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猫饭奇妙物语
作者：张寒寺
内容简介
 《猫饭奇妙物语》是一本故事书，是豆瓣阅读最火热故事专栏《猫饭奇妙物语》的结集出版。 这本书没有固定的故事选题和行文风格，所以不管你喜欢看什么样的故事，都能在这本书里找到你想要的，这些故事的唯二共性是：一、奇思妙想的情节；二、难以预料的结局。 这里面有不懂浪漫的博士，埋头制造具备接吻机能的机器人，只为把它送上月球去执行一项任务 有一个动物园饲养员，深夜潜回动物园，试图偷走一只狮子 还有从外村嫁来的四姨，怀胎十月之后，如预言一般地生下一只叉烧包 正准备享受单身生活的男子，突然收到妻子从世界各地寄来的明信片，他清楚地记得，妻子在不久前刚刚被自己杀死 而远在明朝，宫里的太监总管正在暗暗发愁，因为皇帝陛下又偷走了他的肚兜 这几十个故事都不长，几分钟就能看完，却能提供恐怖、搞笑、悬疑、温情等各种情绪，非常适合打发闲暇时光，获得阅读快感。 至于探讨人生、思辩哲理、激励弱者、解开心结、关怀下一代，还是交给其他的书吧。 

==========================================================
佳醇与父亲的重逢
佳醇8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了，她是在放学回家后才知道的。当时她照例拿了三双筷子摆到桌上，母亲却突然哭了出来，佳醇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慌乱得不知所措。
母亲哭了一会儿，终于停歇下来，缓缓地告诉女儿什么叫感情破裂，什么叫离婚，什么叫监护权，什么叫探视权。
佳醇以她刚上二年级的智商琢磨了半晌，大致明白现在的状况是：爸爸不爱妈妈了，爸爸和妈妈不会在一起生活了，自己以后只能和妈妈在一起，每隔一段时间爸爸会来看自己。
于是她问：“那爸爸什么时候会来看我？”
母亲说：“我也不知道。”
那以后的日子自然算不上好过，佳醇从早晨起床到入夜睡觉，都要经历各种各样不习惯的变化，母亲煎的鸡蛋不如父亲煎的嫩滑爽口；母亲经常忘记在前一晚的家庭作业上签字；下午放学不会再有父亲来接，更不会有他指着自己的下巴说“看，爸爸今天把胡子刮干净了”；晚饭早早开场，因为不再需要等待加班的父亲，桌上只会有两副碗筷，那只酒杯放在碗柜最高的地方，佳醇再也没见到过。她好像有无数的机会来抱怨，抱怨凭什么“爸爸”这个称谓突然就只能从别人嘴里冒出来，自己听到后还会那么难过。
可是她没有抱怨过，她睡觉时伏在母亲怀里，任母亲的泪水打湿她的头发，每一次都假装睡着。
父亲第一次回来看佳醇，是在5年后。
那天她经历了上中学后第一次大张旗鼓的考试，考得很糟，她拿着满是红叉的试卷，坐在小公园的长椅上，半张着嘴，呆呆地望着远处草坪上那个跟爸爸放风筝的小孩。
“不开心吗？”
这是时隔5年后，父亲对佳醇说的第一句话。
13岁的佳醇望着眼前这个看起来没有任何变化的人——除了脸色有些不好，有一点陌生，这个声音毕竟久疏问候；有一点怨恨，这张脸孔毕竟久未谋面。她撇了撇嘴，努力了几次，最终还是不争气地哭了出来，眼泪顺颊而下，泪如断珠。“你都不回来看我！我不开心！我就是不开心！”她扑进父亲怀里，痛哭如嚎。
“没事的，会好的，刚开始是很难的。”父亲拍拍女儿的背，有些语无伦次。
佳醇向父亲诉说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妈妈做的饭不好吃，邻居的狗晚上老是叫唤，坐在后排的男生总是玩她的长发，还有上课，“爸爸，数学真的好难好难啊，我可不可以不学啊？”
“爸爸，你别走了好不好，你回来吧。”佳醇仰起头，望着父亲。
父亲摇摇头，笑笑说：“不行的。”
那天，父亲挨着佳醇坐了半个小时，然后离去，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也没有约定再见面的日期，即使佳醇再哭出来，他也没有回头。
时间一直在走，对有的人来说过得很慢，对有的人来说过得很快。
佳醇高中二年级的时候，谈了第一场恋爱，无声无息地开始，无声无息地结束，还没来得及完全体味它的甜蜜，便要硬着头皮承受分开的痛苦。在她即将开始怀疑这个世界——是否都能毫无怜悯地抛弃她——的时候，父亲再一次出现了。
17岁的佳醇坐在父亲对面，只盯着眼前的咖啡，一次也没看他，她不想跟他说话，也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听母亲说，这个男人这辈子只谈过一次恋爱，就是和母亲，连久病成良医的资格都没有。
她记起更小一些的时候，还曾经赌气跟母亲说，要离家出走去找爸爸，虽然最终未能成行，但那个时候，她多崇拜爸爸啊，认为爸爸就是世界上的神，没有什么是他解决不了的。可是现在——他跟我一样无能，一副弱小无知的样子。
“我听说，大学里有很多更好的男生。”
佳醇鼻子里哼出气，不置可否。
“我和你妈妈就是在大学里认识的。”
“但你还是抛弃了她。”佳醇强忍着没说。
这次会面仍然只有半个小时，直到父亲离开，佳醇一次也没抬头，也没跟他说一句话。
大学在一个很远的城市，佳醇以为，既然年幼时就经历过离别，这次应该不会那么伤心，但看着母亲耳边的白发，她还是流下了眼泪——明明来机场的路上才刚跟她吵了一架。
临安检前，父亲出现了，他看起来好像还是那么年轻，但又似乎老了许多，也可能是越来越陌生，所以越来越没有感觉了吧，谁知道呢。
18岁的佳醇觉得才过一年，自己好像成熟了不少，她大方地与父亲对视，主动开口说：“这次没等个四五年，我还以为要大学毕业才看得到你呢。”
“女儿去那么远的地方，当然要来送送。”父亲张开双臂，朝女儿走了一步。
佳醇看得出来他不是很自信，于是松开拉着提箱的手，迈了一步与父亲拥抱，贴在他耳边说：“放心，我还没恨你恨到要当众让你出丑的地步。”
父亲尴尬地笑笑，转而耐心地说起大学的事情，如何跟室友相处，如何跟导师相处，什么课值得选，什么课不用去，事无巨细，听得佳醇心烦。
“好啦好啦，啰唆得很。我走了，拜拜！”佳醇向父母招招手，跨过了安检口。
母亲要求佳醇每星期往家里打一个电话，佳醇深知母亲的辛苦和寂寞，所以从来没有忘记过，但她还是会问：“爸爸去看过你吗？”
“都离婚了，还看什么？”
“那你有没有他的电话，他怎么都不给我打个电话？”
“大概是很忙吧。”
这样的对话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发生，都在两个女人对同一个男人的抱怨中结束，直到佳醇毕业，都是如此。
毕业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日子，佳醇心里也这样认为，所以从毕业典礼开始，她就四处张望，寻找那个熟悉又陌生的人。
典礼上的人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笑的、哭的、兴奋的、失落的，唯独没有佳醇最在乎的。
最在乎吗？都没见过几次。22岁的她在心底嘲笑自己。到最后，父亲也没有出现。
大概这个城市真的是太远了吧，不值得。佳醇站在人群之中，感到前所未有的落寞。
未婚夫问自己父亲会不会在婚礼上出现的时候，佳醇真的给不出一个准确的答案。
她之前已经和他讨论过“母亲把我的手交到你手里”的婚礼方案，虽然不寻常，但只要大家明白新娘家的情况，应该也不会显得多么格格不入。
可是在心里，还是希望牵自己入场的是父亲——什么啊，明明已经很久没见过这个人了。
“我问过妈，说可能会来，”佳醇望着镜中的自己，回想十多年前在公园长椅上哭泣的那个小女孩，这样漫长的改变，父亲还认得我吗？“会来的，一定会来的。”
未婚夫那边的家人表示了理解，尤其是母亲离婚后一直没有改嫁，说起来都有点封建道德模范的意味。这样的故事，似乎更应给予同情，他们甚至同意婚礼在佳醇的故乡举行。
所以在结婚当天，母亲和佳醇准备好了应急方案，还想了一句自以为能逗笑全场的对白，“小子，别以为你一个人养她不公平，我这么多年也是一个人养的！”
如果不是父亲突然出现的话。
母亲很自然地把位子让给了父亲，好像理应如此一样——真是岂有此理，你竟然可以来捡现成的，佳醇愤愤不平地想。
25岁的佳醇被父亲领着走向未来的丈夫。这段路很短，短得两人想不出该说什么话，以洞穿横在他们之间7年未见的隔膜。佳醇偷眼望父亲，他好像还是没有老，又好像满脸疲惫，他的胡子仍然刮得干干净净，模糊的，是他眼中的泪水，还是佳醇眼中的？
只剩最后几步了，佳醇有些着急，她知道余生不会再有比此刻更神圣的日子，她希望，真真切切地希望，父亲对她说点什么，祝福新生也好，回忆旧痛也好，什么都好，她想听见父亲的声音。
在手被递到未婚夫手里之前，父亲终于开口了：“开心吗？”
佳醇的眼泪夺眶而出，用力地点点头，“开心，爸爸，我很开心！”
婚礼持续了整个上午，父亲却仍然只待了半个小时，他匆匆离去的背影残酷而无情，让这场温馨的仪式陷入一种凄冷的氛围之中。
佳醇为此向母亲埋怨：“他怎么可以这样，他难道不是只有我一个女儿吗？对他来说，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出嫁更重要的事情吗？”
母亲只是看着手表，一句话也没有说。
倒是丈夫抱着佳醇的肩膀，安慰说：“也许父亲真的有别的事情，我们要理解他，以后还有机会见面的。也可能，他毕竟这么长时间没见过你，和这里的其他客人也不熟，坐在这里会不好意思吧。”
“他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是他的女儿，他跟我亲就好了，为什么要在意别的事！”佳醇用手捂着眼睛，肩头抽动，“永远都是这样！永远都是半个小时！在他眼里，我就值半个小时！”
丈夫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更紧地抱着她。
“要是他没时间来，那就干脆不要再来了！”佳醇抹掉眼泪，最后说道。
佳醇确实没有再见到父亲，三天之后，母亲告诉他，父亲去世了。
此时的佳醇已经从婚礼的情绪化波动中平静下来，她无心追究父亲的我行我素，也不会后悔自己说过的狠话。她告诉自己，既然已经把一生托付给另一个男人，有没有父亲也就无所谓了。
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在父亲的死讯面前，她才发现自己所有的倔强都是假装的。
“他死的时候在哪里？是一个人吗？有人陪在他身边吗？”母亲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我带你去见他。”
佳醇突然意识到，某个埋藏了十几年的秘密即将被揭开。
这里是一所医院的地下室，寒冷而阴森，四周只听得到像冰箱一样发出的低低的“嗡嗡”声。
沿着走廊，除了顶部密布的管线之外，就是墙边依次排去的大铁柜子。
“那是什么？”佳醇问。
“人体冷冻柜。”母亲一边回答，一边朝远处一个柜子走去。
“是做什么的？”
“你知道冬眠吗？这个跟冬眠一样，可以把人冷冻起来，让时间在他们身上停止，等到需要的时候，再把他们唤醒。”
佳醇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要冬眠？人类又不缺食物。”
母亲走到一个柜子前停下，那上面写着父亲的名字，“每个人都不一样，有的是觉得现在活得没意思，想靠这种办法去未来；有的是得了绝症，医生目前治不好，只能指望将来；还有的，比如你父亲——”
“是因为什么？”
“因为剩下的时间不多。”
“你的意思是说——”
“是的，佳醇……”母亲转过脸来，看着女儿，脸上带泪，“我们骗了你，你爸爸他没有跟我离婚，这十多年，他一直都被冷冻在这里。”
“医生查出他得病的时候，他已经没剩下多少天可活了，医生说他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什么大碍，但随时都可能死，以现有的技术，别说治疗，连病因都找不到。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可想，除了等死以外，我和你爸爸每天数着日子，看着他一天天憔悴下去，他连遗书都改了好几遍。快到最后的时候，医生问我们愿不愿意试试人体冷冻，因为还在试验期，所以是免费的。”
“你们同意了？”
“我们没有别的选择，一种是死，一种是保留一丁点儿希望。”
佳醇无法想象父亲那个时候对生的渴望有多么强烈，“可是你们为什么不告诉我？”
母亲按下柜子旁的阀门开关，“你还太小，不会明白这样做的意义。而且，你爸爸说，万一冷冻期间出了什么问题，他还是死了怎么办；也可能，不管冷冻到哪个时代，他的病都没办法治好，又怎么向你解释。与其让你被一个虚无缥缈的希望折磨，不如让你认为他是一个无情的父亲。”
佳醇内心感到阵阵酸楚，“那他怎么不乖乖冬眠，老是回来看我？”
“因为这才是他接受冷冻实验的真正目的。你爸爸对治愈没抱多大希望，他只是放心不下你，你还那么小，路还那么长，你碰到障碍和挫折的时候，他希望能亲自给你鼓励和勇气。所以，他请求医生和我安排时间唤醒他，以便在你需要他的时候，他可以及时地出现在你身边。医生一开始是反对的，因为这会严重影响冷冻质量，但架不住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恳求，医生最后批准了，但要我们保证每次唤醒只有一个小时。”
曾经发生的一切，在这一刻，都说得通了。
原来，每次半小时的重逢，都是父亲消耗生命换来的珍贵赐予。
母亲拉出大柜子，玻璃表面下，能看到父亲的脸，他似乎没有变化，胡子刮得很干净，就像是睡着了一样。
“他在这里面躺了十几年，会不会很冷很孤独？”佳醇轻声问。“他有很多话想跟你说，都写在这里面。”母亲从口袋里拿出一沓信，“这是他改了很多遍的遗书，每一个版本都在这里。”
佳醇接过信，看到最上面那一封的封面写着：“女儿，爸爸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但还是想亲眼看着你长大……”

偷狮子
已经30岁的人了，不仅没有而立，还热衷于玩“真心话大冒险”这种游戏，是不是太幼稚了？
我停好车，熄灯后又在车里坐了一会儿，然后摇下车窗，见周围没有别人，悄悄走下车来，朝园内走去。深夜的动物园很安静，只是偶尔会听到夜行动物寂寞的叫声，不过它们也得不到回应，所以都有些百无聊赖。
脑子虽然有些恍惚，我却也不敢多做停留，凭着熟记于心的路线，径直朝狮笼走去。狮笼距离停车场并不远，很方便我的行动。
如果没记错，这一路过去一共有四个摄像头。我停下脚步，摸出一根烟点着，抽了一半，然后看到摄像头的指示灯被关上了，不错，勇哥办事很牢靠。我掐灭烟，小心地收进口袋里，然后继续往前走。
还没到笼子边，我就闻到了狮子的气息，原始而充满野性——也夹杂着浓烈的粪便气息，当然，它肯定在更远的地方就发现了我，不过它并没有表现得躁动。
因为，我是它的饲养员。
我打开笼子，轻轻叫这只母狮子的名字，我养了它七年，我们彼此都有完全的信任感。
果然，我听见狮子起身走了过来。它的脸在我伸出的手掌上蹭了蹭，一双巨大的眼睛在月光的映射下发出瘆人的光亮。假如我不是这个身份，我一定已经被吓得当场瘫倒，只能任它摆布了。
“走，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我拍拍它的头，示意它跟我出来。
没错，我是来偷狮子的。
狮子试探着跟我走出了笼子，它紧跟在我身后。毕竟是从小在动物园长大的，它并没有要逃跑的意思，只是不住地打量周围的景色，尽管已是深夜，但对它来说，想必也是亮堂堂的吧。
勇哥已经坐在车里等我了，“怎么样，顺利吧？”
“我搞不懂为啥要选这么变态的大冒险？”
“说好的愿赌服输，对吧？”
“我真是疯了，拿自己的工作跟你们开玩笑！”
“行啦，行啦，赶紧上车走了，小伟还在家等着呢，他喝那么多酒，别一会儿睡着了。”
我把狮子带上车，它对这个更小的“笼子”倒没什么排斥，都没咕哝一声，只是安静地趴在后窗前，好奇地往外面张望。
勇哥车开得很快，我连声叫他开慢点，本来就喝了这么多酒，待会儿碰到交警，怎么解释车里的大型食肉动物。他大笑一声说，老子放狮子咬死他。
回到家，我们费了半天劲才把狮子弄进房间，人味太重，它有些不适应，不安地在客厅徘徊。
小伟已经在卧室的床上躺下了。
“他都睡了。”
“那又怎么样，他自己选的大冒险，必须执行。”
“好吧。”
我把狮子赶进卧室，然后锁上了房门。
“你说，他选这个大冒险会不会没当真，只是开个玩笑？”趁着脑子还有一点意识，我说出了自己的怀疑。
勇哥轻蔑地一笑：“小伟是说一不二的男子汉，他既然敢选被狮子咬死，就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在这间满是酒气的房子里，我和勇哥继续喝着酒，一边听小伟的惨叫声，一边等着天亮。

只是错相识
男子A
我不是那种只在情人节给女朋友送花的男人，那种等着一个西洋人安排好的日子才对女朋友表现温柔的行为，在我看来既无能又懒惰。
所以我今天又买了一束红玫瑰，与往常一样，还是九朵，特别要求店里的小妹在包装上加了一只小熊，这是女朋友很喜欢的装饰物。我抱着这束花走在路上，都能感到周围人的目光，甚至可以想象，别的情侣从我身边经过后，女人一定会向男人称赞我的浪漫，并嘲笑对方的不解风情。
我决定到她公司楼下等她，在她同事面前给她一个惊喜和拥抱，利用那些八卦的嘴巴宣扬宣扬她有一个如此贴心的男朋友。
等了大概十分钟，她就下楼来了。天气冷，她把自己包裹得很严实，一条红色的围巾把整个脸都包住了，只露出一双乌黑的杏仁眼，滴溜溜地打量着我。
我咧嘴一笑，迎上前去，不容分说地把她搂进怀里。
这时，她两手在胸前轻轻地推我，声音陌生而坚决：“先生，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男子B
下班之后我还是觉得忍不了，这他妈谁能忍？
我想不明白作为女朋友，她有什么理由在情人节当天还加班？再说了，那是个什么公司，情人节还这么多事儿？
她必须得给我个说法，要是不当面扯清楚，只能说明她背着我有人了，无情无义！无情无义！
我算准她下班的时间到了她公司楼下，隔着玻璃门，居然看到她跟另一个男人抱在一起，那一束骚红骚红的玫瑰，抱，我让你抱——
我冲上去扭过那个男人的脸，对着面门就是一记直拳。
这小子捂着脸咕哝了一声，我以为他要跟我答话，正准备爆粗口，他腿一抬就踢在了我肚子上。
还来劲了是吧？
老子也不是吃素的，我把包扔给还在旁边发傻的贱女人，“我当着你的面，教训教训这个小白脸！”
这时，她拉下挡在脸上的围巾，“哎呀，我说你们两个，都认错人啦！”
女子
本来今天除了特别冷之外，不像是个会发生大事的日子。
可奇怪的是，下班之后就变得不正常了。
先是一个长得很斯文的男人，拿了一大束玫瑰，什么都不说就把我抱住了，他肯定是把我认成他女朋友了，唉，真不该用围巾挡住脸。
这还没完，我正跟他解释呢，突然就从门外面又冲进来一个天煞孤星，长得人高马大一身腱子肉，拽着那个男的就打，还让我帮他看包，说要教训小白脸，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怎么他也把我认成他女朋友了？
但他们两个根本不听，只顾打架，拳来拳往，呼呼嘿嘿，热闹得不得了。
可是，我看着两个素不相识的男人为我打架，又看着手里这束鲜艳欲滴的玫瑰花，心里竟然还有一点得意。
因为，我还没有男朋友。
玫瑰
今天，我终于被一个男人买走了。
看他的样子，是要把我送给他的女朋友，以作为他们爱情的见证。
我感受得到他的热情和心跳。
虽然即将去履行这样伟大而神圣的使命，我却高兴不起来。
因为，我其实是一束月季。

先生的糖罐
我当了七年小学老师，先是教国文，然后又教了一段时间的通识教育，最后觉得给全年级上通识教育课太辛苦，便主动申请当班主任，重新教国文，但只教一个班。就是在这个班上，我遇见了给我印象最深的学生，我不知道我的出现有没有改变他的命运，但他却实实在在地改变了我。
他的名字叫村下义宏，来自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他平时爱穿白衬衫配黑色长裤，在同龄人都偏好色彩艳丽的衣服的环境里，这身打扮显得他要成熟不少，很多初识他的人都会以为他是国中生。
村下义宏的成熟也不仅限于外貌，不管在课堂还是课余，据我的观察——我喜欢观察小孩子，尤其是他们的眼睛，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纯净的物体，这是我平生最重要的爱好——他都表现得沉默寡言。我之所以说“表现得”，是因为我看得出，他不跟其他人说话，既不是出于害羞，也不是因为找不到有趣的话题，而是他觉得其他人幼稚，实在不值得他浪费时间。诚然，他的同学们确实很幼稚，他们最热衷的话题是争论谁吃过的糖果种类更多，而最喜欢做的事情也是吃糖，尤其是一种叫作VIGAS的巧克力糖，一直是他们的最爱。
村下义宏对这些就没什么兴趣，他无意与同学们争论糖果的知识——虽然他们带了新的糖果来也都会分给他，换来他不以为然的表情。他大部分的时候都在做跟我一样的事情——观察别人。虽然我和他出于绝不相同的理由，但偶尔在课上目光相触，两个人也都会心一笑，就像在人间相遇的两个半神，能给彼此以尊重，并不需要互相打扰。
我和他相差20余岁，却成了未曾交谈过的朋友，我们都还不了解对方，尤其是在这个世界生存了30年的我，并不指望只有9岁的村下义宏能理解我多少。
但这种观点最终还是被改变了，那是在一个体育日的下午，学校举行了运动会，所有学生都要参加，我把学生托付给旁班的同事，独自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偷闲。
村下义宏没有敲门就进来了，当时我正在摆弄手里的VIGAS糖罐，右手刚好把糖罐里的东西摸出来，阳光照射在上面，反射着奇妙的光芒。
我相信村下看清了我手指间夹着的东西。
那是一只人的眼球，准确地说，是一只7岁小孩的眼球，我起的代号是Black Onyx。
当然，也还有Mars、Moon、Purple等，它们都在糖罐里，互相瞪视着对方，轻易不得见人。我能分辨出它们每一个的区别，眼白和眼仁的比例，每一道血丝的纹路，拿在手中的质感，我都了如指掌。
因为它们都是我亲自从邻县的小孩眼窝里挖出来的，它们都是我的宝藏，是我收集了几年的结晶。
当然，我并不会对学校里的学生下手，那样太招摇，爱好这种事情，还是私人一些比较好。
虽然报纸上隔几个月都会登载“小孩被连续作案犯挖去眼珠”这样的新闻，但警察从来没有找上门来，他们大概还在离我很远的地方瞎忙活吧。
我没有负罪感，但是，我也不想让人知道。
所以我那时很紧张，因为我确定，村下看见了，以他的性格，大概还会在心里泛起一个不冷不热的概念：哦，原来挖眼珠的变态就是老师啊，真是笨蛋。
我正在犹豫是把眼珠当作VIGAS吞进嘴里以作掩饰，还是恼羞成怒把村下的眼珠也挖出来。
他却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对我说了一句：“老师，我是来取花名册的。”
原来是这样。我拉出抽屉，把花名册给他。他眼神并没有聚焦在糖罐上，接过册子之后，他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任何变化，说了声“谢谢”便离开了。
后来的几周我都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到村下义宏身上，我紧盯着他注视的方向，看他是不是会悄悄到办公室检查我的糖罐，甚至会不会偷走它。
因为，我确定他是跟我一样的人。
我在这种紧张的日子里度过了三个月，每天都害怕糖罐会突然消失，或者被掏得空空如也，还有村下带着嘲讽的眼神，每次扫过我身上，我都有被俯视的感觉。他似乎在对我说：“老师，你的秘密被我知道了。”
这种煎熬终于在警察来到学校之后结束了。
他们满校园寻找证物，还找很多老师和学生问话，我也被叫去了，他们问了一些行程方面的问题，比如某年某月某日在什么地方做什么，是否有能做证的人。
我清楚他们在找谁，而且，我从来就没想过隐瞒罪行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一点不在场的证明都没有，我成了他们的头号怀疑对象。
但他们没有证据，最关键的证物，他们一直没有找到。
直到他们问询了村下义宏。
那个白衬衫黑色长裤的少年从洽谈室走出来之后，警察们就逮捕了我，摆在我面前的是敞开的糖罐，里面一颗颗的眼球，怨毒地看着我，似乎有无数的话想要对我说。
狱长，这就是我的故事，你还有什么想问的吗？哦，你问村下义宏跟警察说了什么？这个我还真知道，是我的律师转告给我的。
警察问他有没有觉得老师有什么异常。
村下只跟警察说了一句话——
“先生有一只很大的VIGAS糖罐，但他从来没有发糖给我吃过，很小气。”

调钟人
三个月前，我第一次见到医生，我们的对话我还记得很清楚。
他听完我絮絮叨叨的讲述之后，只是望着我背后墙上的挂钟，我不知道他是在发呆还是在思考，好半天，他终于说：“你丈夫没有死。”
这是我希望听到的答案，虽然之前遇到的，不管是肇事司机、交通警察，还是其他医生，都反复跟我强调我的丈夫死了，但他们都拿不出证据，驳不倒我内心某种诡异的直觉——是，我们是出了车祸，我是很久没再见到丈夫，但我就是知道，他没有死。
可是，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那他在哪儿？”我问医生。
医生没有立即回答我，他拿出笔在纸上飞快地写着什么，写完后递过来：“你照着我的方法去做，应该可以再见到他。”
字迹一如他的同行们那样潦草，我努力辨认了一会儿，然后觉得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你要我每天早起调钟的时间？”
“对，每天调，一天都不能中断，而且，要严格按照我指定的时间点和频率。”
“你到底是医生还是算命先生？”我也顾不得这句话是不是无礼了。
他一笑：“很多人都这么问，你就当我是算命先生吧！因为，我马上要说的一句话特别像算命先生。”
“你要说什么？”
他身子凑过来，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我：“照我的方法去做，时间也许会很长，长得你无法忍受，长得让你怨恨上天，但只要你肯相信我，就一定会再见到他。”
这是个神经病，我在心里做出评价。
从医生那儿回来的第二天，虽然没有设置闹钟，我还是在早上7点30分醒来——我已经很久没有起得这么早了，自从丈夫消失之后，似乎也没有早起做饭的必要了。所以，身体竟突然恢复以往的习惯，也让我怀疑是否潜意识里其实信了医生的鬼话。
那好吧，我站上凳子，取下墙上的挂钟，盯着钟面，等待医生指定的时间——7点50分。
说起来，这只钟还是结婚前一天才挑好的，商场里似乎就只有那种很土气的钟，不是金灿灿如同暴发户的样子，就是各种装饰的乱炖，还是丈夫最后跑了很远的地方才选到合适的。
快了，还有一分钟就要到7点50分了，捏着旋钮的手指竟然紧张得微微颤抖，额头满是汗水，我还真是没用。
秒针指向了12！7∶50∶00！我轻轻扭动旋钮，把秒针往回调了1秒，“咔嗒”，秒针发出清脆的声响，7∶49∶59，呼，刚刚好。
我扫视整个房间，什么都没发生，什么都没出现。
这有什么意义呢？
自那以后，除了每天早上起床把钟调慢1秒之外，我的生活与往常——失去丈夫之后的往常——并无任何区别：翻出他的衬衫一件一件地熨烫，一件一件地折叠；在被我戏称为“寡妇群”的聊天室里与那些同样失去丈夫的女人们聊天；参加父亲给我报的职业课程，准备重新回到职场挣钱养活自己；下课后经过我们常去的公园，在长椅上坐着看日落，趁无人注意的时候哭一会儿；做他喜欢吃的菜，放上两双筷子，把两只碗里的饭都吃光，并代他谢谢自己的厨艺；睡觉时枕在他的枕头上，他的味道还残留在上面，一天天淡去。
我想梦到他，却一次都没有。
我想生活有些改变，却一点都没有。
我确定已经过去了23天，因为我已经把时钟调慢了23秒，23次“咔嗒”，当别人家的钟是7∶50∶00时，我手中的钟却是7∶49∶37。
我打电话要求医生告诉我答案，做这种傻事还要做到什么时候，坚持到何时才会看到结果？结果又是什么——除了搅乱我的生物钟之外？
医生只是强调一定要相信他，其余的，他一概不谈。
我讨厌这样的状态，明知道对方是个拿我寻开心的神经病，还要把剩下的全部希望交到他手里。
三个月过去了，生活终于起了变化，我在一间小公司做行政，有开明的上司和友好的同事，虽然回家经过公园时还是会忍不住鼻酸，但我相信，生活是在向着好的方向前进。
调时钟的事情我还在继续，一天都未停止，如今我的钟已经比别人的慢1分半了，还是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用，大概，我已经把它当成一个无聊的游戏了吧。
现在的我正坐在医生面前，脸上有了一点笑意，不再像之前那般木然，“医生，我可能要停止调钟了。”
医生两手交叉放在桌上，似乎也比之前自信了不少，“能说下原因吗？”
我说出一句烂俗的话：“我觉得，他也不想看到我每天这个样子。”
“你的意思是——”
我点点头：“嗯，我接受了，他死了，他不会再回来了。”
医生鼻子里哼了一声：“其实，这三个月我也没闲着，我计算了准确的时间，有了一个明确的结果，你再坚持一周如何？”
“医生，我很累了。”
“再坚持一周，一定会有转机。”他的口气容不得人拒绝。
一周其实只是把时钟调慢7秒，这7秒却漫长得有如隔世。
我记得，他曾经对我说过，从见我的第一眼到爱上我，他用了7秒。我觉得他是说来哄我开心的，说不定还是从什么狗血电影里抄来的台词，恋爱中的人嘛，总是说些肉麻的话，听的人也会跟得了传染病一样信以为真。
所以，我也决定再等他7秒，权当是我们之间的告别。
第一天，把他的衣服全部装进箱子。
第二天，退出了吵闹的“寡妇群”。
第三天，通电话告诉父母我没事了，春节会回去看他们。
第四天，去了公园，看了最后一次日落。
第五天，学习新的料理，尝试曾经不怎么感兴趣的口味。
第六天，收起他的枕头，独自入眠。
第七天。
我想是最后一次了，我调慢秒针，“咔嗒”。
还是什么也没发生。
“医生，没有你说的转机。不过，还是谢谢你。”我在电话里说。
“你手边有纸笔吗？”
“有。”他又要玩什么把戏？
“写，在纸上写，照我说的写，老公，你好。”
我脱口而出：“你真的是神经病啊！”
医生的声音陡然拔高：“你就当被我耍了，行吧！耍彻底一点，让你写就写！”
唉，真是摊上了。我在纸上写下那四个字，歪歪扭扭，根本不像一 个女人写的字。
“等5分钟，再回去看。”说完，医生挂了电话。
我还要上班的好不好？我既生气又窝火。我拿出手机，随便点开一个小游戏，以打发这难熬的5分钟。我怎么总是在跟时间过不去？
很快，5分钟过去了，我往纸上瞟了一眼——
上面多了四个字——
老婆，你好。
我呆住了。
这是什么魔术吗？
我伸出手指顺着纸上的笔画滑动，是丈夫的字，我认得，横撇竖捺，都是他的印迹。
“你出来！你出来！”我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高喊，空旷而荒凉，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这样的声音了。
无人应答。
“现在相信我了？”坐在对面的医生一脸得意。
“我还是没见到他，鬼知道是不是你变的魔术。”我心里至少重燃了一点希望。
“时间还没到。你知道，我们所有人能互相看到，是因为我们活在同一条时间线上。那次车祸并没有要了你丈夫的命，而是撞乱了他的时间线，其实他一直和你在一起，只是活在我们的时间线之前。我让你每天起床调时钟，而且还要1秒1秒地调，就是为了一点一点地纠正他的时间线，把他带回到正常的时间里来。
“这个过程很缓慢，就像你站在浓雾之外朝一个迷路的人挥手，一开始，他不会有任何反应。直到你调了三个多月之后，才终于有了效果，我算出他的时间线距离我们还有5分钟，你的任何有形的行动，比如写字，他都能在5分钟后看到。你明白吗？”
我想了一下，点点头：“那他现在也在这里吗？”
“在5分钟之后的这里。”医生说，“你现在要做的，就是继续调时间，还是1秒1秒地调，5分钟，就是300秒，也就是——”
“将近一年。”
“对，还需要一年的时间，你就可以见到他，你有这个耐心吗？”
我的生活又恢复到了老样子，每天早上7：50：00，我会把秒针往回拨1秒。我会熨烫衬衫，因为知道5分钟之后他就要穿；我会烧他喜欢吃的菜，因为5分钟之后他就会吃到；我会去公园看日落，因为5分钟之后他就会坐在我身边。
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只有5分钟而已。
我坚持着这个有些傻的行为，7∶50∶00，我想起来了，那是每天早上他去上班的时间，而现在，是把他带回家，带回我身边的时间。
“咔嗒”“咔嗒”“咔嗒”“咔嗒”……
我是站在浓雾之外，指引他回家的人，每一天，他都在朝我走来。
我就在这里等待着，等待着他再出现的那一天，等待着他在家门口潇洒地转身，对我说：“老婆，我去上班了。”
我想，那一天一定会到来。

复仇代理乌龟君
乌龟在森林里做的是复仇代理的工作，因为它有很多的时间，而且又没有朋友，对谁都下得了手。
动物们都很清楚乌龟活了很多年，有只兔子说自己的太爷爷还跟这只乌龟赛跑过。于是大家都乐意找乌龟代理复仇，大家觉得，反正它活得那么无聊，不如给它找点正经事做。
这天来的是野牛，野牛性子很急，眼神也不大好，刚进门就踩了乌龟一脚，“咔咔”，乌龟四只小腿乱摇。野牛赶忙道歉，看乌龟没什么事，就说，上周乌鸦衔小石头砸了它的脑袋，希望乌龟帮忙去咬乌鸦一口，并且带一根它的羽毛回来作为证明。
乌龟说：“有什么报酬呢？”
野牛说：“我可以用角帮你磨龟壳。”说着就用角蹭了乌龟的壳两下。
乌龟说：“哇，好舒服，那就这么说定了，复完仇你可不许反悔，每天都要帮我磨壳，每天磨一百下。”
野牛说：“好，我不反悔，你去吧，我在你家等你。”
乌龟高兴地上路了，它迈着大步，用最快的速度往森林另一边乌鸦的家爬去。
它爬呀爬呀，太阳下去又上来，星星散去又聚拢，也不知爬了多少天，突然听见野牛在背后喊：“乌龟！天下乌鸦一般黑，你可别认错了哟！”
乌龟记着野牛的叮嘱，在森林里找啊找啊，认错了一次又一次。终于，让它找到了，那只乌鸦就站在枝头，脚边还有几颗小石头，看来还是在干砸动物的老本行。
乌龟说明来意之后，就要上树咬乌鸦。
乌鸦说：“哎呀，事情不是你想的这个样子，我衔小石头不是为了砸野牛，是为了喝瓶子里的水，肯定是不小心衔掉了才砸到它的。”
乌龟说：“那也不行，砸了就是砸了。”
乌鸦说：“那这样吧，我其实没喝到水，水还没涨上来呢，瓶子就被猴子打翻了，你要是去帮我咬猴子一口，带一把它的毛回来，我就给你一根羽毛回去交差，怎么样？”
乌龟一想，反正我时间多，它要是飞了我一点办法都没有，于是说：“行，你在这儿等着。”
猴子住得不远，没多久，乌龟就找到了它。它正在树丛间荡来荡去，不停地摘树上的果子，咬一口就扔老远，嘴里喊着：“还是那个好！那个好！”
乌龟大声喊：“喂，猴子，你是不是打翻了乌鸦的水瓶？”
猴子一呆，搓搓手里的青苹果，眼睛滴溜溜转，说：“打翻了又怎么样？”
乌龟回答：“打翻了我就要帮它复仇，你下来，让我咬一口。”
猴子哈哈一笑，说：“我忙着呢，没工夫看你发神经。”
乌龟问：“你在忙什么？”
猴子又荡到一棵香蕉树上，扔掉手里的苹果，说：“我要找出森林里最好吃的果子。”
乌龟说：“那我帮你找，要是找出来了你就让我复仇，怎么样？”
猴子想多一个帮手也不错，就说“好”，顺手给乌龟扔去一根香蕉。
乌龟尝了尝，说：“哇，这个真好吃，肯定是最好吃的果子。”
猴子嘲笑说：“真没见识，你那是吃得太少，跟我来。”
于是，猴子带着乌龟去吃各种各样的果子，石榴、鸭梨、西瓜、樱桃、葡萄……样样都吃遍，一个没落下，就这么找啊吃啊，吃啊找啊，也不知过了多久，猴子始终没吃到最好吃的，一直不满意。
乌龟问：“你到底想吃什么样的啊？”
猴子说：“我小时候妈妈给我吃过一种金色的果子，不知道叫什么，就是特别好吃。”
乌龟说：“那个叫妈妈的味道，只有妈妈才能给，你自己找哪能找得到，你妈妈呢？”
猴子说：“我妈妈死好久了。”
乌龟点点头：“嗯，我妈妈也是，五百年前就死了，我都忘记她长什么样了。”
猴子叹口气：“所以我找不到最好吃的果子了，是吗？”乌龟又点头：“嗯，找不到了。”
“那你咬我一口吧，咬一嘴毛。”猴子探过身子。
……
乌龟带着一嘴毛回到乌鸦的住处，看到树上站着一只，问：“你是喝水的乌鸦吗？”
乌鸦说：“不是，你说的是我爸爸，它死好久了。”
乌龟把猴毛吐出来，抬头望天，好一会儿，说：“我帮它复仇了。”
乌鸦拍拍翅膀说：“爸爸跟我交代过，你回来就给你一根羽毛。你接着，这是它留下来的。”
乌龟望着那根黑色羽毛缓缓地从树上飘下来，左摇右晃，最后无声无息地落在它的头上。
……
乌龟风尘仆仆地带着乌鸦的羽毛回到家，它盼着看到野牛，看到它因为大仇得报而高兴得蹬蹄子。
乌龟只看到地上的两只牛角，牛不知道哪里去了。
它松开嘴里的乌鸦羽毛，慢慢地爬过去，把背上的壳抵到牛角尖下，轻轻蹭了蹭——
“哇，好舒服。”它说。
乌龟继续做着复仇代理的工作，因为它有很多的时间，而且又没有朋友。

无言之月连环谋杀事件
老黑的尸体就摆在外面，我们都挤到窗前看了一眼——个别胆子大的看了两眼——然后谁也不说话。
这种局面击溃了大家的心理防线——说起来，它还是老黑昨天好不容易重新建立起来的。
昨天，他信誓旦旦地指着窗外阿雄的骸骨对大家说：“三天之内，我一定把凶手找出来！”
我们都相信他，不光是因为他长得最好看——这个世界上，好看的都是靠谱的吧？——更因为，他是还活着的17个人当中，最年长的。
只过了一夜，这个数字变成了16，最年长的变成了我。
13天，我们死了13个兄弟姐妹，一天一个，不知道凶手是谁，不知道动机是什么。
我们本以为，已经离真相很近了，尤其是当老黑说出那句“我已经知道凶手的手法了”的时候，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智慧和狡诈的光芒，让我们心安，让我们相信，过去每一天不断累积的担惊受怕和畏惧绝望都将消散不见，我们每一个，都将在下一个沉默的明月来临之前得到救赎。
可是现在——
谁也不说话，都互相怀疑而防备地盯着。
“老黑昨天说……”我不得不开口，“这是连环谋杀。”
“废话。”对面谁嘀咕了一声。
我没有理会他，继续说道：“房间的门是从外面锁上的，他已经检查过每一道窗户，没有办法从窗户跑到外面去，也没有办法从窗户外跑进来，换句话说——”我学着老黑刻意地停顿了一下，“这是密室凶杀案。”
应该说，大家都有准备，但还是有人尖叫了一声。
“我们每一个，包括我，都有嫌疑。”我扫视着他们，目光尽量不在任何一个人身上停留过长的时间——猛然间，我想到，要是活下来的这些，全部都是凶手怎么办？“凶手显然意识到自己就要被老黑发现了，所以决定提前对老黑下手。”
“动机呢？总得有个动机吧？我不相信谁跟所有人都有仇！”说话的是阿花，阿雄的妹妹，失去哥哥之后，她看上去憔悴了很多。
我说得出谁和谁是情敌，谁和谁起过冲突，谁和谁对房间的分配有过矛盾，但要说哪个有杀死我们每一个的冲动，恐怕——“连环凶杀，很多时候凶手只是为了满足自己杀戮的欲望，根本没什么动机可言。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弄清楚他作案的手法和规律。昨天被老黑问过话的都有谁？”
有六个向我示意了一下，“我记得是七个。”
大家都看向最角落的阿鸣，他一如既往地在打瞌睡，站在他旁边的赶紧摇醒他。
“阿鸣，你昨天是不是被老黑问话了？”我问。
他半睁着眼睛，懒洋洋地应了一声：“是啊。”
“他问你什么了？”
“他问我什么时候睡的。”
“那你怎么回答的？”
“当然是最后一个睡喽，我哪记得具体的时间？”
老黑私下跟我讲过，每一次凶杀都发生在深夜，发生在沉默的月光之下，所以凶手一定具备很强的夜行能力。假如凶手真在我们当中，那么平常谁晚睡谁的嫌疑就大。我知道他在怀疑阿鸣，毕竟他晚睡早起嗓门又大的性格并不招大家喜欢。
我同意他的结论，但我有更合理的逻辑——我可以确定，大家都讨厌阿鸣，假如凶手是除阿鸣之外的，那么他一定不会让阿鸣活到现在——杀阿鸣是很安全的，因为谁都会有动机，简直是“不杀白不杀”，可阿鸣却一直活得好好的，日复一日干他那些讨厌的事情，那就说明——
阿鸣就是凶手。
我为自己这套推理而激动不已，但我还不能说出来，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更关键的是，我不能再犯老黑那样的错误，过早地把凶手的目光吸引到自己身上。
夜晚很快又降临了，虽然心怀恐惧，但大家还是不得不睡觉，他们一个接一个地闭上眼睛——谁也不知道又会是谁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我努力对抗着困意，同时监视着阿鸣，他在修剪自己的指甲——是为今晚的屠杀做准备吗？
月亮升上来了，这轮明明看到一切罪恶却不发一言的月亮，它的光洒进房间里来，将阿鸣的身影投射到墙上——如同一个鬼魅。
他望着月亮，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合上了眼皮。
他在麻痹我吗？
我用力掐了掐自己的脚，想到老黑的惨状，告诫自己千万不要睡着。
真相、凶手、残杀、罪恶，马上就要揭开——
蓦然，毫无准备地，我看见一个阴影向我袭来。
“今天是什么呀？”
“小公鸡煲汤。”丈夫端着一碗汤坐到床前。
妻子伸了个懒腰，“这还差不多，我就说还是这种普通的公鸡好吧？你昨天非杀那只乌鸡，我一吃就吐在里面了，最后还不是扔掉？”
“知道啦，老婆大人，就按你的口味做行了吧，我再也不自作主张了。”
“那是，你哪知道生孩子有多辛苦？”妻子喝了一口汤，“还有多少只鸡？”
“15只。坐月子，一天一只鸡嘛，你妈说的，放心，管够。”
“那只天天打鸣的没杀吧？”
“没有，那么能干的公鸡，怎么能杀？”
妻子揪了揪丈夫的脸，“真是我的好老公，爱你哟！”
“快喝，我也爱你。”
嗯哼。
伴娘的仪式
彩排的时候我迟到了，主持人挥着手里卷成一卷的A4纸，看样子对我很不满，“你身为伴郎，怎么能迟到这么久？”
心里虽然嘀咕我又不是主角，何必这么上心，但终究不敢说出口，只是“嗯嗯啊啊”地应付，夹着几句“对不起”。
“男方父母等你半天没来，都到楼上休息去了。你啊，在这坐着吧，只能过会儿再开始了。”主持人语气甚是懊恼。
我哪料到一个戏份以秒计的配角竟会惹出这么大的麻烦，一时惶恐不安，又觉得他们小题大做，我好歹是个生活能自理的成年人，就算不彩排也不至于在婚礼上出丑，给他们家丢人。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环视四周，大厅里都是桌子椅子，空空荡荡的，除了婚庆公司那几个人在远处低头玩手机，离我最近的、说得上话的，就只有坐在对面的这个姑娘了。
要是没有额头那道长长的疤痕，她倒算是个美女。
“喂，你是伴娘？”
姑娘放下喝水的杯子，点点头，没吭声。
对这种沉默的异性，我最感兴趣，“衣服挺好看，女方给准备的吧？不像我，衣服还得自己弄。”
她笑笑，还是没说话。
难不成是个哑巴？我心想当伴娘这种差事应该还不至于动用残疾人的就业指标：“你是女方的朋友还是男方的？”
这回总不能光点头不说话了吧。
果然，她开口了：“男方。”
我是出于兄弟义气才接下这个费时费力费精神的活，不知她又是出于什么，总不能是什么前女友之类的角色吧：“你跟他认识多久了，我怎么没见过你？”
“一年，就去年认识的。”
也是，他去年一年都在北方打拼，上个月才跑回来，我也是快两年没见过他了，他的新圈子我自然一无所知：“他人挺好的。”
“嗯，是很好。”
“他要是不好，也请不动你来当伴娘，你肯定都不认识新娘。”
“你认识吗？”她反问一句。
我摇摇头：“长什么样我都不知道。你跟新郎是怎么认识的？”
她愣了愣神：“我在小区门口摆摊卖水果，他每天下班回来，路过的时候都会来照顾我的生意，买串葡萄、半个西瓜什么的。”
“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哪有那么简单。他下班都挺晚的，我晚上7点就收摊了，经常也等不到他，他就跟我说，以后把水果放在楼底下的小卖部，那地方关门晚，他回来顺道就拿了，钱也留那儿，我第二天再去取。”
“他特爱吃水果，能当饭吃。”
她脸上又有了笑意：“可不是嘛，我一开始也不知道他最爱吃什么水果，他也没说，就留了些荔枝给他，还附了张纸条，问他明天要什么。”
“他怎么回复？”
“他在那张纸条背后写，你剩什么我就吃什么，这人，一点都不挑。那我可没工夫猜他的喜好，反正每天卖完了，哪样剩得多就给他留哪样，香蕉、芒果、鸭梨、猕猴桃，就差榴莲没留过，人家小卖部老板不让。他也挺逗，老在纸条上给我写意见，什么香蕉不够新鲜啊，西瓜皮太厚啊，火龙果剥起来麻烦啊，反正哪，把我说得跟个奸商一样。”
“这样就熟起来了？”
“能不熟吗，卖个水果还得送外卖。后来有一天，我去小卖部拿钱的时候，看到冰柜里有杯西瓜汁，我前一天给他留的就是西瓜，老板说是他给我的。我看他在纸条上写，西瓜太多了，吃不完。”
这么低级的手法，亏他想得出，“于是你就被感动了？”
“也没多感动，就觉得这人吧，很会疼人。”
看来我没把这位伴娘的身份猜错：“后来在一起了？”
她脸上渐有红晕：“是的……”
原来就是她，他曾在电话里跟我说起过，有个女孩儿挺合适，肯定是要带进婚姻殿堂的，我那时候觉得他在扯淡，哪能把这种事说得这么肯定。现在看来，他的预测确实很准，他还真把她带到婚礼现场来了，只不过不是当新娘，而是当伴娘。
“那今天让你来当伴娘，委屈你了。”
姑娘一扬手，“没事儿，我就当送他最后一程。”
是啊，送他最后一程，我们这些人，聚到这地方，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我望着摆在大厅中央的那两副棺材，他的尸体，还有他爹从邻村请来的女尸，都躺在里面，穿着红色而喜庆的寿衣。
要是他没推你一把，两个人一起在车祸里死了，你也不至于只当个伴娘。望着伴娘的眼睛，这句话我怎么也说不出口。

未被召回的故障机器人
删除指令：#18766
听到父亲开门的声音，阿加莎正坐在沙发上和咔嗒做游戏——一种简单的拼词游戏。他们昨天拼出了“地外文明”这样长的词，得到了父亲的表扬。
“阿加莎，爸爸有话跟你说。”父亲坐到沙发上，将5岁的女儿搂进怀里。
“爸爸你看！咔嗒教我的！”阿加莎指着咔嗒的屏幕，上面组合出了“核糖核酸酶”这个词——当然，她并不理解这个词的意义。
“爸爸的阿加莎一直都是最聪明的。”父亲用胡楂顶了顶女儿的小脸蛋，阿加莎“咯咯”地笑出声来。玩闹一会儿之后，父亲继续说道，“爸爸今天收到通知说，他们要召回型号为XU8750的机器人。”
“那是什么？”阿加莎头也没抬，继续用手指在咔嗒的屏幕上滑动。
“XU8750就是咔嗒，咔嗒就是XU8750。”这台幼儿教育机器人刚买回来两天，阿加莎就给它起了名字——因为它走动的时候总是会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
“那什么叫召回呀？”
“召回就是，我们要把咔嗒送走。”
“不要！不准！”阿加莎立马挣脱父亲，扑过去护住咔嗒，一脸不乐意。
“阿加莎，你听爸爸说，他们说咔嗒身上有毛病，要送回公司修理。”
“骗人！咔嗒明明好好的，你看它这么聪明！咔嗒，拼一个长长的词给他们看！”
机器人转眼就在屏幕上显示出一长串医学名词，看得人眼晕。
父亲抚弄着阿加莎的头发，说：“我们把咔嗒送回去，他们还会给你一个新的。”
“新的还是咔嗒吗？”
“不是，但是它会跟咔嗒一样聪明。”父亲不想说谎。
“不行！不行！”阿加莎尖叫道，“我只要咔嗒！”
“要是咔嗒突然有一天坏了怎么办？”
女儿眼睛里都是泪水，“它不会坏的，不会的，要是……要是它坏了，我们再送它去医院，好不好，爸爸？”“好吧。”父亲退让了。
删除指令：#25361
确实像阿加莎说的那样，咔嗒从来没有出过故障，它仍然忠心耿耿地教阿加莎读书、认字、数数、画画。
阿加莎现在已经11岁了，像其他小女孩一样梳小辫子，穿连衣裙。她喜欢读诗，尤其是中世纪的诗，那些一瞬间无法完全理解的句子，总能在时间的流逝中慢慢融化人的心灵。
“咔嗒，我喜欢这首，莱特昂·布兰朵的这首，你读过吗？”
咔嗒的屏幕上显示出几行诗：
晨风也还会吹过我的面庞
杜鹃也还会在枝头歌唱
泥土也还会散发芳香
红枫也还会翻飞枯黄
“就是这个！你脑子里到底存了多少东西？”阿加莎握了握咔嗒的机械臂，这个机器人其实只是一个有着四只轮子的圆盘，有一英寸厚，除了机械臂和屏幕外，外部再没有别的构造。
“咔嗒，你读得懂这首诗吗？”
机器人晃动身子，屏幕上显示着“不，我没有理解诗词的功能”。
“你果然很笨，那个时候应该把你送回去修理的。”
删除指令：#29145
中学三年级的时候，阿加莎被数学老师叫到了办公室。
她的书包被放在老师办公桌上，拉链打开，暴露出藏在里面的东西——咔嗒——它的指示灯还在一闪一闪的。
一定是后排的胖子告的密，阿加莎想。
“你把它带来作弊用，是吗，阿加莎小姐？”数学老师是个刻薄的老女人，她的性格就像她的头发一样顽固。
阿加莎沉默不语。
“你并不是第一个被逮到用机器人作弊的学生，阿加莎小姐。”老师伸手将咔嗒抱出来放在桌子上，“但却是最可笑的一个——你这个机器人是哪个年代的？”
阿加莎还是不说话。
“不说话对你可没什么好处。我再问一遍，这个机器人是哪个年代的？”
“XU8750。”阿加莎轻声嘟囔道。
老师快速在手机上查询了一遍，“十年前的型号了，还是个幼儿教育机器人。阿加莎小姐，我不认为你这台都快生锈的机器能解答出我的题目。”
确实如此，阿加莎一共悄悄问了咔嗒三道选择题，一道算术题，它只回答了一道，答案还是错的，“是，它答不了。”
老师翻过咔嗒，看了看它底部的铭牌，“而且，你这台机器当年没有被召回去修理？”
“我觉得这跟现在的事情没有关系。”
“对，你可以不回答。但是，作为老师我还是有必要告诉你，如果公司认为它有毛病，那它就一定有毛病，固执己见是会吃苦头的。”
阿加莎不置可否。
删除指令：#31086
上大学前，阿加莎执意要把咔嗒也带去，虽然遭到了父亲的反对，他的理由是“咔嗒只是个幼儿教育机器人，它已经教不了你什么了”。
就像很多年前一样，阿加莎还是没有听他的，她知道，咔嗒早就不再是她的老师，而是她最重要的伙伴。
大学是个梦幻而艰难的地方，对阿加莎和咔嗒来说。
课业沉重，阿加莎觉得自己喘不过气来，当她埋头在书本之中时，似乎连抬头看一眼蓝天的时间都没有。咔嗒大部分时候都安静地坐在书桌一脚，一动不动，因为当它移动的时候，还是会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便惹来室友的不满。
“阿加莎，要是你喜欢机器宠物，现在有很多新款，功能丰富，也不贵，最关键的是，它们都是无声的。”
室友们这样说过好几次，偶尔，她们还会更直接地说：“阿加莎，你的机器人老是咔嗒咔嗒响，是不是坏了？它肚子里一定掉了好大一把螺丝钉。”
阿加莎总是微笑，并不理会她们的暗示和指责，只有在夜深的时候，她才会敲敲咔嗒的头，让它读几首诗来“听听”：
晨风也还会吹过我的面庞
杜鹃也还会在枝头歌唱
泥土也还会散发芳香
红枫也还会翻飞枯黄
删除指令：#36413
婚礼举行的前一天，阿加莎和父亲起了争执。
阿加莎安排咔嗒当自己的“领路花童”，父亲则坚决反对，说乐意走在前面撒花瓣的小孩子很容易找，为什么非要用一台不完美的机器——“你应该记得它当年是没有被召回去修理的，要是它走着走着爆炸了怎么办？”父亲这样说。
阿加莎很不高兴：“凭什么别人用小孩我也要用小孩？你要是不同意咔嗒当花童，那我只好让它当伴郎了。”
父亲只好同意。
婚礼上，咔嗒第一个滑进教堂大门，头上顶着一只花篮，两只机械臂上各挂一只灯泡，正襟危坐的亲朋好友们都忍不住笑出声来，它倒毫不紧张，抬高前轮，花篮向后倾斜，稳稳地向前走，于是小花朵被撒了一路。
删除指令：#38777
阿加莎的丈夫是外国人，她要和他去很远的国外生活。
她被告知不能带咔嗒走，因为奇怪的海关法律不允许一国的机器人进入另一个国家。阿加莎知道这一次她无能为力了。
她将咔嗒托付给父亲，要他们互相照顾，一个是生了白发的老人，一个是过了保修期的老式机器人。
父亲不需要幼儿教育，他把咔嗒放到书架上，隔个十天半月，帮它擦一次灰尘。
咔嗒从此就坐在书架上，不动也不亮灯，更不会发出“咔嗒咔嗒”的声响，它平静而有耐心地等待阿加莎回来。
阿加莎一年回来一次，回来时她会把咔嗒取下来，启动它，跟它玩一会儿拼词游戏，不过，它拼的每个单词阿加莎都能读出来，倒是阿加莎学的新词汇，咔嗒经常给不出答案。
删除指令：#40114
再后来，阿加莎生了孩子，她不得不将她全部的精力倾注在新生命上，父亲知道她的辛苦，便说“你别往回跑了，我去看你吧”。
于是，阿加莎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咔嗒等待的间隔越来越长，一年、两年、三年、五年……
删除指令：#40125
阿加莎的父亲去世了，阿加莎最后一次回来，料理他的葬礼。
她在书架上找到了咔嗒，这么多年过去了，它的电池已经耗尽了。
她知道仍然带不走它，于是把它送回生产它的公司，希望他们为它找一个新主人。
“不，女士，我们不能为它找新主人。”工作人员客气地说。
“为什么？”
“当初我们发现了这一款机器人的故障，发布了召回令，您并没有将它送回来，是吗？”
“是的，没有，但是这么多年它也没有坏过呀。”
“它的故障是我们没有为它设计记忆删除装置，这是机器人守则所不允许的。如果不能删除关于上一个主人的记忆，它就无法接受新的主人。”
阿加莎迟疑了一阵，假如没有新主人，咔嗒的唯一去处就只能是电子垃圾回收站，那是她不想看到的，“那你们能补救吗？”
“可以，我们现有的技术可以做到强行删除，您稍等，我先为它充电。”
工作人员将电源线连接到咔嗒身上，只用了不到一分钟，咔嗒的指示灯就亮了起来。
“那么，我现在开始删除了。”
阿加莎点点头：“删吧。”
工作人员一边操作一边解释：“这种老式机器人的记忆中枢分成三个区域，一个区域是它出厂时就具备的技能，这个很好删除，只要输入当时的指令，”他在键盘上按下一组数字，“好了，删掉了。第二个区域是它经历的事件，需要给它高压过载——”咔嗒的表面闪过一片电火花，“最后一个区域，是关于主人的信息，只要——咦？”
“怎么了？”
“女士，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主人信息。”咔嗒的屏幕上显示着一首诗：
晨风也还会吹过我的面庞
杜鹃也还会在枝头歌唱
泥土也还会散发芳香
红枫也还会翻飞枯黄
我愿意相信 诚如往常
生命的凄冷寒灰里
记得关于你的所有
原本就是我一生的惆怅
*删除指令执行完毕*

关于药物的副作用
妻子正在后花园给树浇水，村下义宏看着她的背影，有些后悔了。
之前他以为带妻子去中国找那个医生看病是值得的，按物价算，花的钱比在日本还少一些，而且，那个医生确实像外界传言的那样，方法很独特，见解很高明。就现在的结果来看，妻子的病也的确正在好转。
只是医生最后单独对他说的那些话，总让他耿耿于怀。
“这个药，坚持服用六个月，就能消除她全身的伤痕。但是我要提醒你，这是从实验室拿来的，全中国也只有我这里买得到，因为它的副作用比较强。”
“蒋医生，请问是什么样的副作用呢？”村下记得自己那个时候并不是很紧张。
“它会改变你妻子的一些东西。”
原来中国人讲话也这样隐晦吗？村下禁不住想会是什么样的改变，是乳房缩小，还是脾气变得暴躁，再不然头发会掉光？其实，只要妻子还愿意跟他在一起，别的都没有关系的——
“她的记忆力会增强。”医生直视着村下的眼睛。
“他那个时候一定是想传达给我一些别的信息吧，只是我没有领悟到。”村下不安地想。
“老公！”妻子拿着花洒走了回来，“这棵树长得比以前更茂盛了呢。”
“有吗？”村下眯着眼睛打量了一番，“我没看出来。”
回国之后，村下监督妻子按照一天一次的频率吃药，吃了一个月之后，妻子的病情就有了明显的改善。“她会变成以前我喜欢上的那个漂亮姑娘的。”他这样想。
变化是在上个月出现的，那应该是在妻子开始吃第六盒药的时候。
当时，村下正把药片从盒子里取出来，一片一片地放进妻子的手心——一直以来，他都是这样做的。但是这一次，他看见，虽然只有一瞬——妻子的手颤抖了一下。
“你怎么了？”他问。
“不知道，只是……”妻子小口吐着气，“突然觉得有点害怕。”
“怕什么，有我在呢。”村下捏了捏妻子的手——绵软温和，一如从前。
妻子这才笑了出来。
在那之后，两个人都没再提这个小插曲，但村下心里却起了疑惑：“这个副作用，是会逐渐加强吗？”
过了几天，在一个早晨，村下出门忘带钥匙，半途折返回去，叫妻子开门。
“开下门。”他一边按门铃一边说。“好的，来啦，来啦。”妻子回应道，语气很轻快。
但是半天没有反应。
村下继续按门铃。
门仍然没有要开的迹象。
他把耳朵贴到门上，听到了妻子的哭声。
村下拨通屋里的电话，好一阵才听到妻子带着哭腔的应答。
“你怎么了，亲爱的？”
“我……听到门铃声，突然不敢开门……”妻子讲话断断续续，“对不起……老公，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没关系，你把门打开。”村下靠在门边，想象着妻子缩成一团、惊慌失措的样子，“我进去你就不害怕了。”
从中国带回来的药已经吃掉了一半，妻子脸上的印迹在渐渐消退，天气阴沉的时候，她也说疼痛感减轻了不少。
但是，她的记忆力也在渐渐强化。
那天，她一如既往地在厨房里做饭——乌冬面，她很擅长，村下也很喜欢吃，虽然吃到的次数屈指可数。
妻子端着热气腾腾的木碗，正准备走进饭厅——在地毯前停住了，她呆呆地看着那块红色的地毯，上面绣着汉字——无尽藏。
“这还是我们结婚前买的呢。”村下朝她走过去。
妻子的手又抖了一下——村下连忙按住她的手，以免碗掉到地上，不过汤还是洒出了一些，溅落在地毯上。
“啊，对不起！”妻子走到桌边，放下碗，“我马上擦掉。”
“不用了，你先吃吧，我来。”村下拿过毛巾，俯下身去擦地毯，“你最近总是心不在焉。”
“唉，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妻子看着丈夫，“我刚刚走过来，看到那块地毯，总觉得下面有什么东西，一下又想不起来是什么。”
“这下面哪有什么东西，别胡思乱想。医生跟我说过，那个药有副作用，吃多了容易产生幻觉。”村下站起身来，走到妻子跟前，身影投在她的脸上，“你脸上的印迹散得差不多了，我看不如把药停掉吧。”
妻子抚摸着自己的脸：“这样好吗？医生说一定要坚持吃完的。”
“他不过是为了多挣一点儿药钱。”
“我还是觉得吃完比较好——”
村下的语气变得严厉起来：“听我的，不准再吃了。”
妻子轻轻地“嗯”了一声。
又过了半个月。
下班回来，村下义宏打开门，没有听到妻子的欢迎声，走进房间，转遍花园，也没有看到妻子的人影，他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
他走进厨房——
那块地毯被移开了，露出一个楼梯口，是通往地下室的。
村下拿起砧板上的水果刀，走了下去。
下面没有灯，唯独一扇小窗能透进阳光，照亮一小片地方——妻子正站在那里。
围绕着她的，是十几个大大小小的箱子和盒子，都被打开了，露出里面的东西——衣服、书册、洗漱用品，还有照片。
妻子转过身来，脸上带泪，手里拿着一张照片：“这是什么？！这是什么？！”
她的语气里一半是质疑，一半是恐惧。
那是她的结婚照，照片上的她笑得很好看，站在她身旁的却不是村下义宏。
“你还是在吃那个药，是吗？”
“我记起来了！记起来了！”妻子大声喊叫着，“全都记起来了！唯独记不起你！你到底是谁？！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我爱你，尤利加，我爱你。”村下慢慢地走过去，藏好背后的刀。
桐谷尤利加看着周围熟悉的日常用品——都是她丈夫的，与眼前这个陌生人是全然不同的气味，记忆汹涌而来——
雨夜急促的门铃声……
谎称快递员的陌生男子……
挡在自己身前，大声呵斥的丈夫……
丈夫身下的血泊，插在他胸口的匕首……
暗无天日的地下室，到处是爬动的蟑螂和老鼠……
无穷无尽的殴打和凌辱……
身上的血痕，脸上的伤口……
嘴上的胶布，脖子上的锁链……
那条锁链就在脚边，像一条蟒蛇，桐谷尤利加尖叫着，她想逃，却不知道往何处逃。
村下一步步走过来：“你说你已经忘了，你说你忘干净了，你说可以跟我在一起，你叫我老公，你叫了很多次！我治好了你的伤，让你变得跟以前一样漂亮，你做乌冬面给我吃，我挣钱给你花，我们抱在一起睡觉，一起醒过来，跟所有的夫妻一样！我爱你，尤利加，做我的妻子！”他狂暴地叫喊，几乎要呕出自己的灵魂，“到底有什么不好？！”
桐谷尤利加两腿发软，她看着照片上的丈夫：“你在哪儿？为什么不来救我？”
村下举起刀，阳光穿过院子里的那棵树，枝繁叶茂，光洒满地，再透过地下室的窗户，照在他的背上：“我会把你跟他埋在一起的。”

小满
“我刚刚睡着了？”
我点点头：“是的，睡着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不听的，我真的太困了。”
“没关系，我明白。”我合上放在膝盖上的书——一本诗集，“这种药含有催眠成分，医生跟我说过。”
她露在被子外的手指抽动了一下：“我睡了多久？”
我用眼睛的余光瞥了手表一眼：“差不多一个小时。”
她抱歉地笑笑：“那你念到哪里了？”
“莱特昂·布兰朵。”
“是那个法国诗人吗？以前院长也有一本他的诗集，很薄，只有小手指这么厚。”
我直视着她的眼睛——由于严重的病毒感染，她的眼仁呈灰褐色：“对，他的诗很少，因为他19岁就死了。”
她抿了抿嘴，吸了口气：“他也……得了什么绝症吗？”
“他爱上了一个农家小姑娘，每天缠着她，陪她收小麦，陪她挤牛奶，后来这个姑娘被人当作女巫烧死了，于是他也殉情而死。”
她愣了愣神，似乎不太相信，“你编的吧？”
“千真万确，我看历史书看到的。”
“有人愿意陪她死，也挺好的。”
听她这样说，我不禁后悔起来，我不应该把死亡说得这么温情，对于此时的她来说，或许我把那个诗人说得更惨反而会让她好受，“不，小满，死人一点都不好，真的，我不骗你。”
小满是她的名字，也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因为她是在小满那一天，被孤儿院院长从门口捡回来的。她自己倒不这么认为，她告诉我，小满是“未成熟”的意思，说不定院长一开始就知道，她活不到成年。
我难以否认。
“死人一定很好，要不然，为什么那么多死了的人，没见哪个活过来？”
我被她这种荒谬的逻辑逗笑，“你就这么盼着死？”
“对呀。死了比活着舒服，肯定的。”
至少对她来说是这样，“随你怎么说吧，反正我不同意。”
小满哼了一声。
“那我念首死亡的诗给你，怎么样？”
“不听，我们观点不一致，读来也没什么味道。”她拉起被子盖住自己的脸。
这条被子很短，盖到脸就会露出脚踝，小满的脚上全是血红的疮疤，“那你要不要吃点酸奶？”
她的声音从被子底下传来：
“不喝，除非你喝一口，不然我不喝。”
“我来的时候就跟你说了，我对奶制品过敏。”
她又掀开被子，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真是怪人，还有对牛奶过敏的。看护中心都找怪人来当志愿者吗？”
我来这里10天了，至少解释了30遍我不是志愿者。第一次与小满见面的时候，她躺在床上，正在数天花板上的花纹。我在她床边坐了半个小时，她才“正式”注意到我。
“那个谁，你干吗的？是志愿者吗？”
“不是，我不是志愿者。”
“那你是谁？”
“我算是你的朋友吧。”
她眯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骗人！我得的病是多，可没得失忆症，我都不认识你。”
“我知道你叫小满。”
“那又怎样？”
“我还知道你喜欢喝酸奶，喜欢读诗。”
“调查做得还行，院长告诉你的吧？”
我笑笑，不置可否。
小满对我的排斥只持续了一天，可能是因为她没有精力跟我争辩。
“喂，那个谁，我要喝酸奶。”
我打开一杯酸奶，用勺子盛了一勺，递到她嘴边。
她勉强吃下几勺，便再没力气张口，平躺回床上，呆呆地看着我：“谁叫你来的？”
“我说是你叫我来的，你信不信？”
“神经病！”
“你看，我说实话你又不信。那你觉得是谁叫我来的？”
“是院长！”小满脱口而出，“他那么忙还顾着我，真是好人哪。其实你也觊觎本姑娘的美色，主动想讨好我，对不对？”
小满一直都吃不下多少东西，即使吃下，衰竭的消化系统也无能为力，所以她日渐消瘦，深陷的眼窝里看不到任何神采。“我说过了，是你自己叫我来的。”
“我什么时候叫过你？我怎么不记得？”
小满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左眼已经不能完全睁开，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她都在睡觉，而夹在一段一段睡眠之间的，是一次次惊醒和挣扎。
我用湿毛巾小心地擦去她额头上的汗珠，烧得发烫的身体，让人总以为她身体里一定有一个噬人的恶魔。
“那个什么昂？”小满的手指动了动，有气无力地对我说。
“莱特昂。”
“莱特昂，写过情诗吗？我，想听。”小满问。
我把诗集打开，翻到其中一页，“写过几首，我给你念一首吧。”
“嗯。”
“打开猪圈的门，
我看到猪的眼神，
盯着你手里的玉米，
就像我盯着你一样
热切而深沉。”
小满挤出一个笑容，“你骗我。”
“这是莱特昂写给他初恋情人的，我说过了，他的情人是个乡下小姑娘，所以他才写得这么浅显直白。”
“男人，为了骗人，什么都肯做。”
小满今年15岁，从没谈过恋爱，她7岁起脸上便开始长斑，身体里的器官总有各种各样的毛病，不能剧烈运动，不能大声说话，院里的小孩都不愿和她玩，调皮些的还会趁她不注意，在她后背贴上写着“怪物”的纸条。
“为讨人欢心，做些事情，不好吗？”
“骗人，不好。”
“以后也会有人来骗你的。”
“不会，我这么难看。”
我沉默不言，不愿对她说谎。
小满现在长期处于昏迷状态，偶尔，我会以为她是不是已经死了，是不是已经实现了她期盼已久的梦想。
她又一次醒过来，嘴唇动了动：“喂——”
“嗯？”
“那棵树，怎么样了？”
窗外的院子里有一棵小树，是小满一年前种下的。那时候她还可以自己走路，院长为了鼓励她好好治病，便给了她一棵树苗让她种下。院长说：“这种树可以活很多很多年，小满你也要活很多很多年。”
一开始，小满每天去给树浇水，盼着它快快长大。隔了一段时间，小满被护工搀扶着去陪小树说话。再后来，小满坐在轮椅上，停在小树旁边，呆呆地看上几个小时。
而现在，她只能躺在病床上，连坐直身子或者抬一下头都做不到。
我拿出手机给她看，里面有那棵树的照片，“看，长高了，叶子更绿了。”
她偏过头，用右眼对着屏幕，认真地看了一会儿，“看到了，真的哈。”她一边笑一边咳嗽，“喂，你说，这棵树能活多久？”
“能活到很远很远的未来吧。”
小满低声说：“真好。”
在再次昏睡前，她又说：“等我死了，把我埋在树底下，好不好？”我点点头。
“还有，还有我的遗物，别忘了。”
我握住她的手：“我不会忘的。”
医生来通知我说，小满想见我最后一面。
她戴着呼吸面罩，身上插满了管子，只有右眼能勉强睁开，我知道，她还看得见我，她转动眼珠，望向桌上的诗集。
我明白她的意思，翻开它，翻到她想听的那一首。
“《来自波西米亚》，莱特昂·布兰朵。
我听人说，
你是国王，
又听人说，
你双目已盲，
所以你一定不屑于知道，
死神长什么模样——”
小满眼中流下泪水，浑身颤抖，她咬着嘴唇，咬出血来。
我扔下诗集，走到床前，伏下身去，轻轻地抱住她。
“你拽紧缰绳，
让风吹在你身上，
你摘下头盔，
让雨打湿你的头发，
你沉默于此，你挺立于此，
于此等待，
等待死神拥你入怀。”
终于，小满停止了哭泣，停止了颤抖。
她死了。
小满的遗物是一只小箱子，里面装着她的几件玩具和病历，还有一封信。
我们按照她的遗愿，将它们连同她的骨灰，埋在那棵树下。
“这些天多谢你了。”院长客气地说。
“我做得不多。”
“说起来，我们都还不知道你是谁，真不好意思。”
我挠挠头：“我算是个志愿者吧。”
“你觉得，那封信是写给谁的？”院长问。
“大概是写给未来的某个人。”我说。“那会写些什么呢？”
我没有回答。
其实我知道她写了什么，因为我在将来看到过。
“我听说，每个人都能遇到爱自己的人，帮她承受苦难。我的苦难太多，大概遇不到这样的你。假如有，你也一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里快乐地生活着，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等我，但看样子我好像已经无法抵达。我就要死了，浑身疼，又丑又邋遢。喂，要是你的时空里，真的有时间机器的话，你可不可以穿越过来，在我死之前，喂我吃几勺酸奶，给我念几首诗，在我死的时候，抱抱我，这样，我就不害怕了。”
我把信放在箱子里，埋到树下。
小满，我说过，这棵树能活很久，能活到很远很远的未来。在未来，我会找到这封信，读懂它，读懂你的故事，并且，如你所愿，来到你身边。
陪你喝酸奶，给你读诗，在你死的时候，抱着你，让你不再感到害怕。

老公主
公主知道自己美得不可方物，心底总是暗自得意，以为这一生再不会有任何痛苦和烦恼。她哪里料到世上最令人绝望的惩罚便是上帝给你美貌的同时，也给你易于老去的年华。
公主刚过27岁便已显出老态，她望着镜中自己眼角的鱼尾纹，摸着身上渐渐松弛的皮肤，悲伤？恐惧？怨恨？绝望？她也说不好是哪一种情绪主宰了她的心智。她年轻时沉迷于挥霍和炫耀自己的美貌，并无一次真心的爱恋，对于所谓的裙下之臣，心情好的时候便装傻以退，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蛮横以进，至于是否伤害到谁谁谁，她倒真没在乎过。只是到了现在，公主方才心慌起来，谁曾想到这盛大的舞会竟然早早散场，那些邀请她步入舞池的追求者转瞬间嘴里高喊的都是：“老公主！老公主！”嘴下不留一点情面。
老公主在城堡里惶惶不可终日，躲避旁人，躲避阳光，或许她以为这样便可以阻止时间的刻刀在她身体上留下疤痕。
又是五年，老公主已经雪白了头发，她对着镜子叫喊，同时也惊醒自己。她连夜召来父亲的首相，让他为自己出出主意，看看这位平日跟财税枪炮打交道的老头子，能不能凭借在衰老领域的经验指一条明路。
首相欠了欠身，缓缓说道：“我听说在某个遥远的国家，有一位公主，历经数百年而未老去一分，最终还嫁给了一位英俊的王子。”
老公主听闻有这样的传说，心中暗喜，难掩激动，忙问那位同行是怎么办到的。
首相回答说：“她的办法倒也简单，就是没日没夜地睡觉，一睡就是几百年，听说她还有个雅号叫作‘睡美人’，那位王子用一个吻把她唤醒，两人自此相爱，难舍彼此。”
老公主听到故事浪漫如斯，不禁春心萌动，阻止衰老还能寻得真爱，这种好事哪还敢奢求更多？她当即决定照办，分毫也不容偏差。
好在王国里不缺奇才，第二天就有人献上珍贵的沉睡药丸，只需要一颗就能让人睡上三年，公主拿出全部的首饰，换了整整一罐。她回到房间，关好门，安排好后事，包括那位王子应该长什么样子，多高多帅，是讲荷兰语还是意大利语，全都一一叮嘱下人。最后，她服下十颗药丸，沉沉睡去，等着即将入梦来的王子。
……
也不知过了多少日子，公主很难用梦境来计算时间，她只感到左腮边被轻轻一触，似乎是被人吻了下，立即醒过来，睁眼一看——
一个满脸皱纹、发白如雪的老头子正伏在她的床前。
“天啊！”老公主整个身子往后一缩，大声呼唤守卫，命令他们把这死老头拖走扔到泥地里去，同时还不忘大骂那些不中用的下人，竟然放进来这种货色，真是蠢得无药可救。
从山脉另一边赶来的王子摘下头盔——那上面沾满了恶龙的鲜血，放下宝剑——已经因为砍杀食人魔而卷了刃，他下马站在一旁，静静地等待门房通报自己的名号。
很快，下人们核对了单子上的条件，欢天喜地地迎他进了城堡。
王子走进公主的房间，走到床前——
皱纹已经爬上了她的脸颊，丛生的白发散落两边，嘴唇也不如年轻时光滑丰满。
王子知道，自己现在只要吻下去便可以让她醒过来。但是，那样真的好吗？这位以高傲闻名的公主，怎么肯接受我如此年轻她却垂垂老矣的现实。
王子叫来下人，让他们为自己安排房间，说要在此住下。
下人不解，说公主吩咐，只要您一来，就立刻吻醒她。
王子说：“不，待30年后，我跟她一样老时，再与她相见吧，不能跟相爱的人一起老去，那实在是一种折磨。”

爱吃书的猫
我的猫有个怪癖——喜欢吃书，而且，它还偏食，诡异得无法解释——它只吃每本书的第259页。对于在饮食上很不讲究的我来说，这本来已经可以成为把它送走的理由，毕竟我没有那么多第259页给它吃，但无奈的是，我有说不出的苦衷，必须把它养在身边。
所以，我就成了到处撕书本第259页的怪人。
当然，我也不是遇到一本书就撕，惹急了书的主人并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尤其是那些他们经常翻动的书，比如《广辞苑》或者最新的文库小说之类，我都敬而远之，看都不看一眼，生怕管不住自己的手，“刺啦”一声就把那一页撕下来。
有些朋友知道我有这样的习惯，他们就想出了不同的应对办法，或者只买不足259页的书，或者在看完书之后直接把第259页给我送来，关系最好的，还会在纸张上抹一点儿鱼油，再用保鲜膜封装好，给我的时候还要附上一句“请享用”。
既然我是一个怪人，朋友自然并不很多，他们再慷慨也满足不了猫对“食物”的需求。听着它每天冲我抗议般地“喵喵”叫，我知道自己不得不采取一点行动了。
我没有闲钱去买那么多书，而且它只对第259页有兴趣，买一整本也很不划算。我想出的办法是去书店和图书馆撕书，去那些比较冷门的书架，趁没人注意的时候，以大衣为掩护，悄悄把第259页撕下来，藏进口袋中，再若无其事地走出大门。
这个办法简单有效，执行起来也是如此，我一次都没失手过，运气好的时候，能带回厚厚一沓第259页，吃得大猫两眼发光。
这一天，我下班之后像往常一样去书店为猫寻找食物，这家书店我来过好几次，为了掩护也买过一些西洋恐怖小说——一页都没翻过，老板因此对我印象还挺不错，每次见到我都会高兴地跟我打招呼：“村下君，你看书真快，是很勤奋的人呢！”他要是哪天知道我的真实目的，一定会气得在书店里自焚吧。
跟我事先调查的情报一样，这家书店摆了整整一排的《云之森日记》。这是一本新出的绘本小说，讲的是一名少女在一间叫云之森的料理亭打工的故事。光听这个简介就觉得无聊，真不知道店主为什么要在这种滞销小说上押宝，一次摆出这么多。
管它呢，我的目标只是第259页而已。
我在一排科幻小说前打发了半个小时，店里的人渐渐少了，店主也跟往常一样呆呆地望着电视机里的肥皂剧。机会来了！我走到《云之森日记》旁边，拿出一本，随便翻了翻，眼光之余扫到“无法实现的理想”“三文鱼真好吃”“穿白衬衫的男人”这些毫无关联的词语，翻到最后，我看了看页码——260页！我在心底欢呼一声，想到晚上那只猫又可以大快朵颐，脸上就有了笑容。
撕起来不能太心急，否则会发出很大的声音，我一寸一寸地往下撕，第一本就花了差不多一刻钟，还好，没人注意到。
我再拿下第二本，正准备重复同样的步骤，一只手按住了我的肩膀，“你也很喜欢这本书吗？”
我抬眼看去，是一位很年轻的女孩，长发白T恤，我收回捏住页面顶部的手，“还好，有点意思。”
“我很喜欢它的结局，我写得很努力。”
原来是作者，结局不就在我捏住的这一页上吗？不禁好奇想要看一看，“你是要剧透我吗？”
“哦，不是不是，你可以买回去慢慢看。”
“我只想要第259页，你写得这样烂，鬼才会买全本呢。”我心里这么想，差点笑出来。
我回到家，桌子上放着十几张《云之森日记》第259页，抽出一张，我甚至没有力气从第一行看起，直接跳到最后几段，上面这样写道：
那个穿白衬衣的男人又来店里偷极品三文鱼了，还以为没人看到，唉，只是别人不像我这样好心而已，谁不知道他是偷回去喂他那只猫？既然买不起，就应该改变猫的习性而不是一味地迁就它，要是有一天再也偷不到这么好的三文鱼了，只能给它提供劣等品的时候，那只猫会爆发出怎样的兽性谁也说不好。
果然，过了一周，我就听说他死在了公寓，脖子上全是凶猛的咬痕，尸体上有一股浓烈的三文鱼味道，久久没有散去……
不知为何，我心里有点发毛。我看看这几张来自劣等小说的第259页，又看看坐在窗台上的猫，月光之下，它大张着嘴，露出锋利的牙齿，两只眼睛，闪烁着饥饿的光芒。

甘草片拯救美利坚
朋友们都劝我不要去，这种危险的时刻就应该乖乖地待在家里，喝喝清茶，打打电动，实在无聊，出门抓捕暴露狂也行。总之是——
不要去美国，尤其是现在。
但我还是出发了，瞒着父母，瞒着公司，我可能回不来，父母以后养老怎么办，永不满足的甲方怎么办，我全无头绪。我只是跳上飞机，带上那一盒东西，为了一个五年前的约定。
空乘好心提醒我说：“先生，您知道您带的东西在美国是违禁品吗？”
我说我知道。
是的，五年前我就知道了。
五年前，纽约，肯尼迪机场。
我在入境海关处被拦了下来，瞬间被好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围住，虽然他们的语气还客气，一口一个“Please”，但我还是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不可抗拒。
我打开背包，一大包复方甘草片赫然呈现在他们眼前。
他们告诉我这是违禁品，必须没收，而且我也不得再入境，要立即搭乘下一班飞机离开美国。
我愕然，我跟他们解释我来贵国是为看望一位朋友的，这些药当然不是什么毒品，而是治疗咳嗽的速效药，是神奇的东方医术。
但是没有用。
海关人员盖了好几个章在文件上，深陷在眼窝的双眸最后看了我一眼，大声说道：“五年内都不许来美国。”
我万万没想到会遭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不就是带了甘草片吗？你们不喜欢扔掉好了，为什么要把我当成是罪大恶极的人？
就在我准备转身离开、怀着满心怨恨和疲惫踏上归国之路时——
一名海关人员拽了拽我的袖子，小声补充道：“五年之后，请一定要来美国，带着甘草片。”
那时，我还不明白他的用意。
五年后。
迪都·贝金星人的星际舰队只用了半个小时就穿透了纽约上空的大气层。
“我们是饱受雾霾困扰咳嗽不止的迪都·贝金星人，如果不在48小时内交出贵星球最好的止咳药，我们就轰平这个国家！”这段公告被大声传播的时候，纽约全市的玻璃外墙都碎了。
太平洋上星海浩瀚，跨越日期变更线的我却无心睡眠。
我拍拍抱在胸前的甘草片盒子，心里喊道：“我来了，坚持住啊，美利坚！”
“毛厂长，您看广告这么拍您还满意吗？”
靠制售甘草片发家的毛厂长没答话，他看着眼前这个下巴上没毛的广告导演，琢磨着艺术这玩意儿果然不靠谱。
“算啦，还是改简单点吧，就一句话：甘草片，甘草片，止咳祛痰效果好！”
“可是，厂长，这不押韵啊。”
“连喊三遍就押韵了吗，年轻人。”

教练告诉我，直到毕业，我都将是个替补守门员
村下义宏上高中的时候，是学校足球队的替补守门员。
替补守门员是个很尴尬的存在，尤其是主力守门员跟自己是同级生的情况下，只要教练没有突发神经病，他就永远不会把换人名额用在门将上，换句话说，村下将永远没有上场的机会，直到和主力守门员一起毕业。
村下觉得世界很虚伪，人生很空虚。
所有的比赛时间里，村下都只是坐在场边，两只戴着手套的手平静地放在膝盖上——他很难激动起来，毕竟主力门将从来都表现得非常稳定，几乎是全县所有高中前锋的梦魇——当然，也是村下的梦魇。
村下不止一次告诉教练，自己很努力，全县每一所高中的球场他都熟悉，几十座球门之间有什么区别，门梁、门柱摸起来手感有什么差异，他全部一清二楚；至于其他高中的射手，他更是心知肚明。他们偏好左脚起球还是右脚抽射，踢角球的时候有多少概率起高球，有多少概率开战术球，射点球前有什么特别的眼神和手势，甚至假摔喜欢往哪边倒地，他都一一记在心里。
但是没有用，教练只用一句话应付他：健次表现得很让我放心，没必要换他。
桐谷健次，主力门将的名字。
严格地说，村下义宏和桐谷健次是好朋友，他们小学时便在球队认识，与村下一开始便决定做守门员不同，彼时的健次还是个坐冷板凳的边锋——纯粹是因为做边锋很酷。但健次越长越高而且没有任何要停止的迹象，村下便劝健次一起来当守门员，并同他分享做守门员的乐趣。
“破坏进球美感才是世界上最酷的事情，健次君！”
于是，健次听从了村下的建议，把自己高出同龄人一个头的身体摆到了球门前。他的这个身材优势一直保持到现在，所以，他很快便成为了全县最优秀的“进球美感破坏者”。
顺带，也破坏了村下的梦想。
全县高中足球赛半决赛这一天，天气预报说会有雷阵雨。但上午的良好天气给了大家信心，下午的比赛仍然如期举行。
村下所在的高中对阵上一届的冠军——不，这次并不害怕他们，因为对方上一届的主力球员已经毕业了。
比赛出乎意料地激烈，比分从1∶1跳到2∶2只用了半个小时，有些人本来只是抱着来看啦啦队员裙底的目的，也开始关注起场上的比赛了。双方的进攻体系似乎都很克制对方的防守阵形，互相往网窝里砸球，两边的教练都在高喊后卫和门将的名字，他们早早地预见到，这场比赛的关键就在于后场。
如他们所愿，当雨水开始倾注起来的时候，终场哨响，比分5∶5，比赛终于被拖进了点球大战。
所有人都围聚到桐谷健次周围，即使不说话也要握握他的手，希望把好运传递给他。
大家的赌注都已经倾囊而出，交给神明做出最后的决断，而这个神明，就是桐谷健次。
村下走到健次身边，递给他一张刚刚写好的字条。
“是什么？”健次问。
“对方所有人踢点球的习惯。”村下轻描淡写地说。
“不愧是村下君！”健次喊起来。
“祝你好运，健次君，你至少能扑出两个。”
“如果有第三个，我就把它献给你。”
点球大战开始。
双方出场的第一个人状态都不很好，也许是因为雨越下越大的关系，都把球踢飞到了看台上，观众爆发出阵阵嘘声。
第二个球，对方派出了19号，这是一名后卫，这个人几乎从不参与进攻，谁也不知道他的射门习惯。
除了村下义宏。
字条上写着：19号，大力抽射球门正中。
裁判哨响，健次弯腰守在中间，没有动，对方射门，球不偏不倚地飞进健次怀中。
健次朝村下竖了下大拇指。
雨越下越大，开始夹杂着雷暴闪电。
对方第三个出场的是21号，一名身材高大的中锋。
字条上的内容有点长：21号，70%以上概率推射球门左门柱内侧，反弹入网。
这种射点球的方式非常罕见并且冒险，但是有效，因为即使门将方向判断正确，也够不到那么远。
但健次没有这个问题——他横向跃出后可以摸到门柱，所有队友都知道这一点。
雷击越来越响，天空似乎把一年的雨水都在今天倒掉，一切都被雨水打湿，健次连手套都摘掉了，生怕在关键时刻打滑。
村下又抹了一把脸，紧张地看着21号起脚——右腿踢出——内脚背触球——球飞向球门右方。
健次却跃向了球门左方，一只强壮的手长长地伸出，无用地摸到了左侧的门柱——
与此同时，一道闪电迅猛地从天空落下，击中了球门……
观众惊呼，有人捂嘴，满脸惊恐和畏惧。
村下戴上手套，他明白，自己作为替补门将出场的机会终于来了。

盲人的妄想症
我面前坐着一个盲人。
他是从别的医院转送来的病人，理由是他们已经没有条件治疗他了。
他头上戴着一只特制的头盔，几乎遮住了他的眼睛，这其实很讽刺，因为他的眼睛根本看不见。
他的病历很长，每一段都像是胡言乱语，再加上这些医生写的完全无法辨认的字迹，使我没有耐心把它看完。虽然我出诊的科室一直被其他同行视为“医生比病人还要神经”的典范，但并不妨碍我坚持自己的职业准则——我只相信自己的第一手判断。
于是我说道：“能描述一下你的病症吗？”
病人摇摇头，干裂的嘴唇嚅动了一下：“他们说，我得的是妄想症。”
“怎么个妄想法？”我看了看窗外，今天天气不是很好，阳光不能像往常一样照射进房间里来，显得这间屋子颇有寒气。
“就是，就是只要我脑子里有了一个念头，我就会顺着那个念头继续想，想它会变成什么样子，带来什么结果，我完全控制不住它。”
“我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能举个例子吗？”
“比如当我听别人说我唱歌好听的时候，我会想我唱更多的歌给别人听，唱得越来越好。然后有一个人是音乐制作人，他听了我的歌声之后决定对我进行包装，还找来了国内最优秀的制作人为我打造专辑，我的第一张专辑卖了200万个拷贝，我拿了国内很多音乐奖，虽然还只是新人奖，但第二年，当我的第三张专辑卖出2000万个拷贝的时候，他们已经开始认真考虑给我个正经的音乐奖了。我成为史上最成功的盲人歌唱家，巡回演出一直开到了美国，美国总统接见了我，他说——”
“停。”我打了个手势，然后才意识到他看不见。
他咬了一下嘴唇，似乎停止这些幻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所以说，你的妄想症就是能顺着一个没太大意义的事情一直联想到最……怎么说呢，最不可能的剧情？”
我很难判断他脸上是不是有因被冒犯而不快的神情，“可以这么说吧，这种妄想每次都会持续很长很长时间。”
“为什么认为它是病呢，为什么要阻止它，拥有丰富的想象力不是一件坏事吧？”
“医生，我太沉迷于这种妄想里了，就像染了毒瘾一样，很难走出来，除非我最后在妄想的空间里看穿自己所处的虚幻空间，不然我根本清醒不过来，可一旦醒悟，明白现实里自己的渺小和无能，就会陷入绝望当中，然后我不得不再去妄想里寻找安慰，这不是恶性循环吗？”
“沉迷于虚妄而罔顾现实，我明白了，这种病虽然少见，但我在国外做助手的时候还是见过几例的。不过你跟他们的表现似乎有些不同，好吧，不管怎样，你先给我展现一轮妄想吧，我必须亲眼见到病症才能研究治疗计划。”
“我戴着这个头盔，没法妄想，这是那家医院给我设计的。”
我对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很难产生认同，我走过去帮他把头盔摘掉，然后说：“就从你治好妄想症这件事开始想起，你所有想的内容都要说出来。”
“如果我治好这个病，我就会有更多的精力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实实在在的事情，而不是虚假的东西。”
“那你最想做的是什么呢？”
“我想当一名医生。我大概会去上医学院，作为一名年龄很大的残疾人，这个决定肯定会引起轰动，也会让其他人觉得我自不量力，但我就是要坚持，我起得比别人早，努力得比别人多，因为我心里有一个必须实现的梦想。”
“是什么？”
“治好自己的眼睛。目盲的情况每个人都不同，只有盲人自己才最了解自己。我成为医学院最年长的毕业生，我进了一所大学附属医院，继续搞科研，我只花了三年时间就理清了自己目盲的病理，又用了三年时间，做了大量动物实验。之后我研制出了新药，一种只对我自己有效的药。”
“吃下去，有效果吗？”
“有的。刚吃下去第一颗，我就能睁开眼睛了，这是40年来从未发生过的事情，”说到这里，盲人真的睁开了他的眼睛，“吃下第二颗，我眼前已经有了模糊的白光，吃下第三颗，这些白光越来越清晰，渐渐汇聚成人形。”他的眼睛乌黑发亮，正满含热泪地望向我这边。
“你看到了什么？”我不动声色地问。
“我看到一个盲人坐在我面前，他头上戴着头盔，头盔遮住了他的眼睛。”
我冷冷一笑：“那么，你明白自己看到的是什么了吗？”
他近乎绝望地说道：“是，我看到的，是我自己，你就是我自己！”
那个晚期妄想症患者全身一震，看样子又是从某个妄想之中醒了过来，他两手使劲抠着自己黑洞洞的眼眶，嘴里喊着谁也听不懂的话语，整个人从椅子上跌到地上，满地打滚。
周围的医生和护士赶紧走过去，一边叹息这种疾病的可怕，一边手忙脚乱地把特制的头盔给他戴好。
“别再妄想了。”他们说。

总统先生与蕾丝内裤
总统先生坐在办公桌前，看着文件上的名字，久久思索，难以下笔——
《关于在全国禁止出售蕾丝内裤的决定》。
蕾丝内裤，那是一个遥远的符号以及一段难忘的青春。
16岁的时候，他当然还不是总统，只是乡下一个普通的少年，每天骑着单车在乡村公路上飞驰，遇到漂亮的姑娘吹一吹口哨，见到劳作的长辈伸一伸舌头，这就是他那时候的全部生活。但并不是无忧无虑，实际上，他也有他的烦恼。
他太爱出汗，吃了辣椒会出汗，心里紧张会出汗，见到心仪的女孩会出汗，甚至遇到解不开的数学题也会出汗。而且，这汗水一出就停不下来，满脸就像是山洪暴发，如同上天降下的劫难。
他的父母为他遍访名医，不管是城里敞亮光鲜的大医院，还是乡下阴暗可怖的小诊所，都留下父母谦卑的身影和他日渐不屑的眼神。
那些医生都给出了同样的解决方案：除了常备一块毛巾擦汗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少年，让毛巾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吧。
年轻的总统先生渐渐长大，飞驰的少年胯下的单车也变成了更加飞驰的摩托车，搭在肩头的毛巾换了一条又一条。他仍然喜欢在空旷的道路上被风吹拂，被风吹去他脸上细密的汗珠。
烦恼也还在，好在总统先生有一张帅气的脸孔和匀称的身材，这样的他颇得女性的垂爱。进城上大学以来，情窦初开的女同学，萍水相逢的美少妇，无不向他送去春天的芹菜和秋天的菠菜。
他自然来者不拒，挥舞起青春的镰刀，勤劳地收割这些隔夜成霜的青菜和果实。虽然汗如雨下、腰酸背痛，但毕竟每一滴都凝结着年轻人的澎湃激情。
后来有一天，他听信一位少妇“今晚我丈夫不会回来”的谎言，到她家寻找人生的真谛，坐而论道只到一半，便听到门锁旋转的声音。
总统先生大惊失色，六神无主，汗如尿崩，一发而不可收拾。
少妇让他速速回避，还说她丈夫平生好收藏枪支，长枪短炮无所不有，并且练得一手好枪法。
总统流汗流得几乎要脱水，无处择路，便如无数先贤一样爬到窗外，准备凭借双手来停下这荒谬的青春，忽然想起一物，“亲爱的，我的毛巾！”
少妇心下惴惴，系着自己胸前的衣扣，哪里顾得上什么毛巾，随手抓起一件东西扔过去，“先用这个擦！”
总统吊在三楼的窗外，好在臂力惊人，即使单手把住窗沿，也可以舒畅地欣赏夜空皎洁的月光。可是，汗水从他的每一寸皮肤上冒出，万里奔涌，他慌忙用少妇给的东西去擦，却怎么也擦不掉，除了让汗水更加四溢之外，别无用处。他从未有过如此的心惊，未曾释手的毛巾不在身边，便觉自己不完整，好像船只失掉了风帆，他只能任由无尽的汗水滴了下去，如同冬雨。
汗水滴在楼下那个小孩的头上，后者抬起头，借着月色，拽住妈妈的衣角，大声呼道：“哎呀，妈妈，你看，上面有个叔叔没穿衣服！”
少妇的丈夫闻讯而来，杀气阵阵。
在掉下三楼之前，21岁的总统先生最后看到的是指着自己右手的枪口。
而现在。
总统先生坐在办公桌前，继续看着那份文件，余光扫过右手掌的可怖伤疤，他不再迟疑，写下了“同意禁售”的字样。
一会儿，他又觉得理由不够明朗，加了一句话——蕾丝内裤不吸汗！

十二个金块
走私犯的神色有点紧张——虽然不是第一次——但既然这次量如此之大，十二个金块，要是被海关查到，账面上的损失和名声上的损失都会让之前的几票白干。
“先生，请张开双臂。”安检员眯了一下眼睛，扬了扬手。
走私犯抬平双臂，看着探测仪从手腕扫到肩膀，再从肩膀扫到腹部，然后，如他所料——警报响了。“是皮带扣。”他解释说。
安检员摇摇头，鼻子里哼气，“皮带一般不系在这么高的位置。”说着撩起走私犯的衬衫，一条高仿的鳄鱼皮带跃然而出，走私犯本能地收腹，试图绷出七年前的八块腹肌。
“哦，对了，我中午吃的是猪肝，那东西不是含铁量高吗，一定是吃猪肝吃响的。”
安检员双手抱在胸前，看样子对走私犯心血来潮的幽默感没什么兴趣，“东西确实在你的胃部，我觉得最好还是取出来看看。”
走私犯压低声音：“三七。”
安检员往海关办公室的方向瞄了一眼，也降低音量回答道：“对半。不还价。”
外科医生看了看墙上的钟，他知道病人已经被完全麻醉了，不会听到他讲话，“你信吗？”
麻醉师抬起头：“信什么？”
“这两个人的说法。说什么他不小心吞下两个水瓶盖子。”
“难保这世上没几个蠢蛋。”
外科医生拿起手术刀，锋利的刀片上映出他锋利的眼神，“那个在外面等着的，是机场的安检员，他虽然没穿制服，但皮鞋我认得出来，是机场员工定制的。至于这个——”他左手按住手术台上男子的肚皮，“他肚子里肯定有问题。”
麻醉师一拍脑门：“就是啊！我就说吗，我们这个破医院偏僻得要死，竟然还有人来。”
外科医生眼神聚集在刀刃上，“不管是什么，切开就知道了。”
“一共多少块？”外科医生问。
“十二块。”女护士看着这些带血的金块，咽喉有一种强烈的堵塞感。
“怎么分？”外科医生又问——他心里其实有答案。
“听你的。”麻醉师计算着病人醒过来的时间。
“我七，你四，她一。”外科医生吐出这个分配方案，语气不容拒绝。
女护士皱了皱眉头，想表达一点反对意见。
“你要明白，给你一块只是因为你在这里，恰巧。”外科医生微笑着说。
“这是从你胃里取出来的瓶盖，还好你送他来得及时，要是再晚一会儿，搞成大出血，说不定连命都丢了。”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外科医生格外加重了语气，他相信对方听得懂话里的威胁意味。
不过，听不听得懂都无所谓了，安检员和走私犯看着装在盘子里的两只瓶盖，恨不得把眼睛瞪出来放上去。
外科医生回到家，从包里拿出三个金块，交到妻子手里，说是病人家属送的，收好。
他打开冰箱，想找一点好吃的，发现空空如也，“你怎么也不买点零食，我辛苦一天，回来吃什么？”
妻子半天没回应，低头拨弄着手里的东西，然后抬头，“你自己不带了吃的吗？这三块费列罗，”她剥开一块递进嘴里，“嗯”了一声，“味道还不错！”
“什么？”外科医生心脏似被人用力一攥，血压升高，他慌忙取出包里另外四块，使劲捏了一下——一捏就软，不是费列罗是什么？可恶，耗了一辈子的胆子，就只是偷了七块巧克力？
他正在怀疑到底哪个环节上了当的时候，手机响了，女护士发来了短信：
医生，我辞职了。费列罗好吃吗？十二个金块我都收下了，别试图找我，你要明白，我已经不在那里，恰巧。

上帝创世的第七天
第六天
上帝照着自己的样子，造了第一个人，起名为“亚当”。他把亚当放到伊甸园里，让他在草地上奔跑打滚。
亚当快乐地跑啊滚啊，滚啊跑啊，一会儿劈叉，一会儿倒立。
站在云端的上帝看了一会儿，觉得有些尴尬，于是又给亚当穿上了草裙。
亚当对伊甸园里的一切都感到好奇，草叶上滑动的露珠，花丛中飞舞的蝴蝶，树林里跳跃的猴群，云朵间盘旋的雄鹰，他片刻不停地问上帝这是什么、那是什么。
上帝不厌其烦地回答——告知他哪些可以吃，哪些不可以吃，哪些吃了会发胖，哪些吃了会拉肚子。
亚当问上帝：“云可以变成多少种形状？”
上帝说：“我不知道。”
亚当数了一个小时，眼睛差点瞎掉。
亚当问：“我可以像猴子一样在树杈之间飞来飞去吗？”
上帝说：“你可以试试。”
亚当试了下，摔断了肋骨。
亚当躺在地上问：“你猜我有多少根肋骨？”
上帝反问：“你觉得我造的肉体不够好吗？”
亚当按着断掉的肋骨，一边哼唧一边说：“没有呀。”
上帝又问：“那你是感到无聊吗？”
亚当问：“什么是无聊？”
上帝迟疑了一下，说：“不知道自己下一刻该做什么就是无聊。”
亚当说：“那我是有一点无聊。”
上帝踩着云朵降落凡间，伸出手穿透亚当的肉体，取出他那根断掉的肋骨，说：“我造一个女人来陪你。”
亚当看着断骨血淋淋地被从自己身体里扯出来，问：“什么是女人？”
上帝问：“我扯出骨头的时候，你有什么感觉？”
亚当说：“感觉心里空落落的……”而后他又补充一句，“我想它回来。”
上帝说：“那就是女人。”
上帝造出了女人，给她起名为夏娃。“她是我的一部分？”亚当说。“不，你是她的一部分。”上帝说。
天黑了。
上帝说：“希望你们有一个愉快的夜晚。”
第七天
天亮了。
上帝拨开云层，望向伊甸园。
亚当坐在树上，夏娃立在湖边。
“你对她没有兴趣吗？”上帝问亚当。
“她的左边眉毛有568根，比我多3根，她赢了。”亚当兴奋地说。
上帝愕然：“你们数了一夜眉毛吗？”
“是啊，数了好几遍呢。”亚当说。
上帝转头看向夏娃，又看了看她在水中干瘪的倒影。
噢，原来如此。
上帝说：“要有胸。”
于是夏娃就有了胸。
人类文明，从此开始。

萨兰哈星的留学生
经过教育机构多年的努力，终于有九个外太空星球承认了地球的学历，并同意接收地球人前往留学。
一时间，去外星留学成了一件时髦的事情，那些拥有外星学历并且会讲地道外星语言的人，成了职场、学术界、政界、娱乐圈、大卖场、相亲会……的宠儿。
但是，申请外星留学并不容易，可以量化的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固然不是难事，暗藏陷阱的签证审核却是最终的拦路虎。
毕竟是从不同物种进化而来的智慧生命，骨子里互相都看不顺眼。比如泰坦星人是从某种动物进化来的，他们几乎只愿意接收穆斯林学生，致远星人的祖先是一种类似棉花的植物，据说凡是穿着纯棉衣物去找签证官的人都死得很惨。
唯独萨兰哈星是个例外。
这颗星球在银河系的另一条旋臂上，距离地球最远，也最晚与地球建立联系。但它却是地球邦交星球中最发达的，不仅拥有最先进的星际旅行技术，还掌握着已知宇宙内最高明的生物克隆技术，他们甚至借此淘汰了原始的有性繁殖，而完全采用克隆的方式来繁衍自己的后代。
就是这样一个超级发达的星球，它的留学审查却超乎寻常地宽松，基本上，只要能拿到当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签证官绝不会为难人。
罗杰斯选择的就是萨兰哈星的一所理工大学。
此时的他正坐在签证官面前，有些紧张地等待签证官的提问，虽然前辈们都说从来没有哪个留学生被萨兰哈拒签，但他还是担心会有意外发生。
“罗杰斯·布兰卡，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名字。”签证官放下罗杰斯递交的材料，一双大眼睛直盯着他。
萨兰哈星人普遍长得脸圆眼睛圆，小鼻子小嘴巴，地球人一度以为他们是从猫进化来的。后来才知道，他们并非天生如此，而是经过反复的基因改造才达到这样的效果，换句话说，萨兰哈星人其实就是太空的韩国人。
“上个月刚上任的世界银行行长与我同名。”罗杰斯说。
“噢对，我想起来了，那你也一定是个聪明人。你为什么想去萨兰哈？萨兰哈的气候条件其实不如地球。”
他的眼睛里透着真诚，就像咖啡馆里与人对视的三花猫，“萨兰哈在生物克隆上的造诣非常令我吃惊，我们地球人不仅落后，还因为伦理的关系不愿在上面投入资源，我想只有萨兰哈可以引领我。”
“所以那是你的梦想？”
“对，我的梦想。”
“我们萨兰哈星人非常欣赏有梦想的人，对我们来说，有梦想并不是难事，难的是梦想的传承，你明白吗？”
罗杰斯猜他说的是梦想的代代传承，大概他们的科学技术都是牺牲了无数代人才达到了今天的高度，“我明白，这也是我看重的。”
“很好。我看到，你申请的学校是我们星球最强的理工大学，它在物质传送和生物克隆两个领域都是萨兰哈的圣地。我听说，这两个学科的毕业生还在大二的时候，就会被萨兰哈的大公司预订。”签证官说到这里，停住了话头。
真是拙劣的移民倾向调查，跟地球上的签证官比差远了。罗杰斯说：“我拿的是财团助学金，毕业后必须回地球工作。”
签证官咳嗽了一声——听上去确实像猫叫——以掩饰他的尴尬，“嗯，你们在发展自己的星际旅行技术，这我知道。好吧，我觉得，我可以祝你旅途顺利了。”
就像前辈们所说，萨兰哈的签证审核真是简短无趣，完全没有斗智斗勇的感觉，“谢谢！”罗杰斯站了起来，伸出右手。
签证官与他握手，“传送过程可能会不太舒服，希望你能克服。”
罗杰斯笑着点了点头。
月球，月球-萨兰哈传送港。
罗杰斯穿着特制的传送服，稍微有点显大，衣服的前胸后背一共装着8个小包，据说里面是某种液体，可以在传送过程中起到缓冲作用。
这种星际旅行技术只被萨兰哈掌握，就像哆啦A梦的任意门，走进那间传送室，关上门，经过一连串的数据通信，再走出来，就到了另一颗星球，神奇而快捷。
“祝您一路顺风。”漂亮的女向导对罗杰斯说。
罗杰斯进到传送室里面，他没有携带任何行李，因为按规定这是不允许的。
室内空间并不是很大，只有一张类似太空飞船驾驶台的椅子，大小是照着人类身材改造过的。罗杰斯把箱子放好，然后坐进椅子里，各种安全设备立即将他包裹，就像捆扎木乃伊一样。
“乘客您好，一分钟后将进行传送，祝您旅途愉快！”
罗杰斯长出一口气，在心里默默数着时间——他从来没有试过这种旅行方式，难免激动。
10……
9……
8……
7……
6……
5……
4……
3……
2……
1……
罗杰斯身上的8个小包突然爆开，里面的液体四溅开来，所到之处都发出“嘶嘶”的声音，冒出白色的烟气。
“救命！救救我！”他奋力挣扎，想要逃出这个地方，但身体被死死地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
液体似乎无穷无尽，他的脸，他的脖子，他的胸口，他的大腿，全都在一点一点地被腐蚀，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直到最后，消失不见。
墙壁上传来一个机械的声音：“目标生物数据解析完毕，开始数据传送。”
噼里啪啦……哔哔哔哒哒哒……
哔哔哔哒哒哒……噼里啪啦……
银河另一端，萨兰哈，萨兰哈-月球传送港。
“目标数据接收完毕，开始克隆。”
玻璃舱体内，一个长相与罗杰斯一模一样的人类渐渐成形。
“克隆完毕，开始基因修正。”
三分钟后。
罗杰斯打开门，他看到，凛冽的风沙之中，坐落着的便是萨兰哈雄伟的首都。
“哇！真的到了，萨兰哈的传送术真神奇！”
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办到的，寒暑假的时候一定要多试几次，罗杰斯暗暗地想。

出售“爱情回忆”的你
“我明说吧，你太老了。”我关上电脑，准备下班。
你舔了下嘴唇，按在桌上的手没有收回去的意思，“上个月刚满64岁，可以再试一次。”
其实你看上去有70岁……
“记忆收购不是光看年龄的，我们还要看销路，你的记忆不会有人买，现在大家都喜欢刺激的、年轻的。”
记忆出售是个新行当，我们把人的记忆收购回来，包装一番，再卖给需要的人，赚一笔差价。独一无二的记忆自然是市场上的宠儿，像高空跳伞、深海潜水、与男明星共餐、与女明星车震，诸如此类，不是卖给文艺青年，就是卖给变态大叔，但像老年人的记忆，陈芝麻烂谷子，从来都是票房毒药，连成本都收不回来。业内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会以年龄太大身体无法承受作为理由拒绝他们，但是偏偏——
“我这可是感情方面的回忆，你再考虑一下吧，会有人买的。”
“你上次也这么说，我是生意人，赔本的生意我不干。”
“你可以不给钱，我不要钱，我免费转让给你们。”你站了起来，生怕我赶你出去的样子。
确实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毕竟收购记忆是要把记忆从人脑里完全剥离出来，对当事人来说，就跟失忆一样。打个简单的比方就是，我们只能“剪切”，还做不到“复制”，所以，总会有人为了摆脱痛苦的过去，请我们免费拿走他的回忆。对于这种请求，我当然——
“行，你等着，我拿一份授权书给你签字。”
你说你姓莫，也可能姓孟，我知道你的记忆本身就有点混乱，所以也没有记。
你要出售的记忆量很大，只要是跟你丈夫相关的，从年轻到衰老，从认识到分开，事无巨细，统统卖出，完全是“恨不得从来没见过这个人”的架势。我一直以为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女才会有这么幼稚的想法，原来像你这么老的女人也不能免俗。
我告诉你因为记忆量太大，为了不伤害大脑，只能一点一点地通过你的讲述来定位和提取。整个过程会持续好几个小时，还会伴随时有时无的偏头痛，对你来说，就相当于得了渐进性失忆症，你丈夫的形象会在你的记忆里慢慢模糊，直到最终消失。
你说你可以接受，只要能完全忘记他，你什么都愿意做。
你最先跟我讲的是他的葬礼，是个雨天，你撑着伞，站在他的墓碑前，跟你的养子抱怨选错了照片。在水汽蒙蒙之中，他看上去并不是你刚刚认识他时的那个样子，至少笑得不如那时好看。
你的养子说，这就是爸爸年轻时的照片，没什么不同。
你说不是，不一样，他以前笑起来酒窝会动，这个没有动，说完你就把自己逗笑了。
你用伞遮着墓前的香烛，烛火在风中摇动，你一直盯着它，没有再说话，直到它完全熄灭。
我凭着这块记忆碎片在你的脑海里标记，与它相关的记忆区域都兴奋起来，我大致知道了整个记忆的规模，如我所料，跨度非常大。我要求你继续。
你又讲了你们一起写遗书的事情，你们经常争论谁会先死，谁会留下来处理遗产，谁会看着对方被埋进土里。
他在遗书里写要把那些发黄的旧书留给你，如果你眼睛还看得清楚，不如再看上一遍。你说好啊，卖给收废品的还能换几天菜钱。你在遗书里写的是，等你死了，希望他养一条狗，起一个跟你一样的名字，每天牵出去晒晒太阳，舔舔手心。
现在，你的包里，总是放着一本他留给你的诗集，句子长长短短，错落不齐。你读不懂，却也觉得安心。
我告诉你可以连接存储器了，你点点头。我把一根带吸盘的电缆贴在你的后颈窝，你闭上眼睛，等着那股麻麻的电流传至大脑皮层。
你继续讲你们的故事，你们的养子提出接你们去他的城市一起生活，也好有个照应。你原本想同意，但你丈夫说如果走了，院子里种的葡萄谁来照顾，一颗颗烂在架子上也怪可惜的。你笑说想得倒挺多，自己这把老骨头都要人扶着了，还惦记着那几串葡萄。
他说还不是因为你喜欢吃，又嫌外面卖的不干净。
你鼻子里哼气，说什么都要推到我身上，心里想的却是，说“喜欢吃葡萄”还是结婚前的事情，他却记到了现在。
我试探着剥离了一些浅层记忆，并提醒你叙述时可能会出现时空上的混乱。
你说，他刚退休那段时间心情不好，闷在家里哪也不想去，谁也不想见，总是埋怨自己成了大件儿的垃圾，只能靠吃退休金过活，这种坐吃山空的日子真是过不下去。你提议一起出去旅游，看看山看看水，等到儿子高考成绩出来，还能出国，去东南亚吃海鲜。他不愿意，说戴个红帽子举个小旗满世界跑，太像牵出去耍把戏的猴子，不是被游客笑，就是被导游骂。
你说那好啊，既然不肯出门，就待家里跟我学织毛衣吧。他跟你织了三个月，织出一双袜子，一长一短，满是线头，你批评他毫无天赋，终于把他骂出门跟老伙计们去下棋了。
现在，天气冷的时候，你会穿着那双袜子睡觉，一脚蹬出床沿，也无人阻止。
我试着指出你故事里的错误，你的养子当时已经工作十年，而不是还没高考。你尴尬一笑，说看来是记错了。我知道，记忆正在流失，一切正常。
你又说起他工作上的一件事，因为项目推进速度太快，和他配合的兄弟部门连续加班也赶不上，为此到上司那里告了一状，上司不问青红皂白把他叫到办公室骂了一个小时，说他不重团结，不懂为人，还威胁要罚钱以作警示。他回家跟你抱怨这事，几杯酒下肚，说来说去都是想不到干了20多年，配合如此默契的上下级，还抵不过别人两句谗言。
你正准备开导他的时候，上司的电话打了过来。你抢过来接了，连珠炮地质问对方怎么回事，还搞不搞得清楚谁是好员工谁在吊车尾，大不了我家男人不干了，以他的本事，还怕找不到下家吗？
你的彪悍上司早有耳闻，赔了几句不是并认了错，总算还了你丈夫清白。从那以后，公司都说他“家有虎妻”，同事们谁也不敢再招惹你。
从头到尾，你都没有提起上司的名字，以前你好像记得很清楚。嗯，那些不重要的人，正在从你的脑海里消失。
你谈起你们第一次去福利院见你们养子时的情景。一群小孩坐在教室里，你们隔窗悄悄看着他们，也猜不到哪一个会进入你们的家庭。你们各有一套挑选的标准，你的标准是孩子必须长得像他，他的标准是孩子必须长得像你。
他们上了一节音乐课，学着唱《排排坐，吃果果》，咿咿呀呀，听不出唱的是普通话还是广东话。
你们最后选了一名四岁大的小男孩，唱歌很努力，却又很安静，下课后既没有跟男孩抢玩具，也没有拽女同学的辫子。更重要的是，眼睛像他，鼻子像你。
我问你具体是哪一天去福利院的，这样重要的日子，你却说忘记了。我在屏幕上又标注了一下，将要剥离的记忆区域渐渐成型。
你说起你们在幼儿园外站了两个小时的那天，看那些小朋友在老师带领下跑来跑去，扮小鸡，扮老虎，踢毽子，丢手绢，一会儿哭，一会儿笑。
他说，小孩儿真麻烦。
你说，是啊，还经常弄坏东西。
他说，何止，他们还会把自己也弄坏。
你们哈哈大笑，直不起腰。
笑完了，他陪你去医院，照着医生的吩咐，签了字，切掉了卵巢，保住了性命。
这应该算是痛苦的回忆，标记之后，我注意到只剩下边边角角。屏幕上，你的大脑兴奋区域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完整，我汗湿的手握着鼠标，等待着最后的时机。
你说那天晚上你和某个人喝酒喝到凌晨两点，什么都说，什么都谈，官场腐败商场狡诈，天上掉了飞机，明星八卦同事犯贱，路上的老太太倒地不起，收不住，停不了。你记得那天晚上你无处可去，你被房东赶了出来，因为他要收回房子给女儿做嫁妆。
你喝得醉醺醺的，满嘴胡话，说结婚有什么了不起。
陪酒的男人说，就是，大不了我们也结给他看看。
我问你记不记得那个人是谁，你摇头。终于，我锁定了全部深层记忆，所有关于他的事情都将被完整地剥离出你的身体，一点不剩。
最后，你说那天是一个雨天，你站在公司楼下，没有带伞，眼巴巴盼着雨停。你看着水汽蒙蒙之中，一个撑伞的人朝你走过来，他笑起来脸上有酒窝，大概能缓和陌生人之间尴尬的空气。
你们都构思着各自的开场白。
你说到这里，戛然而止，迷茫地问我知不知道那个走过来的人是谁。
我点头说知道，是你后来的丈夫。
你问，他对我好吗？
我笑着点头，然后点击了“确认”。
全部关于他的记忆，剥离殆尽，抽身而去，就像他从来没出现过一样。
妈妈，这是你的故事，是我第五次讲给你听。
爸爸去世五年来，你每一年都要求我抽走关于他的记忆，再按日期一天天地重新移植回你的大脑里。
是啊，我相信，相信你的记忆一定卖得出去，因为唯一的购买者就是你自己。
我明白你这样做的苦心和目的，你是想和他重新认识，再经历一次你们之间的感情，让你们之间的故事无限轮回下去。
可是，你最后还是要接受他已经不在的现实，所以，即使没有回应，我也要继续请求你，不要再有下一次。
就让那些回忆，甜蜜也好，平淡也好，一直陪伴着你。
你说好吗？

冥信片
将妻子推下山崖之后，阿隆收拾好行李，退掉酒店的房间，坐上了回程的班机。
香格里拉最大的优势不过是它的名字与众不同而已，在飞机上，阿隆这样想。这地方没什么好，要不是为了实现诺言，自己这辈子都不会来这个地方，好吧，既然她这么喜欢，就永远留在这儿吧。
他望着倒水的空姐，笑了出来——在以前，这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先生，请慢用。”空姐朝他眨眨眼。
新生，终于开始了。
阿隆像往常一样去上班，手提包里还是放着一根香蕉，领带还是选的妻子最喜欢的那一条。在同事面前，他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状，甚至还跟邻座抱怨说妻子昨晚看电视声音太大，打扰到自己睡觉。
他知道，不管是自己还是外人，都需要时间来慢慢淡化关于妻子的记忆，慢慢地让他们接受，那个女人已经被他亲手杀死的事实。
临下班前，前台的漂亮姑娘告诉阿隆，有他的明信片。
他收拾好东西，想了两个小笑话准备讲给前台听，要是可能，俯视一下她们迷人的乳沟也在计划之中——听说行政部的总监还强制要求她们穿了短得不能再短的短裙。
阿隆从那一沓卡片中抽出自己的，瞬间丧失了所有的色心和勇气——是妻子的字迹。
隆：
香格里拉的雪很干净，天也很蓝，要是我们能永远生活在这里就好了。
背后的照片是蓝天下的雪山，近处一个女人的身影，穿得跟妻子死的时候一样，从香格里拉寄来，邮戳是杀死她的第二天。
阿隆急忙将明信片收进包里，生怕被人看到他异样的表情，连谢谢都没说一声，便转身走进了电梯。
这是什么拙劣的恶作剧？他想不出有谁能模仿妻子的笔迹，更想不到如何这么快速而轻易地用自己的照片做明信片。还是说，其实她没有死？不可能，我明明看到她头部着地摔在悬崖下的大石头上，脑浆混着血流了一地，绝对没有生还的可能。阿隆焦急地看着电梯一层一层地降下去，心口似乎被一只冰冷的手抓着，随时可能被捏破心房。
门打开的那一刻，恍惚之间，他似乎看到妻子走了进来，忍不住大喊了一声。
“郁组长，你叫啥？”
原来不是，只是穿得像而已。
“没事没事。”扔下这句话，阿隆匆匆地挤过她的身旁，朝大门走去。
不可能的，她已经死了，我亲眼看见的，这是巧合，是某个字迹相像的朋友也去了香格里拉，一定是这样，一定是的。
他把明信片扔进垃圾桶，系上围巾，缩了缩胳膊，融入了冬天的夜幕之中。
一切如常的日子只过了两周，第二封明信片就到了。
阿隆原本已经把这件事忘了，他调整好自己的身心，准备重回夜场，去收割那些春心萌动的小白兔。但当他漫不经心地翻开夹在信件堆里的明信片的时候，那熟悉的字体又照着他的脑门打了一棍——
隆：
听说谁要是淹没在天使之城，就再也找不到出去的路了。
日期在一周前，这个邮戳阿隆认得，是泰国曼谷，背后的照片是一尊佛像，一双细长的眼睛像是嘲笑一样地盯着阿隆，疑似妻子的女人跪在它面前。
所以，她又跑去泰国了吗？
阿隆想象不出一具尸体如何跑到泰国，捂住脑袋上的窟窿的是左手还是右手？脑浆洒在邻座衣服上了，她有没有跟人说对不起？请人拍照的时候，有没有先把脸上的血擦干净？
阿隆感到一阵恶心，这个女人，活着的时候给我添堵，死了还不让人安心。
于是，他跟前台的姑娘们说，以后只要是寄给我的明信片，一概不收，更不要通知我。姑娘们自然不明白他的用意，但见他表情严肃，不像是开玩笑，也只好点点头。
阿隆交代完毕，觉得不会再被这破事打扰，心情好了不少，顺手将明信片撕成了碎片。
到公司门口的时候，已经迟到了三分钟，阿隆还在回味昨晚那个女人腰眼上的胎记。
坐在位子上，没有人在意他的迟到——很好，和往常一样。阿隆看着忙得不可开交的下属们，想到自己白天工作无聊，夜晚声色犬马，不禁叹了口气。
“组长，叹什么气？”一名下属抱着一沓杂志走过来。
“没什么。”阿隆摆摆手。
“对了，组长……”那人从杂志间抽出一张卡片，“有你的明信片。”
妻子的明信片。
隆：
金阁寺看起来好没真实感，就像纸糊的一样，不信你看背面。
日本，京都，时间一周前。
“谁让你拿过来的？！”阿隆猛地站起来，劈头盖脸地大声质问对方，“你也不怕齁死啊，要你管这些闲事？”
周围的人胆子大的回头看一眼，毕竟这么大声地讲脏话在公司里并不常见；胆子小的低着头，“噼噼啪啪”地敲键盘，就当什么也没听见。
下属惊愕地望着上司，表情就像恐怖片里的主角，定格在初见恶鬼时的那一帧，“我以为——”
“你以为什么？”阿隆翻过明信片，金阁寺在远处，如同葬礼上纸糊的祭品，站在镜头前的，是妻子惨白发绿的脸。阿隆胡乱地把卡片揉作一团，大声吼道：“这破公司没法待了，到处都是蠢货！你们别他妈在老子眼前晃了行不行？滚啊！”
既然已经骂得人尽皆知，自然无人挽留，即便如此，辞职的流程还是持续了将近两周。
这下完事了，公司地址跟自己再也没有关系了，邮局送去只会查无此人，管你是人是鬼，爱上哪儿上哪儿吧。阿隆仿佛卸下千斤重担，头皮发麻和后背发凉的感觉都减轻了不少，今晚大概不会再梦到推她下山的场景了吧。
为了庆祝脱离苦海，阿隆决定约两个姑娘来，他相信自己的魅力还在，又有豪车钥匙护驾，双飞这种事情并不会太难。
只用了一个小时，他的车里就坐了两个叽叽喳喳喝得面红耳赤的年轻女学生。
回到小区，他搂着她们俩的细腰，一步一步往上走，一边说着粗俗下流的笑话，一边思索着待会儿先脱哪一个的衣服。走到门口，又与她们吻了一阵儿，他才拿出钥匙捅开了门。
一个姑娘眼尖：“有东西掉了。”“夹在门缝里的。”另一个说。
没等阿隆反应过来，姑娘就把卡片拾了起来，“是张明信片。”
明信片。
阿隆猛然感觉到夜晚的寒意，它就像一条裹满鳞片的蛇，正沿着阿隆的腿缓缓往上爬，将它冰冷刺骨的体温一点一点地传递过来，直至冻结他全身的血液。“你们走吧，我今天没心情了。”阿隆将两个姑娘推出门外，不顾她们疑惑且愤怒的表情，独自走进家门，然后关上了门。
这次是从夏威夷寄来的。
隆：
到处都是人，海风很暖，但我还是觉得冷。
你是一具尸体，当然会觉得冷啊。
阿隆颓然坐倒在墙边，呆看着背后的照片——妻子僵直的身体直挺挺地躺在沙滩上，开裂的伤口腐烂发黑，蛆虫探出了脑袋。
我这辈子都摆脱不了你的纠缠了吗？
卖房子很难，租新房还是挺容易的。
阿隆决定搬到东城去，他的东西很少，妻子的东西虽然多，但以后也用不着了，他便慷慨地卖给楼下的废品站。
书永远是最重最费事的，为此跟搬家公司争执了半天才谈拢价格，还有柜子里的衣服，塞满好几个箱子，抽屉里零碎的单据、小饰物、小盒子，各种各样的卡片，有用无用都要分辨半天，再分门别类地装进袋子里。
一直忙到晚上，阿隆还留在乱成一团的旧房里收拾，时不时地就从角落里清理出很久之前遗失的宝物：妻子的发卡，她曾经为此唠叨了两天；他的领带夹，心血来潮买的小玩意儿，用了两次就不见了以及一封压在箱底的明信片。
虽然没有纸张发黄得那么夸张，但捏起来软绵绵的，似乎也有些年头了，上面的内容很简短，是阿隆自己写的。
琴：
希望你跟我一样喜欢远方，不仅是这里，还有更多更远的地方，香格里拉、曼谷、京都、夏威夷，我都会带你去的！
时间是五年前，邮戳就是这个城市。
这是他们结束两年的异地恋，妻子终于下定决心离开故乡的时候，阿隆写给她的。至少那个时候，他对她更多的是迷恋和感激，并且暗自发誓，一定要给她一份远比故乡更安逸更舒适的幸福生活。
只是后来越来越忙，越来越疲惫，那几个地方，一个也没有去成。
再后来，争吵，冷战，厌恶，仇恨，直到动了杀机。
阿隆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所以，都结束了吧，你最终还是自己去了这些地方，不管是生是死，应该满足了吧？希望在你眼里，它们和你想象的一样美。
阿隆再扫视了一眼房间，没有什么遗漏，关掉灯，准备离开，然后——他听到了钥匙捅进门锁的声音。
缓慢而坚定地拧开。
月光照在手里的明信片上，照亮背面的照片，那是这座城市的风景，在左下角，还有阿隆写的一句情话：
但不管多远的地方，都不如我们共同的家。
门被推开。
吱——呀——

韩小姐的减肥手术
桌上放着一根香蕉，淡黄外皮，稀疏黑点，熟透的样子。
这是韩小姐最喜欢吃的水果，高热量，高糖分，闻起来香，吃起来胖。
她拿起来，剥开皮，试着咬了一口。
是酸的。
像酸葡萄，像小时候吃过的那种最酸的葡萄。
韩小姐将香蕉扔在桌上，捂着嘴往卫生间跑去，掀开马桶，痛快地呕吐起来。
眼前狼藉，腹中疼痛，但脸上却挤出了笑意，韩小姐知道，手术成功了。
一周前。
医生姓蒋，这是韩小姐到医院前了解到的唯一信息，她做好了被当成疯子赶出来的准备，压低声音问挂号处，是不是有一个姓蒋的怪人在这里出诊？护士扶着眼镜看了她一眼，顺口问了一句看什么病？韩小姐按着网上查来的办法，回答说失忆症。
“四楼，出电梯左拐到头。”
单子上写着医生的名字，蒋牧山，科室是“其他科”。
大概是很少有人来的缘故，虽然距离电梯只有二十几米远，但是这个科室还是显得冷清。韩小姐敲门，听见有人说了声“请进”。韩小姐走进去，看见一位中年男子坐在桌子旁，手里拿着一顶魔术师常戴的那种帽子，而他的手里，正拎着一对兔耳朵。
“请问是——”韩小姐觉得，如果错走到了兽医科，也算是为今年的霉运增添了一个小笑话，“蒋医生吗？”
中年男子把兔子拎出来，放回桌脚的笼子里，再把帽子搭回架子上，然后才答：“对，我是，你是来问诊的？”
韩小姐暗自琢磨这人的长相与网上流传出的印象大相径庭，按那些现身说法的病友所言，蒋医生不仅体贴入微，而且睿智博学，举手投足都让人想到西洋的绅士、东洋的大师。但此刻面前这位，怎么看都只是个落魄的魔术学徒——那一脸的胡楂子，医院都不管吗？“嗯，我听说您医术很高明。”
“高明是相对而言的，得看是什么病。说吧，怎么回事？”
韩小姐的手指情不自禁地抠着手包上的搭扣，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我上个月跟我男朋友分手了，我们谈了五年，这是我们第四次闹分手，前几次——”
“停。”蒋医生拿起遥控器，关掉了空调——对于39摄氏度高温的今天来说，这个举动并不友好，“我不是心理医生，感情方面的东西我不懂，也没兴趣听。”
“医生，你听一下吗，关系很大的。”
蒋医生翻了个白眼：“那你三句话说完。”
“那怎么可能？——”
“还有两句。”
“每次分手，男朋友……前男友就买水果来哄我，要跟我复合，他很懂我，总能买到最对我口味的，我又想起他以前的各种好，舍不得他，吃了几个就会答应他了。几次这么下来，他越来越不把我当回事，觉得我是几个水果就能打发的女人，偏偏我的嘴巴又不争气，越吃越没骨气不算，还越吃越胖！”
蒋医生伸了个懒腰：“减肥的话，有专门的整形医院，医院有规定，我不能给你推荐别的医院，但是我可以给你推荐健身房。”他拉开左手边的抽屉，“我这有张还剩半年的健身卡，半价转让给你，你看怎么样——”
“医生！我是认真的！要是别的办法管用，我也不会来找你了！
我就是听说你很厉害，才想让你帮帮我。我觉得：第一，我要有骨气，要能拒绝他和他的水果；第二，我要瘦一圈，瘦给他看。你看我这只镯子。”韩小姐举起右手晃动，“戴着都不晃了，哎呀，不晃了，以前它可是上下晃的，真的，上下晃。”
“我就这么赶你出去也不行，考核要计时，唉，真扯淡。既然你问诊的是感情问题，我就给你背点心灵鸡汤吧。”蒋医生不顾韩小姐尴尬的表情，望着天花板，自顾自地念叨起来，“这个世界上，最浪费时间的，莫过于纠缠于感情，更浪费时间的，莫过于纠缠于上一段感情。如果不从阴影里走出来，如何让未来的挚爱看到阳光下的你，不管星座不合还是缘分已尽，都不过是别人对你长相的诚恳评价。好看的人迎风而立，不好看的人只能学猪，对着风口，看能不能飞起来，飞得起来还好，飞不起来摔地上，摔得更丑。发生这样的事情，大家都不想的。但是下周我就退休了，查完这次的案子，我就会去加拿大跟女儿生活——”
“别背台词啦……医生……”韩小姐趴在桌子上，声音有气无力，“我只是想对抗自己的弱点，想减肥，你就成全我吧，你肯定有办法的。”
蒋医生停顿了一会儿：“办法确实有一个，但是可能比较残忍。”
“快说！”韩小姐坐直身子，两眼放光，“能比他玩弄我的感情更残忍吗？”“你说你抗拒不了那些水果，你有没有想过是为什么？”
韩小姐深吸了一口气：“啊……是因为水果含糖量高，长得又好看，还是健康食物，吃起来没有负担，所以就吃得多，是这样吗，医生？”
蒋医生从柜子里拿出一只苹果放在桌上：“是因为你喜欢它的味道。”
“医生，你是用心在跟我讲话吗？”
“你看见这只苹果，你的大脑就会调动苹果味道的记忆，你拿起来尝一口。”蒋医生把苹果递到韩小姐嘴边，她轻轻咬了一口，“什么味道？”
“怎么说？苹果味？”
“对，就是苹果味，这个味道是你的大脑告诉你的，而你的大脑，它的判断依据是你第一次吃苹果的时候保存下来的味觉记忆。所以，在那之后，凡是能与这份味觉记忆匹配的味道，都被称为苹果味，对你来说，你喜欢的不是苹果，而是苹果的这种味道。”
“医生，好复杂，听不太懂。”“有没有什么食物是你很不喜欢的？”
韩小姐想了想，说：“我不喜欢吃蘑菇，总觉得味道怪怪的。”
“那么。”蒋医生一手拿苹果，一手指着韩小姐的脑门，“我们通过脑部手术，把你以前保存的苹果味道的记忆破坏掉，再用蘑菇味道替换它，会发生什么呢？”
韩小姐凝神望着那只被自己咬了一口的苹果，略一沉思：“我会认为，这只苹果是蘑菇味的……”
“不，不止。”蒋医生笑笑，“你会完全忘记苹果的味道，对你来说，苹果本来就是蘑菇的味道，从此，你会非常厌恶苹果，再也不想吃了。苹果只是个例子，我们还可以破坏其他任何水果的记忆，只要是你喜欢的，你认为吃了会让你长胖的，都可以，你最喜欢的水果是什么？”
“香蕉！前男友每次惹我生气，都会买很多香蕉来哄我，这次我也是等了很久，等了一个月都没有等到他的香蕉……唉，我真是贱——”
“我们还是说香蕉吧，我把香蕉的味道替换成别的，比如芹菜，芹菜味的香蕉，恶心吗？你还吃得下去吗？”
“医生，你好残忍……”
“你也觉得残忍了是吧！这种方法，注定你这辈子就彻底告别水果了，你以前吃过的美味，都会永远消失，你至多还记得你吃过这种水果，但是为什么吃它，它原本的味道是什么样，你今生今世都不会再明白。摆一只西瓜在你面前，你只会当场呕吐，因为我把它的味觉记忆改成了发馊的白水泡饭。你不用再努力抗拒水果的诱惑，因为，你对它根本就没有了兴趣。”
“所以，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吃水果了？”
“对的，这个方法标本兼治，而且保证永不反弹，除非——”蒋医生把纸笔搁到韩小姐面前，“有一天，你喜欢上了肥肠味的草莓。”
“呃……听起来就好变态。”
“你考虑一下吧，要是考虑清楚了，就把喜欢的写下来，不喜欢的也写下来，我再来安排手术。”蒋医生两手抱着脑后，“这是个改变口味的大手术呢……”
所以，现在，面对前男友送来的水果，韩小姐再无一丁点儿兴趣。那些五颜六色的形状，新鲜欲滴的模样，只是看了一眼，便联想到它们令人作呕的味道，眉毛紧皱，胃中翻涌，甚至连带它们的主人也觉得可憎。
次次都是这样，次次都想要同样的结果，毫不费力。
“哪有那么好的事？”她愤恨地想。
“别再送水果来了，我不喜欢你了。”韩小姐在给前男友的语音留言里说，“而且，我也不知道以前为什么会看上你，明明那么恶心卑鄙的一个人，真不懂有什么好。”
“抱歉，我的口味变了。”韩小姐自信地说。

路灯可鲁的初放
可鲁是一盏坏了的路灯，它从来没有亮过，所以是个瞎子，它看不到眼前的任何事物，不管丑陋还是美好。
它的名字来源于一张广告，那天夜里有一个戴帽子的男人急匆匆地在它的灯柱上刷了一张小广告：治性病就来圣可鲁斯性病专科医院。第二天天刚亮，清洁工人就不客气地把这张广告撕掉了，不过粘得太紧，只撕掉了大部分，恰好剩下“可鲁”两个字，工人悻悻地望了两眼，也懒得再较劲，便把它留下了。
从此，这盏路灯有了名字。
可鲁生活在一条死巷子里面，这里不通往任何地方，没有任何建筑的入口，所以十天半月也不会有人来。就算偶尔有人出现，要么是走错路的外地人，只听到他们犹豫的脚步声，然后尴尬地转身折返，要么是半夜喝醉酒的糊涂蛋，一摇三晃地走过来撒尿呕吐，恬不知耻，一地狼藉。
可鲁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安排在这个地方，而且还没有人来帮它修理。它既看不到人来人往，也见证不到卿卿我我，生活未免太无聊、太暗淡，别说天天翻新的情节，甚至连个像样的角色都没有。每个夜晚，它都盼着9点钟的亮灯指令后有奇迹发生，却每次都失望地在黑暗中度过，除了偶尔能听到两边住宅楼上传来人的喘气声之外，夜晚总是孤独得可怕。
它想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有时候会幻想假如生来不是路灯，而是别的什么东西，比如无影灯，那就可以看看医生们的头顶；再比如探照灯，听矿工们一边挖煤一边讲些粗俗下流的笑话；更有甚者，生在摄影棚，看到光鲜亮丽的俊男美女，谁说不是光彩照人，羡煞众生。可惜这一切都是惘然，落在这死巷子里面，没翅膀飞到云端，没双脚走往他乡，终日浑浑噩噩，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可鲁盼着有一天能亮一次，哪怕就一次，亮完就爆掉呢。为了一眼的世界，自然可以在所不惜。
可鲁忧郁地从春天盼到夏天，又从夏天盼到秋天，一直到冬天的初雪降下来，它感觉到了严寒，也没等到光明。
不过，也不是一无所有。
具体不知是从哪一天开始，可鲁感觉到自己脚下有热气传来，开始它以为又是狗在撒尿。但这股热量久久不散，它才明白，原来是有人靠在它身上。
这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什么会靠在自己身上？可鲁既然别无他事可想，便时常揣测：或许他是守候在此的痴情男子，在等迟到的情人？或许她是钟爱小提琴的少女，躲在这个没人的地方偷偷练习？哎呀，不对，根本没有听到琴声。那会不会是一个心怀委屈的少年，背着父母在这里啜泣？
假如有双手，可鲁想，我会抱住他吧。
有一个人陪着自己，占据可鲁内心每一寸的寂寞感正在一点一点消退。
隔了一会儿，那股热量在渐渐往上升。
他在往上爬，可鲁意识到，啊，原来是修灯的人来了！它心底一阵狂喜，换一枚全新的灯泡？接好断开的线路？补好破裂的灯罩？企盼太久的梦想突然近在眼前，可鲁竟然生出一种想要逃跑的奇怪情绪。
好在，它无处可逃。
感到那人爬到了灯罩下，可鲁深吸一口气，准备迎接自己的初放。
市政接到电话后半个小时才赶到现场，为此挨了不少骂，他们并不分辩，只是默默地架好梯子，准备干活。
一名在旁边围观的居民突然开口道：“唉呀我说，把这路灯也拆了吧，一年了，都没见亮过，再说这死巷子里也没人来。”
另一人应和道：“对，拆了拆了，没啥用，要不是这鬼路灯杵在这儿，咱们也不会碰上这么晦气的事情。”
大家连说“就是就是”，同时仰起脖子，眼神顺着往上爬的市政工人上升。
在路灯的顶端，自杀者的尸体正吊在那里，随着凛冽的冬风微微摆动……

公主，恶龙，还有勇者
勇者：
我被关在这个洞穴里15天了，也可能是16天，我也记不太清楚。
还好身上带了纸笔，可以给你写信。
我知道不可能把信寄出去——这里连个活人都没有，怎么寄啊？——但我还是想写信给你，哪怕当遗书也好。
这个地方很潮湿，内壁摸起来滑滑的，头顶有一道裂缝，白天会有光线照进来，但是到了晚上就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见，我不敢四处走动，生怕碰到什么可怕的怪物，只能蹲在角落里。
我的衣服都脏了，这里也没法洗澡，浑身臭得要死，内衣贴在皮肤上，好难受。
你快来救我呀，我好害怕。
吻你。
公主
勇者的日记7月15日雨
今天雨大，不适合出征，但国王很着急，公主已失踪15天，他许诺谁能救公主回来，就把她许配给他。
画像上她端庄美丽，一看就是要做一位勇者的妻子。
还听说，公主被迷雾森林的绿龙亚格拉斯掳去，这绿龙生性邪恶，手下有一批为他效命的怪兽，一直都是王国大患。
我要亲手砍下亚格拉斯的首级，把公主带回城堡，让吟游诗人都歌颂我的功绩！
前进！
勇者：
你知道吗，刚刚吓死我了！
我看到那头抓我来这儿的龙了，它就在洞穴上面！透光的裂缝突然就被遮住，开始我还没看出来那个大红宝石一样的东西是什么，想了半天才想到，哎呀，那是龙的眼睛！它正在盯着我看！
好可怕好可怕！竟然有那么大那么红的眼睛！好像就要滴下血来一样。
它看了一会儿就走了，它是不是要吃了我啊？
你怎么还不来！
公主
勇者的日记 7月20日 大风
今天进了迷雾森林，有风，很吵。
遇见亚格拉斯的爪牙——九头神牛，照着数数的顺序砍下它的九个头，一个头、两个头、三个头、四个头……它的血很多，喷了我一身。
身上有血腥气，这才是勇者的味道。
前进！
勇者：
我吃肉了，啊，我居然吃肉了！天啊，以前我都是只吃蛋糕和水果的！可是，可是这里什么也没有，包里的饼干都坏了，我能怎么办呢？
原来关我的地方也是有门的，是一块大石头，你要是来救我的话把它推开就行了。那头龙刚刚就是这么做的，它扔了一大块肉进来，然后又把石头堵上了，那么大一道门，我竟然只看得到它的一只脚！
肉好难吃，而且好像根本没熟！
我要吃蓝莓水晶蛋糕！
公主
勇者的日记 7月26日 晴
迷路。
被一群巨狼围攻，杀死三匹，剥皮，打算带回去给公主做大衣。
西南边的山里有黑气，龙穴应该是在那边。
前进！
勇者：
我脸上肯定都是血！那条笨龙，给我送吃的为什么都不烤熟？血也不放！血腥得我好想吐，可是吐出来又会饿，气人！
啊！肉上还有毛！怎么剥的皮？难道洗都不洗吗？
公主
勇者的日记 7月31日 晴
造了木筏，顺河而下，遇到虎齿食人鱼，比书上画的大，找准机会，一剑一个，全部砍成两截。
我的剑，王国第一锋利。
前进！
勇者：
好无聊，我好像也只能在信里写写每天吃什么了。
今天的肉挺软挺滑，不知道是不是烤过，听说龙可以喷火的，肯定能烤的。
肉里有刺！
公主
勇者的日记 8月4日 阴
到龙穴山脚。
有四头银背大野猪看守，我左手拿盾，右手握剑，各个击破，把它们都杀了。有一头猪的獠牙顶进了我的铠甲里，我把它掰断了。
我天生神力。
前进！
勇者：
你到哪儿了呀，我觉得我的力气都快用完了，每天躺在地上都不想起来。
今天吃的好像是猪头，我以前在城堡里往外看的时候，见过猪的样子，不过我也不敢肯定，因为这个猪头嘴里有好长的牙齿，好可怕。
但是味道还挺不错的，原来肉这么好吃呀！
公主
勇者的日记 8月7日 雨
杀进龙穴，没见到绿龙亚格拉斯，看到被大石头堵住的洞穴，有被多次推开的痕迹，怀疑有问题，推开大石头，看到里面躺着一个衣服破烂的肥胖女人，对照画像，不是公主。
原来不是这里。
向下一个龙穴，前进！
黑龙纳里安：
我上月抓来一个人类公主，但这实在算不上好事。
因为自从她住到我的洞里，我养在森林里的牲畜就不断死去。牛也好，猪也好，鹿也好，麒麟也好，甚至连鱼都被人杀得精光，这些原本都是为我们下次聚会准备的食材，如今提前都被杀掉了。我又没有办法保存，只好把它们弄回来都吃了，我自己吃不完，索性切了很多给那个人类公主吃。
她开始还不肯吃，到后来估计是饿得太厉害，竟然吃得和我一样多，半天就能吃完，我们以前都低估了人类的能力。
如今，她比刚来时不知胖了多少，长得圆滚滚、肉乎乎的，很是可爱，你要不要来看看？我恭候您的大驾。
绿龙亚格拉斯

间谍与戒指
在遥远的南太平洋，有一个叫奈隆的国家，由于对婚姻的不同理解，这里的人们分成了两派：一派将婚姻视为最高真义，认为如果不结婚，人生就不完整；一派将婚姻看作人生大敌，是禁锢自由的元凶。
随着这种思想上的矛盾日渐激化，奈隆分裂成了两个国家。西边的人们拥护婚姻，向往夫妻组建的和睦家庭，叫作西奈隆；东边的人们奉行独身，安逸于自由地独享人生，叫作东奈隆。
下面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是一个关于“间谍”的故事。
在接到南城区法院的指派之前，承敏只是一个离婚律师——是个在西奈隆很吃香的行当。所以，当得知自己即将为青霜辩护的时候，他的震惊程度并不比那些大呼小叫的媒体低多少。
青霜是“青霜案”的女主角。按照起诉书的说法，她是来自东奈隆的间谍，是渗透进西奈隆散播“独身主义”罪恶思想的异端分子，阴谋颠覆西奈隆美好温馨的婚姻制度。
美好？温馨？作为每天忙得要死的离婚律师，承敏对这两个形容词都有些看法。
但不管怎样，法院的指派是不能拒绝的——如果还想在西奈隆的法律界混的话，这也是常事。在每个律师的职业生涯里总会接到几次这样的活儿，那些棘手的案子，身份敏感的被告人，总得有个冤大头出来为他们辩护，为他们装模作样地说几句最后的陈词。不然，如何向世界表明，只有我们西奈隆才继承了奈隆的自由与法治？
还没与被告接触，法院方面就派人来跟承敏通气——他们说这是牵扯到国家安全的案子，而且还涉及到与东奈隆的斗争问题，不能按“常规”办事，不要为难检方，更不要为难法官，走个形式就行了。计划是一天审完，当庭宣判，刑期预计是十年，媒体已经把稿子写好了。
毕竟在圈子里摸爬滚打十几年，对这样扯淡的事情，承敏也早有耳闻，对外要有个冠冕堂皇的交代，对内要有个义正词严的说法，而辩护律师就是这出戏里最重要的演员。演员嘛，不过是导演和编剧的道具，让脱就脱，让死就死。
当然，要是碰到不听话的演员，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不巧的是，承敏就是个不怎么好的演员，他不但喜欢改词，还喜欢抢戏。
承敏与青霜隔着玻璃墙聊了很久，大致弄明白了案情。
青霜是东奈隆人，丈夫是西奈隆人，两人是在国外留学的时候认识的。五年前他们在西奈隆结婚定居，东奈隆作为反对婚姻的国家，自然无法接受这种行为，所以自那以后，青霜再也没有回过自己的国家。
三个月前，东奈隆安全机要处副处长叛逃到西奈隆——据说是为了跟女朋友结婚。根据他提供的情报，西奈隆破坏了东奈隆精心布置了十年之久的情报网，一下抓了三十几个间谍，其中一个人是青霜的高中同学，青霜在西奈隆生活的这五年里，经常与她一起逛街吃饭。
所以，安全部门认定青霜也是间谍之一，虽然情报上并没有她的名字。
“我不是间谍，律师。”青霜带着哭腔说，“我爱我的丈夫，他也爱我，我向往婚姻生活，只想和爱人过小日子，颠覆婚姻制度这种事情，我从来没有想过。救救我，律师！”
“我会尽力的。”承敏对着话筒说，虽然他心里并没有多少底气。
开庭的那天，很多媒体到场，不只是西奈隆的媒体，还有其他国家的记者。
承敏认为这是个机会，必须抢先杀杀检方的威风，所以青霜刚在被告席上坐下，他就站了起来：“法官大人，我反对！”
法官推了推眼镜，难以置信地望着这位年轻的离婚律师：“检方什么都还没说，你反对什么？”
“我的当事人与她丈夫的婚姻关系并未解除，他们的婚姻受到法律保护，我反对检方调查期间没收我当事人结婚戒指的行为，我要求检方现在就归还。”
法官拿过手边的卷宗翻了一下，然后对检方说：“被告确实没有离婚，你们提交的证物清单里也没有结婚戒指一项，所以我命令你们将戒指还给被告。”
检方来了三个人，衣冠楚楚，交头接耳了一阵之后，有一个就跑了出去。
不一会儿他又回来了，将一个小盒子交给工作人员，最后转交到了青霜手里。
是一枚戒指，青霜朝着承敏的方向鞠了一躬，然后将戒指戴上。
承敏注意到后排的记者正在对着青霜拍照，相信他们会给她的无名指一个特写。
赢了第一局，他暗暗想。
检方第一轮提问，检察官是个大胡子，他走到青霜面前，俯视着她：“被告人，根据调查，你是五年前定居在西奈隆的，是不是？”
“是……”青霜回答得很小心。
“你认为经过五年之后，你是一名合格的西奈隆公民吗？”“我认为我是。”
检察官满意地“嗯”了一声：“在这五年里，你一共与代号为‘拖鞋’的间谍见面279次，是不是？”
“具体次数我不记得了。”
“那我换个问法，你们平均每周见一次，是不是？”
“我在西奈隆没有别的朋友，只有她——”“回答我是还是不是。”
青霜点点头：“是。”
“既然你们保持如此高频率的见面次数，你知不知道她是间谍？”
“不知道。”
检察官轻蔑地一笑：“一点都没怀疑过？”
“没有。”
“你这位朋友35岁了仍然没有结婚，这在西奈隆有多罕见自然不需要我来说明，你却说你一点都没怀疑过？”
“我不认为35岁不结婚有什么了不起。”
“你刚刚说你是合格的西奈隆公民，看来你说谎了！我告诉你，任何一个西奈隆公民，知道有人35岁还没有结婚的话，都会报警！”
承敏意识到这是一个反击机会：“法官先生，我反对！西奈隆宪法并未强制规定公民的结婚年龄，35岁不结婚并不触犯法律，检方说法有侮辱晚婚人士的嫌疑！”
法官点点头：“反对有效。请检方注意言辞。”
检察官清了清嗓子：“被告人，你与代号为‘拖鞋’的间谍的聊天话题有哪些？”
“鞋子、包包、电视剧、打折商品、极品上司，闺密之间聊的我们都聊。”
“有没有涉及婚姻制度的话题？”
“没有。”
“真的没有？”
“真的没有。”
检察官潇洒地转身，风衣翻起衣角——大概他觉得这个动作很帅：“法官先生，我请求播放我们提交的一号证物。”
“同意请求。”
一号证物是一个音频文件，是两个人在对话，承敏听出来一个是青霜，另一个应该就是那个间谍。
青霜：“你昨天看《生死儿媳》没有？”
间谍：“没有，昨天很早就睡了，最近加班累得要死。”
青霜：“哎呀，大结局啦，你居然不看？那个婆婆终于被儿媳弄死了！”
间谍：“弄死了？编剧不是花了三集把婆婆洗白了吗，怎么又死了？”
青霜：“洗白了顶屁用啊，她还不是非要儿媳改嫁，还说什么我儿子死得早，委屈你啦，现在你我情同母女，既然你是孤儿，我就给你当娘家人，给你说个好婆家。她哇啦哇啦说了大半集，到最后儿媳受不了她，就把她杀了。”
间谍：“为什么呀？她说得不挺好的吗？”
青霜：“哈哈，你呀，跟她一样，根本就没弄清问题的关键所在——”
间谍：“哇！你看那边！看那个包，三折啦！我上半年就瞄上了，快，我要出手！”
录音到此结束。
“问题的关键所在。”检察官学着青霜的口气重复道，“被告人就是在暗示我国的婚姻制度，暗示婚姻制度是导致杀人案发生的罪魁祸首。如此反动的观点，被告人竟然说她们从来没有谈过涉及婚姻制度的话题。”
“我没有！”青霜大声反驳，“我没有暗示什么！”
“那请问你所指的关键所在是什么呢？”
青霜退缩了一下：“我……我忘记了。”
“是忘记了还是不敢说？”检察官对着旁听席上的人们喊道，“任何攻击婚姻制度的行为都被视为叛国，没有人可以例外，等待你的将是婚姻法的制裁！”
“反对！”承敏站了起来，“检方威胁我的当事人！”
“反对无效。”
休庭的时候，承敏坐在法庭后院的台阶上，抽着烟。
检察官走了过来，向他借了火，深吸一口：“你赢不了的。”
“我知道。”
“那又何必。你明知这是一宗政治官司，剧本早就写好了，所有人都是演员。”
承敏掐灭烟头——好像有人曾经劝过他戒烟。
“既然是演戏，想多点人来看的话，总得有个反派才好看嘛，你说是不是？”
等那个人在证人席的位子上坐好，承敏走到他面前：“证人你好，请告诉大家你的身份。”
“我是电视剧《生死婆媳》的编剧。”
“由于这部电视剧的剧情成为了本案的关键证物，所以请你向大家表述一下，这部电视剧到底试图表现什么？”
编剧朝旁听席望了望，他看上去有点紧张：“这部剧，嗯，就是讲一个奈隆岛土著女人，嫁到了一个新移民家庭，我们开始想通过她和丈夫一家人的语言啊、习俗啊上的矛盾，反映这个……这个族群矛盾。拍了十几集之后呢，我听说NTV开播了一部新剧，也是讲族群矛盾的，很受欢迎，所以就不想跟他们撞了，临时改戏，给戏里的丈夫加了很多内容，讲他们两个恋爱的故事，三角恋啊、异地恋啊，什么都有，想弄一个爱情偶像剧，我们那个男主角还是挺帅的，他以前参加那个……哪个台来着，反正是个选秀节目，当时只穿了条内裤——”
“反对！辩方证人在说跟本案无关的内容，浪费庭上时间。”检察官实在忍不了了。
法官睁大眼睛，晃晃脑袋：“证人，请你说话简短一些。”
“好的好的，法官大人。反正还剩最后五集的时候，我们那个收视率掉得很难看，台长就说必须想个办法，我本来打算大团圆结局的，儿媳为婆婆养老送终，观众都留言说很久没看过这么温馨的剧了，但是为了收视率，我只好再次改戏，我藏了一条暗线——”
“什么样的暗线？”承敏大声问，以提醒那些打瞌睡的人。
“就是新移民来到奈隆的时候，杀了很多土著，这个婆婆也杀过，她杀的就是儿媳的父母，所以儿媳才是个孤儿。我还是用了很多暗示的，儿媳嫁到这家来其实是为了复仇。”
“所以，杀人动机跟逼她再婚并没有关系？”
“没有关系，她本来就打算杀她婆婆，我们到最后还是想反映族群矛盾，能把主题说回来，我觉得我还是蛮厉害的。”
承敏指着编剧说道：“法官大人，您听到了，编剧自己都说这部剧跟婚姻制度并无关联，我相信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有解释权，所以我认为，检方所谓的我的当事人借电视剧攻击婚姻制度的论点站不住脚。”
旁听席上有了稀稀拉拉的掌声，承敏认为自己又赢了一局。
检察官要求再次向被告人提问。
“被告，你爱你的丈夫吗？”
“我爱他。”青霜没有迟疑。
“他爱你吗？”
“他当然爱我。”她回答得仍然很坚定。
承敏明白这种把戏，西奈隆的大部分官司都可以这样玩，把所有的问题都引向婚姻，因为这个国家的人们相信，对婚姻诚实的人一定诚实。同理，在婚姻上说谎的人不仅不值得信任，甚至整个人格都会被唾弃，毫不夸张地说，婚姻就是评价一个人品质的最具参考性的标准。
于是，检察官又问道：“所以，你认为你们的婚姻是建立在互相深爱的基础之上的，我可以这样理解吗？”
“可以。”
检察官转身对法官说道：“法官大人，我申请一位关键证人出庭。”
“批准。”
那个证人确实很关键，他一走进来，青霜的右手就按着自己的左臂，不住地搓动，承敏知道她很紧张，或者说畏惧。
检察官的风衣在阳光照射下被映成了淡绿色，他的硬底皮鞋踩在地板上，发出明亮的声响：“证人，请告诉法庭，你与被告人的关系。”
“我是她的丈夫。”证人的话一出口，旁听席上就发出一阵“嗡嗡”声。
承敏有了不祥的预感，离婚律师出身的他很清楚，只要夫妻双方同时出现在法庭上，就不会有好事发生。
“你跟她是怎么认识的？”
“我在德国留学的时候，她加入了我所在的社团，经常跟我们一起活动。”
“你们是谁主动追求对方的？”
情况不妙，情况非常不妙，承敏的腿神经质地抖动起来。
证人朝被告的方向看了看：“她主动追求我的。”
“那么……”检察官似乎是不经意地瞥了承敏一眼，“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从东奈隆来的被告多年以前就主动地接近了来自西奈隆的你——”
“反对！”承敏急不可待地站了起来，将桌子撞得“砰”的一声响，“检方在对证人进行诱导式提问！”
“反对有效。检方请注意语言。”
检察官笑了笑：“那好，我再问你，你们结婚之后，你有没有发觉你的妻子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
“有的。”
他的声音很小，却引起轩然大波，后排的记者敲击键盘的声音猛然激烈起来。
“比如？”
“我的妻子她……”证人迟疑了一下，“她婚后从未履行妻子的义务。”
青霜脸上一红：“你说谎！”她试图站起来，但是被法警按住了。
检察官一脸得意：“也就是说，你们的婚姻关系只是表面上的，对于你们两个人来说，只有互相称谓上的变化，并没有夫妻关系的实质，是吗？”
“是的。”
旁听的人们已经开始对青霜指指点点，承敏觉得胜利的天平已经开始大幅度地倾斜了。在这个国家，任何藐视婚姻，把婚姻当儿戏的行为都会受到来自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审判。
“有想过原因是什么吗？”
“我问过她，她说，因为如果不跟我结婚，就不能到西奈隆来，她需要妻子这个身份，以免跟周围的人不一样。她说如果不嫁人，会被人问来问去，很麻烦。”
“不是这样的！他说谎！法官大人！他说谎！”青霜哭喊。
“她需要妻子这个身份。”检察官大声地重复，“什么样的人才需要一个身份，换句话说，什么样的人会害怕别人知道她的真实身份？那就是，有秘密的人！见不得光的人！”
承敏觉得自己有必要做些什么，即便这是一场无法改变结局的官司，他也不希望自己是被谎言和诡计击败的：“反对！检方在对我的当事人进行有罪推定！”
“反对无效！请检方继续。”法官终于露出了他的真面目。
“每一年，成千上万的西奈隆人，怀着爱与传颂走进婚姻的殿堂，让我们相信这个世界仍然可以被秩序和依赖所维护。但是，同一时刻，在界河另一边，还有成千上万的异端分子，他们仇视婚姻制度，打着自由与天性的旗号，过着腐朽而糜烂的独身生活。不止于此，他们甚至妄图颠覆我们的婚姻制度，向我们输出他们所谓的先进价值观，就是这样的人。”检察官一步步向青霜逼近，“就是这些独身主义分子，他们混进我们的社会，用他们肮脏的躯体和虚伪的语言，玷污我们神圣的婚姻制度，婚姻只是他们隐藏身份的工具，为的是散播他们病态的独身主义。如果这样的人还不是间谍，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是间谍？”
疯了，都疯了，承敏望着眼前的一切，这拙劣的演讲，竟然不被阻止，这还是法庭吗？还是严肃的审判现场吗？
检察官最后说道：“你以为你们追求独身是因为懂得自由？不是的，那只是因为你们畏惧承诺和责任！”
青霜眼里噙满泪水，但是一滴都没有再流下来，等检察官说完之后，她佝偻着腰，缓缓地说：“我认罪。”
“不！”承敏几乎要冲过去，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前功尽弃？为什么要向以暴力压迫平民的政治机器低头？
“我认罪！”她又说了一遍，朝着仍坐在证人席上的丈夫说，“我为相信你描述的美好未来认罪，我为付出真心愿与你白头偕老认罪。”她摘下了手指上的戒指，“我为此刻仍然爱着你认罪。”
庭上很安静，没有人说话。
“所以，我想把戒指还给你，监狱里到处都是小偷和强盗，我不再需要它了。”她将戒指交给法警，法警转递到她丈夫手里，后者木愣愣地接住，定定地看着它在自己手心发光。
与计划一样，青霜以间谍罪和阴谋颠覆婚姻制度罪被判刑10年，同时生效的，还有她与丈夫的离婚协定。“到头来，我还是打了一场离婚官司。”承敏懊丧地想。
东奈隆，某个不知确切位置的房间。
两个人在对话。
“局长，结果出来了。”
“怎么样？”
“戒指融化之后，里面确实有一枚纳米芯片，我们提取了里面的信息。”
“收获很大吧？”
“没错，在西奈隆的情报网此前收集的所有情报都保存在里面，凭借这些信息，我们可以立即着手重建我们的情报网，与那些失去联系的同志重新接上线。”
“很好。青霜被西奈隆控制之后，她一直没有机会将戒指送出来，多亏了那场官司，我们的同志才能接近她。”
“她牺牲了自己。”
“是的，但我们不会让她白白牺牲。”

不准笑
我爸爸从小就跟我讲，泪点低，不可耻；笑点低，才可耻。
他对我讲这话是有原因的，因为我自小就得了一种治不好的病，只要发笑，我就会瞬间移动，移多远，移到哪儿，全不受控制。
这病最早是在我五岁的时候发作的。那天我在奶奶家的坝子上玩得正开心，突然看见，猪圈里的猪不知是中午吃太多消化不良还是怎样，竟然从圈里跳了出来。它刚跑到坝子中央，家里那条看门狗，大概是中午吃太少心情不好，也可能出于忠诚于主人的本能，猛地冲过去在猪的屁股上狠狠地咬了一口。肥猪吃痛，居然吭哧吭哧地又逃回圈里去了。
我头一次见到这种奇景，开怀大笑，不能自已，等到睁开双眼，发现自己正坐在屋顶上，瓦片在我屁股下咯吱作响。
从那之后，这病就一发而不可收拾，不管是看到电视上的喜剧节目，还是听到周围的人讲笑话，只要我一发笑，我就会突然瞬间移动，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移动的距离越来越远。为了防止我移动得太远没法回来，爸爸要求我随身带着信用卡和现金；又为了防止万一哪天熟练度提高，技能升级，瞬移到了地底下，所以我还随身背着包，包里装着各种求生工具——电锯、军用铲、开山斧、冲击钻、照明手电……一个都不少，好在这种情况目前还没有发生过。
刚开始我还挺享受这种神技，就当是随机旅行了。邻县、省会、首都，我都靠瞬移去过。最爽的一次是航天局发射载人飞船，为什么那次他们临发射前一分钟宣布推迟了？就是因为我瞬移进了太空舱。
但后来，我就觉得累人了，回家要花钱这就不说了，关键是我没法控制我出现的时机和地点，这让我很困扰。穿冬装瞬移到夏天的三亚这算轻松的，瞬移到女生浴室也只是听起来美好。我还瞬移到动物园的虎山过，当时老虎离我就一米远，关键是，想瞬间逃离就必须逼自己真心实意地笑出来，你根本不知道那样子得有多傻。
最近的一次就是我在澡堂搓澡的时候，刚脱得精光，一个大胖子就踩到自己的肥皂，滑到中间的大池子里去了，速度那叫一个快，那叫一个顺畅。
我没忍住，跟着其他裸男一起笑了个昏天黑地。
一笑出来，好吧，我又瞬移了。
所以，大哥，你现在能明白我为啥一丝不挂地吊在你家窗台外边了吧？我对天发誓，我跟你老婆真没关系！
大哥，你先放我进去成吗？我的脸都冻抽筋了。

男朋友典当行
对于女人来说，前男友这种生物，就像是埋在地里的尸骸，有的时候她们会在上面踩上几脚，生怕他钻出来吓人，有的时候她们又在上面插几炷香，盼望有鬼魂出来显灵。
——《废城生命集团人际交往分部员工手册》第2页
法则一：禁止暗示客户故意“死当”
挂断电话之后，程书寒躺在床上哭了起来，眼泪从眼角流出，滑过太阳穴，沿着发迹蜿蜒至耳边，然后分成两行，一行淌到脖子上冰凉刺骨，另一行滴落在床单上，泪痕点点。临到最后的拒绝，她没有想到，那个人竟然完全不顾及感情，只谈论所谓的商业价值。
同一时刻，只有一墙之隔的厨房里——
这把菜刀虽然是从朋友的店里买的，但还是花了300元钱，切起来也没有厂家宣称的那样锋利，所以心里还是有点懊悔居然又上了熟人的当。怀着这样的心情，阿隆手腕每一次抬起都感到格外吃力，刀刃与食材的摩擦声“噗嗤噗嗤”，也毫无节奏感可言。
程书寒坐起来，望着墙上的海报出神，那是一张去年某个名作家签名售书的海报，她也去了现场，除了像普通书迷一样表达了仰慕之情外，她还跟对方约定了赌局：一年之内，我也会成为你这样的人。名作家脑子里塞满了角色、桥段以及乐于献身的女文青，自然不太可能记得住一个狂妄后辈的话，但是程书寒却是认真的，所以海报上还挂了一个倒计时牌，时刻提醒着赌局的存在和时间的流逝。
而此刻，距离赌局结束还剩三天。
却偏偏在最后的关键环节出了问题，明明已经看得到对面的风景了，面前竟突然横亘出一条巨大的裂缝。
她站起来，倚着墙，慢慢地走到厨房门口，探出头，看着男朋友阿隆背对自己站在操作台前，手腕上下摆动。
“喂。”她叫了一声。
阿隆转过头来，嘴上带笑，脸上带泪。
“又切洋葱？”
“亲子丼当然需要很多洋葱啦，饿坏你了吧？半个小时内就让你吃上！”
程书寒斜睨着眼睛，他没发现我刚刚在哭吗？总是这样，煮饭、烧菜、煲汤，老是以为做一些好吃的料理就可以满足我、抚慰我，程书寒小声叹口气，要不要跟他讲我正面临的困境呢？要不要告诉他我现在的焦急无奈还有无计可施根本不是一碗日式亲子丼就可以解决的？“我跟出版社那边谈了，我的书可能印不了。”
“为什么？”阿隆并没有停止手上的动作。
“刚刚主编打电话来说，嗯，就是认识了三年的那个主编，我以前也在他手底下实习过半年，算是老相识了。他说最近情感小说市场的行情不好，市面上流行的都是天文科普和旅行方面的书，已经没多少人能静下心来看情感小说了。”
阿隆切完了洋葱，把它们一片片地装进盘子里，他总是切得很好看，每一片的厚薄都一样。“是因为刚刚证实的那个什么末日传言吧，那么多科学家一起跳出来证实，还是很吓人的。就算是在50年之后，也还是会影响大家的情绪吧！人嘛，担心起自己性命的时候，就没工夫去看那些虚假的东西——”
“我写的不是虚假的东西！”程书寒没想到男友竟然又说出这个词，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虚假、幼稚、做作，尽管老是用“我客观地评价”这样的话来开头，但被贴上这样的标签还是让身为作者的自己无法接受，尤其是这个标签还来自自己最亲密的人。他，真的是我最亲密的人吗？
“啊，对不起，对不起。”阿隆赶紧道歉，同时手边的事情也没有停下，他拿起碗里的鸡蛋，轻轻地在碗边磕了一下，然后把蛋清和蛋黄倒进碗里。
只会站在原地道歉，嘴里说“对不起”有什么用呢？程书寒皱起眉头，恨不得说出“你就不知道过来抱抱我吗”这样的话。算了，这个只会躲在厨房里的男人。“然后主编说，除非我自己出钱印刷。”
“自费出书吗？”5只鸡蛋都装进了碗里，阿隆拿起筷子调了几下，勾出漂亮的纹路，“我们没有那么多钱啊，我的卡里只剩不到一万块了。”
“我的更少。”程书寒握住调料盒里的一瓶食用油，神经质地抠着上面的标签，好一会儿，突然开口问，“这是新买的？”
“什么新买的？”阿隆转身看着女朋友，对方这样的口气在一年半的交往中已经听过很多次，是她生气的前兆。
“这瓶油。”
“对，今天买的。”
“干吗买这么贵的？这个牌子比以前吃的那种贵一倍吧？”
“是贵一些，但是用这种油做出来的菜味道更好，而且我听说——”
“我不想听你说！把钱花在这些地方有什么意义吗？东西好不好吃还不是一样吃？能填饱肚子不就行了？其实我根本就不在乎做出来的菜是不是很可口、很正宗！一个大男人，把精力用在这些方面，真是无药可救！”
阿隆定定地看着程书寒，没有说话，手里的筷子定格在半空中，上面沾着的蛋液缓缓地滴落在地板上。
“我今天不吃饭了！什么亲子丼！蛋炒饭不就完了？”程书寒扔下这句话，重重地把食用油放回调料盒里，没再看男友一眼就走回了房间。
听见卧室的门被关上，虽然并没有很用力很大声，阿隆仍有心脏被重击的感觉，他看着摆满操作台的食材，不知如何是好。
跟新入职的三名技术中层确认他们的期权认领。
和副组长完成这个月的薪水发放。
把过生日的同事的礼物分发出去，一共是7个人。
今天的主要工作就是这三项，中间还夹杂各种各样的琐碎之事，比如被从来不看员工手册的同事询问“为什么上个月的部门奖金到现在还没有收到”，比如被刚刚办完离职所以认为不需要再对人力资源部同事态度谦和的前员工高声质问“凭什么季度奖金不能按比例支付”。
筋疲力尽。
程书寒趴在办公桌上，嘴巴一开一合，如同一条搁浅在岸边的鱼。不要再有人来敲人力资源部的办公室的门了，不要再有人来问那些傻问题了，不要再让我看到那么多高不可及的薪水自己却无能为力了。
我不想再这样下去！
她在心里喊，但无人应答。
“书寒，去吃饭吧。”薪酬福利组的副组长说。她是个温和的中年女人，对谁都是细声细气，即使在那些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面前也是如此，一副很好欺负的食草动物模样。程书寒可以想象，如果自己继续在这里熬下去，过几年就会是她那个样子，一想到此，她就感到人生黯淡得寻不到光明的方向。
“嗯，好。”但她似乎还没有底气拒绝。
公司食堂仍然像往常一样热闹，叽叽喳喳的女人和高声喧哗的男人，似乎每个人都有说不完的话，交流的话题也是包罗万象，有关于公司高层的小道消息，有关于最新上映的电影，甚至连某个小国发生了饥荒这样遥远的消息都有人在认真地讨论。
“对世界充满好奇确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一边叉起餐盘里的鸡块，程书寒一边这样想。
副组长正在跟另一位女同事低声交流着什么。
程书寒打算加入这个话题，哪怕稍稍忘记自己的烦恼一小会儿也很好，“姐，你们在说什么呢？”
副组长喝了一口蛋花汤，脸带神秘地说：“男朋友典当行，小寒，你听说过没有？”
想出那几个字写在一起会是什么意思后，程书寒“哦”了一声：“是什么电影吗？”
另一位女同事插话道：“不是电影，是真的典当行。典当行你总知道吧？”
“知道，急需用钱的时候把值钱的东西给他们，就能换到钱。”
“对，就是那种地方。只不过，这家典当行收的不是东西，而是人。”
“人也可以典当吗，这是犯法的吧？”程书寒摇摇头，表示不相信。
副组长呵呵一笑：“小寒还真是单纯的年轻人，现在这个社会有什么不能变成钱啊？什么都可以的，什么都能有个价格不是？据说是只要把男朋友带到他们那里去，表达想换钱的意愿，他们计算一番，就能给出价钱。”
程书寒吃了一口米饭，“这个怎么算？能换多少钱？”
“具体怎么算我也不太清楚，我猜是看男朋友的价值吧——长相啦、智商啦、职业啦，说不定还要看性能力呢。”副组长又是一笑，“我听说最多有换到100万的。”
“100万！”程书寒把叉子竖在手中，明显不太相信这个数字的真实性。
“小寒，你这么感兴趣，是不是真的想去换点钱来试试？”
“不不不，组长您想哪儿去了，我就是听个乐，哈哈。”程书寒连忙又塞了两口饭到嘴里。
双腿夹紧他的后腰，努力地把他的身体往自己这一方挤压，同时舌头也不顾一切地往他嘴里伸，舔遍他的每一颗牙齿，两个人的小腹贴在一起，随着他下身前后用力，快感一波一波地袭来。
结束之后，程书寒像往常一样被阿隆抱在怀里。
“出书的事情，有进展了吗？”
程书寒心底一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厌烦和阿隆谈论这些关乎个人梦想的话题，尤其是在他主动提起的时候，“没什么进展。”
“语气怎么这么低沉。今天老板跟我说，我们这个季度的销售超额70%，年底会多发一点钱给大家。现在经济这样差，存钱越来越难了，我算了下，最快明年底，我就能给你凑够钱。”
程书寒推开阿隆抱住自己的手，平躺着望向天花板：“我等不了那么久。”
“为什么不能？你还年轻，晚出道一年没什么吧，你还可以趁这段时间多攒几本书，到时候一口气出个痛快。”
“别说了，行吗？”程书寒侧过身，背对着男友。
“好，不说就不说。随你怎么办吧。”阿隆也侧过身去，同时把被子往自己这边拽了拽。
假发。
墨镜。
围巾。
程书寒也说不清楚自己装扮的目的是什么，不过是因为好奇想来看看而已，为什么要弄得这样心虚？
在网络上搜索到最近的男朋友典当行之后，“一定要去看一看”的想法就在心里蠢蠢欲动，不管怎么压制和忽视都无法泯灭这股骚动。即使是在自己的少女时期，面对一件符合审美的时装或者一家扬名在外的餐厅，也从来没有生出过如此强烈的窥探欲望。
下车之后还要走几百米，沿途都是外国人开的或者开给外国人的酒吧，果然是舶来的新鲜品，不敢张扬地开在本地人聚集的商业中心吧？这样也好，以自己的交际圈子来说，来这个地方是最不可能碰到熟人的。
目的地的招牌并不很醒目，没有使用时下流行的全息投影技术，但也不是想象中那样老气的场所。玻璃自动门缓缓地旋转，干净得能映出人影的大理石地板，还有统一着装、面带职业微笑的店员，一切都让人觉得这里不过是一家普通的银行。
“欢迎光临。”一个戴眼镜的男子向程书寒走过来。
他的胸前别着一张小小的胸卡，上面写了“客户经理”四个字，果然是银行的架势。程书寒赶紧点点头，说了声“你好”。
“请问您是来办理什么业务的？”
“嗯，那个，随便看看，可以吗？”
“可以，可以，欢迎参观。不如我给您介绍吧，我猜，您是想看男朋友典当方面的，是吧？”
他一定是根据我的打扮来判断的，想做那种见不得人的事情，自然会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嗯，是的，别的也希望能了解一下。”
“好的。您这边请。”
被带到角落的业务说明区后，程书寒小心地坐下。
椅子具有自适应系统，贴心地调整到了合适的高度，桌面触屏滚动展示着典当行的广告，旁白的声音恰到好处，既不会听不到也不会吵到旁人。
“久等了。”客户经理端来一杯清茶放在程书寒面前。
一切都让人觉得舒适，程书寒紧张而羞怯的心情稍稍放松了一些。
经理坐到程书寒对面，在触屏上划了一下，屏幕上出现了目录，大号的字体让人一目了然：“那么，说到男朋友典当，您对这上面的哪个部分最感兴趣呢？”
一共有5个条目：
我可以用男朋友换到什么？
我将会失去男朋友多久？
什么叫“弃权当”？
什么是“九出十三归”？
一点免责声明
“随便选吗？”
“嗯，选您最想知道的。”
程书寒伸出手指，在半空中犹豫了一会儿，最后点击了第一条。
“大部分客户都会先了解这一条呢。”客户经理笑着说，“我们来看一下。”
屏幕上的画面开始变化，一张张照片迅速闪过。
“大部分情况下，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兑换物是钱。您看这张曲线图，展示的是上个季度的男朋友估价均值。”
“均值？”
“对，就是统计每一天男朋友的估价，取一个平均数，对客户来说，这是很重要的参考。”
折线的波动并不大，基本都在94000到95000之间，其中有两个波峰，前后相距大约一个月。程书寒分开食指和中指，指向那两个位置，问道：“这两天的估价似乎高出不少？”
“您观察得很仔细。没错，这两天的估价都是高出正常值的，第一个峰值是在2月14日，也就是所谓的情人节，在这一天典当男友是很需要勇气的行为，即使有典当欲望的客户一般也会克制自己，哪怕再等一天也好，但还是会有人无法忍耐，选择在情人节出手。第二个峰值是在3月21日，日期并没有什么特别，但那天有特别的事件发生，所以拉高了估价。”
程书寒在记忆里认真地搜寻了一下：“是指那两位大明星分手的事情吗？我一直以为只是——”
经理竖起一根手指，挤挤眼睛说：“我什么也没讲，对不对？”
程书寒识相地停下了话头，心里却感到奇怪，那么有钱有地位的女人还需要典当男朋友吗，她又能换到什么呢？
“一般是根据哪些指标来估价的？”
“您对以前的典当行，就是当铺，有所了解吗？”
程书寒脑子里虽然浮现出“一个人举起旧衣服，戴眼镜的老头儿尖着嗓子报价”的画面，但还是摇摇头。
“以前的当铺都是由朝奉一个人说了算，尽管他有丰富的商业、金融知识，但还是难免武断，不管对客户还是对企业，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通过多种分析软件的联合诊断，针对典当品的外貌、体能、社会技能、智商、情商、责任心以及感情投入程度，分别给出评价，我们称之为‘七度估价法’，把这些相加，就会得到一个价格。”
阿隆长得并不算帅，鼻子不挺，眼睛也不够大，体力倒是不错，大学的时候好像是棒球队的主力，智商、情商这些没有问过他，但是从烧菜的能力上看应该也不算低吧。社会技能呢？程书寒情不自禁地把男朋友对号入座起来：“社会技能也会分等级吗？”
“是的，每一天这个社会对人力的需求都是不同的，我们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收集信息并测算，给出等级划分和排名。比如，今天——”他又在屏幕上点击了一下，“您看，今天排在前三名的社会技能分别是农业工程、政府运作、物流统筹。”
“农业工程，是因为近年来粮食匮乏越来越严重吗？”
“您说得没错，农业工程已经连续五个月排在第一名了，不过，拥有如此强大社会技能的男朋友，哪个女人又会放弃呢？”
“也是啊。”程书寒心里有一些空，就好像在月末绩效奖排名上没有看到自己的名字一样，但终究还是忍不住问：“那么厨师呢？似乎也跟粮食有点关系吧。”
经理往下划动排名表，越往下划，程书寒的期待就越低，“在这里，您看，排在第465名。”
“唉。”她叹了口气。
“您也不用失望，毕竟社会技能并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而且，‘七度估价法’得出的价格也不是最终价格，事实上，还有一项加权。”
程书寒身体往前探了探，“什么加权？”
“您只需要知道有一项加权就可以了，具体是什么，我们还不能透露。”
“哦，这样啊。”估计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加权，以阿隆来说，也抬不了多少价位吧，对自己的男朋友这样没信心，程书寒还是感到羞愧，“那再看看其他的吧，第二项。”
“好的。典当时间的问题，我们的业务说到底，实质是一种放贷行为，既然是放贷就得有个期限，从典当行为发生的时候算起，典当期一共是7天。”
“7天到了就要赎回？”
“理论上是这样，7天到期之后客户可以选择支付本金和利息然后赎回男朋友，当然，也可以选择续当。”
“能续多久呢？”
“最短6个月，最长2年，时间越长，利息越高。”
程书寒知道下一个问题比较残忍，但实在不愿意不清不楚就做出决定，“如果再到期也没有能力赎回的话，会怎么处理？”
“那就是所谓的死当了，男朋友的所有权将被我行取得，他永远都不会再与您有任何人身上的关系。”
“这违法吗？我是说，我会因为不赎回而受到惩罚吗？比如罚款什么的。”
“不会。”
程书寒长舒一口气：“那再看看‘九出十三归’吧。”
“好的。”客户经理的声音并未因过长的说明而变得低沉，反而更加明朗有力，“所谓‘九出十三归’，是一句俗语，它是指……”
“化啦！”阿隆拍拍程书寒的肩膀。
程书寒这才回过神，“什么？”
“冰激凌化啦。你发什么呆呀，跟我出来玩都不认真了？”阿隆在自己的冰激凌上舔了一口。
“哦，不好意思，在想事情。”
“想什么，说来听听。”
程书寒望向摩天轮窗外，地面上的男男女女成双成对，无不炫耀着甜蜜的爱恋，谁又像我一样在盘算着男朋友的价格呢？她的眼神移回窗户玻璃本身，上面映出淡淡的影像，这张脸，会不会已经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无情和残忍？
“没什么。”
“唉，你最近老是什么都不跟我说。”
不是最近吧，其实，一直以来，我都不太愿意跟你说心事的，程书寒在心里埋怨着男朋友的迟钝，“真的没什么。”
“不说算了。喂，你看没看最近那个新闻，跟摩天轮有关的。”阿隆眯起眼睛，一脸坏相。
“不知道你说的什么。”程书寒转回头，望向男朋友，虽然眼神实际是聚焦在他背后的招贴画上。
“就是那对在摩天轮里做爱的情侣啊，哪个地方的我忘了，说是被好多人拍到了，两个人虽然还穿着外套，但看那个动作肯定是在做那个事情，你有没有兴趣？”
程书寒慢慢挥出拳头打在阿隆的下巴上：“你去死！”
“哈哈，说不定别有一番刺激哟！来吗，试一下。”
“滚吧你，不害臊。”
阿隆把嘴凑过来：“那至少，在这么高的地方，接个吻总可以吧。”
程书寒没说什么，任男朋友吻住自己的嘴唇，但并没有用力地回吻他。没有脸红的感觉，心跳没有加速，手心也没有汗水，这代表什么呢？完事之后，她决定试一试那个问题：“喂，你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5月17日啊，嗯，在一起的纪念日？不对，应该是在7月份。你哪个家人的生日吗？说起来，你很少跟我讲你家里的事情。”
“你可以再猜一次。”其实并没有抱多大希望，他肯定不知道，程书寒想。“难道你辞职了？”
“不是。”家里那个倒计时牌翻到了最后一天。一年来，阿隆从来没有问过自己那个倒计时是做什么的，当然，也可能他问过，自己并没有回答。果然，两个人的生活很久以前就已经朝着各自的方向绝尘而去了。
那一瞬间，程书寒已经下定决心。
而到了这一刻，她才恍然明白，自己并不是不对男朋友的回答抱有希望，反而是，希望他回答不出。
从游乐园出来，阿隆非要去超市，说是今天可以买到正宗的进口糖霜，就可以烤味道更好的学院派小蛋糕了，不会像之前几次那样不伦不类。
学院派小蛋糕是什么，什么味道，什么口感？阿隆似乎讲过几次，但程书寒都没有记住，或者说，她并没有兴趣记住这些东西。
不过也没有必要违背他的意愿，所以还是陪着他在超市逛了半个小时。
拎着小袋子的阿隆心情似乎还不错。
“喂，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哦？难得呀，你好久没有主动约我去哪儿了。”阿隆说。
“哪那么多评语，跟着来就是了。”
这里距离典当行并不远，走着去也只要10分钟左右。程书寒和阿隆默默地走着，手牵在一起，十指相扣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多久，当程书寒想把手抽回来的时候，阿隆不失时机地抓住了她。
也许他已经察觉到什么了吧！这样沉默的气氛，越来越疏远的关系，即使回到家相拥在一个被窝里，触及彼此的皮肤，也很难再感觉到曾经那样让人安心的温度了。
这条街到了晚上更热闹一些，外国人大声用自己的语言交谈着，空气里满是烤面包和黑啤酒的味道，时不时就会在音乐的间隙中听到爽朗的笑声。
“改天，我们来这里的酒吧玩一晚上，好不好？”阿隆转头看着程书寒的侧脸。“嗯，改天吧。”程书寒吐出一句话，没有看他。
典当行的经营时间是从上午9点到晚上9点，一般8点半以后就没有什么客人了，这些之前都已经向客户经理打听好了，所以才在这个时间点带阿隆来。程书寒用力地把大拇指扣在阿隆的手背上，把他带进了店里。
“不喜欢了，是吗？”阿隆轻声问，语气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程书寒没有回答。
客户经理看到他们走进来，点点头，向左侧的办公室指了指。
程书寒伸手把阿隆拎着的袋子接过来，叫他进去。
门被关上之前，阿隆透过门缝说了一句：“糖霜不要放得太多，不然会太甜。太甜，你也会觉得腻，对吧？”
她并不想看到他的笑容。
第二天，客户经理很准时地打来了电话。
“喂，程小姐吗？钱已经打到您的账户了，一共10万，请查收。”
“嗯，我刚刚查过了，没错，谢谢。”
“哪里的话，客户满意是我们的最低目标。”
“我可以问一下为什么刚好是10万元整吗？”
“是这样的。综合评定典当品的七个条件之后，我们给出的估价一共是87000元。”
“那为什么？”
“这就是我给您说的那项加权了。典当品可以主动提出升高估价，也就是说，他要求将估价抬高到10万元。当然，这样的话，当您来赎当的时候，本金和利息也会更高。”
“哦，是这样啊。谢谢。”
“我想是因为，他相信您愿意以更高的价格来赎回他吧。”
程书寒没有听到经理说的最后一句，在那之前，她挂断了电话。
法则二：禁止违背“九出十三归”
同学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叶宁宣才姗姗来迟，大家都不依不饶地要他罚酒三杯。
他一边解释业务实在太忙跟总监解释了半天都不让提前走，一边坐到桌子边。
大家又打趣说别想骗人，你自己不就是总监吗？
叶宁宣连连摆手，说差得远差得远。
班长为叶宁宣满上一杯酒之后说：“宁宣，大家刚才汇报自己的情况也都差不多了，上次这么大规模聚会还是五年前，所以你也得好好交代一下。”
“明白，明白。”叶宁宣端起酒抿了一口，“那，从哪里开始讲呢？”
“简单说下这五年的经历吧，先讲感情。”
“对！宁宣一直是班里的帅哥，女生们都很关注你的感情生活呢！”一个女同学喊了一句。
叶宁宣尴尬地搓搓脸：“感情生活真的没什么好说的呀，我刚刚离婚，不太想讲这个话题。”
大家沉默了半晌，班长圆场说：“好好好，不讲感情，谈工作吧。咱们班干什么的都有，互相也有个照应，宁宣，我记得你是在一家银行上班？”
“不是，不是银行。”叶宁宣苦笑，这样的误解也不是第一次听到，“是在废城生命集团的人际交往分部。”
“听起来就很厉害，具体是做什么的？”
“我们两年前开设了男朋友典当行，你们听说过吗？”
一些人点头，一些人摇头。
“主要是面向女性，她们把男朋友抵押给我们，我们借钱给她们。”
女同学们都张大了嘴：“呀，还可以这样做啊！回头我把我老公卖给你们！”
“不是卖，是典当。”
班长举着自己的酒杯与叶宁宣碰了一下，笑着说：“你们这些想卖老公的可以来找我，我刚刚不是说了吗，我们冷鲜肉行业正面临着原料匮乏的困境。”
大家一阵大笑。
“宁宣，那你是负责哪一块？”
“我带了几个年轻人做赎当管理。”
班长又一口酒下肚，满面红光，“明白，就是专门把男人还给女人。”
“可以这么说，那些有钱来赎回男朋友的女人都是由我们接待的，算好本金和利息，成了死当的，我们也负责转交给处分部门的同事。”
“很积德的工作。”班长大概也想不到更好的词了。
“这是我的名片。”知道这一项是必不可少的程序，叶宁宣主动从口袋里掏出一沓，分发给同学们。
有人大声地念出了头衔：“废城生命集团人际交往分部典当业务组主管。”
自然又是一大堆的恭维话。
虽然前一晚并没有喝太多酒，但叶宁宣还是睡到上午10点半才醒过来。
努力了几次，终于睁开眼睛，挂在天花板上的吊灯之上，有一块银制的镜面，可以清楚地映出床上的人影。那是前妻很喜欢的设计，大部分时候，自己也很享受在里面看到两个纠缠在一起的裸体，不过如今只反射出落寞。不知怎么又从床的右边睡到了左边，叶宁宣翻了个身，脸埋在床单里的时候，深吸了一口气。
似乎还有她的味道。
叶宁宣穿上裤子，光着上身——这在以前是绝对不被允许的。走到卫生间，拿出杯子里唯一一支牙刷，挤上牙膏——这牙膏用这么久了还没用完，右手刷牙，左手拽着被压得乱糟糟的头发，明明还年轻，却显得这样没有精神，洗完脸之后也没有什么起色。
回到客厅，看到扔在沙发上的手机屏幕亮着，有人发来信息。
打开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叶宁宣你好，我是昨天同学会上的夏璐，你还记得吗？我有一点事情想请你帮忙，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与我见面。
叶宁宣努力在脑海里回忆这个叫夏璐的人，除了一个模糊的女生身影之外，似乎想不起别的什么有用的信息来。自己虽然总是被同学们取笑是大学班里的帅哥，但其实那时候还是个比较自闭的人，和班里的女生没有什么来往，对她们的印象也仅仅在于见到的时候不会把名字和脸对错号而已。
刚刚收到名片，就有事情要拜托我，不用想也能猜到是什么样的事情吧。叶宁宣明白这种请求的来源和去处——来自事主的无能为力，去往狂人的自以为是。这样讲多少有些戏谑的味道，并没有设身处地地考虑世俗的无奈和艰难。
不过，既然今天是周末，也没有特别的安排，就见见她吧，不管她说什么、恳求什么，听一听总是无妨。
于是，叶宁宣回复：“下午2点半在酒吧街那间时光咖啡。”
不出意料，叶宁宣走进咖啡馆门口的时候，就看到一个正在向自己招手的女人。她穿一件蓝白相间的连衣裙，脖子上系着一条淡黄色的小纱巾，想到是与自己同龄的人，便觉得这身打扮确实显得她更年轻了。
“夏璐？”叶宁宣坐下前伸出右手。
夏璐与他握手，同时点点头，“谢谢你能来。”
“哦，周末嘛，见见老同学也很好。”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叶宁宣还是对面前的女人没什么特别的印象。
对方似乎也察觉到了这一点，说道：“大学四年我们都没怎么说过话，我不擅长跟男生打交道，最严重的时候，连男生的眼睛都不敢看。”
“呵呵，我也是。”
“啊？”
“不是，我是说以前我也不太跟女生说话。”
夏璐莞尔一笑，嘴边显出两个小酒窝，“是呢。其实我们女生之间也常常聊起你，猜测过你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是长头发的还是短头发的，很幼稚是不是？”
叶宁宣淡淡地说：“大概是长头发的吧。”
夏璐不动声色地回应：“所以她是长头发。真对不起，听到那样的事情。”
“没关系，已经半年了，习惯了。”说出口，叶宁宣才发觉这句话是如此违心。
“是吗？我却没有那样豁达，我一直觉得，有个人陪在身边才安心，不管那个是家人、朋友，还是恋人，总之，我不想一个人。”
难道她是见我离婚了，想和我发展关系？叶宁宣不安地想，客观地评价，夏璐算是很漂亮的女人，尤其是刚刚30岁透出的风情，作为男人的自己一眼就看得出。如果多些时间相处，并不是不可能，只不过——“也不是豁达，过一两年单身生活也没什么不好，说起来，离婚之后我的工作效率还变高了，呵呵。”
“我一个人之后，也后悔过之前的决定，想着是不是真的牺牲他，就可以挽回一些东西，结果到头来才发现，并不是这样，我什么也没有挽回，全都失去了。”
她讲得有些像谜语了，叶宁宣问：“你找我来是跟这个有关吗？”
“是的。我知道你在男朋友典当行是管赎当的。”
“嗯。”叶宁宣已经猜到是要让他做什么了。“是这样的。你知道发生在一年前的那场游乐场事故吗？”
“是造成一人死亡、多人重伤的那次吗？那种新鲜的娱乐方式，一般都会有风险的，我前妻也想去，被我阻止了。”
“是吧，你很明智。在受重伤的人当中，有一个是我母亲。”
“老太太还真是……怎么说呢？”叶宁宣想不到合适的措辞。
“很新潮对吧？她去之前都没有跟我说，结果遇上了事故。”
“真遗憾。”
“她受的伤非常重，其实我母亲本来身体是很好的，57岁的时候还去玩了一次跳伞，但这一次她是真的被打垮了。医生说必须动大手术，不然活不了多久。”
“要很多钱吧？”
“是的。具体是怎样我也不懂，医生说全套下来要140万元。你觉得可笑吗？经济衰退得这样严重，所有的人都穷得要死，只剩下贱命一条，结果这条命还是这么贵。”
“那你当时有那么多钱吗？”叶宁宣不理会她对世事的抱怨。
“没有。我那时候刚刚被公司辞退，其实是公司倒闭了。我东拼西凑也只有70多万元，就开始卖东西，东西折旧起来真的很可怕，家里都搬空了还是有9万元的缺口。我就想到底还有什么是值钱的。我是真的很想很想很想救我的母亲，我8岁就死了父亲，是她一个人把我带大……”说到这里，夏璐流下了眼泪。
叶宁宣递上一张纸巾，并没有说话，他想用沉默去避免，避免自己把那个可怕的词汇说出来。虽然这是自己从事的事业，但当它不得不去利用那些走投无路的女人，去面对她们孤注一掷求助的目光时，他还是会选择躲避。这就是懦弱吧，他在心里嘲弄自己。
“到了最后，我不得不出卖我最宝贵也最值钱的部分。”
“值钱”这个词放在这里总让身为男人的自己感到不舒服。叶宁宣还是没有说话，只是定定地注视着夏璐的眼睛。
“他追了我两年，在一起四年，彼此都有了解和……信任。跟其他陷入恋爱的男人一样，他也说过‘为了你什么都可以做’的话，不同的是，我当了真，或者说，我逼自己当了真。很残忍是吧？”
叶宁宣不置可否：“最终决定是什么时候的事？”
“半年前，母亲的手术已经不能再拖了，我也没有别的办法筹钱，朋友们的日子都不好过，借不到钱。那是最后的办法。”
“当了多少钱？”
“87000元。”
“比均值稍低。”
夏璐笑了笑，脸上有一种“自己的东西被取笑”后的害羞：“他不聪明，长得也不好看，还刚刚丢了工作，怎么看都是个一无是处的男人。”
“你自己也这样认为吗？”
“认为什么？”
“认为他一无是处。”
“不会，他再笨再傻，都是我喜欢的。”夏璐停顿了一下，“但我还是对他做了那样无情的事情。”
“我猜你是续当了半年？”
“嗯。我本以为半年后能有钱还，结果现在还是不够。”
“离到期还有多久？”
“一周。”
“一周之后要是拿不出钱，就会成为死当。”
“我已经失去不起了，母亲上个月也去世了，那么贵的手术，又有什么用呢？”
这样的女人有多少？公司里有完整且区分精细的“死当报表”，每个名字背后都有一个心酸或者绝情的故事。很多时候，叶宁宣都会觉得那些名字代表的已经不是一个个人，而是一件件被遗弃的物品，腐烂在这个所有人都会擦肩而过再无交集的世界里，从来没有人会记起。
“本息一共多少？”
“132000元。”
“九出十三归。”
夏璐眉毛一挑：“那是什么？”
“当时的业务员没跟你讲吗？”
“没有吧。”
叶宁宣叹口气，思量着如何搭救这个跳进火坑的女人。
也许，她并不值得我怜惜。
在叶宁宣入职满一年的时候，典当行曾经发生过一起事故。
在内部的通报里，当事人的名字被隐去，只是用字母H来代指。但事实上，因为事件最终的结局，大家都很清楚这个H是谁。H是赎当管理部门的一位高级职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已经工作了四年，如果不出意外，一年之后他就会晋升为主管。但是这种时候总是会有意外发生，这次的意外就是一个女人。通报里关于这部分写得很简略，只是说H与这个女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在这段关系的初期，H工作更加努力，业绩也节节上升，大家都说有感情滋养的男人果然可以迸发出更大的潜能。就在两人如胶似漆的时候，女人向H出示了一张当票，自称是典当前男友的凭证，票面上的典当数额是375万元，是一个很惊人的数字。女人一方面解释称与前男友已经没有感情上的纠葛，也不打算再联系；另一方面说就这样变成死当也太过绝情，所以希望H帮忙把他赎出来。H挣扎很多天之后说服了自己，动用权限篡改了赎回价，不仅没有达到542万元的正常价格，甚至比375万元还要低。女人交了钱，赎回了前男友，从此再没有出现。一周之后，事情败露，公司的处分下达之前，H在办公室自杀身亡。
每次为新入职的同事讲“九出十三归”的时候，叶宁宣都要说一遍这个故事。听众的反应也大相径庭，有人说那个女人卑鄙，有人说H软弱，更多的，都是一脸诚恳地说以后绝对要遵守“九出十三归”的法则。
叶宁宣也还记得当初自己听完主管的通报之后，被要求作为新人代表发言，那时年轻和稚嫩得只能背一些冠冕堂皇的话来应付：“他被个人感情左右了思维，把私人情感带到工作当中，无视公司制度和交易法则，落得这样的下场都是咎由自取。”
那时的自己既没有遇到挚爱的女人，也未曾真正恋爱过，能说出那番话，只是因为对有些事情还不明白。
现在来看，对于H是什么态度，同情？有一点；鄙视？有一点；理解？似乎也有一点。
叶宁宣调出夏璐典当男朋友时的数据，很普通的报表，长相、智商、社会技能都只能用“平淡无奇”来形容。在“死当评估”那一栏里有5颗星，这表示经手人根本就没想过夏璐会回来赎当。
“要不要帮她调低价格呢？”叶宁宣自言自语。这样的评价和预期，用原价赎回来，再写个一千字的情况说明，以自己主管的身份，想必不会有人追究。
可是，从业这几年时时在心里反省的话又回来了——
“如果女人拿她们的男朋友来典当，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走投无路，而是对她们来说，比起其他难以割舍的东西，男朋友更容易放弃，仅此而已。
“你常常认为‘九出十三归’不讲理，违背公平交易的原则，为什么十分的估价我们只肯贷九分的钱，赎当的时候却至少连本带利收回十三分，完全是霸王条款。
“我懒得从公司战略角度给你解释，可能我也说不明白，你也听不懂。但是，你要记住，在那些女人决定要抛弃一些东西的时候，‘九出十三归’是最后的阻挡，是最后一次用看得见的数字，告诉她们——
“你放弃之后其实没有得到你想要的全部，但当你要收回的时候，你会付出更多。”
这是入行没几天，一位前辈告诉叶宁宣的话，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位前辈的姓氏首字母是H。
何止是付出更多，我们也常常付出全部。
叶宁宣做出了决定。
“我点的不是九分熟的。”客人握着手里的叉子，像是捅什么肮脏的东西一样捅了捅盘子里的牛排。
正准备转身离去的夏璐连忙回头：“您点的是——”
“我要的是七分熟的。”客人把叉子搁在盘子边，然后用餐布擦了擦手。
夏璐弯下腰说：“这份牛排就是七分熟的。”
“你是说我的眼神有问题吗？”
“不是，您尝一尝就知道了，这确实是七分熟的，我们的厨师——”
“别跟我提厨师，厨师不见得就比我更了解牛排，你知道吗？我不需要尝，看一眼就能知道。端回去换了。”
“可是——”
“怎么，我只是让你换掉，已经很够意思了。”
经理在昨天的训话中强调了很多次，说现在原料供应越来越紧张，肉类价格上涨得厉害，虽然他没有明讲，但意思是什么大家心里都有数：“这个，我们规定——”
“那把经理叫来吧。”
“啊？”提到经理两个字，夏璐心里一紧。
“别愣着了，去叫。”
夏璐挪不动步子，半年内换了四份工作，好不容易找到这家餐厅，固然辛苦且乏味，但终究能养活自己，在这个萎缩得每天都有人饿死的城市，已经算了不起的成就了。只是现在，又要被辞退了吗？
“我来处理吧，那边有位客人找你。”一位年纪稍长的同事走了过来。
夏璐得了救兵，长出一口气，说了声“对不起”，没敢再看客人一眼。同事按按她的肩膀，小声说：“找你的是个帅哥哟。”
叶宁宣坐在那里应该有一阵了，他盘子里的意大利面已经被吃掉了一半。
“我看你很忙，就没有叫你。”
“也没有很忙。”夏璐笑笑说。
“刚刚好像遇到了麻烦？”
“嗯，那位客人有点不满。”
“总是会有这样的人吧。现在方便说话吗？”
“五分钟能说完吗？领班只允许我们偷懒五分钟。”
“应该可以。”叶宁宣把盘子推到一边，两手交叉放在桌面上，“我昨天看了你的典当情况。”
“是吗？谢谢。”
“我想先问个问题。”
夏璐撩开挡在左眼前的头发，看着叶宁宣，即使怀有期待，也不敢轻易地显露出来：“你问吧。”
“你觉得，在男朋友典当行被典当掉的到底是什么？”
夏璐手撑着额头，一时有些出神，她没想到对方会问这样的问题。她本以为是关于自己的财产情况，或者一个人的生活到底有多孤独，是不是真的就无法忍耐，典当掉的是什么？难道不是男朋友吗？我当掉的是一个人啊。这肯定不是正确答案，起码不会让他满意。自从当掉他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他现在在哪儿，在做什么，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我也一无所知，这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因为那时候，两个人，啊，所以——“典当的是一种关系吧？”
“噢？为什么这么说呢？”
“典当掉他之后，我得到了一笔钱，就他本人来说，就是，他的肉体，并没有被你们关起来对吧？”
“当然没有，那是犯法的。”
“但是我和他再也没有联系过了，所以我觉得，是关系中止。你们给我钱，我和他断掉男女关系，是这样吗？”
“所以我们其实是帮人分手的机构。”叶宁宣半开玩笑地说。
“唉，我说得不好。”
“没有，说得挺好的。你要不要听听我的答案，可能对你现在的情况有所帮助。”
夏璐的手心冒出一层汗珠，沾在额头上，她连忙拿起桌上的纸巾擦了擦，想到自己如此尴尬的举动，脸上一红：“对不起，一听到这个问题，我就有些紧张。这半年，我每天都逼自己不要想这些事情。”
逃避是弱者的麻醉剂。叶宁宣把这句话咽了回去：“从业务的角度上说，我们一般都不会和客户讨论这个话题，因为是否放弃只是客户自己的事情，而且，既然她踏进了我们的门，就说明她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不管是清晰的还是模糊的，那个魔鬼的影子迟早会喂她吃下果实。所以，我们并不想干涉客户的决定，痛苦也好，解脱也好，都应该是她一个人承受。我一直相信的，就是这样的理念。
“但是，就我个人来讲，我还是会思考，在每天机器一样地工作折腾自己之后的闲暇时间里去思考，我从事的到底是一份怎样的事业。我以前去拜访过一位僧人，他住在南方的一座深山里，一个人，一座小庙，挑水种菜，拜佛念经，全靠自己一个人。我问他苦不苦？他说苦。我问为什么？他不回答。我便问他觉得和我们这些世俗之人相比，有什么不一样？他说他敢于放弃。我又问他为什么他能放弃而我们不能？他说因为世界爱他胜过他爱世界。我跑了上千公里，走了两个小时的山路去见他，我们的对话却只有这几句。那时候我不太懂他的话是什么意思，所以很失望、很气馁。
“回来之后，我继续我的工作，日复一日，看你们这些女人亲手当掉自己的恋人，渐渐地，我想明白了僧人的话。因为不平等，所以才能放弃。有价值的不是肉体上的关系，也不是精神上的羁绊，而是相比于你爱他，他更爱你而已。这之间的差值，便是你能够典当他、出卖他，他却不曾反抗的原因。”
好在餐厅的灯光并不很明亮，周围的人看不清夏璐脸上的眼泪。
“所以，我不能调低价格让你赎当，这是你必须付出的代价，你要亲自填补那份差值，以一种别人无法干涉的方式。你明白吗？”
夏璐点点头，双手掩面。
赎当窗口的每一位客人表情都不一样。
有的木然地望着柜台，签字的时候也心不在焉，似乎是在完成一件例行的公事；有的满脸喜悦，付钱的时候会故意付现金，重重地甩进窗口里，好像是争回了莫大的尊严；还有的从头哭到尾，见到男朋友出来，会不顾一切地扑进他的怀里，久别后的重逢总是会令在场的人动容。
叶宁宣从来没有动容过，他沉默地看着这一切。
今天，他难得地坐进柜台，因为要面对一位约好的客人。
对方到得很准时，没有刻意化妆或者遮掩，坐在玻璃窗外面，面带微笑。
收回当票，确认时间和姓名。
机器扫描，核对数据。
返回存档数据，让客户过目。
客户点头，签字，还款。
机器核对账目。
叶宁宣确认，终止典当期。
门打开的时候，客人慢慢地站起来，朝里面张望，一个男人走了出来，她连忙走上前，搀住他的手臂，轻声说了句“我们回家”。
一个还在见习期的下属靠近叶宁宣，问道：“老师，那位女士好像只付了贷出的钱，没付利息。”
“她会付的。”
“我不懂。”
叶宁宣指向门外，那个刚刚被赎回的男人甩开了女人的手，又往旁边跨了一步，站到离她一米远的地方。
“你看，她付了。”叶宁宣将客户的票据收进抽屉。
法则三：禁止转让、出借或质押当票
被跟踪了！
从婚介所出来之后，唐采霜就有这种感觉，后面的脚步声，自己快他也快，自己慢他也慢，她不愿意回头看，回头有什么用呢，不过是为噩梦增添素材罢了。
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从小到大，没有人在旁边议论过我，甚至都不会注意到我，就好像我不存在一样。男生不会偷偷地在角落里打量我的相貌；女生也不会心怀艳羡地小声讨论我的打扮；连老师点人回答问题的时候，也很少叫到我的名字；工作之后呢？集体活动总是被统计漏掉，年终评定也都只是合格，谁也不会留意。
这样的我，竟然被偷窥狂跟踪了吗？
唐采霜不确定自己是应该生气还是庆幸……庆幸？我为什么这么下贱，再不济，女人的尊严不能丢！
这样想着，她立刻拐进了一间音像店，人多的地方他总不会跟来吧？
唐采霜躲到一根柱子背后，顺手拿起试听的耳机戴在头上，是天门的音乐，刚好可以放松一下心情，呼，太好了，太好了，她小心地探出头看向门口——
有人拍了拍自己的肩膀。
“啊！——”因为戴着耳机，所以很大声地喊了出来，店里的人都望向唐采霜。
“嘘……”来人捂住唐采霜的嘴，“别叫，我不是坏人。”
他的眼睛瞪得老大，眉心有很大一颗痣，全身上下都穿成黑色，说自己不是坏人实在是可信度不高。唐采霜推开他的手，想要逃走，却被他死死拽住。
“都说不是坏人了！你叫唐采霜，在农研所工作，对不对？”
“你是谁，想做什么？”
“先把耳机摘下来，不然讲话声音太大。”
唐采霜吐吐舌头，把耳机挂回去，然后仍一脸警惕地盯着对方。
“不用那么凶地看我。我是来给你安排好事的。”
“什么好事？”
“你刚刚去了婚介所对吧？”
他果然跟踪了自己，唐采霜怒从心起，想甩他一耳光，可惜半途就被挡下了：“手放开！”
“放开让你打我吗？不用这么冲动，冷静地听我说。听完我的话，要是你没兴趣，我自然会乖乖地走开，好不好？”
再挣扎下去，除了招来周围人怪异的目光以外，并无其他的效用。唐采霜只好说：“那你说吧，如果是什么很卑鄙的事情，我就报警！”
“我一直都在想婚介所这种东西怎么还能生存下去，原来是因为有你这样容易轻信的人。手不要动，我这句话可没有恶意。你去那地方多少次了？跟多少个男人见过面？结果如何？你自己心知肚明。这种既浪费时间又浪费感情的交际方式太落后啦！虽然你从事的是存在了几千年的行业，但也不用过几千年前的感情生活吧？我有一个简单的办法让你马上交到男朋友，而且保证他对你忠心耿耿，你要不要？”
如果不是遇到了疯子，就一定是昨天试验的那种农药有致幻作用：“鬼才信！”
“男朋友典当行，听说过没有？”
“听说过怎样，没听说过又怎样？”
男子呵呵一笑：“听说过就好办了。那些不知珍惜的女人把男朋友典当掉，对你这样的单身贵族来说，肯定算得上是暴殄天物吧？你心里肯定想过，既然是多余的男人，为什么不让给我？”
“我才没有想过，你把我当什么了？我不要听你说疯话了，我要走了。”
但男人没有放手的意思：“现在我就给你一个机会。你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沓卡片，白底黑字，手掌大小。
唐采霜扫了一眼，是当票。
“你看得出来这是什么，对吧？这都是那些决心死当的女人不要的当票，我花大价钱收购回来，准备用它们造福其他有需要的女人。你看，上面典当期都写得清清楚楚，绝对能换到男朋友。”
“别逗了，谁不知道当票不能转让，只能本人赎当？”
“噢？肯回我的话了？看来我没有白说。法律上讲，确实是你说的没错，但是到了我这儿就不一样了，典当行那边我都打点好了，你只管拿着这些当票去，给足本息，人就是你的了。”
“那你给我看看。”
男子见她来了兴致，便松开她的手，同时摊开手，好让她看仔细：“不同价位代表的男人都不同，价格越高当然越优秀。不过你是在农研所工作的吗，这年头，只要跟农业沾边，都不用为钱发愁，是不是？”
“看起来——”唐采霜伸手拨弄着卡片，突然一把抓起，然后往空中一扔，卡片就如雪花一样撒得满地都是，“去死吧你，我才不上你的当！”
趁男子手忙脚乱到处捡卡片的工夫，唐采霜一溜烟地跑出了音像店。
他会怎样描述我呢？
我的头发有些枯黄，他大概会写喜欢这样的颜色吧，虽然手感并不是很好，想必他也不会计较。眼睛？嗯，眼睛一定会很认真地写，我的瞳孔是什么颜色，睫毛是不是好看，是丹凤眼还是杏仁眼，他肯定早就观察清楚了。还有性格，他眼中的我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孩？文静的？可爱的？我当然不是走到哪儿都能吸引目光的美女，甚至一直以来都被人冠以“丑女”的头衔，所以大学期间干脆自暴自弃地选择了农业方面的学科，但是——
我身上一定有让他喜欢的地方吧，他到底喜欢我哪一点，真的很想知道，只是，再也没有机会知道了。
为什么当时看到课桌里情书的时候没有第一时间打开看呢？就算因为过于兴奋或者怀疑是被人恶作剧，也应该当场问一问是谁放的吧？白痴一样慌乱地塞进衣服口袋里，回家就躺倒在床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衣服连着情书都被母亲扔进了洗衣机，那封还没来得及看的信就这样变成了一团纸浆，既不知道内容，也不知道作者是谁。
那就是自己收到的第一封，也是最后一封情书。虽然一直怀有期待，但那之后课桌里再没有收到过信件，也没有哪个男孩突然走过来质问自己为什么不回信。也许，某个不知道姓名的男孩，多半会觉得竟然被我这样的丑女拒绝，而且连个答复都没有，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情吧？
已经是17年前的事情了，到现在还不能释怀，仍然时不时会想起。唐采霜搅拌着面前的咖啡，深深叹了口气。
尤其是这种时候，按照婚介的指示，坐在咖啡馆的角落里等待那些不守时的男人，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封从没看过的情书。
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分钟，对方还是没有出现，大概又跟上次一样，在远处看到我的长相之后就逃走了。真是幼稚的男人，如果我长得很好看的话，还需要去婚介所登录信息吗？
唐采霜这么想着的时候，一个穿呢子大衣的男人走了过来，明显是个秃头，但还是把所剩无几的头发用发胶定型到中间试图掩盖，所以样子显得更加可笑。
“你是唐采霜小姐吧？”
手边放着婚介所指定的杂志作为信物：“对，我是，你是罗大怀先生？”
“那就没错了。”他一屁股坐到对面，用手使劲搓了搓面部，“啊，不好意思，刚起床没多久，精神不太好。”
表上的时间显示为下午2点47分。
“喝点咖啡什么的吧，可以提神。”
“不用。说正事吧。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啊？”对方像一个拦路的劫匪，突然亮出了凶器，唐采霜措手不及。
“结婚啊，难道你不是为了结婚？”
“是这样说，但是，一上来就谈这个，未免太——”
“太什么？我都40岁了，能不着急吗？资料上标着你也34岁了，所以还是加快节奏比较好。我计划年内结婚，你觉得如何？”
他的牙齿歪歪斜斜，像是冬天出操的小学生队伍。
“现在已经12月了，可是——”
“所以更得抓紧。你打算要几个小孩？我想要三个，一个学农业，一个进政府，还有一个搞物流。”
一般大衣里面不是应该穿一件衬衣吗，直接穿汗衫又不露出衣领，会让人以为是里面什么也没穿的暴露狂吧？
“三个有点太多了，而且我年龄这么大了……”唉？我怎么进入角色了？唐采霜吃了一惊。
“这个可以商量，实在不行就领养。你有房子吗？你是搞农业的吧，肯定很有钱。”
他的眼睛刚刚放光了吧？一定放光了，我绝对没有看错。
“存款有一点，但是——”
“房子呢？”
他的身体往前探了些，宽松的大衣领口，啊，里面果然——“我们能不能不要谈这么物质的话题，这让我有点——”
“可以，可以，我们谈别的。你是处女吗？”
气氛陡然走向另一个无法控制的局面，唐采霜脸上一红：“是的——”
“不错。我也是处男。”
很明显看得出来啊，完全没有怀疑的余地。
“我倒是不介意这个——”
“你希望一周性交几次？”
既然是自己提出改变话题，那就硬着头皮跟他聊吧，“两次？”
“好，那就定在星期三和星期六吧，这两天的《新番速递》我可以录像。”
节目名字听起来就很……“嗯……”
“那你喜欢什么体位，我是个比较被动的人。”
唐采霜默默地拿起杂志，站起来向罗大怀鞠了一个躬，然后悄无声息地走了出去。
“星期三我在上面，星期六你在上面，这样总可以吧？！”罗大怀的声音追了出来。
衣服放进洗衣机之前，一定要摸三遍所有的口袋，这是很多年前就养成的习惯。
这个习惯帮助唐采霜避免了很多麻烦，比如准考证，比如钞票，比如项目申请书。
只是再没有一次是情书。
唐采霜光着身子，站在洗衣机前，一边摸着外套口袋，一边忧虑自己的乳房似乎开始下垂了。
摸出一张名片。
“幸福来路交易所首席交易员……”念出这个头衔之后，唐采霜立马想起是那个跟踪自己的男人，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把名片塞进自己口袋的。
难道真的找他赎一个男朋友回来？
听说男朋友典当行是在三个月前，算是知道得很晚了，新闻里说这家公司的市值在人际交往服务业里已经位居第一，那时还觉得这种帮女人作恶的企业竟然能赚这么多钱，真是没有天理，怎么就没有一个有责任感的企业来拯救我这样的大龄剩女呢？
用金钱真的可以买到爱情吗？这个困扰人类几千年的问题此刻又盘桓在唐采霜的脑海里。30岁以前，还每天抱有幻想，幻想会不会就在今天的某个角落遇到相伴一生的人，虽然都是以失望作为结局，但仍然充满期待地进入梦乡。可是后来，把命运完全交给婚介所之后，对有些事情就变得不那么相信了，开始还会把“渴望真实的爱情”这种话放在个人简介的最前面，到如今，已经完全不相信了吧？简介上最醒目的信息变成了“农研所研究员”。
但对“真实爱情”的渴望，却一天也不曾消散过。
洗完澡出来，唐采霜拨通了跟踪者的电话。
“喂，你好，请问是幸福来路——”
“我就知道你会打电话来。”
“那个，可以见面吗？”
……
选在公园，众目睽睽，所以没有多么强烈的犯罪感，唐采霜认真且小心地看着手里的十几张当票。
“我带给你的可都是最好的，我知道你付得起钱，差的你也看不上。”
年龄都在30岁左右，有一个好像在什么杂志上见过：“年龄都比我小啊。”
“没关系，谁在乎年龄啊，谁去赎他们，他们就跟谁，相信我啦。”
感情投入程度这一栏，分数都不低，最差的也有4颗星：“我就想找个能跟我好好谈恋爱，好好过日子的。”
“是，多朴实的要求，我理解。”
似乎做什么职业的都有：“你保证这些都能赎当？不会我一去就被抓起来吧？”
“犯法的事我不会来找你。渠道虽然不见得合法，但这些当票肯定都是真的，典当行那边跟我们有合作，他们才不会查是不是本人呢，谁给钱就赎给谁，谁的钱不是钱啊？”
决定了。“那我要这个。”唐采霜抽出一张当票，把其余的都还给了对方。
男子瞄了一眼：“127000元。唉？以你的条件，完全可以挑个更贵的吗。”
“不，我就要他。”唐采霜看着当票上的职业那一栏，上面写着“专栏作者”四个字。
赎当的流程比想象的简单很多，由始至终营业员都没有要求唐采霜解释姓名、照片不符的问题。尽管如此，唐采霜也不敢看对方的眼睛。
她一直低着头，直到听到不远处的开门声，一个人朝自己走过来。
最先看到的是一双黑色的男式皮鞋。
然后是黑色长裤，平整干净。
再往上，白色衬衫外套着卡其色的棉外套。
他的嘴唇四周有浅浅的胡楂，一双眼睛明亮清澈，正盯着自己：“你来了。”
愣了三秒，唐采霜才意识到他是在对自己说话，脸上顿时一片绯红，点点头，然后赶紧站起来，朝男人的方向迈了两步，伸出了右手，意识到戴着手套，又慌乱地把手套扯掉，胡乱地塞进口袋里。
男人一笑，轻轻抓住唐采霜的手，顺势将她拉入了怀里，“我想你。”
他什么也不问吗？明明是另外一个女人，还是说他早就意识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唐采霜满腹疑问却说不出口，只是笨拙地被他抱住，从他双臂传来的压迫感，从他胸口传来的体温，都是生命中从未有过的体验，顾不得四周还有旁人，只愿在这种“被拥有”“被需要”的感觉中消耗全部剩余的时光。
“我们回去吧。”男人贴着她的耳朵说。
“嗯。”唐采霜点点头。
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房间里漆黑一片，男人站在门边，问正在脱鞋的唐采霜：“灯在哪里？”
“左手边墙上。”唐采霜回答说，一想他可能找不到，便自己伸手去开。
两个人的手在冰凉的墙上又碰到了一起。
男人挡住她的手，并未让她开灯，另一只手按在她的肩膀上，让她靠在墙边，不容拒绝地凑近她的脸，然后深深地吻了下去。
唐采霜几乎要晕厥过去。
这个吻持续了一分钟，她是用心跳数出来的。
“博仁……”唐采霜叫出男人的名字。男人并没有回应，也许他还不知道唐采霜的名字。
“博仁……”唐采霜又呼唤了一声。
博仁强烈的呼吸抵在唐采霜脸边，他咬住她的耳垂，舌头沿着耳廓往上舔去，双手同时解开她胸前的衣扣。
“等等——”唐采霜嘴里说，身体却似乎无法反抗。
他的手已经按在她的乳房上，轻轻一挤压，女人郁结在内心深处30余年的呻吟声便荡漾而出，同时全身往男人身上靠过去，再无任何的羞涩与阻隔，只盼着挣脱所有的束缚，陶醉在“爱人”的温暖当中。
是他演技太好还是我情商太低？身体被进入之前，唐采霜用最后的意识问自己。
她想要一个答案。
……
“你可以写一封情书给我吗？”全身瘫软的唐采霜躺在博仁胸口，问他。
“嗯。”男人回答。
郁博仁已经两年没有见过前女友了。
他不确定是不是该在女友的称呼上加个“前”字。至少很长一段时间之内，他不愿承认如此的结局，不愿相信付出的一切竟换到最残忍的告别。
联系是在两年前的一个下午中断的，那时他正在赶着写最新的专栏，要发在一本时尚杂志上，鼓舞新一代年轻人要相信感情。当写到自己最心潮澎湃的时候，一个类似客服的电话告诉说，你不能再与你的女朋友有任何联系。
他开始以为是什么拙劣的恶作剧，没有理会。
直到整整半年没有女朋友的任何消息之后，他才不得不接受现实：我被她当掉了，价值127000元。
他曾经考虑过很多种两人关系中止的方式，为琐事的争吵演化成无休无止的冷战，迫于现实的压力无法共度贫穷的日子，一方另有所爱，对另一方的付出再也看不见，但最终她的选择还是证明了郁博仁的想象力跟不上人心的思变。
他还在继续写专栏，不管是喂给心灵的鸡汤，还是喂给唇舌的毒药，生活终归还要继续，哪怕沿着凄清寒冷无人挂念的轨迹。前方会有些什么，与别人的道路交叉，抑或是路口有谁在等待自己，他都想去看一看。
然后他看到了唐采霜。
这个跟自己说不上几句话就会脸红的女人，白天在农研所工作的时候，也会在忙碌的间隙给他发来信息，即使是回复一个意义不明的标点符号，她也会高兴半天。郁博仁一段时间后才领悟到，这是她确认恋人是否还存在的方式，想要时刻提醒她自己，这个用当票赎回来的男朋友并不是一场梦幻。
这种被爱的感觉，此生未有，固然弥足珍贵，但除了说一声谢谢之外，郁博仁并无其他可以回报。
约定好的情书又拖欠了一天。
走在街上，郁博仁愁苦着灵感的匮乏，同时留意四周的变化，经济衰退越来越严重，店铺和商家也一天一天地消失，大家都没什么可折腾的了，就只能折腾人本身，所以人际交往行业发展才会异常迅猛。
写不出来吧，还是，因为我对你并没有那样的感觉。
转过一个路口，又一家新店开张，鲜花、音乐、地毯，还有围观的人群。郁博仁从门前经过，随便扫了一眼招牌：女朋友典当行。
终于忍不住开展新业务了啊，他饶有兴趣地想。
博仁消失三天之后，唐采霜在信箱里发现了他寄来的一张当票。
背后写了一段话，她第一次看到他的字迹：
“在她放弃我之后，我曾用了很长的时间去寻找恨她的理由，最终未能如愿。我不会说谢谢或者对不起，因为我希望你能有一个恨我的理由，但是，想到余生的漫长岁月里，彼此再无任何关联，我也会感到难过。”
她的眼泪滴落在上面。
她一直把它当作情书珍藏。

10000光年的爱恋
罗杰斯要去见网友——女网友，在10000光年之外。
他和她在一年前结识，在一个谈论美食的在线聊天室。当时罗杰斯说了这样一句话：“撇开伦理不谈，人肉确实味道不错，只要你遇到会做的厨师。”
当然，这引来一大波谩骂。
“变态！”
“没人性，回家吃你妈去吧！”
“让你老婆多生几个胎盘给你吃。”
一天后，他收到一条加密信息：“黑色雨伞你好，我很赞同你的观点，但这样的观点在整个银河帝国里面太过惊世骇俗，我从来都不敢公开这样讲，你却敢说出来，我很佩服你。”
来源ID是“沉默的花瓣”，IP地址在罗森。
罗森是一个新加入银河帝国的偏远星球，距离首都川砣有10000光年之远，在上亿年前就已经有地球移民前往定居。它终年被白雪覆盖，尽管气候严寒，却已经是其所在星系最适宜智慧生命生存的星球。在川砣刚刚发布的《银河帝国千年发展纲要》里，提出要把罗森打造成帝国边缘最具特色的旅游胜地。
罗杰斯回复道：“既然喜欢就应该大声说出来，这是每个人的权利。”
自那之后，罗杰斯便常常与这位“沉默的花瓣”聊天，话题从人肉延展到料理，再从料理扩展到其他相同或不同的志趣。他们惊讶地发现，彼此不同的地方实在太少，相同的地方如此之多，以至于都认为对方是这个宇宙里最理解自己的人。俩人虽然相隔10000光年，未曾谋面，但只要看到对方发来的文字，就有一种近在咫尺、触手可及的感觉。
在“沉默的花瓣”发来的照片中，罗森的雪国景致显得粗犷而奔放，站在静谧山巅凝望远方的狂风和暴雪，还有深埋在千年积雪之下只露出一根手指的巨大神像，无不让人向往这颗未被开发、带着远古气息的星球。在罗杰斯看来，川砣就显得无趣很多，绵延不绝的钢铁大厦，井然有序的空中车流，还有挤满整个行星表面按部就班地生活着的400亿人口。
“沉默的花瓣”就是他心底憧憬异域和向往自由的最好出口。
“我想见你。”终于有一天，罗杰斯发了这样一条信息给她。
这条信息穿越了10000光年，让罗杰斯忐忑不安地等待了足足十天，才终于收到回复：“好的，我们在哪里见？”
罗杰斯忍不住在屏幕前欢呼了一下，按捺住激动的心情，他敲击键盘：“我去你的星球怎么样？”
“罗森和川砣还没有开通星际航班，你来不方便，我们去新盖亚吧？”
新盖亚是一颗不怎么起眼的卫星，从距离上算位于罗森和川砣的中点，当年因为中转物资和军队而被建成一个交通枢纽，后来逐渐衰落，如今只是一颗普通的观光星球。“好，地球历下个月3日，我们在新盖亚见。”
“好的。”
罗杰斯犹豫了一阵，最终还是没有向“沉默的花瓣”要照片，他希望把惊喜留到最后一刻——而且，他并不是一个看重长相的人，既然他们有这样多的共同点，外貌好不好看，实在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因素。
川砣到新盖亚的航班一周一班，速度算不上快，加上花在路上的时间，罗杰斯只能在3日那天恰恰赶到，还得祈祷不要航班晚点。
“抱歉，得让你等我了。”
“没关系，你把通信器的定位功能打开。”
点击一下之后，罗杰斯看到通信器上显示了一个数字：10000光年。
这是他和她之间的距离。
“我经过了我们星系的太阳，给你看。”“沉默的花瓣”发来一张照片。
照片上只看到大片的亮红色，巨大得如同没有边际。
通信器上的数字没有任何变化，仍然是10000光年。
在宇宙的浩渺面前，罗杰斯第一次感到了震惊和畏惧，同时也为即将到来的相会而心生忧虑，相隔如此遥远仿佛前世今生一样的两个人，需要怎样的毅力和执着，才会跨越星河与苍穹走到一起？他不知道，甚至，他以前从来没有想过。
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到。他最终还是将这句没自信的话删去了。
“广播说马上要跃迁了，一会儿再联系。”
收到这条信息的时候，罗杰斯正准备出发前往星港。他知道他们之间的距离马上就要巨幅地缩短，只是无法确定她目前所在的位置，虽然从未怀疑过科学，但他还是有些担心。
当飞船飞出川砣星系的时候，“沉默的花瓣”发来了信息：
“（突然出现）我要到了哟，想我没有？”
距离陡然变为5000光年。
“只有我这一半了。”罗杰斯高兴地想。
飞船进行跃迁之前，他给“沉默的花瓣”发去一个微笑的表情。
这是罗杰斯第三次进行跃迁，还是很不舒服，总觉得自己会被宇宙里某种未知的力量撕成碎片，湮没在虫洞之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机长通知大家飞船已经进入新盖亚的引力范围。
通信器上的距离显示为5790公里。
飞船正在快速下降。
5000公里……
4000公里……
3000公里……
2000公里……
“我要到了！”罗杰斯握着通信器的手，激动得微微颤抖。
罗杰斯看向窗外，大气层包裹着这颗小小的绿色星球，书上说它的海洋是浅绿色的，植被却是湛蓝色的。在星球表面的某个地方，“沉默的花瓣”在等着自己，他脸上绽出笑容，不禁——
“紧急通知，接到地面警告，新盖亚行星机场目前不适宜降落，飞船将前往其他星球备降。”
罗杰斯惊讶得张大嘴巴，他走向空乘人员，质问他们发生了什么。
“对不起先生，我们只是收到地面警告，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清楚。”
“不行，我必须现在就去新盖亚。”
“对不起，我们不能在这里降落。”
距离只有150公里了，他知道她在等他。
我们从来没有这样近过。
10000光年都没能阻止，150公里算什么？
罗杰斯大声说：“那我要求行使跳伞权。”
跳伞权来自于自由法案第九条，民用飞行器中的乘客有权在任何他认为合适的时机进行跳伞。
机组人员无法反驳，他们只好将飞船下降到这颗星球的安全跳伞高度——大约10公里。
这是最后的10公里，从10000光年到10公里，罗杰斯心潮澎湃，他把通信器绑在自己的左手腕上。
再长的孤独旅程也会因为终点有你而显得宁静且美好。
跳出舱门前，他看了一眼其他乘客——他们的眼神都在说这人是个疯子。
不，你们才是，你们庸庸碌碌从不为任何事物奋力一搏的人生，才是被我所唾弃的。
新盖亚的风呼啸着从耳旁掠过，罗杰斯努力调整着自己的方向。8578米。“我跳伞下来了，你在哪里？”
8569米。
“我在机场，这里有好多人。”
8490米。
“在那儿等着我。”
风似乎并不打算帮忙，罗杰斯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往西南方向飘，“我可能会偏移，你注意我的定位。”7374米。“好的，我留意着。”
双方都没有再对话，不知是因为难测的风向，还是因为即将见面的紧张，他们都保持着沉默。
4169米。
……
3246米。
……
2583米。
……
罗杰斯看到地面在向自己扑过来，“你还在吗？”
“嗯，我应该在你的下方。”
1244米。
……
“我好紧张。”罗杰斯双腿有些发软。
“我也是。”
下方是一片森林，新盖亚特有的蓝色植物，总让人误以为是一片海洋。
781米。
……
520米。
……
“我要开伞了！”
罗杰斯按下按钮，降落伞在他背后打开，将他往上猛地一拽，差点让他呕吐。
隔了一会儿。
“我看到你了！”“沉默的花瓣”说。
风将罗杰斯往前吹，“你在下面吗？”
“嗯，我就在你正下方！”
罗杰斯望向自己脚下，那些蓝色的树木之间，雾气蒙蒙，什么也看不清。
152米。
……
“我会接住你的！”“沉默的花瓣”又发来一条信息。
罗杰斯一时没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他猜测是她打错了字，或者开了个不那么好笑的玩笑，不管怎样，他都——
自己似乎踩在了地面上，罗杰斯心里感到奇怪，按速度算，应该不会这么快就落地，而且，这个地面好像软绵绵、热乎乎的。
“我接住你了！”一个轰隆隆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伴随着一股热气。
罗杰斯咽了口口水，抬头看上去——
先是一对巨大的黑洞洞的鼻孔，然后是一双金黄色的大眼睛——映出罗杰斯的全身影像，还有遍布的鳞甲，它微张着巨大的嘴巴，两排森然密布的牙齿之间，长长的舌头就像一面红旗一样欢快地摇动，它呼出的热气直扑罗杰斯的面庞，吹乱他每一根悚然而立的头发。
罗杰斯发现自己正站在它伸出的手上，这只手只要一握，就能把他包住，再一使劲，就会让他化为粉末。
他缓缓抬起左手，瞥了通信器一眼——
距离：0米。
他喉咙发干，心口发堵，说不出话来。
难道说……
上亿年前就去了罗森的地球移民……
自己朝思暮想的女网友……
其实是——
恐龙？

西蒙的火车
波林娜怀了一个火车司机的孩子，村庄里的人都说这很不幸，因为那个男人只要跳上火车，拉响汽笛，就可以跑到西伯利亚去，再也不回来。
波林娜不相信这些鬼话，她爱那个男人，他说话的口音，他擦汗的姿势，尤其是他开着火车在旷野上奔驰，漆黑的夜空下，火车周身还闪烁着电火花。所以她倔强地把孩子生下来，还给孩子起了个跟他父亲一样的名字——西蒙。
从西蒙还在吃奶的时候起，波林娜就每天抱着他到村外的铁路边，指着经过的火车给他看，告诉他有一天他爸爸就会开着火车回来。
与其他不幸的故事一样不幸的是，一直到西蒙长到跟波林娜一样高，他们也没有等到想等到的人。波林娜有时候也想，十多年过去了，吃了那么多硬面包，喝了那么多伏特加，说不定就算还认识那节火车，也不认识那个人了。
村里的人们偶尔也还会说闲话，说火车经过不仅搞大了村子，还搞大了女人的肚子。这些恶毒的玩笑传进波林娜的耳朵里，她也懒得分辩，她的精力只用来照料眼前这个西蒙，还有想念远方的那个西蒙，其余的琐事，一概不予理睬。
可惜上帝不给她时间，很快她就病倒了，再没有力气到铁路边上张望。于是，她拿出一张照片交给儿子，照片上是一张满是汗珠的脸，波林娜告诉儿子：“这是你爸爸，你晚上没事的话，就去铁路边等他。9点钟，我记得他的火车总是9点钟经过我们这里。”
西蒙是看着火车长大的，他喜欢火车，喜欢看火车转动轮子，喜欢看火车喷出白烟，喜欢听火车鸣响汽笛。
但他最喜欢的，还是追火车。
西蒙很享受火车经过时带起的风，他冲着它大喊大叫，跟着它跑，直到喘不上气，只能按着膝盖在原地傻笑。长大一些之后，他跟别的小孩学会了扒火车，只要找好接近的角度，盯准火车减速的时机，再抓牢车厢上的栏杆，爬上火车就是一桩很简单的事情，他只练了几个月，就干得比老手还熟练，从来没有一次失手过。
不过，他从来不敢在母亲面前表演。“那太危险了！”她一定会这么说，不用想就知道，西蒙可没这么傻。
所以，在听到母亲说要自己晚上去等火车的时候，西蒙可是打心底感到高兴，他还没试过在晚上追火车，一定别有一番趣味。但这回是有任务在身的，要认出照片上这个人，据说就是爸爸，西蒙心想母亲真是笨得可以，光凭经过的时间怎么判断是不是爸爸呢？鬼知道他还有没有在开同一列火车。当然，要亲眼见到真人才算数，西蒙知道从村子往下走不到一公里就是火车站，只要自己扒上火车，摸到驾驶室去瞅两眼，就能弄明白了。
于是，西蒙每天夜里都来村口扒火车，他熟悉这些火车的时刻，一列也没有放过。
但大部分时候，西蒙都失望而归。9点钟的晚上，静得怕人。
终于，这一天，西蒙看到一列火车驶来，忍不住新奇和激动，他想就算知道父亲不在这列车上，也必须扒上去试试。眼看火车开始减速，拐过前面的弯道，车头从自己身边经过，一股强风拂面而来，西蒙毫不迟疑地撒腿就跑，伸出的手恨不得脱离身体抓住那节栏杆。
还差一米——半米——十厘米——抓住了！
就在那一瞬间，西蒙感到自己被什么力量击中，“嘭”的一声，他肚子里的所有器官挤成一团，眼前什么也看不见，然后整个人被弹飞到半空，在落进草丛之前，他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
西蒙凭着伏特加和拳头拒绝了机械师们要给火车修好电路的要求，反正是运货的火车，漏不漏电有什么关系？而且，更重要的是——
这将是十年之后他第一次开着火车再次经过那个村庄。
绕过一个又一个山头，西蒙知道自己就要到了，不知那个叫波林娜的女人还有没有住在村子里，她是不是已经嫁人了？她年轻时的那些喜好厌恶有没有变化？啊，这女人，一定还喜欢看我的火车在夜色下冒出电火花吧！
这才是不愿修好电路的原因，西蒙得意地想，火车进入村庄边沿，他鸣响了汽笛。
西蒙的火车，闪着电火花，又回来了。

又一个老公主
千年来，王宫里传下数不清的禁令，侍女禁欲，王子禁淫，甚至连国王也并非随心所欲。不过渐渐地，这些禁令被逐一突破，徒留下乏味的传说供人消遣。
但也不是全部，有一条禁令被每一任国王完整继承，绵延不绝，那就是“如果不成婚，公主不得踏出王宫半步”。
这条禁令如此绝情，从无任何公主敢于反抗——也可能，反抗的都已被秘密处死，在历史里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不管如何，传到现在这位国王的时候，禁令仍然没什么改变，公主们无时无刻不期盼着找到如意郎君，奔向自由的明天或者后天。
国王的女儿有那么百八十个，具体有几个他自己也记不太清楚，但有一个女儿却一直让他烦心不已，宫里的人背地都叫她“老公主”。因为她是宫里岁数最大的，那些比她小很多的妹妹都已出嫁，有了自己的城堡马车，唯独她，还陷在深宫，日夜惆怅，见人就诉说她既无爱情亦无自由的悲惨生活。
国王并非不通人情的冷面君王，也希望将这个已有岁月痕迹的女儿嫁为人妇，于是他翻出古老的典籍，看有没有先辈的智慧能帮她于万一，没成想，竟真让他寻得。国王兴奋异常，一蹦一跳地来到老公主面前，告诉她历史上曾经有很多公主恨嫁闺中，为了得尝欢愉，她们都用了不同的方法并且了却心愿。有一位住到森林里，与七矮贤为伍，死在水晶棺中，被英俊的金发王子救活；有一位深闭宫门，命令所有家人下属沉沉睡去，于不设防之间钓得献吻的勇士；还有一位不辞辛劳扮作贫家长女，终日蓬头垢面，只在一场舞会中毕其功于一役，遗失一只手工鞋，引出深情的裙下之臣。
老公主听得父王此言，精神略有振作，暗想死在棺中不是儿戏，住在贫家亦不轻松，便回答父王甘愿学那位睡美人，于不知不觉间等到一生所爱。
国王大喜，连忙传令，举国入眠，敢有出声者一概领死。
老公主寻得一处僻静之所，视野开阔，恰好能看到头顶那片天空。星光灿烂，月色如霜，想到一夜成眠春梦了无痕，醒来便是花前月下，你侬我侬，不禁春心萌动，淫情渐起，她躺在往日的睡床之上，合眼待眠。
哪料到，儿女之心怎奈得住情爱的挑拨，老公主怎么也睡不着，她翻来覆去，辗转反侧，周遭没有鬼怪的侵扰，床下也无豌豆的烦恼。她心下惴惴，只担心清醒的自己再也见不到入梦的郎君。
所幸的是，后半夜天气转凉，老公主幽幽怨怨之中，总算是失了心神，睡死过去，等了这许多年的吻，想必也在路途之上了吧。
夜凉如隔了夜的洗澡水。
老陈顺着绳子——这绳子他已使了三年，结实耐用，就像他一身的腱子肉——慢慢爬下去，脚踩的地方潮湿光滑，若不是他已干这行好些年，恐怕早就打滑撞上墙去了。
又爬了一支烟的工夫，头顶的月光刚好照进来，映亮了底下的光景，一如白天，老陈大喜，两眼放光，四下寻找，脚边竟然就有一只，他连忙伸手去捉，生怕它跑了去。
“咦，怎么不逃？”
借着月光，老陈只见手里这只大青蛙闭着眼睛，嘟着嘴，似乎在等谁吻它一般。
“真是怪事。”老陈嘿嘿一笑，甩手将青蛙扔进了竹篮里。

赏金写手
“所以，你不是来约稿的？”我打断电话那头絮絮叨叨的独白，准备挂断。
“不是，我——”
“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再见。”
“等等，我可以给你钱！给钱还不行？”
我停住按向“挂断”键的大拇指，问：“多少钱？”
“你开价。”
我看了一眼碗里的泡面和刚咬了半口难以下咽的火腿肠，琢磨着下星期的饭钱好像还没有着落，“一个字三块钱。”
“成交。”
看来这个女人不懂行情，我这样的三流写手，不仅满地爬，而且生命力顽强，一个字一毛钱都能活到海枯石烂，我随口喊到三块，她竟然马上就同意了。失策，连女人最原始的砍价冲动都没激发出来，做人真是失败。
“你要我写什么？”
“就是我刚刚讲的那些。”
“你刚刚讲了啥？我没怎么听。”
女人叹了口气：“我说，我跟我男朋友分手了。”
“你要我帮你写情书？”
“不是，你不是小说家吗？我想你帮我写个故事。”
“小说家”这样高级的称呼从听筒那边钻过来，听得我耳根发烫，心底小鹿乱撞，撞得心室乱颤，“我只是写一些莫名其妙的故事，也没几个人看。”
她好像没听我的辩解，“你就编个故事，以我和我前男友为主角，情节什么的你随便编，我只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最后的结局，我前男友必须很惨，不是，不是很惨，是特别特别惨。”
非但不是情书，还是诅咒，果然情浓于水，情断浓于王水。不过，说起来，大概是我心理有点变态，我写的故事里，主角的下场都很惨，在我的笔下，当配角永远比当主角幸福，“可以。你要什么风格？暗黑？小清新？玛丽苏？还是——”
“写华丽点吧，没啥特别要求，把他整惨就行。”
“行，什么时候要？”
“一周之内。我先付你一半定金。”
“对不起，亲爱的，我们不是要放弃你，只是想让你解脱。”阿花将阿明的手贴在自己面颊上，喃喃地说。
这只手除了还有她熟悉的体温，再也不复往昔的温柔。那些十指相扣穿过人潮的午后，掌心相贴紧抱拥吻的夜晚，都成为了旧时的回忆，只是每一天都会割出崭新的伤口。
阿花伤心之余，也会感慨时间流逝的匆忙与无情。
阿明被遗传病击倒是半年前的事情，从那之后他再也不能独自外出，出行都要靠阿花搀扶，常常在说笑之间嘲笑自己，让两个人都不忍心表露得太过伤心。
阿明被车撞是三个月前的事情，从那之后他再也不能下地行走，只能躺在床上听阿花念书给他听。她念笑话集，念幽默选，念过去的情诗，念如今的台词，念一切能让人感到快乐的东西，却都换不来阿明真心实意的笑容。
阿明被吊灯砸是三周前的事情，从那之后他再也不能正常进食，造型别致的灯饰砸伤了他的嘴唇，不得不用纱布包得严实。阿花每天耐心地为他注射营养液，虽然是遵从了医生的嘱咐，但还是眼睁睁地看着他一天天瘦弱下去。
阿明被打错针是五天前的事情，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有睁开眼睛，医生说错误的药物损害了他的神经，把他变成了植物人，不管阳光雨露，不管恩怨情仇，他都再也感受不到了。
阿明被家人签字允许安乐死，是今天的事情。
街上到处都是人，没有人看我，我拿起公用电话的话筒，拨通一个号码，听到对面不耐烦的“喂”声后，拉下口罩，捏着鼻子说：“邮箱里的小说看了吗？”
“你是谁啊？”
“我是个职业杀……写手。小说看了吗？”
“那个《阿明和阿花的青春爱情不等式》？什么狗屁标题，肉麻得要死，老子直接删了。”
我的心如被人重重一击，不禁回想起初中时被班花撕掉的那封万字情书——其中一千字都是成语和歇后语，“是你前女友请我写的，主角是她和你，你看最后几段就行，我把你写死了。”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这傻女人，竟敢诅咒老子。她给你多少钱？”
这哥们还真上道，我准备的一大堆解释都派不上用场了，“四块钱一个字。”
“老子给你两倍的钱！你把她写死！老子不能死！”
真是出乎意料的顺利，果然还是跟男人做生意更爽快，“好，我今晚熬通宵加内容，把她写死。”
“你给老子好好写，整科幻的，科幻才帅，老子就喜欢帅气的男主角，知道不？”
“好的，好的，全凭你喜欢。”
护士端着安乐死的药，走进病房，然后愣在原地，望着窗外——夕阳之下，遍布天空的都是飞碟。
“外星人来啦！”楼下有精神科的病人在喊。
阿花大张着嘴，拽着护士的袖子，说不出话来。
“冷静！这一定是幻觉，可能是——”护士冲到窗口，探身看向楼下的阳台——那是调配药物的科室，“可能是下边的人配错药了，一定是的。”
她的话刚说完，屋里一道亮光闪过，蓦地出现一个奇形怪状的生物。
阿花正在想办法把嘴闭上。
外来生物没有说话——至少没有在人类的认知范围内说话，他（她）原地转了个圈，身上飞出无数细小的刀片，全部插进了阿花和护士的身体。
外来生物走到病床前，伸出一根细细的藤条与阿明的太阳穴相连。
“你是谁？”阿明的意识觉醒，问道。
“我们是青藤星人，是来救你的。”
“救我？”
“我们是从植物进化而来的智慧生命，所以我们致力于维护全宇宙植物的生命权益，你也是一棵植物对吧？”
“我是植物人没错。”
“好的。现在，我就教你光合作用的方法。”
阿明睁开眼之后，看见倒在地上的阿花，她的血流在地上，看上去格外可口——
阿明缓缓走过去，站在血泊之中，伸出脚底的根须，尽情地吸取来自前女友的最后馈赠。
小说从邮箱离开不到十分钟，电话响了。
是那个女人打来的。
“你怎么回事啊？虽然科幻我看得不是很懂，但是最后被写死的好像是我啊？还死得那么惨，死的时候连句遗言都没有，死了还要被那个王八蛋吸血！你有没有职业道德啊？我不是给过你定金了吗？你怎么能随便改我的需求啊？有你这样做乙方的吗？”
我看着事先写在笔记本上的对话大纲，“小姐，这是门生意，既然是生意，就会有坐地起价嘛。我前两天在一本发行量很大的女性杂志上发了小说，我觉得我在这个国家文学界的排名起码上升了一百名，知道啥概念吗？所以，得在价钱上有所体现，你懂我的意思吗？”
“行行行，涨钱涨钱，我给你十块钱一个字，你把我写死的事就不追究了，估计也活不过来，但是你必须把他给我写得比我还惨！还有，我要唯美的文风，别写得干巴巴的好吗？”
阿明是地球上的一棵树，他站在泥土里，泥土之下，埋葬着阿花的遗体。
他每天站在那里，吸取前女友的养分，她的血肉、骨髓以及回忆。
他们一起去看电影，银幕上的女主角惨死在反派手里，男主角用了半个小时的戏码才成功复仇，阿花在阿明怀里说：“要是我被人杀了，你也要替我报仇。”
他们一起去露营，看到星空下绵延无绝的林海，每一棵树都宁静得让人心醉，阿花说人活得那么累，还不如在这里当一棵树，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就能活几百年。
现在，阿花被杀掉了，阿明成了一棵树。
阿花，你说得都不对，我不能给你报仇，变成树也并非什么都不想。
阿明吸干了阿花的肉身，吞下了她的全部记忆，这些记忆与他那些残存的片段拧结在一起，化为一个恶魔，每天都折磨他。
于是，他渐渐枯萎，叶子随风散去，枝干上爬满白蚁。他终于一点一点地被啃食殆尽，即将随他死去的，还有他们的回忆。
“你在玩我是吧？老子两天没检查，你就让虫子吃老子的肉？还回忆？肉不肉麻？你个大老爷们儿写这些玩意儿不害臊？退钱退钱！”
男方的反应在我意料之内，我也想好了怎么答复：“我思前想后，觉得身为一个有良知的职业写手，我还是得讲讲职业道德，毕竟是你前女友先找的我，对吧？”
“你少跟我装专业，真有职业道德你还发给我看？你不就是想讹钱吗？”
我干笑一声：“写字儿的人挣点稿费，怎么能说是讹钱呢？”
“一边玩去，我再加最后一次钱，你要是再跟我玩两面三刀，我就弄死你信不？”
“加多少？”
“十五块，不能再多了。”
“这个……嗯，现在写成这样，情节已经走死了，走死了你懂不，很难逆转，我想了很久……唉，都怪我下笔太狠，果然做人还是要留点余地的呀——”
“十八块，一毛钱都没多的。”
“行，你等我更新啊。”
阿明发现自己没死，他很意外。
树叶又一点点长了出来，枝干上的疮疤也渐渐愈合。
“你好了。”
“谁在说话？”
“我是小蔓，是一株藤蔓。”
阿明看见她了，她正缠绕在自己身上，“你救了我？”
“对啊，我可以和你共生。共生懂吗？”
“知道，就是在一起。”
小蔓在风中颤动了一下，“对，就是在一起。”
“谢谢你，但是我病得太严重了，凭你一个的力量是救不活我的，我心里有恶魔。”
“没关系，我可以叫我的姐妹们来，我们一共有十个呢。”
很快，十株藤蔓缠绕在阿明身上，用她们的温柔娇媚，驱除他身上的病痛和内心的孤独。
阿明知道，他可以忘记阿花了，因为，已经有十个姑娘愿意和他在一起了，生活从此幸福并且快乐。
我把小说重新排版了一遍，并把最后一句话加粗，然后发给了那个女人。
等了三天，没有任何回应。
莫非杀伤力太强，她承受不了？
不管怎么说，至少还有一半的钱在她手里，我无法忍耐下去，只好主动打给她，“故事我写完了，你看到了吧？感觉怎么样？”我希望她气急败坏地冲我吼叫，拿出她作为女人毫不理性的一面，冲动之下把价钱再提上几块。
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哦，你不用再发给我了，我已经好了。”
“什么叫‘好了’？”
“‘好了’就是我没感觉了呀，我找到新男朋友了，他很疼我，写故事去诅咒前男友这种事……哈哈，说出来真难为情，你就当我犯傻吧，你别往心里去啊。你的故事写得挺有意思的，拿去投稿吧。”
说完她挂断了电话。
我确认了三遍电话号码，没有打错，怎么回事？
我又打给她前男友，行吧，我认了，就这样结尾吧，十八块一个字也算天价了，“你好，我是职业写——”
“写个屁写，你别再打电话来了，行情我打听清楚了，就你的水平，根本值不了那么多钱，你一直在骗我，滚吧你！”
电话挂断，我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这些男男女女，自己在感情里受到伤害的时候，就可以拿我们这些写手来发泄情绪，写得伤感一点呀，写得温情一点呀，写得搞笑一点呀，一切只要安慰他的那颗容易受伤的心灵，管他名词还是形容词呢，堆在一起就行，完全不考虑我们的感受。你们看爽了，拍拍屁股就走，出口就是我们写的句子，装个忧伤扮个清纯，明天就能爬到下一张床上去。
你们整天爱来爱去的，烦死人了！我们写手都没有异性喜欢呢！
不能再这样下去，我也要发泄！
青藤星人再次回到地球是在一年之后。
他们带来了各种最新型的注射液，可以直接提升树木的运作机能。
“我们希望你们尽快发展出自己的文明。”他们对阿明说。
阿明看着一种紫色的液体被注射进自己和藤蔓姐妹的体内，“嗯，只要有你们帮忙，我们会进步得很快的。”
“我们研究过很多动物智慧生命，发现他们有些落后的制度，会阻碍文明的快速发展，你们身上也残留了一些这方面的缺陷，所以我们决定改造你们的基因，让你们变得同我们一样完美。刚刚注射的这个就是其中一项。”
“是什么？”
“性别同化剂。”
“什么？”
“研究证明，分男女是一种很低效的模式，恋爱婚姻更是不可理喻，完全没有必要，无性繁殖就够用了。我们现在消除了你们身上的性征，今后，你们至少可以节省三分之二的时间，并把这些时间投入到文明发展中去。”
阿明想了一会儿，才明白他们的意思，然后愣在了原地。
缠绕在他身上的十个哥们儿也是。
赵总：
以上就是我按您的定制要求写的故事，充分反映了一个写手贫困而卑贱的生活常态，相信您的儿子看过之后一定会放弃他不切实际的文学梦，安心继承您的商业帝国。
顺祝商祺。
水冷夜夜心
（另外，确认一下，咱们最后谈的是七毛钱一个字，对吧？）

火场的布娃娃
常女士在烧伤科里是个特殊的病人，她是在冲回着了大火的家之后被烧伤手臂的，这并不是特殊的地方，特殊的地方在于她是为了什么。
我是回去救那个布娃娃的。
不管是面对消防署，还是医生，她都是这样回答的。
她描述整个过程的时候很平静，完全不在乎别人不理解的目光。她说布娃娃在卧室的角落里，被一只燃烧的柜子压住了，她拼尽全身的力气才把柜子抬起来，手臂就是在这个时候被烧烂的，只可惜娃娃也已经被烧成灰了，没能救出来。
她脸上的神色颇为遗憾，明显不为自己，而是为了那只布娃娃。
作为其他科的主治医生，我必须展现出自己与烧伤科同事的不同——以堵住他们恶毒的嘴，所以我追问了一句：“为什么要去救布娃娃？”
常女士回答说是因为冬冬想要，冬冬站在火场外面，想要他的布娃娃。
冬冬是她五岁的儿子。
我大概猜到是什么病，便又问：“冬冬只是在脑子里冒出这样的想法，并没有当面告诉你对吧？”
“没有。”她回答说。
我拿出笔记本开始写，同时跟她解释说：“你这叫移情失控症，因为太爱一个人，你的意志和灵魂都被你爱的那个人的心志控制了。具体到你这里，就是你移情到了冬冬身上，冬冬的想法可以完全控制你，你在那一瞬间失去了自我，也失去了作为成年人应该有的判断能力，沦落成为他执行意志的工具。”
她脸上的表情似乎在说她不信。
那是当然，没有哪位病人是主动来看我这个科室的，我继续解释说：“你的情况已经很严重了，能不能治好还需要观察几天，明天我再来给你做全面的神经检查。”
可惜，我没能等到明天。
当天夜里常女士就死了，她躺在床上，原本用来包裹手臂的绷带全部被解开，悬挂在床的两侧，她的两只手狠狠地掐着自己的脖子，没有皮肤的伤处满是四溢的体液和黏膜，鲜血在她胸前浸成一片。
她是窒息而死的。
法医在报告上写着“自杀”，当然，这违背常识，因为人不可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完全抑制自己的呼吸。
但他们找不到别的解释。
我看着冬冬的眼睛，明亮透彻，天真无邪。
我问他前一晚在做什么。
他说睡觉。
我问是不是做了什么梦。
他点头说是的。
我问是什么样的梦。
他说：“我梦见布娃娃很不高兴，它恨我！它恨我没有把它救出来，恨我让它被活活烧死。它要我死，要我用命赔它。”
“然后你就惊醒了是吗？”
“嗯，是的。”
“醒了之后，在想什么？”
“在想杀死自己。”冬冬幽幽地说。

佐佐木家的狗
村下义宏收好雨伞，按下门铃，静静地在门口等了一会儿，听见屋内一双拖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由远及近，然后猫眼黑了一下，最后门被打开，露出一道缝隙。
佐佐木友介那双总是布满血丝的眼睛从缝隙处朝外盯着，满是防备，“什么事？”
虽然已经有了十年的交情，但还是被他这样冷漠地对待，村下心底略觉不爽。想到今天要来办的事情关系两人的前途甚至性命，便也不好发作：“进去再说，事情严重了。”
佐佐木的双眼亮了一下光，也只是一瞬，转而又黯淡下去，他解下门边的锁链，放村下进了房间。
屋里弥漫着一股尿骚气息，与附近只剩下孤寡老人的旧房子别无二致，“你也不打开窗透透气，真是的，不怕闷死吗？”
佐佐木推开摆满榻榻米的旧报纸，为村下腾出一片坐的地方“不行，次郎害怕见光。”
村下跪坐在矮桌前，双手环抱，“我今天来，就是要说关于次郎的事情。”
佐佐木脸上没什么表情，一只手搁在膝盖上，静止得像一具丑陋的蜡像。
“友介君，你必须收手了。我听说，已经有人报案了。”
佐佐木抬眼看了村下一眼，吸吸鼻子：“随他们吧，我不在乎。”
村下身体往前一倾，看架势他恨不得扑到佐佐木身上，撕开他的胸腔，看看他的心脏是什么颜色，“这不是你在不在乎的问题，你明白吗？这还关系到我的前途！以及次郎的幸福！”说完这句话，村下轻声呼唤次郎的名字。
次郎欢快地跑了出来，它凑到村下脚前嗅嗅，又爬上他的肩膀去舔他的脸。
“你看它多可爱，我怎么舍得把它送走。”
“这已经由不得你了，我直说吧，最快明天一早，警察就会过来入室搜查，我已经尽了全力为你争取时间。”
次郎大概也意识到自己是话题的中心，并且即将发生不太愉快的事情，它轻轻发出哼叫，不安地抖动着身体，村下不住地通过抚摸它的头来安慰它。
“那你说怎么办吧。我这么喜欢狗的人，如果没有狗在身边，我肯定活不下去，上一个次郎死的时候我消沉了半年你也是知道的，直到我遇见它。”佐佐木瞪大眼睛，眼珠子几乎要跳出来，在他眼仁之中映照出来的，是次郎畏惧害怕的样子。
“我早跟你说了，它不是你的那个次郎，它只是碰巧名字一样而已。你当时不顾后果把它偷回来我就反对，要不是看你几次要自杀，我一定会阻止你。但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今天就要连夜把它送走。”
“不行，绝对不行！谁也不能把它从我身边夺走，除非把我杀了！你知道吗？”佐佐木瞪着眼睛，状欲嗜人，“带走次郎就是让我死！”
“你把它留在这里就是要我死！”村下拿出手枪，放在桌上——靠近自己，“如果你不让我把它带走，我现在就打死它。”
佐佐木听村下说得这样绝情，才知道已经无可挽回，他悲号一声，慢慢爬过来抱住次郎，将它揽入怀里，不甘地说：“再见了，好孩子……再见了……”
月夜如水，四下无声。
村下义宏牵着次郎悄悄离开了佐佐木家，想到明天警察兴师动众地来到此地，只会扑一个空，之前的焦虑心情总算烟消云散。
离得远些了，村下拽住绳子，次郎停下回头望着他。
“我不知道你听不听得懂，但是，孩子，站起来吧，你不用再扮狗了，没有人会再逼你了。”
次郎疑惑地歪了歪头。
村下走过去，蹲下身，温柔地捏住次郎的双手，慢慢地抬离地面。
这个三年前被佐佐木从外地偷回来，一直被他当作狗饲养了三年的孩子——
终于第一次，站了起来。

公主，恶龙，没有勇者
黑龙纳里安说完之后看着绿龙亚格拉斯，等待他的反应。
“的确没有料到，新规则会是这样，别的龙也都知道了吗？”亚格拉斯说。
“大家都知道了，都同意了。”
“那我没有意见，我的公主不会退赛。”
纳里安满意地点点头。
“姐妹们，现在只能靠我们自己了！”金发公主坐在正中间，洞窟顶部泻下的阳光刚好照在她的额头上。
不知是因为同为公主直呼姓名不太礼貌，还是在这种危险情境下，大家都急于寻找对方的身体特征以便将来辨尸之用，此地的女人们都用类似“金发公主”“酒窝公主”“长腿公主”的绰号来互称。
“对，勇士根本不可靠，来救我的勇士都被恶龙杀死了，好可怕！”酒窝公主不管说什么话，脸上总是带着笑意。
“恶龙带我出洞的时候，勇士们的头堆在门口，像一堆樱桃糕，哼哼，哼哼哼……”细腰公主还是坐得那么直，黑色的长发遮住半张脸。
“那个，你们，也是被龙抓到这里来的？”角落里一直没发话的一位公主轻轻问道。
大家转头看过去，恍然大悟地“噢”了一声：“胖公主！”
胖公主脸上一红，低头看了看，又抬头说：“其实，你们可以叫我大胸公——”
“胖公主，你是今天早上才来的吧，昨天没看到你。”金发公主打断她说道。
“嗯，是一条绿龙带我来的，说带我来参加一个比赛。”
酒窝公主拉住胖公主的手，“傻姐姐，哪有什么比赛，只是一群恶龙聚到这里打发时间而已，我们就是它们的玩具！”
金发公主又说：“我们出身高贵，血统非凡，绝不甘心做谁的玩物。我宣布，我们要采取非暴力不合作，不管它们弄什么比赛，都绝不配合！”
“不如打爆恶龙的头，像爆开的石榴。”细腰公主说着以手抚额，仰起脸，又笑了起来，“哼哼，哼哼哼……”
转天就是比赛的日子，龙霜峡谷内，十几头巨龙围成一个圈，圈的正中央是一块巨石，巨石之上，站着公主们。
黑龙纳里安开口说道：“百年一度的公主三项十强赛今次轮到我来主持，承蒙各位赏脸，我就不说废话了，直接进入第一个比赛项目。噢，对了，根据传统，每一届的主持人有权修改比赛规则，所以，我决定——”他说着从地上抓起一只巨大的笼子，里面站着五个衣衫褴褛的男人，“这些都是我们俘虏的勇士，本届比赛，将由他们担任评委，毕竟，最有资格评价女人的，是男人。”
笼子也被放在巨石上，勇士们与公主们隔着铁栏杆望着对方，谁也没想到，他们会以这样的方式相会。
“从你开始吧，往前走一步。”纳里安指着一位公主说。
胖公主吓了一跳，自己竟然第一个被点到，她战战兢兢地往前挪了一小步，听见身后的金发公主悄声重复道：“非暴力不合作，非暴力不合作……”
“今年多少岁？”纳里安问。
胖公主感觉一股气浪朝自己喷过来，第一项是比年龄吗？应不应该回答呢？非暴力不合作的话，是装聋子还是装哑巴？或者，咧嘴一笑，装傻子？
“回答，多少岁？”纳里安重复道。
胖公主转身用眼神向别的公主求助，金发公主只是摇摇头。
“亚格拉斯，这是你带来的吧？她是哑巴吗？”
绿龙亚格拉斯说：“她17岁。”
“好吧，下一次，她最好能自己回答，现在——”纳里安拍了一下铁笼子，震得“咣咣”响，“评委打分！”
那五个看上去失魂落魄的勇士各自从地上捡起一块纸牌亮出来，上面写着字。
“说谎，实话，说谎，说谎，说谎。”纳里安逐一念出牌子上的字，“四比一，评委们认为这位公主说了谎。下一位。”
就这么完了？说谎的话算多少分呢？胖公主一头雾水。
没有人再上前。
金发公主得意地望着纳里安。
“下一位。”纳里安又说了一次。
还是没人动。
亚格拉斯说：“不报年龄的一律视为30岁。”
酒窝公主立即小碎步跑到巨石边，踮起脚尖冲巨龙们喊：“我今年16岁！真的是16岁！”
评委们给出了一致的“实话”评价，巨龙们“啧啧”称奇。
细腰公主妩媚一笑：“哼哼，哼哼哼……我21岁，早过了少女的年纪，哼哼，哼哼哼……”
评委们虽然已经被恶龙吓破了胆，但色心未泯，都痴痴地望着细腰公主，竟忘了举牌子。
金发公主一看状况不对，大声吼道：“我18岁！我18岁！”
……
“今天大家的表现……”洞窟里，金发公主黑着脸，声音低沉，“我很不满意！不是说好的非暴力不合作吗？最后竟然被几条龙牵着鼻子走，你们真当自己是玩具？”
最后排一个声音说道：“就是呀，那个细腰公主，还说自己21岁，一看就是二十八九好不好，为了讨好恶龙，真是什么话都说得出来呢！”
细腰公主两手撑在地上，头埋得很低，一头长发披在脑前，只是冷笑，也不回话：“哼哼，哼哼哼……”
金发公主说：“都是女人，年龄往小了报无可厚非，大家都撒了谎，我也是看得出来的——”
“可是姐姐，我确实是16岁。”酒窝公主小声打断说。
一直站着的长腿公主说：“不对吧，我5岁那年去你们城堡做客，你父亲还让我叫你姐姐呢，我今年20岁。”
“哎哟，报小这么多呀。”
“装嫩装得很成功吗。”
“有酒窝就是有优势呢。”
酒窝公主两眼一红，再想解释什么。
“行啦！”金发公主做了个停的手势，“你们搞清楚状况！我们是在恶龙的洞里，不是什么城堡，你们还有心思争谁更年轻？你们一点都不想念天鹅绒大床吗？还是说，你们已经喜欢上这个鬼地方了？我再说一遍，不管明天它们搞什么花样，我们都不合作！听明白没有？不合作！”
……
第二天，比赛继续。
公主们站在巨石上，每个人面前都放着一只箱子，笼子里的五位评委又饿了一晚，抱着栏杆，眼神呆滞。
“各位公主们，日安。”纳里安不知从哪里学来一口做作的人类语气，“今天的项目相信你们都会喜欢，并且经验丰富。那些箱子里，装的都是华美的服饰和高档的化妆品，是由你们各自的主人为你们特地准备的。猜对了，今天比的是打扮。”他从地上抓起四块大石板，在巨石上搭成一座小棚子，“来吧，你们可以在这里面准备。记住，每个人只能用自己箱子里的东西。”
公主们搬着箱子进到石棚里——至少躲在里面不用看到恶龙。
金发公主坐在自己的箱子上，说：“真是可笑，竟然让恶龙给我们选衣服。”
长腿公主伸出腿，勾开箱盖说：“那倒不见得，我听说，龙类都有收集财宝的习惯。”
“我是不是说什么你都反对？”金发公主生气地望着她。
酒窝公主说：“别吵啦，我们身上的衣服这么多天没换过，都发臭了，有干净衣服换也是好事呀。”
细腰公主已经打开了箱子，拿出一件酒红色的修身长裙，说：“胸口镶嵌的蓝宝石，就像王后那对被挖出来的眼珠，哼哼，哼哼哼……”
“哇！你们看，你们看，我这件是风绒真丝做的呢，你们知道风绒真丝吗？听说只有最北面的王国才出产，很名贵的。”酒窝公主攥着箱子里蓝白相间的长袍，激动得声音颤抖。
“你那件算什么？看我这件！”另一位公主抖了抖她手中的纯银罩袍，袍子表面的毛绒如同顺风偃倒的草原，一浪接着一浪。几个有见识的已经用手捂着嘴，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她们知道，那是用独角兽的鬃毛制成的。
金发公主怒不可遏，站起来大声吼道：“够啦！你们这些笨蛋，沦落成恶龙的玩物，还有心情在这儿攀比衣服？”
酒窝公主趁机打开金发公主的箱子，随着箱盖掀起，金光闪闪映入眼帘：“天啊！”
“是什么？是什么？”大家都围了过来。
金发公主也忍不住凑过来看，酒窝公主将那件叠好的衣服抱在胸前，“姐姐，这个不是一百年前那位风暴女王的衣服吗？”
“从坟墓里偷的吧？”长腿公主说。
金发公主瞪了她一眼。
“穿得出女王的感觉吗？”长腿公主又说。
金发公主又瞪了她一眼。
“死鱼脸穿死人装，也挺合适。”长腿公主最后补了一句。
金发公主一步上前，朝对方冲了过去，长腿公主伸出大长腿，一脚踢在她的肚子上。
诸位公主们互殴的互殴，劝架的劝架，乱作一团。
混乱之中，胖公主打开自己的箱子——里面只有一件亚麻衬衫，一条亚麻长裤，再无其他。
乌青着脸，金发公主看着大家——衣袖已经被撕破了，“你们真让人失望！不但不搞非暴力不合作，还起内讧，让恶龙看笑话！”
长腿公主打了个呵欠，“最大的笑话不是你最后还拿了最高分吗？”
酒窝公主说：“哎呀哎呀，你别惹她啦。”
“不把精力用在找机会逃跑上，你们就等着一辈子被关在这儿吧！”
“对，我们要团结。”有人哭了出来，“我想回家。”
细腰公主的下巴贴在膝盖上，“阴暗洞穴里的哭泣，就像下水道里的流水声，哼哼，哼哼哼……”
金发公主说：“明天还有最后一个项目，要是我们再不拿出点贵族的尊严，就要成为全人类的笑柄。”
胖公主问：“他们说选出十强，我们有11个人，那就是只有一个人落选？”
“都这种时候了，你还在关心名次吗？”
看着金发公主阴沉的脸，胖公主不敢再说什么。
第三天。
纳里安的指尖似乎捏着一小叠纸，“勇士们为了救你们，给我们制造了各种各样的麻烦，但是，他们也并非全无是处，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玩法。”他将纸放进“评委们”的笼子里，“这些都是勇士们带来的，公主们的画像，所以，最后一个项目是——人画对照，评委们将画像与公主对应起来，用时越少，公主的得分就越高，当然，正式开始前，还需要一点准备工作。”
纳里安从山顶抓来一团积雪，抛向公主们的头顶，同时嘴里喷火，雪团立即化成雪水，兜头淋在11位公主身上。
“啊！好冷！好冷！”
“我知道昨天的化妆品很好用，但为了今天的比赛公平，你们都要先卸妆。”
金发公主立即捂住脸说：“恶龙！你用心何其歹毒！”
细腰公主不紧不慢地将另一边的长发也拨到正面，把自己整张脸都挡了起来。
“建议你们离笼子近一点，而且，要是评委们辨认不出你们，最后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也不能保证。”
“谁也不许过去！”金发公主大声喊道。
那边五位评委已经开始翻看画像了，一边看一边抬头打量公主们。
“这张好看，是不是那个金色头发的？”
“颜色不太像啊，你看这个身材比例，我敢打赌，肯定是那个大长腿！”
“我也觉得是……”“那先认她？”
长腿公主脸上得意万分。
金发公主甩甩头，冰碴四溅，她跑到笼子面前，抓住一个评委的衣领，大声呵斥道：“睁开你的狗眼好好看看！这里能有高贵金发的只有我一个！那张画像不是我还能是谁？”
长腿公主不甘示弱，跑过来拽金发公主的手臂：“不要脸的家伙！竟敢干涉评委！”
其他几位公主也跟了过来，酒窝公主摇着栏杆喊：“喂喂，你们好好找找，穿得很少的那张就是我！”
“画风最奇怪的那张是我！我家的宫廷画师是抽象派的！”
“我脚边趴着一只牧羊犬！那只狗比我好认，你们快找找！”
胖公主被挤在后面，声嘶力竭地想喊出几句自己的特征来，可一想到自己画像上的曼妙身材，再看看现在膀大腰圆，竟不知从何说起。她感到呼吸困难，心跳加速，虽然身上的雪水尚未风干，寒意还没有消去，但体内的恐惧和绝望却在熊熊燃烧。
我要被淘汰了，我要被淘汰了……
最终，十位公主都被辨认出来之后，评委们凭借排除法，认出了胖公主的画像。
绿龙亚格拉斯将胖公主放到龙霜峡谷通往外界的道路上，说：“你走吧。”
“只有我被淘汰了是吗？”
“是的。”
胖公主悲从中来，转而又生气地说：“都是你！给我吃那么多肉！还说我17岁，我明明已经27岁了！而且，你不知道贵族穿什么吗？那些亚麻衣服都是农夫家的女儿穿的！我恨你，我被淘汰，被她们比下去，都是你害的！”
亚格拉斯冷冷地看着她：“是，我总算证明，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喜欢你。”
胖公主捡起一块石头，奋力朝恶龙扔去，“我不想再看到你！”
亚格拉斯看着那块石头落在离自己十尺远的地方，“我也一样。”
“亚格拉斯，味道怎么样？”黑龙纳里安喝下一口浓汤，喉咙发出“咕咚”一声。
“一般吧，比100年前那次差一点。”
“不可能，这可是第一名！而且你也看到了，她确实有风暴女王的气势。”
“随你怎么说吧。”亚格拉斯从碗里拉出一根金发，“但请你下次把食材处理干净，头发太倒胃口。”
“别装得那么挑剔，你的公主可是唯一没进十强的。”纳里安撕下一片肉送进嘴里，“说起来，你喜欢我这次定的新规则吗？喜欢吗？”
绿龙亚格拉斯看着桌上丰盛的公主宴，若有所思地回答道：“喜欢，我非常喜欢。”

猎杀星期一
藏年馆是一个非法的地下组织，他们做着一门非法的生意——杀死时间。
这是一种面向个人的定制业务，专门帮助那些不愿面对某一天的人杀死相应的日期。所谓杀死，其实就是抹去，将那天从你生命里完全抹去，它既不会来到，也不会对今后产生影响，更不会留给你任何相关的回忆。
这门生意非常受欢迎，面临年底考核加薪无望的企业中层、交货日期将至仍在为配色方案挣扎的设计师、明明很不情愿却碍于人情不得不去相亲的都市剩女，似乎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想面对的一天，都是藏年馆潜在的客户。
野蛮生长时期，藏年馆只做生意不问是非，客户给个日期，馆方给个价格，有烦恼的让日子消失不见，有技术的让钞票滚滚而来，怎么看都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
这件事情并不复杂，却巧合得让人不敢相信。一个连环杀人犯找上门，他不知从什么渠道获得了某一天自己将会被大量警察围捕的消息，于是花大价钱让藏年馆杀掉了这一天。自然，他逃过了这一劫，继续逍遥法外，而下一个死在他手里的人，恰恰就是藏年馆馆主的妻子。
这个惨剧直接击溃了馆主的心理，他心灰意冷，认定这是一门害人的生意，便选择了隐退，而新上任的馆主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成立调查部，专门对可疑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如果认为有危害性，就将其拒之门外。
所以，现在每一位客户都必须详细地阐述自己杀死某一天的理由。
此时坐在接待室的这一位也是如此。
“我叫李声讯，今年29岁，属狗。嗯，射手座，职业要说吗？”
接待他的是上个月的销售冠军，程书寒。
“要说，职业很重要。”
“我是个曲棍球运动员……曲棍球您知道吗？”
“在电视上看过，没什么兴趣。”程书寒从不跟客户套近乎，对于她能成为销售冠军，其他同事都感到不可思议。
“那你干吗问？”
“我要据此判断你的危险指数。”程书寒说着在屏幕上按下两颗星，她并没有藏着不让对方看到。
“我居然有两颗星？我一直都是守法公民——”
“你们打球的那根棍子杀伤力很强。”
李声讯难以反驳：“好吧。”
“说需求吧，要杀哪一天？”
“明天的赛场上，会有……不那么好的事情发生。”他的声音开始扭捏起来。
“你们会输？”
“不是，我们队很强的，应该能赢，肯定能赢。明天比赛结束的时候，我们的前锋会……”
他沉默了。
程书寒的手指在桌子边沿敲击：“你要是再支支吾吾，我只好不做你这单生意了，你不是男人吗？总不能因为玩了个有点娘的运动就真变成娘炮了吧？”
李声讯涨红了脸：“你别污蔑我的职业！明天比赛一完，我们的前锋就会当场向他的女朋友求婚。”
“所以呢？”
“所以，所以，我——不——想——看——到！”
程书寒轻蔑地一笑：“我明白了。”
“他女朋友是我的青梅竹马，我们认识了27年，我一直……一直都很爱她，可是她——”
“她不爱你！行了，行了，我知道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李声讯低下头，“她一定会答应他，一定会，唉，人家长得比我帅，前锋挣得也比我们后卫多。”
“我们这是藏年馆，不是情感电台，跟生意无关的事，你还是不要说了。所以你是想杀掉明天，也就是星期一？”
李声讯点点头：“如果让我看到他们幸福的样子，我会崩溃的。”
程书寒在屏幕上飞快地操作起来，“提前跟你讲明，所谓的猎杀日期，就是让这一天从你生命里消失，一切在原始时间线上跟你直接相关的事件都不会发生，更不会产生记忆，对你来说，就像宿醉一样，一过今晚午夜12点，时间直接进入星期二。”
李声讯呆呆地张着嘴。
“觉得神奇是吗？”
“啊，不，不是，我是想知道，什么叫直接相关的事件不会发生。”
“就是说，跟你无关的事件还是会发生，并且继续影响未来，而同时，那些原本必须有你参与的事件，时间自己会给出合理的解释，比如你明天的比赛，你的教练应该会派上替补。对其他人来说，明天就是你彻底消失的一天。”
“那他求婚——”
“也会发生，这事跟你本来就没关系，对吧？”
李声讯叹了口气，摸出信用卡递给程书寒，“你们一出手就是杀死一天是吗？”
“对，最短日期是一天，收费是79万元。”
“这是我一年的收入。”他心痛地说。
“肉疼和心疼，我以为你已经选好了。”
按下付款确认键的瞬间，李声讯突然叫起来：“啊不对！你说他还是会求婚的，那他们最后还是要结婚，然后结婚的时候肯定会叫我去啊！生小孩也会叫我去，老公老婆地在我面前叫，啊啊啊——”
程书寒看着眼前这个神经病：“钱你也付了，那能怎么办？你自己走不出来，我们也没办法，要不你再给个几百万，我给你个套餐价，把他们以后的重要日子都杀了？”
李声讯说不出话来，他满心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脱方式，结果最终发现仍旧不过是徒劳。
关键是他已经付过钱了……
星期一，阳光明媚，万里无云，赛场上难得地坐了一半的人，比赛还剩最后一分钟。
球从前场长传回来，李声讯凭借经验早已提前启动，赶在球被传到位置前拦截了下来。他抬头看了一眼，毫不犹豫地一击，球飞离地面半尺，穿过对方防线的空当，准确地落到阿仁的棍下。
阿仁是队里的头号前锋，他拿球之后晃过对方两个人，拉出射门空间之后猛地一击。
球撞在守门员大腿上，弹进了网窝。
比赛结束，4∶3。
李声讯冲过半场，与阿仁抱在一起，“我就知道你打得进！”
“要是不赢，今天的事儿还不好办呢。”阿仁笑笑说。
“什么事儿？”
“你就看着吧。”
说完这句话，阿仁便向看台走去，在那里，有一个姑娘正等着他，等着他单膝一跪。
李声讯也看到了那个姑娘，拿着一瓶矿泉水，满脸通红。他拽过一旁的队友：“喂，那个姑娘，你见过吗？”
“阿仁的女朋友吗，经常来啊，你没看到过？”
“不认识，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李声讯双手叉腰，又静静地想了想，“嗯，想不起来，算了。”
他转身继续与队友们欢庆胜利去了。
“所以你最后怎么解决的？”馆主看着眼前的报告。
“我杀死了他27年前的一天，那天也是个星期一，他和那个姑娘是在那天认识的，一个5岁，一个4岁，把这一天抹去之后，那个姑娘就不会再出现在他生命里了。”
“也只有女人能想到这种方案。”
“那是，不过，您以后还是别给我派这种活了，多情种的男人，真是娘得很。”程书寒嘴角上翘，挤出一个轻蔑的笑容。

互梦之约
罗大怀和韩小瓜自小生在一个院子里，年少的时候，他们在大槐树下遇到了梦神。
梦神闲极无聊，出于解闷的需要，随口对他们许下承诺，说可以帮他们各定制一个梦。为了更加好玩，梦神还补充道，男孩子的梦要由女孩子来设计，反之亦然。
两个小孩子都很喜欢做梦，因为梦里有许多平常很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比如商场最大的那部变形金刚，罗大怀见班里的同学带到学校来玩过，它的四肢都可以拆下来变成机器狮子，每只狮子的肚子里还有一个穿军装的小人。而在梦里，罗大怀不仅有这样一部变形金刚，而且每一个小人还能开口说话，叫他长官。韩小瓜也常常跟罗大怀说自己的梦，梦到《绿野仙踪》的故事，和稻草人、铁皮人躺在草坪上晒太阳，梦到去世的奶奶坐在客厅里为自己缝扣子，一张口又是一个吓人的鬼故事。
梦神不许他们互相问对方想梦到什么，只让他们第二天带方案来。
他们回家在词典里查了“方案”是什么意思之后，觉得这也没什么难的。
第二天，他们如约跟梦神碰面，虽然小孩子总是啰啰唆唆，说话也没什么条理，但梦神还是大致明白了他们的要求。
当天夜里，罗大怀梦到变形金刚被坏人抓走，他化身为超级英雄，打败了七个魔王，才终于把变形金刚救了出来；韩小瓜梦见自己睡在夏天的天台上，满天都是星星，奶奶坐在自己身边，手里摇着蒲扇，嘴里讲着《绿野仙踪》的故事。
他们都觉得自己的梦很有趣，心里既感谢梦神，也感谢伙伴如此了解自己。
梦神见他们玩得挺有兴致，便又许诺说，以后每隔五年，我就帮你们定制一个梦，规则嘛，还是不变。
五年很快过去，罗大怀和韩小瓜上了初中，分在不同的班级。他们已经不像往常那样一起上学放学，因为韩小瓜总赶着回家帮妈妈做家务，罗大怀则每天在学校踢球踢到太阳下山。他们偶尔也还会在路上或者校园里碰到，递一个眼神，或者问一句“考得怎么样”就已经算是最亲密的交流了。
所以当梦神来找他们的时候，他们还有一点错愕，错愕于没想到时间过得如此之快，快得青梅竹马的两个人已经渐渐不了解彼此了。
罗大怀实在不知道这个年纪的女孩心里在想些什么。他听朋友说她们好像都来大姨妈了，大姨妈是什么他也从来没研究过，又听说她们现在都在迷F4，却又不知是Fox4，还是Fool4。
韩小瓜一样不了解同龄的男孩，他们都幼稚野蛮，还总是脏兮兮的。跟高中部那些穿白衬衫的学长比，简直就是原始人，眼里除了足球还是足球，高谈阔论一些外国人的名字，其实那些单词他们一个都不会写，为了各自喜欢的球队还常常打起来。
于是这次，韩小瓜梦见自己的大姨妈从乡下进城来玩，手里还牵着四只小狐狸，到哪儿都引起路人围观；罗大怀梦到自己成为了意甲球员，穿着红黑战袍与AC米兰队的队友们一起攻城拔寨，可他在现实里明明是一个国际米兰球迷，蓝黑才是他最钟爱的颜色。
他们都为对方赐予的噩梦而头痛不已。
五年之后，也许是命运使然，高中并不在一个学校的罗大怀与韩小瓜，最终考入了北方的同一所大学。
这座城市寒冷而干燥，与他们湿热的家乡截然不同，不习惯的气候，不习惯的口音，不习惯的饮食，每一分不习惯都勾起他们心底的思乡之情。
作为彼此在这个城市唯一的故知，两个人又开始熟络起来。“你知道最近的邮局在哪里吗？”“新生接待处那个老师的电话是多少？”“三食堂的凉面还不错，他们也放芥末。”两个人互相发着短信，提些琐碎的问题。
在一个大风天的晚上，两个人在教学楼后相遇，并肩站在一起，望着远处小区成片的灯光，韩小瓜突然啜泣起来：“大怀，我……我从来没有离开家这么远过，我好想爸爸和妈妈。”
罗大怀转头看着韩小瓜的眼睛，她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韩小瓜把头靠在罗大怀的肩膀上，眼泪顺着脸颊滑进男孩的颈窝。
罗大怀的手朝女孩腰间的方向移动了一寸，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放下。
这一次，他们交换了相似的梦，都梦见新奇的、奋不顾身的、为每一个理想的实现而存在的大学生活，梦见未予名状的前路上，有人等着自己。
他们虽然不属彼此，却也希望听到你过得很好的消息。
梦神再找到他们两个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不同的国度，相隔一片海洋。
这个世界永远是这样，一些人有留守于此的心志，另一些人却总有远行的计划。
他们互不联络的时间有多久，两个人也给出了不同的答案，罗大怀说有五年，大一之后便再未见过；韩小瓜说有三年，因为他虽然不回复，她却还是发了两年的短信。
梦神说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神，我不能食言，不管怎样，你们还是要定制一个梦给对方。
他们都感到为难，因为对方过着怎样的生活，得到了哪些赞许，失去了哪些珍惜，盼望着什么样的奖赏，全然不了解。在罗大怀眼里，韩小瓜还是那个面对灯光哭得一塌糊涂的女孩，而在韩小瓜心中，罗大怀还是那么木讷而不解风情，甚至是一直缺乏勇气。
梦神很蛮横，说你们要是不按我说的做，罚你们一辈子天天做噩梦。
好在，两个人都还算聪明，便决定在梦里展示自己的生活给对方。
韩小瓜梦见一片林立的写字楼，自己穿梭在人群之中，包里是昨晚刚刚做完的企划案，心里想象着上司阅读之后一定会兴奋得拍案而起，公司的资源自然会向自己手里集中，职业生涯又一个峰值即将到来。
而罗大怀，则梦见一场盛大的婚礼……
五年，十年，十五年，梦神给予的一次次互梦机会，穿插在两个人的人生里，他们的生活虽然再没有过任何交集，却又好像因为这些梦境影影绰绰地拼接在一起。
罗大怀在梦里见到了北海道的雪、斯德哥尔摩的海、潘帕斯草原的风。
韩小瓜在梦里看到了商场的争斗、兄弟的背叛、巅峰的凄寒。
偶尔，在梦醒的时候，他们也会想，陪在自己身边的人如果是对方，这些风景，这些人情，会不会不一样，然后摇摇头，笑自己矫情，人到中年，还像小青年一样想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
梦神也终于感到了厌倦，他告诉他们，这个已经玩了30年的游戏马上就要终止，他们还剩下最后一次互梦的机会。
他们请求梦神多给他们一点时间，好好想想让对方梦到什么。
梦是什么？梦是想要却没有得到的东西，梦是一种未能实现的可能。
他们自小便明白这一点。
于是，这么多年之后，白发渐生的两个人，相隔千万里的两个人，不约而同地让对方做了同一个梦：
梦里，他们都还在那个寒冷而干燥的城市，都还年轻得离不开父母和故乡。
他和她站在万家灯火之前，头靠着肩，试图给对方一点家的感觉，给对方坚守的信念和勇气。
他们那个时候相互是什么感觉，已经说不清道不明。
只是这一次，
她不会再逃避，
他也不会再犹豫，
虽然是在梦里。

雨夜出租车
我从地铁里走出来，才发现雨已经下得很大了。本来就已全黑的天被乌云挤满，雨落在地上，溅起水花，反射着灯光，偶尔一个闪电，瞬间就能看清路上一张张焦急的脸。
我空手出门，自然没带雨伞，所幸穿着连帽衫，便戴上帽子冲到路边拦车。一辆一辆车开过去，车里有客人的没停，空车的竟然也都不停——雨天的拒载这么明目张胆吗？
等到雨把我全身浇透的时候，终于来了一辆空车停在我面前，我拉开后座的门坐了进去，车里没有亮灯，有一股淡淡的香熏味道，像是突然走进了什么宗教场所——这司机，真有情趣。
“师傅，诗仙路。”
司机还没来得及回答，副驾驶的窗户突然被拍得“砰砰”响。“喂喂喂！”一个人影在外面喊，听得不是很清楚，她戴着雨帽，又隔了一层水汽蒙蒙的窗户，看不清长相。
“拼车？”司机把窗户摇下一个口子，问。
“对，拼车。”对方的声音有点低沉。
“去哪儿？”
她突然指着我——虽然脸已经转向我，但因为背光的关系，我还是没看到她的样子，“她去哪儿？”
“诗仙路。”司机的口气有点不耐烦。
“那我也去诗仙路。”
司机缓缓地“噢”了一声，右手在仪表盘上按了一下，我听见车门反锁的声音，“不拼，你找别的车吧。”
那人拽了一下车门，果然打不开。“凭什么？”她又使劲，把玻璃拍得更响，“你开门！我要上车！快开门！”声音气急败坏。
雨天打车有多难大家都有体会，但我也没想到能让一个人发起狂来，我生怕她失去理智，把窗户砸碎爬进来，连忙拍拍师傅的肩膀：“师傅，快走，我付你两倍的钱。”
司机应了一声，踩下油门，开了出去。
那个人的骂声——近似于哭，好远都还听得到。
拐了几个路口，路上的车没那么多了，开起来顺畅不少，雨虽然越下越大，我心里却总算渐渐平静。
“姑娘，你知道刚才有多危险不？”
“不就是个神经病吗？”我看向后视镜，上面只映出师傅的下半张脸。
“你见过拼车不先说自己去哪儿，反倒问别人去哪儿的吗？”
我心里一紧，是有点反常：“没见过。”
“诗仙路，到这个点儿，路上也没什么人了吧？”
我咽了口口水：“是，基本没什么人了。”诗仙路是城郊一条辅路，连路灯都比同行早下班。
“明白了吧？那人，可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我要是让她上来，谁也保不准会出什么事儿。”
跟单身女性坐在同一辆车里的陌生人，和她在同一个地点下车之后，雷雨交加的深夜，空无一人的街道，她会做些什么，以前的新闻里都写得很清楚了。一想到父母要去警局报案说“女儿彻夜未归，电话打不通”之类的，手心的汗水，后背的寒毛，还有车外频繁的雷声——“师傅，真是谢谢你——”
“其实。”红灯亮起，司机趁机喝了一口水，倾斜的水杯迎着车外的灯光，“我也在猜，那个人会是谁。”
“啊？这，这也能猜到？”
“你有没有注意到，她的打扮跟你一样？”他按下开关，雨刮来回摆动，发出有节奏的声响，“都是灰色连帽衫，绿色手镯，还有，右边脸上也都有一个酒窝。”
爸爸和妈妈争了20年我这个酒窝到底继承自谁，可是现在——“师傅，你别逗我了，那么黑的天，哪看得清。”
“你说，有没有可能，那个人就是你自己？”
我摸出手机看了下时间——9点57分，“师傅，你美国片儿看多了吧？”
车子继续往前开，天很黑，雨很大，雨水密布在车窗上，把外边建筑上的灯光模糊成一片。
师傅继续说：“我的意思是，她是你的鬼魂。”
看来今晚适合撞上神经病：“怎么说？”“打个比方啊，你看今天晚上雨这么大，能见度差，道上又滑，开着开着就可能出车祸，不管是跟车撞还是跟树撞，你都会死。去年我一同事出事儿，车里那女的撞破前风挡玻璃飞出去，还好前头那个大货车是运稻草的，她插在草里，才捡回一条命。”
“师傅，不带这么咒人的啊，而且你讲的笑话也不好笑。”“我就假设一下嘛，假设等会儿我们出了车祸，你当场死了，你肯定不甘心对不对？所以你的鬼魂就会回去，回到你上我车的那个地铁口，去叫你不要上我的车，你明白不？”
又是鬼又是穿越，这司机的爱好还挺广泛，“不对啊，师傅，刚刚那人也没叫我下车啊，她明明自己想上来，你这个假设说不通。”难道说得通就不扯淡了？
师傅沉默了一下，“嗯，你说得对，我没想好。”
雨越下越大，打在车顶上，“噼噼啪啪”。
又开了五分钟，其间谁也没说话。
当我以为司机终于要默默开车的时候，他又开口了：“姑娘，你这是要回家吧？”
我望着窗外，“嗯”了一声。
师傅一拍方向盘，“那就对了！我想清楚了，那就是你的鬼魂！人一出车祸，就会脑震荡，一脑震荡就会失忆，我刚刚说的那个插在稻草里的大姐，到现在还有后遗症呢。你死了，变成鬼，也会丧失记忆，想不起来自己家在哪儿了，于是就守在地铁口，等看到你出来打车，就想一起上车来跟着你回家。要不然，她为什么要问你去哪儿呢？我不让她上来，她为什么又那么生气呢？因为，不上我这个车，她就永远回不了家！你看，这回说得通了吧？”
这司机脑子到底怎么长的？我问道：“师傅，你能说点儿别的吗？全球股市，官场内幕啥的，照你这么扯，还句句都是咒我们出车祸，待会儿别真出事了。”我为什么不要求他停车？
“姑娘，人活一世，就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你要接受现实。“别跟我讲大道理，我只知道，人是不可能看见鬼的，你讲的都是胡扯。”
司机叹了一口气：“三魂七魄你没听过吗，你和她都只是你的魂魄之一，你们自然互相看得到对方，所以——”
“放屁，我还没去南极打过企鹅呢，凭什么让我死？你再这么咒我，信不信我打投诉电话？”
“行行行，不死不死。”
他又安静了几分钟，过了大桥之后，就算是进入郊区了，路两旁连个灯都没有，只有一排排黑漆漆的树影——
“那有没有可能，其实是我死了。”
“师傅，你有完没完？”
“哎呀，我这研究自己呢。很多人啊，死了都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都成鬼了还跟个活人一样到处晃呢。你听说过没有，乡下有些地方，家里孩子都淹死半年了，每天晚上都还浑身湿答答地回来吃饭呢。”
我头皮一阵发麻：“师傅，你收音机没有评书吗？我想听单田芳的《隋唐演义》。”
“你听我说嘛。我下午跑了趟长途，送两个壮汉下乡里，那地儿可偏僻，要不是给的钱多，我都不乐意去。所以，有可能，车开到荒郊野岭的时候，我就被他们俩给弄死了，谋财害命啊，这年头很多的，我们出租车司机也算高危行业了。那我现在就是个鬼，你上的是一辆鬼车你知不知道？”
我已经无力跟他争论了，真后悔出门没戴耳塞。
“然后，刚刚那个人也是个鬼，鬼车嘛，总归是要开到阴曹地府去的。你看过那个电影没有，叫《恐怖游轮》，里边把鬼接到地狱去的就是个出租车司机。刚刚那鬼就想上我的车，但是又不知道阴曹地府的地址，所以才要跟着你走，结果我不让她上来，她就恼火，换你你也恼火，谁想当孤魂野鬼啊，你说是不是？”
“师傅，你就这么喜欢死吗？”
他哈哈一笑，刚好伴随着一阵雷声，听起来还真有鬼气的感觉，我心里有点害怕了，然后听见他说：“来，我开收音机，听下有没有出租车司机被劫杀的新闻。”
我来不及阻止他，就听见广播里一个女声念道：“今天下午4点多，警方在东宁乡郭家村水库附近发现一具男性尸体，根据现场勘察，警方判定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气氛凝固了一瞬间。
“啊！！！停车！！我要下车！！”我已经哭出来了，伸手去开车门，几次都没抠对地方——可是，车门一直是被他反锁的！“你放过我行不行？我求你了！放过我吧！”
“喂喂喂！你别叫，我逗你呢，居然有这么巧的事儿，我下午去的不是东宁乡啦，我去的是凉风乡！真的，不骗你！你听你听！她在念车牌号呢！”
前几位没听清，后三位是677，我慌乱中扫了一眼投诉卡，确实对不上。还好还好，撞得肋骨痛的心脏总算没跳出来，我用手背擦了擦眼泪：“你！不许再说话！”
在这种诡异的沉默之中，车又开了十分钟，总算平安无事地到了诗仙路。
“就这儿吧，我在这儿下。”
司机抬起计价器，一共57元。
我给了他一张一百的，让他找钱——鬼才给两倍的钱呢！
他把找回的钱交到我手里，然后目送我下车，就在我转头关车门的刹那，他突然说：“可看仔细了啊，小心我找你的是冥币！”
“一边待着去！”我用力甩上门，还踢了一脚。
街上一个人也没有，雨稍微小了一点，我抱着头跑，还好小区离街边不远，没淋多少雨就到家了。
我爬上六楼，用钥匙捅开门，客厅的灯还亮着，这么晚了父母还没睡，挺不寻常。
我在鞋柜里找了半天，都找不到自己的拖鞋，只好随便拿了一双。脱鞋，脱袜子，穿上拖鞋，往沙发里一倒，总算舒服了。
“呼——”我长出一口气，闭上眼养了一会儿神，然后睁开眼睛——
就看见我的遗像挂在墙上。

CallingMyself
飞机起飞之后一直在颠簸，杯中的水晃荡不止，波纹一圈一圈的，让人不得心安。
我又摸了摸衬衫最顶端的扣子，终于将它解开，这才觉得呼吸顺畅了一些。
“好像不太对头。”
坐在我身边的阿斌放下报纸，扶了扶眼镜：“你说什么不对头？”
“颠簸了这么久，都没有空乘出来说话，你不觉得奇怪吗？”
“是啊，平常不会这样的。”阿斌解开安全带，扶着前排的靠背，起身往前看去，然后说，“连一个空姐都没看到。”
“见鬼了，这帮人居然也没吵——”
飞机突然栽头向下，一个俯冲，杯子翻腾起来，水全部洒到我脸上，眼前模糊一片，安全带如同一双利爪，勒得我腹部生疼，内脏挤成一团，一小时前才吃进胃里的猪肉泡饭裹着浓汤顺食道上涌，冲入口腔之内，即将——
飞机猛地又是往上一拉，机头朝上，人群再次爆发出一阵呼喊，我整个人都被靠背吸了回去，刚刚还抱在一起的内脏转瞬集体贴在背上，嘴里那口浓汤泡饭顺势又倒流回胃里。
我挣扎着要解开安全带——“别……别解……”是阿斌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是从哪儿爬回来的，肩窝上插着一根金属棍，洞穿至背，鲜血溅在他脸上，再流入脖颈，一道一道的，像是春节的窗花。
“坐好。我有事……告诉你。”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有闲情说别的事？我不相信地看着他，如果不是多年的朋友，见他这个鬼样子，我真想一脚把他踢飞。
“我裤子右边口袋里……有一部手机，你拿出来……”
四周的人都在鬼哭狼嚎，呼爹喊娘，个别心理素质过硬的已经开始写遗书了，我们却在这儿……玩手机？
我拿出手机，是个很老式的诺基亚，相信它在大街上流行的时候，我的青春还没有因为女神名花有主而终结。
“你要我把它当古董传给后人吗？”
“不，不是……这个东西，可以……救我们的命。”
难道它能遥控飞机？我按了一下拨号键，只是显示出一排全是问号的通话记录。
“怎么救？”
“这个手机……这个手机我用了很多很多年——”
“看得出来。”
阿斌很失望地望着我。
“好，好，你说，我不打断你。”
“这些通话记录全部是打给……打给我自己的……每一条……每一条通话记录都是……我过去生命里的存档点，只要打通，过去的我……接了电话，我们，我们就可以被传送回过去。”
我摇摇头：“阿斌，遗言要说点靠谱的，知道吗？”
阿斌眼泪出来了：“我现在动不了了，你以为……我不想自己打吗？相信我，这是救我们的唯一办法。”
“那你告诉我，这些存档点都是怎么确定的？”
“我每用一次电话，就会……就会生成一个存档点，我平时……平时也会多用，好生成更多的存档点……”
“那应该拨通哪个？”
“你还记得……上个月——”
飞机猛然往左翻滚，我只觉天旋地转，胃里翻江倒海，终于吐了出来。但它没给我擦拭的时间，我又往前栽倒，全身的重量都被支撑在安全带上，我知道，这次没救了，飞机正在直直往下掉。
我转过脖子看向阿斌，另一根更长更粗的金属棍插穿了他的肚子，肠流满地，已然断了气——飞机上哪来的金属棍啊，混蛋！
“你倒是慢点死啊，你还没告诉我打哪个电话呢！”
我猜只有几十秒留给我了，看着这上百条全是问号的通话记录，作为天秤座的我，不禁感叹为什么死的不是我。
不管了！
大拇指向下发力，我按向了拨号键——在即将接触的瞬间，心里一动，我又点了一下方向键，最终拨通了它下面的那一条。
嘟……
嘟……
嘟……
嘟……
你倒是接啊！
嘟……
嘟……
终于，虽然声音有点走样，但阿斌的声音终于响起——“喂？”
强烈的光迎面而来，我好像还听到了音乐声，好像是，诺基亚的经典铃声？我看见自己拽着阿斌的尸体掉进一个五彩斑斓的3D隧道里，跌跌撞撞，跌跌撞撞……
……
意识转眼清醒，我发现自己坐在一辆吉普车里，发动机“吭哧吭哧”响，显然是快没油了。
阿斌在我旁边，一脸紧张地看着他那部诺基亚手机的屏幕。
“我们回来了？”
“回你个头啊，要死了！”他大声诅咒说，“你盯着，我找个存档点！”
我望向车外，日落之下的草原泛出金黄的颜色，广袤无垠——
十几头狮子眼冒金光，欢天喜地，正朝我们狂奔而来……
难道说，我选错存档点了？

瓶中女
当勇哥和小伟意识到穿越沙漠是一个错误决定的时候，已经太晚了，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四周都是黄沙，头顶是烈日，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感受着来自高温的杀意。
而最大的危机是，他们只剩下一瓶水了。
这瓶水挂在小伟的胸前，一路晃晃荡荡，发出水体颠簸的声音，入了两人的耳朵里，更加剧了他们口渴的程度。
“让我喝一口！”勇哥说，一双几乎冒烟的眼睛直直地望着小伟胸前。
“不行，省着点儿，太远了，喝完就没了。”小伟一个词一个词地往外蹦，他觉得多说一个字都是浪费口水，而口水，是现在最宝贵的资源。
勇哥舔舔嘴唇，没再说什么，低头继续走路。
他们又翻过好几座沙丘，因为害怕坐下就失去再站起来的勇气，所以一次也没有休息。到了夜里，已经有些经验的他们面朝下伏在地上，用衣服包住头，裹得紧紧的，随时准备迎击恐怖的狂风和沙尘。
小伟趴下前，先在沙堆上挖了一个坑，把水瓶放进去，再用身体捂得严严实实的，生怕一夜之后就失去这唯一的希望。
意识渐渐模糊，将要睡着的时候，小伟似乎听见耳边有人在哼唱小曲。他听不出唱的是什么，说不定根本就是另一种语言，但调子却格外好听，低沉平缓，他以为是出现了幻听，暗暗有些担心，不知道自己哪天就会丧失心志变成疯子。
第二天，伟哥抱怨说更热了，小伟心里想那不过是错觉，其实每天都一样热，只是我们离死亡更近了而已。
临近中午，勇哥指着小伟胸口，嗯了一声。
小伟明白他的意思，觉得时机也差不多了，再熬下去，就会成为抱着水瓶渴死的傻子：“我先喝一口。”
他拧开瓶盖，借着阳光往里望了一眼，想要搞清楚到底还剩下多少水，够他们撑几天。然而，他看见一个只有三寸来高的小女孩在瓶口的水面上，正睁着一双大眼睛与他对视。
小伟瞬间明白了昨晚歌声的来历，他来不及细想，慌忙又盖上了瓶盖。
“咋不喝？”勇哥问。
“两点最热，到两点再喝。”小伟抬抬左手腕，让勇哥看表。
“你神经了，老子都要渴死了。”勇哥往前走了一步。
小伟注意到他这带有攻击性的举动，知道不能再敷衍他：“那这样，我喝一口，你喝一口，我不喝，你也不能喝。”“行行行，依你，规矩真多。”
小伟打开盖子，用瓶盖挡在瓶口，朝小女孩吹了一口气，女孩受到惊吓，身子往前一扑，潜到了水面之下。小伟这才把瓶口对准嘴唇，轻轻地喝了一口。
“行了吧？给我，给我！”勇哥伸手就要抢瓶子。
“你毛手毛脚的，一口喝完了怎么办，我给你倒！”小伟后退一步，倾斜瓶身，往盖子里倒了浅浅一层水，递给勇哥。
勇哥急吼吼地接过来，生怕接慢一步，这点水就会被晒干。他一口喝下，喝完又来回舔了盖子几遍，然后才很不甘心地还给小伟：“渴了就喝，你可别忍着。”
“我知道分寸。”
他们又继续朝未知的前方走了几个小时，其间也遇到所谓的“海市蜃楼”，勇哥高声叫喊，最后发现只是幻象之后情绪变得更加暴躁。小伟只好喝了一口水，然后又给他倒上一点，以安抚他受伤的心灵。
夜晚再次来临，小伟把水瓶放在耳边，果然听得更加清楚，那是一种异族语言，曲调仍然轻盈柔软，好像拂过脸颊的微风。
天亮之后又是茫然地行进，这沙漠好像无边无际一样，又或者，就在他们不知道的这段时间里，整个地球都变成了一片沙漠。勇哥要求喝水的频率越来越高，他两眼通红，眼球仿佛要被蒸发一样没有神采。小伟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身上的皮肤已经开裂，就像久旱的大地。
“勇哥，我们喝尿吧。”小伟声音嘶哑。
“不，水没喝完，老子决不喝尿。”他还是惦记着那瓶水。
小伟没有办法，只好每一个小时喝一小口，再给勇哥倒出一点，瓶中的水消耗得很快，拿在手中轻了很多。不知道小女孩会不会害怕，害怕她所在的世界即将消失不见。
入夜之后，小伟听见女孩的歌声变小了，跟他们一样无力，曲调也变得哀伤，一定是水喝得太快了，她感到了恐惧和死亡的威胁。
如果明天把水喝光了，她就会死吧？
……
“不行，最后这点，留着！”小伟把水瓶抱紧在胸前，说什么也不肯再喝。
勇哥已经说不出话了，他只想上去抢水瓶，不惜一切代价。
小伟知道打不过，使出最后一点力气往前跑，说是跑，其实只是比爬快一点。他跌跌撞撞地往前跑，眼前的景象上下跳动，看不清方向，突然脚下一软，失去平衡，沿着沙丘滚了下去。
勇哥跟着追上去，他的身体也很难保持平衡，他只看得见小伟在前面，带着那只救命的瓶子。那里面的水似乎永远也喝不完，一定是的，永远也喝不完，要不然两个人喝了这么多天，为什么里面还有水？
是魔法，那个瓶子里一定有某种魔法，勇哥确信这一点。
他追下沙丘，看见小伟一动不动，水瓶掉在一边，他正准备弯腰去捡，听见一阵铃铛声传来。
“喂，你们，我这儿有水。”一支骆驼商队经过了！
勇哥跪倒在地上，他想哭，但哭不出眼泪，他挣扎着朝商队爬过去。
“还有一个人呢。”商人拿着一罐水朝小伟走过去。
他蹲在小伟身边，拍打着他的脸喊道：“喂，醒醒。”他又浇一点水在小伟脸上，也没有任何反应，他探探他的鼻息，才发现他已经死了。
“喂，他有几天没喝水了？”商人转身问勇哥。
勇哥已经喝下一大瓶水：“他每天都喝水，他喝一口，我喝一口。”
“不可能，他是脱水致死，起码有五天一口水没喝了。”
“难道他是装出喝水的样子？神经病！”
于是，他们把小伟埋在了那里，连带那只他誓死保护的水瓶，以及瓶中的海市蜃楼。

帝王情笺
日落光景，怀德接到皇帝密旨，说是要他子时三刻到奉先殿外陪驾观星。
皇帝今年虚岁14，夜不能寐，要找个太监陪着玩闹一翻，实在稀松平常。
怀德并未多想，子时未到，便到了奉先殿外。此地是皇家供奉祖先之所，不管外臣内侍，未得允许，都不能擅自出入，怀德虽有密旨在身，也只能在殿前恭恭敬敬地弯腰候着，即使满头大汗，也不敢去擦一下。
满天繁星之下，只听得到潜藏在草叶中的虫鸣。
过了许久，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
“怀德，你到得真早！”
怀德听闻皇帝的声音，双膝一软，轻巧点地，上身便要匍匐下去——突觉背上被一双手压住，紧跟着似有人往下用力一按，一阵微风从后脑勺拂过。
皇帝又趁他下跪时从他背上跳了过去。
“皇上的身手越发矫健，果有腾龙之姿。”
皇帝鼻子里哼气：“你的马屁也越发响亮，果然有奴才之相。”
“皇上说得是。”虽然自小与皇帝玩到大，但怀德心下明白，皇帝年岁日长，威严亦是倍长，别说顶撞分辩，就是说个“不”字也有极大的凶险。
“别老是是是的，你知道朕今天叫你来是做什么吗？”
怀德抬头望天：“看星星。”
皇帝大笑：“蠢奴才，朕要看星星，自有宫女奉上瓜果伺候，哪用得着你这臭皮囊在一边闹心。朕叫你来，是想问，你认识慈宁宫的彤儿吗？”
彤儿是太后身边专伺奉茶递水的小宫女，入宫才四年，先前在赵贵妃底下做事，后来赵贵妃被逐出宫，便跟了成皇后——就是如今的太后了。宫里人都道她交了好运，改换门庭保住性命也就罢了，还跟了太后，放机灵点，嘴巴甜点，说不准哪天就能成为太后跟前的红人。这太后的红人嘛，跟皇帝打照面的机会自然也是很多的，隔三差五在皇帝眼前晃，有什么好处，还劳烦众人说穿吗？
“认识，彤儿嘛，梳小辫、大眼睛、尖下巴的那个？”
“对，就是她。朕前天去跟太后下棋，这个叫彤儿的宫女走到桌前奉茶，朕只看了她一眼，不成想，一条大龙竟被太后吃了去，你说奇怪不奇怪？”
美人夺目、春情分心，又有什么奇怪的？怀德心底暗暗好笑，这个14岁的小皇帝，于儿女之事还只懵懂，虽说男欢女爱，到了帝王家也称得上国家根本，说不得民间庸俗之言。只是自己身为太监，对食尚可糊弄两句，真要鱼水之欢，又如何与他说破？
“小的也不知是怎么一回事。”
“你说，朕是不是喜欢上她了？”
怀德如释重负，既然皇帝自己说出来，那就可以顺水推舟了：“依小的看，确实如此，那彤儿果真八世修来了福分。”
皇帝说道：“寻常百姓家，若是喜欢上一个女子，该当如何？”
听说先帝头一回临幸宫女才11岁，还是在库房之中，宫里的传闻虽当不得真，更不敢四处打听，但也不会是空穴来风，如此看来，眼前这位圣上还算得上是晚熟的明君呢。怀德便把从姐姐妹妹们那儿听来的说法背了出来：“男子喜欢女子，还得那个女子也喜欢这个男子才成。”
“啊，原来如此，朕还得等彤儿喜欢朕，这要等到何时？若是她不喜欢朕呢？”皇帝沉默半晌，又说道，“那朕就将她拖出去砍头。”
“使不得使不得！”怀德不曾想自己竟敢出言反驳皇帝，好在皇帝面上并无异色，他便壮着胆子接着说道，“女子若是不喜欢男子，男子就得用魅力和诚意去打动她，万万不可用强。”
“竟然这般麻烦。魅力？朕有魅力吗？”
“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若论魅力，天下何人能与陛下相比？”
“也是，彤儿在宫里肯定找不出比朕更有魅力的男子了。”
她连男子都找不到，怀德暗想：“所以陛下只需略施诚意。”
“诚意嘛，她要是不喜欢朕，朕就罚她家男丁全部充军云南，这般可够诚意？”
“陛下，诚意不比威胁，诚意乃是让女子知晓，男子为了喜欢她，究竟可以付出多少。”
皇帝思索片刻，说道：“付出吗？这样如何，若她不喜欢朕，朕就将宫里的太监全部砍头，以后穿衣叠被朕都亲力亲为，古今帝王，可曾付出如此？”
怀德暗暗叫苦，与人教授情爱之事，竟把自己脑袋教没了：“那……那也太下血本了，陛下可效法民间规矩，送她一件定情信物，她自然就明白了。”
“信物，要很值钱的吗？”
“都是送些自己最珍爱的物什。”
皇帝沉吟半晌，说道：“朕有位叔叔福王，封地在苏州，听说最近擅离封地外出钓鱼，不如朕就治他个谋反的罪名，先杀头，再把封地夺回来，赏赐给彤儿，你看如何？苏州可是座名城啊。”
“皇上，儿女情事，还是不宜见血。不如……陛下写一封情笺给她。”
“何为情笺？”
“情笺就是把情意写在纸上，古有‘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这便是情笺了。”
皇帝点头道：“此计甚好，朕即刻就写，你连夜给她送去。”
四更鼓罢，慈宁宫外。
怀德将布老虎塞进彤儿手心，看她睡眼惺忪，一脸茫然，也不多言，打开皇帝手谕念道：
“彤儿，朕上回见你，颇得朕心，特将朕儿时的玩具赐予你，望你好好珍惜。这只布老虎伴朕多年，是朕身边第一大红人，捏一下就会‘叽叽’叫，很是好玩——”
怀德止住话头，朝彤儿递个眼色。
彤儿慌忙直起身子，两手一握，使劲捏了捏布老虎。
“叽叽——”
怀德点头，又继续念道：“你如今伺候太后，伺候得很好，大家都喜欢你，但都不如朕喜欢你。朕不日就跟太后说，让你来伺候朕，你可愿意？”
怀德又看向彤儿。
“叽叽——”她赶忙又捏了下布老虎。
“很好，朕十岁之时，先皇驾崩，太后与首辅辅政，日理万机，朕独自长大，寂寞得很，所以你要多多陪伴朕、迁就朕、疼爱朕，绝不可背叛朕、疏远朕，你若胆敢喜欢别人，朕就将你满门抄斩！”
彤儿的瞌睡这下彻底醒了。
“朕很喜欢你，你也要喜欢朕，钦此。”
“叽叽——”
这一天，距离彤儿被打入冷宫、御赐白绫、缢死悬梁、披发覆面，还有十年的时间。

迟到的守护神
我活着的时候是有名字的，但很少被人叫起，死后跌跌撞撞，姓甚名谁早已忘记。
所以，就以搁我尸体的那间停尸房的招牌作为我的名字吧。
我叫“葬龙所”，我是一名守护神。
其实称为神很勉强，但现在这个年头，成神的门槛越来越低，在人间混得好的，死了多捐点钱，也能捐个这神那神的头衔。比如包子神、公交车神、下水道神，虽说独一无二，但名号比我的还难听。
守护神有千千万，想混出头很难，但凡混出名堂的，都有些摆得上台面的特质。
我的特质是迟到，一种“充满无力感”的迟到。
我这次守护的对象是一个小姑娘，好像是叫明明，也可能是铭铭，因为只是模糊地听见别人叫了几声她的名字，所以我并不是很确定。
我现在坐在一排长椅中间，手里拿着一朵白花，出门的时候仆人提醒我带上这朵花，脸上满是鄙视我的神色。从神界到凡间我虽然只用了几个小时，这朵花却已经开始枯萎了，白色花瓣底部显出焦黄色的纹路，茎部也没有最开始那么坚挺，很明显，它没兴致适应凡间糟糕的空气。我轻轻叹了口气。
“叔叔，你为什么要叹气呀？”坐在我旁边的，就是叫明明或者铭铭的小姑娘。
“好的东西变糟了，是要感慨一下的。”我冲她一笑。
她也还给我一个笑容，只是一瞬，然后指着站在不远处的女人：“那是我妈妈。”
“嗯，我看见了。”
“妈妈很漂亮。”
“是，很漂亮。”
“所以我也很漂亮。”她脸带笑意，口气却一本正经。
“对，你也很漂亮。”
“但是……”她迟疑了一下，皱着眉头，“妈妈受伤了。”
她们母女遭遇了车祸，那辆装满泥土的翻斗车从十字路口另一边冲过来的时候，我刚好经过长途跋涉后抵达，准备全面认识一下我的守护对象——假如是个男孩，我得知道他喜欢多少种体育运动，会不会有某种野蛮的竞技一不小心就要了他的小命；假如是个女孩，我得知道她收藏了多少个毛绒玩具，是不是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就被猫猫狗狗咬得满身是洞。我满心以为，五岁的守护对象，只会交办我诸如此类的任务。
但没想到，第一个命令就是救她的母亲，她的母亲牵着她的手，站在马路中间，目瞪口呆，两腿僵直，完全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所谓下一步，就是半秒之后，被翻斗车坚实的车头撞成一摊烂泥。
明明或者铭铭那瞬间脑海里想到的唯一事情，就是救妈妈。
她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我还是出手了。我拽住她妈妈的手往回拉，车几乎贴着她的脸呼啸而去，虽然轮胎仍然碾过了脚趾，但终归没有丧命。
“她会好起来的。”我说，然后，我把花递到明明或者铭铭手里。
她把花拿到鼻子边，闻了一下：“好香。叔叔，你叫什么呀？来我家做什么？”“我叫葬龙所。”我看向挂在灵堂上的照片，“我来，参加一个葬礼。”
“哦，这样啊。这朵花真好看，可以送给我吗？”
“可以的。”我摸了下她的额头，那上面还有未散去的瘀青：“这朵花本来就是拿来送给你的。”
她笑着说了声谢谢。
她还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看得见我，还不明白这里的所有人是在为谁悲伤。
毕竟，迟到的我并不能把她们两个人都救下来。

被中断的魔术
“你以为魔术的本质是什么？”
“是欺骗观众吗？”
“不是，是欺骗自己。”
龙三和秋声在魔术师圈子里小有名气，颇得艳羡，因为他们是一对夫妻，而且是技艺超群的夫妻。
龙三没怎么上过学，靠跑江湖闯出名堂，秋声却是大学魔术表演协会的副会长；龙三表演的时候穿大褂，开演前要先敲上一声锣，秋声但凡登台必穿燕尾服，背景音乐得用钢琴曲《星河与波光》；龙三的观众都没什么钱，常常有人逃票钻进棚子来看他变花样，秋声年年随团出国表演，坐在第一排的都是大使、参赞，他们戴的手表晃眼得很。
龙三和秋声各有所长，各投所好，下里巴人，阳春白雪。
就是这样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偏偏走到了一起。结婚当天，秋声的大学男同学们个个喝得面红耳赤，愤愤不平，不服气的还要质问一句：“你跟他有什么可说的？”
“有……有一个，魔术。”秋声回答。
婚后的生活没有新鲜事，件件都透着习以为常的喜悦。
龙三和秋声开始同台表演，龙三做主，秋声做辅。龙三想串词，句句能把观众逗乐；秋声选服装，件件都让观众亮眼。龙三跟秋声学舞台魔术，其实也简单，就是把他那些上不了台面的东西换得亮堂一些，变水缸换成变钢琴，变猴子换成变美女。
这美女，就是秋声自己。
秋声喜欢给龙三做助手，因为他总能把寻常的魔术变出新意，新得让行家里手都无法理解。人家变鸟变鱼总是准备两只一样的，变一只死一只，他从来都是一只到底，绝不杀生；人家玩活人瞬移都得满世界找双胞胎当托，他随便拉个观众就能变，几十台摄像机跟拍也找不出破绽。
秋声问过他：“老公，你是怎么变的？”
龙三笑笑说：“这是魔法。”
秋声自然不信，心里却也不快，原来就算是夫妻，也还在心里装着同行的防备。
直到排演电锯活人的时候，秋声才终于信了龙三的说法。
别的魔术师把女助手锯成三段，龙三把秋声锯成四段；别的魔术师心里忐忑，因为柜子那么大，观众总会怀疑，龙三面色坦然，因为柜子狭窄得秋声想翻个身都困难。
不，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龙三是真的用锯子把秋声的身体锯开，就像撕开一幅美丽的图画。
秋声觉得那种感觉很美妙，没有痛感，也不会流血，只是心念转动，远处的大脚趾会调皮地跷起来，神经相连，身首异处。
这真的是魔法，是常人无法理解更无法掌控的魔法。
“老公，你的魔术是——”
“是欺骗，把魔法伪装成魔术，骗你们每一个人。”
于是，电锯活人，这个观众早就看腻的魔术成了他们的主打。他们邀请最有名的魔术师来观摩，让他们猜是用了什么手法，他们却只带走再也合不上的下巴，什么话也没有留下。龙三甚至允许观众上来操刀锯开秋声，然后在男男女女惊恐兴奋的尖叫声中将妻子复原，让她完整无缺地在舞台上走个来回，接受这世上最热烈的喝彩。
事故在最后一次电锯声中发生。
戏院里挤进了开演以来最多的观众，舞台边的地上都坐满了人。灯光打在舞台上，所有的观众背光而坐，只能看到他们冒光的眼睛。
龙三站在妻子面前，和她对视了一眼，做了个切菜的动作，秋声忍住没笑。
似乎和往常没什么不同，龙三熟练地下了三锯——当胸、齐腰、过膝，再将每一截柜子分开，让观众清楚地看到，人确实被锯成了四段，就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三文鱼。
龙三做了几个过场衔接，又说了几句逗笑的话，下一步，就是再把妻子拼回去——
而就在这时，舞台边一个观众突然站了起来，背光之下，龙三没有看清他手上的动作，其他人却发出一声惊呼。
虽然有人第一时间扑上去，但枪还是响了。
子弹打进了龙三的肩膀。
龙三没有时间惊惧，只是捂着汩汩冒血的伤口，一步步走向秋声，他知道现在最要紧的是什么。
手刚扶在柜子上，他便晕了过去。
醒过来时是在医院，龙三拉住护士的手，要求见妻子。
护士说你妻子现在的状态很不好。
“护士，现在就带我去见她，只有我能救她！”
他说对了一半，他确实能救秋声，但那是过去时。当他看到病床上断成四截的妻子时，盖上被子，试图再使用他的魔法。
却失败了。
可能是因为突遭袭击，也可能是因为失血过多，不管怎样，龙三的魔法消失了。
“不……不可能……”龙三语无伦次地重复着，跪在妻子面前，茫然无措，他想哭，想抱着妻子哭，却不知道该抱她的哪一部分。
秋声看着这个失去魔法的男人，他的一半魔法将自己变成了活着的碎尸，另一半魔法却不知道去了哪里。“我再也不能复原她了是吧？”
“对不起……对不起……”龙三抓扯着自己的头发，号啕大哭。
凶手被捕、受审、获刑、入狱，整个流程没用太多时间，不知道动机，是竞争对手雇来的，还是狂热到发疯的崇拜者，搞不清楚，搞清楚了也毫无意义。
龙三和秋声再也不能登台表演，他们整天躲在家里，一个躺着，一个坐着，一个身体垮掉了，一个灵魂崩塌了。
龙三本来也去看了很多医生，但总是在说到“希望恢复我的魔法能力”的时候被赶去精神科。后来他又找到各路半仙，在家里各个位置给各式名号的鬼怪烧纸钱，除了把家里搞得乌烟瘴气以外，没起到任何作用。
他渐渐认命，唉声叹气，借酒浇愁，对着秋声怪异的躯体，一边流眼泪一边打自己。
“老公，我不怪你。”秋声说，“是我们自己玩魔法玩得太过了，我们不该用魔法骗人。”
“不用魔法，是吗？”龙三重复道，他认为这是妻子的暗示，那些不需要魔法的技巧，他还记得多少？
“不用魔法，我能练到以前的水平吗？”
“为什么不试试呢？其他魔术师都是这么做的呀。”秋声鼓励他说。
“你愿意等吗？”
“我都成这个样子了，不在这等你，还能去哪儿？”
这是个漫长的过程，龙三几乎是从头学起，手法的快慢、精准度，道具的精确、细密，每一个环节，失去魔法的辅助，对他来说都难上加难。
他无数次想要放弃，又无数次因为秋声的鼓励而重新站起来。
一开始，没有多少人认可他漏洞百出的表演，虽然大家都知道他遭
到了袭击，可能心灵也受到创伤，不会当面嘲笑他，但谁也不愿意花钱看他那些平淡无奇的节目。
于是，他把摊子支到戏院外面，在地上倒放一顶帽子，捏碎一把花瓣在手里，手往半空一抓，变回一枝红玫瑰。若被正排队买票的观众看到，倒也有几声稀稀拉拉的掌声，就像当年在街头卖艺时一样。
慢慢地，一枝玫瑰变成了一大束玫瑰，面前的观众从几个变成了几十个，到最后一层一层人头攒动，前排欢呼，后排喧哗。终于，戏院又邀请他回去，回到那个曾经属于他的地方。龙三的复原魔术成了他新的招牌，甚至有人传说，连博物馆那些碎掉的古董瓷器，都是龙三给变回原样的。
他终于又回到了神奇的顶峰，在没有魔法的帮助下。
机会成熟了，他选定一个星期五的黄金时段，让戏院挂出了“最后一场”的海报。
全城震动，每个人都想知道，龙三在最后一场魔术里，将复原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星期五转眼就到，戏院里挤满了人，老板叫人前后往复，足足查了三遍的票，清出去三十几个逃票的。纵然如此，人和人之间也没半点缝隙，吸口气都闻得出来旁边的人今晚吃的是什么。
前面表演的那些魔术虽也有人喝彩，但看得人终归是兴味索然，什么百变衣装，袖底出鱼，都是老把戏，也只有那些没见识的小孩还在瞪大眼珠子想看个究竟，叽叽喳喳吵个不休。
开场两个多小时之后，龙三总算上场了，刚往舞台中间一站，还没说话，场下便是一阵三分钟的掌声。他右手一抬，示意大家安静，场子里便马上鸦雀无声。
龙三穿一袭青衣大褂，瘦弱的身材显得有些干瘪，谁也猜不到他衣服底下有没有藏着道具。
“曾经，我有一个魔术被中断了，没有给大家表演完。”龙三不紧不慢地说，“今天，我想给所有人一个交代。”
四个助手各抱着一只大箱子走上台，他们将箱子放在舞台中间，取下挡在前边的挡板，露出里面的“东西”来。
“呀！我的天！”胆子小的已经叫出声来，胆子大的只管“咔嚓咔嚓”地拍照。
“这是我的妻子，在那次被中断的魔术里，她是最大的受害者。今天，我希望在你们的见证下，弥补我的过错。”龙三走过去，抚摸了一下妻子的面庞，与她相视一笑。
观众个个都嫌眨眼的时间太长，他们看着龙三拿出一块黑布，将四只已经拼接在一起的箱子盖住，箱子里断成四截的秋声立时被挡在了布的后面。
龙三隔着黑布抱住箱子，动作舒缓，在每一道箱子与箱子之间的缝隙处吻了一下。
然后，他直起腰，看着台下的观众。
戏院定格了十秒钟，无人说话。
龙三长出一口气，将箱子之间的挡板一一抽去，最后掀开那块黑布——
观众“轰”地响起一片掌声。
因为大家都看见秋声从箱子里坐起，活动自己的四肢，她站起来，迈着久违的步子在舞台上走了两个来回，身姿绰约，美妙动人。
“你成功了，成功救回了我的身体。”
说完这句，秋声停住手中摆动的怀表，直视着丈夫失神的双眼：“就到这里吧。”
秋声中断了她这次的催眠术——或许也是最后一次。在她为龙三设计的场景里，龙三重新学会了魔术，并拼回了秋声的身体。
她并不打算唤醒丈夫。
从此，龙三将不会再生活在悔恨之中，也不会再颓废下去，因为他相信自己已经复原了妻子。他眼里的秋声，完整并且美丽，他们又回到了过去的生活轨迹，又做回了魔术圈顶尖的搭档夫妻。
“老公，你知道魔术的悲哀是什么吗？”
“是什么？”
秋声半截身体坐在轮椅里，望着夕阳，想象着身后的卧室床上，自己那根跷动的大脚趾，回答说：“是可以骗所有人，却骗不了自己。”

转生申请书
正因为有太多的抉择，所以反而无法预知，究竟是哪一项决定了我们来生的命运。
我坐在天使办公桌前的时候，只是看着他，没有说话——他头顶的圣光更加明亮，看得出来他终于得偿所愿地升了职。
他也看着我，毕竟是熟客，想必已经认识我，良久才说：“你胖了。”
我无奈地一笑：“刚从中国回来，东西很好吃。”
他恍然大悟地“噢”了一声，看了一眼屏幕，“21岁，嗯，这次怎么死的？”
“走路照镜子，被车撞。”
“疼吗？”
“挺疼的。”
对话停止，见他这么多次，早发现他除了工作之外，完全不知道怎么跟人聊天。我只好把话题引向正题，“来生，我不想做人了。”
“为什么？”
“觉得做人太累，想要的太多，得不到的更多。”
他两只手撑住桌沿，身体前倾，“你要想清楚，你是轮回了无数次才争取到做人优先权的，你还记得自己做人之前是什么吗？”
“是蜗牛。”
“做蜗牛很开心吗？”
“我被小孩子踩爆了一万次。”
他在屏幕上新建了一份《转生申请书（人类版）》，“所以喽，说吧，这次做男人还是女人？”
我知道，冗长的转生倾向调查又开始了，“随便。”
“怎么能随便呢？我们把性别放在第一项就是因为它最重要！”
我想不明白，同一句台词每天要说无数遍，他为什么还能挤出这么丰富的面部表情，“现在可以选长相了吗？”
“外貌自由定制功能还在调试，预计下辈子上线。”
我心里窝火，“又是下辈子，你上次也说下辈子，这次还是下辈子！”
“我收到的通知就是这么写的，想长得好看，等下辈子吧。”他的语气还是一如既往地平静——传言非虚，天使根本没有情绪。
“那我还选什么？你们随机分配的相貌那么奇葩，做男做女有什么分别？”
“你刚刚这辈子不是美女吗？”
我一阵气苦，“就是因为太漂亮，八辈子都没这么漂亮过，恨不得分分秒秒都在照镜子，结果被车撞死了！我才活到21岁！”
“那你这次做男人吧。国家，选国家吧，选三个，要我解释吗？”
本着公平原则，国家完全随机分配，每个人可以选三个倾向国家，按顺序分别提高3%、2%、1%的分配概率，我他妈都能背了。
“选呗，反正也没什么用。”
“怎么会没用呢？”他还真是天堂的好员工，总认为自家产品完美无缺。
“我转生多少回了你自己说！我哪次不是首选丹麦？结果呢？我不是印度人就是中国人！”
他摆出一副客服人员的架势：“这是因为印度和中国人口庞大，从数学上讲，随机分配到这两个国家的概率就要大很多，比如分配为中国人的概率一般都接近20%。”
“是是是，你们的系统没问题，反正说来说去都是我自己的问题！那你来帮我选吧，我听你安排，总行了吧？”
这位天使大哥也不生气，很认真地在屏幕上查阅了一番，“嗯，最近几内亚比绍在搞优惠活动，转生就送长命百岁扩展包和八块腹肌，我觉得蛮划算的——”
“划算个鬼啊！”我迫不及待地打断他，“我才不要去非洲看动物大迁徙！”
“那索马里呢？这个地方一直在打仗，平均年龄很低，轮回速度快，转生一次只消耗三分之一的人类积分，适合多次往返，增加做人的次数，别人当一回人，你能当三回。”
“呃……谁要每次投胎都当炮灰啊？算了算了，不指望你了，丹麦、奥地利、新西兰，你这么填吧，快填。”
“我必须说明，这三个都是热门国家，转生成功率很低的。”
我白了他一眼：“要你管？”
“好吧。”他勾上三个国家，又对我说，“选一项天赋能力，这个总有用吧？实打实的，选什么就一定有什么。”
我一拍桌子：“你还好意思说！我上上辈子选了个航海天才的天赋，你把我转生到蒙古，看了一辈子风吹草低见牛羊，还没找你算账呢！”
“天赋和国家是分别独立的系统，出现矛盾属于正常情况。”他的每句话都理性得让人想抽他，“我的建议是，选天赋能力的时候一定不要选太过细化，依赖条件过高的能力。”
“那要是我选个炼丹奇才，你是不是要把我转生到梵蒂冈？”
他认真地想了一下：“不排除这种可能。”
上帝都找了一帮什么样的死脑筋给他干活……“反正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天使就是为了折磨我们。店大欺客嘛，这个道理我懂。”
“我们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让你们拥有更舒适的人生体验，让你们拥抱生命的美好，感受来自上帝的荣光。”
“谢谢你这口参鸡汤，我腻得慌。”我摇摇头，懒得再跟他争执，我顺着天赋表一条条看下去，终于，一个最长的词跳了出来，“英特那雄纳尔就一定会实现，这是什么？”
“是个BUG。”
“你们这还有BUG？”
“技术天使们说这跟底层代码有关系，已经写死了，想修正的话就得重写整个转生系统，所以就一直留着了。”
我来了兴趣：“那我选它。”
他在申请书上输入这个词，系统卡了半分钟，总算录入成功，“展开解释一下，英特那雄纳尔就一定会实现，该天赋能力下包含这样几个子功能：永远不受压迫，永远不受奴役，永远享有食物，永远为了理想而奋斗。”
“听起来还不错嘛，很万能的样子，就它了。”
“好，下一项，缺陷排除。”
“你们系统又升级了？”
“对，这是新加的功能，允许你们排除两个缺陷，这种缺陷可以是疾病也可以是性格，这是缺陷表。”
这个表长得拖到地上，还卷了好几层。
“这比天赋表多了十倍还不止好吗？你还说是为了我们好，就凭这些莫名其妙的缺陷，就看得出来老天爷有多变态！”
他不笑也不反驳，只是看着我，等我做出选择。
我一目十行地浏览着缺陷表，真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大部分缺陷从来都没听说过，白血病、艾滋病当然很可怕，但是看到“易发胖体质”也会忍不住想排除掉，“凭什么只能选两个啊，就不能让大家完美无缺地生活着吗？”
“这个问题我不能回答。”
我继续往后看，“玻璃心”“冲动型消费者”“选择困难症”——神经病，这上万个选项，没这病的也给吓出这病了，“哟，你们这还有绿茶婊啊，更新很及时嘛。”
“人间的风吹草动我们都会跟进。”
“其实绿茶婊不该出现在缺陷表里，它算是一种天赋技能。”
“好的，我反馈一下。”
太多了，太多了，真的太多了，根本没法选，排除任何两个，剩下的照样能让人生一片愁云惨淡，“不排除的缺陷一定会有吗？”
“不是，排除掉的100%不会出现，没排除的仍然遵循正常的出现概率。”
“唉，那我选经济点的吧，这个，家庭常见小病综合包和阳痿。”
“好的，家庭常见小病综合包内包括感冒、发烧、肚子痛、口腔溃疡和消化不良，阳痿则是——”
“不用解释，我懂，我当男人就要当得专业点，免得你们用这病来坑我。”
天使把选项输入系统，然后又等了十分钟才获得确认——“还有最后一项，是否接受物种调剂？”
“敢不接受吗？那些不接受调剂又等不到合适转生机会的，都被你们打发到地狱去了，我又不是不知道。”
他总算笑了一次，颇为诡异：“好的，我最后再跟你确认一遍。性别男，国家倾向依次是丹麦、奥地利、新西兰，天赋能力为英特那雄纳尔就一定会实现，排除的缺陷为家庭常见小病综合包以及阳痿，接受调剂，没有错吧？”
“没错。”我大概已经预料到即将展开的悲惨人生了。
转生就是一段自以为代表庄重与圣洁的音乐，
其实只是噪声，噼里啪啦，
轰隆隆咚锵锵……
然后，在一片光彩之中，迎来了我的新生：
我是一只小毛驴，从来不被骑。
我常常去配种，也常常去赶集。
我不生病不伤蹄，不拉磨盘不尿急。
我喝着多瑙河，抱着手风琴。
头顶一只胡萝卜，
嘿——呀，追也追不及！
我是一只小毛驴，从来不被骑。
我天天追夕阳，还夜夜踩流星。
我不打喷嚏不放屁，不摔跟头不滚泥。
我喝着多瑙河，抱着手风琴。
头顶一只胡萝卜，
嘿——呀，追也追不及！

湮没之主
我是一名医生，我的科室在医院的最顶层，很少有病人来找我，因为他们一般不会得需要我诊治的病；也很少有同行来跟我交流，因为他们都认为我擅长的领域不属于现代医学，而属于古代巫术。
基本上，他们都认为我是神经病。
可能跟我的病人们有关，前段时间被我治好的“大笑瞬移症”患者和“星座混乱症”患者，无论怎么看，都具有神经病的潜质。作为他们主治医生的我，同样被认为精神不正常也就无可厚非了。
但不管怎么说，我至少不是个惹麻烦的人。我的工资只是正常水平，住的只是租来的房子，老婆长得也不怎么好看，完全没有一点人生赢家的痕迹，所以大家总还不至于恨我。
可是，最近几天，我却招惹了一群人，他们都是医生，确切地说，是神经内科的医生。我知道，听到这里，你一定以为老天终于开眼让我的脑子崩溃了。
不是的，我自感还算正常。事情的起因，是神经内科的一位病人。这位病人姓吴，大家管他叫吴老头，得的是现代老年人的常见病——老年痴呆症。按理说，这个病当然不归我管，我确实也没能力管，他自七年前起就隔三岔五地去神经内科看医生，也从没想过来找我。
而这次，我之所以冒着被同行戳脊梁骨的风险去找他，是因为他快死了。
得了老年痴呆症，简单地说，就是智商退化，记忆退化，恶化到最后，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记得。吴老头也一样，一年前起，他就已经不认得人了，儿女也好，老伴儿也好，统统不认得，看见谁都是同一副表情——一种“我对你没有敌意，也没有任何亲近的意思”的表情，说得文艺一点，叫作“全世界都只剩下陌生人”。
其实以我的观点，将死的吴老头，大概连自己是人这一点都忘记了。当然，我不能把这话讲出口。
在得到吴老头快死的消息之后，我就每天往神经内科的护理中心跑，天天守在他身旁，只干一件事——给他讲故事。
讲的都是他自己的故事，比如他是在哪儿遇见他老伴儿的，他们年轻的时候最常去的约会地点是哪里，他老伴儿最爱做给他吃的是什么菜，等等。讲的这些全都不是信口开河，而是照着他家里那本厚厚的相册，一张张讲过来，几十年攒下的照片，一张没落下。讲得我口干舌燥，头昏眼花。
吴老头毫无反应，他现在的状态早已超越“我没有敌意，也不想亲近”，而是多种并发症爆发，眼睛睁不开，全身瘫痪，呼吸都要靠机器。
也因如此，神经内科的同行们才到院长那儿告状说我骚扰病人，而且是骚扰一个垂死的病人，情节之恶劣，心理之变态，完全满足吊销执医许可的条件。
院长问我动机是什么，是想攻克老年痴呆症吗？
我摇头说不是。
他又问那是想唤醒这个病人吗？
我还是摇头说不是。
他一拍桌子，说那你到底想干什么？
假如这个时候我不能证明我其实是吴老头的儿子的话，就肯定会被就地正法。但我确实不是吴老头的儿子，所以我只好保持沉默——毕竟，真正的原因更不能说，说出来的话，等于公开承认我是疯子了。
院长对我装死的表现非常不满，要我写检查。
我说可以写，但有两个条件：一是检查要在吴老头死之后写；二是吴老头弥留的时候我必须在场。
院长大概是被我惊人的勇气震傻了，没怎么纠缠便同意了。
时间过得很快，对吴老头来说更快，一周之后，神经内科通知我去见吴老头最后一面，我飞奔而去，抱着那本厚厚的相册。
吴老头喘得很厉害，眼角带泪，嘴角流涎，深陷在眼窝里的眼珠一丝光都看不到。神经内科的同行们守在他身边，认真地看着记录数据的仪器，随时准备宣布他死亡。
我默默走上前，把相册翻开，一张张地给他看——或者，他根本看不见。
但我还是愿意相信，相信还有最后一线生机，还有最后回光返照的奇迹。
“能想起来吗？”我轻声问，生怕声音太多震碎他余下的生命力，“能想起她的名字吗？”
吴老头舌头往外顶，我知道他在努力，其他医生也好奇地挤过来，他们大概是想知道最后的谜底到底是什么。
“你想得起的，我知道，你没有忘。”我继续鼓励他。
伴随着喷出的口水，吴老头发出了第一个音节：“唐——”
那是她的姓氏。
时间无几，死神，请再给他一点时间。
我握住吴老头的手，耐心地等待他回想，他满头大汗，胸口强烈地起伏，终于——
他说出了那个名字。
也就在同一个瞬间，我们的身后，传来一声轻轻的叹息和啜泣，我回过头，我知道那是谁——吴老头的妻子，唐老太站在那里。
我腾开位置，让她走过来，和与她共处50年的丈夫道别。
神经内科的医生们面面相觑，悄声互问：“这是谁呀，怎么从来没见过？”
当然，他们当然没见过。
这是“湮没之主症”，太在乎爱的人，只要被自己最爱的人遗忘，就会从这个世界消失。从吴老头忘记唐老太那天起，唐老太就消失了，归于湮没之中。因为，有些人活一世，只是为了在爱人的心上刻下记忆，他们活过的证据，都寄托在爱人脑海之中，爱人忘记，他们便不再存在。怎么说都可以，怎么说都让多情之人失去活下去的勇气。
所以，我才在最后时刻竭尽所能让吴老头回忆起他的妻子，让她可以重回人间继续余下的生命。我治的不是吴老头，而是他的妻子。
毕竟，被最爱的人永远地遗忘，实在是太过残忍了。

暖水瓶里的魔鬼
我是一个魔鬼，住在一只暖水瓶里。
我与其他同类没什么不同，不管是住在神灯里的，还是住在水瓶里的，我们都一样，我们都要等待那个打开瓶口的人，然后实现他的三个愿望。
等了很多年之后，我终于遇上了这么一个人。
当时，那只软木塞被轻轻地拔下，“啪”的一声，阳光照进来，晒在我的犄角上，我仰头看去，一个女孩正微张着嘴，俯视着我。
我出场的样子尽量不那么吓人，变成一团棉花糖一样的小精灵模样，用儿童节目主持人的语气向她作自我介绍。还好，她这个岁数的孩子都看过《阿拉丁神灯》，没看过《渔夫和魔鬼》，她很快就明白我是干什么的了。
“精灵，你能帮我实现愿望？”
“是的，不管什么愿望，除了创造生命和控制人的情感，我什么都可以帮你实现。不过，一共只有三次机会，你要想清楚。”
她昂起头看着我，伸出手摸我头上的犄角，“精灵都长你这个样子？”
“对，都这样。”
“看起来——”她似乎很懂行地点点头，“挺可怕的，像魔鬼。”
这已经是我最可爱的扮相了，“真是对不起。”
“我要说愿望了。”她高兴地拍手，身子跳起来，红色的皮鞋踩在地板上，“咚”的一声。
“你说吧。”这样的小女孩，是要巨大的玩具熊，还是要全套的芭比娃娃，或者是一屋子的漂亮衣服，又或者是一大箱零食，全在于她的性格，是缺乏安全感的、爱美的，还是贪吃的，不会有其他的——
“你让我的数学老师死掉吧。”
“什么？”
“我的数学老师啊，是个阿姨，很烦的，我想她死，你办得到吗？”
她的双眼纯净得像两片湖，清澈见底，一眼就能看到水底的死尸，“你明白死是什么意思吗？”
“明白呀，死就是这个人没了，没了多好，反正我不喜欢她。”
“可是，她是你的老师，你怎么能随随便便就——”
“哎呀，你话好多呀。”她捂着耳朵晃脑袋，“你行不行啊，是你说的可以帮我实现愿望的，我又没有求你！”
“好好好，我帮你实现，明天她就死，满意了吧？”按行规办事就行了，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天使，她要杀人就帮她杀呗。
第二天，教室的电风扇掉下来，切掉了数学老师的头，断开的脖子就像被车撞坏的消防栓，高压冲击出的血液射向天花板，如同喷泉。
我不知道她对这个结果是否满意，因为她很久都没有再来找我，剩下的两个愿望就像长在背上怎么也挠不到的两个疙瘩，没日没夜地折磨着我。
直到七年之后，她又拧开软木塞，我钻出暖水瓶，扩张身躯，飘浮在半空中，等着她的吩咐。
她已经长大了，一头齐肩长发，细长的眼睛，薄薄的嘴唇，带着轻视的笑容。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这次又要我杀人吗？”
“哎哟，你别把我说得那么凶残嘛，我又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恶妇，哪能动不动就杀人？”她还是喜欢穿红皮鞋，配上白色的袜子，就像染血的牙齿。
“好吧，那这次的愿望是什么？”
“你会整容吗？”
这比杀人简单多了，“没有什么是我不会的。”
“那你把我的相貌整成这个样子。”她递过来一张照片，“不要一模一样，七八分像就行了。”
照片上的女人有些眼熟，“我是不是见过她？”
她拍拍手，笑得两眼眯成一道缝，“你记性真好！准确地说，你见过她的头！”
噢，这是七年前被电风扇切掉头的数学老师。
“你是不是……压力太大，精神出了问题？人是我杀的，你不必——”
“哪儿那么多废话，你才精神有问题，我正常得很，你只管给我整容就行了。”
我叹息一声，虽然后悔无用，魔鬼也不能拒绝许愿，但把她变成这个样子，我还是心存歉疚，我伸出手盖在她的脸上，吹了一口气。
我又回到暖水瓶里，不再与她见面，这样也好，尽管只是七八分像，但我也不想看到被我亲手切下的头长在她的身上。她要顶着那副面孔去做什么，我想不出来。可以确定的是，她疯了，少年杀人的经历吞噬了她的灵魂，她应该不会再来找我了。最后一个愿望注定永远兑现不了，只能在我身上溃烂、流脓、发臭。
但是，某一天，软木塞还是被拔掉了，天光洒入，一片亮堂。
我又见到她，手指上戴着结婚戒指，“几年了？”
“四年，等挺久哈？”
“无所谓，魔鬼对时间不敏感。”
“我一直以为你是精灵。”
“就算是精灵，杀了人也变成魔鬼了吧？”
她跷着腿，红皮鞋一晃一晃，“你在怪我？”
“没有，是说俏皮话，没说好。”
“呵呵。”她假惺惺地笑了一下，“说起来，这几年你一定在回味我前面的两个愿望吧？”
“要揭开谜底了？”
她拿出钱包，取出一张照片递给我，“这是我和丈夫的合影。”
我看了看，两个人都笑得很甜，“你们很有夫妻相。”
“别人都说我们像兄妹。”
我蓦然全身一震，“所以他是——”
“没错，他是我那位数学老师的儿子。”
“我不明白。”
“你知道单亲家庭长大的男孩，一般都会有恋母情结吗？尤其是他妈妈在他小时候就死了。当他看到我的长相的时候，真是一点抵抗力都没有。”
“你很久之前就这么计划了吗？”
“唉，太执着是吧？”
“他妈妈一定要死吗？”
“你开玩笑吧，他妈妈怎么会接受一个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儿媳？”
我跟不上她的逻辑，也没更多精力去深究，“所以这次呢，又要我杀人？”
“不，这次不要你杀人，这次要你造人。我们结婚两年，发现生不出孩子。”
我摇摇头：“我早说过了，我无法创造生命。”
她张开双臂：“不需要创造，你自己不就是生命吗？魔鬼你听好了，我的最后一个愿望是，你钻进我的肚子当我们的孩子。”
“一定要这样吗？”
“当然啦，我太爱他，我的所有愿望都是为了他。你不会拒绝我吧？”
我是一个魔鬼，现在，也是另一个魔鬼的儿子。

皇上，你又偷肚兜
宫里出了贼。
专偷肚兜。
这个贼是皇帝。
所有人都知道。
皇帝以为大家不知道。
事情大条到这个程度，不管内廷还是外戚，从魏公公到叶首辅，大家都很头大。叶首辅头大的原因是，虽然皇帝整天除了在后宫搞女人，在朝堂打哈哈，但至少从未出过什么心理问题。他固然昏庸，但并不变态，现在好了，皇帝变态了，这一变态起来，更没心思干正事了。
而魏公公头大的原因则是，他穿肚兜，而且已经被偷了十几件了，洗一件丢一件，洗两件丢一双。浣衣局的女工打死了好几个，也不顶用，谁都知道这是皇帝偷去的，只要远远地看见他御驾亲窃，还要脑袋的都会躲得远远的。
魏公公白天无心工作，奏折也懒得帮皇帝看，统统送去御书房，夜里也睡不着。只因他思来想去折腾不出个主意，要说一件肚兜值不了几个钱，穿上一天然后让皇帝偷去也没什么大不了，但魏公公偏偏最怕穿新衣裳，尤其是贴身的衣物，那些个还没磨平的针脚线头，对他所剩无几的寿命都是莫大的折磨。
不让皇帝偷？难道自己悄悄洗？虽说也是从端茶倒马桶这些苦差熬上来的，但真让他再干这些粗活，魏公公自然不乐意。送到浣衣局就一定会被偷，那要不，不穿肚兜了？那也不行，皇帝知道自己有这个嗜好，万一哪天突然被扒开，发现没穿，岂不是欺君？魏公公心里亮堂，他可以奸，可以贪，可以滥杀大臣，可以陷害忠良，唯独，不可欺君，欺君就是死罪。
那还能怎么着呢？照着自己的老师，上一位太监首领，就是最后被魏公公阴死的那位的说法，要想在皇帝面前混得春风得意，秘诀就一个——别让他看书。书里的道理，至圣之言，随便拎几条出来，只要皇帝看明白了，脑子转了弯，自然天天跑出去找大臣，哪还有太监的事。而阻止他看书的法子呢，也简单，就是劝他玩，可劲儿玩，什么好玩玩什么，玩女人、玩木工、玩修锁、玩画画、玩斗鸡。
玩偷肚兜。
魏公公知道，别无他法，皇帝好上这口，就不会回头，除了陪他玩下去，没有别的选择。好吧，那就接着玩，而且，要玩就玩大的。
第二天，宫里的，宫女就不说了，从太监到少监，从少监到火者，只要下面没有的，都收到了魏公公的密令：肚兜列为宫中阉人指定着装，当天穿当天换，换下的统一送到浣衣局清洗晾晒，不穿者乱棍打死。
魏公公的号令，谁敢不听，况且能送去浣衣局洗衣服，多有面子的事情。大伙儿果然雷厉风行，过了一天，浣衣局外的晾晒场上，肚兜招展，遮天蔽日，如同沙场军旗，莫不是魏公公的亲随嫡系。
魏公公想，有了这么多打掩护的，总偷不到自己头上了吧。
当天夜里，浣衣局来人报告，舌头打战，“肚兜，肚兜，全没啦！一件儿不剩！”
前一天。
皇帝正在看叶首辅的奏折。
“臣闻：君者，臣之父也，臣者，君之子也。欲称子之任，唯以父事见寄。臣披沥肝胆，欲设御前肚兜营，辖壮汉五百人，专代陛下行肚兜来去之事。今陛下亲往，折损龙体，臣不胜羞惭，是以冒死，愿尽区区，唯陛下垂听焉。”
皇帝思量半晌，终于写下朱批：准奏。

捉迷藏
对付鬼魂的方法有很多种，据说光是东方的道学家就写了几百本书详尽地介绍各种技巧。虽然其中一半是骗人的，剩下的一半里又有一半是重复的，但也足以证明这是一门高深而严肃的学问。
“我只会其中的一种！”欧阳昭震竖起一根手指，他的手指修长，像是跃出海面的鲸鱼，“到目前为止，成功率是百分之百。”
坐在他对面的是一对夫妻，丈夫穿着墨蓝色的西服，衬衣扣子没有一颗是松开的，他只顾望着手机，还未看欧阳昭震一眼；而他身边的妻子就不一样了，这位夫人尽管被包裹在鲜艳的呢子外套里面，但仍看得出她因为过度焦虑而憔悴的身形，从一开始，就是她在说话。于是她问道：“那您现在处理过几只鬼了？”
对于“处理”这个词，欧阳昭震心里不禁觉得好笑，他竖起的手指并没有弯曲回去，“一只。”
丈夫鼻子里哼出气：“这个百分之百还真是准确。”他总算逮到机会表达他的不屑。
妻子也错愕地张大嘴巴：“老师，我们是听说您很厉害才来找您的呀。”
欧阳昭震看着手腕上的表，表盘上有明显的裂痕，时间定格在5点47分，并不是此刻的时间，秒针也没有动，“为了保持成功率，我推托过很多个客户，我很清楚，为了保持百分之百的成功率，就得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所以——”
妻子的瞳孔放大了一圈，“您有十足的把握？”
“当然有！”欧阳昭震抬起头，望向他们，“因为我曾经处理的那个鬼魂，也是我的女儿。”
丈夫脸上的表情稍有异样，他放下手机，与欧阳昭震的目光相接，“对不起，我没想到——”
“不要误会，我说这个只是为了生意能做下去，跟感情什么的没有关系。你们的女儿去世多久了？”
妻子看了丈夫一眼，然后说：“47天。”
“她是怎么死的？”
“我在家里和她……和她……”妻子望着丈夫，欲言又止。
丈夫伸手按住妻子的手背，点点头，让她说下去。“我在家和她捉迷藏，我们玩了一下午，为了让她玩得开心，每次我都故意假装不知道她躲在哪里。轮到我躲的时候，我都躲在好找的地方，一听到她喊‘找到你啦’，我都会乖乖地出来。最后那次……最后那次……”妻子的声音有些哽咽，她调整了一下继续说道，“轮到她躲我来找，可是刚好我的电话响了，是公司那边紧急的事情，我就去接电话，一接就接了半个小时，等我再去找她，已经来不及了……她躲在一个箱子里，那个箱子只要一扣上就会自动锁上，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已经死了。”
“是窒息死亡？”
“是的，都是我的错，我不该去接那个电话，同事们都说工作狂不好，我一直没当回事，现在终于……”妻子用手捂着嘴，眼泪慢慢流了下来。
欧阳昭震脸上倒没什么变化，“那么，自她死后，她每晚都会回来？”
丈夫继续说道：“是，每晚都会回来，还会发出叫声，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总之，是很诡异的声音。”
妻子突然按住桌子，声泪俱下：“她一定是恨我！一定是恨我才会这样的！她还那么小，只有5岁啊！是我这个做妈妈的不称职，才把女儿变成冤鬼的！”
“是不是冤鬼倒不一定，不过，她穿得倒是挺漂亮。”欧阳昭震唇边有了一丝笑容。
“老师您说什么？”
“淡蓝色的发夹、粉红色的连衣裙、白色花边袜子，还有一双亮蓝色的小皮鞋，这种打扮确实很漂亮，对不对？”
丈夫眉毛一挑：“孩子火化的时候就是穿成这样，老师您当时也在吗？”
“呵呵，我当然不在。”欧阳昭震望向自己身旁的椅子，“不过，你们的女儿，她现在就在这里呀。”
夫妻二人同时向椅背靠去，面色如土，“老师，您别开玩笑！”
“作为一个招魂师，看到鬼魂只是基本功，我每天都见到好几百呢。”欧阳昭震笑着说，“我没兴致吓你们。你们这种状况再平常不过了，简单说就是，你们看不见你们的女儿，但她呢，看得见你们，这个就像——捉迷藏。”
夫妻二人说不出话来。
“其实事情既不复杂，也不恐怖。你们的女儿，毕竟只有5岁，她不理解什么是死亡，她以为自己还活着，还在继续和妈妈捉迷藏。只不过，再也没有人找得到她了，她很失望，倒是轮到她找的时候，轻而易举，不怎么费工夫就能找到你们，找到之后呢，喊上一句‘找到你啦’，就算大功告成。所以，你们每天晚上听到的恐怖叫声，并不是要找你们寻仇，只是你们的女儿在跟你们玩游戏。”
“我会的唯一一种处理鬼魂的方法就是直接与他们对话。假如你们不想再看到她，我现在就可以告诉她，游戏结束了，捉迷藏的游戏结束了，这辈子作为你们女儿的游戏也结束了。”
丈夫和妻子对视着，互相从对方眼睛中寻找着确切的答案。
欧阳昭震低头看着表盘，那个定格的时间，他的心底宁静而沉默，那是他女儿死去的时间，也是他束缚女儿的鬼魂，让她游走人世与冥界，替自己沟通人鬼的时间。
她此时坐在那对夫妻中间，这个游戏，永远都不会结束。

被囚禁的鱼
我觉得，不会有人来救我了。
通信器里只传来“沙沙沙”的杂音，雷达屏幕上也看不到任何有意义的信号。我努力压制了一个月的绝望感最终还是从心脏顺着血液往身体各个部分蔓延，分辨不出这种绝望是因为死亡临近，还是因为意识到无人挂念。
我看着舱壁上的电子日历——已经被困54天，食物吃完了，饮用水喝光了，除了头昏眼花和口干舌燥，我好像没剩下什么活着的证据。
还有坚持下去的必要吗？失联这么多天，没有一个人联系过我，我也想象不出他们为我着急的画面，认识我的人都算不上朋友，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又一个无用的人腾出了一片生存空间，仅此而已。假如能脱困的话，还有没有想见的人，我在脑海里回忆，可惜一个也想不出来，大概是因为太饿太渴，而不是真的没有，我希望如此。
还记得出发的时候，有人劝过我放弃这次行动，是谁来着？是以前的老板，还是哪个多事的路人？想不起来。不过理由是很清楚的，说这样的行动没有意义，到这么偏远的地方来，浪费钱不说，捞不到好处不说，最关键的是，你的设备这么一般，达不达标都是未知数，何必跟自己的命过不去。
他说得挺准的，我没听，所以这回我死定了。
我摇摇晃晃地坐回驾驶台前，又按了一下启动按钮——发动机还是没有任何反应。这些天，我把这件注定没结果的事做了成百上千遍，每次都企图有个美满结局——我应该是已经疯了。
驾驶台边还有最后一点可以喝的水——一只小鱼缸。里面游着一尾黄白条纹的鱼，一对圆鼓鼓的眼睛鄙夷地瞧着外面——它的伙伴半年前就死了，只剩它继续在这里做囚徒。当时那具小尸体漂在水面上，它浮在旁边平静地吃鱼食，直到现在，这尾鱼从没跟我抱怨，我便以为它大概和我一样，不喜欢同类，也不愿被同类喜欢。
因为同类总是怀有动机不纯的恶意，不似我跟它之间，并无任何你争我夺的瓜葛。
我把吸管伸进鱼缸里，含住这一端，缓缓地吸了一口——不像想象的那样腥臭，有点细沙一样的刺舌感，大概是鱼的粪便。
我没喝多少，看不出水面有下降。
脸贴着鱼缸外壁，我与它对视，听说鱼的眼睛是复眼，在它看来，外面站着千千万万个我——鱼大概都是有免疫密集恐惧症的吧。
千千万万个我即将喝干这一缸它赖以生存的水，因为那也是我赖以生存的水。
我知道这其实什么也改变不了，受困于此的我们不会得到任何援救，唯一改变的，就是谁死在前面。
我又把吸管伸了进去，鱼绕着它游了两圈，又试探着吻了一下——它知道这其实是杀死它的凶器吗？
我用力吸起来，屏住呼吸，不去想水里的奇怪味道，也不去想它是不是感受到恐惧，水面渐渐开始下降。
……
我又活了三天。
鱼缸里还剩下一点水，只够刚好没过那尾鱼。
在我的末日降临58天之后，它的末日也要来临了。
除了偶尔上涌的胃部酸气，我嘴里都是鱼粪的味道，再吸几口，水就会被我吸干，鱼就会在干涸的缸底翻动几下，嘴巴一张一合，最后死掉。
我在想，它死之后，我要不要吃掉它的尸体？
其实它跟我一样饿得毫无营养价值，鱼食早就没了，它吃了很多天自己的粪便。
胃里一阵翻涌，我想起以前听来的新闻说，一个人和一头驴被困在矿井下，起初人很孤独、很害怕，便靠着驴跟它说话。后来人很饿很渴，便杀死驴吃它的肉、喝它的血，最后人得救了，皆大欢喜。
也许，我把鱼吃了，就会有人来救我了？
看着只有巴掌大小的它，我确信——我真的疯了。
我勉强站起来，走到窗边——
外面是一片黑暗，那是深海的景象，我的潜水舱被漩涡裹进这片深不见底的海沟，卡在两块巨大的岩石之间，发动机和机械臂全部损坏，动弹不得。
愚蠢也好，自负也好，我的逃生设备应付不了这个海洋深度，如果我尝试开门出去，根本不用想升上水面，海底的压强就会将我挤扁。
我觉得，不会有人来救我了。
但是，我可以救你，对吧。我用吸管戳了戳傻愣着的鱼。
我左手抱起鱼缸，右手开始旋转舱门上的开关。
门打开之后，我们都将得到永远的自由……

寒山施雨夜
九月初一，大雨，一年前往京城赴考的张公子便在这日又借宿到山中的寺庙里。
这寺庙与别处寺庙大有不同，旁人看来颇为怪异，怪就怪在一庙上下，十多个和尚，个个都戴面具，从未以真相示人，好事者言“佛曰无相”，和尚们也只摇手不应。
和尚们与张公子也算有点旧缘，虽谈不上至交，但佛门中人，不计深浅，故都与他无甚隔阂，打个佛语，说个笑话，倒也有趣。
在这一来二去之间，和尚们听闻了张公子落榜之事。他虽自言卷中珠玑、殿前流利，然则终究未能入考官法眼，别说登科，怕是连名字都没被皇帝扫过一眼，更遑论天子门生，只是如梦中呓语，徒惹人笑罢了。
和尚们见他说得凄凉，便不忍细问，只言来日方长，他年得步蟾宫，天下扬名，亦未可知。
张公子大笑，说：“诸位师父有所不知，家中老父年岁见长，与学生有约在先，倘使这年榜上无名，自当归乡接手家中生意，好让长辈安心。”
和尚们点头道：“子承父业，却也应当。”
张公子站起身来，朝殿上佛像一瞥，道：“师父们自顾安然，岂不怜学生身陷铜臭的苦处。”
和尚们顿时哑然。
张公子又道：“商贾之家，必有奸猾，学生苦研圣贤，久读经书，便是要除掉生来的狡诈薄情，如今功亏一篑，岂不无胜悲惶？”说到此节，张公子一时情难自抑，洒下泪来。
和尚中年齿最长的那位，法号“无藏”，他的面具也最淡雅，几无颜色。这许多年来，他一向代行方丈之职，开口道：“张施主一心向学，此心若诚，在何处不是为学，在何处不是崇圣？我佛法有言，佛无在庙宇，佛无在西天，佛在吾心。”
张公子恨然道：“师父说得倒轻巧，只怕是久居深山，不为凡事所恼，便不知凡间诸事不顺之苦。”
无藏双手合十，轻声言道：“明镜自有清净之法，尘埃亦有沾染之所。”
恍然之间，张公子念及“明镜本清净，何处惹尘埃”之语，心下空明，茅塞顿开，跪在无藏面前道：“师父之言，醍醐灌顶，如今尘世不遇，进无寸功，退不甘愿，自当在此出家，以了凡心。”
是夜，秋雨更甚，水漫过膝。
无藏安顿张公子睡下后，悄然来到方丈禅房，道了声“是我”，里面才有人应了声“进来吧”。
无藏走到床前，扶床上那人坐起，道：“他来了，明日便给他剃度。”
床上之人也戴着面具，却是寒白如雪，不见一笔勾勒，他道：“寺里已有几人？”
无藏道：“回方丈，算上张施主，共有十八人。”
方丈慨然长叹：“十八人，十八件未果之事，这张施主，今时未有及第，倦怠心神，疲弊身形，便欲无复进取，却还归罪商贾，为己开脱，真真可悲。”
无藏道：“此地十八人，何人不是如此，何人不是向之匆匆，去也匆匆，言之未信，行之未果，终究无疾而终。”
方丈摘下面具，苍老之容，隐约可见张公子的相貌，道：“老衲六十岁在此出家立庙，以悔终生无义，不学无术。哪料到，寒山每逢施雨，时空混沌，千万乱踪，不曾想我在此遇见十七个自己，个个只求凡事之果，不劳凡事之心，终致年年半途而废，一无所获。”
无藏愧然不言，也摘下面具，却是一张中年张公子的脸，良久，说道：“是以法号无藏，愧疚难当，无处可藏。”
寺里十八个年岁各异的张公子，便是他这一生，十八件欲行未果，自毁前程之事。
世间凡人，莫不如此。

如何继承一艘飞船
“是这样的，先生，如果您不能证明您是第一继承人，我们就不能把飞船的所有权转让给您。”飞船管理处的业务员秉承良好的职业态度，脸上挤满了微笑，虽然她讲出的每一个字都让我感到恶心。
“我还要证明？我不是给你摆了一大堆证件吗？你看这个，是我的社保证，对吧？还有这个，是我的护照，还有这个，看到没，最旧的这个，是新移民证。这还不够？”我看着桌面上这一堆各种颜色的证件，恨不得把它们全塞进业务员的嘴里。
“用这些证件确实可以证明您是周家的长子，这一点我们并不怀疑。但是，现在的问题在于，您必须进一步证明您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我是我爸妈的亲儿子！唯一的亲儿子！还能有几个继承人？”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按照我们这个星区的继承法，动产和不动产的继承顺位相反，也就是说，飞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您的爷爷，然后才是您。”
我几乎要从座位上跳起来，想把眼前这个自以为聪明、拿根鸡毛当令箭的业务员一巴掌拍死，如果制定继承法的人也在这里的话，那也一并拍死。
“我爷爷都死好多年了！继承个屁啊！别浪费我时间行吗？”
“是这样的，我调取您的信息之后，没有看到您爷爷的死亡证明，所以我不能排除他尚在人世的可能。说不定他老人家正搭乘某趟星际航班赶来继承这艘价值7600万星元的飞船呢？”
“我说，你强调飞船价格是什么意思？想暗示我是为了这笔遗产来诈骗的吗？”
“先生，我断无此意。但是现在，与其在这里和我争吵，您还不如尽早采取措施证明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您的爷爷已经过世。”
“我的家乡远在五万光年之外，往返一次的成本比你的年薪还高。而且，他住的星球早就被外星人轰成太空尘埃了，这么多年了，我哪弄得明白他到底归哪个局管？”
“是这样吗？那就恕我无能为力了，不能证明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就不能为您办理过户，这是我们的规定。”
我站起身，俯视着这个死板的业务员那贫瘠的头顶，手指微微弹动，看来不给她一点厉害瞧瞧，她还真以为我是跪在“规定”面前束手无策的凡人了，我就让她见识见识什么才叫真正的神技。
“那我现在就证明给你看。”
无视她鄙夷的眼神，我念起一长串古老的咒语，虽然我已经很熟练，每个词的意思也记得清清楚楚，但还是没法加快速度，足足五分钟，在她叫保安把我请出去之前，我念完了咒语。
空气里有不安的气氛在弥漫。
我沉默是因为我知道即将发生什么，她沉默是因为她不知道即将发生什么。
一道光从墙上照射过来，照亮我们左侧的角落，那里正站着一个老头，满脸愤怒和不服。
“爷爷，你好！”我朝老头招招手。
业务员大概想喊什么，但由于她张大了嘴巴表达惊惧，估计是腾不出嘴来。
爷爷慢慢地飘过来——拖鞋吊在大脚趾上，伴随着一道阴风，“你小子，这么多年了，也不来看看我！今天把我招出来干吗？”
“我这不是忙吗？爸妈死了，他们留了艘飞船给我，我来办继承手续，但没您的死亡证明，所以办不了，”我又转过头去对业务员说，“喂，现在如何？你看得出来他已经死了吧，要我描述细节吗？”
业务员毕竟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看得出来她在努力控制自己不要害怕，“是，是这样的，既然……既然第一继承人已经死了，您，当然可以继承，只是……只是我们还需要一份正式的文书，以便……以便应付下周法务人员的检查。”
这才是我想要的结果，心情顿时好了许多。我朝爷爷吹了口气，他顺着这道风又慢慢飘了出去，直到软软地贴在业务员背后的墙上。
“孙子，你不知道我一个人在坟里多寂寞呢。”
“放心，马上就不寂寞了。”我走到墙边，按住爷爷的头，从上到下把他用力地粘在墙上，再拿起墙角的加湿器往他身上喷了些水，“您就待在这里，这一周会有很多人来看您的。”
那个被吓傻的业务员还在望着我愣神，我抢过她桌上的公章，转身就在爷爷脸上盖了一个，“很好。这就是你要的文书了，我爷爷会在这一直陪着你，直到法务检查结束，这下您满意了吧？”
这个漂亮的女业务员脸上的颜色我已经无法描述，但看到喜欢年轻美女的爷爷在她背后得意地吹着口哨——好吧，虽然听起来是一阵阴森的鬼叫——我还是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好事。
拿起飞船钥匙之前，我终于忍不住对她说：“对了，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其实我是这个星区最强的招魂师？”

遥远的吻
刘博士起初很抗拒，对领导布置的这项任务有很多想法，认为这一定又是哪个瞎指挥的蠢材拍脑袋想出来的主意。
“哪有给机器人设计亲吻功能的？”他在家里不止一次跟妻子抱怨。
妻子是个家庭主妇兼小说作家，说话总是细声细气，不管是跟菜贩还是编辑打交道，都面带微笑，语出如春风拂面，“多浪漫的功能呀。”
“浪漫顶什么用？这是科学！不是儿戏，我的机器人是上去研究岩石的，不是去寻花问柳的。”刘博士还是不服。
妻子递过一杯水：“你就浪漫一次嘛，就当给我看，好不好？还是说，这个功能设计起来很难？”
刘博士眉毛一挑：“哪里难了！我一个小时就能搞定，你等着！”
最了解丈夫脾性的，当然是她，无疑。
刘博士第二天就在研究所忙开了，虽然与妻子曾经谈过十年恋爱，结婚也已五年，但设计起亲吻的功能，还是略显生涩和害羞。他悄悄打开网页，四顾无人，认真地研究起亲吻的技巧来，什么轻吻、推动吻、吸吻、法式舌吻，一个个暧昧的名词看得刘博士眼花缭乱。他不禁感叹果然隔行如隔山，就像读博士时那位导师说的，任何一件事花费时间去研究都能找到一个广阔的世界。
他按着亲吻的种类列出关键性的数据，力度、嘴唇开合程度、唾液分泌量、持续时间，甚至接吻时男方的手放在什么位置最合适也有好几个备选，细细数来，竟有差不多十个空格需要填写，光是这项琐碎的统计工作，就花了刘博士半个小时的时间。
不过他也没工夫想与妻子的赌局，又马不停蹄地为机器人更新动作机能，写一个全新的程序加载进去，手部的力量要调低下限，不然会把对方捏碎，颈部的活动范围要更大，方便做出更多花式动作，要不要增加一点语音功能呢？接吻的时候扬声器里发出“嗞嗞嗞”的声音，虽然提高了真实度和现场感，但听起来还是很有恶趣味的样子，刘博士被自己逗笑了。
想到这里，刘博士给领导去了个电话：“机器人要亲吻的是谁呀？”
“也是个机器人。”
得到这样的答复，除了骂领导一句“变态”之外，似乎也想不出别的评价。
一直忙到后半夜，那台机器人总算学会了一些亲吻的基本礼仪：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并不需要用X光检查对方的武装，亲吻的同时不要把对方的脖子拧断，吻完之后提高面部温度是为了拟真，而不是将对方的脸烤化……
刘博士回到家，精疲力竭，妻子问如何了，他点点头，嘴上不禁一笑。
“你也觉得很浪漫是不是？”妻子问。
“才没有。”
月球。
“发现目标。”探月机器人发回信息。
“接近。”地面控制中心下达指令。
履带在地面缓缓驶过。
“已接近目标。”
“吻她。”
控制中心的所有人望着大屏幕，满脸期待，屏住呼吸。
探月机器人吻了下去，力度、角度、时间都恰到好处，监控中心传来“嗞嗞嗞”的满足声响。
顺着机器人的摄像头，所有人看见面前亮起了灯光，那台在月球滞留了如此之久的机器人终于再次启动。
“她醒了！”有人高喊。
刘博士挠挠头，对着麦克风说：“欢迎回来，玉兔。”

四姨生了个叉烧包
听说四姨确实生了一个叉烧包，大家都很紧张。
村子里有让小孩摸孕妇肚子的习俗，只要小孩的手搭上去，说生男就生男，说生女就生女，准得差点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以当村东那个胖小孩杵在四姨面前，嘴角挂着口水说出“叉烧包”三个字的时候，在场的人都愣了，一时不知如何接下句，什么“男孩好，男孩传宗接代”，什么“女孩好，女孩孝顺”都吞回了肚里，大家一边回味中午吃的叉烧包到底是什么味道，一边往外挤圆场的话：“这小孩得有7岁了吧，上7岁就不准了，咱换一个。”“什么叉烧包啊，吃撑了吧，滚一边玩沙子去！”
大家都张罗重新找一个小孩的当口，四姨手一抬，不以为意地说了句：“散了吧，叉烧包就叉烧包。”
那是当然了，四姨是从外面嫁过来的，村里这一套她从来就没信过，要不是给各位长辈一个面子，她那好牌子的孕妇装怎么肯让油嘴油手的小孩碰？所以，大家也不再勉强，遂了四姨的心意，怀胎十月里，也没人再提过这事儿。
但不提，不代表大伙不信，每个人掰着手指算日子，日子一到，都候在四姨家门口等消息，果然没等到啼哭，只听到四姨的号啕。
她到底是生了一个叉烧包。
大伙最开始也激烈地讨论些学术问题，比如：这个叉烧包的馅儿是猪肉还是人肉？是生的还是熟的？几斤几两，是不是够申请个世界纪录啥的？是男叉烧包还是女叉烧包？争来争去，争不出个结果。
别人家可以把这事儿当智力竞赛来用，四姨家就不行，她公公中风一年，瘫在床上话也不说，动也不动，除了不能光合作用，跟植物没什么区别。医生都放弃了，一大家子只能指望点医学之外的奇迹，具体来说就是四姨的肚子，盼她争气，生个大胖孙子，冲冲喜，让老人重新焕发生机。
结果，四姨生出个叉烧包。
等到叉烧包满月，村里跟四姨家沾亲带故的人才真正着急起来，这该送什么好？学步车？用不上。奶粉？就着叉烧包当早饭吗难道？小阳伞？四姨带孩子出门哪需要这个，往兜里一揣不就完了？大家想破脑袋抓破头，发现除了直接送钱之外，一点选择余地都没有。
于是他们开始讨论送多少合适，这是不成文的规定，有多亲送多少，谁送多了那是挑事，是破坏全村的团结。为了避免“这钱拿去买点豆浆凑一副”和“你生得真好，再接再厉多生几笼”两种不讨好的结果，送少送多都是不行的。大家吵了半天，定下了“588”这个吉利的数字，还谐音“无办法”，表达一点“天命如此，终究难违”的唯心主义宿命观，让四姨接受这个惨痛的现实，也减轻一点她身上的负罪感。
但到了四姨家，大家发现四姨跟一个月前全然两样，忙前忙后，笑脸相迎，连点坐月子的样子都没有。大家连连感叹“这生叉烧包就是跟生孩子不一样”。
送上礼钱，话完家常，打破了尴尬的气氛，大家就开始问叉烧包的事儿，名字起好了没有啊？四姨带叉烧包辛不辛苦呀？夜里哭不哭呀？打算上镇里哪所幼儿园呀？
四姨也都微笑着一一回答，名字一岁的时候再起；带叉烧包不辛苦，他很乖很听话，也不认生；他夜里不哭，在冰箱里安静得很；听说有家幼儿园是素食的，打算去试试。
大家听四姨说得头头是道，暗想村外来的女人看来也能出模范母亲，纷纷表示要把叉烧包抱来看一看。
四姨春风得意，说“叉烧包在他爷爷床边，天天盼着医学奇迹呢”，她起身往屋内走去，要去把叉烧包抱出来。
四姨走进公公的卧室，只见那老头儿已经坐直在床头，牙齿开合，腮边流油，手中拿着半只叉烧包：“媳妇儿，你咋知道我好吃这个？这叉烧包真香，嚼起来一点儿不腻，是什么馅儿的？”

遗忘的故事
“通知已经下来了，董事会那边决定撤资，按照之前的规划，护理中心明天就要关门，所以你看，你妻子？”
老郑搓搓满是茧子的手，问：“护工都撤走了吗？”
院长叹口气：“两个月没发工资了，不能耽误大家吧。”
“那能不能……”老郑拿不准这个要求是否过分，“再给我半天时间，好吗？”
“你要做什么？”
“我老伴儿她，在中心有一些朋友，她要跟他们道个别。”
院长挑高眉毛：“这怎么可能，她的病那么严重，应该已经不认识人了呀。”
“是，她不认识人。但是别人对她的好，她还是记得的。”
“好吧。时间是有，今天下午就可以，不过大部分护工都走了。”
老郑咧嘴一笑：“多谢，多谢！我有办法叫他们回来。”
杨老太琢磨了很久，才想起门的旋钮是往左拧而不是往右拧，她走出卧室，看见桌子旁正坐着一个老头子——他在拨弄自己种的太阳花。
“你也喜欢太阳花？”她走过去，坐到老头身旁。
“老伴儿喜欢，跟着研究过一阵子，挺好养活的。”
“是啊，一种下去，可劲儿地往上蹿呢。你看大红色这株，才没种几天，花骨朵比别的都开得大！”
“还挺香。”
“对啊，对啊，你这老头儿，真会说话。”
老头子憨笑两声：“老姐姐，院里让我来跟你说，你可以出院啦。”
杨老太瞪大眼睛：“真的？”
“这还有假，手续明天就办好。”
“那……”杨老太两只手贴在花盆上，“我得跟大伙儿道个别。”
“那可费事儿。”
“相识一场不容易，尤其我这个岁数，头晕眼花的。”
“行，行，行，随你，只有今天一下午的时间啊，明儿一早就得出院。”老头子站起来，准备离开。
“老哥，谢谢你啊。我还不知道你叫啥呢？”
老郑不答话，冲妻子点点头，满脸堆笑地出了门。
杨老太推着一辆小推车，那是护士们用来送药的，好说歹说被她抢来了一辆，上面整整齐齐地摆着四盆太阳花，一盆一个颜色，各有各的漂亮，太阳一照，浑似在发光一样。
她走到尽头的屋子门口，门牌号是109，门上贴着一幅画，画了个胖娃娃，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正盯着她。杨老太挠着腮帮子，思量着住在屋里的是谁、叫什么，想不起来了，别说是姓名了，是男是女她都想不起来了。
她只记得自己常来这个屋串门，跟人聊天，说这个说那个，热闹得很。于是，她敲了敲门，问一声：“有人吗？”
“有人，有人，来啦！”
屋里的人开门的时候，正看见她局促地摆弄着花盆里的叶片。
“哟，您又来啦？”
他认识我，杨老太放心了，没走错地方，她盯着对方的脸——国字脸、浓眉毛、塌鼻梁、白头发、白胡子，叫啥、哪里人、得了啥病，一概记不得。管他呢，就叫他109吧！杨老太随后说：“那可不，我哪儿坐得住呢。”
“是，是，是，您呐，老顽童一个。”109腾开路，让杨老太和小推车进屋。
屋里收拾得很干净，桌子上、地板上、床铺上，什么都没有：“你还挺会收拾。”
“老毛病啦，改不了。”109拿过一只杯子，给杨老太倒了一杯水，“我说老姐姐，今天是来做啥？”
“我要走啦。”
“走？”
“我要出院啦！”杨老太连说带比画，“哪能像你这种老病号，天天耗在这个地方。”
“那是好事啊，我在这儿住了一年半，也没见好，还是你有福气。”
“可惜以后就见不着啦。”
“说哪儿的话，咱都有儿有女的，一大家子都还见不过来呢，回去好好享福吧！”
杨老太喜不自禁——不过儿子叫什么，女儿叫什么，都长什么模样，她一概记不起来：“来，老弟，临走了，我送你一盆花。”
那是盆淡蓝色的太阳花，娇艳可人，看着就叫人喜欢。
“真好看。老姐姐，你可真是手巧，种的花跟你的人一样好看。”
“你真会说话。”杨老太把花盆放到桌子中央，瞅了两眼，觉得不好，又往右边移了一些，这才满意。
“那几盆还送给谁呀？”
杨老太望着剩下的三盆花，愣愣神儿：“对呀，这些应该送给谁来着？”她待在原地，想不出答案，说不出姓名。
109一拍脑门儿：“哎呀，对了……”他翻开枕头，拿出一本书来，“老姐姐，你给我帮个忙，帮我把这本书还给值班室的王医生，借半个月了，老是忘。”
杨老太把书接过来，满口答应着：“成，包我身上。”
“可谢谢您啦。”
“王医生、王医生、王医生、王医生……”杨老太怕自己忘了这个名字，从109出来后就反复念叨，像是学来的咒语。
值班室难得空荡荡的，要按照往常肯定是挤满了病人和家属，一个个有说不完的话，让人不得安宁。
杨老太手上推着小推车，嘴里念着“王医生”，车轮碰在门槛上，花盆颤动，她忍不住“哎哟”一声，随后屋里有人走了出来，她再一抬眼：“你是……”
“杨老太太，我是王医生呀，你不认识我了？”
王医生应该长什么样子，她记不得，不过这人穿着白大褂，错不了：“哦，对，王医生，瞧我这记性！”
“老太太这是干吗来了，还推着小车？您种的这些花，我可买不起哟。”
“哈，哈，哈，王医生真会说笑。我这不是要出院了吗？多谢你这些日子的照顾，送你一盆花。”杨老太挑了白色的那盆，“瞧，跟你这衣服一个颜色，多般配。”
“谢谢，谢谢，我正愁窗台上没东西放呢。”王医生捧过花盆，左右端详着。
杨老太又瞧见小车上的书：“还有，这有本书是你的。”
王医生看看封面，摇头说：“这不是我的，老太太，这是本诗集，我一个医生，怎么会有这样的书呢？你一定是搞错了。”
“搞错了？”杨老太有些不知所措，这本书是谁放在我小车上的呢？是谁来着？她百思不得其解，在屋里走来走去直着急，“书是谁的？剩的花又要送给谁？我该往哪儿去？”
王医生把花盆搁在窗台上放好后又走了回来，把书来回翻看了两页：“说不定是小卖部老吴的，他整天坐那儿卖东西，就爱看书打发时间。老太太，你不如问问他去？”
“老吴？哦，对，老吴。”杨老太心里突然照进一道光，“找老吴去。”
至于老吴长什么样子，她却没工夫细想。
杨老太兜了个大圈子才走到小卖部，这地方她不常来，但每次来都特别高兴。为什么高兴？她一边推着小车一边想。“老妹子，又来喝甜水吗？”老吴站在柜台后面说。
哦，对，因为每次来都有甜水喝。她边想边说：“是啊，来喝甜水，有吗？”
“有，有，有，今天只有甜水。”老吴往柜台里一指，果然除了一个甜水瓶子，什么东西都没有。
杨老太一摸兜，吐吐舌头：“可惜我没带钱。”
“这回不要你的钱，给你买甜水的人没来，那就我请你喝！”老吴拿出瓶子，拧开盖儿，递到杨老太嘴边，“来，张嘴！”
杨老太顺从地张开嘴，两排牙齿上有两颗金灿灿的假牙，“咕嘟”喝了一口，“咕嘟”又喝了一口。
“好喝不？”
“好喝。”
“甜不甜？”
“甜。”杨老太擦擦嘴，笑起来眼角都是鱼尾纹。
“老妹子，你那花可真好看。”
杨老太一拍手：“你可提了个醒儿，我明天就出院了，你知道不？”
“知道，刚有人跟我说了，恭喜啊。”
“嘿嘿，你也觉得好，是不？所以送你一盆花。”杨老太把一盆红色的太阳花放到柜台上，“生意呀，跟这花一样，红红火火，才好呢。”
“多谢你的吉言。”
杨老太见他柜台上还有一摞杂志，蓦然想起小车上的那本书：“还有这本书，是你的吗？可别乱扔了。”
老吴接过书来翻了两页：“这不是我的，老妹子，你可太瞧得起哥哥我了，我哪看得懂这种书啊！我这都是地摊上卖的杂志，打发时间用的。”
“真不是你的？”
“真不是。”
“奇怪了，那它怎么会在我这里呢？”
老吴把水瓶盖好放到小车上：“老妹子，你认识花园里的刘师傅吗？”
刘师傅，好熟悉的称呼：“是谁？好像认识，但记不得了。”
“你别看他是个园丁，我听人说，他还是个诗人呢。”
杨老太忍不住笑了：“诗人？！”
“你也觉得好笑是不是？依我看，这书准是他的，除了他，你说还有谁会看这类型的书？”
“是啊，没别人了。”杨老太附和道。
“你把书送他那儿去吧，花园就在这后面，他天天在那儿干活呢。”
太阳要下山了。
杨老太的小推车上还有最后一盆太阳花，阳光把它照得金灿灿的。
草皮很软，杨老太踩在上面，觉得心情舒畅，她哼着歌，迎着夕阳的方向走。微风吹来，吹动着诗集的封面，露出里面的字迹。
一个人坐在长椅上，手里握着一把铁锹。
杨老太停在原地，她在想自己是到这里来做什么的，还是又迷路了？
“杨老太太。”长椅上的人在叫她。
“来啦，来啦。”杨老太本能地回应道，连忙推着小推车往前走。
“出来晒太阳啊？”
“对呀，晒晒太阳。”她边说边想，他叫什么……坐在椅子上，杨老太还不断地想。
“听说你要出院了？”
“是啊，你也知道啦？”
“哈哈，这地方有什么消息是能瞒得住我刘师傅的？”
对啦，他是刘师傅！杨老太打起精神：“刘师傅，我不是明天就要走了吗？送你一盆花，这可是最后一盆啦，你小心着点。”
刘师傅捧过花，放到自己的腿上，捏着它的叶片：“你照看得可真好，太阳花虽然好养，但要想养得好看，倒也不容易。”
杨老太笑着点头，半是得意半是害羞。
刘师傅指指推车上的诗集：“你也读诗？”
“啊，对了，这书是你的吗？”
刘师傅翻开封面：“嗯，是我的。这是我老伴儿年轻的时候送我的，你看这个地方，还有她写的字呢。”
扉页上写着一句诗：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这是啥意思？”
刘师傅合上书：“人这一辈子啊，最怕的就是老，老了什么都变了，什么都忘了，你说是不是？”
杨老太不言语，她觉得这话很熟悉，在哪儿听谁说过，却又想不起是谁说的了。
“太阳下山了，你看。”
夕阳西沉，余光满天。
杨老太痴痴地望着：“真是好看。”
“是啊，夕阳是最好看的。”阳光照在刘师傅斑白的头发上，光彩熠熠。
后备厢的盖子还没有盖上，老郑清点着行李。
院长站在他旁边，忍不住问：“你干吗折腾那么多事，还自己跑上跑下，也不嫌累得慌。”
“我啊，不想她知道她是被赶走的。”
“对不起。”
“没事儿，你们也没办法。行了，东西都齐了。”老郑最后望了后备厢一眼——那四盆鲜艳的太阳花摆在角落里，蓝、白、红、黄，给人安心的力量，“院长，我们走啦。”
“再见。”
老郑坐进汽车后排。
望着窗外的杨老太回过头来，盯着他看了半晌：“老哥哥，你叫什么？”
老郑握住妻子的手，她分辨不出别人的模样，她记不得自己是谁，所以，在需要的时候，他可以是任何人：“你说我是谁，我就是谁。”
杨老太抿嘴一笑，虽然还是没想起老头子的名字，但她就是觉得熟悉，并且心安。
因为有些事，一直都没有改变。

