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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正传1·刺客学徒
作者：罗宾·霍布
内容简介
 沿海大陆上坐落着以公鹿公国为首的六大公国。这年冬天，年幼的蜚滋被外祖父带到了公鹿堡，交由惟真王子与博瑞屈照看。然而，他的父亲却因这个私生子的暴露而辞去王储身份，归隐山林。失去父亲庇佑的蜚滋在公鹿堡中过着被众人羞辱的生活，只有诡计多端的黠谋国王在暗中派人教授他刺客的技艺， 并纳为己用 蜚滋的出身让他不仅继承了瞻远皇室血脉的魔法精技，还具备与动物心灵相通、被民众斥为野兽魔法的原智。这两种与生俱来的魔法，令蜚滋注定无法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存在。 世事纷乱，红船劫匪的劫掠使得六大公国人心惶惶，蜚滋即将面临人生中的第一项任务。尽管有人认为他将对王位造成威胁，但他却可能正是王国存续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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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公国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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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早期历史
六大公国的历史，也就是统治这六国的“瞻远”家族的历史。要完整叙述这段历史，必须追溯到第一大公国建立以前。瞻远家族是来自外岛冰冷海岸的海盗，当时，他们从海上发动攻击，前来劫掠气候较为温和的沿海地区。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些早期祖先的名字。
关于第一位真正的国王，现在只有他的名字和一些夸张的传奇故事流传于世。他的名字很简单，就叫做“征服者”，或许皇室族内命名的传统就是从他开始的，皇室后代得到的名字会影响他们的人生和为人处事。民间信仰认为这些赋予在新生儿身上的名字是具有魔法的，皇室的子嗣绝不会违背他们的名字所代表的美德。“穿越火焰、沉入海水、送进风中……”，那些被上天选中的孩子都得到了类似这样的名字。故事一直是这么流传的。这是一个美丽的幻想，或许以前曾经有过这样的仪式，但历史告诉我们，仅仅这样是无法让孩子坚守其名字所代表的美德的……
我握笔的手不住颤抖，让笔从僵硬的指间滑落，在费德伦的纸上划出一道虫爬过般的痕迹。我又浪费了一张上好的纸，同时，我更怀疑动手写这部作品这件事是否本就是徒劳无益的。我不知道自己能否写出这段历史，也不知道写下来的每一页是否都会流露出我自以为早就忘却的痛苦。我以为自己心中所有的怨恨都已被治愈，但每当我手中的笔尖碰触到纸张时，就仿佛有一个伤痕累累的男孩随着海水般流淌的墨水血流不止，直到我开始怀疑是否在每一个认真写下的黑色字母背后都藏着一道久远的伤疤。
以前，每当讨论到记叙六大公国的历史这件事时，费德伦和耐辛的反应都非常热烈，因此我说服自己，这番努力是有价值的。我说服自己相信，动笔写作可以让我暂时忘却自己的痛苦，同时也能帮我打发时间。但我每思索一件历史事件，都只会唤醒我内心层层的孤寂和失落。我怕到头来我必须完全放弃这部作品，不然就不得不重新想起那些把我变成如今这副模样的往事。因此我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新开头，却总是发现我书写的是自己的开始而不是这片土地的开始。我甚至不知道我想向谁阐述自己。我的一生是一张由秘密织成的网，时至今日，把那些秘密说出来仍不安全。我把它们全写在上好的纸张上，是否只会带来火焰和灰烬？也许吧！
我的记忆最远可以上溯到我六岁的时候，再之前的记忆就什么都没有了。那感觉就像有一道空白的鸿沟横亘在记忆的世界里，任凭我绞尽脑汁也无法穿越。在到达月眼城的那一天之前，我的记忆空白一片，但从那一天起，我的记忆突然开始充满令我无法招架的强烈色彩和丰富细节。有时候那情景似乎太过完整，我会纳闷它到底是不是我真正的记忆。那一切究竟来自我脑海中的真实回忆，还是来自别人口中的一再讲述？有数不清的厨房女佣、各种层级的仆人，以及不计其数的马僮都曾向彼此解释过我的由来，也许我已经从太多人的口中听过了太多遍有关这一切的转述，以至于现在回想起来，它就像是我自己的真实记忆。那些详尽的细节真的是因为一个六岁小孩把周遭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了吗？还是因为由“精技”带来的能让记忆整体变得鲜明的感受，以及后来我为了控制自己对精技的瘾头而服用的那些带来痛苦与渴望的药物，以致让这段记忆如此完整？最后这点最有可能，甚至极有可能就是如此，但我希望事情不是这样。
这段记忆几乎是由一系列生理上的感受组合而成的：像是天色渐弱之际那凛冽的灰霾、把我淋得湿透的无情大雨，甚至是握住我小手的那只长满老茧的粗糙大手。有时候我会纳闷地寻思那一握。那只手又硬又粗，一把将我的手握进掌中，但那也是只温暖的手，握着我的感觉并不粗暴——只是很坚定。它不让我在结冰的街道上滑倒，却也不让我逃离自身的命运。那只手毫无商量的余地，就像冰冷的灰色大雨泼洒在砂石小路那被踩得凌乱的冰雪上，那条小路位于一栋建有防御工事的建筑物的巨大木门外，这栋建筑物在月眼城内兀自矗立，像一座城外有城的堡垒。
记忆中，当时的那两扇木门并不仅仅是在一个六岁小男孩的眼中才显得非常高大，而是本身就高得足以让巨人通过，足以使我身旁巍然而立的这个瘦高老人显得矮小；而且这两扇门在我看来非常奇怪和陌生，尽管我想不出当时的我能对什么样的门或房子感到熟悉。总之，那两扇刻有花纹、安装着黑铁做的铰链枢纽、挂着鹿头装饰、黄铜门环闪闪发亮的门，是当时的我不曾见过的。我记得泥泞的雪水浸透了我的衣服，双腿和双脚又湿又冷，然而我却想不起来自己曾经长途步行在冬季将尽之前那恶劣的气候中，也不记得被人背着或抱着。然而，我的一切记忆都是从那里开始的，就在那两扇巨大的木门前，我的小手被那个瘦高老人紧紧攥住的时候。
那个情景几乎像是木偶戏的开场。是的，现在我仍然可以在脑海中看见它。布幕拉开，我们站在巨大的门前。老人掀起黄铜门环用力敲了一下、两下、三下，发出响亮的叩门声。然后那木偶戏的舞台外传来一个人的声音，这声音不是从门里面传出来的，而是从我们身后、我们来时的方向传来的。“爸爸，求求你。”一个女人的声音恳求着他。我转过身想看她，但雪又开始下了，像一层蕾丝面纱覆盖在眼睫和外套袖子上。我不记得当时有看到任何人，我只确定自己没有试图挣脱老人紧握着我的手，也没有喊“妈妈、妈妈”，我只是像个观众一样站在那里。而后我听到堡垒内传来靴子的声响，接着是门内锁扣打开的声音。
她又喊了最后一次。现在我仍然能清晰地听见那声音，那个如今在我听来十分年轻的声音里充满了绝望。“爸爸，拜托，我求你！”那只紧握住我的手一阵颤抖，但这颤抖究竟是出于愤怒还是其他的情绪，我永远不得而知。像一只乌鸦飞块地抢夺掉在地上的面包块，老人迅速弯腰抓起一块冻结的脏雪，一言不发地狠狠丢出去，站在旁边的我一阵畏缩。我不记得有听见喊痛或者雪块打在人身上的声音，只记得门一下子被往外推开了，老人连忙拉着我退后。
说到这里，还有一点：如果这只是我听来的故事，我或许会想象开门的人是家仆，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的记忆告诉我，当时前来给我们开门的是个全副武装的士兵，是个战士，头发有点灰白，虽然肚皮上的肥油多过肌肉，但他绝不是什么装腔作势的家仆。他以军人那特有的目光机警地上下打量老人和我，然后什么也没说，站在那里等我们表明来意。
我想这让老人有点困窘，但这困窘在他心头激起的不是畏惧而是怒气。他突然放开我的手，从后面一把抓住我的外套将我拽向前去，像是把一只小狗崽递给一个可能的新买主。“我把小孩带来给你们。”他用沙哑的声音说。
守卫继续盯着他看，眼神中没有责备之意，甚至连好奇心也没有。老人进一步说明：“我已经养了他六年了，他父亲从来没过问半个字、没给过一毛钱，也没有来看过他一次，尽管我女儿告诉我，他是知道他在她身上播了个野种的。我不打算继续养他了，也不想辛辛苦苦地耕田供他衣服穿。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我自己的家人已经够我忙的了。我老婆年纪大了，这小孩的妈也要靠我过日子，就因为现在有这么只小狗崽在她脚边跑来跑去，不会有哪个男人想娶她的。所以你就把他带去给他的父亲吧！”然后他突然放手，我摔倒在守卫脚边的石阶上。我连忙坐起来，我记得我没怎么受伤，还抬起头来看这两个人之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守卫低头看着我，嘴唇微微噘着，似乎并不是要表示批评，只是在思考该如何将我归类。“谁的种？”他问话的声调并不是出于好奇，只是要求更详尽的信息好准确地回报给长官。“骏骑的。”老人说着已经转过身离我而去，小心翼翼地踩在砂石小路上，“骏骑王子。”他补上这个头衔的时候头也没回，“王储大人。这是他的种，所以就让他养吧！他总算有了个小孩，也该高兴了。”
守卫看了一会儿这个越走越远的老人，然后一言不发地弯身下来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拉到不挡路的地方好让他关上门。他松手放开我，很快把门关牢，然后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他并不真正感到惊奇，只是用军人尽职的态度接受自己职务中比较怪异的部分。“起来，小子，往前走。”他说。
于是我跟在他后面走过一条光线黯淡的长廊，经过一间间几乎毫无装饰的简朴房间，房间的窗户紧闭着以对抗寒冬；然后，我们终于走到一处关着的房门前，这房间的两扇门是用贵重且润泽的木材制成的，上面还雕刻着花饰。他在这里稍稍停顿，整理自己的仪容仪表。我记得相当清楚，他单膝跪下，把我的衬衫拉直，在我头上粗略拍弄了一两下把我的头发抚平，但我无从得知他这么做究竟是因为一时好心想让我给人留下个好印象，还是只因为想让自己带来的东西看起来得体一点。他重新站起来，在门上敲了一下，并没有等里面的人回应，至少我没听到任何回应，他便推开门，把我赶到他前方，接着把背后的门关上。
之前走过的那条走廊很冷，但这间房里却很温暖；之前经过的那些房间空荡无人，但这房间里却充满生气。我记得房间里有很多家具，有毛毡毯子，有帷幔，有摆满了木牍和卷轴的架子，架子上还杂乱地堆放着些零碎东西，任何经常使用的舒适房间都是这个样子的。庞大的壁炉里燃着火，让房屋充满暖意，还有一股好闻的树木气味。一张大桌子斜放在壁炉旁边，桌子后面坐着一个矮壮结实的男人，他紧皱着眉头，正俯身研究一叠摊在面前的文件。他没有立刻抬起头来，我可以对他那头相当浓密的凌乱黑发研究上好一会儿。
最后，他终于抬起头来，黑色的双眼似乎仅仅一瞥就已经把我和守卫打量完毕。“什么事，杰森？”他问，就连当时年纪很小的我也听得出他被烦人杂事打扰时语气中的无奈，“这是什么？”
守卫往我肩上轻推一把，把我向那个男人推近了一尺左右。“惟真王子，这小孩是一个老农夫带来的，说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
这个被打扰到的男人从桌子后面困惑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神色一亮，露出似乎是饶有兴味的微笑。他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出来，双手握拳叉腰，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他的仔细打量并没有让我感到威胁，事实上，我的长相似乎有什么地方让他感到非常愉快。我好奇地抬头看他。他留着跟他的头发一样浓密凌乱的黑色短胡子，脸颊则饱经风霜，黑色的双眼上方是两道浓眉。他胸膛厚实，肩膀把衬衫的布料紧紧绷住，扎实的拳头上满是疤痕，右手手指上还沾有墨渍。他盯着我看，笑容越来越大，最后出声大笑起来。
“好家伙，”最后他说，“这小子长得确实很像阿骏，是不是？艾达神在上，谁会相信我那位声名显赫又洁身自爱的哥哥会做出这种事！”
守卫没有回答，那男人当然也没有期待他的回答。守卫继续直挺挺地站在那里，等待着下一项指令，是个十足的军人中的军人。
男人继续用好奇的眼光注视着我。“几岁？”他问守卫。
“农夫说六岁。”守卫抬起手搔搔脸颊，然后似乎突然想起自己正在对长官报告，于是赶快放下手。“大人。”他补充道。
男人似乎没注意到守卫那不太合乎纪律的动作，用他黑色的眼睛上上下下地扫视我，他微笑里的兴味更浓了。“所以，算上大肚子的时间，一共差不多七年。那就对了，没错，应该是齐兀达人想封闭隘口的第一年，骏骑在这里待了三四个月，逼他们开放隘口。看来他逼迫人家开放的东西不只是隘口而已嘛。好家伙，谁想得到他会做出这种事！”他顿了顿，然后突然质问守卫，“他妈妈是谁？”
守卫不安地动了动。“不知道，大人。门口只有老农夫一个人，他只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说不想继续养他、给他衣服穿了，还说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
男人耸耸肩，仿佛这一点无关紧要。“这小孩看起来被照顾得不错。我敢说要不了一个星期，最多两个星期，他母亲就会因为想念她的小狗崽而哭哭啼啼地跑到厨房门口来。就算我没先查出她是谁，到那时候也能知道了。喂，小子，他们怎么叫你？”
系住他皮背心的皮带有一个繁复的鹿头形皮带扣，颜色随着壁炉里摇曳的火光变幻，一会儿呈黄铜色，一会儿是金色，一会儿又变成红色。“小子。”我说。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是不是只是在重复他和守卫对我的称呼，还是我真的除此以外就没有其他名字了。一时之间，那男人显得很意外，脸上掠过一抹似乎是怜悯的神色，但那神色很快就消逝了，只剩下为难或者是有点不高兴的表情。他回头瞥了一眼仍在桌上等着他的地图。
“唔，”他打破沉默说，“至少得在阿骏回来之前先照看着他。杰森，你安排一下，让这小孩今天晚上有东西吃、有地方睡，我明天再想想该拿他怎么办。咱们总不能让皇室私生子在乡下地方到处乱跑吧！”
“是的，大人。”杰森的回话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只是领受命令。他一只手重重地按在我肩上，让我转身朝门口走去。我的步伐有点犹疑，因为这房间明亮、温暖又舒适，我冰冷的双脚已经开始发痒。我知道要是可以再待久一点，我整个人就会完全暖和起来。但我无法抗拒守卫的手，只能任由他把我带出温暖的房间，回到那一条条阴冷黑暗的走廊上。
从温暖明亮的房里出来，走廊显得更暗了，而且好像怎么也走不到尽头，守卫大步走过一条又一条走廊，我努力想要跟上他的步伐。也许是我发出了哀鸣声，也或许是他对我不够快的脚步感到不耐烦，总之他突然一转身抓住我，轻轻松松地就把我放在他肩膀上坐着，仿佛我毫无重量。“你这湿答答的小狗崽子。”他的话语里没有怨气，继续扛着我穿过走廊、转过转角、上楼又下楼，最后终于来到一间亮着黄色灯光的大厨房里。
那里有另外六七个守卫坐在长凳上，正就着一张满是磨损痕迹的大桌子吃喝，桌后的炉火足足比之前那书房里的大了一倍。厨房里有食物和啤酒的气味，男人的汗味，潮湿的羊毛衣物的气味，还有木柴的烟和油脂滴入火焰中的味道。墙边排满大大小小的木桶，梁椽上挂着一块块带着骨头的深色熏肉，大桌上满是食物和杯盘。一大块插在烤肉叉上的肉已经从火上移开，油脂正一滴滴地落在石头炉台上。这丰盛的香味让我的胃突然缩成一团。杰森稳稳地把我放在桌子最靠近炉火的一角上，轻摇了一下一个男人的手肘，那人的脸正埋在杯子里。
“呐，博瑞屈，这小狗崽现在是你的了。”他转身走开，我很感兴趣地看着他从一条深色面包上掰下跟他拳头一样大的一块，再抽出腰带上的刀切下一轮奶酪的一角。他把面包和奶酪都塞进我手里，然后走到炉火旁，开始在那一大块带着骨头的肉上割下一块，分量足够一个成年男人吃。我一点没有浪费时间，马上把面包和奶酪塞进嘴里。我身旁那个叫做博瑞屈的男人放下杯子，回头怒视着杰森。
“这是什么？”他说这话的口气很像温暖房间里的那个男人。他也有乱糟糟的黑色头发和胡子，但他的脸是狭长的、有棱有角的，肤色像是一个长期待在户外的人。他的眼睛偏棕色而不是黑色，手指很长，双手看来很灵活，身上还有马匹、狗、血和羽毛的味道。
“他就交给你管了，博瑞屈。惟真王子说的。”
“为什么？”
“你是骏骑的人，不是吗？你负责照顾他的马和他的猎犬、猎鹰。”
“所以？”
“所以，他的小私生子也归你管，至少管到骏骑回来，并让他决定拿这小孩怎么办为止。”杰森把那厚厚一片还在滴油的肉朝我递过来，我看看自己一手拿的面包，又看看另一只手拿的奶酪，两个我都不想放下，但我也好想吃那块热腾腾的肉。他看出我左右为难，耸了耸肩，把肉随手放在我近旁的桌上。我尽可能地把面包都塞进嘴里，还转了转身子，好盯着肉看。“骏骑的私生子？”
杰森耸耸肩，正忙着替自己张罗面包、奶酪和肉。“那个把他带来的老农夫是这么说的。”他把肉和奶酪放在一片厚厚的面包上，张开嘴咬了一大口，然后边嚼边说，“他说骏骑该高兴他总算有个小孩了，现在他应该自己养他、照顾他。”
一阵不寻常的静默忽然充斥整个厨房，这些正吃到一半的男人突然停下来，手里还拿着面包、杯子或者是木盘，眼睛都看向那个叫博瑞屈的人。他把杯子小心地放在离桌边不太近的地方，用平静而安稳的声音，字句清晰地说：“如果我的主人没有子嗣，那也是艾达的旨意，而不是因为他缺乏男子气概。耐辛夫人的身体向来娇弱，而且——”
“是这样的，没错。”杰森很快表示同意，“现在证据就坐在这里，证明他的男子气概一点问题也没有，我只是这个意思而已。”他用袖子匆匆地抹了抹嘴巴，“长得跟骏骑王子再像不过了，就连他弟弟刚才也是这么说的。耐辛夫人没办法让他的种子开花结果，也不是王子的错嘛……”
博瑞屈突然站了起来，杰森连忙退后一两步，然后才明白博瑞屈的目标是我，不是他。博瑞屈抓住我的肩膀，把我的身体转过去面对火光。他一手稳稳托住我的下巴，抬起我的脸面向他，我吓了一跳，手里的面包和奶酪都掉了，但他不管这个，仍自顾自地就着火光研究我的脸，仿佛我是一张地图。他与我四目相接，那双眼睛里有某种狂野的神色，仿佛在我脸上看到了什么让他受伤的东西。我想缩起身体避开那眼神，但他的手紧抓住我让我无法退却，因此我努力表现出一副叛逆的样子来回瞪他，看见他那不高兴的脸上突然出现了类似犹豫、惊异的神情。最后他闭上眼睛，似乎是要抗拒某种痛苦。“这对夫人的意志和耐心会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博瑞屈轻声说。
他放开我的下巴，动作僵硬地弯下身，捡起我掉在地上的面包和奶酪，拍拍上面的灰尘递还给我。我盯着他的右腿看，那条腿从小腿到膝盖都包着厚厚的绷带，以至于他弯身的时候都没有办法弯腿。他重新坐下，拿起桌上的酒壶斟满杯子，又喝了口酒，从杯缘上方打量着我。
“这小孩是骏骑跟谁生的？”坐在桌子另一头的一个男人不知轻重地问道。
博瑞屈放下杯子，眼神转向那人。一时之间他没有开口，我感觉到沉默又开始在上空盘旋。“我想这小孩的母亲是谁是骏骑王子的事，轮不到其他人在厨房里闲谈。”博瑞屈温和地说。
“是，没错！”那守卫连忙表示同意，杰森也点点头，像只求偶的鸟一样。那时我虽然年纪还小，却也感到讶异，好奇这人是什么来头，他虽然一条腿绑着绷带，但只要一个眼神或一个字，就能让一屋子粗鲁的男人都安静下来。
“这小子没有名字，”杰森自告奋勇地打破沉默，“就叫‘小子’。”
这句话似乎让每个人都讲不出话来，甚至博瑞屈也一样。我在持续的沉默中吃光了面包、奶酪和肉，还小小地喝了一两口博瑞屈递给我的啤酒。其他人三三两两地离开厨房，他还坐在那里一边喝酒一边看着我。“嗯，”最后他终于说，“要是我对你父亲的认识没错，他会好好面对现实、做该做的事，但至于他认为该做的事是什么，就只有艾达知道了。八成是最让人难受的事。”他又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吃饱了吗？”最后他问。
我点了点头，他僵硬地站起身，把我从桌上抱下地。“来吧，蜚滋。”他说着走出厨房，沿着另一条走廊走去。他那条硬梆梆的腿让他走起路来甚是难看，或许跟他喝多了啤酒也有点关系，总之我要跟上他毫无困难。最后，我们来到一扇十分厚重的门前，一名守卫点了点头让我们通过。那守卫看我的眼神像是要把我吞下去似的。
屋外刮着凛冽的寒风。随着夜色降临，白天融化变软的冰雪又开始重新冻结。路面在我脚下喀啦作响，风似乎钻进了我全身衣服的每一条缝隙。之前在厨房时，炉火烤热了我的双脚和裤子，但是并没有把它们完全烘干，因此，这时的寒意紧紧抓住了我的双腿。我记得在我跟着那个腿上包着绷带的男人穿过寒冷而黑暗的庭院时，屋外一片黑暗，还记得我突然觉得很累，一股可怕得简直让人想哭的睡意拉扯着我。高墙耸立在我们的四周，墙头不时有守卫在晃动，只有在他们的黑影偶尔挡住夜空中的星星时才看得见他们。但博瑞屈身上的某种特质让我不敢哀声叫苦或者跟他求饶，只能顽强地跟在他身后行走。我们走到一栋建筑物前，他拉开一扇沉重的门。
门里传出一股暖意，还有动物的气味和微弱的黄色光线，一个睡眼惺忪的马僮眨着眼睛从稻草堆中坐起来，像只羽毛乱糟糟的雏鸟。博瑞屈简短地说了些什么，马僮又重新睡下，闭上眼睛在稻草堆里蜷缩成一小团。我们走过他身旁，博瑞屈把我们身后的门关上，拿起门边只有微弱光线的煤油提灯，带我继续往前走。
于是我进入了一个不同的世界。这是一个夜晚的世界，有牲畜在厩房里移动、呼吸，还有猎犬会把头从交叠的前腿上抬起来打量我。它们明亮而柔和的眼睛在煤油提灯的光线里看来时而黄色、时而绿色。我们经过马厩，引起厩房里的马匹一阵小小骚动。“猎鹰就是最里面的那一头。”当我们经过一间又一间厩房，博瑞屈说。我听了进去，把这当作是他认为我应该知道的事。
“这里。”他终于说，“这里就行了，至少现在暂时这样。我要是知道还可以拿你怎么办就有鬼了。要不是怕耐辛夫人伤心，我会觉得你是老天跟主人开的一个还不错的玩笑。喂，大鼻子，过去一点，给这个小孩在稻草堆里腾点位置。对啦，你就过去靠着母老虎，它会收容你，谁要是想来烦你，它会狠狠凶他一下。”
此刻我面对着一间宽敞的厩房，里面还有三只猎犬。它们已经醒过来趴起身，一边听着博瑞屈的声音一边在稻草堆上摇着粗尾巴。我不太有把握地走到它们之间，最后靠着一只老母狗躺了下来。它口鼻周围的毛都发白了，还有只不完整的耳朵。比较年长的那只公狗用警惕的眼神看着我，另一只半大不小的幼犬“大鼻子”则对我大表欢迎，又是舔我的耳朵、又是轻啃我的鼻子，还在我身上抓来抓去的。我伸出一只手臂环抱住它让它安静下来，依照博瑞屈的建议，窝在它们之间睡下。然后博瑞屈往我身上盖过来一条充满马毛气味的厚毯子。隔壁厩房里一匹很大的灰马突然动了起来，一蹄重重地踹在木板墙上，然后把头伸过来，看看这里半夜三更怎么会这么热闹。博瑞屈心不在焉地摸摸它，加以安抚。
“这里是边区基地里的艰苦地区，每个人都得将就着住，等你到公鹿堡就会舒服多了。不过今天晚上你就暂时待在这里，这里既暖和又安全。”他又站了一会儿，低头看着我们，“马匹、猎犬和猎鹰。骏骑，我替你照顾这些牲畜已经好多年了，而且照顾得很好；但是你这个私生子，哎，我可一点都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
我知道他不是在跟我说话。我把头伸在毯子外，看着他拿起挂在钩子上的提灯信步离开，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如今我仍然清楚记得那个晚上，记得温暖的猎犬、扎人的稻草，甚至记得那终于在紧靠着我的幼犬身旁睡着的一觉。我飘进它的脑海，分享了它模糊的梦境：梦境中有无尽的追逐，但我始终没有看到它追赶的猎物，此外，还有不知是谁的鲜明而强烈的气味牵引我往前奔跑，穿过荨麻、荆棘和碎石堆。
在那场猎犬的梦之后，我的记忆准确度开始动摇，开始变成就像服过药之后那种色彩鲜艳且轮廓尖锐的梦境。第一天晚上过后，接下来的那段日子让我的脑海里就再没有十分清晰的印象了。
我记得冬季将尽时那些潮湿的日子里，我学会了怎么从马厩走到厨房，还能随时进出厨房。有时候会有个厨师在那里面，把肉挂在炉台的钩子上，有时使劲揉面团，有时从酒桶里偷喝一杯；而更多的时候，厨房里是没有厨师在的，我就自行取食所有放在桌上没收起来的食物，并且慷慨地跟那只很快就跟我形影不离的幼犬分享。男人们进进出出、吃吃喝喝，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我，而我也逐渐把他们的目光视为寻常。这些人似乎都长得一个模样，他们身强体壮、动作流畅，穿着粗糙的羊毛斗蓬和紧身裤，前襟的纹饰是一头飞跃的公鹿。我在场时他们有些人会觉得不自在，而我也渐渐习惯了只要我一离开厨房，身后就会传来几个人嘀嘀咕咕的声音。
博瑞屈是那段日子里一个总是会出现的人，他照顾我就像照顾骏骑的那些牲畜一样，给我吃饭、喝水、梳洗，让我运动，这里说的运动通常是他做其他工作时我跟在他旁边跑来跑去。然而这些记忆都很模糊，诸如洗澡、换衣服等细节大致都已在脑海中褪色，因为这些事情在六岁的孩子看来既平静又正常。不过我记得那只幼犬“大鼻子”，它一身光滑的红毛，短短的有点刺人，夜里我们一起盖那条有马毛气味的厚毯子睡觉时，它的毛常常会穿过我的衣服扎到我。它眼睛的绿色如铜矿石一般，鼻子的颜色像煮熟的肝脏，嘴巴内壁和舌头则是掺杂了黑色斑点的粉红色。我们不是在厨房里吃东西，就是在庭院里或者厩房的稻草堆里打滚。我不知道我在那里待了多久，总之这就是我在那里的世界。我想时间应该不长，因为我不记得天气有变化。我对那段时间的记忆全都是刮着狂风的湿冷日子，还有每到白昼就融化一些、但一到晚上又结冻的冰雪。
关于那段时间我还记得另一件事，但是记忆的轮廓并不尖锐，反而是温暖的、色彩柔和的，像是在光线黯淡的房间里看到一张华丽而古老的挂毯一样。我记得幼犬的扭动让我醒了过来，看见一盏提灯被人举在我的上方，散发着黄色的光。两个男人俯身看着我，博瑞屈站在他们身后，虽然有些僵硬，但因为他的存在让我并不感到害怕。
“你把他吵醒啦！”其中一人警告说。他是惟真王子，也就是我第一天晚上在那间温暖明亮的房间中见到的那个男人。
“那又怎么样？我们一走他就会继续睡了。该死的，他连眼睛都像他父亲。我敢说不管在哪里看到他，都认得出他的血缘。但是你和博瑞屈的脑袋怎么连跳蚤都不如？不管他是不是私生子，小孩都不应该跟牲畜养在一起啊！你们真的没别的地方可以安置他了吗？”
说话的这个人下巴和眼睛和惟真的长得很像，但除此之外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他比惟真年轻得多，脸颊上没有胡子，带着香味、梳得平顺的头发比较细，而且是棕色的。夜晚凛冽的寒意冻得他双颊和前额泛红，但这种红是新添上去的，不是像惟真脸上那种饱经风霜的红通通的颜色。此外，惟真的服装跟他的手下一样，都是编织紧密、色彩含蓄的实用羊毛料，只有前襟用金银线绣成的纹饰比较明亮，但跟他一起来的那个年轻男子身上则是闪闪发亮的腥红和淡黄色，垂坠的斗蓬也比一般包裹身体所需的足足宽了一倍。斗蓬下的紧身背心是华丽的奶油色，上面缀满了蕾丝，颈间的丝巾用一个雄鹿飞跃形状的金别针扣住，鹿眼上镶着一颗光芒闪烁的绿色宝石。他说起话来措辞严谨，跟惟真的简单字句比较起来就像是繁复的金链跟简单链结的对比。
“帝尊，这一点我根本没想过。我哪知道什么养小孩的事？我把他交给博瑞屈，他是骏骑的手下，他就是这么照顾他……”
“我不是有意要对皇室血脉不敬的，大人。”博瑞屈是真的很困惑，“我是骏骑的手下，我依照我认为最好的方式来照顾这小孩。我可以替他在守卫室里弄个地铺，但他年纪似乎太小了，不适合跟那些侍卫待在一起，因为他们整天整夜进进出出，又打架又喝酒的，吵吵闹闹。”从他的语调听来，他显然不喜欢跟那些人待在一起。“他在这里睡觉比较安静，而且这只小狗也很喜欢他，还有我的母老虎可以整夜看着他，任何想伤害他的人都会被它咬的。两位大人，我自己也不太知道要怎么带小孩，当时在我看来——”
“没关系，博瑞屈，没关系的。”惟真静静地开口打断他，“该动脑筋考虑这些事的人应该是我，不是你。之前是我把这件事情交给了你，我不会现在又打算找你麻烦。艾达在上，他这样已经比这村子里很多小孩都过得好多了，目前暂时把他安置在这里，没关系。”
“等他回到公鹿堡之后就必须有所改变了。”帝尊听起来不怎么高兴。
“那么父亲是希望我们带他一起回公鹿堡？”问话的是惟真。
“我们的父亲是这么希望的，但我母亲不这么希望。”
“哦。”惟真的语气显示出他没有兴趣继续讨论这点，但帝尊皱着眉头继续说下去，“我母后对这件事一点也不高兴，她花了很多时间向父王建议，但是都徒劳无功。母亲和我都赞成把这小孩……撇到一边去，我们认为这样比较明智。王位继承的顺序已经够混乱了，不需要再额外添什么乱子。”
“我看不出现在有什么混乱的，帝尊。”惟真平静地说，“先是骏骑，接下来是我，然后是你，再然后是我们的表弟威仪。这个私生子要轮也只轮得到第五。”
“我很清楚你排在我前面，你不需要一有机会就把这件事拿出来耀武扬威。”帝尊冷冷地说，低头怒视着我，“我认为最好还是不要把他放在身边。万一耐辛到最后还是没有给骏骑生下合法的继承人怎么办？万一他决定要承认这个……小孩怎么办？如此一来可能会造成贵族之间的分裂。我们何必找这个麻烦？母亲和我都是这么认为的。但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父王不是个行事仓促的人，平民百姓都说，看黠谋做什么事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他禁止我们私下决定怎么解决这件事情。‘帝尊，’”他用父王那种口气说，“‘不要做你无法撤回的事，除非你已经先考虑过，一旦做了这件事之后，就有哪些事情是再也不能做的了。’然后他哈哈大笑。”帝尊短促地苦笑了一声，“我真是受够了他的幽默感。”
“哦。”惟真简短地回答。我躺着不动，心想，不知道他是正在努力要想通国王的那句话，还只是制止自己回应弟弟的这番抱怨。
“你当然能看出他这么做的原因。”帝尊告诉他。
“原因是？”
“他还是偏心骏骑。”帝尊的口气充满厌恶，“尽管这一切都是骏骑搞出来的，尽管骏骑结了个如此愚蠢的婚、娶了个这样怪异的妻子，尽管是他搞出的这个烂摊子。但是现在父王却认为这件事能够改变民心，让人民对骏骑产生好感，也能证明骏骑是个真正的男人，是生得出孩子的。或者说证明骏骑也是普通人，跟其他人一样都会犯错。”帝尊的语气泄漏出他对这几点都很不同意。
“这会让人民更喜欢骏骑，更支持他当未来的国王吗？因为他在娶妻之前跟某个野女人生了个孩子？”从惟真的语气听来，这种逻辑令他相当困惑。
我从帝尊的声音里听出了一些酸味。“国王似乎就是这么想的。他难道不在乎这件事会让皇室蒙羞吗？但我猜骏骑不会希望让他的私生子派上这种用场，尤其当这件事跟亲爱的耐辛有关系的时候。但是国王已经下令了，要你们回公鹿堡的时候把这个私生子一起带回去。”帝尊低头看着我，一副大为不满的样子。
尽管惟真脸上略过困扰的神色，但他仍点点头。而博瑞屈的脸上则笼罩了一层阴影，那是提灯的黄色灯光无法赶走的。
“我的主人对这件事难道一点发言的余地都没有吗？”博瑞屈大胆地表示异议，“我觉得主人为了不伤耐辛夫人的心，可以拨一笔钱给这小孩的母亲和家人，把这小孩撇到一边去，他应该可以这样周到谨慎地——”
帝尊王子轻蔑地哼了一声，打断他的话。“他早在上那个女人之前就应该周到谨慎了。耐辛夫人又不是全天下第一个必须面对她丈夫私生子的女人。因为惟真的处理不当，这里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存在，现在再把他藏起来也没用了。而且，博瑞屈，我们不能光顾着不伤耐辛夫人感情，这毕竟事关皇室的私生子。把这样一个小孩留在这种地方，就像是在国王的脖子上挂了一副武器晃来晃去，这一点连养狗的人都看得出来吧！就算你看不出来，你主人也看得出来。”
帝尊的声音里多了一些冰冷严厉的意味，之前我从没看过博瑞屈对任何东西显露出畏缩，但现在却看到帝尊的这番话让他一阵瑟缩。这使我感到害怕，我把毯子拉起来盖住头，往稻草堆深处钻。我身旁的母老虎从喉咙深处发出轻微的嗥叫声，我猜帝尊因此后退了几步，但我不能确定。不久后他们就离开了，就算他们还多说了什么，我也完全想不起来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想大概过了两三个星期，我发现自己坐在博瑞屈的身后，双手紧抓着他的皮带，并试着用我短短的腿夹住胯下的马身。我们正离开那个寒冷的村镇，朝南边较温暖的地区前进。那段旅程长得似乎永无止境。现在回想起来，骏骑一定曾在某个时候来看过他这个私生子，并在关于我的这件事情上对他自己做出了某种判决。但我不记得有跟我父亲见过面，我脑海中对他唯一的印象，是来自挂在公鹿堡墙上的一幅他的画像。过了很多年之后，我了解到，当时他的外交政策发挥了非常好的效用，他签订的条约以及因此达成的和平一直延续到我十几岁的时候，他也同时赢得了齐兀达人的尊敬，甚至喜爱。
事实上，我是他那一年唯一的失败，而且是重大的失败。他赶在我和博瑞屈之前回到公鹿堡，宣布放弃王位继承权，等我们抵达的时候，他和耐辛夫人已经离开了宫廷，还以细柳林爵士与爵士夫人的身份迁出公鹿堡。我去过细柳林，发现这地名其实跟实景毫无关联。那是一处温暖的河谷，中央广袤的平原有一条和缓的河流穿过，两旁是起伏和缓的山丘，适合种植葡萄和谷物、生养胖嘟嘟的小孩。这是个柔和的居处，远离边界，远离宫廷政治，远离任何骏骑到那时为止都当作生活重心的事物。对于一个本来会成为国王的男人而言，这等于是将他流放到远方，是一种温和又不失身份的放逐，就像是用天鹅绒按住了一名战士，让一个具有鲜见才华的外交家从此沉默。
就这样，我来到了公鹿堡，作为一个我从未见过的男人的独生子，同时也是私生子。惟真王子成了王储，帝尊王子在王位继承的顺序上前进了一步。就算我这辈子除了出生和被发现之外什么都没做，也已经在整片国土上留下了深远的痕迹。我无父无母地在宫廷中成长，宫中所有的人都视我为某种会触发些什么的催化剂。而我也确实变成了这样的催化剂。
<hr/><ol><li>✍Fitz用在名字的字首，有“……之子”的意思（如现在颇为普遍的Fitzgerald这个姓，本意就是“Gerald之子”），尤指国王，王子的私生子，所以博瑞屈随口用这个词来称呼他；又由于此词用来称呼人是带贬义的（跟直接叫他bastard差不了多少，只不过fitz同时还指出了父亲方面的皇室血统），因此本书音译为“蜚滋”，借取“蜚”短流长由此而“滋”生之意。​​​​​​​​​</li></ol>

2 他们叫我“新来的”
有许多关于征服者的传奇故事，譬如他是第一个将公鹿堡收为己有并建立第一大公国的外岛人，另外他开启了一脉相传的皇室血统。其中一个故事还说，他所参与的那趟出海劫掠之旅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离开他出生的气候寒冷、环境恶劣的岛屿，去攻击并劫掠其他地方。据说当他看到公鹿堡那些用木材建造起来的防御工事时，他宣称：“如果这里有火、有食物，我就再也不会离开了。”那里确实有火有食物，而他也再没有离开。然而家族里的传言则说他不善于航海，其他外岛人习以为常的大风大浪总让他晕船，而咸鱼做的口粮也让他感到难受。据说他和他的船员在海上迷失了好多天，要是他没有成功攻占公鹿堡，他手下的水手们一定会把他淹死。然而，在大厅里那幅旧织锦挂毯上的他，看起来肌肉结实、坚毅而健壮，带着一抹凶狠的微笑站在船首，由划手们摇着桨将他送向古老的公鹿堡。那时的公鹿堡还搭建着圆木和打磨得很差的石块。
公鹿堡位于一处非常适合下锚停泊的海湾，还有一条可供航行的河流在此入海，而且此处的地形还十分有利于防守。这就是公鹿堡兴起与发展的背景和缘由。某个名字已经散失在历史迷雾中的小领主看出这里具有控制河上贸易的潜力，在此建造了第一座要塞。显然，建立这座要塞是为了保卫河流和海湾，并抵挡那些每年夏天都会来沿着河流大肆劫掠的外岛强盗。但他没有料到，强盗还能借助他们的叛变渗透进堡垒内，把塔楼和城墙变成他们的根据之地，并逐步溯流而上，占领统治了整条河，然后用修整和打磨过的石块将原本的木材要塞改建成塔楼城墙，将公鹿堡变成第一大公国的心脏地带，最后更是变成了涵盖六大公国的王国首都。
统治六大公国的瞻远家族就是那些外岛人的后裔。尽管已经过去好几代人，但他们仍旧与外岛人保持联系，常常航行到外岛去求亲，为他们的亲属带回黑头发黑眼睛、身材丰腴的新娘。因此皇室和贵族成员身上仍然流淌着浓厚的外岛人血液，生下的孩子有着黑色头发和深色眼睛，肌肉发达、矮壮结实。伴随着这些特征而来的还有对“精技”的嗜好，以及这系血脉所具有的其他一切危险和弱点。而我也遗传到了这些东西。
但我对公鹿堡的第一印象跟历史和遗传都没有关系。当时它对我而言只是旅程的终点，一路上充满了各色各样的声音和人群，还有马车、狗、建筑物和蜿蜒的街道，最后通往峭壁上一座庞大的石头堡垒，它仿佛俯视着在它庇荫之下的城市。博瑞屈的马累了，这城市的鹅卵石路常常又黏又滑，马蹄踩上去总是会打滑。我紧紧抓着博瑞屈的皮带，又痛又累，连抱怨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抬过一次头，盯着我们头顶上方那些灰色的高塔和壁垒城墙，虽然有我所不熟悉的温暖海风吹拂而过，但它们看起来依然凛冽而严峻。我前额抵着他的背，那一大片广袤的水域带有盐和碘的气味，让我感到反胃恶心。我就是这样来到公鹿堡的。
博瑞屈的房间在马厩上方，离鹰笼不远。他把我和猎犬还有骏骑的猎鹰一起带去那里。他先照料猎鹰，因为旅途的劳顿猎鹰变得形容憔悴。而猎犬们回到家则非常兴奋，浑身上下都充满无限精力，让疲惫不堪的我觉得很烦躁。大鼻子朝我吠了六七声，我好不容易才让那个笨脑袋明白我累了，没心情跟它玩。大鼻子的反应是很典型的幼犬会作出的反应，就是去找以前同一窝的同伴玩，并且马上就跟其中一只似乎有点认真地打起架来，然后被博瑞屈大喝一声制止了。他虽然是骏骑的下人，但当他身在公鹿堡的时候，他就是猎犬、猎鹰和马匹的主人。
打点好他的动物之后，博瑞屈在马厩里走了一圈，检视他不在时别人做了什么、没做什么。清扫马厩、梳理马匹的马僮和马夫还有养鹰人像魔法般纷纷出现，来为自己因为分内工作没有做好辩护。我跟在博瑞屈后面到处跑，直到走不动为止。最后我终于投降了，疲累地倒在一堆稻草上。这时他似乎才注意到我，他脸上先是出现不耐烦的神色，然后则是无比的疲惫。
“喂，你，柯布。你带小蜚滋到厨房去，把他喂饱，然后把他带到我房间去。”
柯布是个黑头发黑眼睛的矮个子男孩，负责养狗，年纪大概十岁左右。他刚刚因为一窝在博瑞屈不在的时候出生的小狗崽状况良好而受到称赞，现在他的笑容消散了，怀疑地看着我。博瑞屈沿着马厩隔间继续走下去，一大群负责照顾动物的仆役也紧张兮兮地跟着他走了，我们还在大眼瞪小眼。然后那男孩耸耸肩，半弯下腰面对我。“你饿了吗，蜚滋？我们去给你找点吃的吧？”他带着诱人的口吻问，用的完全就是他刚才把小狗崽哄出来给博瑞屈看的语气。我点点头，因为他把我当成跟小狗崽没什么两样而松了一口气，然后跟着他走。
他好几次转过头来看我有没有跟上。我们一走出马厩，大鼻子就蹦蹦跳跳地跑过来找我。这头猎犬明显跟我感情很好，使得柯布对我的看法也略有好转，他用简短的语句鼓励我们两个，告诉我们马上就有东西吃了，“快来吧，别去闻那只猫了，快来吧，这样才乖嘛。”马厩里非常忙碌，惟真的人忙着打理他们的马匹和马具，博瑞屈忙着挑剔别人在他离开时所做的一切达不到他标准的工作。人们来来去去与我们擦身而过，他们各有不同的差事：一个男孩肩上扛着一块巨大的熏肉，一群咯咯笑的女孩各抱着沉沉一叠用来铺地的芦苇和石南，一个满脸不高兴的老人提着一篮活蹦乱跳的鱼，还有三个身穿杂色衣服、手上拿着铃铛的年轻女人，她们的声音跟铃声一样清脆欢快。
我的鼻子告诉我厨房快到了，人来人往的密度也随之增加，等我们走到一扇门前的时候，进进出出的人简直挤成了一团。柯布停下脚步，大鼻子和我停在他身后，忙着闻从厨房飘出来的香味。他看着门里门外的人潮，自顾自皱了皱眉。“这里满满的都是人，每个人都忙着准备今天晚上欢迎惟真和帝尊的宴会。任何有点身份地位的人都会到公鹿堡来参加这次宴会。骏骑逊位的消息传得飞快，所有的公爵能来的都来了，不能来的也派了代表来商量这件事。我听说连齐兀达都派了人来，好确保骏骑不在之后他所签的条约仍然会被遵守——”
他闭上了嘴，突然感到尴尬，但他的尴尬究竟是因为意识到他正在跟造成父亲逊位的我谈我父亲，还是因为发现他把一个六岁小孩和一只幼犬当作了有智力的谈话对象，这我就不确定了。他瞥视四周，重新评估眼前的状况。“在这里等我。”最后他告诉我们，“我溜进去拿点东西出来给你们吃。我不容易被别人踩到……或者逮到。你们不要乱跑。”他做了个坚定的手势强调这道命令。我向后退到不会挡路的地方靠着墙蹲下，大鼻子也乖乖坐在我旁边。我用钦佩的眼神看着柯布混进拥挤的人群，朝门口走去，他动作灵活得像条鳗鱼，滑溜地钻进了厨房。
柯布离开我的视线范围之后，我的注意力就转而被眼前这一大群人吸引住了。从我们面前走过的这些人多半是仆役和厨子，也有若干卖艺人、商人和送货的人。我感到疲倦，但仍好奇地看着他们来来去去，因为一天之内我已经见到太多事物了，所以并不觉得他们非常有趣。我好想躲到一个远离这些繁忙活动的安静之处，这种渴望几乎超过了对食物的渴望。我瘫坐在地上，背靠着被太阳晒得暖暖的城堡墙壁，头抵住膝盖，大鼻子见状靠了过来。
大鼻子硬梆梆的尾巴敲打在地上的动作让我醒了过来，我抬起埋在膝头的脸，看见面前有一双棕色高统靴。我的视线沿着粗糙的皮革长裤和粗劣的羊毛衬衫往上移动，看见一张胡子毛扎扎的脸，上面顶着一头胡椒灰般的头发。那人盯着我看，一边肩上扛着一小桶酒。
“喂，你就是那个私生子？”
“私生子”这个词我经常听到，所以知道它指的是我，虽然我并不完全了解它的意思。我缓缓点头，那人脸色一亮，似乎对此非常感兴趣。
“嘿，”他大声说，现在已经不是在跟我说话，而是在对来来往往的那些人说，“那个私生子就在这里，骏骑的意外产品。长得跟他还蛮像的，你们说是不是？小子，你妈妈是谁？”本来，那些来来去去的人只顾着走自己的路，顶多朝坐在墙边的这个六岁小孩好奇地瞥上一眼。但显然，这个扛酒桶的男人提出了一个让人们很感兴趣的问题，因为有好些人都回过头来，还有几个刚走出厨房的商人也靠过来想听我的答案。
但我没有答案。对我来说母亲就一直是母亲，而且就算我之前对她有任何印象，现在也已经差不多消失殆尽了。因此我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瞪着他看。
“喂，那你叫什么名字，小子？”他转向那些听众透露说，“我听说他没有名字。不但没有高贵的、可以塑造他的人格的皇室名字，甚至连可以用来骂他的乡下小名也没有。没错吧，小子？你有名字吗？”
旁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眼中出现怜悯的神色，但没人来插手干预。大鼻子多少感染了我的情绪，它侧身躺下，以恳求的态度露出肚子、摇着尾巴，这古老的犬类信号意思向来都是：“我只是只小狗，我没办法保护自己，请你发发慈悲。”如果他们是狗，就会把我从头到脚闻一闻，然后退开。但人类没有这种注意保持分寸的天性，因此，那人见我没回答，就又踏近一步再一次问：“你有名字吗，小子？”
我慢慢站起来，那前一刻还抵着背的暖烘烘的墙壁如今成了让我无处可逃的冰冷障碍。我脚边的大鼻子仰面躺在尘土中扭动，发出一声哀求的呜叫。“没有。”我轻声说，那个男人作势要靠近一点听我讲什么，“没有！”我沿着墙壁，横着走开，大喊出声并推开他。我看见他摇摇晃晃地后退了一步，没抓稳肩上的酒桶。酒桶掉在了鹅卵石路面上，摔裂了。围观的人群中不可能有人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自己当然也不明白。大部分的人都在笑，因为看到这么大的一个人被小孩吓得后退。那一刻，我确立了脾气大、性情倔强的名声，天还没黑这消息就传遍了全城，说那个私生子挺身面对折磨他的人。大鼻子连滚带爬地站起来，跟我一起逃跑。我瞥见刚从厨房里钻出来的柯布，他脸上紧绷着困惑的神情，手上拿着派饼，看着大鼻子和我一起跑掉。如果他是博瑞屈，我可能会停下来，信任他会保护我，但他不是博瑞屈，所以我继续跑，让大鼻子在前面带路。
我们穿过浩浩荡荡的仆役群，而我只是又一个跟狗在院子里赛跑的不起眼的小孩，没有人会注意到我。大鼻子把我带到一处它认为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一个远离厨房、远离内堡的地方。在这个地方，母老虎曾找到一栋东倒西歪、存放豆子的附属建筑物，并在角落底下挖了个洞，完全不理会博瑞屈的照管，自己在这里生了一窝小狗崽，大鼻子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它把小狗崽在这里藏了将近三天，博瑞屈才发现，博瑞屈的气味是大鼻子记忆中第一个人类的气味。建筑物底下的通道相当狭窄，但我还是勉强挤进去了，昏暗的洞里又暖又干。我们躲在那里，怦怦乱跳的心脏很快就平稳了下来。我在平静中进入了无梦的深沉睡眠中。这种睡眠只属于温暖的春日下午，只有小狗才能享有。
几个小时后，我打个了寒噤醒过来，天已经完全黑了，初春白昼里那种稀薄的温暖已经消失。我一醒来，大鼻子也跟着醒了，我们一起又挤又蹭地钻出洞外。
夜空高高地盖在公鹿堡上方，星星闪着明亮的寒光。海湾的气息更强了，仿佛白天那些人、马、烹饪的气味都只是暂时的，一到晚上就得屈服于大海的力量。我们沿着空无一人的小径穿过操练场，经过粮仓和榨酒间，一切都静止着、沉默着。接近城堡内部时，我看见火把仍在燃烧，听见人们仍在高声交谈，但一切似乎都多了种疲惫感，欢宴尾声残余的生气正逐渐消减，等待着黎明照亮天空。不过我们还是远远地绕过了城堡内部，因为已经不想再碰到人了。
我跟在大鼻子身后走回马厩，接近那沉重的门扇时，我在想我们怎样才能进去。但随着我们逐渐走近，大鼻子的尾巴突然猛地摇了起来，然后就连我这不灵光的鼻子也在黑暗中闻出了博瑞屈的气味。他坐在门边的木箱上，起身说道，“原来你们在这里啊！”他的语气安抚了我。“进来吧！快进来。”他站着打开沉重的门，让我们进去。
我们跟在他身后穿过黑暗，从一排排厩房之间走过，经过在马厩里睡下的马夫和驯马师，接着经过我们自己的马匹、猎犬，以及在它们之间睡觉的马僮，后来到一处阶梯上，沿着分隔马厩和鹰笼的墙壁通往楼上。我们跟在博瑞屈身后踩着那吱吱嘎嘎的木头台阶往上走，然后他打开了另一扇门。桌上一根淌着烛泪的蜡烛发出微弱的黄光，一时让我睁不开眼睛。我们跟着博瑞屈走进一间屋顶倾斜的的房间，里面有博瑞屈的味道，还有跟博瑞屈的活计相关的皮革、油、软膏、药草的味道。他牢牢地关上门，走过我们身边，用桌上那根快烧完的蜡烛重新点燃一根新的，我闻到他身上有甜甜的酒味。
光线变亮，博瑞屈在桌旁的一张木椅上坐下。他看起来很不一样了，身上的衣服是棕色和黄色的高级薄布料，皮背心上还扣着一小段银链。他一手掌心朝上，平摊在膝盖上，大鼻子立刻走向他。博瑞屈搔搔它下垂的耳朵，亲热地捶了一下它的肋骨，朝它满是灰尘的一身毛皱起脸。“你们两个还真是哥俩好、一对宝。”与其说是在跟我说话，不如说他是在跟狗说，“看看你们两个，脏得跟乞丐一样，我今天还为了你们在国王面前撒谎，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对国王说假话。看来骏骑失宠，连我也得被拖下水啦！我跟他说你洗过澡了，睡得正熟，因为这一路过来你累坏了，要见你还得先等一等，这可让他不怎么高兴。不过，算我们运气好，他有更重要的大事要处理。骏骑逊位让很多贵族都不高兴，尽管有些人把这当作对他们有利的大好机会，但有些人却很不满，觉得他们敬仰的未来国王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没了。黠谋正在努力安抚他们每一个人，还放出风声说这次是惟真去跟齐兀达人谈判的；如果有人相信这种话，那法律应该禁止这种人一个人行动，因为他的智力太低了。但他们总归是来了，来重新看看惟真，心里还觉得困惑，不知道他到底会不会、又是什么时候会成为他们的下一任国王，而且也不知道他会是个什么样的国王。骏骑放弃王位、搬到细柳林去这件事，让整个六大公国都骚动起来，简直像拿着棍子去捅了蜂窝一样。”
博瑞屈的视线从大鼻子那张热切的脸上转开。“唔，蜚滋，我猜你今天尝到了一点苦头。你一溜烟跑走不见，差点没把可怜的柯布给吓死。我看看，你有没有受伤？是不是有人对你动粗？我早该知道，一定有人会把这一切骚动都怪到你头上的。过来吧，来啊！”
我犹豫不前，他移动到火炉旁，劝诱地拍了拍用毯子铺成的地铺。“你看，这里有你睡觉的地方，都准备好了。桌上还有面包和肉，够你们两个吃的。”
他的话让我注意到桌上那个盖着盖的盘子。大鼻子的感官确认了鲜肉的存在，我也突然间只能闻到满屋的肉香。博瑞屈大笑着看我们冲向桌旁。我把食物塞进嘴里之前先分了一份给大鼻子，得到了他无言的赞许。食物的分量足够我们吃得饱饱的，因为博瑞屈并没有低估一个小男孩和一只幼犬在经过一天折腾之后会饿到什么地步。尽管我们先前睡了那么长的午觉，但紧挨着炉火的毯子突然看起来变得好诱人，于是填饱肚子的我们便蜷缩在一起，在背后的火光烘烤下睡着了。
第二天我们醒来的时候，太阳早已高挂在空中，博瑞屈也不见了。大鼻子和我吃了昨晚那条面包残余的部分，再把剩下的骨头啃得干干净净，然后离开博瑞屈的房间下楼来。没人质问我们，也没人注意到我们。
外面又开始混乱的一天：各种欢宴不断、有人寻欢作乐。如果说堡内有什么变化，也只是人变得更多更拥挤而已。来来去去的人群掀起尘土，混杂的说话声交织在风声和遥远的波浪声中。每一个气味、每一个景象、每一个声音，大鼻子都全部吸收进去，这种双重的感官冲击让我头晕眼花。我四处走动，从人们交谈的零星片段中听出，我们抵达的这个时候正值某个欢乐集会的春季庆典。骏骑让位的事仍然是人们谈论的主题，但木偶戏和杂耍团也照样在每一个角落搭起戏台上表演起来。最少有一出木偶戏已经把骏骑的失宠改编成了粗俗的黄色喜剧，完全没被认出的我站在人群中，不知道为什么在提到“在邻居田地里播种”这句对白时，这些大人会捧腹大笑。
我们很快就受不了人群和噪音，我让大鼻子知道我想逃开这一切。我们经过守卫、通过厚厚城墙上的大门走出堡外，守卫只顾着和进进出出来玩的人打情骂俏，跟在一家卖鱼人身后离开的小男孩和狗并不太能引起他的注意。我们没有看到什么吸引我们的事物，因此就一直跟着那家人走过大街小巷，远离城堡，进入公鹿堡城内。一路上有越来越多气味，让大鼻子不得不到处检查一下，然后非在每一处角落都撒上尿不可，因此我们落在他们身后越来越远，最后只剩下它和我在城里乱逛。
当时，公鹿堡是个刮着大风的阴冷地方，街道歪歪扭扭，坡度很陡，铺路的石头被驶过的马车压得松动的松动、脱落的脱落。吹来的风中带着被冲刷上岸的海藻和鱼肚肠气味，海潮哗啦啦的节奏之上有海鸥和海鸟的哀鸣，谱成一段诡异的旋律。这座城堡紧紧攀附着黑色的岩壁，就像帽贝和藤壶紧紧攀附着那些大胆伸进海湾的木桩和码头。房子是用岩石和木材建成的，另外还有比较精细而繁复的木造房舍建在岩壁的更高处，深深嵌进壁面。
跟充满庆祝活动和人群的堡里比起来，公鹿堡城显得比较安静。我们两个既没有概念也没有经验，不知道这座海岸边的城市不适合六岁小孩跟幼犬到处乱逛。大鼻子跟我热切地四处探索，凭着鼻子找到了面包店街道，穿过一处几乎是空荡荡的市场，然后沿着仓库和停放小船的棚屋一路走。这里是全城地势最低的一层，离水很近，我们有时走在木造码头上，有时走在砂石地上。在这里，该做的工作仍然照常进行，没有受到上方城堡里的嘉年华气氛的影响。随着潮起潮落，船只要停靠码头、货物要搬下船，打鱼过活的人必须遵照水族的时节，而不是人类的日程。
我们不久就遇到了其他小孩，有些在干活的父母身旁帮点小忙，有些则跟我们一样闲着。我很容易就跟他们打成一片，不需要什么自我介绍或者成人世界的客套礼数。其中大部分孩子的年纪都比我大，但也有些跟我一样，甚至更小，他们似乎都不觉得我自己一个人到处跑有什么奇怪的。他们向我介绍了城里各处重要的景物，包括上一次涨潮时被冲上岸的一头浑身肿胀的死牛。我们还去看了一艘正在搭造的新渔船，码头上满是卷卷的刨花木屑，还有一滩滩散发着强烈气味的沥青。有个架子上晒的熏鱼很不谨慎地没人照看，于是就变成了我们六七个人的午餐。我不仅没有注意到跟我一起玩的这些小孩比那些帮忙干活的小孩更加衣衫褴褛且粗鲁吵闹，而且如果有人告诉我这些和我一起消磨时光的同伴是一群乞丐顽童，说他们因为会顺手牵羊而不准进入堡内，我一定会十分震惊。彼时彼刻我只知道这一天突然变得热闹又有趣，有一大堆地方可以去、一大堆事情可以做。
有几个比较凶、个子比较大的小孩本来想给我这个新来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不过幸好有大鼻子在我身旁，只要有人不怀好意地推撞我一把，它就会冲着他龇牙咧嘴。最后他们看我并没有要挑战他们领导地位的意思，也就让我跟着他们到处跑了。我对他们的各种秘密都感到十分佩服，而且我甚至敢说，经过了那长长的一下午，我对城内这贫穷一区的了解已经超过许多在高处长大的本地人。
他们没问我叫什么名字，直接喊我“新来的”。其他小孩的名字都很简单，例如德克或凯瑞，要不就是很能说明他们特点的名字，例如“捡网的”和“小花脸”。最后这个叫小花脸的，如果换个好些的环境可能会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她比我大一两岁，能言善道，脑筋也转得快。她跟一个十二岁的大男孩吵了起来，对他的拳头毫无惧色，她的伶牙俐齿和那些骂人的话不久就让大家都嘲笑起那个男生。她冷静地迎接胜利，让我对她的强悍敬佩得五体投地。但她脸上和细瘦的手臂上满是一层层紫色、蓝色、黄色的瘀血，一只耳朵下方还有干涸的血迹，跟她的名字不太符合，因为这花乱的血迹不是在脸上。尽管如此，小花脸依然是个很活泼的孩子，声音比在我们头上盘旋的海鸥还尖还响。
到了将近傍晚的时候，凯瑞、小花脸还有我坐在一处有许多岩石的岸边，身后不远处是补网人的架子。小花脸教我怎么把紧攀在岩石上的贝类弄下来，还用一根削尖的棍子纯熟地撬松它们给我看。当她正在示范如何用指甲把壳里耐嚼的贝肉给挖出来的时候，另一个女孩朝我们喊着过来了。
那女孩整洁的蓝色斗蓬被风吹得紧裹在她身上，这披风和她脚上的皮鞋显示出她跟我这些玩伴不是同一类人。她也没有过来加入我们的盛宴，只走近到我们可以听见她声音的地方，叫道：“莫莉，莫莉，他在到处找你。他一个小时前醒过来的，酒应该全醒了，他一发现你不在、火也熄了之后，就开始到处喊你的名字。”
小花脸的脸上掠过叛逆和恐惧交杂的神情。“你快走吧，琪妮，谢谢你。下一次潮水把海藻蟹的窝冲出来的时候，我会记得找你的。”
琪妮很快点个头表示知道了，然后立刻转身，匆匆沿原路跑走。
“你是不是有麻烦了？”我问小花脸，因为她没有继续翻开岩石找贝类。
“麻烦？”她不屑地哼了一声，“看情形。要是我爸爸保持清醒的时间长到足够找到我，那我可能就会有一点小麻烦，但很有可能他今天晚上又会喝个烂醉，不管拿什么东西丢我都丢不中。很有可能！”因为凯瑞想开口表示不同意，小花脸又坚定地重复了一次。说完这句话，她就转过身去，继续在岩石海滩上找寻我们的贝类。
我们在退潮后留下的小池里发现了一只有很多条腿的灰色生物，正蹲在那里研究，一只沉重的靴子喀啦一声踩在长满藤壶的岩石上，让我们全都抬起头来。凯瑞大喊一声就沿着海滩逃跑了，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大鼻子跟我往后一跳，它紧靠住我，牙齿勇敢地龇了出来，尾巴则胆小地缩在肚子底下。莫莉小花脸要不是动作不够快，就是已经无奈地接受了即将发生的事。一个瘦高的男人伸手往她头侧甩下一巴掌。这人鼻子是红的，瘦骨嶙峋，拳头像是瘦巴巴的手臂末端打的一个结，但力道还是大得足以把莫莉打趴下去。藤壶割伤了她被风吹得发红的膝盖，她横向挪动以躲避他那笨拙地向她踢去的一脚，我看见混杂着海盐的沙子沾满了她那新的伤口，不禁替她感到疼痛。
“你这只该死的小臭猫！我不是叫你留在家里看着蜡烛的料吗？结果你给我跑到海滩上来乱挖，让油脂在锅里变硬。今天晚上堡里的人一定会要买更多蜡烛的，这下子我要拿什么去卖给他们？”
“拿我今天早上做的那三打去卖啊！你一共就只给了我三打烛芯，你这个老醉鬼！”莫莉勇敢地站起身来，尽管眼睛里已经涌起了泪水，“不然你要我怎么样？把所有的柴火都烧光好让油脂保持温软，然后等你终于给我更多烛芯的时候，才发现根本没柴火可以生火热锅？”
海风大作，男人在风中摇摇晃晃。风吹来一阵他身上的味道，大鼻子很有学问地告诉我那是汗水和啤酒的味道。一时之间那男人看来似乎有点悔意，但发酸的肠胃和作痛的脑袋让他又凶狠起来，他突然弯身捡起一截发白的漂流木：“不许你顶嘴，你这小野种！在这里跟小乞丐混在一起，天知道你们在做什么！我敢赌你又去偷人家的熏鱼了，你还嫌丢我的脸丢得不够吗？你要是敢跑，等我抓到你的时候有你好看的。”
她一定是相信了他的话，因为她缩成一团任由他朝她走过去，她举起两条细瘦的手臂护住头，但似乎又改变了主意，只用双手掩住脸。我惊骇得站在那里动弹不得，大鼻子感受到我的恐惧，哀叫着在我脚边尿了出来。我听见漂流木狠狠挥下来的呼啸声，胸口的心脏似乎斜着跳了一下，一股古怪的力量从我腹部涌出朝那男人推去。
他倒在地上，就像前一天那个扛酒桶的男人一样，但这人是抓着自己的胸口倒下去的，那根用来当武器的漂流木飞了出去，没有造成伤害。他颓然倒在海滩上，全身一阵抽搐痉挛，然后不动了。
几秒钟后莫莉睁开紧闭的眼睛，缩身躲避她仍然预期会落在身上的那一击。当她看见她父亲倒在满是岩石的海滩上，惊愕之情让她的脸色一片惨白。她朝他飞奔过去，哭喊着：“爸爸，爸爸，你还好吗？求求你，不要死，我太坏了，对不起！不要死，我会乖的，我发誓我一定会乖的！”她不顾自己流着血的膝盖，在他身旁跪下，把他的脸转过来好让他不吸进沙子，然后徒劳无功地试着扶他坐起来。
“他刚才差点打死你。”我告诉她，自己也试着想搞清楚整个情况。
“不是。如果我不乖，他有时候会打我几下，但是他绝对不会打死我的，而且在他清醒又没有生病的时候，他会哭，会求我不要太调皮、不要惹他生气。我应该更小心一点，不要惹他生气的。哦，新来的，他好像死了。”
我自己也不确定，但过了一会儿，他发出一声可怕的呻吟，稍稍张开了眼睛。他头晕目眩地听着莫莉责骂她自己，急切地让她扶他起来，甚至也接受了我迟疑的帮忙。他靠在我们两人身上，沿着遍布岩石的海滩一脚高一脚低地往前走，大鼻子跟在我们身后，一会儿吠叫，一会儿绕着我们跑。
少数几个看见我们经过的人并没有多加理会，我猜这景象对他们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了。我帮莫莉扶她父亲走到一处制作蜡烛的小工坊前，每走一步她都边吸着鼻子边向我道歉。我在那里跟他们分开，和大鼻子一起穿过弯弯曲曲的街道，找到通往城堡的上坡路，一边走一边不停纳闷着不同人的生活方式。
自从我发现了城区和乞丐孩子的存在，他们每一天都像磁铁一般吸引着我。博瑞屈白天忙着工作，晚上忙着参与“春季庆”的饮酒作乐，我的进进出出他很少管，只要每天晚上都看得到我睡在他壁炉前的地铺上就好。事实上，我想他基本上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只想到让我能吃得饱，能够健康长大，以及夜里能安全睡在屋里就好。他一直是骏骑手下的人，现在骏骑贬谪了自己，那他的前途又将如何呢？他必定十分担心这一点。另外他的腿伤也是个问题。尽管他对敷药包扎很有一套，治好牲畜的病痛是家常便饭，但在自己身上却似乎发挥不了功效。有一两次我看见他拆开伤口上的包扎，看见拒绝愈合、依旧肿胀流脓的、赤裸裸的骇人伤口，不由一阵瑟缩。一开始博瑞屈总是狠狠咒骂这伤口，每晚咬着牙加以清洁并重新上药，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态度转变成了厌烦的绝望。最后伤口终于愈合，但腿上留下一道盘曲交结的伤疤，他只能瘸着走路了。难怪他无心多管别人丢给他照顾的一个私生子。
于是我自由地跑来跑去，大部分时间都没人注意我，这种自由只有很小的小孩才能享有。等到春季庆结束的时候，城堡门口的守卫对我每天的进进出出已经司空见惯了，他们八成以为我是跑腿打杂的小孩，这种小孩堡里有很多，年纪只比我大一点点而已。我学会一大早到堡里的厨房去偷东西，好让大鼻子和我能大快朵颐地吃顿早餐。我还到处翻找其他的食物——面包店里烤焦的面包皮、海滩上的贝类和海草、晾在架子上没人看管的熏鱼，这是我每天照例进行的活动。最常跟我作伴的是莫莉·小花脸。那天之后，我就很少看到她父亲打她了；大部分时间他都喝得酩酊大醉，醉得找不到她，也没办法做出他之前对她所做的威胁。我很少再想起自己那天做的事，只庆幸莫莉不知道她父亲倒地是我害的。
城区变成了我的世界，城堡则是我回去睡觉的地方。时值夏季，这在海港城市是个美好的季节，不管我走到哪里，都看见公鹿堡城处处充满活力，人们来来去去，十分热闹。货物沿着公鹿河从各个内陆大公国运下来，载货的大型平底船上有满身大汗的船员，经验丰富的他们谈着浅滩、沙洲、地标和河水的涨退。他们运来的货先是往上送到城里的商店或仓库，然后又往下搬到码头上和即将出海的船只舱里。航海的水手满口粗话，很看不起河川驳船上那些充满内陆习气的船员；他们谈的是海潮、风暴还有那些黑得连星星都不肯出来导航的黑夜。此外，渔民也在公鹿堡的码头停泊，他们是这些人当中最和气的，至少丰收的时候是如此。
凯瑞带着我摸熟了码头和酒馆，一个男孩要是脚程快，在城里陡斜的街道上跑来跑去送口信，一天可以赚到三分甚至五分钱。当时我们认为自己敏锐又大胆，可以接受以比较低的工资来跟比我们大的男孩竞争，因为他们跑腿一趟就要求两分钱甚至更多。我想我这辈子就数那个时候最勇敢了。现在我只要闭上眼睛，就能闻到那段光辉岁月的气息：干船坞里那些沥青和用来填塞船只甲板缝隙的填絮，以及新刨木屑的味道，修船工人在那里拿着刨刀和木槌工作；非常新鲜的鱼的甜味，还有捕回来的鱼因为在热天里摆得太久而散发出要命的臭味；太阳下一大捆一大捆羊毛的气味，加上那些装着沙缘出产的香醇白兰地的橡木桶味；一堆堆等着要给船首船舱增添香气的“祛热”稻草，跟一箱箱硬甜瓜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从港湾吹来的海风搅拌着这一切，再加上盐碘调味。大鼻子灵敏的感官，让我注意到所有它闻到的东西。
凯瑞和我跑腿的差事包含许多内容，例如把去跟妻子道别的领航员找回来，或者送一份辛香料的样品给店里的买主。港务长可能会派我们跑去告诉某艘船的船员说，不知哪个笨蛋绑错绳子，现在潮水已经快把他们的船给冲走了。但我最喜欢酒馆的差事，那里总是有人在讲故事、说闲话。典型的故事内容不外乎航程中的新发现、与可怕风暴对抗的勇敢船员，还有害船沉没的愚蠢船长。许多传统故事我都牢记在心，但我最喜欢的故事不是出自职业说书人之口，而是来自于水手本身，他们在一起喝白兰地或分食黄色的花粉面包时会相互传递些故事，他们所讲的内容不是全家老小的床边故事，而是一艘艘船之间口耳相传的警告和讯息。
他们聊着曾捕到过的丰富渔获，说那渔网重得几乎把船压沉，或者谈论他们曾在某个满月的光辉照在船后波痕上的时刻，看到过的那些惊鸿一瞥的奇异鱼类及鸟兽。有些故事是关于位于我们大公国海岸地区与沿海小岛上被外岛人劫掠的村庄，还有些故事则关于海盗、海战，以及由于自己内部有人叛变而遭到占领的船只。最吸引人的是“红船劫匪”的故事，这些外岛出身的海盗不仅打家劫舍，攻击我们的船只和城镇，甚至连其他外岛人的船只也不放过。有些人对这些故事嗤之以鼻，认为根本没有什么红色龙骨的船或是跟海盗同行作对的外岛海盗，对讲这些故事的人也总是加以嘲笑。
但凯瑞、我和大鼻子会坐在桌底下，紧靠着桌腿，一边啃一分钱一条的甜面包，一边睁大眼睛听这些红色龙骨船的故事。听说船上的桁顶吊着十来个人，而且他们可不是死人，而是被捆住的活人，海鸥会飞下来啄食他们，啄得他们扭动尖叫。我们会一直津津有味地听着这些吓人的故事，直到连又热又闷的酒馆都感觉阴森森、冷飕飕起来，然后我们再跑回码头上去赚另一分钱。
有一次，凯瑞、莫莉和我用漂流木做了一艘小筏，在码头底下用根长竿子撑着摆来摆去。我们把小筏绑在那里，涨潮之后小筏冲撞了码头的一大块区域，撞坏了两艘小帆船，我们一连好几天都害怕别人会发现我们是罪魁祸首。还有一次，一个酒馆老板打了凯瑞几个耳光，说我们两个是小偷，我们的报复方式是把发臭的鲱鱼塞在酒馆桌面下方与支撑物之间的空隙里。直到鱼腐烂发臭，招了好几天的苍蝇，他才终于发现是怎么回事。
在这段四处乱跑的经历中，我学了好些行当的皮毛之技：买鱼、补网、造船，还有打混。关于人性，我学到的更多。在找我送口信的人当中，我很快就能判断出谁会说话算话付我一分钱，谁又会在我回来找他收钱的时候嘲笑我。我知道可以向哪个面包师傅乞讨，也知道哪些商店偷起来最容易。大鼻子始终跟在我身旁，我和它已经建立起非常深厚的亲密关系，很少把自己的头脑跟它的头脑完全分开来。我用它的鼻子、它的眼睛、它的利牙就像用自己的一样方便自然，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就这样，夏天过去了一大半。但是在一个晴朗的日子，太阳高挂在比海更蓝的天空中，我的好运终于结束了。那天莫莉、凯瑞和我从一间熏制房偷了一串美味的猪肝香肠，正沿着街道逃跑，香肠的原主追在后面。大鼻子一如往常跟我们在一起，另外两个孩子也已经把大鼻子视为我的一部分了。我们两个是“新来的”和“大鼻子”，而在我把我们共享的战利品丢出手之前，它就已经知道要跑到那里去接了，他们可能只觉得这是一个很聪明的花招。因此事实上我们一共是四个，沿着拥挤的街道拼命往前跑，香肠在脏兮兮的手和湿答答的嘴之间传来传去，香肠的主人则在我们身后徒劳无功地咆哮着、追赶着。
然后博瑞屈从一家店里走出来。
我正朝他的方向跑去，那间我们两个都惊慌地认出了对方。他脸上那阴暗的神情让我对自己该采取什么行动毫不怀疑。快逃，我瞬间下了决定，然后闪开他向我伸过来的双手，结果却突然迷惑不已地发现自己不知怎么直直朝着他撞了过去。
我不想多说接下来发生的事。总之我被结结实实地责骂了一顿，骂我的不只是博瑞屈，还有火冒三丈的香肠主人。除了大鼻子之外，跟我一起闯祸的另外两个人已经消失在曲折街道的角落。大鼻子走过来躺在地上露出肚皮，等着博瑞屈打骂。我难受不已地看着博瑞屈从钱袋里掏出硬币付给香肠的主人，同时他紧揪着我衬衫的后领，几乎把我拎了起来。直到香肠的主人和一旁围观我倒霉的几个人都散了，他才终于松手，用一种令我吃惊的厌恶眼神看向我。他又用手背在我后脑勺上打了一下，命令道：“马上回家。”
我们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快速跑回家去，回到壁炉前的地铺，惊恐不安地等着。等了又等，等着漫长的下午过去，等到夜色初降。我们两个都饿了，但是也知道现在不是跑出去找东西吃的时候。之前博瑞屈脸上显露出的某种神色，比莫莉爸爸的怒气更可怕。
等到博瑞屈终于回来的时候，已经完全入夜了。我们听见他上楼的脚步声，虽然我的感官不如大鼻子灵敏，但也分辨得出他喝了酒。我们缩成一团，看着他走进光线黯淡的房间，他呼吸沉重，花了比平时更多的时间来用我放在桌上的那根蜡烛引火，多点燃了几根蜡烛。点好蜡烛，他坐在长凳上打量着我们两个。大鼻子哀鸣一声，侧身躺下摆出幼犬的哀求姿态，我也很想这么做，但只能害怕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说话。
“蜚滋，你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两个会变成什么样子？你身上流着皇室的血，却像成群结队的动物一样，跟乞丐和小偷一起满街乱跑。”
我没说话。
“这也不能只怪你，我想我也有错。过来这里。过来吧，小子。”
我往前走了一两步，不想靠他太近。
看到我小心翼翼的样子，博瑞屈皱起眉头。“你受伤了吗，小子？”
我摇头。
“那就过来。”
我迟疑着，大鼻子也犹豫不决地哀鸣着。
博瑞屈困惑地低头看它，我可以看见他的头脑正在努力穿透酒精造成的迷糊。他看看狗、再看看我、再看看狗，脸上逐渐出现厌恶的表情。他摇摇头，慢慢站起来，拖着受伤的腿从桌子和狗旁边走开。房间角落有一个小架子，上面放着各式各样落满灰尘的工具和物品，博瑞屈慢慢伸出手拿下其中一件。那东西是木头和皮革做成的，因为很久没用而变得硬梆梆的。他挥了一下，短短的皮条利落打在他腿上。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小子？”他用慈祥的声音温和地问。
我哑然摇头。
“打狗的鞭子。”
我茫然地看着他，因为我和大鼻子都没有任何相关经验能告诉我该如何反应。他一定看出了我的困惑。他和气地微笑，声音也保持友善，但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隐藏在他的态度之中，等待着。
“这是一种工具，蜚滋，一种教导的用具。如果有小狗没有全神贯注地——如果你对小狗说‘过来’，它却不肯过来——嗯，只要用这东西打几下，打痛了，小狗就学会乖乖听话了。只要狠狠抽几鞭，小狗就能学会全神贯注地听你的话。”他口气如常，垂手让鞭子短短的皮条部分在地板上轻轻摇晃，突然他把那整根鞭子朝大鼻子轻抛过去，狗儿发出惊恐的叫声往后弹开，然后冲过来躲在我背后。
博瑞屈在壁炉旁的长凳上缓缓沉坐下去，掩住眼睛。“哦，艾达神啊！”他吐出一声，介于诅咒和祈祷之间，“我看到你们两个一起跑来跑去的时候就已经猜到，但是埃尔神在上，我不想猜对。我一点都不想猜对。我这辈子从来没拿那根该死的东西打过任何一只小狗，大鼻子根本没有理由害怕它。但是你跟它共享头脑，所以它才会怕它。”
不管之前的危险是什么，我感觉到它已经过去了。我跌坐在大鼻子旁边，它爬到我的膝上焦虑不安地用鼻子拱我的脸，我让它安静下来，因为也许我们还是等着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比较好。我们——一个人一只狗——坐在那里，看着动也不动的博瑞屈，他终于抬起脸来，我惊诧地发现他看起来好像刚哭过。就像我母亲一样，我记得当时我是这样想的，但奇怪的是我现在想不起任何母亲哭泣的影像，只记得博瑞屈那张哀伤的脸。
“蜚滋，小子。过来这里。”他轻声说，这次他声音里有某种不可不服从的东西。我站起身走向他，大鼻子跟在我脚边。“不。”他对狗儿说，指指他靴子旁边的地方，然后把我抱起来跟他在长凳上排排坐。
“蜚滋。”他开口，然后又顿了顿，深呼吸一口气，再重新开口，“蜚滋，这样是错的。你跟这只小狗做的是很不好的事，非常不好，是违背自然的，比偷东西或者说谎更不好，因为这样做会使得一个人没有办法成为人。你听得懂我的意思吗？”
我茫然地看着他。他叹口气，再试了一次。
“小子，你身上流着皇室的血。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你总归是骏骑的亲生儿子，是继承了历史悠久的皇室血脉的。你现在做的这件事是错的，这个错误贬低了你。明白吗？”
我哑然摇头。
“你看，像现在这样。你现在连话都不说了。现在我要你跟我说，是谁教你这么做的？”
我试着开口：“做什么？”我的声音感觉粗粝、沙哑起来。
博瑞屈的眼睛瞪得更圆了，我感觉到他在努力控制自己。“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事。是谁教你跟狗在一起的，跟它的眼睛一起看，也让它跟你的眼睛一起看，并且互相告诉对方一些事情？”
我仔细想了一下。没错，我和大鼻子之间确实是这样。“没有人教我，”最后我回答，“就是自然而然变成这样的。我们两个常常在一起。”我加上最后一句，心想这样或许就能解释这件事了。
博瑞屈注视着我，脸色凝重。“你讲起话来不像小孩子。”他突然指出，“但我听说过，具有古老‘原智’的人就是这样，他们从一开始就不完全是小孩子。他们总是知道得太多，长大之后甚至知道得更多。所以，在古时候，人们追捕并烧死这些人并不算是犯罪。我说的这些你听得懂吗，蜚滋？”
我摇头，他对我的沉默不语皱起眉头，于是我勉强加上一句，“但是我在努力。古老原智是什么？”
博瑞屈的神色先是不可置信，然后是怀疑。“小子！”他语带威胁，但我只是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总算相信我是真的不知道。
“古老原智。”他缓缓开口。他的脸色暗下去，低头看着双手，仿佛在回忆一项古老的罪恶。“这是一种来自野兽血缘的力量，就像精技是来自一脉相传的皇室血缘一样。一开始它像是一种好东西，让你能够跟动物沟通，但是它会逐渐占据你、把你拖下去，让你成为跟它们一样的动物。最后你身上完全不留下任何人性，你会跑来跑去，吐出舌头，舔血，仿佛兽群就是你所知道的一切，不管是谁看到你，都不会认为你曾经是个人。”他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低沉，他没有看我，转过头去看壁炉里逐渐减弱的火焰。“有些人说，如果到那种地步，人就变成了兽形，但是他屠杀生物的时候却带着人类的激情，而不像动物那样只是单纯为了充饥而猎杀。他是为了屠杀而屠杀……”
“你想变成那样吗，蜚滋？把你身上的皇室血液淹没在野蛮的猎杀之血里？跟野兽混在一起从而使自己也变成野兽，只因为这样能带给你一些知识或是见闻？还有更糟的，想想在你完全变成野兽之前会发生什么事。鲜血的味道是不是会刺激你的情绪，看到猎物是不是会让你的思路通通停止？”他的声音变得越来越轻，我听见他接下来问我话时语气中的恶心之感，“你是不是会浑身发烧、满身大汗地醒过来，只因为某个地方有哪只母狗在发情，你的同伴闻到了它的味道？你是不是要带着这种感受上你妻子的床？”
我坐在他身旁缩成一小团。“我不知道。”我轻声说道。
他转头看着我，勃然大怒。“你不知道？”他怒吼，“我已经告诉你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子，你居然还说你不知道？”
我舌头发干，大鼻子瑟缩在我脚边。“可是我就是不知道啊！”我抗议，“在我还没做出这些事情之前，我怎么知道我会做什么？我怎么说得上来？”
“好，如果你说不上来，那就让我来说！”他咆哮，这时我才完全感受到他先前是如何抑制住自己的怒火，同时也感觉到他那天晚上喝了多少酒，“这只狗必须得走，你留下来。你留在我这里，让我可以看住你。如果骏骑不肯让我跟着他，那么我至少可以为他尽这点力，我会确保他儿子长大成人，而不是变成狼。就算要我们两个的命，我也要做到！”
他从长凳上突然一斜身，要去抓大鼻子的后颈。至少他是这么打算的，但狗儿和我都远远跳开他身旁，一起冲向门口，可是门上了栓，我还来不及拉开门栓，博瑞屈已经赶了过来，一脚挡开大鼻子，伸手抓住我一侧肩膀把我从门边拉开。“过来这里，小狗。”他下令，但大鼻子逃到我身边。博瑞屈喘着气站起来，在门边对我们怒目而视，我感觉狂怒正在他思绪的深层汹涌起伏，那股愤怒引诱着他，要他干脆把我们两个都打死算了。他控制住那股愤怒，但这短暂的一瞥足以让我惊恐不已，当他突然朝我们扑来时，我用尽内心全部的恐惧力量向他推过去。
他突然倒下去，像一只飞到一半被石头击中的鸟。他在地板上坐了一会儿，我弯下身体紧紧抱住大鼻子。博瑞屈慢慢地摇了摇头，仿佛要甩掉头发上的雨水，然后站起来，用巍然的身影笼罩住我们。“他天生就流着这种血，”我听见他自言自语地嘀咕着，“一定是从他该死的母亲那边遗传来的，我不应该感到意外。但这小孩需要受到教训。”然后他直视我的眼睛，警告道，“蜚滋，你绝对不许再对我那么做，绝对不许。现在，把狗给我。”
他再度向我们走来，我隐约感觉到他隐藏的暴怒，于是忍不住又使力推开他。但这次我的攻击撞上一堵墙，力量反弹了回来，让我一个踉跄倒下去，一股黑暗压着我的头脑，使我几乎晕厥。博瑞屈俯身向我，“我警告过你了。”他轻声说，那声音宛如狼嗥。然后，我最后的知觉感觉到他的手指抓住大鼻子的后颈，动作并不粗鲁地把狗拎起来，走向门口。他很快就打开了先前我没能打开的门栓，不久我便听见他下楼时沉重的靴子发出的咚咚声。
过了一会儿我恢复了神智，站起来，往门口飞扑过去，但博瑞屈不知怎么地把门锁上了，我徒劳无功地拉扯着把手。随着大鼻子被带到离我越来越远的地方，我对它的感应也越来越微弱，最后只剩下一股绝望的孤寂。我先是哀鸣，继而号叫，手指拼命地抓着门，寻找我和它的联系。突然闪过一阵红色的疼痛，然后大鼻子就完全消失了，它的狗类感官也完全离我而去。我放声尖叫，像一个普通的六岁小孩一样嚎啕大哭，徒劳无功地捶着厚厚的木头门板。博瑞屈仿佛过了好几个小时才回来。我筋疲力尽地趴在门前喘气，听见他的脚步声时我抬起头来。他打开门，我试图从他身边冲出去，但他敏捷地抓住了我衣服的后背，一把将我拽回房里，然后把门砰的一声关上，锁住。我无言地扑在门上，喉头发出一声哀鸣。博瑞屈疲惫地坐下。
“想都不要想，小子。”他警告我，仿佛他能听见我正疯狂地计划着下一次他放我出去时我要做些什么。“它走了。那只小狗走了，真是可惜，因为它的血统很好，它这一脉血统的历史几乎跟你的一样悠久，但我宁可浪费一只猎犬也不想毁掉一个人。”见我还是没动，他又说，语气几乎是慈祥的，“放手吧！别再一直想着它、盼着它回来了，这样不会那么难过。”
但我无法放手，也听得出他并不真的指望我能就此忘怀。他叹了口气，慢慢起身准备就寝。他没有再跟我说话，只熄了灯，上床躺下，但他没有真正入睡，离天亮还有好几个小时的时候他就起来了，把我从地上抱进被他躺暖的毯子里，然后再度出门去，好几个小时都没回来。
至于我，我满心悲痛，高烧不退，躺了好多天。我相信博瑞屈会告诉别人说我是得了某种小孩子常见的病，所以大家都没来吵我。好多天后他才准许我出门，但不是我自己一个人出门。
之后博瑞屈费尽心力，确保我没有机会再跟任何野兽建立起深厚的感情联系。我确信他认为他是成功了，就某种程度而言也确实如此，因为我没有再跟哪一只猎犬或者哪一匹马建立起特殊的单一感情联系。但我并不觉得自己是受到了他的保护，反而觉得自己被囚禁起来了，而他就是典狱长，狂热而急切地努力确保我是与世隔绝的。一种彻底的孤寂从此种在我心里，深深地在我身上扎下了根。

3 盟约
精技最初的起源可能永远都是个谜，但可以确定的是皇室家族的成员特别具有一种强烈的精技天分，然而这种天分并不仅限于皇室之内。有句俗谚说的好像有点道理：“当大海的血脉与平原的血脉同流，精技就会开花结果。”有趣的是，外岛人和血统纯正的六大公国原住民似乎都并不特别具有这种对精技的天分。万事万物都会寻找一种节奏，并在那节奏中寻找一种和平，这是否就是世界的本质？我确实一直是这么认为的。所有的事，不管是惊天动地还是多么怪异，发生之后没多久就会被日常生活里必须继续的例行公事给冲淡。走在战场上、在尸体堆中寻找伤者的人，仍然会停下脚步咳嗽、擤鼻涕，仍然会抬起头注视排成人字形飞翔的大雁。我也见过在军队交锋作战之处的几里地外继续耕田播种的农夫。
我的情况也是这样。现在回想起来，我对自己感到惊讶。我与母亲分离，莫名其妙地被带到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地区，父亲也不要我，把我丢给他的手下照顾，然后跟我作伴的幼犬又被夺走了，但我一朝醒来，终究还是得继续过着小男孩的生活。所谓小男孩的生活，对我而言就是在博瑞屈叫我的时候起床，跟他一起到厨房去，在他身旁吃饭，然后继续如影随形地跟着他。他鲜少让我离开他的视线。我跟在他脚边，看着他进行各项工作，然后也帮忙做些小事。入夜后我跟他一起坐在长凳上吃饭，他锐利的眼神盯着我，看我是否遵守餐桌礼仪。然后我就上楼到他房里去，要不就是我沉默地看着炉火，他在一旁喝酒，要不就是我沉默地看着炉火，等他回来。他会一边喝酒一边干活，例如修补或制作马具、调制药膏，或者熬一剂要给马喝的泻药。他干他的活，我边看着他边学，但就我记忆所及，我们两个几乎很少交谈。有将近三年的时间我就是这样度过的，回想起来十分奇怪。
有时候博瑞屈会被叫去协助打猎或者替母马接生，于是我逐渐学会像莫莉一样，偷偷找出点零碎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偶尔他喝太多了，我也会大胆地溜出去，但这样溜出去是很危险的。我一旦脱身，短暂地重获自由，就会赶快去找城里的那些小玩伴，跟他们到处乱跑，直到我不敢继续待下去为止。我非常想念大鼻子，那感觉强烈得就像是博瑞屈砍掉了我的手臂或腿一样，但我们两人都没有提过这件事。
现在回想起来，我想他当时跟我一样孤单。自我放逐的骏骑不让博瑞屈跟他一起走，他只能留下来照顾一个私生子，而且这个私生子还具有某项他视为变态的天分；在他的腿伤终于愈合之后，他发现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灵活地骑马、打猎，甚至走路了。对博瑞屈这样的男人来说，这必定很难受。就我所知，他从来没对任何人抱怨过，但是话说回来，我也想象不出他当时可以跟谁去发牢骚。我们两个人被锁在寂寞之中，每天晚上看着对方，在对方身上看到害自己陷入寂寞的罪魁祸首。
但一切事物都会过去，尤其是时间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几年当中，我慢慢在井井有条的秩序中有了个位置。我负责替博瑞屈拿东西，在他还没想到要叫我去拿之前就把东西取来给他；他照料完牲畜之后，我负责收拾干净；另外我也负责确保猎鹰有干净的水可喝，并且帮出门打猎回来的猎犬抓掉身上的扁虱。人们习惯了我的存在，不再直盯着我看，还有些人对我好像完全视若无睹。博瑞屈逐渐不再对我看管得那么严，我也能稍微自由地来去了，但我还是小心地不让他发现我跑去城里逗留。
堡里也有其他小孩，他们很多与我年纪相仿，有些甚至跟我有亲戚关系，如堂兄弟姐妹之类的，但我从来没跟他们任何人建立起真正的感情联系。比较小的孩子被母亲或保母照顾着，比较大的孩子则各有事务要忙。他们大部分人对待我的态度并不恶劣，我只是完全不属于他们那个圈子而已。因此，尽管我可能会连着好几个月见不到德克、凯瑞或莫莉，但他们仍是我最亲近的朋友。我自己在堡内四处探索，此外，冬天晚上所有人都会聚集在大厅里听吟游歌者唱歌、看木偶戏，或者玩室内游戏，这种种经验让我很快就知道哪里欢迎我、哪里不欢迎我。
我尽可能躲开王后，因为她只要一看到我就一定会挑我的毛病，然后责骂博瑞屈。帝尊也是个危险人物，他已经称得上是一个大男人了，但是将我一把推开，或者随便踩过我正在玩的任何东西这种事，他做起来一点都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他的小心眼和爱记恨是我从来没在惟真身上看到过的特质。倒不是说惟真曾经特别花过什么时间跟我相处，但我们偶尔碰面的时候，场面从不会不愉快，如果他注意到我，会揉揉我的头发或者给我一分钱。有一次一个仆人拿了一些木制小玩具到博瑞屈的房间来，有士兵、有马匹，还有一辆马车，油漆都掉得差不多了，他说惟真在自己的衣箱角落发现了这些玩具，觉得或许我会喜欢。直到现在我回想起来，在我曾经拥有过的所有东西当中，那些玩具依然是我最为珍惜的。
马厩里的柯布则是另一个危险区。如果博瑞屈在场，他跟我讲话的语气和对我的态度都还不错，但如果博瑞屈不在场，他对我就没有好脸色。他的意思很清楚，他不想要我在他工作的地方碍事又碍眼。后来我终于想通，他之所以这样对我是因为嫉妒，认为博瑞屈因为要照顾我，所以不再像以前那样关注他了。他从来没有做出明显的恶劣举动，从来没打过我也没随便骂过我，但我可以感觉到他很讨厌我，因此我尽量避开他。
堡里的士兵和守卫都很能容忍我，仅次于公鹿堡城里的那些小孩，他们大概是最接近我可以称之为朋友的人。但不管这些男人对一个九岁多的男孩多有耐心，我和他们之间实在没什么共通点。我看他们掷骰子赌钱、听他们讲故事，但我不去找他们的时间还是比跟他们混在一起的时间多出太多。而且，虽然博瑞屈从来不禁止我去守卫室，但他也明白地表示他并不赞成我到那里去。
因此，我既是堡内的一员，也不完全算是。有些人我会避开，有些人我会观察，有些人我会服从，但没有一个人让我觉得和他有感情深厚的联系。
后来，在我快满十岁的某天早上，我在大厅里的桌子底下玩，跟好几只幼犬打闹成一团。当时还是一大清早，前一天有些庆祝之类的活动，宴会进行了一整天，一直持续到大半夜，博瑞屈醉得不省人事。此时不管是贵族还是仆役几乎都还没起床，厨房里也没什么东西能供我填饱肚子，但大厅里的桌子上则多的是碎裂的糕饼和一盘盘肉，还有一篮篮苹果、大块大块的奶酪；简而言之，就是充满了小男孩很乐意搜刮一番的食物。大狗已经叼走了最好的骨头，各自退回大厅那属于自己的角落里，剩下一堆幼犬争抢较小块的食物。我拿了一块相当大的肉饼，在桌子底下跟我偏爱的那几只幼犬分着吃。自从大鼻子死去之后，我就小心着不让博瑞屈看见我跟任何一只幼犬有特别好的感情；当时我仍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许我跟猎犬建立亲密感情，但是我不会拿小狗的命跟他争。正当我轮流跟三只幼犬你一口我一口地吃着肉饼时，听见有脚步声在铺满芦苇的地板上慢慢接近，还有两个男人低声讨论事情的说话声。
我以为是厨房的仆役来清理善后了，于是从桌下钻出来，想在他们走之前再多抓几块好吃的。
但是被突然冒出来的我吓了一跳的不是仆役，而是老国王本人，也就是我的祖父。紧跟在他身旁的是帝尊，他眼神迟钝、背心皱巴巴的，显然昨夜也参与了饮酒作乐。国王最近才刚找来的弄臣小跑着跟在他们身后，蛋壳般的脸上凸起一双淡色的眼睛；他的模样实在太怪了，肤色像面团，浑身上下穿着黑白相间的杂色衣，我几乎不敢看他。跟他们形成强烈对比的是黠谋国王，他眼神明亮，胡子和头发都刚梳整过，衣物也一尘不染、无懈可击。一时之间他似乎很惊讶，然后说，“你看，帝尊，这就是我刚才跟你说的意思。机会出现，某人把握住它；那个人通常是年轻人，或者是受到年轻的精力和渴望驱使的人。皇室不能忽略这些机会，或者任由机会被别人创造。”
国王继续漫步走过我身边，对他的主题高谈阔论，帝尊则用满是血丝的眼睛对我投以威胁性的一瞥。他把手一挥，意思是我应该赶快消失，我很快点了下头表示明白，先冲到桌子旁边把两只苹果塞进衣服，当我正拿起一个几乎完整无缺的醋栗塔时，国王突然一转身伸手指向我，弄臣也模仿他的动作，我僵立在原地。
“看看他。”老国王命令道。
帝尊恶狠狠地瞪着我，但我不敢动。
“你会把他变成什么样的人？”
帝尊一副摸不着头脑的神情：“他？他是蜚滋啊！骏骑的杂种，一天到晚就只知道鬼鬼祟祟、顺手牵羊。”
“笨蛋！”黠谋国王微笑，但眼神仍然强硬。弄臣以为国王在叫他，露出乖巧的微笑。“你的耳朵是不是被耳屎塞满了？我说的话你一个字都没听见吗？我不是问‘你看他是什么样的人’，而是问‘你会把他变成什么样的人’。他就站在这里，年轻、强壮、懂得动脑筋，虽然他生错了床，但他身上流淌的皇室血液一点不比你少。所以你会把他变成什么？工具？武器？战友？敌人？还是你会把他就这么放着，等别人利用他来对付你？”
帝尊眯眼看我，然后眼神瞥过我，发现大厅里没有别人，于是困惑的眼神又转回我身上。我脚边有只幼犬哀鸣一声，提醒我说我们刚才分东西吃到一半，我警告它，要它安静。
“这个杂种？他只是个小孩啊！”
老国王叹了口气：“今天是。今天早上、此时此刻，他还是小孩，等你下次一转身，他就已经变成少年，甚至是变成成年男人，到时候你再想使唤他来做什么就来不及了。但是，帝尊，如果你现在把他加以塑造，等到十年以后，他就会对你忠心耿耿。他不会是满心怨怼、可能被人煽动去觊觎王位的私生子，而会是忠实的追随者，在血缘上和精神上都与皇室家族团结在一起。私生子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东西，帝尊。如果你给他戴上家徽戒指，把他派出去，他就成了没有任何外国君王敢拒绝的外交使节；有些地方你不敢把王子送去冒险，但是可以安心派他去。想想看，一个既是、又不是皇室血亲的人可以有多少用途。交换人质？联姻和亲？私下进行的工作？用匕首进行的外交？”
国王的最后几个字让帝尊睁大了眼睛，一阵停顿，我们都在沉默中呼吸，注视着彼此。帝尊开口，声音听起来像是喉咙里卡了块干面包。“你当着这个小孩的面讲这些事，说要拿他当工具、当武器，你认为他长大之后会不记得这些吗？”
黠谋国王大笑，笑声在大厅的石壁间回荡。“记得？他当然会记得，这点我确定得很。帝尊，你看看他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聪明才智，可能还有精技的潜力。我要是对他说谎就太笨了，而我要是毫无解释就开始训练、教育他，那就更笨了，因为那样他的脑袋就会等着其他的种子来生根发芽。你说对不对，小子？”
他稳稳地注视着我，我突然醒悟到自己也正在回看着他。在他讲那整段话的时候，我们都牢牢看着对方、读着对方。这个身为我祖父的男人眼里有一种诚实，一种无情的、硬梆梆的诚实，其中没有安慰，但我可以确定那是一种永恒的诚实。我缓缓点头。
“到这儿来。”
我慢慢地走向他。当我走到他身旁时，他单膝跪下，视线与我同高。弄臣严肃地跪在我们旁边，认真地看看我的脸、又看看他的脸。帝尊低头对我们三人怒目而视。老国王给他的私生子孙儿下跪，当时我根本没想到这场面的反讽之处，只是庄重地任他拿走我手里的醋栗塔，丢给跟在我身后的那几只幼犬。他拿下扣在颈间丝巾上的别针，轻轻别在我简朴的羊毛衬衫上。
“现在你是我的人了。”他说，这番将我收归己有的宣言的重要性超过我们共同的皇室血缘，“你不需要吃别人的剩菜。我会照顾你，照顾得好好的。如果有任何人表示要给你更多、更好的东西，要你反过来对付我，那么你就来告诉我他们会给你什么，我会给你一样多、一样好的东西。你永远不会觉得我小气，也不可能用‘没有受到善待’当作反过来对付我的理由。你相信我吗，小子？”
我点头，这种哑然的方式依然是我的习惯，但他目光坚定的棕色眼睛似乎在要求得到更多回应。
“是的，陛下。”我开口。
“很好。我会下达一些关于你的命令，你要遵守。如果有哪项命令让你觉得奇怪，就告诉博瑞屈，或者来告诉我。你只要到我的房门口，拿出那个别针，他们就会让你进来。”
我低头瞥了别针一眼，一枚红色宝石在银饰间闪烁。“是的，陛下。”我再度努力开口。
“啊！”他轻声说，我在他的声音里听见一丝遗憾，疑惑那是为了什么。他的眼神放开了我，我突然重新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意识到幼犬和大厅，意识到帝尊脸上那对我更添厌恶的眼神，意识到弄臣不明所以地热切地点着头。然后国王站起来，转身走开，我全身一阵发冷，仿佛突然脱下一件斗蓬。这是我第一次在一个主人手下体验到精技的滋味。
“你不赞成对不对，帝尊？”国王的语气很随意。
“我尊敬的国王可以随他的心意行事。”帝尊满脸不高兴的样子。
黠谋国王叹了口气：“我问的不是这个。”
“我母后当然不会赞成的。对这个小孩施恩只会让人觉得你承认了他，这会让她、还有别人开始胡思乱想。”
“呵！”国王吃吃轻笑，仿佛觉得这话很有意思。
帝尊立刻激动起来：“我母后不会同意的，也不会高兴。我母后——”
“她已经反对我、生我的气很多年了。现在我对这一点几乎已经没感觉了，帝尊。她会唠唠叨叨、拼命抗议，然后再一次告诉我说她要回法洛去当女公爵，之后让你继位当公爵。而且，如果她非常生气，她还会威胁我说，等她回去之后，法洛和提尔司都会起来叛变，另外组成一个王国，由她来当女王。”
“之后让我继位当国王！”帝尊叛逆地加上一句。
黠谋自顾自点点头：“我果然没猜错，她的确在你脑袋里灌输了这种遗毒很深的叛乱思想。听着，小子，她可能会骂骂人、朝仆人摔摔锅碗瓢盆，但除此之外她绝对不会多做什么，因为她知道，当一个和平王国的王后比当一个叛变大公国的女公爵要好，而且法洛完全没有理由背叛我，除了她自己脑袋里发明出来的那些。她的野心向来都大过她的能耐。”他顿了顿，直视帝尊，“对皇室之人而言，这是非常糟糕的缺点。”
帝尊盯着地板，我可以感觉到他压抑的一股愤怒。
“走吧！”国王说。帝尊像猎犬一样乖乖地跟在后面，但他走之前向我瞥了一眼，给了我一个充满恶意的眼色。
我站在那里看着老国王离开大厅，感觉到一股由此带来的失落。这个人真奇怪。尽管我是私生子，但他还是可以以我的祖父自居啊！这样只要他开口，我就会愿意对他效忠，可是他却选择用物质来收买我的忠诚。苍白的弄臣走到门口时停了一下，回头看我一眼，用那双瘦窄的手做了个难以理解的手势，意思也许是侮辱，也许是祝福，或者也只是愚人随便乱挥了挥手而已。然后他微笑，对我吐舌头，接着转过身去匆匆跟上国王。
虽然国王已经做出承诺，但我还是把甜食糕饼塞满了衣襟，在马厩后面的遮荫处跟那些幼犬全都分着吃光了。我们都不习惯吃这么大一顿早餐，在接下来的好几个小时里我的胃都发出不舒服的咕噜声。幼犬挤在一起睡着了，但我的情绪在惧怕和期待之间摆荡，我多么希望不会发生任何事，多么希望国王会忘记他对我说的话。但是他没有忘。
当天晚上相当晚的时候，我终于拾级而上，走进博瑞屈的房间。一整天我都在想早上的那些话对我可能意味着什么，但这是多此一举的。因为我一进房间，博瑞屈就放下他正在修补的马具，把全部注意力都转移到我身上。他沉默地盯着我思索了一阵子，我也迎向他的视线。有些东西已经变了，我感到畏惧。打从博瑞屈把大鼻子弄走以来，我就一直相信他对我也同样掌有生杀大权，相信他要除掉一个小鬼头就跟除掉一只小狗一样容易。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他产生亲近的感觉，人不见得要爱上对方才会对对方感到依赖。这种可以倚靠博瑞屈的感觉，是我生活中唯一真正稳定的事物，而现在我感觉到连这也开始四分五裂了。
“所以，”他终于开口，他的语气让这个词带着已成定局的意味。“所以，你就非得要跑到他面前去，是不是？就非得要让别人注意到你不可。好吧！他已经决定要拿你怎么办了。”他叹了口气，那沉默变了，短暂的片刻之间，我几乎觉得他对我感到怜悯。但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口说话。
“我明天得替你挑一匹马。他建议我挑一匹年轻的马，建议我同时训练你们两个，但是我说服了他，说一开始最好先给你一匹年纪比较大、比较稳的马。我跟他说，一次教一个。我有我自己的理由，要让你跟一匹比较……不那么容易受影响的马在一起。你要乖乖守规矩，如果你乱来，我会知道的。你听懂了吗？”
我很快向他点点头。
“回话，蜚滋。面对那些教师和师傅，你得开口说话才行。”
“是的，大人。”
非常典型的博瑞屈作风。要把一匹马交到我手上是最令他担忧的一点，处理完他自己担心的事，其他部分他说起来就相当轻松了。
“从今以后，你天一亮就要起床，小子。早上你跟我上课，学照顾马、驾驭马，还要学怎样好好用猎犬去打猎，让它们注意遵守你的命令。我要教你的是人类控制牲畜的方式。”他重重强调这最后一句，顿了顿以确认我听懂了。我心一沉，但还是点点头，然后又赶快加上一句“是的，大人”。
“下午你跟他们上课，学使用武器之类的，最后八成还要学精技。冬天在屋里上课，我想一定是学语言、符号、写字、读书、算数，等等。还有历史。我不知道你学这些要干嘛，但是你得好好学，让国王满意，他可不是一个可以随便能得罪的人，更不要说惹他生气了。当然最明智的做法是根本不要让他注意到你，不过我没警告过你这一点，现在已经来不及了。”他突然清清喉咙，吸了口气。“哦，还有一件事会改变。”他拿起刚才在缝补的那片皮革，俯身继续干活，仿佛是在对他的手指头说话，“从现在起你会有自己的房间了，在城堡楼上，皇室成员都住在那里。要不是你拖到这么晚才回来，你现在已经在那里睡觉了。”
“什么？我不明白。房间？“
“哦，所以你想说话的时候还是说得很溜吗？你听到我说的话了，小子。你会有自己的房间，在城堡楼上。”他顿了顿，然后干脆地说，“我终于又有自己的隐私了。哦，对了，明天他们还要替你量身做衣服和靴子，不过我真不懂他们干吗要给还在长大的脚丫子套上靴子，实在没道——”
“我不想住到城堡楼上的房间去。”虽然跟博瑞屈相处的生活是如此压抑沉重，但我突然觉得这还是比未知要好得多。我想象出一间用石头做墙壁和地板的又大又冷的房间，还有阴影躲在房间角落里。
“嗯，反正你还是得去。”博瑞屈不为所动地宣布，“而且你早就该去了。就算你不是光明正大生下来的，你总归还是骏骑的种，把你像只小流浪狗一样放在马厩里，唔，实在不像样。”
“我不介意。”我绝望而冒险地说道。
博瑞屈抬起头，用严厉的眼神看着我：“哟，你今天晚上还真有聊天的兴致，是吧？”我低头不看他。“你就住在这里，”我赌气指出，“你也不是小流浪狗啊！”
“我也不是王子的私生子。”他简洁地说，“从今以后你就住在城堡里，蜚滋，就是这样。”
我壮起胆子看向他，他又低下头对着自己的手说话了。
“我宁愿自己是小流浪狗。”我大着胆子说，满心的恐惧让我声音都变了，我又加上一句，“你不会让他们对小流浪狗这么做的，让他们一下子改变它所有的一切。他们把那只猎犬宝宝送给古林斯比爵士的时候，你还把你的旧衬衫跟它一起送去，让它能有个闻起来像家的东西，可以慢慢适应新环境。”
“唔，”他说，“我没有……过来这里，蜚滋。过来，小子。”
我像小狗般走过去，走向我唯一的主人，他在我背上轻拍一下，揉揉我的头发，就像我是头猎犬般。
“好啦，别害怕，没什么好怕的。再说，”他说，我听出他的语气有所软化，“他们只是告诉我们，说你会在城堡楼上有自己的房间，没有人说你每天晚上都要睡在那里啊！如果哪天晚上你觉得那里太安静，还是可以下来这里嘛，蜚滋，嗯？这样可以吧？”
“我想是吧。”我咕哝着说。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变化来得迅速而猛烈。天一亮博瑞屈就叫醒我，把我又刷又洗，我头发披散在眼睛上的部分被剪短，其余部分则绑成辫子垂在背后，就像堡里的其他成年男子那样。他叫我穿上我最好的衣服，结果发现衣服穿在我身上已经变得太小，他啧了一声，耸耸肩说就先凑和着穿吧！
接着我们到马厩去，他把那匹已经分配给我的母马指给我看。那匹马的毛皮是灰色中略带一些斑点的，鬃毛、尾巴、鼻子和腿的下半部则是黑色，好像沾了煤灰一样，所以它的名字就叫“煤灰”。这是一匹温驯的马，它体型优美，看得出受到了很好的照料，很难找到比它更没有挑战性的坐骑了。我本来还孩子气地希望至少能骑到一匹精神抖擞的阉马，但是得到的却是煤灰。我试着隐藏失望之情，但博瑞屈一定是感觉到了，“你觉得它不怎么样，是吧？唔，蜚滋，你以前是有过多少匹马啊，让你现在对煤灰这么一匹乖巧健康的马不屑一顾？你对它要温和一点，它现在怀了小马，是克己爵士那匹脾气坏得很的枣红色种马的种。之前柯布一直在训练它，想把它训练成捕猎用的马，不过我觉得它比较适合给你骑。他有点不高兴，但我答应他把煤灰生出来的小马交给他从头训起。”
博瑞屈给我准备了一个旧马鞍，很坚决地表示不管国王怎么说，我得先展现出像样的骑术，他才会让人给我做个新马鞍。煤灰步伐平稳，敏捷地回应缰绳和我膝盖的动作，柯布把它训练得好极了。它的性情和思绪让我想到安静的池塘。就算它正在想事情，想的也不是我们正在做的事，但博瑞屈非常仔细地监视着我，我不敢冒险去尝试了解它的思绪，于是我盲目地骑着它，只能用我的膝盖、用缰绳、用重心的转移来跟它交谈。这番努力很耗体力，让我早在这第一堂课还没结束之前就筋疲力尽了，博瑞屈也知道，但他并没有因此允许我早退。我依然得给它梳洗、喂食，然后清理我的马鞍和马具，直到它的鬃毛被梳理得毫无纠结，马鞍的旧皮革被油擦得发亮，我才得以离开，到厨房去吃饭。
但当我拔腿要朝厨房后门冲去的时候，博瑞屈一手按在我肩上。
“你不能再去那里吃东西了，”他告诉我，语气坚定，“那里只适合守卫、园丁之类的人去。贵族和他们的贴身仆人在另一个厅里用餐，从今以后你要到那里去吃饭。”
说着，他把我连推带搡地弄进一间光线微弱的房间，房里有一条长桌，在房间前端还有另一张更高的桌子。桌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食物，用餐者的进度也各不一样，因为每当国王、王后、王子像今天这样都不在的时候，坐在高桌子边用餐的人就不管那些正经八百的礼数了。博瑞屈把我轻推到桌子左侧的一个座位上，这位子大概在长桌中间略偏前段的部分，但也没有太前面。他自己也在同一侧坐下，但是位置比较靠后。我饥肠辘辘，而且也没什么人死盯着我，或看着我到让我紧张的地步，于是我很快就吃掉了分量相当大的一餐。虽然从厨房直接偷出来的食物比较热、比较新鲜，但这种事对发育中的男孩并不重要，我饿了一个早上，因此胃口非常好。
填饱了肚子，我脑海里正想着某一片堤岸旁的沙地，那里被午后的太阳晒得暖暖的，有很多兔子洞，是小猎犬和我常去消磨那些昏昏欲睡的下午时光的地方。我起身准备离桌，但背后立刻有个男孩走过来说，“少爷？”
我环顾四周看他在跟谁说话，但其他人都正忙着吃饭。这男孩比我高，还比我大好几岁，于是我惊诧地抬头盯着他看，他直视我的眼睛，又问，“少爷？你吃完了吗？”
我点点头，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那么请你跟我来。是浩得派我来的，你今天下午要在操练场学习使用武器。我是说，如果博瑞屈已经帮你上完课的话。”
博瑞屈突然出现在我身旁，单膝跪地，令我大吃一惊。他一边说话，一边把我的上衣拉直、头发抚平理顺。
“我跟他暂时是上完课了。呐，别一副这么吃惊的样子，蜚滋，你以为国王会说话不算话吗？把你的嘴巴擦干净，快去吧！浩得比我还严格，武器操练场上可不容许迟到，快跟布兰特去吧！”
我乖乖照做，心直往下沉。我跟在那个男孩身后走出餐厅，试着想像一个比博瑞屈更严格的师傅。那真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一走到餐厅外，男孩毕恭毕敬的态度立刻消失。“你叫什么名字？”他质问着，带我沿着碎石小径往武器室和操练场走去。
我耸耸肩，假装突然对小径两旁的灌木很感兴趣。
布兰特心知肚明地哼了一声：“喂，他们总要叫你什么吧！那个老瘸腿博瑞屈是怎么叫你的？”
这男孩对博瑞屈明显的轻蔑让我吃惊，我脱口而出：“蜚滋。他叫我蜚滋。”
“蜚滋？”他窃笑，“是啊，他是会这么叫没错。那个老家伙说话倒是直得很。”
“他的腿是被野猪弄伤的。”我解释。这男孩的口气好像博瑞屈的跛腿是他为了出风头而做的蠢事。不知怎的，他嘲弄的口吻让我觉得刺痛。
“我知道！”他不屑地哼了一声，“他腿上那伤口深得都见骨了。那头长着獠牙的大野猪差点就要扑倒骏骑老兄了，但是被博瑞屈挡住了，结果博瑞屈和六只猎犬都倒了霉。我听说——”我们穿过一堵爬满长春藤的墙上的门洞，操练场突然展现在我们面前，“骏骑走过去的时候还以为那猪已经快死了，他只要再补刺它一下就好，结果它猛地跳起来朝他冲过去，而且把王子的长矛都撞断了。”
我一直紧跟着这个年纪比我大的男孩，聚精会神地听着他的每一字每一句，这时他突然转身冲着我。我吓了一跳，差点摔倒，跌跌撞撞地往后退。男孩嘲笑着我：“我看那年一定是博瑞屈代替骏骑倒霉的一年吧，嗯？我听别人都这么说，说博瑞屈用自己的瘸腿换骏骑逃过一死，又把骏骑的私生子拿来变成自己的宠儿。我倒想知道，你怎么突然就可以得到武器训练的资格了？没错，我听说他们还给了你一匹马？”
他的声调里除了嫉妒还有别的东西。如今我已经知道，有很多人总是把别人的好运当成是自己的吃亏。我感觉到他的敌意逐渐升高，仿佛我擅自闯进了一只狗的地盘，但如果对方是狗，我就可以跟它思绪相接，向它保证我没有恶意，但布兰特身上却只有敌意，像风暴般逐渐集结。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要动手打我，也不知道他觉得我可能会还手还是逃跑。我几乎已经决定要跑了，这时一个穿着一身灰的胖子出现在布兰特身后，一手紧紧抓住他的后颈。
“我听说国王下令要让他接受训练，是的，还有给他一匹马让他练习骑术。对我来说这理由就够了，对你来说也应该够了，布兰特。而且我听说你只是被派去把他带来这里，然后就该去向特勒姆师傅报到了，他有差事要叫你做。你听说的不是这样吗？”
“是的，女士。”布兰特的狠劲突然没了，只一个劲地点头。
“你‘听说’了这么多大八卦，我倒要提醒你，智者是不会把自己知道的事全都说出来的，还有，到处传故事的人脑袋里总是空空如也。你听懂了吗，布兰特？”
“我想是的，女士。”
“你想是的？那我就讲得更明白一点。不要再到处多管闲事乱嚼舌根了，把你该做的事情做好。给我勤快点、心甘情愿点，说不定哪天别人也会说你是我的‘宠儿’。我可是能让你忙得没时间讲闲话的。”
“是的，女士。”
“你，小子。”她突然转向我，这时布兰特已经沿着小径匆匆跑走了，“跟我来。”
这老女人没有停下来看我有没有照做，只是径自踏着大步穿过开阔的操练场，我要小跑步才跟得上。操练场紧实的土地被烤晒得硬梆梆的，烈日灼烧着我的肩膀，我几乎立刻就开始流汗。但这女人走得这么快，却似乎没有丝毫不适。
她全身上下都是灰色的：深灰色长罩衫、浅灰色紧身裤，还有一件将近及膝的灰色皮围裙。我猜她是某种园丁之类的，不过她脚上穿的灰色软靴又让我觉得纳闷。
“他们找我来上课……跟浩得上课。”我气喘吁吁地说。
她冷淡而简短地点点头。我们走到武器室的阴影中，脱离露天操练场上亮晃晃的阳光，我紧眯着的眼睛感激地睁开来。
“我要上的是武器课。”我告诉她，以防她听错了我刚说的话。
她再次点点头，推开门，这座有点像谷仓的建筑是间武器室，我知道这里放的是练习用的武器，因为精良的钢铁武器是收在城堡里的。武器室里光线温和，略微凉爽，还有木头、汗水，和刚铺上的新鲜芦苇的味道。她脚步毫不迟疑，我跟着她走到一座架子旁，上面架着一根根削了皮的棍棒。
“挑一根。”她告诉我。从她叫我跟她走以后，这是她第一次对我说话。
“我是不是应该先等浩得来？”我怯怯地问。
“我就是浩得。”她不耐烦地回答，“现在你挑一根木杖，小子。在其他人到之前，我要先跟你一对一，看看你的资质、看看你会多少。”
她没花多少时间就搞清楚我几乎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很容易畏缩。她只需要用自己手上的棕色棍棒稍微敲击、闪避几下，就能扣住我的棍子，把它从我震得发麻的手中甩出去。
“唔——“她说，口气不严苛也不慈祥，那声音就像园丁看到一只用来当种子的马铃薯上稍有一些害虫时可能发出的声音。我朝她靠近过去，在她身上发现跟那匹母马一样的安静之感，一点也不像博瑞屈那样防着我。我想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些人是完全不会感觉到我向他们伸出触角的，有些动物也是。我其实可以更进一步地往她脑海探寻进去，但发现她对我丝毫没有敌意就已经让我松了好大一口气。于是我乖乖站着不敢轻举妄动，任由她检视。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她突然问。
又有人这么问我了。“蜚滋。”
我的轻声回答让她皱起了眉头，于是我挺直身体，把声音放大一点。“博瑞屈叫我蜚滋。”她稍微瑟缩了一下：“这的确是他的作风。见到母狗就叫母狗，见到杂种就叫杂种，博瑞屈就是这种人。嗯……我想我看得出他的理由。他叫你蜚滋，我也叫你蜚滋好了。好，现在我要让你知道为什么你选的那根棍棒对你来说太长、太粗。然后你再重选一根。”
她解释完，我选了另一根棍子，然后她慢慢引导我进行一段练习，这段练习在当时看来复杂得无以复加，但不到一个星期就变得非常简单，就像把我那匹马的鬃毛编成辫子一样简单。我们刚结束这段练习，她的其他学生就一涌而入，共有四个人，都跟我年纪相差不到一两岁，但都比我有经验得多。情况颇为尴尬，因为这下子学生的人数变成了单数，没有人想跟新来的练习对打。
我不知是怎么熬过那一天的，这段记忆现在已经一片模糊，我很幸运地都想不起来了。我只记得她终于放我们走的时候，我已经全身酸痛，别人沿着小径冲回城堡，而我则闷闷不乐地一个人走在后面，咒骂自己干吗要招惹国王的注意，走了很久的上坡路才走到堡内，餐厅里又挤又吵，我累得没什么胃口，我想我只吃了肉汤和面包。我离桌时一拐一拐地走向门口，一心只想着温暖又安静的马厩，这时布兰特又拦住了我。
“你的房间准备好了。”他只说了这么一句。
我绝望而焦急地看向博瑞屈，但他正在跟旁边的人说话，完全没注意到我哀求的眼神。因此我再度跟在布兰特身后，这次是走上一道宽敞的石阶，走进堡内我从来没探索过的部分。我们在楼梯间的一处平台停下脚步，他拿起那里桌上的一座分枝烛台，点燃插在上面的几根蜡烛。“国王一家人就住在这一厢。”他若无其事地告诉我，“国王的卧室就在这条通道尽头，跟马厩一样大。”我点头，盲目相信他告诉我的话。后来我才发现像布兰特这种跑腿小厮根本不可能进入皇室成员住的厢房，要更重要的仆役才进得去。他带我往上又走了一层，再度停步。“客房在这里。”他说着用烛台比了比，火光随着他的动作晃动，“当然是重要的访客才有得住。”
我们又往上爬了一层，楼梯比前两层明显窄了许多。我们在接下来的楼梯间平台再度停下脚步，我有些惶恐地看着往上越来越窄、越来越陡的楼梯。但布兰特没有带我继续往上走，而是沿着这一厢前行，经过三扇门，然后他拉开一扇木门的门栓，用肩膀顶开门。这扇门感觉很沉重且开启得不甚顺畅。“这房间好一阵子没用了。”他高兴地指出，“但现在这就是你的房间了，欢迎你来住。”他说着把烛台放在一口箱子上，然后就关上沉重的门离开了，留下我一个人在一间半明半暗的陌生大房间里。
我不知怎么地克制住了自己，没有跟在他后面跑出去，也没有开门，而是拿起烛台点燃墙上的烛台。多了两组烛光后，阴影缩回了角落里。壁炉里有一撮小得可怜的火，我翻动了它一阵，主要是希望可以有更多的火光而不是为了取暖，然后我开始探索起我的新房间。
这是间简单的方形房间，有一扇窗子。墙壁和我脚下的地面是用相同的石材做成的，只有一面墙上挂着织锦挂毯，让石壁看起来柔和一些。我高举蜡烛想仔细看看它，但照不见太多东西，只看得出画面上有一只闪闪发光、长着翅膀的生物，还有一个看起来像国王的人在它面前恳求着。后来别人告诉我，这挂毯描绘的是睿智国王与“古灵”为友的情景，不过当时我只觉得它看来非常有威胁感，于是转身走开。
这房间似乎是被人敷衍地打扫过一番，地上铺散着干净的芦苇和散发着芳香的药草，平整的羽毛床看起来像刚被拍打过，床上放着两条毯子，是高级的羊毛毯。围着床的帘幕已经拉开，箱子和凳子也都掸过灰，这些就是房间里仅有的家具。但是，一张不但铺着床单还挂有帘幕的真正的床、一张附有椅垫的凳子、再加上一口可以放东西的箱子，这些是我从来不曾独自享有过的家具，而且还是我一个人专用的，这使它们看起来更大了。此外还有壁炉，我大胆地往里面又添了一块柴薪；还有窗子，前面放着一张橡木椅，此刻窗扇紧闭挡住夜晚的风，而且外面看出去八成就是海。
箱子的样式很简单，四角镶有黄铜，外表颜色暗而深，但打开后里面是浅色的，还有木头的清香。箱里有我寥寥可数的几件衣服，是从马厩那里拿过来的，另外还加了两件睡衣和一条卷起来放在角落的毛毯，除此之外别无他物。我拿出一件睡衣，关上箱子。
我把睡衣放在床上，然后自己也爬上床。现在睡觉还太早，但我全身酸痛，也没别的事情可做。此刻博瑞屈一定已经坐在下面的马厩房间里，边喝酒边修理马具什么的，炉子里会生着一堆火，还有马匹动来动去的声音隐约从楼下的厩房传来，房间里会充满皮革、油，以及博瑞屈的味道，而不是潮湿的岩石和灰尘味。我套上睡衣，把衣服踢到床脚，安稳地躺在羽毛床上。床褥凉凉的，我皮肤紧绷着冒出鸡皮疙瘩。我的体温让床慢慢暖和起来，我也逐渐放松。这一天紧凑又艰苦，我全身上下每一块肌肉似乎都又痛又累，我知道我应该先下床熄灭蜡烛，但实在没有那个力气再爬起来，也没有那个意志力去吹熄蜡烛，让房里陷入更深的黑暗。于是我昏沉地打着盹，半睁半闭的眼睛看着壁炉里那堆勉强挣扎的小火。我多希望自己身处另一个环境，而不是在这间被人遗忘的房间，也不是博瑞屈那充满紧绷感的房间，我想要的是一种安宁和平静，或许我一度曾在某处得到过这种感觉，却已不复记忆。我就这么昏沉沉地睡着了。
<hr/><ol><li>✍弄臣是装疯卖傻，或以滑稽的动作言行逗乐（甚至不着痕迹劝谏）君王的人物，中国古代也有很多类似的例子，如《史记·滑稽列传》中的淳于髡等人；英文称之为fool.也就是愚人、笨蛋的意思，因此这里弄臣以为国王在叫他。​​​​​​​​​</li></ol>

4 学徒生涯
征服日后称为法洛大公国的那片内陆地区的，是凯旋国王。有一个关于他的故事。他刚把沙缘纳入自己的统治下没多久，就派人去把那个原先——如果不是凯旋征服了她的国土——会成为沙缘女王的女人找来。她十分不情愿地前往公鹿堡，内心惊恐不安。她内心充满恐惧，但又怕如果她请求人民把她藏起来，她的子民可能会承受更可怕的后果。抵达之后，她既惊诧又有点懊恼地发现凯旋并不打算把她当成女仆，而是要她教导他的子女，让他们学习她们国家的语言和习俗。她问他为什么选择让子女学习她国家的风俗，他回答：“统治者必须与所有子民同在，因为人只能统治自己所知道的东西。”后来，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了他的长子，得到了雅范王后的封号。我醒来，阳光照在我脸上。我发现有人进过我的房间，那人把窗扇打开了，让白昼的日光照进房间里，还在箱子上放了脸盆、毛巾和一壶水。这些东西令我感激，但即使是把脸洗了也没有让我感到神清气爽。这一觉睡得我迷糊迟钝，想到别人可以进我房间、随意走动却不会吵醒我，让我觉得颇不自在。
我猜得没错，窗外就是海景，但我没时间仔细欣赏。我瞥一眼太阳就知道自己睡过头了，于是连忙穿上衣服匆匆下楼到马厩去，没有停下来吃早餐。
但博瑞屈那天早上没什么时间给我上课。“回城堡里去，”他建议我，“急惊风师傅已经派布兰特到这里来找过你了，她要给你量身做衣服。你最好赶快找到她，她可是人如其名，如果你打乱了她一整个早上的安排，她会不高兴的。”
我小跑回城堡，前一天留下的浑身酸痛全都回来了。虽然我很怕找到这位急惊风师傅，让她帮我量身做一些我确信我一点都不需要的衣服，但是今天早上不用骑马也确实让我松了一口气。
我从厨房出发一路上询问路人，终于在和我的卧房仅隔着几扇门的一间房里找到了急惊风师傅。我胆怯地停在门口往里面探头探脑，看见三扇长长的窗户让房间内充满了阳光和咸咸的微风，墙的一侧放着一篮篮线团和染色羊毛，另一侧墙边的高架子上摆满了彩虹般色彩缤纷的布匹。两名年轻女子隔着织布机交谈，远处的角落有一个不比我大几岁的男孩，正随着纺轮不疾不徐的节奏摇晃。毫无疑问，背对着我、身形宽阔的那个女人就是急惊风师傅。
两个年轻女子注意到我，谈话中断。急惊风师傅转过身来看她们盯着什么瞧，片刻之间我已经落入她的手里。她没有浪费时间自我介绍或问我叫什么，也没有解释她要干什么。我发现自己站在圆凳上，被人忙着翻来转去、量这里量那里，他们不管我会不会觉得窘迫，甚至好像根本没把我当人看。她对着年轻女子把我身上的衣服批评得一文不值，非常平静地说我让她想起骏骑小时候的样子，说我的身材和肤色等都跟他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很像。然后她拿起各式布匹在我身上比，要求她们发表意见。
“那一块。”其中一个织布的年轻女子说，“那种蓝很配他的深色皮肤，穿在他父亲身上也很合适。还好耐辛永远不用见到这个男孩，他活脱脱就是骏骑的翻版。她要是看到他，自尊心一定会完全扫地的。”
我披挂着各式各样的羊毛料站在那里，第一次听到公鹿堡里除了我之外每个人都一清二楚的事。织布女子详细讨论着当初我的存在是如何传到公鹿堡，早在我父亲能亲自告诉耐辛之前，耐辛就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并因此痛苦不堪。虽然骏骑从来没有因为耐辛无法怀孕而说过她半句坏话，但所有人都能猜想到身为王储的他却没有子嗣来继承自己的头衔是多么难受的事。耐辛把我的存在视为对她的极致责难，流产过许多次的她健康状况本就不佳，这下子更是身体和精神都彻底崩溃了。骏骑放弃王位除了是要端正视听，也是为了病弱的妻子着想，把她带回她出身的气候温暖的和缓地区去。听说他们在那里的生活富足而舒适，耐辛的健康也慢慢有了起色，而比以前沉静许多的骏骑正在慢慢学习管理他那些遍布着葡萄园的山谷。可惜耐辛把骏骑一时有失检点的行为也怪在博瑞屈头上，还说她无法忍受再看到他，可怜的老博瑞屈伤了腿又被骏骑抛下，早已不如过去意气风发了。以前的他可是会让堡里每个女人经过时都放慢脚步的，如果你吸引了他的目光，几乎每个到了可以穿裙子年纪的女性都会对你又羡慕又嫉妒。现在呢？大家都叫他老博瑞屈，可他明明还处在壮年，他受的对待太不公平了，有哪个仆人对主子做的事能插上嘴的？不过，她们想，到头来这一切的结果倒还是不错的，再说惟真当王储不是比骏骑好得多吗？骏骑太正直高贵了，让所有人在他面前都自惭形秽；他修身律己不肯有半点松懈，虽然他充满宽大为怀的骑士精神，不会鄙夷讥笑其他自律不严的人，但人们总觉得他完美的举止像是在沉默地责备其他人。啊，不过后来冒出了这个私生子，嗯，这可证明他并不是这么多年来假装的那种完人。至于惟真嘛，他可是男人中的男人，一个让人们可以把他当成国王来看的国王。他四处骑马奔驰，跟手下并肩作战，就算偶尔会喝醉酒或者行事有欠慎重，唔，至少他敢作敢当，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诚实。这样的男人，人们能够了解他，也愿意服从他。
这一切我全都沉默而贪婪地听了进去，任她们拿起一样又一样的布料往我身上比，边争论边选择该用哪块。这下子我更明白为什么堡里的小孩都不跟我玩了。就算这些女人觉得我听到她们的对话可能会产生某些想法或情绪，她们也没表现出任何迹象。我记得急惊风师傅唯一对我说的话是叫我洗脖子时要仔细一点。之后急惊风师傅就把我赶出房外，仿佛我是只烦人的鸡，而我也终于能到厨房去吃点东西了。
那天下午我继续去上浩得的课，一直练习到我手都举不起来，手中的木杖简直像是神秘地增加了足足一倍的重量。然后是吃饭、睡觉，第二天早上起床继续去上博瑞屈的课。学习占据了我所有的时间，就算有一丁点闲暇时间，我也都得做跟上课有关的差事，不是替博瑞屈照料牲畜，就是替浩得打扫武器室。不久后的某天下午，我发现有人在我床上放了整整三套衣物，连长袜都包括在内。其中两套相当普通，似乎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大部分都穿着那种熟悉的棕色，第三套则是用蓝色的薄布料做成，胸口还用银线绣了一只公鹿的头。博瑞屈和其他士兵身上的标志是一只飞跃的公鹿，公鹿头我只在帝尊和惟真穿的衣服上见过，因此我诧异地看着它，同时也纳闷那道斜斜划过整个鹿头图案的红色缝线。
“这表示你是私生子。”我问博瑞屈这件事时，他老实而不客气地告诉我，“你身上流着受到承认的皇室血液，但依旧是私生子。就这样。这只是一种能迅速显示出你是皇室血脉、却又不是合法继承人的方式。如果你不喜欢，也可以改变它，我相信国王一定会答应让你拥有自己的名字和纹饰。”
“名字？”
“当然，这是很单纯的要求。私生子在贵族家庭里很少见，尤其在国王自己家更少见，但并不是从来没有过。”他以教我妥善保养马鞍为由，让我跟他在马具间里走来走去，检视所有旧的和没用过的马具。维护及挽救旧马具是博瑞屈古怪的癖好之一，“你给自己想个名字、设计个纹饰，然后向国王——”
“什么名字？”
“咦，你想取什么名字就取什么名字啊！这一套马具看来是毁了，有人没把它擦干就收起来，上面都长霉了。不过我们看看能不能稍微挽救它一下。”
“那样感觉不真实。”
“什么？”他把一堆臭烘烘的皮革递给我，我接下。
“如果我自己给自己取名字，感觉就不像是我真正的名字了。”
“唔，不然你打算怎么样？”
我吸了口气。“国王应该为我命名，或者你。”我硬着头皮继续说，“或者我父亲。你不认为应该这样吗？”
博瑞屈皱起眉头：“你的想法真是奇怪。这件事你先自己想一想吧，你会想到合适的名字的。”
“蜚滋。”我语带讽刺地说，看见博瑞屈紧紧闭着牙关。
“我们把这些皮革修理一下吧！”他静静地建议。
我们把皮革拿到他的作业台上，开始动手擦拭。“私生子也不是那么少见，”我提出我的想法，“而且城里的私生子都有父母取的名字。”
“在城里私生子是没那么少见。”过了一会儿博瑞屈表示同意，“士兵和水手会到处嫖妓，一般人都是这样。但是皇室不一样，任何有半点自尊心的人都不会这样。要是在你更小的时候，我夜里跑出去嫖妓，或者把女人带回房里来，当时你会怎么看我？现在你又会怎么看女人？怎么看男人？谈恋爱没关系，蜚滋，也没人不许年轻人亲个嘴什么的，但是我见过缤城那里的情形，商人把漂亮女孩或结实小伙子带到市场里，好像他们是鸡或者马铃薯。那些人生的孩子或许有名字，但是除了名字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就算结婚，他们也不会停止原来的……习惯。如果我有一天找到了合适的女人，我要让她知道我不会再去找别人，也要知道我的孩子都确实是我的。”博瑞屈几乎慷慨激昂起来。
我沮丧地看着他：“那我父亲是怎么回事？”
他突然看起来很疲倦：“我不知道，小子。我不知道。那时候他还年轻，才二十岁左右，而且离家很远，正努力要扛起沉重的担子。这些都不是理由，也不是借口，不过你和我也就只能知道这么多了。”
就这样。
我的生活按部就班地进行，晚上有时候跟博瑞屈一起待在马厩里，偶尔有吟游歌者或者木偶戏班子来的时候，也会去大厅看看表演，更少有的时候，比如某天晚上我可以溜到城里去，但第二天就得为睡眠不足付出代价。下午我总是在跟这个老师或那个教练上课。我逐渐明白这些是夏季课程，到了冬天我就要开始上跟动笔写字有关的课程。在我到那个冬季为止短短的人生里，我从来没这么忙过，但尽管我的每一天都被塞得满满的，我仍旧发现大部分时间里自己依然是孤单一人。
寂寞。
每个夜里，寂寞都会找上我，任我徒劳地在那张大床上试着找到一个温暖的小角落。以前我睡在博瑞屈马厩上的房间里，那些夜晚是模糊而朦胧的，白天操劳了一天的牲畜在楼下睡觉、挪动、踢腿，那种暖和又疲倦的满足充满了我的梦境。马和狗都会做梦，你只要看过猎犬随着梦中的追逐而呜叫、抽动就会清楚这一点。它们的梦像是烘烤优质面包时逐渐散发出的那种甜美气味。但如今我孤身一人被房间里的石壁围绕，终于有时间做那些能吞噬你、使你痛苦的人类的梦。我身旁没有温暖的母兽可以倚靠，没有兄弟姐妹或亲戚睡在附近的厩房中，我只能无眠地躺在那里想着我的父亲和母亲，不知他们两人为什么都能这么轻易把我从他们的人生中抹去。我听见别人当着我的面随意交谈，以自己的理解对那些话的内容做出可怕的诠释。我想着，等到我长大、等到老黠谋国王死去之后，我的处境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有时候我也会想，不知莫莉·小花脸和凯瑞是否想念我，还是他们把我的突然消失和突然出现都视为理所当然。但大部分时候还是寂寞最使我痛苦，因为在这整座大城堡中，没有一个人让我感觉是我的朋友，能与我为友的只有动物，但博瑞屈已经禁止我跟它们亲近了。
一天晚上，我疲倦地上了床，饱受来自自己的各种恐惧的折磨，最后才勉强睡去。有光线照在我脸上时我忽然惊醒，但我在醒过来的同时就知道有哪里不对劲。我不仅睡得不够久，而且这光线是黄色的、摇曳的，不像平日里照进我窗户的阳光那样白亮。我不情愿地动了动，睁开眼睛。
他站在我床尾，手持油灯。油灯在公鹿堡很少用，但吸引我目光的不只是奶油色的灯光，那男人本身就很奇怪。他身上穿的长袍是没染过但有洗过的羊毛色，不过洗的次数似乎不多，也不是最近洗的；他不甚整洁的头发和胡子也差不多是同样的颜色，给人同样的印象。虽然他头发的颜色是灰扑扑的，但我还是看不出他年纪有多大。他脸上有些痘痘痊愈之后留下的疤痕，但我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大麻子，满脸都是小小的痘疤，那愤怒的粉红色和红色像是小型的烫伤，就算在油灯的黄色灯光下看来还是无比鲜明。他的双手好像只有骨头和肌腱，被薄纸般的白色皮肤包覆着。他正看着我，但在油灯光线下那双眼睛透着的依然是我见过最锐利的绿色，让我想到正在狩猎的猫，那时的猫眼也是像这样混合了欢快和凶猛。我把被子往上直拉到下巴。
“你醒了，”他说，“很好，起来跟我走。”
他突然转身从我床边走开，但没走到门口，而是走到我房间里的一个角落，介于壁炉炉台和墙壁之间。我没动，他回头瞥了我一眼，把灯举高。“快点，小子。”他不耐烦地说，同时用手杖敲了床柱一下。
我下床，光脚踩在冰冷地板上时瑟缩了一下。我伸手想拿衣服和鞋子，但他不肯等我。他回头瞥视了一下看看我为什么没有跟上，那锐利的眼神吓得我丢下衣服发起抖来。
于是我穿着睡衣无言地跟在他身后，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自我说服，仅仅是因为他要我跟他走。我随他穿过一扇从不存在的门，走上一道盘旋向上的狭窄阶梯，只有他高举在头上的油灯给我们照明。他的影子落在他身后，落在我身上，因此我是走在游移的黑暗之中，每踏一步都要伸出脚试试。台阶由饱经磨损的冰冷岩石制成，十分光滑、平坦。阶梯一路往上、往上、再往上，我觉得我们爬的高度已经超过了堡内任何塔楼的高度。一阵凛冽的微风吹过台阶，吹进我的睡衣，但让我打颤畏缩的不只是寒意而已。我们不停往上走，最后他终于推开一扇门，门虽然沉重但开启得无声又顺畅，我们进入了一间房间。
房里有好几盏油灯用细链子挂在视线所不能及的天花板上，发出温暖的光线。房间很大，是我卧房的三倍有余，其中一端在呼唤着我，因为那里摆了一张巨大显眼的木制床架，铺着厚厚的羽毛床垫和靠枕，地板上交叠着一张张地毯，有猩红、有艳绿、有深蓝也有浅蓝。还有一张桌子，木材是野蜂蜜的颜色，桌上放了一篮熟得恰到好处的水果，我可以闻到那些水果的香味。房里到处随意散放着羊皮纸的书籍和卷轴，仿佛它们是不足挂齿的常见物品。三面墙上都挂满了织锦壁毯，描绘着高低起伏的开阔乡野，远处还有森林覆盖的山麓。我举步朝那里走过去。
“往这边。”我的向导冷酷地说着，带我走向房间的另一端。
这里的情景就大不相同了。一张大石板桌占据了显要位置，桌面满是污渍和灼痕，桌上有各式各样的工具、容器和用品，有天平、有研钵与木棒，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大部分都覆盖着薄薄的一层灰，仿佛几个月，甚至几年前，这里的事情正进行到一半就突然被抛下了。桌子那头有一层架子，凌乱地堆放着许多卷轴，其中有些镶滚着蓝边或金边。房里的气味既呛鼻的但也是芬芳的，另一层架子上有一捆捆正在晾干的药草。我听见一声窸窣，瞥见远处角落有动静，但男人没给我仔细研究的时间。应该烘暖房间这一头的壁炉张着冰冷的黑色大嘴，炉内陈旧的余烬看来已经反潮沉淀。我把四处打量的眼神收回来，抬头看着我的向导，我脸上惊惶的神色似乎让他感到意外。他转过身去，自己也打量起这间房，思考了一下，然后我感觉到他生出一种又尴尬又不高兴的情绪。
“这里很乱，大概不只是很乱而已。不过，嗯，我想也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了。而且应该不只这么长一段时间。呃，很快就会整顿好的。不过得先来做个介绍，我想你只穿睡衣站在这里也确实会有点凉。到这儿来，小子。”
我跟着他走到房间里舒适的那端。他坐在一张铺有毛毯的光秃秃的木椅上，我光着的双脚感激地埋进一张羊毛地毯里。我站在他面前等着，那双绿色的眼睛在我身上巡梭，沉默持续了几分钟，他开口说话。
“首先，让我来把你介绍给你自己。你的血统在你全身上下都表现得再明显不过了。黠谋之所以选择承认这一点，是因为不管他再怎么否认，也不能说服任何人相信你身上没有皇室血统。”他顿了一下，似乎有什么事让他觉得很有意思。“可惜盖伦不肯教你精技。不过多年以前这是有限制的，因为担心它会变成太普遍的工具。我敢打赌要是老盖伦愿意试着教教你，一定会发现你学得来，但是我们没时间去考虑那种不会发生的事。”他若有所思地叹了口气，沉默一会儿，突然又开口继续说下去，“博瑞屈已经教会你工作和服从，这两样他都很擅长。不要对自己有错误的认知，你并不特别强壮、敏捷或聪明，但你足够顽强，可以扳倒任何比你更强壮、敏捷或聪明的人，而这点对你自己比对别人更危险。但这不是对现在的你来说最重要的事。”
“你现在是国王的人了。你必须开始了解，现在立刻就开始了解，这是对你而言最重要的一件事。他供你吃、给你穿、让你受教育，而目前他要求的回报只是要你对他忠心。日后他会要求你为他效力。你是国王的人、你对他完全忠心，这就是我要求的条件，因为如果你不效忠国王，那把我的技艺教给你就太危险了。”他顿了顿，我们彼此对视了好一阵子。“你同意吗？”他问，这不只是个单纯的问题，更是订立一项契约。
“同意。”我说。他还在等我开口，于是我又说，“我保证。”
“很好。”他衷心地说，“好了，现在来讲其他的事。你以前有没有见过我？”
“没有。”一时之间我突然醒悟到这点实在很奇怪，因为虽然堡里常有陌生人出入，但这个男人显然已经在堡里住了很久，而几乎所有住在这里的人我都叫得出名字，或者至少认得出长相。
“你知道我是谁吗，小子？知道你为什么在这里吗？”
我摇头，很快地对这两个问题提供一个否定的答案。
“嗯，别人也都不知道，所以你要注意继续保密。你要清楚地记住——你不可以跟任何人提到我们在这里干什么，也不可以提你学到的任何事。懂吗？”
我的点头一定是让他满意了，因为坐在椅子上的他似乎变得比较放松。他瘦骨嶙峋的双手抓着自己羊毛长袍下的膝盖：“很好，很好。好，你可以叫我切德。我应该叫你什么呢？”他顿了顿等我回答，但我没吭声，于是他自己回答说，“小子。这不是你我的真名，但是在我们相处的时间里这样就够了。所以呢，我是切德，是黠谋替你找来的又一个老师。他花了一点时间才想起我在这里，然后又花了些时间才壮起胆子要我教你。我呢，也考虑了更长的时间才同意教你。不过这些问题都已经解决了。至于我要教你什么……”
他起身走向火炉旁，侧头盯着它，然后弯身拿起一根拨火棒，搅动余烬掀起新燃的火焰：“基本上，就是谋杀、杀人、外交策略性质的刺杀的精妙艺术。或者是把人弄瞎、弄聋，或者是让人四肢软弱无力、或麻痹、或咳嗽咳得虚弱、或阳痿、或提早老化痴呆、或发疯、或……不过这不重要。这些都是我的本行，而且也会变成你的本行，如果你同意的话。但是你从一开始就要知道，我是要教你杀人，为你的国王杀人。不是用浩得教你的那种花哨方式杀，不是在有人看得到你、替你喝采的战场上杀。不是。我是要教你阴狠、隐密、有礼的杀人方式。你喜不喜欢这种方式不是我能管得了的，但我会确保你学会怎么做。我也会确保另一件事，这是我给黠谋国王订下的规定，就是让你知道你学的是什么，不像我，在你这个岁数的时候完全不知道自己学的是什么。所以，我是要教你成为刺客。这样可以吗，小子？”
我再度点头，感觉不太有把握，但是不知道还能怎么做。
他看着我：“你会说话，不是吗？你除了是私生子，不会也是个哑巴吧？”
我咽了口口水：“不是的，大人。我会说话。”
“嗯，那就跟我说话，不要光点头。告诉我你对我的身份、还有我刚刚做出的提议有什么意见。”
他邀我开口说话，但我仍然哑口无言地站在那里。我盯着那张满是痘疤的脸、那双手上薄如纸张的皮肤，感觉到他闪着微光的绿色眼睛注视着我。我的舌头在嘴里动了动，却只找得到沉默。他的态度让人愿意开口，但他的相貌还是比我想象过的任何东西都更吓人。
“小子。”他说，那声调温和得吓了我一跳，让我猛然抬起头迎视他的目光，“就算你恨我、就算你唾弃这堂课，我也可以教会你。就算你觉得无聊、就算你懒惰或者愚笨，我也可以教会你。但是如果你怕我，不敢跟我说话，我就没办法教你，至少不能用我希望的方式教会你。而且如果你决定不想学这样东西，我也没办法教你。但你必须开口告诉我。你已经学会紧紧守住自己的想法，几乎连你自己都害怕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但是，你现在该试着对我说出你的想法。你不会因此被处罚的。”
“我不太喜欢……”我突兀地冒出一句，“杀人这件事。”
“啊——”他顿了顿，“说起来，当年我也不喜欢。其实我现在还是不喜欢。”他突然深深叹了口气，“每一次这样的时刻来临，你都必须做决定。第一次会是最困难的。但是我现在告诉你，你要等到很多年以后才需要做决定，而同时，你有很多需要学的东西。”他迟疑了一下，“是这样的，小子。学习永远都不会错。就算学习怎么杀人也不能算错，也不能算对。这只是一种可以学习的东西，一种我可以教你的东西，如此而已。你可以认为你现在暂时先学会怎么做，等以后再决定要不要去做吗？”
居然问一个小男孩这种问题。那个时候，我内心有某种被激怒似的情绪，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但是我年纪那么小，根本想不出怎么反驳和拒绝。而且我还感到好奇。
“我可以学。”
“很好。”他微笑，但他脸上有一股倦意，看起来并不怎么开心。“这样就够了，够了。”他环顾房内，“我们干脆今天晚上就开始好了，从打扫做起。那里有一支扫把。哦，对了，先把你的睡衣换掉……啊，这里有一件破旧的袍子，你暂时先穿这个吧！我们总不能让洗衣服的人奇怪为什么你的睡衣上有樟脑和缓痛草的味道，是吧？好，你扫扫地，我来把东西收拾整齐。”
接下来几个小时就这么过去了。我把石板地扫过、拖过，在他的指挥下清理大桌子上的各式器具。我把晾在架子上的药草翻个面，把一堆钵碗擦干净、收好，把某种黏黏的不新鲜的肉切成一块块，喂给他关在角落笼子里的三只蜥蜴吃，它们囫囵吞枣地把肉整块吞下去。他跟我并肩工作，似乎很感激有人作伴，跟我信口闲聊，仿佛我们两个都是老人，或者都是小男孩。
“还没学写字？也没学算数。要命！那老家伙在想什么啊？嗯，我会让这情形赶快改善的。小子，你的额头长得像你父亲，皱眉的样子也很像他，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啊，‘偷溜’，原来你在这里，你这个小坏蛋！这段时间你又干了哪些坏事啦？”
一只棕色的黄鼠狼从一幅织锦挂毯后出现，切德介绍我们彼此认识，让我从桌上的一只碗里拿鹌鹑蛋喂它，后来他看见偷溜亦步亦趋地跟着我想求我继续喂它时还大笑起来。他把我在桌底下发现的一只黄铜手环给了我，提醒我说戴着它可能会把我的手腕染绿，并告诫我如果有人问我它的来路，就说是在马厩后面发现的。
后来我们停下来，吃蜂蜜蛋糕、喝热乎乎的加了香辛料的葡萄酒。我们一起坐在壁炉前的地毯上，就着一张矮桌吃喝，我看着火光在他满是疤痕的脸上舞动，不知道自己先前为什么会觉得这张脸很吓人。他注意到我在看他，脸扭曲着形成一个微笑，“看起来很眼熟，是不是，小子？我是说我的脸。”
我并不觉得眼熟，我瞪着看的只是他苍白皮肤上那些丑怪的疤而已。我疑惑地盯着他，想搞清楚他的意思。
“别操心这个了，孩子，它会在我们所有人身上都留下痕迹，你迟早也会有一份的。但是现在呢，嗯……”他站起身伸个懒腰，长袍底下露出瘦巴巴的苍白小腿，“现在已经不早了。或者应该说是很早，看你想的是前一天的结束还是后一天的开始。你该回去睡觉了。好，你会记得这一切都是一个非常黑暗的秘密，对不对？不只是关于我和这间房间，而是整件事，包括半夜起床、上课学杀人，等等。”
“我会记得。”我告诉他，然后又加了一句，“我保证”，因为我感觉这样说对他是有意义的。
他轻笑，然后点点头，神色几乎是悲哀的。我换回睡衣，他送我走下楼梯，举着灯站在我床边看我爬上床，然后替我盖好毛毯，打从我离开博瑞屈的房间以来就从来没人对我这么做过。我想他还没离开我床边时我就已经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布兰特被派来叫我起床，因为我睡得太晚了。我昏沉沉地醒来，头很痛，但等他一离开，我就马上跳下床跑到房间的角落。我推推石壁，冰冷的石块抵着我的手，灰泥和石材的裂缝间也完全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出那道我确信一定在这里的密门。我丝毫不认为切德只是一场梦，而且就算我真的这么想，手腕上还有那只简单的黄铜手环可以证明他不是梦。
我匆匆更衣，到厨房拿了一大块面包加奶酪边走边吃，走到马厩还没吃完。博瑞屈对我的迟到很生气，把我的骑马技术和马厩差事都挑剔得一无是处，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他是怎么骂我的。“不要以为你在城堡里有间房间、衣服上有个纹饰，就可以变成四体不勤的混混，可以躺在床上打呼睡到太阳晒屁股，然后起床梳梳头发就好。我绝对不许你变成这样。就算你是私生子，你也是骏骑的私生子，我要让你成为一个会让他骄傲的男人。”
我顿了顿，手里还握着给马梳毛的刷子：“你说的是帝尊，对不对？”
我这突如其来的问题让他吓了一跳：“什么？”
“你说的那种整个早上赖床、除了对头发和衣服小题大作之外什么都不做的混混，就是帝尊这样的是不是？”
博瑞屈的嘴张开又闭上，被风吹得通红的脸颊变得更红了。“不管是你还是我，”他咕哝着说，“都没资格批评任何一位王子。我说的只是一般情况，大男人不该把整个早上都睡掉，小男孩更不该。”
“王子也绝不应该。”我说完之后自己也有些吃惊，不知道这念头是哪里来的。
“王子也绝不应该。”博瑞屈声调凝重地同意。他正在隔墙的厩房里忙着处理一匹阉马发炎的腿，那马突然缩了一下，我听见博瑞屈闷哼着努力抓稳它，“你父亲从来不会因为前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就睡到中午以后才起来。当然啦！我从没见过像他那么会喝酒的人，但这也是自律的问题。而且他从来不需要人等着准备去叫他，他会自己起床，也要求他手下每个人都学他的榜样。虽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他这种作风，但他的士兵很尊敬他，因为这种领导者自己会先做到他对底下人的要求。在他年轻时，还没跟耐辛夫人结婚前，有次他在某座比较小的城堡吃晚餐，他们安排我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这对我是一大荣耀，我也因此听到一些他跟堡主女儿的对话。这堡主女儿的座位被安排在王储旁边当然是别有用意的。她问他觉得她身上戴的翡翠怎么样，他把她那些珠宝称赞了一番。‘我先前还在想不知你喜不喜欢珠宝呢，王子阁下，因为你今天晚上没有穿戴任何珠宝。’她一副打情骂俏的样子说。他相当严肃地回答她，他的珠宝跟她的一样闪亮，而且比她的大得多。‘哦，那你把那些珠宝收在哪里呢，我真想看看。’嗯，他回答说，并且表示晚些时候、等天再黑一点时，他很乐意带她参观一番。我看见她脸红了，她以为会有个私下约会之类的。那晚他确实邀请她跟他一起上城垛，但也带了一大半的晚餐宾客去，然后他指着那些沿海瞭望台在黑暗中发出的清晰闪亮的灯光，告诉她说他认为这些是他最美最珍贵的宝石，他是用她父亲交的税金来保持它们如此闪闪发亮。接下来他又指着堡主自己堡垒的防御工事、指着那些守夜卫兵点起的灯光，对宾客说，当他们看见这位公爵时，就应该把这些闪亮的灯光看做戴在他额头上的珠宝。这对公爵和公爵夫人是相当大的赞美，在场的其他贵族也都听进去了。那年夏天外岛人的劫掠行动很少成功。这就是骏骑统领的方式，以身作则，并且用得体动听的话令人心服。任何真正的王子都应该这样。”
“我不是真的王子，我只是私生子。”这个我常听到但鲜少说的词从我嘴里冒出，感觉很古怪。
博瑞屈轻轻叹了口气：“你要当一个配得上自己血统的人，小子，不要去理会别人怎么想你。”
“我总是要做这些困难的事，有时候我觉得烦透了。”
“我也是。”
我思索着他的这句话，在沉默中沿着煤灰的肩膀一路往下梳理。仍蹲在那匹阉马旁的博瑞屈突然开口，“我对你的要求不会超过我对自己的要求，这点你应该知道。”
“我知道。”我回答，对他进一步讨论这件事感到意外。
“我只是希望在你身上尽我最大的力量。”
这是我从来没想过的观点。过了一会儿，我问，“因为你觉得，如果你可以让骏骑对我感到骄傲、对你培养我的成果感到骄傲，或许他就会回来？”
博瑞屈双手把药膏揉进马腿的规律声响慢了下来，然后突然停止，但他仍蹲在马旁，静静的话语声隔着墙板传过来，“不，我并不这样想。我不认为有任何东西会让他回来。而且就算他回来，”博瑞屈说得更慢了，“就算他回来，他也不会是同一个人了。我是说，不会像他以前那样。”
“他离开全都是我的错，对不对？”织布女子的话在我脑海中回响。要不是有这个男孩，他依然会是未来的国王。
博瑞屈顿了很久，“我想任何人的出生都不是他自己的错……”他叹了口气，语气似乎更加迟疑，“而且当然没有哪个小孩希望自己成为私生子。不，骏骑的失势是他自己造成的，虽然我这样说很难受。”我听见他继续给马腿抹药。
“也造成了你的失势。”我对着煤灰的肩膀轻声说，想都没想到他会听见。
但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咕哝着，“我自己还算混得不错，蜚滋。算混得不错。”
他做完手上的事，走进煤灰的厩房里：“你今天跟城里的三姑六婆一样爱讲话，蜚滋。怎么了？”
这下子轮我停下来纳闷了。我想是因为切德的关系，因为有人要我了解自己在学什么并且对之有发言权，让我终于能开口问出所有我已经闷在心里许多年的问题。但是我不能直接这么说，因此我耸耸肩回答了一句实话，“我只是对这些问题纳闷了很久。”
博瑞屈咕哝着接受了我的答案。“唔。你会问问题就是有进步，虽然我不能保证总是可以给你答案。听见你像个人一样讲话比较好，让我不那么担心你会被野兽抢过去。”说到最后这一句时他瞪着我，然后一拐一拐地走开。我看着他离去，想起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个晚上，他只要一个眼神就能让整个屋子的男人不敢开口。他已经不是当时的那个人了，而且改变他的举止态度、改变别人看他的眼光的，不只是他这条瘸腿而已。人们依然承认他是马厩的主人，在这里没有人能质疑他的权威，但他不再是王储最倚重的左右手了，除了负责照看我之外，他根本就已经不是骏骑的人了。难怪他看我的眼神总是带着怨恨。这个造成他失势的并不是他自己生的私生子。打从我认识他以来，我对他的戒心第一次掺杂了怜悯。

5 忠诚
在某些王国、某些地区，男孩的继承权通常优先于女孩，但六大公国从来不是这样，头衔的继承完全是依照出生的顺序来决定的。
继承头衔的人应该将自己视为产业的管理人。如果某大公国的爵士或女爵做出愚蠢的事，譬如一次性砍伐太多的森林树木，或者没有好好照顾葡萄园，或者让牲畜近亲交配太过频繁从而影响品种素质，人民可以奋起要求国王还他们公道。这种事曾经发生过，每一个贵族也都清楚地知道它还可能再次发生。人民的福祉是属于人民的，如果他们的公爵管理不力，他们就有权反对。
持有头衔的人结婚时也应该牢记这一点，他们所选择的伴侣必须同样愿意扮演管理人的角色，因此，两人当中头衔较低的那一个必须将头衔传给接下来的弟弟或妹妹，因为一个人只能真正管理好一处产业。有时候这会造成纷争歧见。黠谋国王娶了欲念夫人，如果她当初没有选择接受他的求婚成为王后的话，她就会是法洛女公爵。据说她后来对自己的这个决定感到后悔，深信要是她继续当女公爵的话，权力会大得多。她嫁给黠谋的时候很清楚自己是他的第二任王后，也知道前任王后已经给他生了两个王位继承人。她从来不掩饰自己对两位年长王子的轻蔑，常常指出她比黠谋国王的第一任王后出身尊贵得多，所以她认为她的儿子帝尊比他那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血统更尊贵。她给儿子取名为帝尊，就是为了把这个观念灌输到别人脑袋里。但很不幸的是，大部分的人都觉得这种做法很没品位。有些人甚至嘲弄地称她为“内陆女王”，因为她喝醉或服药时会欣喜若狂地宣称她有足够的政治影响力，可以把法洛和提尔司合并成一个新的王国，只要她一声令下，这个王国就会脱离黠谋国王的统治。但大部分人都把这些话当成是她在麻醉剂影响之下——不管是酒精还是药草——的胡言乱语。然而，在她终于被自己的瘾头拖垮之前，她确实造成了内陆大公国和沿海大公国之间的嫌隙与不合。我逐渐开始期盼在夜里与切德碰面。我们的会面安排从来没有时间表，也看不出有任何规律可以遵循。有时候，前一次和后一次的会面可能会相隔一星期，甚至两星期，而有时候他却会一个星期连着七个晚上都来找我，以至于我在进行白天的工作时困得东倒西歪。有时候，城堡里的人一就寝他就来找我了，有时候则是在清晨时分。对一个发育中的男孩，这样的时间安排是很繁重的，但我从来没想过要向切德抱怨或拒绝他的哪次召唤。现在想起来，他大概也从来没想过夜里上课会对我造成困扰。他自己就是昼伏夜出，晚上给我上课在他看来一定是再正常不过的安排；而我所学到的东西，也古怪地适合黑暗的时刻。
他的课范围广得不得了。比如我可能会一整个晚上都在费力研究他那一大本植物图鉴里的插图，而且第二天还要找到六株符合这些插图的样本。他从来不给一点暗示，不会告诉我该到厨房的花园还是森林的阴暗角落去找这些药草，但我还是找到了，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学到很多观察的技巧。
我们有时候也会玩游戏。比方说，他会叫我第二天去找厨娘莎拉，问她今年的烟熏猪肉是不是不如去年的肥。然后当天晚上，我必须把整段对话尽可能一字不漏地回报给切德，还要回答他的十二个问题，关于她站的姿势、她是不是左撇子、她是不是听力有点困难、当时她在煮什么，等等。我害羞寡言的个性从来不能被当作没完成这类任务的借口，于是我发现自己结识并熟悉了堡内许多地位比较低的人。虽然我问的问题是切德指示的，但每个人都很高兴我对他们的事情感兴趣，非常愿意跟我分享专业经验，不知不觉中，我逐渐得到了“聪明的小家伙”或者“好孩子”之类的名声。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到，这一课不只是训练我的记忆力，更教会我如何跟平民百姓打成一片、了解他们的想法。那之后有许多次，我只需要一个微笑和一句称赞马僮把我的马照顾得很好之类的话，再随口问上马僮一个问题，就能让我得到用全王国的钱也无法从他口中买来的信息。
其他的游戏除了训练我的胆量之外，也训练我的观察力。有一天切德给我看一股线，要我在不可以问急惊风师傅的情况下，查出她究竟把这种线收在哪里，这些线的颜色又是用哪些植物染的。三天后，他还要我偷偷摸走她最好的一把大剪刀，藏在酒窖的某一层酒架上，三个小时之后再物归原位，整个过程都不可以被她或任何人察觉。这类练习一开始需要的只是小男孩淘气的天性，因此我也很少失手。要是我真的失手了，后果就得自己负责。切德已经警告过我，如果别人因此大发雷霆，他是不会来替我解围的，同时他也建议我要准备好说得过去的理由，来解释我为什么会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或者拿到我不该拿到的东西。我因此变得很会说谎。现在想起来，我不认为这是他无意之间教给我的。
这些是我的刺客基础入门课。接着还有更多的课程，像是练习敏捷灵巧的手部动作，以及悄悄移动且不为人察觉的艺术；要打一个人哪里，他才会安静地死去；要戳一个人哪里，他才不会在死去时流太多血。这些课程我全都学得又快又好，我的技能在切德称赞我的灵敏反应之下突飞猛进。
不久后，他开始派我在堡里做一些小事。他从不事先告诉我这是为了测试我的技巧，还是真的是他想去办的事情。对我来说两者并无差别，只要是切德交付的任务我一律全心全意、全力以赴。在那一年的春天，我给酒杯动了手脚，让一群来访的缤城商人代表团喝得大醉，醉得远超出他们想象的程度。不久之后，在同一个月里，我把到堡里来的木偶戏班子的一具木偶藏起来了，结果那人只好上演“成对杯子的故事”这出轻松的民间传说，而不是他当天晚上本来打算要演的冗长历史剧。“盛夏宴”时我在一个年轻女仆的下午茶里加了某种药草，让她和她的三个朋友拉肚子，当天晚上无法服侍宴会。秋天时我把一匹马蹄后方的毛用线绑起来，让它暂时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让马主，也就是一位来访的贵族，在公鹿堡多待了两天。我从来不知道切德派我去做这些事的理由是什么。在那个年纪，我专心想的是该怎么去做一件事，而不是为什么要做它。我相信这正是当时他要教会我的东西：学会服从，不问为什么下令。
有一项任务让我做得非常愉快，就连当时我也知道那不只是切德心血来潮的一时兴起而已。他在破晓前的最后一刻黑暗中把我叫去：“皆萨普爵士和他的夫人已经来作客两个星期了。你见过他们，男的胡子很长，女的总是在弄她的头发，就连在餐桌上也不例外。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吗？”
我皱起眉头。这阵子有很多贵族聚在公鹿堡开会，讨论外岛人的劫掠越来越频繁的问题。就我了解，沿海大公国想要更多艘战船，但内陆大公国则反对分摊这笔税金，认为这纯粹是沿海地区的问题。皆萨普爵士和大丽花夫人是内陆人。皆萨普和他的胡子似乎都很急躁易怒，总是激动万分；而大丽花夫人则似乎对会议内容丝毫不感兴趣，大部分时间都在探索公鹿堡。
“你说的是女的头上总是戴着花，两个人老是在吵架的那一对？”
“就是他们。”切德加强语气回答，“很好，你知道她是谁。现在，听好你的任务，但我没有时间跟你一起计划该怎么做。今天不知道什么时候，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她会派一个侍女到帝尊王子的房间去送某样东西——一张纸条，一朵花，或别的什么。你要在帝尊看到这东西之前把它从他房里拿出来。懂了吗？”
我点头，开口想说话，但切德突然站起来，几乎是把我撵出了房间：“没时间了，天马上就要亮了！”他说。
我设法躲进帝尊的房间，等着那个侍女来。看她溜进来的样子，我相信这绝对不是她第一次做这种事。她把一小卷纸和一朵花苞放在帝尊的枕头上，溜出房间，没多久这两样东西就进了我的衣服，然后放在我自己的枕头底下。我想这整个任务当中最困难的部分是克制自己不去拆开那个纸卷。当天夜里我把纸卷和花交给了切德。
接下来的几天我等着看好戏，相信一定会闹出什么事，希望看见帝尊狼狈不堪的样子，但让我惊讶的是，什么事也没发生。帝尊还是老样子，除了态度比平常更刻薄，而且似乎跟每一位仕女都打情骂俏得更凶。至于大丽花夫人则突然变得对会议内容非常感兴趣，而且大力支持征税建造战船，让她丈夫觉得莫名其妙。王后对她改换阵营非常不高兴，因此当她在自己的起居室里举行一个品尝香槟的活动时就没有邀请大丽花夫人参加。这整件事让我大惑不解，但当我最后终于向切德问起时，他训了我一顿。
“你要记得，你是国王的人。有任务交给你，你就去做，能把交代给你的任务完成，你就应该满足了：你只需要知道这么多。只有黠谋可以运筹帷幄，计划要怎么下他的棋局，你和我，也许都只是棋子。但我们是他最好的棋子，这点你可以放心。”
但在稍早的时候切德就已经发现我的服从是有限度的。为了让那匹马跛脚，他建议我割断那匹马的腿筋。我连想都不会想要这么做。作为一个从小跟马一起长大的人，我以自己老道的经验告诉他，要让一匹马跛脚的方法有很多，而且都不必伤害到它，他应该信任我，让我去挑选最合适的方法。当时他并没有说什么责骂的话，也没有对我的行动表示赞许。在这件事和许多其他事情上，他都没有透露自己的意见。
差不多每隔三个月，黠谋国王会把我召唤到他的起居室去，通常是在一大清早。我会站在他面前，那时他通常是在洗澡，或者是在让仆役把他的头发混着金线绑成辫子（只有国王才能绑这种辫子），或者是在等贴身侍从把他的衣服取出来放好。他会从头到脚仔细打量我，审视我发育得好不好、打理得干不干净，仿佛我是一匹他考虑要不要买的马。他会问一两个问题，通常是问我的马术或者武器学得怎么样了，并严肃地聆听我简短的回答。然后他会问，这问题几乎已经成了固定的形式：“你认为我有遵守跟你的约定吗？”
“是的，陛下。”我总是如此回答。
“那么你也要守约，尽到你的职责。”他总是如此回复，这就表示我可以走了。而且不管在场服侍他和开门让我进出的仆役是哪一个，都似乎从来没有注意过我、也完全没听见国王说过的话。
在那年深秋将尽、寒冬将至之际，我被指派了最困难的任务。当夜我几乎是一吹熄床头蜡烛就被切德找去了。我们坐在切德房里的壁炉前，吃着蜜饯，喝了一点加了辛香料的葡萄酒。他对我前一回的捣蛋行动大为称赞，那次行动就是去把晾在洗衣房院子里晒衣绳上的每一件衬衫都里外翻个面，不能被别人逮到。这项任务挺难的，而最难的地方在于，听到两个比较年轻的洗衣工认为我的恶作剧是水妖精搞鬼而拒绝当天继续洗衣服时，躲在一个大染缸里的我不能笑出声来。一如往常，切德在我向他报告之前就知道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了。更让我觉得好玩的是，他告诉我说，管理洗衣房的师傅下令要在院子里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口水井都挂上、围上金丝桃，以防止水妖精来打扰明天的工作。
“你挺有这方面天分的，小子。”切德咯咯地笑着揉揉我的头发，“我几乎认为不管我派给你什么任务你都能做了。”
他坐在炉火前那把直椅背的椅子上，我坐在他身旁的地上，背靠着他的一条腿。他拍拍我，就像博瑞屈会拍拍一头表现不错的年轻捕鸟猎犬一样，然后他倾身向前，轻声说：“但我有一项挑战要给你。”
“什么挑战？”我急切地问。
“这事可不容易，哪怕对像你这么手脚利落的人来说也一样。”他警告我。
“试试看就知道了！”我也向他挑战。
“哦，或许再过一两个月吧！等你学了更多东西之后。今天晚上我有个游戏要教你，这个游戏可以训练你的眼睛和记忆力，让它们变得更加敏捷。”他伸手从一个袋子里掏出一把什么东西，在我面前短暂地打开一下手掌，是彩色的石头，然后手就合上了，“这里面有黄色的吗？”
“有。切德，你说的挑战是什么？”
“有几颗？”
“我看到两颗。切德，我敢打赌我现在就能做到。”
“有可能超过两颗吗？”
“可能吧，如果有石头完全埋在上面那一层的底下，但我觉得不太可能。切德，是什么挑战？”切德张开他那瘦骨嶙岣的老手，用细长的食指翻动石头，“你说对了，只有两颗黄的。我们再来一次吧？”
“切德，我做得到的。”
“你认为你做得到，是不是？你再看一次石头。一、二、三，”他又收起手来，“有红色的吗？”
“有。切德，到底是什么任务？”
“红色的是不是比蓝色的多？从国王的床头小几上拿一样私人物品来给我。”
“什么？”
“红色的石头是不是比蓝色的多？”
“不是，我是说，你说任务是什么？”
“错啦，小子！”切德兴高采烈地宣布，摊开手掌，“你看，三颗红的，三颗蓝的，一样多。要是你想达成我的挑战，你得看得更仔细才行。”
“还有七颗绿色的，我早就知道了，切德。但是……你要我去偷国王的东西？”我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是偷，只是借，就像你上次借急惊风师傅的剪刀一样。这种恶作剧又不会造成什么伤害，不是吗？”
“是不会，只不过如果被逮到，我会被鞭打，或者更糟。”
“而且你害怕被逮到。你看，我刚刚就告诉你了，最好再等一两个月，等你的技术更好一点再说。”
“我不是怕被处罚，只是如果我被逮到……国王和我……我们有约定……”我的声音变小直至无声，我困惑地看着他。切德给我上课，是黠谋和我所做约定的一部分。我们每次见面，在他开始给我上课之前，他都会正式提醒我那份约定。我向国王，也向切德保证过我会忠于事主，如果我做出违逆国王的行动，就是破坏了我们的约定，这点切德一定看得出来呀！
“这只是游戏而已，小子。”切德耐心地说，“没别的意思，只是小小地淘气一下，没有像你想得那么严重。我选择这项任务，只是因为国王的卧房和他的东西是被看守得最为严密的。随便谁都可以把裁缝的剪刀拿走，但是要进入国王本人住的地方、拿走某样属于他的东西，就真需要一点神不知鬼不觉的技巧了。要是你能做到这一点，我就能相信我用来教你的时间没有白费，而且会觉得你很感激我教给你的东西。”
“你知道我很感激你教给我的东西。”我很快地回应。但问题根本不在这里，切德似乎完全没抓到我的重点，“要是我那么做，我会觉得……不忠，好像我是用你教我的东西去欺骗国王，几乎就像是我在嘲笑他一样。”
“啊！”切德往椅背一靠，脸上露出微笑，“你不用烦恼这个，小子，黠谋国王是开得起玩笑的。不管你拿什么来，我都会亲自把它还回去，这样他也可以看出我把你教得多好、你学得多好。如果你这么担心，就拿一样简单的东西好了，不非得是他头上的王冠或者手上的戒指啊！像他的梳子，或者放在房里的任何一张纸——甚至他的手套或皮带也可以。不用拿什么贵重的东西，只要意思一下就好了。”
我想我应该停下来考虑一下，但我知道我不需要：“这事我不能做。我是说，我不会去做。我不会去偷黠谋国王的东西。其他人的房间随便你挑，只要你说了我一定会去做。你记得我把帝尊的纸卷拿来那次吧？你等着看，我可以溜进任何地方，然后——”
“小子？”切德慢慢开口说话，声调带着不解，“你不信任我吗？我跟你说没关系的，我们只是要进行一项挑战，又不是叛国。而且这次要是你被逮到了，我保证我会马上出面把一切都解释清楚，你不会被处罚。”
“问题不在这里。”我慌乱地说。我可以感觉到切德对我的拒绝越来越困惑不解，我挖空心思拼命想办法向他解释，“我保证过要对黠谋忠心的，这件事——”
“这件事跟忠不忠心一点关系也没有！”切德凶了我一句。我抬起头，看见他眼里闪烁着怒气，我吓了一跳，从他身旁退开。我从没见过他这样怒气冲冲地瞪着我，“你这是什么意思，小子？你是说我要你背叛国王吗？别傻了。这只是一项简单的小测验，让我可以测试你的学习程度，也让黠谋自己看看你学了多少，结果你却犹犹豫豫地不肯去做。说什么忠不忠心，你只不过想掩饰你是个胆小鬼而已。小子，你真让我丢脸，我以为你不会这么没骨气的，否则当初我根本不会答应教你。”
“切德！”我满心惊恐地哀求他。他的话让我一阵天旋地转。他抽身离开，继续用冰冷的声音说着话，我只觉得我小小的世界正在四周摇摇欲坠。
“你最好回你床上去吧，小鬼头。好好想一想你今天晚上是怎么侮辱我的，居然暗示我会对我们的国王不忠。滚吧！下楼去，你这没胆量的家伙。等我下一次找你来的时候……哈，如果我还会再找你来，你要不就乖乖准备服从我的命令，要不就根本不必来了。现在你走吧！”
切德从来不曾这样对我说话，在我所有能想起来的记忆当中，他根本没有对我嗓门粗过。我几乎是茫然地盯着他长袍袖子里伸出来的那只满是痘疤的细瘦手臂，盯着那根带着无比蔑视之意指向门口和楼梯的手指。我站起身来，感觉身体非常不舒服。一阵天旋地转，我得扶住椅子才走得下去。但我还是走了，遵照他的命令，因为我想不出还能做什么。切德已经变成了支撑我世界的梁柱，让我相信我是有点价值的，现在他却要把这一切都完全抹煞。不只是抹煞他的赞许，更是抹煞我们共度的时光，抹煞我以为我这辈子能有点成就的那种感觉。
我走下楼梯，跌跌撞撞、摇摇欲坠，这道阶梯从来没这么长、这么冷过。底层的门在我身后吱嘎关上，留下我在全然的黑暗之中。我摸索着走到床边，但身上的毛毯无法温暖我，那一夜我根本无法成眠，只能痛苦地辗转反侧。最糟糕的一点是，我心里根本没有半点犹豫不决。我不可能去做切德要我做的那件事。所以，我会失去他。没有了他的教导，我对国王一点价值也没有。但痛苦之处并不在于此，痛苦的是从此我的生活失去了切德。我简直想不起来以前那些我如此孤单寂寞的日子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现在要重回那种过一天算一天、做一件事算一件的单调而空虚的生活，感觉起来像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我绝望地试着想自己能怎么做，但似乎没有任何答案。我可以直接去找黠谋，拿出我的别针获准进入他的房间，然后把我两难的处境告诉他。但他会怎么说呢？他会不会把我当成愚蠢的小男孩？他会不会说我应该服从切德的命令？更糟的是，他会不会说我不服从切德是对的，他会不会因此对切德动怒？对一个小男孩来说，这些问题实在太困难了，我找不到任何能帮助我的答案。
早晨终于到来，我把自己拖下床，照常去向博瑞屈报到。我在一片无精打采的阴影中动手做事，博瑞屈先是责骂我，后来开始问起我是不是肚子不舒服。我只告诉他说我没睡好，他就让我走了，没有强行灌我喝他之前说要我喝的药水。武器课的情况也没好到哪里去，我完全心不在焉，让一个比我小很多的男孩结结实实地一棒打在我头上。浩得责备我们两人都太不小心了，叫我坐下来休息一下。
我回到城堡内，头痛欲裂，双腿发抖。我回到房间里，因为我既没胃口吃午饭，也没精神承受午餐时吵嚷的对话。我躺在床上，只打算稍稍闭一下眼睛，却沉沉睡去。睡到下午过了一半，我醒了过来，想到没去上下午的课会挨骂，但这并不足以让我打起精神爬起来，因此我又昏然入睡，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才被一个女仆叫醒，是博瑞屈要她来看看我怎么了。我告诉她说我胃里泛酸，要禁食一阵子等情况好转。她离开后，我迷迷糊糊打着瞌睡，但并没真正睡去。我睡不着。夜色在我没点蜡烛的房间里逐渐加深，我听见城堡里其他人纷纷就寝。在沉寂的黑暗中，我等待着我不敢回应的召唤。要是那扇门打开了怎么办？我不能去见切德，因为我不能服从他的命令。哪种情形比较糟：是他没有召唤我，还是他给我开了门我却不敢去？我不停折磨自己，直到灰蒙蒙的晨光逐渐潜入屋里，我得到了答案。他根本懒得召唤我。
一直到现在，我依然不喜欢回想接下来的那几天。我缩着身体熬过每一天，苦恼得完全无法好好吃顿饭、睡个觉，无法集中精神做任何事，每个老师对我的责备我都黯然接受。我的头也痛得没完没了，胃始终揪成一团，让我对食物毫无兴趣，光是想到吃我就觉得疲倦。博瑞屈容忍了我两天，然后逼我喝下打虫药和补血剂，这两样东西的组合让我把当天吃进去的一点点东西也都吐了出来。吐完后他要我用梅子酒漱口，结果一直到今天，我喝到梅子酒都还会干呕。然后，让疲惫不堪的我惊讶的是，他把我拉上楼去到他的房间里，要我一整天都待在那里休息。到了晚上，他把我赶到城堡里，盯着我喝下一碗稀汤、吃下一大块面包。他本来要把我带回他房里去过夜的，但我坚持要回自己房间。事实上，我是非待在我房里不可，因为我必须知道切德是否有试着找过我，不管我能不能去。又是一整夜的无眠，我在黑暗中盯着房里更黑暗的一个角落看。
但他没有召唤我。
灰色的晨光透过窗户进入房间，我翻过身继续待在床上，沮丧和凄凉的无望之感沉重地压住我，我无力反抗。我所有的选择都只会带来灰暗的结果，我无法起床面对徒劳无益的另一天。我落入一种头隐隐作痛、类似睡眠的状态，任何声音听起来都太响太吵，我总是太热或太冷，再怎么调整床单或被褥也徒然。我闭上眼睛，但就连梦境都是明亮扰人的。有争吵的声音，很大声，好像吵架的人就在我床上一样，而且听起来非常令人丧气，因为那好像是一个人自己在跟自己争吵，一下子站在这边、一下子又站在那边。“让他崩溃好了，就像你以前让另外那个崩溃一样！”他气愤地嘟哝着，“你那些愚蠢的考验！”然后是：“再怎么小心也不为过，你不能随便地信任别人。流着什么样的血，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这只是考验一下他够不够坚韧罢了。”“‘尖刃’？如果你想要的只是不用大脑的刀子，那就自己去打一把好了，打出一把扁扁的刀。”然后话声变得比较安静：“我不忍心这么做。我不会再次被利用的。如果你是想考验我的脾气，那你已经惹火我了。”
“别跟我说什么血亲、什么家族，你要记得我是你的谁！担心的不是他忠不忠心，也不是我忠不忠心。”气愤的声音先分裂又融合，变成另一番争论，这次争吵的声音似乎比较尖锐。
我睁开眼睛，发现我的房间变成了暂时的战场。我醒过来，听见博瑞屈和急惊风师傅很激动地在争论我到底该归谁管。急惊风师傅手上拿着藤篮，篮里伸出几支瓶子，芥末子膏药和甘菊茶的味道飘过来，浓得让我想吐。博瑞屈站在我床前牢牢地挡住她，手臂交抱在胸前，母老虎坐在他脚边。急惊风师傅的话像小石子在我脑袋里喀啦作响，“在城堡里”“这些干净的床单”“知道照顾男孩”“那只臭狗”。我不记得博瑞屈有说话。他只是站在那里，身影坚实得我连闭着眼睛都能感觉到他的存在。
后来他离开了，但母老虎留在床上，不是在我脚边，而是紧靠在我身边，虽然它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但仍不肯离开我到床下比较凉爽的地板上。等我再度睁开眼睛时，窗外已经透着薄薄的暮色了，博瑞屈刚把我的枕头拿开，拍打了一下，正笨手笨脚地想把比较凉的那一面塞回我的头底下。然后他重重地在床上坐下。
他清了清喉咙：“蜚滋，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个样子。至少你的毛病不是出在肚子里或者血液里。如果你年纪再大一点，我会怀疑你是有了女人的问题。你看起来像一个连醉三天的士兵，可是你又没喝酒。小子，你到底是怎么了？”
他低头看着我，一脸诚恳的忧虑。每当他担心某匹母马可能会流产，或者看到猎人带回被野猪伤到的猎犬时，脸上也是这种表情。这表情触动了我，我不由自主地想探寻他的脑海。但一如往常，我碰到了一堵墙。母老虎轻轻地呜叫一声，鼻子凑上我的脸，我试着在不泄漏切德的事的前提下表达内心的感受：“我只是觉得自己孤身一人，感觉很孤单。”我听见自己说，就连我自己听来都觉得这是一句软弱无力的抱怨。
“自己一个人？”博瑞屈皱起眉头，“蜚滋，我在这里啊！你怎么会说你是孤身一人？”
对话就此结束，我们彼此对视，却都无法了解对方。之后他端来食物给我，但没有坚持要我吃下，还把母老虎留下来陪我过夜。我心想要是那扇门忽然打开了它会作何反应呢？但内心更多的是认为其实我不必担心这一点，那扇门再也不会打开了。
转眼又到了早上。母老虎用鼻子拱拱我，呜叫着想出去。我已经沮丧难过得不在乎博瑞屈会不会逮到我了，所以就进入母老虎的脑海里探寻。它又饿又渴，而且憋尿憋得膀胱都快爆了。它的不适突然也变成了我的不适。我穿上衣服，带它下楼去户外，然后再回厨房吃东西。厨娘看见我高兴极了，我从没想象过任何人看到我会这么高兴。她给了母老虎一大碗昨晚剩的炖肉汤，然后坚持要给我煎六片厚厚的熏肉，放在今天第一批烤出来的热烘烘的面包皮上。母老虎灵敏的鼻子和旺盛的食欲刺激了我的感官，我发现自己开始大口吃起来，不是用我平常的胃口吃，而是以一只小动物对食物的感官享受着。
然后它把我从厨房带去马厩，虽然在我们进去之前我已经把自己的心智从它身上抽了回来，但跟它的这番接触让我多少恢复了一点精神。我进门时博瑞屈正在做着什么，他直起身打量了我一番，瞥了母老虎一眼，自己皱眉咕哝几句，然后递给我一个奶瓶和灯芯。“人不管有什么心事，”他告诉我，“绝大部分都可以用工作还有照顾其他东西来治好。那只捕鼠狗几天前生了，其中有一只小狗太虚弱，没法跟其他小狗竞争。你去试试看能不能让它活过今天。”
那是一只很丑的小幼犬，有斑纹的毛色底下露出粉红的皮肤。它仍然紧闭着眼，那些等它长大时会用到的皮肤皱巴巴地堆在它的鼻子上。它细细的小尾巴看起来跟老鼠尾巴一模一样。我心想，那只母狗难道不会因为自己生的这些小狗长得像老鼠而把它们咬死吗？小狗十分衰弱且毫无抵抗力，但我一直用温奶水和灯芯去撩弄它，直到它终于吸了一点奶。然后我还在它全身上下抹上了不少奶水，让它的母亲愿意舔一舔它、用鼻子爱抚地蹭蹭它。我把它的一只正在吸奶的强壮姐妹抓起来，把它塞到那个奶头旁。反正这只小母狗的肚子已经圆鼓鼓的了，它继续吸奶也只是因为固执而已。它长大后会是白色的，还有一块黑斑覆盖在一边眼睛上。它抓住我的小指吸了起来，我已经可以感觉到它的上下颚日后将拥有的强大力量。博瑞屈曾经告诉过我，捕鼠狗可以扑上去紧紧咬住公牛的鼻子，不管公牛怎么甩怎么动它都不会松口。他很讨厌让狗去做这种事的人，但显然很尊敬敢单挑公牛的狗。在我们这里，捕鼠狗就是用来抓老鼠的，人们会定时带它们去巡逻存放玉米和其他谷物的谷仓。
我整个早上都待在马厩那里，到了中午，因为看到那只小狗已经喝奶喝得小肚子圆滚滚的了，我便满足地离开了。下午我们清理厩房里的粪便。博瑞屈让我忙个不停，我刚完成一项工作他马上又交代另一项，我除了工作没时间做任何事。他没跟我交谈也没问问题，但似乎总是在离我不到十几步的地方工作，仿佛把我说我自己一个人很孤单的话当了真，决心待在我可以看见他的地方。一天的工作结束之际，我又回去看那只小狗，它比早上有精神多了。我把它抱在怀里，它爬到我脖子底下，钝钝的小鼻子拱来拱去找奶喝，弄得我很痒。我把它拉下来，看着它，它长大以后鼻头会是粉红色的，人们说鼻头粉红色的捕鼠狗打起架来最凶狠，但现在它的小脑袋里只有一片模糊而温暖的安全感、加上想吸奶、再加上喜欢我的气味。我用我的怀抱保护它，将它围绕，称赞它现在变得很强壮。它在我手中扭动着，这时博瑞屈从厩房的隔板探过头来，用指节往我头上敲了一记，小狗和我同时发出呜呜的叫声。
“够了！”他坚定地警告我，“这不是人该做的事，也不能解决让你难受得不得了的事，不管那是什么事。现在把小狗还给它的妈妈。”
我还了，但是很迟疑，而且一点也不确定博瑞屈说的是对的，跟一只小狗建立深厚的关系真的不能解决问题吗？我渴望它那个温暖的小世界，那里只有稻草、兄弟姐妹、乳汁和母亲。在那一刻，我无法想象还有比这更好的世界。
然后博瑞屈和我去吃饭。他把我带到士兵的食堂去，那里没人管你吃相好不好看，也没人非要你讲话不可。被人忽视的感觉令人感到安慰，食物在我头顶上方传来传去，没人殷勤地劝我多吃些，但博瑞屈仍看着我，确定我有吃东西。然后，我们一起坐在厨房的后门边上喝酒。之前我喝过麦酒、啤酒和葡萄酒，但从来没像博瑞屈现在示范的这样专心致志地喝。厨娘大着胆子出来骂他怎么可以拿烈酒给小男孩喝，他静静地瞪了她一眼，让我想起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晚上，他为了捍卫骏骑的名声让一屋子的士兵都闭上了嘴。于是厨娘走开了。
他亲自把我送回房间，把我的衣服从头上拉起来脱掉，我摇摇晃晃地站在床边，他随手把我放倒在床上，拿毛毯往我身上一盖。“现在睡觉。”他用浑浊浓重的声音对我说，“明天我们继续做同样的事。然后后天、大后天……也一样，直到有一天你醒过来，发现不管你烦恼的是什么事，它都还没有杀死你。”
他吹熄我房里的蜡烛，然后离开。我的头很昏，这一整天的工作让我全身酸痛，但我还是睡不着。我发现自己在哭。今天喝的酒像是松开了我内心紧紧绑住我的、让我控制住自己的某个结，我哭了起来，而且不是静静地哭。我先是抽泣，然后打嗝，接着下巴颤抖着大声哭嚎。我喉咙发紧，鼻涕流个不停，我哭得很厉害，简直喘不过气来。我想，那一夜我哭出了自从我外公强迫我母亲抛弃我的那天以来积攒下的所有我未曾流下的泪水。“妈妈！”我听见自己喊着，突然间有一双手臂抱住我，紧紧地抱住了我。
切德抱住我摇晃着，仿佛我还是个襁褓中的孩子。就算在一片黑暗中我也认得出他那双瘦巴巴的手臂，还有他身上那混合了药草和灰尘的味道，我不敢置信地紧紧抓住他，一直哭到声音沙哑，哭到嘴巴发干、再也哭不出声。“你是对的。”他嘴靠着我的头发静静地说，带着平抚的语气，“你是对的。我要你去做一件错事，你拒绝是对的。再也不会有人这样考验你了，至少不会是我。”等我终于平静下来，他离开了一下，然后拿了一杯饮料回来，那饮料微微有些温度、几乎没什么味道，但又不是水。他把杯子凑在我嘴边，我什么也没问就喝了下去。然后我躺回床上，突然感觉很困，马上就睡着了，完全不记得切德什么时候离开了我的房间。
快天亮的时候我醒了过来，胃口大开地吃了一顿早餐，然后去向博瑞屈报到。我做起事来全神贯注、动作利落，完全不明白他今天为什么一副又头痛、脾气又差的样子。他嘀咕了好几次：“像他父亲一样能喝酒。”然后让我提早离开，叫我要吹口哨到别的地方吹去。
三天后的黎明，黠谋国王召唤我去。他已经着装完毕，房间里有一个托盘，盘里放着超过一人份的食物。我一到，他就叫贴身侍从退下，要我坐下。我在他房里那张小桌旁拉了张椅子坐下，他没问我饿不饿，就亲自动手端食物给我，然后坐在我对面开始吃起来。我明白他这番表示的特殊意义，但还是吃不下太多东西。他谈的都是食物，完全没提到约定或者是忠诚、信守承诺之类的事。他看我吃完了东西，就把自己的盘子也推开，身体不自在地动了动。
“是我出的主意。”他突然说，声调几乎是严厉的，“不是他。他从头到尾都不赞成，是我坚持要这么做的。等你长大就明白了。我不能冒险，不能在任何人身上冒险。但是我答应他会亲自告诉你这一点：这完全是我自己出的主意，不是他。我再也不会要求他这样考验你够不够坚韧了，这是国王对你的保证。”
他做了个手势，表示我可以走了。我站起身来，同时从他的托盘上拿起一把他先前用来切水果的雕花小银刀。我拿刀的时候直视他的双眼，公然把刀收进袖口，黠谋国王睁大了眼睛，但是一个字也没说。
两天之后的夜里切德把我找去，我们继续上课，仿佛从来不曾有过中断。他说话，我听，我跟他玩那个彩色石头的游戏，没有错过一次。他派了项任务给我做，然后我们说说笑笑，他让我看他只拿一根香肠就可以逗得黄鼠狼偷溜跳起舞来。我们又相处得融洽极了。但是，那天晚上要离开他房间的时候，我走到他的壁炉前，一言不发地把那把刀放在他的壁炉架中央；说得更确切一点，我是一把将它戳进了木质的壁炉架。然后我就走了，没提这件事，也没迎视他的眼神。事实上，我们再不曾提起这件事。
我相信那把刀现在还在那里。

6 骏骑的影子
关于给皇室子女取那些可以指涉各项美德或才能的名字这项传统，有两种古老的看法流传下来。其中一种是最普遍且最为人们所相信的，人们认为这些名字有种莫名的约束力，若一个将来会接受精技训练的孩子被取了这种类型的名字，精技便会发挥某种力量将名字与孩子的性格融合，他或她长大之后必定要发挥自己名字所代表的美德。坚信这第一种传统看法的人，非常倾向于一见到小贵族就脱帽致敬。
另一种更古老的传统看法则认为这类名字完全是意外、巧合，至少一开始是这样的。据说征服者国王和统御者国王——他们是第一个及第二个统治这片日后成为六大公国的土地的外岛人——的名字根本不是这样取的，只是因为他们在自己异邦母语里的原名跟六大公国语言中的“征取者”和“统御者”发音很相似，所以后人就用这两个同音异义的词来称呼他们，而不是称呼他们的原名。但就皇室的立场考虑而言，最好还是让平民百姓相信第一种看法，如果一个男孩被取了高贵的名字，他长大后就一定会具备高贵的品性。
“小子！”
我抬起头来。那些闲靠在炉火旁的另外六七个男孩连动都没动一下，女孩们当然更是不予理会，只有我走上前，在跪坐着的费德伦师傅面前的矮桌就位。他发出这个词时控制了某种音调上的变化，让大家一听就知道小子指的是“男生”还是“那个私生子”。
我跪坐下来，膝盖伸进矮桌下，然后把我的那张木髓纸呈给费德伦。他逐行审视我仔细写好的字母，我则开始神游起来。
冬天的到来让我们像收割起的谷子一样被存放进这大厅里。屋外，一场海上风暴正狠狠地击打着城堡的墙，一阵阵巨浪扑打着崖壁，有时这力量甚至大到连我们脚下的岩石地板都为之震动。厚重的乌云把冬季每天仅剩的几小时稀薄阳光也偷走了，让我感觉屋外和屋内都有一层雾气般的黑暗笼罩着我们，那黯淡穿透了我的眼睛，让我明明不累却感觉很困。有短暂的片刻我让自己的感官飘散出去，飘到大厅里，感觉到那些睡在角落里、时不时微微抽动身体的猎犬的冬季倦怠，就连在它们的脑海里我也找不到任何能使我感兴趣的思绪或影像。
三座大壁炉里都生了火，炉前各聚着一群人。在其中一座壁炉前，制箭工正忙着干活。这样，如果明天天气够好、可以打猎的话就能有箭可用。我渴望跟他们在一起，因为薛芙那柔和的声音正高低起伏地说着某个故事，不时被听众会心的笑声打断。在最远的那座壁炉前，孩童尖细的声音合唱着同一首歌，我听出那是《牧羊人之歌》，是教人数数的歌。几个母亲在旁边守着他们，一面织蕾丝一面用脚打拍子，老哲登枯瘦的手指弹着竖琴，让那些小孩勉强算是没有唱走调。
我们这座壁炉前，则是年纪够大、可以坐得住的孩子在学写字。负责监督我们的是费德伦，什么都逃不过他那双锐利的蓝眼睛。“这里，”他指着纸上的字对我说，“你忘记把这些字加上一横了。还记得我先前是怎么教你的吗？正义，把眼睛张开，继续写你的字，要是你再打瞌睡，我就派你去搬柴火。仁爱，如果你再偷笑，你就和他一起去搬。除了这里没写好之外”——他的注意力突然又回到我的作业上——“你的字迹进步了很多，不只是大公国的字体，外岛的符文字母也写得不错。不过符文在这种质料差的纸张上是没办法真正写好的，这种纸太松散、太容易吸墨了，最适合写符文字母的是用树皮捣碎做的结实纸张。”他一根手指抚过他正在写的那张纸，欣赏它的质地。“如果你继续好好努力，在这个冬天结束之前我就让你抄一份《安居王后的药方》，你说怎么样？”
我试着微笑，表现出受宠若惊的样子。抄书的工作并不常交给学生去做，因为上好的纸张太稀有，只要一笔不小心就会毁了一张纸。我知道《安居王后的药方》内容相当简单，只是叙述种种芳香药草的特性和预言，但任何抄书工作都是一项荣誉。费德伦又给了我一张空白的木髓纸，我准备起身归位，他举起一只手阻止我。“小子？”
我停顿。
费德伦的表情有点不自在：“这件事我不知道要问谁，只能问你。按照正常做法，我应该要问你父母的，但是……”谢天谢地，他没把这句话讲完。他用沾染了墨渍的手指搔搔胡子，若有所思地说：“冬天就快结束，我也要继续上路了。你知道我夏天做什么吗，小子？我在六大公国到处漫游，采集制作墨水用的药草、浆果和植物根，准备我需要的各类纸张的原料。这种生活挺好的，夏天自由自在地四处走，整个冬天就待在城堡里做客。文书这一行挺不错的。”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不知道他到底要讲什么。
“每隔几年我会收一个学徒。有些学徒成功出师，到其他比较小的城堡去当文书；有些学徒则没耐心、不够仔细，或者记不清楚各种墨水。我认为你很适合。你想不想当文书？”
这问题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默然地盯着他看。重点不只是当文书这件事，而是费德伦居然愿意让我当他的学徒、跟着他到处走、学习他那一行的诀窍。自从我跟老国王立下约定，已经过了好几年，我除了有些晚上会跟切德见面，或有些下午可以偷溜去找莫莉和凯瑞之外，从来没想过有谁会想跟我作伴，更不用说有谁会认为我是当学徒的好材料了。费德伦的提议让我说不出话来。他一定是感觉到了我的困惑，于是露出他那既年轻又沧桑的和善微笑。
“嗯，考虑一下吧，小子。文书是个好职业，而且你还有什么其他的前途？咱们私下说，我认为到公鹿堡外面去一阵子或许会对你有好处。”
“到公鹿堡外面去？”我惊异地复述。仿佛有人拉开了一层帘幕，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一点。突然间，从公鹿堡通向远方的一条条道路在我脑海中闪闪发亮，我曾经被迫研读的那些无聊地图变成了可以前往的地方。这念头让我呆住了。
“是的，”费德伦轻声说，“离开公鹿堡。随着你一天天长大，骏骑的影子会变得越来越淡，没有办法永远遮蔽你、庇荫你。在他的保护力完全消失之前，你最好能找到自我，拥有你自己的人生和志趣。但你不用马上答复我。考虑一下，或许可以跟博瑞屈商量商量。”
然后他把我的作业还给我，让我回座位去。我想着他说的话，但我商量的对象不是博瑞屈。在另一天刚开始的凌晨时分，切德和我脑袋凑在一起蹲在地上，我把偷溜打翻的一只红瓦罐的碎片捡起来，切德则忙着抢救散落四处的黑色细小种子。偷溜攀在一幅垂坠的织锦挂毯上，吱吱叫着表示歉意，但我可以感觉到它其实觉得这情景很有趣。
“这些种子可是大老远从卡利巴弄来的，你这瘦不拉叽的小毛怪！”切德责骂它。
“卡利巴，”我说，然后又挤出一句，“穿过我们跟沙缘的边界，再走一天就到了。”
“没错，孩子。”切德咕哝着表示称赞。
“你有没有去过那里？”
“我？哦，没有。我刚才的意思是说，这些种子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的，我得派人到冷杉梢去买。那里有一座大市场，吸引了六大公国和许多邻国的商人去做生意。”
“哦，冷杉梢。你有没有去过那里？”
切德想了想。“年轻的时候去过一两次吧！我现在印象最深的是那里很吵还很热，内陆地方都是那样——太干太热了，我巴不得赶快回公鹿堡。”
“你去过的地方有没有哪里是你喜欢的，比公鹿堡还喜欢？”
切德慢慢直起身子，苍白的双手满满地捧着细小的黑色种子：“你何必东拉西扯的，想问什么就直接问吧！”
于是我把费德伦的提议告诉他，也告诉他我突然醒悟到地图不只是线条和色彩而已，更是不同的地方以及各种可能性，我可以离开这里成为另一个人，当文书，或者——
“不。”切德轻声但突兀地说，“不管你去哪里，你依然是骏骑的私生子。费德伦比我原先以为的要聪明，但他还是不明白，不明白整体的情况。他看得出来，你在这宫廷里必定永远都是个私生子，永远都像是个贱民，但他不了解的是，在这里你受到黠谋国王的赏赐，可以上课学东西，近在国王的眼前，且不会对他造成威胁。你在这里当然是处在骏骑的影子底下，这点当然能保护你，但如果你离开这里，你不但不会因此变得不需要这种保护，而且会成为一个危险人物，对黠谋国王造成威胁，对他的继承人的威胁更大。你不会享有四处游历、单纯自由的文书生活，某天早上人们可能会发现你被割断喉咙死在客栈的床上，或者身上中箭死在路上。”
我浑身一阵冷颤，“可是为什么？”我轻声问。
切德叹了口气，把手中的种子放进一个盘子里，轻轻掸了掸手，把黏在他手指上的种子拨下来：“因为你是皇室的私生子，你逃不出血统的影响和控制。我说了，你现在对黠谋不造成威胁，是因为你太年轻，而且你就在他眼前，他可以随时盯着你。但他在思考未来的事，你也应该这么做。现在局势相当不稳定，外岛人的劫掠行动越来越大胆，沿岸地区的人民开始发牢骚了，说我们需要派更多船在沿岸巡逻，还有人说我们自己也要有战船，他们来抢我们，我们就要抢回去。但那些内陆大公国一点也不想出钱建造任何一种船，尤其不肯建造战船，因为这可能会让我们跟外岛人全面开战。他们抱怨国王不关心他们的农耕需要，一心只想着沿海地区。山区的人对于要通过他们隘口的人也越来越吝啬，交易的费用每月递增，所以商人也开始互相抱怨。南边的沙缘和更往南的地方在闹旱灾，日子难过，每个人都在怨天骂地，仿佛连旱灾也该怪在国王和惟真头上。要喝酒聊天，惟真是个很不错的对象，但他不像骏骑那样既懂得带兵打仗又有外交手腕，与其只为了跟其他大公国保持联系而在冬季恶劣的气候中长途旅行，他宁愿去打打冬天的公鹿，或者坐在炉火旁听吟游歌者唱歌。如果情况再不改善，人们迟早会说：‘嗯，生个私生子也没什么大不了，骏骑应该掌权管事的，他一定可以很快就改善这一切。就算他有点太固执、太循规蹈矩，但至少该做的事情他都做到了，没让外国人把我们全踩在脚底下。’”
“所以骏骑还是可能继位成为国王？”这问题让我全身起了一阵奇异的震颤，我立刻开始想象他胜利回到公鹿堡，我们终于见面，然后……然后怎么样？
切德似乎在细读我的脸，“不，小子，非常不可能。就算人民想要他回来，我想他也不太可能违反他对自己定下的惩罚，或者违反国王的意愿。人们会不满，会埋怨他不回来，而不满和埋怨可能会引发暴动、冲突，哦，还会有相当不好的氛围弥漫开来，在这种氛围之下不适合让私生子到处乱跑。处置你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杀了你，另一种是把你变成国王的工具。”
“国王的工具……我懂了。”一股压迫感笼罩住我，我之前一时间看见的那高挂在黄土路上的蓝天，还有骑着煤灰走在路上的我，都瞬间消失了。现在我想到的是关在狗舍里的猎犬，或者是站在国王手腕上的猎鹰，头上罩着布套、脚上绑着带子，被放出去的时候只是为了履行国王的意志。
“情况不一定那么糟。”切德静静地说，“大部分的监狱都是我们自己造的。而人也能自己建造自己的自由。”
“我永远也去不了任何地方了，是不是？”虽然旅行是新近才出现在我脑袋里的概念，但我却突然觉得它重要万分。
“我想不是。”切德到处翻寻，想找个东西来盖住那个装满了种子的盘子，最后终于找到一个比较小的盘子扣上去了事，“你会有机会在私底下去很多地方，在考量家族的利益后确定需要你去的时候。但这点跟任意哪一个王子都没有太大的不同。你以为骏骑可以选择要到哪里进行外交工作吗？你以为惟真喜欢被派去视察遭到外岛人劫掠的城镇吗？他还得听人民抱怨说，要是他们有更坚固的防御工事或者更多的驻防军队，这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真正的王子并没有多少自由可以决定他要去哪里、要把时间花在什么事情上。骏骑现在大概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有更多的自由和时间。”
“只不过他不能回公鹿堡？”我灵光乍现冒出的这句话让我冻结在原地，双手还捧着瓦罐的碎片。
“对，只不过他不能回公鹿堡。如果前任王储有事没事就跑出来，会使民心动荡，这样可不成。他最好还是静悄悄地远去。”
我把碎片扔进壁炉，“至少他还能去别的地方，”我咕哝着，“我连进城都不行……”
“这对你有那么重要吗？到公鹿堡城那么一座脏兮兮、油腻腻的小港口去？”
“那里有其他人……”我迟疑了一下。就连切德也不知道我城里的那些朋友。然后我一口气说下去，“他们叫我‘新来的’，他们看到我的时候不会总想着‘私生子’。”我从来没把这一点用语言文字叙述出来，但说出来之后，城里吸引我的原因突然变得非常清晰。
“啊！”切德说着叹了口气，肩膀动了动，但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开始告诉我，只要让人同时吃下大黄和菠菜就可以使他生病，如果分量够多，那人甚至会死，而且从头到尾餐桌上都不必出现任何毒药。我问他，那要怎么让同桌吃饭的其他人不会也跟着生病，然后我们的讨论就越扯越远。直到后来我才发现，他说的那些关于骏骑的话几乎像是预言一样。
两天后，我相当惊讶地听费德伦说要求我替他办一两天的事。更让我惊讶的是，他给了我一张单子，上面列出各种他要我到城里去买的东西，给了我足够买东西的钱，然后还额外给了我两个铜板。我屏息以待，随时等着博瑞屈或其他哪个师傅会不准我出门，但他们只叫我快去办事。我手挽着篮子走出堡垒大门，突如其来的自由让我感到晕头转向。我回想自己上一次得以从博瑞屈身旁溜开是几个月前的事，并震惊地发现这已经有至少一年的时间了。我立刻决定要重新加强我对城内的熟悉度。出门前没人告诉我该什么时候回去，我确信自己可以偷拿出一两个小时的时间，而且不会有人知道。
费德伦那张清单上的东西千奇百怪，足以让我跑遍全城。我想不通一个文书要干燥的“人鱼发”或者一大堆“森林坚果”干什么，我猜想也许他是要用这些东西来做彩色墨水吧！我在一般的店里没找到这些东西，于是往下走到港边的集市，在那里你只要有块毯子可以铺在地上、有东西可以卖，就能自称商人。人鱼发这种海藻我很快就买到了，人家还告诉我说这是海鲜浓汤常用的材料。而坚果我则花了比较久的时间才找到，因为这是产在内陆而非海边的东西，这里卖内陆东西的商人本来就比较少。
但最后我还是找到了，那个摊子还放了一篮篮豪猪刺做的笔、刻花木珠和坚果核，还有用捣碎的树皮制成的织品。守摊子的是个老女人，她的头发没有变成白色或灰色，而是变成了银色。她的鼻子直挺挺的、线条刚硬，眼睛像是放在颧骨上方的架子里。这种种族的相貌特征让我感到陌生但又有种奇怪的熟悉，突然间我知道她是从山区来的，感觉背脊上滚过一阵寒意。
“基沛。”我买好东西时，隔壁摊子的女人说。我瞥了她一眼，以为她是在跟刚刚收了我钱的老女人说话，但她却瞪着我看。“基沛。”她相当坚持地又说了一遍，我纳闷这个词在她的语言里是什么意思，听来似乎是在要求什么事或什么东西，但老女人只是冷冷地看着街上，于是我向这个比较年轻的女人耸耸肩，表示歉意，一边把坚果装进篮子一边转过身去。我才刚走出十几步，就听见她又尖叫了一声“基沛！”我转过头去，看见两个女人扭打成一团。老女人紧紧抓住年轻女人双手的手腕，后者奋力又打又踢想挣脱开来，她周遭的其他商人都警觉地站起身，把东西收起来以免遭到波及。我本想走回去看热闹，但另一张更熟悉的脸出现在我眼前。
“小花脸！”我大喊。
她转过身正对着我，刹那间我以为自己认错人了。我上次看到她是在一年前，一个人怎么可能变得这么多？她深色的头发以前都梳在耳后编成利落的辫子，现在却披散过肩，而且她身上穿的不是皮背心和宽松长裤，而是女用衬衫配裙子。这身成人的服装让我一时讲不出话来，本想转过身去假装我叫的是别人，但她那双黑眼睛挑衅地看着我，冷冷地问：“小花脸？”
我坚守立场：“你不是莫莉·小花脸吗？”
她抬起一只手拨开脸颊上的几绺发丝；“我是莫莉·制烛商。”我看见她眼中浮现出认出我的神色，但她的声音却冷冰冰地又加了一句：“我不确定我认识你。先生尊姓大名？”
在一片困惑中，我不假思索地采取行动，进入她的脑海里探寻。我发现她很紧张，更惊讶的是发现她感到畏惧，我用思绪和声音试着平抚她：“我是新来的。”我毫不犹豫地说。
她吃惊地睁大眼睛，然后大笑起来，把这当成一个玩笑。她在我俩之间竖立起的障碍像肥皂泡一样破了，突然间我又像以前那样熟悉她。我们之间有种温暖的情谊，总是让我想起大鼻子。越来越多人聚集围观那两个扭打的女人，但我们转身离开，沿着鹅卵石街道往上走。我称赞她的裙子，她平静地告诉我说她已经穿了好几个月的裙子，觉得裙子比长裤好穿。这条裙子是她母亲留下的，别人告诉她说现在已经找不到这么好的羊毛料了，染的红色也不像它这么鲜艳。她称赞我的衣服，我这才突然想到，或许我在她眼中也像她在我眼中一样变了很多。这时我身上穿着我最好的一件衬衫，长裤几天前才刚洗过，脚上的皮靴也跟士兵的一样好，虽然博瑞屈老是抗议，说我的脚长得太快，没多久又穿不下了。她问我进城做什么，我告诉她我来替堡里的写字师傅跑腿买东西，还告诉她说师傅需要两根蜂蜡做的蜡烛。后面这一点完全是我捏造出来的，但这样我就可以继续陪她一起走过弯弯曲曲的街道。她说着话，我们的手肘不时友善地相碰。她自己手上也挽着篮子，里面有几包东西和几把药草，她说那是用来给蜡烛增添香气的。她认为蜂蜡比油脂能吸收更多香气。她做的香味蜡烛是全城最好的，就连城里的另外两个蜡烛商也承认这一点。这个，你闻闻这个，这是薰衣草，味道很香对不对？那是她母亲的最爱，也是她的最爱。这个是“压碎甜”，那个是香蜂草。这个是“打谷人的草根”，她自己不是很喜欢，但有些人说用它做的蜡烛对治疗头痛和冬季的郁闷很有效。梅维丝·剪线告诉莫莉说，莫莉的母亲以前曾经用它和其他药草混在一起做出一种很棒的蜡烛，连有疝气痛的小宝宝闻了都会平静下来，所以莫莉决定试验一番，看看能不能找出其他的药草，重新创造出她母亲的配方。
她这么冷静地对我炫耀她的知识和技术，让我也急着想让她对我刮目相看：“我知道打谷人的草根，”我告诉她，“有人用它来做药膏，治肩膀和背部的疼痛，它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但是如果把它蒸馏成酊剂，倒进葡萄酒里搅拌均匀，喝起来绝对尝不出它的味道，而且成年男人喝下去之后会睡上整整两天一夜，小孩子喝下去则会一睡不醒。”
她听着我说话，眼睛瞪得大大的，听到最后一句时脸上更是出现了恐惧的神情。我沉默下来，感觉那种尖锐的尴尬又出现了。“你怎么会知道这种事？”她屏息问我。
“我……我有次听到一个到处旅行的产婆跟我们堡里的产婆聊天，”我当场编了起来，“她说了……一个很可怜的故事，说有个男人受伤，人家给他喝这个帮助他休息，可是他的孩子也喝到了。真的好可怜。”她脸上的表情软化了，我感觉到她对我的态度又变得温暖起来，“我说这件事，只是想让你知道要小心，别把那草根放在小孩子拿得到的地方。”
“谢谢，我会小心的。你对药草和草根感兴趣吗？我不知道文书也关心这些东西。”
我突然意识到她以为我是文书的帮手、跑腿的小厮，而我也没有任何理由要告诉她其实我并不是：“哦，费德伦用很多种东西来做染料和墨水。他抄写出来的东西有些很简单朴素，但有些很华丽，上面画满了鸟啊、猫啊、乌龟啊、鱼啊。他给我看过一本药草图鉴，页缘的装饰部分画着书里每一株药草的花和绿叶。”
“我真希望能看到那本书。”她诚心诚意地说，我马上就开始动起脑筋，想着要怎么把书弄出堡外几天。
“我说不定可以帮你弄到一本来读读……虽然不能给你，但是可以让你研究几天。”我迟疑地表示。
她大笑起来，但笑声中有轻微的不快：“说得跟真的一样，我又不识字！哦，不过我想你帮文书跑腿办事，大概也学会认一些字了吧？”
“多少学了一点。”我说着给她看我的购物清单，承认单子上的七个词我都看得懂，并惊讶地发现她眼中流露出羡慕和嫉妒的神情。
她突然一阵羞怯，放慢了步伐，我注意到我们快走到她家的蜡烛店了。我在想，不知她父亲还打不打她，但我不敢问。至少她脸上没有挨打的痕迹。我们走到店门口，停下脚步，突然她似乎做了某个决定，一手按在我衣袖上，吸了口气问道：“你可不可以帮我读个东西？就算只读出一部分也好？”
“我试试看。”我表示。
“我……自从我开始穿裙子，我父亲就把我母亲的东西都给我了。她年轻的时候在上面那城堡里当贵妇的更衣侍女，他们教她识字。我有几份她写的东西，我想知道上面说了些什么。”
“我试试看。”我重复一次。
“我父亲在店里。”她只说了这么一句，但她传达出的某种感觉已经足够让我了解她的意思。
“我是来这里替文书费德伦买两根蜂蜡蜡烛的，”我提醒她，“要是没买到，我就别想回堡里去了。”
“不要表现出跟我很熟的样子。”她提醒我一声，然后打开店门。
我跟在她后面进去，但放慢了脚步，仿佛我们只是凑巧在门口碰到的，不过我大可不必这么小心翼翼，因为她父亲坐在壁炉旁的一张椅子上睡得很熟。他的改变之大令我震惊。他本来就瘦巴巴的，但现在根本只剩下一把骨头，脸看起来像是一个凹凸不平的水果派上盖着一层没烘焙好的面皮。切德把我教得很好，我看了看那人的指甲和嘴唇，虽然他远在房间的那一头，我也看得出他活不长了。也许他现在不再打莫莉只是因为他已经没有力气再打人了。莫莉做了个手势，示意我安静，然后消失在店面与家之间的隔帘后，我则打量起这间店来。
这地方感觉不错，虽然不大，但天花板比公鹿堡城大部分的店铺和住处的天花板都高。我想是因为莫莉很勤奋，店里才保持得这么整洁，充满了她这一行的香味与柔和光线。一根烛芯两端各裹一根蜡烛，因此她的货品两两成对，挂在一层架子的长木钉上。另一个架子上放的是商店用的粗胖的实用型蜡烛。店里甚至还有三盏用上过釉的陶土做的油灯，让能买得起这类东西的人买。除了蜡烛之外，我发现店里还有一罐罐蜂蜜，这是顺理成章的副产品，因为她在店后面养了几巢蜂，以便提供蜂蜡来做她最好的产品。
然后莫莉重新出现，招手要我过去。她拿着几根蜡烛和几片木牍走向一张桌子，把东西放在桌上，然后紧抿着唇退后一步，仿佛在想她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
木牍是以传统方式制成的，顺着树木的纹路裁切成简单的木板，用砂纸打磨光滑，字句仔细地写在板上，然后涂上一层黄色的松香让字迹深入木头。木牍一共五片，字迹非常漂亮，其中四片详尽而精确地描述了制作疗愈蜡烛的数种配方，我轻声念给莫莉听，看得出她边听边拼命想把内容背下来。读到第五片的时候，我迟疑了一下：“这个不是配方。”
“唔，那是什么？”她低声追问。
我耸耸肩，念给她听：“‘今天我女儿莫莉·小花束出生了，她就像花束一样甜美可爱。为了缓解产痛，生她的时候，我点了两根月桂果实的长蜡烛，还有两个杯型蜡烛，那是用两把度慰磨坊附近长的小紫罗兰再加上一把切碎的红根糅合制成的。希望等到她自己生孩子的时候她也会这么做，希望她的生产过程跟我一样顺利，更希望她的孩子跟我的孩子一样完美。我相信一定会的。’”
上面就只写了这些，我念完后，沉默慢慢滋生、蔓延。莫莉从我手中把最后这片木牍拿过去，两只手拿着它、眼睛直盯着看，仿佛在字里行间读着我没有看到的东西。我挪了挪脚，窸窣声让她想起我还在这里，她沉默地把五片木牍收起来，又消失在帘子后面。
她回来之后，很快走到架子旁拿了两根长长的蜂蜡蜡烛，然后又从另一个架子上拿下两根粗胖的粉红色蜡烛。
“我只需要——”
“嘘。这些我都不收你钱。野莓花的这两根蜡烛会让你睡得安稳，我很喜欢这种味道，我想你也会的。”她的声音很友善，但当她把东西放进我篮子里时，我知道她是在等我走。不过她还是把我送到门口，轻轻打开门以免吵醒她父亲。“再见，新来的。”她说，然后对我露出一个真诚的微笑，“小花束。我从来不知道她是这样叫我的。街上的小孩都叫我小花脸，我想年纪比较大的孩子听过她给我取的这个名字，觉得它很好笑，后来他们八成完全忘记我本来不叫小花脸了。嗯，我不在乎，现在这个名字又归我所有了。我母亲给我取的名字。”
“很适合你。”我突然绅士风度大发地脱口而出，然后她盯着我看，我的脸颊开始发烫，匆匆离开了店门口。我吃惊地发现下午已经接近尾声，都快入夜了，连忙冲去把剩下的东西买齐。清单上的最后一项，黄鼠狼皮，我是在一家店外隔着已经关上的窗扇求了半天才买到的，店主老大不高兴地开了门，抱怨着说他想趁热吃顿晚饭都不行，但我谢他谢个不停，他大概觉得我有点呆头呆脑的。
在我正匆匆走在通往堡垒的最陡峭的那段路上时，忽然听见身后传来马蹄声。马匹是从城里的码头区过来的，而且骑马的人拼命地驱赶着它们。这太离谱了。城里没人养马，因为这里的路太陡、岩石太多，马在这里很难有用武之地，而且整个城区都挤在一小块地方，骑马与其说是为了方便，不如说只是因为虚荣。所以这一定是堡里马厩的马。我一步踏到路旁，看看是谁居然胆敢冒着惹博瑞屈大发雷霆的风险，在这么滑又这么凹凸不平的石子路面上，而且是在这么黯淡的光线下，用这么快的速度骑马。
我大吃一惊地发现，骑在博瑞屈最心爱、最自豪的那一对黑马背上的两个人竟然是帝尊和惟真。帝尊手持一根插有羽饰的官杖，带着极重要的讯息来到公鹿堡的使者都会拿这种手杖。看见我沉默地站在路旁，他们两个猛然一勒马，动作之突然和猛烈，使帝尊骑的那匹马往旁边滑了一下，差点跪倒下去。
“要是你害那匹马摔断膝盖，博瑞屈会发疯的！”我惊慌地喊着往他跑去。
帝尊惊叫出声，然后稍隔片刻，惟真大声笑起他来，但笑声中余悸犹存：“你也跟我一样以为他是鬼吧。嗬，小伙子，你可把我们吓了一大跳，一声不吭地站在这里，看起来又那么像他。你说是不是啊，帝尊？”
“惟真，你真是个笨蛋。不要乱讲话。”帝尊恨恨地猛扯了马辔一把，然后把自己的上衣拉平，“你这么晚在这条路上干什么，小杂种？你搞什么鬼，在这个时间还想溜到城里？”帝尊对我总是一派鄙视，我已经习惯了，但他这么激烈地凶我倒是新鲜事，通常他只是避开我，或者站着离我远远的，仿佛我是堆新鲜的肥料。被他骂让我感到意外，于是很快回答：“我是要回堡里，不是从堡里出来，大人。我今天到城里替费德伦跑腿买东西。”我举起篮子为证。
“是哦，当然了。”他冷笑着讥讽，“说得跟真的一样。这未免也太巧了，小杂种。”他再度把这个词朝我抛来。
我一定是露出了受伤又困惑的神情，因为惟真用他一惯的直率态度哼了一声说：“别理他，小子。你刚才把我们两个都吓了一跳。一条河船刚进城来，挂着代表特殊讯息的旗子，所以帝尊和我就骑马下去，谁知道居然是耐辛派来的人，说骏骑死了。然后我们一路骑上来，结果又看见一个跟他一模一样的男孩沉默地站在前面，我们当然容易想到是——”
“你真是个白痴，惟真。”帝尊呸了一声，“国王都还不知道这个消息呢，你就大呼小叫地让全城人都听见。还有，别让这个杂种以为他长得有多像骏骑，根据我听到的说法，他脑袋里已经装了够多乱七八糟的念头了，而这都得感谢我们亲爱的父亲。快走吧！我们还得去传信。”
帝尊又猛一扯马辔把马拉得抬起头来，然后马刺一踢向前奔去。我看着他离开，发誓一时之间我心里只想着回到堡里之后要先绕到马厩去一趟，看看那匹可怜的马嘴部的瘀血有多厉害。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抬头看着惟真，说：“我父亲死了？”
他坐在马上静止不动。虽然他比帝尊块头大，也比他重，但坐在马上的样子还是比较稳、比较像样，我想这是因为他身上的军人特质。他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说，“是的，我哥哥死了。”那一刻他承认了我，承认我们是亲属，承认他是我叔叔，而同时，我想我对他的看法也从此改变了。“上来坐在我后面吧，小子，我载你回堡里。”他提议。
“不了，谢谢。要是我在这种路面上让两个人骑一匹马，博瑞屈会剥了我的皮的。”
“这倒是没错，小子。”惟真和蔼地表示同意，然后说：“抱歉，让你用这种方式听到这个消息。我刚刚没有多想。这件事感觉实在不像是真的。”刹那间我瞥见他脸上真实的哀伤，然后他倾身向前对马说了句话，马便扬起蹄向前奔去。不一会儿，路上就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天空开始下起细细的雨雾，连最后一丝天光也消失了，我还站在那里。我抬头望着城堡，星空映衬着它黑色的轮廓，星星点点地透出一些灯光。一时间我想要放下篮子逃走，跑进黑暗中，再也不回来。如果我跑掉了，会有人来找我吗？我很纳闷。但我只是把篮子换到了另一侧手臂上，开始艰难地、慢慢地往山坡上爬。

7 一项任务
谣传说欲念王后是被毒死的。于是我决定在此写下我所知道的千真万确的事实。欲念王后确实是被毒死的，但是长期毒害她的是她自己，跟国王完全无关。他常常劝她不要这么滥用麻醉剂，也请过许多医生和药草大夫来，但每当他终于说服她戒掉一种东西时，她又会马上发现另一样可以尝试的东西。
在她人生中最后一个夏天的尾声，她变得更加坐立难安，会同时服用好几种东西，也不再尝试掩饰自己的瘾头。她的举止对黠谋来说是相当大的折磨和考验，因为每当她喝醉或吸烟吸得火气上升时，就会胡乱地做出离谱的指控、说出很难听的话，完全不在乎她是在什么场合、旁边还有谁在场。你或许会以为她晚年耽溺酒精药瘾的行为会让追随她的人感到幻灭和失望，但正好相反，他们宣称黠谋要不是逼得她自毁，就是动手毒死了她。但我可以说，我确认她的死并不是国王造成的。
博瑞屈把我的头发剪得只剩一根手指那么宽的长度，以示服丧。他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甚至连胡子和眉毛都剃了，来表示他的哀伤。他头顶上苍白的皮肤跟红通通的脸颊和鼻子形成强烈对比，让他看起来非常奇怪，比到城里来的那些用松脂固定头发、牙齿染成红色或黑色的来自森林的男人还奇怪。见到森林来的野人经过时，小孩子会盯着他们看、用手遮着嘴巴窃窃私语，但是小孩看到博瑞屈的时候则是一声不吭地退缩躲开。我想这是因为他的眼神。那段时日，博瑞屈的眼睛比骷髅头上的眼洞看起来还要没生气。
帝尊派了一个人来，责骂博瑞屈不该剃头、不该把我的头发剪短，因为这是国王驾崩时服丧的哀悼方式，不该用在放弃王位继承权的人身上。博瑞屈只是瞪着那个人看，直到把他瞪走为止。惟真把自己的头发和胡须剪短了一掌的宽度，这是为兄弟服丧的方式。堡里有些守卫也各自把辫子剪短了不同的长度，这是军人为死去的同袍服丧的方式。但博瑞屈把他自己和我弄成这样是太极端了点，别人见到我们都会一直盯着看，我想问他，我为什么要为一个我从没见过、也从不曾来看过我的父亲服丧，但他那结冻般的眼睛和嘴角让我不敢开口。没人对帝尊提起他把每一匹马的马鬃都剪下了一绺，并将剪下的所有毛发全抛进火中表示献祭，毛发被火烧得发出臭味。我大概知道博瑞屈这么做是表示把我们灵魂的一部分跟骏骑一起送上天，这是他祖母那边的人传下来的习俗。
博瑞屈好像也死了，变得宛如行尸走肉。一股冷冰冰的力量在驱动他的身体，他每一项工作都做得完美无缺，但既不带热情也没有满足感。仆役以前竞相争取他表示赞许的点头，现在却转移眼神不去迎视他的目光，仿佛为他感到羞耻。只有母老虎没有抛弃他，不管他到哪里，这只老母狗都悄悄跟在他身后，尽管他没有看它一眼、摸它一下，它依然跟随着他。有一次我出于同情而抱了抱它，甚至大胆地往它的脑海里探寻，却只碰上一片可怕的麻木，让我不敢与它的思绪相触。它跟它的主人一样哀伤。
凛冽的冬风在悬崖四周呼啸，日复一日毫无生机的寒冷拒绝了春天到来的任何可能性。骏骑葬在细柳林。堡内举行了“哀悼斋戒”，但为时甚短，也很低调，只是遵循礼节而非真正的哀悼。真心哀悼他的人似乎被认为是有欠品味的，因为他受人瞩目的生活早在他逊位之后就该结束了，这下子他居然死去，再度招引大家对他的注意，真是太不应该了。
我父亲死后，过了整整一个星期，我被那道从秘密阶梯吹来的熟悉的风叫醒，看见黄色的灯光在召唤我。我连忙爬起来跑上阶梯，跑进我的避难所。能够逃离这陌生而奇怪的一切真好，我又可以去跟切德混合药草、烧制出奇怪的烟了。自从骏骑死后，我就觉得自己似乎古怪地悬浮在空中不上不下，我实在不想继续这样下去了。
但他房间里工作台的那一头是暗的，壁炉冷冰冰的。切德坐在他自己的壁炉前，招手要我去坐在他的椅子旁。我坐下，抬头看着他，但他瞪着眼睛盯着炉火看。他抬起一只满是疤痕的手，放在我硬梆榔的头发上，一时间我们就这么坐着，一起看着火。
“嗯，就这样啦，孩子。”他终于开口，却只说了这么一句，仿佛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他揉揉我的短发。
“博瑞屈把我的头发剪掉了。”我突然告诉他。
“是啊！”
“我恨死这头发了，躺在枕头上的时候又刺又扎，害我都睡不着觉，把长袍的帽兜戴上时，帽子也扁扁的立不起来，而且我这样子看起来很蠢。”
“你这样子看起来是一个哀悼父亲的儿子。”
我沉默了一阵。之前我把自己的头发想成是博瑞屈那种极端发型的稍长版本，但切德说得对，这是儿子为父亲服丧的头发长度，不是臣民为国王服丧的发型。但这只让我更生气。
“但我为什么要为他服丧？”我把之前不敢问博瑞屈的问题拿来问切德，“我根本不认识他。”
“他是你父亲。”
“他只是在某个女人身上种下了我，而且一知道我的存在，他就离开了。这是哪门子的父亲，他根本没关心过我。”终于把这番话说出来，让我觉得似乎有些叛逆。博瑞屈深沉而强烈的哀痛和眼前切德的沉静和悲伤令我愤怒。
“你并不了解实情。你只听得到那些讲闲话的人的说法。你年纪不够大，有些事情你还不了解，你也从来没见过一只野鸟会假装受伤，好引诱猎食者来追它而不是去抓它的子女。”
“我不相信。”我说，但突然间我对我说出的这句话不那么有把握了，“他从来没做过任何事让我觉得他关心我。”
切德转过身看着我，那双眼睛凹陷、发红，眼神看起来更苍老了：“要是你知道他关心你，其他人也都会知道。等你长大成人之后，或许你会了解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为了让你安全、为了让他的敌人忽视你，他才努力不让自己与你相认甚至相识。”
“嗯，这下子我这辈子再也没机会跟他‘相认、相识’了。”我愠怒地说。
切德叹了口气：“如果他承认你是他的继承人，你这辈子会结束得很早。”他顿了顿，然后谨慎地问，“孩子，你想知道他什么事？”
“所有的事。但你又知道他什么？”切德越宽容，我就越闹别扭。
“打从他一出生我就认识他了。我跟他……合作过，就像俗话说的，‘有如手和手套那样亲密无间’。”
“你是那只手还是那只手套？”
不管我多无礼，切德就是不生气。“那只手。”他略想了一下说，“一只悄悄采取行动而不为人知的手，戴着天鹅绒般的外交手套。”
“什么意思？”虽然我想发脾气，但还是忍不住感到好奇。
“有些事情可以做，”切德清清喉咙，“可以做一些事情，好让外交工作比较容易进行，或者让某一方更愿意坐下来谈。有些事情可以发生……”
我的世界被颠覆了。现实像幻象一样猛然出现在我眼前，我终于完全了解切德是什么人、我自己又将变成什么人。“你的意思是说，可以让某个人死，然后就能更好地跟他的继承人坐下来谈，他就会比较愿意顺从我们的目标，不管是出于恐惧还是出于……”
“感激。是的。”
拼图的每一片突然就位成形，一阵冰冷的恐惧撼动我全身。所有的课程和仔细的教导原来全都是为了做这种事。我起身要站起来，但切德突然一手抓住我的肩膀。
“或者某个人可以活下去，比别人以为他能活的时间长上两年、五年，或十年，以老人的智慧和宽容让协商更容易进行。或者治好某个咳嗽咳得快死的孩子，母亲在感激之余突然看出我们的提议对所有相关人士都有好处。这只手并非总是造成死亡，孩子。并非总是这样。”
“但次数也够多了。”
“关于这一点，我从来没对你撒过谎。”切德的声音里有两样东西是之前我从没从他口中听见过的：为自己辩护，还有伤心。但年轻人是无情的。
“我不想继续跟你学东西了。我想我要去见黠谋，叫他找别人来替他杀人。”
“决定权在你。但我建议你不要这么做，至少现在暂时不要。”
他的冷静反倒让我不知所措了起来：“为什么？”
“因为这会让骏骑为你所做的一切努力全都化为乌有。此时此刻，这么做不是个好主意。”他的一字一句深思熟虑，将实情缓缓道来。
“为什么？”我发现自己低声说。
“因为有些人想要把骏骑的故事彻底结束，而最好的方法就是除掉你。那些人会密切注意你对你父亲的死有什么反应。你是否因此胡思乱想、坐立不安？你会不会变成问题人物，就像他以前一样？”
“什么？”
“孩子。”他说着把我拉近他身旁，我第一次听出他语气中的亲近、占有之情，“此时此刻，你必须安静、小心。我能了解博瑞屈为什么把你的头发剪短，但老实说，我真希望他没这么做，真希望没有人因此又想起骏骑是你父亲。你还只是只小雏鸟……但是，听我说，现在暂时什么都不要改变，继续做你平常做的事，等六个月或一年之后再做决定。但是现在——”
“我父亲是怎么死的？”
切德盯着我的脸，疑惑地问：“你没听说他是从马上摔下来的吗？”
“听说了。我也听到博瑞屈咒骂那个传递消息的人，说骏骑绝对不会从马上摔下来，那匹马也绝对不会把他掀下来。”
“博瑞屈真该管好他的嘴巴，少讲几句。”
“所以我父亲是怎么死的？”
“我不知道。但我跟博瑞屈一样，都不相信他是从马上摔下来的。”切德沉默下来，我萎靡地坐在他瘦巴巴的光脚旁，瞪着炉火看。
“他们也打算杀我吗？”
他沉默了很久：“我不知道。但只要我阻止得了，我一定不会让你被杀。我想他们首先需要说服黠谋国王，让他认为有必要这么做，而如果他们说服了他，我会知道的。”
“所以你认为是堡里的人下的手？”
“我是这么认为。”切德等了很久，但我保持沉默，不想再继续问下去。他还是回答了：“我事前完全不知情，这件事跟我完全没有半点关联。他们连找都没来找过我，大概是因为他们知道我不只会拒绝他们，还会设法确保这事绝对不会发生。”
“哦。”我稍微放松了一点，但他把我训练得太好了，我已经太熟悉宫廷权谋的思考方式。“那么，如果他们决定要除掉我，大概也不会来找你。他们也会怕你警告我。”
他一手扶住我的下巴，把我的脸转过去，与他四目相对，“你父亲的死对你来说就应该是一个足够的警告了，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小子，你是个私生子。我们永远都是一项风险、一个弱点，永远都是可以牺牲的消耗品，除非我们是他们为了确保自身安全绝对不可或缺的必需品。这几年来我教了你不少东西，但这一课你一定要永远牢牢记住。如果你让他们不再需要你，他们就会杀了你。”
我睁大眼睛看着他：“他们现在就不需要我啊！”
“是吗？我会老，而你年轻又温驯，还有皇室家族的脸孔和模样。只要你不显露出任何不当的野心，就不会有事。”他顿了顿，然后以小心的态度强调说，“我们是国王的人，小子，我们专属于他，你可能想象不到这种专属是多么的无可置疑。没人知道我是干什么的，绝大多数人也早已经忘记我是谁，或者我以前是谁。如果有任何人知道我们，那也是国王自己告诉他的。”
我坐在那里，把一切谨慎拼凑起来。“那么……你说过是堡里的人下的手。但如果他们没有用到你，那就表示不是国王下的令……是王后！”我说，突然感到很有把握。
切德的眼神没有泄漏他的思绪：“这是个很危险的假设。如果你认为你必须因此采取什么行动，那就更危险了。”
“为什么？”
切德叹了口气：“如果你脑海中突然出现一个想法，然后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判定那是真的，那么你就会看不见其他的可能性。把每种可能都想一想，小子。也许那就是件意外。也许骏骑是被他在细柳林得罪的人杀死的。也许这跟他身为王子一点关系也没有。也或许国王有另外一个我完全不知道的刺客，下手害死儿子的是他自己。”
“你说的这些连你自己都不相信。”我很有把握地说。
“对，我不相信，因为我没有证据，不能宣称这些说法是事实，就像我也没有证据能说你父亲的死是王后下的手。”
关于我们那段对话，现在我只记得这些，但我确信切德是刻意要引导我思考有谁可能谋害我父亲，并且让我对王后更加提防。我牢牢记住这一点，而且不只是在事情刚过的那段日子。我继续做我的日常工作，我的头发慢慢长长，等到夏天真正开始的时候，一切似乎都已恢复正常。每隔几个星期就有人会派我到城里去跑腿买东西，不久我发现不管派我出门的是谁，清单上总会有一两样东西最后出现在切德的房里，所以我猜是他让我得以享有那些短暂的自由时光。我不见得每次进城都有机会跟莫莉相处，但我只要站在她店外的橱窗旁，等她注意到我，两人至少能点个头，也就够了。有一次我在市场听到有人说她的香味蜡烛质量很好，说自从她母亲去世就一直没人能做出这么好闻又有益健康的蜡烛，我微笑起来，为她感到高兴。
夏天来了，温暖的气候降临海岸地带，外岛人也来了。有些是正派的商人，带着寒冷地区的货品来交易——毛皮、琥珀、象牙、一桶桶的油——也带来了荒诞不经的故事，这些故事依然能让我毛骨悚然，就像我还是个小毛孩的时候那样。我们的水手并不信任他们，说他们是间谍，还有其他更难听的话。但因为他们的货品很丰富，而且他们带来向我们买葡萄酒和谷子的黄金，不仅成色极佳还沉甸甸的，于是我们的商人也就收了。
还有另一种外岛人也会来造访我们的沿海地区，虽然不会离公鹿堡太近。他们来的时候带着刀剑、火把、弓箭和撞门柱，到已经饱受他们多年劫掠的那些村庄去烧杀掳掠、强奸民女。有时候这像是一场复杂而血腥的竞赛，他们要找到疏于防备或兵力不足的村子，我们则是要用看起来容易攻击的目标来引诱他们，等他们一到，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这些海盗也烧杀掳掠一番。但如果这是一场竞赛，那年夏天我们输得很惨，我每次进城去都听到沉重消息说许多地方已经变成一片废墟的，还听到人们在抱怨和发牢骚。
驻守公鹿堡的士兵都觉得我们好像被人耍得团团转，我也有同感。外岛人的船总能避开我们的巡逻船只，而且从来不会掉进我们的陷阱里，还专门攻击我们兵力最不足、最意料不到的地方。最倍感挫折和狼狈的是惟真，因为骏骑退位后，捍卫王国的任务就落在他身上。我在酒馆里听到有人咕哝着说，自从他失去了哥哥提供的明智忠告之后，一切都变糟了。还没有人说惟真的坏话，但是更让人不安的是，也没有人发言表示强力支持他。
我孩子气地认为那些劫掠与我无关。遭到劫掠当然是很不幸的事，我对那些房子被烧光、东西被抢走的村民也稍稍感到同情，但我平平安安地住在公鹿堡，几乎完全感觉不到其他海港那种随时随地都交加着畏惧和警戒的艰难处境，也感觉不到那些年复一年重新建立家园、却年复一年地看见自己的努力再度付之一炬的村民的苦楚。不过我这种天真无知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很久。
一天早上，我去博瑞屈那里“上课”，事实上我治疗牲畜、训练年轻小马的时间跟他给我上课的时间一样长。我基本上已经取代了柯布在马厩里的位置，他则去帝尊手下当马夫并负责照顾他的狗。但那一天我很惊讶，因为博瑞屈把我带到楼上他的房间里，要我在桌边坐下，我担心又要把一整个早上花在修理马具这种单调又累人的工作上。
“我今天要教你礼仪。”博瑞屈突然宣布，语气中带有些许怀疑，仿佛不太相信我有能力学会这种东西。
“跟马相处的礼仪？”我不敢置信地问。
“不是，那些你已经懂了。是跟人相处的礼仪。同桌吃饭的时候该怎么样，然后大家坐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又该怎么样，是这种礼仪。”
“为什么？”
博瑞屈皱起眉头：“因为，出于某种我无法理解的理由，你要陪惟真去洁宜湾见瑞本大公国的克尔伐公爵。克尔伐爵士没有跟修克斯大公国的歇姆西爵士合作派人驻守沿海的瞭望台。因此歇姆西指控他，说他的瞭望台完全没人驻守，让外岛人的船可以长驱直入，甚至在守望岛外面下了锚，然后从那里去劫掠歇姆西国内的村庄。惟真王子要去跟克尔伐谈谈这些问题。”
我马上就进入了状况。这在公鹿堡城里已经是人尽皆知的闲话了。瑞本大公国的克尔伐爵士辖下有三座瞭望台，其中两座一左一右地包住洁宜湾，总有充足的人员驻守，因为这两座瞭望台保护着瑞本大公国最优良的港口。但守望岛上的那座瞭望台对瑞本没有太大用处，没有保护到什么克尔伐爵士认为重要的东西，他领土的海岸是陡峭高耸的岩岸，如果有人想来打劫，很难不撞上礁岩，而他的南部沿海地带则鲜少受到骚扰。守望岛本身基本上只住着海鸥、山羊，还有一大堆蛤蜊，然而修克斯大公国若想及时保卫他们的小南湾，这座瞭望台就至关紧要，因为海峡进出口在这里一览无遗，而且这座瞭望台座落在一处天然的高丘上，若燃起烽火，大陆那边很容易就能看见。在歇姆西自己的辖下，蛋岛上也有一座瞭望台，但是蛋岛基本上只是涨潮时堆积起来的沙滩罢了，没办法真正看清楚整个海域的状况，而且这座瞭望台老是需要修理，因为沙地的地形经常改变，风暴卷起的浪潮偶尔还会把它淹没，不过从这里可以看见守望岛上的烽火，从而将警讯传递到国内。问题是得要有人点燃守望岛上瞭望台的烽火才行。
一直以来，守望岛的渔场和可以挖蛤蜊的沙滩都是瑞本大公国的领土，因此派人驻守那座瞭望台的责任也归瑞本大公国管。但若要派遣部队到那里驻守，就要有士兵、有士兵吃的食物，还要有点燃烽火用的木材和油，更要维修瞭望台本身，让它不被席卷那座小荒岛的强烈风暴摧毁。士兵不喜欢去那里驻守，谣传还说把人派到那里去就等于是含蓄的惩罚，用来对付不听话的或是缺乏政治势力支持的部队。克尔伐不止一次在喝酒时宣称，如果派人驻守那座瞭望台对修克斯大公国那么重要的话，那歇姆西爵士就应该自己想办法。不过对守望岛周围的渔场和盛产贝类的海床，瑞本大公国倒是无意出让。
结果，初春时修克斯的村庄遭到劫掠，不仅田地无法及时播种，而且大部分怀孕的绵羊不是被杀、被偷，就是四散奔逃不见，于是歇姆西爵士对国王表示强烈抗议，说克尔伐没有尽到派人驻守瞭望台的职责。克尔伐加以否认，说那个地方很少需要用武力捍卫，所以他派在那里的一小批人就已经足够了。“守望岛瞭望台需要的是看守的人，不是士兵。”他宣称。至于看守瞭望台的人，他找来的是一群老人，男女都有。其中少数曾经是军人，但大部分都是洁宜湾的边缘人；有些人说那些都是欠债不还的人、扒手和年老的娼妓，支持克尔伐的人则坚称他们只是需要固定工作的年长国民。
这些情况，我都已经透过酒馆闲话还有切德给我上的政治课了解得十分清楚，清楚得远超过博瑞屈的想象，但我闭上嘴，耐着性子坐在那里听他详细而艰难地解释。这不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他认为我反应有点迟钝。他把我的沉默误以为是脑筋不好，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没有必要开口说话。
因此，现在博瑞屈开始费劲地教我礼仪，他说大部分的男孩都是跟自己家里的大人在一起，自然而然可以学到。每天第一次见到别人时，或者进入一间里面有人的房间时，我要跟他们打招呼，沉默不语或悄悄走开都是不礼貌的。我应该用别人的名字来称呼他们，如果他们年纪比我大，或者政治地位比我高的——他提醒我，我这一趟出门碰到的人几乎全都是这样的——我还要叫出他们的头衔。然后他滔滔不绝地讲了一大堆规矩和讲究：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以及在什么情况之下，出房间时我必须让对方先走（几乎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比我优先）。接下来是餐桌礼仪。我要注意我被安排坐在哪里，要注意坐在那桌主位的人是谁，并配合他吃饭的速度，要怎么样在敬酒的时候不喝得过量；还有不管坐在我附近的人是谁，都要说些有趣的话，或者是专心听人家讲话，而我比较可能做到的是后者。如此这般，没完没了，最后我开始做起白日梦，恨不得是在清理一大堆马具。
博瑞屈狠狠戳了我一下，让我回过神来：“还有，你也不许这个样子。你看起来一脸白痴相，坐在这里猛点头，心思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别以为没人会注意到你在发呆。别人纠正你的时候你也别这样瞪着眼。坐直坐正，脸上带着愉快的表情。我说愉快的表情，不是空洞的微笑，你这傻子。哎，蜚滋，我该拿你怎么办？你惹麻烦的时候我要怎么保护你？他们到底是为什么要突然把你带出去？”
最后这两个自顾自的问题泄漏了他真正担心的事。我之前没看出这一点，或许是有点笨。他们没有要带他去，只带我去，他想不出到底有什么理由能说得通。博瑞屈在宫廷外围生活得够久了，知道要非常谨慎。从他开始负责照顾我以来，这是我第一次要离开他的监管范围，而我的父亲才下葬没多久。于是，虽然他不敢明说，但他的确担心我还回不回得来，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借这个机会悄悄除掉我。我领悟到，要是我“消失”了，这对他的自尊心和名誉会是多大的打击。于是我叹了口气，谨慎地说也许他们是想多带一个人去帮忙照顾马和狗。惟真对他那只猎狼犬力昂的训练毫无进展，两天前他才称赞我把它管得很好。我把这事说给博瑞屈听，他脸上先是出现松了一大口气的神色，然后显露出因为把我调教得很好而很骄傲的样子。看见这个小借口的效果这么好，让我很有满足感。话题立刻从礼仪转移到该怎么正确照顾猎狼犬上来了。之前的礼仪课让我疲倦，把猎犬的相关知识又听一遍更是枯燥到痛苦的地步，等到他放我去上其他课的时候，我一溜烟就跑不见了。
那一天接下来的时间我都恍恍惚惚、心不在焉，浩得威胁我说，要是我再不专心，她就要好好鞭打我一顿。然后她对着我摇摇头，叹了口气，跟我说去吧，等我有心上课的时候再回来。我当然乐得照办。我脑袋里什么也装不下，一心只想着我要离开公鹿堡、要真的出门旅行了，而且是一路去到遥远的洁宜湾。我知道我该奇怪他们为什么要带我去，但我相信切德很快就会告诉我。我们会走陆路还是水路去？我真希望刚才有问博瑞屈这件事。我听说过通往洁宜湾的道路状况不太好，但我不介意。煤灰和我从来不曾一起长途旅行。但是如果走海路，坐上一艘真正的船……
我绕路走回堡内，这条小径穿过一片长着稀疏树木且布满岩石的山坡，若干桦树和几棵赤杨在这里挣扎求生，不过主要还是没什么特色的灌木丛。阳光和微风在高处的树枝间嬉戏，洒下斑驳的光影，让白昼的空气中充满兴奋的气息。我抬头透过桦树的叶子看向耀眼阳光，再低下头来时，国王的弄臣站在我面前。
我骤然停下脚步，大吃一惊，随即条件反射地往两旁看看国王在哪里，虽然他会出现在这里是很荒谬的事。但这里只有弄臣一个人，而且是在户外，在太阳底下！想到这里，我双臂和脖子上的皮肤都绷了起来，汗毛直竖。堡里每个人都知道国王的弄臣受不了日光。每个人都知道。但是，尽管每个仆役和厨房女佣闲聊时都很有经验地这么说，但此刻弄臣就站在这里，浅色头发在微风中飞扬。在他苍白肤色的陪衬下，他那身丝质杂色衣上的红色和蓝色看起来鲜艳得惊人，但他的眼睛倒不像在堡内光线黯淡的走廊上时那么没有颜色。他在日光下仅仅几尺外盯着我看，我注意到他眼中有一抹很淡很淡的蓝，仿佛是一滴淡蓝色的蜡滴在白色浅盘中。他的皮肤也没那么苍白，因为在这斑驳的阳光下，我看得出他全身的皮肤都透出一点粉红色。我突然胆怯地意识到，那是血的颜色，是红色的血透过一层层皮肤所显露出来的颜色。
弄臣毫不理会我自顾自的嘀咕，他高举一根手指，仿佛不只是要让我的思绪暂停，更是要让我们周遭的时间暂停。但我专注无比地盯着他的手指，弄臣露出满意的微笑，露出东一颗西一颗的小白牙，像婴儿般的新生微笑出现在男孩的嘴边。
“蜚滋！”他尖声说，“蜚滋疯只匪沟发捉。只非吠有。”他突然停下来，又对我露出那个微笑。我不甚确定地回看着他，没说话也没动。
那根手指又高举起来，这回是朝着我摇动。“蜚滋！蜚滋风之费狗法座。支沸非疣。”他歪着头看我，似蒲公英绒毛般的头发随着这个动作又朝另一个方向飘扬。
我逐渐没那么畏惧他了。“蜚滋。”我小心地说，用食指点点自己胸口，“蜚滋，就是我。对，我叫蜚滋。你迷路了吗？”我试着让声音听起来温和又安慰，不想吓到这个可怜人。他一定是不知怎么的就跑到城堡外面来了，所以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孔才这么高兴的样子。
他用鼻子深吸一口气，然后猛摇头，摇得他满头头发飞散开来，像被风吹袭的蜡烛火焰。“蜚滋！”他强调说，声音有点发哑，“蜚滋丰知肥狗发作。只飞废油。”
“没事的。”我安抚地说，稍微弯下身，虽然我其实并不比弄臣高很多。我摊开手掌，轻轻做了个招手的动作，“来吧！来，我带你回家，好吗？别害怕。”
弄臣突然垂下双手，然后抬起脸朝着天空翻白眼。他眼睛直勾勾地重新看向我，噘起嘴来仿佛要吐口水一般。
“快来吧！”我又朝他招手。
“不！”他说，语气明显很恼火，“听我说，你这个白痴。蜚滋逢治妃狗发作。只费肥油。”他鞠个躬，转过身沿着小径往上走。
“等一下！”我追问，尴尬得连耳朵都红了。要怎么才能不失礼地跟人家解释说，多年来你一直以为他不只是弄臣而且还是智障？我不知道。所以我只说：“你说这么一大堆又飞又发的东西是什么意思？是在取笑我吗？”
“不是。”他暂停脚步，转过身说，“蜚滋逢治妃狗发作。只费肥油。据我了解，这是一个讯息，是要人采取一项重大行动。你是我认识的人当中唯一一个能忍受别人叫自己蜚滋的，所以我想这讯息是要传给你的。至于它是什么意思，我怎么知道？我是弄臣，不是解梦人。再见！”他再度转过身去，但这次没有沿着小径继续往上走，而是离开小径踏进旁边的一丛灌木。我匆匆追上去，但是等我跑到他离开小径的那个地方，他已经不见了。我站着不动，往这片洒满光影的空旷树林里张望，心想应该可以看到他经过之后还在摇晃的某棵灌木，或者瞥见他的杂色外套。但是却毫无踪迹。
他那段莫名其妙的讯息也毫无意义。我走回城堡，一路上努力思索这次奇怪的遭遇，但最后我决定把它撇到一边，觉得这事虽然奇怪，但也只是偶发事件而已。
切德当天晚上没找我，而是隔天晚上才叫我去。我满腔热情，充满好奇，沿着阶梯飞奔而上，但是跑到最上层时我停了下来，发现我的问题得稍后再问了。因为切德坐在那张石桌旁，偷溜蹲在他肩上，他面前半摊着一卷新的卷轴，一杯酒压着卷轴的一端，弯弯的手指慢慢往下移，似乎在读着某种清单。我走过去的时候瞥了一眼，上面列着村名和日期，每一个村名底下都列着一项项统计——多少战士、多少商人、多少只绵羊、多少桶麦酒或多少斤谷子，等等。我坐在桌子的另一侧等着。我已经学会了不要打断切德正在做的事。
“孩子，”他轻声说，眼睛仍然看着卷轴，“如果有个流氓从你背后偷袭你、往你头上敲，你会怎么做？他只在你背对他的时候偷袭你。你会怎么应付？”
我稍微想了一下：“我会转过身去，假装在看别的东西，不过我手上会拿一根又粗又长的棍子，等他来敲我时，我就猛然转身狠狠打他的头。”
“嗯，是的。唔，这招我们试过了。但不管我们多么若无其事，外岛人似乎总是知道我们设下了圈套，从来都不会攻击我们的诱饵。嗯，事实上，我们倒是骗过了一两批普通盗匪，但是红船劫匪从来不上当，而他们才是我们想打击的对象。”
“为什么？”
“因为他们对我们造成的伤害最严重。是这样的，小子，我们已经习惯被打劫了，甚至可以说已经适应了。我们会多种一亩田、多织一匹布、多养一头牛，我们的农民和城里人总是试着多准备一点，而且要是有人的谷仓被烧掉，或者有哪间仓库在打劫的混乱中失火，大家都会去帮忙重新把它盖起来。但是红船劫匪并不是以抢夺为主，也不是在抢夺的过程中才造成了破坏，他们是专门来破坏的，不管抢走什么东西都好像只是顺手而已。”切德顿了顿，盯着一面墙，仿佛要看穿墙壁似的。
“这没有道理，”他困惑地说，比较像是自言自语而非对我说话，“至少我看不出有什么道理。这就像杀死一头每年都生下健康强壮的小牛犊的母牛一样。红船劫匪把还长在田里的谷子和稻草都烧光，把带不走的牲口都杀死。三个星期之前在托恩斯比，他们放火烧了磨坊，把放在磨坊里的一袋袋谷子和面粉都割破。这么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他们为什么冒着生命危险专门来造成破坏？他们并没有试图侵占领土，也从来没对我们表示过任何不满或仇恨。小偷还可以防范，但是他们专门到处烧杀掳掠，造成破坏，行事毫无章法可言。托恩斯比不会再重建了，那里的生还者既没有那个心力也没有那个资源。他们离开那里，有些人去投奔其他城镇的亲戚，有些人流落到我们的各个城市里行乞。这个模式我们已经太常见了。”
他叹了口气，摇摇头，理清思绪，当他抬起头来，注意力就完全集中在我身上了。切德有这种本事，可以把一个问题完完全全放到一边去，让人简直以为他已经把它给忘了。此刻他说话的口吻仿佛这是他唯一关心的事：“惟真要去洁宜湾跟克尔伐爵士讲理，你要跟他一起去。”
“博瑞屈跟我说了，但是他想不通原因，我也是。为什么？”
切德露出不解的神情：“你几个月以前不是抱怨说你在公鹿堡待烦了，想去看看六大公国的其他地方吗？”
“当然，但我不太相信这是惟真带我去的原因。”
切德哼了一声：“惟真根本不会注意他身边的随从有谁。他没耐心关注细节，所以他不像骏骑那么会处理人际关系，不过惟真是个好军人，长远来看，这或许是我们最需要的。是的，你说得对，惟真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要带你去……目前还不知道。黠谋会告诉他说你受训担任间谍，暂时就只有这么多，这点黠谋和我一起讨论过了。你准备好开始回报他为你做的一切了吗？你准备好开始为家族效力了吗？”
他的语气是如此平静，看着我的眼神是如此坦然，以至于让我问接下来的问题时比较容易保持平静，“我会需要杀人吗？”
“也许。”他在椅子上动了动，“这一点要你来决定。下决定然后去做……跟只是接到命令说‘就是这个人，必须动手’是不一样的。下决定困难得多，我一点也不确定你是否准备好了。”
“这种事会有准备好的一天吗？”我试着微笑，但我咧嘴而笑的动作像是肌肉痉挛。我试着抹去那笑容，但是没办法。一股奇异的震颤传遍了我的全身。
“大概不会。”切德沉默下来，然后当做我已经接受了任务：“这次有位老贵妇也会一起去，她要到洁宜湾去探亲，你就当她的随从。这工作没什么难的，百里香夫人年纪很大了，身体不好，她出门都坐封闭式的轿子，你就骑马走在轿子旁边，确保她不会被颠得太厉害，如果她要喝水你就拿水给她，负责这一类的小事。”
“听起来跟照顾惟真的猎狼犬没多大差别。”
切德顿了顿，然后微笑：“好极了，这项工作也交给你。这一路上，你要让每一个人都少不了你，这样你就有理由出现在所有地方、听见所有的事，就没人会质疑你在那里干什么。”
“我真正的任务是？”
“多听多打探。黠谋和我都觉得那些红船劫匪对我们的战略和长处未免太了解了。克尔伐近来很不舍得出钱好好派兵驻守守望岛的瞭望台，他的两次置之不理让修克斯大公国的沿海村落也因为他的疏忽两次付出代价。他是纯粹的玩忽职守，还是已经做出叛国的行为？克尔伐是不是在跟敌人合作，从中牟利？我们要你到处探听一下，看你能查出什么。如果你查到的一切都显示他是无辜的，或者如果你只有强烈的怀疑而没有证据，都把消息带回来给我们。但是如果你查出他叛国，而且非常确定，那么我们越早除掉他越好。”
“意思是？”我不太确定这是我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那么随意、那么从容。
“我准备了一种粉末，不管是加在菜里还是酒里都无色无味。至于要怎么用它，我们相信你能随机应变、小心谨慎。”他掀开桌上一个陶盘的盖子，盘子里有一个用上好纸张做成的纸包，那纸比费德伦给我看过的任何纸张都更薄更细致。奇怪的是，我的第一个念头是文书师傅一定会非常爱用这种纸。纸包里装着再细不过的白色粉末，吸附在纸张上，轻得足以飘浮在空中。切德用一块布掩住口鼻，小心地倒了一点在折起来的油纸上，然后把油纸包递给我，我摊开手掌接下死亡。
“它会怎样发挥作用？”
“不会发挥得太快。他不会当场死在餐桌上，如果你问的是这个意思的话。不过如果他多喝几杯，就会觉得不舒服。据我对克尔伐的了解，我猜想他会抱着咕嘟翻腾的肚子上床，然后一睡不醒。”
我把粉末收进口袋：“惟真知道吗？”
切德思考着：“惟真人如其名，要他跟一个即将被自己毒死的人同桌吃饭，他是不可能隐藏得住的。所以，在这次的任务中，偷偷进行会比说出事实对我们更有利。”他直视我的眼睛，“你的工作是独自进行的，除了你自己之外，没有人能给你建议。”
“我懂了。”我在高高的木头圆凳上动了动，“切德？”
“什么事？”
“你的第一次也是这样吗？”
他低头看着双手，伸出手指抚摸左手背上那些可怕的红色疤痕。沉默延长下去，但我仍继续等待他的回答。
“当时我比你现在大一岁。”最后他说，“而且我只负责去做，不包括决定该不该做。这样说够了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尴尬起来，“我想是够了。”我含糊不清地说。
“很好。我知道你没有恶意，但是男人不会谈他跟女士在枕边共度的时光，我们刺客也不会谈……公事。”
“连老师对学生都不会说吗？”
切德转过头，看向天花板的黑暗角落。“不会。”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两个星期之后，你或许就会明白为什么了。”
关于这件事，我们就只讲过这么多。
据我的估算，那年我十三岁。
<hr/><ol><li>✍西方的轿子litter跟我们一般容易联想到的中国古代的轿子不同，比较像是个有人抬、有顶盖的卧榻或座椅，前后左右通常是没有遮蔽的（或只罩一层纱帐），所以若四面八方以帘幕掩盖不透风的话才需特别说明是“封闭式”。​​​​​​​​​</li></ol>

8 百里香夫人
要谈六大公国的历史，就必须研究其地理。黠谋国王的宫廷文书费德伦很喜欢这个说法，我也从不认为这个说法有错。也许一切历史都是在叙述自然疆界的形成。隔在我们和外岛人之间的大海与冰层使我们成为两个不同的民族，而六大公国的丰美草原和肥沃牧地所生产的富饶物产使我们成为敌人；或许这就是六大公国历史的第一章。熊河与酒河创造出提尔司那些富饶的葡萄园及果园，高高耸立在沙缘的绘缘山脉既保护也孤立了那里的人民，使他们容易受到我们组织有序的军队攻击。
我突然惊醒过来，月亮还挂在天空。我居然还能睡着，这点已经很让自己吃惊了。前一天晚上在博瑞屈的监督下，我的行前准备进行得一丝不苟，所以要是我能自己作主，恐怕一吞下早餐的燕麦粥就可以出发了。
但当一群人要一起做事的时候，情况当然不是这样。等我们终于集合完毕、准备好，太阳早就出来了。“皇室的旅行，”切德警告过我，“永远没办法轻车简从。惟真是背着国王之剑的重量上路的。所有看到他经过的百姓，都知道他是谁。消息必须比人先到，传到克尔伐和歇姆西的耳朵里，让他们晓得国王要出手解决他们之间的纷争了，这下子一定要让他们突然希望他们之前从来没闹过纠纷。这就是有效统治的秘诀，让人民愿意以一种不需统治者出手干预的方式生活。”
因此惟真带着大张旗鼓的阵仗出门，显然让军人性格的他觉得很烦。他精选的部队穿着代表他的颜色、配戴着瞻远家族的公鹿标志，骑着马走在一般部队的前面，在少不更事的我看来，这阵仗已经够气派的了。但为了不给人造成过于军事化的印象，惟真还带了贵族旅伴同行，这样晚上也好有人一起谈天助兴。在骑着良马的贵族后面有猎鹰、猎犬和照顾它们的人，还有乐手、吟游诗人、一个木偶戏班和帮贵族男女拿这个搬那个的仆役，以及负责打理他们服装发型和负责做他们爱吃的菜的仆役，再接下来是载着行李的动物，浩浩荡荡一路排下去。
我的位置差不多在一行人的中间。我坐在神态安详的“煤灰”背上，旁边有一座华丽的小轿子架在一前一后两匹温驯的灰色阉马身上。一个叫阿手的能干马僮分配到了一匹小型马当坐骑，他负责照管抬轿的那两匹马，我则负责照管载着我们行李的那匹骡子，并照顾轿子里的人，也就是那位年纪非常大的百里香夫人。我以前从没见过她。等到她终于出现要上轿的时候，她全身都用斗蓬、面纱、丝巾包得密不透风，我唯一的印象是，她是瘦削而非圆胖型的老人，还有她害得煤灰打喷嚏的香水味。她上了轿，在一堆靠垫、毯子、毛皮和布巾中坐定，然后立刻命令我们把帘子放下拴好，尽管这天早上的天气很好。两个扶她出来上轿的小侍女高高兴兴地跑开了，只剩下我作为她唯一的仆人。我的心一沉，本来我预期那两个侍女至少有一个会跟她一起坐在轿子上的，这下子，等她过夜用的帐篷搭好之后，谁来照顾她的私人起居？我对服侍女人根本没概念，更何况是一个年纪很大的女人。我决定遵循博瑞屈提供的年轻男性该如何应付年长女性的建议：要殷勤体贴有礼貌，神情愉快，态度宜人。亲切的年轻男性很容易赢得老妇人的喜爱，博瑞屈是这么说的。我接近轿子。
“百里香夫人？您坐得还舒服吗？”我问。过了好一段时间她仍没回应，也许她听力不太好。“您坐得还舒服吗？”我大声一点问。
“不要来烦我，小伙子！”这是她出人意料的激烈回话，“如果我要找你，我会叫你的。”
“对不起！”我赶快道歉。
“我说了，不要来烦我！”她愤慨地粗声说，然后又压低声音加了一句，“没教养的笨蛋。”
我学乖了没回话，但惊慌和气馁之情骤增十倍。这下子甭想有什么愉快宜人的旅途了。号角声终于响起，我看见惟真的旗帜在前方远处举了起来，一阵阵往后飘扬的尘土显示我们打头阵的部队已经上路了。经过一段感觉十分漫长的时间，我们前面的马匹终于动了。阿手指挥抬轿的马匹开始走，我发出啾啾声对煤灰下令，它热切地踏出步伐，骡子则认命地跟在后面。
我现在仍然清楚记得那一天。我记得前面的大队人马扬起厚厚的尘沙，阿手和我低声交谈，因为我们第一次大笑出声时，百里香夫人就骂了一句：“不要吵！”我也记得我们沿着起伏的海岸道路前进，亮蓝色的天空高挂在一座座山丘上。在山丘顶上看见的大海景致令人为之屏息，往下走到山谷则有充满浓浓花香、让人昏沉欲眠的空气。还有那些牧羊女，她们在一堵石墙上坐成一排，红着脸咯咯笑着，对经过的我们指指点点，绵羊点缀在她们身后的山坡上。看见她们把颜色鲜艳的裙子拉起来在一侧打个结，把腿和膝盖露在风中、阳光下，这让阿手和我轻声惊呼。煤灰对我们缓慢的前进速度感到烦躁无聊，可怜的阿手则得一直轻踢他那匹上了年纪的小型马，要它跟上速度。
那天行进途中我们歇了两次，让骑马的人下来伸伸腿，也让马匹喝喝水。百里香夫人没有下轿，只有一次用刻薄的语气提醒我说我早该拿水来给她了。我咬牙没回话，端了水给她喝。这是我们最像样的一次对话了。
太阳还没下山我们就停了下来。阿手和我架起百里香夫人的小帐篷，她则坐在轿子里吃晚餐，那个装着冷肉、奶酪和葡萄酒的篮子是她很周到地为自己准备的。阿手和我没那么有口福，吃的是士兵的口粮：硬面包、更硬的奶酪和肉干。我吃到一半，百里香夫人要求我把她从轿子上护送到帐篷里。她全身又包又裹地下了轿子，宛如准备迎接暴风雪，那身华服有各种颜色，陈旧的程度不一，但全都曾是昂贵又剪裁精致的衣服。此刻她重重地靠在我身上，小碎步向前走，我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混合气味，有尘土、有霉味、有香水，还有隐隐的尿味。到了帐篷门口她尖酸刻薄地打发我走，还警告我说她有刀，叫我别想进帐篷去打扰她。“我可是很会用刀的，小伙子！”她威胁我。
我们睡觉的安排也跟士兵一样：裹着自己的斗蓬睡在地上。但在温和的夜色之下，我们生起一小堆火。阿手咯咯笑着取笑我，叫我别想对百里香夫人起色心，否则可有把刀在等着我呢！我气得跟他扭打成一团，直到百里香夫人尖声威胁我们，说我们害她睡不着觉。然后我们轻声交谈，阿手告诉我说没人羡慕我这差事，还说任何在旅途中服侍过她的人从此都躲她躲得远远的。他还警告我说我最糟糕的工作还在后头，但坚决拒绝告诉我是什么，尽管他已经笑得眼泪快流出来了。我很轻易地就睡着了，因为孩子气的我已经把我真正的任务暂时抛开，等到必须得面对它的时候再说。
黎明时分我醒来，听见啁啾的鸟叫，还闻到百里香夫人帐篷外一个满得快溢出来的夜壶发出的恶臭。虽然我早就习惯清理马厩和狗舍，不会一闻到臭味就想吐，但我还是费尽全力才逼迫自己把夜壶倒空清干净再还给她。那时她已经在帐篷里数落我不管是冷水还是热水都还没拿来给她，也没有用她已经摆出来的材料煮好燕麦粥。阿手不见人影，已经跑去跟士兵分享火堆和口粮，留下我自己一个人应付这个暴君。等我终于把早餐做好用托盘端上（她批评我把托盘上的东西摆放得乱七八糟），然后再把锅盘洗好全部还给她时，其他人几乎都已经准备好要动身了，但她就是不准我们拆掉帐篷，一直要等到她已经安安稳稳坐进轿子里才可以动手。我们在极度匆忙和紧迫中好不容易才及时打包完毕，最后我终于骑上了马，半点早餐都没吃到。
干了这么一早上的活，我饿得要命。阿手略表同情地端详我闷闷不乐的脸，比了个手势要我骑得离他近一点。他靠过来跟我说话。
“除了我们以外，每个人都听说过她。”他说着朝百里香夫人的轿子偷偷点了个头，“她每天早上制造的恶臭已经是传奇了。白毛说她以前也常跟着骏骑一起出门……她在六大公国到处都有亲戚，除了去探亲之外没别的事好做。部队里每个人都说他们早就学会离她远远的，否则她会叫他们去做一大堆没用的差事。哦，还有，白毛要我把这个拿给你，他说，只要你负责服侍她，就别想坐下来好好吃顿饭了，不过他每天早上会试着帮你留点东西。”
阿手递给我一团口粮面包，里面夹着三条凉掉的油腻熏肉。那滋味真是太美妙了，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没教养的小子！”百里香夫人在帐篷里尖声叫，“你跑到前面去干什么？一定是在讲上面人的坏话。回你自己的位置去！你跑到前面那么远的地方，怎么能好好照顾我？”
我赶快拉住煤灰的缰绳，回到轿子旁边，咽下一大口面包和熏肉，问道：“夫人需要什么东西吗？”
“不要边吃东西边说话。”她训斥我道，“也不要再来烦我了。蠢蛋。”
如此这般。道路沿着海岸线向前延伸，我们步调缓慢，花了整整五天才到洁宜湾。路上除了两座小村庄之外，我们见到的风景尽是狂风吹袭的峭壁或草原，偶尔还有几棵长得七扭八歪、发育不良的树木，然而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是美景，都充满了惊奇，因为每转过一个弯我就又来到了一个从没见过的地方。
旅程中，百里香夫人这个暴君越来越变本加厉，到了第四天她简直就是从头到尾抱怨个不停，而且她抱怨的事情我几乎都无能为力。比如她的轿子摇得太厉害了，让她想吐；我从溪流里打来的水太冷，从我自己水袋里倒出来的水又太温；我们前面的人马掀起太多尘沙，而她确信他们一定是故意的；还有她要叫他们别再唱那些粗俗的歌了。疲于奔命之余，我根本没时间去想要不要杀克尔伐爵士的问题，即使我真的想要认真去想。
第五天出发没多久，我们看见了洁宜湾冒出的炊烟，到中午时则已经可以看清比较大的建筑物以及城镇上方崖壁上的瞭望台。洁宜湾的地势比公鹿堡缓和多了，我们走的路蜿蜒而下，穿过一处宽阔的谷地，洁宜湾里辽阔的蓝色海水朝我们展开。这里的海岸是沙岸，用来打鱼的全都是吃水浅的平底船，或者是如海鸥般精神抖擞破浪而行的平底小渔船。洁宜湾的水深不及公鹿堡，无法供大船下锚，因此不像我们那里是货运贸易港，但在我看来依然是个很适合居住的好地方。
克尔伐派遣仪仗卫队来迎接我们，他们跟惟真的部队互行正式礼节，耽误了一些时间。“就像两只狗在互相闻屁眼。”阿手酸酸地说。我脚踏马蹬站起来，可以看见行列最前方的繁文缛节，也不得不点头同意他的话。最后我们终于又动起来了，不久就进入洁宜湾城内。其他人都直接到克尔伐的城堡去了，但阿手和我得护送百里香夫人的轿子穿过若干窄街小巷，去到她坚持要住的那间客栈。从负责打扫房间的女佣脸上的表情看来，百里香夫人以前也在这里住过。阿手把轿子和扛轿的马送到马厩去，但我还得护送她到房间，忍受她沉重地靠在我身上。我纳闷，不知道她到底是吃了什么味道可怕的东西，才会每呼一口气都像是在考验我、试炼我。到了房门口，她叫我退下，还警告说如果我七天后不准时出现的话就有我好看的。我带着对女佣的同情离开，因为我听到百里香夫人正大声痛骂着她以前遇到过的那些乱偷东西的女佣，同时要求她床上的床单一定要铺得如何如何。
我心情轻松地骑上煤灰，叫阿手动作快点。我们骑上马，慢跑穿过洁宜湾马完全进入克尔伐的堡垒之际赶上队伍。卫湾堡建在缺乏天然屏障的平地上，但是有一层层城墙和一条条壕沟围绕着、守卫着，而敌人就算越过了这一道道防御工事，还得面对城堡本身坚固的石壁。阿手告诉我说，进犯此地的敌人从来没进攻到第二条壕沟以内，我相信他说的。我们经过时，时不时看到有工人在维修的城墙和壕沟，但他们都停了下来，惊奇地看着王储来到卫湾堡。
等城堡的大门在我们身后关上，另一道没完没了的欢迎仪式又开始了。我们这么一大批人马全都得站在中午的大太阳底下，等克尔伐和卫湾堡对惟真表示完欢迎之意。号角响起，官方礼仪的咕哝声被大队人马杂沓的声音掩盖得听不清，不过最后终于结束了。因为前方欢迎仪式的队形已经散开，大队人马突然都动了起来。
骑马的人都下了马，克尔伐的马厩仆役突然出现在我们之间，告诉我们可以把马带到哪里去喝水，我们可以在哪里过夜，还有，对任何一个士兵来说都是最重要的，那就是我们可以在哪里洗澡吃饭。我跟阿手同行，牵着煤灰和他那匹小型马正朝马厩走去，听见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转过身看见公鹿堡的西格正把我指给一个穿着代表克尔伐颜色制服的人。
“他在那里——蜚滋就是他。喂，蜚滋！这位是坐稳，他说惟真要你到他房里去，力昂生病了。”
我几乎可以感觉到食物从我嘴巴里被夺走的滋味，但我吸了口气，遵照博瑞屈之前的建议对坐稳露出愉快的神色。不过我怀疑这个一脸阴郁的人根本没注意到我的表情，对他来说我只是这忙乱的一天中又一个碍事的小子罢了。他把我带到惟真的房前就走了，显然对能回到马厩去感到松了一口气。我轻轻敲门，惟真的手下立刻开了门。
“啊！你来了，感谢艾达。进来吧，狗不肯吃饭，惟真觉得它一定病得很重。快点，蜚滋。”
这人身上的制服有惟真的标志，但我不记得曾经见过他。有时候发现那么多我一点都不认识的人都知道我是谁，实在令人惊慌。惟真正在隔壁房里，一边洗澡一边大声吩咐某个人说他今晚要穿哪件衣服，但我要管的不是他，而是力昂。
既然博瑞屈不在场，我就肆无忌惮地朝它探寻而去。力昂抬起瘦骨嶙峋的头，用一副受苦受难的神情看着我。它趴在没生火冷冷的壁炉旁的一角，身体底下压着惟真汗涔涔的衬衫。它太热了，觉得好无聊，而且要是我们不打算去打猎的话，它想要回家。
我刻意做个样子，双手在它浑身上下都摸了摸，把它的嘴唇掀起来检查它的牙龈，然后一手按在它肚子上，最后在它耳朵后面搔了搔，告诉惟真的手下说：“它没事，只是肚子还不饿。先给它一碗冷水吧，等它想吃饭了，它会让我们知道的。我们先把这些全拿走，天气这么热，东西坏得很快，万一等会儿它把这些东西吃下去的话，可就会真的生病了。”我指的是一个装满了派饼碎片的盘子，是之前人家端来给惟真吃的食物剩下来的部分。这些全都不适合狗吃，但我实在太饿了，要我吃那些残渣我倒是不介意，事实上，看到它让我的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我在想，我可以到厨房去问问他们有没有新鲜的牛骨头可以给它。它现在想要的不是食物，而是玩具……”
“蜚滋，是你吗？进来吧，小子！我的力昂是怎么了？”
“我去要骨头。”那人要我放心，我起身走向通往隔壁房间的入口。
惟真满身滴着水从浴缸里站起来，接过仆役递过来的毛巾。他利落地擦着头发，然后边擦身体边问，“力昂怎么了？”
惟真就是这样。我们已经好几个星期没说过话了，但是他完全不来寒暄问好那一套。切德说这是他的缺点，没办法让他底下的人觉得自己受他重视。现在想起来，我想他是觉得如果我在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大事，别人一定早就告诉他了。我很喜欢他那种直率干脆的态度，他认为既然没人告诉他有什么事不对劲，那么一切一定都进展顺利。
“它其实没什么，大人，只是天气太热、旅途太累，有点没精神而已，让它在凉爽的地方休息一晚就好了。不过我想最好不要喂它吃糕饼之类油腻的东西，因为天气太热了。”
“嗯。”惟真弯腰擦腿，“你八成说得对，小子。博瑞屈说你对猎犬很有一套，我不会忽视你的话的。我只是看它都在发呆，而且平常它通常吃什么都很有胃口，尤其喜欢我吃的东西。”他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仿佛被人逮到他在柔声逗哄小婴儿。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大人，如果没别的事，我是不是该回马厩去了？”
背对着我的他回头瞥了我一眼，露出不解的神色。“这样好像有点浪费时间吧！阿手会照顾你的马，不是吗？你得洗个澡、换身衣服，才能准时去吃晚餐。恰林？你有没有水可以给他洗澡？”
正弯身把惟真的衣服摆放在床上的侍从直起身来：“马上来，大人。我也会把他的衣服准备好的。”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中，我在这世界上的地位似乎突然倒转过来。虽然之前我已经知道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博瑞屈和切德都试着让我做好准备，但突然从公鹿堡一个无足轻重的闲杂人等摇身一变列入惟真的正式随从当中，实在让人有点胆怯。而且，每个人都认定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我还没进浴缸，惟真就已经穿戴妥当走出房间了，恰林告诉我说他是要去跟他的侍卫队长商量事情。恰林这么喜欢东家长西家短的让我很感激，他并没有认为我的地位太高而不敢跟我闲聊、抱怨。
“我会帮你在这里打个地铺，你今晚在这里过夜。我想你睡这地上不会冷的。惟真说他要你住得离他近一点，而且不只是为了照顾猎犬而已。他是不是有其他差事要交给你做？”
恰林满怀希望地暂停下来。为了掩饰我的沉默，我把头埋进微温的水里，洗去头发上的汗水和尘沙，然后冒出头来呼吸。
他叹了口气：“我会把你要穿的衣服拿出来放好，你把脏衣服交给我，我替你洗。”
对我来说，洗澡的时候有人在旁边服侍的感觉已经很奇怪了，着装的时候也有人监督就更别扭了。恰林坚持要把我皮背心的缝线拉直，确保我身上这件新做的最得体的衬衫那过于宽大的袖子能够完全垂下来，保持最恼人的长度。我重新长出的头发已经长得足以打结，他动作迅速地用力把打结的地方梳开，扯得我头皮隐隐作痛。对一个习惯自己穿衣服的男孩而言，这番仔细修饰和检查的过程似乎永无止境。
“流着什么样的血，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一个惊叹的声音在门口说。我转过身来，看见惟真注视着我，他脸上的表情显露出伤感的同时，还混合着觉得很有趣的样子。
“他看起来跟骏骑在这个年纪的时候一模一样，不是吗，大人？”恰林听起来对自己的成果满意得不得了。
“确实是。”惟真顿了顿，清清喉咙，“没人能怀疑你父亲是谁，蜚滋。我父亲叫我把你好好带出去见人，不知道他心里有什么打算？他名叫黠谋，也确实狡黠又擅谋略。不知道他希望收获什么。啊，算了。”他叹了口气，“这是他当国王的作风，就让他照他自己的方式去做吧！至于我的作风呢，只是要去问问那个老花花公子为什么不好好派人守住瞭望台。来吧，小子，我们该下楼了。”
他转过身，没等我就径自离开。我正要匆匆追上去，恰林拉住我手臂：“记住，跟在他左后方三步的地方。”于是我就保持这个位置跟着他。他沿着通道走下去，我们阵容中的其他人也都从自己房里出来，跟在王子身后。每个人都穿上了最华丽、最繁复的服饰，要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在公鹿堡以外的地方让别人看见他们、羡慕他们。跟他们其中某些人的打扮比起来，我这过长的衣袖算是很合理的了，至少我鞋子上没有挂着叮叮当当的小铃铛，或者相互轻声撞击的琥珀珠子。
惟真在一道阶梯的最上方暂停脚步，聚集在下方的人群顿时噤声。我看着那些抬头看王子的人，在他们脸上读出了人类的每一种情绪。有些女人在忸怩傻笑，有些女人则似乎在轻蔑冷笑。有些年轻男人摆出最能展示他们服装的姿势，其他穿得比较朴素的人则立正站好，似乎是在守卫着什么。我读到了羡慕、爱意、鄙视、畏惧，在其中几张脸上还有恨意。但惟真只稍微瞥了所有人一眼，就举步下楼，人群在我们前方让开路来，克尔伐爵士本人则正在另一头等着带我们进入饭厅。
克尔伐跟我预料中的样子很不一样。惟真说他是花花公子，但我看到的是一个早衰的男人，又瘦又苦恼，一身奢华的服饰仿佛是对抗时间的盔甲。他逐渐变灰的头发在脑后绑成一条细细的辫子，仿佛他仍是一名士兵，而他走起路来则像是剑术非常高明的人那种独特的姿势。
我以切德教我看人的方式看着他，我们还没坐下，我已经觉得自己很了解他了。但直到我们在餐桌旁就位之后（我的位子没有离王公贵族很远，令我很意外），我才真正看到这人的灵魂深处，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而是他夫人前来一同用餐时的举止态度。
我猜克尔伐的贤雅夫人没比我大几岁，全身上下装饰得像个喜鹊巢一样，我从没见过这么奢侈炫耀却又缺乏品味的一身打扮。她一落座，就做出一堆忸怩作态的小动作，看起来像只求偶的鸟；她身上的香味如潮水般涌来，闻起来也是铜臭多过花香。她带了一只小狗一起来，是只毛皮滑亮、长着一双大眼睛的杂种小狗，她柔声呢喃着把它放在膝上，小狗靠着她，下巴搭在桌上。她的眼睛一直看着惟真王子，想看他有没有注意到她、有没有对她印象深刻。我看到克尔伐看着她对王子搔首弄姿，心想我们这个瞭望台缺人驻守的问题有一大半就出在这里。
那顿晚餐对我是一大考验。我饿得要命，但是礼仪不准我露出很饿的样子。我照博瑞屈教我的方式吃饭，等惟真拿起汤匙我才动手，一旦他对某道菜失去兴趣之后我就也得住口不吃。我渴望一大盘满满的好肉，再加上可以用来把肉汁都吸干擦净的面包，但是我们吃到的却是加了奇怪调味料的几小块肉、充满异国风情的糖煮水果和苍白的面包，还有被煮得没了颜色之后再加以调味的蔬菜。这场面令人印象深刻，因为这么多好食物都被所谓的时髦的烹调方式给糟蹋了。我看得出惟真跟我一样没什么胃口，心想不知道是否所有人都看得出王子觉得这顿饭并不怎么样。
切德把我调教得很好，超过我以为的程度。我对坐在我身旁的一名年轻女子有礼貌地点着头，附和她说现在在瑞本很难买到好的亚麻布了，同时还能拉长耳朵去听餐桌那一头重要的谈话片段。没有半句话讲到我们之所以来这里的原因，那是明天惟真要和克尔伐爵士关起门来讨论的事，但我听到的很多内容都跟派人驻守守望岛瞭望台的事情有关，这让我可以从不同视角来观察此事。
我听到有人咕哝着说，现在的路况不像以前维持得那么好；有个女人则表示她很高兴看到卫湾堡的防御工事又开始进行修缮了；另一个男人则抱怨说，内陆的强盗实在太猖獗，他的货物穿过法洛之后能有三分之二运到这里就很不错了。这点似乎也是我身旁那位女子之所以会抱怨缺乏好布料的原因。我看着克尔伐爵士，看着他是如何宠溺地欣赏他年轻妻子的一举一动。我听见切德做出评语，仿佛他就在我耳边低声说话一样：“这个公爵的心思没有放在治理他的大公国上。”我怀疑道路的维修费用还有用于支付那些保护通商道路免受盗贼侵扰的士兵薪资，全都穿戴在了贤雅夫人的身上；或许她那副镶满珠宝、叮叮当当的耳环本来应该是拿去支付派人驻守守望岛瞭望台的费用的。
晚餐终于结束，我的肚子是饱了，但是饥饿的感觉完全没有得到缓解，因为那顿饭吃了半天不知道在吃什么。餐后有两名吟游歌者和一名诗人来表演娱乐节目，但我没有去听诗人精雕细琢的句子或歌者所唱的民谣，而是专心听别人闲聊的内容。克尔伐坐在王子右边，夫人则坐在左边，那只宠狗也跟她坐在同一张椅子上。
贤雅坐在那里，沐浴在王子莅临的光辉中。她的手常常没事举起来摸摸耳环，然后又摸摸手镯，她并不习惯穿戴这么多珠宝首饰。我怀疑她其实出身平凡，如今飞上枝头变凤凰令她自己都感到惊讶和畏怯。一名吟游歌者眼睛盯着她唱着“苜蓿丛中的美丽玫瑰”时，她的脸红了。但随着时间逐渐过去，我越来越累，看得出贤雅夫人也同样越来越撑不住了。有一次她打起呵欠，举手想掩嘴却已经太迟。她的小狗已经在她膝头睡着了，不时在它那小脑袋里的梦境中抽动几下、轻叫几声。她越来越困的模样看起来像个孩子，她抱着小狗仿佛那是个洋娃娃，头向后靠在椅子的一角，有两次还打起瞌睡来。我看见她偷偷捏自己的手腕，努力要让自己保持清醒。克尔伐把歌者和诗人唤上前打赏的时候，她明显松了口气，然后挽着夫君的手臂一起回房，怀里抱着那只狗，始终没松手。
我也松了一口气，上楼回到惟真房间的前厅。恰林帮我弄来了一床羽毛被褥和几条毛毯，这地铺非常舒适，跟我自己的床不相上下。我渴望睡觉，但恰林示意要我进惟真的卧室。惟真一派军人本色，不喜欢若干小厮守在旁边帮他把靴子脱下来之类的事情，只有恰林和我随侍在此。惟真脱下衣服随手一丢，恰林念念叨叨地跟在王子后面把衣服捡起来抚平，然后马上把惟真的皮靴拿到角落去打上更多的蜡。惟真套上睡衣，转身面对我。
“怎么样？你有什么可以报告的？”
于是我像对切德报告一样向他报告，把我听到的一切都叙述一遍，尽可能原字原句转述，并说明这是谁对谁讲的。最后我加上了自己对这一切个中含意的猜测。“克尔伐娶了个年轻的妻子，用财富和礼物就很容易让她高兴。”我总结，“她对自己这个地位的职责一点概念也没有，更不要说她丈夫的职责了。克尔伐玩忽职守，把金钱、时间、心力全都用来取悦她。这样说很不敬，但我猜想他已经不太能展现雄风了，所以就用礼物来弥补、满足他的年轻新娘。”
惟真沉重地叹了口气。我讲到后半段时他已经躺上床了，现在他戳戳一个太软的枕头，把它折起来让头底下垫得高些。“可恶的骏骑，”他心不在焉地说，“这种问题是他的专长，不是我的专长。蜚滋，你讲起话来就跟你父亲一样。要是他在的话，他会找出某种含蓄的方法来处理这整件事。换成阿骏，事情早就解决了，他只要露出微笑，在哪个人手上吻一下就好。但我的作风不是这样，我也不会假装是这样。”他不自在地在床上翻来覆去，仿佛以为我会跟他争辩他的职责，“克尔伐是个男人，也是个公爵，他有他的职责，他的职责就是要派人好好驻守那座瞭望台。这事情很单纯，我打算就这么直接跟他说：“派些像样的士兵去守那座瞭望台，让他们留在那里，待他们好一点让他们愿意好好尽力。在我看来这很单纯，我也不打算把事情变成一支交谊舞。”
他在床上沉重地一转身，突然背朝着我：“熄灯，恰林。”恰林照做，动作之迅速让我一下子站在黑暗里，得摸索着走出卧室、走向我的地铺。我躺下来，想着惟真只看到了整体情势当中的那么一点点。没错，他是可以强迫克尔伐派人驻守瞭望台，但是用强迫的方式不能使他派人好好驻守，也不能使他对此事感到骄傲自豪。这要靠外交手腕。而且他难道没注意到道路维修、修缮防御工事，还有强盗横行的问题吗？这一切现在都必须解决，而且解决的方式要既能让克尔伐保住面子，又能让他与歇姆西爵士的关系得到改善和巩固。还有，该有人去教教贤雅夫人认清自己的职责。问题实在很多，但是我的头一靠上枕头，我就睡着了。
<hr/><ol><li>✍喜鹊有收集零零碎碎发光的小东西的习惯。​​​​​​​​​</li></ol>

9 只费肥油
黠谋国王在位的第十七年，弄臣来到公鹿堡；除了这一点之外，人们对弄臣几乎一无所知。据说弄臣是缤城商人所赠的礼物，至于他的出身来源就只能靠猜的了。有一种说法是弄臣被红船劫匪俘虏，缤城商人把他从他们手中抢了回来；另一种说法是，弄臣还是婴儿的时候，在一艘随波逐流的小船上被人发现，船上有一把鲨鱼皮做的阳伞替他遮阳，还有石南和薰衣草垫在他身下让他少受颠簸。这显然只是幻想胡编出来的。对于弄臣来到黠谋国王的宫廷之前的生活，我们一无所知。
弄臣是人类，这一点几乎可以确定，不过他的父母双方不见得都是人类。有些故事说他是“异类”生的，这点几乎可以确定不是实情，因为他的手指和脚趾完全没有蹼，也从不曾显露出半点害怕猫的样子。弄臣不寻常的相貌特征（例如缺乏血色）似乎是来自人类之外的遗传，而非只是个人长相的突变，不过这点我也可能猜错。
关于弄臣的事，我们所不知道的部分几乎比我们所知道的部分更意味深长。弄臣来到公鹿堡时到底几岁，人们一直猜测纷纭。以我个人的经验，我可以确定的是弄臣当时比现在看起来年轻得多，各方面也都显得比现在年少，但是因为弄臣没有什么老化的迹象，所以也许当时的他年纪并不像一开始看来那么小，只不过是处在他特别长的童年的尾声。
弄臣的性别也一直引起争论。曾有比现在的我更年轻鲁莽的人直接问他这个问题，他回答说这是他自己的事，跟别人无关。这点我同意。
关于他的预言能力和模糊得讨人厌的预言形式，究竟是种族遗传的天分还是他个人的天分，这点也没有定论。有些人相信他能预知一切，就连什么人在什么地方讲到他，他都会知道；也有些人认为他只是喜欢说：“你看，我早就警告过你了吧！”所以把自己讲过的一些晦涩不明的话硬拗成预言。也许有时候确实是这样，但有许多人证物证俱足的实例显示，他所预测的事情后来确实成真，不管他先前的预言多么晦涩难懂。
刚过午夜我就饿醒了，躺在那里听着自己的肚子咕噜咕噜地叫。我闭上眼睛，但我实在太饿了，饿得想吐。我爬起来，摸索着去找惟真放在桌上的那盘糕饼，但仆人已经把它收走了。我跟自己辩论着，但我的肚子赢过了我的脑袋。
我悄悄推开房门，踏进光线微弱的通道，惟真派在门口的两名侍卫疑惑地看着我。“我快饿死了。”我告诉他们，“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厨房在哪里？”
我从来没碰到过一个士兵不知道厨房在哪里的。我谢过他们，答应找些吃的东西带回来，然后轻手轻脚地沿着阴影重重的通道走下去。下楼时踩着的是木头台阶而非岩石台阶，感觉很奇怪。我用切德教我的方式走路，无声地放下脚，在走道上最阴暗的部分移动，沿着地板最不可能发出吱嘎声的地方走。这一切我做来感觉都很自然。
堡里的其他人似乎都在熟睡，我经过的少数几名守卫也大多在打瞌睡，没人质问我要去哪里。当时我认为是自己蹑手蹑脚得很成功，现在我则想，或许他们是认为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瘦小子不会造成什么威胁，实在不必多理他。
我很容易就找到了厨房，那是一间开阔的大房间，地板和墙壁都是石材，以防失火。房里有三座大炉台，把火都守护得好好的留待明日再用。虽然现在时间已晚，或者该说太早，但这地方还是光线充足。一座城堡的厨房是永远不会完全入睡的。
我看见几个盖着盖子的锅，闻到面团正在发酵的味道。一大锅炖肉汤放在一座炉台边缘保暖，我打开锅盖瞄一下，看来从里面盛出一两碗也不会让它看起来少掉太多。我四处翻找食物，自己给自己安排一餐。一层架子上有好几条包起来的面包，我取了面包两端的硬皮，另一角则有一盆黄油放在一大桶水里保持低温。它们没有被任何花哨的做法处理过。谢天谢地，这里没有那种食物，只有我一整天都在渴望的简单朴素的食物。
第二碗吃到一半，我听见轻轻的窸窣脚步声。我带着最友善、最令人解除戒心的微笑抬起头来，希望这里的厨子跟公鹿堡的厨娘一样有一副软心肠，但来的是一个侍女，穿着睡袍，肩上披着一条毯子，怀里抱着她的宝宝。她正在哭。我不自在地转开了视线。
反正她几乎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她把包裹着婴孩的布包放在桌上，拿了个碗来倒满凉水，一直念念叨叨的。她俯身对婴儿说，“来，我的小可爱，我的小羊羔。来，我的小亲亲，喝点水比较好，一点点就好了。哦，小甜心，你连舔都没办法舔了吗？那就张开嘴吧，来，张开嘴。”
我忍不住看过去。她动作笨拙地拿着那个碗，试着凑到婴儿的嘴边，用另一只手强迫小孩张嘴，我从没看过任何母亲对小孩使这么大的劲。她把碗一斜，水倒了出来，我听见快要窒息的咕噜声，然后是干呕的声音，我跳起来要去制止她，这时一只小狗的头从布包中露出来。
“哦，它又呛到了！它快死了！我的小狗狗快死了，可是除了我以外没有人在乎它。他只会继续打呼睡觉，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小亲亲快死了。”
她紧抱着小狗，小狗几乎窒息地干呕着，它那颗小小的头拼命摇了一阵，然后似乎平静了一点。要是我没有听到它那费力的呼吸声，简直会以为它已经死在她怀里。那双凸起来的黑眼睛与我视线交会，我感觉到那只小狗内心强烈的惊恐和痛苦。
这不难。“来，听我说，”我听见自己说，“你把它抱得这么紧是不行的，它快不能呼吸了。把它放下来，把布包打开，让它自己决定怎么样最舒服。你把它包成那样，它太热了，所以它一边咳着一边还得喘气。把它放下来。”
她比我高一个头，一时之间我以为我得跟她扭打一阵，但她让我把裹在好几层布里的狗从她怀中抱过来，我解开布包把狗放在桌上。
这只小狗难受极了。它站在那里，头垂在前腿之间，口鼻部和胸前满是唾液，肚子又胀又硬。它又开始干呕起来，小小的上下颚张得很大，嘴唇掀起来露出尖尖的小牙。它的舌头很红，显示出它呕得有多用力。女孩尖叫着扑上前想把它抱回怀里，我粗鲁地一把将她推开。“不要抱它，”我不耐烦地告诉她，“它是想要把什么东西给吐出来，你那样对它又抱又挤的，它根本没办法吐。”
她停了下来：“吐？”
“它的样子和动作都像是有东西卡在食道里。它有没有可能吃到骨头或者羽毛？”
她一副吓坏了的样子：“那条鱼里有骨头，可是只是很细小的鱼刺啊！”
“鱼？哪个白痴让它吃鱼的？那鱼肉是新鲜的还是坏掉的？”我见过狗在河岸上吃了产卵后力竭而死的腐败鲑鱼，结果病得非常严重。如果这只小狗吃到腐坏的鱼肉，那绝对活不成了。
“是新鲜的，而且煮熟了。是我在晚餐时吃的那条鳟鱼。”
“唔，那它至少不太可能会被毒死。现在只是鱼刺让它难过，不过如果它把骨头吞下去了，还是可能会死。”
她倒抽一口气：“不行！它不能死，它会好的，它只是胃不舒服，我喂它吃得太多了。它会好的！你这厨房打杂的，你哪知道什么狗的事？”
我看着那小狗又一阵几乎无法控制的干呕，只吐出黄色的胆汁。“我不是厨房打杂的，我是管狗的。事实上，我管的是惟真本人的狗。如果我们不帮这只小狗的忙，它会死，而且很快就会。”
她脸上带着诧异和惊恐的神色，看着我稳稳抓住她的小宠物。我试着帮它的忙，但它不相信我。我撬开它的嘴，两只手指塞进它的食道，狗干呕得更厉害了，死命用前爪抓我。它的爪子也该剪了。我的指尖碰到那根骨头，手指稍转一下，感觉骨头动了动，但它横着卡在小狗的喉咙里。狗发出一声哽住的嚎叫，在我怀中疯狂挣扎。我放开它：“唔。没有别人帮忙，它自己是没办法把那根骨头吐出来的。”我指出。
我任女孩对着狗哭哭啼啼，只要她没有把它一把抱起来挤在怀里就好。我从木桶里挖出一块黄油，放进我的汤碗里。现在我需要某个有钩子或者弯曲得很厉害的东西，而且不能太大。我在各个橱柜里到处翻找，终于找到一把金属弯钩，底下连着把手，可能是用来把热锅从火上移开的。
“坐下。”我告诉那侍女。
她呆看着我，然后乖乖坐在我指的那张长凳上。
“现在你把它抓紧，夹在膝盖中间，不管它怎么抓怎么扭怎么叫，千万别放手。还有，抓住它的前爪，以免它把我抓成碎片。听懂了吗？”
她深呼吸一口气，然后咽下口水，点点头，眼泪哗哗地流。我把狗放在她腿上，把她的两只手放在它身上。
“抓紧。”我告诉她，然后勾起一块黄油，“我要用这个来润滑它的喉咙，然后我得把它的嘴巴撬开，勾住那根骨头拉出来。你准备好了吗？”
她点点头，眼泪已经不流了，嘴巴紧闭着。我很高兴看到她还不算太软弱，也朝她点点头。
把那块黄油弄下去还算是比较简单的部分，但黄油堵在它喉咙里使得它更加惊慌，它一波波的恐惧情绪冲击着我的控制力。我没时间把动作放轻放缓了，我用力撬开它的嘴，把钩子伸进它喉咙里。我希望我不会勾到它的肉，但就算我勾到了，唔，反正它都难逃一死。我把那工具在它喉咙里转动，它又扭又叫，还尿了它主人一身。钩子勾住骨头了，我平稳地、慢慢地往外拉。
骨头随着一团血沫和胆汁出来了，是根要命的小骨头，根本不是鱼刺，而是一只小鸟胸骨的一部分。我把骨头抛在桌上。“它也不应该吃禽鸟类的骨头。”我用严厉的语气告诉她。
我想她根本没听到我的话。小狗趴在她膝上感激地喘息着，我拿起那碗水向它伸去，它闻了闻，舔了几口，然后筋疲力尽地蜷缩成一团。她把它抱起来捧在怀中，头靠着它的头。
“我要要求你一件事。”我开口。
“随便你要什么。”她嘴埋在它的毛皮里说，“只要你开口，我一定给。”
“首先，不要再喂它吃你吃的东西了。暂时只给它吃红肉和煮过的谷类，而且以它这种大小的狗，不要喂超过你一只手能捧住的量。还有，不要一天到晚抱着它，让它到处跑跑，这样它可以长点肌肉，爪子也能磨平一点。还有要给它洗澡，它的毛皮和呼吸都臭死了，因为吃了太多太好的食物。不然它顶多只能再活一两年。”
她惊恐地抬起头来，一手掩住嘴，这个动作跟她晚饭时摸弄自己珠宝的局促动作感觉非常像，我突然发现自己在骂的这个人是谁。是贤雅夫人，而且我还害她的狗尿了她一身。
我脸上的表情一定泄漏了我的反应，她愉快地微笑着，把狗抱得更近：“我会照你的建议去做，管狗的小子。但是你自己呢？你不想要什么赏赐吗？”
她以为我会向她要钱、要戒指，或者甚至要她堡里的一份职务。我尽可能保持视线和声调稳定，看着她说，“贤雅夫人，我请求你要求你丈夫派最优秀的部队去驻守守望岛的瞭望台，让瑞本和修克斯两个大公国之间不再有纷争。”
“什么？”
这短短两个字的问句让我知道了她非常多的信息。这种口音和腔调可不是以贤雅夫人的身份可以学来的。
“请你要求你丈夫派人好好驻守瞭望台。”
“你一个管狗的小子，干吗关心这种事？”
她的问题问得太直接了。不管克尔伐是在哪里找到她的，她的出身都不高贵，而且在嫁给他之前也并不富有。我认出她这件事令她感到很愉快，而她把狗用她的毯子包住，自己一个人把它抱到熟悉的、抚慰人的厨房里来，都显示她是一个平民女孩，太快被抬举到高出她原来身份太多的地位。她孤单、没把握，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言行举止，更糟的是她知道自己无知，这使她得不到安宁，使她的快乐被畏惧侵蚀。如果她不赶快在自己的青春美貌消逝之前学会做公爵夫人，那么日后她面对的将只有多年的寂寞和嘲笑。她需要一位心灵导师，一个像切德一样秘密的人，她需要我给她忠告，此时此刻。但我必须小心谨慎，因为她不会接受管狗小子的建议，那种事只有平民女孩才会做，而她现在对自己唯一知道的一点就是她已经不是平民女孩了，而是公爵夫人。
“我做了个梦，”我突然灵机一动，“梦境非常清楚，好像看见异象，或者是一种警告。我醒过来之后，觉得自己必须到厨房来。”我让自己的眼神飘渺起来，她睁大了眼睛。她上钩了，“我梦见一个女人，她讲了一些很有智慧的话，把三个强壮的男人联合起来变成一堵墙，让红船劫匪没有办法入侵。她站在他们面前，双手拿着珠宝，她说，‘让瞭望台的灯光比这些戒指的宝石更加明亮。让驻守瞭望台的警醒士兵环绕我们的海岸，就像这串珍珠以前环绕我的脖子一样。让各个城堡再度巩固起来，对抗那些威胁我们人民的人。因为我乐意一身朴素地走在国王和平民面前，让保卫我们人民的守军变成我们国土上的珠宝。’她的智慧和高贵让国王和各大公国的公爵都惊叹不已，但最敬爱她的还是她的人民，因为他们知道她爱他们更胜金银。”
这段话讲得很笨拙，一点都不如我希望的那么聪明巧妙，不过还是抓住了她的心。我可以看出她正想象自己高贵地挺直身子站在王储面前，以自己的牺牲奉献让他惊叹不已。我感觉到她热切地想要让自己变得出众，让那些与她出身相同阶级的人民以敬佩的口吻谈论她。也许她以前是挤奶女工或者厨房女仆，而认识她的人如今也依然这样看待她。这么做会让他们知道她不是个虚有其表的公爵夫人，歇姆西爵士和他的随从会把她的事迹传回修克斯大公国去，吟游歌者会用歌曲传唱她说的话，而且她丈夫会有史以来第一次对她感到惊奇。让他看看她是关心国家和人民的，不只是个被他用头衔诱骗来的漂亮的小傻瓜。我几乎可以看见这些思绪在她脑中游行经过。她的眼神变得遥远，脸上带着心不在焉的微笑。
“晚安，管狗的小子。”她轻声说着，飘然离开厨房，狗蜷缩在她怀中，她肩披那条毛毯的架势仿佛那是件貂皮斗蓬。她明天会把她的角色扮演得非常称职。我突然咧嘴一笑，心想不知我是否已经在没有动用毒药的情况下完成了任务。虽然我没有真的查出克尔伐是否叛国，但我觉得自己已经根治了这个问题。我敢打赌，在这个星期还没结束之前，那些瞭望台就会有精兵驻守了。
我上楼回去睡觉。我把从厨房里摸出来的一条新鲜面包交给侍卫，他们放我重新进入惟真的卧室。卫湾堡某处远远传来某人报时的声音，我没有注意听，只是饱饱地钻回被褥，期待着明天贤雅夫人即将上演的好戏。我迷迷糊糊睡去之际还在跟自己打赌，她一定会穿着白色的、线条平直的、简单朴素的衣服，而且头发会披散下来。
结果我根本没机会知道。似乎才刚过几分钟我就被摇醒了，我张开眼看见恰林蹲在我旁边，一根蜡烛微弱的光芒让影子在卧室墙上拖得好长。“醒醒，蜚滋。”他粗声低语，“百里香夫人派了个信差跑来堡里传信，叫你立刻过去。他们已经在帮你备马了。”
“我？”我呆呆地问。
“当然。我已经帮你准备好衣服，换衣服的时候安静点，惟真还在睡。”
“她要我去干嘛？”
“我不知道！口信没有讲清楚，也许她是生病了。蜚滋，信差只说她要你立刻过去，我想等你到那里之后就知道了。”
这实在没给我多少安慰，不过已经足以激起我的好奇心，而且我不去也不行。我不知道百里香夫人跟国王到底有什么亲属关系，但她可比我重要太多了，我不敢忽视她的命令。我在烛光下迅速换好衣服，在同一个夜晚第二次走出房门。阿手已经帮煤灰装上马鞍准备好了，还对我被召唤这件事开了一两个猥亵的玩笑，我回嘴建议他该如何找点乐子打发今晚剩下的时间，然后就骑马离开。驻守城堡大门和防御工事的守卫都已接到通知，因此挥手放我通行。
我在城里转错了两次弯，夜里的一切看起来都不一样了，而且之前来的时候我也没有很注意走的是哪条路。最后我终于找到了客栈的院子，忧虑的客栈老板醒着，点起灯守在窗边。“她呻吟着说要找你来，已经快一个小时了，小老弟。”她焦虑地告诉我，“我担心她病得很重，但她只肯让你进房。”
我匆匆沿着通道走向她房门，谨慎地敲了一下，原本以为会听到她尖声叫我走开，不要来烦她。但是一个颤抖的声音传出来：“哦，蜚滋，你终于来了吗？快进来，小子，我需要你。”
我深吸一口气，拉开门栓，走进昏暗不透风的房间里，屏住呼吸抵挡朝我鼻孔袭来的好几种气味。我心想，死亡的味道也不会比这难闻多少。
床上挂着沉重的帷幔，房里唯一的光源是一根插在烛台上、淌着烛泪、火光摇曳不定的蜡烛。我拿起烛台，壮起胆子靠近床边。“百里香夫人？”我轻声问，“怎么了？”
“小子。”声音从房间黑暗的一角安静地传来。
“切德。”我说，立刻发觉自己真的从没这么蠢过。
“没时间解释这一切了，你也不要太沮丧，小子。百里香夫人这辈子骗过了很多人，而且还会继续骗下去，至少我希望如此。好了，相信我，不要多问，只要照我说的去做。首先，去找客栈老板，告诉她说百里香夫人病发了，必须安静休养几天，无论如何不可以来打扰，夫人的曾孙女会来照顾她——”
“谁？”
“已经安排好了。告诉老板说她的曾孙女会带食物和一切需要的东西来，强调百里香夫人需要安静，不可以被打扰。你现在马上就去。”
我去了，而且我一副惊呆的样子让我的话很有说服力。客栈老板保证说她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去敲半下门，因为她非常不愿意使百里香夫人对她的客栈失去好感。从这话我推断百里香夫人付起钱来一定很大方。
我安静地回到房间，进房后轻轻关上门。切德拉上门栓，从摇曳不定的残余蜡烛上引火，新点起一根蜡烛，把一小张地图摊在桌上的蜡烛旁。我注意到他一身旅行的打扮——斗蓬、靴子、皮背心、长裤，全都是黑色的。他看来突然判若两人，身强体健、精力旺盛，我纳闷那副穿着旧袍子的老人模样是否也只是个幌子。他抬头瞥了我一眼，一时间我简直觉得自己面对的是那个充满军人气概的惟真。但他没给我时间东想西想。
“惟真和克尔伐之间的事只能随他们去了，你和我要到别的地方去办事。今晚我收到一个消息，红船劫匪攻击了冶炼镇，在这里。离公鹿堡太近了，不只是侮辱而已，更严重的是会造成实际的威胁，而且还挑惟真在洁宜湾的时候动手，我才不相信他们不知道惟真不在公鹿堡。但是事情还不只这样。他们抓了人质拖回船上，传话到公鹿堡给黠谋国王本人，要求大量黄金，否则就把那些人质放回镇上去。”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要是没拿到黄金就会杀死人质吧？”
“不是。”切德生气地摇头，像头被蜜蜂骚扰的熊，“不是，讯息很清楚。如果我们付赎金，他们就杀了人质；如果不付，他们就会放人。传话的人是冶炼镇的一个男人，他太太和儿子被抓去了。他坚持他没把这讯息传错。”
“我看不出我们有什么麻烦。”我哼了一声。
“表面上，我也看不出有什么麻烦。但那个把话传给黠谋的男人虽然骑了那么久的马，到的时候却还在发抖，也解释不出原因，甚至连他认为我们该不该付赎金都讲不上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说，那艘船的船长带着微笑下达这道最后通牒，船上的水手听了他的话都大笑不止。”
“所以你和我要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就现在。在国王正式做出回应之前，在惟真还根本不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现在注意看，我们是走这条路来的。看到了没，它是沿着海岸弯弯曲曲过来的。这是我们要走的小径，比较直，但是陡很多，而且有些地方遍布沼泽，所以马车从来不走那里，但是骑马的话，走这条路就快多了。这里有艘小船在等我们，搭船横渡洁宜湾会替我们省下很多路程和时间。我们在这里上岸，然后到冶炼镇去。”
我研究着地图。冶炼镇在公鹿堡北边，我在想，不知道送消息来给我们的人花了多少时间，也不知道等我们到那里的时候，红船劫匪会不会已经实施他们的威胁了。但是浪费时间猜想也没有用。
“那你要骑什么马？”
“已经安排好了，是信差安排的。外面有匹枣红色的马，三只脚是白的，那就是帮我准备的。信差也会替百里香夫人准备一个曾孙女。小船已经在等我们了，走吧！”
“有个问题，”我说，不理会他因为我耽搁时间而露出的怒色，“我非问不可，切德。你来这里是不是因为不信任我？”
“你会这样问也难怪。不是，我来这里是为了听城里人、女人家的闲谈，就像你是要到堡里去听一样。制作女帽的人和卖扣子的人知道的可能比高高在上的国王顾问还多，而且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知道这些事。好了，我们该走了吧？”
于是我们就走了。我们从侧门离开，那匹枣红色的马就拴在门外。煤灰不太喜欢它，不过还是保持风度。我感觉得到切德的急躁，但他还是让马保持轻松的步调，直到我们离开了洁宜湾的鹅卵石街道。等到城中屋舍的灯光被我们抛在身后，我们便策马慢跑起来。切德带头骑在前面，他的骑术之精和在黑暗中找路之轻松令我惊异。煤灰不喜欢在夜里这样赶路，要不是天空中有一轮将近盈满的月亮，我想我大概没办法说服它跟上那匹枣红色的马。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夜骑马行进的路程，不是因为我们是要飞奔前去救人，而恰恰是因为我们并不是要飞奔前去救人。切德引导着我们，运用着那两匹马，仿佛它们是棋盘上的棋子。这盘棋他并不求快，而是求胜，因此有些时候我们会让马喘口气用走的，碰到小径上危险的地方也会下马领着它们安全通过。
晨光让天际亮起了蒙蒙的灰色，我们停下来，从切德挂在马鞍上的袋子里取出食物来吃。此时我们在一处山丘顶上，树林浓密得几乎看不见天。我听得见海的声音、闻得到海的味道，但是完全看不到海。我们走的这条路到这片树林中只剩下模糊弯曲的小径，跟鹿群走出的轨迹没什么差别。现在我们静止下来，我可以听见、闻到四周的生命，有鸟儿鸣叫，还能看到小动物在灌木丛底下和头上树枝间的动作。切德伸个懒腰，然后坐在厚厚的苔藓上，背靠着一棵树，拿起装水的皮袋牛饮一番，再拿起装白兰地的小瓶子稍喝几小口。他看起来很疲倦，白昼的天光比烛光更残酷地暴露出他的年纪。我心想，不知他能撑到目的地还是会在半路上垮掉。
“我不会有事的。”他发现我在看他时说，“我以前曾经在睡得更少的情况下做更艰苦的事。而且如果航程顺利的话，我们在船上有五六个小时可以好好休息，所以现在不需要一心渴望睡觉。走吧，小子。”
大约两个小时之后路开始出现分岔，我们再度选了比较模糊隐晦的那条，没多久我就被压得几乎得趴在煤灰的脖子上闪避低垂的树枝。树下一片泥泞，还有一大批叮人的小苍蝇，让马匹饱受折磨，它们还爬进我的衣服里大快朵颐。这些苍蝇实在太多、太密了，等我终于鼓起勇气想问切德我们是不是走错路的时候，飞拥进我嘴里的虫子差点没把我呛死。
中午时分，我们出了树林，来到一处吹着大风、比较开阔的山丘顶。风让满身大汗的马匹凉快了些，也把飞虫给吹走了。光是能重新直起身子坐在马鞍上，就已经是一大乐事。这里路面够宽，我可以和切德并肩而行。那些怒红的疤痕斑点在他苍白的皮肤上显得格外惹眼，他看起来比弄臣还没血色，眼睛底下还有黑眼圈。他发现我在看他，皱起了眉头。
“把情况报告给我听，不要像个傻子一样盯着我看。”他简洁地命令我，于是我照做。
要一边看路一边看他的脸很难，但当他第二次哼笑出声时我朝他瞥了一眼，看见他皱着脸，一副颇觉有趣的神情。我报告完毕，他摇摇头。
“运气好。就像你父亲一样运气好。你的厨房外交可能就足以扭转局势了——如果问题只出在这里的话。我只来得及听到一点点闲话，但内容也相符。唔，以前克尔伐一直是个好公爵，看起来问题只出在他被年轻的新娘迷昏了头。”他突然叹了口气，“但这样还是很糟，惟真到那里去责备人家没有把瞭望台顾好，结果他自己的公鹿堡城也碰上了劫掠。可恶！有太多东西我们不知道了。为什么劫匪经过我们的瞭望台却没被发现？他们怎么知道惟真离开公鹿堡到洁宜湾去了？他们是否真的知道这点，还是只是运气好？还有这份奇怪的最后通牒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在威胁我们，还是在嘲笑我们？”我们沉默地骑了一阵。
“我真希望我知道黠谋打算采取什么行动。他派人传信给我的时候还没有决定，等我们到冶炼镇的时候，说不定一切都已经处理完也安排好了。我真希望我知道他到底‘技传’了什么讯息给惟真。人家说，以前懂精技的人更多的时候，一个人只要安静下来倾听一会儿，就可以知道他的领导人在想什么。但这或许只是传说而已。精技现在已经不会教给那么多人了，我记得是慷慨国王决定这么做的。让精技变得更神秘、变成专属于精英阶级的工具，这样它就会更有价值，这是当时之所以做这个决定的理由，这种逻辑我从来不太能理解。万一他们把这套逻辑也用在好的弓箭手或者领航员身上呢？不过我想，这种神秘的氛围或许可以让领导者在人们眼中显得更有地位……或者对黠谋这种人来说，他一定很喜欢让底下的人纳闷，不晓得他是不是真的可以在他们什么也没说的情况下得知他们心里在想什么。没错，黠谋会很喜欢这一套，很喜欢。”
一开始我以为切德是非常担心的，甚至是在生气。我从没听过他在任何话题上这样零零碎碎扯个没完。但是当一只松鼠从前方跑过，他的马一个闪避，切德差一点就摔了下来。我伸出手抓住他的缰绳，“你还好吗？怎么了？”
他慢慢摇头：“没事，等我们上船以后我就没事了。我们只要继续走下去就好，就快到了。”他苍白的皮肤变成了灰色，他的马每踏出一步，马鞍上的他都摇摇晃晃。
“我们休息一下吧！”我建议。
“潮水是不等人的。而且如果我一边休息一边担心船会撞上石头的话，休息对我也没好处。不，我们继续走就是了。”然后他又加了句，“相信我，小子。我知道我能做什么，不会愚蠢到企图去做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
于是我们继续走下去，除此之外也没什么我们能做的事。但我骑在他的马头旁，有需要的时候可以伸出手拉住他的缰绳。海浪声越来越大，路也越来越陡。没多久就变成是我在带头，不管我想不想。
我们终于完全脱离灌木丛，来到一处俯视沙岸的峭壁。“感谢艾达，他们到了。”切德在我身后咕哝着说。我看到一艘吃水很浅的平底船几乎快要在岬角搁浅了。一名负责瞭望的男人出声招呼，举起帽子在空中摇晃，我抬起手回应他。
我们半滑半骑地往下走，然后切德立刻上了船。这下子两匹马都得我来管，它们俩都很不想踏进水里，更别说是跨过低矮的栏杆走上甲板了。我试着朝它们探寻，让它们知道我想要它们怎么做，但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觉得实在太累了，累得无法集中精神进行探寻。于是在三名水手使劲、满口咒骂，以及我两度下水之后，我们终于把马弄上船了。它们身上的马具的每一寸皮革和每一个扣环都泡到了海水，我要怎么跟博瑞屈解释？我在船首坐下时脑袋里一直想个不停的就是这一点，同时看着船上的划桨手弯腰拿起船桨，往深水划去。

10 恍然发现
时间和潮水是从不等人的，这是一句永恒的格言。水手和渔夫这么说，意思只是指船行的时间是由大海而非人的意愿来决定的。但有时候我躺在这里，等喝下的茶缓解了我身上最沉重的痛苦之后，我就纳闷起这句话来。潮水确实不等人，我知道这是真的。但是时间呢？我出生的那个时代是否为等待我的诞生而存在？那些事件是不是像赛因坦斯之钟那些巨大的木头零件一样，轰然间各就各位，跟我形成胚胎的时机相扣，推动着我的生命前进？虽然我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伟大的，但如果我没有出生，如果我的父母没有一时屈服于肉欲，有很多事都会变得完全不一样。会变得好些吗？我想不会。然后我眨了眨眼，试着让眼睛聚焦，纳闷这些思绪到底是来自我的脑海还是我血液里的药剂。要是能再向切德请教一次就好了，最后一次。
傍晚时分，太阳逐渐西沉，有人推推我把我叫醒。“你主人找你。”他只说了这么一句，我猛然清醒过来。在头上盘旋的海鸥、海上的新鲜空气、昂首晃动前进的船身，让我想起自己身在何方。我连忙爬起来，觉得很羞愧，居然连切德是否好好安顿下来都不知道就睡着了。我匆匆往船尾方向走，走向舱房。
我在舱房里找到了切德，他占据了那张小小的桌子，正俯身研究着一张摊开的地图，但我视线的焦点是一大锅鱼肉浓汤。他的视线没有离开地图，做了个手势要我自己动手吃，我当然乐意遵命。用来配着浓汤吃的是船上一种又粗又硬的小面包，还有一瓶酸酸的红酒。直到食物出现在面前，我才真正发现自己有多饿。我用一块小面包擦着盘底时，切德问我：“好一点了吗？”
“好多了。”我说，“你呢？”
“好一点了。”他用我熟悉的鹰一般的眼神注视着我说。他看起来完全恢复了，我松了一口气。他把我的盘子推开，把地图摊在我面前。“等到入夜，”他说，“我们就会到达这里。上岸会比之前上船要艰难得多。如果我们运气好，也许会刮起及时风，但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会错过潮水最平静的时候，那时海流会比较强劲，说不定我们得在一艘小艇上引导马匹游上岸。我希望不会这样，但是你要做好准备，以防万一。等我们上岸以后——”
“你身上有卡芮丝籽的味道。”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话，但我在他的呼吸中闻到了卡芮丝籽和油的味道，千真万确。我在春季庆的时候吃过卡芮丝籽蛋糕，每个人都在春季庆吃过那种蛋糕，我知道即使蛋糕上只洒了一点点卡芮丝籽，也能让人顿时充满令人晕眩的活力。每个人都是这样庆祝“春临节”的，反正一年才一次，无伤大雅。但是我也知道博瑞屈警告过我，绝对不要买一匹身上有半点卡芮丝籽味道的马，如果有人敢在我们任何一匹马的粮草里加卡芮丝籽油被他逮到，他会宰了那个人，赤手空拳活活宰了他。
“是吗？那还真奇怪。嗯，如果得带着马匹游过去的话，我建议你把衬衫和斗蓬收进油布包里，我在船上帮你拿着，这样等我们上岸之后，你至少还有两件干衣服可以穿。从海滩那里，我们往——”
“博瑞屈说只要你喂马吃一次卡芮丝籽，那匹马就再也不一样了。它会对马造成影响。他说你可以用它赢得一场赛马，或者制服一头野性难驯的牡马，但是之后那匹马就再也不是从前的它了。他说有些奸诈的马商会用它让马在卖的时候看起来很好，让它们显得精神抖擞、眼睛明亮，但是药效很快就会过去。博瑞屈说卡芮丝籽会让它们完全失去疲倦感，它们会一直跑个不停，超过它们早该筋疲力尽倒下来的时间。博瑞屈告诉我说，有时候卡芮丝籽油的药效一消失，马就会当场倒地。”这些字句冲口而出，像冷水流过石头。
切德从地图上抬起眼睛，温和地盯着我看：“博瑞屈对卡芮丝籽知道得这么多，真有意思。我很高兴你这么认真听他的话。现在是不是可以请你同样认真地听我说，我们来计划下一阶段的行程。”
“可是，切德……”
他用眼神将我牢牢定住：“博瑞屈管马很有一套，他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显得很有天分了，他说的话通常都是对的——在谈马匹的时候。现在你注意听我说，我们从海滩走到上面的悬崖时需要提灯，那条路非常难走，我们可能一次只能牵一匹马上去。我听说这还是可以做到的。上去之后，我们越野骑到冶炼镇去，因为现有的路都不够快不够近。这一带有很多山丘，不过没有森林。而且我们得走夜路，所以只能用星星来当地图。我希望我们在下午过半的时候就可以到冶炼镇，我们两个以旅人的身份进镇。目前为止我只决定了这些，其他的就得接下来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做计划了……。”
我开口问他的时机就这样过去了，我本来想问他为什么可以服用卡芮丝籽却不死，但这问题却被他仔细的计划和详尽的细节给推到一边去了。他又跟我讲了半个小时的细节问题，然后叫我离开舱房，说他还有其他事情要准备，我应该去看看马匹怎么样了，顺便尽量休息一下。
马匹在前面甲板上用绳子临时围出的一块地方，底下铺着稻草，这样甲板才不会被马蹄踏坏，也不会沾上马粪。一个脸色不太好看的人正在修理煤灰上船时踢松的一段栏杆，他似乎不怎么想讲话，而马匹则还算平静自在。我在甲板上稍微走了走。我们是在一艘整洁的小船上，这是一艘来往岛屿之间的商船，宽度长过深度。这艘船吃水很浅，让它可以溯河而上或靠近海滩而不会损伤船身，但是在比较深的水域上航行起来就不太适应了。它摇摇晃晃地前进，这里点个头、那里行个礼，像个提了一大堆东西的农妇走在拥挤的市场里。这艘船似乎只载了我们，一名水手给了我两只苹果跟马分着吃，不过他的话也很少，因此跟它们分吃完苹果之后，我就在那堆稻草上离它们不远的地方歇了下来，遵照切德的建议休息一下。
风势很帮我们的忙，船长把我们载到非常靠近那高耸着的悬崖的地方，近得超过我原先以为可能的程度。但把马匹从船上弄下来依然是件讨厌的差事，切德之前讲了那么多、警告了我半天，我还是没料到海面上的夜色会如此黑暗。甲板上的几盏可怜兮兮的提灯派不上什么用场，微弱的光线帮不上我多少忙，投射出的影子倒是让我感觉更加混乱。最后，一个水手用一艘小艇把切德载上岸，我则跟两匹一点不情愿的马一起下水。因为我知道如果牵一条绳子来拉着煤灰，它会反抗，说不定还会把小艇给踢沉，所以我攀着煤灰，鼓励它，相信它会运用她的常识带我们朝岸上发出微光的提灯游去。我用一条长绳子将切德的马拉在身后，因为我不希望它在水里踢水的动作离我们太近。海水冰冷，夜色漆黑深沉，要是我还有点头脑，就会希望自己此时身在别处，但在一个男孩看来，这种困难且让人不快的事已经变成了一项对自己的挑战和冒险。
我从水里走出来，浑身滴着水，身上冷飕飕的，但是内心却兴奋不已。我拉住煤灰的缰绳，哄着切德的马上岸，等我终于把它们两个搞定，切德已经站在了我身旁，他十分高兴地笑着，一手拿着提灯。小艇已经离开了，朝着船划去，切德把我的干衣服交给我，但干衣服套在我全身湿透的衣服上也没什么作用。“路在哪里？”我问着，身体一阵阵打冷颤，声音也跟着发抖。
切德嗤笑一声：“路？你把我的马拉上岸的时候我去看了一下，根本没有路，只有像是水从悬崖上流下来的路径罢了。但我们也只能凑合着走了。”
情况比他说的要好一点，但也没好多少，这条小径又窄又陡，脚下踩的碎石还会松动。切德拿着提灯走在前面，我跟着他，两匹马排成纵列让我拉在身后。有一次切德的马突然立起来往后扯，我一下子失去平衡；还有一次，煤灰想往另一个方向走也害我差点跪倒在地。直到我们终于爬上悬崖，我的心才从喉咙口回到原位。
登上悬崖后，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夜色和开阔的坡地，头顶上是缓缓滑过夜空的月亮和四散的星星。或许是因为切德的神态，挑战的精神又抓住了我。卡芮丝籽让他双眼睁大，即使在提灯的光线中都能看到他眼神的明亮，他的精神虽然来得不自然，但还是很有感染力，就连马匹似乎也受到了影响，喷着鼻息甩着头。切德和我一边像发疯一样哈哈大笑，一边把缰绳调整好，然后骑上马背。切德抬头瞥了一眼星星，然后环顾我们面前下降的坡地，漫不经心地随手一甩，把提灯扔到了一边。
“走！”他对着夜色宣布，脚一踢枣红马，马便一跃而出。煤灰也不甘示弱，于是我做了以前从来不敢做的事，那就是夜里在不熟悉的地形上奔驰。我们没有摔断脖子真是奇迹。但事情就是这样，有时候好运是属于小孩和疯子的，而我觉得那天晚上我们既是小孩也是疯子。
切德带路，我跟在后面。那一夜，我对向来令我不解的博瑞屈又多了一分了解，因为我也感受到了那种非常奇怪的安宁和平和之感，那是因为你把自己的判断力都交给别人，对他们说：“你带路，我跟着你，我相信你不会带我走向死亡或伤害。”那一夜，我们策马奋力向前跑，切德完全根据夜空来找路，而我完全没有去想万一我们迷路了，或者哪匹马失足受伤了我们该怎么办。我丝毫不觉得需要为自己的行动负责任，一切突然变得简单又清楚，不管切德说什么我只要照做就好，我相信他会让一切行动都圆满完成。我的精神高高地骑在那波信心的浪头上，在那一夜的某一刻我突然想到：博瑞屈在骏骑身上得到的就是这一点，让他最怀念和渴望的也是这一点。
我们整夜骑马前行，切德偶尔会让马匹稍事歇息，但是如果换成博瑞屈，他让它们休息的次数会更多些。他不只一次停下来仰望夜空，然后再看向地平线的那一端，以确认我们没走错方向，“看到那座映衬着星空的山丘没？可能你现在还不能清楚地看见它。我认识那座山丘，它的形状白天看起来就像是奶油商戴的帽子。它叫崎法萧，我们要保持它在我们西边。走吧！”
还有一次，他在山丘顶上停下脚步，我勒马停在他旁边。切德坐着不动，身体挺得直直的，看起来简直像座石雕。然后他举起手臂指向某处，手微微发抖：“看到底下那道深谷了吗？我们的路线有点太靠东边了，要一边走一边修正回来。”
我根本看不见它，它只是星光下模糊的景物中一道深色切口而已。我纳闷，不知道他怎么能知道那里有深谷的。经过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他朝我们左边做了一个手势，一盏孤立的灯光在一片高地上闪烁。“羊毛庄这里今天晚上有人没睡。”他观察道，“八成是哪个面包师，把一大早要用的面团拿出来发。”他在马鞍上转过身，我与其说是看到不如说是感觉到他的微笑，“我出生的地方离这里不到一里。来吧，小子，咱们走。我不喜欢去想劫匪居然来到了离羊毛庄这么近的地方。”
我们继续前行，走下一处非常陡的山坡，我感觉到煤灰的肌肉紧绷起来，身体重心压在后腿上，我们几乎是滑下坡去。
天际露出灰蒙蒙的曙光，我又闻到了海的味道。等我们爬上一处坡顶，往下看去已经可以看到冶炼镇了，而时间尚早。从某些方面看来，这是个贫乏的地方：只有潮水涨到某个程度的时候这里才停得了大船，其他时候船得在比较远的地方下锚，派小艇在船和岸之间来回穿梭。地图上之所以找得到冶炼镇，大半是因为这里的铁矿。我并不指望能看到一座繁忙热闹的城市，但也没有心理准备看到一缕缕烟从烧得焦黑、没了屋顶的建筑物上升起。还听到一头不知道在哪里的母牛因为没人给它挤奶而哞哞叫。岸边有几艘被凿沉的船，桅杆立在那里像一棵枯死的树。
早晨的街道空荡荡的。“人到哪去了？”我把心里的疑问说了出来。
“死了，或是被抓去当人质了，或者还躲在树林里。”切德的声音紧绷，我的眼神转向他，惊诧地在他脸上看到痛苦的神情。他看见我瞪着他看，哑然地耸耸肩：“你会感觉到这些人是属于你的，感觉到他们的灾难是你的失败……等你渐渐长大就会有这种感受了。这是血缘带来的。”他让我自己去沉思默想，然后碰了碰疲倦的马，让它走起来。我们走下了山丘，走进镇里。
切德唯一采取的谨慎措施似乎就是走得慢一点而已。我们只有两个人，没带武器，骑着疲倦的马，还走进一处刚被……
“船已经走了，小子。来打劫的船一定要有非常多的划桨手才动得了，尤其是进入到这一带沿岸的海流里时。这也是另一个让人惊讶的地方。他们怎么会对我们的潮汐和洋流熟悉到可以来这里打劫？而且他们为什么要来这里打劫？来搬铁矿吗？直接从商船上抢铁矿比这可容易多了。这没有道理，小子，一点道理也没有。”
前一夜留下了很重的露水，镇里逐渐升起一股臭味，是被烧焦的房屋受潮后散发出的味道。时不时地还能在某些地方看到一栋还在默默烧着的房子。一些房子门前的街道上散落了各式各样的物品，我不知道这是因为住户在抢救一些货品时落下的，还是来打劫的人本想把东西搬走，但后来又改变了心意给扔下的。一个没了盖子的盐盒、好几码绿色的羊毛织品、一只鞋、一把残缺的椅子：尽管这些东西无声地躺在那里，但却清楚地说明原本安全和温馨的一切都已经被踩到泥地里，永远地损毁了。一股阴森的惊恐忽然笼罩住我。
“我们来得太晚了。”切德轻声说。他勒马停住，煤灰也在他身旁停下。
“什么？”我一下子回不过神来，愣着问他。
“人质。已经放回来了。”
“在哪里？”
切德不可置信地看着我，仿佛我是一个疯子或者笨得出奇：“那里。在那栋建筑的残骸里。”
我很难解释在我生命中接下来的那一瞬间发生了什么，有好多事情都同时发生了。我抬起眼看见一群人，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在某间被烧得只剩空壳子的商店里面，一边喃喃自语一边东翻西拣。他们穿着又脏又破的衣服，但似乎都对此并不在意。我看到两个女人同时捡起一只大水壶，然后争执起来，互相打起耳光，都想把对方赶走，好占有这份战利品。她们看起来就像是两只争抢奶酪硬皮的乌鸦，一边吼叫着，一边又打又骂，各拽着水壶一边的把手不放。其他人没有理会她们，只顾着自己搜刮好东西。
村民会有这种举动实在非常奇怪。我向来听说，在村子遭到劫掠之后，村民都会团结起来清理和善后，把幸存的未倒塌的房屋打理得可以住人，然后互相帮助挽救重要的财物。他们会分享物资、共同度过这段艰难时光，直到房舍得以重建、商店可以重新开张。而眼前这些人几乎失去了一切，亲朋好友都死在劫匪手下，但他们看起来似乎完全不在乎，只知道为了剩下的丁点物资争吵打闹。
光是发现这奇怪的一点，就已经让眼前的景像看起来够可怕了。
但更可怕的是，我连感觉都感觉不到他们。
在切德把他们指给我看之前，我根本没看见或听见他们，就算我骑马经过他们身边我也不会注意到他们。而另一件同时发生在我身上的重大事件是，这时我突然意识到我跟我所认识的其他人都不一样。想像一下，如果有个可以看见东西的孩子在一座盲人村里长大，村里的其他人根本连视觉这种感官存在的可能性都想不到，那么这个孩子的脑海中就不会存在那些可以用来描述颜色或者是不同亮度的光线的词汇，其他人对这孩子感知世界的方式也毫无概念。我们坐在马背上盯着那些人看的时候就像是这样，切德把他心头的疑问说了出来，声音中带着苦痛，“他们怎么了？他们哪里不对劲？”
我知道。
人与人之间来回交织着一股股线，它连结着母亲与孩子、男人与女人，有的还会一条条延伸到家人和邻居、宠物和牲口身上，甚至海中的鱼和天上的鸟之间，也连结着这样的线——然而这些线全部、全部都不见了。
我这辈子一直都是靠那些感觉之线来得知周遭生物的存在的，但我却对自己的这种感知能力却一直浑然不觉。除了人类之外，狗和马，甚至鸡身上也都有这种线。于是我会在博瑞屈进门之前就抬头看向门，也会知道栏房里又多了一只新生幼犬，哪怕它几乎整个身子都被埋在了稻草堆里。因此切德开启那道阶梯时我会醒过来。因为我可以感觉到人，这种知觉向来是第一个通知我的，同时让我知道要动用眼睛、耳朵和鼻子，去察看我感觉到的究竟是怎么回事。
但这些人完全没有散发出任何感觉。
想像一下没有重量的或是一点不潮湿的水，那些人在我感觉起来就是这样。他们失去了那种东西，不但不再算是人，甚至根本不算活着。因此我感觉自己仿佛是看到岩石从地上升起，然后彼此争吵和抱怨。有一个小女孩发现了一罐果酱，把手伸进去挖出一把来舔着，一个成年男人本来在一堆烧焦的布料中翻找，这时突然转过身去走向她，一把抢过那罐果酱，把小女孩推开，毫不理会她愤怒的叫喊。
没有人动手制止。
切德准备下马，但我倾身向前拉住他的缰绳，然后对煤灰大喊着连不成句的话，它虽然疲倦，但我声音中的恐惧让它动了起来，它一跃往前跑去，我一扯缰绳让切德的枣红马跟在我们后面。切德差点摔下马，但他紧紧抓住了马鞍。我以我们能达到的最快速度把我们带出那座死镇。我听见我们身后传来叫喊声，比狼嚎更冷，冷得像灌进烟囱的暴风，此时的我已经吓坏了，但还好我们正骑着马飞奔而去。哪怕我们已经快要把那些烧毁的房屋远远抛在身后了，我都还是没有勒马停下，也不让切德把他的缰绳夺回去。接着路径一弯，我在一小片杂树林旁终于勒马停住。现在想起来，恐怕我直到那个时候才听见切德生气地要求我解释这是怎么回事。
然而他没有听到很清楚流畅的解释。我俯身向前，抱住煤灰的脖子，感觉到它的疲倦和我自己身体的颤抖，也模糊地感觉到它跟我一样不安。我想到冶炼镇那些空心的人，又用膝盖顶了顶煤灰。它疲倦地踏出脚步，切德跟上，质问我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我嘴巴发干，声音颤抖，没有看向他，边喘气边混乱地解释我的恐惧和我感受到的东西。
我沉默下来，我们的马继续沿着紧实的泥土路走下去。最后我终于鼓起勇气看向切德，他正打量着我，仿佛我头上长出了犄角似的。一旦我发现了自己有这种知觉能力，就再也无法忽视它了。我感觉到切德心存怀疑，但也感觉到他刻意跟我拉开距离，稍稍后退、稍稍把自己遮挡起来，来面对我这个突然变得有点陌生的人。这更让我觉得伤心，因为他面对冶炼镇的那些人时并没有这样后退，而对他来说他们远比我陌生上百倍。
“他们就像是木偶，”我告诉切德，“像是木头做的东西活了过来，在上演某种邪恶的戏码。如果他们看见我们，他们会毫不迟疑地杀了我们，只为了抢走我们的马匹或披风或一块面包。他们……”我寻找字句，“他们甚至连动物都算不上了，他们身上没有散发出任何东西，什么都没有。他们就像是一堆单独的孤立的小东西，像一排书，或是一堆石头，或者——”
“小子，”切德说，态度介于温和与恼怒之间，“你要振作一点。我们这一夜跑来非常辛苦，你累了，太久没睡，所以脑袋就开始出现奇怪的幻觉，让你睁着眼做梦，还有——”
“不是，”我拼命想说服他，“不是这样的，这跟睡眠不足没关系。”
“我们回去那里。”他理性地说。早晨的微风吹过来，他的黑色斗蓬飞卷住身体，这情景是如此寻常，但我觉得心都要碎了。那个村子里的那些人和这股单纯的早晨微风怎么可能存在同一个世界里？还有语气如此平静如常的切德？“那些人都只是普通人，小子，但他们遭遇了非常可怕的事，所以会有奇怪的举动。我以前认识一个女孩，她亲眼看到自己的父亲被熊杀死，之后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她就是这个样子，只是瞪着眼睛喃喃自语，几乎完全不动，也不照顾自己。等那些人的生活重回正轨的时候，他们就会恢复的。”
“前面有人！”我警告他。我什么也没看见、没听见，只感觉到我新发现的这种知觉像蜘蛛网被牵动了一下一样。我们沿着路往前看去，看见一群衣衫褴褛、鱼贯前行的人，而我们正逐渐接近这群人的末尾。有些人牵着扛东西的牲口，有些人则推着或拉着他们载着脏兮兮家当的车子，他们回头看见骑在马上的我们，露出恐惧的神情，仿佛我们是从地底下冒出来，前来追赶他们的魔鬼。
“是‘麻脸人’！”队伍尾端的一个男人喊道，举起一只手指向我们。恐惧使他满是倦容的脸变得苍白，说话的声音都哑了。“传说成真了。”他警告着其他人，他们都害怕地停下脚步瞪着我们，“没有心的鬼魂占据了人的身体，在我们村子的残骸里走来走去，然后穿着黑斗蓬的麻脸人会把疾病带来给我们。我们的生活太安逸了，所以古老的众神要惩罚我们。我们富饶的生活会害死我们所有人。”
“哦，真该死，我原本没有打算这样被人看见。”切德低声说。我看着他苍白的双手抓住缰绳，把枣红马调了个头。“跟着我走，小子。”他没有看向那个仍然伸着颤抖的手指指向我们的人。他的动作很慢，几乎像是懒洋洋地策马离开这条路，走上满是草丛的山坡。这种不带挑衅的温和的动作方式，博瑞屈也用过，用在面对提高警觉的马或狗的时候。他那匹疲倦的马不太甘愿地离开平坦的路面。而切德的目的地是山坡顶上的一处桦树林，我不解地看着他。“跟着我走，小子。”我迟疑着没跟上，他扭过头来命令我，“你想在路上被人丢石头吗？那可不是什么愉快的经验。”
我小心地抽了一下缰绳，引导煤灰走到路边上，就像完全没注意到前方那些恐慌的人一样。他们的情绪介于愤怒和恐惧之间，还留在原地徘徊不定。这种感觉就像是给一个干净清爽的日子抹上了一道黑红色的污渍。我看见一个女人弯下身，看见一个男人转身离开他的独轮手推车。
“他们要追来了！”我警告切德，尽管他们已经朝我们跑来。有些人手里握着石头，有些人拿着刚从树林里折下来的绿枝，他们每个人看来都很狼狈，都一副城里人不得不餐风露宿的模样。这些就是冶炼镇其他的村民，是那些没被劫匪抓去的人。而这一切都是在我双脚一夹马身、煤灰疲累地往前跑去的那一刹那间所醒悟到的。我们的马已经累坏了，因此尽管石头如冰雹般砸在我们身后的地面上，它们跑起来还是心不甘情不愿的。要是这些村民有休息够或者没那么害怕，他们轻易地就可以追上我们。但我想他们看到我们逃跑都松了一口气，因为他们脑袋里想个不停的是走在他们镇上的那些人，而不是奔逃的陌生人，不管这陌生人有多么不祥。
他们站在路上喊叫着，挥舞着手上的木棍，直到我们进入树林。切德带头走在前面，我也没有多问，任凭他带着我们走上一条与之前的路平行的小径，但这条路不会让那些离开冶炼镇的人看到我们。马匹又恢复了十分不情愿的沉重而缓慢步伐。谢天谢地，这些高低起伏的山丘和四散生长的树木让我们得以藏身，不被追逐者发现。当我看到一条波光粼粼的小溪时，我一言不发地指了指它。我们沉默地让马匹喝了水，从切德的袋子里努力倒出一点谷子给它们吃。我松开马具，用手抓起一把一把的草来擦它们脏兮兮、湿答答的毛皮，至于我们的食物则是冷溪水和出行携带的粗面包。我尽力把马匹打点好。切德则似乎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去打岔，但最后我实在克制不住好奇心，问了那个问题。
“你真的是麻脸人吗？”
切德吓了一跳，然后盯着我看，眼神中既有惊诧也有哀愁：“麻脸人？传说中疾病和灾难的预兆？哦，拜托，小子，你又不笨。那个传说已经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你该不会相信我有那么老吧！”
我耸耸肩。我想说，“你脸上有痘疤，而且你带来死亡。”但我没说出口。切德有时候看起来确实很老，但有时候却又充满活力，仿佛是个非常年轻的人住在了一副老人的身体里。
“不，我不是麻脸人。”他继续说下去，比较像是在对自己说而不是对我说，“但从今天开始，麻脸人出现的谣言会传遍六大公国，就像花粉被风吹走一样。人们会说他带来了疾病、灾祸和上天的惩罚，惩罚那些他们想像是自己做错的事。我真希望我没被他们看见，这个王国的人民要担心受怕的事情已经够多了。但比起迷信，我们有更迫切的事情要担心。不管你是怎么知道的，你说得没错。我非常仔细地把我在冶炼镇看到的一切都想了一遍，也回想了那些拿石头丢我们的镇民所讲的话，还有他们每个人的神情。根据我过去所了解到的冶炼镇的人，他们生性勇敢，不会因为迷信就惊慌逃走。但我们在路上看到的那些人就是在逃，他们打算永远离开冶炼镇，还尽量把幸存的东西都带走。他们离开了自己祖父出生的房子，也丢下了那些仿佛是智商低下、在废墟中搜刮废物的亲戚。”
“红船的威胁并不是空话，我一想到那些人就发抖。有些东西出了很大的问题，小子，一想到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我就感到害怕。如果红船俘虏我们的人之后，还要求我们付钱让他们杀死那些人，而我们因为害怕被放回来的人都会变成那样——这是多么可怕的选择！而且他们又再一次选在我们最没防范的时候发动攻击。”他转向我似乎还要继续说，但突然一阵摇晃坐倒下去，脸色发灰。他低下头，双手掩住脸。
“切德！”我惊慌得叫出声，冲到他旁边，但他却转过身去。
“卡芮丝籽最糟糕的一点，”他说，双手的遮掩使他的声音变得含糊，“就是它会非常突然地抛下你。博瑞屈警告你要小心它是对的，小子。但有些时候，比如现在这种局势恶劣的时候，我们除了糟糕的选择之外别无他法。”
他抬起头，眼神呆滞，嘴巴几乎是松垮垮的。“现在我需要休息。”他说，可怜兮兮的像个生病的孩子。他颓然倒下之际我扶住他，让他慢慢躺在地上。我用挂在我马鞍上的袋子给他当枕头，把我们两人的斗蓬盖在他身上。他躺着不动，脉搏缓慢，呼吸沉重，从那个时候一直躺到第二天下午。那天晚上我靠着他的背睡觉，希望能让他保持温暖，第二天我把我们仅剩的粮食都拿出来喂给了他。
到了那天入夜的时候，他身体恢复得足以上路了，于是我们开始了一段消沉的旅程。我们缓慢前进，因为我们只在晚上赶路。切德找路，但我带头骑在前面，他常常只像是马背上背着的东西而已。我们在之前那个疯狂的晚上一夜之间跑完的路程，现在却花了两天才走完。食物很少，我们讲的话更少。切德似乎连想事情都会觉得累，而且不管他在想什么，他总是觉得太黯淡无望了因而不想讲出来。
他指出位置，要我生火做讯号，让那艘船回来接我们。他们派了艘小艇到岸边来载他，他一言不发地上了船，就这么认定我可以把我们疲倦的马匹弄上船去，可见他真的是累坏了。于是我的自尊心逼着我完成任务，然后我上了船倒头就睡，睡了这么多天以来一直没能睡好的一大觉。之后我们再度下船，疲倦地往洁宜湾走。我们在深夜回到城里，百里香夫人又“住”进了客栈。
到了第二天下午，我终于可以去告诉客栈老板说，夫人身体好多了，想吃点她厨房里的东西，请她送一托盘食物到夫人房里来。切德看起来确实好多了，但他有时候会出很多汗，浑身都是卡芮丝籽那种令人作呕的甜味。他胃口奇大，喝了非常多的水，但两天后他就叫我去告诉客栈老板说，百里香夫人翌日早晨要离开了。
我恢复得比他快得多，有几个下午的时间可以在洁宜湾城里乱逛，呆呆地看着商店和摊贩，同时拉长耳朵注意听那些切德非常重视的闲话。就这样，我们知道了很多我们之前就打算去了解的事情。惟真的外交任务顺利完成，贤雅夫人现在受到全城爱戴。我已经可以看出道路和防御工事的维修工作增加了，守望岛的瞭望台则由克尔伐手下的精英部队驻守，而且人们现在都叫它贤雅瞭望台。但这些闲话也讲到红船躲过了惟真自己的瞭望台，还讲到冶炼镇发生的奇怪事件。我不只一次听到有人说看见了麻脸人，而人们围坐在客栈炉火旁所讲的关于冶炼镇如今那些居民的故事让我恶梦连连。
逃离冶炼镇的人讲的故事令人心碎，说他们的亲人变得冷漠、无情无义。那些人现在住在那里，虽然看起来还是人类的样子，但这不可能被骗得过那些过去曾最熟悉他们的人。那些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所做的事，对公鹿堡来说，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闻所未闻。人们窃窃私语，谈论着那里发生的邪恶现象，而那种种景象完全超乎了我的想象。听说船只已经不再停靠冶炼镇了，铁矿得到别处去挖。甚至连那些逃出来的人都没有地方愿意收留，因为谁知道他们身上沾染了什么东西，毕竟麻脸人曾经在他们面前现身啊！然而最可怕的却是听到平民百姓说，事情很快就会结束了，那些留在冶炼镇的东西很快就会自相残杀，他们会全部死光光，谢天谢地。洁宜湾安分守己的百姓希望那些曾经也是冶炼镇安分守己的百姓的人死去，仿佛这是唯一能发生在那些人身上的好事。而事实上的确如此。
在百里香夫人和我即将归队，随惟真一行人回公鹿堡的前一夜，我醒过来发现房里点着一根蜡烛，切德坐在那里瞪着墙看。我没说一个字他就转过身来，“他们必须教你精技，小子。”他的语气仿佛在说一个痛苦的决定，“邪恶的时代来临了，而且会与我们同在很长一段时间。在这种时候，好人必须尽其所能创造出各种武器。我会再去找黠谋，这次我会向他提出这个要求。现在已经到了艰险的时刻，小子，而且我不知道它会不会有过去的一天。”
在之后的许多年里，我也常怀疑这一点。

11 冶炼
麻脸人是六大公国的民间传说和戏剧中家喻户晓的人物。一个木偶戏班如果没有麻脸人的木偶，那就真的是很穷很差的戏班，因为麻脸人不只可以扮演他传统的角色，还可以用来当作其他一般戏码里的灾难预兆。有时候麻脸人的木偶就这么挂在布景上，以便给那场戏增添不祥的气氛。他的象征意义在六大公国是处处皆知的。
据说这个传说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这片土地初有人居之时，不是来自外岛的瞻远家族征服各大公国的时代，而是在更久之前，最初有移民在此定居的时代。就连外岛人也流行着这传说的另一版本，那是个带有警告意味的故事，说的是海神埃尔因被抛弃而勃然大怒。
当大海还年轻的时候，第一位古神埃尔是相信各岛居民的。他把他的大海以及一切海里游的东西都给了那些人，大海所碰触到的土地也都是他们的。在之后很多年的时间里，人民都心存感谢。他们在海里捕鱼，喜欢在哪里的海岸居住就在哪里居住，并抢劫所有敢在埃尔给他们的土地上落脚的人，如果有人胆敢在他们的海里航行，当然也成了他们名正言顺的打劫目标。这些人逐渐兴盛起来，变得刚硬又强壮，因为埃尔的大海就像筛子一样筛选出最优秀的人。尽管他们的生活艰苦又危险，但这种生活让他们的男孩成长为强壮的男人，女孩则成为不论在灶台边还是在甲板上都一样无畏的女人。这些人民尊敬埃尔，对这位古神献上赞扬之词，要咒骂什么也只以他的名来咒骂。埃尔对他的子民也非常自豪。
但慷慨的埃尔给他的子民太多祝福了。严寒的冬天里并没有死太多人，他兴起的风暴也太温和，不能征服航海技术精湛的子民。于是这些人的数目越来越多，他们的牛羊牲口也越来越多。在容易生活的年岁里，身体虚弱的小孩不会死，他们会长大，待在家里，开始犁地耕田，来喂饱那些肥肿肿的牲口、禽类和其他跟它们一样弱小的东西。而这些犁地的人不会赞扬埃尔的强风和巨浪，他们想要赞美或咒骂什么都会以艾达之名。艾达是那些犁地、种植庄稼和照顾牲畜之人的古神。于是艾达便祝福她的这些弱小的子民，让他们的植物和牲畜都越来越丰盛。这使得埃尔很不高兴，但他没有理会他们，因为他还有那些活在船只和浪涛上的坚强子民，他们的祝福和咒骂都是以他之名，他也降下风暴和寒冬去鼓励他们。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埃尔忠心的子民越来越少了。依靠土地生存的弱小子民诱惑那些水手，跟他们生出只适合种田的小孩，于是那些水手离开了寒冬降临的海岸和处处冰霜的草原，往南迁移到生长着葡萄和谷物的柔软土地上。每一年，去开垦埃尔赐给他们的大海、捕捞埃尔赐给他们的渔获的子民越来越少，埃尔在人们祝福或咒骂的话里听到自己的名字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到最后，只以埃尔之名来祝福或咒骂的人只剩下一个，这是个瘦巴巴的老人，老得不能出海了，他的关节肿痛，嘴里也没剩几颗牙。他开口祝福或咒骂都十分软弱无力，埃尔听起来只觉得受到侮辱而不是高兴，因为埃尔不喜欢骨瘦如柴的老人。
最后，一场暴风雨来袭，本来是要了结那个老人和他的小船的，但是当冰冷的浪涛打在老人身上时，他紧抓着小船的残骸，竟然胆敢喊起埃尔的名字请他发发慈悲，尽管所有人都知道埃尔不知慈悲为何物。老人这渎神的言词让埃尔勃然大怒，他拒绝把老人收进他的大海里，还把老人冲到海岸上，对他下了诅咒，让他不仅再也不能出海航行，而且还死不了。老人从咸咸的浪潮中爬出来，脸上和身上满是疤痕，仿佛藤壶曾经紧紧捆住他。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上柔软富饶的土地，但不管去到哪里，看到的都是软弱的挖土人。他对他们的愚昧发出警告，说埃尔会培养出一批更坚强的新子民，把原先由他们继承的东西赐给那些新子民；但这些人已经变得太软弱、太墨守成规，根本不听他的话。而不管老人去到哪里，疾病都会随之而来。他散播的都是这种脓包痘疹式的疾病，这种病才不管你强壮还是虚弱，坚强还是软弱，只要碰上了就会生病。而这片土地正适合散播这种疾病，因为每个人都知道脓包痘疹是从脏污的尘埃中来的，而且经由挖土犁地来传播。
故事的内容就是这样。于是麻脸人变成了死亡和疾病的预兆，用以谴责那些因为土地肥沃而过着软弱轻松生活的人。
冶炼镇发生的事给惟真返回公鹿堡之行罩上一层浓密的乌云。惟真是个务实得几乎过了头的人，一等到克尔伐公爵和歇姆西公爵对守望岛的事情达成协议，他就马上离开洁宜湾。事实上，惟真和他的精英部队在切德和我回到客栈前就已经离开了，因此我们一行人的回程有种空荡荡的感觉。不管是在白天，还是在黑夜里的火堆旁，人们都讲着冶炼镇的事，光是在我们的车队里，那些故事就已经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添油加醋。
切德继续扮演他那个不仅恶臭而且恶毒的老夫人，让我回家的旅程非常难捱。我得替她拿这个拿那个，随时待命等着她的吩咐，直到她在公鹿堡的仆人出现、护送她回房，我才得以解脱。“她”住在女眷的那一厢，虽然我决定此后要特别注意打听关于她的闲话，但我只听到人家说她性情难缠，总是把自己关在房里而已，切德到底是怎么把她创造出来并维持她虚幻的存在的，我始终没能完全查清楚。
我们不在的时候，公鹿堡似乎经历了一连串事件的风暴，让我觉得我们好像离开了十年而不是几个星期。但就连冶炼镇的事情都没能完全抢去贤雅夫人的风头。这个故事被一讲再讲，被各个吟游歌者争相吟唱，看谁唱的内容会成为标准版本。我听说，在她非常精彩流畅地讲完要让瞭望台成为他们国土上的璀璨珠宝之后，克尔伐公爵还单膝跪下亲吻了她的指尖。另一个消息来源甚至告诉我说，歇姆西爵士不但亲自向贤雅夫人道谢，当天晚上还总是邀她共舞，差点因此在这两个大公国之间造成另一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纠纷。
听到她这么成功，我很高兴。我甚至不只一次听到人们悄悄说，惟真王子也应该给自己找个这样的夫人。由于他常常出门在外，处理内政、追赶劫匪，人民开始觉得应该有个强有力的统治者坐镇在公鹿堡。老国王黠谋名义上仍然是我们的君主，但是，就像博瑞屈说过的，人们通常会向前看。“而且，”他又说，“人们喜欢知道王储家里有张温暖的床在等他，这让他们有些东西可以幻想。一般人的生活中很少能负担得起浪漫的恋爱，所以他们就把想象力全都放在国王或者王子身上。”
但我知道惟真本人没时间去想温暖的床，事实上他根本没时间想任何床。冶炼镇已经成为一个先例，也是一项威胁。同样被劫掠的消息很快又从其他三个地方传来，一个紧接着一个。用现在流传的说法来形容，北方近邻群岛的克罗夫特显然早在几星期前就已经被“劫匪冶炼”了。北方的冰封海岸消息传来得比较慢，但消息的内容同样阴森恐怖。克罗夫特也有居民被掳走成为人质，红船劫匪也下达最后通牒说若不付钱那些人就会被放回来，而该城的议会也跟黠谋一样如坠云雾中。他们没付钱，人质也跟冶炼镇的人质一样被放了回来，大部分身体状况都很正常，但毫无人性中的良善。人们窃窃私语、相互议论，说克罗夫特采取了更为直接的解决之道。近邻群岛严酷的气候孕育出性情严酷的人民，但就算是他们，也认为对那些如今已经没有心的亲友举剑相向是件仁慈的事。
另两个村子是在冶炼镇之后遭劫的。岩门的村民付了赎金，第二天海浪冲来了残缺不全的尸块，全村聚在一起埋葬了死者。这消息传到公鹿堡，没有附加任何替自己辩护的词句，只有不言而喻的村民的看法，那就是如果国王的部队够有警戒心的话，他们村子至少可以事先得知劫匪要来的警讯。
绵羊沼则正面迎接挑战。他们拒绝付钱，但冶炼镇的消息已经传遍各地，他们也做了准备。他们带着笼子和手铐脚镣去迎接被放回来的人质，把自己人领了回去，其中有些人还得先打昏，然后绑起来带回他们各自的家。全村人团结一致，试着让这些人恢复以前的样子。因此绵羊沼的故事被传得最多最广：有个母亲凶巴巴地拒绝为别人已经送到她面前的婴儿哺乳，咒骂着说她讨厌这个只会哭又湿答答的东西，有个被绑起来的小孩又哭又叫，等到心碎的父亲忍不住给他松了绑，他却立刻拿起烤面包用的长柄叉朝自己的父亲扑过去。有些人则满口咒骂、整天扭打在一起，还对自己的亲人吐口水；有些人则安于被绑，过着闲散的生活，享用着别人放在他们面前的食物和麦酒，但从来不会说半个字表达谢意或好感。这些人松绑后并不会攻击自己的家人，但也不会去工作，更不会跟大家坐在一起消遣晚上的时光。他们对偷窃毫无悔意，甚至会偷自己孩子的东西，他们乱花钱，吃起东西狼吞虎咽；他们不会带给任何人半点快乐，连句亲切的话也没有。但绵羊沼传来的消息是，村民打算坚持下去，直到这“红船病”过去为止。这让公鹿堡的贵族有了一点点希望，他们赞佩绵羊沼村民的勇气，发誓说如果他们自己的亲人遭到劫匪冶炼，他们一定也会这么做。
绵羊沼和当地勇敢的居民成为六大公国重振精神、号召子民团结的宣传重点。黠谋国王以他们之名征更多的税，一部分税金用来买谷子，给那些忙着照顾被绑起来的亲人、无暇重整残破牲口群的人，或是重新耕作烧毁的田野的人；另一部分的税金则用来建造更多船只，雇用更多人手，以巡防海岸。
一开始，人们对自己能帮上忙都感到很骄傲。住在海边悬崖上的人开始自发地进行瞭望，信差、送信的鸟和烽火全都设置起来了；有些村子送绵羊和补给品到绵羊沼去，给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但漫长的好几个星期过去了，被送回来的人质完全没有恢复神智的迹象，这些期待和奉献便开始显得可悲而非高贵。原先最支持这番努力的人现在宣称，要是他们被抓去当人质，他们宁愿选择被大卸八块丢进海里，也不愿回来给自己的家人带来如此艰苦和令人心碎的生活。
我想，更糟糕的是，皇室本身在这样的非常时期也不确定要怎么做。要是国王发布命令，说人民必须或者不可以为人质付赎金，情况会比较好一点。不管是下令必须付钱还是不可以付钱，总是会有人不同意，但如此一来至少国王表达了自己的立场，人民多少会觉得皇室有在面对这项威胁。结果，增加的巡逻和瞭望只让人觉得公鹿堡本身都被这项新的威胁吓坏了，而且没有任何面对威胁的策略。没有国王的命令，沿岸的村镇便自己拿主意，各镇议会开会决定万一被冶炼的话该怎么办。有些村子决定这样，有些村子则决定那样。
“但无论在哪里，”切德疲惫地告诉我，“他们决定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削弱了他们对王国的忠诚。不管他们是付钱还是不付钱，劫匪都可以边喝他们的血麦酒边嘲笑我们，因为当我们的各处村镇做出这个决定时，他们脑袋里想的不是‘万一我们被冶炼了’而是‘等到我们被冶炼的时候’。他们就算身体没有遭到强暴，但在精神上已经先被强暴了。他们看着自己的家人，母亲看着孩子，男人看着父母，心里已经放弃他们了，觉得他们不是得死就是得被冶炼。这样子王国无法真正运作下去，因为每个城镇都各自做决定，脱离了整体。我们会碎成一千个小镇，每个镇都只担心万一自己被打劫了要怎么办。如果黠谋和惟真不赶快采取行动，这王国会变得名存实亡，只能存在它原先统治者的脑海里。”
“但他们能做什么？”我质问，“不管下什么命令，都会是错的啊！”我拿起火钳，把我正在照看的那口坩埚往火里推进一点。
“有时候，”切德咕哝着说，“大胆犯错比保持沉默要好。小子，如果连你这么个小男孩都看得出不管决定付钱或不付钱都会是错的，其他人当然也看得出来，但至少下这么道命令能让我们有个全国一致的反应，不会好像每个城镇都得各自舔自己的伤口。而且除了下这么一道命令之外，黠谋和惟真还应该采取其他的行动。”他靠近一点，探头看看坩埚里冒泡的液体。“再热一点。”他建议。
我拿起一个小风箱，小心地鼓起风，吹盛火焰：“比方说？”
“组织起来，反过去打劫那些外岛人。提供船只和补给给任何愿意前去打劫他们的人。禁止人们让牛羊在海岸边的草地上吃草，那景象太诱惑人了。如果我们不能派兵去保护每一个村子，那就提供更多武器给村民。看在艾达神耕犁土地的份上，给他们用卡芮丝籽和颠茄做的药丸，让他们装在小袋子里挂在手腕上，这样万一他们被劫匪抓到，他们可以自杀，避免成为人质。不管做什么都好，小子，不管国王在这个时候做什么，都比现在这该死的举棋不定要好。”
我坐在那里目瞪口呆地看着切德，我从来没听过他讲话这么激动有力，也从没听过他这么直言不讳地批评黠谋。这令我大为震惊，我大气都不敢喘一口，既希望他继续说，又有些害怕听见他还会说出什么话来。而他似乎没意识到我在盯着他看。“再往里面一点，不过要小心，万一它爆炸了，黠谋国王手下的麻脸人可能就要从一个变成两个了。”他瞥了我一眼，“没错，我身上的疤就是这么来的。不过从黠谋国王最近对我所提出的意见的态度来看，我好像是真的长了脓包痘疹一样。‘你满脑袋想着不祥的预兆、警告和戒备，’他对我说，‘但我认为你想让那男孩接受精技训练只是因为你自己没能受训罢了。这是个很不好的野心，切德，去除它吧！’简直像是王后的鬼魂借国王的嘴巴说话似的。”
切德的怨恨让我静止不动。
“骏骑，我们现在最需要的是他。”过了一会儿他继续说，“黠谋按兵不动，惟真是个好军人，但他太听他父亲的话了。惟真应当老二的，而不是当老大，他是不会抓住主动权的。我们需要骏骑。如果他在，他会到那些城镇去，跟那些有亲人被冶炼夺走的人谈一谈。他妈的，他甚至会去跟那些被冶炼的人讲话……”
“你认为这样做会有什么好处吗？”我轻声问，几乎不敢动，感觉到切德与其说是在跟我说话，不如说是在自言自语。
“这样是不会解决问题没错，但是会让我们的人民觉得统治者有参与其中，而且很关心他们。有时候这样就够了，小子。但惟真只知道把他的玩具兵搬来搬去、思考战略，而黠谋眼看着这一切发生，心里想的不是他的人民，而是想着万一惟真害自己送了命，他要怎么确保帝尊可以安全又稳妥地掌权、即位。”
“帝尊？”我惊诧地脱口而出。那个只知道穿漂亮衣服、趾高气昂的帝尊？他总是跟在黠谋身后团团转，但我从来没把他当作真正的王子，听到他的名字出现在这种讨论里让我很是惊愕。
“他已经成了他父亲的宠儿。”切德满脸怒容，“自从王后死后，黠谋就一味地宠他。现在帝尊已经没有母亲要求他的拥护了，黠谋就企图用礼物来收买他，而他也非常会利用这个机会，专门说父亲喜欢听的话。而且黠谋也太放任他了，让他到处乱跑，把钱浪费在没有用处的旅行上，到法洛和提尔司去听他母亲的人民说那些让他以为自己很重要的话。这小子得有人管管，让他待在家里，把时间——还有国王的钱——花在比较重要的事情上。他到处乱花的钱已经够装备一艘战船了。”然后他突然不高兴地说道，“那样太热了！会破掉的，赶快把它勾出来。”
但是他说得太迟了，坩埚发出冰块破裂的声音裂了开来，埚里的东西使切德的房间充满辛辣的烟雾，那天晚上的课上不成了，话也没得说了。
他并没有很快再召唤我。我其他的课程仍在继续，但过了好几个星期切德都没有找我去。我很想念他，我知道他不是对我不高兴，只是心里担忧着一些事。有一天我闲下来把自己的意识朝他推去，却只感觉到神秘和不协调，突然后脑勺挨了狠狠的一下，因为博瑞屈逮到了我。
“你给我停下来。”他骂道，不理会我精心装出来的吃惊又无辜的样子。他朝我正在清理粪便的厩房里四处瞥视，似乎以为会看到有狗或猫躲在某处。
“这里什么都没有！”他惊呼。
“只有粪便和稻草。”我同意道，揉着后脑勺。
“那你刚才在干嘛？”
“发呆啊，”我嘀咕，“就发呆而已。”
“你骗不过我的，蜚滋。”他咆哮，“我的马厩里不允许你这么做，不许你用那种变态的手段对待我这些动物，也不许你侮辱骏骑的血脉。别忘了我对你说过什么。”
我咬牙低头继续工作，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叹着气走开。我继续耙地上粪便，怒气在心里沸腾，决心再也不要让博瑞屈冷不防地逮住我。
那年夏天接下来的时间简直像个卷入了许多事件的漩涡，我很难回忆起这些事情发生的经过。一夜之间似乎连空气都不一样了。我进城去，听到人们全在谈论防御工事和加紧戒备。那年夏天只有一两个城镇被冶炼，但听起来感觉像是一百个，因为那些故事被一再重复，在口耳相传的过程中被扩充得越来越丰满。
“搞得好像大家就只会谈这个了。”莫莉对我抱怨说。
夏天傍晚的阳光下，我们在长滩散步。经过闷热的一天，海风吹来了一丝令人愉悦的清凉。博瑞屈被找到春口去了，去看看他能不能搞清楚那里的牲口为什么皮上出现一大块一大块的伤处。如此一来我早上就不用上课了，但是多了很多工作要做，要接替他照顾马匹和猎犬，尤其柯布也不在，他跟着帝尊到涂湖去了，负责照管帝尊带去进行一场夏季狩猎的马匹和猎犬。
但反过来说，我晚上就没什么人管了，有比较多的时间可以到城里去。
傍晚和莫莉一起散步几乎已经成为我的例行公事。她父亲的健康状况越来越糟，每天晚上几乎不需要喝酒就可以早早进入沉睡中。莫莉会准备一点奶酪和腊肠，或者一小条面包和一些熏鱼，我们把东西装进篮子里，再带上一瓶便宜的葡萄酒，沿着海滩走到防波堤的岩石那里，然后坐在散发出落日余温的岩石上，莫莉会把她今天的生意和一整天听到的闲话讲给我听。我们走动时，手肘会时不时相碰。
“莎拉，就是那个屠夫的女儿，她告诉我说她真是巴不得冬天赶快来。她说风雪会把红船稍微赶回他们自己的海岸去，我们也可以喘口气，不用再这么害怕；然后科提又说我们或许可以不用害怕会有更多的地方被冶炼，而是害怕那些到处乱跑的被冶炼过的人。谣传冶炼镇的那些人有的已经离开那里了，因为现在那里已经没东西可偷了，他们就成群结队地抢劫旅人。”
“我怀疑那些抢劫的人很可能只是假装自己是被冶炼过的人，让人家不会找到他们头上。被冶炼过的人没有剩下什么人性，根本不可能成群结队地做任何事。”我懒懒地反驳她。
我望向港湾彼岸，照在水上的强烈阳光让我几乎闭上了眼睛。我不用看着莫莉也知道她在我旁边。这是一种很有趣的紧张气氛，一种我不是非常了解的感觉。她十六岁，我差不多十四岁，这两年的岁数差距像一堵无法攀越的墙挡在我们之间，但她仍总是抽空和我相处，也似乎喜欢有我作伴。她似乎也清楚地感觉到我，就像我感觉到她一样，但如果我朝她稍做探寻，她会退开，停下脚步把跑进鞋子里的小石头倒出来，或者突然讲起她生病的父亲很需要她。然而如果我把我的感觉从那种紧绷感中收回来，她又变得把握不定、不太好意思讲话，会尝试着看看我的脸、看看我的嘴型和眼神。我不了解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之间好像紧紧拉着一根线。但现在我听见她的语气里多了一股恼怒。
“哦，我懂了。你对被冶炼的人知道的可真多啊！比那些被他们抢劫的人知道的还多是不是？”
她刻薄的字句来得突然，让我不知如何反应，过了一会儿才讲得出话来。莫莉完全不知道切德和我的事，当然更不知道我跟他还去了一趟冶炼镇，她只知道我是城堡里跑腿打杂的小厮，不是替文书办事，就是在马厩总管手下工作。我不能泄漏我亲眼见过冶炼镇的事，更不用说告诉她我是怎么感觉到那些情况的了。
“我曾在马厩里和夜间的厨房里听过守卫们聊天，那些士兵各式各样的人看得多了，是他们说被冶炼的人已经完全没有友谊、没有家庭、没有任何人际关系。不过，我想，如果他们当中有一个人开始抢劫旅行者，其他的人也会依样画葫芦，这样也就跟成群结队的土匪差不多了。”
“也许吧！”我的话似乎让她缓和了一点，“你看那里，我们爬到那上面去吃东西吧！”
“那上面”是岩壁上突出的一块岩石，而不是防波堤的一部分。我点头表示同意，接下来几分钟我们努力把自己和装食物的篮子弄到上面去。爬上那里比我们之前去其他地方要艰难一点。我发现自己在注意看莫莉要怎么拉裙子，也抓住机会扶住她的手臂稳住她，或者拉着她的手帮她爬上比较陡的地方，她则提着篮子不放。刹那间我领悟到，莫莉建议我们爬上这里，正是因为她想造成这样的情况。我们终于爬上那块突起的岩石，坐下来望向海面，她的餐篮放在我们之间，我回味起我们互相感觉对方的过程。这感觉让我想起春季庆时那些杂耍人不停往上抛接的好几根棍棒，来来回回、越抛越多、而且越来越快。沉默持续了一会儿，直到我们两个必须有人开口了，我看向她，但她转头他顾，看着餐篮里说，“哦，蒲公英酒啊？我以为要到冬天过一半之后才会有好蒲公英酒可喝。”
“这是去年酿的……有一个冬天的时间足够让它成熟。”我告诉她，然后从她手中接过酒瓶，用我的刀想弄开瓶口的软木塞。她看着我徒劳无功地弄了一会儿，就把酒瓶接过去，取出她自己带有刀鞘的细细的小刀，戳进瓶塞后扭转一下就把瓶塞拔了出来，手法之纯熟令我羡慕。
她看到我的眼神，耸耸肩。“打从我记事起，我就一直在帮我父亲拔瓶塞。以前是因为他醉得没办法自己动手，现在他就算是清醒的时候两只手也没力气了。”她的话里掺杂着痛苦和苦涩。
“啊！”我连忙想找比较愉快的话题，“你看，是‘雨之女’耶！”我指向水面，一艘船身苗条的船正划着桨驶进港湾，“我一直觉得它是整个港里最美的一艘船。”
“它刚刚是出去巡逻的。卖布的商人联合起来募了一笔钱，几乎城里每个商家都出了力，连我也是，虽然我只能捐几根蜡烛给它点提灯。现在船上有战士，可以护送船只从这里到高陵地去，然后‘绿色浪花’在那里接手，送它们到更北边的海岸去。”
“这我倒没听说。”我觉得惊讶，这样的事情竟然在堡里都没听说。我的心一沉，因为连公鹿堡城都开始自己采取行动，不管国王的建议或许可了。我把我想的也说了出来。
“唔，如果黠谋国王只会对这个情况动动嘴皮子、皱皱眉头的话，人们总得尽量自己想办法啊！他安安稳稳坐在自己的城堡里，当然可以叫我们要坚强，反正被冶炼的又不会是他的儿子、弟弟或小女儿。”
我想不出任何话能为我的国王辩护，这使我感到羞愧。在羞愧的刺激下，我说，“嗯，你住在底下的公鹿堡城里，也几乎跟国王一样安全啊！”
莫莉静静地盯着我看：“我本来有个亲戚在冶炼镇上当学徒。”她顿了顿，然后小心翼翼地说，“如果我说我们听到他只是被杀之后都松了一口气，你会觉得我很冷血吗？有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我们都不确定他到底怎么样了，但是最后终于有个看到他死掉的人把消息传回来。我父亲和我都松了一口气。我们可以为他哀伤，知道他只是生命结束了，我们会想念他，不用再担心他是不是还活着，像头禽兽一样活着，为其他人带来苦难，为他自己带来耻辱。”
我沉默了一下，然后说：“对不起。”这话听来很没用，不足以安慰什么，于是我伸出手去拍拍她动也不动的手。有一瞬间我几乎感觉不到她在这里，仿佛她的痛苦把她打击到进入一种情绪麻木的境地，就像被冶炼的人一样。但她接着叹了口气，我再度感觉到她在我身旁。“你知道，”我冒险说一句，“也许国王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也许他跟我们一样，都不知道要怎么解决这个情况。”
“他是国王啊！”莫莉抗议，“他名叫黠谋，就应该足智多谋啊！现在大家都在说他之所以不采取行动是为了要省钱，既然急得要命的商人会自己付钱请佣兵，他又何必掏自己的腰包呢？但是，算了，不说这个了……”她举起一只手止住我的话，“我们来到这个安静又凉快的地方，不是为了谈政治和骇人的事情的。告诉我你最近在做什么吧！那只有斑点的母狗生小狗了没？”
于是我们聊起其他的事，聊起“花斑点”生的小狗，聊起有一匹不该乱来的种马想动一匹发情母马的脑筋，然后她告诉我说她去捡绿球果来给蜡烛熏香，去采黑莓，还说她接下来这个星期一定会很忙，一边要做黑莓酱准备冬天用，一边又要继续看店、制作蜡烛。
我们边聊边吃，看着就快落下的夏日夕阳徘徊在海平面上。我发觉我们之间那股紧绷的张力是一种愉快的感觉，既充满悬念又十分奇妙。我把它看做是我这种新的奇特感官的延伸，所以我惊讶于莫莉似乎也感觉到它，并对之做出反应。我想跟她谈一谈这一点，想问她感觉到其他人存在的方式是否也和我一样，但我怕万一我问了，我就会把自己的真实面貌泄漏给她，像我之前对切德泄漏一样，然后她可能会对我感到厌恶，因为我知道博瑞屈要是知道了我有这种能力一定会感到厌恶。因此我微笑着继续聊天，没有说出自己的想法。
我陪她走过安静的街道，在蜡烛店门口向她道晚安。她顿了一下，似乎还有什么事情想说，但她只是有些疑问地看了我一眼，轻声含糊地说，“晚安，新来的。”
我在缀着明亮星星的深蓝色天空下走回家，经过永远在掷骰子赌钱的守卫，走向马厩。我很快把各间厩房巡视了一遍，尽管那里新添了一窝小狗，但依然是一片平静安宁。我注意到有一片围栏的牧草地内多了两匹陌生的马，还有一匹供女士骑的驯马住进了马厩，我心想是某个造访此地的贵族妇女到宫里来了吧！我一边纳闷是什么事让她在夏末来到这里，一边钦佩地欣赏她优秀的马匹，然后离开马厩往堡里走去。
出于习惯，我先绕到厨房去一下。厨娘很了解马僮和士兵的胃口，知道普通的三餐是不够我们填饱肚子的。尤其最近我发现自己一天到晚总是肚子饿，急惊风师傅则宣称要是我再继续长得这么快，我就得像野人一样用树皮做的布包住自己了，因为她实在不知道要怎么样让我的衣服保持合身。我走进厨房门的时候已经在想着那个大陶碗，厨娘总是在碗里装满软软的小圆面包，上面盖块布，另外我还想着某一轮味道特别冲的奶酪，想着来点麦酒配这两样东西吃一定很棒。
桌边坐了一个女人。她本来在吃苹果和奶酪，但是一看到我进门来，她猛然跳起来一手按着心口，仿佛我是麻脸人现身一样。我暂停脚步：“我无意惊吓你，夫人。我只是肚子饿了，想来找点东西吃。你介意我待在这里吗？”
那位夫人慢慢坐回椅子上，我自己心里纳闷：像她这么高阶层的人夜里一个人待在厨房做什么呢？尽管她身穿朴素的乳白色袍子、面有倦容，但她出身名门这一点是很显而易见的，马厩里的那匹驯马显然就是她骑的，而不是哪个夫人的侍女。如果她是饿醒的，为什么不叫个仆人拿东西给她吃就好了？
她紧抓胸口的那只手抬起来拍抚嘴唇，仿佛是要稳住她急促的呼吸。她开口说话，声音抑扬顿挫，几乎像是音乐：“你吃你的吧！我刚才只是有点吓到了，你……进来得太突然。”
“谢谢你，夫人。”
我在宽大的厨房里走来走去，从麦酒桶到奶酪到面包，但不管我走到哪里，她的视线都一直跟着我。我进来时她手里的食物掉在桌上，直到现在她还是没去动它。我给自己倒了杯麦酒，转过身来发现她眼睛睁得大大地看着我。她立刻转开视线，嘴巴动了动，但什么也没说。
“要我帮你拿什么东西吗？”我礼貌地问，“你要找什么吗？想不想喝点麦酒？”
“那就麻烦你了。”她轻声说。我把刚倒好的那杯端给她，放在她面前的桌上。我走近她时她有些退缩，仿佛我身上有什么传染病似的。我在想我是不是先前在马厩干活时身上沾了臭味，但应该不是，因为如果我身上有臭味，莫莉一定会提出来的。在这种事情上，莫莉对我一向很坦白直接。
我给自己倒了另一杯，然后环顾四周，觉得我最好还是把食物端回房里去，这位夫人整个人的态度都显示出我在场令她很不自在。但我正努力要同时端住面包、奶酪和杯子的时候，她朝她对面的长凳做了个手势，“坐下。”她告诉我，仿佛读出了我的想法，“我不应该把你吓跑，让你没法好好吃饭。”
她的语气介于命令与邀请之间。我在她指的位置坐下，手忙脚乱地把食物和酒杯放在桌上，麦酒洒出来了一点。我坐下来，感觉到她正看着我，她自己的食物还是放在桌上没动。我低头躲避她的凝视，快速吃起来，就像一只怀疑有只猫等在门后的老鼠正偷偷摸摸地躲在墙角吃东西。她没有粗鲁无礼地瞪着我看，而是平静地注视着我，她这种仿佛要把我看透的眼神让我双手不听使唤，也让我敏锐地意识到我刚才在不知不觉中用袖子擦了擦嘴。
我想不出该说什么，这片沉默令我坐立难安。嘴里的面包让我感觉很干，我咳了起来，想喝口麦酒把它咽下去，却又被呛到。她眉头一皱，嘴抿得更紧，即使我的眼睛盯着盘子，我还是感觉到她的眼神。我匆匆地吃着，一心只想逃离她淡褐色的眼睛和抿成一条直线的沉默的嘴。我把最后几块面包和奶酪塞进嘴里，然后很快站起身来，匆忙之中撞上了桌子，还差点把身后的长凳给掀翻。我朝门口走去，然后想起博瑞屈曾经教过我，当有女士在场的时候要怎么样告退，于是我把嘴里没咬几口的食物咽了下去。
“晚安，夫人。”我含糊咕哝着，心想这样说不太对，但也想不出更好的话来了。我横着走向门口。
“等一下。”她说，我稍微停步，她问，“你是睡在楼上，还是睡在马厩里？”
“两边都有，有时候，我是说，有时睡这里有时睡那里。啊，晚安了，夫人。”我转过身，几乎是逃了出去。等楼梯爬到一半，我才意识到她的问题很奇怪。我脱衣服准备就寝时，发现自己手里还紧抓着之前装麦酒的空杯子。我上床睡觉，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12 耐辛
在侵扰六大公国之前，红船劫匪早已对他们自己人造成了苦难和祸害。他们的起源不明，只知道是某支邪门教派，凭借残酷无情的手段掌握了宗教和政治大权。拒绝加入他们信仰的族长和酋长常常会发现自己的妻儿变成了受害者，加害他们的那种方式我们如今称之为“冶炼”，以纪念命运悲惨的冶炼镇。我们都认为外岛人铁石心肠，而且十分残忍，他们对那些违反亲族规定的人采取凶残的惩罚，只因为他们的传统非常重视荣誉。想像一下在一个外岛家庭里，如果儿子遭到冶炼，父亲会多么痛苦煎熬。当他自己的儿子对他说谎、偷他的东西、侵犯家里的女眷时，他要不隐瞒儿子的罪行，要不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儿子因为犯下这些罪行而被活生生地剥皮；他既得承受丧子之痛，还得面对其他家族从此之后对他的家族的鄙视。因此，冶炼的威胁非常有效地吓退了那些有心反对红船劫匪势力的人。
等到红船劫匪对我们沿岸造成严重骚扰时，他们已经压制住了外岛大部分的反对势力。公开反对他们的人不是死就是逃，其他人则心不甘情不愿地付钱进贡，咬牙面对教派头目种种伤天害理的行为。但也有很多人乐意加入他们的行列，他们把用来打劫的船身漆成红色，从来不会怀疑他们的行为有哪里不对。这些皈依的人可能大部分来自比较小、比较不显赫的家族，以前从来没机会得势，而红船劫匪的匪首的人只要你对他忠心不二，完全不在乎你的出身如何、祖先是谁。
直到我又见过那位女士两次之后才发现她是谁。我第二次见到她是隔天晚上，差不多同一个时间。莫莉忙着做她的果酱，所以我跟凯瑞和德克到酒馆去听音乐，混了一个晚上。我大概多喝了点，但顶多也只是多喝一两杯麦酒。虽然我并不觉得昏，也不想吐，但我走路的步伐还是很小心，因为在这满是尘沙的路上我已经踩过一个坑洞、跌过一跤了。
厨房的院子里到处都是灰尘，地上铺着鹅卵石，还有供运货马车卸货的地方。邻近这院子，但和院子相隔开的是一片种有树篱的区域，大家都叫它“女人花园”，不是因为这里只有女人能来，而是因为负责照顾这里和熟悉这里的都是女人。这是个宜人的地方，中央有个池塘，有许多片低矮的花圃种着芳香的药草、开花的植物和会结果的爬藤类植物，还有绿色岩石铺成的小径。我知道我现在这个样子不能直接上床，要是我现在去睡觉，床会好像在打转摇晃，不到一个小时我就会吐得病恹恹的。这天晚上我过得很愉快，要是最后以那样的方式结束今天的话就太惨了，所以我没有回房，而是走进了女人花园。
花园的一角，在一堵被太阳晒暖了的墙和一个小池塘之间，长着七种不同的百里香。大热天闻到这一整片的香味会让人头晕目眩，但现在已经是夜色逐渐深沉的时刻，它们混合的香气让我的脑袋稍微舒服了点。我掬起小池塘里的水洗洗脸，然后背靠着那堵仍在夜色中散发阳光暖意的石墙。一群青蛙互相呱呱叫着，我低头看着池塘平静的水面，好让自己不觉得天旋地转。
隐约传来脚步声，然后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尖酸地问道，“你喝醉了？”
“不算醉。”我友好地回答，以为是管果园的女仆提荔，“时间不太够，钱也不太够。”我开玩笑地又加上一句。
“我想你这是跟博瑞屈学的吧！那人既是醉鬼又是色鬼，他也在你身上培养了这种特质。他总是把他四周的人变得跟他一样低三下四。”
那女人声音里的怨恨让我抬起头来，在逐渐消逝的日光中眯着眼睛辨认出她的模样，是前一天晚上的那位夫人。她站在花园小径上，身穿朴素的宽松直筒连衣裙，乍看之下只是个年轻女孩。她身材苗条而且个子没有我高，尽管十四岁的我并不算是特别高。但她的脸是张成年女人的脸，此刻她的嘴巴带有谴责意味地抿成一条线，浅棕色眼睛上方的棕色眉毛也皱了起来。她有一头深色卷发，虽然她试着把头发绑住束好，但还是有一绺绺卷卷的头发散落在她额头和脖子上。
倒不是我觉得非替博瑞屈辩护不可，只是因为我现在的情况跟他根本没有关系。因此我做出回答，意思大概是说他远在若干里外的另一个城里，我往自己嘴里灌什么实在不能要他负责。
夫人又走近两步：“但他从来也没把你教好，不是吗？他从来没叫你不要喝醉，不是吗？”。
南方有句俗话说，葡萄酒里有真言。看来麦酒里一定也有些真言，那天晚上我就说了。“事实上，夫人，要是他现在看见我，一定会非常不高兴。首先，他会严厉地责备我没有站起来跟女士讲话。”说着我摇摇晃晃站起来，“然后，他会花费漫长的一段时间来严格地对我说教，告诉我身为一个虽然没继承王子头衔，但继承了王子血脉的人应该有什么样的举止。”我勉力鞠躬，居然成功了，然后用了点技巧直起身来，“那么，晚安了，花园里的美丽夫人。祝你晚安，我这就把粗笨的自己从你面前移除。”
我走到砌在一堵墙上的拱门旁，她叫道：“等一下！”但我的胃静静地发出了一声咕噜声表示抗议，我假装没听见她的话。她没有追上来，但我确定她一定在看我，于是我把头抬得高高的，稳稳地大步走开，一直到我出了厨房院子还保持着这样的姿势。我走到马厩，吐在了一堆粪便上，最后在一间干净的空厩房里睡着了，因为通往博瑞屈房间的楼梯感觉实在太陡了。
然而年轻人恢复精力的速度快得惊人，尤其是在感觉受到威胁的时候。第二天早上天一亮我就起床了，因为我知道下午博瑞屈就要回来了。我在马厩洗了个澡，决定换下身上这件穿了三天的短罩衣，尤其是当我走在我房间外面的走廊上，被那位夫人拦个正着的时候，我更是觉得它脏了。她从头到脚打量我一番，我还来不及说话，她就开了口。
“把你的衬衫换掉。”她告诉我，然后又说，“这条紧身裤让你的腿看起来像鸟腿一样，叫急惊风师傅给你换一条。”
“早安，夫人。”我说。这不是在回答她，但惊愕的我只说得出这句话。我认定她是一个非常怪异的人，比百里香夫人还怪，我最好的做法就是顺着她、迁就她。我以为她会侧开身子继续走她的，但她却继续盯着我看。
“你会演奏乐器吗？”她质问。
我哑然摇摇头。
“那你会唱歌咯？”
“不会，夫人。”
她一副烦恼又有点混乱的样子，问道，“那么或许他们有教你背诵史诗和知识诗篇，关于药草治疗和航海……那一类的东西？”
“我只学过关于照顾马匹、猎鹰和狗的知识诗篇。”我告诉她，说的几乎都是实话。这些是博瑞屈要求我学的，切德则教了我一系列关于毒药和解药的知识，但他警告过我知道那些知识诗篇的人不多，不可以随便背诵。
“但你一定会跳舞吧？也学过作诗？”
我完全被她搞糊涂了：“夫人，我想你是把我当成别人了。也许你想到的是国王的外甥威仪，他只比我小一两岁，而且——”
“我没有搞错。回答我的问题！”她几乎是尖声地质问我。
“没有，夫人，你说的那些课程是给……出身高贵的人学的。我没有上过那些课。”
我每给出一个否定的答案，她就显得更烦。她的嘴巴抿得更紧了，浅棕色的眼睛笼罩着一层阴影。“这种事绝对不能容许。”她说道，然后一个转身，裙摆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匆匆沿着通道走去。过了一会儿我走进自己房间，换了衬衫，穿上我最长的一条紧身裤，把那位夫人赶出我的思绪，专心投入当天的工作和课程。
博瑞屈下午回来的时候下着雨，我在马厩外跟他碰头，接过他马上的辔头，他动作僵硬地跨下马鞍。“你长高了，蜚滋。”他观察到，用批评的眼光上下打量我，仿佛我是只展现出出人意料的潜能的马或狗。他张开嘴仿佛还要说什么，但只是摇摇头发出半哼声。“怎么样？”他问，于是我开始报告。
有时候我会惊讶于他跟切德的某些相像之处，他们都期待我会精确记住每一个细节，并以正确的顺序叙述上个星期或上个月的每一件事。因此学会向切德报告并不太困难，他只是把博瑞屈长久以来希望我做到的事变得正式化而已。多年后我发现，士兵对长官报告也是这个样子。
如果他不是博瑞屈而是别人，就会在听完我简述他不在的这段期间发生的事情之后到厨房去吃东西，或者去洗澡，但博瑞屈坚持要在马厩里走一趟，时不时停下来跟这个马夫聊两句、跟那匹马轻声说说话。当他走到那位女士的老驯马那里时，他停了下来，沉默地看了那匹马几分钟。
“这匹马是我训练的。”他突然冒出一句。厩房里的那匹马听到他的声音，转过头来轻轻地嘶一声。“‘丝绸’。”他轻声说，摸摸它软软的鼻子，突然叹了口气，“所以耐辛夫人来了。她见到你了吗？”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我脑袋里有一千种思绪同时撞成一团。耐辛夫人，我父亲的妻子，而且根据很多人的说法，害我父亲远离宫廷、远离我的就是她。原来她就是我在厨房里聊天和喝醉酒打招呼的人，她就是今天早上拷问我学了什么的人。我对博瑞屈咕哝了一句：“没有正式见过，但我们有碰过面。”
他出我意料地大笑起来：“你脸上全写得清清楚楚了，蜚滋。从你的反应我就看得出来，她没变多少。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她父亲的果园里，那时她正坐在一棵树上，突然要求我帮她把脚上的一根小刺拔出来，然后当场就把鞋袜脱下来好让我动手。她居然当着我的面就脱了，而且她根本不知道我是谁。而我也不知道她是谁，还以为她是哪位夫人的侍女。当然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连王子殿下都是几年后才认识她的。我想我当时不比你现在大多少。”他顿了顿，脸上的神情变得柔和。“她有只讨人厌的小狗，她走到哪里都用篮子提着它，那只狗老是在喘气，吐出一团团自己的毛。它叫鸡毛掸子。”他顿了顿，露出几乎是温情的微笑，“过了这么多年，我居然还记得。”
“她刚认识你的时候喜欢你吗？”我很不圆滑地问。
博瑞屈看着我，眼神变得扭曲，他的人消失在那暗淡的眼神背后。“比现在喜欢。”他突兀地说，“但那都不重要了。说吧！蜚滋，她对你有什么看法？”
这又是一个难题。我开始讲我们几次碰面的经过，并在我敢说的范围内尽量轻描淡写地带过细节。花园里碰面的那段讲到一半的时候，博瑞屈举起了一只手。
“停。”他静静地说。
我沉默下来。
“如果你为了不想让自己听起来像个傻子而省略一些真相，那么你听起来就会像个白痴。从头再说一次。”
于是我从头再说一次，半点都没瞒他，包括我的举动和夫人的评语。说完后，我等待他下评断，但他只是伸出手摸摸那匹马的鼻子。“有些事情会随时间改变，”最后他终于说，“但有些事情不会。”他叹了口气，“唔，蜚滋，你有种特别的天分，总是会出现在你最应该避开的人面前。我相信这件事一定会造成一些后果，至于会造成什么后果我就一点概念也没有了。既然这样，担心也没用。我们去看那只捕鼠狗生的小狗崽吧！你说它生了六只？”
“而且六只全活下来了。”我骄傲地说，因为那只母狗向来容易难产。
“希望我们自己也可以活下去。”我们穿过马厩时博瑞屈嘀咕着，但当我惊讶地抬眼瞥向他时，发现他似乎根本不是在对我说话。
“我以为你会知道该避开她的。”切德嘟哝着埋怨我。
我已经两个月没到他房间来了，这不是我期待的招呼方式：“我又不知道她是耐辛夫人。我都惊讶没听到关于她来这里的闲话。”
“她可是极力反对说闲话的。”切德告诉我。他坐在椅子上，坐在生着小火的壁炉前。切德的房间阴冷，而他一直非常怕冷。此外今天晚上他看起来还很疲倦，不知道我没见到他的这几个星期里他是做了什么把自己累成这样，尤其是他的双手，看起来特别老，瘦骨嶙峋、骨节凸起。他啜了口葡萄酒，继续说，“她自有她怪异的方法，来对付那些在她背后谈论她的人。她向来非常坚持保护自己的隐私，这也是她不会是个好王后的原因之一，不过骏骑可不在乎。他娶她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什么政治因素。我想这是他第一次在大事上让他父亲失望，之后他做的每一件事就都不能让黠谋完全满意。”
我坐着，像只一动不动的老鼠。偷溜走过来蹲在我膝上。切德很少这么多话，尤其是在说到皇室家族的事情时，我大气不敢喘一口，生怕打断了他的话。
“有时候我想，耐辛身上有某种特质，骏骑本能地知道那是他自己需要的。他是个深思熟虑、有条不紊的人，行事态度总是很正确，总是能清楚地意识到周围发生了什么事。他是个有骑士精神的人，小子，他符合这个词里最好的那一层意思。他不会屈服于丑陋的事物或败给心胸狭窄的冲动，这使得他总是散发出一种克制的氛围，所以不了解他的人会认为他很冷淡或者傲慢。”
“然后他认识了这个女孩……她当时还只是个小女孩。她就像蜘蛛网或者海里的浪花一样，与“脚踏实地”这个词毫不相干，她的想法和她说的话总是一下飞到这里、一下飞到那里，期间没有任何停顿，而且还看不出个中有什么关联。我以前光是听她讲话就累得要命，但骏骑却会带着微笑，惊奇地看着她。或许是因为她完全不觉得他有什么好敬畏的，或许是因为她并没有特别想赢得他。总之，当时有一大堆更适合婚嫁、出身更高贵、头脑更好的贵族小姐都在追求他，他却选了耐辛。而且他当时结婚的时机根本不对，有十几个可能借着通婚来结盟的对象，他娶了她就一切结盟的可能性都没了。他完全没理由选择在那个时候结婚，半点理由都没有。”
“仅仅因为他想娶她。”我说，然后后悔得真想咬自己的舌头，因为切德点了点头，然后稍微晃了晃自己，一下子清醒过来，他的眼睛不再望着火，而是看着我。
“唔，不说那些了。我不会问你是怎么让她这么印象深刻的，也不会问是什么改变了她对你的想法，但她上个星期来找黠谋，要求他承认你是骏骑的儿子和继承人，并且让你接受王子应该接受的教育。”
我一阵晕眩，是墙上的织锦挂毯动了，还是我眼睛花了？
“他当然拒绝了。”切德无情地继续说下去，“他试着向她解释为什么绝对不可能这么做，但她只是不停地说，‘但你是国王啊！对你来说怎么会有做不到的事？’‘贵族绝对不会接受他的，那样会造成内战。而且你想想，把一个完全没有准备的男孩一下子丢进这一切，对他会有什么影响？’他这样告诉她。”
“哦！”我安静地说。我不记得前一刻我感觉到的是什么，是欣喜、愤怒？还是畏惧？我只知道那感觉现在已经消失了，留下一种奇怪的赤裸的空虚感，并对自己之前居然会有那样的感觉而感到羞辱。
“当然，耐辛完全听不进他的话。‘那就让那男孩做准备，’她告诉国王，‘等他准备好了，你再自己下判断。’这种要求只有耐辛提得出来，而且还当着惟真和帝尊的面。惟真静静地听她说，他知道她的要求不会有结果的，但帝尊就气得要命，他太容易激动了，就连白痴也知道黠谋不可能同意耐辛的要求。但黠谋知道什么时候该妥协，所以在除此之外的其他方面他都对她让步了，虽然我想他主要是想让她闭嘴。”
“在所有其他方面？”我呆头呆脑地复述。
“对，很多方面，但有些有助于我们，有些会给我们造成损失，或至少会对我们带来某种讨厌的麻烦。”切德的口气既气恼又欣喜，“我希望你白天可以抽得出时间来，小子，因为我可不想为了她的计划牺牲我自己的计划。耐辛要求让你接受适合你皇室血脉的教育，而且宣称要亲自教你，包括音乐、诗词、舞蹈、歌唱、礼仪……我希望你比我当年更能忍受这些东西。不过学这些东西对骏骑似乎不会造成困扰，有时候他甚至能把这些知识发挥在很有用的地方。但这会花去你白天很多的时间，而且你还要当耐辛的侍童，虽然你现在当侍童年纪也太大了，但她坚持要这么做。我个人是认为她觉得很后悔，想弥补过去失落的时光，不过这种事情从来都行不通。你武器训练课的时间得减少，博瑞屈也得另外找一个马僮了。”
我才不在乎武器训练，切德常对我指出，一个真正高明的刺客是可以在近身的情况下安静地完成任务的，如果我掌握了这方面的诀窍，我根本就不用对任何人挥舞长剑。但我跟博瑞屈相处的时间——我又突然有那种奇怪的感觉，那种说不清自己有什么感受的感觉。我有时候挺恨博瑞屈的，他专横、独裁、麻木不仁，他希望我做到十全十美，却又老实而不客气地告诉我说不管我做不做得到我都不会因此得到奖赏。但他也很坦白、很直接，相信我可以做到他的要求……
“你大概在纳闷她替我们赢得了什么好处。”切德浑然不觉地说下去，我听见他声音里有压抑着的兴奋，“我已经试着替你要求了两次，但两次都被拒绝，不过耐辛对黠谋唠叨个不停，直到他投降为止。是精技，小子。你要接受精技的训练了。”
“精技。”我复述，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我跟不上。
“是的。”
我胡乱搜寻我的思绪，“博瑞屈跟我说过一次精技的事，在很久以前。”我突然想起了那段对话的情境，是在大鼻子无意间泄漏我们之间的事情之后。他说精技是与我跟动物分享的那种感官完全相反的东西，而我之所以发现冶炼镇居民的改变也是通过那种感官的知觉。接受精技训练是否会让我脱离那种感官知觉？那会是一种解放还是一种剥夺？我想到我趁博瑞屈不在的时候跟马匹和狗儿分享的亲密感，也想起了大鼻子，记忆中混合了温暖与哀伤。在它之前和之后我都不曾再跟另一个生灵如此亲近过。接受精技的新训练，会不会夺走我这种能力？
“怎么了，小子？”切德的声音慈祥，关切地问。
“我不知道。”我迟疑。但就算是在切德面前，我也不敢透露我的畏惧，或者说，我的污点，“我想应该没事吧！”
“你听了太多关于精技训练的老故事啦。”他完全猜错了，“听我说，小子，情况不可能有那么糟的！骏骑就熬过来了，惟真也是。而且现在我们面临红船劫匪的威胁，黠谋已经决定要恢复以前的做法，对有潜力的人都加以训练。他想建立起一个，甚至两个小组，来支援他和惟真要用精技做的事。尽管盖伦对这件事不太热衷，但我想这样做是很好的主意。不过我自己是私生子，从来没能获准接受精技训练，所以我也不知道到底如何运用精技来保卫国家。”
“你是私生子？”这句话脱口而出，我所有纠结的思绪都突然被这项最新揭露的事实劈断。切德盯着我，对我讲的话感到震惊，就像我对他讲的话感到震惊一样。
“当然啊！我以为你早就猜出来了。小子，你这么个耳聪目明、知觉灵敏的孩子，倒是有些很大的盲点啊！”
我看着切德，仿佛这是我第一次注视他。在他的额头、他耳朵的形状和他下唇的线条之中，那些相似之处确实存在，也许之前是被他的疤痕遮住了。“你是黠谋的儿子。”我胡乱猜测，仅仅根据他的相貌。他还没开口，我就知道自己这句话说得太蠢了。
“儿子？”切德冷酷地大笑，“他要是听到你这么说，一定会吼你的！但事实其实会让他的脸色更难看。小子，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只不过他是在婚床上怀的胎，我则是在沙缘附近的军事行动中怀的。”他又轻声说，“我母亲怀上我的时候还是个军人，但是后来回到家乡去生下了我，之后嫁给了一个制陶工人。我母亲死后，她丈夫叫我骑上一头驴，给了我一条她生前戴的项链，叫我把项链带到公鹿堡去拿给国王。我当时只有十岁，我还记得那时候从羊毛庄到公鹿堡的路又长又难走。”
我想不出该说什么。
“不说这个了。”切德坚定地直起身子，“盖伦会教你精技。黠谋硬逼着他同意的，他最后终于让步了，但是有个条件，就是每一个学生在接受他训练的期间别人都不可以插手干预。我真希望事情不是这样，但是我无能为力，你自己要多小心了。你知道盖伦吧？”
“一点点。”我说，“只知道别人说的关于他的事情。”
“你自己知道什么？”切德问我。
我吸了口气，思索着：“他都是一个人吃饭，我从来没见过他跟别人坐在同一桌，不管是跟士兵一起时还是在饭厅里。我从来没见过他没事站着闲聊，不管是在操练场、洗衣场，还是任何一处花园里。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总是正要去哪里，而且总是匆匆忙忙的。他和动物相处得很差，狗都不喜欢他，另外他还把马控制得太过头了，把它们的嘴巴和脾气都搞坏了。我猜他跟博瑞屈年纪差不多。他的衣着很讲究，几乎跟帝尊一样花俏。我还听别人说过他是王后的人。”
“为什么？”切德快速地问道。
“唔，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一天晚上，有个叫该击的士兵跑来找博瑞屈，那人有点醉了，还受了点伤。他跟盖伦打了一架，盖伦用一根小鞭子之类的东西打到了他的脸。该击要博瑞屈帮他包扎一下，因为那时候已经很晚了，而且那天晚上他不应该喝酒的，好像是快要轮到他值班守卫了还是什么的。该击告诉博瑞屈说，他无意间听到盖伦说帝尊的皇室血统要比骏骑和惟真多出两倍，都是因为愚蠢的习俗，才让他坐不上王位。盖伦还说帝尊的母亲比黠谋的第一任王后出身高贵。这点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但该击之所以气得跟他打起来，是因为盖伦说欲念王后比黠谋本人更有皇室血统，因为她父母两边都有瞻远家族的血统，黠谋却只有父亲那边才有，所以该击想动手打他，但盖伦往旁边一闪，还用某个东西打中了他的脸。”
我顿了顿。
“还有呢？”切德鼓励我继续说下去。
“所以他比较喜欢帝尊，不喜欢惟真，甚至也不怎么喜欢国王。至于帝尊，嗯，帝尊也比较能接受他，对盖伦的态度比他通常对仆人或士兵的态度还要友善。偶尔几次我看过他们两个在一起，帝尊好像在征询他的建议。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时候看起来有点滑稽，盖伦好像是在模仿帝尊似的，穿着打扮和走路的姿势都学他。有时候他们两个看起来几乎是非常相像的。”
“是吗？”切德倾身靠近我，等待着，“你还注意到了什么？”
我在记忆里搜寻更多关于盖伦的第一手知识：“我想差不多就这些了。”
“他有没有跟你说过话？”
“没有。”
“我明白了。”切德仿佛是在对自己点头，“你还听说过他什么？你有没有怀疑什么？”他是想引我做出某个结论，但我猜不出是什么结论。
“他是内陆人，从法洛来的。他一家人跟着黠谋国王的第二任王后一起来到公鹿堡。我听人说他怕水，不敢坐船或游泳。博瑞屈尊重他，但是不喜欢他，他说盖伦是个对自己的工作不仅擅长，而且完全胜任的人。但是博瑞屈不可能跟不善待动物的人处得好，即使那人不善待动物只是出于无知。厨房的人也不喜欢他，他总是把年纪比较小的那些仆人骂哭，说那些女孩的头发掉到他的食物里，或者手很脏没有洗干净，还说那些男孩太粗鲁了，不知道应该怎么正确地端上食物，所以那些厨子也不喜欢他，因为学徒心情差的时候工作就做不好。”切德还是满脸期待地看着我，仿佛在等待听到很重要的事。我绞尽脑汁回想还听到哪些闲话。
“他戴着一条镶了三枚宝石的项链，是欲念王后给他的，为了奖赏他某次特别的服务。唔，弄臣很讨厌他，他有次告诉我说，四下无人的时候盖伦会骂他怪胎，还会拿东西丢他。”
切德扬起眉毛：“弄臣会跟你说话？”
他的语气不只是不可置信，他在椅子上突然坐直，酒杯里的酒泼出来洒在他膝盖上，他心不在焉地用袖子去擦。
“有时候。”我谨慎地承认，“不是很频繁，只有在他想讲的时候，他才会突然冒出来跟我说一些话。”
“一些话？什么样的话？”
我突然想到我一直没把那个“蜚滋逢治肥油”的谜语讲给切德听，不过现在讲这个好像太复杂了。“哦，只是些古怪的话。差不多两个月前，他拦住我，跟我说第二天很不适合打猎。可是那天天气很好，博瑞屈那头大公鹿就是那天打到的，你还记得吧！也是在同一天我们碰到了一只狼獾，它把两只猎犬咬成了重伤。”
“我记得它差点也伤了你。”切德倾身向前，脸上带着某种满意的怪异神色。
我耸耸肩，“博瑞屈骑马把它撞倒了，然后他痛骂了我一顿，说要是狼獾伤了煤灰，他一定会把我打成猪头。我哪知道它会突然朝着我来呀！”我稍做迟疑，“切德，我知道弄臣很奇怪，但我喜欢他来找我讲话。他说的都是谜语，他会骂我，开我的玩笑，还会大摇大摆地发表意见，叫我做这个做那个，比方说我该洗头发了，或者我不该穿黄色等，可是……”
“怎么样？”切德探问着，仿佛我说的话非常重要。
“我喜欢他。”我词不达意地说，“他会嘲弄我，但我感觉他的嘲弄是好心的。他让我觉得，呃，觉得自己很重要，因为他选择来跟我说话。”
切德靠回椅背上，伸手遮住嘴边的微笑，但我不了解他在笑什么。“相信你的直觉。”他简洁地告诉我，“你要留心弄臣对你提的任何建议。还有，继续把他会来跟你说话这件事保密下去。有些人可能不会喜欢这件事。”
“谁？”我追问。
“黠谋国王吧，也许。毕竟弄臣是他花钱买下来的。”
我脑袋里冒出了十几个问题，切德看见我脸上的表情，举起一只手阻止我：“不要多问。你现在知道这些就够了，事实上，你知道的已经太多了。不过你说的这件事让我很惊讶。把别人的秘密说出来不是我的作风，如果弄臣想让你知道更多，他会自己告诉你的。我记得我们刚才是在讨论盖伦吧！”
我叹了口气靠回椅子上：“盖伦。总之，对那些无法跟他抗衡的人来说他很讨厌，他穿衣服很讲究，他一个人吃饭。我还需要知道什么，切德？我见过严格的老师，也见过讨人厌的老师。我想我会学会应付他的。”
“你最好学会。”切德讲得非常认真，“因为他恨你。他恨你的程度超过他对你父亲的爱。而他对你父亲的感情之深令我觉得很可怕，没有人值得别人那样盲目的全心奉献，就算王子也一样，何况那种全心奉献来得很突然。至于你，他恨你的程度更加强烈，更让我觉得害怕。”
切德的语气里有某种东西使我胃部升起一种让人发冷欲呕的感觉，那种不自在的感受让我几乎要吐了。“你怎么知道？”我追问。
“因为黠谋指示他收你做学生的时候，他就是这样告诉黠谋的。‘那个私生子不应该搞清楚自己是哪根葱吗？你给他的那一切不是应该够他满足了吗？’然后他拒绝教你。”
“他拒绝？”
“我已经跟你说过了，他最后同意了。因为黠谋很坚持，而且他毕竟是国王，盖伦以前再怎么是王后的人，现在也必须得服从他，所以盖伦的态度缓和了一点，说他会试着教你。一个月之后你每天都要去见他，在那之前，你归耐辛管。”
“在哪里？”
“在一座塔顶上，一个叫做‘王后花园’的地方。他们会允许你进去那里的。”切德顿了顿，仿佛想警告我，但又不愿吓到我，“你要小心，”最后他说，“因为在那花园的四壁之间，我没有任何影响力。在那里我等于是瞎子。”
这警告很奇怪，但我认真听了进去。

13 铁匠
耐辛夫人从小就是个怪人。在她还是很小的小女孩时，她的保姆就发现她顽固且独立，却又缺乏能照顾自己的常识。其中一个保姆说，“她宁愿身上的蕾丝带子一整天都处于没系好的状态，也不肯让别人替她系，因为她自己不会系。”十岁时，她已经决定避开那些传统上认为适合她个这阶层女孩的课程，专门对一些不可能派上用场的手艺感兴趣：制陶、刺青、调配香水，以及种植、培育植物，尤其是外国的植物。
她毫无顾忌地在没人监督的情况下长时间地跑出去，她喜欢林地和果园胜过她母亲的庭院和花园。你可能以为这样会培养出一个坚韧、务实的孩子，但事实却不然，她似乎总是长疹子、被刮伤、被叮咬、常常迷路，而且对人或对动物始终没有合理的戒心。
她的教育绝大部分都是自学的。她年纪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阅读和算数，之后不管碰上什么卷轴、书本、木牍，她都一视同仁，贪婪地大读特读。她的教师都倍感挫折，因为她很容易分心又常常缺课，但这却似乎完全不影响她的学习能力，她几乎学什么都是又快又好。然而她对学来的知识付诸运用毫无兴趣，她脑袋里满是奇幻的想象，用诗词和音乐取代了逻辑和礼数，对社交和卖弄风情的技巧也毫无兴趣。
然而她嫁给了一位一心一意热烈追求她的王子，这段姻缘曾引起轩然大波，成为他失势的开始。
“站直！站好！”
我僵住。
“不是这样！你看起来像只火鸡，脖子伸得长长的等着别人来砍。放松一点。不是，你的肩膀要往后挺，不要向前拱。你站的时候两只脚老是这么往外翘吗？”
“夫人，他还只是个男孩，他们总是这样的，全身硬梆梆的骨头这凸出来一点那凸出来一点。让他进来放轻松点吧！”
“哦，好吧。你进来吧！”
我点头对一名圆脸的侍女表示感激，她回了我一个有酒窝的微笑。她朝一张长凳比了个手势示意我坐下，但上面堆满了枕头和披肩，几乎没有可以坐的地方。我凑着边边坐下，打量起耐辛夫人的起居室。
这里比切德的房间还乱，要不是我知道她最近刚来，我会以为这里的东西是堆积多年的结果。就算把房里的每样东西都用清单完全列出也无法描述这情景，因为物品的混乱放置造成了一种特殊的效果：一只陈旧的靴子里插着一把羽毛扇、一只击剑用的手套和一把香蒲；一只黑色的小型犬和两只胖嘟嘟的幼犬睡在一个篮子里，篮里铺着一顶毛皮帽兜和几只羊毛长袜；一组用象牙雕成的海象摆设趴在一片记录钉马蹄铁相关事宜的木牍上。但房里最主要的东西还是植物；一丛丛茂盛的绿意溢出陶盆，许多茶杯、高脚杯和水桶都装着插条、切花和绿叶，一条条藤蔓从缺了把手、裂了缝的杯子里冒出；还有很明显栽种失败的植物，那就是从一盆盆泥土里伸出的光秃秃的枝条。早上或下午屋子里可以照到阳光的每一个地方都被这些植物占据，看起来像是花园涌进了窗子，在屋里的一片凌乱之中生长起来。
“他大概也饿了吧，你说是不是，蕾细？我听说男孩子都这样。我记得我床边的小桌子上有一些奶酪和小圆面包，帮我拿给他好吗，亲爱的？”
耐辛夫人站在离我约有一臂之距的地方，越过我对她的侍女说话。
“我不饿，真的，谢谢。”我赶在蕾细笨重地站起身来之前冒出一句，“我来这里是因为我接到指示，每天早上要来向你报到，你要我在这里待多久我就待多久。”
这番话在说出口之前已经被我小心地重新润色了一番，因为黠谋国王真正对我说的是，“每天早上到她房间去，不管她叫你做什么你都照做，免得她来烦我。一直做到她对你就像我对她一样受不了为止。”他这么老实而不客气地说话让我很吃惊，因为我从来没看过他像那天那样烦躁。国王说完后我匆匆告退，刚好惟真正走进门来，他看起来也是一副疲态。他们两个讲话和行动的样子就像前天晚上喝酒喝多了似的，但前一夜我在晚餐桌上看到了他们两个，都没喝酒，而且气氛也不太愉快。我经过惟真身旁的时候他揉了揉我的头发，“越长越像他父亲了。”他对走在他身后满脸怒容的帝尊说。帝尊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走进国王的起居室，砰地一声关上门。
于是我就来到了这位夫人的房间里，她绕着我走来走去，时不时越过我对别人说话，仿佛我是只可能会突然攻击她或者在地毯上大小便的动物。我看得出来这让蕾细觉得很有趣。
“是的。这我已经知道了，因为，是这样的，是我去要求国王把你送到这里来的。”耐辛夫人小心翼翼对我解释。
“是的，夫人。”我在狭小的位置上动了动，试着表现出聪明有礼的样子。回想起我们之前几次碰面的情景，也难怪她把我当成笨蛋了。
房间里一阵沉默，我环顾四周，耐辛夫人正往一扇窗子看去，蕾细则坐在那里自顾自地偷笑，一边假装在编织蕾丝。
“哦，对了。”耐辛夫人像俯冲的猎鹰一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俯身拎起了一只黑色的幼犬。它吓得尖声吠叫起来，它的母亲很不高兴，抬头盯着耐辛夫人把它塞给我。“这只给你，它是你的了。每个男孩都该有个宠物。”
我接住那只扭动着的幼犬，赶在她放手之前托住它的身体。
“或者你比较想养鸟？我卧室里有一笼鸟儿，如果你要的话我可以给你一只。”
“呃，不用了，小狗很好。小狗棒极了！”后面这句话是对那只幼犬说的。它尖声咿咿咿地叫着，我的本能反应就是向它的脑海探寻，让它平静下来。它的母亲感觉了到我对它的触碰，表示赞许之后便漫不经心地趴回篮子里，继续跟另外那只白色幼犬一起睡觉了。黑色幼犬抬起头来，直视着我的眼睛。根据我的经验，这种直视是相当不寻常的，因为大部分的狗都会避免长时间地直视对方。此外它还有个不寻常的地方，就是它的意识十分清晰。我在马厩里偷偷摸摸地试验过，大部分在它这个年纪的幼犬都只有模糊的意识，而且多半是关于母亲和奶水以及当下切身的需要，但这个小家伙却已经有很清晰的自我认知感，而且对周遭发生的一切都非常感兴趣。它喜欢蕾细，因为她会喂它碎肉块，它对耐辛有戒心，不是因为她残忍，而是因为她总是绊到它，而且她总是会在它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爬出篮子之后又把它放回去。它觉得我闻起来有种很刺激的感觉，马、鸟和其他狗的味道在它脑海中就像各种颜色模糊的意象，它还不知道那些东西的形状或实际状态，但还是觉得那些东西非常有趣。我替它把那些味道描绘出图像，于是它趴在我胸口，兴奋地对我又闻又舔。带我走，带我去看看，带我离开……
“……有没有在听？”
我一阵瑟缩，以为是博瑞屈要狠敲我一下，然后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在哪里，意识到这个站在我面前的双手叉腰的小个子女人。
“我看他有点不对劲。”她突然对蕾细说道，“你有没有看到他刚才坐在那里盯着那只小狗看的样子？我还以为他要发什么病了。”
蕾细和气地笑笑，继续编织蕾丝，“这倒蛮像你的，夫人，你有时候拿着那些叶子啦、植物啦开始准备种植的时候，就会一直盯着泥巴看，他就是那个样子。”
“唔，”耐辛显然不太高兴地说，“成年人陷入沉思是一回事，”她坚定地指出，“小男孩一副傻相地呆站着又是另一回事。”
待会儿，我对幼犬承诺。“对不起，”我说，试着做出后悔的样子，“我只是被小狗分心了。”它蜷缩在我的臂弯，啃起我的皮背心。很难解释我当时的感觉。我需要把注意力放在耐辛夫人身上，但紧靠在我怀里的这个小东西正散发出的愉悦和满足也吸引着我。突然被别人当成世界的中心是种让人晕乎乎的感觉，即使那个“别人”只是只八周大的幼犬而已。这让我意识到原来我一直以来都那么孤单，而且孤单了多么久。“谢谢你。”我说，我语气里的感激之情让自己都觉得意外，“非常谢谢你。”
“这就是只小狗而已。”耐辛夫人说，我惊讶地发现她似乎有点羞愧的样子。她转过身去看向窗外。幼犬舔了舔自己的鼻子，闭上了眼睛。温暖。睡觉。“讲讲你自己的事。”她突然要求我。
我吃了一惊：“你想知道什么，夫人？”
她有些泄气地做了个小手势：“像是你每天都做些什么？他们教了你什么？”
于是我试着告诉她，但我看得出她并不满意我的回答。我每次提到博瑞屈，她的嘴唇都会轻微一抿。她并不觉得我的武艺课程有什么价值，而关于切德我则什么都不能说。听到我学了语言、读写和算数，她不太情愿地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唔，”她突然打断我的话，“至少你不是完全无知的。只要你能阅读，有心学习，你就可以学到任何东西。你有心学习吗？”
“我想有吧！”这答案有些冷淡，因为我已经开始觉得有点不高兴了。即使她送了我这只幼犬，这种感激之情也不能抵消她对我所学事物的轻视。
“我想你会想要学习的，因为我要你认真学习你就应该认真学，哪怕你现在还做不到。”她的态度突然变得严格，这种迅速转变让我很迷惑，“小子，他们怎么叫你？”
又是这个问题。“叫我小子就好。”我嘀咕。睡在我怀中的幼犬发出难受的哀鸣，我强迫自己就算是为了它也要平静下来。
看到耐辛脸上掠过一抹震惊的表情，让我有点满足感。
“那我就叫你，嗯，汤玛斯好了。平时就叫汤姆吧！这样可以吗？”
“好吧。”我刻意说。就算是博瑞屈给狗取名字也比她要用心些。我们的马厩里没有“小黑”或“小花”，博瑞屈给每只牲畜取名字都很认真，仿佛它们是皇室成员，给它们取的名字都要符合它们的模样和个性，或者可以代表他希望在它们身上看到的特质。就连煤灰的名字背后都藏着一团温和的火焰，让我越来越尊敬它。但这个女人却随随便便地一开口就叫我汤姆。我低下头，好让她看不见我的眼神。
“好的！”她略显轻快地说，“明天同一时间来这里，我会帮你准备一些东西。我警告你，我希望你心甘情愿地努力认真学习。再见，汤姆。”
“再见，夫人。”
我转身离开。蕾细的眼神跟着我，然后转回去看她主人，我感到她似乎很失望，但不知道她在失望什么。
此时时间还早，我今天跟她的这第一堂课只花了不到一个小时，空下来的这段时间都是我自己的。我朝厨房走去，打算骗些剩菜来给我的小狗吃。虽然把它带去马厩是比较省事的做法，但这样博瑞屈就会知道它的存在了，而我一点都不敢想象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可能小狗会就此留在马厩，尽管名义上它是我的，但博瑞屈会斩钉截铁地斩断我们之间新建立的亲密关系。我绝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我想好怎么安顿我的小狗了：从洗衣工那里弄一个篮子来，里面铺上稻草，然后再盖上一件旧衬衫，这个篮子就可以给它当床。它现在的大小便量不会太多，等它长大之后我和它之间建立的深厚关系会让它很容易接受我的训练，学着该去哪里大小便。现在它每天得独自在我房里待一段时间，但等它再大一点之后就可以跟我到处跑了。总有一天博瑞屈还是会发现它的存在，但我努力让自己不去想这个问题，想着到了那个时候再想办法吧！现在它需要的是一个名字。于是我把它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它不会变成那种长着卷毛、喜欢乱叫的狗，而是会有一身平滑的短毛和粗粗的脖子，嘴部和鼻部会像个煤斗。而且就算它长成成年犬，也不会高过人的膝盖，所以这名字不能太有分量。我不想让它变成好斗成性的狗，所以不能叫“开膛手”或“冲锋”。它应该是顽强、有韧性、又很警觉的一只狗。也许可以叫“紧握”或者“哨兵”。
“或者‘铁砧’，或者‘冶炼’。”
我抬起头。弄臣从一处壁龛里走出来，跟着我沿通道走下去。
“为什么？”我问。我已经不再问弄臣怎么能猜到我在想什么了。
“因为你的心会因为它受到锤炼，你的力量将会在它的火焰中反复打磨。”
“听起来有点太戏剧化了。”我反对，“而且冶炼现在已经变成不好的词了，我不想让我的小狗背上这个恶名。前两天我才在城里听到一个喝醉的人对一个扒手大吼，‘希望你的女人被冶炼。’街上每个人都停了下来盯着他看。”
弄臣耸耸肩。“或许吧！”他跟我走进我房里，“那就叫‘打铁’或‘铁匠’。让我看看它？”
我迟疑地交出小狗，它动了动醒过来，在弄臣的双手中扭来扭去。没味道，没味道。我大为惊诧地赞同小狗收到的讯息。即使有它的小黑鼻子替我去东闻闻西嗅嗅，我们还是闻不到弄臣身上的任何味道。
“小心，别把它摔着了。”
“我是弄臣，又不是笨蛋。”弄臣说，不过他还是在我的床上坐下，把小狗放在他身旁。铁匠立刻开始嗅来嗅去，把床单弄得皱巴巴。我坐在它另外一边，以防它爬到太靠近床边的地方。
“所以，”弄臣用随意的口气问，“你打算让她用礼物收买你吗？”
“有何不可？”我试着摆出一副轻蔑的样子。
“这对你们两人都会造成某种错误。”弄臣拧了一拧铁匠的小尾巴，它扭过身对他发出小幼犬的咆哮，“她一定会想送你各种东西，而你得收下，因为你没有办法不失礼地拒绝。但你必须想清楚那些礼物是要在你们两人之间搭起一座桥，还是盖起一面墙。”
“你认识切德吗？”我问得有些突兀，因为弄臣的语气听起来太像他了，我突然很好奇。除了黠谋之外我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过切德，也没听过堡里的任何人有说起他。
“我不知道什么切的还是砍的，但我知道什么时候该闭上嘴巴。你也应该学会这一点。”弄臣突然站起来，走到门口时停了一下，“那时候，她只有最初的那几个月恨你，而且也不是真正地恨你，只是盲目嫉妒你的母亲，因为她可以为骏骑生个孩子，而耐辛却不能。之后她就心软了，想派人来接你，想把你当成她自己的孩子来抚养。也许有些人会说她只是想占有任何能跟骏骑沾上点关系的东西，但我不这么认为。”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弄臣。
“你嘴巴张成这样，看起来像条鱼。”他观察道，“但你父亲当然是拒绝了，他说这样会显得他好像正式承认了你是他的私生子。但我认为根本不是这样，我想是因为那样做你会有危险。”弄臣做了个奇怪的手势，一条肉干就出现在他手指间。我知道肉干本来就藏在了他袖子里，但看不清楚他是怎么把它变出来的。他把肉干抛到我床上，小狗贪婪地扑了上去。
“只要你愿意，你可以轻易伤害她。”他提出，“看到你一直都这么孤单，她内疚得不得了，而且你长得太像骏骑了，随便你说什么都会像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她就像一块有瑕疵的宝石，你只要对准地方敲一下，她就会粉身碎骨。你知道她现在其实差不多就是半疯的状态了。要不是当初她同意骏骑退位，他们根本没办法杀害他，至少不能杀得这么轻松且不必顾虑后果，现在她自己也意识到这一点了。”
“‘他们’是哪个？”我追问。
“应该说他们是哪些？”弄臣纠正我，然后咻的一下就没了踪影。等我跑到门口时他已经不见了，我用我的感官知觉去寻找他，但什么也没找到，他简直就像被冶炼过一样。想到这一点我打了个冷颤，回到铁匠身旁，它正在把肉干咬成一块块黏糊糊的小肉块，搞得满床都是。“弄臣走了。”我告诉铁匠。它随便摇几下尾巴表示知道了，然后继续啃它的肉干。
它是我的，是送给我的。不是马厩里那种我负责照顾的狗，而是我的狗，而且博瑞屈不知道它，因此它不在他的管辖范围内。除了衣服和切德给我的那只黄铜手环外，我没有什么属于自己的东西，但铁匠足以弥补我有生以来所有可能的缺憾。
它是只毛色光亮的健康小狗，现在它的毛皮还很平滑，但等它长大之后就会变得硬梆梆、刺扎扎的。当我把它举起来对着窗户的亮光时，可以看见它的毛皮上有浅浅的杂色斑点，所以它长大后会是只黑色的带着斑点的狗。我还发现它的下巴处有一块白色，左后脚上也有一块。它的小牙紧紧咬住我的衬衫袖子，凶猛地甩起来，发出幼犬凶狠的咆哮。我跟它在床上扭打一番，直到它全身软趴趴地熟睡过去，然后我把它移到它的稻草铺垫上，不情愿地去上下午的课，做下午的工作。
在刚开始跟耐辛上课的那第一个星期里，我们两个都很不好受。因为我学会总是把很大一部分注意力保持在它身上，这样在我没有跟它在一起的时候它就不会因为太过寂寞而嚎叫起来，但这么做需要时间练习。这么做导致我的精神有点不太集中，对此博瑞屈会皱眉表示不满，但我说服了他，让他相信这是因为我跟耐辛上那些课的关系。“我实在不知道那女人要我怎么样。”第三天我告诉他，“昨天上是音乐课。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她试图教我弹竖琴、吹海笛，接着还要吹长笛，每一次当我好不容易快要摸索出几个音的时候，她就把我手上的乐器夺过去，叫我再试另外一种。最后她下结论说我没有音乐天分，然后我们就下课了。今天早上上的是诗词。她开始教我那首关于疗众王后和她的花园的诗，那首诗很长，讲述的是她种的那一大堆药草和每一种药草是做什么用的。她老是把句子念错，等我也把错的句子复述出来的时候她就生气了，说我一定知道猫薄荷不是拿来敷的，说我是在取笑她。最后她说我害她头痛得厉害，让她连课都上不下去了，这倒让我几乎是松了口气。然后我问她要不要我去摘点‘仕女之手’的花苞来给她治头痛，她马上坐起来说，‘你看！我就知道你是在取笑我。’博瑞屈，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取悦她。”
“你干吗要取悦她？”他满脸怒容，于是我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那天晚上蕾细到我房间来找我。她敲敲门，然后进了房间，皱起了鼻子，“如果你要把那只小狗养在这里，最好弄些芳香味的药草来洒在地上，还有，替它清理大小便的时候用加了点醋的水来洗。这里闻起来简直像马厩一样。”
“确实有点像。”我承认。我好奇地看着她，等着她继续说些什么。
“我拿这个来给你，你似乎最喜欢它。”她伸手递出一只海笛。我看着那些用细皮绳绑在一起的粗短管子，在那三样乐器中我最喜欢这个。竖琴的弦太多了，长笛的声音听起来又太尖，就算耐辛吹起来也是一样。
“是耐辛夫人要给我的吗？”我不解地问。
“不是。她不知道我把它拿走了。她会以为它是埋在她那一大堆东西里不见了，这种事常常发生。”
“你为什么把它拿来呢？”
“我是想让你练习的。等你练习得比较好的时候，可以把它拿回来吹给她听。”
“为什么？”
蕾细叹气，“因为这会让她感觉好一点，也会让我的日子好过得多。没有比服侍像耐辛夫人这样心里如此难受的人更糟糕的事了。她一心渴望你能擅长某种东西，她一直在让你尝试各种东西，希望你会突然展现出某种才华，这样她就可以把你拿出去炫耀，告诉别人说，‘看吧，我早就说过他有天分。’呐，我自己也有儿子，我知道男孩子不是这样的。他们不会在你盯着他们看的时候突然学会什么东西，不会突然间长大长高或变得有礼貌守规矩，但是你只要转过身去，再转回来，他们就变啦，变得更聪明、更高大，足以迷倒除了他们母亲之外的每个人。”
这让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你是要我学会吹这个，好让耐辛高兴？”
“是好让她觉得她给了你什么东西。”
“她已经给了我铁匠，不管给我什么东西都比不上它。”
蕾细对我这句突如其来的诚恳之言颇感惊讶，我自己也是。“唔，那你也可以这么告诉她。不过如果你可以试着学会吹海笛、或者背诵一首抒情诗、吟唱一篇古老的祈祷文，这样她也许比较能感受到这点。”
蕾细离开后，我坐在那里思索着，情绪半是愤怒半是惆怅。耐辛希望我能争气争光，自以为必须找出一样我能做的事情，仿佛我在她来之前从来没做过、成就过什么似的。但我仔细想想自己做过的事、想想她对我所知的部分，意识到我在她脑海中的形象必定是相当平庸的。我会读会写，会照顾马和狗；我也会调制毒药、制作安眠药剂、偷偷夹带东西、说谎、做掩人耳目的灵巧手势，不过这些能耐就算让她知道她也不会高兴的。那么，我除了当间谍和刺客之外，还能做些什么吗？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床去找费德伦。我向他借画笔和颜料，这让他很高兴，于是他给我的纸比平常练习时用的好，还要我答应把成果拿给他看。我一边走上楼梯，一边心想不知道当费德伦的学徒会是什么滋味，一定不会比耐辛最近安排我做的这些事更难吧！
但结果，我自己决定要做的这项工作比耐辛要我做的任何事都难。我看见铁匠趴在它的垫子上睡觉，它背部的弯曲幅度不会跟符文字母的弯曲差多少，它耳朵的阴影也不会跟我辛苦临摹的那些费德伦画的植物图片差多少。但它们确实差了很多，我浪费了一张又一张的纸，最后终于突然看出，是小狗周遭的阴影衬托出它背部的曲线和它后腿的线条。我应该少画而不是多画一些，要画我眼睛看到的而不是我脑袋里记住的东西。
等我把画笔洗干净收好，时间已经晚了。有两张成果足以悦目，还有一张我自己很喜欢，虽然那张看起来有些柔和的模糊感，比较像是梦见的小狗而不是真实的，也比较像是我感觉到的而非看到的。
但当我站在耐辛夫人的房门外低头看着手里的纸张时，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个三岁小孩，正拿着一朵被压扁的枯萎蒲公英要送给母亲。但对一个少年来说，这算是哪门子的消遣？如果我真的是费德伦的学徒，那么这种练习还算说得过去，因为好的文书除了字要写得漂亮之外，还得会绘图和装饰字母。然而还没等我敲门，门就开了，我傻站在那里，手指上沾着颜料，手里的纸张还是潮湿的。
耐辛很不高兴地叫我进去，说我已经迟到了。我一言不发，坐在一张椅子的边缘上，因为椅子上有揉成一团的斗蓬和绣到一半的刺绣。我把我的画放在旁边的一叠木牍上。
“我想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学会背诵诗词。”她说，态度有点粗蛮，“然后只要你愿意，你也可以学会写诗。节奏和格律只不过是……这画的是那只小狗吗？”
“我原本是这么打算的。”我嘀咕，感觉这辈子从来没这么窘迫过。
她小心地拿起那几张纸一一审视，先是拿近了看，然后伸直手臂拉远了看，其中模糊的那张她看得最久。“这是谁帮你画的？”她终于问，“这可不能当作你迟到的借口，不过这个人能把眼睛看到的东西画在纸上，颜色还这么逼真，我可以好好地善用他。我手上有的植物图鉴都是这个毛病，不管药草长得是灰色还是带着点粉红色，最后都被画成同一种绿色。那种木牍要拿来学东西的话根本没有用——”
“我猜这小狗是他自己画的，夫人。”蕾细和气地打断她说。
“而且这纸质真好，比我以前用过的——”耐辛突然顿了顿，“你，汤玛斯？”（我想这是她第一次记得用她给我取的这个名字来叫我。）“你画得这么好？”
在她不可置信的眼神下，我勉强地迅速点了点头。她又把那几张画拿起来，“你父亲连条曲线都画不好，除非是在地图上画。你母亲会画画吗？”
“我完全不记得她，夫人。”我僵硬地回答。在我能回想起来的记忆里，从来没人这么勇敢地直接问我这种问题。
“什么，一点也不记得吗？可是你当时已经六岁了，你一定记得什么吧——她头发的颜色，她的声音，她是怎么叫你的……”她脸上那神情是种痛苦的饥渴吗？一种对她不太能承受的答案的强烈好奇心？
一时之间，我几乎确实记起了些什么，好像是一股薄荷的味道，还是……消失了。“完全不记得了，夫人。我想如果她想要我记得她，应该就会把我留在身边吧。”我关上了自己的心门。对于一个没有把我留在身边、甚至连找都没来找过我的母亲，我不记得她也没什么对不起她的吧！
“唔。”我想这是耐辛第一次意识到她提了一个棘手的话题，于是她望向窗外阴灰的天色，“有人把你教得很好。”她突然指出，表情有点太过开朗。
“费德伦。”她什么也没说，于是我补充道，“你知道，他是宫里的文书。他想要我当他的学徒。他对我写的字很满意，现在开始叫我临摹他的那些图了。但这是在我们都有时间的时候。我通常都很忙，而他通常都出门去忙着找新的制纸用草。”
“制纸用草？”她心不在焉地说。
“他本来有好几捆的纸张，可是快用完了。那纸张他是跟一个商人买的，而那商人是跟另一个商人买的，另一个商人又是跟另一个人买的，所以他不知道它原先来自哪里，不过人家告诉他说那是用捣碎的草做的。商人带来的那种纸的质量比我们制作的任何一种都要好得多，它很薄、很有韧性，时间久了也不会那么容易粉碎，而且吸墨量很适中，不会吸得太多以至于符文字母的形状边缘都变得模糊。费德伦说要是我们能复制这种纸，就能改变很多事。譬如有了质量好又结实的纸，那随便谁都可以拿到一份城堡里木牍知识的副本；要是后来纸变得比较便宜，那就可以有更多小孩学会读写，至少他是这样说的。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
“我不知道这里也有人对这种事情感兴趣。”夫人的脸色突然一亮，一下子生气盎然起来。“他有没有试过用捣碎的百合花根来做纸？我做过，还挺成功的。还有一种纸，是把用祁努埃树的树皮做成的线织起来，再用水湿透压成纸。这样做出来的纸很结实，还很有韧性，但是纸面的吸水效果不好。不像这种纸……”
她朝手里的几张纸又瞥了一眼，沉默下来。然后她迟疑地问，“你这么喜欢那只小狗？”
“是的。”我简单地说，我们突然四目相对。她盯着我的眼睛看，那种心烦意乱的眼神是她望向窗外时常出现的。突然间，泪水涌满她的眼睛。
“有时候，你实在太像他了，你……”她哽咽，“你应该是我的孩子才对！太不公平了，你应该是我的孩子！”
她情绪激烈地喊出这句话，我还以为她要出手打我，但她却跳上前来一把把我抱住，同时还绊到了她的狗、撞翻了一只插着绿叶的花瓶。狗尖叫一声跳起来，花瓶摔碎在地上，水和碎片溅得到处都是，夫人的额头则狠狠撞上我的下巴，害我一时之间眼冒金星，什么也看不见。我还来不及反应，她就猛然转身，发出像猫被烫到一样的叫声逃回她卧室里，砰的一声摔上门。这期间，蕾细就只是一直织蕾丝织个不停。
“她有时候就是这样。”她和气地表示，对我点了点头，“明天再来吧！”她提醒我，又加上一句，“你看，耐辛夫人对你已经很有感情了。”

14 盖伦
盖伦是一名织工的儿子，他小时候就来到了公鹿堡。欲念王后从法洛带来了一批她专用的仆役，盖伦的父亲就是其中之一。公鹿堡当时的精技师傅是殷恳，慷慨国王和他的儿子黠谋的精技都是她教的，所以等到黠谋的儿子长成小男孩时，她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她向慷慨国王请愿说要收学徒，他答应了。而盖伦很受王后的宠爱，于是在太子妃欲念的强烈要求之下，殷恳挑了年轻的盖伦当她的学徒。当时，瞻远家族的私生子跟现在一样都没有学习精技的资格，但当这种天分意外地出现在皇室以外的人身上时，皇室就会栽培并奖励他。毫无疑问，盖伦就是这样的一个男孩，他展现出令人意外的奇特天分，突然引起了精技师傅的注意。
等到骏骑王子和惟真王子年纪大到可以接受精技训练的时候，盖伦的精技已经进步到可以在一旁协助殷恳教学了，尽管他只比他们大一两岁。
课程的变动让我又要开始在生活里寻找新的平衡点，而渐渐地，我也开始进入一种短暂的平衡当中。我和耐辛夫人相处时的尴尬逐渐消退，因为我们明白到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相处永远不会达到不拘礼节或非常熟稔的地步。我们两个人都不觉得需要分享彼此的感受，然而尽管我们隔着一段拘谨的距离绕着对方转，却也能达到还算了解对方的程度。在我们之间这种正式而拘谨的舞步里，偶尔也会出现真正的欢声笑语，而且有时候我们的舞步甚至十分合拍。
等到她终于放弃，不再一心只想把瞻远家族的王子所应该知道的一切都教给我之后，她教给我的东西的确很多了，虽然其中绝大部分都不是她当初打算教我的。我确实对音乐形成了基本的概念，但这是在借用她的乐器和私下花了许多时间练习的情况下才达成的。我的职务与其说是她的侍童不如说是替她跑腿的小厮，在替她采买东西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调配香水的技巧，同时也大大丰富了我关于植物的知识。就连切德都因为发现我有剪叶插枝、培育植物的新才华而感到十分兴奋，他也非常热切地关注着耐辛夫人和我一同进行的实验，例如把一棵树的嫩芽切接到另一棵树上，想办法让它长出叶片，不过这些实验能成功的很少。她曾听过关于这种魔法的传言，同时也毫无顾忌地动手试验。直到现在，女人花园里还有棵苹果树的一根树枝上结出的是梨子。当我对刺青技艺也显示出了好奇时，她不肯让我在自己身上刺，说我年纪太小，还不该在自己身上刺青，不过她没有一点顾忌地让我先是旁观，然后从旁协助她，在她自己的脚踝和小腿上慢慢刺涂染料，刺出一圈花冠的形状。
然而这一切都是经年累月地慢慢演变而来，不是短短几天就能达成的。到了第十天的时候，我们彼此之间才刚建立起说话直率但仍然拘于礼节的相处方式。她见到了费德伦，征召他加入她用植物根来制纸的计划。小狗则长得很好，它的存在让我每天都感到更加开心。耐辛夫人要我进城跑腿的差事让我有很多机会跟城里的朋友见面，尤其是莫莉，她是最佳向导，带我去香料摊子买耐辛夫人调配香水所需的材料。冶炼和红船劫匪仍然是悬在海平面上的威胁，但在那几个星期中恐惧似乎还离得很遥远，就像在仲夏的白昼很少会想起的凛冽寒冬。在那段很短暂的时间里我很快乐，而且更鲜有的恩赐是，我能意识到我是快乐的。
然后我就开始跟盖伦上课了。
上课的前一晚，博瑞屈把我找了去。去的路上我寻思着，不知道我是哪项工作没做好要被他骂。他在马厩外等着我，重心在两脚之间换来换去，像一匹被关起来的种马，他一看到我就立刻招手，要我跟他到他房里去。
“喝茶？”他问，我点头，他拿起炉火上一壶温热的茶给我倒了一杯。
“怎么回事？”我接过茶杯，问道。我从没见过他这么紧绷的样子，这实在太不像博瑞屈了，让我害怕是不是会听到什么可怕的消息——比方说煤灰病了或死了，或者他发现了铁匠。
“没事。”他说谎，而且说得很差劲，他自己也随即发现了这一点。“是这样的，小子。”他突然吐露，“盖伦今天来找过我。他告诉我你准备要接受精技的训练，还对我下令说，在他教你的期间，我不可以用任何方式插手干预——不可以提供建议、不可以叫你干活、就连跟你一起吃饭都不行。他说得非常……直接。”博瑞屈顿了顿，我心想不知道他没说出来的那个更适合的形容词是什么。他转头看向其他东西：“以前我曾经很希望他们给你这个机会，但是他们没给，我心想，嗯，或许这样比较好吧！盖伦会是个很严厉的老师，非常严厉。我听别人讲起过，他会拼命鞭策学生，尽管他宣称他对学生的要求并没有超过他对自己的要求。唔，小子，如果你相信的话其实我也听别人这么讲过我。”
我让自己露出一点点微笑，却突然换来了博瑞屈的一脸怒容。
“注意听我说，盖伦不喜欢你，对于这点他毫不隐瞒。当然，他根本不认识你，所以这不是你的错，完全只是因为……你的身份，还有你造成的事，天知道，那都不是你的错。但如果盖伦承认这一点，他就得承认那是骏骑的错，而我从来没见过他肯承认骏骑有任何缺点或曾经做错过任何事……但就算你爱一个人，也该知道他不可能十全十美。”博瑞屈在房里快步走了一圈，然后回到炉火旁。
“你只要把你想告诉我的话说出来就好了。”我建议。
“我正在努力啊！”他凶道，“要找出该说什么可不容易。我甚至连我现在该不该跟你讲话都不确定，因为我不知道这算是插手干预，还是提供建议？但你还没开始上课，所以我得现在就说。在他面前你要尽你的全力，不要和盖伦顶嘴，要保持恭敬有礼的态度，把他说的话全听进去，尽力学得又快又好。”他又顿了顿。
“我也没做其他的打算啊！”我有点刻薄地脱口而出，因为我听得出来，这些都不是博瑞屈真正想说的话。
“我知道，蜚滋！”他突然叹了口气，重重地坐下，与我隔桌相对。他用双手的掌根按着太阳穴，仿佛感到头疼。我从没见过他如此烦躁的模样。“很久以前我跟你说过的那另外一种……魔法——原智——就是跟野兽同在，几乎变成它们的一份子的那种。”他稍微停顿，瞥视四周，仿佛担心有人会听见。他倾身靠近我，说话的声音很轻但很急切：“你要离它远远的。我已经尽力想让你明白那是可耻的、错误的，但我从来不觉得你真正地同意这一点。我知道你大部分时间都有遵守我的规定，没有那么做，但有几次我感觉到，或者怀疑，你在瞎搞那种正派人绝不会碰的东西。我跟你说，蜚滋，我宁愿……我宁愿看到你被冶炼，也不希望你变成那样。对，不要一副这么震惊的样子，我真的是这么觉得的。至于盖伦……听着，蜚滋，在他面前连提都不要提这个事。不要说到它，在他附近的时候甚至连想都不要想。我对精技知道得很少，但有时候……嗯，有时候你父亲用精技碰触到我，那种感觉就像是他能比我更早知道我心里的想法，甚至也能看见我连对自己都隐瞒着的事情。”
博瑞屈黝黑的脸上突然泛起一阵深色的潮红，我在他那双黑色眼睛里几乎是看见了泪水。他转过头去看向炉火，我感觉我们终于要讲到他需要讲的事情的重点了。是“需要”说，而不是“想要”说。他内心有一股深沉的畏惧，而他不允许自己有这股畏惧；如果换做是别人，一个比较没有气概、对自己没这么严格的人，那股畏惧一定会让这人为之颤抖。
“……替你担心，小子。”他对着壁炉台上方的石块讲话，声音低沉而含混，我几乎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为什么？”简单的问题最能打开别人的话匣子，切德这么教过我。
“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在你身上看出来，也不知道如果他看出来了，他会怎么做。我听说……不，我知道这是事实。以前有个女人，事实上只是个女孩，她跟鸟特别要好。她住在西边的山丘上，人家说她可以把天上的野鹰叫下来。有些人很钦佩她，认为这是一种天赋，他们把生病的家禽带去给她看，或者当母鸡不肯孵蛋的时候把她找来。就我听说的，她做的都是好事。但盖伦公开说她的坏话，说她是个令人厌恶的东西，说她要是继续活下去并且生了小孩，那么这对这个世界是有害的。结果有一天早上就有人发现她被打死了。”
“是盖伦下的手？”
博瑞屈耸耸肩，这动作非常不像他，“他的马那天晚上离开过马厩，这点我知道。而且他双手有瘀血，脸上和脖子上都有抓痕，但不是女人用手抓的那种抓痕，小子，是爪子抓出的痕迹，就像有老鹰攻击过他的样子。”
“而你什么都没有说？”我不可置信地问。
他似乎是喊着发出了一声苦笑，“我还没开口，就有其他人说话了。那女孩的表哥恰好在这里的马厩工作，他指控盖伦杀了她，盖伦没有否认，于是他们到见证石那里去打了一架，由总是坐镇在那里的埃尔神来主持公道。在那里解决问题，得到的答案比来自国王的宫廷的效力还高，没有人能继续反驳。结果那男孩死了，大家都说这是埃尔主持的公道，因为埃尔知道是那男孩诬告盖伦。有个人就这么对盖伦说，他的回答是，埃尔的公道在于让那个女孩没能生小孩就死了，还有给她那受到污染的表哥得到同样的下场。”
博瑞屈沉默下来。他说的话让我觉得头晕想吐，一股寒冷的恐惧像蛇一样穿过全身。问题一旦在见证石那里解决，就再也不能提出抗辩了；那里的裁决比法律的效力更大，那是诸神的意旨。所以即将给我上课的是一个杀人凶手，如果他怀疑我拥有原智，他会想杀了我。
“是的。”博瑞屈说，仿佛听见了我的思绪，“噢，蜚滋，我的孩子，你要小心，要聪明点。”一时之间我感到惊诧，因为他听起来好像是在替我担心，但他接着又说，“不要让我蒙羞，小子，也不要让你父亲蒙羞。别让盖伦说我放任王子殿下的儿子长成了半人半兽的东西，让他看看你身上不愧是流着骏骑的血。”
“我会尽力的。”我嘀咕着。那一夜我满怀着悲惨的恐惧上了床。
后花园离女人花园很远，也离厨房的花园或公鹿堡内任何其他的花园都很远。事实上它位于一座圆塔的顶端，面向海的那一侧墙盖得很高，南侧和西侧的墙则很矮，沿着墙壁还设有座椅。石壁存留着太阳的暖意，并挡住咸咸的海风。那里的空气是静止的，感觉像是弯起手心盖在了耳朵上。然而建立在岩石上的那座花园却自有一种奇特的狂野，这里有石头做的水盆，可能以前是给小鸟戏水或当喷泉用的，还有许多装着泥土的大桶、小盆、水槽，其间夹杂着许多雕像。以前这些大桶小盆可能曾经种满绿叶鲜花，但现在仅剩下的植物是几根细小的枝干还有盆里泥土上长的青苔，一个烂了一半的棚架上爬着枯萎的藤蔓。这情景让我内心充满了一种比此时秋末冬初的寒意更冰冷的古老的悲哀。我心想，这里应该交给耐辛的，她会让这里重新活过来。
我是第一个到的，不久之后威仪也来了。他也有瞻远家族深色头发和深色皮肤的特征，身材比较像惟真，是矮壮型的，而我的身材则像骏骑，个子比较高。他像平时一样，对我疏远但不失礼节，他朝我点了个头，然后在四周漫步，看着那些雕像。
其他人很快也来了，人数之多让我惊讶，总共有十几个人。除了威仪是国王妹妹的儿子之外，这里没有人比我拥有更多的瞻远家族血统。这里有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和更远房的亲属，男女都有，有年纪比我大也有比我小的。比我小两岁的威仪大概是年纪最小的，二十四五岁的端宁则应该是年纪最大的。这群人的言行收敛得颇为奇怪，其中几个人聚在一起轻声说话，但大部分都散布在四周，摸弄着这空荡荡的花园里的东西或者看看雕像。
然后盖伦来了。
他从楼梯间走上来，把身后的门砰的一声关上，好几个人被吓得跳了起来。他站在那里打量我们，我们也沉默地看着他。
这么多年下来，我对瘦子有一点观察心得。有些瘦子，像切德这样的，看起来是因为太忙、太专注于兴趣和工作了，不是忘记吃饭，就是吃进去的东西全都被他们对生活的强烈兴趣给燃烧殆尽了；另外一种瘦子则形容枯槁，脸颊凹陷，骨头凸出，让你觉得他对这个世界实在有诸多不满，所以他每吃一口东西都是极勉强的。第一眼见到盖伦，我就敢打赌他这辈子从来不曾真正享受过一口食物或饮料。
而他的衣着让我不解。那身衣服非常奢华，领口滚着毛皮，颈上也围着毛皮，背心上的琥珀珠串粗得足以挡住刀剑，但华丽的衣料紧紧绷在他身上，裁剪得非常贴身，让人纳闷是不是裁缝做衣服的布料不够了。当时有钱人穿的都是带着宽大袖子的宽松袍子，袖子还故意切割出几道裂缝，露出不同颜色的内衬，可是他的衬衫却紧得像猫身上的皮。他脚上穿着紧贴住小腿的高统靴，手里还拿着一根马鞭，仿佛他刚骑完马就直接过来了。他的衣着看起来并不舒服，再加上他干瘦的身材，给人一种小气的印象。
他浅色的眼睛不动声色地扫过王后花园，看了看我们，然后立刻判定我们是一群不合格的学生。他的鹰勾鼻喷了喷气，一副正面对不愉快的差事的样子。“清出块地方来。”他指挥我们，“把这些破烂玩意儿都推到一边去，堆在那堵墙旁边。动作快点，我对懒鬼可没耐心。”
于是花园最后的生机也被破坏了。那些花盆和小苗圃是依照原先存在的小径和树木位置摆放的，现在全被清开了。花盆推到一旁，漂亮的小雕像东倒西歪地堆在花盆上。其间盖伦只开过一次口，是对我说的：“快一点，小杂种。”他对正在跟一盆沉重的泥土奋战的我命令道，然后一鞭子抽在我肩膀上。那一下打得并不重，比较像是轻敲了一下，但这举动似乎蓄意已久，这感觉使我停住动作看着他。“你没听到我的话吗？”他质问。我点头，继续搬那个花盆，眼角瞄到他脸上现出奇特的满意神色。我感觉他打我那一下是某种试验，但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通过。
塔顶变成一片光秃秃的空地，只有一道道绿色青苔和陈旧的泥沟显示出这里曾有花园的存在。他要我们排成两行，按照年龄和身材调整我们的位置，然后把男女生分开，女生排到男生的后面和右侧。“我绝对不容许心不在焉的态度或者调皮捣蛋的行为。你们是来这里学习的，不是来瞎混的。”他警告我们。然后他要我们散开，直到伸直手臂后前后左右都完全碰不到别人才行。这使得我以为接下来要开始肢体动作了，但他要我们站住不动，双手贴着身侧并注意听他说话。于是我们就站在冷冷的塔顶听他说教。
“我在这座城堡里担任精技师傅已经十七年了。在你们之前，上我课的学生都只有一小群，人数很少，课程的进行也很私密，缺乏潜力的人会被安静地淘汰。当时六大公国只需要少数人接受这种训练就可以了，而我只训练最有潜力的人，不会浪费任何时间在缺乏天分或不遵守纪律的人身上。而且我已经有十五年不曾对任何人进行精技的启蒙了。”
“但我们如今面对邪恶的时代，外岛人劫掠我们的海岸，冶炼我们的人民。黠谋国王和惟真王子用他们的精技保护我们，他们付出了非常多的努力，也获得了很多成功，尽管一般百姓做梦都想不到他们做了什么。但我可以向你们保证，如果外岛人要跟我训练出来的头脑对抗，他们是没有机会成功的。或许他们趁我们不备，赢得了几次鸡零狗碎的胜利，但是由我创造出来对抗他们的力量一定会取得胜利！”他浅色的眼睛里燃着火光，向天空举起双手。
他沉默了很久，抬头望向天空，再将双臂高举过头，仿佛从天空摘下了力量。然后他双臂缓缓放下。
“这一点我知道。”他用比较平静的声音继续说，“这一点我是知道的。我创造出来的力量一定会战胜他们。但我们的国王——愿众神赐予他荣耀与祝福——他怀疑我。既然他是吾王陛下，我便会遵从他的旨意。他要求我在你们这些血统不够纯正的人当中寻找，看看有没有哪个人具备足够的天分和意志力，目的纯正、灵魂坚毅，足以接受精技训练。我会这么做，是因为国王对我下了命令。传说中，过去有很多人接受精技训练，他们跟国王合力击退了威胁国家的危险因素；这或许是真的，但也许这些古老传说过于夸大了。无论如何，既然国王命令我试着训练出多一些具备精技的人，那么我会尝试。”
他完全不理会我们这群人当中的五六个女子，连看都没看她们一眼。他把她们排除在外的态度实在太明显了，我纳闷她们到底是哪里得罪了他。我多少算是认识端宁，因为她也是费德伦的一个得意门生。我几乎可以感觉到她强烈的不悦之情。我后面那排有个男孩动了动，盖伦立刻跳到他面前。
“觉得无聊了，是吧？听老头讲话很不耐烦？”
“我只是小腿抽筋了，大人。”那男孩的回答不太明智。
盖伦反手打了他一巴掌，打得男孩的头一阵摇晃：“闭嘴站好，不然就给我离开。对我来说都一样，反正我已经看出你很明显缺乏驾驭精技的毅力。但既然国王认为你有资格来这里，我就会试图教导你。”
我内心颤抖着，因为盖伦虽然是在对那男孩说话，眼睛却瞪着我，仿佛那男孩的动作是我的错似的。我心中对盖伦涌起强烈的厌恶之感。学习用棍和用剑的时候，我承受过浩得的击打，就连在跟切德上课的时候也忍受过不适，因为他要在我身上示范该按住人身上的哪个地方以及该怎么勒住别人，还有各种让人安静下来但又不会使他残废的方式。博瑞屈也赏过我巴掌、踢过我、打过我，有些是有理由的，有些则只是一个忙碌的男人在发泄挫败感而已。但我从没见过一个男人打起小男孩来像盖伦这样表现得这般津津有味。我努力让自己保持面无表情，不要显得像是在直瞪着他，但是我又必须要看他，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转开视线，他就会指控我不专心。
盖伦自顾自满意地点点头，然后继续说教。他认为，要驾驭精技，首先必须要教我们驾驭自己。而他认为学会驾驭自己的关键方法在于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明天我们要在太阳出来之前到达这里，不可以穿鞋子、袜子、斗蓬或任何羊毛衣物，头上也不许戴帽子。我们必须一丝不苟地保持身体的干净，他劝我们效仿他的饮食和生活习惯。我们要避免吃肉、甜的水果、调过味的菜、牛奶，还有“没有价值的食物”，他提倡的食物是粥、冷水、白面包和水煮的根茎类蔬菜。我们必须避免所有不必要的对话，尤其是跟异性。他滔滔不绝地长篇大论，建议我们避免任何“感官上”的渴望，包括渴望食物、睡眠，或温暖。此外他还通知我们，他已经在餐厅里单独为我们特别安排了一桌，这样我们才能吃适合的食物，不会被别人无谓的闲聊——或者疑问——分心。他说到“疑问”时的口气简直像是威胁。
然后他要我们做各式各样的练习。闭上眼睛，把眼珠子尽可能地往上转，努力把眼珠子整个转过去，转到可以看见后脑勺的位置，同时感觉这动作造成的压力。想像一下如果你可以把眼睛转到后面去，你可能看见什么？你看到的东西是否准确又有价值？继续闭着眼睛，只能用一只脚站着，努力保持静止不动。找到平衡，不只是身体的平衡，更是精神的平衡。只要把所有不三不四的念头赶出脑海，你就可以永远这么站下去。
我们站在那里，眼睛一直闭着，他在我们之间走来走去，我可以靠听马鞭的声音感觉到他在哪里。“专心！”他会这么命令我们，或者，“你至少要努力试试看吧！”那天我自己至少挨了四下鞭子。打得不重的几下就像在轻轻点我一样，被鞭子碰到是件令人紧张的事，就算打得并不痛。而最后的那一下，鞭子打在我的肩膀上方，鞭梢弹起来打在我赤裸的脖子上，尖端则打在我下巴上。我痛得皱起脸，但还是勉强忍住没张开眼睛，用一侧疼痛的膝盖坚持着保持平衡。他走开后，我感觉到一道温热的血慢慢从我的下巴流下。
他把我们留了一整天，直到晚风刮起，太阳像渐渐沉入地平线的半个铜币。这段时间里他一次都没有放我们去吃东西、喝水，或进行任何其他必需的事项。他脸上带着阴森的微笑，看着我们一列列经过他面前，我们直到走出门口之后才敢蹒跚着逃下楼梯。
我饿坏了，双手冻得红肿，嘴巴干得就算我想讲话也讲不出来。其他人看起来也差不多，不过有些人比我更难受。我至少习惯了长时间工作了，他们其中不少人也习惯待在户外，而比我大一两岁的欣怡则习惯在室内帮急惊风师傅织布，她的圆脸被冻得发白而不是发红。端宁在我们下楼的时候拉着她的手，我听见她悄悄对端宁小声说了些什么。“要是他对我们有半点注意的话，感觉还不会这么糟糕。”端宁耳语回答她，然后我看见她们两个害怕地转过头去，生怕被盖伦看见她们两个交谈，那是个令人高兴不起来的景象。
那天的晚餐是我在公鹿堡吃过的最痛苦的一餐，这餐吃的是用水煮谷类做的冷粥、面包、水，还有水煮的芜菁泥。盖伦没吃东西，监督着我们进餐。餐桌上没有人说话，我想我们连看都没看彼此一眼。我吃完了分配给我的这份食物，但离桌的时候几乎跟饭前一样饿。
上楼梯上到一半，我想起了铁匠，于是走回厨房去拿厨娘替我留的骨头和零碎的剩肉，还有要向它的碗里添的一壶水。我走上楼梯，感觉这些东西重得不得了。我觉得很奇怪，在寒冷的天气里露天待上似乎什么都没做的一天，居然跟一整天辛苦费力的工作一样让我疲倦。
等我回到房里，铁匠温暖的欢迎和吃起剩肉的热切态度就像有治愈功效的药膏一样抚慰了我。它一吃完饭我们就一起挤在床上，它想跟我咬打一番，但不久就放弃了。我让睡意把我攫走。
生怕自己睡过头的我在黑暗中突然惊醒过来，我朝天空瞥了一眼，知道我还来得及在太阳出来前赶到屋顶上去，但是会非常紧迫。我没时间洗澡、吃东西，或者替铁匠清理大小便了，盖伦不准我们穿鞋袜也挺好，因为我根本没时间穿。我在堡里飞奔，跑上楼梯往塔顶冲去，因为太累的缘故显得很没精神，我觉得自己看起来就像个笨蛋。前方摇摇晃晃的火把光芒让我知道前面也有人在跑，等我终于从楼梯间跑上塔顶时，盖伦一鞭子打在我的背上。
那一下穿透了我单薄的衬衫，意外的疼。我叫出声来，既是因为疼痛也是因为意外。“像个男人一样站好，驾驭好你自己，小杂种。”盖伦严厉地对我说，又一鞭打下来。其他每个人都已经在前一天的位置上站好了，他们看起来跟我一样疲倦，而且大部分人似乎也跟我一样，震惊于盖伦对待我的方式。我沉默地走到我的位置上，面朝盖伦站好，然而直至今日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做。
“最后一个到的人就是迟到，就会受到这种待遇。”他警告我们。我觉得这是很残酷的规则，因为明天要避免被他打的唯一方式就是早到，让鞭子落在我的某个同学身上。
接着又是难受和被随意虐待的一天。现在我看出来了，这只是一种随意虐待而已，而且我想当时我内心最深处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他满口讲的都是要训练我们以达到配得上精技的水准，要让我们变得坚韧又强壮。我们站在露天的寒气里，冰冷的岩石地面让赤着的脚变得麻木，而他却把这件事说成是一项荣耀。他激起我们的竞争之心，不只是彼此竞争，更是跟他给我们塑造出来的寒酸形象竞争。“证明我错了！”他一而再、再而三说，“我请求你们，证明我错了，好让我能让国王看到，至少有一个学生不是在浪费我的时间。”于是我们都试着努力。现在回想起来，这一切实在非常奇怪，令我对自己都感到惊异，但在当时，在短短的一天之内，他成功地孤立了我们，让我们突然置身在另一种现实中，在此种现实中所有礼仪和常识的规则都是不管用的。我们沉默地站在寒冷之中，保持各种不舒服的姿势，闭着眼睛，身上穿的衣服除了内衣不剩下几件，他则在我们之间走来走去，用他那愚蠢的小皮鞭挥打我们，用他那恶毒的小舌头辱骂我们。有时他会打你一巴掌或者狠推你一下，当你冷到骨子里的时候，挨上那么一下会感觉更痛。
缩身躲避或者稍有动摇的人都会被骂软弱。他一整天都在痛骂我们，一再说他是在国王的要求之下才肯来教我们的。他不理会女生，而且尽管他常提到许多过去曾运用精技保卫疆土的王子和国王，却从没提起任何也这么做过的女王和公主。他也完全没提过他这样到底是在教我们什么，这里只有寒冷和他要我们做的不舒服的动作，还有不确定什么时候就会被打的感觉。我实在不知道当时我们何以拼命要忍耐着熬过去。我们这么快就变成了他的共犯，和他一起贬低自己。
太阳终于壮起胆子再度朝地平线落下，但盖伦还留了两个意外给我们。他让我们站好，睁开眼睛，自由伸展一下。然后他在临走前又对我们说教了一番，这次是警告我们要提防我们当中那些愚蠢任性、会破坏所有人训练的人。他边说边在我们之间慢慢走动，在队伍之间穿来穿去，他经过之处我看到许多人转动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这一天里他第一次走向女生的角落。
“有些人，”他边走边告诫我们，“以为他们自己是不用守规矩的。他们以为自己应该得到特别注意、被特别放纵。必须把这种自以为优越的幻象从你们脑中赶走，你们才可能学到东西。把这种课程教给那些懒鬼和蠢才根本就是浪费时间，但他们也在这里，所以我会尊重国王的旨意，尝试教他们。不过我只知道一种方式可以唤醒这种懒惰的头脑。”
他挥鞭迅速抽了欣怡两下，端宁则被他推得单膝跪地，挨了四下鞭打。令我羞愧的是，我也跟其他人一起站在那里，看着他一鞭一鞭地挥下去，只希望她不会叫出声来，害她自己挨更多下。
但端宁站了起来，摇晃了一下，然后再度站稳，她越过她前面的女孩看向前方，一动不动。我叹气，心头的一块大石终于落地。但盖伦又走了回来，像一头绕着小渔船转的鲨鱼，现在他说的是有些人自认不必遵守团体纪律，我们其他人只吃有益健康的谷类和纯净食物的时候，那些人却大口吃肉。我不自在地想着，不知是谁这么傻，居然敢在课后到厨房去。
然后我感觉鞭子热辣辣地打在我肩膀上。如果我以为他之前挥鞭是用了全力，那这下我可是知道自己错了。
“你想欺骗我。你以为我不知道厨娘替她亲爱的宠物留了一盘吃的，是不是？但是公鹿堡里发生的事我全都知道，你可别搞错了。”
我醒悟到他指的是我端回去给铁匠吃的那盘碎肉。
“那食物不是给我自己吃的。”我抗议，然后恨不得咬住自己的舌头。
他眼里闪着冷冷的光：“只为了避免一点点皮肉之痛，你就愿意说谎。你永远都学不好精技的，你永远也配不上它。但是国王命令我试着教你们，所以我就试，尽管有你这个出身低贱的家伙在。”
我羞辱地承受他的鞭打。他边打边严厉地责骂我，告诉其他人说，按照老规矩私生子是不能学精技的，如果我们遵守老规矩，就可以避免发生这种事了。
之后我沉默地站在那里，羞愧地听他继续朝我的每个同学身上都意思意思地打了一鞭，同时还解释说，一人有错我们全部都必须被罚。这句话完全不合理，但这并不重要；盖伦的鞭子打在同学身上远不如刚才打在我身上的重，但这也不重要，重点在于他们全都为我的不守规矩而付出了代价。我这辈子从没觉得这么羞耻过。
然后他放了我们，让我们下楼去吃跟昨晚一样惨淡的晚餐。这次不管是在楼梯间还是在饭桌上都没人敢讲话了。饭后我立刻回到自己的房间去。
等下就有肉了，我向等着我的饥饿小狗承诺。尽管腰酸背疼、肌肉酸痛，我还是强迫自己打扫房间，清理干净铁匠的大小便，然后出去拿了新鲜的芦苇来铺在地面上。铁匠有点生我的气，因为它一整天都孤单独处，而当我想到自己完全不知道这要命的训练会持续多久时，我也苦恼起来。
我等到夜深，堡里所有的仆役下人都睡了的时候，才敢下楼去替铁匠拿食物。我非常怕会被盖伦发现，但我还能怎么做？我沿着宽大的楼梯往下走到一半时，看见一根蜡烛摇曳的火光朝我接近，我缩身靠在墙边，突然确信来者一定是盖伦。但朝我走来的是弄臣，他浑身上下苍白得像他手里拿的那根蜡烛，另一只手则拎着一桶食物，上面还放着一大杯水。他无声地向我招手，把我带回我房里。
进了房间，门一关上，他就对我发话。“我可以帮你照顾小狗，”他冷淡地告诉我，“但我没办法照顾你。用用你的头脑，小子。他现在只是在虐待你们，哪里是要教你们什么东西？”
我耸耸肩，然后痛得皱起了脸：“这只是为了让我们变得坚强一点，我想不会持续太久的，之后他就会开始真正教我们了，我可以忍过去的。”然后，“等一下，”我对正从桶里拿出碎肉喂铁匠的他说，“你怎么知道盖伦对我们做了什么事？”
“啊，那样就是泄漏秘密了。”他轻快地说，“这我可不能做。我是指泄漏秘密。”他把桶里的东西全倒出来给铁匠吃，给它的水碗添满水，然后站起来。
“我可以替你喂小狗，”他告诉我，“我甚至会试着每天带它出去走一走，但我可不要清理它的大小便。”他走到门前稍停了一下，“那是我的界线。你最好也决定你的界线在哪里，而且要快，非常快。你不知道有多危险。”
然后他就走了，把蜡烛和警告一起带走。我躺下来睡着了，铁匠正啃着一根骨头，自顾自地发出小幼犬的咆哮声。

15 见证石
精技，在最简单的层面上，是在人与人之间架起连接思绪的桥梁。运用精技的方法有很多种。例如在战争中，指挥官可以把简单的信息和命令直接传送给他手下受过训练的军官。精技力量强大的人甚至可以影响那些没受过训练者的头脑或者敌人的头脑，让他们充满畏惧、迷惑或疑虑，这么有天分的人很少见。但如果一个人具有高得不可思议的精技天分，他甚至有可能直接与古灵对话，而古灵只比众神本身地位稍低一点。鲜少有人敢这么做，而在那些真的这么做了的人当中，更少有人能得到他们所要求的答案。因为，人们说，你可以问古灵，但他们回答的不见得是你所问的问题，而是你应该问的问题，且那个问题的答案也许会让你听了之后就无法继续活下去。
因为当你跟古灵交谈时，正是使用精技的甜美之感最强烈也最危险的时候，而这种甜美之感是每一个操习精技的人都必须提防的，不管他是强是弱。在使用精技的时候，你会无比敏锐地感觉到生命，是一种飘然昂扬的存在感，可能会让人忘了要继续呼吸。就算把精技运用在普通的用途上，这种感觉都非常强大、令人难以抗拒，心智不够坚定的人可能会上瘾。但跟古灵交谈的那种狂喜是如此强烈，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拟。运用精技与古灵交谈的人，感官和理智可能都因此永远灰飞烟灭；这样的人会在迷乱中死去，但他确实是死在欢乐的迷乱之中。
弄臣说得没错，我对自己面对的危险毫无概念，而且固执地一头栽了进去。此刻我不忍细述接下来那几周的细节，只能说，每过一天盖伦就更进一步地控制住我们，他也变得越来越残忍、越来越把我们操弄于指掌之间。少数几个学生很早就消失了，欣怡是其中之一，她从第四天起就没有再来。之后我只见过她一次，她悄悄地在堡里走过，愁眉苦脸的脸上带着羞耻的神色。后来我听说，她退出训练之后，端宁和其他女同学都不再理睬她，而且后来她们谈论起她的态度不是把她当成没通过一项考试而已，而是认为她做出了某种低下的、令人厌恶的行为，永远都不能得到原谅。至今我仍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只知道她离开了公鹿堡，再也没回来过。
就像大海挑拣出沙滩上的小圆石，把它们前前后后地散落在退潮时的不同高度处，盖伦的责打和轻抚也把他的学生分了开来。一开始，我们每个人都拼命想当他最好的学生，然而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喜欢他或钦佩他。我不知道其他人有什么感觉，但我心中对他只有恨意，而且这股恨意强烈到使你下定决心绝对不要被这个人打倒。经过他一天又一天的谩骂，若是能从他口中听到哪怕是勉强表示认可的一个字，就好像受到其他任何师傅滔滔不绝的称赞一样。被他贬低辱骂了那么多天，我应该对他的嘲笑不再有感觉了，但我却开始相信起他说的很多话，而且徒劳无功地试着改变自己。
我们时时刻刻争相吸引他的注意。有些人显然成为了他的宠儿，威仪就是其中之一，盖伦常叫我们要多学学他。我很明显是他最鄙视的一个，然而即使如此，我仍一心想要在他面前表现得出类拔萃。经过第一天之后，我再也不是最后一个到塔顶的人。他打我的时候，我从来不摇晃。跟我一样特别受他鄙视的端宁也是如此，她变成了盖伦最卑躬屈膝的追随者，自从第一次挨鞭子之后她再也没说过半句批评他的话。然而他总是找她麻烦，动不动就严厉斥责和辱骂她，而且打她的次数远多过打其他女生的次数，但这只让她更坚决地要证明她能耐得住他的谩骂侮辱，而且她非常不能容忍任何人对我们接受的教导感到动摇或怀疑，这种不能容忍的程度仅次于容忍盖伦。
深冬逐渐来临，塔顶又冷又暗，只有楼梯间传来的一点点光线。这是全世界最与世隔绝的地方，盖伦就是这里的神。他把我们冶炼成一个群体，让我们相信自己是精英，是优越的有机会学习精技的特殊宠儿。就连忍受讥笑责罚的我也都这么相信。我们看不起我们当中那些被他打倒的人，这时候我们只看得见彼此，只听得见盖伦的话。一开始我想念切德，也想着不知博瑞屈和耐辛夫人在做什么，但随着时间一个月一个月过去，这种无足轻重的挂念就显得没什么意思了。弄臣沉默地来来去去，而我一心一意只想得到盖伦的赞许，就连弄臣和铁匠都几乎让我觉得有些烦。但当我全身酸痛不已、疲倦不堪，只有铁匠凑在我脸上的鼻子是我唯一的慰藉时，我还是会对自己很少花时间陪陪我这只成长中的小狗感到惭愧。
经过寒冷而残忍的三个月，盖伦把我们原本还算是庞大的队伍削减得只剩下八个人。此时真正的训练终于开始了，他也归还了我们一丁点的舒适和尊严，在当时看来这不只是极大的奢侈，更是盖伦的恩赐，我们必须心存感激。我们的餐食内容加了点水果干，用餐时还可以简短地交谈一下，此外我们还获准穿鞋——仅仅是这样，却让我们全都卑躬屈膝地对其感激不已。但改变才刚刚开始而已。
如今回想起来，那些片段全都透明清晰至极，我还记得他第一次用精技碰触我时的情景。我们站在塔顶上，因为现在受训的人数变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也变得更大。然后他轮流走到我们面前并稍稍停顿一下，没有正面对着他的人则在沉默中恭敬地等待。“把你们的头脑都准备好接受我的碰触。要开放自己来接受精技，但是不可以沉溺在它的愉悦当中。愉悦不是精技的目的。”
于是他在我们之间没有规律地穿梭。而受训的我们因为彼此之间隔得很开，所以看不见其他人的脸，此外如果我们的眼睛跟着盖伦的动作转动，也会让他很不高兴。因此我们只听到他简短严苛的字句，然后听见每一个被碰触到的人发出倒吸一口气的声音。他厌恶地对端宁说，“我说的是开放脑袋接受它，不是叫你像只挨打的狗一样畏畏缩缩。”
最后他走向我。我按照他的话做，就像他之前跟我们说的那样，试着放开我所有的感官知觉，且只对他开放自己。我感觉到他的心智拂过我的心智，就像是在额头上轻轻一摸的感觉。我稳稳地站着面对它，它变得越来越强，像是一股暖流、一道光亮，但我拒绝被它拉过去。我感觉到盖伦正站在我的脑海里严苛地打量着我，我运用他教我们的专注技巧（想象一个用最纯净的白色木头做的桶，然后把你自己倒进去），才得以在他面前站稳，并感觉到精技带来的那种喜悦，但却不向之屈服。那暖意三次涌遍我全身，但三次我都稳稳站住。然后他退出来，不情愿地朝我点了个头，但我在他眼中看到的不是赞许，而是一抹畏惧。
第一次的碰触就像是一点火星终于点燃了火种。我抓住了精技的本质，但还不能做到它，不能把自己的思绪送到外面去，但我有一种无法用言语说明的领悟。我一定能学会精技——这份领悟的确立让我的决心更加坚定，不论盖伦做什么，都绝对无法阻挡我学会它。
现在回想起来，我想他知道这一点，并且因为某种原因而感到害怕。于是接下来的那段日子里，他对待我更是变本加厉的残酷，如今看起来简直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他骂我、打我，但怎么样也不能让我退却。有一次他用皮鞭打在我的脸上，留下一条清晰的鞭痕，后来我进饭厅的时候博瑞屈凑巧也在那里，我看见他瞪大眼睛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紧咬着牙，那模样我再熟悉不过了。但我转开视线低下头，他站了一会儿，怒视着盖伦，盖伦则轻蔑地盯着他。然后，握着拳的博瑞屈转身离开了饭厅。这下子不会出现冲突的场面了，我放松下来，松了口气，但是盖伦接着看向我，他脸上胜利的表情让我心寒。现在我是他的人了，他清楚得很。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对我而言交杂着痛苦和胜利。他绝不放过任何能贬低我的机会，然而我知道他要我们做的每一项练习我都做得很好。我感觉到其他人都还在摸索着如何自然地接受他精技的碰触，但对我来说这就像张开眼睛一样简单。有一次，我经历了一个极度恐惧的片刻，当时他用精技进入我的脑海，要我大声说出一句话。“我是个杂种，让我父亲的名声蒙羞。”我平静地大声说出来。然后他又在我的脑海中说话。你的力量是从别的地方来的，小杂种。这不是你的精技，你以为我找不出来源吗？这下子我在他面前胆怯了，从他的碰触中退缩回来，把铁匠藏进我脑海深处。他对我微笑，露出满口利齿。
接下来的那段日子里，我们像玩着捉迷藏的游戏。我必须让他进入我的脑海，才能学会精技；但一旦他进来了，我就像踩在烧烫的煤炭上跳舞一样，得把我的秘密藏起来不让他找到。我藏的不只是铁匠，还有切德和弄臣，还有莫莉、凯瑞和德克，还有那些更久远的我甚至对自己都不会泄漏的秘密。这一切他都在寻找，我则拼了命地把一切扔在空中轮流抛接，让他够不着。但尽管如此，或许正因为如此，我感觉到自己的精技越来越强了。“少耍我！”一番交手之后他吼道，然后对震惊得面面相觑的其他学生发起脾气。“专心做你们的练习！”他对他们吼叫道。他从我身旁走开，然后突然转过身扑向我，对我挥起拳头，并用穿着靴子的脚攻击我，而我就像莫莉以前那样，除了护住脸和肚子之外什么也没想。他雨点般落在我身上的拳打脚踢更像是小孩子在发脾气，而不像一个成年男人的攻击。我感觉到这些动作都不痛不痒，然后突然心头一凉地发现自己正在抗斥他。但我抗斥的力道没有强到会让他感觉到，但足以使他的拳脚都不如他以为的那么重，而且我还知道他根本不晓得我在这么做。当他终于放下拳头，我壮着胆子抬起眼睛的时候，我短暂地感觉到自己赢了，因为塔顶上的其他人都在看着他，眼神中混合了厌恶与畏惧。他的行为过火得连端宁都不能忍受了。他面色苍白地转过身去，那一刻我感觉到他做了个决定。
那天晚上我回到房里，累得不行，但却无法入睡。弄臣留了食物给铁匠，我拿着一大根牛肘子逗它，把骨头拿在它就是差那么一丁点够不到的地方，于是它咬住我的袖子啃个不停。它很喜欢这种游戏，假装发出凶狠的咆哮声，边咬边甩着我的袖子和手臂。它长得很快，已经快要接近它能达到的最大体型了，那粗粗的小脖子上的肌肉令我骄傲。我用空出来的那只手捏它的尾巴，它猛然转过身对这番新的攻击发出咆哮。我把骨头在两手间抛来抛去，它的视线跟着骨头来来回回，一边还张着嘴，拼命地想要在什么时候可以突然咬住骨头。“小笨蛋，”我逗它说，“你脑袋里就只想着你想要的东西，小笨蛋，小笨蛋！”
“就像它的主人一样。”
我吓了一跳，铁匠就在那一秒抢到了骨头，咬着它趴下，只敷衍地对弄臣摇了一下尾巴。我有点喘不过气地坐下：“我完全没听到开门或关门的声音。”
他对我这句话不予理会，直接说他的重点：“你认为盖伦会容许你成功吗？”
我沾沾自喜地微笑：“你认为他阻止得了吗？”
弄臣叹了口气坐在我旁边：“我知道他阻止得了，他也知道。但我不确定的是他有没有那么狠，但我猜他有。”
“那就让他试试看吧！”我轻率地说。
“在这件事情上我没有权利帮你做什么选择。”弄臣坚持严肃的态度，“我本来是希望能说服你不要继续尝试。”
“你希望我放弃？现在？”我不敢置信地问。
“是的。”
“为什么？”我追问。
“因为，”他开口，然后有点沮丧地停下来，“我不知道。有太多事情汇聚在一起，也许如果我抽松一根线，这结就打不起来了。”
我突然觉得很累，之前的胜利所带来的愉悦在弄臣消极的警告之下消失不见。我不耐烦的情绪占了上风，凶巴巴地回了他一句：“要是你没办法把话讲清楚，那干嘛还要讲出来？”
他沉默下来，好像我掴了他一巴掌。“这是另一件我不知道的事。”最后他终于说，然后起身要走。
“弄臣。”我开口叫他。
“对，我是弄臣，弄不清楚的弄。”他说着离去。
就这样，我坚持下去，变得越来越强，对我们上课进度之缓慢感到不耐烦。我们每天重复着同样的练习，其他人才逐渐学会对我来说那么自然的东西。我纳闷他们怎么会这么封闭，这么难以打破与外界的隔离？他们怎么会这么难以开启自己的头脑去接受盖伦的精技？而我自己该做的却不是开启，而是要对他保持封闭，让他看不到我不想让他看的东西。在他敷衍地用精技碰触我时，我常感觉到有一条触须想溜进我的脑海，但我避开了。
“你们准备好了。”他在冷冽的一天这么宣布。这时还是下午，但最明亮的那些星星已经出现在深蓝色的天空中，这让我怀念起昨天的云层，那云层虽然把雪下在我们身上，但至少能阻拦住此时这种更深沉的寒冷。我的脚趾头在盖伦恩准我们穿的皮鞋里动了动，试着恢复暖意和知觉。“之前，我让你们习惯我用精技来碰触你们，但现在，今天，我们要来尝试完全的接合，我会向你们每个人伸探过去，你们也要向我伸探过来。但是要小心！你们大部分人都能抗拒精技碰触所带来的令人分心的感觉，但是你们之前感觉到的只是最轻微的一碰而已。今天的会比较强。你们要抗拒它，但同时仍对精技保持开放。”
他再度缓缓地在我们之间移动。我等着，疲倦但并不害怕。我一直期待着尝试这么做，我已经准备好了。
有些人明显失败了，被骂懒惰或者笨蛋。威仪得到称赞，端宁被打了一巴掌，因为她探寻得太过急切。然后他走到了我这里。
我紧张地备战，仿佛要面对一场激烈的角力。我感觉到他的心智拂过我，于是我也谨慎地把思绪朝他伸探过去。是这样吗？
对，小杂种。就是这样。
一时间，我们势均力敌，像坐在翘翘板两端的孩童。我感觉到他把我们之间的接触稳住，然后他突然朝我撞进来。那感觉就像是被重重地打了一下无法呼吸，但这是心智上窒息感而非生理上的，我并不是无法呼吸，而是开始无法驾驭我的思绪。他在我的脑海中洗劫，而我无力应对他乱翻我的隐私。但在他以为自己胜利了而掉以轻心的时刻，我找到了一处开口，朝他猛抓过去，试着夺取他的头脑，就像他夺取我的头脑一样。我抓住了他，紧握着他不放，在令人晕眩的刹那间我知道自己比他强，我可以随意地把任何思绪硬塞进他的脑海里。“不要！”他尖叫，我隐约发现他在以前的某个时候也曾经像这样，在一个他所鄙视的人的精技下挣扎着。“要！”我坚持。“死吧！”他命令我，但我知道我不会去死，而且我知道我会赢，于是我集中意志力，狠狠地紧抓住他。
精技并不在乎谁赢。但它不容许对任何一个思绪投降，一刻也不行。而我就是这样。于是我忘了防备精技那种至极的狂喜，那既是它的蜂蜜也是它的尖刺。短暂的忘我快感涌遍了我的全身，将我淹没，连盖伦也沉在底下，他不再探索我的脑海，只求回到他自己的脑海中。
我从来不曾体会过像那一刻的感觉。
盖伦说过那是一种愉悦，而我原本以为会出现一种愉快的感受，就像冬天里的暖意，或者玫瑰的芬芳，或者口中尝到的甜味。但这感觉跟这些事物完全不像。愉悦这个词已经太具体、太生理性了，无法形容我感觉到的那种东西。它跟皮肤或身体毫不相干，我感觉它充盈着我，像一股潮水般冲刷着我，让我无法抗拒。无比的快感充满了我的内心，在我全身上下翻涌，我忘了盖伦和其他的一切。我感觉到他逃开了我，我也知道这很严重，但我已经无法去在意。我忘记了一切，只知道继续探索这种感受。
“小杂种！”盖伦咆哮，一拳打在我脑袋的一侧。我无助地倒在地上，因为那股疼痛并不足以把我从精技的迷醉出神状态中唤醒。我感觉到他在踢我，我知道身体底下那让我瘀血和刮伤我的石头是冰冷的，但我却仍然觉得我像是被抱着，被厚厚一层短暂而忘我的欢快包裹着，它不让我去注意到自己正被殴打。我的头脑向我确保，尽管我全身疼痛，但一切都不会有问题，我不需要反抗或逃跑。
仿佛某个地方有一波潮水逐渐退去，留下了搁浅在沙滩上喘息着的我。盖伦站着俯视我，他满身大汗，头发和衣服都凌乱着。他俯身靠近我，呼出的气在寒冷中变成白色的雾气。“死吧！”他说，但我不是听到的这两个字，而是感觉到的。他松开我的喉咙，我倒下。
在精技那吞噬一切的无比欢乐的快感过后，留下的是晦暗的失败和一股罪恶感，这强大的感受让我身体上的疼痛相形失色。我的鼻子在流血，每一下呼吸都很痛，他之前使劲地踢我，踢得我在石板地上滚来滚去，我全身的皮肤都刮破擦伤了。各处不同的疼痛似乎正互相强烈抵触，每一处都喧闹着要我注意，让我连自己究竟伤得有多厉害都搞不清楚，我连重新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但笼罩在这一切之上的，是我知道我失败了的那种感觉。我被击败了，我不配学精技，盖伦证明了这一点。
我听见他在对其他人吼，声音似乎来自很远的地方。他告诉他们要小心，如果有人不遵守纪律，无法让自己的头脑避开精技的愉悦，就会受到这种对待。他警告他们所有人，如果一个人想使用精技，却又被精技所带来的那种愉悦迷惑的话，就会变得没有头脑，像个大婴儿一样，不会说话，看不到东西，胡乱大小便，忘记思考，甚至忘记吃喝，直到死去。这种人连遭人厌恶都不配。
我就是这种人。我沉入羞愧之中，无助地哭了起来。我活该受到他的这种对待，他甚至应该把我修理得更凶才对。我浪费了他的时间，把他尽心尽力的教导变成了自私的放纵。我想逃离自己，往内心越来越深的地方躲避，但在我的每一层思绪中我都只能找到对自己满满的厌恶和恨意。我最好去死，虽然我就算从塔顶跳下去还是不足以洗刷我的羞耻，但至少这样我就可以再也意识不到它了。我躺着不动，默默地哭泣着。
其他人都离开了，每个人经过的时候都骂我一声，或吐我口水，或踢我、打我一下，但我几乎都没有感觉到，因为我比他们更排斥我自己。然后他们都走了，盖伦站着俯视我，用脚踢踢我，但我无法回应。突然间他无所不在，他出现在我上方、下方、环绕在我四周、进入我的身体里，但我无法拒绝他。“你看吧，小杂种，”他无比狡猾又平静地说，“我早就跟他们说过你不配学，早就跟他们说过这种训练会害死你，但你就是不肯听，还要拼命篡夺已经给了别人的东西。结果我又说对了吧？嗯，能把你除掉，这段时间也就不算白费了。”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过了一段时间，我意识到低头看着我的是月亮而不是盖伦。我翻过身趴着，虽然我站不起来，但是我可以用爬的，就算爬得不快，就算连肚子都没办法完全离地，但我还是可以又拖又拽地让自己往前移动。我开始专心致志地朝那堵矮墙前进，心想可以把自己拉到一张长凳上，再从长凳爬上墙头。然后，坠落。结束一切。
在寒冷的黑暗中，那一路爬起来好长好长。我听见从某处传来了哀鸣，这哀鸣让我更加鄙视自己，但当我越把自己往前拖，那哀鸣声就越来越大，就像远处的一点火星随着你的走近而变成一把火焰。它拒绝被我忽视掉，在我脑海里变得越来越响，哀鸣着抵抗我的命运，那细小的声音努力抗拒着，不许我去死，否认我的失败；而且它是温暖的、透着光亮的，它变得越来越强，我试着找到它的源头。
我停下来。
我躺着不动。
那哀鸣就在我的内心，我越是寻找它，它就变得越强烈。它爱我，就算我不能、不肯，也并不爱我自己，它仍然爱我；就算我恨它，它仍然爱我。它用小小的牙齿咬住我的灵魂，拼了命地紧紧拉住我，让我无法继续往前爬。如果我试图继续爬，它就发出一阵绝望的嚎叫，烧灼着我，禁止我打破这份如此神圣的信任。
是铁匠。
它为了我身体和心理的痛苦而哭叫，当我放弃朝墙边挣扎着爬去的时候，它欢喜不已，庆幸我们得到了胜利。而我能给它的回报却只有躺着不动，不再企图毁灭自己，但它向我保证这样就够了，这样就足够多、足够令它非常欢喜了。我闭上了眼睛。
月亮高挂在天空上，博瑞屈轻轻地把我翻过身来，弄臣高举着一支火把，铁匠在他脚边蹦蹦跳跳。博瑞屈抱着我站起来，仿佛我仍然是那个刚交给他照看的小孩。我短暂地瞥见他那张黝黑的脸，但读不出任何表情。弄臣举着火把把路照亮，他抱着我走下长长的石阶，然后抱着我走出城堡，回到马厩楼上他的房间里。之后弄臣就离开了，剩下博瑞屈、铁匠和我。在我的记忆中，没有人说半个字。博瑞屈把我放在他自己的床上，然后把整张床拉得更靠近炉火。我逐渐恢复温暖，强烈的疼痛也随之而来，我把身体交给博瑞屈，灵魂交给铁匠，让我的头脑放空很长一段时间。
我睁开眼睛，看见不知道是哪一夜的夜色。博瑞屈仍然坐在旁边，他没有在打盹，连歪倒在椅子上都没有。我感觉到肋骨部分被绷带紧紧地包扎着，抬起一只手想摸摸看，但手上也有两根手指被上了夹板。博瑞屈的眼睛看着我的动作，“那两根手指头肿了，而且不只是被冻肿而已。因为肿得太厉害，我看不出是骨折还是扭伤，不过我还是上了夹板，以防万一。我猜只是扭伤。我想，如果那两根手指头是骨折的话，那么我包扎的时候就算你昏迷了也一定会痛醒。”
他的语气平静，仿佛是在告诉我说，他刚给一只新来的狗打过虫，以防它传染什么病。他平稳的声音和平静的动作能安抚慌张狂躁的动物，这在我身上也发挥了效用。我放松了，心想既然他这么平静，那一定没有大碍。他一只手指插进我肋骨处的绷带，检查松紧度。“发生了什么事？”他边问边转身拿起一杯茶，仿佛我的答案无关紧要似的。
我脑中回想这几个星期以来所发生的事，试着找出方法来解释这结果。事件在我的脑海中跳动，然后溜走，我记得的只有我的挫败。“盖伦给我考试，”我缓缓地说，“我没通过，所以他惩罚我。”说着，一波混合着灰心、羞愧和罪恶感的浪潮扑打上来，冲掉了我在这熟悉的环境里短暂感觉到的安慰。趴在炉火边睡觉的铁匠突然醒过来，坐直身，我的直觉反射式地在它哀鸣出声之前就让它安静下来。趴下。休息吧。没事的。它照做了，让我松了口气；更让我松了口气的是，博瑞屈似乎没意识到我们之间传达了什么。他把茶杯朝我递过来，“把这个喝了。你的身体需要水分，这些药草能够止痛，让你能睡得着。现在就把它喝光。”
“这茶好臭。”我告诉他，他点点头扶住杯子，因为我双手已经瘀血得太厉害，无法弯曲握住杯子。我把药草茶喝光，躺回床上。
“就这样？”他小心地问，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他考你一项他教过你的东西，结果你不会，所以他把你搞成这样？”
“我做不到。我没有那种……自控力，所以他惩罚我。”我回想不起细节，只有汹涌而来的羞愧，将我淹没在悲惨的沮丧之中。
“把人打个半死，是没法教会他如何自我约束的。”博瑞屈谨慎地说，像把一项事实陈述给一个白痴听。他把杯子放回桌上，动作十分精确。
“这不是要教我……我想他认为我根本就是朽木不可雕。这是为了让其他人看看，要是他们失败了会有什么下场。”
“没有什么值得知道的东西是可以用恐惧来教的。”博瑞屈顽固地说，然后用比较温暖的态度接道：“只有差劲的老师才会用打骂和威胁的方式来教学生。你想想，要是用这种方式来驯服马或者狗会怎么样？就连驯服最笨的狗，也是抚摸的方式更容易让它学会东西。”
“你以前教我某些东西的时候也打过我。”
“是的，我是打过你。但我打你是为了让你集中注意力，或者是要警告你、唤醒你，而不是为了伤害你。我从来不会打断你的骨头、弄瞎你的眼睛、让你的手动弹不得，从来没有。你无论如何也不能跟任何人说我曾经那样打过你或任何我照顾的牲畜，因为那不是事实。”他对我居然会有这种想法感到很愤慨。
“是的，这一点你没说错。”我努力想着该怎么让博瑞屈了解我被惩罚的原因，“但这个情况不一样，博瑞屈，这是另一种学习，另一种教导。”我试着解释，感觉我必须为盖伦的公正性辩护：“是我自己活该，博瑞屈。他的教法没有错，是我没办法学好。我尽力了，真的尽力了，但是我同意盖伦，我相信不让私生子学精技是有原因的。我身上有个污点，有种致命的弱点。”
“狗屎。”
“是真的。你想想看，博瑞屈，如果你让一匹劣种牝马跟一匹优良牡马交配，生出来的小马虽然可能继承父亲的优秀，但也同样可能有母亲的缺点。”
一段很长的沉默，然后他说：“我很怀疑你父亲真的会跟所谓‘劣种’的女人同床共枕。如果对方没有一点优秀之处，没有一点志气和聪慧，他是不会、也不可能这么做的。”
“我听人说，他是被山上的巫女施法迷住了。”这是我第一次把这个我听过很多次的故事说出来。
“骏骑不是那种会被乱七八糟的魔法迷住的人。他的儿子也不是只会哭、只会没志气地躺在地上说他活该被痛打的笨蛋。”他倾身靠近，在我太阳穴下方轻轻一碰，一阵剧烈的疼痛爆发开来，我差点昏过去。“那种‘教导’只差这么一点点就让你瞎了一只眼。”他的脾气上来了，我闭嘴不说话。他在房里快步踱了一圈，然后突然转过身面对我。
“那只小狗，它是耐辛的那只狗生的，是不是？”
“是。”
“那你该不会……噢，蜚滋，拜托你告诉我你被打成这样不是因为你用了原智的关系。如果他把你打成这样是因为那个原因，那么我对着谁都没办法为你说情半个字，而且我在这整座城堡里、在这整个国家也都没脸见人了。”
“不是，博瑞屈，我向你保证，这件事跟小狗一点关系也没有。是我自己失败了，没办法学会他教我的东西，是我太软弱。”
“闭嘴！”他不耐烦地命令我，“既然你这么说就够了。我很了解你，我知道你保证的事一定是真的，不过你讲的其他话一点狗屁道理也没有。你继续睡吧，我现在要出去，但是很快就会回来。你休息一下，这是最能治病疗伤的方式。”
博瑞屈像是有了某个目标，我的话似乎终于让他满意，让他决定了某件事。他很快换好衣服，套上靴子，换上一件宽松的衬衫，外面只罩了一件皮背心。博瑞屈走后，铁匠站起来焦虑地呜叫着，但它无法向我传达它的担忧。它走到床边爬上来，钻进被子里靠在我身旁，用它的信任来安慰我。而我整个人都笼罩在晦暗的绝望之下，只有它是我唯一的光亮。我闭上眼睛，博瑞屈的药草茶让我沉入无梦的睡眠中。
那天下午将近傍晚的时候，我醒过来，一阵冷空气抢在博瑞屈之前窜进房间里。他把我全身都检查一遍，随手拨开我的眼睛，并用能干的双手摸摸我的肋骨部位和其他瘀血的伤处。他咕哝着表示满意，然后脱下身上被撕破又沾满了泥巴的衬衫，换上另外一件。他边换衣服边哼歌，心情似乎很好，跟浑身是伤又沮丧的我截然不同，等到他再度离开，我几乎是感到了解脱。我听见他在楼下吹着口哨，大声向马夫发号施令，一切听来都是这么正常、这么普通而又实际，我对这种日子的渴望强烈得让自己吃惊。我想要回到那种生活，回到马匹、狗儿和稻草的温暖气味中，回去做单纯的工作，然后在把一天的工作彻底做好之后再筋疲力尽地睡个好觉。我渴望那种生活，但我现在是如此一文不值的人，一定连那种生活都过不成。盖伦常常对堡里做这些简单工作的人表现出他的轻蔑，对厨房女仆和厨娘他只有鄙视，对马夫他只会奚落，那些配剑持弓保卫我们的士兵在他口中则是“流氓和蠢才，只能对着全世界乱挥乱砍，用剑去控制他们不能用头脑控制的东西”。于是现在我陷入奇怪的挣扎之中，一方面渴望回去当那种盖伦已经让我相信是可鄙的人，一方面心中却又充满疑惑和绝望，觉得自己连那样都做不到。
我在床上躺了两天。照顾我的博瑞屈一副快活的模样，有说有笑、脾气很好，让我完全想不透此中因由。他步履轻快、信心十足，看起来年轻了许多。看来我受伤竟让他心情如此大好，这使我更加沮丧了。但我在床上躺了两天之后，博瑞屈告诉我说再继续躺着不动就有害健康了，如果我希望伤势恢复得好一点，就该起来动一动。然后他找了一堆小事让我做，这些事做起来都不吃力，但足以让我忙不过来，因为我常常需要停下来休息。现在想起来，我相信他的主要目的其实不在于要我运动，而是不让我闲着，因为之前两天我就只是躺在床上、瞪着墙壁、鄙视自己。面对我这毫无松懈迹象的沮丧，连铁匠都开始没胃口吃东西了。然而铁匠仍是我唯一真正的安慰。跟着我在马厩里走来走去就是它这辈子最纯粹的享受了，它把闻到的、看到的东西都传达给我，强烈得让我重新记起我初次来到博瑞屈的世界时的那种惊奇之感，尽管我现在非常低落。铁匠对我的占有欲也强到了不讲理的地步，连煤灰闻我它都不许，结果被母老虎凶了一下，吓得它哀叫着躲到我脚边。
隔天我求博瑞屈让我自己分配时间，然后我去了公鹿堡城里。进城的路花了我长得前所未有的一段时间，但我缓慢的步伐让铁匠很高兴，因为这样它就有时间可以在沿路的每一堆草、每一棵树旁边好好地闻一闻。我本来以为见到莫莉可以让我心情好一点，但我走到蜡烛店的时候她正在忙，因为有即将开航的船订了三大批货。我坐在店里的壁炉旁，她父亲坐在我对面，一边喝酒一边瞪着我。虽然生病让他体力衰退，但他的个性还是没有改变，有些时候他还有些力气坐起来，但也就有力气喝酒。过了一会儿我就放弃努力找些话题这件事，只是看着他边喝酒边骂他女儿，莫莉则忙得团团转，既要有效率地工作又要亲切地招待顾客。这一切可悲的、小家子气的生活令我感到沮丧。
到了中午，她告诉她父亲说她要把店关起来，去送一批货。她把一个挂满蜡烛的架子交给我拿，自己也抱了一堆，然后我们扣上门栓离开。她的父亲喝醉了，咒骂声从我们身后传来，但她置之不理。一走进清冷的冬风里，莫莉就快步走到店后面，我也跟着走去。她示意要我安静，然后她打开后门把手里的蜡烛通通放了进去，我手上的也放在了那里，然后我们离开。
我们在城里随意走了一阵，没怎么交谈。她提起我脸上的瘀血，我只说是我摔伤了。冷风无情地吹着，市场里的摊子几乎全都空着，既没有顾客也没有卖主。她放了很多心思在铁匠身上，让铁匠快乐得不得了。走回店的路上我们在一家茶馆停留，她请我喝加了糖和香料的热酒，然后跟铁匠玩了很久，它整个身体翻过来躺在地上，所有的思绪都在她亲切的感情中打滚。我突然想到铁匠是那么清楚地感觉到她的情绪，然而她却一点也感觉不到它的情绪，除了最肤浅的那些。我轻轻朝她探寻，但发现她今天似乎是飘忽不定的，像某种香味，刚闻到的时候很强，但在一阵风过后马上又变得微弱起来。我知道我可以坚持更深入地探寻，但不知怎么的觉得这样很没有意义，一种孤独感笼罩了我，想到她对我也永远只能像对铁匠一样仅有模糊的意识，一股致命的忧郁便滚滚而来。因此我把她对我讲的简短话语当作是小鸟在啄食干面包屑，也没有去触动她悬在我们之间的沉默的帘幕。不久后她说她不能再耽搁了，否则会有麻烦，因为即使她父亲已经没有力气打她，但他还是可以把酒杯摔到地上，或者弄翻一架子一架子的东西，以表示被冷落让他很不高兴。她说出这些的时候脸上带着古怪的浅笑，仿佛如果我们能想办法把他的行为看成是有趣的，这件事就不会显得这么糟糕。我笑不出来，她的眼神从我脸上移开。
我帮她穿起斗蓬，我们离开茶馆，走上山坡、走进风里。这种情景突然就像是我这一辈子的象征。我们走到她店门口时，她让我大吃一惊地抱了抱我，在我下巴上亲了一下，那拥抱短暂得像是在市场里被撞了一下。“新来的……”她说，“谢谢，谢谢你能了解。”
然后她迅速进了店里关上了门，留下发冷而又困惑的我。她谢谢我能了解她，但我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觉与她隔绝，与所有人隔绝。上坡走回城堡的路上，铁匠一直叽哩咕噜地对自己说个不停，说它在她身上闻到了好多种香味，说她替它搔到了它自己就是抓不到的耳朵前面的地方，还说她在茶馆里喂它吃了一个甜面包。
我们在下午过半的时候回到了马厩，我做了几样工作，然后上楼回到博瑞屈的房间里，跟铁匠一起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博瑞屈站着俯视我，微微皱着眉。
“起来，让我看看。”他命令，我疲倦地爬起来，安静地站着，让他用灵活的双手检查我的伤势。他对我手部的状况感到满意，告诉我说现在应该可以拆掉手上的绷带了，但是我肋骨部分的包扎还要继续留着，叫我每晚来找他调整包扎的松紧度。“至于其他部分嘛，保持干净、干燥，不要去抠伤口上结起来的痂。要是有哪个地方开始化脓了，就来找我。”他拿起个小罐子装满一种缓解肌肉酸痛的药膏递给我，我猜这意思就是说我该走了。
我站在那里，手里拿着那一小罐药，心中涌起一阵强烈的忧伤，然而我找不到半个字可以形容。博瑞屈看看我，脸色一沉地转过身去。“不许那样。”他生气地命令我。
“哪样？”我问。
“你有时候看我的眼神就像主人一样。”他静静地说，然后口气又变得尖锐起来，“呐，不然你打算怎么办？一辈子躲在马厩里吗？不行，你必须回去。你不仅必须回去，而且还要把头抬得高高的，跟城堡里的人一起吃饭，在你自己房里睡觉，过你自己的生活。对了，还有回去上完那该死的精技课。”
他前半段的命令听来已经很困难了，而这最后一项我知道是不可能的。
“我不能回去。”我说，不敢相信他怎么这么笨，“盖伦不会让我回到那个团体里的，而且就算他让我回去，我也永远跟不上我漏掉的进度。我已经失败了，博瑞屈。我失败了，结束了，我需要另外找事情给自己做。我想学驯鹰，拜托。”说出这最后一句话连我自己都感到有点诧异，因为事实上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一点。博瑞屈的回答跟我说的话奇怪程度不相上下。
“你学不了，因为猎鹰不喜欢你。你太友善了，而且你太爱多管闲事。现在你听我说，你没有失败，你这个笨蛋，盖伦是想把你赶走。如果你不回去，就是让他赢了，你必须回去继续学习精技。但是——”说到这里他对我凶起来，眼神里的怒气是针对我的，“他打你的时候，你不用像匹拉货车的骡子一样呆站着。你生来就有权利让他花时间教你，叫他把你本来就该得到的东西给你。不要逃跑，从来没有人能靠逃跑做出什么事。”他顿了顿，开口想继续说什么，然后又停了下来。
“我缺了太多堂课，我永远也没办法——”
“你什么课也没缺。”博瑞屈顽固地说。他转过身去又加了一句，但我读不出他语气中的意思，“从你离开之后他们就没上过课，你应该能够从之前中断的地方继续学下去。”
“我不想回去。”
“不要浪费我的时间跟我争辩。”他严厉地说，“你要是敢这样考验我的耐性你就试试看。我已经告诉你你该做什么了，你就去做。”
突然间我又变成六岁小孩，而这个男人一个眼神就能让整个厨房的人都退缩。我颤抖着，感到畏缩。突然间，面对盖伦似乎比违逆博瑞屈要来得容易，尽管他又说，“你要把那只小狗留在我这里，直到你上完课为止。把一只狗整天关在你房间里实在太不应该，它的毛会变糟，肌肉也没办法长好。但你最好每天晚上来这里看一看它和煤灰，否则我就唯你是问。而且我才不在乎盖伦对这点有什么意见。”
就这样，我被打发走了。我向铁匠表达要它留在博瑞屈这里的意思，它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一点，让我既惊讶又伤心。我垂头丧气地拿着那罐药膏没精打采地走回堡内，然后从厨房拿了点食物回房间吃，因为我没勇气面对餐桌上的任何人。房里又冷又暗，壁炉里没有火，烛台上也没有蜡烛，脚下肮脏的铺地芦苇发出阵阵臭味。我去拿了蜡烛和柴薪，生起火，在等待炉火慢慢去除些岩石墙壁和地板的寒气时，我忙着收拾起地上的草堆。然后我依照蕾细的建议，用热水加醋好好把房里刷洗了一番。不知怎的，我拿到的醋是加有龙蒿的，所以刷洗完之后我房间里便充满了这种药草的味道。我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睡着之前纳闷着为什么我从来没发现该怎么打开那扇通往切德房间的秘门。但我毫不怀疑就算我找到他，他也会把我打发走，因为他是个说话算话的人，在盖伦教完我之前绝对不会插手干预。或者说，在他发现我在盖伦的课堂上已经完蛋了之前。
弄臣的烛光让我醒来，我完全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直到他说，“你现在还有足够的时间洗漱、吃东西、然后还能第一个到塔顶。”
他拿来了一个装满温水的宽口大水壶，还有从厨房烘炉里取出的热呼呼的面包卷。
“我不要去。”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弄臣露出惊讶的表情：“为什么？”
“去了也没用，我学不成的。我就是没有那种才能，我已经不想继续拿头去撞墙了。”
弄臣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我以为你原先一直学得很好啊，直到……”
这下子轮到我惊讶了：“很好？你以为他为什么讥笑我、打我？是为了奖励我学得好吗？不是，我连精技到底是怎么回事都没办法了解，其他人全都已经超过我了。我又何必再回去？好让盖伦更彻底地证明他说得再对不过了吗？”
“这，”弄臣小心地说，“有点不太对劲。”他思索了一会儿，“之前我要你别再去上课，你不愿意。你记得这件事吗？”
我回想了一下。“有时候我是很顽固。”我承认。
“如果我现在要你继续上课呢？要你上楼到塔顶去，继续尝试呢？”
“你为什么改变了心意？”
“因为我当时想要避免的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你熬过来了而且没有死掉。所以现在我想……”他话说到一半就中断了，“你说得对，既然我不能把话讲得简单明白，为何还要讲出来？”
“如果我说过这种话，那么现在我很后悔。一个人不应该对朋友讲这种话，我不记得这件事了。”
他淡淡一笑，“如果你不记得，那我也就把它忘记吧。”他伸出手拉住我的双手，他的手带着一种古怪的凉意，让我浑身一阵冷颤，“如果我请求你继续去上课，你会愿意吗？以朋友的身份请求你？”
“朋友”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听来很古怪。他的语气毫无嘲讽之意，且说得很小心，仿佛把这个词说出口来可能会粉碎它的意义。他那双浅淡到几乎无色的眼睛牢牢地看着我的眼睛，我发现自己没办法说不。于是我点了点头。
尽管这样，我起床的动作还是很迟疑。他不动声色地感兴趣地看着我拉直理平前一夜穿着睡觉的衣服，然后洗脸，吃起他带来的面包。“我不想去。”我吃完第一个面包卷，拿起第二个的时候告诉他，“我实在看不出这样能有什么结果。”
“我不知道他干吗还要管你。”弄臣同意道，那熟悉的愤世嫉俗的语气又出现了。
“你是说盖伦？他没办法不管我，因为国王……”
“我说的是博瑞屈。”
“他只是喜欢指使我做这个、做那个罢了。”我抱怨，但这话就连我自己听来都很幼稚。
弄臣摇了摇头：“你完全不知道，是不是？”
“知道什么？”
“知道马厩总管把盖伦从床上拖下来，并且一路拖到见证石那里去。当然啦，当时我不在场，不然我就可以告诉你盖伦一开始对他又打又骂，但马厩总管理都不理他，只是弓起肩膀承受对方的挥打，一句话也没有说。他紧紧抓住精技师傅的领子，盖伦几乎完全被噎住了。盖伦被他一路往前拖，士兵、守卫、马夫都跟在后面跑去看热闹，人越来越多。要是我当时在场的话，我就可以告诉你没有人敢插手进来，因为博瑞屈似乎又是以前的那个马厩总管了，是一个有着钢铁般的肌肉和凶恶脾气的男人，发起脾气来就像发疯一样凶猛。以前没人敢惹他，而那一天，博瑞屈仿佛又是当年的他了，就算他走起路来还是一瘸一拐的，但也压根没有人注意到这一点。”
“至于精技师傅，他又踢又打又咒骂博瑞屈，然后静下来不动了，所有人都怀疑他是要把精技用在抓他的这个人身上，但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那也一点效果都没有，马厩总管只是把他的脖子抓得更紧而已。如果盖伦有试图影响别人、想让他们站在他这边，那些人也没有做出任何这样的反应。也许哽得喘不过气来还要被拖着走，就足以使他无法专心了。或者，也许他的精技并没有传言中的那么强。再或者，也许太多人都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如何虐待过他们，所以不会受他的诡计影响。又或者，也许——”
“弄臣！快点说下去！后来呢？”我全身出了层细细的汗，颤抖着，不知道自己希望听到什么。
“当然啦，我当时不在场，”弄臣亲切地保证道，“但我听人说，黑黝黝的男人把瘦巴巴的男人一路拖上山坡去，拖到见证石那里，然后博瑞屈继续紧抓着精技师傅让他讲不出话，同时做出了挑战。他们要打斗一场，不用武器，只凭赤手空拳，就像精技师傅前一天殴打了某个男孩那样。在见证石的见证下，如果博瑞屈赢了，就表示盖伦没有理由打那个男孩，也没有权利拒绝教他。盖伦本来想拒绝接受这个挑战，直接去找国王的，但是博瑞屈已经呼唤见证石做见证了。于是他们打了起来，就像一头公牛跟一大捆稻草在打斗一样，稻草被牛又抛又踩又顶又戳的。打完之后，马厩总管弯下腰在精技师傅耳朵旁讲了句话，然后他和所有其他人就转身离开了，只留下盖伦躺在那里，让见证石见证他的哀鸣和流血。”
“他说了什么？”我追问。
“我不在场啊！所以我什么都没看见也没听见。”弄臣站起来伸个懒腰，“你再不赶快，就要迟到了。”他提醒我，然后离开了。而我也离开了我的房间，一边惊讶地想着弄臣刚才说的话一边爬上高塔，走到变得光秃秃的王后花园，依然及时成为第一个到达的人。

16 课程
据古代流传下来的记载，精技使用者以六个人为一组。这些小组的成员通常不包括皇室血缘特别浓厚的人，而是仅限于王位继承顺位之人的堂表亲以及侄甥辈的人，或者显现出才华并被视为有资格学习精技的人。最有名的组合之一——“火网小组”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用来说明这些小组的运作方式。火网小组专属于远见女王，这个小组跟她手下其他的小组都是由一位名叫策士的精技师傅训练出来的。小组里的伙伴是彼此互选的，然后一起接受策士的特别训练，将他们连结成一个紧密的单位。他们曾散布在六大公国各地，收集或传播讯息，也曾聚集在一起，让敌人混淆、迷惑或士气低落。他们的事迹成为传奇，民谣“火网的牺牲”详细叙述了他们最后一项英勇事迹，就是在贝歇岛之役中把六个人的力量全部汇集起来输送给远见女王。筋疲力尽的女王并不知道他们给她的力量超过了他们能负担的程度，因此庆祝胜利的宴会进行到一半时，人们发现这六个人在他们的塔里，已经奄奄一息。也许人们爱戴火网小组的部分原因是这六个成员都有某些身体上的残缺：瞎眼、跛脚、兔唇，或被火灼伤毁容，然而他们精技的力量却比最大的战船还强，也更能保卫女王。
慷慨国王统治期间天下太平，因此传授精技以建立小组的这种做法渐渐废除了，也因为成员逐渐年老或死亡、或纯粹是缺乏目标，已有的小组也纷纷解散。此后接受精技训练的人便仅限于王子，而且有一段时间精技甚至被视为一门有点陈旧和过时的技艺。直到红船劫匪开始劫掠城镇的时候，只剩下黠谋国王和他的儿子惟真还在实际使用着精技。黠谋国王努力寻找并征召以前操习精技的人，但他们大部分都已经年老或者已经不能纯熟地运用精技了。
黠谋指派他手下的精技师傅盖伦创造出新的小组以保卫王国，但盖伦决定不遵循传统，小组的成员不再是互选，而是被指派。盖伦的教学方式很严苛，目标在于把每一个成员都训练成遵守命令且绝不多问一句的小组的一份子，成为国王需要时可以使用的工具。但这种性质完全是盖伦设计出来的，当他把训练完成的第一个小组呈给黠谋国王时，他表现出来的态度仿佛那小组是他送给国王的礼物。皇室家族中至少有一个人对这种概念表示憎恶，但当时情况危急，黠谋国王忍不住要使用这把已经交到他手里的武器。
那么深的恨意。噢，他们是多么恨我。每一个学生从楼梯间走到塔顶上，发现我等在那里时，都转过头表示鄙视我。我感觉得到他们的鄙视，且清晰可触得像是每个人都对我泼了冷水。等到第七个、也是最后一个学生出现之后，他们冰冷的恨意已经像一堵墙围绕住了我。但我沉默从容地站在那里，站在我平常站的位置上，迎视每一双看向我的眼睛。我想就是因为这样，他们都没有对我说半个字。他们不得不在我四周站好自己的位置，彼此之间也没有交谈。
我们等待着。
太阳逐渐升起，甚至已经升到塔顶墙壁的上方了，盖伦还没有来。但他们继续站在位置上等着，于是我也这么做。
最后我听见他走在楼梯上断断续续的脚步声。他走上塔顶时，照得遍地苍白发亮的阳光让他眨了眨眼，然后他瞥见我，明显吓了一跳。我站着不动，我们注视着对方。他看得出其他人的恨意沉重地压在我身上，这让他感到满意，就像依然缠在我太阳穴上的绷带一样让他满意。但我迎视他的眼神，没有退缩，我也不敢退缩。
然后我意识到其他人的惊慌。不管谁看到他，都不可能不注意到他被打得有多惨。见证石表明他是理屈的，每个看到他的人都会知道这一点。他枯瘦的脸上满是青一块紫一块，下唇中间裂开了，嘴角也有伤。他穿着一件袍子，长袖遮住了双臂，但这飘拂着的宽松长袍跟他平常穿的紧紧贴着身体的织绣衬衫和背心实在相差太大，让人觉得他看起来像是穿着睡衣。他的双手也发紫肿胀，但我不记得曾在博瑞屈身上看到任何被打至瘀血的地方，因此我的结论是当时他用双手徒劳地护住脸。他仍然拿着那根小皮鞭，但我怀疑他不能有效地挥起鞭来。
就这样，我们审视对方。他的满身瘀血或耻辱并没有让我感到满足，反而有种近似于羞愧的感觉。我曾经那么强烈地相信他是无敌的、优越的，如今见到他也是凡人的证据，让我觉得自己很愚蠢。然而这使他没有办法保持从容镇静。他两度张开嘴想对我说话，但等到第三次时，他转过身背对所有人说：“开始做准备运动。我会观察你们，看你们的动作是否正确。”
他话尾的声音变轻，从疼痛的嘴里说出。我们乖乖地集体伸展、摇摆、弯身，他动作笨拙地在这塔顶花园里横着走来走去，试着不要靠在墙上或者太常休息。之前指挥我们动作的是他的皮鞭啪、啪、啪地拍在他大腿上的声音，但现在听不到了，他只是紧握着鞭子，仿佛怕它会掉到地上。至于我，我很感激博瑞屈之前要我起床动一动。虽然我的肋骨部位被紧紧地包扎住，因此我的动作没办法像盖伦之前要求我们的那么有弹性，但我确实很努力地试着把动作做到位。
那天他没教我们新东西，只复习我们已经学过的，而且课结束得很早，太阳都还没下山。“你们做得很好。”他无力地说，“早点下课是你们应得的，因为我很满意你们在我不在的时候还能继续练习。”让我们离开之前，他把我们一个个叫到他面前，用精技短暂地碰触一下。其他人走得很迟疑，一直回头看，好奇地想知道他会怎么对付我。剩下的同学越来越少，我紧绷起来准备面临一对一的对峙场面。
但就连这场面也令人失望。他把我叫到他面前，我走过去，保持跟其他人一样沉默且看似恭敬的态度。我像他们之前那样站在他面前，他伸手在我面前和头上短短挥了几下，然后用冰冷的声音说，“你的防心太重。你必须学会放松对你自己思绪的戒备，然后才能学会把思绪送出去或者接收其他人的思绪。走吧！”
于是我跟其他人一样走了，但是感到有些遗憾，心里想着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试着用精技触碰我。因为我并没有感觉到它。我走下楼梯，浑身酸痛，满心怨怼，不知道我为什么还要继续努力下去。
我回到房间，然后到马厩去，铁匠在边上看着我粗略地帮煤灰刷了刷毛。我还是觉得烦躁不安和不满。我知道我应该休息，也知道如果我不休息，之后一定会后悔。去城里？铁匠建议，于是我同意带它进城。我出了城堡往下走，铁匠跑来跑去，一边绕着我转一边闻着我。早上天气很平静，但到下午此时风势便大了起来，海上正在形成一场风暴。不过这阵风带着不像来自冬天的暖意，让我感觉到新鲜空气使我的头脑变得清醒，被盖伦的运动弄得纠结作痛的肌肉也在走路的稳定节奏中得到平抚和伸展。铁匠叽哩咕噜传来的感官讯息把我牢牢拴在周遭切身的这一切里，让我无法继续对我的挫败想个不停。
我告诉自己说，是铁匠把我们直接带到了莫莉的店门口，是它依循幼犬的习性回到以前曾经欢迎过它的地方。那天莫莉的父亲躺在床上起不来，店里相当安静，只有一个客人在店里流连不去，跟莫莉交谈。莫莉把他介绍给我，说他叫阿玉，是海豹湾某艘商船上的水手。他还不满二十岁，跟我讲起话来好像总把我当成十岁的小孩，老是越过我对着莫莉微笑。他满肚子红船劫匪和海上风暴的故事，一只耳朵还戴着镶了颗红石头的耳环，下巴上长着新蓄的卷胡须。他是来买蜡烛和一盏黄铜油灯的，但是待得未免太久，不过最后他终于走了。
“把店关起来一下吧！”我怂恿莫莉，“我们到海滩去走走，今天的风吹起来很舒服。”
她遗憾地摇摇头：“我的工作进度落后了。如果没有顾客上门的话，我今天应该整个下午都在做蜡烛的，而且如果真的有顾客上门，我也应该待在这里。”
我的失望感强烈得异乎寻常。我朝她探寻过去，发现她其实很想去。“白天很快就要结束了，”我很有说服力地说，“你可以今天晚上再做蜡烛嘛！如果有客人来，看到你的店关着，他们明天还会再来啊！”
她侧着头，露出思索的神情，然后突然放下她手中的那根烛芯，“嗯，你说得对。呼吸点新鲜空气对我也好。”她一下子拿起斗蓬，动作之轻快欣然让铁匠特别高兴，也让我感到意外。我们关了店离开。
莫莉踩着她一如往常的轻快步伐，铁匠高高兴兴地在她身旁蹦蹦跳跳。我们时不时地交谈几句，寒风中，她脸色像玫瑰般粉红，眼睛似乎更加明亮。我心想，她看向我的次数比平常更加频繁，神色也更若有所思。
城里很安静，市场几乎空无一人。我们漫步走到海滩上，想起短短几年之前我们还在这里奔跑、尖叫。她问我有没有学会在夜里下楼梯之前要先点上提灯，这话令我一头雾水，直到我想起来我之前对自己身上伤势的解释是说我在黑暗的台阶上跌了下来。她问我那个教师和那个马厩总管是不是还意见不合，我这才发现博瑞屈和盖伦在见证石前的挑战已经成了本地的某个传奇故事。然后我向她确保一切都已经恢复了和平。我们花了一点时间来采集某种海菜，她说晚上要用它来给浓汤添加点味道。然后，因为我的气喘吁吁，于是我们在几块岩石后的下风处坐下，看着铁匠不停地跑来跑去追赶海滩上的海鸥。
“对了，我听说惟真王子要结婚了。”她开口闲聊。
“什么？”我惊愕地问。
她放声大笑起来：“新来的，我从来没碰到过像你这么跟闲话和八卦绝缘的人。你就住在上面的城堡里呢，怎么会不知道城里大家都已经在说的事情？惟真已经同意娶妻了，好确保有人继承王位。不过我听城里的人说，他太忙了，没时间自己去求亲，所以帝尊会替他找一位夫人。”
“噢，不会吧！”我的惊慌之情是发自内心的，想像着块头大、性格又直率的惟真跟帝尊那种像水晶糖果一般的女人配成一对。每当堡里有任何节庆，比方春临节、冬之心或秋收日，她们就从恰斯、法洛和毕恩斯来到这里，或搭乘马车、或骑着披挂华丽配饰的驯马、或坐着轿子。她们穿着蝶翼般的华丽礼服，吃东西像小麻雀一样，似乎总是飞来飞去，还总是停栖在帝尊附近。他会穿着他斑斓的丝绸和天鹅绒坐在她们当中，在她们银铃般的悦耳娇声中、在她们手里微颤的扇子和刺绣手帕的环绕中顾盼自得。我听过别人说她们是“抓王子的人”，就是把自己像橱窗里的货物一样展示出来，希望嫁入皇室的贵族女子。她们的举止并没有什么非常不妥的地方，但在我看来却显得有点狗急跳墙，而残忍的帝尊则先是对这一位微笑，接着整晚跟那一位跳舞，然后第二天睡得很晚起来吃早餐，再陪另一位在花园里散步。而我试着想像惟真手里挽着这样一个女人，陪他站在那里看着舞会上跳舞的人，或者在惟真思索和绘制他非常喜爱的那些地图时，她陪在他书房里安静地编织。他们不会在花园里漫步，惟真的散步都是到码头上、田野里的，然后他们会常常停下脚步跟渔民和扶着犁的农民聊天。精巧的鞋子和刺绣的裙子是绝对不会跟着他到那些地方去的。
莫莉在我手里塞了一毛钱。
“这是干嘛？”
“买你刚刚想得那么出神的东西。你坐在我的裙边上了，我两次叫你移开你都没反应。我想我说的话你一个字也没听见。”
我叹口气：“惟真和帝尊实在太不一样了，我没办法想像其中一个人替另外一个挑选妻子。”
莫莉露出不解的表情。
“帝尊会挑选一个漂亮、富有、家世好的人，她得很会跳舞、唱歌、演奏乐器，会打扮得漂漂亮亮、手上戴着珠宝到餐厅吃早饭，身上总是散发出长在雨野原的花朵的香味。”
“惟真不会喜欢这样的女人吗？”莫莉脸上困惑的表情仿佛我坚持说海水是汤一样。
“惟真应该配的是一位真正的伴侣，而不是戴在袖子上的装饰品。”我表示我的轻蔑和抗议，“如果我是惟真，我会要一个能做事情的女人。不是只会挑选珠宝、替自己扎辫子而已，她应该要会缝纫，或者照顾她自己的花园，而且要有一样她自己特有的专长，比方会抄写卷轴或者懂得药草。”
“新来的，那不是上流仕女该做的事。”莫莉责备我，“她们是专门打扮得美美的当装饰品的，而且她们很有钱，不适合也不需要做这些工作。”
“当然适合也需要。就拿耐辛夫人和她的使女蕾细来说吧！她们总是在做这个做那个的，她们的房间像个丛林，满是夫人种的植物，而且她袍子的袖口有时候会因为制纸搞得黏糊糊的，再不然就是栽种药草的时候头发不经意间沾上了几片叶子，但她照样很美。而且女人漂不漂亮也不是最重要的。我看过蕾细用麻线替堡里的小孩做了一副小渔网，她的手指又快又灵活，不输给码头边任何一个织网的男人，那种漂亮跟她的脸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那个教武器实用的浩得呢？她非常喜欢打造、镂刻银器，她做了一把匕首送她父亲当生日礼物，把手的部分是一头雄鹿飞跃的样子，但形状设计得非常巧妙，握在手里很舒服，一点也不会戳到、刮到或勾到哪里。就算她头发灰白了、脸上满是皱纹，这种美还是会继续持续下去，有一天她的孙子会看着那把匕首的精巧手工，一定会心想她真是个聪明的女人。”
“你真的这么认为？”
“当然。”我动了动，突然意识到莫莉离我好近。我稍微动动身体，但没有真正离开她旁边。在海滩的那一头，铁匠又朝一群海鸥冲过去发动攻击，它的舌头伸得都快垂到膝盖了，但还是奔跑着。
“可是如果贵族仕女做这些事，她们的双手会变粗，头发会被风吹得干枯毛躁，脸也会被晒黑。惟真总不应该配上一个看起来像码头工人的女人吧？”
“当然应该。总比配上一个像只养在水碗里的胖金鱼的女人好得多。”
莫莉咯咯笑起来。
“一个在他早上骑‘猎人’出去奔跑的时候可以跟他并肩奔驰的人，或者一个看着他刚画完的一部分地图并能真正看得出他画得有多好的人，这才是惟真应该娶的。”
“我从来没骑过马，”莫莉突然表示反对，“也不认识几个大字。”
我好奇地看着她，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显得这么消沉：“那有什么关系？你够聪明，什么都学得会。你看，你自己教自己懂了那么多蜡烛和药草的事。别告诉我说那是你父亲教你的。有时候我到你店里去，你的头发和衣服全都是新鲜药草的味道，我一闻就知道你在试验给蜡烛调配新的香味。如果你想读书写字，你可以学。至于骑马，你一定会是天生好手的，你平衡感很好，又够强壮……看你爬崖壁上那些岩石的样子就知道了。而且动物也喜欢你，你差不多已经把铁匠的心从我这里抢过去了——”
“去！”她肩膀朝我顶了一下，“你这样说起来，好像城堡里该有哪个爵士骑马下山来把我带走似的。”
我想到态度僵硬呆板的威仪，或者朝她假笑的帝尊，“艾达在上，千万不要有这种事。跟他们在一起是浪费了你，他们没有脑子能了解你，也没有能欣赏你的心。”
莫莉低头看着她一双被劳务弄得粗糙的双手。“那谁能？”她轻声问。
男孩都是傻子。这番对话在我们四周发展缠绕，我说出口的每字每句都自然得如同呼吸一般，并非有意恭维她，也并没有打算不动声色的求爱。太阳开始往水面沉去，我们靠近彼此坐在一起，眼前的沙滩像是我们脚下的世界。如果那一刻我说：“我能。”我想她的心会颤动着落在我笨拙的双手中，就像成熟的果实从树上掉落。我想她可能会吻我，并自愿地把自己许给我。我突然明白了自己对她的感情究竟是什么，但却领会不到它的意义有多么重大。于是我连这么一句简单的实话都讲不出口，只是呆坐在那里。没一会儿铁匠就来了，浑身湿答答的还满身沙子地冲向我们，于是莫莉跳起身来以免裙子被它弄脏，机会就这样永远地失去了，像被风吹走的水沫。
我们站起来伸伸懒腰，莫莉惊呼时间已经好晚了，我突然感觉全身正在痊愈中的伤处都痛了起来。坐在凛冽的海滩上让自己的身体变冷是很笨的行为，我绝对不会让任何一匹马这么做的。我送莫莉回家，到了门前一时之间有些尴尬，她弯下身抱抱铁匠跟它说再见。然后就剩下我一个人，旁边只有只好奇的小狗，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走得那么慢，而且还坚持说它快饿死了，想一路又跑又滚地上山回城堡去。
我缓缓走上坡，身体里外都冷透了。我把铁匠送回马厩，向煤灰道了晚安，然后回到城堡里。盖伦和他的小跟班们已经吃完寡淡的一餐离开了，堡里的人大部分也已经用过餐，我发现自己又回到过去常混的地方去了。厨房里总是有食物，厨房外的守卫室里也总是不缺人作伴。不分昼夜、不分时刻，总是会有士兵进进出出，所以厨娘把一口炖锅挂在钩子上用小火炖着，里面的东西少了就再加水、加肉、加蔬菜。那里还有葡萄酒、啤酒和奶酪，以及纯朴的堡垒守卫，打从我被交给博瑞屈照看的第一天开始，他们就接受我是他们的一份子。于是我在那里给自己准备了简单的一餐，不像盖伦安排的那么吝啬，但也不像我渴望的那么丰盛。这是博瑞屈的教导，我就把自己当成一只受伤的动物来喂。
我听着周遭的闲聊，将自己的关注重新聚焦在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注意到的堡内生活。我惊诧于自己竟然有那么多事情都不知道，只因为我一直全身心地投入盖伦的课。大部分人都在谈给惟真娶妻的事情。关于此事他们开了些士兵喜欢的粗鲁玩笑，这是意料中的事，此外大家也很同情他的倒霉，居然由帝尊来替他选择未来的配偶。这桩婚事会是政治结盟，这一点从来就毫无疑问。王子的终身大事不可能浪费在愚蠢的人选身上，例如他自己喜欢的人。当年骏骑坚持向耐辛求婚之所以招来闲话，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此。她是我们自己疆域内的人，是我们一位贵族的女儿，而且这位贵族跟皇室家族的关系本来就已经很好，所以那桩婚姻完全没有可能带来任何政治利益。
但惟真可不能这样浪费掉，尤其在红船沿着我们蜿蜒的海岸不断造成危害和威胁的这个非常时期。所以大家猜得非常起劲，她会是谁？是我们北方白海的近邻群岛的人吗？近邻群岛其实都是很小的岩石岛，像大地的骨头突出了海面，但如果在那些岛上设立一系列的瞭望台，就能让我们更早地得到警讯，知道海上的劫匪进犯了我们的水域。出了我们的国界往西南方向走，越过不属于人类统御的雨野原，就到了香料海岸；如果娶一位那里的公主会比较没有什么国防上的好处，但有些人主张她可能带来有利的通商协定。在东南方离我们有数日航程的地方，座落着许多大岛，岛上生长着造船工人渴望的树木，在那里会不会有哪位国王和他的女儿愿意放弃温暖和煦的海风和熟软水果，把她远嫁到岩石覆盖、冰封疆界的国度的一座城堡里呢？他们会要我们拿什么来换取一位温柔的南方女子以及她岛上高大的木材？有些人说毛皮，有些人说谷物。此外，还有我们后方的山区王国，紧守着通往更北方的冻原地区的隘口不放；如果娶一位那里的公主，既可以把她骁勇善战的人民纳入麾下，又可以跟住在他们国境那一头的象牙工匠与驯鹿牧人通商交易，而且他们南端的国界还有通往雨河上游源头的隘口，那条大河蜿蜒着穿过雨野原。我们的每一个士兵都听说过那些古老的故事，传说雨河岸边有许多废弃的珍宝寺庙，有高大的雕刻神像依然守着他们的神圣泉水，而且在支流小溪里还闪烁着薄薄的沙金。所以或许娶个山区的公主也不错？
他们详细讨论和争辩着每一种可能性，言谈之中充满对政治的了解与熟悉，盖伦绝不会相信这些单纯的士兵能想得到这些。我从他们之间站起身来，羞愧于自己之前竟对他们感到轻蔑；在那么短的时间之内，盖伦已经让我认为他们是只会挥剑的无知之人，四肢发达而毫无大脑。我这辈子都与他们在一起生活，我应该知道他们不是笨蛋才对。不，我本来确实是知道的，但我渴望提高自己的地位，渴望证明我毫无疑问地有权习得那种皇室魔法，因此不管他怎么胡说八道我都愿意接受。我内心有什么东西一下子变得清晰，就像木制拼图里关键的一块突然放对了位置。我被“得到知识的机会”给贿赂了，就像别人可能被金钱贿赂一样。我上楼回房，对自己颇为不齿。躺下来就寝之际，我决心再也不让盖伦欺骗我或说服我欺骗自己，同时也万分坚定地决心学会精技，不管有多痛苦或多困难。
于是第二天黑漆漆的一大早，我就全心重新地投入到课程和例行公事中去。我专心聆听盖伦说的每一个字，逼自己把每一项体能或心智的练习都做到能力范围内的极限。但这段让我痛苦的时间一点点过去，先是一个星期，然后是一个月，我觉得自己像只狗，看着一块就是差一点点咬不到的肉。其他人身上显然都正在发生某些变化，他们彼此间建立起分享思绪的网络，那种沟通让他们还没开口就转身面对彼此，做起共同的体能练习也宛如一体。他们绷着脸、满心怨恨地轮流跟我配对练习，但我从他们身上感觉不到任何东西，他们则打着寒噤从我这里退开，向盖伦抱怨说我朝他们使出的力量要不是像耳语般微弱，就是像撞门柱般过猛。
我几乎是绝望地看着他们成对地舞蹈，分享对彼此肌肉的控制，或者一人蒙着眼，经由坐在一旁的伙伴的引导穿过煤炭的迷宫。有时候我知道我具有精技，我可以感觉到它正在我体内增长，像颗正在成长的种子，但我却似乎无法指挥或控制它。前一分钟它还在我身体里，像海潮轰然拍打岩壁，后一分钟它又不见了，在我体内只留下荒凉的干燥沙滩。当它有力的时候，我可以迫使威仪站起来、鞠躬、行走，但接下来他又会站在那里瞪着我向我挑衅，而我却根本无法接触到他。
而且似乎没人能碰到我的内在。“放下你的戒心，推倒你的围墙。”盖伦气愤地命令我，站在我面前徒劳无功地试着向我传达最简单的指令或建议，而我只感觉到他的精技再轻微不过的一拂。但我不可能让他进入我的脑海，就像我不可能乖乖站着任人用剑刺穿我的胸肋。尽管我努力试着强迫自己，但我还是会闪躲他，不论是肢体上还是心智上的接触，而我同学们对我的碰触我根本感觉不到。
我看着他们一天天进步，自己却连最基本的技巧都还掌握不住。终于有一天，威仪看着一页文字，由他在塔顶另一端的伙伴大声念出内容，还有两组搭档着下棋，双方负责决定该怎么走的人都根本看不到棋盘。盖伦对他们都满意极了，只有我例外。每一天下课前他都用精技各碰触我们一下，而我几乎感觉不到那一下。每一天我都是最后一个才能走，他冷冷地提醒我说，他之所以会把时间浪费在一个私生子身上，只因为国王命令他这么做。
春天越来越近，铁匠也从幼犬长成了一只成年犬。煤灰在某天我上课的时候生下了一匹优秀的小牝马，小马的父亲是惟真的一匹种马。我跟莫莉见过一次，我们几乎是一言不发地走在市场里。那里有一个新的摊子，是个粗鲁的男人在贩卖鸟兽，全都是被他捕来关进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他的摊子上有乌鸦、麻雀、一只燕子，还有一只满肚子寄生虫、衰弱得几乎无力站立的小狐狸。与其指望任何买主能放它自由，不如想想死亡恐怕能更快一步地让它解脱，而且就算我有钱买下它，它的情况也已经严重到打虫药会同时毒死寄生虫和它自己的地步。这让我感到很难受，于是我站在那里朝鸟儿探寻，向它们建议说，啄起某一条明亮的金属块可能可以打开它们的笼门。但莫莉以为我只是在盯着那些可怜的动物看，我感觉到她对我变得前所未有的冷淡和遥远。我们送她回家的时候铁匠哀鸣着求她注意，于是在离开前终于得到她的一个拥抱和一下轻拍。我真羡慕它这么会哀求，我自己的哀求好像都没人注意。
空气中春意渐浓，所有海港都开始紧张起来，因为打劫的季节不久就要到了。如今我每天晚上都混在守卫堆里吃饭，仔细聆听所有传言。被冶炼过的人如今在各处公路上抢劫，酒馆里大家都在谈他们有多恶劣、又造成了多少破坏。他们这种掠食者比任何野兽都更肆无忌惮、更缺乏仁慈，人们很容易忘记他们也曾经是人，很容易对他们抱有恶毒不已的恨意。
害怕遭到冶炼的恐惧感与日俱增，市场里贩卖着包了糖衣的毒药丸，让母亲可以在一家人都被劫匪俘虏的时候给孩子吃。谣传有些海岸边的村民已经把全部家当打包装上车，准备迁移到内地以求远离海上来的威胁，他们放弃渔民和商人这两种传统的营生方式，改当起农夫和猎人。城里乞丐的人数确实是越来越多了，还有个被冶炼的人来到公鹿堡城里，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在市场的摊子上爱拿什么就拿什么，大家只能把他当成疯子，没人敢对他怎么样。第二天他就不见了，有人窃窃私语说，等着看，他的尸体会被冲上海滩的。另有传闻说惟真的妻子人选已经找到了，是山区的人，有些人说这是为了确保我们能自由穿越那些隘口，有些人则说我们整个海岸都已经面对红船的威胁了，不能再让背后有潜在的敌人。还有一个传闻，不，只能说是很少听到的窃窃私语，因为内容太简短零碎了而不能称之为传闻，总之说的是惟真王子的状况不佳。有人说他疲倦、生病，有人则窃笑说他是因为快结婚了而紧张疲劳，还有少数人鄙夷地说他是开始酗酒了，只有在白天他头痛得最厉害的时候才看得到他。
我发现自己对这最后一项传闻的关切程度超过我的预期。皇室成员中从来没有人对我多加关注，至少不是出于个人情感的关注。黠谋确保我能受教育、能温饱，他很久以前就买下了我的忠诚，所以现在我是他的人，这根本无须多想。帝尊则鄙视我，我也早就学会避开他那不怀好意的瞥视，而且他曾经的随手一推或偷偷一撞的动作足以让年幼的我站不稳。但惟真对我一直颇为仁慈，一种算是心不在焉的仁慈，而且我能了解他对他的狗、马和猎鹰的爱。我想看到他抬头挺胸骄傲地站在婚礼上，希望有一天自己能站在他的王位后面，就像切德站在黠谋的王位后面一样。我希望他一切都好，但就算他不好我也无能为力，我甚至连见他的办法都没有。就算我们起居的时间相似，但我们的生活范围却鲜少能有交会之处。
在春天还没有完全降临的时候，盖伦宣布了一件事。当时堡里其他人都在忙着为春季庆做准备，市场的摊子都会用砂纸打磨干净，重新漆上鲜艳的色彩，树枝也取到室内来用温和的方式催促它发芽开花，好让枝上的花朵和细小的叶片为春季庆前夕的宴会增添色彩。但盖伦要交付给我们的事跟嫩绿的新叶和洒着卡芮丝籽的蛋糕无关，也跟木偶戏和狩猎舞无关。在新的季节来临之际，我们要接受测验，证明我们是够资格还是被淘汰。
“被淘汰。”他复述，就算他宣布的是那些没被选中的人要被处死，其他学生也不会比此刻更聚精会神了。我麻木地试着想彻底了解我失败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因为我完全不相信他会公平地测试我，就算他真的公平，我也不相信自己能通过测验。
“你们当中能证明自己有能力的人会组成一个小组，我想是前所未有的一个小组。在春季庆进行到最高潮的时候，我本人会把你们呈给国王，他看到我的成果定会惊叹不已。你们已经上我的课上了这么久，应该很清楚我绝不愿意在他面前丢脸，所以我要亲自测验你们，测试你们的能力极限，如此才能确定我交在国王手中的武器足够锋利，并且有能力完成任务。明天我会把你们四散到王国各处，就像把种子抛向风中。我已经安排好快马把你们载到目的地，然后你们每个人都会被单独留在那里，完全不知道其他人在哪里。”他顿了顿，我想是他是想让我们每个人都感觉到整个空间里正在振动的紧张感。我知道其他人全都协调地震颤着、共鸣着，分享着共同的情绪，几乎是用共通的头脑接受盖伦的指示。我怀疑他们听到的远不只是盖伦说出来的那些简单字句。我觉得自己像个外国人，听着某种陌生的语言，不了解它的惯用语法。我会失败的。
“被留在目的地两天之后，你们会受到召唤，被我召唤。我会指示你们去哪个地方、联络谁，你们每个人都会得到回到此地所必须的讯息。如果你们都好好学了我教给你们的东西，那么我的小组就会在春季庆前夕回到这里，准备好被呈给国王。”他又顿了那么一下，“但是，不要以为你们只要在春季庆前夕之前找到回公鹿堡的路就好了。你们要成为一个小组，不是各自找路飞回家的鸽子，你们回来的方式还有带回来的同伴，将能向我证明你们是否已经驾驭了精技。准备好，明天一早就出发。”
然后他把我们一个个放走，依然是对每个人碰触一下、称赞一句，除了我之外。我站在他面前，尽可能地开启自己，在我敢暴露的范围之内露出自己的弱点，然而精技轻轻掠过我的脑海，就像风吹过一样。他低头瞪着我，我抬头看他，不需要使用精技也知道他既厌恶又鄙视我。他发出轻蔑的声音，移开眼神，放我走。我举步准备离开。
“要是，”他瓮声瓮气地说，“你那天晚上爬过那道墙跳下去，那就太好了，小杂种。那真是好得太多了。博瑞屈以为我虐待你，但我只是给你一条出路而已，一条你最可能达到的光荣出路。离开这里去死吧，小子，或者至少离开这里。你光是存在就侮辱了你父亲的名声。艾达在上，我真不知道你怎么会存在。像你父亲那样的人怎么会堕落到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睡了一觉，让你出现在世界上，我真是怎么也想不通。”
一如往常，他一讲到骏骑就会出现狂热的语调，盲目的崇拜使他的眼神几乎变成一片空白。他走到楼梯口，然后非常缓慢地转过身来，“我必须问，”他说，恶毒的声音里充满饥渴的仇恨，“你是不是他的娈童，他让你从他身上吸取力量？所以他对你这么有占有欲？”“娈童？”我复述这个我不懂的词。
他微笑，这微笑让他那枯槁的脸显得更像骷髅。“你以为我没发现他是怎么回事吗？你以为在这次测试中你可以自由取用他的力量？门都没有。你放心吧，小杂种，门都没有。”他转过身走下楼梯，留下我独自站在塔顶。我完全不知道他最后这几句话是什么意思，但他的仇恨之强烈，让我感到虚弱想吐，仿佛他在我血液中下了毒。我想起他上一次把我留在塔顶的时候，于是忍不住走到塔缘向下看。城堡的这个角落不是朝海的，而且塔底还散布着许多崎岖的岩石，从这里跳下去没人活得成。如果我下得了那决心，哪怕那决心只能维持一秒钟的坚定，那我就可以摆脱这一切，而且博瑞屈或切德或随便哪个人的想法就再也烦不到我了。
远处传来一声哀鸣的回音。
“来了，铁匠。”我咕哝着，转身离开塔缘。

17 考验
照理说，男孩的成人仪式应该在十四岁生日的那个月举行。并非所有人都能得到举行成人式的荣誉，这仪式需要一位“成人”资助并提名那个男孩，此外还得找到另外十二名“成人”承认这男孩已经具备资格并做好了准备。我从小生活在士兵群中，知道这仪式是什么，也知道它非常隆重、非常特别，所以我从不指望能有机会参与。首先，没人知道我的生日；其次，我不知道有谁是“成人”，更不要说去哪里找到十二个“成人”来承认我够资格了。
但是，在我熬过盖伦那番试炼的若干个月后的某个夜里，我忽然醒过来，发现床边围满了身穿长袍、头罩兜帽的人，在那些兜帽下的黑暗里我瞥见了“栋梁”的面具。
任何人都不允许将仪式的细节说出来或写下来，因此关于这点我想我可以说的只有以下这么多。每当一个生命——包括鱼、鸟、兽——被交到我手里时，我都选择释放它，不是以死亡来释放，而是让它回到原来自由自在的生活；因此在我的成人式上没有动物死亡，也没有人能够享用盛宴。就连当时的我都能感觉到我四周的流血和死亡已经太多了，已经足以持续到我这辈子的尽头了，因此我拒绝用双手或牙齿来杀生。我的“成人”们依然选择给了我一个名字，所以他应该没有非常不悦。那名字是古语，而古语没有字母，无法写出来。此外，我至今也不曾找到任何我愿意与之分享我的成人名字的人。但我想，在这里我可以透露那名字的古老意义：催化剂。“改变者”。
我径直走到马厩去，先见到铁匠然后是煤灰，一想到明天就要离开，难受的感觉从心理蔓延到生理上。我站在煤灰的厩房里，头抵着它肩胛骨之间隆起的部位，觉得头晕想吐。博瑞屈在那里看到了我。我辨认出他的存在，听见他沿着马厩走道越来越近、越来越响的靴子声，然后突然在煤灰的厩房外停下脚步。我感觉到他看向厩房里，看向我。
“唔，这是又怎么了？”他用严苛的语气质问，我从他的声音中听出他对我和我身上的种种问题感到有多厌倦。要是我没那么沮丧，我的自尊心会让我站直身子宣称什么事也没有。
但我只是对着煤灰的毛皮嘟哝了一句：“盖伦明天打算测验我们。”
“我知道。他很突兀地要求我给他的白痴计划准备马匹，要不是有国王的蜡印封缄给他这个权威，我早就拒绝他了。而且我也不知道他要那些马干嘛，所以别问我。”他粗鲁地加了最后这一句，因为我突然抬起头看他。
“我不会问。”我愠怒地对他说。就算要在盖伦面前证明自己的能力，我也会公平竞争，不然就干脆别参加测试。
“他设计的这个考验你一点通过的机会都没有，是不是？”博瑞屈的语调随意，但我听得出他硬着头皮准备接受我的答案所带来的失望。
“半点也没有。”我干脆地说。听着我这句丝毫没有转圜余地的话，我们两人都沉默了片刻。
“唔。”他清清喉咙，把腰间的皮带往上一拉，“那你就赶快把它结束，回来这里。你又不是其他的课都没学好。一个人不可能所有尝试都是成功的。”他试着把我学习精技的失败说得好像无足轻重。
“也许吧。我不在的时候你替我照顾铁匠好吗？”
“我会的。”他转身转到一半又转回来，似乎有些迟疑，“那只狗会有多想念你？”
我听出他真正要问的是什么，但试着逃避，“我不知道。上精技课的这段时间我常常抛下它，恐怕它根本就不会想念我。”
“我怀疑。”博瑞屈若有所思地说，转过身去，“我非常怀疑。”他说着从两排厩房间的走道离去。我知道他知道了，而且他感到厌恶，不只是因为铁匠和我有着紧密的牵系，更因为我拒绝承认这点。
“好像我在他面前还有承认这一点的自由似的。”我对煤灰嘀咕。我向我的动物们道别，我试着告诉铁匠说，要经过好几顿饭和好几晚上之后它才会再见到我。它扭来扭去，拼命摇尾巴，抗议说我一定要带它去，我一定会需要它的。它已经长得太大了，我几乎抱不动了，于是我坐下，它爬到我膝头，我抱住它。它是那么温暖和实在，那么贴近而真实，一时间我觉得它说得再对不过了，有它在我才能挺得过这次失败。但我提醒自己它会在这里等我回来，我答应它说，等我回来之后会花好几天的时间跟它好好地玩一玩，我会带它去很远的地方打猎，以前我们从来都没时间这么做。现在，它提议。很快，我承诺。然后我回到堡里，开始打包一些换洗衣服和旅途所需的食物。
在我看来，第二天早上的场面充满夸张的戏剧性，但似乎也没有什么意义。其他要接受测验的人看起来兴奋不已，在我们这八个准备启程的人当中，似乎只有我对那些焦躁不安的马匹和四面罩住的轿子无动于衷。盖伦把我们排成一排蒙上眼睛，边上有六七十人在旁观，大部分是学生的亲戚朋友或者堡里好管闲事的人。盖伦做了番简短的演讲，表面上是对我们讲的，但说的都是我们已经知道的事：我们会被带到不同的地方并留在那里；我们必须运用精技来合作，才能找到返回堡里的路；如果我们成功了，我们会成为一个小组，为国王发挥无上的效用，成为击败红船劫匪行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最后这一段让旁观者印象深刻，我被带到轿子旁扶进去时听到旁人啧啧称奇的声音。
然后接下来的一天半我过得十分悲惨。轿子摇来摇去，我呼吸不到新鲜空气又不能看风景分神，很快我就开始头晕想吐。带领马匹的那人发誓保持缄默，他也确实做到了。那天夜里我们短暂地歇息了一会儿，他给了我一顿寡淡的晚餐，只有面包、奶酪和水，然后我又被装进轿子里，继续颠簸摇晃。
第二天大概中午时分，轿子停了，我在别人的协助之下再度下轿。然而没有人说半个字，我站在那里，全身僵硬、头痛，还蒙着眼站在大风中。当我听见马匹离开的声音，我判断我已经到达目的地了，于是伸手去解蒙眼布。盖伦把布绑得非常紧，我花了好一番工夫才解开。
我站在一片草坡上，带我来的人已经走得很远了，于是我沿着绕过山丘底部的一条路快速前进。草长到我的膝盖，经过一个冬天而显得干枯，但靠近根部的地方是鲜绿色的。我看见四周有其他的山丘，坡面冒出一些岩石，山脚下是一片片林地。这里山峦起伏，但我可以闻到海的味道，还能感觉到东边某处潮水正低。我有种挥之不去的感觉，觉得这乡间景色很熟悉，虽然并不是说我以前曾来过这里，但这一带的地形总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我转过身，看见岗哨山在我西边，它峰顶上那两道锯齿状的突起是不可能被认错的，我不到一年前才替费德伦临摹过一张地图，画原图的人就选择了岗哨山那特殊的峰顶形状作为边缘的装饰主题。所以，大海在那边，岗哨山在这边，我的胃突然一沉，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了。离冶炼镇不远的地方。
我发现自己迅速转了个圈，扫视四周的山坡、林地和道路，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迹象。我几乎是疯狂地探寻出去，但只找到一些鸟、小动物和一头公鹿，它抬起头嗅闻了一番，纳闷我是什么东西。一时之间我感到安心，但接着又记起我以前碰到的那些被冶炼的人是不能用这种感官探测到的。
我走下山坡，走到一处有好几块大石头突出的地方，坐进岩石形成的遮蔽处。这倒不是为了挡住冷风，因为这天的天气感觉得出春天就快来了；重点是我需要背靠着某样稳固的东西，而且不要像刚才在坡顶那样让自己成为如此明显的目标。我试着冷静地想接下来该怎么做。盖伦之前建议我们安静地待在被放下来的地方，沉思冥想，保持感官开放。在接下来两天的某个时候，他应该会试着联络我。
没有比想象自己失败更令人灰心丧气的事了。我完全不相信他会真的尝试联络我，更别提就算他试了我也不可能接收到清楚的讯息。我也不相信他选择放我下来的地方是个安全的地点。想到这里，我站起身来，再度扫视四周看看有没有人在看我，然后朝海的味道飘来的方向走去。如果我的确在我所认为的地方，那么我应该会看见鹿角岛，而且要是天气晴朗，还可能看见帘布岛。就算只看到一个岛，也足以告诉我目前我离冶炼镇有多远。
我一边走一边告诉自己，我只是要看看我走回公鹿堡的路有多远而已，只有笨蛋才会以为被冶炼的人还能造成威胁，他们一定都在冬天里冻死了，要不然就是太饿、太虚弱，没办法威胁到任何人。我不相信那些说他们成群结队抢劫杀人的故事，我不害怕，我只是要看看我身在何处而已。如果盖伦真的想联络我，地点应该不是问题，他曾无数次地向我们保证过，重要的是他要联络的那个人，而不是地点。不管我在海滩上还是山坡上，他都一样能找到我。
午后傍晚时分，我站在面临大海的岩壁顶端。那里是鹿角岛，更远处那一抹朦胧应该是帘布岛。我在冶炼镇以北的地方，沿着海岸回家的路会直接穿过该镇的废墟，想到这点就令人坐立不安。
那现在呢？
到了晚上，我已经又回到了原来的山坡，挤进两块大石头之间。我认定，在这里等跟在其他地方等是一样的。尽管心存怀疑，但我还是要留在我被放下的地方，直到联络时间结束。我吃了面包和咸鱼，稍稍喝了点自己带的水。我的换洗衣服中有另一件斗蓬，我用它裹住身体，坚决地赶走任何想生火的念头。不管火堆多小，如果有人在经过这座山丘的泥土路上走过，那火光都会像灯塔般明显。
现在我认为，没有任何事物能比由此时片刻不能停歇的紧张感所造成的冗长乏味更难熬了，因为这种冗长乏味已经到了近乎残忍的地步。我试着沉思冥想，试着开启自己接收盖伦的精技，同时冷得发抖，但拒绝承认自己感到害怕。我孩子气的那部分不停想象着衣衫褴褛的黑暗人形悄无声息地从我四周的山坡上爬上来，那些被冶炼的人，他们会为了我身上的斗蓬和我袋子里的食物殴打甚至杀死我。之前我在走回山坡的途中给自己砍了根树枝，此刻我紧紧地把它抓在手里，虽然这武器似乎没什么用处。有时候我在恐惧中还是睡着了，但梦见的尽是盖伦对我的失败幸灾乐祸，而被冶炼的人则步步逼近将我包围，于是我总是猛然惊醒过来，拼命环顾四周，看我的恶梦是否成真。
我看着太阳在树间慢慢升起，整个早上我都断断续续地打着盹。下午是一段疲倦而平静的时间，为了打发时间，我朝山坡上的野生动物探寻过去。老鼠和鸣禽在我脑海里只留下些许饥饿感的印象，像明亮的小火星子，兔子也没多少想法，但有一只狐狸充满了寻找交配对象的欲望，更远处有一头公鹿在摩擦它犄角上新生的柔软部分，目标之明确有如铁匠在铁砧旁工作。傍晚非常漫长，夜色缓缓降临，而我什么都没有感觉到，连精技最轻微的一点压力都没有，这一点让我难以接受的程度出乎意料。要不是他没叫我，就是我没听到。我在黑暗中吃着面包和咸鱼，告诉自己这不重要。有一段时间我试着鼓起自己的怒气，但我的绝望太潮湿阴暗了，怒火无法克服它燃烧起来。我觉得盖伦一定骗了我，但我永远没有办法证明这一点，就连对自己都不能证明，我永远都只能纳闷，不知道他对我的轻蔑是否真的有道理。我在黑暗中靠着一块岩石，树枝棍子横放在膝盖上，决心入睡。
我的梦境混乱而难受。帝尊站着俯视我，我又变成了睡在稻草堆里的小男孩。他大笑着举起一把刀，惟真耸耸肩，对我抱歉地微笑。切德失望地转身不看我。莫莉越过我朝阿玉微笑，完全忘了我也在场。博瑞屈抓住我衬衫的前襟摇晃着我，叫我表现得像个人一样，不要像头野兽。但我趴在稻草和一件旧衬衫上，啃着一根骨头，那肉真好吃，除此之外我什么也想不到。
我本来睡得很舒服，直到有人打开马厩的门，留了条小缝。一小股要命的冷风吹过马厩的地面、吹向我，我龇牙咧嘴地抬起头来看，闻到博瑞屈和麦酒的味道。博瑞屈穿过黑暗慢慢走来，边经过我旁边时咕哝着：“没事，铁匠。”我垂下头，他开始爬楼梯。
突然一声叫喊，好像有几人挣扎着跌下楼梯。我跳了起来，咆哮吠叫。那两人几乎都跌落在我身上。一只靴子踢向我，我狠狠地咬住靴子上方的那条腿，咬到的靴子和长裤部分多过皮肉，但他发出愤怒而疼痛的嘶声，向我攻击。
一把刀插进我体侧。
我把牙齿咬得更紧，咆哮着狠咬住不放。其他的狗也醒来了，吠叫着，马匹也在厩房里跺脚。男孩，男孩，我呼救。我感觉到他跟我在一起，但他没有来。入侵者狠狠地踢着我，但我不肯松口。博瑞屈躺在稻草堆上，我闻到了他的血，他没有动弹。我咆哮着继续紧咬住对方，听见母老虎在楼上拼命撞房门，想跑到主人身边却徒劳无功。那把刀两次、三次戳进我的身体，我最后一次呼喊了我的那个男孩，然后再也撑不住了。我被那条腿踢开，撞上了厩房的隔板，血涌进我的嘴巴和鼻孔，我快淹死了。我听见奔跑的脚步声，黑暗中，疼痛蔓延开来。我蹒跚着走近博瑞屈，把鼻子拱在他手底下，他没有动。有人的声音和灯光逐渐接近、接近、接近……
我在黑暗的山坡上醒来，双手紧握棍子，紧到失去知觉。我丝毫不认为那是一场梦，我不停地感觉到刀正插进我的肋骨间，不断尝到我口中的血腥味。这段记忆像一首可怕的歌曲的副歌，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那股冷风，那把刀，那只靴子，敌人的血在我嘴里的味道，然后是我自己的血的味道。我努力试着理清铁匠看到的东西。有人在楼上等着博瑞屈，拿着一把刀。然后博瑞屈跌下来，铁匠闻到了血……
我站起来收拾东西。在我脑海中，铁匠温暖的小小存在变得又薄又弱。尽管很微弱，但是它还在。我小心地探寻，然后停下来，因为我感觉到它对我做出反应要耗费非常大的力气。别动，平静点，我就来了。四周很冷，我的膝盖在发抖，但背上满是汗水。我毫不怀疑自己该怎么做。我大步走下山丘，走向那条泥土路，那是一条商人和小贩走的小路，我知道如果我沿路走下去，必然会走到那条海岸道路。但我会走下去，走上那条海岸道路，我会回家去，如果艾达保佑，我会来得及帮助铁匠，还有博瑞屈。
我大步走着，拒绝让自己奔跑。稳稳地走比在黑暗里胡乱奔跑更能让我有效率地走得更远。夜色明净，小路笔直，我一度想到，如此一来我就终结了任何可以证明我能使用精技的机会，我之前投入的一切，所有的时间、努力、痛苦，全都浪费了。但我不可能坐在那里继续耗上整整一天来等盖伦试着联络我。而倘若我要开启自己的脑海等待盖伦可能的精技碰触，就必须把脑海中铁匠那一线微弱的存在清除，我不会这么做的。把一切放在一起考量，精技的重要性远不如铁匠，还有博瑞屈。
为什么是博瑞屈？我纳闷。谁会恨他恨到要去偷袭他？而且就埋伏在他房外。我开始汇集各项事实，思路宛如在跟切德报告一般清晰。偷袭他的人跟他很熟，知道他住在哪里，因此不可能是在公鹿堡城内酒馆里偶尔得罪了的人；这人带了一把刀来，因此不只是想揍他一顿、教训他一下而已；刀很锋利，那人用起刀来也很熟练。那段记忆让我又一阵瑟缩。
以上是事实的部分，我谨慎地开始在事实上建立假设。某个熟知博瑞屈习惯的人对他严重不满，严重到想杀他的地步。我的步伐突然慢了下来。铁匠为什么没有意识到那个人等在楼上？为什么房内的母老虎之前没有隔着房门吠叫？要在狗的势力范围内溜过去而不被它们注意到，那么这人必然很会蹑手蹑脚。
盖伦。
不，只是我自己一心想推到盖伦头上。我拒绝妄下结论。盖伦的体力绝对敌不过博瑞屈，他自己也心知肚明。就算他拿着刀等在黑暗里，偷袭喝得半醉的博瑞屈，也不可能办得到。不，盖伦或许会想杀他，但是他不会这么做，他不会自己动手的。
他会派别人去下手吗？我思索一番，无法确定。而且进一步想想，博瑞屈不是个有耐心的人，盖伦是他最近结下的仇家，但不是唯一一个。我一再重组事实，试着做出扎实的结论，但事实实在太少了，不足以建立什么结论。
我来到一条小溪旁，稍稍喝了点水，然后继续走下去。树林越来越密，月亮被道路两旁的树木遮去一大半。我继续前进，直到看见小路衔接上那条海岸道路，就像小溪流入了大河。我顺着这条公路往南走，月光把宽敞的路面照得一片银亮。
我边走边想，就这么过了一夜。晨光悄悄地让景物逐渐恢复色彩，我感觉累得无以复加，但仍然一心往前。我的担忧是肩上无法放下的重担，我紧抓住那告诉我铁匠还活着的一丝薄弱的温暖，同时在想不知博瑞屈现在怎么样了，我完全无从得知他的伤势有多重。铁匠闻到了他的血，所以他至少被捅了一刀。从楼梯上跌下来又会造成什么伤害吗？我试着把担忧放到一边去。我从没想过博瑞屈可能这样受伤，更没想过我对此会有什么感受，我形容不出自己此刻的感觉。我想大概就是空洞的感觉吧，空洞而疲倦。
我边走边吃了点东西，在一条小溪里给水袋装满了水。上午乌云密布，下了点雨，中午刚过不久又突然放晴了。我大踏步继续前行，本来以为海岸道路上会有一些人和车的，但什么都没看到。走到傍晚的时候，海岸道路逐渐改变方向，开始靠近悬崖，往前越过一处小海湾看去，我已经可以看到那曾经是冶炼镇的地方。那里的静谧令人不寒而栗，没有炊烟从小屋升起，没有船开进港口。我知道我走的这条路会直直地穿过那里，这念头并不能令人高兴，但铁匠那温暖的一线生机拉扯着我前进。
突然我听见脚步拖擦岩石的声音，我抬起头来，手握棍子一个旋身，在四周挥出一圈防卫的圆圈，打断了我背后那个人的下巴，其他人稍稍退后。幸亏浩得的长期训练培养出的反射动作，才救了我一命。他们一共有四个人，全都遭过冶炼，空洞得犹如石头。被我打中的那人叫喊着在地上打滚，除了我之外没人理会他。我迅速朝他背上又是一棍，他拼命挣扎着叫得更大声了。就算是在那种情况下，我的举动还是让自己吃惊。我知道确保受了伤的敌人无法继续行动是明智的做法，但我知道我绝对不可能像对待那人一样去踢一只哀嚎的狗。但跟这些被冶炼的人打斗就像是在跟鬼魂打斗一样，我感觉不到他们任何一个人的存在，感觉不到我对那受伤的男人造成的疼痛，也感觉不到他的愤怒或畏惧的回音。我仿佛是在摔门，这股暴力完全没有受害者，我又打了他一棍以确保他不会突然扑向我，然后越过他跳到路面上的空旷处。
我挥舞棍子，让其他人无法近身。他们看起来衣衫褴褛而且十分饥饿，但我还是觉得如果我想逃跑他们一样能够追得上我。我本来就已经够累了，他们会像饥饿的狼一样一路追到我倒下为止。有个人靠得太近了，我一棍挥打到他的手腕，他手中生锈的杀鱼刀应声落地，他尖叫着把受伤的手捧在胸口，另外两个人还是完全不理会他。我往后跳去。
“你们要什么？”我问他们。
“你有什么？”其中一人说。他的声音喑哑、迟疑，仿佛很久没说话了，音调也毫无顿挫。他离得远远的，慢慢绕着我走，使得我跟着他一直转。就像个死人在说话，我心想，这念头不停在我脑海中回荡。
“什么都没有。”我喘着气将棍子向前戳，阻止其中一人再靠近，“我没有东西可以给你们。没有钱，没有食物，什么都没有。我的东西都掉在来的路上了。”
“什么都没有。”另一人说，我这才第一次发现她原来是个女人，或者说曾经是。现在她只是一具充满恶意的空洞木偶，黯淡的眼睛突然发出贪婪的光，说道，“斗蓬，我要你的斗蓬。”
她似乎对自己想到这一点颇为满意，因此一时不备被我击中胫骨。她低头瞥视腿上的伤，仿佛不能理解此中的目的，然后继续一瘸一拐地追向我。
“斗蓬。”另一个人回音般地说。一时之间他们怒视彼此，迟钝地意识到双方是竞争对手。“我，我的。”他又说。
“不。杀你。”她平静地表示，“也杀你。”她提醒我，同时又逼近过来。我朝她一挥棍子，但她往后跳开，然后伸手要抓住我挥过去的棍子。我一转身，正好打中那个手腕已经受伤的人，然后我跃过他身旁，沿着道路往前跑。我跑的动作很笨拙，一手紧握棍子，另一手努力要解开我的斗蓬。最后斗蓬终于解开了，我任它落在地上，继续往前跑。我发软的双腿提醒我说这是我的最后一招了。几分钟后他们显然赶到了斗蓬所在的地方，因为我听到他们为之争吵的愤怒吼叫。我祈祷这足以让他们四个都忙不过来，同时继续往前跑。道路一弯，转弯的幅度不是很大，但足以让我脱离他们的视线。我依然继续跑，然后渐渐变成快步走，努力往前走了好一会儿才敢回头看。我身后的路宽广而空荡。我逼自己继续前进，等找到比较适合的地方就离开路面。
我碰上一丛长势野蛮的茂密荆棘，勉强穿越到它的中心地带。我全身发抖、筋疲力尽，身体蜷缩着蹲在浓密多刺的灌木丛下，伸长耳朵听有没有人来追我。我稍稍喝了几口水，试着让自己平静下来。我已经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我必须赶回公鹿堡，但我不敢走出来。
到现在我还想不通我怎么能在那里睡着，但我确实是睡着了。
我逐渐醒来，昏昏沉沉的，觉得自己一定是身受重伤或卧病已久。我眼睛黏黏的，嘴里感觉又酸又麻。我强迫自己撑开眼皮，迷惑地环顾四周。天光渐暗，乌云遮住了月亮。
我实在是筋疲力尽了，居然靠倒在荆棘丛上睡着了，哪怕上面有无数的尖刺刺着我。我费了好大功夫才脱身，衣服和皮肤都被勾破了，头发也被扯掉好多根。我像遭到追猎的动物一样从藏身之处小心翼翼地冒出来，同时不只以我的感官之力尽可能地探寻远处，也努力闻嗅着空气，瞥视四周。我知道我用探寻的方式不可能搜寻到被冶炼的人，所以只希望如果有被冶炼的人在附近，森林里的动物看到他们会有所反应。但一切都很安静。
我谨慎地回到路上，道路宽阔空荡。我抬头望了一下天，然后继续朝冶炼镇前进。我尽量靠着路边走，走在树影最深沉的地方。我试着让脚步既迅速又无声，但这两点都没能做得很好。我已经什么都不多想了，只想着要时刻戒备，想着必须回到公鹿堡。铁匠的生命在我脑海里只剩再微弱不过的一条细线。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心中的情绪只剩下畏惧，是畏惧让我边走边不停回头看、边走边扫视两旁的树林。
当我走到可以俯视冶炼镇的山丘上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我在那里站了一段时间，望下去，寻找有没有任何可能的生命迹象，然后强迫自己继续走。起风了，月亮在云层中断断续续地露脸。这种光线有还不如没有，因为它让你看到的东西跟看错的东西一样多，让废弃房屋的角落看起来像有阴影移动，让街上的一滩滩积水突然闪出刀锋般的寒光。但冶炼镇空无一人，港口里没有船，烟囱里没有炊烟。这个地方在遭遇那场在劫难逃的掳掠之后不久，正常的居民就弃家而去，现在显然被冶炼的人也走了，因为这里已经没有能提供温饱的东西。这个镇在遭到劫掠之后没有再重建，经过充满风暴和巨浪的漫长冬季之后，在红船劫匪手下本只是半毁的事物如今几乎全毁，只有港口看来还算正常，除了停船的位置都空着之外。弧形的海堤仍然伸向湾内，仿佛一双弯着的、捧住并保护着港口的手，但这里已经不剩任何需要保护的东西了。
我穿过冶炼镇荒凉寂静的废墟。烧得半毁的房屋里，断裂的门框上还挂着摇摇欲坠的门，我悄悄溜过，感觉全身发毛。等到离开了空荡房屋周围笼罩着的霉味时，我站在码头上看向海水，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条路直接通向码头，然后沿着弧形的海湾前进。路肩用粗略打磨过的石块盖了一堵矮墙，原本能够保护路面，帮其抵挡贪婪大海的侵蚀，但在无人整修之下，再经过一整个冬天潮水和风暴的侵袭，这堵矮墙也快垮了。石块逐渐松动，而海里来的漂流木就像撞门柱一样，现在这些木头被潮水抛弃，散落在底下的沙滩上。以前曾经有一车车的铁锭沿着这条路送到等待的船只上。我沿着海堤走，发现本来从上方山丘看来那么坚固持久的石墙，在无人维修的情况下顶多再撑一两个冬天，之后不久这里就会被大海重新占据。
头顶上，星星在掠过的云块间不时地闪烁着，捉摸不定的月亮也忽隐忽现，让我偶尔能瞥见一眼港口。潮水唰唰响着，像是个被下了药的巨人的呼吸声。这夜晚宛如梦境，我看向海面，看见一艘红船的鬼影划破月光，驶进冶炼镇的港口。船身长而光滑，桅杆上的帆都已收起，慢慢滑进港口，船身和船首的亮红色像是刚洒出的鲜血，仿佛它是穿过血海而非海水驶来。在我身后的死镇里，没有人发出警讯或叫声。
我呆若木鸡，站在海堤上对着那幻影直打冷颤，直到吱嘎的桨声和桨上滴落的银色水滴使那艘红船变成真实的存在。
我趴倒在堤道上，然后沿着平滑的路面半滑半爬到海堤旁满满堆积着的那些岩石和漂流木中。我吓得无法呼吸，血全涌进脑袋里，脉搏轰隆隆地响着，肺里似乎一点空气也没有。我把头埋在双臂间，闭上眼睛，试着控制住自己。这时候我已经能听见水面上传来微弱但确切的声响，再怎么静悄悄的船都不能避免发出一点声音。一个男人清喉咙的声音，一支桨在扣环里发出的喀啦声，还有某个重物在甲板上发出砰然的闷声。我等着听见叫喊或命令声，显示我已经被发现了，但是没有，什么也没有。我小心翼翼地抬起头，从一根漂流木已经发白的根部缝隙看出去。一切都是静止的，只有那艘船越来越接近，划桨手逐渐把船划进港口里，然后所有的桨整齐一致地举起来，这过程几乎完全无声。
不久我便可以听见说话声，他们的语言跟我们的很类似，但语调非常粗砺和刺耳，我勉强能听出字句的意思。有个人拉着一条绳子从船侧跳出来，挣扎着上了岸把船系住，离我趴躲在石块木头间的地方仅有两艘船的长度。另外两个人持刀跳下船，匆匆爬上海堤，沿着路朝相反方向跑出一段距离，然后停下来、定位，他是担任把风的哨兵，而其中一人几乎就站在我正上方。我把自己缩得小小的，静止不动，在脑海里紧握住铁匠，就像小孩子抓着心爱的玩具对抗恶梦一样。我必须回家去、回到它身边，所以我不能被发现。我知道我必须做到前者，因此后者似乎也显得更为重要了一点。
众人匆匆下船前行，动作明显看得出是熟门熟路。我完全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要停泊在这里，直到我看见他们从船上卸下空了的淡水桶。我看到空空的水桶沿着堤道一一往前滚，想起了路上经过的那口水井。我脑袋中属于切德的那部分注意到他们对冶炼镇非常熟悉，因为停船的地方几乎就在井旁。这不是这艘船第一次停在这里补充淡水。“离开前在井水里下毒。”切德建议。但我没有任何能下毒的东西，也没有任何勇气做任何事，我只能继续躲着。
其他人也从船上下来伸伸腿，我听见一男一女在争执。男的希望获准捡些漂流木来生火烤肉，女的不准他这么做，说他们还离得不够远，火光太容易被看见了。由此可见他们最近刚打劫过，才会有新鲜的肉可以烤，而且打劫的是离这里不远的地方。但她准许了另外一件事，而我听不太懂她说的话，直到我看见他们卸下了两个满满的桶。有个男人肩上扛着一整条火腿上岸来，啪地放在其中一个直立的桶上，拿出刀开始切下一大块、一大块，另一个男人则把另一个桶敲破。看来他们并不打算很快离开，如果他们真的生了火或者在这里待到天亮，我在这木头阴影里根本藏不住。我必须离开这里。
我肚子贴着沙地和碎石往前爬，穿过一窝窝的沙蚤和一堆堆湿答答的海藻，从木头石块之间或底下爬过，咒骂每一株钩住我的植物，而每一块松动的石头都能挡住我的去路。涨潮了，海水一波波喧嚷地拍打着岩石，飞溅的水沫随风飘来，很快就让我全身湿透。我试着配合浪涛拍岸的时间移动，好让他们听不见我发出的细微声响。岩石上满是尖锐的藤壶，我双手和膝盖上被戳出的伤口里满是沙子。我的棍子变得累赘不堪，但我绝不抛弃我唯一的武器。直到我早已看不见、听不见那些劫匪的声音了，我还是不敢站起来，继续沿着石块木头爬一下、再一下子缩住不动。最后我终于冒险地爬向道路，爬过路面，好不容易来到一座仓库的阴影下，贴着墙站起来环顾四周。
四周一片沉寂。我壮起胆子踏出两步站到路上，还是看不到船和哨兵，或许这表示他们也看不到我。我吸了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朝铁匠探寻，就像有些人拍拍荷包以确定里面的钱还在一样。我找到了它，但它微弱而安静，心智像一潭止水。我马上就来了。我低声说，深怕让它勉强使力以回复我。然后我又开始前进。
海风无情，被海水浸湿的衣服紧贴着、磨擦着我的身体。我又饿、又冷、又累，脚上的湿鞋子让我难受不已，但我完全没想过要停下来。我像只狼一样小跑前进，眼神不断游移，竖起耳朵听背后有无任何动静。前一刻我面前的路还是空荡漆黑的，后一刻这黑暗就变成了人。前面有两个人，我陡然转身，发现后面还有一个。浪潮拍打的声音掩盖了他们的脚步声，时隐时现的月亮只让我偶尔能瞥见逐渐接近包围我的他们。我背靠着仓库坚实的墙壁，举起棍子，等待。
我看着他们偷偷摸摸地悄悄靠近，这令我觉得奇怪，他们为什么不大喊出声，为什么不叫全部的人都来看我被逮？但这些人看向我的次数跟看向彼此的次数一样频繁。他们不是同一伙的，他们每个人都希望由别人动手杀我然后被我杀死，最后留下战利品让自己捡现成的。他们是被冶炼的人，不是劫匪。
我心中涌起一阵可怕的寒意。我想，任何细微的声响都一定会引来红船劫匪，所以就算我没死在这些被冶炼的人手下，劫匪也同样会结束我的性命。但既然每条路都是死，那就没有必要急着往前跑了，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就什么样吧！他们一共三个人，其中一人有一把刀，但我有一根棍子，而且我受过训练。他们瘦削、衣衫褴褛，而且至少跟我一样饿、一样冷。我想其中一个是前一天晚上的那个女人。他们如此安静地朝我包围过来，我猜他们也知道劫匪在这里，也跟我一样怕他们。但即使这样他们还是要攻击我，那么他们必然是狗急跳墙了，想到这点就让我不安。但紧接着我又想，被冶炼的人会有狗急跳墙或者任何其他的感觉吗？也许他们是太迟钝了，不能明白这样做的危险。
切德教给我的那一切诡秘而隐晦的知识，浩得那一切对付两个以上敌人的残酷又优雅的战术，全都随风而去，因为当前两个人踏进我的攻击范围时，我感觉到我掌握着的铁匠的微小暖意逐渐消退。铁匠！我低语，焦急而绝望地求它想办法撑下去。我几乎是亲眼看到它尾巴尖端微微一动，最后一次试图摇尾巴，然后那条线断了，微小的火星熄灭了，只剩下我孤单一人。
一股犹如黑暗潮水般的力量在我体内疯狂涌起，我一步跨出，把棍端深深捣进一人的脸，迅速抽回棍子，然后一挥击中那女人的下巴。我挥击的力道之大，光秃秃的木棍就这么把她脸的下半段扫掉了，她倒下之际我又一记痛击，仿佛棒打一条陷入渔网的鲨鱼。第三个人直直朝我冲来，我想他是要贴近到我不好使棍的近处。我不在乎，我把棍子一丢，跟他扭打起来。他瘦骨嶙峋，全身发臭。我把他推倒在地，他呼在我脸上的气息散发着腐肉的恶臭，我对他又抓又咬，跟他一样毫无人性，是他们害我来不及赶回垂死的铁匠身旁的。我不在乎我对他做了什么，只要能伤害他就好，他也是这样。我把他的脸按在石子地上拖动，把大拇指戳进他的眼睛，而他咬住了我的手腕，把我的脸颊抓得出血。最后他终于被我勒得不再反抗，我把他拖到海堤边推下去，他落在了下方的岩石上。
我站在那里喘气，双手仍紧握着拳。我朝红船劫匪的方向怒目而视，心想有种你们就来啊！但夜色沉寂，只有潮声、风声，还有那女人临死之际喉头发出的微弱咕噜声。红船劫匪要不是没听到我们的声响，就是不希望泄漏自己的踪迹，因此没有多察看夜色中的动静。我在风中等着哪个人注意到我们，然后来动手杀我，但都毫无动静。一波空荡感冲刷过我的内心，取代了之前的狂暴。一个晚上死了这么多人，而生命对我来说如此没有意义。
我把另外两具残破的尸体留在半塌的海堤上，让浪涛和海鸥去解决他们，然后转身走开。我杀死他们时感觉不到他们有任何情绪，没有畏惧，没有愤怒，没有痛苦，连绝望都没有。他们只是一些东西。我走上返回公鹿堡的漫长路途，终于也感觉不到自己的任何情绪。我想，也许冶炼是一种传染病，我已经得病了。而我根本不在乎。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路途没有任何特别清晰的记忆。我一路走个不停，又冷又累又饿。我没有再遇到被冶炼的人，路上看到的寥寥几个行人也都比我更不想跟陌生人交谈。我一心只想着要回到公鹿堡，回到博瑞屈身旁。我在春季庆的庆祝活动进行到第二天的时候抵达了公鹿堡，门口的守卫一开始想拦住我，我注视他们。
“是蜚滋！”其中一人惊讶得倒抽一口气，“人们说你死了。”
“闭嘴！”另一个人凶道。这是我认识多年的该击，他很快地说，“博瑞屈受伤了，小子，他在医务室。”
我点头，走过他们身旁。
我在公鹿堡住了这么多年，从来没去过医务室，我小时候生病、受伤，全都是博瑞屈一手负责治疗。但我知道医务室在哪里。我视而不见地穿过一群群寻欢作乐的人，突然觉得我又回到了六岁的时候，第一次来到公鹿堡时的情景。当时我紧抓着博瑞屈的皮带不放，一路从遥远的月眼城来，那时他受伤的腿还包着绷带；但他从来没有把我放到另一匹马背上，或者交给另一个人照顾。我穿过人群，经过那些铃铛、花朵和甜蛋糕，走进城堡内层。士兵营房后面有单独的一座岩石建筑，用石灰水刷成白色。那里没有人，我直接穿堂入室，经过前厅进入到后面的房间里。
地板上铺着干净的芳香药草，又大又宽的窗户涌进了春天的空气和阳光，但这房间还是给我一种封闭和疾病的感觉，博瑞屈不该待在这个地方。此刻只有一张床上有人。在春季庆期间，士兵除非真的爬不起来，否则是不会留在病床上的。博瑞屈闭着眼睛躺在一张窄窄的帆布床上，沐浴在阳光中。我从没见过他这样一动不动。他把盖在身上的毛毯推开了，他的胸口包扎着绷带。我静静地走上前去，坐在他床边的地板上。他一动也不动，但我感觉得到他，他胸口的绷带也随着缓慢的呼吸起伏。我握住他的手。
“蜚滋。”他说，没有张开眼睛，紧紧握住我的手。
“是的。”
“你回来了。你还活着。”
“是的。我直接赶回来这里的，尽我的一切力量赶路。哦，博瑞屈，我真怕你已经死了。”
“我以为你已经死了，其他人好几天前就回来了。”他艰难地吸了口气，“当然，那杂种留了马匹给其他每一个人。”
“不对，”我提醒他，仍然没放开他的手，“我才是杂种，记得吗？”
“抱歉。”他睁开眼睛，左眼的眼白被血染红。他试着对我微笑，这时我看出他左脸的肿胀还没全消，“唔，我们两个看起来可真是一对宝。你的脸颊也应该敷药了，伤口都已经化脓了，看起来像是动物抓的。”
“是被冶炼的人。”我开口，不忍多做解释，只轻声说，“他把我放在冶炼镇北边的地方，博瑞屈。”
他脸上一阵愤怒的痉挛：“他不肯告诉我，谁都不肯告诉。我甚至派人去找惟真，请王子殿下要他说出他对你做了什么，结果都没有回音，我应该杀了他的。”
“没关系，算了。”我说，而且是真心的，“我回来了，我还活着。我失败了，没通过他的测验，但也没因此而死掉。你也告诉过我，我生命中还有其他的东西。”
博瑞屈在床上动了动，我看得出他并没有因此宽心。“唔，对此他会很失望。”他打着颤呼出一口气，“我被偷袭了，有人拿刀捅我。我不知道是谁。”
“伤得多重？”
“以我的年纪来说应该是相当重，要是像你这样的年轻小伙大概很快就可以恢复活蹦乱跳了。不过他只捅了我一刀，但是我摔下去时撞到了头，昏迷了两天。还有，蜚滋，你的狗。这件事太蠢、太没道理了，但他杀了你的狗。”
“我知道。”
“它死得很快。”博瑞屈说，仿佛是想借此安慰我。
这谎言让我僵直起身子。“是死得很勇敢。”我纠正他，“如果它没死，你恐怕不只被捅一刀。”
博瑞屈一动也不动。“你在场，对不对。”最后他终于说。这不是问句，他的意思也非常清楚。
“对。”我听见自己简单地说。
“那天晚上你跟狗一起在这里，没有试着接收精技对不对？”他愤慨地提高了声音。
“博瑞屈，事情不是这……”
他一把抽回手，转过身去，挪得离我尽可能的远：“你走。”
“博瑞屈，不是因为铁匠的关系，我只是没有精技的天分。所以就让我保持我有的东西吧！让我做我本来就是的那种人。我没有用这种能力来做坏事，而且就算不用它，我对动物也很有一套。在你手下我不得不学会对动物有一套。如果我用了它，我可以——”
“你离我的马厩远一点，也离我远一点。”他转过身来面对我，我惊愕地看见一滴泪滑过他黝黑的脸颊，“你说你失败了？不，蜚滋，失败的是我。我从一开始看到这迹象的时候就太心软了，没有把你打得完全断了这念头。‘把他好好带大。’骏骑对我说。这是他对我下的最后一道命令，我却失败了，我辜负了他，也辜负了你。要是你没有乱搞原智，蜚滋，你就可以学会精技了，盖伦可以把你教会的。难怪他把你送到冶炼镇去。”他顿了顿，“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你本来都可能成为不辱骏骑的好儿子，但你却把这一切都抛开了，为了什么？就为了一条狗。我知道人跟狗的感情可以深厚到什么地步，但人不可以只为了一条狗把人生全都——”
“它不只是一条狗，”我打断他的话，语气几乎是严厉的，“它是铁匠，是我的朋友。而且也不只是因为它，我才决定放弃的，我不再待在那里等，回来找你，是因为我想你可能会需要我。铁匠好几天前就死了，这点我知道，但我回来找你，是想你可能会需要我。”
他沉默了很久，我以为他不肯再对我开口了。“你不需要这么做。”他静静地说，“我会照顾自己。”然后语气变得严厉了一些：“你知道这一点的，我向来都能照顾我自己。”
“还有我。”我向他承认，“你也一直都照顾我。”
“结果这对我们两个都没什么好处。”他缓缓地说，“看看我让你变成了什么样子。现在你只是个……你走吧！你走就是了。”他再度转身背对着我，我感觉到他整个人仿佛失去了什么。
我慢慢站起来：“我会用贺莲娜叶做成药水给你冲眼睛，下午拿过来。”
“你什么都不要拿给我，什么忙都不要帮我。你走你自己的路吧！要变成什么样的人随你便，我跟你已经没有关系了。”他朝着墙说，声音里对他自己、对我都没有了仁慈的感觉。
我离开医务室前回头一瞥，博瑞屈没有动，但就连他的背影看来都显得衰老、缩小了。
我就是这样回到公鹿堡的，回来的时候跟离开时的那个天真的男孩已经不是同一个人了。不像原本人们所以为的那样，我并没有死，但关于这一点也没有什么好大张旗鼓地表示的，我也不给任何人机会这么做。从博瑞屈的病床边离开之后，我立刻直接回房，梳洗、换衣服，睡了一觉，但睡得不好。春季庆剩下的时间里，我都是在夜里吃饭，独自在厨房里吃。我写了张条子给黠谋国王，提出红船劫匪可能常常使用冶炼镇的井水，他没有对此事做出任何回应，而我觉得正好，因为我一点也不想跟任何人接触。
在华丽夸张的典礼上，盖伦把他打造完工的小组呈给国王。除了我之外，还有一个人没能回来，现在我很羞愧地发现自己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了，而且就算我曾经知道他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如今也早已忘记了。我想，当时我大概就像盖伦一样，认为他是个无足轻重、无需注意的人。
那年夏天盖伦只跟我讲过一次话，而且不是直接对我说。春季庆之后不久，我们在庭院中错身而过，他正边走边跟帝尊交谈。他们经过我身旁时，他越过帝尊的头看向我，带着轻蔑的冷笑说：“活得跟只猫一样。”
我停下脚步瞪着他们看，直到他们不得不看向我。我迫使盖伦迎视我的目光，然后我点头微笑。我从未当面质问盖伦是否企图害死我。从那次之后他就对我视而不见，他的视线会从我身旁滑过，如果我走进他正好也在的房间，他就会立刻离开。
失去铁匠，我感觉自己失去了一切。又或许是我在苦涩的怨恨中自己动手毁了我仅剩的一丁点东西。有好几个星期的时间里，我阴郁地在堡里晃来晃去，要是有谁傻到开口跟我说话，我就会伶牙俐齿地讲些话侮辱他。弄臣避开我，切德没有找我。我见过耐辛三次。前两次我应她的召唤而去的时候，仅花了极少的心力保持基本礼貌；第三次她聊着玫瑰切枝的话题时令我觉得无聊，于是我干脆起身离开。之后她再也没找过我。
但终有一天，我感觉我必须向某个人伸出手去。铁匠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一处很大的空洞，而且我没想到我被马厩放逐是件这么痛苦的事。我偶尔碰见博瑞屈时，那场面尴尬得不得了，我们两人都痛苦地学会了假装不看对方。
我很想去找莫莉，想得心都痛了，想告诉她发生在我身上的每一件事，打从我第一次来到公鹿堡之后发生的每一件事。我认真地想象着我们坐在沙滩上，我说着话，然后等我讲完，她不会批判我或试着给我劝告，只是握住我的手，留在我身边。如此一来终于有个人能知道一切，我也再不必对她隐瞒任何事，而且她也不会转身离去。除此之外，我不敢想象更多。我怀抱着绝望的渴望，我的那种恐惧只有喜欢上比他大两岁的对象的男孩才能体会。如果我告诉她我所有的哀愁，她会不会把我当成个苦命的孩子来怜悯？她会不会恨我以前有那么多事都没告诉过她？这念头总是让我不敢走进公鹿堡城里去。
但大约两个月之后，我终于壮起胆子走进城里，不听使唤的双脚又把我带到了蜡烛店。当时我刚好拎着个篮子，篮子里有一瓶樱桃酒，还有四五朵小小的黄色野蔷薇，是我以刮伤很大一块皮肤的代价从女人花园里摘来的，连园里那片百里香都敌不过它们的香气。我告诉自己说我没有计划，我不需要把自己的每一件事都告诉她，我甚至不需要见到她，我可以边走边决定。但到头来，所有的决定都早就已经做好了，而且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到的时候正好看见莫莉挽着阿玉走出来，他们的头凑得很近，她倚着他的手臂，两人轻声地交谈。在蜡烛店的门外，他弯身注视她的脸，她抬头与他四目相对。当那男人迟疑地抬起手轻抚她的脸颊时，莫莉突然间变成了女人，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我们之间那两岁的差距是一道又宽又深的鸿沟，我根本没有跨越过去的希望。我躲在转角没让她看见我，低着头，他们走过我身旁，仿佛我是一棵树或一块石头。她的头靠在他肩上，他们走得很慢，似乎走了一辈子才离开我的视线范围。
那一夜我喝得前所未有的烂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通往城堡路上的一处灌木丛里。

18 暗杀
黠谋国王的个人顾问切德·秋星，在红船战争爆发前的那段时期对冶炼事件做了很详尽的研究。在他的木牍里，我们看到了以下的内容：“奈塔是渔夫吉尔和农妇莱妲的女儿，住在好水村，该村在春季庆后第十七天遭劫，奈塔被掳走。红船劫匪冶炼了她，并在三天后将她放回村里。她父亲在村子遭劫时被杀害，她母亲还有五个更年幼的孩子要照顾，分身乏术。奈塔遭到冶炼的时候是十四岁，六个月后她被交给了我。”
“她刚被送来的时候全身肮脏、衣衫褴褛，因挨饿受冻而变得非常衰弱。我派人给她清洗更衣，安置在我居所方便探视的房间里。我对待她的方式就像对待野生动物一样。每一天我都亲自拿食物给她，在她吃东西的时候陪在一旁。我派人给她保持房间温暖、床褥清洁，并提供她妇女可能会想要的各种东西：盥洗用的水、梳子，以及一切妇女需要的用品。此外，她房里还放置了各式各样针线活所需要的物件，因为我得知在遭到冶炼之前，她非常喜欢女红，也缝制过好几件精美的作品。我希望能借此观察，如果将被冶炼的人安置在舒适的环境下，她是否会逐渐恢复一点过去的样子。”
“在这样的环境下，就算野生动物可能也会变得稍微驯服一点，但奈塔对这一切都毫无反应。她不但没有了女人的习性，就连动物的头脑也没有。她用双手抓东西吃，吃到饱之后就松手让多余的食物掉在地上，踩在脚底下。她从不梳洗，也不以任何方式照顾自己。就连动物，大部分都只会在窝巢里的一个角落大小便，但奈塔就像只老鼠一样把粪便拉得到处都是，连床褥上都不例外。”
“如果她想开口或者非常想要某样东西，她可以说出意义清楚的话。但如果她自己选择开口，通常都是指控我偷了她的东西，或者威胁我，要我马上给她某样她想要的东西。她对我的态度通常充满了怀疑和怨恨。我试图跟她进行正常的对话，她并不理睬，但如果我把食物拿在手上不给她，就能以食物做为交换她回答的条件。她清楚地记得家人，但对他们的现况毫无兴趣，回答起有关家人的问题就像在讲昨天的天气一样。关于她被冶炼的那段时间，她只说他们被关在船腹里，几乎没有东西吃，水也只够分着喝。就她记忆所及，她没有被喂食什么不寻常的东西，也没有被人以任何方式碰触，因此她无法提供我任何关于冶炼本身的线索。这令我非常失望，因为我本来希望如果能得知这状态是如何造成的，或许就可能发现解除它的方法。”
“我试着跟她讲理，想让她恢复像人一样的举止，但徒劳无功。她似乎听得懂我的话，但不肯采取行动。就连给她两条面包，警告她说要留下一条明天再吃，否则就得挨饿，但她还是会让第二条面包掉在地上，并在上面踩来踩去，然后第二天再把掉在地上的面包捡起来吃，不管上面沾了什么脏东西。她对针线活或任何其他消遣活动丝毫不感兴趣，连颜色非常鲜艳的孩童玩具都不能引起她的兴趣。没有在吃东西或睡觉的时候，她就坐着或躺着，头脑和身体都闲着不用。如果给她糖果糕点，她会拼命吃到吐，然后再继续吃。”
“我用各式各样的药水和药草茶来治疗她，让她断食，给她洗蒸气浴，洗清她的身体。热水和冷水的灌洗对她毫无效果，只让她发火、生气。我下药使她睡了整整一天一夜，还是没有改变，于是我用精灵树皮让她两个晚上睡不着，但这只让她变得脾气暴躁。我极尽慈爱地宠溺了她一段时间，然后又以最严苛的限制对待她，但这对她毫无差别，她对我的态度也毫无改变。如果肚子饿，她会遵照指示行礼、微笑，但她一旦拿到了食物，就再也不理会别人的任何命令或要求了。”
“她有很强很凶恶的地盘观念和对东西的强烈占有欲。她不只一次试图攻击我，只因为我离她正在吃的食物太近，还有一次是因为她决定要我手上戴的戒指。她常常杀死被她脏乱的房间引来的老鼠，方式是以惊人的敏捷手法一把将它们抓起，然后朝墙壁摔过去。有一次一只猫跑进了她的房间，下场也是一样。”
“对于遭到冶炼之后的时间，她似乎没有什么概念。如果在她饥饿的时候命令她讲她之前的生活，她可以叙述得很清楚，但遭到冶炼之后的日子在她感觉起来全都是同一个漫长的‘昨天’。”
“我无法从奈塔身上得知，冶炼是取走了她的什么还是给她添加了什么。我不知道冶炼的方式是用吃的、闻的、听的，还是看的。我甚至不知道冶炼到底是人的作为，还是某个海鬼——有些远岛人宣称他们能控制那海鬼——的作为。在这项乏味的长期试验里，我什么都探索不出来。”
“一天晚上，我在奈塔的饮水里加了三倍的安眠药剂。我派人洗净她的尸体，将她的头发梳理好，送回她家乡的村子去安葬。至少这家人的冶炼故事可以结束了。而大多数其他的家庭都只能经年累月地自己问自己，他们曾经深爱的那个人后来怎么样了。然而他们还是不要知道的好。”据了解，当时遭到冶炼的人已经超过了一千个。
博瑞屈说话算话，他跟我从此断绝了关系，我在马厩和狗舍也不再受到欢迎，这点尤其让柯布有种恶狠狠的高兴。虽然他常跟帝尊出门在外，但当他在马厩的时候，他常会挡在门前不让我进去。“让我把你的马牵出来，大人。”他会奉承地说，“马厩总管希望马厩里的动物由马夫来管。”于是我就得像个没用的公子哥儿一样站在那里，等煤灰被放上马鞍牵来给我。柯布清理它厩房里的粪便污物，喂它吃东西，替它刷毛，看到它这么快就重新接受他，让我的心像是被强酸腐蚀。我告诉自己说，它只是匹马，不能怪它。但我感觉又一次遭到了抛弃。
突然间，我的时间多得用不完。以前我早上总是要去博瑞屈手下干活，现在早上的时间全是我自己的。浩得正忙着训练生疏的新兵，我虽然还是可以跟他们一起练习，但那些课程内容我早就学过了。费德伦每年夏天都不在，这个夏天也不例外。我想不出该怎么向耐辛道歉，至于莫莉我连想都没去想。就连我到处在公鹿堡的酒馆大喝特喝的时候也是形单影只，因为凯瑞当起了木偶戏班的学徒，德克则出海当水手了。我闲散又孤单。
那是个悲惨的夏天，而且悲惨的不只是我。满心寂寞和苦涩的我逐渐长大到让我所有的衣服都嫌小了，对任何傻到跟我说话的人回以毫不客气的言词，同时一个星期有好几天都醉得不省人事，但我还是知道六大公国正饱受着蹂躏和劫掠。红船劫匪越来越大胆了，在我们的海岸地区四处骚扰，到了这一年夏天，他们终于不只做出威胁，还提出各种要求。他们要求谷物、牲畜，要求我们给他们权利，让他们在我们的海港爱拿什么就拿什么，让他们的船停靠在我们的岸边、整个夏天靠我们的土地和人民养活，还要让他们自由选择我们的人民当作奴隶……每一项要求都令人愈发无法忍受，而唯一比他们的要求更令人无法忍受的是，国王每拒绝他们的一项要求，他们就进行冶炼。
平民百姓纷纷逃离海港和沿海的城镇，他们这么做情有可原，但这使我们沿海地区的防线更加空虚。军队征募越来越多的士兵，因此也加重了税赋以便支付军饷，税赋的负担和对红船劫匪的恐惧使百姓怨言不断。更奇怪的是，还有些外岛人抛下打劫用的船舰，驾着家族的船只到我们的沿岸来求我们收容，述说如今完全被红船统治的外岛上所发生的种种混乱与暴乱的离奇故事。他们的到来或许有好有坏。军队可以用低廉的薪水招募他们，尽管很少有人真正信任他们；但至少他们讲述的外岛在红船统治下的情境都非常可怕，足以使任何人打消向红船劫匪的要求屈服的念头。
我回来之后大约一个月，切德向我打开了他的门。他对我的忽视使我感到愠怒，因而我上楼的速度前所未有的慢。当我走到他的房间时，正在用杵捣碎种子的他抬起头来，一脸倦容。“看到你我很高兴。”他说，声音里没有任何高兴的味道。
“所以你才这么快欢迎我回来。”我尖酸地指出。
他研磨的动作停了下来。“对不起。我以为你或许需要一段独处的时间来恢复。”他低头继续看着那些种子，“这个冬天和春天我也不好过。我们就让过去的事情都过去，试着继续下去吧？”
这是个温和、合理的建议，我知道这么做是明智的。
“我有选择吗？”我讽刺地问。
切德把磨好的种子拨进一个织得很密的滤网里，将滤网放在一个杯子上让汁液滴出。“没有。”最后他终于说，仿佛这是他仔细思考的结论。“没有，你没有选择，我也没有。我们在很多事情上都没有选择。”他注视我，把我从头到尾打量了一番，然后又去戳戳那些种子。“你，”他说，“这个夏天剩下的时间，除了水和茶之外什么都不许喝。你的汗水有酒臭味。还有，就一个这么年轻的男孩而言，你的肌肉太松软。跟盖伦一起沉思冥想了一个冬天，对你的身体一点好处也没有，你要开始运动。从今天开始，你每天都要爬到惟真住的塔顶去四次，负责把食物和茶端给他，我等一下会告诉你怎么调配那种茶。你绝对不许对他摆出一副臭脸，永远要表现得愉快而友善。也许等你服侍惟真一阵子之后，就会相信我之所以没有把注意力全都放在你身上是有原因的。这是你在公鹿堡的时候每天要做的事情。有些时候我会派你出去执行其他的任务。”
切德无需多说就唤醒了我的羞耻心。片刻之间，我对自己人生的看法从壮烈的悲剧变成了青少年的自艾自怜，一落千丈。“这段时间我太松懈了。”我承认。
“这段时间你表现得很愚蠢。”切德同意，“你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把握自己的生活，但你的举止像个……被宠坏的小鬼头。难怪博瑞屈对你感到厌恶。”
我从很早以前就不再对切德怎能知道这么多事感到惊讶，但这次我确定他不知道其中的真正原因，也不想告诉他。
“想杀他的是谁，你查出来了吗？”
“我没有……真的去查。”
这下子切德露出了厌恶的神色，然后是困惑：“小子，你完全不是原来的你了。六个月以前，你就算把整个马厩都拆了也会想知道这个秘密，六个月以前，如果给你一个月的假期，你每天都会有满满的事情要做。你在烦恼什么？”
我低下头，感觉到他字字属实。我既想把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都告诉他，又不想对任何人说出关于那些事情的半个字。“我把我对博瑞屈遭到偷袭所知的一切都告诉你。”于是我就说了。
“看到这件事的那个人，”我说完时他问，“他认识攻击博瑞屈的那个人吗？”
“他没有看清楚那个人。”我避重就轻地回答。没必要告诉切德我知道他闻起来是什么味道，但只看到模糊的人影。
切德沉默了一会儿：“唔，尽你所能把耳朵拉长点，我倒很想知道是谁胆子这么大，居然敢在国王的马厩里刺杀马厩总管。”
“所以你不认为这是博瑞屈的私人恩怨咯？”我谨慎地问。
“也许是吧！但我们不要妄下结论。在我看来，这件事像是某种蓄谋的初步行动。有人正在建立什么东西，但这第一块砖没有砌好。我希望这点是对我们有利的。”
“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想吗？”
“可以是可以，但我不打算告诉你，我要让你的头脑能够自由地找出自己的设想，不要受我的干扰。来吧！我现在教你怎么调配那个茶。”
他没有问我任何跟盖伦上课和接受测验的事，令我十分伤心，他似乎把我的失败视为意料中的事。但当他给我看他替惟真调配的茶里有哪些成分时，那些刺激性药剂的分量之重让我大为惊恐。
这段时间我很少见到惟真，帝尊倒是一天到晚阴魂不散。这一个月他都来来去去，要不是刚回来就是正准备出去，出门的阵仗也一次比一次奢华富丽。在我看来，他似乎是用替他哥哥找新娘的事做为借口，把自己打扮得比哪一只孔雀都更花枝招展。一般人普遍认为他有必要这么做，才能让交涉的对像印象深刻，但在我看来这只是浪费钱而已，这些钱大可以用在国防上。此外，帝尊不在的时候让我感觉松了口气，因为他对我的敌意最近又突飞猛进，而且用各式各样的小伎俩表现出来。
我见到惟真或国王的次数很少、时间也很短，他们两人看来都显得很烦恼和劳累，尤其是惟真，看起来几乎像是呆掉了一样。他面无表情，心不在焉，只有一次他注意到我，然后露出疲倦的微笑说我长高了。然后我们的对话内容就仅止于此。但我注意到他吃东西的样子像个病人，胃口很差，避免吃肉类和面包，仿佛咀嚼吞咽这类食物太耗费力气，因此只靠粥和汤度日。
“他现在用精技用得太多了，黠谋只告诉我这么多。但是精技为什么会耗尽他的精力，为什么会把他的骨髓都快烧干，他无法对我解释。因此我给他滋补剂和药品，试着让他休息，但他不能休息。他说他是不敢休息，说他必须费尽全力才能骗到红船的领航员，让他们的船撞上岩石，让他们的船长灰心丧气。所以他从床上爬起来，坐到窗边的椅子上，整天就这么坐在那里。”
“那盖伦的小组呢？他们对他没有用吗？”我问话的语气几乎是嫉妒的，几乎希望听到他们没多大用处。
切德叹了口气：“我想他使用他们就像我使用信鸽一样。他把他们派到各个瞭望台去，用他们对士兵传达警讯，从他们那里接收看到敌船的消息。但保卫沿岸的任务他没有交付给任何人。他告诉我说，其他人都太缺乏经验了，在使用精技的同时可能会暴露出自己。这些我不懂，但我知道他没办法继续撑多久了。我祈祷夏天赶快结束，祈祷冬天的风暴把红船吹回家去，真希望有人能跟他轮班接替这项工作。否则我怕他整个人会油尽灯枯。”
我把这句话视为是在责备我的失败，陷入赌气的沉默中。我在他房里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感觉我好几个月都不曾来过的这个房间既熟悉又陌生。他用来调制药草的工具一如往常地到处堆放，偷溜的痕迹也清晰可见，譬如角落还有它啃过的臭骨头。一如往常，各式各样的木牍和卷轴放在好几张椅子旁。眼前这一堆讲的似乎都是古灵的事，彩色的插图吸引了我的注意，其中一片最老最精细的木牍上画了一个古灵，看起来像一只全身金黄的鸟，头部像人，头发类似羽毛。我试着拼凑木牍上字句的意思，那是丕旭文，是在最南端的恰斯大公国的一种古老语言。涂绘在古老木牍上的很多符号都已经褪色或剥落了，而且我的丕旭文也不流利。切德走过来站在我身旁。
“你知道，”他温和地说，“那样做对我来说并不容易，但我还是信守了诺言。盖伦要求完全控制学生，明言规定不准任何人跟你们接触，或者用任何方式干预他管教和教导你们的方式。而且我也告诉过你，在王后花园里我等于是瞎子，一点影响力都没有。”
“我知道。”我咕哝。
“然而我对博瑞屈的作为也不反对。我之所以一直没跟你联络，完全是因为我对国王做出了承诺。”他谨慎地顿了顿，“我知道这段时间你过得很苦，我真希望当时我能帮得上忙。你也别觉得太难过，虽然你……”
“失败了。”在他寻找比较婉转的说法之际我补上这个词。我叹了口气，突然承认了自己的痛苦，“就这样吧，算了，切德。我没办法改变这个事实。”
“我知道。”然后他的语调变得更加小心翼翼：“但也许我们可以运用你学到的精技。如果你能帮助我了解它，或许我就能设想出更好的方式，让惟真不至于累垮。许多年来，关于精技的知识被保密得太厉害……古老的卷轴里几乎都没提到过它，只说某某战役中国王把精技运用在士兵身上从而扭转了情势，或者某某敌人被国王的精技弄得迷惑、惊慌失措，但从来没讲过到底是怎么做，也没——”
绝望再度紧紧抓住我。“算了吧！这不是私生子该知道的事，我想我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沉默落在我们之间，最后切德沉重地叹了口气：“唔。也许吧！这几个月我也在研究冶炼，但我只研究出它不是什么，还有用哪些方式想改变它是无效的。我找到的唯一疗法，是对任何事都有效的一种最古老的方式。”
我把之前正在看的卷轴卷起来绑好，感觉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没猜错。
“国王命令我指派一项任务给你。”
那年夏天，在三个月中，我为国王杀了十七次人。要不是我之前已经出于自愿和自卫杀过人，做起来可能更困难。
这项任务表面看来或许简单，只需用到我、一匹马，和好几篮下了毒的面包。我骑马到曾经有旅人遭到攻击的道路上，等到被冶炼的人一来攻击我，我就逃跑，一路扔下面包。如果我是普通的士兵，也许不会那么害怕，但我这一辈子都习惯靠原智来让我知道四周其他人的存在，因此在我感觉起来，这项工作简直等于是要我蒙着眼进行。而且我很快就发现，遭到冶炼的人不只是普通工匠或平民而已，我毒死的第二批人里就有几个是士兵。算我运气好，他们把我拖下马来的时候其他大多数人都在忙着争抢面包。我左肩上深深地挨了一刀，那道疤痕直到现在都还在。他们强壮且善于打斗，而且打斗的时候似乎是组成一个团体，或许因为他们过去还是完整的人的时候就接受了这样的训练。我差一点就没命了，危急中我对他们喊说他们只顾着跟我打，却让别人把面包都吃光了，实在是太傻了，于是他们把我丢下，我才得以挣扎着爬回马背上逃走。
用在这项任务中的毒药并没有加入什么不必要的残忍效果，但为了使得些许剂量也能奏效，我们必须选用药效强烈的。被冶炼的人没得到什么好下场，但这是切德所能调配出来的最快速的死法了。他们热切地从我手中抢过死亡，我不需要见证他们口吐白沫、全身痉挛的样子，甚至也不需要看见他们散落在路上的尸体。当若干被冶炼的人死掉的消息传到公鹿堡时，切德放出去的传言早已四处流传，说他们是吃了游到溪流里产卵之后死掉腐烂的鱼。尸体被亲属收回去安葬，我告诉自己说他们可能松了一口气，告诉自己说那些被冶炼的人只是死得快了一点，免得到冬天活活饿死。于是我习惯了杀人，在差不多有二十个人因我而死之后，我才碰上一个需要面对面动手杀死的人。
而杀那个人也没有原先想象的困难。他是个小贵族，在涂湖外拥有自己的土地。消息传到公鹿堡，说他一时发脾气殴打仆人的女儿，把那女孩打成了傻子。这已经足以让黠谋国王不高兴了。那个小贵族完整偿付了血债，仆人接受了，那也就表示放弃要求国王主持公道的权利。但几个月后，女孩的表姐来到宫里求见黠谋国王，请求与国王单独面谈。
我被派去验证那位表姐的说法，我亲眼看到女孩像狗一样被绑在小贵族的椅子旁，而且她的肚子渐大，已经怀有身孕。所以，在他一边用精致的水晶酒杯斟酒敬我、一边请我跟他说说公鹿堡国王的宫廷里有什么新消息的时候，我不难找到机会拿起他的酒杯对着光看，称赞杯子和酒的质量都很精良。几天之后我离开，完成了任务，带着我答应要替费德伦找的纸张样品启程回家，小贵族祝我一路顺风。当天小贵族就开始身体不适，等到他又流血又口吐白沫地在癫狂中死去，已经是差不多一个月之后的事了。那表姐收容了女孩和女孩生下的婴儿。一直到今天我都丝毫不后悔，不管是对杀了他这件事本身，还是对我给他选择的那种痛苦缓慢的死法。
除了为被冶炼的人散播死亡之外，其余的时间我都在服侍主人惟真王子。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端着托盘走上他那座塔去的情况。我本来以为塔顶会有守卫或者哨兵，但是什么都没有。我敲敲门，没有回应，于是我悄悄进房。惟真正坐在窗边的一把椅子上，夏天的风从海面上吹进房里。在闷热的夏日，这明明是间令人愉快的房间，光线明亮、空气流通，但我却觉得这里像间牢房。窗边有他坐着的那张椅子，旁边放了张小桌，房间的角落和墙边都堆积着灰尘和零星早就枯萎的铺地芦苇。惟真坐在那里，下巴垂在胸前似乎在打盹，但我的感官察觉到整个房间都因为他的努力而震动着。他头发凌乱，下巴有一天没刮的胡渣，衣服黏在了身上。
我用脚把门关上，把托盘端到小桌上放下，站在旁边静静地等。几分钟后，他从之前所在的不知什么地方回来了。他抬头看我，脸上带着他旧日微笑的幽魂，然后低头看托盘：“这是什么？”
“是早餐，大人。大家好几个小时之前都吃过了，只有你还没吃饭。”
“我吃过了，小子。今天一大早。那鱼汤难吃死了，应该把厨师吊死才对。没有人应该一大早起床就面对鱼肉的。”他看起来不甚确定，像是某个心智衰退的乡下老头子在回想青春岁月。
“那是昨天，大人。”我揭开托盘的盖子。热面包加蜂蜜和葡萄干、冷肉、一盘草莓，还有一小钵用来沾草莓吃的鲜奶油，每一样东西分量都很少，几乎像是给小孩吃的。我把冒着热气的茶倒进放在一旁的茶杯里，茶里调了很浓的姜和薄荷，以盖过磨碎的精灵树皮的涩味。
惟真瞥了茶一眼，然后抬头看了我一下。“切德从来不肯罢休，是不是？”他说得那么随意，仿佛堡里每天都有人提起切德的名字似的。
“如果你要继续下去的话，就需要吃东西。”我不置可否地说。
“我想是吧！”他疲倦地说，转身面对托盘，仿佛盘子上那些精心摆放的食物只是又一项需要他做的职务而已。他没滋没味地吃了食物，然后很有男子气概地一口把茶喝掉，是把它当成药来喝的那种感觉，因为他似乎没有被姜或薄荷的味道骗过。吃到一半，他停顿下来叹了口气，往窗外看了一会儿，然后他似乎又回来了，强迫自己把每一样东西都吃光。他把托盘推开靠在椅子上，似乎筋疲力尽。我呆呆地瞪着他看，那茶是我亲自调的，那里面那么多的精灵树皮足以让煤灰一头撞破马厩的墙冲出去了。
“王子殿下？”我说，他没有动弹，我轻轻碰了碰他的肩膀，“惟真？你还好吗？”
“惟真。”他复苏过来，仿佛神智恍惚，“对，我比较喜欢你叫我惟真，而不是大人、王子殿下或主人。这是我父亲的第一步动作，把你派来。唔，我或许会出乎他的意料。但是，对，你就叫我惟真吧！跟他们说我吃了，说我一如往常的乖乖听话，把东西都吃了。你去吧，小子，我还有工作要做。”
他似乎努力让自己振作起来，眼神又再度变得遥远。我尽可能安静地把盘子堆放在托盘上，朝门口走去，但当我拨开门栓时，他又开了口。
“小子？”
“大人？”
“嗯，嗯！”他摇手警告我。
“惟真？”
“力昂在我房里，小子，你帮我带它出去好吗？它很渴望出门跑跑。没必要让我们两个都这样变得又干又瘦。”
“好的，大人。惟真。”
于是那只如今已经过了壮年的老猎犬就交给了我照顾。我每天从惟真的房里带它出来，一起到后山上、悬崖上、海滩边去打猎，追捕已经多年没出现在这里的狼。正如切德所说的，我的身体状况差透了，一开始我得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跟得上这只老猎犬。但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们逐渐恢复了正常水平，力昂甚至抓过一两只兔子给我。如今我已经被放逐在博瑞屈的领域之外，于是我毫不顾忌地随时使用原智。但我很早以前就已经发现，虽然我能跟力昂沟通，可是我们之间没有深厚的牵系，它并非总是听我的，甚至也不见得总是相信我。如果它是只幼犬，我相信我们之间一定能建立深厚的感情牵系，但它老了，它的心已经永远给了惟真。原智不是用来统辖动物的，只是让人能略微地瞥见它们的生活。
我一天几次爬上那道陡峭盘旋的楼梯，去哄惟真吃东西，哄他讲几句话。有些时候我好像是在跟一个小孩或者心智衰退的老人说话，有些时候他会问力昂还好不好，问我公鹿堡城里的事情。有时我会出门去进行其他任务，连着好几天不在堡里。但通常他似乎都没注意到我不在，但有一次，在我肩上挨了一刀的那次行动之后，他看着我用不灵活的动作把他吃完东西的空盘子堆放在托盘上。“他们一定会张着有大胡子在上面的嘴巴大笑不已吧！如果他们知道我们动手杀死自己人的话。”
我僵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就我所知，知道我进行那项任务的人只有黠谋和切德。但惟真的眼神又飘向远方，于是我无声地离开。
我开始把他四周的环境做了些改变，虽然不是刻意这么做的。有一天我在他吃东西的时候把房内扫了扫，然后当天晚上扛了一袋铺地用的芦苇和芳香药草上去。我本来担心我会打扰到他，但切德教过我怎样保持安静地行动。我动手干活没跟他说话，而惟真好像也没注意到我的来去，但房间里变得清爽了，薇薇利亚花和铺地用的药草香味混合在一起令人精神一振。有一次我进到房间的时候，发现他坐在那张椅背硬梆梆的椅子上打盹，于是我拿了几个靠垫来，他接连好几天都没管那些靠垫，然后有一天他终于照自己的喜好把垫子摆起来。房间里还是有空洞的感觉，但我感觉到他需要这样才能保持专注，因此我拿来给他的东西都仅是用来提供最基本最简单的舒适的，没有织锦挂毯或帷幔之类的东西，也没有插在花瓶里的花或者叮叮当当、滴滴答答的时钟，只有一盆盆正在开花的百里香来缓解缠扰着他的头痛，然后在某个风雨交加的日子，我拿了条毛毯来替坐在敞开窗前的他遮雨御寒。
那一天我发现他坐在椅子上睡着了，软弱无力得像个没有生命的东西。我把毛毯盖在他身上、四周掖好，仿佛他是个衰弱的病人，然后把托盘放在他面前，但没有打开盖子，好让食物不会凉掉。我在他椅子旁的地板上坐下，靠着一个他没用到的垫子，倾听着房里的静默。今天一天感觉起来几乎是平静的，尽管敞开的窗子外下着夏季的大雨，还不时吹进一阵阵强风。我一定是睡着了，因为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他的手摸在我头发上。
“他们叫你这么密切地看着我吗，小子，就连我睡觉的时候也不能放松？所以他们是在怕什么？”
“就我所知没有，惟真。他们只叫我端食物来给你，尽量想办法让你多吃点，除此之外就没有吩咐别的了。”
“那么毛毯、垫子、一盆盆芳香的花呢？”
“是我自作主张的，王子殿下。没有人该住在这样荒凉的房间里。”这时我突然醒悟到我们都没有开口讲话，我陡然坐直身子看着他。
惟真似乎也回过神来，在那张不舒服的椅子上动了动：“感谢这场风暴，让我可以休息一下。我让他们的三艘船看不见风暴将至，让那些抬头看天的人相信这只是一场夏日的小风小雨而已。现在他们拼命划桨，在大雨里张望，试着保持航向，我也稍微可以真的睡一下了。”他顿了顿，“不好意思，小子，现在对我来说，有时候用技传比开口说话更自然。我不是有意要侵入你的。”
“没关系，王子殿下，我刚才只是吓了一跳。我自己没有办法技传，只有偶尔才能微弱地用一下，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对你开启的。”
“叫我惟真，小子，别叫王子殿下。没有哪个王子殿下会穿着一件汗湿的衬衫坐着不动，胡子两天还没刮。不过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啊？他们不是安排你学精技了吗？我记得很清楚，耐辛一直讲个不停，最后我父亲终于让步了。”他露出疲惫的微笑。
“盖伦试过要教我的，但我没有那种能力。别人告诉我说，私生子通常——”
“等一下。”他皱眉打断我的话，瞬间进入我的脑海。“这样比较快。”他表示歉意，然后自言自语地嘀咕着，“是什么东西把你蒙蔽得这么厉害？哦！”然后瞬间又离开了我的脑海，轻松利落得像博瑞屈从猎犬耳朵里抓出一只扁虱一样。他坐在那里沉默了很久，我也一样，纳闷着。
“我的精技很强，跟你父亲一样。盖伦并不强。”
“那他怎么会变成精技师傅？”我静静地问，心想不知惟真这么讲是否只是为了让我对自己的失败感觉不那么糟。
惟真顿了顿，似乎在回避某个敏感话题：“盖伦是欲念王后的……宠儿，很得她宠爱。是王后特别大力推荐盖伦当殷恳的学徒的。现在我常想，我们的老精技师傅收他当学徒的时候一定非常绝望，因为殷恳也知道她自己快死了。我想她那时候决定得太仓促，后来也后悔了，而且我认为他该受的训练一半都还没完成的时候就成了‘师傅’。但我们也只剩下他，所以就是他了。”
惟真清清喉咙，看起来有点局促不安：“我现在尽我最大的可能对你坦白说，小子，因为我看得出你知道什么时候该守口如瓶。盖伦得到这个职位是天上掉下来的好运，而不是因为他有这个实力。我认为他从来就不曾真正了解当精技师傅的意义何在。他当然知道这个职位很有权力，而且他滥用起权力来也毫无顾忌，但殷恳在世的时候并不只是个位高权重、趾高气昂的人而已，她是慷慨国王的顾问，也连结着国王和在国王手下施展精技的所有人。她认真地发掘并教导每一个真正有精技天分同时也懂得如何善用精技的人。现在这个小组，是自骏骑和我长大以来盖伦训练的第一批人，而且我认为他们没有被教好。不，他们是被训练，就像猴子和鹦鹉被训练模仿人类一样，一点也不了解自己所做的事。但我现在手上也只有他们可用。”惟真看向窗外，轻声说，“盖伦丝毫不懂得如何巧妙地处理事情，他就跟他母亲一样粗俗，而且也跟她一样放肆专横。”惟真突然顿了顿，脸颊泛红，仿佛他说了什么有欠考虑的话。他静静地重新开口：“精技就像是一种语言，小子，我不需要对你大吼大叫，也能让你知道我要的是什么。我可以很有礼貌地要求，或者暗示，或者点个头笑一笑让你知道我想要什么。我可以用精技影响一个人，让他以为他取悦我完全是出于自愿的。但这一切盖伦都不懂，他既不懂得善用精技，也不懂得怎么教导学生，他只会用蛮力，只会降低别人的防御能力，困乏和痛苦只是其中一种方式，可是盖伦只相信这种方式。但殷恳运用的是狡黠。她会叫我看着一个风筝，或者看着飘浮在一道阳光中的尘埃，然后，突然间她就进入了我的脑海，微笑著称赞我。而且进入别人的脑海的关键，主要是你自己要愿意离开自己的脑海，你懂吗，小子？”
“多少有点懂吧！”我避重就轻地回答。
“多少有点懂。”他叹了口气，“我可以教你精技，只要我有时间。但我没有。不过，告诉我一件事——在他测试你之前，你上课的情况好吗？”
“不好。我完全没有任何才能……等一下！不是这样的！我在说什么啊，我这段时间都在想什么啊？”我虽然坐着，但突然摇晃起来，头撞到了惟真椅子的扶手上。他伸出手稳住我。
“我想是我太快了。稳住，小子。有人用迷雾蒙蔽了你，让你迷惑，就像我让红船上领航和掌舵的人迷惑一样。他们以为他们已经看到了陆地，航向正确，但事实上却往横流驶去；他们以为他们已经经过了某个地方，事实上他们还没看到那里。有人让你以为你学不会精技。”
“盖伦。”我很确定地说。我几乎知道他是在哪一刻对我动了手脚。那天下午他朝我撞过来，之后一切就完全改观了，这几个月来，我竟然都活在迷雾里……
“大概是。不过既然你曾经技传进入他的脑海，尽管时间很短暂，但我想你一定有看到骏骑对他做了什么。他原先非常痛恨你的父亲，直到阿骏把他变成一只言听计从的哈巴狗。我们两个对这点都很过意不去，但要是我们能想出解除的办法，而又能不被殷恳察觉的话，我们一定会解除那状态的。但阿骏的精技很强，而且他是在气头上才那么做的，当时我们又都只是孩子。讽刺的是，他之所以生气是因为盖伦对我做的某件事。就算在骏骑没有生气时，被他技传都像是有匹马从你身上踩过去，或者应该说，比较像是一头栽进了湍急的河流里。他会很快地闯进你的脑海，留下他要传达的讯息，然后立刻消失。”他又顿了顿，揭开一盘汤的盖子，“我想我是一直认定这些事你都是知道的，但是你要能知道才有鬼了，谁会告诉你？”
我紧抓住一项讯息：“你可以教我精技？”
“如果我有时间，有很多时间的话。你跟阿骏和我都很像，像我们在学习精技那时候的样子，不稳定，尽管很强，但不知道要怎么运用那种力量。而且盖伦已经……呃，我想应该是给你留下了疤痕。我的精技很强，但你有些墙是我都穿不透的。你必须学会放倒那些围墙，虽然这很困难。不过我是可以教你没错，如果你和我有一年的时间，没有别的事情需要做的话。”他把汤推到一旁，“但我们没有这个时间。”
我的希望再度破灭，这第二波失望的浪潮将我整个淹没，挫败的石块刮着我的身体。我的记忆全部重新排列清楚，在翻涌而起的愤怒中我一下子明白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要不是铁匠，那天晚上我早就从塔顶跳下来摔死了。盖伦企图杀死我，就跟手上拿刀捅我没两样；如此一来就没有人会知道他是如何毒打我，除了他忠心的小组之外。结果他失败了，没有害死我，于是他夺走了我学习精技的机会，让我变成残废，我一定要……我勃然大怒，跳了起来。
“啊。慢着，谨慎点。你受了冤枉，但我们现在不能在堡里起内讧。为了国王，你要先忍住，直到能够静静地把事情解决。”我俯首接受他明智的忠告。他打开一盘菜的盖子，是一只烤熟的小禽鸟，然后他又把盖子盖回去，“总之，你干吗想学精技？这是个悲惨的任务，不适合人做。”
“为了帮你。”我不假思索地说，然后发现自己说的是真心话。换成以前，我学精技可能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不辱骏骑的好儿子，为了让博瑞屈或切德对我刮目相看，为了提高我在堡内的地位。但现在，我看到了惟真的所作所为，看到他日复一日如此地辛苦，臣民却不仅不会称赞，甚至不知道他做了什么，我发现我一心只想要帮助他。
“为了帮我。”他复述道。风势逐渐减弱了，筋疲力尽的他带着认命的眼神望向窗外。
“把食物拿走吧，小子，我现在没时间吃了。”
“但你需要体力啊！”我抗议，心里觉得愧疚，因为我知道他刚才明明应该吃饭睡觉的，但他却把时间浪费在了我身上。
“我知道，但我没有时间了。吃东西是会耗费能量的，这一点还真怪。我现在没有半点多余的能量可以浪费。”他的眼睛开始探寻远方，直直瞪着，穿过此刻刚开始变小的暴雨。
“我愿意把我的力量给你，惟真，要是我可以的话。”
他用奇怪的眼神看我：“你确定吗？非常确定？”
我不了解他这个问题意义有多重大，但我知道答案。“我当然愿意。”然后我静静地说：“我是吾王子民啊！”
“而且跟我流着同样的血。”他确认。他叹了口气，刹那间看起来满心厌恨。他低头又看看食物，然后再看向窗外。“还剩一点点时间，”他小声说，“或许还来得及。父亲，你真该死，为什么总是你赢？过来吧，小子。”
他的语气有种令我害怕的强度，但我照做。我站在他椅子旁，他伸出一只手放在我肩上，仿佛需要我支撑他站起来。
我从地板上抬眼看他，头底下垫着一个枕头，身上盖着我之前拿来的那条毛毯。惟真站在那里，探出窗外，他所做的努力让他全身颤抖着，他发挥的精技力量强大得像一波波怒涛，我几乎都能触摸得到。“去撞岩石吧！”他深感满意地说，突然转身离开窗边。他对我咧嘴一笑，是那种熟悉的凶蛮的笑，但当他低头看着我时，那笑容逐渐消失。
“就像一头乖乖被牵去宰的小牛。”他悔恨地说，“我早该知道你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
“我怎么了？”我好不容易问出口。我牙齿打颤，整个身体像被冻得发抖，我觉得我抖得骨头都快散架了。
“你说要给我你的力量，然后我就拿了。”他倒了杯茶，跪下来把杯子送到我嘴边，“慢慢喝。我刚才太匆忙了。之前我是不是说骏骑用起精技来就像头公牛？那我又该怎么说我自己呢？”
他又恢复了原有的率直、坦白和好脾气，我已经好几个月没看到这样的惟真了。我好不容易喝下一口茶，感觉到精灵树皮刺激着我的嘴巴和喉咙。我抖得没那么厉害了。惟真自己也拿起那杯子随口喝了一口。
“以前，”他闲聊般地说，“国王会取用小组成员的力量。小组差不多有六个人或者更多人，他们全都彼此相通相应，可以把力量聚在一起以供国王的需要。这才是小组的真正功用，提供力量给他们的国王或者给他们的老大。我想盖伦并不太了解这一点，他的小组是他自己弄出来的东西，就像马、牛、驴子一样，全都用挽具套在一起，根本不是真正的小组，缺乏协同一致的心智。”
“你从我身上取用了力量？”
“是的。相信我，小子，我真的不愿意这么做，但我刚才突然有这股需要，而且我以为你知道你在讲什么。你自己说你是‘吾王子民’，那是以前用来形容这种人的词。而且，因为我们两个血缘相近，我知道我可以从你身上汲取力量。”他咚的一声把杯子放在托盘上，声调里充满了憎恶，“是黠谋。是他设计了一切，让轮子转动，摆锤摆动。小子，只有你一个人负责端食物来给我，这安排并不是偶然，他是故意让我有取用你的机会。”他在房里快步踱了一圈，然后停下来俯视着我，“这事再也不会发生了。”
“没有那么糟。”我虚弱地说。
“不糟吗？那你怎么不站起来看看？或者坐起来就好？你只是个小男孩，只有一个人而已，不是一个小组。要不是我意识到你一无所知、然后及时收手，你可能就被我杀死了，你的心脏和呼吸会突然停止。不管是为了谁，我都不要这样把你吸干。来。”他弯身轻易地把我抱了起来，放在他那张椅子上，“你在这里坐一下，吃点东西。我不需要这些食物了。等你好一点之后，就替我去找黠谋，告诉他我说你让我分心，从现在开始我要他派个厨房小厮来送东西给我吃。”
“惟真。”我开口说。
“不对，”他纠正我，“要说‘王子殿下’，因为在这件事情上我是你的王子殿下，不接受任何反驳。现在你乖乖吃东西吧！”
我沮丧地低下头去，但我确实吃了东西，茶里的精灵树皮让我恢复的速度超过我的预期。不久我就能站起来，把盘子堆放在托盘上，端着托盘走向门口。我满心挫败和失望，伸手拨开门栓。
“蜚滋骏骑·瞻远。”
我停下动作，被这句话冻结，我慢慢转过身去。
“这是你的名字，小子，是我亲自写在军营纪录上的，在你被送来的那一天。这又是一件我以为你早就已经知道的事。别再把你自己视为‘那个私生子’了，蜚滋骏骑·瞻远。还有，别忘了你今天就要去找黠谋。”
“再见。”我静静地说，但他已经再度望向窗外。
这就是盛夏时节的我们。切德研究着一叠叠木牍，惟真坐在窗边，帝尊去替哥哥找个公主当新娘，我则静悄悄地替国王陛下杀人。内陆大公国和沿海大公国在会议桌上对峙，争吵咒骂，像争夺鱼肉的猫。黠谋则高踞在这一切之上，像只蜘蛛把网的每一个角都绷得紧紧的，密切注意每一根线的轻微震动。红船劫匪攻击我们，就像鲛鱼一块块撕咬着牛肉做的鱼饵，他们把我们的人民夺去加以冶炼，而被冶炼的人则成为我们国家的祸害，变成乞丐、强盗或他们家人的负担。人民不敢打渔、不敢交易、不敢耕作海岸边的河口平原，然而税赋必须增加，才能喂饱那些士兵和驻守着瞭望台的人，他们人数越来越多，却似乎无法保卫国土。黠谋不情愿地解除了我服侍惟真的职务，有一个多月都没再传唤我，直到一天早上我突然被找去共进早餐。
“现在根本不是结婚的时候。”惟真反对。我看着跟国王一同坐在早餐桌上的这个憔悴消瘦的男人，很难相信他跟我小时候见到的那个直率坦诚的王子是同一个人。短短一个月内，他的身体状况又恶化了很多。一块面包在他手里翻来覆去拿了半天，因为没胃口吃，又放了下来。他的脸色和眼神已经失去了户外生活的痕迹，发色枯暗，肌肉松弛，而且眼白部分发黄。要是他是只猎犬，博瑞屈一定会给他吃打虫药的。
我主动插嘴说：“我前天带力昂去打猎，它逮了只兔子给我。”
惟真转向我，脸上有他旧日微笑的影子：“你带我的猎狼犬去猎兔子？”
“那天它玩得挺高兴的，不过它很想你。它把兔子叼来给我，我称赞它，但它看起来还是一副怅然若失的样子。”我不能告诉他说那只猎犬看着我，眼神和举止全都清楚表示出又不是猎给你的。
惟真拿起杯子，手微微发颤：“我很高兴它能跟你到外面去跑跑，这样总比——”
“你的婚礼，”黠谋打断他的话，“能鼓舞民心士气。我老了，惟真，而且现在时局动荡，人民放眼望去都是彼此无尽的苦恼，我也不敢承诺给他们我们所没有的解决之道。外岛人说得没错，惟真，我们已经不是原先在这里定居的那些战士了，我们变成了安土重迁的民族。安土重迁的民族在很多事情上都会受到威胁，那些事情是四处漫游的游牧民族完全不在乎的，而那些威胁可以毁灭我们。当安土重迁的人寻求安全的时候，其实他们寻求的是延续。”
听到这里，我猛然抬起头来。这句绝对是切德讲过的话。这是否意味切德也有帮忙安排这场婚礼？我变得比较感兴趣了，也再度纳闷起他为什么把我找来参加这顿早餐。
“这是为了让我们的人民安心，惟真。你不像帝尊那样有魅力，也没有骏骑那种举止神态，让人相信他可以处理任何事情。我这么说不是怠慢你，你的精技天分是我们家族历来数一数二的，而且在很多其他的时期里，你的战技和战术会比骏骑的外交手腕更重要。”
这番话在我听来很可疑，像是经过排练的演讲。我看着黠谋顿了顿，往一块面包上涂了奶酪和果酱，若有所思地咬下去。惟真沉默地坐着，看着他的父亲。他的神色既像是专注但又有些呆滞，仿佛拼命努力保持清醒，但一心却只想趴下来闭上眼睛。唔，至少惟真看起来确实累到了那种程度。我对精技虽然只有短暂的体验，但也知道你在要抗拒它诱惑的同时，又要用你自己的意志驱策它是非常困难的，这让我对惟真竟能每天使用精技更感到惊异。
黠谋的视线从惟真瞥向我，再回到他儿子脸上：“简单地说，你需要结婚。更重要的是，你需要生个孩子。这会鼓舞我们的人民，他们会说：‘呐，既然我们的王子不怕结婚生子，情况显然没有那么糟糕。要是整个王国都快垮了，他一定不会还有闲情逸致结婚生小孩的。’”
“但你和我知道情况确实很糟糕，不是吗，父亲？”惟真的声音有点哑，带着我从没在他口中听过的苦涩。
“惟真——”黠谋开口，但被儿子打断。
“国王陛下，”他用词正式地说，“你我确实知道我们已经身处灾难边缘。现在，此时此刻，我们一刻都不能放松戒备。我没有时间去谈情说爱、求亲，更没有时间处理皇室娶妻这件事种种微妙的需要商议的细节。现在天气很好，红船会来打劫。等到天气变差，风暴把他们吹回他们自己的港口去之后，我们就必须全心全力地加强沿海地区的防卫，并且训练组成我们自己的打劫船队的人员。这才是我要跟你讨论的。我们需要建立自己的船队，不是那种在海里摇来摇去吸引劫匪的胖胖的商船，而是细细长长的战船，那种我们以前曾经拥有的、老一辈造船工人也还知道怎么建造的船。然后，我们就可以前去攻打外岛人——是的，就算在冬季的风暴之中也照打不误。我们以前曾经拥有那么优秀的水手和战士。如果我们现在就开始造船、训练人员，到明年春天应该至少可以抵挡住他们，让他们进犯不了我们的沿岸，然后到明年冬天或许我们就能——”
“这些都需要钱，而吓得要命的人是不太愿意交出钱来的。为了募得我们需要的款项，我们需要让商人有信心继续做生意，让农民不再害怕在沿岸的草地和山丘上放牧牛羊。这一切，惟真，都跟你娶妻有关系。”
惟真讲到战船时活了过来，此刻他又靠回椅子上。他似乎整个人都塌了下去，仿佛内在的某个结构散开了，我几乎以为会看到他垮倒下来。“就依你的旨意吧，国王陛下。”他说，但他边说边摇头，否定了自己说出的肯定句，“我会照你认为明智的做法去做，这是一个王子对国王和国家必须尽的职责。但是，父亲，以一个男人的身份来说，让我弟弟去替我挑一个妻子这件事既痛苦又毫无意义。既然她已经先见过了帝尊，我敢打赌，等她站在我身边的时候，一定会觉得我很不怎么样。”惟真低头看着双手，那些战争和工作留下的疤痕在如今变得苍白的肌肤上显得很清楚。在他接下来轻声说出的话中，我听见了人如其名的真实。“我一直都是你的第二个儿子，排在俊美、强壮、又有智慧的骏骑后面，现在我又排在帝尊后面，因为他聪明、有魅力、会摆样子。我知道你认为让他继承你的王位比让我继承好，我不见得总是不同意你的观点。我生出来就是老二，也被当成老二来养育，我向来都相信我的位置是站在王位后面，而不是坐在王位之上。以前我就知道继承你王位的是骏骑，所以我不在乎当老二。他是我哥哥，很器重我，他对我的信心就像是一项荣耀，让我也变成了他所有成就的一部分。当这么一位国王的副手，强过当许多小国的国王。我非常信任他，他也非常信任我。但他已经不在了，而帝尊跟我之间没有这种深厚的感情牵系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你也早就知道这一点。也许是我们疏远了太久，也许是骏骑和我太亲近了，没有空间能容纳第三个人。但我不认为他会找一个能够爱我的女人，或者一个——”
“他是替你选择了一个王后！”黠谋严厉地打断他的话，于是我知道这不是他们第一次争论这一点，也感觉到黠谋对于我听见这些话感到非常不快，“帝尊选择那个女人不是为了你、为了他自己，或者为了那一类的蠢事，他是为这个国家和整个六大公国选择了一个要担任王后的女人，这个女人可以带来我们现在所需要的财富、人力，还有通商协定，让我们熬得过红船的劫掠。柔软的小手和芬芳的香水可没办法替你建造战船，惟真。你必须抛开对你弟弟的嫉妒心，如果你对站在你背后支持你的人没有信心，是没办法抵抗敌人的。”
“一点也没错。”惟真静静地说，把椅子往后一推。
“你要去哪里？”黠谋烦躁地质问。
“去尽我的职责。”惟真简短地说，“我还有哪里可以去？”
一时间，连黠谋似乎都吃了一惊，“但你几乎没吃什么……”他话说到一半就讲不下去了。
“精技会杀死其他所有的胃口，这点你也知道。”
“是的。”黠谋顿了顿，“此外我还知道，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人就已经逼近毁灭的边缘了，这点你也是知道的。对精技的胃口只会吞噬一个人，而不会滋养他。”
他们两人似乎都完全忘记了我的存在。而我努力让自己缩得小小的不引起他们的注意，我小口小口地啃着我手上的面包，像只躲在墙角的老鼠。
“但是只要能拯救一整个王国，区区一个人被吞噬又有什么关系。”惟真毫不掩饰语气中的苦涩，在我听来，他所指的很明显不只是精技而已。他把盘子推开，“反正，”他带着沉重的讽刺口吻说，“你还有另一个儿子可以接替我，戴上你的王冠。他身上没有精技留下的疤痕，而且他可以自由选择结婚或不结婚。”
“帝尊没有学习精技并不是他的错，他小时候体弱多病，盖伦没办法训练他。而且谁会料想得到，哪怕有两个精技娴熟的王子竟还是不够。”黠谋抗议道。他突然起身走到房间那一头，站在那里，靠着窗台俯望海面。“我尽我所能，儿子。”他压低声音说，“你以为我不关心，你以为我看不出你被耗损成什么样吗？”
惟真沉重地叹了口气：“不，我知道。是精技造成的疲倦让我讲出这种话，这不是我真心想讲的。我们两个至少要有一个人能保持头脑清醒，试着搞清楚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我而言，我能做的只有把感官伸展出去，然后加以分辨，试着在划桨手当中锁定领航员，试着找出可以被精技放大的秘密的恐惧，找出意志最不坚定的人作为第一个击破的对象。我睡觉的时候会梦见他们，我吃东西的时候他们卡在我的喉咙里。你知道我向来讨厌这么做，父亲，我一直都认为战士不该这么做，不该偷偷摸摸地在别人的脑海里窥探。给我一把剑，我会很乐意把他们开膛破肚。我宁愿拿刀砍死一个人，也不愿让他自己的头脑像只造反的猎犬反咬他一口。”
“我知道，我知道。”黠谋温和地说，但我不认为他真的知道。而我至少能了解惟真对他这项任务的厌恶。我得承认我也有同感，觉得这项工作多少让他变得有点肮脏，但当他瞥向我时，我保持自己的表情和眼神都不带批判意味。但我内心深处潜藏着罪恶感，对自己没有学会精技感到内疚，以至于现在帮不上我叔叔的忙。我在想，他看着我的时候不知是否想到要再次取用我的力量。这念头令人害怕，但我逼自己挺身面对这项要求。但他只对我心不在焉地和蔼一笑，仿佛他从来不曾想过这一点，然后他起身走过我的座椅，揉揉我的头发，仿佛我是力昂。
“替我带我的狗出去跑跑，就算只捕猎兔子也好。我很不想让它每天独自留在我房间里，它可怜兮兮、傻兮兮的哀求让我分心，无法专心做我该做的事。”
我点头，感觉他散发出一种令我惊讶的情绪，有些类似我与我的狗儿们分开时的那种痛苦。
“惟真。”
黠谋唤他，他回过头来。
“我几乎忘记告诉你我为什么找你来了。当然，是山区的那个公主，我想她是叫做珂特根……”
“珂翠肯，我至少还记得她的名字。我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是个瘦巴巴的小女孩。所以，你决定的人选就是她？”
“对，根据我们已经讨论过的那些理由。日子也已经挑好了，在我们秋收宴之前的十天。你得在收割期一开始就离开这里，这样才能及时赶到山区。他们会在那里举行仪式，在他们的人民面前给你们两人完婚并签署所有的协定，之后等你跟她一起回到这里，再举办正式的婚礼。帝尊传话来说，你必须——”
惟真停在那里，挫败感令他神色黯然：“我没办法去。你知道我没办法去。如果我在收割期放下我这里的职责，等我带着新娘回来的时候就什么也不剩了。外岛人向来都是在最后一个月最贪婪、最鲁莽，因为接下来冬季风暴就会把他们赶回他们自己那该死的海岸。你以为今年会有什么不同吗？说不定等我把珂翠肯带回来的时候，会发现他们在我们的公鹿堡里大肆庆祝，你的头插在矛尖上迎接我！”
黠谋国王看来很生气，但他控制住脾气问道，“你真的认为，如果你松懈个二十天左右，他们就能把我们压迫得那么厉害吗？”
“我不是认为，我是知道，”惟真疲惫地说，“是非常确定，就像我确定我现在应该守在我的岗位上，而不是在这里跟你争论。父亲，告诉他们说这事必须延期。等到我们地上有了好一层积雪，等海上刮起大风把船全都吹回港里，我就马上去迎娶她。”
“没办法这样做。”黠谋遗憾地说，“山区的人有自己的信仰，他们认为冬天举行的婚礼会造成后代的歉收。你娶她的时间必须是在大地万物结果丰收的秋天，或是在山区小田地开始耕种的春天。”
“我做不到。等他们山区那里到了春天，我们这里的天气已经很好了，红船劫匪都来到了我们的家门口。他们总不会不了解这一点吧！”惟真的头左右摆动，像一匹系着过短缰绳的马一样躁动不安。他不想待在这里。虽然他讨厌这项精技工作，但它仍然召唤着他，他想要去做它，那种欲望跟保护国土没有任何关系。我心想，不知道黠谋知不知道这一点，还有惟真自己知不知道这一点。
“了解是一回事，”国王解释道，“但坚持要他们不顾传统又是另一回事。惟真，事情必须这样办，现在就办。”黠谋揉着头，仿佛头在痛，“我们需要这桩婚事。我们需要她的军队、她的嫁妆，更需要她父亲在后方支持我们。这事不能等。你难道不能，比方说，坐着封闭式的轿子去，用不着骑马分心，然后在旅途上继续用精技做你的工作吗？这样说不定对你也好啊！时不时还可以下轿子走动走动，呼吸点新鲜空气——”
“不！”惟真咆哮道，站在窗边的黠谋转过身来，看来几乎像是被窗沿困住。惟真走到桌边握拳重捶桌面，我从来不知道他能发这么大的脾气，“我说不行就是不行！我不能一边坐在马扛的轿子里又颠又晃，一边继续努力阻挡红船劫匪登上我们的海岸。而且，我绝对不要像病人或者软脚虾一样，坐着轿子去迎娶这个你替我选择的女人，这个我几乎已经完全没印象的女人。我绝对不会让她看到我那个样子，也绝对不会让我自己手下的人在我背后偷笑，说，‘哦，勇敢的惟真原来已经变成这样了，像个颤危危的老头被人用轿子抬着，去找别人替他拉皮条撮合的对像，仿佛他是个外岛妓女一样。’你的头脑到哪里去了，怎么会想得出这么愚蠢的计划？你跟山区的人相处过，你知道他们的性格和习俗，你认为他们的女人会接受一个这么病恹恹去娶她的男人吗？连他们的皇室都会把发育不全的婴孩给遗弃。要是我那样去到那里，你会毁了你自己的计划，同时还让六大公国任凭红船劫匪宰割。”
“那么也许——”
“那么也许现在就有一艘红船正离我们的海岸不远，已经看得到蛋岛了，而且那艘船的船长已经不再在意他昨晚不祥的梦境，领航员也开始修正航线，心想他之前怎么会把地标搞错得那么严重。昨天晚上你在睡觉、帝尊在跟他那些朝臣跳舞喝酒的时候我所做的工作现在已经快白费了，而我们还站在这里唠叨。父亲，就由你安排吧！你爱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只要我不必做任何事，能专心在这好天气能危害我们的这期间用精技保卫沿海地区就行了。”惟真边说边走，最后把国王起居室的门重重一摔，最后几个字几乎都听不见了。
黠谋站在那里，瞪着门看了一会儿，然后一手揉揉眼睛，但我分辨不出那是因为疲惫还是流泪，或者只是眼睛进了沙子。他环顾房内，看到我时皱起眉头，仿佛对这个东西怎么会在这里感到迷惑不解。然后他似乎想起来我为什么在这里了，于是冷淡地说道，“唔，刚才进行得还真顺利啊，不是吗？但无论如何，一定得想出办法来。等惟真骑马前去迎娶他的新娘时，你跟他一起去。”
“都依您的吩咐，国王陛下。”我静静地说。
“我就这么吩咐。”他清清喉咙，然后转身再度看向窗外，“那位公主没有别的兄弟姐妹，只有一个身体不太好的哥哥。哦，他以前曾经是很健康强壮的，但后来他在冰之原野上胸口中了箭。根据帝尊听到的消息，那枝箭整个射穿了他，他胸前和背后的伤口都痊愈了，但他冬天还会咳血，夏天骑马或操练他的士兵也只能撑半个早上。就我们对山区民族的了解，他居然还是他们的王储，这一点实在令人非常惊讶。”
我静静想了一会儿：“山区的习俗跟我们一样，王位继承是按照出生顺序来的，不分男女。”
“是的，就是这样。”黠谋静静地说，我知道他已经在想七大公国可能会比六大公国更强壮。
“那么珂翠肯公主的父亲，”我问，“他的健康状况如何？”
“就他的年纪来说，是非常矍铄和健壮的。我确信他能在位很久并治理得当，让他的继承人继承一个完整又安全的王国。”
“到那个时候，我们的红船问题很可能早就结束了，惟真也就能自由考虑其他的事情了。”
“很有可能。”黠谋国王静静地表示同意，终于迎视我的眼神。“惟真前去迎娶他的新娘时，你跟他一起去。”他又说一次，“你了解你的职责所在了吧？我相信你会谨慎行事的。”
我朝他俯首，“照您的吩咐，国王陛下。”

19 旅程
把群山王国称之为王国，等于一开始就误解了那个地区，也误解了当地的人民。同样地，把那个区域称为“齐兀达”也是不正确的，虽然齐兀达人确实占了居民的大多数。群山王国不是一整片统一的原野，而是包含了许多依附在山侧的小村庄，包含了有着可用耕地的小河谷，还包含了在通往各隘口的崎岖道路旁兴起、以贸易为业的小村落，还有许多部族的牧人和猎人浪迹在村与村之间不适合人居住的荒凉郊野。这么多生活形态迥异的人民很难统一，因为他们的利益常常互相冲突。然而奇怪的是，虽然各团体都保持自己独立的特性习俗，但唯有一股力量是比这点更加强大的，就是他们对“国王”的忠诚。
根据传统，皇室宗裔是从一位先知兼判官开始的，这名女性不仅睿智，更是一位哲学家，她创立了一套统治的理论，其基本原则在于统治者是人民最极致的仆人，必须完全无私地为人民服务。从判官变成国王并不是发生在某一特定时刻的事件，而是日积月累逐渐转变而来的。随着颉昂佩神圣判官公正与智慧的名声四处流传，有越来越多人前去寻求仲裁、判决，也愿意接受并遵守判官的决定，因此该地的法律自然而然地在整个山区都得到了尊重，也有越来越多的团体采用了颉昂佩的法律。于是判官变成了国王，但令人惊异的是，他们仍然坚守那条加诸在自己身上的法令，就是为人民服务、牺牲。颉昂佩的传说中充满了这类故事，述说着许多国王和女王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为人民牺牲自己，从抵挡攻击牧羊人和孩童的野兽到自愿去敌国当人质等不一而足。
人们都说山区民族的性格很严酷，甚至接近野蛮。事实上，那是因为他们居住的土地是对人要求十分严苛的，因此他们的法律也反应出这个状况。严重畸形的婴孩确实会被遗弃，或者更常见的做法是将其淹死或下药致死。老人通常会选择“退隐”，这是一种自我放逐，让寒冷和饥饿结束他们病弱的生命。而在交易中，食言的人除了必须付出原本议定价格的双倍之外，可能还得在舌头上割出一道标记。在六大公国安稳地区的人看来，这些习俗可能显得过时又野蛮，但却奇怪地很适合群山王国的世界。
到最后，还是惟真赢了。我相信这番胜利对他来说一点也不甜美，因为支持他顽固坚持的是打劫的频率突然大增。短短一个月之内就有两个村子被烧，总共有三十二名居民被抓去冶炼，其中十九个人显然随身携带了如今很流行的小瓶毒药，于是都选择了自杀。第三个遭到攻击的城镇人口比较多，他们成功地保卫了家园，但保卫他们的不是国王的军队，而是居民自己组织雇用的佣兵部队。讽刺的是，这些佣兵中有很多人都是外岛移民，发挥了他们少有的几项专长之一。人民对看来毫无作为的国王也越来越有怨言了。
试着跟他们解释惟真和小组正在做什么是没用的，人民需要、想要的是拥有自己的战船来保卫沿岸。但造船需要时间，而那些由商船改成的军船和已经在海上服役的那些船只形状太圆胖、太笨拙，比不上那些骚扰我们的流线型的红船。就算承诺明年春天给他们船也安慰不了农民和牧人，因为今年的作物和牲畜还不知保不保得住。同时，位处内陆的那些大公国也越来越不满，表示他们付了更重的税，保护的却是跟他们沾不上边的海岸；至于沿海大公国的领袖们则讽刺地说，如果没有他们的海港和商船来出口内地的货物，真不知道内陆人的日子会好过到哪里去。在“高层议会”的会议上，提尔司的公羊公爵不止一次地建议说，如果能缓和红船的劫掠，那么把近邻群岛和毛皮岬割让给他们也算不了什么太大的损失；毕恩斯的普隆第公爵则以牙还牙，威胁要封闭熊河上所有的商船往来，看看提尔司会不会觉得也没什么大碍。黠谋国王总算在他们大打出手之前让会议结束，但法洛公爵已经明白地表示他是站在提尔司那一边的。每过一个月、每分配一笔税款，双方的壁垒就更加尖锐分明，显然正需要什么东西来恢复王国的团结，而黠谋深信这样东西就是一桩皇室婚姻。
于是帝尊跳着他的外交舞步，终于安排让珂翠肯公主在她自己人民的见证下向代表哥哥的帝尊立誓效忠，惟真的誓词则由弟弟代替说出。当然，之后在公鹿堡还会再举行一场婚礼，由珂翠肯国内指派适合的代表前来见证观礼。此刻帝尊暂时继续留在群山王国的首都颉昂佩，这使得公鹿堡和颉昂佩之间的使者、礼物和供给川流不息，几乎每个星期都有一批人马出发或抵达，搞得公鹿堡不得安宁。
在我看来，用这种方式来安排一桩婚事既笨拙又难看，双方要到婚后将近一个月才见得着对方。但政治权宜远比两位当事人的感觉更为重要，所以两地的婚礼庆祝活动都在各自筹划当中。
我早就从惟真汲取我力量的那次虚弱中恢复过来了，但盖伦用迷雾迷惑我的心智所造成的影响，让我花了更多时间才完全了解。现在想起来，我相信我很可能会不顾惟真的忠告直接去找盖伦理论，但是他离开了公鹿堡。他是跟着一批前往颉昂佩的人马出发的，要到法洛去探访亲戚；而等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上路前往颉昂佩了，所以我碰不到盖伦。
我又再一次有了多得用不完的时间。我还是继续照顾力昂，但它每天只花我一两个小时而已。我一直没查出任何关于博瑞屈遇袭这件事的线索，博瑞屈对我的排斥和放逐也毫无放松的迹像。我到公鹿堡城里去过一次，但当我凑巧晃过蜡烛店那里的时候，却只见店门紧闭、一片沉寂。我去问隔壁的店家，结果得到的消息是蜡烛店至少十天以前就关门了，除非我想买皮革马具，否则就滚远点别来烦他。我想起上次看到跟莫莉在一起的那个年轻男子，满心怨恨地希望他们不幸福也不快乐。
于是我决定去找找弄臣，只因为我很寂寞。我以前从来没试过主动跟他见面，结果他比我想象中的更加难见踪迹。
我在堡里四处乱逛了好几个小时想碰到他，最后壮起胆子到他的房间去。多年来我都知道他住在哪里，但以前从来没去过，虽然也不只是因为那是堡内比较偏远的一部分。弄臣不会邀人跟他亲近，只会在他所选择的时机表示出他所选择的那种亲近。他的房间位于一座塔顶，费德伦告诉过我那里以前曾是地图室，可以一览无遗地看见公鹿堡四周的地势。但公鹿堡后来加盖的部分挡住了视野，其他更高的塔取代了它的用途，所以这里已经完全没用处了，只能充当弄臣的房间。
接近收割时期的一天，我爬到那座塔顶的房间去。天气已经热得让身上黏糊糊的了，而这座塔是封闭式的，仅开了射箭用的窄洞，透进来的阳光只能照见我脚步扬起的灰尘。起初阴暗的塔内好像比闷热的室外凉爽，但我越往上爬，这塔似乎就变得更加热更加封闭，等我爬到最后一处楼梯间平台的时候，已经觉得简直没有空气可以呼吸了。我疲惫地抬起手，握拳敲敲那扇坚固的门。“是我，我是蜚滋！”我叫，但静止的热空气捂住了我的声音，像一条湿毛毯闷熄了火焰。
我是不是可以用这一点当做借口？我是不是可以说我以为他可能没听见我的声音，所以进房去看他在不在？或者我是不是可以说我又热又渴，所以想进来看看他房里会不会比较凉快通风或者可能有水喝？我想原因并不重要。我伸手去拉门栓，一拉就开了，我进入房间内。
“弄臣？”我叫，但我感觉得到他不在，不是以我通常感觉到别人在不在的那种方式，而是从房内的一片沉静中感觉到的。我站在门内，呆呆地对着一个空荡荡的幽灵。
这里光线充足，有花，还有各式各样缤纷的色彩。角落有一架织布机，还有好几篮颜色鲜艳至极的高级细线。盖在床上的床罩和挂在开启的窗户旁的帘子都是织出来的，我从没见过这样的成品，上面织的虽是几何图形，却又能让人觉得是蓝天下开满花朵的原野。一个宽大的陶盆里飘浮着花朵，盆底铺着色彩鲜艳的小石头，一条细细的银色小鱼在花梗间游动。我试着想象那个毫无血色、愤世嫉俗的弄臣身处在这一整片色彩和艺术中。我朝房里走了一步，看见一样让我的心在胸中猛然一跳的东西。
一个婴儿。我一开始以为是，因此不假思索往前又走了两步，走到它所躺的那个摇篮边跪下。但那不是个活生生的孩子，而是个洋娃娃，制作的手艺精巧得让人匪夷所思，我几乎觉得那小小的胸脯会随着呼吸起伏。我朝那张苍白细腻的脸伸出手，但不敢触碰。那眉毛的弧度，那闭着的眼睛，那小小脸蛋上的淡淡红晕，甚至那只放在盖毯外的小手，全都完美得超乎了我想象任何工艺品能达到的程度。我猜不出它是用何种细致的黏土制作的，也猜不出是什么样的手给娃娃的小脸添上那细小又卷翘的睫毛。那条小小盖毯上绣满了三色堇，枕头是绸缎的。我不知道我在那里安安静静地跪了多久，仿佛它真的是个睡梦中的宝宝，但最后我终于站起身退出弄臣的房间，静静地关上门。我慢慢走下多得数不清的台阶，既害怕我会碰见弄臣从楼下走上来，又感觉心头沉重，因为我发现堡里有一个人至少跟我一样孤单。
那天晚上切德把我找去，但我到他房里的时候，他好像除了要见我之外就没有什么事情交代了。我们几乎是一言不发地坐在黑漆漆的壁炉前，我觉得他看起来从未这么苍老过。惟真被吞噬了，切德也跟着憔悴消瘦，他那双瘦骨嶙峋的手看起来几乎像是脱了水一般，他的眼白满是血丝。他需要睡觉，但他不睡觉，把我找来，却又那么静止而沉默地坐在那里，几乎一点没吃他放在我们面前的食物。最后我终于决定开口帮他的忙。
“你是不是怕我没办法做到？”我轻声问他。
“做什么？”他心不在焉地问。
“杀群山王国的王子，卢睿史。”
切德转身正对着我看，沉默了很久。
“你不知道黠谋国王派我去做这件事。”我结结巴巴地说。
他慢慢转回身去面对空洞的壁炉，仔细研究着它，仿佛炉里有火焰需要他解读。“我只是制造工具的人。”最后他终于静静地说，“使用工具的是另一个人。”
“你认为这个……任务是坏事，是错误的吗？”我吸了口气，“根据我听到的消息，他反正也活不久了。这么做反而可能比较慈悲，让死亡在夜里静悄悄地到来，而不是——”
“小子，”切德静静地说，“永远不要假装我们是别的什么东西。我们就是刺客，不是充满智慧、执行国王慈悲旨意的使者。我们是政治刺客，为了扩张王国的权力而杀人，如此而已。”
这下轮到我盯着那些不存在的火焰看了：“你这样让我很难去动手。这件事本来就已经够难了。为什么？你为什么把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却又试着削弱我的决心……”我的问题没有问完，不了了之。
“我认为……算了。也许我只是嫉妒吧，孩子。我想，我觉得奇怪的是黠谋为什么派你而不派我。也许我是害怕我对他已经没用了吧。也许是因为，现在我认识了你，我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动手把你变成……”这下子轮到切德陷入沉默，他的思绪飘向字句无法跟随的地方。
我们坐在那里思索着我的这项任务。这不是代国王主持公道，也不是处死犯罪的人，只是除去一个妨碍我们国家得到更大权力的人。我静静地坐着不动，开始怀疑我到底会不会下手，然后我抬起头看见深深插在切德壁炉台上方的那把银质水果刀，我想我知道了答案。
“惟真替你提出了控诉。”切德突然说。
“控诉？”我无力地问。
“对黠谋提出的。第一，他指称盖伦虐待你、骗了你。这一项他是提出正式的控诉，说盖伦使我们的王国在如今这么需要精技人才的时候，却无法借助你的能力。然后他非正式地建议黠谋最好跟盖伦解决这件事，以免你自己动手报复。”
我看着切德的脸，看得出他已经知道了我跟惟真那番讨论的一切内容。我不知道我对此有什么感觉：“我不会自己去找盖伦报仇的，惟真已经要求我不要这么做了。”
切德看我的眼神里有无言的赞许：“我也是这么告诉黠谋的。但他还是跟我说，叫我一定要告诉你他会解决这件事，这一次国王会亲自主持公道，你必须静待并接受他的处理。”
“他会怎么做？”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想黠谋自己都还不知道。盖伦必须受到训斥，但我们必须记住，如果我们还要继续训练其他小组，就不能让盖伦觉得太委屈。”切德清清喉咙，更沉静地说，“惟真还向国王做出了另一项控诉。他相当直截了当地指控黠谋和我，说我们愿意为了王国把你牺牲掉。”
我突然明白，这才是切德今晚找我的原因。我沉默不语。
切德放慢语调说，“黠谋宣称他连想都没想过这一点。至于我，我根本不知道可能会发生这种事情。”他又叹了口气，仿佛说出这些话让他很费力，“黠谋是个国王，孩子。他最优先关切的永远都是他的王国。”
我们之间的沉默延续了很久。“你的意思是说他会把我牺牲掉，而且一点也不会疑虑不安。”
他眼睛仍然看着壁炉。“你，我，甚至惟真都可以牺牲，如果他认为为了让王国存续有必要这么做的话。”然后他转过来看着我，“永远不要忘记这一点。”
迎亲的大队人马要从公鹿堡启程的前一晚，蕾细来敲我的房门。当时已经很晚了，她说耐辛要见我，我傻愣愣地问，“现在？”
“唔，你明天就要走啦！”蕾细指出，我于是乖乖跟她去，仿佛这逻辑很有道理似的。
我到的时候，耐辛坐在铺有椅垫的椅子上，身穿睡衣，外面披着一件刺绣华丽的袍子。她头发披散在肩上，我在她指示的位置坐下，蕾细继续替她梳头。
“我一直都在等你来向我道歉。”耐辛表示。
我立刻开口要道歉，但她不耐烦地挥手要我闭嘴。
“但我今天晚上跟蕾细讨论过这件事，发现我已经原谅你了。我判定，男孩就是有某些程度的粗鲁必须发泄。我判定你那么做不是有意的，因此你不需要道歉。”
“但我真的觉得很抱歉，”我抗议道，“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现在道歉已经太迟了，我已经原谅你了。”她迅速地说道，“而且现在没时间了，我想你一定早就该上床睡觉了。但是，既然这是你第一次正式进入宫廷生活，我想在你离开之前给你一样东西。”
我张开嘴，然后又闭上。如果她认为这是我第一次真正进入宫廷生活，我也不必跟她争。
“坐这里。”她指指她的脚边，样子有些威严。
我走过去乖乖坐下，第一次注意到她膝盖上放着一个小盒子。那盒子的木质是暗色的，盒盖上以浅浮雕的手法刻出一头雄鹿。她拿出一个耳环往我耳朵上比了比。“太小了。”她咕哝着说，“要是没人看得见，那戴珠宝还有什么意思？”她连着拿起好几个耳环，比一比又抛下，评语都差不多。最后她拿起一个耳环，看起来像是一小块银网上卡了一颗蓝色宝石。她对这耳环做了个怪表情，然后迟疑地点点头。“那个人有品味。就算他别的什么都缺，但品味倒还是有的。”她再次拿起它往我耳朵上凑，然后完全没有半句警告就把耳环的针戳进了我的耳垂。
我惨叫一声，一只手举起来要捂住耳朵，但她打掉我的手。“别像个小娃娃一样，痛一下就好了。”耳环后面有个勾扣之类的东西，她无情地用手指把我的耳朵翻过来，扣好耳环。“好了。他戴起来挺合适的，你不觉得吗，蕾细？”
“是挺合适。”永远都在编织蕾丝的蕾细同意道。
耐辛做了个手势示意我可以退下了，我起身要走，她说：“你要记得一件事，蜚滋。不管你会不会精技，不管你有没有继承你父亲的名字，你都是骏骑的儿子，你的举止要光明磊落。现在快去睡吧！”
“耳朵这样怎么睡？”我问，让她看我指尖沾到的血迹。
“我没想到这一点。对不起——”她开口说，但我打断了她的话。
“道歉已经太迟了，我已经原谅你了。还有，谢谢你。”我离开的时候蕾细还在偷笑。
第二天我一大早起床，加入前去娶亲的大队人马。为了表示庆贺两家新结秦晋之好，必须送上丰厚的聘礼。有些礼物是送给珂翠肯公主本人的，包括一匹血统优良的牝马、珠宝首饰、织品衣料、仆役，以及稀有的香水。其他的礼物则是送给她的家人和人民的。马匹、猎鹰、锻造金饰等送给她父亲和哥哥的不在话下，但最重要的是送给她的王国的那些礼物，因为依照颉昂佩的传统，她属于人民的程度超过属于她家族的程度。因此礼物包括了用来配种繁衍的牛、羊、马、禽鸟等，包括了用山区缺少的紫杉做成的强弓，包括了用冶炼镇出产的精铁制成的铁匠工具，还有其他应该有助于改善山区人民生活的礼物。此外，礼物还包括了知识，有出自费德伦之手、绘制非常精美的好几份植物图鉴，还有好几片记载治病疗法的木牍，以及一份关于养鹰驯鹰的卷轴，是从鹰牧本人创写的那一份仔细誊抄而来的。这最后一部分礼物，就是我在队伍里表面上负责的工作。
我负责保管的除了这些东西，还有植物图鉴中所提到的各式各样的药草和草根，数量非常丰富，至于不能久放的药草则改以种子代替，可以在当地种植。这份礼物相当贵重，我很严肃地看待这一路妥善维护它的职责，一如我严肃看待那另一项任务。每一样东西都包得好好的，放在一口杉木雕刻的箱子里。我最后一次检查每样东西是否都包裹妥当，然后准备把箱子搬到楼下庭院里，这时听见弄臣在我身后说话。
“我拿这个来给你。”
我转过身，看见他站在我房门进来一点点的地方，我连门开的声音都没听见。他伸手递出一个用细绳绑住的小皮袋。“这是什么？”我问，试着不让他在我声音里听到那些花或那个娃娃。
“‘海之清涤’。”
我扬起眉毛：“清肠子用的泻药？用来当贺礼？我想也许有些人会觉得适合，但我要带去的这些药草是可以在山区种植生长的。我不认为——”
“这不是贺礼，是给你的。”
我情绪复杂地收下那个小袋，因为这是一种药效格外强劲的泻药：“谢谢你想到我。但我旅行的时候通常不容易生什么病，而且——”
“你旅行的时候，通常没有被人下毒的危险。”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要告诉我？”我试着显出轻松、开玩笑的语气。我想念弄臣平常的怪表情和嘲弄语句，但这两者在这番对话中都没有找到。
“我只是要说，如果食物不是你自己准备的，你就最好少吃或者根本不要吃。”
“包括那里的所有宴会和庆祝活动吗？”
“不，只包括你不想被毒死的宴会和活动。”他转身要走。
“对不起，”我匆忙开口，“我不是有意要闯进去的。我想找你，当时又很热，房门没有扣住，所以我就进去了。我不是有意要窥探的。”
他背对着我没有转身，问道：“你觉得那里很好笑吗？”
“我……”我想不出该说什么，想不出该用什么方法向他保证，我在那里看到的一切只会留在我自己的脑海里。他跨出两步，动手关门。我脱口而出，“看到那个地方，让我希望我也有个地方是专属于我自己的，就像那个地方是专属于你的一样。我希望我也能有一个自己的秘密之处。”
门停住，差一手之宽就要关上了：“听我一点忠告，或许你能活着回来，但思考别人的动机时，你要记住不能拿你自己的斗去量他的麦子。他用的度量衡可能跟你根本不一样。”
然后房门关上，弄臣离去。但他这最后一句话实在晦涩以至于令人觉得挫折，因此我想他也许已经原谅了我擅闯他房间的事。
我把海之清涤塞进背心里，不想带它，但现在又不敢不带它。我环顾房间，但这里一如往常是个光秃秃的仅仅具备实用性的房间。我的行李是急惊风师傅负责打包的，因为她怕我会把新衣服弄乱弄脏。我注意到我前襟上的图案已经不再是那头被斜线划过的公鹿，而是改成了一头低下头准备以犄角发动攻击的公鹿。“这是惟真下令改的。”我问她的时候她只说了这么一句，“我比较喜欢这个图案，比原先那个划线的鹿头要好，你不觉得吗？”
“我想是吧！”我回答，这番对话也就到此为止了。有了名字，有了纹饰，我对自己点点头，把那箱药草和卷轴扛在肩上，下楼去跟队伍会合。
我下楼时遇到惟真正要上楼，一开始我几乎认不出他来，因为他上楼的样子像个步履蹒跚的老人。我让到一旁让他通过，他瞥向我，我才发现是他。那感觉很奇怪，见到一个原本熟悉的人却形同陌路。我注意到他的衣服现在简直像是挂在他身上一样，原本记忆中他那头乱蓬蓬的黑发也掺杂了些灰色。他朝我心不在焉地微笑，然后仿佛突然想到什么，拦住了我。
“你要到群山王国去了？去办婚礼？”
“是的。”
“帮我个忙好吗，小子？”
“当然。”我说，被他像是生锈了般沙哑的声音吓了一跳。
“在她面前为我说点好话。当然我是要你讲实话，不是叫你撒谎，但也请你为我说点好话。我一直觉得你对我还是挺有好感的。”
“是的，”我对着他逐渐离去的背影说，“确实是这样的，大人。”但他没转身也没回答，我的感觉就跟之前弄臣离开我时一样。
庭院里满是人和动物。这次队伍里没有车，因为进入山区的道路路况是出了名的糟糕，为了加快前进的速度，决定以驮兽代替车子。皇室队伍要是迟到没赶上婚礼可就难堪了，光是新郎不在场就已经够糟糕了。
当作礼物的那些牲畜好几天前就已经上路了。这趟行程预计要花两个星期，我们安排了三个星期的时间，好留点缓冲余地。我把那口杉木箱放在一头驮兽身上绑好系牢，然后站在煤灰身旁等待着。虽然院子里的地上铺的是鹅卵石，但炎热的夏日空气中还是尘土飞扬。尽管事前经过好一番详细的计划，队伍看起来仍然相当混乱。我瞥了一眼帝尊最喜欢的贴身侍仆塞夫伦。帝尊一个月前把他派回公鹿堡来，在他回来前详细地指示出他要做什么样的衣服。塞夫伦走在阿手后面，慌慌张张地告诫着他些什么，不过不管他劝告的内容是什么，阿手看起来都没什么耐心听。急惊风师傅在最后一次交代我应该如何照顾我的新衣服时曾透露，塞夫伦要替帝尊带去的衣服、帽子和配件实在太多了，一共要用三头驮兽才能载得了。我猜想照顾那三只动物的职责落在了阿手身上，因为塞夫伦虽是个非常好的贴身侍仆，但对跟大型动物相处却不怎么拿手。帝尊的手下劳得笨重地走在他们两人身后，一副脾气暴躁没耐心的样子。他那宽厚的肩膀上扛了另一口箱子，或许塞夫伦紧张的就是要多载这样东西的事。他们不久就消失在人群里看不见了。
我很惊讶地看见博瑞屈，他正在检查那些配种用的马匹和将要送给公主的牝马身上的缰绳。我心想，这应该是负责管马的人应该做的事吧！然后我看见他骑上马，这才意识到他也是这支队伍的一份子。我环顾四周看看有谁陪着他，但除了阿手之外没看到任何一个我认识的马僮。柯布已经跟帝尊在颉昂佩了，所以博瑞屈自己担起这份职责，这点倒不令我惊讶。威仪也在这里，他骑在一匹优秀的灰色牝马上等待着，那种毫无表情、神色淡漠的模样几乎不像人的神态。身为小组成员的他已经变了很多，他以前是个有点婴儿肥的年轻男子，话不多，但态度总是和颜悦色的样子；他跟惟真一样有一头乱蓬蓬的黑发，我听过别人说他跟惟真小时候长得很像。我心里想，等到他的精技工作越来越繁重的时候，他恐怕会变得更像惟真。他会出席婚礼，为惟真担任类似一扇窗户的角色，在帝尊代替哥哥说出誓词的时候做个见证人。帝尊的声音，威仪的眼睛，我思忖道。那我扮演的是什么？他的匕首吗？
我骑上煤灰，恨不得能赶快启程，离开这些互道再见，总要最后再交代几件事的人。我向艾达神祈祷，希望我们能赶快出门上路。歪歪扭扭的队伍好像永远都没办法到齐完毕，赶在最后一分钟绑上、拴上的行李也好像永远也弄不完。然后，几乎是很突然地，旗子举了起来，号角声响了，一整列的人员、马匹、背着重物的驮兽也开始移动。我抬头往塔顶看过一次，看到惟真在塔顶上走出房外来目送我们离开，我朝他挥手，不过在这么多人当中他大概是认不出我的。然后我们走出了大门，沿着蜿蜒的山丘小径离开公鹿堡，向西前进。
这条路线会把我们带到公鹿河的河岸旁，我们将在公鹿和法洛两大公国交界处附近跋涉过一片宽阔的浅滩，然后穿过法洛的广阔平原，见识到我从不曾遭遇过的酷热，一直走到蓝湖。到了蓝湖之后，我们会沿着一条源于群山王国、被简单地称作冷河的河流往上游走。通商道路从冷滩开始，穿过山间、山脚，然后一路往上再往上通往风暴隘口，然后继续延伸到雨野原浓密葱郁的森林中。但我们不会走到那么远，我们只要到颉昂佩就可以了，那是群山王国最类似所谓城市的地方。
如果把这种行程中无法避免的一些事排除在外，这趟旅程可以说挺平淡无奇的。而等到一开始的三四天过去，一切就又稳定下来变成了很单调的例行公事，唯一有变化的只有我们经过的地方。一路上每一个小村落的居民都跑出来迎接我们，耽搁我们的时间以致上地方官员对王储婚礼的祝福与恭贺。
不过等我们到达法洛的广阔平原之后，就很少碰到这类小村庄了，因为法洛的肥沃土地和贸易城市都在偏北的酒河沿岸地带，离我们的路线很远。我们穿过法洛的平原地区，那里的居民大多是四处游牧的牧人，只有冬天才会聚集起来形成城镇，他们沿着通商路径定居下来度过他们所称的“绿色季节”。我们经过一群群的绵羊、山羊、马匹，偶尔也会经过一群那种看起来十分危险、长得瘦瘦高高的猪，他们称之为“哈拉嘎”。但我们与那个地区的人的接触通常都很有限，只会远远地看见他们圆锥形的帐篷，或者某个牧人从马上站起身、高举着手杖向我们打招呼。
阿手和我又重新熟稔起来。晚上我们会一起生堆小火煮东西、一起吃饭，他会告诉我塞夫伦是多么紧张兮兮，怕灰尘弄脏了丝袍、怕毛皮领子被虫蛀、怕天鹅绒在这一路长途跋涉之下被磨损成碎片。至于劳得，他带来的问题就有些让人笑不出来了。我对那个人的印象本来也不好，阿手则说跟他一起旅行让人很受不了，因为他好像老是在怀疑阿手要偷帝尊行李里的东西。有一天晚上劳得甚至来到我们的火堆旁，辛苦地做出了一番不直接的模糊警告，不许任何人蓄谋偷窃他主人的东西。不过除了这类不愉快的场面之外，我们的夜晚都过得很安宁。
好天气持续着，虽然我们白天热得流汗，但晚上的天气却很温和。我把毛毯垫在身下睡觉，很少需要再另外盖什么东西。每天晚上我都检查我那口箱子里的东西，尽量让那些植物的根不要完全干掉，也尽量避免卷轴和木牍在箱子里移来蹭去造成磨损。有天晚上我被煤灰一声响亮的嘶鸣惊醒，觉得那口杉木箱的位置好像有点移动，但我很快检查了一遍箱里的东西，一切都井然有序。稍后我跟阿手提起这件事，他只问我是不是被劳得传染了。
我们经过的村庄和牧人常向我们提供新鲜的食物，而且给的量都非常慷慨，因此我们一路上没吃什么苦头。在穿过法洛国境的路上，露天的水源或许没有我们期望的多，但我们每天也都能找到泉水或者积着灰尘的井可以取水饮用，所以这一点也不算太难受。
我很少看到博瑞屈。他比我们所有人都更早起床，走在主队伍的前面，这样他照顾的那些马就可以吃到最好的草、喝到最干净的水。我知道他会希望他那些马到达颉昂佩的时候处在巅峰状态。而威仪几乎也看不见人，虽然名义上这趟行程是由他来管辖的，但他把实际的管理工作交给了他仪仗卫队的队长，至于他这么做是出于明智还是懒惰，我就不知道了。总之他大部分时间都独自一人，不过他倒是允许塞夫伦服侍他，并跟他睡同一个帐篷、一起用餐。
对我而言，这旅程几乎像是重返童年。我要负责的事情很少，阿手又是个好旅伴，不需要特别问他什么他就会说出一大堆故事和闲话。我常常会几乎一整天都没有想起来一件事，那就是等我们到达目的地之后我要杀死一位王子。
这个念头通常在我深夜醒来的时候出现。比起公鹿堡的夜空，法洛的夜空似乎缀满了更多的星星，我会一边盯着星星看，一边在脑海里演练各种杀死卢睿史的方法。我有另外一个小木盒，很小心地包在装着我的衣物和私人用品的那个袋子里。给那个小木盒装东西的时候，我煞费心思而且充满焦虑，因为这项任务必须达成得非常完美，事情必须做得干净利落，不可以引起一丝一毫的怀疑。而且时机也很重要，不能让他在我们还在颉昂佩的时候死掉，不可以有任何事让婚礼染上半点阴影；他也不能死在公鹿堡举行的婚礼上，或者说这桩婚姻被安全地确立之前，因为这样可能会被视为不祥的预兆。要安排这样的死亡可不容易。
有时候我会纳闷，为什么这件事被交给我而不是交给切德。这是不是某种考试，如果我失败了就会被处死？切德是因为太老了无法面对这项挑战，还是他是个太珍贵的人，所以不能冒这项任务的风险？或者只是因为他负责照顾惟真的健康，必须得寸步不离？如果我不让自己去想这些问题，那接下来纳闷的内容就变成我是不是该用某种药粉刺激卢睿史已经受过伤的肺，让他活活咳死；或许我可以把药粉洒在他的枕头和床褥上；或者我是不是该给他某种止痛药，让他慢慢上瘾，最后在睡梦中死去？我有种可以冲淡血液的药，如果他的肺本来就已经慢性出血，用这种药或许足以送他上路；我还有一种又快又致命且如水般无味的毒药，但我得想出办法，确保他会在某个足够遥远的未来吃下去。想这些事都无助于睡眠，然而新鲜空气和整天骑马的疲累通常都足以对抗这些念头，我一觉醒来多半又开始热切期待启程了。
我们终于看到了蓝湖，它就像是远方的一个奇迹。我已经好多年没有离开海边这么久了，此时惊讶地发现见到水让我有多高兴。我们队伍中每一只动物都在我的脑海里填满了清水的干净气息。越朝那座大湖走，景物就变得更绿、看起来更加温和，因此我们很难制止马匹晚上吃太多草。
许多帆船在蓝湖上来来往往做生意，船帆的颜色各异，不仅表示他们卖的是什么，也表示他们为哪个家族航行。蓝湖旁的居民房子是建在打入水中的桩基上的。我们在那里得到了款待，大嚼新鲜的淡水鱼，不过以我这个吃惯海水鱼的舌头尝起淡水鱼来觉得味道很奇怪。我觉得自己俨然是个经验丰富的旅人，有一天晚上阿手和我简直对自己太刮目相看了，因为几个绿眼睛的女孩咯咯笑着来到了我们的火堆旁。她们来自当地一个买卖谷物的家族，带着色彩鲜艳的小鼓，每一个鼓的音调都不同，她们打鼓唱歌给我们听，直到她们的母亲边骂边找到这里来，把她们带回家去。这段经历冲昏了我们的头，那天晚上我完全没想到卢睿史王子的事。
我们现在往西北方前进，搭乘几艘我一点都不信任的平底驳船渡越蓝湖。到了对岸，我们突然发现自己来到了森林之地，法洛的炎热天气也只能在记忆里回味了。我们的路线穿越一片参入天际的广袤杉木林，其间偶尔夹杂着几棵白桦树，有些烧过的地方则点缀着赤杨和柳树。马蹄踩在森林小径的黑土上，四周尽是秋天的甜美气息。我们看到许多不熟悉的鸟，有一次我还瞥见一头巨大的雄鹿，那颜色和种类我之前从未见过，之后也没再见过。马匹晚上吃不到很多草，但幸好我们从湖边的居民那里拿了谷子来。夜里我们生起火堆，阿手和我共享一个帐篷。
如今我们的路线是一直朝着山上走，弯弯曲曲地穿过陡峭的山坡与山坡之间，但高度确实是在逐渐上升的。一天下午，我们碰到了一个颉昂佩来的代表团，他们是派来欢迎我们并替我们带路的。之后我们的行进速度似乎就变快了，每天晚上还有乐手、诗人、杂耍艺人表演助兴，更有当地的佳肴可以享用。他们尽一切力量来欢迎我们、款待我们，但我觉得他们非常奇怪，他们迥然不同的模样几乎让我感到害怕。我常常要逼自己记住博瑞屈和切德都教过我的礼节，可怜的阿手则几乎是完全躲着这些新同伴。
从外表看来，他们大多数都是齐兀达人，也就是我预期的模样：高个子，肤色苍白，头发和眼睛都是浅色的，有些人的头发则红得像狐狸一样。这个民族不论男人还是女人肌肉都非常结实。他们每个人似乎都带着一把弓或者投石器，走起路来显然要比骑马要自在得多；他们身上穿的是羊毛和皮革，就连最普通、最朴素的人也穿着上好的毛皮，仿佛这只是平常的服装。他们步行走在骑马的我们身旁，跟上马匹的速度走一整天却似乎毫不吃力。他们边走边唱歌，那些长长的歌曲是用一种古老的语言唱的，听来儿乎都偏向哀愁，但他们不时会穿插胜利或高兴的呼喊声。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在把他们的历史唱给我们听，好让我们更了解我们借由王子结盟的是什么样的民族。我想他们大多数是吟游歌者和诗人，用他们的语言说就是“好客”之人，传统上都是派他们来接待客人，让客人在还没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就对自己能来到这个地方感到高兴。
接下来的两天，我们走的路越来越宽，因为我们离颉昂佩越来越近了，有其他的小径和道路汇集于这条路，变成一条宽广的通商道路，有些地方还铺着一层白色岩石的碎片。我们离颉昂佩越近，队伍就变得越壮观，因为有许多村庄和部族的代表团也加入了我们的行列，从群山王国的深处前来，观看他们的公主与平地那位有权势的王子缔结婚约。不久后，在狗、马，和他们用来当驮兽的某种山羊包围之中，在一辆辆装着礼物的运货马车、一群群各行各业以及各种阶层的人尾随之下，我们来到了颉昂佩。

20 颉昂佩
“……让他们来吧！我所属的人民，当他们来到这个城市，让他们永远都能够说：‘这是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家，我们愿意待多久就可以待多久。’让这里永远都有空间，让牛群和羊群（以下字句佚失）。如此，颉昂佩城里便没有陌生人，只有邻居和朋友，随意地来来去去。”牺牲与献祭的意旨在这一点和其他所有事情上都得到了遵守。
多年之后，我在一片残缺的齐兀达神圣木牍上读到这些字句，终于了解了颉昂佩。但在我第一次随着队伍骑马上山前往颉昂佩的时候，我对于所见到的景物感到既失望又惊诧。
那里的寺庙、宫殿，以及公共建筑，不管是颜色还是形状都让我联想到巨大的郁金香花苞。这些建筑的形状继承自当初创建这座城市的游牧民族用兽皮撑开搭建的传统营帐，至于颜色则纯粹是因为山区民族喜欢让所有东西都色彩缤纷。为了迎接我们的到来以及公主的婚礼，每一栋建筑都重新涂过颜色，因此颜色鲜艳得近乎有些俗气。最主要的颜色似乎是各种深浅不同的紫色，然后以黄色衬托搭配，但其他每一种颜色都没有漏掉。最好的比喻或许是，这就像是突然来到了一片穿透雪地与黑土长出来的番红花花园，因为山区光秃秃的黑色岩石和深绿色的长青树让这些建筑的鲜艳色彩显得更加炫目。此外，这座城市本身座落地点的陡峭程度完全不输公鹿堡，因此当你从山下仰望，城里的各种色彩和线条看起来是一层一层的，就像在花篮里插得错落有致的花朵。
但当我们逐渐走近，我们看到在各大建筑之间遍布着帐篷和临时搭盖的小屋，还有各式各样遮风避雨用的小棚架。因为在颉昂佩，只有公共建筑和王宫才是永久性的，其他全都是来来去去的人民，到这里来看看首都，来请他们称之为“牺牲献祭”的国王或女王主持公道，来造访存放着财宝和知识的地方，又或者只是来跟其他游牧人交易、互访。部族来来去去，搭起帐篷在这里住上一个月左右，然后某一天早上就只剩下一片光秃秃的空地，直到另一群人来这块地方暂住。然而这地方并不混乱失序，街道都规划得清楚、整齐，比较陡峭的地方也建有台阶。全城到处分布设置着水井、浴室、温泉，垃圾和污物也有非常严格的管理规定。这里同时也是一个绿色的城市，边缘都是草地，让带着牲畜和马匹来的人可以在那里放牧，而搭建帐篷的区域则以遮荫树木和水井做为分界。城里处处是花园、花朵和修剪成各种形状的树木，精心照料的程度胜过我在公鹿堡里看过的任何东西。造访此城的人在花园里留下他们的创作，可能是石雕或木刻，或者是涂着鲜艳色彩的陶制动物。就某一方面来说，这里让我想起弄臣的房间，因为这两个地方都充满了纯粹为追求赏心悦目而创作的色彩和形状。
我们的向导带我们在城外的一处草地驻足，表示这块地方是留给我们用的。经过一番交流，原来他们以为我们会把马匹和骡子留在这里，步行进城。名义上是我们领队的威仪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不太圆滑，看着他几乎是生气地解释说，我们带来的东西太多了，不可能自己扛进城，而且我们队伍中有很多人经过这么久的长途跋涉已经很累了，想到要步行上坡更是高兴不起来，这让我颇感不安也认为不甚妥当。看着我们礼貌又困惑的东道主，我咬住嘴唇逼自己安静地站在一旁。帝尊一定早就知道这些习俗，他为什么不事先警告我们，让我们不至于一到这里就显得粗鲁又野蛮？
但这些接待我们的好客之人很快就配合了我们的奇怪习惯。他们请我们先休息，耐心等候一下。有一段时间我们全都站在那里，徒劳无功地想表现出舒服的样子。劳得和塞夫伦过来跟阿手和我站在一起，阿手的酒袋里还有几口酒，分给大家喝了，于是劳得也不情愿地分享了几条烟熏肉干。我们闲聊着，但我得承认我根本没专心参与其中，只希望自己有勇气去找威仪，请他表现得稍微入乡随俗一点，我们是来此地作客的，而且新郎本人没来迎娶新娘已经够糟了。我远远地看着威仪跟几个同行前来的老贵族商量，但从他们的手势和姿态推断，我想他们全都同意他的看法。
过了一阵子，我们前面上方的路上有许多强健的齐兀达青年男女鱼贯而出，是来把我们的东西扛进城里去的，同时色彩鲜艳的帐篷也一个个搭起来了，给留在这里照顾马匹和骡子的仆役住。我非常遗憾地发现阿手也得留在这里。我把煤灰托给他照顾，然后一肩扛着那口装着药草的杉木箱，另一肩背着我自己的行李袋，跟其他人一起走进城里。离开之际，我闻到煎肉和根茎蔬菜烹煮的香味，看到我们的东道主搭建起一座四周没有被围住的尖顶大帐篷，并在里面排上桌子。于是我想阿手在这里一定也会挺惬意的，我几乎希望我没有别的任务，只要照顾牲畜、探索这座色彩鲜艳的城市就好。
我们沿着上坡进城的蜿蜓街道走了没多久，就有许多高大的齐兀达妇女抬着轿子前来迎接我们。她们热情地请我们坐上轿子进城，也一再因我们旅途的劳顿而向我们致歉。威仪、塞夫伦、年纪比较大的贵族，还有我们队伍中绝大部分的贵族小姐看起来都非常乐于接受这项邀请，但对我来说，被人抬进城是件非常羞辱的事。可是如果拒绝她们彬彬有礼的坚持邀请可能会更失礼，于是我只好把箱子交给一个显然比我年纪小的男孩，坐上一座由年纪足以当我祖母的妇女抬着的轿子。看到街上的人对我们投以好奇的眼光，我的脸红了，我们所经之处，人们都停下脚步聚在一起快速地说着话。街上鲜少有其他轿子，就算有，坐轿子的也很明显是年老体衰的人。我咬着牙，尽量不去想惟真对我们如此无知的表现会作何感想，试着显露出愉快的神色看向我们经过的人，把我对他们的花园和优雅建筑的欣赏之情表现在脸上。
这一点我大概表现得挺成功的，因为我的轿子很快就放慢了速度，让我有较多的时间可以到处看看，抬轿的妇女也把我可能漏掉没注意的东西指给我看。她们对我说齐兀达语，并且很高兴地发现我对她们的语言有点粗浅的了解。之前切德把他会的一点点齐兀达语教给了我，但他没能让我知道这种语言多么富有音乐性，没多久我就发现除了发音之外，字词的音调也同样重要。但幸好我对语言的悟性不错，于是我勇敢地用错误百出的句子跟为我抬轿的人聊起天来，同时下定决心，等我进了宫、跟王公贵族对话的时候，一定不可以还是操着这么一口笨蛋外地人的口音。其中一个女人主动负责把我们经过的一切都解说给我听，她名叫姜萁，我告诉她我叫做蜚滋骏骑，她自言自语地把这词嘀咕了好几遍，仿佛是要把它牢牢记住。
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说服抬轿的人稍微停一会儿，让我下来仔细看看某一处花园。吸引我的不是那些鲜艳的花朵，而是某棵看起来像柳树、却长着螺旋般弯曲枝条的树，跟我平时常见到的笔直的柳树大不相同。我伸手摸着一根树枝上柔软的树皮，心想要是能把它切枝带回去，我一定可以诱它发出芽来，但我不敢随便动手裁剪，怕会被视为无礼。一名老妇在我身旁弯下腰来，咧嘴一笑，伸出一只手拂过一片长着细小叶片的低矮药草丛，一阵惊人的芳香随之而起、扑鼻而来，我惊喜的神情让她大笑起来。我真想在那里多待一会儿，但她们一再强调我们必须快点赶上其他人，一起进宫。我猜想宫里会有正式的欢迎仪式，是不可以缺席的。
我们的队伍沿着一条层层升高的街道蜿蜒上行，越爬越高，最后轿子停在一座宫殿外，宫殿是由许多花苞形的建筑聚集组成的。主要建筑是紫色的，顶上有一点白色，让我想起公鹿堡长在路边的羽扇豆和海滩豌豆花。我下轿站在旁边抬头望向宫殿，但当我转头想对为我抬轿的人表示赞叹的时候，她们却不见了。过了一会儿，她们再度出现，跟其他的抬轿人一样穿着橙黄色、蔚蓝色、桃红色和玫瑰色的袍子走向我们，捧来一盆盆加了香味的水和柔软的毛巾，让我们洗去脸上、颈上的灰尘。身穿蓝色束腰外衣、腰系皮带的男孩和青年则拿来了莓子酒和小块的蜂蜜蛋糕，等到每一个客人都洗过脸，接受过果酒和蜂蜜的迎接后，他们便请我们跟随他们走进宫里。
在我看来，宫殿内部跟颉昂佩的一切一样陌生。建筑的主要架构是由中央一根非常粗大的柱子支撑着的，仔细一看，那竟是一棵巨大的树，树下铺的石板底下还可以清楚地看见拱起来的树根。带着优雅弧度的墙壁也是由树木支撑，几天后我得知，这座宫殿的“生长”花了将近一百年的时间。他们先选定一棵中央树木，清理干净周围的地区，然后种下一圈辅助支撑的树木加以照料，在树木生长的过程中以捆绑和修剪的方式定型，好让它们全都弯向中央树木。等树长到某一个阶段，砍掉所有多余的树枝，上方的树枝则交织成建筑物的顶端。然后开始建墙，最初只是一层编织细密的布，接着涂上亮漆使之变硬，再加上一层又一层用树皮制成的强韧布料，这种树皮布上则涂了当地的某种特殊黏土，然后再漆上一层用树脂做的色彩鲜艳的油漆。我没有问是否城里的每一栋建筑都用这种大费周章的方式建成，但宫殿的“生长”确实产生了石头建筑永远无法模仿的一种生活空间。
宫殿内广大的空间是开放的，有点类似公鹿堡的大厅，壁炉的数目也差不多。这里排放着桌子，有几块地方明显是分别用来烹调、织布、纺线和腌制食品的，还有供大家庭的其他一切所需。私人房间看来似乎只是加了帘幕的壁龛，或者像是依着外墙搭建的小帐篷房间。另外也有些房间建在高处，可以由四通八达的开放式木头台阶走上去，房间看起来像是搭在由柱子支撑的平台上的帐篷，至于支撑这些房间的柱子当然也是树。我的心一沉，因为我发现这种房间没有太多隐密之处可言，我需要进行“静悄悄”的工作相当困难。
我随即被带到一间帐篷房间里，我的杉木箱和行李袋在房里等着我，还有加了香味的盥洗用温水和一盘水果。我很快换下旅途中满是尘埃的衣服，换上一件有着刺绣图案和彩色裂缝袖子的袍子，再配上急惊风师傅认可的绿色紧身长裤。我再度对袍子上绣的那头具有威胁性的公鹿感到纳闷，然后就不去多想了。也许惟真认为这个攻击式的纹饰不像原先那个那么羞辱人，那么清清楚楚地宣布了我的私生子身份。无论如何，这样就够了。忽然我听见中央大房间那里传来钟声和小鼓声，于是匆匆离开房间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那棵巨树下搭起了一座高台，以花朵和长青树的枝条悬垂装饰，威仪和帝尊站在台上，面对着一名老人，老人左右各有一个穿着简单白袍的随从。人群聚集在高台旁围成一个大圆圈，我也赶快加入其中。替我抬轿的其中一人不久便出现在我身旁，她此刻穿的是垂坠式的玫瑰色衣物，头戴长春藤冠，低头对我微笑。
“现在是怎么回事？”我壮起胆问。
“我们的伊尤牺牲献祭，呃，也就是你们说的伊尤国王，现在要欢迎你们。他要向你们所有人介绍他的女儿，去当你们的牺牲献祭，唔，王后。还有他的儿子，他会替她治理这里。”她结结巴巴地做了这番解释，中间停顿了很多次，我也点了很多次头，鼓励她继续说下去。
在我们彼此听和说都很困难的情况下，她向我解释说，站在伊尤国王身旁的那个女人是她的侄女，我好不容易不甚流畅地说出一句赞美的话，意思是说她看来又健康又强壮。彼时彼刻，我也想不出更好的话来称赞那个站在国王身旁、看来全心全力要保护他的高大女人了。她有一头浓密的黄色头发，而我已经逐渐习惯时不时地能在颉昂佩看到的这种头发了。她头发的一部分绑成辫子盘在头顶，其余则披散在背上。她神色凝重，光裸着的手臂肌肉发达。伊尤国王另一侧的男人年纪比她大，但跟她相像的程度完全不逊于孪生手足，他们有着同样绿色玉石般的眼睛、直挺挺的鼻子和严肃的嘴角，只不过他的头发剪得很短，长度仅及领口。我好不容易凑出一句话，问那老妇人说他是不是也是她的亲戚，她露出微笑，仿佛觉得我大概是脑筋有点迟钝，回答说当然是啊，他是她的侄子。然后她嘘了我一声要我安静，仿佛我只是个小孩，因为伊尤国王开始说话了。
他说得很慢、很仔细，而我很高兴之前跟抬轿子的人聊过天，这下才能听懂他演讲的大部分内容。他正式欢迎我们所有人，包括帝尊，因为他说，之前他只是把他当作黠谋国王的使节，现在则是把他当作惟真王子在场的象征。这番欢迎的对象也包括威仪，他们两人都收到了好几样礼物，包括镶有珠宝的匕首、珍贵的香油、豪华的毛皮披肩等。披肩披在他们身上时，我懊恼地心想他们两人看起来都更像是装饰品而不是王子，跟衣着朴素的伊尤国王和他的随从形成强烈对比，因为帝尊和威仪都满戴戒指首饰，身穿的衣服布料华丽、剪裁既奢华又不实用。在我看来，他们两人都像是爱慕虚荣的纨绔子弟，我希望我们的东道主只会把他们这种陌生而奇异的打扮当成是我们外国习俗的一部分。
然后，更让我懊恼的是，国王把那个男随从叫上前来，向我们介绍他是卢睿史王子，而那个女人当然就是珂翠肯公主，惟真的未婚妻。
这下子我终于明白，那些替我们抬轿子、拿蛋糕和酒来迎接我们的人并不是仆役，而是皇室的女眷，也就是惟真未婚妻的祖母辈、姑姑阿姨、堂表姐妹，全都遵守颉昂佩的传统，为人民服务。我一想到我之前讲话的态度竟然那么随便就一阵畏缩，再度在心里咒骂帝尊，骂他没有事先多告诉我们一点这里的习俗，只知道列出一大堆要我们带来给他的衣服和珠宝。那么，站在我身旁的这位老妇人就是国王的妹妹了。我想她一定是感觉到了我的窘迫，因为她慈祥地拍拍我的肩膀，对红着脸结结巴巴道歉的我微笑。
“你又没有做什么丢脸的事。”她对我说，然后请我别称呼她为“夫人”，叫她姜萁就好。
我看着威仪把惟真挑选的珠宝呈给公主，其中包括镶着红色宝石、以白银编成的细密的银链，这是要让她戴在头上的，还有镶着一大颗红宝石的银项圈。有一个做成藤蔓模样的大银圈，上面叮叮当当地挂满了钥匙，威仪解释说这是她嫁到公鹿堡之后家里的钥匙，另外还有八枚素银戒指让她戴在手上。她站着不动，让帝尊给她披挂起这些饰品。我心想，白银和红色宝石戴在肤色较深的女人身上会更好看，但珂翠肯的笑容是那么耀眼，那么明显地表现出一个姑娘家的欢喜之情，我四周的人也纷纷彼此低声交换着意见，赞美他们公主这一身的打扮。我想，也许她会喜欢我们这种陌生而奇异的色彩和饰物吧！
谢天谢地，伊尤国王接下来的演讲很短，只说欢迎我们到来，请我们休息、放松，好好享受这个城市，如果我们有任何需要，只需询问任何一个我们碰到的人，他们一定会尽力达成的。联姻的庆祝活动将从明天中午开始，为期三天，他希望我们都能好好休息，玩个高兴。然后他和他的子女就走下台来，跟所有人自在随意地寒暄闲聊起来，仿佛我们都是同时值班守卫的士兵。
姜萁显然是跟定我了，我既然没办法不失礼节地逃脱她的陪伴，就决心趁这个机会尽快且尽量多地了解一点他们的习俗。但她一开始就把我带到了王子和公主那里，他们跟威仪站在一起，而他似乎正在解释惟真要如何透过他见证自己的婚礼，说话的声音很大，仿佛这样就能让他们比较容易听懂似的。姜萁听了一会儿，然后显然觉得威仪已经讲完了，于是她开口说话，语气听起来仿佛我们全都是小孩，她正把我们凑在一起吃蛋糕，好让我们的父母专心谈话。“卢睿史、珂翠肯，这个小伙子对我们的花园非常感兴趣，也许稍后我们可以安排让他去跟负责照顾花园的那些人谈谈。”她又加了一句，似乎是特别说给珂翠肯听的，“他的名字是蜚滋骏骑。”
威仪突然皱起眉头，补充她对我做的介绍：“他叫蜚滋，就是那个私生子。”
珂翠肯看起来对我这绰号很震惊。但卢睿史那张白皙的脸神色一沉，他稍稍朝我转过来一点，把肩膀对着威仪。不管怎么说，这种姿态的意思不需要任何语言解释都能很清楚地显示出来。“是的，”他改用齐兀达语说，直视我的眼睛，“我最后一次见到你父亲的时候，他跟我提过你。听到他去世的消息让我非常哀伤。他在世的时候做了很多事，为我们两国之间的这次结合铺了路。”
“你认识我父亲？”我傻傻地问。
他低头朝我微笑：“当然。他第一次听到你的事时，我跟他正在位于这里东北边的月眼城一起拟定条约，协商开放一个叫蓝岩隘口的地方。等到我们谈完了身为使节要谈的隘口和通商的事之后，我们就一起坐下来吃饭，以男人对男人的身份讨论他接下来该怎么做。坦白说，到现在我还是不了解他当时为什么觉得他不可以继任当国王。可能因为每个民族都各有不同的风俗吧！不过，经过这次婚礼，我们就能让两国的关系更紧密了，你认为他会不会因此感到高兴呢？”
卢睿史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我身上，而且他说齐兀达语就等于完全把威仪排除在对话之外。珂翠肯则一副兴趣盎然的样子。在卢睿史肩膀的那一端，威仪的脸变得毫无表情，然后他狰狞一笑，笑容里充满对我无比的恨意，转过身去重新加入正在跟伊尤国王谈话的帝尊身旁那群人。不知为何，卢睿史和珂翠肯的注意力完全放在了我身上。
“我不太认识我父亲，不过我想他会很高兴看到……”我开口，但此时珂翠肯公主突然对我粲然一笑。
“是了是了，我怎么会这么笨呢？你就是他们称为‘蜚滋’的那个人。你不是通常都跟黠谋国王的下毒专家百里香夫人一起出门吗？你不是她的学徒吗？帝尊提过你的事。”
“他真是太好心了。”我无力地说，然后完全不知道接下来别人对我说了什么、我自己又回答了什么。我没有当场觉得天旋地转站不稳就很值得庆幸了。同时，我内心第一次承认，我对帝尊的看法不只是厌恶而已。卢睿史以兄长的身份对珂翠肯皱眉表示责备，然后转过身去跟一个急着要问他某件事的仆役说话。我四周的人群全在夏日的色彩和香气中愉快地交谈，而我却觉得五脏六腑都冻成了冰。
我回过神来，珂翠肯正在拉我的袖子。“这边走，”她对我说，“也许你现在太累了，不想去？如果你想先去休息，也没有什么失礼的。据我了解，你们当中有很多人都太累了，连走进城的力气都没有了。”
“但我们当中也有很多人并不累，很愿意借进城的机会在颉昂佩散个步。我听说过‘蓝色喷泉’，也很想去看一看。”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只稍微迟疑了一下，希望这跟她之前对我说的话有一点关联。至少这跟毒药没什么关系。
“一定会有人带你去看的，也许今天晚上就可以。但现在我们从这里走吧！”她没再多说或客气什么，直接带我离开了人群。威仪看着我们离开，我看见帝尊转身低声对劳得说了什么。伊尤国王已经退出了人群，在一处高台上和蔼地看着所有的人。我纳闷劳得为什么没有跟马匹和其他仆役待在城外，但此时珂翠肯已经拉开了一处上面有些绘制图案的门扇，我们离开了宫殿的主要房间。
事实上，我们已经来到户外，走在石块铺成的小径上，头顶上是树木构成的拱顶。这些是柳树，它们仍在生长的枝条被交错着编织起来，形成了绿色的棚顶，挡住此刻中午的阳光。“而且还能遮雨，至少可以遮掉大部分的雨。”珂翠肯注意到我对棚顶的兴趣，补充说道，“这条小径通往遮荫花园，那是我最喜欢的花园。不过你或许想先看看药草园？”
“不管是哪个花园我都很乐意去看，公主殿下。”我回答，至少这一点是真的。远离人群来到屋外，让我有机会理清思绪，思考在这棘手的处境中该怎么做。这时我才突然想到，卢睿史王子完全没有帝尊所说的受伤或生病的迹象。我需要退出这个情境，重新加以衡量，这里的情况比我预期的复杂太多了，我丝毫没有心理准备。
但我努力把思绪从我自己的两难处境转移开，专心听公主跟我说的话。她说话咬字清晰，在离开了人声嘈杂的大厅之后，我发现我可以更容易地理解她的话了。她对花园似乎非常了解，并让我知道园艺并不只是一项嗜好，而是她身为公主必须具备的知识。
我们边走边谈，我得一直提醒自己她是位公主，是惟真的未婚妻。我从来没遇到过像她这样的女人。她有一种宁静而庄重的神态，不像我常看到的那些出身比我高贵的人，通常只是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地位而已。但她也会毫不迟疑地微笑，会变得热情，会弯下身挖掘某棵植物四周的泥土，让我看看她描述的那种植物的根长什么样。她把那块根上的泥土擦干净，用她腰带上的小刀切了一片根上的中心部位，让我尝尝它特殊的味道。她给我看某种味道辛烈、用来给肉类调味的药草，坚持要我把它三个品种的叶子都各尝一片，因为那些植物虽然看起来很像，但味道却非常不一样。在某一方面，她很像耐辛，却没有耐辛那种古怪的习性；另一方面，她又像莫莉，但没有莫莉为了生存而不得不生长出的冷硬无情。她跟我讲起话来直接又坦率，就像莫莉一样，仿佛我们两个地位相当。我开始想，惟真可能会发现这个女人比他预期的还要令他喜欢。
然而我内心的另一个部分又感到担心，不知惟真会对他的新娘有什么看法。他不是那种会到处猎艳的男人，但只要是跟他相处过一段时间的人，都很容易看得出他所喜欢的类型。他会报以微笑的女人通常是娇小、丰满、深色发肤的，其中很多是一头卷发，还有稚气的笑声和一双柔软的小手。这个女人身材较高、皮肤苍白，穿着简单得像仆人，还说她很喜欢自己照料花园，他会对她有什么看法？在我们的谈话中，我发现她谈起养鹰驯鹰、养马配种也头头是道，不输任何一个马夫。我问她闲暇时喜欢做什么，她说她有个小工作间，里面有冶炼炉和打造金属的工具，还掀起头发让我看她自己做的耳环，那耳环是朵小花的形状，锤炼得非常精细的银花瓣包围着一颗白如雪珠的小小宝石。我曾经告诉莫莉说惟真值得配上一个能干又活跃的妻子，但现在我却不知道她能不能迷住他。我知道他会尊敬她，但国王和王后之间只有尊敬又是否足够呢？
我决心不要自寻烦恼，还是信守我对惟真的承诺比较重要。我问她帝尊有没有跟她说过很多她丈夫的事，她突然安静下来。我感觉到她坚定起自己的意志回答说，她知道他是一位面临许多国事问题的王储。帝尊警告过她说，他比她老很多，是个单纯的男人，可能不会对她很有兴趣。帝尊答应要一直陪在她身边帮助她适应宫里的生活，尽力让她在宫里不会感到寂寞，所以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你几岁？”我脱口而出。
“十八。”她回答，看到我惊讶的表情她微笑起来，“因为我个子高，所以你们似乎觉得我的年纪远不只十八岁。”她向我透露。
“唔，那你是比惟真小，但你们之间的年龄差距也没有比许多夫妇大多少。他到明年春天满三十三岁。”
“我一直以为他老得多。”她惊异地说，“帝尊解释说，他们是同父异母。”
“骏骑和惟真确实是黠谋国王的第一任王后生的，但他们并没有差很多岁。而且，在不需要为国事操劳的时候，惟真也不像你可能想象的那么阴郁和严肃，他是个懂得开怀大笑的人。”
她侧眼瞥了我一下，仿佛想看出我是不是要特意美化惟真。
“真的，公主，我看过他在春季庆的时候边看木偶戏边笑得像个孩子，而且当大家都到榨酒间去酿制秋天的酒以求好运的时候，他也照样参加。但他最大的乐趣还是打猎，他有一只猎狼犬叫力昂，有些男人对自己儿子的疼爱程度还比不上他对力昂的疼爱呢！”
“可是，”珂翠肯壮起胆子打岔说，“这只是以前的他吧！因为帝尊说他是个比实际年纪更苍老的男人，被国家和人民的烦忧压弯了腰。”
“他是像一棵大树被雪压弯了腰，等春天一到就会弹起来恢复笔直。在我离开前，公主，他对我交代的最后一句话是希望我替他在你面前说些好话。”
她很快垂下眼睛，仿佛想隐瞒她突然变得轻盈的心情。“你讲起他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人。”她顿了顿，然后紧闭着嘴，不准自己问出那个我已经听到的问题。
“我一直认为他是个仁慈的人。他的出身让他肩负着重大责任，他非常严肃地看待他的职责，坚持为人民的需要尽心尽力。所以他才没有办法亲自来这里迎娶你，他正在跟红船劫匪作战，而他无法在这里跟他们对抗。他放弃了身为男人的愿望，只为努力尽到身为王子的职责，而不是因为他自己性情冷淡或者缺乏活力。”
她侧眼瞥了我一下，努力抑制脸上的笑意，仿佛我说的都是一个公主不可以当真的甜言蜜语。
“他比我高，不过只高一点。他的头发很黑，他有时候留胡子，胡子也很黑。他的眼睛就更黑了，但当他很热心、很感兴趣的时候，眼睛会闪闪发亮。没错，他的头发现在确实掺杂了一些灰色，是一年前没有的；他的工作也确实让他没有机会接受风吹日晒，所以他肩膀的肌肉不像以前那样壮得好像要撑裂衬衫。但我叔叔仍然是个货真价实的男子汉，我相信等红船的危险被驱离开我们的海岸之后，他一定会再度骑马、呐喊、跟他的猎犬一起去打猎的。”
“你让我的精神振作起来了。”她含糊地说，然后直起身子，仿佛她承认了自己的某项弱点。她神色凝重地看着我，问，“为什么帝尊讲起他的哥哥不是这个样子？我以为我是要嫁给一个双手发抖的老头，他被国事压得喘不过气来，只会把妻子当成是另一项职责而已。”
“也许他……”我开口，但想不出什么高尚合宜的方式来说帝尊常常会骗人，只要他能因此达成目标他就会这么做。就算把我杀了，我也想不出他让珂翠肯对惟真这么又厌又怕到底能达成什么目标。
“也许他……把别的事情……也讲得很难听。”珂翠肯突然把她心里的疑虑说了出来。她似乎开始担忧起某件事，深吸一口气，突然坦白起来，“有一天晚上，我们在我房里吃过晚饭，帝尊可能有点喝多了。他说了一些你的事，说你以前是个成天摆着臭脸、被宠坏的小孩，怀抱着跟你的出身不符的野心，不过自从国王派你专门替他下毒杀人，你似乎就对你的地位感到很满意。他说这工作很适合你，因为你从小就喜欢偷听，喜欢到处偷偷摸摸做些不可告人的事。现在我告诉你这些，不是为了挑拨离间，只是让你知道我一开始以为你是什么样的人。第二天帝尊拜托我相信他说的那些话是醉酒后的胡说八道，而不是酒后吐真言，但他那天晚上说的其中一件事对我来说是一项过于冰冷的恐惧，我无法完全抛到脑后。他说如果国王把你或者百里香夫人派来，那就是要毒死我哥哥，让我变成群山王国的唯一继承人。”
“你说得太快了。”我温和地责怪她，同时希望我脸上的微笑没有泄漏出我突然觉得晕眩想吐。“你说的话我没有完全听懂。”我拼命努力想找出该说什么话。即使我对于说谎早就训练有素，但如此直接的对质仍然让我感到不自在。
“对不起。但你说我们的语言说得这么好，简直就像本地人一样，仿佛你是回想起来而不是新学会这种语言的。现在我说慢一点。几个星期，不，是一个多月以前，帝尊到我房间来。他问我们两人可不可以单独用餐，好多了解对方一点，然后——”
“珂翠肯！”卢睿史沿着小径走来找我们，朝我们喊道，“帝尊想找你去见见那些远道而来观礼的爵士和夫人们。”
姜萁跟在他身后匆匆走过来，一阵毋庸置疑的晕眩感再度袭向我，刹那间我意识到她的神色看起来太胸有成竹了。我自问，如果有人派了用毒高手到黠谋的宫里来想除掉惟真，切德会怎么做？答案太明显了。
“也许，”姜萁突然建议，“蜚滋骏骑现在比较想去看看蓝色喷泉。莉崔丝说她很乐意带他去。”
“也许等下午晚一点的时候再说吧！”我努力说出话来，“我现在突然觉得很累，我想我该回房去了。”
他们三个人看起来都不觉得意外。“要不要我派人送点酒去给你？”姜萁殷勤地问，“或者要不要喝点汤？其他人很快就会开始用餐了，但是如果你累了，我们也可以把食物送去给你，一点都不麻烦的。”
多年的训练发挥了效用。我保持身体笔直，虽然我的肚子突然像火烧般痛了起来，“那就太谢谢你们了。”我努力说出口，强迫自己稍微鞠了个躬，那简直像是精致的酷刑，“我相信我很快就会再加入你们的。”
然后我告退了，没有跑，也没有蜷缩成一团倒在地上哀嚎，虽然我恨不得这么做。我带着欣赏各类植物的神色漫步走着，穿过花园走回大厅门口。他们三个人看着我离开，轻声交谈着，说着我们全都心照不宣的事。
我只剩下一招可用，也不确定它能不能奏效。回到房间后，我掏出弄臣给我的海之清涤，一边想着我吃下那些蜂蜜蛋糕已经多久了。因为如果换成是我，我就会选择在蛋糕里动手脚。我侥幸地决定信任我房里的那壶水，想着如果它有什么问题那大概就是我命该如此了。我脑中的一小部分说这样太愚蠢了，但一波波晕眩紧接着席卷而来，我已经无力多想别的事了。我用发抖的手把海之清涤倒进水里，干药草吸了水变成绿色的黏糊糊的一团，我好不容易连灌带吞地咽了下去。我知道它会把我的肠胃清空的，唯一的问题是，来得及吗？齐兀达的毒药是否已经扩散到我全身了？
我过了悲惨的一晚，此刻我就不多加描述了。在我神智清醒的时间里，没有人拿汤或者酒到我房间来。我判断他们会一直等到确定毒药已经发挥作用之后才来，也就是明天早上。我判断他们会派一个仆人来叫我起床，然后仆人会发现我已经死了。到早上之前我还有一点时间。
过了午夜，我终于站得起来了。我迈开发抖的双腿，尽可能安静地离开房间，走进花园里。我在园里找到一池水，拼命喝到我觉得肚子快撑裂为止。我冒险往花园更深处走去，步伐很慢很小心，因为我像被殴打过一顿似的全身疼痛，每走一步头就阵阵作痛。但最后我终于找到了一处有很多果树的地方，果树优雅地沿墙栽种，树上如我期望的结满了累累的果实。我动手摘起果子，塞进背心。我会把这些水果藏在房里，让我有安全的食物可以吃，然后明天我会找个时间、编个借口到城下去看看煤灰，我马鞍上的袋子里还有一些肉干和硬面包，希望能足够我熬过这段作客的时间。
我走回房间，心想，等他们发现毒药没有发挥作用的时候，不知道还会再试什么其他的方法。

21 王子
关于齐兀达人的“带我走”这种草药，当地有一句俗语说：“一片叶入睡两片叶止痛，三片叶慈悲送人进坟墓。”
天快亮的时候我终于睡着了，结果又被卢睿史吵醒。他一把推开那片充当我房门的拉门冲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装着液体哗啦哗啦响的瓶子，他身上那件宽松飘扬的衣服显然是睡袍。我迅速从床上一翻身滚了下来，好不容易站住了，让床架挡在我们之间。我无路可退，而且病恹恹的又没武器，只有腰带上的一把小刀。
“你还活着！”他惊诧地叫道，然后拿着瓶子朝我走来，“快，把这个喝了！”
“我宁可不喝。”我对他说，他前进、我后退。
看到我满怀戒心的样子，他稍微停顿下来。“你吃了毒药，”他小心翼翼地告诉我，“你居然还活着，真是契兰祖里显灵的奇迹。这瓶子里装的是泻药，可以把毒药从你身体里排出去，把它喝了，你可能还有活命的机会。”
“我身体里已经没有东西可以排了。”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他，然后全身发起抖来，连忙扶住一张桌子，“我昨晚跟你们分开的时候就知道我被下毒了。”
“结果你什么都没对我说？”他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接着转过身走回门边，这时珂翠肯怯怯地在门边探头探脑，她的头发蓬乱，眼睛哭得红红的。“事情总算还有挽回的余地，虽然不是拜你所赐。”她哥哥语气严厉地对她说，“去，用昨晚剩下的肉替他做碗成汤，再拿个甜糕饼来，量要够我们两个人吃。还有茶。快去吧，你这傻女孩！”
珂翠肯像个小孩一样匆匆跑开，卢睿史朝床做了个手势，“来，请你相信我，坐下来。你抖成那样，会把桌子给掀翻的。我现在对你开诚布公，蜚滋骏骑，你我两人没有时间再不信任彼此了，我们有很多事情必须谈谈。”
我坐了下来，倒不完全是因为信任他，而是怕自己会站不住倒下去。卢睿史也不多客套，一屁股坐在床尾。“我妹妹，”他严肃地说，“个性太冲动了。恐怕可怜的惟真会发现她与其说是个女人，不如说是个稚气未脱的女孩，而且这有很大一部分是我的错，因为我把她宠坏了。不过，虽然这一点可以解释她对我的感情，但是不能充当她给客人下毒的借口。尤其是她马上就要嫁给那个客人的叔叔了，更是不应该。”
“从被下毒的人的角度来说，我大概会觉得这件事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应该。”我说，卢睿史扬头大笑起来。
“你很像你父亲，我相信他在这种情况下一定也会这么说的。但我必须把事情解释清楚。好几天前她来找我，告诉我说你来这里的目的是要杀死我，我告诉她说这不关她的事，我自己会处理。可是，就像我刚才说的，她个性很冲动，昨天她逮到机会就下手了，完全不考虑死掉一个宾客会对这桩仔细协商达成的婚事造成什么影响。她一心只想在她立下婚约誓词之前先除掉你，所以才做出这种难以置信的事。她那么快就把你带到花园去，我早该猜到事有蹊跷的。”
“是她给我吃的那种药草？”
他点头，我觉得自己真蠢，“不过等你把药草吃下去之后，你对她说话的态度非常坦白诚恳，让她开始怀疑你可能不是别人说的那个身份。所以她直接问你，可是你虚以委蛇，假装听不懂她的话，因此她又开始怀疑你了。但不管怎么说，她都不应该等了一整夜才来告诉我她对你做了什么，说她不知道这样做到底对不对。我要为这一点道歉。”
“道歉已经太迟了，我已经原谅你了。”我听见自己说。
卢睿史看着我，“这句话也是你父亲常说的。”他瞥向门口，珂翠肯紧接着就出现了。她进来之后，他把拉门拉上，接过她手中的托盘。“坐下，”他语气严峻地对她说，“看我用另一种方式对付刺客。”他把托盘上一个沉重的杯子拿起来，喝了一大口才递给我，朝珂翠肯又瞥了一眼。“如果这杯子里有毒，这下子你也杀了你哥哥。”他把一个苹果派掰成三块。“你挑一块。”他对我说，然后自己拿了我挑的那块，再把我挑的第二块交给珂翠肯
“这样你就能确定食物没有问题了。”
“既然你已经来告诉我说我昨晚被下了毒，我想你确实不太可能现在又给我吃毒药。”我承认，然而我的味蕾还是保持警觉，寻找些微不对劲的味道。但味道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滋味绝佳、酥皮层层叠叠的苹果派里填满了成熟的苹果馅和香料，就算我的肠胃没有这么空荡，这苹果派吃起来还是会非常美味的。
“没错。”卢睿史口齿不清地说，然后咽下嘴里的东西。“如果你是个刺客，”——他边说边朝珂翠肯瞥了警告的一眼，要她闭嘴——“你现在的处境也正是这样。有些时候，谋杀只有在别人不知道那是谋杀的时候才能得到好处。杀死我需要这样。如果你现在杀死我，并且我在接下来这六个月当中死去，珂翠肯和姜萁都会大叫大嚷，说我是被暗杀的。这样不太能让两国的结盟有个好基础，你说是吗？”
我努力点了个头。杯子里的热汤已经让我不太发抖了，而这甜甜的派饼实在是美味。
“所以，我们都同意，就算你是个刺客，现在动手杀我也没有好处了。事实上，如果我死的话你们反而会有很大的损失，因为我父亲对这项结盟不像我一样抱着这么正面的看法。哦，他知道这么做是明智的，至少暂时是；但我认为这么做不只是明智，而是必须。”
“请代我对黠谋这么说。我们的人口越来越多，但可以耕种的土地有限，能靠猎捕野生动物维生的人数也有限。一个国家总有一天必须要开放通商，尤其是我们这种多岩石、多山的国家。你或许听说了，根据颉昂佩的传统，统治者是为人民服务的。嗯，我为他们服务的方式是这样：我把心爱的妹妹嫁出去，希望能为我的人民换取到谷物、通商路径，以及平地来的货物，并且，在天气寒冷、我们的草地被雪覆盖的时候，希望让他们能有权利到你们的国土上放牧。为了这一点，我也愿意给你们木材，惟真会需要用那些巨大又笔直的木材来建造战船，我们的山脉里长着你们见都没见过的白橡木。换做是我父亲，就会拒绝这一点，因为他保持着老式的想法，不愿意砍伐活生生的树木。他跟帝尊一样，认为你们的海岸是一项负担、你们的海洋是一种很大的阻碍，但我跟你父亲的看法一样——我认为海洋是一条能通往四面八方的康庄大道，你们的海岸则是我们走上那条大道的途径。我也不认为把每年被洪水冲倒、风暴吹倒的树木用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一时间我屏住了呼吸。这是一项很大的让步。我发现自己不禁点头同意他的话。
“所以，你愿意把我的话传达给黠谋国王吗？告诉他还是有我活着当他的盟友比较好？”
我想不出任何理由不同意。
“你难道不打算问他原本到底是不是打算要毒死你？”珂翠肯质问。
“如果他回答是，你就永远也不会信任他；如果他回答不是，你大概也不会相信他的话，会认为他不仅是刺客还是个骗子。何况，这个房间里有一个承认下毒的人，不是已经足够了吗？”
珂翠肯低下头，双颊通红。
“来吧，”卢睿史说着朝她伸出手表示和解，“今天还有一整天的庆祝活动，我们的客人已经没多少时间可以休息了，我们不应该再来吵他。而且我们也该回自己的房间了，免得全家人都开始纳闷我们为什么穿着睡衣跑来跑去。”
于是他们离开了，留下我躺在床上纳闷。我现在面对的是什么样的人？我可以相信他们的坦白和诚实吗？或者这其实是个十分厉害的骗局，天知道有什么目的？我真希望切德在这里，我越来越觉得一切都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样子了。我不敢打盹，因为我知道我要是一睡着，恐怕到天黑之前都再也爬不起来。不久仆役就拿着一壶壶温水和冷水来了，还端来了一盘水果和奶酪拼盘。我提醒自己，这些“仆役”可能都比我出身要高贵，因此我对他们每个人都非常客气有礼。稍后我心想，不知道这是否就是维持家庭和谐的秘诀，也就是不管对方是仆役还是皇室成员，全都同样以礼相待。
这一天有许多庆祝活动。宫殿正门大开，人民从群山王国的每一处河谷、山谷前来见证公主立誓。诗人和吟游歌者轮番表演，两国交换了更多的礼物，包括我也正式呈上了那些植物图鉴和药草苗、药草种子。从六大公国送来以供配种和繁殖用的牲畜被展示出来，然后再度被分送给最有需要，或者最有可能成功繁衍牲畜的人，例如一整个村子可能会共同收到一只公羊或公牛，再加上一两只母羊或母牛。所有的礼物，不管是禽、是兽、是谷物或金属，全都送到宫殿里来展示，供所有人欣赏和赞美。
博瑞屈也在这里，这是我好多天来第一次看到他。他一定是天没亮就起床了，才能把他的那些马都打点得这么光鲜亮丽，每一只马蹄都新上了油，每匹马的鬃毛和尾巴都用鲜艳的丝带和铃铛编成了辫子。要送给珂翠肯的那匹牝马披挂着最高级的皮革马具，鬃毛和尾巴上系了无数银制小铃铛，它每挥一下尾巴就发出一阵清脆悦耳的叮当声。我们的马跟山区那种满身长着乱毛的小东西可不一样，吸引了很多人围观，博瑞屈看起来疲倦却骄傲，他负责管理的那些马在一片吵嚷中也都很平静地站着。珂翠肯花了好一段时间欣赏和赞叹她的那匹牝马，我看到她有礼又敬重的态度让博瑞屈也逐渐解冻，不再那么矜持和冷淡。我走近一点，惊讶地听见他正在用齐兀达语说话，虽然有点不流利，但是很清楚。
但另一件更让我惊讶的事发生在那天下午。食物摆放在一张张长桌上，所有的人都自由取用，包括住在宫殿里的人和前来参观的访客。食物有很多是宫里的厨房准备的，但更多则是山区人民自己带来的，他们毫不迟疑地走上前，摆出一轮轮奶酪、一条条深色的面包、肉干或熏肉、腌菜，或者一盆盆水果。我本来一定会食指大动的，但我的胃还是很不舒服。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他们拿出食物的态度，在皇室成员和臣民之间，不管是取用的人还是提供的人都毫无质疑、毫不犹豫。我也注意到宫殿门口没有任何哨兵或者守卫，每个人都边吃东西边四处走动聊天。
一到正午，人群安静了下来，珂翠肯公主独自走上中央的高台。她以简单的字句向所有人宣布，如今她属于六大公国，希望能好好为那片土地服务。她感谢自己家乡的土地为她所做的一切，感谢它长出食物来喂养她，感谢来自冰雪和河流的饮水，感谢山上的微风与空气。她提醒所有人说，她改变效忠对象并不是因为她不爱这片土地，而是希望让双方的土地都能因此获利。在她说话和走下高台的时候，所有人都保持沉默，然后才重新恢复庆祝活动。
卢睿史来找我，看看我的情况如何。我尽力向他保证我已经完全复原，尽管事实上我渴望睡觉。急惊风师傅为我做的服装是宫廷里最新的流行款式，有非常不方便的袖子，有不管我想做什么、吃什么都会碍事的长长的流苏，还有紧得让人不舒服的腰身。我很想离开人群，找个地方松开几根带子、拆下领子，但如果我现在离开，等我向切德报告的时候他一定会皱起眉头，认为我应该知道那些我不在场时发生的事。我想卢睿史感觉到我需要一点安静，因为他突然提议我们一起散步到他的狗舍去，他说：“几年前我的狗多了一点六大公国的血统，我带你去看看成果。”
我们离开宫殿，走了一小段路，来到一间长长的低矮建筑。新鲜的空气让我头脑瞬间清醒不少，精神也为之一振。他带我走进屋去，一处围栏里有只母狗正管着一窝红色的幼犬。它们都是健康的小东西，毛皮滑亮，在稻草堆里咬来咬去滚成一团。它们马上就跑了过来，完全不怕我们。“这些小狗是公鹿堡的品种，就算下倾盆大雨也不会丢失追逐的气味。”他骄傲地告诉我。然后他带我去看其他的品种，其中包括一只体型很小、四条腿又瘦又结实的狗，他说它追猎物可以一路追到树上。
我们从他的狗舍走出来，走进阳光下，一堆稻草上有只老狗在睡懒觉。“继续睡吧，老家伙。你已经生了够多的小狗，再也不需要去打猎了，不过你特别爱打猎就是了。”卢睿史亲切地对它说。听到主人的声音，那只老猎犬撑着身体站了起来，走过来充满爱意地靠着卢睿史，抬头看着我。它是大鼻子。
我呆住了，瞪着它，它那双铜矿色的眼睛也回看着我。我轻柔地向它探寻，一时之间它只感觉到困惑，然后一股暖意涌上，它记起了我们曾经共享的情感。它现在无疑已经完全属于卢睿史了，我们之间那种深厚而强烈的牵系也已经消失，但它仍然对我报以厚重的善意和好感，以及我们当年都年幼时的回忆。我单膝跪下，抚摸着那身已经变得毛扎扎的红色毛皮，从那双因年老而开始变得浑浊的眼睛探寻进去。有了肢体上的接触，刹那间我们的那种深厚牵系又一如从前。我知道它正在太阳下舒舒服服地打盹，但无需大费周章就能说服它一起去打猎，尤其是如果卢睿史也同行的话。我拍拍它的背，退开，抬起头发现卢睿史正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它还是小狗的时候我就认识它了。”我告诉他。
“好多年前，博瑞屈把它交给一个到处漫游的文书，送来给我。”卢睿史告诉我，“它带给我很大的快乐，它陪伴我，跟我一起打猎。”
“拥有它是你的福气。”我说。我们离开那里，漫步走回宫殿，但一等到卢睿史离开我身旁，我就立刻去找博瑞屈。我走过去的时候，他刚得到准许，准备把马匹带到户外空地去，因为就连最平静的马，置身在许多靠得很近的陌生人之间也会变得焦躁不安。我看得出他的难题：他把马牵出去的时候，留在这里的其他马就没人照看。我走近他，他抬起头，带着戒备的眼神。
“如果你容许，我愿意帮你把它们牵出去。”我表示。
博瑞屈的脸色保持淡漠有礼，但他还没来得及开口，我身后就有一个声音说：“这是我负责的事，大人。你要是动手照管牲畜，可能会弄脏袖子或者太过劳累的。”我慢慢转身，柯布声音中的恶毒与怨恨令我愕然。我看看他，再瞥向博瑞屈，但博瑞屈没说话。我稳稳看着博瑞屈。
“那么，如果可以的话，我就跟你一起走，因为我有件很重要的事必须跟你谈。”我刻意说得很正式、很拘谨。博瑞屈又凝视了我一会儿。“把公主的牝马牵过来，”最后他终于说，“还有那匹枣红色的小牝马。我来牵那几匹灰色的，柯布，替我看着其他的马，我马上就回来。”
于是我拉着牝马的辔头和小牝马的缰绳，跟在博瑞屈后面走，他慢慢地带着马匹穿过人群走出门外。“那里有一片放牧的草地，往这边走。”他只说了这么一句。我们沉默地走了一会儿。出了宫殿之后，人群很快就没那么拥挤了，马匹踏在地上的蹄声听来十分悦耳。我们来到了那片放牧草地，草地那一头有一间小谷仓和一间马具房。一时之间，回到博瑞屈身旁工作几乎像是很正常的事，我卸下牝马的马鞍，擦去它身上紧张的汗水，他则把我们带来的谷子倒进饲料箱给它们吃。“它真美。”我赞叹地说，“是从林杰爵士的马群里来的？”
“是的。”他截断了对话，“你说你有事要跟我谈。”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用简单的字句说，“我刚刚看到了大鼻子，它很好。它现在老了，但是过了快乐的一生。博瑞屈，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以为你那天晚上杀了它。打烂了它的头，割断它的喉咙，把它勒死——我想象了十几种可能，想象了几千几百遍。这么多年来一直如此。”
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你相信我会为了你做的错事去杀死一只狗？”
“我只知道它不在了，我想象不出有其他的可能。我以为杀死它是你惩罚我的方式。”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一动不动。最后他终于抬头看向我，我看得出他的挣扎和痛苦：“你当时一定很恨我。”
“而且怕你。”
“这么多年来一直这样？你难道没有更了解我一点，从来没有想过‘他不会做这种事的’？”
我缓缓摇头。
“哦，蜚滋。”他悲哀地说。其中一匹马走过来用鼻子拱拱他，他心不在焉地拍拍它，“我以为你是顽固而别扭，而你以为你是受到了严重的不公平对待。难怪我们一直处得这么不好。”
“事情还来得及挽回。”我静静地说，“这段时间我很想念你，你知道。我非常想念你，尽管我们有那么多不合的地方。”
我看着他思索，一瞬间我以为他会微笑着一巴掌拍上我的肩膀，叫我去把其他的马也牵来。但他的神色静止下来，然后变得坚定：“但尽管这样，你还是照做不误。你相信我做得出那种事，我会杀死你用原智对待的动物，但你还是照做不误。”
“我对这件事的看法跟你不一样。”我开口说，但他摇摇头。
“我们最好还是分开吧，小子，这样对我们两个都好。如果完全不了解，就不会有误解。我永远也不能赞同或者忽视你做的那种事。永远也不能。等到你可以说你永远不会再那么做了，再来找我，我会相信你的话，因为你从来没对我说话不算话过。但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们最好还是分开。”
他走回去牵其他的马，留下我站在草地旁。我站了很久，感觉难受而疲惫，而且不只是因为珂翠肯给我下毒的关系。但我仍旧回到宫里，四处走动，跟别人谈话、吃东西，甚至沉默地忍受了柯布对我投来讥讽的胜利微笑。
那一天感觉比我这辈子任何两天加起来都更为漫长。要不是我的胃正灼痛而且还咕噜作响，我一定会觉得这一切既刺激又吸引人。下午和傍晚进行了友好的比赛，项目包括射箭、摔角、赛跑，参赛者不分男女老少，山区似乎有项传统是只要能在这种吉祥喜庆的场合赢得这类比赛，就会带来一整年的好运。然后上了更多的食物，还有歌唱、舞蹈，还有一场类似木偶戏的节目，不过是用投射在丝幕上的影子来表演的。等到人们开始告退回房，我已经恨不得赶快上床了。能拉上我房间的拉门独处，真让我松了一口气。我正一边把那件烦人的衬衫脱下来，一边想着这真是奇怪的一天时，门上传来了轻敲声。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塞夫伦就推开拉门钻了进来。“帝尊召唤你去见他。”他对我说。
“现在？”我板着脸说。
“不然他为什么现在派我来？”塞夫伦质问。
我疲倦地重新穿好衬衫，跟着他走出房间。帝尊的房间在宫殿中比较高的一层，但那并不是真的二楼，而比较像是建在大厅一侧的一处木制露台。房间的墙是帘帐，也有一处类似阳台的地方，他下楼之前可以站在那里往下看。这些房间的装饰华丽多了，有些图案显然是齐兀达风格，如绘制在丝质屏风上色彩鲜艳的鸟类，还有琥珀刻成的小雕像，但很多织锦挂毯、雕像和帷幔在我看来则像是帝尊为了自己享受而弄来的。我站在他房间的前厅等他洗完澡，等到他穿着睡衣晃出来时，我的眼皮已经沉重得快睁不开了。
“怎么样？”他质问我。
我毫无表情地看着他，“是你找我来的。”我提醒他。
“是的，没错。我倒是想知道我为什么还需要找你来，你不是受了某些这方面的训练吗？你还要等多久才来向我汇报？”
我想不出该说什么，但我从来没想过要向帝尊做报告。向黠谋或切德报告是当然的，还有惟真。但是帝尊？
“我是不是需要提醒你关于你的职责？报告啊！”
我匆匆整理思绪：“你是要听我对齐兀达人这个民族的观察？还是关于他们种的药草的信息？还是——”
“我想知道你的……任务进行得怎么样了。你采取行动了吗？你拟好计划了吗？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看到结果，又是什么样的结果？我可不希望王子就这么死在我脚边，而我却毫无准备。”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黠谋从来没有这么粗鲁、这么公开地谈过我的工作，就连在我们完全独处的时候，他也是绕着圈子暗示，让我自己得出结论的。之前我看见塞夫伦走进他旁边的房间，但我完全不知道那人现在在哪里，也不知道他房间的隔音效果如何。帝尊说起话来好像我们是在讨论给一匹马钉蹄铁一样。
“你这是傲慢还是愚蠢？”帝尊质问。
“都不是。”我尽可能有礼地回答，“我只是力求谨慎，王子殿下。”我加上最后这一句，希望能让这番对话变得比较正式一点。
“你的谨慎太愚蠢了。我信任我的随身侍仆，这里没有别人，所以你就开始报告吧，我的小杂种刺客。”从最后一句的语气听来，他仿佛觉得这话说得既聪明又讽刺。
我吸了一口气，提醒自己说我是吾王子民，而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他就是最接近国王的人了。我谨慎地用词，“昨天，珂翠肯公主在花园里告诉我说，你已经告诉她我是下毒的刺客，而她的哥哥卢睿史则是我的目标。”
“她说谎。”帝尊立刻接口，“我从没跟她说过这种话。要不是你笨拙地泄漏了自己的身份，就是她只是在探你的口风。我希望你没有把自己的身份泄漏给她，毁了一切。”
他说谎的技术可比我差多了。我不理会他说的话，继续讲下去，对他做了一份完整的报告，叙述我被下毒的事，叙述卢睿史和珂翠肯一大早跑到我房里的情形，更把我们的对话一字不漏地复述出来。等我说完之后，帝尊看他的指甲看了好几分钟，然后才开口：“你决定好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下手了吗？”
我试着不显露出我的惊讶：“在这个情况下，我认为最好放弃执行任务。”
“没胆子。”帝尊鄙夷地说，“我就说要父亲派那个老婊子百里香夫人来吧！换成是她，她早就把他送进坟墓了。”
“大人？”我带着疑问的口气说。他把切德说成百里香夫人，让我几乎可以确定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当然有所怀疑，但泄漏切德的身份绝对不是我该做的事。
“大人？”帝尊模仿我的话，我这才第一次意识到他喝醉了。在外观、动作上，他维持得很好，身上没有酒臭味，但酒意让他的小心眼全都清楚显露了出来。他沉重地叹了口气，似乎厌恶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然后躺上一张铺着毛毯和垫子的躺椅。“一切都没有改变。”他告诉我，“任务已经交代给你，你就去做。如果你够聪明，就能让事情看起来像是意外。你之前对珂翠肯和卢睿史那么天真坦白，他们两个都料想不到你会这么做的。但我要你赶快动手，在明天晚上之前办好。”
“在婚礼之前？”我不可置信地问，“你难道不认为新娘哥哥的死会导致她取消婚礼吗？”
“就算取消，也只是暂时的。我可以把她控制得好好的，她很容易哄。这件事的那一部分归我负责，你要负责的就是除掉她哥哥。好了，你打算怎么做？”
“我不知道。”这样回答似乎比说“我不打算做”要好一些。我要回到公鹿堡去向黠谋和切德报告，如果他们说我做错了，那么我就任他们处置。但我记得帝尊曾在很久以前引述过黠谋的话：不要做你无法撤回的事，除非你已经先考虑过你一旦做了它之后，哪些事就不能再做了。
“那你什么时候才会知道？”他讽刺地质问。
“我不知道。”我虚以委蛇，“做这种事不能草率随便。我需要研究那个人和他的习惯，探索他的房间，还要知道他仆人的习惯。我必须找出方法——”
“婚礼只剩两天了。”帝尊打断我的话，他眼神的焦点有点涣散，“你说你必须去查的那些事我都已经知道了，所以让我来替你计划比较容易。明天晚上来见我，我会给你指令。记住，小杂种，我不要你没来向我通报就擅自行事。如果你让我意外，我会很不高兴，而你会丢掉小命。”他抬眼注视我，但我脸上保持一片小心的空白。
“你可以走了。”他一副帝王之尊的姿态对我说，“明天晚上同一时间，到这里来向我报到。不要让我派塞夫伦去找你，他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你也别以为我父亲不会听说你的松懈怠惰，他会听说的，他会后悔没有派百里香那贱女人来做这桩小差事。”他重重往后一靠，打了个呵欠，我闻到一股酒气和淡淡的烟熏味，心想不知他是否也开始学起他母亲的习惯了。
我回到房里，打算仔细思考我所有的选择，拟定一个计划。但我实在太累了，而且身体也还没完全恢复，于是我头一碰到枕头就睡着了。

22 两难
梦中，弄臣站在我床边，低头看着我，摇摇头。“为什么我不能把话讲清楚？因为你把一切都弄得混淆不清。我看见雾中有一处十字路口，还有永远都站在路口的人是谁？是你。你以为我帮助你继续活命是因为我对你特别着迷吗？不是。是因为你会创造许许多多的可能性。只要你活着，就能给我们更多的选择；选择越多，就越有可能航向比较平静的水域。所以我保住你的性命不是为了你自己，而是为了六大公国的利益。你的职责也是如此。你的职责就是活下去，好继续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我醒来时跟睡着的时候同样困惑为难，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我躺在床上，听着宫殿这里那里传来逐渐苏醒的声音。我需要跟切德谈谈，但这是不可能的，于是我轻轻闭上眼睛，试着照他教导我的方式去思考。“你知道些什么？”他会这样问我，还有，“你怀疑些什么？”
关于卢睿史的健康情况和他对六大公国的态度，帝尊对黠谋国王说了谎。或者，也有可能是黠谋国王对我说谎，扭曲了帝尊向他报告的内容。又或者是卢睿史说谎，他对我们的态度其实并非如此。我思考了一会儿，决定相信我的第一项假设。黠谋从未对我说过谎，这点我是知道的，而卢睿史可以直接让我死掉就好了，不必匆匆忙忙冲进我房间。所以……
所以帝尊想置卢睿史于死地，是吗？如果他想置卢睿史于死地，那他为什么要把我的身份泄漏给珂翠肯？除非是她在这件事情上说谎。我思索着，不太可能。她也许会猜疑黠谋是否有派刺客来，但她为什么立刻就能决定指控我？不，她是从我的名字认出我来的，而且她知道百里香夫人。所以……
帝尊昨夜两次说他要他父亲派百里香夫人来，而他也把百里香夫人的名字泄漏给了珂翠肯。帝尊究竟真正想害死谁？卢睿史王子？还是在暗杀企图被揭发之后的百里香夫人，或者我？这一切、还有他安排的这桩婚姻，到底又对他有什么好处？他又为什么坚持要我杀死卢睿史，后者明明活着会对我们更有政治利益？
我需要跟切德谈谈，但是办不到。我必须想办法靠自己做出决定。除非……
仆人再度端来了水和水果。我起身换上那些麻烦又讨厌的正式服装，吃了东西，离开房间。今天跟昨天没什么两样，这种节日的气氛已经开始让我疲倦了。我试着加以利用我的时间，增加我对宫殿的了解，包括宫里的例行公事和地形。我找到了伊尤的房间、珂翠肯的房间和卢睿史的房间，也仔细研究了通往帝尊房间的台阶和支架。我发现柯布跟博瑞屈一样，都睡在马厩里。博瑞屈这么做并不令我意外，他在离开颉昂佩之前一定不会让别人接手照管那些公鹿堡来的马，但柯布为什么睡在那里？是要给博瑞屈留下好印象，还是要监视他？塞夫伦和劳得都睡在帝尊房间的前厅，虽然宫里明明还有很多空房间。我试着研究守卫和哨兵的位置及值班时间，却没见到半个守卫或哨兵。而且我一直在注意威仪，等了大半个早上才有机会在接近四下无人的情况下找他讲话。“我需要跟你谈谈，私下谈。”我对他说。
他一副恼怒的样子，瞥视四周看有没有人在看我们：“不要在这里谈，蜚滋。也许等我们回到公鹿堡之后再说。我有公务在身，而且——”
我已经料到他会有此反应。我打开手掌，让他看见国王许多年前给我的那枚别针：“看到了吗？这是黠谋国王很久以前给我的。这别针代表了他的承诺，不管我什么时候需要跟他说话，只要出示这个别针，就可以进入他的房间。”
“真感人啊！”威仪挖苦地说，“你说这个故事给我听有什么特别原因吗？是为了让我对你的重要地位刮目相看？”
“我需要跟国王说话，现在。”
“他不在这里。”威仪指出，转身准备走开。
我拉住他的手臂，把他转回来，“你可以对他技传。”
他气愤地甩开我的手，再度环顾四周：“绝对不行。而且就算我能这么做，我也不愿意。你以为每个会精技的人都可以去打扰国王吗？”
“我已经对你出示了那个别针，我保证他不会认为你是在打扰他的。”
“不行。”
“那就找惟真。”
“我不能对惟真技传，除非他先对我技传。私生子，你不会懂的，你受过训却失败了，你对精技真的是一点概念也没有。这不是在山谷对面向朋友打招呼，这是很严肃的事，只能用于严肃的目的。”他再度转身要离开。
“转回来，威仪，否则你会后悔一辈子。”我尽力把每一分每一毫的恐吓之意灌注在我的声音里。这是个空洞的威胁，我没有任何方法能让他后悔，除了去向国王打小报告，“要是黠谋知道你忽视他的标志，他不会高兴的。”
威仪慢慢转回来，对我怒目而视：“唔，那么我就做，但你必须保证承担所有责任。”
“我会的。那么你现在就到我房里来替我技传吧？”
“没有别的地方可用了吗？”
“你房间？”我建议。
“不，那更糟。别误会我的意思，私生子，但我不希望别人觉得我跟你有牵连。”
“你也别误会我的意思，公子哥儿，我对你也有同感。”
最后我们来到珂翠肯的药草园里一处安静的角落，威仪坐在一张石头长凳上闭起眼睛。“我要对黠谋技传什么讯息？”
我思索着。这个讯息必须像个谜语，这样威仪才不会知道我真正面临的问题：“告诉他说，卢睿史王子的健康情况好极了，我们全都能预见到他长命百岁。帝尊还是想把礼物给他，但我认为不合适。”
威仪睁开眼睛：“精技是很重要的——”
“我知道。你告诉他就是了。”
于是威仪坐在那里，呼吸好几口气，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他睁开眼：“他叫你听帝尊的。”
“就这样？”
“他正在忙，而且非常不高兴。别再来烦我了，你恐怕已经害我在国王陛下面前出了丑。”
我大可以回敬他十几种不同的犀利答案，但我让他走开，心里纳闷他到底有没有向黠谋国王技传。我坐在石凳上想，我这么做一无所获，只浪费了很多时间。我感到一阵诱惑，于是想自己尝试技传。我闭上眼，吸气，专注凝神，开启我自己的头脑。黠谋，国王陛下。
然而什么也没有，没有任何回答。我怀疑我根本没有技传出去。于是我站起身走回宫里。
这一天中午，珂翠肯独自登上那座台子。她今天说的话也很简单，就像她前一天宣布她已经与六大公国的人民缔结联系了一样。从这一刻开始，她就是他们的牺牲献祭了，要服从他们的命令去做一切为国为民的事。然后她感谢她自己的人民，因为他们就像她的血中之血，她感谢他们养育她、善待她，并提醒他们说，她如今改换效忠的对象不是因为她不爱他们，而是因为希望能让两个民族都能因此获利。她走下台阶时又是一片静默。明天，她就将以女人对男人的身份，向惟真立誓效忠。据我的了解，明天帝尊和威仪会代替惟真站在她身旁，威仪会用技传的方式让惟真看见他的新娘对他立誓。
这一天我度日如年。姜萁带我去看蓝色喷泉，我尽力表现出感兴趣又愉快的样子。我们回到宫殿后，又继续欣赏更多吟游歌者的表演，继续享用庆祝的盛宴，晚上则是山区人民制作的艺术品展览，还有杂耍艺人和空中飞人的表演，有狗儿表演杂技，还有身手矫捷、四肢强健的剑手进行表演赛。到处都可以看见很多人正开怀地吸用一种蓝色的熏烟，一边四处走动交谈、一边把自己的小香炉在面前摇晃着。我明白熏烟对他们来说就像我们的卡芮丝籽蛋糕一样，是特殊假日里能短暂放纵一下的享受，但我避开那些壶中燃烧冒出的缕缕熏烟。我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切德给了我一种能醒酒的药水，但熏烟的解药我闻所未闻，而且我还不习惯熏烟。于是我找到一个比较清净的角落，站在那里假装全神贯注地欣赏一名吟游歌者的歌声，但其实我是在帝尊背后看着他。
帝尊坐在一张桌子旁，两边各有一个黄铜香炉。威仪的神情非常自持，坐在离帝尊有一小段距离的地方。他们不时交谈，威仪的态度很严肃，王子的态度很轻率。我离他们不够近，听不清他们讲话的内容，但我从威仪的唇型看出他提到了我的名字和精技。我看见珂翠肯走向帝尊，注意到她避免直接站在熏烟飘出来的方向。帝尊跟她说了很久的话，带着微笑、懒洋洋的，有一次还伸手点点她的手和她手上戴的银戒指。熏烟会让某些人变得爱讲话、爱吹牛，他似乎也是其中之一。她看起来像只在树枝上徘徊的小鸟，一下子微笑着靠近他，一下子又退后，变得比较正式而拘谨。然后卢睿史走过来站在妹妹身后，对帝尊简短讲了几句话，拉着珂翠肯的手臂把她带开了。塞夫伦出现，重新添满帝尊的香炉，帝尊露出傻傻的笑容表示谢意，伸手朝整个大厅一比，说了些什么，塞夫伦大笑着离开。过了不久，柯布和劳得来跟帝尊说话。威仪起身，愤慨地走掉，帝尊脸有怒容，派柯布去叫他回来。威仪回来了，但并不是心甘情愿的，帝尊责骂他，威仪气得瞪起眼睛，然后垂下眼睛服从他。我真恨不得自己可以靠近一点听他们在说些什么，我感觉到，绝对有什么事情正在进行当中。那些事或许跟我和我的任务无关，但我不太相信。
我又把我所知的少得可怜的事实重新想了一遍，觉得我一定是漏掉了某件事的意义，但我也纳闷我是不是在欺骗自己，也许我对一切都反应过度了；也许最安全的方式就是照帝尊说的去做，让他承担所有责任；而也许我应该节省时间，把我自己的喉咙割断了事……
当然，我可以直接去找卢睿史，告诉他说虽然我尽了一切努力，帝尊还是要置他于死地，然后求他庇护我。毕竟，有谁不会觉得一个受过训练而且已经背叛过一个主人的刺客十分吸引人呢？
我可以告诉帝尊说我要杀卢睿史，然后不动手。我仔细思考了这一点。
我可以告诉帝尊说我要杀卢睿史，然后杀死帝尊。都是熏烟害的，我告诉自己，只有熏烟才能让这个想法看起来很明智。
我可以去找博瑞屈，告诉他说我真正的身份是刺客，请他对我的处境提出建议。
我可以骑公主的马逃进山里。
“怎么样，玩得还开心吗？”姜萁走过来，挽着我的手臂问道。
我发现我正盯着一个轮流抛掷刀子和火把的人看。“这段经历我一定会永生难忘。”我对她说，然后建议到凉爽的花园里去散散步。我知道熏烟正在对我造成影响。
那天深夜，我到帝尊的房间去报到。这次开门让我进去的是劳得，他带着愉快的微笑。“晚上好。”他向我打招呼，我走进去，仿佛走入了狼穴。房里的空气充满蓝色的熏烟，劳得的和善似乎就来自于此。帝尊再次让我苦等，虽然我低着头，下巴抵住胸口，浅浅地呼吸着，但我知道熏烟还是对我产生了影响。要控制住自己，我提醒自己，试着不去感觉那股晕眩。我在座位上动来动去好几次，最后终于伸出一只手公然遮住口鼻，不过这对阻挡熏烟没什么功效。
通往内室的门拉开了，我抬起头，但出现的只是塞夫伦。他朝劳得瞥了一眼，然后过来坐在我身旁。他沉默了一阵子，我开口问，“帝尊现在可以见我了吗？”
塞夫伦摇头。“他现在……有客人。但他把你需要知道的所有事情都告诉我了。”他摊开放在我们两人之间、搁在凳面上的手，掌心里有个白色小包，“他替你弄来了这个，相信你一定会同意的。加这一点点在酒里溶解，就能让人死亡，但是不会死得太快。对方甚至好几个星期都不会有任何症状，然后就会开始出现倦怠感，然后越来越严重。他不会受苦的。”他加了一句，仿佛这是我最关心的一点。
我绞尽脑汁想。“这是葛柯斯树脂吗？”我听说过这种毒药，但是从来没见过。如果帝尊有弄到它的渠道，切德一定会很想知道的。
“我不知道它叫什么，这也不重要。重要的只有这一点：帝尊王子说你今天晚上会用得到。你会找出机会的。”
“他期望我怎么做？就这么直接到他房间去，敲敲门，然后把下毒的酒给他喝？这么做有点太明显了吧？”
“要是这么做当然明显，但是你受的训练一定让你能有更巧妙的手法吧？”
“我受的训练告诉我说，这种事情不是可以跟贴身侍仆讨论的。我必须亲耳听见帝尊对我下令，否则我不会采取行动。”
塞夫伦叹了口气：“我主人已经料到你会这么说。他的讯息如下：以你所携带的那枚别针和你胸前的纹饰，他对你下达这个命令，如果你拒绝，就等于是拒绝国王陛下，也就等于是犯下叛国罪。他会确保你因此被处以绞刑。”
“但是我——”
“拿着它赶快走。你等得越久，时间就越晚，你再去他房间也就更显得别有用心。”
塞夫伦突然起身离开。劳得坐在角落里像只蟾蜍，带着微笑看着我。要是我想保住身为刺客的用处，就得在回公鹿堡之前杀死他们两人。我纳闷他们是否知道这一点。我也对劳得报以微笑，喉头尝到了熏烟的味道。我拿起毒药离开。
一走下帝尊房间的台阶，我就退到阴影最深的墙边，尽可能快速地爬上帝尊房间的支柱。我像只猫一样攀在上面，把自己挤进房间地板的支架缝隙间，等待。一直等待。熏烟盘旋在我脑袋里，加上我本来就感到疲倦，再加上珂翠肯那药草的效力还没完全退去，于是我逐渐开始纳闷这一切是不是都只是一场梦而已。我纳闷我笨拙的陷阱是否会毫无所获。最后我思考着，帝尊告诉过我他之前特别要求国王派百里香夫人来，但黠谋却派来了我。我回想起切德曾对这一点感到不解，最后回想起他对我说的话。我的国王是不是把我出卖给帝尊了？如果他确实这么做了，那我又何必对他们任何一人尽忠？最后我看到劳得离开，然后经过一段似乎非常漫长的时间，他带着柯布一起回来了。
我没办法透过地板听见很多，但足以辨认出帝尊的声音，他正在把我这天晚上的计划透露给柯布。等我确定了这一点后，我就扭动着移出我的藏身之处，爬下去，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我在房里准备了某些特殊用品，坚定地提醒自己说，我是吾王子民。我也这么对惟真说过。我离开房间，轻轻穿过宫殿。大厅里有平民百姓铺着席子睡在地上，围绕礼台形成了同心圆，要占到最好的位置，明天才能看见他们的公主立誓。我穿过他们之间，他们连动都没动一下。这里的人对周遭如此充满信任，可是信任的对象错了。皇室成员的房间在宫殿最后面，离大门最远的地方，那里没有守卫把守。我经过深居简出的国王的房门，经过卢睿史的房门，来到了珂翠肯门前。她的房门上绘有蜂鸟和金银花的装饰图案，我心想，要是弄臣看见一定会很喜欢。我轻轻地敲了敲门，等待着。时间慢慢过去，我又敲了敲门。
我听见赤脚在木地板上移动的声音，然后绘有图案的拉门开了。珂翠肯的辫子像是重新编过，但她脸庞四周已经有些细小的头发散开了。她身上白色的长睡袍把她的皮肤衬托得白皙，让她看来跟弄臣一样苍白。“你需要什么东西吗？”她睡眼惺忪地问。
“我只需要你回答一个问题。”熏烟还缠绕着我的思绪，让我想微笑，想对她说些聪明风趣的话。苍白的美女，我想象着说出这句话。我把这股冲动赶开，她在等着我的问题，“如果我今晚杀死你哥哥，”我谨慎地问，“你会怎么做？”
她连退都没有退一步：“我当然会杀了你，起码我会要求把你处死，为我哥哥主持公道。因为现在我已经立誓效忠你的家族了，所以不能亲手取你性命。”
“那你还会举行婚礼吗？还会嫁给惟真吗？”
“你要不要进房间里来？”
“我没有时间了。你会不会嫁给惟真？”
“我立誓效忠六大公国及他们的人民，成为他们的王后。明天我将立誓效忠六大公国的王储，而不是效忠一个叫做惟真的男人。但就算情况不是这样，你自己想想看，哪一个级别的约束力最大？我已经被束缚了。约束我的不只是我自己的誓言，还有我父亲的誓言和我哥哥的誓言。我不会愿意嫁给下令杀害我哥哥的男人，但我立誓效忠的不是那个人，而是六大公国。我是被送到那里的，并且希望能因此使我的人民获得利益，所以我必须去那里。”
我点点头：“谢谢你，公主殿下，抱歉我打扰了你的休息。”
“你现在要去哪里？”
“去找你哥哥。”
我转身走向她哥哥的房间，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我敲敲门，等待着。卢睿史一定正坐立难安，因为他开门的速度要快得多。
“我可以进去吗？”
“当然。”非常有风度，如我所预料的一样。一股想咯咯笑的感觉干扰着我的决心。切德要是看到你现在这样可不会感到骄傲的，我告诫自己，并拒绝微笑。
我走进房间，他把门关上。“我们来喝点酒吧？”我问他。
“如果你想喝的话。”他说，虽然有些迷惑不解，但仍然不失礼节。我坐在椅子上，他拔开一只玻璃瓶的瓶塞，为我们两人倒酒。他桌上也有一个香炉，还是温热着的。之前我没有看到他放纵自己熏烟，他大概是觉得等到他能待在自己房间里独处的时候再这么做会比较安全。但谁知道刺客什么时候会带着一口袋的死亡来找你？我努力克制住一个傻笑。他斟满两杯酒，我倾身向前给他看我的小纸包，接着仔仔细细地把毒药倒进他的酒杯里，然后拿起杯子摇晃一番，看着药粉融化，然后把酒杯递给他。
“是这样的，我是来给你下毒的。你死，然后珂翠肯杀死我。最后她嫁给惟真。”我举起酒杯啜了一口，是苹果酒，我猜是法洛出产的，八成是贺礼之一，“这样帝尊又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呢？”
卢睿史厌恶地瞥了一眼他那杯酒，把它放到一旁，从我手中把我那杯酒拿过去喝。他语气中毫无震惊之意，说道：“这样他就能除掉你了，我想他不太喜欢有你作伴。他对我一直非常殷勤，送给我和我的王国很多礼物，但如果我死了，珂翠肯就是群山王国的唯一继承人，这样对六大公国有好处，不是吗？”
“我们连现在已有的国土都保护不了。而且我想帝尊只会认为那样是对惟真有好处而已，而不是对王国有好处。”我听见门外有声响，“这一定是柯布，来把给你下毒的我逮个正着。”我推断。我起身走到门口，打开门，珂翠肯从我身旁冲进房间。我很快把拉门关上。
“他是来给你下毒的。”她警告卢睿史。
“我知道。”他严肃地说，“他把毒药倒进我的酒杯了，所以我用他的杯子喝酒。”他拿起瓶子重新把酒杯斟满，递给她，“这是苹果酒哦。”他哄了哄摇着头的珂翠肯。
“我看不出这件事有什么好笑的。”她生气的凶道。卢睿史和我互看了一眼，傻笑起来。这应该是熏烟的关系。
她哥哥亲切地微笑，“是这样的。蜚滋骏骑想通了，今晚他非死不可。有太多人知道他是刺客了。如果他杀死我，你就会杀死他；如果他不杀死我，他回去后要怎么面对国王？就算国王原谅他，但大半个宫廷的人都知道他是刺客了，这样他就没用了。没有利用价值的私生子对皇室是一种多余的负担。”卢睿史说完，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酒。
“珂翠肯刚才告诉我说，就算我今晚杀了你，她明天还是会向惟真立誓效忠的。”
他依然不感意外：“她拒绝又有什么好处？只会让六大公国与我们为敌罢了。那样她就背叛了她对你们人民的誓言，让我们的人民大大蒙羞，她会被唾弃、被放逐，这对谁都没好处，也不能让我起死回生。”
“把她嫁给这样的人，你们的人民难道不会奋起反抗吗？”
“我们会保护他们，不让他们知道真相。我是说伊尤和我妹妹会这么做。难道只因为一个人的死，就要让一整个王国开战吗？别忘了，我是这里的牺牲献祭。”
我第一次模糊地了解到这个词的意思。
“我可能很快就会在你们面前出丑。”我警告他，“他们告诉我说这种毒药的药性很慢，但我看过了，它不是慢性的毒药。这是‘死根’的单纯萃取成分，事实上会发作得很快。首先它会让人发抖。”卢睿史把双手放在桌上，手在抖。珂翠肯看起来快被我们两个气昏了。“接着死亡很快就会来到。我想我会被他们当场逮住，然后跟你一起被除掉。”
卢睿史抓着喉咙，然后让头陡然往前一垂。“我被下毒了！”他戏剧化地朗诵道。
“我受够了。”珂翠肯啐了一口，这时柯布猛然拉开门。
“小心叛徒！”他叫道。看见珂翠肯也在，他的脸都白了：“公主殿下，告诉我你没喝那个酒！这个杂种叛徒在里面下了毒！”
我想他的演出效果被打了很大的折扣，因为我们都没什么反应。珂翠肯和我对看了一眼。卢睿史从椅子上滚到地板上。“别闹了。”她气愤地对他说。
“我把毒药倒进了酒里。”我亲切地告诉柯布。“完全遵照吩咐。”
然后卢睿史的背拱了起来，第一阵痉挛开始发作。
那间我仿佛什么也看不见，醒悟到我被骗了。酒里有毒！当作礼物的法洛苹果酒，八成是今天晚上才送给他们的。帝尊不相信我会真的下毒，相比起来要在这个充满信任、不设防的地方动手脚太容易了。我看着卢睿史的身体再度拱起，内心意识到我已经无能为力了，而我自己的嘴巴也已经开始逐渐麻痹。我几乎是无济于事地想着，不知道酒里的剂量有多重，我只啜了一小口而已。我是会死在这里，还是死在绞刑台上？
片刻之后，珂翠肯自己也意识到，她的哥哥是真的快死了。“你这个没有灵魂的人渣！”她朝我啐骂，然后跪倒在卢睿史身旁，“你用笑话和熏烟让他松懈了他的防心，跟他一起微笑，眼看着他死！”她的目光闪向柯布，“我要他死。叫帝尊立刻到这里来！”
我朝门口跑去，但柯布的动作显然更快。那是当然，柯布今天晚上可没有吸入什么熏烟。他比我动作快而且肌肉发达，头脑也比较清楚。他双臂环抱住我把我扑倒在地，脸一下凑近我的脸，然后一拳打中我的肚子。我认出了这个气息和这个汗水味，铁匠死前闻到的就是这个味道。但这次刀是在我的袖子里，非常锋利，而且涂了切德所知道的药效最迅速的毒药。我把刀捅进他的身体之后，他还有力气再结结实实地揍了我两拳，然后才倒地垂死。再见了，柯布。他倒下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一个满脸雀斑的马僮在说，“快来吧，这样才乖嘛！”事情原本可以有那么多种不同的发展。我从小就认识这个男人，杀死他就等于杀死了我自己人生的一部分。
博瑞屈一定会非常生我的气。
这一切思绪都在不到一秒内完成。柯布的手还没落到地板上，我已经往门口跑去了。
但珂翠肯的动作更快。现在我回想起来，她应该是用了一个黄铜水壶，当时我只看见一阵强烈的白光炸开。
我醒过来的时候全身都在痛，而最直接的痛是在手腕上，因为把我双手绑在背后的绳结紧得让人受不了。有人正抬着我。勉强算是抬着吧！劳得和塞夫伦似乎都不在乎我身体某些部分被拖在地上。帝尊也在，他拿着一支火把，还有一个我不认识的齐兀达人拿着另一支火把带路。我不知道我身在何方，只知道我们在室外。
“我们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关他了吗？没有特别安全的地方吗？”帝尊质问着。对方嘀咕着回了一句，然后帝尊说，“不，你说得对。我们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惹起轩然大波，明天很快就要到了，而且我也不认为他还能活到明天。”
一扇门打开，我被丢了进去，落在只铺了一些稻草的泥土地面上。我吸进了一些灰尘和谷糠，但是没力气咳嗽。帝尊用火把比了比，“你去找公主，”他对塞夫伦下令道，“跟她说我马上就到。看看我们有没有办法让王子好受一点。你，劳得，把威仪从他房里找出来，我们需要他技传，让黠谋国王知道他当初救下来并且还养大的是一只毒蝎。我需要得到他的许可，才能让小杂种死，如果他还能活到被判死罪的时候的话。去吧，现在就去。快去！”
他们离开了，那个齐兀达人替他们照路。帝尊留在这里，低头看着我。他等到他们的脚步声远去，然后一脚狠狠踢中我肋骨部位。我叫出声来，但叫声断断续续，因为我的嘴巴和喉咙都麻痹了。“这情景好像似曾相识，对不对？你滚在草堆里，我低头看着你，纳闷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厄运把你带进了我的人生？真古怪，好多事情的结束就跟开始的时候一样。”
“而且很多时候，天理公道也是循环的。你想想，害死你的是毒药和背叛，我母亲也是一样。啊，你吓了一跳。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我早就知道了。我知道很多你以为我不知道的事，包括百里香夫人的臭味，包括你是怎么失去精技的，因为博瑞屈不肯让你继续汲取他的力量。他一发现帮你的忙会要了他的命，马上就把你抛弃了。”
我全身一阵颤抖，帝尊扬头大笑，然后叹了口气转过身去，“可惜我不能留在这里继续看好戏了，我还有个公主要安慰呢！小可怜，立誓要嫁给一个她已经痛恨的男人。”
如果帝尊没有离开，那就是我离开了。我弄不清楚当下的状况，仿佛天空裂开了，我流了出去。“打开自己，”惟真告诉我，“就是不保持封闭。”然后，我想我梦见了弄臣，还有惟真，他双手抱头睡着，仿佛是要把思绪留在脑袋里。还有盖伦的声音，在一个黑暗寒冷的房间里回响：“明天比较好。现在他技传的时候，连自己坐在哪间房间都不太知道了。我跟他的关系还不够密切，没办法隔着一段距离这么做，我们必须有肢体上的接触。”
黑暗中有一声叽喳的叫声，是像只老鼠般讨人厌的心智，我不认识。“现在就下手。”它坚持。
“别蠢了，”盖伦责备它，“难道我们要在这个节骨眼上操之过急，搞得全盘皆输吗？明天已经够快了。那部分让我自己来操心就好，而且你必须把这里清理干净，劳得和塞夫伦知道得太多了，而且那个马厩总管也烦我们太久了。”
“你简直是让我站在一片血海里。”那老鼠气愤地吱叫着。
“穿过血海走上王位。”盖伦建议。
“而且柯布也死了，回家的路上谁来照顾我的马？”
“那就把马厩总管留下来。”盖伦厌恶地说，然后边思索边说道：“等你们回来之后，我不介意亲自干掉他，但其他人最好赶快除掉。小杂种可能在你房间的其他酒里也下了毒，然后你的仆人不幸喝到了。”
“大概吧！你得替我找个新的贴身侍仆。”
“我们叫你妻子负责这件事就行了。你现在应该跟她待在一起，她才刚刚痛失她的哥哥，你必须对发生这种事表现出一副惊恐万分的样子，试着把事情怪在小杂种头上而不是惟真头上，但是不要显得太有说服力。等到明天，你跟她一样都痛失兄长的时候，我们再看看你们的同病相怜会产生什么结果。”
“她壮得像头母牛，又白得像条鱼。”
“但是有了山区的国土，你就能有一个足以御敌的内陆王国。你也知道沿海大公国是不会支持你的，法洛和提尔司也没办法夹在山区和沿海大公国之间独自生存。何况，等她生下第一个小孩之后，就不必让她继续活下去了。”
“蜚滋骏骑·瞻远。”惟真在梦里说。黠谋国王和切德在掷兽骨做的骰子玩。耐辛在睡梦中动了一下。“骏骑？”她轻声问道，“是你吗？”
“不是，”我说，“什么人都没有。什么人都不是。”
她点点头，继续沉睡。
当我的眼睛能再度聚焦时，四周一片黑暗，而我独自一人。我上下颚打着哆嗦，下巴和衬衫前襟满是自己的口水。麻痹感似乎稍微退去了一点点，我想着，不知道这是否表示毒药不会杀死我。我怀疑这之间能有多少差别，我能为自己发言的机会仍旧很渺茫。我的双手没了知觉，不过这样至少就不会痛了。我渴得不得了。不知道卢睿史死了没，他喝的酒比我多得多，而且切德说过那种毒药的药效很快。
如同是在回答我的问题一般，一声充满着最纯粹的痛苦的嗥叫声朝月亮直奔而去，那声音似乎萦绕不散，把我的心也随之拉扯向高空。大鼻子的主人死了。
我全心朝它扑去，用原智紧紧拥抱住它。我知道，我知道，我们一起颤抖着，因为它爱的那个人已经到我们再也找不着的地方去了。巨大的孤寂将我们包裹在一起。
小子？讯息微弱但很真实。一只爪子，一个鼻头，然后门被挤开了。它朝我轻声走来，它的鼻子告诉我我身上很臭，有混合着熏烟、血和恐惧的汗水味。它走到我身旁趴了下来，把头靠在我背上。有了身体接触，我们之间那感情的牵系又恢复了，而且现在变得更加强烈，因为卢睿史不在了。
他离开了我。我好痛苦。
我知道。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帮我松绑好吗？这只年老的狗抬起了头。人的哀伤再强烈也比不上狗，我们应该为此心存感激。但它依然在苦痛的深渊中站了起来，开始用磨损的牙齿啃咬我的绳子，我感觉到绳子一线一线逐渐松开，可是我连把它扯散的力气都没有。大鼻子转过头，开始用后面的牙齿啃起来。
绳子终于断了，我把手臂往前收，这下子全身的疼痛又变成另外一种不同的方式。我的双手依然没有知觉，但我可以滚到一旁让脸不至于继续埋在稻草堆里。大鼻子和我一同叹息，它把头靠在我的胸口上，我伸出一只僵硬的手臂环抱着它。我全身又一阵强烈的颤抖，肌肉紧缩再紧缩，剧烈的抽搐让我眼冒金星。但那阵痉挛过去了，而我还在呼吸。
我再度张开眼睛。光线照得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我不知道那光线是不是真的。我身旁的大鼻子摇着尾巴，尾巴啪啪地拍打在稻草堆上。博瑞屈缓缓在我们身旁蹲了下来，然后跪在地上，一只手温和地摸着大鼻子的背。我的眼睛逐渐适应他提灯的光线，看见了他脸上的哀伤。“你是不是要死了？”他问我。他的声音是那么冷静，仿佛是石头开口说话。
“我不确定。”这是我试着说的话，我的嘴巴还不是很听使唤。他起身拎着提灯走开，我独自躺在了黑暗里。
然后光线又回来了，博瑞屈提来了一桶水，扶起我的头，把一些水倒进我嘴里。“别咽下去。”他告诫我，但其实我也没办法让跟吞咽相关的肌肉发挥作用。他冲了我的嘴巴两次，然后想让我喝下一点水，但差点没把我给淹死。我用木头般僵硬的手挡开水桶，“不。”我好不容易说出来。
过了一会儿，我的头脑似乎清醒了些。我动动舌头舔舔牙齿，舌头有感觉了。“我杀了柯布。”我告诉他。
“我知道，他们把他的尸体抬到马厩这里来了。没人愿意告诉我任何事。”
“你怎么会找到我的？”
他叹了口气：“我只是有种感觉。”
“你听见了大鼻子的召唤。”
“对，它那声哀嚎。”
“我指的不是那个。”
他静了很长一段时间：“感觉到某种东西跟实际使用它是不一样的。”
我想不出如何回答他这句话。过了一会儿我说，“柯布就是那个在楼梯间拿刀捅你的人。”
“是吗？”博瑞屈思索着，“我确实纳闷过为什么那些狗都没怎么叫。因为它们都认识他，所以只有铁匠有反应。”
我的双手突然感觉到尖锐的刺痛，恢复了知觉。我把双手抱在胸前滚到一旁，大鼻子哀鸣一声。
“不要那样。”博瑞屈气愤地说。
“我现在没办法控制自己。”我回答，“我全身上下都很痛，整个人的感觉像是在到处乱流乱窜。”
博瑞屈沉默不语。
“你要帮我吗？”最后我问。
“我不知道。”他轻声说，然后几乎是用哀求的语气说，“蜚滋，你到底是什么？你变成了什么样的人？”
“我跟你一样，”我诚实地告诉他，“都是吾王子民。博瑞屈，他们要杀惟真。如果他们得逞了，帝尊就会变成国王。”
“你在说什么啊？”
“如果我们待在这里直到我解释完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那就来不及了。帮助我离开这里。”
他似乎花了很长一段时间考虑，但最后他终于扶我站起来，我紧抓住他的袖子，蹒跚着走出马厩，走入夜色。

23 婚礼
外交的艺术就在于，你得有个好运气，能知道你对手的秘密比他知道你的秘密多。出手的时候永远都要站在有力的位置上。这些是黠谋的格言，惟真也照之行事。
“你得去把威仪找来，他是惟真的最后一线希望了。”
在黎明前的灰蒙中，我们坐在王宫上方的山坡上。这里地势陡峭，我们没能走多远，而且我的身体状况也没办法持续爬山。我开始怀疑帝尊踢我的那脚使盖伦施加在我肋骨上的旧伤又复发了，我每深呼吸一口气都有如刀刺。帝尊的毒药仍然使我全身阵阵颤抖，我的腿也会经常毫无预兆地突然发软站不住。我无法自己站立，因为双腿不肯支撑我，我连抱住树干让自己站直都没办法，因为我的手臂毫无力气。在我们周遭的森林里，鸟儿开始叫唤着黎明，松鼠正在储存粮食准备过冬，还有唧唧的虫鸣。在这么一片生机盎然中，我很难去想自己身体受到的损伤有多少是永久性的。我的青春岁月是不是已经结束了，只剩下颤抖和衰弱？我试着把这问题赶出脑海，试着专心思考六大公国所面临的种种更重大的问题。我照切德教导过我的方式，让自己静下来。我们四周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树海，和平又安宁。我突然能理解伊尤为什么不愿意把这些树砍了当木材用了。我们身体下的针叶很柔软，树木的芬芳抚慰着人心，我真希望我能就这么躺下睡去，像我身旁的大鼻子一样。我们的痛苦仍然交杂着缠混在一起，但至少大鼻子可以用睡觉来逃离它的痛苦。
“你有什么理由相信威仪会帮我们？”博瑞屈问，“就算我能把他弄到这里来。”
我把思绪拉回我们面前的两难处境上。“我不认为他有牵扯在这件事情里，我想他对国王仍然是忠心的。”我把我所知的讯息讲给博瑞屈听，讲得像是我自己仔细思考后达成的结论。如果用我在自己脑袋里无意间听到的声音当论据是不太可能说服博瑞屈的，所以我不能告诉他说，因为盖伦没有建议杀死威仪，所以他大概对他们的阴谋一无所知。而我自己都还不确定我的那段经历是怎么回事。帝尊不会精技，但就算他会，我又怎么能听到另两人之间的技传？不，这一定是其他的东西，是另外某种魔法。是盖伦施展出来的吗？他能使用这么强大的魔法吗？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我强迫自己把这一切都放到一边去，至少目前这讯息符合我所知的事实，而且符合的程度超过我所能想像到的任何假设。
“如果他效忠国王，而且对帝尊没有疑心，那么他就也效忠帝尊。”博瑞屈指出，仿佛我是自作聪明。
“那我们就得想办法强迫他，我们一定要警告惟真。”
“是啊，当然啦，我只要走进宫里，拿一把刀抵住威仪的背，带着他大摇大摆走出来就好了，没人会打扰我们的。”
我拼命想办法：“贿赂某个人，把他骗到这里来，然后偷袭他。”
“就算我找得到可以贿赂的人，我们又能拿什么东西来贿赂他？”
“我有这个。”我碰碰耳朵上的耳环。
博瑞屈一看差点跳起来：“你这是哪里来的？”
“耐辛赶在我离开之前给我的。”
“她没有权利这么做！”然后博瑞屈的语气平静了点，“我以为这耳环跟他一起下葬了。”
我沉默地等着。
博瑞屈看向旁边，“这是你父亲的，是我给他的。”他静静地说。
“为什么？”
“就是想给而已。”他结束这个话题。
我抬起手要拿下耳环。
“不，”他生硬地说，“你戴着吧！这不是可以随便拿来当贿赂的东西，而且这些齐兀达人根本不会接受贿赂。”
我知道这一点他说得没错。我试着想其他的办法。太阳就要出来了，一到早晨，盖伦就会采取行动，也许他已经行动了。我真希望我知道下方的王宫里此刻情况如何。他们知道我不见了吗？珂翠肯准备把自己许诺给一个她将会痛恨的男人吗？塞夫伦和劳得死了吗？如果还没有，我有没有可能警告他们，让他们反叛帝尊？
“有人来了！”博瑞屈趴倒在地。我躺下，认命地接受接下来的任何事。我已经没有任何体力奋战了。“你认识她吗？”博瑞屈低声说。
我转过头。那人是姜萁，前面走着一只再也不能为卢睿史爬树的小狗。“是国王的妹妹。”我无需费力地压低声音说。她拿着一件我的睡衣，小狗很快就来到我们四周欢快地蹦跳，嬉闹着对大鼻子发出邀请，但大鼻子只是哀愁地看着它。姜萁随即大步走向我们。
“你必须回宫里来，”她劈头盖脸地说，“而且要赶快。”
“我回宫里，”我对她说，“几乎就等于是赶着去送死。”我看向她身后，寻找其他追踪而来的人。博瑞屈已经站了起来，摆出护卫我的姿势。
“你不会死。”她冷静地承诺，“珂翠肯已经原谅你了。我从昨晚就一直在跟她谈这件事，但刚刚才说服她。她已经使用了她身为亲属的权利，原谅伤害亲属的亲属。按照我们的法律，如果亲属原谅了亲属，其他人就不得再有异议。你们那位帝尊想叫她不要这么做，但只是惹她生气了而已。‘只要我还在这里、还在这座王宫里，我就依然可以引用山区民族的法律。’她对他说。伊尤国王也同意了。不是因为卢睿史的死不让他伤心，而是因为颉昂佩法律的力量和智慧必须被所有的人尊重。所以，你必须回来。”
我思索：“那你原谅我了吗？”
“没有，”她哼了一声，“我不会原谅谋害我侄子的人，但我没办法为你没有做的事情原谅你。我不相信你会喝你自己下了毒的酒，就算只喝一点点。我们这些最熟知毒药之危险的人是最不会去轻易尝试它们的。不，这件事是一个自以为非常聪明、而且认为其他人都非常愚蠢的人做的。”
我感觉到而非看到博瑞屈稍稍放松了戒备之心，但我还是无法完全放松：“既然珂翠肯已经原谅我了，那为什么不能让我离开就好？为什么我必须回去？”
“现在没时间说这个了！”姜萁大声说，这是我第一次见齐兀达人几近生气的样子，“是不是要我花上好几个月、好几年的时间来教你我对于平衡的所有知识？有拉必有推，有吸气必有叹气？你以为没人感觉得到现在权力是如何在扭转倾斜的吗？一个公主必须忍受被交换出去，就像用来以物易物的母牛，但我侄女不是掷骰子赌博的奖品。不管杀我侄子的是谁，他显然也希望你死，我要让他赢这一把吗？我不这么认为。我不知道我希望谁赢，但在我知道之前，我不会让任何一方被除掉。”
“这逻辑我能了解。”博瑞屈赞许地说，弯下身突然一把把我拉起来。我四周的世界摇晃得异常厉害。姜萁走过来，把我另一侧手臂搭在她肩上。他们启程，我的双脚随之在他们之间的地面上移动，大鼻子爬起来跟在我们身后。就这样，我们回到了颉昂佩的王宫。
博瑞屈和姜萁直接带我穿过聚集在庭园和宫殿里的人群，回到我房里。事实上，我的经过没有引起人们太多注意，我只不过是又一个前一天晚上喝了太多酒、吸太多熏烟的外地人罢了，大家都忙着找能看得到礼台的好位子，没人管我。四周没有哀悼的气氛，因此我想卢睿史的死讯应该还没有发布。我们终于回到我房间，姜萁平静的脸色转而一沉。
“这不是我做的！我只拿了你的一件睡衣而已，为了让卢塔可以闻出你的味道。”
她说的“这”，是我房里的一片混乱。来者没有费神掩饰痕迹，而且搜得很彻底。姜萁立刻动手整理东西，过了一会儿博瑞屈也帮起她的忙。我坐在椅子上，试着搞清楚状况。没人注意的大鼻子蜷缩在角落，我不假思索地朝它传递出安慰，博瑞屈立刻瞥了我一眼，再瞥了瞥那只充满悲伤的狗，然后转过头去。等到姜萁离开房间去替我拿食物和盥洗的水时，我问博瑞屈：“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小木头盒子？上面刻着橡子？”
他摇头。所以那些人是拿走了我的毒药盒。如果可以，我本想再准备一把匕首，或者至少有能用来洒的粉也好。博瑞屈不可能总是在我身旁保护我，而且以我目前这种情形，是绝对无法抵挡别人的攻击或者自己逃跑的。但我的干活工具已经没了。我怀疑到我房里来翻箱倒柜的是劳得，不知道这是不是他这辈子做的最后一件事。姜萁带着水和食物回来，然后告退。博瑞屈和我盥洗一番，我在他的帮助下好不容易换上简单但干净的衣服。博瑞屈吃了个苹果，而我一想到食物胃就难过，但还是喝了姜萁给我端来的清凉井水。要我的喉咙肌肉进行吞咽还是得花好一番力气，而且我感觉喝下去的水在身体里哗啦啦地晃荡着，很不舒服，但我猜想喝水对我还是有好处的。
我感觉每一分每一秒正滴答滴答地过去，不知盖伦什么时候会采取行动。
拉门移开，我抬起头，以为姜萁又来了，但进来的却是威仪。他不屑地一挥手，立刻开口说话，急着把差事办完赶快离开：“我来这里不是出于自愿的，是王储惟真派我来的，要我传达他的话。以下就是他的口信，一字不差。听到消息——”
“你跟他技传了？今天吗？他好不好？”
我的问题令威仪冒火：“他怎么会好。听到消息，知道卢睿史死了、你牵扯到背叛，让他感到十分悲痛。他要你向你身边对你忠心的人寻求力量，因为你得有力量才能面对他。”
“就这样？”我问。
“王储惟真的讯息就这样。至于帝尊王子则要你去服侍他，叫你动作快点，因为婚礼再过几小时就要开始了，他必须盛装出席。至于你那显然是要用来毒害帝尊的卑鄙毒药，害死了可怜的塞夫伦和劳得。现在帝尊得将就着用一个没受过训练的贴身侍仆，更衣的时间会变得更长，所以不要让他等太久。他现在在温泉浴室试着恢复元气，你应该可以在那里找到他。”
“他得用没受过训练的贴身侍仆，这可真是一大悲剧啊！”博瑞屈尖酸地说。
威仪气鼓鼓的像只蟾蜍：“这不好笑。你手下的柯布不也是死在这个恶棍手里吗？你怎么还能帮助他？”
“威仪，要是你的无知无法保护你，我可能会动手驱散它。”博瑞屈站起来，一副危险的模样。
“你也会面临控告。”威仪一面撤退一面警告他，“王储惟真要我告诉你，他心知肚明你试图帮助私生子逃走，你服侍他，仿佛他才是你的国王，而不是惟真。你会受到评断的。”
“这是惟真说的吗？”博瑞屈好奇地问。
“没错。他说你以前曾是骏骑手下最优秀的吾王子民，但显然你已经忘记怎么帮助那些真正为国王效力的人了。他要你回想起那些记忆，并且说，如果你不回去站在他面前接受你的行为应得的结果，他会极为震怒。”
“那些记忆我记得太清楚了。我会带蜚滋去见帝尊的。”
“现在？”
“等他吃完东西就去。”
威仪对他怒目而视，然后离开。关拉门的时候他没法真的用力摔起来的，但看得出来他已经尽力了。
“我根本吃不下东西，博瑞屈。”我抗议。
“我知道，但我们需要一点时间。我注意到了惟真的遣词用字，比威仪听出了更多含意。你呢？”
我点头，感觉挫败：“我也听懂了，但是那超过我的能力范围。”
“你确定吗？惟真不这么认为，而且他懂这些事。你也说柯布来杀我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因为他们怀疑你在取用我的力量。由此可见，盖伦也相信你做得到。”博瑞屈走向我，动作僵硬地单膝跪下，那条瘸腿别扭地伸在身后。他拉起我无力的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我是骏骑的吾王子民。”他静静告诉我，“这点惟真知道。你也知道，我自己不会精技。但骏骑曾让我知道，在这种取用力量的过程中，我不会精技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们之间的友谊。我有力量，以前有几次他需要的时候，我心甘情愿地给了他。所以我以前就承受过这种事，而且当时的状况比现在更糟。试试看吧，小子，如果失败了，那就失败了，但至少我们尽力尝试过。”
“我不知道怎么做，我不知道该怎么技传，更不知道该怎么汲取别人的力量来技传。而且就算我会，要是我成功了，可能会害死你。”
“要是你成功了，我们的国王就有可能活下去。这是我矢志效忠的目标，你呢？”在他口中，一切都如此简单。
于是我尝试了。我敞开脑海，试着联系惟真。我试着取用博瑞屈的力量，虽然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我只听到鸟儿在宫墙外吱吱喳喳，博瑞屈的肩膀也只是我放手的地方。我睁开眼，不需要告诉他我失败了，因为他知道。他沉重地叹了口气。
“唔，我想我现在还是带你去找帝尊吧。”他说。
“要是我们不去，我们就得永远好奇他要干什么。”我接口。
博瑞屈没笑。“你这种好情绪是回光返照。”他说，“你的口气听起来不像你自己的，反而像弄臣。”
“弄臣会跟你说话吗？”我好奇地问。
“有时候。”他说着拉住我的手臂扶我站起来。
“好像我越朝死亡靠近一步，”我对他说，“每件事就显得越好笑。”
“在你看来或许好笑。”他没好气地说，“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要讨价还价，除此之外不可能有别的事。如果他想讨价还价，那我们可能可以得到些什么。”
“你这样说得好像帝尊跟我们其他人一样，都遵循同一套常识法则似的。我从来就没见他做过任何符合常识法则的事。而且我向来痛恨宫廷谋略，”博瑞屈抱怨，“我宁愿清理马厩。”他再度把我拉起来。
如果之前我曾经纳闷过，不知道死根的受害者有何感受，这下子我可知道了。我不认为我会因此而死，但我也不知道它会不会让我剩下半条命或更少。我双腿发抖，手也握不紧，感觉全身各处的肌肉一直在抽搐痉挛，我的呼吸和心跳也不规律。我渴望静下来听听自己的身体，判断它遭受了什么样的损伤，但博瑞屈耐心引导我的脚步，大鼻子垂头丧气地走在我们后面。
我没去过温泉浴室，但博瑞屈去过。那是一座单独分离开的郁金香花苞形建筑，里面有冒着泡的温泉，经过引流用来沐浴。一名齐兀达人站在外面，我认出他是前一天晚上持火把的人。就算他觉得我的重新出现有点奇怪，他也完全没表现出来。他让我们通过，仿佛知道我们要来，博瑞屈拉着我走上台阶进入室内。
眼前尽是白蒙蒙的热气，带着一股矿物的味道。博瑞屈小心地踏在光滑的磁砖地上，我们经过一两处石凳，走近热气的来源。水从一处中央泉眼冒出，砖砌成的矮墙围绕在温泉四周，然后水经由沟槽导入其他较小的浴池，水温因沟槽的长度和浴池的深浅各有所不同。室内满是热气和泉水奔流的声音，我觉得很不舒服，因为我光是呼吸就已经很费力了。我的眼睛逐渐适应了黯淡的光线，看到帝尊泡在比较大的一处浴池里。他抬头看我们走近。
“啊！”他说，仿佛非常满意。“威仪告诉我说博瑞屈会带你来。嗯，我想你已经知道公主已经原谅你谋害她的哥哥了？这么一来，至少在这里，你就能逃过制裁。我认为这只不过是浪费时间而已，但我们得尊重地方习俗。她说她现在视你为亲属的一份子，所以我也得把你当成亲属来对待。她不了解你不是合法婚姻生出来的，所以一点亲属权利也没有。啊，算了。你叫博瑞屈退下，跟我一起来泡泡澡吧？这可能会让你好过点。你看起来非常不舒服，就像挂在晾衣绳上的衬衫。”他的语气如此亲切友善，仿佛不知我有多恨他。
“你要跟我说什么，帝尊？”我保持声音的平静。
“你不叫博瑞屈退下吗？”他又问。
“我没那么笨。”
“这点颇有争议，但是算了。那我想就得我亲自叫他退下了。”
热气和泉水的嘈杂声响使那个齐兀达人完全没有泄漏他的行动。他比博瑞屈高，博瑞屈转过身的时候他手里的棒子已经敲了下来。博瑞屈要不是扶着我，原本其实可以避开的，他转开头，但棒子敲在他头壳上发出可怕的尖锐声响，像斧头劈砍木柴。博瑞屈倒下，我也跟着倒地，跌进比较小的一个浴池里，池水还不到沸腾的地步，但也差不多了。我好不容易滚出池外，但再也站不起来，我的腿不肯服从我。倒在我身旁的博瑞屈一动不动，我伸出一只手朝他探去，但是碰不到他。
帝尊站起来朝齐兀达人示意，“死了？”
齐兀达人伸出一只脚拱拱博瑞屈，简短地点了个头。
“很好。”帝尊露出短暂的满意神色，“把他拖到角落那个深浴池的后面，然后你就可以走了。”他对我说，“一直到婚礼结束大概都不会有人来这里，他们忙着抢位置观礼都来不及。至于他在的那个角落嘛……我想他不会比你更早被发现的。”
我无法回应。齐兀达人弯腰拉住博瑞屈的脚踝把他拖走，他那丛深色的头发在磁砖地上拖出一道血迹。仇恨混合着绝望，在我全身的血液里跟毒药搅在一起，令我头晕目眩。我心中升起一股冷冷的、稳稳的目标感。现在我不可能活下去了，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警告惟真，还有替博瑞屈报仇。我没有计划，没有武器，没有半点机会。那么就争取时间，这是切德的忠告。你为自己争取到的时间越多，就越有可能碰上什么机会。拖延他，也许会有人来看王子怎么还没着装准备参加婚礼。也许会有什么人想在婚礼之前来这里洗个澡。想办法拖住他。
“公主——”我开口。
“那不是问题。”帝尊帮我把句子接下去，“公主没有原谅博瑞屈，只原谅了你。我对他做的事完全在我的权利范围之内。他是个叛徒，必须付出代价。那个干掉他的人非常敬爱他的卢睿史王子殿下，他对这一切一点意见都没有。”
齐兀达人头也不回地离开温泉浴室，我双手衰弱地扒着光滑的磁砖地，但什么也抓不到。同时帝尊忙着擦干自己的身体。那人离开后，他走过来俯视我。“你不打算求救吗？”他神色开朗地问。
我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恐惧，鼓足我对帝尊的所有轻蔑：“向谁求救？水声这么大，谁听得见我的声音？”
“所以你打算保留体力么。很明智。虽然没用，但是很明智。”
“你认为珂翠肯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
“她会知道你到温泉浴室来的，但以你现在的身体状况来说这是不智之举，然后你滑了一跤，沉进滚烫的水里。真是太不幸了。”
“帝尊，你疯了。你以为你可以在身后留下多少具尸体？你要怎么解释博瑞屈的死？”
“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很多具，只要死的都是无足轻重的人就好了。”他弯身抓住我的衬衫拖着我走，我衰弱地挣扎着，像离了水的鱼。“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唔，一样。你以为死一个马厩总管会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这一介草民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以为你的仆人都变得重要起来。”他随手把我一放，半压在博瑞屈身上。他仍有温度的身体趴在地板上，鼻子还在滴血，血迹在他脸周遭的磁砖上逐渐凝固。一个血沫气泡缓缓在他嘴唇上形成，被他微弱的吐气给吹破。他还活着。我移动身体挡住他，不让帝尊发现。要是我能活下去，博瑞屈或许还有机会。
帝尊完全没注意，他拽下我的靴子放在一旁。“是这样的，小杂种，”他顿了顿，缓过气来，“无情自有它的一套法则，我母亲就是这么教我的。如果一个人做起事来似乎完全不在乎后果，那么别人就会怕他。如果表现出不可触碰的样子，就不会有人敢碰你。你看看这整个情势，你的死是会让某些人生气没错，但是会气得采取行动、危害整个六大公国吗？我想不会。而且，还有别的大事会发生，你的死相比之下无足轻重，我要是不利用这个机会除掉你就太笨了。”帝尊一副冷静且优越得不得了的样子。我奋力抵抗，但过着优越放纵生活的他倒是强壮得出人意料。他脱掉我的衬衫，我觉得自己像只小猫仔。他把我的衣服叠好放在一旁。“最少量的不在场证明就够了。要是我太努力表现出无罪的样子，别人可能会以为我在乎这件事，然后就可能会也跟着注意起来。所以，我就是什么都不知道。我的人会说看到你和博瑞屈在我离开之后才进来。而现在我要去找威仪，抱怨说你根本没来找我，我本来是想跟你谈谈好原谅你的，因为我答应珂翠肯公主要这么做。我会非常严厉地责备威仪，骂他为什么没有亲自把你带来。”他转头四顾，“我看看，找个又深又烫的池子。就这个吧！”他把我抬到池边，我勒住他的脖子，但他轻易地甩开了我的手。
“再见了，小杂种。”他冷静地说，“原谅我这么赶，但你已经耽误我不少时间了，我必须赶快去着装，否则就要在婚礼上迟到了。”
然后他把我推进池里。
池水的深度超过了我的身高，这是设计来让高个子齐兀达人可以泡到脖子高度的。热水把我尚未调适的身体烫得很痛，把空气挤出我的肺，我逐渐往下沉。我软弱无力地一踢池底，好不容易把脸冒出水面。“博瑞屈！”我浪费了这口气，喊一个无法帮助我的人。水又封住了我，而我的手臂和双腿无法合作。我撞上池壁，借壁面使力一推，努力再冒出水面喘一口气。热水让我本来就已无力的肌肉越来越松软，我想就算池水深度仅到膝盖我也照样会被淹死。
我数不清自己挣扎着浮出水面喘了几次气，我颤抖的手抓不住打磨光滑的岩石池壁，我每试着深吸一口气，肋骨就如刀刺般作痛。我的力气快流失殆尽了，疲乏感涌入全身。这么温暖，这么深。像只小狗被淹死一样，我想着，感觉到黑暗笼罩住我。小子？有人在探问，但一切尽是漆黑。
这么多水，这么热，这么深。我再也找不到池底了，更不用说池壁。我软弱无力地挣扎着抗拒水对我的侵蚀，但它没有抵抗我。没有上升，没有下沉，努力想留在自己身体里活下去是没有用的。我已经不剩下任何东西可以保护了，那就放倒围墙，看你能不能最后再替国王尽一份力。我的世界的围墙塌落下来，我像一支终于射出的箭飞了出去。盖伦说得没错，技传是没有距离的，一点距离也没有。公鹿堡就在这里，黠谋！我绝望地尖叫。但国王陛下正专注于别的事情，他封闭着挡住我，不管我在他四周如何狂喊。这里找不到帮助。
力量从我身上消失。我正在某处溺水，我的身体不行了，我发出的这条线微弱不已。最后一个机会。惟真，惟真，我呼喊。我找到了他，扑向他，但找不到方向，抓不住东西。他在另一个地方，向另一个人敞开，对我封闭。惟真！我哀嚎，淹没在绝望中。突然间，仿佛有双强壮的手抓住了在滑溜崖壁上挣扎攀爬的我，在我即将滑落的那一刻把我抓住、握稳、拉近。
骏骑？不，不可能，是那小子！蜚滋？
你在胡思乱想，王子殿下，那里没有人。请专心在我们现在做的事情上。盖伦把我推开，如毒药蔓延般冷静阴险。我抵抗不了他，他太强了。
蜚滋？现在我变得微弱，惟真无法确定。
我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力量，面前有某样东西垮下，我变得强壮了。我紧抓惟真，像猎鹰紧扣住他的手腕。我与他同在那里，透过惟真的眼睛看见：装饰一新的正殿，他面前的大桌子上打开着一本“事件书”，等待着记录惟真的婚礼。他四周有少数几个荣幸受邀的观礼宾客，他们穿着最好最华美的服装、戴着最昂贵的珠宝，来见证惟真透过威仪的眼睛见证他的新娘立下婚姻誓约。盖伦以吾王子民的身份照理是准备要提供力量给惟真的，但他站在惟真身旁偏后的位置，等着把他完全吸干。黠谋头戴王冠身着长袍坐在王位上，对这一切一无所知，因为他的精技早就在多年的生疏之下燃尽、迟钝了，但他却死要面子不肯承认这一点。
像回音一般，我透过威仪的眼睛看到珂翠肯站在礼台上，苍白得像支蜡烛，面对着她所有的臣民。她正在用简单的语句和和蔼的语气对他们说，昨晚卢睿史在冰之原野上受到的箭伤复发，终于不治。她要把自己许诺给他协助安排的这桩婚事，嫁给六大公国的王储，希望能借此告慰他的在天之灵。然后她转身面对帝尊。
在公鹿堡，盖伦伸出一只手放在惟真肩上。
我闯进他与惟真的连结，把他推开。小心盖伦，惟真，小心这个叛徒，他要把你吸干。不要碰他。
但盖伦的手紧捏住惟真的肩膀。突然间一切都变成漩涡，吸着、抽着，要把惟真的一切都榨干。而且惟真身上本来就已经没剩下多少东西了，他的精技这么强，是因为他让它非常快速地从他身上取走非常多的力量。换成是别人，一定会出于自保之心保留一点自己的力量，但惟真日日夜夜都这样不顾一切地花费他的力量，只为了阻挡红船在他的国土靠岸。因此在婚礼此刻他已经没剩下多少力量了，而盖伦还在吸取它，且一边吸一边变得更强。我紧紧攀住惟真，拼命奋战要减少他力量的流失。惟真！我对他喊。王子殿下。我感觉到他短暂振作了一下，但他眼前的一切都变得越来越暗、越来越模糊。他差点栽倒，伸手抓住桌子，我听见四周的人一阵惊慌。不忠的盖伦继续紧抓着他，单膝跪地向他倾身，恳切地喃喃说道：“王子殿下？你还好吗？”
我把力量全抛向惟真，之前我从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些力气。我敞开自己让一切全部涌出，就像惟真技传的时候那样。我从来不知道我有这么多东西可以给予。“你全拿去吧！我反正难逃一死。而且在我小的时候你总是善待我。”我清楚听见这些字句，仿佛是我开口说出来的一样，在力量透过我流向惟真的同时，我感觉到一道生死牵系突然就此断裂。他突然变得充满力量，如兽般强壮，并且满腔愤怒。
惟真抬起一只手紧抓住盖伦的手，睁开眼睛。“我不会有事的。”他开口大声对盖伦说，站起身环顾房内。“我倒是很担心你呢，你好像在发抖。你确定你足够强壮到可以进行这件事吗？你可千万不要尝试超过你能力范围的挑战啊，否则后果可能不堪设想。”就像园丁从土里拔起杂草，惟真微笑着吸尽那叛徒所有的一切，盖伦手抓着胸口倒地，只剩下个徒具人形的空壳子。旁边的人赶过来照顾他，但惟真如今精力饱满，抬眼望向窗外，把心智聚焦在远方。
威仪，注意听我说。警告帝尊说他同母异父的哥哥已经死了。惟真像海涛般澎湃，发出轰隆的声音，我感觉到威仪在他强大的技传力量之下畏缩。盖伦野心太大了，企图做超出他精技能力范围的事。可惜这个王后的私生子不肯安于她为他谋得的位置，可惜我弟弟无法说服他同母异父的哥哥放弃他那错乱的野心。盖伦的举止超出了他的地位应有的分寸，我弟弟应该要小心这种鲁莽行为会带来的后果。还有，威仪，这件事你要私下跟帝尊说。没有多少人知道盖伦是王后的私生子、是他同母异父的哥哥，我相信他一定不愿意让丑闻玷污了他母亲的名声，或者他的名声。这种家族秘密应该好好守住。
然后，以一股强大得让威仪跪倒在地的力量，惟真穿过他站在在珂翠肯的脑海中。我感觉到他努力把动作放得轻柔和缓。我等待着你，我未来的王后。我以我的名字向你发誓，我跟你哥哥的死绝对没有任何关系。当时我完全不知情，而现在我与你一同感到哀伤。我不希望你来的时候心里想着我手上沾了他的血。像一颗绽开的宝石，惟真把自己的心袒露在她面前，让她知道她没有被许配给一个杀人凶手。他无私地把自己最易受伤的部分向她展露，给予信任以求建立她对自己的信任。她摇晃了一下，但是站住了。威仪则昏了过去。接触结束。
然后惟真推搡着我。回去，快回去，蜚滋。这样太过头了，你会死的。回去，放手！像头熊拍了我一掌，我砰然跌回自己什么也看不见的身体里。

24余波
在颉昂佩的大图书馆里有一幅织锦挂毯，据传闻，它其实包含着穿越群山到达雨野原的地图。就像颉昂佩的许多地图和书本一样，由于这其中的资料被认为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因此必须用谜语和视觉谜题的方式来隐含。在挂毯上的许多图案之中，有一个肤色黝黑、肌肉结实、手持一面红盾的健壮黑发男人，对角的角落则有一个金色皮肤的生物。金色皮肤生物的那部分被虫蛀了，而且磨损得很厉害，但以挂毯上图案的比例看来，还是看得出它比人大很多，而且可能长有翅膀。在公鹿堡的传说中，睿智国王曾经由一条穿越群山王国的秘密路径，寻找到了古灵的国度。这两个图案是否分别代表古灵和睿智国王？这幅织锦挂毯是否记载着穿越群山王国、通往位于雨野原的古灵国度的路径？
很久以后我才得知，我被找到的时候是靠在博瑞屈身体上的，我们倒在温泉浴室的磁砖地板上。当时我像得了疟疾般抖个不停，怎么叫也叫不醒。是姜萁找到我们的，但她怎么会想到要到温泉浴室那里去，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了。我至今依然猜想她之于伊尤就像切德之于黠谋，也许她没有担任刺客，不过她几乎总是能知道或查出宫里发生的每一件事。无论如何，她接手处理了当时的情况，把博瑞屈和我单独安置在一间与宫殿隔离的房间里，我猜有一段时间没有半个公鹿堡来的人知道我们在哪里或者我们是死是活。在一名老男仆的协助下，她亲自照料着我们。
我在婚礼后大约两天醒来。那四天是我这辈子数一数二的悲惨时光，我躺在床上，抽搐的四肢不听我使唤。我常迷迷糊糊地打着盹，那是一种死气沉沉、一点都不舒服的瞌睡，不是鲜明地梦见惟真，就是感觉到他试着向我技传。我在精技的梦境中分辨不出真实和虚幻，只知道他很替我担心。我只能偶尔抓到片段式的内容，例如他进行技传的那间房间里的窗帘颜色，或者他试着联系上我时心不在焉地扭转着的手上那枚戒指的质感。然后我会被又一阵更激烈的肌肉痉挛给摇醒，让我深受抽筋的折磨，然后再度筋疲力尽地瞌睡过去。
我清醒的时候也一样难受，因为博瑞屈就躺在同一间房里的地铺上，发出粗重的呼吸声，但除此之外他几乎毫无反应。他的脸整个肿胀变色，几乎看不出他原先的模样。从一开始姜萁就没给我太多希望，说他不一定能活下去，就算活得下去也不一定会是以前的他。
但博瑞屈以前也曾经死里逃生。肿胀逐渐消退，瘀紫也渐渐淡去，等他终于醒过来之后，他便很快开始让自己恢复生气。他把我带出马厩之后的事情他全不记得了，我只告诉他他需要知道的部分。让他知道这些事其实对他并不安全，但这是我欠他的。他比我早下床走动，虽然一开始不时会觉得头晕和头痛，但不久之后，博瑞屈就能利用闲暇时间去熟悉颉昂佩的马厩、探索城内景致了。晚上他回到房里，我们静静地谈了很多话。我们两人都避免提及我们知道彼此意见不同的话题，而诸如切德给我上课的这类事情我也不能对他坦白，不过我们大部分谈的是他养过、照顾过的狗，还有他训练过的马，有时候他也会稍微讲到他在骏骑手下的早年时光。有一天晚上我告诉他莫莉的事，他静了一会儿，然后告诉我说，他之前听说“香蜂草蜡烛店”的老板背着一身债务死掉了，他女儿本来打算继承店铺的，但这下子只能到某个村子去投奔亲戚了。他不记得是哪个村子，但知道可以去向谁打听。他没有嘲笑我，只是严肃地告诉我说，在我下次见到她之前我必须先搞清楚自己的心意。
威仪再也没能施展精技。那天他是被抬下台的，但他一清醒过来，就立刻求见帝尊。我相信他传达了惟真的讯息，因为在博瑞屈和我休养的那期间虽然帝尊没有来看过我们，但珂翠肯来过，她提到帝尊对我们表示非常关切，希望我们能早日从这场意外中完全康复。她告诉我说，我当时痉挛发作跌进池里，博瑞屈想把我拉出来，却滑倒撞破了头。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是谁编的，或许是姜萁吧！我想就连切德也编不出比这更好的故事。但威仪在转达过惟真的讯息之后，就不再是小组的首领了，而且据我所知，他再也没有操习过精技。他离开宫廷，到骏骑和耐辛曾经统治过的细柳林去。据我所知，他后来变得明智了。
婚礼之后，珂翠肯和颉昂佩全城一起为她哥哥服丧一个月。我病倒在床上，只知道那一个月当中有很多钟声、吟诵声和大量烧香的味道。卢睿史的东西全都被分散送人，伊尤亲自把他儿子戴过的一枚简单的银戒指拿来给我，还有曾经射穿他胸口的那枚箭头。他没对我说什么，只告诉我这两样东西是什么，说我应该珍惜一位如此杰出的男人的遗物，至于为什么选这两样东西送给我，他没说，我只能自己纳闷。
一个月之后，珂翠肯停止服丧，前来祝博瑞屈和我早日康复，说我们到公鹿堡再见。惟真那短暂的技传接触已经完全打消了她对他的疑虑，她讲起自己的丈夫时带着一种宁静而骄傲的神情，她心甘情愿地启程前往公鹿堡，知道自己嫁给了一个高尚的男人。
回家的路上轮不到我在行列最前端骑在她身旁，也轮不到我在号角声、杂技表演和孩童摇铃声中进入公鹿堡。那是帝尊的工作，他也把事情做得很体面。我想惟真从来不曾完全原谅他，但他对帝尊的阴谋置之不理，仿佛那只是小男孩恶作剧的伎俩，我认为这比任何公开的谴责更使帝尊畏怯。而关于下毒这件事，罪名最后是怪到劳得和塞夫伦的头上，毕竟毒药确实是塞夫伦弄来的，而苹果酒是劳得负责送的。珂翠肯则假装相信这是野心过大的仆人在主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事，而卢睿史死于毒药这件事从来没有被公开，我的刺客身份也没有泄漏出去。不管帝尊心里怎么想，他表面上的举止就是一名年轻王子优雅体面地护送哥哥的新娘回家。
我休养了很长一段时间。姜萁用药草治疗我，她说那些药草能重建我身上被损伤的部分。我应该把她的那些药草知识和技术学起来的，但我的头脑似乎跟我的双手一样握不住东西，而且事实上，那段时间的事情我现在几乎都不记得了。我复原的速度慢得令人感到挫败，为了让这段时间不那么枯燥，姜萁试着安排我到大图书馆去看书，但我的眼睛很快就累了，而且好像跟我的手一样容易抖动，总是不得安稳。大部分日子我都躺在床上思考。有一段时间我纳闷不知道自己还想不想回公鹿堡，不知道自己能否继续担任黠谋的刺客。我知道如果我回去，我在餐桌上就得坐在帝尊之下，抬头看见他坐在国王陛下的左手边。我对待他的态度必须宛如他从未试图杀害我，从未利用我毒死一个我敬佩的男人。有一天晚上我坦白跟博瑞屈谈起这件事，他坐着静静听我讲，然后说，“我想象不出珂翠肯会比你好受，或者比我好受。我得看着那个两次企图杀死我的人，还要叫他‘王子殿下’。这必须由你自己来决定。虽然我很不愿意让他以为他把我们吓跑了，但如果你决定我们要到别的地方去，那我们就去。”我想，那时我终于猜到了那个耳环所代表的意义。
我们离开山区时，冬天已经真正地到来了。博瑞屈、阿手和我比其他人晚了很久才回到公鹿堡，因为我们一路走得很慢。我很容易就感到疲倦，而且我还是非常难以控制我的身体。我会出其不意地垮倒，像一袋谷子一样从马鞍上摔落下来，然后他们会停下来重新扶我上马，我会强迫自己继续骑下去。许多个夜里我发着抖醒来，连喊出声的力气都没有。这些复发的情况消退得非常慢。但我觉得更要命的是有些晚上我不会醒过来，而是没完没了地梦见自己溺水。有天晚上我从这种梦境中醒过来，发现惟真站在旁边俯视我。
你连死人都能吵醒，他和蔼地告诉我。我们一定得替你找个师傅，就算不教你别的，也要教你学会稍微控制一下。珂翠肯觉得有点奇怪，我怎么这么常梦见溺水。不过我想我得感谢你，起码你在我新婚之夜睡得不错。
“惟真？”我昏沉沉地说。
继续睡吧！他告诉我。盖伦死了，我也把帝尊管得比较紧了一点，你不需要害怕了。睡吧，别再做那么吵的梦了。
惟真，等一下！我盲目地想抓住他的动作打断了微弱的技传连结，我除了听他的话睡觉之外别无选择。
我们继续前行，穿过越来越糟的天气，三个人都早在真正到家之前就渴望着抵达目的地。我相信，博瑞屈是在那趟旅程中才注意到了阿手的能力。阿手相当能干，能让马和狗都信任他，后来他轻松取代了柯布和我在公鹿堡马厩里的位置，他和博瑞屈建立的友谊让我更加意识到自己的孤单，虽然我不太愿意承认这一点。
在公鹿堡宫廷里，盖伦之死被视为悲剧，之前最不熟识他的人讲了最多他的好话。显然他太过操劳了，这么年轻心脏就不行了。有人谈到以他的名字给一艘战船命名，仿佛他是战死的英雄，但惟真从未认可这项意见，所以这提议也没什么后续。他的尸体被送回法洛埋葬，极尽哀荣。就算黠谋猜到惟真和盖伦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他也隐瞒得很好，不管是他还是切德都从没跟我提过这件事。我们失去了精技师傅，连个可以取代他的学徒都没有，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尤其是红船劫匪就在海外不远处。这件事倒是有公开地讨论过，但惟真坚决拒绝考虑任命端宁或者盖伦训练出来的小组中的其他人。
我始终不知道黠谋是否把我出卖给了帝尊，我从没问过他，甚至也没跟切德提过我的疑问。我想我是不想知道，试着不要让这件事影响我的忠诚，但当我说“国王陛下”的时候，我心里指的是惟真。
卢睿史对我承诺过的木材送到了公鹿堡。这些木材得先经由陆路拖到酒河去，然后用平底船送到涂湖，再沿着公鹿河送到公鹿堡来。木材在隆冬之前送到，正如卢睿史之前说的一样巨大且笔直。用这些木材建好的第一艘战船便以他的名字命名，我想这点他能理解，但是大概不太会赞许。
黠谋国王的计划成功了。公鹿堡已经很多年没有任何一位后妃了，珂翠肯的到来让人们对宫廷里的生活感兴趣起来。哥哥在她大喜之日前夕悲剧性地死去，她却勇敢地继续成婚，让人们对她感到好奇，而她对新婚丈夫明显的敬爱使惟真在他自己国人眼中也成了浪漫的英雄。他们是非常显眼的一对，年轻、皮肤白皙又美丽的她格外衬托出惟真沉静的力量。在一场吸引了六大公国大大小小贵族的舞会上，黠谋把他们两人展示出来，珂翠肯用流畅的演说热烈地呼吁大家团结起来打败红船劫匪，于是黠谋募到了钱，即使在冬天的风暴中，六大公国也立刻开始修筑防御工事。更多的瞭望台建了起来，大家自愿驻守，造船工人争先恐后地工作，以建造战船为荣，公鹿堡城里到处都是自愿前来担任战船水手的人。那年冬天有一段短暂的时间，人们相信了自己创造出来的传说，似乎光靠意志力就能击败红船劫匪。我对这种心态抱持怀疑，眼看着黠谋鼓励助长这种气氛，但不知道等冶炼的现实再度开始的时候他要如何维持住它。
另外还有一位是我必须提及的，它涉入那场阴谋冲突中只因为它对我的忠诚。一直到我死去，我都会带着它留在我身上的疤痕，它用已经磨损的牙齿好几次深深地咬进我手里，才终于把我从池中拉出来。它究竟是怎么办到的，我将永远不得而知，但当别人发现我们的时候，它的头还靠在我胸前，它与这个世界的生死牵系已经断了。大鼻子死了。我相信它是慷慨地献出了它的生命，记起当我们还年幼的时候曾经如此善待彼此。人的哀伤再强烈也比不上狗，但我们的哀伤却会延续许多年。

尾声
“你累了。”我对那男孩说。他站在我身旁，我不知道他已经站了多久。他缓缓伸出手来，从我握不紧的手中把笔拿开，我疲倦地看着那支笔在纸页上一路延续下来的迟疑的墨迹。我想我以前见过这个形状，但当时不是墨水。是红船甲板上一道逐渐干涸的血迹吗，而致使那鲜血溅洒在甲板上的是我的手？或者是一股冒向蓝天的黑烟的形状，因为我骑马去警告一座村子要小心提防红船但却为时已晚？或者是在一杯纯净的水中旋转散开的黄色毒药，而我带着微笑把那毒药递给了某个人？是一个女人在我枕上无心留下的一绺头发？还是我们把一具具尸体拖离海豹湾那座默默燃烧的瞭望台时，其中一具尸体的脚跟拖划出来的痕迹？是一个母亲脸上的泪痕吗，她把遭到冶炼的幼儿紧抱在怀里，不顾他气愤的喊叫？这些记忆就像红船，来时既无警讯也无慈悲。“你应该休息了。”男孩又说了一遍，我这才发现自己正坐着呆呆地盯着一张纸上的一行墨迹看，那行墨迹完全没有意义。又毁了一张纸，又白费了一番努力。
“收起来吧！”我告诉他，他把所有纸张收拢起来胡乱堆在一起，我也没有表示异议。药草知识与历史、地图与思索，在他手里和在我脑中一样混成一团。我已经想不起来自己原先到底打算做什么了。那疼痛又回来了，要平息它是那么容易，但那种方法却会带来疯狂，在我之前已经有许多例子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我叫男孩去拿两片“带我走”叶子，跟姜和薄荷加在一起替我泡杯茶。我在想，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我叫他拿三片那种齐兀达草药的叶子来。
某处，有一个朋友轻声说，“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