟你讲过庄周梦蝶的故事么？”
见他点头，我继续说：“究竟是梦还是醒，是庄周还是蝴蝶，根本没有必要去追究。因为人的认识标准是相对的，一段时间内只能认清部分，谁敢说自己掌握了绝对真理呢？所以各门各派的相互论战，都是以自己所非而非对方所是，这样做是无法搞清真正的是非。”
他又用心悦诚服的表情看我，我终于在这个超级高智商的少年那里得到了一点为人师表的感觉了。
第二天他用无比恭敬的态度跟那个垂头丧气见他时怕得要死的大叔说了几句。大叔不置信地看他，得到再次肯定后大叔激动地连连道谢，赶紧冲向昨晚住的房间。我知道大叔去收拾东西准备跑路了。
我看向丘莫若吉波，他也正转头看向我，眼里满是清澈的湖水。我再看看天，今天的太阳太烈了，怎么大清早就晒得人头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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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罗什辩论成功后的游街活动，是根据玄奘在印度辩论胜利后的仪式而来。
关于“有”“无”，是魏晋时期主要思想流派之间僵持不下的哲学课题。他的思想是大乘“中观”，概括为“一无常，二苦，三空，四无我”。当然，他真正论战到底是什么内容，现在已经无法知道了。我是借他这场有名的论战，阐述他的思想。里面的“假有”、“有无双道，不落两边”、“非有非无”等，都是他的原话，是他关于“无”的思想。小春用更通俗的说法将他的思想，成小说家言。。。当然，现在文里的他只有13岁，还没那么系统。而艾晴关于输赢的论述，小春是借鉴老庄的道家哲学来滴。。。
在网上找到一段关于藏传佛教辩经的专业解释，附在这里供亲们参考：
按照因明学体系的逻辑推理方式，辩论佛教教义的学习课程。藏语称“村尼作巴”，意为“法相”，是藏传佛教喇嘛攻读显宗经典的必经方式。多在寺院内空旷之地、树阴下进行。最早源于赤松德赞时期大乘和尚和噶玛拉锡拉的公开辩论。辩经为西藏三大寺佛学的最大特色，辩经者由较优秀僧人担任，其方式各寺不同，主要可分为对辩和立宗辩两种形式。①对辩。藏语称“作朗”。辩者二人，其中一方提问，另一方回答，且不许反问；告一段落后再反过来，直至一人无法问出。②立宗辩。藏语称“当贾狭”。辩者无人数限制，立宗人自立一说，待人辩驳，多坐于地上，只可回答不可反问；问难者称达赛当堪，即“试问真意者”，不断提出问题，有时一人提问，有时数人提问，被提问者无反问机会。立宗辩过程中问难者可高声怪叫，也可鼓掌助威，舞动念珠、拉袍撩衣、来回踱步，也可用手抚拍对方身体等做各种奚落对方的动作。

8.少年时：史上最强的和尚
这场论战以后丘莫若吉波的名声更加大震，走那里都有人群围着撒鲜花，伸手碰到他的衣角都可以让人满面红光。连我这个汉语老师也跟着串红，走在街上时不时有人拿着香油啊肉啊花啊塞给我。那些曾经抓我进监狱的大兵们，现在都对我点头哈腰。这倒是对我的工作开展更为有利，起码不会再有人对我的勘测抱有戒心，扔我进监狱了。
这么着又过了十来天。掐掐手指，应该再有十天丘莫若吉波的法会就可以结束，我们就可以去龟兹了。在这个文述尔待了有一个多月，没有哪个地方我没走过不下三遍。我还真的挺盼望去龟兹的。
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经被问过：“如果有来生的话，你愿意出生在哪里？”他说：“我愿意出生在两千年前新疆那个多民族多文化交汇的龟兹。”看过这句话后，我对龟兹就一直很向往。龟兹乐，克孜尔千佛洞，鲍尔文书，苏巴什遗址，还有龟兹最有名的人——鸠摩罗什，汤因比老先生如果知道他的愿望居然被我实现了，会做何感想呢？
所以我心情愉快地结束了又一天的课程，我已经在跟他讲解《论语》了。《三字经》之类的启蒙文，没书，我也不会背。而我最担心的是我不记得《三字经》是哪个朝代的了。保险起见，我决定，只讲汉代以前就有的书。第一本当然是《论语》，《论语》之后可以讲《诗经》，再后面，《左传》、《战国策》。希望在去长安前，能把差旅费赚足。
他走到门口时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明日龟兹王便到，我们要去迎他。艾晴，你也去吧。”
我正在兴头上，一时没反应过来。“他来干啥？”
“接母亲和我。”
啊？一国之王专程跑到别国来接，忒忒忒有面子了吧。我一把将已经跨出门槛的他拽了回来。“说，你到底是什么人？龟兹王是不是你父亲？你是不是王子？不然他为啥千里迢迢跑来接你？”
他拉拉被我拽得有点垮下的僧袍，摇头道：“你别胡言乱语了，我不是王子。龟兹离此才三百里，没有千里之遥。再说，名与位。。。。。。”
“皆是空！就知道你会捣浆糊。”我打断他。你越不说，我还就越感兴趣了。你不说，问别人还不成？我的吐火罗语现在也非吴下之阿蒙了。
我转转眼珠，笑嘻嘻拦住门：“来，我们复习一下龟兹语。妈妈叫。。。。。。爸爸叫。。。。。。哥哥是。。。。。。”
他重重地叹口气：“好了，不瞒你了。与其让你从旁打听，不如我自己说。”
他闪着亮晶晶两潭水波，平静地看我：“我不是王子。龟兹王是我舅舅，我的母亲是公主，是王的妹妹。”
还是王亲国戚啊，血统高贵，难怪看上去那么有贵族气息。“那你父亲呢？”
“他是天竺人，本来要继承相位，但他避世出家，东度葱岭，来到龟兹。王迎请他为国师，并把王妹，也就是我母亲嫁给他。”
等等，这桥段怎么这么熟悉啊？我肯定在哪看过。脑子迅速闪过一道光：“你是不是还有个弟弟？”
他点头：“他比我小三岁。”
“你母亲本来不会讲梵语，是不是在怀着你时突然会讲了？”
“这只是传闻。我母亲本来就从父亲学过梵文。”
“那你是不是七岁就随母亲出家，九岁就到克什米尔，嗯，那啥，犍陀罗，嗯，什么‘宾’来着？就那个难写的要死的字。”我苦苦回忆。
“罽（音JI）宾？”
“对！”
“我是九岁随母亲到罽宾，那里是我学习小乘的地方。”
“那你。。。。。。你。。。。。。你。。。。。。”我结巴了，说不下去了。我知道他是谁了。我狠狠敲自己脑袋，我怎么这么笨，居然犯了个严重的历史错误！
秦？汉？先有秦后有汉是不是？他说现在中原是QIN/QING，可是他还对我一直在说“汉人”，“汉文”。如果现在是秦始皇的那个“秦”，他怎么可能叫我“汉”人？他一说“秦”，我就想当然地想到那个鼎鼎大名的“秦”。而我们称自己的民族是“汉族”，叫自己“汉人”，已经成为习惯，却没有想到是因为那个辉煌的大汉王朝。而我，专业学历史，却犯了这么低级无知的错误！
既然也不可能是清，清朝时龟兹早被灭了一千多年，那么，历史上还有什么朝代叫秦的？
有的！苻坚建的前秦，姚苌建的后秦，前后只是后人为了区分而添，在他们那时，只是叫“秦”！那么，我现在其实是在中原的五胡十六国时期。我把自己的穿越年代提前了五百多年，结果跟个如雷贯耳的人物相处几十天而不自知。
十六国时期的西域，龟兹王的外甥，IQ200的天才神童，血统高贵备受尊崇的和尚，俊逸脱俗的容貌，不是那个被我们宿舍誉为史上最强的和尚，还能做二想么？
记得读《晋书》时看到：“尝讲经于草堂寺，兴及朝臣、大德沙门千有余人肃容观听，罗什忽下高坐，谓兴曰：‘有二小儿登吾肩，欲鄣须妇人。’兴乃召宫女进之，一交而生二子焉。”
这段话意思是说：这个人在皇家寺庙讲经，下面有后秦皇帝姚兴，有文武百官，有大堆慕名而来的和尚，正在神色肃然地听他讲时，他突然下了高台，走到皇帝面前说：我感到有两个小孩子跳到我肩膀上，马上给我一个女人。于是姚兴就招了个宫女进来，他跟那个宫女交媾一次，后来就生了两个儿子。
看到这里时我下巴掉了。强，实在是太强了。古往今来和尚有性丑闻的不少，玄奘译经最得力的助手辩机跟唐太宗最宠爱的高阳公主就私通多年。不过人家那是私通，被唐太宗发现后辨机就被腰斩了。
可是他，无论从佛教还是世俗伦理的角度，这种在如此庄重的场面上公然提性要求的做法，都可以说是骇人听闻的。他这样不顾戒律约束放任自己的欲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姚兴还给他送了十个宫伎，他也欣然接受。他不住僧院，另辟住所，供给精良。他这样有妻有妾有子地过着富裕的俗世生活，却丝毫不减人们对他的尊敬。甚至后世对他的评价越来越高，名扬海外。你说，这样活得肆意的和尚是不是史上最强的？
那次我们宿舍例行讨论后，六个人一致同意，“史上最强的和尚”称号授予十六国时期佛教大翻译家－鸠摩罗什。
“你，你，你，是鸠摩罗什！！！你居然是鸠摩罗什！！！天哪，你是鸠摩罗什！！！你居然是个真实存在鼎鼎大名的人！！！”
我语无伦次，激动得辨不清东西南北。如同追星族突然之间见到自己的偶像，我穿越居然碰到了知名的历史人物，回去后可有骄傲的资本了。
一杯水出现在我面前，额头上拂过一片清凉。我抬头，看到两波深潭里蕴着关切：“你的额头有些发烫，似是着凉了。明日我叫人熬些药给你喝。”
我在两潭深不见底的水里看到自己手舞足蹈的倒影，喝着水，呼吸慢慢平静下来。不好意思地傻笑：“呵呵，我失态了。”
他也笑：“我还从未见过艾晴这样呢。对了，你一直喊我鸠摩罗什，鸠摩罗什是我的汉文名么？”
我点头。丘莫若吉波是他的梵文名，“丘莫若”不就是“鸠摩罗”么？但是“吉波”怎么变成“什”的？鸠摩罗什，这个不知谁给他翻译的名字，的确比我随便用“丘莫若吉波”文雅许多。而我之所以一直没认出他，一是自己把时代搞错了，以为到了汉之前的“秦”。二，也是这个“吉波”与“什”发音相差太大。所以我一直懵懵懂懂，不知道自己每天相处的是与玄奘一样伟大的中国佛教翻译家。
问他这个梵文名字是什么意思，他说“鸠摩罗”是他父亲的姓，意为“童子”。“吉波”是他母亲的名，意为“寿”，所以他的名字汉文含义可以是“童寿”。用父亲的姓，母亲的名起名字是天竺的风俗，有时还要再加入其它寓意，所以天竺人的名字都很长。难怪以前看佛教史时，那些西域和印度僧人的名字怎么也记不住，实在是太长太难念了。
我记得他父亲名叫鸠摩罗炎，而我之前给他母亲起的音译名“吉波”其实早已有了约定俗成的中文翻译了，是耆婆。西域和印度僧人用的是自己俗世名字，不像中原地区僧人另取法号。
他将素描本推到我面前：“你能把我的汉文名写下来么？”
我一笔一划写下：鸠－摩－罗－什
他仔细地看，又念一遍，抬头看我，眼底尽是喜色：“好，鸠摩罗什。既是艾晴取的，我从此汉文名就叫鸠－摩－罗－什!”
我猛地抬头，看到他清澈眼波里浓浓的笑意。突然神思恍惚，茫茫然不知身处何方。从来没有记载是谁给他起的汉文名，难道是我？我在21世纪读到他的名字，居然是同一个我在一千六百五十年前起的。也就是说，我的穿越时空，我与他的相遇，都是必然。这是怎样的逻辑关系？我到底游离于历史之外，还是我在不知不觉间已然融入了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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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曾提到鸠摩罗什母子在东归龟兹途中曾遇一游方僧人，并得到关于他一生的预言。游方僧人告诉耆婆，她的儿子需要受到极为小心的保护。那个预言原文为：“若至三十五而不破戒者，当大兴佛法，度无数人，与优波掘多（Upagupta：天竺名僧，以“坐禅第一，大化众生”闻名）无异。若持戒不全，无能为也，正可才明俊义法师而已。”（僧祐《鸠摩罗什传》）
关于鸠摩罗什召宫女那段，到底这件事有没有发生，现在已经无法弄清了。连学术界都有争议。只是，除了这段，《晋书》的《鸠摩罗什传》都是在赞扬鸠摩罗什的，好像没理由故意给他抹道黑。但因为《晋书》记载了太多神神道道的东西，所以也有不少学者不把它当正史来看。
鸠摩罗什名字的由来：是梵文名Kumarajiva的音译。我以前想当然地用英文的发音方法读“Kumarajiva”，然后翻译成“库玛拉吉法”。看了STATUTU的评论后才知道自己翻错了。所以对他的名字做了修改。
“我觉得流传下来梵文名的中文翻译应该是翻译者根据当时的梵文发音来译的，而不是根据今天广泛使用的英语发音规则。鸠摩罗什和玄臧的时代大不列颠还没崛起吧，我们不能期待他们根据我们现在熟悉的英语发音规则来翻译。既然是梵文翻译当然是忠实记录它的发音。比如shiva就被按梵文发音译成湿婆(shibo)。按照“v”发“b”，“a”发“o”(不是“欧”，而是“窝”，就是英语音标里那个左边有个缺口的o)的规则，shiva翻作湿婆，jiva翻作耆婆，Kumarajiva翻作鸠摩罗什(u发幽音，而不是乌，a发窝音，v发b音)倒也不算离谱。至少文中这几个例子的中译名应是根据梵文发音译来的，而且音还算译得贴切。”

9.少年时：我要辞职
我跟鸠摩罗什母子还有温宿国王大臣一起在城门外迎接龟兹王。既然知道他就是鸠摩罗什，我当然就知道为什么这个文述尔听上去这么耳熟。原来是温宿，是新疆阿克苏旁边的一个县。两千年前这里是个很小的国家，隶属于龟兹。
而这个小国之所以能在我脑中留下印象，还是因为鸠摩罗什。那场辩论在历史上被称为温宿论战，是鸠摩罗什少年成名的一个重要事件。书上的确说过，因为这场论战，鸠摩罗什“声满葱左，誉宣海外”，“诸国皆聘以重器”，所以龟兹王得亲自出马，迎接鸠摩罗什回国，免得被其它国家捷足先登。
眼下这个欢迎仪式越发隆重，地上铺着红毯一直到王宫。音乐声不绝于耳，鲜花不断抛撒。记得这个国王名字叫白纯，白家是班超扶植起来的，班超的西域都护府就设在龟兹。从班超时代一直到唐末龟兹被回鹘灭亡，八百年间基本都是白家人做王。
打量这个龟兹王白纯，跟耆婆长的挺像，也是细白皮肤，高鼻深目，眼睛很大，褐色眼珠，眉庭开阔。看上去不到四十岁，年轻时应该长得不错，可惜现在身材走样。不像其他人的发式是剪发及肩，他前额短发中分，但是额后长发盘到头顶，系以彩带，垂在后面。
有意思的是他的头也是扁的，我记得玄奘《大唐西域记》里就记载过龟兹以扁为美，他们用木板压小孩子稚嫩的脑袋。不过只有王室贵族才能压扁头。幸好鸠摩罗什从小出家，不然一代帅哥的形象就这么被毁了，多可惜。
继续看国王的穿着。他也跟其他男人一样穿翻领窄袖束腰式短袍，高及膝盖的靴子，但是另外套有一件半袖衫，用金线绣出复杂的图案。他身后佩剑，手上还有一柄短剑，看来龟兹王对剑的爱好不一般。
看到鸠摩罗什母子，龟兹王大步上前，激动地将他们母子搂住怀中。母子俩也很激动，毕竟离家四年了。我听懂了一部分他们的对话。国王祝贺鸠摩罗什学成归国，论战成功。已经在龟兹做好准备就等他回去等等。的1c
当龟兹王的眼光落到站在耆婆身后的我身上时，微微有些吃惊。我正努力练听力，没提防他会看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对他，居然傻傻地扯了个笑。笑完我立码觉得不对，完了完了，我的形象毁了，昨晚白学那些礼仪了。
龟兹王也住王宫，不过是另一个宫殿。晚上有宴会，还是在大殿，我也跟着去。由于鸠摩罗什和耆婆都不吃晚饭，我们只能喝点水。我眼巴巴瞧着两个国王几案上的烤肉，拼命咽口水。宴会上也没有歌舞助兴，所以这场夜宴就变成了拉家常。实在是很无趣，我又开始偷偷挪屁股了。
突然感到有两道熟悉的目光在注视我，是鸠摩罗什。他抿着嘴在偷笑，我四下瞅瞅没人注意，冲他挤挤鼻子吐舌头，惹得他想笑又不敢笑。他转过身对两位国王说天已晚，王舅一路劳顿，宜早点安顿。于是大家把酒（我们是水）言欢，结束夜宴。
回去后我已经饿得两眼放光，赶紧让服侍我的侍从给我弄点吃的来。等待的过程中为了减少体力消耗，我就在床上躺着不动。迷迷糊糊间闻到一股肉香，立马跳起来，看到两汪深潭蕴着笑意站在矮榻前。他手里的托盘上，肉香四溢。
我一把搂住他脖子：“罗什，你真是太好了！”
我一直考虑怎么叫他。他的梵文名太拗口，叫“鸠摩罗什”字多又显生疏。各种典籍里对他的简称有“罗什”和“什”，确切地说，古文里更多简称他为“什”而现代提他都是“罗什”。其实严格说起来“鸠摩罗”是姓，“什”（音SHI，十）才是名。可是单叫一个“什”太别扭，这个字发音也不顺口。所以思考再三，我就按照现代的习惯叫他“罗什”，他也笑着接纳了。
放开时发现他脸上麦色肌肤红得像苹果，眼睛躲躲闪闪不敢直视我，那股清纯可爱的模样真的很惹人怜爱。
哎哟，我刚刚干了什么？猛拍一下自己的脑袋，吓得他赶紧问我：“艾晴，怎么了？”
盯着他羞赧的俊脸，尴尬地笑笑。接过他手上的托盘，投入地啃肉来掩饰自己的懊恼。怎么可以让他知道，我在后悔自己的孟浪。就算他还小，我也不可以用现代的方式跟他这么亲近，他毕竟有个不可更改的特殊身份。
他脸上的嫣红好半天才褪下去，没话找话地问我：“今天要学什么？”
我叹了口气，停止啃肉：“你去找别人教吧，我教不了你。”
他大吃一惊，刚褪完红色的脸上开始有些泛白。“为什么？罗什有什么地方做错么？”
“你怎么会有错？是我，我是真的没本事教你。你可是鸠摩罗什哎。”
讲《论语》，我没有书，也背不全，只是把会背的部分教给他，顺序肯定是颠倒的，背也肯定有背错的地方。他聪明到听一遍就能记住，我再讲下去到时他满脑子错的东西，一代大翻译家岂不是被我毁了。我担不起这么大责任，中原佛教事业还等着他去发扬壮大呢。
“可是，可是，你教得很好啊！”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你讲的得很有趣，我一听就能记住。”
“那是因为你聪明，不是我教的好。”
我望入两汪清澈的深潭，认真地说：“罗什，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
他的声音柔和得像醇厚的美酒，同样认真地回答：“艾晴，你也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子。你懂很多东西，最难得的是你对佛法的悟性。有你为师，罗什对中原汉地很是向往。有朝一日，罗什希望能亲历汉地，看看是怎样的水土育出艾晴这样灵秀的女子。”
这么温暖的话，用如此真诚的语气说出，我的信心不由小小膨胀了一下。禁不住联想，他对中原最初的兴趣是不是源自于我啊？不过我马上就垂头丧气了，因为我那不叫聪明，叫剽窃。我连他的翻译都剽窃过，而他这个事主，居然还称赞我有慧根。拿现代，那可是侵权啊。我耷拉着脑袋，一脸痛苦状。
“只是。。。。。。”
见我抬头茫然地看他，他强忍着笑：“你若没有那些看上去傻傻的表情，便能更聪明了。。。。。。”
死小孩，敢取笑老师！我跳起来要掐他的脖子，被他大笑着逃过。我追着他绕圈跑，唉，他腿长我老人家还真硬追不上。我还不信我掐不到你，多你十年的饭不是白吃的！我哎哟一声跌倒在地，他果然赶紧跑到我身边焦急地问我伤到了么。我趁他不备终于成功掐住他的脖子。
“你个死小孩，以后不准再说我傻。我那叫率真懂不懂？真是的，好歹我也是你老师，要尊师重道懂不懂？就算你是鸠摩罗什，你也得给我谦虚点！”
我摇着他的脖子，看着他纯净的脸越来越红。我掐得太重了么？赶紧放手，凑近他的脖子细看：“喂，我下手太重了么？你疼么？对不起哦。”
他的脸红得要滴血，眼睛又开始躲闪。他侧过脸，微微拉开一些我和他的距离，喃喃说：“艾晴，继续教我，好不好？。”
我叹气，一手托住下巴：“可我连个课本也没有，跟你讲的《论语》都是凭记忆，有很多错。净教些错的，还不如不教，误人子弟啊。”
他定定地看我，眸子晶亮，脸上依旧泛着红，一抹微笑浮出嘴角：“是为这个么？那有何难？”
唉，Toteachornottoteach，thisisaquestion。
我没法子拒绝他，又怕自己教坏他。我本来就不应该出现在他生命中，没有我，他也能成为那个威名四射的大法师。而有我呢？我到底在他的历史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会不会对他产生负面的影响，从而改变历史？起码，他本来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讲一口现代汉语的。
见我沉默，他的一双手覆盖在我的手上，掌心的温暖迅速传导到我全身：“艾晴，是佛祖让我遇见你，这份缘，罗什很珍视。罗什诚心学汉语，就算你不想教，也等到了龟兹你回汉地，好么？”
浅灰眸子里的盈盈水泽，倒映出一脸迷茫的我。我只是个匆匆过客，就算时光穿越表暂时坏了，我也一定得回去，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但是，我的穿越，能与年少时候的鸠摩罗什相遇，不用“缘”字，还能有什么解释？我们的两行脚印，只是偶尔的重合，这段生命旅程过后，再无交集的可能。我又何须顾虑这么多？只要我小心一些，不再把我的现代特征表现出来，对历史应该不会有影响。最重要的是，我真的很喜欢每天跟这个天才少年点滴温情地相处。
“既如此，吾便继续教汝。”
从地上爬起，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昨日所习，汝且温一遍。”我得纠正他的现代汉语了。
他眼里有欣喜有惊讶，估计有点不适应我那一口文言，但也不说什么，赶紧爬起来去拿素描本。
第二天晚上，他携着一本《论语》出现在我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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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维语是十世纪时的回鹘语而来，应该是阿拉伯的一种。我在新疆时曾问过维人，他们说他们能听懂30％－40％的阿拉伯语，但是阿拉伯语是36个字母，维语是32个(那个维人这么说的，没考证过)。而吐火罗语，在龟兹回鹘化了后彻底消失，成了死掉的语言。。。。。。
玄奘《大唐西域记》：“其俗生子以木押头，欲其匾递。”
龟兹国王的装束根据克孜尔千佛洞内国王和王后供养人像，大约在隋唐时期。
对古龟兹有兴趣的MM建议可以去看CCTV10《探索发现》系列片《消失的绿洲古国》七集。从语言，文字，风俗，宗教，音乐等方面介绍龟兹。还有《新丝绸之路》第四集《一个人龟兹》，专门介绍罗什。我挺喜欢里面的演员，长得颇符合我心目中鸠摩罗什的长相，是个老外演的，很斯文的帅气。虽然是记录片，出镜也没几分钟，但是演员挑的还是很认真，值得推荐。

10.少年时：终于到龟兹了
我们终于启程去龟兹了。欢送活动还是很热闹，几乎全城人都出来夹道送行，温宿王还骑马送了几十里地。跟着国王旅行果然待遇不一样，吃穿用度都比跟着罗什母子提高了一个档次。罗什还是每天做完晚课到我帐里学习，我有了书，讲解得更精辟了，经常举一反三，用具体的历史事件，融入做人的大道理，罗什对我的敬佩之情溢于言表。
龟兹王白纯曾经来视察过，他的汉语居然十分流利。看我正在讲解《子罕第九》，就随便抽出一句考我，是“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这句话本意已经很好理解了，我想一想，说：“孔子感叹时人薄于德而厚于色，然喜好美色乃人之本性，好色出于诚。色之感目，有电相吸，告子有云：‘食，色，性也。’而德行，非自然之性，人之好德，确不如好色之诚也。古固如此，今亦然。”
我顿一顿，见白纯没言语，可是老觉得他看我的眼光不是太友善。唉，我这个实诚的孩子，干吗那么老老实实地说好色乃天性，皇帝不都是需要喊点口号妆点门面么？
所以我赶紧补充：“‘色’非指女色，乃一切美好之物。德，亦为美好事物之一，好德有如好色者，乃君子也。故孔子周游列国，惶惶然如丧家之犬，实乃因为未遇好德如好色之君也。孔子若生于此时，吾王英武好德，孔子断无此感叹也。”
白纯的脸上还是看不出有什么表情，不知道马屁拍上了没有。皇帝难伺候，我算是有体会了。这还只是个西域番国的国王，要是秦皇汉武，那还得了？一个不高兴就是掉脑袋的事。我背上冷嗖嗖的，偷眼看衣着华丽的白纯。他根本不理我，用吐火罗语跟罗什叮嘱几句，看都不看我一眼，出去了。
结果第二天他当着我的面居然对耆婆和罗什说：“此女年纪太轻态度轻佻，没有为人师表的样子。”
我差点背过气去。当我不懂吐火罗语啊，还是他根本不在乎是否被我听到。肯定是那个傻笑闹的，也说明我昨天的马屁拍到马腿上去了。唉，都不知道是哪句话得罪他的。他说到了龟兹就给罗什另找贤师，龟兹汉人大儒有的是。小罗什却婉言谢绝了，说我是他见过的最好的老师，博古闻今，循循善诱。哈，果然没让我失望。白纯又转向耆婆，耆婆却说随罗什之意。
耆婆真开明，难怪小罗什对她那么尊重。白纯脸色当然不太好，我见状赶紧低下头，假装啥也没听懂。
继续走过拜城，眼前不再是戈壁沙漠了。一列列峡谷，形态各异，没有植被，在太阳照耀下呈褐红色，景色壮观如美国的科罗拉多大峡谷。我们已经行进在天山山脉之中。罗什告诉我，穿过这片峡谷，再走二十里的戈壁，就到龟兹境内了。
一片峡谷中出现了一条季节河，中间积出一潭湖水。有水就有绿洲，两岸山形陡峭，是丝绸之路的要道，有几户农家和客栈。罗什告诉我这条河叫木扎特河，山是雀儿达格山。我又觉得这名字很熟悉了，这里离龟兹还有几十里，有什么能让我觉得熟悉的呢？我再次看向这山环水绕，清泉绿洲，两旁陡峭的悬崖峭壁，一个名字蹦了出来：“克孜尔千佛洞”！
“罗什，克孜尔千佛洞是不是在这里？带我去看看好不好？”
我无比兴奋。克孜尔千佛洞是中国开凿时间最早、地理位置最西的大型石窟群。以壁画最为珍贵，可与敦煌壁画媲美，而且比敦煌还早两个多世纪。艺术上堪称上乘，很有龟兹特色，是研究龟兹的珍贵资料。可惜在回鹘人信奉伊斯兰教后毁坏了很多，又在十九世纪被德国人勒科克揭去很多珍品。如果能在这个时候亲眼看一看，临摹下来，将会有多大价值啊。
“什么是克孜尔千佛洞？”他一脸茫然。可能“克孜尔”是维语，在这个时候还不叫克孜尔千佛洞。
“就是在山中开凿的石窟寺，里面有大量壁画，一排排凿开的石窟，绵延数千里，列在雀儿达格山山壁上。”
我两眼放光，激动地描绘着，却看见他还是一脸茫然。他环视了一下这里的环境，眼睛落在对面山上：“艾晴，此处并无你所说的石窟。”
啊？难道现在的克孜尔千佛洞还没开始开凿？史料记载大约开凿于公元三到四世纪，公元八到九世纪逐渐停建。所以开建年代应该就是我所处的这段时间了吧？
“艾晴，”他突然目光炯炯地盯着我，“你是如何知道要开这样的石窟寺？”
我急，脑门开始冒汗。对啊，我是怎么知道的？克孜尔千佛洞可是中国开凿最早的石窟寺。现在，这个最早的，都还没开出来呢。
“那个……”我哈哈笑着争取时间，然后指着峡谷间蜿蜒的路说，“我是想到，此处乃商人必经之地。行走于丝绸之路上的商人，旅途艰险，天气恶劣，盗贼猖獗，都有可能让辛苦奔波血本无归，甚至丢了性命。所以商人需要佛法上的精神寄托，为自己祈祷平安。如果在此设立寺庙，行商者路过，便可求神护佑。况且此处幽静，也利于修行。”
看他面露喜色，眼里流出越来越晶亮的光芒，我偷偷嘘出一口气。季羡林就曾经说过，商人和佛教的关系密切，佛教主要的布施就是来自于商人。这也是为什么佛教寺院大体分布在丝绸之路沿路上，佛教也是这样沿着丝绸之路逐步传入了中原。所以我用这个理由，这宝押对了。
我再四顾周围高高的山壁，摇头晃脑地说：“至于开凿石窟么，呵呵，这里是峡谷，树木不多，以木头建寺要从外面运进来，成本太高，木头建筑也不利于保存。反而是建在石壁上更因地制宜。”
他点头赞许：“你说的这种石窟寺倒是跟天竺还有罽宾的寺庙很相象。那里也是因为交通要道上多山，所以凿寺于石壁上。”
沉思片刻，他又转头问我：“只是，你为何叫这种石窟寺‘克孜尔’呢？”
我张大嘴，还没过关啊？这小鬼能不能不要那么聪明？
“克孜尔，克孜尔，”我喃喃念着，一拍脑门，“在我的家乡，这是土话，就是石窟的意思。”还好，我可以借着他是个老外，乱掰方言。
他探究地看我，正当我越来越心虚之际，他突然微笑着点头：“艾晴所说的，甚是有理。”
他顿住，想一想又问：“那依你看，这石窟寺如何设置更能体现佛法大观呢？”
“这个……”我骑虎难下了。不说的话，恐怕后世的克孜尔千佛洞会变样，犹豫了半天，还是弱弱地说了。
“就是先在山中开凿石窟，中心留有柱子，柱前壁龛内供奉佛像，左右甬道和后室绘有佛传和本生故事。这样信徒们可以先在主室礼拜佛陀，然后右旋进入甬道和后室观看佛陀涅槃之卧佛像，最后再回到主室，抬头正好可以观看石窟入口上方的弥勒菩萨说法图。石窟内壁画以菱格代表须弥山，菱格内绘佛本生和因缘故事。”
看他眼里流出越来越多的疑惑，我心里发毛，呲着嘴，继续在脑中搜刮克孜尔千佛洞的资料：“哦，对了，还要设僧房窟，供僧徒居住打坐禅定，就不需要装饰壁画了，可以是居室加通道结构。这些僧房窟和壁画窟组建在一起，可以组合成一个单元，哦，就是一座佛寺。”
“艾晴，你可曾去过天竺或是罽宾？”
“啊？”我是去过印度。但是克什米尔的白沙瓦地区，也就是他口中的罽宾，因为21世纪那里不太平，我没有去过。这个著名的位于南亚和中亚交接通道上的古城，由贵霜王朝犍陀罗的迦腻色伽王设为国都，是佛教犍陀罗艺术的发源地，也是我极其向往的圣地。
可眼下的情形是，我怎么自圆其谎呢？毫无疑问，我说的这些建制，别说在中原，甚至在西域，都没有先例。可我要是说去过，肯定会马上被揭穿。他的父亲是印度人，他自己又在罽宾待过好几年。
“我是，嗯，因为……我碰到过一个天竺僧人，他告诉过我……”
“哦？艾晴什么时候懂梵语了？”他打断我，敏锐的眼光看得我无处遁形。
“我——”难怪有人说，撒一个谎容易，可是为了一个谎就得编一堆的谎，一个个循环下去，迟早被揭穿。
“艾晴，你还真是不会说谎啊。”
“我——”果真被揭穿了。刚刚怎么这么犯混呢，居然不假思索就溜出口了。
“你到底是何人？”又一个问题劈头盖下，打得我头晕眼花。
“我——”居然忘了，这家伙可是打败了论遍西域无敌手的论师。他再问下去，要把我的底给掀了，也不是难事吧。
“好了，别急。”看我脸憋得通红，他忽然笑了，眼里闪着若有所思的神情，“你既然不愿意说，罗什自然不勉强。”
“罗什回到龟兹，会劝服王舅在此开凿石窟寺，就叫克孜尔千佛洞。便以你所说的形制设僧房窟和礼佛窟。”
他看向我，目光灼人，轻轻摇头微笑：“艾晴，你可知道，你刚刚的傻样子，真是很好玩。不论你从哪里来，你都是罗什见过的最灵秀的女子。”
脸刷一下红了，下巴差点掉下。克孜尔千佛洞原来是这样开凿出来的。暗暗拍自己的嘴，以后再也不可以乱说话了。扰乱历史，我怎么担得起这个罪名。
回头却发现自拍嘴巴的动作居然又被他看到了，叫苦连天。他倒也没再说什么，可是，看我的眼神却总带着几分探究与思索。那一天，我提心吊胆地不敢多说话。
我们终于到龟兹了。远远地就看到欢迎队伍，这次比温宿更盛大，还没走到音乐声就不绝于耳。城门口排列的帐篷有几百米长，帐篷前都有看上去级别很高的僧人冲我们礼拜。罗什和耆婆下了马，恭敬地向那些僧人回礼。我则仔细观察帐篷内精美的佛像，想着要是能保留到现代多好。
欢迎队伍前面是一个中年女子，体态有些臃肿，穿得雍容华贵，半袖金线衣，花团锦绣袍，肯定是王后了。她身后跟着的那堆衣着华丽的女人孩子，肯定是妃子和王子公主。再后面应该是文武大臣，几百号人齐刷刷向龟兹王白纯敬礼，气势宏大。一下子将龟兹王室贵族见个遍，恨不得手中有个相机，能见证这一历史盛况。
王后一把搂住耆婆和罗什，激动得痛哭起来。母子俩也眼睛红红的，细叙着四年的想念之情。我注意到王后身后人群中有个人，长相与所有龟兹人不同，非常显眼。
那是个中年男人，巧克力色皮肤，个子很高，削瘦的身板挺得笔直。他的脸轮廓狭长，大眼睛深陷在清癯的脸上，浅灰色眼珠流转，睿智悲悯。不像龟兹人留发及肩，而是留现代人一样的短发，有些花白。就算是穿着龟兹服饰，也能看出来他是印度人。到了他这个年龄，单用“帅”字形容太贬低他了，更难拷贝的是那份脱俗的气质，那种即便站在数百人中也能让人一眼盯着然后很难转移视线的气质。
他牵着一个小孩，大概十岁左右，脸有些圆，细白的肤色接近龟兹人，跟罗什长得很像，但更可爱。与罗什同样的浅灰眼眸骨碌碌转悠，看见我时有些吃惊，仔细地盯着我看了半天。我冲他笑，又偷偷扮了个鬼脸。小家伙一愣，赶紧别过脸。
毫无疑问，这个印度人就是那将嗣相位却辞避出家，东渡葱岭被龟兹王聘为国师的鸠摩罗炎，鸠摩罗什的父亲，当年耆婆费尽心思要嫁的人。连罗什的祖父鸠摩罗达多，也有“倜傥不群名重于国”的记载留于世。而那酷似罗什的小孩，就是他的弟弟，我忘记他弟弟叫什么名字了。慧皎在《高僧传》里仅记载了一个名字，他在历史发展中，只作为鸠摩罗什的弟弟存在而已。
王后终于停止哭泣，将罗什和耆婆带到鸠摩罗炎身边。耆婆对她曾经的丈夫也行双手合十礼，鸠摩罗炎眼里流露出浓浓的眷恋与思念。他应该更想搂她入怀的，定定地盯着她好几秒，还是回以合十礼。小家伙可没管三七二十一，一头扎进母亲怀里嚎啕大哭，耆婆也拥住小家伙，泪流满面。罗什用跪礼见父亲，被鸠摩罗炎赶紧扶起，父子俩都情绪激动，用梵文交谈了起来。
欢迎仪式进行了有一个多小时，鸠摩罗炎向白纯提出让母子俩回家去住，耆婆没有反对，看来也是念子心切。于是我跟着一起住进了国师府。
我问清楚了罗什弟弟叫Pusysdeva，是梵文，按古汉文翻译原理，应该翻成“弗沙提婆”，又是个拗口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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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更新，看文的亲们应该能看出来，小春很用心地写，凡是与历史有关，都要先考据一番。虽然不能保证一点都不出错，但小春想尽力接近历史事实。所以，小春的码字速度不快。我对自己的要求是：质量第一，好文至上。所以，一章三易其稿，是很平常的。我会逐字逐句地推敲，想着如何让历史性的和佛学的东西，变得通俗易懂，能让亲们有看下去的兴趣。我想亲们应该都是希望看到好的东西，而不是仓促的东西。
克孜尔千佛洞前有一尊鸠摩罗什的雕像，表现的应该是他三十到四十岁时的样貌。很瘦，很睿智，我觉得挺有他的神韵的，很喜欢。

11.少年时 我又收了个徒弟
耆婆和罗什在家仅住了三天，就搬到王新寺去了。这是王家的寺庙，就在王宫西侧，离国师府走路一刻钟左右。罗什离开家前已经为我做好了安排：我做为他的汉语老师，继续住在他家，罗什每天下了晚课就到我这里学习。
至于去中原汉地的事情，因为已经入冬，下雪阻路，商队早已停止继续向前。我要走，也得等明年开春。我倒也不急着离开，刚到龟兹，我还没开始考察工作，吐火罗语也只是学了个半瓶醋，有人愿意供我吃住，我也乐得接受这份教职了。
一家之长鸠摩罗炎非常慈祥，对我总是彬彬有礼，像个儒雅的大学教授。要是我们学校有像他一样的教授，估计全校女生都会选他的课，连走廊也坐不下。我常忍不住想，如果让他教梵文，那季老就可以不用犯愁没人愿意学梵文了。他对我极为放心，从不过问我的教学方式，而且在罗什夸奖我教导有方后又给了我一个学生。
粗粗在龟兹王城——延城走过几次。这个绿洲古国有三重城郭，城防甚严。位于中心的王宫恢弘壮丽，焕若神居。整个延城的面积比我曾经考察过的温宿城大了五六倍不止，城里佛教气氛浓烈，到处可见大大小小的佛塔寺庙。
龟兹北依天山，在西域各国中算得上水资源丰富，所以田种畜牧发达。天山山脉中有丰富的黄金铜铁铅锡，矿产供应全西域。加上地处丝绸之路的十字路口，商业兴盛也带来了手工业的繁荣。龟兹的富裕，在整个西域排第一。
每日连绵的丝绸驮马挤满官道，潮水般的各国商客云集市场。走在龟兹城里，简直就是古代人种博览会：月氏、乌孙、匈奴、高车、突厥、鲜卑、柔然、蒙古、波斯、大食、天竺，甚至希腊罗马等现代欧洲人种，当然还有为数不少的汉人。每每走在街上，都能让我停住脚步，对着服饰肤色各异的行人发呆，直到被在一旁领着我的新学生严重鄙视，才恋恋不舍地继续挪步。
说起我的新学生，唉，眼下，正让我无比的头大。
一个长得超级可爱皮肤细白的小家伙正拿着我的素描本，用铅笔在上面乱涂鸦，然后用橡皮擦掉重画。他把我这个可以反复利用的书写工具当成最新的玩具，画得不亦乐乎。
我在一旁心疼地念叨：“小少爷，小祖宗，小魔头。你以为我家开文具店呐？橡皮被你擦掉半支，铅笔被你画得只剩半支，纸也被你写坏三张。你知不知道这都是不可再生的资源，被你耗掉了，这时代你到哪儿去买给我？”
其实我包里还有，不过谁知道我要在这古代待多久，省着点用总是没错。
他不理睬我，还在继续画。反正他也听不懂，我是用汉语说的。在画坏了第四张纸时我终于忍无可忍了，用吐火罗语大吼一声：“别画啦！”
我的河东狮吼对这个小鬼一点起不了作用。他抬头，两只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对着我拼命放电，他的眼睛也跟罗什一样，继承自父亲，是浅灰色的，卷卷的红褐色头发却是承自母亲。他浅灰色的眼珠转了两转，丢了铅笔，爬下凳子，硬挤进我怀里：“那你唱歌给我听！”
又来了！自从有一天鸠摩罗炎去姑墨办事，几个晚上不回来，小家伙就天天晚上钻到我房里硬要跟我睡。我为了让他少点折腾，唱了个儿歌给他听，他就开始天天要我唱歌，还得不重样的。我的现代歌曲，全变成了催眠曲，唉，真是糟蹋啊。
我叹气，把凳子让出半边，让小家伙坐着靠在我怀中，唱起周华健的《亲亲我的宝贝》，一边轻轻拍他的背。小家伙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映衬着高高的鼻梁，还真是可爱。
我其实能理解他为什么喜欢粘我。他的母亲和哥哥都侍奉佛祖去了，母亲在他六岁就出国，四年多没有音讯。跟他最亲的奶妈前些年也过世了。家中虽然有丫头保姆，却无法给他最需要的母爱。而在他的年龄，需要有玩伴，虽然每天白天他都要进王宫跟王子们一起读书，可是回家后没有人能陪他玩跟他疯，比他大三岁的哥哥早就是一副小大人样，又有四年没在一起，他每次看见罗什都有点战战兢兢。
所以我的出现，扮演了母亲和玩伴的角色，让他每天有个可以撒娇的对象。他在我身边所有调皮的举动，其实都是为了能吸引我的注意，让我对他多一份关心罢了。只是苦了我，每天被迫既当小兵又当敌人，先跟在大将军身后听候调令，汇报军情。然后又装腔作势地跟大将军呼阿呼阿地对打，最后高举白旗大叫饶命。唉，跟个精力旺盛的小孩上窜下跳，每天把我累个半死。
我满含爱怜地唱完歌，发现他睡着了。我抱起他，放到床上。揉揉肩膀对着他小声说：“知不知道你很沉呢，再大点我就抱不动你了。都十岁了还喜欢小孩子的玩意，唱个儿歌都能睡着。”
这几天一直下雪，我是江南人，在全球变暖温室效应下很少看到这样的鹅毛大雪，刚开始时着实兴奋了一把，带着弗沙提婆一起在院子里堆了两个雪人。可是没多久我就发现不好玩了。因为下雪，我又怕冷，便很少出门，我的考察工作暂时耽搁。幸好罗什带来很多书，有汉文版的《史记》，《左传》，《吕氏春秋》，《战国策》，《诗经》等等我早就看过的，还有一些已经失传的书如《石氏星经》。
他家书房还有大量梵文吐火罗文婆罗迷文佉卢文经卷和书籍，内容非常广。声韵学、语文学、工艺、技术、历算之学、医药学、逻辑学、星象、律历等都有涉及。我看着满屋子的书，口水流了一地。要是能把这些书顺回现代，那该多有研究价值啊。这个时代的书籍一般人根本买不起，一本书相当于普通百姓一年的开支，更不用说那些写在丝绸之上的帛书。官府用的文牒，买卖的契约，大多写在木板上，因为纸张比木板贵多了。
鸠摩罗炎的国师府外观看起来很普通，陈设也一般，却原来财富都藏在这间书房里。所以我每天都要在这间价值无法估量的书房待上几小时，拼命地抄那些珍贵的典籍。我不是没想过去买，可是他的书房里有很多拿着钱在集市上也买不到的书，有鸠摩罗炎从印度带来的，还有各地使者送给龟兹国王的，我既然不能顺，只好抄了。所以这十几天也不无聊。
而罗什，他每天回家，先向父亲问安，再来我这里上课，然后还要去书房看一会书。他默默地看书，我默默地抄书。他走时手里还会拿本没看完的书，第二天就能换本书带走。有时他来了我还没结束弗沙提婆的课，他便默坐一旁自己看书，往往等我给他讲课了，他早已经能背诵出要讲的内容。我说错的地方还会轻声纠正，让我额头一片汗。我容易么？这上下五千年全装在一个脑子里，出点错还不行么？我气急败坏地敲他的光脑袋，警告他要尊师重道。
我正在一边回想这十来天在国师府当家庭教师的经历，一边为弗沙提婆盖好被子。突然觉得背后冷飕飕的，是罗什，揭开了防寒的门帘，倚在门框上看我。
“咦，今天怎么到的特别早？”
他的晚课在四点到五点，通常都要六点以后才会到我这里。今天居然五点半就到了。我是怎么知道具体时间呢？因为我的时间穿越表上本来就有时间功能，还有对应的十二时辰，阳历和阴历的日期，很是方便。自从穿越功能丧失，这个表也就只剩下计时功能了，所以我还是天天带在手上，别人看着也就是一个长相奇特的手镯而已。
还要说明一点的是，新疆时间与北京时间有两个小时的差异，在新疆旅游时，我就把手表调成了新疆时间。否则早上十点起来，中饭两三点才吃，晚上九点天还是亮堂着，每天一点多睡，这个时间太怪异了。反正一千六百五十年前没有时差概念，所以我的时间穿越表上就用了现代的新疆时间。（为了行文方便，以后本文提到的时间，皆为新疆时间，而不是北京时间。）
“在宫里与王舅谈话，便直接过来了。”
他走进屋，淡定地看一眼床上的弗沙提婆，突然用吐火罗语说：“别装了。”
弗沙提婆马上睁开眼，一骨碌从床上翻身下地，小脸红红地叫一声：“大哥。”
我瞪圆眼睛，这死小孩，居然装睡，骗我抱他上床。罗什仍然淡淡地，让弗沙提婆自己回房去睡。弗沙提婆见大哥比见老爸还怕，赶紧窜出去了。
“他还是孩子，别对他那么严。”我的母性泛滥，总是舍不得对弗沙提婆硬起心肠。
“刚才的歌很好听。”他却顾左右而言它。
“只是一些汉地的儿歌罢了，龟兹的歌肯定更好听。”龟兹“管弦伎乐特善诸国”可是经过玄奘认可的。
“我不曾听过。”他顿一顿，一丝怅然浮出眉间，“父母亲从未像你一般唱歌哄我睡。”
想像一下鸠摩罗炎和耆婆对着婴儿罗什唱儿歌，我噗哧笑了出来，估计念经催眠还差不多。
他有些疑惑地看着我笑，我赶紧说：“那你想听么？”
他有些犹豫，没有答我，却在低头沉思。然后像是下了个大决心似的，坚定地朝我点点头。我有点奇怪，听个歌而已，还要想那么多干吗？我又唱了一遍《亲亲我的宝贝》。一时兴起，想起《浪漫满屋》里宋惠乔唱儿歌的桥段，就根据歌词配上了些临时编的舞蹈动作，当然没有美感可言，但喜剧效果特别好，瞧眼前风清云淡的小帅和尚笑得那叫灿烂。那毫无顾忌的笑，才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应该有的。
唱完了，看他还在笑，他的笑真的很好看。我定定地看他，想把这个笑在脑中定格下来。这几天一直在画他，想把他的画像带回现代，让二十一世纪的人也能看到一千六百五十年前那个绝世高僧的真面目。可是，我毕竟不是学画画出身，画个平面立面图还行，要画人物实在水平有限。画了好几次，都不满意。不说没他那神韵，连三分形似都达不到。这会儿，真恨自己没有神来之笔，不然，眼前的笑容，如能入画，瞬间凝为永恒，有多好啊！
他的脸又开始渐渐泛红，眼睛飘到别处。我回过神，刚刚那样盯他肯定让他不自在了，赶紧没话找话：“呃，那啥，王找你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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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南北朝时期僧人慧皎著《高僧传》记载鸠摩罗什的身世：“鸠摩罗什，此云童寿，天竺人也。家世國相。什祖父达多。倜傥不群名重于国。父鸠摩炎。聪明有懿节。将嗣相位。乃辞避出家。東度葱岭。龟茲王闻其弃荣甚敬慕之。自出郊迎请为国师。
王有妹，年始二十，识悟明敏，过目必能，一闻则诵。且体有赤黡，法生智子，诸国娉之，并不肯行。及见摩炎，心欲当之，乃逼以妻焉，既而怀什。什在胎时，其母自觉神悟超解，有倍常日。闻雀梨大寺名德既多，又有得道之僧，即与王族贵女，德行诸尼，弥日设供，请斋听法。什母忽自通天竺语，难问之辞，必穷渊致，众咸叹之。有罗汉达摩瞿沙曰：此必怀智子。为说舍利弗在胎之证。及什生之后，还忘前言。顷之，什母乐欲出家，夫未之许，遂更产一男，名弗沙提婆。后因出城游观，见冢间枯骨异处纵横，于是深惟苦本，定誓出家，若不落发，不咽饮食。至六日夜，气力绵乏，疑不达旦，夫乃惧而许焉。以未剃发故，犹不尝进。即敕人除发，乃下饮食。次旦受戒，仍乐禅法。专精匪懈，学得初果。什年七岁，亦俱出家。”

12.少年时 为什么要出家
“王舅要我还俗，辅佐他处理国事。”
“啊？你肯定不答应吧？”要不然就没有后来的大翻译家了。
“你如何得知我不答应？”他探头看我，目光炯炯。
“因为你是鸠摩罗什啊！”
这话估计也只有现代人才能明白，所以我赶紧改口：“因为从近来讲，你希望通过修行自我解脱。了生死，离贪爱，到达自我修行的最高境界。但是从远来讲，你更希望能凭己之力，度化更多人，做到普渡众生，成佛济世。”
在大漠里我跟他曾经谈论过理想。那时，我还不知道他就是鸠摩罗什，所以我不敢乱说。现在知道了他的真正身份，也读过他的传记，我当然知道他在迷茫什么。
我一直觉得佛教是个很有意思的宗教，佛教高僧其实都是哲学家。
佛陀释加牟尼死时并没有留下可以奉为标准如同基督教《圣经》伊斯兰教《可兰经》一样的经文，那时佛教也只是印度众多宗教里不太显眼的一支。而且从佛陀时代开始，佛教就已经有分支，比如佛陀的堂弟提婆达多，就另立门派。
佛陀的弟子，每个人对教义的理解也不一样，思想独树一帜的，就写本经，立个宗。所以几千年来，佛教内部宗派林立，各种经文可以让人两辈子都读不完。大乘小乘密宗只是大分类，小分支就更多了。小乘就有什么雪山部，说一切有部。中原的大乘就有天台净土法相华严禅宗。再看看信奉密宗的藏传佛教，格鲁宁玛萨迦葛举，黄教红教花教黑教，搞得我在西藏旅游看了好几本书还是晕里吧唧的。
说了半天其实就是为了说明，为什么佛教有那么多宗派？
那些建宗的得道高僧，其实都是些高智商的哲学家。佛教很能吸引那些高智商的哲学家。想想如果你有普通人不能比的智慧，有普通人达不到思维高度，你可以在不违背基本教义的大框架内把你的人生观价值观你对精神世界的理解通过宗教的方式表达出来，让万人景仰跟随信奉，这是一件多伟大的事啊。对佛学家来说，能够集毕身所学，写成论著，自成一家，便是在佛学领域里最大的成就。
罗什的智商那么高，善于思辩，是个不折不扣的哲学家，他当然也希望能成为万人的精神之师，引导芸芸众生到达他认为的绝对彼岸。眼下的他虽然只有十三岁，怕是早已建立了这样的人生观价值观了。
我正在想那些有的没的，怎么觉得半天没声音了呢？这才注意到他怔怔地看我，嘴角微颤，眼底居然泛出一片刺目的光。是赞赏，是感动，更是得遇知音的欣慰。
“艾晴，罗什何其有幸，能在芸芸众生中遇见你。”
我尴尬地扯嘴露一个难看的笑。这绝对是因为我读过关于他的记载，我知道他初学小乘但后改宗大乘。我那番言论，不过是把小乘和大乘的大致区别背了一下而已。而之前，他也流露出困惑，所以我能推测出他现在犹豫的，正是改宗问题。
“艾晴，还记得在沙漠那夜，你曾问我为何出家么？”
他的眼神越过我，飘向远方。我赶紧坐正身子，洗耳恭听。
“母亲在我七岁那年出城游玩，看到坟间枯骨纵横，猛然悟到，贪欲乃一切苦难的根本，欲望之火猛如地狱之火，终究会将一个人烧成白骨，零落荒草间。她不想再受无尽的煎熬，便发誓：若不能剃发出家，就不吃不喝。父亲最初不同意，母亲便真的绝食。直到第六天晚上，母亲气如游丝，仍不肯进食。父亲害怕了，只能答应她。母亲怕父亲反悔，执意要先落发，才肯咽下食物。第二天她便受戒了，搬出家，住进了王新寺。”
他的传记里就有耆婆为何出家的记载。轻轻点头：“所以你就跟着母亲一起出家。”
他却摇头，两眼盯着微微摇曳的油灯芯，似乎在回想什么。“母亲出家后我因思念过甚，常常到寺里探她。她跟着大师们习经时我便坐一旁听。不知为何，那些经文我只要听一遍，便能背诵，人人称奇。寺中高僧佛图舌弥问我所背之偈，我皆对答如流。他赞我是佛门伟器，便跟母亲商量，欲收我为徒。”
他的早慧是出了名的。记得他的传记中便记载他七岁出家时“日诵千偈，每偈有三十二字，共三万二千字”。想想看，一个七岁的儿童每天背三万两千字，还是那种难懂的佛经，也就爱因斯坦，霍金能比了。我估计让他背圆周率，准能破吉尼斯记录。
“所以母亲问我是否愿意出家。我知道出家能跟母亲在一起，便答应了。”
我一听有点愣神了。是啊，无论他多聪明，也还是个离不开母亲的幼童。这个出家的理由，多简单。而他的一生，在七岁便因这一点头，一锤定音。
眼光从油灯上飘开，看向我，眼里的迷茫水雾再次浮现：“你上次问我为何出家，我却发现，真的不知如何作答。为了能跟母亲在一起？我已经不再是七岁幼童。再过几年，我便要受大戒，真正遁入空门。可是，我最近几乎每晚问自己，为何出家。”
“那你想通了么？”我小心地问。
“以前习法，师父们告诉我，要通过修行，自我解脱，了生死，离贪爱，才能到达彼岸之涅槃。我在罽宾便跟随得道高僧盘头达多习小乘佛法，有四百万言，都是讲如何修行得证大果。可是……”
他站起身，踱步到窗边，无意识地扳手在身后，消瘦的背影孤清寥落。虽然尚年少，已经显出未来佛学大师的雏形。
“一路回来，见白骨野于沙漠，盗贼四下伏没，百姓困苦不堪。我便在想，我个人固然可以通过修行得道，可是他人呢？那些盗贼却是依旧为非作歹，百姓依旧受生老病死苦。我习佛法，究竟为何用？”
我也站起来，走到他身后，柔声说：“小乘出世，大乘入世。所以你接触了大乘，就觉得大乘教义更符合你的心性了。地藏王菩萨有言：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你是否想像他一样，渡人而非渡己？”
他迅速转身看向我，眼露赞许，脸上倏然明朗：“是，艾晴。在疏勒时我师从须黎耶苏摩，第一次触及大乘，便深深折服。这些日子里，每日与你相处，听得你对大小乘用片语既能参透其意，我更是心向往之。只是。。。。。。”
他脸上扫过一丝不快，闷闷地吐气：“回龟兹后，凡我提及大乘，师尊们都斥为外道谬论，罗什无从学习，深以为苦。”
我能理解他的苦闷。龟兹信奉小乘几百年，在佛教初期大小乘的纷争又很激烈，大乘在当时传播，决不是佛教内部的主流，而是极少数“积极分子”的“作怪”行为。所以，可以想像他在整个大环境中如何无奈如何挣扎。
“罗什，其实大乘是在小乘上发展得来，两者并不对立。佛陀创佛教，是为反对婆罗门教，反对种姓制度，所以教义简单。修行方式参考了当时流行的苦修，讲求个人努力，求得解脱。可是时代在发展，小乘局限便显露出来。”
踱步到他身畔，诚挚地看向他：“小乘是‘自了汉’，要解脱必须出家。出家人不事生产，也无后代，若每个人都出家，长此以往，国家无法生存，人类便亡。所以当佛教跟世俗权力产生矛盾，便有大乘出来改变弊端。”
我抬头朗声说：“而大乘却是渡人，你只需膜拜诵佛，便能成佛。这样，不用出家，居士也可以成佛，就能解决人与生产的矛盾，居士可以结婚，也就解决了人类繁衍的问题。所以，佛教能被当权者接受，才能流传更广，有更多信徒。即所谓佛光普照，普渡众生。”
他听得有些呆了，陷入沉思。我不知道他能了解多少，我纯粹是从宗教与生产力，与统治阶层关系上论述。再添一句：“罗什，你欲改宗大乘是对的。大乘更顺应时代发展，能解决更多数人的精神需要。”以他率达趋新的个性，大乘渡人的思想更适合他，所以最后他选择改宗，也是必然。
他抬眼看我，略带稚气的脸上仍有丝顾虑：“那中原汉地呢？汉人会更接受大乘么？”
我笑：“那是当然。大乘佛法会在汉地广为流传，生生不息。”
季羡林说过：一个宗教流行时间长短与它的中国化程度成正比。谁的天国入门券卖得便宜，谁就能赢得群众，就能得到统治者的支持。小乘要那么辛苦地修行，还不一定成佛。大乘，尤其禅宗，在中国提倡顿悟，“一阐提皆有佛性”。只需虔诚供养，口宣佛号，则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何等轻松惬意！（具体可以参看季老的《佛教十五题》）
他也渐渐开怀，眉眼间显出一股坚定的神色，似乎下定了某个决心。“前些日子，罗什在王新寺后一间废弃的殿内，得到一部经书，是大乘经论。罗什忍不住偷偷看了，感触良多。却碍于师尊教导，不敢让其他人得知罗什如此趋向新论。今天与艾晴一席话，罗什已明了如何取舍。回去后便给师尊师兄们诵读，日后定要广宣大乘，渡更多人成佛。”
他提到的这段，我好像有印象。“罗什，你找到的是不是《放光经》？是不是有魔缠你，让你放弃？”
记得在他传记里说：当他展开《放光经》读诵时，突然只见空白的木牒。他知道是魔暗中作怪，而诵经的决心更加坚固。于是魔力失效，经文的字迹立即浮现，他便继续学习。忽然听到空中传来一个声音：“你是有智慧的人，怎么需要读《放光经》呢？”他回答：“你是小魔，应速离去！我的心意如同大地，不可丝毫被转动。”
我当然不相信他真遇到过魔，我更相信为他立传的慧皎写这段奇特经历是为了体现罗什改宗大乘遇到的心魔。因为改变自己一贯的信仰是件很痛苦的事，他肯定挣扎过，犹豫过，甚至想放弃过。心魔缠人，才是最难消除。
他果真讶然：“《放光经》？”念一遍梵文，应该是这部经书的梵文名，点头赞道，“这倒是个好译名。佛法放光，普照众生。”
他沉吟片刻：“这部经文里说，佛法传扬，是为了使盲者得视，聋者得听，哑者能言，佝者得伸，狂者得正，乱者得定，病者得愈，羸者得力，老者得少，裸者得衣。佛法光大，可使一切众生皆得平等，相视如父如母如兄如弟。也既是说，修行乃是为度化众生，而非个人得道。这些深意，罗什极之认同。”
他眉头微皱：“只是，何来‘有魔缠我’？”
眼里蕴出一丝笑意，细想了想，又自己解释说：“若说魔，应是我心魔。不知该不该习大乘。自从得了那部经书，每日我都要犹豫好几遍，看还是不看。看了后，又是犹豫。传诵，还是不传诵。这心魔，直到今日才彻底去除。”
“还记得那晚你问我，毕身所愿是什么。”深吸一口气，昂起优美的颈项，“如今，罗什可以像你一样明明白白大声说出理想。”
他顿一顿，朗声说道：“所到之处皆能传扬佛法，立著论说，普渡众生，这便是我毕身所愿！”
他高昂着头，油灯昏黄的光也掩盖不住他脸上的满满自信。流光溢彩的气度让我一时间竟有些看呆了。如此的自信与早慧出现在这少年身上，犹如看到了未来一抹绚烂的色彩，用生命燃烧的冲天火光，熠熠生辉。
“好志气！”我热烈地鼓掌，点头大声赞扬，“我最喜欢有理想有抱负的人，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你一定能做到！”
他突然转身面对我，毕恭毕敬地鞠躬，吓了我一跳。抬起身时，狭长的脸颊绯红，目光真挚而热烈：“艾晴，罗什得你为师，是佛祖垂怜，为罗什指点迷津。罗什一生，定不负吾师。”
他从没对我这样尊敬过，心脏没来由地多跳了几下。心底一团莫名的火苗窜升，迅速顺着血液循环周身。我不自在地用手扇风。都已经是大冬天了，怎么有这么热呢？
那天课程结束后，他走到门口，看了看星辉闪耀的天幕：“明天天气应该会放晴。”
他转头对我，笑如春风：“艾晴，明日带你游龟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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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放光经》到底是部什么样的经书，能让鸠摩罗什如此犹豫。粗粗看了一遍，有点明白了。这是典型的大乘教义，载一点让亲们能更明白为何对早年的鸠摩罗什重要：“。。。。。。一切有言吾我者亦皆字耳。索吾我亦无有吾我。亦无众生亦无所生。亦无生者亦无自生。无人无生无作无造。亦无成者亦无受者亦无授者无见无得。何以故。一切诸法无所有用空故。是故菩萨于一切字法都无所见。于无所见中复不有见。。。。。。。而时三千大众，使盲者得视，聋者得听，哑者能言，佝者得伸，拘躄者得手足，狂者得正，乱者得定，病者得愈，饥渴者得饱满，羸者得力，老者得少，裸者得衣。一切众生皆得同志，相视如父如母如兄如弟。等行十善淳修梵事。无有瑕秽澹然快乐。。。。。。”

13.少年时 龟兹一日游
玄奘《大唐西域记》中说龟兹：“屈支国，东西千余里，南北六百余里，国大都城周十七八里。”
如今我正站在这周十七八里的一段城墙上极目远眺。开阔的视野中，远处的天山连绵一片，白雪皑皑。天山脚下是极规整的田字状灌溉农田，被雪覆盖着，露出一团一团的黑色。
“今年的大雪降了那么多日，真是上天眷顾龟兹。”他眼望天山，说话时吐出丝丝白气。
我没明白过来，探头看身边的罗什。他微笑着解释：“龟兹干旱缺雨，只有冬季严寒降雪多，来年水源才充足。”的ee
对哦，这里一年四季下不了几场雨，灌溉都是靠天山融雪。雪水融化汇成季节河，只要有水流过，便能耕种。而没有水的地方，便是戈壁荒漠。西域诸国，面积都不大，也是因为这个地域因素。
突然记起，龟兹每年都有盛大的苏幕遮，就是乞寒节。这个节日就是祈求冬天寒冷，天降大雪而来。唐代传入中原，成为唐时的一个重要节日。
“那每年的乞寒节什么时候开始呢？”我兴奋地想，一定得去亲眼目睹一下。
“每年七月初。”
“太好了，我一定去参加。”我搓手伸到嘴边呵熱气，瞄一眼他，“你陪我去，好不好？”
他愣了一下，转头看天山，半天不言语。不会吧，参加个节日还要考虑那么久啊。不行我就让弗沙提婆带我去。
“艾晴，沙弥十戒之一便有离歌舞戒，我是不能去的。”仍是眼望天山，声音听上去干巴巴的，有些无奈。我也愣神了，难怪他昨晚听我唱歌要下那么大决心。
想起昨晚无意中让他破戒了，心下着实不安。苦着脸说：“对不起，我对佛家戒律不熟，背不出来。这样吧，你把要遵守的十条戒律都告诉我，我就可以小心些，不让你做破戒的事。”
他沉默一会，低头看脚背，终于轻声说了出来：“前五戒为：不杀生，不偷盗，不妄语，不饮酒，不淫。”
这些戒律太耳熟，不解地问他：“这个是居士受的五戒吧？”
“在家居士受五戒，与沙弥戒只有一点不一样。”他的脸突然又红了，不知是不是被寒风吹的。迈开步走向最近的一个堞垛，我赶紧跟上前去。
“居士五戒里是‘不邪淫’，而沙弥十戒则是‘不淫’。”他不看我，眼睛只是盯在高起的堞垛上。
哦，我恍然大悟。也就是说居士可以有婚姻内正当性关系，而沙弥则不可有任何性关系。看着他绯红的脸，可能是这个关于性的戒律让他尴尬，赶紧嗯哼一声，向他打听后五戒是什么。
我们下了城墙，他带着我继续走，一边向我解释另外的五条戒律：
离高广大床戒——意思是不能坐又高又大非常讲究的椅子和床；
离花饰香蔓戒——指不在身上涂抹或装饰有香味的花环。呵呵，这完全是印度的习惯嘛；
离歌舞戒——不能看歌舞表演。这个他刚刚跟我解释过；
离金宝物戒——这个好理解，就是不能有金银珠宝；
离非时食戒——必须严格遵守过午不食。嗯，这个我倒是早就知道并且观察到了。
这么一边说一边走，来到了都城西门外的大会场。通往会场道路两边立有巨大的佛像，足有四五米那么高，气势恢弘。要是能保留到现代，会是多么壮观的遗址。
罗什告诉我这里是召开“五年一大会”的地方。他解释说：“五年一大会”是佛教风俗，由信奉佛法的国家和国王每隔五年召集大会。到时不光高僧云集，无论是否信佛，谁都可以来。在此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活动，如讲经，辩经，施舍，斋供等等，全部费用由国王提供。
我明白了，告诉他中原地区也有类似的活动，叫“无遮大会”。“无遮”，就是无遮无盖，无论信仰什么都一视同仁之意。
在大会场里，罗什静静等我测量，画完平面图。立面图得画那些佛像，我画人像的本事太差，也不好意思老要罗什等着，就想着以后再来细画。罗什带着我，往会场西北方向走，是一条不太宽的河，已经结冰。河对岸有一座宏伟的寺庙，我们要到那里去参观。桥在很远的山坡上，为了省事，我们打算从冰面上过。的a8
冰虽然已经结得很硬，但我从小在长江以南长大，北方孩子冬天必备的滑雪技术一点也无，战战兢兢在冰面上挪不出脚。一只指节细长的手伸到我面前，我赶紧握住。温润带着些濡湿的手牵着我小心地前行，我死死盯着脚下的冰面，生怕自己掉到窟窿里去。好不容易到了对岸，嘘口气，想抬头对他道声谢，却突然惊恐地发现，眼前出现了几片黑色斑点，他的脸在斑点中模糊不清。
我大叫一声：“罗什，我怎么看不见你了？”
感觉有只手包住我的眼睛，另一只手扶上我的肩膀，我被轻轻拥进一个瘦削的怀抱，引到一处可以坐下的地方。
“别急，闭上眼，一会儿就好。”他的气息吹进耳朵，有些痒痒。我最怕耳朵里被人吹气，赶紧偏头，却撞上他的下巴，我们同时闷哼出声。
“疼么？”
“疼么？”
我们居然同时开口问对方，我愣了一下，不愿去细想，自己伸手去揉头顶被撞的部位。一边疼得咝咝出声。我都那么疼，他也应该撞得不轻，却是闷声不吭，不知在想什么。
过了片刻，他才开口：“是我不好，应该提醒你莫要盯着雪看太久的。”
耳里又飘进令人酥痒的轻微气息，这次我却不敢再躲了。嗯哼着掩饰脸上的熱意：“罗什，我不会瞎了吧？”
“不会。”
说是不会，可为什么声音有点发颤？一下子慌了神，拉住他的宽袖急急问：“我要真瞎了怎么办？”
他的手仍然覆在我双眼上，另一只手臂极轻地扶住我。只是这样轻轻的触碰，也能透过棉衣感觉出他过于纤瘦的手臂。他还是闷闷地说了句“不会”，语气却不再像刚才那样带丝颤音。心下疑惑，他到底怎么啦？
坐了一会，他放开手让我睁眼。纯净略带稚气的脸渐渐由模糊转清晰，双眸清亮地看着我，一脸关切也一脸潮红。如此近的距离，那汪深不见底的潭水倒映着有些呆滞的我。一瞬间，好像听见自己的心脏，跳出一个不规则的强音。
猛地站起身：“我没事了，走吧。”
他仿佛突然醒转，倏地向后退开，脸上的红潮将麦色肌肤掩盖住，连埋入衣领的脖子部位也一片绯红。想起来，我们还是第一次有这样亲昵的动作。别说他了，连我都不知道脸往哪里搁。
我站起来，若无其事地继续前行。他愣一下，快步跟在我身边，脸上的红晕许久未褪。我嗯哼一声，一本正经地问他：“这是什么寺庙？”
他抬头，稳一稳气息，平静地回答：“阿奢理儿寺。还记得么，我教过你‘阿奢理儿’意为‘奇特’。”
“为什么叫奇特？”
“先代有一王崇佛，要远游瞻仰佛迹，将国事尽托与王弟。王临行前王弟交与王一个金匣，叮嘱王须在回来后方可开匣。待王回国，有人告发其弟秽乱中宫。王震怒，将王弟入牢，欲施以重刑。王弟便提醒王开当初的金匣。王打开金匣仍不明白，问王弟到底是何物。”
他突然停了下来，把我的好奇心吊得高高的。“是何物啊？”
他仍然支吾，脸上的潮红未褪，又添一抹莫名其妙的红。
啊，我想起来了！玄奘的《大唐西域记》里好像就有这个记载。“是那个王弟的生殖器，就是***，对不对？”我兴奋地搓手，我居然能比玄奘早两百年看到这座“奇特”寺。
“这弟弟真厉害。他早预料到会有人祸害他。这种事情又说不清楚，索性就自宫当太监，保了自己一命。”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不过这代价也真是太高了。”
他怪怪地看我一眼，可能被我毫不顾忌地谈论***问题吓到了。我尴尬地收住笑：“那后来呢？”
“王弟对王说：‘王昔日远游，弟便恐惧会有谗言祸害。不得已想出了此法。如今果然应证了。’王深觉惊异，愈发爱惜王弟，让他出入后宫无所障碍。王弟一日路遇一商人，赶了五百头牛欲去阉牛。王弟觉得是自己的业报，动了恻隐之心，以财宝赎了牛群。此后王弟身体居然渐渐恢复。为免再次被奸人所害，王弟便不再入宫。王很奇怪，问王弟为何不再入宫，才知道事情始末。王以为奇特，故下旨造此寺庙，已有三百余年了。”
我又忍不住大笑了起来：“真有这种事么？那个东东真能长回去么？是不是那个王弟当初根本没割啊？要不就是没割彻底。”
他板起脸，双颊还是潮红，可声音却很坚定：“王弟赎牛积下功德，佛陀以大慈悲力使其复原，怎会是王弟故意欺骗？正因这段美迹传芳后世，所以这里高僧大得倍出，常有远方僧人慕名前来学习。国王大臣皆勤力供养，三百余年香火愈盛。若不是佛陀感召王弟之德，非佛力如何能解？”
我拍拍自己的嘴巴，怎么可以伤害他的宗教感情？这件事也实在很难解释，当事人不在，又不能检查，也就宁信其有吧。
我们说话间已经来到奇特寺的大门口。门口的僧人看见是他，早就通报主持。我们还没进入大殿，主持带领几个高阶和尚已经迎了上来。言谈之间，那位年时已高的主持，神态却甚是尊敬。
我听得他介绍因为汉师开春便要离开，今天特地带她到龟兹四处走走。主持立马作出欢迎的样子，亲自带着我们一一介绍了起来。这个“奇特”寺比王新寺大多了，因为那个奇特的故事，信奉的人很多。殿堂庭宇宽敞，佛像装饰精美，壁画也细腻繁复。一路细细参观，不住赞叹，心想不知可不可以允许我来临摹壁画。
看完一圈，我不太好意思地提出想去解决个人问题，主持让一个小沙弥带我去。我不想让个男人等在门口，就叫那个小沙弥回去，我自己可以走回大殿。
从茅房出来往大殿走时，在一个拐角处突然听到两个僧人在八卦，有提到罗什的名字。我心一动，放慢脚步偷偷凑过去听。两个人在用吐火罗语交谈，大部分都被我听懂了。
“那个鸠摩罗什竟公然带年轻女子来礼佛，还是个汉族女子。说什么是汉师，居然拜女子为师，谁知道真正是什么关系呢。”
“他身份与我们不同，自然可以无视戒律，谁敢责罚他？”
“他受供精良，还有专人服侍，倒也罢了，谁让我等没有国师为父，公主为母呢。但他无视戒律，每天外出寺庙也不与寺主言语，连早晚课也是想来便来，想走便走。仗着无人敢管他，如此修行，怎能得道？”
“听说他除了正宗佛法，还偷学大乘和外道谬经。与师尊们辩论那些歪门邪道，连师尊也不放在眼里。”
“就是。这种人。。。。。。”
我听不下去，偷偷离开回到大殿。他的传记里就记载他“性率达，不砺小检，修行者颇非之”。非凡的智力对于一位佛教修行者来说，就像是一柄双刃剑。罗什所具有的王室成员的身份更是加大了伴随其天才而来的优势与不利。我能理解为什么那些僧人对他会有这些诟病，可是，听在耳里，真的很不舒服。我无端地烦躁起来。
所以当我们离开“奇特”寺时，罗什还想带我继续参观。我看看时间，离他晚课只有一个小时了。叹口气，催促他回王新寺。我没觉得那些清规戒律有多重要，可是，他的一言一行，都在别人的眼皮底下。而他，又不能离开他所依赖的佛教僧侣集团。
他有些诧异，看看有些偏暗的天，即刻明白了我的意思，便要先陪我回国师府。我拒绝，告诉他我认路，自己会回去。我不想再听见有人拿着我和他的关系诋毁他了。
他的脸色有点发白，怔怔地盯着我：“艾晴，你是不是听到什么？”
我摇头。
“不管你听到什么，我都不在意。”
他说不在意，可是语气里还是有些愤愤，甩开袖子昂头说：“罗什行事，从不苛于陈规，但求无愧于心。”
我又叹气。高贵的身份和罕见的智慧过早使他得大名，但也提供他可以忽视戒律的某种条件。他就是这样活得肆意，可是，罗什，你这样的无视不也是一种无奈么？
那天我还是坚持自己回去。我只是他身边的匆匆过客，我不希望对他的诟病里再添一些我的因素。
回到国师府时一个小小的裹得严严实实的身子一头扎进我怀里，撒娇着向我抱怨为何一天不见我的影子。我开心地牵起他的手，跟他玩起了捉迷藏，院子里的笑声清郎单纯，让我的郁闷一扫而空。玩了一会，突然看见那袭褐红色的僧袍出现在门口。唉，他又逃晚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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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晋书?西戎》中写“龟兹国西去洛阳八千二百八十里，俗有城郭，其城三重，中有佛塔庙千所。人以田种畜牧为业，男女皆翦发垂项。王宫壮丽，焕若神居。”
玄奘《大唐西域记》中对龟兹的描叙：“屈支国。东西千余里。南北六百余里。国大都城周十七八里。宜穈麦有粳稻出蒲萄石榴。多梨柰桃杏。土产黄金铜铁铅锡。气序和风俗质。文字取则印度。粗有改变。管弦伎乐特善诸国。服饰锦褐断发巾帽。货用金钱银钱小铜钱。王屈支种也。”
玄奘《大唐西域记》中关于“奇特”寺的记载：“会场西北渡河至阿奢理贰伽蓝（唐言奇特）庭宇显敝佛像工饰。僧徒肃穆精勤匪怠。并是耆艾宿德硕学高才。远方俊彦慕义至止。国王大臣士庶豪右。四事供养久而弥敬。闻诸先志曰。昔此国先王崇敬三宝。将欲游方观礼圣迹。乃命母弟摄知留事。其弟受命。窃自割势防未萌也。封之金函持以上王。王曰。斯何谓也。对曰。回驾之日乃可开发。即付执事随军掌护。王之还也果有构祸者曰。王令监国淫乱中宫。王闻震怒欲置严刑。弟曰。不敢逃责愿开金函。王遂发而视之。乃断势也。曰斯何异物欲何发明。对曰。王昔游方命知留事。惧有谗祸割势自明。今果有征愿垂照览。王深惊异情爱弥隆。出入后庭无所禁碍。王弟于后行遇一夫拥五百牛欲事形腐。见而惟念。引类增怀。我今形亏岂非宿业。即以财宝赎此群牛。以慈善力男形渐具。以形具故遂不入宫。王怪而问之。乃陈其始末。王以为奇特也。遂建伽蓝。式旌美迹传芳后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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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是言情文，佛学和史学只是用来铺垫，因为一个是专业搞历史的，一个是和尚，小春不喜欢一见钟情似的爱情，要能擦出火花，必有心灵上的对话。而且小春还用了那么一个大德高僧做主角，内心交流就更马虎不得了。

14.少年时：我如何结束穿越的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转眼便开春了。虽然龟兹人不过汉历春节，可是春节那天我还是给他们弟兄俩都送了礼物，哥哥是一串檀香木做的佛珠，弟弟是我自己画的多拉A梦。我告诉他们我又大了一岁了，高龄有24。唉，真不想承认自己又老了一岁。我的生日很好记，是农历正月初十，所以我都是过农历生日的。不过，二十岁后我就不太喜欢过年了，因为每次过年都在提醒我老了老了。。。。。。
我在古代第一个生日只有罗什兄弟俩陪伴。我教他们唱生日歌，然后让他们给我合唱。弗沙提婆奶声奶气的声音很逗人，而罗什开始怎么也不肯唱。当听我说汉人过生日一定要唱这首歌，而且要吃一种奶油油的糕点，还要送生日礼物时，他扭扭捏捏了半天，才开了金口。他的歌喉跟他的嗓音一样温润动人，他轻声唱出的生日歌，是我所有生日中听过的最美的。只是他的脸，如我所想，红得看不出原有的麦色肌肤。。。。。。
生日第二天晚上，结束罗什的课后，他没去书房，磨磨蹭蹭从僧衣里掏出一条长菱形红黄蓝交错的丝绸围巾。
“送给你。”他的脸又红得滴血了：“你说生日要有礼物的。。。。。。”
我来不及细想这份心意，只顾呆呆看着我的生日礼物。这是艾德莱斯绸，就是扎染绸，是现在新疆女人最常穿的衣料。以和田产的艾德莱斯绸最为有名，与玉石，地毯一起号称和田三宝。到21世纪和田还有用原始的木质土机和高过五米的大纺机制作艾德莱斯绸的作坊。
“罗什，你知道和阗有个麻射寺么？汉地公主带来的桑树种子最早便是在这个地方种植的。”
玄奘的《大唐西域记》里就记载了丝绸如何传入和田的过程。
“知道。本来西域不知如何养蚕缧丝，和阗王向大汉求亲时，偷偷对公主说，和阗没有丝绸，无法让公主穿扮美丽。所以公主便将桑树种子和小蚕藏在帽子里带来。和阗之富，也是有丝绸之功劳。”
丝绸本是中原汉地的垄断产品，制作丝绸的技术秘密严禁外传。但由于这位已不知名的公主，这项技术专利带到了西域，又从西域传到了西亚和欧洲，中国人的专利垄断权化为泡影。和田早在4世纪时就以丝织品闻名，古时就有“绢都”之称。如今，这珍贵的四世纪的丝绸就摆在我眼前，这不就证明了丝绸之路上丝绸技术的传播么？
“你为何只问佛迹，是不喜欢这礼物么？”他看我发呆，有些急了，手拿着这块珍贵的文物不知怎么放好：“这和阗丝绸，自然比不上中原的丝绸，你要是不喜欢，我就……”
“怎么可能不喜欢？”我大吼一声，站起来下死劲抱他一下，然后迅速夺过丝巾往怀里揣：“你敢拿回去我跟你急。”
他终于嘘了一口气，脸上的红晕我已经是司空见惯了。他冲着我开心地笑，仿佛是得到了一件礼物而不是刚送出去一件。
“只是……”他心思放定，便开始用探究的眼光看我，“艾晴，你是如何得知和阗有个麻射寺呢？”
啊？又来了。唉，我怎么老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啊！
我瞪着他，痛苦地拉扯头发。他的逻辑思维缜密，我编什么谎话都会被拆穿。所以这次我就省省这个力气吧：“别问了，反正我就是知道。”
他不再说什么，只是笑笑，直到离去前都用若有所思的眼光看我，我心里发毛了。
没几日就是立春了。开春便意味着丝绸之路重新畅通，我可以准备出发去长安了。鸠摩罗炎为我联系好了一个可靠的商队，还送了我不少东西。我自然是感激的，只是这几天面对兄弟俩时我总是心里堵堵的。罗什还好说，他总是淡淡的，只是有时会发现，他在看我时会流露出一种我不太懂的神情，尤其是有一天我戴上了那条艾德莱斯绸。尽管心里也会咯噔一下，我就当没看到，装傻我最拿手了。谁叫他是幼齿的鸠摩罗什，我惹不起也不想惹，还是乖乖走人好。可是小家伙弗沙提婆就很难对付，动不动就挂眼泪，用带着哭腔的声音求我留下。搞得我也像生离死别似的，再三强调我一定会回来，一定会回来。。。。。。
出发前个六七天，我洗了个澡。本来洗澡这件事不值得大书特书，可是，因为洗澡却引发了一件大事。别误会，穿越文里最恶俗的场景——女主洗澡必有男主（男配）闯入，这等好事没发生在我身上。而是我在浴室洗完回自己房里时，发生了这件大事。
我搓着湿头发进房间，看到弗沙提婆正在玩我的时间穿越表，我出去洗澡时把它脱下来放桌上了。见我进门，弗沙提婆开心地晃着表喊：“艾晴，这东西好玩，会嘀嘀嗒嗒跳呢，送给我好不好？”
我心里咯噔一下。此刻太阳正大，一室阳光。我一把扑过抓起表，果然！原来我怎么死劲弄都没动静的指示标里，现在正在嘀嘀嗒嗒地倒计时。我的天啊，弗沙提婆到底做了什么触动了那该死的指针？倒计时从三分钟开始，现在是两分半了。我拼命摁停止键，乖乖，要它走的时候不动，要它停却停不下来，什么破机器！我脑子混乱，一时不知该怎么半才好。这这这，太突然了，洗个澡回来后就发生这个翻天覆地的大变化。我走还是不走啊？
“艾晴，你怎么了？”
我猛地抬头，看到弗沙提婆那双忽闪忽闪无辜的大眼睛。等会儿时间穿越表会发出辐射，不能伤到他！我一把抓过他，使劲往门外推。他被我拧疼了，吓得不知所措。我刚推他到门外，就听到他一下子凶猛地大哭。我插上门销，用百米赛跑的速度冲到柜子旁找出我那件NORTHFACE背包，抓出防辐衣，三下五除二扒下我身上的衣服，一边对门外喊：“弗沙提婆，你听好了。我是天上的仙女，现在我要回天上了。等一会会有一道光，你一定要把眼睛闭起来，不要看那道光，否则你的眼睛会瞎。记住了么？”其实不会，不过终归直视辐射源不好。
他肯定吓坏了，哭得更猛烈。
“不要怕。我没有消失，只是回去自己的世界。我会在天上看着你的。”我不能让弗沙提婆留下心理阴影。
我扒光了就迅速套上防辐衣，冰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管了，也没时间管了。我手忙脚乱地到处拉拉链，听到门外弗沙提婆哽咽的声音：“你不要走！弗沙提婆一定不调皮了，一定听你的话好好读书，你不要走好不好？”
我叹气。这个时间穿越表只能使用一次，这次不走，我就只能永远待在这里了。我不是其他穿越女，穿到古代风花雪月谈谈恋爱。我的目的性很强，我是来工作的，不回去，我的价值就无法体现。
“告诉你哥哥，他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让他记得一定要去中原汉地弘扬佛法。”
“那你还回来么？”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也许，我们的缘分尽于此了。。。。。。我不知道回去后还要不要我继续穿；我不知道就算有下一次穿越能不能再穿到龟兹；我不知道就算能穿到龟兹你们是否还在那个时空。。。
我套上头套，将时间穿越表带在腕上，数字显示只剩三秒了。我重重地吸口气，只来得及喊出：“只要你好好念书，背出诗经，我就会回来。。。。。。”
一阵炫目的光刺来，我又感受到了那种熟悉的腾云驾雾，捣腾得我五脏六肺翻江倒海。我失去意识前最后一秒想到了我那叠画满平面图立面图的素描本，我写了好几万字的考察笔记，我收集的吐火罗文经史子集，我藏在床底下各种集市上买来的生活物品，我从耆婆鸠摩罗炎还有其它场合下得到的赠品，还有，我的艾德莱斯绸，全部没带。天啊，损失太太太太太太大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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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和田三宝：玉石，丝绸，地毯。玉石是有名的和田玉，丝绸就是艾德莱斯绸了。维吾尔人给艾德莱斯绸取了个外号——“玉波普能卡那提古丽”，意思是布谷鸟翅膀花。在和田东北11公里处的洛浦县吉亚乡，有艾德莱斯绸作坊。这个乡几乎家家植桑养蚕并用土机织绸，男女老少都会操作。现在还有专门为游客表演土机织绸的作坊。一匹艾德莱斯绸价格大概在300元左右。
在和田旅游，最痛苦的就是语言问题。问路十有八九没人听得懂。去博物馆，招手停了三辆的士，都听不懂“博物馆”三个字。急得我用“museum”，也照样没人懂。我急，这是在中国么？

15.当时，我们正年轻： 我又穿了
我摸摸身下，软软的，细细的。再睁眼，圆盘大的太阳直冲眼睛，赶紧闭眼。这次的着陆点跟上次一样，又落在沙漠里了。看来我跟沙漠还真有缘，只是不知年代和地点是否也一样。我爬起来，先检查随身物品是否完好，再看一眼改良过的时间穿越表。还好，指示灯是绿的，说明一切正常，那群科学家们五个月的力气没白花。吸取上次教训，太阳能太不稳定了，所以这次他们不再用太阳能来驱动，而是改用了一种精良的锂电池。据说是比亚迪第N代产品，比那个梭泥强多了。
我回去后当然造成了非常大的轰动，意义跟杨X伟第一次游太空并且活着回来一样。我消失了五个多月，研究小组的人都不能确定我到底是穿了还是死了。我老板一阵很犯愁怎么跟我爸妈交代。直到某个下午我从天而降，挂在研究室外面的大脖子柳上，压歪了它大半的枝桠。
回二十一世纪的五个月里我忙得不得了。检查身体，写报告，还跟着老板去新疆库车呆了一个月。昔日的龟兹国都城——延城遗址在现在的库车新城和老城之间，当地人称皮朗古城。我跟一群考古学家一起测定古龟兹国的城墙遗址，王宫遗址，奇特寺，大会场遗址，在博物馆跟语言学家一起解读吐火罗文。当我在这些遗址上转悠，看着现在建在上面的民宅农田，除了一千多年前的地基还能测出来，其它的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的心情真的很难形容。对我而言，就在几个月前看到的一切，转眼已是1650年的沧桑。就在几个月前鲜活的人，瞬间便成了纸上的几个字。站在如今只是一堵不起眼的小山包上，耳边仍不时会响起那个温润的声音。
“艾晴，明日带你游龟兹去。”
“今年的大雪降了那么多日，真是上天眷顾龟兹。”
“别急，闭上眼，一会儿就好。”
每当这时，我总会恍然四顾，待确定那袭褐红色的僧衣只是我的幻觉，才慢慢平息下来。罗什，我们应该在同一空间里吧？只是，我们之间隔着的，是1650年的时间。你在那里，还好么？苦笑一下，什么好不好的，他命运如何，我怎会不清楚？
去克孜尔千佛洞考察，石窟前有一尊罗什的铜像，我呆呆地看了许久。这尊雕像表现的是他三十到四十岁之间的样貌。单腿屈膝，右手放在膝盖上。穿着露半肩的龟兹僧衣，身材纤长消瘦，眉宇间睿智豁达，风采卓然。虽然不如真正的罗什帅气，但我觉得雕塑家已经掌握了他的神韵。我没见过罗什成年后的模样，但盯着这尊雕塑，却让我浮想联翩。在铜像下合了影，写论文到夜半时，累了就看这张照片，真希望自己还能再见到他，成年后的他。
在库车的龟兹博物馆里还见过了一具女性骨骸，苏巴什遗址出土，距今一千三百年左右，头骨跟耆婆还有我见到过的龟兹王族一样，也有压扁的痕迹。其实扁头也并非不美，只是不符合我们的审美观而已。起码，耆婆在我眼里，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古埃及十八王朝的图坦卡门，也是扁头，复员出来的头像，还有他墓里陪葬品上的肖像，都表明这位扁头的十八岁法老是个帅小伙。
本来决定在库车的工作结束后我会跟研究鸠摩罗什的佛学专家碰面。虽然我只接触了他少年时代一段极短的时间，但无论如何那也是第一手资料，专家们极其迫切地想跟我详谈。可是老板接到了研究小组的电话。于是我们匆匆赶回了研究室，开始准备第二次，实际是第四次的穿越。
而这次的穿越，机器是改良了，我腾云驾雾的感觉不如前几次那么难受，但仍不能确定我会降落在哪个地点哪个年代，只能估计还是在两千年左右的时间。而这个左右，是以正负500年来计算的。所以，跨度可以从战国末年到南北朝末年。鉴于上一次的经验，我还是穿了一身宽大的汉服。这可是最大众，跨度可以最大的服饰。
而看看现在的情形，估计再次的穿越对之前的时空地点产生了共鸣，我有种强烈的感觉，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所以心下也不慌，先判断如何走出沙漠或者找到人。四处眺望，原来我掉在沙漠边缘，旁边便有胡杨林和矮小的红柳丛，远处的胡杨林看上去更茂密一些，我决定往那里走。
已经是阳历五月底了，沙漠正午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所以当务之急就是找水。既然这里有大片胡杨林，应该离水源地不远。所以当眼前突然出现一片开阔的湖面时，我兴奋得赶了过去。
是个面积非常大的湖，简直不敢想像会在沙漠里出现这么一大片湖水。而最重要的是：湖边有人，而且是一群人！能看到同类我当然开心，于是发足向他们奔了过去。没到跟前我突然一个急刹车，反应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回头向后跑。没跑几步一只箭“嗉”一声钉在我脚边，我吓得停住脚，赶紧举双手过顶：“别射我，我投降！”
我被带到那群人中间，一共有二十来个，看穿着长相，一个个歪瓜劣枣凶神恶煞的，果真是群强盗。还有十来个人，蹲在地上，手脚都被绑着，战战兢兢，拿着怜悯的眼光偷看我，应该是波斯人。旁边有十几匹驮着重物的骆驼，还在没心没肝地吃草。我迅速判断这是一个商队，遭了打劫。
不过起码说明了一点，我的降落点离丝绸之路不远。唉，丝绸之路上强盗就是多啊。我从来都没有跟人动过手，这次，非得逼着我第一次用武器么？我的防辐射衣贴身口袋里有一把小型麻醉枪，老板交代非到万不得已不要拿出来用，毕竟是现代的玩意，吓到古代人倒没啥，要是因此改变历史了，那我就罪孽深重了。唉，我老板一天到晚就会念叨不要改变历史，可是他咋不想想，我穿越时空这件事本身不就是改变历史了么？
我听到盗贼们不怀好意地讲话，他们讲的是我熟悉的吐火罗语，只是带一些方言，不是龟兹口音。
我脑子里不停地转，该如何自救。我没玄奘的本事能让盗贼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所以我估计了一下敌我双方的形势，决定擒贼先擒王。（玄奘西游时遇过好几次盗贼，他运气实在太好。不是强盗自己内讧，要不就是他把强盗渡化了。具体参看钱文忠《玄奘西游记》。）
手伸进怀里摸到那把小巧的枪，幸好他们看我是个弱女子，没将我像那些波斯人一样捆住。对着坐在地毯上啃烤肉的大胡子甜甜一笑，就身子靠过去用吐火罗语娇滴滴地喊一声：“大王。。。。。。”自己颤了颤，先抖掉一身鸡皮疙瘩。
他笑眯眯地对我伸出油乎乎的手，我上前一步做势要倒进他怀里，突然拔出枪对他射击。果然是加强过的麻醉针，他没啥反应就倒地了。趁他手下目瞪口呆之际，立马撂倒离我最近的五个人，口里气势汹汹地喊：“放下武器，饶你不死。”好像还不够气势，赶紧再喊：“我这可是见血封喉的毒药，不怕死的就上来试试！”
大概被我先进的现代武器吓到了，剩下十几个盗贼都呆呆地看着倒地的几个人。我其实是虚张声势，我的麻醉枪太小巧了，射程不到五米。所以当看到那些盗贼真的放下弓啊，刀啊，剑啊什么的，我偷偷吁出一口气，背后的冷汗都湿透衣服了。我迅速扑过去解那几个商人，扎得太紧，我只好拿出瑞士军刀割开绳子。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我动手了。那剩下的盗贼看我有如此毒辣的武器，现在又有一群波斯人拿着刀在后面追着，早跑了个没影。那些波斯人用最隆重的礼节感激我，他们里面有一个懂汉语，还有一个懂吐火罗语，虽然讲的都不利索，不过两种语言混着，再加点肢体动作，也能明白个八九不离十。我拿出地图册，让他们帮我指认。我这地图可不是一般的地图，基本根据汉代上下浮动500年的地域情况编制。翻到西域那页，让他们辨认方位。因为是汉文的，他们看了老半天，终于指出我们的大致方位，是轮台附近。我细看地图，原来我落在了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在极度干旱的塔克拉玛干沙漠里能有那么一大片水草，应该就是轮台的草湖水乡了。这里是古老的罗布民族居住的地方，他们在草湖捕鱼为生。可我看不到四周有村庄，估计在草湖的另一面。不过，难说那些盗贼就是罗布人。而轮台，离龟兹只有大概八十公里左右。按照骆驼的行进速度，一般是每天二十到三十公里，那么最多四天我就能到龟兹了。
龟兹，唉，一想到龟兹我就不由自主心跳加速，眼前老是晃动着那个瘦长的身影。不知道他现在几岁了。问波斯人具体年代，他们只能提供给我几个信息：
1、中原王朝还是苻坚的前秦（可波斯人说不出年号）
2、龟兹王还是白纯（波斯人只能说白纯大概四十多岁）
3、只听说过鸠摩罗什是个很有名的和尚（由于波斯人信奉祆(XIAN)教，也就是拜火教，所以对大名鼎鼎的佛教高僧鸠摩罗什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年纪么大概二三十岁左右。
4、他们已经走过了龟兹，现在往长安去。鉴于我是救命恩人，为了旅途安全，他们愿意陪我返回龟兹再重新上路。的d
我不是没想过去长安，估计老板在的话肯定会让我跟他们去长安，还可以顺便考察一下南北朝时期的丝绸之路。可是，心底下，有个小声音不停在怂恿我：去吧去吧，去见见他吧。成年后的鸠摩罗什，会有怎样的风采？如能亲眼见一见，我的研究又多了一份意义。再说答应过弗沙提婆一定会回去的，不能食言，是不？
我们赶紧取了水赶路，怕那伙盗贼又返回来。那几个倒在地上的，最多睡24个小时，醒来后不知道会不会想要报复。所以，大家在担惊受怕下多赶了几里路。
在满天星斗下我们到达了宿营点，是个面积很小的土城，已经没有人住了。根据波斯人的发音，可以音译为“塔汗其”。这个土城看上去有点年头了，城墙年久失修，有部分已经坍塌，在明亮的月光下看起来很有沧桑感。周围有农田，已经走出塔克拉玛干沙漠了。
我们在靠城墙的地方扎营，波斯人很热情地为我单独搭了个帐篷。通汉语的那个人试图告诉我此地跟汉朝有关。由于沟通不是那么通畅，再辅助以手势，我总算明白了一部分。他是想告诉我这个城由汉人所建，是个像天神一样作战英勇的将军下令建的。汉人？天神？将军？
是班超建的它乾城吗？“塔汗其”与“它乾”发音接近，可能是波斯人发音不准。
我心头狂跳起来。龟兹它乾城，是班超任西域都护府时府治所在地，其具体位置至今仍是个谜。
如果是这里的话，那么，又一个历史谜团解开了。
公元73年，班超随奉车都尉窦固攻北匈奴，做的是文职工作，带领三十六人的使节团到鄯善，却拉开了他在西域戎马一生的序幕。
公元81年，班超率西域南道诸邦军队两万五千人攻莎车（今新疆莎车），龟兹王调兵五万前来援助，却中了班超之计，溃败而逃。莎车归汉，丝绸之路南道遂通。
公元90年，月氏国（今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一带）以七万军队攻疏勒（今新疆喀什），班超针对其千里劳师的弱点，坚壁不战。月氏军粮草将尽，遣使往龟兹求援，被班超设伏截杀。月氏投降，班超允其率军返国，月氏复与汉朝修好。
公元91年，龟兹归汉，班超被正式授予西域都护衔，进驻龟兹。撤换了由匈奴所立的龟兹王尤利多，扶持曾经为汉朝侍子（西域各国送到汉朝的人质，一般都是王子）的白霸为龟兹王，从此开始了白氏家族在龟兹八百余年的统治，直到回鹘人称汗。
公元94年，班超发龟兹、鄯善等八国兵7万人，征讨叛服无常的焉耆，收捕焉耆王，在被害的前任西域都护陈睦故城斩首，立曾为汉朝侍子的元孟为焉耆王，于是西域五十余国皆俯首。班超全部肃清匈奴势力后，将西域都护府迁到了它乾城。至此，丝绸之路北道畅通。
公元122年，龟兹王白英在归顺与对抗上摇摆不定，班超之子班勇劝服龟兹，白英乃率姑墨，温宿降班勇。从此，直至东汉末年，龟兹王朝一直听命于东汉政府。
我盯着月光下有点残破的城墙，沧桑的剪影无言述说着两百五十年前的那对英勇的父子如何叱诧风云。也就两百五十年时间，这昔日的西域都护府，已经荒凉，无人居住。到21世纪，连这些城墙，都无迹可寻了。黑夜中听着波斯人对火堆膜拜，口中喃喃，听不懂的祆教经文在旷野里笼起一层神秘，我有些悲凉起来。
而我现在所处的五胡十六国时期，中原又是大乱，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无人顾及到西域。所以，龟兹早已不听中原王室的号令，与中亚的狯胡勾结，妄图称霸西域，惹得其它西域诸国不满。苻坚以统一为大任，更得到鄯善王和车师前部王做向导，令吕光西征。白纯借狯胡军，加起来七十万人却抵不过吕光的十万人，白纯逃得不知去处，白纯之弟白震立为龟兹王，龟兹极其短暂地并入前秦版图。罗什的命运，从此改变。。。。。。
不知为何，一想到此，我的心居然隐隐有些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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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班超，少时博览群书，30岁迁居洛阳，投笔从戎，立志效法张骞，建功西域。西域自西汉即归附汉朝，与中原关系密切。王莽代汉，匈奴趁机进占西域。西域诸邦不堪匈奴凌虐，请求归汉。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班超随奉车都尉窦固攻北匈奴，以假司马职率军袭取伊吾(今新疆哈密西)后，受命率36人出使西域。至鄯善(今新疆罗布泊西南)，初受礼遇，继被怠慢，班超得知有匈奴使臣到达，以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激励部属，乘夜袭杀北匈奴使臣及随从130余人，鄯善王遂决心归汉。班超因功升军司马。至于阗（今新疆和田一带），促使其王广德杀北匈奴使臣，归属汉朝。次年，班超抵疏勒（今新疆喀什），智擒效忠北匈奴的国王，另立新王，使之归附汉朝。十八年，北匈奴攻占车师（今新疆吐鲁番西），西域形势逆转。次年，汉章帝实施放弃西域的政策，诏班超回朝，班超准备返回时当地人抱马痛哭，遂重返疏勒。班超固守疏勒五年，联合南道诸邦，奋力扭转局面。待朝廷以千余兵增援后，班超先平息疏勒叛乱，继率南道诸邦军队2。5万人攻莎车（今属新疆）。龟兹王闻讯，调兵5万援莎车。班超佯称当夜分两路撤军，故纵俘虏逃回报信。龟兹王中计，分兵要道设伏。班超乘虚挥军袭击莎车营地，歼5000余人，缴获大量辎重。龟兹伏兵闻讯溃散，莎车归汉，南道遂通。永元二年（公元90），月氏国（今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一带）副王谢统军7万攻疏勒。班超针对其千里劳师的弱点，坚壁不战。月氏军久攻不克，粮秣将尽，遣使往龟兹求援，被班超设伏截杀。谢束手无策，请罪求归。班超允其率军返国，月氏复与汉朝修好。次年，龟兹等三国纷纷归汉。班超升任西域都护，进驻龟兹。六年，班超调集龟兹、鄯善等国联军7万余人攻焉耆（今属新疆），先遣使招降。焉耆王奉礼远迎班超，暗中却拆桥以阻其军。班超获悉，秘密率军绕道渡河，出其不意进逼王城。焉耆王大惊，欲驱民众逃避山野。班超闻讯，设重赏诱斩焉耆王等，另立新王。至此，北道畅通，西域50余邦皆归汉。

16.当时，我们正年轻：再见故人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出发了。天知道我有多想留在这个21世纪早已经消失了的它乾城考察，可是，思考再三，我还是跟着波斯人走了。不说波斯人其实是为了我走回头路，我怎么能多耽误他们的时间。就算是为了自身安全，我也得走，谁知道会不会再遇上盗贼。唉，还是先到龟兹，以后再来吧。反正这里离龟兹不远了。所以我一大早先在城里转了一圈，做了最简单的勘测，还在地图上标明位置，以后找起来方便。的86
离开时我依依不舍地看着它乾城在眼中逐渐消失，而沿路让我惊叹的地方还有不少。我发现了一处汉代的关隘遗址，有烽燧残留。乘着中午休息，我匆匆勘测了一下，找到不少砂灰陶残片，汉代钱币。根据地理位置，应是汉代的乌垒关。日后大唐会在此遗址附近重筑烽火台和戍堡，周围将有军垦屯田，规模更大，建筑物到21世纪也有存留。
就这样一路简易考察，三天后我们到达了龟兹。
看到了熟悉的城墙，我的心跳快了好多，居然有点“近乡情更怯”的感觉。不知道他在龟兹么？他现在多大了？他还记得我么？
我们进东城门，结果要验文牒，我傻眼了。正在想要不要亮出我跟国师府的关系时，看到那个会说吐火罗语的波斯人塞了一袋东西给守门人，于是大手一挥我就进去了。
是我熟悉的龟兹王城－延城么？大街小巷都有扫洒过，人们穿着盛装朝西面涌，脸上皆是兴高采烈的神色。我看看波斯人，他们对我耸耸肩。我只好逮着一个路人问这是在干什么。路人见我着汉装，告诉我这是行像节，等一会有宝车从西门载着佛像进城，巡行城市街衢，以示法相。
行像节？法显和玄奘都记载过的印度及西域诸国最热闹的佛教节日？
那个人看我有些发呆，以为我一个汉人不知道这个节日，便很热心地向我解释，自从佛陀涅槃后，信佛之人恨不得亲睹佛陀。所以大家想到在佛陀生日之时让佛像巡城，看到佛像之人如同见到佛陀本人，此刻许愿，比任何时候都灵验。呵呵，我也知道这个“行像节”的起源。不过在中原地区，行像节并没有流传，所以我来得真是时候，怎能错过这亲眼观看的机会？我跟波斯人道辞，他们带着这么多货物，肯定无法跟我一起行走。他们的头头想给我些钱，被我拒绝了。然后他拿出一串晶莹通透的玛瑙臂珠，定要塞进我手里，我只好收了。
跟波斯人分手后，我随着涌动的人群，向西门走去。西门上临时搭了看台，装饰着大片大片的红色黄色帏幕，环饰着鲜花，上面坐着衣裙鲜亮的男男女女，虽然看不清，也能肯定是龟兹王室和贵族。我被人挤着出了西门的边门，被迫往城门外走了几十步，终于找到一小片能立足的地方，踮脚往里看。红色的地毯铺了有百来米，直到西门的大门口。这时人头突然涌动，我赶紧跟着众人的眼光向城门外踮脚探头，只见两辆一模一样的巨型四轮车，足有四五米高，装饰得像个富丽堂皇的殿堂，垂着黄色的幡盖。我曾在西门外大会场上见过的佛陀像立在车中，旁边还有两尊小一些的菩萨像。佛像都是金银塑身，身上穿着复杂的黄色衣裙，戴着珠宝首饰。
车子缓缓向西门驶来，到地毯处停住。这时只见穿着盛装新衣的龟兹王白纯从看台上走下，脱掉王冠，赤足捧一柱香高举过头顶，走向佛像。他看上去老了不少，体态又臃肿了许多。突然，我入定了，那个伴在白纯后面身姿挺拔的人，那个着金丝袈裟气度非凡的人，是他！真的是他！
如同电影里演绎的一般，一切皆成虚影，喧闹的声音突然黯哑，只有他那么清晰地定格在整张画面上。
他长大了，看上去有二十多岁了吧。如希腊雕塑般高挺的鼻梁，大而明亮的眼睛，长长浓浓的眉毛。浅灰色眼珠流转时，仿佛能勘透世间一切。他紧抿着薄薄的嘴唇，鲜明的唇形让人心醉。他现在个子好高，肯定超过了一米八五。身板比十三岁时结实了很多，虽然还是瘦，却身材匀称。狭长的脸型，削尖的下颚，幽雅如天鹅的颈项，无一不线条优美。那浑身上下散发出的脱俗的气质，立于人群，能让四周的俗世浊物，相形见惭。罗什，罗什，你怎么能变得如此俊逸如此优秀，看过这样的你，我回到21世纪还能对哪个男人侧目？
白纯向佛像下跪，旁边侍从端来盛花的盆子，他将香插在佛像前的香案上，然后将鲜花撒向佛像。人群爆发出欢呼声，留在门楼上的王后带着众贵族亲女向下撒着各色花瓣。这时城楼上鼓乐齐鸣，车子开始启动，缓缓沿着红地毯向城里驶去。白纯一干人在前面领路，他也跟着走。我急了，扯开嗓子大喊：“罗什，罗什，是我，我在这里！我回来了！”
人群一起向城门涌去，我被推推耸耸着，根本用不了自己动脚。他猛然回头，似乎在朝我这边看。我刚想叫，被后面的人一挤，跌倒在地。等我手忙脚乱爬起来时，他已经走远了。盯着消失在城门里的瘦长身影，我禁不住苦笑。他应该听不见我的叫声的，那么嘈杂那么混乱，他怎能听见？这时才感到手心和手肘火辣辣地痛，磨破一层皮了。唉，夏天的薄衣裳真是不好。。。。。。
我跟着大车在城里兜，到达诸如寺庙，宫殿时大车就会停下。然后有年轻男女身穿漂亮的丝绸，手托木盘旋转起舞。他们身上的襟带随风飘起，在乐曲高潮时向行人和佛像撒出木盘里的花瓣，引得人们鼓掌叫好。还有姿态妖娆的少女穿着轻柔的薄纱，两手捧金碗，赤足蹦跳着，轻盈而欢快，不时勾起左脚，双手反举高过头顶。这个舞姿，在敦煌和克孜尔壁画里都有表现。
向一旁的老者打听这些是什么舞蹈，老者告诉我是盘舞和碗舞。盘舞需用盘盛黄、白、赤色的天雨之花，向佛和行人播撒，象征颂扬和礼赞佛陀。而碗舞则取材于佛陀六年苦修，吃住行都以极端的苦来克制自己，可是饿得快死了，仍然无法得道。最后在菩提树下终于悟道，创建佛教。佛陀悟道后便到河里清洗多年未洗的身，然后接受了一位妙龄少女一碗乳糜的布施。这个碗舞便是表演少女向佛陀布施乳糜的故事。
舞蹈和音乐都很让人振奋，尤其对我这个来自21世纪的。可是我的心里好像老堵着个什么，眼光透过舞者，透过佛像，透过人群，始终在寻觅着那个不染俗世的削瘦身影。。。。。。
而每次，似乎看到他了，眼前人头晃动，再定睛看去，又无影无踪。我的幻觉么？想想“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栏栅处”。吸口气，蓦然回首，没有。搓搓眼，再环顾，依旧不见。
天渐渐暗下，大街上的人还在载歌载舞中，我却不能不考虑住宿问题。离开喧闹的人群，走了几家客栈，都是客满。也是意料之中，咱的五一十一，旅游城市不也是人满为患么？想想是否要去国师府，只是怕自己的模样吓到他们。我当然长得不凶神恶煞，还算对得起观众。在我们历史系研究生班里也算是班花，当然，我们班是男生居多。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过了有近十年或者十几年(我现在还能不确定到底这里的时间过了多久)的人模样没有一点改变，你会是啥反应？
正在踌躇间碰到救星了，是那群波斯人。他们带我到波斯人专营的祆教礼拜堂，后面有专供住宿的地方，为往来的波斯人提供方便，类似于我们的陕西会馆，温州商会。我就在那里度过了回龟兹的第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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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行像节的描述根据《法显传》和《大唐西域记》。法显只比鸠摩罗什晚生不到五十年，所以他记载的行像节在鸠摩罗什时代应该也差不多。法显去印度路过于阗时，住在瞿摩帝寺，据《法显传》说：“法显等欲观行像，停三月日，其国（于阗）中十四大僧伽蓝，不数小者，从四月一日，城里便扫洒道路庄严巷陌。其城门上张大帏幕，事事严饰。王及夫人采女皆住其中。瞿摩帝僧是大乘学，王所敬重，最先行像。离城三四里作四轮像车，高三丈馀，状如行殿，七宝庄校，悬缯幡盖，像立车中，二菩萨侍，作诸天侍从，皆以金银雕莹，悬于虚空，像去门百步，王脱天冠，易着新衣，徒跣持花香，翼从出城迎像，头面礼足，散花烧香。像入城时，门楼上夫人采女遥散众华，纷纷而下，如是庄严供具，车车各异，一僧伽蓝则一日行像，自月一日为始，至十四日行像乃讫，行像讫，王及夫人乃还宫耳。”
玄奘《大唐西域记》记载龟兹的行像节：“大城西门外，路左右各有立佛像，高九十余尺，于此像前，建五年一大会处，每岁秋分数十日间，举国僧徒皆来会集，上自君王，下至士庶，捐废俗务，奉持斋戒，受经听法，竭日忘疲。诸僧伽蓝庄严佛像，莹以珍宝，饰之锦绮，载诸辇舆，谓之‘行像’，动以千数，云集会所。”

17.当时，我们正年轻： 无论如何，你回来就好
第二天那群波斯人就出发去长安了，我不是波斯人也不是祆教徒，自然不能再在祆教礼拜堂混吃混住了。我打算先逛逛，顺便找一下住处。
大街上人依旧比肩接踵，又在往西门涌。我似乎听到他们嘴里嚷嚷着“Kumarajiva”。抓住一个中年人问，他说今天在西门外大会场有盛大的讲经会，是由远近闻名师主讲，机会难得，赶紧去抢个好位子。
后面的话可有可无地飘进耳里，我无意识地嗯了一下，腿飘飘然地就跟着中年阿叔走了。
又来到这个“五年一大会”的大会场。昨天巡行的那两尊四五米高的佛像现在应该在城中某个庙里。会场里人声鼎沸，大家都是席地而坐。高高的会台上有个金灿灿的狮子座，上铺金线织就的锦褥，在艳阳下耀眼地闪着金光。我还是来晚了，只能坐在很后面。发现人群中女性比例高于男性，且个个脸色泛红，仰头不停朝前面的会台张望。唉，帅哥到哪都招人呐，哪怕是个和尚。今天如果换个干瘦的老和尚，是否还有这么多女观众？想起跟他讲解过孔子的“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不由莞尔。老夫子诚不我欺也。
人群一阵骚动，女人们更是伸长脖子。我也迫不及待地向会台望去。有人上台了，却不是他，而是龟兹王白纯，领着一群贵族，排成一圈。然后，他出来了，仍是金线缝就的袈裟，神态淡定地走向台中间的金狮子座。白纯在金狮子座前跪了下来，两手捧出托举的动作。罗什一脚虚踩在白纯手上，另一脚踏在白纯肩上，坐上了金狮子座。人群都呆了，这么高规格的礼遇，别说我，连龟兹民众也是第一次见吧？他的传记里有写：“龟兹王為造金师子座。以大秦锦褥铺之。令什升而说法。”今天看了，才知不假。
白纯等罗什坐定了，才带着众贵族盘坐在金师子座下首的地毯上。罗什开口了，用的是吐火罗语，我想是因为对着大众宣讲，梵文普及率不高。他的声音跟十三岁时相比，去掉了稚气，添了更多成熟，温润悦耳地熨着听众每一根神经。他先有几句开场白，简短而恭谦，让所有人听着都很舒服。他的演讲技巧又长进了，想必这些年他说了不少次法。
然后进入正题，开始说法。他讲到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祗树给孤独园中，有大比丘一千二百五十人。有一天，将到正午，佛陀和往常一样，披上袈裟，手持饭钵，进入舍卫王城乞食。不分贫富贵贱，依次沿门托钵。回到园中，吃完了饭，收拾衣钵，洗足后照常静坐。这时，长老须菩提，在众徒弟中，从座位上站起来，裸着右肩，以右膝跪在地上，双手合掌，开始向佛陀问教。
然后我就晕菜了。他前面讲的都是故事性的，以我能会话的吐火罗语水平，加上回现代后特意看过很多有关他的资料包括佛学知识，连猜带蒙，我还能听出个道道来。可是，接下来都是艰深的佛法，虽然他的语速不快，每个字都很清晰，却绝大多数都是我不知道的吐火罗单词，还是一头雾水啊。想起在温宿时第一次听他讲经，记忆如同昨日般鲜明。其实，所有与他的记忆都是鲜明的，毕竟对我而言，只是不到一年前发生的事而已。
他一摆衣袖，露出左手上缠绕的一串佛珠来。是我的错觉么？为什么我有个直觉那串佛珠就是我在离开前送给他的新年礼物？我定定地看着金狮子座上的他，距离虽远，却依旧能看到他的淡定从容，不由叹口气。
罗什，这两天我总是围着你转，却总是走不到你身边。我也只能像那些眼里闪红星的女人一样，远远地望着你么？讲经啊，这次我不再逃了，你能看见我么？
这场讲经历时两小时，他没有讲稿，连个咯楞都不打一下。在温宿时他讲了七七四十九天，虽然我只看了半天，但确定他也是没有讲稿的。早就知道他聪明绝顶过目不忘，还是忍不住大大地佩服了一下。我非常痛苦地根据我能理解的20％得出结论：他是在宣传大乘“空”的义理，而他所讲的经文，就是日后他著名的译作之一：《金刚般若波罗密经》，俗称《金刚经》。
我背不出整本《金刚经》，但是回到21世纪，我刻意读过这本对罗什至关重要的经文。全段经文并不长，不超过五千个字，是以佛陀解空第一的大弟子须菩提与佛陀的一问一答来阐述。“空”理是最难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所以《金刚经》里有很多佛理深奥的句子，是为“无可说之说，不能言之言”。这部经书有六个版本，罗什和玄奘都翻译过，佛教界把罗什所译的称为旧译，而把玄奘翻译的称为新译。可是，玄奘严格遵守原文的新译被人们遗忘了，而罗什偏重意译的旧译却流传了一千六百五十年。
罗什译作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么简雅优美带着堪破一切的淡然智慧，就出自罗什所译的《金刚经》，称为“六如偈”。看过这样的译文，才能明白为什么罗什的译本能历经千年岁月至今仍流传最广。
看他当众宣讲“空”理，他果真从小乘改宗到大乘了，并且不惜跟龟兹的传统小乘势力斗争，积极弘扬大乘。的确在他十几年的努力之下，龟兹几乎全体改信了大乘。可是，他不会知道，等他离开龟兹并从此不再回，他在龟兹建立起来的大乘优势便迅速衰落，小乘又重新兴盛，直到龟兹回鹘化，全体强制改信伊斯兰教为止。大乘佛教在龟兹，只因他一人而盛，真如昙花。
结束后我没有马上离开，踱步到会场西北方向。那条不太宽的河此刻流水正急，河面上居然出现了一座木桥。河对岸的“奇特”寺依旧宏伟，屋顶上金光闪闪，看来有过大修。想起我抖抖地从冰面上过，罗什的手温暖中带着些濡湿，不由笑了。我可是第一次雪盲呢，还好是轻度的。闭上眼，回想那时心里的恐慌。的92
“罗什，我怎么看不见你了？”
“别急，闭上眼，一会儿就好。是我不好。应该提醒你莫要盯着雪看太久的。”
“罗什，我不会瞎了吧？”
“不会。”
“我要真瞎了怎么办？”
“不会。”
“你回来了？”
嗯？最后一句好像不是从我脑中记忆库里出来的吧？猛地睁开眼，迅速转头。定住，眼睛睁大，睁大，再睁大，大到整个视线里只剩下他的风轻云淡。。。。。。
“十年不见，怎么还是那样傻傻的表情？”
嗯，他说过“你若没有那些看上去傻傻的表情，便能更聪明”。原来那些对我而言鲜活的记忆，在他，已经是十年之久。鼻子有点酸酸，感冒了。
“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右臂向我伸出，刚要碰上肩，却又打个转，缩了回去。原本盯着我的眼，闪了几下，略偏偏头，沉下眼帘。瞬间却又再次伸手，抓过我的右手：“手怎么了？”
顺着他的眼光看到我的右手心，昨天倒地时撑了一下，被小石子划破了。肘部也磨破一层皮，不过藏在衣服里，外面看不出来受伤。直到昨晚上住进波斯人的礼拜堂，才简单处理了一下。现在，有点肿。没有消炎药的古代，破伤风也能要人命。实在不行，我就只能回21世纪去。。。。。。
正想着，觉得自己被拉着往会场方向走。
“去哪？”他的掌心依旧温暖带些濡湿。
“看医官。”他向远处的会台望。会场上已经没什么人了，稀稀落落的几个和尚在打扫。“王已经回去了。跟我去王宫。”
“你。。。。。。”有些迟疑，“不问我为什么没有变化？”唉，他不问我心里不安，可他要是问了，我又该怎么掰呢？的3d
十年时间，他已长成如此俊逸的青年，而我，什么变化都没有。然后，我意识到，我们现在都是二十四岁了。与我同年的他，正拉着我的手，小心不碰到伤口。他是个和尚，会场里还有人。。。。。。
感觉到我停步，他回头，看见我正盯着他牵着我的手。突然意识到什么，他急急放手，脸上浮出我熟悉的红晕。他低垂着眼，轻声说：“弗沙提婆说你是仙女。。。。。。”他又抬眼看我，浅灰的眼波流动，纯净清亮。
“无论如何，你回来就好。。。。。。”
一股莫名的酸直冲鼻子，我肯定感冒了。
我们没去王宫找医官，我怕看到熟人。罗什没有拿我当怪物，保不定别人要把我放火上烤，我还是低调点好。我没跟他讲明我的顾虑，可是看到我犹豫他就明白了。
我背着NORTHFACE的背包，坐上罗什专属的马车，由他带我去晚上住的地方。他的马车外观看上去并不奢华，里面却很舒服，铺着上好的地毯，马也是大宛良马。做为和尚，他应该没有什么私产，但他其实一生都是衣食无忧，供给精良，侍者相随。在罽宾（罽音JI，现克什米尔白沙瓦，也叫犍陀罗）时，可能连十岁都不到的他便受到特殊的待遇：“日給鹅腊一双，粳米面各三斗，酥六升，此外国之上供也。所住寺僧乃差大僧五人，沙弥十人，营视扫洒，有若弟子。其見尊崇如此。”电视剧里的小沙弥，最多的镜头就是拿把大扫帚扫地。他恐怕，这辈子都没干过这些贫苦小孩出家必须干的活吧。。。
马车的晃动将我的神思拉回，定睛看对面的罗什，他的脸不知什么时候又开始飘红晕。
我哼哼两声，眼睛盯着他左腕上的佛珠，已经磨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好几颗珠子有缺口。“都旧了，还戴着啊。”
他偏过头，左手朝袈裟里缩了缩。“嗯，一直用。没想过要换。。。。。。”
我从背包里拿出波斯人给我的玛瑙臂珠：“戴这个吧。”
他看着我手上的珠子，有些发怔。那串玛瑙每一颗都很均匀，红得晶莹通透，一看就是上好货色。顿了一会儿，伸手拿了过去，却不戴，小心放入怀里。
他看向我的眼神蒙了一层烟，看不真切。我想，这车真的太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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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贴《金刚经》的最前两段给亲们做参考。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18.当时，我们正年轻： 我们去雀离大寺
马车驶了很久，我揭开帘子看，是在向北走。路上经过一片片农田，离王城越来越远了。心下疑惑，有那么远，建在乡下的客栈么？
“我们去雀离大寺。”看出我的疑惑，他微微一笑，“我现在主持雀离大寺。只是路程有些远，离王城有四十里地。”
雀离大寺？玄奘曾经讲经的照怙厘大寺？我在库车做过好几天考察的苏巴什故城？对了，他是在那里做过主持，只是没有文献记载是哪一年，我没料到居然是在他那么年轻时。
“能赶到那里吃晚饭的。”许是又看到我神游四方，露出他所谓的傻样，他的笑意更浓。
想辨白几句，对上他那如魅的笑，居然忘记要讲什么，只顾白痴地看他的笑容。十三岁时他的笑已经很让人犯迷糊了，二十四岁时更加魅力四射。我不由将手遮住眼睛，挡住那让我莫明悸动的射线。
“你的手有伤，莫碰到。”
唉，罗什，你知不知道你这个样子在我们21世纪叫放电。我放下手，强迫自己无视他的电力，转移话题：“弗沙提婆现在好么？”
提起自己的弟弟，他温润地微笑：“他在禁卫军里任队长，王舅颇器重他。”呵呵，我知道他从小就喜武不喜文，喜欢打打杀杀的游戏，让他读书每次都得扮小兵扮强盗陪他闹腾半天。想起这小家伙，就不由自主好笑。现在的他，也已经是二十一岁的大小伙了，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毕竟，我跟他只相处了三个月。
“对了，他成亲了么？”
“未曾。他每日戏弄花丛，也不曾见对哪家女子上心。父亲催促，便说定要娶个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女子。”呵呵，条件还挺高的。谁叫人小伙要家世有家世，要样貌有样貌。
“我想见他一面。只是不知道我现在的样子，会不会吓到他。”
他笑，好像想起什么：“不会的，他一直相信你是仙女，一直相信你会回来。”
“那你能帮我安排一下么？”那个小P孩，不知现在我还能不能认出他的模样来。
见他点头，我心情特好：“已经见过你了，再见过他，我就可以离开了。”这次穿越，本来就不包括龟兹。来，只为看看他。然后揪个机会跟弗沙提婆见个面，接下来就去班超的它乾城考察，最后去长安。我得时刻提醒自己，我是来工作的。我在这里只能呆不到一年的时间。时间穿越表改了锂电池，性能更稳定了，但是却有寿命限制。为了保证回去时能提供足够的动力，我必须在一年之内回去。否则，我就得永远呆这里了。
他眼里飘过一丝诧异：“要回汉地？还是回。。。。。。天上？”
天上？我呆。“你还真相信这个啊？”
“不然，为何你一汉人女子单身出现在沙漠之中？为何你从未去过罽宾却知道如何建筑石窟寺？为何你知道和阗麻射寺的来历？为何你的见识比其他女子都来得深刻？为何你会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何你再次回来时，容貌十年未变？”
这一堆的“为何”把我问得哑口无言。早知道他口才了得，我岂能辨得过他？再问下去，我肯定要招供了。
看我束手无策的狼狈样，他浅浅一笑，眼波清澈：“其实十年前罗什就有疑问了。你突然消失，又在十年后毫无变化地回来，罗什更坚定地相信，你是尊佛祖之意来的。”
我我我掰不下去了，那眼神看得我浑身不自在。赶紧打住，换个话题。“你父亲现在如何？”
他眼神突然黯淡下来：“身体一直不好，许是思念我母亲。”
我记得耆婆后来自己离开了龟兹，去了印度。文献中并无她何时离去的记载，现在看来，她已经去了。
我沉默，那个学者般儒雅，“聪明有懿节”的鸠摩罗炎，一直是爱着耆婆的吧？在印度(不知道他是哪个国家的，古代印度由一个个小国组成）他本来可以继承相位，却辞避出家，游学到龟兹。有记载称他娶耆婆是因为耆婆看上他，甚至强迫他娶她。但我认为，心如磐石的鸠摩罗炎，如果没有对耆婆动情，应该不会答应做龟兹国师，从此在龟兹定居下来。毕竟，他在印度可是能得相位的。没有倾心的女子，没有两个聪慧的儿子，他何苦留在异国他乡呢？所以，耆婆要出家时他坚决不允许，直到耆婆绝食六日，才忍痛答应。看着妻子出家，从此家不再是妻子的家，他应该是痛的吧？他自己也是个佛教徒，应该为有人愿意终身侍佛而开心，可是，为何临到他自己爱的人，就如此不舍呢？
我掀开帘子朝外看，马车走得很快，但因为车子性能好，这种程度的颠簸也能接受。一块块田地掠过，远处能看见映在湛蓝天空下的天山。转头，看见眼睛一直落在我身上的罗什，想到鸠摩罗炎不愿耆婆出家，却同意让七岁的儿子出家，恐怕不光是为了满足幼儿对母亲的眷恋，也是为了让儿子伴在母亲身边，替他照拂他所爱的人吧。
我在这样的沉思中，伴着马车的颠簸，眼皮越来越沉，这几天赶路真的挺累的。听到耳边一个暖暖的声音轻轻拂过：“艾晴，要睡便好好躺着。”我依言倒下，昏昏沉沉中不知枕到了什么，很软，一点也不磕，然后一头睡死了。
被他叫醒时发现天已经昏黄，我们来到了规模如同城市一般的建筑群中。被他叫醒时看到他脸又有些红，估计是我的睡像不雅让他不好意思了。我本来还有点尴尬，下了马车看到眼前的建筑群时马上忘了尴尬是何物了。
我眼前的，就是龟兹历史上最有名的寺庙——雀离大寺，始建于魏晋时期，是西域境内遗留下的最大的佛寺。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的翻译是照怙厘大寺，玄奘取经经过龟兹时，是这座寺院的最盛期，佛寺的建筑蔓延到铜厂河东西两岸的斜坡和高山上。他曾经在此讲经60多天，留下的记载是21世纪研究这座寺庙的珍贵资料。大寺往北有一个维吾尔族村子，据说就是“女儿国”旧址，是西游记里“女儿国”的原型。到底是不是，没人知道了。北面的山上还保存有几座残留的禅窟，留有龟兹文字和佛教壁画，据说佛像是后来被伊斯兰教众砸毁的，因为他们痛恨有形体的偶像崇拜。
雀离大寺以铜厂河自然分出东西寺区。现在的库车，称其为苏巴什故城，是库车除了克孜尔千佛洞外最重要的龟兹遗址。我在库车考察时，去照怙厘大寺只能说“苏巴什故城”，讲“照怙厘大寺”估计没点历史底子的都不知道是什么。而实际上，苏巴什故城是指河西寺庙南头的一座小城，是为了这座超大的寺庙所建的附属城，供来此礼佛的人食宿。就在城内，也以塔寺为主，大大小小的塔看得人眼乱。
我们现在就在苏巴什故城内。他领着我，走到了城里一座僻静的小院子。打开门的是个老者，我看着觉得眼熟，老者也盯了我半天。然后我想起来了，是国师府的老管家，叫摩波旬，是鸠摩罗炎从印度带来的侍者。当老者终于记起我是谁了，不出我意料地伸手指着我啊啊了半天。罗什用梵语跟他讲话，他慢慢平静下来，但还是满腹疑惑地带着我进屋。
有一个小小的院子，正中是个不大的三开间，两旁有两开间厢房。跟大多数龟兹的家宅一样，搭了葡萄架子，满院的鲜花。正是葡萄成熟时节，空气中一股清淡的香甜。屋里装饰简单，床，柜，桌，椅，没有一丝多余的物品。却是一尘不染，看上去非常清爽。唯独两面靠墙的书柜，摆满整墙的书。粗粗一看，汉文梵文吐火罗文都有，有些书有点眼熟。
“这里是我读书的居所。”见我扫视那两柜子书，说道：“弗沙提婆没有兴趣，父亲便将家中藏书都给了我。”
“你住这里么？”
“我自有寺中可住。这里，不过是用来清净读书之处。”他脸上风清云淡，眼睛却没看我：“你放心住这里，摩波旬夫妻会照顾你的起居。”
他出去了一会，我在房里收拾东西。等他进来，看到他拿着瓶药酒和干净的棉花，细纱布。我想自己包扎，药酒碰上破口处，疼得我呲牙咧嘴。默默在一旁看着的他，怪我太毛手毛脚，拉过我的手掌，轻轻用棉花沾着药酒擦拭。手上的伤其实不重，倒是肘部磨得比较厉害。我把袖子卷上，将红肿的伤口伸到他面前。
他看见我露出一段手臂时愣了一下。没有给我包扎，只是用复杂的目光在我手臂上游走。我突然意识到如今眼前的不再是那个身板单薄稚气未脱的少年，如今的他，可是与我同龄的成熟男子。我这样在古代人面前露出大截胳膊，实在不太合适。我放下衣袖，告诉他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他不发一言，突然一把抓过我的手臂，撩开袖子，拿起药酒擦拭。他的动作其实不太温柔，可他那严肃的神情，让我忘了喊疼，只顾细细凝视他。
昏黄的油灯下，他狭长的侧脸被光线剪出淡淡的一圈晕，长长的睫毛微微自然上翘，高挺的鼻子和紧抿的嘴，帅气地让人无法呼吸。跟他的距离这么近，他身上传来淡淡的檀香味，熏得人犯迷糊，只想再靠近一点点。我突然觉得，我得早点走了。不然，我会犯错误的。而这样的错，别说老板肯定得劈死我，连我自己，都不会原谅我自己。
摩波旬的妻子端着吃的进来了。把那暧昧的空气冲淡了许多。看见我时还是禁不住细细打量，我不知道罗什是用什么理由让他们相信我的再现，只好对她扯个很没形象的笑。后来问了罗什，他告诉我我是艾晴她侄女。我笑死了。这个说法，还真。。。。。。不过，和尚不是不能打妄语么？刚想取笑他，又忍住不说了。不然，我还能想到什么更好的解释么？
“对了，我上次离开时有个背包没带走。你可还留着？”我有那么多现代物品拉这里了，包括我的素描本和考察笔记。那可是老板念叨的白色垃圾，不拿走，后世发现的话。。。。。。想像一下，一个头发花白的考古学家在仔细研究已经烂成一团的包裹，然后困惑地发现上面一小块地方有着几个字母——“NORTHFACE”。。。。。。寒啊。。。。。。
正在YY，看到他点头，神色有些不自然。奇怪，难不成他看上了我那背包？那可是NORTHFACE，世界有名的旅游用品品牌，要不是经费都由研究小组出，我一穷学生可买不起那么死贵的背包。不过，他再怎么喜欢我也不能送给他。
“过几日给你带来。”
我点头，再喝了口羊肉汤：“对了，我想参观雀离大寺，可以么？”
他看着我吃东西，淡淡点头：“明日带你去。”
晚上睡在矮榻上，古代当然没有席梦思，不过我也已经习惯了睡硬板床。他说他不住这里恐怕是为了让我安心。我相信他其实是住这里的，因为一股淡淡的檀香味，从被子，从枕头，从席子，从这屋里的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我在这股香味中沉沉地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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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玄奘《大唐西域记》中对雀离大寺（玄奘翻译为“照怙厘”）的记载：“荒城北四十余里。接山阿。隔一河水。有二伽蓝。同名照怙厘。而东西随称。佛像庄饰殆越人工。僧徒清斋诚为勤励东。”
苏巴什故城整个故城的面积非常大，颓垣断壁，用黑白模式拍出的照片很有沧桑感。在故城里还碰上两个波兰MM，相谈甚欢。可惜我只去了西寺，东寺必须得从铜厂河上走。河水湍急，又没桥，只能在河这边看对岸。
关于弗沙提婆：弗沙提婆在史料中提起过一次，便是鸠摩罗什的弟弟。关于他的生平，没有任何确切资料留存。有一些佛教资料里说弗沙提婆在三岁时生病去世了，这也是耆婆看破红尘出家的原因。但因为并没有正式记载，做不得准。因为小春文里讲到的大部分都有史可查，怕亲们以为弗沙提婆的部分也是真实的，特此申明一声：文中所有关于弗沙提婆，全是小春杜撰的，唯一出自正史史料的，只是“弗沙提婆”这个名字，及他是鸠摩罗什的弟弟。

19.当时，我们正年轻： 玄奘讲经的照怙厘大寺
早上被“吱呀”一声弄醒了。我费力地睁着朦胧睡眼，看到一个高瘦的剪影，站在一室阳光中。
“罗什，怎么这么早……”
“对对不起！”背光，看不见他的表情，只是听声音有些狼狈。他急急退出，门又“吱呀”一声关上了。
我看看时间穿越表，才七点半。我忘了，他每天都是四点多钟就起来的，五点到六点做早课，然后吃早饭。现在的时间，对他来说已经不早了。还是困，再小小懒了一会床，不情不愿地起来。
九点左右跟着罗什出门。小小的苏巴什城里已经很热闹了，僧人，居士，商人，挤满本来就不大的街。我不愿给他带来麻烦，坚持跟他拉出一段距离一前一后地走。他时不时顿住脚步，看看身后，再继续前行。
他看起来跟当地百姓人缘极好，不时有人上前向他合十行礼。一对夫妻抱着个看上去刚出生不久的幼儿向他祈福。他摸着婴儿的头顶，念了段经文，夫妻俩高兴地向他道谢离去。他回过身，对着我温暖地笑了笑，又回头继续走，不停向人回礼。
出了苏巴什城就到了西寺大门，围墙上有修饰得很漂亮的角楼。“龟兹僧一万余人，几占龟兹人口十分之一”。光是雀离大寺，就有五千僧人。龟兹的佛教兴盛，从雀离大寺就可以看出。此刻的雀离大寺还远没有唐时玄奘看到的规模，但已经是一派宏伟大气了。耆婆在怀着鸠摩罗什时“慧悟倍常，闻雀离大寺名德既多，又有得道高僧，即与王族贵女德行诸尼，弥日设供养，请斋听法”。所以，罗什在娘胎里受的胎教，就是佛法。他智商那么高，是否跟这个有关？
呵呵，我掩饰不住YY的想法，憋住笑走进大门外附有的方形瓮城。瓮城中间有一座方形佛殿，供奉有佛祖释迦牟尼像。我立马停住胡思乱想，拿出专业精神，准备掏素描本。
“艾晴，先别急。我先领了你看完全部，你再画不迟。”
“真的？”我惊喜，“对哦，你是主持，有特权。那我每天来画，可以么？”
“自然可以。”他浅笑。入夏的阳光照耀着，整个人明亮得无法直视。
强迫自己转移开视线：“罗什，那块有佛祖脚印的巨大玉石在哪？快带我去看看。”
“你也听说了这块玉石？”他有些惊诧，眼神探向我：“这可是雀离大寺的镇寺之宝。”
呵呵，我怎么知道？还用说么？玄奘曾经目睹并在《大唐西域记》中记载它。十九世纪末一位俄国寻宝者挖到了它，并极为愚蠢地砸成两块以图运走，但是被当地人保护了下来。解放后，这块玉石被运往北京自然博物馆，大的一块重达1200多公斤，小的一块700多公斤。现在，我不用去北京也能看到这块玉石，还是完整版的，你说，我能不兴奋么？所以当我跟着罗什进入主殿后一间装饰华丽的小型殿堂，看到那块通体透明，色带黄白状如海蛤的巨大玉石时，我又忍不住后悔没法带相机了。整块玉石宽约三十多厘米，半米多长，十几厘米高。而所谓的佛祖足印，是玉石中间自然形成的两个凹槽，位置，刚好可以两脚微分踏在上面。呵呵，这种附会太多了，西藏到处都有莲花生大师的脚印，不过是附会自然生成的树木，石头，好让民众认可所谓的佛力。
不过这个念头可没敢跟罗什讲，学着他的样子恭敬地对着玉石磕头上香。出来玉石殿后看到后面有一条长长的走廊，两边奇怪地遮住，看上去昏昏暗暗，似乎没有尽头。
我正在对着那条奇怪的走廊打量，罗什在我身边淡淡地说：“那是受大戒之处。你乃在家之人，按律不可入内。”的ac
啊？具足戒！好比是佛门弟子大学本科毕业，拿的毕业文凭。只有受了具足戒，才算完全具备成为比丘的资格和条件。罗什少年即成名，佛学上所达的境界早已无人能比。但是，即使在学理上达到如此境界的人，依然要满足佛教寺院修行的一系列要求。所以罗什尽管早已掌握了佛教的大乘真理，但还是必须在二十岁时和普通僧人一样接受具足戒。
我在河北石家庄附近的隋代寺庙——正定隆兴寺也看到过戒台，不过没有像这样长而昏暗的走廊。这种能授具足戒的寺庙全国没几家，一定要规格很高的寺庙才可以授戒。而雀离大寺，就是整个龟兹有资格授戒的地方。
走进长长的昏暗的走廊，每个人心头应该都思绪万千吧？这一生，是否已经决定伴青灯古佛？这一生，是否抛弃一切爱欲念？这一生，是否已经准备好去承担弘扬佛法的责任？这样缓慢地行进，一直走到尽头的戒坛。三位法师，七位证人，明晃晃的剃刀，庄严的诵经，从此，了生死，离贪爱，俗世一切与己无份了……
我回头看罗什，他正盯着那条昏暗的走廊出神。罗什，你也在想受戒的情形么？俗世一切真的与你无份了么？
时近中午，我应罗什要求，在雀离大寺招待在家居士的餐堂吃了中饭，罗什陪着我吃。他吃饭的样子也极为优雅，不愧是贵族弟子。自然几乎所有人都对我们侧目，嘴上不说，心里肯定有嘀咕。我又有点不安了。像罗什这样的男子，放在现代做男友的话，也不是个好选择。虽然带到哪都能拿出手炫耀，可是他太优秀太聪明太帅气，这样的人在身边，光芒会把你盖得一塌糊涂直不起头，于是你除了心惊胆战每时每刻担心那些哈喇子流到地的女人，还要想怎样提高自己的才女指数好让自己跟得上他的脚步。那样的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可言？所以，我的结论是，我——不——要！
“不要什么？”
慌乱地抬头，看进两汪深不见底的潭水，心里的小兔四面八方乱窜，张着嘴，又不知道要说什么。
“师尊！”
太好了，有人解救来了。是……咦？是汉人，两个汉人和尚！
他们跟罗什用梵语交谈，我在一边瞪着眼，看着老乡。
罗什向我介绍，两位汉僧从长安来此求法，法号是僧纯和昙充。我的眼睛，在听了他们的名字后，瞪得更大了。
僧纯和昙充！就是这两个人，来龟兹游学，回去后对前秦国主苻坚说鸠摩罗什才智过人，弘扬大乘经论，名震西域。中原名僧释道安，听到鸠摩罗什声誉，劝苻坚迎他到长安来。苻坚决定攻打龟兹，就对都督吕光说：“朕闻西国有鸠摩罗什，深解法相，善闲阴阳，为后学之宗。朕甚思之。贤哲者，国之大宝。若克龟兹，即驰驿送什。”
后世佛教徒，总爱拿这段历史津津乐道。在他们认为，苻坚发动对龟兹的战争是为了夺鸠摩罗什。如同女人们都愿意想信特洛伊战争是为了海伦打的，吴三桂是“冲冠一怒为红颜”。想像一下，一场规模浩大的战争，死伤几万，却是为了要夺取一个人，那是多么让人心往神之。我是学历史的，当然不相信苻坚只是为了要一个高僧而发动战争。其实，苻坚真的明白鸠摩罗什能带来什么吗？他要鸠摩罗什，只是因为听说罗什“善闲阴阳”。贾谊才高，汉文帝也只是“不问苍生问鬼神”。
“艾晴!”
啊？我又神游了。回神看见两个和尚正对我行礼。我赶紧回礼。他们可是我穿越了两次，头一回碰上的老乡。
罗什对他们介绍说我是他少年时汉语师父的侄女，到龟兹礼佛来的。跟他们简单交流了几句，不敢说太多，因为我对南北朝十六国时期的认识仅有书面知识，怕说出什么露馅的话来。
他们跟我寒暄几句后，就拉着罗什问法。因为说的是梵语，我便转头去看墙上的壁画。
“此段经文意为：众多国土中，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未有不知。是何故？”
他讲的是汉文！我回头看他，收到了一个不易察觉的浅笑。他是希望我也能听懂么？我愣一愣，听他继续讲：“如来所说诸心，皆非真实存在之心，只是逐境而起的妄念。假名为心，所以者何？因过去之心，已成过去，渺无踪迹，求之不得。现在之心，念念不住，亦不可得。未来未生，更是求不可得。”
他的汉文已经非常流利了，加上声音温润如珠玉，一字一句，仿佛微风轻抚过心房。
“所以，说法者，本无法可说，是名说法。非但无法可说，甚至也无说法之人。”他长身挺立，一抹自信的笑停在嘴角，向着矮他一头的两人略一倾身，“罗什所解，二位可得要义？”
僧纯和昙充如醍醐灌顶，细咀着罗什的话，脸上皆是如痴如醉状。我怔怔地看向罗什，此刻的他，浑身上下自信开阔，魅力让人无法直视。虽然年轻，却已经具备了大宗师的风范了。
下午继续游览，最北端在高起的丘陵坡下，开凿有僧房窟群，最大的有十多个僧房，其实是一个个的小龛，能容一个人坐在里面。罗什指着后壁上一个颜色更深仿佛是个模糊不清的人影说，那是历代高僧在此苦修坐禅，时间太久，印上石壁的影像。小乘佛教重视修行，修行便是整日坐在空无一物的僧房里，苦思佛理。这其实是从印度瑜伽修行而来。佛陀释迦牟尼在得道前过了六年的的苦行，就是这样整日枯坐冥想，进食稀少，浑身邋遢。他悟道后不再拒绝进食，不再穿粪扫衣，但仍保留了静修禅坐，成为小乘的一大特点。所以，小乘佛教寺庙，都有数量庞大的僧房窟。
只是，这一排排僧房里空无一人，看上去寂静冷清。我问罗什，他微微一笑：“自罗什掌雀离大寺，广宣大乘诸经论，要求寺中僧人出外讲法，深入众生。这禅坐静修，是为修行之辅，可权宜方便行事。”
十年前他初接触大乘，当时还得了不少小乘僧人的诟病，斥责他偷学外道谬论。十年中他以对佛教经典的熟知，令人折服的口才，与王家贵族无人可及的关系，尽全力改龟兹信奉大乘。记得他的传记里有载“时龟兹僧众一万余人，疑非凡夫”，对罗什“咸推而几敬之，莫敢居上。”
“又在发傻了。”
我将游走的神思拽回，盯着他俊逸的脸，感慨万千：“罗什，你已经不再是十年前的那个为改宗彷徨犹豫的少年了。”
“是啊。”他的眼神越过我，似乎在回想什么。嘴角一弯，露出一抹明朗的笑：“艾晴，若不是听了你一番话，罗什也无法如此坚定改宗。这十年来，凡是遇有困阻，罗什都会想起你曾说过的话。大乘渡人，是为改变小乘自了弊端。佛法才能流传更广，普渡众生。所以，为了能渡更多人，罗什的确费了不少心力。”
他将眼光转向僧房外，看着远处，朗声说：“佛祖保佑，如今罗什终于劝服了王庭和列位师尊，龟兹数百年间信奉之小乘，终见一些改变。”
站在这丘陵高坡上，可以俯瞰整个雀离大寺。将寺分成东西两部分的铜厂河，泛着粼粼波光。沐浴在有些西斜的阳光中，风鼓起他宽大的僧衣，他整个人如一尊欲飞冲天的巨鹰。脚下那一整片恢弘的佛塔佛殿，那是他的帝国，他是万人的精神之师。突然间觉得，如果说十年前我还可以跟他同步交流的话，现在他的思想，起码在佛学上的思想，已经深邃到我无法到达的地方了。我毕竟是个凡人，比他多出来的，也就是一千六百五十年的智慧。如果我们出生于同一时代，我也只能像所有人一样，抬头仰望高高在上的他却永远企及不了。
“罗什，”我深深呼出一口气，跟他一样俯视脚下的大地，“龟兹不过数十万众。中原连年战乱，几百万人还在水深火热中苦苦挣扎，他们更需要精神上的解脱啊。”
“艾晴，去中原弘扬佛法也是罗什一向的心愿。”他转头看我，暖如春风的笑在嘴角荡开，“你一直希望罗什去中原，罗什不会忘的。”
对着那样醉人的笑，我的心又开始不规律地跳了。
到了他晚课的时间，我坚持要自己回去，不让他送。他如今已是西域最大寺庙的CEO，不能像小时候那样爱啥时候翘课就啥时候翘。他得以身作则。他点头，告诉我回去的路，然后说他晚上再来。我想跟他客气一下，让他晚上没必要再来，免得又有人说闲话。可是，话到嘴边，还是吞了回去。我知道他的脾气，他根本不会在意那些闲话。而且，我心底，难道就没有盼望么？
结果晚上六点多他出现时，我正心神不宁地老盯着门看。看见门打开，他那高瘦的身影被油灯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那一刻，觉得我的心跳声，强得能穿透整个院子。
他为我重新上药，又是那么近的距离，又是那股淡淡的檀香味，我真真真的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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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玄奘《大唐西域记》中对雀离大寺（玄奘翻译为“照怙厘”）及寺里那块巨大的玉石的记载：“荒城北四十余里。接山阿。隔一河水。有二伽蓝。同名照怙厘。而东西随称。佛像庄饰殆越人工。僧徒清斋诚为勤励东。照怙厘佛堂中有玉石。面广二尺余。色带黄白状如海蛤。其上有佛足履之迹。长尺有八寸。广余六寸矣。或有斋日照烛光明。”
具足戒的描述，参考了钱文忠的《玄奘西游记》中镇江隆昌寺受戒的过程。
小春让罗什为僧纯和昙充讲解的是《金刚经》：“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20.当时，我们正年轻：再当语文老师
我安顿了下来，每天睡足了就去雀离大寺干活，勘测，画平面立面图。他已经跟寺里看门的，看殿的，看藏书楼的，都打了招呼。于是在西域第一寺－雀离大寺里，香客经常能看到一个虽穿着龟兹服饰但一看就是个汉人的女生，拿着个本子，用奇怪的笔在上面画画。时常还掏出把卷尺，奇奇怪怪地量这量那。而寺主，名震西域的大法师鸠摩罗什，发令让寺里所有和尚配合，不得阻挠该女子的工作。
我在测量，绘画时，经常能看到罗什。我第一次看到他在寺里如何工作。他不是在跟弟子们交谈讲经，就是接见慕名而来的其它西域各国，甚至中原地区的学法僧人。他还经常到群众中间，宣扬他的大乘教义。他的早课太早，我起不来，没看到过。可是下午四点到五点时的晚课，我却看到了。当钟声敲响，所有有品级的僧人都到大殿集中。罗什会换上袈裟，带领众人先向佛陀行礼上香，然后在首座坐下，开始领着大家念经文。几百号僧人，齐声用梵文咏诵，抑扬顿挫的声音绕在大殿上久久不绝，间杂着清脆的铜钵声。“当！”一声，梵音入耳，灵魂便在这样齐整的诵读中淋洗了一遍。
我包还回来了。包里的物品一件未少，那块艾德莱斯绸也在里面。想起罗什送我这件生日礼物的情形，那红到脖子的清纯模样，我开心地傻笑，赶紧拿出那块丝巾挂脖上。里面只有很少的东西没有了。就是我没有用过的素描本，还少了几只铅笔和橡皮。而其它我画的图，都还在。我也没太在意，估计被弗沙提婆当玩具玩掉了。过了十年还能找回这么多东西而且保存完好，我真的没有再多要求了。的9fd
晚上，他仍来我房里，为我擦药酒。看到我挂着那块丝巾，先愣了一下，旋即嘴角浮出似明非明的笑。然后，应他的要求，我再次成为他的汉师。讲解的第一本书，是他指定的教材——《史记》。我开始了“百家讲坛”连载，讲起上古神话，讲起三黄五帝。我本来就是个挺爱为人师表的人，因为专业是历史，我有时会在黄金周到博物馆打工当讲解员。当我的听众听得滋滋有味时，我会很有成就感。眼前虽然只有一个听众，但这位听众就算水平很高，也一样聚精会神不时颌首称是。我好像又回到了几个月前当老师的那个阶段了，只是，眼前人虽不变，时间却变化了十年。如今，我不能再敲他的光脑袋，不能再扳起脸说教。而我这个老师，常常望着学生如希腊雕塑般的侧脸，讲着讲着就目光发直，声音渐弱。然后突然醒悟，又红着脸喝水，咳嗽，找扇子，上厕所，等等等等。
在寺里还看了他主持的一场观音祈愿法会。观音菩萨是从梵语的意译而来，本来应该译为观自在。传到中原后由于念错，变成了观世音。唐朝时因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便略去"世"字，简称观音。我本来并不知道这就是日后中原地区盛行的观音法会，因为观音的梵文名实在太难记。可是看到了供奉的观音像就明白了。这时的观音，不是我们熟悉的大慈大悲的女性形象，而是个威武的男子，长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与莫高窟壁画和南北朝时期的佛教雕像一样。在唐以前观音像都属于男相，因为观音周游法界，常以种种善巧和方便度化众生，并能够“送子”，其女性形象可能由此而来。
法会连做了七天，是为普通大众祈愿，任何人皆可参加。人们将自己已逝亲人的名字报给专门的执法僧，写在一块块木板上，供奉到香案前。罗什带着众人献花上香，合十跪拜三次，举手投足间姿态无不优雅出尘。他坐上高台，手执铜铃，摇一摇，脆响透耳，整个大殿瞬时皆寂。
眼波流转，睿智的双眸扫过所有人，脸上浮现悲悯之色，整个人在香雾缭绕中如同化外仙人。他开口，声音仿佛有穿透力，回旋在大殿上久久不绝：“自利是智，利他是悲，菩萨依智能之体，起慈悲之用，遍观法界众生，随其机缘，拔苦与乐，自由自在，无所障碍。”
众僧一起跪拜，齐刷刷口念佛号。我身边的一众百姓也跪了下去，我赶紧学样。接着他念一句经文，座下僧人就跟着念诵，虔诚的唱经声响彻云霄。
这一天雀离大寺向所有善男信女免费送食物，由罗什亲自赠送并祈福。队伍都排到了寺门外，我在队伍里一点点向前挪，翘首企盼。他念着佛号合十敬礼，将已经包扎好的一份份食物递送给人，手执精巧的长柄熏香杖在祈福之人头上轻轻一点。每个领过食物接到祈福之人，都面露喜色。排了两小时，终于轮到我，还真有点饿了。他看到是我，微微一愣，眼底流出一丝笑，对身边的弟子耳语几句。他将食物递到我手上，我笑着合十回礼，头低下祈福。头上轻轻触到一个器物，周身都被檀香笼住，抬眼看他，自信从容的气质真真非凡夫俗子能比，不由得心又多跳了几下。正要走，突然看到刚刚他耳语的弟子递给他一串葡萄，他笑着接过，放进我手中。葡萄在龟兹是最常见的水果，也不值钱。偷偷看旁人，好像没对我这额外的馈赠表示什么不满，赶紧低头领了东西匆匆走开。
那串额外的葡萄我没舍得吃，在素描本里扯一张纸包好，放进包里。那天晚上他有些倦色，却精神奕奕，开阔的眉间自信从容。想到他可能一整天都没吃饭，光是派送那些食物就用了足足四个小时，有些心疼，赶紧从包里拿出他送的葡萄惴惴地想如何劝他吃点东西。
他一直看着我的举动，看到了我剥开纸露出葡萄递到他面前，有些发怔。没等我开口，他接过，摘下一颗放进嘴里，对着我笑：“很甜。”
我愣一下，也摘一颗吃，真的是很甜，比我吃过的任何葡萄都甜……
我们就这样对坐着吃葡萄，突然想到那句有名的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差点喷笑，便教给他。他的汉语还是带有龟兹口音，绕不准，笑得我倒地。在这样的笑声中，突然好留恋此刻的温馨，但愿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法会里他每日都很累，却还是坚持来我这里。我暂时停了讲课，看见他来了就想方设法让他能好好休息。有时真的好想给他按摩，不过也只敢在心中YY一下。最后一日晚上，寺里灯火通明，每个人都发到一盏小小的油灯。罗什在佛陀前叩首，点燃手中的油灯，座前最德高望众的大僧走向罗什，在他手里点燃自己的，然后一个个僧人按品阶从前一人手中点燃，不一会儿，整个大殿遍布跳动的星星火光。我也点燃油灯，捧着这盏小小的灯火，整个心灵都被照亮了。这样神圣的氛围中，罗什如同神灵，宝光流转，神慧超凡，领着几千人祈祷，将供桌上写着往生名字的片片小木牌投入火中。喃喃的梵经盘旋回绕，绵绵不绝地灌入耳中，此情此景，竟让我感动欲泪。
那场法会结束后许久，我依然能不时回忆起那庄重的氛围。再次领略了宗教的精神力量。难怪从人诞生起就有了宗教，而且，我相信会一直延续到人类灭亡。每个人都会有精神诉求，尤其在经历苦难时。佛教会在南北朝时期在中原流传更广扎根更深，也是因为那是一段最惨痛的历史时期。当我跟罗什说起这些感想时，他也微笑着表示赞同。对于具体的佛经，我绝大多数都背不出，只是从历史和哲学角度跟他谈论宗教。有时他对我所讲的也不能理解，却在思索片刻后又能以他自己的语言诠释。一夜的时光，往往就这样飞快地溜过，待到醒悟他该走时，不由恨起了爱因斯坦关于相对论的解释为何如此贴切。
我继续在寺里勘测画画。有时当我盘坐在大殿外测量时，他会走进来跟弟子站在院中交谈。当我坐在殿中临摹壁画时，他会带一群和尚进来讲法，并示意我继续画，不用管他们。当我在佛塔旁掂起脚测高度时，一个高瘦的身影会拿过我的卷尺，在我头顶遮起一片天。当我口渴时，一个小沙弥会及时端杯水送到我面前，然后一袭熟悉的褐红僧衣在门外一晃而过……
我真的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现在已经到了看见他就莫明地心跳加速，看不见他就若有所失丢三拉四。枕着他曾枕过的床，盖着他曾盖过的被，我都能小鹿乱撞地窃喜好一会。在雀离大寺，我手上还在画着，目光却会不由自主地跟着他，直到他对视上我的目光给我浅浅一笑。我当然知道我的这些反应意味着什么。我再多看他的脸，多听他的声音，我会沉沦，我会不想离开。但是，艾晴啊艾晴，你可以对任何人动情，独独不能对他。他不是你的那杯茶，他跟你，隔着一千六百五十年的时间。最重要的是：他至死都是个和尚，而你，迟早要回21世纪。
所以，磨磨蹭蹭画了两个月后，雀离大寺的考察工作已经无法不结束。我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在晚上课业结束后，跟他讲我的打算。
那天跟他讲解的是《史记》卷第六十一——《伯夷列传》。伯夷叔齐，不食周粟，采薇而食，饿死在首阳山。在太史公笔下，对这种积仁洁行，极度忠贞给予了高度的肯定。通篇《伯夷列传》，讲到伯夷叔齐的，只是很小的篇幅，而大段的话，都是太史公自己的感慨。
“可是，伯夷叔齐这种愚忠，真值得效仿么？当时，天下已归周，他们不食周粟，可是采的野果也是周的野果，住的首阳山也在周的疆域，最后就算饿死，也是周朝的人给他们安葬。”我叹口气：“每个人都会遇到艰难困厄，每个人在困难来临的时候都要作出选择。是忍辱偷生还是像伯夷叔齐宁愿饿死。是我，我会选择活下去。因为活着，才能完成心中的志愿。而后世的评价，反正我已作古，管它怎样？”
我怔怔地盯着他，想到十一年年后他的命运转折点。他的内心，应该是深受煎熬痛苦不堪的吧？“所以，罗什，以后如果你遇上困厄，一定要想想你所立的宏伟志向，坚强地活下去。”十一年后，我不可能再出现，我也只能这样给他一点点的提示了。
“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他凝视着我的眼，用太史公的话回答我。
我们对望着，四周沉寂了下来，一股不知名的空气在我们中间流淌。他的脸渐渐浮出红晕，突然微微偏头，将眼光挪开。脸上的表情，有些微的尴尬，些微的懊恼，些微的……后悔。
罗什，你其实根本不用我教。你背出来的那段，在《太史公自述》中，是《史记》的最后一个章节。我相信就算要你背出全部《史记》，你也能做到。那你为何，又要叫我教呢？我的心跳快地要奔出胸膛，我，我能推测你是为了想每日来见我，才装出不曾读过《史记》的模样么？可是……可是……
闭一闭眼，强迫自己按压下那颗剧烈跳动的心，用我以为平静的音调缓缓说：“明日我就不到雀离大寺去了，我已经画完。你知道在哪可找到去长安的商队？如果不知，我自己去找也可以。”
他沉默片刻，问道：“如今中原大乱枭雄并起，汉人与胡人互相仇杀。你一孤身女子，为何执意要去那危险之地？龟兹虽小，总归安定，何不……”
“罗什……”我轻轻打断他，“你心中有大愿想，要渡化芸芸众生。为达此愿，你可愿意去那危险重重的汉地？”的be
“自然愿意。”
“我也一样。”我盯着太史公一生心血所著的《史记》，“我也有理想的。还记得我曾跟你说过么，我的志向是写出一部史书，能够亲历历史，还原历史真实性。”
五胡乱华自然是汉人历史上最悲惨的时期。后赵石虎父子以杀汉人为乐，后赵短短二十来年，杀了几十万汉人。冉闵废赵恢复汉姓，又颁《杀胡令》，只要看上去像胡人的一律杀死，一年之内，又杀了二十多万胡人。中国的北方，在这二十多年里，尸骨遍野，惨绝人寰。如果是这样的时期，就算给我核武器，我也没胆去。幸好这是罗什刚出生时的事了，现在的中原，前秦已经除了凉州和辽东，基本统一了北方，恢复了生产。而苻坚是我最欣赏的十六国时期的悲剧英雄，他的个人魅力让我极其欣赏。趁着现在去他的前秦看看是我一直向往的，否则十年后淝水之战就是他的滑铁卢，北方又重新陷入四分五裂兵连祸结。
我看向他，希望自己的眼神是坚定的。他对视着我，又将头偏开，定定地盯着油灯微微跳动的焰心，语气无波：“我替你安排。”
我继续讲课，他继续听课。就当，我不知道他的心思。装傻，继续装傻……
结束时他仍如往常一样淡定地离开，我正嘘了一口气，门又被推开了。
“还记得克孜尔千佛洞么？”他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从你说在那里开凿石窟寺，十年间已经开有十来个石窟了。”
“七日后我要去那里礼佛。”他盯着我，目光炯炯：“你想去么？”
我，我，我想去。他真的太了解什么东西能吸引我了。我去的话，就能鉴定石窟的确实开凿年份及开凿顺序，还能临摹下那些在后世遭到破坏的精美壁画。这些，都极有历史价值。我真的挡不住这样的诱惑。推迟几日出发，应该没问题吧？我的时间，还是够的吧？
见我点头，他笑了，“七日后，我们出发。”

21.当时，我们正年轻：克孜尔千佛洞
七日后明媚的夏日清晨，我们坐上了他那辆性能良好的马车，朝克孜尔千佛洞出发。克孜尔千佛洞离库车有70公里，我们的马车轻便，两天就能到了。不过跟罗什同处一个狭小的空间真的不太好受。眼光所落之处，都是他的身影。淡定的罗什，浅笑的罗什，优雅从容的罗什，目光灼人的罗什，我的眼睛，像个800万像素的照相机，不停定格他的画面。唉，真能有他的照片就好了，回去后还能有个念想。回去？对了，我无论如何还是得回去，所以，徒费感情毫无意义。赶紧眼观鼻，鼻观心，收起所有不该有的念头，坚决抵制帅哥的魅力，做好我的本职工作。
所以，马车停下休息时我无视他伸出要扶我的手，自己跳上跳下。吃东西喝水时坚决自己给自己服务，不要啥都从他手上拿。在吃完馕后嘴角留有碎末时自己摸摸嘴擦干净，留下他执着帕子的手尴尬地缩回去。马车里实在无法躲避时干脆闭上眼休养生息，犯困了也坚决不倒头大睡，免得醒来发现拿他的手臂当枕头。
是我的错觉么？有一声幽幽的叹气，若有若无地飘进我耳里。心，无端地疼……
就这样到达了克孜尔千佛洞。不禁佩服自己的定力，在这样独处两天让人意乱神迷的情况下，还能坚持自己的原则：坚决不与任何古人有感情纠葛。这是老板在我穿越前给我的谆谆教导：时刻记住你是现代人，时刻记住你要回现代，时刻记住你要是带私人感情工作，历史说不定就此改变了……
当我看见雀尔达格山在夕阳下发出令人炫目的胭脂光彩，石窟的洞门一字排开，有搭起的木梯和长廊通向各个石窟。我想，我可以把感情一类太费力气的东东抛之脑后了……
我第二天一早才进石窟参观。晚上就住在木扎特河边的客栈里。已经是最好的房间了，可是，卫生条件还是不太让人放心，幸好我自带有轻型睡袋。晚上木扎特河边夜凉如洗，星辰漫天。没有污染的夜空，看起来那么清爽。我本来想在河边随处走走的，却总是被身后不紧不慢跟着的那个高瘦身影搅了企图平静的心。没办法，只好狠着心肠快步回了房间，留下他独自在泛着月光的河水边踯躅。
第二天去石窟时，不出意料还是有太多人认出他来。石窟寺已经吸引了不少和尚来此修行，一个个僧房窟都是满的。所有的人看见他时无一例外流露出惊诧，甚至，些许轻视的表情。呸呸，罗什什么时候会被人轻视？肯定是我多心了。不管怎样，寺主还是热情地接待他，将他引入一间特意清空出来的僧房窟。可是，他更应该被那群僧人包围住论佛法啊，而不是像现在只是一人待在僧房窟里盘腿打坐。我留意了一下，别的僧房窟里的僧人也是足不出户整日静坐。我虽然有些奇怪，想想我对佛教的规章制度又不熟悉，再说现在最吸引我的是壁画，也就把疑惑抛之脑后了。
克孜尔千佛洞共有编号236个窟，有壁画遗存的约有80个窟。绝大多数是让小乘僧人静坐修行的僧房窟。我在21世纪时已经观看过。僧房窟里没有壁画，只有冰冷的石床，而且非常窄小。在古代，手工技术下开凿石窟，非常艰难，而且耗费颇大。克孜尔千佛洞最初的洞窟，都是龟兹王出资建的。我现在看到的，只有两个壁画窟和八个僧房窟，其中一个壁画窟还没完工，画工们还在忙碌地画着。
我立刻被吸引了，这是个多好的课题。无论是颜料，构图，上色，画工的组成，画的佛教故事，任选一个主题，都可以成为一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我在西藏阿里地区的古格王朝遗址（今西藏阿里札达县内），一个八百多年前的古庙里碰到过一群联合国的慈善组织，专门为世界遗产免费做壁画修复工作。仰头跟蹲在架子上的一个瑞士女孩聊，她给我看修壁画的用具，大大小小的笔，铲子，镊子，多而复杂。看她工作，真叫绣花不为过。而经过修复的壁画，即刻恢复栩栩如生，如同刚画出来一般，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现在身临其境实地观察古代画工在简陋的用松脂照明条件下如何一点点地描出这些壁画，更是让我废寝忘食地投身进研究工作。我跟画工们交流，打成一片，学习他们的画技，临摹已经完工的画，忙得不亦乐乎。
他们用湛蓝的青金石粉打底，用金粉和金箔涂在佛陀的袈裟部位，一眼望去，篮色菱格图形里的佛陀一个个金光闪闪，精美异常。当壁画上的红色历经风尘变为黑色，其他的颜料难以辨认本来面目的时候，用青金石画成的蓝，却永不褪色，绚丽如初。青金石，原产于距离龟兹有1500公里之遥的阿富汗，它具有诱人的深蓝色调，又具有闪烁金光的黄铁矿星点，当古代的商人们将它们运到龟兹时，青金石的价格已经比同等重量的黄金翻出了好几倍。洞中，丹青交织，金光闪烁，这一幅幅令人炫目的景象，是一笔巨大的开支。这些画，后世龟兹回鹘化了，憎恨偶像崇拜，将克孜尔石窟里的佛陀，一个个地擦去金粉，露出里面泥灰的颜色到现代。只有那一片湛蓝，留给21世纪的学者几多唏嘘。
佛教在公元前六世纪末兴起后，数百年间本来是没有佛像的，而是以脚印、宝座、菩提树、佛塔等做为象徵。我在印度的阿旃陀（AJANTA）石窟几个一二世纪开凿的早期石窟里就看不到佛像，只有佛塔、脚印、佛座。公元一世纪后，随着大乘佛教的流行，偶像崇拜渐成风气，遂有佛像的创作。在犍陀罗地区（南亚次大陆西北地区，今巴基斯坦北部及阿富汗东北边境一带)，因为亚历山大大帝曾经征战到此，将希腊艺术带进来，佛像的制作较多地吸收了希腊式雕像和浮雕的风格。犍陀罗艺术成为了佛像艺术的一个重要流派。
克孜尔石窟深受犍陀罗艺术，甚至希腊艺术影响。后世毁坏得一个不剩的佛像，就是犍陀罗佛像的典型代表。椭圆形面容，眉目端庄，鼻梁高长，头发呈波浪形并有顶髻，身披袒肩大褂，还雕有胡须。而壁画里的佛、菩萨、飞天等，很多是半裸，甚至全裸，体态优美，身上的衣着、饰品、绸带无一不描绘得入木三分。
我正在临摹一幅宫女诱惑图。这幅图表现的是佛还是太子时因看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苦恼而决定出家。其父净饭王为留他继续继承王位，便有意在其周围营造一个纸醉金迷的环境，使他对世俗产生留恋。我正全身心地描着，突然感觉身后有些异样。回头，看到罗什正站在我身后，眼光盯着我的素描本，脸色异样地红。我看了看自己的图，突然明白过来。我正在摹的是最靠近太子的一个全裸宫女，一手托着丰满的乳房，另一手撑在丰腴的大腿上，上身前倾逼近太子，两腿叉开，一副绯糜的模样。这幅图在整个石窟壁画中只是几千个人物像里不起眼的一个，如果不是我拿出来放大的话，恐怕没人能看得那么仔细。而宫女的这个姿势，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情欲的意味弥漫在整章画纸上。
我也有点脸红起来，赶紧合上素描本，问他有什么事。他是来叫我吃午饭的。这十天来，我都拒绝跟他同进同出，吃午饭我也宁愿跟着画工一起。现在他来叫了，才突然注意到我画得太入神，周围人已经走得一个不剩。我无法再拒绝，只好跟着他一起去吃饭。
这些天他经常跟寺主跑进跑出，还拿着图纸跟寺主对着周围的崖壁指指点点。我好奇地问过他，他说打算用雀离大寺近年来从王家得来的布施在此开凿一个大型佛陀立像。我看了图纸，居然有十五米高，在佛的头光和背光光环中，还有一圈圈的小立佛。这种形式的佛像塑像，与小乘佛教只重涅槃像不同，倒像是后期犍陀罗艺术或“印度-阿富汗流派”。
犍陀罗艺术朝着丝绸之路一路东进，先是在三世纪后向贵霜统治下的阿富汗东部发展，被塔利班炸掉的巴米扬大佛就是这种艺术流派的典型代表。罗什少年时跟母亲到过克什米尔的罽（音JI）宾，就是犍陀罗的中心地区，肯定看到过这种巨型造像。难怪克孜尔千佛洞也有大佛窟，这么巨大的工程没有他这样的高僧倡导是很难完成的。
罗什无法知道的是，他把这种印度石窟建筑和犍陀罗巨型造像结合起来创立石窟佛像的方式引入了克孜尔石窟，不光影响了龟兹一地，连对后世的敦煌莫高窟﹑云冈石窟，龙门石窟，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心里不禁对他又敬仰几分。可是在看他忙碌的同时，却注意到了那些一天到晚窝在僧房窟里的僧人们。他们吃饭时也不出来，有小沙弥端着饭盒一间间地送进去。这些举动真的太奇怪了，肯定在举行某种仪式。吃饭时问罗什，他只淡淡说那些僧人都在打坐，没什么好奇怪的。我知道他不想说的话再问也没用，只好在下午跟着画工一起工作时，向他们询问。
“那是法师们在夏坐。”
夏坐？听上去很耳熟。想起《法显传》里提到过法显西行过程中好几次停顿三个月时间，就是为了夏坐。
“法师们每年夏天都要净心修道，呆在屋子里不出来。”
“对呀，他们可不能出来，必须出来的话，还要跟寺主请假呢。”
“是啊是啊，就这样坐一个月时间。道行高的法师，要坐三个月呢。”
七嘴八舌的讨论听不进耳里了。我的鼻子又开始泛酸。佛弟子在雨季中集合栖止于一处，净心修道。因为这是万物生长的时期，不外出便避免了无意杀生的可能。难怪那些僧人看他的眼神有点鄙夷。应该乖乖呆在寺里的时候他公然带着个女子出行。虽然他来这里是为了建大佛之事，但他何必一定要夏坐时期来？他将清规戒律至于何处？他是为了我么？
晚上我坐在木扎特河边发呆，他就在离我不远处静静地望着我。我向他招手，他怔一下，缓步踱到我身边。我拍拍一旁的石头，他有些犹豫地坐了下来。
“罗什，你不该夏坐时跑出来的……”
他身子微微一颤，眼光移向粼粼河水，语气仍是淡淡：“来此是为建造大佛，更是对佛陀的尊敬，有何不可？”
“那就不能多等一个月么？”
他突然看向我，群星闪烁的夜空下，他眼中波澜翻涌，却瞬间隐入沉沉的眸子中。
酸楚涌入喉中，不敢看他的眼：“罗什，我已经画得差不多了，明天就可以离开。”
他不言语，又转回头盯着河面，脸上看不出任何的表情。
我咬着嘴唇，狠了狠心：“罗什，我不属于这里。”
“我知道。”他猛然站起身，腰挺得笔直，胸膛有些起伏。他真的长太高了，仰着头看他，脖子累得撑不住头。我的头，真的太沉了……沉得不停往下坠……
“明日我们便离开。”
苦苦撑起沉重的头，看到褐红色的僧衣迅速朝客栈方向前行。不一会，转个弯角，便消失不见、
那夜，从客栈房间的窗口望出去，泛着银光的河边，月光拉出个长长的身影。风吹过，宽大单薄的僧衣迭迭，越发显得孤独寂寥。我怔怔地盯着那个瘦长的身影，半晌觉得前襟有片凉。我胡乱摸了摸脸，冲出房间。夜色孤清，水声潺潺，河边却已不见人影。那夜，我几乎睁眼到了天明。
回去时我们几乎不言语。他的眼圈发青，堆在深陷的大眼窝下，格外明显。我呢？照过铜镜，也好不到哪儿去。他眼望外面，我也一样。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不可能的事情，何苦多做无谓挣扎？趁现在，好歹还能收手。回到21世纪，我自有我的日子要过，也许找个人谈个恋爱。比我高一届的师兄一直对我有那么点意思，可以考虑再往深发展。就算师兄长得不如他帅气，不如他聪明，不如他温和，不如他……我当然知道，师兄什么都不如他，可是，师兄是个真正现实中的人。而他，对我来说，不过是个研究资料，故纸堆里的几个字而已……
我们就这样沉默着回到了苏巴什故城他的小院里。他回寺里前盯着我看了好一会，眼神复杂，终于还是叹气：“商队我会去安排。这几日要夏坐，晚上就不来了。”
我垂着眼，点点头。
半晌，他还是没走。脚步在门口盘旋，始终没挪出去。
“再过十日就是苏幕遮了。你说过想看苏幕遮，不如……”他犹豫着：“结束后再走吧……”
我抬头，跌进两汪深不见底的潭泽，仿佛有磁力，将浑身无力的我吸进。平时伶俐的嘴此时笨拙地只剩一个字：“好……”
他的嘴角往上挂了挂。这么多天了，第一次看见他笑。可是，我不是为了你多留这几天的，我实在是因为想看东方式的狂欢盛典——苏幕遮。我是个好学生，好学者，好劳模，可我不是一个……好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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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夏坐：就是结夏安居，日期为每年农历四月十五日，解居则于农历七月十五日。另有冬安居，是于每年十月十五日至隔年一月十五日解居。是佛弟子在雨季中集合栖止于一处，净心修道的生活行事。结夏安居的时间不一定三个月，最虔诚的是三个月。地点不定，小屋、树下、山林、石窟、床上、聚落皆可。《五分律》规定，不可在没有救护的地方安居(恐毒蛇、虎豹之类的侵袭)。安居，又可分夏安居、冬安居，安居期间若要离开，必须请假，得到允许，始可离去。丛林中，律寺很注重安居生活。安居又称为坐夏(坐家中不出)。安居中，如遇起火燃烧、毒蛇骚扰、水淹、国土不准处、盗贼、眷属骚扰处、有女难处等情形，则可迁移，否则犯戒。
去克孜尔石窟的路上，居然看到有个庞大的车队，清一色都是苹果绿的甲克虫，车身上刷满了很可爱的图片，是法文，背后还贴着地图。开车的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外，每一辆车里看上去都是夫妻。后来跟他们中间的几个老头聊天，是法国和比利时人，都是汽车俱乐部组织的，从法国出发，到西班牙过直布罗陀海峡，横穿北非大陆上，经过摩洛哥，埃及，过苏伊士运河到中东。然后在中亚过了一堆的斯坦，由哈萨克斯坦经霍尔果斯口岸进新疆，然后西安，北京，内蒙，从满洲里到俄罗斯，跨越西伯利亚，到莫斯科，然后一圈的前苏联小国，最后由德国回法国。全程自驾车，要历时一年。听得我口水直流。希望我年老了后，也有这样丰富多彩的生活。

22.当时，我们正年轻：出去走走吧
那晚他走之后，果真没再来。我以为我能平静，结果每天晚上从五点钟开始，我就一直呆在屋里，盯着门，直到城中灯火尽灭。我每天白天拿着素描本在苏巴什故城转悠，走着走着总是会晃到雀离大寺门口，直到认识我的看门僧人朝我打招呼，才猛然醒悟落荒而逃。我的心无比难受，似乎有千万只小手在抓着，扯着，让我捧着素描本在工作时总是禁不住一遍又一遍地描绘他的模样，然后一遍又一遍地擦掉。
离苏幕遮只有两天了，依旧不见他的踪影。苏幕遮结束，我无论如何得离开龟兹。唉，离开之前，还能见上他一面么？其实心下明白的，不见，才是最好的方式。离开了，就会忘了……
晚上我蜷在床上依旧盯着门发呆，那堆曾经让我无比着迷的书摆在我眼前也提不起兴致。十点了，21世纪时十点钟夜生活还刚开始，而在这个时代，十点是真正夜深人静时。我叹气，又是一夜过去了。
突然院门被敲响，声音不重，却格外醒目。然后院子里响起了摩波旬与人说话的声音。是梵语！是他！
我的心咯噔一下，立马跳下床飞奔了出去。他站在院子跟摩波旬说话，昏暗中看不出他的表情。我的疑惑越来越大，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他不会这么晚还来。总觉得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摩波旬搓搓睡眼又回屋了。他向我走来，步伐缓慢，好像沉重地抬不起脚步。
“如此深夜，罗什不该来的……”他的声音，居然有丝颤抖。“只是，心中积郁，到处闲走，竟然走到了这里。在门外徘徊已久，终是忍不住敲门了。”
他抬头看我，屋里的灯光透出，照见他脸上的悲恸。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从来都是淡定的罗什，有如此的悲伤神情？
看看站在院里有些手足无措的他，我用最柔和的声音说：“罗什，我们出去走走好不好？”
他不置信地看向我，眼里，流过一丝感激，旋即垂头：“你，披件外衣吧，夜凉……”
整个苏巴什沉寂着，街上早已万灯皆灭，幸好月光莹亮，还能照见脚下的路。我们一路走着，仍是沉默。想来，这是我第一次那么晚跟他在一起。他恐怕，也有一些拘谨吧。
苏巴什只是个附属小城，宗教意义大于军事意义，所以，没有通常城池必有的城墙。走出几步路，就出了城，走到了城外的铜厂河。正是夏季，河水湍急，哗哗声在寂静的夜显得分外清晰。
我们在河边找了块大石头坐下。我蜷着膝，静静看他。月光洒在他身上，渲出一圈华晕。
“我在罽（音JI）宾习小乘的师尊来了。”
“盘头达多？”传记里有鸠摩罗什为自己的小乘师父盘头达多说大乘教义的记载。
“你怎知他的名字？”
“啊，我……”愣住了，我当然是读了资料才知道的。
“对了，我曾告诉过你的。想不到十年前的话，你还能记得。”
他小时候跟我说过？我我我怎么不记得了？（不记得的亲亲可以去看第十二章罗什有提过“……我在罽宾便跟随得道高僧盘头达多习小乘佛法……”）
我尴尬地转移话题：“你跟他说大乘教义了吧？”
他点头：“这些日子罗什一直与师尊一起研究大乘教义，辨述大乘精粹，已赢得师尊承认。师尊虽礼罗什为大乘师，承认罗什立新说之成就，但仍是罗什的小乘师尊。”
我点头。在佛教的世界里，如果要建立起自己在教义上的终极权威，那么和带自己进入佛教教义大门的老师进行辩论并赢得承认就是重要的一环，即使是像罗什这样的人亦不例外。而显然罗什是这次拉锯式辩论的最后胜利者。盘头达多最后虽说“礼什为师”，但并未改变自身的学说立场，至少他并没有放弃自己作为罗什的“小乘师”的身份。难道这就是他沮丧的原因？
“罗什，每个人都有自身立场，你能劝服他尊你为大乘师已经不错了，何必一定要他放弃小乘呢？”
他奇怪地看我：“罗什没有狂妄到要师尊放弃小乘。”
“那你为何那么难过？”
他突然沉默了下来，眼光盯住河水，出神了半天。“我母亲……”他咬着薄薄的唇，似乎要咬出血来，颤抖着声音轻轻说：“师尊今天才告诉我，我母亲行至天竺，三个月前……三个月前……已进登三果了。”
我不太明白，问道：“‘进登三果’是什么？不是件好事么？”
他叹息着，深吸一口气，平缓地回答：“三果乃出家人修行所能达到的四个果位中第二高之果位Anāgāmin。”他看我依然疑惑，再解释说，“Anāgāmin可译为不还。即是说，证得此果，圆寂后住于五净居天，禅定转深，到了灭受想定，即是解脱，不再还到凡夫的生死界中。”
他咽一咽嗓子，再深吸一口气，声音却颤抖地厉害：“母亲终得修行之果，跳出轮回，永登极乐了……”
啊！我终于脑子转过弯来了，他说了那么多，就是为了告诉我，耆婆，耆婆她，在天竺亡故了……史料只记载耆婆独自离开龟兹，到了印度。然后便再无文字记载，原来是她死在了印度。而这个消息，他才刚刚从盘头达多处听来……
我呆呆地看向他，难怪他那么悲恸，耆婆对他的一生，影响之大，无人能比。是母亲把他带入佛门，是母亲不愿意他在龟兹受到太多追捧带他到了罽宾，是母亲鼓励他学习大乘，在他二十岁之前，他的一切都是由母亲安排的。耆婆对鸠摩罗炎来说不是个好妻子，但是对罗什来说，她是个好母亲，一个带领者，引路人。
“罗什，你要是难过……”
“不！”他猛然抬高声音，语速急促：“我不难过。母亲进登三果，她离家所求的佛家解脱，终于得现。她进入西方极乐世界，从此便再无烦恼，我何来难过，何须难过！”
他的胸口急遽起伏，傻子都能听出他的言不由衷。
“罗什，”我轻拍拍他的手臂：“你心里难过是正常的。因为你有爱，你爱你的母亲。那为何，不把自己对她的爱发泄出来？”
“爱？”他喃喃地念着这个字，仿佛有千斤重量，沉得让他念出颤声：“佛陀说，一切皆空，万物皆空。罗什是修行之人，怎么可以有爱？”
“佛教讲一切皆苦，老病死，怨憎会，恩爱别，所欲不得，所以苦的根源是爱。如能灭绝爱欲，便能得涅槃，从此脱离六道轮回，进入永恒世界。其实佛陀自己，难道就没有爱欲么？他有妻有子，他也有牵挂吧？他提出灭爱欲，正是因为受过爱欲之苦吧？可是，爱欲真能灭的话，佛陀需要到死时才得解脱么？涅槃，寂灭，作灭、灭度、寂、无生、择灭、离系、解脱，不管有多少种叫法，都是死的同义词而已。只有死，才能灭尽一切爱欲，佛陀自己，只怕也是知道这个道理的。所以，他描绘出一个死后的世界，一个西方极乐世界，以弥补今世为灭爱欲抛弃的种种。可是，为何一定要……”
“艾晴！”他重重地打断我，颤抖着嘴角，痛苦地捧着头：“别说了……”
他将头偏过，不让我看到他的脸。月光下他的肩起伏着，能听到他急促的呼吸声。我站起，转到他对面，伸出双臂搂住他的脖子，将他温柔地拥进我怀里。他突然浑身僵住，虽没有推开我，却似乎停住了呼吸。
“哭吧，你是人，你不是神。为亲人难过，没什么不该。想哭便痛痛快快哭一场。那样，会好受一些的……”
我轻拍他的背，怀中的他，虽然个子那么高，却瘦削得让人心疼。这一刻，真想化身为耆婆，替她安慰他。
他顿了好一会，有些局促地伸手向前，用手臂圈住了我。他的动作非常轻，好像我是个纸人，会被捏碎。
“艾晴！”感觉出他胸膛急遽地起伏，手臂上传来的力在渐增，将我越搂越紧。
“艾晴！”他再低低唤我，肩上，有些温热的湿，风吹过，快速冷却，又立刻被新的温湿染上。他终于，能像正常人一样，哭了。
他哭了很久，仿佛这一生从未哭过，此刻，要将积蓄一生的泪一并倾倒干净。我陪着他一起哭，我们就这样相拥着，直到哭完了所有力气，直到……天荒地老……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终于都平息了下来。我从没有这么哭过，似乎失去了所有力气，靠着他，才不至于瘫倒。他也停止哭泣了，却依旧搂着我，从他身上传来的温暖，熨烫着我的心。我，竟如此贪恋这个怀抱，以至于不敢说一句话，怕说出什么就会打破这个气氛。最后，是他放开了我，月光已经隐去，看不见他的表情，只听得他缓缓说：
“母亲知道罗什心中一直想将大乘传扬到汉地，离开时，曾对罗什说过：大乘教法，要传扬到东土，全赖我的力量。但这宏伟大业，对我而言，却没有丝毫利处。母亲问我，要怎么办。”
我还沉浸在刚才的情绪中，没有说话，呆呆地看他。他顿一顿，接着说：“我回答母亲：大乘之道，利人而忘己。若凭罗什能使佛陀的教化流传，使迷蒙众生醒悟，就算会受火炉汤镬之苦，罗什也没有丝毫怨恨。”的fe
母亲在时，罗什还是一个受到精心庇佑的天才。他固然聪明绝顶，但犹如温室中的花朵，未经考验。随着母亲的离去，此刻的他，必须依靠毅力来坚持自己的理想了。他的理想，小时候就已立了吧？他知不知道，他母亲所担心的，会在将来成真。他去中原弘扬佛法，付出的代价，是一世的诟病。罗什，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愿知道你的未来。
“罗什，母亲虽不在你身边，可是，她会时刻在你心中。当你有艰难困厄时，想想对母亲的承诺，你便能挺过去的，好么？”
见他点头，我转移话题，希望他不再沉浸于悲痛中。“罗什，告诉我你小时候的事情吧，我不知道的事情。”其实，转移话题只是借口，我是真的想知道小时候的他。
我们就这样比肩坐着，听他讲小时候的事情：母亲对他的严格与慈爱；诸位师尊，师兄的趣事；在西域诸国的游历；每一桩每一件，我都听得津津有味。原来IQ200的鸠摩罗什小时也会作弄师兄，背不出偈语也会遭母亲责备，原来他也有童年，我还以为他生下来就一副老成样呢。为了让他心情好转，我讲起我自己的家庭，我的父母，我的同学们，我的老板，我看过的书，走过的地方。当然我都转化成他能听懂的语言，没露出什么破绽。
远处的天山背影显出一抹淡淡的胭脂红，漫天星星悄然隐去，我看看表，已经快四点了，居然坐了一夜。我望向他：“罗什，回去吧。你该去做早课了。”
他讶然：“竟坐了一夜。艾晴，累么？”
我摇头。虽然不累，可是身上却有些发冷。那件外套，也挡不住黎明的凉气。
手被他握住，他的手也没什么热气，纤长的手指磨挲着我的手，我笑了，看他徒劳的摩擦生热。他抬眼，看到我笑，不再磨挲，将我两只手贴上他的脸颊。我的笑僵住了。如洪水冲过，心底最后一道防线，彻底垮了……
我们就这样对视着，我的手贴在他微带热气的脸上，手心触到微微的扎，是新长的胡须。那一刻，如醍醐灌顶，一道电流从头到脚将我激得浑身战栗。我已经完完全全想明白了一件事——
我爱他！
是的，我早就爱上他了，从再见到他那一刻起。会爱上他最正常不过，他的优秀他的聪慧他超然脱俗的外表，能让天下所有女子倾心。我不再犹豫不再拒绝。爱了就爱了，我怎么能否定这人类最基本的感情？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既然灭绝不了爱欲，又何必苦苦挣扎？而我之前会那么挣扎那么抗拒，就是因为我太以现代人的思维来看待爱情了。我总是希望如果爱了就要得到回报，我总拿我的工作当借口，我总是想着我迟早要回去，我总在顾虑爱上他没有未来。可是，我如果不要回报呢？如果我不要求一定要呆在他身边呢？如果我不要什么未来呢？谁又说过爱他就不能继续我的工作呢？我只要现在好好地，以我自己的方式来爱他。我可以不让他知道我的爱，我可以回到21世纪后继续想他爱他。只要能爱他，以后的事，管它怎样呢？我干吗现在就一定要那么冷静地想明白一切呢？
“苏幕遮后日开始，你今日便去王城吧。”温和的声音在耳边拂过，“回去先好好睡一觉，然后我让乔多罗送你去王城，我已为你定好客栈了。还是你要住国师府，你不是一直想见弗沙提婆么？”
乔多罗？愣一下，哦，是他的御用车夫。“还是住客栈吧。我这样去国师府，会吓到太多人的。至于弗沙提婆，我想等离开龟兹前再去见他。”
等到苏幕遮结束，我就找机会见一见弗沙提婆。他十年前那么会粘我，但现在已经长成大小伙子了，有自己的生活，我不想介入太多。见上一面，能看到成年后的他，也就可以了。我最想的，其实还是这个……“嗯……你……”犹豫，犹豫，再犹豫，“你……会不会去？”
他顿住，轻轻将我的手放下，“师尊还在我处……况且……”
“我知道的，你们有‘离歌舞戒’。”赶紧先按压下心头飘过的失望，装做不在意地辨白，“我只是随便问问。你……不用去……不能去的……”
他不言语，站起身，微明的天光染在他褐红色的僧衣上，风扫过他的衣襟，他整个人如同雕塑一般凝在黎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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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南北朝时期僧人慧皎著《高僧传》记载鸠摩罗什为盘头达多说大乘：“俄而大師盘头达多不远而至。王曰。大师何能远顾。达多曰。一闻弟子所悟非常。二闻大王弘赞佛道。故冒涉艰危远奔神国。什得师至欣遂本怀。為說德女问经。多明因缘空假。昔与師俱所不信。故先说也。師谓什曰。汝於大乘见何异相而欲尚之。什曰。大乘深净明有法皆空。小乘偏局多诸漏失。师曰：汝說一切皆空甚可畏也。安捨有法而爱空乎。如昔狂人令绩师绩线极令细好。绩师加意细若微尘。狂人犹恨其麤。绩师大怒乃指空示曰。此是细缕。狂人曰。何以不见。师曰。此缕极细。我工之良匠犹且不見。况他人耶。狂人大喜以付织師。師亦效焉皆蒙上赏而实无物。汝之空法亦由此也。什乃连类而陈之。往复苦至经一月余日。方乃信服。师叹曰。師不能达反启其志。验於今矣。於是礼什为师。言和上是我大乘师。我是和上小乘师矣。”
慧皎的《高僧传》里耆婆跟鸠摩罗什的最后对话：“什母临去谓什曰：‘方等深教，应大阐真丹。传之东土，唯尔之力。但于自身无利，其可如何？’什曰：‘大士之道，利彼忘躯。若必使大化流传，能洗悟蒙俗。虽复身当炉镬，苦而无恨。’”

23.当时，我们正年轻：东方狂欢节
我坐罗什的马车到王城。一路的颠簸本来该有助睡眠，可是我却了无睡意。我整个人处在极度亢奋中，不时盯着自己的双手。自从这双手触碰过他的脸后，我都舍不得洗手了。我伸出手，闭着眼睛，在脑中描绘出他的轮廓，用我的手去再次感觉。那微温的触感，略有些扎人的胡茬，消瘦的双颊，顺滑的皮肤。不可抑止的笑，又漾上了我的脸。
我就这样一路时不时傻笑着，下午时分到了延城。住进了罗什早已安排好的定点客栈，还是个上房。如果没有他的预定，这会儿客栈也早就人满为患了。吃了些东西才发现开始犯困，好久没有熬夜了，只有临考试时才会去通宵教室。结果整个剩下的时间我都在呼呼大睡。希望我没打呼噜，如果真的不小心打了的话，希望没吵到隔壁的人。
苏幕遮，又称乞寒节，每年农历七月举行。是为了祈祷当年冬天严寒，可降更多的雪，来年便水源充沛。苏幕遮在唐代传入中原，曾轰动京城，唐人写的关于苏幕遮歌舞的诗词，就数量繁多。李白，杜甫，白居易，李贺等等，都有描述。到宋时，苏幕遮成了词牌名，最有名的苏幕遮词就是范仲淹的“碧云天，黄叶地”了。玄奘在龟兹时，曾经目睹苏幕遮的热闹，并记录了下来。龟兹王请他一起观看，歌舞到高潮时，龟兹王还邀请玄奘脱去袈裟鞋袜，共跳乞寒舞。唉，玄奘不也看了歌舞？为何他就不能……算了，人家玄奘远来是客，入乡随俗也无可非议。
我戴着早已在苏巴什买好的面具，在街上晃荡。所有主干道全部都是人，大家都戴着假面，认识不认识的，都相互问好。这样融洽的气氛，我的心情变得超好。跟着人群在街边站着，不一会，游行队伍开始来了。先是一个鼓队，以大羯鼓为首，坐在马车上激烈地敲着，拉开了苏幕遮的序幕。后面跟着一群艺人，手上拿着各种大大小小的鼓，配合舞蹈动作，应和着大羯鼓。隔一段后面再来的是一群男女对舞，衣着端庄，双手持丝巾两端，神情庄重，舞风古朴。嗯，跟我们的大妈们逢年过节就上街表演的秧歌舞有点像。然后又有方阵表演绳舞，头戴花冠的妙龄少女，执一根缀有各种花饰的绳子，舞姿飘逸，神情妩媚。后面再上来的是飘带舞，猴舞，等等，看得我眼花缭乱。每个方阵都有自己的小型乐队，坐在鲜花装饰的马车上，荜篥，箜篌，琵琶，角笛，等等，悦耳清脆。
1903年，两个日本人在苏巴什故城发现了一个舍利盒，里面装高僧骨灰。他们将舍利盒偷偷带回了日本，就存放了起来。直到1957年，日本人发现舍利盒颜色层下隐约有绘画痕迹。他们拨去表面颜色，露出了原来的图像，是精美到让人惊叹的苏幕遮乐舞图。上面绘有各色人物，手执西域特色的乐器，戴着假面，摆出不同的舞蹈造型。如今，这舍利盒还在日本，我们自己研究，还得从日本拍了照，拿回国来。
而眼下，早已经消逝的东方狂欢节就这样出现在我眼前，那份喜悦，无法言语。苏幕遮会不分昼夜，连演七天。回去后如果能把这个盛大的古代节日复制出来，对研究音乐舞蹈风俗民情的历史传承性，可以有更清晰的认识。光是这些，就能引得多少同仁射来愤怒的红眼。呵呵，我笑晕了。
已经中午时分了，跳舞的方阵在沿着街巡演，路边推出不少小吃摊，烤羊肉的味道引得我口水直流。脱下面具，跟小摊主要了三串羊肉串。这个时代的羊肉串超级大，每块肉跟鸡蛋一样大小。在新疆旅游时，羊肉串的大小，从南疆到北疆，从新疆到内地再到沿海，是依次减小的。在南疆（喀什，和田，库车等地），跟一千六百五十年前一样，是鸡蛋大小的羊肉串，通常两元一串。而我们学校门前的小摊，是我见过的最小的羊肉串，一元一串，但女生都得吃二十串才能有垫底的感觉。
把思绪从现代拉回眼前的古代节日，啃着羊肉看街上的人来人往。边吃东西边看帅哥最带劲，不过，看似帅哥好像不多啊，因为都戴着面具。突然，我张着正准备咬肉的嘴，忘记咬下去了。
人群中有人向我走来，纤长的身材，穿着龟兹贵族典型的鹅黄色束腰式短装。这种装扮，看上去很像中世纪时欧洲的骑士服，只要身材好，男人穿上都会英姿飒爽。而那个男人，这样的打扮，看上去尤为伏贴，加上身材高挑，在人群中简直是鹤立鸡群。
虽然无法看到他的脸，也能断定这是个极品男人。这样一个男人在朝我走来，而那身姿，怎么如此熟悉？他戴着一个鬼脸面具，面具下的眼睛，在走近我时，透出诧异和探询的目光。我眯起眼，仔细打量。那双眼，是我熟悉的浅灰色。我的心，突然快得要蹦出胸膛。他……他……不是说不来的么？
“艾晴，是你么？”是他的声音，却有丝颤抖。
“当然是我。”我举举挎在手腕上的面具，突然想起另一只手还擎着三根大得吓死人的羊肉串。完了完了，我满口獠牙啃肉的模样，我张着油呼呼的嘴瞪他的白痴样，全落到他眼里了。
正在懊恼，我跌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我的心砰砰直跳，混乱的思绪飞快飘过：他怎么……为什么他今天……
手上还高高举着羊肉串，我整个人像被点了穴一样，任由那个高大的男人将我一把抱住，腾空转了几个圈。
“艾晴，你真的回来了……”
目眩中听出，虽然有些像，但这不是他的声音！他的手臂没有那明显紧绷的肌肉，他不会这样开心地大笑，他绝对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下毫无顾忌地抱着我转圈。
我被放回地上，面前的他对着我微微倾下身，一手揭开了面具。高挺的鼻梁，大而明亮的眼睛，长长浓浓的眉毛，浅灰色眼珠，像极了他！身高和体形，也跟他那么相仿。可是，脸没有他那么狭长，皮肤也比他的麦色浅，嘴角弯弯，尽是调皮。我隐隐浮出的失落，立刻被另一阵欣喜淹没。
“弗沙提婆！”这次，换我抱他了。只是，为何他那么高啊。
放开他时看见他一直没合上笑的嘴对我努努：“艾晴，你嘴上的油全蹭在我衣服上了。”
刚刚觉得抱那么一大小伙有点不好意思的心，立马被这句话呛了回去。这死小孩，还是没变！
“所以，你要请我吃饭！”没等我反应过来，手上的肉串，已经被他夺下，还给了小贩。然后我就被他拉着走，都没时间嘀咕一声，浪费粮食啊！你个败家子！
我瞪着眼前一盘盘看上去蛮像那么回事的菜肴发呆。有多久没吃过中餐啦？有多久没见过白米饭啦？这个时代，米是从汉地运来的，在西域吃顿米饭，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瞧瞧这里的摆设，还弄个包厢坐坐，我嘴里塞着饭，心里嘀咕，还真是个败家子！
对面的他却没吃太多，只顾一直盯着我看，嘴角的笑，总也抑不住。看得我心里发毛，只好低头猛吃。进来一个汉人女子送菜，他依旧举着那摄人的笑道谢，看得那女子脸色红红，退出去时竟撞上了门。
唉，我叹气。“弗沙提婆，知不知道你这样对人笑会害死天下所有女子的。”
“哦？”他眉毛一挑，身子前倾凑近我：“那，艾晴你呢？”
死小孩，居然对我说这种话。我看看他阳光帅气的脸，吞吞口水：“别别，我老胳膊老腿了，还是让我多活几年吧。”
他放声大笑起来。他的笑跟罗什不同。他笑得张扬，笑得毫无忌惮。而罗什的笑，永远都是那么风轻云淡。
“艾晴，你是仙女，你不会老。”他突然收住笑，换上认真的口吻对我说。
我张了张嘴，始终说不出什么。唉，是我自己对他说的，他又目睹过我的突然消失。早知道会回来，就不该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播种这么个烂理由。现在，这个幼小的心灵被我歪曲了十年，还能扳得回来么？
“艾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我一呆，脑子快速转动：“昨天。”
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已经在这里呆了快三个月了。那样的话，他就会知道我一直跟罗什在一起。罗什，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爱他……保护他……
然后他问我住哪儿，我跟他说了客栈的名字。他看看还在往嘴里塞米饭的我，不耐烦地问：“你还要吃多久啊？”的eb
我愣：“你有事吗？这么急？”
“当然有事。”他一本正经地回我，“要去帮你搬行李啊。”
“去哪儿？”的86
“当然是国师府。”
弗沙提婆跟着我去客栈退房，我收拾东西时，结果被他看到了我的小内内，他竟然拿着我的BRA一脸好奇地问这是什么，害我闹了个大红脸。然后他不由分说扛上我潇洒地扔出一串钱给掌柜，大手一挥“不用找啦”。唉，这败家子！
快到国师府时我惴惴地拉住弗沙提婆：“哎，你要怎么跟别人说我啊？我的模样可是十年未变啊。”
他停下脚步，眼珠转了几圈：“嗯，那就说你是艾晴的侄女，叫小艾晴好了。”我晕！不愧是兄弟俩，思维方式还真像。
“不过，我不会瞒父亲的。”他脸上显出认真的神情，“我从来不瞒父亲任何事。”
鸠摩罗炎，那个学者般儒雅的人。他的话，应该能接受我这样怪异的出现吧。
我撑眼盯着面前的一切。还是我原来的房间，摆设一点都没变，床头墙面上甚至还有当年让弗沙提婆默写的字帖。他当时一定要贴在那里，我拗不过，只能让他默完一张就贴一张。字迹歪歪扭扭的，以前看着就叹气，现在，居然无比亲切。
“房间可是每天打扫的，就等你回来。”有丝气息落进我耳朵，痒痒的，心里流过一阵温暖。
“来，再带你看样东西。”还没容我感动够，就被他拉着走。唉，还是跟小时一样性急。
我被拉进他的房间。这里倒是变化挺大的，墙上挂着好几把剑，看剑鞘的制作工艺就知道是好剑。一个小小的书柜，匆匆扫一眼，几乎都是吐火罗文和梵文。梵文我看不懂，估计是佛经一类。吐火罗书籍，都是兵法和战争类。少数几本汉文书，是《孙子兵法》，《韩非子》、《战国策》之类的。
我正在打量他的房间，看他小心奕奕从柜子里拿出一副画框似的东西，小心揭开裹在上面的棉布，露出里面的一副画。我张大嘴，是多拉A梦，我送给他的新年礼物！他居然把它当成一副稀世名作一样裱起来！
我抬起眼看他，叫一声“弗沙提婆……”
“你先别急着哭鼻子，还有呢。”他从枕头底下翻出一本书塞进我怀里，是本《诗经》，书的叶边卷得厉害，都快被翻烂了。“你随便翻哪一页，然后考我。”
我没翻书，想了想：“《国风?邶风》里的《击鼓》会么？”
他咧嘴一笑，双手背在身后，踱起方步，晃起脑袋，抑扬顿挫地念：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这是《诗经》里我最喜欢的一首。我跟弗沙提婆都是讲吐火罗语的，不像罗什，讲的是汉语。乍听弗沙提婆背汉语诗，听他怪异的发音，我想笑，又觉得鼻子酸的好难受。
“记得么，你说过，只要我背出《诗经》你就会回来？”我点头，真没想到我当初只是随口说说的，他却当了真。的f4
“第一年，我就背出了全部《诗经》，结果你没有回来。我就想，是我没学好，所以第二年我又背了一遍，可是你还是没回来。每年汉历正月初十，我就到你房间背一遍《诗经》，背了十遍，你终于回来了……”
“弗沙提婆……”
“感动么？”
我点头，鼻子太酸了，我快撑不住了。
“那让我抱一下。”
一个恶狼扑上小红帽，我一把PIA开他。刚刚想涌出的眼泪通通吞回肚子里去了。
那天还去见了鸠摩罗炎。十年时间，他的儿子们都已成长到人生最绚烂的年纪，十年时间在他身上却如被刀狠狠削过。原来就清癯的脸更是瘦得形削见骨，头发已经全白了，他今年也就五十几岁吧？可是，看上去身体很不好，不时咳嗽。可是那双镶嵌在深凹眼窝中的浅灰色眼睛，那双充满智慧与人生感悟的眼睛，仿佛能穿透人心。突然心弦拨动，罗什的眼，好像他啊。
嬉皮笑脸惯的弗沙提婆，在父亲面前却神态极为恭谨，一脸认真地用梵语跟鸠摩罗炎交谈。鸠摩罗炎不时用惊诧的眼光看向我，看得我心里一阵慌。可是，直到最后他也没对我奇异的来历说什么，就用吐火罗语温和地要我安心住下，府里的人会以贵客待我。我猜的果然不差，睿智如鸠摩罗炎，就算他也无法弄懂我的真实身份，却绝不会将我当巫女烧掉。也难怪他能有这么两个出色的儿子，而兄弟俩又如此尊敬父亲。
那天夜里，在我先前住了三个多月的房间里睡得无比香甜。睡前想到，不知罗什知道我回了国师府会做何想法。唉，不知他现在在做什么。他会想到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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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苏幕遮：文中所写的苏幕遮的一系列舞蹈，参考的是“天山南北丛书”——遗落的西域故地文明探秘之《龟兹古国》。关于克孜尔石窟的史料，参考的是一本比较专业的书——《克孜尔石窟探秘》，都是我在克孜尔石窟买的。呵呵，在新疆时买了很多书，斯坦因的《沙埋和田废墟记》，《发现藏经洞》，《中国探险手记》，斯文赫定的《戈壁沙漠之迷》，还有一本超级重的《新疆文物古迹大观》，光这本砖头就费了偶360大元。回来时，光是一个大背包就重20多公斤，把偶累得，还差点在机场交行李超重费。如果亲们有兴趣，小春可以列个关于本文的书单给大家，不过，小春参考的都有点专业。

24.当时，我们正年轻：精彩苏幕遮
我醒来时发现床边有个人影，吓得起床气跑得一点不剩。又是那家伙！小时候来吓我倒也罢了，现在都是个大小伙了，怎么一点都不懂男女授受不亲啊？
“你还真能睡啊，我都看了半天了。”
我愤愤然往毯子里缩了缩。我只穿了很薄的吊带睡衣，不知道刚刚有没有让他看见露在外面的胳膊腿。
“呵呵，别藏了，没什么好看的。”
我丢出一个枕头炸弹，被他灵巧地躲过。他大笑着站在离我不远处：“快点起床啦，今天的苏幕遮更精彩呢。”
“那你出去，我换衣服。”
他倒是没再捣乱，乖乖向门口走去。已经踏出了门，却又探进身子，冲着我眨眨眼：“你身上穿的这件就很好看啊，不过，只能我一个人在屋里的时候穿给我看。”
我气愤地到处找武器，他已经哈哈笑着跑远了。
街上人更多了，弗沙提婆护着我，不让我被人挤到。只是，他的这种保护方式，还真让我不太适应。我几乎就是被他搂着在走，任何人看到，都会认为我们是对恋人。而他，似乎挺有人缘，好多人冲他打招呼，男男女女都有。男人看见他搭在我肩上的那只爪子时都露出不怀好意的笑，而女人的眼神就复杂多了，绝大多数是飞刀，割得我心里怪寒的。但这家伙丝毫也不在意，一脸没心没肺的模样。
我试图挣开他的魔爪，挣扎了两把，却被他搂得更紧：“嘘！别闹！狮子舞马上要开始了。”
几十只羯鼓齐声响起，气势磅礴，青、赤、黄、白、黑，五种颜色的狮子，从五个方向向中心舞去。每一只狮子有十二个人舞动，戴红抹额，前有两人执红拂子，作出种种戏弄状。旁边有一百多号人的伴唱队，高唱着歌颂龟兹王的赞歌，齐整的合唱响彻九霄。狮子是龟兹王族崇尚的动物，龟兹王自称狮子王，并编造了一个龟兹先王降服狮子的故事。狮子舞便是根据这个故事来的。吕光破龟兹后，带着鸠摩罗什和龟兹的艺人共上万到了凉州（今甘肃武威），狮子舞融入汉人元素，改编成了流传中原的五方狮子舞，流传至今。
广场前有一排华丽的帐篷，龟兹王白纯和一众贵族们端坐在里面。我问弗沙提婆：“你怎么不跟他们坐一块？”
“跟着那群老头有什么意思？我就想跟着艾晴。”音乐声太吵，他凑近我耳边大声说，“看你出丑和傻笑更好玩。”
这没大没小的家伙！我气得摔开他的爪子，没多久又搭上来了，任我怎么使眼神必杀技，也完全无视，照样嬉皮笑脸的。看我生气那么有意思么？
这样看一天歌舞表演，晃荡着吃各种小吃，跟弗沙提婆吵吵闹闹，很快又是一天过去。晚上把门窗都锁好，防贼防盗防弗沙提婆。早上醒来没看到弗沙提婆，倒是自己差点热出一身痱子来。结果门一打开就看见他倚在墙上，摆一副酷样，伸手递给我一个小瓶子。我好奇地接过，问他是什么。这家伙居然告诉我是痱子粉，还一本正经地宣传了一遍夏天保持室内通风的重要性。我随手抄过门旁边的一把扫帚，追在他身后在院子里厮杀起来。
我当然跑不过他，在他十岁时我就是他手下败将了。跑了几圈就累趴下，举着扫帚脱口就说：“小的投降，将军饶命啊！”
话刚说出口就感觉不对劲了，我怎么还拿着跟他小时候扮家家的口头禅啊？唉，条件反射，条件反射。他站在院子中间，笑得几乎瘫倒在地，府里的佣人跑出来，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们俩。我的老脸都没地方放啦……的fd
苏幕遮第三天，照样是各种歌舞表演。西域各国的艺术家似乎都集中到了龟兹，每天狂欢不断，惊喜不断。弗沙提婆最爱凑热闹，哪儿人多就拉着我往里钻。此刻我们正站在大广场边，中间已经搭上了舞台，舞台中间有一朵巨大的莲花骨朵。随着三声急促的鼓点，莲花苞开，一位蒙着面纱的女子，身穿宽大的紫红色绣罗袍，衣帽拖曳金铃，垂着长绸带，脚上一双小巧的红锦靴。音乐响起，那个女子开始舞动，衣帽上的金铃扑转有声，铃声悦耳。
“这是柘枝舞。”弗沙提婆贴在我耳边说，“等会儿看了可别害羞哦。”他吹进我耳朵的气息让我痒痒地赶紧偏头。说个话而已，至于凑这么近么？
鼓声越来越激烈，舞者的腰肢扭动，越发显得柔若无骨。然后，鼓声突然刹住，披在身上的绣罗宽袍就被舞者扯了下来，抛在莲花里。她上身是紫红色紧身纱衣，覆一件短外衣，下面是同色的飘逸长裙，随着鼓声飞快地旋转，裙子飘飘，宛如飞仙。突然，鼓声又住，她的短外套迅速褪了下来，只剩裸着双臂的紧身纱衣，身材玲珑，凹凸有致。下面的人看得叫声连连，个个面露红光，我就是其中一个。鼓声又起，她又开始旋转，细腰摆动，无限风情。然后，她随手将裙子扯掉，里面是粉嫩色的束脚灯笼裤。到最后，束在腰上的腰带，紧身上衣，都脱了，只剩下类似现代的BRA和灯笼裤，还摆出各种诱人姿势，艳情地要命。
“哇塞，天啊，脱脱脱衣舞耶！”我把眼睛无限扩大，狂咽口水。真没想到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西域就已经如此开放，就算在21世纪，要看这样级别的脱衣舞，也得到酒吧和夜总会，怎么可能大庭广众下表演？
鼻子突然被重重刮了一下：“奇怪了，我以为汉人女子都是很害羞的，结果我一个大男人都没有你那么兴奋。”
我捂住自己可怜的鼻子，跟他们龟兹人比，我的鼻子本来就不够挺，现在更塌了。
“要不，这么喜欢的话……”大灰狼又凑过来了，“晚上回去你跳给我看？”
他的鼻子上挨了一拳。
他捂着鼻子，脸上的五官夸张地挤到一块，好死不死地又添一句：“唉，还是算了，脱了也没啥看头的……”
他是不是想让鼻子永远扁下去啊？
睁开眼时又看到一双浅灰色的眼睛故碌碌地盯着我，距离近得让我还没起床就犯心脏病。唉，那个，习惯就好，习惯就好。我这次的应对措施是没换睡衣，就这样和衣而眠了。所以，窗子大开着一觉睡到天亮。
他脸上有明显失望的表情：“你那天穿的那件小衣服呢？为什么不穿啊？”
这个色狼！我得意地起床：“你不是说没啥好看的吗？”
“这倒是的。”他点点头，想了想，“艾晴，你多吃点肉吧。”
“为什么？”的14
“这样，这里才会大啊。”他比比胸部，“你现在太瘦了，摸上去手感不好。”
天哪！谁来帮我灭了这小色狼！
又是上街玩闹一整天。我好像都忘了要工作了，每天除了睡觉就是玩。弗沙提婆绝对是个好玩伴，永远都有层出不穷的主意。每天带着我去不同地方吃饭，印度菜，中亚菜，波斯菜，中餐，各种口味的大餐和小吃，我还真的腰上起了圈圈。这整整七天的苏幕遮可比我们的五一十一精彩多了，那些街头表演的艺术家都是真才实料，群众们的参与性也非常高，往往是听到音乐声一起，大家就不分男女老幼翩翩起舞。的28
苏幕遮第四天我看到了慕名已久的胡旋舞。胡旋舞源自中亚康居国（今乌孜别克斯坦撒马尔罕一带），传入中原后风靡一时。唐代无数大诗人描写过胡旋舞，最有名的就是白居易的“胡旋女，胡旋女，心应弦，手应鼓”了。杨贵妃据说非常善于跳胡旋舞，以至于白居易指责“贵妃胡旋惑君心”。现在亲眼目睹，果真是好看。胡旋舞是群舞，十几个身姿妖娆的少女飞旋，动作轻盈，被诗人喻为“逐飞星”，“火轮炫”毫不为过。我在埃及看过当地的苏菲舞，是由男人跳的，也是不停旋转，身上的彩条裙飞旋起来如万花筒一般，让我赞叹的同时非常担心他们会不会旋晕了。
晚上我照例想着罗什入睡，回忆与他的点点滴滴，丝丝温情之处也能咀嚼半天。这几天玩得太疯了，说实在，我从来没那么疯玩过，而且还是连续那么多天。要是他能伴在身边……呵呵，不想了。想像不出他跟着我蹲在街头啃羊肉串的情形，弗沙提婆还差不多。念及弗沙提婆，突然想到明天一定要跟他说了。不能老是一大清早就跑我房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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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苏幕遮上的各种舞蹈，参考了不少唐代诗人的作品。将白居易写的关于狮子舞，柘枝舞和胡旋舞的诗放这里。其实不止他一个写过这些舞蹈诗，还有李端、元稹、张祜、刘禹锡等等。不过白居易的诗最浅显易懂。我不禁想到，白居易还真是个歌舞爱好者，记得他家里就蓄养了很多歌伎。
白居易《西凉伎》中对狮子舞的描叙：
西凉伎，假面胡人假狮子。刻木为头丝作尾，金镀眼睛银贴齿。
奋迅毛衣摆双耳，如从流沙来万里。紫髯深目两胡儿，鼓舞跳粱前致辞。
应似凉州未陷日，安西都护进来时。须臾云得新消息，安西路绝归不得。
泣向狮子涕双垂，凉州陷没知不知？狮子回头向西望，哀吼一声观者悲。
贞元边将爱此曲，醉坐笑看看不足。享宾犒士宴三军，狮子胡儿长在目。
有一征夫年七十，见弄凉州低面泣。泣罢敛手白将军，主忧臣辱昔所闻。
自从天宝兵戈起，犬戎日夜吞西鄙。凉州陷来四十年，河陇侵将七千里。
平时安西万里疆，今日边防在凤翔。缘边空屯十万卒，饱食温衣闲过日。
遗民肠断在凉州，将卒相看无意收。天子每思长痛惜，将军欲说合惭羞。
奈何仍看西凉伎，取笑资欢无所愧！纵无智力未能收，忍取西凉弄为戏？
白居易《柘枝妓》对柘枝舞的描述：
平铺一合锦筵开，连击三声画鼓催。红蜡烛移桃叶起，紫罗衫动柘枝来。
带垂钿胯花腰重，帽转金铃雪面回。看即曲终留不住，云飘雨送向阳台。
白居易《胡旋女》对胡旋舞的描叙：（天宝末，康居国献之）
胡旋女，胡旋女，心应弦，手应鼓。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摇转蓬舞。
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人间物类无可比，奔车轮缓旋风迟。
曲终再拜谢天子，天子为之微启齿。胡旋女，出康居，徒劳东来万里余。
中原自有胡旋者，斗妙争能尔不如。天宝季年时欲变，臣妾人人学圜转。
中有太真外禄山，二人最道能胡旋。梨花园中册作妃，金鸡障下养为儿。
禄山胡旋迷君眼，兵过黄河疑未反。贵妃胡旋惑君心，死弃马嵬念更深。
从兹地轴天维转，五十年来制不禁。胡旋女，莫空舞，数唱此歌悟明主。

25.当时，我们正年轻：花心大萝卜
“你干吗每天早上跑到我房间来啊？”我抱着毯子，头疼地叹气。
“这有什么？我以前不都是这样么？你忘啦，我还跟你一起睡过呢。”
气死我了：“你那时候才十岁！”那时候粘人倒也罢了，现在都是个成熟男人了，还那么粘，他以后的媳妇怎么受得了！
“知不知道你现在已经长大了。”
看见他点头，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上去一脸无辜样。又拿小时候最常用的一招对付我。
“男女有别啊，小兄弟！”我抱着头，都想往墙上撞了。
突然被紧紧拥入一个强有力的怀抱，头顶上传来些微颤抖的声音：“艾晴，我不要一早醒来，你又不见踪影，叫我无处寻找……”
我心一动，原本要竖起的刺立刻软了下来。原来，他每天跑我房间里，是为了确定我还在。想想当年他才十岁，眼睁睁看着一个大活人跟变戏法一样凭空不见，就是个心理健康的大人也会受不了。那时的他会有怎样的失措与恐惧？唉，只怕这辈子他都会有心理阴影了。都是我不好……
“对不起，弗沙提婆……”其实我这次还是会一样消失不见，不过我发誓绝对不会让他再次目睹了。这个时代，又没有心理医生能帮他。
“对了，艾晴，我是不是你睡过的第一个男人？”
天哪，是谁说他会有心理问题的？我杀猪一样地惨叫起来——谁来帮我把这块狗皮膏药撕开！
第五天苏幕遮的重头戏就是胡腾舞。这是男人跳的舞，舞者腾踏跳跃，急蹴环行，反手叉腰，合颌耸肩，现代新疆维吾尔舞蹈里男子的舞步很多就是从胡腾舞演化而来。音乐声激扬振奋，热情奔放，几十个男人口里一边欢呼一边腾空，男子气概十足，看得我大声叫好。
“艾晴，喜欢这个舞么？”他凑在我耳边大声问，我没空理他，肯定地点点头，眼睛还是直直盯着那些英挺的男人们。
他把面具摘下放进我手里，跑开了。我没来得及问他去哪儿，就看到他拨开人群跑到那群舞动的男人中间。然后，我张大了嘴，看他融入那群男人中一起跳腾。场地中间无疑弗沙提婆最显眼，不说一米八五的完美身材，五官也是最英俊，他一上场，周围的女人们欢呼地更厉害了。
他屈膝下蹲，脚步变换如飞鸟，敏捷地移步、踏步、跺步，腾跃的动作飘逸洒脱又不失细腻，体态刚健豪放又不失柔和。舞动着的他，第一次让我见识到了男人的另一种魅力，跟着下面的女人们一起放声尖叫。叫得不过瘾，我一把脱下面具，双手拢成喇叭状，冲着他喊：“弗沙提婆，太棒啦，我爱你～”
他听到我的尖叫了，对着我扬扬眉毛，嘴角上翘，好看地勾魂。
音乐声越来越激烈，他跳腾的动作越来越快，群众的情绪也越来越高涨，大家一起合着音乐打节拍，在齐整的鼓掌声中，音乐嘎然而止，弗沙提婆突然一个高难度的腾空翻转，落地后就着力道，双膝跪地，迅速向我滑来，然后停在我面前，双臂大张，扬着头对我帅气地笑，潇洒到不行。立马感觉周围射来许多刀子，我扯着嘴赶紧拉他站起来。
他脸上满是汗珠，褐红色的及肩卷发贴在额头上，衣服也湿透了。我下意识地掏口袋，然后悲哀地发现，没有手帕。唉，用惯了餐巾纸，我N年没带手帕了，虽然我也知道不环保……
他看到我两手空空地从口袋里出来，说了句“不用”，然后拉过我的衣襟，开始抹汗。我整个人傻掉，他还真想得出……
我看着又湿又皱的衣服泪奔，这可是汗啊，好像还有点味道。嘴角哆嗦地话不连贯：“喂，你叫我这样怎么穿啊？你……你也忒……忒不厚道了……”
“怎么啦？一件衣服而已，本少爷高兴。”
没等我继续哀嚎，被他急急拉着走。
“喂，那么急干吗？去哪儿？”他手心都是汗，完了完了，手也不干净了。
“买衣服。”他回头看我，一脸不耐烦，“瞧你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件破衣裳，带你上街，太丢我的脸啦。”
“弗沙提婆！”
嗯？停住脚，看向前。一个皮肤白皙的女孩，拦在我们面前，一脸怨气。弗沙提婆偏头挑眉看她，脸上一副慵懒样。呵呵，典型的言情剧场面，不过我不是这出剧的主角，我退出。
我偷偷抽出被他捏得汗湿的手，打算往旁边角落悄悄隐身。
还没跨出一步就被拽了回来。这下可好，他整个人挂我脖子上了。第一反应是：哎呦，都是汗呐……
“弗沙提婆，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她眼里噙着泪，向我飙来恶狠狠的杀气。
“不就是你看到的这样么？”他挂在我身上，伸头在我脖子旁蹭。老弟，你不喜欢也别拿我当挡箭牌啊，何况你还一头的汗……
“可是你说过……”
“说过什么？我答应你什么了么？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
“呵呵，这位姑娘，你有所误会了……”我讪讪地笑，一边暗暗用劲推他。唉，这家伙还真是沉。“我跟他不是你想像的那样……”
吧唧一口，我的左脸响亮地粘上了个吻，湿呼呼的。惨了，这下连脸也不干净了……
女孩气得一跺脚，飙着泪飞奔了。唉，我叹气。还是不留神当了言情剧的主角。
“弗沙提婆，你对喜欢你的女人都是这样的么？”
“她们自己要粘上来，大家玩得开心就好。最烦她们一个个最后都要讨个将来。”这个花心大萝卜！难怪他哥哥含蓄地说他“每日戏弄花丛”。想起罗什，心中流过一丝温暖。他绝对不会像弟弟一样花心。虽然十一年后……不想不想！自从决定以我的方式爱他后，我就拒绝去想关于他日后的妻妾子的问题。想不了那么远，也管不了那么多。只要，现在的自己爱着他，就好……
“弗沙提婆，难道你从来都没爱过人么？”
“没有！”干脆利落的回答。
重新跟弗沙提婆碰面，发现十年后的他总是吊儿郎当的，会对我说些让我气恼的话，有时甚至会让我脸红。最刚开始以为弗沙提婆对我另有企图，我也有所提防。可是，几天接触下来，发现他就是一副花花公子的脾气。除了对我卡点油，占点口头便宜，他其实也没有别的什么过分举动。在街上，认识的女人冲他打招呼，不认识的女人冲他发呆，他都是挤眉弄眼地回复人家，带点彩的话也是张口就来，搞得像个大众情人。所以，我也释然了，对他时不时地跟我亲密接触一下，除了嘴巴里叫嚷抗议以及无用功的躲闪，我也开始慢慢接受，反正他就是这么个人。
不过呢，跟他在一起，真的非常开心。他会耍活宝，会逗乐，会不停变换新花样，长得又那么阳光帅气，难怪那么多女人迷他迷得要死要活，也难怪那些女人得不到他会伤心欲绝。唉，幸好我的定力不是一般地强，对罗什的魅力我都能抵抗那么久。也幸好我的心很小，罗什已经将它占得满满。否则，只怕我现在已经是那群怨妇中的一员，看着他身边不停变换女人而哭泣。
晚上洗完澡，搓着头发回房间，又看到那个身材高大的萝卜，穷极无聊地翻出我的素描本拿着铅笔在乱画。唉，这恶习怎么十年未改啊？我那些没带走的素描本，肯定就是这样被他耗掉的。
看见我回来了，大萝卜扔掉铅笔，又一脸不耐烦的样子：“洗个澡也那么会磨，喏，把它穿上。”
一套新衣服递到我面前，是那种软软飘飘的丝绸，淡雅的绿色，绣着嫩黄的石榴花边，衣料上乘，做工精细，肯定耗了不少钱。我不禁啧啧称好：“弗沙提婆，你追女人的手段真是太高杆啦。这样一套衣服，是个女人就拒绝不了。”
“这可是本少爷第一次送东西给女人，从来都是她们送东西给我，要不要还得看本少爷心情。”他鼻孔朝天，“喂，到底要不要，不要我拿回去了哦。”
“别！别！”赶紧一把接过，“我也是女人，哪能拒绝得了呢？”在21世纪，因为喜欢到处旅游也经常要跑野外考察，我向来都是T-Shirt牛仔裤大球鞋，连我老板有时都会忍不住说我没个女孩样。来到这里，就没想过要引起古人注意，更加不讲究穿了。可是，我毕竟还是个女生，会被好看的衣服吸引也是理所当然。
“喜欢吗？”的0e
我点头，喜滋滋地拿起衣服在身上比划。他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居然十分魅惑：“那你怎么报答我？”
我愣住：“你想要什么？”
“我今天晚上不走了，好不好？”
他的嘴角挂着一丝暧昧的笑，对我挑了挑好看的眉毛，又是他的招牌动作。我的脸一下子火辣辣起来，干吗说这种暧昧不清的话？什么叫不走了？他想干吗？
“哈哈，开玩笑的啦。”他朗声笑起来，“我还没那么饥渴。”
“不过——”他突然俯下身凑近我的脸，脸上的暧昧神色更加浓，故意拉长声调：“艾晴你应该还没碰过男人吧？这么说说都会脸红。”
我的脸更烫了，使出必杀的眼刀，恶狠狠在他身上割：“关你什么事啊？有也不会是你！”
他又笑得直不起腰来：“你还真是跟我认识的所有女人不一样呢。”他忍住笑，顿一顿，“我要是肯搂那些女人一下，她们都会激动地发抖。哪像你，碰一碰就会唧唧歪歪地好像掉了多少肉似的。那些女人们，跟我认识最多三天，就会求我上床。哪像你，那么多天了都对我无动于衷。”
“她们求你？”天啊，没想到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西域这么开放，男女之间那么随意。不过想想都能当街表演脱衣舞，克孜尔千佛洞里到处是半裸甚至全裸的画像，他们这里的人又生性豪放，女人倒追男人，也没啥好奇怪的。再说弗沙提婆无论从哪方面，都的确够资格让女人们倒着追。
“是啊，我还从来没求过哪个女子呢。不过我也不是谁都可以上床，要入我弗沙提婆的眼，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呢。”他倒在我床上，两手枕在脑后，翘着二郎腿，典型的花花公子样。“不过你们汉人女子，比龟兹女子更害羞，更多一份难以形容的气质，我倒是真的很有兴趣。”
深更半夜跟个年轻男人讨论性，我还真是第一次，总觉得有点搁不住脸。我还是21世纪来的呢，还比现在的他大三岁，居然每次在他面前吃瘪。
“艾晴，我喜欢看你脸红，很可爱。”他在床上侧翻个身，用一只手撑着头，还真是性感的要命。“艾晴，你是我第一个那么长时间都还没下手的女人。”
我我我太受不了这个话题了。满口都是性，那么，爱呢？爱摆在什么位置呢？“弗沙提婆，你跟那些女人上床，心里对她们有爱么？”
“没有，只是觉得还算好玩。不过也过不了几天，她们就会要这要那。要承诺，要一心一意，要结婚，就令人生厌了。”
“她们会要承诺，是因为她们爱上你了。”我想起那个不敢言爱的人，心底的那根弦被轻轻拨响，
“男人和女人邂逅，互相吸引，是相吸。相吸只是性的吸引力，没有爱的性只是稍纵即逝的高潮。当新鲜感失去，吸引力也会骤然失去。相爱则是有爱有性，思想全被控制，快乐与痛苦都由他而来。相有是欣赏、接受、思念、迁就、引以为荣。而相依，才是爱情的最崇高境界。爱无论多炽热，终会变平淡，一男一女如能相依为命相随终老，才是牢不可破的关系。”
我怔怔地盯着窗外的夜空，他就在离我四十里的地方。他会跟我一样举头望这漫天星斗的夜空么？“相吸是激情，相爱是爱情，而相依，是恩情。”我跟罗什，无论如何都始终无法相依。这样的感情，终究是残破的。
“艾晴，你是不是爱上谁了？”
我猛然惊觉，发现他正站在我身后探究地望着我，那一刻，他的眼神像极了罗什。
“没有，当然没有啦。”我赶紧撇清，不能让他知道，不能让这个世界里任何人知道我对罗什的感情。“我只是有感而发，呵呵，要是我有这样一段感情，就好啦……”
他把我的身体扳过来，手指挑起我的下巴，对上那双令我错觉的眼：“‘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艾晴，你想要的是这个么？”
我没想过。我从来都不敢幻想能跟罗什执手偕老，我们两个，都背负了太多别的东西……
“艾晴，要不我们试试？”
在大萝卜性感的嘴唇就要落下之际，我及时地用那件新衣服挡在脸上，然后把他一脚踢出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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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李端《胡腾儿》对胡腾舞的描述：
胡腾身是凉州儿，肌肤如玉鼻如锥。桐布轻衫前后卷，葡萄长带一边垂。
帐前跪作本音语，拾襟搅袖为君舞。安西旧牧收泪看，洛下词人抄曲与。
扬眉动目踏花毡，红汗交流珠帽偏。醉却东倾又西倒，双靴柔弱满灯前。
环行急蹴皆应节，反手叉腰如却月。丝桐忽奏一曲终，呜呜画角城头发。
胡腾儿，胡腾儿，故乡路断知不知。

26.当时，我们正年轻：我终于唱歌跳舞啦
一早醒来还是看到他坐在我床前。我已经是见怪不怪，不管他在旁边怎么呱噪，自管自多犯了会儿懒，才不情不愿地起来。穿着他送的那件衣服走到院子里，看见他穿着浅绿色束腰短衫。他的身材真的是棒呆了，放到现代，不作偶像明星简直就是暴殄天物。不过，他今天穿的，跟我穿的，还真像情侣装。他看到我，先是吹了声口哨，然后又绕着我转了一圈，把我给美得。结果这家伙问了句让我倍感伤心的话：“你怎么不化妆？还有你的首饰呢？”
他昨天连着衣服还给了我一套化妆用具，我已经收拾起来打算带回21世纪做为研究古代妇女如何化妆的佐证。至于首饰，我压根就没有，有的话也会被我当成文物收藏起来。汉朝妇女的头饰最简单，用发髻挑出个姊妹头就可以了。我每天这样清汤挂面也没碍谁惹谁，凭什么今天要被个大萝卜架到铜镜前逼着我化妆。最糟糕的是，那些个古代东东我都不会用，于是大萝卜手一挥，自己上阵了。
我被逼着让他在我脸上捣鼓，心里那个寒啊，天哪，今天要吸收进多少铅啊？
好不容易弄完了，看向铜镜，我差点没笑岔气。我的眉毛简直跟京剧里的张飞有一拼，两坨胭脂像吴君如演的媒婆，血盘大口会让小朋友做恶梦。天啊，简直一个周星星剧里的如花嘛。赶紧飞出去洗脸，免得太多人撞见。
总算清理完毕，回来时打定主意，他要是再让我化妆，我今天就不上街了，虽然我还是很期待第六天的苏幕遮。
他倒是没再逼我，脸上居然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红晕。轮我绕他转圈了，那还是他那张千年不破的脸么？
到了街上就看到今天尽是青年男女，都不戴面具，个个打扮地花枝招展，有很多对手拉手的穿着情侣装。我明白了，苏幕遮第六天是龟兹版的情人节。然后我就发现不少女人看到我跟他的服饰还有他那只扒在我肩上永远摔不脱的手后，脸色煞白神情怨怼。我说他那么好，送我衣服要我打扮，原来又是拿我当挡箭牌，让我无缘无故得罪人。我气愤地第一百零一次企图挣开魔爪，结果，唉，不用说了，跟前面一百次一样。
中心大广场上的舞台前聚着一对一对的情人，个个异常兴奋。我奇怪地四顾，似乎没有专业的舞蹈演员。今天难道是群众参与性质的活动？
“这是对歌比赛，由一男一女上台对唱情歌，根据情歌内容，表演及歌唱水平打分。胜出的一对，会是今年龟兹最佳情侣。你看，奖品在那儿。”
我顺着他的手望过去，一个高桌子上放着两个盒子，里面应该是玉一类的东西。隔得远，看不清具体的造型。
他重重叹气：“艾晴，好多女人要跟我对歌，为了你，我可都拒绝了。那奖品我可是想了很久了……”他看向奖品，流露出无比想要的样子。
“来！”我拉起他，往主席台走。
“艾晴，我是很开心你第一次主动拉我。不过，你能告诉我你要干吗么？”
“帮你赢奖品。”我对着他诡秘一笑，“奖励你昨天跳舞跳得那么好看。”
报了名后我把他拉到一边，先用汉语唱给他听。他笑得直不起腰，被我严重鄙视：“严肃点，这可是比赛呢。”
他终于停住笑，认真听我唱完，然后翻译成吐火罗语。虽然曲调简单，不过他能那么快翻译出来，还很押韵。再听我唱一遍，他就基本上能唱出吐火罗文版。我心里暗暗惊诧，他其实也很聪明，就算没有他哥哥那样的天赋，IQ仍是比常人高很多，只是平常太嬉皮笑脸了，让人忽略了他的智商。
我们排练了几遍，看看没有什么漏洞，就在主持人叫号声中上台了。
我和他分站舞台两侧，他做出在街上走路的模样，然后看到了我，赞叹地绕着我转。我则是一副害羞状，急急要走，他欲拦，我躲开，他在我身后唱开了：
“哎～什么水面打跟斗咧，哎嘿嘿呦。什么水面起高楼咧，哎嘿嘿呦。什么水面撑阳伞咧，什么水面共白头哎。嘿咦嘿呦～嘿～，什么水面撑阳伞咧，什么水面共白头哎。”
他的声音宏亮，中气十足。没想到他舞跳的棒，歌唱得也那么迷人。我定一定神，回身望向他，露出娇羞的神情，用我在卡拉OK驰骋无敌手的歌喉，清脆地回应：
“哎～鸭子水面打跟斗咧，哎嘿嘿呦。大船水面起高楼咧，哎嘿嘿呦。荷叶水面撑阳伞咧，鸳鸯水面共白头哎。嘿咦嘿呦～嘿～，荷叶水面撑阳伞咧，鸳鸯水面共白头哎。”
他大喜过望，想上前来拉我的手，被我一个转身躲开。盯着他的眼，我辗转又唱：
“哎～什么有嘴不讲话咧，哎嘿嘿呦。什么无嘴闹喳喳咧，哎嘿嘿呦。什么有脚不走路咧，什么无脚走千家哎。嘿咦嘿呦～嘿～，什么有脚不走路咧，什么无脚走千家哎。”
我一边唱他一边搔头，面露迷茫。又冲我摊开两手，一副请姐姐你别出这么多难题的可爱模样。这些动作在排练时并没有，他是即兴发挥，却不做作，推动了情节发展。这家伙，还真是有表演天赋。看着他煞有其事的神情，我差点笑得唱不下去。
我唱完了，他却没有立刻接下去，而是踱着一本正经的方步，冥思苦想，让观众以为他被难倒了，替他暗暗着急。终于，他恍然大悟面露喜色，敲一下手心，回身对着我唱：
“哎～菩萨有嘴不讲话咧，哎嘿嘿呦。铜锣无嘴闹喳喳咧，哎嘿嘿呦。财主有脚不走路咧，铜钱无脚走千家哎。嘿咦嘿呦～嘿～，财主有脚不走路咧，铜钱无脚走千家哎。”
下面观众立马为他鼓掌叫好，现场气氛完全被他调动起来了。就在大家情绪高涨中，我终于羞羞答答地不再拍开他牵着我的手。在他深情凝视下，我们一起合唱：
“心想唱歌就唱歌，心想打鱼就下河，
你拿竹篙我拿网，随你撑到哪条河。”
他从牵我的手变成搂住我的腰，头枕在我肩上，歌声里有腻得化不开的甜蜜，然后我们在最高潮时结束，摆一个泰坦尼克里解渴和螺丝的经典POSE，引起全场轰动。在鲜花和掌声中，我偷偷捅他，却还是被他搂得牢牢。哎，早知道就该警告他的，不能趁这个机会吃尽我豆腐。
这是《刘三姐》里的对歌，本来原歌词里还有什么木瓜香蕉菠萝柚子，都是亚热带水果，估计龟兹人没见过，就被我删掉了。
得第一是必然的，评委给出的评语是：曲风独特，歌词有趣，表演到位，歌喉一流。那是当然的啦，没见过穿越文里的歌舞比赛都是穿越女们施展本事的舞台么？我最得意的是：我终于做了穿越文女主99。9%会做的事啦：我唱歌跳舞啦，哈哈，没人再说我不像一般的穿越女了吧？
那对奖品果然是好东东，是毫无瑕疵的上好和田羊脂白玉，雕刻工艺非常精美，一对狮子栩栩如生，是龟兹的象征。放到现代，没个万八千的准买不到。弗沙提婆将母狮子挂到自己脖子上，又不由分说地将公狮子挂上我脖子，美滋滋地像是从没见过这么好的宝贝。
那一整天，他都挂着那幅腻得发酵的笑，又害得不少MM撞上了柱子。他还老是对着我开口就是“哎～”。当年在杨朔西街，游客最集中的地方，几乎所有酒吧餐厅都会反复放《刘三姐》。在杨朔的每一天，耳朵里都会飘进那声“哎～什么……”连回家几天了，我都会无意识地哼哼——“哎～”现在他还在一整天都哼哼着，唱得我耳朵起茧。实在受不了了，警告他再唱的话我就一个人回去，不再看接下来的节目，终于让他闭上了嘴。
晚上他照例溜到我房里，这次倒不再提什么让我脸红的话题，只是一直缠着让我唱以前给他唱过的歌。有些歌他还有印象，会跟着我一起哼哼。当唱到《亲亲我的宝贝》时，我想起了给罗什唱这首歌的情形。然后我发现，我是真的好想好想他啊，想得心都揪在一块儿了……
我的声音哑下去，迷茫着眼出神。不抵防又被搂进一个温暖有力的怀抱，我真的非常后悔学校教女子防身术时我太犯懒，没去学。武的不行，我只好用文的了。
“弗沙提婆，你干吗老是喜欢抱着我啊？”
“因为你身上有很好闻的味道，很清香。”他的鼻子在我脖子边蹭，像只小狗，让我痒痒地想笑。我抬起胳膊，自己闻一闻，哪有什么清香？我又没有现代的洗发水沐浴露乳液，也不化妆涂香水，洗澡用的是他们常用的胰子，别说清香，啥味道都没有。
“不像那些女人，身上老是一股臭味。这种女人，我都不愿意碰她们一下。”他又深深吸一口，满意地说：“还是艾晴最好闻了。”
我恍然大悟了。原来他说的臭味，是狐臭。记得陈寅恪就专门有一篇《胡臭与狐臭》的文章，说“所谓狐臭，最早之名应为胡臭，本专指西域胡人之体气，由西胡种人而得名，迨西胡人种与华夏民族血统混淆既久之后，即在华人之中亦间有此臭者，傥仍以胡为名，自宜有疑为不合。因其复似野狐之气，遂改‘胡’为‘狐’矣。”现代西方人也大多数有体味，我总觉得是因为他们的饮食习惯跟东方人不同，以不放血的肉食为主，长期形成的。而东方黄种人，就很少有体味，难怪弗沙提婆那么喜欢在我身上蹭。我又寒了一下，幸好他们兄弟俩都没有这种味道……
“还有，你是暖的……”
“废话！”我推推他，“我是人，当然是暖的啊。”
“可母亲却很冷。”他放开了我，自己慢慢地踱步，抬头定定地看着墙上他当年贴的字帖。“从我记事起，对母亲的记忆就是父亲隔一段时间就带着我去寺里看她，她穿着那种让人讨厌的衣服，看见父亲冷冰冰的，看见我也冷冰冰的。连她身后那个父亲叫我喊他大哥的人，也是冷冰冰的。”
“我从来没跟父亲说过，我其实很讨厌去寺里看母亲和大哥。后来他们去游学，一走四年。终于可以不用去看那些冷冰冰的人了，我心里才高兴呢。”
“可是，我记得他们回国时，你可是抱着母亲哭得很伤心。”
“那是做给父亲看的。”他将视线从字帖转移到我身上，嗤笑着说：“父亲希望我喜欢母亲。只要父亲看了开心，我就会去做。虽然我不明白，那样冷冰冰的两个人，为何父亲惦念得那么深。”
我有些吃惊。没想到，十岁的他就会玩那样的心思讨父亲欢心。可是，想想也是必然的。在他心中，父亲才是伴他成长的亲人。而母亲和哥哥，都跟他隔着一层无法挣破的膜。
“那是我第一次抱母亲。我也想知道被母亲抱着是什么滋味。可是，她却很冷。我讨厌她身上那么冷，跟她的人一样。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想抱母亲了。”
他脸上现出一丝凄清，那样的神情跟罗什好像。毕竟是兄弟，再无感情，流的血液还是一样的。
“可你不一样。十岁的时候抱着你，就觉得你好暖和，跟抱母亲完全不一样的感觉，那时就很喜欢抱你。”他长臂一伸，又把我搅进怀中，微微的叹息拂过我的颈。“十年后抱你，依旧能让我想起当年的温暖。”
这次被抱，我没有像以往那样挣扎。女人天生的母性，让我不忍在这样的时候拒绝给他温暖。他其实极度缺乏母爱。耆婆在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有没有想过会带给孩子伤害呢？她对兄弟俩应该是爱的，可是，这样的爱，算不算是畸形呢？
任他抱了一会，我想还是要跟他说明白。就算这些亲昵的举动是他潜意识里渴望母爱，可我毕竟代替不了母亲的角色。他现在又被那些爱他的女人宠，估计也从来不会去想我的感受如何。可是，这种暧昧的举动，我不能任其发展下去了。尤其，我绝对不希望被罗什看到。虽然与罗什没有任何言语上的承诺，可是，心底早已视他为唯一。
叹口气，我掰他。“弗沙提婆，你现在已经长大了。汉人有句话叫男女授受不亲。指男人和女人的动作不能过于亲密，这是礼仪。所以，没事别老抱我。我是汉人，不喜欢男子有如此轻佻的举动。”
“你不喜欢么？”见我严肃地点头，他叹口气，放开了我，“我以为，凡是女人，都喜欢被我抱着呢。”
“那是因为她们爱你。相爱的两人，才会喜欢身体上的接触。”
“那……”他突然逼近我，用那双好看的眼睛在我脸上探询，轻声问：“你爱我么？”
“不爱。”我的回答也是干脆利落：“你是我弟弟。别忘了，我还比你大三岁呢。”
“可你是仙女，再过几年，我就会比你大了。等我老了，你也不会老。”
唉！又是这个“仙女”问题。我到底该怎么解释才能扯个百分百圆满的谎呢？
“弗沙提婆……”
他眼里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迅速打断我：“那好吧，既然你不喜欢，没事我就不抱你了。”然后，又恢复成万年不变的浪荡样，“不过，有事是不是就可以抱了？”唉，没正经几分钟，又打回原型了。还是死性不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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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那段被艾晴删掉的《刘三姐》里的对歌是：
“什么结果抱娘颈，什么结果一条心，什么结果抱梳子，什么结果披鱼鳞。
木瓜结果抱娘颈，香蕉结果一条心，柚子结果抱梳子，菠萝结果披鱼鳞。”
在阳朔西街（游客最集中的地方），几乎所有酒吧餐厅都会反复放《刘三姐》。在杨朔的每一天，耳朵里都会飘进那声“哎～什么……”连回家几天了，我都会无意识地哼哼——“哎～”
因为是夏天到的南疆，凡是公共场合，尤其是公交车上，真的是满鼻子的味道，尤其是那些胖胖的维族老大妈，熏得我赶紧找靠窗的位置……（呵呵，如果有维族MM看文的话，表打我!小春没有任何大汉民族主义思想，只是发表一下感慨而已……）

27.当时，我们正年轻：我们泼水去
苏幕遮最后一天，我居然不是被蹲在我面前的大萝卜弄醒，而是外面传来的唢呐声和隐隐的欢笑声，将我从跟罗什一起看日出的美梦中拉回现实。
“艾晴，没见过像你那么喜欢懒床的女人。起来啦，今天可是苏幕遮最热闹的一天哦。”
我哼哼唧唧地，仍然闭着眼，真想重新回到梦里。我跟罗什，也只有这样在梦里能毫无忌惮地手拉手了。
“你再不起来，我要抱你起来了哦。”
我“噌”一声，立马起床。
我跟弗沙提婆带着面具出了门，刚打开国师府大门，我就傻眼了。地上到处是水，路上走着的人，衣服都是湿的，他们也不在意。
“这这是……”
“来，先带你看看。苏幕遮的最后一天，最有意思了……”音乐声又在街角响起，弗沙提婆拉起我，飞快地朝音乐声方向奔去。
一辆平板车在缓缓行进，上面坐着几个吹唢呐的。一个大木桶，里面盛着水，两个小伙子在舀水，冲着行人将水泼洒过去，嘴里一边嚷嚷着“丰年来到，禳灾灭祸”。家家户户门大开着，门前都有一桶水，也有人在向平板车上的人泼水。每个淋到水的人，虽然戴着面具看不到表情，但肯定都是笑呵呵的，满大街笑声不断。我一下子兴奋起来，居然看到了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泼水节。
大萝卜灵巧地躲过了一勺水，却央及池鱼，溅湿了我的裙摆。“走，艾晴！”一把被萝卜抓过，他眼里跳跃着欢快，“我们泼水去！”
他又拖着我回到国师府。院子里居然有了一辆装饰好的马拉平板车，车上也是一大桶水。他招呼一声，一个年轻小伙就乐呵呵地上车驾马，又上来两个人专门负责吹唢呐。他把我扶上车，然后自己纵身一跳，姿势潇洒。上车后他塞给我一个勺子，对着驾车的喊一声“走咯！”。马车起步，唢呐响起，我们就这样在哔哔叭叭声中巡街泼水去了。
我在泰国也经历过泰历新年——宋干节，也就是大家熟悉的泼水节。那天曼谷街上到处有人拿着水枪，马路上一辆辆皮卡车，音乐声放到最响，年轻男女不停从大塑料桶里往行人泼水。到人多的地方，就停下来打场水仗。有时跟公交车并列了，就往公交车里泼。被泼的人摔摔脸上的水，乐呵乐呵的。不过我那次只是作为旁观者一直在旁边看，虽然也被泼了，还有一群不认识的泰国人，跑到我面前在我脸上涂一种白色的粉，但是从来没有像这次一样把自己切身融入进去。
一路上到处都是泼水的人，我们朝街上的人泼，他们也朝我们泼。遇到马车交会，两匹马车就会停下来先打一场水仗，嘴里还不停地说着吉利话。刚开始我还挺斯文的，舀一点水洒在人身上意思一下就行了。后来自己被泼多了，全身尽湿，我也豁出去了，大勺大勺地招呼别人，然后左摇右摆地躲避明枪暗炮。现在是夏天，龟兹气候又干燥，水泼在身上，没什么不舒服。反而冲掉了汗。我大声尖叫着，从来没这么开心地玩过。街上还有人拿着用木筒做的水枪，一推活塞，就能把水柱打得很远。有人冲我开了一枪，我躲，结果在晃悠的马车上没站稳，朝一旁跌下去。
我没跌下马车，而是跌进了一个热气腾腾的怀抱。他的浅灰色眼珠近在咫尺，眼光在我身上扫视，从头看到脚。我突然意识到，我的衣服紧身贴着，拿言情文里常用的词，就是“曲线毕露”。除了眼睛，看不到别的，但可以想像这个大萝卜现在会是什么表情。我的脸有点烫，幸好带着面具，赶紧挣扎着起身。他这次倒也没像往常一样吃我豆腐，只是慢悠悠地盯着我，叹了口气：“艾晴，你的胸实在太小了……”的9
一大勺水从他头上淋下。我当然不能跟那群龟兹波霸MM比啦。
“不过，听说多搓搓可以大一些。”
第二勺水伺候他。
他摔摔头，褐红色的卷发湿淋淋地贴在额上，不怕死地又添一句：“我可以帮忙……”
水已经不管用了，我直接冲上去，掐死他算了，免得留在世上祸害人。
马车慢慢悠悠在城里走着，我们的水很快就用完了。弗沙提婆叫马车停下，他和那几个小伙子把空水桶搬下，去流经王城的铜厂河支流打水。我跟着一起跳下车，帮他们舀水。弗沙提婆刚刚比谁都玩得疯，全身湿透，夏天的薄衣服贴在身上，里面紧绷的肌肉隐隐显露出来，背后的倒三角更是明显。看着这么性感的男人，我不流口水简直不是女人了。
“怎么样，对你看到的还满意么？”
这这这不是典型的言情文里的小白句子么？我被雷倒了……后妈，求你别那么小白了好不好？（这句话已经被评为男主对女主最雷的对白之一。其它评出来的还有“我该拿你怎么办”之类的，哈哈，作者写文写发狂了，拿小弗虐一下……）
我立马又伺候了一勺水，结果他灵活地躲开，背后一个无辜的人受害了……
那个人衣服原本是干的，现在被我泼湿了，有点狼狈地向后躲。他个子高瘦，穿着月白色束腰短袍，带一个狮子面具，浑身居然有着不可言喻的飘然气质，即便是在这么多人中，仿佛，他也是孤单的。我心头狂跳，急急地看向他眼睛，他却早已转身离去。我想追，被弗沙提婆揪住。愣了愣神，我轻摇摇头。一定是错觉，他怎么会来呢？再说，那个人明明是略带褐色的披肩发。可是，为何看见那样一个孤独的身影我会难过？连弗沙提婆的调笑，都没精神去还嘴了。
马车再次前行，我曾住过的客栈，一晃而过……
我们终于回国师府了，弗沙提婆仍没玩够，还叫叫嚷嚷要再去泼。都疯了一整天了，这家伙，玩性还真大。
进了门，就觉得气氛有些异样，仆人们好像都有些严肃。一袭褐红僧衣，一个万世孤独的高瘦身影，站在院子里凝神对天。听见我们的声音，转过身，风轻云淡……
那一刻，我的眼湿了。罗什，我有多久没见你了？久到我以为有一世的漫长。
他的眼波，在我身上流转。脸颊上，红晕飘过。我还是浑身湿透，在弗沙提婆面前我还无所谓些，在他的目光下，我居然有些心跳，有些燥热。脸，不由自主低了下来。
我脸上覆着的面具被揭开，肩膀上又搭上了萝卜的爪子：“大哥，你看看谁来了？是艾晴，我们的仙女。消失十年终于回来了。”
罗什眼睛一抬，看向我。些许惊讶，迅速隐去。对着我，双手合十，平静地一鞠：“罗什拜见师父。”
他竟然以这么正式的方式在弟弟面前待我。我有些错乱，不知该怎么回应，怔怔地望他。
“快去换衣服吧，瞧你，都湿透了，当心着凉。”弗沙提婆第一次用这么宠溺的语气跟我说话，我尴尬地望向罗什，他却眼波不惊，看不出一丝表情。
我一下子无端烦躁起来，觉得弗沙提婆放在我身上的手似乎长了荆棘，刺得我愤闷地摔开，疾步向房间走去。
听见弗沙提婆在身后讪笑：“女人么，就爱无缘无故发点小脾气……”
罗什突然出言打断他，语气有些凛冽：“你也去换了衣服，等会到父亲房里来，我有事要说。”
我换了干净衣服，披散着湿发在院子里踱步。两兄弟现在都在父亲房里，不知罗什要跟他们说什么。我的心到现在还是凌乱，他今天为什么来了？他的小乘师父盘头达多还在他那里么？
正在心神不安，鸠摩罗炎的房门打开了，弗沙提婆脸色发白地出来，看见我，默默地走近，然后将我一把搂入怀中。我咬牙挣扎，这次一定不能让他得逞，我绝不想让罗什看见这样的情形。
“艾晴！”弗沙提婆强按下我的挣扎，声音哽咽：“母亲她……过世了……”
我心中一凛，忘了挣扎。原来，他回来是为了通报家人这件事的……眼睛抬起，看到他正站在父亲房门前的台阶上。天色已暗，昏黄的光线笼着他，勾勒出寂寥的弧线。
“大公子，你的房间已经打扫好了。”鸠摩罗炎让家中所有仆人都称呼罗什为大公子，即便罗什早已是名震西域的大法师。父亲这么做，是想要提醒儿子：在家中，他仍有一个世俗的身份么？
他略一点头，下了台阶向自己房间走去，无视院子中间的我与弗沙提婆。经过我身边时，我看到他嘴角紧抿，目光清冷，仿佛俗世一切都与他无关。我心一拧，痛得落下泪来，用尽所有力气挣脱弗沙提婆的钳制。
“艾晴，怎么啦？”弗沙提婆似乎乱了方寸，手忙脚乱地拍我的背，“我很开心你会为我哭。可是，别哭，求你……”
我摔开他的手，冲回房间，插上门销。
“艾晴，开门。”弗沙提婆在拍门，我没理，只顾埋头到毯子里。心情郁闷时，我都会鸵鸟一下，允许自己折磨自己一夜，然后，第二天，又是新的一天。所有的不快，通通抛掉，天下没有什么过不去的槛。可是，我还是没想明白，我到底为什么哭？
“为我母亲哭，不值得。”
嗯？我从毯子里钻出来，看到弗沙提婆蹲在我面前。他进我房间，似乎从来都没走过正门。
此刻的他，脸上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表情，些许悲哀，些许愤恨，些许的……痛……
“母亲从来都没有顾过这个家，她心里，只有修行解脱，进登极乐世界，从此不再轮回。”他嗤笑着，胸膛起伏，“我不明白，那个极乐世界，就真的比现世好么？比拥有丈夫和孩子好么？”
他咬着嘴角，深吸一口气：“甚至连儿子，她眼中也只有大哥，没有我。她生下我，只不过是在决心出家前，再给父亲一个交代，让我传承血脉，履行她在俗世间最后一桩责任。所以，她带着大哥一起出家，留我为这个家传宗接代。这二十一年来，我见过她几次？父亲如此惦念她，她又为父亲做过什么？成佛，真的可以使人感情冷漠至斯么？”
他突然站起来，腰杆挺得笔直，朗声说：“世人都想成佛，我偏不。成佛的代价，便要离弃现世一切情。这样成佛，就会快乐么？我宁愿坠入阿鼻地狱，也不要现世压抑自己。人生不过几十年，下一世，我也不求为人，只要这一世，随我所想，得我所欲，管它下一世变成猪狗还是虫蝇。”
我呆住，忘记哭了。他从来没有跟我讲过这么内心的话，他的游戏人间，他的玩世不恭，心底深处，是对母亲抛家弃子的反抗么？是对佛教描绘出的死后世界的绝望么？
“人生天地之间，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如此而已。”我抛下毯子，站在他身后，柔声说：“弗沙提婆，珍惜现世，没有什么不对。”
他整个人轻颤了一下，回转身定定地望我：“艾晴，你不认为我离经叛道么？”
在这个人人都无比虔诚信仰佛教，人人都为自己的来世画一个美梦的龟兹，他的想法，还真是有些惊世骇俗了。
“泻水置平地，各自东西南北流。人生亦有命，安能行叹复坐愁。”想起鲍照的诗，叹一口气，“弗沙提婆，你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在我看来，不过是想抓住眼前，及时行乐。只是，你这样游戏花丛，心中无爱，又能快乐到哪儿去？”
“心中……无爱么？”他口中喃喃，眼神一时迷茫起来。
“也许有，只是你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爱！你都不敢承认你其实是爱母亲的。正因为爱她，才想知道她的拥抱是否温暖，才在乎她有没有顾家，才嫉妒你大哥得到她更多的关心，才会反抗她所追求的解脱。”
“艾晴！”他眼里闪着一丝莫明的光，低低唤我，“你说，母亲是爱我的么？”
“当然是！天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她不是不爱你，只是以她自己的方式在爱，而你没有感受到，或者没有给你期望的那么多而已。等你自己做了父亲，自然就能体会他们当年的心思了。”
他沉默，眼圈开始泛红。他其实，还是个渴望母爱的大孩子。
那一夜，他破天荒第一次用那么认真的口吻跟我说话，没有动手动脚，没有嬉皮笑脸。连走的时候都是一副凝重的表情，全然不像以往的他。我早早灭了房里的油灯，坐在窗前一直盯着对面的房间。他瘦长的身影会不时晃过窗口，虽然看不清，也惹得我一阵心跳。我就这样盯着，直到他房间的灯光熄灭。黑暗中，我思绪万千，难以平静。
苏幕遮，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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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泼水节：苏幕遮上带面具，泼水，街舞，都是史实。苏幕遮流传到日本，仍着胡服，戴假面，拿盛水皮囊泼水，至今仍在日本民间流行。

28.当时，我们正年轻：重回苏巴什
我一夜没睡安稳，脑子里一团浆糊，该想的不该想的通通飞窜出来。想到罗什就在离我那么近的地方，心就不由自主地打颤。想到罗什看我的清冷眼光，就心绪难安。天蒙蒙亮时我终于烦躁地起床，在房间里乱转了几圈，还是忍不住拉开门冲到他房门口。
他该起来了吧？现在都快四点半了。五点他就要做早课。他会去哪里做早课？应该是王新寺吧，雀离大寺毕竟太远了。他看见我会怎么想？我这样花痴地一大清早跑他门口，我还从来没起得那么早过。
我在他房门前绕圈，心提到了嗓子眼，手也无意识地发抖，赶紧摔摔手，天哪，我在紧张什么啊？
“吱呀”一声，房门打开了。我被激得身子一弓，向后弹跳，脑袋撞上了廊柱，顿时疼得咧开嘴。
“小姐！这么早就起身啦？”
我忘了叫疼，傻傻地看着从他房间里走出来的人。是府里负责打扫的佣人，拿着一个垃圾筒。他呢？我赶紧踮脚往屋里看。
“大公子早就走啦，说要回雀离大寺。”
这这么早？为什么都不跟我打声招呼再走？我一失落，脑袋后面更疼了。
“等一下！”瞥见那个垃圾筒里有一角衣物，我心一动，赶紧叫住那个佣人。
垃圾筒里，有一件上好的月白色丝绸男衫，一条同色系的腰带，还有……一个狮子面具和一顶略带褐色的假发。顿时，我石化了……
“大公子叫扔掉。唉，这不可惜了么，那么好的衣料……”佣人絮絮叨叨的话刺得我心疼……
弗沙提婆打开房门时看见我正坐在他门口的走廊上。他先是惊讶，看了看天，再看了看我，然后一抹明朗的笑浮上整张脸。“艾晴，你干吗不进屋呢？我的房间你随时都可以……”
“弗沙提婆，我今天要去雀离大寺。”我赶紧打断他，免得这大萝卜又说出带彩的话来。
“好啊，知道你喜欢画一些无聊的东西，你想去我就陪你去。不过……”他搔搔头，有些为难的样子，“再等十天好不好？从今天开始轮我在宫里当值，要十天后才轮休。”
“不用了啦。你忙你的，我自己去叫辆马车就可以了。”
“艾晴，别那么固执，听话啊。不过就等十天而已……”
“弗沙提婆！”我打断他，神情坚定，“你不需要陪我，我不是个处处要人保护的弱女子。我有我自己的主意，而且，过几天我就回来了。”
最后，我答应他一定会在十日之内回来。他说等他轮休了，带我去天山大峡谷玩。这个大峡谷，我在库车考察时曾经听说过，距离库车县城大约70公里，是天山支脉克孜利亚山中的一条峡谷。景色壮丽，到处是红褐色岩石，形状非常奇特，据说堪比美国的科罗拉多大峡谷，只是规模没有那么大而已。1999年一个维吾尔老农采药时在绝壁之上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盛唐时期开凿的石窟，命名为阿艾石窟。这个石窟虽然很小，深不足5米，但因为窟内三面皆有残存的壁画，而壁画上竟然罕有地出现了汉字，与古西域地区其他数百座石窟不同，显示了盛唐时汉文化对龟兹的影响，所以学术意义很大。不过我那时根本没时间去，但是现在，唉，我穿越不是为了游山玩水来的。对我而言，石窟壁画的吸引力比山水更大，现在这个石窟既然还没开凿出来，我的兴趣就没那么浓。不过看弗沙提婆一直拉着我不肯放，只好含含糊糊地答应了再说。
终于上路了，本来他要用家里的马车送我，我怕被他家佣人发现我其实住在罗什的别院里，坚决自己付钱雇车。他拗不过，就放弃了。这家伙今天特别罗嗦，帮我找了车，叮嘱这叮嘱那的，当我第一次出门呐？所以，耳根清净了以后，我让车夫尽量快跑。我的心，早已不在这王城，飞去了四十里外那个安宁的小院了。
苏幕遮结束，我就应该按计划上路。可是，我总觉得如果就这么走了的话，我会后悔一辈子。我想见他，哪怕什么也不说，就看一眼也好。
回到小院觉得无比亲切，摩波旬看见我时也挺开心的。絮絮叨叨地告诉我：“这几天小姐不在，大公子可是每天都来看书，坐到夜深才回寺里去呢。”
我心中滑过一丝甜，跟摩波旬吱唔了半天，希望他帮我去雀离大寺跟罗什说一声我回来了。然后我就心神不宁地一直等摩波旬从寺里回来。忍不住向摩波旬打探一切细节，可是，他说罗什只嗯了一声，就忙着去讲经了。还真是……这算什么回答？那今晚，他到底会来吗？
这个疑虑一直折磨着我，直到院门被打开的那一刻。
我冲到院子里，看见那袭永远一尘不染的褐红僧衣，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那绝世孤高的身影，我的心跳声，是不是整个世界的人都能听到？
他抬眼看向我，面色平和，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浅笑。突然，浅笑隐去，他脸上现出慌乱的神情，疾步朝我走来，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扶住我的头，另一只手轻托起我的下巴，我便毫无准备地仰面朝上。他近在咫尺的浅灰眼睛里，映出一个小小的惊诧的我。
“罗什……”我真的要晕噘了，他，他是想吻我么？曾经梦里出现的情景，从不敢在现实里期望的场面，就这样要发生了么？我微张开嘴，闭上了眼。
“别说话。”他的气息在我脸上拂过，温润的声音让我整个人轻颤起来。脸上接触到一个东西，嗯？怎么不是落在唇上，而是……鼻子上……
我睁眼，看到他紧盯着我的脸，眸子里的尽是关切。鼻子上，盖了一块帕子。他，他没吻我。我，我……刚刚还以为……
“别低头！”他急急地说，然后我的肩膀被轻轻搂住，脚好像不是我自己的一般，随着他，走进了房间。他的拥抱跟弗沙提婆不同，是那么轻柔，那么温暖，让人想一直这样靠着，一辈子不离开。
“要不要明日让医生看一看？”
嗯？我到底出什么事啦？把他的帕子拿下，我呆住了。帕子上红艳艳的一团血。我，我居然一见他就流鼻血了。这，这好像是什么欲求不满的表现吧？可我，刚刚好像也没啥龌龊的想法啊。难道，是因为太过思念他么？
血还在流，他将我的头扬着，轻声说：“别乱动，一会儿就好。”帕子又重新覆上鼻子，他仍是扶着我，坐在榻上。
真想这血，一直流下去。他就可以一直这样轻搂着我了。可惜，美好时光总是转瞬即逝，血止住的时候，我真恨不得自己再敲一下鼻子。
他看到我不再流血了，收了帕子，塞回怀里。我有些脸红：“那个，帕子上都是血，我洗干净再还给你吧。”
他不答，站起身子，到柜子里拿出一块新帕子递给我。我有点纳闷，我啥时候在那里放过手帕了？
“你从来都不用帕子，要擦嘴了，就用手拍，这样不好。”仍是温润的声音，却眼帘低垂，“柜子里放的都是新的，莫要忘记……”
心里流过异样的暖，熨着我整个身子。罗什，你对我，也是有情的，对么？
我咬着嘴唇，不让笑浮上脸，眼睛转了转：“对了，罗什，嗯，我还没画完雀离大寺……”
他怔了一下，眼底滑过一丝笑：“随时都可以去。”
我们就这样对视着，我不知道接下来该说啥了。然后，我傻傻地笑起来。说不出为什么，就觉得满身心的喜悦，不笑，就对不起自己。他看到我这样傻笑，先是抿一抿嘴，然后也似乎禁不住了，嘴角越来越弯，笑容越来越多，到最后，我们都笑得不可抑止。只是，我的笑更大声，他的笑，则收敛多了。
不提防间，我被他搂住。笑卡在我脸上，一时，不知该做何表情。
他不发一言，只是这样拥着我，轻轻地，温柔地。倚在他削瘦的胸前，听得到他的心跳声，咚咚地鼓着我的耳膜。一会儿功夫，他的胸膛起伏逐渐加剧，落在我颈上的气息，似乎越来越急。
“罗什……”我低低唤一声，心中不知是期待，还是战栗。
突然，他一把推开我，脸色煞白，胸口仍然急遽起伏着。跺一跺脚，向房门冲去。
“罗什……”我追上前，跑得太急，右手肘重重地碰到门框，一阵钻心的痛让我大声惨叫起来。
“怎么了？”他停住，从院子里迅速返身回来，将我拉进屋。
对着油灯，他将我的右手衣袖撩开，露出曾经蹭破一大块皮的肘部。不知道为什么，都快两个月了，这个伤老是时好时坏的。当然我自己也很不当心。每天洗澡时总会不小心碰到水，结痂时又因为太痒会抓，好一点了没有罗什帮我就忘记涂药，而且因为经常要用右手画画，有时疼了也没在意。昨天泼了一天水，好不容易结的痂全掉了，现在红肿得厉害。刚刚那一碰，刚好打在最严重的地方，血一下子渗出来，染得袖子红了一片。而且，破皮的面积比最刚开始蹭破时还更大了。
“怎么如此不当心呢？”他抬眼看我，心疼地责备，“你一直不管不顾，这伤就没好透过。昨日，就不该玩水。”
我笑笑。不玩水我怎么会发现他乔装来寻我呢？不过，他既然不说，我也就装傻不捅破。
他还是一样给我上药，疼得我眼泪水打转。他叹气，叫我忍一忍，一边对着伤口轻轻吹气，那专注的神情，引得我忘记喊疼，只顾呆呆盯着他。油灯下，他的轮廓极具雕塑感，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光洁的麦色肌肤透着层柔美的光晕。
他小心缠上纱布，然后轻轻放下我的衣袖。一切的动作，都极其轻柔，极其呵护。我二十四年生命中，第一次感到原来做小女人被男人宠腻是件多幸福的事。我这样发呆着，直到他抬眼看到，面色又是一红。他偏过头，顿一顿，叮嘱我不要再碰水。然后，似乎也无话了，沉默了一会儿。
“刚刚……”他终于站起来，侧着脸，犹豫着，“罗什冒犯了……”
“罗什……”我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无力说出任何言语。我能怎么说？我能告诉他我非但不介意反而还期待得很？我能告诉他我很贪心除了拥抱我想要更多？
“天已晚，罗什告辞。”他的声音恢复了一贯的平静，踱步到门口，稍停了一下，“明日，你随时可来。”
望着他急急离去的背影，我无力地瘫在床上。他，唉，他始终都无法放开心结的吧？感觉刚刚那个轻柔的拥抱，像梦幻一般不真实。也许，真的是我做了个太美太美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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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看到论坛里有位叫“呵呵”的朋友，在她的推荐里放上了小春的文。看了她的评，小春一直在思考。
她说，“作者在文中显示的大部分是她的知识，而并非她的见识。知识靠的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想作者在这方面已经很难得了，而见识是由对自己所读所见所闻的思考而得来的。并非说作者没有，只是从现有的章节中能够看出来的很少。不过也有可能是由于情节的限制，毕竟女主是回去考古的，是个旁观者，但是随着她对古代生活越来越多的介入，就免不了会写自己的看法，这些看法的深度如何，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看了以后真觉得她评得很中肯。没错，小春的文里加了很多自己历年来旅游读书的东西，是知识。只是，对自己所读所见所闻的思考而得来的见识，现在还真的不是太多。所以，小春一直在思考，如何能给这篇文添一些深度，一些感想与见识。就算这只是一篇言情文，小春也希望它不是快餐文化下的跟风。
当然，这篇文的框架已定，不会更改。要添的是如何能更深入一些。所以，小春最近可能都要思考这个问题，为接下来的篇章打好基础。还是一句，小春看重的是质量。如果写得让自己都不满意，小春宁愿不发上来。

29.当时，我们正年轻：弗沙提婆的愤怒
去，还是不去？我摘着叶子数。顶上剩一片叶子时，居然是不去。不算不算，再摘一枝，这次好了，是去。好吧，天意如此，那就去吧。
我就是这样决定到底去不去雀离大寺画图的。到了寺里，我一直拿眼光扫那个身影，扫到了，又脸上一热，埋头画画。缠着纱布的右手弯曲起来有点困难，我画一会就得歇一会，这样停停画画，直到一个年纪很轻的小沙弥捧着杯水出现。小沙弥还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是八个清秀的汉字：“手伤未愈，切莫再画。”我拿着纸条，心里异样地暖。抬头看，大殿上跟盘头达多坐谈的他，有意无意往我这里瞥了一眼，看到我拿着纸条，又若无其事地转回头继续谈。
我索性不再画，回忆着第一天罗什带我来此参观的路线，重新又慢慢走一遍。一边走，一边回想他当时的表情说过的话，时不时暗暗地笑。这样的回忆，能让我咀嚼一整天。
我一直到他做完晚课才回小院。他晚上肯定要来，我的手还需要继续治疗。我是不是得想个办法让手痊愈得慢一点？这样我就可以不用为即将到来的离别犯愁。唉，虽然还是得走，可是，能拖一天是一天吧。老板，别骂我，女人一旦动了感情，就没理智可言了。
走进院子看到一辆马车，我眨眨眼，车上的徽标怎么看上去这么眼熟？马车后转出一个人来，长身挺立，丰神俊秀，穿着黑色镶金边的军服，腰上系一根绣金线的长带子，身后还佩着把剑。果然穿制服的男人魅力无可抵挡，这身职业军人的打扮能横扫一切雌性动物。只是，这脸，怎么看上去有点不对劲？
“弗沙提婆？”我惊呼，“你怎么来了？”
他面无表情地盯着我，半晌才说：“来接你回去。”他的音调冰冷冷的，听得我心里一凛。
“不是说十日后么？”我走近他，仔细看他的眼，“发生什么事了？”
“父亲要见你。”他偏过头，躲过我的眼神，“父亲他……自从听到母亲的消息后一直咳血……”
“啊！”我一下慌乱起来，“罗什知道了么？你还没去寺里吧？走，我们得赶紧告诉他。”
我急急拉他，却发现他不动，盯着我拉在他臂上的手，一声冷哼飘了出来。
“还用得着去寺里么？他不是每天晚上都会来么？”
“你……”我呆住，他知道了！
“摩波旬都告诉我了。你原来已经回来三个月了，却一直跟他在一起。”他突然一把将我拉近，铁钳正掐在我的伤口上，我呼痛的声音他也不顾。他将我贴近他的胸，脸凑向我，面色阴冷，咬着牙吼：“他把你藏在这里，要学汉武帝金屋藏娇么？哈，他一个得道高僧，也受不了女色所惑么？真是可笑，我还当你从没碰过男人呢，没想到居然被那个装模作样的人早就染指了！”
“弗沙提婆，你别胡说！”我气愤得用另一只手想甩他一巴掌，却被他抓住，力气大得似乎要拧断我的手腕。我用力挣扎，手上的伤传来一阵阵刺痛，我忍不住眼泪滚落，唔咽着喊：“你给我放手！不许你侮辱他！我跟罗什清清白白的……”
“清白？”他打断我，面色狰狞，俊秀的五官夸张地变形，“那好，我们现在上床，你证明给我看，你还是个处女！”
他拖着我往屋里走，我挣出右手，一把捞到廊柱，死命地抱着不放松。那一刻我真的很恐惧，从来没有见过弗沙提婆这么可怕，他要是用强，岂是我能抵抗得了的？
“放手！我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证明？你又有什么资格对我做这种事？”我的右手似乎要断了，伤口的疼刺得我几乎抱不住廊柱。可是，如果我支撑不住了，我不敢想，接下来会怎样？他已经失去理智了，我哭着惨叫：“弗沙提婆，你疯了，你想让我恨你么？”
摩波旬夫妻都跑出房间，惊恐地站在一旁哆哆嗦嗦地劝弗沙提婆。弗沙提婆看我死命不放柱子，回身将我的双手掐住，精壮的身子紧紧贴在我身上。
“资格么？”他冷笑着，用一只手抓着我的双手，另一只手捏住我的下巴，对上他眼睛，“我跟你磨了那么多天，你这个女人到底是太蠢还是太聪明？跟他可以，跟我就不可以么？什么相吸相爱相依，满口的高尚操节，却连闻名西域的高僧你也敢下手，现在还装什么纯情？”
“你凭什么这么说我？我清清白白做人，从来没有像你那么龌龊，跟女人就只想着上床。我跟罗什的交往，是你这种发情的动物理解不了的。”我哭着嘶喊，手真的太疼了。
他正要说什么，冷冷扫一眼院门的方向，嘴角又露一丝冷笑，头便向我凑来。猝不及防中，我的嘴覆上了一个软软的物体，脑子一下空白了……
弗沙提婆强行要撬开我的嘴，舌头在我唇上用力吸吮。我下意识地紧闭着唇，突然下唇传来一丝疼痛，他居然咬我。吃疼下，我不由自主地张嘴，立刻被他侵入，滑腻腻的舌头在我嘴里上下搅动，挑逗着追逐着我无处可去的舌。
“大公子！”摩波旬的声音。我身子一颤，天哪，罗什来了！他看到了！用尽所有力气，想要摆脱，却是徒劳。我一狠心，咬他的舌头，他闷哼了一声，终于离开我。一手去抚嘴，另一手却仍是掐住我的双手。他眼里的怒气渐渐褪去，脸上反而显出一抹不明含义的笑，然后又抬眉挑衅地向院子中看去。
我扭头，看到罗什正站在院子中间，瞪大了眼睛，脸色惨白。弗沙提婆对罗什喊了一句，是梵语，罗什身体一晃，面色更加煞白。
“你给我放手！！！”我真的发怒了，从来没有遭受过这样的羞辱，我此刻肯定红了眼。“弗沙提婆，你怎么这么不成熟？你父亲现在正卧病在床奄奄一息，你居然还有心思在这里做这么幼稚的事！”
弗沙提婆脸突然变了色，抓着我的手慢慢放开。罗什三步跨到他面前，一把将他从我身上扯开，横在我跟弗沙提婆中间，声音凛冽：“父亲怎么了？”
弗沙提婆眼圈红了，低着头挣扎着说：“医官说……很凶险……”
罗什挡在我身前，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看见他的背影在颤抖。突然，弗沙提婆一把扯住罗什的衣领，恨恨地说：“都是你不好。你明知道父亲身体已经很弱，为什么要将母亲离世的消息告诉他？”
罗什不语，我却看不下去了。“弗沙提婆，你闹够了没有？”我冲到他们身边，使劲拉弗沙提婆拽着罗什的手，“现在是说这些的时候么？当务之急，是赶紧回国师府。”我顿一顿，看向他们两个，沉着声音说：“我不希望因为这种无聊的争斗，你们耽误了时间，日后后悔……”
兄弟俩都猛然醒悟，弗沙提婆放开了手。我看向罗什，轻声问：“罗什，你需要拿什么东西吗？”
见他茫然地摇头，我下达命令：“那好，我们现在就出发，夜半应该就能到。”
“等等！”罗什突然喊一声，然后走进了房间。等他出来时，手上拿一个小包裹，看向我们，“走吧。”
马车里我们三个都沉默着。弗沙提婆本来要坐我身边，我不理他，坐到了他对面。罗什上来后看了看，在弟弟身边坐了下来。
马车开始行进后，罗什将那个小包裹打开，我愣住。里面是药酒药膏和干净的纱布。这时才觉出手臂上的伤热辣辣地疼，连衣袖上也渗出血迹来。我用左手扶着右臂，嘴里不禁疼得哼出声。
“艾晴，你的手怎么了？”弗沙提婆本来一直尴尬地不敢看我，听见我痛苦的声音，一把拉过我的手臂，就要撩袖子。我不肯再让他碰我，要抽出手，一用劲，又疼得唔咽。
“刚刚是我不好，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居然那样对你。”我一喊疼，他就放开了我的手。马车里空间有限，他半跪在我面前，抬头看我，眼里有心疼也有懊悔。“让我看看你的手好么？”
我不理，自己撩开衣袖。兄弟俩都发出低低的惊呼。血已经染得纱布尽湿，天啊，再这样下去我的手要废掉了。
我咬着牙去脱纱布，弗沙提婆要碰我，被我避开，手擦到车框上，又疼地掉泪。一只骨节瘦长的手轻柔地伸了过来，将我的手捧住。他不发一言，只是用最轻的动作缓慢地帮我将纱布缠绕下来。我安静地坐着，他的轻柔仿佛能减轻痛楚，我的心一下子平和了许多。
染血的纱布取下，弗沙提婆又是一阵惊呼。伤口破皮处扩大了许多，一片血肉模糊。罗什端过药酒，我紧咬着牙偏头不看。钻心的痛从手上一直传导到周身，激得我浑身颤抖，遏制不住地喊出声。我左手紧握，指甲几乎要掐进肉里。一只有些凉的大手包住了我的左手，费力地抬眼，看到弗沙提婆的慌乱。
“艾晴，你什么时候受的伤？为什么我都不知道？”
我不答，闭上眼向后靠。一片清凉从刚涂上的药膏传来，稍稍减轻了一些火热。他轻轻柔柔地将干净纱布缠上，由始至终都不发一言。
天已完全黑下来了，一丝凉意透进车厢，我蜷了蜷身子。弗沙提婆还在不停地道歉，我突然觉得无比疲倦，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倦。我再怎么后知后觉，看了他今天的发狂样，我也该明白了。弗沙提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竟对我存了那样的心思。可是，我给不起。他们兄弟两个，我都给不起……
“弗沙提婆……”我再不打断他，估计他会絮叨一夜。“我原谅你了……”
黑暗中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听声音也能感觉到他的欣喜。我平静地说：“见过你父亲后，如果他没有什么大碍，我过几天就会找商队去班超的它乾城，最后去中原长安。”
“你……”黑暗中我的左手被握住，听得到他有些气急的声音，“你还是要走？”
“嗯。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能一直待在龟兹。”我想抽出手，被他抓得死死。我稍一用劲，他突然又放开。“艾晴……”
“弗沙提婆，我困了……”
“艾晴，你要是犯困，可以靠在我身上睡。”
“弗沙提婆，起码今天，别再碰我……”
马车哒哒走，单调地晃动。我看不到罗什的脸，他从上了马车，就算是给我包扎，也一声不吭。这样也好，看得到，听得到，未免又让我心生别念。我们三个，都在黑暗中沉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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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唉，偶就知道写这章会引起罗什迷们的愤慨。好像小弗的人气一下子降下来了。
有亲亲说不喜欢穿越女被争来争去的场面，小春也不喜欢。其实小春文里的男人真的已经够少的了，只有一个男配（小春以后也没打算再有别的男配）。看看清穿文，是个阿哥就会对女主来电，跟它们比，小春清水多啦。偶觉得是个优秀的女孩，有两个男人同时喜欢上也很正常啊，再说，小说么，总是要有起伏，没有男配，男主又温吞水，估计这样的文，马上要被亲亲们抛弃了。呵呵，亲亲们会愤慨，也说明小春塑造的人物引起大家共鸣啦。
有亲亲说小艾有点装腔作势，故意去撩拨小弗。偶有点为偶家小艾冤喏。前面的篇幅其实已经将小弗是怎样的个性交代得很清楚啦，小艾又是从小认识他，加上小艾大大咧咧的个性，难道小艾能从一开始就一本正经地告诉小弗，你别对我打主意哦，偶不要住你家，偶要自己看节日，偶可是喜欢你家哥哥滴。这个，亲亲们想想自己是小艾的话，你们会怎么处理呢？再说，小弗的个性，你不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是真，什么时候是假。小弗对小艾，也绝不是一见钟情的。亲亲们都为罗什难过，可是小弗呢？唉，没人疼啊。。。
小弗在以后的故事里还会起到很大作用，是小春文里必不可少的人物。所以就算是男配，小春也化了很大力气去写他，写他的外在和内心，写他是怎样被小艾一步步吸引的。小春不想因为是男配，就可以少化笔墨。大家其实可以多想一想小弗的内心啊，他为什么会有那些举动。。。

30.当时，我们正年轻：伤逝
走进鸠摩罗炎的房间，一股浓烈的药味弥漫在整间屋中。回国师府十来天了，鸠摩罗炎的情况一直令人堪忧。每日都会吐血，已经晕噘过好几次。弗沙提婆每天二十四小时守在父亲身边端药送水。几天下来，人都瘦了一圈。而罗什，除了日常的伺候，还在父亲身边每日念经。他们两个都已经无暇顾及我，不由让我喘了口气。在这种时候，我也不能提出要走，所以就帮忙照顾鸠摩罗炎。
“国师……”我靠近床上的鸠摩罗炎。他的瘦让人看了发怵，只有一双浅灰眼睛，似乎是他身上唯一有生命力的地方。
“艾晴姑娘，你来啦。”他缓缓地点头，想撑起上身，我赶紧上前将靠垫放在他腰部。这样的接触，就摸到了他皮包骨的身子，心中一阵难受。
“艾晴姑娘是否对我要单独跟你谈话有些诧异呢？”
“嗯，是有些吃惊。”我老老实实地回答。不知怎的，他给我的感觉好像我老板。我虽然一直叫导师为老板，可心底，他是我最尊敬的人。我淡淡地笑，“不过，国师找我，肯定有话跟我谈。”
“艾晴姑娘不是寻常女子，这一点，炎从十年前就看出来了。”
我没做声。
“炎自知时日无多，对这凡尘早已生厌，早日归去，也免得拖累至亲。”我鼻子一酸，刚想说些乐观的话，被他仍充满睿智的眼神打断。“只是，人在这世上总有牵挂，对炎来说，也就是这两小儿了……”
直觉上感到这次的谈话肯定跟两兄弟有关，便静静地等他说下去。
“艾晴姑娘，你来历不凡，可否告诉一个行将灭寂之人，我的两个小儿，日后会怎样。”
我讶然，抬头看到他眼里勘透人心的光芒。他难道对我的来历猜到了几分？可是，他是怎么知道的？
“姑娘容颜十年未变，当初又是离奇消失。炎相信，姑娘肯定知道普通人无法得知的事。”
我不能透露历史，可是，那是一个将死的人，是否还要坚持这个原则？看我犹豫，他又进一步说：“艾晴姑娘，若是信任一个将死之人不会泄漏天机，但说无妨。”
犹豫再三，终不忍瞒他，选择性地吐露一些。“国师，罗什日后的成就，会载入史册，名垂千古。”我顿一顿，“而弗沙提婆，国师放心，艾晴会保护他的。”弗沙提婆并没有在史料上留下任何记载，他应该跟普通人一样，淹没在了漫长的历史潮流中。而我已经决定，会给他适当的提醒，防止十一年后他有可能碰到的惨剧。我能为他做的，也只是如此而已了。
“罗什的成就，是佛学上的么？”
我点点头：“罗什对于中原汉地的佛教传播，影响巨大。”
他过了半天才出声，似乎在想些什么。“其实，做父亲的，自然希望孩子出息，但是，平安一生更是重要。”他又咳了起来，我连忙上前帮他顺气。他缓了缓，说道：“弗沙提婆，我还不太担心。他做事有担当，又生性豁达，年轻时的一点愤世嫉俗，日后自然会磨平。只是，唉，我最担心的反而是罗什……”
我心一跳，呆呆地看他。从鸠摩罗炎病了以后，从来没听过他一次说那么多话。此刻的他，脸上泛出不正常的红，边咳边说：“他太过聪明，却又从小未曾吃过什么苦。心里想得太多，却从不说出口。这样的性子，反而会一生不幸啊。”
记得看过一篇报道，一群科学家，培育出一种比普通老鼠更聪明的转基因鼠。有人预测，如果把这样的手段运用到人身上，就可能使人更聪明，智商更高。然而，很快人们就开始庆幸没有仓促地把这个梦想变成现实。因为研究发现，转基因鼠变得聪明后，它们也付出了非常痛苦的代价。“聪明鼠”体内添加的新基因虽然能激活神经，帮助记忆和学习，但“聪明鼠”对疼痛和伤害也变得更为敏感。
所以，过于聪明真的不是什么好事。当不幸降临时，他们会变得更加敏感，更加难以承受。很多普通人习以为常的事情，他们却会无法容忍。那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受，历史上有多少哲学家体会过。他们常常会显得疯疯癫癫，一生的命运往往也非常悲惨。这就是聪明人的悲哀。罗什，也难逃这样的悲哀命运。
鸠摩罗炎又说：“艾晴姑娘，你说他一生的成就在佛门。虽不知姑娘到底从何而来，但姑娘所说的，炎相信是真。”
“国师，你先歇一会。”我递上水杯，让他就着我的手喝。他喘着气，费力地说：“不说，怕是没时间了……”
他突然目光犀利地看向我：“艾晴姑娘，既早知罗什会一辈子在佛门，你又何苦惹他动情呢？这对他，岂不太残忍？抑或是，你是尊佛陀之命来考验他么？”
端着水杯的手抖了一下，杯子落地，发出一声脆响。手忙脚乱地收拾，不抵防拇指被割了一道，一下子将我刺醒。他，他早知道了。是啊，摩波旬是他从印度带来的仆人，我在那个小院里住了三个月，鸠摩罗炎怎么可能不知道？
“国师……”的fa
他叹气，眼里流露出痛苦的神色。“炎是过来人，吃过为情所困的苦。当初还俗，也得不少诟病。本以为一个情字能化解一切，只是，爱上一个志比心坚的人，苦的不止自己，也累了小儿。”
他停下喘息，歇一会又说：“看得出姑娘对我这大儿也有心。只是他既献身与佛，日后还要有如此成就，便不能再容‘情’之一字在心间了。”
闭一闭眼，他疲倦至极，嘴角有丝颤抖：“艾晴姑娘，莫要再走炎走过的路啊……”
我呆呆地从鸠摩罗炎房间出来。总觉得脚下的步子轻飘飘，整个人仿佛被抽干了力气。弗沙提婆在门口转圈，看见我出来，急急地上前问我：“父亲跟你说了什么？”
“没什么。”我喃喃，看见他还要再问，疲倦地摇头，“弗沙提婆，我很累。我去睡一会儿。”
回房间时走过正端着药进来的罗什，他的眼光落在我身上，关切，探询，怜惜。我的泪一下子控制不住，赶紧偏过头不让他看见，加快脚步回了房间。
每至夜深，他都会在房间里念经。我总是灭了灯，躲在黑暗中。房间里的荧荧烛光，在窗上投下一个斜长孤寂的影子。影子不动，唯有梵音喃喃飘出，回荡在空旷的夜中。罗什，如果我们之间没有隔着一千六百五十年的时间，如果你不是那个一辈子不能改变的身份，我应该会勇敢地向你表白吧？而你对我，应该也是有情的，你会接受我吧？可是，为什么要有那么多可是啊？你我，终究只是平行线的偶尔交错，回归原位，我们都有各自放不开的包袱。我爱你，所以，我决定，放弃你……
鸠摩罗炎一天比一天严重，龟兹王和王后，一帮子王亲国戚，来探视过好几次。我见到了白震，白纯最年幼的弟弟，十一年后被吕光立为龟兹王。我更是见到了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龟兹公主——阿素耶末帝。见到她时，我的心情难以言状。那是他十一年后破戒的对象，他未来的妻。以前读史，看到罗什的这段记载，虽然也为他扼腕，但总是觉得离奇有趣，当故事讲给别人听。现在自己真正融入了他的生活，不再是看史书上短短几行的记载，才发现，爱上他了，怎么还能承受他与别的女人日后有这样的关系？看到阿素耶末帝对着罗什娇滴滴地喊哥哥，看到罗什对她笑，我真的妒忌得要发狂，尽管我嫉妒的对象还是个小女孩。可是当我要爆发时，鸠摩罗炎的话便会在脑中响起，如冰水淋过，顿时浇灭了我所有不该有的火。是啊，我答应过鸠摩罗炎一定会尽快走。马上要回去的我，有什么资格嫉妒他本来就该有的命运？
用了各种名贵药材，拖了十几天，油灯终于还是耗到尽头。那个深夜，兄弟俩守在床前，我则站在一角，听得鸠摩罗炎断断续续用尽全力对着弗沙提婆说：“别怨恨……你母亲……她一直很爱你……”
他犀利的眼光此刻已经涣散，只有喉头上下滚动，依稀能辨出他在说：“不知道……能不能跟她……在西方极乐世界……再重聚……”瘦的仿佛能见骨的脸上现出一丝苦笑，“怕是不能罢……她已经证得三果……位列无色界了，而我……却还在欲界中……苦苦挣扎……”
弗沙提婆握着父亲的手，哭得肝肠寸断。罗什则一言不发，目光哀凄地紧盯着父亲的脸。鸠摩罗炎喃喃着：“第一次见到她时，心就不在自己身上了……”他的眼睛一下子又重新聚拢了光彩，似乎看到了什么，“她好美，又那么灵秀……”
“耆婆，别走……孩子们还那么小……”他突然用力伸手向前，此刻的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记忆里。他的眼里流出从没见过的温情，似乎他一心念着的那个人就在他眼前。
“耆婆，等我……”他向前用力一挣，弗沙提婆赶紧抱住父亲。鸠摩罗炎的手无力垂下，倒在弗沙提婆怀里。弗沙提婆发狂似地大声喊“父亲”，却无论如何都没有回应了。罗什呆呆地望着，脸上仍是看不出表情，突然双膝跪地，梵语经文喃喃念出，与弗沙提婆的痛哭形成不协调的对比。
“别念了！除了念经，你还会做什么？”弗沙提婆放下父亲，转身对着罗什吼，声音沙哑粗暴，“你整天念经，有什么用？就能让父亲复活么？”
他用手指着罗什，咬牙切齿的样子狰狞恐怖。“你只会躲在经文里一味逃避，你的佛祖，除了画个空空的死后世界，还能给什么？”
“弗沙提婆，别这样说你哥哥。”我冲上去拉住他的胳膊。他失去理智了，居然把失去父亲的痛转移到自己哥哥身上。
他转身对着我，眼睛红得充血，胸口大幅起伏。“母亲眼里只有他一个儿子，他从没有在父亲身边尽过一天孝。可父亲，还是每天念着他以他为荣。”
他突然甩开我，力气大得让我差点站不稳。“还有你，你的心里也只有他。他得到所有人的宠爱，可是你看看他，他又有什么回报给爱他的人？父亲死了，他却连一滴眼泪都没有！他是个没有感情的怪物！”
“够了！他比你还要痛，你可以叫叫嚷嚷发泄不满，你可以想哭就哭想骂就骂，可他呢……”我看向仍然紧闭着眼喃喃念经的罗什，泪水涌出：“他不是不知道痛，他是因为太痛而无法流泪……”
“艾晴……”罗什突然出声，声音里有着从未听过的默然孤清，“弗沙提婆说的没错，罗什是出家的僧人，本来就不该有俗世之情……”
“罗什……”
他站起身，向外走：“我去宫里通知王舅……”
我要追，被弗沙提婆拉住。我用尽所有力气推开他，冲出门。我不知道罗什会做什么，我只知道我要守着他，保护他。
他走得很急，没有去王宫，而是出了城门。守城的士兵见了是他，立马放行。轮到我时，将身上所有钱都塞出去，终于放我走了。
他似乎漫无目的地在走，走得太急，时常会踉跄。终于在铜厂河边停下，他对着河水，放声大哭起来。凄清的夜，无人的郊外，他的哭，显得格外寂寥刺耳。
我一直在远处默默地看着。罗什，你不是没有感情，你只是不能在人前哭。你这样一个感情丰富，敏感细腻的人，为何偏偏信奉的是那要断尽一切人世情感的宗教？
我一直在远处守着他，每次按耐不住想要冲到他面前时，鸠摩罗炎的话就会在耳边响起。罗什，我不能再扰你心境，我能做的，只是这样默默地守候。
想起在现代经常听齐豫的歌，最感动我的是《哭泣的骆驼》。以前感动，是为了三毛笔下那个同名的凄婉爱情故事。现在，在这孤清的夜，看着远处那个连哭都被诅咒的人，突然想起这首歌，一股从未有过的感伤漫布全身。心，无处可逃，只能这样残忍地痛着。
我背负着幸福，却追寻着痛苦。流浪也许是爱你唯一的去路。
我一心想付出，却忘记了收复。遗忘也许是对你我最慈悲的祝福。
生来温柔的双眸，连哭都被诅咒，没有泪，寂寞要怎么流。
风沙吹的我睁不开眼睛，漆黑里走走停停。沙漠，连路都举棋不定，心是北极星，不问原因。
风沙吹的我听不见爱情，想回忆都难宁静。你我，连恨都举棋不定，任由不知情的风沙，卷去脚印
我一遍遍在心里唱着这首歌，泪水湿了衣襟，风拂过，凉到心扉。瞧，你的影响力真大，连我也不敢放声唱歌，不敢放声哭泣。罗什，这个夜，你不是孤独的，我在陪着你，陪着你哭。就让我为你把我二十四年来积攒的泪水一次流干净吧。这以后，你我，不要再哭泣了，任由沙漠里不知情的风沙，卷去你我曾经留下的脚印。
天蒙蒙亮时他终于失魂落魄地走回去。夜凉如冰。我随着他站起时，身上已经感觉不到一丝热气。
夏天终于过去，秋天在不知不觉间，来了。

31.当时，我们正年轻：我还是得走……
铜厂河边架起了木台子，鸠摩罗炎全身被白布裹住，放在木架上面。龟兹本来实行土葬，但鸠摩罗炎是天竺人，所以用的是天竺的火葬习俗。
白纯领着所有王室成员，王公大臣，排成几列，一片缟素。木架另一边是一群僧人，由罗什带着，他的师父盘头达多也在其中，盘坐在河滩上不停念经。
弗沙提婆一身素白，额上缠着白布条，手举火把，红肿着眼，神情悲凄。本来执火把的应该是长子，可是罗什既已出家，没了俗世的身份，就由小儿子来执了。
白纯对着弗沙提婆凝重地点点头，弗沙提婆走到木架边，点燃了木架上覆着的干草。不一会儿，火光冲起，吞噬了鸠摩罗炎。一片哭声夹杂着念经声，庄严肃穆。
弗沙提婆跪在地上，双手撑地，头低垂着，肩膀不停耸动。我看向罗什，他似乎忘了念经，只呆呆地看着火堆中逐渐消失的父亲，脸上的悲恸，让我不忍看下去。罗什所译龙树菩萨的《中论》里有一句：“从有而有生，从生而有老死，从老死有忧悲苦恼种种众患，但有大苦阴集。是故知凡夫无智，起此生死诸行根本。”生老病死，一切诸行皆苦。所以智者要“无明灭故诸行亦灭”。只是，罗什若是能真正做到无明灭，怎会在那晚为父亲哭泣？
我看向火堆，心中默念：国师，希望你能见到一生钟爱的人。你的思念，佛陀会接受。佛陀自己也是受过爱欲之苦的，他应该令你们重新团聚。但愿在天国的你们，幸福……
葬礼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最后烧完了，弗沙提婆在仆人帮忙下，收拾了父亲的骨灰，洒进铜厂河。看着弗沙提婆捧着骨灰痛哭，我的心也揪成一团。罗什所译的《金刚经》里有一句：“因爱而生忧，因爱而生怖；或使离爱者，无忧亦无怖”。所有的心痛，都是因爱而来。设使无爱，便离忧怖，便无现在的心痛。可是，翻译出这样经文的罗什，自己又做到了离爱么？他若无爱，怎会在那晚为父亲哭泣？
回到国师府后，我没立刻向弗沙提婆提出要走。他现在整个人还在悲痛中，我实在不忍提这个话题。罗什没有继续住家中，跟盘头达多回了雀离大寺。走时，他对着我凝视，浅灰眼珠透出太多复杂的神色，我看不懂，也不想去懂。心，很累……
我在院子里看天。以前一直没明白，比起21世纪，这里的天空当然更纯净，但是老对着天有什么好看的。现在明白了，不是天有多好看，而是人有心事时，看天的确比单纯发呆显得文雅多了。
“艾晴！”
回头看到弗沙提婆站在台阶上。他依旧穿着龟兹人的孝服，眼圈凹陷，本来丰润的脸瘦了一圈，下巴上透出青色胡茬。他看上去更沉稳了，好像成熟了许多。难怪有人说，男孩长大，是在父亲的葬礼上。
很多天没有跟弗沙提婆好好谈过话了。他走下台阶站在我身边，没有像以往那样毛手毛脚，只是低头看我。自从回了国师府，他倒是对我一直规规矩矩。
“艾晴，那天……”看他吞吞吐吐地，我有些纳闷。哪天啊？
“我是指在苏巴什那天……”
啊，想起来了。我轻摇摇头：“过了那么久了，还提它做什么？”
“我从来都没有对女人用过强。不知为什么对你，就那么控制不住。”
“弗沙提婆，如果你要道歉的话，我早就已经原谅你了。”
“那你……这里……”他用手指了指唇，脸上居然有些飘红，“听说汉人女子保守得紧……”
我恍然大悟，他是指那个吻。我笑一笑：“那个……我没事。就当被狗咬了一口啦……”说实在的，我都不记得那个吻是什么滋味。对我而言，那不叫吻，只是被强制性地贴上了物体罢了。
“你……居然骂我是狗……”他有些气急，向我扑来，“当心我让你再被狗咬一口。”
我躲过，他也没像以往那样追着一定要得逞，只顾站着笑。快两个月了，终于看到他露出了笑。还是笑着的弗沙提婆才像真正的他啊。
他的笑容瞬间又抹去，环顾四周，有些哀凄：“父亲走了后，才发现家中这么空空荡荡，让人寂寞难挡。”他看向我，眼里流出温柔，“幸好你还在，还能让我开心。”
他伸手想抚我的脸，我一惊，身子向后倾，躲了过去。他有些悻悻，缩回手。
“艾晴，那次一吻你我就知道错怪你了。”
我一时还没明白过来，怔了一下。
他微微一笑：“那样的反应，不是处女的话，我弗沙提婆就真的枉自跟女人打了那么多年的交道了。”
“你……”我跺脚，“你干吗那么在意这个？我是不是处女，又关你什么事呢？”
“你骗我说你才回来，可是到那天我才发现，你已经跟他单独相处三个月了。孤男寡女的，在一起三个月，就算他道行再高，终归是个男子，你能让我相信你们之间根本没有什么么？我本来就处处不如他，父母宠他，王舅敬他，世人尊他，我呢？我有什么？世人看我，皆道我是大法师鸠摩罗什的弟弟，有谁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我做过什么？好不容易出现个喜欢的女子，他也要抢走。”
“所以我一直气不平。偏偏你又那么长时间都没回来，肯定跑去寺里找他了。我真的是气疯了，居然那样强迫你。”他低头回味一下，又微微笑了起来：“不过，吻过你之后我就气平了。我在想，还好，你连吻都那么生涩，怎么可能跟他有染呢？我还来得及去抢你。毕竟，他没有成亲的资格，而我有。”
我气恼了：“弗沙提婆，你这种做法简直幼稚。你只是因为嫉妒他，就把我当成跟他争的东西？我不明白，做个平凡人有什么不好呢？聪明人有聪明人的不幸，盛名太过，反而受累。你是想做个快乐的普通人，还是不幸的名人？”
“那……”他定定地看着我，眼里流出认真又期许的神色：“你愿意自己的丈夫是个平凡人么？”
这，这算什么问题？我的心咚咚跳了一会。按压一下，是时候跟他说了：“弗沙提婆，我已经联系好商队了。五日后就出发，他们会带我去先去班超它乾城，然后去长安。”为了让他们带我去它乾城，我多付了一倍的价钱。
“你……”他脸色一变，抓住我的肩膀，“你还是要走……”
“我没有理由一直待在这里。”
“嫁给我，你就有理由一直待下去了。”
唉，他还是挑明了。“弗沙提婆……”
“你要是嫌弃我曾经跟那么多女人好过，我发誓，从此只对你一个人好，只拥有你一个女人。”
“弗沙提婆……”
“别跟我说什么年龄比我大，再过几年我就会比你老。也别说什么你不属于这里。天上或者长安再好，没有我弗沙提婆，有什么乐趣可言？我要听的只有一个答案：嫁还是不嫁。”从未见过他如此认真的神情，如果我的心不是被另一个人占满，我肯定抵挡不住这样的表白。
“弗沙提婆，我不嫁。”我挣开他放在我肩上的手，平静地跟他实话实说，“理由只有一个：我不爱你。”
他身子晃了一下，一抹苦笑留在嘴角：“艾晴，是你教会我什么是爱，当我终于学会爱了，你却告诉我，你从来都不曾爱我。”
“对不起，……”
“别跟我说什么对不起！”他狂躁地甩头，一把拉过我，“你爱的是他么？”
“我……”我怎能大声承认？他的身份，我不能不顾忌啊。
“别瞒我了！他住在家的这段时间，每天让人给你换药，还有他看你的眼神，我会不懂么？”他把我拉近，凌厉的目光在我脸上转，“你明知道他不可能娶你，你还要爱他？”
“弗沙提婆，我也希望我爱的是你。如果换个时间地点，我百分百会爱上你。跟你在一起，真的好开心，你会带给我很多乐趣，不会让我寂寞难受。”我无法再否认了。其实我承不承认又有什么不同？什么都无法改变。
“可是，爱情是盲目的，说不出为什么，我偏偏爱上的是他。就算知道这是没可能的事，我仍无法控制自己。所以，我才要离开。”
他突然放开我，冷哼哼地笑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却十分复杂：“我还是比他晚了一步……这一年来我真的厌倦了跟女人们玩的游戏，没有真心，一刻的销魂抵不了整夜的寂寞。所以我开始盼着你回来，仙女跟我说过只要背出《诗经》就会回来。你以为我十年前就开始背《诗经》的么？我是从去年才开始背，我想试试看你说的是不是真的。结果我能全部背出来时你果真就回来了。还是像十年前一样爱傻笑，一样纯净。以前父亲看不惯，催我成亲，我总告诉他我要找个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女子。那时说这话只是搪塞父亲。看见你后，我突然想到，你不就是那个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女子么？所以我想留住你，我想一辈子能看到你纯净的眼睛。我想我这一次终于比他快了。可是，他在不动声色中，还是把你抢走了。”
我不是没有感动，可是，我总觉得他的话里有些不对劲的地方。“弗沙提婆，十年前我也只跟你在一起三个月，那时的你才十岁。过了十年，你恐怕连我长什么样子都不会记得，为什么你会这样对我念念不忘？”
“我记得的……”他伸手想抚摸我的脸，我后退一步。他没有逼近，只在虚空中描着我的五官。“这一年来，你的模样一直在我心里，越来越清晰。所以当你在街上傻傻地啃肉串时，我一眼就认出了你。”
我叹气，不能再这样纠缠下去了。虽然还是不太明白为何他一下子对我动了情，但我不想去弄明白。既然事实如此，明白太多有何意义？我看着院子里有些凋零的葡萄藤，吸口气：“弗沙提婆，明天我要去雀离大寺。”
“你要去见他？”
“是。不过你放心，我只是去道别，我们不会有什么的。”我苦笑一下，“我跟罗什，都是理智的人……”
我将脖子上挂着的那块羊肪玉狮子取下，递给他：“送给以后你能真心爱上的女子吧。”
他看着玉狮子不接，只是沉默。半晌才说：“这本来就是你的。”
他也学我向天望去。夕阳斜照，晚霞的彤光染在他高大的背影上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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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鸠摩罗炎的葬礼参考我所见过的印度人的葬礼：
在印度，有个圣地叫VARANASI（瓦拉那西），恒河在此转了个弯，所以被印度人视为最神圣的地方。很多印度老人跑到那里等死。印度人还认为在这里洗过恒河水，罪孽就能被洗掉。所以，每天清晨的景象就是：恒河里挤满了洗澡的人，男男女女都有。河边正在烧尸体，烧完了就往河里扔。VARANASI在我们眼里看来又脏又乱，但是，这里却是最具印度特色的地方。很多老外都喜欢去那里，不怕脏的，还跟印度人一起在河里洗澡。反正偶是没这个胆啦。不过呢，印度人这种对死生的态度其实是温和恬淡的，所以，在为亲人送行时，也没有太多悲凄。因为，他们相信亲人下一世会活得更好。如果修行得当，还可以去天堂，连轮回都不用了。
印度教认为，死者要有儿子执火把，灵魂才能升天。所以，没有办法生下儿子的妇女，在婆家地位会很惨，丈夫可以随时离婚。不过，跟印度人有聊过，他们说现在也已经改观了，起码城市里不再有这种事。但是农村里还是存在这种现象的。
尼泊尔也大部分信奉印度教，所以丧葬习俗类似。加德满都庙，中国人称为烧尸庙，是去加德满都旅游必去的地方。在恒河的支流旁，是尼泊尔的印度教徒焚尸的地方。架着木材，尸体裹着布，上面覆盖一层干草，游客们就坐在河的对岸看。河里还有人洗澡，洗衣服。一般要烧一个小时，最后连着木炭一起推进河。我们看完后回饭店，晚上跟饭店老板（也是中国人）一起去吃饭，他问我们有没有看到头骨碌碌掉出来，还有手臂突然伸出来。我们都恶死了，然后看到他吃得无比欢。
小春在文里犯了个错误。“因爱而生忧，因爱而生怖；或使离爱者，无忧亦无怖”不是《金刚经》里的，而是《佛说妙色王因缘经》中的，是唐朝义净法师所译。因为被金庸写进了文，所以很多人知道这段偈语。关于这段偈语，亲亲们可以去看看非空非言的长评《闲聊的长评之一》，有非常精确的出处和内容。小春也很喜欢这段偈语，所以把它挪到了下一章里。而在这一章，放进罗什所译的《中论》一段。为了能找出贴切此情此景的偈语，而且要是罗什所译的，小春从《金刚经》，《妙法莲华经》，一路找到了《中论》，累死偶勒，那些个空啊，无啊，唉，看得偶心里也悲观起来。。。

32.当时，我们正年轻：色易守，情难戒
摩波旬开门看见我时很惊讶，他从葬礼结束后就跟着罗什回到苏巴什。这个忠心耿耿的老人，对他们父子，甚至我，都是很小心地伺候，从不多言。我对他笑笑，告诉他我是来辞行的，希望他能帮我去寺里跟罗什说一声。
摩波旬回来时不是一个人，罗什也跟着来了。现在都还没到做晚课的时间，他又翘课了。
进院门时他居然不提防，被门槛绊了一脚，正好被站在房门口的我看见。这么个大得高僧，平常都是举止文雅清俊脱俗，也会被门槛绊到还差点摔跤，我不禁笑出声来。
他看见我笑，似乎有些着恼，站着定定神，又恢复从容举止，向我走来。
“为何不做晚课就来？”
他呆住，脸上红晕飘过，却不答话，只把眼睛看向别处。
“罗什，你是一寺主持，不可像小时候那样不遵戒律。”我板起脸，用他小时候对他讲课时的口吻，“你先回寺里，做完晚课再来。”顿一顿，再添一句：“我有事跟你说。”
“是要走的事么？”
我先惊讶，再点头。他那么高的智商，怎么可能猜不到。
“如此，罗什晚间再来罢。”
他的语气平淡，听不出任何波动。微微一鞠，便转身走了。只是，在跨过院门时，又被门槛绊了一下。这一次，我笑不出了。
秋天的夜来得更早了。太阳一落，瑟瑟秋风吹过，夜凉透骨。我坐在窗前盯着院门，看到他的身影出现，便紧盯着他的脚。还好，这次没绊到。
他进屋，看看我，温润地说：“夜里越来越凉了，该多添件衣服。”
我鼻子一酸，差点把持不住眼泪。吸一吸鼻子，掩盖我有些哽咽的声音：“是啊，都有些感冒了……”
“你对自己身体从不爱惜，明天我去叫个医生来看看。”他的眼光又落到我受伤的手臂上，“这些天有没有继续上药？”
在国师府一个多月里，罗什没有亲自给我包扎，但每天都会有个女仆来帮我。而他，无论为父亲的病多忙，每天都会来看我换药，叮嘱我不要碰水不要去抓痒痒，直到他离开的那一天。
“不用了。”罗什，不要对我这么温柔，我承受不起。我咬一咬唇，竭力放平声音：“我明日就回王城。我已经联系好了商队，马上就启程了。”
他不语，眼睛又飘开，过一会儿才重新看着我，定定地说：“你不是一直想去它乾城么？正好罗什决定去莎车游学，会经过那里……”
“罗什！”我打断他，狂躁地想将胸中的一口闷气全吐出来，“你还不明白么？我要走就是因为不想再跟你待在一起。”
他眼神一黯，垂下眼帘，凄清地一笑：“原来如此。”偏过头，吸一口气，静静地说，“那就让弗沙提婆照顾你吧。他虽然莽撞，但对你是一片真心……”
“罗什!”我真真有些气恼了。聪明如他，为什么到现在都还不明白。“这算什么？把我推给你弟弟么？因为他更有资格名正言顺地跟我在一起？罗什，我不需要男人照顾，我自己……”
“艾晴……”他突然抬眼看我，浅灰色的大眼睛里，竟跳动着刺人的光，“怎样才肯留下……”
我张嘴，话未出口，大颗的泪先滚落。“我……”再张嘴，仍是无法说出完整的句子，“我……”
我扭头，我不要让他看到我哭，可是，我怎么忍得住？怎么忍得住？
“艾晴……”他的声音听上去脆弱不堪，纤长的手臂向我伸来。我闭上眼，落进了一个颤抖的怀抱。
触到他胸膛的那一刻，头顶上传来微弱的颤声：“十年了，只换来这几个月的相守么？”
那一刻，我终于无法遏制，嚎啕大哭了起来。罗什，罗什，为什么我爱上的是你？为什么我们相爱却不能相守？为什么我当初同意这该死的穿越？
我在他怀里哭得昏天黑地，染湿他的褐红僧衣。他的暖透过衣服熨烫着我的脸，多希望这个暖暖的怀抱是个随时都可以靠的地方。
“艾晴……”他把我稍稍拉开，对着我的眼。两串泪珠涌出，顺着狭长的脸，在微微有些青色的削尖下巴稍做停留，重重落在褐红僧衣上。泪水化开，染成一朵朵深色小花。“这是罗什此生第三次哭泣。第一次为母亲，有你在身边，罗什第一次知道，心里苦时，能有个人陪着多好。第二次，是父亲离世的那一晚，罗什一个人偷偷跑出城哭，那时，多希望你在身边啊。”
“我在的……”我泣不成声，透过泪湿的眼迷朦地看着他，“我一直在……离你不远的地方，直到你天明回去……”
我又被他搂进怀，这次，他不再像以往一样轻柔，他的手臂传来一阵重过一阵的力气，似乎要将我融入他的胸膛。我几乎被他抱得喘不过气来，伸出双手，环住他精瘦的背。他身子轻颤一下，又突然将我拉开。
“艾晴，你住在这里的三个月，罗什一生从未有如此快乐。每日想着晚上才能与你相会，便天天盼着做晚课。”
“罗什……”定睛在他如醉的眼波里，我已无理智了，“我也是，每天盼着你来……”
“罗什想……”他的喉节上下起落，紧盯着我的眼，每个字都吐得那么艰难，“罗什一直想……”
我看向他，眨了眨泪眼，吸着鼻子，等他讲下去。他哽咽了很久，一直张着嘴，却吐不出声。
“罗什……”我低低唤，看进他深不见底的潭水，“你想说什么？”
“想……吻……你，可以么？”
他终于说出来了，颤着声音，一字一顿。脸上如同烧着了火，一双清如潭水的大眼睛却坚定地凝视着我，几许期待。我心一酸，又催下大滴眼泪。这个单纯的人，还问我可不可以？
“不可以。”努力深吸一口气，我轻声说，“你不可以破戒。”
他身子一颤，紧拥着我的双臂无力垂下。脸侧过一边，是我不忍见到的黯然神伤。
“但是，我可以吻你……”
我掂起脚，搂住他优雅如天鹅的颈项，轻轻地吻上他的薄唇。本来就大的眼睛近距离看真如深潭，将我吸进无底深渊。长长的睫毛闪动，俊美如神。他的唇很软，触上的那一刻，如同有道电光，将我从头麻醉到脚。的d1
他身体轻颤，依旧睁着眼，眼底流出微微的吃惊，继而是满心的喜悦。我闭上眼，用心感受他唇上的水润。接吻原来那么美，之前弗沙提婆的那个，根本就不算吻。所以，这才是我真正的初吻，一个能让我记忆一辈子的吻。
他只是呆立着，任由我贴在他柔美的唇上，不敢动一下。我试探性地伸出舌头舔他依然抿着的唇，他溢出极轻微的哼声，张开了唇。我犹豫了半秒钟，轻轻将舌探入，碰到了他温润的舌。他依旧不动，气息却越来越急促，被我触及到舌时，突然搅住我的腰，将头俯下，身体前倾，主动伸舌与我纠缠。我们彼此追逐着，缠绕着，纠结着，天塌了又何防，地陷了又怎样？天地之间，只有我和你，男人和女人……
终于分开时，我们俩都喘息着，对着彼此的眼眸，笑了……
“记住，你是被我强迫的，我是诱你破戒之人。所以，所有罪孽由我一个人来担，与你无关。入哪一层地狱艾晴都无惧……”
“艾晴……”他一只手仍搅着我的腰，另一只手抚上我的脸，仔仔细细又轻轻柔柔地在我脸上描着五官。他骨节纤长的手，拂到哪儿，就烧出一片云彩。
“罗什早就破戒了……”他低叹一声，抵着我的额头，“嫉妒弟弟，犯了嫉戒。一直想着你，犯了思淫戒。跟你在一起时又想触碰你，犯了淫欲意与女人身相触戒。艾晴，罗什十年前，十年来，一直在犯戒啊。”
他将我的身体扳过，对着他，眼神温柔得让人溺水，“所以，该入地狱的是罗什，不是你……”
“罗什……”我投入他暖暖的怀，“你本无罪，是我诱你的。我就像诱惑佛祖的魔女，幻相消失便会灰飞烟灭……”
嘴被他的手封住了，我讲不出话，眼睛对上温柔净亮的湖水。他的声音如玉，轻声在我耳边呢喃：“你不是的……”
他对视着我，犹豫再犹豫，挣扎又挣扎。“你……”深吸一口气，他的声音几乎微不可闻，“你……想要罗什还俗么？”
“不！”我浑身一颤，脱出他的怀抱，所有想暂时遗忘的事活生生将我逼回现实。“你不能！”
“罗什，你以后会有大成就，你会传播佛法到中原汉地，将佛法在中原发扬光大。”我定定地看着他，悲哀地说，“所以，你不能还俗。如果你还俗，我无法想像这后果，我会疯掉，会一辈子都不原谅自己。罗什，你的命运早已注定，我不能改变……”
我边说边又哭了起来。我知道他的命运，我不能改变他的命运，那么我自己的命运呢？我本来无论如何都不会碰到他，可是这穿越改变了我的命运，谁又知道我的命运将何去何从呢？
他叹息着，将我又搂入怀中。“艾晴，你是尊佛祖之意来罗什身边的么？你是仙女，所以知道罗什的未来么？”
“罗什，我无法向你解释我的来历，但我说的都是真的。你答应我，一辈子不要还俗。不要忘了，你还有更伟大的志愿：去中原弘扬佛法，救更多苦难的人脱离苦海。”
他将我搂得更紧，胸膛起伏着，半晌才出声：“好，罗什答应你。既然你一直想要罗什去中原传播佛法，罗什一定会去。”他顿一顿，咽了咽嗓子，又哑着声音在我耳边轻问，“只是，你一定走么？”
“罗什，你不是说万物皆空么？我只是个幻像，不是真实存在，很快会消失不见。日后，只要你克定自我，就能把我忘了……”
“欲界色界众生，以四大五根桎梏，不得自在。”他慢慢放开我，转身看向窗外，昏黄的油灯也掩不住眼底的那抹孤凄，“罗什在这欲界之中，桎梏自身，又何得自在了呢？”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我喃喃念出《飞狐外传》中袁紫衣离去时对胡斐说的这番话。这也是从佛经里来的，现在一字字地念出，肝肠寸断。“罗什，离爱吧，自然就无忧怖了……”
“若是说忘就能忘，又何来‘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呢？”他闭眼，流下最后一滴清泪，“天意不可违。既如此，罗什放你回天上……”
那一夜我们都没睡，互相依靠着取暖。天明时分，就是离别之时，这一刻，永远不要到来才好。
“罗什……”
“嗯……”
“你该去做早课了……”
“又是一夜么？为何过得这么快？”
“师尊要回罽宾，今日就出发。罗什会送他走，然后去莎车游学。那里的僧人已经好几次邀罗什讲大乘要意了……”
“嗯……”
“所以，罗什不为你送行了……”
“嗯……”
“艾晴，还能再见你么？”
“我不知道……”
“艾晴，这次是我吻你，所以，我们的罪孽现在一样重了。罗什是奉佛的僧人，该入的是大焦热地狱……”
“那好，我去那里找你……”

33.当时，我们正年轻：谁是谁的毒
我醒来，仍旧看到弗沙提婆在我面前蹲着，复杂的眼神在我脸上转。我不言语，默默地起身。今天是在龟兹的最后一天了，我已经收拾好了两个NORTHFACE大包，等一会就要去商队会馆跟那群商人会合。
穿上外套，我在枕边摸，没摸到。拉开枕头，也没看到。朝床外看了看，没掉下去啊，丢哪儿拉？
“不用找了。”他低沉沉的声音响起，“我藏起来了。”
“你……”我气急，“你干吗要这么做？还给我！”
“没有那个大镯子，你就不能回天上。”
“你！”他也真想的出，太乱来了！“把时间穿越表，不，那个大镯子还给我。如果你不小心碰了什么按钮，后果不堪设想。”
“能有什么后果？”他嗤笑着，满脸的不在乎，“我也会去天上么？”
“不会！”没防辐射衣，他也去不了。“会有道强光照出，如果你被光照到了，几天后全身腐烂，流脓而死。”希望把死状说的恐怖些，能吓倒他。
“那好，我不碰任何东西。不过，镯子还是会保存在我这里。”他倒是一点不惧，站起来，对着我自信地笑，“我的房间随时都欢迎你来，只要你以为可以搜得到。”
“弗沙提婆，你这是干什么？”我无力地靠上床头，心里本来就够乱了，他还要来添乱。
“干什么你看不出来么？”他凑近我，眼底布着血丝，“我知道你现在还没爱上我，我只是争取时间而已。”
我咬住嘴唇偏头不看他：“没用的……”
“你管我！”他突然暴躁起来，有些粗声粗气地喊，“赶紧起来，我们要出门了。”
“去哪儿？”的36
“它乾城。我和弟兄们护送你去。”
我几乎是被他架上马车的。我当然挣不过他的力气，只能闷闷地坐上了车。他叫了四个禁卫队里的兄弟，前后夹着我的马车出了城门。
一路晃悠着，我在车里发呆，只觉得心里堵着一块什么东西，想吐吐不出，想咽咽不下。昨天一早他跟着师父走时我就躲在寺门不远处的墙角。送行的人很多，连苏巴什城里的百姓也来了，熙熙攘攘地挤满寺门。人头晃动，我根本看不到他。直到他上了骆驼，才揉揉发麻的脖子，告诉自己眼睛不许眨。隔着人海，仍然能看到他眼里的寂寥孤清。看到他抬手间露出陈旧的檀香木佛珠，我下意识地拽紧脖子上的艾德莱斯绸。驼铃声声，他回头在人群中搜索，终于还是低垂了眼，转身离去。清一色褐红僧衣的队伍缓缓驰离，渐行渐远，拐进了远处的天山峡谷，消失不见。我的泪，还是没能忍住。
马车晃晃悠悠，我在这摇摆中一点一滴地回味，以至于弗沙提婆告诉我要安营扎寨了，还是神思恍惚。看到了他眼里酝着的怒气，不想多理，早早吃了东西钻进帐篷。
他也钻了进来，我背对着他睡下，当他是空气。他一直在我身边坐着，却一言不发。不知过了多久，他沉沉地叹了口气，出去了。
第二天到达它乾城时正是日暮时分，夕阳照在残破的城墙上荒凉萧瑟。我怔怔地看着城墙，突然悲从中来。从来没有对自己的工作有如此次一般丝毫提不起兴趣，突然觉得为这个过了两千年的废城考察，测量，确定方位真的有意义么？无论如何，人的脚步在匆匆向前走，21世纪的瞬息万变，还有多少人会停下脚步去看曾经发生的过去呢？就连罗什，除了佛教和历史专业人士，又有多少人知道他存在过，贡献过？日本动漫充斥着年轻人的生活，但有多少青年一代知道他们熟悉的阿修罗、天龙、夜叉、乾闼婆、迦楼罗、迦陵频伽这些拗口的词语，就出自罗什的翻译呢？
意兴阑珊地掏出工具，无论喜欢与否，此刻我都得做点什么才好。否则，想的太多，徒添心累。弗沙提婆要帮我，先被我回绝。可是看他不依不饶地接过尺子，只好随他了。
晚上在破烂不堪的城里扎营，我坐在火堆边啃着干硬的馕，味同嚼蜡。啃了一会就放下了，眼光飘向夜空下苍凉的城墙剪影。不知道他现在走到哪儿了，会像我一样围着火堆牵挂着心里的那个人么？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也是十月份的夜晚，也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那时的他，还是个青涩的少年。深邃的大瞳仁紧紧地盯着我，好奇又探究。
“在想什么？”
眼前递来一个水杯，弗沙提婆的眼中映着跳动的火光，好像他的眼啊。
我接过，无意识地暖手：“这里是当年班超的西域都护府。班超父子两代人经营西域六十多年，终于改变了西域的历史，连龟兹的历史，也由他改变。”
“嗯。”他在我身边坐下，盯着火堆：“告诉我他的故事。”
“班超是我最佩服的英雄。他的父亲班彪，哥哥班固，妹妹班昭，都是汉代大史学家文学家。他自己本来也从文，却投笔从戎。”我喝一口水，慢慢回忆着，“武帝时派张骞凿通西域，和亲设防。汉治西域，只要能臣服，非但不用进贡，反而能得到赏赐和汉地先进的技术。这与匈奴把西域诸国当肉包子横征暴敛不同，所以一度整个西域都听命于汉朝，对匈奴打击非常大。但是汉末王莽篡汉，天下大乱，匈奴又重新抬头，控制了西域。光武帝初期，百废待兴，他又很小气，所以，也没空理西域。直到光武帝的儿子明帝，才派出窦固攻北匈奴。造就了班超辉煌的一生。”
瑟瑟秋风中的颓垣断壁，正是见证了当年的辉煌。他带三十六人杀一百三十个匈奴，留下“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成语。他在汉章帝放弃西域下诏让他回去时坚持带着西域各族人守疏勒五年，他自己的汉人兵马其实很少，完全靠个人魅力让西域各国臣服。
班超父子两代的努力，让龟兹臣服了汉朝。班超扶植的白家，统治了龟兹近八百年历史。但我所处的这个时期，龟兹已不服中原号令，导致兵祸。罗什的命运，也即将在十一年后转了个巨大的弯……
心突然裂开一个大洞，无情地滴血，连眼前也晃动着血一般的颜色，我闭上了眼。
“怎么不说下去了？”
“弗沙提婆，你是龟兹人，怎么会不知道这段历史呢？”我睁开眼，血色不见了，只有他炯炯的眼光在打量。苦笑一声，“我没事，你不用故意让我转心思。”
他讪讪地扯着嘴笑一下，没说话。
“弗沙提婆，你跟小王舅白震关系怎样？”
他皱一皱眉：“还好吧。为何问这个？”
我犹豫一下，还是决定直接地说：“你可以不做军人么？”
他果然有些吃惊，满腹疑惑地看我。
“弗沙提婆，你可能会认为我胡说，不过，相信我，我说的是真的。”我迎向他的目光，一字一句缓缓说：“以后龟兹会经历一场很大的变故，你不要再当军人了，会性命堪忧。如果可以，要跟你的小舅白震处好，他可以成为你以后的靠山。”
他先是莫明惊诧，很长时间不说话。渐渐地表情却开始放轻松，最后居然挂上了一丝若有所思的笑：“原来，你也会告诉我关于我的未来。”
我的诧异来不及显露，没提防手被他握住，是他难得的极至温柔：“留在我身边，陪我一起度过你说的劫难，好么？”手被他捧住，握在心口间，“你是仙女，有着慈悲心肠，不能眼睁睁看着我受苦的。”
我尴尬地用力抽手，拉到伤口，喊一声疼，他立马放开了。
他叹气，眼里飘过一丝伤痛，转眼盯着噼啪作响的火堆：“艾晴，如果我也出家，你会不会喜欢我？”
“你!”我愕然，差点一蹦而起，“你在说什么胡话！”
他哈哈一笑：“开玩笑的啦。我要是出家，不知得哭死天下多少女子。为了不让她们哭，我肯定会犯戒。我这个人，不可能成佛的。”
我苦笑：“弗沙提婆，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不知道。你长得又不算太漂亮，胸又不大，我到底喜欢你什么啊？”
他看向我，收起了嬉皮笑脸，轻声说：“艾晴，你很纯净。”浅灰色的眼眸在我脸上一寸寸地移动，仔仔细细地探究，“眼睛那么纯净，笑那么纯净，心那么纯净。跟你在一起，就觉得自己也变得纯净起来，不愿去想那些污秽的事情。”
他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底闪动着隐隐的光：“艾晴，你非得回到天上去么？我真的无法留你在人间么？”
我站起：“夜了，睡吧。”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回去了。我本就无心工作，更不想跟弗沙提婆单独相处，便提出要早点回去。一定得拿回时间穿越表，我已经在龟兹耗了近半年时间了，估计等我到了苻坚的都城长安，一年时间已到，还没见到苻坚，我就得回去。
中途露营一夜，第二天便能到达延城。可是，万万没想到，本来当天晚上就能到延城，中午在一片胡杨林里休息时居然发生了变故。
当时我们正休息完毕，准备出发。我刚坐进马车，就听到外面传来异响。刚探头出去，突然眼前晃过一样东西，钉在车门上，脑子迅速反应过来，是支箭！弗沙提婆大喊：“艾晴，进车里，别动！”
我还没坐回去，突然一个大力往后跌倒。外面传来马痛苦的嘶叫声，马车以惊人的速度飞奔了出去。我在颠簸的车厢里被甩地支不起身，用尽全力向车门爬去。好不容易掀开门上晃荡的帘子，看到马背上插着支箭，车夫已经不见了。四周是片荒漠，看不见弗沙提婆。我被颠地想呕吐，费力地爬到门边，咬着牙弓身跳了出去。在地上翻了好几个滚，感到受伤的手臂传来撕裂的疼痛，然后脑门撞上一块冰冷冷的东西，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见了。

34.当时，我们正年轻：今生今世遥不可及
眼前渐渐由模糊转清晰，看到一双焦虑的灰色大眼睛，我眨眨眼，认出了眼前的弗沙提婆。
“太好了，你醒了！”
他要抱我，却碰到我的手臂，一阵疼痛袭来，额上冒出了冷汗。
“对不起，我老是害你受伤。”他赶紧放下我，仔细看我的手臂，“你放心，我一定要治好你。”
打量一下周围，居然是我在国师府的房间里。再看向手臂，被层层包着，看上去恐怖的肿大。
我虚弱地问他发生什么事了。是西域常见的盗贼，看到我们这队人连车夫加上也只有六个男人，就袭击了我们。弗沙提婆和他四个弟兄都是正规军人，以一挡四，盗贼看到没法得逞，就逃了。他们几个都没事，只有我最倒霉，脑袋上被石头撞出个包还晕菜了倒是小事，可是原来手受伤的部位又被撕裂，这种关节处最难愈合，现在又更严重了。
弗沙提婆对车夫私自跳车逃命气愤地要拿他治罪，被我拦住。他也不过是求生本能罢了。
宫里的御医来了，小心地缠下我手臂上的纱布，等到手臂完全露出来时，我惊呆了。如果不是自己的手臂，我肯定要开玩笑说这个是红焖猪蹄。已经被细菌感染了，我的胳膊再这样下去会坏死的。天啊，为什么会这样？这个伤一直跟着我近半年了，我也不是没治疗，为什么愈合能力会那么差？
“艾晴你别怕！”弗沙提婆拉着我另一只手，眼里却流露出比我还害怕的表情。“你等着，我去宫里拿最好的药。”
弗沙提婆匆匆地跟着御医走了，我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因为我在那个机器里进出了太多次，受辐射感染了？我的手，会不会废了？
我越想越害怕，终于按耐不住坐了起来。告诉一旁服侍的侍女我一个人就可以，忍着痛走进弗沙提婆房间。他肯定放在很隐蔽的地方，我在墙上轻轻敲打，到书柜里翻，只有一只左手能动，我的速度快不了。心下又有些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
我扶着床蹲下，手伸进去摸。好像碰到了一个暗格，我大喜，将那个盒子抽了出来。是个不起眼的长方型盒子，大概A8纸张大小。赶紧打开盒子，顿时石化。
寥寥几笔，将一个笑得爽朗的女孩勾勒得出神入化，简单的服饰，干净清爽的脸，那是我！是用我的素描本和铅笔画出来的。
再翻下去，是我的半身像，眼睛灵活似有波动，嘴角上挂的是我最常用的傻傻的笑。下一张，是我骑在骆驼上，看上去好像没坐稳要摔下来的狼狈样。再下一张，我趴在桌子上睡觉，长发洒落，遮住了半张脸。还有我摆出了个怪动作，仰着头，嘴巴张得大大的，细想了想，好像是我在唱儿歌的样子。有凝神读书的，看上去表情严肃认真……
“感动么？”的63
我吓得一哆嗦，盒子打翻在地，散落了一地的纸。
弗沙提婆蹲下来将纸捡起，拢了拢，嘴角挂一个不明所以的笑：“如果告诉你是我画的，你会不会爱上我？”
“我……”一张嘴，我的泪就控制不住地滚落，“弗沙提婆……”
他一张一张翻着，眼睛落在画上，冷清清地笑：“是不是画得很传神？”
后面几张，看得出画得并不好，笔触生涩，橡皮擦过的痕迹很多。我的表情看上去也颇为僵硬，没有前面几张那么灵动。他翻到最后几张，不是我的画像，我一看就明白了，那是我给罗什画的像。像中的他，带着温润的笑，左肩裸露，身子单薄。画的还算有些像了，只是，没有他真人的神韵。
“我也希望是我画的。”他依旧盯着画，手却有些颤抖，“那样，就能感动你了。”
“艾晴，见到你时我才十岁，只与你相处了三个月。长大后我只知道我遇见过仙女，但是仙女到底长什么样子，真的模糊了。我脑子里只有你对我唱过歌，你在院子里跟我玩家家时清澈的笑声，还有你身上的温暖。”
“你该猜得出这是谁画的。看到这些画，那双眼睛是我这些年来从未在别的女人身上见过的纯净，突然记忆里的你变得鲜活起来，我一下子就能回忆起所有关于你的事。你教我剪刀石头布，你跟我在院子里玩官兵与强盗，你和我一起堆雪人，你教我背那些之乎者也，你拍着我唱歌哄我睡，一切都那么鲜明。从那时我就在想，要是能再见到你有多好。”
“这画是我偷走的。他不敢问我明着要，可我知道他来找过好几次。这一年来我常常看这些画，然后我就会很生气。凭什么他把你画得那么传神，让我看到了就忍不住想再见你。从没听说他还有画画的才能，肯定是他在心中描绘了千万遍，才能画出这样的你。”
我颤抖着伸出左手向他要这些画，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递给了我。我一张张缓缓翻，看着笔触由生涩渐流畅到最后的一气呵成。难怪他说十年前，十年间一直在犯戒。我竟然不知不觉间进驻了他的心，直到最深处。的85
我连泪都流不出来。心里的那个洞不断扩大，再扩大，我的心，彻底丢失了。
“艾晴！”他突然扶住我双肩，惊恐地大喊：“你怎么了？”
我怎么了？一滴红色的液体落下，打在画中我的笑容上，那个傻的纯真的笑，被血红色的粘稠覆住。又一滴，落在画中我的眼睛上，遮住了那灵动的波。
一只手伸到我前，无措地抹着我的上唇。他的指头染了那刺眼的血红液体。勉强抬起沉重的头，看到他惊惧的表情。想说一声我没事，只一张嘴，又是一口血红的液体喷出，如点点盛开的花，妖艳地四洒在我的画像上。我的身子越来越沉重，眼前的一切颠倒了，狰狞地向我扑来，顿时一切寂然。
费力地睁开眼，我依旧躺在自己的房间里。弗沙提婆红肿着眼，坐在我身边。看见我醒来，不停地问寒问暖，有些语无伦次。
我示意要喝水，他马上端来温水喂我。暖暖的水咽下，周身终于有了感觉。我看向他，不说话，也没力气说。
“艾晴，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他将头偏开，声音有些哽咽，“从你看到那些画时，我就知道我输了。其实我从来就没赢过，你一直都是他的，十年前就是。”
他深吸一口气，甩甩微微颤抖的手，竭力平复起伏的胸膛：“他应该很快就会回来，我已经叫人去通知他了。”
我一惊，身子仰起，却疼得跌回去。他赶紧按住我，眼里闪着刺痛的光，喉结在细长的颈项上下起落：“等他回来，我会去跟王舅说让他还俗。他若不同意，我会用拳头逼他。”
“不要！”我的声音听上去虚弱不堪。
“为何不要？”他凑近我的脸，眼里的伤痛更深，“你们难道不是相互爱慕么？你们这么要死要活地不痛苦么？他若真的爱你，就不该要那个身份！”
泪水划过脸庞：“弗沙提婆，来不及了……”
手臂上迟迟不好的伤，两次莫名其妙地流鼻血，甚至吐血，我已经确定自己的身体在穿越中受到了某种程度的伤害。我不知道是什么病，但我知道我一定得回去了，而且是尽快回去，可能不光是手臂受伤那么简单。我心中苦笑，果然，改变历史是要付出代价的。
“把那个大镯子还给我吧。”我艰难地吐字，“如果你不想我死的话。。。。。。”
“艾晴！”他抱住我，失声痛哭，“是我不好，我强行要留下仙女，我忘了，你不属于这里……”
他小心地把我放回枕上，深陷的大眼睛蕴着滚烫的泪水，嘴角颤抖：“我放你回天上……”
龟兹极少下雨，尤其在秋天。可是我在龟兹的最后一天，居然淅淅沥沥地飘起了雨丝，天色昏暗，寒气逼人，如同我黯然的心境。弗沙提婆将府里的人都放假了，免得有人被我这样的莫明消失吓到。我身体虚弱，靠一只左手根本无法穿上防辐射衣。弗沙提婆拿过衣服帮我。
如果不是生病，我的脸肯定红得不敢见人。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让男生服侍，还要这么贴身地为我穿衣。我靠在他强有力的怀里，脸上发烫，指示着他如何将那些复杂的拉链拉开。他做的很笨拙，却无比认真专注，一点一点地将紧身的防辐衣从脚部套上，时不时停下来问疼不疼。
他的脸也透红，眼里却是无尽的悲伤，让人不忍注目。穿到手臂处，由于右手过于肿大，很难塞进去。我冷汗直冒，他马上停了下来，捧着我的手臂又是满眼哀伤。我示意让他继续，他咬了咬牙，费力将袖子部分套上，摩擦到伤口，我差点疼得晕倒。
“我还从来没有费过这么长时间穿衣服呢。”我忍住疼，对着他笑一笑。
他微微地愣住，勉强露个难看无比的笑：“我也是第一次给女人穿衣服呢。”
他眼光落到我脖子上挂着的玉狮子，伸手磨挲着：“答应我，一直戴着它。这样，也许你还能想起我来。”
我点点头，总觉得这样哀哀凄凄的气氛太难过，扯个艾晴的招牌傻笑说：“弗沙提婆，告诉你我们学校男生追求女生的‘三草定律’。”
他果真被吸引住了，有些好奇地问：“什么叫‘三草定律’？”
我笑着，用最轻快的语气说：“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好马不吃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草’。”
他又好气又好笑，自己念一遍，又对着我戏谑地说：“再给你一次机会，不要的话，到时我这匹好马，绝对不会回头吃你这棵不怎么样的草。”
我呵呵大笑，牵到伤口了，忍一忍，继续笑。这么多天，终于看到了原来的弗沙提婆了。
他帮我在防辐衣外套上我原先带来的汉服，把两个NORTHFACE大包扛到我面前。“我还是不同意你背着这两个包走。太沉，你现在的身体……”
“没关系，你把它们绑在我身上就可以了。”
他默默地抱住我，动作极其轻柔，跟平常的他全然不一样。
他抱了许久，我不得不狠一狠心：“我该走了。”
他慢慢放开我，偏过头轻声问：“真的不等他了？他应该快到了。”
我摇头。那晚他曾问过我是否要让他还俗，就算我可以不顾历史让日后的大翻译家鸠摩罗什消失，可是我若点头了，置他于何地呢？他有自己坚定的伟大理想，他的人生观价值观，离开了这个他从小熟悉的环境，到现实中当个凡夫俗子，他能做什么，能适应么？
童话里的结局总是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是，生活在一起之后呢？柴米油盐酱醋，很快会消磨掉他初期的新奇。他慢慢会失落，会无所适从，会失去生活方向。再美好的爱情，弥补不了理想破灭的精神折磨。所以，我不能残忍地非要让他做那个选择题。
我是个现实的人，回去是为了保命。既然无论如何都得走，既然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他两难，见不如不见，又何必徒添伤心？见了他，我没有信心能把持住。就这么一走了之，也许，是对我和他，最好的告别方式……的ea
“什么时候能回来？”
“不知道。”无奈地苦笑，真的是不知道。回去后，身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不知道。研究小组是否还会让我继续穿？不知道。就算能再穿，会再来这个时代这个地点么？也不知道。太多太多未定的因素，太多的偶然性，按概率论来说，几率几近于零。所以，此生应该都无法再见了……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我喃喃念出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诗，心中的苍凉让我瞬间老去几多年华，我已经将所有的感情留在这里了。带走的，不过是个缺了心的残破身体……
“艾晴……”他再次将我抱住，低头吻在了我的额头上。他的唇没有一丝热气，有几分决绝的意味。然后，他将我轻轻放开，帮我把防辐衣的头套拉上，罩住头，拉上了拉链。他慢慢地退出，在门口一瞬不瞬地盯着我。
“弗沙提婆！”门关上的那刻，我大声喊，“一定要过得幸福啊！找个爱你的女人吧……”
“我会的……”他战栗的声音透过门缝飘入，“等你回来的时候，你会看到我活得开开心心的……”
旋开按钮，绿光闪动，开始记秒。环顾一下我的房间，看到墙上弗沙提婆稚嫩的字帖，看到桌上一摞罗什画的我，弗沙提婆答应会还给他。这个世界对我而言，只有一分钟不到的时间了。离开了，但愿就能遗忘……的6f
在腾空的瞬间，似乎听到一个撕心裂肺的呼喊，是谁？用那么悲凄的声音呼唤着我？为何我看不见……

35.当时，我们正年轻：温暖在哪里？——小弗的番外（上）
一般人对自己四岁时发生的事，能回忆起多少？我就不一样。四岁时的记忆，在我，是道分水岭。四岁前，家里有父母和哥哥，四岁后，就只有我和父亲了。
记得哥哥在院子里牵着我的手，不像以前一样陪我玩，而是屏住呼吸朝父亲和母亲的房间望。那时的我想知道什么，都会问哥哥。哥哥在我眼里，什么都会，什么都知道。所以哥哥告诉我，母亲已经不吃不喝六天了，为了要出家。
出家是什么？
出家就是母亲要搬出家。
趁哥哥不注意，我跑进房间。我想求母亲别搬出家。可是没看到床上的母亲，却看到父亲捧着一缕褐红长发在哭泣。看到我时，急忙把长发藏到身后，胡乱抹一把脸，要哥哥带我出去。
我问哥哥，母亲搬出家，为何连那么好看的头发也不要了？
哥哥说，出家，就什么都不能要了。
母亲果然如哥哥所说的，搬出了家，什么都没带。离开家时，母亲是被抬出去的，躺椅上的母亲脸色很差，一头美丽红发不见了。突然觉得害怕，那样的母亲，我不认识。几天后，父亲带着我和哥哥去王新寺，本来喜欢总是一身漂亮衣服的母亲，却穿着刺眼的袍子。印象中美丽的母亲，再也看不见了。
从那以后，父亲隔三差五就会带着我和哥哥去寺里。母亲好像变了个人，以前看到父亲触碰母亲时母亲总是笑眯眯的，现在，父亲想碰她，她会躲，然后摆一个我后来才明白的合十礼。而我，当我想要母亲抱时，母亲却犹犹豫豫。每当这个时候，父亲总会抱起我，眼里流出我不喜欢看到的眼神。长大了后我知道了，那种眼神叫悲伤。而我，也不再缠着母亲让她抱了。
父亲会带着我和哥哥在寺里待一整天，听那些跟母亲穿同样衣服，同样没有头发的人念我听不懂的话。要我乖乖地坐着真是难受，实在没办法了我也只能睡觉。可是，哥哥就不一样。他能很认真地听，结束后居然能跟那个老头讲他听到的东西。老头好像很喜欢哥哥，一直对父亲和母亲嘀嘀咕咕。后来，哥哥告诉我，他也要出家了。
哥哥也要搬出家么？那谁来陪我玩？
我的哭闹依旧没挡住哥哥。我和父亲眼睁睁看着哥哥穿上了跟母亲一样的那种袍子，他跪在地上，由那个讨厌的老头一点点削去他原本卷曲的披肩红发。父亲抓着我的手抓得太紧了，我有些疼。想喊，看见父亲眼里又有那种我不喜欢的神色，不知为什么，我居然忍住了不喊疼。
哥哥陪着我在寺里的一个小院子捉迷藏。哥哥蒙着眼抓我，我闪身。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哥哥还是会陪我玩。哥哥扑到了一个人，他大声叫“捉住了！”我来不及告诉他那不是我，哥哥自己就发现了。那是他的师父——王新寺高僧佛图舌弥。哥哥见了是他脸色就很不好看，低着头听他讲什么静心禅定。那是记忆中哥哥最后一次陪我玩。
从此父亲带着我去寺里时，总看到母亲和哥哥捧着厚厚的书。看见父亲和我时，只是笑笑。没人抱我，没人陪我玩，我越来越讨厌去寺里了。只是，父亲喜欢去。那好吧，我就装作自己很喜欢去吧。从四岁起，我就知道如何装样子讨父亲欢心了。
六岁时，哥哥因为每天能背出好多难记的经文，整个王城内到处都能听到对他的赞美。母亲对父亲说不能让哥哥在这种盛名下被吹捧太过，要和哥哥去游学。我记不住名字，只知道是个很遥远的地方，要好几年才能回来。父亲带着我去送行，眼睛里又是那种我看了就难过的神情。我想父亲会希望看到我哭，于是我就哭了。可是，心底下，我很开心终于可以不用再去寺里了。
不用去寺里的父亲却好像一下子没了支撑，总是会抱着我在院子里看天看上许久。宫里带来母亲和哥哥的消息，父亲总是很激动。然后会絮絮叨叨地告诉我他们现在到那里在做什么。四年间父亲一直告诉我哥哥如何得到众人的认可，拜了高僧为师，受了多少赞誉。我的印象渐渐模糊的哥哥，好像成了大人物了。
十岁时，他们终于回来了，王舅还特意去接他们。听说，哥哥在温宿赢了一场论战，一下子，无人不识我的哥哥，街上到处有人提哥哥的名字。我应该骄傲吧？有这么优秀出名的哥哥。可是，当太多人指着我说“那就是神童鸠摩罗什的弟弟”时，我开始无端地反感。我叫弗沙提婆，记住，我不只是鸠摩罗什的弟弟，我是我，弗沙提婆。
记得迎接母亲和哥哥的典礼很盛大，我终于见到离开了四年的他们了。他们其实对我来说还不如府里的仆人熟悉，可是为了让父亲开心，我还是扑进了母亲的怀里。四年没有母亲怀抱的记忆，这次的相依却并不让我开心。母亲的怀抱，是冷的。我将头搁在母亲肩上，想着要抱到什么时候才脱身。突然对上了一双灵活的眼睛，那双眼，正骨碌碌地在我身上打转，眼里干干净净地如同龟兹的蓝天。
她的脸一看就知道跟我们不一样，身子比龟兹人娇小，整个人看上去好舒服。我在城里见过这样的黑头发黄皮肤的人，父亲说他们叫汉人，来自很远的东方，要经过无穷无尽的沙漠戈壁，行走一年时间才能到达这里。
我在打量她的同时她也在看我。她对着我笑。其实她的笑很好看，小小的嘴角上扬，露出浅浅的酒窝。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的笑有些傻，傻的纯净，跟她的眼睛一样。然后，她又偷偷努嘴，对着我做了个鬼脸。我突然觉得，她会是个好玩的人。
她真的是很好玩，跟我见过的任何人都不一样。从她住进了我家，原先白天进宫跟着表哥们读书练武打架都舍不得回来，有了她在家，我就每天盼着赶紧下学回家，因为逗她玩更有意思。她的龟兹语讲得不标准，我总是学她的腔调取笑她。她生气时表情夸张，瞪眼咧嘴，全然不像宫里那些装模作样讲话都细声细气的女人。
她有个大包，里面都是新奇玩具。她用那种可以反复擦反复用的纸笔画了很多画，不过画得一点也不好看。她曾经给我画了一副，让我在凳子上坐半天不能动，可是画出来的实在太丑，一点也不像我。她还时不时往包里塞东西，好像一块破布她都能看上半天，然后塞进包里。所以我经常拿着不值钱的东西，告诉她这是王舅，我妈妈，或是我哥哥用过的，她就会两眼放光地拿纸笔跟我换。我诧异的是，那个包好像个聚宝盆，似乎能塞进所有的东西。
她教哥哥汉语，父亲让我也跟着她学。那个难念难记的汉语，父亲之前给我请过一个汉人教我，被我气走了。而她不一样，她不像那个人整天叫我背书，她在教我时更像是在玩闹。她教我什么剪刀石头布什么小蜜蜂飞到花丛中，我输了就要背一篇《论语》默一篇字贴，她输了第二天就当我一天的小兵。每次玩得最开心时哥哥总会出现，然后我们所有人就会安静下来。哥哥能跟她直接用汉语交谈，能跟她讲我听不懂的大道理。我有些不服气，我一定要好好学，以后用她的语言跟她玩。
在宫里读书时，那些王子表哥们都对我指指点点，笑的不怀好意。原来大王子和二王子看到我总是这么早就急急回去，偷偷溜到家里，看到了她，他们取笑我找了个大媳妇。
“大又怎么样？我就喜欢大一点的。像那些娇滴滴的公主们，尽知道撒娇装哭惹人烦。”
“你是把她当妈妈了吧？”四王子在我身边跳，“你妈妈出家了不要你，你就找了个妈妈当媳妇哦。”
我跟他们干了一架。他们年纪都比我大，我的额头上起了几个包。
回家后她看见了，手忙脚乱地为我包扎。我想跟她说我是个男子汉，这点小伤算得了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我其实很喜欢她的手在我脸上拂过，暖暖的。我突然想试一下她的怀抱是否也那么暖，倒进她怀里假哭。她真的太容易上当了，果真将我抱住安慰我。那个怀抱好暖和，软软的触感，连头顶传来的她的声音，也那么温暖。第一次觉得，原来拥抱是那么舒服的一件事。那一刻，真想就这样一直被她抱着，永远都不要有人来打扰，尤其是哥哥。
父亲去姑墨了，要好几天才回来。我其实很开心，按计划故意装害怕，成功地溜进了她的被子。她轻拍着我的背，在我耳边唱起了汉地的儿歌。我暗暗嗤笑，我不是小孩子了，还用这种方式哄我睡。可是，她的声音那么好听，清朗亮丽，那些儿歌如同冬日晒过太阳的被子，暖暖地包围着我。我就在这暖暖的歌声里，在她身上传来的暖暖气息里，沉沉地睡着了。临睡前我想到，以后我的媳妇也一定要有这样的暖。的74
从那以后我多了一项缠她的理由：要她不停变换儿歌唱给我听。她总是宠溺着我，依着我的要求一遍又一遍地唱，直到我睡着。我发现，只要我睡着了，她就会特别温柔地为我盖被子，还偷偷刮我鼻子，嘀嘀咕咕地用汉语小声抱怨。这一切都那么有意思，我便常常故意装睡。可是那天晚上还是被哥哥发现了，悻悻地走出去后我躲在墙角里，听到了她对哥哥也唱歌，而从不大笑的哥哥，居然笑出了声。不知为什么，我生气了。她为什么要唱给他听？她应该只给我一人唱歌。
而第二天，更令我生气的是，当我下学飞奔着回来，却寻不到她。仆人说哥哥带她去逛王城了。凭什么让哥哥带她去？她要逛，我不能给她带路么？哥哥抢走了母亲，连她也要跟我抢么？我气愤地拿府里的大黄狗撒气，一边盯着门看她什么时候回来。
她终于在晚饭前回来了。我本来要生气给她看，可是她拉着我玩起捉迷藏，我被她逗笑了，那股闷气一下子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只有对着她，才是真正因为想笑而笑，不像因为揣测父亲的心去哭去笑那么累。
那天她看着自己腕上那个奇怪的镯子，突然大喊一声：“呀，明天是大年夜哦！”然后她说要过汉历新年，第二天就送礼物给我和哥哥。给哥哥的是串檀香木佛珠，给我的东西却很奇怪。是她自己画的一只即不像猫也不像狗的怪物，还有个奇怪的名字，叫啥多拉A梦。她说这个怪物有个口袋，可以从里面掏出各种想要的东西。我其实不太喜欢这个怪物，她还当我是小孩子啊，送这么幼稚的东西给我。不过，好歹是她亲手画的，我就勉强接受吧。
我知道她开春了就会走，去那个要走一年才能走到的长安。真的不想让她走，我有什么办法让她不走么？
我只想到一个办法，那就是她手上那个奇怪的大镯子。那个大镯子上好像有东西会动，我曾经想看，她却头一次对我那么严肃，严厉地告诫我不能碰任何大镯子上的东西。她整天戴着，连睡觉时都塞在枕头底下，只有洗澡时会脱下。那个大镯子果真有些古怪，我越发好奇了，便趁她去洗澡时偷偷溜进她的房间琢磨那个怪东西。
不知碰到哪儿了，大镯子突然发出绿光，同时响起了滴滴答答的声音。正在没主意时，她回来了。不能让她知道我想来偷这个镯子，我赶紧说：““艾晴，这东西好玩，会嘀嘀嗒嗒跳呢，送给我好不好？”
好多年后我依然能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我常常想如果我没动脑筋偷那个镯子的话，结果会不会有什么不一样呢？她在那道光芒中诡异地消失不见，我到处找她，直到一个月后方才死心。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么？她真的是仙女么？我不信佛，唯一信的，就是我十岁时真的碰上了仙女。不然，凡间女子怎会有那样的灵秀，那样的不同？
我没告诉哥哥她留下话，要他去中原汉地弘扬佛法。她说哥哥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那我呢？她是仙女，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以后会怎样？不知为何，看到哥哥在她房里一步又一步拿眼搜寻就觉得烦，看到哥哥把她留下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收起来就烦，看到哥哥叮嘱府里的人将这间屋子保留下来每日打扫就烦，看到他什么事都比我先想到，更烦。

36.当时，我们正年轻：温暖在哪里？——小弗的番外（中）
一天天长大，烦心事却更多。家里的一切让我郁闷，父亲还是经常去寺里，说是参加法会，其实还不是为了见那两个人？哥哥的声名更大，到处宣扬大乘，贬低小乘，以一场又一场的论战，用那些“空”啊“无”啊说服人改信大乘。哼，什么大乘小乘，我通通都不信。只是，为了父亲开心，我还是每天照例在家中的神坛上柱香，经常陪他去寺里看母亲和哥哥，遇到有法会时也耐着性子陪父亲听完。
十岁发生的事，虽然还能记得，但毕竟只是那么几个月时间，很快就被我抛到脑后了。只是，有时跟着王子们在外玩闹，他们说起来各种女人都试过，就差尝尝仙女是什么滋味了。每到此时，我的心总会无故地多跳几下。我见过仙女，可惜，既然是仙女，自然不会在人间久留，那群龌龊的人又怎能见到呢？而仙女到底长什么模样，努力地想，仍是模糊，只有那暖暖的怀抱和温柔的歌声会在梦里重现，让人不愿醒来。
十五六岁时就跟着那群公子哥们胡闹，什么离谱就做什么。最搞笑的是，跟着四王子他们去抢亲。那天傍晚本来就有些喝多了，在街上看到一家人迎亲。四王子居然动了念头要去偷人家的新娘，一定要拉着我躲进那家人的院子里。等天完全黑透了，四王子突然放声大叫“有贼！”。参加婚礼的人都纷纷从屋里跑出来，我按照四王子的吩咐，钻进洞房抱走了新娘。本来那个新娘吓的要死，看见我抱起她，就乖乖地不吭声了。我苦笑，难怪四王子要派我去做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天太黑，匆忙间看不清路，我掉进了带刺的灌木丛里，动弹不得。四王子来帮我，还没等拉我出来，那些人就赶到了。没料到四王子竟反了脸，大喊：“贼在这里！”我吓了一跳，一下子就蹦出来了。扔掉那个新娘，我们慌不择路地逃走。
本来以为这件事就此过去，几日后突然家里来了几个人，拉着个哭哭啼啼的小媳妇，怒气冲冲地指明要见我。原来就是那晚的新娘，不愿意嫁了，非要寻我，居然跟踪着我寻到了府里。父亲听了小媳妇的话，脸色发青，我如何解释都没用。闹腾了很久，父亲给了钱，那群人才走。那个女人后来还跟踪了几次，我看着实在烦，忍无可忍地大骂了一顿，终于将她骂走了。可是这件事却闹的众人皆知，一下子，国师的小儿子是个花花公子传遍了大街小巷。四王子只会缩头装不知道，暗地里要我扛了黑锅算了，他是王子，王舅要是知道了，他受不起责罚。
我不在乎什么名声，花花公子又怎样？只是实在鄙夷这种人，从此断了跟四王子的往来。
我十七岁的生日，居然就是哥哥受大戒之日。哥哥就算是已经誉满葱左，仍是要按律等到二十岁才能受戒，从沙弥真正到比丘。王舅对哥哥实在太宠，连个受戒都要搞成盛大的仪式，深怕西域诸国不知道他鸠摩罗什是龟兹一宝。
我晃荡在王新寺的庭院中，还没到时辰，我尽量在拖延进殿堂的时间，这种仪式向来讨厌参加。
哥哥从旁路过，看见我时停住了脚步。他今天穿着袈裟，看上去倒真是一副远离俗世的脱尘模样。只是，那腕上带着的是什么？那么多年了，什么时候见他脱下来过？
我冷哼一声，冲他喊：“都那么旧了，该换啦。”
他没回答，只是把袖口拢了拢，脸上是我一贯所见的无波：“今天是你十七岁生日。”他对我一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恍惚一下，然后用汉语对我说，“生日快乐。”
我愣住了。不是为了他居然还记得我的生日，而是那句汉语的生日快乐，一下子将我带到遥远的记忆中。那个爱傻笑的女孩，曾经教过我一首曲调简单的歌，她说，在生日时要唱这首歌。怎么唱的？搜肠刮肚中，看见大哥走进了戒堂。
哥哥早上受戒，下午还要继续给王亲贵族们讲大乘经论。我坐不住了，借着上厕所逃了出来，在供以休息的房间里发呆。那首歌，到底怎么唱？有如明明看见风筝在离我不远处飞，却怎么找不到拉住风筝的线。
门突然打开，看见溜进来的人，我吓了一跳，是王舅新纳的来自狯胡的公主。不知王舅心里如何打算，居然与西边遥远的伊塞克湖的狯胡结成联盟，这个公主就是联盟的条件之一。她长得比龟兹女人还要高大，连我在她身边，也就高了半个头而已。金发碧眼的，长的倒算还好。只是一入宫就因为性子泼辣，惹得不少妃子侧目。
她的龟兹话说的还不标准，让我想起了多年前也有个说不标准的女人。只是，她这样对着我搭讪，让我有些局促。房间里只有我们俩，我不想惹麻烦，就告辞想出去。
她突然拉住我的袖子，整个人贴了上来，我退到无路可去，身子靠上了墙壁，听她用着含糊不清的发音告诉我她早就喜欢上了我。
我大窘，脸上发烫。以前她时常对着我丢眼色，故意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我都没有理过她。我一没兴趣二没胆子，可是今天，她肯定是看准了机会来的。
她引以为傲的胸部在我手臂上蹭，白皙的脸凑近，两侧点点雀斑清晰可见，软软的肉感拂起心里一丝异样的流动。一时间，我竟然有些被迷惑住了。
她继续诉说着对我如何一见钟情，告诉我不要害怕彼此的身份，她不会说出去的。然后她说了句让我极其厌恶的话：“你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连人媳妇都抢，不会这么没胆子吧？”
又是这件事！我到处背个花花公子的名，却从来没行过花花公子该干的事。连跟着王孙公子们上妓院，我也从来没想过要去碰那些令人厌烦的女人。我一直想要的，是个纯净如蓝天的女孩，虽然没有出现，我愿意等……
趁我分神，她凑得更近，一张涂得血红的唇要落下，我头一偏，粘在了右颊上。突然觉得恶心，用力将她推开。她站不稳，倒在了几案上，似乎撞疼了腰，脸色有些狰狞。
门口突然传来脚步声，有一群人在向这个房间走来。我惊恐起来，想去扶她，却看到她恶狠狠的眼神。她突然站起身，冲到门口，打开了房门。
门外是王舅，小舅，父亲，还有一群的王亲贵戚。那个女人扑进王舅怀里嚎啕大哭，然后指控我调戏她！
那场闹剧以我的失败告终。没人相信我的话，脸上的唇印就是证据，以往的劣行更是辅证。王舅的怒气看在父亲面子上没有当场发作出来，可是那天有太多人对着父亲摇头叹气，父亲的脸色一直苍白着。我无所谓别人包括王舅怎么看，可我最不愿看到的是父亲伤心的神色。
所以回家了以后我向父亲解释，我问他：“你信我么？”
父亲说信，可看我的眼神却依然悲凄：“弗沙提婆，如果你能像你哥哥那样一直洁身自好，又怎会除了自己父亲无人相信呢？”
我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父亲心底，始终对我有着恨铁不成钢的无奈吧？
仆人通报母亲回来了，父亲的眼里露出惊喜。我赶紧跟着父亲出去，把母亲接进厅堂。母亲脸色不太好看，开口就问今天的事。我按耐住心里的不痛快，再仔细地解释一遍。
她用责备的口吻对我说：“今天是你哥哥受大戒之日，你却闹出这等荒唐事来！”
她不说是否相信我，只想到哥哥。今天是哥哥受戒之日，她还记得今天也是我十七岁生日么？
我突然满心悲凉起来，甩手走了出去，不管父亲如何在我身后叫唤。
夜幕降临，临近秋天的风吹得人瑟瑟。一个人在大街上走，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是孤独的。那么多的朋友，也只是喝酒打架闹事时才会出现。觉得自己快要发疯了，浑身的压抑无处可泄。
“弗沙提婆！”
抬头看去，是城里和阗饭馆的老板娘，一个风骚的年轻寡妇。被我拒绝多次，却仍喜欢撩拨我。
我挂上浪荡的笑，一把将她搂住：“走，去你那里。”
我不想再坚持什么，那些虚无飘渺的追求有何意义？反正在世人眼里，我就是个不择不扣的花花公子。那么，花花公子就该有个花花公子的样。
在她房间里，我依旧有些紧张，定一定神，对着面前已近半裸的她说：“告诉我怎么做。”
她笑得妖冶，拉着我的手向她身下滑去。她身上浓烈的香熏得我恍恍忽忽。
在她引导下进入了她的身体，我由生涩到熟稔，猛烈撞击她，想要籍此将心中的压抑尽数发泄出来。起码在高潮来临的那一刻，我是快乐的。
完事后我一言不发坐起，看着眼前凌乱的一切，还有那个气喘不定的赤裸女人。其实很简单的不是？我以前为什么那么想不开，到底在坚持什么啊？有必要么？上次床而已，我又没丢掉什么。
“你好猛呢！真看不出来是第一次。”她趴上我肩头，巨大的双乳摩擦着我的背，一副娇软无力的样子。她浑身尽湿，香气里夹杂着一股无法掩盖的刺鼻味道，突然猛冲进我的鼻子。空空的胃里翻腾着，想吐。一把推开她，自管自穿上衣服，头也不回地离开这个令我生厌的地方，听到她在身后喊：“下回什么时候来？”
我不会再来了，那股浓烈的刺鼻味道，我今生都不想再闻到。在街上一直晃到更夫敲响午时。我的十七岁生日，就这样结束了。
我成了真正的浪荡公子，都记不清到底跟多少女人上过床了。凡是对我有意思的，我都可以接纳。我只有一个条件，身上不能有那股令人恶心的味道。
父亲看我的眼神越来越绝望，母亲也更嫌恶我。无所谓了，反正，你们眼里有哥哥就行……
母亲和哥哥不久搬到了四十里外的雀离大寺。离得远远的好，这样我就可以不用违心地老陪父亲去我不愿意去的地方。哥哥做了雀离大寺的主持，信誓旦旦要将整个龟兹改信大乘。无所谓，改什么都行，反正王舅宠他，所有的人敬他，他想要怎样，都有人叫好。
二十岁那年母亲决定离开去天竺，她要去证什么三果。父亲带着我去雀离大寺为她送行，我们住在哥哥在苏巴什的别院里。房间不够，我就睡在哥哥的房里。
那天夜里无聊，在哥哥的书柜里打算找本书打发时间。不经意间看到书后露出了一个暗格，好奇心大盛，拨开暗格，里面是个长方型木盒。
木盒里面是一叠画像。看到了一双活灵活现的眸子，爽朗明媚的笑，浅浅的酒窝，柔软的长发随意披散在肩上，记忆之门突然全打开了。是她！对了，她就是长这个样子！一瞬间，她身上的暖，她清丽的歌声，全部在脑子浮现，那么清晰，那么鲜活，仿佛就是昨日发生的一般。我真该死，怎么能十年间都忘了她的长相呢？
我如饥似渴地一张张看下去，她骑在骆驼上好像要掉下的样子真的太逗了，她仰头张着大嘴，对了，这是她在唱儿歌时自编自导的舞蹈动作。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这个睡姿我也见过好几次，傻得特别可爱。突然觉得光是看着这些画，就能平复烦闷的心，阴郁一扫而空。我不禁笑出声来，心底流淌过一股暖流，好想再见到这个纯纯净净如蓝天的女孩啊。
最后几页不是她的画像，而是少年时的哥哥。猛然醒悟，这些不同姿态的她都是哥哥画的。他画了多少年？他在心里描绘过多少次才能将她如此传神地画下？他，原来一边念着佛一边偷偷地揣着个仙女在心中。他六根也是未净的呢，冷笑浮上脸，我顿时有了主意。
“还给我！”他果然来寻我了，瞅个无人的时机偷偷在我耳边说，声音里透着些急。他不是心如止水的么？居然也会急躁啊？
“什么啊？”我懒懒地明知故问，挑眉迎上他。他一怔，盯着我好一会儿，不再说话，转身离开。
“她是仙女，你想也没用。”我冲着他的背喊，“我是在帮你，心有魔障怎能伺奉好佛祖？”
他停住脚步，背有些抖动，却不回头，顿了一会儿，继续再走。看了这样的他，心突然又无端烦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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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抢亲这一段，小春借鉴的是南朝宋临川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里曹操和袁绍年轻时候的一段荒唐事。抢新娘的是袁绍，喊“有贼”和“贼在这里”的是曹操。因为觉得好玩，就拿来用了。不过故事也就到此为止，后面新娘一定要寻抢亲之人是小春自己杜撰的。

37.当时，我们正年轻：温暖在哪里？——小弗的番外（下）
我烦的时候就去找女人，运动一场，片刻的刺激，心情就能好转。可那天不知怎么回事，我抱着将军府的三小姐，居然兴致全无。
“怎么啦？”她的手在我身上游走，向下探去，有些不置信地问，“你往日都那么猴急，今天是怎么啦？难道是为你妈妈离开难过啊？”
“谁说的！”我一翻身将她压下，收回飘去不知何处的思绪，认真对付起来。眼前的她面容逐渐模糊，一张笑得纯真的脸在我面前晃动，我突然浑身燥热，很快就有了反应。激情迸发的那一刻，忍不住喊出那个藏在心里的名字。
事毕她问我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我笑着说是不知哪里听来的汉语。不顾她的挽留，匆匆穿衣走人。
我无论在外面玩得多野，一定会回家睡觉，也从不带女人回家。那晚回来，躺在床上，我拿出那些画，一张张仔仔细细地看。真的好喜欢她那双纯净的眼，我周围的女人没有一个有那样纯净的双眼。突然觉得孤独笼罩全身，我想她，第一次那么想一个女人，想她回来。
起床找出《诗经》，她说过背出《诗经》她就会回来。再把尘封已久的那张她画的怪物找出来，看到那怪猫的模样，又忍不住笑。弹一弹怪猫的胖脸，自语：“我背出《诗经》你就会回来了么？那好，我背。”
从那以后，每晚我都会到她房里背《诗经》，她的房间依旧是十年前的摆设。抛了好久的汉语，重新拾起，还真是挺累的。每每背不出了，就躺在她床上，看着她的画像，摩挲着她枕过的被，想像她的一举一动，这样就能消磨掉一整晚时间。好久没去找女人，非但不觉得寂寞，反而内心满满的，有了期待，果真让人精神振奋。
父亲看我不再浪荡，以为我收了心看上了哪家女子。问起我，我只笑笑说，我要娶的是个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女子，她现在还没出现，我在等。说这话时，突然心底拂过一丝温暖，回忆起了年少的我抱住她时的感觉。
就这样背了一年，期盼了一年。我已经全部背出了，她马上就会回来。我每天去街上走一遍，凡是汉人女子，都仔细地盯着看，生怕错过了她。只不过，又给自己惹了些麻烦。要是以前，我马上就会答应上床，可是现在，没有心思了。我的整个心，都放在了等她回来。
苏幕遮上就有预感她会回来。她喜欢凑热闹，这样的场面她不会错过吧？在人群中反反复复寻觅着，怕人人都戴着面具会让我看不到她。远远地看见一个汉人女子，在街角吃羊肉串，满嘴油乎乎的，却是毫不在乎地瞪着眼看街上的人。心里狂跳，那个自然不做作的女子，会是她么？
渐渐地走近，看到了那双期盼了一年的灵动眸子，突然想起十岁时第一次见她，也是被这双眼吸引。那么多年过去了，她依旧是画里的模样，一点都没变。凡人怎可能如此？我的仙女真的回来了……
她似乎认出了我，定定地看着，眼里居然有期盼。
“艾晴，是你么？”我的声音有些颤抖，是她，当然是她，只是我总不敢相信，这莫不是幻境？
“当然是我。”她晃着手里的羊肉串，还是记忆里的傻笑，比画中的那个她鲜活太多。
一把抱住她转圈，她身上依旧暖和。第一次由衷地感谢佛祖，我愿意皈依，只要能让她留在我身边。
带着她去吃饭，我却没胃口，她连吃饭都那么有趣。真的好喜欢看她的纯真，光这样看着就能满心喜悦。她说她刚回来，我更加喜出望外。这一次，我终于比哥哥快了。无论如何，我不会让她再跟他有过多牵扯。他还是乖乖地当他的僧人，仙女就让我来照顾罢。
带她回家，背《诗经》给她听，看她感动。那一夜，我居然睡不着。想着她就在离我不远处，心砰砰跳个不住。我怎么啦，像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情窦乍开似的。活到二十一岁，这是第一次。
迷迷糊糊熬到天亮，实在忍不住了。起来到她房间，静静看着她。她侧卧着，一上一下的的呼吸吹拂着脸上一丝发缕。替她痒痒，为她理好发，突然好想吻她。为这个念头，手心居然起了汗，偷偷凑上前，她的唇近在咫尺，天然红润的颜色比任何修饰过度的女人都诱人。突然，她翻了个身，嘴里嘟哝着，我吓得跌倒在地。幸好，她没醒。不禁有些好笑，我弗沙提婆，也会想偷吻女人，还会为自己有这样的念头起了罪恶感。
这个苏幕遮是我过得最愉快的，因为有她在身边。喜欢逗她玩，喜欢看她气急。讲到男女情事，她便会脸红。那样的反应，是一个真正纯净的女子才有的。心下窃喜，她如同含苞欲放的玫瑰，希望采摘到她的是我。若是换了其它女子，不论调情了多久，最后肯定会上床。只是对她，我却没像对其它女人那样很快下手。我应该是不敢吧？她的相吸相恋相依理论，让我觉得又新奇又有些五味杂陈。原来上床简单，相恋却难。要一生一世相依到老，更是难得。我以前心中无爱，所以跟女人的关系只剩下性了。原来我渴望的一直是另一种温暖，而不是这样稍纵即逝的片刻欢愉。那我对她呢？是爱么？
我不知道是不是爱她，我只知道这个世界，唯有她可以给我想要的温暖，唯有她的笑能感染我的心情。从看到她的画那刻起，我便在等待着她来填充我寂寞的心。如果她愿意，我可以给她一生一世。只是，与她在一起越久，我便越来越厌恶以前的自己。与清澈如水的她相比，我真的太龌龊了。如果她肯原谅，我绝不会再过以前的日子。
在去苏巴什接她的路上，我就一直这么想着。我甚至考虑怎么向她求婚，不过她会不会觉得太快了？可我已经等了一年了，不想再等下去。到了哥哥的别院，她不在。向摩波旬夫妻询问，才知道原来她回来三个月了，原来她一直住在这里！
一下子懵住了。她骗我！她居然骗我！！！她跟他，是什么关系？在一起三个月了，每晚他会来看她，他们之间还会干净？他想还俗么？也不是没有可能啊，父亲不就是看见母亲后还的俗么？我以为起码这次我比他抢先了一步，可是为什么他连我唯一的温暖都要夺走？他已经拥有那么多了……
所以看见她时我的理智尽失，唯一想到的居然是拉她上床，让她变成我的女人，这样，他便无法跟我争了。哥哥的到来，更加激怒我。我当着他的面吻她，我可以这么做，他敢么？可是一吻我就知道错怪她了，她连吻都那么生涩，肯定还没跟他发生过什么，我还有时间去争她。
被她咬了舌头，我反而平静下来。对着哥哥喊：“你已经拥有一切，不要再跟我争她了。”
我可以说得更恶毒，却还是想跟他好好地陈述事实：我要她！
其实后来想想，真的很后悔当时的举动。我不知道她的手有伤，那样强迫她，只是适得其反。从回了国师府，凡是看见我有碰她的举动，她都像小兔一样惊恐地跳开。唉，是我自作自受，她本来都已经慢慢接受我对她的亲昵了。不过，父亲的病让我无暇顾及这些。希望父亲病好了能对她好好道歉。
父亲终于敌不过病痛，我一生最亲的亲人就这样带着对母亲的思念离开了人世。母亲过世我并没有太大感伤，失去父亲的疼却让我很长时间缓不过来。当我自己爱过了，才能够理解父亲那种深入骨髓的思念。我以前，真的该好好听他的话，不该做出那些让他伤心的举动。可惜他到死，都没有看见我真心的忏悔。
我向她求婚，尽管这一个多月来我已经看出她的心不在我身上。可我还是想努力，他不能给的，让我来给你。可我终究还是晚了，我争不过他，从来都争不过他。当听到她亲口承认时，我觉得自己的心空了一大块。艾晴，是你教会我什么是爱，当我终于学会爱了，你却告诉我，你从来都不曾爱我。
在家等她从苏巴什回来的两天里，我一直在思索。她要走，她爱他却仍旧要成全他所谓的宏愿。我没那么伟大，我爱她，就要尽一切将她留在我身边，时间能改变一切。
所以我偷走了她的大镯子。汉人不是有个传说么，仙女下凡在湖里洗澡，凡间小伙偷走了仙女的衣服。仙女无法回天上，就留下来与凡人成亲。我希望这个传说是真的。
果然她无法回天上了，她一直想去它乾城，她想做什么我都为她安排，只要给我时间。可是，没想到她会再度受伤，当御医跟我说她的手臂会坏死，只能截除否则性命不保时，我偷偷哭了。原来强要留下仙女是要受惩罚的，可是，这惩罚为什么不冲着我来？我愿意为她失去胳膊，我不在意，可我忍受不了她受苦……
我静默了很久，终于狠下心派人用最快的速度将他叫回来。其实她看到画时我就明白，我彻底输了。早在十年前，我就输了。既然如此，我成全你，只要你别再受苦……
她的伤却无法再等，只要她回天上，她的手臂就能好。我将镯子还给她，为她穿那身怪异的衣服，为她收拾那个能容很多东西的大包。一想到这样的分别，即是天上地下的相隔，没有她之后，我到哪里去寻找温暖？的43
可终究得放手，仙女从来都不属于我。我在她额上留下最后的印记，为我自己。在门口最后看她一眼，天上一日，世间十年。这次，我不会再忘记你的容颜。等你回来时，我已鹤发鸡皮，蓬头历齿，但愿你还能认出我。
关上门，我走到院子看天，那是你的归所。泪水滑过，告诉自己，我会幸福，因为我真正长大了。
大门被用力撞开，是跌跌撞撞的哥哥。面色惨白地看我一眼，就要冲进她房间。我死死架住他，她说过她走时不能看那道光。
他挣不过我，对着房门大喊她的名字，那样的撕心裂肺，那样的痛苦绝望，连我也震撼了。这一刻，我不再嫉妒，他也跟我一样，是个得不到爱的可怜人罢了。
当我们走进那人去楼空的房间时，我一阵恍惚，她到底有没有存在过呢？还是她只是我心中的一个幻像？佛说一切皆空，那她呢？
哥哥看到桌上的画像了，战栗着拿起。画像上有她的血，已成暗红色，血也掩饰不住的笑依然纯净。他跌坐在她床上，将头埋进画像里，两肩耸动。我静静退出房间，在院子里对天深吸一口气，抬脚向小舅家中走去。我要好好活下去，活着等你回来。
他在她的房里静坐了三天，我让仆人除了送吃的进去，不要打扰他。宫里和寺里来人寻他，我只推说他病了，要在家中静养。现在我是一家之主了，我有责任照顾整个家，包括他。
三日后他出来了，人瘦了一圈，两眼却仍是清澈。他们俩的眼睛尽管颜色不同，却是一样的干净无垢。我的长相不比他差，但那种唯有内心纯净的人才会拥有的清澈眼神，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有。
我以为他会就此一蹶不振，我以为这样的打击会让他失去向佛之心。没想到过一段时间去雀离寺看他，他仍然积极地推行大乘，甚至更加卖力地讲经说法。
与他单独待在休憩堂时，看着他无波的脸，轻声问：“怎么现在如此笃定了？”
他直视着我，平静地说：“不过再等十年而已，专心弘扬佛法，十年很快便过。”
“如果她十年后还不回来呢？”
“那就去中原汉地。即便不为找她，也为渡更多中原人出苦海。佛法要传扬，也不可只在龟兹一地。”
他的脸刚毅坚定，神色斐然，仿佛十年只是弹指即过。手伸出来时露出那串磨旧的佛珠，还能再戴十年么？不禁真正佩服起他来，这样虚渺的等待，我却做不到。与他相比，我甚至不算爱过一场。我只是在他们中间横伸了一脚，什么都算不上。
他突然问：“你为何跟王舅起如此大冲突？还被他逐出了禁卫军。”
该我值夜时带着弟兄私自出行，送她去它乾城。回来后我只顾她的病，一日都不曾去过王宫，王舅召过我好几次都不理。她走后我才回了王宫，将弟兄们的所有责罚扛下。
“他这是报复，谁叫我碰过他的女人。”我嗤笑，“现在父母都不在了，他也不需要留什么面子了。”
“我去跟王舅说说罢。”
“不用！”我站起来拍拍手，“我早就腻了当军人。”
“那你今后……”
“说不定我从商更有天赋呢。”
我走出雀离大寺，冬日已至，寒风逼人。看一眼阴沉沉的天，吸口冰凉的空气，你现在已经在天上了吧？你的手治好了么？你是否会偶然地想起我呢？
将羊毛袍子的大翻领竖起，钻进马车，对着车夫说：“直接去小王爷家。”

38.当时，我们正年轻：一个人的狂欢
我呆坐在火车上，眼睛盯着窗外迅速倒退的风景。已是寒冬一月，树叶凋零，一片萧瑟，如同我的心情。眼前递过来一个纸杯，是热气腾腾的绿茶。我接过，道了声谢。
老板在我身边坐下，叹了口气：“别再想了。回去以后好好把书读完，七月份就正式毕业，该考虑找工作的事了。”
我“嗯”一声，手在杯子上取暖，眼睛仍盯着窗外。
回来有三个月了，我一直卧病在床。医生说幸好我回来得及时，不然手臂差点坏死。身上背着的两个NORTHFACE大包帮我挡了一下落地时的冲力，手臂没有进一步受损。动手术清理了腐烂的肉，再让新肉慢慢长出来。可是，手终归不如以前灵活了。这就是改变历史的代价么？
详细地汇报身体状况，然后做全身检查，得出我的确在四次穿越中积累的辐射超标，我已不再适合这个项目。曾经试着说服他们我可以再穿一次的，还没到小组讨论的层面就被我老板无情地毙掉。老板说我现在需要静养，每天坚持吃药，一点点将身体里的毒素排出。我还年轻，他不希望我得什么后遗症。
老板一直很内疚，听说跟研究小组的人大吵了一架，然后愤愤然退出了项目。他告诫我从此不要再想什么穿越，我们学校已经跟这个穿越项目完全脱离关系了。然后，等我恢复了差不多，他就带着我回了学校。当然我得了一笔不小的奖金，足够我完全不工作生活好几年的。可是当拿到那张存折时，我的心里只有苦涩。
学校？有多久没回过学校了？落下的课不知道还能不能补上。老板安慰我，学分和课业上他会帮我。带回来的两个大包价值无法估量，我的笔记还有很多孤本书籍，都需要我和一群专家共同努力研究。那些文物，我都上交了，只留下了几件：罗什送的艾德莱斯绸丝巾，他在我柜子里为我放进的几块手帕，还有纪念弗沙提婆的狮子佩玉。
就这样结束了我的穿越生涯？我从读上研究生开始，课没上过几次，就一直围着这个穿越项目跑。二十二岁准备试验，二十三岁成功穿越，二十四岁带着遍体鳞伤回来。两年多了，我一直在梦境中么？如果没有那条艾德莱斯绸和颈上挂的那块狮子佩玉，我都不敢相信我居然在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生活过，呼吸过，爱过……庄生梦蝶，到底我是庄生，还是蝶？
回到学校自然引起了轰动。许久未见的老师同学朋友，个个都瞪大眼睛看我。当天晚上，同学们就在卡拉OK里给我开了个PARTY，喝酒，K歌，玩骰子，闹腾到凌晨两点。凌晨两点？呵呵，费力睁着搭拉的眼皮，太久没有在十点之后睡觉了。
许久没回到现实，一下子变得有些不适应了。
原来嫦娥真的奔月了，正在绕着月球奔得欢。原来通货膨胀了，食堂里的包子价钱变了还练塑身。原来是个人就能赚得欢的股市现在套住了许多人。原来汽油涨价了，怪不得老师们都开始坐校车，甚至叫嚣着改骑宝马牌自行车。现在最流行的是看《色戒》学体位，最热门的话题是明年五一要取消。
宿舍里的女同学们个个谈起了恋爱，每天一入夜就花枝招展地跑得一个不剩。一到周末六个人的宿舍经常就只剩我一个人，其它人都是第二天一早带着暧昧的笑回来的。
朋友们都对我抱以惋惜。声称如果我没有消失那么久，现在也早就谈上了。可惜，我们班那些本来对我有点意思的男生，都等不及，名草有主了。我笑着说，不然哪有你们的份啊。
跟着姐妹们逛街买东西，她们总取笑我落伍，不知道流行的款式又变了。不是我落伍，是这世界变化太快。有时，真的好想念那个纯净的世界，没有污染，没有喧嚣，慢慢悠悠的田园生活，干干净净的天，甜得发腻的葡萄与哈密瓜，明亮净朗的人。
在街上走着，会突然回头看，似乎在人群中看到了那个孤高的身影，追上前，却是一个毫不相像的人。人群中，听到一个温柔的声音便会努力找寻，却总是失望地对人道歉。一个人走着，眼光搜寻着，然后突然蹲在路旁放声大哭，不管有多少人射来诧异的目光。现代人的神经已经锻炼得无比坚强，哭完了抹抹眼泪继续走，从来就不会有人上前问侯一声。
原来，孤独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你爱上那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叶子是不会飞翔的翅膀，翅膀是落在天上的叶子
天堂原来应该不是妄想，只是我早已经遗忘，当初怎麽开始飞翔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爱情原来的开始是陪伴，但我也渐渐地遗忘，当时是怎样有人陪伴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
只是心又飘到了哪里，就连自己看也看不清。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
夜深时听得最多的就是这首《叶子》，一遍一遍反反复复，听到没电为止。“心又飘到了哪里，就连自己看也看不清。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每听到此处，总是禁不住泪下。依旧能感觉出唇上温暖的吻，可我终究失去了。失去的到底是什么？只是一份爱吗？我连自己的心都彻底失去了……
寒假回家过年，妈妈看到我手臂上的疤，心疼死了，我骗她说是自己跌的。过完年照例在初十给我过二十五岁生日，吹蜡烛，吃蛋糕。我啃着甜腻腻的奶油，突然想起了罗什每年为我画的素描。他现在还在画么？不对不对，哪有什么现在？他所有的一切，对我而言，都是过去时了。
寒假回来，已经没有课上，大伙找工作忙得鸡飞狗跳。我们这种专业工作不好找，留校当老师，进考古研究所或博物馆，都不是什么赚钱的行当。有同学顶不住了，进公司当文秘，当销售的都有。“将来”的话题是大家凑到一起讲的最多的，只有我一点都没兴趣考虑它。写了几篇关于克孜尔千佛洞的论文，在学术界引起了轰动，也带来了争议。工作的事，老板有跟我提起，让我留校，一边读博，一边教书。我没立马答应，想先过一过“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的日子。的6f
日子平淡，每天都是流水账。穷极无聊时上晋江看看穿越文，而且只看那些超极搞笑的。什么《穿X与反穿X》，《当穿X女遇见古代X人》，《当灭X爱上杨X》，《我是康X的祖奶奶》。看完了哈哈大笑，衷心祝福那些穿越在古代得到幸福的女孩，她们比我幸运得多。在这样的笑声中，我也学会如何遗忘。
四月到来时终于忍不住又背上行囊，不敢去新疆，怕自己会忍不住到库车。再去看一千六百五十年后的废墟，已经跟我当时考察的心境完全不一样了。在同一地点却相隔千年时间，相爱而不能相守，那样的折磨，我会发疯。所以我选择去西藏，一个可以净化灵魂的地方。
我由川藏南线入藏，从成都出发，经过雅安、康定，到理塘时缅怀了一下六世达赖仓央嘉措。他的那句““洁白的仙鹤啊，请把双翅借给我。不飞遥远的地方，仅到理塘转一转”使得理塘多了一份难以言喻的神韵。美丽的聂格峰和一望无际的毛垭大草原，在海拔四千米的高原上，看上去那么纯净，让人烦恼顿除。的28
一路过了芒康、波密、八一，路上的风景随便一拍就是一张绝好的照片，风景的多样化让人时常忘了呼吸。当看到山顶的布达拉宫远远出现时，我终于到了圣地——拉萨。
我一路上跟不同的驴友搭伴，大家某一段路同行，AA制。到了下个地方，再分手另结伴。一路认识了不少朋友，大家都是年轻人，也都有一定社会阅历，可以聊的东西很多。经常这样的旅行，就会有一对对男女凑成双。与我同屋的女生，就会有一夜不归的。只是，这种旅途中的恋情来的快去的也快，极少能回去各自的生活还继续保持。
在拉萨，跟着在青年旅馆刚认识的一群年轻人，去北京东路的“念”酒吧。大家喝了酒，劲头上来，便玩起“真心话，大冒险”。我刚开始还算玩得开心，可是，看到问“真心话”的都是性的问题，玩“大冒险”的都是KISS来KISS去，我便了无兴致了。
轮到我讲真心话时，一个年轻的北京男孩问我：“你第一次MAKELOVE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当时感觉如何？”
我叹气，尴尬地说：“我还没有。”
一阵哄堂大笑，几个男生都用赤裸裸的眼光盯我，甚至有人以开玩笑的口吻对我说可以帮我。
我几乎是逃着出了酒吧，我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到底怎么了，我这样的年龄还没经验在他们看来简直就是怪物。现在流行的是快餐似的性，快餐似的爱，迅速吃掉，抹抹嘴，继续下一餐，来不及咀嚼。我所寻觅的，那种纯净的爱，那个连吻我都要挣扎半天问可不可以的人，到底存在么？还是在21世纪，这样的爱，已经成为稀世珍品了呢？
我不会再参加这样的泡吧喝酒了。这种狂欢，难道不是一群人的寂寞么？那我，宁愿一个人寂寞，一个人狂欢。在夜半的拉萨漫无目的地走着，头顶的夜空真正纯净，闪烁的星星似乎触手可及。城市里，能有这样美的夜空，已经不多了。曾经那个沙漠里的绿洲古国，也有同样美丽的夜空。
在大昭寺，在布达拉宫，在哲蚌寺，凡是看到庄严的法相，我都跟虔诚的藏人一起参拜，磕等身跪。听到沉沉的法螺吹起，我会浑身颤抖，感觉那一刻灵魂飘去了不知处的远方。在跪拜了上百次后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我无论逃到哪里，终究逃不开那个深入灵魂的结。
回学校后，高我一届的师兄来找我，他如今在考古研究院工作。扭扭捏捏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向我表白。而我，立刻答应了。他那一刻的脸红，让我想起那个风清云淡的身影……
我不想为自己辨白，说自己无法忍受寂寞，说自己其实心里一直念着那个人。我接受他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他是现实中的人，而我，终究活在现实中……

39.风雨，我们一起渡过：我愿意再织梦
我去历史系主任办公室，要将申请留校读博的表格交给老板。其实已经内定了，这些表格只是走走过场而已。
在窗外听到里面有谈话声，老板有客人在，有些犹豫要不要进去。
历史系是全校最穷的系，所以楼也是最为古老。建了七十几年的房子隔音效果不太好，尽管不是有意，但里面的谈话声还是不可避免地传进了耳朵。
“老季，真的是因为别的志愿者都失败了，所以实在没法子来求你的。到目前为止，也只有她一个人成功过，而且成功了两次。”这个声音，怎么听上去有点耳熟？
“老李，别再劝了，我是不会同意的。她还那么年轻，你真要她为了这个试验丢了性命不成？”这个是老板的声音，听上去很沉重。
“哪有丢性命那么严重，我们又改良了机器……”
“再怎么改良你能否认她身体不会受到一丁点的伤害么？你看看她这次回来多惨，如果不是你们还算有良心动用全国最好的医生，她的手就废了！”我心一动，老板在说的是我，赶紧凝神听下去。
“老季，关于受辐射这点，我们之前也没想到过。要不是她这次的伤，我们也以为是安全的。她在古代如果小心些不受伤，应该也没太大问题……”我已经听出来了，这是研究组的负责人李教授。
“谁说没问题的？”老板严厉地打断他，“那个机器，她过去一次就要受一次辐射。还有那个时间穿越表，那件防辐衣，都是辐射源，每时每刻都在损伤她的身体。”
“她如果停留时间短一些，伤害就会小一些。”李教授急急辨白，“我们这次也不需要她停留太久，只要验证我们新发明出来的时间地点定位功能是否成功，就可以了。而且她回来，我们保证用最好的医疗设备让她恢复身体。”
“你们这些新功能，以前不也试验过多次，人还没去机器就会故障。”
“这次真的总结了很多以前的经验教训，我们都很有把握能成功。”
“老季，你是历史学家，想想看你可以把时间地点定位在任何一个重要的年代，去目睹秦始皇一统中国的风采，去验证唐太宗的玄武门之变，甚至可以亲自去参加开国大典见见**周总理。”李教授的声音里满是憧憬，“老季啊，我们只是需要一个试验者帮我们。”
“不行，那种未知的情况，存在太多变数，我不能……”
“我同意。”我推门进去，平静地看着眼前诧异的两位学者，“不过我要求去我指定的时间和地点。”
“好好，没问题。”李教授兴奋地点头，“只要你答应参加试验，去哪里什么年代，都由你定。”
“那我的身体在那边最多能支持多久？”
李教授有些愣住：“这个，现在还不好说，没有数据。但是如果你尽快回来……”
我打断他，定定地说：“我要去公元384年的龟兹。”
老板猛地抬头，看我的眼神突然变得复杂起来。
又回到熟悉的试验基地，我忙着做检查，锻炼身体，吃各种增强抵抗力的药。每天研究人员忙着记录数据，反复测算，八月刚开始，便是我第五次的穿越。
我趁此机会，再把跟他有关的所有资料，还有十六国的历史，都仔细复习了一遍。希望自己能牢记这些，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而看他的资料，有些地方，却是越看越糊涂。其实有关他的记载，都很语焉不详，甚至矛盾很多。如同他的生卒年代。
他去世的年代就有两种说法：南朝梁代僧人慧皎著的《高僧传》中“以伪秦弘始十一年八月二十日，卒于长安，是东晋义熙五年也”也就是公元409年。而僧肇《鸠摩罗什法师诔》一文云：“什诔癸丑之年，年七十，四月十三日，薨乎大寺”。癸丑之年即弘始十五年，是公元413年。
如果按照僧肇的说法，罗什年七十死于公元413年的话，那么他的生卒年代就是公元344－413年。而慧皎则认为罗什年六十死于公元409年，那么生卒年代就是公元350－409年。现在学术界普遍接受的是僧肇的说法，因为僧肇自称在罗什门下十有余年并于罗什死后的第二年也去世了，因此肇弄错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所以第五次中日佛教学术会议上，中日双方仅就鸠摩罗什的卒年进行讨论研究，依其生年为344年，卒年为413年之说。
可是我却知道，慧皎是对的。吕光逼他破戒之年，也就是我即将要去的公元384年，罗什正是三十五岁。他小时候听到的那个预言惊人的准确，让人感慨冥冥中命运那只无形的手。
《晋书》上说：吕光“既获什未测其智量。见年齿尚少。乃凡人戏之。强妻以龟兹王女”。吕光因为看到罗什年纪尚轻所以让他娶妻。如果罗什已经四十一岁，在那个时代，则无论如何算不得年轻了。而三十五岁，年轻一说还勉强可以成立。可是，吕光真的是因为他“年齿尚少”，逼他破戒的么？这短短几句话，后面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湮灭了的故事？我要过去面对的，又是怎样一番情形？
掩卷沉思，心情忐忑。回到试验基地后我就整夜整夜无法安睡。既期盼着穿越的到来，能尽快回到他身边，又害怕着回去后看到我不愿看的场景。十一年，十一年间能改变多少事？有多少人能一直守着十一年前的情感？如果这不是我唯一一次穿越机会的话，我绝对选择回到他匆匆赶回见我的那一刻。概率论说，如果两个相爱的人为对方等待的概率都是80％的话，那么这两个人真正能相守的概率就是80%X80%=64%。64％，这样的概率让我心情沉重。可是，哪怕只有1％的概率，我也要去。否则，留在现代便是行尸走肉，因为，我的心不在这里。
我给爸妈打了个电话，他们并不知道我在参加这个试验。我只告诉他们我一切都好，因为一件特别的学术研究，我要在一个保密的地方待上一段时间，也许两年，也许更久。这段时间里，因为工作缘故，我不能给他们打电话。但是请爸妈放心，我很健康也很安全。
听着手机里传来父母担忧的声音，我故做轻松，挂上电话后却是禁不住落泪。我是独生女，却无法尽孝，我不是一个好女儿……
临试验前一晚，老板来找我。我们在试验基地的草坪上坐着聊天。
“是鸠摩罗什吧？”
老板突然这样问，倒让我一时有些发懵。
“别人不知道，我怎么可能猜不出？”他叹气，“你的两次成功穿越都是碰到他，又是在他少年和青年时。我读史料都知道他的风采卓然，何况你一个年轻女孩见到他真人呢？”
我苦笑，咬了咬唇，低头无语。
“你一向都是个理智聪明的孩子，碰上感情，就这么无药可救么？”
“季老师，你也年轻过，也爱过吧。”我抬头，眼前的一切被泪水浸得模糊不清，“我就是因为太理智，太顾忌历史，所以这样跟他擦肩而过。我后悔，回来的每一天我都在后悔，恨自己为什么不自私一点。所以我一定要去见他，我不想再管什么历史了……”
“可你这次去，又能改变什么呢？”老板的声音透着无奈，“你该知道这一年发生了什么，他的妻是龟兹公主。”的71
“我知道。”终于蓄不住的泪沿着脸颊滚落到草丛中，“这是他的命运转折点，我想要陪着他一起走过他一生中最难熬的时间。我始终觉得，他会等我，他会希望我在他身边。但很有可能我什么都做不了，如果按史书记载的那样，他已经有能伴他的人了，那我就在一旁默默地祝福他，然后回来继续我的生活。”
老板重重地叹气，“现在我就算要你别改变历史，你恐怕也听不进去了。”
我咬着唇苦涩地说：“季老师，你总告诫我不要改变历史，焉知我可能就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人呢？”
老板沉默了一会：“章熙打电话给我了。”
我讶然。自从知道自己还是有机会回到他身边，我就跟师兄说了分手。其实自从答应了他，我几乎都没跟他单独呆一起多久。凡是约我去吃饭看电影，我都是毫无兴趣能推则推。所以分手也只是形式上的，这本来就不像在谈恋爱。没想到他会给老板打电话。
“他要我告诉你，他会在这里等你梦醒。”
苦笑一下，老板肯定告诉他我同意再次穿越的真正原因了。等我么？虚无飘渺的等待，还不是真心爱他，现代人有几个能做到？
“老师，如果我不愿意醒呢？”
“丫头，你要记住，就算你跟他再怎么情投意合，那也只是女孩子心中一场风花雪月的梦。这里才始终是你的家，这里的生活，才是一个普通人该过的现实生活。”
老板一脸严肃地对着我：“你过去一次积累的辐射，会慢慢破坏你的免疫系统，要及早回来治疗。”
“千万别逞强，我知道女人动起感情就没有理智而言，但是为爱丢了性命不是什么伟大的做法。”他顿一顿，接着说：“为了爱活下去，才伟大。”
“我已经叫他们研制出寿命最长的电池了，两年之内，你都可以回来。虽然带着时间穿越表和防辐衣会对你身体有损害，但是你一定要好好保存。说不定，在那样的乱世，这些东西可以救你的命。”
我点头，默默地站起看夜空。连夏夜也看不到星星，这个时代，真的污染太多了。
我躺上了试验台，周围检查的人路路续续地退出密封的房间。老板突然靠近我，在我耳边低声说：“记得，千万别做傻事。科技在不断进步，你只要回来，就能多一次再见的机会。”
他握了握我的手：“千万小心，别受伤。”
再看我一眼，老板走了出去。看着他苍老的背影，我有些泪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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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鸠摩罗什的生卒年代：学术界始终持有不同的看法。而现在普遍接受的是僧肇的说法，也就是公元344－413年。
但是小春毕竟写的是小说，小说里总有虚构的部分。而那个鸠摩罗什少年时代得到的预言又可以在小说里得到很多的发挥余地。所以，小春文里的鸠摩罗什，破戒年龄依预言所说，在35岁。也就是说，小春采用了另一种不是太流行的鸠摩罗什的生卒：慧皎所写的公元350－409年。毕竟对大家来说，35岁还是正值壮年，比41岁更能接受一些。
特此说明一下。

40.风雨，我们一起渡过：重回龟兹
背上好像碰到了一个磕人的东西，我手伸出，还没到背后，就摸到了另一样奇怪的东西。同时，一股极端的巨臭直冲脑子，刺激得我马上睁开了眼。
面前有一双瞪大的眼睛对着我，血块凝固在头部，表情狰狞恐怖。我惊得一蹦而起，却因为踩到了不平的地方又跌坐下来。手一撑，咯嗒的声音，向下看去，一个人的腿被我坐断了，手上粘着湿哒哒的暗红色液体。天，这是什么地方？举头四顾，立刻恶心地吐了。
我落在了一个大坑里，一个死人坑。直径十几米的大坑里只有我一个是活人。层层叠叠的尸体堆积在一块，腐烂的特有气味不停冲击着我，我吐到无东西可吐为止。我捂着鼻子，惊恐地打量这诡异的场面。这些缺肢断腿甚至脑袋都没有的死人看穿着和脸型应该是龟兹士兵，还有很多看上去像中亚游牧民族的人种。如果机器的时间地点功能正确的话，眼前就是白纯和吕光大战的结果了。
我不是没有见过尸体。埃及博物馆里一具具木乃伊，新疆各地的博物馆里都有干尸陈列。我也跟着考古队进入地下陵墓，实地考察过那些古尸。更不用说古格王国的藏尸洞，都是无头尸体，因为高原空气稀薄，尸体历经六百余年仍未腐烂干净，现在还在散着恶气。南京大屠杀纪念馆里的万人坑，纪念馆建在地下，走进去时便被历历白骨包围，场面令人不忍多看。我的胆子不算小，不然就不会读历史专业。但是，没有一次像现在这么胆战心寒。这样直面死亡，这样呼吸着新死的腐气，我连一块可以不用踩着尸体的地方都没有。我抬头看，离地面有一人多高。
我的背包里有爬墙的钩绳和一些简易的工具。为了能在视人命为草芥的乱世生存下去，研究小组特意请了健身教练和特种兵突击训练我。我穿着迷彩服爬墙过沟，学搏击和女子防身术。虽然学的时间太短，还是菜鸟级别，可好歹多门技术。但眼下的情况是，我连到背包里拿工具的力气都没有，手抖得太厉害。除非我能闭上眼不看这些血淋淋的断肢残臂，塞上鼻不闻这世间最难以忍受的腐臭。所以我脑子塞住了，连背包的扣子都接不开，急得哭出声来。
又一具尸体抛下，差点砸中我。上面有人！我像是溺水的人见到救命稻草，赶紧疾声呼救，上面露出了几个头，满脸恐惧。他们把我当成诈尸了，我赶紧表明自己是活人，不留神掉了下来的。叫嚷了一段时间，终于抛下了一截绳子。
我被拉上去后依旧七窍离身惊魂未定，可是发现被救了情况也没好到哪里去。救我上来的人看上去应该是吕光这边的小兵，一般做掩埋尸体清扫战场的都是老弱病残之兵。可是被一群老弱病残之兵围着，脸上还露着不怀好意的表情，我不禁叫苦连连了。
还没从刚刚的震惊中回神，就得赶紧应付眼下的局面。战争中，女人永远是战利品。这些伤残人员，无法像冲锋在前的先头部队那样得到女人和财宝，肯定将意外掉到死人坑的我当成老天的馈赠。我虽有麻醉枪，可是这么近距离围了太多人，如果开枪，我不确定在他们将我拿下前能撂倒几个。
脸上堆笑，看着绝大多数是关中汉人的脸型，对着他们盈盈一拜，用汉语说：“诸位大哥，妾身是杜进将军麾下参军京兆段业在龟兹刚纳的妾室。到城外寻些草药，不慎踏入坑中，打扰诸位大哥做事，妾身赔礼了。”
我对吕光带来西征的汉人，只知道杜进和段业。杜进是吕光的得力部将，吕光定河西，杜进功劳甚大，吕光封为辅国将军、武威太守。因为权高一时，出入羽仪，甚至与吕光相差无几，被吕光所嫉，寻了个理由杀了。
而段业，则是十六国时期北凉的建立者，在吕光西征龟兹时还只是杜进的僚属，后任建康（今甘肃酒泉）太守。公元397年，匈奴人沮渠男成叛吕光建的后凉，为了服众，将段业推为王，于是这个“儒素长者、无他权略”的汉人因缘际会地成为十六国之一的北凉国主。
吕光的部队里各色种族都有，吕光是苻坚一族，是氐人。而我的脸一看就是汉人，还是找个军中的汉人比较能骗得了眼下这群人。之所以借段业的名，是因为杜进职位太高，说是他的妾怕有人怀疑。而段业此刻还只有二十来岁，只是个参军京兆的文职，能够详细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我这么一号妾室的应该不是太多。行军打仗一般不能带家眷，但吕光一攻下龟兹就打算长久驻扎，应该会同意军官找女人的。
果然那些人脸上悻悻的，毕竟不敢得罪上级领导。我嘘口气，打算开溜。没想到他们的一个小头目死活要陪我去找段业，估计是想拍马屁。我推脱不掉，想想我一个人要进城也的确困难，就跟上他走了。
往城里走，一路都能看到战争刚结束的痕迹。还有人和马匹的尸体没有清理干净，到处散发着恶臭。一些用废了的攻城车，大石块，随意弃着。血已发黑刃已卷曲的刀剑不时阻塞着路面。龟兹高大的城头有缺口，城上的戍楼破烂不堪。
没有亲眼看见这场战争是如何打的，我只能回忆史书里的记载。
吕光是七万步兵，五千骑兵，再加上鄯善和车师前部为向导的兵力，在十万之数。而白纯倾国财宝请救狯胡，狯胡派了二十余万来支援。加上温宿、尉头等地的兵力，合起来有七十余万对抗吕光。
这样一场实力悬殊的战斗，吕光却赢得漂亮，不愧是苻坚手下得力战将。《晋书》记载，当时诸将领认为敌众我寡，要连营结阵，吕光却不同意。他说：“彼众我寡，营又相远，势分力散，非良策也。”
吕光命士兵在城南，五里一营，深沟高垒，以木为人，披上铠甲，戴上头盔，遍插旌旗，以为疑兵，迷惑城中的龟兹人。自已率大军在龟兹城西迎击狯胡的联军。狯胡有铁甲骑兵，阵势严整，甲胄坚硬，吕光军的弓箭不能穿透。而且狯胡偏师多是轻骑，以革绳为武器，策马掷人，多有中者。所以，战争初期，吕光处于下风。
吕光看到狯胡也就这铁甲骑兵是精锐部队，其余虽然人数众多，却都是临时征调的牧民。他想到的克敌之法就是砍马腿。这些重甲骑兵跌下马后身体太沉，只能任人宰割。吕光部队斩万余首级，吓傻了城内的白纯。龟兹王白纯收拾珍宝，弃城逃走。西域王侯听说了龟兹败落，纷纷来降，有三十余国。
白纯兵败时已年近六十，他逃去了何处，史书上不再有任何记载。吕光进占龟兹，立了白纯最小的弟弟白震为王。的ef
龟兹在西域诸国里力量最为强大，早就引起其它西域小国的不满。所以鄯善王，车师前部王与白震到长安进贡时私下与苻坚会面，请求西征，并“请为向导”。吕光能够顺利经过三百里流沙，行军茫茫戈壁沙漠，和这些向导的指引有很大作用。而这里面，就有白震的功劳，因为白震早就有篡位的野心。
我一路回想着史籍里的记载，一路走进了城门。昔日繁盛的龟兹王城，如今看上去萧瑟零落。大街上极少人走动，家家户户紧闭房门。吕光的士兵们都面色酡红，东倒西歪地在街上晃荡。看到哪家门面好些的，就破门而入，然后里面响起凄惨的哭喊声。
吕光入龟兹城时，看见宫室壮丽，就命段业著《龟兹宫赋》用以讥讽。龟兹人生活富足，厚于养生，家家酿有葡萄酒。有些人家藏有千斛，经过十年都酒香淳郁。吕光为了大飨将士，纵容士兵抢掠，士卒沦没酒藏者多不甚数。
“段参军！”的c5
思绪被打断，身边护送我的那个汉人小头目正在朝着一个书生打扮的人作揖。啊哟，姓段，不会就是段业吧？
再不走要穿帮了，我想脚底抹油走人，却发现最近的小巷子也有二十来米。这样明目张胆地开溜，怕走不出几步就被拿下。一面脑子飞速旋转，一面又抵挡不住好奇心，想看看北凉国主的真面目。唉，学这专业真不好，好奇害死猫啊。
段业也就二十来岁，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子，脸有些方正，总体看上去很儒雅。他正拿着纸笔跟一个军官打扮的人谈话，看到了那个小头目，也回了一揖。
“段参军，太好了。正要找你呢。嫂子一人出城采药可不安全，段参军新婚燕尔，怎就舍得？”
段业自然无比诧异，对我看了一眼，正要开口否决，我赶紧装作看到亲人的喜悦，飞奔到他面前，低声说：“妾身曾得高人指点，可一窥天机。段参军若救得妾身，自有回报。”
史书上载段业本人并无权谋，只信任卜卦巫术。我这一招，希望能正中他下怀。
他满腹怀疑地看我，看他的神色似乎并不相信我有这本事。其实也不奇怪，我长得太过年轻，又是一身血污臭气，浑身没有半点神棍的样子。心下着急，低声问：“吕将军在攻破龟兹前夜可曾夜梦金象飞越城外？”的1a
这是《晋书》里的记载，吕光因为这个梦信心大增，“此谓佛神去之，胡必亡矣”。因为《晋书》里写了太多怪力神论，所以后世史学家往往不把它当成正史。我现在是在押宝，押的是吕光为了安抚敌众我寡下的军心，的确编出了这个梦说给将领听。押错了，再想别的办法。
果真他惊讶地抬头，沉思一会，对着我看了又看，既不肯定也不否定。谢了那个头目，再拜别与他说话的军人，在他们的调笑中带着我离开。
跟着他走时心里还是惴惴。不过，以我所知历史上的段业，不是吕光那种武夫，再不行，对着他一个人我也还能应付。他带着我走进了一所民房，里面有好几个文人模样的向他打招呼。应该是强行征用了龟兹人的房子，而住在里面的都是文官。
进了房间，只剩我们俩时对着他一拜：“段参军，妾身冒充参军家眷，实是为保身。无奈之举望参军见谅。”
“小娘子无需多礼，段某能明白小娘子的苦心。”他倒是彬彬有礼，一下子让我对他多了几分好感。
“妾身所说高人，乃是名震西域的大法师鸠摩罗什。妾身有缘，曾于法师处管窥蠡测，已是受益非浅。此番入龟兹城，也是希望能再见法师天颜。若还能得法师点拨，妾身定可更具神算。”
我不知道罗什现在是什么状况，只能用这些会让段业感兴趣的话从旁打听。
“嗯，鸠摩罗什大法师之名如雷贯耳，段某亦知法师深解法相，善闲阴阳。心中一直神往呢。”
“哦？段参军还不曾见过法师么？听说法师正在吕将军处，段参军应该能常见到啊。”我不动声色地看他的反应。的fe
他脸上有丝无奈：“段某何尝不想。只是法师现正被将军所羁，段某无从相见啊。”
“妾身曾与法师有缘，若能得参军相助，见上法师一面，妾身定让法师为参军指点一二。”
“这，怕是不能。”他似乎很心动，却犹豫着。“听说将军将法师羁留在王宫，以段某职位，应该无法得见。”
我失望了。现在得到的消息只有他被囚王宫，但到底吕光有没有逼他破戒，估计段业这样的级别，又不是氐人亲信，估计也不知道。
只好再问段业一些其它问题，知道龟兹城被攻破已经五日了，破城第三日白震就登基当了龟兹王。
想想只能求段业：“段参军，不知能否派人送我去找鸠摩罗什法师的弟弟弗沙提婆呢？”现在孤身出去，无异于羊入虎口。那些抢掠的士兵恐怕不是我一支小小的麻醉枪能对付的了的。
怕他不答应，赶紧压低嗓子，神神道道地说：“以妾身所学相人，观参军非池中虾蟹，参军身被磷光，日后定有番大做为。”
“此话当真？”他还真是很迷信，脸上也是一副诡秘的样子，同样压低声音，“却是在何时何地，万望小娘子告知。”
为了让他愿意送我，吊吊他胃口：“参军若肯送妾身，妾身即回报谶语。”
谶纬在汉晋南北朝时期非常盛行，与儒学、玄学密不可分，其实就是很隐讳诡秘的预言。王猛为了让苻坚杀了来降的鲜卑人，就利用谶纬叫人散布“甲申乙酉，鱼羊食人”。苻坚仍然厚待慕容垂等人，但他超时代的民族政策没有奏效，王猛的这个谶纬惊人地准确。公元384年就是甲申年，这一年开始，前秦解体。鱼羊为“鲜”，虽然苻坚是被羌人姚苌所杀，但前秦最终的覆灭，是在鲜卑人声势浩大的复国运动中。的c
所以段业会亲自护送我，实在是谶纬的力量强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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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晋书沮渠蒙逊载记》中关于段业的记载：段业，京兆人也。博涉史传，有尺牍之才，为杜进记室，从征塞表。儒素长者，无他权略，威禁不行，群下擅命，尤信卜筮、谶记、巫觋、征祥，故为奸佞所误。

41.风雨，我们一起渡过：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过了那么多年，不知道弗沙提婆现在怎样了，他能在这战乱中好好活下来么？忐忑地走到当年的国师府，却发现门口居然有人把守，看样子是龟兹士兵。幸好段业身上有吕光部队的腰牌，龟兹士兵不敢得罪吕光的人，进去禀报了。
门面也有重新粉刷装饰过，虽然不奢华但是很雅致。再加上这样士兵把守的阵势，看来我的担心有些多余，弗沙提婆混的似乎不赖。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偷偷跟段业说：“初显华光是建康，功业成就在河西。记住，切莫泄漏天机，否则无法灵验。”这是我一路走来时在脑中拼命搜刮出来的，当然没啥文采，不过谶纬就是要这样隐讳。建康是指他会被吕光封为建康太守，河西指的是河西走廊，他称王的北凉所在地。而现在，他可能会以为建康是东晋的地盘，河西的指称也很泛泛。哈哈，我用谶纬这种方式，不算泄漏历史吧？
其实他称王后只活了不到五年，便在跟沮渠蒙逊的争斗中兵败被杀，沮渠蒙逊继立为北凉国主。段业死时，不过四十来岁。不过这些当然不会告诉他，我用的可都是好字眼，所以他向我告辞时，满脸的恍然大悟加欢欣雀跃状，美美地走了。
府里面出来的人，我认识。是当年的管家胥刹加，更加老态龙钟，对着我咦呀了半天也没想起我的名字。我笑笑，问他弗沙提婆是否在家。
他将我带进府，告诉我弗沙提婆在宫里，晚上才会回来，他去叫夫人。夫人？我一愣，旋即明了。弗沙提婆已经三十二岁，当然成家了，不知道他的媳妇会是怎样的女人。我在客堂里等时，细细打量周围。现在的国师府，跟当年鸠摩罗炎在时有很大变化。整个的布局，典雅中透出一丝女性气息，用具简单却精致。原来浓厚的佛教气息现在只剩下角落里香案台上供的一尊佛像。
感觉背后有人，回转身，是个汉人女子，中等个子，身材苗条，容貌不甚出众，却有双清澈的大眼睛，整个人看起来清爽舒服。看见我便轻盈地一拜，眼睛笼在我身上，似乎在揣测我的来意。意识到她应该就是弗沙提婆的妻子，我急忙回礼，用汉语说：“这般不请自来，望夫人莫要见怪。小女子来此，是想让尊夫帮小女子见到鸠摩罗什法师。”
直接亮明来意，希望能打消掉她的疑惑，免得她以为是弗沙提婆的情债上门。
她微有些诧异：“大伯现在吕光将军处，姑娘为何要见他？”
“为了一段缘。”我含糊地回答，“希望夫人能帮小女子带个口信给尊夫，就说艾晴回来了。”
“艾晴？”她念着我的名字，似乎在搜索，然后突然醒悟，怔怔地看我，“原来姑娘就是住那个房间的女子。”
有些呆滞，我住过的那个房间，还保留着……
“夫人切莫误会。那个房间，是法师要求，与弗沙提婆无关。”
“妾身自然明白。每次大伯回家，总要在姑娘住过的房间静坐许久。””她微微一笑，“只是不知原来姑娘如此年轻。”
我讪讪，其实我的年纪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几个孩子的妈了。只是在护肤品技术不发达，人的平均寿命都不到五十岁的一千六百五十年前，我的长相跟那些十七八岁的也差不多。
她叫来一个仆人，叮嘱他去宫里叫弗沙提婆。然后请我坐下，言谈举止得体，落落大方。不禁赞一个，弗沙提婆果然挑了个好媳妇。
门口探出一个小小的脑袋，眨巴眨巴的大眼睛正盯着我。她唤一声，一个胖呼呼的身子拖着另一个更小的孩子颠颠地跑进来。
好可爱的孩子！大的是个男孩，小的是个女孩，她介绍说一个五岁，一个三岁。两个孩子都有吐火罗名，但弗沙提婆还是给他们起了汉文名，男孩叫求思，女孩叫泳思。
“相公喜读《诗经》，便取《诗经》之《汉广》为孩子们取了名。”她脸有些红，一抹笑挂在嘴角，似乎想起了什么美好的回忆。
我却有些发懵。这首诗写情之深切，痛入肌肤。诗人追求汉水边的女郎，汉水深长宽阔，游泳也到不了对岸，筏子也划不到她身边。最终追求失败，眼睁睁看着她嫁给别人，还要为她割草把马儿喂饱。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是为谁在求思泳思呢？我抱起小小的人儿，看着他传承自父亲的浅灰眼珠，那一刻，仿佛看到了他小时候，那个会撒娇会耍小把戏会赖着让我唱歌的小孩。二十多年如白驹过隙，眨眼，当年的别扭小孩也有了自己的血脉。走时他说过会幸福，如今，幸福就在那个如解语花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身上。
门口传来匆忙的脚步声，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扶住门框不置信地打量我。“艾晴，你回来了……”
我站起，微笑着看他，鼻子有些酸。
他急急向我走来，那阵势，以我对他的了解，估计会拥抱我。想到他妻子还在旁边，我有些犯难。还好，两个孩子帮我解了这个难题。肉呼呼的身子扑进他怀里，挡住了他冲我伸来的手。
他的妻也站起，笑盈盈地看着两个孩子在父亲怀里滚作一团。她上前将孩子拉开，对着丈夫说：“妾身带孩子去洗澡，在院中玩了一日，满身尽是灰。”又回头对我点点头，“艾晴姑娘，妾身先告退。”
心里对她的好感又增。如此识大体的女子，难怪能让弗沙提婆浪子回头。
等屋里只剩我们俩了，我仔细看十一年后的他，他比年轻时更壮实，蓄起了龟兹男人流行的两撇小胡子，眼角的皱纹明显，笑起来时有丝沧桑感，男人的成熟魅力散发地淋漓尽致。
“老了。”他笑，又露出招牌的挑眉动作，“哪像你，永远年轻。”
“不老啊，正是最有魅力的年龄呢。”我也笑，能看到幸福的他，真好。
“果真还戴着，看来没把我忘了。”有丝难掩的鼻音，他低头吸一吸鼻，又抬头笑。
愣了一下，看到他盯着我的脖子，才明白说的是那块玉。眼睛落在他颈上，看到他也戴着，只是绳子有些磨得发黑。
想说点什么，却怕张口，眼泪就会滚落。他长臂一伸，把我搅进怀。我正要挣扎，头顶传来他颤抖的声音：“别动，让我抱一下。知道你不是为了我回来，只想这样抱一抱你。”
心中感动，潸然泪下，任他抱了一会儿。怕时间久了被他妻子看到，偷偷擦去泪，提醒他：“真是有眼光，挑了个好媳妇。”
他果真放开了我，侧过脸用手背抹一下眼角。回头对着我，抿一抿嘴：“几年前跟小王舅去长安进贡，救了晓宣。她本是世家之女，因战乱不得不卖唱为生。”他嘴角挂上温柔的笑，“一个弱女子在那样困厄中也能笑着面对，让我想起你的坚强。而且，她的眼睛很像你。”
我吸一吸鼻子：“弗沙提婆，好好珍惜她和两个孩子。”
“嗯。”他点头，有些感慨，“如今我也有拼出性命也要保护的人了。”
问出最想知道的事：“罗什他……现在如何了？”
“你是回来救他么？”他微微叹气，脸色一下子凝重起来，“只是，也许来不及了……”
我心一凉，地怎么在转，被他一把扶住。巍颤颤地抓他的袖子：“他……他已经破戒了？”
“你怎知吕光逼他破戒？”旋即又苦笑一下，“对了，你是仙女，未卜先知。”
“他，他跟阿素耶末帝……”
“还没有。”他扶着我坐下，“不过也快了罢。已经三天了……”
我再抓他的袖子，他拍拍我的背，给我一个莫要着急的眼神。“吕光早就听说了哥哥的大名，却不相信他虔诚奉法，定要污他的德行。吕光跟他的部将打赌，若哥哥三日内破戒，前王的几百名妃子就尽数归他。不然，就分给每个有品级的将领。”
这，这，我呆住，史书上从来没有这样的记载。原来吕光逼他破戒，是为了这样一个拿女人当物品的赌局。享有盛名近三十年的罗什，却无法反抗这样的亵渎。
“他已经抗拒了两日，仍坚持不破。只是今日是三日之约的最后一日，听说吕光命人将两人衣服剥去。刚刚从宫里回来，打听了一下，他还在抵死不从。我从来没有对哥哥如此敬佩过，这样的逼迫，仍能坚守心志，也只有他能做到了。只是……”
他犹豫着，叹口气：“他再不从，吕光会命人灌酒。吕光势在必定，今夜他若还不肯，让吕光输了这场赌的话，只怕……会受到更残忍的对待。”
我一下子站起，拉住他的手：“弗沙提婆，救他……”
“艾晴，相信我，三天来，我已经想尽办法救他了。我自己求过吕光，我让王去求他，我想过用钱，用女人，我贿赂他儿子和部将，都没有用。如果是早几年，我肯定冲杀进去把他劫出来，逃到其他国家。”他痛苦地摇头，看向庭院，“可是，如今我不得不考虑妻儿啊。”
“那就帮我，我要见吕光。”
“没用的，吕光刚愎自用，已经有多少人劝过，只能更加激怒他。何况你人微言轻，他是绝对不会听你的。”
“那——”我深吸一口气，“把我跟阿素耶末帝对换呢？”
他将我额上的碎发拂开：“艾晴，可能，这是唯一救他的办法了。”
我和弗沙提婆走出客堂，他的妻子正从厨房出来，看到我们急匆匆向外走，对着丈夫轻喊：“相公，已是晚膳时辰，何不吃过饭再走？何况，艾晴姑娘也得换身衣服。”
忽然意识到自己从死人坑中爬出，衣服上沾着发黑的血迹，还有臭气，这样去见吕光的确不合适。被她引到房间，早已备好的衣物就放在床头。将里面穿的防辐衣脱下，换了她准备的衣服。她选的仍是汉服，色彩淡雅，但很舒服。比起我的大大咧咧，她的细心玲珑，让人赞叹。
不想再为吃饭多耗时间，催着弗沙提婆赶紧走。他跟妻子道了别，带着我直奔王宫。吕光自从攻入王城，就一直住在王宫里，与名义上的龟兹王白震各居一半。
为了见吕光，颇费了一些时间，幸好弗沙提婆是白震的亲信，不会有人阻拦。在等待吕光宣布接见时，弗沙提婆问了他在宫里的眼线，得知罗什已经被灌了酒，但仍在坚持。
弗沙提婆神色凝重地对我说：“艾晴，一会见到吕光时不要说话。吕光脾气暴戾不能容人，只能顺其意思，有意见相左者都会被他除去。”他深深叹口气，“大哥遇到此人，真是命中的劫难啊。”
杀段业而立的北凉国主沮渠蒙逊就曾经说过吕光“荒耄信谗”。他听了侄子说“河西之人只知杜进不知吕光”，就杀了功劳甚大的杜进。他在继承人问题上做出的荒唐决定，让后凉在他死后不过短短两年就换了三个国主，亡了国。所以，本来仍抱一线奢望，想着如何让吕光放弃，被弗沙提婆一番话灭了幻想。要让他放弃羞辱罗什，恐怕只会陪上我的性命。对不信佛的吕光而言，放弃不光是输了美女，更重要的是面子。
辗转通报，天色完全黑下来时，我们终于站到了吕光的面前。
这个改变罗什一生的人正在王宫大殿看军报，旁边站立的是四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与吕光长的都有些像，估计就是他死后乱作一团打打杀杀的子侄们。虽然是氐人，他的长相却是一副北方的粗犷汉子模样。此刻是四十七岁，已经谢顶，发髻盘在脑后，满脸络腮胡子，眉毛夸张地翘起。看见弗沙提婆，客气地让他坐下。
弗沙提婆对着吕光一鞠，用汉语说：“家兄一向是臭脾气，不懂将军好意，让将军为难了。”
吕光不置可否地歪嘴笑了笑，眼里却流出阴冷：“令兄如此坚贞，让吕某佩服啊。看来，吕某真是小看令兄了。”
弗沙提婆抬头，小心地说：“将军，在下此番前来，就是为了帮将军赢得这场赌局。”
“哦？”吕光的浓眉挑起，“不知国师有何良计呢？”
我一愣，看得出弗沙提婆混的不赖，可是万万没想到他继承了当年父亲的职位，做了白震的国师。
“将军不防将在下表妹换成这位姑娘。”
吕光扫了我一眼，有些诧异：“吕某愿闻其详，这位汉人女子，到底比娇媚的公主高明到哪里，能让法师甘心破戒呢？”
“吕将军有所不知，此中自有段孽缘。”弗沙提婆顿一顿，看成功吊起吕光胃口，继续说，“这位姑娘的姑母当年曾教过家兄汉文，与家兄心意暗通已久，却迫于家兄佛门身份，不得已嫁人。但家兄十数年来一直念念不忘，呵呵，佛门中人，亦有七情六欲，只是不被外人知道罢了。”
“这位姑娘与其姑母长相酷似，若家兄见到，便不会再逆将军之意了。而在下表妹，因为年龄相差甚多，从小与家兄便不亲厚。将军不如换了这位姑娘，定能成功。”吕光看来已经动摇了，他再添一句，“将军只要家兄破戒，至于是何人所破，有何要紧呢？”
吕光对着我看了几眼，探究地玩味，随即哈哈大笑：“也对，这龟兹女子丰满高大，说不定还是这等汉人的小家碧玉更让令兄疼惜呢。”
他对着身边的年纪看起来最大的年轻人说：“纂儿，带国师和这位姑娘去法师处。”
这个年轻人就是吕纂？偷眼看他，也是一副五大三粗的样子。他是吕光庶出的长子，为人暴戾，喜游猎酒色。吕光死后，吕纂自立，将自己的弟弟吕绍逼死。可惜，王位没坐稳几个月，就被吕光的侄子吕超杀死。
吕光嘴角挂着阴笑，叮嘱他：“记得回来复命。”又转头对弗沙提婆意味深长地说，“国师，莫要叫吕某失望啊。”

42.风雨，我们一起渡过：蜕变
被带到了王宫里一间侧殿，门口有两人看守，看到吕纂忙站起敬礼。吕纂叫人打开了门，我急切地朝里望去。没看到罗什，只有一个浑身赤裸的女子双手抱住胸缩在床上，眉眼依稀能看出当年的小女孩模样，看见我们时赶紧往床角缩，低头用褐红色的长卷发遮住了脸。
“怎么样了？”吕纂询问看门的。
两人脸上挂着暧昧的谄笑，急急禀报：“今日按将军吩咐先将两个人都剥得光溜溜的，却是没用。所以刚刚强灌了鸠摩罗什很多酒。呵呵，小的还在酒里掺了点药。可是都大半天了，仍旧没动静。唉，这么个娇滴滴的公主摆在眼前，细白嫩肉的，是个男人早就扑上去啦，何况喝了带药的酒。以为这个和尚不能人道呢，却又不是。他还拼命让自己吐出来，都不知道哪里来的硬气。不过这种定力让人佩服，没准真是个高僧……”
吕纂狠狠一盯，那人马上打住。吕纂转身对着我，冷冰冰地说：“今夜要是他还不肯破戒，我父亲输了的话，你该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他们这样折磨罗什，我已经气得浑身打颤。史料的确有载罗什是在被剥衣被灌醉下破戒，可是却没有说过这酒还掺了春药！再听到吕纂这种无人性的话，脸一抬，差点爆发。
眼前人影一晃，是弗沙提婆挡在了我面前：“小将军不必顾虑，今夜就放心交给她。先王后宫的美女，定是将军和小将军的。”
弗沙提婆看看房里，走到大殿的一张长型案桌前，将桌布抽出来。然后他走进房间，用桌布裹住阿素耶末帝，扶着她起来。走出房间时，弗沙提婆对着一角凝视片刻，脸上飘过一丝不忍，细微地叹气。他搀着脸色发白的阿素耶末帝，走过我身边用汉语说：“快进去吧，别让吕将军失望。”然后又轻轻改用吐火罗语：“他已等了十年，一定要让他幸福啊。”
他看上去一脸平常，唯有眼里流出心疼。我对上他眼睛，平复一下跳得有些快的心，毅然点头，走进房间，门在身后吱呀一声关上。
看向先前弗沙提婆盯过的角落，果然有个高瘦的身影缩在那里。呼吸突然停住，竟不敢看他。罗什，我的九个月对你而言便是十一年的时光，几个月的刻骨思念都折磨得我形销骨立，你是怎样在青灯古佛旁一日复一日度过十年的寂寂长夜呢？时间对你我真的很不平等，若是换了我来等这十年，我会变成怎样的行尸走肉？原谅我让你等了太久，原谅我在此生最后一次的穿越机会里选择了这个时间。但愿现在是你最需要我的时候，如果可以，这次我绝不会再走，让我来补偿这逝去的十年光阴。
屏住呼吸，轻轻走近他，还没看清十年的时光在他脸上刻下些什么，就一阵心酸加心跳。他浑身赤裸，垂头抱膝，蜷缩身体，似母体里的婴儿，麦色肌肤在房间亮堂的照明下泛着光洁的晕。用眼光到处搜索，却发现房间里没有窗帘，没有桌布，没有床单被子毯子，没有一切可以遮体的东西。苦涩地笑一声，吕光还真是想得出啊。
到背包里寻出一件自己的长衫，抖开，靠近他。他的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另一旁的地上有呕吐物。我蹲下，将衣服披到他身上，触及到他的肌肤，竟是滚烫。他一惊，猛地抬头，如深渊一般见不到底的浅灰色眼睛里遍布血丝。他又瘦了，脸显得更狭长，下巴上一片青色胡茬，整张脸如火烧一样通红。十一年了，他仍然清俊，只是岁月无情，在额上刻了几道浅浅的皱纹。这些天的折磨让他憔悴无神，泛白的嘴唇有些干裂。嘴角有道破口，血凝固在上面，看上去有些像牙印。
“罗什……”我细细地打量他，越看越心碎。他这样受尽羞辱，苦苦支撑着，普通人如何能做到。他在坚持的，不是破戒与否，而是一生的信念。吕光以此打击他，真的只是为了那个无聊可笑的赌么？
失神的眼睛抬起，茫然地落在我脸上，突然睁大，深灰色的瞳仁里射出一道亮光，不置信地在我脸上徘徊。干裂的嘴唇微张，嘴角扯动，如风中的枯叶颤抖。
“是我，我回来了……”
“艾……晴……”他的眼睛在我脸上盘旋许久，才颤抖着开口，声音沙哑干涩。然后，发烫的脸上露出羞愧，更加抱紧双臂，全身颤抖，偏过头痛苦地挤出声音：“莫要看罗什……”
“罗什……”心在翻腾倒转，一尘不染的清高之人要受这种羞辱，情何以堪啊!
“别哭……”他回头对着我，纤长的手臂缓缓伸出，要抚摸上我的脸，在触及肌肤的那一刻，突然又缩回手，两眼紧闭，右手中紧攥着磨得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的残破佛珠，一颗颗数着念经文，把我无视成空气，那是我二十多年前送他的。左手上戴着一串红得晶莹通透的玛瑙臂珠，连这个，也有十一年之久了……的9b
“罗什，你怎么了？”看着他身上唯一的外物——戴着的这两串珠子，我死死咬住嘴唇才不让泪再度落下。
“幻由心生，非是实相。业障蒙眼，一切皆空。”他仍是闭眼，涩着嗓子说完这几句汉文偈语，又重新念起梵经。的42
抹抹泪，他大概把我当成了幻觉了。他一直坐在地上，虽然有地毯，又是盛夏，可夜晚的绿洲还是有些凉意。站起来走到门口，打开房门时看到吕纂和那几个人在聊天，他竟然还没走。我开口要毯子，吕纂哈哈大笑，轻佻地说：“无论要何东西，都得破了他的戒才行。”
我黑着脸，再提出要杯水。吕纂让人去拿，斜眼看我：“可得抓紧时间，本少爷还得回去复命呢。还有，务必要在床上。”
他朝窗子那边努努嘴，我顺着他的眼光看去，菱格图样的窗子正对着房间里的床。太羞辱人了！他还要亲眼看到才罢休，他把我们当什么？一场好玩的游戏，一个变态的赌注么？
我气得差点把水杯摔到他脸上，吸气呼气好几次，才强忍着走回房间，听到吕纂在背后邪邪地笑：“若是破不了，就来陪本少爷好了。”
心里厌恶到极点，这种人，真想告诉他以后他会不得好死。
“罗什，喝点水好么？”我低声问，将水送到他嘴边。许是太渴了，他没有拒绝，就着我的手将一整杯水都喝完。水顺着嘴角流下，我掏出手帕为他抹嘴。
他的眼定定地盯在手帕上，我看一眼帕子，对着他温柔地笑：“还记得这帕子么？是你送给我的。你说我从来都不用帕子，要擦嘴就用手拍不好。这帕子我一直放在身上，却一直没舍得用……”
忽然跌入一个滚烫的怀，他咚咚的心跳声震着我耳膜。炽热的脸在我的颈项上磨挲，脖子上胀起的青筋一跳一跳拨着我心弦。他一手插入我发间，含混不清地低吟着我的名字。
我倒在他怀里，那个熟悉的怀抱眼下却有些许陌生。赤裸的肌肤烫着我的脸，一股异样的波动流过周身，我一下子被他燃烧了。
他将我拉开一小段距离，在我脸上细致地搜索着，眼光迷乱。然后，不及我出声，他附身上前吻住我。
他的吻不同以往反复回忆的温柔，急切地撬开我的唇，近乎疯狂地搅动。嘴里浓重的酒味，强烈地传导到我舌间。细密的胡茬扎在脸上，有些发痒也有些疼。他的呼吸愈发急促，一用力，将我放倒在地上，整个人覆身上前。
“罗什！”我用手臂抵住他，在他耳边轻语，“我们去床上。”
他身子一顿，似乎回复了片刻的清醒。圈我的手臂放开，重重咬着嘴角已经破口的伤，一丝血流出，染得唇异样红艳。
又催出了许多泪，他苦苦强忍，克制自己，如果有任何别的方法，我都会尊重他的意愿。可是，房间外面那群心理已经变态的人，他们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我和他，在这样的乱世，都只是弱者。为了能生存下去，今夜的我们，必须在人前完成我们的成人礼。
我抹去眼泪，定一定神，将已经滑落在一边的长衫重新披在他身上。然后将他的手臂放在我肩上，搀起他，向那张羞辱的床一步步挪动。佛祖，你应该看到你弟子虔诚的心，你应该悲悯他。他已经做到了常人不能做到的隐忍，求你，任何责罚加在我身上，我愿意为他承担一切罪孽。
他的身体很沉，整个人的分量几乎全压在了我的肩上。我们一起踉踉跄跄地走，眼光不由自主飘到他的身下，惹得我心一阵狂跳，无论如何强忍，在药物作用下他还是跟普通男人一样有欲望。这是人的天性，佛祖也抹煞不了。起码今夜，就让他做个普通男人吧。
躺上了床，他无力地倒在我身边，还在死死咬着唇，眼睛却一刻不停地追随着我，眼底里流出普通男人的极度渴望。我深吸一口气，伸手解衣。汉服简单，将衣结打开，我的现代内衣便露在他面前。脸上烧得让我鼻间渗出细密的汗，手停了下来，我实在没胆再脱下去了，何况菱格窗外还有那么多双眼睛在邪恶地盯着。
他的右手里依旧紧攥着那串佛珠，我想让他放到床头的柜子上，他不言语，只是死死攥着，在我细声劝说下也只允许我将佛珠缠绕在他手腕上。
他侧起身，与我咫尺相对，浅灰眼珠闪烁，挣扎的欲如水纹波动。他滚烫的手抚摸我的身体，局促地从我的脖子一路滑到胸到腰间。我勾住他的脖子，舔他咬破的嘴角，一丝咸滑过舌底，他疼得哼出声，猛然低头含住我的舌，用力吸吮着。瘦长的身体覆在我身上，气息紊乱。
他嘴里的酒味并不好闻，不知道他们到底灌了他多少酒。这样一个从来不沾酒的人，在酒精和药物驱动下能意识到他面对的人是我么？我愿意相信他仍保留着一丝清明，我愿意相信因为是我，他才肯任欲望流露。否则，他就不必苦撑到现在了。
苦笑着将酸涩的思绪拔回。如今是什么情况，我还在想这些不实际的东西。我应该考虑的是如何让他尽快破戒。只有这样，窗外的人才会放过我们。不然，只怕那些毫无信仰的人会用更残忍的法子折辱他。他已经苦撑了三天，身心俱疲，他需要放松下来休息。
既然历史记载他的确破了戒，与其让他跟阿素耶末帝，不如换成是我。爱情是自私的，改变历史又怎样？我只知道我爱他，无论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我也要成为他破戒的对象。日后他懊悔，我也情愿！
这样想着，我给自己壮壮胆，手抚上他的背。光洁的肌肤滑腻柔韧，一寸寸抚摸下去，感觉手下的肌肉渐渐紧绷。腿上有他的炽热顶着，已经箭在弦上了。胡乱地要破门而入，却不得其法，脸上显出急躁来。
他伸手摸到我的内裤，有些用劲地扯，我赶紧拉住他的手：“别急，我来。”
褪下内裤时我的手都汗湿了，不敢看他，眼睛闭起，希望他能早点结束。
身上一凉，却半晌没动静。我睁眼，见他半撑起上身，重重喘息，眼神迷离混乱却又有丝犹豫痛苦。叹一下，他的定力真非常人能耐，都已经到这地步了，心理还在尽全力对抗着生理的原始反应。我咬一咬唇，手往下探，轻轻抓住。脸辣辣地烧，原来男人的这里在这种时候果真硬如烧红的炭。
他不可遏抑地呻吟，眼里的犹豫全然消失，眼神如火，半跪在我双腿间，由我引导着抵住最隐秘之处。我闭上眼，剩下的就凭他的本能了。被贯穿的那一刻，天旋地转，人如被生生撕裂成两半，疼得大喊出声，眼里立马蓄满泪水。想要抓住什么东西以减轻痛楚，却发现身下的席子太滑，连指甲要抠进都不易，只能硬忍着等待那一波的痛过去。
听到我叫喊，他突然停住，支起身看我，胸口急速起伏，额上的汗水顺着狭长的脸集中到发青的下巴，又重重滴落在我胸上。他布满血丝的眼里依旧迷乱，脸上却有不忍。
“我没事……”我强行支撑着不让眼泪滚落，咽一下嗓子，勉强扯出我的艾晴牌傻笑。心底有一丝微弱的希望，但愿这个笑能让他明天醒来时，还能有丝温暖的回忆。
他没有继续多久，临到最顶点的那一刻，他涩哑的声音颤抖着喊：“艾晴~”
泪水蓄得太多，眼眶承载不住，滚落到枕上。一股酸楚的温柔弥漫在心间，他始终都是记得我的……
眼睛看向屋顶的天窗，漫天星斗明净晶亮，可我却看见了天空的坠落。斗转星移，千年时光，我们在这一刻，相连在一起。我完成了蜕变，不仅仅从女孩到女人，我的灵魂从此刻起，与你紧紧相依，不离不弃……
他沉沉地睡着，脸上安宁平和。三天了，他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抚上他消瘦的脸，指间轻柔地触摸他细长的眉，深陷的眼窝，高挺的鼻梁，鲜明的唇。这个我每日每夜牵挂的人，如今正躺在我身边安静地睡。这种场面，我以前连幻想的勇气都没有……
起身穿上衣服，下身如火炽的热辣疼痛让我动一动都艰难。席子上一滩血已经凝固，我的大腿内侧还沾着斑斑血迹。忍着疼下床，走向门口。每走一步都在牵动撕裂的伤，难怪几乎所有女人对自己的第一次用的词语都如出一辙。
打开门，朝着那群笑得猥亵的男人冷冷地说：“现在可以给我毯子了吧。”

43.风雨，我们一起渡过：苏醒
我坐在床边静静地看他。
昨天本来是极其疲倦的一天，却因为身边多了一个他，无论如何都无法好好安睡。房间里又没有其它寝具，我只能在他身边蜷缩了一夜。这一夜真是煎熬，怕自己的翻身会惊醒他，怕自己不留意间碰到他的肌肤，怕自己比他晚醒让他尴尬。这样不敢动的睡，一直熬到全身发麻。天一亮就爬起来，在房间里走动时蹑手蹑脚地，生怕吵到他。
细细打量眼前安睡的他，他已经三十五岁，虽然少了十一年前的青春朝气，却依旧丰神俊朗，纯净如水。许是一直在佛门中静心修为的缘故，他比这个时代其它的三十五男人显得年轻许多。壮年的他，眼角与额上淡淡的皱纹纹路，更添年轻时不具备的成熟魅力。昨日的憔悴，经过一夜休息，此刻看来气色已经恢复很多。嘴角有一丝淡到极点的笑，衬得鲜明的唇一抹亮色，似乎在做什么好梦。
我就这样蹲在床前如痴如醉地盯着他。已经中午，他仍在沉睡，估计他一生都没有睡到这么迟。可我的脑袋却越来越沉，头一低，趴着睡着了。
头上似乎有什么在轻轻抚摸，我恍惚地醒来，看到一双梦里出现无数次的浅灰潭水滢滢荡漾在那么近的距离，心跳一下子快得自己都按耐不住。
“你……你醒了……”我赶紧起身，问他，“饿么？我已经叫他们送了吃的……”
摸一摸床头放着的碗：“哎呀，冷了。我去叫他们热一下……”
衣袖被抓住，回头，看到他拽着我的袖子，眼里满是留恋。我心里滑过柔意，轻唤一声：“罗什……”
“果真每过十年，你就会回来。”他仍旧躺着，闭一闭眼，一丝叹息，嘴角微微上扬，“回来就好……”
我蹲下靠近他，将他纤长的手贴在我脸上，笑着说：“是的，我回来了……”
被我贴在脸上的右手，颤抖着一寸寸缓慢地移动，从眼睛到鼻子到嘴唇，每滑过一处，眼底闪动的晶亮光芒便多一分。然后，他突然坐起，用力地将我搂进怀中，下巴搁在头顶，胡茬刺着我的头皮，一阵阵发痒，让我想笑却笑出的是泪。
“佛祖真的太厚待罗什了……”战栗的叹息在头顶飘来，“他让你回来了……”
他扶住我的双肩，仔细打量：“十一年了，你一点未变……”
“我有老，我现在二十五岁了……”笑着对上他的眼，抽一抽鼻子。
“天上一年，地上十年么？”他轻柔地抚着我的发，如同对着世上最珍贵的珠宝：“第一次见你，你比罗什大十岁。第二次，跟你一样大。现在，罗什比你大了十岁。”他的手指摩挲着脸颊，凝视我的双眼，“艾晴，这个‘十’，是冥冥中的定数啊……”
我笑，是啊，老天故意这样安排的么？看到他赤裸的胸，不由想起昨夜，脸上发烧，有些尴尬地对他说：“嗯……你先清理一下身体，然后起来吃点东西吧……还有，你可能会头疼，我也叫人熬了醒酒汤……”
我自己已经一早就叫人打了水进来，偷偷洗过了。本来想为他擦洗的，可是怕惊醒他，也没胆子为他拭身。他昨晚一身的汗，三天里又有酒气又吐过，实在不太好闻。
听我这么说，他突然意识到什么，将我放开。身上的毯子滑开一角，露出昨晚凝固在席上的血迹。来不及看自己的状况，他将我的右手牵到面前，撩开袖子，查看我的手肘。伤口经过手术已经看不太出来了，只有一点淡淡的疤痕。
“果真上天法力无边，已经完全好了。”他抬头看我，眉头皱起，疑惑不解，“只是，何处又受伤了？”
现在才明白他是为了这血迹，扭捏着轻声说：“我没受伤……那些，只是女子第一次……”面对着的是他，我从来没有像此刻般害羞，“反正我没事，你不用担心的……”
“第一次？”他喃喃念着，脸上的疑惑越来越重。有点失落，他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么？
不愿多想这个问题，得去做点什么才好。我起身打算去端水盆，动作太大，扯到了下身的伤，疼地“嘶”一声。
“到底是哪里疼？”他忙将我拉住，清澈的眼光波动，探究地在我身上打转。
“我真的没事。”轻轻挣开他的手，忍着疼将水盆端来，盆里浸的毛巾是我从现代带来的，这个时代的毛巾太粗糙。我脸红着绞干毛巾，摊开递给他；“擦一下身子吧。”
他没有接，将毯子掀开朝里看了看，突然脸红得如同夏日的艳阳。怔怔地出了一会神，转头问我：“是罗什害你受伤的么？”
这……我真真好气又有些好笑了。这个绝世聪敏的人，居然在这个问题上如此迟钝，叫我一个女生怎么说好呢？“不是你害的，是我自愿的。”
他又发怔了一会，目光凝重地问我：“艾晴，你何时回来的？又怎会在这里？”
“昨日到的。”我还是得告诉他实情，“昨晚弗沙提婆帮我见到了吕光，他同意用我换了阿素耶末帝……”
他身子震颤一下，面色突然转白，用低不可闻的声音犹豫着问：“昨晚，是真的见到你了？”
我点头。
“原来不是梦……可笑罗什还一直觉得这次的梦为何感觉如此真实。”他凑近我，张着嘴，半天才挤出话来，“是真的……破戒了？”
“罗什，是我诱惑你的。”我咬着唇，轻轻抓住他的手，“佛祖有灵，会知道你的诚心。在所有人都不可能坚持的情况下，你苦撑了三日。他们还给你喝了下过催情药的酒，所以不要再去想昨晚发生的一切，不要再苛求自己，你本就无过……”
他低头不语，手紧抓着毯子，微微颤抖，抓得指结发白。我知道他一时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叹口气，将水盆和衣服放在柜子上。
“我先出去，你洗一洗穿上衣服吧。”那是一身丝绸窄衫，他们只拿来了这种俗世衣服，不肯给僧服。“暂时找不到僧衣，你先将就着穿吧。”
端起已经冷的食物，我走出了房间。
门口依旧有人看守，依我的吩咐去热吃食。他们虽然不做难，对我也还客气，要的东西基本都能保障，却不允许自由活动。外面庭院里阳光正媚，如此湛蓝的天空下，却发生了普通百姓最不希望见到的战争与离乱。若没有这场战争，罗什可能也就淹没在了1650年的历史长河中，不复后世的盛名。但这盛名却要用一生的苦难来交换，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我端着热过的肉汤和馕重新回到房里时，看到他穿着那身衣服，在地毯上盘腿坐着念经。他身材高挺，其实穿龟兹这种束腰短衫很显英气。如果没有那个光光的脑袋，光看背影就可用玉树临风来形容。
我将托盘放在几案上，看到水盆里有些浑浊的水，他已经洗过了。唤他来吃点东西，却无回应。他一直闭眼念经，我不好打扰他，便在一旁静静地等着。
可是，他念了近两个小时仍不停息。越到后面我越是悲哀地发现，他不是在补早课，而是以此惩罚自己。他一刻不停地念着，他打算念多久？
实在看不下去了，抓住他的手哀求：“罗什，求你别念了。是我的错，诱惑了你。诱人犯戒者才是罪大恶极，一切罪孽我来担，与你无关。”
他睁开眼，凄清地看我一眼，微微摇头挣开我的手，又继续喃喃念着。
扫一眼房间，看到一个瓶子里放着鸡毛掸子，拿了过来。“罗什，你若认为自己罪孽深重，我可以帮你。”
“极西方的人信奉一种教，他们认为犯色戒的罪孽可以通过自笞来弥补。鞭打自己，以肉体的伤减轻心里的痛苦，便能得到上天宽恕。”我蹲在他面前，轻声问，“你要么？”
基督教盛行自笞，教会不断地将性罪恶感植进人们的头脑，一再强调性将玷污人的灵魂使之不得进入天国。所以讨厌或畏惧性欲的人，包括修士和修女，以自笞作为赎罪行为，以今世的痛苦换取来世的幸福。黑死病肆虐期间，就有人组成了自笞队，一个村镇一个村镇地游行，每到一个公共场所，他们就鞭笞自己，抽打脊背，直到鲜血淋漓。
他看着我，眼里痛苦不堪，默默地将上衣褪到腰间，闭起眼仍是念经。
我站到他身后，反抓着鸡毛掸子，深吸一口气，稳一稳自己的手，咬着嘴唇抽打下去。一声脆响，他猛一震颤，光洁的背上立刻显出一道触目惊心的红印。我紧咬牙关，再反手抽一鞭。这一次，是抽在我自己身上。当疼痛传导到脑中，不由拧眉，泪不争气地又聚到眼眶里。
“你这是在干什么？”
手中的鸡毛掸子被夺走，我跌在他怀里，泪眼婆娑中看到他一脸震惊与怜惜。
“你要自我惩罚，我陪你一起痛。你不吃饭，我就跟你一起绝食。若你无法接受我的身份，我可以剃头入佛门做尼姑。”哽咽地连呼吸都不顺畅，顿一顿用力吸气，“只是，罗什，这一次我无论如何都不会走。无论怎样的风雨，让我陪你一起渡过，好么？”
被他大力搂住，我以自己最大的力气回抱住他。如果能够就这样融入他怀里，与他成为一体，我会更幸福。头枕在他赤裸的肩上，大团的泪水滴下，顺着背滑过刚刚留下的那道红印。他的胸口在激烈地起伏，闷闷地抽泣，将我肩头染得一片湿。这是我们第几次相拥而哭了？我不忍你再哭泣……
“艾晴，罗什不是为了身破而自惩。身体不过是一副皮囊，为了传扬佛法，大乘亦可讲究方便行事。而况这次酒色戒是在威逼下所破，心中有佛便无挂障。罗什向佛陀忏悔的，是心也随着这身破而破了……”
他离我只有几寸距离，手指在我脸上无意识地滑动，痛苦将清俊的脸染得黯淡无光：“不是的！罗什的心，非是昨夜所破，十一年前，二十年前，早已经破了。罗什年少时遇你，已在不知不觉中心有旁落，你走后，自己也不知为何要一遍遍画出你的模样。待到连见佛像面容也会变成你的样子时，才知自己已深陷爱欲不可自拔。修行之人，爱欲乃最大的束缚。罗什惊恐万状，每每再想到你，便以念经自惩。可是你再次归来，罗什的快乐，比阐明佛理更甚，念经已完全无法驱逐心中魔障。吻过你后，更是明了自己从此无法断离爱欲……”
晶莹的泪水在他深陷的大眼窝里打转，顺着侧脸滚落。“十一年前无法见你最后一面，罗什在你房间静坐了三日。三日里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既然无法忘记你，何不把想你也当成每日的修习。这样，罗什便能心境平和，潜心修行了。若你十年后不回，就依你所言，去中原传播佛法。可是，正当罗什准备出发去汉地之时，龟兹遭遇劫难，罗什受此折辱。”
他顿一顿，咽着嗓子继续说：“罗什被羁縻的三日里一心念佛，仍能做到心如止水，视眼前表妹为虚空相。却在破了酒戒后，眼前看到心里想到的，便只有你。罗什并非对昨日全无印象，只是心中一直不敢承认。虽然记忆模糊，但仍能忆起那无法言喻的片刻欢乐。所以一心劝服自己，还是跟以往一样，只不过又做了个不可告人的梦而已。可你却告诉我，那些都是真的……”
他仰头深吸鼻子，细长优雅的颈项剧烈抽搐，麦色肌肤下青筋跳动。又低头对着我痛苦地摇头，泪水大颗地滴落在衣襟上：“刚才知道罗什是真的与你有了……有了夫妻之实，若无吕光逼迫，罗什此生怎敢真的与你做出此事！所以罗什瞬间想到的不是愧对佛祖，却是暗自窃喜。居然起了这种念头，罗什羞愧恐惧。几十年修行，仍无法抵住对你的欲念，心底业障，念再多的经也清除不了。罗什这般积欲难除，怎配做佛门弟子……”
“还记得罗什年少时曾得一罗汉言：‘若至三十五而不破戒者，当大兴佛法，度无数人，与优波掘多无异。若持戒不全，无能为也，正可才明俊义法师而已。’罗什刚刚念经时想到此，心疼难忍。罗什正是三十五岁破戒，难道天意早已定下罗什今生只能做个才明俊义的法师，而无法成就大业？”
我已经哭得肝肠寸断，呼吸艰巨。从没有听他一次说过那么多的话，一字一句让我心如绞痛。“罗什，对不起，是我搅乱了你向佛之心，让你无能为力。你若要我消失，我可以走的。”
“来不及了……”他颤抖着吻我，微咸的泪水在舌间停留，不知是他的，还是我的。“你既然回来，罗什怎可能再放你走，再受十年的煎熬……”
“艾晴，你打在自己身上的一鞭，让罗什幡然醒悟。你连痛都愿意与我共担，有勇气与我共渡风雨，罗什就没有胆承认对你二十年的情么？罗什一味自责破戒，自责无法成为一代宗师大化众生，却忘了你受的苦更甚。你在罗什最艰难的时候回来，昨夜那般屈辱你仍以清白之躯交付。艾晴，你对罗什的情，罗什怎忍你再受折磨？这十年又十年的刻骨相思，无论如何罗什不愿再尝。就算能成为大宗师，就算修行到最高，得涅槃入无色界，没有你，便只是离魂的躯壳，有何乐趣而言？”
他离开我的肩头，为我抹去泪，捧着我的头，神情异常坚定：“得你相伴，罗什甘入最深重的无间地狱。”
“别忘了，我们一起……”
右手十指交缠，我们抱在一起亲吻，不停为对方吻去泪水，却引出更多的泪。没有再多的十年可浪费了，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每一分，每一秒……
不知哭了多久，他突然放开我，捧着头呻吟。
“怎么了？”
“绕心二十年的结解开，居然会头疼……”
我破泣而笑：“那是因为喝酒的缘故。”拿起柜子上的碗，“这是解酒汤，本来早点喝了就没事了。”

44.风雨，我们一起渡过：真相是什么
罗什诧异地盯着我手上的吉列剃须刀。那是我跟宿舍同学逛街时，看她们买给男朋友当礼物，我一心动也买了。以为没机会给他，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再相见。本来应该还配有刮胡水什么的，可是怕受辐射，就没带来了。
他当然不会用，我让他坐下，用毛巾蘸着热水捂住下巴，等胡须根部泡软了，叮嘱他仰头不要动，用剃须刀轻轻滑过下巴。为了学这门技术，我还特意在试验基地讨教过男研究员。他的眼直直看我，深潭里印出我的倒影，不禁有些心跳加速。他脸上的肌肤有种特别的滑腻，每滑过一次，都让我心神荡漾。怕手下不留意伤到他，赶紧收心，为他清理干净。
刮过胡须的他，脸上异常干净清爽。正沉迷在他如神诋般的丰姿中，突然肚子不争气地叫了。已经下午三点，从昨晚到现在就没吃过任何东西。正有些尴尬，被他牵起手，温柔地浅笑：“我们吃饭罢……”
我们对坐着吃，已经冷了的汤和肉，却是满口的香。我一边吃着一边偷眼看他，对视上他的眼，傻傻一笑。他也是笑容漫溢，十年岁月，眼角和额头刻下的痕迹在笑容下尤其明显，好想为他抹去那些浅浅的皱纹。不愿再用自己短短的几个月去经历他的十年，这次，就让我们一起慢慢变老吧。
“还疼么？”吃完饭后，他轻柔地抚摸我背上打过一鞭的地方，痛惜地问。我摇头，如果自己不挨这一鞭，他恐怕也无法那么快从心结中走出。所以，再疼，也是值得。
他面色酡红，低头呢喃着：“能让罗什看看么？”
我一愣，随即脸也发烫了，心里却有丝异样的感觉。犹豫了一会，看他仍定定地注视我，转身在地毯上盘腿坐下。撩开长发，将衣服褪到腰部。
他坐在我身后，看了许久没有出声。这样露出肌肤在他面前，我比昨夜还紧张，局促地想把衣服穿回，却被他轻轻挡住。
背脊滑过一片凉，是他的手，柔柔地抚摸鞭打过的那道痕。然后，一个温暖湿润的吻贴在上面，从鞭痕的头端，一直吻到末端，引得我身体阵阵颤抖。
“艾晴……。”他的吻贴在了耳后，魅人的声音低低入耳，“罗什不会让你再受伤了。”
空气中流淌着莫明的情愫，我的神经紧绷，鼻尖渗出细汗。
房门突然被打开，我吓了一跳，急忙将衣服穿上。都忘了这里是我们的牢笼，随时会有人进来。正懊恼间，罗什身影一晃，已经挡在了我面前。
一直看守我们的那个氐人探进脑袋：“法师，吕将军有请。”
吕光并没有说要连我一起见，可是担心罗什，我还是跟去了。仍旧是昨天的大殿，他身边还是那群不争气的子侄们。
“法师，昨夜滋味如何啊？犬子可是亲眼见得法师享受之极呢。”吕光粗犷地大笑，看起来心情不错，“这人若无法享受销魂一刻，念再多的佛，有何意趣？若无吕某推波助澜，法师此生怕都不得尝此滋味呢。”
其实来见吕光就有心理准备他会说羞辱人的话，可是亲耳听到，还是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我偷眼看罗什，见他面色有些发白，却昂着头一声不吭。暗自憋住气，谁叫我们是弱势群体。
吕光对我看了几眼：“看来法师还是喜欢汉家女子的小巧温柔，跟吕某人一样呢。呵呵，吕某在长安的府邸里，也收藏了不少汉女，日后法师有机会去长安，定要送几个给法师。”
罗什还是沉默，嘴角紧抿，腰杆挺得笔直。虽然穿着俗衣，眼里的淡定从容，浑身的飘然气度，让气焰嚣张的吕光似乎也矮了几分。
看罗什一直不说话，吕光强自咳嗽了几声：“法师这几日就在宫里好好歇息吧，该用的该吃的，吕某绝不亏待法师。”又假惺惺地做关切装，“对了，法师现在还缺什么么？”
罗什微微一鞠，双手合十，不卑不亢：“罗什离寺已久，心中挂念。吕将军若放罗什回王新寺或雀离寺，罗什感激不尽。”
“法师无须着急回去。吕某还有很多佛法问题想请教法师呢。”
“吕将军的佛法问题，非是罗什能解。”他面色凌厉，用毫无商量余地的口气回答，“罗什是出家僧人，不理俗事。吕将军羁縻罗什也只能让罗什破身戒，罗什向佛之心，却非是吕将军能破。吕将军所望，更非罗什力所能及，望吕将军早日打消念头。”
我心底疑惑，难道吕光逼他破戒，不是一个赌注那么简单？来不及细想，抬头看罗什，给他一个眼神，希望他不要激怒吕光。
吕光果真动怒了，刚大声嚷嚷出“好你个……”就被一旁的吕纂拖住。吕纂对着吕光耳语几句，吕光的脸色阴晴不定，喘了半天粗气，终于平息下来。
“法师这几天累了，还是先好好休息。”他的语气听上去并不友善，“昨夜法师助吕某赢了你前王舅后宫美女，等会吕某挑几个姿色艳丽的，送给法师。”
罗什看了我一眼，对着吕光再微微一鞠：“吕将军不必费心。罗什修行多年，清心寡欲，无须任何别的女子。”他顿一顿，再添一句，“还望吕将军善待那些女子。”
吕光哈哈大笑：“法师还真是悲天悯人啊。”对我又看了看，“这龟兹汉人女子甚少，日后吕某找到合意的汉女，再给法师送来。”
罗什铁青着脸，不再答话。
“罗什，吕光与部下的赌既然已赢，为何还要继续囚禁你？吕光到底要从你身上得到什么？”回到我们之前待的房间，确认无人能听到，向他问出从见吕光后一直盘旋在脑中的问题。
“艾晴，你可知道秦国与晋国大战落败之事么？”
我当然知道，恐怕没几个中国人不知道淝水之战的。直到淝水之战前夕，符坚还是十六国历史上最为成功的君主。论疆域，之前统一过北方的石勒只能自叹不及；论品性，他在暴虐之君众多的十六国中算的上是屈指可数的仁义之君，论民族政策，在“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时代，他的方针的确缓和了民族间的仇杀。可是一场淝水之战，把本来形势一片大好的前秦，彻底葬送了。
这场奇怪的战争就发生在我现在所处时代的前一年，公元383年11月。这是中国历史上军事力量差距最为悬殊的战争，双方的军事力量对比为：87：18。整个过程的荒唐程度出人意料。胜者既无胜的把握，也无法说明胜在何处。败者输得稀里糊涂，庞大的前秦顿时土崩瓦解。
吕光出征西域是在公元383年正月，淝水之战当年年初。他沿途一路打过来，先征服焉耆，再于384年攻入龟兹。其实西征在符坚朝中引起过很大争议，许多大臣认为不宜劳师远征，而且对晋朝用兵在即，分散兵力并不理智。可是太过顺利的符坚想建立秦皇汉武的功绩，而且认为自己的力量足以对付晋朝。如果没有这场西征，可以想见身为大将的吕光，必定会参加淝水之战，那么起码十六国里，就不会有吕光建立的后凉。
可是，这场对中国历史影响甚大的战争，对于远在天边的龟兹和罗什，又有什么关联？
“吕光已知秦国国主败落。现下，秦国内乱纷起，燕人复国，羌人又反，国主已是分身乏术，无力平叛。”他眼光灼灼，握住我的手，“艾晴，你说眼下秦国正是需要战将之季，为何吕光却带着兵马在龟兹长驻不归？”
略一沉思，我便明了：“他想割西域自立。”
十六国时期，但凡有点实力的，都想割据称王。吕光论勇猛比不上石勒，论奸诈赶不过姚苌，论谋略又不如慕容垂。如果没有淝水之战，他绝对不敢在符坚控制之下有异心的。可是，现在他拥兵在如此偏远之地，符坚又被四起的叛乱搞得焦头烂额无暇顾及，吕光有自立的想法也很正常。天高皇帝远，西域小国力量薄弱，他在这里称霸，没人管得到他。
他凝重地点头：“正是如此。吕光狼子野心，秦国国主封的散骑常侍、安西将军、西域校尉，都无法满足他日益膨胀的私念。”
“宁为鸡首，不为牛后啊。”我感慨。
想起十六国南燕一个真实的笑话：一个叫王始的人在泰山集结了几万人，自称太平皇帝，称父亲为太上皇，兄弟为征东、征西将军，设立百官。南燕的军队打败他，杀头时有人问他：“你老爹和兄弟在什么地方？”他说：“太上皇在外避难，征东、征西被乱军所杀。”他老婆愤怒地说：“你就是因为这张嘴才落到这个地步，为何还不醒悟呢？”他回答说：“皇后啊，自古哪有不破败的家，不灭亡的国呢？朕崩就崩了，终不改国号！”
可笑么？一百三十年间，十六国只是正式有国号有传承的政权，其实何止十六个国家，林林总总，大大小小，二三十之多。王始虽愚，却道出那个时期但凡有点实力人的想法。帝王将相，宁有种乎？反正无不败之家，亦无不亡之国，皇帝位子，先做了再说，何况拥兵一隅的吕光？
可是，这又与囚禁罗什有什么关系么？
看出我眼中的疑惑，他继续说：“吕光始终是外来之人，拥兵亦不过七万之众。光立一个本地王族，怎能长久？”的b1
突然顿悟，是政权与宗教的关系！吕光要长久立足，只用武力镇压，他七万军队，这么大面积的西域，几十个绿洲小国，根本就管不过来。所以，在佛教气氛浓郁的西域，必须依靠宗教的力量得到他的正统性。而罗什，就是西域神权的代表。如果罗什能公开承认吕光政权的合法，必定得到不止龟兹，而是整个西域几十万民众的认可。那么，他割据西域自立就不需要光靠武力了。
“罗什，他以不算太庞大的军队，想要割据自立，所以求助与你。可你不愿意向他屈服，不愿意以你的感召力承认他，对么？”
他眼里露出赞许，低头扶住我双肩：“果真只有你最了解罗什。他要罗什宣称他乃是观世音菩萨化身，为西域百姓疾苦前来拯救。”
我摇摇头。但凡有野心的人要篡位，总喜欢弄出所谓的祥瑞，喜欢宣称自己是某个天神托身。只是这些他不能自己去做，需要御用之人帮他。吕光恐怕不知道，罗什不是石勒石虎时代的天竺僧人佛图澄，不会用鬼神方术屈从当权者。他也不是玄奘，不会为王族歌功颂德，刻意与皇帝关系密切。出身的高贵，从小得到的盛名，他将当权者的认可视为理所当然，恐怕从来都没想过，政治可以凌驾于神权之上。
“你拒绝了，所以他无法可想，便以逼你破戒来要挟你。”
他点头，脸色凛然：“他不知道，我宁愿破戒，也绝不会为他所用。非为他是外族人，若他是明君，对百姓有益，罗什自然认可。但他残暴成性，荒淫谗信，只有私心，从无为百姓牟利之念。若罗什屈从，将害了龟兹十几万，乃至西域几十万民众。”
“艾晴，你知道么，他坑杀了两万名已降的狯胡士兵。”悲恸聚集眉间，他愤然地捏紧手，“战场上杀人已是罪孽难容，而况坑杀已降之人。活生生的两万性命，就断送在他手上。这样的人，永世都不得超生，罗什若助纣为虐，怎能算佛陀子弟？”
五胡十六国时期，坑杀几乎成了每场战争结束后对付降兵的最主要手段。坑杀之数，往往都是几万之众。因为十六国时期的战争，绝大多数发生在不同民族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坑杀可以让对方大伤元气，也防止了日后可能出现的异族叛乱。最惨烈的坑杀在参合陂，北魏活埋了后燕五万降兵。以至第二年老英雄慕容垂亲帅兵马报仇，在参合陂的万人坑前与将士一起痛哭，一口血吐出，结束了七十年的传奇生涯，也结束了后燕的强大。
以前读史，无论怎样的唏嘘，都赶不上我昨日在万人坑里直面死亡的恐惧。当那些数字变成一具具血淋淋的尸体时，才发现史书上的只字片语，在现实中是如此惨绝人寰。经历过昨日，我已经下决心不再置身事外。如果我有能力阻止任何惨剧，我不会去管什么改变历史了。心中翻涌着滚滚浪潮，看向我眼前文静清俊的男人。这样坚毅刚强，不向当权者屈服的罗什，是我第一次见到。我的爱人，如今也是我最敬佩的人。
握紧他的手，向他迎上灿烂的笑：“别忘了，无论你做什么决定，我都会永远支持你。”
他也用力回握住我：“你没出现之前，罗什什么都不怕。甚至想过，若逼迫太甚，我便咬舌自尽……”
“不！”急急捂住他的嘴，“不许说这种话。我会保护你的……”
柔和的笑漾满脸，把我的手拿下放进他温暖的手心：“可你回来了，罗什就不再有这样的想法了。”
“还记得你跟我讲过的《孟子》么？‘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些困苦，不过是佛祖对罗什的考验。心有大志者，怎能为一介武夫打倒？”
“可是吕光恐怕不光是逼你破戒，他还会用更多恶劣残忍的方法逼你就范。”史书上就记载吕光让他骑劣牛恶马，看他出尽洋相。这些只是被记载的小部分，真实的羞辱，可能会更甚。
“我不怕。”他轻抚我的脸，微微叹息，眼里却有丝犹豫，“可是，会苦了你……”
“罗什，不要为我担心，我有办法自保的。”
我们凝神相对，双手紧握。夕阳的余晖透过天窗洒落在身上，笼出金色的轮廓。我向他展露最美的笑容，无论前路怎样坎坷，只要是你选择的，我一定在你身边。

45.风雨，我们一起渡过：金色牢笼
我们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到处是黄金珠宝镶嵌的装饰品，所有窗帘桌布等丝织品都用金线织就。中间还有一整块剖开的羊脂白玉做几案，满屋的珠光宝气闪得我无法睁眼。十几个宫女排成一列齐刷刷向我们半跪，莺莺燕燕地唤着“听候法师差遣”。
我轻声问离我最近的一个宫女：“这里是何处？”
她愣一下，恭敬地回答：“是先王最宠爱的乌孙公主的寝宫。”
苦笑一下。刚刚看守我们的氐人要我们收拾一下随身物品跟他们走时，还以为会下到什么地牢之类的，没想到却是一个金壁辉煌的宫殿。其实还是牢笼，只不过是一个金色牢笼。看来，吕光想出的第一招便是用金钱美女收买罗什。
罗什脸上并无表情，语气温和但坚定地说无须任何服侍，让一众宫女全部退下。
等到只剩我们两人时，他环顾四周，幽幽地叹气：“太过奢华了。母亲临去天竺时就曾跟王舅说过，内政不修，外树强敌，国势渐弱，终将衰微啊。”沉默一会，摇一摇头，“王舅有今天的下场，亦是必然。”
“罗什，吕光把你换到此处羁縻，目的很明显。”我手指扣入他的手，随着他的眼光一起看向耀眼得不真实的各种器物，“他想让你沉湎于奢华的生活，迷恋软香玉浓的美女，消磨你的意志。”
“罗什自信可以做到宠辱不惊。这些金玉之器，不过是身外之物，在我眼中与尘埃无异。至于女子……”他停住，看进我眼里，一抹柔溺的笑漾在嘴角，“罗什既然可以做到对着表妹三日而不为所动，自然更不会为美色所惑。”
他将我搂进怀，手指从我头顶顺着长发一直滑到腰间，轻语呢喃在我耳边：“世间能让罗什甘愿破戒，甘入地狱的女子，唯有你一人……”
脸上烧得滚烫。这样的话，比任何山盟海誓甜言蜜语都让我来得神魂离身，一股异样的感觉弥漫全身。
他放在我腰间的手传来更大的力，耳朵贴着的胸膛，鼓起了更强的心跳声。低低唤一声：“罗什……”，我的声音听上去怎么有些沙哑？
他突然急急放开我，深呼吸几次，眼睛飘到窗外：“今夜太晚了，去洗个澡，早点睡吧。”
这个豪华寝宫有一间很大的浴池，我一走进去就脸红了。四面的墙上镶嵌着大幅铜镜，人在里面被印出好几个来，无论从那个角度，都能看到自己赤裸的身子，氤氲热气蒸出，在朦胧更添遐想。有宫女要来帮忙，连忙被我请走。水里飘着各色花瓣，带着浓郁的花香，泡在水里，不禁联想起白纯和乌孙公主也在这里共浴，这些亮铠铠的铜镜照过多少旖旎。哎哟，不敢再多想了，赶紧洗完。看到宫女给我准备的衣服，我又脸红了。是件粉色丝绸长衫，领口低得可以看到胸前风光，裙摆开叉到大腿根部，这样的衣服穿出去，摆明了是色诱。我还是将弗沙提婆妻子给我的汉服重新穿了回去。
磨磨蹭蹭走出浴室，正忐忑今晚如何面对。看到他盘腿坐在地毯上念经，神色坦然，看来是我太过紧张了，悬着的心放下了一些。
他听到动静，睁眼看我，脸上飞过红晕，低头说：“今晚你睡大床，我睡榻上。”
那张超级豪华的大床摆在非常显眼的位置，垂着粉色的帐子，在跳动的烛光下显得异常暧昧。我脸又发烫了，走向一角的美人榻。那张榻也很华美，有双人床那么阔：“还是我睡榻上吧。”
不等他回答，盖上毯子头朝墙壁睡下。身后半晌没动静，可我却能感觉出他就站在离我不远处。手心渗出汗，心底也不知期望的是什么。
似乎过了很久，终于响起轻微的脚步声，却是越走越远，然后听到房门开合的声音。我睁开眼转头看，他已经走出了寝宫。外面是个面积不算小的庭院，这个庭院也是我们自由活动的范围。
隐约能猜到他走出去的用意。不敢跟出去，怕让他更难平静。闭上眼，头真的有点沉。从再进研究基地起，一直到昨晚，都没法好好安睡。我的神经绷得太紧了。如果前途还有很多坎坷等着我们的话，那我一定得好好睡一觉，有了精神才好面对一切。
这么一想，心情放松下来，马上进入昏沉沉的状态。迷糊中似乎额头贴上了一个有些烫人的柔软。一声轻语在耳边盘旋：“这几天受苦了，好好睡吧。”
无意识地含糊了一声，翻个身，似乎枕到了什么，比榻上的硬枕舒服许多，开心地会周公去了。
眼前有一张放大的脸，长长的眉，消瘦的尖下巴，细长的眼睛闭着，沉沉的呼吸一起一落地拂过我的脸。我一惊，坐起身，从毯子里抽出来的手无意中打到他，他被激得向后一弓，眼睛睁开的瞬间立马痛苦地闷哼一声，平躺着重新闭眼。
“你怎么了？”我俯身看他，不知刚刚打到哪里，他喘息着，看起来很痛苦。
“没事。”他咬一咬唇，眼睛仍是闭着，脸上红晕久久不褪。他把头偏向另一侧：“你先起来吧。”
我还是躺在那张榻上，他居然没有去睡大床，而是跑到我这里。
“你怎么睡在这里？”我的脸也红了，嗫嚅着小声问。
“罗什有离高广大床戒，不可睡高大讲究的床。可是看你已经睡熟，又不忍叫醒你，只好这样睡了一夜。”
他说起我才想到，他小时候的确跟我提过这个戒。那他在我身边睡了一夜了，他会不会跟我头一夜睡在他身边一样紧张呢？不知道他有没有睡好。短短时间里胡思乱想着，各种念头交织，却有一道暖流涌过，情不自禁地在嘴角挂起笑，怎么也止不住。忍不住打趣他：“是借口吧，看你的样子就知道。”
他转头，看到我笑，脸上的红潮更是泛滥成灾，垂着眼从牙缝里挤出低不可闻的几个字：“你……还是被你发现了……竟然一夜都是这样，怎么念经都没用……”
我呆住，他说的是……
眼光不由自主飘向他身下，虽然还盖着毯子，但也能看出来他的异样。我一下子脸红得想找个地洞。
可是，想到他一夜都没碰我，我知道他定力非常人可比。但这样忍着，他毕竟是个男人，会很痛苦吧？
我鼓起勇气，轻声问：“你……想要么？”
他突然睁大眼，眸子里射出一道不置信的光，欣喜地半撑起身子凑近我。浅灰深潭中平素的无波此刻却翻滚着汹涌浪潮。他的气息更加不稳，巍巍颤颤刚要吻上我，却又颓然倒下，偏过头强忍：“不能……”他闭眼，神情凄苦，“你会流血的……不能让你再受伤……”
我发怔，原来他一直忍耐不碰我，是这个原因。唉，这个纯净的人啊。他七岁就出家，虽然慧名传遍西域，可那都是佛学上的成就。走上神坛，他是万人瞩目的大宗师。在他的领域，他的博学无人可及。但在性方面，他的知识却少的可怜，甚至根本就没有。在他三十五年生命中，应该也从来没有想过要知道这些性知识，要了解女人的身体构造。
“罗什，来，看着我。”我一手撑起身，一手柔柔地捏住他削尖的下巴，将他的脸扳正，“女子第一次的确会流血，但是以后就不会了。所以不用担心我会受伤。”
“艾晴……”他不敢对视我的眼，嘴角颤抖着艰难问出，“你会嫌弃我么？”
“为何？”我惊讶莫明。
“罗什六根不净，无法断欲。”他闭上眼，长长的睫毛不住抖动，“昨夜怕自己会按耐不住，去庭院里默念了好几遍经。回到房里仍是忍不住想触碰你，睡梦中的你枕在罗什手上，不禁回想起十一年前你刚回来时候，在马车里睡着了，也是这般枕着罗什。只是这么一想，心中又是欲念不止。罗什一晚上去冲凉几次，可是，只要有你在身边，就抵不住心中魔障。一夜竟然无法安睡，直到早课时间。”
“怕吵醒你，罗什在庭院中做了早课。本以为终于可以静心了，不想看到你的睡容，竟又起淫欲。鬼使神差地在又你身边躺下，你说的对，罗什的确是在找借口能贴近你。”他睁眼，终于肯对视上我眼，愧疚与渴望复杂地交织，“罗什心中这般亵渎你，你会嫌弃么？”
我笑，唉，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不爱他？对自己的冲动，他也只会用念经来浇灭欲望。如果没有外因逼迫，我相信他可以一直保持童贞到死。可是，正因为他全部心思放在传扬佛法上，年至三十五了，他的心还是那么纯净，二十多年了，一直未变。不由感动，这样纯净如蓝天的男人，在21世纪怎么可能找到？
想让他享受到灵与肉的结合，只能由我来引导了。虽然我也只有理论知识，但好歹是21世纪来的，总比他强些。想想自己跟他也有些像呢，从小到大，立志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却从没谈过恋爱。连那些18禁的书和牒片也没看过，因为心思全被理想占得满满，没有时间想其它。在物欲横流的21世纪，我也算是个异类了。
仔细回想一下，温柔地说：“性并不可怕，也不污秽。男人和女人的身体是上天造的，性爱是自然之美，是天下最美好的事物。你对我有欲，并不是亵渎我，相反，是因为爱我。”我顿住，仍然半撑着身体与他面对，仔细地看那张我永远看不够的纯净的脸，轻声问：“罗什，你爱我么？”
他张嘴，喉结上下起落，想说又说不出口，连脖子根也红了。
我捂住他，摇一摇头：“不用说出口的，我早已经知道答案了。”
“性不是单方面的。相爱的两人，彼此都会有渴望。”我的手指描画着拂过他长而浓的眉毛，从深陷的眼眶，再往下到高挺的鼻梁，最后停留在微微战栗的嘴唇上，“我爱你，所以我也渴望触摸你，我也做过不可告人的春梦，我对你也有欲……”
我的声音居然十分媚惑，娇笑着低头吻住他。他唇上的水润沁人心脾，微哼一声，张开唇任我滑入，与我纠缠。星眸半睁，眨动着睫毛，两汪潭水中横波流盼。手扶上我的背，要将我用力贴向他。
我突然离开他的唇，看到他眼里闪过一丝失落，不禁笑出声。将他的手贴在我脸上，温柔却坚定地告诉他，“随着你的本能，听从自己的心愿。这一刻，忘了别的一切身份，你只是个男人。而我是你的女人，你想做什么，我都不会拒绝。”
“艾晴……”的66
他赞叹一声，犹豫愧疚全然不见，翻身覆上我。眼底越来越炽热的火焰燃烧着，滚烫的唇落在眼睛鼻子上，然后吻上我的唇，与我辗转缠绕。一只手，已经在我左侧身的搭扣上，却不知如何解开，拉了几次都没成功。
他离开我的唇，仔细看搭扣的构造，脸上气恼的表情竟有几分孩子气，如同二十多年前曾经见到的一样。实在忍不住又笑，暖暖的感觉从小腹窜升，弥漫周身。
终于对付完了搭扣，将腰带一并解开，拉住衣襟，轻轻向左右褪开。胸前一凉，似乎从哪里漏进来了风，却无法吹凉我的身子。我微喘着，脸烫得冒出汗，却不愿躲避，我想要知道他看到我身体的表情。
他像是对待珍而重之的宝玉一般，唯恐稍有侵损。我还戴着BRA，他眨眨眼，不知如何解开，窘困地在我身体两侧搜索。我侧翻过身，他看到了机关所在，却比对付外衣搭扣还不知所措。试了几次都没成功，两眼抬起，求助地望着我。
我脸上笑着，手却有些发抖，解开后一手的汗湿。看到他目光凝滞地紧盯着，实在窘迫，想用手护住，却被他轻轻拨开，一手战栗着抚摸，又吻上我另一边的胸：“艾晴，原来你这么美……”
略微嘶哑的柔声引得全身震颤，他的手轻柔地在我身上摩挲，一路从胸口向上吻，从脖子直到耳朵。他含住耳垂时我吓了一跳，急急想避开。
“怎么啦？”他抬头，情动的浅灰眸子里闪着关切。
“没什么。就是……”不好意思地结巴着，“就是……我这里很敏感，有人在我耳边吹口气我都会觉得全身发麻……”这还是第一次把自己的弱点告诉别人。
他一怔，然后开心地大笑起来，笑声未息，突然换上从来不曾见到的调皮神色，连语气都变得不像平常的稳重：“那……罗什要做这辈子第一件坏事啦……”
感觉不妙，想避开，却被他两手圈住，往我耳朵吹气，躲无可躲，一阵酥麻从脊柱如冰水淋过，急速传递到身下，痒痒地要命。我笑得喘不过气，不停求饶。他终于不再逗弄我，含笑凝视，柔情似水。
我伸手搂上他脖子娇嗔：“不公平，你都把我看光光了……”眼睛在他身上转悠，“我来的地方讲究男女平等，所以……我也要看你……”
他猛然抬头，深邃的眼眸如汪洋，我的倒影是小船。对着我半晌，缓缓点头：“好……”
他坐起解衣，眼睛始终不离开我，一室阳光透过帷幔洒落在他麦色肌肤上，精瘦的身体线条分明，无一丝赘肉。眼光追随着，叹息着：“罗什，你的身体也很美……”
他垂着眼，局促地侧过身子，羞涩在红晕映照下更为动人。已近中年的他，却腼腆如少年。见过他在法会上神采飞扬万众瞩目，实在想不出他也有这么羞怯的模样。心里再次涌动着感激，感激上苍给了我这么美好的男人。
“不……别躲开……”我轻唤，拉住他手臂，“让我看全部的你……”
“艾晴……”眼睛还在闪躲着，想要遮掩，“罗什现在很丑……”
“你喜欢我的身体么？”
他终于转头，眼光从脸一直向下移，将我周身细细打量，害羞地点头：“喜欢……”
我幸福地笑，手在他光润的背上滑过，感受在我抚摸下一点点绷紧的肌肉，“我也喜欢你的身体，很美……所以不要害怕被我看见，那是你爱我的表现……”
他咬着唇，嘴角渐渐洋溢出放开心怀的笑。转身面对着我，仍然绯红着脸，却坚定地将自己的全部呈现出来。那么美的肌肤，那么美的笑，那么美的为我绽放的一切……
我们赤裎相对，彼此抚摸着对方。手下滑腻的肌肤触感在心尖上颤起一波波悸动。他在我引导下慢慢进入，被充盈的感觉让我忍不住哼出声。他停住，用眼神询问我。
“我没事……”想想还是说出来好，红着脸解释，“是从来没有过的欢愉感……”
他满足地笑着，低头吻住我，在我耳边吹一口气：“我也是……”
时间不再有意义。小时、分钟、秒是什么？天地间只剩下了一种比时间更为深沉的尺度。我不再是独立存在世间的，有个男人，与我一起真实存在。看到他喘息着流下滚烫的汗珠，在攀到最顶点时无法抑制地发出了惊喜的呻吟，神荡魂摇之间，我潸然泪下。
“怎么啦？”他撑起身子，依旧喘息着，慌乱地为我抹眼泪，“弄疼你了么？是我不好……”
“不，别离开，就这样……”我用手脚缠绕着他，就象是把我们缚在一起的有生命力的绳索，贴在他耳边哽咽，“不是疼，是幸福……”
“不是难过，也不是疼，只是开心。”我抽泣着，大声说出我想到的一切，“很幸福，幸福极了，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幸福。我们现在紧紧相连着，我们是一体的。我喜欢这种感觉……”
“艾晴……”他叹息，发狂似地吻我。汗水粘在我脸上，唇上，又顺着他的舌滑进我嘴里。咸咸的味道停留在舌尖，我好像闻到了庭院里混着泥土气息的花香，又像是小时候在海边闻到的充满了大海气味的空气。被吻得头晕目眩的我，似乎插上了一对奔放不羁的翅膀，在湛蓝的天空翱翔着，欢呼着，尽情向太阳飞去。
我在想，飞蛾扑火，在生命燃烧尽的那一刻，是否也是这样两情奔放时极至的欢乐呢？

46.风雨，我们一起渡过：软禁生活
我按照自己的习惯随便在庭院里找了棵石榴树，俯身刷牙。牙刷是我自己带的，可惜不能带牙膏，我只能用这里的粗盐刷。他洗完澡，倚在门边看着，我对他笑一笑，仰天咕噜咕噜漱口。
记得看过一篇小品文，男生对女生说，嫁给我吧。女生摇头不同意。男生很惊讶：“我们都已经有最亲密的关系了，为什么你不肯嫁？”女生说：“因为我不愿意当着你的面刷牙。”
是啊，女为悦己者容。想在心爱的人面前展现自己最美的一面，是人之常情。可是要生活在一起，像传统的日本妇女一样在丈夫起床前就要化好妆，在家里也要打扮得漂漂亮亮，那样的生活，我总觉得不是在生活，而是把生活当成了一种职业。如果都不愿意在对方面前表现常人看不到的最邋遢最糗大的模样，那说明还是爱得不够深切，更谈不上共同生活了。爱到最深，不是爱对方的缺点，而是爱对方卸去一切包装后的那个普通灵魂。
那么我呢？我在赶论文时脸不洗牙不刷蓬头垢面闷坐电脑前；我周末在家可以懒在床上一整天直到饿得晕头转向；大冬天时我对着已经泡在盆子里几天的衣服咬着牙用最快的速度解决掉；我可以捧本书蹲在厕所直到脚麻得站不起来。这些最邋遢最不为人所知的一面，我是否愿意在他面前展露出来？
而他呢？走下神坛的他，是否也有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生活习惯？他是否愿意在我面前表现出来呢？
性爱过后，要面对的是共同生活。几十年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交错在一起，要找到平衡点，彼此适应对方，包容对方。这些，可比性爱难多了。
我刷完牙，感慨地望着庭院四角的蓝天。这软禁，也将如何共同生活的问题提早摆在了我们面前。看向一旁默立的他，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哈哈大笑起来。
“怎么了？这么开心？”
“嗯，问你一个问题。”我把手伸进他臂弯里，“我刚刚是不是不太好闻？”
“什么不好闻？”
“我没刷过牙……”刚刚我可是没刷过牙就跟他亲吻了，不知道他有没有想到这个问题。
“不介意的……”他眼底飘过一丝好笑，又踌躇着，“那一日，罗什醉酒，还呕吐过，怕是更难闻。你可介意了？”
“呵呵，是不太好闻。”歪头回想一下，“不过当时可没想过那么多。”
我看向他，夏日阳光把他照耀得明亮清澈，而他比夏日阳光更炽热的笑将我心中的疑惑不安渐渐扫除。我们应该可以的，是么？就算我们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天差地远，就算我们的观念有着千年时空的差距，可是爱是一条不可破的绳索，牢牢绑住了我们。是你，我愿意没刷牙就跟你接吻，我愿意在你面前蓬头垢面，我愿意让你以后逐步看到我的懒散，我愿意去寻找我们中间的平衡点。
而这平衡点，先从最基本的需求——睡觉开始。
我们毕竟刚生活在一起，心理上还是有很多顾虑。第二个夜晚我曾试着去睡那张豪华大床，把榻让给他。可是我们俩在各自的床上翻来覆去折腾了大半夜都没睡着，最后还是我鬼使神差地躺到了他的榻上。从那以后，我们就不再做无谓的挣扎，心照不宣地躺到了一起。
所以，ROUNDONE：爱情WINS!
我们都是初尝禁果滋味，对彼此的身体都无限渴望。但是，他入佛门二十八年，色戒乃佛门第一大戒的观念根深蒂固。所以，就算我们躺在一张床上，就算他的欲望叫嚣得如何激烈，他仍然心有愧疚，矛盾着，挣扎着。可是，理智最终还是向身体屈服，而他抵挡的时间也越来越短。这样一次又一次的屈服，在我们共同生活了十天后，他终于，起码在我看来，在心理上以他自己的理解方式接受了性爱，并开始认真地享受它。
所以，ROUNDTWO：爱情WINS!
这些天的抵死缠绵过后，他并没有太多温存。这我也能理解。毕竟他对女人从来没有花过心思揣度，不知道女人在性爱中最喜欢的不是过程，而是那种相连的感觉。这些，我都可以慢慢教他。可奇怪的是，他要与我分开毯子睡，这就让我有些生气了。他说他三十多年一直独眠，现在多了一个我，怕自己睡相不好，会惊扰到我。于是我耐心地跟他解释，两人相爱，并头而卧，也是一种幸福感。我也是独睡了二十多年，我的睡相也不好，可是，我喜欢生同衾死同穴这句话，这让我感觉自己能真正融入他的生活，跟他唇齿相依。
所以，ROUNDTHREE：艾晴WINS！
从那一次小得不能再小的争执后，我们每晚相拥而眠。可是，另一个问题出现了。他的睡相果真不好。他喜欢蜷着身子睡，那么高的个，却蜷成一团，像个虾米。而我最喜欢紧贴着他，感觉他的温暖。于是，不算太大的榻，我们也只占一个小角落，往往深更半夜我被冻醒，原来他把毯子全卷走了。我扯毯子，睡梦中的他还紧抓着不放。这种毯子争夺战发生了几次后，他终于用另一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尽量仰躺着睡，这样我既可以美美地靠在他肩上，也避免了毯子被卷走。只是苦了他，每天早上起来时都要揉一揉肩膀，活动一下脖子。我于心不忍，可他却只是温柔一笑，说习惯就好。
所以，ROUNDFOUR：艾晴WINS！
要改变的，还有睡眠时间。
我在21世纪，跟很多年轻人一样习惯晚睡晚起。有时为了赶论文，通宵熬夜也是常事。来到古代，自然改变了一些作息，每晚十到十一点睡，因为记录考察笔记只能在晚上。不过懒床的毛病一点没改。早上七八点在这里已经是非常晚的上午时间了，我却还是能赖则赖能拖则拖。跟他在一起后，他每晚七八点就睡，早上四点就起来。最初几夜，他先睡，我在书桌旁写日记到十点多。可是却发现每次等我上床了，他还没睡着。在我拷问下他终于说出他对光线和声音都很敏感，一定要等我睡着了，他才能安睡。唉，为了不影响他的睡眠质量，我只好跟着他一起天一摸黑就睡。然后悲哀地发现，我懒不成床了。他四点起来时在我额头轻吻一下，我就能自然醒来，再睡下去就会头疼。于是他在庭院里做早课时，会诧异地盯着我做广播体操，绕着庭院满场呼哧呼哧的跑。
我也开始跟古人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告诉自己，习惯就好。
所以，ROUNDFIVE：罗什WINS!
在生活习性方面，我们相互一点点适应对方的真实存在，好奇地观察对方的习惯，为了对方去放弃自己的某些想法和要求。这种生活，在我，过得愉快满足。而他，我也能感受到他的欣喜，他不时的惊异，他在尽快接受身边突然多了一个人的改变。我们，都在为了两人世界而努力。
但这些，还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们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而且非常重要非常迫切。那便是除了基本的物质生活以外，我们软禁期间大把的空闲时间做什么。如果不在软禁状态，我的白天时间肯定是出门考察。任何一个古代生活的场景，衣食住行，都可以成为我考察的内容。而他，在寺里也有很多事情要忙。那么多的弟子需要他带领，讲经说法，传道授业；与天竺罽宾西域中原其他地方的僧人交流论战，弘扬大乘；还要深入群众，宣扬佛法，让更多人皈依。
可是，这个笼子把我们的平常生活打乱了。看着他对我笑的时候眼底偶尔闪过的失落，在鸟语花香的庭院里对着天空出神，我明白，我得让他做点什么才好。
所以一天清晨，吃完早饭，他被我拉到书桌前坐下，然后有些诧异地看我从包里掏出纸笔摆在他面前。
“来，吃饱喝足，该干活了。”
“做什么呢？”
“我们现在身处牢笼，如果不自己想办法做点事情的话，很快就会精神苦闷了。所以，你可以把佛经默写下来，然后想想，如何译成汉文。”
“译成汉文？”
“佛教发源在天竺，所有典籍皆以梵文写成。若要让佛法在中原鼎盛，必定得以汉文让中原人看懂。”我微笑着解释，“现在的中原，佛经基本以西域各国语言翻译而来。这些佛经在从梵语翻译成当地语言时已经有一部分意思缺失，在翻成汉文中又缺失更多原意。所以错误百出，诘屈聱牙，也影响了佛法教义的宣扬。”
“汉文和梵文两种语言体系都很复杂。从西域及天竺来到中原的僧人，若要翻译佛经，必得同中原僧人合作。听言揣意，就算勉强把意思翻出，却无法兼顾文采。起码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位梵汉皆通之人将这种情况改变。罗什，一个教派要能广泛流传，必须让自己的教义能被大多数人看懂。而这种从梵文逐字逐句直译甚至不知所云的翻译方式，就将由你来改变。”
他眼底精光突闪，敏锐地看我，毫不掩饰赞许之色。他已经明白要在中原传播佛教，精准易懂的佛经翻译有多重要了。
“只怕现在罗什的汉文功底，还无法胜任行文达意。”他握住我的手，期许地望着我，“艾晴，你帮我好么？”
我搔搔头，有些为难。我不是佛教徒，那些佛经，我看了也很晕。不过，我的知识，对他的翻译并非一无用处。而且，我们可以共同做一件事情，这也让我兴奋不已。说不定，罗什所翻的第一部经书，我也是译著者之一。这些湮灭在历史洪流中的点滴小事，谁又能真正知道呢？
“好，我们可以从一些简单的佛经入手，先练习起来。”
“简单的佛经？”他思索着，自言自语，“那先译什么呢？”
“嗯，罗什，有一部《维摩诘经》，你知道对应的梵文是什么吗？”我试探性地问，因为不知道梵文的叫法。但“维摩诘”是音译，也是他翻译出这个名字的，所以他应该能根据我的发音推断出来。“维摩诘是个富有的居士，佛学修养很高，连很多菩萨都来向他请教问法。”
这部经书是罗什重要的译著之一，是大乘佛教中除了《大般若经》外最重要的一部经典。这部经对中原汉人影响很大，因为中原的居士佛教特别兴盛。中原文化讲究孝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家修行在中原跟传统的伦理和礼教有冲突。同时，出家又要放弃很多世俗的享乐，这对一个汉族人来说也是个艰难的选择。所以像维摩诘这样既能安享人间的荣华富贵，又能在佛学上达到如此高的成就，这对汉族佛教徒来说，是个很好的榜样。
“啊，是这一部！”他念出几个梵文，的确是发音相近。“不过，这部经书的要义可不简单呢。”
我笑笑，不答话。他温和地牵过我的手，由衷地说：“艾晴，罗什明白你的用意，你是以维摩诘的大智慧来劝慰我啊。”
他站起来，在室内踱着方步。沉思片刻，抬头看我，眼里充满洞彻一切的睿智。“菩萨曾问过维摩诘：‘你既是一位大菩萨，却又拖家带眷，怎会自在呢？’维摩诘回答：‘我母为智慧，我父度众生，我妻是从修行中得到的法喜。女儿代表慈悲心，儿子代表善心。我有家，但以佛性为屋舍。我的弟子就是一切众生，我的朋友是各种不同的修行法门，就连在我周围献艺的美女，也是四种摄化众生的方便。’”
我笑着点头。果真只要提到这部经书，他便能明白我的意思。“罗什，维摩诘即便有妻有子过世俗生活，他也能无垢相称，自得解脱。”
他目光炯炯，眼里流露出玩味：“艾晴，你什么时候知道‘维摩诘’就是‘无诟称’之意？”
啊？唉，我怎么又犯这个未卜先知的毛病了。玄奘也翻译过这部经书，但是玄奘的书名是《说无诟称经》。而我能记得“维摩诘”的梵文意思全赖王维。因为王维非常喜欢维摩诘这个人物，他名“维”，就根据“维摩诘”给自己起了个字叫“摩诘”。他的诗集就叫《王摩诘集》。可是，王维不懂梵文，他不知道梵文里“维”是“没有”之意，“摩”是“脏”，而“诘”是“匀称”。也就是说，王维，就是王没有，字摩诘就是又脏又匀称，很匀称的脏，遍布全是脏。当我看到钱玄忠《玄奘西游记》里这段话时，笑得肚子都疼了。而这个‘无诟称’，便是这样被我记住的。
可是，王维现在还没出生，我怎么能告诉罗什这个笑话呢？
“艾晴，你明明不懂梵文，却能知道佛法中小部分梵文之意。你没有去过罽宾和阗，却知道那里有什么佛迹。你似乎能知道一些未来，却无法道尽详情。你的容貌二十多年未变，罗什自然相信你是仙女。可为何仙女只是一知半解，仙女难道不该未卜先知洞悉一切么？还是……”他扶着我双肩，意味深长地笑，“因为懒，你修行太少，道行过浅？”
啊？这……没想到他连想象力也那么丰富，根据我的个性，把我想成个不够格的懒仙女。
“罗什，我不是什么仙女……”
他摇头打断我：“艾晴，这疑问二十多年来一直缠绕心中。但泄漏天机乃是仙界重罪，所以罗什绝不逼你说出。”的b3
“罗什，你是我最亲密的人，我不会隐瞒你我的来历。只是，给我一点时间好么？”我望进他深邃的眼，真诚地说，“我需要好好想想该怎么跟你说。”
“不，你不用说……”长臂一伸，把我搅进怀，“罗什心里有数。是佛陀怜悯，让你来救罗什出此劫难。”
在他暖暖的怀里感受他强有力的心跳声，那么真实的活着的声音。毫无疑问他从十三岁就开始怀疑我的特殊身份。但他再高的智商，毕竟无法逃出历史局限性。他以自己的理解方式诠释了我的存在，这仙女的解释最自然不过。可是，他是我的爱人，我想与之共渡一生的人。我不该对他有任何的隐瞒，所以的确该告诉他我的来历了。只是，我该如何说呢？他又会接受这样离奇的身份么？
“罗什……”摩挲着他手臂上的佛珠，磨得发亮的破损珠子依旧散发出浓烈的檀香味道，“我们开始工作吧。”

47.风雨，我们一起渡过：暴风雨的前兆
我们每个白天都过得很充实。他先默写出一段梵语经文，然后逐字与我推敲，有时为了一个词语就要耗掉半天时间。我们的进度并不快，因为他的汉语虽然可以流利地说，但要形成文字，尤其是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古汉语，难度还是很大。而我，能看古籍却不代表能写，在这方面也很吃力。不过，我们并不需要赶速度。日后罗什在姚兴支持下，会在长安设立大型译场，有几千参加者。这部《维摩诘经》据说就有一千二百多人一起参与。我们现在做的，只是练手，希望能为他以后打点基础。所以这样相视一笑，其乐融融。往往等宫女们进来摆食物，点灯，才意识到时间流逝得有多快。
我们的共同生活中，还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性爱。随着对彼此身体和反应的熟悉程度增加，我们的性爱也更加和谐。他不是没有挣扎，这种心理上的矛盾始终伴随着他。可他除了是个虔诚的奉佛者外，他还是个男人，有男人的身体和男人的欲望。他的斗争每次都以向身体投降告终。爱情战胜了，起码暂时战胜了宗教。但是能胜利多久？我不能预测。从佛陀时代开始便制定了严格的禁欲，我无法改变他从七岁起就笃信无疑的价值观人生观，他奉佛的时间比爱我的时间长多了。我不想用爱情来剥夺他对理想的追求，我只希望潜移默化感染他性爱不是罪恶，爱情和理想可以并存。
爱情和理想真的可以并存么？鱼和熊掌可以兼得么？如同一个无法论证的哲学命题，这个矛盾，不管我愿不愿意承认，始终存在。在我们软禁期间的封闭环境里暂时可以忘却，但一旦我们走出这个金色牢笼，我们又如何去面对世人呢？苦笑一下，这么看来，这个笼子还是有好处的。
所以我在写考察日记时，一直在思考为什么佛教要摈弃性，宗教与性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
原始宗教对性采取了肯定的态度，崇尚它，让人享受大自然的快乐。原始宗教的仪式里，性活动会成为最崇高最神秘的膜拜。根本原因在于原始宗教是产生在生产力落后，生活条件恶劣的人类早期。性能带来种族繁衍，为部落增添更多的人口。
可是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物质追求不能满足精神追求时，系统化的有理论基础的宗教便出现了。几乎所有的高级宗教都以否定现世、崇尚来世、追求永生为基本原则。可是人在性活动中能感受到其他事物无可替代的快乐，如果肯定了性，就是肯定了现世的欢乐，就会影响对于灵魂得救说法的信仰与忠诚。
宗教都崇尚神灵，神灵高于凡夫俗子。宗教崇尚精神，而凡夫俗子则往往沉溺于现世中的口腹之欲与肉体的欢乐，宗教不能和凡夫俗子处于同一条水平线上。宗教拔高到精神层面，就要否定现世中得来的快乐，把肉体的需要提高到精神的阶段，使它升华，才能让人们有所信仰，有所追求。
印度教崇尚禁欲素食，可是在卡朱拉霍（Khajuraho），却有着举世闻名的性爱神庙，近一千年前的神庙里密密麻麻雕刻了几万幅各种性爱姿势的浮雕。这些平常人无法做到的性爱姿势，是天神们在上天才能享受到的。印度教有个故事，一个年轻人沉湎于现世的欢乐，不愿意修道。天神来责问他，他说他在现世中已经可以享受到一切了，他不愿意放弃这些既得的享受，苦行修道去往天堂。于是天神带他来到了天堂，他看到了人世间无法找到的绝世美女，品尝到了人世间无法做出的美味佳肴，一切的一切都是人世间无法比拟的。所以，当他回到人间，便对人间女子，平常食物再也提不起兴趣。于是，他靠着苦修，终于在死亡后去了向往的天堂。
“每天看你都在写，到底是写些什么呢？”
我合上笔记本，回头对着他灿烂一笑：“写我自己的心情。如果有一天我必须离开你，起码还有白纸黑字提醒我跟你在一起时发生过的点点滴滴。”
“艾晴，我们不会再分开……”他浑身颤抖着，紧紧抱住我，像海中溺水的人紧紧抱住了一根残桅断桁。他的头枕在我肩上，面颊贴着我的脖子，新长出的胡茬扎得我微疼。
真的能吗？为什么我总有不祥的预感呢？罗什，你的智商比我高，你恐怕早就嗅出暴风雨来临前变味的空气了……的a9
“胡子又长了，来，我帮你剃吧。”
暴风雨的前兆在我们软禁生涯第二十天后终于到来了，吕光要见罗什。我想跟着去，他却不允许。我本来要坚持，却被他一句话打消念头：“艾晴，你想让吕光知道你对于我的重要性么？”
看着他坚韧地离开，我心颤手抖，眼皮直跳。我能猜到吕光见他的目的，是为了看他是否已被奢华的生活消磨掉意志。我也能猜出这次会面的结局，罗什肯定还是会拒绝承认他。我更知道这拒绝的后果，吕光将用当众侮辱的方式打压他在民众中的神圣权威。
不知等待了多久，当他铁青着脸步履沉重地出现在寝宫门口时，我的心，一直不停地往下坠……
“你依旧拒绝他，对么？”
他抬眼，眼底有着沉沉的疲倦。“不用担心，我没事……”
我环顾四周，看着软禁了二十天的奢华大殿：“这锦衣玉食，很快便要到头了吧……”转头面对他，定定地说：“罗什，你再不从，他应该没有耐心等下去了。剩下来的，便只有一条路。”
他脸色一下子有些发白。聪明如他，不会猜不到吕光最后一个方法的。
“你既然不能被他所用，他便会想方设法毁了你的声誉，打压你在西域民众中的威望。这样，你的号召力失去，对他的威胁也就没有了。”
“艾晴，这些，罗什都想到过。但我若屈从于他，又会带来怎样的结果？”他看向窗外纯净的蓝天，悲悯布满整张清俊的脸，“百姓遭殃，生灵涂炭啊。我一人受辱，总好过为虎作伥。”
“他会让你在众人面前骑恶牛劣马，看你一次次摔下，以此取笑。”
“不过是身体受辱，又有何惧？”清澈的眼波看向我，嘴角浮出了然的笑，“艾晴，你为了罗什泄漏天机，不怕佛祖责怪么？”
“我也没别的天机可以泄漏了。”眼圈红了，想起那样的羞辱就心疼难忍。可是为什么只有几个字的记载，如果可以更详细些，我也许可以找到办法预防。“罗什，我仅知道他会让你骑恶牛劣马，可我不知道这会发生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我更不知道他还用了别的什么更残忍的手段对付你。”
“不用但心。这些，都不是罗什最怕的……”
我顿住，探头望他。他最怕的是什么？他却回避我的眼睛，紧盯着窗前的蓝天。天空下，几只鸟儿飞过，自由而欢畅。我们何时能飞出牢笼呢？不光是拘禁我们身体的牢笼，更重要的是我们自己心灵的牢笼。
这以后我们的日子陷入一种莫名的悲凄。每天译经时我也好他也好，都心不在焉，却强撑着对彼此微笑。晚上的缠绵变得更痴长更激烈，每次似乎都是世界末日前的销魂一刻，直到精疲力竭彼此相拥着沉沉睡去。
五日后他又被吕光叫走，而这一次停留的时间更长。等他步履沉重地回来时，光洁的额头上居然有个红肿的大包。最让我害怕的，不是这个红肿，而是他脸上从未有过的绝望。
我跳起来，扶住他摇晃的身子让他坐下，心痛地五脏六腑绞成一团。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却不答话，目光凝滞。想去拿药膏，却被他拉住。
他留恋地看着我，伸手抚上我的脸：“艾晴，一旦得自由，你便去弗沙提婆那里，他会拼出性命保护你的。”他猛然将我搂进怀，胸膛传来的心跳声比任何时候都紊乱。“佛陀垂怜，听到罗什祈求，派你来此。虽然只有连一个月都不到，罗什已经感激不尽，别无所求了。”
这种决绝的语气，让我一下子全身冰凉。我最担心的最不愿发生的事，果真出现了。挣开他，紧盯着他的眼，嘴角狠狠咬下，只有这种疼能让我清醒地说出话来。“罗什，告诉我，你是不是在寻思如何死？”
他浑身一激，悲伤到极点的目光笼罩着我，却又赶紧偏头，稳一稳颤抖的肩膀：“艾晴，你别胡说，我怎么会……。”
“罗什，你忘了要弘扬佛法普渡众生的使命了么？”我打断他，用尽力气喊，“你忘了中原还有无数民众在这乱世中苦苦挣扎么？”
“还有我，我历经千年宁愿抛弃家人身受辐射来到你身边，不是为了陪你这一个月时间。”我咆哮着，从没有这么怒气冲冲过，“你要是爱我，就要为了爱活下去，这样才伟大！”
“死，是最容易不过的事。忍辱负重活下去，最终完成使命的，才是强者。”我抓起他的手，狠一狠心，咬下去。一丝咸味混着泪水涌进嘴，苦楚而酸涩。
我抬头，看他浑身颤抖却强忍住疼，历声大喝：“罗什，你记住，你的使命比性命更重要！”
盯着我的目光，由之前的绝望逐渐变暖，他突然放声大笑，语气里充满旷达：“好！艾晴，活下去。我们一起活下去!”看了看手背上的牙痕，坚定地点头，“罗什以后，绝不言‘死’这一字。”
然后他又恢复了一贯的温柔，大笑转成浅笑：“艾晴，你总是有办法让罗什清醒过来。”
我嘘出一口气，心痛地到处找药给他敷。本来只想留个牙印就可以了，怎么刚刚就这么控制不住呢？
“艾晴，你历经千年宁愿抛弃家人身受辐射来到我身边，千年是指天上地下的时间差别么？你的家人如今是在天上等你吧？辐射又是什么？”
给他涂药膏的手抖了一下，抬头看到他思量的眼神。“罗什……”
嘴被轻轻捂上了，他用另一只不需要涂药的手温柔地盖住我。“泄漏天机不是好事，佛祖会怪罪你。所以，以后定要慎言。就算对罗什，也绝不可说。”
那天夜里我一直辗转难宁。清穿文里女主最常说的就是——我知道结果却不知道过程。可是对我来说，一千六百五十年比康熙的儿子们久远太多，连史书上短短一千来字的记载，有多少真实性都难以保证，更何况这只字片语的背后会是怎样的过程，我更是一点都无法预测。
深夜里传来若有若无的幽幽叹息声，是他。他应该也能感觉出我的无眠。只是，我们都心照不宣地沉默着，直到天光微白。
仅仅过了一天，他又被吕光召去了。他刚离开，马上就有个宫女送换洗衣服进来，告诉我这些衣服都是最新的，又拍拍衣服，眼神和动作都充满暗示。我疑惑地翻开，在里面找到了一块有字的丝绸帕子。
那几个吐火罗字母匆匆而就，笔画潦草。“昨日大哥与吕光争执甚烈。吕光以你为要挟，大哥在殿上愤而触柱，企图自尽，幸被阻挡。但吕光已放弃说服大哥，现下恐有意对他不利。三日后王与吕氏去雀离大寺，大哥会被带去。无论吕光提何要求，都要劝大哥暂时答应。如今，只有你能劝动他。切记。”
愤而触柱，愤而触柱……那个触目惊心的红肿大包，原来是这样……帕子落下，如枯叶一般，柔弱地飘荡着，贴到地上。窗外天依旧湛蓝，夏日午后的热风吹拂进来，后背汗湿了，衣服粘粘地贴住，极不舒服。
“吕光以你为要挟”，你最担心的，是这个么？眼前一切变得朦胧，酸涩入鼻。那样瘦的身子，在为我撑起一片不被雨淋到的天。艾晴艾晴，你是21世纪来的，别再管什么历史了，用你所有的力量救你爱的人吧。
他没过多久就回来了，脸色依旧惨白，却仍是坚韧的目光。“艾晴，他已经答应放你了，明日你便可离开。”凄清的脸上露出宽慰的神色，伸手抚上我的脸，这是他与我在一起时最常的动作。“出去后到弗沙提婆那里，等我得了自由，便来找你。”
“罗什，你为了让他放我，答应他什么了么？”
“他三日后要去雀离大寺礼佛，我会随同一起去。”
我偏头，将欲滚落的泪吞回，平一下呼吸，回头看他。“罗什，你在他面前为了我要撞柱，他岂不知拿我可以要挟你？怎么可能凭你的恳求就轻易放我走？”叹口气，他虽然聪明，却从来都认为人心本善，不知道阴谋权术。“只怕明天我一出这院门，根本到不了弗沙提婆家。”
他的脸色更加惨白，咬住下唇，痛苦地闭眼：“本以为起码可以为你做些事。罗什不是没想过这点，只是，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让你走。我也只能相信吕光一次了……”睁开清澈的双眼悲恸地看向我，“对不起，罗什无能，保护不了你……”
“罗什，不必担心我，我有本事可以脱身的。”我靠进他的怀，贴近他的心跳。“只是，我在考虑如何让我们俩可以一起脱身。”
我们偎依着坐在地毯上，天已经完全暗下来。宫女进来点灯，罗什叫她们退下。已经到九月了，夏天酷暑已过，夜里的那一丝凉意，却像是摄氏零下的冬日。偌大的宫殿里，我们只有在彼此身上才能寻找到热度。

48.风雨，我们一起渡过：我的来历
“罗什，我们说不定可以有办法逃走。”考虑着细节，可能会失败，但好歹有一线希望。“我有一种武器，不会致人性命，只会让人昏睡一整天。我还有工具可以翻墙出去。只要能逃到宫外，我们就去找弗沙提婆。不，不能给他惹麻烦。还是不要去找他了。我们可以偷匹马，不行，有马的话逃不出城门。还是用我的工具攀城墙吧，出了城再说。我们可以逃到其他国家。西域，天竺，罽宾，或者去中原，任何你想去的地方都可以。”
“艾晴，你既有这样的法子，你逃吧。”看我张嘴，他轻轻摇头，“罗什不能逃。逃到哪里都会被认出的，反而还连累你，连累弗沙提婆。离开寺庙，罗什什么都不会……”
“你那么聪明，什么都可以很快学会。只要你愿意舍弃这个法师身份，我们可以隐姓埋名。”握紧他的手，期许地看着他急急说，“我们可以去一个没人认识你的地方。我还有些金银，而且我好歹比这里的人多了一千多年的智慧，我可以提前发明点这个时代没有的东西，肯定能卖不少钱。我来之前背了很多资料，所以我知道谁是英雄谁是恶人，我也知道哪里会有战乱哪里可以暂时安全。反正我们不会饿死，也不会在乱世中遭遇战争。相信我，离开寺庙，我们也可以过得好好的。”
描绘着前景，我越来越激动。从来都没想过要运用这些本事，但现在看来，只要运用得当，我们的确可以在乱世中存活下去。
“艾晴，你本非常人，罗什相信你……”他抱着我，在我耳边轻轻叹息，“只是，你又泄漏天机了。”
我心中一凛，刚才讲话时，已经把我的现代身份漏了出来。是时候告诉他了，否则他也无法相信我一个弱女子有能力突破层层防卫，人不知鬼不觉地逃跑。深吸口气，认真地对上他的眼：“罗什，这不是什么天机，我也不是佛祖身边的仙女。你会是这个时代唯一知道我真正来历的人，无论你觉得有多么不可思议，也请一定相信我。”
见他凝重地点头，我缓缓说出：“我来自未来。你不是比我大十岁，而是一千六百五十多岁。”
他浑身震颤一下，不置信地将我全身打量。
“你相信时代会一点点地进步吧？你现在所处的时代，从各方面来说，就比一千年前的佛陀时代更先进，物产更丰富，人的生活水准更高，见识也更多。佛陀时代的人，如果可以到你的时代，他肯定会对很多东西惊诧甚至恐惧。因为人的思想，总是受到所处时代的局限。”
他略一沉思，便肯定地点头。我再继续说：“而我来的那个时代，科技已经发达到你无法想象的地步。人可以借助工具在天上飞，一根小小的线可以让相隔千里的人互相通话甚至看到对方。任何一个角落发生的事，都可以在一个时辰内让全世界人知道。而战争武器更是残忍，一枚弹药就可以摧毁一个上百万人的城市。太多太多你认为不可能却可以在未来做到的事情，这个时空穿越，就是其一。我是被一种非常高端的机器送到对我来说已经过去了一千六百五十年的时代。我来是为了科学研究，验证历史。可是，我意外地遇见了你，对中原佛教传播贡献巨大的佛教翻译家——鸠摩罗什。”
“在你少年和青年时，我能知道关于你的一些事情，就是因为我来自未来，我读过你的传记。打个比方，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突然有种神力，将你送到比你早一千年的佛陀身边。你碰到他的时候他还没悟道，但你知道他是佛陀，你敬仰他跟随他，切身观察他的一言一行。对佛陀来说未来才会发生的事情，你却早已经知道。可是，你毕竟对他的所有了解来自于书面记载。那些记载，在千年时光里经由太多人的口，真真假假根本分辨不清。而那一点只字片语，也无从了解一个人的全部。可你毕竟比那个时代的人多了千年智慧，你知道他们不知道的常识，你知道未来会怎样发展，所以你能表现出那个时代的人不具备的特性。”
“我知道克孜尔千佛洞，是因为它在一千六百五十年后依然存在。我知道麻射寺是因为有一个比你晚两百五十年的中原汉僧历经艰险去天竺取经，他的书中记载了很多天竺和西域的风俗民情。我知道大乘小乘涅槃维摩诘这些佛法用词是因为近五百年内会有很多高僧翻译佛经，其中就有你。而我的容貌没有变，是因为时间对我来说只是过了两年而已，那个机器可以让我到达你的任何年龄段。”
我把背包拖出来，掏出一件件东西往他面前放：“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制造于一千六百五十年后，都是这个时代不可能有的。这是瑞士军刀，有几十个功能。这是麻醉枪，击中人就可以昏睡一整天。这是我的防辐衣，我到这里必须要穿这件衣服，不然被强光照射到就会全身溃烂而死。这是穿越表，你肯定见我戴过。在走动的指针是我们的计时单位，我要回去就得依靠这表里的动力。这些绳子和挂钩是爬墙用的，用这个弩机可以将挂钩发射到很高的地方。还有你见过的铅笔、素描本、简易考古工具等等。”
我将右手袖子挽起，露出做过手术的地方。“这个伤，你是知道的。在你的时代，这样严重的伤，要保命只能截除手臂，而且还不一定能活下来。可是，回到我的时代，却有最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药品，所以你看，连伤疤都淡得看不到。这不是神力做到的，未来的医学发达到可以医治很多你认为是绝症的病。”
他震惊地呆坐在地毯上，久久没有回过神。我伸进怀掏出我带到古代最珍贵的东西之一，递到他面前。
“这是我跟父母亲的合照，他们只有我一个孩子。”想到爸妈，不由笑了，“在我的时代，我还是个学生，专业是历史，做个历史学家是我的梦想。我父母不知道这个试验，我只跟他们说，我在参加一个非常严格保密的考察项目，连电话都不能打。他们只怕想破头也猜不出我现在在一千六百五十年前。”
“这叫照片，用一种工具可以把人的瞬间定格下来，用胶纸印出。照片上我的穿着，叫牛仔裤、T恤衫，就是那个时代女孩子普遍的打扮。”我指着后面一排排高楼上的某个点，“这里面就是我的家。我的时代物质和医疗条件很好，人的普遍寿命高，所以人口过多，楼房越盖越高，大家只能住到空中去，有一种机器可以把人瞬间提到任意一层。”
握住他的手，满含希望地看他：“罗什，你现在相信我是真的来自未来了吧？”
他脸上表情仍是震撼，一瞬不瞬地紧盯着我，思考了很久，无比认真地点头。
“那你相信我可以救你出去，我有本事让我们俩活下去吧？”
他仔细地望着我，再次缓缓点头。
开心地笑了，拉起他的手：“那我们今天晚上就走，等半夜人都睡着的时候。”
他却不答走或不走，凝思片刻，平静地问：““虽然你说的，罗什有太多不懂，什么机器、科学、照片、电话，都是那么陌生的字眼。但罗什相信你，你的那些用具，的确只有用来自未来才可解释。”他再沉吟一会，如水的眼波炯炯望着我，“你既然来自未来，那么，你早就知道罗什一生命运如何，对么？”
心莫名地狂跳一阵，回答地有气无力：“我知道一些……但仅限于你的传记，短短一千来字，便概括了你一生。”的1f
“艾晴，十一年前你曾跟我说过，以后我会有大成就，会传播佛法到中原汉地，将佛法在中原发扬光大。你还告诫我，绝对不可以还俗。这些，都是你读了关于罗什的记载，知道的么？”
我点头，我是历史专业的，职业精神迫使我不得不告诉他：“你的传记虽短，甚至很多讹传。但是，你所翻译的经文，历经一千六百五十年，依旧流传。”
默思片刻，他抬眼看我，清澈的波光粼粼流动：“难怪你叫我鸠摩罗什，你叮嘱我一定要去中原，又让我翻译经文，原来这便是罗什的使命。”将头偏向一边，仍是平静的语气，“那么，你在罗什三十五岁时到来，也是因为你从记载中得知罗什会有此劫难？”
“是。”怕他误会，赶紧解释，“可是前两次碰到你，确实是偶然。这个时空穿越只是在试验阶段，谁都无法预料到我会到哪个时代。所以，罗什，前两次能跟你相遇，是上天注定的缘分。而这一次，是我刻意选择的。因为我爱上了你，所以我挑选这个时候来，是希望能陪你渡过人生中最艰难的时期。”
又是长久的沉默，他仰头，长长叹息：“既然如此，那罗什逃与不逃，有何不同？结局都一个样。”他凄清一笑，笑得如此绝美，“这结局便是：罗什不曾与你隐居山林，而是留了下来，留在佛门中，对么？”
我张嘴，却说不出话来。我刚刚在干什么？我为什么要把这些告诉他？他为什么要有那么高的智商？非但以如此快的速度接受了我的来历，还聪明到马上就推断出这个结论。我说了那么多，目的是让他相信我的未来身份，让他知道我有能力保护他。可是，我却没想到他的思维会向相反方向走。我心乱如麻，脑子如同被抽干了，一片空白。关心则乱，关心则乱啊……
“你也说过，罗什背负使命。传扬佛法，翻译佛经，这使命，比性命还要重要。艾晴，若我逃走，这些使命，便不能完成。不是么？”
我再张嘴，仍是说不出任何字句。眼泪不听使唤，喷涌而出，他此刻异乎寻常的平静，让我害怕地全身战栗。
“所以，罗什不能走。只有留下来，接受任何屈辱，磨练身心。完成佛祖对我的考验，完成译经和传播佛法的使命，这便是命，上天赋予罗什的命……”线条优美的颈项仰天，胸膛深深起伏。他闭着眼，两行清泪顺着清癯的面颊流下，聚在微微发青的削尖下巴上。略一摆头，泪水便滴落在月白色的丝绸薄衫上。
“罗什，我不该告诉你……我怎么这么混，我干吗告诉你……”我放声大哭，懊悔不已。他如此认命，我忘了，他是个绝对的唯心论者，他会接受这个结局，只要告诉他这是命。可我不甘，我不甘啊……
“艾晴，这已是命定，你不说，也无法改变一切。”他语气里的孤清凄凉让我身体冰凉。果然，他认命了……
“罗什，你能为了我，不要再待在佛门么？”我期望着，颤抖着。实在想不到，我终于说了出来。我本来一直想为他找到理想与爱情的平衡点，我早就理智地告诉过自己我不要让他做这个选择题。可是，眼下的局势来不及让我慢慢寻到平衡点了。我不走，便会成为他的负担，吕光会利用我要挟他。可我走了，他怎么办？难道真的要眼睁睁看他受尽屈辱么？所以，我要跟佛祖争夺他，我要跟命运搏斗，不管希望有多渺茫……
“艾晴，你走吧，回去父母身边，别再管罗什了……”
“我不……”近乎疯狂地嘶喊，嗓子似乎在这一刻嘶哑了，“要走就一起走，否则，我绝对不走……”
他站起，许久不出声。昏黄的灯光拉出长长的身影，孤寂地投在青砖上。我仰头看他，泪湿了整张脸却无暇去拭。随着他沉默时间越久，身上越来越冷。我不要输，我不认输！可是，我知道我输了。在爱情面前，我的智商从一百二十瞬间降到了六十。接下来该怎么办？我已无法可想了，谁能告诉我……

49.风雨，我们一起渡过：在最美时分手
“艾晴，你灵秀聪慧，开朗善良，又有那么多不可思议之处，世间怎可能有你这样的女子。罗什从十三岁起，便一直以为你是仙女。这次你出现，是在罗什被逼破戒之时。罗什更认定你是佛陀派来助我渡劫的。所以与你日日缠绵，虽破色戒，但心里仍然宽慰。你既是佛陀所遣，罗什便放下一切顾虑，无挂障碍。”的4d
他仍是背对着我，削瘦的肩却微微抖动，停顿很久，才又继续说：“可你却告诉我，你不是仙女。一切的谜团，都是因为你来自未来。你原来是个普通女子，不是佛陀弟子。那么，罗什第一次破戒，还可说无奈。日后的一次次破戒，却是一次次毁坏修行。这般罪孽，佛陀定会嗔怪，罗什屈从淫欲，悔不当初。”
如同被狠蛰一口，全身瞬间麻木。不敢相信他会这样说，怔怔地盯着他修长的背影，忘记了流泪。“罗什，你后悔与我有了这层最亲密的关系么？你每夜抱我，是因为你以为我是佛陀座下的仙女，所以你心安理得么？现在我告诉了你我是普通女子，你便不再爱我了么？”
“罗什本一心向佛，无欲无求。却被魔障蒙眼，与你有了肉体之实。这片刻欢愉，怎能让罗什放弃佛陀？罗什不会再度被欲所左，余下的生命里，必将全心奉佛，不再为美色所惑。这破戒之罪，万死不抵，罗什只能用余生忏悔。所以，你走吧，罗什不会跟你离开……”
费力爬起，跌跌撞撞冲到他面前，拉住他的袖子看他躲闪的双眼。“我不相信！你是为了让我走，才说这些话的，对么？”
“艾晴，谢谢你告诉我未来，还有罗什要担的使命。”他闭上眼，喃喃念着，“诸苦所因，贪欲为本；若灭贪欲，无所依止。为灭谛故，修行于道；离诸苦缚，名得解脱。艾晴，你也早离苦海吧。既然是命定，何须无谓挣扎。”
“罗什，我只要听你说一句：你爱我么？”
他睁开眼，无尽的悲哀布满整张脸，缓缓地说：“从前有人得罪逃跑，王闻消息，派醉象追寻。这人遇到一口枯井，便自投井中。落入一半时，幸好抓住井上长出来的一从枯草，半悬于井壁。而井底有恶龙，向他吐毒。旁边又有五毒蛇，欲加害他。还有黑白老鼠各一只，在啮咬那救命的草丛，眼见得草丛即将断落。这逃犯想出井外，怕大象踩踏，落入井底，又怕毒龙，欲攀住不动，又恐黑白老鼠咬断草丛，且毒蛇在旁伺机。恰巧井上有株大树，一巢蜜蜂，采蜜时一滴滴蜂蜜落下，刚好落入其口。这时候，这犯人祗感觉蜜糖甘甜，而忘了大象、毒龙、五毒蛇和老鼠等诸般怖畏。”
深邃的浅灰眼珠流出勘透一切的洞彻：“艾晴，这罪人就是我们，大象好比无常，白老鼠比白天，黑老鼠比晚间，这丛草便是我们的生命，井底下的毒龙是恶道，五毒蛇好比我们的五蕴，而树上的蜜糖便是五欲之乐。因我们贪欲，无常、生命、五蕴、昼夜通通被欲所蒙蔽，以至忘记一切。”
他在地上盘腿坐下，闭眼不再看我：“罗什今后岁月里要做到的便是禅悦为食、法喜充满，禅定远胜世间五欲之乐。”
“别说了……我走就是……”
我站起来，全身一点热气也无：“你既然无论如何都不会跟我走，那我留在这里只会增添你的负担。我走，如果我走了你就能全心奉佛修行悟道，我走了你便心无旁骛不再有罪孽感，那我走。”
我背着包，换上了从现代带来的黑色夜行衣，站在门口痴痴地看着仍在打坐念经的他。已是半夜，周围灯火俱灭，只有天窗透进来的月光照着他孤高的背影。他不停地念经，嘴唇翕合着，声音虽轻，却在这样寂静的夜添了几多清愁。他不肯去睡，不肯睁眼，也不肯对我说一句话。
在换衣服的时候我已经打定主意，出了这宫墙去哪里做什么。罗什，你认命是因为你知道命运不可违，可我不一样。我是21世纪来的，我绝不会容易放弃你我的感情。你不让我待在你身边，那我就偷偷跟着你，不让你知道。如果你有难，我还是可以帮得上忙。等到你真的不需要我了，我自然会走。
“罗什，我走了。你要记得按时吃饭，这几天空的话，你要继续翻译佛经。”还想再多叮嘱他一些，却发现鼻子又酸了。停下来平息一下，把泪吞回去。我不能再这么哭哭啼啼，哭泣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他仍闭着眼，嘴角的翕动听上去不再像是经文。他仰头，月光洒在他如雕刻般轮廓分明的脸上，那样孤独，那样凄清。“艾晴……”他终于肯开口了，语气悠远如同隔着万千沟壑，“回到你自己的时代去罢，忘记这里的一切。对你而言，罗什不过是个已逝的古人。”
我死死咬住嘴唇，绝不能流泪，没有意义的泪我绝不再流：“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知道他闭着眼，还是露出他最常取笑我的招牌傻笑：“罗什，这是你翻译的《金刚经》中的偈语，你的译文中我最爱的一句。我们这一个月的厮守，就是这样如梦幻泡影，如晨雾和闪电飞速既过。佛家说，一切有为事物，皆为因缘和合的结果，我与你便是这样。但无论如何，这些日子，我很幸福，谢谢你。”
不等他回答什么转身便走，怕听到他的声音会下不了这个决心。走进院子，沐浴在凄凉的夜色中，听到身后喃喃的低吟犹如夜风拂过：“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弗沙提婆和他的妻子披着外套，惊讶地看着一身黑衣的我。此刻我的装束与电视里的夜行侠女无异，只是身后那个NORTHFACE大包有点破坏这一身侠气。夜半时分，周遭皆寂，我敲响国师府大门时便知道少不了一番询问。如果不是有求于弗沙提婆，我本不想给他平静生活带来麻烦。简短地说了自己逃跑的经历，然后急切地问：“弗沙提婆，后天你会跟王一起去雀离大寺么？”
他点头，眼光有些复杂。我站起身恳求：“不论你用什么办法，带我去。”
“艾晴！”他蹦起来，语气严厉，“你既然逃了出来，吕光说不定会到处搜查。这个时候你不好好藏着，还要去涉险，太不理智了。”
“弗沙提婆，正因为我逃走，吕光绝对意料不到我敢跟着去雀离大寺。所以，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再说，在吕光眼中，我不过是个让罗什破戒的女子，不是什么重要角色。他也许会怀疑我到底用了什么方法逃，但他绝对犯不着为搜一个无名小卒兴师动众。”
“吕光可不一定会认为你是无名小卒呢。”他跺脚摇头，“他送了那么多美女给大哥，可这么多天了，除了你，大哥谁都不碰。吕光一说要对你不利，大哥立刻要撞柱自尽。吕光不傻，他当然猜得出你对大哥的重要性。被他发现了，你就是自投罗网，你要让大哥两难么？”
“弗沙提婆，我既然有本事逃出来，自然有保护自己的方法，吕光抓不住我的。反而是让我待在这里等着渺茫的未来，我会疯掉。求你，带我去。我只要能偷偷地看着他，就可以了。我绝对不会失去理智，给你带来麻烦。”眼圈一热，赶紧忍住，对自己发过誓，绝不流无用的泪。
“艾晴，我不是怕麻烦。就算带着你去，你又能做什么呢？”他语气软了下来，手伸向我，半路又折了回去。
“我不知道自己能为他做什么，可我放心不下他。我只想在一旁悄悄跟着，希望能起码在心理上对他有丝安慰。”我望向弗沙提婆，满眼期许，苦苦哀求，“如果是晓宣和孩子有难，你会怎么做？希望你能理解我的心情。”
他的眼神有些飘忽，似乎回忆起某件往事，脸上现出一丝悲哀，沉默着看我。半晌，才幽幽地叹气：“艾晴，你怎么还是跟十一年前一样……”
“艾晴姑娘有如此勇气，真真让人佩服，妾身也恳请相公帮助艾晴姑娘。”一直在旁沉默的他的妻，突然出声，用汉语对着我们说。
“晓宣……”弗沙提婆苦笑着看她，改用汉语说话。
“妾身也尝过爱而不得之苦，深感姑娘真情，相公就成全她与大伯这对苦命鸳鸯吧。”
“不是我不肯。而是怎么带？吕光和他的子侄们都见过她，露出踪迹怎么办？”
“妾身听说这次礼佛，王带着嫔妃，所以相公若是带家眷也不会让人奇怪。不妨让艾晴姑娘扮做妾身。”她略一沉思，仔细打量我一番，再转头对着丈夫，“妾身自嫁与相公，极少抛头露面，但外人皆知相公妻室为汉人。相公可对人说，妾身自从为夫家添丁后，一直想去寺里烧香还愿。只要谎称妾身感染风寒，带上面纱，就可以了。艾晴姑娘的眼睛跟妾身很像，身形又类似，扮做妾身再合适不过。相公乃是国师，又有何人有胆掀开面纱一探究竟呢？”
好主意！真是七窍玲珑心！开心地拉住她的手，由衷地感激：“太好了，谢谢夫人！”
“艾晴姑娘与我们家渊源如此深，再唤我夫人就显得生疏了。不如我们姐妹相称。妾身应该是姐姐，唤一声艾晴妹妹，不知姑娘是否介意？”她柔柔的声音很诚挚，我一向对她很有好感，看她如此帮我，更加喜欢她。
“当然不介意了，能得夫人这么玲珑锦绣的女子做姐妹，艾晴实在太荣幸了。只是，咱俩不定谁叫谁姐姐呢。”我老老实实地说，“我二十五岁了。”
“晓宣，论年龄，你还真要唤她姐姐。她比你大一岁呢。”弗沙提婆在旁笑着。
“这，可是姐姐看上去只有十八九岁的模样，让人怎么也想不到。”她抬起我的手，上下端详，啧啧赞叹。
“她让人想不到的地方多着呢。”
我对着弗沙提婆使个眼色，他收了笑，柔声对妻子说：“已经很晚了，你带艾晴去歇息吧。明日我们准备一天，后日出发。”
那天晚上我睡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出所料，一切都是原样，连床头弗沙提婆的字帖都还在。只是年岁已久，字帖早就泛黄，那歪歪扭扭的字迹也变得模糊不清。我正感慨万千地看着这些字帖，突然听到身后的晓宣哼起了歌。熟悉的旋律，虽然有些走调，却千真万确是那首《亲亲我的宝贝》。心里一凛，回头看她。的c5
“相公很喜欢唱这首歌哄两小儿睡呢。”她微笑着，一双明亮的眼睛毫不回避地对视上我，似乎在探究我的反应。“相公曾问妾身汉地是否有这首儿歌，妾身却是孤陋寡闻，不曾听过。”
原来她的心里还有这样一个结。“晓宣，这首歌确是我唱的，他们兄弟俩都听过。”明白了她的意思，不如老实承认。“时隔多年，那些不过是心头一点惦念罢了，关键是现在什么最重要。”
“你和两个孩子，才是他的亲人，他最想保护的。”我轻轻握住她的手，诚挚地说，“我也有我最想保护的人。十年前我失去过机会，现在，我绝不会放手。”抬头看向外面沉沉的黑夜，黯然神伤。“除非，他的生命里的确没有我存在的必要……”
晓宣是带着一脸释怀走的。她应该能放开心结吧？在床上一直枯坐了很久，关于这房间的记忆，一点一滴涌上心头。往事如烟，一眨眼，已是十多年。当年每天一早就蹲在我床前的莽撞小伙，如今也已皱纹爬上额头，行事沉着稳重了。
不由想起他们父亲对我说过的话，弗沙提婆做事有担当，又生性豁达，年轻时的一点愤世嫉俗，日后自然会磨平。而罗什，太过聪明，从小未曾吃过什么苦。心里想得太多，却从不说出口。这样的性子，反而会一生不幸。
苦笑一声。十来年过去了，鸠摩罗炎的话，果真印证了他当年的担忧。罗什，你有多少闷在心里没有说出口的话？你现在在做什么？你是否也跟我一样在望着漫天星斗的夜空枯坐到天明？走的时候刻意不看你，怕自己狠不下心走。那番重话，我愿意理解你是为了赶我走才说的。你虽然从没对我说过一个爱字，可我知道，从你拿起笔描画我开始，你就已经爱上我了。不是因为我是仙女，不是因为佛陀派遣，只是因为我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走进你心中的女人。
重重叹息，抒出胸中闷气。其实，现在的我，也只能这样找理由拼命让自己相信了。否则，我还有什么借口非要隐身跟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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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诸苦所因，贪欲为本；若灭贪欲，无所依止。为灭谛故，修行于道；离诸苦缚，名得解脱。”是《妙法莲华经》里的偈语，也是鸠摩罗什所译。
大家看到那个比喻可能会觉得有点熟悉，黄易在《寻秦记》里写过，其实这是罗什在为《维摩诘经》做注时写的一段寓言。看到这段寓言时，我真的觉得好悲凉啊，罗什本人，到底经历过什么，能写出这样深刻至极的寓言呢？
“丘井，丘墟枯井也。昔有人有罪于王，其人怖罪逃走，王令醉象逐之，其人怖急，自投枯井，半井得一腐草，以手执之，下有恶龙，吐毒向之，傍有五毒蛇，复欲加害，二鼠啮草，草复将断，大象临其上，复欲取之，其人危苦，极大恐怖，上有一树，树上时有蜜滴，落其口中，以著味故，而忘怖畏。丘井，生死也，醉象，无常也，毒龙，恶道也，五毒蛇，五阴也，腐草，命根也，黑白二鼠，白日黑月也，蜜滴，五欲乐也，得蜜滴而忘怖畏者，喻众生得五欲蜜滴，不畏苦也。”

50.风雨，我们一起渡过：弗沙提婆与历史
国师府的马车停在王宫门前的大广场，我们在此静候龟兹王和吕光一众人等。已是九月初了，沙漠绿洲的早晨有丝凉意。白震和一群后妃先出来，都安置妥当了，还不见吕光。等到日上三竿时吕光才缓缓走出宫门，拥着一群龟兹美女，仪仗华美，排场比白震大多了。
我一直在马车里偷眼看，在吕光的左右搜索。很快便看到他了，不光是因为他瘦高的个子俊逸的气质鹤立鸡群，更因为他的装束一眼便能认出。他穿着露右肩的褐色宽大僧袍，在穿金戴银衣着鲜亮的吕光及一众将领中尤其独特。在软禁期间，只给他世俗衣物，可是现在却让他换上僧袍，只怕吕光是有意为之的了。的39
吕光一行人等也准备妥当，有人费力地拖着匹马走到罗什身边，那匹马一看就是性子很烈，不停踢腿嘶叫。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只见罗什脸色沉静地牵过马，打算骑上去。
闭上眼，不敢再看下去。心在滴血，人在眩晕。该发生的总要发生，无论我怎么想努力避免。
人群中爆发出阵阵哄笑。那些愚昧的把宗教当成巫蛊与权术的人，只懂得羞辱和贬低，妄图将神权压服。其实历史证明了吕光只是跳梁小丑，而罗什则是人所敬仰的一代大师。不想去目睹他这一刻的狼狈，他应该也不希望被我看到。手里紧紧拽着他送给我的艾德莱斯绸，默念着：罗什，坚持下去，坚强地挺下去！的b4
人群中有些骚动，有个熟悉的声音在愤怒地喊。掀开车窗帘子看，是弗沙提婆，用身子挡在那匹烈马前，一手搀着半身染了灰尘，抚着膝盖表情略有些痛苦的罗什。
吕光对着手下说了几句，这匹马被牵走，一辆牛车又被带到罗什面前。所有人都是骑马或坐马车，牛车只是穷人家所用，这最差的待遇还不是吕光的重点。这匹牛，绝不会有什么好性子，估计就是史书中记载的“恶牛”了。
弗沙提婆面色沉下来，不让罗什坐上牛车。吕光的脸色眼见得越来越差，对白震耳语几句，于是白震出面将弗沙提婆拉开。
看见白震亲自扭着弗沙提婆向我们的马车走来，我赶紧带上面纱。帘子被掀开，白震对着我点点头，脸上有些尴尬，用不熟练的汉语说：“望夫人好生劝阻国师，莫要再挡着行程了。”
我伸手拉住弗沙提婆，对白震欠身，压低声音：“妾身省得，有劳大王了。”
等白震离开，我对着弗沙提婆低声说：“上车吧，别再惹吕光生气。”
他气得眉头拧在一处：“艾晴，你怎么忍得下去？你不是爱他么？”
“弗沙提婆，正因为爱他，所以我要忍。吕光无论如何都会折辱他，你跳出来阻止也无济于事。只怕会惹来更多羞辱。”我怔怔地看他，叹息着，“在这样弱肉强食的世道，除了淡然面对，别无他法。”
愤恨地在我对面坐下，他对着外面驾车的人闷声道：“走吧。”
马车缓缓驶动，仍然可以听到前面传来的嘲笑声。弗沙提婆黑着脸，掀开帘子往外看。
我拉住帘子，对他摇头：“别看。”平静地对他说，“他可以在这么多人面前坦然面对羞辱，但他仍有自尊，他不会希望被至亲之人看到。所以我们不去看，就是对他的尊重。”
“艾晴……”他痛苦地瞪着我，眼圈有些泛红，“你真能这么冷静么？那为何脸白得没有血色，眼睛还那么红肿。”
我愣住，这么严重么？这几天都失眠，我知道好看不到哪去。不过他对外宣称妻子犯了风寒，我这个样子倒不像装的。
“我不是让你劝他的么？是他不听，还是你没跟他说？”
想起跟他的分手，心如绞痛。镇定一下，吸一吸鼻子问：“你可知吕光要他做什么吗？”
“起初不知，现在隐约猜到了些。”
“以你所知，这样睁眼说瞎话为吕光歌功颂德的事，他会答应么？”
“他就算不答应，也可用别的方法拖延一些时间，或是暂时答应。总之，一切可以从长计议，何必一口回绝，惹来这样无止休的折辱？”
“弗沙提婆，他有自己的信念，这信念不是吕光能够打倒的。就算身体受辱，也比精神上因为屈服而痛苦好。他既然做出这样的决定，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跟随他支持他。甚至……”停顿住，稳住自己颤抖的手，继续用平静的语调说，“如果他不再需要，我也可以离开。”
他日后随着吕光去了凉州，十七年，这么漫长的时间却在他的传记里记录几乎是空白，只留下两三件怪诞不经所谓预言一样可信度很低的传闻。他有没有屈从吕光，从这里也能推断出来。十七年里，他都不肯屈服，更何况现在？
他长久看着我，眼底流出心痛与悲哀：“艾晴，你果真是最懂他的人，难怪他十年又十年在等你。与他相比，我当年爱你的程度，根本不值得一提。所以，得不到你，也是必然。”
扯着嘴笑一笑，想起他当年的年轻气盛，感慨道：“你终于放下年轻时的偏执了。”
他的眼睛飘忽开，沉默一会，突然说：“他如今落到这地步，我也有过。”
我莫名地看他。
“还记得么，你临走时告诉我，以后龟兹会经历一场很大的变故。我若还是军人，会性命堪忧。你还说过，要我跟小舅处好，他可以成为我的靠山。”
我点头，心下有些不安：“你做了什么？”
“我故意触怒王舅，应该叫前王了，被他从禁军中赶出。我跟他本来就有仇，他一直看我不顺眼。父母一过世，他也就没有顾虑了。”
“离开禁军，我便从商，贩运丝绸，赚了不少钱。可是前王不肯把铜矿专营权给我，反而给了什么都不懂的四王子。年年亏空倒也罢了，四王子却把责任推到我身上，说是我让鄯善商人抵制买龟兹铜。前王一怒之下将我好几家丝绸行充公，那段时间，我过得很惨。”
回想往事，他一脸愤然：“这样奢侈昏庸的王，换了他对龟兹百姓反而是好事。而且我想报复，所以就煽动小舅反他。小舅胆小怕事，本无野心，背后全是我在运筹帷幄。我们自己并无实力也无法掌握军队，所以六年前小舅第一次去长安进贡，我一起跟着去了。那时见到了秦国国主符坚，他自诩英雄盖世，言谈之间，我一看便知，他有心收服西域。”
“我回来后联络鄯善、车师、于阗等国，他们早就对王舅称霸西域不满，所以一拍即合。三年前诸位西域王联合起来去长安进贡，在我穿针引线下，他们一起请求符坚西征，并自愿当西征的向导。”
我目瞪口呆地看他。没想到这段我熟悉的历史，背后居然都是他策划的。
“我一直很佩服符坚为人，只想借他之力把前王铲除。符坚也答应会与汉朝一样，龟兹自治，只要表面称臣纳贡即可。我知道大哥一心想到汉地寻你，也担心他与前王关系过密，会受波及，所以跟符坚赞他的聪颖神慧，要符坚接他去长安传法。符坚本来就听闻哥哥大名，所以叮嘱吕光一旦攻克龟兹，即刻送哥哥去长安。”
我呆得说不出话来。为什么居然是这样……
“艾晴，我没想到符坚会在这个时候为晋国所败，他本来已是中原最强大的势力了。我更没想到吕光有意趁此机会在西域自立，所以扣住大哥不放。大哥所受羞辱，深究原因，实在是因我而起。”他愧赧难当，握紧双拳，“如果可以，我宁愿代他受辱。看他一次次从马上摔下，比摔在我自己身上还疼。”
车窗外又传来哄堂大笑，这笑声如一根根箭，狠狠地从四面八方刺向我。整个人似乎要从座上跌下，一把扶住弗沙提婆的手臂。“不，弗沙提婆，不关你的事。是我，当初是我泄漏未来给你。所以，要追究的话，是我害了他……”
为什么会这样？我到底是谁？我是这段历史中的一个因子么？为什么没有任何关于我的记载？到底我在这滚滚洪流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历史的巨轮缓缓转动，是由我在推动么？还是即便没有我，也会是这样的结局？到底是谁，在无情玩弄着我们的命运？
以宿命论来看，我穿越遇见他，也不是偶然。而他不肯跟我走是对的。因为无论如何，历史都会朝着既定的方向走，他一定会是历史上那个赫赫有名的高僧。所以，我终究无法改变这一切……
史书上说，吕光对罗什“乃凡人戏之，强妻以龟兹王女”，这段话我一直自动把它忽略缺省掉。我告诉自己关于他的记载有太多不实之处，这个也肯定是讹传。而且既然我取代了阿素耶末帝成为他破戒的对象，那么历史已经被我改变了，这个记载也会成为后人无法破解的谜团之一。可是，弗沙提婆一番话让我心底隐隐不安。如果历史还是会沿着既定的步伐走，如果这个记载属实，那么，无论我做了什么，阿素耶末帝必定还是会成为他的妻子。
“艾晴，你怎么了？”一只大手扶住我。
我瞪着弗沙提婆，整个人摇摇欲坠。不行，我不能晕倒，不能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懦弱。“妻以龟兹王女”，“妻以龟兹王女”，不能再想了，管它前路如何，我一定要养足精神好好应付。
“我没事，只是头有点晕，睡一下就可以。”
我向后仰，意识很快模糊。耳边似乎有人在喊我名字。无法答应，我真的太累了……
晃晃悠悠醒来时，发现自己正倒在弗沙提婆怀里。有些尴尬地起来，看见他一脸心痛地盯着我。
“怎么昏倒了？”
“不是昏倒，只是好几天没睡着，太累了。”不想再多说，发现马车停住了，问他，“为何停下？”
“吕光要歇息。”仍是心痛的眼神，吐出一口气，“我去看看他。”
喊住要下车的他，他回头对我微微摇头：“放心，我不会再冲动了。”
“帮我把这个交给他……”
弗沙提婆接过我手中的艾德莱斯绸，沉思一会儿，抬眼对着我肯定地点点头。

51.风雨，我们一起渡过：以男人之心在爱
王城到雀离大寺只有四十里地，本来一天就能到。可是为了等吕光，早上拖延了很久才出发，一路上又是龟速，所以下午四点多就在一个村子前停了下来，要歇息一夜，第二天才能到寺里。
这个村子很小，所以大群侍从忙碌地在铜厂河边扎营做饭，不一会儿戈壁滩上便出现袅袅炊烟，连排帐篷。
我被安置进帐篷后就没再出来。虽然渴望去看他，可是现在身份不能暴露，只能强忍着。弗沙提婆去白震和吕光那里用餐，他答应帮我把医治跌伤淤青的药膏给罗什。昨日让晓宣帮我找最好的药膏，以备可能的需要，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
晓宣安排了贴身丫鬟米儿服侍我，也是汉人，是她从长安带来的。没滋没味地吃过晚饭，让米儿把晓宣一大早给我梳的复杂头饰去掉，回复成我最自然的披肩发。天渐渐黑下来，外面传来欢快的歌舞声和嘻笑声。吕光把礼佛当成郊游了，带了那么多歌伎。不知他在吃晚饭时能不能放过折磨罗什。罗什，跟你在这么近的距离，却无法看到你，安慰你。真恨自己没用，枉有那么多历史知识，却无法救出心爱的人。
一直心不在焉地盯着帐篷门，时间缓慢流逝，不知枯坐了多久，门帘终于被掀开了。弗沙提婆半个身子探进，脸色酡红，有些跌跌撞撞。我赶紧向他走去，还没到跟前，就闻到强烈的酒气。
伸手打算扶住他，却发现背后已经有人在搀着他了。黑暗中看不真切，怕被认出，赶紧戴上面纱。
一袭褐色衣角在眼前掠过，心脏狂跳。那个孤高的身影，支撑着弗沙提婆，油灯昏黄的光打在他轮廓分明的五官上，哀伤的深邃大眼正紧紧盯着我。
如同被点了穴道，呆呆忘记一切言语。不过两天没见，为何觉得他消瘦得可怕？
“艾晴，我把他给你带来了。”弗沙提婆撑着红眼，吐字不清。
我们瞬间都回过神来，他吃力地搀扶着弗沙提婆进了帐篷，把他放在毯子铺成的简易床上。环顾一下，让米儿出去歇息。
“我告诉你，十一年前我把她让给你，是因为你比我爱她更深更久。”躺在毯子上的弗沙提婆嚷嚷着要起来，被罗什按住。他抓着罗什的僧袍吼，“她真不该爱上你，看看她现在都成什么样子了，几天没合眼，今天还晕倒。”
罗什温和地看着弟弟，低声叮嘱：“今日辛苦你了，快睡罢。”
“我答应过她，要找个好女人，幸福地活下去。我做到了，可是她呢？”弗沙提婆倒在枕头上，一手还拽着罗什的僧服，眼神迷离，“她爱上你，就注定没有结局。你保护不了她，你什么都不能给。我真不该放手……”
罗什偏过头看我，任由弗沙提婆抓着他的衣服，什么都不说。眼底的悲伤如江水奔腾，却在他竭力克制下隐入深不见底的眸子。
“她真不该爱上你……”弗沙提婆放开了手，咕哝着闭眼，再发出几个听不清的音节，喘息着睡着了。
我们还在对望着，千言万语在眼神中流淌。时间凝固了，喧嚣哑然了，天地间只剩我与他，一直对望到老，没有烦恼，不要未来。
对望了不知多久，还是开口问他：“身上的伤怎样了？”
“怎么会晕倒？”
我们都一愣，居然是同时开口问。
“我没事……”
“我没事……”
又是同时回答。这样微妙的默契，我们都有些发怔。然后，我们盯着对方的眼，同时伸手，拥抱在一起。贴上他胸膛的那刻，我不敢置信地闭眼。有多久没在这个温暖的怀里呆过了？不愿睁开眼睛，不愿这些只是幻像。这个拥抱若能天长地久，我愿意一直拥到海枯石烂。
“艾晴……”不知过了多久，还是由他打破沉寂，“为何不回去？”
“你叫我回去我就回去啊，那不是太没面子了。”娇憨着用艾晴的方式回答这个我不愿触及到的问题。
“可你涉险来此，罗什无法保护你……”他郁闷地吐出一口气，眼里似有责备，更多却是无奈。
他右边颧骨上有一处擦破了，有点红肿。心疼地抚摸上他的伤，脸上却仍是笑着：“你别忘了，我虽然不是仙女，好歹是来自未来。就算无法带你走，但自保足够了。”
“艾晴!”他握住我抚在他脸上的手，眼光在我脸上盘旋。艰难地咽着嗓子，声音有些沙哑，“罗什不走，是因为……”
“我明白。为了理想，为了使命。我不会再叫你放弃了，是我太贪心，想改变历史跟你双宿双飞。你的未来，我只是一知半解，所有的记载不过寥寥几字，而且还很多讹传。所以我想逃，因为对未来有太多恐惧。可是我却忘了，你不是普通男人，离开理想与使命，你便不再是你。无论你的记载有多少不实，有一点是肯定的：你所翻译的佛经，优美简雅，历经一千六百五十年，仍然广为传诵。命运既然如此安排，我就要顺应它，而不是逆天而行。”
离开他的胸膛，痴痴地凝视他如水的清澈双眼。这个男人，如果能少爱他一分，我是否还有那么大勇气不顾一切地跟着他？“可你别再说那些话了，我什么都不怕，就怕听你那么说，真的很难过……”
他伸手抚摸上我的脸，歉疚而痛心。嘴角颤抖着，眼里闪动刺人的亮光：“对不起……”
“没事。”摇摇头，依旧笑。这是在逆境中的自我保护。无论发生什么，我都要笑着面对，哪怕对现状毫无用处。“我来的时代，女性能自由做主，不需要事事依靠男人。所以我有自己的主见，你说什么都无法阻挡我。就算以后会跌得头破血流，也是我自找的，与你无关。所以你不用给我承诺，不用保护我，更不用担心我会怨你。”
“艾晴，你，唉……罗什怎可能如此不负责任？”他气急，声音不自主地提高。喉结上下剧烈起伏，眼里晶光更甚。猛吸一口气，放开我，踱开几步，背对着我。他的肩膀仍是微微颤抖，盯着油灯喃喃说，“罗什说那番话，确是想逼你走。受怎样的屈辱，我都无惧。可是，罗什不能让你受哪怕一点点难堪。若是今日之事发生在你身上……”
他顿住，半仰着头费劲地呼吸。半晌后待到呼吸渐平，才转头面对着我，眼里又流出我不忍目睹的孤寂悲伤：“你抛弃家人离开未来更优越的生活，来此与我相守，我怎不知你做的牺牲？可是，罗什是如此无能……”我张口要说话，却被他打断，“弗沙提婆说的没错，罗什既然无法保护你，只能让你走，让你自己保护自己。”
已经对自己发过誓，不再流泪。却在听了这番话后轻易打破誓言。他果真是为了赶我走而说出那番绝情的话，这对我比什么都重要。靠近他，轻轻抚上他消瘦的背，柔声唤：“罗什，你不是的……”努力地微笑，把泪笑回去，“你是我见过最有毅力最坚韧不拔的男人。我会一直跟着你，直到你的生命中不再需要我为止。”
“怎可能不需要？”从未见他如此急躁过，猛地一把抱住我，俯身埋首进我的发丝，“从你走后，罗什就没有合过眼。两日里一直扪心自问：到底对你是何种心思？这二十多年来，将你放在心中如同佛祖一般念想。只要未破色戒，这念想便只有佛祖知道。佛祖慈悲，容我每日想你一刻。能这样想一辈子，罗什就心满意足了。”
他离开我的肩，仔细凝视，骨节细长的手指滑过我的五官，两行泪顺着脸颊滚下，聚集在透着青色胡茬的削尖下巴：“破了色戒后，欲念便从此无法浇灭。以前想你便可满足，是因未曾得到过你。如今，享受过了人间极至欢乐，罗什才明白自己有多贪心。我想要的，不止是想你。你的身，你的心，我都要。可是，这般思想，让罗什不寒而栗。你在罗什心中，竟然比佛祖还重要了。这如何可以？这怎么向佛祖求罪？于是罗什寻出理由安慰自己，你是仙女。既是佛祖遣来，佛祖便不会怪罪。”
“知道你真正来历后，罗什照理应该向佛陀忏悔。却是先想到你原来并没有仙力，这样跟着我只会受苦。那番话，是罗什平生说的第一次妄言。这心如刀绞，言不由衷的苦楚，竟如此之甚。你离去的两日里，罗什居然连经文都无心再念。卧在与你缠绵过的榻上茶饭不思，后悔让你走。这般煎熬，此生从未尝过。”的2f
怪不得只两日，他便消瘦得如此可怕，眼里还带着血丝。他经历的痛苦，比我更甚。哽着嗓子，唤一声：“罗什…。。”
他稍稍离开我，将左手袖子挽起，那块艾德莱斯绸绑在他的上臂，鲜艳的色彩衬着他麦色肌肤，异常美丽。他眼神刚毅，定定地说：“弗沙提婆给我的时候，我知道你就在附近。你一定在默念着要我坚持下去。罗什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你从哪里来，你是谁，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来到罗什身边，给了我这辈子都不敢奢求的男女之爱。这些，已经足够了。”
“艾晴，罗什对你的感情已无处遁形，只能向佛祖坦言：我是爱你的，以男人之心在爱着，爱了二十多年。不是因为你是仙女，不是因为你诡异的来历。而是因为你是艾晴，那个从年少时就悄然走进罗什心中，爱傻笑大咧咧却勇敢坚强的女子。”
“罗什……”笑望着他，却怎么止不住泪水滴落，如瓣瓣莲花洒在衣襟。这是他第一次说我爱你。如此坦言，对他来说，是多么艰难。这一番话，比世间最美的甜言蜜语都让我心醉。
“所以，罗什不会再逃避对你的感情，也不会再找什么可笑的理由。本想让你远离这一切困厄，可你仍然来了。艾晴，罗什不愿也不想逃避自身使命。但罗什乃自私之人，你既然来了，罗什便不想再放你走。只是，罗什自己都不知道明天会怎样，更无法给你承诺。这之后的路只会愈加难走，你还要与我一起坚持么？”
我抽抽鼻子，稳一下心绪，强行挂上笑：“有两位比你晚几百年的汉人高僧寒山和拾得曾有过这样一番对话，寒山问拾得：世间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骗我，如何处治乎？拾得说：只要忍他、让他、避他、由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握住他的手，把坚持与希望传递给他：“所以我们要担心的不是明天会怎样，也不是虚空的承诺，而是今晚上有没有睡好。我们都要养足精神，才能好好对付明天。历史很快便会证明，吕光不过是个小丑，你才是流传千古的人。”
“艾晴，送你来罗什身边的人，无论是何目的，罗什都要感激他。”他用力拥吻着我，炽热的唇落在眼睛、眉毛、面颊上，烧出一片片的红霞。这是我们之间最心心相印的吻，能让我们坦然面对外面的风雨。“好，那我们就一起去面对。我们都要吃好睡好，明天才有力气。”
突然传来弗沙提婆的哼哼声，我们都吓了一跳，赶紧分开。我都忘了这帐篷里还有他在。仔细看他，还在睡着，打着微微的鼾声。我们对视一笑，突然想起来，一直没顾得上问：“弗沙提婆怎么了？为何会喝得这么醉？”
“吕光要让我再破酒戒，他挡在我面前，喝光了所有人桌上的酒，直到吕光在王的劝阻下罢休为止。”
暖流涌过，接着是心痛。他，唉……“虽然从来不说，但是骨子里，他其实是爱你的……”
“我知道……”罗什为他盖上毯子，眼里流出疼惜，看着弟弟的睡脸，微微感叹，“我也是……”
站起身，他再度拥紧我：“现在倒是真的想睡了，太长时间未曾睡过。”放开我，温柔地说，“罗什回去自己帐篷了……”
我抬头，有些错愕：“你……你让我跟他呆在这里啊？”
“别忘了，你现在是他夫人。外面都是吕光的人，我做兄长的，在弟弟帐里逗留时间过久，会引人怀疑。”
“可是我……他……”
“我相信自己的弟弟……”顿一顿，再叮嘱，“早点歇息，一定要好好睡。明天，我们都有更艰难的事要面对。”的57
“罗什!”喊住要走的他，“你身上有跌伤，还有你脸上的伤，我给你涂了药膏再走罢。”
他笑了，从怀里拿出我交给弗沙提婆的药膏，在我面前晃一晃。“已经逗留太久，一定得走了。放心，回去后我会记得上药。”
“那，你一定得涂啊……”
他似乎想起什么，停住脚步，从左手上褪下那串玛瑙臂珠，套在我手上。那串珠子对我来说太大，缠绕了两圈，他帮我系上搭扣，笑着说：“日后索性改成两串罢，我和你各一串。”
我点点头，看到他脸上突然浮现调皮的神色，俯身在我唇上偷偷掠过。不等我反应过来，人已经走远，剩下我一个人呆呆地回味这情人间的亲密小动作，抚着自己的唇，傻傻地笑了……
尽管弗沙提婆醉得不省人事，我还是蒙着面纱去下人的营帐里把米儿叫来一起睡。不是担心弗沙提婆，而是为了他那善解人意的妻子。米儿是她贴身丫鬟，虽说是派来服侍我，难保有别的用意在内。不过她的大度让我感激，能这样让丈夫带着一个女子出行，还冒充是她。所以我也得做得光明正大，让她放心。
这天晚上我睡得极沉，好久没有睡得这么昏天黑地了。连弗沙提婆醒过来几次呕吐，都是米儿伺候的，我第二天听米儿说起才知道。我只记得睡之前唯一的念头：我要养足精神，明天继续FIGHTING!

52.风雨，我们一起渡过：命运之轮
吕光拜过佛，上完香，扫视一眼大殿，看到几乎所有僧人都按照他吩咐到齐了，黑压压站满整个大殿，连角落和殿外都有人。他满意地点点头，招呼站在我身边的弗沙提婆过去。
我带着面纱跟家眷站在一边，有人要与我寒暄，就装作不太听得懂吐火罗语含糊过去。罗什站在僧众的最前面，就算脸颊上还有淤青，也始终面色如常，泰然自若。
吕光面对着众人咳嗽两声，整个大殿上顿时安静下来。
“奉大秦天王诏，征讨龟兹暴戾国主，乃是顺应民心之举。吕某得天力助，宣吾王之威，力克贼军。吕某不才，得大秦天王进封为散骑常侍、安西将军、西域校尉，统西域诸项事务。为感激天恩，故而来雀离大寺祈愿敬神，愿龟兹丰年安吉，愿吾王千秋万岁。”(注：符坚从没有称过帝，用的是大秦天王的称号。相比十六国里一大堆短命混帐却自称皇帝的君主，符坚算是谦虚的了)
他停顿下来，对弗沙提婆说：“烦请国师将吕某的话翻成龟兹语。”弗沙提婆依言翻译一遍。
吕光朗声继续说：“吕某入城，已近两月。今龟兹安宁，实乃大幸。龟兹新王不辞辛苦，日夜操劳，功劳甚大。”的a8
他对白震虚拜了拜，白震赶紧回礼。
“吕某在龟兹还有一件开心事。大得神僧鸠摩罗什大师，睿敏悲悯，为吕某讲经说法，如拨云开而睹青天。吕某佩服不已，希略表感激之情，可法师不受金银，拒辞官爵。吕某实在无法可想。”
他顿住，等弗沙提婆翻译完，再继续：“法师盛名，冠绝天下，如此修为却年齿尚少。吕某希翼法师流传法种，便以美女进献。法师实乃高人，不以为异，欣然受之。”
弗沙提婆已经勃然变色，梗着脖子怒视吕光。人群中有通汉语者，已经在交头接耳。我偷眼看罗什，却见他眼睛半闭，面色无波。挺拔的身子傲立人群之中，鹤骨清风，怡然卓立。仿佛吕光无论做什么，他都可以心平气和地对待。
“吕将军此话有失偏差。”弗沙提婆愤怒地喊，“法师破戒，乃是因将军所迫。逼他饮以醇酒，同闭密室。”
吕光微微一笑，挑着粗眉斜眼看罗什：“可是，与美女共处一室，一个月内闭门不出，尽享温香软玉之福。这总不是吕某所迫罢？”
“那也是因为将军软禁……”
“弗沙提婆！”罗什出声打断他，脸色有些微的苍白，语气却很坚定，“罗什破戒，此乃事实，毋须隐瞒。”
他转身面对所有人，澄澈的双眼扫视，嗡嗡之声即刻消失，整个大殿一片肃然。每个人都面带疑惑地看着他。他眼睛闭上一会，再睁开时眼底有丝悲哀，平静无波地用吐火罗语说：“罗什的确已破酒色二戒。”
大殿上顿时一片哗然，每个人都不可置信地看他，震惊与失望交织。有人大声嚷嚷：“师尊，这怎么可能？”有人甚至痛哭出声。最激烈的，是一个年轻僧人，满脸悲愤地伸手指向罗什：“枉我拜你为师，却做出如此行径，佛门难容！”
对他们而言，西域最负盛名的鸠摩罗什大法师是他们的精神向导。如今，这圣洁的象征被一个无法磨灭的污点玷辱，心中偶像轰然坍塌，我能理解僧人们无法接受这事实的反应，可是，他们有没有想过，罗什又是以怎样的心态在大庭广众之下当众承认破戒呢？我哀伤地看他，却见到他一贯的淡定从容，眼神似有似无地向我迅速飘过，按一按左臂，僧袍下有一块凸起。
他在安慰我！那下面裹着那块艾德莱斯绸，他用这种无人知晓的方式让我安心。我微微点头，故意用手掠头发，露出衣袖下晶莹的玛瑙珠子。他接收到我的信息，嘴角迅速浮起一丝淡到极点的笑，即刻隐去。
“法师敢于承认，勇气可嘉啊。”吕光拍着手，满意地看着众人的表情，哈哈大笑。“那名日夜与法师温柔缠绵的女子，吕某本想带来一起礼佛，却不知法师使了什么法子，居然让那女子逃跑了。”
这就是吕光想要的效果吧？当众宣布，让罗什在僧众集团里抬不起头。罗什的威望扫地，便无法一呼百应。我气得身子发抖，他还想用我做武器，作为罗什破戒的证据！如果我没有逃走，现在就会被当庭示众，这对罗什打击会有多大！罗什应该敏锐地预感到了这点，所以他坚持让我走，甚至违心地说出那番话。而我只顾着小女儿态，却没有想到他心中的痛苦比我更甚。
罗什是对的，他不能走！不仅是因为历史无法改变，更重要的是，吕光会乐于见到罗什的逃跑。如果他真的跟我逃走，吕光便有理由不遗余力地破坏罗什名声，把所有的脏水泼向他。天地间便再无罗什的容身之处了。我不想见他受辱，可是，我只从现代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最不济，我还有保命工具，穿上防辐衣，启动穿越表，一瞬间便能回到截然不同的21世纪。可是罗什呢？他不可能脱离开自己的时代，他在四壁冷眼污言秽语中该怎么继续存活？这些，我都没有考虑到。我一直以为比古人拥有更多智慧，其实是我太高抬自己了。这智慧并不是我自己得来的，而是我的时代赋予我的。真正面临危机时，我仍然是个不成熟的小女孩。
我看向他，就算身处数百人中，也仍旧是孤独的背影傲然卓立。心中默念：对不起，罗什。我不会再这么幼稚，这么自私了。我会改变现代人只为自己思考的方式，我会站在你的立场考虑问题。与你的爱，让我成长。我学会了包容与理解，所以，谢谢你。
下面懂汉话的僧人在对一旁的人耳语着，应该是翻译吕光的话。一直在旁怒视的弗沙提婆突然抬高声音讲了一通话，却不是吐火罗语，而是梵语。众人脸上立刻出现恍然的神情，嗡嗡的交头接耳声中，原先悲凄失望的气氛在慢慢消失。罗什听后脸上仍是平静，却对弗沙提婆偷偷投来一丝复杂的目光，似乎有感激，却又有些责备之意。
“国师在说什么呢？不妨用汉文，让吕某也听一听。”吕光的口气已经明显不悦了。
“在下正尊将军之令，为将军翻译。”弗沙提婆不卑不亢地对着吕光一鞠，“顺便告诉诸位师父，这名女子其实有极其尊贵的身份，乃是佛陀所遣为法师渡劫而来。”
吕光脸色一沉，冷笑着说：“没想到国师也这么护短，为了尔兄居然在佛门圣地打起妄言来了。国师带那名女子来时，吕某可不曾听国师说起呢。”
“这名女子突然出现，当时在下脑中便有个声音，告诉在下速送此女子前去拯救法师。当然，佛陀之意，在下怎敢随便乱猜。但吕将军若以为在下妄言……”弗沙提婆扫视众人，再对着着吕光，眼神犀利，毫不畏惧，“那吕将军如何解释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在重兵把守的王宫里突然消失不见？”
“这……”吕光被呛住，狠狠回头瞪一眼吕纂，吓得他赶紧低头。
大殿里越来越响亮的喧哗声让吕光极度不快，显然弗沙提婆的这番话起了效果。酒色浸淫的眼珠不停地转，他抬头，应该又有了个主意，冷哼哼地笑：“法师既已破戒，定是留恋红尘。不如吕某好事做到底，为法师娶门亲，如何？”
大殿里所有懂汉语的全部吃惊地抬头，咬耳朵的游戏又迅速在僧众中蔓延。
“吕将军何苦强难罗什？此事万万不可。”罗什出言，语气凌厉，眼里飘过忍无可忍的愤怒。
“法师何须过谦？法师之父，不也是还俗娶妻，诞下法师与国师两兄弟么？”吕光想了一想，点头说道，“这样吧，令尊既然娶了公主，法师身份尊贵，吕某自然不会委屈法师。”转头对着一直站在身边不发一言的白震问，“不知大王还有待嫁之女么？”
“这……”白震没想到吕光有此问，嗫嚅着：“小王之女，皆已出嫁。”他浑浊的眼睛躲闪，挣扎着说了出来，“请将军就不要再为难法师了。”
“噢？不是还有一个公主么？吕某记得叫阿素耶末帝，大王不愿意将她嫁给法师么？”吕光冷笑一声，眼光扫视他带来的一众龟兹美女，“既如此，那只能吕某从随侍之女中任选一名，让法师屈尊喽。”
弗沙提婆满脸焦急，俯身对着白震耳语几句，然后对着吕光喊：“吕将军不提醒，都差点忘了。我王的确还有一位公主阿竭耶末帝，还未婚配。”
“哦？是么？那太好了。”吕光哈哈大笑，问，“公主现在何处？”
白震一脸惊恐，想站起来，却被弗沙提婆轻轻按住。给白震一个少安毋躁的眼色，他回答：“现在王城。”
“那即刻去接，今日去明日回，好，后日吕某就在这雀离大寺为法师办一场隆重热闹的婚礼。”他环顾一下四周，满意地笑，“哈哈，从来没有婚礼在寺庙之中办罢？法师可是第一个。届时，诸位师父都得来参加你们师尊的婚礼，一定要热热闹闹的。”
“吕将军之意，请恕罗什固辞。”罗什面色铁青，紧握双拳，强忍着怒气，“罗什自幼出家，早将身心献与佛祖，不可耽误公主。”
“法师差矣。”吕光阴冷地笑着，“凡俗之趣，尤以男欢女爱为甚。法师之父既然可还俗娶妻，法师自然可以效仿，又何必苦苦推辞呢？”
“吕将军毋须烦劳，罗什绝对不会答应。若吕将军强逼，罗什从今天起便绝进食水，只求速死。”决然说罢，他不顾吕光脸上勃然的怒色，又用吐火罗语对着所有僧众大声说一遍，盘腿坐下，闭眼念经。
所有僧人也皆是愤然，跟着罗什一起齐刷刷坐下，殿内殿外皆坐得无立锥之地。不一会儿，随着罗什一起念的诵读声越来越大，越来越齐整，衬得吕光狼狈不堪。
吕光瞪着罗什，面露凶色，眼光恶煞。我将麻醉枪在袖子中暗暗扣好，这个距离在射程之内。只要他对罗什有不利的企图，我先把吕光撂倒再想办法。
吕纂阴着脸，突然凑到吕光耳边说了几句话。吕光点点头，吕纂招呼一声，立刻与几个人抽身离开。正在思量他们想干什么，吕光对盘腿坐在地上的罗什冷笑着：“法师若执意不肯，那就休怪吕某手下无情。”
我正要拔出麻醉枪，突然听到咯啦啦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赶紧回头，看到大殿上精美的佛陀像被吕纂和几个手下合力推动。佛像移离案桌，轰然倒地，泥塑金身的精美佛像裂成几大块。
“佛祖！”僧众们皆悲怆地跪地大喊，手向佛像身伸去，掩面捶地，哭声不绝于耳。
“吕将军，毁佛会遭果报，恶业将入地狱，望吕将军思量。”罗什沉着颤抖的声音，脸上抽动，怒视相视。
“哦，是吗？”吕光轻蔑地仰头冷哼，“我吕光从不相信所谓业报。你们的佛祖若真有灵，要给什么报应，我等着。”
一旁的白震脸也煞白，哆嗦着劝：“吕将军，此乃佛门重地，请千万住手啊！”
“大王劝我，不如劝劝你外甥吧。只要他点头，吕某立刻停手。”
吕光对着吕纂略一点头，吕纂便带着吕光侄子吕隆吕超等人，恶笑着继续跳到案台，另一尊阿弥陀佛和药师佛也在咯啦啦声中被推倒，扬起的阵阵灰尘弥漫大殿。吕光在僧众的哭喊声中肆无忌惮地大笑着：“我倒要看看，我吕某毁佛了，你们能奈我何？”
罗什敛住愤怒，对着众人大声说了一通梵语。哭泣纷纷止住，僧众们重新盘腿坐好，跟着罗什大声念经，滔滔梵文诵经声一波高过一波，传诵到大殿的每一个角落。这念经声如有安慰心灵之力，用自己的方式抗议着，坚持着。似乎在向吕光宣战：佛像可毁，精神无法摧灭。
“好，你们念，我倒要看看你们能撑到什么时候！”吕光被激怒了，大喝一声，“来人，给我去把那块有佛祖脚印的玉石砸了！”
罗什冷竣着脸，眼里的坚忍不拔之色无可撼动，一字一顿缓慢而清晰地说：“吕将军，佛像毁了可以再塑，玉石砸了可以再找。就算你拆了雀离大寺，罗什也会扛砖挑瓦重新建造。罗什向佛之心如磐石，绝不动摇。”
“好你个臭和尚！”吕光勃然大怒，“好，你有本事再造寺，那有本事让命复活么？”随手将离他最近的一个僧人拖起，从身后抽出刀，架在那名如筛糠般发抖的僧人脖子上。“今天吕某跟你耗上了，若你不答应，每隔半个时辰我就杀一个僧人，看你这寺里的人能让吕某杀到什么时候。”
“你……”罗什站起身，一向清澈的眼瞪圆了，紧握的双拳微微发抖，从没见他如此悲愤过，“人命乃天地间最宝贵之物，造下杀孽，永世受无间地狱之苦，不得轮回！”
“呸！”一口浊痰吐在破裂的佛像上，“人命算什么？不轮回又怎样？吕某本来就杀人无数，不在乎多几条秃驴的命！”
“吕光，你视我龟兹无人么？”是怒红眼了的弗沙提婆，将腰间长剑拔出，正要向吕光冲来，却被他身边的嫡子吕绍和得力大将杜进拦住，几个人剑拔弩张，局势一下子紧张到极点。
“弗沙提婆，放下剑！”是本分老实的白震，吓得腿在发抖，声音无法连贯。转头对着吕光，带着哭腔喊，“吕将军，千万不可啊！”
吕光看到自己无虞，依旧钳制着那名僧人，转身对罗什，“法师快做决定罢，吕某的耐心只有三下，一，二……”的20
“等等！”
吕光停了下来，大殿里又肃然无声，紧绷的弦一触即发。每个人都在看着他，他却嘴角颤动，含着泪水看向我，复杂哀婉的眼神传递着千言万语。周遭一切哑然，时间定格，只剩我和他，彼此对望着……
我手里扣着扳机，却始终无法扳动。我能做的，只是让吕光昏睡一天。他醒来后会怎样？更多的羞辱？甚至战争？这么多人在场，打倒一个吕光也无济于事。我不能那么自私，为龟兹带来劫难。泪水无声滑落，紧盯着他的眼，缓缓点头。
他转头，嘴角抽动得厉害，喉结剧烈地上下起落，仰天深吸一口气，孤清的声音响起：“罗什答应便是。”
“师尊！”众僧跪地，悲鸣的哭声响彻了整个雀离大寺，在湛蓝的天空下回荡。
他再次看向我，眼底承载了太多无法化解的悲伤。我偷偷抹掉泪，对着他努力扯出艾晴牌傻笑。虽然蒙着面纱，但他一定看得到。眼光胶粘在他身上，舍不得移开。再多看一眼吧，把他刻入我的脑子，一笔一划，永不褪色。这次，我真的要走了。可恨命运之轮，还是要这样无情地运转，我终究只是你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可是罗什，你没有错。你接下来的历史已经不需要我了，所以，我走……

53.风雨，我们一起渡过：我是谁？
“艾晴，你在干什么？”
我顿一下，继续折衣服，怎么手还是抖个不停呢？“弗沙提婆，我要走了。谢谢你冒险把我带来。”咬住嘴角忍一忍，用自以为平静的口气说，“告诉罗什，他的选择是对的。不过我不打算参加他的婚礼了……”
“艾晴，你这个傻丫头！”他打断我，眼里流着疼惜，“就知道你会犯傻，要不是有那么多事情拖着我，应该早点跟你讲的。”
“这些都是晓宣的衣服和首饰，帮我还给她。还有，一定要替我好好谢她，她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人……”怎么回事，已经告诉自己不许再哭，可说这些离别的话，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流出来。
“艾晴，你别急着收拾，先听我把话说完，好么？”他坐到床上与我对视，将我仍在折衣服的手按住，用最认真的口吻说，“三天后嫁给大哥的龟兹公主，不是别人，就是你！”
如同被雷击中，猛地抬头，仔细打量他的脸，不像是开玩笑的模样。
“我已经跟王舅商量过了，他会认你做义女，封你为公主。”他再次肯定地点点头。
“可是，你，你不是说要嫁的公主是阿素耶末帝么？你让我顶替她代嫁？”
“谁要你顶替她了？嫁的就是你，你就是龟兹公主阿竭耶末帝。”他脸上露出狡猾的神色，挑着长长的眉毛向我眨眼，“果然你们都没注意到，王也以为我讲的是我那位小表妹。大哥那么聪明，也被我第一次蒙过去了。听仔细了：我说的公主名字叫阿竭耶末帝，不是阿素耶末帝。”
“阿素耶末帝跟大哥年龄相差十六岁，他们俩从来只是很淡的表兄妹关系。阿素耶末帝早就有心上人了。还记得我的小兄弟，禁卫军里的输达耶罗么？”
这个名字有点熟。回想一下，是护送我去它乾城的四人之一。当时他年龄最小，却长得非常健硕魁梧，总是挂着腼腆的微笑。
见我点头，他继续说：“输达耶罗跟阿素耶末帝从小认识，早就相互倾心。输达耶罗也是个痴情种，一直不肯娶妻。可是王室公主向来都是和亲的命。如果没有这场战争，阿素耶末帝就该到狯胡嫁给那个六十多岁的老头。那日把你跟她对换后，我当天晚上就安排他们逃到于阗了。”
“这……你……”我脑子还是一片混乱，呆呆地看他。
他得意地笑：“我告诉王舅阿素耶末帝已经逃走，果真把他吓得不轻。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他得赶紧认个义女当公主，起名字就叫阿竭耶末帝。”
“他不怕得罪吕光么？”
“他交不出公主，岂不得罪得更厉害？如今是刀架在脖子上的形势，有哪个龟兹女人敢嫁？而且是嫁给僧人，龟兹人都奉佛，在所有人看来，那可是要遭天谴的。所以他正在发愁怎么向吕光交差呢。我跟他说有个汉人女子愿意嫁，他当然开心。”顿一下，探头看我，“艾晴，虽然这样太委屈你了，不过，你是愿意嫁的吧？”
“我……”心砰砰地跳，快得让我担心对面的弗沙提婆也能听到。脸一下子烧红了，低头轻声说，“我愿意。”
“我就知道……”他怔怔地看着我，微微叹口气，头偏向一边，“就算这么委屈，你也仍然愿意……”
不想看到他眼里一闪而过的伤，转移话题问：“可是，吕光认识我，如果他看出来是我，岂不会用我对付罗什？”的99
“婚礼上你会一直戴着盖头，只有新郎才可以揭。如果他硬要看，我会应付。至于婚礼后……”他沉吟一下，“我没有想好，因为不知道吕光接下来会怎么做。但是，吕光之所以要大哥娶妻，是希望向天下宣布大哥破戒还俗，从此失去大法师的身份。他不会在意大哥娶谁，他既然不再需要借助大哥的号召力，应该也没必要以你为要挟让大哥为他所用了。”
是啊，弗沙提婆说的对。吕光的目的是为了让罗什失去神权，以为这样罗什会逼不得已还俗，他绝对想不到罗什能够为了理想隐忍十七年，终于在姚兴那里得到了支持。
“艾晴，你放心，就算拼出性命，我也会保护你。”弗沙提婆抓起我的手放进他的大掌心，温暖地熨贴着我混乱的心，眼里的诚挚触动了我心底深处的弦。对他，我始终有丝愧疚。看他为我们做了这么多，鼻子突然有些酸了。
“好了，你知道我最见不得你哭的。艾晴，我只希望你幸福。这也是我唯一能为你们做的了。”看一眼桌子上纹丝未动的食物，“怎么样，现在有胃口吃晚饭了吧？”
我破泣为笑，拿起馕就啃。
《晋书》上只有“妻以龟兹王女”这六个字，并未记载这位龟兹王女的名字。而在慧皎作的《鸠摩罗什传》中，曾提到有一位名叫阿竭耶末帝的龟兹公主邀请罗什宣讲大乘经典，“闻法喜踊”。所以后世之人将这两段记载合起来，认为罗什之妻正是慧皎说的龟兹公主阿竭耶末帝。
当我知道白纯的小女儿叫阿素耶末帝之时，我便想当然地以为她就是罗什娶的妻了，名字上的一字之差我也以为很正常，毕竟是翻译成汉语，差误比比皆是。而且，阿素耶末帝的确是被吕光选为罗什破戒的对象。可现在才知道，阿竭耶末帝这个名字是弗沙提婆情急之下胡诌出来的。
历史没有改变，滚滚巨轮无人可以阻挡。而我，一个21世纪的现代人，融进了历史，成了微不足道的几个字。可既然我的确存在，我便要好好走完我的路，陪着他，鼓励他，成就他。
想起他，不由停下咀嚼：“罗什知道么？”
“还不知道。我无法见到他。吕光将他关押起来了，看守的全是亲信，连钱也买不通。”他叹口气，有些担忧，“估计吕光是怕大哥在婚礼前自尽，所以看守得极为严密。”
我摇摇头，肯定地说：“他不会自尽的，他答应过我，一定会好好活下去，不言死字。”
他看我一眼，扯嘴笑一笑：“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放心了。”他看着我吃东西，沉默了一会，幽幽地说，“艾晴，你不觉得这对你们，反而是件好事么？”
我抬头，看进他敏锐的浅灰色眼珠。
“你有没有想过，除非他还俗，可他除了爱你，心里还有佛陀，还俗也非他所愿。你呢，也太理智，要他去汉地传播佛法不让他还俗，这样下去，无论你们爱得多深，也永远没有在一起的机会。吕光强逼他娶亲虽然手段恶劣，却无意中成全了你们俩，反倒是为你们解决了这两难境地。”他深深叹息，停下来看着我，眼神有些飘忽，半晌后才重新聚焦在我脸上，怔怔地说：“既然他一定要娶，娶你是最佳选择。他总算可以给你一个名分了。”
名分？我没想过这个东西，也从来都不敢有片刻奢求。名分？是真的么？婚礼过后，我便是他名正言顺的妻……
“还有，我已经安排人去接公主，明天就会到了。”
啊？一口汤差点呛到，拼命咳嗽。
“瞧你急得。”他噗哧笑出声，轻拍我的背，“我接的是你弟妹——晓宣。否则，婚礼上我怎么把她变出来？”
我们住在苏巴什城的龟兹王离宫，与雀离大寺毗邻。弗沙提婆的国师身份，住的是仅比王和吕光差一档次的独门院落，食宿条件在古代来说算得豪华。当天晚上，为了遮人耳目，我还是跟弗沙提婆一个房间，不过他睡外间，我和米儿睡里间。不知是否我的错觉，似乎一整夜，外面总传来辗转的声音。
第二天我醒来时，弗沙提婆早就出去了。为防差错，我不能出门，一整天待在屋里心焦地等晓宣到来。中午时分弗沙提婆回来了，跟我一起吃中饭。他是婚礼的经办人，有很多事要筹备。婚礼会按照吕光的意思在雀离大寺举办，场地便是主殿前的大块广场，而婚房则是罗什在寺里的房间，一个小小的院落。
听他讲着，心里其实很苦涩。在寺院里举办婚礼，以禅房做婚房，观礼的都是僧人，这样的婚礼，还真是史上绝无仅有的。
“艾晴！”他将我的肩膀扳正，低头细声说，“别想那么多……”
突然意识到什么似的，他放开我，脸上有些讪讪：“又忘了，汉人规矩，男女授受不亲。我还有事，走了。”
看他匆忙要离开，忙叫住他。犹豫一会，还是说出口：“你，要不要睡一会再出去？”
他愣住，转眼明了，两手轻拍一拍脸颊，有点苦笑：“这么明显么？”突然怔怔地看我，重重地吐出一口气，“艾晴，别对我那么好。我会后悔让你嫁给他的。”
我抬眼，对上他浅灰色的瞳仁，心一下子跳得有些急。
“瞧你，还是那么容易受骗。”他哈哈笑了起来，边笑边往外走，“我开玩笑的。好了，真的要走了，还得去帮你打听他的消息呢。”
傍晚时分弗沙提婆回来了，身后跟着一个戴面纱穿着华丽的龟兹女人。我正疑惑地看着，那个女人去掉面纱，原来是晓宣。弗沙提婆皱着眉头告诉我还是没办法见到罗什，不过打听到罗什有按时吃东西，绝大部分时间在打坐念经。他要我和晓宣换装，然后让我蒙着脸，秘密地带着我去见龟兹王和王妃。
我对着坐在上首的白震和他的王妃盈盈跪拜，王妃走到我面前将我搀起，仔细打量我。她已近中年，身子发福，面目倒是很慈祥。她取下手上的金镯子，看到我右手上已经戴着玛瑙臂珠，便套进我的左手，有点大，晃晃荡荡的。端详一会儿，她叹息着用吐火罗语说：“孩子，本该男方先说媒再定亲的，现在，也只能一切从简了。不过，女方的彩礼，王和我都不会委屈你的。”
“多谢大王和王妃。艾晴一介平民，不敢受如此重礼。”
“你既已拜本王和王妃为义父义母，怎会再是平民呢？”白震也走下来，将佩着的一块狮子玉阙取下交给王妃，由王妃系在我腰上。“你是龟兹公主，记住，你的名字叫阿竭耶末帝，不再是那个汉人名。”
白震说这话时，语气中仍有不满，瞪了弗沙提婆一眼。他回了一个蛮不在乎的笑，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一下子将我带回十一年前，他也是这样肆意地做自己想做的事。

54.风雨，我们一起渡过：一生唯一的婚礼
“艾晴姐姐的皮肤真好，如凝脂一般光滑细腻，真真让女人们羡慕呢。”晓宣在给我梳妆打扮，按龟兹风俗在盘好的发髻外戴上纱冠。我在江南长大，皮肤比起古代女子自然要细腻一些。喜欢户外跑而晒出来的淡淡雀斑，被脂粉遮掩住，此刻看上去倒真是唇红齿白。尤其龟兹的婚服也是红白相间，铜镜里印出的那个面带羞涩却遮不住笑意的女孩，就是我么？
外面欢快的音乐声不绝于耳，有歌手在唱着婚庆的歌，倒是热闹。弗沙提婆走进房间，脸色不太好看，我赶紧用眼神询问。
他嘘出一口气，郁闷地说：“本来该是新郎迎亲，吕光派了几个人要送他来，但他倔劲发作，怎么也不肯动。”
“没关系的，这婚礼本来就是闹剧……”我轻轻摇头。明知他并不知道是我，心里，到底还是有些微涩涩。
“艾晴，别胡说！”他厉声喝住我，郑重地紧盯着我的眼，“不管一会吕光会做什么，这是场正式的婚礼，是你和他此生唯一一次。你不是很有勇气么？做个最坚强的新娘给我看。”
心中一凛，迎向他坚定的眼神，重重点头。
他放心了，转瞬眉头又拧了拧：“我一直找不到机会跟他讲，所以他还不知道娶的是你。不过我想，还是让他自己进了洞房后发现更好。否则，他若不是强力抗拒，只怕吕光会看出破绽。艾晴，要委屈你了，等会在成礼时恐怕他不会好好配合……”
我深呼吸，抬头用最美的笑容迎接即将到来的一切：“弗沙提婆，你说的对，这是我此生中唯一一次婚礼，无论如何，我都会好好珍惜。没有什么委屈的，我反而感激上苍，感激你，让我从来不敢奢望的梦想成真……”
外面吹打声大震，有大群人已经走到房门口了，弗沙提婆叫晓宣出去先挡一会儿，他还有话要跟我说。晓宣看他一眼，却什么都不说，只是点点头。
等晓宣离开，我正想问他要说什么，不提防间落入一个强有力的怀抱。头顶传来微微的叹息：“曾经想过你穿上嫁衣会是什么模样，果然很好看。”
他轻轻将我放开，一直凝视着我，眼神有些恍惚。只是片刻即回神，嘴角挂笑，柔声说：“以后就不能抱你了，嫂子……”
一个温热的吻落在额头上，然后眼前被一片艳丽的红色挡住，透过薄薄的红纱看出去，世界的颜色不一样了。弗沙提婆在红色中，英挺地笑着……
离宫跟雀离大寺只有一墙之隔，我坐的马车却不是通过中间的门，而是驶到了苏巴什的大街上。马车缓慢地行驶着，一路唢呐和鼓声震天，送亲的都是吕光的人，向周围群众分水果和馕。吕光的侄子吕隆还不停大喊：“今日是大法师鸠摩罗什娶亲，法师欢迎大家到雀离大寺观礼，一切酒水膳食皆由法师提供，大家一定要去啊。”旁边自有人把他的话翻译成吐火罗语。
弗沙提婆黑着脸，打算拍马上前，我掀开车窗帘子把他叫住，对他摇摇头。就这探头的一会儿功夫，隔着红绸我也能看到街上百姓对我射来愤恨鄙视的眼光。心下凄然，这就是吕光要达到的宣传效果了，让所有人鄙视我们。
坐在一旁的晓宣拉回我掀帘子的手，然后紧紧握住我。心里很暖和，有这样的支撑，何必在意外面鄙夷的目光？想起弗沙提婆的话，头仰起，做个最坚强的新娘。今天的我，光明正大地嫁给心爱的男人了。
游街终于结束，马车在雀离大寺主殿的广场上停了下来，我在弗沙提婆的搀扶下走到广场中心。本来应该是新郎搀着新娘的，却由他弟弟代劳。
天已经完全黑了，四处灯火通明，张灯结彩，红色的绸布将广场装饰得有些滑稽。偌大的广场已经站了近千人，所有僧人都按照吕光要求到齐，还有很多当地民众挤在外围。热闹的音乐声与僧众脸上的悲凄极度不协调，婚礼气氛莫名哀伤。
吕光和白震夫妇坐在上首，他站在广场中间。身穿大红色的喜袍，头上戴着龟兹人常戴的白色圆型尖锥帽，却显得很凌乱，脸上还有些新添的淤青，可以想象让他穿上这身衣服时他做了怎样的挣扎。
弗沙提婆把我领到他身边后便退开了，透过红盖头，看到他只是冷竣着脸，眼睛半闭，嘴里还在默念着经文。从我进来到现在，没有对我稍稍看过一眼，完全当成空气一般。
吕光对着白震点点头，白震站起身，有些尴尬地说：“今日本王嫁女，法师乃本王亲姐之子，更是亲上加亲，望法师善待吾儿，夫妻恩爱，白头到老。”
“哎，大王可是说错了，怎么还叫‘法师’呢？”吕光大笑着打断白震，将“法师”两字咬得特别重，“令甥既然娶亲，就不能再留在佛门中了吧？不然，若是众僧学样，这佛门岂不败坏？”
“吕将军，僧人娶亲的确闻所未闻。但究其原因，怕是任谁都知道吧？”一直喃喃念经的罗什突然睁开眼，对着吕光射出犀利凌厉的目光，转身对着众人大声说，“昔有魔派遣天女引诱持世菩萨，欲坏其修行。持世菩萨敏谢不受，唯有维摩诘大师乐意受之。众不以为然，大师亦不加申辩，却私下教天女修行。果然所得修行之乐，胜於五欲之乐。罗什定效仿维摩诘大师，禅定修行，自得其乐。”
睿敏的眼光扫视众人，却完全不看我，语气悲怆但心坚意定：“罗什既入佛门，活一日便侍奉佛祖一日，绝不还俗。娶妻乃是迫不得已，我佛慈悲，以罪定论，实为中下品罪。而迫人遭业者，其罪上品，更是无恕。”他又用吐火罗语再说一遍，无视吕光的气急败坏。
众人喧哗，皆为罗什的坚忍感动。吕光的脸黑得难看，冷笑挂上嘴角：“是么？反正也是上品罪，吕某就无所谓再多犯点罪了。”
他挥一挥手，立刻有手下搬来好几十坛酒。盖子掀开，酒香飘满广场，僧人们皆掩鼻。有士兵发碗到众人手中，另有士兵将坛子里的酒倒在每个人的碗里。僧人们手持盛酒的碗，都掩面哆嗦着。
“吕将军，你意欲何为？”罗什一脸愤慨，厉声喝道。
“今日法师娶妻，众位师父也该同喜。既然来参加婚礼，喝碗酒总是应该罢？”吕光阴冷地嗤笑。
白震终于也忍不住了，站起来劝：“吕将军，今日是小王嫁女之日，欢欢喜喜有何不好？为何非要师父们破戒？”的fb
“大王，是你外甥不理会吕某好意，非要让诸位师父陪着受罪。”
罗什胸口剧烈起伏，握紧拳头怒不可遏：“罗什已是破戒之人，本就罪无可恕。这酒，罗什代所有僧人喝。”他向僧众走去，一边沉着声音说，“只是要让吕将军失望了，就算醉死，罗什也绝不还俗！”走到最近的一个小沙弥面前，拿起他的碗仰头喝了下去。
“师尊！”看到罗什被酒呛得咳嗽，小沙弥带着哭腔喊。罗什用袖子擦一擦嘴，继续走到下一位僧人面前，拿起他的酒又灌了下去。
“法师能喝完这里所有人的酒么？”吕光的脸黑得更厉害。
“能。”只吐出这一个字，却如同世间最大的承诺，重重砸在每个人心间。
“吕将军，还有我呢。”是弗沙提婆，大步走到罗什身边，将他手上的第三碗酒夺过喝了。
“我也可以。”白震身后的一个禁军长官也站出来，走向僧人们，接过酒喝下。
“我也替师父们喝！”更多的人站出来。“我也能！”，“我来喝！”，“还有我！”络绎不绝的声音此起彼伏，连外面挤着的百姓中也有人站出来。
“你们……”吕光暴跳如雷，眉毛倒竖，又把腰上的剑拔出，“好，一个个都要敬酒不喝喝罚酒是罢，老子倒要看看龟兹人的脖子有多硬！”
“将军不可！”
有人拦在他面前，是吕光最得力也是最有谋略的大将杜进。我离得近，听到杜进低声说：“逼得民反，与己无利，将军三思啊。”
吕光突然醒悟过来，悻悻地将剑放回鞘内。白震连忙上前打圆场：“时辰也不早了，就让诸位师父回去歇息吧，法师跟小女也可早点洞房啊。”

55.风雨，我们一起渡过 结角定百年
房门在身后吱呀一声关上了，外面的脚步声渐远至消失。一对大红蜡烛照耀着朴素却一尘不染的房间，将四周染出异样的红色。因为身份尊贵，又是主持，他在雀离大寺的住房，是个单独的院落，比一般僧人要好很多。以前在寺里观摩过他的工作，知道他住在这里，却因要避嫌，从不曾来过他的房间。没想到会在这里渡过我的新婚之夜。
房间里有着令人不安的沉静。我该怎么跟他说新娘是我，要自己掀盖头么？还是，等一等看他的反应？心里没底，只好转头打量靠墙的整面书柜。
“今日委屈你了。”
嗯？转身，透过红绸看他，整个人有种美丽的朦胧感。心突突地跳，他是醉了么？还是，他对所有女人都那么温柔？
“没想到你我真的成夫妻了。”他仰头，嘴角挂上感恩的笑，满含欣喜地将夫妻二字珍而重之地又念一遍。脉脉看我，眼里流出溺人的波光：“夫妻者，比翼双飞，夭志不移。罗什此生不敢奢求的，竟在今晚实现。”
我傻呆呆地站着，脑子糊涂得无法转动。刚刚他在众人面前还那么坚定决然，怎么突然这么大转弯？他知道自己在对谁说话么？
“你肯定累了吧，这几日定是又无法睡好。今晚早点歇息。”他靠近我，想拉我的手，被我避开。
“怎么了？是怪罗什刚才在婚礼上对你冷淡么？”温柔得让人沉醉的声音如清风拂过，他嘴角噙笑，低头轻语，“那时不知是你，也无暇顾及。你那么善良，不会为此嗔怪罗什，对么？”
“你……你知道我是谁了？”这样的语气，只有无人在场时他会对我说。手伸出，打算把头上这碍事的布掀了。
“别动！”拉住我的手，端详了很久，才柔声说，“这盖头，只有新郎才可以揭。”
挡在面前两个小时的红色终于消失，绸布滑落，我刚闭眼适应一下，便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贴上他胸膛，听着咚咚的心跳声，怎么跟我一样急？只一会儿，他稍稍离开身子，搂住我的腰，上下打量，低低赞叹着：“艾晴，穿上嫁衣真美。”
“你，你怎么知道是我？”如果我没记错，他在整个仪式中应该一眼都没看过我。突然想起当我们被簇拥着进入洞房时，他走在前面，挺得笔直的背有细微颤抖。当时我还以为他仍在愤怒，难道那时他已经知道是我了么？
他把手掌摊开，一小截铅笔在掌心。
“这，这是……”
“是弗沙提婆给我的。”他笑着，眼底蕴着看不到头的幸福，“还记得么？他抢走了我本来要喝的第三碗酒。那时偷偷塞了这个给我。”
弗沙提婆！我呆住了。怪不得刚才要进洞房前他曾对我偷偷挤眉弄眼，我却没领悟。可是，他不是说要让罗什自己发现么？他是怕罗什不明就里伤害到我么？还有，这么多年了，他竟然还随身带着我留下的东西……的ea
“之前一直以为你是阿素耶末帝，所以都没有对你看过一眼。本来决定绝不走进房间半步，拿到这笔，罗什一下子明白了。”他低头贴着我的耳朵，呼出的气让我痒痒，“赶紧看向场中被人冷落的新娘，只一眼便知那傻傻站着的委屈新娘竟然是你！”
那样混乱的场面，我也没注意他在看我。扭开身子，红着脸问：“可是我戴着盖头，你怎么看得出是我？”
“这世间女子，罗什最熟悉的便是你，怎会看不出你的体态？”他调皮地一笑，又上下仔细地看，“阿素耶末帝可比你高一些，也不如你窈窕。只是，你是怎么被掉包的？”
我拉着他在床沿坐下，将整个过程说一遍。罗什这才恍然大悟，不停笑着摇头，感慨连自己也被蒙在鼓里了。
说完这些，我仍是心底不安，想了想还是问出口：“罗什，你会后悔娶了我么？”
他惊讶地看我：“艾晴，你知道罗什对你的心，二十多年没有变过。能得你为妻，罗什感激佛祖都来不及，怎会后悔？”
“可是……”我嗫嚅着，“你不是说修行之乐胜于五欲之乐么？”
他呆了一下，旋即哑然失笑：“若是对着自己不爱的女子，自然无欲。可是，现在罗什的妻是你，这滴蜜如此甘甜醇美，罗什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也不欲自拔。至于大象、五毒和老鼠，既然世间无人可免，罗什也是有七情六欲之人。逃不出这劫，入不得涅槃，但只要能得你这滴蜜糖，罗什也就无惧了。”
似乎想到了什么，他抬起头沉思。脸上的笑意渐渐隐去，再看向我时，浓浓的歉疚流出眼底。心一下子紧缩，他终究还是介怀的。这个结，到底要跟着他到何时啊？
一只手掌覆在我手背上，另一只手拂去我脸上的碎发，缓慢而轻柔地说：“艾晴，世间男子对心爱之人，最大的承诺便是结为夫妻。你把自己交给我，受尽委屈，你我也早有了夫妻之实。罗什一直希望，能给你真正的名分……”
嘘出一口气，原来是我多心了，他并不是后悔娶我。笑着摇摇头：“我不介意的……”
“可我介意。”他打断我，抬头凝思片刻，再看向我时，眼底闪烁着晶光，“艾晴，这两日被羁，罗什一直回想你在佛堂上对着我点头那一刻。你那时绝望的眼神，让罗什肝肠寸断。罗什在想，你必定会走，你怎能忍受罗什另娶他人？而你若是走了，便是千年之隔，叫我到何处去寻？我便是愿意再等十年二十年，也等不到你回来。”
他已泣不成声，紧紧抓着我的手，似乎怕一放开我便会消失不见。“罗什一直想着，这一次是真的彻底失去了你。这感觉让罗什如此害怕，两日里悔不堪言，悔不堪言啊！早知会被逼娶妻，我为何不早娶你？为何不早给你一个罗什一直想给却不敢给的名分？什么使命愿想，这些东西羁縻了自身，更辜负了你。”他嘴角战栗着，抚摸上我的脸庞，“艾晴，罗什已经无法承受再次失去你了……”
我泪流满面，颤抖着抚上他瘦得凹下去的脸颊，说不出话来，只剩下摇头的力气。
他哽咽着叫一声我的名字，双手抚着我的脸，将额头顶住我的额：“所以当拿到这截笔，罗什如雷轰顶，五味杂陈。罗什居然娶的是你，真的是你！那一刻，我竟是感激吕光的。他虽坏我修行，逼我破戒娶亲，可是却因佛陀怜慈，让罗什真正与你结合，这是罗什心底从不敢坦言的最深渴望。所以，罗什不再怨恨他。”浅灰眼光笼罩着我，为我抹去泪水，“只是委屈你了，我的妻……”
我的妻！
我拼命摇头，我委屈么？也许在外人看来，我是真的很委屈。初夜在屈辱的监视下忍痛熬过，婚礼在刀戈相向中未曾见到一点喜庆。可是，我不悔。我爱他，爱何须计较谁付出更多？我想要跟着他，这渴望是那么强烈，只要他也爱我，那点外来的委屈，算得了什么？
“罗什，你别忘了，我来自未来。你的记载本就有‘妻以龟兹王女’，这位王女名字就叫阿竭耶末帝。我一直以为自己不在你的历史中，可是你看，我就是这位龟兹王女，我就是阿竭耶末帝。所以，你的历史中有我，你娶的就是我，这些都是命定。我穿越千年时光，遇见你，爱上你，到成为你的妻，是上天早就安排好的。所以，我不后悔，也不委屈……”
“有位比你晚了一千年的僧人仓央嘉措，他是吐蕃最高等级的活佛——达赖喇嘛，却与你一样，陷入情网不可自拔。他是个才子，为了爱人玛吉阿米写了很多情诗，其中便有一首：‘自惭多情污梵行，入山又恐误倾城。世间哪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可惜，他始终没有找到双全法，恋人被迫另嫁他人，而他也在二十几岁时便死于押解进京的途中。”我吸着鼻子，笑着告诉他，“可是罗什，你可以找到这双全之法。只要你敢娶我，我便敢跟僧人做夫妻。死后，我们一起下地狱。就算上刀山下油锅，只要是跟你在一起，我都无惧！”
他动容，凝视着我：“世间哪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不置信地低头问我，“不负如来不负卿，艾晴，罗什真的可以么？”
“你可以的。只要你不在意世人的诋毁与后世的诟病。”
他笑了，眉目舒展，坚定地点头：“只要能完成佛陀交予的使命，又能跟你在一起，罗什已经心满意足别无所求了。”
他低头吻我，嘴里还有酒味，我仿佛在饮着醇酒，一并醉倒在无边的幸福中。泪水粘上我的脸，与我的泪混在一起，咸咸地随着吻流入心中。“我的妻……”他低喃着，把我揉进他的怀。我好像赤裸着置身于阳光下，回归本真，却没有丝毫羞赧。佛祖啊，我被创造出来是为了他么？
“对了艾晴，刚刚婚礼中本该有证婚人宣读我们从此结为夫妻。那场混乱把这项仪式打断了。来——”他拉着我的手走向桌案的佛陀像，点燃檀香，执在手中跪下，“我们让佛祖做证婚人。”
我虽然一直受的是唯物主义教育，却还是犹豫着想退缩：“罗什，你……你不怕佛祖怪罪么？”
他温柔地看着我，轻轻摇头：“我们历经那么多艰难才在一起，你不觉得是佛祖之意么？佛祖慈悲，怎忍再见我们受苦？”转头看向佛陀，朗声说，“让佛祖为我们作证，罗什与艾晴，从今日起，便是夫妻，生同衾死同穴，不离不弃。”
他将檀香分一半给我，执香过顶，恭敬地叩了三次，将香供在香案上。
“罗什……”使劲抽一下鼻子，将泪收回，看向佛像慈祥的面容。这一刻，我是如此期望佛祖真的在天上看着我们，他会微笑着为我们祝福吧？
等我上完香，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低头问我：“那张有你父母的画呢？你说那叫照片。”
我从怀里掏出，有些疑惑地递给他。他接过，凝视片刻，然后放上香案，又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岳父岳母，感激二老养出这么好的女儿。为了陪伴罗什，她无法回去尽孝，是小婿之过。二老请放心，罗什一生，定不辜负我妻。”
我又忍不住哭泣，双手撑地，重重叩了三个响头。以前穿越，怕他们担心，也因为这个项目要保密，从不敢跟他们提起，反正自己迟早要回去。可是这一次，我已下定决心，一定要陪伴在他身边。爸妈，对不起，无法让你们亲自嫁女儿，甚至你们都不知道女婿是谁，我就自己作主了。可是，女儿是幸福的，从来没有如此幸福过。你们，应该为我的幸福感到开心吧？女儿不孝，请你们一定要好好保重，对不起……的51
拜过佛祖，敬过父母，现在，轮我们自己了。我低头，将他和我的衣角打个结。他有些诧异地看我的举动，我再次叩首三次，用我最虔诚的声音立誓：“佛陀，还有爸妈做证，我和罗什，从此结角订百年，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身边的他，听完我的誓言，也同样重重叩首。抬起头时，眼里又在闪动着晶莹的光芒。
“艾晴，等多少年，罗什也甘愿……”
“我也一样……”
他将衣袖撩上，手臂上绑着那块鲜亮的艾德莱斯绸。他含泪微笑着解下，帮我系在脖子上。我也将手腕上的玛瑙臂珠为他系回去。十指相握，我们相拥在一起，从此刻起，我们便是夫妻了，一个许诺一世的称呼。

56.风雨，我们一起渡过：新婚生活
唇上落了一个轻柔的吻，我半眯着眼，看到屋外天光已白。
“对不起，吵醒你了。”他把我按回枕上，“你再多睡会儿，我先去召集众僧做早课。做完后便来与你一起早膳。”
他穿着僧袍走出去，拉开门时，微白的晨曦投射在他身上，俊朗开阔的背影晕染出一圈柔光，整个人散发出无可比拟的独特魅力。
门被轻手轻脚关上后，我抓着毯子蒙住头，终于忍不住偷偷笑了，一直笑到觉得气闷，才钻出来。昨晚我们只是相拥着睡，虽然是新婚之夜，毕竟身在寺庙，我们不能亵渎。可是，只是这样的相拥而眠，已经让我幸福得要晕了。今天，是做他妻子的第一天，穿越的时候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成为一位古人的妻子，还是一位伟大的人，有着傲然的人格魅力与卓越的精神力量。
这样想着，又偷偷乐。窗外传来清脆的敲钟声，不一会儿，诵经的梵唱袅袅入耳。虽然看不到，也能想象出他是如何带领众僧焚香叩首，齐诵经文。听着诵经声，心里瞬间变得平和安宁。再也睡不着，便起床在小院里做早操。不敢走出去，怕让他尴尬。
有小沙弥打了水送来，看见我时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红着脸放下水便飞快地跑了。过了一会儿又有个小沙弥送早餐进来，也是嗫嚅着开不了口。我梳洗完毕，对着早饭发了一会呆，连自己也觉得身份有些奇怪。
爱情与理想，犹如不可兼容的水与火，人力太过渺小，就算我甘愿默默守在他身边不要名分，我也会变成他走向理想之路上背负的荆棘。所以最终结局肯定是痛苦地折磨对方，最后无奈地分手。从这点上来说，真的是要感谢我们身处这样的乱世，有吕光一再地逼迫，虽然他的原意并不是要促成一对相爱之人。所以，我跟罗什的想法一样。无论吕光之前对我们做过什么，以后还会做什么，我都会原谅他。毕竟，没有他众目睽睽下的强逼，僧众不会接受我们。尽管破戒问题成了罗什一世的诟病，甚至因为破戒，他本来应该跟玄奘齐名的贡献被有意无意地回避，导致后世他的知名度远不如玄奘。但这些，罗什说了，他并不在意。无论如何，他现在娶了妻，也还能在僧侣集团继续待下去，继续他弘扬佛法普渡众生的理想，他已经欣慰了。
“又在发什么呆呢？”
看见他正从屋外踏进，回一个明朗的笑，将日记本合上，与他一起吃早餐。仿佛回到我们被软禁的日子，没有人打扰，安安静静地一起对坐着吃饭，偶尔会抬头相视一笑。
“罗什，我想今天搬到你在苏巴什的别院里去。”
他看我一眼，点点头：“也好。”再拿一块油馕，“摩波旬夫妻已经被儿子接回天竺养老了，现在是乔多罗夫妻在打理。”
想起来乔多罗是他的车夫，我点头。“吃完早饭我就走。”
“艾晴……”一只手在桌底下拉住我，“让你在这里，委屈你了。”
笑着将手指交叉进他的手：“我们现在是夫妻，还要那么客气么？”
吃完早饭，他便要出去。“因为战乱，我又被羁，现下寺里混乱，甚至有不少僧人出逃。如今既然我已回寺，便要尽快回复原来秩序。”他抱歉地看我，“所以这几日会很忙。”
“没关系，你去忙你的。”看他欲出门，拉着他的手臂，踮脚在他唇上落一个吻。
他有些恍惚，回神看我，眼角带笑：“艾晴，你把我的衣物和用具也带去罢。”搂着我的腰，轻声在我耳边说，“做完晚课，我便回去。”
我的脸莫名红了。
我正整理东西，自己并没有什么要带，主要是他的。他的僧服，分冬装和夏装。他的鞋袜，看到这个时代的袜子只是麻布缝的，后悔没给他带些现代的棉袜。一边收拾，一边又忍不住嘴角噙上笑。真的在过夫妻生活了呢，这样帮他收拾东西，等着他晚上回来，我是个幸福的小妻子。
“嫂子竟然这么早起来了。”抬头看，晓宣拿着一个包裹进房间，而弗沙提婆则倚在门口看我，身上滑稽地背着我包。
脸有些烫，听到这一声“嫂子”，一丝甜涌入心里。如今，他们是我的家人了。告诉他们我要搬去别院，夫妻俩也一起帮我收拾。晓宣给我带来了衣物，里面还塞着一包银子。我怎么推辞都没用，只好收下了。大包还回来的正是时候，我把所有东西都塞进去，晓宣很吃惊地看着这个似乎能容一切的大包，而弗沙提婆只是了然地笑笑。
我们三人一起走出雀离大寺，包由弗沙提婆背着，如果他再穿件冲锋衣，就像个酷酷的驴友了。一路笑着走，其乐融融。
走在前面的弗沙提婆突然停住了脚步。我在听晓宣讲求思泳思的趣事，抬头一看，也停了下来。
我们迎面站着几个人，领头的是吕纂，正惊讶地紧盯着我。弗沙提婆身子一晃，挡在了我前面。
“小吕将军早啊。”
“国师，这名女子不就是……”
“小吕将军，这位便是我王的义女，龟兹公主阿竭耶末帝。”
“这……国师是戏耍在下么？”吕纂的脸沉了下来，一双阴狠的眼睛不停在我身上转，“这名女子可是汉人，她明明就是……”
“小吕将军觉得面熟也不奇怪。当时未将公主的身份告知，是在下的不是。”弗沙提婆镇定地微微一鞠，朗声说，“但这位的确是我王御封的公主，有我龟兹王室独有的佩玉为证。再说……”微笑浮上脸，“我王收汉人女子做义女，有何不可呢？”
现在才知道这狮子玉阙是龟兹王室的标志物，难怪弗沙提婆曾提醒过我不要摘下。
“那么国师，这龟兹王室里，竟有两位都叫阿素耶末帝的公主，国师不觉得太奇怪了吗？”
弗沙提婆故意皱眉思索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哦，小吕将军原来说的是前王之女。罪人之女，怎可再担公主之名？”他微微一笑，“也难怪小吕将军会搞错，我国公主名为阿竭耶末帝，是龟兹语。前王之女名为阿素耶末帝，乃是梵语。两者发言虽近，意思却是大相径庭。小吕将军不懂龟兹语和梵语，自然容易听错。”
吕纂的脸更黑，怒气想发又发不出来。弗沙提婆再次一揖，从容地说：“若小吕将军无他事，在下先行告退了。”的41
我们三人继续向前走，不知为何，总觉得有背后一双眼正在邪恶地盯着我。如鱼刺在喉，这种感觉让我在九月中旬的阳光下无端起了些凉意。
弗沙提婆送我到了别院就离开了，临走时安慰我不要怕。晓宣一直陪着我，吃过晚饭，罗什回来后她才走。
他脸上有些倦意，却是精神振奋。心下感慨，回到寺庙里忙碌的他，果真恢复了活力，还真是个事业型的男人。让他坐下，为他拿捏肩膀。又出去把乔多罗早就准备好的热水端进来让他梳洗。他一直幸福地嘴角噙笑，眼睛不停地追随着我的身影。
等我把水端出去倒了，再进屋时，看见他手里捧着一个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摞素描，当年他为我而画，一张张经历了二十多年岁月，四角摩得有些旧了。我吐血在上面的那张，已成铁锈色，画里的我模糊不清。还有些我没看到过的，有在树荫下凝神画画，有撑着脑袋闭眼瞌睡，还有我面带羞涩地被他抱着，那是我们第一次接吻的场景。这些都是他在另一个十年中所画。一张张看着，一遍遍感动。他搂着我的肩站在身后，随我一同看。默默无语中，我们交颈摩挲。我偏转头，吻上他润泽的唇，细细轻啄。他低头与我纠缠，渐至热烈。被他吻得不辨方向时，突然脚悬空，人后仰，他抱着我向榻走去。
“我……我很沉的……”心咚咚地跳，手臂圈在他颈项上，有些担心，怕他撑不住我的重量。
“你不沉……”将我放上榻，还是有些气喘，眼光炽热地将我融化，“罗什也该学学抱自己的妻。以后，说不定会有用……”
来不及问他什么时候会用上，已被他覆在身下。他凝视着我，笑意荡漾，脸上仍旧有红晕，在我耳边轻吟：“艾晴，今天才是我们的新婚之夜。”
脸一下子热辣起来，鼻尖渗出汗珠。想张嘴说什么，却是溢出细微的呻吟。听在耳里，连自己都吓一跳。我的声音，什么时候这么娇柔了？
浅灰瞳仁骤然聚焦，射出的灼人热度如同火炬。气息更重，吻铺天盖地落下，似乎要吻遍每寸肌肤。今晚的他跟以往任何时候都不同，第一次那么主动，那么热烈。没有犹豫挣扎，不再彷徨失落。他是如此开怀地享受着上天赋予人类最美好的一刻。我被他带动着进入天堂，欢愉的呻吟无法抑制，随着一波波的惊涛被一次次掀上浪尖。在他喊着我的名字进入最极致之时，泪不由自主滚落。我是如此痴恋这一刻的相连，不光是身体上，我们的心脏在不到十厘米的距离里一起剧烈地跳动着。我痴缠着用手脚捆住他，想起那首《藤缠树》，我是藤，他是树。藤生树死缠到死，树生藤死死也缠……
我跟着乔多罗的妻子阿朵丽在集市上转悠，好久没有出过院子了，我爱热闹的个性被这个集市吊得高高。苏巴什的集市每隔十天一次，附近村庄的农户和王城的商人们都会赶来。露天的集市热闹非常，各种商品琳琅满目。手工打磨的铜器，自制的木器，羊毛披肩，精致的割肉小刀，看得我眼花缭乱。我在新疆旅游时去过喀什的大巴扎，现代的巴扎已经成为每天都开放的农贸市场，有专门的大楼，一格格的商铺。虽然人也很多，但总不如我眼下见到的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集市原汁原味。我惊叹着蹲在一个女人的摊前，她卖的是手工刺绣，虽然不如王宫里御制的精致，图案却别有一番龟兹风味。我几乎把每一块都研究了一遍，直到被阿朵丽大嫂拉走时，我才买了三块。
“夫人，求求你没有用的东西就少买点，不买的东西就少看点吧。这样下去，天黑都逛不完啊。”
呵呵，能理解阿朵丽大嫂的牢骚，我手上的东西已经提不动了。唉，职业习惯太难改了，这些日常用具在我眼里还是习惯性地当成文物。被阿朵丽大嫂抱怨，才猛然醒悟，我既然不打算回去，收集这些就没有意义了。
“好好，我不乱花钱了。”深刻检讨，赶紧做乖巧状。
“这才对嘛。”阿朵丽大嫂满意地点头，回头又不见我了。环顾一下，我又蹲在了一个卖红柳编制的篮子摊前东摸摸，西看看。阿朵丽大嫂的脸色怎样，自然不必我细说了。
这些天阿朵丽大嫂可忙了，因为多了一个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徒弟。一个礼拜以来，我都窝在院子里，有时弗沙提婆夫妻会来看我。大多数空闲时间我都在学古代的生活常识。我跟着她学洗衣做饭，学如何揉面做馕。前两次穿越，我的目标明确。要考察的东西太多，哪里顾得上这些柴米油盐，反正也有人伺候。可是现在，成为他的妻子也意味着我得尽量低调，而且希望融入古代生活的愿望是如此强烈，我急切地想学会这个时代女人需要的一切技能。所以，就从我最拿手的做菜开始。
在现代，父母上班忙，我从高中时代就开始自己做饭，一步步摸索，到后来能炒得一手好菜。想着可以做饭给罗什吃，我跃跃欲试。结果我一个下午在厨房里捣鼓，出来时灰头土脸。幸好有阿朵丽大嫂帮忙，不然，厨房都会被我烧了。因为到了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灶头旁，太熟悉微波炉燃气灶脱排油烟机的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看着半天锅没热，我就加了好几块柴禾，结果火太旺时我又无法像燃气灶一样调节，红焖羊肉黑成焦炭。炒青菜时，对于古代的粗盐没有手感，不知放多少合适，结果咸得发苦。总算做蛋汤时吸取了教训，能入口了，却远不如我在现代的水准。悲哀地发现，原来我所谓的好手艺全靠色拉油、鸡精、还有各种已经配置好的调料。
罗什从来不吃晚饭，他有过午不食的戒律。可是那天他回来时正看到我满脸炭黑地准备倒掉那些菜，他问明了以后一直乐呵呵的，说不能浪费，叫阿朵丽大嫂给他打包，第二天带去寺里当中饭。第二天晚上看见他带着空碗回来，我简直羞得无处搁脸，但愿他没吃出毛病来。同时暗暗下决心，为了罗什的健康，一定要好好学习。于是阿朵丽大嫂身后就这样多了一个跟班，在大嫂看起来很白痴的问题，这个跟班还虚心地在笔记本上记下来。
我和大嫂终于逛完集市，两手提满东西，一边聊天，一边往家里走。走到门口时我们都愣住，停下脚步。
几个吕光的士兵正倚在院子门口，看见我们时，立刻站正。

57.风雨，我们一起渡过：红字的审判
心里正不安，听得那几个士兵非常客气地跟我们说长官有关于城防的要事宣布，让所有民众到广场聚集。大嫂倒是不以为意，嘟哝着说长官们就为了那么点事情，干吗老是喜欢兴师动众闹得人人不得安生。古代没有广播电视，要宣布消息只能用这种召集的方式。所以心便放宽了。
我和大嫂将东西放到屋，跟着士兵重新回到集市。本来热闹的集市已在瞬间变样，商贩们早就收拾了东西，广场上专门圈牲口的地方，骡马身上驮着重重的货物。几乎所有的苏巴什居民都到齐了，几千人黑压压地挤满广场。有不少人手上还提着篮子，恐怕是直接从集市上召集的，连家都没来得及回。前面台上却不见白震和吕光，只有吕纂带着一些人站在上面。
看见是吕纂我直觉不妙，想赶紧离开，却被站在我身后的那几个士兵抓住，跟我说声得罪了，拖着我的手臂向看台走去。大嫂嚷嚷起来，被另两个士兵架住。这么多人在场，我不能用麻醉枪，既然反抗无用，我便沉着脸自己向吕纂走去。心里愤然，才安定了一个星期，吕光又想干什么？
吕纂看到是我自己镇定地走向他，倒是一愣，脸上的阴沉更甚。
吕纂点头示意大家安静，然后大声说：“诸位父老乡亲，今日召集各位，是为了让诸位与在下一起为雀离大寺鸠摩罗什大法师，庆祝新婚七日之喜。”他停下来，等旁边的人翻译完，又继续，“法师成亲后一直金屋藏娇，大家都还没见过夫人真容。今日在下请了夫人跟大家见面，夫人现在住在法师的别院里，日后，在这苏巴什城可要靠大家照应了。”
我愤怒地瞪圆了眼，吕光还是这个心思！罗什婚后非但没有自我放逐消沉，反而更积极地恢复寺庙日常运作。他也没有受到僧众集团的鄙视，这种结果完全背离了吕光的初衷。而我有了个龟兹公主的头衔，吕氏父子也无法对我施以太恶劣的手段。所以，他们就想借助群众的力量，将我在大庭广众之下曝光，用人言可畏逼罗什还俗，或者将我们逼得离开龟兹。
群众果然哗然。他们中肯定有不少人去看过婚礼，但是我戴着盖头，所以没人认识我。而且那晚的焦点是吕光苦逼僧人喝酒，反而转移了矛盾。现在这么当众亮相，矛盾焦点又对准了我，再想低调都难了。我站在台上默不作声。现在的情形，什么都不能辩解。众口烁金，要是一句话不慎，让他们有所误解的话，会对罗什产生极坏影响。
“让法师破戒的便是这位夫人。夫人平常温文娴淑，却是上得厅堂，入得闺房。那日法师本坚持不破戒，可是夫人魅力无边，勾人销魂。法师毕竟是个男子，自然是把持不住。”
“你……”抬头怒视笑得邪恶的吕纂。正想说什么，脑侧被砸了一个东西。回头看，是半块馕。虽然不太疼，却一下子委屈涌上心头。底下群众的眼光让我不寒而栗，我就像霍桑《红字》里的海丝特，众人的眼光尤如在我胸前无形地刺上A字。我知道自己嫁给僧人肯定会受到指责，我以为我能受得住。可是，当这一刻真正来临时，我仍难免会难过委屈。
身上又挨了几件东西，我咬牙挺立，任他们砸。我不能出声，民众的情绪已经被吕纂调动起来，辩解只会起到反作用。心里打定主意，吕纂总不能一直扣押我在此示众，忍一忍便能过去。日后还有很长的路，我们说好一起走下去，所以现在绝不能被打倒。
“住手！”
痛苦而心焦的大喝，人群被层层拨开。是他！奔跑得如此匆忙，气喘吁吁，失神慌张。赶紧给他使眼色，不要他上台来。这样的情形，他来了也无济于事，反而对他不利。
他却不顾我的暗示，大跨步跳上台，张开双臂拦在我面前。下面人群立刻停止嗡嗡的议论，手上本来执物要砸我的，也停下动作。站在他身后，无法看到他的表情，只见他合掌鞠礼，声音洪亮，字字清晰地入耳：“诸位施主，破戒娶妻乃罗什所为。所有怨怼，罗什一人承担，与我妻无关。”
我妻！
他在大众面前这样叫——我妻！泪水不受控制，涌入眼框，挣扎着不落下。他知不知道这样的当众承认，从此带来一世，甚至一千多年的诟病。
“法师果真是护妻心切。”吕纂冷冷地嗤笑，“法师仍是心在红尘嘛。若是眷恋凡人之俗乐，也不是什么难事啊。”
罗什的脊梁直直挺着，头仰起，卓然傲立，声音里有着不容置疑的决然：“僧人娶亲确是荒唐，但罗什既然在佛祖面前发誓与此女子共渡一生，她便是罗什之妻，永不辜负。至于罗什持戒不全，自然愧对佛祖，罗什甘愿堕入阿鼻地狱，永不轮回。但罗什心中仍有大愿想，佛法广深，为三千大众指点迷津。罗什愿遍传大法于大千世界，誓为迷蒙众生渡难成佛。”
他停顿下来，转身看我，嘴角挂着无怨无悔的笑。再转头面对大众，提高声音大声说：“待得大法宣成，此生愿了，罗什与妻一同入地狱，绝不皱眉。”
看着他的背影，如此高大，为我挡出一片天。我笑，怎么可以躲在他背后？站出来与他并列，十指相缠，一起昂头。这一刻，心里被幸福充盈得满满。入地狱又何妨？有你的地方，便是天堂。
下面的群众目瞪口呆着，似乎对我们这般毫不避忌的承认不知所措了。人群久久没有动静，我的眼光快速扫过吕纂，却觉察到他难看至极的脸突然微微地点头。顺着他的眼光看下去，群众中一个人，伸出手来对着我们做了个投掷动作。
罗什闷哼一声，身子晃了晃。这次，居然是块石头。那个人，就算身着龟兹服饰，却绝对不是龟兹人。我出离愤怒了，原来，吕纂早就安插好自己人混在群众中制造事端。这些砸上来的东西，有多少是他的人做的？的65
这一下似乎起了带头作用，人群中爆出嗡嗡声，鄙夷的眼光将我们笼罩住，喘不过气来。更多的东西砸了上来，罗什背朝人群，张开双臂将我护住。在他的臂弯里，我偷偷抽出麻醉枪。我可以忍受自己被砸，可是，罗什不可以。他是大宗师，他必须要在世人面前维持尊严。寺里那次我忍住，是因为怕射了吕光会上升到政治层面。可是，吕篆只是个帮凶，射他比射吕光危险性小多了。
吕纂开心地转头对着我们，正要说什么，突然眼睛直瞪，脸上刚来得及露出莫名惊诧，整个人便轰然倒下，震出一阵灰尘。
“小吕将军！”手下的人急匆匆赶到他身边，将他翻个身拼命摇晃，却毫无反应。场下民众哗然，场面顿时有些失控了。
罗什转头看我，半张着嘴，眼里流出疑问。我用无人察觉的方式极快地点头。他一时也有些懵住，只顾抓牢我。肩头突然搭上一只手，我吓得一弓身跳开，却见弗沙提婆站在我身后无奈地苦笑，还在喘着气，衣服帽子都有些凌乱。
“诸位乡亲，请静一静，听我说。”弗沙提婆两手挥动，对着台下用尽力气喊。许是他国师的身份起了作用，人群渐渐安静，每个人都眼望着他。
“乡亲们，那是佛祖在助法师啊。”弗沙提婆环视一圈，大声说，“连佛祖也看不过眼，告诫小吕将军莫要欺人太甚了。”
“法师娶亲那日，诸位也去过，那就应该记得，法师是如何被逼。”弗沙提婆在台上踱步，对着民众振臂高呼，“法师乃心怀大慈悲之人，婚姻之誓约既是在佛祖面前所立，便绝不会违背。然法师悲悯，立下普渡众生的大愿想，我龟兹有如此心系万民的法师，难道不是大幸么？”
群众脸上开始出现缓和的征兆，不少人颌首称是。我看得有点呆了，他的随机应变能力还真是强。这样的即兴演讲，在全民皆信佛的龟兹，的确可帮罗什化过信誉危机。
“还有这女子……”他突然转头，一手指着我，“她不但是我王义女，御封的阿竭耶末帝公主。更是受佛陀所遣，来助法师渡劫。”
“所以佛陀不忍他们再受苦，显此神力为诸位指点。若有人再为难法师夫妻……”他停住，扫视一眼所有人，再看着仍然躺在地上的吕纂，脸上露出担忧的神色，“不知佛陀还会有怎样的惩罚呢？”
弗沙提婆坐在我们对面，而我则在油灯下为罗什涂药膏。他的手臂和脸上被砸出来的淤青，让我看了心痛，他却仍是一脸淡然。
“你今天此说，虽可帮我们解围，却是妄言，日后别再提了。”罗什对着弟弟，声音柔和却有丝严厉。我不禁对他看了一眼。
“这怎是妄言？”弗沙提婆跳起来，“艾晴本来就是仙女，是吕纂不知好歹，非要如此当众羞辱你们。你忍得住，我可不行。”
“我……”我犹豫着是否要说出我的真实身份，手却被罗什按了一下。
“你几次当众宣称艾晴是仙女，这样会致她于危险之地。”罗什缓缓地说，“若吕光知道艾晴有这些本事，尤其会预言，难保不会想要转而利用艾晴。”
“这……”弗沙提婆瞠目结舌，半晌泄了气，对罗什极不情愿的道歉，“是我一时情急了，没想那么深。”
“对了，吕纂会怎样？”罗什转头问我。
“他只是中了麻醉针。昏睡个一天一夜，时间到了自然就会醒，不会有任何后遗症。”
他点点头，沉思一会，用力握紧我的手：“日后不要再这般鲁莽行事了。”
我点头，想想也真的很险。如果不是弗沙提婆及时赶到，我还真不知道如何收场呢。院外突然响起狗吠，脚步声由远及近，似乎是大队人马朝这里走来。我们三人面面相觑，都站起身来。
院门打开，急匆匆的脚步向厅堂而来，领头被簇拥着的，是面色焦急的吕光，后面站着吕绍吕隆等子侄们，还有杜进和白震。不大的屋子里突然一下子涌入这么多人，白震在吕光一旁，拿眼色瞥弗沙提婆。
吕光不等我们行礼完毕，抱拳对着罗什作揖：“法师，犬子不经吕某允许，私自做下此等行径，得罪佛陀，罪该万死。”他脸上似有些不甘，却还是忍着继续说下去，“只盼法师慈悲，救犬子一命。他已昏迷两个时辰，无论如何医治，都无法醒来。这样下去，性命堪忧啊。”
罗什一直看着吕光，面色无波。等他说完，对着吕光双手合十：“小吕将军并无……”
“吕将军，这可是佛陀怪罪，怎可能想救便救得了呢？”弗沙提婆打断罗什，冷冷地说。
吕光抬眼，握了握拳头，吸一口气：“哦？那依国师之意，该如何才能解救犬子呢？”
“佛陀降罪，原因有二。一不愿我大哥还俗，二不忍见他们夫妻分离。若吕将军成人之美，莫再施难，佛陀定会保佑小吕将军。”
“好，国师所言，吕某答应便是。”吕光脖子上青筋跳动，沉着脸说，“只是，要如何才能让犬子醒来？”
弗沙提婆目光有深意地看一眼罗什，对吕光微微一鞠：“需我大哥召集僧人为小吕将军念咒祈福，佛陀定能听到。最多一昼夜，小吕将军自可醒来。”
“若是明日此时还未醒呢？”
“只要吕将军诚心答应那两条，弗沙提婆自可用项上人头担保。”
“好，若犬子明日此时之前醒来，吕某定当遵守诺言。”吕光对着罗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那就请法师辛苦了。”

58.风雨，我们一起渡过：平平淡淡才是真
那晚罗什一直留在寺里没回来，弗沙提婆叫了晓宣来陪我。第二天下午时分，弗沙提婆来了，告诉我罗什带着僧人念了一夜平安经，吕纂按时醒来，看到罗什居然有些害怕。吕光大失体面，不愿再待下去，下令明天一早便出发回王城。他们夫妻俩也惦念孩子了，会跟白震一起明天回去。
他们一直坐到罗什从寺里回来，吃了晚饭才依依不舍地跟我们告别。弗沙提婆临走时要我们放心，吕光经此役，应该发现他已用尽所有方法，却仍无法压倒罗什。吕光虽然昏庸谗信，倒还是条汉子，既然在那么多人面前答应，他会遵守诺言，不再为难我们。
我和罗什都嘘出一口气，终于可以平静了。吕光要到明年，也就是公元385年3月才会离开龟兹。到时他肯定会带罗什走，但起码我们可以有四个月的安宁生活。那晚我把这个告诉罗什，他一直拥我在怀，沉默了半晌才说：“去中原本就是罗什的使命，我不会逃避。只是，你会陪着我么？”
“我会一直陪你到死。”我看着那双从他十三岁起便令我痴迷的纯净眼睛，用最肯定的声音告诉他，“我会保护你，站在你身后成就你，帮你完成使命。”
一抹明亮的笑将他整个人衬得如神明般俊朗，突然想起了什么，笑意褪去，正色地看着我：“艾晴，不要跟除罗什外任何人提及你的真正身份，不要告诉任何人他们的未来。还有，除非万不得已，不要在任何人面前使用你来自未来的本领。”他将眼光移向窗外，神思飘忽，淡淡的愁云笼上眉头，“只怕，你可预知未来，比仙女身份更让那些乱世枭雄感兴趣……”
心中一凛，他现在的口气像极了我老板。可老板是从不要改变历史出发，而他，却是完全在为我的安危担忧。我以前无所谓，把自己当成游客，反正大不了回去现代。可是，真正要在这混乱悲惨的时代生存，一个不慎，就有可能祸从口出。现在我已不是一个人了，无法一走了之，我不能连累他啊。
向他行个军礼，郑重发誓：“你放心，我只管做好你的妻这个角色。一定眼观鼻鼻观心，谨言慎行，低调做人，绝不泄密。”
他噗哧笑出声，儒雅的帅气染得满屋生辉。好久没看到他这么放开心怀的笑容了，一时犯起了花痴，只顾张嘴看他。他刮一下我的鼻子，柔声问：“只是妻子么？”
“嗯？”我咽一咽口水，不解地瞪眼。
他脸上飘过熟悉的红晕，从身后圈住我，头搁在肩上，纤长的手掌轻轻覆在我平坦的小腹上：“难道……”他停顿一下，呼吸有些重，细微的声音传入耳中，“你不想做母亲这个角色么？”
我愣住。母亲？孩子？我和他的孩子？
转身面对着他，干净清爽的脸上红晕密布，却是定定地看着我，嘴角挂一丝腼腆却期待的笑。
“你……”有些不确定，嗫嚅着问，“真的要孩子么？”
“罗什以前从不敢想这世间会有跟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脸上的红晕久久不褪，却是肯定的眼神，“与你在一起后，却很想有个孩子。如果可以，生个女孩，长得像你。罗什一定用全身心爱这个孩子。”
一阵酸冲上鼻：“你不怕世人诟病么？”
“破戒娶亲，哪样不是诟病？你知道的，对世人，还有后人会如何评说，罗什根本不在乎。”淡定的神态，在停顿思量间添进几许惆怅，“我只想要个我与你的孩子，日后，如果有一天你必须回去，留个孩子，也可让我……”
“我不会走！”一把捂住他的嘴，恶狠狠地说，“别忘了，我们已结角定百年。你想摆脱我，做梦！”
炽热的眼神回望我，眉心舒展开，被捂住的唇轻轻啄吻我的手心。一阵酥麻传递到脊柱，我居然浑身微微战栗。又被他一把抱起，他现在很喜欢抱我上榻。耳鬓厮磨，旖旎缠绵，神魂颠荡的最极至一刻，他却突然抽离。他从未有过如此举动，不禁喘息着问：“怎么啦？”
他仍在喘着粗气，歇一会，将我汗湿的发掠开，温柔地说：“现在还不能有孕。明年三月出发，要历经半年时间才到姑臧。若你有孕，这般颠簸如何吃得消？”他伸手把我搂进怀中，亲吻着我的额头，“到了姑臧，一切安定下来。我们的家，便可添丁了。”
埋首进他的怀，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声，我害羞而娇憨地笑，心底深处却隐隐不安。我们从来都没有避过孕，可他今天说的却提醒了我。古代的交通，长达半年的长途旅行绝不像现代那么舒服，在这样的情形下，不到姑臧我的确不能怀孕。可是我最担心的不是这个，而是——我能怀上么？这身体，几次在穿越机中进出，我不知道那些射线会不会破坏我的生育能力。就算能怀上，我能顺利生产么？我倒不惧怕古代原始的接生技术，可我，我不能受伤啊。生育，算受伤么？
几次想告诉他，却看见他嘴角噙笑憧憬未来，生生地忍住。若他知道我的穿越需要付出的真实代价，他会怎样的不安内疚？我们的幸福是如此来之不易，我不能破坏。眼光瞥向屋外，我的背包此刻正躺在杂物间里，穿越表和防辐衣就在里面。几次想扔掉这辐射源，却总是会想起老板的话。踌躇犹豫，还是无法真正断离与21世纪连接的纽带。我只能把包放在尽量远的地方，但愿，我这辈子都能不用上它们。
“在想什么？怎么傻傻的？”他侧卧在我身边，把玩着我的头发，眼里的宠溺泛滥成灾。
“要避孕，还有一种方法。”我回过神，跟他解释排卵期和安全期的概念，他极其认真地听着，详细询问我现代的生理知识，不时赞叹千年后的智慧。心里不禁好笑，他已经越来越接受妻子是个未来人的事实了。
这样幸福的小日子让我们暂时忘了一切烦恼。我的厨艺长进了不少，他总是喜欢带着我做的便当去寺里吃。学会在古代做饭后，我还要学如何用古代的方式洗衣。没有洗衣机肥皂粉柔顺液，只有被挤揉成团的皂角，搓衣板和洗衣棒。我第一次随阿朵丽大嫂去铜厂河边洗衣服，因为不会用那个棒槌，用武松打虎的姿势差点把衣服打烂，惹来河边其他女人的哄笑。
洗完衣服回家时，街上碰到的人，还是对我避让三尺。告诉自己，没关系，不要介意别人怎么看。挺胸收腹，昂首做人。一个女人突然上前拦住我，吓了我一跳。却见她递给我一把菜心，犹犹豫豫地说：“公主，这是刚摘的。法师为我家孩子祈福治病，是法师的菩萨心肠救了他。家里穷，没有别的，公主别嫌弃。愿公主与法师，平安吉祥。”
我怔怔地接过那把菜心，油绿的嫩叶上还滴着水珠。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家人以外的祝福，一时除了道谢，说不出其他话来。回去后，我对着那把菜心瞪了很久，一直到罗什回来。开心地告诉他这菜的来历，他只是微笑着，陷入了沉思。
第二天他居然比平常更早回来。我正在厨房学做馕，他让我洗掉满手满脸的白粉，换身干净衣服，却不说明要做什么。等我莫名地按照他的要求换好衣服出来，他拉着我的手，向街上走去。
心下震惊，我从来没有这么公然地跟他走在一起，还是手拉着手。想抽回手，却被他握得更紧。他对着我微笑，那笑容仿佛春风，心里流淌着暖暖的感动。挺起胸膛，回他一个微笑。与他一起，走进苏巴什的街道。的36
看到我们的人，果真露出吃惊的表情。他却一如既往地跟人打招呼，谦虚恭谨，却气度非凡。这么多年主持雀离大寺，他跟这里的所有居民似乎都认识，带着我一家家串门，仿佛只是寻常夫妻晚饭后的闲聊散步。从起初的不解尴尬到后来的缓和接纳，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跟我们谈话，对着我叫“公主”。路上还碰到不少僧人，走过时虽然诧异地盯着我看，却仍对着罗什合掌敬礼。罗什神色如常地回礼，坚持让每个僧人叫我“师母”。走回去时已经天黑，我和他手里捧着满怀东西。各种菜、水果、日常用品，都是群众给的，怎么推辞都没用。
从那以后，我出门不再受到白眼，每日经常有人串门、送东西、跟我话家常。虽然不太习惯他们这种好奇的方式，但，能被民众接受，我已经很开心了。
他在油灯下看书，我端着针线钵箩坐到他身边。放张素描纸在地上，让他脱了鞋踩在上面，用铅笔勾勒出他的脚样。这几天我在跟大婶学做布鞋，纳鞋底，我的铅笔素描本终于有了另一项用途。针线钵箩里有一件他的单衣，肘部磨出了一个小洞，他不让丢。描完鞋样后，我便安静地坐在他身旁，剪一小块同色的布打补丁。
“嘶！”果真刺到了，他丢下书，查看我的手指。然后，如我所想，他将我的手指放入嘴里吸吮。哈哈，我要的就是这种期待已久的温馨。
“你何须做这些活呢？”他抬眼，看见我傻笑，有点生气。“为何不让大婶做？”
我冲他调皮地抬抬眉，不敢告诉他其实是我自己想体验。古装电视剧里经常演绎的场景，便是书生丈夫坐着看书，娴淑妻子在一旁做针线活。然后妻子被针刺到，丈夫心痛地含着妻子的手指。呵呵，每次看到这样温馨的场景，我都会感慨好一阵子。21世纪，男人女人们都太匆忙了。现代夫妻就算同时在家，也是一个看足球一个上网。这样“共剪西窗烛”相视一笑的温馨，已经难寻。
这样的心境，却不知该怎么解释给他听，只好傻笑着顾左右而言它：“在看什么书？”
随口的一问，居然让他飘起一片红晕。好奇心大盛，拿起他的书。他涉猎很广，几乎什么都看，速度很快还过目不忘。他在看的是本汉文医书，我知道他懂一些医学，有时也会给百姓看病。可是，为什么要脸红呢？疑惑地翻开他正在看的那张，“葵水”两字跳进眼里，我的脸也一下子红了。
与他在软禁期间时，他看到我苦哈哈地趴着敲腰，可把他吓着了，赶紧给我搭脉诊断。我红着脸跟他解释何为痛经，我第一天时都会这样痛上好几个小时。而他窘得手脚都不知该往哪里放，一直不停追问我“还疼么”。第二次被他知道已是我们成亲后了。他积累了点经验，那几天里极尽温柔，帮我揉肚子，用手温暖我的小腹。没想到他现在居然看起了如何治疗痛经的医书，暖流涌过，看着他绯红的脸止不住笑。的09
“还有三天便又要疼了。”看到我笑，他有些着恼，“明天我叫乔多罗去抓药。你坚持喝，应该能好。”
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时间？”
“我是你夫婿，自然能记住。”他敲一敲我额头，脸还是红红的，“只有你这傻头傻脑的女子，连这个都不记。”的c3
我吐吐舌头。说实在的，我还真的从来记不清楚自己的经期。因为要用二十八天为周期，与我们常用的阳历月天数不一，所以我老是犯迷糊。反正觉得快了，便卫生巾随身带。穿越来的时候，我的大包里塞了两年的用量，占了挺多位置。圈住他的腰，趴进他怀里撒娇：“你记性比我强多了，有你帮我记着就行。”的24
“你啊……”的09
我娇憨着搂紧他的腰，埋首进他的胸膛，猛吸一口他的味道：“被爱的人才有资格懒惰。”
他笑了，将我拉起坐在他身上。双手勾着他脖子，头枕在他肩膀上，静静地跟他一起看书。他是我舒舒服服的凳子，永远的凳子。
老歌里唱的“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再绚烂美丽的爱情，最终都会归于平淡。可是平淡生活中的相濡以沫，与他点点滴滴的温情，让我甘之如饴。
这样无风无浪地进入公元384年的冬天。他的工作卓有成效：出逃的僧人大多回来了，寺里一切已经恢复正常。战争的惨痛让民众更加虔诚信佛，每日他都愉快地忙碌着。而我，也掌握了更多古代的生存技能。会做饭、洗衣、缝衣、纳鞋底、做酱菜。我每天跟着大婶上街买菜，与街坊邻居家长里短，日渐融入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生活。
当然吕光迟早会想起我们。所以，龟兹飘第一场雪时，看到门外站着的氐人士兵，我有些苦笑，时间提早到了。

59.风雨，我们一起渡过：临行意迟迟
我们被接回王城，安排住进了宫里。虽然不是先前那个奢华的乌孙公主寝宫，但一应用具不缺，还有服侍的宫女。而且比起先前来，我们是自由的。吕光说要听法，让罗什每天陪伴左右。于是罗什成了顾问一样的角色，每天被吕光带在身边，无法再参与寺院里的任何活动。
当听罗什描述他每天无聊的行政事务时，我便明了吕光的目的。他已经不想再打压罗什，也放弃利用他做喉舌的企图。但是，罗什热衷于事业却让吕光起了戒心。雀离大寺离开王城有四十里地，僧人连同苏巴什居民在内上万人。可以说，只要罗什登高一呼，便是一支强大的力量。所以吕光不放心把罗什放在自己无法控制的地方。他要罗什每日跟在身边，便是为了监督他。
告诉罗什，当权者历来如此。历史上，皇帝都不会愿意有号召力的高僧居住在自己控制不严的偏僻山林。否则，万一信徒过多，有人打着你的旗号谋反呢？玄奘如此受唐太宗信赖，晚年曾请求去嵩山少林寺译经，却被严厉地驳回。帝王的极端自我主义，由此可窥一斑。
罗什长久沉默着。先天的优越条件让他傲然漠视世俗权力。其实他现在还没领悟，宗教永远都摆脱不了也超越不了世俗权力。中世纪时的罗马教廷势力遍布全欧洲，俨然是整个欧洲的统治者。可是，欧洲小国的王室们不甘屈从，纷纷掀起宗教改革。最有胆色的便是英国的亨利八世，自己搞了个国教，宣布把罗马教皇开除教籍。宗教与世俗权力的纷争，充斥着整个中世纪欧洲历史。而最终，宗教退后一步，成为依附王室的精神统治工具。
自吕光破龟兹后，罗什用生命与尊严维护的一切，在与当权者激烈对抗中其实一直处于劣势。就算阴差阳错地成就了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难道不也是宗教的落败么？可是这些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我却不想告诉他。无论接受与否，他都不应该受我的现代思想影响。但我相信他最后还是会悟出这个道理，所以当姚兴出现时，他便借助世俗力量最终完成了使命。只是，这领悟，要用十七年来思索，在姑臧碌碌无为的十七年。是他的可悲么？还是，从乐观的角度看，那十七年是他在韬光养晦，为生命最后也是最绚烂的一段旅程做准备。
倚靠上他的肩，默默将我的力量传递给他。无论如何，那十七年，希望我的陪伴能让你幸福。
“艾晴姑娘！哦，不对，该叫公主。”
回转头，看见穿着羊毛大袍的段业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雪地里向我走来。此刻我正在王宫外的大街上，准备去国师府看望那两个可爱的孩子。
段业走到我面前，作了个揖，笑着对我说：“许久不见公主，倒是比前日气色好多了。”
我赶紧向他回礼。他也跟着吕光去了雀离大寺，但认出我却是在我们回到王城后。龟兹民风开放，王宫也没那么多禁忌。所以吕光的将领们都能进出王宫。当时他跟着杜进碰见我，杜进告诉他我便是嫁给鸠摩罗什大法师的龟兹公主，他脸上的震惊久久不消。
“公主，天寒地冻的，段某请公主喝杯暖酒，如何？”段业指一指街旁的酒楼，用眼神向我打着暗示。我点头，正好，我也想从他这里套点消息出来。
段业要了个雅间，我们让侍从在外等候。等屋里就剩我们时，段业压低声音说：“公主，长安正为鲜卑人慕容冲逼围。天王束手无策，急发了四封诏书催吕将军速速回军长安。”
我抬头看他，默不作声。慕容冲，《晋书》上的评语是“有龙阳之姿”，是前燕皇帝慕容俊的幼子。前燕被符坚所灭，慕容冲十二岁便随着姐姐清河公主入符坚后宫，姐弟俩受尽宠爱。王猛多次劝谏，符坚才把他放出宫做平阳太守。
段业嗤笑一声：“这慕容白虏小名凤凰，以前长安城内有谶纬言：‘凤凰凤凰止阿房’。天王以为吉祥，专在阿房城内植几十万株梧桐和竹子，做等候凤凰之意。可笑慕容冲却是在阿房大败天王军，可不正应了谶纬之言？天王不听王景略劝告，如此纵容鲜卑人，如今却得这般田地。”（注：王猛字景略）
鲜卑人与汉人不是同种族，皮肤白皙，欣长矫健。慕容王室尽出帅哥美女，被氐人称为白虏。慕容冲此时不过二十五岁，带着一群乌合之众，却将强弩之末的符坚逼得放弃长安。出逃后被羌人姚苌抓住，公元385年5月，十六国的悲剧英雄符坚被姚苌这个落井下石的小人所杀。而有倾国倾城容貌的慕容冲，占据长安后纵容士兵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将千里关中沃土尽变成阿鼻地狱。又因为畏惧叔叔慕容垂的强大，不敢东回鲜卑人的故地。称帝后不到一年，便被手下所杀，死时才二十七岁。
这惊心动魄的历史，正在离我几千里之遥的古都长安上演着，我自然是感慨万千。但是，段业跟我说这些，是为了什么？
看到我眼中的疑惑，段业继续压低声音说：“现下吕将军踌躇不已。若是回长安，如今天王被鲜卑人与羌人夹击前途堪忧。吕将军回去也是损兵折将，他必不甘心。不归，倘若天王渡此劫难，日后追究，吕将军亦会大难临头。”
“那段参军希望妾身做什么呢？”我不动声色地喝一口暖茶。
“如今法师跟在吕将军身边，若能借法师之力，以谶纬之言劝吕将军速回长安，吕将军虽不信佛，但谶纬之言应该能听得进。”
我心念一动，问到：“段参军为何希望吕将军回去呢？”
“与军中大多数人一样，段某家在关中，思念父母妻儿，故而盼归。”他满含深意地一笑，声音压得更低，“‘初见伟业是建康，功业成就在河西。’无论建康河西在何处，都不可能是西域。段某要有成就，必不可一直逗留龟兹啊。”
我张张嘴，却是无语。他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不论段业自身本事如何，他跟这个时代自诩英雄的男人们一样有野心。沉默了一会，说道：“妾身出门已久，该告辞了。”站起身向门口走去，稍微停顿一下脚步，“怕是法师一人无法让吕将军下定决心。段参军为何不试试让杜将军去劝呢？若是回去晚了，怕是天下已经分割定局，吕将军只能捞到残羹冷炙了。”
吕光最后的决定当然是走。现在是十二月底，丝绸之路上因为大雪阻挡无法通行。所以他起码还要磨蹭两个月才会出发。那天跟罗什分析了中原的局势，然后说：“罗什，你得去劝他回中原。”
史料记载，吕光是听了罗什的劝告才回去的。但我不相信罗什对他能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他们俩之间的敌意，没可能这么快消除。他磨蹭，一方面是搜刮龟兹的财富，另一方面是在观望中原局势。而他走，也不是因为忌惮符坚，而是打算从分崩离析的前秦帝国手中捞块地盘。毕竟西域，因为地理原因，戈壁沙漠里的一个个绿洲小国，单个国家实力过小，而要占据整个西域，管理成本太高。不如中原的沃野千里，更容易建立稳固的政权。何况他的士兵都是来自关中，时间久了，必定思归。所以，权衡再三，走是上策。现在，只要罗什和杜进从旁敲击，他的决定，应该在近期便会定下。
“罗什明白。若能让他走，对龟兹是一大幸事啊。”看向窗外飘得正紧的鹅毛大雪，眼里流出不舍。再过两月，他便要离开故土，从此故乡路断不再回。手指交缠进他的手，倚在他肩上，一起静听外面簌簌的落雪声，这是最后一次看到龟兹美丽的雪景了。
汉历新年吕光办得很热闹，氐人受汉化已久，风俗与汉人无异。王宫里到处张灯结彩，除夕那天我们被邀请去大殿里参加新年晚宴，吕光当众宣布开春便回中原，将领们一致欢呼。吕光特意对罗什说，应大秦天王之令，请罗什去长安讲法。罗什平静地点头。歌舞表演开始，吕光不许罗什提早退席，只答应让他以水代酒。一直熬到午夜，漫天烟火中曲终人散，公元385年来到了。这一年发生的最大历史事件，便是符坚的死。随着他的死亡，中原大地重新洗牌。
这一年，以男色侍符坚的鲜卑人慕容冲称帝，史称西燕。因为政权混乱，只有一年便灭亡，这个西燕并不被算进十六国。
这一年，后秦第一代国主姚苌用弓弦勒死符坚，进攻占据长安的慕容冲。于第二年进入长安，从此后秦以长安为都，直至刘裕北伐灭后秦。
这一年，陇西鲜卑人乞伏国仁在今甘肃南部及青海北部建立政权。因势力弱小，依附在几个强大的政权间，只称单于，都督，秦王。史称西秦。
也就在这一年，内蒙草原上，崛起了一个英雄人物。鲜卑拓跋部，在十六岁的拓跋圭带领下复国，建立北魏。公元439年，北魏灭掉十六国最后一国——北凉，中国北方，在混乱了一百三十五年后，终于统一。从此开始了长达一百五十年的南北朝对峙，直到隋统一全国。
我在院子里带着求思泳思堆了个雪人。两个小儿浑身裹得严严实实，红通通的小脸蛋让人爱不释手。堆完雪人玩剪刀石头布，谁输了就蒙上眼捉迷藏，院子里清脆的笑声不断。我故意输了一把，蒙眼做大灰狼，两个小红帽玩得疯极了。
“哈！捉住了！”嗯？不对，这个身形绝对不是孩子。拉下眼罩，弗沙提婆笑盈盈地站在我面前。“艾晴，你跟二十多年前一样笨！”
他身上挨了个雪球，不是我砸的，虽然我很想。求思咯咯笑着跑开，轮到弗沙提婆做大灰狼了。他玩闹一会，见孩子们身上都是汗，叫下人把他们带去换身干净衣服。
我看着孩子们，笑着感慨：“唉，真想有这么可爱的孩子。”
“你当初若肯嫁给我，他们就是你的孩子了。”
猛地抬头，看见他正挑眉冲我笑，眉目俊朗，依旧帅气逼人。有一阵恍惚，仿佛看见了当年对我说“你愿意自己丈夫是个平凡人”的那个他。他见我不出声，咳嗽一下，柔声说：“进屋去吧，身上有汗，免得着凉了。”
晓宣正在厅堂里一边烤火一边做针线。看见弗沙提婆，眉梢带喜，上前接过他的外套。
“这些天忙得要命。吕光心太贪，什么都要，恨不得把整个龟兹搬空。”他撇撇嘴，不满地发牢骚，“王为了让他走，什么条件都答应。”
他走到火盆边，夹了块炭进去，一边说着：“吕光已经定好三月一日出发。他说把大哥带上是为符坚传法。”他横眉冷笑，“符坚现在哪还有心思听法。他若倒台，中原局势必定大乱。”
抬头看我，眼里写满担忧：“艾晴，你和大哥现在去中原，危险重重啊。”
“这怎是我们自己做得了主呢？”我看向烧得通红的火盆，“你放心，路上不会有事，我们也不会走到长安，而是会停留在姑臧。”
“还会回来么？”沉默一会，终于问到了这个伤感的话题。
“不知道，希望吧。”不敢看他的眼，知道其实此生无望再见了，心酸得绞成一团，“今天晚了，我得回去了。”站起来向晓宣告别，匆匆要走。
“等等！”弗沙提婆一把拉住我，浅灰眼珠一直落在我脸上，张了张嘴却没说出话来。
“我……”他的胸膛有些起伏，眼光飘开，怔怔地说，“这么大雪，我送你吧。”
“不用了……”我也将眼光瞥开，却见晓宣拿来他的外套，默默地为他披上。
我们在雪地里走着，拉出一小段距离。鹅毛大雪纷纷飘落，不一会儿就在肩头积上一片白。他没有走平常走的大道，却绕路弯进了王宫后的一条巷子。里面无人，只有我们簌簌的脚步声在雪地里空空回荡。
走在我前面的高大身影停顿住，他转身望我，一脸严肃地说：“艾晴，告诉我实话，还能再见到你么？”
我闭一闭眼，再睁开时仔细盯着他，在脑中一笔一划雕刻他的脸，喃喃念出：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艾晴……”的88
随着我凄婉的声音，他呼吸渐沉重，泪水聚在大眼框中。向我颤抖着伸出手，抚上我的肩。当最后一个字念完，他已泣不成声，一把将我搂进怀。贴在他肩上，感受他起伏的宽阔胸膛。飞扑到脸上的雪迅速融化，混在泪中，冰凉地滑落，如同我的心境。
“好好对待晓宣还有孩子们……”我哽咽着，“我会一直想念你。。。。。。”
“我会的……”他帮我擦去泪水，自己的泪却怎样都忍不住。嘴角颤抖，几次张嘴都没有吐出完整的句子。猛一吸气，努力对着我绽放出笑容：“要保重啊……”
“我会的。”我也用力喊，似乎只有这样才足够表达我的内心，“弗沙提婆，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再次把我拥进怀，手臂上传来一阵大过一阵的力气：“你知道的，只要你能幸福，我什么都会做。。。。。。”
“我很幸福，真的，很幸福。是你为我带来的，谢谢你……”
我倚在窗前，怔怔地看着手中一只玲珑剔透的玉簪子。金片做成的凤凰口里，垂下一串细珠。这是弗沙提婆在跟我道别时送给我的，他还记得我的生日。他在我额头印上带着冬日寒气的吻，一如当年我离开时。一个记忆一辈子的吻……
“在看什么呢？”
赶紧两手抹脸，回转头，对着他笑。他的眼光一直落在我手中的簪子上，半晌，才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递给我。
我打开，里面是两枚小巧的金戒指，简单的花形，却很精美。他拉过我的左手，把小的那枚戴进无名指上。然后将自己的手伸到我面前，微笑着看我。
他曾经问过我，现代的婚礼是怎样的。我描述给他听，告诉他，男女要交换结婚戒指，而且要戴在左手无名指上。没想到他却记住了。
将大的那枚戴上他的无名指，我抬眼看他。他仍然温柔地笑着，将那只簪子拿起，插进我发里。
“生日快乐！”
他贴着我的耳朵，轻轻唱起了歌。曲调已经跑得不成样子，可是，仍能听出那是我在二十三年前教给他和弗沙提婆的生日歌。他轻柔的声音仿如仙乐，一拨一拨地抚弄我的心弦。
“看你憋了很久了。”唱完了，他搂着我，“想哭就哭吧……”
在他温暖的怀里，我终于遏制不住地哭了……

60.凉州岁月：望乡
王城东门外的大片空地挤得满满墩墩。两万多匹骆驼负着装满奇珍异宝的沉重行囊，一万多匹西域良马，还有中原没有的殊禽怪兽千百余品。六万多名将士，五千多骑兵，一万名龟兹乐师舞伎手工艺人等，放眼看去，密密麻麻无立锥之地。白震带着王室成员和龟兹官员站在城门口为吕光送行，弗沙提婆站在他身后，无暇与吕氏诸人寒暄，只顾将眼光定在我和罗什身上。
昨夜他和晓宣带着孩子跟我们道别，每个人都哭了。两兄弟平生第一次拥抱，却是在离别之时。夫妻俩为我们准备了很多衣物用具还有钱，将马车装得满满。
白震正在跟吕光客气地道别，突然身后送别的人群里挤出一队僧人，身上背着行李，急匆匆地冲罗什而来。
“师尊，带我们走吧。”有上百号僧人，向罗什哭喊。其实要跟着罗什走的僧人不止这一百来人。走之前几天，就不停有僧人从王新寺，雀离大寺，奇特寺及龟兹其他寺庙来王宫，恳求罗什带上他们，有千人之多。罗什向吕光请求，却被一口拒绝。其实吕光的心思也很好猜，他不信佛，带上僧人对他毫无价值，反而消耗口粮。而且这么多僧人，只听从罗什，万一路途上有变，吕光岂不麻烦。他之所以带上罗什，还是不确定符坚能否得胜。如果符坚无恙，他还可奉上罗什作为礼物，也算有个交差。
罗什自然也明白吕光的心思，所以走之前几天里，他每日苦劝那些要跟从的僧人们。本以为能让他们放弃，不想今日还是有那么多人坚持。眼见吕光眼里已经蓄着不满，罗什赶紧上前劝说，终于还是让他们哭着回了头。
一声鞭响，前头车队开始动了，送行的人群爆发出哭声。罗什的脸有些苍白，拉着我的手，向弗沙提婆一家拜别。他深吸一口气，抬头看着龟兹的蓝天，似乎想将这方天地永远刻入脑海中。我看着他眼中浓浓的眷恋，心中凄然。蹲下抓起一把泥土包进手帕，递给他。
“这是龟兹的土，带在身上，就如同见到故乡一样。”
他接过，珍视地看着，郑重包起，放进怀中。然后，我们转身上了马车。车轮缓缓向前，我掀开帘子，与罗什一起看着三月早春寒风中的弗沙提婆。他的衣角被风鼓起，迭迭荡荡。高大的身影在视野中越来越小，终于混在一群黑点中无法分辨。视线被泪水模糊，永别了，弗沙提婆，我会永远记住你。谢谢你……
温暖的胸膛贴近我，他搂着我的腰，眼里有些晶光。我回头抱住他，让他在我怀中尽情为了家乡，为了亲人留下最后一次泪。马车带着我们，去那乱世纷争满目苍痍的痛苦大地。从此后，我们的命运便与中原紧紧相连。
古代出行，若乘马车，每日平均可走三十公里。但我们的队伍太过庞大，有两万匹骆驼，还有六万多名步兵，步行速度每天最多只能走十五公里，难怪要用半年才抵达姑臧。我们所走的路，便是沿着塔里木盆地边缘的丝绸之路南段。这条道路一直延续到现代，标为314国道，从托克逊一直到与巴基斯坦交界的红其拉甫口岸，最后可达印度，这便是玄奘西行所走的路。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路上看到最典型的西部景观，无边无际的戈壁沙漠，形态各异的雅丹地貌。现在是浅水期，沿路河床大半干涸，由于泥土富含矿物质，这些盐滩呈现出大片彩色的不规则纹理，在阳光照耀下闪着令人炫目的光芒，美得让人屏住呼吸。天际勾勒出连绵不绝的天山山脉，平坦的戈壁滩上，丛生着沙棘，红柳等耐旱植被。不时能看到远处有野骆驼群，野驴群，野马群在晃晃悠悠。这些地方，到了现代探测出富含石油和天然气，整片戈壁都是开采石油的磕头机，冒着火苗的天然气采集机。在现代，我去库车考察时，坐着汽车行驶在314国道上。开阔的视野内，满目都是缓缓拉动的磕头机，在夕阳余辉下，令人荡气回肠。
到了轮台境内，我们几日都行进在胡杨林中。这是新疆最多最大的胡杨林之一，每年十月，金黄色的胡杨将天际都染成金色。而在轮台，我看到了汉代屯垦戍边的故城和亭燧。西汉时，大军远征，为了解决给养，战士们平时种粮，自给自足。这样的屯田一步步推进，将大汉的军威遍布西域。柯格拉克古城，卓尔库特古城，乌垒城，皆是汉代屯田卫城。而龟兹最前哨的轮头国王城，由于西汉时李广利两次伐大宛，经过轮头国时“攻数日，屠之”，导致轮头彻底亡没。我们在轮头故城中留宿了一夜，周围只有几个残破的村庄，这屠杀早已历四百多年，却仍无法使一个小国恢复，可见当年屠杀的惨烈。
轮台这个地方在现代，是塔里木沙漠公路的起始点，为开发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石油而造。这条公路是世界建筑史的一大突破，总长550公里的路，有450公里建在流动沙漠上，是21世纪世界上在流动沙漠中修建的最长的公路。在马车里眺望远处的浩瀚沙滔，那是塔克拉玛干，没有任何植被能生存，“进去出不来的地方”。得意地告诉罗什，为了体验这条造在中国最大世界第二大沙漠中的公路，我用了四个时辰横穿了这片“死亡之海”。他当然是目瞪口呆不敢相信。我不无自豪地告诉他，这条公路为了防风固沙，每隔五百米便有一个水房，沿路用细水管喷水养草。有水的地方便能长出草来，再远几步的距离，用芦苇防护栏和芦苇方格防沙体系。五百多公里的长路，入眼的都是一个个水房，沿着水管长的草，铺天盖地的沙丘。这样的单调景色要看六个多小时，过了塔里木河才能见到胡杨林。
自从知道我未来人的真实身份，他便时常问我千年后的情况与知识。他的智商，领悟能力，以及对我的信赖让我不想对他有任何隐瞒。所以虽然旅途艰苦，可是每天能有那么多时间交流，让我们把之前几十年的空缺弥补回来，每天聊不完的话题，倒觉不出路上的苦来。我针对见到的沙漠戈壁特殊之处，跟他讲基本的地理物理历史气象学等知识，每每让他惊讶赞叹甚至不解。我现在已经对他完全敞开了心扉，除了，我穿越的代价……
走了一个月，才进入焉耆境内。首先进的，便是焉耆最前哨的铁门关，这座汉人建立的关隘矗立在孔雀河西岸。张謇出使西域时两度此处，班超也途经此地，在孔雀河边饮马，所以孔雀河亦称饮马河。这条源于博斯腾湖终点为罗布泊的无支流内陆河，孕育了下游的千古文明——楼兰。
我所处的时代，楼兰已经衰败。十来年后，东晋高僧法显西行取经，途经楼兰，已是“上无飞鸟，下无走兽，遍及望目，唯以死人枯骨为标识耳”。问起罗什，他摇头叹气。他说小时候曾听人说起过，楼兰因河水改道，水分减少，盐碱日积。气候的反常导致瘟疫横行，大半人死亡。剩下的人被迫迁涉，楼兰这千年古国，已在混浊模糊中轰然而散……
我们北行上焉耆，一路都在孔雀河边走，玉水如带，水波清亮，完全看不出在它断流的下游，离此两百公里处，是漫天黄沙掩埋的楼兰。现在此处除了铁门关，并无繁荣的大城市。到了21世纪，这里是库尔勒，一个为了塔里木石油而建的新兴工业城市。
离焉耆王城还有大概不到百里时，我们在太阳余辉下进入了一片狭窄的山谷，吕光下令扎营休息。我看着忙碌扎营的众人，突然意识到，这里，将会有一场惨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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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晋书吕光传》：坚闻光平西域，以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玉门已西诸军事，安西将军、西域校尉，道绝不通。光既平龟兹，有留焉之志。时始获鸠摩罗什，罗什劝之东还，语在《西夷传》。光于是大飨文武，博议进止。众咸请还，光从之，以驼二万余头致外国珍宝及奇伎异戏、殊禽怪兽千有余品，骏马万余匹。

61.凉州岁月：峡谷惨变
在所有人忙碌之时，罗什一直沉默着看天，又蹲到草地里看了一会，担忧地摇头：“黑云压顶，虫蚁匆忙，今夜应会有雨。怎可在此山谷中停留？全军将士必定狼狈不堪，应迁往高地才行。”
他还是坐不住，去吕光帐中劝说，而我则在搭好的帐篷里整理东西。过了半小时他回来，沉闷着脸说：“吕光说将士已休，不宜再动。”他吐出闷气，奇怪地看着我，“艾晴，你在做什么？”
我笑着把行装扎紧：“准备随时逃命啊。今晚上会下大雨，这山谷中到时水会积到数丈深。”
“艾晴，你早就知道了，是不是？”他扳过我的肩，犀利的眼光在我脸上转。我吐吐舌回应他。
“艾晴，人命宝贵，怎可视而不救？”他放开我的肩，语气有点责备，“既然知道今晚必定会下大雨，罗什怎可只顾自救？”
想到书上说这场大雨会淹死数千人，心里也同样不忍。可是……犹豫着说：“罗什，不是我不想救，而是我不希望因为我的介入改变历史。每个人都有自己已定的命数，如果我……”
“艾晴！”他打断我，神情严肃，“那你的出现呢？罗什的生命里出现了一个未来一千多年的人，命数不是照常运行？”
他转头望向帐篷外渐黑的天，紧锁清俊的剑眉：“总之，不论结果如何，罗什绝对不会淡然坐视。人命乃世间最宝贵之物，历史不过是后人评说，不足为惧。”
“我知道了。”抛开顾虑，用力点点头，握住他的手，“吕光不会采纳你的意见，我们去找能听进话的人。罗什，你去跟杜进说，他是吕光身边唯一明理的人。我去每个营帐里通知所有人今晚不要睡，做好随时出发的准备。”
他眉心的锁打开，会心一笑，对我点头：“艾晴，谢谢你……”
“夫妻俩，谢什么。”拉着他的手一起走出帐篷，“管它什么改变历史，我只想做一个有良知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做的事情。”
不出意料，吕光对杜进的话也听不进。我和罗什只好分别到每个营帐中通知。人实在太多，又有那么多行李，大部分人还将信将疑，费了很多口舌。幸好杜进也相信罗什，暗自传令让士兵配合，做好准备工作。
我走出最后一个营帐，已经快至午夜，风穿过峡谷呼啸而来，打着卷把我身边的落叶灰尘扬在半空。正拖着疲惫的身躯一边避着风一边往自己帐篷走时，突然头顶淋到豆大的雨滴。一道闪电在山谷前方划过无边黑暗，随后闷雷声隆隆而来。雨滴越来越大，越来越密，我赶紧向自己营帐跑去。半边身子被淋湿时，突然身旁跑近一个黑影。听到呼唤我的声音，是罗什！他跑到我身边，把我掩在怀里，挡住风雨。
跑进帐篷时，我们都被淋湿了。赶紧换了身干净衣服，穿上蓑衣。外头的人声和马嘶渐渐喧杂，只一瞬间，电闪雷鸣，大雨滂沱而下。
罗什把我搀上马车，车夫和行李都已经准备好了。他自己却不肯上来，在雨中对着我大声喊：“你先走！我去找杜进。得赶紧撤出山谷，不然等大雨引发山洪，这峡谷之中无处藏身，便来不及了！”
我不肯，要跟着他去，他坚决挡住不让我下车。“听话，你不能在雨里淋太久，会生病的。你跟着我，反而拖累，我找到杜进就回来。”
他对车夫叮嘱几句，便匆忙跑开。马车刚驶一会，我听到一阵杂乱的声音，夹着女人的哭声。朝外面望去，是乱成一团的乐舞和工匠队伍。他们没有正规军人的纪律，现在无人组织，马车和骆驼堵塞着，将出谷的路都封住了。我跳下车，挥手大叫让所有人不要心急。如此混乱的场面，马嘶人哭雷声雨声，我的声音根本传不了多远。心里焦急，从怀里掏出手电筒拧亮举高，这道稳定的光亮果然让人群安静下来。这个手电我一直舍不得用，怕电池用完就没了。今天看到情况紧急，又是在漆黑的深夜，才装上电池放进怀里备用，现在果然有需要了。
我大声喊着要所有人不要乱，看我打光的手势一辆辆通行，每一队的领头出来协助。我在雨中充当交通警察的角色，这样指挥了一个小时，乐舞队和工匠队已经撤出。接下来是骆驼队，带着吕光从龟兹搜刮来的财物。我在雨里站得太久，蓑衣也抵挡不住，新换上的衣服全湿了。四月上旬的午夜，这样湿漉漉地一直站着，我冻得手都僵直了。两只手交替举手电，空下的一只手便赶紧放嘴边呵热气，却是徒劳。
实在冻得支撑不住了，牙齿开始咯咯响，喊出来指挥的话越来越不连贯。可是如果我走开，场面又会乱。吕光的前军和中军还卡在山谷中部，这些排在队伍后面的辎重现在反而成了累赘，又沉又慢。不赶紧退出去的话，后面的大部队会被堵死。我在积水的泥地里跺着脚，鞋子也早就进了水，脚冰得快失去感觉。我哆嗦着咬咬牙，继续挥着光源指挥。
正冻得有些头重脚轻神思恍惚时，突然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我在黑暗中努力辨认几盏飞速晃动而来的风灯，离得近了才终于看出，密集的雨丝里奔过来一队人，最前面的是罗什和杜进！
罗什奔到面前，摸了摸我身上的衣服，再探一探我的额头，不由分说抱起我向马车冲去。我本想告诉他我没事，却在触及到他暖暖的胸膛后才发现自己已经冻得快没有人气了。
我被抱进马车，他叮嘱车夫在外守着，不要让任何人进来。然后将我身上所有衣物脱掉，把包里最厚的冬装拿出盖住我全身。他自己脱掉衣服钻了进来，紧紧贴着我，两手不停搓着我的手臂。
在他温暖的包围下，我终于缓和过来。他看我恢复了体温，帮我换上干衣，眼里满是心疼与责备，却什么都不说。把我裹得像个北极熊，再次确认我的手脚都暖和之后，他又穿上蓑衣出去，不过很快回来。他告诉我杜进的人已经接管了指挥，现在轮到我们出去了。
我们的马车驶过山谷，一队士兵在用我的方法挥着手中的风灯，杜进站在一旁不停指点着。看到现在的井然有序，我放宽心，在罗什怀中沉沉地睡着了。
我跳下马车，眯眼看看天。已经放晴，阳光暖暖地洒下，除了地上的泥泞，丝毫看不出昨晚的磅礴暴雨。我们歇在一片高地上，环顾四周，到处狼藉。每个人，每匹骆驼和马，都一身泥浆。士兵仆从等没有马车可享受的，东倒西歪地靠在任何可以坐的地方打瞌睡。大家都是一夜未睡，也没力气再扎营。
罗什也跳下马车，站在我身后跟我一起打量。逃出山谷后我们就在马车里倚靠着闭了一会儿眼。一小队人朝我们走来，领头的人身穿铠甲，高大魁梧，留着连鬓的虬髯，脸上难掩疲惫之色，正是杜进。
他走到我们面前，双手抱胸郑重地一揖，我们赶紧回礼。
“昨夜法师与公主之德，解救数万条性命，杜某感激之情无以回报。”
“杜将军切莫如此说，这本就是罗什夫妇该做之事。”罗什双手合十，平静地回答。
“杜将军，伤亡情况如何？”我急切地问，心底仍然对自己的积极参与有些惴惴。
“托法师与公主之福，只有最后未及撤出山谷的部分后军，被洪潦淹没，亡失数千人。”
我呆住。我已经尽我所能参与，及早通知众人，用现代方法疏散交通，可结果，仍是跟史书中记载一样，“死者数千人”。那么，若我当时冷漠处之置身事外，死者会有多少？
“未伤及根本，乃是大幸。”许是看到罗什脸上的不忍之色，杜进又说，“自大雨起至洪潦，不过一个多时辰。灾起瞬间，又是深夜。若人人安睡，后果不堪设想，岂止死这数千之众？怕是我等皆要丧身在这山谷之中。幸有法师堪舆天机，又得公主辛劳通知，众人皆未睡，方能快速撤离。”
罗什将眼光看向不远处那个恶梦般的山谷，眼中流出悲悯，长长吐口气，对着杜进再双手合什一拜：“杜将军，死难者下葬时，请容罗什为他们诵经超度。”
“法师真乃慈悲智慧之人，杜某着实佩服！法师今后有任何差遣，杜某定万死不辞。”杜进突然抱拳对着罗什半屈膝，这么隆重让我们吓了一跳，罗什赶紧扶他起来。
“对了，不知公主昨夜用的是何灯？居然从极远处也能望见，且成束状，可随意挥动。”杜进又对我拜了一拜，“昨夜如此无序混乱，若非公主指示得当，驼马塞道，定会耽搁时辰。此役，公主功劳甚大。”
“这个……”我呲着牙，脑子拼命转。
“此乃康居国王送与我王的礼物，听说是从极西的大秦而来。我王也只此一盏，赠与公主。”
瞥眼看他，却见到一脸的无波。我只好呲着牙添一句：“对啊，这世间只此一盏，可惜昨夜泡在水中太久，已经坏了。”这倒没骗他，真的是泡坏了。
杜进表示一下可惜了，再说几句，便去安排扎营之事。我嘘出一口气，偷偷扯他的衣角：“你不是不可妄言么？”的73
他看我一眼，淡淡地说：“若说那是千年后的物件，他更会觉得是妄言呢。”
他两眼又犀利地射向我，我赶紧做缴枪不杀状：“对不起，我不敢了。下次绝对不在人前拿出未来的东西。”
他叹口气，拿下我举高的手，满眼疼惜：“非是为此责备你。事有轻重缓急，昨夜那种状况，当然该用。只是，昨夜你那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差点冻出病来，想让为夫急死么？”
我愣住，然后冲他笑。为夫？他第一次用这个称呼，心里暖烘烘的。
“瞧你，还笑得出来！”他着恼了，轻敲我的脑门。他小时候都是我敲他的光脑门，什么时候颠倒了？正想嘟哝几句，见他肃然说道，“若是冻出病来，吕光不会为了你一人养病停下整支队伍。这一路颠簸，又缺医药，若是病情加重……”
他突然停顿住，脸上现出我从未见过的害怕神情，眼带哀伤地看向我：“这里无法医治的话，罗什恐怕只能让你回去自己的时代……”
心里咯噔一下，立刻明白他害怕的原因。老板的话在脑中迅速掠过，一时之间，我竟比他更恐惧。嗯哼一声，尽力驱散那些我不想面对的事情，对视上他深邃的双眼，郑重地举手发誓：“你放心，我一定好好保护自己。因为你，我从来没有如此刻般觉得自己的身体是这样重要。这身体不光是我自己一人的，也是你的。”
他嘴角弯一下，笑得风清云淡。将我举起发誓的手掰下：“我们去看看有无伤员吧。”
他温和的手拉着我走，春风拂起他的僧衣，阳光明媚地在他身上洒下金色光芒。我偷眼看他秀逸的轮廓，禁不住浮上笑意，手指交缠进他的手，跟他一起向前走。
我们休整了三天才出发。死去的数千人，有很多已经被洪水冲得尸骨无寻。找到的只有三分之一，挖一个大坑，把所有尸体堆在一处掩埋了。为了吕光的愚蠢与偏执，他们付出性命，却连个墓碑都没有。罗什三天里一直很忙碌，坚持为每位死者念一遍往生经。吕光看见罗什总是阴着脸避开，大概觉得丢了面子。
三日后我们再次走入了那个记忆惨痛的山谷，整个队伍都沉默着，只有嘈杂的脚步，马车的碌碌，驼铃的叮当声，回荡在山谷间。顶上的一线天空，阳光照常洒落，几千人一夜间魂断丝路，却有谁能记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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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鸠摩罗什传》：光还，中路置军于山下，将士已休，罗什曰：“在此必狼狈，宜徙军陇上。”光不纳。至夜，果大雨，洪潦暴起，水深数丈，死者数千人，光密异之。

62.凉州岁月：吐鲁番的记忆
在焉耆，吕光受到了国王隆重的接待。他西征时，进兵至焉耆，国王泥流就已经率其附属国请降。现在东归，焉耆王泥流更是竭尽所能讨好，所以吕光在焉耆停留了五天左右，又收了焉耆王很多礼物。焉耆与龟兹语言风俗人种都非常相近，所以在这里的五天，我们似乎又回到了龟兹。能有这样的熟悉感，让罗什几日里都高兴异常。
出了焉耆，我们一直沿博斯腾湖走了数日。这是中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浩瀚的碧波荡漾，湖边长满茂盛的芦苇和香蒲。各种水鸟一群群嗷嗷叫着掠过水面，时不时看到当地焉耆百姓撑着小船打鱼。每日扎营后便有很多士兵去湖里抓鱼，那几日我们的晚餐丰盛了很多。
五月份我们进入了世界上最低的盆地之一——吐鲁番盆地。吐鲁番是维语，这时代还未出现这个称呼。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这里属于车师前部地域。气候已变得炎热干燥，还没到最热的夏天，吐鲁番火洲的威名，便向我们迫不及待地展示出来。行走数日，眼前唯一出现的便是空旷的不毛之地，极端荒凉。时常刮起的大风，吹得人东倒西歪。地上覆盖细细的盐粒，盐壳仿佛吸收了光线，地面上发出恍惚的微光，天际偶尔出现莫名的湖水树木，总总怪像，却是海市蜃楼之故。
我们进入了车师前部的王城。这座城市建筑在两条河交汇处三十米高的悬崖台地上，只有一条狭窄的土路能通到城门，地形之独特，让人叫绝。在现代我曾来过，看到满目土黄色的残破，这里，就是著名的交河古城，21世纪最大最古老，也是保存最好的土建筑古城。
《汉书?西域传》记载：“车师前国，王治交河城。河水分流城下，故号交河。”车师前部统治这片地区已达五百余年。但过不了八十年，等车师最后一代王死后，柔然立阚氏伯周为王，车师前部改称为高昌国，政治中心从交河迁到几十公里外的高昌故城。玄奘西行路过高昌，与高昌王鞠文泰结拜兄弟，《西游记》里的御弟，便是这样来的。
车师前部是去长安请求符坚西征的几国之一，而且自愿充当吕光的向导。所以对吕光的到来，欢迎仪式也是极尽隆重。黄昏时分我们在音乐舞蹈和鲜花中走进城门，让我一阵恍惚。对我而言，就在不久前看到的废墟，眼下却是如此鲜活地以繁荣面貌呈现在我面前。沧海桑田，真的不过是转瞬间事。
这个城市一直繁荣到十三世纪末，蒙古贵族海都叛乱，经过多年的残酷战争，先后攻破高昌，交河，并强迫当地居民放弃传统的佛教改信伊斯兰教。在那场战争的最后，车师人把妇女儿童全沉入井里，以免他们遭受侮辱被奴役。这些井的遗迹，我在21世纪看到，现在，走在交河城的大街上，又再次看到了。蒙古人破城后，实施他们一贯的烧杀抢政策，一座一千五百多年的城市，从此全部摧毁。我眼前位于市中心的大佛寺，一旁用厚土墙砌成的王宫，还有官舍，到了21世纪，都还残留着烈火焚烧的痕迹。
交河是我们到达敦煌前最后一个大城市了，所以吕光宣布休整十日。因为罗什身份高贵，我们没有住驿站，车师王特意安排我们住在王宫里。当天晚上还在大殿举行了盛大的欢迎宴会，罗什和我都应邀参加。宴会上车师前部王提出请罗什到王家的大佛寺讲解大乘般若要义，吕光不好推辞，只能同意。罗什的回答则是：他需要准备一天，后日再开始讲法。
我奇怪地看看他，讲法对他来说太家常便饭，什么时候需要准备了？只要告诉他想查寻什么经文，想知道什么佛学含义，他可以连思索的时间都不用，出口成章。他的脑子，就是一座最全面的藏经阁。看他偷偷对我露一个意味深远的笑，更是疑惑。宴会结束回到我们房间，迫不及待地问他，他却只是抿嘴笑笑，一脸神秘感。
第二天一早起来时不见他。他本来就起得比我早，所以应该是在外做早课，我便不以为意。因为今天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是我进交河前期盼已久的。能在交河最鼎盛时期实地考察，这对我来说太有意义了。就算我不打算回现代，可是骨子里对历史考古的热爱，却是怎样都抹灭不了。所以我漱洗完毕，兴冲冲地打算出去了。刚跨出宫门，我便整个人傻掉。
一个背影看上去无懈可击的高挑男人，月牙白短衫，卷曲的褐色披肩发，似有种仙家的飘然之气。听得身后的动静，转身面对我，晶亮的灰眸里流淌着一江春水。
他看一下自己的装扮，向我伸出手臂，笑意昭昭：“今日，没有什么高僧鸠摩罗什，只有陪妻逛街耍玩的一介俗客。”
我正眼冒红心地看着这位卓然的仙人，听他这么说，不禁有些气急：“我那可是工作，不是逛街耍玩。”
他失笑，微摇摇头：“好，那我这俗人，今日便陪妻工作，以供驱使。”
难怪昨晚这么神秘，想必早就盘算好了。他这样把我的喜好放进心里，让我怎样都忍不住咧嘴笑。手伸进他的臂弯，与他一起往外走。突然想起一件往事：“老实告诉我，那年苏幕遮最后一日，你是不是来寻过我？”
脚步有点滞黏，脸上迅速飞过红晕，一向口才极健的他竟然有些语结：“你，你怎知道？”
“因为十多年了，你扮俗世模样的口味一点都没变。”哈哈大笑，想起往事，不由满怀感慨。停下来严肃地面对他，“上一次，我没有来得及告诉你，这次我一定要说出来。”
他面色一凝，探向我双眼，那惴惴的模样让我实在憋不住，笑得弯腰：“我要说的就是——你的这身打扮，真的很好看。”
停住笑，迎上他暖暖的目光，由衷地赞叹：“罗什，你是我见过的，最英俊最有味道的男人。”
他愣一下，随即浮出的腼腆微笑将整个人染得灼灼生辉：“皮相如何，罗什从未在意。再说，都已三十六岁了，哪还有什么英俊。”
我摇头：“三十岁之前，长相由父母定。三十岁之后，便是由自己定了。俗话说：貌由心生。书卷气质，旷达历练，都是后天所得。心境开阔之人，面貌也同样能反映出来。有些男人只是年轻时仗着父母先天馈赠，却越长越无味。肚腩挺出也不禁饮食，只会谩骂命运怨天尤人。这样的男子，就算长得再好，过不了几年，便面目可憎了。但有些男人却能如酒，越放越醇，岁月给他增加的是浓烈的酒香，额头的皱纹添的是气度与魅力，更有生活带来的感悟与智慧。”
仔细打量他蕴华自成的清朗眉目：“罗什，你就是如醇酒般的男人。就算五十岁，六十岁，甚至更老，我也会依旧爱你的相貌。”
再看一下伸长手臂低头看一看自己，努力吸一口气，给自己鼓劲：“而我，也希望锻炼自己，修身养性。让自己也能越老越有魅力，这样才配得上站在你身旁。”
“你啊，就有本事让罗什开怀。”他眼中闪着异样的光彩，轻敲我的额头，““肚子饿了么？听说交河的拉条子很好吃……”
“是么？那我们赶紧去。”来不及搓额头，拉着他的手加快脚步，“你请我吃。”
“你这个傻姑娘，怎么还那么性急……”
他陪着我在街上晃荡，因为穿着俗衣，我便肆无忌惮地当众拉他的手。他刚开始还有些不适应，被我强制着牵手几次，也就无奈地随便我了。我们吃了特色的烤包子，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包子，而是用薄皮子裹着羊肉馅，放进烤馕的馕坑里。皮色黄亮时拿出，趁热咬上一口，皮脆肉嫩，香而不腻。我一边烫地直跳脚，一边仍是不停嘴地吃，他在一旁不停摇头叹气。
烤羊肉串自然也是不能少的。想起以前在苏幕遮上想像过让他陪我蹲在路边吃羊肉串的情形，不怀好意地看向他。他看到我的奸笑，偷偷后退一步，想引诱我去吃拉条子，被我一把拉住。哈哈，现在羊入虎口，想逃？没门。
最后的结果就是，一代名僧，俗尘不染之人，腼着脸跟我一起站在街角啃羊肉串。还好他以前没来过交河，又改装过，所以没人认出他。不然，我估计打死他也不肯让我这样毁他的形象。
我找到一家小摊，坐下来要两碗拉条子，他却有些为难地看看沾了油渍的桌椅。我知道他从小被伺候惯了，很爱干净。笑着告诉他，要吃最正宗的小吃，一定得到这样的小摊子上。我在外旅游，就是如此寻味饕餮的。果真，这家的拉条子韧劲十足，非常有嚼头。他看我吃得那么欢，终于肯动筷了。吃到后来，他也忍不住点头同意我的话。
那天我们逛到天快黑了才回去，几乎把整个交河城都走了一遍，工作啥的早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吃得太多，我一路揉着肚子。以前一直以为逛街要跟着弗沙提婆那样会玩闹的人才有意思，今天这个观点彻底推翻。原来是因为我以前从不曾跟自己心爱之人逛过。就算他不会说笑话逗乐，就算他让我拉着手都会四顾有没有人看到，就算他动不动要管束我，不准我吃太多不准我乱跑。可是，跟着他在一起那种满溢出来的幸福感却是弗沙提婆无法带给我的。
晚上睡觉时，他照常用手臂当我的枕头，轻轻在我耳边说：“艾晴，今天真的很开心。”
“嗯，我也一样。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了。”转过身圈住他的腰，满意地叹息，“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你喜欢的话我以后可常陪你出去。”
“你是僧人，不可经常这么做。”我埋进他的怀，贴着他狭长的脸颊，“我也不奢求，只要一年能有一次像今天这样，你陪我一整天，跟我去过最俗世的生活，我就心满意足了。”
唇上拂过温润的柔软，一个低沉的声音入耳：“好。”
他接下来一直在大佛寺讲经，直到我们离开的前一天。而我，与在其他停驻过的地方一样，出门考察做记录。只不过当路过那个烤包子铺，那个我们曾经啃过羊肉串的街角，那个拉条子的小摊时，我都会禁不住笑容满面。离开交河时，我一直向后望着渐渐远去的高台上的交河城。这座城市，比任何一处我们短暂停留的地方都让我留恋，因为那段美丽的记忆……
交河到鄯善的一路上，田地里搭着大片葡萄架，有时我们就在这样的葡萄架下穿行。每家每户都有做葡萄干的荫棚。走了一半路程时，火焰山出现在我们眼前。湛蓝的天空，棉糖般的云朵，下面是连绵的色彩对比强烈的褐红。闭上眼睛，那极具渗透力的深红色仍能穿透眼睑。在汗流浃背中，我们走出了吐鲁番盆地，来到了鄯善。
鄯善只是个小国，远不如交河大。只停留了三日，便向西域最后一个小国伊吾进发。伊吾在现代的名字更为响亮，因为它盛产的甜瓜，地球人都知道了这个地方，那便是——哈密。而我所处的时代，伊吾远没有后世的盛名，只是个弹丸小国，却地处丝绸之路的咽喉要道。
小小伊吾的生存之道，便是在夹缝中左右逢源，对谁都不敢得罪。所以虽然伊吾没有参与吕光的西征，却对于借道慷慨得很，迎来送往。在伊吾修整的时间比鄯善长，因为大军要补充足够的水和食物，等待我们的，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八百里莫贺延碛。
莫贺延碛，在唐之前叫沙河。几乎是死寂一片，毫无生机。穿越之人，只能沿着动物和前人的尸骨行进。路上经常能看到古人的干尸。有人走着走着便倒地而亡，经过长年累月的风化成了干尸，还保留着死时的模样。
吕光前来西征时，在这里走了三百余里无水，将士失色。不过吕光的运气真真是好，被他撞上了百年不遇的沙漠下雨。但吕光不会次次都那么走运，所以他慎重地亲自过问食水的补给，实在也是上次九死一生的经历让他发怵。
六月底我们向着死亡之地八百里莫贺延碛进发。从伊吾到玉门，中途无处可供补给。玄奘走这段路时异常艰辛，只有一个人一匹老马，顾影唯一。还因失手打翻水囊，断水四天五夜，差点渴死。我们比玄奘幸运，有向导，有补给。但是这种炎热的天气入莫贺延碛仍然艰苦，中午时分气温达四十五度以上，加上极度的干燥，每个人每天发的水又有定量，不敢多喝。很快大家嘴唇都干裂了。
玄奘在《大唐西域记》里这样描述：“夜则妖魑举火，灿若繁星；昼则劣风拥沙，散如时雨。”他的形容是如此贴切，没有进入这片沙漠之人，无法如此刻骨地体会。白天明明丝毫无风，会突然天昏地暗，飞沙走石，声如厉鬼。被狂风席卷的黄沙像下雨一样满天飞舞，裹着厚厚的面纱也能呛到喉咙里。
而夜晚，绚烂的繁星下还有一种盈盈磷火闪动。我第一次见到了“鬼火”，这是千百年来死在这恶劣环境里的人与动物尸骨上散发出来的。在21世纪，莫贺延碛已经没有那么恐怖了，铁路穿行而过，旅客眼中不过是一段单调乏味的戈壁沙漠。谁能料想，千年前，这块沙漠堪称死亡之域呢？
走了半个月，当玉门关的烽燧终于出现在远处时，每个人都兴奋地大叫，我们终于走出了八百里莫贺延碛。但我知道，前路远没有众人想的那么顺利。另一种比死亡之地更可怕的东西在等着我们。战争，即刻在眼前了……

63.凉州岁月：千年的河西走廊
在玉门关城下，我们被阻住。我和罗什，还有龟兹上万艺人，都在大部队的后面。前面发生什么，除了我无人知晓。当天我们便按命令在玉门关城外扎营，这一扎便又是十多天。
符坚所封的凉州刺史梁熙拒绝让吕光进入玉门关，责备吕光不遵从命令擅自还师。其实吕光回来是奉符坚诏书，但梁熙肯定也想乘符坚危机之时割据自立，所以找个莫须有的罪名讨伐吕光。梁熙派了儿子梁胤与部将姚皓，带五万人阻击吕光。
“结果会怎样？”我们在营帐中相拥着说悄悄话，我舒舒服服地枕在他手臂上。
“吕光虽然不是什么好人，打仗却还是很在行，何况他还有个厉害的杜进会审时度势。”再往他怀抱里拱一拱，心满意足地闻着他独有的檀香气息，“梁熙文雅有余，机鉴不足，不能从善如流。杜进会劝吕光赶紧迎战，趁他们上下心不齐之时攻其不备。杜进甚至以项上人头做保，打不赢便情愿受死。”
我们在后方，也能听到前面传来的厮杀声。一天下来，果真传来捷报，杜进获胜。几天后不死心的梁胤又来打，被杜进杀得落花流水。梁胤率轻骑数百人向东逃跑，被杜进追赶上，生擒而归。杜进在那次事件中沉着冷静的指挥，还有这次两败梁胤，功劳最大，军中到处传诵他的美名。唉，我心里感伤，杜进其实比吕光更有头脑。可惜，功高震主，终遭吕光嫉妒，没几年后便会丢了性命。
依罗什的性格，不可能在这种时候一直缩在后面。所以这几天我们都很忙碌，罗什为战死之人念经超度，还为受伤之人治疗。而我成了罗什的助手，我可怜的一点现代卫生常识发挥了用处，起码伤者在这么炎热的夏季受感染的几率比以前有所下降。
“一日，佛祖释迦牟尼带领弟子出行，突见路边有堆枯骨。佛祖对枯骨行大礼，弟子阿难不解，佛祖说：‘这一堆枯骨，或是我前世祖先的骨骸，或是多生累世父母的遗骸。所以要拜。阿难，你将此堆枯骨分做两份。若是男骨，色白且重。若是女骨，色黑且轻。’”
我们的营帐里挤了四五十个士兵，连坐的地方都没有，只能站着听罗什讲法。罗什本来是对受伤之人讲法安慰他们，可是这消息传得飞快，没几天便有士兵不停来央求罗什讲法。最后变成了每天晚上到我们的营帐里来听罗什讲半个时辰。
罗什善于以讲故事的方法阐明佛理。从那次峡谷惨变后，他在军中的威望一下子高涨，士兵们对罗什如同景仰神诋一样恭敬。他的信徒，在军中迅速扩大。
我放一杯水在他面前。营帐里拥挤着这么多人，空气不流通，非常闷热。可是这些士兵仍旧如痴如醉，没有一个退出。罗什脸上皆是汗珠，抹一抹汗，继续讲：
“阿难尊者问道，死后男女白骨都是一般模样，怎能辩出？佛陀说：‘如是男子，在世之时，多有进出伽蓝佛寺，听讲经律，所以骨骸色白且重。而女子重情，视生男育女为天赋职责。每生一个小孩，都要依赖母乳来养活婴孩生命。乳汁由血液变成，每个小孩都吸吮了母体中比八斛四斗还要多的白乳。所以母体憔悴消瘦，骨现黑色，重量较轻。’”
已经有人抽泣出声，哭喊着：“今日才知母亲如此恩重。”
他环视众人，目光悲悯，缓缓而言：“何止是哺乳，母亲有十大恩德。第一：怀胎守护恩。第二：临产受苦恩。第三：生子忘忧恩。第四：咽苦吐甘恩。第五：回干就湿恩。第六：哺乳养育恩。第七：洗濯不净恩。第八：远行忆念恩。第九：深加体恤恩。第十：究竟怜愍恩。”
“可是，众生又是如何报答父母之恩呢？”他停顿住，幽幽摇头叹息，“有寡母孤父，独守空堂，儿女待之犹若客人。有人只顾供养妻妾，却冷落父母。有人离别爹娘不报音信，遂使爹娘悬肠挂肚刻不能安。诸位可有此举否？”
有人掩面而泣，有人捶胸跺足，人群中有人高喊：“我等皆是罪人！从未觉父母如此恩德，今日才知不孝之罪。唯愿法师怜悯，指示我们如何报答父母之恩。”
罗什对我点点头，我将已经准备好的经文递给他。“罗什今天宣讲的便是《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此经文罗什昨日刚刚译完，只有这一本。欲得报恩，可为父母书写读诵此经，忏悔罪愆。为父母供养三宝，受持斋戒，布施修福。诸位离家既远，孝心常在，便是孝顺之子。”
这些天他跟我商量该讲解何经。士兵大都是不识字之人，宜讲解粗浅的道理。所以他想到了这本宣扬孝道的经文，并用了几个晚上翻译出来。这部经虽然短，他也一丝不苟地与我逐字推敲。最后成文时，我开心极了，这可是大翻译家的第一部作品。用字优美却浅显易懂，偈文朗朗上口极具音律感，已能窥到他日后在长安的翻译风格。
“法师，这部经书先交给我吧。我读过几年私塾，识得几个字。我抄完后再将经文奉还给法师。”是百夫长程雄。他三十来岁，虽然长得五大三粗，却很爱读书，非常虔诚，经常跟着罗什问法。
罗什点点头，将我们几个晚上奋战的成果交给程雄。他恭敬地接过，一下子被人围住，要求他多抄几份。今天的讲经到此结束，众人离开后，我和罗什相视一笑。为他敷上湿毛巾，擦去脸上的汗水。
他抓住我的手，微微叹息：“不知我父母，在天上可安好……”
想起我的公婆，鸠摩罗炎与耆婆，往事历历在目，浮现眼前。也叹息一声，回握住他的手：“他们一生行善，虔诚奉佛。佛祖是慈悲之人，肯定让他们在天堂相伴。他们现在，也一定在保佑着我们……”
他回望我，肯定地点头，欣慰地笑了。正对视间，有人闯入营帐，我和罗什吓了一跳，赶紧分开。原来是程雄，又折了回来，不知何事。
他突然跪下磕头：“法师，这些天受法师教化，程雄一心想伺奉佛祖，求法师收为弟子。为我剃度吧。”
罗什摇头：“你有妻有子，家中高堂仍在，不宜出家。”
他跪行至罗什脚下，苦苦哀求：“法师，弟子真的是一片虔诚，欲抛妻弃子，只求成佛。”
“抛妻弃子非是成佛之道。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皆是上天赋予的重任，怎可不义不孝？”罗什眉头皱起，“你向佛之心虽好，但如只想自己成佛，不必出家，在家修行亦可。”
他面露不解，依旧不肯起身：“如何修行，请法师指点。”
罗什将他扶起，正色问他：“在家居士受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谨守五戒，布施修福，你可能做到？”
“这……”他犹豫，抬头看罗什，满眼悔恨，“弟子手下亦有好几十条人命，杀人造业，弟子自觉罪孽深重。从今往后，弟子定谨遵师命，守五戒，多布施，日行一善，以求解脱。”
“心中有佛，才是根本。”罗什点头，“我且为你授五戒，做个在家居士吧。”
受戒后的程雄满心欢喜地离开，这是罗什在军中发展的第一位居士。等到只剩我们两人，我问罗什：“他是军人，这不杀生恐怕就难做到。若是破戒，这破戒罪还比不做居士更严厉啊。”
罗什点头，叹息一声：“他有心守戒，能在对敌时不取人性命，便是功德了。”
程雄果然誊抄了数份《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在军中迅速传阅。经常有人拿着经文向罗什求教，或是向我问不认识的字。由于此经道理简单却意义深刻，一时军中兴起向善的孝心。
公元385年的夏天，竟然异常炎热，两个月没有下过一滴雨。在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八月，吕光大军剿灭了梁熙的主力，顺利进入玉门关。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渡玉门关。”这座耸峙在高山之中，孤峭冷寂的关仞，因为和阗玉经此输入中原而得名。古时国界线的概念远不如现代明确，玉门关便是通常意义上西域与中原的分界，进入玉门关，我们便踏上了中原大地。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要进最西边的繁盛大城——敦煌之前，必经阳关。汉武帝在河西走廊“列四郡、据两关”，四郡是武威，张掖，酒泉，敦煌，两关便是玉门关和阳关。四郡作为河西走廊上四座最重要的城市延续到了21世纪，连地名都保存了两千多年。
而兵家必争的战略要地——阳关与玉门关，到了宋代已不是宋的领地。随着陆上丝绸之路的衰落，两关逐渐废弃，最后被掩埋进了风沙。21世纪，只剩下一些烽燧遗址，耸立在孤旷的戈壁上，任后人唏嘘地念着唐朝豪迈的边塞诗，凭吊那热血的峥嵘岁月。
我是以一种近乎膜拜的心进入敦煌，进入这座21世纪人人向往的圣地。“敦，大也；煌，盛也。”对现代人来说，敦煌的意义便是那千年辉煌的石窟壁画，是藏经洞被斯坦因等人掠夺的莫大耻辱，是读了余秋雨《道士塔》后的悲愤。
我两眼泛光对着罗什描绘莫高窟的精美壁画，莫高窟要到唐代才开凿，我现在无法看到，是此次丝路行的最大遗憾。我在狭窄的马车里手舞足蹈，我的丈夫只是温润地在一旁含笑静听，不时拉住我被颠簸地东倒西歪的身体。兴之所至我还唱起了《大敦煌》里的主题曲。当时看这部连续剧，爱惨了这首凄凉悲壮的歌。
敦煌的驼铃随风在飘零，那前世被敲醒
轮回中的梵音，转动不停
我用佛的大藏经念你的名，轻轻呼唤我们的宿命
残破的石窟，千年的羞辱，遮蔽了日出
浮云万里横渡，尘世的路
我用菩萨说法图为你演出今生始终无缘的共舞
敦煌的风沙淹没了繁华，飘摇多少人家
一杯乱世的茶，狂饮而下
我用飞天的壁画描你的发，描绘我那思念的脸颊
我在那敦煌临摹菩萨，再用那佛法笑拈天下
在我所处的时代，再过十来年，敦煌会有一次重大历史事件。公元400年，汉人李暠据敦煌称王，建立西凉国，敦煌有史以来第一次成为国都。李暠谨修内政，轻徭薄赋，崇尚儒学，兴办教育。所以他在世的十来年里，混乱的凉州地区终于出现了一个安定些的地方，汉人纷纷依附，敦煌的文化昌盛，一度是凉州之首。西凉存在了二十年，后亡于匈奴人沮渠蒙逊的北凉国。
八月底我们到了酒泉，停驻八天。吕光最高兴的一件事便是：他的死对头梁熙被押解来了。梁熙逃到姑臧，被武威太守彭济以计绑下，向吕光乞降。吕光在酒泉杀了梁熙父子。九月依旧大热，没有一丝秋天的征兆。我们汗流浃背地进入了此次东归的目的地：凉州最重要的城市——姑臧。
姑臧是河西走廊上的军事重镇，凉州的郡治。最早为匈奴所筑，汉、羌、匈奴多民族杂居﹐城内有居民二十多万，在十六国时期，已属大城市。城外有祁连山融雪，水草丰美，是河西富邑，亦是农耕区与游牧区的地理交界处。前凉张氏在此经营了六十年。因为张氏一门为汉人，中原战乱，很多汉族才俊和大户避难入凉州。所以姑臧人文荟萃，经济繁盛，汉族文化占主流。
马车故碌碌驶进城门，我掀开帘子望外看。前凉第一代王张轨扩建姑臧，在原城之外增筑四个卫星城，所以姑臧比西域小国面积大了许多。熟悉的汉式建筑扑面而来，许久没看到过这样重檐歇山式房屋了。大街两侧商铺林立，城中心是鼓楼和钟楼，典型的汉人城市布局。
张氏虽然到后期也跟几乎所有十六国一样，宗室内乱不绝。但比起中原后赵时期的石勒石虎，还是好多了。所以凉州到了吕光手中时，未曾受到太大破坏，使他能迅速建立起政权。吕光这个人能成为十六国君主之一，运气成分占了很大因素。
吕氏后凉在公元401年投降了后秦，两年后，南凉王秃发傉檀进驻姑臧。不久，北凉王沮渠蒙逊攻克姑臧，以姑臧为都直至公元439年北凉被北魏灭亡。北魏收姑臧城内户口二十余万，此后，姑臧城便以武威城名称世。
一只手扶上我的肩，回转身，他也在向外看。怔怔的眼神，似乎在沉思。我握住他的手，这里，就是我们要居住十七年的地方。这里，到了21世纪，已经完全找不到任何吕光时期的痕迹。这里，一千六百五十年后会建起一座鸠摩罗什寺，以纪念你十七年默默无闻的岁月。

64.凉州岁月：凉州烽火
张氏崛起，在十六国里算最早的一批。第一代王（追封）张轨是晋惠帝时期的凉州刺史，相当于一省省长。张轨是个很有才干的人，召贤任用，保境安民，多所建树。但称凉王要到第四代张俊。表面上张氏一直是晋朝名义上的臣子，实为割据政权，史称前凉。张氏子孙世代保守凉州，虽跟前赵后赵时有战争，但都规模不大。所以凉州在战乱纷飞的中国北方，属于较为安定的地区。
张氏宫殿不大，吕光子侄妻妾又多，所以给我们的是最角落一间小屋。不过我和罗什并不在意。我看着并不豪华的张氏宫殿，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跟罗什讲解前凉的历史：“但是，这个时代的君主都不注重培养下一代，老子英雄儿混蛋的太多了。张氏一门，又都不长命。第五代张重华之后，宗族之中你打我杀，十年间换了四任国主，最后一代王张天锡虽然口才极健，却是荒于酒色，不恤政事。九年前，张天锡竟然糊涂到射杀符坚的使节，给了符坚出兵的理由。派十三万大军灭了这凉国，张天锡投降，被解往长安。他倒是命好，淝水之战后趁机降了晋国，在江南善终。”
罗什帮我收拾，沉吟着说：“所以吕光能割凉州为王，也是机缘巧合，能相机行事。恰巧凉州并无更大势力。若张氏凉国仍在，吕光怕是难轻易得此地。”
我点头：“吕光运气虽好，但也没那么容易就得到这块肥肉。凉州地域甚广，有八个郡之大，想分一杯羹的人多着呢。”我笑着接过罗什叠得难看无比的衣服，重新叠一遍。他还真是不会做家务。
吕光此刻占有的凉州，比21世纪时整个甘肃省还大，包括了青海东北，宁夏，内蒙，新疆各一部分。这么大地盘，当然有人不服气。
“还会有战乱么？”他有些尴尬地看我重新叠衣，为我倒了杯水，取出帕子将我额头上的汗珠抹去。
“会，而且不止一场。十六国中，凉州一地，便占了五个席位，先后有五个凉国。汉人张轨的前凉，被氐人苻坚所灭。氐人吕光的后凉，被羌人姚苌的后秦所灭。鲜卑人秃发乌孤的南凉，被同为鲜卑人的西秦所灭。汉人李暠的西凉，被匈奴人沮渠蒙逊的北凉所灭。而蒙逊的北凉，又被拓拔鲜卑的北魏所灭。后世所称的五胡乱华，五胡便是指匈奴、羌、氐、鲜卑，还有羯。除了羯人和羌，这凉州一地聚集了三胡所立的小国，也真是不得了的乱啊。”
这么乱糟糟的十几二十年便相更替或同时存在的政权，如同走马灯一样在凉州上演。如果不是因为罗什身处于这样的时代，我就算专业是历史，也无法记得全。所以来之前我刻意下了很大苦功，背下全部资料，如今我的头脑里，便是齐整的十六国资料库。
我享受着他的服务，喝口水润润嗓子：“不过眼下，吕光马上要对付的，便是前凉王张天锡的世子——张大豫。张天锡投东晋时，世子不及随往，又怕苻坚加害，便投奔长水校尉王穆。王穆已拥立他为凉王。不久，张大豫就会来围攻姑臧。”
在我说了这番话的第十天，九月中旬时，张大豫和王穆果真到了姑臧城外。之前，吕光已经派遣杜进阻截，却被张大豫麾众杀退。杜进战功显赫，有勇有谋，却在张大豫手中第一次吃了败仗。吕光军中顿时笼罩着不安的气氛。吕光下令军队退入姑臧城中，紧闭城门。每个人都神情紧张地躲在家中，街上只有士兵在巡逻，战争的阴云将秋高气爽的蓝天遮挡得有些憋气。
“法师，公主！”
回头，看见身着铠甲的杜进正大步走向我们，身后跟着的一队人中，有我熟悉的段业。
我们向他行礼，有些诧异，不知他为何到这伤兵营里来。这个伤兵营是在罗什倡导下所建，当然背后有我的主意。我还招募了一些贫苦人家的大婶当护士，教给她们基本的卫生常识。这里虽然简陋，却比十六国其他君主对待伤兵进步了很多，起码不再是听之任之。
我已经想明白了，历史中的确有我的存在。之前发生的事，都已证明我的参与没有对原本的历史产生任何影响。也许，正因为有我，历史才是我在后世看到的那样。所以，我要依照自己的想法来行事，不需要再顾虑。就算只能起一滴水的作用，我也希望能帮到我的丈夫，帮他完成历史使命。
“杜某出去迎贼，几日未归。回来后便听说法师建此伤兵营。法师与公主，真乃神人降生，造化苍生，杜某代弟兄们一拜。”杜进双手抱拳，单腿一屈，罗什忙扶起他。
杜进脸上还有些红肿，估计是被张大豫所伤。我拿来一瓶药酒递给他，他谢着接过，低声说：“法师与公主，杜某有事相商。”
我也在内？疑惑地随着他们进入一间空屋，段业也跟着进来，屋子里就我们四人。
杜进看看四下无人，重重叹口气，说到：“鲜卑旧部秃发思复鞬相助张大豫，遣子秃发奚于带领两万人，已至姑臧。王穆与他屯兵在南门城外，有三万人之众。张大豫屯兵在西门，也有三万。建康太守李隰，祁连都尉严纯、阎袭等，皆统兵相应，现下正往姑臧而来。若全部兵力到齐，数目在十万之上，非吕将军所能敌啊。”
冷兵器时代，军队人数是影响战争胜负的主要因素。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所以以少胜多的战役在整个历史上不多。杜进的担忧不无道理。而这些人都是张氏旧部，帮张大豫也不意外。毕竟张氏在凉州经营六十年，依靠凉州大姓维系人心。只是，杜进为何要跟我们说这些军事机密？
正在想这个问题，罗什已经把这疑惑说了出来：“杜将军，罗什乃僧人，对兵法一窍不通。杜将军为何将军机告诉罗什与妻呢？”
杜进看一眼段业，笑了笑，“法师神机，杜某早已领教。如今局势危机，杜某吃算不准，特来向法师请教。”
看着段业在一旁点头，心下明白。肯定是段业跟杜进说，鸠摩罗什深解法相，善闲阴阳，也就是会预言。杜进因此希望罗什能指点迷津。
罗什沉思一会，说道：“杜将军莫要担心。吕将军粮多城固，甲兵精锐，未可轻攻。”
“杜某非是担心守城。这姑臧城，守个一年半载并无大碍。今年夏季干旱，麦禾枯死不少，估计十月秋收欠半。无粮草支撑，张大豫围城必不长久。”
杜进在屋子里慢慢踱步，凝神分析。然后浓眉拧在一处，语带忧虑：“杜某只怕张大豫席卷岭西，厉兵秣粟，然后东向与争。吕将军毕竟初来，根基不稳。若被张大豫这般拖延，必然可危。”
心下佩服，分析得真准。这正是张大豫的智囊王穆定出的战略，可惜张大豫不是能成大事者。忍不住说：“杜将军，张大豫只是个世家子弟，不懂兵法。初胜则必骄。而秃发奚于刚到此处，与王穆人心不一，反倒是吕将军突袭的机会。”
他突然停下踱步，回头对着我上下打量，眼里精光毕露。罗什不动声色地挡在我面前，微微一鞠：“杜将军，拙荆随口乱说，莫要当真。总之，将军无须多虑，上天必佑，捷报不日便来。”
杜进走时带着满脸的欣喜，而段业向我们拜别时用的那种奉若神明的眼神，让我看了有点发毛。但最让我害怕的，还是身边这一位。
“艾晴～”故意拉长的声调，“你又把我的话当耳边风了！”
我吐吐舌，扮个鬼脸，一溜烟逃出了屋子。其实我之所以会告诉杜进，一是我信任这个人，更重要的是，我总觉得他在这个时候想到我们，应该也是天意要让我告诉他。历史总得沿着它既定的步子走，我不过推动一下而已。
九月底，吕光突然发动精兵出南门，袭击秃发奚于兵营。秃发奚于来不及防御，在逃跑中丢了性命。王穆亦被牵动，全军俱溃。而张大豫听得一点落败的风声，竟然吓得带上几千人便逃。他所遗下的军队，兵败如山倒，纷纷投降。姑臧之围，就这样解了。
我们在伤兵营听到捷报的同时，还听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
“法师，不好了。吕将军大怒，将程雄扣住，要以军法问斩！”
“为何？”罗什大惊，抓住来人。
“程雄此番迎敌，未得一个首级。他平日勇猛，此次居然心软，不肯取人性命。所以吕将军要杀他以立军威。”
罗什急忙问明程雄现在何处，赶紧跑出营帐。我也紧跟在他身后，跑到校场。广场中央柱子上缚着程雄，嘴巴被布片塞住，看见罗什，眼露希望与乞求。罗什对着程雄肯定地点点头，冲进校场前头的凉篷。
“吕将军，程雄不杀人，乃是因为受了五戒。吕将军既已得胜，何苦为难军士？”罗什气喘吁吁地冲到吕光面前，我怕他情绪太过激动，紧跟着拉住他。
吕光冷冷地瞥一眼罗什，鼻子里重重哼气，浓眉拧成一团：“法师，军士本就是杀人或被杀。不会杀人之人，吕某要来何用？”
罗什仍在喘气，声音不由自主抬高：“程雄乃是听了我之言皈依佛门。错在罗什，吕将军要杀便杀我，与程雄无关！”
“法师，杀你岂不犯众怒？”吕光嗤笑，嘴边的横肉向上扯了扯，阴桀地冷笑，“法师，此处非是西域，军中之人毋须信佛。法师还是管好自己，莫要再做此等不利军心之事。”
罗什眼神一黯：“好，罗什在军中不再传法，只求吕将军放了程雄。”
“吕将军，此番大捷，乃是法师妙计，望将军看在法师功劳上，免程雄一死。”杜进上前一步，屈膝半跪，“何况大捷之时杀人，不利军心，将军三思啊。”
帐内其他人等也纷纷出言相劝。吕光面色阴晴不定，思忖一番终于下令：“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拉下去打一百军棍。”
吕光站起身，将一本《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丢在脚底：“还有，法师在军中所传的佛经，扰乱军心，不可再传。今日全部收缴焚毁，日后，请法师不要再讲经说法。否则，莫怪吕某无情！”
一本本薄薄的经书投入火中，书页迅速蜷起，不一会儿便燃烧殆尽。秋风扬起仍带星火的灰，在众多曾听法的士兵前无情拂过，飘散在校场空空的地面上。看着辛苦几夜的经文灰飞烟灭，瞬间明白了：这是场杀鸡给猴看的戏。吕光不懂得利用宗教，只会一味弹压。他害怕罗什的精神力量，所以用威胁杀人来告诫罗什不许传法。
看向身边的罗什。他怔怔地盯着火中的灰烬，深邃如渊的浅灰眼眸里哀伤缠绕。风将一片纸灰扬到他身上，他抬手去接。纸灰在触及他的手时便散碎，不知所踪。程雄被松绑，站在军士一边，不敢哭出声，只是低头抹泪。
从那以后，罗什不再讲法，整个人沉默了很多。
十月的姑臧终于不再炎热，几场秋雨过后，天气瞬间凉了下来。张大豫逃到广武，被人抓住，送至姑臧。吕光在市曹中将他斩首示众。张大豫之死，宣告了由张轨始建的前凉王朝的结束。
十月的最大事件，便是吕光终于得到长安音信，知道符坚已在五月被姚苌所害。他愤怒哀号，下令所有官吏将士穿丧服举哀三月，普通百姓哭泣三日。还在城南外为符坚设祭坛，谥符坚为文昭皇帝，祭祀了三天。
然后，在一群文武官员苦苦相劝下，他大赦境内，建元太安，自称凉州刺史，护羌校尉，又于不久后称凉州牧，成为实际上割据一方的王。论功行赏，以杜进功劳最大，封杜进为辅国将军，武威太守，武始侯。其余人等皆有封拜，段业被封为著作郎，专门负责文书工作。
罗什还是被吕光带在身边充当谋士一般的角色。吕光只当他是个卜算问卦的，高兴了问几句，不高兴就晾他在一边。而罗什的性格，也不会趋炎附势溜须拍马，总是一针见血地说到吕光的痛处，两个人已经闹了好几次不愉快。罗什提出想去姑臧城内任何寺庙修行，却仍是被吕光否决。
其实吕光用这种软性的方法扣住罗什，不过是防他在军中传法树立威信，他何尝需要罗什的意见？何况吕光本就不是一个能听他人劝告之人，对大臣猜忌极重，又好用刑。罗什虽与吕光不对路，遇上吕光决策不对时，仍会竭力劝阻。这种劝结果如何，不用猜也知道。久而久之，罗什也死了心，不再多言语。只是这样毫无意义地跟着，让罗什心情郁闷至极。
罗什在空闲时走遍了城内所有可以勉强算得上寺庙的地方，却是脸色铁青地摇头叹气。这个时代佛道不分，寺庙里也是释迦牟尼太上老君混着供奉，和尚道士不分家。记得一个十六国时期的笑话，南燕国主慕容德吃不准到底攻打哪个城市时，便请个和尚用《周易》算了一卦。
他询问了几句，马上便知这些和尚不像和尚道士不像道士之人，都是来混饭吃的，对基本的佛法一窍不通。对于罗什的大名，也是茫然无知。想起我们一路走来时，凡到一个西域小国，群众夹道欢迎站立多时，只为一睹他的风采。国王必态度恭敬招待周到，只为能请到他讲法。可是，一入河西走廊，这种盛况便不再。他在普通民众中的知名度，远不如一些装神弄鬼故弄玄虚的神棍。整个凉州，都是佛教的荒漠。的92
我极尽温柔地安慰，描画未来支撑他。虽然他从不说出口，可我知道他在荒漠中踯躅，忍受着对比强烈的心理落差。罗什被迫过起世俗生活，每天按时上下班跟随吕光左右。但他仍然坚持剃光头，穿僧衣，做早晚课，晚上看汉文书以锻炼自己的汉语水平。凉州的文武官员，大都随同吕光西征，知悉他婚姻的由来。所以对我们的世俗生活毫无异议，我们反而比在苏巴什更少了背后的指指点点。

65.凉州岁月：乱世枭雄
十月下旬，已有凉意。秋风飒飒中，我在姑臧城内继续考察工作。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实在无聊，罗什白天都在吕光那里，我一个人闲着也无事，所以就重操旧业。画累了，眯起眼看天。这里的天，不如龟兹蓝得那么纯净。却是云卷风舒，别有一番滋味。这样歇歇画画，倒也有趣。
正在画城中心的钟楼，传来由远及近的马蹄声。百姓惊惶，纷纷退到路边。我疑惑地抬头，看到有大队人马正朝这里过来。赶紧收拾一下，将小板凳扛起打算撤退。那队人马已经到了跟前，领头的一匹马正冲我而来。来不及避开，眼见得就要撞上，我条件反射尽力向后跳。马擦身而过，冲力将我带倒在地。
我仍坐在地上，第一反应是：检查自己有没有受伤。肘部有点疼，撩开袖子看，还好，只是衣服磨破了。还没顾得上懊恼，一个蛮横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大胆，敢挡小爷的马！”
抬头，看见那匹撞我的枣红色高头大马上骑着一个魁梧矫健之人。年纪最多二十出头，方阔的脸型，五官分拆看并不出众。眉毛粗浓几乎连在一起，嘴唇颇大，抿出一丝冷意。眼如鹰隼，令人心悸地射出琢磨不透的光芒。与俊逸搭不上边的五官，却因着浑身如弦在弓的张力，组合得极具英豪之气。两臂修长，身姿敏捷，一看便知此人善于骑射。加上又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这样的人，在人群中也能远远辨出他的光芒，嗅出他的——危险……
我在脑中飞快地调动数据库。这样硬朗的长相，粗犷刚毅的线条，肯定不是汉人。看这马和显贵的骑装打扮，他的出身应该不凡。鲜卑人？羌人？还是匈奴人？吕光称王后，“陇西郡县，陆续归附”，其中，来归附的少数民族有两支。一是河西鲜卑秃发乌孤，后来割据青海东北部成立南凉。另一支便是卢水匈奴沮渠部，北凉王国的实际建立者。不知他们是哪支？
正在思考，听得他哈哈大笑，笑声里透着不羁与狂放：“这姑臧城内的汉人女子居然比别处有趣多了。敢直瞪瞪看男人，还露着肌肤。”
突然意识到我的袖子还撸着，赶紧卷下，站起身来。无论他是哪支民族的，我都惹不起。拍拍身后的灰尘，还是赶快撤比较明智。转头刚迈开一脚，他却突然调转马头，挡在我面前。我抬头盯着他那双如鹰的深邃眸子，秋日阳光也照不暖眼眸深处的阴霾。心里纳闷，到底惹了个什么人啊？
“蒙逊，此处非卢水，不可鲁莽。”另一个看似有三十岁的男人拍马上前，声音沉稳有力，语气里有些责备。
“男成，姑臧果然比卢水好太多。有如此众多的娇嫩美女，这下，不愁寂寞了。”
他嘻笑着回复那个男人，从他们口中喊出来的名字，让我心头一震。终于知道他们是谁了，原来这个撞我的男人便是沮渠蒙逊！
卢水匈奴沮渠部，因为先辈世代在匈奴做左沮渠，后代便以这个官名做了自己的姓氏。吕光割据凉州后，沮渠部在族长沮渠罗仇的带领下投靠吕光，罗仇被吕光封为尚书。而罗仇的侄子，沮渠蒙逊，便是这个时代里另一个枭雄，卖兄称王的北凉第二代国主。他出卖的兄长，便是现在出言阻止他的另一个男人：沮渠男成！
“小姑娘，你倒是胆大，一直盯着小爷我不放。”
我一惊，看到他嘴角挂着颇觉有趣的笑，思忖着打量我。这才醒悟过来刚刚想了太多，不经意间看他太久。唉，这职业病犯得真不是时候。
收敛起现代女性特征，对他娇弱地盈盈一拜：“请恕小女子，冲撞了这位爷的高头大马，是妾身之过。万望小爷宽宏大量，莫要计较。”
他仍骑在马上，俯下身用马鞭挑起我的下巴，鹰眼眯起，轻佻地说：“小爷我可以不计较，看你长得还算不错，也够胆色。跟我走吧，小爷保证疼你。”
啊？这这这是史书上说的那个机变权谋，一生征战几未败过，博览史书还颇晓天文，连吕光都忌惮几分的沮渠蒙逊么？这个凉州群雄中首屈一指的人物，现下的模样，跟酒囊饭袋的花花公子有什么不同？而且，电视剧里用烂的恶少当街调戏良家妇女的情节居然发生在我身上，这也太狗血了吧。
“蒙逊！”男成脸色越来越难看，不满意地冲他喊，“到底要闹到什么时候？要让父辈们难堪么？别忘了，我们还得去见凉王呢！”
沮渠蒙逊叹口气，对着我无奈地耸耸肩，浓眉上挑：“美人儿，等见了凉王定能封个官，到时小爷我一定来找你。记住，我叫沮渠蒙逊！”
他突然张开猿臂，俯身探手。我躲闪不及，等意识到时，已经在我脸上摸了一把，一边啧啧赞叹：“皮肤还真滑腻，汉人女子果真比匈奴女子另有一番滋味。”
真是生气了，这样被吃豆腐，还是第一次！抚着脸，被他粗糙手指滑过的地方有些微的疼。刚想爆发，突然看到他回头一瞥，心头一凛！那绝对不是花花公子的眼神，敏锐沉着，还带丝阴冷。只是这精光在鹰眼中一闪而过，瞬间又换上浪荡的模样。他的身后，大队人马中，有个衣着鲜亮的中年男子，正在皱眉看他。突然明白了……
《晋书》上说沮渠蒙逊“雄杰有英略，滑稽善权变”。他能在这乱世中寻得契机，登上王位，自身勇猛只是一个方面，更多的是毒辣的手段。这样的人，怎可能是我现在看到的模样？所以，这是他自导自演的花花公子调戏民女的戏码。
才二十岁的他就已经在游饮自晦，藏匿野心。他这场戏，到底演给谁看？是男成？还是族长罗仇？抑或，是吕光？的26
罗什闭着眼享受我的按摩服务，一脸惬意。他每晚回来，都带着郁闷的脸色。只有回到我身边，才会眉头舒展。
“城里流民越来越多了。”我让他躺在床上，一边轻捶他的肩膀为他拿捏，一边说，“今年夏季不雨，麦禾绝收。尤以敦煌、酒泉一带受灾最重。灾民在家乡无法过活，纷纷流亡，已有不少进入姑臧城内。现在街头乞讨之人日多。”
他拉住我的手，转头望我，清俊的脸上布满忧虑：“明日我便劝吕光开仓放粮赈灾。”想一想，又问我，“我们自己可还有钱？”
我点点头。弗沙提婆给了很多，我从现代也带了不少金银。一路上根本没机会用，不过这几天我在街上施舍了很少一部分。
“艾晴，钱财乃身外之物，救人才最紧要。明日，你便去救济灾民。”
我笑，就知道他会这样：“放心吧，我会的。”
大拇指按住他两侧的太阳穴，问他轻重如何。他点头称好，闭眼享受。油灯下，他的脸泛出柔和的光晕，蕴味十足。犹豫一下，思量该怎么劝他好：“嗯，罗什，你不妨用些手段劝吕光，会更有效果。”
他睁眼，不解地看我：“是何手段？”
“就，就是……像预言那样的谶言。”我结结巴巴说着，按住太阳穴的手不由停了下来。
看他眉间微拢，跪坐在他身边解释：“比如说，刮大风的话，你可以对吕光说：这风不吉祥，将有叛乱发生。只要他肯放粮救灾，就可以不必劳师动众，叛乱自然就……”
“艾晴!”他打断我，语气有些不快，澄澈的眼眸无半点瑕垢，“弄虚作假之事，非我所愿。何况折腰追附吕氏一门，罗什实在做不出。”
唉，我就知道他会拒绝。如果他愿意，早在龟兹时就可以这么做，也可少受多少折磨。他这孤高不群的心性，不知在这十七年间，还要再受多少苦。
自从进入姑臧，他的笑容越来越少。无人信奉佛法，而他偏偏不能去弘扬，每天为俗事烦恼，他的精神太过压抑。我描着他细长的眉，手指滑到他深陷的眼窝，想为他抚平那一道道日渐明显的皱纹。他眨着眼，专注地凝视着我，眉梢眼底渐渐蕴出喜悦。
我吻上他的眉，滑落下来时，他闭起眼，专心享受着我的吻。一路滑到他的唇，他刚要与我纠缠，我却离开，吻他的喉结，满意地听他发出微微的颤声。我再往下移，手指沿着他脖上的红绳触到了结婚戒指。这个戒指，从他送给我那天，我就坚持让他挂在衣服里面。不然，他一个僧人戴着戒指，实在太怪异，我怕他会被人轻视。
稍微离开他身子，轻轻解开他的衣襟。
“艾晴，你……”他惊得差点跳起，脸一下子红如艳阳，喘着不稳的气息挣扎着，“你干什么？”
我抬头，看进他深邃的如渊潭水，也有些脸红，轻声说：“想让你快乐起来。”
他面色倏然一亮，笑意渐渐漾开，眉心不再紧拧，纤长的手指插进我的头发拨弄。情动之时，他有些不耐，想把我拉起。
“你累了，我来吧。”我笑着把他按回枕上，满意地看着他在我身下闭目喘息。红晕尽染，半睁双眸，清浅水雾在眼里漂荡。最酣畅淋漓之时，他脸上的极致欢愉令我欣慰，我是多么盼望这个男人永远都不要皱起眉头啊。
“艾晴，我们可以考虑生个孩子了。”
激情过后，照例是温柔缠绵的拥搂。他无意识地拨弄我的发丝，温柔地看着我：“现在已经在姑臧安定下来，你不是说我们要待十七年么？这十七年里，若有个孩子，你便有更多的牵念可想，更多事情可做了。”
瞬间全身血液凝固住，又赶紧含糊地“嗯”一声，喷薄而出的悲凉绝不敢让他知道。从来没有记载说他这段时间里有孩子，唯一有的，便是《晋书》里那惊世骇俗的当众招宫女“一交而生二子”。那也是在去了长安后，他五十二岁之时，而不是现在。如果史书记载为实，那说明，起码在凉州，我无法有孩子。
穿越所积累的辐射，真的损伤了我的生育能力么？如果我一直不能生，到他五十二岁时，他真的会这样当众招宫女还接受十个妾么？可是以他对我的情，这怎么可能？这段记载，没认识他之前我只当是段好玩的奇闻。在他年少时，初识他真正身份，我也是很恶俗地首先想到这个。可是与他相爱之后，我却坚信这是谬载。否则，若是事实，我一个21世纪来的女性，怎可能接受与人共享一夫？我肯定会发疯。
“罗什，如果……如果……”
“什么？”
看着近在咫尺俊雅清隽的男人，眼里流出满满的爱到极点的宠溺，我怎么可以去相信谬误百出的史书而不相信他爱我的心？我拱进他温暖的怀，含糊地说：
“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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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晋书沮渠蒙逊载记》：沮渠蒙逊，临松卢水胡人也。其先世为匈奴左沮渠，遂以官为氏焉。蒙逊博涉群史，颇晓天文，雄杰有英略，滑稽善权变，梁熙、吕光皆奇而惮之，故常游饮自晦。会伯父罗仇、麹粥从吕光征河南，光前军大败，麹粥言于兄罗仇曰：“主上荒耄骄纵，诸子朋党相倾，谗人侧目。今军败将死，正是智勇见猜之日，可不惧乎！吾兄弟素为所惮，与其经死沟渎，岂若勒众向西平，出苕藋，奋臂大呼，凉州不足定也。”罗仇曰：“理如汝言，但吾家累世忠孝，为一方所归，宁人负我，无我负人。”俄而皆为光所杀。宗姻诸部会葬者万余人，蒙逊哭谓众曰：“昔汉祚中微，吾之乃祖翼奖窦融，保宁河右。吕王昏耄，荒虐无道，岂可不上继先祖安时之志，使二父有恨黄泉！”众咸称万岁。遂斩光中田护军马邃、临松令井祥以盟，一旬之间，众至万余。屯据金山，与从兄男成推光建康太守段业为使持节、大都督、龙骧大将军、凉州牧、建康公，改吕光龙飞二年为神玺元年。业以蒙逊为张掖太守，男成为辅国将军，委以军国之任。。。。。。。
汗，太长了，就不贴完了，反正我写的都是史实。
有亲亲很急，想看罗什和艾晴的情感戏。唉，不能老是在谈恋爱啊，有强悍的配角，才能衬托男女主。前面我为小弗，也写了很多篇章，大家才更清晰地认识到一个活生生的人。第四部里，蒙逊会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如同小弗在第三部里起了重要作用一样。但是，蒙逊不是小弗，我之所以在此列出他如何上位，就是希望先白描出他是个怎样的人。
我在看十六国历史，很感慨的一点是：那个时代真的是帅哥倍出啊。当然我不可能让所有帅哥都登场亮相一遍。要不下回专门为十六国摔锅们写篇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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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家意见，对蒙逊的白描太多了，看着像历史书。所以我思考一下，还是让他这些狠的地方在后面慢慢表现出来吧，或者最后用番外来写。谢谢大家的意见。

66.凉州岁月 金刀太子
我让馒头店的小二帮我扛着一筐馒头走近城外流民最集中的地方。一处背风的山坡有十几个破窑洞，里面聚集了大约上千从凉州各地流亡到姑臧的饥民。
我拉开嗓子喊：“诸位乡亲，大家来领馒头了。这是鸠摩罗什法师不忍见众生受苦，特来救济灾民。”我故意喊出罗什的名号，希望能帮他建立更多的群众基础。
窑洞里纷纷走出破衣烂衫瘦骨嶙峋的流民，带着疑惑，却瞪着馒头咽口水。我拿起馒头递给离我最近的一个小孩，他接过，狼吞虎咽，一个馒头立马下肚。
人群立刻骚动了，每个人两眼放光地冲我，不是，是我身旁的一筐馒头奔来。我大喊着要他们排队，却完全被忽略。然后我发现自己被挤了出来，无论我怎么喊叫，都无法维持秩序。筐子被挤翻，馒头滚在地上，妇女小孩被挤哭的声音传出，甚至有人为了抢馒头而打起架来。场面的混乱让我心怵。唉，第一次赈灾，我果然还是缺乏经验。早知道，应该招募一些帮手的。
我寻到一间破庙，其实应该说道观更合适。因为台基上那个积满灰尘的塑像看着更像太上老君，可旁边的几个小雕像却是佛陀，不过都已经破败不堪了。我一边打量着这个破庙，一边盘算是否把此处做为赈灾的指挥部，突然听到一个细小的孩童哭声从台基背后传来。
我绕到太上老君背后，看到一个大概三四岁的小男孩，浑身褴褛，正抱膝哭泣。瘦小的身躯，明显营养不良。听到动静，吓地抬头，脸上虽然邋遢，却有一双晶亮的大眼睛。心下凄然，把怀里揣着准备当午饭的炝饼拿出，分给他一块。他犹豫一会，咽着口水，迅速接过。刚要咬，却又停住，把饼小心收入怀中。
“为何不吃？”
他看我一眼，仍在咽着口水，却强行忍住：“要带回去给祖母，母亲，还有静姐姐吃。”
唉，这么懂事的小孩，他才几岁啊。不过有些纳闷，他不叫“奶奶“和“娘”，却叫“祖母”、“母亲”。居然是这么正规的叫法，他到底是不是流浪儿啊？再把我剩下的一块也递给他：“那块拿回去给他们，这块你吃。”
他两眼放光，紧盯着饼，咽口水的声音大得让我有点想笑，却抬头认真地问我：“你就这一块了，你不吃么？”
我愣住。这孩子，还真让人怜惜。“我不饿，你吃吧。”
他终于接过，狼吞虎咽地嚼，呛住了，引得一阵咳嗽。我赶紧轻拍他的背，好瘦小啊。把腰间挂着的水囊递给他，他喝着水，一块饼瞬间便吃完。缓一缓劲，突然跪倒在我面前，吓了我一跳。
“母亲说过，受人……嗯……”他转悠着大眼睛，拼命想词，然后开心地笑起来，“对了，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慕……穆超拜谢姑姑大恩。姑姑以后有任何差遣，超儿定当拼死以报。”
看他煞有其事的模样，讲话又那么文绉绉，他妈妈肯定很有教养。我暗暗想，不知是不是哪家的落难公子呢？不过这一声“姑姑”叫得让我有些好笑，想起杨过小龙女来。把他拉起来，刚要说话，听得庙外有人声由远及近。小孩的脸上显出慌乱来，钻进供桌地下。我不明就底，也随着一起钻进。
“是谁啊？”的9c
“嘘！”他贴近我耳朵，声音放得极细，“是我母亲和呼延叔叔。”
嘘出一口气，还以为是谁呢，正想爬出去，被一只小手拉住。回头看到他正瞪大眼睛一脸哀求。好奇心大胜，便乖乖陪着他继续蹲在脏脏的供桌下。
“超儿！你在里面么？快点出来啊！”是个很柔软的女子声音，应该是他妈妈了。
“主母！”一个低沉的男人声音，“超儿如此年幼，何必责怪他呢。何况，不过是一个馒头而已。”
“呼延大哥！”柔柔的女声突然抬高音调，“非是为一个馒头，而是偷窃之举让妾身伤心。年幼时偷的只是馒头，无人约束的话，年长之后便会作奸犯科。慕容家若出这样的不肖子，让妾身如何面对死去的夫君，还有慕容家的列祖列宗！”
慕容！这个姓让我震颤了一下。他们，跟十六国里前仆后继一连建了四个燕国的鲜卑慕容有什么关系？
“可是主母今晨去万花楼之举，又对得起慕容家列祖列宗么！”男声异常悲愤，似乎抓住了女子的手臂，让女子惊呼。
“你……”女子带着哭腔的声音，柔弱得让人想保护她，“娉婷无颜入慕容家谱，但求以一己之身，养活超儿，日后能与他叔叔伯伯相认，娉婷便可以死谢罪了！”
“主母……”男子哽咽着，这一声呼唤，满含情义。“呼延平明日便去从军，自然可得些粮饷……”
“不可！”女子惊叫，声音里透着极度悲凉，“我们已经害得你满门抄斩，家破人亡，只剩下静儿一条血脉。如今，你还要抛下我们孤儿寡母。这从军，九死一生，你若丧身，是要让我们欠你更多么？”
“主母……”听得压抑的抽泣声，这个男人流泪了，“那你答应我，莫要再提卖身一事。你乃大家闺秀，名门之后，怎可如此自贱。日子再苦，我都会想办法熬过去……”
两人都哭了，怕他们发现有人会尴尬，我连大气也不敢出。等他们离去后，我拉着小孩从案桌下爬出来。走到庙外的小水沟边，我拿着帕子沾水，给他抹脸，已经脏得看不出长相了。黑灰擦掉，一张惹人怜爱的小脸露出来。我叹口气，那么白皙的皮肤，漂亮的尖下巴，乌黑晶亮的大眼睛衬着优雅的双眼皮，果然是帅哥美女辈出的鲜卑慕容家的孩子。
“超儿，你母亲说的对。就算只是偷一个馒头，那也是偷。不劳而获之人最让人鄙视，以后切记再莫做出让你母亲伤心的事。”
他点点头，小脸蛋有些发窘。我笑了，牵起他的手：“慕容超，走，带我去见你母亲和呼延叔叔。”
“你……你怎么知道我叫慕容超？”他一脸惊惧地往后退，抬头警觉地看看周围有没有人。
“小鬼，你母亲刚刚不是说你们慕容家，你自称超儿，当然名字叫慕容超啦。”我噗哧笑出声。心里想，我非但知道你叫慕容超，我还知道你爷爷慕容皝是十六国中前燕的开国君主，你伯伯慕容垂乘着前秦四分五裂时恢复了燕国，史称后燕。你有个出了名的堂兄，艳冠符坚后宫的慕容冲。你叔叔慕容德在慕容垂的后燕灭亡后称王，史称南燕。只有你父亲慕容纳没什么名气，因为被符坚的前秦张掖太守抓住杀了。的a3
“那，姑姑，能不能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超儿的真姓。有别人在的话，姑姑还是要叫我穆超。”他沉思一会，用商量的口吻跟我说。那副认真的小大人模样让我发怔，他今年才三岁，却这么早熟，而且如此谨慎小心。俗话说：三岁看到老。联想到日后在长安时他为了麻痹姚兴装傻三年，的确是够隐忍的。现代的三岁小儿哪个不是父母祖辈心肝宝贝得捧在手里怕化了。他却从出生之日起，便时刻与饥饿不离身，这灾难中的颠沛流离比任何早教都来得深刻。
鲜卑慕容家最后一位王牵着我的手，带我走进了一个破窑洞。里面有不少人蜷缩着，慕容超带我走到一个老妇人面前，有个小女孩正在喂老妇人喝水。慕容超把怀里的饼拿出来，掰一块给老妇人，再掰一块给那个八九岁的小女孩。他们拼命咽着饼，谁能想到这个破窑洞里乞丐一般的老妇人是位王妃，而这个小女孩，应该就是呼延平的女儿，日后慕容超的妻子，呼延静。
前燕被符坚灭了后，符坚对待慕容家还是很优厚的。慕容德被符坚封为张掖太守，带着母亲公孙氏和同母兄慕容纳来到了张掖。淝水之战前夕，慕容德随军出征，临走时留下一把金刀。这把金刀，便成了日后慕容德慕容超叔侄相认的信物，也成就了慕容超这位堪比赵氏孤儿的燕国末帝可歌可泣的悲剧一生。
公孙氏在听了慕容超的讲述后，要起身对我称谢，我赶紧还礼。她年轻时应该很漂亮吧，虽然现在如此落魄，两鬓班白，满脸尘土，也始终保持了一份王家气度。这个贵族老妇人，晚年吃尽苦头，大儿子被斩首，小儿子慕容德自从离去后便至死未见。公孙氏在慕容超十岁时去世，将金刀交到慕容超手中，同时也将慕容家对复国的强烈渴望延续到了孙子身上。
我在这破窑洞里等了一会，慕容超的母亲段氏和恩人呼延平回来了。一见之下，我暗暗惊呼，真漂亮。就算是布衣褴褛，面色有些泛黄，也不掩秀丽的容颜。有这么漂亮的母亲，再加上慕容家的优良基因，难怪《晋书》里描述慕容超“身长八尺，腰带九围，精彩秀发，容止可观”。而救了他们一家的呼延平看上去三十七八岁，身高体健，虽然长相一般，却很忠厚端方。
慕容垂叛秦起兵，慕容一族便是族诛之罪。前秦的张掖太守将慕容德留在张掖的所有亲人斩首，只有两人逃过了这劫难。一是公孙氏，以年老获免。另一个便是慕容纳之妻段氏，我现在知道了她叫段娉婷。当时段氏有孕，未曾立刻处决，囚禁在郡牢里。
呼延平是狱吏，曾经做过慕容德的手下。据史书记载，呼延平曾经得过死罪，被慕容德赦免。为报答慕容德之恩，所以冒满门抄斩之罪，救了段氏。呼延平带着公孙氏和段氏，还有自己的小女儿逃到羌人部落。幸好前秦已经大乱，无暇追捕他们，段氏便在羌人那里生下遗腹子慕容超。
可是，根据我在破庙里听到的对话，我能感觉出呼延平冒死相救绝对不只是为报恩，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爱上了美丽温柔又有气质的段娉婷。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有婚姻之实，但段娉婷对呼延平的感恩之心可从她日后让慕容超娶呼延静上看出。
我跟呼延平和段娉婷站在窑洞外，向他们说明了来意：“妾身乃龟兹法师鸠摩罗什之妻。法师悲悯，愿舍粮救灾。但灾民众多，为免拥乱，需要人手帮忙。不知这位大哥可否招募十几个力壮一些的男子，这位夫人是否可助妾身分粮。工钱怕是无法出，但是一定让帮忙之人能吃饱。”
他们诧异地对视，再看向我，满脸感动。呼延平双手抱拳单膝下跪：“法师与夫人如此慷慨助人，呼……严平感激不尽。严某定尽全力，任法师与夫人差遣。”
我一边低头思考明天如何赈灾，一边快步走回王宫。这个时候，应该是罗什下班时间了，我得赶在他回去之前到我们的住所。已经跟呼延平说好，他会去找人，明天一早我先到破庙跟他集合，然后我们去馒头店提货。我已经根据灾民数量向城里所有馒头店下了订单，一下子把我带在身上的钱都化完了。因为灾荒，这几天粮价涨得厉害，比平常贵了一倍，而我知道，现在的粮价还远未到历史记载的最高价。史书上并未记载吕光是否开仓放粮，但愿罗什能说服他。否则，以我们自己的财力，毕竟有限。
我正闷头想着，没注意前面的状况，在宫门拐角处突然撞上一个人。他胸口硬邦邦的护甲撞得我头疼。我搓揉着脑门呲牙咧嘴地抬头看，然后我和那人一同呆住。
方阔张扬的脸，鹰隼一般深不见底的眼，居然是沮渠蒙逊，带着一队人正要出宫。心里正暗叫不好，整个人已经被一只狼臂拖到宽阔的胸前。他的个子比罗什稍矮一些，却孔武有力多了。
“小美人，居然在这里碰上你！正想着如何找你呢。”他只用一只手臂便圈住了我，绷紧的肌肉铁钳一般掐得我生疼。我像只可怜的蚂蚁，无谓的挣扎只是给他搔痒痒。
“放开我，我早已嫁人了！”
“哦？是么？真是可惜。”他嘴角带着嘲弄，仰头大笑，“不过我们匈奴人可不在意这些，嫁人又如何？抢过来便是了。你男人要有本事，我等着他来抢回去！”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我往外拖，我挣不脱，已经被他拖到了宫门口。我急中生智，贴近他耳边低声说：“上次在街头戏已做足，这次又想做给谁看呢？”
他整个身体一凝，脚步滞顿，蹙眉看我，阴霾的眼底流出不置信的神情。这会儿我可不能示弱，回瞪着他，毫不避忌地跟他对视。他把我拉近，满面带笑地佯装要吻我，却在我耳边用低不可闻的声音问：“你到底是谁？”
我正为他语气里的阴冷觉出脊背的寒意，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稳重的声音：“不知沮渠小将军对拙荆有何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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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晋书慕容超传》：“慕容超字祖明，德兄北海王纳之子。苻坚破邺，以纳为广武太守，数岁去官，家于张掖。德之南征，留金刀而去。及垂起兵山东，苻昌收纳及德诸子，皆诛之。纳母公孙氏以耄获免，纳妻段氏方娠，未决，囚之于郡狱。狱掾呼延平，德之故吏也，尝有死罪，德免之。至是，将公孙及段氏逃于羌中，而生超焉。”

67.凉州岁月：西凉国主
罗什站在不远处，僧衣迭迭，清雅淡定。沮渠蒙逊回头看看我，再看看罗什，眉头拢住，一脸惊讶。我乘着他失神，挣脱他的手臂，快步走到罗什身后。
蒙逊大张着嘴，有些语结：“法师乃化外之人，居然学俗子娶妻……”
罗什对着他双手合十，微微鞠躬：“明心见性，然后五蕴皆成佛性。欲界诸行为缘所生，罗什与妻，便是因缘之果。”
蒙逊嗤笑，满眼不屑：“以因缘二字，便可沉湎幻化世界，法师何以服众？”
罗什璀然一笑，朗声道：“直照空有，行空不证，涉有不著，故名方便。万事万物皆有因缘，真空俗有两面，无不是万物之本来性相。只要洞察诸法空和诸法有，便能居五尘而不染，处众秽而常净。入生死而无所谓，于诸荣辱心无忧喜。”
蒙逊面无表情的脸上有些许动容，沉思片刻，又对我瞥来意味深长的一眼，微微颌首：“入生死而无所谓，于诸荣辱心无忧喜。法师果然是睿智之人，难怪能出尘入世而保持佛心，蒙逊受教了。”
我心中一动，蒙逊果然是熟读文史，心思机敏，跟其它单靠蛮力的匈奴人不是同一档次。难怪男成、段业，还有吕光都忌惮他。
罗什再寒暄几句，便与蒙逊告辞。蒙逊一直转着犀利的眼珠看我，那种探究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罗什带着我回到住处，看见周围无人后便沉着脸说：“艾晴，莫要再去招惹这样的男子。”
“我没有啊……”有些委屈，两次都不是我去招惹的。蒙逊也只是演戏，碰巧对象是我而已。
他的脸色依旧不太好看，想到他应该看到了蒙逊故意装样子亲吻我的那一幕，心里惴惴：“嗯，罗什，你看到的不是你想像的那样。我跟他没有任何……”
“艾晴！”他柔声打断我，“你是我妻，怎会不信任你？”
心里真没底，咕哝着：“那你还板着脸……”
他满脸倦色地坐下，伸手拿茶壶：“艾晴，吕光不肯开仓放粮。”
原来是为这事烦恼。嘘口气，帮他倒茶：“为什么？他不知道流民饥饿，逼急了便会动乱，于他有何益处？”
“他当然知道。”他重重吐出一口气，眉头拢起，郁闷地说，“酒泉太守宋皓，南郡太守索泮，西平太守康宁，还有先前逃脱的王穆，均已反。吕光称王不到两月，便叛乱四起，他要留着粮打仗。河西鲜卑秃发部，卢水匈奴沮渠部，带领几万部族前来投奔，条件之一也是要粮。吕光为了招抚这两部，已答应拨粮。流民在他眼里，根本无暇顾及。”
看他愁容满面，郁结于胸。依他的脾气，今天朝堂之上肯定又跟吕光发生争执。温柔地为他按摩太阳穴，轻声说：“吕光不给粮，我们就自己解决吧。先用我们自己的财物抵挡一阵，然后想办法让城中大户捐粮赈灾。”
他点头，回身望着我：“明日我便去说服文武官员，让他们捐钱。”
握住我的手，眼光灼灼：“艾晴，不要让一个灾民饿死。”
我呆住，这不可能。可是……
我依旧点点头，心情瞬间变得沉重。
那个破庙经过收拾，成了我的临时赈灾点。每天呼延平和段娉婷都来帮忙，呼延平组织了十几个男人，用以维持秩序。他当过小头目，管理工作做的井井有条。小慕容超也很喜欢黏着我，帮我一起给灾民派发食物。空闲时他最喜欢跟我玩剪刀石头布，缠着让我讲秦末刘邦项羽的故事。那首《亲亲我的宝贝》，做为我的保留曲目，又一次发挥了作用。
发觉自己还真是有小孩缘，可能是我不摆大人架子，有层出不穷的游戏逗他们玩吧。慕容超现在虽然才三岁，却经历过太多流亡的苦难，脸上神情比弗沙提婆的儿子求思老成许多。不过终究只是个孩子，玩起来还是很疯。而比他大五岁的呼延静却人如其名，腼腆安静，每天静静地看着慕容超跟我玩，很少参与。
粮食是刚开始一天派一次，每人领一个馒头。几天后发现化钱如流水，为了节约，我只能买更便宜的小米和高粱自己做，在破庙里让段娉婷带着几个女人熬小米粥和高粱糊糊，加入菜叶和盐巴。当然不好吃，仅能果腹。我的目标，便是不让一个人饿死。
可是，我越来越担心，不知道要用我们自己的财物抵挡到什么时候。随着冬天到来，灾民越来越多，粗略估计总在上万。幸好罗什劝服了一些达官贵人捐钱，数目虽然不多，总还能拖一阵。可是，现在还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支持者，所以我想到了一个人。与罗什商量后，我走进了城里最气派的大门。
墙上的水墨山水，细致的屏风，精雕的桌椅，整个大厅布置得十分雅致，不愧为凉州第一大户。我注意到他家里已经出现桌椅。本来这个时代与汉代一样，是席地而坐。但凉州地处中原最西北，受西域影响，桌、椅、凳这些高型坐具已经开始流行。
正在以专业眼光打量，看到一个儒雅的中年男子跨进屋，眼光敏锐地扫视我，微微作揖：“在下便是李暠，这位夫人便是名满西域的大法师鸠摩罗什之妻么？不知找在下何事？”
他的声音沉稳，衣着考究，唇上留着精心梳理的髭须。眉庭开阔，尽显英武之气，举手投足间却是雅量十足。此时的他跟罗什年纪一样，仍然保持着很好的身材，看得出平日定是勤习武艺。
“妾身不请自来，万望李公子原谅妾身的莽撞。”我盈盈一拜，开门见山地告诉他，“妾身特为赈灾一事来此与李公子相商。”
他没立刻回答，先请我坐下，让仆人上茶。慢慢抿一口，然后看向我：“法师与夫人连日来以一己之财力设施粥点，姑臧城内到处流传法师之德。李某自然有所耳闻，心中钦佩至极。在下略有薄财，也愿为流亡百姓尽心。只是一己之力，终是杯水车薪。而凉王平叛不暇，李某此举无人赏识啊……”
看他顿住，又抿口茶，我即刻明白。赈灾对他来说，是政治资本，他是个典型的商人兼政治家，要看成本与回报之比。我笑一笑，缓缓说道：“若是妾身没记错，李公子可是汉代令匈奴闻风丧胆的飞将军李广之后？”
我知道他不光有个名垂千古的祖先——李广。他的祖父是前凉张轨的将军、侯爵。父亲也很有名望，可惜死得早，李暠是遗腹子。不过这些与他的后人相比，也不算什么。因为他的后人，两百年后，将开创中国历史上最恢宏的盛世——大唐！（注：李唐建立者李渊自称为李暠七世孙，到底是不是，学术界仍有争议）
提起祖先，他露出一丝自豪的微笑：“在下确系飞将军李广十六世孙。先祖在汉初奉命到陇西征讨羌人，不幸战死。后世前来奔丧，将先祖葬于陇西，并迁全家于此。已历四百余年。”
我点头，正色道：“李广将军一生征战却不得志，终不得封侯。年六十兵败，因不能复对刀笔之吏而自刎，实在令人扼腕。只是……”
我停顿下来，引得他有些好奇，对我抱拳：“李某愿闻夫人高见。”
“妾身冒犯，万望李公子恕妾身直言。”我欠身一鞠。
看他脸色并无不妥，继续说：“李广将军爱兵如子，身先士卒，兵士甘效死力，故而军中威德甚高。可惜自负其才，不讲谋略，一人神勇，却非统帅之能。心胸狭窄，公报私仇。又喜欢铤而走险，虽能立奇功，却也易招至大败。而最致命的，乃是不听调令，不为上司所喜，更与卫青甚至武帝处恶。李广难封，固然是命运作弄，却也是自身之过啊。”
我一边说，一边观察。他终于忍不住了，沉下脸，想说什么，又顿住。再喝口茶，不一会儿面色便恢复如常，微微颌首：“夫人见解深刻，李某受教了。”
心下赞叹，果然是个能成就大事的人，轻易不动声色，城府很深。而且器量极大，能屈能伸。史书记载他文武双全，喜好结交名士。性格沈敏宽和，年轻时便被人一致看好会有所作为。这样的人，在前秦还有吕光统治时期，一直蹉跎青春，郁郁不得志，必定是件痛苦的事。
“李公子不为妾身一番胡言乱语动怒，这般肚量，难怪李公子早负盛名，只是可惜了……”
我斜眼看看他。对这样有雄心又有城府的人，我不能像对待段业一样，用谶纬就可以蒙混过关。要让他心甘情愿地拿钱出来赈灾，必得分析利益，用民心所向以及日后的历史发展来打动他。
“哦？可惜什么呢？”他挑眉，语气依旧沉稳。
我微微一笑，朗声说：“李广将军一生令人扼腕，但若李公子能吸取乃祖之过，自可更胜一筹。李公子心思机敏，雄才大略，若是张氏前凉仍在，李公子出身名门，必会如令祖父一般，封候进爵。可惜吕氏乘大秦混乱，相机行事，占得凉州。李家未曾对吕氏做过一丝贡献，吕氏父子自然不会将李家纳入心腹。‘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本是好男儿之志。只是……”
我故意停顿住，慢悠悠喝一口茶。此刻的他再也按耐不住，身子前倾，诚恳地说：“请夫人不吝赐教。”
我紧盯他的眼，略微压低声音：“若此帝王家自身根基不稳无德无才，失却民心指日可待。吕光此人，昏庸谗信，子侄们更是不肖。公子坐等吕氏诸人纳贤，怕是要失望了。公子已年近四十，虽坐拥巨产，却无法乘此乱世建立万世基业。李公子，可是深以为憾否？”
他眼露诧异，讶然地盯着我，面色阴晴不定。我将身子略微凑近他，声音压得更低：“公子赈灾，何须计较他人赏识，难道不可为自己日后创立霸业收拢人心么？”
十年后，他在段业、沮渠蒙逊举兵反叛吕光时响应，便是在找机会。他被段业封为敦煌太守，不过段业无能，根本控制不住他，李暠在敦煌势力越来越大，终于在公元400年自立为凉公，史称西凉，是十六国之一。而那时，他已经五十岁了。
他噌一下站起来，瞪着我，胸膛有些起伏。我拿起茶盏抿一口，镇定地迎上他喜怒难辨的双眼：“这些，皆是法师与妾身闲聊时所说。妾身卖弄，让李公子见笑了。”
他转着眼珠，对我看了半晌，郑重一揖：“难怪夫人能摒弃俗见，与高僧结得姻缘。法师的大智量，真乃莫测也。此处非说话之地，夫人若信任在下，请随李某入后堂。”
我兴高采烈地从李府出来，一路向我的施粥点走去。灾民们大都来自敦煌、酒泉一带，正是日后李暠割据的地方。吕光父子无道，在这场饥荒中不施与任何援手，迟早会彻底失去民心。此刻赈灾反而是个机会，为日后的民心相背打下基础。李暠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我略说了几句，他便点头答应施粮赈灾。与我商议了一番具体事项，便放心全权交与我处理。
我正开心地走着，听到身后有人叫：“公主！”
自从来到姑臧，已经没人再叫我公主了，除了一路与我们一起来的几位。回头，果真看到身穿铠甲的杜进带着几个随从大步朝我走来。看来，他又要出征了。
“正要去寻公主，不想在此得见。不知杜某可有幸请公主喝杯茶？”杜进对我抱拳一揖，铠甲在阳光下闪烁着冷光。
我被杜进请进一家茶楼。因为灾荒，客人稀少。在靠窗的雅间坐下，杜进虬髯横生的脸表情真挚，语气诚恳：“听说法师与公主倾尽自己财物赈济灾民，杜某实在既佩服又惭愧。”
我口里谦虚应答，心下却还是疑惑，不知杜进单独来找我是何意。他温厚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个袋子，交到我手上：“这是杜某的一点心意，希望能帮到法师。”
赶紧道谢，接过有些沉甸甸的小袋子。
“还有，这是杜某购得的一处房产，在西门大街附近。虽然不大，内里器物还算齐全。”他从怀里掏出一串钥匙，放到我面前，“杜某出征在即，不知何日归来，也无暇打理此处。如法师与公主不弃，这屋便交与你们，但住无妨。”
我有些不解，我们不是被吕光安排住在宫里么？为何要送我们房产？
杜进看到我眼里的疑惑，叹了口气：“今日早朝，凉王为此次平叛分拨粮草，粮官禀报尚有部分余粮，法师便要凉王赈灾。凉王不肯，法师与凉王争执甚大。凉王一怒之下，将法师逐出王宫。”
我大惊，赶紧问：“法师有没有怎样？他现在何处？”
“凉王本来盛怒，终被百官劝阻。只是责令法师今日搬出王宫，不得再干朝政。法师此刻，该是在居所收拾行装。”
我嘘出一口气，看着眼前的钥匙，有点踌躇。
杜进双手一揖，言辞恳切：“杜某得法师夫妇相助甚多，早思报答。但若直接交与法师，怕法师心性，不会接纳。故而来寻公主。”
将钥匙再推近些，虬髯微颤：“姑臧城内佛法不兴，只有些许破败小庙。法师住那些地方，真真委屈了。法师自己的钱，还是留着接济灾民罢。”
我思量一下，接过钥匙，口里万般道谢。杜进说的没错，罗什高傲的性子，不会接受这样的馈赠。可是，我们自己的钱，有更大用途，的确支撑不起买房这么大项的花费了啊。
那天我先回粥点，把事情交代给呼延平和段娉婷，告诉他们我已经找到了更大的支持，明日便有更多粮食。然后我赶紧回去。
果真看见罗什在收拾行李，柜子里的衣物凌乱地摊在床上。他眉头紧锁，一直定定地思考什么。叠了一件衣服，又会无意识地打开。所以叠了半天，衣服依旧乱七八糟。我上前接过所有收拾的活计。他不会做家务，让他再继续做下去，只会越来越乱。
含糊地告诉罗什，杜进转手给我们一处房产，只需带着随身物品既可入住。一边收拾一边安慰他，我们能离开王宫也好。现在吕光忙着四处救火，不会再每天紧盯着他，他反而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等我收拾完，他已经完全回神，脸色也平缓了不少。出宫后，坐上杜进派来的马车，来到我们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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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罗什对蒙逊所说的“因缘”出自《维摩诘所说经》。
《晋书凉武昭王李玄盛列传》（《晋书》是唐代房玄龄主编，因为李唐自称李暠为祖，所以在《晋书》里李暠不是像其它枭雄一样放在“载记”中，而是用“列传”，且不直呼其名）
武昭王讳暠，字玄盛，小字长生，陇西成纪人，姓李氏，汉前将军广之十六世孙也。广曾祖仲翔，汉初为将军，讨叛羌于素昌，素昌即狄道也，众寡不敌，死之。仲翔子伯考奔丧，因葬于狄道之东川，遂家焉，世为西州右姓。高祖雍，曾祖柔，仕晋并历位郡守。祖弇，仕张轨为武卫将军、安世亭侯。父昶，幼有令名，早卒，遗腹生玄盛。少而好学，性沈敏宽和，美器度，通涉经史，尤善文义。及长，颇习武艺，诵孙吴兵法。尝与吕光太史令郭黁及其同母弟宋繇同宿，黁起谓繇曰：“君当位极人臣，李君有国土之分，家有騧草马生白额驹，此其时也。”

68.凉州岁月：命如蝼蚁
我们的新家是个面积不大的宅院，两边厢房各四间，中间是五开间的主屋，给我们俩住绰绰有余。而且一应用具皆全，看得出杜进颇费了番心思。也幸好有他，我们马上便有了落脚之处，不必再四处辛劳找寻住处。
我跟罗什商量后，收容了慕容超一家。呼延平是个有情有义的男人，对我们感激涕零，把家中所有力气活都包了。公孙氏为我们洗衣做饭，呼延平和段娉婷每天跟我一起煮小米粥、高粱糊糊救灾，晚上我空了便教小慕容超和呼延静读书。他们还是对我瞒着真正身份，我也不点破。
而罗什，自从不用再跟着吕光，他也跟我一起每日跑灾民聚集的地方，为他们看病讲经。身处天灾人祸中的百姓，经历了苦难，对今生的绝望，更易于接受佛教，期盼来生。他的信徒在流民间迅速扩大，而他，也更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为人讲经说法。他每日忙碌，眉头反而舒展开来，不像前段时间那样郁郁了。
呼延平一个人住在库房里，他不爱多说话，小心翼翼地护着慕容超一家。只有无人注意时，才会对段娉婷流露出眷恋的眼神。而娉婷，我看得出她对呼延平也有情。两个人碍于身份，压抑着情感。我几次想劝他们，却不知该怎么劝。史书上并没有段氏再嫁一说，也许，他们会压抑一辈子。暗自感慨，这样的乱世，生存比情爱更重要。
十一月中旬时，二十四个满面尘土的龟兹僧人寻到了我们的住所。他们居然冒着危险，小沙漠，历经半年时间，终于来到姑臧，追随他们的上师——鸠摩罗什。别说罗什看到他们感动得热泪盈眶，连我，也为这群僧人们的执着触动。
姑臧没有正规寺庙，此刻也没有多余的钱让他们住到其他地方去。所以，我们的院子里一下子变得拥挤不堪。我们的家，我想想都觉得怪异。从人种上来说，有汉人，龟兹人，鲜卑人。从身份上来说，有僧人，有僧人的妻子，还有未来的亡国之君、皇后和太后。这样一群人，组合成一个奇特的家庭，每天的工作便是跑灾民聚居区，讲经罗什有时会让弟子代劳，他还有另外的工作：行医看病。
我根据自己读过的记载，知道粮价必定会不停上涨。所以说服李暠，先拿出钱囤积粮食。我自己也把绝大部分钱换成了三百斗高粱，两百斗小米，还有一百斗小麦，堆满了我们的杂物间。我以为有了李暠和我的这些存粮，可以接济流民一段时间。可是没想到，随着隆冬的到来，情况比我知道的还要糟糕。
十一月下旬天气骤然变冷，风似刀割，雪如絮下。灾民更多了，南郡西平一带本来灾荒不是太厉害，却因为吕光在跟这两地的原前秦太守打仗，为避战乱，又有不少人流亡到姑臧。每天有七八万面黄肌瘦的人排队在我们的施粥点外，雪花积在肩头，往往等排到了，早就成了雪人，巍颤颤的手伸出，冻烂的伤疤流着恶脓。排队时随时都会有体弱之人倒下，不再有呼吸。罗什说过，不让一个灾民饿死，可是，恐怕没到饿死，便已有人冻死了。
说服了李暠捐赠了一批棉衣，一千套，只够分给老弱病残。我们自己又添了两百套，可是，每日都有装着冻死者尸骨的板车往城外拉去。存粮以惊人的速度在减少，每天发完粥后还有大队人眼巴巴地看着我们。粥已经变得越来越稀，可是仍然不能让每个人分到一碗。再去买粮，价钱又翻了一倍。
虽然赈灾一事上，李暠出了绝大多数钱。可是看到每天粥不够分，不好意思让李暠再多加粮，我在罗什要求下把自己的存粮添入。这样，我们库房里的粮也在迅速减少。而我们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没有收入来源，每天坐吃山空。不管弗沙提婆给了多少钱，都抵不上要养这么一大家子。我这个财政大臣，每日犯愁什么时候我们自己也要开始变卖家产了。
罗什根本没有金钱概念，他身上压根就不能带钱，无论多少都会被他花光。不是施舍给乞丐，就是买书。多年供养优越的生活让他养成了典型的富贵病。比如，在吃饭问题上，他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喜欢精致的菜色。虽然他从不说，可我能看出他不爱吃高粱面糊糊。其实又有谁喜欢吃呢？小米粥还有清香，高粱面却又涩又梗。
我是江南人，从小吃惯水稻。在龟兹时每天吃面食，日子久了，也就习惯了。到姑臧后第一次吃到了高粱，才知道高粱的难吃，而且吃了高粱面窝头肚子容易发胀。可是高粱耐旱。在夏日的旱灾中，麦禾枯死，只有高粱还能有收成，所以是最便宜的粮食。我们赈灾主要靠的就是高粱和小米。而我们自己，我都是让公孙氏和段娉婷做好面、馒头、饼子，带到赈灾现场我们一家子自己吃。我没那么伟大，要跟灾民吃同样的东西。我们现在的经济条件，再拮据，也还没到这一步。
罗什在穿着上倒是还好，因为总是穿僧袍，打过些小补丁的衣服，只要不明显，他还是会穿。但却很爱整洁，甚至有些洁癖。这几天在灾民中间跑，他从没表现出嫌脏，但每天回到家便会换下衣服，第二天要穿浆洗过的干净衣服。
但他一项很大的花销，便是买书。他在龟兹的书无法全部带来，只挑了重要的，也已经是我们一路来最沉的行囊。到了姑臧，可以接触到更多汉文书籍，他更是如同海绵一般吸收着汉地的文化。看书成了他最大的业余爱好，而且这也是为他日后译经打基础，所以刚开始我也从来不限制他买书。可是，活字印刷还没有发明，纸张又贵，这个时代的书籍比日用品贵上几十倍。而他往往是看到喜欢的书，连价钱都不问就买下，剩下我尴尬地掏空口袋。
这个男人，唉，除了做精神领袖，他还真的不懂柴米油盐。我很庆幸的是，在龟兹时我已有意识地训练自己在古代的生活能力，不至于到现在束手无策。
十二月时，流民数目激增，已达十多万，抵得上姑臧城内的居民数目。城内经济萧条一片，什么都在跌价，除了粮食。很多人在门口摆摊变卖家产，一天下来也换不回一斗粮食。
城外灾民聚集的山头，整片山的树木皆被剥皮，大雪覆盖下的草根也被掘出。高粱杆、稻草、麦杆，甚至棉袄里的棉花，都成了救命的粮食。灾民们把它们碾碎，掺水熬大半天，能够熬出些淀粉来。每日还有人因为误食狼毒草中毒。往往等罗什得到消息，赶去救时，人已口吐白沫，满脸青紫，面目骇人地死去。
灾民中有人开始得浮肿病，一挤便出黄水，走路摇摇晃晃。还有许多人因为吃糠，吃观音土便秘，浑身瘦得皮包骨，却挺着奇怪的大肚子。我曾亲眼见到他们在破败的窑洞里，翘着光屁股，互相用树枝掏，鲜血长流。被掏的人一声高一声低地呻唤，无论我跌跌撞撞跑到多远，耳边依旧不时响起那些惨叫声。
吕光的平叛进展得并不顺利，于是街头张贴出了征兵告示，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特意说明，从军者可得温饱。就这几个字，让流民中但凡还有把力气的男人，皆报名参加，挤满了鼓楼一带。
我和罗什、呼延平、段娉婷，还有罗什二十多个龟兹弟子一起，经过鼓楼。吕光次子吕弘在负责征兵，看到我们时，偏过头故意不理。我心里来气，有什么好得意的？他在吕纂逼死吕绍后也想自立，却被吕纂打败杀死。吕光的儿子们，除了窝里斗骨肉相残，别的还有什么本事？
“军爷，先分个馒头吧。俺投军，就是想给俺娘吃个馒头。”
一个变声期的粗哑嗓子引起我们注意。才半大的孩子，看发育最多十三四岁，流着鼻涕，脸颊上冻得发紫。脚上一双烂鞋，脚趾头露在外面，黑呼呼一团，分不清趾头。
“馒头得等入了营才发，现在没有。”那个在忙着填名录的军官不耐烦地回答。
“那要啥时候有啊？”
“罗嗦，你到底投不投？下一个！”
“我投，我投。”大拇指在红色印泥上按一下，然后往纸上按。一条性命便这样贱卖出去了，还是个孩子啊。
“顺儿，娘不要你去投军啊，你才十三岁。”一个妇人跌跌撞撞跑来，一把扯着孩子嚎啕大哭。
“军爷，我有十五了，我娘舍不得才这么说的。”小孩看到军官皱眉，连忙讨好地说。来了几个士兵，把他娘的手拉开，带着小孩往后面的营帐走。
小孩回头对着妇人喊：“娘，等会儿发了馒头，顺儿就给你带来。”
辛酸得不忍看下去。这个顺儿太天真了，入了那营帐，他怎么还可能再出得来？看到身边的罗什在怀里掏，却什么都没掏出来，对着我耳语：“还有钱么？”
我点点头，摸出几个铜板，走到那个仍在哭泣的妇人身边，交给她。她抬头，脏得不成样子的脸上看不出肤色。她没有接，突然对着罗什跪下：“我不要钱。法师，求求你念经保佑我儿子平安回来吧。”
罗什动容，虚扶一下，我赶紧拉她起来。
“法师，也帮我儿子念经吧。”
“法师，还有我，我是孤儿，您就帮我念一次吧。”
“法师……”
队伍里响起越来越多的哽咽声，罗什抬头环顾，几千个衣衫褴褛的人，只为能得一顿饱饭，离开家人，去往那不知生死的战场。罗什嘴角抽动，眼底流出无尽悲伤。转头对弟子们叮嘱几句，众弟子散开，走到队伍中间，为要求祈福的人念平安咒。人群中绝大部分人都合掌闭眼，虔诚地接受佛祖的赐福。
雪片又开始飘落，簌簌的落雪声，喃喃的梵唱声，压低的哭泣声，一张又一张盖了红印的纸，迅速垒满了征兵台。
那天晚上，他久久不睡，外面泛着凄惨白光的雪地，映衬出他悲戚的神色：“艾晴，人活于世，受尽苦难，究竟是为什么？我又能为他们做什么？”
心里的哀戚不下于他。为他披上棉衣，拉过他的手，靠上他肩膀。
“你可以做很多的。佛教便是产生于苦难之中，佛陀见到尘世间一切皆苦，于是便有了佛教。这是让人暂时忘却苦难的精神慰籍，也是对未来的美好幻想。我记得一位西方大哲说过，‘宗教是被压迫心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语出马克思《黑格尔哲学批判导言》）
转身面对他，用力握住他的手：“罗什，尽你所能，让那些受苦之人有一丝精神慰籍吧。就算是最终无法逃过冻死饿死的命运，也起码让他们在死前，抱着对来世的期许满足地闭眼。”
他回望着我。为了节约，我们没有点灯，雪地的反光依旧照亮他眸子里的深沉悲恸。将我搅入怀中，他低喃着我的名字。而我，任由泪水沾湿他衣襟。这些日子看到的，对我，何尝不是一种心灵上的震撼呢？
吕弘的征兵在五日后结束，一共征召了三万余人。流民中除了老弱病残，已经见不到年轻一些的人了。三日后，吕弘带着新招募来的兵，还有大批粮食，出发去援助吕光。队伍开拔时，罗什带着弟子去为他们祈福，加入军队的流民总算是穿上了棉袄，草绳扎在腰间，背后一个大大的“卒”字。流脓的手执着弓矛，眼里满是迷茫。要靠杀死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才能得到馒头。更有甚者，在这种野蛮的大混战中，他们面对的敌人中也许就有自己的亲人。
那一整天，姑臧城内到处是哭声，仰头看天，任雪片飘落在脸上。想起北朝民歌中有一首《隔离谷》，描画了兄弟相残的惨象：
兄在城中弟在外，弓无弦，箭无括，食粮乏尽若何活！救我来！救我来！
没有这场小，我永远都不会切身体会到命如蝼蚁是什么意思。
我依旧在每天忙碌着，手脚平生第一次长出了冻疮，又疼又痒，擦姜片也无济于事。可这些都无暇顾及，一个噩耗打击得我们一蹶不振。
农历十二月中旬时，如我所知，粮食涨到每斗五百文，已达该段历史时期最高价。李暠沉着脸来找我们，说他已支撑不下去了。他所有的产业，诸如客栈，酒家，药铺等都无法再经营下去。田租也因为佃农的流亡根本收不到。他遭受了历年从未有过的损失。仓库里剩下的那些余粮，得保证整个李氏家族能安然渡过这个寒冬。
这对于我们不亚于晴天霹雳。失去了他的支持，我们自己能撑到什么时候？罗什和我苦苦哀求他，却是无用。李暠只是满脸歉意地告诉我们，这次他迫不得已食言，是他的不对。如果我们有除了赈灾以外任何要求，只要他能办到，他一定会办。
那天晚上，罗什默默地收拾着。将书，多余的衣物，一切他认为可以变卖的东西整理出来，交给我。
他目光炯炯，坚定地告诉我：“艾晴，我不会再买书，不用再每日换衣服，更不必隔十数日便吃肉。灾民吃什么，我也吃什么。但凡能省出钱的地方必得省。倾家荡产，罗什也要救人。”
我一惊，手上的书洒落在地：“罗什，除去征兵之数，灾民仍有七八万。单凭我们自己的存粮，最多只够赈灾两三日。两三日后，我们自己怎么办？”
他沉默着拣起书放到几案上，怔怔地盯着油灯微微跳动的灯芯，油灯照见他眼里的万般无奈与沉寂哀伤。我知他不忍，可我一定得说。
委婉小心地拉过他的手臂，柔声劝：“罗什，放弃吧，我们已经尽力了。这些粮，得留着我们自己过冬……”
“不可。”他打断我，澄澈灰眸里透出异乎寻常的执着，“我们还可变卖东西，我还可再去找达官显贵捐助。现在还未到穷途末路之时，我绝不放弃。”
想起《晋书》里那短短几句话，突然悲从中来。“可是，这场饥荒，本来就会……”
“明日，我去找吕绍。”他似乎根本没在意我说了什么，眼光熠熠生辉，整个人被昏黄的灯光剪出异样的光晕。此刻的他，如同悲悯的佛像般圣洁，一抹这黑暗中唯一的亮色。
将他的手贴在心上，凝视他清澈如泉的眸子，深吸一口气：“好，这是你选择的。我是你的妻，就该跟你同甘共苦。”
他抚着我的脸，温软的唇落在脸颊上：“艾晴，你瘦了……”
为我撩开发丝，眼底涌出晶光。喉结在优雅的颈项中起落，哽声说道：“你的时代多好，没有这样的灾荒，没有惨无人道的战争。来这里跟着我，让你一起受苦了……”
我拼命摇头，终于遏制不住，倒在他怀里哭。我的确从来没有受过这样苦，21世纪来的我，太习惯和平年代的物资富足。但是，我的时代也有这些苦难。非洲的饥荒，中东的战乱，灭绝种族的仇杀。只是它们离我太过遥远，我也就顶多唏嘘几句。没有来一千多年前的十六国，我怎能料想到自己三日后也要开始忍受饥饿。
而我哭，不是因为惧怕即将到来的饥肠辘辘，也不是因为要日日目睹那么多人死亡，而是因为我知道这场饥荒的结局。几次三番话到嘴边，却依旧吞了回去。何苦要提早让他知道这残忍的几句记载呢？我宁愿自己忍受知道结局的折磨，依着他的心愿，尽我之力支持他。

69.凉州岁月：姑臧城内的难民营
第二天罗什在宫外等了一整日。目前姑臧城内最大的执政官，被吕光封为世子的吕绍，始终没有露面。罗什的脚，因为在雪地里站了太久，生出一圈冻疮。晚上用热水泡时，又痒又痛，额头直冒汗。心疼地为他擦姜片，他仍是努力笑着，告诉我没事。
我们按照往常一样，走向南城门，要去城门外灾民最集中的山坡。呼延平和罗什的弟子们背着十几袋粮食。今天一过，我们便再也无力赈灾了。库房里只剩下最后五袋小米，还是在我强烈坚持下留住的。
到了城门口发现不对劲。城门紧闭，几百个士兵在巡逻，门口贴了张告示，太多人挤着，看不清内容。只见有人从人堆里出来，我连忙上前请教。
“唉，说是为防流民闹事，从今日起关闭城门，驱逐城内所有流民。”老者拄着拐杖，摇头叹息，“天寒地冻的，这令一下，便是连一条活路都不给那些流民。可是，谁还有心思管他们呢，自己都不知什么时候饿死啊……”
我心中一凉，肯定是吕光世子吕绍下的命令。这招太绝了！七八万人啊，都是妇孺老幼，难道让他们活活冻饿而死么？正在悲愤中，看到罗什走向城门，大声要求他们开门。这些士兵对罗什还是很尊敬，却没有一个人敢私自打开城门。我走过去，拉住罗什的袖子，对着他摇头。他面色铁青地退了回来。身后传来哀号声，回头看，好几百个流民被驱赶着，跌跌撞撞走来。
沉重的城门咯拉拉打开，吊桥放下，流民们被鞭打着推搡着赶出城门。凄惨的气氛，让一旁的姑臧居民都偏过头不忍心看。
“这位施主，难道没有一丝怜悯之心么？”罗什上前抓住正在用鞭子抽打一个老妇人的士兵，悲愤地用凌厉语气责问。
“你没有母亲么？若是你自己母亲被这般折磨，你可忍心？”
那个士兵愣了一下，悻悻地停手。我叹息着与罗什对望一眼。他明白我的意思，沉重地点点头。眼下的情形，跟士兵，甚至这里的军官用硬的都没有用。我们唯一能做的，便是想法让吕绍撤了这条命令。
不提防间，突然有人朝我手里塞了个东西。等我回过神，发现自己抱着一个只有一两岁的小儿。孩子被包裹在发出恶臭的破布里。两眼无神，轻得如同一片树叶，连哭都没有力气。我急忙搜寻，看到流民中一个年轻女子被推揉着，回头对着我哭喊：“夫人，你大慈大悲，求求你救救我家狗儿。”
我抱着孩子紧走几步赶上她：“好，我先帮你养着。我住在西门大街，你来寻时问法师鸠摩罗什的家，就能找到。”的0
她只顾哭泣，眼望孩子无限留恋，踉踉跄跄地朝前走。在城门口我被拦住，赶紧大声问：“你叫什么名字，城门再开后我来找你。”
“我叫秦素娥，他爹去投军了，叫魏长喜。我们都是敦煌柳园人……”妇人回头喊，被推着进城门。
妇人最后望一眼孩子，喊声从黑暗的城门洞内飘出。我踮脚，努力听清她的话：“若我和他爹都死了，求求夫人和法师就收养这个孩子吧……”
城门轰隆一声重新关上，把她的声音生生切断。门外瞬时传来嚎啕哭喊，越过厚重的城墙，一声声刺着我们的耳膜。怀里的孩子似乎一下子被惊醒，两眼瞪大，发出细微的啼哭。两只小手在空中无意识地抓，抓到我的碎发便送进嘴咬，小嘴含糊喊出一个字：“饿……”
掉头往家里走，我们每个人都沉默着。回了屋罗什对我说他要去见吕绍，让我们在家里等他。我点头，其实对劝服吕绍撤销命令并不抱希望。但是，我知道罗什不会连试都没试就放弃。我将刚刚收养的孩子交给段娉婷，让她先找点吃的喂他。
我送罗什到门口，又听到哭号声传来。是几百个流民，被士兵从大街小巷中搜出，押解着往城门走。
听到这样凄惨的号叫，罗什两眼瞪得发红，紧握着拳头，胸膛急剧起伏。然后，他毅然决然地站到了我们屋外的马路中央，挡住了那群人。
雪停了一上午，又开始飘落。惨白的雪片絮絮跌在他的旧棉衣上，瞬时融进那片褐红。他戴着我做的帽子围脖，站在积了十几天的雪地里，孤高的背影挺立。
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只是他既然这么做了，我是他妻子，自然也要跟他站在一起。于是我踩着雪，走到他身边，与他一起，用身躯挡住那群视人命如蝼蚁的人。
“法师，下官乃奉命行事，请法师莫要让下官为难。”领头的一个小头目站出来对着罗什作揖。
“施主，这是要将他们带往何处？”罗什合掌微鞠，恭敬却声音清冷。
“世子有令，将流民驱出城外，以免他们在城内滋扰生事。”
罗什紧盯着他的眼，故意将尾音拖长：“哦？施主如何得知他们是流民呢？”
那人被罗什盯得有些发慌，嗫嚅着：“这……法师莫要说笑。他们并无户籍，也非本城人，自然是流民。”
罗什又紧跟着问：“吕将军入姑臧城不过四个月，期间平叛不暇，百废待兴。我等随同而来之人，皆未曾来得及领取户籍。罗什来自西域，亦非姑臧本处人，是否为流民呢？”
“这……”那人被呛住，两眼不敢对视罗什，气焰也瘪了下去，“法师自然不是。即便暂无户籍，法师自有居所，与那些流亡之人怎能比？”
罗什踏前一步，又紧逼一句：“那么，有居所便不是流民了？”
“应该是吧……”那个小头目开始向后张望，声音弱弱。
他对我看一眼，我明白他的意思，走过去将我们的大门敞开。
罗什再合掌，嘴角微微带笑：“施主，他们都是罗什请来的客人，他们在城内的住所，便是此处。”
小头目张大了嘴，瞪着罗什哑口无言。我乘着他分神，招呼那群流民进屋。流民先是都怔怔地，等醒悟过来，蜂拥而入，一下子把我们的庭院挤得水泄不通。
“这……法师……。这如何让下官交差？”那人有些不知所措，愣在原地。
我示意在里面的呼延平将门关上，站在门外镇定地盯着。罗什走过来，跟我站在一起，把守着门。
正僵持间，听得马蹄声由远及近，一大队人朝这边而来。等马驶近，看到领头的便是吕光立为世子的吕绍。他本无长处，只因为是嫡子，得了这个位置。吕光一死，便被吕篆逼得自尽。不过，此时的他刚被立为世子，正是春风得意之时。
看到跟在他身边的人，我暗暗诧异。那个骑在枣红大马上的高大男人居然是沮渠蒙逊。他没有跟伯父和堂兄去战场，反而留在了姑臧。
小头目看到吕绍来了，为了撇清关系，急忙上前将事情原委禀报给吕绍。吕绍问了几句，眉头皱起，跳下马走到我们面前。
“法师，本世子知道法师悲悯。可是这些刁民不事劳作，每日乞讨为食。城中何来余粮喂他们？留着他们在城内，偷盗抢劫为非作歹之事时有发生。本世子此令，亦是为城中居民着想。”
“世子，请问妇孺老少饿得几无站起之力，又如何偷盗抢劫为非作歹呢？”
他凛冽地对视上吕绍的双眼，下巴扬起，愤然地说：“世子莫忘了，这些流民的父亲、儿子已被征召，正为凉王平叛。世子不想法赈灾，却要将在战场上拼死之人的父母妻儿赶出城，任其自生自灭。世子如何忍心见积尸盈道？”
“这……”吕绍被激怒了，梗着脖子举起马鞭，“法师如此公然违抗本世子的命令，难道是想……”
“世子！”蒙逊打断他，从马上跳下。
他走到吕绍身边，先对着罗什合掌一拜，再转身对吕绍说：“世子莫要心急。何不先问问法师凭一己之力能否养活那么多人呢？”
“能。”罗什沉着声音，回答地铿锵有力，“维摩诘有言，以一切众生病，是故我病。若一切众生病灭，则我病灭。我鸠摩罗什愿效法维摩诘大师，活着的一日，便要他们也活着。”
众人皆沉默。寒冽的风如刀割，扬起他有些旧了的棉衣。雪片飘得愈急，随着寒风呼啸着扑到他身上。罗什高昂着头，颧骨上被冻得泛出青紫色，眉宇间萦绕着凛然之气。他如雪莲一般圣洁，守护着心中那份坚持。的17
吕绍打破沉默，冷哼一声：“法师如此愚钝。这些妇孺老幼毫无用处，只会占口粮，死了有何不好？如今粮食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死了越多，粮食便耗费得越少。”
听得这么没人性的话，我怒红了眼。这禽兽不如的东西，难怪会死在自己亲兄弟手上。上前一步，正要出言反击，手臂被拉住。是罗什，微微对我摇头。他的眼里也蕴着悲愤，却比我更克制。
蒙逊有意无意地对我瞥过一眼，咳嗽一声，拉住吕绍打圆场：“世子，法师既然这么说了，反正不耗世子手中之粮，又何须在意呢？还有好些地方要巡视呢，世子莫要再耽搁时间了。”
吕绍有些悻悻，被蒙逊拉着往回走。吕绍上马，叫上手下，瞪我们一眼，继续前行。蒙逊也上了马，调转马头之前，对一直站在门口不出声的我又看了一眼。不知为何，我总觉得他看我的眼光大有深意。到现在我也吃不透蒙逊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今天看似帮了我们，但我知道他不会只是善心大发。
跟吕绍这么当面冲突过，我们已经无法再劝服他收回成命了。收留了两百多人，加上我们家里的其他成员，一共两百三十多人在同一屋檐下。那天我们先得解决的便是住宿问题。没有多余的被褥，罗什和我本来要变卖的衣服都拿出来给衣着破烂的人穿。每个房间挤十几个人打地铺，连厨房到了晚上都得睡人。身体稍微强壮些的，便睡在屋外的走廊里。连我们自己的房间也横七竖八躺了好几个。我终归无法接受毫无私密的生活，拉了块帘子挡在床前。
这么高密度的难民营，放到现代绝对不符合卫生标准。家里气味非常不好闻，我最担心的便是传染病。如果有人携带病菌，一旦爆发，在这样的环境里，根本无法治疗。大灾之后往往会瘟疫流行，这个时代又没有疫苗与抗生素。跟罗什说了我的担忧，他让我不要害怕。春秋才是瘟疫传染的季节，现在是冬日，而且如此严寒，不会传染。等熬过冬后，开春了我们再想别的办法。即便如此，我还是带着女人们将能洗的衣物都洗了一遍，能擦干净的地方都清理一次。
现在不让出城，我们无法去城外捡柴，只有库房里的剩余柴火支撑着。为了省柴，我们只在做饭时才生火。虽然那么多人挤在一处，还是无法让屋里多一丝暖意。库房里还有十几袋粮食，我让呼延平带着慕容家住在里面。呼延平明白我的意思，每天揣着库房钥匙，走开一步便会锁门。我不是不信任那些流民，而是担心人在极度饥饿下会作出平常根本不会做的事。可是这些粮食，供那么多人吃不上十天。十天之后，我们怎么办？寒冬还有起码一个月才结束啊。
我们想方设法变卖一切可卖的东西，他的书，白震给我的狮子玉佩，龟兹王后给的金手镯，都卖了。我在犹豫是否要把我的那些现代工具拿出来，却被罗什否定。他不想让我的身份暴露。我偷偷拿着素描本和铅笔出去卖，却无人问津。变卖家产的人太多了，我这些东西不如金银器物来得实在，没人为了奇巧的书写工具花钱。我看着这些产自一千六百多年后的东西苦笑，在饥荒时，他们还真的一点用处也无。
无论我们喝的粥有多稀薄，十天后那些粮食还是即将告罄。罗什开始每天带着弟子上街乞食，沿门托钵。我有汉人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乞讨是将自尊踩在脚下，无法接受这样得来的食物。
他却毫不在意，告诉我他是比丘，便是乞士之意——上乞佛法，下乞饮食。佛祖便是这样每日著衣持钵，入舍卫城乞食。看他和弟子们每天捧回来的少量食物，我总是伤心欲泪。这些乞来的食物，我都留给最病弱之人，自己一概不碰。
流民们也想出去乞讨，却被罗什劝阻。一旦他们出了这个门，便会被赶出城。只有罗什和弟子们，因为僧人的身份，还是能得到起码的尊敬。城里有人过世，罗什也会派弟子去念经超度，往往能得来几个馒头。而他的弟子们，品性也与他一样高洁。不论自己饿得如何形销骨立，也绝不独食，就算只得了一个馒头，也会带回来跟大家一起分。
“师尊！师母！”
我和罗什正在重新安排铺位，希望能再多挤出点地方让睡在屋外的人也能进屋。闻言抬头看，是罗什的三个弟子，今天去了城东王家超度刚过世的老夫人。他们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手绢包交给我，打开看，是几个发黑的窝窝头。
“师尊，在王家老太太葬礼上听说……”年仅十八岁的盘耶它罗犹豫着，看了看我们。
“发生何事？”罗什探头问他。
“本来城内有丧亡，均可送出城外安葬。可是王家却不敢将老太太送出城，宁愿在自家院子中安葬。”
我疑惑地问：“这是为何？”
他年轻的脸上显出不忍之色，低头轻声说：“听说，新尸刚安葬，便会被掘出。”
我“啊”一声，立刻掩住嘴。听得盘耶它罗继续犹豫着说：“城外饥民，已在食死人了……”
罗什半闭起眼，偏头不忍再听。眉间紧拧。半晌，传来幽幽的一声叹息。
最寒冷的时候滴水成冰，深夜能听到城外传来濒死前的哀号。一声一声，如针扎在心尖，心房随着号叫一起颤抖。想起盘耶它罗所说的，仿佛看见周遭如野兽般闪动的眼，正等待着临死之人最后一口气落下。饥饿让人失去人性，只剩下动物的本能。这是怎样的一个黑暗时代，这是怎样的一种生存状态啊！
整夜的哭嚎此起彼伏，我无法忍住颤抖，瞪着眼听到了天明。身边的他，以手臂圈住我，也在战栗。我枕着他的手臂想，能睡着便是福气。睡着了，便听不到这撕破人神经的哀号，还有自己肚子空空蠕动的声音。这样听了几宿，无眠了几宿，我终于学会了在死亡的哀号中让自己睡着。
他把我带到屋外一条小巷子里，看看周围确定无人，将我满是冻疮的手举到嘴边呵着暖气。一会儿，放下我的手，抚摸着我的脸，痴痴流连，眼里满溢着浓重的留恋与不舍。
我正诧异想开口问，看他深吸一口气，似乎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心：“艾晴，你回去吧。”
心里一惊，差点跳起来：“你，你要我回哪里去？”
“回去你自己的时代，不要再跟着罗什挨饿。”他嘴里吐着丝丝白气，凄零一笑。
“不，我不回去!”我大声喊，立马被他捂住嘴。他的手也是冰冷，手背上发紫的冻疮好几处肿起。
他贴近我耳边，柔和的声音响起：“听为夫说，你先回去，等过了饥荒再回来。”
他以为我的来去只是出门旅游一般，他怎么知道我穿越要付出的代价！泪一下子喷薄而出，嘴仍被他捂着，只能拼命摇头。手扶上他的腰，倒进他怀里大哭。
“艾晴，又不是生离死别，为何要那么难过？”他温柔地搂住我，为我抚平鬓角的乱发。
我埋首在他怀里，他瘦了太多，肩上的骨头磕得人心慌。“罗什，我不能走！走了，就再难回来了……”
“为何？你不是说，有个什么器械能让你到达罗什任何一个年龄么？”
他扶起我的双肩，两眼如电直射我内心深处：“艾晴，你是不是有什么瞒着我？”
心中悲凉，全身血液里似乎流淌着寒冰。仍是不敢告诉他真正原因，嗫嚅着说：“这个……这个机器只是试验阶段，几千年的时间长河，都有可能让我再次的穿越与你失之交臂。”
拉着他的手臂，热切地看他清隽的眉目，嘴角战栗：“所以我不能承担这样的风险，不能跟你分开。相信我，我们会熬过去的，一定会的。”
他叹息一声，温软的唇吻去我的泪，将我拥入怀中。头顶传来他低低的喟叹：“罗什又怎舍得呢……”
在他的臂弯中抬眼看天。愁云密布，雪又开始絮絮飘落。本来洁白的雪片，衬在灰色的天中，居然也呈死灰颜色，无情地洒落在他消瘦的肩上。这天底下，除了眼前的怀抱，再无处可得温暖……

70.凉州岁月：大年夜的交易
公元386年的春节，是我过得最凄惨的年。姑臧城里完全没有过节的气氛，只有王宫大门前挂了几盏大红灯笼，看上去格外刺眼。街上行人稀少，人们都是愁容满面地看着地上又积到膝盖的雪。
节前吕绍为了安定城内民心，贴出告示每户凭户籍可领粮两斗。可是等我们好不容易排到了，吕绍见是我们，不肯给粮，我气得差点用现代的话骂人。幸好李暠送来了十斗小米，可是，仍是杯水车薪，只撑得两天便告罄。
大年夜的白天，我在邸店外犹豫再犹豫。真正意义上的当铺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只有一些店铺经营这种货物抵押的生意。终于还是咬着牙走了进去，因为到了今天，家中已是粒米也无。
将五千文钱包好，收进怀里。如此成色纯净做工精良的玉佩和玉簪，只换得五千文，仅够买十斗杂粮。对不起，弗沙提婆，我答应过要永远保存你的礼物。等我熬过这个冬天，我一定会把它们赎回来，不管要化多少钱。走出店外，摸一摸脖子上挂的结婚戒指，这个，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卖。可是我还能坚持多久？眼角有些湿，不由重重叹口气。
“怎么样？快撑不下去了吧？”
眼前一张年轻方阔的脸，正带着一丝嘲讽打量我。是蒙逊！我用袖子随便抹抹脸，不想跟他有太多牵扯，欠身道个万福，便打算走人。
“大过年的，何必受这样的苦呢？本来挺水灵的姑娘，弄得这么又黄又瘦，真叫人看了心疼。”他拦住我，一副怜花惜玉的样子，“跟着小爷我就能吃饱。考虑一下，怎样？”
我没回答，环顾一下，居然就他一个人。
“怎么了？看什么？”
“看你为什么还要演戏，连个观众都没有。”我没好气地回答。
他先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艾晴，你还真是有趣啊。”
轮我发怔了：“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出龟兹后，除了罗什，无人叫过我的名字。
“著作郎段业告诉我的。”他微微一笑，意味深长地说，“他还说了不少关于你在龟兹的趣事。”
段业已经跟着杜进去战场了，那说明段业是在走之前告诉蒙逊的，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了。他在王宫里撞见我后，马上去打探我的背景，是因为那句泄露他内心的话么？这个人，心机到底有多深？他打听我，是为了什么？
他搓搓手，用轻松的口吻说：“天这么冷，陪我去喝杯暖酒吧。”
我抬眼看他，继续默不作声。
“不必担心，你好歹是大法师之妻，不是可以随便抢的民女。何况我蒙逊对女人绝不用强。陪我喝杯酒，你便可吃上羊肉。很久没吃过了吧？这姑臧城内大年夜里还能吃上羊肉的，也就只几户人家了。怎么样，跟我走吧？”
我实在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因为想起张东健在《无极》里那句经典的“跟着你，有肉吃”。越想越好笑，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个冬天，好久没笑过了。笑完了，对着一脸莫名的蒙逊做了个请的手势。我当然不担心他会使什么坏，就像他自己说的，没这个必要。直觉上他应该想跟我说什么。如果他跟段业一样相信谶纬，说不定我还可以忽悠一下，骗点吃的出来。
所以我便这样深一脚浅一脚踏着及膝的雪，来到他豪华的宅院。
“如何？我这宅邸还可入眼吧？”他自己环顾一下，得意地笑，“是世子赏赐的。我一族之人如今都在随凉王出征，小爷我乐得在家偷闲，多爽适！”
看不惯他老是带着面具演戏，嗤笑一声：“是你伯父不想让你抢了堂兄头筹立功，故意不带上你吧。”
他迅速转头，收敛起嬉笑，思量的眼光闪烁。有点懊恼自己太过嘴快，讪笑一下，突然闻到一股几乎都已经被遗忘了的味道：红焖羊肉！天哪，有多久没闻到过肉味了？从仆人摆放好碗筷，将羊肉搁在几案中间后，眼光就没转移过。眼前香气扑鼻的肉，味蕾被强烈刺激，不由自主分泌着唾液。为免被蒙逊看轻，我强行将头扭开，竭力做出无所谓的样子。
蒙逊心知肚明地笑了笑，将羊肉推到我面前。我克制内心叫嚣的食欲，重重吞一下口水，对蒙逊说：“沮渠小将军，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带回去吃。”
“别那么生分，叫我蒙逊便可。看你饿成这样，先吃吧。等会儿我让人再做一盘给你带走。”
一个猜不透心思的人突然而至的慷慨大方，并不会让我开心。拿人嘴短，我还是先搞清楚他的条件比较好。“沮渠小将军，应该不是只为了找人陪喝酒，便送给妾身如此贵重的羊肉。小将军可否直言？”
他呵呵笑了起来，仰头喝下一杯酒：“要我再提醒你叫我蒙逊么？不过，倒是没想到，跟你讲话居然那么有趣。好，我就喜欢这样直截了当。我的确在找你，目的么，很简单——”
他把酒杯重重一放，直直盯着我，眼里流出猎人对猎物渴望的神情：“我要你做我的女人！”
我正在喝茶，企图用水把饥饿感压制住。听他这么一说，差点喷出来。呛到气管了，连忙拍着胸顺气，一边转着眼珠思量。我绝对不相信他因为那仅有的几次见面便对我一见钟情，这样的枭雄，野心永远比女人重要。便直白地问：“你为什么要我？”
他豪气地大笑一阵，然后收敛笑容，正色道：“因为你不简单。第一次见你，被马撞了也毫无惧色。行事大方不扭捏，与我所识的女子皆不同。在王宫第二次见你，我初时的确想虏走你，却被那句话惊住。你只见我一次，是如何看出我在街上作戏？然后才知你居然是僧人之妻。是怎样的女子，才敢公然嫁与一位有名望的高僧？我辗转打探，花了不少心思，才从段业口中得知你们在龟兹之事。段业对你推崇之至，那时我便起了好奇心。”
“流民日多，你赈灾救民。本来你僧人之妻身份尴尬，却因这善举，反而得来百姓敬佩。这样笼络人心便不是一般女子能做到的。这暂且不说，你还居然有本事让李暠掏钱。李暠不是蠢人，到底是如何被你说服？”的e9
他停顿住，哼哼一笑，仔细探究着我的双眼：“艾晴，你可知你一双眼睛，似能洞察人心。每次只是对我看上一眼，我便觉得心中所思皆被你看透。说出的话，又能一语中的。李暠，怕也是这样被你劝服。所以我知道，你正是我一直在找寻，能助我成大业的女子！”
他再倒满酒杯，一饮而尽，犀利的目光炯炯有神：“我蒙逊绝不会是凡夫俗子，生逢乱世，便是大丈夫建立功业的良机。假以时日，凭我蒙逊的本领，必当有一番作为。我如今只有几房妾室，尚未娶正妻。你若愿与我一起笑傲天下，我可以正室之位待你。至于你与罗什法师的婚姻，本不被世人认同，你离开他，反而利于他修行。我们匈奴人不比汉人，你之前就算嫁过几个男人，我都不会在意。”
他说完后便一直紧盯着我的反应。我叹口气，拿起筷子夹了块羊肉。炖得烂烂的羊肉入口，好吃得让我闭眼赞叹。不理会他期许的眼神，先填饱我的肚子。无论要怎么回应他，我都得吃饱了，才能有力气对付。
吃了有大半盘，才觉出一点饱的滋味来。太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对视上他如鹰利眸，镇定地回答：“我知道你要的是什么。正妻之位应留给对你的宏图大业更有帮助之人。至于我，你无须娶我，有个更好的建议，不知你愿意听么？”
他脸上飘过诧异，点头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沮渠小将军，你有能力，又有野心，日后定能有一番作为。只是，要达此目的，一是等待时机，二要修身养性。我知道你博涉文史，不知对君王之术有兴趣么？”
他果真抬眉，犀利的眼里渴望一闪而过。我微微一笑：“我知道极西的大秦国，有位奇人，写了本论君主之术的书。我能识一些西语，侥幸读过，深为折服。可惜这乱世，枭雄虽多，却无人可配得上听我讲解这奇书。不知小将军是否便是那有缘人？”
我停顿住，迎上他精明的双眼。他跟我对视一会，嘴角扯了一下，终于问：“你要什么？”
“每天十斗粮。”
他瞪着我，过了许久，突然放声大笑：“艾晴啊艾晴，每日十斗粮，十日百斗。要熬出冬，起码两百斗粮，这可比做我的正室更难。你让我上哪里去找出这么多粮来？”
“你有的。”我再夹一块羊肉，慢慢嚼，然后咽下。喝口茶，缓缓说道，“沮渠部降服吕光，条件之一便是粮食。如今你一族人皆在外征战，你伯父罗仇亦是精明之人，绝对不会为了吕光把粮尽数带上。留在城里的沮渠部落之人，就数你职位最高，这余粮，定是你在保管。”
他笑容隐没，眼露赞许：“好厉害的女子。”
转着眼珠，一手撑住下颚，意味深长地紧盯着我：“即便我有粮，也得看这货物值不值得买。”
我在本科时曾一度对文艺复兴时期名噪一时的意大利瓦伦丁诺公爵西泽尔?波尔金非常感兴趣。因此反复研读了把西泽尔视为理想君主的《君主论》，写了一篇论文，还被老板推荐上了专业杂志。《君主论》只是一本小册子，所以我能记得住完整的内容。
当下，便淡定一笑，问道：“小将军，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你认为君主究竟是受人爱戴好，还是让人畏惧好？”
“这……”他看了看我，有些犹豫，“自然是受人爱戴好。”
我摇一摇头：“这位奇人的观点是：最理想是两者兼备，如若不然，宁选让人畏惧。靠惩戒维系的畏惧比靠恩惠维系的爱戴更为有力，因为人们冒犯一个自己爱戴的人比冒犯一个自己畏惧的人更少顾虑。”
“的确如此。”他硬朗的眉蹙起，思量地点头，“苻坚对人之德不谓不厚，非但不杀降虏反而优待。却是一朝落魄立时被人欺，最终死于逆臣之手。他若是肯在攻破鲜卑人羌人之初便杀其王室，收其部族，让人畏惧，也不会落得如此身败。可见，立威确实比立德重要。”
我没来由打了个寒战。
“光是这几句话么？”他把玩着酒杯，双眸对我射来更犀利的光芒，“这还不足以让我以粮交换。”
心中一凛，他真够狡猾，逼我抖出更多包袱。回忆马基雅维里在《君主论》里的原话，抬眼对他说：“他还说，君主应勇猛如狮子，狡猾如狐狸，对背叛自己的人要狠毒如蛇蝎。君主要显得慈悲为怀，笃守信义，诚实可靠，虔敬信神。但一旦需要，他也必须懂得抛却所有一切优良品德改弦易辙。总之，为达目的，可不择手段，目的总是为手段辩护。但却不可失去民心，所以，君主需要做一个伪君子和大骗子。”的00
他半晌没有反应，鹰隼一般的眼珠不停地转。然后，抬头看我，一抹笑挂上嘴角：“好，不过我毕竟要对伯父有所交代，每日只能给你五斗粮。”
我扛着五斗小米回家，交给呼延平。这些粮食给两百三十多人分，也就只能一日一顿，勉强维持而已。这已经是我尽最大的努力了。除此之外，我想不出更好的方法找到粮食。
把正在为流民切脉的罗什拉出门，走到街角，看看四下无人，将怀里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拿出。一层层去掉油纸，露出里面的羊肉。
“这……从何处而来？”他吃惊地看着油呼呼的肉，虽然已经冷了，但依旧香气扑鼻。他也不禁咽了一下口水。
“是我买来的，我当了弗沙提婆送的狮子佩玉还有那根玉簪子。”不敢看他的眼，支支吾吾地说。
我一路都在盘算如何跟罗什说这些粮食的来源。想过无数个主意，可是都推翻了。要骗罗什太不容易，但我怎能告诉他我是用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换来的？马基雅维里主义在现代都是备受争议，罗什纯净的思想，怎可能接受？
“艾晴……”他歉疚地看着我，眼里满是心疼，“等我们熬过这段时间，我一定帮你赎回来。”
他再看看羊肉，沉默一会，还是不吃，又问我：“为何不买粮？肉比粮贵多了……”
“别担心，那两件玉器都是上好货色，当了不少钱。粮也买了，娉婷和公孙大娘已在煮粥。这肉，是专门为你买的……”
我心疼地看他瘦得凹陷的脸颊，下巴发青的胡茬，整个人看上去如此憔悴。“今天是大年夜，我想让你吃点好的。”
他温和地一笑，拉着我的手：“我们拿回去煮在粥里，跟大家一起吃吧。”
“罗什！”我有点急了，站定不动，“这点羊肉只够一人吃，家里有两百多人，切成肉末也分不上一粒！”
“艾晴，知道你心疼为夫。只是，怎可心有小爱而忘众生？”
我一扭头，委屈顿时冲鼻：“是，我是小女人，心中只有小爱。我当了弗沙提婆给我的礼物，只想让我的丈夫能起码在大年夜里不再饿着肚子！”
忍不住哭了出来。虽然这羊肉和粮食都是从蒙逊处得来，可是我还是没去赎那两件玉器。我怕要急用了，身边却一个子儿都没有。可是，我真的好舍不得啊。如果我的现代物品能卖掉，我都不会想要卖这玉。对我来说，那两件东西，是我思念弗沙提婆的纽带。长夜漫漫无法入睡时，我会抚摸着玉狮子，心中告诉他，我和罗什过得很好，很幸福……
“艾晴……”他手忙脚乱地为我抹泪，然后拣起一块肉放入嘴中，慢慢嚼着，对我绽放微笑，“真的很好吃。你也吃一块……”
我摇头，不敢告诉他我在蒙逊家中已经吃了不少。他在我的强烈坚持加泪水威逼下也只吃了三块肉，其余的，还是被他拿回去煮进粥里。我悲哀地想，我果然是来自21世纪的。同样在饥饿求生的情况下，我比他自私太多。
我们大年夜的特别加餐，那天，每个人都贪婪地闻着粥里那淡到几乎无味的肉香。我趁着罗什不注意，把自己碗里的小米都拨进了他碗里。
没有焰火，没有欢笑，我们早早上了床。在他臂弯里，我依旧听着城外的哀号入梦。大年夜比前段时间唯一不同的是，我的胃近十几天来终于第一次不再空空地蠕动。感慨一下，胃里有东西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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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读者说，罗什怎么现在经常愤怒，没有以前淡定了。也有读者说，越来越不喜欢罗什，因为他是个高僧，却在饥荒面前那么没用，让妻子挨饿。还有读者叫要看感情戏(汗，这样的饥荒里，还有力气谈情说爱么每天卿卿我我么？)。还有读者说，前面的脱俗，后面的跟一般小说没两样了。（不太明白，前面的小爱是脱俗，后面的乱世相守饥荒灾难反而是跟其它小说一样。。。。。。）
想跟大家说说我是怎么看待罗什的。这么说的读者，看来都是把罗什当成神，而不是人了。罗什的传记里就说他“性率达，不砺小检”这是个性方面。“笃性仁厚，泛爱为心”，这是他心怀众生的慈悲心方面。我在写的时候，一直想着如何把他的这些品性融入文里，让大家感受到。而不只是写出传记上的几个字。
他怒，不是为他自己。难道看着众生受苦，他依旧保持淡然，就是得道高僧么？他是高僧没错，可是高僧，是要有上位者承认追捧才行的。在那样的环境里，吕氏不尊他，他也就是一个普通民众而已。他在做的，是他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一切。他不在被人奉为神明的龟兹，他在佛法的荒漠之地——中原。
我个人极其看重第四部，所费的心力比写他破戒娶妻还大得多。因为罗什之所以是大家公认的高僧，就是因为他经历过这样的凉州岁月。从高高在上变成普通人，从每日不愁吃穿到什么都要靠自己。这些心理上的落差，绝对不是一时半刻能改变的。事实证明，罗什成功了。但这成功的背后，是多大的自我克服。我真的很佩服他。这些，就是我希望透过第四部里传递出来的。他的无力无奈，他的隐忍克制。他不是神，他是个人。他没有艾晴的未来人优势。。。。。。
当然饭要一口口吃。我现在对这篇文的定位，不是一篇小言。我很有野心，希望能写出思想性。所以，我还是会按照我的想法写下去。如果只想看一位帅和尚的爱情史的朋友，可能您会失望了。因为我既然要写他的一生，也就会写到老年。而老年的罗什，不会以“帅”来定位的。

71.凉州岁月：君主是怎样炼成的
“一个成功的君主，懂得如何利用民心。他会安抚民心，甚而扶植利用宗教，让人民甘于现状。这样，对现世的不满便可寄望于来世，而非在现世中寻求暴力方法改变命运。”
《君主论》只是一本小册子，根本没有那么多内容能一直讲到灾荒结束。所以我把它与唐时赵蕤所著的《反经》结合起来，使其更有中国特色，也可拖延更多时间。蒙逊已经在我面前完全放下花花公子的面具，听的时候神情专注。每次听到一个新理论都赞口不绝，不时发表自己的见解。
“民心真有这么重要么？吕氏父子可从未把民心放在心上。”他沉思一会，抬眼问我。
我正色道：“这便是吕氏父子失败之处。践踏民心者，终被民所弃。民心是水，君权为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所以无论背地里使用什么肮脏手段，也要保持在民众中的良好形象。”
蒙逊沉思着，若有所悟地点头：“以宗教来安抚民心，使其不再抗争，果真是最便捷之法。”站起身，眼带嘲弄地嗤笑着，“吕光徒有罗什法师在侧，却不知加以利用，真是愚蠢至极。”
他在室内背着手踱步，再看向我时，颇有深意地一笑：“他日我登位，定尊法师为国师，全力宣扬佛法。”
我笑而不答。蒙逊日后攻占姑臧后，的确笃信并倡导佛教，不过那时罗什早已经在长安了。蒙逊尊西域僧人昙无谶为国师﹐也学姚兴在姑臧开设译场，译出了《大般涅槃经》等十几部经典佛经。
看着正在慢慢踱步，双手扶腰舒缓筋骨的蒙逊，君主的霸气与特质已经在他身上展露无疑。凉州在吕氏诸人手中兵连祸结，灾荒岂止我现在正面临的这场。而到了蒙逊手上，城中居民发展到二十余万，史书中不再有饥荒的记载。他的儿子沮渠牧犍尤好学问，重用了不少汉人大儒。拓拔北魏灭北凉时，得到的一大笔财富便是这些儒生。史书说自此以后，魏之儒风始振。可见，凉州在蒙逊手中，经济文化都比诸吕强多了。而他对第二代的培养，也在这“老子英雄儿混蛋”的十六国中，是个异数。
《晋书》里对蒙逊的盖棺定论是：“蒙逊出自夷狄，擅雄边塞。……称兵白涧，南凉请和；出师丹岭，北寇宾服。然而见利忘义，苞祸灭亲，虽能制命一隅，抑亦备诸凶德哲矣。”
“见利忘义，苞祸灭亲”，这句话把他定了型。世人提起蒙逊，便是他狡诈背信，借段业之刀除去男成，又杀了段业夺走王位。可是这些个人间争权夺势时使用的卑劣手段，对凉州百姓，是否重要？
我背着两斗杂粮，出了蒙逊家的大门。抬头望天，依旧阴霾。虽然雪已停，寒风仍似刀割，割出心里的阵阵绝望。这寒冬，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束？真想大喊发泄，可是，连这样的喊叫，都没有足够力气。
叹口气，将背上的粮袋颠正位置，向家的方向走。不管怎样，有粮，我们便有活下去的希望。
稀少人影的街上迎面逃来一个十来岁的小孩，手上抓着个黑乎乎毛茸茸的东西。一边逃一边向后望，差点撞上我。有人在追这个小孩，听着稚气的叫骂声，是个更小的孩子。
等那追赶的小孩经过我面前，我大喊一声：“超儿，你干什么？”
慕容超脚步一顿，一下子力气不支，瘫软在街上。我赶紧上前，放下粮袋扶起他。小慕容超满脸是灰，额头凝固着血块，身上棉袄也有好几处被扯破，手上粘着血和黑黑的毛，不知是什么东西。另一只手还死死地攥着一个破篓子。
“姑姑！”他看见是我，一下子委屈地大哭起来。
“超儿，怎么啦？”我从怀里拿出帕子，为他抹泪。再擦他脸上手上的伤，“怎么有血？跟人打架了么？”
“他抢我的老鼠！”他指着那个小孩跑的方向。我看一下，早已跑得没影。
有点犯恶心，皱起眉头：“老鼠？”
慕容超没管我脸上的表情，只顾委屈地点头：“超儿昨天的饭没吃，揉成团子做饵。今天在水沟里等了好久，才等到一只老鼠上钩。”
原来那只篓子是用来抓老鼠的，他还真想得出。轻拍他脸上的灰尘，柔声问：“那后来呢？”
“这只老鼠很大，超儿费了不少力气才把老鼠掐死。正要洗洗带回家，就被人抢了!”
他埋首在我怀里，又痛哭起来。大而黑亮的眼里涌出泪水，冲洗满是灰尘的脸，露出几道白净的肌肤。心型小脸皱成一团，惹得我悲戚不已。过了年他才刚四岁，一天没吃东西，跟一只老鼠搏斗。想必掐死那只老鼠已经很费力了，还要被大小孩打。
叹口气，扶起他的肩安慰：“超儿不哭，跟姑姑回家。姑姑有粮，我们回去煮。”
转头打算背上粮袋，却发现街对面有个中年男人，眼神直愣愣地对着我的袋子咽口水。一下子惊得冷汗直冒，迅速把粮袋搂进怀，跳起来拉上慕容超便跑。男人大踏步上前，扯着我的领子向后拉。衣领掐着我的喉咙，气闷之下拼命用手朝后挥打，却是无济于事。
刚将手伸进怀，突然听得那个男人发出一声惨叫。衣领一松，听到另一声痛苦的叫唤。是超儿！
扶着喉咙努力喘息，看见那个男人跳着脚在揉。超儿躺在地上，嘴角有丝血痕。他居然咬了那个男人的腿！我冲上去扶起超儿，又是一阵心疼。伸手进怀里，掏出麻醉枪。正打算对那男人射击，突然看到远处一个高大身影冲这里直奔而来。从他的服饰上，我马上认出，是蒙逊！
我赶紧收起麻醉枪。既然蒙逊来了，绝对会插手帮我。所以我不能让他看到我有这样先进的武器。就在我迟疑间，那男人趁机背上粮袋打算逃。我冲上前一把拉住他的手臂，得拖住时间，好让蒙逊赶上来。
那男人拼命甩，我的额头上被打了一拳，眼冒金星。手刚松开，马上被另一阵刺痛激得弓起身。他居然拔我头发，还是不是个男人！心中无比懊恼，刚刚就该给他一枪。
“住手！”
抓我的手立时放开。我没站住，瘫倒在冰凉的雪地上，这才觉出头皮生疼。耳边听得几声重击，那个男人发出痛苦的闷哼。
“滚！”凶狠暴戾的声音，透着阴冷，“再让我看见你，就是死路一条！”
我半撑起身，看到那个男人捂住肚子，满脸恐惧，一瘸一拐地逃了。一张怒气冲冲的方阔大脸探到我面前，蹲下，一把将我抱起。
“放我下来！”我无力地喊，转头看四周会不会有人看到他的举动。
蒙逊面无表情地往前走：“别动，带你回府处理伤口。”
看我还是挣扎，他低头冷笑一声：“还是，你想让法师看到你的狼狈模样？”
我立时不动，不敢对视他恶狠的鹰眼，只是仍然坚持：“那你放我下来，我可以自己走。”
他看着怀中的我，叹息着摇头：“是谁说汉人女子温柔可人？”
将我放下，确定我自己能走，又感慨一声：“你那么瘦弱，却比匈奴女人还要倔强。”
我无暇回答他，最重要的是粮保住了。抚着额头打算去拎地上的粮袋，他大步跨前，只一手便将粮抓起。我要去扶起仍趴在地上的慕容超，他又大步走来一手抱起慕容超。对着我努嘴：“走吧……”
到了蒙逊府里，他让下人打了热水，又找出金创药来。我偏头躲开他欲给我抹药膏的手，对着他郑重地道谢：“谢谢小将军救命之恩。”
他收回手，有些悻悻然。依旧绷着脸，将药膏推到我面前。我接过，把慕容超叫过来，为他清洗伤口，再抹上药膏。
“对了，小将军如何会出现？”我一边给慕容超处理伤口，一边问。
“你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肯叫我一声蒙逊？”他开口，却是答非所问。
我一愣：“这很重要么？”
“不重要，随便你吧。”他闷哼一声，偏一偏头，“你一个弱女子，背着这么多粮，不被人生吞活剥了才怪。”
我沉默。不是没考虑过安全问题，可我不敢让罗什知道这粮是怎么来的。今天是第二天给蒙逊上课，我趁着罗什带领弟子出门乞食后偷偷溜到蒙逊家中。只敢讲解一个小时，因为我要在罗什回来之前到家。至于以后怎么办，我现在能想到的托词只有卖玉所得的钱。心乱如麻，我总不能一直瞒下去，而且，的确如蒙逊所说，这些粮，足以让人疯狂到不惜杀人争夺。
看我一直不吭声，蒙逊鼻子里哼气：“那药膏你带走，这些天记得涂。今日我送你回去吧。”
猛一抬头，看到他眼里的阴霾渐逝，转为莫名的关怀。这种柔柔的眼神，以前从未在他眼中看到过。心剧烈一跳，赶紧低头清洗自己。
金创药的确有用，但是……“谢谢小将军赠药，只是不必麻烦相送。”
“超儿，去叫你严叔叔来。”我蹲下身跟慕容超说，“记得别让法师知道。”
慕容超点头，一溜烟跑了。我对着铜镜仔细查看自己的伤。还好，只是头发被抓，现在头皮已经不疼。额头上有些肿，自己将清淤的药膏涂上。暗自庆幸，没有伤留下。
清理完毕，我对着蒙逊再次一拜：“小将军相救之恩，妾身无以回报。在妾身家人来接之前，妾身可为小将军再讲下一章——‘如何通过自己的军队和能力得到国家’。”
他鼻子里冷冷地哼气，面无表情地直视我：“这倒是公平。救你一次即可换来奇书一章。”
我偏头，稳一稳气息，竭力忘记额头的痛和肚子里因为饥饿发出的咕咕声。“这位奇人在本章中的观点便是：最不依赖运气之人最能保持地位。他……”
“为何不让法师知道？”
我一愣，他打断我，就是为了问这个？我苦笑一下。罗什品性高洁，怎么可能让我用这种方式得来粮食？
“法师也是个男人，要是知道你天天在一个性好女色的人家中……”蒙逊在我身边打转，眼睛放肆地盯着我的胸，凑到我耳边放低声音，暧昧地说，“他会怎么想那每天的五斗粮呢？”
猛地抬头怒视，看到他玩味的笑，心中来气，有些发狠地说：“小将军，这部奇书比描黑你我关系更重要吧？”
他昂头大笑：“好镇定的女子，这样说都不惊慌。”
收起笑，正色道：“没错。我蒙逊自然知道什么更重要。今日你无须再讲课，再讲下去你只怕要饿晕了。”
我乐得不讲了，坐下将体力消耗减到最低。我们就这样对坐，他凝视我许久，也不说话，只是拿鹰眼在我身上不停转。
我干脆闭上眼，省得看见他心烦。听得对面传来闷闷的笑。不一会儿，他走了出去，再进来时对我说：“你吃点东西再走吧。”
他的语调轻缓，甚至含丝柔情，却令我更加胆战心惊。门房禀报呼延平到了，刚好是下人送上一盆羊肉之时。我用尽全力抵抗这世上最美的香味，站起身向蒙逊告辞。不顾他脸上瞬间骤转的阴气，掉头便走。
拒绝吃那盘羊肉不是因为我气节高。而是——我不敢。只要保持清醒，我还有麻醉枪可保护自己。一旦我吃了任何东西，如有蒙药，那便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言犹在耳，他怕是已经在动这种心思。这个人，实在太让人害怕……
在呼延平护送下回到家。一路上已经跟呼延平说好，每日他来蒙逊家接我，并要他帮我瞒着罗什。回到家不久，罗什也带着几个弟子回来了，居然也有粮。让我吃惊的不是粮，而是他手上有道割破的口子。血凝固在上面，已变暗色。
急忙拿出在蒙逊处得的金创药，为他清理干净伤口，再仔细涂药。看伤口模样，似被利器所划。问他，只说是不小心割到。没说几句就开始问我额头上的伤，我也学他，含糊几句说是不小心撞到了。马上转移话题问他怎么得来的粮。
他满面欣喜地告诉我，这是中书监张资所赠。张资文翰温雅，从不顶撞吕光，所以一直很得吕光宠信。因为身体不好，这次吕光没有带上他去战场。他一直病痛缠身，罗什为他念经消灾，张资一高兴，便送了罗什五斗粮。
我开心地将粮食交给呼延平，让他今天多煮半斗粮，其余的锁入库房。偷偷告诉罗什，其实张资的病无法断根，过不了几年便会死。
“吕光在张资病逝前设法营救。一个叫罗叉的外国道人自称能治好张资，吕光给了他许多珠宝。你知道罗叉骗人，便在张资和吕光面前用五色丝结绳，燃烧成灰投进水中。灰末浮出水面，又聚合成丝绳。这便预示了张资的病不能痊愈。果然他仅过几天便病故了。”
他疑惑地在我耳边问：“这烧丝成灰又聚成形，如何能做到？”
“我不知道。”厨房飘来小米的清香，今天的饭可以比昨天稍稍丰盛些了。咽咽口水，冲他一笑，“你比我聪明太多。还有好几年时间呢，你可以慢慢想。”
“艾晴，你的粮又是从何而来？”
他果真问了。我心一虚，含糊地说：“是卖玉所得的钱。”
急忙站起，向厨房走去：“我去帮公孙大娘烧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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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有读者说艾晴的光芒盖过了罗什。的确，是艾晴劝服李暠，与正太慕容超相处，给蒙逊讲课。因为这些都是罗什不可能去做的。我本来是打算让罗什去说服李暠的，但是考虑再三还是让艾晴出面了。因为无论口才再好，他也只会用因果报应，而不是“霸业”去打动那些枭雄。否则他就是政客，而不是高僧了。
而他真的只是在坐等艾晴救援么？他在每日乞食，为高官做法，他也在努力奔走。只是跟他的乞食相比，艾晴的方法更出彩罢了。而艾晴为什么不可以出彩？为什么要衬托出高僧的大义，她就得躲在后面？我希望塑造的是个配得上罗什的女人。
有读者说看不到罗什的“智”，看不到罗什的“大义”。我还没写完呢，大家就得出这样的结论。我是有意这么写的，就是为了让大家感受到他无力的一面。他不是“全能”高僧。难道他得变得“全能”去斡旋当政客才叫“智”和“义”么？他的思想会有转化的过程，大家请容我慢慢写下去，好么？
在这里，我把慧皎的《高僧传》写到罗什在凉州17年所有的记载放上来给大家参考。这已经是罗什的几篇传记里写得最详细的了，《晋书》基本COPY慧皎，还更简略。罗什17年，只有这三段话的记载，是他传记里最短的。而且，全是神神道道的东西。令我悲哀的是，即便罗什真的有这些预言的本领，也没有受到吕氏重视。否则，怎会是用这样无稽的三段一笔带过他的17年呢？
“太安二年正月，姑臧大风，什曰：「不祥之风，当有奸叛，然不劳自定也。」俄而梁谦、彭晃相继而反，寻皆殄灭。光至龙飞二年，张掖⑿临松卢水胡⒀沮渠男成及从弟蒙逊反，推建康⒁太守段业为主。光遣庶子秦州刺史太原公纂，率众五万讨之。时论谓业等乌合，纂有威声，势必全克。光以问什，什曰：「观察此行，未见其利。」既而纂败绩于合棃。俄又郭馨作乱。纂委大军轻还，复为馨所败，仅以身免。
光中书监张资，文翰温雅，光甚器之。资病，光博营救疗，有外国道人罗叉云，能差资疾，光喜，给赐甚重。什知叉诳诈，告资曰：「叉不能为，盖徒烦费耳，冥运虽隐可以事试也。」乃以五色丝作绳结之，烧为灰末，投水中，灰若出水还成绳者，病不可愈。须臾灰聚浮出，复绳本形。既而叉治无効，少日资亡。顷之，光又卒，子绍袭位。数日，光庶子纂杀绍自立，称元咸宁。
咸宁二年，有猪生子，一身三头，龙出东厢井中，到殿前蟠卧，比旦失之。纂以为美瑞，号大殿为龙翔殿。俄而有黑龙升于当阳九宫门，纂改九宫门为龙兴门。什奏曰：「比日潜龙出游，豕妖表异。龙者阴类，出入有时。而今屡见，则为灾眚，必有下人谋上之变，宜克己修德，以答天威。」纂不纳。与什博，戏杀棊曰：「斫胡奴头。」什曰：「不能斫胡奴头，胡奴将斫人头。」此言有旨，而纂终不悟。光弟保，有子名超，超小字胡奴。后果杀纂斩首，立其兄隆为主。时人方验什之言也。”

72.凉州岁月：第一次争执
我背着粮，从蒙逊家出来。大年初八，雪已不再下，融雪滴滴答答沿着屋檐滴落。我看看难得转出一抹亮色的天，心想这难熬的冬天应该快过了吧？看到呼延平在大门口如常站着，嘘出心中憋闷，抬脚向他走去。
从巷角里转出一个瘦高身影，修长挺拔的身姿却让我僵住，全身血液顿时凝固。看向呼延平，他无奈地对我摇了摇头：“夫人，法师早已起疑……”
我苦笑，早该料到的。呼延平怎么抵挡得住罗什的盘问？将粮交给呼延平，让他先回家，再手足无措地面对罗什。他将我带到一个无人的巷尾，仔细盯着我的眼，勘透人心的目光让我头皮发麻。
“沮渠蒙逊为何给你粮？”他脸色有些青，声音严厉。
我一阵心虚，说出来的话不自主地结巴：“这个……是他请我当西席……”
“哦？为谁讲课？沮渠蒙逊只有一个不足一岁的儿子。”
他犀利地看我，劈头又是一个问题：“你教蒙逊什么？”
“教……教史……”
“他早已熟读经史，还需你来教么？”他打断我，语气逼人，“艾晴，你是不是告诉蒙逊他的未来，用以换取粮食？”
“我——”
他又急又恼，眉头紧蹙，声音抬高：“你忘了我说过的么？这些枭雄若知道你能预言未来，会想方设法控制你，利用你，到时你的处境便危险了。”
我暗自摇头。居然忘了，撒谎在他面前根本行不通，说了实话我自己也能轻松一些。吸口气说：“我没有告诉他未来。我只是教他最感兴趣的君王之术。”
“君王之术？”清俊的眉皱得更紧，锐利目光射向我，“沮渠蒙逊这样的人，仁义道德怎是他所喜？”
“是，他的确不喜欢。”
我抬眼对视上他，心情反而平静下来，酸楚地说：“所以我教给他的，是一千年后一个叫马基雅维里的人写的《君主论》。其中心思想便是权力高于道德。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操弄权术，重视实效，相信结果能替手段辩护。”
“艾晴！”他张嘴惊呼，警觉地看一看周围，压低声音责备，“你怎可以告诉他这些？他本就有野心，听了你所讲，会更变本加厉啊。”
“我知道，我知道我在助长一个枭雄的诞生。”
我迎上罗什澄澈的双眸，凄清一笑：“你想知道我每天都在给蒙逊讲什么么？”
昂头看天，天际的一抹亮色，似在渐渐转暗。无奈地垂下沉重的头，从没有此刻那么痛恨冬日的漫长。
“为达目的，可以偶尔使用恶劣手段。但其后绝不可再用。应审度自己必须从事的一切损害，并且要毕其功于一役，使自己不需要每时每刻不断重复这些罪行。这样一来，由于没有重复这些罪行，君主便能使民心重新安定，并施惠赢得民心。”
我喃喃背出今日教授的内容：君主如何做恶。在讲的时候，蒙逊的鹰眼不住闪烁，难掩兴奋之色。这个章节，对足了他的胃口。
十一年后，河西鲜卑秃发乌孤自立，吕光派蒙逊伯父罗仇平叛，却打了败仗，吕光一怒之下杀死罗仇。蒙逊带着伯父的灵柩回卢水老家，对着亲族哭诉吕光的荒虐无道。他揭竿而起，十天就聚集了上万族人，但毕竟势力还弱。蒙逊堂兄男成围攻建康城，与那时已被封为建康太守的段业相持不下。男成策反段业，拥立段业为王。于是段业打开城门，成为北凉第一位国主。
本来在那个时候，蒙逊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无法跟族中威望更高的男成相比。段业本就不足为患，蒙逊要上位，第一个要除的，便是自己的兄长男成。于是蒙逊铤而走险，以毒辣的计谋反间。先约男成祭告兰门山，又向段业告发男成欲反。男成若来请求祭告兰门山，便是他要反的证明。段业果真上当，杀了男成。此后，段业死于蒙逊之手，才知蒙逊的狡诈。
他听着这段如何作恶的话，不住闭目摇头。再睁开眼时，俊眉紧拧，痛心疾首：“艾晴，这般罪孽之书，你怎可教与蒙逊那种人！你跟我说过，他日后会卖兄称王。可是，他很可能就是听了你的话日后才有这些举动。这杀戮和罪孽里竟然有你的原因，这是在造业啊！”
咬一咬嘴唇，迎面对上他震惊的浅灰瞳仁，凄凉地说：“我知道。但我不会为自己辩护，说历史本来就是这样发展。我也不会拿着要让你们活下去的理由给自己找借口。你不必为吃下去的那些粮食内疚，也无须像伯夷叔齐一样‘不食周粟’，一切后果我自己来担……”
“艾晴！”他把我搂住，用手捂住我的唇。他的手冰冷，指节处长满青紫的冻疮，在寒风中皱起灰色的细纹。
他心疼地叹息，不忍再责备，眼里流露着不舍，柔声在我耳边低语：“从明日起，别再去了……”
我仍被他捂住嘴，紧盯着他的双眼，缓缓摇一摇头。他放下手，不置信地看着我。
“罗什，我明天，后天，大后天，都会去。因为，这是我唯一可以帮到你的。我们现在已经几无财产可卖了……”的a8
猛吸一口气，不顾喷涌的泪水看向他，嘴角颤抖着说出我一直憋在心里的话：“罗什，你可想过，为什么我们每天吃不饱？为什么我要向蒙逊兜售你不认可的君王之术？”
我喘着粗气，嗓子隐隐作痛。哽咽着低喊：“因为我们收留了两百多人，我们要把自己的食物掰成两百份！没有他们，我们本来完全可以衣食无忧，安然渡过这个冬天。”
豆大的泪聚积在他深陷的眼窝中，眼里闪烁着灼人的晶光。扶上我的双肩，颤动着低沉的声音，一字一字地慢慢问出：“艾晴，你可后悔？”
一滴冰冷的雪水沿着屋脊滴到我脖子上，凉意渗透肌肤，直抵心房。声音不由自主又抬高了，近乎宣泄般地喊：
“若我不是你的妻，我绝对没有勇气收留他们！罗什，我从来都比你自私。我的时代教给我的，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没有你那么伟大，在自己都吃不饱穿不暖时还想着救毫不相干的人！我之所有这么做，不是因为我有什么善良的心。平常时候有，但面临挨饿时，我想的还是我自己。”
咬着嘴角，让痛给我注入一份清醒。挣开他扶住我双肩的手，与他拉开一些距离，凉薄地咧嘴笑出声：“是不是很吃惊？你冲破层层艰难一心要厮守的妻，竟也有这么自私的一面，这么可怕的想法。”
挥开他欲伸过来的手，后退一步，声音已近乎咆哮：“饿得最难受的日子里，我心里怨过你，为何要收留他们？可是埋怨归埋怨，家中两百多人，难道现在把他们赶出去不成？走出那扇门，他们就是死路一条。可是他们不走，难道我们要跟他们一起饿死么？”
凌厉的寒风卷起路边的垃圾，盘旋着扫过我们身边。天边好不容易出现的一抹亮色被阴云遮蔽，又回复到憋闷的沉霾。巷子里只有我一个人嘶叫着，发泄着，在空空的灰色青砖墙上荡出悲戚的回响。
“我一直在帮你，从不在你面前抱怨，是因为我爱你。爱到宁愿与你一起受饿，也不愿回去我自己的时代。是你要收留那么多人，是你要让他们都活下去。好，那就用我的一切手段来帮你达到这个目的。我也是马基雅维里的信徒，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我的目的，就是活下去！改变历史又怎样？你接受与否又怎样？这些都无法阻止我要自己活下去，我要你活下去的心。”
“艾晴，你……”
不忍看他眼里聚积的伤痛与莫大的震惊，狠起心肠转身往家的方向走。走了一段路，身后响起沙沙的脚步声。知道是他，咬着嘴角走得更快。他一直跟在我身后，没有言语。声声沉重的脚步，如同重锤，一下下击着我颤抖的心坎。泪水滑落，狠命擦去。大口大口深吸着冷冽的空气，这个时候，就让我任性一回。再不发泄出来，我快撑不下去了。我到底还能熬多久……
我们就这样沉默着回去。晚上他像往常一样抱住我，却依旧沉默着。第二天到了时间，他让弟子们出去乞食，自己一直却不走，守在家中，沉默地望看我。我走出大门，也能感觉出身后那道灼人的哀伤目光，如剑一般片片割着我的心。我深吸一口气，紧咬嘴唇，强忍住不回头。
那天呼延平背着两斗粮护送我一起回来。罗什一日没有出去，依旧无语，沉痛的眸光默默盯着我。我们，依旧沉默着。家里人也看出我们的异样，都不敢多说话，大家早早地天一黑便睡觉了。
睡之前为他受伤的手涂药膏。借着窗外微弱的月光，凑近看他的伤势。已经愈合得差不多了，再坚持涂几天药，应该就没事。抬头看到他怔怔的眼光在我身上流连，嘴唇一张，似乎想要说什么。我偏开头，放下他的手，转身向床走去。躺进被子，脸朝墙壁，缩在角落。
他上了床，在我身边躺下，与往常一样伸手搂住我。我背对他，任由他这样搂着。就算不说，我们也知道对方没有睡着。已经近三十个小时没说话了，这是我们之间第一次如此大的冲突，因为价值观上的不同。
心突然很倦，到底谁对谁错有意义么？我们相爱那么久，本以为横亘在我们之间的是他那难以改变的身份与信仰。现在看来，冲破巨大阻力相爱的难度远不如乱世饥荒中的困顿相守。真的是贫贱夫妻百事哀么？难道相爱如我们，也跨不过那道坎么？
被窝底下传来簌簌的细微声音，感觉出他的两脚在搓动。突然想起他脚上的冻疮，肯定是因为被窝里有暖意，遇热又开始发痒了。我披衣起身，到床尾摸到他的双脚。抱进怀里，为他按摩，这样可以活血消痒。
正搓揉间，他坐起身，猛地收回脚，将我用力抱紧。伏在他削瘦的胸前，感觉出他在微微颤抖。黑暗中柔软的唇贴上我的脸，一路摸索着找到我的唇，战栗着吸吮。我回应着他，捧住他的头吻上他的眼睛。咸咸的湿滑上舌苔，他果真在压抑着声音哭泣。心中的堤防彻底冲垮，与他唇齿交缠。他也巍巍颤颤地将唇触到我的眼。柔软的唇滑过，这才惊觉，原来，哭泣的不止是他。
罗什，对不起，我是21世纪来的人，我比你自私太多。你并没有错，尽管现代人不会认可你的价值观。我的同时代人，会认为你这样坚持自我，清高得有些迂腐。可是我呢？我沾染了马基雅维里思想的现代观念就是一定是对的么？什么要让你们活下去，这些，都不过是我为使用这样不光彩的手段所找的借口罢了……
“你没有错……”他在我耳边用极低的声音哽咽着，“罗什自幼凭借出身受供精良，从未尝过人间疾苦。我只懂讲经释道，这些本事在灾荒面前一无用处。得不来粮食，救不了人。虽有救人于难之心，却忘了自己究竟有多少力。更没想到这饥荒会蔓延如此之久，连我们也得忍饥挨饿。是为夫连累你一起受苦了……”
我死死咬住嘴角才能不让自己哭出声音。一帘之外，有十几个人躺着。我用力抱住他，吻着他的唇，凑在他耳边说：“不，该说对不起的是我。罗什，不是你无能。没有任何人能改变这局面，包括我这个未来之人。我们不是当权者，被吕氏剥夺了神权的你，与我一样，在灾难面前都只是一介平民。你已经做到了你能做的一切：每日乞食，去权贵处说法以得粮。现在，就让我来尽我的力。无论会造成什么后果，我自己一人承担，绝不连累你……”
他用吻封住我的话，辗转缠绕。将我紧紧揉进胸膛，坚定的声音轻轻响起：“罗什这一整日里已经想明白了。蒙逊虽诈，总比吕氏强，所以你做的没错。至于你因此所造的业障，你是我的妻，你造业是因为罗什要救人。无论地狱之中要受怎样的苦楚，热镬煎煮，猛焰烧身，烊铜入口，罗什替你担。”
泪水又忍不住滑落，伏在他肩上哽咽：“不要……”
他轻笑一声，搂着我的双臂传来坚定的力量：“那我们一起。”
“好！”吻上他清癯的脸颊，俯身在他耳边说，“罗什，只要我们渡过难关，我便不会继续下去。给我点时间……”
他回吻住我，微微扎人的胡茬在我脸上摩挲，耳畔又响起他的低语：“不想让你去，也是有私心。蒙逊虽不知你是未来之人，但你讲的这些，怕是会让他对你更有兴趣。艾晴，你的识见智慧，是这个时代女子没有的。若他对你起了占有之心……”
“不要担心，我有保护自己的方法。如果不是我自己愿意，这个世上，还没有哪个男人可以强迫得了我。”更加贴紧他的胸膛，手指交叉进他的手，“何况你不是藉藉无名之人，他现在也不是君主。强力夺取对他百害无一益，他这样精明之人，自然懂得权衡。”
“罗什也明白你有能力自保。只是，让自己的妻每日上另一个男人家中，总是……”
我愣住。他这是吃醋了么？原本苦涩的心里泛出一丝甜意，破泣为笑。若不是黑暗中，真想看看他吃醋的表情会是怎样的。捂住他的嘴，贴到他耳边问：“罗什，你相信我爱你的心不会动摇么？”
他用力点头。的6c
将他的手掌摊开，用自己的手掌贴上，无声地击打一下：“我向你发誓，绝对不会有任何逾规之举。这样说，你可放心？”
“如此艰难，你也要与罗什共处，为夫怎会不相信你的心？只是蒙逊非是善人……”他叹出轻微的一口气，吻着我的额头，“一定要当心啊……”
我们紧紧相拥，十指交缠，无声地亲吻着。我在他的吻中想，这样便能得到力量了，活下去的力量……
第二天，我结束课程，背着粮袋走出蒙逊的大门。惊讶地发现，罗什跟呼延平站在一起。看见我时，罗什许久未笑的脸上居然浮起浅浅笑意。整个人因这一笑，光彩焕然。冬日里难得起了太阳，金色光芒撒在他褐红僧袍上，为这个阴霾的冬天添了一分暖意。雪融得更多，滴滴答答地顺着屋檐落下，似下起小雨。
呼延平接过我手上的粮，对我颇有深意地眨眨眼。正诧异间，被罗什牵起手，朝另一边方向走。回头看，呼延平已带着粮走远了。
“罗什，我们去哪里？”
他将我小心扶过一滩融化的水洼，回身对着我笑，绚烂若阳光：“到了便知。”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华美典雅的房间，转头看罗什，只见清癯的他笑得无比开心，浅灰眼眸一直注视着我的反应。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他眉梢眼底都溢出欢喜，一扫几个月的眉间愁容。
“这是姑臧城内最大的客栈，为李暠所开。因为灾荒，本已停业。今日他将最好的上房免费借与我们。”他拥着我的肩，轻柔地说，“家里不用担心，我已交代呼延平打理。今日，就在此好好过你二十七岁生辰。”的00
我再次看向这清爽的房间，有多久没看到这么干净的地方了？鼻子泛起酸意，还未开口说话，便听到有人敲门。他笑笑，把我按下坐在几案旁，自己走过去开门。
门一打开我便闻到一股香味，有肉香！整日处于半饥饿状态将我的嗅觉训练得无比发达。他道声谢，端进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面。将面放在我面前，我贪婪地瞪着，咽了咽口水。
这碗面很大很满，里面飘着肉丝。这么大的量，我一个人根本吃不完。心里猜到，肯定是李暠故意的。
他将筷子递给我，温柔地对着我微笑：“这是长寿面，给寿星吃的。你说过你们那里，没有生日蛋糕，便要吃面，意为长寿……”
又泛起酸意，吸一吸鼻子，抬眼对他笑：“我们一起吃。”
他轻摇头，淡淡地说：“你吃吧。你忘了罗什有过午不食戒么？”
“那是在平常时日，而不是现在这样的饥荒中。佛祖不会责怪的。”我挑起一块肉，递到他嘴边，撒娇着说，“来，你要是不吃，我也不吃。”
他盯着我的眼，笑意荡漾开。点一点头，乖乖地张嘴吃肉。这碗面吃得极慢，非得看到他吃一口，我才肯吃一口。他刚开始只是意思一下，吃得极少。我看他吃多少，我也吃多少。然后他又好几次说吃饱了，我怒目瞪着他，放下筷子也说吃饱了。他终于不再坚持，跟我分着吃完了这碗面，连汤底都不浪费。
今天真的好饱！忍不住捧着肚子心满意足地告诉他，这是我此生吃过的最好吃的面，天下没有比此刻这一碗面更好吃的东西了。
他微笑着看我咂吧咂吧嘴，温柔地将我额前的碎发掠开，让我在屋里等一等。然后他一个人走了出去，神神秘秘地。一会儿他回来了，嘴角笑意更甚。
他拉着我的手出了房间，将我引到后院一间屋子里。一间只有顶上开了几个小天窗的密封小屋，左右各放了一盘炭火，一扇不透明的屏风挡住，后面飘出霭霭蒸汽，整间屋子热气腾腾。几个小厮提着热水进来，倒好后将门反手关上。
他仍是微笑着，将我拉入屏风后，一个超大木桶正飘着氤氲热气。我咽着口水，自从家里变成难民营后，为了节约柴火，我们已经一个多月没洗澡了。我平常都竭力克制自己不去在意身上散发的臭气和头发上的搔痒。在蒙逊家里时，他好多次嫌恶地提出让我洗澡。可我太忌惮他这个人，怕授人话柄。不如这样脏脏臭臭的，还可以让他对我提不起兴趣。但天知道我有多想洗澡啊。
“你希望为夫出去，还是……”他将我发绳解开，散开一头脏脏的乱发，贴在我耳边轻语，“留下来服侍你？”
我的脸瞬间红透。只在私密之时，他会这样自称为夫。屋子里的暖气渗透进毛孔，舒张开的全身都在冒汗。结婚一年多了，对彼此的身体如此熟稔，却从未一起共浴过。这样想着，汗流得更多，整个人如同煮红的虾。
看我的窘像，他的脸也一样滴着红。咳嗽一声，便要出去。我拉住他的袖子，低头看地上的青砖：“你也那么久没洗澡了，我不想再闻臭气。”
抬眼看他，调皮一笑遮掩我的害羞：“今天我生日，你要顺着我的意思……”
他俯身，喃喃轻语：“你不说，为夫怎知你的意思？”
“你……”我语结，他什么时候会使这种坏了？这是非得要让我说出来么？
说就说，怕什么！迎上他期待的目光，豁出去了：“伺候我洗澡……”
柔腻的笑一圈圈在眼底如波荡开，他的眼睛在热气蒸腾下蒙着薄雾。在他如潮眼波笼罩下，我的鼻子都渗出汗来。的45
“好……”故意拖长的语调，听在我耳里居然带着丝惹人遐想的暧昧。
他两手插在我发里搓揉，胰子泛出的泡沫沙沙作响。他的手法笨拙，老是会扯到发根。我忍着不喊疼，不想打扰这令我心中生出万般柔情的画面。他用勺子将热水从头顶缓缓淋下，我弓身搓发，嘴角弯弯。想起十多年前周润发做的洗发水广告。充满中年魅力的他为一个长发女孩也是这般淋水。细长的水流如串珠，顺着女孩黑泽的长发滑落，这个场景在我心中定格，成为永恒。
“你也进来吧……”洗完头发，对着已经沾湿半边袍子的他嗫嚅，“不然，水很快会冷……”
幸好水的热气把我的脸红遮掩了，不过我相信，他的脸绝对比我更红。所以，当他坐进来还没坐稳时，我恶作剧地将水泼到他脸上。看他一脸狼狈地甩水，我咯咯地笑开了怀。他伸手抓住我的肩膀，以为他要报复，我将两臂挡在脸前。却听得他温和的声音柔润地响起：“别闹……”
他的脸上还淌着水珠，缓缓汇聚到削尖下巴，流过发青的胡茬，随着呼吸的起伏，滴到胸膛上。眼光顺势往下滑，及半胸的水漾出细密波纹。水下，麦色肌肤隐隐泛出灿灿光泽……
费劲地咽一下嗓子，眼睛忍不住在他身上滴溜：“你的手可以浸水么？”
“嗯，已经无碍了。”他抬手看了看已经愈合的伤口，半垂下眼帘，闷闷地出声，“转过身，给你擦背。”
听话地转身，却擦到了他的异样，我的脸如同被夏日阳光照射过。他愣一下，烧得火烫的身躯贴近我，灼人气息落在我耳畔，声音低沉如魅：“想要你……”
酥麻的热感如一线火苗突然从小腹蹿升，下意识地开口溢出极细的呻吟。转头凝视他如深渊的双眼，微微张开唇，眼睛闭起。
“不过不能在这里，水冷了你会冻着。”他突然轻笑出声，略微离开我的身体。拍一拍我的脑袋，一块浴布搭上我的肩认真搓揉起来，“所以，莫要胡思乱想，专心洗澡。”
我讪讪地转回头，脸比刚才更烫了。
我们手牵手走回房间，一路上两人都是脸蛋红红，不知是不是被热水熏的。一进房间锁上门，他探手到我颈后，扬起我的头吻住我。我靠在墙上，任他在唇齿间流连，深入地探寻。彼此的气息交缠，热热地喷在脸上，烧起忍耐已久的火苗。
我们有多久没缠绵过了？自从开始赈灾，每日迫在眉睫的是生存问题。家中难民营的拥挤状况，胃空空蠕动的声音日日伴随，谁还提得起精神想吃饭以外的事情？今天，吃过一大碗肉丝面，又洗净了一个月的污垢，还有一个干净的房间给了我们奢侈的独立空间。这团火，想不烧着都难。
他的嘴里依旧留着肉丝面汤的清香，周身还有我最爱的檀香味。那是他特有的味道，从他少年时候起，便让我沉醉。这么多年来，我仿佛饮酒成癖之人，溺在其中不欲自拔。贪婪地用舌尖舔他的舌，勾得他与我纠缠。我轻轻啃噬，如同品尝回味那碗面，引出他的微微轻颤。
气息越来越灼人，眼里火苗愈加旺盛。他一手扶住我的肩，一手伸到腰间。正流连于他甜腻的吻中，突然被一把抱起。
“艾晴，你现在好轻……”
我伏在他胸膛上轻笑，描画着他清俊的五官，高挺的眉骨，柔声说：“你也轻了……”
将我放上铺着干净棉单的床，他覆在我身上，用纤长的手指细细抚摸我的脸部轮廓，脉脉注视：“等灾荒过了，一定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再不让你受饥饿之苦。”
我点点头，认真地说：“好，我宁愿胖得走不动路，也不要啥骨感美了。”
他疑惑地看我，不明白“骨感美”是什么。我没心思在这个时候解释，搂住他的脖子，再次与他悱恻缱绻。气息渐重，眼神迷离，他的手指如火把，抚过一处便点燃我身体的火焰。细长颈项上挂着的结婚戒指晃荡在我胸前，带着他的体温若有若无地撩拨着我心底的渴望。
“我妻……”低哑的嗓音在耳畔掠过，心头小鹿乱撞，期盼着，等待着。
如惊涛骇浪中的一叶小舟，在一波接一波的滚滚浪涛中攀上峰尖。
“爱你……”顺着脸颊流淌下的汗水，滴在我胸前。戒指晃过，带起那滴汗水，又晃上了他的胸。一束最绚丽的烟花绽放，目眩神迷。
“可以明天再回去么？”云收潮退，气息渐稳。慵懒地依在他精瘦的肩上，圈着他优雅的颈项。实在舍不得中断这份柔情蜜意。
“当然可以。”他帮我把被角掖好，柔声说，“李暠本说可让我们一直住下去。不过这样并不妥当，所以罗什只要了一日。”
“一日已经足够了。”我满意地在他肩上噌着，“我们有责任照顾家中两百多人。不过，今天就暂且忘了这些。无论什么责任，我都希望明天一早再去思考。现在，是我们的两人世界……”
明亮的笑一直浮在嘴角，为我拂开额头汗湿的碎发，在我耳边轻语：“好……”
甜腻地拥着我躺了一会儿，他突然想起什么。起身把丢在床尾的衣服拿过，从里面掏出一件东西来。我认出，那是他一直随身带着的，当年我送给他的玛瑙臂珠。
“今年没有钱送你生日礼物，只好自己做了。”
他把珠子递到我面前，这才看出原本在我手腕上要绕两圈的珠子，已经变成了独立两串。拿起其中更小的一串，他帮我戴上，又将更大一些的戴在自己手上。突然回想起成亲前我冒充晓宣时，他在弗沙提婆营帐中把臂珠戴到我手上。那时他看着对我来说太大的珠子，曾经说过日后要改成两串。没想到他真的这么做了。
“我很喜欢这个生日礼物。”
鼻子有些酸意。转着手腕，欣喜地看着这串晶莹的珠子。似乎有字，仔细打量，原来在红润的珠子上刻了几个汉字。辨认一下，是七个儒雅的字体——“不负如来不负卿”！
猛地抬头，他正用温柔似水的眼神将我包容住。
“我的这串也同样刻了这句：不负如来不负卿。”他抬起手腕，对着我晃动一下。似乎想起什么，感慨地摇头，“很多次想抵当掉，终是舍不得啊。”
“你……”不置信地仔细看上面的字，疑惑地问，“这玛瑙质地坚硬，你如何刻上这些字的？”
他微笑一下：“本想自己刻。费了许多力气，非但没刻上，反倒把手给割了。”
原来他手上的伤是这样来的！不争气的泪一下子涌出，捧着他的手贴到心房：“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并无大碍。”他温润地笑笑，“实在无法了，便通过李暠找到一位玉匠。是用玉匠的金刚钻刻出来的。”
看我皱着脸要哭，急忙贴上我的脸颊亲一下：“今日是你生辰，不能哭。”
伸手将我搅进怀，满足地叹息一声：“你说的这位僧人，把罗什毕生所求凝成一句诗。与他相比，罗什幸运太多。记得你说过，他为心爱的女子写了很多诗，你还记得多少？”
知道他是想让我转移想哭的心思。眼珠子转了几圈，我坐起身说：“念诗不如唱首歌给你听好么？是根据他的诗改编的，你可愿意破离歌舞戒？”
“是你唱，自然可以。”他也坐起，将棉被拉高裹住我。柔柔地抚着我的发，晶亮的眼蕴着幸福的笑。
我清清嗓子，拉开喉咙婉转地唱：
“在那东山顶上，升起白白的月亮。年轻姑娘的面容，浮现在我的心上。
啊依呀依呀拉呢，玛杰阿玛。啊依呀依呀拉呢，玛杰阿玛。
如果不曾相见，人们就不会相恋。如果不曾相知，怎会受这相思的敖煎。
啊依呀依呀拉呢，玛杰阿玛。啊依呀依呀拉呢，玛杰阿玛。”
他的眼光一直追随着我，眼里的赞许让我唱得更动情。我没有谭晶的功力，高音部分唱不上去。只是尽力唱得婉转动人，自己听来都有些得意。原来，在心爱的人面前，唱歌也能那么温情。
唱完后含笑看他，他扶着我的肩半靠在床头，赞叹着：“不相见便不相恋，不相知便不相思。罗什对你，便是如此……”
靠着他的肩头，与他十指交缠，回忆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情诗。他的好多诗是以现代诗的形式翻译，罗什不一定能迅速理解。所以我再找了一首他的古体诗：“还有一首：
结尽同心缔尽缘，此生虽短意缠绵。
与卿再世相逢日，玉树临风一少年。”
想起仓央嘉措短暂而悲惨的一生，黯然说道：“他此生无法与爱人厮守，只能许以来世了。”
他眼光灼灼，定定地凝视我：“罗什已犯太多罪孽，怕是要永坠地狱。但若佛祖垂怜，能许我来世，罗什还要与你做夫妻，你可愿意？”
坐正身子，正色看他：“我呀，比你更贪心呢，我要的是生生世世。无论轮回多少次，无论在六道中的哪一道，我都要与你在一起。携手相依，笑看风云。就算你要永坠地狱，我也会在一旁陪你。你可愿意？”
晶莹的眸子倏然一亮，俊逸的笑容渲染出绝世的流光溢彩。握紧的手指间传来更重的力道：“你知道的……”
傍晚的霞光透过窗，染得整间房如玫瑰色般绚丽。我们沐浴在瑰丽的霞光中幸福地对视。这个冬日，唯有今天才是真正晴朗。冬天，真的要过去了……

73.凉州岁月：哀鸿遍野
农历二月初，阳历三月中旬，封闭了一个多月的城门第一次打开。姑臧居民面带菜色地聚集在街道两边，苦着脸被迫迎接平叛回来的吕光大军。下了近三个月的雪终于在初春的回暖下消融殆尽，被埋了许久的垃圾铺满街道，吕绍昨日赶着人匆匆清扫一遍，却依旧难掩饥荒后的狼籍。
吕光大军进城时，锣鼓齐鸣，热闹的气氛下是一张张漠然的脸。旌旗飘扬，簇拥着吕光踏马缓行，一旁的吕篆吕弘还有侄子吕隆吕超无不得意地昂首挺胸。骑马的将领过后，便是一队队士兵，黑黝黝的脸上满是倦意，棉袄破旧，翻出脏得不见原色的棉絮，唯有背后那个大大的“卒”字很远便能明显看出。吕光出征时带了五万人，吕弘援兵时又带了三万多人，而现在回来的，我根据队列粗略估算一下，大概是三万多人。心里咯噔一下，少了一半多啊。
士兵的队列过后，是阵型颇大的牛车队。车上驮着的，看形状是粮食！饿久了的姑臧居民在看到这一车车粮食后终于骚动。人群爆发出欢呼，向街心拥堵，却被街边维持秩序的士兵拦住。一只只瘦弱的手伸出，无望地在空中虚抓。
这么多粮，绝对不会是吕光自己带去打仗剩下的。在这灾荒中哪里还能找到粮？我在街口看着吕氏一族的趾高气昂，心里冷笑。
十六国一百三十多年里，翻开史书，经常看到的短短几行字：
“是岁，大饥。”
“关中饥、疫。”
“大旱，疾疫，米斛万钱。”
“荆、豫、徐、扬、冀五州大水。”
我们一直说中国地大物博，实际情况是，地是大，物却并不博。由于东西南北地理上的差异，每一年都会在局部地区发生天灾。国家统一时，可在各地调配资源。分裂时或者皇家太过腐败，出现灾荒却无人赈济的地区怎么办？只能抢别人的。所以天灾经常跟人祸结合在一起。分裂或王朝濒临灭亡时期，史书上出现大量的天灾记录，迷信之人总以天谴来解释。实际是国家无力调配资源，饥荒与战争实在密不可分。的47
所以，吕光出征，一为平叛，二为抢粮。纵观凉州在这一历史时期，五个凉国除了张氏前凉早亡，其余四凉并立，加上在青海甘南一带的西秦，五国国力微弱却仍征战不休。从经济角度上来说，国土面积如此之小，无力恢复生产，人民活不下怎么办？与其让民众在国内揭竿而起，不如用对外战争转移矛盾。打赢了，便可掠夺别人。可是国力大的，如姚氏后秦，打不过。所以，就挑差不多的打。打个几十年，等到能真正完成统一的雄才大略之人出现，这些小国家，也就在统一的趋势下逐一冰消瓦解。
而那些君主们，谁又是在灾难临头时，真正在意百姓的呢？北魏的建立者拓拔圭，算是个雄才大略的英雄了，在与后燕打仗时，瘟疫流行，他查问疫情，部下回答：“十人中只活四五人。”而他的反应则是：“此乃天命，无法可想。好在到处有人，不怕无百姓可充军。”军人都死了一半以上，百姓的死况怎样，史书并无记载，只会更多。
王粲《七哀诗》中所述：“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顾闻号泣声，挥涕独不还；‘未知身死处，何能两相完！’”这些惨剧，正在这个时代中原大地各处上演着。看着马上得意非凡的吕氏诸人，悲愤得难以平复心情。为何是这样一群人在把持着政权？为何这个时代最低贱的，便是人命？
吕光在人群最集中的鼓楼前大声宣布：平叛胜利，是天佑凉州。凡是姑臧城民，可凭户籍领粮。而流民，皆可领到麦种，登记后便即刻回家乡耕地。逃荒时抛弃的地，均可领回。目下已是开春，吕光可不希望接下来的秋收再无粮可征。
这本是条好消息，却无吕光所期望的山呼万岁，看得出吕光有些悻悻。吕绍急忙辩解流民都在城外，他会前往颁布凉王的善举。
城门终于对普通民众打开。我们一大家子两百多人，随着出城捡柴的居民一起涌过吊桥，向城外灾民最集中的那片山林走去。
城南那片山山势不高却占地颇大，面向城门这面有不少贫民留下的窑洞。这里是姑臧城居民最常来捡柴的地方，也是墓地最集中之处。灾荒起时，我们每天来这里，所以对地形很熟悉。再次来到这里，最初的惊异便是：原先漫山的树木一棵都不剩，连草皮草根都被彻底掀起，只余光秃秃的山包。
爬上几级台阶，便到了第一层窑洞区。沿路看到的，是一个个微隆起的土堆，这样高高低低的小土堆，一眼望去，不规则地分布在整面的山坡上。
几十个窑洞黑张着冷森的嘴，我想起《晋书》里那句话，走得越近越胆怯。跟在罗什身后的脚步凝滞，拉住他的衣袖，苦涩地说：“罗什，别再走近了。”
“怎么啦？为何脸色那么难看？”他扶住我，招呼一声段娉婷，将我交给她，“你在此处歇着，罗什一会儿就回来。”
娉婷扶我在一旁的石头上坐下，他继续往前走，我们庇护的两百来人也急急地向上攀。他们中有很多被迫与亲人拆散，一个多月不曾见面。我望着那些妇孺老幼向山上蠕动的背影，突然害怕地转过头去。
“晴姐，怎么了？”她惊呼，掏出帕子按在我唇上，“为何流鼻血了？”
我愣住，把帕子拿下来，看到殷红一块，瞬间手足冰凉。我最担心的，还是到来了么？
“晴姐……”的db
身子战栗，用手掩住口鼻，抬头看她：“我没事。别告诉任何人，尤其是法师……”
瞥到小慕容超和呼延静也在一旁，赶紧定一定神，稳住自己的声音：“娉婷，带超儿和静儿回去。不要让他们看见……”
“看见什么？”
我瞪着她，拳头握紧，胸中翻涌起一股极不舒服的胃酸。猛吸一口气，将涌到喉头的恶心强压下去，对着她优雅的美目一个字一个字艰难地吐出：“人……相……食……”
她刚要呼喊出声，赶紧用帕子捂住嘴，环顾一下四周，然后尖叫起来。顺着她的眼光往下看，她正踏在一个隆起的土包上，稀松的土被她无意中踢开，露出一段骨头，依稀是腿骨。
她脸色发白，一把拉住我：“晴姐，我……我们一起走。”
我摇头：“法师还在这里，我要等他一起走。”
对着她扯出一个安心的微笑：“你带着孩子们先走吧，我们很快回来。”
她为难地看着我，点一点头，叫上两个孩子，叮嘱我几句，便回去了。我深呼吸，告诉自己不要害怕，站起来向罗什的方向走去。
还没走到第一个窑洞，便听见里面传来惊恐刺耳的尖叫声，然后有人奔出窑洞。仔细辨认，那个女人是我们收留的刘嫂，后面一个瘦得浑身露出骨架的男人无力地拉她。
“你怎么可以把小三……”刘婶一把抓过男人的衣襟，用尽力气在男人身上捶打，野兽般号叫，“你这个畜生，你把孩子……你竟然……跟人换……。”
“我也没办法！”男人任由刘婶打，瘦弱的身躯几乎站立不住。
他麻木地盯着手上一块生肉，嘴角上扯，门牙尽缺，露出发黑的牙床：“不是饿疯了，谁舍得，谁又吃得下啊……”
喉咙里泛出冲鼻的恶心，硬生生压下。不敢再看他手上的东西，急忙往前走。探头到路过的一个窑洞口找寻罗什，里面只有几个人正围坐着，晒着门口透进来的阳光。以前我们来赈灾时，每个窑洞都挤满了二三十人，现在，除掉被征去打仗的，冻死饿死的，只剩下四五个人了。
那群人看见我时，头抬起，嘴角血红。离我最近的一个老者，面无表情地看我一眼，继续低头啃手中的东西。等我看清他在啃的东西，再也无法忍住，翻江倒海地将黄胆汁也吐个干净。那是一只手，他居然抱着一只手！
“闺女，饿了吧？”老者依旧坐在地上，将那只手向我伸来，泛着死灰色的手掌狰狞地在我视野中晃动。
“这四面八方能烧的东西都烧完了。别嫌弃啊，吃生的也能活命……”
我转身便跑，逃出窑洞外，仰头看着冷漠的太阳。这阳光为何没有一点温暖？闭起眼，握紧拳，对着那阴冷的太阳大声叫喊。为什么要让我亲眼见到这些？泪水模糊视线，摇摇晃晃之际，双肩被扶住。虚弱地转头，看到同样泪流满面的罗什。
“艾晴，你先回去。”他吸着鼻子，颤抖着身体，嘴角哆嗦，“别再看了……”
我盯着他布满悲悯的脸，稍微觉出了些暖意。终于回过神，死死抓着他的手臂，哭泣着哀求：“是我不好，我早该想到会是这种情形。你跟我一起走，不要再看到这些了……”
“艾晴，你早就知道这结果，是么？”
我抽泣着，喃喃念出那句折磨了我三个多月的记载：“‘时谷价踊贵，斗值五百，人相食，死者太半。’”
狠狠咽一下嗓子，紧握拳头。指甲掐进肉中，只有让疼痛带来几分清醒，才有勇气继续说下去：“罗什，这场灾难对我们而言，已是惨痛至极，历尽千难才存活下来。但在浩如烟海的史书中，却只有这短短十六字记载！为何饥荒，何时开始何时结束，何处受灾最重，灾情如何，死了多少人，都没提到。因为这样的灾祸，在中原大地随处可见，不足为奇！”
猛吸一口气，身体如同打摆子一样。寒气直逼周身，声音颤抖：“可我不敢告诉你，我不想让你提早知道这残忍的结局。‘人相食，死者太半’，这不是唯一一次，这样的惨况在凉州还会再发生，甚至更惨烈。我枉为未来之人，除了知道一星半点的结局，什么都无力改变。可我尽力了，真的已经尽力了……”
“艾晴……”他用力搂住我，头埋入我的颈间，泪沿着我的脖子滑落，“你比罗什受了更多苦……以后不要这样憋在心里，不要自己一个人忍受知道一切的痛苦。我们是夫妻，你告诉我。无论是怎样的艰难险阻，我们一起承担。”
泪水滴到他肩上，融进半旧的僧袍。正要说话，突然看见一只瘦得如同枯枝一般的手向上伸，抓住了罗什的衣角。罗什一惊，急忙拉我到身后。一个奄奄一息只剩骨头的男人，已经看不出岁数，爬到我们脚下，费力地仰头，用微弱的声音说：“法师，俺快死了……能给俺念经超度么？您给俺多念点经，多积点德。好让俺下一世去吃得饱的地方，每天有白面馒头吃，多好啊……”
拉着罗什衣角的手无力地垂下，罗什忙将他翻过身，手探到鼻下，已经没气息了。罗什偏过头，眉目拢起，满是不忍。闭一闭眼，深吸口气，盘腿在他身边喃喃地念起经文。他半闭星眸，虔诚地为这个不知姓名的人祈祷。梵文经唱顺着初春寒风在凄冷的阳光下飘散开，传入整面山坡的窑洞内。
最底层的窑洞里走出了人，互相搀扶着，向罗什围过来。上面山坡的窑洞里也有人陆陆续续走出，缓慢地往这里聚。罗什清瘦的身体在阳光照耀下如同出现了菩萨的背光。喃喃念着经文的他，此刻是如此神圣，浑身散发着让人无法抗拒的圣洁光芒。仿佛有股强大的向心力，吸引着劫后余生的人们皈依。
“法师！为俺也念段经吧，俺罪孽深重啊！”一个人大声哀号，突然跪地，匍匐着向罗什一路叩首而来，到了我们面前，磕头如搅葱，“俺吃了人，吃了三个，用俺自己的孩子，媳妇，还有娘换来的。佛祖会原谅俺么？俺这样，是要下地狱的吧？”
听了他的话，其他向罗什走来的人也纷纷跪倒，哭声响起，一波高过一波，如惊涛般连绵不绝。
“法师，我也把孩子换了吃啊。我该死，定会下地狱，只求你为我苦命的孩子念经超度吧……”
“法师，还有我。为我娘念经吧，她受了太多苦，死了还要被人分吃。但愿她下一世，没有我这样狠心的儿子……”
“法师，我们活下来的人，哪个没吃过人？哪个没穿死人衣服？哪个不是一家逃难来，现在只剩一个人的？这山里埋的人，比活下的多太多了……”
罗什巍巍颠颠地站起，走向那群跪地的人，要将他们拉起，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站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罗什本发愿不让一个人饿死，却无力保护众生，是罗什无能啊！”他泪流满面，弓起纤长的身体，痛苦地捶着自己的胸膛。我用袖子抹抹泪，急忙上前拉住他。
“法师，莫要自责，你已尽力了！”呼延平也到了这片空地，他大声呼喊，眼角噙泪。他的身后，是被我们庇护的两百人。他带头跪在地上，后面的人也齐刷刷跪下，对着我们郑重地叩头。
呼延平的脸上挂着泪水，双手撑地，仰头看罗什：“没有你，我们这两百多人也难逃吃人或是被吃的命。是你救了我们，法师，你是我们的再生父母。此恩此德，永世难忘！”
罗什去拉呼延平，却是徒劳。他又去拉呼延平身后的人起身，也拉不动。我与他都哭得肝肠寸断，声音融入哭泣的汪洋中，震撼着整座光裸的山。
山阶上走来一队人。领头的是吕绍和吕弘。他们身后站着蒙逊，还有杜进、段业都来了。一群人在遍野的震天哭声中站定，每个人神色各异地望着这山坡上数万存活下来的流民，以及流民的中心点——罗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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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晋书吕光传》“时谷价踊贵，斗值五百，人相食，死者太半。”这场饥荒就发生在吕光进姑臧的第一年冬天。

74.凉州岁月：黎明前的等待
吕绍令人扛来了几十筐馒头，饥民们如恶狼般扑来。没有力气的，在地上爬着领到馒头。咀嚼的声音沙沙作响，啃噬着每个人的神经。有人吃得太猛，噎在喉咙一口气上不了。无人帮助，等我们发现时，竟已活活憋死。吕绍沉着脸宣布了吕光分田地麦种的号令，要求流民们五日内登记，即刻回乡耕地。
没有感恩戴德，所有人皆是哭着去领麦种的。我抱着狗儿等在登记处，一天下来，没有见到叫秦素娥的女子。向人打听，也无人知道。我又去找段业，他手上有所有士兵的花名册。找了很久，终于看到被一条红杠划去的几个字：敦煌柳园，魏长喜。
抱着狗儿回家，一路上尽见已领了粮准备回乡的人。站在路边仔细打量每个走过我身边的女子，希望能见到狗儿的娘。他已经失去了爹，我真的不希望他变成孤儿。天色渐暗，风扬起尘土，无情地吹打在这些活下来的人身上。他们茕茕孑立，形只影单，眼里是不知所处的惶惶然。回想起看过的一首北朝民歌《陇头歌辞》，心中悲戚。
陇头流水，流离山下。念吾一身，飘然旷野。
朝发欣城，暮宿陇头。寒不能语，舌卷入喉。
陇头流水，鸣声呜咽。遥望秦川，心肝断绝。
念着这首苍凉的诗，仿佛看到这些回乡的人孤独飘零地在险峻山路踯躅，春寒料峭比不上心中的凄惶。他们，恐怕这辈子都无法睡个安稳觉了。
回到家发现，两百余人走了一大半，他们都急于离开这个噩梦般的地方。剩下的时间里，我哄着哭泣的狗儿，与罗什一起接受他们的拜别。到了晚上发现，终于无须再跟人同挤一间卧室了。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们第一次在自己家中有了两人世界。
我把热水端进来，让他漱洗。这是呼延平费了一个下午在城外到处寻来的柴火烧的。他一直站在窗前凝思，听到我叫唤后，默不作声地漱洗。完毕后，又站回窗前。
“在想什么？”我本想打扫房间，清理一下，却是不放心他这样的沉默。
他没有看我，定睛在窗外的寒月上，声音清冽如冷泉：“艾晴，还记得饥荒刚起时，我发愿不让一个人饿死么？”的fe
我叹气，他还在想这件事。“罗什，莫要再自责了……”
“非是自责。”
他柔声打断我，眼光灼灼：“为了救人，我已倾尽所有。原以为可以不让一个人饿死，却只庇佑了两百人。十多万灾民，我用自己的财物，只救得两百人。最后一月，还是靠你售卖君主之术存活至今。”
他举起骨节纤细的双手，将手反覆仔细地查看。苦涩地笑了：“原来我自己之力，是如此弱小。”
他将手放下，又凝神对着窗外：“若罗什当初肯依附吕光，编些玄虚的谶纬迎合他。肯放下所谓自尊暗中为流民谋得立身之处活命之粮，能多救得多少人？”
我抬头凝视，沐浴在朦胧月光中的他犹如一株孤树，月华剪出的侧影棱角分明。他苦笑出声，无奈中透着凄清：“起码，不止这两百人吧。”
心中各种念头翻涌，不及汇成句，听他继续苦涩地说：“再如果，我能说服吕绍放弃关闭城门之举，又能多救多少人？”
他转身面对我，嘴角依旧挂着凄冷的苦笑：“艾晴，我一直坚持心中所信，洁身自好，以为这样便是对的。经历此事，才发现原来我一直不懂权衡得失。”
他仰头，月光照亮他眸子中的明莹，声音泠泠：“你教蒙逊的君主之术，为达目的可不择手段。大乘佛法亦有方便权益之说。可我太在意自尊，不屑与吕氏为伍。却忘记了无论他们多昏庸，仍是一方霸主，百姓之命掌在他们手中。我本可救更多人，却以一己之力螳臂挡车，岂不可笑？”
“罗什……”的e8
他似乎未听见我的柔声呼唤，仍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少时在罽宾求学，曾听过一个故事。昔日罽宾王获一鸾鸟，王想听它鸣唱，却三年不鸣。王后说：‘听闻鸟见同类便会鸣，何不悬面镜子，让它以为见到同类？’王用这个方法，结果鸾鸟看见镜中的自己，哀响冲霄，鸣唱而绝。”
他对着窗外清冷的月，百转千缠的孤寂笼罩周身。沉寂片刻，飘零的声音再度响起：“艾晴，自从来到姑臧，罗什救人不得，传法不得。环顾四周，只我一人仓皇独立。如同那只受困的哀鸾，孤鸣于枯桐之上。我非得要依附于这些杀人如麻视人命为草芥的所谓国主，才能救人，才能传法么？”
泪水涌进眼眶，酸楚冲鼻。他这样品性高洁不染俗尘之人，若不是亲眼目睹苦难，怎可能放下自尊去思考这些逼不得以的取舍？
靠上那能令我安心的肩，叹口气说：“依附苻坚的名僧释道安曾说过，‘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你以前在西域受尽尊荣，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你的出身，龟兹王室是你强大的后盾。整个西域以佛教立国，出身王室的你，自然无须考虑要依附权贵达到宣扬佛法的目的。可是中原与西域完全不一样，你的优势到了中原便消失殆尽。这里本来就佛法不兴，无人理会你的背景，没有权贵来支持你的想法。”
他望向我，眼里的沉痛愈甚。我伸手抚摸他皱起的眉，心疼他日日渐深的皱纹。
“罗什，你该向佛陀学习。他与你出身背景相似，也是小国的王室成员。他在全民皆信婆罗门教的天竺传扬佛教，比你在佛法不兴的中原传播更加困难。你现在好歹有二十四名弟子，佛陀在初期可是只有五名弟子。他为达理想，用心良苦。”
停顿一下，回忆着看过的资料：“对上，他结交国王。瓶沙王之子阿阇世弑父自立，向佛陀忏悔，佛陀竟加以安慰。对中，他联络商人，争取富商做居士，接受给孤独长者赠送的袛林精舍。对下，他同淫女也打交道，妓女庵摩罗请他吃饭，并送花园，佛陀亦欣然接受。这些典故，你比我更熟悉。”（对佛陀如何传法感兴趣的亲亲具体可参考季羡林的《论释迦牟尼》）
手指交缠进他的手，微笑着告诉他：“佛陀三十五岁得道，传法四十五年，至八十岁灭度时，最多也仅有弟子五百人。可是，你看，现在就算在中原，也绝对不止五百僧众。十六年后，你在长安收徒三千。五十年后，北魏灭蒙逊的北凉，就迁了三千多名僧人到北魏都城去。可见，不过短短五十年，佛教在中原有多大的发展。”
“所以，你不是孤独的鸾鸟。你有我，有一心追随你的弟子们，有整片在思想上仍是荒芜的苦难大地。不来中原，你只是绿洲小国里一个受人尊重的高僧，时间的车轮滚动，你便消失在历史长河中。这片佛法不兴的地方，反而是你发展的舞台。这里更需要你，只要你能忍受一切从零开始。”
“艾晴……”他叹息一声，眼里的孤独飘远，目光渐回暖，将我揉进怀中，声音不复哀伤。“你总能让罗什在最迷惑之时走出困境。从零开始，好，罗什从今日起一切从零开始，不再怨尤，不再自命清高。”
他看向我，温暖的笑意浮上清癯的脸庞：“得你为妻，定是佛陀之意。”
他贴到我耳边，轻声低喃：“谢谢你，我的妻……”
我被呼入耳中的热气惹得有些脸红，定一定神，想想还是得告诉他：“可是吕氏父子与你交恶太多，他们也不是可依托之人。你在凉州十七年却记载寥寥，也说明他们与你格格不入无法相容。”
他微微昂头，搂住我的腰，手臂上传来坚定的力量：“那我就等，等到有君主能听我之言善待百姓，能助我完成传扬佛法的使命。”
“等到姚兴聘你为国师，还有十六年呢。”
适才的苦笑变成一贯坚韧淡定的微笑，削尖下巴搁在我头顶，润泽的略低中音传入耳中：“不过十六年而已。等，对罗什来说不是什么难事。罗什可以韬光养晦，等到那一天。”
感动莫名，却无法言语。只能用双手围着他的腰，紧紧地将自己与他贴合成一体。“我陪着你，我们一起等……”的82
“好……”
他抚摸着我的头发，轻轻在我额头落下一个吻：“艾晴，姑臧城内没有一座像样的寺庙，我早就想募捐筹建了。今日在城南那片灾民集中的山上，罗什有了个想法。”
他思索一下，说道：“罗什想在那里建石窟寺，以超度那些死于饥荒者早日脱离苦海，转投他世。”
“好啊。”我抬头看他，为这个想法而高兴。这样，他便有了目标，这么多年便能支撑下去了。
“不如明天我们就去拜访李暠吧。如果他能像给孤独长者那样送个园子，再用亿万金钱铺满园，那就一步到位了，哈哈。”说道后来，我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敲一下我的脑门，也不禁失笑：“这怎么可能？他能捐助便不错了。”
我揉一揉脑门，终于让他开心起来了。我憧憬着，热切地摇着他的胳膊：“我们还可以去找杜进和段业，让他们也捐钱。”
看到他又恢复了自信，满心喜悦。今天早上在城外山岗流的鼻血，不是什么预兆，我不过是太累太恐惧了而已……的24
我们在李暠家中受到了很好的招待。李暠对我们非常尊敬，神情中能看出他始终有丝歉意。罗什将来意告诉李暠后，他果真赞同，不住点头：“法师这想法甚好。那天梯山的确是……”
我突然“啊”一声，叫唤起来：“李公子，你说那山叫什么山？”
李暠有些莫名：“叫天梯山。”
“可是，不是叫馒头山么？”
“那是百姓俗称。真正山名为天梯，是前凉张轨所起。只不过百姓多年叫惯了，一直未改口。”他奇怪地看我，“夫人为何对此山名如此感兴趣？”
“啊？呵呵，没什么，好奇而已。”我讪笑着喝茶，不再言语，让罗什与他谈具体细节。
现在才知道，我们一直跟着百姓叫的馒头山便是历史中有记载的天梯山。武威的天梯山石窟，因为战乱太多地震频繁，雕刻壁画保护不力，在现代并不出名。但却是中原地区第一座石窟寺，意义深远。北魏灭北凉后，将大批僧人迁到北魏首都平城（今山西大同），一批开凿石窟的工匠和雕塑家、彩绘家也一同东移，成为大同云冈石窟的技术力量。后来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洛阳的龙门石窟，也承袭了凉州模式。的32
凉州的僧人除迁平城外，还有一部分向西迁往敦煌，莫高窟的开凿也深受天梯山石窟的影响。所以，天梯山石窟说是中原石窟艺术的鼻祖也不为过。可是，一个疑问涌上心头。我记得天梯山石窟是公元412年，蒙逊由张掖迁都至姑臧后下令建造的。据说是蒙逊母亲病重，蒙逊为了祈福，特在窟中为其母雕凿五米高石像一尊，形似泣涕之状，表示忏悔。
种种记载表明，罗什的筹建工作并没有成功，反而是蒙逊完成了罗什这个愿望。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何罗什现在就有了这个心思，却在姑臧十六年都没有建成？没有任何史料可以推测的我，也只能干瞪眼。看着罗什神采飞扬地为李暠描绘石窟寺的未来形制，思量许久，还是不想告诉罗什。他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目标，我不想破坏他的心情。
想起蒙逊，不由暗暗吐口气。吕光回城当日，杜进和段业就给我们送来了粮食和生活必需品。所以，我便不再去蒙逊家中教课。本来去他那里就是为了粮食，现在不愁吃了，我就不想再每日战战兢兢地与一个比狐狸还狡猾的人相处。可是，心下知道，他绝对不会就这么轻易算了。也许，就这几日，便会与他再交锋吧？
我们从李暠家中出来，走过鼓楼时，看到还有不少神情凄惨的流民在排队。今天是最后一日办理流民登记领粮，吕光的儿子们都不在，只有吕光弟弟吕保的次子吕超在监督。吕超刚二十出头，跟他的堂兄们相比，心机更深。吕纂篡位不到三年，吕超便将吕纂杀死，扶持自己的亲哥哥吕隆登上王位。想起《晋书》里记载的关于罗什预言吕超杀吕纂，不禁失笑。
罗什低头问：“笑什么？”
我凑到他耳朵边轻轻说：“史书记载，你与吕纂下棋。吕纂吃了你一子，说‘杀胡奴头’。你回答，‘是胡奴杀你头’。”我对着人群中的吕超努努嘴，“吕超小字胡奴，所以这段记载，便成了你咸善阴阳的证明。”
罗什目瞪口呆地看看我，又看看吕超，无奈地摇头苦笑。
我在人群中看见了呼延平。我这几天抱着狗儿在登记处等他娘，却一直没有结果。今天要去李暠家，便请了呼延平帮忙来此等候。他也看到我们，向我们走来。
“法师，夫人！”他对着我们作揖，抬头时一脸沉重，“夫人，刚刚有人说是秦素娥的同乡，严某打听到了狗儿娘的下落了……”
“怎样？”我急切地问。
一丝不忍飘过他敦厚的脸，轻声说：“已经……饿死……”
闭一闭眼，偏过头去。还是这个结局！才两岁的狗儿，成了孤儿。
手被握住，是罗什，温暖地轻语：“艾晴，我们收养狗儿吧，这也是他娘的希望。”
我点头。狗儿是我们收容的年纪最小的流民。这一个多月里，我也对这个瘦弱的小婴儿更多关心。教他说话走路，看他对我越来越依赖。如果我无法怀上自己的孩子，那就让他做我们的孩子吧。
呼延平接过罗什手中李暠赠给我们的粮食，扛上肩膀。我们正要往回走，看到呼延平对着我们欲言又止。
“法师，夫人，严平一家老小……”他停顿住，脸上显出为难的神色。
“严兄莫愁，你们非是流民，无须搬走。”罗什看出他的心思，先说了出来。
我笑着补充：“户籍也不用担心，我会托著作郎段业帮你们办好的。”
他大喜过望，质朴的脸上显出感激：“法师和夫人大恩，严某实在无以为报。但有驱使，严某定万死不辞。严某会尽早找到住处，以免过多打扰法师和夫人。”
罗什温和地回答：“严兄何须客气，罗什与妻早将你们视为一家人，但住无妨。你们流离多年，也该有个安定些的地方停驻歇脚。”
呼延平嘴里不住说着感激的话，一面跟我们朝家的方向走。没走几步，突然听到身后一声大喊：
“呼延平！”
我们迅速回头，看见流民群中有个人指着呼延平大喊：“你是呼延平！你居然还活着！”
呼延平的脸霎时变成惨白…。。

75.凉州岁月：最后一课
有人敲门，是呼延平，带着慕容一家，身上背着包裹。跨进我们的房间，进门便全家下跪，罗什和我赶紧拉他们起身。呼延平抱拳说：“法师与夫人乃大智慧之人，从不问我们的来历。事到如今，我等真实身份，不可再相瞒了。”
呼延平拉过小慕容超，面色沉重：“小主人是大燕国北海王之子。大燕复国后，北海王与范阳王在张掖之亲眷，全部遭难，唯有公孙娘娘与北海王妃逃脱。这些年，呼延平不才，辗转凉州，流离失所，仅得果腹。”（注：北海王是慕容超父亲慕容纳的封号，范阳王是慕容超亲叔叔慕容德的封号。慕容垂于公元384年复国，仍号“燕”）
他惨痛地摇头：“若无法师庇护，这场饥荒，我等怕是逃不过一死。”
他们的身份我早就告诉了罗什，现在看到他们自己坦诚，很是感动。听得呼延平重重叹气：“如今要去大燕，有姚秦和拓拔魏国阻隔。战乱纷杂，妇儒幼子，实在难为。本想借法师之力，在姑臧隐名埋姓，伺机再往。不料今日竟然被旧人认出，若他去告发，吕氏得知我等身份，难保会以公孙娘娘和小主人为质，要挟燕国陛下和范阳王。我等在法师家中数月，法师亦可能受牵连。法师恩泽惠及慕容血脉，所以……”
他单膝跪下，抱拳过顶：“呼延平绝不可给法师添难，今日便带小主人一家继续逃亡。若今生有缘再遇，呼延平，还有小主人，必报答法师与夫人再生之大德。”
罗什要扶他起来，呼延平不肯。段娉婷拉着慕容超也一并跪下。心下凄然，本来想让他们好歹在姑臧能有一席安生之地，如今看来，不得不让他们逃亡了。
罗什也明白呼延平的担心极有道理。吕光如果能得慕容德的亲人，难保不会想法利用。他对我使个眼色，我点头，去柜子里把我们最后的一些铜钱拿出，也就一千文不到。想了一想，再把我背包里的空白笔记本铅笔还有橡皮拿了一些出来。
我把钱塞给呼延平，他推辞不过，只好收了。再把铅笔橡皮笔记本交到小慕容超手中：“超儿，姑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这些，你学习时可以用上。无论生活多苦，一定要好好念书，记得要听你母亲还要呼延叔叔的话。”
超儿眨着乌黑的大眼睛，晶亮的瞳仁里泪花扑闪，扑进我怀里抽泣：“姑姑，以后超儿一定回来找你。超儿还要听刘邦项羽的故事，还要跟姑姑玩剪刀石头布。”
抱着慕容家最后一位悲剧英雄，想起他仅二十七年生命中，颠沛流亡的日子远超过安定的时间。我也不禁落泪：“好，姑姑在这里等。超儿长大了，一定要做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
走到段娉婷身边，与她拥抱，借机在她耳边轻声说：“娉婷，女人最大的幸福，就是‘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不要等失去后才后悔啊。”
娉婷脸红了，偷眼看看公孙氏，应该没听到我说的话。她回头望我，眼角噙泪。拉着慕容超对我们盈盈拜别：“‘上言加餐饭，下言长相忆。’乱世偷生，兵戈相隔，这一别之后，怕又是一曲《长相忆》了。唯愿法师与晴姐恩爱到老，相扶相持。无论身在何处，娉婷都会为法师和晴姐祝福。”
高高山头树，风吹叶落去。一去数千里，何当还故处？看着他们在混在流民中出城，又要开始流浪生活，再相见又是何时？
他们离开之后第二天，吕绍果真带着人来搜查，身后跟着神色漠然的蒙逊，还有那天在鼓楼认出呼延平的那个人。下令让我们家中所有人站在庭院中，他手下的进屋一间间搜。吕绍对结果自然极度不满，瞪着我们，一脸寻衅模样。
“世子，姑臧城内无人不知法师处可收容饥民。慕容一家混进来，法师亦无法断定。”蒙逊上前劝解，对我不动声色地瞥一眼，“我看，他们肯定逃匿了，世子不如就此罢休吧。”
吕绍对蒙逊倒是很信任，言听计从。愤愤然挥手，带上人走了。
我嘘口气，挎上篮子出门买菜。这几天杜进来了一次，罗什跟他讲了筹建石窟寺的构想，杜进也都表示愿意支持。最重要的是，他给我们又送了些粮食和钱物，所以我们不用再像前段时间那样捉襟见肘。我打算给罗什买块羊肉，他需要好好补补身体。
“艾师傅，好久不见。”拐过一个街角，就看见蒙逊靠着墙，摆明了是在等我。
他向我走来，两手交叉摆在胸前，嬉笑着说：“流民还有慕容一家既然已经走了，艾老师便无须那么忙，何时可继续上课？”
唉，该来的还是来了。我叹口气，对视上他的眼：“小将军，多谢前日一直救助，妾身感激不尽。这课，本已经讲完了……”
他玩味地笑了笑，低头看我：“艾晴，若那两百多人还留在你家中，这课便不会这么早结束吧？”
他慢悠悠在我身边不住晃，鼻子里哼声：“不过这也难怪，若不是为了粮食，你怎会甘愿进我的门？只是，你我相处一个月，总是无法让你改口叫我一声蒙逊。每天这般忌我三分的模样，连笑容都没有，是不想跟我过多牵扯吧？真是看得心中窝火呢。”
我将腰杆挺得笔直，他说的是事实，我也没必要虚与委蛇：“妾身只是民女，怎敢直呼小将军之名？家中还有事，妾身先告辞了。”
把心一横，我就不教，他又敢怎样？真的强行带我走，只怕他还不敢。正要转身离开，突然看到他从怀中掏出俩件东西，嘴里还啧啧有声：“可惜了，本来还想送你礼物的……”
“你！”看清他手上的东西，我怒目相向，“我当的可是三个月的活契！”
“小爷我想要什么，还怕没手段得到么？”他冷笑一声，又把东西收回去，“只要你能把那部奇书讲完，我便将这两件玉器当酬劳送你，怎么样？”
我咬一咬嘴角，盯着他阴晴不定的鹰眸：“好，明日我照常时间来。”
我对着眼前表情认真的学生缓缓讲述《君主论》最后一章《如何把意大利从蛮族手中解放出来》。同样为师，面对罗什时我满身心投入，与他的互动让我开心不已。可是面对蒙逊，我只有提防与忌惮，每次讲完离去，才能舒出一口气。
“我们既已讨论了以上种种，便可自己思量：中原此时此刻是否可以给一位新君主大展宏图，是否为一位贤明有能力的君主提供了机会，让他采取某种方式，使自己得到后世赞誉，并造福百姓。”
原文里其实是说意大利，被我改成了中原。我停顿住，想一想后续的内容。记得马基雅维里接下来说：为了表现摩西的能力，必须使以色列人在埃及成为奴隶；为了认识居鲁士精神的伟大，必须使波斯人受梅迪人压迫；为了表现提休斯的优秀，必须使雅典人分散流离。
相比较马基雅维里这种绝对站在君主角度上不在意受苦民众的话，我更欣赏中国人说的时势造英雄。不过这些我不想跟眼前这位野心家说。不是因为这段话要解释给他听太难了，而是因为他本来就不是被命运选中的可以结束混乱的伟大君主。
“小将军，至此我已讲完了这位奇人的所有君主之术。多谢小将军援手相助一月有余，明日，妾身便无须再来了。”我站起，欠一欠身，将手伸到他面前。
他嘴角挂一丝凉薄的笑，浓眉上扬：“莫要着急回去。”
他对着门外拍一拍掌，便有丫鬟端着碗盅进来。对我细声叮咛，脸上表情柔软如棉：“特意吩咐厨房给你熬了红枣木耳汤。看你面黄肌瘦的，女人么，还是得面色红润才好看。”
“谢谢小将军，妾身当不起。”对几案上冒着香气的碗盅不看一眼，再次欠身，“妾身只希望拿回玉……”
“你以为我不知道么？”他打断我，身子靠来，眼神一下子变得凌厉，“这一个月来，你在我这里什么都不吃，连水也不碰，是怕我下蒙药吧？”
我不动声色地退后一步，拉开跟他的距离。他也不继续迫近，看一眼碗盅，赞许地点头：“你还真猜对了。这红枣汤里，的确下了蒙药。你若吃了，我反而会放你走。你不吃……”
他顿住，犀利的眼神如箭：“证明我蒙逊看对了人。艾晴，若我之前只是直觉你会对我有用，在你讲了一个月的君主之术后，我怎可能再放手让你走，让你再去跟别人讲这些？”
心中凛然，果真罗什的担心都变成了事实。今天我是瞒着罗什来的，因为无论如何也想拿回弗沙提婆的礼物。但我怎会不知自己是在与虎谋皮？
看我沉默，他又靠近，用我从未听过的温柔声音劝说：“你既有清晰灵敏的头脑，在乱世之中便该拿出来立一番作为。何苦跟着一个年长你许多的僧人挨饿受冻，还要忍受背后的指指戳戳？”
他想拉我的手，我赶紧跳开。他没再坚持，继续朗声说：“知道你心肠慈悲，你放心，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绝不会滥杀无辜。起码，我会比吕氏更善待百姓重视民心。艾晴，我定好好待你，日后建了基业，你便是我的皇后，你所出之子定是我的太子。跟着我，站在我蒙逊身边看我打天下，我们一起去结束这乱世，可好？”
“蒙逊……”我抬眼与他对视，他一喜，俯耳向我倾来。
我叹口气，打算尽量以理服人：“多谢你的错爱。我只是个小女人，并无野心，富贵权势非我所需。跟你说过的所有一切，我绝对不会再跟其他人提一个字……”
“富贵权势万人之上你都不要？”他粗声打断我，冷哼着，眼光不停在我身上转悠，“那你要什么？”
对他欠身一鞠，真诚地说：“我只想陪伴法师终身。我们历经千难才结为夫妇，旁人怎么说我们根本不在意。法师之愿唯有弘扬佛法，对你的鸿图大志无一丝影响，所以你无须担心……”
他嗤笑着再次打断我，轻蔑地摇头：“你们女子就知道情爱。可惜这种东西，换不回粮食，得不来江山，我蒙逊最不需要！”
他紧紧盯着我，眼里冒出阴冷，一步步向我逼近：“艾晴，我对你已经用够了软招。从你上次被袭，每次你回去我都派人在暗中跟着你。你在我这里，本想让你能吃饱，可你却从不肯吃。我费尽心思讨你欢心，可你对我却越来越疏远。我本来不想用强，但笃守信义诚实可靠既然无用，如何作恶我比你更懂。”
他突然伸手掐住我的下巴，我怎么挣都挣不脱。粗糙的手指摩挲我的脸，有些刺痛。
“是你告诉我：为达目的，可不择手段。今日你答应便罢了。若是不答应……”停顿住，鼻子哼声，戾气布满整张方阔大脸，“你该知道我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扣住你一弱女子，还怕我没这本事么？”
暗暗摇头。果然跟他讲理没有用处，只能用PLANB了。刚将手拢进宽大的袖口，突然被欺身上前的他一把抱起。近在咫尺的脸有些狰狞，紧盯着我的眼里又流出我曾见过的征服猎物的渴望。那一刻居然从喉咙里冒出一股恶心，胃酸翻涌如潮。用尽力气强忍着不让自己吐出来，我不能在这个时候激怒他。
他将我抱上一旁的大床，覆在我身上，高大的身躯结实有力。呼出的热气喷在脸上，有一股羊肉的膻气，又让我差点忍不住想吐。
“怎么，刚刚不是一直躲我么？现在居然这么乖了？”
我努力深呼吸，强压下那股恶心，竭力不动声色地应答：“躲有用么？不如省省力气。”
他哈哈大笑，床板也微微振动起来：“艾晴啊艾晴，你总是让我出乎意料。临危不乱，对钱权毫无野心却智识过人。”
他将我的一缕头发缠绕在指间，放在鼻下深吸一口气，开怀地笑了。凝视着我，眼神越来越认真，轻柔地说：“最重要的是：你可共患难，生死相依。如此难得的女子，我怎能放过？再这样下去，说不定，我也会对你动情……”
他向我凑来，眼里的渴望燃烧愈烈。虽不算英俊，却浑身充满张力，像豹子一样危险。就在马上要吻到我时，他突然一颤，来不及现出惊诧，目光已渐渐涣散，然后颓然倒下。
如我所料，他肯定没看到我的武器。我等待的就是他不堤防的那一刻，不能让他看到我的麻醉枪。否则，下一次我就没那么容易再度使用同一招数了。
推开他沉重的身体，还没等爬下床便一股酸涩翻江倒海地往喉头涌。探头到床边，大口呕吐起来。将中午吃的东西几乎吐完了才止住，胃里空空地极不舒服。在床头靠着歇一会儿，不敢多逗留，用袖子抹抹嘴，喘着气到他怀里把那两件玉器搜出。再把他身子拖好，盖上锦被。
稳一稳呼吸，出去让仆人丫鬟清扫掉床前的呕吐物。叮嘱他们：蒙逊喝醉酒了，需要睡上一天一夜，明日此时前不许打扰。走出他的府第，回头看看黑油大门，心情异常沉重。罗什之前就再三叮嘱过我，让我不要招惹他，可我那时无暇顾及。
他醒来以后会是什么反应？他不敬鬼神，不信谶纬，又比吕氏诸人有头脑得多。这因是我自己种下的，是我自作自受。现在要摆脱他，岂是让他昏睡几次就可以的？麻醉枪再多用，等到他看破，我就毫无办法了。
郁闷地叹气，朝家里走去，脚步如同灌铅一般沉重。三月末的风已有微暖，柳絮漂漂荡荡，落在肩上。路边的树木开始爆出嫩芽，草也冒出清嫩的绿色。街上往来的姑臧城民皆是劫后余生的欣喜，有不少人在种树，跟我打招呼，笑迎春天的到来。我脸上干笑着，心里却是冰凉一片。暖暖的春意带给姑臧新机，却驱不走我身上的寒冷。蒙逊就像梦魇一般，无时不刻缠绕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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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鸾鸟的传说在中原文献中最早见于南朝著名的文人和虔诚的佛教徒范泰所写的《鸾鸟诗》，其生活时代和鸠摩罗什相去不远。在诗的小序里，范泰提到：“昔罽宾王结罝峻卯之山，获一鸾鸟。王甚爱之，欲其鸣而不致也。乃饰以金樊，飨以珍馐，对之愈戚，三年不鸣。其夫人曰：‘尝闻鸟见其类而后鸣，何不悬镜而映之。’王从其意。鸾睹形悲鸣，哀响冲霄，一奋而绝。
范泰以鸾鸟之死比喻像钟子期失去了俞伯牙而毁琴一样，是缺乏知音的结果。
而鸾鸟的传说，显然是来自域外佛典。鸠摩罗什仅有的两首流传下来的诗，也提到了鸾鸟。鸾鸟的梵文为“kalavi?ka”，罗什更喜欢用的是音译“迦陵频伽”。所以，这首诗究竟是不是罗什所写，学术界也有争议。罗什的这首诗里，以哀鸾象征自己，“哀鸾鸣孤桐，清响彻九天。”体现了他到中原后落寞的孤寂心境。
“心山育德熏，流芳万由旬。
哀鸾鸣孤桐，清响彻九天。”

76.凉州岁月：最好的生日礼物
我尽量减少出门时间，在家带狗儿。连每日买菜，都让罗什的弟子去。可是，罗什要带着弟子们一家家募捐建寺，每天忙得要命。做为财政主管，我不能老是窝在家里。于是，憋闷了十来天，我终于忍不住上街。我尽捡小巷子走，可还是不出所料，拐了一个弯后，看到了一脸阴沉的蒙逊。他肯定派人在我家外面日夜监视，否则，怎么可能守株待兔十几天？
看见他时，立马刹住脚步。下意识地要往回跑，却在转身后意识到这样做的无用性。重重叹气，放弃逃跑，回头面对着他。
“真聪明，我蒙逊就喜欢这样识实务的女子。”他仰头哈哈大笑，慢慢踱步到我身边，眼里流露出以前不曾有的提防神情。“你该知道小爷想问什么：你是如何让我昏睡一日无法醒来？”
当他靠近我时，又涌起了胃酸，直冲喉咙而来。对他的厌恶居然到了这种地步！这十来天里，每次想到他时便会想吐。我暗自深呼吸几次，强忍下来。
“妾身是有夫之妇，小将军不顾妾身自己的意愿，强行威迫，佛祖难容，故而惩戒。”
“哈哈，你是说，你有神力？”他冷笑一声，围着我转圈，眼里的阴桀更浓，“艾晴，你以为这么说，我就会怕么？这样不是更好？你有佛祖佑护，宣扬出去，岂不是可帮我赢得更多民心？”
“蒙逊，你对我根本无心，我也对你毫无情意。就因为我知道一本书，你便要强行与我结为夫妻，这岂不可笑？”真真郁闷啊，这书在21世纪哪都有得卖。
实在对他的纠缠烦死了，又是一阵恶心翻涌，声音也不由自主高了许多：“我已经向你保证过，绝对不再对第二个人说起这书里的一个字。你还要我怎样？”
“艾晴，我要你，不止是因为这本奇书。”他更加逼近我，眼底精光闪烁，“这书中所讲，自然是惊世骇俗离经叛道。但不过就是把帝王做了却从不说出口，说了又从来不必去做的事统统说了出来。这些不是这奇人自创，而是真正的帝王本来就是如此。”
我猛地抬头看他，这么深刻的分析，蒙逊的确不简单。如同汉代帝王，外儒内法，却绝不会标榜自己实际行法家之术。马基雅维里被人骂阴险狡诈，其实他的非道德政治学不是教唆，而是揭露。他如能遇上蒙逊这样的君主，也不至于在贫穷中惨淡的结束生命。
正在想着，被他凑过来的高大身躯所逼，我只能再往后退。“而且，艾晴，你所知道的，恐怕还不止这一本书吧？”
我已退无可退，背贴墙角。他俯身在我耳边轻语：“艾晴，与你相处越久，越是惊叹，也越是害怕。你的识见智慧，我从未在其它女子身上看到过。若是让其他男人发现你有这等本事，会对我有多少威胁？你已知悉太多关于我的事情，我自晦藏刃，故做放浪，等待时机。这些努力，岂能毁在你手中？”
他抬起头，语气愈冷，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说出：“只有夫妻，才是最好的同盟。不与我做夫妻，你便是我的敌人。”
四月初的春风拂过，却带起了我满身的鸡皮疙瘩。他捏住我下巴，用力之大让我生疼。如鹰的深邃瞳仁一紧，射出的是……杀气……
声音轻飘飘地落入我耳中，冷冽如冰：“你想，我蒙逊会放一个随时可能坏我前途之人在世上么？”
“你……”我的手已经在袖中扣住了麻醉枪，却无力拿出。想过无数种可能，却没料到他会起杀心。背靠在墙上支持，冷汗涔涔，挣扎着问：“你要杀我？”
“虽然很舍不得。不过，你我既然做不成同盟，我也只剩这一条路了……”
他用手指在我脸上摩挲，粗糙的茧子微微扎着肌肤，那种如蛇滑过的冰冷滑腻颤起又一阵的强烈恶心。这已是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草，实在忍不住，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推开他，即刻弯腰呕吐起来。
这些天，因为有心思，我总是吃不多。所以并没吐出太多东西。但这样的呕吐实在伤身，吐完了，我无力地倚靠着墙喘气，拿出帕子擦嘴。看见他紧皱浓眉，嫌恶地问：“你究竟是胆子太小，还是对我蒙逊厌恶到如此地步？”
我闭一闭眼，不想回答。心中苦笑，我穿越数次，这是第一次有人威胁要杀我。而这个人的威胁，以我对他的了解，不会只是说说。是我自己的错，我不该惹这头狼……
他突然张大眼瞪着我，手伸到我唇上抹：“艾晴，为何还流鼻血？”
我呆住，脑子瞬间空白，愣愣地看着看到他手指上的鲜血。失神间，觉得自己的头被抬起上扬。我挣脱他的手，无神地平视他神情复杂的双眼。将帕子掩住鼻，感觉血还在继续往外涌。过一会儿，拿开帕子，看到血团化开成一朵朵妖艳的小花，触目惊心地提醒着我一个无法再忽视的事实。
“蒙逊，你不用亲自杀我。”嘴角扯出酸涩的苦笑，绝望与悲凉挥之不去，连说话都没有力气。
“我已经没几个月了……到时，便一了百了。你可放心，这世上，再无人知道你的真实用心。”
“艾晴……”他莫名惊呼，双手抚上我的肩膀，眼里的阴郁渐褪，转而换上不置信的神色。想说什么，却张着嘴没说出口。
“求你，千万不要让法师知道……”悲从中来，鼻子酸楚难忍。拍开他的手，摇着头用虚弱的声音说，“我很累，我要回家。”
我不再理睬蒙逊，自己走回家。他跟了我几步，在我嫌恶的眼神下终于停下，任我一人走了。其实不是走，而是飘。我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的身体如此轻飘飘过。飘进房间，连上街究竟是为什么都忘得一干二净。一直呆呆坐着，直到罗什推门进来，我才猛然惊醒，赶紧抹抹脸。这才注意到天色已暗，我忘记做晚饭了。
自从脱离饥荒后，为了让大家能尽快恢复身体，也因为每天一户户筹款募捐很耗体力，罗什带头让大家吃晚饭，过午不食的戒律暂时不遵。所以，我每天要为他们做饭。
我一边向罗什道歉，一边急匆匆地打算去厨房。临踏出门时被罗什拉住：“艾晴，看你最近脸色一直很差，是不是太累了？”
他把我拉回到床前，半强制地让我躺下：“晚饭你不用做了，睡一会吧。我让盘耶它罗跟张妈去做。”
他出去吩咐，不一会儿就回来了。点上油灯，举到床前：“来，我给你把脉。”
“不！”我大喊一声，把手死死缩进被子。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急忙掩饰，“不用了，我没事。就是太累，多睡就好了。”
“你啊，到现在还那么怕看病。”他坐在床沿，握住我的手，柔溺地看着我，“那为夫陪着你，晚饭好了再叫你。”
“嗯。”我握住他温暖的手，稍稍安心了些。这些天担心蒙逊，真的是太累了……
醒来时看到罗什仍然在身边，却是眉头皱起。然后发觉自己的手腕上搭着他的手指。我一把摔开他的手，惊恐地喊：“罗什，你在干嘛！”
“艾晴，最近身体是否有异状？”他抬眼看我，眉心聚着思虑，“为何不早告诉我？”
我心一凉，浑身似淋过冰水。我想尽方法隐瞒，却还是让他看出来了！
“唉，都怪罗什不好。早该看出来的，却因为饥荒和建寺占了太多心思，不曾过多留意。”他仔细地盯着我，脸有些红，轻声问，“艾晴，月信……来了么？”
我愣住。他不是看出来了么？怎么问这个？自己也忘了，现在想起，似乎好久没来了。我没在意过，反正从来不计具体时间，也根本没心思去想这个。嗫嚅着：“没有……”
“迟了近一个月。”他思索一下，又问，“这些天是否嗜睡，还有想呕吐？”
他的语气里并无过多担忧，是我多心了么？月信推迟，嗜睡，呕吐……猛地抬头看他，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是说……”
他拉过我的手，又搭上我的脉搏。这次，我没再抗拒，惴惴地看他的表情。他眉间缓缓舒展，嘴角越来越弯，眸光流转间，光采璨然。抬头凝视我，一抹明亮的笑染上俊逸的脸庞。
“如果你相信为夫的医术……”他顿住，深吸口气，清晰的声音里不自主地带上了微微颤音，“那么，是真的……”
我噌地从床上跃起，嘴角剧烈哆嗦，几次都说不完整一个句子。泪水不争气地蒙上眼，只顾死死拉住他的手。泪眼朦胧中盯着他浅灰的双眸，好半天才憋出来：“是……是真的？你不骗我？”
“你知道的，为夫从来不打妄语。”他抹去我眼角的泪，用力将我搂进怀，欣喜的声音不停在耳边盘旋，“艾晴，是真的，是真的。你要做母亲了。而我，要做父亲了……”
“我……”在他怀里突然放声大哭，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弥漫心间。原来我之前的异样，都是因为怀孕，我还以为是时间到了……
“我以为我不可能怀上的……。”我呜咽着，终于把放在心里一年多的大石头搬了出来，“我一直担心害怕，没有任何历史记录说你在这段时间里有孩子。我以为我们不会……”
“那寥寥几字的记载就一定准么？”他打断我，温热的唇轻触我的脸颊，“艾晴，莫要用那些后人写的东西束缚自身。我们为自己而活，管他们怎么写。以后，我们还可以有更多的孩子。”
他扶起我的肩头，掏出帕子为我拭去眼泪，笑着吻我的额头：“莫要再哭，你现在是孕妇，情绪不可过于激动。”的65
将枕头垫到我背后，温柔地让我倚靠好：“我去端晚饭，你不要动，就在床上吃罢。”
他刚要走，突然衣角被我拉住。诧异地回头看我发烫的脸，我支吾着：“是我生日那天……”
他刚开始有些发怔，旋即明了。对我点点头，似乎回味起什么，俊朗地开怀而笑。
“罗什，这是你给我的生日礼物。”对视上他柔情似水的清亮眸子，我用虔诚的感恩之心说，“感激佛祖，这是我这辈子得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
一个温软的吻落在我唇上：“是我们的……”
那天他在床前陪着我吃晚饭，不停地为我夹菜，要求我多吃。他自己反而吃得很少。吃完后也不让我下床，还将家务一件件分给弟子们。然后又为我搭脉，说明天开始给我抓个补身子的药，将我前段时间的营养不良弥补回来。看他现在就紧张成这个样子，我甜蜜地无以复加，任他为我笨手笨脚地端茶送水。
“师尊！”一个年轻弟子敲门，“沮渠蒙逊在外求见。”
蒙逊？我一惊，本来欣喜若狂的心，瞬间落入冰窟。都已经是睡觉时间了，他来干嘛？他到底要阴魂不散到什么时候？
罗什看我沉着脸，让我不要担心。然后走了出去。过了一会他回来，告诉我蒙逊请了姑臧城里最好的医生，为前凉张氏所用也是现在被吕氏征为御医的潘征，来为我看病。
我呆住，他不是要我死么？为什么突然良心发现？难道是不放心，特意找了最好的医生来验证我究竟有没有得绝症？
“艾晴，不论蒙逊出于什么心思，既然请来了难请的潘神医，不妨让他看看。”他略一沉思，对我说道，“罗什也想让他证实你的确有孕。”
我不敢告诉罗什蒙逊对我的威胁，只好穿上外套，在罗什搀扶下走到厅堂。寒暄时我特地注意了一下蒙逊，油灯昏暗，看不清他脸上是何表情。
潘征为我把脉，再问了几句关于我近日的身体异状，站起来对着罗什一鞠：“恭喜法师，尊夫人有喜，已有两月，今秋便可得贵子。”
蒙逊似乎有些发懵，怔怔地看潘征，然后突然眼神复杂地盯着我。我偏过头，看着他总是觉得不舒服。他以为我在骗他么？
罗什笑容满面：“多谢潘医生。罗什亦诊出拙荆之喜。只是拙荆在前番饥荒时身体过虚，不知潘医生能否为拙荆再诊一次，看看如何调理呢？”
潘征再次把手搭在我右手脉搏上，半闭眼凝思一会，又问了几句，让我吐出舌头看。“夫人身体的确虚弱，需要好好调养。潘某给法师开个方子，可安胎保神之用。”
罗什点头，为他拿来笔墨纸砚。潘征正要挥笔，却停顿下来：“不过……”他有些犹豫着说，“潘某觉出夫人体内另有一股莫名之虚，虽然微弱，却似与血虚相近。”
罗什正在磨墨，手一抖，墨汁溅到手上，却是不顾。“血虚？”
“既心脾两脏过度虚弱，使脾不生血所致。”潘征凝重地点点头，再仔细打量我的脸，“夫人脸色泛白，又有头晕流鼻血之症状，加之……”
“流鼻血？”罗什突然转头看我，双瞳圆撑，身体有些战栗，必是想起了上一次我离去前发生的事。我千方百计想瞒着他，却还是百密一疏。瞪向蒙逊，肯定是他之前已经将我流鼻血告诉了潘征。蒙逊脸上的表情却让我吃了一惊，黯淡的光线下，我居然看到的是一脸担忧与些许的……哀伤……
蒙逊掉转头不看我，问潘征：“这血虚可会致命？”
“得根据患者五脏赢虚，实施补泻，但却无法断根，时日……”他停顿住，小心地说出，“不长远……”
罗什脸色瞬间变得惨白，踉跄地后退一步。蒙逊却是上前拉住潘征的衣领，刚要发话，潘征急忙摆手：“法师，还有小将军，千万莫急，听潘某讲完。潘某不才，现下实在无法断定。需再等些时日，方可确诊。夫人兴许只因饥荒中饿得太久，所以出现这些征兆，非是血虚。”
蒙逊嘘出一口气，放开潘征。罗什沉默片刻，抬头时似下了很大决心：“潘医官，若罗什不要这胎儿，能否让拙荆康复？”
“不！”我激动地站起来，“罗什，我们好不容易有了这个孩子，我一定要生下他。”
“艾晴，你的性命比这孩子更重要！”他拉住我，眼神痛苦却无比坚定，“等你养好了身体，我们再要孩子也不迟。”
“你放心，我不会有事。”我这样几次受辐射的身体，还能怀上，实在太难了。这也许是我唯一的怀孕机会，我怎能轻言放弃？
“潘医官，只要我好好吃药，调养身体，我可以生下孩子，是么？”
潘征看着我，又看看罗什，迟疑地说：“夫人体质虚弱，强行引产的话，怕是会落下病根，甚至终身不孕。何况现在还无法确诊是否为血虚。若依潘某之意，既然夫人如此想要保住胎儿，不妨一试。”
我开心死了，抓着罗什的衣角婉言恳求：“罗什，你让我吃什么都可以，我一定把自己养得白白胖胖，生下一个健康的宝宝。”
他半天不言语，低头思索，又抬头看我，犹豫着终于点头：“好，那你一切要听我的。”
我差点扑上去抱他，想想家里还有两个外人，只好冲他傻笑。蒙逊的脸一直阴晴不定，深沉难解的目光纠缠住我。我猜不出他的心思，不过这会儿，我也不想去猜。我所有的关注，全在我肚子里那小小的幼苗上。宝宝，你是佛祖聆听到我们的呼唤而来的么？妈妈和爸爸会尽一切力量迎接你的出世。你是妈妈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

77.凉州岁月 准父母的生活
四月末已是万物复苏，草长莺飞。换上舒适的春装，一边缝着小儿衣服，一边坐在庭院里晒太阳。本来院子里种了几株桃树和杏树，灾荒后期家中无柴烧饭，连不常用的家具都劈了，这些树当然没能幸免。心中暗道一声可惜，否则现在正是桃花开时，若能嗅着桃花杏花香，多惬意啊。
狗儿蹲在地上自己玩耍，调皮地拔根草插到我发里，愣是要我承认这样很好看。经过调养，他现在已经比刚来时健康许多。只是被饿得太久，身体落下病根，底子还是很弱，时不时会感冒发烧。幸好家中有个免费医生，经常帮他诊脉开方。
张妈过来抱走狗儿，她是我们收留的两百多人中的一位。儿子被征，死在战场。城门打开后发现男人也饿死了，四十多岁的张妈孤身一人，起了寻死的心，被罗什劝下，留在我们家中。
不用看顾狗儿，我便低头对付手中的针线活。我的手艺当然很粗糙，可是却不想让其它人假手。不管做的再差，也是做妈的一番心意。抚摸一下仍不见隆起的肚子，轻声说：宝宝，不准笑妈妈，听到没有？
大门被推开，人还未见，一阵爽朗的笑声便传到院中：“杜某听闻公主有身，特来向法师与公主道喜。”
我放下针线簸箩，站起来迎接。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跨进门，对着我抱拳作揖，我连忙回礼。他身后跟着罗什，温和地笑着，快走几步到我身边，扶我坐下。我一窘，现在才三个月不到，肚子都还是瘪瘪的，他就处处小心，把我当成熊猫一样重点保护。
我坐下，拿眼神询问。罗什会意，笑着解释说：“今日在杜将军府上商谈请工匠建寺之事，跟杜将军讲起你有孕，将军非要亲自登门跟你道喜。”
“法师真是体贴，公主有福啊。”杜进朝我挤挤眼，连鬓的虬髯随着笑微微颤动。
我有些脸红，欠身笑道：“杜将军莫要取笑了。”
我们一边聊着家常，一边走进客厅。入座后，再聊几句，杜进问到：“法师，你可知姚秦国主遣使来邀你去长安讲学？”
我们都一愣，罗什摇头：“罗什不知。”
杜进诚恳地对罗什说：“法师学识渊博，却在凉州无用武之地。姚苌虽非善主，但举国奉佛，定能以国师之礼待法师。杜某不才，想恳请凉王放法师东去长安。法师觉得如何？”
我赶紧点头，开心地应诺：“好啊。”
罗什按住我的手臂，对着杜进回礼：“多谢杜将军美意。只是，罗什现在不可离开凉州。”
杜进惊诧：“这是为何？”
“拙荆有孕在身。她身弱，怎禁得起长路颠簸？”罗什对我的肚子看一眼，又思忖着苦笑，“何况，凉王不会放罗什走。”
“这……”杜进刚要说话，却也不禁叹口气，“唉，凉王不尊佛法，却扣住法师。法师辗转无力，杜某于心不忍啊。”
罗什微笑：“杜将军，罗什并非无所事事。凉州虽是佛法之荒漠，但罗什无惧从头开始。”
迎上杜进略显诧异的眼光，罗什清晰而自信地说：“这里，反而是罗什新的起点。”
他缓缓站起，踱步到窗前看着姑臧的蓝天。几朵绵白的浮云飘过，春风里带着醉人的淡淡暖意。
“罗什筹建天梯山大佛寺，得众善男信女之力，初款已备，不日即可动工。若是建成，将一改凉州无正统佛寺之局面。罗什会勘定佛法经、律、论，以正中原大众对佛法之谬解。假以时日，希翼这大佛寺可成为中原西垂之宗法本寺。”
“好！”杜进猛一拍掌，也站起身，对着罗什抱拳在胸，“法师心胸与大志，杜某佩服。法师若有所需，杜某定全力相助。”
“罗什，为何要放过这个机会？”杜进走后，我忍不住对他叹气。
他笑笑，丝毫不以为意：“你不是说，我们在凉州尚需待十六年么？”
“可是，这个机会……”
“既然时候未到，便不是机会。”他打断我，手掌覆在我小腹上，轻声说，“何况，你和孩子才是最重要的，不可有一点闪失。”
我仍是惋惜，刚要开口，一股熟悉的反胃又涌上喉咙。罗什看我干呕，忙拉着我坐下，为我轻轻抚背。我的妊娠反应强烈，这些天一直都吃不下，每天要呕吐好几次。加上头晕乏力，不能闻油烟和异味，人反而更瘦了。
“唉，这孩子，为何要这般折磨母亲。”他心疼地掏出帕子为我擦嘴，“艾晴，苦了你了，罗什什么都无法帮你……”
我还是难受，听到他这么说，又觉得好笑。“我没事的，这是每个母亲都要经历的过程，满三个月便自然消失。”的3e
圈住他的腰，靠上去摩挲，极力压制胃里的翻涌，笑着说：“你怎么会无法帮我呢？有你在一旁，这些苦也是甜蜜。”
从知道我怀孕，他便不让我做任何事情，每天极尽小心地呵护。亲自为我煮安胎药，喂我喝药，简直把我宠上了天。每天沉溺在他的温柔包围中，心中塞满幸福，这点身体上的不舒服又算得了什么呢？
他把我搂进怀，轻柔地吻着我的额头。暖暖的春风扑进屋，空气中飘着淡淡花香。满足地深吸一口气，感慨一声，春天真好……
到了五月，缠绕我许久的恶心反胃消失，我突然胃口大增，饭量比以前增加一倍。原本瘦弱的身体变得丰盈了一些。只是每天吃补药，脸色依旧苍白，这让罗什担心不已。不过我最开心的是：扁平的肚子终于有凸出的迹象了。
每过十天，蒙逊就会带着潘征来诊断。罗什一直在旁虚心请教，我知道他在担心我的血虚征兆。平常他也每天给我把脉，钻研医书。每次潘征来之前，我都努力拍自己的脸，把脸色拍得红润些。他问我是否还有流鼻血，我也都说没有。
潘征仍然无法断定我是否得了血虚，只是给我开温和的补药，调养身体。心里苦笑，血虚，应该就是现代所说的白血病吧，就算在现代也是棘手的病。我上次回去，已经查出辐射超标。才吃药调理了九个月就再次穿越，怎可能不受丝毫影响？
我不怕自己得病，这是我违逆时空与古人相恋必须要付的代价。可是我担心会影响到腹中的胎儿。这个时代没有B超，我只能向上天祈求：佛祖，求你保护我的孩子，让它健健康康地出世吧。任何病痛，我来承担。的078
潘征每次来，蒙逊都会跟来。却一直沉着脸，看不出情绪波动。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想取我性命，可是又觉得不像。潘征的诊费不会低，却无须我们出一文钱。蒙逊，他是要我活么？他到底在想什么？叹口气，继续缝手中宝宝的尿布。他这样的人，我岂能看得透？还是顾着我肚里的孩子要紧。
“艾晴，你干什么？”
我苦着脸，已经尽量放轻声音，还是被他发现。他睡眠时真是太警醒了。
“没什么，就是……”我在黑暗中找鞋，不好意思地告诉他，“我实在饿得受不了了，去煮点东西吃，你继续睡吧。”
他把我拉回床上，按我躺上枕头：“你等着，我去给你煮面。”
火石啪啪响，油灯点亮，他披衣下床。
“可是，你会么？”我疑惑地问，让他做吃的，总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想想还是起身：“我去叫张妈吧。”
“不用。深更半夜何必扰人睡梦？不过煮面而已，为夫可以的。”他把我重新按回，在我脑门上轻敲，“你乖乖等着，不许跟来。”
“那，你记得先放水，不用太多。水开了之后再放进面条。不要煮太久，否则会烂。还有，面条在厨房柜子第一格抽屉里。一把面就足够。”我喊住打开房门的他，再细细叮嘱，“还有，盐放四分之一汤勺的量就可以。”
“知道了。”他温和地笑笑，无奈地摇头叹气。如果他熟悉现代词汇，肯定要说我“唐僧”了。
其实还是不太放心，想去厨房帮他，不过他肯定会赶我回来休息。坐在床上等，肚子咕咕叫了好久，久到我已经忘了要吃东西一头滑下梦周公时，才被他轻轻叫醒。
他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面，将筷子递到我手里。我没接，看着他哈哈大笑起来。他的鼻子和脸上有好几块黑，眼睛有点红肿，睫毛上还粘着炭灰，清俊脱俗的容貌顿添了几分滑稽。我用袖子给他擦脸，脑中浮现出他手忙脚乱地添柴吹火，一副狼狈的场景。不禁又好笑，又感动。
他脸一红，用筷子夹起面送到我嘴边：“快趁热吃吧。”
我笑着吃了一口。他紧盯着我，有点紧张：“如何？”
淡而无味，除了白水煮，连葱花都没有。我再吃了一大口，抬眼看他，满足地感喟：“比我生日那天吃的面，还要好吃。”
他嘘出一口气，窘困地说：“这是第三锅了……第一锅煮烂了，第二锅太咸，第三锅总算可以入口。”
我接过碗，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这可是他平生第一次煮东西，怎能浪费？他帮我擦嘴角，低低轻语：“莫要吃得那么急。你啊，无须安慰我。这面只能勉强入口，你今晚就将就些。日后，为夫好好习厨艺，为你和孩子做出好吃的。”
我张嘴惊讶地看他，这个从来不踏进厨房的人，居然愿意学厨艺？脑门上又被轻敲一下：“快吃吧，冷了会伤身。”
我一边吃，一边偷眼看他。油灯下，他全神贯注地凝神，专注的神情让我心尖滑过暖流，熨着周身。此刻的他，只是个心系妻儿的男人，是我和宝宝的依靠。吃完那碗面，连汤喝掉，满足地偎着他躺下。靠在他的臂弯中，轻轻叹息，宝宝，你多幸运，有这样的好爸爸……
段业也听得我怀孕，五月末时来访。我向他打探姚苌使臣请罗什讲经之事。段业告诉我们，吕光拒绝了，理由是罗什性狡，恐他去长安会不利吕氏凉国。
唉，吕光拒绝是意料之中。罗什虽不在意，可我还是有些怅惋。毕竟，等待十六年，那样漫长的岁月，人生有多少时间可以等待呢？
罗什筹建的大佛寺已经准备不日动工。他这些天忙着请工匠，校对图纸，审核各项费用，忙碌的同时还要顾及我。为了让他安心，我便乖乖在家养胎。
六月初天气渐渐转熱，夏天悄悄走近。西北的夏与江南的闷热不同，早晚都有凉风，舒爽适意。肚子微凸，却比平常孕妇的五个月看上去更小。罗什发愁了，每日逼我吃各种补品。杏子成熟时我馋得不得了，平常根本不敢碰的酸，现在却是每天不离嘴。张妈很肯定地对我说，肚子不大又尖，会是个男孩。问罗什喜欢男孩女孩，他只笑笑，说男孩女孩都喜欢。
六月中旬时，家中突然来了一队人，许久未见的吕绍神情倨傲地宣布：凉王欲奉佛，须每日聆听佛法，请罗什法师带上所有家人即刻回宫。
他没容我们过多收拾，我们几乎是被押解着上了马车。罗什脸色铁青，只是死死护住我。他的二十四个龟兹弟子，还有张妈抱着狗儿，与我们一起踏进了久违的凉王宫殿。
我们被安置在宫中最外围的一个院落。看得出这个院落经过匆匆修整，改建成了不伦不类的寺庙模样。吕绍得意地宣称这里是新修的王家大寺，由凉王恭请西域名僧鸠摩罗什主持。
罗什明白，他再次被吕光软禁了。
我端着水盆进屋，看到他站在窗前沉着脸凝视星空。我们回宫里半个月，他又开始了每日被吕光带在身边的顾问角色，我知道他极其不喜欢这样的变相拘禁。
微微叹息，唤一声：“罗什，来漱洗吧。”
他闻言转身，立刻上前接过水盆：“不是让你别做粗活么，万一动了胎气怎么办？”
“哪有那么娇弱。再说，适当运动一下，也是好的啊。”我微笑着将毛巾递给他。
看着他这半个月里眉心又有些皱起，心疼得叹气：“吕光到底还是不放心你啊。之前平叛，他无暇顾及。平叛回来后，发现你更得人心，声名远播。只怕那时他心中已有不快。”
帮他褪去僧衣，接着说：“姚苌来请，倒给吕光提了醒，若是他再不扣住你，还会有更多君主希望你为其所用。所以，用请的名义，表面恭敬，其实与软禁有何两样？”
他不肯让我多动，硬是将我按到床上。摇摇头，说道：“艾晴，我非是为此不悦。既然已知要用十六年隐忍等待，怎会为吕光困我之举再生焦虑？”
眼光黯淡一下，再抬眼时轻叹：“吕光不许我再筹建大佛寺，说在宫里的王家寺庙修行便可。”
心中一凛，果真筹建天梯山石窟的计划夭折了。他端起漱洗过的水盆，往屋外走，竭力掩饰波动的情绪：“明日开始，便让弟子们将善款送还捐资者吧。”
看着他走出去，孤高的身影有些沉重，真的好舍不得。为何我什么都帮不了他？正凄然间，突然感到肚子里轻轻一动，如鱼游过。我立刻停下一切，仔细回想刚刚的细微感觉。等了一会，没有反应。肯定是我多心了。叹口气正准备睡觉，突然又是一下！这次千真万确，宝宝真的动了，他在传递活着的讯息！
“罗什，宝宝刚刚动了，他踢我了。”我大叫。罗什进门，急忙奔到我面前俯身贴在肚子上。
他听了半晌，却是没动静。我有点急：“宝宝，踢一下啊。让爸爸知道你在里面很安全。”
他抬头，将手覆盖在我肚子上，微笑着说：“宝宝还太小了，现在怎可能…。。”
“动了！”我大喊，按住他的手，期待地看着他。
他抬头激动地看着我，刚刚的忧虑一扫而空，眼里满是不置信的喜悦：“真的，是动了！”
他开心地再次贴耳在我肚子上，喃喃细语：“孩儿，为父希望你能少折磨你母亲，平安出世，健康生长。你若答应，便动一下。”
我好笑：“宝宝才五个月不到，怎么可能听懂你说的话。”
突然清楚地感觉到肚子被顶了一下，我和罗什吃惊地对视。罗什满脸欣喜，先前的不快抛开，笑靥翩纤，光采焕然：“他是你我的孩子，这世间最好的孩子，怎会听不懂？宝宝会如你一样乖巧灵动，坚强善良。”
禁不住满心欢喜，细细看着他清俊的眉目，照此描画我心中孩子的模样：“我倒是希望孩子像你。要有你一样的高智商，出挑的容貌，匀称的身材，善良纯洁的心灵，还有对理想的坚韧不拔。。。。。。”
“别动！”
奇怪地看到罗什脸色瞬间大变，眸子流出惊恐至极的害怕。他迅速托住我后脑，一手仰起我的下巴。当一块帕子覆在鼻上时，心中顿时一片冰凉。他，到底还是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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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慧皎《高僧传》中对姚苌来请罗什的记载：“什停凉积年。吕光父子既不弘道，故蕴其深解，无所宣化。符坚已亡竟不相见。及姚苌僣有关中，亦挹其高名，虚心要请。诸吕以什智计多解，恐为姚谋，不许东入。”

78.凉州岁月：诺言
潘征在我的右手上搭脉，半闭着眼，沉默不语。今日本不是他例诊之日，硬是被罗什请来。所以，难得蒙逊这次不在场。
潘征再看了我的舌苔，眉心渐渐拧起：“夫人最近流过几次鼻血？”
“就昨夜……”
“艾晴！”一声厉喝，是罗什！他从来没有对我用过这么严厉的口气。
闭眼，再睁开时哽着嗓子苦涩地说出：“从怀孕起至今，已有五次……”
“艾晴，你为何瞒着不说！”他几乎要暴跳，从来温和的性子，也有让我如此害怕的时刻。我低头，泪水不可遏止地滚落，滴在隆起的腹上。他看到我落泪，愣住了。不忍再责备，握紧拳头，一下一下地敲着窗棂。的fc
“潘某以前不敢确诊，观察三个月中，夫人对病情又多有隐瞒，今日方可如实告诉法师。”潘征叹气，站起放低声音对罗什抱拳一鞠，“夫人心脾两脏过虚，脾不生血。致使脸色泛白，鼻血不止，时常头晕，确是血虚。”
罗什似乎被重拳击过，整个人呆立，嘴角哆嗦，说不出话来。聚满沉郁的眸子，哀伤地瞪着我。我苦笑，这个结果早就预料到了，反而不如罗什那么伤心。不敢再看他，回头对潘征咽一咽嗓子，问到：“潘医生，我腹中的胎儿可能保住？”
“这……”潘征犹豫，看一眼罗什，继续说道，“夫人年纪尚轻，以全力保胎，应能熬过。只是，生产乃重大损耗，产下孩子，夫人恐怕会……”
“潘医官，求你保住拙荆一命！”罗什抓住潘征的衣袖，泪水涌出，带着万般期许紧盯着潘征。
潘征亦是动容，却无奈地摇头：“法师，夫人已有近五个月身孕，现在引产的话会危及母体，更是危险啊。”
“没有办法了么？”罗什整个身体颤抖，哽咽着重复，语不成句，“没有办法了么？”
“罗什，不要担心。”我拉住他战栗的双手，放到我肚子上，深吸一口气，微笑着说，“我们的孩子很坚强的，他一定会跟我一起熬过去。”
肚子突然被顶了一下，力气之强，从未有过，似乎在向我们宣告他的蓬勃生命力。罗什懵住，仔细抚摸着我的肚子，然后猛地抬眼看我。
我笑着在朦胧泪眼中对视他哀戚的双眸：“你看，宝宝也在告诉我们，他要活着。”
潘征离去前开了新药方，罗什嘱咐弟子去抓药。那天他没有再去吕光处，一整日陪着我，极尽温柔。我在他怀里睡了很长时间的午觉，等醒来，已近黄昏。屋外夕阳斜辉投射进来，他的脸在昏黄中剪出一圈朦胧的晕华。伸手抹他的眼角，他一怔，醒悟过来，急忙背过脸将眼角的泪水拭去。
“你想为孩子起什么名？”嗯哼一声，假装没看到他的泪。
他转头对着我，眼睛有些红肿。吸一吸鼻子，故作轻松地说：“女孩的话，就叫小晴吧。”
我笑，轻捶他的胸：“照你这样起名，那男孩岂不叫小什？”
“也好。”他却认真地点头，“女孩叫小晴，男孩就叫小什。”
“这……”我语结，歪头想一想，“呵呵，还是当小名吧，大名得另外起才行。小晴，小什，这名字一点都不气派。”
“何需什么气派？”他摇头，盯着我的肚子，幽幽叹息，“这名字，从父母而来，就是父母爱他的证明。”
对啊，他自己的名字就是从父母而来。他是龟兹人，没有汉人为孩子取名要避讳长辈的传统。
“好。你起的名，就依你。”我努力地笑，他却看着我怔怔地出神。只一会儿，眼里又流出我不忍见的哀伤。
“我去看看晚饭好了没有。”他倏然醒转，有些慌乱地掩饰，“你躺在床上毋动，我陪你在这里吃。”
低头吻我的额头，为我掖好毯子。出去的时候，看见他抬起手背到眼角处抹一下。瘦高的身躯有些佝偻，似乎双肩背负着千斤重担，压得他无法挺直腰背。昏黄的光线笼罩在褐红僧衣上，寂寥凄清。
他的身影消失不见的瞬间，再也忍不住，两行泪滑落，点点滴滴，融化进夏日的薄毯。
蒙逊在确诊我得了血虚后的第二天便自己一人上门来。罗什礼貌地让他见我，见到后他却只是怔怔地看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出人意料地掉头便走，从头至尾没说过一句话。罗什看着他离开，眼里有丝复杂的神色，却什么都没问我。
罗什向吕光告假，吕光见他无心顾及旁事，乐得卖人情，允许他每日陪伴妻。弟子们将钱一家家送还，然后依着他的吩咐，自行在这所谓寺庙的佛堂修行。他带领弟子们做早晚课，每日再用一个时辰答疑解惑。剩下的时间，全部陪在我身边。
潘征现在每隔五日便来诊疗。而蒙逊从那一次后便再没来过，却依旧将潘征的诊费付清。不时会有人送名贵药材前来，问是谁送的，来人总是不说。人参，鹿茸，玳瑁，珍珠粉等等，也不管我是否可以吃。
七月来临，天气愈熱。孩子已足五个月，每天起来，似乎都觉得肚子比昨日更大了一些。挺着肚子，越发怕熱。他不让我动手做任何事，连洗澡换衣，也由他全包。一件件琐碎的小事，他以前从不动手，现在只要与我有关，都不肯假手他人。
就算是每日按时吃药，尽量减少活动，竭力让自己心境平和，我还是又流了一次鼻血。这次，跟前几次比起来，间隔时间更短，血也更长时间才止住。罗什面如纸色，身体不住战栗，将我搂入怀中。似乎怕一放手，我便会消失不见。反而是我，不住安慰他没事。
头搁在他肩上，眼望窗外的蓝天。没有一丝云朵，蝉鸣声声，燥热的风拂进，吹不暖由心生出的寒冷。
“罗什，你怎么啦？”
醒转时看到天光已亮，窗外传来欢快的鸟鸣。他坐在床边，一直无神地盯着我。两眼红肿，下巴一片青色胡茬，脸色憔悴地泛白。
突然意识到：“你一夜没睡么？”
拉住我抚向他脸颊的手，他温柔一笑：“想多看看你……”
为何这么说？我一惊，想要起身，被他按住。
“艾晴，这次你一定要听为夫的。”他的声音依旧温润如玉，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决然。
深吸一口气，缓缓说出：“罗什想明白了，要救你和孩子，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你回去。你说过，你的时代医学先进，什么病都能治。只要回去，你和孩子的命就能保住。”
我摇头，急得坐起身，扑进他怀里嚎啕大哭：“罗什，如果我回去，只怕再也不能来见你了……”
他一下一下轻柔地抚摸着我的发，语气依旧坚决：“就算一辈子再无法见到你，罗什也得让你回去。这是为了你，还有我们的孩子…。。”
“不，我不要离开你……”
“艾晴，听我说！”他捧住我不停摇动的头，低声细语，“你不光是我的妻，你还是个母亲。”
扶起我的双肩，脉脉凝视：“罗什身处的时代，战乱流离，灾荒连年。罗什自身又被羁，实在无法给孩子一个好环境。你带它回千年之后，安定和平，生活富足，宝宝才能健康生长。两相比较，罗什宁愿自己的骨肉成长在你的时代。”
“至于罗什……”看我还在摇头痛哭，他怜惜地轻吻我，捧着我的头，微微一笑，“你走之后，罗什会潜心修行，韬光养晦，等待十六年后赴长安传法译经。就算孤身一人，我也要完成佛祖交予的使命，奠定佛法在中原的基础。然后，便可含笑入地狱等你了。”
“罗什，你不会是孤身一人。你以后会有妻妾，有两个双生子，你在长安会有自己的家庭。我不愿意走，是不希望你会……”我哭着停顿住，心如刀割，泣不成声，“忘了我……”
“说什么胡话？”他气恼地打断我，将我下巴抬起，对视他清亮的眸子。
他神态严肃，一字一句极端认真：“罗什一生，只有你是唯一的妻。以僧人身份娶你，本就是大逆之行，怎可能再有别的妻妾？你当罗什是那种离开女人便不能活的男人么？”
“这是史书所载……”
他似乎想到什么，眉头微微皱起，思忖一番，问道：“那你告诉我，史书上是如何写的？”
如嚼黄胆，苦涩地背出《晋书》里那段梦魇一般折磨我的几句话：“尝讲经于草堂寺，兴及朝臣、大德沙门千有余人肃容观听。罗什忽下高座，谓兴曰：‘有二小兒登吾肩，欲鄣须妇人。’兴乃召宫女进之，一交而生二子焉。”
“这……”他瞠目结舌，双目圆瞪，气得握拳砸在床板上，“这些后世的刀笔之吏在胡说八道！他们怎可这样描黑罗什！”
“艾晴，你可信罗什会做出这等荒唐事来？除非……”突然停住，眸子倏然一亮，用异样的目光不住打量我，然后唇角越来越弯，他居然在笑！
他纵声大笑，笑得捧腹弯腰，笑得眼角渗出泪。从未见过他笑得如此失态，正疑惑间，突然被他用力搂住：“艾晴，是你，是你回来了！”
“罗什……”的ac
“你就是那个宫女，你还会再回来，我们还会再生两个孩子。”
脑子里仍是一团乱麻，倒在他怀里发呆。那个宫女是我？真的会是我么？我真的还能再穿越一次么？
他扶起我，用最坚定的眼神点头，正色告慰我：“艾晴，回去你的时代，把孩子生下来，好好活着。为夫在长安等你……”
“那是十六年啊……”颤着声音凝视他坚韧的目光，心被揪住，疼得无法呼吸。
他将我的手握在胸前，眼眸中蒙着氤氲的光晕：“十年又十年，罗什不是等过来了么？再等十六年，又有何难？”的2b
他含笑着看我：“与未来之人相恋，岂能不付代价？本以为只有地狱中再无时空间隔，可是罗什在世之日，还有机会再见到你，已是佛祖大恩，夫复何求？只是，十六年后，罗什已经五十三岁，垂垂老矣，你莫要嫌弃……”
我捂住他的嘴，恶狠狠地说：“再说这话，便该打了。”
柔溺的眼神似有魔力，将我周身的恐惧一点点地扫除。轻轻把我的手从他唇上拿开，坚韧地绽开坚强的笑：“罗什确是说错话了，该打。”
我也终于笑了。是啊，他可以等，我为什么不能等？老板说过，科技在不断进步，只要回去，就能多一次再见的机会。穿越表的电量还够，我回去，便可借助现代科技生下孩子。然后，只要我有足够耐心等待，总有一天，我能再回到我丈夫身边！
“我的老师曾经说过，为了爱活下去，才伟大。”抚着他凹陷的脸颊，深吸一口气，笑着迎上他如水眼眸，用我最坚定的声音说，“所以，罗什，我回去。你等我……”
“好！”他笑着点头，手指交缠进我的手，柔软的唇轻吻着我。
微微离开他的唇，叹息着说：“我本来有个心愿。还记得去年在车师时，你答应过我的？”
“每年陪你过一日最世俗的生活。陪你逛街吃小吃，陪你做任何事，只要你能开心……”眼神一黯，又急忙打起精神，“今年本该陪你，可是之前是饥荒，后来你又有孕，一直耽搁下来了。”
拉住他的僧衣，撒娇着恳求：“那我走之前，你陪我逛一天街，好不好？”
他却摇头，扶着我躺下，坐在我身边握住我的手：“你已有五个月身孕，身体又虚弱。万一变生意外，如何是好？”
“艾晴，我答应你，一定会陪，但不是现在。”他温柔地为我拂去额上的碎发，低声轻语，“到长安，好么？”
我伸出小指，勾住他的小指摇一摇：“那你一定要记得哦，不许反悔……”
“嗯！”他璀然一笑，满室生辉。
正沉溺在他俊气的笑中，突然听到房门被轻轻扣响，门外传来恭敬的声音：“师尊，凉王世子请师尊议事，来使正在前厅等候。”
吕绍？他会有什么事情需要跟罗什谈？诧异地与罗什对视一眼。他拍拍我的手臂，让我安心。告诉我他一会儿就回来，让我再多睡一会儿。
他打开房门，在门口又回转身对我望一眼。阳光明亮，洒在他身上，整个人透出朦胧的蕴华。夏风扫过，窗外白杨树沙沙作响。蝉儿从梦中惊醒，又开始了一天的鸣叫。他看着我，略一点头，将房门轻轻扣上。我闭眼，告诉自己，一定要养好身体，好好活下去。不光是为了宝宝，更是为了再相见……

79.凉州岁月：离别是为再相见
我又睡了一会，醒来时，眯眼见到床头一个高大的身影。睡眼惺忪地问：“你回来了？吕绍找你何事？”
“是我让吕绍把法师支开的。”
我一惊，眼睛撑大。窗外透进的明媚阳光正投射在那个高大男人身上，熠熠生光。熟悉的犀利眸子正在打量我。
“你怎么……”想问他是怎么进来的，话出口了还是没问下去。他想要做什么，总有办法做到。
“何事？”刚打算坐起身，他俯身将一旁的毯子揉成团，靠在我背后，然后扶着我的腰帮我坐起来。
虽然他是好意，我却很不喜欢这样的身体接触，脸有点热辣。他毫不在意地在床沿坐下，与我靠得很近。我没办法拉开与他的距离，想想他对一个孕妇也不会怎样，便放开顾虑，两眼无惧地直视他。
他半天不说话，只是看着我。鹰眸里有几丝红线，衬着发黑的眼圈，眼底流出莫名的哀伤。被他这样的眼神直直盯着，心像是被捶打了一下，突然慌乱起来。
“小将军……”
“到现在还不肯叫我蒙逊么？”他低头，幽幽地叹气，语气里有丝化不开的苦涩。
“蒙逊……”心念一动，不想看他的眼，正色问道，“你把法师支开，单独来见我，肯定有话要说。究竟何事？”
唇角勾勾，先是浓浓的苦笑，然后又突然敛颜，答非所问：“姚苌遣使来请罗什法师去长安讲法，你可知此事？”
我点头，心下疑惑，他为何说起这事？
“吕纂之意，可用法师向姚苌交换钱物，吕光亦是赞同。但你可知，为何法师最后还是没去成？”他的眼光一直在我脸色徘徊，眼底闪过一丝黠光。与我单独相处时，他从来都是用鄙夷的口吻直接称呼吕氏诸人的名字。
“不是说，吕光担心罗什性狡，恐他去长安会不利吕氏凉国么？”
他轻蔑一笑，鼻子哼气：“的确是这样。不过，这话却不是吕光自己说的。”
明白了，探头问他：“是你么？”
他点头，线条刚毅的脸上浮出诈色：“是我告诉吕绍，然后由这个蠢人去劝其父。”
“你为何要这么做？”
“因为我不能放你们走。”他站起身，背着手在室内踱步。阳光照射在他直挺的宽阔肩膀上，衬出半明半暗的面色。
“包括你们回宫，也是我的主意。让吕绍跟吕光说，趁各国争相聘请法师前，由吕光来宣告天下，罗什法师已为他所用，以绝其它列强之心。”
“蒙逊，这样做对你有什么好处？”
他停住脚步，直直瞪着我，冷笑一声：“我改主意了，不打算杀你，却不能让其它人得到你。吕氏一门昏庸，将你们置于吕氏手中，我才能放心。”
我苦涩地叹息：“你不用再担心，我没几天了……”我走，也就是这几天的事吧？
他缓缓走近我，再次挨着我坐下。眼中的戾气褪去，流淌出悲伤。胸膛微有些震动，咽一咽嗓子，突然抓起我的手：“你可恨我？”
我要挣开，却被他用更大的力握住。我的挣扎在他面前向来无用，索性随他了。迎上他哀伤的深眸，淡淡一笑：“你告诉我，是希望我恨你么？这不就是你所希望的么？从此以后，我不可能再对任何人讲君王之术，也无人知道你的野心，阻挡你成就霸业。”
“也对，省得我每日犹豫到底该不该杀你。”他仰头大笑，笑声里却透着凄清。
他笑了一会，嘴角渐渐落下，用力掐我的手，似乎希望看到我露出痛苦。“你死，的确对我更有利。你这样的女子，不该活在这世上。”
他的声音带着微微颤抖，我忍着手腕上一波重过一波的力气，努力地笑：“蒙逊，我不恨你。一切都是命数，早已定下。我在这世间，已经没有时间去恨了……”
手腕一松，他放开了我。怔怔地盯着我的脸，眼里飘过迷茫。苦笑着摇头，喃喃轻语：“你连恨都没有……”
“蒙逊，你会建国立业，成为割据一方的霸主，却不是时代所赋予的可终结乱世之人。”我平静地告诉他，“你的命数，也是早就定下的。”
涣散的鹰眼重新聚焦，深邃眼光长久地落在我脸上，苦涩地咀嚼出：“命数……”
嗤笑一声，叹出长长一口气：“命数……你我以这种方式相遇相处，也是命数罢……”
他甩甩头，偏过一边。再转眼对着我时，眼里哀伤渐渐隐去，沉思一会，平静地问到：“你还有什么心愿未了？”
“蒙逊，法师一心想在天梯山开凿石窟，建大佛寺，却被吕光阻止。你日后进驻姑臧，可能帮法师完成此愿？”
“好，我答应你。”他认真地点头，“我做君主后，定聘法师为国师，举国奉佛。”
正要开口说谢，他突然再问：“还有别的心愿么？”
我思考一下，说道：“希望你善待百姓，凉州境内不要再出现人相食的惨况。还有尊儒重教，让有才学的汉人能在西北安顿下来。”
“好，这些我都会做。”他点头，向我凑近一些，鹰眼在我脸上盘旋，“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么？”
想起我走后孤身等待十六年的罗什，鼻子泛酸。稳定一下情绪，看向蒙逊：“我走之后，莫要再为难法师。用你和吕绍的关系，让他起码有一定自由。”
“好，我在姑臧一日，便会尽我之力相助法师。”又凑得更近了，与我只有半尺之遥，声音放得更低，“还有么？还有什么要对我说的？”
我将头偏开，听出他声音里的期待，反问道：“你希望我说什么？”
他一愣，半晌摇摇头。坐正身体，苦涩地笑了：“没什么……”
他站起，缓步向门口走去，拉开房门。夏日娇阳似火，染出火红的背影。脚步凝滞在门口，却不回头。燥热的空气中飘来一声幽幽的叹息：
“艾晴，走好……”
我的鼻子很酸。蒙逊不会知道我是离开这个时空，他以为我离死不远了。这句“走好”，算是他对我的最后一句祝福。是生离，还是死别？再回来时，我应该没有机会再见到他了，如同再也见不到弗沙提婆一样。尽管我一直提防，他其实也没真正做出什么伤害我的事情。我对他，应该心存感激。毕竟，他一直在用他的方式帮我。所以，我看着他高大的背影，心里默默说：谢谢你，蒙逊……
罗什帮我穿上防辐衣，带上时间穿越表，背上大包。一桩桩，一件件，细致而耐心。这些东西，我本来以为再也用不上，可现在，却还是需要靠这些与21世纪联系的纽带，救我和宝宝的命。神思恍惚间，罗什在我腹部缠上厚厚的棉衣，是为防止我落地时对宝宝有伤害。
他的鼻尖渗出细密的汗珠，俯下身时，看到他背上也湿了一片。僧衣黏黏地贴着，勾勒出精瘦的背部线条。
缠上棉衣，我自己也热得直冒汗。他帮我抹去额头的汗珠，捧着我的头，柔声说：“以前你走，罗什都没有与你送别。这次，终于是罗什送你走。”
鼻子一酸，刚要落泪，他吻上我的眼睛，将涌出的泪珠吻去：“别哭。对宝宝不好。”
抚摸着我颈上系着的艾德莱斯绸，将右手交缠进我的手，触到他手上的结婚戒指。今天，他特意将戒指从脖子上摘下，戴在左手无名指上。此刻，挂在他胸前的，是那串磨损过旧的佛珠。
轻轻拥我入怀，微笑着说：“我们分别，是为再相见。所以，你我都不许哭。你不过是回娘家，罗什要笑着送你走。”
点头，努力地笑。希望十六年里，他想起我时，是最美丽的笑容。
“罗什，你有空便翻译佛经，不要跟吕氏诸人发生冲突。预言谶纬之类的，我知道你不屑。可是，为了能更好地活下去，有时屈就一下也是必要。”
我已经将今后会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他。《晋书》记载他的那些神力，什么刮大风预言战乱，从母猪生下一头三身小猪的怪事上推断吕纂会被人篡位，等等。他听后总是摇头，却不再像以前那么排斥。
将断断续续记录了两年的笔记拿出：“这里面是我的考察日志。有十六国中已发生和将要发生的历史事件，还有我心情的记叙。”
翻开笔记本，我和爸妈的合照夹在里面：“我走后，你若是想我，可以看我的笔记和照片。我以前没想过要留下这本笔记，所以按照我的习惯写千年后的简化字。你要从左到右读，而不是自上而下。这几天我做出一张对照表，时间太紧，恐怕没办法做全。我写的东西，你也不一定能看懂……”
“没关系。罗什会仔细研读。熟悉你那个时代的字，还有那个时代写文的习惯。”他郑重地接过，抬眼一笑，“罗什目下看不懂，不过，有十六年时间可以慢慢看。等你回来，再问你看不懂的地方……”
看着他清癯的脸，仍在努力绽放微笑。浅灰眸子晶光闪动，我的身影映在氤氲水汽里渐成朦胧。
鼻子又泛起酸涩，强行压下苦楚的痛，拉住他的手细细叮咛：“你去长安的前一年，姑臧的饥荒比这次更甚，城内人口几乎丧失十之八九。这些都是命数，无力挽回。你无法救人之时，一定要先保住自己。因为，你的使命要到长安才能完成。”
吕光死后不到半年，吕篆便杀了吕绍。吕弘也想当王，便与吕篆争位，兵败被吕纂杀死。两年后，吕超杀吕纂，扶自己的亲哥哥吕隆上位。不到半年，吕隆便在饥荒和蒙逊围攻下投降姚兴。吕光死后三年里，吕氏诸子只顾内斗，凉州哀鸿遍野，民不聊生，比吕光之时还要凄惨。这样的混乱，我却无法陪他一起渡过。想到这些，心中便如车碾过，剧痛难忍。
“艾晴！”他轻轻捂住我的嘴，摇头微叹，“罗什已经不再是龟兹那个桀骜不群的法师了。我已知该如何与上位者相处，如何为理想隐忍。别为我担心，十六年，罗什能忍过去……”
我点头，觉得自己又快要禁不住落泪了，赶紧吸着鼻子说：“还有，要记得按时吃饭，不要挑食。每晚用热水烫脚，这样冬天时冻疮才不会复发。手上也要多擦姜片。你睡眠太警醒，所以总是睡不好。我不在时，若有条件，要记得睡前喝点牛羊奶。晚上看书不要太久，否则视力会损坏。我可不想回来时给你带副近视眼镜……”
我絮絮叨叨恨不得把所有事情都叮嘱完。他只是温柔地点头，用帕子擦我的额头，为我抹去汗珠。终于自己也说累了，似乎还有很多很多要说，却不知该如何说下去，怔怔地盯着他发呆。
“说完啦？”敲一下我的脑门，用故作轻松的口吻说，“那轮到罗什来叮嘱你了。回去后没人看顾你，不可熬夜，少睡懒觉。不要看见喜欢吃的就不停嘴，不可老是忘了……”
“好了啦，我都知道。”我朝他吐吐舌，苦着脸看肚子上的棉衣，“你再说下去，我要流一斤汗了。”
他愣一下，眼光落在我肚子上，偷偷转头擦擦眼角，将我搂紧：“一定记得，保住自己最是重要。其次才是孩子……”
“你放心，我的时代科技很先进，一定能生下宝宝……”
“艾晴……”他叹息着将手放上我微隆起的肚子，眼神黯淡，“对不起，罗什无法与你一起抚养我们的孩子，要辛苦你一个人了……”
“宝宝会知道，它有天底下最好的爸爸。”哽咽着嗓子，抬起右手扬一扬玛瑙臂珠。正午阳光穿过菱格窗，将满室照得透亮。晶莹的玛瑙上，“不负如来不负卿”七个清秀的字迹熠熠闪光。
“这串珠子，我以后会留给宝宝……”
他点头，也抬起右手露出属于他的那串珠子。他闭起深邃的大眼，昂起如天鹅般的颈项，任两行清泪顺着清癯的脸滑落……
缠绵痴长的吻终于也有尽头，唇齿间还留着他清幽的檀香味。他动作缓慢地放开我，帮我套上手套和头套。我旋开按钮，绿光闪动，开始记秒。只有一分钟了，看着秒表滴滴跳动，告诉自己，不许哭，我要笑着离开。尽管带着头套他看不见，但他一定感觉得出。
他面对着我，缓步向门口退去。眸光始终缠绕在我身上，无尽留恋。退到门口，手扶门扇。屋外的强烈光线洒在他身上，褐红僧衣转成偏黄色调，赤裸的半臂反射出麦色光晕。他深吸一口气，再多望一眼，似乎要将画面从此定格在脑中。
我点头微笑，只有半分钟了，他依旧在望着我。
“罗什，关门吧。”我的声音也一样发颤，“记得不要看等一会的那道光线。确定屋内不再有异光后才能进来……”
已不记得这是第几遍叮咛了。我的眼光无法从他身上移开，这是最后一眼了……
门终于关上。秒表显示，只有不到十秒了……
“罗什，等我……”
“嗯……”声音里牵出浓重的鼻音，穿过门隙，丝丝飘进。
近两年了，又再次感受到了腾云驾雾的翻转。腾空的瞬间听到他大喊：“我妻，好好活着……”
我有没有落泪？不记得了，在时空转换中，昏昏沉沉，只是下意识地护住腹部。宝宝，你一定要挺过来……
耳边响起一阵纷乱的脚步声，费力地睁眼，模糊视线中出现几个穿白大褂的人。我被放上担架，一把拉住身边的人，认出是研究员小聂。昏迷前我只知道反复说一句话：“保住我的孩子……”

80.长安的辉煌 回家
火车速度已经放缓，马上就要进站了，我站起身整理行李。围在我们这一隔间的人群又爆发出啧啧赞叹，不时有人从其他车厢里挤到这儿来。
我看向人群中的焦点，一个小小的孩子，穿着泰迪熊的工装裤，正眨着灰色大眼睛镇定地看着周围的大人。
"秦朝什么时候统一全国的？"坐在我们对面的小伙子翻着《中国大百科全书少儿版历史卷》问。
"公元前221年。"一声奶声奶气的回答，一本正经的模样让人忍俊不禁。小伙子悻悻地又掏出一颗巧克力塞进他胸前的小兜兜里。那容量不大的小兜兜已经快装不下了。
"那你能背出依次被秦灭掉的六国吗？"旁边一个看似大学生模样的女生问道。
"韩、赵、魏、楚、燕、齐。"小孩不假思索地回答，周围又是一阵笑。
"给你个难的，答出了叔叔这整包巧克力都给你。"另一个四十多岁戴眼镜的中年人兴致高涨，狡猾地冲他眨眼，"说出这六国都是哪一年被灭的。"
小孩儿两只浅灰大眼睛骨碌碌地转，对我看一眼。我微笑着点头，将大包背上。
"前230年，灭韩。前229年，灭赵。前225年，灭魏。前223年，灭楚。前222年，灭燕。前221年，灭齐。"
"嗬，太神了！"小伙子翻开书，一拍大腿，大声喊。
中年人接过小伙子手上的书，不可置信地查看，疑惑地问："这小孩真的只有三岁吗？"
小伙子把书还给我，我笑着塞进包里。这场智力赛，就是由这小伙子开始。他看到那么小的孩子捧着《中国大百科全书》，虽然是少儿版，也是厚厚一本。就以巧克力为奖品考他，结果聚来了这么多人。
"都说混血儿聪明，这孩子长得漂亮，智商还那么高。大姐，你跟你老公真有福。"女大学生两眼狂冒红心。一路过来，她老是喜欢帮我抱他，摸他柔软的褐红鬈发和尖下巴，不停说可惜自己早生了二十年。
火车已停下，广播在报站名了。我笑一笑，抱起他小小的身子："小什，我们到了，跟叔叔阿姨们再见。"
他扬一扬手中的大包巧克力，先对着中年人礼貌地说："谢谢叔叔。"
他的声音清脆，小脸蛋上露出两个可爱的笑窝，再对着所有人点头："叔叔阿姨再见。"
我们在一车人的赞叹与再见声中下了车。
踏上故乡，我眯起眼环视周围。多少年没有回家了？记忆中最后一次，是我研三那年的寒假。一时间记忆飞速倒退，仿佛看到爸妈送我上火车的那一刻，叮嘱我一定要当心身体。从去北京上大学起，每一次的离别，爸妈都要亲自送我……
"妈妈，我下来自己走。"瞬间被拉回现实，小什的小手抚摸上我的脸，脆生生地说，"你背着包，重。"
这孩子！我心里淌过暖流，放下他，牵起他的小手，向出站口走去："小什，还记得妈妈告诉过你，等会儿看到妈妈的爸爸妈妈，要叫什么？"
"知道。"
我当然知道小什不会忘。只要跟他说过一次，他都不会忘。我只是自己在紧张罢了。一出站就看到爸妈站在栏杆外翘首期盼，一如当年我每次回家。
"爸，妈……"声音哽咽了，我心疼地看着父母额上更深的皱纹和花白的头发。这些年，他们老得太多。
"小晴，五年了，你五年没有回来了……"妈拉住我，声音颤抖，爸只是默默接过我身上的大包。
"对不起，不孝女儿回来了……"泪一下子开闸而出，我抱着妈大哭起来。爸侧过脸，偷偷抹眼角。
"妈妈，别哭。"
衣角被拉住，我放开妈，看到小什瞪大眼睛仰望着我。吸着鼻子，将小什抱起。他吻上我的眼睛，温软的小舌将泪舔去。每次我哭，他都会这样安慰我。
抱着他暖暖的小身体，我吸一吸鼻子，笑着介绍："爸妈，这就是我电话中说的，要带回来的那个人。"
"外公外婆好，我叫罗小什，今年三岁。"怀中的小人儿又拿出最擅长的一招。每次他惹我生气，我只要听到这么可爱调皮的声音，便会一下子心软，再也舍不得骂了。
"这……"爸妈张大嘴，眼睛瞪圆了，"小晴，这是……"
"这是我儿子，你们的外孙。对不起，电话里没讲是因为很难用三言两语说清楚。"
"你……你什么时候有的孩子？跟谁生的？"爸喘着粗气，抬头搜索我身后。
"爸，你别急。"我知道他在找另一个男人，有些好笑，将左手伸到他们面前，无名指上戴着戒指。
"我不是未婚先孕，我已经结婚了。只是，我所在的地方，没有任何通信设备。无法通知你们，也没办法带你们的女婿来见你们。"
我微微一笑："我们回家说吧，要说好久呢。不过爸妈放心，我一定把来龙去脉都告诉你们。"
"外公，抱小什。"
爸一惊，看着小什向他伸出肉乎乎的小手臂。小什从来不怯生，每次要讨好别人，总是一脸乖巧样。眨着晶亮的浅灰大眼，露出可爱的笑窝和一对不甚明显的小虎牙。研究基地上至最严谨的李所长，下至扫地阿姨，都被他的无敌电眼和天真笑容拿下，简直宠他上了天。
爸犹豫着伸手接过小什，在触上小什身体的那一刻，爸一直严肃的脸，瞬间柔软下来……
用了五个小时，把我从第一次穿越到最后一次回来交代一遍。十三岁情根暗种，二十四岁爱而不得，三十五岁历经磨难。与他的每一点每一滴都镌刻在我脑海中，如同一本永不褪色的书，我每晚都要拿出来细细翻一遍。讲到我们同龄时因为身份无奈分手，妈妈开始为我低声哭泣。讲到在人前羞辱的成人礼，吕光的逼迫成亲，爸爸也怒红了眼。再讲到姑臧经历的饥荒与怀孕后无奈地分手，爸妈早已经软化下来，为自己从未谋面的女婿心疼不已。
"小晴，三年前你打过电话给我们，那时你刚回来吗？"
我点头。想起挺着溜圆的肚子，在研究室里给父母打电话报平安。在古代的两年间爸妈只能从季老师那里打听消息，季老师告诉他们我很好，因为工作的保密性，不能跟他们联系。所以当两年后我再次给父母打电话时，他们都差点急疯了。
"你那时为什么不告诉我们这些？"妈气急了，又开始抹眼泪，"你三年里独自养孩子，为什么不让爸妈帮你？"
"妈，对不起。"我看向倚在爸怀里的小什，叹口气。三年里我只是定期给父母打电话，编些工作上的谎言，让他们以为我还在从事一项保密性极高的工作，却从没提起过小什。
我沉着声音告诉他们："因为我不想让你们担心。小什，从刚生出来，就患有白血病。"回到现代，我被检查出各项指标超标，白细胞数目高于最高正常值百分之二百。虽然还没有达到重度白血病人的数值，用药物治疗即可。但我怀着孩子，吃药会对胎儿有损伤，所以我拒绝服用任何药物。
研究基地对我肚子里的孩子极感兴趣，这样跨越千年结合的孩子具有非常大的意义。他们请了全国最好的血液病专家、妇产科专家、基因学专家、营养学专家、儿童教育专家、不计成本动用最好的医学和技术力量。我本不希望孩子被当成研究对象，可是，我需要借助他们生下孩子，所以我留在了研究基地。
小什是剖腹产生出来的。天知道为了顺利生下这个孩子，我和专家们费了多少心力。当护士抱着皱巴巴的孩子递到我面前，笑着告诉我是个男孩时，我流泪了。我对着虚空喃喃："罗什，我和孩子，都活下来了……"
刚出生的小什经常啼哭，容易发烧。我急得睡不着觉。经过专家确诊，我得到一个噩耗：小什从出生便带有白血病！
我如同被重拳击中，脑子瞬间一片空白。孩子在我肚子中已经吸收了辐射，穿越回现代时又再受一次。那么小的身体，如何吃得消？我颤抖着恳求所有专家，无论用什么代价，一定要治好我的孩子！
最好的治疗方法，便是骨髓移植。可是全国都找不到能跟小什配比的骨髓，我便要求化验我自己。结论是我的骨髓跟小什配对成功。我嘘出一口气。可是，小什还太小，无法接受骨髓移植手术。而我自己也患有白血病，必须降低到标准线内才可以做手术。
我怔怔地回想着这三年焦虑痛苦的经历，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看着爸妈心疼的表情，不敢告诉他们最初的两年里小什和我，都是在病床上度过，每天与药为伍。
小什超凡的智商很早便表现出来。六个月就开始说话，记忆力和学习能力超强。只是因为身体底子弱，到了十五个月才会走路。在他会说话后，研究基地的工作重心不再是找实验者穿越，而是研究小什。
儿童专家针对他的智力发育情况，给他制定的早教，他都能轻松地超额完成。到了三岁，已经能念出五千多个汉字了。在众人惊呼神童时，我只是笑笑。他的父亲，七岁时每天不但要背三万两千字的偈文，而且还全部理解这些深奥的佛经。小什，还没超过他父亲呢。
骨髓移植手术在小什两岁半时进行。专家们一再告诫我，我自己只是靠药物将白细胞降低到标准。进行这样的手术对我自己本人的伤害非常大。可我笑着告诉他们，我是个母亲，为了孩子，我愿意付出一切。
手术很成功，虽然手术后我时常感到头晕乏力，从此以后必须长年累月地吃昂贵的特效药。可是，看着小什一天天红润起来的脸色，当妈的心，总算宽慰了。
这些，我隐藏了大半，不想让爸妈再为我担心。
小什一直坐在爸怀里，乖乖听我讲，无邪的纯净双眼滴溜溜地转。我不知道这么小的他能听懂多少，可是，我不愿意瞒着他。他应该知道自己特殊的来历，从他还没开始讲话起，我就让他每天看我画的罗什，教他喊爸爸。
小什是我活下去的寄托，是我思念他的纽带。可是一想到孩子的父亲，在遥远的时空中，在艰难的环境里，独自一人思念着我们，我心如刀绞，痛入骨髓。我一直希望能劝服研究小组，让我再穿越一次。可是，我这副虚弱的身躯，已经不允许再破坏了。何况，小什需要我的抚养。在所长的苦劝下，我终于无望地放弃。
讲到晚上八点，小什终于靠在爸的臂弯中沉沉睡着。直到小什睡着，爸都舍不得让妈抱一下，妈只能抱怨连天。爸轻轻把小什放上床，盖好被子，凝视着小什俊气的小脸蛋出神。记忆中，爸从来没这么宠过我。
小什的睡脸非常可爱，长长的睫毛微微随着呼吸起伏，带点婴儿肥的手和脸肉乎乎的，娇嫩的皮肤似乎能掐出水来。我帮他把脖子上挂的玛瑙珠子取下，塞到枕头底下。第二天他醒来时，会自己找到戴上。本来该戴在手腕上，他还太小，我就改成项链让他每天挂着。他知道这是爸爸留给他的，宝贝得不得了。
爸突然轻声问："这孩子，像他？"
"嗯，非常像。"我宠溺地看着小什，眼前浮现出那双澄澈无垢的双眼，清癯的脸，风轻云淡的翩然之姿。
浅灰的眼珠，略带红棕的褐发，削尖的下巴，比同龄人高挑的个子，还有超高的智商，这些都是从他那里继承来。不过脸型像我，没他那么狭长。牙齿像我，有一对可爱的小虎牙，不过长大后应该会跟我一样慢慢消退，不那么明显。他的皮肤更白皙细腻，也是我的基因。
"小晴，你今后打算怎么办？"
"研究小组想留下小什，用最尖端的教育培养他。可我却希望小什像普通孩子一样成长。有正常的童年，有同龄的玩伴。我跟季教授商量过了，我会回学校当讲师教书，一边跟他读博士学位。"
研究基地在偏僻的西北戈壁滩上，小什如果在那里长大，接触的都是搞科研的大人，童年还有什么乐趣？
我笑着让爸妈不要担心："我有一笔丰厚的奖金，足够养大小什了。"
"老头子，我们跟小晴去吧。反正退休了在家也没事做。我们帮小晴带孩子，让她安心读书工作。"妈抽一抽鼻子，用手肘捅爸。爸爱怜地抚摸小什的脸，点点头。

81.长安的辉煌：再回研究基地
"艾晴！"教研室的门被推开，爽朗的笑声随着一个瘦小的身躯传入，"不对，要叫你艾教授了。"
"只是副教授。"我笑着迎上前。昨天接到李所长的电话，说他和小聂来北京开会，想顺便来看望我和小什，还有今年刚退休的季老师。
"那也够不容易了。一般讲师五年才能提副教授，你才用了两年半。博士学位也拿到了，真是恭喜啊。"
我谦虚地寒暄，忙着让李所长和小聂坐下，给他们沏茶。
李所长吹着茶叶末，仔细打量我："两年不见，怎么一点都没变？老季第一次带你来研究基地时，你还是个青涩的小姑娘。现在，却是个成熟的大美女了。哈哈，有没有学生叫你历史系的美女教授啊？"
我笑着拖过一把椅子坐下："李所长，您爱拿我开玩笑的脾气怎么一点都没变？我再过三个月就是三十三的老女人了，您再叫美女，还是给我找个地洞钻进去吧。"
老李又笑开了，小聂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长江七号玩具，递给我："艾晴，这是给小什带的礼物。两年多没见，我们都想死他了。他现在五岁，肯定更可爱。"
我开心地接过："谢谢小聂，你还是那么记挂小什。他现在可调皮了，我爸妈，还有季老师、季师母，都宠他宠得不得了。我告诉他李爷爷和聂叔叔要来，他急着要见你们呢。"
"嗬，他还记得我们呀？"老李乐呵呵地笑，"当然啦，小什是小神童，智商200，本来就比普通人记忆力好。说起来，小聂小时候也是出了名的神童啊。这两神童，在研究基地里就是好朋友呢。"
小聂听老李夸奖，只是安静地笑笑，还是一向的好脾气。回想起在研究基地时，小聂就很喜欢小什，经常带他出去玩，教他生物知识。好些知识，连我都不知道，小什会得意地在我面前炫耀。
老李看一眼得意门生，继续笑着说："我正在培养小聂做接班人呢，他呀，现在可是我的左右手。再过两年，我也要退休了，学老季一样，回家养颐弄孙喽。"
"我就知道小聂有出息。才三十岁，真是年轻有为。"我看着这位生化领域的神童感慨，当年我刚进研究基地时，比我小三岁的他已经是博士毕业了。
"对了，小聂结婚了吗？"
老李摇头，一脸忧心："唉，我也正为这事犯愁呢。说起来，当年是我把才子聂征远调到研究基地，却害得他一心搞科研，到现在连个女朋友都没有。谁叫我们研究基地设在那么偏僻的西北，来的都是大姐大婶，吸引不到年轻女孩子啊。对了，艾晴，你们系里有不少好姑娘吧，给小聂介绍介绍？"
"李所长……"小聂脸红了。他个子不高，长得斯文儒雅，只是性格内向了些，跟女孩子说话都会脸红。当年研究基地里都是中年人居多，他是最年轻的。我们年纪相近，我又外向，所以跟他处得不错。李所长曾经想给我们牵线，我们都明确表示只是好朋友而已。
想起当年，我不由微笑，也打趣起小聂："好啊，小聂，你这么好的男人，聪明有内涵，又老实本分不花心，哪个女孩能嫁给你，肯定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了。"
"艾晴，别老打趣我。你自己呢？还是一个人吗？"小聂笑着对我投来关心的目光。
"我的情况你们知道，我这辈子是不可能再接受别的男人了……"我苦笑一下，摇一摇头。
"艾晴，你年纪还轻，为了小什有个完整的家，也不妨考虑一下……"
"李所长！"打断老李，我正色道，"我已经结婚了，那是我这辈子唯一的婚礼。"
这些年，父母和季老师劝过我无数次，甚至还帮我安排相亲，都被我拒绝了。季老师对我长吁短叹，说如此渺茫的等待，谁能做到？当年信誓旦旦说要等我的师兄，我回来后都已经有孩子了。我只是笑着说，我的丈夫，他能做到。所以，我也能等……
看到老李悻悻的脸色，我赶紧嗯哼一下转移话题："不说这事了，现在这个穿越项目进行得如何？"
"还是不行。"老李叹出重重一口气，喝一口茶再继续说，"这个项目进行了十年，迄今只有你一个人成功穿越到古代。其他实验者都失败了，也不知道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小聂思考一下，说道："我总觉得，可能跟实验者的特殊体质有关。如果能找出一个跟艾晴相似体质的人，说不定可以成功。"
我试探性地小心问："那，不如我再穿一次？"
"艾晴，这事你想都别想。你的身体状况，又给小什做过骨髓移植，我们怎么敢再让你试验第六次？"老李连忙摆手，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表情，"你到现在都得靠每天吃药维持正常的白细胞数目。如果你出了意外，我们怎么跟小什交代？"
我苦笑一下，果然还是这个答案："我已经调养这么多年了，说不定可以一试。"
"还是不行。"老李站起身，走到我身边，微板起脸，"你啊，只想去鸠摩罗什的时代。换个时空，你愿意去吗？我们的试验，希望能见到的是对历史进程有更大影响的人物。"
看到我脸上的失望，老李赶紧说："我不是说鸠摩罗什不重要。而是跟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相比，我们更希望验证的是那些伟人的时代。"
"我……"
"我可以的！"门突然被撞开，跌进来一个女孩，手上抱着的一叠作业本哗啦啦全撒在地上。
她不顾这些本子，一把拉住还坐着的小聂，一脸哀求状："求求你们让我去！"
我吓了一跳。她是我当讲师第一年接的本科班学生，今年大二。
"皑皑！你……"
她闪着晶亮灵动的眼眸，绯红着脸说："对不起，艾老师，我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只是无意中听到。"
我当然知道历史系的旧楼隔音效果如何，还是不禁叹口气，因为看出她脸红不是为了内疚，而是太过兴奋。
她唧唧喳喳地如同一只小麻雀，不住摇晃小聂的手，估计是吃准了老实的小聂不敢对女孩子说重话："穿越到古代是不是？没想到真的可以穿越啊，我还以为只有小说里这么写写的呢！给我个机会好不好？我可以去的，我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穿越啊，连看小说也是非穿越文不看。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你们要我去哪里我就去，只要不再待在这个令人生厌了无生趣无聊透顶的二十一世纪。"
我被她喋喋不休吵得有点头痛，看向红着脸的小聂。此刻他正被皑皑摇晃着手臂，一脸尴尬。
"小聂，你看……"
小聂轻轻抽出手，嗯哼一声，上下打量皑皑，用公事公办的口吻说："我看她的体形骨骼跟艾晴很相似，不妨一试。不过得去基地详细检查过才能下结论。"
他转头望她，目光在厚厚的眼镜片后闪烁，语气温柔："你叫什么名字？"
"白皑皑……"她小声说。在接触到小聂的眼光后，终于有点女孩样，略带害羞地低下头。
小聂先是一愣，然后放声大笑。一向不太言语的他，居然也有这么开心的时候。我饶有趣味地看着他们两个，对着待在一旁的老李使了个眼色。
我向系里汇报此事。作为班导，系里要求我带着皑皑去研究基地。已是十月底，我陪小什过完他的五岁生日，便开始交接工作。十一月到来时，我与老李、小聂，还有皑皑踏上了西行的列车。
再次踏进研究基地时我感慨万千。从二十二岁被老板带到这里，已经过了十年。这十年里，我经历了太多。如果没有小什，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梦是醒。隔着玻璃看见那个我熟悉的穿越机，怔怔地直想落泪。多希望我能再躺上那张台子，划破时空阻隔，与我魂牵梦绕的丈夫再相见。一旁的小聂叹口气，拉着我走出房间。
皑皑体检通过，居然一把搂过老实的小聂，高兴得乱蹦乱跳，把小聂闹了个大红脸。试验定在三个月后，研究小组安排皑皑做准备工作：熟悉手工工具，学习绘图，还有强身术和搏击。我负责细化她的历史知识，每天给她讲课两小时。
我已经很适应在研究基地的生活。只是，实在太想小什了。每天打电话，一听到他脆生生的声音，就鼻子泛酸。我跟老李商量，他同意让我父母带着小什来此陪我。
小什再次踏上他的出生地，得到了热烈欢迎，几乎被研究基地所有人都抱了个遍。尤其是他还记得每个人的名字，叔伯阿姨没一个叫错，小嘴比蜜糖还甜。每个人都欢天喜地地亲他，玩具和零食都放不下他自己的小房间。他对这里还有印象，没两天便当起外公外婆的向导，领着他们参观基地。
五岁的小什跟他父亲一样好学，这里又有那么多专家，都会跟他讲一些普通五岁小孩根本想象不到的东西。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聂叔叔，经常跟着小聂看显微镜，自己做标本。
小什告诉我，聂叔叔和白阿姨很奇怪。白阿姨老是喜欢去找聂叔叔问一些很笨的问题，但是聂叔叔却从不生气。他还经常看到两个人莫名其妙地脸红。我笑着告诉他，以后聂叔叔跟白阿姨在一起时，他要知道回避。
这样三个月后，我们在试验基地过了个热闹的年。正月初十，小什帮我过三十三岁生日，六岁的小什为我唱生日歌。奶声奶气的童音，让我不禁想起曾经的一对兄弟为我过生日的情形。眨眼间，已然是十年了。
元宵节后，离皑皑穿越试验只有一星期。外面白雪皑皑，屋里却被暖气片烘得暖意融融。整日嘻嘻哈哈一心想穿越的皑皑却奇怪地越来越沉默，上课时不专心，似乎有心思，老是出神。
"皑皑，在发什么呆？"我停下讲课，叫醒眼前梦游的她。
皑皑回神，两颊难得地泛起红晕："艾老师，我在想，我为什么要穿越？"
我放下书，笑着问："是啊，你为什么要穿越呢？"
她沉思一番，面色有些暗淡："我喜爱历史，所以当初不顾家里反对，坚持报考历史系。可是，再过两年就要毕业了，突然发现现实很残酷。这个专业是那么冷门，得耐得住寂寞和清贫做学问。看看已经毕业的学长们，真正做本行的，凤毛麟角。家里要我学英语，学营销，同学们也都各有打算，就怕毕业意味着失业。现实和理想之间，距离是那么遥远。"
我点头，无奈地随着皑皑一起叹气。她说的没错。我班里很多学生，大一开始就选修经济类的课程。读新东方，考托福、GRE、GMAT，就是希望毕业后不从事历史专业。我能理解他们，但作为他们的班导，在上专业课时看到他们书本下压着英文词汇书时，我也难免伤感。
"感情上我也一片空白。大学两年，不是没有男生追求。可是，试着交往一下，却让我很失望。现在的男生，不爱读书提高自己的修养，只喜欢打打杀杀的暴力和色情游戏。满脑子都是精虫，没约会两次，就迫不及待地想拉你上床。爱情的誓言张嘴就来，却没有真心想去履行。谈得快吹得也快，还有谁坚持真爱呢？"皑皑继续说道。
看着她失望的脸，我禁不住摇头。我教过的学生，大一开始就迅速配对。到了大二还没谈过恋爱的已经数不出了。每个人的脸上，都是与年龄不相衬的老成。可是，不是他们的错，他们只是在适应这现实的快餐社会罢了。
皑皑拿起桌上的《新唐书》，无意识地卷着书页边。屋外的光线已经不足，打开灯，荧白的节能灯光下，皑皑的脸色也染上一些苍白。
"我对现实很失望，理想与爱情，都得不到。可我只是个普通女孩，无力改变命运。所以，我迷上了看穿越小说，希望能像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到了落后的古代，自己在二十一世纪的所知所学可以被当成超凡的能力。长相普通如我，也能得到古代最优秀帅哥的赏识与爱慕。"皑皑站起来，到饮水机旁倒水，又为我添上热水，继续说，"我听说真的能穿越，那种兴奋的心情您可能无法想象。我不像您。穿越对我来说，不是为了学术研究，而是希望成就一番波澜壮阔的爱情。所以从一开始，我就存有私心。如果能跟一位又帅气又伟大的历史人物相恋的话，我就不打算回来了，我根本不在意什么改变历史。可是，我从聂征远那里听到了您的故事。"她拉住我的手，声音突然起了哽咽，"艾老师，我哭了。我没想到您居然经历了如此的生死之恋。"
我微笑，递给她手帕。她稳定一下情绪，红着眼看我："这几天我一直在思考。作为女生，我很羡慕您得到了至死不渝的爱情，有近乎完美的丈夫，有那么聪明可爱的孩子。可这些，都不是平白无故就能得来的。
"如果是我，就算知道有一个人一直在另一个空间不懈地等我，可短暂的相守要用虚无缥缈的等待，用性命去换，我敢不敢要这样的爱情？
"艾老师，我突然胆怯了。因为我知道，我不敢。"她一下子变得失落，眼神茫然，怔怔地盯着手上的《新唐书》。
"那我去古代干什么？如果真的如您一样爱上了，到底是幸还是不幸？"
微叹口气，我拍拍她的手，淡然地说："皑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十年前我来到这里，我的爱情，便已经由上天安排好了。所以，我爱上他，经历这一切，都是必然。"
我笑着歪头看她："皑皑，你来此也有你的命运。说不定，一段美好的爱情，早就在等着你了。"
她猛地抬头，惊讶地问："我的爱情？"
"嗯。"我抬眉微笑，"我和小聂认识多年，他真的是个难得的好男人。他三十岁还没谈恋爱，也是上天安排好的，让他一心等着某个能让他开怀的女孩来到他身边。"
皑皑白皙的脸突然红了，嗫嚅着："那个呆子……"
"皑皑，我从来都没后悔过。爱情来的时候，我不惧怕，而是勇敢面对。你呢？"我站起身，踱步到窗前。屋外晚霞余光下，小什正跟小聂堆雪人，红黄相间的棉袄在雪地里异常活泼鲜艳。
我笑着看小小的人儿咯咯笑着跑，小聂作势在他身后追，感叹一声："无论平淡如菊的悠然恋情，还是生死交付的绚烂激情，爱情本身是怎样的形式并不重要。重要的，谁是那个与你相依一世的人。不要到错过再后悔……"
"艾老师！"皑皑噌一下站起，胸口有些起伏，肯定地点头，"我明白了……"
皑皑一溜烟跑了出去，我目视她的背影迅速转弯消失，笑着摇头。这孩子，真是性急……
一个风风火火的女孩跑到雪地里，一把拉住小聂，亟亟地说着什么。小聂满脸诧异，赶紧将大衣脱下披到只穿毛衣的皑皑身上。我取过皑皑的外套，笑着走出了门。得让那个冒失鬼赶紧穿上外套，然后把一旁的小电灯泡带走。

82.长安的辉煌：最后的机会
我坐在小什床前，给他念白话版《史记》。其他小孩在他这个年龄喜欢的《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他在三岁便全部自己看完了。不知是不是受了我的影响，他格外喜欢历史。《三国演义》也能自己慢慢看，虽然还是有不少字要查电子字典，有不少古文句式要我解释。不过到了晚上睡觉，他还是跟普通小孩一样，喜欢让我读书催眠。我一边念着，一边犯愁。他还没到上小学的年龄，不知到时学校会不会让他连续跳级。
有人敲门，是皑皑。她面色红红的，两眼晶亮地闪光，不知道什么事情让她那么兴奋，一把拉过我，对着床上的小什喊："白阿姨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跟你妈妈讲，小什自己乖乖睡觉，把你妈妈借走啦。"
没容我多待片刻，就急匆匆拉着我走向实验大楼，一边用她常用的快语速说："艾老师，征远正在实验室里等我们。我们得赶紧去，趁晚上没人好办事。"
脚步在雪地里踏出吱吱声，我笑着打趣她："什么时候改了称呼啦？"
她脚步一顿，脸在路灯下转红，这次是真的害羞了："哎哟，艾老师，你什么时候也变得那么坏了……"
实验室里果真只有小聂一人，还穿着上班时候的白大褂。看到皑皑来了，小聂安静的脸上突然飞过一道红晕。我正以过来人身份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两人互相躲闪的眼神，却被皑皑推到一堆机器面前。
她挥着手跳脚："征远，赶紧给艾老师检查身体。"
我惊讶。小聂收敛起不自然的神态，严肃地告诉我："艾晴，皑皑想把后天的穿越机会偷偷让给你。"
我一惊，心立刻狂跳起来，不可置信地瞪着小聂和皑皑："怎么给我？"
皑皑得意地对我一笑："等我穿着防辐衣躺在穿越机上时，我会说自己尿急。然后您在厕所等我，我跟您对换衣服。我的体形身高都跟您很像，不会有人看出来的。"
我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呆了许久，才问出一句："他们……他们到时候会发现的！"
"那又怎样？"
皑皑满不在乎地拉着我的手，摇头晃脑："等他们发现时，您已经走了，他们不可能再把您抓回来。我不是基地的职员，他们能拿我怎么办？征远是生化人才，离开这里，还怕他找不到工作吗？"
"可是，可是……"我脑子还是有些滞涩，看向皑皑活泼灵动的脸，"你要去的是玄武门之变时期的唐朝……"
改动任何数据都是非常复杂的事情，时空坐标不一，马上就会被人发现。
"这您就放心好了。"她哈哈笑起来，对小聂努努嘴，"征远会在时光机启动前一分钟偷偷修改数据的。您不是一直想去见在长安的鸠摩罗什大师吗？既然地址一样，只是修改一下年代，一分钟时间，不会引人注意。一分钟后，等其他人发现了，您已经走了。"
"皑皑，小聂……"
皑皑对我调皮地眨眼："不过，艾老师，您为什么不去见更年轻一些的法师呢？在长安的他，已经五十三岁了，很难再有浪漫了吧？"
我摇头笑笑："你们年轻女孩，满脑子就是浪漫。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机会，我宁愿选择在他老年时能陪伴他一段时间。何况从现实角度来说，去长安，小聂只需修改时间数据，比同时修改时间地点更为隐蔽。既然要去，我一定要成功，否则，下一次机会不知何时了……"
皑皑扶着我躺上机器，轻快地说："您先别以为肯定能成功。征远得给您检查身体，看您是否吃得消再穿越一次。"
我惴惴地躺着，心中五味翻腾。这会是我的机会吗？全身检查后，我和皑皑都期待地望着小聂，却见他仍是神情严肃地看着电脑里的数据。
"到底怎么样？"皑皑性急地又开始摇晃小聂的手臂。
小聂终于抬头看我，神情却是比刚才更严肃，低沉着声音说："艾晴，你要去可以。但是后果严重，你一定要考虑清楚。"
我点头，紧张地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你现在是靠药物维持正常的白细胞值。但是，你过去了就不能带药。吃受过辐射的药物，比不吃药的副作用还大。而一旦停药的话，骨髓会制造出更多的不成熟白细胞。如果到了最高正常值十倍以上，等你回来，就连吃药都无法降下去了。只能靠化疗，然后等待可以匹配的骨髓。"
皑皑面色一下子变得惨白。我轻拍她的手，转头对着小聂："我不懂医学，我只想知道，停药后，我的身体离临界点，最多能撑多长时间？"
"加上你来回所受的辐射，半年一到就必须回来。"
一块石头终于落下，我欣慰地点头："有半年吗？太好了，我去。"
小聂脸上飘过不忍，叹口气说："艾晴，你要知道，就算你半年内回来，你的身体也已经受了更大损伤，很难再弥补。也就是说，你要用减少十年甚至更长的寿命来换这半年！"
皑皑惊呼一声，眼泪立刻涌出，拉着我的手哽咽着："艾老师，难怪他们不准你去。我还以为我做了件好事，没想到……"
"皑皑，不用为我担心。"我笑着打断她，将他们的手拉在一起，"皑皑、小聂，谢谢你们。无论如何这次机会我不会放弃。我得先回去，有太多东西要准备了。只有明天一天，我得抓紧时间。"
"艾老师，你真的要……"
"皑皑，我的丈夫在长安等着我，这是我们的诺言……"
"艾晴，你等一下。"小聂从愣神中恢复，迅速到电脑里找了一下，打印出一张资料。
"这是目前最好的中医治疗白血病的药方。中医只能延缓病情，无法断根。你拿去那里，总比什么药都不吃好。"
我道谢，接过药方放进口袋，打开门时，听到背后传来鼻音浓浓的声音："艾晴，你一定要回来。以后科技更发达了，还有机会能治愈……"
我顿住脚步，回头。小聂搂着皑皑，两个人在泪光闪烁中看我。我淡然一笑，重重地点头："放心。完成诺言，我一定回来。我还有孩子要抚养……"
"小什，对不起，妈妈吵醒你了。"小什揉着眼睛，一脸睡意，奇怪地看我。我笑着让他靠在床头，帮他披上外套。
"妈妈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你听了以后，除了外公外婆，不要跟任何人讲，好吗？"
他眨巴眨巴浅灰大眼睛，瞳人晶亮，如同山间清泉，澄澈甘甜。我俯身在他耳边轻说："妈妈要离开半年时间，去看你爸爸。"
"小什也要去！"他一下跃起，在床上蹦跳，兴奋地手舞足蹈。
我叹气，把他拉住搂进怀，柔声说："小什听话，妈妈不能带你去。你知道，爸爸在一个很难到达的地方。妈妈走了以后，也没办法给你打电话。所以，你要听外公外婆的话。妈妈半年后就会回来，你乖的话，妈妈会给你带爸爸的礼物。"
可爱的小脸显出失望，小嘴努起。平常看到他这样的表情，我早就让步了。如果可以，我多想让罗什看看儿子啊。我搂住他的小身体，吸一吸鼻子："小什，明天我们多拍点照片，妈妈会带给爸爸看。"
"好。"小什乖巧地点头，突然想到什么，轻轻拍我的脸颊，"对了，小什可以给爸爸写信！"
这孩子！暖流涌过，我搂紧他温暖的小身子："好！把你想跟爸爸说的都写上。妈妈后天就要走，所以你明天就要写好。"
小什从我怀里微微挣开，盯着我的眼："妈妈你怎么又哭了？"
"妈妈是高兴。因为妈妈等了六年，终于可以见到爸爸了。可是，爸爸却等了妈妈十六年……"
温软的小舌舔去我的泪，小什暖暖的手捧住我的脸："小什会乖乖地等妈妈回来。"
我穿着防辐衣，戴着头套走进四面设置厚厚铅板的机房，将皑皑放在一旁的背包背好，坐到机器上。老李的声音通过墙上的音响传入："皑皑，我们开始倒计时了，别再出什么状况啦。"
我不说话，只是点头示意。熟悉的感觉又再次降临，腾空的瞬间听得音响里传来老李纳闷的声音："奇怪，怎么艾晴去个厕所要那么久啊……"

83.长安的辉煌：去长安
腰上一阵痛。我睁开眼，看到半秃的枝丫掩着阴沉的天。堆积在枝叶上的雪，被我身体打到，簌簌落下，堆在我身上。幸好着陆在雪地里，缓解了冲力。
我打开拉链除下头套，伸手扶腰，龇牙咧嘴地坐起身，环顾四周。前方是片山坡，不远处有条小河，河中未结冰之处流淌着小股水流。另一边是片林子，远处山峦叠嶂，在皑皑白雪下格外清朗。虽然雪已停，但天色依旧阴霾。
我想站起，腰又是一阵痛。身上的大包太沉，人往后跌，倒在雪地里。费了半天劲才爬起来，真的老了呢，不比十年前的身手。
踏着雪拐过山坡，就看到有几户农家。叩开门打听，才知道自己落到距长安一百五十多里的周至县。打听如何去鄠县，老乡说得不是很清晰，便作罢了。幸好我自己带有地图，可以到时再问。
掏出几块现代带来的碎银子，跟老乡买了匹牛车，还有饼子等干粮。不想多耽搁时间，便在老乡指点下上了官道。一路东行，便能到长安。而鄠县逍遥园，在距离长安四十里地处。所以要先往长安方向走。
我驾着慢悠悠的牛车，心里有些着急。因为驾驶技术不过硬，速度始终提不上来。一路在官道上看到不少人，男女老幼都有。满脸风尘，衣衫褴褛，搀扶着一路向东走。
这群人看来是流民，打听一下，都是凉州来的。因为饥荒，无处可活，便在吕隆投降姚兴后，到秦地来寻条生路。按照记载，罗什此时应该已经到长安了。怕记载有误，还是忍不住问他们是否知道法师鸠摩罗什现在何处，却语焉不详。
我正在一个个问，突然心猛地缩紧！不远的前方，有个褐红的高瘦背影混在人群中，佝偻着肩，僧衣在寒风拍打下叠叠卷起。我急忙将牛车牵到路边，用最快的速度跑到那个背影前，一把拉住他的手臂。
深陷的眼窝中是双布满皱纹的老眼，鼻子异常高挺，嘴唇扁而阔，赤红色的髯虬胡髭，一看便知是中亚血统。眉宇间有着坚毅的气质，睿智而悲悯，年纪已近七十。
"女施主，找贫僧吗？"
是带着浓重鼻音的蹩脚汉语，我非常费力才能听懂。放下手，我失望地摇头。真的是想他想疯了。根据记载：他在公元四零一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号被姚兴部将姚硕德接进长安，现在早已经过了一个多月，怎会孤身一人在流民群中？我想转头走人，但又停住脚步问："这位大师，可知长居姑臧的鸠摩罗什法师现在何处吗？"
他眼里飘过惊诧，转着眼珠拼命想词，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嗯……丘莫若吉波……到长安了。贫僧去长安，找他……"
我心念一动，他居然叫的是他的梵文名！急忙改用吐火罗语："大师认识他吗？"
老僧脸上先是莫名的诧异，张大嘴瞪着我，继而满脸欣喜，用流利的吐火罗语回答我："想不到中原竟有人能说龟兹语！"
他对着我合十一拜，说道："这位女施主，我本罽宾国人，名佛陀耶舍。①鸠摩罗什曾从我受学，是我的挚友。"
轮到我吃惊了！佛陀耶舍，我当然知道他。罗什少年时从罽宾国回龟兹途中经沙勒国时，佛陀耶舍正受沙勒王太子供养。罗什跟从他学习过佛法。那时的佛陀耶舍已经二十七岁，却对十三岁的罗什赞不绝口。虽是师徒关系，他却将罗什视为知己。罗什要回龟兹时，他还苦苦挽留过罗什。这些，是我第一次见到罗什之前发生的。
"大师是去长安找他。那么，罗什已至长安了？"
"正是。大秦国主聘他为国师，着专人来请，上月已至长安。我费尽艰辛赶到姑臧寻他，却扑了空。只好再往长安。"
他思量着对我看一眼："不知女施主为何打听他？"
我笑着对他做出请的手势："我与鸠摩罗什法师有莫大渊源，三言两语很难讲清。我也正是去长安寻他，不知法师愿与我同行吗？"
他看了看我的牛车，又看我只有一个人，似乎有点顾虑。我大方地一笑："众生平等，四相不过是虚妄相。法师年少时便以旷达不羁闻名，现下又何须拘泥于男女之防？"
他惊讶地张大嘴："女施主如何得知我年少时的事？"
我笑："是我丈夫告诉我的。"
以前罗什曾经跟我提过他这位师傅年少时的趣事。佛陀耶舍是婆罗门，出身高贵。十三岁出家，到十九岁时，已阅读了大量经典。但他少年气盛，傲气地认为这世上没几个人能教他，因而被罽宾僧众所嫌恶。到了二十岁，是该受具足戒的年龄了，居然没人肯为他授戒。一直到二十七岁时才找到授戒师为他受具足戒。
他果真疑惑："你丈夫？"
我点头，抬眼东望："我丈夫就是您的挚友--鸠摩罗什。"
"这……"真把他吓着了，后退一步，惊惧地盯着我，"他的妻不是在十六年前亡故了吗？"
看他的模样，有些好笑。之所以告诉他实情，是因为对他的好感。他是最早向罗什宣讲大乘教义之人。罗什十三岁回龟兹后，一直与他保持通信。两人惺惺相惜，亦师亦友。当罗什破色戒的消息传开后，他是西域僧侣集团与罗什地位相当之人中唯一公开对罗什表示同情的。他来长安帮罗什一起译经，我和罗什的关系，他迟早也会知道。所以不如现在就开诚布公。
"罗什应该从未说过我过世吧？只是大家讹传罢了。"我向他微微一笑，"我回了娘家。关山阻隔十六年，直到现在才来寻他。"
他仔细看了看我，又摇头："女施主莫要妄言。你看上去最多不过二十三四，怎可能十六年前是他的妻？"
我哑然失笑。古代，尤其战乱中，人的平均寿命不过四五十。女人缺乏营养，又没有护肤品化妆品，过早劳作生育，很容易苍老。"法师，我已经三十五岁了，不过是皮相看上去年轻而已。"
我多添了两岁，这样，十八岁嫁给他，总可以说得通。"十七年前苻坚遣吕光攻打龟兹。法师劝沙勒王援助，沙勒王亲自率兵，并将国事委托与你。但沙勒救兵还未赶到，龟兹已降。沙勒王回国后告诉法师，罗什被逼破戒娶妻，并被吕光掠走。法师曾以为此生无法再见罗什，悲叹不已。"我迎上他越来越惊诧的目光，微微一鞠，"这些，是法师当年给罗什的信中所提。信先到龟兹，被罗什之弟，国师弗沙提婆保管。后交与罗什弟子盘耶它罗从龟兹带到了姑臧。"
当年，罗什的二十四个龟兹弟子长途跋涉来到姑臧追随罗什，这封信，终于交到罗什手中。
他已完全相信了。叹息着摇头，布满皱纹的老眼里泪水纵横："当年我在沙勒国继续留住十多年后，受龟兹王邀请，又到龟兹弘法。三年前终于在龟兹收到了罗什的信。这是自他去中原后，第一次收到他的来信。十几年未通音讯，他一人在姑臧传法艰难，我便想来帮他。本来接信后当即要动身，但龟兹王苦留不放。我后来逃脱出来，可惜历经半年到达姑臧时，罗什已去长安。"
我也抹一抹眼泪："大师，上车再谈吧。我们得抓紧时间赶路，我希望明天就能见到罗什。"
佛陀耶舍与我同坐牛车，两人轮流驾车，一路上又谈了不少事。我告诉他罗什如何在姑臧受吕氏诸人打压，我们是如何度过饥荒。夕阳西下时，我们已经赶了三十多里地。在一条小河边停下来歇息，我将干粮拿出，他却礼貌地告诉我，他每天只日中一食。
我到河边用水囊接水，夕阳余晖斜印在河水上，泛出粼粼波光。我站起身，眯眼遮住入目的霞光。前方应该有个村子，今晚可以去那里投宿。
我走回牛车，看到佛陀耶舍正捶着腰伸展筋骨，将水囊递给他，他谢着接过，拿出滤网先过滤一遍，喝一口冷冽的水，定定地打量我，突然说道："他在信中说起过你。"
心猛地一跳，抬头看他。他叹息着微微摇头："他说，破戒娶妻，他终身不悔……"
泪水毫无预兆地涌出。佛陀耶舍看着我，渐渐暗淡的光线染在他的髯虬上，泛出金色光芒。他再喝一口水，转头面对夕阳，幽幽出声："罗什如好绵，何可使入棘林中？"
我明白他的意思。罗什太过完美，却犹如细绵。生不逢时，处在荆棘之中，难免有恶人想要破坏这纯白的绵。在他看来，是罗什缺乏沉毅坚定的个性，所以才会犯下被修行者所鄙视的不耻行为。他是罗什挚友，虽同情罗什的遭遇，在这点上，也依旧与其他僧侣持一样态度。佛教史家对罗什个性的看法，由他这句感喟盖棺定论。
我想出言辩驳，话到嘴边，却仍然吞回，淡淡地笑一下，我与罗什，又何须在意他人的看法呢？我这次来，只有半年。陪伴他都来不及，哪有时间去想其他？
"法师，时候不早了，我们去前面的村庄--"
飞驰而来的马蹄声打断我的话。看向官道，一队人正疾驰而来。佛陀耶舍看了一会儿，突然脸色变了，对我说："快！找点泥巴把脸涂黑！"
一时没明白过来，佛陀耶舍已经弯腰在地上抓土了："那是秦国的骁骑将军，连日里一直在凉州流民中抢掠年轻貌美的女子。"
佛陀耶舍的土还没来得及递到我手上，那群车马已经驰到面前。领头的是个身穿铠甲的年轻人，不敢多看，赶紧转身。
已经来不及了。马发出一声嘶叫，停在我面前。我伸手进袖子，暗暗准备好麻醉枪。有人下马，脚步声朝我而来。既然已经引起这群人的注意，再背对他们已无意义。所以我索性转身，直视着冲我走来的那个年轻人。夕阳余晖拉出这个人高大的身影。颀长矫健的身躯，腿和手比普通人长，一看便知此人骁勇彪悍，善骑射。
等他走近了，我心下一凛。这年轻人，帅则帅矣，却周身一股凶霸之气！常年在阳光下晒出的古铜色肌肤，映衬着俊秀的五官。鼻梁高挺，额头光洁，一双浓眉下目光如炬，透出阴狠，如同一头紧盯着猎物的豹子。一缕长发垂在右耳侧，其余发丝均髻在头顶，这一缕故意垂下的发，显得性感至极。
这样的男人，惹上了绝对没什么好事。我有些惊慌，该怎么对付他？他已至我身边，晚霞落在他抬起的下颌上，光彩夺目。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只见一只长臂迅速伸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人已被拉到他胸前。
"这么多天了，总算看到个过得了眼的。"他用打量猎物的眼神看我，薄唇抿出一丝凉意。眼角下垂，满脸戾气。
"施主，她……已婚……不是……"佛陀耶舍结结巴巴憋出别扭的汉语。那个年轻人只是朝佛陀耶舍瞥了一眼，又转头看我。
"已婚了吗？"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听着叫人脊骨发寒。
我点头。
他挑起漂亮的长眉："看你年纪有二十出头，也该是已婚了。"想一想又露出凉薄的笑，"无所谓，会唱歌跳舞就行。送你进宫里，总比跟着窝囊的男人好。"
心中突然一动。进宫？他是谁？十六国除了李暠的西凉，全是五胡所立，没有汉人的贞操观念。所以，连已婚女子也照抢不误。但他抢掠凉州流民中的女子送入宫，目的是什么？
没等我细思考，已经被他拖着走。佛陀耶舍急忙上前想拉住我，我对他暗暗摇头，转身对着年轻人微笑："既有富贵可寻，容妾身取了行囊，跟小将军去便是了。"
他愣住，依言放开我："你倒是第一个不哭哭啼啼的女子。好，本将军就喜欢你这样的性子。进了宫，只要你乖巧，即便不是初次开苞，富贵也唾手可得。"
我皱眉。说话如此粗鄙，真是委屈了这身好皮囊。去牛车上拿了背包，我用吐火罗语对着佛陀耶舍说："法师，不用为我担心。你去鄠县逍遥园草堂寺，罗什便在那里。若法师到的比我早，请告诉罗什，艾晴回来了。"
我之所以跟着他走，一是因为他带着人马，我即便用麻醉枪射倒他，也逃不过被抓捕。其次，是他那句送我入宫的话引起了我的思考。罗什此刻被姚兴尊为国师，在皇家园林逍遥园中。我若是一介平民，根本无法见到他。如果可以入宫，那么，说不定就有契机了。
我背着包坐进一辆马车。里面还有五个女孩。布衣荆钗，眼睛红肿，都是流民中抢来的。有些纳闷，姚兴算是十六国中还算开明的君主，这个年轻男人敢公然强抢民女，到底是什么身份？
我向那些女孩打探，她们刚被虏不久，只顾啼哭。其中最年长的女子，看起来已有二十五六岁。身高近一米七零，五官不如汉人女子精细，应该是匈奴人。她虽不漂亮，但颇冷静，对我刻意多看了好几眼，似乎有些深意，然后告诉我曾听手下唤他刘将军。我总觉得她依稀有些面熟，问她的名字，叫严静。这个名字极其普通，没什么特别印象。再多问几句，她便什么都不说了。
我暗自思忖：姓刘，年纪不过二十出头便被封为骁骑将军，长得虽伟岸帅气却阴冷无常。突然想到了，他是这个时代的另一个枭雄，大夏国的创立者--匈奴人赫连勃勃！
①慧皎《高僧传佛陀耶舍》：佛陀耶舍，此云觉明，罽宾人也，婆罗门种。年十九，诵大小乘经数百万言。然性度简傲，颇以知见自处，谓少堪己师者，故不为诸僧所重。年二十七方受具戒。后至沙勒国。罗什后至，复从佛陀耶舍受学，甚相尊敬。什既随母还龟兹，耶舍留止。顷之王薨，太子即位。时苻坚遣吕光西伐龟兹，沙勒王自率兵赴之，使耶舍留辅太子委以后事。救军未至而龟兹已败。王归具说罗什为光所执。舍乃叹曰："我与罗什相遇虽久，未尽怀抱。其忽羁虏，相见何期？"停十余年，乃东适龟兹，法化甚盛。时什在姑臧遣信要之。裹粮欲去，国人留之，复停岁许。后语弟子云："吾欲寻罗什。可密装夜发，勿使人知。"行达姑臧，而什已入长安。闻姚兴逼以妾媵劝为非法，乃叹曰："罗什如好绵，何可使入棘林中？"

84.长安的辉煌：十六国的末代君王们
夜幕很快降临，这支队伍在河边宿营。只有我们六名女人，所以被叫去做饭。做好后要挑一个人给赫连勃勃送饭，其他五名女子都显出极大的恐慌。严静战栗着告诉我，这个刘将军反复无常太过凶残，三天里已经杀了四名女子。连脸上露出哀戚之色，都会遭来杀身之祸。前一天送饭之女，不知怎的得罪了那个男人，被他砍了双手，号叫一夜而死。
我心头一紧，难怪这些女孩都那么惧怕他。他的手下不耐烦地催促，五个女孩都抖成一团。我叹口气，端起托盘。总得有人做，与其让那几个无辜的女孩送命，不如我来。好歹我有麻醉枪防身。
走向营帐时我一直在想这个赫连勃勃，这个时候他还叫刘勃勃，赫连是他称帝后改姓的。十六国中最早建立的国家--汉，创建者匈奴人刘渊为收服北方的汉人，认汉朝皇帝做祖宗，让匈奴贵族皆改姓为刘。赫连勃勃认为匈奴人随汉姓不合理，所以自创"赫连"为姓，意为"其徽赫与天连"。①
他的父亲刘卫辰被苻坚封为匈奴西单于。苻坚兵败时，刘卫辰被北魏开国皇帝拓拔圭破国，刘卫辰被杀。年少的刘勃勃逃到姚兴手下大将没于干处。没奕于收养他长大，还将女儿嫁给他。日后他脱离姚兴自立，首先杀的便是自己的养父兼岳父。
在二十一世纪，我去过他的都城--统万城，在陕北靖边。无边无际的毛乌素沙漠中一座孤零零的荒城，整个外城墙都保存了下来，历经一千六百多年岁月依然无比坚固。这是一座以血泪筑成的城，当年刘勃勃征发十万人，不知死了多少。如用锥子能锥进一寸，将便筑这段城墙的工匠，推倒重筑，那些人的尸体便垫入城墙底作建材。
他凶暴好杀，无顺守之规。建了都城统万城后，经常坐在城头，身边放把弓箭。见到看不惯的人，便亲手射杀。臣下若目光有不满的，便凿瞎眼睛；有敢笑的，便割掉嘴唇；有敢谏的，先割舌后斩首。
此时他在姚兴手下被重用，姚兴对他非常厚待，所以这些暴戾还未全部抖露。但从他一不高兴便杀人砍手看出，这个人是我见过的十六国枭雄们中最为可怕的。
我进他的帐中，看到他已褪了甲胄。一身便装，长发随意披散，身材修长匀称，单衣下隐隐显出紧绷的肌肉。《晋书》中说他"身长八尺五寸，腰带十围，性辩慧，美风仪"。若不是这可怕的个性，他真的算得上是这个时代少见的帅哥。
他对面有个人正在说话："姚邕不日前又进言，说你天性不仁，难以亲近，陛下宠遇太甚。"
茶杯猛地砸在地上，发出脆响："这个姚邕不过仗着是陛下亲弟，他胆敢这样说我！"
那人急忙劝道："大哥息怒。陛下认为你有济世之才，欲与你共平天下。故而姚邕之言未曾采纳。"
我大气不敢出，端着托盘不知该进还是退。赫连勃勃见了我，浓眉皱起，大手一挥，示意我过去。我将托盘放在几案上，垂着头要退出。突然手腕被抓住，跌倒在他面前。
"倒酒！"冰冷的声音，对我略带不满地瞥一眼。我只好赶紧踞坐一旁，恭顺地伺候他吃饭。
"大哥，凉州歌伎收集得如何？"坐在他下首的是个比他更年轻的男人，五官跟他有些像。虽不如他长得英俊，却少了几分戾气，看上去顺眼多了。应该是他的弟弟。
"这一路来的凉州流民里竟找不出什么好货色来。挑了许多日，连这一个，统共才六名。"他将酒一气喝完，漂亮的浓眉皱起。
"大哥若不是脾气太躁杀了四个，早已凑足十人之数。"那人笑着摇头，"陛下今日已至逍遥园。明日要到新建的草堂寺祈福。听说陛下请了居凉州多年的西域僧人鸠摩罗什做国师，明日想必会听法。大哥明日一定要抓紧赶路。到逍遥园见了陛下，献上这些女子，陛下定会开怀。姚邕的谗言便无须担心了。"
我呆住。明天就能到逍遥园？明天我就能见到罗什吗？
"发什么愣？"赫连勃勃脸上阴冷更甚，长臂将我揽入怀，犀利眸子在我身上打转，"看你还算有趣，今夜就由你伺候本将军吧。"
"将军错爱，乃妾身之幸。"我心一慌，忙不迭说道，"只是妾身癸水在身，不可污了将军。"
他高挺的鼻子里冷哼出声，薄唇微微上翘，意味深长地冷笑："是不是，一看便知。若你有胆骗本将军，是想留下手，还是脚？"
冷汗涔涔，渗出额头。我把手暗暗伸进袖子，握住了麻醉枪。
"大哥，我今日也只搜到四个。你若杀了这个，明日怎交出十人来？"他的弟弟嚷嚷出声，"今晚就让我的侍妾伺候你吧。"
赫连勃勃点头，将我放开。我赶紧收拾了几案上的餐碟，急匆匆退出他的营帐。一直到睡下，我都禁不住心里发寒。
第二天一早便拔营赶路，一路上走得极快，马车颠簸到中午时分，终于停了下来。我们下车，看到置身于一处气派的园林之中。此处园林依山而建，山泉汩汩，大气自然。依傍的山势不高，却诸峰奇秀。参天松柏在雪地里傲然挺立，亭台楼阁掩映在皑皑白雪中，意境幽邃。
我心中明白，这里，正是自周开始，秦、汉、唐等十二朝皇家的鄠县上林苑。姚兴时期在此建了皇家林园--逍遥园。为了迎接罗什，姚兴特意下旨在园内建寺庙。因为主殿以草荐盖顶，便起名草堂寺。日后，罗什便在此设立译场，翻译了经论三百余卷。鄠县在解放后改名户县，草堂寺一直保留到了现代，罗什的舍利塔便保存在内。
正在暗想如何才能见到罗什，我们被领入一处庭院，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指挥我们十人换装。是一套宫女的装束：对襟、束腰，衣袖宽大，下着丹纱条纹间色裙。换好装后，由专人梳头，将发髻绾成单环髻式，高耸发顶，斜插一只步摇。被他们折腾好了以后，铜镜中照出的自己，与顾恺之在《女史箴图》里画的妇人一样了。
打扮停当，十个人都焕然一新。那几个女孩，本来就年轻，换上新衣后毕竟不脱女孩心性。人一高兴，马上便显露出青春靓丽的气息。唯有严静，仍是愁眉不展。她虽然不太乐意透露太多自己的事情，但我知她已嫁人，昨夜暗暗哭泣了一整晚。
那个精干的妇人指点我们见皇帝的礼仪，练习了几次。确定无误了，带着我们进入一间大殿。赫连勃勃也在里面，穿着紫色朝服。宽衫大袖，褒衣博带，黑亮的长发束入小冠。此刻的他脸上隐去戾气，倒显出俊逸翩然的风姿。
随着太监高呼，赫连勃勃疾步到殿门口，一众人等皆垂头下跪，姚兴来了。
"屈孑快快请起。"爽朗的笑声传入。我随着众人起来，偷眼看这个时代还算开明的一位君主。
明黄的锦绣宽衫，头戴黄金冠，与北方少数民族一样，非常高大。唇上留着两撇髭须，看上去颇为儒雅。他虽是羌人，却受汉化程度颇深。此时三十五岁，做了八年皇帝，国力正是最强盛之际。刚刚灭了吕氏后凉，吓得北凉沮渠蒙逊，西凉李暠，南凉秃发傉檀，皆来入贡称臣。所以，他意气风发，眉宇间带着得意之志。
"屈孑来得正好。朕之逍遥园，去年三月，竟有树连理，生于庙庭，青葱竟变为香芷。臣下奏曰：此为祥瑞大德智人将至。"他哈哈大笑着执起赫连勃勃的手，也不欲坐，便往外拉。看神情便知，他对赫连勃勃的宠爱非同一般。此时的姚兴肯定不知，他的国家，今后便是败落在眼前这个他自认为忠心耿耿的人身上。而赫连勃勃有实力反叛，也是姚兴宠出来的。
据历史记载公元四零七年，柔然向姚兴献马，重兵镇守朔方（今内蒙古杭锦旗北）的赫连勃勃，便将这批战马扣为己有。袭杀丈人没奕于，夺其兵马，叛后秦自立，建立了十六国中最后一个国家--大夏。
"此祥瑞果真印证。西域高僧鸠摩罗什法师已被朕迎为国师。今日，便要在朕新造的草堂寺开坛讲经。屈孑可与朕一同前去听法，时辰马上便到。"姚兴兴高采烈，目光发亮。他绝对想不到，眼前这个野心勃勃的年轻人，会在今后的七八年中，以打游击战的形式，不停袭击，拖得他几乎绝望。
"陛下乃万世明君，得此圣僧是众望所归。勃勃特进奉十名女子，以贺陛下。"赫连勃勃指着身后的我们，对姚兴恰到好处地拍马。
据历史记载赫连勃勃自立后，一直在等着姚兴的死。因为他知道，姚兴的接班人姚泓软弱无力。虽然后秦是亡在刘裕北伐，可是，最后捞到好处的还是赫连勃勃。刘裕急于回建康导演司马家的禅让，成了南朝宋的第一代皇帝--宋武帝。赫连勃勃接收长安，将后秦领地悉数吞并。
姚兴抬眼扫视一下，高兴地点头："这些女子颇有几分姿色，年岁亦轻，可充入官伎乐坊。"他对着带我们来的中年女子说道，"王嬷嬷，带她们前去乐坊教化歌舞吧。"
王嬷嬷领旨后，姚兴便不再有兴趣理会我们。叫下人备车，与赫连勃勃一同走了出去。
等姚兴走了，王嬷嬷告诉我们，乐坊在长安王宫内，离此四十里地。我们可收拾一下，一会儿便出发。我急忙做出一副痛苦样："王嬷嬷，实在对不住。妾身肚子绞痛，想去茅房。"
王嬷嬷嫌恶地叫我快去快回，我一溜烟小跑了出去。绕过茅房，趁人不注意，撒腿便跑。我今天一定要见到罗什，否则，一旦去了长安城，相距四十里，不知再见是何时了。
溜出庭院后，我向路旁遇到的太监打听草堂寺在何处。顺着太监指的方向，我用百米赛跑的速度狂奔。宽大的袖口和裙裾碍手碍脚的，索性拉起，无所谓形象了。跑了大约一里地，看到前方有寺庙模样的建筑，这便是草堂寺了。心跳快得要奔出胸膛，他，就在里面……
看到门口有卫兵看守，停下奔跑，该怎么混进去呢？眼睛瞥到院落一角放了把扫帚。我慢慢走过去拿了扫帚，整理一下衣裳头发，努力缓和呼吸，向草堂寺门走去。
果真被拦住了。我拔下头上的步摇还有耳环，偷偷塞给那两个士兵，脸上堆笑："小哥，妾身刚入逍遥园。今日当值，却迷路了，耽搁了时辰。望小哥帮忙，让妾身偷偷进去，免得被管教嬷嬷骂。"
士兵收了黄灿灿的东西，嘴角一撇，让我进去。
一条青砖路通往主殿，两旁尽是参天松柏。雪压在枝丫上，千姿百态。路上有执勤的兵士，直直站立。我低头拿着扫帚扫地，慢慢向主殿挪去。偷眼看兵士，并无异色，心中落了块大石头。
这条青砖路是那样漫长。我漫不经心地扫着，神思早已不在自己身上。一步步，缓慢地，走近他……
草荐盖顶的朴素大殿越来越近，心跳也越来越快。罗什，我等这一刻，已经六年。这六年相思虽难熬，可我好歹有小什，有与你血肉相连的牵挂。可你却一个人，在孤独中等待了整整十六年。时间在你我身上，为何一直这么不公？
缓步踏上台阶，一级，两级，三级。心跳声鼓着耳膜，咚咚地如雷般轰响。你现在会是什么模样？眼角的皱纹是否更多了？是否还那么清瘦？冬日里冻疮还会发作吗？
我双手紧抓着扫帚，慢慢朝殿门走去。高高的门槛，跨入后便是一个新的天地。你与我，在这道门槛后，能再次相聚吗？
脚怎么禁不住哆嗦起来？为何每一步都跨得那么艰难？似乎有很多人盘坐在殿堂内。是些什么人？我没时间细想。我的视线里，只有最前方高台上褐红的瘦削身影。
那个走下高台向我跌跌撞撞而来的高瘦影子，是你吗？我看不清，泪水挡住了我的眼，一片模糊。是不是有人在喧哗，为何我只感觉到周围一众人等的嘴唇翕合，却听不见他们在喧闹什么。
"啪！"
这一声响，清晰地传入了我脑中。是手上扫帚倒地的声音。不知为何，我连握住扫帚的力气也消失殆尽。
那个拦住你的明黄身影是谁？他为何拦着你？你说了什么，那片明黄不再挡住你？褐红色越来越近，水雾霭霭中，弥漫出亘古不变的牵念。那串经年累月磨损残破的佛珠，晃动在我眼前。身体沉重得如同灌了铅，再也撑不住，向前跌倒。
"我妻，你回来了……"
跌进了整片的褐红。温暖的气息将我紧紧围拢。一颗剧烈跳动的心鼓在耳畔，与我的心一起，勃发出强劲的动力。
"我回来了……"是我的声音吗？为何如缥缈的浮云，悠悠荡荡，飘上辽远的天际……
注释
①《晋书·赫连勃勃传》：赫连勃勃，字屈孑，匈奴右贤王去卑之后，刘元海之族也。……父卫辰入居塞内，苻坚以为西单于，督摄河西诸虏，屯于代来城。及坚国乱，遂有朔方之地，控弦之士三万八千。后魏师伐之……克代来，执辰杀之。勃勃乃奔于叱干部。……阿利潜遣劲勇篡勃勃于路，送于姚兴高平公没奕于，奕于以女妻之。
勃勃身长八尺五寸，腰带十围，性辩慧，美风仪。兴见而奇之，深加礼敬，拜骁骑将军，加奉车都尉，常参军国大议，宠遇逾于勋旧。兴弟邕言于兴曰："勃勃天性不仁，难以亲近。陛下宠遇太甚，臣窃惑之。"兴曰："勃勃有济世之才，吾方收其艺用，与之共平天下，有何不可！"……时河西鲜卑杜崘献马八千匹于姚兴，济河，至大城，勃勃留之，召其众三万余人伪猎高平川，袭杀没奕于而并其众，众至数万……
勃勃性凶暴好杀，无顺守之规。常居城上，置弓剑于侧，有所嫌愤，便手自杀之，群臣忤视者毁其目，笑者决其唇，谏者谓之诽谤，先截其舌而后斩之。夷夏嚣然，人无生赖。

85.长安的辉煌：衷情相诉
笃笃敲门声，屋外传来恭谨的声音："师尊，晚课已开始。"
淡然的声音回复："僧肇，你代为师主持吧。"
清冽的沉稳声音顿一顿又响起："还有，为师这三日里不出此门，饭食备两份送至此。汝等无须嗔怪，三日后为师自会回复平常，主持一切事务。"
门外应诺，脚步渐远至无声。他回头看枕上摇头的我，轻轻捂住我的嘴，温柔一笑："不要劝。等了十六年，就让罗什任性三日吧。"
他从枕下摸索出泛黄的笔记本，打开，里面夹着我和爸妈的照片，四角磨损得厉害，幽幽叹息由耳畔直沁入心扉："十六年里，每日都枕着它一同睡。每当想你太过揪心，便向佛祖乞求：若有生之年能再见我妻，唯望佛祖舍我三日，只陪伴妻，不做其他。"
泪水涌出，顺着脸颊滑落到披散的长发上。他半支起身，深渊一般的浅灰眼眸在我脸上徜徉，骨节细长的手指触摸着我的五官，一路下滑，"艾晴，让为夫再好好看看你……"
纤长的手抚摸过我的颈项，到达锁骨，再往下滑，眼波随着手一路细细看。身体在他的专注下迅速发烫。他的呼吸又开始不稳，眼神迷离，俯身吻住我。
我拉住他的手，凝视他眼角深刻的皱纹，柔声劝："今天便歇歇吧，别累着……"
"不累。"他的手依旧向下滑，停在了我的小腹上，声音急切，"刚刚只顾缠绵，却未曾看到。这是什么？如何又受伤了？"
我下死劲咬住唇，唯有疼痛才能让我意识到他真的已经在我身边，吸一吸鼻子告诉他："是剖腹产生小什时留下的。我的时代可以直接剖开肚子把孩子取出，免了生育之苦，而且很安全。所以很多女人这样生孩子。"
他猛地抬眼，望进我的眼眸，低喃着念出："小什……"
我将手覆上他的手掌，微笑着说："是你的儿子，过了年刚六岁。他跟你一样聪明帅气，很乖很懂事……"
"六岁……"他低垂着头，原本优雅如天鹅的颈项上已显出几圈颈纹，再抬起时眼里含着氤氲雾气，"罗什十六年里一直在想，不知我们的孩子是什么样，是男是女也无从得知。本以为他有十六岁了，不想才六岁……"
"我带了很多他的照片。儿子还给你写了封信。"我哎哟一声拍脑门，"我的包还在刚刚的殿里，不知会不会被人拿走。里面有好多我带给你的东西呢。"
我懊恼地想，跟他碰面到现在，都过了快有两个小时吧？一心只顾着悱恻缠绵，浑浑噩噩全然忘了周遭一切。仿佛身在云端，被绵白的云团包围着。云卷云舒间，缥缥缈缈，如梦似幻。触手碰到的是他的肌肤，喷在脸上的急促呼吸是他所发，眼前晃动的是他戴在胸前的结婚戒指。手腕上戴着的，是那串带有一生承诺的玛瑙臂珠。一切美得那么不真实。
他问了我详细情形，披衣下床，走出门去。不一会儿回来，告诉我已派人去取了。
我想起身，却被他又按回床上。细细看我，摇头微叹："艾晴，看你模样，一点未变，还比之前更美。罗什糊涂了，你现在是几岁？"
"三十三岁。"我笑着吸鼻子，"罗什，我认识你十年了……"
他笑得风轻云淡，眼角眯起时满是深深的沟壑，无情的岁月在他原本光洁的额头上刻上了几道抬头纹。他轻声说："罗什已是五十三岁，认识你四十年了……"
看着他睿智慈悲的容颜，五十三岁的他早已褪去年轻时的朝气蓬勃，眉宇间更添历经沧桑的恬淡魅力。他已是不可用"帅"字形容了，神情清鉴，洞彻一切。
"罗什，对不起。让你等了太久……"
他拂开我额头的碎发，一个轻柔温软的吻落上："你回来便好……"
相隔十六年，有那么多话要说。一直到点亮油灯，昏黄摇曳的灯光下，我们继续碎碎叨叨地谈话。没有重点，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恨不能把一切都告诉对方。
"罗什，告诉我十六年来你是如何度过的。"他自己过午不食，却不忘让弟子给我端来晚饭，是米饭和几样精致的小菜。他知道相较面食，我更喜欢米饭。在凉州时没有这条件，到了长安，终于可以吃到米饭了。
"依你所言，韬光养晦，几将所有能得到的汉书都读遍了。"他不让我起身，我便在床上就着几案吃。
"思考汉文音律规则，如何将梵文佛经译成朗朗上口之汉文，方便记诵。带领弟子修心养性，这十六年，倒也过得很快。"他柔溺地看着我吃晚饭，不停为我夹菜，"依你所言，不时做些谶纬预言。那五色丝烧灰又凝聚成形，不过是我想法混人耳目罢了。"
我愣住，有些口吃："你，你不是一向不屑投吕氏所好，不屑这种谶纬预言吗？"
"非是为吕氏所做。"他意味深长地一笑，"是为让姚秦国主知我有神力，愿聘我来长安作准备。"
这下真正发怔了。以前我劝他都被他严词拒绝，可现在……
看出我眼里的疑惑，他温润地笑笑，敛颜正色说道："艾晴，你告诉过我：不依国主，法事难立。这些枭雄，谁是真心奉佛？不过是想借着奉佛之名安顺民心罢了。既如此，我便使用这些能迎合他们的招数。只要姚兴能助我达成毕身所愿，又有何不可呢？"
心中感喟，他还是这样做了。以前的他是多么高洁正气，不屑这些掩人耳目的手法。可这个混乱的时代，终究改变了他。他最后的成功，还是因为这些不得已的改变……
"艾晴，你该知道，在姑臧最后一年，凉州经历了比十六年前更惨烈的饥荒。"①
我点头。这些我也曾告诉过他。他站起，背着手在房内慢慢踱步。瘦高的身子已有些微的佝偻，背影寂寥。
"沮渠蒙逊杀段业自立为王，趁此饥荒攻打吕隆。蒙逊初战不利，便带着万斛粮食在城外以赈灾之名，欲诱降吕隆部众。"
他停顿住，深吸一口气，声音发颤："吕隆拒不开城门，百姓无以为生，更无柴过冬。城内树木被砍殆尽，人相食之惨况每天发生。实在无活路了，百姓请求出城为蒙逊军队为奴为婢。吕隆怕蒙逊以粮食为饵煽动百姓造反，居然坑杀了数千名无辜平民！城内每天都飘着尸臭。吕隆降姚秦之时，姑臧城饿死者十余万口，整座城几乎成空！"
我已没有心思再吃了，披衣下床，走到他身边，将他微颤的手握住。他转头看我，轻轻将我拥进怀，咽一咽嗓子，垂下眼帘，哀伤悲悯之色布满睿智的脸："艾晴，尽管罗什已从你口中得知一切，也明知无力挽回。可仍四下奔走，能多解救数名百姓也好，却惹恼了吕隆。他下令坑杀百姓之时，我与弟子们皆被软禁。若不是吕隆为了降姚兴需要以我示好，只怕罗什也难逃饿死。这次，罗什连两百人都无法庇护……"
抚摸着他瘦削的背，辛酸难忍："罗什，对不起，这种艰难时刻我不在你身边。让你一个人受苦了……"
他摇头，将下巴搁在我头顶："被囚禁之时，罗什庆幸，幸好当初送你走。否则，你与孩儿若是在此，罗什怎忍你们受这样的苦？"
他略微离开我的身体，颔首一笑："罗什年少时一心希望建宗创派，成为一代宗师。经历凉州十七年才明白，自己建宗立派真有那么重要吗？我若执笔写大乘论著，除非迦旃延子，其他人皆不可比。但即便我能著书立论创立宗派，佛法不兴的中原，深识大乘义理者甚少，有多少人能理解？"
他放开我，在室内慢慢踱步，继而抬头朗声道："乱世之中最需要的不是大宗师，而是慰藉人心的佛法能普及众生。"
他站在窗前，转头看我，洞彻一切的笑容衬得他气度非常："所以罗什已不再求做什么大宗师。余下不多的几年生命，应做更有利中原佛法传播之事。只要能让更多人接受佛法大义，甚至贫苦百姓也能度成佛，便心愿足矣。这建宗立派之事，待佛法在中原弘扬至盛，自然有后世的智慧之人去创立。"
我昂头凝望他，清癯的脸满是岁月刻下的痕迹。额头上深雕出道道皱纹，眼睛略微一眯，眼角便扯出粗粗浅浅的纹路。唇边也有抹不去的细纹，笑起来时细纹愈深。眸子已不复年少时的晶亮，带着淡定的沧桑，却更加勘透人心。
建宗立派，成为一代大宗师，这是所有佛法大家的理想，也是他从十三岁起树立的志向，却在五十三岁时抛弃了。他余下的生命里，一心扑在译经上，没有著书立论。①在很多中土的佛教徒看来，能译出如此多重要的佛经就是无上的贡献。但对于他本人而言，译经是牺牲了他四十年的理想，用中国人能理解的方式让佛教迅速传播。要怎样的痛定思痛，才会让他作出这样的取舍？
而他，果真如后世一些佛教史家认为的那样，只是佛教传承中一位成功的教义传播者，一个"才俊明义"的法师吗？
他的弟子，什门四圣之一的竺道生，提倡顿悟，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是后世禅宗的最早雏形。
唐高僧吉藏以他译出的《中论》、《百论》、《十二门论》三部论典为依据，创立了三论宗，尊罗什为始祖。
高僧智顗选他所译的《法华经》为天台宗的"宗经"，天台宗也被称为"法华宗"。天台宗的影响力愈广，罗什的声望也愈高。
他译的《阿弥陀经》，文字简短，容易背诵，成了净土宗人人每天必读的"课本"。净土宗随着这部经的广泛传播而日益扩大其影响。
十三世纪，日本僧人日莲依他译的《法华经》在日本建立日莲宗，尊罗什为初祖。
这些，还不足以证明他的伟大，他是个真正的大宗师吗？译而不作的，还有一位大宗师，那便是玄奘。没有自己的著作遗世，也丝毫无损这两位大师的宗师地位。
鼻子又开始酸涩难忍。看着他睿智悲悯的眉目，我明白，他不在意是否做宗师，他也没时间去在意了。他的生命，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在等着他。我再次投入他怀里，圈住他的腰，听着他的心跳声，泪又禁不住滴在褐红僧袍上。而他，只是温柔地为我吻去眼角的泪，风轻云淡的笑包容着我，暖出一片温馨……
背包是第二天一早拿回来的。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一大沓照片，按照时间顺序给罗什一张张细细讲。从小什刚生下来，到他为我过三十三岁生日。上千张照片，都是一日之内从我的手提电脑和手机里打印出来，几乎耗完了小聂的胶纸。
他一张张翻得极慢，似乎要与每一张上的小什重新度过这六年时光。情绪激动时几次忍不住老泪纵横。这样翻看着照片，一个上午悄然过去。
罗什的手颤抖了，呼吸渐重，颤颤巍巍地拿起最后一张照片。这是我走的前一天在雪地上拍的。我跟小什堆了两个大雪人，一个小雪人。小什把我脖子上的艾德莱斯绸系到一个雪人上，又把自己脖子上的玛瑙珠子做出心形放进另一个大雪人的心脏部位。然后摘了自己的帽子戴在小雪人头上。他说，这是我们一家。
小什站在代表自己的小雪人身边挥手，酷似罗什的小脸上笑如灿烂的阳光。小雪人身上，树枝歪歪扭扭地拼出几个英文字母。
我告诉罗什：这几个字母是ILOVEYOU，我爱你们！
罗什的手不住颤抖，泪水滴落在照片上，他赶紧用袖口擦去。我笑着抹掉眼角的泪，想起那天拍照的情形。小什当时取了我的丝巾，让我转过身，等他摆弄完后才让我看。当看到三个雪人身上代表我们三人的信物还有那行字时，我跟罗什一样哭了。这些点子，都是小什自己出的。那一刻，真的好想我们一家三口如这三个雪人一样，紧紧地拥在一起……
我走近坐在床沿的他，他一把搂住我的腰，埋首在我腹部，哽咽着声音："艾晴，一个人带孩子，辛苦你了。罗什惭愧至极，身为父亲，却什么都没做过……"
"罗什，别自责，你只是不得已罢了。"我吸一吸鼻子，尽力地笑，"对了，儿子还给你写了封信。"
我到包里寻出这封信递给罗什。他拆开，拿着信纸的手仍在颤抖。我探头问他："小什是用千年后的简体字书写，句式也跟古文不一样，需要从左往右横着读。你可需要我帮忙？"
"不妨事。"他看着信，鼻音很重，闷着声音回答我，"你的笔记，罗什已经反复看了上百遍，早已习惯了。"
小什的信我没有看过。这是他写给父亲的，虽然他没说不让我看，不过我还是得尊重儿子。我凝视着看信的罗什，他眉间渐拢，嘴角战栗，喉结在布了好几道颈纹的颈项中上下起落。看完后忍不住用宽大的袖子掩面，双肩微微抖动。
"罗什……"
他仍旧埋首在袖子中，闷闷的哭泣声传出，右手抖抖地将信递过来。我接过，看上面一笔一画幼稚的字体：
爸爸：
你好！我是小什，你的儿子，我今年六岁了。
妈妈告诉我，你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火车飞机都到不了，所以你无法来看望小什。但是，妈妈说，你很爱妈妈和小什。你每天都在想念我们，你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
妈妈说我长得很像你。妈妈有时候会对我看着看着就哭，我知道妈妈是想念爸爸了。每年小什生日，妈妈要小什许愿。小什的愿望从来没有告诉过妈妈。小什的愿望是：爸爸可以跟妈妈在一起，这样，妈妈就不会经常哭了。小什不喜欢妈妈哭。
妈妈带小什很辛苦，虽然有外公外婆照顾。但是妈妈很孝顺，说外公外婆年纪大了，不能老是让他们操心。小什每次一生病，妈妈都会急得好几个晚上不睡觉。妈妈很疼我，每天晚上都给小什念书。妈妈有时候也会生气，因为小什太调皮。不过爸爸放心，小什以后一定乖，不再惹妈妈生气。
妈妈说，她要来看你。小什知道，妈妈盼着来看你，盼了很久。她能来看你，小什也很高兴。小什也想来，可是妈妈说小什太小了，不能来。妈妈说，只要我好好学习，长大了当个像聂叔叔那样的科学家，懂好多好多东西，我就可以来看你。
虽然要有半年见不到妈妈，妈妈也没办法给小什打电话。但是小什知道，妈妈见到爸爸肯定很开心。爸爸要替小什照顾好妈妈。妈妈身体不好，经常会头晕没有力气，每天要吃药。但她工作一忙，就会忘了吃饭吃药，还经常熬夜看书写文章。小什以前都会提醒妈妈吃药，监督妈妈不许熬夜。妈妈在爸爸那里，爸爸一定要提醒妈妈按时吃饭吃药，早点睡觉。
妈妈说，她半年后会回来。小什本来希望妈妈能把爸爸带回来，可是妈妈说，爸爸不能来我们这里。所以，妈妈回来后爸爸不要担心。小什是男子汉，一定会快快长大，用心照顾好妈妈。
爸爸，你等我长大。我长大了一定会来看你。
您的儿子：小什
我的泪也忍不住掉落。这孩子，才六岁就这么懂事。他生日时对着蜡烛默默许的愿，竟是希望父母在一起。无法给他一个完整的家，无论如何，都是做父母的不该啊……
罗什将我抱进怀，紧紧地拥着，热泪滴上我的颈项："我妻，谢谢你把儿子教得这么好。罗什对不起你，对不起儿子……"
我们相拥着哭了很久。那一刻，眼前不停晃动着他可爱的小脸。我想儿子，想得心都揪成一团了……
好不容易我们的情绪都平静了下来。他拿着小什的信又细细看了一遍，再抬头时，脸上有一丝凝重："艾晴，你这次来，只能待半年吗？"
我缓缓点头。本想过几天再告诉他的，不料还是被儿子说了出来。他眼神一黯，站起身踱步到窗前，眼睛落在窗外的松树上，半天没有言语。
心里凄然。我何尝愿意只陪伴他半年呢？可是，就连这点时间，也是向老天爷偷来的。我走近他，柔声唤："罗什……"
他转身，眼里不复悲戚之色，翩然一笑，风轻云淡。他搂住我的肩，与我一起笑看雪中的劲松："佛祖能让你我夫妻有生之年再相聚，罗什已感激不尽别无所求。半年，足够了……"
我也笑了。是啊，有半年呢。只要我们好好珍惜这半年的点点滴滴，我们可以过得比几十年还有意义，不是吗？靠在他肩头，感觉心中满溢的幸福与满足。心，变得柔软如棉。
相互倚靠了一会儿，他转头问我："艾晴，你的血虚之症，仍需日日服药吗？"
唉！这个小什，干吗要把什么都讲出来呢？早知道，就应该先检查他的信。
不想告诉他实情让他担心，我便轻描淡写地说："没关系的。我有一张药方，可以治疗血虚。只要日日吃，便没事了。"
我去包里把小聂打印出来的药方递给罗什，他仔细看了，点头称妙。自己去誊抄了一遍，将打印版本交给我收起来。然后带着药方出去了。
那日他回来后我一直在跟他讲小什，一点一滴的细节也不放过。只是隐瞒了小什出生时的白血病和后来的骨髓移植手术。他一直如饥似渴地听着，听到儿子的早慧与早熟，会心地点头赞扬。听到小什调皮捣蛋，会皱眉摇头，又忍俊不禁。
直到室内人影模糊，才惊觉夜幕降临。他的弟子已将熬好的药与晚餐送来。看我苦着脸喝完药，他又逼着我吃完全部晚餐。我想拉着他继续讲，他却笑着摇头。
"艾晴，今日晚了，睡吧。儿子交代过，每日需得让你按时吃饭吃药，不能熬夜。"他温润一笑，"我要代替儿子，好好照顾你。"
注释
①《晋书·吕隆传》记载的在吕隆投降姚兴前一年冬天发生的饥荒："沮渠蒙逊又伐隆，隆击败之。蒙逊请和结盟，留谷万余斛以赈饥人。姑臧谷价踊贵，斗值五浅文，人相食，饿死者十余万口。城门尽闭，樵探路绝，百姓请出城乞为夷虏奴婢者日有数百。隆惧沮动人情，尽坑之。于是积尸盈于衢路。"
慧皎《高僧传》记载罗什为何没有著论："什雅好大乘，志存敷广，常叹曰：‘吾若着笔作大乘阿毗昙，非迦旃延子比也。今在秦地，深识者寡。折翮于此，将何所论！‘乃凄然而止，唯为姚兴著《实相论》二卷，并注《维摩》。出言成章，无所删改，辞喻婉约，莫非玄奥。"

86.长安的辉煌：点滴幸福
额头上一直贴着温暖的柔软。我迷糊地睁开眼，一双浅灰眸子近在咫尺。满室光亮中，他一直噙着浅浅的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窗外传来清脆的鸟啼声，这么亮堂的天色，肯定不早了。脸有些发烫，这是我在有了小什后第一次睡到这么晚。有多久，没有睡得如此安宁了？漱洗后，跟他一起吃过早饭，敲门声响起，一个恭谨的年轻声音传入："师尊，陛下派人来告知，再过半个时辰便到师尊处。"
我笑了，就知道姚兴会来。他还算够人情味了，给了我们完整的两日后才来。罗什开门出去，门口那个恭谨的声音再度响起："陛下还说，希望能见一见--师母。"
"师母"这两个字咬得犹豫不决，听上去很别扭。我笑一笑，继续在房里叠被子。
"僧肇，你随为师进屋。"罗什叹了口气。
我奇怪地望向房门。这两日，无论他的弟子送什么东西，都是他到屋外接，从没有让一个人进来过。
一个年轻的僧人局促地踏进屋，站在窗口阳光透进的地方半垂着头。我打量一下，年纪不超过二十。眉清目秀，身体单薄，阳光照耀下如同一张透明的白纸。
"艾晴，这是我的大弟子，僧肇。"罗什走近我，向我介绍他。
我点头。我知道他。罗什到了长安后收徒三千，人才济济。其中最有才干的被称为什门四圣八俊或十哲，而僧肇位列第一。所有汉人弟子中，他跟随罗什时间最长，受益最多。他留下了四篇高水平的论文，后人合编为《肇论》，成为三论宗的重要典籍。可惜年仅三十一岁便死了，不然，他可以更有作为。
我正打量着这位留名后世的年轻僧人，听得罗什轻声说："狗儿，你以见母亲之礼跪拜吧。你的命，便是师母所救！"
我跟僧肇同时猛地抬头！不可置信地看向眼前这个文弱的年轻僧人，已经看不出当年抱在手中的模样了。狗儿？僧肇便是我当年收养的狗儿？①
"师尊！"僧肇失去镇定，朝罗什颤抖着声音问，"她，她便是您一直惦念的师母？当年在姑臧受我亲母所托，饥荒之中救我一命的师母？"
罗什凝重地点头："所以别人可不认师母，唯独你不可以。"
"师母！"僧肇突然跪地而泣，"狗儿感激师母救命之恩！若非师母，狗儿也与父母一道葬身灾乱之中，更不会拜在师尊门下习法。"
我含泪将僧肇扶起，他今年应该十八岁了。从我走后，罗什将他带大，顺理成章地拜了罗什为师。难怪僧肇跟什门十哲其他人比起来年纪最轻，却是得罗什真传最多的大弟子。这十六年的朝夕相处，他与罗什，不但是师徒，更有父子之情。
与僧肇再说了会儿话，姚兴马上要到了。罗什牵起我的手往屋外走。在屋子里待了两天，现在才走出房门。之前浑浑噩噩之时，根本没注意自己到底身在何处。只依稀记得在草堂寺里与他相见后，他拥着我走了不到一刻钟。可见他的住所离草堂寺不远，但却不在寺内。
在接近正午的阳光下我眯眼打量了一下这个庭院，是个很大很雅致的院子，花圃中一边是松柏，一边是蜡梅，种满各色花卉。正是蜡梅花开时节，幽香阵阵，沁人心脾。庭院正中的人造小湖边是假山堆砌的亭台水榭，中轴线上是五开间的重檐歇山式主屋，雕梁画栋装饰精美。两侧厢房也很典雅华美。
路上有仆人在打扫，还有僧人进出，看见他牵着我的手，都面带惊诧。罗什吩咐仆人唤我夫人，僧人唤我师母。理家之事，日后由我来做主。他带着我走进主屋的会客堂。正中设一张非常考究的罗汉榻，两边是低矮一些的小榻和几案。案桌上供奉着佛祖像，袅袅檀香烟霭升起，整间屋子清香淡雅。
跟他这么久，还是第一次住得这么豪华。他的传记中说他"不住僧坊，别立廨舍，供给丰盈"。姚兴待他，的确是非同一般。
想到姚兴，我突然想起一件事，轻声问罗什："那日在草堂寺大殿，你向我走来时姚兴曾经拦住你。你到底对他说了什么，他便不再拦你了？"
罗什意味深长地一笑，凑到我耳边说："有二小儿登吾肩，欲鄣须妇人。"
我倒吸一口气，捂住嘴巴瞪圆了眼："你，你为何要这么说？"
他淡淡地笑："即便罗什不这么说，你以为后世的刀笔之吏会改写这段话吗？"
我被他问得哑口无言。的确，他无论对姚兴说了什么，都不会改变这个惊世骇俗的记载。唉，只是心中仍旧有些不舒服。看他风轻云淡地毫不在意，想想又释然了。他说了什么并不重要，反正后世总会这样写。所以，何须在意呢？
僧肇进屋，低声告诉我们姚兴即刻到了。罗什点点头，带着我们出门，站到院落门口等候。听到脚步声、马蹄声、车轱声纷纷响起，大队人马拥着几辆马车缓缓而来。正中是一辆明黄的豪华马车。到了院门口，几个太监拥上，搀扶着姚兴下车。
罗什恭敬地合掌鞠礼，我那日学过宫廷礼仪，该行跪礼。正在犹豫要不要跪的时候，却被罗什暗示不必跪。我只好弓身行礼。姚兴对着罗什合掌回礼，饶有兴趣地看了我一眼。从他看我的眼神里得知，他早就不记得之前已经见过我一次了。
坐进客厅的上座，僧肇奉上茶。姚兴哈哈笑着："不知朕此刻前来，是否打扰了国师。"他对踞坐在下首的我看一眼，颇有深意地说，"朕可是听说国师自前日将此女带走，一连两日不曾出屋。"
罗什微微一笑，颔首道："陛下可知当年在凉州时，罗什曾经有妻？"
"朕略有耳闻。听闻国师之妻虽是龟兹公主，却是汉女。温文贤淑，才慧过人。十六年前已有身孕，可惜难产仙逝。"
罗什眼光飘到我身上，微叹口气，含糊地说："罗什与妻，乃因缘和合之果。历经几十载风雨，本相约地狱再见。佛祖垂怜，让罗什有生之日再见吾妻，已是宽怀。"
姚兴现出恍然大悟的神色，顺着罗什的眼光上下打量我："难怪法师在讲经时有如此惊人之举，原来此宫女与法师之妻相貌酷似。法师乃至情之人，这么多年依旧记挂于心，朕实在钦佩。"
我吃惊地张嘴，姚兴的想象力还真好。罗什笑笑，不言语，随便他猜去。听得姚兴又说："当年国师之妻，若能产下后嗣，如今正是青春年岁。风采翩然，定肖国师。朕念及此，实觉可惜啊。"
罗什跟我对视一眼，不知该如何回应姚兴。姚兴看我们在交换眼神，哈哈大笑："好在法师睿敏，自有神机。很快便能得双生儿，哈哈，可喜可贺啊。"
罗什有些尴尬，合掌一鞠："陛下，前番之语，乃是错算。罗什现在才知，我妻患有顽疾，怕是无法再妊娠了。"
姚兴一愣，摇头道："如此，真是可惜。"喝口茶，想一想又说，"国师，让朕替你安排吧。"
我心中一紧。姚兴的所谓安排，便是送十名宫伎了。这是史实，无法避免。到时我该怎样办？
罗什摇头："陛下无须费心。罗什已垂老，还有更重要之事，等待罗什在有限之年完成。"
姚兴诧异："国师已在讲法收徒，还有何事更重要呢？"
罗什正容，缓步说道："佛法东传入中原，始于汉明帝。魏晋之后，经论渐多。然已存之汉文佛经，皆为天竺西域僧人所译。行文聱牙，义多纰缪。皆由先译失旨，不与梵本相应。如此经文，实难为中原众生理会贯通。罗什在中原多年，通览汉书。若能将罗什所学梵文经律译转汉言，可大兴中原佛法。"
姚兴越听越兴奋，不禁拍掌称道："好！国师梵华皆通，确是译经不二之选。不若就在草堂寺设立译场，需任何资助，朕必允诺。"②
"译场组织严密，需多人相助。罗什有二十四名龟兹弟子，他们在梵经上可助罗什。但有能力相助译经的汉人弟子唯有僧肇一人，恐无暇一人身兼笔受证文诸多事项。"
"这个好办！"姚兴两眼放光，点头道，"朕即刻下旨，招募各地有才学之僧人来此，拜国师为师，一同助国师译经。"
姚兴走后，下午佛陀耶舍终于到了。他汉语不畅，费了不少力气才到达草堂寺。罗什已在之前听我详细说了与佛陀耶舍见面的过程。他对好友来长安相助译经雀跃不已。两人二十多年未曾见面，自有许多话要说。我让他们畅谈，自己在僧肇的陪同下熟悉周围环境。
在偌大的庭院里细细走了一遍，碰到不认识我的人，僧肇便一脸严肃地告知我的身份。还见到了几个罗什的龟兹弟子，他们都认出了我，莫名惊诧，却对我毕恭毕敬。我也不想多解释什么，只是笑着告诉他们，我自娘家回来了。
"罗什，累吗？"我在几案上再添一盏三支烛，用剪子剪去炭化的蜡烛芯子。光线亮堂多了，却依旧不能与现代的电灯相比。看到自己与他在纱窗上剪出两个亲昵的身影，想起李商隐的"何当共剪西窗烛"，心里暖暖。
"不累。"他搓搓眼角，用毛笔在砚台里蘸一蘸，继续奋笔疾书。只是，时不时搓搓眼角。人离开几案越远，眼睛却是越来越眯起。
"来，不要动。"我柔声说，将老花眼镜取出，帮他戴上。
他诧异地看眼前的本子，又拿起来上上下下地看。嘴角弯出好看的弧度，转头问我："此是何物？为何一戴上便能看得这么清楚？"
我看着戴眼镜的他，心中好笑。他戴了眼镜，儒雅得如同大学里的教授。步入老年的他，与当年的鸠摩罗炎像一个模子里刻出。不禁感喟，遗传的力量真大。
"这叫老花眼镜。人上了年纪，便会看不清楚。这个眼镜，利用光学原理，可以帮你恢复正常聚焦。我们那里的老人，都在看书写字时戴上它。"
他正要赞叹，我叹气："我带来的是二百度的老花眼镜，这是五十岁左右的人最常见的度数。但不一定准确，最好应该到医院去验光配镜。唉，可惜你去不了……"
他不答，只是温润地笑。眼角、额头、嘴角都皱起丝丝纹路，颈项上还有圈圈皱纹。这么多大小不一的沟壑却无损他的清雅。他的气质已经升华如窖藏多年的醇酒，岁月磨砺增加了绵厚的浓香，滴滴沁人。这样历尽风霜的脸，比少年时更耐看，凝视多久也不会腻。
他大大方方地任我看，不像少年时动不动就脸红了。见我一直看不够，他有丝好笑，伸手想拉我。
"对了，还有东西呢。"我故意跳开，"把你的脚抬起来。"
帮他穿上厚厚的到膝盖的羊毛袜。这是出口到俄罗斯的袜子，上百块一双，我一口气买了几十双。"暖和吗？冬天穿着这袜子，可以防冻疮再犯。"我说道。
"嗯。"他抬脚看看，自己忍不住又笑，"千年后的东西，罗什居然能用上，真是奇妙。"
我还带了几十盒刮胡刀片，十几把剃须刀。这些行李装到背包里提给皑皑时，她都吓了一跳。我絮絮叨叨地拿给罗什看，他微笑着从柜子中取出一件东西，用手帕小心地层层包裹。打开后露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剃须刀，是我当年带来的。
我鼻子酸酸，掏出手帕擦眼角："都锈得不成样子了，扔了吧，有这么多新的呢，够你用好几年。"
他不答，仍然微笑着，又重新包裹好，放回柜子。他穿着羊毛袜，戴着眼镜，拉我入怀，圈住我的腰，埋首在我发际。热热的呼吸喷在颈上，有丝悸动。我嗯哼一声，看着几案上他写的东西问："在写什么呢？"
"这是为陛下所著的《实相论》，共两卷。罗什已写了近一个月，很快便能写好。"他贴着我，柔声说，"大将军姚显，左将军姚嵩，屡次请我去长安大寺讲说新经。待写完《实相论》，我们去长安。"
我一愣："我也去吗？"
"当然！"他仍然圈着我的腰，吻落在我颈上，"你在这里的半年，每一日罗什都不会跟你分开。"
他将眼镜摘下放到几案上，然后一把抱起我："儿子交代的，每日要监督你吃药早睡。"
他将我放上床，有些气喘："真的老了，都快抱不动你了。"
我赶紧安慰他："是我比以前胖了。"
他翻身覆上我，粲然一笑："是啊，是重了些……"
佛陀耶舍在我们家中只住了一夜，便搬到草堂寺去了。罗什因为自己带来的梵文经书不全，便请佛陀耶舍将《十住经》默写出来。等他从长安回来时，两人再共同研讨，译定此经。
对于罗什与我的夫妻生活，他从来没有明说什么，但我看得出他还是很难接受。不过，罗什与我，早已不在意外人如何看待我们。我们咀嚼幸福滋味都还来不及。
阳历三月中旬，园子里的桃花开了。望不到头的红云铺天盖地。清风扬起，扫过枝头，粉色的花瓣飞絮般扬在天空，轻旋着落在他高瘦的身上。他在落英缤纷中对着我笑，过尽千帆的超然风采如化外仙山之人。
他将手伸向我："我们去长安……"
①慧皎《高僧传·僧肇》："释僧肇，京兆人。家贫以佣书为业。遂因缮写，乃历观经史备尽坟籍。爱好玄微，每以庄老为心要。尝读老子德章。乃叹曰：‘美则美矣，然期神冥累之方，犹未尽善也。‘后见旧维摩经，欢喜顶受披寻玩味。乃言：‘始知所归矣。‘因此出家。学善方等，兼通三藏，及在冠年，而名振关辅。时竞誉之徒莫不猜其早达，或千里趍负入关抗辩。肇既才思幽玄又善谈说，承机挫锐曾不流滞。时京兆宿儒及关外英彦，莫不挹其锋辩，负气摧衄。后罗什至姑臧，肇自远从之，什嗟赏无极。及什适长安，肇亦随返。"
作者说明：僧肇(384-414）是最早追随罗什的汉人弟子，早在姑臧时便师从罗什，是罗什最信任的大弟子。此处，僧肇是罗什饥荒中收养的孤儿是作者杜撰，但僧肇在本文中的年龄仍然符合历史事实。
②慧皎《高僧传》对姚兴迎罗什为国师及设立译场的记载：兴弘始三年三月，有树连理，生于庙庭，逍遥园葱变为茞。以为美瑞，谓智人应入。至五月，兴遣陇西公硕德，西伐吕隆。隆军大破，至九月，隆上表归降，方得迎什入关。以其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于长安，兴待以国师之礼，甚见优宠，晤言相对，则淹留终日。研微造尽，则穷年忘勘。
自大法东被，始于汉明，涉历魏晋，经论渐多。而支竺所出，多滞文格义。兴少崇三宝，锐志讲集。什既至止，仍请入西明阁及逍遥园，译出众经。什既率多谙诵，无不究尽。转能汉言，音译流便。既览旧经，义多纰缪，皆由先译失旨，不与梵本相应。于是兴使沙门僧＊、僧迁、法钦、道流、道恒、道标、僧叡、僧肇等八百余人，咨受什旨，更令出《大品》。什持梵本，兴执旧经以相雠校。其新文异旧者，义皆圆通，众心惬伏，莫不欣赞。

87.长安的辉煌 长安见故人
逍遥园离长安四十多里地。我们走了大半日，下午时分进入长安城。我掀开帘子往外看，这座举世闻名的十八朝古都如此真切地展开在我面前。
我去过现代的西安，宽大的马路，四四方方的布局，保存完整的明代城墙，钟鼓楼大小雁塔，碑林回民巷书院门，与现在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交融在一起，生出另一番独特的风味。
现代西安是唐时所建，明代的格局。而我眼前的长安，在现在的西安西北，是沿袭汉代的都城。这座历经沧桑的古城，在十六国时期也不安宁。西晋末年的八王之乱破坏极大，经过了后秦苻坚的苦心经营，本已恢复。却在慕容冲围攻长安后烧杀抢掠，关中尽成阿鼻地狱。现在，经过姚苌姚兴两代人的努力，虽然跟日后大唐盛世的规模不能比，却也是一派繁荣之象。
马车在城内缓缓前行，经过鼓楼，钟楼。街上人来人往，充满生活气息。他一手搂在我腰上，宠腻地任我将下巴搁在马车窗框上打量外面，眼里不时飘过好笑。
经过坊市，看到路边有不少衣着褴褛的人头插草标，无神地坐在地上。罗什让马车定下，他下车去问那些插草标之人。我本来也想下车，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没下。让路人看到他跟一个女子公然在一起，会对他声誉又影响。他回到那车让我找些钱出来，我几乎掏空了口袋。他将钱分给那些人，再回到车里，有些沉郁。
“是凉州的流民，无从过活，自卖为奴。”他叹了一口气，“我会劝陛下释放这些卖身为奴的凉州流民。”
我点头。姚兴不是吕光，为政上算清明，应该能听得进罗什的劝诫。
到了未央宫，我们的马车在侧宫门口停下，自有人物通报。我停顿的当下，对面一个高大的年轻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他正站在宫门口朝里张望，神情焦急。年纪最多二十岁，个人非常高，接近一米九。听到声响，他转过头打量我们的马车。我暗自赞叹一声：好帅的小伙子！
身姿颀长矫健，浑身无一寸赘肉。虽着普通棉衣，看上去却颇有教养。皮肤白皙，在青砖灰色调映衬下更显得唇红齿白。明亮的乌黑瞳仁在漂亮的双眼皮下正对我们的马车射来好奇的目光，削尖下巴使得整张脸带了些柔和之气。
赫连勃勃也高大帅气，却太过阴冷，令人胆战心惊。这个年轻人身上没有那戾气，所以论“帅”而言，他比赫连勃勃更胜一筹。他跟赫连勃勃差不多岁数，都是二十出头。这么白皙的皮肤肯定不是汉人血统。
听到通报之人说出车内鸠摩罗什法师和夫人，他浑身一震，向我们的马车张望，然后抬脚走来。我们在帘子后暗自思忖，这个年轻人的眉眼依稀有些熟悉，不知是谁呢？没等到他走近，马车已经动了。驶进宫门时我往后望，他脸上有些懊恼，定定地盯着渐渐走远的马车。
进宫后我们被安置在外廷一个独门院落里。罗什带着僧肇去见姚兴，他知道我职业心强，肯定坐不住。边吩咐一个郑姓的太监，他的职位是黄门，陪我在可容活动之初走动。但后宫是金地，没有特殊允许，还是不能去。
能有这样的自由度我已经很开心了。未央宫可是中国历史上存在最长的宫殿，刘邦令萧何监造。从西汉，前秦，后秦，到南北朝时期的席位，北周，都是以未央宫为中央行政枢纽，经过历代扩修，未央宫占长安城总面积的七分之一。所以，可以想象得出就算是外廷，面积也是极大，够我考察了。我兴冲冲地从背包里掏出些碎金垠，跟着郑黄门出去。
想起刚刚的年轻人，总有份好奇，我便让郑黄门先带着我去那个侧宫门。一路上他客气的跟我解释，宫里规矩很多，不可擅自出宫门，需要专门的出宫文牒。罗什本不该住在宫中，但是陛下希望日日能聆听法师慧语，不想他住的太远。他教给我一张文牒，说凭这个可自由出入宫门。
我一边听一边道谢。从怀中掏出几块从现代带来的碎金，偷偷塞给郑黄门，他受了贿赂，更加殷勤的为我指路。
出了门，大吃一惊，见到守宫门的士兵正在大人，那个跌倒在地弓起身子用手护头的正是我看到的年轻人。我急忙上前喝住，士兵虽不知我的身份，但是看到有等级颇高的太监在旁陪同，便停了手。
我将那个年轻人扶起。他额头肿起，颧骨上有破皮，一双漂亮的眼蕴着无边愤恨，英俊的脸上布满难忍的怒气。他对我作揖，低声道谢。问他为何在此徘徊，他告诉我，他从两周来，姐姐被骁骑营所抓，听说被送进宫充当官妓。他每日到未央宫门口转悠，希望能候到一个机会，将姐姐救出。
我苦笑。难怪那些士兵会打他。肯定是看每日在此晃荡，甚至可能去拦一些当权者的马车。我问他姐姐长何模样，年龄几何。他比划身高给我看，说姐姐已有二十五岁，长得并不漂亮，却安静贤淑。我明白了，原来是她！
“令姐名唤严静吗？”
他大喜，点头说是。我心中疑惑，那个女子长相线条颇粗，浓眉大眼，应该说匈奴人。而这个高大的年轻人皮肤如此白皙，应该是鲜卑人，怎么会是姐弟？
不过我也不点穿，只是点头告诉他：“妾身见过乃姐。她已嫁人，每晚都会因思念夫君而泣。”
他一征，眼里飘过一丝复杂的神情，脸似乎有些丸红：“求这位姐姐相助，大恩大德永生难报！”他单膝跪地，抱拳高举。
我为难了。姚兴当时吩咐将这些女子带到乐坊，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了，不知现在情况如何。侯门一入深似海，何况宫门？
看他英俊的脸上满是期望，有些不忍心：“你还是回去吧，不要在这里探了。告诉我你叫何名，家住何处。我若是打听到了，派人通知你。”
他欣喜的一再表示感激之情，告诉我：“在下穆超，现暂住怀远坊。”
我猛地抬头自己盯着他。贫困的生活依旧不改白皙剃头的肌肤，黑亮的长发一半束入布帕，一般垂在肩上。穆超？多年前也有一个乖巧的小龟这样自称过。是长大后的他，还是巧合？仔细想想，严静难道是呼延静？它父亲延平就对外称严平。慕容超今年二十岁，与眼前的年轻人岁数上也合拍。而且三匈奴人和鲜卑人……
他在我注视下有些局促，白皙的脸上飘过一丝红晕。我低声问道：“小哥三四岁之时，可曾在姑臧住过？”
他对我射来诧异的目光，将我上下打量，然后默默点头。我再问：“小哥当时住在何处？”
他怔怔地盯着我，喃喃说出：“大法师鸠摩罗什家中。”
我心里咯噔一下：“小哥之母可是姓段，闺名娉婷？”
“你……你是何人？”他差点跳起，胸膛急剧起伏。
我忍不住开怀而笑，真是老天安排的缘分，果真是当年那个可爱的小鬼。我将一直放在袖袋里的一截铅笔拿出：“你可认识此物？”
“姑姑！”他大喊一声，扶住我双肩，欣喜若狂，“你是姑姑!”
然而，他退开一步，面露疑惑：“可是，姑姑不是比我母亲年长吗？为何看起来比静姐姐还年轻？而且听说，你，你不是——”
“小鬼，不许乌鸦嘴咒姑姑。姑姑是仙女，长生不老。不过回娘家一趟，居然说我死了。”我笑骂几句，将这个问题含混过去，“超儿，你都长这么大了，比起姑姑高那么多。”
我仰头看他，长得那么高又帅气。要是在现代，不做影视明星或者模特，还真是暴殄天物。我开心地拉着她的手，脚步开始移动：“走，带姑姑去见你母亲。”
娉婷眯着眼，在光线昏暗的破草房里打量了我半天，才惊呼出声：“晴姐！你是晴姐！”
她将我拉到门前。对着照射进来的阳光仔仔细细地看，禁不住问：“晴姐，为何你一点未老？与十六年前相比，反而更漂亮了？”
我笑而不答。十六年前在饥荒中饿了那么久，当然好看不到哪里去。这些年受现在的营养条例和护肤品保养，皮肤不再枯黄，人也丰腴了许多。而眼前穿这破烂的妇人，憔悴枯槁，脸色蜡黄。佝偻着瘦小的身子，不复当年的美丽。十六年前她二十二岁，现在还不到四十岁，却看上去比五十岁的妇人还要先捞。我心中凄然，可见这十六年里他们受了多少苦。
看着四处漏风的矮小破草屋，屋内几无象样的东西。超儿局促的用袖子拼命抹灰，让我在榻下坐着。我告诉一直跟着我的郑黄门，请他回去通知罗什，我遇见古人，吃过晚饭再回宫，然后拦住忙着招待我的娉婷和超儿说，请他们到外面的酒家吃晚饭。
吃饭时娉婷告诉我们十六年的遭遇。他们逃到天水，租了一块地，一家人隐姓埋名作了田农，种地为生。日子清苦，都不知怎么熬过来的。公孙氏在超儿十岁时病死。而呼延平，却在一年前凉州饥荒中贫病而亡。
说起呼延平的死，娉婷眼圈红了，进步之又落泪。家中无钱抓药，又碰上饥荒，眼睁睁看着他一点点走向死亡，却无能为力。唯一可以安慰他的，便是让超儿和静儿在他病床前拜堂成亲。连棺木都买不起，只能一张破席草草安葬。（1）
之后，他们实在过不去了，正好姚秦吞并了后凉，他们便随着逃难的人一起来长安寻条活路。不料静儿被抓，现在生死未卜。娉婷边哭边说，一顿饭吃得惨惨切切。她一个大家闺秀，满腹诗文，十指不沾阳春水，却命运如此凄惨。
我们絮叨了很久吃完后出了酒家，已是夜幕降临。超儿要店家把所有剩下的饭菜倒入一个陶盆，他捧回去。看他们那么节约，着实觉得不忍。我将身上所有的钱留给娉婷，告诉他们耐心等消息，我一定会解救静儿。
“超儿，既然已跟静儿成亲，为何说是姐姐？”慕容超陪我回宫，在路上时忍不住向他问起。
路上极少行人，周围寂静无声，只有我和他的脚步闷闷响起。没有路灯，从街边紧闭的一扇扇门里漏出几丝细细的烛光。
听出他语气中有丝无奈。他不愿再人前承认与静儿的复习关系，我不由猜想，他娶比他大五岁的呼延静，更多是为报恩吧？感情的事我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含糊的劝：“静儿是个好姑娘……”
“超儿知道。”他继续向前走，轻声说：“姑姑放心，静姐姐是超儿之妻，此生定不离弃。”
走到了一家大宅院前。大门高耸，门槛冷森，梁上灯笼上书：“骁骑将军府”。我心中一动，这是赫连勃勃的府邸……
“哎哟！”
只顾打量赫连勃勃气派的大门，却不提防踢到了他家的台阶，疼得直跳脚，嘴里发出咝咝声。一双大手扶住乱跳的我，让我在台阶上坐下。他也在我身畔坐下，俯身抓住我的脚踝左右弯，问我可曾崴到。我感觉一下，没崴到，只是硬伤，不过还真是疼，忍不住诅咒赫连勃勃和这该死的台阶。
听到身边传来闷闷的声音，似在憋笑。我气不过，伸手敲他脑袋没这是他小时候缠我讲故事时我常做的动作，气急地说：“小鬼，不许笑！”
超儿的笑声越来越大，最后变成爽朗的大小：“想不到姑姑竟也这么孩子气。”
我本想板起脸训他，却发现我还是一贯的不会训人，最后自己也忍不住笑，想起往事，有些感概：“超儿，还记得当年你抓老鼠被人抢之事吗？”
笑声嘎然而止，半响才听到他静静地说：“超儿当然记得。”
停顿许久，冷清的声音再度响起：“自此事后，超儿明白了一个道理。当你弱小之时，什么人都可以任意欺负你。要想不被人欺，只有自己变得强大。”
他转身朝这阔气的府邸望去。灯笼把周围照得透亮，也照亮了慕容超眼眸中掩饰不住的野心和霸气。看着他那样的眼神，心头突然跳过不安，想起了他入后悲凉的命运……
回到居所，罗什已经回来了。我告诉他今天碰到了段娉婷和慕容超，然后跟他商量如何救呼延静。
罗什沉思了一会儿：“明日见陛下时，罗什向他说明故人之女被误抓进宫，陛下应该会放。陛下乃清明之人，今日罗什提起凉州流民被迫卖身为奴，他便下旨释放以被卖之人，流民可得荒地。”
我点头。现在不比在凉州，罗什的影响力大多了。他出去一会儿，走回来时端着一碗药：“见你一直未归，这药都热了好几次了。”
他吹开热气，自己试一试温度，再端给我。看我苦着脸喝完，他为我抹嘴：“陛下还说，已有几位汉僧来到长安。愿拜罗什为师，助我译经。”
我一边为他拿捏肩膀，一边聊：“是些什么人？”
他开心一笑：“其中最有学识者法名为竺道生，道融，僧叡。”
我“啊”一声。他按住我的手，转头问我：“艾晴，你知道他们，是吗？”
我吐舌：“这三人，加上僧肇，被后世称为什门四圣，是你最得力的四位弟子。”
我回忆看过的资料，细细告诉他这几个人的来历。
竺道生，与道融同年，只比罗什小五岁。道生是仕族子弟，很有辩才，年少思辨能力就已遍传乡野。
道融十二岁出家，记忆力非凡。他小时候有一天，师父要他去村中借《论语》，他未将书带回，说是已经读过了。他的师父不信，便另借一本，覆之令其背诵。结果道融一字不差地背诵完毕。
而僧叡稍微年轻一些，也有三十多岁了。他之前曾师从苻坚最宠信的高僧释道安。此人非常勤奋，领悟能力很高。
听完我介绍，罗什连连叫好。说明天便禀明姚兴，让他们三人入逍遥园草堂寺，相助译经。能收这三人为弟子，他的心情很好。为他倒杯水，问道：“你打算好了吗？第一部译什么经？”
“自然。”他喝口水，微微一笑，“《金刚般若波若蜜经》。”
我一怔。他将水贝放在几案上，拥住我，在我耳边轻声说：“你不是最爱这经文中的偈语吗？”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他喃喃轻颂，润泽的略低中音将我带回那个夏日夜晚。那时他狠心赶我走，我伤心欲绝的念出这句句偈语。一眨眼，已是那么多年过去了……
他俯身将头搁在我肩上，低地叹息着：“艾晴，罗什依旧能清晰忆起第一次见到你的情形。你满脸沮丧，蹙着眉张大嘴。记不住罗什的梵文名，反复念叨，一脸难堪。罗什心中便想，这女子真情真性，毫不做作。后来，越是与你相处，越被你的独特与智慧所吸引。心从此不再是佛祖一人。转眼，已是四十年了。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啊……”
他的声音温软如春风，拂过我心尖，掀起波波巨浪。心潮澎湃，酸涩冲鼻。在他的四十年，我的十年间，加上这次的长安半年，我们一共只相处了四年。其余时间，都在等待中度过。上天对我们不过公吗？不，我摇一摇头，甩开悲观的想法。若没有漫长的等待，又怎显出短暂相处的可贵？
转身投进他温暖的怀抱，用尽力气抱进他，如同在海中抱着救命的浮木。告诉自己：不要奢求，此刻的相拥，已经够了……
注释：（1）《晋书。慕容超传》：超年十岁而公孙氏卒，临终授超以金刀，曰：“若天下太平，汝得东归，可以此刀还汝叔也。”平又将超母子奔于吕光。及吕隆降于姚兴，超又随凉州人徙于长安。超母谓超曰：“吾母子全济，呼延氏之力。平今虽死，吾欲为汝纳其女以答厚惠。”于是娶之。

88.长安的辉煌 官伎事件
第二天，我在前日那个姓郑的太监陪同下将宫里可以行走的地方都参观了一遍，即使只是一小部分，也走得很累，不窥视五百年历史的未央宫。有外人在，我不好画素描，只能在心中默默记忆。回到居所已是下午了，突然看到院子里多了好多人。仔细一看，正是其余九名被赫连勃勃虏走的凉州女子，我一直在想如何解救的呼延静赫然在内。
九名女子见了我，齐刷刷的拜又齐刷刷的喊：“夫人!”
我吓了一跳。她们都认识我，却这样正式地拜见我，肯定之前受过什么指示。我觉得有一张漂亮的脸很陌生，仔细看，不是一路到逍遥园的女子。再一数，是十名不少九名。
我问一旁的太监，他告诉我是笔下派人送来的。正想问，突然听到纷乱的脚步声传来，然后一个太监拉长声音高呼：“陛下驾到！”
院内的人全部跪下，我不好搞特殊，也赶紧跪了下来。姚兴拉住罗什的手臂，大笑着进院门。宽大的袖子一挥，让我们起身。姚兴和罗什身后，除了僧肇，还有三位汉僧，两位四十多岁，一位稍年轻些，应该就是昨晚罗什跟我提过的竺道生，道融和僧叡。
罗什看到院中的众女子，吃惊地问：“陛下，这是……”
“这十名女子便是凉州来的，屈孑送来以充宫伎。国师不是要寻故人之女吗？朕就把这十女全部送与国师，除了故人之女，其他九女可留下侍奉国师。”
罗什合掌一鞠：“陛下万万不可，罗什只需要故人之女，其余女子，并不需要。”
“国师莫要推辞。”姚兴对我看了一眼，转头劝罗什，“国师之妻不是无法妊娠吗？那就收下这些女子做妾室，让她们诞下绝世麟儿。国师聪明超悟，天下莫二。若一旦遗世，怎可使法种无嗣？”
罗什苦苦拒绝，言辞恳切：“陛下，罗什乃僧人，本不该有红尘俗世之羁绊。与妻是因缘未了，这已是对佛祖的大逆，又怎能再有妾？”
“国师乃率性之人。十多年前便已破戒，庙堂之上都可公然索妻，收妾室又有何不可？不过是为传法种，大乘佛法亦讲方便权益，此与国师向佛之心无损。”
姚兴晃着脑袋，向正堂走去。罗什赶紧跟着他身后，继续苦劝：“陛下，长安僧人若是知道，罗什不怕被人诋毁，但怕有人要学样啊……”
姚兴停住脚步，脸沉下来：“何人敢诋毁国师，朕定不饶他。无国师之大智慧者，沉溺男女爱欲便是对佛不敬。若是有学样，朕自有刑法伺候。”
唉，我心里感慰，对自己编一套谎言自圆其说，然后用强权的发式阻止他人，果真是帝王的行径啊。
“陛下……”罗什的声音都有些发抖了。
“国师！”姚兴的声音已经有些不耐烦了，“朕送出去的东西，从来没有收回来过。”
看罗什还要拒绝，我急忙上前一步弓身行礼：“妾身代国师谢陛下之恩。这些女子，妾身定好好以姐妹相待。”
姚兴心情倏然转好，大笑着：“哈哈，还是国师夫人明理啊，贤淑有妇德。那好，朕就将这十名女子交与夫人，日后与夫人一起侍奉好国师。”
罗什蹙眉看着我，我对他微笑，暗示他不用操心，一切交给我。罗什终于不再多说，与姚兴，僧肇，还有新收的三名弟子进入主屋。
我则带着那十名女子去安置住处。带到屋中，看他们一脸迷茫与担忧。尤其那个我不认识的女子，脸色苍白得可怕。
我柔声说：“诸位妹妹莫要担心。我知道大家都是随亲人从凉州而来。亲人见不到你们，定是牵挂。国师乃慈悲之人，会助大家与亲人团聚。寻得亲人团聚。寻得亲人后，国师以礼相赠，让大家走。”
有几个女孩面露惊喜，忙不迭地对我道谢。突然，那个我不认识的女子推开身边的人，向门口冲去。撞到门槛，踉跄一下，扶着门便呕吐起来。我上前扶起她，让其他女子端杯水进来。
她就这我的手呵叻几口水，终于评定了些，脸色不再苍白。仔细打量她，也就是六七岁，玉雕般精致的五官，细腻的肌肤，袅娜的身姿，在十名女子中，最是美丽动人。
“夫人刚刚说放我等自由，可是真的？”她喘息未定，睁着有些红肿的大眼睛，期许地望向我。
“自然是真。”
她突然跪在地上：“初蕊谢过夫人。不知夫人可否让初蕊现在就走？”
这么急？我点头：“那我着人送你回家。”
她惊恐的连连摇头：“不需要捞饭夫人。初蕊对路很熟，夫人只须给初蕊出宫门的文牒即可。”
她这么急着走，又不肯让人护送，恐怕有什么难言之隐。我出去找到郑黄门，让他送她出宫。她道了谢，一刻不停地走了。
剩下的女子面面相觑。我让她们先安心住下，将自己亲人的信息报给我。看看是否能用罗什的影响力帮她们找。否则，现在她们出了宫，人海茫茫，上哪里去寻亲？赫连勃勃都可以公开抢人，长安街头到处是头插草标卖身之人，恐怕姚兴治下长安也不是那么安全。
她们大都年纪很轻，没什么主意。听我这么说，自然称好。我登记她们亲人的信息，写到最后，只有两名女子一直沉默不语。其中一位是呼延静，两以为女子娇小玲珑，十七八岁，鹅蛋脸上有着俏丽的五官。容貌只比刚刚离开的初蕊稍逊一筹，也算出众。我记得她叫燕儿。
问燕儿家中情况，她垂头告诉我，家中唯有母亲，逃难时身染重病，已经离世，她无一个亲人在长安。说话间她跪了下来，哭得梨花带雨，恳请我将她留下。我自然答应。心里想着：日后，为她安排一门好亲事，也算对她离世的父母有个交代。
呼延静一直在旁默默打量我，似乎有话想说。我笑笑，现在可以有时间安排她了。
我将呼延静带到另一个无人的房间，笑着开口：“静儿，你已经认出姑姑了，是吗？”
她大惊，再次仔细打量我，不可置信地问；“你，你真是十六年前在姑臧救我的姑姑吗？”
我笑着点头。她当年已有九岁，应该比慕容超有更多记忆。
她眼圈一下子红了，拉着我的手急急地说：“第一次见姑姑，便觉得面熟，可是听说姑姑在我们走后不久仙逝，所以静儿不敢相认。近日见到法师，再见到姑姑，静儿已是满心疑惑。只是姑姑看上去如此年轻，静儿一度寻思，是否法师找到一个面貌相像之人。否则，姑姑怎会一点未老？”
我笑笑，转移话题：“静儿，恭喜你跟超儿成亲。姑姑都没有准备贺礼呢。”
她脸倏地变红，嗫嚅着：“姑姑如何得知？”
“因为姑姑昨日已经见到你的夫君了。”
“超儿！”她猛地抬头，又惊又喜，急得拽我的袖子，“他在何处？”
看她两眼放光，神色焦急，忍不住打趣她：“你要是答应早日生个孩子让姑姑抱，姑姑就带你去见他。”
“姑姑！”她跺脚，连耳根都红透了。
郑黄门回来后，我再让他陪着我和静儿出宫。姚兴还在主屋中高谈阔论，不时有它的哈哈笑声传出。我摇头，看着阵势，不到晚饭时分，姚兴是不会走了。
出了宫门，郑黄门告诉我，刚才那名女子只让他送到宫门。本来郑黄门看她经常呕吐，身子孱弱，想送她。她却坚持不让，自己走了。
“姑姑，那名叫初蕊的女子的确很怪。”静儿皱着眉告诉我，“你那日逃走后，王嬷嬷寻不到你，气急败坏却无法可施，只得带着我们救人进了乐坊。这些日子，我们都在习舞。初蕊比我们早一个多月进乐坊，也是那个动不动就砍人手脚的刘将军所送。本来她如此漂亮，又能歌善舞。若有献舞的机会，定可被陛下看中。可是陛下却因为法师到来突然移了兴致，连着两个多月不曾看过歌舞，只管听法修心。
“这十几日，我与初蕊同居一室，她经常莫名呕吐，吃不下饭，却半夜三更偷偷起来吃酸枣。”静儿贴在我耳边轻声说，“姑姑，她该是有孕了。”
我微微点头。她这么急匆匆走，难道是找那个男人了？“那她为何会被送来？”
“那是因为姑姑你呀。”静儿偷笑，挽着我继续放低声音说，“今日突然接到陛下旨意，要王嬷嬷将刘将军所送的十名凉州歌伎送到法师居所。王嬷嬷惊慌不已，便将初蕊充入凑十人之数。”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这么说话，已经到了慕容超住的破草屋。正要进屋，听得有人喊：“姑姑！”
回头看，慕容超正兴冲冲地朝我们奔来。夕阳投射在他背上，将高大的身子拉出纤长的影子。金色的光辉剪出俊气非凡的轮廓，一旁的呼延静，痴痴地盯着这身影，已经呆了。
奔到我们面前，他犹自喘着气，袖口上卷，露出肌文紧绷的手臂。看到呼延静，先是吃了一惊，继而开心地抱住她转了一圈，嘴里大喊：“静姐姐，你回来啦！”
我笑咪咪地看着这小两口。呼延静满面通红，轻轻挣扎。慕容超放开她，看着我，搔搔头皮，乐呵呵地笑：“今日帮人搬货，赚得二十文钱。超儿现在去买菜，今日请姑姑好好吃一顿。“
我叫住他，掏出一块碎银子：“多买点好吃的。”
他一愣：“哪里用的了这许多？”
我不管，死活塞给他：“你母亲呢？”
我让郑黄门回宫告诉罗什，今晚依旧在故人家吃饭，本来想去酒家，怕他们觉得太过浪费，便在破草屋里跟娉婷和静儿做饭，娉婷十指都被胰子泡得蜕皮，粗糙的手，早看不出来这是之前只需握笔的管管玉葱。慕容超买了块五花肉，炖成红烧肉后他们三人吃的无比香甜，超儿告诉我，他们已经两年没碰过肉了。我不爱吃油腻的东西，但看到他们那么开心，自己也很开心。
看着他们一家子其乐融融，我突然心生感慨。如果慕容超没有野心，他们就能够一直这样下去。虽然清贫，却平安是福。可我明白，他不会甘于这样被人践踏在脚底的生活，迟早会走上他选择的那条不归路。虽然登上了王位，确实风雨飘摇的一个弱小国家，刘裕灭南燕，将他俘虏，在建康斩首示众。眼前这个帅气的年轻人，八年之后便会身首异处。
“姑姑怎么了？”
我醒悟过来，刚刚对他看了太久。夹了块红烧肉放进他碗里，打哈哈说：“超儿长的太俊，连姑姑看了都要流口水啦。”
他脸上一红，拿起最后一个馒头蘸着红烧肉的汤汁大口咬。他用馒头刮着盘底，连最后一点汁水也不放过。我暗自吐气，但愿他没看出我刚刚眼里流出的哀伤。
晚上慕容超照例送我回宫。他很是兴奋，一路都在无意识地哼歌。我终于从他那奇怪的调子里听出，这是当年我教给他和静儿的《亲亲我的宝贝》。他居然唱得那么难听，真是糟蹋。我叹气，打断他，然后唱正宗的给他听。
月朗星稀，清亮的月光下极少行人，周围寂静无声，空气干净清新。我轻轻唱着歌，想起自己老是拿这首歌逗小孩，罗什，弗沙提婆，求思，泳思，呼延静，还有眼前的慕容超。一幕幕往事随着歌声在脑海中回放，感慨万千。我也到了动不动就爱回忆的年龄了。
他听完一遍，惊诧地说：“这歌超儿只是脑中有模糊印象，却一直不记得是谁教的，原来是姑姑！”
他央求我再唱一遍，我再唱时他轻轻跟着我哼，嘴角噙笑，似乎想起来了什么童年乐事。这样的场景，快乐的他，真的很温馨……
“你不过是个歌妓，居然妄图进我将军府。”一个冰冷的声音打断我的歌声。前方是个阔气的府邸，灯笼照亮了门口的一男一女。我大吃一惊，赶紧拉着慕容超躲进一边的巷子。
偷偷探头出来看，这里正是昨夜经过的“骁骑将军府”。灯笼昏黄的光照着男人高大的身影，虽帅却充满戾气，是令人心惊胆战的赫连勃勃。那个不停哭泣的女人，柔弱的让人生怜，是我今天刚见到的初蕊。
“勃勃，我在你府门口等了那么久，就等来这句话吗？你怎可这么狠心，我已有了……”
“有了什么？”他斜眼看她，满脸不屑，“谁能证明？你坏我大事，竟然还敢上门来要我收你。”
她用发抖的声音说：“你就不怕我去告诉陛下……”
赫连勃勃拽着她衣襟，一把将她拉到胸前，毫无怜香惜玉之情，冰冷彻骨的声音响起：“陛下会信你还是信我？初蕊，跟我玩这些手段，你还想要小命吗？”
他冰冷一笑，突然将她向后推。初蕊较弱的身子踩到台阶，尖叫着往后倒。我用最快的速度窜出，在她倒下之前接到她的身体，然后我自己在她的冲力中也跌到地上。我扶住趴在我身上的初蕊，首先想到的是：型号没伤到她肚子里的孩子，紧跟着想到：我这是第一次给人做垫背，腰怎么这么疼啊。
超儿赶到我身边，先把初蕊从我身上拉起，再赶紧扶我。我龇牙咧嘴地站起，双手扶在腰后拼命揉。超儿着急下也伸手到我腰上，帮我推拿着。
“是你！”赫连勃勃走下台阶，双手交叉在胸前，冷冷地打量我，鼻子里哼气，“你倒是这群凉州女子中最有手段的，居然有胆跑到寺里勾引那个老和尚，老和尚现在比朝廷中任何人都受宠，虽然老了点，你攀上他，倒也得了荣华富贵。我该叫你什么？国师夫人……”
当时他陪着姚兴在草堂寺听法，罗什跟我相见的情形他也看到了。他慢慢踱步到我面前，我看着他眼里凶残的戾气，气得浑身发抖。这个龌龊的小人！
他看了一眼我身边的慕容超，突然用粗糙的手钳住我下巴：“你还真是有本事，又勾搭了一个鲜卑小白虏。”
“放开她！”赫连勃勃的手臂被握住，慕容超挡在我面前，用高大的身躯护住我。
赫连勃勃使劲甩开慕容超的手，冷笑着说：“小白虏，她年纪比你大吧？她从和尚那里偷了多少钱养你？”
“你这无耻之人，满口污言秽语！”
慕容超出奇地愤怒，冲上前跟赫连勃勃扭打在一块儿。两人身形差不多，年纪也相仿。赫连勃勃受过正规的骑射武艺训练，但慕容超自小干惯体力活，戾气却比他大。一时半会儿分不出高下，俩人倒在地上撕扭，我无法拉开他们，只能干着急。哲理诗赫连勃勃的府邸，他的仆人们很快就会听到动静，到时候慕容超寡不敌众就惨了，而且此事的赫连勃勃是将军身份，慕容超还只是一介平民，根本无法跟他抗衡。
赫连勃勃正骑在慕容超身上挥拳，浑身一震，不可置信地瞪圆了眼，然后轰然倒下。慕容超莫名地推开他，拉起他的衣领就要揍，我忙叫住他：“超儿，还不快走！他府里马上就有人出来了！”
慕容超醒悟过来，放下已然昏睡的赫连勃勃。我拉上呆立一旁的初蕊，三个人急忙往未央宫跑。
“初蕊，你在这里安心养胎，直到孩子生下来。”回到居所，我没来的及去见罗什，先将初蕊安置在一间独立的房间。
“夫人相救之恩，初蕊感激涕零！”她眼带泪珠，便要下跪。
我拉她起来，柔声说：“你现在身子不便，不要太过焦虑，对孩子不好。早点歇息吧。”
她低着头，语带哭腔：“夫人，你不问我……身孕之事吗？”
“我不问，每个人都会有难言之隐。”我能猜到父亲是赫连勃勃，不过根据我无意中听到的对话，恐怕不是偷情那么简单。
我走向屋门，跨出门之前，转头轻声说：“我只告诉你一句话：无论发生过什么，孩子是无辜的。”
她浑身一震，手抚摸上腹部，又开始低头垂泪。我叹口气，将门关上。
我沿着游廊往我与罗什的卧室方向走，无力地捶着腰，浑身酸痛，步履蹒跚。今天一天发生了那么多事，我头晕目眩。我一累便容易头晕，都是白血病的缘故。突然看到前方游廊中有两个人影，一个高大一个娇小，月光在游廊中斜斜投入半壁光线，照亮了一角僧袍和红裙。
有些尴尬，不知是哪个僧人在与一女子相会。轻轻隐到角落，心里苦笑：今晚邪门了，怎么尽做听墙角的事情？
有个沉稳低沉的男声在说话：“罗什的年龄足可以做你的祖父，你一个未出阁的女子，怎可如此不自重？”
是罗什！他在与谁说话？心一惊，额头迅速冒出汗来。我躲在角落里忐忑地探出头。
红裙向罗什挪进一步，罗什立刻向后退的更开。女子已经完全站在月光下，娇柔妩媚，看得出精心装扮过。我捂住嘴，那是凉州女子燕儿！
“法师，夫人也与我们一样，从凉州流亡而来。她既与法师相见在先，燕儿绝不与她争正妻之位。燕儿今日见到法师仙容，便已倾心。只想终身侍奉法师，为妾也无妨。”
“莫要再说此话！”罗什厉声喝，看看周围，又压低声音，“你无亲友可寻，罗什可暂时收留你。日后，为你寻门亲事。但你若执意对罗什动这般心思，莫要怪罗什赶你出府。”
罗什说完，便不顾燕儿，大踏步向我们卧室走。燕儿愣住，气恼地咬唇，绞这手帕，轻轻跺一跺脚，再环视一下四周，向另一边走去。
我躲在角落里发怔。一直到他们离去后很久，才跳着发麻的脚，做到回廊的栏杆旁揉。一边揉，一边沉入回忆。
罗什清俊脱俗，气质高贵，温柔专情，堪称完美。若是在现代，我肯定的每天胆战心惊地堤防蜂拥而来的女人们。而纵观他一生，喜欢过他的女子少的可怜，却是因为他那特殊的不可逾越的身份。他从小出家，在西域被奉为神明。信佛的西域女子看他，是当成神，而不是男人，以不可亵渎的心态顶礼膜拜。我若不是与他相识在少年时，稍晚上几年，也无法与他有这段牵绊一世的情缘。
他与除我之外的任何女性都保持非常明确的距离，而与他同时代的女子却难以达到他的思想高度，这也让人对他望而却步。他虽然从没告诉过我，但我相信，即便少，当我不在他身边时，也难保有其他女子对他有意。只是，从他对燕儿的态度上看来，他的心志之坚，四十年从未变过。
我与他共同经历了那么多，我们对对方是那么了解，所以在感情上百分百地信任对方。无论中途需要等待多久，我们都相信对方不会有异心。
可是，之前还有希望在支持者他，等我长安一别呢？还有等待的必要吗？
我的嘴里涌出苦味，恍恍惚惚地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回房。罗什正戴着眼镜在房中写东西，看见我回来便赶紧让我喝药，我苦着脸喝完药，神思还在恍惚，他开口问道：“艾晴，为何留下那些女子？”
我回答的有气无力：“姚兴既然已经不高兴了，何必再触怒他？”
看到我的疲态，他一双手搭在我肩上，帮我拿捏。我闭眼，硬起心肠说：“罗什，我只能在此半年，你的双生子------”
“艾晴！”他的手突然停顿，声音里带着些气恼，“此话何意？”
“罗什，我无法再有孩子了……”我睁开眼，叹口气，酸楚地说出这个我们一直知道却一直回避的话题。
他在我身旁坐下，将我的手放进自己的掌心中摩挲：“我们有小什，那么聪明懂事的孩子还不够吗？”
“可是，史书上说……”
“艾晴！要怎样说你才好？为何你老是执着于史书上如何记载？”他厉声打断我，胸膛有些起伏，“就因为那一句莫名的记载，你便擅自做主为罗什安排妾室吗？”
我的心一阵绞痛，脑海中浮起燕儿娇柔的面庞。说出口的话语沉重，让我无意识地佝偻起身躯：“我很快就会回去了，你，你可以等我走之后再……再……”
他嗖地站起，扶住我双肩，身体俯下，肃然正视我双眼：“你告诉过罗什，在你们的时代，婚姻是一夫一妻，男子不可有妾。罗什既然娶了未来之人，自然要遵未来之法。你是我妻，罗什一生不背离，绝不纳妾室！”
我苦涩地笑笑，吸一吸鼻子说：“罗什，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对我的心，可是我走之后，就再无可能来见你了……”
他放开我双肩，站直身体，慢慢踱步到窗前，凝视着窗外的桃树，沉思半响才出声：“你这次来长安，罗什便已明白，这是你我最后一次相聚。”
他转头面对我，蜡烛照亮了他眼眸中的淡定从容，浅灰深潭水波不兴：“你虽未说过罗什能活到几岁，但罗什自己明白，余下生命已无多了。短短几年，要译完那么多经文，你以为罗什还能有心思想他事吗？”
“你能伴我半年，让罗什在剩下不多的生命中还能有更多回味，罗什已经心满意足。”他向我伸出双手，淡淡地笑着。
我站起身走向他。他牵我到胸前，围住我的腰，将头搁在我肩上，喃喃轻语：“不要再想什么双生子，那都是几百年后刀笔之吏的无稽之谈。罗什之妻只有艾晴，孩子只有小什。你们两个，是罗什最亲的亲人。”
我鼻子酸酸，忍不住又想落泪。他在我脸颊上轻吻：“那些女子，既然是刘勃勃所掳，她们的佳人定在心急。明日我便请人帮忙寻找，送他们与自己的亲人团聚。”
“你不怕姚兴怪罪吗？”
“罗什可对佛陀发誓：‘绝不纳妾！’陛下还能强求不成？”他笑一下，箍在腰间的手更加用力，将我紧贴着他，“再说，他也是一时心性，怎会每日来查问这些女子的情况？过一段时间，他也就忘了此事。”
我将袖袋里的纸抽出：“这是那几个女孩子的亲人信息。”顿一顿，吸口气，“有个叫燕儿的已无亲人，不如暂时留下她吧。”
对于燕儿刚才的话，我心里当然不快，可是不能因为这样就赶他走。无论如何，她已无亲人，我们不收容她，她一个女子，根本无处可去。
他脸色有些僵硬，隐约的不快迅速飘过。接过纸，折起放进怀中：“从明日开始，罗什要到长安大寺讲说新经。我会请大将军姚显，左将军姚嵩，帮我打听这些女子的家人。”
他牵着我向床走去，将我按着躺上枕，板起脸训我：“还有，为父以后不想再听到今日这样的话题了……”
“恩……”我老老实实答应，在他风轻云淡的笑中彻底沉醉了……

89.长安的辉煌：俗世一日
“姑姑，你来啦。”慕容超放下斧头，高兴地上前迎我。他只穿了一件单衣，袖口撸到肩膀处，健康光泽的肌肤在春日阳光下泛出灼灼光辉。进屋就看到他在厨房门口劈柴，满脸的汗水。整个人散发着无法漠视的逼人青春，让人心生感慨。
“你母亲和静儿呢？”张望一下，只见他一人在家。
“他们去替人浆洗衣物了。”
我掏出手帕递给他，慕容超接过，却不擦，有些局促地看着手中的帕子：“这么漂亮的帕子，怎可被超儿的臭汗弄脏？”
他想将帕子还给我，手伸到一半却又缩了回去：“还是超儿洗干净了再还给姑姑吧。这帕子，被超儿的手弄脏了……”
我笑着说没关系，他不答，将帕子放进袖袋。用袖口随便抹了抹汗，将我让进屋。我将清淤活血的药膏取出递给他。作业他跟赫连勃勃扭打，脸上身上都落了不少伤。
没有镜子，看超儿自己费力地凃，我接过药膏，让他坐下，我帮他清理。
“姑姑，作业刘勃勃突然晕倒，是你的缘故吗？”我凃到他颧骨上一块破皮处，他极轻地“嘶”一声，却不把头避开，睁着漂亮的大眼睛注视我的反映，乌黑瞳仁中精光闪烁。
我将食指比在嘴上“嘘”一声：“那是姑姑的防身暗器，别告诉任何人。”
他沉思一会儿，依旧定睛在我身上：“这世间居然有如此厉害的暗器。”
我尴尬地笑笑，转移话题：“身上可有伤？”
他点头，将上衣褪到腰际，肩被上有好几块淤青。我将药膏抹上，用掌心搓热，他疼得咬紧牙关。屋外的阳光照射进来，晒在他白皙的肌肤上。身体肌肉紧实有致，很具观感。
“他刘勃勃算什么东西！不过是个灭了的匈奴小国后裔，受姚兴之宠便目中无人！”他咬牙痛骂，“论出身，我慕容超比他强百倍。若不是时运不济，何至于沦落至此？”
我一怔，手下不由用力，他疼出声，我急忙道歉。心想，赫连勃勃的父亲刘卫辰是偏安一角的匈奴单于，势单力薄，的确比不上慕容超的父辈们。他诸多叔伯中便有三位称帝，慕容俊，慕容垂，慕容德都是慕容家的枭雄。
见我一直对他发怔，他白皙的脸慢慢浮出红晕，仰头望我，眼波流动，气息似乎有些不稳，突然觉出与他姿势有些暧昧，他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四岁小鬼了，急忙拉开距离，让他披上衣服。
他嗯哼一声，用要带束好衣服，转身面对我，压低声音问：“”姑姑可知，我叔叔已在青州称帝？
我点头，他继续压低声音说：“超儿一直在寻机潜往青州，与叔叔相认。叔叔无子，超儿已是他最亲之人。”
“青州在山东，离长安几千里之遥，何况中间还夹着拓跋氏的魏国和南边的晋国，一路必定凶险。你带着母妻，如何去得？”我真的很希望他放弃这想法，踏踏实实与母亲妻子过日子，不要走上那么悲惨的命运。
他长长叹气，俊朗的眉心皱起：“超儿也想不出改如何办才好，叔叔并不知我还活在世上。即便到了青州，我乃平民之身，也轻易见不到皇帝。”
他蹙眉思考，抬眼望我，目光恳切：“姑姑，我改如何让叔叔知道我尚在人世呢？”
“超儿，别多想了。”我当然知道办法，可是不愿告诉他，打着哈哈说，“还是赶紧让静儿生个孩子更切实际点些”
他一怔，白皙的脸瞬间红透。
罗什正在长安大寺一连讲经七日，几乎长安城内所有僧人和王室贵族皆来听讲。罗什声望如日中天，到处被人颂扬，一如当年在西域之时，大家知道罗什受姚兴宠遇甚殊，不管是真心礼佛还是假意奉承，每日居所中客人络绎不绝，罗什早已是宠辱不惊，对没人都真诚相待，淡然处之。
大将军姚显，左将军姚嵩对罗什所托非常殷勤，不几日，便有人陆续来认亲。回到亲人身边的女子，都得到了一笔不少的钱物作嫁妆。姚兴太宠罗什，每隔几天便着人送一次供养。罗什全部交予我打理。我希望那些年轻女孩能嫁个好人家，便在这方面毫不吝啬。
最后，只有三个女孩没走。初蕊，她一个未婚女子有孕，在这个时代无法再立足。我跟罗什商量，让她在我们这里把孩子生下。日后，如果她带着孩子难嫁人，孩子可以留给我们抚养。从罗什明确表明不会纳妾，我便一直心存怀疑，史书上所说的双生子，就是指初蕊肚子里的孩子。络秀，是所有凉州女子中年纪最小的，只有十四岁，眉眼还没完全张开，仍是一副天真烂漫的小女孩样。最后一个就是燕儿，我让燕儿和络秀照顾初蕊，平常我常去探望慕容超一家，空时便教三个女孩习字。
对燕儿，我竭力不让自己有偏见，她也许是真的喜欢上罗什，也许是为了以后能有安定的生活。无论什么原因，既然罗什已经跟他表明了态度，我就不该因此亏待她。
四月很快到来，罗什终于结束了讲经。在姚兴穿针引线下，他受了不少汉人子弟，到我们要回草堂寺的前几日，他已经受了道桓，昙影，慧观，慧严四人。这四人，加上被称为四圣的僧肇，竺道生，道融，僧叡，又被称为什门八俊，至此，译经所需人才基本备齐，再过几日便要回逍遥园草堂寺准备设立译场，开始罗什人生最辉煌的事业。
我迷糊地睁开眼，清晨的初阳已透进室内，照在一个月牙白的高瘦身影上，一张绘满风霜的笑靥在视线中渐渐清晰，灰眸中流淌着一江春水。
“罗什……”眼一下被泪蒙住，模糊不清。泪光中，飘然脱尘的清癯身姿向我伸出手，月牙白短衫，卷曲的褐色披肩发，一如当年车师城中浅笑着说要陪妻耍玩的一介俗客。人未变，心未老，只是岁月如白驹过隙。再回首，恍然如梦。
“回草堂寺之前，就让为夫一偿你当年的心愿吧。”他一直笑着，眉眼间的纹路沧桑，添处旷达的气度与魅力，男人味十足。
我浑浑噩噩地梳洗，一边忍不住偷眼看他。越看越有味道，兴奋期待的心境一如当初与他相恋之时。
“罗什，当年我赞过你是我见过的最英俊最有味道的男人。”环住他手臂，在他身上深吸一口气，满足地叹息。
他问我在干什么，我笑，“在闻你身上岁月留下的醇酒浓香。即便你已老，英俊不再，却添了更多的感悟与智慧。所以，我依然要赞：“你是我见过的最有味道的男人！”
他笑了，淡然的脸上飘过一丝红晕，即刻隐入不见。他伸手抚摸一下自己的脸，感慨道：“这样的老脸，你也依旧爱吗？”
我痴望着他，微微一笑：“你知道答案的。”
他点头，仔细打量我，用额头抵住我的额头：“艾晴，四十年间你一直就是这么年轻的样貌。罗什又是禁不住在想，你老了会是什么模样？”
我从他怀里出来，退开一段距离。佝偻起身子，假装手中撑着拐杖，一拐一拐腿脚不灵便地向他走来。走近了，皱着脸，眯起眼，伸出手抖抖地摸索着，哑着嗓子颤颤巍巍地咳嗽：“老头子，今天可是一年一度的俗世一日哦，你要请老婆子我吃啥呀？”
他凝神看着我，笑声清朗，却笑出了泪：“艾晴，为夫见不到你老了……”
我投入他怀中，泪水渗进他月牙白短衫，努力地笑着：“那不是更好，我在你心中永远年轻。我老了，就会变得难看，你会不喜欢的……”
“你能爱罗什年老的模样，罗什怎会不喜欢你年老的样子？”他摩挲着我的颈项，热泪滴上我的脖子，“你即便老了，也会是个睿敏智慧的老妇人，恬淡宁静，光彩照人。”
“好，不管你看不看得到，我一定做个像你说的老妇人。”我吸一吸鼻子，稍微离开他的身子，泪中带笑，“我饿了，你请我吃饺子。”
我拉起他朝宫门小跑，朝阳洒在我们身上，暖意直透心底。闻着空气中醉人的桃花香，我脚步轻快，健步如飞。似乎生出了一对自由的翅膀，如蓝天上飞翔的翩鸿，畅快淋漓地欢唱着生命之歌。
“你这个傻姑娘，怎么还那么性急……”
我们在长安的街巷里漫无目的地晃荡。他穿着龟兹服饰，长安有不少西域胡人，所以他的打扮并不特别引人注目。
我嚷嚷着要吃饺子，他奇怪地问我何为饺子。我形容给他听，他告诉我，这叫“馄饨”，而且不是从汤里捞出来蘸料吃，而是和汤一起盛在碗里混着吃。所以在小摊上，当一碗“馄饨”端到我面前时，我还真愣了不少时间。
还有西安有名的羊肉泡馍，又是费了不少时间解释才让人明白我要吃什么。原来这个时代不叫泡馍，而是“牛羊羹”。店家还问我们要不要点上一盅黄桂稠酒，我连忙点头说要。店家在一个大缸中努力地压，挤出酒汁，端到我面前。罗什不能喝酒，整盅黄桂稠酒便我一个人喝了。这酒绵甜醇香，回味悠长。黄桂的芬芳随着玉液般的琼汁入喉，酒劲并不大，恰到好处地暖着胃部。
又是吃的揉着肚子出店门。他好笑地管束我，一路大方地牵我的手，不管有多少人看到。在卖日用品的西市，我老是经不住被那些精巧的手工艺品吸引，职业病又犯，喜欢的不得了，不停地买。
我一直往前走，不料身边的他突然不见。回头找，看到他在一个摊子前流连。
走回头到他身边，他手上正拿着一个竹蜻蜓，眼神有些发怔。
“罗什……”
他仿佛突然醒转，将竹蜻蜓递给我看，轻声说：“不知小什会不会喜欢这个时代的玩具。”
我咬着嘴角笑，点点头：“是爸爸送的，他都会喜欢。我答应过他，我不在的半年里，只要他好好听外公外婆的话，我就会给他带爸爸的礼物。”
他偏头，偷偷擦掉眼角的泪，转身对着店主说：“店家，这个我要了。”
一直到西市关门，他都在摊子上寻找玩具，买了一大推东西。空竹，我自己也玩了一下。用绳子旋转中间的一个哑铃状的滚轴，可惜我功力不高，滚轴老师要掉下绳子。九连环，形制没有后世的复杂，但解锁的原理一样。我小时候从来不耐烦解，现在拿到手，玩了几下，不耐烦了。他接过我手中的九连环，沉思一下，然后试着解开一个锁。接下来的锁很快解开了。我目瞪口呆地看着整个过程，大概用了不到五分钟。心里想着，让小什解的时候一定要计时，看看他能不能超过爸爸。还有脱落，木偶，陶哨等。我们回未央宫时，四只手都快提不动了。
夕阳西下，柳絮在风中飘扬，绒毛边被金色阳光然出柔软的触感，飘在肩上，软在心里。这样柔媚的春天傍晚，与心爱之人过着两人世界，相视一笑的温馨。整个胸腔承载不住幸福感，溢出喉咙，化成无意识的情歌。看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突然发现我居然唱得是《在那东山顶上》。
我对着他灿烂一笑，索性放开喉咙唱，将我的幸福传染给其他人。但愿，这世间有情人终成眷属。
街头突然出现叫骂声和扭打声。与罗什对望一眼，急忙走上前。看到十几个街坊民众，扭住两个僧人，叫喊着要送去衙门。
“僧人居然宿妓，不怕遭天谴吗？真是没王法了！”扭住僧人的几个百姓嚷嚷着，一脸气愤。
“我等宿妓又如何？国师鸠摩罗什非但有妻，还有使命宫妓做妾。白日拜佛，晚上宿着众女子，听说已有妾室怀孕。我等与他相比，不过偶尔宿妓，根本不算犯法。”那个被扭住胳膊的年轻僧人不满地大声辩解。看他们衣着谈吐，应该是寺庙中的下层僧侣，并没有见过罗什。
百姓愤怒了，有人大喊：“这等恶僧，还敢狡辩。索性送给陛下，让陛下去发落。”话音刚落，便得来一片赞同声。
罗什的脸煞白，上前一步想要说什么。我赶紧拉住他，在他耳边低声说：“这当下，你出面也无济于事，先回去吧，我自有主意。”
他凝重地看着我，再看着依旧嚷嚷自己无罪的两个僧人，点点头，步履沉重地与我一起回到宫中的居所。
我掏出一包东西放在他面前，打开给他看。他疑惑地盯着我：“针？”
我点头：“是针，不过不是一般的针。”
他带上眼镜，用指尖跳起一枚针，放到蜡烛下仔细观察：“确实不一般，没有针眼。”
我拣起一枚，放进嘴里嚼。他大惊失色，掰住我的脸，便要我吐出。我哈哈大笑，再捡一枚递到他嘴边：“你也吃吃看，味道还不错。”
我低头看这枚针，犹豫着伸舌从我手指上卷入口中，小心地品一下，猛地看向我：“是糖？”
“恩。”这可是我在食堂厨房让师傅用了一天时间做出的针形巧克力，外形非常逼真。幸好来的时候是冬天，现在天气也不热，所以一直能保持针的形状。
我正色说道：“罗什，娶妻一事，已是你此生最大的污点，何况纳妾。外人并不知你我四十年的情感，也不知这些送来的妾室其实已基本遣散。那些底层僧人，会以你为榜样，为自己的情欲找借口。这样下去，你的声誉会受损。所以，你需要用一些手段，证明你有神力，唯有你才可娶妻。”
他看了看面前逼真的针，抬眼问我：“这是否也是罗什的记载中写过？否则，你怎会预先知道并准备这些假针？”
我笑着点头，他还是那么敏锐。我将《晋书》里那段背出：“诸僧多效之。什乃聚针盈钵，引诸僧谓之曰：‘若能见效食此者，乃可畜室耳’。因举匕进针，与常食不别。诸僧愧服，乃止。”
我拉着他的手到床边坐下，温柔地说：“罗什，明日姚兴应该会来问你如何处置这两名僧人，你需要做这场戏。”
见他低头默不作声，他应该还是心有愧疚的。有些急了：“罗什，想想你译经的使命。你要译经，要带领三千弟子，你的尊严一定要维持住。答应我，好吗？”
他抬头，眼睛扫过那包假针，终于凝重滴点点头。

90.长安的辉煌 译经的辉煌
罗什的吞针，让长安僧众心悦诚服，终于渡过了信任危机。两名僧人在罗什恳求下被释放了，他们面带愧色地向罗什发誓：“日后定一心奉佛，不敢有半点亵渎。”
四月中旬，我们要启程回草堂寺。走之前我去慕容超家告别，却发现本来已经破旧不堪的草堂寺居然被拆的四零八罗，娉婷和静儿在塌掉的草屋前哭泣，慕容超满身是血，瞪着大眼愤恨地看着眼前的一堆破烂，拳头握紧，似乎能拧出水来。
我大惊，问明了原因。原来是赫连勃勃，自从醒来后便派人到处寻找，终于找到了慕容超。他将昏睡一天一夜怪到慕容超头上，带着几个家丁，把慕容超痛打一顿，还把他的家给拆了，所有东西全部砸烂。
我看着脸被打的肿起的慕容超，一阵心疼。他如同我自己的孩子一般，舍不得他被人欺负。而且他跟赫连勃勃的梁子是因我而起，再让他们一家待在长安，不知报复心特别中的赫连勃勃还会不会使出别的无耻手段。
所以，我们回草堂寺时，除了罗什新收的弟子，三位跟着我们的女子，还多了慕容超一家。只有在我们的庇护下，赫连勃勃才不敢动他们。这么多人，浩浩荡荡地向逍遥园进发，用了一整天时间，晚上才到草堂寺。
回到草堂寺旁的家后，罗什每天去寺里组织译经，忙的昏天黑地。罗什自带的梵文佛经来中原后大多散落。而且这个时代绝大多数梵文佛经并无手写本，一般都是师傅背诵出来，讲解给弟子听，然后便全凭弟子的记忆。罗什的记忆力超凡，但也无法背全所有经文，幸好还有佛陀耶舍帮忙。
烛光下罗什带着老花眼镜，坐在几案前冥思苦想。一本梵文经书摊在面前，他反复念诵，在另一本空白本子上记录下译出的文字，时不时圈圈点点地修改。他每天晚上回来后依旧忙个不停，我极尽所能的照顾他，家中所有事务皆由我来打理，好让他专心译经。
半个月时间里，他一直在翻译《金刚经》。我读过这部经文，知道这短短五千字的经文其实非常难理解，所以他译的很艰难。可我不敢帮他，不光是因为我背不出深奥的《金刚经》，而且我知道他不会乐意我直接告诉他后世的经文，这样他辛苦翻译的意义何在？
所以，当他皱眉凝思时，当他反复修改时，我不插一言，只是默默地在旁边端茶送水，安静地陪着他。
半个月后，他将一叠稿子放进我手里，眉眼中尽是笑意：“艾晴，此经终于译完。这是罗什送给妻的礼物，所以，你是第一个读此经的人。”
我接过，带着墨水清香的稿子留有他微暖的体温。我笑着翻开第一张稿纸，细细品读，一张接一张看下去，眉头却是越来越紧。他探头问：“如何？”
我抬头看他，神情凝重：“罗什，这不是我在后世读过的《金刚经》。”
他一愣：“为何不是？”
我思考着该怎么说合适：“恩，有些地方一样，但有部分不一样。给我感觉，现在看的，更深奥，更拗口。”
我犹豫一下，老实地说出：“罗什，说实在的，你现在给我的稿子，我看不懂。”
他怔住，脸上飘过失望。我急忙安慰他：“嗯，这个，《金刚经》本来就很难懂。我非佛教徒，自然难以理解。”
他沉思一会儿，严肃地说：“《金刚经》讲解空理，乃无可说之说，不能言之言，最难以语言文字表达。正因为此经义理深奥，所以罗什译成汉文时，竭尽脑汁，希翼将此经文如实译出，不失其奥义。”
如实译出？这么说，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这稿子太过忠实于原著？可是，我知道直译并不是他的风格，他的翻译，向来重意大于直译。
“罗什，这部经文，你希望给谁看？”我将稿子交还给他，“是受过系统佛理教育的高等僧侣，是受教育程度高的文人雅士，还是初通文墨的在家居士，甚至大字不识一个的普通百姓？”
他浑身震了一下，低头翻看手上的稿纸，一张张快速地翻到底，然后突然抬头大笑：“罗什明白了。”他抓住我的手，说，：“艾晴，你的智慧领悟，已是这个时代难寻。若连你都看不懂，还有多少非佛教弟子能懂？”
他将稿纸放在几案上，背起手在室内踱步，烛光摇曳，照出他沉思的身影：“罗什译经，到底给谁看？”
他踱步到窗前，背手望着窗外月华下苍劲的松树：“先前已有的译文，聱牙难懂，影响教义流传，只是佛法在中原长期不兴。若要佛法迅速普及，不可只倚靠有能力的皇亲贵戚，需针对更多民众。可是民众中，识字之人并不多，如何让他们也能理解佛法大义？”
他凝视思考，再继续说道：“艾晴，你今日一说，让罗什醍醐灌顶。译经之前，尚有许多要考虑之处。佛经浩瀚如烟海，千万卷不足以涵盖，到底选什么经文来译？译经之时，到底重文辞还是重原质？”
他昂头，一直在沉思。我静静走向他，与他十指交缠，倚靠在他肩上。过了一会儿，他低头看我，笑意昭然，满目清明：“好，罗什决定，经文，便以大乘空宗点论为主。罗什虽大小乘皆通，但自身雅好大乘，况大乘更适合汉地，而空宗始祖龙树，提婆之作，中原尚无人译出。《中论》《十二门论》和《百论》，皆是空宗义理之精华，罗什想日后一一译出。”
我点头，我看过的佛教资料里说过，在公元二三世纪，印度的龙树，提婆师兄弟俩人，根据《般若》思想，撰述了《中论》《十二门论》和《百论》，通称为《三论》，创立了佛教史上第一个大乘教派—空宗。罗什之前，已有人翻译过《般若》。但龙树提婆的著作，却无人翻译。只有罗什，才把龙树和提婆的重要著作全部翻译出来。罗什所译的《三论》，便是后世论宗的宗经。
“而译文，则可删繁就简。不必拘泥于务得本文，只要原意能达即可。”他转身面对我，微笑着点头，眉间尽显通达智练，“三论论典，非是普通百姓能解，所以罗什亦会专为百姓翻译易懂的经文。让众生听人讲解一遍，便能解其意。三千众生能懂，佛法才能真正大兴。”
我心下赞叹。这样的道理，果真只有他才能真正洞彻，他的译文向来都是以意译为主，凡是难以让人理解的地方，便删除或缩略。为此，他遭到不少佛学家的质疑，甚至包括他自己的弟子，大家都认为他是龟兹人，无法做到完全领会汉文，可是，他删繁就简，真的是汉文水平问题吗？
他所翻译的流传最广的佛经，如《金刚经》《妙法莲华经》《维摩诘所说经》都不止他一个人翻译过。《金刚经》有七种译文，七种便有玄奘的版本。若是汉文水平，那么玄奘的汉文水平肯定比罗什高了，但为何罗什的翻译最有生命力？
他为姚兴著《实相论》，“出言成章，无所删改，辞喻婉约，莫非玄奥。”这还不足以证明他的汉文水平吗？他的删繁就简，真正原因是他明白了传法对象是广大民众。玄奘译经二十年，译出一千三百多卷。罗什译经的时间远不如玄奘长，译作只有三百余卷。但罗什的译文在二十一世纪的寺庙里大都被普通民众看到，而玄奘只有一部《心经》最为人所熟悉。因为玄奘翻译的大多是高难度的佛教理论，不是做佛理研究的人，一般不会看玄奘的译文。曲高和寡，古今殊同。
看他已然洞彻，兴奋之下又开始提笔修改自己翻译的拗口之处。我为坐在几案边的他拿捏，说出心中存了很久的冤枉：“罗什，我可不可以偷偷看一下译场到底是怎么样的？”
我从没有去过他的工作场所。在家中还好说一些，真堂而皇之到草堂寺去，我的身份未免尴尬。可是，我又心痒痒的难受。罗什的译场，可是古代中国规模最大的，玄奘也比不了。鼎盛时期，有三千多僧人参与。我毕竟是历史专业，能见证如此盛大的场面，对我来说，意义非凡。
他用毛笔在砚台醮一醮，沉思片刻：“好，我来安排。”
几天后，一本重新修改过的《金刚经》摊在我面前，这正是我在二十一世纪见到的《金刚经》版本。细细品读，满口余香。抬头，他正笑意盈盈地望着我。
“明日一早，你可起得来？随罗什一同去草堂寺。
为了能一睹罗什译经的盛况，我不到四点便起来换装，可是罗什看到了我扮的小厮，好笑地叫我换回女装，并大方地告诉我，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他的妻，无需这样遮遮掩掩。其实我也明白，女人就是女人，怎么扮男人也不会像。古装电视剧里穿着男装的女子，观众哪个不是一眼认出？只有剧中人为配合剧情看不出来罢了。
所以，我就平常打扮，跟着他来到草堂寺。看到我的僧人自然诧异，但也不多声响。他让人给我安排了一个侧边的位置，隐蔽却能清晰地看到大殿上所有的活动。我有些担心，这样公开的坐着，会不会招来非议？
他只是笑着摇摇头，示意我不用担心。早课时间快到，弟子们陆陆续续进殿。我的位置虽然偏僻，但因为是唯一的女性，自然引来无数好奇的目光。不一会儿，交头接耳声便传播开来。我有些尴尬，偷眼看罗什，却见他脸色如常，神情鉴澈，坦然面对千余名弟子。
悠扬的鸣钟声传入，早课时间到了。罗什站起，先对着所有弟子合掌鞠躬：“今日罗什之妻来此观译经盛况，诸位无须惊扰。”
“罗什亦知诸位对此事有不解不满，我无意便捷。与妻风雨几十年，羁绊至今，乃前世孽缘。此事罗什愧对佛祖，自会与妻同赴地狱，偿还孽债。”
他抬头，环视一下众人，淡然一笑，诚挚地朗声道：“但罗什几十年奉佛，所知所悟，中原僧众仍有可学之处。譬如臭泥中之莲花，诸位但采莲花，勿取臭泥也。”
说完这番话，众多僧人动容。僧肇作为大弟子站在最前面，他带头对着罗什合掌一鞠，大声说道：“弟子们谨记师尊教导。”
罗什再看一眼所有人，略微抬高声音：“近日有更多汉僧来逍遥园，欲拜罗什为师。今日当着诸位告之：诸位从我受学，罗什自当倾尽所有，教授不倦。但罗什业障深重，诸位无须正式拜我为师。除了已受师礼的八人：僧肇，竺道生，道融，僧叡，道桓，昙影，慧观，慧严，罗什不再收徒。”
众僧失声大喊：“师尊！”
他微微摇头：“罗什心意已定，无须劝解，开始早课吧。”
罗什对我瞥来一眼。我迎上他的目光，与他一样淡然地笑。他略一点头，便开始带领所有人做早课。早课后再集体吃早饭，然后开始译经工作。
大殿里的千名汉僧，绝大多数并不参与译经的直接过程，而是来观摩学习，也是他口中不会收为弟子的人。他们盘腿团坐在下首，放眼望去，一片褐黄。罗什已经不再穿西域露肩的褐红僧袍，改换了中原的褐黄色僧服。这种僧服，直到现代也没有多大改变。唯有佛陀耶舍依旧不改，仍是一袭红袍。
罗什和佛陀耶舍坐在最前端佛陀像下的榻上，一旁是他的龟兹弟子，另一旁是最得力的什门八哲：僧肇，竺道生，道融，僧叡，道桓，昙影，慧观，慧严。每个人盘腿坐在榻上，面前一张几案，摆放着文房四宝。
他这几天翻译的是《正法华经》。罗什背诵梵文，一旁他的龟兹弟子们记录。背出一段，罗什与佛陀耶舍交流一番，确定背出的经文无误。然后让龟兹弟子念诵出记录的梵文，若有遗漏，罗什再补充。
这样记录一段梵文后，再交由另一旁的汉人弟子。罗什读出一句梵文，然后自己译出汉文。汉人弟子将罗什的译文记录下来。这些流水线上每个岗位，罗什已跟我讲解过。
记录之人称笔受，一般是记忆力好的僧人，再次由竺道生担任。证明梵文与所译无差者叫证文，一般为华梵皆通的僧人，罗什自己充任了这个角色，僧肇任副手。为译文润色的称润文，是文笔非常好之人，再次由僧肇和道融担任。此外还有证义，由道桓，昙影担任，证明所译之文诠释的含义正确。慧观，慧严担任校勘，校对译文的字句。帝王有时也会参与其中，帝王的执笔之作，称为缀文。
一字一句，一丝不苟。大殿里弥漫着缕缕青烟，佛陀慈悲的面容下，每个人都那么严肃认真，庄严神圣。他们在做的，正是泽被千秋的盛事。
“师尊！”竺道生正执笔书写，抬头恭敬地喊一声：“昔年高僧竺法护亦移过此经。道生记得，此处他的译文为：‘天见人，人见天’。”
罗什点头：“‘天见人，人见天’此语与西域义同，但所言过直，缺乏文采。”
他下榻，在弟子们面前缓步走，环顾一下，用清晰的声音慢慢说道：“天竺习俗，甚重音韵语体。宫尚音韵，以入弦为善。凡是觐见国王，必有赞颂德业，拜佛之仪，以歌叹为贵。经文中的偈颂，便是天竺的咏诵样式。但若将天竺偈句照原样改为汉语，易失其韵味。虽得大意，但于文体等方面多有走样。有似嚼碎饭再喂与人，非但失去原味，且易令人作呕。”
他慢慢踱步，语重心长地说：“译经要考量野艳平衡。完全照原义，过于‘野’。只求文笔华丽，过于‘艳’。文过则伤艳，质甚则患野。野艳为弊，同失经体。如何求得文字更顺畅，义理更圆通，乃是我等已经之责任啊。”
每个人都在思索罗什这番关于直译和意译之间的平衡关系。僧叡举起依旧拿着毛笔的右手，喊道：“师尊，不入改为‘人天交接，两得相见’，如何？”
炉石迅速转身，面对僧叡，面露欣喜：“此句甚妙。不失其质，野艳平衡。”又转头面对竺道生，“道生，将此句记下。”
他再环顾众人，朗声说：“罗什毕竟从西域来，虽在汉地居住多年，但总有方言未通之处，译经中有异义，诸位须要提出。经文能准确译成，非是罗什一人之力啊。”
我坐在蒲团上笑着凝望那个忙碌的身影，幸福感再次充盈整颗心。我的丈夫，一直那么谦虚好学，诲人不倦，毫无大师架子。慧皎说他：“笃行仁厚，泛爱为心。虚已善诱，终日无倦”，真的一点也不夸张呢。
这样观看了一天，等做完晚课与他一同回家时，已是黄昏，夕阳西下，金色余晖挥洒在他身上，剪出飘然翩跹的轮廓。看着身边的他，我嘴角的笑一直挂着，怎样也抹不去。他看我笑，也温润地笑。暖风拂过，带着浓浓花香，牵起他的手，向我们的家走去……

91.长安的辉煌：慕容超的计谋
我慢慢走在终南山紫阁峰的台阶上，呼吸着春末清新怡人的空气。罗什的居所，在现代堪比风景名胜幽静处的高级疗养院。林荫道旁是参天松柏，翠竹轻拂。玲珑的亭阁在不甚陡峭的山体中时隐时现，意境幽邃。我在清晨罗什去寺里后，便每日到不远处的奎峰登山，锻炼身体。今天突然想爬另一侧的紫阁峰，没有找到慕容超，便自己一个人爬了。
这些天我爬奎峰，慕容超都来陪我，他自己也在锻炼身体。我不问也知道，他一直在为投奔叔叔做准备。而他这么积极地陪我爬山，还有个原因。他惦念着小时候听过的刘邦项羽的故事，缠着我给他讲。讲完刘邦项羽，又讲《三国策》。娉婷虽然满腹诗文，慕容超和呼延静的汉文全是由她教，却对这些打打杀杀的历史不感兴趣。呼延平识字不多，也无法教他。他买不起书，现在能听我讲，自然开心。往往到我要处理家事了，才恋恋不舍地走开。
我爬到半山腰，想去亭子里歇息片刻，便顺着一条开满梨花的小径走去。还没走到跟前，看到前方亭子里有两个人，男子身材长矫健，青色儒装衬得文雅有致，女子娇小玲珑，桃红轻衫婀娜多姿。男子正面对着远处的山峦沉思，女子不语，垂头站在他身后。俊男美女，桃红柳绿，构成悦目的画卷。只是当我看清楚这两人是谁后，不免尴尬与讶然。
难怪一早寻不到慕容超，他居然跑这里来了。而那名漂亮女子不是他妻子，是我们收容的凉州女子之一：燕儿！
不知该不该回避之时，他们已经听到了我的脚步声。回头看见是我，两人的脸瞬间红了，然后便也是一副尴尬模样。我扯了扯嘴角，转身往回走。
“姑姑莫走！”慕容超从亭子中奔出，拉住我的手臂。转头对燕儿说：“你先回去。”
燕儿复杂地看我一眼，脸憋得通红，快步从我身边经过，匆匆下山。
我跟着慕容超进亭子，看着一袭桃红在山路上越来越小。他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何我一点没觉察？燕儿不是对罗什说什么一见倾心吗？为何又转移了目标？
看着站在身边的慕容超，阳光照耀下，青衫被微风吹起，说不出的优雅俊逸。这样高大帅气的年轻男子，又有着慕容家天生的高贵气质，燕儿舍罗什而就慕容超，也不难理解。这么想想，刚才对燕儿的不快，又平息了些。
只是，我仍然忍不住叹气：“超儿，你这样，对得起静儿吗？”
他一愣，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这，超儿没有……静姐姐也不会……”
轮到我发愣了。沉默半响，转头看对面葱翠的山峦。是啊，慕容超可不会认为这是对妻子的背叛。他结婚了又怎样？反正这个时代，男人天经地义可以拥有多名女子。只怕呼延静知道了，也就背地里难过。依她那么安静的性格，接受燕儿做妾，也不是不可能。慕容超以后做了皇帝，虽然国小力薄，凑不齐皇帝该有的三宫六院，也绝对不会只守着呼延静一个人。
可我毕竟从二十一世纪来，固有的一夫一妻思想太深。加上又是看着他们小时候的患难相处，这些天下来，我看出呼延静对他爱的有多深。想到他这样背叛静儿，总觉得心里堵得难受。
“姑姑，你生气了？”一只大手搭上我肩膀。我转头，看到他眼里的莫名诧异，还带丝惴惴不安。
我忍不住说：“超儿，姑姑本不该插手，不过，我不想看到你三妻四妾，左拥右抱，对爱情不忠贞。”
他怔住，一直凝视我，目光闪烁，嗯哼一声说：“姑姑误会了，我跟他没什么，她近日一直偷偷送超儿东西，香囊，布鞋，绣袋之类。超儿看出她的心思，今日特地约她来此，明示超儿暂无纳妾之想。”
哎呦，错怪他了！我搔搔头，尴尬地咧嘴笑。想不到他这么有原则，燕儿比呼延静漂亮多了，他居然不为之所动。
他跟我并排站着。俯瞰山峦。半响才叹口气，眼神飘忽不定：“此时纳妾非是明智之举。超儿在长安只是暂居，定会寻机去找叔叔。若是纳了燕儿，再加上母亲与静姐姐，一路除了超儿都是妇人，兵荒马乱的，超儿如何顾得过来？”
我张嘴，忍不住又打了一下自己的脑门，我怎么还是满脑子情爱为天？居然忘了眼前之人可是慕容超！他满腹的心思，绝对不是爱情，而是权位！
他一直在观察我的表情，眼里似乎蕴着深意。我摇摇头，闷闷地说：“太阳更晒了，我们回去吧。”
手臂被拉住，回头看，他一脸凝重的从怀中掏出一个长形布裹。小心翼翼地打开，一把七八寸的弯刀，金光闪闪的刀鞘上镶满珠宝。他将金刀极其珍视滴执在手中，拨开刀鞘，阳光下锋利的刀刃泛出冷冷青光。
“这是祖母临终前交予超儿的。当年叔叔走时说，日后凭此刀与他相认。祖母遗言：定要找到叔叔，光复慕容家大业。”
我定定地看着这把寄托了慕容家几代人执着信念的金刀。刀面泛出的冷光，照亮了他眸子里那股无法抹灭的狂热。心中悲哀，忍不住叹息：“超儿，你连着这么多天陪我爬山，今日又将金刀示于我看，是想让我做什么？”
他抬头，有丝讪讪：“果真被姑姑看出来了。”
他思考一下，然后肃然看我：“母亲告诉我，姑姑当年在姑臧，与李暠，段业，杜进还有沮渠蒙逊都有往来。他们非但对法师，对姑姑本人也极为敬重。这些人都非寻常人，他们敬重姑姑，定是因为姑姑有过之之处。这些天超儿每日与姑姑相处，听姑姑谈古论今，指点江山，心下着实敬佩，有如此识见的女子，天下难寻。”
他突然跪在地上，仰头热切地看我：“姑姑对超儿有几番救命之恩，超儿日后叮当回报。不知姑姑能否再助超儿一臂之力，为超儿指点如何与姑姑会合？”
我一惊，向旁跳一步，避开他的跪拜。淡淡地说：“超儿，你起来。姑姑只是女流，没什么本事，无法为你出谋划策。”
我早已下定决心，即便历史的车轮无法改变，他始终都会如史书上记载的那样，走上不归路，可是不能由我来指点他。对这个与我想出过最艰难日子的孩子，我真的不忍心……
他还是跪在地上不起来，胸膛起伏愈大，眼里闪着坚韧的精光：“姑姑，叔叔无子，超儿是他最亲之人，寻到他，超儿便可得到王位。若能得姑姑相助，超儿继位后，定尊法师为国师，封姑姑命妇之位，与超儿一起尽享富贵荣耀。”
猛地看向他，一脸的憧憬与热望，满脑子都只有他那个位子。我心里的悲凉更甚，他居然用钱权来诱惑我！他那个小国，连年征战，在夹缝中苦苦挣扎，“土不过十城，众不过数万。”为了向姚兴赎回被他抛弃在长安的母亲妻子，他在自己国内找不到像样点的歌妓，便去东晋掳掠，给了刘裕出兵的借口，即位后不到六年便被灭，还跟我谈什么富贵荣耀！
我冷冷地回他：“超儿，你也太高估你叔叔那点地盘了。荣耀富贵？你以为那个皇位是那么容易坐的吗？你以为自己坐上皇位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你热切盼望的那个位子，是让你丢掉短短小命的根源！”
他眼里的热度一下子被浇灭，怔怔地看着我，张了张嘴，又没说出话来。我一甩衣袖掉头便走，走出亭子里，又停下脚步：“你就收了心思吧，只要你还叫我姑姑，我便不会告诉你任何事。”
说完，没有看他，自己一路下山，他没跟上来，走近家门时，心中隐隐泛起了一丝不安，慕容超，他应该不会就此罢休的……
同样的话题又在他陪我爬山时反复提过。我终于忍不住发怒，看见他就避开。他停了几日不陪我，等我怒气平复了，他再次出现在奎峰半山腰的亭子里。这次，他终于学乖了，不敢再提这个话题。而我，对他始终硬不起心肠。既然他不再提了，便默许他每日的继续陪伴。
站在奎峰顶的亭子里，我气喘吁吁地远眺青葱的山峦。已是五月末，风中带着燥热，吹不去身上黏黏的汗。
额头上突然拂过什么东西，我吓了一跳，慕容超正执着一块帕子，忽闪着漂亮的大眼睛，一脸灿烂地笑：“姑姑，瞧你额头尽是汗，超儿帮你擦。”
他再次靠近我，手拿帕子便要往我额头上抹。身上特有的年轻男人气息飘进鼻，这么亲昵的举动让我有些尴尬，急忙扭头闪开：“姑姑有帕子，自己擦就好了。”
他停手，依旧笑着，俊逸的剑眉上扬，说不出的倜傥潇洒：“姑姑渴吗？”
我点头。半路上慕容超的水囊失手洒了，我只好把自己的水分了一半给他，今天天太热，他喝完了所有的谁还叫渴，我只好把自己的也给他。现在，我的水囊里也是空空如也。他蹙眉细想了想，再抬眼时巧笑吟吟，拉起我的手一路小跑：“超儿知道哪里有水！”
这样被他拉着手，我总觉得有些不妥，这些日子，他似乎很喜欢与我有身体接触，总是有意无意地拉手，搀扶。在我身边不停展示他的男人魅力，我比现在的他大了十三岁，在他面前，我总是以长辈自居。可是这些天看他对我，似乎并不是以对待长辈的态度。睁开他的手，我告诉他我自己会走。心底隐隐有些不安，但愿只是我多心了。
一股清泉从山间流出，积成一潭碧水。不时有鸟儿鸣叫着从水面掠过，静谧安宁。这汪碧泉，让我全然抛开疑虑，欢呼着奔到水边。扑水到脸上，清凉渗入肌肤，舒服的直叹气。
洗完脸，注意到一旁的慕容超脱了外衫，光着膀子在洗脸。倒三角的背影线条流畅，白皙的肌肤泛着健康的青春亮泽。手臂肩膀鼓鼓，腹部有明显的块状肌肉。水珠泼洒在身上，在阳光下闪着蜜色的光，顺势往下滑落，说不出的性感。
他扭头看我，唇边浮起迷人的笑意。将鞋袜脱了，撩起裤腿走近水中，他哈哈大笑着朝案上的我泼水。我笑骂了几句，也将鞋袜脱了，坐在岸边，把脚放入水中。清凉的河水浸着脚踝，踩着又圆又滑的鹅卵石，闭眼享受暖暖的熏风。
“哗哗”水声冲我而来，眼睛刚一睁开，便被拉起：“姑姑，你也下水吧，真的很舒服。”
不及反应过来，已经被他拉着往水中央走，脚底的石头很滑，我尖叫着叫他慢点，他却不听，心里升腾出一股异样感觉，他，似乎是有意在这么做。厉声告诉他我要回案上，刚挣开他的手，他的另一只手臂伸到胸前箍住我。然后人往后仰，一股大力带着我一并跌倒。
清凉的水一下子将我包围住，赶紧挣扎着起身，却发现触手的是滑腻的肌肤。回过神，我居然趴在他赤裸的胸膛上。他抱着我的腰，与我紧紧贴在一起，半坐在水中。
她的脸距离我只有几寸远，星眸正注视着我，眼光灼人。温热的气息喷在脸上，丝丝荡漾开，连空气也充满了撩人的情动。我一阵心慌，忙不迭想起身，却被他抱住。放在腰际的手传来更大的力气，将我强制着往他身上压。心里惶恐渐渐放大，刚要开口，他的头已经凑了过来。赶紧侧脸，滚烫的唇落在脸颊上，灼人的火热似乎让水沸腾了。
我一边用力推他，一边继续偏头躲他的吻，禁不住骂道：“超儿，放开我。卧室你姑姑！怎可如此亵渎？”
他没有任何停止的意思，埋首在我颈边，火热的唇贴在我颈上吸吮，我的挣扎只带来更紧的钳制。他紧紧搂住我，用低哑的声音呢喃：“姑姑，超儿真的很喜欢你。从你在宫外将超儿从卫兵受伤救下时，超儿已对姑姑动心。这些日子与姑姑相处，超儿愈加深陷情网无法自拔。姑姑，再怎样大逆不道，超儿也无法克制了……”
我又羞又气，心剧烈跳个不停。血全冲到脸上，额头渗出大片汗：“慕容超，我与你母亲姐妹相称，年长你甚多，你怎可起如此心思？”
他稍稍拉开与我的距离，双手仍是钳制着我，脉脉凝视：“母亲说你比她还年轻，可是姑姑的样貌举止怎么看都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比静姐姐还活泼好动。超儿从未见过姑姑这样灵秀大气的女子，日日相处，超儿如何能不动心？何况……”他深吸一口气，放低声音，又向我凑来，嘴角带出一丝暧昧的笑，“姑姑不用瞒超儿。超儿早就看出，你对超儿也是有情意的，不是吗？”
我怔住，避开他的唇：“我有情意？”
他了然地笑笑：“姑姑时常偷眼看超儿，眼露痛惜。看到我与燕儿在一起时，又愤慨不已。超儿对男女情事，非是一无所知，怎会看不出姑姑对超儿怀有异样情愫？”
我瞠目结舌，结巴起来：“我……我那是……”停顿住，我怎么能告诉他真正原因？
“法师已年老，姑姑却还是青春正盛，姑姑何苦强忍？”他用手抚摸我的脸颊，我一颤抖，赶紧避开。他笑笑，挑眉暗示：“姑姑，超儿不会让任何人看到的……”
我心里极其不舒服，胃中泛出恶心，冲喉而来。他的言谈举止无一不充满魅人的诱惑。联想到他今日水囊洒落，喝光我的水，又带我来此处，这一切应该是他早就策划好的。他为何要这么做？真的是因为喜欢上我吗？一个比他年长那么多的已婚妇人？
再次避开他的手，我脸上堆笑：“超儿，姑姑不喜欢这样坐在水中。我们上岸去谈，好吗？”
看我态度软化下来，他欣喜异常，忙起身将我扶起，搀着我走上岸。我在阳光下绞衣，水滴滴答答地流到地上，瞬时在我脚底积出一笑汪水潭。
“姑姑……”他一只手放上我的肩，声音里已充满情动的微颤。
我扫开他的手，不动声色地问：“超儿，你是想跟我一时苟合，还是有长远之计？”
他怔住，半响才低头出声：“超儿自然想跟姑姑长远……”
“长远？那你是想娶我？”
“只要姑姑愿与法师分开，超儿定娶姑姑为妻。”他抬眼看我，有些紧张。
“那静儿怎么办？”
“姑姑，你与静姐姐相熟，她定会尊你为大。”
我嗤笑，这么快就分出大小老婆了。我眼珠转了几圈，问道：“你不愿纳年轻貌美的燕儿为妾，是因为不想再投奔叔叔的路上再多一个负担。姑姑身体孱弱，每日药不离手，你不怕负担更重吗？”
他笑如阳光灿烂，眼角有丝得意：“姑姑与燕儿不同，以姑姑的智谋决断，定能帮超儿得王位。超儿相信姑姑，即便路途遥远，姑姑也能找到办法全身而退。”
他含情脉脉地牵起我的手，柔声细语：“超儿绝不辜负姑姑，定能让姑姑过上富贵日子。超儿现在虽贫困潦倒，但只要有姑姑为我出谋划策，定能有番英雄作为。”
我气得手都发抖了，深呼吸几次竭力克制下来。终于明白了他动的心思！以往的哀求无用，便用自己的年轻英俊做诱饵，费尽心力诱惑我！
我抬起下巴，斜眼看他，语气冰冷：“超儿，你若要姑姑跟你，须得休了静儿。否则休想得我一分好处。”
“姑姑！”他猛地看向我，眼里顿时有丝慌乱，“静姐姐并无过错。她沉静贤惠，定会好好与你相处，不会争风吃醋。日后超儿登上王位，后位定是姑姑的。”
我冷笑。后位？以前的蒙逊也这么对我说过。这些男人们以为这就是给女人最大的荣耀吗？
“不同意便罢了。”我抬脚要往山下走，被他一把拉住。
他低头咬着嘴唇，好一会儿，抬头看我，深吸一口气：“好，只要姑姑肯跟着超儿，帮超儿得了叔叔的王位，超儿便休了她！”
我怔怔地看着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慕容超，慕容超，你为了王位连结发妻子都可以不要！难怪你可以在跟慕容德派来的试着秘密接洽后，将母亲妻子抛在长安，只身一人潜逃。你为了王位，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啪！”
“慕容超，你配不上我，更配不上一心一意对你的静儿！”
我的手在颤抖。打在他脸上的一巴掌，也将我心中那个可爱乖巧的小鬼头从此抹去……
“姑姑！姑姑！超儿是真心喜欢你啊……”他拉住甩袖要走的我，一脸慌乱，不知所措。
我悲凉地一笑：“别再装了！你若真心喜欢我，就不会到现在还叫我姑姑！”
他整个人凝固住。我甩开他的手，掉头往山下跑，他没有追来。

92.长安的辉煌 慕容家最后的枭雄
敲门声响起，门外飘进一声唤：“晴姐，是我，娉婷。”
我叫他进来，首重的活计依旧不停，在补罗什一件袖口有些磨破的僧衣。他在我面前坐下，一直观察我的表情。我不说话，等着她自己开口。
“晴姐，今日超儿对你不敬，娉婷特意来代她致歉。”
我叹息，停下手中的针线活：“他告诉你了？”
娉婷点头：“超儿不该如此轻薄你。你与法师的深情厚谊，矢志不渝。娉婷早在凉州便日日目睹，怎可能是超儿介入得了？他没有跟我商量，便擅自作出此事，真的太莽撞了。”
我心中一凛，抬眼看他。她穿着布衣荆钗，面容苍老，却挺胸收腹坐的笔直，浑身依旧高贵典雅，申请落落大方。
“除了今日之事，其他的都是他与你商量而来？”
她缓缓点头：“是我告诉超儿你在凉州时便有不凡举止，你定能对超儿有所帮助。所以我让超儿去求你，可是没想到你不愿帮他。超儿一时情急，才想到以身色诱。此举虽不妥，他也实在无他法了。”她顿住，仔细看我的双眼，“晴姐，娉婷看得出你对超儿的疼爱。你不肯帮他，定有原因吧？”
我偏转头，默然叹气。她缓缓站起，然后对着我跪下：“娉婷跪求晴姐，帮帮超儿吧！”
我愕然，急忙拉她。她不肯起来，只是倔强地跪着：“他早逝的父亲，还有祖母，都将光复大燕的希望放在超儿身上。小叔无子，定也在盼着有慕容家的好儿郎来继承大业。晴姐，娉婷不知你为何不愿帮他，只求你看在我们受了二十年的苦，等了二十年机会的份上，帮帮他吧。”
看娉婷哭得肝肠寸断，我心很乱。烦躁地问：“娉婷，如果他得到王位的结果，便是没几年便身首异处，你还要我帮他吗？”
她呆住，低头沉默半响。再抬头时脸上浮现凄绝的笑：“要！”
她昂头决然说道：“男儿应胸怀大志，怎可苟且偷生？他是慕容家的孩子，便要身负慕容家的重担。如果命运真的如此安排，只要他自己选择走这条路，我做母亲的，便支持他到死！”
她的话铿锵有力，眼里执着的光芒毕现，跪在地上继续书：“你当初劝我：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我怎会不知呼延大哥为何家破人亡，我怎会不想以身相抱？可是，我不能嫁，我宁愿辜负他……”
“为何？”想到呼延平二十年的痴情，禁不住难过。
“因为超儿需要一个清白的母亲，这样，慕容家，还有小叔，才会接纳他。”
我猛地看向她。破旧的衣裳，苍老的容颜，却在跪着时也挺直腰杆。嘴角一丝凄绝的笑，却神色斐然。突然明白了慕容超身上近乎疯狂的偏执从何而来。
本来还想问她：如果超儿抛弃母亲和妻子，独自一人去追逐那个王位，她可愿意？现在发现，没必要再问这个问题了。这个执着的母亲早就做出了选择。
“娉婷，你容我考虑一下。明日早上答复你。”我有些泪，踱步到窗前，眼望天空，蓝天下飘着棉絮般的云朵，没有一丝风，闷热的空气笼罩周身，憋的有些喘不过气来。
“怎么？有心事？”晚上罗什回来后看到我一直心神不宁，坐到我身边，将大手放在我的手上。
我将慕容超还有娉婷来求我之事都告诉罗什，只是隐去了早上慕容超的色诱，说完后重重叹气：“罗什，你说我怎么办？我到底该不该指点他？”
“艾晴，你告诉与不告诉，结局是否会不同？”他沉吟片刻问我。
我摇头：“我四次来一千多年前，参与进了历史，却没有改变任何东西。我再想，是因为我来了，所以历史才是我后世看到的那样吗？如果我没来，那历史会怎样书写？”
“可是你还是来了。”温润地笑，搂紧我的肩膀，“一切为因缘之果。你说慕容超执着，你自己不也在执着一念吗？既是缘定如此，你何不放下执念？”
我看向他温柔笑着的脸庞，突然心生感叹。当年他对于我教蒙逊《君主论》那么反对，现在却让我以平常心来看待慕容超的偏执。他的性子，真的被残酷的现实磨圆了很多。
靠上他的肩，闭眼休息。这些天，我总是容易累。算算日子，离我再次作别只有不到两个月了……
我走近慕容超房间时，他们一家三口正在吃饭。娉婷和静儿自从随我们来到逍遥园后一直在厨房帮手。罗什在寺里，我便每天和他们一起吃饭。今天，他们几次来叫我吃饭我都没答应。在房里发了很久的呆，终于下了决心。
静儿赶紧给我盛饭，我坐下，看着面前摆放的碗筷，毫无胃口，面无表情地对着慕容超说：“我会帮你，但有个条件。”
慕容超欣喜若狂，忙不迭地点头：“姑姑有任何条件，超儿都当应。”
我瞥他一眼，吸口气缓缓说道：“你达到目的后，便与家人搬离此处，我不再是你姑姑，你们一家与我和法师，从此路人相见。”
慕容超惊呆了，战栗着嘴唇喊出：“姑姑……”
“静儿，我们出去。让国师夫人与超儿相谈。”娉婷严肃地拉着诧异莫名的静儿走出去，轻声带上门。
“姑姑，要不要先吃点饭？”他坐在我对面，夹了块红烧肉放进我碗里，小心地说：“你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
我摇摇头，看着满脸期待的慕容超，心情很差。与他相处这些日子，我也早就感觉出来慕容超其实并无多大智谋。所以他自己想不到周全的方法认亲，只能一遍遍从我身上打主意。他身上唯一的长处，便是执着坚忍。
“姚兴马上回来逍遥园看法师译经。你在此之前先去找个官员，随便谁都行，将自己的身世告诉他。必定会有人想借着你升官，消息不日便会传到姚兴耳中。”
他果然疑惑万分：“姑姑，为何要堂而皇之地召告我的身世？”
“为了让你叔叔知道你的存在。”我没胃口吃饭，只倒了杯茶，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你直接去找叔叔，路途遥远，兵连祸结。到了青州，你也很难有机会见到他。即便见了他，只有一把金刀作证，他能相信你的身份吗？当年你母亲嫁给你父亲时，你叔叔正随苻坚征战，他可从未见过你母亲。”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让你叔叔来找你。”我看着他，语气无波，“你将自己的身世昭告天下，你叔叔自然会派人来寻你。”
“太好了。”慕容超高兴地向我伸出手，看到我冷冷的眼神，又悻悻地缩回去。
我嗤笑。当我想明白了之后，他在我眼中，只是个可怜人，有野心却不聪明，难怪会在占尽先机的情况下被刘裕打败。既然是他一定要选择这条路，算是我把旧日的一点情分偿还给他吧。
“先别高兴地太早。你到门口去喊：‘我是大燕皇帝慕容德之侄。’看看有谁会相信。”
“这……”他垂下头咬嘴唇，“的确无人会信，那改怎么办呢？”
“鸠摩罗什法师。”我喝了口茶，缓缓说出，“你幼时曾在法师处避难，让他证明你是慕容超。”
“可是，我叔叔并不认识法师，他会信法师之言吗？”
“只要姚兴信，就可以了。”我放下茶杯，看着他摇头，他还真是没有政治头脑。不过这也难怪，他过去二十年一直在跟贫困作斗争，有谁教过他这些权术呢？
“你叔叔在姚秦定有细作，自然会将这个消息传给你叔叔。”
他听后一喜，想了想又小心说出：“姑姑，姚兴知我身世，岂不会想利用我做饵，向叔叔要挟？”
“那是自然。”我点头，总算还是有点头脑，“他会表面封你做官，暗地里派人监视你。一旦与你叔叔有任何利益冲突，他会即刻拘禁你，用作谈判条件。”
他吓了一跳，说：“那可怎么办？我没有自由，如何去见叔叔？还是不要说明我的身世好了。”
我有些累，闭了会儿眼：“无须多虑。你先按我说得去做，然后我再教你下一步怎么做。”
他乖乖点头，看着我面前纹丝未动的饭，咽了咽嗓子：“姑姑，你不吃了吗？”
我疲倦地摇头。
他小心地看我：“要不，超儿吃掉吧。不可浪费……”
我怔住，心里百感交集。将碗端给他。他开心地接过。几案上的菜还有些汤汁，他悉数倒入碗里，大口大口吃了起来。他刚刚已经吃了好几碗饭。再吃，肯定不是因为肚子饿，二是惯性使然。
与他相逢后，我一直忽略了他还有一个特点：决不浪费粮食！
只有经过长久贫寒的人，才会对粮食爱惜到吝啬地步。这本是好事，可是正是爱惜粮食导致了他日后的惨白！
刘裕亲自带兵征讨慕容超的南燕，从现在的南京渡长江往北穿过大半个江苏省到山东，再穿过半个多山东省到青州，路途遥远且艰险。当时，正是夏日，孤军深入好几百里，刘裕的行动简直是完全违背军事常识。
只要慕容超扼守大枧关天险，以逸待劳，然后坚壁清野，将地里的禾苗悉数毁去。晋军求战不得，又找不到粮食补给。如果慕容超再派奇兵袭击晋军后方，阶段运输线路，刘裕日后能不能做他的宋武帝，都会打个问号。当时，刘裕军中也有人害怕，提醒刘裕莫要如此冒险。
刘裕为什么敢这样做？
就是因为他估算定了：慕容超绝不会毁掉禾苗！
果然慕容超选择放刘裕入大枧关，出城逆战，却是不利。他退入广固城中，被围城半年。慕容超不肯降，突围被捕。押解到建康后，刘裕将他斩首示众。
鲜卑慕容家的儿郎们，在五胡十六国一百三十多年中亡国又复国，复国又亡国，前仆后继一定要建立自己的国家。从来没有哪个家族能出如此众多的帅哥美女，精英帅才。可惜内部的不团结，消耗完了这个家族最后一分力气。慕容超身为这个家族最后一个皇帝，他的身首异处，为这种疯狂的复国热情，画上了句号。
我定定地看着吃的正欢的慕容超，突然觉得无比疲倦。帮他达到目的之后，我真的不想再见到这个人了……
六月初，姚兴带着文武百官包括赫连勃勃，到逍遥园看罗什译经进展。慕容超在逍遥园内随意寻到一名偏将，自爆身世，几日后便被姚兴得知。姚兴召见慕容超，见他容止可观，深以为异。不过姚兴并不相信他的一面之词，对他的身世仍有怀疑。
慕容超说出幼时曾在法师鸠摩罗什家中避难。姚兴向罗什问，罗什证实这年轻人便是当年差点胎死腹中的慕容血脉。
有了罗什的证明，姚兴相信了，高兴地要封慕容超爵位，还送了座府邸给他。没想到慕容超一家刚搬进新家，几天后便传来惊人的信息。慕容超在路上与死对头赫连勃勃相遇，双方言语不和动起了手，慕容超被打成重伤，变成痴呆。
姚兴派人来看视很多次，慕容超谁都不认识，母亲妻子每日伤心不已。他疯疯癫癫地跑到街上行乞，被长安人轻贱，他却毫无知觉。
姚兴派人调查此事，得知了慕容超跟赫连勃勃以往的过节，深感可惜，责备了赫连勃勃几句。一个痴人无法成为要挟慕容德的筹码，姚兴便不再理睬慕容超。
弟弟姚绍却认为事出有异，劝姚兴用爵位拘谨慕容超。姚兴耐着性子又见了慕容超一次，却被慕容超的痴呆相惹得心烦，说了句：“谚语有云‘妍皮不裹痴骨’，这慕容超皮相漂亮，内力却是烂掉的稻草，这谚语却是妄语。”
姚兴收回慕容超的府邸，对他从此不闻不问。慕容超和家人又回到从前的贫民生活，但他却得以来去无禁。
自从慕容超搬出后，我与他们一家再无往来。六月底，初蕊的胎儿已近九个月了，我每天为迎接新生命的到来，忙着做准备。因为知道自己无法再生育，对初蕊的孩子我很期待。可惜我在这里只有一个月了……
罗什告诉我，姚兴听说龟兹每年七月初会举办盛大的苏幕遮，很是向往。现在举国安定，他打算效仿，在即将到来的七月举办苏幕遮。这个消息让我很是兴奋。算算日子，我刚好可以待到苏幕遮结束。
回想起在龟兹的苏幕遮，那时身边有弗沙提婆陪伴，那样快乐无忧的日子已成追忆。当年活泼率性的青年，如今也已五十多岁了。不知他在万里之隔的龟兹，是否一切安好，罗什看我唏嘘，知道我在想什么，笑着说，他会陪我度过这个苏幕遮，让我不带遗憾地回去。
罗什与我都知道离别不远了。可是我们都不愿露出哀戚之色，反而是每日幸福地朝对方展露笑容。能够再次相守半年，我们都心存感激，不该再多奢求什么了。
夏日到来，终南山却气候凉爽，非常熟食。一个慵懒的午后，许久不见得呼延静突然来寻我。眼睛又红又肿，布满血丝：“姑姑，求你劝劝超儿，他只听得进你的话……”
她哽咽着欲言又止。我摇摇头，表示对他的事情没兴趣知道。
她从袖袋里抽出一块帕子，递到我面前，说道：“姑姑，他，他每日盯着这块帕子……”
是我的帕子，那是我送给他擦汗。我再次摇头，疲倦地说：“别再叫我姑姑了。你们一家与我，已是路人。”
我准备出门，呼延静急了，拦住我放声大哭：“姑姑将静儿从宫中就出来以后，他……就从来没碰过我……”
我一怔，旋即摇头：“这个我帮不了你……”
呼延静的声音嘶哑，瞪着我，费力喊出：“姑姑，他是喜欢上了你才这样的……”
我苦涩地看向这个为爱所苦的女子，平静地说：“静儿，在他心中，王位才是最重要的。他这么做，心思很好猜。他在长安不能有孩子……”
呼延静突然撑大无神的眼，呆了一会儿，又低头哭泣。我叹息，柔声劝他道：“静儿，你回去吧。慕容超的事情，我不会再插手。日后他会有别的女人，你也只能忍……”
“夫人，不好了！”我们收留的凉州女子，十四岁得咯修慌慌张张跑进门，差点绊倒，“初蕊突然大出血，负重胎儿有危……”
我一惊，顾不上呼延静，抬腿便向初蕊房间跑去。

93.长安的辉煌：双生子的诞生
初蕊的情况很不妙，躺在床上痛的歇斯底里。下身有血渗出，羊水已经破裂，流的床上大片湿。我叫人赶紧去叫接生婆，再让人准备好沸水煮过的干净巾子，细线，剪刀和小刀，还有烧开的水和高度白酒。安慰初蕊保持镇静，教她数数来稳住呼吸。
接生婆赶来时让他们换上我准备好的消过毒的衣服，然后我一直在旁边帮忙。我其实很紧张，毕竟不是医生，我所有的接生知识都来自书本，而且还是一知半解。我自己生产时有着完备的医疗器械和技术最过硬的医生，没受过初蕊现在所受的苦。在古代落后的环境下，尤其初蕊还是早产一个月，我真的很担心大人和孩子的安危。
两个接生婆一直不停忙碌着，我除了让他们一定要使用消过毒的任何东西，其他一点忙也帮不上，只能握住初蕊的手不停给她打气。
过了两个多小时，初蕊的宫口张开了，子宫开始收缩。我在她颈下垫了好几个枕头，让她张开口做短促呼吸，不要太用力，更不能屏住呼吸。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孩子的头慢慢出来了。
接生婆熟练地将覆住孩子脸的膜撕开，然后将缠住婴儿的系带从头部移开，用手托住婴儿的头部，缓缓拉出。剪断脐带，清理口腔黏液，倒提脚丫拍脚板。“哇”一声，虽然声音轻的像小猫叫，我还是嘘出一口气。接生婆给孩子洗了洗，穿上小衣服，递给我。
是个男孩。这会儿红皮老鼠似的皱着眉头哇哇直哭，根本看不出像谁。我将孩子抱到精疲力竭的初蕊眼前，笑着给她看。初蕊费力抬眼看到孩子，眼泪突然喷涌而出。为了让她情绪稳定下来，我不让她多看，将孩子交给接生婆。
我叫接生婆继续待命，还有个孩子没出来。接生婆诧异地看我，说似乎没有动静。我坚持说这是双胞胎。等了两个多小时，初蕊的阵痛又开始了。再次生产，初蕊已经精力耗尽，没有刚才顺利。足足痛了两个多小时，都还无法见到孩子的头。已是半夜三点多，在这样下去，大人孩子都危险。
凌晨四点，孩子终于出来了，初蕊整个人似一摊软泥，昏厥过去。接生婆不论怎么摆弄，这个婴儿都不哭。我突然想到，估计是婴儿口腔里黏液太多。来不及多想，我俯下身子，用嘴开始吸取孩子口中的羊水以及一些黏液，小心地做人工呼吸。终于，孩子“哇”一声哭了。
我一喜，眼前突然冒出金星，然后一片漆黑。听到耳边有人呼唤：“夫人！”无法发出声音，我的声音，我的身体是如此沉重，重的无力再支撑……
醒来时看到罗什焦虑的脸，握住我的手，双眼血丝密布。看见我醒来，惊喜万分，忙着让我吃药。罗什告诉我，我已昏睡了十几个小时了。初蕊的两个双生子虽然身体虚弱，但是平安。只是初蕊生产之前已有中毒迹象，现在油灯耗尽，生命岌岌可危。
我一惊，急忙起身要去看初蕊。罗什拦住我，说我不懂医，去了也无济于事。他已请了御医，正在抢救初蕊。
有敲门声，是惊惶的络秀。看到我醒来，红着眼睛对我说：“夫人，初蕊不行了，她说要见夫人……”
我急忙拉住罗什的手，他看到我严重的哀求，点点头，搀着我去初蕊的房间。初蕊面无人色，嘴唇发紫，已有死气笼罩在身。在我叫唤下终于用尽力气睁开眼，环顾一下四周。我明白她的意思，让所有人先出去，在外守候。只有罗什不放心，一直守在我身边。
“夫人……”她颤抖着伸出手，我赶紧握住，“是燕儿……”
我不明白，用眼神询问。
“那日一早……燕儿送来糕点……我吃了之后便……腹痛难忍。”
我惊呆了：“燕儿？她与你有什么仇，为何要这么做？”
“刘勃勃。前些日子，被我撞见刘勃勃跟她在一起……他勾搭上了燕儿……”
我一下怔住了。又是燕儿！先是想勾引罗什，再对慕容超暗送秋波，现在又是赫连勃勃！我虽气愤，但仍想到一个问题，就算燕儿水性杨花，不停勾搭男人，她与赫连勃勃私通被初蕊撞见，也不该下此毒手啊。
看出我眼中的一伙，初蕊挣扎着说：“燕儿……一心想攀龙……附凤，刘勃勃肯定……答应了她什么，让她来……毒死我。”
“为何。”
她喘息着歇了一会儿，再继续说：“夫人对初蕊恩重如山……事到如今……初蕊不可再瞒夫人。这两个孩子……是刘勃勃的。”
我点头。自从无意中听到初蕊与赫连勃勃在他府前的一番话，我一惊猜到让初蕊怀孕的，就是赫连勃勃。
初蕊的两眼闪出异样的光芒，身体不知从何处得来一股力气，居然半坐起身。我赶紧用枕头垫在她腰下。心里难过，这样的光景，是回光返照了……
“刘勃勃花重金将我从妓院中买出，是为送给陛下。在送我进宫之前，刘勃勃便与我有了私情。他说，要消防吕不韦。只要陛下宠幸我，将孩子生下，便是王子。他会尽全力让自己的孩子登位……”
初蕊说着，生怕来不及。我要喂水给她，她不喝，还在匆忙地说：“可是，自从我进攻后，陛下没有一次观看歌舞，我根本没机会见到陛下，这肚子可怎么遮人耳目？我正无法可想时，又被送给了法师。夫人好心放我走，我本以为刘勃勃会收下我，没想到，他却那么绝情。那日，他便起了杀我之心，却被夫人救了……”
“我在法师和夫人庇护下平安待产，本想生下孩子后便逃离长安。没想到，他们不放过我，连自己的孩子都不放过……”
初蕊的泪缓缓滑落，眼里慢慢蒙上灰黑的死寂，突然用很大的力气拉住我的手，竭力喊出：“夫人，求你收养这两个可怜的孩子。日后，不要让他们知道有这么狠心的父亲。刘勃勃不配……”
她的手轰然垂落，人往下瘫倒。我哭着喊初蕊的名字，已无任何反映。罗什急忙上前，探手到她鼻下。一会儿，他收回手，拧起眉心，无奈地摇头。然后双手合什，喃喃念起经文。
我怔怔地看着床上已无人气的初蕊，罗什走到我身边，让我靠着他。依偎在他胸前，我一点力气也无。罗什拥着我的肩，让我回房休息，他会安排一切。
我筋疲力尽，却强力挣扎着说：“罗什，我想给两个小儿起名为容晴容雨可好？人生在世，晴雨无常。但愿两小儿能顺利走完人生路，容得一切晴雨。”
罗什亲吻我的额头，点头轻声道：“好。你走后，罗什会抚养容晴容雨长大。即便罗什有生之年无法见到他们成人，亦会交托可靠之人。你可放心。”
我费力地仰头看他，他悲悯的面容重叠了好几个虚影。虚影晃动，耳边有他焦急的呼唤。站立不住之时，似乎被抱起，然后我便失去了意识。
再次醒来已是第二天午后，罗什在身旁守着我。我想起身，却被他懒猪。他抚摸着我的脸颊，平静地说：“艾晴，你该走了。”
我愣住，看向他的双眼。他眼里隐着波澜，却异常镇定：“你在昏厥时又流了一次鼻血……”
我咬一咬嘴唇，吸口气，笑着说道：“好。不过得等过了苏幕遮。这是你我约好的……”
他静默片刻，将我鬓角的发理好，温润地笑着：“那罗什有个条件。”
我用眼神示意他继续。他点点我鼻子，柔声说：“你得一直在床上静养知道苏幕遮开始。初蕊的后事，还有两个小儿，罗什都会安排好，无须你操心。若你不答应，罗什宁愿你现在便回去。”
结果自然是我答应。
从那以后十天里，我一直按照罗什的嘱咐在床上静养。络秀时不时抱着两个小儿到我床前让我逗弄。两个孩子惊人的漂亮，身体却很虚弱。幸好他们能得到最好的生活条件，慢慢调养，应该可以养好身子。
络秀非常疼爱这两个孩子，每日跟着奶妈不休不眠地照顾他们。她才十四岁，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却在照顾容晴容雨时成长了许多。她的眉眼日渐秀丽，再过几年，定是个美丽的女孩。我告诉她，我马上要回娘家，无法为她把关，所以一定要自己寻找幸福。日后她要是看哪个男人，对法师说一声，法师定会助她。
络秀听了我的话后只是红着脸，半响点点头。我笑了，这女孩真的很率真可爱。
燕儿在初蕊生产那日便不知所终。络秀后来曾在逍遥园内见到她，果真跟赫连勃勃一起，被赫连勃勃收为第二十房妾。络秀说，燕儿看见她后羞愧的赶紧离开。
“不知她会不会每天晚上做恶梦。”绿袖一脸愤恨。
燕儿爱慕虚荣，用自己年轻的身体做筹码，寻找可以攀附的男人，这些我都可以原谅。可是她为了能进将军府，居然杀人，这便太让人寒心。她错的这么离谱，以宿命论来说，迟早会有报应。
赫连勃勃是个怎样的人，我比一时冲昏头闹的燕儿清楚多了。他连抚养他长大的丈人都杀，完全把杀人当成乐事。跟在他身边，岂不是每天伴着一头猛虎？也许，不就的将来，赫连勃勃便会杀人灭口。
我静养了十几天后，便在苏幕遮前一日跟着罗什去长安。马车在下午时分驶入长安城，我掀开帘子看，主干道上很多人在忙着张灯结彩，为迎接明日的苏幕遮。虽然七八年后姚兴疲于奔命地被赫连勃勃牵着鼻子走，国力渐衰。但起码眼下，长安百姓还是能够安居乐业，所以，长安市民都是脸上带笑，友善地互相打招呼，兴奋地期待着热闹地苏幕遮。
马车行驶到鼓楼一带时，前方听到叫骂声。我好奇地探头望，一群人围着，有人再骂：“亏你长得那么俊，还是鲜卑王族，怎么就这么没出息，跟乞丐抢几个馊了的馒头。”
旁边有人符合：“就是！明日苏幕遮，可不能让这疯子在街上搅了大家兴致。”
我心念一动，看向人群的中心点。一个衣着破烂的高大身影蹲在地上，长长的乱发遮住了脸，正在若无其事地啃着发黑的馒头。
我们的马车夫叫嚷着要人群让道，那个高大身影抬头朝我们这边看，乱发下一张满是污垢的脸，我一眼便认出，那是慕容超！
蹲在地上的慕容超眼神一震，突然起身朝我们的马车本来。他张开双臂拦在马前，嘴里乱嚷着：“求车里的好心娘子给点钱吧。”
车夫掏出几个铜钱递过去，他却不接，依旧嚷嚷：“要车里的娘子给，俺只要车里的漂亮娘子给。”
人群爆发出哄笑声，车夫气得横起脸：“住嘴！你可知车里坐的是谁？”
“长乐！”我喊车夫的名字，打住他的话。我不想让长安市民知道罗什也在车里。罗什要起身，被我按住。对着罗什点点头，我掀开帘子下了车。
慕容超看到我，原先佝偻的身躯慢慢挺直，两眼一瞬不瞬地紧盯着我，眼神复杂难解。
我走近他，将几个铜板递到他面前，竭力不动声色地说：“小兄弟，拿去买新鲜馒头吃。馊了的馒头，吃了会得病……”
他伸出黑黑的手，想接。却又突然意识到什么，将手在衣服上重重擦了好几把，才伸手去接铜板。他的手触及到我的手时，浑身震颤了一下。眼里流出沉沉的爱上，嘴角哆嗦着，喉结急剧起伏，似乎想说什么，却又无法说出口。
那是，我告诉他要装疯来引开姚兴的注意，他只犹豫片刻，便点头答应。我曾问过他：“你这一装，便是两年，一直的等到你叔叔派人来接你为止。你可忍受得了？”
他垂头沉默片刻，再抬头时嘴角有一丝凄绝的笑：“姑姑，不过两年而已，超儿能忍！”
那一刻，他的笑容，跟娉婷在我面前流露出的笑一模一样。
想起他那时的笑容，心中悲戚。我偏偏头，深吸一口气，半闭上眼叹息：“莫要在街上乱跑了。家人会担心……”
不提防间，突然被他搂住。我身体一僵，还没来得及反应，他俯下头，搁在我肩上，贴着我的耳朵用无人能听到的细微声音说：“姑姑，超儿会一辈子记住你……”
他的身体在颤抖，声音也抖得厉害。车夫长乐大喊：“你这疯子在干什么？我家夫人岂容你如此轻薄？”
在长乐将他拉开之时，他快速在我耳边细语：“姑姑，谢谢……”
然后，他放开我，眼睛依旧落在我身上，神情凄绝地笑一下，嘴里又开始大声嚷嚷：“小娘子真香，呵呵，真香啊……”
他被周围愤怒的群众包围了，有人在骂：“这疯子越来越不成样子了，居然轻薄人家小娘子。”
我闭一闭眼，转头上了马车，让长乐掉头绕道而行。罗什一直不言语，只是握住我的手，马车碌碌，将身后的喧闹渐渐拉远，也将那个有着可爱笑容的男孩，一并拉远……

94.长安的辉煌 与君生别离
罗什护着我，在人潮如涌的大街上小心地走。本来姚兴邀请罗什与他还有王亲贵族们一起在装饰一新的城楼上观看，罗什婉言谢绝了。我和他都戴着面具，罗什换上俗衣，没人认出，我们便放心大胆地手牵手，融入欢乐的人群。
罗什时不时问我是否累，管束着我，不让我太过兴奋。我只好跟着他以老年人的速度悠悠地随游行队伍缓行。不少西域胡人在跳着欢快的舞蹈，那热烈舞动的身姿让我神思恍惚。似乎舞动的人中就有弗沙提婆，挑着好看的剑眉在对我挤眉弄眼。
不知为何，这样熟悉的场景让我格外想念弗沙提婆，仿佛他就在身旁，用戏谑的口吻说：“艾晴，看你出丑和傻笑更好玩。”
正沉浸在回忆中，突然看到一堆西域胡人潜着骆驼和马向街心走来。一群高大的人中有个格外显眼的身影。纤长高挑的身材，穿着龟兹贵族典型的鹅黄色束腰式短装，英姿飒爽。高挺的鼻梁，大而明亮的眼睛，长长浓浓的眉毛，浅灰色眼珠，天!是他！嘴角弯起的调皮模样，不是他还会有谁？
心快得要蹦出胸膛，猛地发足向前奔去，连罗什在身后喊也不顾。我冲到他面前，来不及喘气，一把拉下面具抱住他，头埋进他宽阔的胸膛，喜极而泣，用多时不讲的吐火罗语嚷着：“弗沙提婆，是你，真的是你！太好了，老天爷听到我的祈求了！“
被我紧紧抱住的身体似乎有些僵硬，一个略微低沉的年轻男声在我耳边轻声响起：“这位大姐，可是认识家父？“
我一惊，仰头看他。潜灰眼眸正注视着我，挺秀的五官，健康亮泽的肌肤，浑身蓬勃的朝气，无一不像。可是，弗沙提婆不会只有二十来岁……
我心一惊，立刻尴尬的放开他。
“艾晴，这么多年了，你怎么一点都没变聪明？”
我转头，看到一个魁梧高大的中年男子站在那个年轻人身后，双手交叉放在略微挺出的肚腩上，眯着眼看我，眼角尽是皱纹。脖子上拐着我熟悉的狮子佩玉，唇上的胡随着笑微微抖动，笑容沧桑。
“弗沙提婆！”我搓搓眼，颤抖着喊，眼睛瞬时被泪蒙住。
“你刚刚抱我儿子抱得那么紧，现在看到怔住，怎么反而不抱了？”他嘻嘻笑着，朝我张开双臂，“莫不是嫌我老了？”
“你胡说什么！”正要捶他，不提防间被他抱起，转了几个圈。
长安的蓝天在我头顶飞旋，心中满溢着感动。我还能见到他，真好！
我瞪他，在满眶的泪中笑骂：“为老不尊！在自己儿子面前还那么嬉皮笑脸。”
“哎呦，我刚刚可是什么都没做！”他突然放开我，高举双手，超我身后嬉笑。我站头，看到罗什正面带微笑地站在我身后，脱下面具挽在手中。
“亲兄弟见面，是否也该拥抱一下？罗什眼望着他，慢慢伸出手。
弗沙提婆先是一愣，随即大步上前，用力跟罗什相拥在一起。看着抱在一起的兄弟两，我忍不住，泪水在笑声中滑落。这个苏幕遮，一定会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回忆……
那天苏幕遮剩余的节目我们都无心观看。罗什在龟兹学习佛教律法的师傅卑摩罗叉也随同弗沙提婆一道来长安寻找罗什。弗沙提婆本来是要去驿站，现在见了我们，便让其他随行人员去驿站住，他和求思，还有卑摩罗叉跟着我们去罗什在未央宫中的住处。
卑摩罗叉已有七十岁高龄，一路颠簸，罗什安排他早早歇息。弗沙提婆带着求思跟我们不停谈话。自从龟兹一别，兄弟俩已是十八年未见面。有那么多话要讲，一直到掌灯时分，依旧意犹未尽。
弗沙提婆告诉我们，龟兹王白震和他的儿子均已逝，现在是白震的苏子白苏尼支为龟兹王。弗沙提婆的女儿泳思是白苏尼支的往后，去年已育有一个男孩，被立为太子。晓萱做了外婆，每日很忙。她一切安好，只是身体有些小毛小病。打儿子求思，今年已经二十三岁，做了龟兹的禁军队长。晓萱对儿子最大得不满意，便是儿子不肯成亲，成天挑挑拣拣的。
弗沙提婆说起求思时，不住摇头叹气。我忍不住笑，求思还真像他当年，游戏花丛，每个安定。
他看我笑，瞪我一眼，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说不定，他也跟我当年一样，在等待仙女的到来……”
一直坐在一旁默默不语的求思对父亲看了一眼，英俊的脸上浮起绯红。求思的长相综合了西域人与汉人的所有优点，比当年的弗沙提婆还帅气。看着求思，我不仅遐想，不知小什长大后会是什么模样。能不能超过他的堂兄呢？
“艾晴，我这是最后一次来长安了。兵荒马乱，灾祸连年，这一路行来，很是不易。王本来不想在中原局势未明时贸然进贡，是我力劝王与姚秦结好。其实我是有私心，想见大哥最后一面。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到你，真的无憾了。”
弗沙提婆往罗汉榻上靠，伸手去捶自己的腰，摇头长叹：“年岁不饶人啊！真没想到，我也有老的一天，大哥也老了，只有你，永远年轻，多好……”
我笑：“我也会老，只是，你们无法看到了。”
几案下伸过来一只手握住我，罗什温润的对我笑。我与他对望一眼，再转头对着弗沙提婆：“弗沙提婆，上天对我真好，在我马上要走之前又能再见你……”
“你要走？”他诧异地打断我，“又要回天上吗？”
我点头：“我的时间到了，得回我自己带的地方。我还有责任，要将孩子带大。”看到弗沙提婆诧异的眼神，我含糊地解释：“我们有个儿子，叫小什。现在正在我那儿。”
弗沙提婆突然板起脸，面带怒色：“大哥，我进长安之前，听说你有十个妾其中一个妾还生了双生子，你怎可如此对不起艾晴？”
我跟罗什相视一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弗沙提婆才释然。这双生子在罗什接受十名宫妓后半年不到便出世，其实时间上并不匹配。而且十名宫妓大部分已回家，这些也照样没人理会。人们最喜欢听的是惊世骇俗的小道消息，以讹传讹，越描越黑，事实真相便被淹没在口水中。所以八卦的力量强大，古今一样。
弗沙提婆正色对罗什说：“大哥，你与艾晴相恋四十年。就算艾晴回去，以你对她的情，也不该再有其他女子了……”
罗什在案桌底下与我十指交缠，对视上弗沙提婆，眼神清澈澄澈：“这是自然。”
弗沙提婆点点头，吸口气偏头用手背擦眼角。看向我时眼中晶光闪动：“艾晴，这次，我和大哥一起送你走。”
我看看一直淡然笑着的罗什，再看看眼神真挚的弗沙提婆，心中的感慨无以言表。噙着泪，对着他们重重点头。
我在准备行装，要带回去很多东西。罗什给儿子的玩具，我手机的工艺品，弗沙提婆又送了我和小什不少西域特产，一件件细细地整理。
门打开，罗什站在夏日阳光中对着我伸手：“艾晴，来，随我去见师父。”
见卑摩罗叉？我诧异地看着他，却见他神态自若。随着他走进佛堂，卑摩罗叉坐在蒲团上，正在看罗什的译文，见到我，也面露诧异。
罗什用尊敬的口吻说：“师尊，这位便是罗什之妻，艾晴。”
我急忙向卑摩罗叉行礼。
卑摩罗叉向我还礼，然后转头不看我一眼，只是淡淡地问：“听说你在长安传法译经，此举于汉地大有重缘，受法弟子可有几人？”
心里有丝苦笑。卑摩罗叉故意不对我和罗什的婚姻致任何言辞，是以此方式告诉罗什他的态度吧？
罗什恭敬地回答：“汉地经律未备，新经及诸论等，多是罗什所译出。三千徒众，皆从罗什受法。但罗什累业障深，故而只是传法，不收徒弟，不以师礼受三千徒众之敬。”
卑摩罗叉吃惊地看着罗什，又对我看一眼，沉默半响，叹息着：“是你自己起了欲想，现在可有悔心？”
他睿智一笑，满脸淡定：“师尊，罗什无悔。”
他温润地看着我，抬头朗声道：“譬如高原陆地不生莲花，卑湿淤泥乃生此花。当知一切烦恼为如来所种。譬如不下巨海，不能得无价宝珠。不入烦恼大海，则不能得一切智宝。
罗什与妻，非仅仅是常人以为的男女之欲。罗什未在卑湿淤泥中窒息而死，反而如莲花般绚烂开放，是因我妻四十年来一直支撑着罗什。罗什之所以将妻带到师尊面前，便是想让师尊知道：是这位默默站在罗什身后无怨无悔付出的女子，才成就了罗什的今日。”
我早已泣不成声，嗓子疼痛难忍。罗什含泪看着我，却依旧面带微笑。
他停顿一下，深吸一口气，盈盈泪光中笑着看我：“如今我妻不日便离开，罗什与妻，再无生聚之可能。罗什历尽世间种种烦恼，已知悉无价宝珠与一切智宝之所在。凡此种种，难道不是佛陀为磨砺罗什所设？待我妻离开后，罗什余生尽悉交付译经使命，致死乃止。”
卑摩罗叉一直默默看着我们俩，面上亦有动容之色。沉默许久。长叹一口气：“你乃率性而为之人，此是你的劫数。个中辛苦，亦不为外人道。既如此，你便自己处置这段孽缘吧……“
罗什拉住我的手，示意我与他一起对卑摩罗叉行礼：“谢谢师尊。”
他挺直身体，在夏日的一室阳光中对着我璀璨地笑了……
“艾晴，我送过你一次，大哥送你一次。现在我们兄弟俩一起送你，总算扯平了。”弗沙提婆帮我将大包扛上，突然夸张地叫起来，“啊，不对，忘了你第一次也是我送走的，尽管那是我还是个十岁的毛孩，哈哈，我比大哥多一次，嫉妒吧？”
他超罗什挤挤眼，罗什对他的故作轻松只是笑笑，帮我拉好手腕上的拉链。
“大哥，离别时我想抱一下大嫂，不介意吧？”
罗什不答话，依旧温润地笑着。弗沙提婆对已经穿好防辐衣的我伸开双手，用力将我拥进他魁梧的臂膀。
“艾晴，就算我们再也见不到你，你在天上也一定要好好活着。”他的鼻音很浓，吸一吸鼻子，努力对着我笑，“答应我，保重自己。”
我对视上他含泪的眼，哽着嗓子喊：“我会的。弗沙提婆，我会一直很想念你，直到生命终结的一刻……”
手臂收紧，将我紧紧贴在他温暖宽厚的胸膛，我在他的衣襟上淌下泪。佛祖，谢谢你，让我再次见到他……
弗沙提婆慢慢放开我。擦去眼角的泪，对我挤一挤眉：“好了，再不留点时间给大哥，他不知道要怎么恨我了。”
弗沙提婆笑着退出房间，只剩我跟罗什脉脉对望。
“艾晴，听我说……”他长久地看着我，似乎在思考什么，许久之后，努力深吸一口气，才犹犹豫豫的说出：“你只有三十三岁，一个人带着小什太辛苦。若是……若是……碰到合意的男子，只要他能对你好，对小什好，你不妨……”
“罗什！”我厉声打断他，将左手伸到他面前，让他看我的结婚戒指，“你在说什么胡话！你给了我休书了吗？我问你，等我走后，你可会再娶妻纳妾？”
他摇头，苦涩地望着我：“你知道的……”
“那你凭什么要我再接纳另一个男人？你也知道，我这一生，除了你，不会再有其他男人……”
“为夫自然知道。”他将我搂进怀，幽幽叹息，“可是，你那么年轻，还有几十年路要走。我们再无可能相见，这滋味，你如何熬……”
“你等了我十年又十年，最后一次甚至等了十六年，你怎么知道，我无法比你等得更长久？再说，我不是一个人，我有小什。”
我仰头，望进他如渊深邃的眼眸，柔声说：“等小什长大，我再无牵挂，就入地寻你。你可要记得，一定得等我……”
他心疼地吻着我，温软的唇在我唇畔流连：“我妻，你怎么这么傻呢。”
与他交颈缠绵，在他耳边轻声说：“你不也是……”
他将十指交缠的双手放在心房上，坚定地望着我：“好，罗什在地狱中等你。千年时光，不过瞬间事。罗什自信能等千年……”
“我一定来寻你。我们到地狱中永世相伴，一定不会再有什么可以让我们分开了……”
启动时光表，与他最后对望。这一次，真的是生死相隔。我一生的爱恋，随着这次腾空，不复再见我的爱人。可是，与他一样，我不悔……
罗什，我们地狱中再相见……

95.不负如来不负卿：我见到了父亲
我抬头仰望，“草堂寺”的大门并没有后世修葺的那么气派，门匾朴实五华。看落款，是姚兴所题。忍不住心情激动，脚步却停滞不前。怔怔地盯着大门，脑子有些纷乱。我从未见过的父亲，就在里面了……
“看什么呢？”手肘被轻轻撞了一下，是满面笑容的道桓，拉住我的胳膊兴奋地往台阶上走，“这里就是闻名遐迩的草堂寺了。鸠摩罗什法师在此译经，听说有三千多僧人跟着他习法呢，真是盛况空前。贫僧来长安最大的心愿，便是拜他为师，不知能否得偿所愿。”
道桓絮絮叨叨地说着。虽然从咸阳考试跟他同行只有两天，这一路上，他已经反反复复地强调一定要拜父亲为师，听得我耳朵起茧。要不是看他憨憨的样子很可爱，人又耿直善良，我还真像甩了他，好快点到达草堂寺。
跨进门，道桓对着守门僧人合十而拜：“这位师兄，请通告一声，蓝田僧人道桓前来习法，这位是我师弟道标。愿鸠摩罗什法师能收我两为弟子。”
唉，我告诉过他很多次，我不喜欢他给我起的法号。他却笑嘻嘻地说，既然出家，便不能再用俗家名字。然后自顾自地到处叫我“道标”。真是的，这名字太没艺术感了。早知道得有个法名，我就自己起了。
守门僧人对我看一眼后似乎吃了一惊，又将我上下打量一番，欲言又止。我知道自己的长相更偏向中亚基因：高鼻深目，浅灰眼珠，红棕褐发，削尖下巴，加上一米八八的个头，在我自己的时代都非常引人注目，更不要说古人了。只是道桓第一次见到我时也就多瞟了几眼，为何这个守门僧人一直盯着我看个不停？
道桓喊一声“师兄”，这位老兄才回过神来，对我们回礼：“两位师兄要习法自然可以。法师允许任何僧人来此观摩译经。只是这拜师，法师在三年前已发愿，不再收弟子了。”
“这，这……法师为何不再收徒？”道桓结巴起来，一脸沮丧。
我知道原因，不希望道桓再问下去。一把拉过她，低头靠近他胖胖的身子：“别多问了。还是赶紧进寺见法师要紧。”
守门僧人突然恭敬地对着朝门寺走来的一个僧人行礼，态度异常恭敬：“僧肇师兄。”
是僧肇？是当年的狗儿？我赶紧看向来人。他非常瘦弱，似乎风一大都能把他给吹走，皮肤泛着亚健康的惨白。他现在应该是二十一岁，比我还小一岁，却一脸老成，神情持重。
守门僧人向他介绍我和道桓，僧肇也跟那位老兄一样，看我一眼后便对着我发呆。
“僧肇师兄！”我嗯哼一声，对着他行礼，“不知罗什法师现在何处？”
僧肇收回一直盯着我的眼光，微微一鞠身：“师尊午后在大殿译经，两位可先去僧舍安顿，然后去大殿观摩学习。”
他在！我开心地点头，与道桓在一个小和尚的带领下住进僧舍。一路上看到我的僧人都面露诧异，我郁闷地想，我的一张脸在自己的时代太招女生，怎么到了姚秦的长安，这么招和尚了？
放下背包，即刻去大殿。我迈开大步朝着主殿方向走，道桓一路小跑跟上我：“道标，你怎么走得那么急？难道你比我还记着想见到鸠摩罗什法师吗？”
我不理他，步子迈得更快。他怎能体会我的心情？
三步并一步地跨上台阶，冲进大殿。里面正是一派忙碌景象：黑压压地坐着千名僧人，挤得大殿几无落脚之处。大殿前方的佛像前，一个高瘦的身形，微微佝偻着背，手捧着书踱步，旁边坐着数十人，正奋笔疾书。
拉着道桓在一角盘腿坐下，眼睛一直没有离开那个身影。是他吗？是我二十二年未曾见到的父亲吗？我怎么有种熟悉的感觉？
他正在翻译一段经文，我仔细听，是《佛藏经》。来之前，将他翻译的经文又看了一遍。从他哪里遗传来的超高记忆力，能让我即便对佛法不甚了解，也能背得出这些经文。所以来此处扮和尚，一点都不费力。
他译完几句偈语，微笑着对众僧说：“今日此经便能译完，诸位辛苦了。”
她的声音略低，温润如玉，带着西域口音。五十六岁的他，已显老态，却有种无可比拟的风姿。微笑时神情清鉴，翩然出尘。
道桓突然叫唤一声：“那位便是鸠摩罗什法师吗？道标，他，他怎么跟你这么象？”
我身体一震，挂不得我老觉得看他那么亲切熟悉。高鼻深目，浅灰眼珠，削尖下巴，五官无一不像，连身高都相仿。只不过，我的肤色比他白皙一些。他年轻时，应该就是我这样的长相吧？难怪草堂寺的僧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我。
“罗什，接下来是否该译我带来的达摩多罗和佛大先两家法门？”
一旁类似贵宾席的地方坐着几个印度和西亚血统的外国僧人。我知道那些是来帮助爸译经的老师和朋友。其中一个精瘦干练，看上去比爸小几岁的老者向他提问，本来是用梵语，他说完一遍后又用不熟练的汉文再说一次。
爸恭敬地向那位老者鞠身：“达摩多罗和佛大先乃大成有宗之师。罗什打算先译大乘空宗论著，待日后再译有宗直说。故明日开始译《维摩诘所说经》。”
老僧面露不满，冷哼着大声说：“大乘有宗在天竺乃瑜伽行者派，为弥勒菩萨所创，殷明之说最为明晰。你所倡导至空宗中观论，与有宗如何能比？”
我有些动气。这个老头居然当中用这么不客气的口吻和爸说话。我知道他是谁了，是与爸在佛法观点上意见相反的佛驮跋陀罗，中文名为觉贤。仗着他是大乘有宗的正宗，来汉地后拼命打击爸的权威，想与爸分庭抗争。
“觉贤师弟，你来长安相助译经，罗什大欣悦之。与师弟共论法相，振发玄微，多所悟益。”爸也就耐着性子好言好语地对他行礼，“罗什非是不愿移有宗之说。只是以为，大乘空宗之理在天竺流传甚广，民众更易接受。而有宗度人成佛却异常艰辛，有宗之说，先下并不适于中原。”
我禁不住点头，爸说的有道理。中国的佛教派别大多数属于空宗，因为空宗诸派锁倡导的“一阐提皆有佛性”，“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无情无性”等，连小脚老太太都听得懂。可是有宗倡导的成佛途径艰涩难行且毫无把握，普通民众舍有宗而就空宗，不是很自然吗？成佛的难易程度决定了这个教派在中国流行的时间长短。玄奘根据有宗创立的法相宗，全盘接受印度的有宗学说，结果玄奘一死，法相宗就消失，原因就在于此。
觉贤老头站起身，走到爸面前，鼻子重重哼气：“罗什，你锁翻译与注释之经文，与他人相比也无特别之处，却得如此高的盛名，是何故？”
总僧众皆哗然，交头接耳的嗡嗡声四处响起。我气得差点跳起来。这老头怎么说话的？当着几千喊爸“师尊”的僧人，这样之一爸的权威，摆明了是挑衅。本来不过是教派内部空，有之争，这老头却用人身攻击，太过分了！
爸脸色沉了一下，胸膛有些起伏，深呼吸几次，稳一稳情绪，仍然用恭敬地语气对着那鼻孔出气的老头说：“不过是众人看罗什年老之故。这些虚名，何必能称美谈？”
觉贤老头下巴一扬，又紧逼一步：“空宗有宗，熟优熟劣，你我可相约论战，一辩高下。”
爸已经平静下来，脸色如常，摇头说道：“师弟，当下之急，乃是译经。罗什才疏，自然无法与师弟抗衡，无须论战，罗什认输便是。”
觉先老头刚要说话，大殿外响起钟声。爸语气无波的对着僧众说：“晚课时间到了，今日课业为《不思议光菩萨所说经》。”
觉贤咯头不好在晚课上继续闹腾，不再发难，走回自己的席位。爸在佛像前焚香礼拜，众人停止喧哗，均随着爸的动作向佛驮行礼。然后盘腿坐下，在爸的带领下念诵：“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邸陀林中给孤独精舍……”
我低头跟着喃喃念叨，尽量压低声音免得旁人听出我念得不正宗。晚课结束，我先跟着道桓回僧舍取大包。然后快步出了寺门，在路边守候。他在草堂寺旁另有住所，哲理诗必经之路。
冬日下午五点一刻，天色渐暗，寒风呜咽，明天可能要下雪了。站在林荫道翘首企盼，心情乱糟糟的，兴奋又有些犹豫。我平常很少抽烟，现在却希望有只烟在手，好让我放松不住颤抖的手。
林荫道上出现一个高瘦身影，身边伴着僧肇还有其他几位年纪比较大的僧人。我的神经高度紧张，握紧抖个不停的双手，脚步不听使唤地向那个高瘦身影走去。新蹦蹦直跳，比我在足球场上狂奔时还要快。
他看到了我。站住脚步，微微佝偻的身体慢慢挺直，怔怔地盯着我。眉头微拢，眼睛眯起，似乎在辨认着什么。然后，他也朝我走来，脚步很缓慢，走的越近，连上的疑惑越深。
不知怎么回事，我居然在那么紧张的心境下，对缓缓走近我的他，咬着嘴角笑了起来。他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我的脸，看见我笑，他的眼瞪大，身体晃动一下。
“师尊！”
僧肇挽扶住他。他的眼睛依旧落在我身上，摆摆手，示意不用搀。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近，我的手也越来越抖。我在想，他是否能接受儿子突然变得那么大的事实。
对面的他已经离我只有四五米之遥。我一直在对着他笑。似乎只有这样的笑，才能让我驱逐一些莫名不的安。
他终于跟我面对面站着了。我将手腕伸到他面前，晶莹的玛瑙珠子闪出柔和的光。上面，有他一声的希冀：不负如来不负卿。在我的手心，躺着一只破旧的竹蜻蜓，那是父亲送给我的礼物。
他低头看我手腕上的珠子，伸出颤颤巍巍的手，将我手里的竹蜻蜓拿起端详，再抬头时，嘴角剧烈战栗，胸膛不住起伏。他的眼光突然越过我，向我身后望去，急切地四处搜索。他咬着嘴唇，轻声说：“她没有来。”
他怔住，半响将目光收回，重新落在我的脸庞上，仔细辨认，抖着声音问：“你，你是小什吗？为何这么大了？”
“是我选择到你这个年纪来。”我眼睛有些模糊，吸吸鼻子，笑着说：“我从小有个愿望，希望能亲眼见到你……”
我的声音怎么也抖得那么厉害？
“在你那里，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吗？”他的声音如同风中的树叶般颤抖着。
“恩。她说，你最长一次等了她十六年。他马上可以比你等的更久了。”
妈说这话的时候正是秋天。我推着她在医院的草坪散步，她看着金黄的梧桐树叶，又沉入了回忆。她说，她就是在这样的秋天遇见了爸，她也是在秋天生下了我。
他的眼眶里聚满了泪水，闭一闭眼，再睁开时突然上下打量我：“你如何也出家了？”
我默默自己的光脑袋，呵呵笑。冬天顶着这个，真挺冷的：“我没有。只是为了能更快接近你，才这样打扮的”幸好爸的时代，僧人不需要烧戒巴。
他点点头，仔细凝视着我，眼神有些恍惚：“你笑起来，很像她……”
笑容在我连上慢慢隐去。我想起，妈也经常这样，眼神恍惚地盯着我，然后幽幽地说：“小什，你很像他……”他们两，都在我身上寻找着对方。
“她……”咽一下嗓子，深吸一口气，期盼着望向我，“可好？”
心情一下子沉重起来，模糊地“恩”一声。仍是忍不住，咬着嘴角轻声说：“我来，是为了跟你说她的事……”
拉住我的手，闷闷地说：“随我来。”
“师尊！”
一直莫名盯着哦我们看的僧众中有人喊他。他顿一顿脚步，回头对着僧肇说：“明日帮为师主持早课。译经暂停一日，为师有更重要的事情。”
我们在众僧诧异的目光下往前走。他的身体一直在颤抖，脚步踉踉跄跄。我犹豫一下，握住他的手臂。他浑身一震，对我看一眼，泪光闪烁中有一丝温暖在流淌。我笑了，更加贴近他的身体，用我年轻强壮的身躯挽扶住他，一步步向前走。
田更暗了，暮色中，寒风拂起我与他的衣襟，发出簌簌声响。他放心地靠着我。隔着衣物传来他的提问，一丝丝深入我心房。看一眼身旁的他，更用力地将我的力气传递给他。我们，仿佛从来没有千年的时空间隔。我们，似乎天生就可以这样熟悉。互相倚靠，相互取暖，一直这样走下去。

96.不负如来不负卿：我来的原因
“这是在聂叔叔和白阿姨婚礼上。白阿姨曾经是妈的学生，现在也在研究基地工作。是她跟聂叔叔帮忙，让妈再次来长安看你。聂叔叔已经是基地负责任，我这次来，就是请聂叔叔和白阿姨安排的。”
“这是妈四十岁生日。你看，她的学生把蛋糕涂在她身上，后来成了蛋糕战，每个人身上都一团糟。”
“这是妈当上历史系主任的任职典礼上。妈是我见过的工作最努力的人，对每个学生都关怀备至，她的学生都很爱戴她。
这是妈带着我在草堂寺，我们那个时代的草堂寺跟现在完全不一样，都是翻新的建筑，姚兴时代的痕迹一点都找不到了。妈看到你的舍利塔时，哭了很久……
这是妈在操办外公的丧事。外公在妈四十六岁时死于肝癌。外婆在去年也因为太想念外公过世了。外公外婆的过世，让妈难过了很久……”
我在蜡烛下一张张翻着照片，讲解给爸听。从妈三十三岁回去，到四十九岁我穿越来看爸之前，一千多张照片，记录了妈十六年的中年岁月。
爸带着老花眼镜，如饥似渴地仔细看每一张照片，眼里流淌着浓浓眷恋。我轻声说：“爸，你曾对妈说，看不到她变老了。所以我来之前，把这些照片打印出来。因为我相信，你渴望能看到妈是如何慢慢变老的，是吗？”
爸用手指轻柔地抚摸着照片上妈略显沧桑的脸，眼神票源，似乎沉浸在回忆中，再次将眼神落到照片上，嘴角挂上会心的微笑：“她不老，一直是为父心中的模样。恬淡宁静，光彩照人。”
想起妈的风采，我也点头。妈虽然长得并不惊艳，浑身却散发着无可比拟的独特魅力，知性睿智，淡定从容，善解人意。与他相处过的人，都会被她纯净真挚的魅力所吸。这些年，她身边不乏追求者，甚至有男学生被她吸引，只是她都婉言拒绝了。
“这是在何处？”爸拿起最后一张照片，妈脸色苍白半躺在病床上。她的容颜，与前面两张相比，一下子苍老了很多。因为化疗，她掉了不少头发，三个月里头发全变花白了。
“在医院里。”我犹豫了一下，心里很疼，呼出一口气说，“妈在课堂上昏厥，已经住院三个月了。但她放弃治疗，坚持出院。我无论如何都劝不住她，所以，只能来找你……”
他身体震颤了一下，嘴角发抖，急切地看着我。我叹口气，决定将妈瞒着爸的秘密说出来：“爸，你可知道，妈的病是怎么来的？”
我将往事一点点告诉他。解释现代词汇并没费太多力气，爸的高智商以及跟妈相处后对二十一世纪的了解，让他能很快接受对这个时代来说太过匪夷所思的事情。
妈一次次穿越累计的辐射超标，最终得了白血病。妈为了救我的命不顾自己给我做骨髓移植。妈为了能实现跟他在长安再见的承诺，付出了无法想象的代价。爸流着泪听完，几次用袖子颜面，失声痛哭。这一切，我成年后听聂叔叔和白阿姨讲起时，我流的泪，不比爸少。妈是我见过的，最坚强，最勇敢的女人。为了爱情，她做到如许底部！世间有几个女子，有这样的勇气？
爸红肿着眼，有些害怕地握住我的手臂：“她现在……现在是否……”
“爸，妈其实可以得救。”我赶紧拍拍爸的手背，安慰他，“我是她儿子，我可以将我的骨髓移植给她。科技那么发达，骨髓移植只是很平常的手术，对我也不会有什么伤害。可是，她不愿意……”
“为何？”
我沉默了一会儿，重重叹息：“她说，外公外婆已经过世，我也成年了。她在世间已没有任何牵挂，终于可以去地狱找你。她说，你在地狱里等了一千六百多年，她不想让你再等下去……”
爸眼角的泪，顺着清癯的脸颊滚落，滴在僧衣上，如莲开放。
“所以，爸，我来找你……”终于说到关键了，我不禁有些紧张，咽了咽嗓子才继续说，“你跟妈，可以不必等到地狱再见面，那毕竟太过渺茫。如果你们在生之日，还能享受，你是否愿意做一个至关重要的决定？”
爸看向我，眼里是极度的无法相信与满腔的热切期盼。
我咬着嘴角，缓慢说出：“你去我们的时代，我们一家人相聚。这样，妈就会有活下去的意志了”
他震惊莫名，咀嚼着我的话，半天无法回神。我知道这对他来说很难一下子接受，赶紧解释：“当然不是现在去。你的传记记载，你是虹始十一年八月二十日卒于长安，终年六十。姚兴于逍遥苑依外国法以火焚尸，薪灭形碎，唯舌不烂。”
他皱眉：“薪灭形碎，唯舌不烂？”
“很匪夷所思，是吗？正是这段记载让我突发奇想：为何会薪灭形碎，唯舌不烂？”我笑一下，希望我接下来说的不会吓到他，“因为那尸体不是真人！”
爸猛地抬头，瞪眼看我：“小什，你……你是说，真的我，去了未来？”
我点头：“借助我们哪里的高科技，完全可以作出一模一样的佳人和不会烧毁的舌头。”
我紧张地探头看他：“爸，你愿意吗？在完成佛祖交托的使命后，以生命终结的方式，在这个时代彻底消失，然后在我跟妈的时代开始新的生活。”
看他车默默，似乎还是消化不了我的建议，我再劝道：“我的时代，货到八九十，甚至上百岁也平常。你跟着我穿越，会受到辐射。所以一旦你到达后，聂叔叔会安排组好的医疗人员为你检查身体，治疗你身体里的任何疾病。而我回去后，也会给妈妈做骨髓移植手术，你跟妈完全可以在我们的时代再相守几十年。”
他眼里有丝不安，我赶紧解释：“爸，你不用担心，这件事情只有聂叔叔和白阿姨知情。他们对我发誓：会保守这个秘密。所以不会有人把你当成实验品，我的时代没有人会知道你的真实身份。”我顿一顿，握住他发抖的双手，微吐出一口气，“你们相爱一生，还从来没有相聚过那么长时间。你一定很期盼与妈一起老来相依，对不对？”
他抬眼看我，浅灰色的瞳仁闪着异样的晶光：“小什，四年后你还须再来一次，是吗？”
他没有正面回答我，却问了这个问题，我呆了呆才说：“嗯，如果你愿意，我得回去准备很多东西。聂叔叔正在按照我的形体定制另一套防辐衣和穿越表，我害得准备假人。当然，最重要的是：把你的消息带给妈。妈有了求生意志，才肯接受骨髓移植手术。手术后一切安好了，我会选择到公元园四零九年，也就是姚秦弘始十一年八月二十日之前再来此处。”
他沉默一会儿，突然看向我：“小什，你来去两次，难道身体就不会受损？”
“你母亲舍得？”他叹口气，语气里带着不忍，“为父又怎舍得……”
我一愣，心里有丝感动，他原来在想这个，微笑着安慰他：“爸，我那么年轻，完全扛得住。妈是因为在这里停留时间过长，辐射慢慢积累，有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我两次都不会停留太久，回去后就会接受身体检查，所以不会有事。”
爸从榻上起身，慢慢踱步到窗前。窗外已经下起了雪子，簌簌敲打在窗棂上。他眼盯着虚空中的某一点，沉默不语。高瘦的背影些微佝偻，寂寥孤清。
我站起，走到他身后，将袖袋里一张打印出来的纸拿出来，有些由于：“爸，这是你所译的经文清单，你要不要看看……”
“无须看。”他转头，脸色淡然，对我受伤的纸瞥一眼，摇头道，“看与不看，都不会有任何改变。为父宁愿不看，以免有松懈之想……”
我讪讪地收回手，将那张纸撕去。他快步走向几案，拿起案头一本经书翻看起来，又对着呆立一旁的我温润一笑：“小什，快帮为父磨墨！”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他微笑：“只有四年了，得抓紧时间……”
我大喜，赶紧点头。走到他身边据坐下，手忙脚乱的帮他。可惜对文房四宝实在不知道怎么摆弄，磨墨时墨汁溅到手上，我又用手抹额头。爸停下笔，看着我微笑。我刚开始没明白过来，爸突然用笔在我额上点了一点，然后笑得更大声。我用手一抹，两手沾着墨汁。想到自己满头黑的模样肯定很搞笑，突然玩心大起，用手醮一点墨汁，往爸的脸上抹。
爸儒雅的脸被涂了一道黑，看上去很滑稽。我先是一愣，然后大小。他看着我笑，也忍俊不禁，笑声中饱含沧桑。
我们一直这样笑着。在笑声中，有股异样的暖流熨烫着我周身。原来，跟父亲相处，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拘谨。
“小什……”我的手被紧紧握住了，他依旧笑着，眼角有丝晶光闪烁，“对不起，为父从未抚养过你一日。让你们母子两受苦了……”
“爸，不怪你的。你只是无法可想罢了。”我也笑着，咬了咬嘴唇，“妈说，你是世界上最好的父亲……”
觉得鼻子酸酸，不想在他面前落泪，低头继续磨墨。
他一直看我磨墨，眼里蕴着宠溺，柔声问：“你母亲说过，你们二十多岁还在学习，你现在可还是学生？”
我自豪的告诉他：“我二十岁就念完硕士了。妈本想让我继续读博士，可是我在读硕士时就申请了专利，不想浪费时间，还没毕业就开了公司。然后找到投资银行为我的项目投资。现在公司业绩很不错，已经上市。”
太多现代词汇了，我跟爸解释学历专利公司上市等，很多地方爸听不懂，但能迅速用他的理解方式作出诠释，我越来越佩服他，跟他比，我差得远了。
“爸，你跟妈在凉州时经历的饥荒，目睹几万甚至几十万人饿死，有心救人却无力回天，我在中学时听妈讲起这段历史，心中便立下志愿：我希望能从事减少人类灾难的工作。所以我选择了农业基因工程专业。在读大学时，我便一直研究如何让粮食脱离那种在土地上种植的低效率。”
我一边解释现代词汇，一边告诉爸我到底在做什么：“爸，粮食是土地上种出来的，是吗？”
爸奇怪地看着我，点点头。
我微微一笑：“我的公司是几十层的大楼，每一层再分割成几层流水线，庄稼就生长在流水线的培养基里，模拟阳光按区域照射，温度湿度全部人工控制。我的公司里都是学农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粮食不再是农民在地上种植，不再有天灾因素的破坏，而是产业工人在培养基和人工环境里以流水线作业的方式生产出来。这项技术已经在全世界推广。我的时代人口比你所处的时代多了几千倍，土地是稀缺资源，只有这样才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土地，在空间生产出最多的粮食，满足这么多人的生存需要。”
我讲的手舞足蹈，说起我的专业，我总是很兴奋，由于牵涉太多现代科技，我又用了不少时间解释。爸耐心的听着，虽然有太多疑惑，但他总是彬彬有礼地问我。最后他能理解一部分了，叹息着现代如此惊人的科技，对我点头赞许：“小什，你做的对……”
我被太多人赞扬过，也得过很多荣誉。但没有任何赞扬，比得过此刻被父亲认可。心里暖暖，宜昌舒服。我想，这便是亲情吧……
“爸，你该睡了。”看着腕上的手表，已过午夜。我年轻，无所谓。爸每天要早起，何况他已经五十六了。
“不困。”他温润地笑着，“小什，还想听你多讲讲……
“爸，明天再讲吧，我可以在这里陪你十天。然后在妈的五十岁生日前回去，把你的消息作为生日礼物带给她。”
我帮爸首饰几案上的照片，爸站起，去柜子里捧出一个长方行盒子，珍而重之地打开。见我探头，他将里面的东西一件件小心地拿出给我看。
一摞照片，上面尽是我小时候，从刚出生到研究基地堆雪人。一本翻得页边卷起的陈旧笔记本，爸将笔记本打开，让我看里面一张妈和外公外婆的合照。
那时的妈好年轻，笑起来如蓝天纯净。还有几把锈迹斑斑的剃须刀，磨破的厚棉袜。有一叠素描纸，上面用铅笔画着妈的各种姿势。我开怀大笑，妈年轻的时候真是傻的可爱。
爸拿起一张纸，打开给我看，笑着问：“还记得吗？”
我盯着上面幼稚的字体，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哑然失笑：“当然记得。”
爸将每件东西拿起端详，抹去并不存在的灰尘，再一件件仔细地按顺序放回去，最后放入我带给他的照片。盖上盒子，他轻轻抚摸着木盒光滑的外表，眼里柔情似水，抬眼对我笑：“这些年，为父每天都会拿出来看一次。一晃，看着那么多年了……”
爸扬起手抹眼角。他手臂上的僧袍微微滑落，露出手腕上跟我一样的玛瑙珠子，蜡烛光轻曳，照射在红的剔透的珠子上，光芒四射。这珠子，凝聚着爸对妈的承诺……
那晚我一直守着爸。我强求了好几次，爸终于肯躺下。我陪伴在他身边，一边轻声跟他讲我和妈的生活。他的眼睑越来越沉，我慢慢放低声音，最后停下。我凝视着睡熟的他。饱经风霜的脸，眼角，额头，颈项，都有丝丝皱纹，却气质如华，如醇酒般散发浓香。
他嘴角微微上翘，似在做什么好梦。我委托掖好被角，拉张地毯铺好，坐在床旁的地上，坐趴在床沿看他。心，突然变得很柔软，仿佛有中暖如棉的东西，在轻轻拂着我的心尖。我与他相处的第一夜，便是这样在他床边凝神看他，一直到头一歪，含笑睡着了……

97.不负如来不负卿：走之前的心动与放弃
“我来帮你吧。”
女孩趴在水沟边，手上执着树枝去钩什么东西。穿着鹅黄的衫子，身体玲珑有致。听到我说话，仍然双手撑地，转头望我。好一张俏丽的脸蛋，非常年轻，只有十七八岁。五官分开看并无特别出色之处，组合在一起却娇憨可爱，一双明亮清澈的大眼睛衬得整个人如精灵般活泼灵动。
心突然没来由地跳出一个强音。我本以为，象妈那样纯净长相的女孩不多见，没想到一千六百多年前的乱世也能看到如此清纯的女孩，干净的如同古代毫无污染的空气。
我的时代，女孩都太过早熟，高中生便开始化妆打扮，，整容塑身。跟其他所有产品一样，美女是流水线作业生产出来。美则美矣，却看上去一个模子刻出，搞不清妆后到底还能辨认出哪些才是原装。
所以，我对眼前绝对自然的女孩看了又看，用欣赏美好事物的眼光表达我的赞叹。而她，也在紧盯着我，不过跟我看他的眼神不同，她的眼里流出的是诧异。小嘴微张，表情尤其可爱。我以为古代的女生都很害羞，没想到眼前这位小姑娘居然也这般直愣愣地看着我，倒是有趣。
“你掉了什么东西在水沟里？”我走到她身边，也学他一样的姿势半跪下，笑着问她。
“是小孩子玩的陶哨。”她突然醒转，不再盯着我看，指了指水里一块石头，旁边躺着一个鸟型陶哨，“要是找不回来，那两个小魔头非跟我闹一夜不可。”
她的小嘴撅起，神情懊恼。我笑了笑，居然什么都没想，就探手进水中。冬天的水冰凉刺骨，把我冻得一激灵。她哎呦一声叫起来，我不想让她失望，又将身子往前挪了挪。似乎怕我掉进水中，她一把拉住我另一只手臂。我暗自发笑。如果真落水，她那点力气怎么挡得住？努力再往前够，终于够到了。稳住身体，慢慢缩回手。仍是半跪着，将手伸到她面前。
她欢呼一声，从我手中拿过陶哨，突然用两只小受握住我的手快速地来回搓：“你的手很冷，莫要冻坏。”
她低头努力搓我的手，露出玉琢般粉嫩的颈项。心里，升腾出一股异样情愫。正打量间，她突然抬头，倒让我猝不及防，脸突然有些发热。她比我低大半个头，仰着可爱的小脸，仿佛意识到什么，突然放开我的手。
她退开一步，恩啊了几声，转着灵动的眼眸对我微微一鞠：“谢谢师父。”
我愣神了，然后才明白自己此刻是个僧人。我将湿湿的手在僧袍上擦，她递过来一块帕子：“师父，用这个吧……”
她的声音清脆，带着娇憨，很好听。“叫我小什。”我真的很不习惯被叫做“师父。”
“小什？”她歪了歪头，“这不象法名呀。”
我嗯哼一声，不情愿地告诉她：“法名是道标。不过你叫我小什就可以了。”想了想，再补充一句，“我还是喜欢用俗家名字。”
她点头，又对着我打量起来。干干净净的眼神，天真无邪。“你长的真像法师。”
我又一愣。以为她像我同时代的女生，是为我的长相所吸而看我，没想到，还是因为我像父亲的缘故。既然在爸的住所里看到她，她必定认识父亲。这个年轻女孩，到底是谁？
“络秀！”
脆脆的孩童声音响起，两个穿着一模一样的三四岁小孩，颠颠地跑来，冲向我言情的这个女孩的怀抱。
这下知道了。她是络秀，最后一名被妈收留的凉州女子。而这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孩，便是初蕊的双生子：容晴和容雨。当然，我根本辩不出。
络秀将陶哨还给孩子，向我再次道谢。然后牵起他们的手走了。看着她的背影，我笑了笑，打算去草堂寺。早上醒来时，发现自己睡在爸床上，他却不见踪影，肯定是去寺里了。我本来想让他歇息一天的，昨晚午夜才睡，怕他身体吃不消。不过看来，他跟妈一样，是个工作狂。
抬腿往草堂寺方向走，突然看到手中依旧拿着络秀的帕子。将帕子放进袖袋，心里有丝甜蜜。一想到她纯净的面容，居然就忍不住笑。我好像，还从来没有这样过……
刚走进草堂寺大殿，就觉得气氛不对。觉贤正在跟爸争论什么。我找到坐在最角落的道桓，问他情况。道桓告诉我，明天姚兴会带着太子姚泓来听法，觉贤老头一定要跟爸在姚兴面前辩论。
“觉贤师弟，辩论争输赢，有何意义？罗什这几日要译《维摩诘所说经》，这部经文对罗什更重要，孤儿不想再多耗费时间在辩论上！”爸的声音有些抬高，听得出来他已经忍到极点了。
“这部经文对你意义甚大？”觉贤嗤笑，也抬高声音，“你是想借维摩诘大使为你自己的污行辩解吧？你沦陷戒检，为净行者所不齿，还将妻带来佛堂观译经。那种女子进佛堂，是对佛祖的轻亵！”
爸的身子一晃，脸色瞬间变得煞白。我嗖滴站起，紧握拳头要往前冲。道桓死死拉住我：“道标，你疯啦！你上去对法师有用吗？”
道桓的话提醒了我，我颓然坐下。对啊，我不能鲁莽，会陷爸于两难境地。可是，我真的很恨，眼圈红了，握紧拳头一下一下砸着地面。这个臭老头，他竟然侮辱妈！
爸的眼瞪圆，身体颤抖，努力深呼吸几次，沉着声音说：“好，我答应辩论”
我凑到道桓耳边压低声音说：“我是法师的亲戚，你若想拜法师为师，我可以让他收你为徒。”
“真的？”他大喊一声，我赶紧用眼神示意他放低声音。
“不过你得做件事情。”我用嘴努努大殿前方的臭老头，“觉贤在长安收了不少徒弟，他为了迅速扩张势力，什么人都收。所以他的弟子里面有好几个作奸犯科的罪人。你可先投入觉贤门下，找出这些恶人，然后密告殿下。这样，法师必收你为徒。”
“好！”道桓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觉贤大庭广众下逼人太甚，毫无宗师之姿，贫僧实在看不下去了，定位罗什法师讨个公道！”
午休时间，我又找到僧肇。对于我和爸的关系，他虽然无法确切知道，但我跟爸长得那么像，又亲眼见到爸跟我相认，他知道我的身份不一般，对我非常恭敬。
我严肃地跟他说：，什么八大弟子需要动用一切力量驱逐觉贤出长安。否则，法师的尊严被损，他们八人何以立足》
僧肇立刻点头同意，他本来就对觉贤十分愤恨。妈是僧肇的救命恩人，觉贤侮辱人妈，等于侮辱僧肇的养母。整个午休时间我都在跟僧肇商量细节，还把道桓介绍给他。晚课结束时，我看到僧肇去召集道生，道融，僧叡，道桓，昙影，慧观，慧严等人。看来今晚会有个小型会议了。
跟着爸走回居所时，我咬着牙想：觉贤老头，你没几天好得意了。
不过，想到后世将这场驱逐算在爸头上，心里有点不安。爸其实毫不知情，可是，后世的学者们，都认为是爸在背后授意。唉，不管了，让那老头在长安多呆一天我都恨得牙痒痒。
晚上去找络秀，将帕子还给他。借着这个由头跟容晴容雨玩闹，看罗秀干净污垢的笑容，心里的不快一扫而空。
大殿上又是人满为患，牵头的贵宾席上坐了姚兴和太子姚泓及一群皇亲国戚。爸跟觉贤的辩论一开始，大家就傻眼了。因为觉贤汉文程度只能说生活用语，所以他要求用梵文来辩。在场负责翻译的是同梵语的宝云，他一边用比记录，一边说出汉文意义。
根据宝云记录的这场辩论为：
什问曰：“法云何空？”
答曰：“众微成色，色无自性，故唯色长空。”
又问：“既已极微破色空，复云何破一微？”
答曰：“群师或破析一微，我意谓不尔。”
又问：“微是常耶？”
答曰：“以一微故众微空，以众微故一微空。”
接下来就没有任何记录了，因为宝云根本听不懂。别说宝云，在场的绝大多数人都听得稀里糊涂，估计也就僧肇那几个大弟子能听懂一些。爸和觉贤的辩论，堪称佛教中最抽象难度最高的一场辩论。
爸和觉贤老头一来一往辩了一个多小时，两人脸上均是严肃的可怕。虽然听不懂，在场却无人敢出声，都屏声静气地看着两人的面部表情。只见觉贤老头额上汗珠见多，而爸却神色自然。但直到最后结束，爸和觉贤还是冷冷相对，两人都没有公布结果。那场辩论，只记录了前几句内容，不知到底谁输谁赢，成了史书上悬而未决的疑案。
“你看，是不是污垢慢慢去除了？”我用力摇动装着碎蛋壳和醋的陶罐，停下来看一看，“来，你试试看。”
络秀满脸惊奇，小嘴张得很大，瞪着眼睛看我帮他清晰无法洗掉的污垢。她用小手摇晃着陶罐，开心地笑，晶亮的眼眸望着我，可爱的要命。我突然有点想吻她，赶紧收起心思。一本正经地指点他如何用力均匀。
这些天回到爸的住所，我都会寻个理由去找他。虽然我们相差一千多年，我的很多思想她无法明白。可是，她会安安静静地听我讲，用最纯真的笑鼓励我讲下去，每次看到她的笑，我总会心情舒畅。仿佛沐浴在柔和的风中，每个毛孔都舒展开来，真的非常喜欢这种感觉。
清洗完陶罐，陪着她走出厨房，沿着游廊望她的卧室走。今夜无风，黑幕中点缀着闪闪繁星，看来明天会是个晴天。
“星星为什么会眨眼？”身旁传来好听的悦耳声音。
我仰望星空，对着一眨一眨的星星出神。我该说：因为有大气隔着。星光透过大气层时，大气的密度变化，星光的透明度就会变化。
“因为星星跟人一样，有心事的时候，就爱眨眼。”
我转头看她，夜色中她的脸有种异常动人的美感。氧气的角度，可以清晰看到小巧的下巴和秀丽的轮廓。突然觉得我不该在这里继续看星空了。否则，我可能会犯不该犯的错……
“小什！”
是爸！站在游廊前方看着我和络秀，语气无波，却让我吓了一跳。络秀似乎很局促，行了礼，急匆匆走了，我有些悻悻，向爸走去。
爸跟我一起走回卧室，半天没言语。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沉默。
“小什，”他终于开口了，“络秀是个很好的女子。”
“嗯。”我当然知道。
爸停住脚步看向我，声音沉稳：“为父不反对你与络秀。只是，小什，你自己可要想清楚……”
游廊上的灯笼照亮他眼里的一抹痛，幽幽叹息响起：“你是否能承受像为父与你母亲这般，聚少离多，性命交付……”
我猛地顿住脚步，看向他百转千绕的哀伤眼眸。心里一紧，咬着嘴角轻声说：“爸，我知道了……”
那晚我没睡好，一直在想着爸的话。我有勇气承受吗？我敢吗？
也许是爸妈的感情对我影响太深，我一直不愿意和我的同学们一样把恋爱当快餐吃。围着我的女生实在太多，可我对她们没什么兴趣。因为她们看我的眼神，承载了太多别的东西。我母亲是知名历史学家，我二十岁不到就创办了公司，加上我的身高长相，这一切足可迷倒任何女生。可她们，有多少是因为小什这个人的内在，而不是小什的长相，家世，经济条件，像妈妈爱爸爸那样义无反顾地爱上我呢？
我尝试跟不同女生约会，每个都没有超过三次以上。各式美女中，没有一个是我心中追寻的纯净身影。我没想到，这个影子居然在一千多年前出现了，我竜清晰地听到心动的声音，可我，我敢吗？
我辗转反侧，又跑到窗前看星空。其实我知道答案：我不敢！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只是自己从来不愿意去正是这个严苛的问题。我羡慕爸妈的感情，可这样生死相依的感情只属于他们。我，还有任何旁人，都羡慕不来，因为我们都没有那样决然的勇气……
该收手了，趁着自己和她都还没有沉沦，再过五天，我便离开。把它当场一段美好的回忆带回我自己的时代吧。等我回来时，她已经二十一岁了，早就嫁人了。
从那晚以后，我不再去找她。路上看见了，也只是合十鞠躬，退避三尺。看到她眼里飘过的失落，我会痛。可是，我还能忍得住。毕竟，只有这短短几天的相处。相信她也一样吧，慢慢便会淡忘了我……
道桓和僧肇等人的工作卓有成效，道桓没几天就查出了逃犯，密保给姚兴。姚兴大怒，发下话来要严惩。长安城内流言四起，觉贤遭到僧俗二界的猛烈抨击。他那些不成器的徒众或者匿名隐潜，或者半夜越墙逃走，半日之间，差不多全逃光了。觉贤再也呆不下去了，刚好庐山的慧远邀请他，他便带着四十个愿意跟随他的僧人，去了庐山。
爸知道这件事时觉现已经准备走了，他名声已臭，不愿再见爸。爸马上来找我，我供认不讳。他知道我是为妈抱不平，责备我几句，也不再多言语。觉贤走后，爸又是会叹气，还是为觉贤说好话，说觉贤精通禅法，的确比他更正宗。
我告诉爸，无需为觉贤担心。他去了南朝，后来受到刘裕重视。还跟旅行印度回来的法显合作译经。他的专长在禅法上，翻译的佛经为后世大乘瑜伽学说开了先河。所以他对中原佛教，尤其是南朝佛教的发展，还是很有贡献的。
爸在我的请求下收了道桓做关门弟子，当然，对外我也是爸的弟子之一。有人把我和道桓一起算入之前的八大弟子，成为什门十哲。很多人根据我们的长相猜测我们有亲戚关系，但没人知道我是他儿子。
临走前，我只是宣布要回龟兹。道桓来跟我告别，一脸痛苦地告诉我，因为他向姚兴密报，跟姚兴多接触了几次。姚兴问他对政务的处理，他回答的头头是道。于是姚兴逼他还俗从政，这几天他正为这事犯愁呢。
我呵呵笑着告诉他，他新拜的师傅能帮他。道桓走的时候带着一脸笑，我叹了口气，爸的确会帮他想姚兴请求。不过这姚兴真是病急乱投医，日后的道桓还是会被他逼得隐居山林。
姚兴已经在没落了，两年前跟拓跋珪打，吃了败仗，两年后赫连勃勃又会背叛他自立，他的晚年将在内忧外患中度过。型号，爸看不到姚秦的灭亡。
“爸，你写好了吗？”
爸抬头，鼻音很重地“嗯”一声，将案上的一张纸交给我。看到上面的字，我愣住了。爸一整夜静坐在几案前默想，就写出了这两个字？
纸上，两个秀逸的字体：“等我”。
我以为，爸会写些更缠绵的青华。却只有两个字---“等我”。也许，对爸妈而言，真的不需要再说什么承诺了。“等我”，足矣……
我将纸小心折好放入背包，最骄傲扯出笑：“妈肯定会很珍视这份五十岁的生日礼物。”我有足够信心，只要妈看到爸的信，她肯定会接受骨髓移植手术的……
我本想跟络秀告别，却仍是忍住了。不想再打扰她，本来就没有开始，又何必有结束呢？
爸送我走，他已经很熟悉这些程序了。千言万语想叮嘱，只凝成一句：“爸，这四年中你一定要保护好身体，为了妈”
爸看着我，重重点头。

98.不负如来不负卿：临终日子
“道标师傅！”
我转头，看着似曾相识的身影悄然走近。已久俏丽的脸，灵动的眸子，干净的如同古代毫无污染的蓝天。只是发髻挽起，已是少妇装束，减了几分娇憨，却多了成熟女子的魅力。再次见她，我的心仍有悸动。
容晴容雨本来拉着我的手叽叽喳喳地拼命说话，见到络秀，立刻甩开我，飞扑上前，扎进络秀怀里。我看着络秀对两小儿宠溺地说话，用帕子擦他们的嘴，温柔的神情像极了我记忆中年轻时的母亲。
我有丝伤感。她不叫我“小什”，而是一本正经地叫我“道标师父”。慢慢踱步到她身边，笑着看她：“络秀，四年未见，你可好？”
她抬眼，纯净的双眸在我脸上盘旋，眼里蕴着水一般的柔情。那一刻，我有点嫉妒她的丈夫了。她叫送她来的车夫带两个小儿坐上马车，转头对着我恬淡一笑。
“还好。”她的脸颊飞过红晕，头低下，露出玉琢般的颈项。清脆的声音响起，“夫家对我很好，我已有一儿了……”
我一怔，随即释然。她现在二十一岁，在这个时代，的确已为人母了。可是，为何听到她有了孩子，我的心会有点疼？
我甩甩头，不该想这些不着边际的，看着她的眼问：“那，容晴容雨交托给你，你丈夫可会……”
她摇头，脸上现出一丝幸福的微笑：“夫家早已知此事，他会对容晴容雨以自己孩儿般对待。”
不由感慨，她真的嫁了个好丈夫。听父亲说，这门亲是她自己选的，那个男人虽然只是品级不高的官吏，却为人正直善良，对她真心以待，发誓决不纳妾，她这门美好的女孩，的确应该有个好男人配她。容晴容雨交托给她，我和父亲都放心。
“法师病情如何？”
“不太好。”我摇头长叹，“这次恐怕难逃天命。所以法师命我将两小儿托付于你。万一法师有不测，他们两也不至于失去依托。”
“你放心。容情容雨是我从小带大，日后决不亏待他们。”她神情变得严肃，郑重向我发誓。然后，对着我柔声宽慰，：“法师吉人天相，佛祖会保佑他的。”
我看着她温柔的脸庞，有些发怔。为什么这么纯净的女孩，在我的时代那么难找到？
她坐着马车离去时，我一直怔怔地看着。对她，心里始终有丝酸涩。我没有爸妈的勇气，冲破时空障碍，勇敢地去牵她的手，只能看着马车越驰越远。
夏日的夕阳下，蝉声噪鸣，几缕凉风拂过，挥不去我的失落。这一别，便再无可能相见。长安没几年又会陷入人间地狱的惨况。我本来想提醒络秀，可现今的中原大地，有什么地方是真正安全的？
想起唐代崔护的诗，不禁怅然。
去年今日此中门，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络秀，希望你在乱世中，跟你的丈夫，容晴容雨，还有我未曾谋面的你的儿子，平平安安……
“道标！”
是个熟悉的声音，我叹气，转头。看着林荫道上飞奔过来的滚圆身躯。四年不见，他比皮球还圆了。
“道标，听说你回来了，我赶紧来找你！”他气喘吁吁地奔到我面前，瞪圆眼睛打量我，“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一点都没变？”
我呵呵一笑：“昨日回来的。”对我而言，时间只是过去了半年，当然不会有什么变化。
道桓挽住我的手臂，兴冲冲地往爸的住所走：“你还没见到师尊吗？他如今身体不适，已卧床几日了。听说昨晚，他召集外国弟子为他念咒，不知今日情况如何。”
“我已见过他了，昨日便住在他那里。”我淡淡地解释。昨夜是我让僧肇召集爸的龟兹弟子，在爸的卧房外念了一夜经。果真惊动了姚兴，他现在正从长安赶来。
“要不是你，我也无法败在师尊门下。这四年，从师尊处学来的，比我前三十年学到的还要多。”他叹口气，真诚地对我说，“谢谢你，道标！”
“道桓，陛下还在逼你还俗吗？”
他长叹出声，郁闷地吐气：“我一直觉得刘勃勃必反。便劝陛下莫要委刘勃勃以兵权，可惜陛下不听，两年前刘勃勃果然反，陛下懊悔某及，便又来逼迫我还俗从政。若不是师尊劝阻，师兄我也会跟你一样，一走了之。”
姚兴统治后期，朝政一塌糊涂，没有好谋臣，便打主意到道桓身上。道桓虽然表面一脸憨态，却看问题非常精准，只是他心思不在政治上。
“如果陛下还要逼你，你隐匿山林吧。”我隐晦地透露。
姚兴撑不住多少时间了。姚兴晚年，几个儿子在老爸还没死时便争得不可开交。姚兴死后，太子姚泓继位不到一年，便在刘裕攻打下破国身死。这些，将在公元四一七年发生，离现在只有八年时间。道桓若去隐居，也能免得经历这场战乱。
道桓摇头叹气：“唉，古人有言：‘益我货者损我神，生我名者杀我身’若逼我太甚，也只能如此了。”
道桓随着我一同踏进爸的住所。大堂里有很多人，爸的卧室外围着不少人，都是爸的弟子们，面露忧色，却不敢进门打扰爸。
我让道桓在外等候，自己进了卧房。房里只有他的僧肇：他侧卧在榻上，手上拿着经文，还在念诵着，一旁的僧肇奋笔疾书。
“爸！”
僧肇诧异地抬眼看我，我赶紧改口：“师尊，你怎么还在译经！你现在该休息！”
“时日无多了，这《大品般若》还未校队完，总得要做完才好。”他对我温和地微笑，又转头问僧肇：“校完了吗？”
僧肇落笔，坲去额上的汗珠，轻嘘出一口去：“师尊，总算是做完了。您赶紧休息吧。”
他却摇头：“去把所有弟子都叫进来吧。罗什有几句话要对大家说。”
卧室挤得无立锥之地，空气虽然闷热，大家却无不满之色，都眼圈红肿看着爸。爸的精神不是太好，可能是这几天夜以继日地工作，消耗了太多体力。他让我扶起他的身子，盘腿坐在榻上，对着诸人扫视一眼，开口说道：“因佛法之故，得与诸公相聚，看来今生难以尽心，只好俟之来世，着实令人悲伤。”
他的声音不大，却充满了诀别的味道。僧众中有人忍不住哭泣，哽咽着喊：“师尊！”
他悲悯地看着每个人的脸，轻轻叹了口气：“罗什才疏学浅，谬充传译，所译经论凡三百余卷。唯有《十诵律》一部未及删削，存其原本，这肯定不会有什么差错。但愿所译经文能流传后世，全都得到弘扬流通。”
众人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一时间，哭声充实着不大的卧房，连我听来，都觉得有些悲恸。赶紧稳住情绪，向他使眼神。
他对我看了一眼，却不在继续讲下去。我有些急了，大声说道：“师尊，你所译经文绝不会有错。你昨夜在佛陀前发愿：若所传无谬者，当使焚身之后，舌不焦烂。”
我的话音刚落，所有人皆惊叹。连上的哀戚更甚，不一会儿，哭声更响。爸瞥我一眼，不再说话。我跟僧肇招呼大家出去，让爸好好休息一会儿。僧众们一个个到爸面前磕头道别，然后哭着出门。最后，爸叮嘱了僧肇几句，让他也出去。看着僧肇瘦弱的背影消失，爸眼里老泪纵横，幽幽地叹息。
“爸，还有别的要带吗？”我将装满父母四十多年情缘的木盒放进背包，轻声问他。
他环视房间，眼神复杂，缓缓摇头。
姚秦弘始十一年八月二十日，国师鸠摩罗什卒于长安。
大伙熊熊燃烧，瞬间吞没火堆上的躯体。三千僧人盘腿念经，夹杂着压抑的哭泣声。姚兴眼睛红肿，被太子姚泓搀扶着。
火烧了两个多小时，终成一堆灰烬。僧肇和几个大弟子流着泪到火堆上收拾，却无任何碎骨。道生突然喊道：“你们看！”
飞灰烟灭，形骸已碎舌头依然如生。所有人都起身围了过来，姚兴瞪大眼，不可置信地看着那根依旧柔软的舌头，悲恸地大喊：“朕失国师，实乃国之殇也。”
法师的龟兹大弟子盘耶它罗盯着这不可思议呃舌头，对着所有汉僧痛哭：“师尊之学识，你们只获得了十分之一不到啊。”
僧众们听了盘耶它罗的话，围着那根舌头，全体跪下。哭声震撼，地动山摇。松风呜咽，如泣如诉。
鸠摩罗什法师译有《中论》《百论》《十二门论》《般若经》《法华经》《大智度论》《维摩经》《华手经》《成实论》《啊弥陀经》《无量寿经》《首楞严三味经》《十住经》《坐禅三昧经》《弥勒成佛经》《弥勒下生经》《十诵律》《十诵戒笨》《菩萨戒本》，佛藏，菩萨藏，等等。有关翻译的总数，依《出三藏记集》卷二栽，共有三十五部，二九七卷；据《开元录》卷四载，共育七十四部，三八四卷。注释《成实》《十住》《中》《十二门》诸论。
他的译文，大部分流传到了二十一世纪，少部分佚失。今先户县圭峰北麓草堂寺，便是当时鸠摩罗什主持翻译佛经的场所。寺内有鸠摩罗什舍利塔，为安放鸠摩罗什舍利之地。

99.不负如来不负卿：尾声
	我开着车，行驶在盘山公路上。清风徐徐，舒适惬意。开到后山一片幽静的竹林中，我下车步行。沿着林荫小道，缓步拾级而上。带着泥土芳香的风扑面而来，我闭眼深吸一口，肺里的污浊空气，似乎能这样被净化掉。每次来这里，我的心情都格外宁静，关闭手机，不让任何人打扰。今天，是我跟父母每周的家庭日。
	山泉顺着台阶潺潺流过，叮咚作响。时而有小鸟欢快地鸣叫飞过，台阶尽头是一个小院子，篱笆墙里种着瓜果蔬菜，葡萄上摆着几张藤椅圆桌。前方的仿古建筑，是我和妈根据爸在草堂寺旁的住所设计，清幽古朴。
	我用钥匙打开门，口里喊着：“爸，妈，我回来了。”
	房里是古典的老式家具，只有基本必备的现代电器。厨房，客厅，卧室都收拾的干干净净，书房的桌上摆放着爸最宝贵的木盒。盒子被磨得光滑无比，一尘不染。
	到处找不到人。我掏出手机要打妈的手机，想想又塞回兜里。他们两个还能去哪儿呢？肯定是去了前山的寺庙年经。寺里的僧人都以为他们是普通居士。不过他们为爸的佛教造诣折服，经常会请爸去讲经。看来今天，爸又被请去了。
	走进这千年古寺的大殿，看到黑压压一群人在诵经。是我最熟悉的《金刚经》。听着他们如诗歌般的吟唱，我的鼻子有些酸涩。这而经文，历经一千六百五十年岁月的考验，依旧广为传诵。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抵世界七宝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问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念诵完毕，僧人和众多居士皆对佛礼拜。人群中站起两位老人，老妇人头发以花白，脖子上系着色彩依旧鲜艳的丝巾。老人高瘦的身躯有些佝偻，却是历尽沧桑的超然之姿。抬手背起随身带的包，手腕上露出一串红的剔透的玛瑙珠子。
	两位老人相视一笑，手牵着手走出大殿。我笑着迎上前，帮他们拿过包，一手搀一位，脚步轻松地走向寺门。
	（全书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